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也不乖》 楔子 —生前告别式 自从发现罹患癌症之后,她便彻底遵从医嘱,进行各种最先进的治疗,在食衣住行上,不管有多苦多难,无不积极配合。然而,她的努力只得到生命的缓刑,却无法得到特赦。 所以,当确定再来更多的治疗也无法产生效果之后,她坦然了。 她今年四十八岁,对于现今世人平均七十五岁的寿命来说,她是活得短了些,但想起自己一生过得平和安稳,没有遭遇什么困顿悲惨的事,想来,也算是赚了。 所以在某日,当多年未见的亲人们都远从外国特地飞回来探望她,问她有没有什么事可以帮上她时,她笑了笑,以很轻描淡写的口吻对他们说道: 「可以的话,帮我办个生前告别式吧。」 「令敏!」 「姊!」 「妳在胡说什么!只要妳好好治疗,未必就––」 亲人们各自七嘴八舌地表达着对她胡言乱语的不满以及劝慰。 「哎,放轻松些。我不是胡言乱语,也不是开玩笑。我是说真的。」她仍是笑着,然后微微叹息了一下,才抬起有些无力的手臂,指向床头柜上那一迭众人买来给她打发时间的各类杂志。说道:「自从确定我的状况不好之后,我才发现我居然满有名的呢。我活了四十八年,自认低调得像个影子,籍籍无名得不值一提。却没想到,走到人生最后,竟被八卦周刊青睐至此,上头居然有我的一生简述……」 「令敏!妳别理会那些人的胡说八道,我已经让人去处理了!定会尽快还妳一个清静!」 「都是那该死的江明绍!他又招惹哪个戏子了?还是什么涉及内线交易又被法院传唤了?」一名中年女性火爆地怒问。 「姊,妳别生气––」 「我不生气啊。」她微笑。虽然没有像别人那样高声说话,但只要她一开口,总是能让人安静下来,轻易被她温柔如春风的声音给安抚。「那些写我的文章,我都仔细看了,几乎都是好话。我满惊讶的。」 「这种三流杂志有什么好看的?」有人不屑冷哼。 「妳不觉得有趣吗?他们都不认识我,也不曾见过我,没有跟我说过一句话,可是却写得好像我这四十八年的人生,他们都亲眼见证过似的。」 「这种杂志本来就是像在写三流小说,靠的就是编,根本没人信!」 「嗯,所以我想听些真正属于我的好话啊。」 「没有人在办生前告别式的!妳这样教我们怎么办才好?」有人忍不住哭了出来。 「唉,可是,等我走了,你们再在我灵前说好话,我根本听不见啊。为什么不让我在生前亲耳听见,开心一下呢?」她好声好气地说着。 「令敏……」 在亲友眼中,她永远都是那么温柔平静,似乎天大的困难都不能教她皱眉;纵然没有扭转乾坤的本事,却能教人冷静下来,只要冷静了,世上还有什么事不能面对? 她总是笑笑的,把所有艰难、困顿、辛苦都掩在平和的面孔下,不管她遭遇了多少的难堪,甚至,在人生即将落幕的此刻,她居然还能笑出来,提出办个生前告别式的口气,就跟在说「最近有场电影不错,有空我们一起去看吧」那样的轻松自在。 一个在面对死亡还能笑得出来的人,她的人生还有什么可以令她动容的? 这是坚强?还是冷漠? 然而不管坚强还是冷漠,对于她人生最后的要求,又怎么忍心拒绝? 所以,这些亲友们都动起来了。她想要告别式,那就给她吧! 通知所有她认识的朋友,慎而重之地印着邀帖、找会场、找布置,不管住在地球的什么地方,不管分离了多久,只要能找到的,都找来。 在生命之烛熄灭之前,做着任何可以令她真正觉得开心的事。 即使,她荒唐地想要一场生前告别式。也给她。 这个一辈子都温柔乖巧、为亲人牺牲奉献、为了家人永远可以自己委屈求全的女人,从没有做过出格的事来令别人头痛过,那么,在人生的最后,不管有怎样的要求,再荒唐,也要为她办到! * 这是个布置得很温馨的场地,没有一般告别式那样的庄严肃穆,反而像是个家庭聚会,有几张桌子排在靠墙的地方,上头摆了茶与点心供人取用,有个小舞台让人随时上去讲话或表演些什么。会场四周散布着一些舒适的沙发或椅子,看起来随意,却又刚好足以让所有的来宾就座。 而中央的一张淡紫色的贵妃椅,正是为了今天的主人翁准备的。以她的说法是:「我当然要坐在视野最好的地方,听别人尽情地对我歌功颂德啊。」 低调了一辈子的女人,决定在这一天当个主角。 当仁不让地。 然后,告别式开始了。一如主人翁的心愿,她说:「要笑哦。」于是,不管眼中蓄了多少泪,都努力忍住不落下来;嘴角不管多僵硬,也要保持着上扬的弧度。 她靠坐在贵妃椅里,强振着精神,不让人看出她体力与生命力正在流失,眼中笑意盈盈地看着每一个上台的人,有些人很熟悉,有些人竟早已在记忆中淡忘了……呵!居然连小学的同学都找来了,她都忘了呢,真是失礼。 他们都在说着她的好话,好到她听了还以为是在说别人。 「……令敏是我最感激的妹妹,没有她,就没有今天自由自在的我。我不是一个适合商界的人,我甚至不适合赚钱……好吧,人生活到五十三岁,我承认我就是个号称旅行作家、画家、摄影家,却养活不了自己的二世祖。我必须庆幸我出生在富裕的人家,而我的后半生,则必须感谢令敏,因为有她,所以我才能够拥有自由……」 唉,哥哥,其实……我的纵容,或许误了你的一生呢…… 「令敏姊是我的恩人,因为她的提携与栽培,所以我的努力才有机会得到成功。我永远感激她!」 啊,堂弟,其实离开章家,你的发展或许会更好,是我用恩情拖住了你呢…… 「我二姊是世上最好的姊姊!她总是可以为了家人、朋友,而委屈自己。当年为了救章家,她甚至在我逃婚之后,嫁给那个声名狼籍的混帐––就是你!江明绍!就算你今天也跑来惹人嫌了,我也敢对着你的面说!我后悔了,如果当年我没有逃婚,真的嫁给你的话,你坟头的草也差不多长得跟你一样高了!就在你第一次出轨时,我就砍了你!你这个混蛋……既然娶了我姊,为什么不好好待她,让她的人生那么难堪?你这样一个烂男人,若有那么一点自知之明,就不该娶良家妇女!娶了又不珍惜!我姊……我姊她……值得最好的!」 妹妹,其实江明绍没有那么坏的……他虽然花心了点,但对我其实还不错的,至少我跟他二十来年的婚姻,他没让外头的女人找上门,也没对我脸红脖子粗过,总是客客气气的,我对我的婚姻没有什么怨言,真的。 「令敏是我大妹,她是家中老三。上有兄姊,下有弟妹,照理说,身为一个最容易被忽略的老三,加上她安静而不吵闹,她不应该扛起章家的所有重担,那些责任与义务,应该是由我们来承担才是。但是,她却默默地都扛下了,而给其它手足去追求自己想要的生活……令敏,我们都对不起妳。」 大姊,不能因为你们都跑出国定居了,就当我留在台湾是在坐牢好吗?这样会让我很无言呢…… 接下来,还有许多许多的人上台,每个人都在回忆她的好处、她的美好,让她恍惚都要以为自己几乎可以与圣母玛丽亚比肩了,真是让人感到脸红啊。 比起情绪起伏这种小事,比较严重的是眼皮子有点撑不住,虽然来之前用了些提振精神的药,但这具身体已经被训练得很有抗药性了,所谓的药石罔效,大概就是这个意思吧? 她装作兴致勃勃的样子,紧盯着台上,不让任何人看出她的强撑。至少……可以撑到散场吧?再一个小时就好了,她练了四十八年的忍功,不允许在这时破功呢。她这一生活得这样完美,当然也要完美地划下句点。 如果这些人说的话是真心的,那么,她就是他们眼中的完美成功的女人啊。瞧,连不爱她的丈夫,也一脸激动地说着她的完美。 这男人真是满可爱的。可惜他们这一生互相耽误了,如果他有机会遇到个合适的女人,也会过得很幸福吧,他的花心,或许是因为他一直找不到…… 「……令敏,我敬重妳、我喜爱妳,妳是个完美的女人,完美到我不敢接近……」 啊,明绍,你果然还是对我有怨言的吧?你就是感情太丰富了,才会对商业联姻有不切实际的期待,然而你却不清楚那些期待若真的实现了,会给你造成什么灾难;如果我爱上了你,你的人生绝对不会快乐的。所以,我不会因为我对你的纵容而感到抱歉的,你不是我的儿子,我对你没有教养的义务呢…… 「妈妈,妳这一生,有真正快乐的时候吗?妳满意妳这样﹃完美﹄的一生吗?」 儿子……你竟然真的回来了?身为江家未来的继承人,你爷爷将你护得多紧啊,生怕你学了你爸,连带我一年也只能见你一次。在我生病之初,你已经回来看过我了,我以为那已经是今生的最后一面了呢。能再多见你一面,真好。 瞪大眼,带着点贪婪地看着儿子。 儿子没有站在台上,事实上他的话近在耳旁。他就坐在她身边,以前所未有的亲密,环着她的肩,力道很轻,却仍是让她觉得沉重。 「儿子……」她笑着,虽然没有做过,却那么自然地将头靠在他已经显得非常宽广的肩上,这是她人生最后的牵挂啊…… 她一直很想念他,却没有太多话想跟他说。就这样静静地靠着,这样就好了。 「妈妈……」清冷的声音带着点努力克制之后的颤抖。 这样清冷的声音,忽然勾起她一抹遥远的回忆,似乎……在很久很久以前,也曾有人有着这样一副嗓音……忘记是谁人了,却发现自己居然是个音控呢,就偏偏对这样的声音上心,一直喜欢着、记着。 「……章令敏!妳这个虚伪的女人!妳还没有真实地为自己活过,就要死去了吗……」一道泼辣的声音打破了温馨的气氛。如果不是那声音最后带着泣音的话,可能被一堆人围上去灭了。 这是谁啊?这个女人是谁呢?好像跟她很熟的样子,她没有这样恣意张扬的姐妹淘,但其实她一直都满欣赏这样类型的女人。 这个说话的人,是谁呢?近二十年来,她往来的人都是真正的名媛淑女,没一个会高声说话的那种…… 那个女子似乎被人挡开了,没有机会冲到她面前来,气氛很快又回到刻意营造的温馨里。 然后,所有人都发言完了,有人安排了十来个打扮得像天使的孩子上台,他们用清甜的声音唱着圣歌…… 然而,她脑海里轻轻飘浮起的,却是她年少时深记着的许多诗句,以为早已经随着岁月的流逝而忘却,却在这意识渐渐迷离的时候想起,一字字地在脑海中浮现–– 我喜欢出发喜欢离开 喜欢一生中都能有新的梦想 千山万水随意行去 不管星辰指引的是什么方向 我喜欢停留喜欢长久 喜欢在园里种下千棵果树 静待冬雷夏雨春华秋实 喜欢生命里只有单纯的盼望 只有一种安定和缓慢的成长 我喜欢岁月漂洗过的颜色 喜欢那没有唱出来的歌 我喜欢在夜里写一首长诗 然后再来这清凉的早上 逐行逐段地检视 慢慢删去 每一个与你有着关联的字 席慕蓉‧<我> 那是她年少时曾经很喜欢的诗,因为切合她那时的心境…… 那么,是怎样的心境呢? 为着,什么人?或是什么事? 她忘了那名字、那脸,却没真正忘到彻底,因为,她想起这首诗了…… 妈妈,妳满意妳这样「完美」的一生吗? 章令敏!妳这个虚伪的女人! 这个告别式,那么多人说了那么多的好话,怎么,最后留在她脑海中的竟是那首诗,以及,这两句话? 原来,这就是她愿意承认的人生句点吗? 意识模糊得那么突然,让她连声拜拜都来不及说,就在儿子怀中,永远地闭上了双眼…… 如果,人生还能重来一次,她还愿意是别人眼中这样子的「完美」吗? 她想,或许……哎!已经没有或许了啊,何必多想呢…… 快乐的、悲伤的、遗憾的、难过的……全都不必挂怀了。 再见了,大家…… 第一章 漆黑的隧道终会凿穿; 千仞的高岗必被爬上。 当百花凋谢的日子, 我将归来开放。 …… 李敖·<我将归来开放>节选 “嘿!你居然在发呆啊?”一只修长的蜜色手掌,自后头重重地拍在章令敏毫无防备的肩膀上,生生将她吓了一大跳。 章令敏身子微微一震,足以说明她被这突如其来的打扰,惊吓得有多大! “你吓到我了。”定了两秒,章令敏才缓缓将面孔侧向来人,轻声说着。 “抱歉了。”毫无诚意的随口道歉。然后脸孔凑向章令敏手中拿着的书,在看到书名之后,做出一个昏倒的夸张表情:“《时光九篇》?这是什么?诗集!噢,我的天啊,你在装什么文艺女青年啊,有点少女的朝气好吗?再说这附近也没有什么帅哥校草之类的动物存在,可以发现你不为人知的书卷气质,你就好心点,当回正常人吧!” 章令敏谨慎地将诗集抱在怀里,因为有着不好的预感……果然,接下来这位女生竟然做出一副要扑抢的样子,结果因为她早有防备,以至于没能得逞! “哇!你收这么快做什么?给我看一下又不会死!跟你说,这种东西不能多看,会傻的!令敏,我们才十七岁,人生正美好,不要被那些无病呻吟狗屁不通的东西给毁了!你已经够死气沉沉的了,再被这些什么歪诗洗脑,你八成就要学林黛玉去葬花了!书给我,我拿去垫桌脚都比给你看好!” 章令敏没有回应她,静静将书收进随身的手袋里,冷静地想着眼前这个有点眼熟的人是谁……以及,这一切,到底是怎么一回事? 她不是……已经死了吗?为什么竟会变成现在这样?现在的她,十七岁,高二,在七天前莫名其妙因为一场小感冒而陷入昏睡,直到三天前在医院里健健康康地醒来,然后,她就变成这样了。 她“记得”自己十七岁那年,确实得过一场感冒,也确实昏睡了三天,三天之后醒来也就没事了。可记忆中却不记得那次醒来,曾做过一场黄粱大梦,那真实到不可思议的大梦,竟是梦了一生,真的很难将之看做虚幻……那到底,是怎么一回事呢? 这几天她一直过得恍恍惚惚,觉得一切真是太不真实了。她搞不懂,自己是做了一场活到四十八岁的长梦,还是真的从四十八岁那年死亡后,灵魂重生回自己十七岁? 她一向是个冷静而脑筋清楚的人,可是,在面对这样奇特的事件,就算拿全世界的冷静淡定来给她用,恐怕都不够她用来面对这样的事吧。对于这种科学无法解释的现象,她是无措而茫然的。 到底……要把它当成一场梦,还是,现在这个十七岁的她,才是个梦? 她的未来,就是梦中那样吗?成为身边所有人眼中的完美女人,淡定而自在地过着富足一生,没有激烈的感情牵绊,连心中最为挂念的儿子,也就只是,挂念着而已,从来没有为了可以多跟他相处一天而争取些什么,只因为心中觉得既然儿子是未来的集团接班人,有祖父的悉心教导与疼爱,对儿子的前途而言,是再好不过的安排了…… 梦里那个活了四十八岁的她,其实就只是个麻木而冷漠的女人吧…… “唔!”痛! “令敏!你干嘛捏自己的手啊?哇,都捏乌青了!你不是感冒还没好吧?要不要去医护室给校医看一下?”张扬的女孩扯开她自虐的双手,对着上头的青紫惊声叫着。 “不用了,我没事。你不用担心……又铃。”目光扫过她制服上绣的姓名,终于叫出了她的名字,脑中也随之开启了对眼前这个女孩的记忆—— 这个女孩叫周又铃,是个活泼大胆、恣意张扬的女孩。如果她那四十八年的人生是真实存在过的话,那么,这个女孩的人生大概是这样的: 这个任性妄为的女孩,从来不想被父母左右她的人生,于是明明可以考上一流的大学,却故意考到南部一间三流私立大学混日子。后来,她疯狂迷上一个男孩,为了那男孩,决定重考大学,打算考到他的学校,就为了把他追到手! 当然,后来她也追到了。她追到大学、追出国、追他到天涯海角,在三十岁那年,终于所愿得偿,将那个男人掳获。 她追了他十二年,然而婚姻却只维持了六个月。 她向全世界宣告:她抛弃他! 然后,她的情史就开始精采了起来,她交往的男人都是帅气有型的,任何国籍都有;年轻年老不限,身边永远不缺对她献殷勤的男人…… 当然,后来那些,都是来自于听说。 这个周又铃,她高中时最好的朋友,大学时总是三天两头见面聊天的朋友,章令敏曾经以为她会跟这个特立独行得像火一般的女孩维持一辈子的友谊,但那也只是她天真的以为而已。周又铃一出国就断了跟她的联系,而章令敏甚至不知道她是打算出国的。 这是她年轻岁月中的一个谜——她单方面被断交,而自己却不知道是为什么。 所以,后来,她也忘了她。生命中有太多的新面孔要记忆,而那些不再联络的人,自然会随着陈旧的往事打包在角落,静静等待遗忘。 章令敏,你这个虚伪的女人! 她死前听到的那句话,现在想想,是来自眼前这个人吧?现在,她想起来了。只有周又铃这样个性的女人,才发得出那样张扬的声音,才会在一个将死之人的面前,仍是我行我素、无所忌惮。 这个,她曾经以为会相交一生的奇特朋友。 原来,是她自作多情了呢。 “嘿,你在看什么?不是真的生气了吧?是吗?你生气了吗?”兴致勃勃地将一张明艳的脸凑近她,两张脸几乎相贴。 “午休快要结束了吧?”章令敏退后一步,想了一下,道。 “谁管它啊!下午第一节是音乐课,你也知道那个老师很混,今天打算用一片阿玛迪斯的电影就打发我们。我们去不去有差吗?” “有差。会被风纪股长记缺席。” “噢!令敏,你一直当乖宝宝不累吗?你应该知道,就算你真的缺席了,老师也不敢拿你怎样啊!先别说你的家世背景了,还有你的好形象,以及出色的成绩,咱们学校明年的升学率还指望你的一分贡献呢!只要你不杀人放火,小小的出轨,学校不会对你怎样的。走吧!”说了一大串话后,周又铃突然伸手抓住她手腕,就要拖走。 章令敏一时不察,被捉住了,赶忙问道: “你这是要去哪儿?回教室吗?” “切!谁回教室啊!下午除了音乐课之外,就只有无聊的自习和班会了,没有什么好上的。走,我们跷课去!”不由分说,将她往学校后方垃圾场的方向拖去。那边有一个运送垃圾的小门,常常没有锁上,也没有人管理,正是方便了周又铃这个身为知名高校却热爱跷课的叛逆女了。 章令敏想起来了,在她高二那年,确实被周又铃拖着逃了一次课。那次周又铃带她去游戏厅玩电玩快打,然后又带她去逛夜市,看电影,硬是将她拖到晚上十一点才放她回家……那是她乖乖女的少女岁月中最大的出轨。是很刺激,却不是愉快的经验。 她不喜欢那个刺激的过程——周又铃撇着嘴说那是因为她放不下公主的身段,把别人当成庶民看,用一种高高在上的心态,才会这么不适应;说那其实很病态,最好改一改,不要自认高人一等。 章令敏那时被说得几乎羞愧起来,觉得自己讨厌那些好像真犯了什么错一样。然而,当她年纪渐长,经历得更多之后,才发现,她根本无须因为自己的不喜欢而感到羞愧。她就是不喜欢吵闹、不喜欢喧哗的环境,不管那些环境指的是热闹的夜市,还是名流派对。 她更不喜欢为着自己一时毫无意义的任性,而让家人担心,甚至还得说谎——周又铃说,她的人生已经被制约了,说好听点是为别人着想,说难听点就是没有自我,成天只想着讨好别人,才会这样委屈自己,完全不敢去嚐试那些可能会让自己觉得自由快乐的事物。 那时她心中隐隐有点被说服,可是还是因着自己乖乖女的天性,继续当着一个乖乖女,她的青春期叛逆,也不过就是结交了一个叛逆的少女,看着她张扬恣意地活着,心中悄悄羡慕,并偷偷期望两人可以成为一辈子的朋友,那么她就可以在自己的象牙塔里看着她这道飓风四处侵袭。 她羡慕周又铃的张扬,却不想变得跟她一样。事实上,她活了一辈子,也从来不知道自己对自己有怎样的期许。 因为不知道,所以才会羡慕那些在人生路上横冲直撞、失意或快意都很强悍的人。 好吧……在活了四十八年之后,迷迷糊糊又变回十七岁的章令敏,也许仍然不知道自己的人生想怎样过。然而,现在,她却知道,她一点也不想跷课,不想跟她一同出去放纵,不想体会当坏学生的刺激感。 所以—— “又铃,我不想跷课。”她微微施了点力,两人的步伐缓了下来。 “为什么?下午又没什么事,你在怕什么啊?我又不是不知轻重的人,要是有重要的课得上,我是不会带你出去的。跟我走啦,我带你去体会一下正常青春少女应该过的生活,很有趣的!真的,相信我!那绝对跟你那种装模作样的千金大小姐生活不一样!” “我知道一定是不一样的。不过,我真的不想去。”由于周又铃的拉扯没有那么强势了,所以她才能让两人停下。 周又铃因章令敏的拒绝,脸上闪过一丝讥诮,抬高下巴,带着点不屑的口气道:“你是怕被人知道,坏了你好学生的形象吧?你这样一辈子都怕东怕西的,活着有什么意思?就跟你保证就算被抓到也不会有事的!你不相信我吗?” “我相信。但我不愿意在该上课的时间里,人却跑到学校以外的地方。” “切!”周又铃见她手微微挣扎着,翻了个白眼,丢开她手腕。“不想去就算了,你继续你无趣的人生吧!我走了。” 说完,真的头也不回地走了。就见她打开那扇忘了锁的小门,身形一闪,就不见了。 章令敏看着自己的手腕,笑了笑,也打算回教室了。这几天,她的日子都过得浑浑噩噩的,觉得那四十八年的人生像梦一样不真实,然而现在的“存在”也虚幻到像是随时会消失。她觉得自己踩在云端、飘在风里,整个人是没有定位的。 天晓得这是怎么一回事。然而就算她再笨,也知道这样诡异到无法解释的事不能对任何人说,如果她还想过太平日子的话。那么,她只能让自己的心定下来,好好面对一切,然后慢慢想出一个合理的解释来让自己接受…… 才走了几步,发现似有若无的音乐声从左侧传来,那弦律正是她喜欢的那首greensleeves——绿袖子,她早上还弹奏过呢…… “这是……管笛类的乐器吧?吹得真不错。”侧耳倾听,脚步不由自主地朝声音的方向走去。主要是想确定吹奏这首曲子的人,用的是笛还是什么乐器。 这里是学校比较荒凉的地区,除了有垃圾场之外,还有一块小园圃,被园艺社用来种一些花草青菜,平常甚少有人会过来这里。 莫名的好奇让她忍不住要去弄个清楚。要是以前,她是不会这样的,然而,今日,她没有跟着周又铃去经历她人生中应该经历的跷课,既如此,她不介意以别的经历来充实这本来就不应该循规蹈矩的一日。 “好棒好棒!你真是个天才!接来下,嗯,就吹自发吟好不好?” “该练习你们要唱的歌了吧?” “不用急啦,反正时间还多,我们有一个下午呢!” “我的白大小姐,你再这样把我们当点歌机下去,所谓的一个下午,就要被你挥霍光啦!” “才不会咧,我会控制好时间。林大哥,你吹白发吟好不好?” 没有人接话,三秒之后,一道女声小心劝解着: “梅可,你别这样。林大哥已经在你要求下吹绿袖子了,这样就很棒了,不要再……” “那首绿袖子是他去年参加双簧管比赛得奖的曲子,我们当然要再听一次!不过,我还想听听林大哥吹别的,最好是没有吹给别人听过的,我很喜欢自发吟,林大哥,你就吹嘛,在你吹时,我可以唱给你听。好不好嘛,林大哥?”被称为白大小姐的女孩,不放弃地要求着。 “不了,我没吹过这曲子。”终于,那名被要求吹奏的人开口了。清清冷冷的嗓音,但听起来并不冷漠,反而有点儒雅的温润。 只要再转过一道墙角,就能看见那些正在说话的人了,但因为这清冷的声音,章令敏不由自主地停住脚步。 这样的声音……不管来自上辈子还是这辈子,都能在第一时间内吸引住她全部的注意力。 说不上来为什么,也许她就是所谓的音控吧!她向来对声音很敏感,很容易能从各种不同的声音表情里去察觉出对方的性格与情绪。自然,也就会有喜欢的音色与不喜欢的。而,这样清清冷冷却听起来不冰冷的声音,正是她的死穴,让她无法抗拒那种。 不管对方长相人品如何,只要拥有了这样声音的人,她就会先入为主地投注予三分好感,没有半分出自于理智的思量。没办法,她就是忍不住对这样的音色着迷。 她对男人相貌的美丑没有太大的感应——上辈子她的夫婿江明绍被媒体封为“当代富豪世家第一美男子”,而且这个封号从他二十五岁时,相片第一次被登上媒体之后,直到四十岁时都没被超愈过;而四十岁之后,他则被改称为“最有魅力之富蒙名仕no.1”。到她亡故时,也依旧稳稳拿着这个名头——即使他在上流社会的名声如此狼籍。 可见江明绍确实是个货真价实的美男子。然而,身为他的妻子,章令敏就是从来也没有觉得他有多么美貌。在她眼中,他就是长相特别端正顺眼,没别的了。嗯,当然,这是她的问题,她对相貌的感受度是极度迟钝的。 如果现在的她,正在活着第二次生命的话,那么,或许许多事情都在改变中,而唯一不变的,恐怕就是她这个“音控”的病症是没法医治的了。她依然毫无抵抗能力的,轻易被这样的声音给吸引,不管对方是谁,都能引发她强烈的好奇心。 所以她停住了步伐,只为了想多听听那声音。倒不特别想见到声音主人的长相,她向来不容易记住人的相貌,见了也大多是白见啊。 上辈子……她的儿子也是这样的嗓音呢!好怀念啊…… “林大哥,你别这样嘛!不会是害羞了吧?你真的很有才华,我对你的崇拜欣赏也是真的,你就尽情地演奏吧,你的双簧管真的很棒!如果不是你已经跳级保送到t大,我真想建议你朝音乐的路上走去,你一定可以成为了不起的演奏家的!” 那清冷的声音并没有回应女声的热情吹捧,好一会后,才有人接话,是原先那个显得活泼轻浮些的声音: “白梅可大小姐,老实跟你说吧,你就是把他捧成莫札特二世,他也不会任由你点歌的。别说他不近人情啊,刚才给你磨去了一首曲子,就已经很给面子了,再要求那些额外的,也就太过分了,强人所难也不是这样。” “我只是太喜欢林大哥而已,才不是强人所难。再说这有什么难的?任何曲子对他来说,都是轻而易举的吧!” “梅可,好了好了,我们开始练唱吧。”另一个一直在打圆场的女声连忙说道。 “好吧,不吹其它曲子给我们欣赏也可以,不过,我希望下星期三歌唱比赛时,是林大哥来帮我们伴奏。如果林大哥答应的话,那我们现在就可以练唱了!” “梅可!”一男一女的声音同时发出,都是不赞同的语调。 “你们别开口,我只要听林大哥的答案。”那名叫白梅可的女生带着点不耐烦阻止旁人开口,很强势地对上那个始终极少开口,声音却是最为好听的那人。 墙角阴影处,章令敏抬头看着天空。小心翼翼地呼吸,就为了能够听仔细,生怕错过那一直惜字如金的清冷声音。 “你已经有伴奏了。今天只是因学长所托,所以我过来代为伴奏练唱,仅此而已。”很明确的拒绝,而那声音除了清冷依然外,并没有带着任何情绪。任谁也分析不出他对于白梅可的胡搅蛮缠,有何个人想法。 “我不管,你比我表哥厉害多了,我就是要你来帮我伴奏!下周三那天的下午你又不必上课,一定有空的,你就答应我吧!” 那清冷的声音没有回应,习惯性地创造冷场。于是四人组合、理应很热闹的氛围,仍然断送在这个言简意赅的男孩子身上。 这男孩,简直像个强效灭火器…… 呵……章令敏脑中突然这样想着,于是忍不住微笑起来,又意识到自己不应该笑出声来,于是很快抬起一手,小心捣着嘴。 “林森大哥!”白梅可娇嫩的音色再也不掩饰她压制已久的怒火,“我这样求你,还求了你这么久,你怎么这样铁石心肠?你那天有事吗?是什么了不起的大事,让你这样脱不开身?” ……又是好几秒的沉默。 然后—— “啊,那个,林森……”惊讶语气里带着一点笑意的男声。 “林、林大哥,你你你怎么在收拾乐器?”结结巴巴的女声。 “林森大哥!你这是在做什么?”惊慌低叫。 “如果你不想练习了,那今天就到此为止吧。”一阵收拾东西的悉悉索索声之后,随着一声落扣的声音,脚步声起,向章令敏这边的方向传来…… 当章令敏想到那人是往自己这个方向走来,而自己肯定会被撞见“旁听”的事实时,想要毫无痕迹地退走已然来不及,才心慌意乱了一秒,便撞入一双深咖啡色的瞳眸里…… 慌乱的黑眸与微微惊讶的深咖啡色眼眸,在这一刻,毫无心理准备地、牢牢地,被对方攫住。 那一刻,可能短暂得只有一秒,但那留下的印象,却像把尖刀,干净俐落的一扎就将心口穿透。于是,一秒,便定格成永久。 不知道从哪个方向吹过来的风,将她的长发掠起,飘向他,拂扫过他的衣领,这一点微小的动静,终于将两人从四目相对的错愕里给解放出来。 那拥有一双奇特深咖啡眸色的男孩,微微垂下他的眼,看向她的发。 几乎是同时地发现两人站得有些太近了,才会近到四目相对会如此错愕;才会近到她的发,可以拂上他的衣领——于是两人同时向后退了一步距离。 因为这个充满默契的动作,两人的目光又对上了。眼中意味难明,分明是因为彼此不识,却又像是能理解对方心思到透澈,于是一时心绪有些凌乱了。 只是,陌生人啊。两人都微微蹙眉。 也没有相识的必要。两人心底理所当然地想道。 然后,男孩身后终于追过来的人,打破了这奇异一刻的心意相通—— “林森!” “林大哥!” “林森大哥!你不要走!” 当三人转过墙角,追上男孩时,章令敏再无留恋地转身即走,没再给那男孩一记眼神。毕竟不认识,也就没有点头打招呼的必要。 她的脑袋还一片混沌,为着自己是一只梦游蝶还是一锅正在蒸煮的黄粱还头大着呢,再无心思去理会其它,包括去认识一些她“命中”从来不曾认识过的人。 在理清一切之前,还是让命运不要有更多的偏差了吧! 这个因为声音太萌,而引起她做出“旁听”坏事的男孩,既已满足了好奇心,就不用再挂怀了吧。 这个叫林森的男孩,有着一副超迷人嗓音的男孩,不过是一张见过之后,转头就要忘掉的脸谱,不会在生命中留下任何痕迹。 章令敏很快走开,没有注意身后那些人因为看到她而抓着男孩追问着“啊!是章令敏!她怎么会在这里?”、“那个乖乖女怎么会来这边?”、“林森大哥,你认识那个大小姐吗?”之类的谈话。 章令敏没听到别人在谈论着她,她只是转头就走,一直走,朝记忆中教室的方向走去,一边准备遗忘这些不须记忆的名字与脸谱。 那张脸,忘了……其实根本没看清他长怎样,只记得有一双好看的眼。 那声音,忘了……如此惜字如金,想铭记也难吧。 那名字,忘了……她总是不太记得住人名,就如同记不住脸一般。 所以这个叫林森的男孩,她会很快忘掉……吧? 不过,这个名字,为什么愈来愈觉得……有点耳熟? 第二章 我相信三百篇诗 反覆述说着的也就只是 年少时没能说出的 那一个字 席慕蓉·<我的信仰>节选 是林森哪…… 章令敏在深更半夜突然醒来,明明已经熟睡,然而睁开眼时、坐起身时,却没有一点恍惚,像是之前四个小时的沉睡,不过是闭眼养神一瞬间的事罢了,所以才能睁眼得那般清醒。 她记起来了这个名字,就在她打算忘掉之时。 这个林森…… 不就是周又铃用了半辈子青春苦追到手,又亲手抛弃的那个男子? 那个,被所有认识周又铃的人都为之同情不已的男人。虽然乍看之下,周又铃的情路无比坎坷,才会苦追了一个男人十二年,地球都绕了好几圈了,也没让那人动心半点。 所以大家都猜,那男子绝非因为终于爱上周又铃,所以娶她。更可能的是在她的死缠烂打下,终于举白旗投降…… 忍不住捣着额头,轻叹了口气。 怎么会,这么早就遇见他了呢? 这个男子,应该是在她上大学之后,才第一次见面的。 他大她一岁,可是,她上大一时,他已经是大三了。因为他高中只读了两年,就跳级上大学,以着各项优异的成绩,被保送到全国最顶尖的大学,他本身获得了太多国际级竞赛的荣誉,以至于,就算他生来寡言少语,仍然是校园内人人皆忍不住要谈上一谈的大人物。一举一动,备受关注。 说来,她,算是林森与周又铃相识的桥梁吧。 如果不是她考上了t大,周又铃就不会跑来t大参加新生舞会,然后遇见了林森,从此对林森一见钟情,没几天便向全天下宣告—— 这个男人她一定要追到! 然后,她退学,奔进补习班读高四,补习班还特地选离t大最近的一间,就为了天天能见到林森一面。 一边读书,一边追求,一边想尽办法撵走所有对林森有粉红色企图的女人。 那时,章令敏就在想,这林森,怕是逃不过周又铃的手掌心了。周又铃是个超级自我又强势的人,她还没见过周又铃所执念的事物,不能弄到手的。 所以章令敏相信周又铃会考上t大,会顺利赶走林森身边的女人,然后,如果她兴趣当真能维持得久一点,她也一定会成为林太太。 事实证明,章令敏的预言没有出差错,周又铃确实终于得到林森——即使结局并不美好。 所愿得偿,却是不一定快乐的。 