《万能男仆》 第一章 「美女之于男人,就像名牌包包之于女人,女人放进包包里的皮夹证件手机,随时可以拿出来摆进另一个包包,同样的,男人对妳说的甜言蜜语,转个身也能对另一个,或者同时对另外十个女人说……」 凌曼雪躺在柴子夜屋里那张足足可以容纳四个人的仿古大木床,念着杂志上的专栏,文中绝妙之处,令她莞尔一笑。 「……你什么时候见过女人拿着一个十年前的旧包包,脸上依然春风满面?」凌曼雪接着读。「将心比心,男人当然希望带在身边的女伴永远是十几二十岁的年轻漂亮美眉,所以喽,别傻了,控诉男友花心希望他回心转意,其实只是公告天下自己已成了过季滞销品。」 读完整篇「又酸又毒,左批右贬」的两性文章,凌曼雪哈哈大笑,拍案叫绝。 「我记得里头没写笑话。」该篇文章的专栏作家柴子夜瞄凌曼雪一眼,见好友笑到满床乱滚的反应,只觉额间顿时拉下「三条线」。 「小嬿,妳说妙不妙,子夜居然把女人爱买名牌包的行为跟男人花心拿来相提并论,还说得颇有道理,那以后全天下的老婆是不是都不能怪老公乱瞄年轻美眉?」凌曼雪拉着身边的好友简妤嬿问道。 「幸好我对名牌包没兴趣,所以还能理直气壮拷问我老公。」简妤嬿幽默说道。 「最好妳舍得『拷问』妳老公。」柴子夜佯装要搔她痒,手才举到半空中,简妤嬿已经花容失色,吓得缩成一只小虾米。「这么怕痒,肯定让妳老公吃死死的。」 「我是以柔克刚,我老公都不知道有多疼我。」简妤嬿不服气地抗议。 三个女人自学生时代相识至今,一直是最亲密的知心好友,在凌曼雪、简妤嬿接连步入婚姻后,怀抱单身主义的柴子夜的家便成了已婚好友回味单身的最佳去处。 「这里还有一篇我也觉得很有意思。」凌曼雪抽出另一本杂志,找到柴子夜笔名为「干物女王」的专栏,念给简妤嬿听—— 「女人喜欢买名牌、用名牌,随便一件当季单品花掉一个月薪水,眉头皱也不皱一下,彷佛身上少了名牌就完全没了自信; 「同样的,女人费尽千辛万苦收服了个钻石单身汉,当然要搞到众所周知以确保自己正宫娘娘的地位,不过小心哪,名牌服饰用过了可以用『二手价』出售,但男人可不像女人那么有肚量,能够欣然接收别人的二手货,尽管他自己已经不知转过几手了。所以,女人吶,恋爱时,还是低调一点好!」 「这篇哪里有意思?」简妤嬿鼓颊嘟囔着。「什么『一手』、『二手』,把女人比喻作商品,我不喜欢。」 柴子夜淡淡一笑,不介意好友的评论,她的文章一向犀利毒辣,单纯善良的简妤嬿觉得口味太重也是正常的。 「小嬿,妳不看八卦杂志所以不懂,子夜这两篇文章其实都是为了修理一个男人。」凌曼雪早料到简妤嬿的反应,摸摸她的头,让她消消气。 「修理谁?」简妤嬿不解。 「前一阵子不是有一个叫田晶晶的女明星吞安眠药hexie未遂,闹得轰轰烈烈,天天报纸都是她的头条。」凌曼雪继续说明。 「嗯……好像有点印象……」 「那个田晶晶之前向媒体爆料,说『帝京集团』的卢森对她展开热烈追求,媒体当然就去询问卢森,卢森没有否认也没承认,后来,田晶晶吞安眠药被救,暗指卢森对她始乱终弃,媒体就又去追问卢森,没想到卢森竟然不屑地说他对『二手货』根本没兴趣,那个女人的hexie与他完全无关。」 「好过分喔……」简妤嬿听完气呼呼地说。 「所以这个『二手货说』就是引用卢森的话,暗暗修理那个恶质的男人。」凌曼雪说完,脸上挂着大快人心的满意笑容。 「子夜,这样不够,妳应该要指名道姓写出那个卢森的恶形恶状。」连简妤嬿这么好脾气也忍不住动怒。 「其实,那个田晶晶也是一天到晚自爆绯闻,爆到我都怀疑她是不是花痴,我从一个认识她的客人那里听说,她吞安眠药吞过五、六次了,每一次都那么刚好被人发现,根本是作戏,才救回来就传简讯给记者,通知他们她在医院。」凌曼雪提出另一个角度的看法。 「怎么这么复杂……」简妤嬿这下分不清谁是好人、谁是坏人了。 「所以两个我都修理。」柴子夜翻着她的旅游杂志,轻描淡写地说。 「是说……子夜,他得罪过妳?」凌曼雪好奇地问。「我最近出席一些活动,发现现在无论是年轻女孩还是贵妇,最常讨论的话题都是那个卢森耶,为什么妳这么看他不顺眼?」 「他不是得罪我,是得罪我妈。」柴子夜笑说。 「得罪伯母?」凌曼雪思忖着这相差少说三十岁的两人是如何结下梁子的。 「上个月卢森出席香奈儿的早春系列发表会,他跟媒体说,他心目中最能穿出香奈儿优雅知性的味道的东方女人,只有香妃女士。」 「香妃,谁啊?」简妤嬿对这些名人、明星认识有限,满头雾水。 「我瞭了……」凌曼雪睁大聪慧的美眸,忍着笑。「是伯母那个时期的电影明星……大概比伯母晚个几年出道。」 「没错,」柴子夜点点头。「谁教那个卢森眼拙、脑容量又小,居然没想到我妈的名字,就得罪她喽!」 柴子夜的母亲年轻时是家喻户晓、响当当的电影明星,在那种化妆技术不佳,整型技术尚未风行的年代,她已美得惊为天人、教人屏息,更是当时所有男人的梦中情人。 柴子夜遗传了母亲的古典秀丽,但却有着与外表截然不同的叛逆个性。 「噗——」凌曼雪愈想愈有趣,愈笑愈大声。「那个卢森肯定不知道自己怎么死的。哈哈!」 「人家我也是千百个不愿意……」柴子夜扮了个无可奈何的鬼脸,事实上对那个风流花心、恶名昭彰的卢森完全没有任何愧疚之意。 * 午夜,卢森独自走进一间藏身于商业大楼里的会员制私人俱乐部。 甫进大厅,俱乐部经理罗杰像早已收到通报似的,急急走向前来迎接。 「哎唷,『二手男』!今天怎么有空莅临我们这间小小酒吧啊?」罗杰穿着一身银色金葱大喇叭裤西装,摆出媒人婆般的三八手势,闪烁着指间骇人的大戒指。「咦咦咦?你自己一个人,没带漂亮美眉?」 「你跑这么急就为了想挖苦我几句?」卢森听到罗杰那句「二手男」,面无表情地瞥他一眼。「帮我弄个安静一点的位置。」 「人家我们今晚是六○年代之夜,很热闹,没有安静的位置,而且你的服装也不及格,得先换上我们准备的礼服才能进去。」罗杰故意用嗲到很欠扁的声音说话。 「今天没心情玩,带路吧!」卢森意兴阑珊地说。 「为什么没心情啊?是杂志销量不好,还是让你动心的美女愈来愈少?」罗杰跟他熟,明知他哪里痛,还故意往下挖。 卢森的爷爷是「帝京集团」的创办人之一,而「帝京集团」旗下的事业体涉及电影、电视、唱片、经纪等凡是跟娱乐有关的行业,人脉三教九流,财力更是雄厚。 多少人羡慕他含金汤匙出生,要什么有什么的大少爷生活,就连他玩票性质创办的杂志社,杂志销量也跌跛所有人的眼镜,屡创纪录;这么好命的人还心情不好,这不是教其它人都去撞墙算了。 「你会不知道我为什么心情不好?」卢森瞇起眼看他。「我看你是嫌最近生意太好做,客人太多是不是?」 卢森最近真是诸事不顺,被一个不认识的花痴女缠上就算了,还莫名其妙跑来一个叫「干物女王」的专栏作家,别人吃包子她喊烫,没她的事她也硬要跳出来插花。 从她文章见报的那一天,风流倜傥、潇洒不羁的他,在朋友间就多了个绰号——「二手男」。 怎么听怎么不帅的绰号。 「开玩笑的啦!」罗杰听到这儿,立刻换上正经表情,语气也恢复正常,拍拍他的肩,谄媚道:「你不是会为那种文章动气的人吧!」 「那种靠八卦新闻、捕风捉影吃饭的不入流专栏作家,我生气?」卢森哼笑一声,松了松栗色条纹领带,吐出胸口的郁闷之气。 「没错,不值得生气。」罗杰点头附和。「搞不好其实她暗恋你很久了,得不到才想毁了你。」 卢森的风度翩翩是众所皆知的,罗杰就是知道他脾气好,才敢跟他开玩笑,不过,听他说话的口气,这次的专栏风波,似乎真的惹恼他了。 「你晓得,有些人自卑到了极致,会发展出攻击别人来得到快感的变态心理,我们应该同情她一辈子只能躲在山洞里,不能以真面目示人。」罗杰为了迎合他,拚命编派那个作家的不是。「你光看『干物女王』这个笔名,就知道那家伙九成九长得像恐龙,因为她从不在媒体前hexie。」 「怎么感觉你火气比我还大?」卢森笑了。「算了,别这么缺德,我既不想被恐龙攻击,更不想被恐龙暗恋。」 「嗯,别气了,待会儿我找几个漂亮美眉过来陪你喝酒解闷。」罗杰笑脸盈盈地陪他进场,带到一个清静不被打扰的角落。 不过,卢森的人缘太好,玩咖朋友也很多,根本不需要罗杰安排,他人都还没坐下,眼尖的人已经发现他,一个传一个,纷纷朝他那桌靠拢。 每个男人都晓得,卢森的身边永远有美女环绕,而女人也了解卢森对美女格外呵护备至,风流却不下流,十分有绅士风度,所以很安全。 罗杰话都没能多说几句便被挤出人群外,他双手一摊,早料到了,有卢森在的地方,怎么可能「清静」? 「森——」这时,一个美艳高,穿着改良式低胸蕾丝旗袍的美人从人群中走出,硬是挤进卢森身边的位子。「森,你看过这本杂志吗?」 「又是杂志……」卢森一听,闪过不祥预感。 「我朋友说里面有一篇文章是在骂我的,可是我怎么找就是没看到我的名字啊……我还跟他打赌。」女子辛苦地就着霓虹灯光翻找杂志。「你比较聪明,你帮我看看是不是真的。」 他瞧她一眼,这个他曾受她美貌吸引而追求过的女人,以前就知道她不聪明,只是没想到蠢成这个样子,什么叫「没看到名字就不是写她」? 难道她不晓得最近那个「干物女王」的专栏一次也没提到「卢森」两个字,可是全天下眼明的人都知道文章里的男人指的就是他吗? 算了,他不该期待一个女人既有身材同时又有脑袋,这太苛求了。 女子找到那篇主题为「女人是真笨还是装笨」的文章,推到卢森面前。 卢森一瞄,又是「干物女王」! 这女人到底从哪里冒出来的,怎么突然之间满天都是她的文章?! 他的好奇心立刻被挑起,捧来杂志,细看文章内容。 一看,原本已经够郁闷的心情,雪上加霜,脸色愈来愈僵硬。 这篇文章拿他上个星期带一个刚出道,代言电玩广告的女明星去夜店玩,被拍到一张「疑似亲热」的照片来做文章。文章写道—— 有些男人自称有品味,走在时尚尖端,但看上的女人却永远是「巨乳、细腰、俏臀」这种重口味,大概是以为女人胸大无脑,容易骗到手,事实上,经常被他认为好骗的女人设计了还不自知,所以说,男人才真正是见到「大胸」就「无脑」的动物…… 卢森记得那张照片出来隔天,就有媒体踢爆其实是那名电玩女星自导自演,利用他炒新闻。 「是不是写我的啊?」女子焦急地问。「真的是骂我吗?」 卢森合起杂志,抬起头望向眼前的美艳女子,面无表情地说:「不是。」 现在,他开始怀疑她到底是白痴还是白目了,是真担心自己的负面新闻,还是故意拿这本杂志来气他,报复他跟她出去过一次就再没主动打电话给她? 「对嘛!我就说上头明明没有我的名字。」女子夸张地松了一口气,娇滴滴地偎向他。「森,你好久没约人家出来跳舞了……」 卢森这时对身旁这个女人胃口尽失,不管她是真笨还是装笨。 他只爱美女辣妹没错,可是「干物女王」有件事说错了——他从不「欺骗」女人。 「森……你怎么了,怎么不说话?」女子的手亲密地搭在他精壮的胸膛,颇有向在场其它女人hexie的意味。 「没事。」卢森好风度地没露出厌恶表情,只是不着痕迹地将她推开。「我最近在追一个女孩子,不希望她误会,所以还是保持点距离。」 「怎么这样……」女子立刻醋劲大发,但很快就因「失宠」而被其它人挤走了。 「卢森啊,我真的被你害惨了……」同桌一位经常和卢森混在一起的男模特儿抱怨道。 「我怎么害你了?」他自己都惨到没地方哭诉了好不好? 「我昨天跟一个身材超好的辣妹搭讪,结果被拒绝了,而且她还用四个字形容我,让我当场下不了台。你猜,是哪四个字?」 「不知道。」今天不是元宵节,他没心情猜灯谜。 「她说我『大胸无脑』。」男模特儿直直地盯着卢森,忍了几秒,才终于爆笑出声。「我的妈呀,那个叫『干物女王』的作家也太有创意了吧,居然能想出这种成语,哈哈!」 原来,那个男模特儿搭讪辣妹的故事是编的,真正的用意是要拿「大胸无脑」四个字来挖苦卢森,没辨法,谁让他富有、迷人,坐拥香车美人,要什么有什么,好命到让所有男人眼红,好不容易逮到他衰神附身的时机,当然要吐吐心中闷气,平衡一下。 「这样叫创意?我看你还是别出来混,回家多读点书吧!」卢森知道这些酒肉朋友一定会拿这些事出来开玩笑,装出无所谓的样子,其实一肚子火,烫到他快胃穿孔了。 朋友见他不介意,便大肆地讨论起这个胆敢挑战娱乐大亨「金孙」的「干物女王」究竟是何方神圣,坐在那儿一句不吭的卢森则是愈听愈不是滋味。 他伸手端起桌面上的威士忌,灌下一大口。 接着,他突然起身,不顾众人的惊讶目光,快步走出俱乐部,拿起手机拨给杂志社的总编辑。 「我要妳立刻联络现在最红的专栏作家『干物女王』,就说我们杂志社向她邀稿,然后,想办法弄到她的地址给我。」他字字像从牙缝中挤出,铿锵坚定。 他决定去会会这只隐身在文字后的世纪大恐龙。 * 一个星期后,卢森终于拿到「干物女王」的地址,并且以签订薪资合约为由登门拜访,当然,原本代表杂志社签订合约的是总编辑,但真正登门的是他。 他想见她一面不是为了报仇,也没任何要羞辱对方或给她难看的念头,站在商业利益的角度,她那种尖锐批判,有自己独特见解的文章不少人爱看,也能造成讨论热潮,很有市场,他在商言商。 当然,被批判的对象是自己时,困扰是一定有的,但并不会因此减损他的帅气与魅力——他自我感觉良好地释怀前些日子的郁闷。 所以说,今天他不只提供她工作机会,根本是佛心来的。 如果这个「干物女王」真的又老又丑没人要,因为缺乏爱情滋润导致她如此愤世嫉俗、心理不健全,他倒可以牺牲几个交情没那么好的朋友,让她尝尝恋爱的滋味,导正她扭曲的心灵——他恶劣地在心底嘲讽着。 卢森找到地址所在的这栋大楼,请管理员通报后,顺利地搭上电梯,来到最顶楼。 意外的是,没想到会在钢筋水泥大楼里看见一扇厚重的「木门」,旁边的门牌写着的正是他要找的那个地址。 这层楼其它三户人家都是统一的白金铁门,独独他眼前的这扇门竟是古色古香,看来有些年代的古董木门,他还注意到门边垂挂着黄铜制的文字锁。 这别出心裁的设计给了卢森一种特别的感觉,也许,门后的那个女人,不一定真的那么倒他胃口。 若按罗杰的猜测,搞不好她真的在某个场合看过他,对他一见倾心,可因他身旁始终美女如云,令她相形见绌,自卑不已,最后由爱转恨,开始批判他的花心,并且也顺便把他身边的女人修理一番。 等等屋里的这个女人一打开门,发现门外站着的是她朝思暮想却始终近不了身的世纪美男子时,脸上会出现多令人爆笑的呆愣表情? 卢森因自己天马行空的想象乐不可支,足足在门前站了十几分钟,直到同一层楼的住户出门,开启铁门的声音才中断他的「自导自演」。 他稍稍整理了一下原本就已经够潇洒迷人的发型,拉平身上的衬衫,然后挑起门上的狮头铜环,叩了叩门,很快地,里头传来女人的清亮嗓音—— 「稍等一下!」 声音还不错。 他屏息等待,原本只是想来稍稍吓她一下的捉弄心情,这时却多了点莫名的期待,至于期待什么他也说不上来。 这时,门「咿呀」一声地开启。 卢森噙着抹带点邪气的笑意,打算迷死这个可怜的女人。 但他万万没想到,当他看见门里的女人时,真正呆愣住的竟是自己! 这女人未免也……太美了! 第二章 柴子夜打开门,发现门外站着的不是和她约好的曲总编,而是一名身材挺拔高挑,打扮时尚,眉宇间自信无畏,浑身散发着“生活优渥、自命不凡”气味的男子。 他有双黑白分明的眼,干净得会让人误以为他是什么正人君子而放下戒心,极其俊逸的五官在一身俐落合身的衣物衬托下,显现出贵族的优雅气息,坏就坏在唇畔那抹似笑非笑的扬起,仿佛可以放电,邪恶流气。 她当然知道他是谁,在“秀文化”的曲总编打电话来邀稿,她就料到跟自己最近几篇拿他们杂志社发行人的花边新闻来影射社会乱象的文章有关,所以,见到卢森亲自登门,她没有太多意外。 不过,为了几篇根本没指名道姓的小小文章如此大费周章,只是更凸显这个男人的器量狭小罢了。 这时,站在门外的卢森出神地望着眼前留着一头慵懒蓬松长发的女人,突然间想不起来自己到底来干么。 她有一双清澈含露、桃花很重的漂亮眼眸,直挺清秀的鼻梁和让人忍不住想一亲芳泽的粉嫩美唇,清透白皙的肤色及纤细娇弱的身材,清丽脱俗得仿佛天上仙子降落凡间,一见到她,他就有种“中招”的晕眩感。 “你喜欢站着谈事情?”柴子夜嗤笑问道。 她很习惯男人第一次见到她时各种呆愣、笨拙的反应,只是没想到“阅人无数”,成天泡在美女堆里的卢森也不过是肉眼凡夫。 听见问话,卢森回过神,瞧见她眼中的嘲讽,也不恼怒,反而用一种难以置信、赞叹的口吻称赞她:“在我进门之前一定得先告诉你,你是我这辈子见过最美丽的女人。” 这种溢美之词,柴子夜一点也不领情,转身入内,冷冷地说:“进来吧!” 她猜想,卢森原本是兴师问罪来的,可一发现“干物女王”竟是个美女,立刻态度丕变,搞不好待会儿就开口约她吃饭了。 男人还真是十足的视觉动物。 卢森进到屋里,痴望着眼前女子窈窕曼妙的身形,怦然心动。 虽然她穿着民族风的宽松长洋装,但步伐轻移间隐约显露的曲线反而更性感撩人。 “你不该这么轻易让陌生男人进到屋里。”他略带责备地说道。 柴子夜罕异地回身看他,松软的长发轻飘飘地甩至肩后。 他似乎不觉自己管太多,还一本正经地给她忠告。“你的美貌是会引诱人犯罪的,所以更要格外小心,男人都是好色之徒。” “所以我现在应该请你出去?”他好像忘了自己也是男人。 “我很君子,你不必担心,但是,不是每个男人都能像我这样动心忍性,所以还是要谨慎一点。” 她忍俊不禁,终于见识到了什么叫“厚颜无耻”。 柴子夜这么一笑,害得卢森又心神荡漾了起来。“不过,就算是我也还需要一些一时间……” “什么时间?” “再让我多见你几次,相处久一点,我才能控制自己的心跳不要跳得这么厉害。” 他并不夸张,真的是无法将视线自她美丽的脸庞移开。 “你以为自己很幽默?”柴子夜瞬间拉下脸,对他的油嘴滑舌很是反感。 “我不觉得自己幽默,反倒是朋友常常告诫我说话别太老实。” “咳……”她真的很受不了他。“如果你只是想要来耍嘴皮子,我看还是请回吧!” 她不想浪费时间听他废话。 “耍完嘴皮子,还有合约要谈呢!”他笑笑地往沙发坐下。 对于柴子夜的冷淡,卢森像没神经似的,不受影响。 他太懂女人,一个美人如果没有个性,那份美不免要减损几分,对男人的吸引力也就大打折扣,所以男人本来就该包容女人的任性娇蛮。 柴子夜狐疑地盯着他,不信他真想谈什么合约,重要的是,他看得懂合约上面的文字吗? 依她看,“秀文化”整间公司的运作肯定是由编辑时尚杂志多年的曲总编负责,这个浪荡子只是刚好有个富爸爸,出点钱,弄个总经理、发行人的头衔供他把妹用罢了。 卢森从随身公事包里取出装有合约的牛皮纸袋,把合约推至柴子夜面前,再附上自己的名片。 “私事可以用名片上用笔写的那支电话号码打给我。”他用温柔到想溺死人的眼眸直直望着她。 “我跟你会有什么私事?”她冷哼一声,实在很佩服他不屈不挠,像亿年害虫蟑螂一样,不管遇到什么样的女人,都有办法出手。 “只要是你的事,对我来说都是重要的私事。”他还是如沐春风地笑,仿佛她的声音就是天籁,让他陶醉其中。 柴子夜瞬间有种遇到“神经病”的感觉,若是跟他认真起来,想挫挫他的死皮赖脸,根本是自找麻烦,气死自己罢了。 她暗暗调整气息,拿起合约浏览一下上面的条文,这些曲总编在电话里已经大致跟她提过了,与她过去签订的合约并无太大差异。 “确定要我做你们的特约编辑?”她瞥向一直“目不转睛”盯着自己看的卢森。 “当然,”他微微一笑。“其实,我觉得一本不够,最好每一本、每一期都能欣赏到你独特精辟的见解,请你务必为我们的杂志多费心。” “不担心我在你的杂志上发表些有损你形象的文章?”她观察他说话时的眼神,并不闪烁,也不像口是心非,不禁有些纳闷。 莫非他的脑袋简单到连她文章里影射谁他都看不懂? “如果因为文章取材而能使你更注意我,这是我的荣幸,无论内容是什么我都无所谓。” 卢森对美人的包容度是百分之两百,尤其是浑身带刺的个性美人,更难得的是,她不是头脑空空的花瓶,无论从哪一个角度欣赏,都是绝对的极品。 