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公二号人选》 楔子 一名穿着胸前印有卡通图案宽松长t、脚踩室内拖鞋的女子,顶着一头散乱的大波浪长发,清秀的脸上挂着两行清泪,茫然若失地走在街上…… 她失败了!难道她真的是个注定得不到幸福的女人? 她这么努力地把自己塑造成老公最喜欢的辣妻,好不容易找到一个认同她、喜欢她,并且娶了她的男人,可是…… 她虽然是老公眼中的一百分辣妻,却是婆婆心中连零点一分都不到的坏媳妇,只因为她是个“小歌女”,行为放浪形骸,毫无豪门媳妇该有的气质! 她以为婆婆会喜欢她的,以为再过一阵子,老公会带她回美国补办婚礼。然而老公口中说的,和她亲耳听到的截然不同。他不是说婆婆很开明,只要他喜欢的,婆婆都会喜欢,而且婆婆已经欢天喜地在张罗他们的喜宴了? 可是,她听到的却不是这般…… “……没有得到我认同的婚姻,全都是儿戏!夏氏金控集团不会认一个小歌女当媳妇的;再说,淮瑾早已有了未婚妻,如果你还想保有尊严,请自动离开,若是等我回台湾亲自处理,别说豪门少奶奶,恐怕你连小歌女的身份都不保!” 她的婆婆,不,夏氏金控集团的副董事长显然早已调查清楚她的工作,是,她是在酒店、餐厅驻唱的歌手,偶尔她的穿着会性感些,但她很自爱,除非是确定要交往的男人,否则她不会随便跟人家发生关系,可是…… 不,不需要可是了,不管她有多自爱,就算要她发誓,现阶段除了老公,其它的男人她都不会爱,否则穷得三餐不继,是,对她而言“穷得三餐不继”比“被车撞死”还恐怖,因为她经历过那种又惊又怕又饿的日子,她发誓再也不要过那种生活。 可,说再多都无济于事。 婆婆不喜欢她、不认同她,加上老公早已有未婚妻,婆婆一定是力挺未婚妻,才会不管她和老公已经登记结婚,硬是打了通越洋电话,逼她自动退出。 她不退,不想退,可是如此一来,这就不是她想要的家了。她要的家,应该要有和蔼可亲的父母,百分百爱她的老公,日后他们会有可爱的孩子…… 如今她的梦想幻灭,不知自己该往何处去? 抬眼望天,阳光好刺眼,她是夜行性动物,不该白天就出来晒太阳……她泫然欲泣。多可悲呀!自己连晒太阳的这一丁点幸福都无法拥有。 太过耀眼的阳光,致使她眼前一片短暂花白,就在这一刻,她感觉整个人被迫移动,有人硬将她塞入某个狭小空间里。 “快点开车!” 听到急促下令声,她整个人回过神来,看到身边押住她的两名黑衣男和驾驶,全是陌生脸孔,她惊恐的问:“你、你们干么抓我?”难道是传闻中的霸气婆婆等不及她自动离开,想先下手为强? “何秀珍,把钱交出来!” 何秀珍?谁啊?“我,我不是何秀珍,你们抓错人了。”她瞪大眼看着左手边的黑衣男。 “你以为戴了假发,我们就认不出你来了吗?你就算化成灰,我们兄弟俩都认得!” 右手边嚼着槟榔的黑衣男,朝她咆哮,一股又湿又涩的槟榔味喷拂在她脸上,令她作呕。 “钱呢?今天你要是不把钱交出来,我们就把你载到山上做掉!” “我说了我不是!”她大声地反吼回去。 她的心情已经够低落了,还遇到乌龙绑票,最糟的是,旁边这个人很不卫生,直接把槟榔渣吐在她身上。 “啊~~”她忍不住尖叫,气瞪着始作俑者,“把它给我清干净!” “清什么清?嫌脏的话,直接把衣服脱掉。你哪一次看到我们兄弟,不是自动脱光衣服的……”右边黑衣男伸出禄山之爪,粗鲁地朝她胸前一抓,她尖叫,他一顿,不是被她的叫声吓到,而是…… “大哥,这个何秀珍八成跑去隆乳,她的奶变大了……”男子说完,暧昧一笑。 左边黑衣男闻言,也伸手抓了她左胸一把,兄弟俩邪恶地笑成一团。 “不要只有你们两兄弟在爽,我也要摸。”前方驾驶一副很想凑一脚的淫笑表情。 “要摸就给你摸。”兄弟俩合力把她推向前,好方便驾驶用他那只短胖的手吃她豆腐。 她又惊又气,瞥见窗外一片荒凉,车子似乎驶上某座不知名小山,她心知要是再不反击,就会被这三个色鬼蹂躏到死—— 见那只短胖的手往她胸前伸来,她毫不迟疑低头狠咬猪蹄膀一口,趁他们惊吓之际,她像疯妇般左右开攻,用尖锐指甲狠狠抓他们…… “何秀珍,你这个疯婆子,x的,我脸都流血了,痛死了。” 趁两兄弟痛得哀哀叫,她全力主攻司机,“给我停车!我叫你停车听到没!”她发疯似地把司机的后颈抓出一条条血痕,黑衣男子见状想拉开她,她索性紧紧掐住司机的脖子不放。 被勒得快窒息,司机反射性的伸手想扳开她的手,未料两手一放,油门一踩,该过的弯道未过,车子直接往前冲向没有护栏的路肩,摔入山谷里—— 第一章 下班时间未到,夏淮瑾便急忙地赶回家,一个月来,每日春风满面踏入家门的他,今天的神色格外沉重,因为和他结婚一个月的辣妻朵蔷薇,已和他失联三个钟头。 对一般人来说,三个钟头没通电话再正常不过,三天一个屁也不放的夫妻大有人在,可他和蔷薇不同,他们正处热恋兼新婚期,双倍火热,一个月不烧个几千块的电话费,他会因思念蔷薇而魂不附体,蔷薇也会因没听到他的声音花容枯萎…… 总之,他们这对热情如火的夫妻,随时都需要对方给予爱的滋润,只要蔷薇在手机那头呻吟一声,即使面对几亿元进帐的生意机会,他一定会义无反顾丢下它,开着大黄蜂火速奔回家,和蔷薇在床上打得火热。 人生有几回新婚兼热恋期,当然要好好享受,反正几亿元的生意没他盯着,公司的主管自然会接手,绝不会让赚钱的好机会溜掉的。 蔷薇的热情,他一次也不想错过,每一次他都情不自禁地死命抓紧…… 今天,他一样丢下几亿元进帐的机会,一样开大黄蜂奔回家,不同的是,手机那头没有蔷薇搔痒他心头的呻吟声,而是令他沮丧无比的电信公司制式语音留言。 蔷薇不可能不接他的电话,除非他打来的不是时候,譬如她正在上厕所或是敷脸,但整整三个钟头都无回应,实在太令人担心了! 他的蔷薇不见了?他的新婚妻子、他心爱的辣妻不见了! “蔷薇,蔷薇——”一进门,他本能的到房间找,因为平常她不是在客厅就是在房里,绝不会在厨房,因为她是十指不沾阳春水的时尚娇妻。 一个顿步,客厅里未挂上的话筒吸引他的注意,登时恍悟,难怪他怎么打都打不通,还在纳闷,蔷薇不可能跟别人讲电话讲那么久都不接他的电话呀!将话筒挂回,大步走向房间,房里无人,心头突生一种不好的预感…… 他推测,可能有人打电话来,蔷薇听了之后,大受打击,连话筒都未挂上就走出家门——方才他回来,大门的确未关。 蔷薇没有亲人,她已经嫁他为妻,生活无虞,自然也无工作上的烦恼,就算有一百个老板打一百通电话来告知“你被fire了”,她也会用慵懒性感的嗓音,娇嗔回道:“讨厌,人家知道了!” 一想到娇妻妩媚的声音,夏淮瑾整颗心不由得酥软了下。 正了正心神,两道帅气眉毛紧蹙。会让她极度震惊到忘记挂上话筒,出门也忘了关大门的“这通电话”,若不是来自她方,就是我方,那么…… 瞪大眼,狠狠倒抽了一口气,“妈咪!” 一定是他妈咪! “该死!”低咒骂自己。他早该想到妈咪要他娶“三岁小胖妹”的决心不会因他和蔷薇登记结婚而改变,原本他已打算这个月底带蔷薇回美国示威……不,是见公婆,未料妈咪这么急性子,等不及他们过去,直接打电话找“当事者”开骂!“蔷薇,我心爱的蔷薇……” 想到受委屈的妻子不知跑哪儿去,他一整个心疼不已,转身奔出家门,急切地追寻爱妻下落—— 呆若木鸡地坐在沙发上,夏淮瑾满脸胡碴,目光涣散,领带扯落在衬衫第三颗扣子处,模样非常颓废。 他找了整整五天了,他到处打听蔷薇会去、能去的地方,所有可疑藏匿之处,他都——亲自找过,没有就是没有。 怎会没有呢?蔷薇能去的地方不多,她在台湾没什么朋友,以她的个性更不可能自己躲起来偷哭,若想惩罚他,她有很多方法可以治他——譬如,把他的领带扯落在衬衫第三颗扣子处,就像他现在的衣着一样,搔得他心痒痒的,再一脚将他踹开…… 对他而言,这虽是天杀的极刑,但总好过她失踪不见人影! 他已打电话问过scarlett小姐,如他所料,那女人……不,他亲爱的母亲大人,的确打了那通让蔷薇失踪五天至今还不见人影的电话。 印象中,自己仿佛在年轻不懂事时,曾称赞过scarlett,说她展现霸气时的表情,充满迷人的魅力,从此,scarlett小姐就三不五时霸气凌人,把他爹地吓得皮皮挫,现在,他也尝到苦果了,他干么没事乱称赞他娘,真是悔不当初。 不过现在想这些都已无济于事,当务之急是要先找到蔷薇,让她知道他对她忠贞不二,只认定她是他唯一的爱妻。 看着手机屏幕依旧没有任何来电,他不禁喟叹了声。五天来,他时不时地就望着手机屏幕,看得他一双迷人的桃花眼都快脱窗亦不悔,无非是希望看到他可能漏接一通电话,而这通电话正是蔷薇打来的…… 但没有,婚后,他特地为蔷薇另办的一组专属热线,五天来,不管是他的或她的,铃声皆未响。 阳台上摆着一盆他送给她的红玫瑰,那是婚后第三天他心血来潮特地去花市买的,她更有心,过两天,盆里多了一株开着蓝紫色小花朵的“夏堇”,她说,红玫瑰花代表她,夏堇是他,把这两种植物种在一起,我泥中有你,你泥中有我,代表他们会永远在一起。 欸,没有蔷薇的日子,他整个人失魂落魄,就像盆栽里的夏堇,干枯萎缩。 此时,手机铃声突然响起,他从西装外套口袋同时掏出两支爱的热线手机,同时按下接听键,但手机铃声还是在响—— 原来是另一支“公事”用的手机。 沮丧地收起爱的热线手机,不甚情愿地拿起依旧响个不停,扰乱他思念蔷薇的那支手机,见来电者是“吴大咖”,他意兴索然,“什么事?”现在就算告诉他公司今天会进帐十亿,他也没一丁点兴奋感。 “总经理,找到了!”特助吴大咖在手机那端兴奋的鬼叫。 吴大咖本名吴奇,因为董事长不在台湾,公司里就数他这个总经理最大,吴奇是他的特助,自然成了最大咖的特助,他常损他,唤他“大咖”,久而久之,觉得吴大咖这个名字叫得颇顺,因而沿用。 “五天没看到我,你这么想我?”联络上他有这么high?要不要在公司门口放一长串鞭炮,以兹庆祝? “蛤?”吴奇愣了下,“不是,总经理,我不是说找到你……” “既然不是要找我,就是你打错了,我挂了。”他早交代他不要烦他,居然给他打错电话,想听他的声音也不用来这一招! “等等,总经理,别挂!”吴奇焦急的大喊,“我找到总经理夫人了!” 夏淮瑾惊讶地瞪大眼,手紧握着手机,冷汗直冒,“找到蔷薇了?该死的吴大咖,你怎么不早说,蔷薇人在哪里?” 为了不让任何人占用到他和蔷薇爱的热线,害他漏接蔷薇的来电,不管是警察那边或是寻人启事的联络方式,他一律都留吴大咖的电话,头一天全是一些无聊电话,不是要吴大咖上酒店捧场,就是诈骗电话,他心寒加上身心疲惫,早已不指望吴大咖那边会有进展,就在他险些要将吴大咖给遗忘时,突如其来的好消息,让他又决定留吴大咖在公司当他的大咖特助了。 