章令敏记忆中,不曾见过林森那张清冷如一泓山泉的脸孔,有过快乐得意的表情,即使他总是获得一个又一个寻常人想都不敢想的荣耀;也不曾见过,恣意张扬的周又铃,每每走在林森身边时,畅怀大笑过。 虽然大学毕业之后,章令敏再也没有办法得到这两人的第一手消息——谁教她单方面被断交了呢?但从辗转传来的一点讯息也就知道了,他们两人谁也没有因为这场爱情追逐而快乐一点。 不过……这些人、这些事,虽然曾是她前世的好奇,然而,却也无须关注太多,因为比起好奇别人的爱情八卦更重要的事是,要怎么面对如今的自己,以及未来的人生? 如果前些日子,她还为着自己是做了场黄粱梦还是重生了这问题而纠结、觉得天塌下来不过如此时,现在,她知道了,她的麻烦还不算完,因为当她已经习惯于一切事物照着“记忆”中来进行,而她可以悠闲而冷静地在每一个叉路的路口加以选择向左走或向右走时,却发现生命的轨迹,在重来一次时,竟是充满了变数,不是如她所想的那样一成不变,而她需要做的只是选择…… 那林森,出现得太早了……啊,当然,其实错不在于他,而是她。她不该因为听到双簧管的声音而好奇,放纵自己的好奇而走过去,于是遇见了不该这么早遇见的人。 不过,即使如此,对她的生命而言,又能产生什么变动呢? 应该是没有吧?可是,为何却能因此教她在深夜时分突然清醒过来,就因为想起了这个在上辈子时她生命中的过客? 这个教周又铃追求了十二年,铭记在生命中一辈子的男人,与她何干呢? 为什么,她竟会……这般地,在意? “唉……”不由自主叹出一口气,屈起双腿,以双手环抱着。竟是再也等待不到睡意,只好呆呆地望着窗外漆黑的天空,没有半颗星星的寂夜,有一种空洞的失落感,悄悄在心口蔓延…… 刘家位于山上的度假别墅,占据着好山好水好风景,别墅里的设施非常齐全,游泳池、网球场、高尔夫练习场、健身房什么的,应有尽有,难得的是地点够隐密,来这里度假,绝对可以获得完完全全的清静;不用担心会被不速之客打扰,这里是连狗仔队也渗透不了的地方,可以说方圆五公里内都是私人土地;四周全是密林,全部天生天长,没有任何破坏的大自然景致,只从山下开辟出一条小小的私人道路,设有电子感应门锁。从下头往上看去,绝对看不到这幢隐在密林间外表朴素、内里豪华的别墅。 刘家人偶尔会将这里当成招待所,用以招待最重要的商场贵客。而大多时候,则是自己家人使用来休假,招待一些好友之类的。 这是个抢手的地方,所以但凡刘家人想使用时,尤其是用以待客,必须在前一个月登记,以免撞在一起;大人有大人的交友圈,小孩有小孩的玩乐,不可能玩在一块,若是刚好都同时来度假,彼此都不可能达到休闲的目地,反而得互相应酬,这也太累人了,所以才需要提先预约。 在这周末,别墅的使用权终于轮到刘家二公子刘吉阳了,他早就与一些朋友约好要来这边玩两天,他今年刚升高三,虽然有着升学的压力,但整天被填鸭式地塞着知识,总也要找时间放松一下,于是他便呼朋引伴过来了。 原本他找来的都是一些与他出身差不多的公子哥儿,年纪也相近,从小玩到大的朋友。 而林森,则是被他硬拖来,却从来不属于他们这个圈子的异类。 林森是个气质很清冷的人,但这并不是说他孤傲。他的少言,带着一股斯文的气质,那隐隐散发的温润感,将他的冷给圆融了许多。所以每个新认识他的人,会觉得他很优秀、很清冷,不容易结交,却不会轻易对他生起厌恶的情绪,觉得他是个只会读书的臭屁书呆子之类的加以排斥。 老实说,一般习惯于吃喝玩乐的富家子弟们,通常不太可能在学业上有出色的表现,所以通常他们对优等生的看法是比较差的,觉得不是一路人。人生观、价值观南辕北辙不说,若是家境普通的优等生,成绩再好,日后出社会,还不是得成为他们这类人的下属,为他们卖命。 所以他们对所谓的优等生,并不太瞧得起,也不太有结交的热情。 不过,这个林森,或许无法获得二世祖们的友情,在于金小姐的圈子里却是极受欢迎的。 打他一踏进别墅大门,他身边就围来了不少想与他亲近结识的女孩。 就算不知道林森是个学业成绩无比出色的人,他俊秀的外貌,就让他轻易成为人群注目的焦点。十七八岁的女孩子,正是满脑子爱情泡泡的年纪,她们还不怎么看重金钱权力的魅力。一个比尔盖茨与一个超级帅哥站着让她们选,一百个定有九十九个选帅哥。 女孩子们喜欢好看的皮相,而女孩子们更崇拜才华洋溢、学业顶尖的男孩。而林森正是她们心目中那种理想的楷模,一出现,自然就被锁定。 当然,这次前来度假的男孩子里,也不是没有长相出色、真真正正可以叫做白马王子的人——江明绍正是此类代表。家里超有钱,人又超级帅,一双桃花眼总是热力放送着高压电,随时随地可以将人电毙在西装裤下。 可惜这只白马名草有主,自带着一个美丽的中美混血儿女友一同前来,这女孩拥有身为一个混血儿的所有优点,听说还是个业余的模特儿,在那圈子里小有名气呢。 有此姝镇守,谁敢对白马王子起什么心思?在场的女孩子虽然自认长得还不赖,却也有自知之明,在超级大美女面前,哪敢有一点比美的心思?于是就把心思放在林森身上,直接将白马王子无视了。 这次前来度假的少男少女共有十六个,其中九名男性里,也就江明绍与林森特别出彩,是风格截然不同的帅哥,硬生生将其他原本长得都算平头整脸的公子哥儿们给比到太平洋去了。 女人们除了想办法围着林森转,就是远远偷看江明绍补眼睛,其他男孩觉得无趣,于是自个找乐子去了,打电玩的打电玩、游泳的游泳,也就不去做吸引女生注意的事了。只要脑袋还正常运转的人,都知道有两位帅哥在此,任何的殷勤也毫无作用,反而给那两人做了陪衬,何苦自虐不是?索性就当这次是纯男孩的聚会,玩自个儿的去吧! “吉阳,那个人不是我们圈子的,你怎么会找他来?”刘吉阳的堂哥在打完一局球后,拿毛巾抹汗,将下巴往林森的方向抬了抬,疑问道。 刘吉阳顺着堂哥的动作看过去,在日式长廊下,林森正拿着一本书静静地坐在那里阅读着。而林森的身边坐了三个女孩,也装模作样地都拿着书看,一副文艺青年正在开读书会的架式。不过大家都看得出来,真的深浸在书中的只有林森,其他人不过捧着书,不时偷看着林森罢了。 “我一直希望可以跟他成为朋友,而不仅仅止步于同学的关系。我跟他同窗两年,想尽办法将座位定在他身边,就是想结交他,这次终于把他邀请来了,这代表他已经把我当朋友了。”刘吉阳微笑。 “但他不适合这样的聚会。”堂哥指出极其明显的事实。“也许你组个高材生的读书会什么,会更适合他一点。” “呵,不可能,他对一切聚会都没有太大兴趣。所谓的读书会,对他来说恐怕此这个更无聊。”刘吉阳虽然不敢说对林森已经有了百分之百的了解,但一些明显可以探查的喜好上来说,还是自认抓得挺准确的。 “你向来很喜欢交朋友我知道,不过倒没见过你这么在意一个人,在意到非要交个朋友的。为什么?” “不知道,我就是喜欢他这样气质独具的人。我们这种公子哥儿永远不可能培养出他那样的气质。他很静、很定,也很……嗯,不食人间菸火,你不觉得吗?” “不食人间菸火?你怎么用这个形容词?”堂哥失笑,觉得这用语不是不能用,而是觉得应该有更好的修辞用来形容那个男孩。 “他就算站在人群里,也有一种遗世独立的感觉。从高一认识他开始,我就觉得他好像活在另一个世界。”刘吉阳也觉得自己的修辞能力有点抱歉,苦苦思索好一会,也想不出更理想的用语,只好作罢。 抬手指着游泳池的方向,那边有另一个光芒万丈的男孩—— “你看江明绍,长得唇红齿白,五官可说精雕细琢,简直比女人还美。加上是我们这一群人里家世最优的,又是未来大集团唯一继承人,活生生就是一个白马王子。不管他经营能力如何,一个价值近千亿的集团就等着他去摺腾了,就算是个败家的阿斗,也不用担心谁来抢他的大位,可以想见他这一生会过得多么快活。所以他整个人看起来也是充满光芒的,站在人群里,就是一个聚光灯的效果,谁也无法葱视他。对吧?” “是啊,一眼望过去,第一眼就能找到他。人长得帅就是吃香。”堂哥语气有点酸酸的。他们刘家向来多子多孙,到了他们这一代,兄弟几十个,长房的儿子就四五个了,别说继承权了,日后就算能继承一点股分,也顶多就是吃不饱饿不死而已,想要过好日子,还得自己打拼才行,哪有人家江大少的好命…… 刘吉阳没理会堂哥语气里浓浓的醋味,继续说着他的想法: “江明绍很出色,让人一眼就能望见。可是,他还是活在人群里的,是人群里最不凡的那个,但不会让人觉得他脱出于众人之外。这与林森给人的感觉又是完全不同的。” 堂哥看了看江明绍,然后又转头看着长廊下的林森,两相对比,同意地点点头。不过—— “就算如此,林森这个人便值得你费尽心思交往吗?他对你以后的事业有帮助,还是对你的人生有帮助?” “我只是想跟他成为朋友,倒是从未想过他能给我的人生带来什么好处。”刘吉阳朝堂哥一笑。“瞧,这就是林森让我另眼相看的地方了,他居然能让我在找不出他对我的未来有什么助益的同时,还会渴望与他交朋友.我想,这就是所谓的缘分吧?” “他跟你本来不应该有所交集,但现在却跟你成为朋友,他是存什么心思?”他了解堂弟好交友的性子,也不太意外他会想跟林森这样的人结交。但反过来想,林森为什么会跟吉阳成为朋友?对他而言,吉阳能带给他什么好处? 刘吉阳想了想,笑了。 “既然本来就是我强求来的,不管他基于什么心思开始愿意走进我的生活圈,我都乐意承受。我满在意他这个朋友的。” “我知道我知道,你总想交遍五湖四海的朋友,最好是各行各业、各形各色的人都能交到。明明只应该在公子哥儿堆里混的人,偏偏有这样奇怪的交友癖。真服了你,等你以后吃亏了,就知道为什么‘物以类聚、人以群分’会是流传几千年的至理名言了。”堂哥轻哼。 刘吉阳微笑喝了口水,没有反驳。正觉得休息够了,可以再打一局球时,堂哥突然拍拍他肩膀,眼中带着好奇兼有趣的神色,指着长廊的方向道: “嘿,在场两位最闪亮的明星即将碰撞了。这样王见王的场面多么难得,我们速速过去围观吧!” 刘吉阳一怔,迅速转头看过去。果然看到江明绍带着他的混血大美女正走到林森面前,似乎正在询问林森什么,打断了林森的阅读。 江明绍怎么会对林森感兴趣?这两人,一个是太阳,一个是月亮,怎么想都不该有所交会的。 早上在别墅会合时,江明绍可是对林森没一点兴趣,迳自就拉着女友玩儿去了,一点也没给刘吉阳介绍林森的机会。 千方百计想跟江大少攀上关系的人多到已经让他厌烦,所以江大少非常不喜别人对他引见陌生朋友,常常一群新朋友在自我介绍时,他都会走开。当然,这次也不例外。所以他不算“认识”林森,当然更不应该对林森感兴趣。 那么,为什么现在他会走到林森面前跟他说话呢? 一方面是好奇,一方面是基于主人的职责,刘吉阳与堂哥很快往两人所在方向定去。 “嗨,你是林森吧?我看了你好久,才敢过来认你!”混血儿大美人一反对其他人的冷淡,一双美眸亮晶晶地盯着林森看,热情的笑容缘是百花齐放一样的炫人心神。 “你是?”林森抬头看着美女,确定不认得她后,于是开口问。 “我们在比利时见过一面的!就去年的ibo大赛会场,那时我们都获得金牌,大合照时,我就站在你左手边……不过我想你是不会记得这样的小事的。”美女向他眨了眨眼。ibo,是国际生物奥林匹亚竞赛的英文缩写简称。 “你好。”他确实不记得。不过还是礼貌地打了声招呼。 “好啦,认完人了,可以走了吧?”江明绍撇撇嘴,站在美人儿身后半步远,似是漫不经心地扫了林森一眼就没半点兴趣似的,别开了头。 “明绍,别这样,你真该眼他交个朋友的,我瞧在场的这些人里,就他值得你深交。”混血儿美人认真地对江明绍说道。她是极为喜欢江明绍俊美绝伦的皮相的,如果他的内里可以更加充实一些,就十全十美了。 大美人本身正是家世、外表、头脑都极之出色的人,自然希望男友也是这样的人,这样一来,两人的感情才有机会维持地更长久,而不是轻易消逝在短暂的回国假期里。这不是时间与空间造成的破坏,而是太容易就索然无味,接着就相对无言了。外表的吸引力,也就只能撑住一个月的假期,之后,便无以为继了。 她回国第一眼就迷上了江明绍,当然她的美丽也立即得到江明绍热烈的追求,不过两天的时间两人便已如胶似漆。这样的朝夕相处下来,两人之间的了解,也是非常迅速的。尤其混血美女本身还有着一颗特别聪明的头脑,不过半个月,也就发现了两人之间最大的阻碍。 这阻碍不在于江明绍是个女人缘超旺的花花公子,而在于他就像其他二世祖一样,贪玩好享乐而不爱学习,这让他显得有些草包。 当然,她也知道自己是强求了一点,毕竟哪一个十八九岁的男孩女孩不爱玩呢?像她这样既能玩又能好好学习的人,毕竟是少数,然而比起会玩,她更欣赏有外表更有脑袋的人。 如果江明绍有林森这样的头脑就好了……大美人心中悄悄遗憾着。 当然,江明绍是不可能成为林森的,不过她心中很希望江明绍可以与林森做朋友,所谓近朱者赤、近墨者黑,一个人只要交到好朋友,就会往好的方向发展。目前才十九岁的江明绍,还有机会变成一个内外兼修的完美男人。 不过她的理想目标恐怕没有达成的机会。这两个外表很优的男人,在四目相对的第一秒,就确定了“非我族类”的气息。虽然还没到相看两相厌的地步,却是连个客套的笑容都懒得给。“道不同,不相为谋”的味道浓浓地在周身散放。 有的人天生就是不对盘,在第一眼就知道。 林森是清冷的人,从来不曾主动去结交过任何人;而江明绍从小到大,都是被众星拱月的那一个,不用他主动示意,就有一大堆人主动向他靠过来,渴求获得他一点点青睐。 他们在交友的心态上,都是被动的人。当然,江明绍还好一点,身为一个对美女有着怜香惜玉心肠的人,在遇到美女时.还能保有绅士风度,稍稍有些主动;而林森则不,长相再美、才华再高的人,都不能令他古井无波的心为之晃动一丁点。 他总是静静地坐在一旁,像棵生长在荒山古岩上的老松,自是葳然不动,谁也不能教他动容。若是真有他烦透了的事,他也不会与人相争,直接安静走开便是。 “明绍,你们好好聊一下吧,林森很优秀的。”大美女不是看不出来两位男性之间的冷淡,不过仍然努力地希望他们能对彼此有点好感。“林森,他是我的男朋友,叫江明绍,他也是个非常优秀的人,也许你们会有共同的话题?” “共同话题?我想……”江明绍瞄了瞄林森手上那本厚得像字典的原文书,懒得去看清书名是什么,想也知道是某方面的专业书籍,才会包装得那样乏味,书页里头的字又多又满,挤得几乎看不到空白的地方。“这是不可能的。”他英文与日语的能力都不错,毕竟他十九年的人生,有大半时间是在美国与日本度过的,阅读一些文章没有问题。但就算读得懂,也不可能会去读那些莫名其妙的专业书。 他厌恶那种与生活无关的事物,尤其是那些高深到让人头大、却又不知道一般普通人读来可以干什么的知识——比如数学、微积分,又比如物理化学什么的。他求学的人生,总在这些无意义的科目上惨败,于是也就痛恨上了,自然对那些随随便便就能把书读成顶尖的人,没有半点好感。 再厉害再会读书、再怎么天才,以后还不是来给他当员工效劳? “怎么不可能?试试吧,你似乎没交过这样的朋友。”大美人苦苦相劝,林森这样的人她是一直想亲近的,他给人一种很稳定安心的感觉,所以希望这种特质也能在江明绍身上呈现,如果真能这样的话,那她与他就有可能走向最美丽的结局。 “我没有交过这样的朋友,不是因为我没遇过,而是就算遇上了,也不感兴趣,不会往来。”江明绍就在林森面前直言无讳。 林森被打扰了读书的心情,也就没有继续看书,他仍然安坐在长廊里的长木条椅上,像是被长廊给同化了,没有半点参与谈天的自觉;也不因为与来人没有任何交情,而赶人或走人。他就坐着,黄昏的太阳斜斜地将一束金黄泼进这方原来较为阴凉的区域,那金黄色的阳光,悄悄迤逦在他身上,更有几抹散落在他脸上,让他原本白皙的肤色,被阳光衬得更加晶莹。 “林森,你别介意,明绍这个人就是说话直了点,但没有坏心的。”大美人还在打圆场,庆幸没有从林森脸上看到一丝生气的迹象。她就知道这个林森是个涵养非常好的人,真是个迷人的男孩。 “茱丽,如果你打完招呼了,我们是不是该进屋子里去了?方才你不是说想好好做个spa的吗?别让你的美容师久等了。”江明绍开始将他的不耐烦给表现出来。他当然知道女友希望他跟这个家夥交朋友,但他一点兴趣也没有。若是女友再坚持纠缠下去,他担心自己会控制不住,当下就把她给甩了。 他对美女总是宽容,但那也是有个底限的。茱丽很美,美得足以让他愿意忍受她“知识分子”高高在上的一面!——反正她也就回台一个月,这点时间,他耐性还有。但若是她行事太过没有分寸的话,那就只好分手了。 “明绍……”本来茱丽还想说些什么的,但发现江明绍情绪上的转变,很聪明地停住了这个话题,顺着他的话道:“好的,我们也该进去了。”见江明绍脸色稍霁,胸口微微松了一口气,转头对林森道:“那么,林森,我们回头再聊了。” “再见。”林森向她点点头。 “嗤!”江明绍翻了个白眼,转身先行走人。 “哎,明绍,等等我嘛!别走那么快!” 两人很快走远,还给这方天地一方清静。 然而,原本可以专心阅读的人,却再也没有看书的心思了。 始终没有正眼看江明绍一眼的林森,却在此刻看着江明绍的背影,直到人再也看不见了,也没有收回目光,仿佛为此陷入某种深沉的思绪里。 而,站在十米开外,安静旁观了全程的刘氏两兄弟,则一头雾水地望着林森看,不明白一切为何显得那么奇怪。就算什么都看到听到了,还是什么也都不知道。 气氛有点诡异,尤其是江明绍与林森之间莫名其妙的不对盘,以及,因为不对盘而产生的隐隐火药味。 这到底,是怎么一回事呢?明明是没有交集的两个人啊。 莫非是……来自于红颜祸水的原因? 那个茱丽看来与林森是相识的,也颇有好感,那么,是不是也可以推断林森这座向来无波的古井,也忍不住在混血儿大美女面前波动了,于是才会对江明绍投以这样的注目? 虽然不知道这是不是事实,然而,眼下看来,却是最接近的了…… 至于实情究竟如何,就看接下来还有没有机会看到两名出色的男孩再度产生碰撞了。 刘氏兄弟互相挤眉弄眼,暗自拭目以待。 第三章 如果我是开水 你是茶叶 那么你底香郁 必须依赖我底无味 我必须热,甚至沸 彼此才能相溶。 张错·<茶的情诗>节选 “章兴家!你站住!你这是打算去哪里?你现在应该做的事是好好用功读书,顺利考上研究所!”章母高扬的声音从楼梯口传来,正好截住已经握住大门门把的章兴家,让他企图悄无声音出门的心愿完全破灭。 “妈……”这时间,应该还是高卧不起的母亲,竟然会在清晨八点就清醒,实在太令人感到意外了。章兴家拍了拍额头,觉得刚才在房里时,应该找来一本黄历翻翻的。 “你这么早想去哪里?不许出门!别忘了今天有家教要来给你补课。” “我说了我不需要家教!” “什么不需要?你敢保证能顺利考上研究所?” “我不能保证可以考上你们希望我考上的系所。” “就你这一路混上来的成绩,就算去考你所向往的学院,也没什么录取的指望。”章母从鼻子里轻哼着。 章兴家很忍耐地望着母亲,语气却怎么也掩不了那一丝丝叛逆感: “妈,如果你同意我考美术系,我一定可以考上的,事实上,我的摄影老师跟我说,我非常有天分——” “哈!”章母彻底不屑地打断他:“如果我是你的老师,我也会这么说!你看,只要带着你上山下海、游山玩水的,住最好的饭店、看最美的风景,全部你买单不说,一个月还有几万元的收入,要我也会跟你说你非常有前途,简直是不世出的未来天才摄影家,不好好往艺术界发展简直可惜了!” “妈!请你不要侮辱我的老师,也不要侮辱艺术!”每次提到这个话题,章兴家一定跳脚。“我两个月前投稿摄影协会的摄影作品,其中有一张获得大学组的银牌奖,这表示我的才华是被公认的,只要我能继续深造,那么未来我就有可能在艺术界闯出一片自己的天空,总有一天,世界各大知名展览馆都会以展出我的作品为荣!”他一双充满斗志的眼闪闪发光,手上配备精良的单眼相机被他握得好紧,就像握住了全世界。 章母闻言,原本不悦的脸色,此刻更是写满了恨铁不成钢的懊恼。 “我侮辱艺术?哈!我看搞不清楚现实的人是你!你以为整日做白日梦,就可以成为摄影大师吗?以为手上拎着一台几十万组成的相机,就是专家了?以为每年参加几十个比赛,好不容易得到一个小奖,就是肯定你将来可以成为摄影师了?全世界都争着想展出你的作品呢!这又是谁给你画的大饼?你又拿钱去请哪个落魄的“艺术家”吃饭了?人家看在你慷慨的分上,在饭桌上捧你两句,你又当真了?我说你能不能放聪明点?不要总把客气话当真话听!” “妈!没用的!不管你怎么踩低我,都不能阻止我的梦想!”章兴家被母亲的话激得脸红脖子粗,语气强硬地道。 “梦想!你凭什么拥有这样的梦想?”章母嗤笑。 “我——我有天分!我的老师说的!我也愿意努力!就算这条路没有家人的支持,我还是要一直走下去!总有一天,我会向你们证明我是对的!妈,我会成功的!” “章兴家,一群落魄的、以艺术家自居的人说的奉承话,就这样被你奉为真理,因为那是你想听的。而连真话假话都无法识别的你,我真担心你未来的人生若失去了章家这个依仗,会沦落到连乞丐都不如的地步。” “妈!不管你用什么话来激我,我都不会改变我的志向的,说再多都没有用!”章兴家整个人气得发抖,说话的声音硬得像石头。 “你这个……”章母觉得这个儿子笨得像只猪、倔得像头驴,想破口大骂又骂不出口,只能气得直发抖,简直想不顾形象地抄来一根鸡毛掸子就朝他劈头打过去。 母子两人就这样对上了! 身为章家未来的继承人,却成日不切实际地风花雪月,认不清自己应当承担的责任,从来不务正业、不曾好好用心于自己该做的事!总是梦想自己会成为一个伟大的艺术家,随随便便就被那些跟他一样自命是怀才不遇艺术大师的家夥给唬弄,成日做着白日梦,却没有好好认清自己的能力。 章家父母对长子的期望一直没变,就是希望他日后成为公司的接班人。但若是他当真有什么惊才绝艳的艺术潜能的话,当然也有可能稍稍动摇一下,不是非要他一定得从商不可,但偏偏章家父母就是不觉得这个儿子的才华足以支持他未来在艺术界创造出什么成就。 从小到大,参加过各种才艺比赛,偶尔会得奖,更多则是重在参与。章家父母也看过儿于的每一个作品,不管得奖不得奖,同时也会把那些获奖的作品拿来一同比较。虽然不敢说自己有什么专业眼光,但用一般的眼光来看,别人确实是实至名归,就是比他出色。自家儿子虽然非常努力,也不缺乏兴趣,但艺术这种东西,一分灵性比九十九分努力更重要。章氏夫妇认为,不管儿子有多么渴望与艺术相亲相爱一生,这辈子他顶多可以成为一个附庸风雅的艺术品收藏家,而不是一个艺术品创作者。 但显然,当事人并不那么认为。在别人眼里没有灵性的作品,在他眼中就是曲高和寡,他的才华,一般世人是无法了解的。就像历史上那些死了之后,才开始扬名的艺术家,总是要在生前饱嚐世人冷落的痛楚,以待日后绽放出令所有人仰视的璀璨的花朵,然后在世界艺术史上,再刻划出传奇的一个篇章。 章家长子是打定主意这辈子要当个艺术家了,当他两年前定下了这个终生追求的目标之后,与父母的对抗便开始了。 他不想当父亲事业的继承人!不想在父母的安排下读他不感兴趣的科系!不想被父亲带着去公司旁听公司事务,学着以后如何接掌家业! 艺术家总是清高的,甚至视金钱如粪土,偌大家业,说不要也就不要了。章家长子觉得只有不被俗务干扰,他的艺术生涯才能真正得到彻底的解放。于是这两年,他渐渐与父母的关系势同水火,就算共同生活在一个屋檐下,他也能躲着父母,让他们总是逮不到他。 当然,今天躲失败了。只要被抓个正着,总不免要一顿不愉快的谈话。父母训斥的那些话,他都会背了;正如同他想表达的个人理想,父母也听到烦腻,无须他再次声明。 总之就是,他想朝艺术界发展,父母不许;而父母想要他从商,他不愿。这是一个无解的死结,家庭风暴的缘由,而且没有平息的一天,除非父母退让。 章令敏便是在这个气氛火爆而凝结的时刻出现了。 她穿着粉蓝色的运动休闲服,手上拿着一条毛巾,刚从公园慢跑回来,边擦汗边推门进来。一进门,就立即发现气氛不对。看到母亲与大哥对峙的模样,心中猛然有丝恍然……这场面,太熟悉了…… “妈、大哥,早。”心中转过许多念头,以及记忆,但脸上不动声色,微笑地走到两人之间,轻声问;“怎么脸色都不太好?在讨论什么大事吗?” “大事,什么大事?不就是我们的大艺术家又在发表他的梦想宣言了吗!”章母冷笑一声,再不看儿子一眼,转身走到沙发上坐下。 章兴家仍然站在靠近玄关的地方,浑身散发着一股倔强,双唇抿着,不开口,也不动。 章令敏撇见管家林婶小心地在厨房门边探头探脑,于是对她道: “林婶,麻烦你给我妈泡杯美容茶。”转头问章兴家;“哥,你要咖啡还是茶?” “咖啡!啊,不是,不用了,我就要出去了!”章兴家下意识地回答后,才猛然摇头,想到外头那些朋友还在等他集合,要去山上摄影呢! “不许去!”章母闻言,火气又被撩起,低喝了一声。 “妈,我跟人约好了!不能失约!” “那就能跟你的家教失约?你明知道今天家教要来,你还敢跟人约出门!这是你的错。打电话去取消掉!” “家教又不是我约来的是你们不顾我的反对硬找来的!”章兴家生气地道。 “就算你再不情愿,约了就是约了,你就该乖乖在家里等着,而不是不负责任地在这个时间又和别人有约!” “那又不是我要的,你们不能永远强迫我,我已经二十三岁了——” “你还知道你二十三岁了?不知道的人还以为你才三岁呢!什么事都随心所欲,一点责任心也没有——” “我也想负责任!但我有我想过的人生,我不想一辈子被你们摆布!” “什么摆布?啊?我是叫你上刀山啦?还是下油锅啦?为你的将来苦苦计画,也不奢望你会感激了解,但章兴家你要明白,人生除了任性妄为之外,还有一种东西叫责任!我们尽了当人父母的责任,希望二十三岁的你,也要开始懂得尽自己身为章家长子的责任!” “妈——”章兴家挫败地大叫一声。 “好了,哥,你冷静一点。你的声音已经接近吼叫了,不要这样。”章令敏接过林婶战战兢兢端过来的茶,转而送到母亲身前的茶几上。“妈,喝茶,小心烫。” 章母看了二女儿一眼,再儿子看不到的角度,暗自叹了口气。以软和许多的语气问女儿道: “出去慢跑了?” “嗯,在公园那边跑了几圈。” “你才刚出院,应该多休息,不要让自己累着了。你上星期突然昏睡那么久,一直找不出原因,这星期回诊可别忘了请高医师更仔细帮你检查一下是不是什么地方有问题没注意到。” “好的。”章今敏看了站在玄关边生闷气的大哥,以及迳自优雅喝茶的母亲,轻声问:“妈跟大哥有什么意见相左的地方正在争论吗?” “你这大哥可了不起了,正在跟生养他的老妈子撒泼斗气呢!” “妈!”怒火再度被点燃。 “哥,争论不出共识的吵架毫无意义,只会伤害彼此的感情。” “我不想吵架,可是我更不想自己的人生被摆布!” “我告诉你章兴家!你可以把我们当成最不可理喻、食古不化的人.就算如此,我们还是会善尽一个当人父母的责任。即使被怨恨,也还是会给子女做最好的安排。” “我不稀罕!” “哥!” “我也没指望你稀罕,总之,你现在给我上楼去,不许出门!” “我说过我跟人有约了,我——”边说边跔到鞋柜边,拉开柜门就要拿出登山靴。 章令敏很快跟过去,轻且牢地拉住大哥的手,轻声道: “哥,别这样。我们先上楼谈谈,好吗?” “令敏,你不明白,我跟李老师约了时间,已经快来不及了——”章兴家小心瞥着不远处的母亲,低声地跟二妹说话。 章令敏给他使了个眼色,以更轻的声音道: “先上楼,然后给你李老师打个电话,说晚点到,你自己开车过去。” “如果我上楼了,妈就不会放我出门了!” “我有办法让你出去。相信我。”章令敏朝他眨眼保证。 对于二妹的信用,一向是有金字招牌的,只要她做了保证的事.就一定会做到。章兴家考虑不到两秒,就点头了。 “你先上楼,我跟妈说一下话。” 章兴家再瞥了眼母亲,低哼了声,甩头上楼去。 章令敏记忆里的那一辈子,也发生过这样的场景。而这个场景,让她下定决心,放弃她最想读的中文系,转而读商,决定为大哥扛起他不愿意扛的重担,好让他可以放心去追逐他的梦想。 章式夫妇生了五个子女,可说是相当多产了,可惜子女们都相当有自己的主见,他们都不介意享受优渥的生活,却不愿意为了家族事业而放弃自己的梦想,所以上辈子排行老三的章令敏就成了那个比较圣母型的存在。 她是一个乖小孩,一个普通而不那么自私的小孩,她的年少轻狂是不自量力地扛起那些其实她扛不起的各种责任,还天真地以为自己只要愿意、就能扛起。 她愿意成全大哥的艺术家梦;她告诉父母,在十岁的小弟成人之前,家里的事业、就由她来帮忙把持;而,她的大姐有着丰富的情史,生性浪漫的她,自然无法忍受终身大事被当成一桩商业买卖,于是当父母帮她找了个门当户对,且对家族事业有帮助的对象时,她决定轰轰烈烈地逃婚,跟她当时的男朋友私奔,让天下皆知!幸好由于太亢奋,守不住嘴,忍不住告知章令敏,打算让章令敏羡慕羡慕,于是章令敏才能想尽办法,在闹剧来不及发生前,将事情私下解决掉,没让父母在亲朋好友面前将面子丢光。 更别说后来她之所以突然嫁给江明绍,全是来自自家小妹逃婚,她代嫁的结果了。至于小弟,他当然也有些自身的问题,不过总算是接掌家业了,虽然每次公司出问题,总找她想办法解决…… 她总是惯着他们,总是希望他们能过得更好,于是不在乎自己付出多少,以及付出了什么,尽己所能,无怨无悔…… 其实,这是不对的。她的圣母倾向,只成就了自己,却毁了那些她想帮助的人。 当她人生走到尽头的最后那些日子,成日只需躺在病床上,啥也不必做,再也不会有任何人事物来烦她时,她终于有大把大把的时间静下来做唯一能做的事——回忆她的人生,想她这一生的各种快乐与遗憾。 然后,得到一个不太美好的结论:她的这一生过得非常失败。 为了让身边的人过自己想要的生活,于是她没有了自己的生活。 她觉得自己尽量为所有人着想了,然而那些被她着想的人,却没有过得更幸福一点。 即使,在生命的最后,他们都非常地感激她,觉得她是个完美善良的人。但是,她却没有“不枉此生”的圆满感,即使得到如此多、如此真心的盛赞。她只感到非常遗憾,觉得这一生活得真是凄惨。 她的牺牲,没有成就任何人。她的完美,没有让旁人生活更好。她得到感澈,然而那些感激她的人,其实不曾得到真正的帮助。 插手别人的人生太多,太过一厢情愿,最后成就的,不过是自己。 她的懂事、乖巧,造就了一种恶果。 若是能够重来,她定然再也不这么做……每每反省至此:心中总是以这个叹息作结。 人生不能重来……但不知道为什么.她竟是重新来过了。 想了几天几夜.整日恍恍惚惚,不知身在何处,不知道哪边才是真实。不知道那四十八年是梦,还是现在这个十七岁的自己是个梦…… 一切,无解。 所以,只能不去想了,把一切当真实,好好活着,眼下,也只能这样。 来到大哥的房间。对着那扇没有合拢的门板轻敲了两声,然后推门而入。 没有意外地看到大哥正像只困兽般的走来走去,他那只最新面世的、昂贵的、笨重到足以充当凶器伤人的黑金刚行动电话,正被他丢在床上。