只要能迎合美人芳心,那些明嘲暗讽对他来说根本不痛不痒。 他的回答让柴子夜傻眼。 她练合气道多年,熟谙如何顺应对方攻势融合自己本身的力道,导引其破势再转守为攻制伏对方的技巧,可她的功力却远远不及卢森的层级,他竟能完全把他人的揶揄嘲讽转化成赞词,活在美好的世界里。 不容易啊,这道行……大师级的! “你知道我的笔名,我在哪些报纸、杂志里有专栏?”她不信有人eq这么高,另一个可能就是他根本不晓得她是谁。 “你的笔名是‘干物女王’,除了报纸的专栏,美食杂志、流行娱乐杂志、女性杂志都经常有你的文章,另外,你还是部落格人气王,出过两本旅游散文书。” 卢森从柴子夜的语气中听出质疑,心想,她大概认为他是个草包吧,不过,这也不奇怪,他相信大部分的人都是这么看他。 “原来你知道……”而且,还挺清楚的。 “如果你对我有兴趣,不如晚上一起吃个饭,我们再多聊聊?”他用迷人的深邃黑眸直勾着她。 柴子夜笑了。 他也跟着笑。 然后,在他满脸期待下,她给了他一个无情的答案—— “不要!” 柴子夜以为卢森会对她立即展开攻势,从他过去辉煌的情史来看,他绝对是行动派的,再加上背后有雄厚的家庭财力支撑,对于追求女人,无往不利,所以,一旦出现新的对象肯定是迫不及待,跃跃欲试。 但等了几日,他竟没再出现。 她从一开始连接电话都要小心提防他的纠缠,到渐渐地心生纳闷,最后得到一个结论——他打算“欲擒故纵”。 “老套……”傍晚,柴子夜端了杯温热的花草茶走到落地窗前欣赏布置成小花园的阳台美景,想通了卢森的计谋,不禁莞尔。 打从她第一天上幼稚园,就有小男生为了争谁长大后能娶她而大打出手,国中开始谈恋爱,一直到现在二十八岁,追求者仍然大排长龙,什么招式她都见过,男人心里想什么,她不必掐指也能算出。 所以,许多女孩子梦想拥有一段浪漫、轰轰烈烈、缠绵悱恻的爱情,对她来说只觉不切实际,她甚至认为“爱情”根本是商人为了商业利益凭空杜撰出来的东西。 男女之间确实有吸引力,但,纯粹是“感官”的,什么海枯石烂啦,永恒不变啦,简直是无稽之谈。 不信,去采访任何一对结婚超过二十年的夫妻,问他们之间有没有“爱情”,看看会不会被当成小白,赏一个白眼给你。 她不是理智,只是不想自我欺骗。 所以,尽管两个最要好的朋友已经拥有幸福的婚姻,而且还时常联合起来帮她洗脑,她仍旧不为所动。 她眯起水亮的眼眸,远望染红天际的美丽夕阳,十分满意现在的生活。 忽地,门边的对讲机响起,她将手中的茶杯搁在几上,拿起对讲机话筒。 “柴小姐,有位卢森先生找您,在楼下大厅,要让他上去吗?”管理员尽职地通报她。“上个星期来过的那位。” “麻烦你让他听一下电话。”柴子夜心想,卢森果然是打算以退为进,消失个几天,放松她的戒心,让她期待他的再次出现。 “好,你等等……”管理员唤来卢森。 “子夜,我是卢森。”他亲密地直喊她的名。“可以上去见你一面吗?” “我不是随时都有时间跟心情招待客人,很抱歉,请你回去,下次记得先打电话约好再过来,这应该是很基本的交际礼仪。”她决定让他碰碰钉子,别太自以为是了。 “对不起,我知道突然来访会造成你的困扰。”他承认自己的疏忽。“子夜,你听过吗,在这个世界的某个地方,有一个跟自己长得一模一样的人存在着?” “听过,那又怎样?” “我遇到了,跟你一模一样……因为太惊喜了,所以没先打电话就直接把她带来了。” “真的假的……”她小心翼翼地问:“一模一样?” 柴子夜是个“父不详”的私生女,不知道自己的生父是谁,她母亲也从来不提;她只知道每个月汇进母亲银行帐号的生活费,足够她们母女一辈子不愁吃穿。 所以,当卢森这么说时,她不免联想到可能是她“同父异母”的姐妹。 “你想自己亲眼看看吗?” 柴子夜的心脏突然扑通扑通地狂跳了起来,因为完全没有心理准备,虽然小时候她曾经很羡慕别人有哥哥姐姐,可从母亲那里问不出什么,后来她也就没再往这方面想过。 “你上来吧!”这么难得的机会,就算不是她的姐妹,她也很好奇这个世界上真有一个跟自己长得一模一样的女人? 在答应让卢森上楼后,她立刻冲回房间脱掉在家里穿的宽松连身长裙,换上简约俐落的裤装。 很快地,客厅传来“叩!叩!”的敲门声。 她揣着紧张莫名的情绪,打开门。 门外只站着卢森一人。 “你带来的人呢?”她四下张望。 这时,卢森从背后拿出一束古典深红、含苞待放的玫瑰花束。 “这是什么?”她瞪向他。 “这几天我们到田尾外拍采访,下午看见店家拿出这些玫瑰花,突然间想起你,然后立刻带花一路飙回台北来找你。”他用一双犹如带着春风般柔情的眼眸望着她。“我克制自己好几天没来找你,可是已经到了极限。” 事实上,卢森下午收到总编发给他的,柴子夜为“秀文化”写的第一篇稿子,主题是——“男人为什么总是送错礼”。 因为圣诞节热季快到了,原本在西方国家属于家人团聚感恩的节日,在台湾则变成与西洋情人节一样重要的日子,所有女人都期待着男友给个既浪漫又surprise的安排。 柴子夜的文字除了保有她一贯带点冷眼旁观的嘲讽调调外,内容深浅、语气氛围拿捏都和他们的杂志调性很搭,复合杂志社设定的最大宗读者群,是一篇有内容又开朗热情的好文章。 他看完后,像是为他的一见钟情打了强心针——他没看错,他的心跳速度来自于他最真实直接的情感,他喜欢她,不仅仅因为外表,还有她给他的感觉。 所以,他冲动地来见她了,带了他自认为不会送错的礼。 “所以……这花就是这个世界上长得跟我一模一样的那个人?”她一股气急冲往胸口。 “你不觉得这花跟你一样美吗?” “你简直无聊透顶!”柴子夜一拳槌在厚实的木门上,发出巨大撞击声。 “痛啊……”他吓了一跳,连忙抓起她的手检查。 她用力甩开他,气到连话都不想说,转身进屋。 柴子夜一边快步在客厅绕圈子,一边集中注意力静心呼吸,避免自己一气之下把他撂倒在地。 她不想为这种人吃上伤害罪的官司。 “你还好吗?”卢森捧着花,不明所以地追着她走。 她说不出话,还气着。 气他的无聊,当然也气自己竟然笨到去相信那么愚蠢的事,随之起舞,还联想到什么同父异母的姐姐……哇! 因为卢森自以为浪漫的举动,挖出了柴子夜心底的秘密——她一直以为自己很洒脱,什么都无所谓,原来,她还是在乎自己的身世,还是想知道自己的亲生父亲是谁…… “对不起,虽然我不知道做了什么惹你生这么大的气,但一定是不小心触动了你不想触碰的事……我向你道歉。” “你——”他一语道中她的心思,更令她难看,像被赤裸裸地窥见了什么。 “为了向你表达我真心的歉意……”他牵起她的手,将捧花推进她怀里。“我煮饭给你吃。” “啥?”她一愣一愣地看着他,半晌过去,忍不住噗哧一声,笑了出来。“你煮饭?” 她没听错吧? 一个含金汤匙出生的有钱人家少爷,家里有管家、厨师、佣人、司机,出门跑车代步,身边美女环绕,走到哪儿都有一堆人抢着阿谀奉承拍马屁的男人,现在要穿上围裙煮饭? 她不得不承认,他是个说冷笑话的高手,竟能让她瞬间由怒转乐。 太好笑了。 “不信就拭目以待吧!”他潇洒一笑,走向厨房。“不介意我看看你冰箱里有什么东西吧?” “请便。”她环抱着胸,看看他能变出什么花样。 换作平常,她不回这么“闲”的,浪费时间看一个丝毫不合她胃口的男人卖弄小聪明,不过,卢森实在是太夸张,夸张到她忍不住想一探究竟,究竟这个男人能无聊到什么程度,就当是“社会观察”的题材吧! “你平常也自己煮饭做菜?”卢森打开冰箱,发现里头食材丰富,分门别类,利用保鲜盒整理得相当有条理,这令他对她的好感更添几分。 “这是宅女必备的生存技能。”她喜欢把自己归类为“阿宅一族”,自从辞去报社记者成为自由撰稿人之后,所有工作只需一台数位相机和笔记型电脑,没安排采访行程,可以窝在家里一星期不出门,说是宅女并不为过。 “宅女?”他吃惊。“不行、不行,你可千万不能当宅女,要不以后只要我有时间就来接你出去走走,就算是找间咖啡店坐坐也好。” “为什么不能舒舒服服待在家里?”她对他那种成天跑趴、泡夜店,灯红酒绿才叫多采多姿的观念不以为然。 “因为你对台北市容有责任。”他看着她认真地说。 “什么?” “台北想跻身国际都市,市容很重要,像你这样的美女应该多尽一份心力,让来自全世界的人了解台北的美。” “……”她真的不想笑,不想捧他的场,可他那副冷静分析的正经表情搭配荒缪至极的言论,实在太逗了,害她要笑不笑的,表情扭曲。 “有义大利面吗?”他从冰箱里取出新鲜蛤蜊和番茄。 “有,在你左手边上面的柜子里,起司粉也在那里。”她仔细观察他,发现他刚才似乎不像故意“搞笑”。 因为他脸上没有自以为风趣的洋洋得意,只是很平常聊天的样子。 “我注意到你种了不少香草植物,有罗勒吗?”他走到落地窗前探了探,然后开窗走出阳台,摘下几叶罗勒嫩叶。 柴子夜愈来愈意外,看样子他是真的会做菜,居然连罗勒叶都认得。 这跟她以为的“公子哥儿”有段差距。 “那束花真的是在田尾买的?”想起先前太过激动的反应,她不禁感到抱歉。 “是啊,不过,你似乎不喜欢玫瑰。”他将调理机、橄榄油、蒜头、松子、起司粉、番茄和洗净擦干的罗勒叶都拿到流理台上。“为什么男人总是送错礼?” 他自我调侃。 “我不是不喜欢玫瑰,是不欣赏你那无聊的把戏,什么跟我长得一模一样;可能过去你用这招让那个很多女人感动惊喜,可是我只觉得肉麻恶心。”她让他明白是他自己多此一举。 他忽然停下手边动作,走向她。 那一脸严肃和气势让她以为他恼羞成怒了,下意识地侧身向他,摆出防身的准备姿势。 他走到她面前,发现她一脸警戒,不觉笑了。“别紧张,我绝对不会动手打女人,而且,我也没生气。” “那你走过来干么?”没想到竟让他察觉到自己的戒备。 “我只是想澄清一件事。”他着迷地望着她美丽的脸庞。“不晓得是什么原因让你对我有这么大的误会,对于真正喜欢的女人,我不玩把戏的。” 因为两人距离太近,她被迫仰头看他,看见他眼眸里的清澈与坦然,看见他太过英挺俊美的五官,看见他毫不做作的轻松自若。 她的心微微地荡漾了下。 “我的确为你疯狂,甚至到了茶不思饭不想的地步,但是我想任何一个男人见到你都会情不自禁地喜欢上你,如果我也只是被你的外貌吸引就对你展开追求,那么跟其他男人有什么不同,我又有什么自信能引起你的注意,你说对不对?” 她听着,就像过去已听过几十遍男人对她的真情告白,面无表情,不为所动。 “我想了解你,了解柴子夜这个人,同时也让你有时间观察我到底是个怎样的男人。别人怎么误解我没关系,说我是败家子啦、不学无术啦,都没关系,我又不为他们活,不在乎他们怎么看我,可是你不一样……” 他抬起手轻轻地拨开她额前的发丝,好更清楚地与她四目相交,努力放电。 “不存有先入为主的偏见,给我机会、给我时间,你会发现其实我跟你通过从八卦杂志上知道的那个卢森,是完全不一样的。” “你知道吗?”她看着他,微笑说。 “知道什么?”他用好柔好柔的语气,近乎低喃的声音催眠着她。 “我讨厌话多的男人。”她笑容收回,一箭射去,正中他心脏。 “嗯……”他顿时语塞。 这个女人,真的很难搞定! 第三章 柴子夜不得不承认卢森确实有两把刷子。 看着他在厨房里不疾不徐,优雅地打酱、煮面、炒料、熬汤、调味,颐长挺拔的身形站在开放式厨房里,搭配上客厅音响传来的轻柔音乐,不知怎的让她联想到交响乐团的指挥家。 从一开始准备戳破他吹的牛皮,到折服于他熟练流畅的烹调技巧,甚至开始期待,不知最后的成果滋味如何。 她主动帮忙铺餐垫,摆上餐具,还开了瓶白酒,邀他共饮。 柴子夜万万没想到她会和这个原本令她十足倒胃口的男人在自家厨房里品酒。 可这气氛太棒,酒兴一来,莫名地整个心情好high,连带的,眼前的男人也愈来愈觉赏心悦目。 浓稠馨香的青酱,淋在油亮黄澄的细面上,点缀着脆嫩的罗勒叶和鲜红的对切小番茄,光是视觉就已取得了满分。 还有一盅营养低热量的番茄蔬菜汤。 “幸好你这里的食材很丰富,连松子、罗勒都有,虽然我很久没做青酱了,味道应该还不错。”卢森将盛入盘中的面和汤端上餐桌,在她身旁坐下。 柴子夜迫不及待地尝了一口,天啊……好吃到她舍不得大口吞下,好吃到她眯起眼细细地品味,想分辨出这里头究竟多了什么神奇的食材。 “你偷加了什么我没看到的材料?”明明都是她平常做青酱的材料,明明每一样都是从她冰箱里拿出来的,为什么就是比她做的还美味? “加了我的感情。”他卷起一口面条送进嘴里。 “你说话一定要这么恶心做作吗?”她受不了地白他一眼。“这么爱演怎么不去演戏,办什么杂志?” “你不觉得吵吵闹闹其实更快拉近彼此距离?”他笑她翻白眼的表情。 “什么意思,你故意找骂挨?” “是啊,老实说我犯贱,从小到大,家里每个长辈都疼我,所以我特别喜欢恰北北、有个性的女人。”但,敢在他面前耍脾气的女人,太少了。 “那你还真的是犯贱。”这个男人是怪胎。 “你看那种刚认识、不熟的都很客套,我们是因为感情够好才会斗嘴。” “谁跟你感情好?”他们今天也才见第二次面。 “我觉得跟你一见如故,没有一点陌生的感觉,不晓得为什么。” “我也是,见到你的第一眼我就知道你很白目,不晓得为什么!”她夸张地说,故意要气死他。 他哈哈大笑,“所以我说我们一见如故,直接省去那些客套、礼貌,才一眼,我就知道自己喜欢你,而你就知道你讨厌我,多神奇!” 听完他的硬拗,她也忍不住笑了。 好吧!她承认,她是不欣赏他,可也不到“讨厌”的程度,对他,她有一种奇怪的直觉——其实他们两个人是会合得来的。 因为他很直接、很容易懂,只是先前从报章媒体中得到的讯息,让她有了先入为主的不好印象,所以两种截然不同的观感造成矛盾,她才会老是很纠结。 “你在厨房里的动作看起来很熟练……但你怎么可能自己下厨?”她忍不住提出心里的疑惑。 “我跟所有人一样一天吃三餐,这就是生活的一部分。我下厨很奇怪,可你不也自己下厨?” “不一样,我是——”她本来要说她是女人,可觉得这么回答未免也太贬低女人的价值,马上改口:“我是懒得出门,而且外面的食物要不就太油,要不就太咸或太甜,很多不合我胃口,这方面我比较龟毛。” “我倒是喜欢享受各方美食,不过做菜、做家事都是纡压的一种方式,我也乐在其中。” “你还做家事?”她惊吓得下巴差点掉了。 “除了衣服送洗外,家里都是我自己打扫,”他一副要她别小看他的表情。 “我喜欢做家事。” “哇……”的确,因为接触他、聊过之后,她对他整个大改观。 “怎么样……”他端起酒杯,贴近她,用性感的低沉嗓音诱惑她。“吃过我煮的义大利面,是不是开始对我有点动心了呢?” “哈!”她皱了皱鼻子,轻蔑地说:“我只能说你为了把马子,用心良苦啊!” “嘿,你是不是在爱情路上受过很大伤害,”他抗议说道。“怎么思想这么负面黑暗?” “我在爱情里受伤?”她脸上明摆着“怎么可能”。 “怎么你就不能想成我喜欢宠爱自己的女人,心甘情愿为她下厨、洗碗、拖地?”他挑起眉好笑地问道。 “最好爱情有这么伟大。”她扬起下巴,冷哼一声。“让你煮个一、两次晚餐,做一、两个月家事你以为浪漫,看看五年、十年过去,天天煮、天天做,剩下多少爱情,还说不说自己心甘情愿?” 他看着她,语塞;因为截至目前,他难以数计的恋爱次数,时间没有超过一年的,所以拿不出实例来反驳。 他从没立志做处处留情的风流男子,只是每一段恋情的热度总是来得快也去得快,使得他看起来的确像喜新厌旧的花心大萝卜。 “我还没遇到这辈子的最爱,所以这个答案我保留,不反对但也不同意。”这是他的结论。 “最爱……噗……”她掩嘴一笑。“你都是拿这种借口告诉那些觉得你很花心的女人?” “也许你就是我这辈子的最爱也说不定。” “哈哈哈——”她笑到不可抑止。“我的妈啊!这真是我这几年来听过最老套的台词。” “你再笑……我可要恼羞成怒了。”他佯怒说道,其实看她笑到东倒西歪的,只觉好可爱。 毫不做作。 “你恼羞成怒会怎样?”她也不晓得为什么就是控制不了笑,频频擦拭眼角渗出的泪水。 “想办法封住你的嘴。” “用你自己的嘴封吗?”说完她又大笑,怎么觉得好像在演琼瑶大戏似的,他的每句话都经典到让人拍案叫绝。 卢森原本只是开开玩笑,不过,她笑得实在太夸张,他担心她岔了气,消化不良,于是,大手一挥,如她所愿,以他的口,封住她的口。 他轻轻一啄,浅尝她的柔软芳甜,唔……他发现这个提议真是不错。 柴子夜没想到他居然来真的,整个人呆愣住,直到他松开手,她都没来得及反应。 这家伙不要命了!待她回过神,直想一掌手刀把他劈成两半。 “君子动口不动手喔!”他像看穿她的意图,按住她的手。 “你活得不耐烦……”她再次意外于他的敏锐与出手的速度。 “你还没喝汤呢,都快凉了。”他笑笑地顾左右而言他,转移她的注意力。 “你压着我的手我怎么拿汤匙?”她瞪他一眼,算了,不跟他计较。 为了一个蜻蜓点水的轻吻就废了他的手,太小题大作了点,这样显得她很没经验、很大惊小怪。 她当然经验丰富,而且处变不惊。 他放开她。 “下次再这样,小心你的命。”她拿起汤匙喝汤。 “我有没有跟你说过我对你一见钟情?” “就算说过我也当没听到。”她实在懒得理他,可他就是有办法招惹她,不管是让她笑,还是让她发火。 “只要我们多点时间相处,我相信你一定会喜欢我的,而且可以接受任何考验,”他迳自接下去说。“就怕你因为害怕爱上我,故意抗拒对我的感觉,不肯给我机会。” “男朋友我是不缺,倒是缺个煮饭扫地的佣人,主人跟佣人之间也有很多时间相处,对不对?”想激我?柴子夜暗笑。 我就看你能接受什么考验,最好你真的喜欢做家事! “没问题,我做你的佣人。”他想都不想,直接答应。 “呃……”她呆了。 这样也行? 清晨,阳光才露脸,柴子夜住处阳台停了几只鸟儿,啾啾瞅瞅、叽叽叽叽、咕咕咕咕地合声唱歌,一早便热闹不已。 三年前她买下这间房子,装潢时特地请设计师腾出客厅一半空间延伸出去做阳台,种些花花草草,阳台的另一侧相连卧室,无论从客厅或是卧室,望出去的风景都像幅画,映得满室绿意。 后来,发现经常有些鸽子、麻雀、斑鸠和不知名的鸟类停在这里休息,她便开始摆些饲料在阳台,去年夏天有对嬿子在她的冷气窗台上筑巢孵蛋,她拍下整个筑巢的过程,拍下嬿子父母喂养宝宝的可爱画面。 柴子夜喜欢都市的繁华便利,但也贪心地想拥有一个可以安静休憩的私人天地,这个家就是她一点一滴按着心中的蓝图打造出来的。 她躺在床上深吸一口气,阳台上的香草植物散发出沁人香气,让人精神为之一振。 叩叩…… 奇怪? 柴子夜伸了个大懒腰,侧耳一听,怎么好像还有别的声音。 叩叩、叩叩…… 没错,是敲门声。 她起身披上披肩走向客厅,从门眼上看见一个这个时间不应该出现在门外的人。 “这么早你来做什么?”她打开门,一脸不悦。 为什么管理员没有通知她就让他上来了? 卢森就站在门外,手上提着粉红色餐盒,身后还拖着一只行李箱,脸上挂着他一迳的迷人笑容。 “忘了吗?今天是我第一天上班,因为到这里再做早餐的话会来不及,所以在家里先做好带过来。” “上班?早餐?”她茫然地问。 “从此刻开始我就是你的专属男仆,接受你的考验,直到你相信我的真心,接受我对你的感情。” “你……”她才张口,突然有种千头万绪不知从何说起的感慨。 “没想到我是认真的?”他以为她感动到说不出话来。 她摇头,用大拇指比了比“跟我进来”的手势。 他提起行李箱,进到屋里,将早餐搁到厨房桌上。 柴子夜将木门合上,一转身,冲到卢森面前。 “要在阳台吃早餐吗?”他微笑问道。“你的阳台是我在都市里见过最小巧可爱的花园。” “吃你的大头鬼!”她一肚子火。 刚才是怕一早骂人吵到邻居才忍着没发火,他居然看不出她眼睛已经布满杀气,还笑得出来? “怎么了?”他依然老神在在,不知是少根筋,还是真的沉着到泰山崩于面前而面不改色。 “你到底在发什么神经,何必这样作践自己?” “我怎么作践自己?”他皮皮地笑。 “你很缺女人?以前你身边的女朋友不是一个换过一个吗?像你这样英俊潇洒又多金的男人,需要为了追我把自己降格做佣人?”她对这种一见到美女就穷追不舍,连尊严都不要的男人实在很不屑。 “你有职业歧视喔,佣人是个全能全才的职业,可以很专业,但需要技术的。” “我不是职业歧视,我是歧视你!”她也不晓得自己为什么会生在这么大的气。 “你没工作吗,没其他的事好做吗?你的人生目标是怎样,发誓把全天下的女人弄上床?” 他很耐心地听她的批判,没有插嘴也没有反驳,顶多挑了挑眉表示对她的“用词”有些惊讶。 “就算你有个有钱的老爸做靠山,可你毕竟还是杂志社的负责人,什么叫负责人?就是要对底下的员工负责,对买你们杂志的读者负责,不要以为钱多花不完,做什么事都半调子!” 她气他不争气,原本已经开始对他慢慢改观,可他居然放着正事不做,当真到她家做佣人,而她自己居然还一度对这个只顾玩乐没有肩膀的男人生出了点“好感”! 卢森听完只是笑了笑,什么也没说,迳自把带来的餐盒打开。 餐盒里盛装着种类丰富的水果蔬菜沙拉和杂粮面包、煎德国香肠,还有一个用可爱玻璃瓶装着的沙拉酱。 “这是我特调的低脂优格沙拉酱。”他打开瓶盖,取出小汤匙。“吃的时候再淋上去。” “你怎么不说话?”柴子夜见他太过平静的表情,突然间觉得自己话说得太重了。 她又不是他什么人,凭什么干涉他的生活方式,就算他的杂志社倒闭也不关她的事,她到底在生什么气? “你没听到我刚说的话?”他依然一派轻松,像不懂她在说什么。 “我骂你的那些……你不解释、不反驳,完全没意见?” “我无法左右别人怎么看我,就算解释,大部分的人只相信自己相信的,说了也没用。”他耸耸肩,付之一晒。 他很清楚外界的人怎么看他,不过,像她这么诚实,当着他的面说出心里想法的,还是头一回遇到。 “你的意思是说其实你不是那样的人,你有你这么做的理由?”柴子夜不觉赧颜,她似乎管得太多,也气得太莫名其妙了。 莫非毒辣耸动的文字写太多,连个性也变得愈来愈刁钻孤僻,冷漠却缺乏同情心? “你想知道我为什么作践自己?”他笑问。 “对啦……”明知道她已经在反省了,他还故意拿她骂他的字眼来挖苦她,很机车耶。 “因为这是我唯一一个接近你的机会,如果我不来,就要错过你了。” “你追女人的招数不会就这么一招吧?山不转水转,没听过?” “那如果我约你去吃饭、约你去玩,你会答应吗?” “我——”她话到嘴边硬声吞下,老实回答:“不会。” “所以喽!”他忍不住想笑,怎么有这么不懂“委婉”的人。 “你可以直接放弃。”她给他最好的建议。 “也许你已经不相信爱情,但我却还没放弃寻找真爱,我不希望将来有一天回想起你,发现错过你是我这辈子最大的损失。”他故意深情款款地望着她。 他一脸认真的表情,看得她头皮发麻。 这家伙真的是把肉麻当有趣。 “那万一相处之后发现我跟你期待的完全不同,我们根本合不来,那怎么办?” “就走人啊,至少试过,证实不适合。” “够狠……”也够诚实,还没追到她就先预告他可能始乱终弃。 “难道你认为比起结婚后发现不合,或是明知不合却硬要结婚,最后孩子都生了才离婚好?” “你想结婚?”她逮到进攻的缝,眼睛一亮。 “我从来不是抱着玩玩的心态交女朋友。”他扬起英气十足的浓眉。 “哈哈!那我敢肯定我们不适合,因为我不婚的。”她乐不可支,终于找到打消他干这种蠢事的理由。 “其实我也不一定要结婚,我只是说不抱着游戏的心态。” “你硬拗,见风转舵。” “我这个人很随兴,没什么非怎样不可的原则。”他勾起唇角,泰然自若。 “还是你反悔了,想说话不算话,昨天才雇用了我,今天就要我辞职走人?” “屁!”她发现自己一开始就不该多问的,怎么好像自愿跳入他设的陷阱。 “我一向说话算话!” 柴子夜被卢森打败之后,心怀怨念地吃他为她一早起来准备的早餐,一边思忖着要如何在不出尔反尔、有违自己诚信的基础上,让卢森知难而退。 她其实不相信他真能任劳任怨地为她煮饭洗衣、做那些清洁工作,他只是想引起她的注意,就像过去那些追求过她的男人,想博取她欢心,得到她的人。 不同的是,遇见实在倒胃口的男人她可以避而不见,来个相应不理,久而久之对方知道没希望,自然会放弃;可是卢森非“常人”,他有坚强的意志,钢铁一般的脸皮,无论她如何打击他,他都毫发无伤;如果以后真的得天天听他那些肉麻兮兮的情话,跟恶心巴拉的深情目光…… 她会疯掉! “喂——你去哪里?”柴子夜见他拖着行李箱往客房走去。 “先放下我的行李,把日常用品整理一下,然后要开始今天的打扫工作,昨天我就注意到阳台有几棵树要修剪一下枝叶了。” “你晚上要睡这里?”她惊呼。 “是啊,你还有一间空房间。” “那是我用来堆书跟杂物的地方。”这家伙是什么时候把她家的平面图摸得一清二楚的? “有床吗?” “有,可是——” “有张床能睡,可以了。” “其实你可以回家睡,打扫什么的早上来再做!”她真是被他打败,这么能屈能伸、这么抗压,怎么不好好经营自己的事业,而非得用在做“佣人”上? “这样来不及做早餐。” “我平常不吃早餐的……” “早餐很重要,是一天精神活力的来源,听你这么说以后我更要盯着你吃早餐,你太不注意自己的健康了。” 卢森说完便往客房走去,留下瞠目结舌的柴子夜。 为什么才思敏捷、下笔成章的她会被这个她以为“大胸无脑”的草包男克得死死的,好像两人师出同门,每每她才要出手,他都能一眼看穿她要出的是什么招,反身将她一军,出奇制胜? 这个男人,到底是从哪里冒出来的,而她,又怎么会招惹到他? 第四章 柴子夜盘腿坐在客厅沙发,沙发四周散落一本本介绍咖啡豆、烘焙、研磨、杯具以及咖啡器具的书籍,茶几上则摆着装有来自各个产地的咖啡豆,她一边翻书,一边对比手边的咖啡豆,观察外形、颜色以及香味。 这是她应某间生产全自动咖啡机的厂商邀请,试用他们最近研发出来的多功能家庭咖啡机,文章将刊登在一本专门介绍生活精品的杂志上。 平常她习惯喝花茶,偶尔到咖啡厅坐坐也只喝香甜好入喉的拿铁咖啡,但为了对自己的文章负责,她从咖啡豆研究起,重新认识从古至今让许多人上瘾的咖啡魅力。 她喜欢这样的工作方式,因工作需求而有机会深入钻研自己过去不懂的领域,报酬优厚又可增长见闻,一举数得,这也是她离开报社后乐得在家当宅女的原因。 除了前方那个干扰的身影…… 柴子夜利用扭扭脖子,伸展一下肢体的动作,不着痕迹地朝厨房方向扫了一眼,卢森坐在餐桌旁,振笔不知写些什么,专注凝神。 他赖在这里已经第五天了,柴子夜和他在比耐力。 她假装不在乎他的存在与否,看他是不是真能扮演好一个“佣人”的角色,看他能耐操几天。她还打算只要他稍有松懈敷衍,她就要把他扫地出门,谁知……事与愿违。 柴子夜亲眼见他使用吸尘器吸地,而且吸完后还跪地用手擦拭地板,不只如此,家里的每一片玻璃窗都干净到连个指纹也没有;浴室厨房的水垢、油垢不见了,所有杯子碗盘全都清洁溜溜、光亮无比。 他还知道如何操作洗衣机,深浅不一的衣物分开洗,知道如何分辨衣服该干洗、水洗还是手洗。 他烧的菜道道精致美味得让人齿颊留香,回味再三。 更更重要的是,他做这些家务,丝毫没打扰到她的日常作息——安静、熟练、时间点拿捏得宜。 他专业到让她佩服得五体投地,无话可说。 若真要在鸡蛋里挑骨头的话,那就是他认真工作的身影实在太帅、太有魅力,害得她经常不知不觉地看他看到出神,直到他出声叫她,她才发现自己又犯“化痴”了,在他得意的笑容下,恨不得挖个洞把自己活埋。 就像此时,虽然他穿着简单的白衬衫,黑长裤,烘托出他好身材的高雅剪裁和绝佳品味,还给人一种低调的好感。 他将袖子向上拘了几摺,露出线条精壮、肤色匀净的手臂,衬衫领口微张,隐约可瞥见里头诱人的见光,她不知是吃错了什么药,突然之间,感觉他举手投足间都像在勾引她似的,不停地散发男性顿时刚的气味。 什么男人能够在做家事的同时还这么man的? 她猜卢森一定受过演员的专业训练,才会无时无刻都像镜头里的男主角,强力放电。 “累了吗?”卢森抬起头问她。“要不要帮你按摩一个肩膀?” “嗯?”她一时间没弄清楚他的主意,待回神时,他已经走过来了,她连忙挥手。“不用、不用,我不累……” “你看了一下午的书了,该休息一下了。”他一双大手放上她的肩。 瞬间,她仿佛被电到,从脚底麻到头顶,连整个胃热了起来。 她本来要拒绝的,可是—— 天啊……他的指腹在她的颈项两侧轻轻地揉推着,热热麻麻的好舒服…… 柴子夜忍不住闭上眼,享受那酸痛并爽快着的奇妙感受。 “肩膀太硬了喔……”他像个高明的大夫,指出她的病徵。“你看书的姿势不对,又是盘腿又是窝在沙发里,坐久了对血液循环不好。” 他的指腹从后颈慢慢往上画圈揉搓直到太阳穴,每移动一寸,她就重新感受一次那酸痛与伴随而来的舒畅感,鸡皮疙瘩爬满手臂。 “你怎么这么厉害……”她舒服到发出的声音像快睡着了般低喃。 “之前认识一个号称天使之手的气功按摩师,跟他学了点皮毛。” “天使之手?我听过!”柴子夜睁开眼,她的头仰靠在他扎扎实实的腹间,正好由下而上对上他的眼。“据说他一次按摩费高达上万元,可是还是有很多大官贵人排队指名要他到府服务。” “没错,几年前我爷爷中风,请来这位按摩师每个星期到家里两次帮他舒通经络做复健,没想到几个月后再照脑部x光,血栓居然消失了。” “哇……这么神……”她啧啧称奇。“你就是那个时候跟他学的?” “他第一次见到我就知道我是练武奇才,恨不得将一身绝学传授给我,不过我在家时间不多,只学了几招平时自我保养用的。” “最好他还顺便帮你打通任督二脉啦!”她笑弯了腰。 这个人太高段,说起笑话面不改色,正经得二五八万似的,反而更令捧腹大笑。 卢森也笑了。 他喜欢她那种不顾形象,又是踢脚又是挝椅子的夸张笑法,笑到感染了身旁的人也跟着开心起来。 她真的很特别,她的美、她的酷、她的智慧与直率,都深深地吸引着他,随着每天每天的相处,这份吸引不减反增,所有或许别人眼中消受不了的个性,在他看来却都可爱极了,这种事在过去不曾发生过。 若他不是中了她的蛊,那么就只剩一种可能性——如他第一眼见到她时那种内心直觉的冲击——她是他命中注定的另一半。 但,“命中注定”这种感觉他从没经历过,就算询问其他人,谁也无法给他一个斩钉截铁的答案,无论是或不是,所以,他死皮赖脸为自己争取机会、争取时间,一解心中的疑惑。 短短不到一个星期的时间,他已经觉得自己疯狂地爱着她了,而这爱无关她对他是否存有好感,就算是单方面的爱着也觉得好满足。 他愈爱愈觉不可思议,愈觉不可思议便愈想一探究竟,究竟他和她之间有着什么特殊缘分,让他即使如此狼狈的追求方式也不肯放弃。 柴子夜笑到无力,软趴趴地往后靠回他的身体,继续享受“天使之手嫡传弟子”的高级按摩,她可以感觉到他呼吸时腹部的起伏,轻轻地抵着她的后脑。 像有什么隐晦暧昧的情愫在这吐纳间幽幽地传递着,她胸口热热胀胀的,心跳声鼓鼓地蒙住她耳,然后她才后知后觉地发现两人之间已经如此亲密、毫无避忌。 他到底用了什么招式竟能让她从一开始的尖锐挑衅、抗拒到不知不觉地让他走到如此贴近的距离? “我看你这两天看这些书,为什么?” “要写一篇全自动咖啡机的试用心得,可我对咖啡不是很熟,得先研究要怎么煮,还有不同种类的咖啡上有什么不同,好喝跟不好喝的标准是什么,顺便看看这种家庭式的咖啡机还能变出什么花样。”她向他说明。“就是转入式行销啦!” “如果要研究这么彻底你得花不少时间,而且要喝很多咖啡。” “没错!”她沮丧地叫起来。“而且我愈是研究就愈觉得深奥,好不好喝,顺不顺喉,酸味苦味恰不恰当,我喝多少咖啡才能分辨?重点是,以我的技术煮出来的咖啡,恐怕没有一杯能喝。” “要不要我煮给你喝?” “你会?” “我有个朋友是wbc世界咖啡冠军……” “他也发现你的天分,然后教你煮咖啡?”柴子夜快要昏倒了,这个男人到底有什么不会的? 他的人生、他的际遇未免也太精彩丰富了吧!她还以为他天天过着白天睡觉晚上跑夜店、开轰趴的糜烂生活。 “我在他的店里泡了十个月,店里有个很漂亮的咖啡师傅,是她教我的。” “你是为了追那个漂亮的咖啡师傅在人家店里泡了十个月?” 她听了,一种说不上来的滋味在嘴里漫了开来。 “只花了两个星期时间就追到了。”他老实交代。“不过,他们店里烘焙的咖啡豆实在太赞,每天不喝上一杯他们的咖啡没有心情开始做事,所以还是天天去。” “后来呢?” “后来我就学会怎么烘豆子,怎么煮咖啡了。” “学会之后你就很现实地把人家给甩了?”奇怪,她问这个问题时,怎么有种缺乏同情心的快感冒出来? “也不是这样……就感觉淡了。”他无法解释感情起起落落的原因,只是当他不再喜欢一个人时,根本勉强假装不来,只好一而再、再而三当负心汉。 “谈场恋爱,学会足以开咖啡店的技能,挺划算啊!”她调侃道。 先前她在杂志暗暗修理他的花心全是受她母亲大人“懿旨”指示,其实一个愿打一个愿挨,男女之间的情感问题没有绝对的对错,她也无意再以他的情事多说什么。 不过…… 看着他那双坦然明亮的黑眸,试着想像那些他喜欢过而后又不喜欢的女人的心情——当我们还盲目地爱着一个人的时候,对方已经先清醒过来,硬生生地中断一场美梦…… 突然间,她有点懂了那痛。 一道冷锋过境,温度骤降到十度以下,柴子夜才真正感受冬天的威力,不过,比寒流更难以抵挡的是卢森煮得一手害人上瘾的美味咖啡。 刚收到这台家庭用咖啡机时,柴子夜便仔细读过机器的操作手册以及附赠的咖啡做法,也试煮过三次,但就是因为实在称不上可口,她才决定认真研究“咖啡”这东西,看到底是跟她八字不合,还是她还没找到其中的迷人奥义。 可是,同样这台机器,同样用由厂商提供的咖啡豆,卢森竟能变出一杯杯色香味兼备的咖啡,而且花样多多。 他煮的咖啡既不酸也不苦,入喉后甚至有淡淡的回甘甜味,蒸气喷头打出的奶泡又细致又绵密,还能拉出许多美丽的图案,他让柴子夜更有信心向消费者推荐这简单又好用的咖啡机,也让她爱上了咖啡。 “其实,要先弄清楚自己喜欢的口感。”卢森用浅显易懂的方式教柴子夜认识咖啡。“烘焙程度较轻的咖啡豆颜色浅,酸味比较强,中度烘焙,酸度适中,愈深度烘焙,苦味愈强劲,可以混合多种咖啡,煮出属于自己独特香味跟口感的咖啡。” “我不爱乌漆抹黑、苦苦的纯咖啡,比较喜欢那种甜甜的、有浓浓奶香的咖啡。”她实在不懂怎么有人爱喝黑咖啡。 “那你豆子可以选择中度偏深度的烘焙,我教你做最简单的咖啡牛奶,早上醒来喝一杯,尤其是冬天,马上可以尝到幸福的滋味。” 他立刻做示范教学,煮咖啡的同时,先将牛奶温热,待咖啡煮好,一手拿着加了糖拌匀的咖啡,一手拿着热牛奶,同时缓缓注入杯中,混合出香浓的咖啡牛奶。 “喝看看。”他递给她。 她喝了口,眼中瞬间绽放出光亮。“好喝!没有卡布其诺鲜奶油那么浓稠的感觉,可同样是加了牛奶的咖啡却比拿铁咖啡好喝!为什么?” 她已经决定整个冬天,每天醒来都要来上一杯。 “牛奶跟咖啡比例是一比一,倒进杯子的同时完成混合的动作,不必再搅拌,直接喝,可以尝得到咖啡的甘醇和牛奶的香浓。” “好奇妙喔……只是比例和一点不同的手法,重点是超简单……”她忍不住一口喝光杯里的咖啡。“我可以把这个咖啡的做法写进我的文章吗?” “当然可以。”只要她开心,他什么都可以。“我还可以顺便教你利用咖啡占卜今天的运气。” “咖啡占卜,怎么看?” “现在看看你刚喝完的咖啡的杯子底部,剩余的咖啡液是不是环绕着杯缘呈现一个像满月的圆,这表示今天你将相当幸运,可以满怀自信去做任何你想做的事,一切都会很顺利。” “那不顺的话是怎样的?” 卢森将杯子微微倾斜。“这叫半月形,平顺的一天,不好不坏,如果不是很有把握,就多听别人的意见。” 她抄起笔认真记录下来。 “这种图案的话……”他再调整一下杯子的倾斜角度,一一解说不同的图形代表的运气。“三日月形、新月形……” 柴子夜觉得很有趣,虽然对占卜的可信度不抱任何期待,但还挺有意思的,为喝咖啡多添加了点乐趣。 “你是不是都用这一招把妹?” “你真聪明。”他笑答。 “怎么用?教我。”她很好奇,好奇他这样外表已经够出色的男人,还需要动用什么技巧追求女人。 “如果咖啡厅里发现漂亮的女孩子,我会在喝完咖啡后走过去问她知不知道咖啡占卜,如果不,我就立刻教她,你们女孩通常对占卜很感兴趣。” “没错,”她承认。“这是因为我们女人愿意花时间了解自己、了解别人,男人则是视觉动作,对这种看不到的心灵层面没兴趣。” 他微微一笑,没有反驳,接下去说:“我杯里残留的图形一定是满月形,然后我会告诉她今天是我的幸运日,无论做什么都会成功,最后就问可不可以请她吃饭,成功机率百分之百。” 她哈哈大笑。“你的成功机率跟这个占卜根本没关系。” “不然跟什么有关系?” “你长这么帅,就算运气带塞,还是一样可以约到美女吃饭。”她觉得他明知故问,不可能不晓得自己的外型大加分。 “那么……”他微微拉近两人的距离,用那邪恶又勾魂的电眼望着她。“不知道晚上有没有机会请你出去吃饭,饭后再去兜兜风?” 在他炙热的目光凝视下,她突然觉得心悸腿软。 他挑起眉等待她的答案。 “晚上我跟朋友有约。”最后,她口是心非拒绝他。 “真可惜……只好下次喽!”他很有风度地接受拒绝。 他不急是因为她绝对值得他等待。 周末,柴子夜陪母亲吃饭,回到住处时大约九点,打开门,客厅黑漆漆的,家里没人。 进入屋内,亮起灯,莫名地感到失落。 她以为卢森在家,所以比平常提早些时间回来,大概是习惯了这近一个月来不管出去多久,不管什么时间回家,只要一找开大门,就能看见坐在客厅的卢森。 有时他拿着抹布擦擦抹抹的,有时舒服地靠着沙发捧着本书看,茶几上必定有杯热茶或是咖啡以及小点心。 他也工作,坐在餐桌旁,开启笔记型电脑,透过电话和公司里的部属谈公事——这是她有次午间小憩醒来不经意听见的——原来,他不全是挂名老板,也作决策的。 “你在找我吗?”通往阳台的落地窗倏地拉开,传来卢森的声音。 她吓了一跳,惊问:“在家干么不开灯?” “我在阳台赏月。”他手上端着高脚杯,里头有饮剩的调酒。 “周末耶,行情这么差,没出去跑趴?”见到他在家,不知怎的,她心情骤然好转,开起他的玩笑。 “我也觉得行情好像真的变差了,追你追了快一个月,连手都还没牵到。”他也开玩笑地回她。 “牵手有什么难的,马上让你牵一下。”她走向他,拉起他的左手在空中晃了两下。“犒赏你这阵子的辛苦。” “好感动。”他将左手贴在自己胸口,“这只手这辈子都不洗了。” “夸张。”不晓得是不是在母亲家吃饭时喝了点酒的缘故,她觉得整个人轻飘飘的,站都站不称。 这时,卢森突然将手机从口袋里拿出来。“我接个电话。” 柴子夜迳自走开,到厨房东摸摸西摸摸,避免有偷听人家讲电话的嫌疑。 他的电话很多,尤其太阳下山之后。 因为经常处在同一个空间,除非她正在工作否则他也不会特别回避,所以难免会听到、猜到电话另一头的身份,以及对话的内容大概;大约是约他出去玩的,男的、女的都有。可以他说话的语气听出来。 当他的声音变得比较温柔,她想八成是女人打来的。 像这通就是。 “子夜。”卢森电话接到一半,手捂话机,叫她的名。 “怎样?” “我朋友在附近club办了一个生日快乐party,想不想一起?”他问。“介绍几个文艺界的朋友给你认识。” “没兴趣。” “了解。”卢森得到答案后转对电话说:“抱歉,我现在跟朋友在一起,不过去了,玩得开心点,生日快乐!” 他结束这通电话后拔出一通给他的秘书。 “帮我买一只tissotequt-t,腕表,白色的,到闵华在南京东路的那间店,送给一位崔可馨小姐,她生日,写张卡片祝她生日快乐。” 