吴大咖透过警界朋友协寻,找到一个车祸受伤住院,和蔷薇面貌相似的女人,但她脑部受伤,有失忆现象,重点是,她的“家人”全来了。 家人?蔷薇的家人只有他这个帅老公,那些不知打哪里冒出来的冒失鬼,冒充蔷薇的家人,肯定不怀好意! 一想到此,他满心担忧,生怕蔷薇被莫名其妙冒出来的大野狼给吃了,开着大黄蜂一路狂奔到医院。 “蔷薇!”奔上楼,推开病房门,站定在门口处,夏淮瑾焦急的大吼。 里边的人全愣住,半晌后,只有一声“喵喵”回应他。 病房里有猫?俊眼环顾四周,没看到猫,倒是看到一只小猫……不,一个小小孩,窝在蔷薇身边,对着她喊,“喵喵。” 小小孩又喊了声,这回,他确定自己没听错。 他的爱妻蔷薇有时的确慵懒得像只猫,但也不用真的对她喵喵叫,而且对象还是个小小孩。 “先生,你找谁?”一位短小精干、皮肤黝黑的男子,脸上打了个大问号。 “我找她。”夏淮瑾指着坐在床上,一脸茫然看着他的女人。 乖乖,他向来美艳、热情如火的爱妻,怎么会从红蔷薇变成苍白无血色的白蔷薇?她一身朴素,脂粉未施,这是他从未见过的蔷薇,结婚一个月来,她总是在他入睡之后才卸妆,每天一早醒来,她已化好妆等他起床…… 尽管他说他并不介意她素颜,可她依旧坚持要他看到她最美的模样。 方才一进来,瞥见那张苍白素颜,他一度怀疑她是否是他的爱妻,但她五官鲜明,即使脸上没涂上那些红红绿绿的颜色,还是有她迷人之处。 现在,重点不是在她素颜是否依旧迷人,而是…… “你们是谁?”病房里除了蔷薇和喵喵叫的小小孩,以及黝黑男外,还有一个坐在床边静静不发一语的老妇人。 “我是秀珍的老公。”黝黑男斜看着他,闷声回应,“这是我岳母,这小孩是我和秀珍的女儿,她上个月刚满一岁。” 夏淮瑾啧了声。他管他女儿什么时候满周岁!“等等,秀珍是谁?” “她呀,我老婆。”黝黑男指着床上的女人重申。 “你老婆?”他不客气地将黝黑男从头到脚打量一番。不是他爱以貌取人,就算蔷薇素颜,这个男人也配不上她,把一朵红蔷薇……不,白蔷薇硬生生插在牛粪上,太不人道了! “对……对,她是我老婆。”虽然在帅气挺拔的男人面前,他自觉形秽,但秀珍是他老婆,这是不争的事实。 “她不叫秀珍,她叫朵蔷薇。”哼哼,想骗人也得先做一下功课,以为替蔷薇乱取一个名字,就可以呼咙过去 “她是秀珍,不是叫蔷薇。”静默的老妇人突地出声。 “这位……伯母——”夏淮瑾犹豫着该不该说出冒犯的话。这位妇人显然看不见,一个双目失明的人,怎能确定眼前的人是自己的女儿? 他一迟疑,黝黑男趁机接腔,“我岳母看不见,但我和小可都看得到,我很确定她是秀珍。” “小可又是谁?”夏淮瑾蹙眉问。他不过是来找老婆,可不想——认识黝黑男家族的成员。结果他一提“小可”,得到“喵喵”两声响应,再低眼一看,已得到答案。“好吧,这个问题你不用再回答。” “先生,你现在既然知道秀珍是有夫之妇,你……你以后就别来找她了。”黝黑男脸上露出无奈的表情。 夏淮瑾愣看着他,啼笑皆非,“这话应该是我要对你说的。我不管你怀着什么动机,蔷薇……她,这个女人是我老婆,我是她老公,我已经来了,你别想打什么坏主意。” 黝黑男非常吃惊,“秀珍她……她跟你结婚?不,不可能……” “我已经告诉过你,她不叫秀珍,叫蔷薇。”要他说几遍?这个诈骗集团的人还真顽固!“不信的话,让蔷薇自己说……”险些忘了吴大咖提及蔷薇失忆的事。 第二章 他推开黝黑男,坐到床边,近距离的看着她。 “蔷薇,你现在还好吗?除了头外,还有哪里受伤?”夏淮瑾眼中满是不舍,手举在半空中,想摸她被剃光头发的头,又怕弄痛她的伤口,“你最爱的乌黑长发没了,没关系,会再长出来的。”见蔷薇双眼茫然的望着他,他心一揪,可见吴大咖所言不假。“你,不认得我了?” “你又是谁?”头裹着纱布的光头女子,两眼茫然,脑袋更是一片空白。 车祸醒来,她连自己是谁都忘了,还在“适应”老公、小孩,母亲三人组,怎么今天又多出一个“老公”来?该不会明天又跑出一组人马来认亲?她到底有几个老公? “你、你真的不认得我了?”蔷薇失忆忘了他的这个事实,强烈的打击到他。“我是你老公,你最爱的帅老公。” 夏淮瑾激动的握住她的双臂,想唤起她的记忆,她皱着眉不语,倒是怀中的小小孩,被他的举动吓到,窝在她怀里“喵喵、喵喵”的哭叫。 “先生,你吓到我女儿了。”黝黑男不知打哪儿来的神力,居然推得动比他高两个头的他,莫非是为父则强? “你这个……对不起,请问你贵姓?”不管这个男的是不是诈骗集团,但他不是,他是堂堂夏氏金控集团台湾分公司的总经理,该有的礼貌还是要有,总不能没礼貌的称呼人家“短腿男”,scarlett不是这么教他的。 “我姓高,高山青。”黝黑男昂首报出名号,看得出颇以自己之名为傲。 “我姓夏,夏淮瑾。” 勾起礼貌的微笑,反射性的想掏名片,瞥见对象是“小高”,动作停顿。他干么跟他“交陪” 敛起笑容,夏淮瑾神色肃穆的道:“听我说,高先生,看在你有个喵喵叫……不,可爱的小女儿,和……年迈的岳母,你出现在蔷薇身边的举动,从这一刻起往前推算,我一概既往不咎,但,下一刻起,若你们三人再不离开,我想,我会请我的律师和你谈一谈。” “要谈什么?”高山青很认真的问。 夏淮瑾垮下脸。他这个正牌老公已经出现,高某某先生还不知自己大祸临头,该脚底抹油赶快溜,竟还露出憨厚的装傻样,以为这样很可爱吗? “追究你冒充蔷薇老公的目的。”难不成他是以为他要讨论帮他喵喵叫的女儿办周岁庆生活动? “什么我冒充蔷薇……秀珍的老公?”高山青难掩激动。“我才是秀珍真正的老公,你……” 他似有难言之隐,夏淮瑾两手环胸板起脸,一副准备要和他斗到底、让他死得心服口服的态势,未料,大咖特助突然出现—— “总、总经理……” “你来得正好!吴大咖,告诉这位高先生,蔷薇是谁的老婆?”他的“证人”出面作证,这个高山青也可以死得瞑目了。 “这个……”吴奇盯着床上的女病人,看了半晌,“怎么和总经理夫人差那么多?” “她只是没化妆而已!”夏淮瑾怒瞪他。他可是要他来作证,不是来“翻供”的。“你有看过哪个病人躺在病床上,还有心情化妆的?” “总经理夫人应该会……”再度接收两颗白眼,吴奇干笑补充,“如果她没失忆的话。” “那倒也是!”这点他不否认,以蔷薇爱美的个性,就算中枪倒地,昏倒前她不一定会要求送医,但肯定会要求补妆。 “再说,我从没看过总经理夫人没化妆的样子……不过仔细看,她真的有点像总经理夫人,但我不是很确定。” “她明明就是!”夏淮瑾火了。他是要吴大咖来生鸡蛋的,他却给他放了一坨鸡屎,真是成事不足、败事有余! “不……不是啦,总经理,呃,我们出去谈一下。”吴奇咧大嘴。 “有什么事就直接在这里说,我不想离开蔷薇半步。”瞪向没一丁点“弃械投降”意思的高山青,他心中的警戒升高。他怎知若自己离开病房,这个高山青会不会把蔷薇给偷偷绑架走。 吴奇颇为难,“在门外就好,”他神秘的补上一句,“是很机密的事。” “门外?好吧。”他人就在门外守着,这个“小高”应该也不敢做什么坏事。临出门前,想想不对,回头他威严地对高山青下令,“你,站到这边来,我进来之前,不准你靠近蔷薇。” 高大的夏淮瑾一下令,他马上乖乖地站到角落去,待门一关,才猛然回神,喃喃自语,“我为什么要听你的”低咒之余,他不得不承认,那男人的气势比他强太多了! “这个是你,这个也是你,还有这个、这个和那个……这一整本相簿是我们夫妻共同生活一个月拍的,看看你,真漂亮。”夏淮瑾把一大本相簿摊在病床的餐板上,希望这些照片能勾起爱妻的记忆。 话说,三个钟头前,吴大咖神秘兮兮地把他拉到病房外,说有“很机密的事”要告诉他,他本以为是公事,结果,却是从吴大咖口中听到一件他极不愿接受的事—— 经警方调查,蔷薇是被三名男子绑架,车子开上山,却意外坠落山谷,后座两名男子当场死亡,司机则是受了重伤,下半身瘫痪,只有蔷薇因身旁有两个肉垫,意外地仅受轻伤,但因头不知撞到何处受伤,因而失忆。 开车的司机清醒后,听到两名同伴已死,自己下半身瘫痪了,直觉这是报应,警方到医院做笔录,他便全招了,声称被绑架的女人叫做何秀珍,她搞外遇,和死去的那两个同乡兄弟有不正常的关系,日前她拿了一张中奖的乐透彩券和两兄弟北上,准备大玩特玩,哪知她发现两兄弟另交女友,一气之下,自己领了百万彩金,便不见人影。 两兄弟得知她未回乡,猜测她人一定还在台北,他们便雇了他的车,每天在各大百货公司寻找,几天前终于在路上找到她,便抓她上车,要她把钱交出来,谁知车子开上山后,那女人便发了疯似的猛抓他还掐他,车子因此失控往山谷冲—— 警方依司机提供的线索,找到“何秀珍”的家人,可能有透露“何秀珍”失忆一事,那个心机重的“小高”遂把所有能证明“何秀珍”身份的证件和照片全带来,连结婚照都带来了。 看了那些照片,夏淮瑾不得不承认,世上的确有“何秀珍”这个人,而小高的确是“何秀珍”的老公,依奸诈小高提出的证明,如果他没出面搅局,蔷薇肯定会被当成“何秀珍”,被小高拖回乡下蹂躏,他的辣妻怎么可以莫名其妙被带回乡下当村妇! 至于他为什么会执意认定坐在床上的这个女人是他的辣妻蔷薇?很简单,因为她的右耳上有一小点不是很清楚的红痣,一般人可能不会发现,但是他和蔷薇正处于新婚兼热恋期,他一天至少舔她耳朵三、四回,对她耳朵的“近况”熟得咧! 虽然目前种种证据显示,这女人十成是“何秀珍”本人,但他绝不放弃,经过吴大咖左右开攻,一方面向警方说明,一方面又和高山青斡旋,他终得以有“败部复活”的机会,于是他火速回家拿了蔷薇所有证件和照片来到医院。 担心高家一家老小在场,会左右蔷薇的思考,毕竟他们先他一步出现,她可能已有“先入为主”的观念,认为自己就是小高的老婆,为了不让他们影响选情……不,影响蔷薇判断谁是她“老公”,他要求清场,他要和蔷薇独处,让她沉浸在两人的甜蜜氛围中,说不定她会因此想起自己是谁。 “你老婆的穿着……很清凉。”床上的女人看完相簿后,淡淡下了结论,“而且,妆太浓。” “你向来如此。”他想挨近她,却得到一个防备的眼神,于是他识趣的退开,拉来椅子坐在床边,看着她笑。“你喜欢当美艳尤物。” “我不喜欢!”她毫不思索地加以反驳。 他愣了下,“对,你忘了自己是谁,当然也会忘记自己的喜好。”微笑,碰了软钉子他也不以为意,重新将相簿翻开来,“看看这张,哇,不得不说你的身材真好。”看到照片中她穿着一袭红色深v领礼服,酥胸半露,妩媚地斜躺在沙发上的模样,他不由得发出赞叹。 他由衷的赞叹,没得到她的笑容,反倒让她双手交叉,防备性的护着胸。 “不,我没半点骚扰你的意思……”她的防备表情,让他爱妻至上的心灵有点小受伤。“我是指,照片。” 她斜瞪他一眼。这个看起来痞痞的男人真是让人不放心,她决定继续用手护着胸,以免受到不必要的骚扰。 