看来应是刚与外头那些摄影同好联络完,为着自己的失约而气恼。 “令敏!我不管什么家教不家教的,反正等一下我就要出门!等会你帮我拖住妈,我想办法从爸的书房拿到车钥匙——”一见二妹进来,章兴家立即说出他的出行计画。 “哥,你别急,你今天还是可以出门,不过最好还是等家教来过之后,你再出去吧,这样对妈比较有个交代。” “什么交代不交代的!我什么都管不了了!我已经想得非常清楚了,我不可能一辈子跟爸妈虚与委蛇下去,为了我的梦想,总有一天还是要跟他们撕破脸!既然如此,那就现在撕开吧,我总要面对的!” “哥——”章令敏苦笑了声:心想这些话就算已经听了第二次,还是很能带动别人的热血啊。 “令敏,你听我说,人生只有一次,我们不应该辜负!我当然希望可以当个令父母感到骄傲的人,但那并不表示我该为他们放弃我的人生!我相信,我日后一定可以在艺术界闯出名号,我会光宗耀祖,那比继承家业更能让父母脸上有光,不是吗?二妹,也许我现在会让爸妈感到失望生气,但以后,他们会改变看法的,等我在艺术界功成名就之后!等我带给他们荣耀之后!相信我!” “哥,我了解你对艺术的追求有着常人没有的热情,可是有一些事情,我不太明白。” “你不明白什么?别跟我说,我身为长子,要对家族有责任心什么的,你知道我对商一直不感兴趣!看我把商学院读得零零落落就知道了,我不是这块料。” 章令敏淡粉色的唇抿出一抹微笑。她这个大哥,何止是商学院读得零零落落,根本是从小到大都在及格边缘挣扎,因为他对学业从来不用心。就喜欢看漫画、听音乐、涂鸭弹吉他,后来还迷上打电玩……要是大哥晚生个十来年,是个生活往西元二ooo年后的青少年,百分之百就是个标准的宅男,成日巴着一台电脑,就再也不去做别的事了,连吃饭都要别人守在电脑旁伺候着喂。 还好现在还没一九九五,百业仍然兴旺,人们还没被电脑绑在斗室里,让神奇的电脑将食衣住行一切都搞定。人们还是对外出充满热情,上山下海跑吧夜游逛街等,都还是非常受欢迎的活动。 当然,花样百出的休闲活动,也让大哥这样从来没法定下心享受安静的人,始终保持浮躁.对学习感到厌恶;不管是学知识还是学艺术,他都学得杂而不精。学业上可以找藉口说根本不感兴趣,但艺术上的马马虎虎,就只能说他对每样需要下工夫去学的东西,都只有三分钟热度,愈难的愈容易打退堂鼓。于是后来立定了要当摄影家的志向,其实也不教人吃惊——拍照片总比画幅素描容易完成多了。 “大哥,就算是读艺术学院,一般科目的学习成绩不及格,照样得留级,哪管你的艺术作品有没有在外面拿到大奖。” “你是在变着法子劝我好好读书,然后听爸妈的安排,专心让家教补习,去考上商学院的研究所?你是这个意思吗?你也不相信我可以走艺术那条路吗?” “等到你完成学业了,可以自立了之后,谁还能勉强你做不喜欢的事吗?” “你说的自立是什么?你以为我乖乖读完研究所之后,爸妈就会放过我?才不会!他们接着会押我进入公司,一辈子为公司作牛作马,永远脱不了身了!而且我也等不了那么久,我不可能等到我年纪大了,失去冲劲了,才去追求梦想,那时我的才华、我的创造力,都被现实消磨光了,变成一个市侩的商人之后,我就再也找不回艺术家的灵魂了!” “喜欢艺术,不一定非得成为一个艺术创作者……别急,这并不表示我不帮你。”看到大哥因她的话又要跳起来,章令敏觉得有些无力。“我刚在楼下跟妈说过了,等你上完家教的课,就放你出门!” “拜托,那课得上到下午三点耶!到时人都散了,我还出门干嘛?” “怎么会散了?你不是说要取景到明天才回来吗?” “本来是这样,可是我刚才跟老师联络,他们说晚上要去一个朋友的山上别墅藉住,第二天就在那附近玩了。说风景很好,而且可以认识一些新朋友,都是些少爷千金的,虽然不是很喜欢,但朋友一直邀请,盛情难却,就只好去了。那些人是谁我大概知道,群聊四四制作不过是一些成天吃喝玩乐的人罢了。你知道我不喜欢跟那些纨绔子弟往来的,就不去了。所以等一下如果我不能上山追上他们的话,下午也就不必去了,二妹,你得帮我。” “我已经帮你了,就是刚才说的那样。”章令敏淡淡说着。上辈子她就是偷偷放了大哥走。结果一群人差点在半山腰跟一票飞车党干架,虽然后来有惊无险地回来,但章令敏对大哥的那些“艺术家朋友”其实没半点好感。 “这哪算!送佛送到西,你就帮我——” 碰!章兴家的房门被重重推开,用力地撞到墙上.然后是热情洋溢的欢乐女声传来! “大哥!晚上载我上山吧!刘吉阳在山上的别墅开bbq营火晚会,听说会很热闹、很好玩,可以唱歌跳舞。” “雅敏!你这么粗鲁做什么?吓人啊!”章兴家没听清楚大妹在喳喳呼呼个啥,只针对她撞门的动作表示极大的不满。 “哎啊,那不重要!哥,你认识刘吉阳对不对?来,你打电话跟他问候一下,顺便说我们晚上去参加晚会!”说着,捞起床上的笨重大哥大,交到他手中。“快打快打!” “刘吉阳?我跟他不太熟好不好!”真巧,正是他那票摄影同好今晚要藉宿的地方,章兴家觉得台湾实在小得不像话。 “怎么会不熟?去年老爸送你去南加大参加什么未来菁英夏令营什么的,你们不是一同生活了快两个月?还同寝室不是?” “都快半年没联络了,交情都散了好不好!我跟他差了五岁,兴趣也不同,根本玩不在一块,你叫我突然跟他说要去他那边玩,我哪来的脸?” “不管不管,我一定要去!你给我打电话!” 章雅敏扯着大哥的衣服纠缠,章兴家怎么也摆脱不了,被逼得满房间乱转,一个头两个大。 “大姐,你为什么非要去?那边有你的朋友吗?” “没有朋友,只有一个死对头!在学校跟我一直不对盘,刚才还打电话来跟我炫耀,说她现在跟‘王子’在同一个地方享受两天假期时光,今天晚上还要一起唱歌跳舞,说她这次一定能将‘王子’给搞定!我不能给她这个机会!”一提起她那个死对头,章雅敏就咬牙切齿不已。 “什么王子!章雅敏,你这样苦苦纠缠我,就是为了发花痴吗?你这也太不像话了吧!”章兴家火大地骂道。 “什么发花痴!我就是不能让那个女人得逞!那个王子虽然很迷人,不过我并不是非追到不可。但就是不能让那个女人有机会接近王子!我就是要让她得不到!哥,你不帮我,我就不放手,你今天哪儿也别想去!” “你给我放手!” 兄妹俩就这样拉拉扯扯起来。 章令敏在一旁无言好久。 大哥是个成日梦想当艺术家的人。而她的大姐,则是个把恋爱当一生事业的人,所以特别痛恨那些曾经有意或无意破坏过她恋情顺利的人.而她的报复,就是让那人也得不到爱情……一辈子都在自己的爱情与别人的爱情里打转,直到五十岁了,还在期待下一个白马王子的梦幻出场…… 这两人,都是想要的都不曾得到,一生就这样挥霍掉了。 而这重来的一世,她还能帮上他们什么忙? 章令敏难过地发现,眼下,除了知道上辈子自己所做的,没有达到自己所期望的之外,竟是不知道,能为之前的失败做出怎样正确的修正。 望着正在打打闹闹的两人,章令敏迷茫起来。 第四章 不要因为也许会改变 就不肯说那句美丽的誓言 不要因为也许会分离 就不敢求一次倾心的相遇 席慕蓉·<印记>节选 为什么她也在车上? 为什么她必须一同去参加那个什么营火烧烤狂欢会? 当车子进入山区,转入私人土地时,章令敏托着下巴,静静地望向车窗外的天空。 现在黄昏刚过,天还没全暗,星星就出来了。 山上的天空,光害很少,星星很多。足够暗的地面,给了星星发光的机会,相信今晚的营火晚会,会有满天的星光作缀吧! 她很少有看星星的机会,如果可以,她更想静静地坐在山头暗处,吹着山风,仰头看天,没有任何人打扰。但此刻,她有什么资格想这个呢?今晚可是他们章家三兄妹当了一回不速之客,往人家的别墅跑去,硬是来凑热闹呢! 想来都脸红,毕竟跟主人家说不上熟识,却打了一通电话,就厚脸皮地跑来作客,怎么想都很唐突…… 大哥大姐可能都觉得太过丢脸,所以才多拖一个人来分散一下尴尬吧……章令敏只能无奈地这么想了。 不过,她还真不知道自己可以起什么作用?莫非是给兄姐壮胆?她这个家人眼中的乖乖牌,能起得了什么作用?既不能言善道,也不长袖善舞,不管摆在哪儿,都安静得像个家具,丝毫不引人注目。大哥他们明明知道的,偏偏在吵了一整天之后,结论竟然是连她也一起带出来玩,更令她讶异的是——爸妈居然没反对!说是她前阵子身体太差,好不容易康复了,出来走走也好,多认识一些朋友更好…… 她能怎么办呢?在全家都认为她该出门走走的情况下,她想待在家里的心愿只好被葱视了。 对于前阵子莫名其妙地陷入昏迷,却找不出病因,家人是担心的。又觉得她平日安静太过,生怕闷出个什么不知明的病症,觉得该让她多多出门呼吸新鲜空气,多与人接触。全家人就她一个人喜欢宅在家,平日也不见呼朋引伴什么的,相较于其他四兄妹的交友情况,显得弧僻了些。于是父母定下了让她没事就出门的指导方针,甚至还说每星期六、日,至少要安排一天出去玩…… 她知道自己一直都很宅。在“宅”这个字还没被网路民众创造出来时,她就是个对这个字的意义彻底奉行的人了,她可以在家里找出很多事让自己忙,然而要她出门玩,她还真想不出该去哪儿玩。 就算不时有认识的人在周末前打电话过来邀约,各种活动都应有尽有,但她几乎没有怎么去参加过,反倒她的大姐与小妹都相当热中,在美好的青春岁月里,全然不曾虚度,玩得非常充实。 这辈子,是新的人生了,不想走老路子,就得忍受一切变得不同。何况今天这情况,她也别无选择,只能跟来了。 “妹,等一下你就可以看到我们学校的白马王子了。我想不必我介绍,只要他一出现,你一定就能知道我说的是谁。他长得很英俊,如果是生长在普通人家,必然投身演艺圈,一定会大红大紫!可惜他家里有钱人又帅,演艺圈这条路是没指望了,倒是以后他的婚姻可有得瞧了。” “一个只会吃喝玩乐的公子哥,长得再好看,如果没有能力,也不见得会有女人想嫁他。谈谈恋爱还可以,说到结婚,那就得考虑考虑了。”章兴家轻哼。 以艺术家自许的他,向来非常清高,对这些公子少爷们相当不屑。而出身于商人家庭,早就知道婚姻这东西向来是拿来获取商场利益用的——或者是两个公司的合作、或者是绑住出色人才之类的。 “你说的那个白马王子,没听说他在各方面有什么出色的表现,花心的名头倒是传得挺人尽皆知的。这样不学无术的人,长得好看没用,那些门楣高的人家不会把皮相列为相亲重点。”章兴家又道。 章雅敏耸耸肩,横了大哥一眼,声音打鼻腔出来。 “一般公子哥儿,在年轻时有几个是功课或才能出色的?这样就叫不学无术啦?你的学业成绩不也一向挂在及格边缘挣扎,各方面表现也平平。既然大家都一样,你老人家也就少用这种睥睨的口气说他了。” “怎么?你不会是喜欢上他了吧?你最好离那个花花公子远点!”章兴家对于被大妹归为“一般公子哥儿”之行列,深觉被侮辱了,口气再度冲了起来。 “我是挺喜欢他的,没办法,人家帅啊!我对帅哥一向很宽容。所以才更加不能让他便宜了那个死女人!我没有喜欢他到非追求他的地步,不过我绝对不接受他被那个女人追上手的结果!”章雅敏握紧拳头,信誓旦旦地道。 “幼稚!就为了跟人家斗气,你就非要到这儿来,磨了我一整天,害我恬着一张老脸打电话向刘吉阳攀交情东扯西扯,终于扯到被邀请来参加晚会,这很丢脸你知道吗!” “有什么好丢脸!你成日跟那些需要你接济的无业游民混在一起才丢人!” “什么无业游民!章雅敏你给我客气点!他们都是艺术家!怀才不遇的艺术家!我不许你侮辱他们!” “只有你才这么认为。你花钱供养他们,而他们围在你身边捧你拱你,货银两讫也就算了,反正是愿打愿挨,可你不要把别人的奉承话当真啊,还真的把自己当大摄影家看了!上次你帮我拍的那组艺术照真是难看死了,拍得还有点糊,硬说是柔焦效果。切!我拿傻瓜相机随便拍都比你的专业相机拍得好!” “章雅敏!信不信我把你丢下车!”开车的人隐隐抓狂。 章雅敏看到刘家别墅大门已经到了,嘻嘻笑道: “不用劳您费力气来丢我,我自己用两条腿走下去就成了。哎,前面停车,把车交给门卫去泊好,咱快进去吧!” 章兴家看到前方大门处已有两名警卫在那边等侯,便开到那边,报了姓名之后,将车交给他们去停。兄妹三人站在雕花铁门前,朝里头看过去,灯火通明,食物的香气在空气中飘散,隐隐有欢快的人声与音乐声从后院的地方传来,形成一种热闹的气氛。 “章先生,我们已经通知少爷您到了。请稍等一下,他马上过来。”警卫按下铁门的开关,将大门打开,迎三兄妹进去。 章兴家点点头。“麻烦了。”客气了一声之后,默默站在一旁,也不理会两个妹妹,显然还在生闷气。 章雅敏兴致勃勃地四下张望,挽着妹妹的手臂愉悦地笑道: “令敏,我听说刘家这一代的公子小姐们都很会玩,每次办个派对舞会什么的,都非常好玩,一定可以让人玩得尽兴而归。可惜我们家跟他们没有什么交情,加上从事的行业又不同,就更没机会认识交往了。趁今天这个机会,我们可得好好跟刘家的人混个交情,以后有什么好玩的,就会找我们一起玩了。” “你就这点出息?为了玩乐就想巴结刘家?丢不丢脸啊你!”章兴家气结。 “什么巴结?我这是交游广阔。刘家的人善于人际关系的经营,只要跟他们搭上线,以后想去结识什么人就方便了。这也是爸愿意今晚放你出来玩的原因!他希望你打入刘家的社交圈,多出来看看,而不是关在那些由十来个艺术家组成的狭小世界就心满意足了。” “道不同,不相为谋!我玩不来虚情假意那一套,也不喜欢结交酒肉朋友。”章兴家清高地道。 “大哥、姐,别说这些了。”章令敏微微叹口气,扯了扯大哥的衣袖,轻道:“有人过来了。” 章家两兄妹立即住口,整顿表情。不过同时别开的脸,可以看出正在斗气呢。 章雅敏看着朝他们走来的三道人影,稀奇低声道: “不会吧?这么隆重?一下子三个人出来接?我们有这么重要吗?” “你想得美。”章兴家朝天空翻白眼。 而章令敏则是安静地站在暗处,还陷在自己的思绪里,没去注意那三个朝大门走来的人。身为家里的老三,前头有二位哥哥姐姐顶着,自然没有她出头的必要,安静当个背景也就是了。 她是五个兄妹里的老三,上一辈子加上这辈子,最擅长的就是安静,与绝不惹事的乖巧。 当大门口的警卫以无线电通知刘吉阳说章家的客人到了时,刘吉阳正无奈地抓着林森的随身背包,企图将人给留下来。 “林森,既然都留到这时候了,就吃完烤肉再走吧。我也不敢要求你留到晚会结束,但总得吃饱啊。你这就要空着肚子走了,我可没办法放人。” “我留得太晚了,原本下午就打算离开的。至于吃晚餐什么的,并不重要。下了山之后,哪里没有得买?”林森一贯的清冷平静的声音。再度确定自己的书没有落下后,转头往房门外走。 “哎,林森,你别走。你的背包还在我手上呢,不怕我不还你啊!”抱着装满书籍的背包,刘吉阳苦着脸追在他身后。 这时,挂在腰间的无线电响了起来,刘吉阳边走边接听。 “哦?来了是吗?好的,我知道了。”说完快步上前,与林森并行。“又有三个朋友来了,我等会叫人过去接待一下。既然你不想留下,我就开车送你回家吧。”劝了老半天,也没能说动林森留下来,刘吉阳也死心了,就不再劝了,送人吧。 “不用麻烦了,请守卫载我到山下,那里有公车。”林森低头看了下手表。道:“下一班车次是七点十分。还有四十分,时间很充足。” “得了得了!我怎么可能会让你真的搭公车回去?这可不是我刘家的待客之道。”两人走下楼,刘吉阳脚步没有停,看到正坐在沙发上对着大荧幕电视打任天堂的表弟招手道:“惠周,过来过来,跟我到大门口接人。等会你接待一下。” “还有客人到啊?这么晚了。” “临时来的。是章兴家和他两个妹妹,去年在南加大认识的那个,还记得吗?” 表弟翻了个白眼。 “啊,是那个未来的大艺术家哦?这么清高的人,怎么突然下凡来吸取人间菸火了?不怕被世俗给污染了吗?” “你小子一张嘴巴别那么刻薄。不像话!快点跟我去接待,别怠慢了。” “放心,就算心里真怠慢了,也不会令他们察觉出来。不过,大艺术家的面子居然大到需要两个主人家去相迎吗?就算是江大公子也没这面子吧?”表弟好生讶异。 “当然不是这样,我这是要送林森回家,等会晚会开场,你叫我堂哥主持,大夥帮着点,别冷场了,知道吗?” “那倒没问题。不过,林森,你能留到现在,吉阳的面子也真够大的了。”表弟与刘吉阳同年,而且还是同校校友。两人向来成绩优秀,才会与林森读同一个高中,表弟虽然不与林森同班,但在那所全台最顶级的高中里,谁没听过林森的大名? 林森对刘家表弟点头,算是打招呼。刘吉阳的亲友众多,没办法全部认全,对表弟这个校友,至少还有点熟悉感,所以才能点头招呼。 林森向来寡言,也不轻易与任何人攀交情,能够得到他一记认同的招呼,表弟简直受宠若惊。笑道: “虽然你早了一年上大学,不过,我想,明年九月,我们绝对又可以成为校友了。” 林森淡淡一笑,出声道:“我相信。” 三人一同走出门,往大门的方向走去。 “吉阳,我很好奇,那个章大艺术家怎么突然过来玩了?是因为他那票艺术家朋友在这边藉宿吗?”今天下午过来的那票玩摄影的人,是刘吉阳大堂哥的朋友,此刻正在后院营火处自任摄影师,巴结着给那些公子小姐拍晚会花絮呢。 刘吉阳低笑道: “大概是吧。不然你还当我俩面子这么值钱,只是在南加大相处一两个月,就能被章大少看上眼,当成朋友啦?我们可不是艺术家啊,没这荣幸的。” “切!凭那德性,再有荣幸,本人也不敢高攀。我看章家日后恐怕也就这样了,亏得章氏夫妇一生打拼,才有如今成果,将来能够守成的话,就是老天有保佑了。”表弟向来脑筋好、眼界高,瞧不上那些平庸却又不自知的人。 “谁知道呢,章家有五个孩子,总不会只指望着长子吧。啊,看到人了,你表情收拾一下,至少客气点。” “那还用你说。”表弟马上摆出热情好客的笑容,快步迎上去。还没走到人家眼前,就远远招呼起来:“哎啊,稀客稀客!兴家大哥,我们好几个月没见面了吧?怎样?最近还好吗?你能过来一道玩,真是太好了。快进来快进来,我们快些到后面去,后院一堆人正热闹着呢!” 刘吉阳缓步跟在后头,满意地点点头,这表弟以后在商场上一定会是一只成功的笑面虎。 低声对身边的林森道: “我知道你不喜欢这些虚假的客套寒暄,不过,偶尔见识一下也不错。就算日后你不是商场上的人,但人走到哪里,总脱不开人际关系的经营。我想你日后可能会当个教授或者科学家什么的,不管是投身学术界,还是主持一个研究所,都得习惯跟人打交。你可不要轻葱掉‘人’本身所能造成的问题,一个处理不好,你想专心于自己的工作,根本是妄想。” “谢谢。”林森回头看着他,点头道谢。他知道刘吉阳是个很好的朋友,总会为他打算一些常常为他所葱略的事。这也是他昨天在刘吉阳力邀下,虽不情愿,但仍然过来度假的原因。 他总得习惯一些他不喜欢的事,为了日后他可以较为顺利地专注于自己想做的工作,而不必被外务纠缠太多。 虽然林森不知道自己这样寡言孤僻的性子,就算来了,也只是静坐在某个角落,就这么看书地过完时光,对人际关系会有什么帮助?不过既然吉阳觉得他的出现会比较好,至少让吉阳比较开心的话,那来了也无妨。 “林森,别说谢谢。你愿意来这里,我就非常高兴了。”刘吉阳开心一笑。两人也走到大门处。打算跟章家三兄妹打个招呼就走,于是对章兴家笑出一脸阳光,伸出右手与他握手:“兴家兄,好久不见!这几天正想打电话找你聚一聚呢!” “嗯,现在不就是在聚了吗?不好意思,突然来打扰你。”章兴家其实不耐烦这样的客套话。伹没办法,厚着脸皮来人家别墅玩,总要应付一下。 “别这么说、别这么说!人愈多愈热闹嘛。来来,惠周,你快把人带过去.我送林森回家后,就马上回来。” 林森? 当刘吉阳的声音传入耳中时,章令敏只觉得这声音有点耳熟,好像前几天前才听过。正低着头回想时,一句“林森”,便教她不由自主地抬起头,眼睛下意识地搜寻—— 然后,撞入一双寒星般的眼里。 刘吉阳没有向章家三兄妹介绍林森,只以一种特别的热情,招呼着将三兄妹打发了,便带着始终沉默立于身后的人离开。 “令敏,你说,那人是谁?”章雅敏坐在营火旁的长条椅上,手上端着一盘刚烤好的海鲜,边吃边开口道。 “啊?什么?” “我说的是,刚才在大门口,被刘吉阳亲自开车送下山的那个人。” “不晓得。”摇摇头,语气无比老实地。 其实,怎么会不晓得?他,就是林森啊。只是,不明白的是,他怎么可能会在这里出现?在这种……很轻浮、很热闹的地方?真是太奇怪了。 在她上辈子的记忆中,林森这两个字,几乎与“图书馆”、“实验室”这些地方划上等号。他被选为学生会会长那两年,几乎没在学生会出现过几次,所有事务都是由副会长一肩承担……啊,想起来了,当时的副会长,不就是刘吉阳吗? 原来,她也是认识刘吉阳的……章令敏恍然地想,对自己的记忆力之烂,深深感到无力。 章雅敏当然知道妹妹会给她怎样的答案。不过,这一点也不妨碍她继续八卦下去: “如果是一般的人,刘吉阳送到大门口也就是了,没开车来的话,警卫也可以开车送下山去不是?这样也算是礼数周全了,毕竟今晚的晚会,主人家不应该轻易离开,放这么一大堆客人在这里总是不好,对吧?” “还有其他刘家人啊,所以不用担心客人玩不好。” “是这样没错,不过,令敏,我是听说过刘吉阳这个人的,学业成绩非常优秀,人又八面玲珑的,虽然现在才高三,但已经被长辈带着在一些商业场合上露脸了,而且还让他主办这样名门公子千金聚会的活动,就是要他提早建立自己的人脉,跟这些商场上的名流世家打好关系。我看了一下,现在在场的,家世都不凡,刘吉阳却把这些人放下了,专门去送一个客人离开,到底是什么了不得的来路啊?这么被重视。”章雅敏开始天马行空地幻想:“莫非是全台十大富豪世家的人?那种超级名门出身的公子?可惜刚才灯光太暗,没机会看清那个人的长相,我隐约看了一下,觉得应该长得很好看才对,你有看清楚吗?” “没有,太暗了。”章令敏没怎么专注于大姐的谈话,只漫声虚应。 “那真可惜了。不过还好他送的人不是江大少,不然我今天就白来。” “什么江大少?” “就是我们学校的校草,我早上说的那个长得很英俊的白马王子,啊,就是那个,你快看!他出现了!”章雅敏的声音倏然兴奋地拔高,将手上的餐盘往旁边一丢。扯着妹妹的手臂直晃着。“你快看,你快看!那个被女人包围着的白马王子就是江大少!” 待章令敏看到姐姐口中那位久仰大名的“江大少”真面目时,满脸错愕的表情证实她被惊得不轻。但因为早先已经被林森的出现惊到了,所以第二次再度被惊到,倒也不再那么震撼。 只是,那个江大少……江明绍大少,怎么会……这么早就出现了呢? 她现在才十七岁。而她第一次见到江明绍是二十四岁那年,然后,二十五岁代替妹妹秀敏嫁给这个花名在外的花花公子,完成了父亲联姻的期望。 这个一生都在女人堆里打滚,创造无限绯闻无数麻烦的男人,现在还非常的意气风发,一点也没有上辈子那样的狼狈,女人们全巴着他,他的名声还没有败坏。所以他的眉目意气昂扬,活得很张扬态意,被周围的人以目光崇拜,很有点唯我独尊、世界全绕着他转的气场。 这样的天之骄子,很难想像再过五年,他将把自己搞得声名狼籍、名声败坏,令所有名门千金都避之唯恐不及地闪躲着他!在之后的人生,他的风流史的创造对象,只能是公司的美女秘书、影视圈的明星、模特儿之流,再没有任何一位千金小姐愿意与他扯上关系。 上辈子与江明绍做了二十三年夫妻,她见过他每一种面貌,甚至见过他在她面前崩溃失态过,但就是没机会见过眼下这种天之骄子模样。像夏日正午的阳光,光芒四射到灼人,散发出最明亮的光彩,让人不敢逼视,没有丝毫阴霾。 远远地看着那个全场最英俊的少年,一直看着,就跟在场其他女人一样,目不交睫地看着他,但不是因为迷恋,不是出于对美的欣赏。章令敏在暗处淡淡地微笑起来,她不知道这辈子江明绍是否还会走相同的路、犯下相同的错,然后一辈子过得稀里糊涂的。她喜欢他此刻嚣张的模样,希望这模样可以更长久地维持下去。而她想,这辈子,两人除了眼下这意外的一面,再也不可能有更多的缘分了。 上辈子证明,她嫁给他,没有令他更幸福一点,那么,这辈子就不要再走相同的路了吧!省得因为她这个“贤妻”,致使他每次传出徘闻时,都被骂得乱七八糟!好好一个江家大少,总是在八卦杂志上受尽揶揄奚落,还被当成负心汉声讨,这也实在太可怜了。 但愿,他这一生,可以娶到一个真正心中所爱的人,这样他的人生就不会过得像上辈子那样浑浑噩噩,一辈子在花丛中打滚,却一点也没获得快乐。 “你为什么用这种眼光看我?” “什么眼光?”章令敏还没有从神游中回神,对着眼前这一张突然出现的俊美面孔,因为仍在恍惚中,上辈子与这辈子一时杂缠在一起,忘了自己此刻身在哪一世,便没被他惊着,甚至还以平和熟悉的口气回应。 “悲悯、慈爱……见鬼的!”简直活似他家母亲大人看他的眼神!如果再加一点溺爱与恨铁不成钢的话,就更像了!江明绍死死瞪着眼前这个他应该不认识的少女,一肚子怨念轻易泉涌而出。这女孩凭什么用这种眼光看他。 “江明绍,嘿,好巧,在这里遇见你。这是我妹,你认识吗?” “我不认识。”江明绍直接摇头,见章令敏还在傻傻地看他,他撇撇嘴,居高临下地施舍一眼给章雅敏.问道:“你谁啊?” 噗! 一声克制不住的嘲笑从江大少的左后方喷出。正是章雅敏学校的死对头,那嗤笑大得全场都听得很清楚。但这样还不够,笑完马上说道: “哎唷,章雅敏,你可别随便跟人装熟。这样满丢脸的。” 这话说得章雅敏一张脸火速发红,羞怒交加,瞪向那名女孩的目光简直可以杀人!“李美帆!你这个——” “好了,要吵就一边吵去!”江明绍不耐烦地挥挥手。又朝章令敏走近一步,两人之间站得非常近,约莫是一公尺的距离了。可大少还是不满意,四下看了下,抱怨道:“怎么坐在这么暗的地方?人都看不清楚了。这样吧,跟我到那边去。”大少指着营火最亮的地方道。 这江明绍也太自来熟了吧?章令敏好不容易把眼前这个人从上辈子的印象里脱离出来,将他划在“不认识”的陌生人范畴,决定待他冷淡,却发现两人才打一照面,就被他当成熟人看了。真是太神奇了…… “还坐着做什么?走啊!”见她不动,大少催道。然后才后知后觉地想到: “对了,你叫什么名字?” “章令敏。”她很努力要把眼前的少年当陌生人看,但却阻止不了自己对他的回应,实在是……太习惯了。二十三年的夫妻啊,虽然不是很美妙的婚姻,但两人相处得还不错,至少以当朋友而言,满融洽的。 “我叫江明绍。走!那边坐。”他介绍完自己,见她仍是没起身,本来要伸手拉她的,却在自己伸手的一瞬间,顿了半秒,瞪着自己的手,很快收回,然后率先转身走了。 他这细微的动作,只有章令敏发现:心中隐隐觉得怪异,却说不出所以然。不过,她还是起身跟在他身后了。她很明白眼下没有她拒绝的余地,这个江大少,是这个晚会的焦点,被众人拱着,既然“钦点”了她,那么她今晚剩下的时光,就不会太好过。既然如此,逃避是没有用的,就跟过去听听他要说什么吧! 当然,章令敏也没忘了拉住姐姐的手一同过去。她可不会留下正在发火的大姐,就任由她在众目睽睽之下跟死对头大吵大闹。 “令敏,你之前见过江大少吗?” “没。我们刚才互相自我介绍你没忘吧?” “当然没忘。不过,江大少怎么会对你另眼相看?明明这里有这么多女孩围着他。我们又站得这么远,光线这么暗,他怎么一眼就看到你?还直线走过来,就找你一个?” “我不知道。”这点也是章令敏心中一直疑惑着的。 这是他们这辈子第一次见面,而这个晚会的会场更是不乏美女,相较之下,她并不算太出色,没道理江明绍一看到她就过来接近她啊。那么,江明绍怎么会跑过来结识她? 为着这一点好奇心,怎么说也要跟江太少过去。也许就可以从他的一些言行举止里发现些什么。 在这个平常的夜晚,意外发生了这么两件在上辈子完全没发生过的事——再度见到林森;以及,提早七年遇见了她上辈子的丈夫。 这两件事,对她这辈子的人生,又会产生什么不一样的结果呢? 她不知道,但她的心,很忐忑。 第五章 把你的影子加点盐 腌起来 风干 老的时候 下酒 夏宇·<甜蜜的复仇> “令敏,你想考什么科系?” 高二,面临的是分文理组的选择。周又铃走到章令敏的座位前的位子坐下,下巴搁在交叠的双臂上,盯着她面前的志愿单问。 “我想读中文系。” “咦?上回你不是说想读商学系,不是工商管理就是财务金融什么的吗?“眉毛扬得高高的。 “我说过吗?”章令敏想了一下,不记得自己上辈子有那么早向周又铃透露出自己为了成全大哥的梦想,于是放弃了自己想读的科系,转而去考商学院,去读那些其实她也不感兴趣的科目,就为了承接起大哥的责任。 “你有隐约提起过你忘啦?”周又铃想了下,道:“就上个月,那时你帮你哥寄参赛的稿件,就说你希望你哥可以不受拘束地去追求自己的梦想,你愿意尽自己所能地去帮他。那时我问,即使是去读你哥厌恶的商学系?你就说有可能。” “是吗?我忘了。”章令敏想不起来,对周又铃微微一笑。 “怎么?现在不管你哥的梦想啦?终于不那么圣母啦?那真不错。” “是吗?” “当然是!人啊,对不起谁也不该对不起自己。”周又铃一辈子都活得自我,瞧不起那种圣母心肠的人,总觉得虚伪。 章令敏只是一笑,没有应和。 周又铃又盯着章令敏的志愿单,看她将圆珠笔的笔头一直点在“t大中文系”上,扬了扬眉。道: “就算想上中文系,也不一定要选这么高的目标吧?” “啊?”章令敏顺着周又铃的目光看下去,也盯在“t大中文系”。 “如果只是想上中文系,南部那几所大学也不错啊!你跟我一起填南部的大学吧,到时我可以带你玩,就别留在北部了。我们从出生到现在,都只在北部活动,也被家人看得死死的,好不容易有机会可以出去透透气,你怎么还选择窝在这里,等发霉啊?” “你想读南部的大学?”章令敏看了她一眼。 周又铃嘿嘿怪笑两声,眉眼全是狡黠,悄声在章令敏耳边道: “不是大学,是三专。我打算读专科,私立的专科,就不上大学,气死我爸!” “这样不太好吧。”章令敏也只是意思意思地劝了声。知道周又铃想做的事,向来谁劝都没用,也就没费口水做徒劳的事。 “才不管!凭什么我得照着他们的期望走?我当然考得上公立大学,但我就是不要去报考,看到时候他们还怎么拿我的学校出去炫耀?我最讨厌他们这样了,总是四处招摇,把家里能炫耀的事都拿出去现,生怕被别人比下去似的。我又不是他们生来炫耀的工具!” “又铃……” “干嘛?想劝我啊?”周又铃斜睨她,一脸不驯的样子。 章令敏摇摇头。“你知道自己在做什么就好,我就不劝了。不过,你早上不是说想去礼堂看歌唱比赛?现在应该开始了吧?”低头看表,现在是下午二点十分,比赛在下午两点就开始了。 这是一年一度全国性的校园民歌竞赛,北区高中组的决赛场在他们这所高中,允许学校学生自由入场观赛。今天是星期三,整个下午都是社团活动时间,没有安排什么课程。 周又铃被这么一提醒,跳了起来叫道: “哎啊,对哦!我要去看比赛,差点忘了!快!咱们快去,早上我有叫人帮我们在前面占个位置,我们两个挤挤应该还可以。” “又铃,我没说要去,今天我打算去图书馆看书……”话没能说完。 当然,即使说完也不会被听进去。章令敏已经被周又铃拖着跑了老远,她这点弱不禁风的小力气,可比不上周又铃这个精力旺盛的运动健将。 