从他叫她的名字开始,柴子夜便清清楚楚地听完这两通电话,听他的说话语气,听他如何交代秘书送礼,帮他摆平他分身乏术,无法一一应付的“女性朋友”们。 她只能说佩服,佩服他就算人未到也要“礼数周到”的交际手腕,难怪这么多绯闻,这么多劈腿、始乱终弃的负面消息传得满天飞,女人们仍旧趋之若骛。 “要不要喝看看我用酒、水果、香料特调的punch?”他走到餐桌旁,从桌上的玻璃缸舀了杯像红宝石般晶透的调酒。“我们自己在家开party。” “这么想跑趴,刚刚怎么不去?”她接过酒,浅尝了口。 好特殊的香味,记忆中她喝过的鸡尾酒没有这种香气,好喝! “其实我对party这东西真的是怕了,差不多从有记忆开始,一到晚上就有party,我爸工作需要,我妈喜欢热闹,所以什么开工趴、杀青趴、庆功趴、生子趴、单身趴……你想得到的名词都可以以办趴,你说我还会想去吗?” 柴子夜做了个半信半疑的表情。 她记得,他被记者拍到的绯闻照片,不是夜店就是酒店,没有一次是阳光灿烂的青山绿水,所以,她信他才有鬼。 “当然,我的生活环境,工作环境和身边的朋友都在这个圈子里,根本跑不掉,可我心里真正喜欢的生活是像我们现在这样,安静的两人生活。” 他举杯轻轻碰她的杯缘。 “谁跟你两人生活,”她立刻吐槽他。“这是我一个人的生活,是你这个不速之客硬要凑热闹,打扰我安宁。” “你觉得不够安静吗?真贪心。我是已经很满意了啦!”他厚着脸皮笑说。 她也懒得跟他抬杠,这个男人脸皮刀枪不入,跟他辩,浪费口水。“你自己一个人,为什么要调酒?” “我们曲总编派了一个任务给我,要我写几篇跟party有关的文章,我突然想到以前学调酒时,我在我的调酒老师家中喝过的punch,想再试试看能不能调出那个味道。” “你还学过调酒?”纪家事、厨艺、咖啡之后,这个男人又多了项技艺。 “在美国念书的时候常办舞会,因为经验太丰富了,所以想过毕业后干脆开个专门办趴的公司好了,所以对点心、调酒、布置都花了点时间研究。” “那最后怎么会变成办杂志?” “其实真正的原因还满糗的……”他揉揉眉心,似乎难以启齿。“说了你会笑……” “说嘛!”他愈为难她就愈好奇。“朋友之间没有什么好隐瞒的,我不笑,保证不笑。” 她真坏,为了听八卦,连“朋友”都搬出来了。 “就我一个从小一起长大的朋友,很爱看,从小就立志——住豪宅,整天躺在泳池边欣赏走来走去、走去走来的泳装美女……”他好笑地说:“然后,他也真的办了一本‘男人异想世界’,还发行了将近一年才停刊,我就是那时候被他硬拖去杂志社,最后接手他扔下的烂摊子,然后转型。” 柴子夜憋了快一分钟才忍不住爆出大笑。 “‘男人异想世界’我有印象,天啊,原来那本超没水准的杂志也是你的!” “严格来说,我只是受害者,甜头完全没尝到。” “不错,不错!”她拍拍他的肩。“为朋友两肋插刀,够义气,为这个我们再干一杯。” 这一晚,柴子夜喝了好多酒,说了好多话,因为她突然觉得卢森好可爱、好老实,一点也不像报章杂志写的那样花心,夜夜笙歌。 更不可思议的是,他们竟有着十分相似的成长环境,有好多学艺圈的资深演员、歌星,其实都是看着他们长大的叔叔、伯伯、阿姨。 她还注意到,他实在是个百看不腻的……美型男! 第五章 清晨,柴子夜从床上睁开眼,首先感觉到的是她干哑灼热的喉咙——昨晚,她喝太多,说太多,笑太多,喉咙好痛。 接着,再闻到自厨房飘进来带着柑橘气味的咖啡香后,突然间从脑中冒出好大的一句话,还加粗体—— 我要戒了咖啡、戒了卢森! 当初她会答应让他住进来做她的佣人,是因为她压根儿没想到他能够撑过三天,可是,他不仅已经撑了一个月,而且还渐入佳境,愈来愈“乐在其中”;到底该说他胸无大志,还是说他其实意志过人? 不过,她最没想到的是,自己竟一点一点地陷入他精心设计的幻境中。 他把自己“设计”得太完美,不仅十八般武艺样样精通,而且个性坦率、平易近人,为了追求真爱勇往直前,打死不退。 他一定看过言情小说,要不就是熟谙好莱坞式的爱情浪漫戏剧,综合最受欢迎男主角类型前三名,把自己塑造成金光闪闪的钻石王老五形象。 她不相信真有男人是百分百符合女人理想中的对象;所以,他太假了。 柴子夜从床上跃起,冲进于是刷牙洗脸,然后快步走出房间,找到腰间系着灰色围裙,一手拿着锅铲,一边看笔记型电脑上的资料的卢森。 “早安!”卢森见到她露出一道比早晨阳光还耀眼的清新笑容。“星期天的第一餐,我决定来挑战正统的英式早餐。来,先喝一杯现榨柳橙汁,其他的就快好。” “我有话跟你说。”她努力忽略自己的饥肠辘辕,努力不被他“正统英式早餐”这头给打动,横着一张脸,正经八百。 “你说,我在听。”他很快端上水果牛奶燕麦粥,接着又回去瓦斯炉旁顾着煎盘里的菜。 “你该走了,游戏到此结束。” 她从一开始就知道他是抱着游戏的心态在演这出戏,搞不好还有报复的成分在——当初她写了几篇挖苦他的文章,他气死了,决定想办法让她爱上他,然后再狠狠一脚把她踢开,让他尝尝气到吐血的滋味。 所以,如果她明明知道他不怀好意还被吸引了、认真了,那她真的是笨到没药医。 为避免这种颜面尽失的事件发生,她不能再让他留在这里,她得承认自己失算,太小看他,也太高估自己。 “什么游戏?” “你扮佣人的游戏,一个月了,我们也差不多该回到原本的生活了吧!” “意思是我通过考验,你答应我的追求了?”他转头看她,眼眸因喜悦而乌亮着,感动的情绪全写在脸上,一眼看穿。 “并没有。”她泼了他一头冷水,不相信他的开心是因为误以为她接受了他,大概是想到终于可以报那一箭之仇,窃喜着。 “不然是……?”他问着,还得分心将煎盘里德蛋翻面。 “以前我不认识你、不了解你,只是为了赚些稿费就拿你的私生活来做文章,如果造成你的困扰,我跟你说对不起。”她为自己的“以偏概全”向他道歉。 虽然不晓得真实的他到底是什么样子,但至少这些日子的相处,她知道他没有她想象的那么恶劣。 “那种八卦传得快,消失的也快,我早就忘了。”其实在见到她的第一面就忘光了,而且,感谢那些八卦让他认识了她。 “既然话都说开了,你该回去做你的正经工作,我不需要佣人,家里就这么大,我一个人生活,很简单、很自在,不习惯屋里有个男人走来走去的。” “我打扰了你的工作?” “也不是……不过,多少有点影响。”而且,这影响愈来愈严重。 “对了,我今天下午约了一个染布师傅见面,我看你挺喜欢那种中国风的手染布,你一定会爱上这个师傅的作品,要不要一起去?” “咦?”怎么事情讨论到一半,跳到这儿来了? “这次我们杂志社在世贸主办一场‘手染风华’设计大赛,利用手染布,设计衣服、日常生活用品、家饰,主题不设限,我们还会在现场举办染布教学,就是要邀请这位陈师傅出马。 “他手工染的布,色调饱满沉静,图案千变万化,只要做好就直接运往巴黎,我们平常想看还看不到。” “我要去……”她爱死了所有古色古香、手工、有点年代、历史,甚至典故的东西,当然,朴质的手染布也是她的菜,尤其他将这位陈师傅形容的如此“出神入化”。 “好,那我们先好好地享受这顿早餐。”他微笑应允。“上菜喽!” 卢森一口气将炸香菇、煎蛋、番茄切片、花椰菜、烟熏鲑鱼、黑布丁和炖豆子全装在一只大盘子里,最后再附上几片奶油煎吐司,顿时香味四溢,让人受不了诱惑地口水直流。 “真夸张的丰富……”她咽了咽口水,直到今天才明白自己是多么意志不坚定、完全没原则的人。 “早餐很重要,要慢慢品尝、保持好心情,接下来的一整天都会非常顺利。” “我很少认真花时间吃一顿早餐。”这是她过去还跟母亲同住时,受母亲的作息影响养成的坏习惯,总是早午餐一起吃。 “所以以后我来照顾你。”他再次深情地告白。 柴子夜一口豆子差点噎住。“不行,最慢明天你就得搬走。” 俗话说拿人手短,吃人嘴软,他大概没料到会遇见像她这种“无耻小人”。一边吃人家辛苦准备的美味早餐,一边把人家赶走。 但是,只要一想到他动机不单纯,那些感动就会瞬间归零。 “好,我搬走,不过,我以后会打电话给你,你会接吧?” “会啊,有公事要谈的话。” “那如果像今天这样,约你出来吃个饭,或到哪里走走,肯赏光吗?” “如果是‘约会性质’的话,那就免了。”她斩钉截铁地划清界限。 “真的对我一点感觉,就算是小小的火苗也没有?”他受伤地问。 “抱歉,让你做了一个月的白工,”她勾起假笑。“我会结算薪水跟这个月你大大小小的花费给你。” “你知道我要的不是薪水……” “就是因为你的目的太明显,所以我更不能让你留下来。我答应给你时间,让你试试,但是没感觉就是没感觉,再拖下去也没意思,我不是故意为难你。” 她昧着良心说对他毫无感觉,就怕他下一刻露出胜利表情,如果真是这样,她绝对会懊恼到撞墙。 “我懂……这种感觉不能强求……”虽然心伤,但他决定缓下脚步,给彼此一些时间与空间想想。 卢森搬走了。 柴子夜不知道自己会那么快就开始想念他。 清晨,她睁眼醒来,躺在床上,皱着眉朝空气嗅了半天,闻不到那让人有起床动力,精神为之一振的咖啡香气,半晌她想起,昨天晚上他已经离开。 所以,今天起她就清闲了,在自个儿家里爱怎么打扮就怎么打扮,想一只脚跷到半空中躺着看书,高兴穿着内衣趴趴走,甚至裸奔都没人管。 尽管她并没有这类特殊嗜好,但还是成功地唤醒自己热爱自由的灵魂,奋力起身,踩着轻快的脚步进到浴室盥洗。 她洗了个澡,一身清爽地来到客厅,拉开落地窗窗帘,播放轻快的音乐,接着磨咖啡豆、煮咖啡,打开冰箱,寻找做早餐的材料。 看见冰箱里塞了满满的食材,柴子夜一下子就想起她和卢森一起到百货公司地下一楼的超市采买时,他推着小推车,笑问—— “我们这样像不像新婚夫妇?如果你的手上还牵个像你这么漂亮的小女娃,那就是一个幸福美满的家庭了。” 当时,她给了他一个白眼,只觉得他油腔滑调,没有一句话不是虚情假意,用来哄女人开心,拐骗女人心。 这一招对她没有用。 虽然,后来朝夕相处中渐渐发现自己似乎有些先入为主的偏见,渐渐认为其实他没有那么讨人厌,没有那么吊儿郎当,可还是无法从他身上看见“认真”两个字,他整个“纨绔子弟”的形象太鲜明、太根深蒂固了。 其实,她成长的环境跟卢森差不多;她母亲虽然因为怀了她便从此息影,可因为习惯了五光十色的繁华夜生活,喜欢热闹,加上母亲从影的成绩太辉煌,所以即使人已不在演艺圈,家里进出的却全是线上、幕前幕后的重量级人物,不少新人也会来拜拜码头、拉拢关系,就盼日后事业有贵人相助。 柴子夜从小就特别懂得“察言观色”,看得出这个圈子里错综复杂的男女关系,当然,母亲也爆了不少鲜为人知的内幕,所以,很早,她便看清了爱情的本质,其实就是比“性”稍稍体面、华丽一点的用字罢了。 柴子夜一边煎法国吐司,一边分析自己对卢森始终放不下戒心的原因。 应该说,他一直想让她相信他对她的喜欢是“爱情”,可他不知道她谈过的恋爱次数足以正是这个世界上根本不存在“爱情”,而且,她相信以他的经验不可能不清楚,可他还硬要用“爱情”来诋骗她,若他直接说他就是想跟她上床,搞不好她还能欣赏他的坦白。 “他就是个爱情骗子。”柴子夜得到结论。“一个演得很像痴情种子的爱情骗子,是花花公子界的标杆,当奉为圭臬。” 没错…… 将前因后果思考清楚后,她有种胸口废气尽除的轻松感。 “拒绝他是对的,没有什么好怀疑的。” 她无事一身轻,边哼着旋律边将煎好的吐司盛盘,挤上些蜂蜜,接着把煮好的咖啡与微温的鲜奶一同倾注到杯中,这就完成了一道美味简易的早餐。 她做到餐桌旁,拿起刀叉,笑容明明还挂在嘴角却陡然感到一室寂寥。 仅仅少了一个人,这屋子竟就变得如此安静。 她环顾早已熟悉的住处,她习惯的世界并没有任何不同,可一顿早餐,她的心情起起伏伏、高高低低地回荡了好几遍,只因一个无聊、肤浅、轻佻的男人进来过又离开。 个性好胜的她,无论如何也不愿承认自己在卢森才离开的第一个清晨就不断地、不断地想起他;可打从一睁开眼,进到厨房、打开冰箱、煮一壶咖啡、煎法国吐司,每一个转身、每一个动作,她的脑中都会浮现这些日子每天每天在她严重晃来晃去的身影。 她该死的真的对他动心了? “不可能、不可能……”她倏地站起来,开始在餐桌旁绕圈圈,这简直是太晴天霹雳的大事。“又不是白痴,明知道他打什么主意,怎么可能还喜欢他?” 她拢拢一头蓬松鬈发,感觉身体里有到尖锐刺耳的声音歇斯底里狂叫着—— “没错,你这个白痴、笨蛋,你真的喜欢上他了,这下糗大了,看你怎么收拾!” 柴子夜快疯了,因为意识到自己并非真的讨厌卢森,只是因为不相信爱情,所以打从心里讲他说的话全归为花言巧语,尽管两人相处时几次她都发现眼见的他跟“听闻”的他并不同,可她还是自动忽略这些讯息。 直到他真的走了,不再有那些恶心兮兮的甜言蜜语在耳边嗡嗡叫干扰她,她才能冷静、理智地看见他的好…… 这是,搁在客厅茶几上的室内无线电话突然响起。 她的心跳瞬间静止。 柴子夜捂着胸口,像是要去接起什么烫手山芋般,小心谨慎地移向铃铃作响的话机。 她知道一定是卢森打来的。重点是,她该用什么心情面对他? 如果他又想约她吃饭,她该不该答应? 他真的是为报仇才接近她的吗? 也许,一开始是这样,可她如花似玉、美若天仙,虽然个性硬了点,不像一般女人那么温柔体贴,但两人朝夕相处,他假戏真做,真的喜欢上她也不为过啊! 柴子夜这辈子从来没有像此刻这么“优柔寡断”、这么缺乏自信过。 电话催命似地一声响过一声,在她的手抓起电话的瞬间,她决定了—— 管他是不是真的喜欢,管她有没有心动,她会当做什么都没发生过! 就算谈了一场轰轰烈烈、火花四射的恋爱,最后一切会归于平淡,然后彼此愈看愈不顺眼,对对方的缺点愈来愈难以容忍,最后“啪”地一声,且八段,老死不相往来。 何必要再经历一次,然后才能斩钉截铁告诉自己这个世界没“爱情”? “喂!”她用低两度、冷冷的声音应话,要让他知道她一点也不期待他的电话。 “子夜,你睡了吗,有没有吵醒你?” 啊咧——想太多了,居然是她完全没有时间观念,分不清白天黑夜的老妈。 “前几天你回家吃饭,我忘了跟你说一件事。”柴母年近六十,可声音仍有如少妇般娇柔软绵。“你汤伯伯,拍电影那位,他说他大儿子到的第一部电影下个月要上映了,要你去看看,有空帮他写个影评什么的。” “嗯……确定哪一天,我先记下来。” “日期我没认真记,公关票在我这儿,你有空绕回家来,跟阿梅拿。” 阿梅是母亲自明星时代至今一直待在她身边的助理兼管家。 “知道了……”因为在心里反复嘀咕那么久,结果并不是卢森打来的电话,她不免有点意兴阑珊。 “说过多少次,女孩子家说话不要这么没元气,要甜一点、软一点才得人疼。”柴母忍不住念两句。 这女儿明明遗传了她的好身材、好容貌,可一点也不懂善用自己的本钱,穿着打扮老是宽宽大大的衣服,做那种经常坐一天、腰酸背痛有赚不了多少钱的工作,多少人要她进演艺圈砸大钱捧红她她都不肯,真不知道在想什么。 “是,亲爱的柴小姐……”柴子夜故意装出娃娃音。“时间不早了,你该休息、敷脸做spa了,晚安。” “就你嫌听我的声音不耐烦,都不晓得我……”柴母又要话起当年。 柴子夜连忙打断她的回忆。“谁说的?我最爱接你的电话了,就舍不得你太用嗓子,万一哑了怎么办?好了,晚安。” 话语一落,她立刻挂断电话。 “幸好反应快……”成功地逃过一劫,松一口气。 至于那个卢森,想想,再过几天搞不好她就记不得他的长相了,何必在这里庸人自扰? 她最清楚爱情完全禁不起时间、空间的考验。 卢森近来经常在办公室里像鬼打墙似的来回踱步;走到门口,手握着门把却忘了要出去做什么;从口袋里掏出手机按下接听键,才发现电话根本没有响;手上明明拿着高尔夫球杆,可练习球道上却摆着王建明的签名棒球。 回到家,朋友约的饭局、party他都没兴趣,整晚关在书房里不停地上网更新柴子夜的部落格,关注她的最新讯息、搜寻她过去曾发表过的文章,像个疯狂粉丝深陷其中无法自拔。 他想念那个可爱的小花园里种植的香草植物,他还想念蕙质兰心、种植这些花花草草的主人;自从搬离柴子夜的家,他就一直觉得自己快被思念给折磨死了。 他真的没有这种经验,想见一个人却见不到她,连电话都不敢打,每隔十分钟就要拿起电话看一次,看看有没有未接来电。 她留给他的最后一个画面是她依着门框,神情轻快愉悦,举着纤纤细手轻摆着,想着警告他:“再敢来骚扰我,小心我报警啊!” 倒不是他怕被抓去派出所什么的,而是他从来没想到自己的爱慕对她来说是种“骚扰”。 以往他也遇到女人对他说“讨厌”、“不理你了”、“我要分手”之类的情绪用字,可只要他送个礼,说说笑、哄一哄很快就没事了,再不就让对方冷静一下,过不了几天对方自然会主动打电话来求和。所以,他一直以为柴子夜虽然嘴上老骂他油嘴滑舌,可心里还是甜的,两人感情慢慢地滋长中—— 显然他错了。 他离开后忍着不再去“骚扰”她,而她也真的连一通电话都没来过。 他相信以她独立、有主见的个性,真的欣赏一个男人,不会存在非得男追女不可的观念,肯定会主动释出好感;也就是说,她口中的“讨厌”并没有什么深远的涵义,就是真的讨厌! “唉……”卢森关上电脑,揉揉酸涩的眼窝,大叹口气。 每每认真剖析一次,他就要再自我厌恶一次。 他知道自己这样很没出息,很不像个男人,可就连他自己也不晓得究竟中了什么魔咒,从第一眼见到她,她就占满了他心中所有的位置了。 很夸张,他也这么觉得,而且,很悲惨,比被戏称为“二手男”、“大胸无脑男”都来的悲惨…… 老天也开了他一个好大的玩笑。 过去,他风流韵事不断,身边的女人来来去去,多到他记不得名字和容貌,还曾经有过同一个女人追两次的经验,但后来总是因为感觉不对或发现个性观念差异太大而分手。 直到他遇见柴子夜。 他的心里涌出一股强烈直觉—— 就是这个女人! 他就是你命中注定的那个人! 无论如何你一定要追到她、娶她回家,不能让别的男人有机会出手! 可如果这直觉是对的,怎么可能她是他命中注定的另一半,而他却是她最讨厌到感觉被骚扰的男人? 这逻辑完全矛盾啊! 这些天,卢森便在这种左思右想,怎么想都想不透的矛盾情节中钻进死胡同,不知道该不该放弃,会不会因此错过这一生中最重要的女人,如果不死心,又该如何扭转劣势? “啊——”他快疯了! 就在他大声狂吼,吼出胸口抑郁之气,他的手机又吵死人的响了起来。 “喂!”他没好气地接起电话。 酒肉朋友太多就是有这个麻烦,想安静片刻都是奢求。 “卢森……?”对方听见不善的口吻,怀疑地问。 “子夜!”他瞬间瞠大眼,整张脸散发出烁烁光芒。 前一刻还在人间炼狱中泅泳,下一刻已经飞到天堂。 “嗯。”知道没打错电话,柴子夜轻应了声。 “怎么哭了?”他敏感地听出她带着浓厚鼻音。 “哇!”她心一惊,好厉害的家伙,一定是常让女人掉眼泪,所以一听就听出她刚哭过。 “发生什么事了?你人在哪里,我马上过去。” “我在欣欣秀泰旁边……”柴子夜告诉他详细位置。 卢森听完后,立刻以火箭般的速度奔向她。 第六章 因为担心,卢森在赶往柴子夜告诉她的位置途中打了两通电话给她—— “我差不多是分钟就到了,你别乱跑,找间人比较多的店等我,我到的时候再打给你。” 五分钟后。 “我到了,在找停车位,别难过,有什么事等我到了再说。” 其实,他心急如焚,哪里还有耐心找停车位,随便在路边停靠了个不至于太影响交通的位置后就匆匆熄火跳下车。 听到她哭,他整颗心都碎了,可她愿意在难过的时候打电话给他,又让他燃起一丝希望的火苗。 他在骑楼间奔跑,边寻找柴子夜跟他说的那间店名,边分神注意视线范围里的每一道身影,就怕错过她。 “卢森……” 忽地,一声好轻好轻的呼唤传进他的耳中,他倏地停下脚步,转头发现柴子夜裹阒一条矢菊蓝的针织大披肩,缩在人行道靠马路那侧的一辆机车上,白皙清秀的脸蛋躲在轻软的乌黑发丝中,楚楚动人地闪烁噙着水光的眼眸。 “子夜……”这一刻,卢森告诉自己,这辈子,除了柴子夜,他的妻不做第二人想。 