夏淮瑾无奈苦笑。以前他一回到家,她总是摆出各种撩人姿态勾引他,怎么一失忆,个性马上变这么多? 她蹙起眉心,狐疑的问:“这个,在你家拍的?” “不是,这是我们婚后第二天在某间饭店的房间里拍的。” “那这张呢?”她指着“她”穿一袭桃红色深v荷叶边上衣的照片问。 “这是婚后第三天在汽车旅馆拍的。” “这个呢?”又是深v!这人的老婆会不会太爱露了? “婚后第五天,我们在另一家汽车旅馆的浴缸拍的,这个浴缸超级大,你说你想当美人鱼。” 她微微垮下脸,“我并不想。” “这个,是在另一家motel拍的,你嘟嘴的表情好性感。”不等她提问,他主动解说。 他一说,她马上把嘴唇用力抿住,生怕他“一时兴起”,侵犯她的嘴唇。 “你穿这件黑色透明薄纱装,我们从餐厅散步到附近的汽车旅馆,沿路不知闪瞎了多少男人的眼睛。”爱妻光芒四射,他与有荣焉,整个人骄傲得像只公孔雀。 “又是汽车旅馆?你们一天到晚去汽车旅馆做什么?”她眉心大大蹙起。 “当然是去做爱……做的事。”夏淮瑾莞尔,“别忘了,我们是夫妻。” “你们都没别的地方可去?”去的次数会不会太频繁! “问得好,宝贝。”他下意识地想靠近她、搂她,但她一脸“再靠过来老娘就跟你拼了”的发狠表情,他只好乖乖坐在原位。“这是我的问题,因为我们结婚得太仓促,应该是说太快,快得我挪不出时间安排蜜月旅行,为了补偿你,我决定每晚都带你到布置很精美的汽车旅馆,共度浪漫夜晚。” “每晚?”她惊吓。这样的补偿会不会太over?斜看他,她犹豫着要不要叫他站到角落,离她远一点。 “我是这么打算的,但人算不如天算,有时我得加班到很晚。” 他微笑,“但通常你都很能体谅我。” “我不是你老婆!”她第一次断然否定。最然她一开始被告知自已是“何秀珍”,而这个男人是突然出现报名当她的老公的,她依然秉持着每个都信,也每个都不信的公平原则,让他们两人都有证明是她老公的机会,但现在…… 第三章 看看他老婆朵蔷薇每一张照片都化着艳丽的大浓妆,每件衣服都露成那个样,她看了都觉得不自在,更遑论他还说他们几乎每晚都上汽车旅馆——她本能觉得自己没那么需要…… 所以,这个帅痞子,出局! “你是。”他语气坚定,“你的右耳上有一小点不是很清楚的红痣,蔷薇也有。” 她摸摸自己的右耳,“有吗?我看不到。” “有,就在……”他想指给她看,但又担心被她误会他想骚扰她,“你的耳朵上。” “好,就算有,那又如何?也许是你刚才看到的。”她高度怀疑。 “我敢说,高山青绝对不知道。” “那也只能说他粗心,你细心。”她不觉得这有什么,有的人天生就是粗心大意,不是吗? 她明显偏袒小高,果然先抢先赢!夏淮瑾泄气,“好吧,不提那个,我们……继续看照片。”他庆幸蔷薇真有心,婚后两人所到之处,她全要求要拍照,而且隔天她就去冲洗照片,将其——保存,要是没有这些照片,他还真不知该怎么证明才好。 “不需要了。” “不,后面还有一堆照片,你再多看一点,说不定就能想起什么了。”他满心期望下一刻听到当的一声,她突然恢复记忆。 她垮下脸,“你拿一堆和老婆去汽车旅馆的照片,希望我能想起什么?想起和你在汽车旅馆一起做……做那种事?”她涨红脸,又羞又气。 也是!用这些照片来让她恢复记忆,似乎……太刺激了些。 “我来看看。一定有一些是在不这么刺激的地方拍的……”说着,他认真的翻阅相簿,“我记得我们在客厅拍过照片……找到了,在这里。”他兴奋的指着自己和蔷薇偎在客厅沙发上一起自拍的照片。“这张照片你记得吧,那天我买了一台新相机送你,你迫不及待地想试试新相机的功能,我们拿着相机自拍,大概这一张拍得最清楚,所以你只洗了我们合拍的这一张。” 她垂眸望着照片,照片中的女人穿着红色薄纱,没穿内衣,下摆还开叉到大腿快接近屁股的地方,摆出性感交叠姿势,颇有狐媚味——这不会是她,她本能地对“这种女人”反感。 “那天收到礼物你好高兴,热情的吻我,最后我们就在沙发上做……”瞥见她的白眼对准他,他委婉的道:“做……能增进夫妻感情的事。” 瞧她眼神不太妙。“好吧,跳过这张,我记得还有一张是在厨房拍的……就这张,我主厨,你是助手,看吧,你连穿围裙都这么性感……” 当然性感,因为“她”围裙下只穿了一件丁字裤。 “还记得那天我们煮了什么吗?两份焦掉的牛排,因为你太火热、太姓感,所以我们就在厨房做起……能增进夫妻感情的事。” 他一副沉浸在“美妙”往事的愉悦,但她却敬谢不敏,打死都不跟进,而且她真的受够了! “高山青!” 她突如其来的大吼,守在病房外待命的人,快速的破门而入。 “怎么了?我还没说完……”夏淮瑾一头雾水。 “你,滚出去!”她板着脸,怒指着病房门口。“我不是你老婆,我不想再听你们夫妻间做了什么……爱做的事!” “那,我可以说别的……” “不需要!” 夏淮瑾还想力争第二回“败部复活”赛,但女主角拒绝再给他一次机会,不但小高赶他,连吴大咖都劝他—— “总经理,我们回去吧……” 夏氏金控集团的总经理办公室里,半个月来,笼罩着一股低气压,原本谈笑风生、帅气逼人的总经理,历经爱妻失踪,好不容易找到妻子,她却失忆不认得他,甚至拒绝见他,还认别的男人当老公等一连串打击后,整天郁郁寡欢。 啊,他活二十六岁,还没有人拒绝见他,他这俊帅模样,打从一出生就是人见人爱,亲过他的人多到可以叠成一栋一o一,可是最爱他的老婆居然不愿再见他,这对他的打击真的非常大。 “总经理,后天下午一点,浩大建设的董事长想过来拜访你,你……” 特助吴大咖当面向他请示,话还未完,就被否决。 “我拒绝见他!”终于找到一吐闷气的机会。不是他耍性子,而是这人来对公司没任何好处,坏处倒是不少,不见为妙。 心一突。难道他之于蔷薇……现在失忆中的蔷薇,也是属于“坏处多”的那种人? 噢,心痛! “是。”见上司陷入沉思,吴奇识趣的想退出办公室,毕竟“不小心”娶到别人的老婆,任谁都无法接受这个事实和打击。 “吴大咖。” “是,总经理,你有什么吩咐?”他退到一半,闻声马上定格。 夏淮瑾斜睨他,平日锐利的眼神透着一丝无奈,“你也认为蔷薇和何秀珍是同一个人?” 话说半个月前,他被蔷薇赶出病房后,也许是他的诚意感动了高山青,不顾大丈夫的颜面,和他大致说了一个“可能性”—— 他的老婆何秀珍在一个多月前离家北上,也许当时她和他巧遇,两人一见钟情决定互许终身,意思就是,蔷薇隐瞒她是有夫之妇的身份,再以“朵蔷薇”的假身份和他共结连理? 种种迹象显示,似乎就是这样。 他承认,他和蔷薇是一见钟情,他对蔷薇的认识的确不够深,但有一点他可以确定,蔷薇在酒店驻唱超过两个月,这点,吴大咖可以证明,因为当初就是他带他去听蔷薇唱歌的,他一看见蔷薇惊为天人,当下有股强烈的冲动要娶她为妻,所以才会在认识短短七天内,就和蔷薇结婚。 没错,他和蔷薇只认识了七天,送了她七天的红玫瑰,两人便决定互许终身,当时,吴大咖吓得惊慌失措,因为他是促使这段闪婚的“原罪”,万一董事长追究起来,他就算从台湾跪着搭机到美国请罪,scarlett也不会原谅他。 欸,他这个上司是业界少见的仁心仁德,自始至终,都未将他这个“媒人”供出,否则以scarlett坚决反对的态度,吴大咖肯定是被拖出去斩的第一人。 他慈眉善目的对吴某某,但吴某某却不知感恩,还扯他后腿—— “高山青不是说他的老婆常常不在家,也许她就是跑到酒店驻唱。” 这个吴某人自以为是柯南小弟懂得推理,其实大脑有一半呈现退化状态。 依酒店老板提供的资料,蔷薇在酒店驻唱的时间,正确来说,应该是两年,两年前何秀珍和高山青尚未结婚,他们结婚才一年,何秀珍就已经“常常不在家”,代表她不喜欢这个男人,既然这样,她干么还嫁给他,况且上酒店捧场的客人不管外貌或财力比小高强上一百倍的男人比比皆是,若她早就北上驻唱,干么还要屈就嫁给小高? “也许是父母之命难违,再说,上酒店的男人大都是逢场作戏……” 后面那一句夏淮瑾极不认同,他对蔷薇是真心的,不过前面那一句他心有戚戚焉,毕竟不是每个人都像他这么有魄力,敢违背父母之意,不娶“三岁小胖妹”,从美国逃到台湾,另娶她人,先斩后奏。 “总经理……”吴奇满心愧疚和无奈。当初若不是自己带总经理去听歌,今天总经理也不会遇到这种难堪事。“你,就当没发生过这些事,不,就当离婚了。” 庆幸的是,他们只有登记没宴客,况且也没人知道总经理夫人是“有夫之妇”,他懂分寸,这事他死也不会说出去。 夏淮瑾斜睨着他。掏心掏肺去爱蔷薇的人不是他,他才能说得这么轻松。 是,他在国外长大,作风很洋派没错,可不代表他不专情,也不代表他会淡看爱情,说放就能放。 “毕竟,连dna都验了……”吴奇再补一枪。 这话,把夏淮瑾心中微弱的希望彻底毁灭。 他是个爱上就不轻言放弃的人,始终认定蔷薇和何秀珍绝对不是同一人,为了证明自己的认定无误,谨慎的他,要求“何秀珍”和她母亲验dna。 “何秀珍”大概是为了不想再听他和蔷薇爱得过火事件,爽快答应,高山青也不反对,但他有个条件,希望不要让他岳母知道验dna一事,说来这个小高还真难得,老婆离家出走,怕岳母伤心自责,他还瞒着此事,只说秀珍去帮嫁到北部的同学坐月子…… 小高是很难得的孝顺女婿,但他也不差,他自认也可以当一个孝顺岳母的好女婿,可惜,令人遗憾的是……何秀珍真的是何秀珍,她不是他的爱妻蔷薇,蔷薇不是何秀珍,不,蔷薇是何秀珍,何秀珍是蔷薇,不,何秀珍不是蔷薇…… 他,快疯了!dna一验,证明“何秀珍”是小高岳母的女儿,也就是说,何秀珍的确是小高的老婆,喵喵叫的妈妈。 现在,有两种可能,第一,蔷薇就是何秀珍,也就是说,他娶了别人的老婆为妻;第二,蔷薇是蔷薇,何秀珍是何秀珍,也许何秀珍有个双胞胎姐妹? 第一种可能是他极不愿接受的事实,但它的可能性高达百分之九十九点九。第二种可能是他最乐意的,但小高坚决的摇头,他说他七岁时跟父亲搬到何秀珍家隔壁,那时何秀珍两岁,家里只有何母和何秀珍,没有其他小孩。 真是令人绝望到了谷底的答案,是说这个小高干么没事七岁就去当何秀珍的邻居,如果他十七岁才去,或许他还能怀抱何秀珍可能有个双胞胎姐妹送人养的希望。 总之,他夏淮瑾仅维持一个月的热恋新婚,可能是场荒唐的闹剧,找了别人的老婆来串场,如今,一场车祸让闹剧结束,他又恢复单身,又得面对和三岁小胖妹的“婚约”—— 那不是重点,重点是,他心爱的辣妻蔷薇不见了!他一度以为她是上帝派来给他的完美妻子,他们俩都在国外长大,对于男女之间情爱的火热程度不相上下,她够美、够艳、够辣,重点是“脱俗”,完全是他心目中“有气质”的美艳辣妻。 