除了抵抗不能的一路被拖到大礼堂,便再也没能做其它的事了。 “嘘嘘!又铃,这里!” 进入大礼堂之后,发现整个会场都爆满了,周又铃非常神勇地拉着章令敏左窜右闪的,虽然不容易,但也终于挤到前面几排的位置边缘,正在四下找人时,帮她们占位的同学朝她们用力挥手,以尽量小的声音呼唤着。 她们占着的位置非常好,正是前面第四排正中央,简直就是贵宾席了。前面第一排,坐的是评审与学校师长,第二、三排坐的是其他各个学校的师长。从第四排开始,才是观众席,视野良好的地方,早早就给占了,而十分钟前,整个礼堂便再也站不下人了,还想听歌唱比赛的人,只好挤在每一扇窗口外,巴巴地朝里探了。 “谢啦!”周又铃好不容易挤到位子上安坐之后,抱着帮她占位的好友直喘气,在友人耳旁悄声道:“爱死你了!放学后请大家吃面,咱们老地方见啊。” 章令敏对着身边有点面善的同学点头微笑,也没怎么寒暄,专心听台上的人唱歌。由于是北区总决赛了,所以没有太多组团体上台演唱,而且经过初赛与复赛,还能站在台上的,都是歌喉唱腔有一定保证的人,所以坐在台下听歌,并不摺磨,而且大概也不用等太久,就可以评定出名次了。 参赛的学生毕竟不是专业歌手,就算本身音色好,到底也是欠雕琢了些,唱不出歌声里的感情,所以章令敏一边听着,也就渐渐分心起来,放纵思绪地想着自己的心事。 她仍然在整理着自己的“上辈子”记忆,以及,苦恼着自己这辈子要怎样活出不一样、而且更好的人生。人生啊,并不是说活过了一次之后,就可以在重来一次时,知道怎么让自己过得更好。她当然不会再去犯上辈子做错过的事,却没有把握这辈子改而做别的决定时,会得到更好的结果,或者,能不犯新的过错。 重生的另一段生命,却还是同样的一个章令敏。也许会有不同的遭遇,却没有一颗更聪明的大脑。她还是她,而且还是个更迷惘的她。唉…… “啊,我们学校的上台了。”周又铃突然轻哼地在她耳边说道。 章令敏拉回一点走神的注意力,看了台上一眼。觉得有点眼熟,但想不起台上那两位重唱组合是谁。 “高三的白梅可和刘明月。居然唱秋蝉,哼,前面已经有两组唱过了。别人大多清唱,她就偏要找人来吹双簧管当伴奏,真是不搭到莫名其妙,还不如找个会弹吉他或钢琴的人来,双簧管怎么会是给人伴奏用的?” 找人用双簧管伴奏,是满奇怪的。不过也因为双簧管,章令敏才想起为什么她会觉得台上的人眼熟了,她们——不就是上星期在学校后方,与林森一道的人吗?那时她因为一首绿袖子而被吸引过去,于是也就提早两年见到了林森…… 就在章令敏沉思时,旁边同学的窃窃私语仍在继续! “就爱现呗,还有什么。不过,二重唱的话,唱秋蝉本来就比较讨喜,也能显得出美声的功力。”一旁的同学公平地评道。 “什么功力?那个白梅可最喜欢飘高音了,虽然唱得了高音,听起来却刺耳得狠,就她一个人还在那里沾沾自喜。超爱现的,受不了。”周又铃完全不掩饰对台上那名长相美丽、歌声傲人的学姐的厌恶之情。 “那你还有得忍受咧,她的第二首歌要唱月琴。” “噢,天啊,让我死了吧!她以为她是郑怡啊?敢唱这首歌!不行,我一定得趁着满礼堂的玻璃还没被她可怕的高音刺穿成碎片前闪一下先!”话完作势要起身闪人。 一旁的同学连忙抓住她,很促狭地对她挤眉弄眼: “别啦别啦。我们都没走,而且都很期待。也许在窗户被震破之前,她就先破音了啊,那一定很有趣啊,你要是错过了,就要后悔一辈子啦!” 周又铃喷笑出来,轻槌了同学一下,几人眼中都充满了恶意的期待,巴巴地等着第二首歌的到来。也没心情听台上那两人还在慢吞吞嚎着那首秋蝉,往左扯了扯看似专心听歌的章令敏道: “令敏,这个高三的白梅可,被封为校花,你觉得怎样?” “没什么感觉。我并不认识她。” “你不认识她,但她可认识你了!上学期你们被男生班私下票选为校园十大美女的头两名,分数不相上下,也不知是谁传了出去,说她比较老,算是前浪死在沙滩上,校花的后冠自然得由你这个年轻貌美又超有气质的人得到,听说那话传进白梅可耳中时,气得她摔坏掉了手上才烧好的陶艺作品,就此把你怨恨上了,每次说到你都没好气。” “有这事吗?可我不记得见过她。”章令敏觉得好荒谬……原来她自认为平凡无味的高中生活,只是自己的幻想吗?其实在她的周遭发生了很多事情,与她有关,还满有点波摺的,然而她却一点也不知道…… “我们跟她隔着一个年级,也隔着一座操场,她没事哪敢晃过来?那也太司马昭之心路人皆知了!所以你跟她当然没有正面对上过,但她倒是说了不少影射你的酸话。” “是这样吗?”摇摇头,不感兴趣。对于这种小女生的心思,她很难放在心上。上一次的十七岁,她正苦恼于怎么帮助大哥,让他可以筑梦踏实;而这一次的十七岁,心理上已经很欧巴桑的人,自然更不会把小女生的小恩小怨当一回事,太幼稚了啊。 “你这人除了乖乖读书与担心自家大哥外,怕也不会去注意什么事了。我不得不说,同学,你的人生真是过得太乏味了,我真的劝你好好考虑我刚才的建议,就跟我一同去南部读书吧,包你有个精采刺激的四年!” 章令敏只是对周又铃一笑.没说什么。 而周又铃右边的同学又扯了扯她,让周又铃打消了念章令敏的念头。 “又铃又铃,你看,这个在第五组上台唱歌的男生还真有趣。你看他挑的歌!”同学将比赛出场表单递到周又铃面前,指给她看。 “咦?第一首唱张三的歌,第二首唱归?哇!j中的参赛者,那所书呆子和尚高中也有会唱歌的人吗?居然还能挺进决赛耶。刘吉阳?怎么有点耳熟的样子?”说到最后,有点疑惑地喃喃自语。 刘吉阳?章令敏一怔,忍不住也凑过去看那张出场表单。 “第一首唱流浪,第二首唱回家,如果安排在最后一组表演,就更有意思了。”同学遗憾地摇摇头。 “这歌虽然选得有趣,但想得奖很难。曲风本身很平淡,没有高潮起伏就显不出功力,就算有再好的歌喉也得不到高分吧。”周又铃耸耸肩,不怎么放在心上。 “虽然没有机会得到好名次,不过在连续听了前四组飙高音的声乐组合之后,我们的耳朵迫切需要救赎……”同学对着台上正准备开唱第二首高难度民歌的组合翻白眼。 当“再唱一段思想起——”的清唱高音扬起时,虽然没有破音,但在场许多人都不由自主地搓搓手臂,在这么炎热的十月天,居然能让寒毛直竖成这样,实在是了不起的成就…… “我不行了,我不行了!我一定得出去喘口气!”周又铃装出昏倒的表情,起身就要闪人。 同学抓住她!“别走!还没等到她破音呢!” “一定会破的,放心,我就不现场见证了。等魔音穿脑完毕就回来!” “别太久啊,下一组就是唱流浪和回家的j中男生了。” “虽然不怎么稀罕,不过我会尽快回来啦!拜。”周又铃很潇洒地挥手,躬着腰悄悄往外挪出去了。 章令敏望着周又铃的背影,直到她没入人群里再也不见踪迹。 当台上的演唱组合终于如周又铃所预言的那样,在某个高音点唱破了音,又不幸在转音时被口水呛到时,台下终于传出隐忍着的笑声,与台上绿了的脸色相映成趣,嗤嗤笑声不绝于耳。 场面有点悲惨——对当事人而言;也很好笑——对观众而言。但却没能感染到章令敏身上,让她加入笑声的行列里,这种因为别人悲惨而产生的糗状,从来无法戳中她的笑点。 她只是淡漠地看着下一组演唱者会出场的地方,心中升起某种隐隐的预感…… 于是,静静屏息等侯。 周又铃原本是想尽快回到大礼堂的,但向来跳脱又好奇心重的她,总是习惯将自己上一刻做出的决定轻易推翻,为着眼下也许会有更好玩的事。 她发现了一个帅哥。 那帅哥很俊美,衣着休闲而考究,浑身日系贵公子的味道,虽然显得过于精雕细琢,但又不至于太精致到娘娘腔的地步,只觉得此人闪亮到让人难以逼视,电视上的青春偶像明星也不过如此了! 当然,他绝对不是一个高中生,他身上没有高中生的青涩,高中生也通常没他这样善于打扮,这样勇于展示自己外表上的所有优点。 他应该是个大学生,周又铃在心底对自己的判断很肯定地点点头。而且家世应该很优,才会浑身上下散发着一种高高在上的傲气。当然,这并不是说他以鼻孔朝天的模样示人——这么难看的姿态,想来这位帅哥是不可能摆出来的,太破坏美感了。 他看起来还满有礼貌的,至少他下车之后,第一个动作是走到副驾驶座那边,打开车门,彬彬有礼地扶着他的女伴下来,看起来超有绅士风度的。只是他那双眼,实在目下无尘了点,眼光扫过的地方,没半事物入得了他的眼。 自然,这就激起了周又铃的好奇心与好胜心,她可不是那种能够被当成等闲,进而葱略掉的路人甲啊。 她承认好友章令敏是个气质脱俗的美人儿,但自认自己长得也不差。若章令敏是朵空谷幽兰,那么她就是态意绽放的火红野玫瑰,谁也掠不着谁的美丽,各有自己的擅场。 她一点也不屑于什么校花不校花的名头,但很介意别人葱略掉她独特而张扬的美丽——尤其那人正好满吸引她的注意力时。 于是,她走过去,对着手挽着美人的帅哥直接自我介绍: “你好,欢迎来到崇理高中,我叫周又铃。请问你是来我们学校观赏民歌比赛的吗?那么,我可以帮你们带路。” 江明绍微挑着眉,望着眼前这位不请自来的小美女,一个应该青涩的高中小女生,却因为有着一双大胆野性的眼睛,整个人便生动起来。 “我猜,比赛会场客满了吧?”这是他半小时前接到电话得知的消息,而在接到电话的那时,他才刚结束午睡。虽然是迟到了,但他可没答应要准时来,总得让他睡个好觉不是?至于已经客满无法进场这样的事,就没办法了。 “如果你想看比赛的话,我就能帮你挪来两个好位置。” “不了,也不是非进去不可,不好意思太过麻烦你。”谁会真的对高中生的歌唱比赛感兴趣啊?江明绍暗自撇了撇嘴,转头四下打量了这间北部知名的私立贵族高中。教学楼盖得像欧式城堡,每个空地都以树木或植物花草做造景,绿化得很彻底,视觉上更是赏心悦目。难怪就算学费高昂到吓人,每年仍有无数家长想将孩子给送进来。 “怎么会麻烦?等你自我介绍完,我们就是朋友了,帮朋友一点小忙,又算得了什么呢?对吧?”周又铃见他无意自我介绍的样子,可不打算放过他:“我有没有这个荣幸知道你叫什么名字呢?” “江明绍。”很有点施舍的意味。 “哪所大学的?”周又铃战斗意志九壬型呙涨。 “f大。” “哦,也是北部的大学。”而且是私立的……周又铃一点也不意外这个帅哥学业成绩普通的事实。 长得好看的男人,通常没有太高的智商,就算少数高智商的,也很难把心思放在知识的追求上。他们长得太好、外务太多,太被追捧,轻易的不劳而获,于是就不喜欢吃苦了。至少,周又铃从来没见过长得好又学业顶尖、性格独特的男孩在这世上出现过。 所以,眼前这样的男人,已经算是她见过男人中的极品了,才会这么吸引她的注意力,一点也不想放过他,不想眼他仅止于一面之缘。跟他交个朋友是一定的,至于会不会有更进一步的往来,就看他吸引她到什么地步。 “你在笑什么?”由于她的笑容有点贼,所以江明绍走近她,居高临下地看她,问道。 “没,我只是在想,留在北部上大学也不错。f大也是个满好的去处。”而且不难考,她不必在未来一年多的时间里,对学业废寝忘食,消耗美好青春。 就在周又铃缠着江明绍这个帅哥东扯西聊时,她并不知道,在礼堂里,出现了一个能够让她用十二年最美好的青春岁月去疯狂追逐的男子。 连惊鸿一瞥的机会也没有,于是十七岁的她,仍然不会知道,世上有一位男子,能令她甫见面就被爱神一箭穿心,沉沦不复,终生不悔,也,痛彻心肺。 因为她不知道,所以还能以这样轻狂带着好玩的心态缠着帅哥,好整以暇地思索着要不要钓他一钓,把这个男人从别的女人手中钓过来变成自己的? 她还太年轻,不知道真心交付是什么滋味,但可以肯定的是,每一个有资格被她当成恋爱对象的男人,一定得是帅哥。而眼下这个男人是她见过最帅的了,自然就该列为考虑对象,不是吗? 礼堂里,张三的歌正要唱到尾声。 这位演唱者是个长得相当讨喜的男孩,端正的面孔、带笑的眉眼、和善的气质,让人第一印象就很容易给予好感,于是消磨掉些许对于他是j中那所顶级高中男校出身,而产生的距离感。 这男孩也自带了一位吉他手伴奏,两人并没有穿着招摇的j高制服,而是非常简单的白衬衫、黑长裤这样平凡无奇的搭配。然而,仅仅是这样,竟就穿出气质脱俗的感觉,打一出场,就将所有人都给比了下去。 演唱者很给人好感,但众人视觉的焦点,却总会忍不住飘向那名静静坐在旁边给他伴奏的配角——一个长相白皙清俊的男孩身上。 虽然吉他手打一上台就尽量让自己隐形,静默得像个布景,一直低着头调整着手中的吉他,对台下爆满的观众,与灼热投向他的目光,始终不曾投过去好奇的一瞥。 他只看着吉他,以及演唱者,为了伴奏做准备。 而当吉他的声音从他修长的手指里传出来时,浑厚里带点沙哑的歌声在礼堂里响超,两人搭配得非常完美。这个j中男生选唱的歌曲虽然没有太多可以展示花腔功力的地方,但就胜在词意迷人、歌声悠扬,听起来非常舒眼…… 但,大多数人还是会忍不住将歌声给葱略掉,就只为了单独攫取吉他的乐声,想着,为什么理应旷放的吉他乐声,听起来竟能带着点小提琴的清冷味道? 章令敏定定望着台上弹吉他的男子。那是林森。 在前世,她只听过他在大学的音乐教室弹钢琴,却不知道他会双簧管,也会吉他,也许,还会更多更多的……想来啊,她只是,对他的知道太少太少了而已。 “章令敏,那男生真有味道。”一名女同学忍不住想找人分享心情,也是望着林森,眼睛都舍不得眨一下。 是的,林森长得相当好,然而却不是时下那种所谓的五官立体、偏向西方人的审美观。他更偏向中国式的俊美,只能用世说新语?容止篇里那些对美男子所使用的天花乱坠词语来加诸在他身上—— 美姿仪、面皎然、双眸闪闪若岩下电、卓卓如野鹤之在鸡群、朗朗如日月之入怀。处众人中,似珠王在瓦石间…… 如珠如玉,清雅淡然,不是厚重的西方油彩,而是写意的中国淡墨。 这个时代其实中国式美男子并不吃香,在世界逐渐大同的审美观里,大家一向以欧美的眼光当成世界唯一的标准。于是但凡没长成西方那样浓眉大眼高鼻薄唇的话,一律被打进扁平无奇的评价里。 林森一点也不西方,但谁也无法否认他长得很出色、很雅致,而且非常有距离,周身的气场清冷,让人不敢轻易上前,怕冒犯亵渎。 “你觉得他像不像民国初年的那种书生形象?比如胡适、丰子皑那样?” “气质不像。”外表是相当的书生样没错,但因为那双眼……太不温和了,所以无法套用,章令敏难得地加入这样的闲谈中。 “对,差别在那双眼。很冷淡,也很藏锋,就把那种属于中国书生的温文儒雅给冷没有了,但还是超有味道的!可惜又铃不在这里,如果她看到了一定会很感兴趣,说不定就马上去追求他了。”女同学抬头找了下,还是没看到周又铃回来,只好遗憾地耸耸肩。 章令敏微微惊讶地看着女同学,怎么从来没发现她的高中同学里,有这种未卜先知的人才?瞄了下她制服上的名牌:唐存秀。有点印象的名字,但记得不深。上辈子能让她记住的名字不多,高中同学里,也就只记得一个对她断交的周又铃。因为认定她是最特别的一个,显然,是她活得太狭隘了。 “干嘛这样看我?”唐存秀同学对章令敏眨了眨眼,笑问。 “啊,觉得你相当的先知灼见。”章令敏淡淡地道。 “哎啊,能被你夸奖,我真是太受宠若惊了!” 章令敏只是笑笑,很有默契地,两人又将目光放到台上那个清冷的人身上。 “可远观而不可亵玩焉,能多看一眼是一眼吧,日后怕是没机会啦!”唐存秀像在喃喃自语,也像在说给章令敏听。 章令敏微勾起唇角,虽然没有回应,但真是觉得这位同学的观察力好到日后若是从事算命或心理医生这两种工作,必会名利双收、财源广进。 这个林森,确实从来是不容易接近的。 就算站得离他再近,也没有任何一条路可以通达到他面前。 随着对他的记忆.一想起,心口一直是堵堵的,带着一种不敢深思的怅然若失,虽然每次见面都不由自主被吸引,但总还是期望……下次,不要再见了。 秋天的夕阳,将人的影子拉得老长老长。 章令敏低着头,双手背在身后,抓握着书包的提把,走在学校围墙边的人行道上。没有与任何人一道,就自己一个人在放学的人群里静静走着。 由于没赶上校车发车时间,又不想等半小时之后的班次。于是就随着整个大路队,出了校门往西走,大约再走五百公尺,就是个小市集,那边有各种小吃店,还有公车站牌。 也不是故意要踩着前头的影子走路,只是,当她发现走在她前头一二公尺处的人里,有一个林森之后,便控制不住自己的脚去从贴在地上那些幢幢黑影里,找出属于他的那一个。 他的影子,有时与别人重叠,有时独立孑然,理应不该有什么不同,但章令敏就是能很快找到他的影子,当他独影一个时,她就悄悄地踩上去,一步一步,不为人所知,自己却心虚得要命,双手的手心正在沁汗,心跳怦怦如擂鼓,低下的面孔,是不想让旁人发现她的睑蛋红得不正常…… 这种行为,太幼稚了…… 她知道。 但这是她上辈子就想做的事,但从来没敢做的。 她一直是个循规蹈矩的乖小孩,一辈子为别人着想,总想着别人需要她怎样的援手,却从来没有好好想过自己心中有怎样的渴望。 她以为自己是没有渴望的,现在想想,错了。她有的。只是从来不肯纵容自己深想,觉得那些都太过幼稚,没必要去做,没有意义。 其实,怎么会没有意义呢?至少,她觉得快乐啊,还有,很能挑战心跳的极限呢! 像现在这样,她安全地隐没在人潮里,每走几步就能踩着他的影子。可是全世界都不会知道她正在做这样幼稚的事,谁也没办法揭发她,而她却感到非常愉快。有种得逞的畅快感。 当终于走到公车站牌那边时,人潮分流,有的向左走,有的向右走,有的排在站牌边,等着公车到来。仍然站在路口的她,身影一下清晰独立起来,脚下再也没有影子可以踩了。 她定了定几秒,终于抬起头,下意识就要搜寻那抹被她踩了一路影子的本尊。然后,一眼便找到了右边路旁,十公尺处,正打开一扇车门准备上车的人。 不期然地四目相对,她心一惊,很快别开,当做只是陌生人之间不经意的对上。 “碰!”这是车门关上的声音,接着车子绝尘而去。 虽然在十天之内,已经见过三次,不过,章令敏想,他是不会记得她的吧! 只是有过三面之缘的陌生人。 “林森,你在看什么?”刘吉阳跟司机说了林森家的地址之后,回头才发现好友的目光定在车子的照后镜上。于是好奇地问。 林森这才收回目光,淡淡道:“没什么。” “不像没什么的样子。”刘吉阳摇头不信。 林森只是淡笑不语,曲起一肘搁在车窗边上,左手掌撑着面颊,以很是悠闲的姿态欣赏着窗外的景色。 “话说,我还真没想到那个白梅可竟然不讲理到这个地步,居然拉着你不放,把她比赛失利的事,怪到你不肯帮她伴奏上。你们没有那么熟吧?” “只见过一次面。还是你堂哥拜托你,然后你找到我,所以我上星期才跟她见过一次,你没忘吧?” “没忘,只是她那态度,会让我误会在那之后,你们的交情火速进展到生死之交的地步,就差没当男女朋友了。” 林森连个自眼也没给他。 刘吉阳叹气。“这年头的女人,全都不是好惹的……不对,就算我们不去招惹,也躲不过她们的荼毒。再这样下去,我可不敢交女朋友了,这样如狼似虎的,谁敢恋爱啊。” 刘吉阳已经很习惯林森这个安静到常常没有回应的听众,反正他在好友面前很能说,总能说到林森愿意回应的时候。于是又道: “这崇理高中的设备还真的满不错的。当初如果我没有考上j中的话,第二志愿就是这里了。虽然有不少花钱进来混日子的人,但他们的升学精英班很强,每年考上一流的国立大学的人也不少。还有啊,这个学校的美女很多,出身也大多不错。” 林森只是听着。 “对了,一个小时前我好像有看到江明绍,本来想过去打个招呼的,不过看他被几个美女围着,也就不过去了,省得又一大堆介绍来介绍去的。到时你一定不耐烦。” “谢谢你的体谅。”林森漫应。 “谁教咱是哥儿们,不体谅你,体谅谁?” 没有期望会有回应,刘古阳迳自又道: “对了,虽然你没有像江明绍那样被女人包围,不过我看得出来今天也有好多女孩子偷偷跟在你身边,一副很想认识你,又不敢冒犯的样子。如果你有看上眼的,可要主动一点,不然我猜没半个女人敢来冒犯你的。” 林森这回倒是转头看了他一眼,没说什么,但眼中有某种情绪滑过。 刘吉阳一怔,眨了眨眼,正待要好好看个清楚时,林森却已经又转头看着窗外了。 “我说,林森,你是不是看上了谁啦……” 他以为这个问题不会得到应答。 “……不知道。”林森应了,但不算答。 于是刘吉阳有了新的好奇与苦恼。 第六章 我深怕 在我偷偷写着你的名字的时候 突然就死了 于是 世界知道了他们不该知道的 写你的名字 只是为了擦掉 但我深怕 来不及了 于是一切都发生了 夏宇·<情杀案>节选 “你在写什么?”周又铃突然从章令敏的身后冒出来,双手重重地拍在她肩上。 章令敏狠狠地被惊吓了下,身子一震,双手下意识地捂住自己正在书写的东西。 “在写什么不能让人看的秘密,吓成这样?日记吗?”周又铃很好奇,但并没有失礼地上前去将她的双手扒开。 “嗯,算是。”吁出一口气,章令敏不理会还在怦平乱跳的心脏,很小心地将笔记本合上。才抬头望向那个老爱从她身后冒出来的家夥,问:“有什么事吗?” “今天是星期六,放学后要不要跟我去f大玩?目前已经有三个人同意一起去了。” “f大?”怎么会突然想去那儿? 这时坐在教室后方位置的唐存秀也走过来,一臂搁在周又铃背上,笑道: “当然要去那儿啊。我想全班就你还不知道我们周又铃大美人现在有个快要追到手的大帅哥男友,正是f大的校草。为了能成功踢掉那位大帅哥的现任女友以及围在他身边的花花草草,又铃正在紧迫盯人中,不止每天查探着他的消息、去他可能出没的地方,现在还想渗透进他学校啦。” “啊?”非常……非常熟悉的招数。章令敏诧异地望着周又铃,一时无语。暗自猜想着那位f大的校草是何方神圣,居然能让周又铃把上辈子追求林森那一套用在他身上?这可说是最高待遇了。 “我还没那么疯狂好不好?说得好像我成天就只追着江明绍,其它事都不干了一样。我是那种没出息的人吗?虽然是想追到他,但也没有非得到不可啊。也许一追上就甩了也不一定。” 江明绍? 周又铃正在追求的人是江明绍?章令敏惊得直瞪眼,什么话也说不出来。 “是是,我们周大小姐向来只喜欢过程,不珍惜结果。就像你拼命去获得全校英文演讲比赛第一名,但在拿到奖状和奖品之后,转个身就不知道丢到哪儿去了一样。希望那个江明绍可以撑得久一点,要嘛就别让你追到;要嘛就魅力长存,别让你得手之后,就像用过的面纸一样丢弃。”唐存秀双手合十,满脸的怜悯。 “那就得看他的本事了。希望他有等同于他华丽外表的大脑,这两天是f大的校庆,昨天和今天早上是运动会,下午开始有表演和园游会,非常热闹,重要的是晚上还有舞会。令敏,你姐也是这所大学的不是吗?应该知道全北部的大学活动办得最好的就是f大了。我们当然要去见识见识,如果真的不错的话,或许这所学校就是我的第一志愿啦。”周又铃拍了拍章令敏,打算磨到她点头同意一起去。 “恐怕不行,我下午要带我妹去上钢琴课……” “这种事叫你哥去就成了。你又不会开车,还不是带她搭计程车,这样一来,还不如叫你哥省事些。反正是周末,他也没事,尽尽为人大哥的义务也是应该。” “他可能会想要跟朋友去海边取景,不好麻烦他。”章令敏道。 周又铃瞪着她摇头:“我说章家老三啊,你到底知不知道身为老三的意义啊?上头年满十八岁的兄姐成日也不知道干什么,就你一个人操心来操心去的,有时连哥哥姐姐的事也管了,你的职业是管太平洋的哦?” 管太平洋?这是什么说法?章令敏哭笑不得地想着。 “也不能这么说,章令敏这个人看起来淡淡的,可是对于她在意的人倒很体贴。”对于这样的评价当然不是随口乱扯的。唐存秀自从被章令敏认定为朋友之后,身为班长的她,常常在许多小地方被章令敏体贴着。比如说会帮忙收作业、整理班上图书、在她忙时帮着写出动表,以及许多她遗漏掉的小细节,都会被默默地拾缀妥当。 唐存秀是个观察力很强的人,而且常常能置身事外去看待一件事情,所以行事客观,论点独特犀利。然而这么一个强大的人,却总是表现得如她平凡的外表那样,不露半点锋芒,所以上辈子章令敏才会从来没发现同班了三年的班长大人,居然是这样一个人物。还以为她是因为热心服务才会连任三年班长的,当然也就很理所当然地没有记住过她。想来真是相当的遗憾,对于错过这样一个朋友。 “可体贴过度就是鸡婆了!知道鸡婆与体贴的差别吗?”周又铃轻哼地问。 章令敏抿了抿唇,却说不出反驳的话。不是她的口才比别人差,而是这辈子的重生,常常让她质疑起自己上辈子自己做得过了,而过了的后果却没有创造出那些人更美好的人生,反而令他们在年华老去时,对自己走过的一生感到茫然。 “章令敏,一起出去玩吧。我们都想看看江明绍是不是有又铃形容的那么帅呢,你也别老是待在家里了,趁联考的阴影还没有逼近到眼前来时,给自己过点轻松的日子吧。”唐存秀也加入劝说的行列。 章令敏想了想,点头。 “好吧。等一下我打电话给我哥,请他送我妹去上课。” “那就对了。他这个大哥就是当得太舒服了,要是能让他累点,他青春期的叛逆症状搞不好会更早点痊癒。”周又铃是知道章家状况的,对于章家老大那个满脑子梦幻、成天梦游的家夥,半点也看不上眼。 “不过,又铃,你把我们的校花给带过去,不怕你那个f大校草看到了移情别恋啊?要是人家煞到章令敏怎么办?”唐存秀开玩笑地问。 周又铃傲然地高扬起下巴,哼道: “姐妹如手足,男人如衣服!大家各凭真本事吧,如果江明绍就是偏爱文静百合花,他们就这么凑成一对了,那我也没话可说。不过,在尘埃落定前,我不会说出让贤这种蠢话,这是对对手的侮辱。这世界啊,有竞争才会有进步,花力气抢来的总是比较珍贵。所以,令敏,如果江明绍看上你,你也不必觉得对不起我,我们就公平竞争,争完了还是好朋友!谁也不许为了个男人伤到情谊,知道吗!” “胡说什么啊,又铃!这种事别扯上我。”心口不由得一紧,看着满脸不在乎、吊儿啷当样的周又铃,章令敏想笑,却没有力气扯动嘴角的肌肉,整个身子冰凉冰凉地。 唐存秀打了周又铃一下,撇嘴道: “你话也别说得这么满!搞不好等你想放手时,却发现自己早已情根深种,怎么也收不回来。最后只好把‘姐妹如手足,男人如衣服’这样的豪言给生生吞下,甚至还篡改了呢!” “大女人一言九鼎,岂会做出这么丢脸的事!还篡改?我篡改什么啊!”周又铃很不满自己的人品被质疑。 “好吧,不是篡改,而是以真实的行动来完成这一首五言打油诗。” “什么五言打油诗?” 唐存秀摇头晃脑想了下,以一种忍笑的表情,很正经地以诗歌朗诵的口气吟唱起来—— “姐妹如手足,男人如衣服;谁穿我衣服,我剁她手足。”说完,不待周又铃反应过来,便立即闪人,风一般的从后门落跑,沿路洒下一串笑声。 “唐存秀!你给我站住!别让我逮到你,不然你就死定了!”周又铃大叫地追出去,挽着袖子决定灭了她。 一旁听到这首歪诗的人都笑得直拍桌子,全直不起腰了。而章令敏只是望着两人跑走的方向,好一会后,才能动作,看着自己不知何时握成拳的双手,冰冷的指尖已然刺进掌心,却不觉得痛。 突然有种深深的疲惫感弥漫全身,软软地趴在桌子上,将脸埋在双臂里,双臂下面,是她新买的笔记本,笔记本里.才刚写了几个字。 不多不少,五个“木”字。 像个谜,也像个秘密。 不愿为人所解,不愿为人所知。 当周又铃领着八个同学到达f大时,第一件事当然是打听江明绍人在何方。听说他给戏剧社社长拜托去帮忙临时客串一个王子的角色,此时正在排练时,周又铃马上对同来的朋友们道: “我要去戏剧社找江明绍,你们想去吃午餐的、或者想四处逛逛都好,反正两点在礼堂见,要是想提前找我的话,就来社团大楼的戏剧社,我一定在那里。” “我还不饿,就跟你一起去看帅哥吧。”唐存秀举手道。开玩笑,怎么能错过周又铃大战莺莺燕燕的精采镜头?那可是今天同来的主要目的呢。 唐存秀说完,又有三个人站队,直说还不饿,想一起去;另外三个人向来狂恋美食,捣着正在大唱空城计的肚子说要先去逛园游会美食区。于是,就剩向来安静少言的章令敏一人没有表态。 周又铃问: “令敏,你呢?” “我先去找我大姐,再去吃午餐。我们就两点礼堂见。”章令敏并不那么希望见到江明绍,如果可以的话,今天能不见到最好。 “好,那大家分头玩儿去,拜。” 也不啰嗦,一声令下,就地解散。 章令敏在原地目送同学分成两个方向离开,好一会后,才转头四下打量了下,这f大,她上辈子只来过两次,几乎没印象了。大姐好像读的是织品服装学系,是在哪幢大楼呢?得想一下…… 突然,一波行动迅速的人流从左侧方朝她冲来。那是一群刚运动比赛完的学生,正大声嚷嚷着饿,七嘴八舌地讨论着要去园游会场地吃什么好料,行动很快,谈得很专注,一点也没注意到前方有个反应不及的人影,于是走在前面的两个壮硕的男生,便硬生生将章令敏给撞了个踉跄,整个人往后跌去—— 没有预期中的疼痛…… 她被人扶住了。 那个从她背后帮助她的人,一手拉住她右臂,一只手掌安全地抵住她后背。让她无须面对跟陌生人过于亲近相贴的尴尬。也没有因为落难而投入任何不应该的怀抱。 但是…… 为什么,仅仅是手掌的一点触感,竟让她有种头皮发麻的战栗感,整个人像触了电也似? 这是,怎么了? “还好吗?”清冷的声音,平淡的问话。 原来,是他! 难怪。 “我没事,谢谢。”她的目光一对上他的眼,便低垂了下来。 他在确定她站稳了之后,有礼地放开她。 她以为他会很快走开,但没有。他就站在那儿,在离她半步的地方,将她与人潮隔开。她不敢抬头,也不敢先行动作,更不知道自己现在想要怎样…… 那两名撞到她的男生很快的说声“对不起”,见她没事就离开了,那批人潮涌过之后,四下一时空旷起来。所有喧嚣被隔在距离以外,天地间仿佛就剩彼此存在。安静,于是便等同于某种僵持也似…… “阿森,遇到熟人了吗?”很快有人打破了他们这方的尴尬气氛。一个长相斯文的中年男子走过来,站在林森身边问。 “还不算熟人。”林森这么回答。 因为他正在与别人说话,于是章令敏终于提起一点点勇气将头抬起,悄悄觑他,却没料到,林森的目光竟还是停留在她身上,在她抬起眼眸的瞬间,便将她的目光抓攫住!她心一紧,动弹不得。 “这是什么说法?什么叫还不算?”中年男子爽朗一笑,问。 “你叫什么名字?”林森直接问道。 “……章令敏。”她弱弱地回答,乱糟糟的脑子让她此刻失去所有思索的能力,只能凭着本能回应。他问什么,她答什么,完全忘了去想两人这辈子其实还非常陌生的事实。 “我叫林森。”他点头,算是正式自我介绍。然后林森那双清冷的深咖啡色眼眸终于放过她,转而回头望着那名中年男子,回应他刚才所问的—— “现在熟了。” 中年男子从来没见过他亲爱的外甥这副模样,被惊得好一会什么话也说不出来,只能眉眼挑高,嘴唇微张,彷佛看到外星人降临地球。久久才艰难地说了声: “这样也行?” 原来一直以为这宝贝外甥是个一心专研于知识海洋的书呆子,对吃喝玩乐、交友应酬之类的事务全然不感兴趣,更别说恋爱这种浪费时间的事就别期望他会去考虑了,甚至连日后结婚,只怕也就是由他爷爷奶奶帮他挑个安分守得住家的小女子相亲了结,完成登记就把人给忘在一旁,相处一辈子也记不起妻子的长相为何。