当柴子夜一看见卢森神情忧心的从远处奔来时,她的视线便没有离开过他。 待他走到面前,她跳下机车,展开双臂,主动投入他的怀里,用那还带着水气的可爱鼻音对他说:“你终于来了……” 接住她纤细身子的卢森感动得一个字也说不出来。 足够了……这阵子的动心忍性,为情所受的折磨,有她这个拥抱就够了,还赚很多。 他抚着她细柔的发丝,心疼地说:“怎么坐在外面吹风没在店里等?” “因为想在你找到我之前先看到你。” 她仿佛怕不够甜似的猛灌他迷汤,把他哄得心花朵朵开,只是,他猜不透她转变的原因。 “先上车再说,这里风大。”他拉超她的披肩围得紧实点,将她圈进可靠的臂弯中,护着她走往停靠的方向, 柴子夜这才注意到他顶着一头完全没有造型的软发,身上的衬衫的扣子扣错了一颗,套件牛仔裤,脚上穿着勃肯鞋就来了,这与他平常熨得平整全身的衬衫、笔挺的长裤和帅气时尚的发型很不一样,可以想见他出门时有多心急。 在听见他接到她的电话时声音透出的难掩喜悦,二话不说立刻赶来接她,一路像个老爸爸般殷切叮咛,过去所有她对他的质疑与不信任全都烟消云散了。 她看见一个不顾自己形像、不管会不会被取笑,对自己的情感坦荡诚实的男人,而这个男人在乎她。 “送你回家?”上车后他问。 “我想回妈妈家一趟。”她告诉他大概的位置。 “没问题。”他为她系上安全带,拨顺她的长发,对对待一个孩子般细腻呵护。 她感受到他的指尖、他的气息中传递而来的暖意,像是不好意思主动问起她哭泣的原因,但又希望让她知道他关心她。 “其实……我刚刚去看了一部电影首映。”老实交代如此丢脸的缘由,她的脸在幽暗的车内,火辣辣地红了。 “什么样的电影?” “灾难片,台湾新锐导演汤成浩导的第一部戏。戏里有对正在闹离婚的夫妻,一个与父亲大吵一架,一气之下不离家十年没有联络的中年男子,和因为生活困顿想带女儿自杀的单亲母亲,电影由这三条线同时展开,还遇上了台湾史上最严重的一场台风……” 柴子夜在描述电影情节时,想起那场强台风,想起自山上铺天盖地奔流而下的泥石流,想起在来不及宣泄的雨水,积水深到淹过孩子呼喊求教的小手,她的眼泪再次不听使唤地夺眶而出。 “那个离家出走走在都市里事业有成的中年男子,从电视新闻中看见自己山上的老家被滚滚泥水冲走了一半,他的父亲怀里抱着一只土黄色的老狗攀在眼见就要不保的屋脊……而那已经是四个小时前的重播画面……”她努力吸住鼻水,呜咽地继续说着,直到最后泣不成声。 “乖……不哭……只是电影……”他将车停在路边,摸摸她的头,安慰她。 “是真的……我以前跑新闻,真的亲眼看见救难人员从满是泥浆的车子拖也一家三口的尸体……” 她哭到柔肠寸断,害得他也红了眼眶,紧搂着她,胸口阵阵疼痛。 “前几天,我妈打电话来闲聊她跟朋友到香港买了哪些东西,我在工作,觉得烦不想听,找了个借口把电话挂断,后来她再打来我就故意不接……”她断断续续的说着,“看电影的时候,我一直想着,万一突然一场大地震,还是什么天灾人祸,我来不及告诉她虽然有时候真的很烦,可是我还是很爱她……” “还来得及,别担心,我们现在就去告诉她。”他踩下油门,立刻开往柴母的住处。 途中,卢森一直握着柴子夜的手,时不时地转头看看他,那份关心、那份疼爱溢于言表。 以往,柴子夜最受不了情圣般的男人,将女人捧在手心上,呵护备至,为了得到心爱的女人不惜抛弃所有功名荣耀;她就曾写过一篇讽刺这种情圣的文章—— 一旦你为了爱抛弃一切,那你命中便注定再也得不到这个女人了,因为这个女人将爱上另一位拥有你抛弃的一切的男人。 不过,当她的手被包覆在那厚实温暖的掌心中,当她接收到他眼神中流露的宠爱,突然间,她仿佛得到一具足以抵挡所有外界威胁的坚实盾牌,变得好强壮,好勇敢。 不怕了! 她看向他,朝他露出一个要他别担心的笑容,同时回握他的手,在无声中含蓄地传递她的情感。 当车子抵达柴母住处时,柴子夜让卢森跟她一起进屋。 柴母正和几个好友在打麻将,瞧见女儿回来很是惊讶——“这么难得,我没打电话三催四请,你自己回来?” “妈——”柴子夜冲过去抱住母亲的肩,撒娇的磨蹭着。“人家特地回来跟你说句话的。” “说什么?” “说我最爱你了。”柴子夜嘟着嘴,略带羞赧地说。 “你吃错药了?”柴母狐疑问道:“是不是怀孕了怕我生气,你老实说没关系,孩子的爸是谁?” “哎唷,哪有你这么做妈的,胡扯一通。”柴母的“牌咖”笑骂道。 “我没怀孕了!”柴子夜又好气又好笑地站直身。“只是想跟你说这句话,好了,我走了。” “等等……”柴母用眼尾瞥了卢森一眼。“这帅小子是谁,你新交的男朋友?” “阿姨你好。”卢森嘴甜地喊着。“我叫卢森,子夜没先告诉我阿姨这么年轻漂亮,害我一下子愣住忘了打招呼。” 他的嘴甜可是百分百真心的,不只如此,他还觉得柴子夜的母亲好面熟……像在哪里看过。 “你好。”柴母一听,喜孜孜的,开玩笑说:“其实叫姐姐也可以。” “你别高兴得太快,”柴子夜插嘴说。“他就是夸奖香妃阿姨最能穿出香奈儿的优雅跟知性,你要我修理的那个。” “就是那个臭小子?”柴母因此又多瞄他一眼。 “咦?”卢森一头雾水,求救地看向柴子夜,她则给了他一个“不告诉你”的顽皮表情。 “算了,既然你都修理他了,我就饶了他。”柴母笑笑说着。“你们年轻人去玩吧,别吵我打牌,我刚都忘了碰。” “那四位漂亮的姐姐们,你们玩得开心点啊,祝大家今天都手气旺旺,财源广进。”柴子夜心情超好,学起卢森,嘴巴像涂了蜂蜜,把牌桌上四个年纪加起来都快两百五十岁的超熟女哄得眉开眼笑,纷纷给她吃红。 柴子夜这才带着一股说不出的满足与踏实的心情离开。 这一晚,她不只跟母亲说了自幼稚园画母亲节卡片后就再没说过的“我爱你”,还请卢森载她去两位最、最要好的朋友家中。 “如果我粗心地做出什么惹你伤心、生气的事,你一定要告诉我,就算骂我扁我都好,就是不可以不理我!”柴子夜抱着简妤妩,知道她心软脾气好,所以耍赖要跟她打勾勾。 “我知道你刀子嘴豆腐心,就跟我老公一样,所以我只会愈来愈爱你,绝对不会生你的气的。”简妤妩虽不知柴子夜为什么突然变得这么柔,可她善解人意的个性让她欣然接受友情的誓约。 跟简妤妩抱抱完,柴子夜又去找凌曼雪。 “我跟你说喔……说完你不可以笑我!” “说什么?”凌曼雪一头雾水。 “不管你喜不喜欢,在我心里,你都是我最好的朋友,下辈子我还想再遇见你,跟你成为好朋友。”比起简妤妩,凌曼雪邪恶多了,可却也是柴子夜无话不谈的知己。 凌曼雪抿了抿嘴,看样子很辛苦地忍着笑。“你神经喔,三更半夜的!” 柴子夜虽然外表十分的女性化,可凌曼雪一直觉得这位好友身体里根本就装着一个男人的灵魂,理性到几乎没血没眼泪。而且,柴子夜最怕矫情,最不屑做作,今天突然说这些话,不能怪她一下子难以消化。 “是了,发神经了,就是特地来告诉你我有多爱你、多重视你、多珍惜我们十几年的感情。”柴子夜毫不意外凌曼雪的反应,她只是想将真正的心声在还来得及的时候告诉所有最爱的人。 “病这么重,明天带你去看医生。”凌曼雪白她一眼,忽地将她拉近,用力地抱紧她。“要不是你也是女人,我早就想嫁给我了,这样你知道我有多爱你了?” “我就怀疑你嫁给穆琮根本是烟幕弹……”活了二十几年,掉眼泪次数数得出来的柴子夜,今晚算是全面失控,听见好友的话再度热泪盈眶。 “站在车边那个帅得要命的男人是谁?”凌曼雪在柴子夜耳边低声问:“男朋友?” “他叫卢森。” “被你修理的那个倒楣鬼?”凌曼雪有着绝佳的记性。 “没错。” “冤家变亲家?” “还不晓得……”柴子夜别扭地说。 “我看他看着你的表情……再不把你放开,他会不会冲过来揍我啊?”凌曼雪没见过柴子夜害羞的样子,十年风水转流转,终于换这个铁齿的女人坠入情网了。 “他敢?”柴子夜绝对“重友轻色”。 “好了,我们再约时间见面,先放你回去跟帅哥情话绵绵。”凌曼雪放开她,将她送到等在车边的卢森身旁。 柴子夜为他们介绍彼此。 “小心开车啊!务必把我们柴大美女安全护送到家门口。”凌曼雪看着他们上车,叮咛着。 “走了。”柴子夜系上安全带,朝好友送去一个飞吻。 车子驶离凌曼雪住处后,柴子夜靠向椅背轻轻的对卢森说:“谢谢你……” 好奔波的一夜,如果不是他坚持,或许她会在途中就打退堂鼓,毕竟,今晚说的这些话实在不是她平时啊! “如果可以,我比较希望换一个抱抱。”他开玩笑道。 “你一定觉得我像疯子。” “我觉得你很可爱,很真诚,而且你跟朋友之间的友情很动人。” “我平时不会这样的……都是电影……”她想想,怪不好意思的。 “对了,你跟你妈妈提到我,是怎么回事?”为不让她继续尴尬,他转移话题。 “有次你参加香奈儿的时装发表会,提到一位资深演员香妃,记得吗?”她忍着笑说。 “好像有个记者我心目中哪个女星最能穿出巨星风采之类的……”他回想了下。“不管我提到谁,第二天报纸上肯定会变成绯闻,所以就讲个阿姨辈的女星,当时脑中有印象、喜欢香奈儿的只有一个香妃阿姨。” “我妈也喜欢香奈儿,而且当年比香妃阿姨红一百倍。你听过梦蝶吗?” “你妈是梦蝶?”难怪他觉得好面熟。“我记得我小时候看过她的电影,家里的视听室现在还有二十几部梦蝶主演的电影录影带。” “我那几篇拿你的绯闻来消遣的文章,就是我妈不高兴你提到香妃阿姨却没提到她,要我修理你。”真相大白,柴子夜心想,他一定觉得很冤。 “原来……”他恍然大悟。“那我真的要好好感谢你妈,下次带她喜欢的香奈儿包包正式拜访她。” “为什么要谢她?”这家伙开了一个晚上的车子,脑筋秀逗了? “若不是她,我怎么会遇见你。” “没人像你这样,被修理还这么开心。”她看他一眼,笑了出来。 经过这一晚,她不再觉得他油腔滑调,满口花言巧语,反而觉得他不怕被取笑、被揶揄,如此直接地表露自己感情秀勇敢,至少比起她坦率多了。 卢森送柴子夜到家。 两人在电梯里努力装出镇定、泰然自若的样子,但私底下都暗暗观察对方,想着对方的事,谁也没说话,反而加深了无形的紧绷感。 卢森想知道今晚他们俩算不算已经有了大幅度的进展,想知道以后能不能打电话给她,甚至约出来见个面、聊聊天什么的,可万一让她误以为他得寸进尺,反而更讨厌他,那该怎么办? 柴子夜心跳犹豫着待会儿要不要请他进去喝杯咖啡,毕竟他为她忙了一个晚上,可这又好像含着“性暗示”的意味,而且,之前拒绝得那么彻底,今天态度宛然间一百八十度的转变,他会不会觉得怪? 两人各怀心事,并肩无言地走到柴子夜家门口 她拿出钥匙找开门。 “到家了。”他手插在口袋中,一派轻松自若,想说的话卡在喉间,吐不出来。 “嗯……”她尴尬的笑笑,把玩着手上钥匙,还没决定下一步。 “好好睡一觉,明天早上起来如果眼睛肿肿的话,用冰过的茶包敷一下听说可以消肿。” “听以前的女朋友说的?”她猜想他那么丰富的人生经验全都来自于同样丰富的情史。 “呵……”知道自己声名狼籍,他也只能干干地笑。 她倏地闭起嘴,后悔总是改不了挖苦他的坏习惯,明明不在乎他交过多少女朋友,可就是坏心地想替天惩罚一下这个花心的男人。 她忘了自己过去交过的男朋友了没少过。 “晚安……”因懊恼自己破坏了气氛,觉得他迟早要受不了她的“伶牙俐齿”,匆匆道过晚安,没等他反应就闪身进屋。 关上门后,她更后悔了。 明明想要请他进来再坐一下,明明计划着喝完茶送他出门时要给他一个大大拥抱、谢谢他今晚的体贴怀疼爱,但收尾怎么会完全走样? 她的背贴着门板,挣扎着要就这么算了睡觉去,还是追下楼,老实告诉他她其实有点喜欢他,告诉他其实她很想他。 今晚从电影院出来冲动地打电话给他,不就是想忠于自己的感觉,觉得自己之前顾虑那些面子问题太幼稚,而且,她也从他今晚的表现看出他的真诚,到底还有什么好挣扎的? 瞬间,她想通了,连忙打开门。 “啊——”门一开,眼前陡间暗下,她紧急煞住脚步,等心神安定下来后,睁眼一看,“你还没走……” “就要走了……”卢森还站在门外忏悔,不晓得自己说错了什么话惹得她不开心,砰地一声将门甩上,一时间难过得迈不开脚步。 “你要进来喝杯咖啡吗?”为避免自己又胡说八道,她立刻表明心意。 “可、可以吗?”他觉得自己可能在梦中。 “当然可以,进来。”她主动牵起他的手,将这具呆愣的庞然大物拖进屋里。 当她将门掩上,再回头看向卢森时,她又改变主意了。 明明眼睛盯着的是他好看的嘴唇,一又手直想感受他衬衫底下微微隆起的肌肉线条——喝什么咖啡,她可没这么“清纯”! 就在卢森还沉浸在获邀进屋的喜悦中,没想到柴子夜再度丢出憾弹—— 她趋向前去,踮起脚,直接送上香吻。 “唔……”他完全傻眼。 这梦太真实——柔嫩嫩的唇、软绵绵的身子、香喷喷的秀发——真实到他整个人血脉贲张起来。 柴子夜不仅主动献上红唇,她的手也老大不客气地游走检视他“各部位”肌肉的紧实度,已经很久都“性致缺缺”的她,突然间,热情如火。 身经百战的卢森虽然在第一回合因对手出手太快而稍有闪神,但他很快便察觉自己并非处于幻境,而是老老实实的温香软玉在怀,他没让她等太久,立刻化被动为主动,揽住她如柳枝不堪一折的细腰,舌尖灵巧地探寻芬芳甘泉,吻得她膝虚腿软,直指香闺,迫不及待。 一个吻,星火燎原引爆欲火熊熊,她猴急地拉扯着他阻碍指尖触觉的衬衫,他努力撩起她长至脚踝的丝织长裙,前进卧室短短的路程两人走走停停、又亲又脱、又搂又抱,难舍难分,寸步难行。 终于,所以碍事的衣裤全部平躺在地,他们双双跌入柔软的床铺中,柴子夜早已气喘吁吁,香汗淋漓,而他才正蓄势待发着。 他撑直手臂,低头凝望着她,他们都从对方眼中看见赤裸的欲望与深深的迷恋。 “天啊!你真的好美……”他犹如中蛊般坠落她清澈美丽的眼眸。 她嫣然一笑,享受他低哑迷人的嗓音在耳边轻诉情话,丝丝甜蜜直叩心窝。 他再度俯身寻找她的唇瓣,她闭上眼迎接他令人陶醉的法式舌吻,光是这刚刚开锣的前戏,两人已经暗暗有了“棋逢对手”的惊喜,接下来的床第之战,实在太令人期待了…… 第七章 冷冽的冬天清晨,缩在暖暖的被窝里,最难驱散浓浓的睡意,从意识清楚到完全清醒、离开床铺之间,总要经历一场意志力大考验,而当被窝里还有一个比拟人体工学的大抱枕时,那根本就叫“天人交战”。 柴子夜枕着卢森的臂弯,脸贴着他微微隆起富有弹性的胸膛,一手巴着他肌理分明的腹部,一脚横跨他的臀,整个身体贴在这个天然暖炉上,舒服到完全不想动。 卢森搂着肤质光滑细嫩,身材窈窕玲珑的柴子夜,在经过夜晚火花时溅,翻覆鼓荡的完美性爱后,他已弃械投降,甘心臣服于这个教人惊喜连连、不可思议的女人裙下。 这一男一女早已醒来,睁开眼睛望着彼此,嘴角都勾着一抹了然于心的笑,那笑中带着满足也带着骄傲,既倾倒于对方“过人之处”,也自信能令对方“赞不绝口。” 他们不仅旗鼓相当,而且默契绝佳,欢爱过后,一刻也舍不得分开地交缠着彼此,一觉到天亮,醒来后仿佛吸收了日月精华,功力大增、精神饱满、通体舒畅。 他们只是静静地看着对方,神情扬扬自若,既不尴尬于棉被底下赤裸的自己与对方,也不急着说什么打破宁静,他们很享受,只想这样赖着,拥着彼此。 “子夜。” “嗯?”她慵懒一笑,伸了伸懒腰,双手挂上他的脖子,还是不想起床。 “嫁给我。” “吓——”这三个字很吓人,她终于醒也。“有必要这么有‘责任感’吗?才上一次床,我又没挺着肚子去找你,急着负责干么?” “跟我们上床没关系。从我第一次见到你,这个念头就冒出来了。” “你这样不行,会犯重婚罪的,不能一看到美女就想娶回家做老婆,上辈子在古代或许可以,现在不行。”她开玩笑。 “这是第一次,只有你让我动了想结婚的念头,而且非常强烈。其实一开始我也不确定那种感觉是什么,可是现在,我确定了。” “不过你却不是第一个想娶我的男人,所以,stop!别冲动。”她伸出食指搁在他唇中。“喜欢一个人也许跟认识的时间长短无关,但结婚不一样喔,不是你爱我我爱你我们就能一辈子生活在一起,两个人适不适合结婚,相处的时间长短就非常重要了。” 他握住她的小手,坚持问清楚。“要相处多久时间才算长,要怎么判断适不适合?” “比如说,我不晓得你上完厕所会不会把马桶盖掀起来,不知道你喜不喜欢吃臭豆腐、榴莲;比如说,你喜欢听重金属音乐还是交响乐?你的兴趣是什么,投入多少时间,喜欢白天户外活动还是喜欢夜生活……这些看起来鸡毛蒜皮的小事都可能是争吵的导火线,想弄清楚对方的一切得长时间相处才知道。” “那我们住一起试婚,我搬过来跟你住,还是你搬去跟我住?”他不放弃任何证实他们是“天生一对”的机会。 “试婚是自寻死路,原本只谈恋爱我们或许能谈个半年、一年的,人搬过来可能三个月就gameover了,你确定要杀鸡取卵?” “我之前在这里住了一个月,我们相安无事。” “那不同,佣人跟情人跟以结婚为前提交往的男朋友,标准完全不同。” “你太理智,而且对爱情太悲观。”他是男人却反而比她还相信感觉。 “你看,这是我们彼此喜欢后的第一个争执点,你受不了我的理智。”她像逮到破绽,立刻进攻。 “我没有受不了,我欣赏你的理智,我想,你只是没遇过让你乐观的爱情。” 他喜欢她的最大原因,就是她的特别。 “嘿嘿……请忠于自己的感觉,如果受不了了就说受不了,千万不要压抑,为爱委曲求全的人在交往中是得不到快乐的。”她眯起眼看他,想拆穿他的谎言。 “我就是忠于自己的的感觉,所以向你求婚。”他往她唇上轻啄一下。 “我也忠于自己的感觉,所以觉得你现在失去理智了,我们还没有到讨论结婚这件事的时候。” “我尊重你的感觉,但也请你相信我脑袋里也有理智的成分。” “那我问你,两个人因为有了感觉所以谈恋爱,几年之后发现彼此间像亲人一样,有默契、有习惯,但就是没激情,可是因为都谈了那么多年的恋爱,投入那么多年青春,不结婚说不过去,这理由荒不荒谬?” “所以,只有遇到一个就算谈了一辈子恋爱都一起还有感觉,而且生活习惯、人生观各方面等都很合的男人,你才可能嫁给他?” 她点头,贼笑,如果人生观很合的男人就不会要求她嫁给他了。 “那至少把我列入考虑人选之一,我想试,我们来谈恋爱!”他没有被她似是而非的说词给绕昏头,无论是先结婚然后谈一辈子恋爱,还是一辈子恋爱老了再来结婚,对他而言都一样,他要的女人就只有她一个人。 “别告诉我你是没有爱情会死的男人?”她摩挲着下巴,对他如此痴情十分不解。 他不像会为爱疯狂的男人,毕竟他的情史洋洋洒洒一大篇,专情跟花心怎么可能在同一个人身体里并存?可他笑骂由人,无论她如何拒绝、洗脑、嘲讽都不能改变他的想法。 他真的这么爱她,在短短一个月的时间里? “我只是清楚自己要什么。”他潇洒一笑,没有为爱所苦的悲惨模样,比较像是胜券在握。 “我现在只知道自己肚子饿了。”她知道观念不同,一时间也难以说服对方,继续争执下去无益。 “你再赖一下床,我去准备早餐给你吃。”他也没执意讨论出胜负,从床上一跃而起。 柴子夜呆呆地望着他精壮的好身材,决定在肚子填饱前、脑子不清楚的时候暂停交锋。 因为刚刚那一瞬间,她突然冒出一个想法——会不会就算嫁给他,她还是可以很自由,还是可以做自己,而且幸福加倍? 怎么洗他的脑不成,自己却差点被他洗脑了! 卢森再度搬去和柴子夜同住,跟上次不同的是,这次他是她“以结婚为提前交往的男朋友”的身份住下的,睡觉的房间也不再是堆了杂物的置物间,而是她的香闺。 这一住,冬去春来,三个月过去,他不仅没被踢出家门,而且两人感情正好他所预料,渐入佳境。 “亲爱的,我要出门喽!”卢森坐在床沿,给了还在床上耍赖不肯起床的柴子夜一个轻柔的香吻。“我熬了一锅肉酱放冷冻库的保鲜盒,我去韩国这几天如果不想出门,煮意大义面加肉酱吃。” “嗯。”她睡眼惺忪地应了声,寻着他的体温靠过去。 他帮她掖紧棉被。“我从韩国回来,隔天又要去香港四天,你跟我一起去,我实在不放心你一个人在家。” “你到香港工作我跟去干么?”