不,等等,他记得蔷薇有一回酒后微醺,和他提过她在国外长大,曾念过加拿大皇后大学音乐学院,而且蔷薇说得一口流利英文…… 如果他能够证明蔷薇的确读过加拿大皇后大学音乐学院,那么……蔷薇就是蔷薇,她不是何秀珍,不是别人的老婆,是他一个人的爱妻!夏淮瑾精神为之一振,亢奋地下令,“吴大咖,去帮我查一下蔷薇是不是读过加拿大皇后大学音乐学院……” “总经理,你还、还要查喔?”吴奇一脸莫可奈何。连dna都验了,上司还不死心,啊,也是啦,任何男人遇到这种事,面子一定挂不住,即使事实已摆在眼前,还会装瞎看不见,一定会死命坚持查到“不一样”的答案,以证明娶到别人老婆这种蠢事,没发生在自己身上,平常人都会有这种心态,更何况曾是众人眼中黄金单身汉的总经理。 “查到底!”夏淮瑾坚定的道,他决心要查到“蔷薇”现身为止。 第四章 看吧,就是这么坚定的态度。“是,我马上就去查。”吴奇恭敬的领命,心中却忍不住同情起自己的上司。 干净的厨房里,穿着白色围裙的女人,撒娇地依偎在帅气高壮的男人身边,女人纤细白嫩的手,探向男人健壮的胸膛,挑情抚摸,眉眼一勾,男人马上投降,放下锅铲,暧昧笑容勾在唇边,宽厚大手罩住下半身只着一件豹纹丁字裤女子雪白诱人的蜜桃翘臀。 炽烈的情火迅速蔓延,两人激狂的拥吻,男人在女人身上烙下点点红印……突地,男人勾住女人雪白的大腿,搁在腰侧,大手缓缓往丁字裤前方探去—— 火热的情景进行间,男人突然露出邪气坏笑,俊脸进逼女人红艳的脸,色迷迷地道:“蔷薇,你好辣;你是我的辣妻朵蔷薇,嘿嘿嘿……” “不,我不是蔷薇,我不是你老婆……” “来,老婆,给我亲一个,我们要继续做爱……做的事,做这件事能增进我们夫妻感情……嘿嘿嘿。” “不要,我不是你老婆,放开我……不要过来,滚出去!” 惊叫出声,从床上弹坐起身的“何秀珍”吓出一身冷汗,自梦中惊醒后,神魂飘荡,还无法确切分辨梦境与现实,一声“喵喵”叫,立刻拉回她的心神。 “喵喵。” “小可乖,对不起,妈妈吵醒你了是不是?”搂紧身边似被她叫声惊醒的小女娃,她爱怜的拍拍她。 偎在妈妈怀中,感受到暖暖慈爱包围,小女娃再度阖眼睡着。 垂眸看着怀中睡得香甜的小女娃,何秀珍心头一阵茫然。看来,自己的确是个糟糕的母亲,车祸至今半个月,她对小女娃……自己的女儿,除了一般人看到小孩的那种心疼心怜外,没一丁点“奇妙”的亲情感觉。 虽然她也不记得双眼失明的母亲,但一靠近母亲,她就有一种亲人在身边的安心,尤其验了dna,确定母女关系后,她的心更加笃定,可对女儿,她却没有这种感觉。 说到dna,那个自称是总经理的帅痞子,真是把她害惨了,自从他在医院告诉她,他和他老婆之间异常热情的互动之后,她时不时就梦到他和他老婆打得火热的情景,到最后,他的老婆就变成她,害她常吓得惊醒…… 她到底是不是瞒着家人北上,换了身份另嫁他为妻她不知,车祸前的事,她全部都忘了,不管她如何努力回想,就是想不起来…… 头,好痛! 怀中的小女娃睡得不甚安稳,稍微动了下,梦呓着,“喵喵——” 下意识地拍抚女儿,将她搂得更紧。 她的木讷老公高山青看见她就只会傻笑,没多提什么,只在医生告知可以出院时,小心翼翼地问她,“秀珍,我们……回家好不好?” 她出院,当然是要回家,不然要去哪儿? 母亲双眼失明,心却是雪亮的,尽管高山青告诉母亲她是去台北帮同学做月子赚外快,但自己的女儿做了什么事,她心知肚明。 前天回家,她坚持要住娘家不回隔壁夫家,现在“老公”之于她,完全是个陌生人,一想到要和他同床共枕,她甚为排斥,高山青没任何意见,还笑得很开怀,仿佛她愿意回家就是莫大的恩赐。 关于她失忆,母亲语重心长地说了句,“这样也好。” 前晚回到家,母亲和她促膝长谈,她说世上再也找不到像高山青这么好的老公,从小他就帮忙照顾她一路到大,七岁的他还是个小孩,每天放学回家就背着两岁的她到处走,说她是他照顾大的一点也不为过。 高山青十三岁时,父亲生病过世,走前托母亲照顾他。 “人家是托我照顾他儿子,结果反倒是阿青在照顾我们母女。”母亲如是说。 总之,高山青一手包办家里的大小事,她什么都可以不用管,是个“贫民公主”。 母亲口中的她,爱玩、爱慕虚荣,婚前还交了好几个男朋友,但,高山青丝毫不介意,他打定主意这辈子只娶她为妻。一年前,母亲生了重病,以为将不久于人世,她才答应嫁给高山青,了却母亲的心愿,后来母亲病情好转,她又和以往一样老往外跑,即使怀孕她也照玩不误。 孩子生下来之后,就丢给丈夫和母亲照顾,刚会说话的孩子见不到妈妈,发音错误,老是将“妈妈”喊成“喵喵”,不管他们如何纠正,孩子就是改不过来。 “喵喵。” 摸摸女儿的头,即使在睡梦中,孩子仍旧不停喊着“喵喵”,可见她有多渴望母爱…… 低眼。心中依旧茫然。自己真的是这么糟糕的人,抛夫弃子,弃双眼失明的母亲不顾,独自北上去偷欢,另嫁他人? 为什么这一切都这么陌生?她对自己的老公完全没有感觉,甚至排斥,对那个痞子总经理也是……不,如果硬要拿两人相比,她对痞子总经理其实并未排斥,纯粹只是对他赤裸裸地告诉她,他和妻子之间每天上演火热戏码感到反感,至于他的人…… 不得不承认,那个帅痞子的外貌的确比她“正牌老公”强多了,若无任何证据证明她的身份,如果他不说那些“歪七扭八”的话,让她感觉被性骚扰、每晚作春梦,导致精神耗弱,她想,她会“暂时”选择相信帅痞子是她老公—— 忆及梦里的火热情景,不由得心跳加快,双颊一阵火热…… 看来,自己的确是背着老公嫁给那个男人,要不然怎么他的几句话,就让她春梦连连,这证明她对他比较有感觉—— 头又痛了,甩甩头,母亲谆谆告诫的话语在耳边响起,这次车祸失忆,也许是上天要给她一个重新回归原本家庭的机会,让她重新做一个好女儿、好妻子、好妈妈。 “这样也好。”母亲沉重的语气到现在仍揪扯着她的心,连自己亲生母亲都不愿让她恢复记忆,可见她以往真的是一个不守妇道,令家人心寒至极的女人。 “喵喵。” “小可乖,妈妈回来了。”露出慈爱笑容,爱怜的摸摸女儿的脸。 忘掉也好,从现在开始,她,要做一个谨守三从四德的好女人。 夏淮瑾两眼呆滞,高大身躯瘫死在总经理座椅上,表情难看到不行。 昨天,吴大咖向他报告,他透过有力人士帮忙查询,得到了否定的答案,加拿大皇后大学并没有“朵蔷薇”这名学生的就学纪录。 真是青天大霹雳! 难道,蔷薇真的是何秀珍,她真的隐瞒真实身份,与他共谱第二春?唉,天呀,他这个情场浪子,真的被爱冲昏头,栽在何秀珍这个“村妇”手中?不,他不敢、也不愿相信。 今天,吴大咖兴匆匆地回报“查到了”,他惊喜地问他是否有蔷薇的下落,但那个猪头告诉他的,居然是“三岁小胖妹”的消息,说他顺便也请朋友查了她是否曾就读加拿大皇后大学音乐学院,结果得到肯定答案。 谁想知道三岁小胖妹读哪一所学校! 这个猪头大咖特助,他要他拿一颗苹果给他,结果他兴匆匆的塞了一粒他一点也不想吃的芭乐,迟早他会把他贬成小咖。 他其实知道吴大咖同时接下两个任务。一边是帮他这个总经理找总经理夫人,另一边则是帮副董事长找她的正牌媳妇“朱莉蔻”。 话说二十五年前,那时他的父母和朱莉蔻的父母是非常好的朋友,两对夫妻一同到异乡打拼,他满周岁那天抓周,一堆东西他不抓,偏偏去抓还在襁褓中的朱莉蔻,那女人,不,那女娃年纪小小却很识货,原本哇哇大哭的她,被他一摸,当场破涕为笑,于是,两人从此结下不解之缘,两家父母决定等他们长大后,让他们结为夫妻。 万般懊恼之余,忍不住打了自己的右手一下,“都怪你,再怎么不争气,抓个玩具车也好啊,干么没事去抓女人!”啊,也许是天性使然,看到女人他不放电一下,一整天都会浑身不自在。 好景不常,听scarlett说,因爹地生性保守,而朱莉蔻的父亲是很敢冲的人,理念不合的两人翻脸,分“股”扬镳,他们留在美国,朱家人则举家迁往加拿大发展。 朱莉蔻三岁时,朱母偷偷寄了张朱莉蔻的近照给scarlett,此事被他爹地知道了,大发雷霆,很有气魄的警告scarlett不准再和朱家人联络……那大概是他爹地这辈子在searlett面前,唯一威风凛凛的一回。 searlett虽然很强势,但她很清楚什么时候该尊重老公,所以老公发飙后,她真的和朱母断绝联络,这一断,就断了二十多年…… 直到两年前,他的父母惊闻在加拿大的朱父冲过头,不仅倾家荡产,还欠了一屁股债,夫妻俩自杀身亡,唯一的女儿朱莉蔻下落不明。 爹地震惊不已,非常懊悔当年因为被朱父讥笑保守固执,恼羞成怒,扬言老死不相往来,若早知朱家情况,或许还能伸出援手,也不至于发生这种事…… 最惨的就是,他爹地的懊悔必须由他来承担,他们决定要找到朱莉蔻,完成当年的诺言,尽最大的努力,弥补未在朋友有难时伸手援助的遗憾。 帮助朋友、弥补遗憾,这都ok,但为什么要拿自己儿子的幸福来补这一块陈年伤口? 他对朱莉蔻毫无印象,唯一有的,就是妈咪给他的那张朱莉蔻三岁时的胖照,searlett还担心唯一的证据……不,照片会不见,一次加洗了一百张,想到就拿出来看一看,只差没把那些照片贴在墙上早晚膜拜。 他尝试劝父母打消要他娶朱莉蔻的念头,他们有一百种方法可以帮助她,未必一定要她当媳妇,但这对夫妻相当固执,坚持要他把朱莉蔻娶进门,好好照顾她,以慰朋友在天之灵。 他口沫横飞劝说了一年都没效,一年前,台湾分公司总经理生病回家静养,逮着机会,拎了行李他就从美国飞来台湾,天高皇帝远,他在这儿爱怎样就怎样,连妻子都娶了,可惜…… 想到朱莉蔻的事,夏淮瑾不禁倒抽了一口气。难道是朱家父母显灵,知道他父母和他没履约,所以惩罚他娶到别人的老婆,到最后还让蔷薇失忆,回到她老公身边? 俊脸垮下,薄唇噘起。是谁规定男生抓周抓到女娃就要娶她?他不过是去抓她一下,说不定当时他是想打她,只不过身为小baby的他,力气小捶不动,加上襁褓中的朱莉蔻肯定呆又笨,以为有帅哥哥想跟她玩,芳心大喜的她自是笑得开心,如此这般,两家好傻好天真的父母,就擅自作主订下婚事。 就算玩夹娃娃机夹到娃娃,他也不一定要把娃娃带回家,可恼的是,二十五年前的一个手残举动,让他这辈子都摆脱不了要娶三岁小胖妹的阴影。 他的爱妻蔷薇离开他,莫非是天意?是朱家二老冥冥之中在催促他,该把当年抓周抓到的礼物给带回家? 抓周,他痛恨这玩意! 第五章 十一月中旬,南部的太阳还是热情无比,莫非是知道有个大帅哥要来,所以太阳公公特地销假上工,热情相迎? 戴上墨镜,迎视骄阳,闭上眼,火热的温度温暖他的身躯,却无法温暖心房那一小块寒冷地带。 夏淮瑾坐在车内发呆片刻。这一趟南下之行,究竟有何作用?连他这个总经理都不知道,但,他还是来了。 虽然极不愿接受蔷薇就是何秀珍的事实,可目前他仍找不出“有利”证据,只好黯然接受何秀珍取代了朵蔷薇这“惨绝人寰”之事……惨?当然惨,要他把一朵美丽鲜花硬生生拱手让给高山青,还不惨? 