而他此生真正的恋人是他热爱的学术研究…… 他错了,大家也都错了,这小子竟然不是根木头,何止不是木头,简直可说是狠角色啊!瞧瞧这手段,搞定得多么干净俐落!这要有多厚的脸皮、多强的自信才办得到啊?就算是花花公子也要甘拜下风的吧?舅舅大人心中默默地将之前的定论给推翻,决定重新好好评估他这个天才外甥。 “走吧。”林森突然对章令敏这么说道。 “嗯?”章令敏抬头看他,想确定他是不是在跟她说话。他是。那双清冷的眼正定定地看着她,让她有一种成为他手中提线木偶的感觉,只能依着他的指令,才能够有所动作…… “现在人正多,很容易被推挤到,还是先找个清静的地方休息一下,如何?” “你的意思是……一起吗?”虽然知道彼此名字了,但,还是不熟啊。 “一起。”很肯定的声音。 章令敏有点犹豫,想离开这里,但却不敢随意对林森应好。看着四周不知何时又汹涌起来的人潮,不由自主地退了一步,却隔不开那扑面而来的各种汗臭味与体味,眉头微蹙,一刻也不想多待。但是,林森……她对他从来没有超过于“远观”的念想,至今,仍然如此。 “这是我舅舅,他在这里任教,我们可以先去他的办公室休息。”他退开一步,在自己与舅舅中间留了一个位置,可以在摆脱人潮时,将她保护在内,不怕被推挤到。 舅舅大人觉得此时应该要对自己与外甥的无害做出一点保证,于是露出迷人而温和的笑道: “这位同学,你别怕,我们不是坏人。我叫李良轩,是医学系的教授。我的办公室现在有三个女助理在那边,大概已经买好午餐了,我有这个荣幸邀请你一同共进午餐吗?” “您客气了,这是我的荣幸。”章令敏连忙说道。 “那就这么说定了,一起去吃个饭。你也别拘束,就算现在不熟,等吃完一顿饭,交情就来了。” “舅舅,我们之前就已经见过几次了,只是没有机会自我介绍。她知道我不是坏人。”林森对自家舅舅补充说明道。 早说嘛!男舅大人吁了口气,觉得眼下这情况似乎更微妙了。 好吧!确定了宝贝外甥不是孟浪的登徒子、初见个美女就上前搭讪,这让他的心放下了一半。但,又想到两人之前已见过几次,却相见不相识——尤其他小子明明对这个小美女很感兴趣。这这这,又算是什么情况呢? 太可疑了,这小子在想些什么啊?改天可得好好找个时间拷问拷问了!毕竟是这小于第一次对女性主动呢!太稀奇了,而这个小女生嘛,也得好好了解了解一番! “那就好。走走走!一起吃饭去。” 莫名其妙地拥有第二次人生,是件很让人大脑错乱的事。这让章令敏常常就陷入恍恍惚惚的情绪中无法自拔,总是无法分清哪边才是现实,怀疑此刻的自己其实正处于梦中,而待她醒来时,必然是躺在医院的特等病房里,浑身的痛楚,然后继续等待下一次的醒来或者不醒来。 更或许,那个活了四十八年的人生,也只是个梦,而她真正的人生,还没醒来过…… 时间与空间,是人类永远都在研究探索的问题,至今却没有真正的进展。既然那些专家们都还无法对此做有效的解密,那么她为了这个无解一直纠结着也不过是自寻烦恼罢了。答案并不会因为她很认真在思索,就能得到。所以,近来,她也就渐渐地将自己一颗惶然的心给安抚下来。 她只想好好地过完今生——哪怕它是个梦。然后,再不要犯上辈子同样的错,再不纵容兄弟姐妹,再不自以为是的牺牲;努力活着,努力找出一条更好的路,若能让大家活得比上辈子更好一些,那也就够了。 只是,林森……一直不在她今生的计划之内。 若不是意外相遇,而且还是这么早的相遇,她会将他忘个彻底,甚至会在日后上t大时,想尽办法避开他。不当班代、不加入学生会、不加入西乐社,那么,她的人生与他,便将一点交集也不会有。 他,是她上一个人生里,迫不及待打包到遗忘区的记忆。也成功地在大学毕业之后,再也没有想起过他,更刻意地不去知晓他的消息。 有的人,一生都不该想起。如果想让自己好过一点的话。 只要不想起他,那么她就会觉得人生就算只活了四十八岁,也能以“富贵如意”四个字来为她的一生盖棺论定了。 他,是她上一辈子的遗憾。她的胆怯、纠结、忐忑、失落,甚至是没来由的泪水,都是为他。因为他,她的人生便有了那么一大段不淡定的失序记忆。 而,更可笑的是,这一切,也不过是她的自寻烦恼而已。在上一辈子,他只是她的学长,仰慕而远观着的人。两人并没有更多交集了……除了那个下午…… 打住! 章令敏悚然一惊,脑海中有个尖锐的声音,遏止住了她继续回想前世的记忆,像是有什么不应该想起的事将要在下一秒被挖出,而后果,她无法承受!于是她的恍神,便到此为止。浑身打了个激灵,回过神来。 抬头,不幸地又陷入了那双深邃的深咖啡色眼眸里。 他,看了她多久了? 章令敏惶惶然地想着。 因为承受不住他的目光,于是她别开头,看了下周遭,想知道两人现在在什么地方。首先,她看到墙壁上的时钟,上头指着一点二十五分。然后看到了一架钢琴,以及许多放着各种乐器的柜子,和挂了满墙的历代音乐家画像。 刚才在李教授那边用完热热闹闹的一顿饭后,因为李教授还要跟助理们开会谈事情,于是林森便领着她告别了。然后她就静静地跟在他身后一步远的地方,由他带着她走,而她,则看着他的背影,迳自沉入思绪里。 现在,他们站在敞开大门的音乐教室门口。 “等会有想去的地方吗?”林森问。 “……有的,我跟一同来的同学约好两点在礼堂见。那个时段,礼堂有戏剧社的表演。”她轻声答道。 然后,又是一阵沉默。章令敏假装对满墙的画像很感兴趣,一一望过去,每张画像都看很久,久到几乎都要铭刻在脑海里,闭着眼都能画出一模一样的来。 “那么,我送你过去吧。”他缓缓说着。 耳朵贪婪地接收着他以悦耳的声音说出的每一个字,眼睛却怎么也不敢与他对上。他在看她,她知道。但她不知道,他为什么要这样看着她,太不正常了……太没有道理了……这不是林森会做的事! 但现在,他正在这么做——看着她。 “不、不用了,我大概知道在哪个方位,不会迷路的……就,不麻烦你了。” “我送你,不是担心你会迷路。”他一直不怎么夹带情绪的声音,添了一点笑意。 这让章令敏讶异得忘了闪躲他的目光,一不小心又与他的眼对上了。他的眼光对她的杀伤力实在太大,所以原本可以流畅说出的简单几句话,便挫败地以结结巴巴、颠颠倒倒的结果吐出: “那、那是,为什么?我是说,如果不是为了……迷路,那你更不用……送我。”她觉得脸上热辣辣地,一定是羞愧得脸红了……老天!她想挖个地洞钻下去…… 他没回应她的话,却是笑了。 章令敏整个人呆住! 林森,笑了…… 这个她记忆中严谨少言、端正而不苟言笑的男孩,她见过他柔和的表情,出见过他唇角淡淡勾起的样子,那已经是他心情相当好时,所能形于外的极限了!从来没有见过他这样,笑得这样坦然,一双清冷的眼弯成半月,像两汪春水微微漾动,再不复一丝丝冷意。 怦怦!怦怦! 这是她失控的心跳声?还是她的心口变成一个靶子,正被子弹射穿? “你很习惯于冷静吧?” 她曾经是这么以为的。加上之前四十八年的累积,于是更有自信自己将是泰山崩于前而面色不改的那一个。可现在,信心如风中之烛,就算没被吹熄,也再难堆积起那样的自信了——在林森面前,她破功得如此轻易。 “所以一旦不冷静时,就不知道该怎么自处。你从没想过会有这样的时刻吗?”他带着点好奇地问。 “还没来得及开始想。”她老实地道。想想果然是太自负了,不过,这世上能让她发窘到想钻地洞的人,也就只有眼前这一个吧。只是没想到就算活了两世,仍然抵抗不了林森强大的气场,明明,以她两世的年纪来说,他,不过是个少年,而她,是个阿姨级的人物,怎么还这么逊呢? 她为此深深感到羞愧。四十八年都白活了…… 章令敏正忙着自我唾弃,而站在她身边的林森,也不急着说话,他身子半靠着门板,有时看她,有时侧耳听着外头传过来的热闹声浪,悠闲地享受着这方难得的清静,并不急于以更多的话语来填充眼下的沉默。 好一会后,他才淡淡开口问她: “会弹钢琴吗?” “会。”她点头。望着他,但没有顺口问出那个自己早已知道的答案。他也是会钢琴的,只是非常少弹。上辈子她只听过他弹四次,最后一次更是让她终生难忘——啊!不能想,她不要想起来! 为了不让那份被自己苦苦压制的记忆浮现上来,她没有多想便朝音乐教室里走去,一路走到钢琴前。将琴盖打开,试了几个音后,便呆呆看着琴键,整个人静止了。 “要弹一首吗?”他也跟着走过来,就站在她身侧。 “你,想听什么?”她头仍低着,从肩头滑落的秀发,完美地遮住她的表情。 “你想弹什么?” 他抬起一臂栖放在钢琴上,很闲适的模样。口气像个老朋友,明明,只能算是今天才认识啊…… 她小心抬头看他,正好看到他唇角勾起一抹微笑。而此时,窗外的阳光正斜照进来,明亮了他整张俊脸,以及那笑。 然后她不知道自己几时坐了下来,不知道自己双手怎么会放在琴键上,等到一串琴声轻快地在整个教室里回响时,她听到了,才发现自己在弹琴,正弹着凡妮莎的微笑。 她……怎么会弹这首曲子?章令敏突然有点头皮发麻,几乎不敢抬头看林森现在的表情。但又忍不住想看!毕竟在她记忆中,关于林森的资讯是最贫乏的,太过泛泛的交情,让她没有机会见识到各种不同面貌的他。 而此刻,他脸上的表情,一定是她上辈子绝对没见过的吧? 实在太想收藏铭记了,于是硬着头皮悄悄抬眼看上去…… 果然是哭笑不得的表情…… 他知道她被什么触发而弹了这一首,而且知道自己应该算是被调戏了。 但他并不知道,她不是有意的,真的! 她的表情很真诚,无言地说着自己的冤情。但他显然不接受,修长的右手手指轻轻在钢琴上打着拍子,却更像是想叩上她额头…… 章令敏忍不住笑了,这一笑,将今日见到他以来,一直紧绷着的心给放松了,不再那么惶然失措、患得患失,不再那么渴望又退缩,不再那么进退失据。 她的心,终于定了下来。 花了两辈子的时间,终于能在林森面前做到这一点。 这,也算是她人生里,了不起的成就之一吧? 第七章 你见,或者不见我 我就在那里 不悲不喜 你念,或者不念我 情就在那里 不来不去 你爱,或者不爱我 爱就在那里 不增不减 你跟,或者不跟我 我的手就在你的手里 不舍不弃 来到我的怀里 或者 让我住进你心里 默然相爱 寂静欢喜 六世达赖·<仓央嘉措情诗> 周又铃生平第一次的倒追史,注定是坎坷艰难的,而且成功率还在不断的下修中。 因为她想要得到的男人叫江明绍,一个天之骄子型的大少爷,从来就是被长辈宠着疼着、师长朋友惯着顺着、女人讨好着追着,活了二十年,可说是没过过一天不顺心的日子。 他的长相是帅哥里的上品,他的家世虽然还比不上那些底蕴深厚了好几代的世家豪门,但也算是一流富豪了。这样的条件,就算成日宅在家里,也有一大堆人想尽办法要来跟他做朋友——尤其是女性! 自然,周又铃就不可能轻易将江明绍手到擒来。 周又铃当然是个美人,家世也不错,可这样条件的女孩,围在江明绍身边的多得是,相较之下,她没有那么独一无二,自然无法教他另眼相看。 所以周又铃有点不耐烦了。她觉得花在江明绍身上的时间太多了,而进展却太少,这激起了她不服输的心态,就算自己并不觉得江明绍有多么值得追求,但追不到总是个糟糕的记录,她的字典里容不下“失败”这两个字。 江明绍从来没有主动来找她,而当她去找他时,他也不拒绝,甚至还会为她把身边的女伴打发走,算是给了她较多的尊重,但这样远远不够! 她绝对无法接受生平第一次追男人,却落得如此下场。 他不在意她,他在她看不见的地方左拥右抱而不在乎她知道,他看着她的眼神与其他女人无二致,他一点也不觉得她特别! 不过是众多贴上来的女人里的一个罢了!他眼底淡淡写着这样的字眼。 如果她现在就放手,周又铃相信他不必花一个月就能彻底忘掉她!就如同他那个已经回美国继续学业的混血儿大美女前女友,他将大美女送上飞机,给个醉死人的吻别,送个名贵的礼物,然后,不带一点依依不舍地,再也没联络了。 这男人,对女人真狠,因为他被宠坏了,在女人的奉承里,他就是个国王,他拥有后宫三千,至少在他年老色衰到需要用钱买女人缘之前,他有好长的一段岁月,只消藉着出色的外表就能嚐遍天下美色。 周又铃对于感情这一块涉猎得还不深,虽然从国中起就一直有人给她写情书、表达爱意,但她从来也没有放在心上,在遇见江明绍之前,她还真没有看得上眼的男人,于是全心放在玩乐或对父母耍叛逆上,对那些仰慕者理也不理,再不就当哥儿们看待。 以旁人的眼光来看,这周又铃与江明绍对待他们不在意的仰慕者都是一样的轻慢,不过这种轻慢若是被用在自己身上,那还真是难以忍受得要命。 至少周又铃愈来愈不甘心、愈来愈火大,觉得那江明绍这样一个脑袋空空的草包,凭什么敢不将她放在眼内? 于是,在这一天,当江明绍被她以十通电话狂call过来时,她是想对他发火的!更决定发火完之后,严正要求他将身边的女人结清干净。但她没想到,向来维持着表面彬彬有礼的江大少,竟也决定受够了她,才会顺利地被她狂call电话、紧迫盯人的动作给招来,因为他要正式宣布周又铃被他剔除在女朋友名单里,彻底做个了结。 他们约见的地方是t大商圈一间很受学生欢迎的日式简餐店,对于这种平价的庶民美食,江大少一向很少接触,也不怎么感兴趣,但周又铃却喜欢得紧,她反而讨厌高级餐厅那种惺惺作态的用餐环境——虽然她也算是经常出入了。每当两人出门约会,周又铃都强势地领着江大少跑各种平价的场所,江大少偶尔会觉得不错,但从来没有说过下次再来。这也让周又铃深感不满,觉得自己费尽心思安排约会,让他大开眼界,他竟然一点也不感动。 周又铃带着满肚子的怨气而来,心中转了无数个念头,群聊四四作坊独家都是想让江明绍知道她不是好惹的,而她也绝对是他人生中最特别的那个女人,他不该将她等闲待之。然而,当她看到江明绍今天特别绅士的表情时,一颗焦躁的心像是突然被泼了好大一盆冷水,忘了本来想对他做些什么,只敏锐地知道,当江大少脸上出现这种表情时,通常是他单方面宣布两人到此为止的时候! 她看过他要求别个女人别再出现时的模样,而且看过好几次。围在他身边的女人非常多,他也不反对有这样的艳福,但总有一些品性不佳或蛮横纠缠的女性会令他感到厌烦,于是他会以客套假笑的面貌,无情地说出驱逐的话。然后转身而去,再不回头。 江大少是个很受宠的男人,于是他总是任性到我行我素,一点也不会对人客气的。而当他虚伪而客气时,就是表示彻底划清界限了。 今天,他给周又铃就是这种感觉——他是来分手的! 不!怎么可以! 于是,今天摊牌似的用餐气氛,一下子变了,江明绍很绅士,除了客套地问她“食物好不好吃”、“我这咖哩也不错”这样没营养的话之外,没有抱怨、没有大放厥词;而周又铃的表现也不同以往,她很恭顺、很安静,除了随时给他一抹甜如蜜的微笑外,没有半分张扬。 心知肚明,各怀鬼胎。 周又铃满脑子想着要如何让江明绍今天完全无法将“分手”两字说出;而江明绍倒显得轻松很多,因为不管今天约会品质如何、周又铃表现如何,他都是要跟她说拜拜的,至于她接不接受……他哪管她! 敢勇于追求,就要有承受失败的勇气。 当他们终于结完帐,走出餐厅大门时,两人同时在大门外的骑楼下止步。 江明绍笑了笑,转头对她道: “我想你应该没有安排接下来的节目了吧?我有点累了。” “我怎么可能约你出来就为了吃一顿饭呢?当然有安排其它的行程,不过我想你大概不是那么感兴趣了吧?”周又铃半转个身,站定在他面前,抬头微笑地看他。 “确实。”他点点头。“你喜欢的都是我以前没经历过的,偶尔跟你一起出来玩,开个眼界也不错。但那毕竟不是我的生活,也并不令我向往。” “明绍,你是我第一个主动追求的男人。” “我的荣幸。”他很绅士地朝她躬了躬身。 “是吗?我看不出来,说真的。”周又铃摇头。 江明绍扬了扬眉。“我已经尽力真诚了。太多女孩对我说过这样的话了,你期望我还能有多大的感动?”这女孩真不识趣。 “我真的是满喜欢你的。” “谢谢。” “我的喜欢只值得你施舍似的一声谢谢?”她冷笑。 “难道你宁愿我用满口虚假的甜言蜜语来应付你?” “我想我还没有那个……荣幸吧。”她撇嘴。这江大少甜言蜜语骗死人的话可没有少说过,只是还没用在她身上而已——她还不是他认定的女朋友。 “好了,就别这样讲话了,费心神。”江明绍揉了揉额头,然后正色地看她道:“又铃,我们说开了吧。以后你也别再打电话——”被消音! 以唇! 江大少一点也不喜欢被强吻!虽然在他二十年的人生中,被亲吻的经验多到可以出书。当他长到足够大、能清晰做口语表达后,他的亲人师长们,也就极少不经他同意亲吻他了! 而来自于女性爱慕的吻,有时他处于被动,但也算是默许的情况下,才会接受。像周又铃这样,把他当个猎物,凶狠地扑杀过来,是他最最厌恶的了! 江明绍在下一秒就伸手推她,然而因为怕力道太大伤到她,所以还算斯文。但没想到周又铃发现了他的抗拒之后,下一步就是双手勾环住他脖子,硬是吻了他五秒才放手! “周又铃!你——”江明绍退了两步,几乎要抓狂到忘了维持住贵公子的仪态。一手指着她,白皙的俊脸青红交错。 不过如此!周又铃勾起一抹不驯的笑,以手背擦过嘴唇。 “这是我的初吻。” “你不会期待我也是吧?”江明绍没好气地问。 “当然不敢期待,不过你真该多练练了,你吻起来跟我没差多少。”周又铃挑衅道。 “老实说,你怎么评价这个……”指了指自己的唇。“我并不是很在意。” “你当然要在意,我们还会继续吻!” “你——” 周又铃一点也不给他完整说完话的机会,趁他没有防备,又扯下他衣领,在他唇上啵了下,轻佻道:“有空多练练,我下次来验收,拜拜——”说完,转身要溜,然后,愣住! 像被按下了静止键,再也动弹不得。她定在那儿,忘了身在何处,满眼只有那个男人,仿佛那个男人就是整个世界! “周又铃,你这个女人——”江明绍真的动怒了,觉得这个家夥不可理喻,正想抓她回来骂两句,却因为看到了不知何时站在他们前方的人,而为之愣住,连要说的话都忘光了。 他直接忘了烦人的周又铃,忘了刚才被吻还被看到,直直瞪着眼前的人,不由自主想着:我今天的打扮,还算帅气吧?发型没乱吧?衣服没皱吧? 章令敏从来没有想过会在这个情况下见到他们两人——江明绍与周又铃。 这两个在上辈子毫无交集的人,竟然真的走在一起,而且,就在她面前、在大庭广众之下火辣辣地热吻着! 说真的,她的心情很复杂。 上次在f大,章令敏并没有见到江明绍,虽然知道又铃在追求他,但他可没有那么好追,礼堂挤满了想一睹校草扮演王子的丰采,周又铃连大门都挤不进去。后来听其他同学说,周又铃跑到戏剧社去找人,远远的就被隔在人潮之外,连江明绍的衣角也看不到。他的粉丝太多了,多到爆满,像个电视明星似的,走到哪儿都有一堆人围着,连道可钻的缝都没找着。 因此,章令敏知道周又铃在追江明绍,但她从来没有想过会有亲眼见到他们两人站在一起的一天。 现在,见到了,而且是在这样的情况下,不知道谁会比较尴尬? “嘿,你!章雅敏的妹妹,对吧?我记得你!”江明绍眼中只有章令敏,下意识地整了整衣领后,朝她走来,很风度翩翩地对着章令敏放电。 “令敏,这位是?”周又铃很快跟上来,几乎没将江明绍给撞到一边去。她眼中只看到那个站在章令敏身边的男子,再也没法挪开眼,觉得自己心脏狂跳,甚至无法呼吸,胃袋甚至有着空虚的感觉,全身上下充满渴望的情绪,希望可以被凝视,要她做什么都可以…… 章令敏客气地对江明绍点了下头。“你好。”然后有些艰难地看向正以火热目光吞噬着林森的周又铃。 她见过这样的表情,在上辈子。同一个人,一模一样的表情,一双野性的美眸燃烧着某种疯狂的占有欲,势在必得得教人心惊…… 上辈子,周又铃说那是一见钟情,最惨烈的那种,让她无力抗拒,一生只能沦陷,再没第二条路走。就是死亡,也消弭不了她对他的疯抂执念,她要得到他,她要跟他过一生一世,不!要跟他过永生永世! 那时,多么地信誓旦旦。 她信了周又铃的誓言,甚至全世界都信了。 那狂热得比夏目艳阳更灼人的情意,曾经多么痛的敲碎了她的心,压制了她那懵懵懂懂、还没明朗的情苗。周又铃的勇敢追爱,明确知道自己要什么的模样,令她深深地退却,一点渴望也不敢兴起,觉得那是不自量力、觉得自己就算对林森有那么点仰慕,也比不上又铃的百分之一…… 当然,后来,周又铃得到了,在三十岁那年。然后,还没到达死亡,她就甩了他,连一生一世都做不到,遑论永生永世!不过是吹牛的虚言,上辈子,她居然信了…… 当章令敏四十八岁,走到生命尽头时,同样四十八岁的周又铃还活得健康恣意,身边总有各色男子相伴,生活仍然精采风光。 而,那个被周又铃狂缠了十二年,得到了,又轻易抛弃掉的男子,再也不知所踪……至少,他没有再回到台湾。她不知道他在哪里,也不敢打听。 周又铃是个很有毅力又很有能力的人,但她不长情,不懂珍惜。 所以,当现在,周又铃又对林森露出无比感兴趣的神情时,章令敏没有上辈子那样,就算心中发苦发酸,也大方地将林森介绍出去,并以“我学长”三个字来表示两人间的清白,将自己定位在“小学妹”位置上,以至于在后来,只能成为周又铃的情书信差,成为周又铃指定的眼线与爱情顾问,而失去了竞争者的资格…… 由于章令敏没有立即回应周又铃的问话,向来主动而强势的周又铃当然就大方地对林森自我介绍起来了—— “你好,我叫周又铃,是令敏的高中同学,而且还是好朋友。令敏的朋友我全都认识,当然,除了你之外。你叫什么名字?可以告诉我吗?” 林森眼神淡然地望着周又铃,没有马上回答。并不是高傲的不予理睬,而是他是个做事有着自己独特节奏的人,不会因为遇到了个急惊风,就为之调快自己的语速或行动。 对于不认识的人凑到他面前,他会定定地望着那人的眼,几秒之后,才会有所回应。不失礼但也不热情地给与基本回应。 “我叫林森。” “林森?是森林的倒写吗?好特别的名字!那我想,如果你有兄弟姐妹的话,应该都是以木字部首来取名的吧?真有意思。你有其他兄弟姐妹吗?像我是独生女,名字没机会做太多文章。但其实也是有典故的,让我卖个关子,下次见面再告诉你。”周又铃打起全部精神在关注着这个不知道为什么就是吸引着她,让她不由自主以喋喋不休的方式来维系着与他的交流,一点也不想被别人介入。 林森对周又铃自来熟的热络,也只是淡淡地看了眼,没有接她的话,便转向江明绍——这个在一分钟前还在跟别个女人热吻的男人,此时正以着非常不恰当的目光紧紧锁住章令敏,仿佛在看自己的拥有物一般,这让林森感到很不愉快。 虽然没有刻意记住。但林森记得在一个半月前是见过这个男子的,就在刘吉阳家的别墅里,那时他抱在怀里亲热着的,记得是一个混血美女。 这男人很明显是个男女关系相当随便的人。林森在心中这么判定。 “那个晚上我其实就想好好认识你的,本来想跟你们姐妹好好聊聊,彼此了解一下的,但才一坐下就被其他的事绊住了,后来整个晚上就没有再见到你们了。我是一直想再见你的,本来想找章雅敏说一声,但最近她交了男朋友,在学校根本找不到她,这事也就耽误下来了。今天能见到你真好,我想这就是缘分吧!”江明绍也控制不了自己的喋喋不休。 章令敏接不上他的话,也没办法违心地说自己很遗憾,只能静静地听他说。 而这个唯我独尊的大少,何止忘了前一刻还在缠着他的周又铃,他甚至没看到章令敏身边站着一个男子! 两个话多的男女,群对上两个寡言的男女。聊四个风姿独具的俊男美女,独就站在餐厅门口,家远远看着,制就非常的赏心悦目,作所以围在他们身边打转的人也挺多的。尤其这里是t大商圈,往来的都是大学生。他们或许不认识还是高中生的章令敏与周又铃,但对林森这个天才跳级生,算是有所耳闻的,而江明绍这个f大的校草,也没少到各校去联谊交流,认得他的人也不少,自然就招来更多人的指指点点了。 在周又铃与江明绍热情地说完一串话之后,因为另外两个人太过沉静的表现,当下有些冷场。冷静些许的周又铃这才想到要问林森与章令敏的关系。直言道: “令敏,你什么时候认识林森的?怎么没跟我提起?还有,你跟他今天怎么会来这里?” “我们来吃饭。”章令敏看着周又铃浅浅一笑。反问:“你们用餐了吗?” “嗯,刚吃完。”周又铃冷淡看了下江明绍,道:“刚吃完分手饭、顺便吻别。所以今天起,我正式回归单身行列。”既然刚才的热吻肯定被看到了,周又铃也不扭捏,直接说明情况,并撇清与江明绍的关系,当然,主要是说给林森听的。边说话,眼波还不时扫向林森。 江明绍有些被气笑了。前一刻他还是个被纠缠轻薄的苦主,几乎没直接被撂下“不会放过你”的狠话呢,真是翻脸如翻书,转眼问,他就是个旧情人了。 不过他反正也早想摆脱周又铃了,这女人还真不好惹。现在她转移目标,虽然有点让他没面子,但他可不会因为这么点微不足道的面子硬撑,这个女人他算是受够了。 再说,他对章令敏这个小女生的兴趣打第一次见面就很浓厚,偏偏没机会有所交流。以为不出几天就会忘掉,但直到今天再见,他才发现他从来没有忘掉她,还记得特别牢。 章令敏不是他见过最美的女孩,但她就是很吸引他,不知道为什么。而奇特的,他觉得她是那种很耐看、愈看愈美的女孩。他还没在哪个女孩身上发现这种特质,或许,这正是“情人眼里出西施”说法的由来? 就在周又铃与江明绍都在苦苦思索着要如何把今天的偶遇延长成会谈,让彼此可以好好攀个交情时,章令敏轻声道: “我们订位的时间到了,抱歉不能跟你们多聊了。” “你们有预订位置啊?订几点?”周又铃可不想就这样别过。 “十二点四十,就现在。”章令敏看了下手表。 “不急,我跟里面的领班很熟,可以叫他通融一下,晚点进去也没关系。” “我们下午还有事。”林森开口道。 “是吗,是什么事?如果有我帮得上忙的地方我可以——” “又铃,谢谢你的热心。”章令敏忍不住打断她的话。然后礼貌地看着江明绍道:“再见,江先生,我们先走一步了。又铃,学校见。” 因为偶遇而招来的莫名纠纠缠缠,若没有当机立断地说再见,章令敏相信眼前这两人绝对有办法东拉西扯到天黑——只要他们有心,就会做到。幸而上辈子对这两个人太了解了,所以现在才能很容易地对他们道别。 当然,在林森开口之后,章令敏就知道林森不喜欢现在这个情况,才令章令敏迅速说出再见,而不放任这两人的纠缠。 “嗯,好吧,再见。改天跟你姐一同出来聚聚吧?”江明绍算是相当识趣,退开一步,没有再扯些有的没的,直接给下次再见发出客套的邀约。 “好的,有机会的话。”以同样的客套回应。 周又铃咬了咬唇,虽然有些不甘心,但她可不是个笨蛋,不会看不出来林森态度的冷淡,如果再纠缠下去,绝对无法给他留下好印象不说,反而坏事,所以她也退了一步,让出走道,让他们进餐厅。 当两组人马错身而过时,周又铃突然转头出声问: “对了,令敏,你跟林森是什么关系?他是你亲戚吗?” 章令敏没有马上回头,她闭了闭眼,想起记忆里,周又铃也曾经这么问过她和林森的关系。而那时,她说出了一个很安全的答案:“我们只是学长学妹的关系。”但现在,她还不是他的学妹,她也没想好要怎么回答…… 这一个多月来,他们每个周末都会见面,一起去图书馆,一起去买书,他为她讲解数学理化上的难题,甚至有时只是在公园走一走……现在这样,算什么关系呢?普通朋友?别人的普通朋友可能是这样的,但他是林森啊,林森不会是这样与普通朋友相处的人! 这次,她应该怎么答? 章令敏的这个苦恼没有太久,当她垂在身侧的右手被包裹进一只温暖的大掌里时,她美眸不由自主瞪圆,呆呆直视前方,心跳失序。耳边依稀传来林森清冷的声音,他正在回答周又铃的问话: “我们正在交往。” 原来,她跟他,正在交往吗? 这一个月来,见过五次面。在f大校庆偶遇的那天,他们正式认识了,然后,在他送她去大礼堂时,他问了她的电话号码,令她惊讶了好久,当然,电话号码乖乖给了。 第一次接到他的来电,她握着电话筒,表情傻得像被雷劈到——幸好当时她是在房间里接听的,没人看到。几乎都可以在空气中闻到焦味了…… 那时,他以他清冷好听的声音道:“星期六下午,我打算去国家图书馆查找一些资料,若你没有别的安排的话,要一同去吗?” 这是……约会吗?章令敏屏住了呼吸,脑袋乱成一团,忘了回答。 “令敏?” “啊,我在!我是令敏!”她连忙立正站好,声音扬高了几度。然后羞愧地拿自己额头轻撞着立直的枕头,决定闷死自己。 “上回提到你打算报考中文系。那么你应该会对国家图书馆四楼的善本书室、微缩资料室感兴趣,不妨先去体会一下中国文学的气氛,加深你对中文系的了解。”像是知道她正羞窘得说不出话,他既没笑话她,也没对她的状况给予更恶化的逗弄,反而仍是以清淡的语调说着周末下午的安排。“你愿意一同去吗?” “当然愿意!呃,我是说……如果不麻烦的话……”章令敏再度感到很想死,为着自己接连的失态。 “不会麻烦。到时我得去三楼的期刊文献中心找一些资料,可能会花上两个小时的时间,可以吗?” “呃,没有什么不可以,你为什么这么问?” “也许你会对这样的行程感到乏味无趣,觉得被冷落了。” “不会的,我习惯静。” “我也是。” 章令敏心一紧,觉得他似乎是笑了。 于是他们第一次邀约就此定下。 然后,第二次,仍是周末,他约她到市立图书馆看书写作业。第三次,他们约在市立图书馆旁的一间安静的简餐店,他们用完午餐后,点了一壶茶,他开始为她讲解高二的数学与理化习题。第四次,没有看书、没有写作业,就只到植物园散步,走了好几圈,偶尔找个石凳坐下闲聊,但谈的并不多;更多时候,两人都安静坐着,享受安宁的午后时光。 第五次,也就是今天,他们遇到了江明绍与周又铃。他约她来这里用餐,是打算用完餐后,带她参观t大校园的。 期待了一整天的好心情,被中午的突发事件给灭了个干净,与那两人道别后,章令敏一直就有些神思不属。林森当然发现了,但他没有马上拉回她的注意力,只静静地望着她,想着她眉头微微染上的忧色是从何而来。 是因为那两个人?还是他说的话? “你因为我的话而感到困扰吗?”在t大的林荫步道上走了好一会,他问。 “不是困扰,是……觉得自己幻听了。”她低头看着自己被牵住的右手,小心地吸口气。从没想过他与她之间,是可以这样的。 他也低头看着两人的手。“那么,你还喜欢这个幻听吗?”他将她的手给抬起,他的手掌住下方,张开摊平,而她的手贴在他的手心上,被他托着。 这是个选择。任由她选择继续被握着,还是离开。 她的手没有动,只是看他。 “为什么?”他怎么能在这么短的时间内,就肯定了这样的事?太容易了,这是不是太草率了…… 她没有忘记上辈子,这男人花了十二年才接受了周又铃。而在那之前,他谁也不接受,一心与他的学术研究热恋着。 他这样一个可以用一生来研究一个可能没有结果的理论的男人,又怎么可能在他的爱情上随便做出决定?必是反反覆覆的探索观察研究,先摆平他自己,然后再深刻地去了解他的对象才是吧? 才见了不到十次面,不应该就做出交往的定语啊…… “这世上总有意外。”林森想了下,似乎明白她心中的疑虑,说道。 “意外?” “你。”他直视她的眼,不让她有闪躲开的机会。 “……这这……你不是那种……对意外逆来顺受的人……”她又开始结结巴巴了。 “我本来也这么以为。但事实证明,做人不可以太自负,世事无绝对。”他认真地点头,眼中却带了几丝笑意。“谁知道你会出现呢?” 轰!她的耳朵麻麻的,不知道这样清冷的声音,居然也可以带电!