她才不要做一个黏男友黏得紧紧的跟屁虫。 “我找人陪你逛街,工作完我们去找美食吃。” “街我都懒得逛,不想跑那么远。”她还是不为所动。 “那要不要去参观片场,我堂叔现在在香港拍一部电影,听说卡司都是是当红的一线男星。” “有比你帅吗?没有的话我看你就够了。” 他被她的答案哄到心花朵朵开,差点忘了原本要问什么。 她见他满足了,翻个身想继续睡,却又被拉了回来。 “那纯粹只是陪我去,免得我太想你,这个理由可以吗?”他期待地问,如果她也跟他一样舍不得分开的话。 “不要。”她连想都不想。“我们都住在一起了,好不容易你出差,我当然要好好珍惜这几天的自由,我找朋友吃饭喝酒去。” “没良心。”他捏了捏她鼻头。“就是要我不放心,早点处理完公事早点飞回来看住你?” “你慢慢处理没有关系,处理个十天半个月更好。”她就是不肯如他的意,表现出一点被爱冲昏头的样子。 他终于忍不住大笑,用力的搂了搂她,再给她一个缠绵深吻。“好了,我真的要走了,你继续睡,早餐都做好了,起来时把面包烤一烤就可以吃了。” 卢森站起身拿着他的随身行李走出房间。 他的子夜就是这么与众不同,所以他一天比一天更爱她,每天出门前都要上演一段难舍难分,直到她受不了地推他出门为止。 交往后,她没问过他过去女友的事;不管他去哪里、跟谁出去、几点回来,她不像女朋友,倒像室友。 可她会对他说:“最爱你了!” 会搂着他的脖子说:“我现在想跳舞。”然后,一边亲吻他的耳,挑逗他的敏感地带。 她会帮他按摩,会编睡前故事给他听,会拉着他一块洗泡泡浴,还会拿厂商寄来的试用品帮他“做脸”,不过,这些福利不是常态性的,全看她的心情。 她喜欢窝在他怀里,尤其寒流来袭的时候,把冷冰冰的脚丫子搁在他暖暖的肚子上,然后一脸幸福地眯眼笑。 而他,跟她在一起的每一刻,都很幸福,因为,从一开始他便无可救药的爱上她,然后愈陷愈深,愈来愈爱。 柴子夜在卢森关上房门后就完全清醒了,先前故意赖着不起来是不想让他知道她其实也会不舍他。 她躲在床上望着大木床床顶的绣花丝绸,对自己懊恼地叹了口气。 他老是把她当孩子,好像以为她一出生就直接跳到二十八岁,中间没有任何生活经验,尽管外表是成人了,可大脑里完全没知识,是个还需要人照顾的婴儿。 他用贱招——把她照顾得无微不至,什么都不必她动手、什么都不必她动脑,用愚民策略把她养成生活白痴,养成米虫,让她不能没有他。 只是,他还不晓得,他已经成功了,她的确愈来愈依赖他。 柴子夜自认为是任性骄纵加白目刁钻反骨,是那种会把男朋友折磨到半死的恶女。 她知道男人喜欢什么样子、什么个性的女人,她的母亲也时时教导她,女孩子就是要温驯贴心,不要跟男人硬碰硬,要懂得以柔克刚的智慧,可她讨厌这套规矩,更讨厌要她守这套规矩的男人,所以,遇到大男人,她最爱试试看谁先退让,谁能坚持到最后。 她也讨厌把“爱”挂在嘴边的人,觉得矫情、虚伪,所以对那种挖空心思制造浪漫来追求她的男人不屑一顾,不家送花、送珠宝、大庭广众求爱求婚的,她尤其受不了,她不懂,为什么爱上一个人之后,就一定得借由表现出蠢样来证明?愈蠢表示愈爱? 总之,对她太好,好到没个性——扣分;以为爱她就可以限制她,出局;看不懂“两性平等”四个字,把女人当女佣、当传宗接代的工具——找死! 所以说,她知道自己难搞。 那卢森呢? 他绝对不大男人,而且还很绅士、很体贴;他虽然表现得很家她、很黏她,可他看起来不苦,也没见他在她这里受到多大的挫折,无论她怎么尖锐固执任性不讲理,他都能老神在在,像个伟大的教育家,“有教无类”般包容她。 他大概把好当成逃不出他五指山的孙猴子。 “可恶……”她不服气地低骂了声,披上薄薄的丝袍,起床吃早餐。 但见到餐桌上丰盛的早餐,刚刚那点不服气也立刻转成“心悦诚服”了。 他是从哪里弄来这么多早餐食谱,怎么可能天天变换不同口味,而且每一道都美味至极?她想,就算是五星级饭店的早餐也绝不可能比她的还可口。 她是个女人,但这辈子没打算以厨艺征服任何男人的胃、抓住男人的心,可她却很没出息地被这条黄金定律给控制,而且还只能安慰自己说——“民以食为天”,她为了吃,出卖自己的感情,也是情有可原。 就在她享受顶级餐点,感动于卢森坚持只要时间允许就一定为她做早餐的爱意…… 电话响了。 她瞪着电话好一会儿,觉得它的嗓音打扰了她品尝前美食的心情,本想漠视它,随即联想,会不会是卢森落什么东西,打电话回来。 这么一想,她立刻放下刀叉,接起电话。 “子夜,是我,曲海伶。”来电的是“秀文化”的曲总编。 “曲大美女!不会吧……才八点多,你已经上班了?” 柴子夜当年还是报社生活小记者时,曲海令已经是时尚名人,两人认识多年,虽然不常见面,但对彼此印象都不错,加上她现在是“秀文化”的特约编辑,互动就频繁了起来。 “还没,想问你起床没,要不要出来吃早餐?” “我怎么不晓得你现在也这么早起,还能忙里偷闲约我吃早餐?”柴子夜知道曲海伶是个超级大忙人,虽然已经不做时尚杂志编辑,但台北的时尚活动邀请可没少过。 “我特地调整了三个闹钟才醒的。” “不懂,有什么紧急的事要跟我谈吗?你随时可以打电话来,我过去杂志社也行啊。” “还不是你那个亲爱的男友,我的顶头上司,卢森。” “他怎么了?” “自从确定要他去韩国签定发行合约,他就不止一次在我耳边念,说他出差的时候没人做早餐给你吃,你一定又懒得出门就不吃了。” 柴子夜傻眼,那家伙在外面到底是怎么形容她的,到处宣传他有个号称“懒猪”的女友。 “我被他烦死了,只好向他保证说我会好好照顾你,不会让你饿死的,他才肯答应出差。”曲海伶抱怨道:“所以,我昨晚调了三个闹钟,早点起床找你出去用餐。” “有没有这么夸张……我又不是三岁小孩。”柴子夜脸都红了,他宠她也该有个限度,怎么可以公私不分。 “是我说得太夸张了啦!”曲海伶大笑。“其实他只提过一次,是我自己很好奇,好奇你是怎么收服这个情场浪子的,想说找你来个早餐会议,顺便谈谈接下来几期的企划。对了,你的专栏大受好评啊,读者反应热烈,市场订阅量提升,连广告都多了不少。” 曲海伶是个标准的职场强人,说起话来啪啦啪啦,节奏很快。 “要不要来我家吃早餐?”她看向餐桌,那分量,再来两个曲海伶也没问题。 “那家伙连今天也帮你做完早餐才出门?”曲海伶惊呼道。 “嗯……”柴子夜尴尬地在心跳哀嚎——这不是炫耀,这真的不是炫耀。 她绝对没有想要刺激曲总编的意思,可她真的就是这么好命、这么幸福啊! 半个小时后,曲海伶穿着简约时尚的衬衫加长裤,领间披缀粉色春天长丝巾,刚中带柔,清透自然的裸妆,果然是一直走在时尚尖端的现代女性楷模。 “这一桌都是卢森做的?”当曲海伶见到那桌比她到饭店餐厅花几百块大洋吃到的早餐还要丰盛一百倍的食物,她简直羡慕到快晕过去。 “他似乎还满喜欢下厨的。”正确地来说,她觉得他很适合做“贤妻良母”。 “我敢打包票,他只对为你下厨感兴趣。”曲海伶尝了口沙拉手卷,好滋味全写在脸上。“我在他的杂志社做了快五年,没见过他对哪个女人这么死心塌地的,简直就像变了一个人,完全走向正途。” “那你以前认识的他是怎样的人?”柴子夜也坐下来继续吃早餐。 “以前倒也不是多坏,他对女人算很尊重的,不随便开黄腔,对公司女职员也很客气,就是换女朋友的速度快了点,我也是经常看到杂志才晓得他又换女朋友了。” “我指他花心他还不承认,说什么只是没遇到对的人,只好继续寻寻觅觅。” 柴子夜像在讨论别人的八卦,一点也不手软。 “我也听他说过他很在意跟另一半的心灵是不是契合,我当时还大笑三声,以他那种非美女不要的标准,再加上他的生活方式,看得到心灵才有鬼,遇到你,算他捡到的,不需要避讳隐瞒。” “对了,当年你怎么肯为了“秀文化”辞去原本那么抢手的杂志社总编?”柴子夜突然想起从很久以前就一直觉得不解的事。 “很多人问过我这事,当初秀文化想学hayboy,结果根本是东施效颦,搞成了情色文化,而我是集知性、感性、智慧、美貌于一身的超级美女编辑,怎么可能降贵纡尊去那种乱七八糟的三流杂志社。” “没错、没错,那时候我就想你一定是被卢森的男色所诱,误上贼船了。”柴子夜的直言也不遑多让。 “呵,不瞒你说,要不是他真的比我差不了几岁,而且看起来又太难掌控,我还真想把他推倒。”曲海伶笑得花枝乱颤,像是忘了她前方坐着就是卢森的女朋友。 “噗。”柴子夜毫不介意,自己也笑得很三八。“别说你,我想只要是正常女人都想染指他吧!” 如果不是他过去名声太糟,让她误以为他把女人当收集品,一个换过一个,给她留下坏印象,一开始她也不会对他这么恶劣。 “当卢森来找我时,他手上拿了三本当时最畅销的杂志,其中一本还是我编的,他告诉我他想做这样类型的杂志,一本服装饰品、一本旅游美食、一本居家生活,但是,所有企划全是要别的杂志没有报导过的。” “比如说什么?” “就是服装饰品不要名牌、旅游不要观光景点、美食不要名产、居家生活不要欧洲设计师。” “这是他自己的想法?”柴子夜很意外,她以为他很习惯那种富足奢华的生活方式,办杂志也会选择自己最熟悉的领域。 “我那个时候大概真的被他的美色给电晕了,刚好我也对成天跟着那些欧洲品牌屁股后面跑很腻了,居然只考虑两天就同意了。”曲海伶埋怨道:“后来才知道自己跳进一个多大的坑洞,我的时尚敏锐度、我的爱情、我的性生活,全被这间杂志社毁了。” “发生了什么事,这么严重?” “你晓得要去找那些没人报导过而又有被报导的价值,值得推荐的品牌、景点、美食、杂货设计师有多辛苦吗?这可比水果报的狗仔队更不是人干的工作,人家狗仔只要紧盯着当红的名人就好,我们可是大海捞针,到处横冲直撞,每一期出刊都像打完一场大战,弹尽粮绝。” “可是杂志大卖,你们也成功地帮助许多名不见经传的设计师冒出头角。”柴子夜自己也是这杂志的长期订户。 “这就是为什么我一接手就做了五年。”说到这儿,曲海伶终于露出笑容。 “这是一份很有意义的工作,看着那些有才华、没少努力过、再辛苦也要坚持梦想的人,在我们的介绍下被注意到,机会终于来了,那种感动比我过去一天到晚跑时尚趴来得充实快乐太多太多。” 柴子夜听完,点点头,她懂,当初她辞去报社记者,也是想做自己认为有意义的事,过自己想过的生活。 “所以,卢森除了男女关系有点乱,其实他是个很有自己想法的男人,如果你真正想了解这方面,我可以替他背书,他不像很多人以为的那么肤浅,他做得多,说得少。” “嗯……这点我慢慢也注意到了。”这时,柴子夜的脸庞不自觉浮现娇羞的神情,原来她的心思早被识破了。 “唉……为什么我不晚生个十年?”曲海伶惋惜的说。 “如果晚生个十年,那么就要上演‘两个女人的战争’了。” “我可不见得会输你啊!”曲海伶挑了挑眉。 两人相视一眼,不禁莞尔一笑。 自信的女人,果然最有魅力啊! 第八章 卢森这一趟出国,先到韩国,后来因临时增加行程,结束工作后直接从韩国飞往香港。 他在香港的朋友太多,原本只预计停留四天,可因距上一次到香港已经半年多,朋友见着他每个都坚持要请他一回,愈聚愈多人知道他到香港的消息,这么一轮下来,已经半个月过去了。 一进门他便扔下行李,迫不及待地四处寻着她,一发现她人在阳台,他立刻大步大步的走过去,从身后紧紧地抱住她。 柴子夜前些天在阳台的桂花树枝上发现一片长得像叶子但又不是桂花叶的东西,仔细观察,似乎是蝴蝶幼虫结成的蛹,她一时兴起,到图书馆借了几本蝴蝶图回来研究。 因为捧着书比对树上的蛹太专心,突然被这么一熊抱,以为屋子被贼闯进来了,吓得哇哇大叫,可身体的反应却是立即扳住凶手的手指,正准备用力反折,再以手肘后击—— “是我!”卢森眼见她就要“拆了”他的指关节,急忙出声通知。 “咦!”她倏地放松力道,回头一看。 “是我,亲爱的。”卢森朝她面颊啄了一下。 “下次别这样了,很危险。”见到日思夜想的卢森,柴子夜真不知该先亲他还是先扁他一顿。 “我乐意做你的练习对像。”他还是欢天喜地地对她又搂又亲,像要一次补回这半个月来的损失。 “笨蛋……”他真的是皮厚不怕痛,她拿他没辙。 “你在做什么,这么专心?” “你看这片叶子……”她指向树枝间的一抹绿。“其实这不是叶子,是蝴蝶的蛹,我猜不出是什么品种的。” 她还没从书上找到一样的蛹型,所以不确定。 “没错,红斑星峡蝶的蛹。”他仔细一看,点点头。 “不可能!”她怪叫起来。“你不可能连这个也懂!” 他的兴趣涉猎庞杂,朋友三教九流,眼界大开大阔,在她眼中已经觉得他十八般武艺样样能来上几招,要是再加上知识广博,那就真的太过分、太让人佩服了。 “真的啊,我国小六年级的寒假作业原本要做冬天植物标本,可后来发现一个挂在叶子底部,看起来像玉坠子一样翠绿色的东西……” “啊——我知道,我刚刚才翻到。”柴子夜立刻拾起在地上的图鉴,找到卢森说的那种蛹。“是不是这个?青斑蝶蛹。” “对。”卢森点头。“那时候我们家的园丁伯伯就告诉我,这是毛毛虫变的蛹,以后会变成蝴蝶,那个冬天,我迷上蝶蛹,还立志长大后要做蝶蛹专家。” 所以,当他第一次进到她的房子,看到她宁愿缩减客厅的空间也要腾出一个美丽的空中花园,他就对她好心动。 她总是说自己很理智、很冷静,但他眼中看见的她却既性感又感性,能冷眼旁观地写出两性间的盲点,何尝不是因为有颗善感的心,才能敏感地观察世间百态。 说自己无情的她,才是真正古道热肠。 “大部分的孩子会喜欢蝴蝶胜过蛹。”她看着他,觉得不可思议,这个男人的脑袋真的很不一样。 “不晓得为什么,看到蛹让我觉得很羡慕,大概觉得被包在里面的毛毛虫很安全、很幸福,其实,那是它们最脆弱的时候。” “你小时候在风雨飘摇中长大?”她觉得他说这句话的语气怪怪的,像有什么遗憾。 他只是用笑带过。“吃过午饭了没?” “你真的很像老妈子耶,一见面就问吃饱了没、衣服够不够暖?”她忍俊不禁。“现在都几点了,当然吃过了。” “这是我爱的表现。”他搂抱她起身,又仔仔细细的看着她,像要确定她没有变得更瘦。 “放心,我一点也没有因为相思病就茶不思饭不想,吃好、睡好,还胖了一公斤。” “你想我?”他的喜悦立刻跃于脸上。“那怎么不见你主动打电话给我?” “就是要见不到面、听不到声音才会想嘛,我很享受想念你的过程,所以不打给你。” 他听了觉得怪,环抱着胸问她:“为什么我觉得你的意思是指我不在身边,你反而比较快活?” “哈,你变聪明了,你都不晓得这阵子我多开心。”她笑答,旋即快速逃回房间,以免被他捉去打屁股。 其实,他不在身边的日子一点也不快活,可如果没有这些分离,她又怎么会知道原来真有“相思病”这东西,所以,她说享受想念他的过程,其实是指享受一点一点爱上他的心情转变。 她太理智,不会因为他为她做了许多就把“感动”误当为“感情”,但每每她一想起他,心头便会升上一股暖意:她会不自觉地微笑,笑他的厚脸皮、笑他的自大与自信、笑他的痴心、笑他的唠叨,然后,她会突然很想抱他、亲他,想要他立刻回到她身边…… 如果说过去她不相信爱情,那是因为她从来没有尝过爱上谁的滋味,如今…… 她懂了。 卢森从阳台追进房间,故意摆出一脸邪佞表情。“现在我相信你是真的很想我了。” 说完,他开始解开衣服纽扣,慢慢地逐步走向她。 “你这个大色狼,我才没想这个!”她抓起绣花抱枕扔向他,尖叫着跳上床。 他帅气地侧身闪过抱枕,继续前进,解完最后一颗扣子后 将衬衫衣角拉出,展现令女人垂涎的完美线条。 她钻进棉被里,露出一双美眸紧盯着他健硕的腹肌,那诱人的模样,要说脑中丝毫没有邪恶思想实在缺乏说服力。 “那我们就来比比谁比较有毅力。”他上床,一脚跨过她的身体,双手撑在她肩膀两侧,低身近距离俯视她。“谁先主动亲谁就算输。” “来啊!”她自信不会输地仰起下巴,拼命朝他嘟唇抛媚眼,想引诱他犯罪。 他此时倒如柳下惠般不为所动。 她的双手勾上他的脖子,指尖在他耳边轻绕着,那是他最敏感的地带。 他舔了舔发干的下唇,黑瞳渐转深沉。 她见他快要上钩了,双手开始往他的胸膛游移,一边坏心地观察他表情的变化。反正他只说不能亲,又没说不能吃豆腐。 “子夜……”他哑声低喃她的名。 “嗯?”她感觉胜利女神已经站在她这边了。 “我爱你。”他凝望着她,深情地说。 她以为他要投降,没料到他会突然说出这三个字,忽地胸口一紧,反而被他温柔似水的眼眸淹没,被他那句“我爱你”降服。 “噢……”她忍不住抬起身,抱住他狂亲。 她不知道“爱”这个字从一个她也好喜欢好喜欢的男人口中说出,竟如蜂蜜般香甜,如黄莺啼唱般悦耳,她想再听一次,不,再多个几次也没关系。 “你犯规……所以这次不算……”她狂亲他的同时不忘抽空抗议。 好胜的女人。 他轻笑,紧抱住她,回应她的热情。 这个世上肯定再也找不到第二个像柴子夜这么有个性却又同时可爱极了的女人了。 她其实一点也不完美,个性糟透,主观意识又强,可随着相处时间增加,他对她的爱意不减反增;如果一个人的缺点到了另一个人的眼中能变成值得欣赏、尊重的特质,两人相处没有勉强、没有牺牲,这不是“天造地设”是什么? “我也爱你!”她忽然像一个犯错却不肯认错的死小孩,被逼供似的心不甘情不愿地挤出这个“爱”字。 因为说了就表示她认错了、被打败了,她不喜欢输的感觉,可是,她愿意勉强为他认输一次。 “你刚刚说爱我?”因为她说得太快、太含糊,以至于卢森以为自己幻听。 “我没听清楚,你再说一次。” “不要。”她摇头,紧闭着嘴。 “小气鬼。”他轻咬她不肯开口的唇。 “就是小气。”她扮了个鬼脸。“你奈我何呀?” “其实我听见了,清清楚楚,你说你爱我,还说这辈子非我不嫁。”他大笑,至少她没否认,所以,他决定相信自己的幻听,大大感动一番。 “我才没说那么多!” “我就是听见你这么说。”换他死不改口。“你奈我何呀?” “现在要比幼稚是不是?”她玩兴被挑起,开始搔他痒。 两个快三十岁的大人玩起了枕头大战,又亲又抱、又闹又滚,吵得屋顶都快被掀了依然乐此不彼。 直到两人视线忽地对上了,这一瞬间从彼此眼中读见浓烈炽热的情感—— “第二回合”一触即发,当! 晚饭时间,柴子夜拖着欢爱过后肚转肠鸣的干瘪身子趴在餐桌上,等待卢森端上他的拿手好菜。 分别得这半个月,说真的,她想念他今天早晨用轻吻唤醒她,然后醒来便闻到浓郁的咖啡香气,一整天都觉得踩在幸福云朵上的美好日子,当然,也想死他的厨艺了。 她侧着脸,欣赏他站在炉前挺拔的身影,优雅流畅的动作,不仅秀色可餐,煮出来的餐点更是人间美味。 他为她打造了一个不合逻辑的童话世界,里头有个迷死人的美型男,和一个虽美但个性自私又任性的公主,这个美型男不仅温柔体贴而且擅长家务、博学多闻,他深受女人欢迎但独独钟情于很机车欠扁的公主,死赖着不走。 真是超不合理的情节。 他对她好到让她怀疑这个世界是不是所有女人都死光了,他没得选,只好忍耐她? “喂,你上次说要娶我是认真的还是开玩笑的?”她饿到有气无力地问道。 “当然是认真的。”他正专心地、小心地卷起包了很多料的越南春卷皮。 结婚一事,她却理智的打破沙锅问到底。 “等等……”他将越式春卷切三段盛进红花描金漆的方形长盘中送上桌去,薄薄粉嫩的春卷皮透着翠绿鲜黄的内陷,引人食指大动。 “沾着这个酱吃。”他指指桌上的小碟子,然后又回头道厨房捞起刚刚好炸到金黄的鸡卷,再帮另一盘沙拉淋上现调沙拉酱。 稍稍将厨具整理了下,他才解下围裙会到餐桌坐下。 “刚刚你问我怎么决定该娶谁那个问题,”他先啜了口葡萄酒,回到未答得话题。“以前我没动过结婚的念头,所以不需要选择,遇到你之后我清楚知道这辈子你是我唯一想娶得女人,所以作这决定没有任何苦难。” “怎么可能,见我第一眼就决定了?”她觉得他形容得太神、太夸张,难以说服她。 “这件事我也思考过,倒不是怀疑自己的直觉,而是我以为你会跟我有相同触动,在见到我的刹那,突然觉得好像上辈子就已经见过面。” “噗……这是你从哪一部电影抄来的剧情啊,上辈子,我还穿越时空咧!”她完全把他的话当笑话听,很捧场地哈哈大笑。 “后来我想通了。”他话说一半,挟了块鸡块送入口中。 “想通什么?”她最受不了人家吊胃口,急问。 “我想……你喝了孟婆汤,但我为了这辈子可以找到你,坚持不喝,所以,我记得你,你却忘了我。” 因为他这话说得太认真,以至于她突然间被感动,不笑了。 “但是,你躲不了我的深情,终究还是爱上我。” “不是躲不过你的深情,是怕了你的死皮赖脸。”感动过后,她又回到那个一点也不浪漫,毫无情趣的理智女人。 “意思差不多。”他笑。 她其实是爱他的,而且愈来愈明显感受到那份情感的重量,但她别扭,不喜欢自己感性的样子。 她的母亲是那种情绪大起大落、十足戏剧化的女人,一点点委屈就哭得肝肠寸断,一有得意的事便欢天喜地,喳喳呼呼地要全世界都知道,而家里经常往来的阿姨们也是如此,柴子夜是在这种有如舞台剧的环境中成长,因为很受不了,便渐渐演变出这样反叛冷硬的性格。 “你才三十岁,怎么就想结婚了?”她总想,想他玩心这么重的男人,就算四十岁再成家也不算迟。 “你信不信?我大概在十四、五岁的时候就想像过未来我自己的家庭是什么样子,有几个小孩,假日我要带他们到哪里去玩。” “那个时候你才刚‘转大人’吧!怎么可能这么早熟?” “我父母在我十二岁的时候离婚,我归父亲抚养,而他是个很糟糕的父亲。” 他回想那段扭曲青涩的岁月。“老实说,我母亲也不是称职的母亲。” 柴子夜这时静默了下来,凡跟家庭、童年有关的事她不拿来开玩笑的。 “我是奶奶带大的,脑子里没有任何被父母抱过的记忆,总是我妈妈逛街,我被跟在后头的奶奶抱着,要不就是我爸带我出门,那些漂亮的姐姐陪我玩,我想,他们爱自己比爱对方、爱孩子还多。” “他们离婚之后我父亲几乎不管我了,只保我衣食无虑,我的学业、心情,一般家庭的亲子互动这些他从来不关心,他不懂怎么做一个爸爸。” 柴子夜听了心有感触。她的母亲到现在也还像个要人捧在手心呵护的小女孩,还斤斤计较脸上多了条细纹,最后腰围大了一点,很是巨星习性,当然她也是奶奶带大,不过,她母亲除了不喂母奶外,倒是给了她十足夸张的母爱,而且家里总是热闹的,她的童年并不寂寞孤单。 “我十几岁的时候想像自己拥有的家庭,妻子是什么样子倒还模糊,不过我一定会帮孩子换尿布、泡牛奶、讲床边故事的好爸爸,那时候我还很喜欢看一个日本节目,教妈妈怎么做出孩子喜欢的可爱便当。”他回忆着,忍俊不禁。“大概是把自己希望拥有的父亲形象寄望在未来得自己身上。” “所以你喜欢做菜是为了孩子,不是为了把妹?” “其实你现在问我,我才认真分析这些事。”他抚着下巴,意味深长地笑了出来。“也许我在不知不觉中把一个单亲爸爸应该要会的生活技能,当成人生中重要的事在学习着。” “你担心以后婚姻不完整,但不管如何你也要给孩子一个幸福成长的环境?” “也许是。”卢森原本也没注意到自己竟然一直受父母离婚的事情影响至今,但经柴子夜一挖掘,豁然开朗了。 他已经不再是那个无法掌握自己人生的小孩子,他的家庭或许不健全,但因此培养出他独特的人格,幸而他也健健康康的长大了,还热爱着生命。 “你比我好多了。”她佩服地说。“至少你的人生观是正面积极地,而我的童年其实还算快乐,只是因为母亲太出名,加上又没有爸爸,特别讨厌一家和乐的画面,觉得那是演出来给别人看的,从小性格就满扭曲的。” 现在,换他安静地倾听。 “我妈未婚生下我,在她演艺事业最巅峰的时候。我不晓得我父亲是谁,不过不知道是我母亲演戏时赚了不少钱,还是我那个不知名的父亲持续提供金援,总之,我们的生活宽裕,没吃过苦,就是家里来往的人很多,一些关于我母亲的闲言闲语没停过,不过我已经练就一身铜筋铁骨,用来对抗那种无聊的猜测。” “你问过你母亲有关生父的事吗?” “问过,每个人都问,但她不说,就这件事我十分佩服她,一个秘密居然可以放在心里那么多年,可她明明是藏不住话的人。” “连我都好奇了起来。” “我大学毕业后在报社工作过几年,有次兴起,找过我母亲当年的一些演艺圈新闻,不过那时候没有狗仔文化,艺人私生活的报道比较少,只有一些周刊有约略提到跟我母亲往来较亲密的几个人名……”说到这儿,她看了他一眼,眼神鬼灵精怪的。 “怎么了?” “你知道吗?”她一副要笑不笑的样子,先清了清喉咙才继续说:“你爸以前好像追过我妈,搞不好我们两个会发生像韩剧一样的剧情,到最后发现其实是兄妹。” “哈哈——怎么可能——”他大笑,但笑到一半戛然停下,表情转为凝重。 “现在换你怎么了?”她被他若有所思的认真表情给吓到。“不会是真的吧?我们是兄妹乱伦?” “不是!”他粗声否认。“我只是想起我们家有不少你母亲主演的电影……我爸的珍藏,只是这样,别胡思乱想。” “我没有乱想啦,想也知道我是开玩笑的。”她笑他怎么突然没了幽默感。 “我跟你爆个料,我爸最新交往的那个女朋友还小我三岁,他才真的是花心大萝卜。”为转移太过敏感的话题,卢森竟出卖他老爸。 “你没听李敖说过,他认为女人只有在十八岁的时候最可爱,再大就不迷人了。”柴子夜嘲讽地说:“那些追求我妈的叔叔伯伯,我后来才知道大部分都是有妻室的。看,你们男人多贪心、多不知足。” “我没有立场反驳你什么,不过,这世上也有知足的男人,就在你面前,看你信不信而已。” “暂时留校察看。”她笑。 “意思是说你愿意考虑嫁给我了?”他眼睛一亮。 “并没有。”她毫不手软地泼他一盆冷水。“我还是不想结婚,但可以考虑跟你继续谈恋爱下去。” “我很高兴我们之间有了新进展。”他安然接受。 “这一点,我很欣赏你。”他总是淡然处之,不急躁,不勉强她,给她一场舒适没压力的恋爱。 “我欣赏你的每一点。”他握住她的手,两人相视一笑。 他们是情人,也是可以分享彼此生命的知己,几时偶有小小摩擦争执也无损对彼此的珍视与欣赏;他们了解世上没有完美的人,但他们何其幸运能遇到愿意包容自己一切缺点的人…… 第九章 柴子夜开始偕卢森赴好友聚会,带他回家陪母亲吃饭,看似自然不着痕迹,但卢森心里明白,她待他跟以前是大大的不同了。 而他确实是柴子夜鲜少正式地介绍给两位好友认识的男友,也是头一回带回家陪母亲吃饭的异性,为的是想看看他能否与她最亲的佳人朋友相处融洽。 那种谁与谁同时掉进海里要先救谁的问题,最令柴子夜头痛,她只能选择陪葬,没有其他答案,她爱母亲、重朋友,胜于一切。 因为不想遇到任何做夹心饼干、左右为难的状况,所以男友永远是被考验、被取舍的那一个。 不过,也许她对卢森早已放了一百二十个心,所以才让他见她的至亲挚爱。 果然,两位好友喜欢他,母亲也护着他,自动当他靠山,还警告刁钻的女儿不许欺负他。 “妈,你真现实,之前还骂他没眼光、没水准,现在就他什么都好、什么都对,女儿没用处了?”柴子夜吃味地说。 这个油嘴滑舌的男人利用杂志社在世贸办的那场“手染风华”庆功宴,对前来采访的记者说,这辈子他见过唯一一个用“风华绝代”四个字形容犹嫌不足的女人,便是“梦蝶女士”。 一些年轻、见识不够的记者纷纷打探“梦蝶女士”何许人也。能让贵公子卢森如此赞不绝口,待挖出柴母当年的电影海报、剧照,惊为天人,竟相报导,一时间掀起一阵复古风潮,连第四台都重播历史悠久的老电影。 这股热潮不仅让柴母重温旧梦,大大满足了她的虚荣,也让她对这未来得女婿疼爱有加,赞不绝口。 “啊!跟自己未来得老公吃什么醋?” “他才不是我未来的老公。”柴子夜嘴硬得很,不肯松口。“我们只是男女朋友,谈一辈子恋爱的。” “你哟,不嫁人放着生利息?”柴母一颗心早认了这女婿,替他说情。 “女人结了婚就没行情,自由自在的多好,爱做什么就做什么,不受道德规范约束。”她的不婚主义仍根深蒂固,即使她相信卢森爱她,即使她认为他们可以相爱一辈子,但婚姻就像个魔咒,会破坏一切原本美好的感觉。 其实她想过,母亲之所以不能告诉她生父是谁,恐怕是因为对方有家室,有老婆孩子,两人有过协议不能泄露这秘密。 她不信婚姻,是因为她自己便是不伦之恋下的孩子,像有个胎记,打从她一出生就跟着她,若她相信婚姻就是对爱情忠贞的证明,那她即否定自己的存在价值。 “你不结婚,人家凭什么照顾你一辈子?”说到底,柴母还是私心希望女儿有个好归宿、有个稳定的家庭养儿育女,像她,好像一辈子风风光光、热热闹闹,但心底的寂寞无人诉。 可这女儿,十七、八岁就跟她说她不结婚,没想到都快三十岁了居然还是那么固执,她真急了。 “谈一辈子恋爱也没关系,我会照顾子夜一辈子。”卢森不要她们母女为他起争执。 “你别净宠她,把她宠坏。”柴母好笑地看女儿一脸胜利的样子。“我都后悔自己把她宠得这么人性骄纵。” “这不是你宠得,是遗传自你的。”柴子夜就喜欢跟她母亲抬杠。 “你听!”柴母现在只能找卢森诉苦,可这女婿更傻、更宠。“算了、算了,你不是要去卢森家见他父亲?快去,别迟到了。” “阿姨,那我们先走了,过几天再来看您。”卢森为避免女友把他未来岳母气炸,赶紧将她拖离现场。 上了车,柴子夜还抱怨着。“我小时候人家替我妈做媒,她就说女人一辈子不嫁就一辈子叫小姐,一旦嫁了人就变成黄脸婆,立刻老了十岁,她说她宁愿挑个喜欢的男人作伴,腻了还可以换,也不要守着一个早晚要变心的男人。” “原来你的婚姻观来自你母亲?”他诧异道。“阿姨思想很新潮啊!” “是很善变。”她笑。“而且健忘,自己说过的话都不记得了。” 卢森其实很羡慕她们母女间的感情,虽然看起来吵吵闹闹,每回见面都像场女人战争似的,但就算拌嘴画面也是赏心悦目,那声音还是银铃悦耳。 “我跟我爸就没这么好的感情,我们平常连电话都不打的,有事都是他的秘书打给我的秘书。” “那你还非得我陪你爸吃饭?”柴子夜皱皱鼻子。“到时你们两个不讲话,可别指望我化解餐桌上的尴尬,我只负责吃饭。” “这样就够了,吃顿饭、做做样子,老人家有时候就爱一个形式,好像久久一起吃顿饭就叫一家人了。” 柴子夜看着他,心疼他,知道为什么他朋友多,那么喜欢热闹,因为他寂寞,却不知自童年便存在心底的巨大寂寞,不是那种虚无的灯红酒绿可以填满的。 他渴望拥有自己的家、有妻子有孩子,一家人天天围在一起吃饭,那心情…… 她懂。 她也曾经憧憬过,后来,用“那全是演戏”的扭曲心态平衡了自己的不平衡,她真不健康。 “我爱你……”她看着他说,希望这能减轻一些他心里那个受了伤的孩子的疼痛。 他牵起她的手送往唇边亲了下,无声中传递着他的感动与感情。 她的心思何其细腻、何其敏感,尽管她老是倔着跟他唱反调,老是要他挫折、失望,可她永远也做不了真的欺负他、辜负他的恶女,或许她是这个世上最最理解他的女人。 柴子夜在心里轻叹,她也就只剩一张嘴做最后的防线,事实上就算不嫁给他,她也是要爱他一辈子的,也许有一天,她还会愿意为他生养孩子,只要他喜欢。 柴子夜此时深刻地感受到了自己对他的爱,已经那么浓了。 柴子夜随卢森回家见他父亲,虽然她平常我行我素,活得潇洒自在,也颇为自己的难搞自豪,但见到长辈毕竟还是受教养约束,恭恭敬敬,态度温婉地喊了声:“伯父。” 她脸上挂着微笑,只是卢父久久没有回应,害得那笑,愈来愈干。 卢森见父亲一直紧盯着柴子夜,下意识地将她揽进身边,开玩笑说:“爸,这是我女朋友,柴子夜。别打我女朋友主意啊!” 柴子夜听见他胡说,朝他大腿偷掐了一把。 不过,她也察觉到卢父神情有异,只是不明白原因为何。 “啊,子夜是吧?欢迎欢迎!”卢父回过神来张开双臂往前一步,欲给柴子夜一个欢迎的拥抱,只是卢森早先一步,迎上他老爸的双臂。 “君子动口不动手。”卢森保护着自己的女人,严严密密的。 “呋!没点男人的肚量。”卢父不禁低斥一声。“跟你老爸吃什么醋?” “老爸这么风流倜傥,魅力依旧,连儿子都相形失色,当然要提防着点。”卢森明着褒扬他老爸,实则暗亏他老牛吃嫩草。 柴子夜当然听出来他的弦外之音,偷瞄站在卢父身旁的年轻女友,忍不住低头掩嘴一笑。 这家伙原来嘴巴也不是一直那么甜,居然暗暗修理他自己老爸。 “来来,我们到餐厅去,人都差不多到了。”卢父主动搭上柴子夜的肩,为她带路。 除了初见面那几秒钟的怪异外,接下来卢父对柴子夜的表现热情有余,且极为呵护,连他的小女友几次脸色沉下、使起了小性子,他也无所谓。 到了餐厅,柴子夜见到一堆人,意外地嘴巴都忘了合上。 “喂,你不是说跟你老爸吃饭,怎么这么多人?”柴子夜拉拉卢森的袖子。 “都是谁啊?” “都是我们家人,爷爷奶奶、叔叔伯伯、姑姑婶婶,还有堂哥堂姐,他们各自的老婆孩子、男朋友女朋友……每次吃饭差不多都这样,大家都忙,久久见一次面,省得跑好几趟,麻烦。” “你还有其他亲兄弟姐妹?” “没有,我爸跟我妈离婚后就没再娶了,只是不断换女朋友。” “所以,你的风流也是遗传自你老爸?” “喂!”他轻敲她一记。“我不是自愿风流。” 她笑着躲开,就是爱闹他。 一场纯家人聚会竟就开了四桌,这对从小就只有母亲一个亲人的柴子夜算是开了眼界,要说卢家人感情不好倒也不是,都是热情开朗、好客爽朗的个性,但大概是与家族经营的娱乐事业有关,虽然看来亲爱,可总带着点“公关”的味道,太过亲热反而欠缺真诚。 几道主菜上过后,喝了些酒,气氛更加沸腾热络,几乎所有人都离开了位子到处走,孩子追闹成一团,大人们因许久未见,聊聊彼此近况,做了哪些投资、之前生意怎么样之类的。 柴子夜先前担心父子不和的尴尬场面完全没出现,她自个儿也很忙,忙着应付纷至沓来询问她用什么保养品、在哪里护肤、有没有整型等问题的人。 不知什么时候,坐在她身边的卢森不见了。 她用目光在人群中搜寻了一下,不在大厅里,心想不如趁这机会溜到外面透透气,卢家人实在太热情,光她今晚见的人、说的话比她一整个星期都还多。 太久没参加这种活动,有些招架不住。 她找到服务生,问清楚刚刚进门时看到的那座漂亮花园的方向,然后悄声闪出大门。 才走没几步,即听到另一个方向某间半掩着门的房间里传出交谈,其中一个好像是卢森,她想先跟他说一声,免得待会儿他找不到人而担心他。 待她走近那房间,听到有个刻意压低音量但掩盖不住怒气的声音说道—— “理由我不能告诉你,总之,你不要跟子夜继续交往。” 听见自己的名字,她缓下脚步,不觉提高警觉,侧耳细听。 “你不能这样莫名其妙就要我跟子夜分手!爸,我已经成年,就算结婚生子也不必经过你同意,而且,子夜是我这辈子认定要娶为妻子的女人,我不会离开她的。” 柴子夜听了,腿一软,身子贴上墙壁。 她不懂,卢森的父亲为何反对,方才在餐厅里,他们还有说有笑,她自认表现得体大方,没有得罪失礼之处。 “不管你怎么说,我就是反对到底。” “爸,你知道吗?子夜是梦蝶的女儿。”卢森换一个方式说服父亲。 如果父亲反对,子夜知道了也不好受,他要想办法化解误会,解决这件事。 “我知道她是千慧的女儿,她跟她母亲像一个模子印出来的,就因为这样我才反对。” 柴子夜听到这儿脸色已经发白,卢森他父亲居然知道她母亲出道前的名字“柴千慧”,她记得母亲说过不只取了艺名叫“梦蝶”,连本名也改成“柴梦蝶”了。 从这推断,卢森的父亲不只听过她母亲,他们认识,而且,很熟。 “我记得你很喜欢梦蝶阿姨的,如果你是她的影迷,以后我跟子夜结婚,你们就成了亲家,这样不好吗?” “不好,一点都不好,谁都好,就是子夜不好!”卢父显得十分焦躁,火气渐大。 “爸,你一定要逼我跟你翻脸?”卢森跟他父亲的关系一向不亲,他这样突然间跳出来干涉他的感情令人费解。 “你交往过那么多女人,我何时阻止过你还是跟你说过什么,难道养你这么大,你就不能不问理由,听我这一次?” “我是奶妈养大的,不是你。”卢森冷言道。“你也别说是你赚钱养我,事实上,你的钱也是爷爷给你的。” “你——”卢父被堵得无话可说。 “对不起,我没办法接受!你要反对是你的自由,我爱子夜是我的自由,既然没有交集就别再谈了。”卢森黑着脸丢下最后这句话,转身离开房间。 一走出房间,发现倚在墙边脸色苍白的柴子夜,他的心绞痛了起来。 他一向对她呵护备至,舍不得她有一点不开心,却因为父亲莫名其妙的一席话伤害了她。 “我们回去吧!不管你听见什么,别胡思乱想。”他将她搂进怀里,直接离开卢家。 回程中,两人在车上沉默不语,他的手紧紧握着她的。 直到抵达柴子夜住处大楼外,她才终于开口:“今天你先回你住的地方吧……” “子夜!”他紧张地唤她。 “别担心。”她微微一笑。“我听见了你跟你父亲的谈话,虽然受到一点打击,不过我也从来不认为全世界的人都一定得喜欢我,我只是觉得今天晚上我们再面对面,难免有点尴尬,过一、两天,忘了就好了。” “你真的能忘、能不在意?” “拜托,我柴子夜有什么放不下的?我喜欢的是你又不是你老爸,只要你不觉为难就好。” “我不为难,我永远只站在你这边。” “这么大逆不道的话你还真敢讲啊,不肖子!”她笑了起来。 他见她似乎真的心无介蒂,才答应她。“我明天早上过来做早餐给你吃。” “我们晚上再一起吃饭好不好?我这几天赶着整理几篇采访报导,没睡好,想睡饱一点,你下班后再过来。” “好吧,那你好好休息。” 柴子夜凑过去往她脸颊一亲。“晚安。”随即跳下车,挥挥手,目送他离去。 待他的车走远后,她来到地下室,开出她的车,回家找她母亲。 柴子夜一进母亲家门,便急问管家阿梅:“我妈在哪里?” “在房里,好像待会儿要出门。” 她上楼梯,冲往母亲房里,她母亲坐在梳妆台前,正在挑选搭配衣服发型的耳坠子。 “妈,你认识卢嘉麟吗?”柴子夜开门见山问道。 “谁?”柴母来回就着耳垂比对着手上的钻饰,难以取舍。 “卢嘉麟,市京集团、乐国影城、山城唱片的总经理,你以前出过唱片,应该知道山城。卢嘉麟,认识吗?” 这时,柴子夜见到镜子里母亲的手微微地顿了下。 “问这个做什么?” “卢嘉麟是卢森的爸爸,我想知道你认不认识他。” “他是卢森的……”柴母话没说完,但完全可以从她的表情中读到震惊。 “妈……”柴子夜憋着一口气,小心翼翼地询问:“卢嘉麟……他是我的亲生父亲吗?” “不是!”柴母立刻否认。 “妈,这对我真的很重要,你不要再瞒我,如果我跟卢森真的是同父异母的兄妹,你得告诉我……”她急得眼眶都红了。 她也不晓得如果母亲真的承认了,她该怎么办。 “就跟你说不是……”柴母急急地将梳妆台上的首饰全收进首饰盒里,耳环也不戴了。“我跟朋友有约,马上要出门,你先回去吧!” “妈……你看着我的眼,跟我说不是。”母亲回避的态度令人生疑,柴子夜抓着她的肩膀,直视她。 柴母沉着脸,坚定地说:“不是他。” 但柴子夜从母亲眼中读到“忧虑”。 母亲在担心什么?为什么不像以前她随便抓了个报纸上老演员的新闻逼问“这个男人是不是我老爸”时,那样开怀大笑,接着抖出那个男演员当年追过哪些女明星,私底下又是什么德行。 她母亲此刻的表情是严肃的、强装镇定的。因为母亲是演员,从小就经常编些真真假假的故事逗着她玩,柴子夜道行不够,总是上当受骗,就算现在她还是看不出母亲说的话究竟是真是假。 “卢森他父亲反对我和他在一起,要我们分手。”柴子夜回想在房间外头听到的那些话,这时才感觉到痛。 “那就分手,天下男人多的是,你的条件只怕不知要挑哪个男人好,不愁找不到人恋爱。”柴母抬起手看看时间。“我得走了,阿梅熬了冰糖燕窝,你吃一碗再回家。” 柴子夜察觉母亲明显不想她再追问这件事。 而且,母亲那么喜欢卢森,居然也赞成他们分手。 “妈,告诉我,我父亲是谁?”这是柴子夜长大后,头一次这么认真、直接地问母亲这件事。 “子夜,你就是我的女儿,没有别人,就只是我一个人的女儿。”柴母摸摸她的脸,给她的答案。“乖,喝了燕窝看要回家休息还是在这里睡一晚,有什么事我们明天再谈,我要出门了。” 柴子夜闭起眼,放弃了。 