原本,他是有打算放弃蔷薇,再怎么说,她都是别人的老婆,而且还有个喵喵叫的小孩等着吸母奶……不,等着她用母爱照顾她,撇开小高不谈,她也应该回家侍奉双眼失明的母亲。 总之,若是他牙一咬,忍一下痛,不去打扰他们,他们一家就能破镜重圆,安安稳稳地过下去。 可,天不从人愿……他不知道他们一家人的生活到底安不安稳,他只知道他的内心很不安稳,每天魂不守舍的,他特地为蔷薇办的爱的热线手机,到现在仍随身携带,有时兴起还会用他的手机打到蔷薇那支,再接起电话,自己跟自己对话,营造两人正在热线的假象…… 锐利的目光往前方树下一看,一位老者独自下棋,一会坐东边,一会坐西边,自己对自己呛声,自己对自己投降……此情此景真令他心有戚戚焉,这不是自己连日来的悲凉写照吗? 帅气的收起墨镜,大步的走到树下,一盘棋的时间,应足够他静下心来思考,要不要前去高家搅乱一池春水。 舍弃跑车,夏淮瑾步行在田间小径上,一盘棋的时间,让他想见蔷薇的心更加明确。其实,他就是想见她才会来此,方才踌躇了下,是希望自己多思考这一趟冒昧拜访会不会给她带来困扰,但他发觉自己想见她一面的念头,塞满整个脑袋,理智毫无位足之地。 一盘棋,原本独自下棋的老人高兴有了战友,他也有所获,得知高山青此刻正在田里忙,而蔷薇……欸,何秀珍,她在半个钟头前,提了一袋东西往田里去。 下棋的老翁告诉他,何秀珍这次回来变得非常多,贤慧到令人傻眼,他每天在树下下棋,都会看见她提着点心和饮料到田里给阿青吃喝,以前她从不理他死活的。 闻言,他内心百感交集,若蔷薇决定当高山青的贤慧妻子,他应该尊重她,但他非常舍不得她跟着高山青吃苦,想想,她当他的妻子一个月,过的是贵妇般的生活,哪需要顶着大太阳到田里……想到此,他的心就一阵痛。 站在田埂,放眼望去,每一亩田看起来都一样,连人也都相似得难以分辨,男的黑壮,女的戴着斗笠,从头包到脚,他试图用明亮的双眼寻找蔷薇美丽的身影,他有自信,只要看到蔷薇的背影,他一眼就能认出,但……搜寻片刻,没有任何发现。 他想,该不会是和蔷薇错身而过,她早已经回家去了? 既然来了,还是看一下高山青人在哪里,他的田都种些什么农作物好了。 他发现前方有位穿花衣花裤的大婶,正坐在田边歇息喝茶,几个箭步上前,清了清喉咙,极有礼貌的弯身问:“这位大婶,请问一下高山青先生的田在哪里?” “这里就是……你,夏……夏先生,你、你来做什么?”戴斗笠包花布的大婶一抬眼,两人同时吓到。 “你,蔷……蔷薇?”看到解开花布的那张脸,夏淮瑾震惊不已。“你、你怎会穿成这样?”蔷薇的穿着向来极辣极性感,这身阿婆装,打死她都不会穿的! 见到他来,何秀珍的心头莫名悸动了下,不自在的拨着散发,按压下不规则的心跳,调整心态,佯装若无其事。 “我是来工作的,穿什么都无所谓。”她眼神黯了下,不懂连日来觉得自在的穿着,为何在见到他的那一刻,会突然觉得别扭?就像被旧情人见到自己狼狈模样那般,有一股想逃离的窘态。 旧情人?呃,他,算是吧!毕竟她和他结过婚,认真说起来,他算是她的前夫。 “你,可是以前你根本不可能穿……”顿语,瞠目,嘴张得老大,“这么……朴素的衣服。”他费了好大一番工夫,才委婉的将“朴素”一词脱口而出。 说“朴素”还真是客气,他认定的“朴素”是t恤加牛仔裤,眼前这一身大花阿嬷装,他真的无法接受它套在蔷薇曼妙的娇躯上。 “有何不可?难不成你希望我穿着袒胸露背装来种田吗?”将窘然的心情压下,她凉凉的反讽。 她是刻意这么穿的,在她决心当贤妻良母之后。 她想,以前的她穿着可能太花枝招展,回到村里的前几天,不管她走到哪里都有男人对她投以轻浮暧昧的笑,有的甚至过份到暗示要约她去宾馆…… 男人冲着她笑,女人却恨之入骨的怒瞪她,她还听到她们在背后骂她贱女人,有位国小女老师一看到她,顾不得老师形象,气得当街大骂她放浪形骸,她想,可能她以前和这个女老师的丈夫有什么不正常关系,才会莫名惹来一顿骂。 这些女人的谩骂,她都可以当作没听到,不痛不痒,反正她什么都不记得,赖皮的假装事不关己,但一听到“放浪形骸”这四个字,她就觉得头好痛,似乎这句话曾将她伤得很深…… 忆及此,她的头似乎又隐隐作痛—— “蔷薇,你怎么了?”见她眉心微皱,夏淮瑾焦急的问。 “我……”她很想淡然的说没事,瞥见高山青从田的另一端急急跑来,她板起脸,不悦道:“看到你我就头痛。” 当好妻子的首要条件,就是和这个帅痞子彻底断绝来往——这么一想,心,莫名的揪痛,眉心再度蹙起。 若自己以前真的这么水性杨花,那她一定最喜欢他,要不,她怎会和他结婚? 撇开爱不爱,他又帅又多金,阿母说她爱慕虚荣,那她肯定爱死他。 是因为如此,所以想到要和他彻底断绝来往,心才会隐隐作痛吗? 忆不起,自然也理不清。那场车祸,据传是她“老相好”的两兄弟当场死亡,她一点感觉都没有,可一想到要和他撇清关系……她就心痛、头痛,全身无一处不痛。 “秀珍——”急喘喘跑来的高山青,见到来人,明显吃了一惊,“夏……夏先生,你……” “我来看你们……过得好不好。”夏淮瑾露出一抹僵笑,在人家丈夫面前,总不能大刺刺的说“我来看你老婆”。 “我们很好,你看到了,可以走了。”何秀珍口是心非,将见到他的那抹惊喜隐藏好,倒了杯茶,递给她的“老公”喝,“阿青,你好辛苦,看你流这么多汗,先喝杯茶,休息一下。” 她不仅奉上茶,还帮他擦汗,这样的举动,狠狠刺伤夏淮瑾的心。 “可以……给我一杯水喝吗?”走了一段路他也口渴了,再怎么说,他好歹是“客人”,倒杯茶给客人喝,不为过吧。 客人……他的心又暗伤了一回。 她看他一眼,“是纯青草茶,不加糖。” “我不嗜糖,我一向喝黑咖啡。”对上她的眼,他试图和她心灵相通,“你了解的。” 她则是用呆滞的眼神回应他,“没印象。”说完,她应他的要求,倒了杯青草茶给他。 他接下,喝了一大口,下一秒,青黑色的汁液马上从他口中喷出,“这是什么啊?好难喝。” “乡下版的黑咖啡。”她凉凉补上一句,“不加糖。” 夏淮瑾哭笑不得,边用手抹去嘴角残渍。 高山青见状,好心地问:“夏先生,那边有水,你要不要去洗个手?” “小高,你,人真好。”他还能说什么,不得不承认小高这个丈夫的度量和一般人相比,的确大得多,撑十艘船怕是绰绰有余。 洗好手,踅回时,他见蔷薇正在接手机,素净脸上满是焦急,“怎么办?妈说小可发烧还吐,抱着肚子直喊痫……”这些话,当然是对着她“老公”说。 “肚子痛的话,家里有肠胃散,在客厅的抽屉里……” “妈说已经吃了还是没效……” “那,打电话请诊所医生到家里帮小可打一针。” “诊所的电话号码……” “那个,电话号码是……”高山青抓抓头,越急越想不起来,“对了,打给村长,请他帮忙叫医生。” “噢,那村长电话……” 夏淮瑾在一旁实在听不下去了。感觉喵喵叫肚子痛的情况钉点严重,他们夫妻俩还在那边……不,他要质询的人只有高山青,蔷薇因为失忆脑袋变得单纯,她慌得六神无主,无法做出正确就医判断这无可厚非,但高山青身为人父,居然想用肠胃散或是请诊所的医生随便替女儿打一针,这样的父亲真是不及格! “先打电话叫救护车。”夏淮瑾直接下达指令。 “可是救护车到这里还需要一点时间……”正要打电话给村长的高山青,停下手边动作,只差没立正回应。这个人高马大的夏先生,每次正经八百说话时,都会令他不由自主地恭敬听命。 “那就直接送喵喵去,呃,你的女儿到医院去。”他补了一句,“开我的跑车去。”说完,他很自然地牵着蔷薇的手就跑。 被他的大手包覆,一股电流穿透掌心直达胸臆,怦然心跳之余,心里更愧疚,她的女儿都生病了,她还在想和男人之间的暧昧…… 理智清醒,发现他拉着她跑,她突然惊喊,“我不知道医院在哪里。”他拉她狂跑,无济于事。 已经来到车旁,他才发现这点“失误”,回头看,小高居然还远远杵在田边没跟上来,大概是看到自已老婆被帅哥拉走,一时傻住不知如何是好。 “先上车,到时总有人可以问。” 被他拉上车的那一瞬间,她脑海里突然浮现曾坐过这辆车的景象,不过画面一闪而过,她也没时间多想,因为此刻最重要的是,要先回家带小可去医院。 一盘棋,改变了他夏淮瑾的人生,不,应该说是喵喵叫的人生。 原来在树下独自下棋的庞眉白发老翁是这草日村的前前前前任老村长,他载蔷薇回家接喵喵叫……不,小可时,顺便载他一起,因为他们需要他指点最近的医院方向。接了小可火速赶往医院,连医生都称赞他的开车技术很好……呃,没耽搁医治时间。 总之,及时将小可送往医院,真是明智之举,医生说小可得的是急性阑尾炎,小孩穿孔的比率较高,死亡率也跟着提高,但很多父母都认为小孩只是闹肚子痛,不当一回事,延误就医,病情恶化更加棘手——没错,小高就是最坏的示范。 小可在医院住了一个星期,这期间他南北往返,精神异常亢奋,因为他又发现一道希望之光。 第六章 前几天,蔷薇和她母亲在病房顾着小可,为了哄小可睡觉,蔷薇抱着她唱起儿歌,唱儿歌是没什么大不了,但唱英文版的儿歌就吓到人了,何妈说她从不知道自己的女儿会说英文、唱英文歌,连中文儿歌也没对小可唱过…… 这代表什么昵?代表蔷薇和何秀珍极有可能不是同一人,是的,他的内心到现在仍有存疑,只是他学聪明了,不再直接把疑惑点出来让他们有机会把他“驱逐出境”,他要暗中观察,掌握有利的证据,一举歼灭……呃,证明自己是对的。 “夏先生,你又来了。” 一推开病房门,蔷薇未发现他,倒是双目失明的何妈先出声。 “何妈,你怎知道是我?”夏淮瑾吃了一惊。 何母淡然笑着说:“我听脚步声就知道。” “你怎么又来了?”正在轻抚小可哄她入睡的何秀珍,抬眼见到他,心头又是一阵悸动,低眼,不看他,极力克制失序的心跳。 说真的,她非常感谢他,那日若不是他及时做出正确的送医判断,也许小可现在会更严重,或者更……不,她不敢想—— “叔叔——”刚入眠的小可被大人的说话声吵醒,一见到他,立刻露出开心的笑,当然,她还小,冲着他笑,不是因为他是她的救命恩人,也不是因为他长得无敌帅,充其量只是因为看到他等于看到糖果饼干。 小可每回吃药总哭着不肯吃,他买了根棒棒糖哄她吃药,只要她吃药就能舔一口,小孩嗜甜,就算只能舔一口,她也很满足。 他合理怀疑自己这张帅脸在小可眼中,是放大版的棒棒糖。 “来,这只长颈鹿是要送给小可的。”夏淮瑾把一个盒装礼物递到小可面前,一想到小可还小不会拆礼物,遂又将盒子转递到蔷薇面前。“蔷薇,还是你帮小可拆吧!” 在他心目中,她永远都是蔷薇,不管她真正的名字叫什么,他一辈子都要叫她蔷薇。 “你……你大老远来看小可,我们已经很感谢了,不用再破费送礼。”他一双电眼盯着她,扰得她心慌意乱,于是她赶忙将礼物收下,低下头不再看他。 “这只长颈鹿可不是一般玩具,它叫苏菲,从法国搭飞机来的。”