这真是太过分了…… “令敏,对你来说,也许太早。对我来说,其实也是。但既然遇上了,我就不想错过。”他轻轻地道。 那么,你同意我们这是在交往吗? 这一日,以梦游的姿态被领着逛完了t大校园,被送了回家,在恍恍惚惚对他挥手说bye-bye之前,他在她耳边问。 她点头,只能点头,想笑,却在关上门的那一刻,落了满脸的泪。 第八章 下次再见,一定我已中年 人笑说:她始终不知 一次大意,便是永久的放弃 幸福的灵光,只一闪烁,便无声迹 敻虹·<彩色的圆梦>筛选 一点也不意外,章令敏的每个课间休息时间都被周又铃占据。 周又铃找她谈的话题都是林森林森林森,毫不避讳地就谈林森,只有林森。 周又铃每天晚上都打电话给她,一通又一通,太过频繁的来电,让章母在一个星期之后,就果断地帮每个孩子在自个儿的房间装了专线,免得电话声总是满屋子响个不停。 本来章家老大老二就是交游广阔的,但章氏夫妇觉得长子长女太过不务正业,总是很严正地要求他们别轻易给狐群狗友家里电话,不允许家里老是被尖锐的电话声干扰,至于安装专线的要求,考虑中,一拖再拖。于是拖得长子咬牙拿出自己从小到大所有的存款,去办了一支超级贵的大哥大,不敢指望父母给他这样的方便了。 也算是沾了章家次女的光,这个章家最乖巧的女儿,从来没让父母担心过,也极少对父母提要求,所以父母才会多为她想一点,于是当每个晚上都有电话热线之后,章母就立即找人来牵了五支专线,每个子女都享有这个福利。 章令敏一点也不觉得被体贴了,这支专线,简直是为了周又铃而设的。周又铃快活了,章令敏却困扰了。 重来一次的人生,并不表示她的大脑有所进化,在学业上,仍然需要她辛勤努力的付出,才能维持好成绩,更别说她的目标仍然是t大。上辈子她读的是商学系,这辈子打算念中文系,不管读什么学系,想考进第一流的大学,不加倍努力,一切也只是空谈。 相较于上辈子只想考公立大学,却运气不错地考上了t大,这辈子章令敏就一个目标了,虽然志愿卡上或许会填好几个学校,但她知道自己不会容许意外发生。何况她现在还有个超级家教在,不好好用功考上t大,怎么也说不过去。 所以章令敏已经给自己安排了妥善的读书计划,当然,这个计划想顺利执行,就得尽量不被打扰。 但这个简单的愿望,如今却是如此难以实现。 每天每天每天,在学校问个不停还不够,随时想到什么,便又立时打电话过来—— “他是t大一年级的学生是吗?可他不是才刚十八岁?应该上高三才是吧?”周又铃问。 “他跳级。” “哇!完全不意外.他看起来就是超级会读书的那种人。那他是不是个书呆子啊?上回看到他,奸像很静的样子,平常除了读书,没怎么跟别人往来吧?” “这……我不晓得。” “怎么会不晓得?你们看起来那么熟!令敏,我们可是好朋友,你就别瞒我了,让我知道又不会怎样!” “我是真的不太清楚,我跟他,很少谈这个。”章令敏有些无奈地半躺在床上,原本打算今晚做一点习题的,看起来恐怕又做不成了。 “那你们平常谈什么?他父母是干嘛的?他有几个兄弟姐妹?这些你该知道了吧?”周又铃穷追不舍,只要与林森有关的任何事,她都要知道。 “我不知道。” 章令敏摇摇头,想着上辈子她对林森的家庭状况也是不太了解的。流传的许多版本都是道听途说来的,全部未经林森证实。也许跟他走得近些的人会知道更多,但她这个关系很远、交情很淡的“学妹”,并不在交情好的范围内,也从来做不出没事就巴在他身边这样的事——就算她其实满想做的,也挺羡慕那些真的做了的女孩。这种别人非议为厚脸皮的行为,但其实这是很需要勇气的。 章令敏知道自己缺的就是勇气,所以她从来不敢做。即使是重活了一次,同样对林森产生了感情,如果他没有朝她伸出手的话,再怎样喜欢都无济于事,她仍然会选择离他远远的…… 不是她妄自菲薄,而是像林森这样的男人,向来专注于自己的学业与研究,从来心无旁骛,时间对他而言,何等宝贵。如果他不喜欢,就不应该打扰他,在他难得的休闲时间里,增加他无谓的困扰。 比起让自己一颗芳心所愿得偿,她更愿意去体贴心底喜欢的那个人,尽自己所能的,希望他生活得愉快,过得幸福,即使他的幸福与她无关。 当然,这样的想法,如果又铃知道了,会有的反应一定是轻蔑与唾弃。她是个天生的战士,征战是她的乐趣与本能。 “令敏,你是不是不想让我知道林森的事?”周又铃在电话那头静了几秒,直言问。 “如果我不想让你知道,那么这些天来,我们通电话聊的又是什么?” “但你说最多的就是「不知道」!这让我觉得被严重地敷衍了。” “又铃,你一直追着我问林森,不会觉得很不恰当吗?”忍了许多天,章令敏终于问出心中一直想问的话。 电话那头回应得很理直气壮! “为什么不恰当?我身边的人就只有你认识林森,而我想知道所有与林森有关的事,不问你,问谁?” “但,你应该知道——”章令敏想说出两人已经在交往的事实。 周又铃似乎知道章令敏要说什么,很快地截断她的话: “令敏,老实告诉你吧,我喜欢他!” 章令敏倒抽了口冷气。她怎么敢?怎么敢将这样的话说得加此坦率,毫无负担? “我喜欢林森!我觉得他是我命中注定要爱上的那一个男人!”周又铃像是生怕她没听清楚,又强调了一次。 “又铃!林森他……是我的男朋友!”章令敏声音有些抖地问:“他是我的男朋友这件事,对你而言,一点也不是问题吗?” 周又铃在电话那头以很慎重的语气道: “就算他娶了你,我也没办法控制自己不要去喜欢他。令敏,在他没有成为你丈夫之前,我们公平竞争吧。我相信喜欢林森的女人一定很多,现在不过多了一个我,只不过我正好是你的朋友罢了。” “你……一点也不觉得这样……对不起我吗?”上辈子,把自己定位在“学妹”的位置上,丧失了与林森更进一步的可能也就算了,成为周又铃追爱的帮手也就算了,毕竟是自己招来的,就算心比黄连苦,也怨不得任阿人。 但现在……她与林森正式的交往中,不管怎么说,对着她宣告打算追求她的男朋友,不会觉得这样很没道义吗?周又铃怎么能这样理直气壮地说出口?她真是不明白。 “令敏,不要恨我。爱情这东西……我控制不了,如果能够控制的话,你以为我愿意处于现在这样的境地吗?我这么骄傲的一个人……”周又铃很清楚她决心追求林森,日后必须面对的是什么。不只是与章令敏友情的决裂,还有周遭朋友同学对她的唾弃——如果她们知道她打算把章令敏的男友追到手的话。 女人的友情,向来脆弱在男人的事件上。 “又铃,你说公平竞争……是在徵求我的同意吗?”章令敏有些苦笑地问。虽然觉得这样问很傻,但还是问了。 “当然不是。就算你不同意,我也是要追的。我只是希望,我们的友情,可以不因为林森而破灭。” “可能吗?” “这是我的希望。” 又铃,该说你太天真,还是太狡猾? 挂完电话后,章令敏揉了揉额角,摇摇头。她知道,这一世,她与周又铃之间,仍然不会拥有美好而长久的友情了。不管最后谁与林森走在一起,甚至,两人谁也没跟林森走在一起,这段高中的友情,是到此为止! 比上辈子更短。 也好。 林森是个沉静的人,他追求人的步调也是温温缓缓的,若是感应神经粗壮一些的女孩,绝对无法将他那些很寻常的行止,当做情人间的交流。 没有甜言蜜语,没有一日不见如隔三秋,没有每天必煲的电话粥。他是第一个知道章令敏房间专线号码的人,但总是只在星期四或星期五打个电话过来,约她出门,或表示他有事,这周末就不约见了这类的短暂对话。 章令敏不知道林森这个人口才如何,但一直知道他不是个爱讲废话的人,他也不习惯对着一条电话线大诉衷情;对他而言,打电话这个行为,就只是为了联络事情用的。真的思念一个人,自然是约到眼前来最为实际。 章令敏喜欢听声音,而林森喜欢看人的双眼,所以章令敏一点也不介意接电话,但林森却从来不觉得这样有什么乐趣,却也很快就发现她这个特别的爱好——她对他的声音非常地着迷!有时她甚至没注意他在说什么,只是专注地听着他的音色,就像在欣赏一首悠扬的古典乐曲一般,让林森备感稀奇。 他才十八岁,而她十七岁。如林森所言,一切发生得太早,但这也表示了,他们未来要走的路还非常的长。就算,她这一次的人生依旧只有四十八年,那么,她就有三十多年的时间可以与他在一起。非常的长久,这样的数字,已足够让章令敏感到满意。 既然交往了,章令敏就没有想过有一天会与他走向“分手”的绝境。 她或许缺少了周又铃身上独具的主动、勇敢、热情似火。但她长情,像细水流长,无声且执着,真正动了心,就是一生去坚持着。 如果没有经历过一世,知晓了林森与周又铃的结局,那么她可能还会在周又铃勇于追爱面前胆怯,自愧不如,甚至在周又铃朝她丢下战帖时,心慌意乱,为着友情与爱情的冲突而痛苦难抑。 但,因为知道了周又铃那种得到了就毫不留念的抛弃可怕性情——即使是她千求万求而来的林森,出等同待之——之后,章令敏便再也产生不了半点多余的愧疚感了。 周又铃不配! 她心中珍惜着的,不敢思念的、不敢回忆的那个男子,怎么能被这样对待? 如果上辈子这两人是白头偕老的,那么,就算再活过一次,章令敏想也不敢想要介入他们之间,甚至会早早闪得老远。她会这样做的,一定会。 这一日,周末。直到中午放学回家,周又铃都没来找她,让章令敏好生疑惑。她不以为是两天前那通近似不欢而散的电话让周又铃为之却步。既然周又铃敢正面向她宣告要追求林森,那她就敢无时不刻找她继续挖掘林森的种种讯息……除非,周又铃又找到了其它管道…… t大! 对了,她可以直接去林森的学校找他,若是找不到,就找林森的同学打听。周又铃最擅一长跟陌生人打成一片,很快的称兄道弟,这当然就方便了她行事。 她们是同班同学,不过章令敏很少注意周又铃课间时间在做些什么。自从重生之后,她们这对“最好的朋友”已经没有往来得那么密切了。 周又铃朋友本来就多,而章令敏之所以接近她,则是羡慕她的热情、自由、我行我素,无拘无束到像是没有任何俗事可以羁绊住她。相较之下,她,章令敏,就心思太重了,一心想当乖乖女,一心希望家和万事兴,总想为每个人着想,于是烦恼不断,感到压力好大,几乎喘不过气。而那时,周又铃这样潇洒的人,就是她的一扇透气的窗口了。 章令敏不会想成为周又铃,只是喜欢看她张狂的样子。因为这是她一辈子都无法知道的滋味。 “令敏,你在看书吗?” 章家大姐的声音从章令敏半敞开的房门口传来。 “嗯,我在背课文。”章令敏放下手中的笔,转头看着大姐,发现她妆容精致,一身外出的打扮。“你要出门吗?” 章家大姐身子闪了进来,还回身小心翼翼地朝外东看西看,确定没人后,才将门关上,甚至还落了锁。章令敏柳眉微挑,不明白这是在做什么。 “我穿这样好看吗?”章大姐张开双手,原地转了一圈。 “好看。你一向会打扮。”章令敏点头。 章大姐嘻嘻一笑,一蹦一跳地走到她身边,拉过一张脚凳就坐在章令敏身边。 “我还配了另外三套衣服还有首饰,等一下我都换过来给你看。” “好的。”章令敏轻应,等着大姐说正题。 章大姐当然不是专门过来表演服装秀的,就见她眼神有点闪烁,眼珠子转了好一会,最后定在地毯上,好像被那绣样吸引了似,终于有些嗫嚅地开口请求: “令敏,你帮我一个忙,好吗?” “说说看。”重活一次,章令敏再也不把土地公当典范了,不管做得到做不到,只要家人一说,就有求必应。 章家大姐很快地说道: “你帮我去跟妈说,我今晚要外宿,不回来睡!”语速极快,像是生怕没说这样快的话,就没勇气说了。 喀噔!这个要求令章令敏心中一震,突然想起了上辈子一件不好的事,关于大姐的,而且,似乎,也差不多是这个时间发生的…… 章令敏深吸了口气,小心地问: “为什么要外宿?是学校有活动吗?还是你跟同学约好出去玩?” “这倒是好藉口,但妈才不会轻易相信,她会要我出具证明的!我可变不出来,胡乱编的话,妈会很严格去查证的。老妈说我的信用已经破产了,现在啊,大概只有你说的话,她才会毫不怀疑地相信。”说完,还满是嫉妒地瞪了妹妹一眼。 自己把信用挥霍光了,怪谁?章令敏心中翻了个白眼,想到大姐从国中时就常乱请事假、病假出去玩,直到请假天数过多,多到导师找上门关切,爸妈才知道大女儿干出这种事.后来又发生了许多次这样的事,谁还肯相信她啊? “只要你有正当的理由,妈都会允许你外宿的,不必经由我。”章令敏看着姐姐心虚的眼,淡淡说着。 “我当然有正当的理由,可是妈妈一定不接受!我都二十岁了!哪个二十岁的女孩子,没有自己的隐私啊!我这算成年了是吧?其实妈妈不应该再把我当小孩看的,我可以负责自己的人生了!” “姐,可以说说你今晚想做些什么吗?”不理会大姐喋喋不休的抱怨,章令敏只问她想知道的。 “哎啊!你小孩子不懂啦!”边说边拍了章令敏一下,力道没控制好,差点没将章令敏给拍趴到地下。 章令敏忍不住揉着肩膀,有些无奈地望着大姐。 章大姐脸红一笑,一手环住妹妹肩膀,悄声在她耳边道: “我跟你说哦,我有一个男朋友,是体育大学的运动健将,上个月认识的。他约我——哦,还有其他人,晚上去pub玩通宵。那pub是他叔叔开的,安全没有问题,到时大家当然就跳跳舞唱唱歌喝喝酒什么的,会玩到凌晨三点,到时太晚,回家吵到爸妈就不好了,所以大家决定到我男友家挤一挤,他家房间很多的,一点问题也没有——” 章大姐的话没有说完,章令敏也没有制上她,但在章令敏严肃的目光下,章家大姐就是愈说声音愈小,最后自发性闭嘴。这是一直以来,章大姐极度心虚时会有的表现。 “姐,你知道……或着,你期待今天晚上会发生什么事吧?” “什、什、什么?你说什么?我听不明白,什么期期期待的……” “你准备好保险套了吗?还是已经买好避孕药了?”章令敏很直接地问。 章大姐轰地,脸上一片血红,红到不能再红,几乎要发紫了,颜色再深一些,恐怕就得因为脑溢血送医急救了。 “你在说什么啊!令敏!你才几岁啊?这种话你也说得出口?你羞不羞啊你!我都不敢听了!你怎么这样开放啊!”捣脸,声音细小得像蚊子叫。 “如果今晚无论如何你都一定要出去——就算我不帮你。那么,请你至少要做好万全的避孕措施。” “章令敏!”章雅敏不知所措地叫着。 “与其忙着害羞,我认为我说的事更值得你重视。” “你还说!你怎么还一直说?我的天啊,别提了行不行?我又没下定决心,事实上也不一定会发生你猜测的那件事啊,我不一定……” 碰碰!两声大力的敲门声传来,然后是小妹章秀敏的声音: “大姐,有你的电话,你房间的电话在响了!快去接。” 章大姐正需要一个脱身的理由来躲掉眼前尴尬的景况,闻言连忙跳起来,直往门口冲,叫道:“来了来了,我马上回房接!” 章令敏当然不可能任由谈话就到此为止,于是也跟着起身,追着大姐的脚步,往她的房间去了。 “二姐。大姐妆化那么浓是不是要出去约会啊?”十五岁的章家三小姐在门口拉住二姐的手,满脸羡慕地问着。 章令敏淡笑地看着小妹,问道: “你功课做完啦?那就拿来给我检查吧。” “还没有啦!那么多作业怎么可能一下子做完?” “那就乖乖去做吧。别分心,也别偷看漫画,一小时之后,我要检查你的进度。”轻拍了拍小妹的头,愈过她走了。 章家小妹噘着嘴,咕哝着语意不明的抱怨,虽然不情愿,但也只能乖乖地回房做功课了。谁教从上个月起,她跟弟弟的零用钱与“奖学金”都掌握在二姐手中了呢?每天要是没把功课做完,就扣零用钱;每星期要是在大考小考上有什么不及格,或着干了坏事,被老师打电话来家里告状了的话,就扣“奖学金”。 非常简单的伎俩,用来对付儿童与小少女,正好适用。 章家夫妇对于二女儿承担起对弟妹的看管教养职责,深感欣慰,甚至是言听计从了。尤其在目前执行一个月之后,确定成效良好,也就更加放权了。 然后,向来自由放养的章家五兄妹里,不幸生为老四与老五的两人,就开始了痛苦而辛勤的人生。每晚入睡时都默默垂泪地抱怨老天为什么要让他们生为人家的妹妹弟弟,而不早一点生做哥哥姐姐多好! 挂完电话,章雅致惊喜万状地转身抓住妹妹的双臂,大叫道: “令敏!你绝对不敢相信这通电话是谁打来给我的!天啊!我一定在做梦!来,你快捏我一下,会痛的话就不是梦了——哇啊!”由于激动得又叫又跳,竟是没注意脚下,被自己乱丢在地上的衣服给缠住脚,身子一歪,腰部重重撞上右边的梳妆台。还好手上还抓着章令敏,不然一定会跌得更惨。 “小心点。没怎样吧?”章令敏轻声道。 “哎啊,那不重要!反正人还活着!”一点也不管刚才撞到的地方还在隐隐作痛,章大姐依然活力十足地叫着:“令敏!是江明绍!江明绍打电话给我了!虽然我一有了个人专线,就四处散发电话号码给认识的人,当然也包括江明绍!但我没有想到他竟然会打给我!因为他没给我他的号码啊,证明我对他而言还是个路人甲,谁知道竟然接到他的电话了,哇啊!今天如果不是愚人节,就是圣诞节,圣诞老公公发礼物啦!” “今天什么节也不是,只是个普通平常的周末下午。”相较于章大姐的激动,章令敏显得很镇定。若是章家其他兄弟姐妹在此,一定会被热烈欢快的气氛给带着闻“激”起舞,不过,章令敏从来就不是其中一位。 “他约我明天早上一起去玩!他说他们采风社这次的活动是阳明山巡礼,明天早上七点在火车站集合完毕之后,就出发去阳明山竹子湖玩。由他们家出一台游览车,载大家一起去。由于位置还很多,所以问我们有没有空,就一起去!” “我们?”章令敏疑惑地问。 “对,我们。就我、你,还有哥。上次我们在刘家别墅一起玩你忘啦?江大少居然还记得耶,太荣幸了!” “那么,姐,你怎么回答他?” “当然是答应啦!我说我哥不一定有空,但我们两个绝对是风雨无阻的!我刚才一口就应下了!” 章令敏傻眼,要不是正在张口结舌,她还真想朝眼前那颗发热的头颅泼一盆冷水,让大姐好好清醒一下。 “你就没想过明天也许我有别的事吗?” “嘿!能有什么大事?顶多是周又铃约你去开眼界,再不然就是你自个儿跑去图书馆看书,更多时候,你都待在家里不出去的。这次啊,你就陪我去吧!能被江大少邀请,这是多么荣幸的事啊!我想李美帆那个死女人一定没受到邀请.我现在就打电话去刺激她!”章大姐兴奋过后,第一件想到的就是找死对头耀武扬威去。 章令敏本想直言拒绝,但话到嘴边便止住了。转而小心提醒道: “姐,明天真的要跟江明绍去玩?” “当然!我答应了!”正在翻电话本子的章大姐头也下拾地道。 “但你本来不是想跟新交的男朋友去玩两天?” 章大姐动作一顿,直到这时才想起来有这么一回事。而且眼下满屋子四散的衣服,正是为了今晚出行而准备的…… “姐,如果你今晚出去了,就不可能赶得上明天的活动。两边你只能选其一。” 章大姐也明白,所以咬唇陷入苦思。一时没办法做出决断,于是有点苦恼地抬头看妹妹,问道: “令敏,你觉得,江明绍跟我之间,有没有可能更进一步的发展?” “他身边喜欢他的女孩子太多了,你很难胜出。”章令敏一点也不想给大姐不切实际的期望。但同时也轻描淡写地道:“不过,谁知道呢?人的感情都是相处来的,就算当不成恋人,做朋友也很好。我记得江明绍的男性朋友也都满出色的。” “对!江大少不能忍受丑人,所以围在他身边的男男女女都长得不错……比体育大学的男生好多了……”对自己的新恋情忠诚度尚未建立的章大姐一下子心猿意马起来。 章令敏静静地等着大姐胡思乱想完毕,做出最后决定;而自己心中也在思索着江明绍突然约大姐与她出去玩的动机。 怎么觉得……江大少此举,是在透过大姐来约见她呢? 这样想虽然太自恋了,但章令敏真的有这样的感觉。 “好啦,我决定了,今晚不出去了!在还没有确定江明绍的心意之前,我还是先当个乖女孩吧!我现在就打电话跟体育大学的那个说不去了,要是再缠着我非出门不可,我就甩了他!打完了这一通,我还要打给李美帆那个死女人,让她羡慕死!有本事,她明天也出现好了!”决定好了之后,章大姐朝妹妹摆摆手,赶人了:“好啦,没你的事了,明天早点起床。现在有空的话,去整理一下明天出门要带的东西。就这样啦,我要忙了。你出去时记得帮我把门带上。” 章令敏默默点头,走出去了。 边走回自己房间,边想着:要不要打电话给林森?明天的事,应该要先跟他说一声吧? 当然,说不说这种事,章令敏不觉得林森会介意,但……她从来没有打电话给他过,其实……满想打打看的说…… 说起来,这也算是两辈子的第一次了! 思及此,忍不住跃跃欲试了起来。 晚上就打给他吧! 第九章 下午,我们共同吃着一块草莓派。 我等他吻我。 在梦游的人都回来之前 我对着他沉默的嘴唇念咒: 芝麻开门 芝麻开门 夏宇·<草莓派>节选 这个周末对林森而言是相当忙碌的,所以他在星期四就打电话告知章令敏这星期无法面见。她的反应总是一如他的预料,轻轻淡淡的,带着笑意地说:好的,我知道了。事情再忙,也要记得注意休息,身体要紧。 林森觉得认识章令敏是件很神奇的事,神奇在于,他的心太过理所当然了。打从第一次意外相见,那短短对视的数秒,林森就记住了她的模样——当然,记人是他的长项,但从来没有记得那么清楚过,直到第二次再见了,才发现自己记得太清楚了…… 她给他一种熟悉感。当然,他很肯定自己这十八年来,从来没有见过她。但却不由自主觉得熟悉.这样毫无道理的事,其实困扰他许久了。他是个实事求是的人,从来不喜欢虚无飘渺那一套,什么缘分、命中注定之类的用语,在他的字典里根本属于生僻字。但对于章令敏,他就是找不到一个合理得足以被自己接受的答案来解答这一切。 好吧,一时解答不了的问题,就交给时间去琢磨,也许等到年老时,终能给他找出一个能说服自己的原因。 很奇怪,林森一开始就知道他将会与章令敏执手一生——当他第一次牵起她的手时,就不打算放开了。 他不知道这是为什么,但一点也不抗拒。觉得就这样牵着,满好的。 因为有一生的时间,所以他追求的步调是舒缓的,不疾不徐的。从章令敏身上,他看到了一些与他契合的特质,其中最重要的一点是——两人都够沉静。就算处在喧嚣的地方,他们也不会被那些浮躁给沾染,自成一个安宁的环境,并享受着。 他们见面还不到十次,也不常谈彼此性格与理想,更不急于对对方掏心掏肺,以求尽快相知相许。但不知怎么地,他就是觉得懂她,而她,也懂他。 在遇见章令敏以前,他还以为这辈子不会沾染这些情情爱爱的东西。或许会结婚、会生子,但那只是一种责任与义务的完成,就跟他父母的婚姻一样。他们是最相契的研究夥伴,沉迷于专业领域里,若是没有双方父母提醒叨念,一生大概也就单身下去了。这样一年三百六十五天都窝在实验室的人,就算结了婚,这样糟糕的婚姻品质,也注定了不会持久。 为了省麻烦,两位年过三十五以上、被父母的成家追杀令追得无处可逃的可怜男女,便就近在研究所里找个有共同话题的、单身的、种族相同的异性,进行严肃的婚姻契约议定,拨冗结婚生子,接下来的养育什么的,就丢给双方父母去打理,总算有个皆大欢喜的结局。 身为一个被祖父母和外祖父母带大的孩子,林森并不觉得这样有什么不好。如果不是遇到章令敏,意外地让他心动了,被这种陌生的情怀搅得有些坐立难安,嚐到了动情的厉害,他大概还真以为那种被世人所不断歌颂的爱情,不过是一种自我催眠的幻想。 没遇到爱情,很好。遇上了,也不赖。林森不是个不懂得变通的人,相较于他那对简直可称为科学狂人的父母,他实在正常多了。 这么忙碌的周末,事情之多,就够摺腾人了,偏偏还遇上了突如其来的打扰,差点耽误了他一个重要的实验。 那个女孩自称周又铃,说是令敏的好朋友,见着他就试图让他记起彼此见过一面的事实。双手拎着两大袋食物,说是听说他们一群人在研究室里忙了七八个小时了,也没好好吃饭休息,所以她赶紧买一大堆食物来给大家补充营养等等。 非常自来熟地说了一大堆,似乎很了解林森少言的性情,于是就从他身边的人开始攀交情,热力四射地散发她的亲和力。众人不明就里,还以为这个叫周又铃的女孩,是林森的朋友,于是也客气地给与善意的回应。 林森在t大也算是小有知名度的人物了,群聊四四制作总有一些女孩会想办法接近他,身为林森的同学们,对这样的场面也渐渐习惯了。而林森始终淡然以对,甚至是有些视而不见的态度,他们更习惯。 所以当林森转身进实验室,将门关上时,全场唯一感到意外的,就是那个前一刻还在四处认识新朋友并自我介绍的周又铃了。而她差点冲进去叫人,幸好两位同学及时拦住,并强势地劝退她。 后来,周又铃离开时,虽然没办法亲自向林森道再见,但她非常张扬地对林森的同学们宣告:“我喜欢林森,我是来追求他的!” 林森不能理解这个女孩的大脑构造是怎么一回事,怎能这样理直气壮地说出这种话?她立誓要追求的男子,是她好朋友的男朋友,对此,她怎么说得出口?即使只是在心中想着,就很不道德了吧? 不过周又铃是个什么样的人,对林森而言一点也不重要,他无意了解她。更别说她已经被他当成拒绝往来户,日后若是再莽撞跑来研究室,不管她用什么说辞,都是不让进的。这点已经跟同学们都明说了,也得到大家的支持,毕竟实验重地,摆放的物品有些是极度危险的,本来就不该让外人轻易进来,即使只是待在会客区。 忙完学校的事,回到家已经是晚上九点了。 正想去好好冲个澡,好在睡前再看一些期刊时,电话响起了。 林森怔了一下,想不起来这个时间谁会打电话来。近来父母没有休假,不可能打电话给他;祖父母他们前两天刚联络过,四个老人家正结伴在垦丁过起种田养生的新生活呢,兴致一起时,还出海钓鱼赏鲸的,再不会有空天天打电话来嘘寒问暖…… “喂,我是林森,请问哪位?”想不出是谁打来的电话,也就不想,接起。 “你好……呃,林……森,我是章令敏。不好意思这么晚打扰你了。” 林森的眉头微扬,完全没料到是她打电话来。他没发现自己抿了一整天的唇角正不由自主地扬起,整个人轻松地坐在沙发上,回道: “我刚回来,你没有打扰我.” “啊,嗯,那就好。” “你在紧张吗?”林森直接问着。 “……你说话真直接。”被林森这么一问,章令敏心中有些气恼,原本满心的忐忑,一下子都挥发不见了。 他轻笑,问:“现在好多了吧?” 她一怔,也笑了。将话筒紧紧贴着耳朵,生怕漏听掉他的声音,连些许呼吸声都不想错过。 “是,好多了。” “怎么会想到打电话给我?” “是这样的,明天,我跟我姐要去参加她学校采风社的活动。” “有什么问题吗?”林森不认为她会为了报备行踪而特地打电话过来。他不是控制欲强的男朋友,她是知道的。 “呃……主导这次活动的人,他叫江明绍。也许你不记得他了,他是——” “我记得他。”林森很快想起来这个人。那个在第二次见面时,正在与周又铃激吻的男子。“他透过你姐,邀请你一同出游是吗?” “唉,是的。”章今敏吁了口气。对这个男人的智商,她从未怀疑过,只要是他放在心上的事,他总是想得比谁都透彻、做得更周到。 “这种事,就算你不说,日后我知道了,也不会怪你。”林森道。 “这种事,与其让你从别人口中听到,还不如由我现在告诉你。”章令敏活了两辈子的经验,让她知道在感情这件事上,愈是清清楚楚愈好。宁愿一路平坦无波乏味无聊,也不要轰轰烈烈死去活来。 “当然,你打电话来告诉我,我很高兴。” “会……觉得我这样像在炫耀吗?” “不必向我炫耀,我也知道你必然是个很被男孩子心仪的女孩。”林森一直是这样觉得的。她长相秀美,气质温润清雅,正是容易让男人心动的典型。 对于林森突如其来的赞语,章令敏整个脸都红了,呐呐地接不上话。 “明天大概几点回家?”林森等了一会,很绅士地不逗问她是不是在害羞,转回正题问着。 “应该是六点就回市区了,不过我姐说,江明绍可能会请大家吃完晚饭再解散。” “是吗?那你明天就好好地玩吧,别想太多。” 谈完了这件事,章令敏以为大概应该要结束通话了,毕竟林森很少用电话跟人聊天,但不知怎么的,她不太想放下电话,就想一直听着他的声音,就算只是没什么意义的东拉西扯也好…… 林森也觉得该挂电话了,他实在不擅长以这样的方式跟人长谈,但,电话的那头是他心仪的女孩,而他敏锐地感受到她的依依不舍……这样,满好的。在一切还没说开之前,她是那么地小心翼翼,一举一动都很谨慎,生怕自己行为超过了“朋友”那个度,带给他不好的印象。后来,当她明确接收到他追求的讯息之后,才逐渐放开了来,目前,正学着当他的女朋友呢! 他们都不是健谈的人,然而,在今夜,竟然就在电话里长聊了起来,他说着他目前的实验课题,她说着她的兄弟姐妹,就算是风马牛不相及,也畅谈了两个小时之久…… 嘴很干,手很酸,心,却暖暖满满的…… 就像章家大姐不明白为什么她的死对头李美帆会出现在游览车上一样,章令敏也不明白,为什么周又铃会出现在她眼前。 “嗨,令敏,今天天气真好!”一上车,周又铃就直直走到章令敏面前,毫不客气地在她身边的位置坐下。 “这是我姐的位子。”章令敏道。 “哎,先坐一下。等会你姐要是坚持坐这儿,我再走开。不过,我看她现在忙得很。”周又铃指指前方,那章家大姐正和另一位女生像斗鸡似的对峙,看来暂时是没空回来这儿了。 章令敏点点头,不语了。昨天与林森聊得很愉快,当然这不是指他有多么妙语如珠,而是,能与他做更生活化的交谈,不拘话题地随意说着,就是件很令人感到愉快的事了。男女交往之初,总是为了想给对方留下最美好的印象,难免言行举止上多有矫揉造作、拘束克制。如果这个阶段可以顺利度过的话,两人之间的交往,才算是交心的开始,而情路,才有了走得长远的机会。 他们,已经朝这一步踏出去了。这感觉很好,好到失眠了大半夜,睡睡醒醒的,身体没有得到彻底的休息,所以今天章令敏的精神有些委顿,虽然心情依然阳光灿烂。如果可以,她希望在这一个小时的车程时间,可以安静地闭目养神,在心中想着林森,而不必应付任何人,尤其是周又铃。但这显然是奢望。 “令敏,我昨天去t大找林森了。”周又铃笑着对她道。 这笑,不像炫耀,更像宣战。 “……是吗?我知道了。”章令敏不动声色地缓缓应着。 “你知道?”挑眉。“你是指现在才知道,还是,昨天就知道了?” “这重要吗?”章令敏侧过脸,正对着她。 “我倒希望你是昨天就知道。那表示林森记住了我,也表示我有足够的分量让他记住。”周又铃紧紧盯着章令敏的眼,想从她眼中读到最真实的情绪. 事实上,昨天林森与她谈了许多话,就是没谈到周又铃。这并不表示林森有所隐瞒。而是,从上辈子章令敏就知道,追求林森的女孩不少,虽然不像江明绍那样随时随地的众星拱月——他们的气质不同,吸引的女性也不同,被追求的方式自然就不会相同。林森内敛,君羊耳卯制作吸引的也大多是学院派的知青型女性为多,她们的示爱方式当然就是含蓄暗示型的;虽然不至于像江明绍那样天天有人告白,花样千奇百怪的,但林森身边待着的女孩,大多是“有心人”,只是不敢轻易告白,生怕若是被拒绝,就再也没脸出现在他面前,丧失了与他相处的机会。喜欢林森的女性,脸皮都是相对薄嫩些的。 但,这并不表示林森完全不知情。他是个书读得很好的人,但他不是书呆子。他的脑筋相当好,智商足够让凡人仰望;他有一双能穿透人的眼、善于思考的脑,令他能看清一切,但什么也不说。 习惯于被放电眼光环绕的林森,自然不会因为现下多了一个爱慕者,而放在心上。即使这位爱慕者特别了点、热情了点,与其他人都不同。但因为不是他想要的那个,再特别、再与众不同,也就只是众多爱慕者里的之一罢了。 “令敏,你很介意我喜欢林森,对吧?”由于没在章令敏眼中找到一点波动,周又铃有些泄气。但她想问的,都会问出来,并取得答案,不容许章令敏以沉默来应付她。 “又铃,我只是不太明白,你为什么可以毫无负担的、毫不介意于林森是我的男朋友这个事实,向我宣告要追求他?”上辈子在她自己还没弄清楚对林森那朦胧的好感是出自于什么,就被牢牢定位在“学妹”位置上,丧失任何可能性也就算了,她认了。但现在不同了啊,她是林森的女朋友,周又铃是知道的,那么,她怎么能做出这样的事? “难道你希望我背着你去追林森?这我做不到,我一向光明正大。”周又铃自有一套标准,在她的标准内行事,就觉得理直气壮。“我喜欢他,很不幸的你跟他先认识了,也交往了。但这并不能阻止我的喜欢,我犹豫过,真的。你是我的好朋友,如果做得到,我当然不希望为了一个男人,坏了我们的感情。但他是林森啊,不是别的谁……不是江明绍那样的。以前我追江明绍时就想过,如果我的好朋友也喜欢他的话,我是可以为了朋友不要他的。我以为爱情对我来说没有友情重要,但遇见林森之后,我才知道,不是爱情没有比友情重要,而是我没有遇到林森,才会说出那样约大话。” “你才见过他一面,话也没说几句,你并不了解他——”章令敏觉得心口好堵,觉得周又铃晶亮如火的双眸好刺眼。 “真正的爱情,一眼就够了!我不是你,温吞缓慢不是我的人生步调!我该有的是一点就燃的那种痛快,就像菸火,点了,就升空爆出最美的画面,不必隐隐晦晦地酝酿试探,明明白白,爱就是爱了。我喜欢他,在没有了解他的家世与身外的一切前,就喜欢上的,才是真爱不是吗?代表我爱的是他这个人,而不是他所具备的条件,这才是纯粹的爱情!这样的珍贵爱情,一生难过更难求,所以,令敏,我不能退让。” “纯粹的爱情?你这样定位,觉得珍贵非常,所以你一点也不觉得该对我感到抱歉,是吗?”章令敏轻微的声音,像是仅仅用于低喃。 周又铃直直看着她,对于章令敏的反应有些生气。 “令敏,我喜欢林森,我不会为了喜欢他而跟你道歉。我也知道你是真的喜欢林森。你没谈过恋爱,从来没跟男孩子出去玩过,虽然学校男生班那边很多人在暗恋你,但他们都没有机会走近你身边三公尺以内,所以我知道你对林森是很认真的。我不会要你退出,我希望我们公平竞争,以后不管谁成功谁失败,都不要怨恨对方,至少,还可以是朋友,好吗?”喜欢一个人很美好的事,它不是个错误,自然无须抱歉,那是对她感情的侮辱,不是吗? 章令敏别开头,闭上双眼,决定还是好好养神吧,今天的精神够差了的。她不想费心去应付周又铃,让周又铃滔滔不绝地将她的喜欢合理化。似乎,对又铃而言,只要在她这个“情敌”面前开诚布公、直接坦率,两人就可以是平等竞争的对手了,而不必背负着“抢好友男友”的罪名。 然而,周又铃从来没有发现,当她心虚时,就会一直说话,说得很大声、很流利,然后就把一切合理化了,把自己都说服了,于是理亏的人就变得有理了,可以振振有词地面对一切了。 所以,周又铃是知道自己这样的行为不道德的。她巴着章令敏不放,不是为了伟大的友情,而是想给自己找到一分心安。 “令敏,如果你对林森也是真爱的话,那么,今天如果是我先遇到林森,与他交往,现在就该换成你在对我说这些话了。” “……不可能。”章令敏不是周又铃,这样的行为,再给她第三个人生,她也做下出来。 “你现在当然可以这么说。”周又铃冷哼。 “我不会做那样的事。”就算不看在友情的分上,也会为了不带给林森困扰而不做这样的事。甚至愿意催眠自己所有的心动都是假的,刻意遗忘自己认识过这个男人的事实,并且,一生都不再想起……上辈子,她就是这样做的,也做到了。 “如果你真的爱惨了林森,却可以一辈子都不去说出来的话,那你就太虚伪了!”周又铃受不了章令敏一脸云淡风轻的表情,这简直像得了便宜还卖乖,太虚伪了!忍不住出言攻击。 虚伪吗? 章令敏,你这个虚伪的女人! 啊,是了,上辈子临终前听到的那一句骂语,不就是来自于周又铃吗? “也许是虚伪吧。不过,人生有很多事情,比放纵自己去快意情仇更重要。” “没有什么事会此争取自己的爱情更重要!”周又铃忍不住推了推章令敏的肩,硬声道:“你睁开眼看着我,我们正在谈很重要的事,你别这样漫不经心的,这样太过分了!” “嗨,两位美女在聊什么呢?”好不容易终于挣脱女性包围的江明绍,在即将抵达目的地之前,来到了她们这边。一只胳膊很潇洒地搁在前头的椅背上,以着帅气而悠闲的姿态,出现在她们面前。 章令敏张开眼,看着江明绍那张年轻而张扬的俊脸,多么意气风发,像是全世界都在他的掌握中,由他爱要不要、爱理不理的,没有挫败、没有颓废、没有绝望到以声色犬马来麻醉自己…… 见过了他这么嚣张傲气的样子,谁能相信他二十五岁以后的人生,是以那样糟糕的方式过着——依然有钱,仍旧有名,花天酒地,荒唐得人尽皆知,像活在一个醒不了的恶梦里。 这辈子,她没想过要认识江明绍。就算之前已经见过面了,也不愿跟他多有接触,只想着,反正已经用了一辈子来证明,她无法带给他幸福,那么,这辈子就别与他有所纠葛了吧! 但现在,看着这样一张卖弄帅气、努力放电的……可爱的脸孔,章令敏竟是有些不忍心了,毕竟,他上辈子对她满不错的。不算是个好丈夫——反正她也不需要,但给了她足够的尊重,以及友谊。 如果这辈子注定了要相识,那么,就当朋友吧。也许,她还能在那件丑闻未发生之前,帮他躲过这一劫。 这个嚣张的花花大少,如果注定风流一生,那么,就让他像个真正的纨绔子弟那样去恣意地挥霍他的人生吧,而不要像上辈子那样,纯粹只是在堕落。 在周又铃奇特的目光锁定下,章令敏愉快地过了一天,她接受了江明绍殷勤的招呼,与他谈得颇为投契,不到一个小时,就被江明绍引为知己,觉得这辈子再没有人可以跟他聊得这么知心了!于是对章令敏的兴趣更大,不再是为了招展自己男性魅力,而是觉得她跟别的朋友特别不一样,她简直太了解他了! 章令敏每每接收到江明绍眼底闪过的惊奇光芒时,都在心底偷偷暗笑,她认识他二十四年,嫁了他二十三年,要说她比他的父母更了解他,还真不为过。她知道怎么投他所好,知道他的理想与热爱的话题,知道怎么谈话会让他舒心,知道怎样的劝告他能接受。 她不知道她能不能帮他躲过那场桃色灾难,但只要他们成为朋友,她就能尽己所能地去做到。 这辈子,她不会成为他的妻子,但会成为他的朋友。 周又铃高调地在班上宣布她遇到了她今生的真爱,发誓一定要努力不懈地追到手! “嘿,周大小姐,先前那个江大少,你还没追成功吧?怎么,就这样算啦?这不像你的个性吧?”唐存秀翻了个白眼,一点也不将她的宣言放在心上。只觉得此女发情期甚早,而且一发作就是霰弹式的,东看上一个、西看上一个,个个都不放过。 现在是班会时间,正经八百地以二十分钟讨论完班务大事之后,就放牛吃草了,反正导师也没来这儿坐镇,正在会议室开校务会议呢。唐存秀这个班长并不介意把剩下的时间留给同学哈啦玩闹,毕竟随着联考的脚步愈来愈逼近,她们这种升学班几乎是每一节课都在随堂测验,都被一大准试题淹没了,没个喘气的时间。所以一有放松的机会,她都会放任大家玩乐。 “江大少?谁啊!我已经不记得了。这种路人甲的角色,请大家以后别再提了,谁没有年少无知的时候呢?”周又铃站在讲台上挥挥手,像在挥苍蝇似的。 “靠!那个极品帅哥居然就这样被你喜新厌旧地当成路人甲看了,耶他真是死得太惨了。”一名曾在f大运动会时同去玩的同学叫道。 “切!我看是追不着,只好放弃吧,在这儿说大话呢!”另一个女司学嗤道。 周又铃大度地不理会她们的揶揄。迳自道: “怎样都好,反正以后不要再提那什么江大少了,我们无缘啦……不过我们的章令敏同学,倒是跟江大少满有缘的说,上星期天我们一起去阳明山玩,江大少对她超热情的。”目光不怀好意地转向章令敏,笑得有点邪恶。 “哗!这莫非是传说中的横刀夺爱?”所有人的目光一下于都聚在章令敏身上。 章令敏从课本里抬头,直直望着台上的周又铃,而周又铃早就在那头等着她了,唇角撇着不驯的笑,摆明了就是要让她无法置身事外。 “喂,令敏,江大少跟我确定是无缘了,如果你对他有点意思的话,就试试看吧,也许他才是你命中注定的人哦。” “喂喂,周又铃,你怎么会这么大方啊?有阴谋,对不对!”旁听的同学笑着起哄,完全把周又铃的话当成开玩笑。 “不是阴谋,是阳谋。我跟令敏是死党,有什么事,我都对她坦白,绝对不会背着她做手段,就算……我这个好朋友一点也不领情:心底有话也不肯对我照实说,我也不会放在心上。”挑眉,目光仍盯着章令敏看,像是非要等到章令敏的回应不可。 但章令敏仍然没有说话,低下头,继续看书了。 气氛一下子显得冷场,有种奇怪的僵持意味在扩散,许多忙着起哄笑叫着的人,不由自主收敛了些许,小心翼翼地在周又铃与章令敏之间来来回回地打量,不明白这两人发生了什么事……莫非,她们吵架了? 唐存秀弯起一臂撑着下巴,懒散地对台上的周又铃道: “除了特意宣布你不追江太少,以及有了别的想追的人这两件消息外,你还有什么新鲜的马路消息要诏告天下吗?时间不多了,留点机会给别人上台表现一下吧。” 周又铃自然是看到班长好友眼中的淡淡警告之意,也就不再去招惹章令敏,但也没有下台。大剌剌地依然占据着讲台,接着宣告道: “不管还有谁想上台、想报告什么马路消息,我深信都绝对没有我手上的消息来得有趣,所以我还是继续接着说吧。大家反对吗?没有,好,那我说了——”装模作样地咳了声,道:“我决定以t大物理系为我的第二心愿,请大家为我加油,谢谢!” 哗!在一秒的张口结舌之后,是爆炸般的哄堂声,整个班级一下子像是有一千只鸡鸭在咕咕呱呱乱叫,每个人想表达的惊叹语句或许都不相同,但意思都一样——这个周又铃,一定是疯了吧?以她那个从来没及格过的理化成绩,居然妄想考进全台大专院校第二类组前三名志愿的t大物理系? 身处在鸡鸭群里的章令敏,仍然安静,对于周又铃丢下炸弹式的消息,她只是顿了下,没抬头去迎上早已等在讲台上的挑战目光。 还是物理系啊……就不知道,这次,还会不会是落到地理环境资源学系的结果了。 近水楼台,以及,死缠烂打,确实有用,如果,她,章令敏没有出现在林森生命中的话,周又铃只要再努力十二年就会所愿得偿了…… 今天是星期五了,今晚,会有他的电话吧?他会打来跟她约着周末的安排,或者说明他不克前来。昨天没有等到,那就是今天会等到了。从林森第一次约她出门以来,周周不落,成了固定的模式,彼此都满意这样的步调。 由于是升学班,在下午四点半放学之后,全班仍然得留校辅导到六点才能离开学校。不过周又铃向来是升学班里的黑羊,成绩中上,狂野难甽,师长头痛,家长管不了之下,最后只好放牛吃草,由着她在她认为不重要的课堂上消失不见,课后辅导随她爱来不来,反正前途是她自己的,自己都不在乎了,别人也没必要帮她跳脚不是?自从周又铃开始追求林森之后,就再也没能在课后辅导上见到她了。 六点了,秋末的黄昏通常在五点半多就褪得够干净,天空覆上一片灰灰黑黑的夜幕,没有星星,偶尔可以看到白惨惨的月亮。月不够亮,天不够黑,秋风倒是够凉的…… 走出校门,就被一阵秋风给卷得所有人都忍不住缩着脖子,拎紧衣领。搭校车的人就只消在校门口等个一两分钟,就可以上车了,其他通车的,或有私家车来接送的,就得沿着坡道走一小段路下去。 章令敏在侧校门口等着校车,一边跟认识的同学点头打招呼道再见,一边往人最少的地方退去,一直退到无人的地方,才站定。这时,有人从她背后以手指轻轻点了点她的肩,她微笑回头,以为是哪个同学,却不料竟是林森! “你……怎么来了?”校门口足够亮的灯光,将林森俊雅的面孔清晰呈现,看得太清楚了,于是不小心被电到,脸热热地红了…… “来接你放学,如果你可以晚点回家的话,或许我们还可以一起吃晚餐。” 章令敏喜出望外,连忙道:“好的,我等一下打电话回家说一声就可以了。” 见她双眼晶亮笑成弯月的模样,林森也跟着微笑了,也不急着走,说道: “这一阵子在忙的实验今天中午全部结束了,下午跟着森林系的同学到山上采集植物标本,刚刚才回来。”他的一只手始终背在身后。 章令敏好奇地忍不住张望,本来想开口问他藏什么在背后的,但鼻子已经先告诉她答案了! “有香味……这是,桂花!” “是桂花没错。”林森不再藏着左手,将左手上拿着的一小袋由白纱网做成的袋子放在她手上。“今天在山上采的,放到明天就不香了,所以就立即拿来给你。” 这是林森给她的第一分礼物。一个非常朴实的、用来采集植物时常见的纱网袋子,就是它仅有的包装了。被包装的,是一般绝对不会用来当送礼用的花,有金桂,有银桂,装了满满一袋手掌大的馨香,也装着他的心意。 “谢谢,我很喜欢。”她双手轻轻将那袋馨香收拢。像是生怕香味散得太快,很珍惜地拢住,低头,轻嗅。 “这是秋天的味道。”林森道。 她看着他,笑了。不,从此桂花再也不代表秋天,而代表林森,成为她生命中铭记着属于他的第一个味道。 校车来了,他们站得较远,校车停在校门另一边,一群学生依序上车,很快将等在站牌边的学生都收上车了,又等了半分钟,确定没人要上车后,才驶离。 直到校车再也看不见,林森才侧着脸对她道: “走吧。” “嗯。”她漫应,仍对着双掌里拢着的桂花恋恋不舍,低头嗅闻,没有动作。 “不走吗?”林森半转个身,与她面对面,微微弯着身子与她的双眼直视。 “等等。”纱网袋遮着她小脸,只露出她一双笑成半月的眼。 “等到花香散了才走吗?”他揶揄地问。 “那我们只好在这里等到冬天了。” 两人同时轻笑出声,他的笑眼望着她的笑眼,也不知道谁眼底的波光映照进了另一人的眼底,想看得更清,却在更近之后,发现一切更加模糊了…… 当他的双手轻轻拢上了她合掌的双手,桂花的香味被他们共同守护在手心里。当她仰起脸,正好承接住他等候在那儿的唇。 没有擂鼓般的心跳,只有一片温柔的宁静,仿佛一道甜美的甘泉从彼此的唇,往心底最炙热的地方淌流而去。 这个吻,她想,她已经等候了一世。 第十章 我只不过为了储存足够的爱 足够的温柔和狡猾 以防万一 醒来就遇见你 我只不过为了储存足够的骄傲 足够的孤独和冷漠 以防万一 醒来时你已离去 夏宇·<冬眠> 在章令敏考上t大中文系的那一年,章家大哥被送去服兵役了。 跟上辈子相同,章兴家连续两年考研究所都落榜,这不止是因为他的反抗,也是他真的没有能力去考上。原本,章家父母是想透过各种关系去免除他的兵役,然后像上辈子那样送他出国,就算申请不到像样的大学,读个野鸡大学回来唬唬人也不错,反正他日后是章家公司的接班人,也不会有人对他的学历认真看待。但章令敏反对,努力劝说父母务必要将大哥送去当兵,那是个吃苦的地方,正好适合章兴家这个从来没吃过苦头的人去磨练。 章令敏重生之后一直在想要怎么让大哥真正变得成熟点、对自己的人生负责点。他依然可以不接掌家业,也可以一辈子不工作,就让家里养着,但他必须成长,必须走出他梦幻的象牙塔,活在真实的世界之中。就从吃苦开始! 章兴家活了二十五个年头,他认定人生最大的痛苦就是梦想不被家人接受、功课太差被父母责备。光这两件事,就让他成天大叫着生不如死,章令敏看了真是无言,更是下定决心让父母送他去当兵。人不能永远只活在享受里,却不尽义务,这会让人失去承担的肩膀。 更何况,所谓的幸福快乐,都是比较而来的。就像如果没有地狱做对照,谁会向往天堂? 在章令敏几个月的努力下,终于说动了父母,章家大哥于是开始过起了两年为期的“地狱”生活。也许,在退伍之后,章兴家仍然不事生产、仍然幻想着当个大摄影家,但章令敏想,至少那时,他拍出的照片,表达出的情境,会比较深刻一点、平实一点吧! 重生以来,虽然意外收获了幸福的恋情,不敢置信于林森居然会喜欢她的事实。但始终教章令敏牵肠挂肚的,也只有兄弟姐妹们的人生轨迹了,所以打从认清了重生的事实,她没有想过去找林森补足上辈子的遗憾,让自己圆满,甚至下意识地想避开他,今生不曾相识最好。满心只想着要怎么让家人过得比上辈子更好,不要那么地浑浑噩噩地将一生糊涂过完。 这大概,就是周又铃曾经讽刺过她的“圣母情结”吧? 不管圣母不圣母,章令敏再也不会因为周又铃的各种言词而感到被伤害了。她们这对曾经的好友,虽然没有直接的撕破脸,甚至还是常有交谈的机会——都是周又铃跑来找她,但从一年半前周又铃开始追求林森之后,她们之间的情谊就彻底消散了。 周又铃虽然厌恶章令敏的“圣母属性”,但却也善用着。说实在的,若不是章令敏有这样的属性,周又铃这样一个明着要抢人男友的人,又怎么还能出现在章令敏面前,被客气对待?没朝着她破口大骂、或者将她的劣行宣告得天下皆知,让她名声败坏,都只能说是圣母光芒普照大地了。 在章令敏成为林森的学妹这年,周又铃也拥有相同的身分,而且还是直系学妹!周又铃在升上高三后,除了想尽办法去找林森外,其它的时间全用在升学的冲刺上,她不参加学校的课后辅导,也不去补习班,她直接请父母帮她找来最厉害的家教,开出高薪,让家教务必将她补进t大物理系,不管读书计画安排得多么惨无人道,她绝对配合!撑着一口狠劲,她非常幸运地吊车尾考上了! 周又铃自从上大学后,就不再三天两头地找章令敏了。以往找章令敏是为了打探林森的讯息,但现在成了直属学妹,哪还需要在章令敏身上下工夫?所以章令敏也算松了一口气。她有太多事要安排了——家人的、江明绍的,都需要她细细思量计画,实在没空应付周又铃三天两头的打扰。 大哥送军营了,日后有何改变,还需要观察,才能对症下药;而大姐人生的第一个危机——意外怀孕,也在一年半前解除了。她没有跟体大的那个男生交往下去,除了发现那人品性不端,同时与四五个不同学校的女生有染,断然分手之外,更是因为在那个阶段,她成了江明绍承认的固定朋友班底。打进了那个美女帅哥富豪团的社交圈,自然就看不上那些平凡普通的人了。 江明绍的那个团体,可不是随便就能进的,对个人的条件要求得可高了。由于打进来不容易,所以章雅敏可不敢随便在这个圈子里把谈恋爱当成游戏,言行举止都像在调情搞暧昧,要是因为举止太轻浮而被轻视踢出去,可就得不偿失了。所以章大姐多年养成的轻浮性情,居然收敛许多,不再以与人比较交男友的数量为荣了。 这算是与江明绍成为知交的意外收获吧!章令敏从来没想在江明绍身上得到些什么,与他相交,只纯粹地不忍心看他身败名裂,毕竟上辈子他其实是个不错的人,看在夫妻一场的情分上,说什么也不想见他再变成那样。但没料到江明绍会是个对朋友这么够意思的人,当他与她成为朋友之后,他便把她的家人也一同接纳了,就算他根本看不上她的兄姐。 章令敏太了解江明绍这个人了,所以当江明绍对她有着他自己都解释不了的好感,觉得应该把她追来当女友时,就被章令敏巧妙转化为知己之情,于是从来不相信男女之间有真正单纯友谊的江明绍,生平有了第一回女性好友——纯洁得不能再纯洁的那种。这个女性知交简直比他自己还了解他,真是太可怕了,若是真追来当女友,他日子一定会过得很惨,所以还是不追了,当好朋友吧! 虽然搞不清楚怎么会原本想追来亲亲爱爱的女生,竟会变成可以挖心掏肺的好朋友,不过既然想不透就别想了,搔搔头疑惑完之后,江大少依然被众色美女宠爱着,不会因为自个的美女花园里少栽了章令敏这一朵,就觉得人生不再圆满。 被浸泡在宠爱里幸福长大的人,通常不会有太阴暗的性格。虽然一定是任性点的、骄傲点的、唯我独尊点的,但同时也是较为正向阳光的。如今意气风发的江大少,正是这样的人。 上一世,章令敏认识的是身败名裂之后的江明绍,那时他身边已经没有半个称得上朋友的人了,所以章令敏对他的了解虽然近乎透彻,却独独缺少了这一块。才会在这一世发现他对朋友的慷慨之后,有些惊讶;惊讶之后,便益加珍惜起来,希望尽可能地在这一世,保有他此刻的面貌,直到此生终了。 没有了章大姐在爱情上乱来一通的坏榜样,自然小妹也就没有学坏的机会。章令敏如今接掌着弟弟妹妹的零用钱发放与课业上的监督,她对两个小的依然是关怀备至,但绝对不像上一世那样有求必应,轻易在他们的撒娇索求下,由着他们玩耍放纵,不做功课、跷掉才艺课,随便他们沉迷于电玩与漫画,养成了没事享乐、有事找二姐解决的恶习,然后一生都这么做着。 当然,她的铁腕作风,也不幸地让她的形象从弟妹眼中的善良仙女,变成了邪恶魔女。不过,这又怎样呢?只要他们没出大问题就好。 章令敏不介意帮家人收拾麻烦,但既然知道了自己的一生比任何人都短,这一世就无论如何不能放纵。幸好两个小的在章令敏两年来的管教之下,许多恶习都慢慢改正了,学业成绩虽然没有突飞猛进那么夸张,但总也是提上了中上水准,未来升学之路,应该不会有太大的问题。 她想,目前这样的发展态势,家人一定都可以过得比上一生都好吧?当然,上一世那个为章家扛起事业重担的堂弟,也被章令敏照顾着,提早将他从那个充满暴力的家庭给带出来——包括他的两个妹妹。为了不让他们被那个赌鬼父亲纠缠,章令敏恳请父母将他们悄悄送去美国读书。父母不解她为什么要为堂弟妹做到这么多,这些钱章家虽然出得起,但可也算是一笔巨资。帮助亲戚脱离苦海很合理,但没人会帮到这个分上吧?这会不会太过了? 其实章令敏是出于上一世对堂弟的亏欠,才会做得这样过。但想到上辈子就是堂弟一人挑起公司重担,一生都无怨无悔地赚着大把金钱来供养章家其他四兄妹,怎能不教章令敏感到羞愧负疚? 就算现在是重来的一次人生,一切都还没有发生,但章令敏这样一个一生都在付出的人,分外无法做到知恩而不报,她知道堂弟上一生最大的遗憾是获得了耶鲁大学的录取,却没有钱去读,只能放弃。她希望这辈子他可以所愿得偿,所以她才会对父母提出这么过分的要求。后来为了说服父母同意,只好悄悄说: “立杰是个品性很好、天资聪颖的孩子,他的资质算是我们章家这一代里最优秀的了。哥哥不想接手公司,弟弟也不知道长大后会不会有别的想法,现在成天喊着要当漫画家,说不定也学哥哥一样拒绝从商!到时,您们辛辛苦苦创下的事业,又该怎么办呢?虽然我说愿意进公司帮忙,但我毕竟会出嫁,要是日后章家的事业改换了别人的姓,你们不难过吗?更别说我读的是中文系了,能帮上忙的地方有限,还不如悉心培养立杰,让他成为一个最出色的专业经理人,那么日后我们家的事业,才有更上一层楼的指望!” 在这样持续不断的洗脑之下,加上章令敏向来是父母心中最乖巧聪明的女儿,终于被说动了,花了大钱将三兄妹送到美国安置,那边有母亲的朋友可以帮忙看顾。开始了全新的、远离暴力的生活。 家里的事可以做的几乎都做了之后,章令敏算了算时间,开始在想江明绍命中的那个劫数开始了没有?遗憾的是上一世她只是大约听说过他的事迹,没办法有详尽的了解。后来即使与江明绍相处二十四年,对于他生命中最痛苦难堪的那几年,他是绝口不提的,所以章令敏只能在心中猜测着,却深感无从下手。 只能深深祈望,她能有帮得上他的地方,及时地。 很及时,非常地及时! 及时到章令敏忍不住要想,上天让她重生一次,是不是就为了让她来帮江明绍度劫的? 因为要采买西乐社成果发表会上要穿的礼服,在这个周末下午,章令敏与林森手牵手地走在东区大街上。由于他们两人生性喜静,平常约会绝对不会考虑车如流水马如龙的地方,所以像东区这种流行时尚名品店林立的地方,他们是比较陌生的。 既然难得来了,就决定好好逛逛,不急于立即将礼服买好闪人。偶尔处在喧闹里,也是一种有趣的体验。 正当他们站在百货公司里附设的电影院售票区口,对着正上映的电影指指点点、研究着要看哪一部电影好时,不远处突然爆出的争吵声让原本热闹的场合为之安静了几秒,所有人都忍不住循着声音的来处探望而去,发现吵闹的声源竟是来自一个俊男与两位美女之后,围观的兴致大增,不由自主地都移步过去,想知道是怎样的三角关系。 林森认出了那个男子是江明绍,虽然只见过两次面,后来也知道此人是章令敏认定的朋友,但彼此间倒是始终知道对方的存在,却没有见面的兴致。 “怎么了?”章令敏身高只是一般,没法透过人群看到争端处的情况。 “是江明绍,以及两位女性,其中一位非常地激动。”林森简单地说明了下。 “喔……啊?什么?很激动的女性?”本来只是漫应一声,直到这个讯息真正进入脑袋里,章令敏浑身发寒,忍不住打了个冷颤。 东区、xx百货公司、感情上的三角纠纷……原本以为只是微不足道的争风吃醋闹剧,却造成了不可挽回的后果…… “我们过去看看!”章令敏神色变得严肃,抓紧林森的手,往人潮聚集处挤去,脚步失却了平常的轻缓,显得有些慌张。 林森有些讶异地看了她一眼,并没有问什么,两大步走在她面前,帮她开路,不教她被人群给挤到。当他们还没有挤到事件的中心点时,那名激动到全身发抖的女性已然抓狂大叫,同时还扑向江明绍,拳打脚踢地攻击—— “你这个负心汉!花心大少!脚踏两条船的混蛋!该死的,你去死去死去死,全天下的男人都去死——” 江明绍哪里经受过这样的暴力对待,在俊脸被抓出四条爪痕、整个人被扑倒在地时,他才回过神,气怒地想躲开那两只一直朝他脸上招呼来的爪子,不能回手,只能狼狈地闪避,但收效甚微。只能气急叫: “你这是在干什么?何朝韵,你快住手!你莫名其妙!” “花心大少!浪荡子!不要脸的小白脸!你比牛郎还虚情假意!你连演技都很烂!既然你骗了我,为什么不骗一生一世!为什么为什么!”尖叫声更为凄厉,动作无比凶狠,难以想像这么娇小的身子,居然可以爆发如此剽悍的威力。 江明绍手忙脚乱地抵挡爪子,根本有口难言,于是周遭的指指点点就很明确地倾向“可怜地、正在施暴中的弱女子”,而将被施暴的他冠上一顶叫做“陈世美”的大帽子。 “去死!你去死!啊啊啊——” “你到底在胡说什么?你不要太过分了!不要再打了!”江明绍实在太痛太生气太狼狈了,终于忍不住用力一推,将抓狂的女子给推退了好几步,一个不稳,往后跌坐在地。 那女子像是被定住了身似的,木木看着江明绍,一时没有动作。 “你简直莫名其妙!根本像个疯子!”江明绍又委屈又生气地叫。 女子一听到“疯子”这两个字,立即跳了起来。江明绍连忙做出防护姿态,生怕又被攻击,没料到那女子只是狰狞地狠瞪他,瞪得让人心惊胆战后,动作了——不是朝江明绍拼命扑杀而去,而是转身推开人群以跑百米的速度消失不见! “明绍!快追过去!不要让她一个人!”好不容易冲进来的章令敏惊叫完后,也跟着追着女子消失的方向跑了。 “啊,令敏……我为什么要追她,我是受害者好不好?我今天才第二次见到她——妈的!”江明绍看着章令敏与林森跑走的背影,虽然气个半死、委屈得要命,但待在这儿给人看也不是办法,而那个“三角恋”的第二个女主角早不知跑哪去了,这儿就剩他一个人了! 再说吧,他被爷爷给安排来跟这个疯女人吃饭约会,如果把人搞丢了,回去一定挨骂。记得爷爷说这个疯女人是一流名门的千金,是得罪不得的……真是,他妈的!无论心中如何痛恨,他至少得把那个疯女人给完好地送回她家! 于是一场追逐开始了。 “林森,好巧,在这里见到你——”周又铃刚要从百货公司大门出来,就先差点被一个女人给撞到,还好闪得快,然后还没站稳,眼前又闪过章令敏的身影,当林森紧随于后跑过来时,周又铃倒是眼明手快,一把拉住他手臂,惊喜地寒暄。 “抱歉,我忙。”坚定拉开她的手,林森加速追过去。 周又铃的错愕没有太久,当江明绍也跑过她面前时,她也跟上去了,两人同时闪进一台正要上楼的电梯里,电梯向上。 百货公司的电梯当然不会有直达顶楼的。这间百货公司共有二十六层楼,而一般顾客能抵达的最高楼层只到二十一楼,往上全是员工办公区。 今日也是不幸,当那名被江明绍骂为疯子的女子搭到最高层时,像是早已熟知安全门的方向,一出电梯就笔直冲过去。平常都会锁好的安全门,今天竟然洞开,无人看守,也就让那女子一路爬上了顶楼阳台。 当跑在后头喘得快断气的江明绍与周又铃来到阳台时,就看到了无比惊险的一幕,不由得低呼出声—— 那名女子已经跨坐在阳台栏杆上,整个身子向外倾斜,若不是章令敏正紧紧拉住她的一只手臂,这个女子怕是早已跳下去了。两人的情况都相当危险。而林森正脸色严肃地站在离她们不到五公尺的地方,被厉喝着不准再上前。 “走开!你们都走开!谁要你们多事!滚!”女子情绪失控,为了摆脱章令敏的手,阳台这边的脚胡乱踹着,有几次都重重踹着了章令敏。“让我死!让我死!我早就不想活了!你放开我,再抓着我,我让你给我陪葬!” 章令敏忍着身上的痛楚,收紧双手,就算两只手的手背已经被抓得流血也不退缩。她没有在女子激动尖叫时跟着说话安抚劝慰她,而是静待女子尖叫到终于声嘶力竭浑身无力地直喘气时,才道: “如果你有勇气自杀,为什么没有勇气好好活着?你还这么年轻,既青春又美貌,好好活着享受这一切不好吗?” “哈哈哈……我还能怎么好好活?我疯了你知道吗?我为什么要好好活?这样无趣的人生,我为什么要好好活?你说啊?啊?”又是一串癫狂的厉笑,但因为后劲不足,没能笑太久,一边喘气一边质问着。 章令敏看着女子疯狂的眼神,边想着如何开解,也密切注意着她的动作。希望能寻到一个契机,将她一把拉下来…… “你也没有答案对吗?你也不知道人为什么要活着对吗?既然你都不知道,凭什么劝别人好好活!”女子咄咄逼人地问,又要开始摆脱章令敏的手。 “因为要死很久。”林森突然开口道。 女子听得一愣,林森后面的人也为之一愣,但章令敏没有,她只是终于找到机会,果断地用尽全身所有的力气,一把抓下她! 女子在尖叫一声后,重重跌落在地上。可能是跌得太痛了,她整个人像烂泥似的摊在地上,想破口大骂,但能发出来的只有痛叫声。 这时江明绍与周又铃飞快跑过来,四个人将女子围在中央,预防她还有力气跳起来坚持要自杀。 章令敏将那女子扶靠在水泥墙上,看到女子左手臂上的淤青,忍不住拉过来,轻轻揉着。温言道: “也许我们活了一辈子也不知道为什么活着,但这并不是我们轻易抛弃生命的理由。你还这么年轻就活得这样厌倦,那么你又怎么有耐心去忍受死亡呢?你听到他说的了,会死很久呢。到时面对那个无限的很久,你还能用什么方式去终结它呢?我可不认为再自杀一次,可以让你活过来。” “哼!愚蠢!人死了就死了,什么也没有!都什么时代了,居然还信灵魂那一套!”那女子冷哼,可能是身体太痛,一边抽气一边说话,声音虚软,再也没有尖叫的气势。双眼倒是不驯依旧地瞪着林森,想看这个人会怎么说。 林森表情总是很寡淡,垂下眼看着女子,伸起一手虚指了周遭,道: “你看不到空气,但它存在,提供着你呼吸所需。”手指又朝地上一指:“我们站着,而不是飘着,是因为地心引力,但我们看不到。许多人类还没能探索到、或者加以证明的事物,我们不能就说它不存在。存在或者不存在,并不会因为你的相信或不相信而有所改变。” 女子本来很专心听着,然而到了后来,眉头紧皱,无力道: “这是我听过最烂的劝生话了。真是超烂的,居然会说好好活着是因为会死很久……接着又说那些什么乱七八糟的话,简直烂死了!” “你还想听什么好话?你这女人不要太过分了!”江明绍累积了一路的火气,在确定女人没有力气在今天第二次寻死之后,爆发了。 “你这花花公子不要说话,你给我滚!”女子瞥见江明绍的脸就发火。 “滚什么滚?你这个……怪女人!”突然记起似乎是因为自己说了“疯子”这类的词语,才激到她抓狂的,所以赶紧转口。然后按着道:“我们上星期才被介绍认识,今天是你约我出来吃饭的。怎么我就是负心汉、花心鬼、不要脸的小白脸了?只因为我们吃完饭出来,我遇到了一个女性朋友,她也不过勾着我的手打声招呼,你就抓狂起来,接着就跑来跳楼了,你到底在干什么啊!”江明绍愈说浑身愈冒冷汗,先不说这个女孩的家世有多吓人、要是这女孩在今天死掉了,江家会遭受到女方家人多严重的报复;光是说他自己吧,眼睁睁看一个女孩在跟他吵架完后去自杀,他怎么能受得了?不疯了才怪! “你闭嘴,我不要听到你说话!你长得跟他太像了,闪远点,你的长相会让我发疯!”女子怒斥着。 章令敏轻悄地移动自己的身子,当她一边帮女子揉着手臂时,也慢慢靠近,最后环抱着她,也观察着她。这女子情绪已经稳定下来了,但身子一直在发抖。章令敏猜测着这女子是罹患了十几年后非常常见的心理疾病——忧郁症。而且是忧郁症里的躁郁症,当发病时,会有自残或暴力的倾向。 “原来我长得像你讨厌的男人,那你干嘛约我出来?自虐吗!”江大少这个情场达人从女子口中的只字片语里,大概可以推知这女子曾经遭遇过什么——不过就是老掉牙的桥段,千金小姐遇到了个感情骗子,却以为遇到了真爱,落得人财两失的后果,然后承受不住就疯了。然后他这个倒楣的人就成了疯女人泄恨的对象! 妈的!难怪这种五代富的一流名门大家族会纡尊降贵地来跟他们这种三代富豪往来,原来是想将这个在一流阶层里已经不可能找到对象的剩女推给他接收呢!不止是剩女,还是个精神状况出问题的疯女!太过分了! “你走开!我不要看到你!” “我稀罕吗?哼!等我送你回家后,这辈子你永远别再出现我面前!”江明绍生平第一次对女人说出这么不客气的话,说出口之后,觉得做人不绅士点,也没有什么不好。 “谁要你送?你滚!告诉你,你们可以阻止我这一次,阻止不了我下一次!” “那你就下一次再死吧,我们不会在意的。”周又铃冷冷说道。“只要不要死在我们面前,给我们恶心到就好了。你又不是我们的谁,我们管你爱死不死!” “你——”女子身为何家大小姐,从来都是被轻声细语奉承着的,几时听过这样刻薄的话,立马又激动起来,可惜没力气起身,只能浑身抖得像要散成碎片似的。 周又铃一点也不给她说话的机会,骂道: “有力气去死,却没力气去为自己讨回公道,你这个蠢货!如果你被骗情了,就去报复回来;被骗财了,就去追讨回来;恨那个人,就去让他生不如死,也好过你让自己生不如死!只是一个男人而已,就算是个烂透了的人,如果你还爱,那就去爱啊!爱到没力气爱了,再摺磨死他不会啊!你这样摺磨自己,简直是自甘下贱!” “你,你这个女人,你敢这么说!你——”女子气得几乎要厥过去了。 “你以为世界上就你最惨吗?那你真是太给自己脸上贴金了!群聊四四制作告诉你,我比你更惨!”周又铃像串点燃的鞭炮,正劈哩啪啦爆着,情绪失控地吼着……“你看,这是我苦追了一年半快两年的男人,我爱死他了!我第一眼看到他,就知道这辈子只会为他心动!”周又铃指着林森,深吸口气,努力想稳住自己的语调不那么抖。“可是,他跟我的好朋友却先认识了,也交往了。对,现在正抱着你的那个女人,就是我的好朋友,他们正在交往,我目前还没横刀夺爱成功,正在努力中。” “这种话……你也说得出口?太过分了……”也太无耻了,女子瞪大眼。 “我第一眼看到他就爱上他,但是,在看到他的前十秒,我正在跟这个男人接吻。”周又铃淡淡地指着正朝她翻白眼的江明绍。不意外又接收到女子倒抽一口冷气的惊喘声。“江明绍是我主动追求的第一个男人,但一直没追到手,所以我一不作二不休,在他还没来得及开口要求分手前,强吻了他。那时我只是不想太容易放过他,同时也想着追了他那么久,可不能做白工,好歹吻一下回本……谁知道下一刻就撞到真正令我动心的男人了,你说我心中是什么感觉?简直是太狗血了!” “……这……叫真惨,还是叫自作孽不可活?”女子觉得这个嚣张的女孩的情路实在太迭荡了,相较之下,她自己那么点事,实在显得很苍白…… “都不算,我只恨没有比我的好朋友更早遇到林森。如果我比我的朋友早遇到,她就算也爱上林森,必然也不会跟我争的,那么我就一定可以追到林森,虽然可能要跟他耗许多年。她是个很乖很有道德感的女孩,为了她心中的标准,她可以舍弃自己的想望。很傻很圣母对不对?” “就算没有令敏,我跟你之间,也不可能。”淡淡地道。 周又铃哼笑,深深看着林森。“如果没有令敏,你或许不会爱上任何人,但你总会结婚,那么,我深信最后得到你的人一定是我。我爱你,在你没有爱上我时,我就爱上了,得不到你的心,至少也要得到你的人。瞧,很卑微吧?我把自己贬低到尘埃里了……”她的笑,还维持着,但泪却像喷泉般涌出。 “你应该放手……我都看得出来你不可能得到他了,那么就至少保有友情吧……”女子结结巴巴地说完后,惊讶得发现自己居然在劝解别人……明明前一刻,她正在寻死啊,怎么这么快主角就换人了? “我不!就像我跟你说的!只要还爱,就坚持爱下去!直到不爱之前,我都不会停止追求他,哪怕他们以后结婚生子,我也会天天祈祷着他们离婚、感情破裂!” 太强悍了!强悍到让人无言以对。 女子呆呆看着周又铃,又看了看其他三人,这四个人之间,好像满纠缠的,简直比八点档的连续剧还精采…… “嗯……可以知道你们的名字吗?我们认识一下。咳,我先自我介绍好了,我叫何朝韵。半年前被一个伪装成上进有为青年的男人骗了感情——其实那个男人刚被一个六十岁的富婆弃养,正在找新的包养人,没料到钓到我这条大鱼,以为可以骗婚成功,但被我家人查到他所有的底细,是一个非常烂的男人。总之,我为他大病了一场,现在还在治疗中。不过,我会好的,一定会。你们的名字可以告诉我吗?”目光定在最好说话的章令敏身上。 “我叫章令敏,他叫林森。”章令敏温柔地说着。 江明绍撇撇嘴,别开脸。他还想赶快把人送回家,好去给医生上药呢!他的脸痛死了! 周又铃将眼泪一抹,很跩地转身离开,丢下话道: “下次遇见你再让你知道我的名字吧!如果你还活着的话。现在我懒得理会一个才刚自杀未遂的蠢货。” 走到阳台大门边,周又铃站定了下,回头看着林森,轻道: “林森,我很喜欢你,真的。” 林森只是看着她,没有说话。 微笑,挥手。“学校见。” 当所有人都离开阳台,江明绍也顺利将何朝韵完好地送回家之后,章令敏才终于松了始终憋在心中的那口气。 江明绍的危机,算是解除了吧? 何家大小姐没有死在今天,也就没有三年后江明绍被设计服用了迷幻药与某几位千金小姐迷迷糊糊发生关系,制造出性爱派对的淫乱景象被偷拍下来,后来还被登在不入流的八卦杂志上,轰动了全社会的事件!这事件,镜头里的所有人彻底身败名裂,江家遭受各家族无情打压,而江明绍则被上流社会彻底驱离,没有千金小姐敢跟他往来,连一般身家清白的女孩也见到他就躲得老远,他的一生,宣告完蛋。 没有人知道背后主导这一切的人是谁,但所有的蛛丝马迹显示了绝对跟何家脱离不了关系。 起因正是这出自何家千金为江明绍跳楼而亡。 所以,江明绍的劫数,躲过了吧? 当然,章令敏不敢现在就放下心,她还要盯着他三年,直到确定性爱派对事件没有发生,才能安心。 “你会觉得我今天的行为很奇怪吗?” 两人牵着手走在回她家的路上,在松完一口气之后,才想到必须给林森一个交代。她今天的表现……太未卜先知了,林森一定会觉得很奇怪吧? “是很奇怪。”林森点头,但没有多问。 “你想知道为什么吗?” “不一定非知道不可,如果你觉得难以启齿的话。”他低笑。 “我不知道该怎么说,不过,我会告诉你的,总有一天。” “没关系,我们有一辈子,不急。” 她抬头看他,正好迎上他含着笑意的眼,点头,再点头,对的,他们这次将有一辈子。身子忍不住往他怀中偎去,轻道: “这辈子,没有错过你,真好。” 他停下步子,转身搂住她,下巴轻轻揉着她的头顶,很温柔地揉着。 “我一直在这里,只要你愿意,我们就不会错过。” 原本打算用一下午的时间练习莫扎特二十一号钢琴协奏曲,但却发现自己带错了曲谱,竟然带了一本平常在家里练习用的本子。有些叹气地随意翻着曲谱,页面停在绿袖子的曲子上,想到了林森的双簧管,想到了这一世,她看过他弹吉他、听过他的双簧管,却还没听过他弹钢琴呢。 为什么上辈子她只看过他弹钢琴而不知道他其实更加的多才多艺呢?有机会一定要问问他。 双手轻轻放在琴键上,忍不住弹起了绿袖子,闭上眼,想着他。 当曲子即将弹完时,她发现身边坐了一个人,那熟悉的气息让她无须睁眼就知道会是谁,已经习惯了依靠,所以很自然地侧偎了过去,自有他挺拔的肩膀承接着她。 弹完了最后一个乐音,他在她耳边问: “想睡了?” 摇头。 “那为什么不睁开眼?” “每次醒来,我总怕睁开眼发现一切都只是个梦……”愈幸福愈恐惧,曾经以为自己不管遭遇什么,都能随遇而安,原来,所谓的随遇而安,不过是没有足够令她在乎的事物而已。 “没关系,只要不是恶梦就好了。” “你总是无所畏惧是吧?” “我努力,我争取,我得到或得不到。畏惧于事无补。” 他总是如此务实。她微笑,在眼睛微张时,便被他温柔地吻得又闭上 。 “你准备休息多久再回实验室?”猜都不必猜,他必定是在实验空档溜过来看她一下的。 “不太久,约莫一首曲子的时间。”他笑。 “你要弹给我听吗?”她张大的杏眼完整地表达出期待。 “不,我们一起弹。四手联弹。”他随手翻着曲谱,然后视线定在一个曲子上。 “我没带四手联弹的曲谱!会弹坏的——”她的目光跟着看过去,竟一时哑口了。这曲子……竟是这曲子…… “我从来不弹太甜的曲子,但这一首,我第一次听时,就觉得,如果我有了喜欢的女子,一定要对她弹奏这一首;如果她也会钢琴,那我们就一起弹它。” 梦中的婚礼 章令敏身子微抖,不敢说话,怕说了会流出泪来。 上辈子,在他前去剑桥留学时,最后一次来到西乐社,那时他不知道社团里还有人,他只是来取走他的一些曲谱。但那时她在,她正在弹钢琴,弹着萧邦的离别曲,满心苦涩地默默为他送行。他的意外出现,吓得她琴声大乱,整个人跳了起来,完全地不知所措。 他在门边看着她许久,不算明亮的空间,距离也隔得太远,让她看不清他眼中带着什么情绪。突然,他走过来,抓来一本琴谱,摊开给她看,问: “会弹这首吗?” 梦中的婚礼……“会。” “一起吧。”他坐在钢琴椅上,留了一半空位给她。 “啊?一起?这是四手联弹,我没没没练习过!”看清了曲谱后,她结结巴巴,羞愧万状。 “别担心,我配合你,我也跟得上你。”他语气温和,却有着不容拒绝的力量。 于是,那个黄昏,他们在西乐社昏暗的教室里,一起弹奏着那首甜蜜的曲子,正如他所言,不管她的节奏快慢,甚至因为太紧张而错落了音键,都会被他巧妙地掩饰补足。难以相信他们这是第一次合奏,也是此生唯一的一次合奏。 弹完后,她久久无法回神,呆成了一根迟钝的木头。 “再见。”他起身,深深看了她一眼,在转身离去时,说了再见。 而她仍兀自呆傻,竟然没有回应,连再见也没有说,那一生,便永远诀别。 …… 当梦中的婚礼乐音再次在两人合作下悠扬响起,她恍然度过了一个轮回,上辈子,这辈子,一样的林森,一样的曲子,一样的情意…… 原来,如此…… 所有失落的,都拾起了;曾经模糊的,都清晰了。 重生一次,是的,是的,正是为了他而来。 我爱你,林森。就算睁眼之后发现是个梦,或者是另一个轮回,我会真实地找到你,然后,继续爱你。 曲子不知道何时弹完,两人的唇也不知何时纠缠在一起,她只能紧紧抱着他,渴求着他的怀抱,他的亲密。让两辈子的空虚,在每一次依偎里填充进足够的爱,当她的心满满的、胀胀的,觉得整个人快飘起来之后,她想,那就叫圆满了吧? 心,飘了起来;而她的双足终于踏实。在他的爱里,她找到了归宿。 番外——寂寞在唱歇 章令敏死了,就这样悄无声息地死掉了,死在她自己的生前告别式。 真是了不起啊,把生前告别式变成真正的告别式,这算不算是神准的预言了自己的死期呢? 周又铃恍恍惚惚地离开了那处因为告别式的主角亡逝而场面大乱的地方。 “哈罗,亲爱的,你去哪?车在这儿呢!”一个开着拉风跑车的外国熟男,朝周又铃帅气地挥手,引来路边无数男男女女欣羡的目光。 周又铃没有理会他,愈过他,拍开他抓上来的手,仍然往前走,不管那男人怎么呼唤她,都无所感应。她一直在走直线,将脚下的人行道给走到尽头后,就是大马路了,要不是正好一辆计程车开过来,有人下车,让她顺手就着打开的车门坐进去,她大概就投入拥挤的车阵中,就算被撞飞也回不了神。 “小姐,去哪?”运将问着。 “往前开。”气若游丝的飘葱声音。 运将疑惑地从后照镜里打量这个美丽迷人、看不出年龄的熟女,见她神魂不属,有些担心她的精神状况…… “呃,小姐,总该有个地方吧?” “那就t大吧。”不耐烦地朝后照镜里偷窥的那双眼瞪去,那凌厉的目光吓了运将一跳,确定此女就算不是经神病患,也绝对不是好惹角色,连忙专心驾驶,乖乖往客人指定的地方开去。 周又铃觉得非常难受,她想尖叫,又想痛号,她更想毁灭手边所能毁灭的一切! 章令敏死了,就这么死了,她才四十八岁,怎么就死了? 一辈子养尊处优的人,又是活在医疗科技发达的年代,区区一个癌症,居然就把她给终结了?这也太可笑了吧! 是她自己不想活了吧?是吧?是这样吧? 二十五岁以前,身为章家的乖乖女,一心为父母兄弟姐妹操心烦恼,总企图以奉献自己的方式,来为家人做任何事。周又铃从来没见过那么圣母属性的女人!对家人温柔体贴得太过了,过得令周又铃觉得虚伪,心中冷笑地想,她这样的圣母状,难不成真能维持一辈子?一辈子毫无节制地牺牲奉献下去? 如果她真做到了,她就佩服她! 周又铃曾经在心中恶狠狠地这样发誓,并且认定章令敏绝对做不到,必然有圣母面具彻底崩溃的那一天!可惜她看不到了,因为林森,她决定放弃章令敏这个朋友。是啊,为了林森。 曾经……周又铃是很喜欢章令敏这个朋友的,从高一同班开始,她第一眼就喜欢上了浑身充满大家闺秀气质、看来乖巧温顺的章令敏。她身上有自己绝对不会具备的、也学不来的特质。虽然周又铃很自豪于自己的性情,但如果一个人能在动如脱兔的同时,还能静若处子,那不是更理想吗? 周又铃是霸道自我的,所以她不可能再与其他霸道自我属性的人当朋友,因为那肯定会引发世界大战。于是她在高中交的第一个朋友就是乖乖牌的章令敏,除了欣赏她的气质,还想知道高中这三年,有没有办法成功带“坏”她。 事实证明,她没有办法打破章令敏的圣母表象,无法让她呈现出自我的真性情。周又铃觉得很遗憾,也觉得无聊了,趁着考上南部的三专,就想着放弃这段友情,毕竟道不同不相为谋,而且章令敏的圣母面具挂得太牢,她久攻不下,让她挫败得紧,觉得章令敏也没怎么把她当知心好友,就意兴阑珊了起来。 要不是在t大的迎新舞会上,意外对林森一见痴狂,她与章令敏,应该是好聚好散的,就算不再联络了,彼此心中也不会有任何怨恨,只有淡淡的怀念吧。 但,林森啊,若是没有遇上他,她这一生,将会很遗憾吧? 她第一眼就爱上了林森,那种像被雷劈到的感觉,她这一生只经历过这么一次。她是真的很爱很爱他,爱到死缠烂打,毫无尊严,甚至觉得如果她没有得到林森的话,一定会死,一定会!因为他就是她生命存在的意义! 章令敏对林森很有好感,总是不由自主地在没人发现时,悄悄将目光定在林森身上,却总是不敢上前,默默地收缩自己的存在感。若是林森的眼光无意识看过来,她一定在第一个时间内闪躲避开。她已经暗恋上林森了,自己却不知道。周又铃却是非常敏锐地发现了。 “令敏,你跟林森是什么关系?” “普通的学长学妹关系,而且还是不同系的。” “没有更进一步的关系吗?” “怎么可能?虽然见过几次面,不过我想他是不会记得我的。”低头微笑,故作不在意地说着。 但周又铃可以察觉到她说这话时,眼中闪过的失落。 “你不是也加入西乐社了吗?他是社长,一定会记住你的,对吧?” “会吗?他记住我做什么?” 不以为然。 周又铃看了她一会,突然强势宣告道: “令敏,我要追他!你是我的好朋友,一定要帮帮我!” 她看到章令敏脸色变得苍白却不自知,勾出的微笑危颤颤地有些抖,也不自知。声音虚弱无力地—— “你说,要追他?可是……可是你在南部啊……” “我会马上休学,回北部上补习班,明年一定考上t大!在那之前,你帮我盯着林森,随时跟我说他身边有什么女人跟他走得比较近!还有,你们有公开的社团活动时,跟我说,我跷课也会过来!” 然后,一切就在她的强势下定调了——林森是周又铃爱慕的人,章令敏是帮好友周又铃追求林森的学妹!而林森与章令敏两人之间,没有任何直接交集的可能性! 章令敏的道德标准不会容许她自己去觊觎好友心仪的男人,不管自己对那个男人有没有难以言说的好感!当周又铃说出对林森的喜欢之后,便断了章令敏说出喜欢的机会。 如果她也喜欢林森,就只能一辈子深埋在心底,成为不能说的秘密。 …… 周又铃一直得意于自己的先下手为强。 随着她正式成为t大的学生,有时间成日满校园地追逐着林森的脚步,也更近的观察了章令敏,终于确定了这个好友果然心底爱慕着林森!曾经只是隐隐的预感,如今证实了是真的! 这令她吁了一口气。如果章令敏早她一步发现了对林森的情感,也先说出口了,那么,一定会很糟,很糟很糟……这是周又铃野兽般的预感。 追求林森的女人太多了,不过周又铃从来不认为那些女人会是她的对手,可是,如果那些女人里还包括着章令敏的话,那么……变数就大了。 周又铃看不出林森对章令敏有特别对待的时候。他们难得有交集,除了与一群人在学生会开会,再不就是一群人聚在西乐社练习,他们再无别的见面机会,更别说单独相处了,根本不可能。 曾径,周又铃以为林森不会喜欢上学校的任何女人——即使是令周又铃感到危险的章令敏,也不可能进得了他的心。但她错了。 在他即将大学毕业、前往英国剑桥读研究所那年,周又铃敏锐地感觉到林森似乎有些焦虑,常常看书看到一半,莫名地发呆起来。原本以为是出自于即将离乡背井的不安定感,后来在西乐社看到了那一幕,才震惊地发现了真相! 林森……竟然与章令敏坐在一起弹钢琴! 林森,居然会跟女同学单独相处! 林森,怎么可以……跟章令敏坐在一起,还……弹着那样的一首曲子!。 两人弹得如此契合,像是练过了无数遍!他们什么时候在一起练琴的?为什么她一点也不知道?她的“好朋友”为什么要背着她这么做? 被背叛的怒火在胸臆里狂燃,这一刻,周又铃痛恨起章令敏,觉得这个虚伪的女人如此的面目可憎! 于是,当她毅然休学,追着林森跑去英国时,也单方面对章令敏断交!这样阴险虚伪的朋友,她不要!连说声再见也不屑,更不想听到她的任何解释! 然后,周又铃痛快地将章令敏这个女人遗忘,更努力忘掉那一天的黄昏,在西乐社看到的场景,全心全意地满世界追着林森跑! 她不会再见到章令敏,也不会让林森见到! 只要彻底将章令敏赶出他们的世界,那么,她就能得到林森,她深信! 后来,她才明白,那时认定为被欺骗的愤怒,其实是发狂的嫉妒。 …… 你到底想怎样?” “我要你娶我! 在三十岁生日那天,她在剑桥市的某间小酒吧里喝得酩酊大醉,又哭又闹,酒保只好把林森找来处理她这个女酒鬼。 林森将她送回租来的公寓,想走,却被她死命抱住纠缠不放! “娶了你又如何?”仍是那么冷淡的声音。“我不爱你。” “已经十二年了!我难道还会在乎你爱不爱我吗?我只要你娶我!用娶我来证明我的青春没有虚度、我的追求终于有了结果!” “一张写有你我名字的结婚证书并不能证明什么。我不爱你,甚至连时间都无法给你,如果我娶了你,你依然得一个人过日子。” 林森总是忙的,从学生变成助理教授,当了助理教授之后,又成为继爱因斯坦之后,全球最伟大的物理大师钦点的研究助理之一。这两年还不时在欧洲几所大学讲学,他租来的住处,一年有十个月以上空置着…… 然而,即使空置着,他也不接受她搬过去当他的室友的请求,不管她为此做了多少死缠烂打的事。就像他的心,宁愿一生空荡荡在那儿,也不会打开一个缝隙让她进去…… 周又铃觉得她的心终于被伤透了。 “林森,我是跟在你身边最久的人,虽然你不爱我,但无法否认我是最了解你的人。你的心是铁做的,不想爱上什么人的话,就不会爱上,我知道得太清楚了。但如果没有得到你的心,至少要得到你的人,要是,连你的人也无法得到,那么,我就非要一个名分不可了!不然,我无法对我自己交代……我会一直在你身边耗着,直到烂成一堆枯骨……” “又铃……” “放过我吧!林森,你放过我……”她崩溃痛哭,觉得自己不仅心碎了,更痛的是,连等同于性命的尊严与骄傲也碎成灰屑了…… 那是她对林森最后一次的死缠烂打。对他发过无数次疯,流过无数眼泪,在最后一次,奏效了。 不是因为她的爱、她的痛苦或她的泪,而是给她十二年的情意,一个结清似的安慰奖,他说,这是他仅能给的。 所以他们去登记结婚。正式成为夫妻的那天下午,他就搭地铁到伦敦上课去了。他给了她公寓的钥匙,与他的存摺,却没给她他上了锁的卧室的钥匙。 然后,那半年,他一直在伦敦,就算回来剑桥,也是待在学校的实验室里,连家门都没踏进一步。她若是想找他,只能打电话,而他每次只能给她五分钟。 在一个又烂醉如泥的晚上,周又铃跟一个爱慕她许久的香港留学生上床了。那个可爱的男生第二天醒来就捧着一束花向她求婚,说会一辈子爱着她;而她只是点了根菸,赤裸地坐在床上抽着,以着还不算清醒的脑袋迷迷糊糊地想着,原来,也不是非林森不可……四四制作- -原来,这世界上,除了一个永远不会爱上她的林森之外,其他都是很轻易就会爱上她的男人。 那是最后一次的试探,她打电话找到林森,对他说: “我出墙了,跟别的男人上床了。” “……然后呢?”林森总是言简意赅。他不在乎她做了什么,只想知道她找他做什么。 “那个男人小我七岁,但他说要娶我,已经送了我一颗三克拉的钻戒、一辆小跑车,这两天说要买间房子给我。” 林森在电话那头静待。 周又铃唇边勾起冷笑,笑着自己的痴心妄想。许久的静默之后,她深吸了口气,说道: “我可以跟你离婚,但是,林森,我要听你一句真话。” “离不离婚,在于你的方便。不能用来跟我谈条件。” “你……不想回答,是因为知道我会问什么,对吧?” “抱歉,我得去开会了——” “你知道!你知道我要问的是章令敏,所以你不想回答,对吧?”她大叫。 他没回答,只淡淡说了再见,就挂掉了。 是啊,他怎么会回答?不管他爱不爱章令敏,对他来说,都不关她的事,所以他一个字也不会跟她说。她怎么又犯傻了?以为是林森的妻子、是章令敏曾经的好友,就有资格质问那段从来没机会把暗恋发展为明恋的爱情? 人活到了三十岁,蹉跎了大好青春,却没有变得聪明,真是活得太失败了! 然后,她决定离开英国,找了林森离婚,其实只是为了好好看他。她不知道日后她会飘落在世界的何方,但可以肯定的是,此生再也不容易见到他了。 三十岁以后,她把日子过得很精采! 她交过的男朋友有欧洲小国皇室的王子、南美洲的丛林探险家、埃及的考古学家、美国的知名电影制片、巴西的足球明星,以及更多记不住名字长相的富家公子或知名学者……但她并不快乐。 一天比一天更不快乐。在她四十五岁时,就觉得世间的一切刺激都乏味极了,所以跑到日本,找了个安静的地方,每天就做两件事:泡温泉与发呆,决定余生就这样烂掉算了。 不过就算乖乖找了个地方烂着,还是控制不了桃花满天飞,追求她的男人总会蹦出那么一两个。 也好,打发时间尚可。 然后,她就接到了来自于章家的——章令敏生前告别式邀请! 这是个愚人节的恶作剧吧?章令敏怎么可能快死了? 她跳起来,决定回台揭发这个恶劣的骗局! …… 她周又铃还活着,章令敏怎么可以死掉? 可是,她死了。真的死了。挂着完美的圣母面具,直到呼出生命最后一口气,也没有拿下。 章令敏,你果然是个狠角色!我败给你了! 年轻时,她冷笑地认定章令敏总有面具挂不住,露出狰狞真面目的一天;年轻时,她自负地认定她会爱林森一辈子,就算他不爱她,她也要追随他到死亡那一刻! 章令敏成功了;周又铃失败了。 人生没有如果!就算她周又铃最后放弃了林森,也不会愿意见到林森与章令敏有情人终成眷属。她会发狂的。 好啦,现在一切一了百了,章令敏与林森,这一辈子是彻彻底底的不可能了。一个死了,一个在天涯飘泊着。 那她,在冷笑完后,又该怎么办呢?她还活着,自己一个的活着,怎么办呢? 这时,收音机里突然播放着一首沧桑的歌,由一道沙哑女音唱着—— 天 黑了 孤独又 慢慢割着 有 人的心又开始疼了 爱 很远了 很久 没再见了 就 这样竟然也能活着 你听寂寞在唱歌 轻轻的 狠狠的 歌声是这么残忍 让人忍不住泪流成河 谁 说的 人非要 快乐不可 好像快乐 由得人选择 找不到的 那个人 来不来呢? 我 会是谁的谁是我的? 你听寂寞在唱歌 轻轻的 狠狠的 歌声是这么残忍 让人忍不住泪流成河 你听寂寞在唱歌 温柔的 疯狂的 悲伤愈来愈深刻 怎样才能够让它停呢? 天 黑得 像不会 再天亮了 明 不明天 也无所谓了 就静静的 看青春 难依难舍 泪 还是热的 泪痕冷了 寂寞在唱歌/词:施人诚 艰难锁在眼眶里的泪,终于流了下来,却不知道是在为谁而流……泪,滑入口中,苦苦的,涩涩的……寂寞的歌,还在如泣如诉地唱着……她的人生,也依旧得继续走下去……很辛苦,很失败,很孤单,不过,都无所谓了…… 后记 好久没有翻阅诗集了,不管古诗还是现代诗。 诗,一直是我很喜欢的一种文体。它能以最简练的短句,排列出最精彩的意境,因为如此,我始终觉得“诗”这样的存在,非常神奇。 虽然我是没有能力做诗的,但对于那些写出能让我起共鸣诗句的诗人,我总是无比拜服。在正当迷恋时,自然在书局里不断搜寻,看到那些人写的诗集,翻也没翻,就直接抱回家……当然,有没有看完,就是另外一回事了。 书柜里的诗集,有的被重复翻阅,都翻得起毛边了,有的却还一如刚从书局领养回来的样子,整本书干干净净,没有摺痕、没有毛边,顶多只在几页令我有感触的诗句上,写了几句感言。 在如今一切依赖电脑的时代,我们需要查找什么知识,都只需在网上搜寻就能轻易获得,甚至买书,也有网路书店完美到家的服务。这便注定了实体书店的门庭冷落车马稀,无可挽回地朝式微的路上走去。 已经很久很久没有静下心来捧着一本书读上大半天了。尤其是诗,这些属于我的诗集,在属于我之后,看完的、看一半的、没怎么翻的,就堆放在那儿被静静遗忘,想想,竟有两三年没搭理了啊! 在准备开新稿的那几天,清理完所有书柜,找出可能用得着的工具书,也把所有现代诗都找了出来。一本一本翻看,看着曾经在里头写下的感言,也看着每一个摺页的地方,重读那几首曾经让我深深铭记的诗句。 于是我发现了一个现象——十几年前曾经令我喜欢到非要背起来,甚至另外抄写在笔记本里的某些诗句,如今读起来有些并没有太大感觉了,甚至怀疑当年怎会为了这样的句子感动得半死,甚至为了那首诗而买下一本诗集,对着那诗写下满纸荒唐言…… 岁月证明,人是会成长的,而成长,则会让人改变。不一定更好,不一定更成熟,但是口味的改变则是一定的。就像二十五岁之前,我喜欢味道重的食物,爱吃红烧牛肉面、爱吃泡菜火锅、爱喝奶茶、爱吃巧克力等等。而如今,我更爱清淡的汤头、食物的原味、清香的茶叶,然后,不怎么吃巧克力了,更愿意吃水果一些。连爱吃的东西都可以变了,阅读的口味又怎么会不变,是吧? 重读诗集,除了发现年少时感动的诗,现在不感动了,还发现曾经读不懂的诗,居然有些能读懂了!以前觉得乏味的作品,现在却喜欢得非要记下……可能是口味不同,可能是年龄阅历的增进,总之,那些旧诗集,竟让我觉得仿若初相见。 本来无意在这个故事里的每个章回放置诗句的,但因为找到了几首觉得可以应景的,也就放了。当然,大多是夏宇,其他才是别的。既然放了,就找个全,十章都放了吧!所以每天晚上入睡前,都在看诗。 我一直都喜欢夏宇,但我得承认她的诗,我很多都看不懂。但这并不妨碍我去欣赏她!我手上有两本她的备忘录,这书初版发行于l 984年,距今已有二十六年了,而她的诗作,看起来却仍然如此“新”!不太有时代的隔阂感,所以我一直觉得她是个很神奇的人。 被称为诗人的作家很多,但我深信没人像她这样把诗写得这么奇诡,短短的文字,在她的组合下,变得很活,很难以形容,虽然无法很精确地表达她的诗带给人的视觉感受,但印象绝对是独特的! 重新读诗,夏宇带给我的惊喜仍然最多。当然,还是有许多读不懂的,所以我想,过个两三年再来读一遍,或许又有了新的收获。 以前就谈过夏宇了,所以对她的谈论就到此为止,我想,喜欢她的人,早就喜欢了,也不必我再多舌推销。 这次找到了一些有意思的诗,却不是每一首都能使用在小说里,就另外记在笔记本里,记住这一刻的喜欢心情。 当然,太过知名的诗人,我们耳熟能详,轻易可以在网上找到他们的作品名句加以欣赏,也无须在此着墨太多,喜欢的自然会去找来看。 我推荐大家去找达赖六世仓央嘉措的作品。 我喜欢在他的词里找中意的断句,例如: ——世间安得双全法,不负如来不负卿 ——佛是过来人,人是未来佛 当然,还有那首超有名的那一天,那一月,那一年,那一世的情诗。也成了我随身笔记本里的收藏。 读他的诗,最好先读他的生平,那样才会对他的诗作有更深的理解与感触。 至于郑愁予、余光中、席慕蓉这些诗人,大家简直太熟了,他们的作品更是常常被引用,也就不用特别再去介绍了。 在写完这个故事之后,床头柜的那丛一诗集也翻阅完了,就要再封藏进书柜里,下次见面不知何时。不过,想必定有新的领会吧! 在这里,我要记下一首出自于业余作者的一篇诗作。这首诗发表于1975年的文学杂志上,年代非常久远。我后来稍稍找了下,这个作者的诗作似乎不多,也都零散地发表在联合副刊或中外文学上,作品应该没有多到足以独立成书。 有些诗,来自于无名作者,不是特别的精采卓绝,诗作上甚至还带着时代的味道,若是没有人一直的记住,它就会默默地在岁月里无声消失,像是从未存在。 我觉得这首满好的,我想记住。已经记在笔记本里了,同时,也记在这里,跟大家一起分享—— 你家的门 就如一本古老暗红的 红楼梦的封皮 你天生便是书香 在学会走路之前 已能走莲步 你不玩鞦韆 却把笔墨排得很整齐 你是 古典之笔 你用一把葵扇 去追蝴蝶翩翩 蝴蝶也追你 只见 你轻移玉足 后花园步伐莲莲 我是由南方来的 来此落难 伞一把 书一本 草芒一双? 想抓几只蝴蝶炖酒 但它们却绕着你飞 庄周梦蝶 我梦你 都是哲学 后花园私订终身 难道就不是哲学? (小燕小燕头发长 早上梳发晚上梳月亮) 一根琴 千种余音 一丝发 万里馨 想要把你读好 必须先读林黛王再念崔莺莺 (小燕小燕头发长 早上枕蝴蝶晚上枕发香) 沙穗·<书香门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