只是,她能放弃追问自己生父是谁,但她能放弃卢森吗? 她突然间觉得真的好累、好累…… 爱情,到底是什么鬼东西! 第十章 翌日,卢森等不及与柴子夜晚上的约会,过午不久便打电话想问问她有没有睡好、中午吃了没,就像她经常笑他的,明明是个美男子,可整天像个老妈子盯着她的三餐,被人知道了,身价立刻跌掉一半。 他也晓得,她嘴上调侃,心里其实感动到不行,就是喜欢把自己塑造成这个世界上唯一一个不被爱情催眠的女人,好似只有单纯没大脑的女人才会一天到晚被“感动”。 他爱她,爱她别扭叛逆的个性,连她自认扭曲不健康的心理也爱,不为什么,因为他看得见最真实的她,不受她的毒舌、倔强、好胜等形于外的假象影响,对他来说,她一切都是可爱的。 因为了解她,所以知道她听见父亲要他们分手的那些话,肯定让她不好受,但她又不是愿受安慰,心灵开导的人,他怕她刚烈的性子会作出不理智的决定,于是,预估她需要的睡眠时间,中午过后,立刻打电话给她。 结果,她的手机没开,家里的电话转为电话答录机,也不在她母亲家。 卢森不放心,直接到柴子夜住处找她。 他用钥匙开门,但门从里头上锁,开不了。 她在家却不接电话? 卢森此时紧张了起来。 “子夜,开门,我是卢森。子夜!”他在门外猛敲大门。 拍到手掌都麻了,屋里仍旧没有任何动静。 他再一次打家用电话,对着答录机喊道:“子夜,我知道你在家,也听得见我说话,如果你不来开门,我会去借工具把这扇门给拆了!你应该清楚我的能耐与行动力。” 不到一分钟,门开了。 她用一双红肿的眼瞪着他。“为什么你就是不懂放弃两个字怎么写?” 他见她安然无恙,松了一口气,将她揽进怀中,心里不由自主老套地谢起天地。 她挣脱他的拥抱,转身进屋。 他跟着进去,看见客厅茶几、沙发上,一团团捏绉的卫生纸扔得到处都是。 “这么伤心,以为我不要你?”见女友哭得惨不忍睹,他居然坏心地扬起唇角,带有几分得意。 原来他的子夜如此爱他。 柴子夜气得将手里捏着的那一团掷向他。 “傻瓜……”他又将她抓进臂弯里,摩挲她软缅的长发,心疼地说:“我怎么可能离开你,要也是把我那为老不尊的老爸踢到一边,你不晓得对我而言你比什么都重要?” “谁担心那个……”她白他一眼,要笑不笑的。“我才恨不得摆脱你这个黏呼呼的鼻涕虫,最好你以后都不要来啦!” 她想了一晚,将种种蛛丝马迹拼凑起来,她和他的确很有可能是兄妹,可若证实是真的,她知道两人未来不可能理智地以兄妹之礼相待,就算她能,被他胡搞蛮缠一番也要投降的,唯一的办法就是离得远远地,再也不见面。 单就为了想像两人分开后的生活,她已无法抑制地哭了一晚,以后谁来宠她、逗她笑,谁来关心她三餐吃了没、睡得好不好、衣服有没有穿暖? 她好不容易尝到了爱情的滋味,倘若连这份爱都不是爱的话,那么以后她还怎么相信世间真有爱情,她的心在离开他的那一瞬间将成死灰。 “好好好,我是鼻涕虫,都是我不好,惹你伤心了。”知道她嘴硬,他也不跟她辩。“总之,我不会离开你,就算我老爸跟我断绝父子关系,我也不会放开你的。”她怎会不明白他的心,“但万一我们是兄妹……” 柴子夜将昨晚她母亲种种不自然的反应告诉卢森。 “兄妹又怎样?”卢森像是早就考虑过这层可能性,仍一派沉稳。“不管别人怎么说、怎么看,就算是兄妹,我还是爱你、还是要娶你,他们都不是我,不能替我承受分离的苦就没有权利告诉我该怎么做。” “乱来……”她破涕为笑,又忍不住要指责他的任性妄为。 但,他的坚定给了她无限的安慰,她自认洒脱,什么都无所谓,可比不上他千分之一,他是当真愿意为她舍弃一切,就算扛上骂名。 知道这一生中有个男人如此爱她,柴子夜真的明白了何谓“满足”,再也无所求了。 “子夜、子夜!” 这时,门上突然响起急促拍门声,屋里的两人相视一眼。 “好像是我妈的声音……”柴子夜脸上浮现惧色。 她母亲除了她刚搬进来时来瞧过一回,这么多年没再来过,莫非今天来也是为了阻止他们交往? 柴子夜记得当时提起卢父要两人分手的事,母亲也二话不说表示不赞成,可她明明十分中意卢森的。 卢森前去开门,柴母见到他愣了愣。“你在?” “阿姨。”卢森嘴甜地叫了声。 “妈,什么事,怎么那么急?” “我昨天一夜没睡,都在想你们俩的事……”柴母踩着三寸高跟鞋,姿态优雅娇媚地进门。 柴子夜一听,胆颤心惊,母亲隐瞒了近三十年的秘密,就要揭开真相了吗? “卢森,你在也好,把你爸叫来,就说我找他,要谈谈我跟他之间的事。” “好……”卢森见柴母绷着一张脸,事态严重,连忙打电话给父亲。 然后柴子夜和卢森两人并肩坐在客厅沙发中,什么也不敢多问,只揪着一颗心,感受此时风雨前令人窒息的宁静。 等待的心情最令人折磨,尤其等待而来的又是福祸未知的结果,那心情尤其忐忑。 约莫一个小时后,卢森的父亲到了。 当他一进门看见柴母,脸上欲言又止的表情,不知该怎么摆放的四肢,一个年过六十,叱咤风云、见过无数大风浪的男子,竟瞬间变成了十八、九岁,青涩别扭的男孩。 “千慧……”卢父轻柔地唤了声,声音里的爱意有如巧克力般浓郁得化不开。 柴子夜和卢森相视一眼,都做了一个不祥预感的表情。 “叫什么叫?我八百年前就不叫千慧了!”柴母霍地从沙发中站起,凶巴巴地应道。 柴子夜长这么大没见过母亲如此泼妇骂街的形象。 卢父像个做错事的孩子,缩了缩肩膀。“这么多年了,你还生我的气……” “没错,我是生你的气,但是和八百年前我们之间的事一点关系也没有,你别净往自己脸上贴金,还以为当年我是为了气你才同别的男人交往,以为我对你由爱生恨,这么多年还念念不忘,作你的春秋大头梦吧!” “吓——”柴子夜不由得对母亲肃然起敬,口条真溜。 “是我对你念念不忘,是我当年年轻不懂事,伤害了你……千慧……”卢父往前走一步,牵起柴母的手。“我和前妻离婚多年来一直没有再娶,全是为了你,除了你我再也不想娶任何女人为妻……我等了你一辈子,答应我,嫁给我。” “吓——”这次换卢森傻眼,他老爸不愧是“情场老手”,明明年轻女友一个换一个,居然能大言不惭地说等了人家一辈子。 “果真是父子……骗不了人,台词都一样!”柴子夜顶顶卢森的手肘,揶揄道。她忘了先前还为两人到底是不是兄妹伤心,此时亲耳听到连续剧一般的对话,都想笑了。 “他抄我的。”卢森答。“我老爸连把到妹后要带去什么地方玩,出去游玩时穿什么衣服都是学我的。” “骄傲的咧……”柴子夜冷哼一声。 “听到我把妹,吃醋啦?” “吃你的大头醋。” 这边一对年轻的低声寒碜,打情骂俏,那边一对年纪大的也像是浓情密意,接续前缘。 “卢嘉麟,你可不可以醒一醒!”柴母突然大叫一声,甩开卢父的手。 “如果你还是不肯原谅我,我愿意等,多久我都愿意等,直到你点头的那一天。”卢父依旧深情地说。 “啊——”柴母似乎受不了他的恶心与肉麻,尖声打断他。“我今天叫你来是要问你,为什么你要阻止他们两个年轻人交往?我女儿有什么不好?难道配不上你儿子?” “怎么会……子夜很美,就像你一样,我把她当女儿疼爱,哪有什么配不配的问题。”卢父解释。 “那是我当年不肯嫁给你,你一直记恨到现在,故意要拆散他们?” 当她知道卢森的老爸就是卢嘉麟时,有一刻确实想要女儿放弃这段感情,毕竟上梁不正下梁歪,卢嘉麟从年轻就风流至今,当年追求她还同时劈腿另外两个女明星,难保他儿子不是跟他同品种的花心大萝卜。 但是,就算要分手也得是她女儿提出来,凭什么这个老男人跑来指手画脚的,柴母愈想愈气,醒来就决定将他找来,把所有的帐一次算清楚。 “千慧……我爱你都来不及了,怎么舍得恨你……”卢父好无辜。“可是你想想,日后我们俩结婚了,他们就变成了兄妹,这兄妹怎么能够结婚生子,所以我当然要阻止他们继续交往,免得时间拉长,愈陷愈深啊!” 听到这儿,不只柴母气难平,连卢森的眼睛也喷出三丈怒火了。 “爸——原来你是为了自己想娶阿姨才阻止我跟子夜交往?” “儿子啊,我等你阿姨等了一辈子,今年都六十五了,什么叫海枯石烂、什么叫至死不渝,我跟你阿姨的爱才叫真爱,你们年轻人那种肤浅的爱,怎么拿来跟我们比?” 卢嘉麟一席话引起公愤,现在,除了他自己之外的三个人火气都上来了。 “卢嘉麟,你这个老不修的,自个儿跟自个儿演琼瑶大戏啊!”柴母听得都替他害臊起来了。“我对你一点儿也没感觉啊,就算当年你追我,我可是连手也没让你碰一下,哪里来的海枯石烂、哪里来的至死不渝?你别乱用成语了!” “我知道你含蓄、矜持,这也是我始终对你念念不忘的原因,现在女孩子差多了,俗不可耐,不懂这种欲语还羞的朦胧美。” “屁!我当年两脚开开让医生接生,孩子都这么大了,有什么好含蓄矜持的!”柴母为了女儿,把一生辛苦维持的形象全豁出去了。“我告诉你,我这辈子爱的只有子夜她爸一个男人,你在我眼里,连他的一根手指都比不上,别在这里臭美了!” “爸,你就别再执着了,人家阿姨都说得这么白了……”毕竟是自己老爸,卢森见他连连被打枪还执迷不悟,实在是很难看。 不过,原来他老爸也是痴情种子一枚,只是没有他的好运气,遇到彼此相爱的另一半。 “妈,你也注意一下用词……”柴子夜听到母亲提到深爱的父亲,有着莫名感动,至少她是他们相爱生下的孩子,同时,母亲也已明确指出她和卢森不是兄妹,他们可以堂堂正正地步入礼堂,厮守一生。 这时,卢森突然伸手过来握住她的。 她抬起头看他,看见他眼中同样的有了松一口气的欣喜,这种不必言语的默契,是他们恋爱中她最爱的那一部分。 他牵着她的手悄悄地移向门口。 屋里剩下的两个,那几十年前的旧帐恐怕不是三言两语能够说清楚的,还是把时间空间都留给他们吧! 卢森向柴子夜求婚,她终于答应了。 为了挑选婚后的新房,除了工作外,他几乎整天都在台北市的街道巷弄里穿梭,实地参观大大小小不下二十间房子,终于挑中一栋前有庭园的三层楼透天别墅。 他喜欢的原因不只是房子的格局采光、屋前的庭院,还有左右邻居都整理得相当漂亮的花园以及建筑公司当初在腰子形的游泳池旁设计栽种的热带植物花园,茂盛浓密,很有休闲度假的感觉。 他带柴子夜过去看,当弯进楼房所在的巷道中,一眼望去是花花绿绿的缤纷世界,她便一眼爱上这里。 最难得的是,他如此了解她,自己忙了几个月,最后出现在她眼前的就是她要的。 买下新房,接下来便要开始添购家具。 这栋房子的前屋主大概十分崇尚欧洲品味,屋内装潢富丽堂皇,精雕细琢,讲究气派,但太过刻意反而像个暴发户似的繁复累赘,卢森决定重新设计。 “老婆,你的书房设在二楼,开个门通往卧室好不好?”虽然连婚都还没订,卢森已经很习惯叫柴子夜“老婆”了,而且,爱叫得要命。 柴子夜膝上搁着笔记型电脑,抬头看向坐在餐桌旁咬笔杆的卢森,桌上摊着一张张平面设计图。“你连室内设计都自己来?要不要留点给人家赚?” 她已经不像一开始对他的无所不能那么惊讶了,她只是很怀疑,这家伙吃喝玩乐样样通,到底从哪里挤出时间来学这些有的没的。 “我把我们想要的设计重点大概标出来,到时候再跟设计师讨论细节。”他在图纸上标写注记。 “那我这间房子怎么办?”当初她以为这辈子不会结婚的,所以买了两房一厅的房子,也用心规划过里头的一草一木、一砖一瓦,要卖掉,很舍不得。 “这里是你跟朋友的私密天地,以后我们吵架的时候,你快要看腻我的时候,还是偶尔想呼吸一下自由的空气,回味一下单身生活,就到这里住个几天,就留着不动。”他一副理所当然地说。 “住个半年行不行?”她明明心里已被他这番话感动到快痛哭流涕,可又偏要得寸进尺,挑战他的底线。 其实她明白,虽然他像个老妈子时时关心她、叮咛她,但他绝不是一个会限制她自由飞翔的大男人。 她经常在半夜醒来,望着他好看的脸发怔,心想,她怎么会如此好运,一个这么完美、这么适合她,能够让她又爱又崇拜的男人竟就自己送上门了,得来全不费工夫。 好运到让她担心福无双至,会不会接着来了什么倒楣事,不过,事后想想,倒楣的应该会是卢森,这么难缠的女人他也敢娶。 “半年……”他露出心伤的表情。“你舍得离开我这么久?” “我们是要一起生活一辈子的,几十年耶,半年算什么?”她喜欢欺负他。 “好吧,那我只好带着儿子女儿乖乖在家等你回来。”他叹口气,接受了。 “对了,三楼小孩房到底是隔两间还是三间……” 他自顾自地叨念孩子的房间该用什么色系。 “哪来的孩子啊?我只答应嫁给你,可没答应帮你生孩子。”她瞄他一眼。 “原来你只是想找一个生孩子的工具,圆你小时候的梦想,如果我不生你是不是就不打算娶我了?” 他愣住。“你不喜欢孩子?” “我讨厌吵吵闹闹的小孩,所以我说不想结婚就是这个原因,一旦结了婚,全世界的人就开始问你什么时候生,好像不生是一种罪恶。” 她这个人的血液里流着的就是叛逆,别人愈认为她该做什么她就愈不肯做,愈强迫她她就愈抗拒,要硬碰硬比固执,至今还没人赢过她。 “我当然想要有个像你这么漂亮的小女儿,虽然从幼稚园就要开始担心她身边那些乳臭未干的死小孩打她的主意,但能够给他们一个充满愉快记忆的童年,看着孩子一天天健康快乐地长大,我想这是生命中一种无可取代的幸福。” 他那望着远方仿佛画面历历在目,一副心满意足的表情实在有够“贤慧”,害得她忍不住想笑。 她只是故意考验他娶她的意念坚不坚定、理由单不单纯,至于生孩子的事,既然她都愿意嫁给他了,以前的那些观念早已不复存在。 “不过,如果你真的不想生的话,我们还是可以化小爱为大爱,多疼爱别人的孩子,世界上有那么多失去父母照顾的孤儿更需要我们关心。” 柴子夜心折于他心胸的宽阔,情不自禁地合上电脑,冲过去抱住他狂亲。当两人正沉浸在这触即发的激情中,不识相的敲门声响起了。 “啊!差点忘了曼雪要带孩子过来,我们约好一起去参观童话世界持展……”她赶紧将他被她解开的衬衫扣子扣回,整整自己被撩至大腿上的裙摆和凌乱的头发,前去开门。 门一开,两个香软软的身子即飞扑过来,甜腻腻地蹭着她的脸颊,用那教人融化的童稚嗓音叫着:“柴姐姐……我好想你喔……” 这三个女人彼此约定,小孩只能叫姐姐,不能叫阿姨。 这两个孩子,一个是凌曼雪的三岁儿子,一个是简妤嬿的两岁女儿,可爱得不得了,每回带出去都惹得一堆阿姨姐姐尖叫,星探都不知遇过几打了,柴子夜也非常疼爱,难得出门逛街也净看玩具、洋娃娃。 “我呢?”卢森走向他们。这两个可人儿又马上冲向他,“叔叔”、“叔叔”地叫。他一手抱一个,乐不可支。 “叔叔做了巧克力奶昔还有草莓奶昔,想不想吃?”知道孩子要来,他老早就准备好了收买人心的甜点。 “想!” “好,叔叔拿给你们吃。”屋里的三个女人看着这两小一大兴奋不己的模样,都不禁露出幸福微笑。 “卢森真是个难得的好男人。”凌曼雪称赞道。 “我们家恬恬每次来你这儿,回家后就一直说叔叔有多好、多疼她,连她老爸都吃醋了。”简妤嬿也笑说。“上次他还要我跟你们说快点自己生几个,别老打人家女儿的主意。” “嘿,别以为我不知道你们俩想什么。”柴子夜一副防小人模样。“以前洗脑要我结婚,现在我都还没嫁出去,又要灌输我家里有孩子多快乐的观念是吗?” “不生就算了。”凌曼雪拉着简妤嬿到沙发坐下,故意小声说话但又是柴子夜听得到的音量。“我儿子啊,自从知道要跟恬恬出去玩,居然一连几天烦恼地问我要穿什么衣服比较帅……呵,我看以后我们真的要做亲家了。” “是吗?我们家恬恬也老是问什么时候才可以见到磊哥哥,我在想到时候要不要让他们念同一所幼稚园。”柴子夜在一旁插不上话,很是寂寞,而且,人家她也想跟好朋友做亲家啦! “喂、喂——”她硬挤进两个好友中间,吃味地说:“磊磊取恬恬,那以后我女儿嫁给谁?”这个问题不只凌曼雪和简妤嬿听见,连卢森也听见了,暗暗心喜。 “你又不生,担心这个做什么?”凌曼雪摆出嫌她无聊的表情。 “谁说我不生?我至少要生两个,而且我也要跟你们做亲家,不管,你们要再生。” “放心啦!”凌曼雪噗哧一笑。“等你结完婚,真的生了个女儿,就嫁给我肚子里现在这一个。” “啊——你又怀孕了?”两个好友同时高兴地尖叫。 “嗯,而且也是个男的。”凌曼雪又喜又无奈。“我老公也想要女儿,还要我再生,怎么现在女儿好像比儿子得宠?” “没错,我生恬恬的时候,我老公一知道是女儿,开心地去买了一只2.5克拉的钻戒给我,不知道发什么神经,还回乡下办桌请客。”简妤嬿想起来就好笑。 “男人嘛,不敢搞外遇,想说找上辈子的情人比较安全。”柴子夜开玩笑说,然后瞄了卢森一眼。 他立刻举起双手投降,表示清白。 柴子夜笑了,招招手要他过来。 他抱着两个贪吃着奶昔的孩子走向未来的亲爱老婆。 她站起身来,当着众目睽睽,勾上他的脖子,给了他一个热情缠绵的深吻,看得两位好友都脸红了。 这不是炫耀,这真的不是炫耀,可柴子夜真的觉得自己此时幸福到按捺不住,藏也藏不了,再不告诉这个万能男仆、完美老公她有多爱他的话,她恐怕会因为太过压抑而窒息昏倒。 “老公,我爱你!” “老婆,我更爱你!”卢森知道老婆肯当众对他示爱是多么难得的事,差点感动到痛哭流涕。 热恋中的男女经常出现以为全世界只剩他们两人的幻觉,并且以为有权利不管别人会不会呕死、羡慕死或吐死,只要尽情沉溺在爱的幸福世界里。 柴子夜和卢森就是。 书后小记: 1.想知道凌曼雪是怎么“算计”并“驯服”到一个好老公的,请看威威虎.莲花雨系列142——“幸福逆转1”《首席老公》一书。 2.至于单纯又娇羞的简妤嬿,为什么敢大胆地“钦点”她想要的男人,请看威威虎.浪漫秋天系列026——“幸福逆转胜2”《钦点情夫》一书。 后记 夏洛蔓 前阵子,刘家昌先生上台湾综艺节目宣传他的演唱会,在访谈的节目里提到他与妻子甄珍女士当年从相遇到的浪漫故事。 当时甄珍小姐才十五岁,刚踏入演艺圈还没演过戏,刘家昌先生说第一眼看到她,第六感就告诉他,她是他的老婆。 后来两人阴错阳差各自嫁娶,但刘家昌先生对甄珍小姐情意从未变过,在他得知她结婚的消息时,只觉活不下去了,窝囊地站不住,整个身子发软,什么电影导演、作歌,他都不要了,心里唯一的念头就是要把甄珍小姐追回来。 一对结婚超过三十年的老夫老妻,从丈夫口中听到那种坚定、绝对的深情,教人热泪盈眶、羡慕不已。 很多结过婚的人都了解婚姻生活没有童话,也没有恋爱时那时时感到幸福的氛围,更甚的是离婚率愈来愈高,就算还在恋爱阶段,劈腿的风险似乎也比过去保守的年代高上许多;是不是我们误解了爱情、过度包装了爱情、神化了爱情,为什么遇不到那种令人怦然心动,几乎要窒息的爱? 刘家昌先生与甄珍女士这样恋得轰轰烈烈、闹得沸沸扬扬的爱情,在经过数十年的婚姻后,他说:“有她在,受不了;没有她,活不了。”指的是生活上的重度依赖与习惯。 要真想天天过着如此心悸、激情的生活,许是撑个几年就要罹患心脏病,要不就躁郁症发作。 两人交往久了、进入婚姻一段时间了,女人经常要质疑爱情究竟还存不存在,为什么不再像一开始那般甜蜜热烈。 不知道你有没有过类似这样的经验—— 有时,看完一场电影从电影院走出来时,回想起电影里某些令人心酸的情节,会忍不住想搂紧身旁的人,心想,幸亏他还在身旁,幸亏我们没有错过彼此、幸亏他还平安健康,虽然生活中偶有争吵斗气,但吵归吵,我们已经很难想像少了另一半,生活究竟要如何继续。 有时,半夜醒来,听着另一半平稳的呼吸,嗅着他身上惯有的气味,也许,对方的身材已经稍稍走样,容貌也没当初那么英挺潇洒,但是,倘若换了另一个人躺在身旁,光是假想,大概就已觉得别扭不舒服;这个男人,虽然已经不那么迷人了,但总是想处久了,有默契了,觉得易懂、觉得心安。 其实,爱情往往就藏在最不经意、最平常不过的生活细节里,男人本就粗枝大叶,对于精神层次的要求不高,但嗜爱如命的女人就要靠感性与聪慧才能从这种种的蛛丝马迹将它找出来,重新品味一番。 ——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