夏淮瑾很自然的坐到她旁边,向她讲解,“它是固齿器,天然乳胶和食品染料,法国手工制造……” “听起来,你好像是来推销这个产品的。”她故作镇定,淡瞥他一眼,但脑里却突然浮现某个记忆,自己似乎也曾为了某项东西和他说过同样的话,只是口气不同,应是……撒娇? 这话,令两人对望半晌,她在寻找记忆点,他亦同。 “记得吗?这句话,你曾对我说过。”他满眼深情,感性道:“在我向你求婚那天,我拿出八心八箭那颗求婚钻戒,向你承诺套上它,往后你就是我唯一的爱,吃穿不愁,你的人生从此有我让你依靠,会散发出和钻石一样璀璨的光芒……那时你笑睐着,娇嗔地说我好像是来推销钻石的。”他情不自禁的拉起她的手。 她努力回想,隐隐约约似乎好像有这样的印象,头突然有点痛,让她不自觉皱起了眉头。 在一旁一直想要玩具的小可等不及了,喊了声,“喵喵……” 何秀珍这时才回过神来,发现他拉她的手,贴着他的脸颊,一副沉浸陶醉在往日甜蜜中的模样,她迅速抽回手,没有不悦。 那么深情的男人,只要是女人都会动心……不,她在想什么?在母亲和女儿面前,她怎能对别的男人动心!就算她真的和他结过婚,那也已是“过去的事”,她既然决定留在草日村,就该守本份,做一个好女人。 下意识地看向母亲,母亲虽看不见,但很多事她比明眼人更清楚。 “小可,等一下,妈妈还没拆开。”将心思拉回礼物上,小可越急着想拿,她就越手忙脚乱。 “我来。”夏淮瑾把礼物拿回来,从容的打开盒子,将长颈鹿拿给小可。 一拿到礼物,小小孩立刻兴奋的咬了一口。 “小可,不可以咬……”何秀珍焦急的想阻止。 他伸手挡她,莞尔道:“没关系,这本来就是给小baby咬的,它的原料采用天然橡胶,小可爱怎么咬就怎么咬。” 他发现小可虽已经满周岁,但看到任何东西都会往嘴里塞,说不定是长期吃了不干净的东西才会得阑尾炎。 “小可已经大了,我们应该要纠正她乱咬东西的习惯,但在那之前,必须给她一个缓冲期,与其让她乱咬可能有细菌的东西,不如让她和苏菲相亲相爱一阵子,再慢慢改正她。”这就是他买苏菲送小可的主因。 何秀珍看着他,打从心底佩服他。没有他,小可不会来医院做检查,没有他,小可会吵闹不吃药,没有他,她完全不知道该用什么方法纠正小可乱咬东西的坏习惯。 他是神,她好崇拜、钦佩,也好……爱他! 头又晕又痛,她依稀忆起自己常用爱慕和崇拜的眼神看着某个人,那个人,极有可能是他。 “蔷薇,你怎么了,不舒服?”见她眉心蹙起,他本能的伸手扶着她的肩,关心的问。 “不,我没事。”下意识地拨开他的手,按着发疼的额头,她强迫自己回到现实。 不论外貌和家世,仅凭知识常识,高山青和他相比,依旧输了一大截,也许是生活习惯使然,乡下人肚子疼,总是随便用肠胃散解决,这也不能怪他,若说高山青是个不及格的父亲,那她更糟,她发现自己完全不知该如何打理小孩的一切,仿佛自己不曾生过小孩。 “秀珍,你回去休息吧,你已经在医院里照顾小可一个礼拜了,回去好好睡一觉。”何母心疼的语气中有一丝感动。女儿真的变了,以前就算小可生病,她照样跑得不见人影,更遑论守在病房这么多天。 “妈,我不累,何况小可需要……”她想说女儿需要妈妈,可看看床上的小女娃,有了苏菲就忘了“喵喵”,对苏菲又亲又咬,玩得不亦乐乎。 “小可有我照顾,有事的话我会请护士帮忙,你回去睡一觉,明早再来,这样才有精神照顾小可。”何母语重心长地说。虽然女儿总说没事,但她感觉得到她常头痛,身为母亲,她当然希望女儿健康,但一想到女儿若恢复记忆,本性复燃,此刻这美满的家庭景象,将不再有,她又忍不住难过。 “我在这里一样可以睡……”话才说出,头一阵晕。 “蔷薇……”夏淮瑾见状,难掩关心,急忙伸手扶住她。 她却焦急摇头。小可住院已让母亲非常自责,她不希望母亲又担心她的身体状况。 接收到她水眸传出的讯息,他改以轻松口吻道:“呃,我觉得何妈说得对,你应该回去好好睡一觉,小可看起来好多了,相信过几天一定又会活蹦乱跳的,如果你没养好精神,可能会追不上她。” “好吧,妈,有什么事你一定要打电话回家,我会请护士多注意的。”何秀珍一站起身便眼冒金星,险些晕倒,还好身后有座高大肉墙挺住她。 “时间不早了,我想我也该回台北。何妈,再见。”夏淮瑾沉稳道:“蔷薇,需要我帮你叫车吗?”他朝她眨了一眼。 “不用,应……应该还有一班公车。”她心虚低头,明明想和他保持距离,怎会又和他玩起心照不宣的游戏? 她竟然和他心意相通,知道他跟母亲说的是谎言,知道他并不想帮她叫车,知道他想送她回家——并且,她不排斥。 “那,我送你去搭公车。”淡然一笑,他当这是善意谎言,也知何妈不会信他这番“鬼话”,这么说不是虚伪,是不想让何妈为难,毕竟自己的女儿搭“前夫”的车回家,当岳母的很难对女婿交代。 “妈,我先回去了。”低眼,她有种做错事的不安。 何母没多说什么,轻点个头,等两人的脚步声慢慢变小,再听到门被关上的声音后,她轻喟了声。虽然看不见,光听阿青的描述她便知这位夏先生是个极优秀的男人,没阻止他送秀珍回家,不是因为他优秀有钱,而是这几天来,她真的感觉到他对秀珍是出自内心的好。 也因此让她自省当初执意要秀珍嫁给阿青,这个决定是不是错了?她明知秀珍不爱…… “婆婆,亲亲……”小可雀跃的拿着长颈鹿亲她的脸。 “好,小可好乖。”摸摸小可的脸,何母心头愧疚加倍。一桩错误的婚姻,毁了两个人的人生,她们何家欠阿青的情实在太多了。 喝着一碗热腾腾的人参猪心汤,何秀珍佯装冷冰冰的心房被热气呵暖,心一软,不自觉开始正视自己和夏淮瑾的关系。没当一个好妻子,她愧对高山青和小可,但,他也算是受害者。 对他而言,她一样是他的妻子,现在她重回“前夫”身边,对他何尝不是一种伤害? 啊,他和高山青都是她的前夫,真令她困扰,头好痛。 四处张望。他去哪里了? 方才上了他的车,她以为他要送她回家,但车子却在市区绕了又绕,她疑惑又防备地问他,到底要做什么?以她对他的“粗略”了解,他虽然心地还不错,但他一直认定她是他的妻子,说不定他以为她答应上他的车,等于默认两人的婚姻关系还存在,这很糟,因为他极可能会带她上汽车旅馆,重温旧情。 他不也说过他和“蔷薇”结婚一个月内,几乎天天上汽车旅馆“度蜜月”—— 呵,还真是恩爱的夫妻! 啧了声,怔愣了下。为什么她会发出不以为然的酸味?她不就是“蔷薇”,干么吃自己的醋? 轻笑,摸摸自己的脸,神情突然变得困惑,一想到他和“别的女人”去汽车旅馆,她心头居然有种不是滋味的感觉,明明那个“别的女人”就是她自己。 真奇怪,一样是“前夫”,有女人明目张胆对高山青示好,她非但不吃味,还有种松了一大口气的轻松愉悦,雀跃得只差没贴出“出清老公”的告示。 那个叫什么金花的,母亲说她大她两岁,是她小时候的玩伴,离婚后带着三个小孩回娘家,人很勤劳,只要有事她就去做,因为打小就认识,所以高山青常帮她介绍工作,她也常来家里帮忙,比她还像高山青的老婆…… 母亲不讳言,如果当初高山青不执意娶她,可能会娶金花小姐,也许这样他的家庭会比较美满。 咀嚼着香q的猪心,她不禁在心里想,想娶就去娶呀——怪!她一丁点醋昧都没有,怎么会这样? “还没吃完?” 一朵红玫瑰突然凑到她面前,害得她差点被猪心噎到。“你干么?”把嘴里的食物吞下,她猛喝了一大口汤顺顺气。 “噎到了吗?”他神情紧张的帮她拍背。 “没有。”她笑睐他。 一眼瞬间,他仿佛看到以前蔷薇睐笑娇嗲的神情,一时间,整个人都呆了。 “干么这样看我!”她不自在的低头猛喝汤。 “噢。”回神,重新把红艳玫瑰花递上。“送你。” 第七章 “为什么要送我花?”原来这家伙是跑去花店买花,心头怦然,他先是担心她的身体,不嫌麻烦的在市区绕了好几圈,找到这家专卖补品的汤店,帮她点了一碗人参猪心汤,要她慢慢喝,说要去附近办点事…… 好吧,她承认自己肚窄多疑,他离开的那段时间,她一度有揣测他极可能是去找汽车旅馆,这……这也不能怪她,谁教他当初在医院对——个车祸受伤,脑袋一片空白的人,不停地灌输他和老婆每天都上汽车旅馆的记忆,害她到现在一见到他,脑袋和心灵都有汽车旅馆的阴影存在。 睐他一眼,她害羞的低垂着头。不得不承认,和高山青相比,他不但帅气又多金,而且体贴风趣……难怪当初她会隐瞒自己有夫之妇的身份,偷偷改嫁给他。 “我每天都会送你一朵红玫瑰。”他深情的看着她,低哑磁嗓逸出轻喟,“好久没送了,我很想念你收到花时,露出比花娇艳笑容的模样。” 她的心突地一揪,心头塞满愧意,仿佛自己挖空他几亿的财产,卷款潜逃,如今被活生生逮到。不,比那情况更糟,糟上千百倍。 若是卷款潜逃被逮到,大不了把钱还给他再去坐牢,钱债可以还,但情债呢? 这辈子,她可能没办法还他。 她想,他一定很爱她,要不,知道她有小孩、老公,还有个失明的母亲,一般人早就吓跑或气跑了,可他非但没有逃得远远的,还一天到晚黏在她身边……若不是很爱很爱她,他又何必大老远往返,不为别的,只是来看她、关心她。 爱屋及乌,他连小可都一并关心了。 这么好的男人,为什么不早一点出现,至少在她嫁给高山青之前出现嘛。 虽然母亲一直不点明,但凭自己的感觉和观察,她对高山青一定没有爱,纯粹只是为了报答高山青对她们母女的照顾才会嫁给他……没有爱情基础的婚姻,难怪她会想逃…… 呃,也不能这么说啦,总之,有错的人是她,她辜负了两个好男人,也许还有其他没出现“指证”的人,但拜托不要,光这两个就让她很为难了。 “蔷薇,虽然你失忆了,但有件事我还是要向你坦白……”他突然一本正经,害她有点不知所措。 “不用了,其实——”她好怕听到他说爱死她、要等她这类的话.那会令她心意动摇,她怕管不住自己的心,怕自己会再度为了他抛开一切,跟他走。 “不,蔷薇……” 他突然抓住她的手,害她顿时脑袋一片空白,只能傻傻看着他。 “如果不说清楚,我会很愧疚。” “好……好吧,你说。” “我要先明确的告诉你一件事,我对你真的是一见钟情,当我第一眼看到你,我就知道自己找到真命天女了,没错,就是你,当时,我心头的震撼有多大,你一定最了解,因为,你也是同样的心情。”他握着她的双手,深情款款的诉说着。 她了解,真的,因为此刻她心头波涛汹涌,如果现在他再次向她求婚,她一定也会点头答应。 “我们认识七天,每天我都会送你一朵红玫瑰,第七天,我捧着一大束红玫瑰到你驻唱的地方,在一大群客人面前向你下跪求婚,你点头答应的那一刻,全场欢声雷动,而我觉得你真的是上天赐予我的天使,今生我们注定要成为夫妻。” 她感动得红了眼眶,失忆后想不起以往的事,自会懊恼挫折,但听他所言,忘了求婚这一幕,肯定是她最遗憾的事。 “听我说,我真的很爱你,才会认识短短七天内,就向你求婚……”他怕她不相信似的一再重复。 她信,她信,她全都相信……她情不自禁露出一抹羞答答的笑,睐着他。这人还真喜欢将爱挂在嘴边,都不怕人家会难为情。 “但……还有一个原因。”他光彩的眼神一黯,迟疑半晌,堆在喉间的话徐徐逸出,“我有一个未婚妻,我爸妈希望我娶她,但我……并不想——” 笑容瞬间僵凝住,温柔水眸渐显杀气,“意思就是,你会娶我,是因为你爸妈逼婚,而我,成了你的挡箭牌?”方才那一幕浓情蜜意,原来只是虚伪假象? “不,我……我承认这是其中一个小小的原因,最大原因还是因为我爱你。”这次他虽然依旧说得真诚,但她已经听不进去。 “你……你这个爱情骗子!” 明明很生气,她大可甩他一巴掌走人,但不知为何,她就是无法这么做,心陡地揪成一团,好痛,好痛,她似乎想起什么似的……耳边隐隐约约听见有人叫她“小歌女”…… 谁,谁在笑她?两手按压着太阳穴,她的头好痛,“未婚妻……”她喃喃自语,“未婚妻”这词狠狠砸中她的痛处,令她又气又伤心,手不停地在发抖。 “蔷薇,我一直都打算告诉你的,但我不知道scarlett她会……”瞥见她神情怪异,脸色苍白,他突地一惊,赶忙关切焦急地问:“蔷薇,你怎么了?” “我的头好痛、好痛……不要,我不要再想了——” “好,不想,不要想……”他试图安抚她激动的情绪,但她一站起身,便突然昏倒在他怀中,“蔷薇——” 抱起她直奔车子,送她前往医院的途中,他又焦急又自责,原本只是想对她坦承真相,没料到会让她这么痛苦。 浓眉紧蹙,他不禁想着,当初scarlett告诉她真相时,她一定是受到了极大的打击—— “蔷薇,对不起……”低哑的嗓音满是愧疚和懊悔。 他是个牛皮糖,甩也甩不掉的牛皮糖! 蹲在家门前,何秀珍正在摘取一般农民称为枸杞叶的赤道樱草,准备炒一炒当作中午的配菜,突地,熟悉的跑车声传来,她头也不抬,打算把人车都当空气,不,是废气。 这个爱情大骗子,上礼拜把她活活气昏,现在居然还有脸来她家? “蔷薇,你在拔草?真辛苦,我来帮你。”夏淮瑾一下车,就看见她顶着大太阳,蹲在前院一小块田地旁工作,不禁感到心疼。“这个高山青到底在干什么?怎么可以让你做这种粗活!” 他的心情很不错,因为他知道她回到乡下后,并未和高山青住在一起,而是住在娘家,更令他雀跃的是,他又找到了她是蔷薇不是何秀珍的有利证据。 话说,上礼拜他因为向她坦承自己有未婚妻一事,气得她当场昏倒,送医醒来后,他极尽所能地安慰她,词穷又心急之余,落了一长串英文安慰她,孰料,气虚的她还能用流利的英文回骂他是虚伪的大骗子,要他滚回美国去娶他未婚妻之类的话,把何妈和高山青当场吓傻。 除去唱英语儿歌,那是他们第一次听她开口说英语。岳母和女婿异口同声,皆说何秀珍不会说英语。 她是有可能到台北后才学英语的,但能说得那么流利,骂人骂得那么顺口,没有几年的英文功力,恐怕办不到。 结论就是——蔷薇极有可能真的在国外读过书,若是如此,她就不是何秀珍,而是纯正的“蔷薇”。 上星期蔷薇住院那两天,他和高山青在医院的走廊上聊了下,他发觉高山青心事重重,似乎有些事想说却说不说口,不过他倒是问到了一件事。何秀珍不会弹钢琴…… 为什么会聊到这个?好吧,他承认,自己心机重,颇符合当帅气男间谍的条件,为了证明蔷薇和何秀珍不是同一个人,任何蛛丝马迹他都不会放过,虽未查到蔷薇在加拿大皇后大学音乐学院的就读纪录,但他深信蔷薇的音乐素养绝不只是驻唱那等功力。 他看过蔷薇弹钢琴,有一回他们去餐厅吃饭,蔷薇一直望着餐厅内摆设的一架白色钢琴,双眸流露出想触摸它的渴望,那眼神,连他都倍感吃味,后来他问她想不想弹,她不假思索,马上露出童真的笑容,猛点头,于是他和服务生沟通后,她一双纤纤玉手便能在琴键上飞舞,那流畅的乐音,媲美她一口流利的英语。 所以,若是何秀珍不会弹钢琴,她就不是蔷薇!他就不信何秀珍是天才,本来不会弹钢琴,上台北一段时间后,马上就有人家学了好几年的功力。 只要证明眼前这个“何秀珍”会弹钢琴,那她离纯正的“蔷薇”就不远矣! 可惜,她现在对他的观感糟透了,别说请她弹琴,她连看都不肯看他,哪还会听他的话。 啊,没事干么这么老实,向她坦承有未婚妻一事,心中大石是放下了,遗慨的是,大石直接砸中自己的脚。 他说过,要买一架钢琴送给她,当时她美艳的脸上难掩欣喜,但噘嘴嗲说,贵重的礼物要挑在有意义的日子送,才更有价值。 他本想在她的生目送,可惜她的生日已过。 “蔷薇,下个月初是我生日,你还记得你说过要送我一样生日礼物吗?”他拔起一株草,冲着她笑。 她本想冷回他一眼,谁管他什么时候生日,他想天天过生日也不关她的事,但看到他拔起的草,美眸怒瞠,隐忍一个星期的气,一古脑地飘了出来—— “你干么把菜连根拔起,走开,不要在这里帮倒忙!”她愤怒地瞪着他。 不可否认,她气的不是被他拔起的菜,而是他有未婚妻还拿她当挡箭牌一事,让她头痛好几天,母亲要她念佛经,她才渐渐静下心来不去想,但一看到他,怒气又飙升。 虽说她也隐瞒自己是有夫之妇,换了新身份嫁给他,和他相比,她犯的错比他还严重,但一想到他有未婚妻,她就是忍不住会气到头痛,气至出心揪成一团…… “这是菜?”高举差点成为他手下冤魂,呃,冤菜魂的带根菜株,“那,我再把它种回去好了。” 他的举动令她傻眼,偏过头冷不防噗哧一笑,还好他没看见,敛起笑容,继续无视他存在。 别以为这样逗她开心,她就会理他……他,逗她开心?摘菜的手顿了下,暗暗思忖,他并没有逗她开心,是她自己看到他的举动笑了出来。 她在心中轻喟,他的魅力果然无穷大,拔起一株菜再种回去,一个愚蠢的动作就能轻易地让气极的她笑出来…… 她听母亲说,这些菜是高山青一年前特地为母亲种的,因为母亲很喜欢吃这种菜……当时,她是有心怀感谢,但,也仅是淡然的“喔”一声而已。 两者相比,她明显偏爱这位无聊人士。 “对了,生目礼物的事我还没说完……”他仔细看她如何摘菜,边看边学,“是摘嫩叶对吧?我知道,和摘茶叶一样,摘取一心二叶。”说着,他把摘下的嫩叶拿到她面前。 见到他摘的“一心二叶”,她目露惊讶。她一连三天,早上都蹲在这里与菜为伍,从未察觉摘枸杞叶也能像摘茶叶一样,摘取最嫩的一心二叶。 该说这人是有摘菜的慧根,还是自己对他太容易动心,他的一举一动都能牵引她,即使是在她决心将他当空气之后。 第八章 “你说过,贵重的礼物要挑在有意义的日子送,才更有价值。”继续摘菜放入她脚边装菜的藤篮中,他亦步亦趋地“蹲”随她。 她有说过这样的话?没印象。见他像黏皮糖一样黏在她身边,心中虽还有怒,但她也没赶他,反正他只是空气,影响不了她。 “你很想要一架白色钢琴,所以我决定要在我生日那天,买一架白色钢琴,当我的生日礼物。” 是她气疯听错,还是他在开玩笑?“为什么我想要的东西,会变成你的生日礼物?”她想要的,当然是她的生日礼物,他看来不像没主见的人,为什么不挑自己喜欢的东西当生日札物,偏偏要和她抢! 瞥见他一脸得意的笑,她暗自恨得牙痒瘁,若这是他想要吸引她回应他的“鬼话”,那么,他成功了! 以为自己上当,她有些气恼,别过头,继续摘菜,把他当一阵烟雾,视若无睹。 “因为你的生日已经过了,我们俩的结婚纪念日还得等上十个月,最近最有意义的日子,就是我的生日……”他挨近她,语气真诚,“能够听到你弹的优美钢琴声,就是我最想要,也是最棒的生日礼物。” 她的心,突地被什么东西撞了一下,既感动又喜悦。 虽说是他想要的生日礼物,但她听得出来,他是为她而买,这人,还真不是普通的有心……等等,她的心思干么又随他起舞,还被他感动得一塌糊涂! 摘菜、摘菜,何秀珍,专心摘菜! “应该够了吧!”看藤篮里堆了满满的枸杞叶,她喃喃自语,漠视心头感动,更对眼前这缕有点高大的“轻烟”视而不见,“得赶快去煮面,妈应该饿了。” 拎起藤篮,她迳自往屋里走,完全不理僵在原地的他。 目送她进屋,夏淮瑾自我解嘲,“要煮面就应该叫我,我煮的意大利面连挑嘴的scarlett都称赞得不得了,你煮?你会煮吗?”说完,他陡地站起身,这才发觉腿早就蹲麻了,忍不住边跳边喊,“蔷薇,我来帮你煮面。” “我老公不喜欢吃构杞叶,他比较喜欢九层塔,既然你这么热情想帮忙,那么,请帮我老公煮一盘双人份的九层塔肉酱面,他下田工作很辛苦呢!”面对甩不掉的牛皮糖,何秀珍抛开臭脸换上感激的笑,“对了,九层塔就种在构杞叶旁边,大概有三、四棵,你应该有看到吧?我得去照顾我女儿,麻烦你去摘一下。”说罢,换她化身为一缕轻烟飘走。 夏淮瑾拿着锅铲,再度傻住。 他是来替她和她母亲煮面的,不是来煮给她“老公”吃的好不好! 一双桃花电眼冒着怒火,咬牙切齿之际,何母突然出现在厨房门口,他立即换上笑脸。“何妈,你饿了吧?等我一下,面马上就好。”他转身取锅煮水,要他煮面给她老公吃,还要双人份?可以,没问题,等他吃饱,煮十人份都ok! “夏先生,你是客人,让你下厨怎么好意思……”何母熟悉的摸索前进,“还是我来吧,你去客厅坐坐。”知道女儿把“客人”丢在厨房,她实在过意不去。 啊,女儿和阿青还有夏先生的三人关系已经够复杂了,没想到夏先生还有个未婚妻…… 阿青并未反对让夏先生来家里,甚至私底不对她说过,如果秀珍选择夏先生,他也愿意退出,但她没把这话告诉秀珍,并不是又要勉强她和阿青在一起,只是希望她能沉殿一下,仔细思考自己的爱情归处,不要贸然决定,何况,夏先生还有未婚妻,这个问题没解决之前,她也不想让秀珍跟他回台北,就怕日后又是一团乱。 “何妈,千万别跟我客气,其实我很会煮面,scarlett……不,我妈她对我煮面的功夫很亡乐,她说米其林三星主厨都未必会煮得这么好吃。”他先给自己“亡乐”了一番。 何母惊讶的问:“你妈让你煮饭?你、你不是总经理吗?” 夏淮瑾爽朗一笑,“我妈她很忙,没时间管我,不过她倒是不反对我下厨。”水滚,下面的同时,他和何母闲话家常,“我妈说,与其以后结婚煮给妻子吃,倒不如现在就煮给老妈吃,这样她心理会平衡一点……呵呵。” 何妈平常话不多,大概是因为太操心蔷薇的事,总是一副心事重重的样子,他想借着轻松话家常,拉近和何妈的距离,因为,他有自信她总有一天会“再度”成为他的岳母。 “对了,何妈,有松子吗?”他一转身,赫然发现何母低头拭泪。“何妈……你怎么了?”他和scarlett母子间的互动,有这么感人? “没、没有,你说,你住过美国?” “是啊,蔷薇没告诉你吗……啊,我忘了她失忆。”他无奈一笑。“我从小就住在美国,应该说是在美国出生的,不过我的中文说得很好吧,我父母都是台湾人,从小我就学中文。” “你的父母都是台湾人?”何母表情惊喜,却有点欲言又止,“那、那……” “何妈,你放心,我父母很好沟通的,我保证你们的语言是相通的,蔷薇也一样。”他猜,何妈可能担心他的父母是“外国人”,以后若成为亲家,语言不通想说句话都难。 “噢,这……这样很好。”何母低首,把想说的话又吞回肚子里。 “何妈,你所谓的很好,是代表你不反对我和蔷薇再续夫妻情?”她一句漫不经心的话,令他雀跃不已,“其实我知道你很为难,毕竟小高,不,阿青先生对你们真的很好,但恕我直言,他真的不适合蔷薇,我看得出来蔷薇不喜欢他,当朋友是不错,但要当夫妻,蔷薇会很痛苦。” 夏淮瑾的话,让何母心一突。啊,当初好几个村民都告诉她秀珍和阿青不配,是她不听劝,执意将他们凑在一起,才会造成一个下美满的家庭。 “以前他们俩怎么样,我不清楚也无法评论,但现在,蔷薇很明显不愿回到阿青身边……” 他刻意把话说得委婉,其实老村长早就告诉过他何秀珍和高山青之伺的相处情形,令他吃惊的是,何秀珍以前曾横扫全村男人的“风光纪录”,当然,有些男人是不为所动,包括老村长本人,因为他老得只能下棋,其他的事,是心有余力不是啊。 蔷薇打扮起来的确很美,她也很懂得如何勾引男人,但,他的蔷薇只勾引她爱的男人,不会乱放电,他带她参加过几次晚宴,她看别的男人的眼神矜持得令他吃惊…… 总之,他深信蔷薇和何秀珍是不同人,何秀珍以往的“风光纪录”,他才不介意,因为,她不是他的爱妻蔷薇。 “我有未婚妻这件事,我向你保证,我一定会解决,它绝不会成为我和蔷薇之间的困扰。”放下锅铲,他索性坐下来和何母面对面,真诚地表明自己的心意。 他其实早安排好要带蔷薇回美国,让父母知道他坚定的心意,孰料妈咪那么心急,“先下手为强”,加上蔷薇出车祸失忆,让一切乱了调…… “夏先生,秀珍和阿青还是夫妻,你和我说这些……我不知该怎么回答你。” 何母为难地干笑道。她感觉得到他对秀珍的好,就算他真的不在意秀珍有老公、小孩,放弃未婚妻娶秀珍,可他的父母呢?他的家世应该很好,父母应该会很在意秀珍的过去…… “何妈,如果我的话让你觉得为难,你就当作没听到,我刚才其实只是问你有没有松子而已。”夏淮瑾无奈地耸肩苦笑。 他很率直,和scarlett对话总是直来直往,他也知道不该拿感情事为难一个当母亲的人,可有些真心话,就是会不自禁脱口而出。 他一直不敢问何妈,秀珍是否还有其他双胞胎姐妹,担心问了之后,何妈一想到女儿失忆变了个人,连母亲都不认得,又会揪痛她的心。 啊,这个时候,他突然怀念起scarlett的率性,他们母子天南地北什么都能聊,连scarlett有没有背着爹地搞外遇这种事,他都敢问,有共识时就哈哈大笑,意见分歧就大声辩论……为了朱莉蔻的事,他们不知已经“辩论”过几回,谁也不让谁。 “松子?那是什么。” “它是坚果的一种,放入烤箱烤一下,再洒在面上,那滋味真好!下次我带一些来给你尝尝看。” 和何母讲完,他站起身,熟练的捞起面,拌入肉酱和水煮过的构杞叶,再稍微摆盘一下。完成!“何妈,你先来品尝一下我的厨艺如何。”拿了碗筷,夹了一碗面递到她面前,他自信满满。 虽说他的“丈母娘”失明,没办法对他来个“丈母娘看女婿越看越有趣”,但来个“丈母娘吃女婿煮的面,越吃越有劲”总行吧! 何母吃了两口,笑着称赞,“夏先生,没想到你煮的面这么好吃,比我煮的还好吃,难怪小可一直都不喜欢吃我煮的……” “何妈,你太客气了,小孩子在这个阶段,本来就不太有食欲,我妈常说我小时候很皮,都不吃饭,只要我不想吃,她就真的不给我吃,她说等我饿了自己就会把一大碗饭吞下肚。”提及此,他忽地想到一个问题,“何妈,为什么小可姓何,她怎没跟小高一样姓高?” “这……”正吃得津津有味的何母,突她停下动作,面有异色,“因为阿青体谅我们何家无后,所以将秀珍生的第一个孩子过给何家……” “这个小高人虽小,义气却很高,连我这个“前夫”情敌都不得不竖起大拇指佩服他。” “我、我去叫秀珍和小可来吃面……”何母冷不防起身。 “何妈,我去叫,你……” “没关系,我吃饱了,谢谢你,你也快点吃面吧。” 夏淮瑾眉心微蹙。何妈脸上的异样神色,他好像在哪儿看过?对了,就在小高脸上,当时蔷薇和小可都住院,他们闲聊间提及小可的事,小高的脸上有一丝不自在和很多无奈,就如同何妈此刻这般。 啊,这个家似乎藏了很多不能说的秘密,每个人都心事重重的,尤其是何妈,每回看到她,总是一脸忧愁,连背影都给人一种孤孤牺牺的感觉,明明家中人口还不少的说。 除了何母,还有蔷薇、小可,加上他,三代同堂,多幸福美满! 他边想边替自己也盛了盘面,吃了一口面一口菜,果然,有无比幸福的味道,因为这是他的爱妻亲手摘的菜,菜入口前,他似乎还闻得到她手指间的芬芳呢! “喵喵……” "no,是妈——妈——” “喵。” “不,小可,看叔叔的嘴,门——丫——妈!” 何秀珍坐在矮木椅上,漫不经心地整理着脚跟前的一小堆芹菜。半个钟头前,陈金花抱了这堆芹菜来,说是阿路伯田里收成,送了一些给她。太多了,她就拿一些过来。 她对这个陈金花一点印象也没有,不过她人倒是挺热心的,也还算好相处。 而那个人,夏总经理淮瑾先生,她很怀疑他的公司是否是空壳公司,一个总经理老是不在公司坐镇,公司怎么都不会倒?一天到晚跑来她家,要不要干脆在这里成立分公司,前院那块种菜的地租给他开公司算了。 第九章 摘掉芹菜叶,斜看他一眼。这人,还颇有耐心的,一个钟头前拎了包五彩乖乖球来,一颗一颗慢慢地引诱小可念出正确的“妈妈”发音”…… 她曾试图教小可,但一再失败令她很挫折,她的耐心不够,教养小孩,她真的需要再多努力一点。 她曾自我安慰,小可喊“喵喵”很可爱,等她长大,自然会改过来。 “喵喵,不,不是,是妈妈。”全神贯注教导小可说出正确的“妈妈”发音,一个钟头了,五彩乖乖球见底,夏淮瑾头昏脑胀,反而也跟着乱念。 她偏头窃笑,他出糗的模样还挺可爱的。 “吃乖乖。”小可指着他手中的乖乖球说道。 这小鬼,要吃东西倒是说得挺清楚的。“好,再拿一颗给小可吃,但是,小可要说“妈妈”才可以吃。” 小可眼巴巴望着好吃的零食,脱口说出,“妈妈。” 夏淮瑾和何秀珍不约而同震惊的看向她,接着两人喜出望外地对看着,“蔷薇你听,小可会叫妈妈了。” “真的耶!”她高兴的起身,旋即想起她还在生他的气,干么理他,遂又坐了下来,板起臭脸。哼,有未婚妻的人不滚回未婚妻身边,来这里做什么? 现在的她,把他和高山青全当前夫看待,她曾试着说服自己当高山青的好妻子,帮他送茶、送饭,为他做家事她都愿意,可,要她回到他家,和他同床共枕当真正的夫妻,她,做不到,真的没办法…… 至于他,骗情骗爱骗心的爱情大骗子,连一杯茶她都不愿倒给他喝! 被臭弹击中,心灵受伤之余,只好求助小可,小孩的天真可爱,暂时能抚慰他脆弱的心灵。 “小可,想再吃好吃的球球吗?”他高举手中的透明塑胶袋。“所剩不多,要吃就快。” 何秀珍啧了声。又不是在卖东西,那包五彩乖乖球不就是在村里阿勤婶的杂货店买的,小可想吃,她去买就是…… 思及此,她觉得有件事真的……很奇怪,高山青很照顾她们,这点无庸置疑,可自从她失忆回家至今,他从未买过一包零食来给小可吃,虽说小孩吃太多零食不好,但连她失明的母亲,偶尔都会自己摸路走到阿勤婶的杂货店,只为帮小可买一包乖乖吃,他…… 察觉自己似乎在怪高山青不是一个疼爱小孩的爸爸,心头陡生愧疚。她自己都是个离家出走、不尽责的妈妈了,哪有立场责怪他!何况田里的工作真的很忙,他挣钱买了一辆耕耘机,耕自己的田,也帮别人耕田,白天做到晚上,做不完还得加班,哪有空帮小可买零食! 都怪这个人,方才他来,想进门她不给进,居然大言不惭地说他是小可的朋友,还说今天是“小可日”,总之,他说今天是为小可而来的,说得这么冠冕堂皇,还不忘踹高山青一脚,说他观察到高山青都没空陪小可,他是代替高山青来教导小可的。 就因为他这么说,她才胡乱怪起高山青来。 这人,以为大家都和他一样那么闲、那么好命吗?工作时不工作,照样穿金戴银! “妈妈。” “小可,没错,就是这样。”夏淮瑾对着小可竖起大拇指。 小可露出童真的笑容,冲着他喊,“妈妈。” “啥?”他突然发觉不对劲,“不,小可,我、我不是……” “妈妈。” 小可又喊了次,这回他非常确定她是在叫他。“小可,我是叔叔,不是妈妈。她,她才是……”他啼笑皆非。 一旁的何秀珍已憋不住笑,大声笑着。 “喵喵。” “ohmygod!前功尽弃!夏淮瑾一副快昏倒的模样。 她捧腹大笑。他的确很有两把刷子,让小可从喊他叔叔变成喊妈妈,如果不是还不想和他说话,她一定会给他拍拍手,庆祝他教导成功。 “妈妈。”小可很聪明,知道喊妈妈就有乖乖吃,他不气馁,抓准这点,拿着乖乖球,引诱小可来到蔷薇身边。“小可,来,我们过来这里吃。” “你、你干么?”他一来到她身边,她整个人就像被强大的电磁波干扰,心跳失序,脑袋空白,只知道他靠得好近,他身上独特的男人味覆盖了她周围浓厚的芹菜味。 他蹲到她身后,拿着零食的手越过她的肩膀,像唱双簧般诱导着,“小可,叫妈妈。”低下头,让她成为小可喊妈妈的唯一目标。 “妈妈。”小可是喊了,但她的目光还是在他身上,她不笨,从前面看不到他,当他是和她在玩捉迷藏,直接跑到后头叫他,高兴得手舞足蹈。 他再次挫败,何秀珍又再次大笑,笑到都辗泪了,突地,他抓起她的手。 “干么啦!”她想抽手,他却紧紧握着。 “蔷薇,你的手变粗了,明天我拿护手霜来给你,你最宝贝你的手了……”看着她掌心中多了些纹路,他满眼不舍,但现在不是讨论这个的时候,“拿着。”他把一个乖乖球放到她手中。“小可,你看,她才是妈妈。”这回,他改蹲到小可身边。 母女俩茫然的齐看向他,忽地,她懂了。原来他是想借由她手中的零食,让小可喊她妈妈,呵,以为只有他聪明吗?这招,她早试过了,根本没用! “她,妈妈。”夏淮瑾极有耐心。 “喵喵。” “不对。”他灵机一动,自己亲自上阵示范,眼尾饱含笑意,对着何秀珍喊,“妈妈。” 怔愣了下,瞥见他眼角的笑,她的笑容跟着扬起,“好乖!”手中充满芹菜味的乖乖球,顺势塞入他嘴中。想吃她豆腐,她可不是省油的灯。 夏淮瑾一脸心满意足的笑,压根不介意芹菜味。结婚后那一个月,她几乎每天都会喂他吃东西,哪怕只是一粒葡萄,都让他觉得那一刻是人生最享受、最甜蜜的时光——她不知有多久没喂他吃过东西了,这个举动真令他怀念不已。 “妈妈、妈妈……”他像喊上瘾似地,左一句“妈妈”,右一句“妈妈”,喊得好高兴。“妈妈。” 小可在,何秀珍不好发脾气,就怕小可以为喊妈妈是不对的,会被骂,只能用眼睛瞪他,她眉尾冒烟,他眼角含笑,两人“眉来眼去”好半晌,怎知小可突然喊了声,“妈妈。” 两人同时愣住,直到小可又朝何秀珍甜甜柔柔地喊了声“妈妈”,她才回过神来。 她的心瞬间融化,不敢相信自己听到的。“小可……” “妈妈。”小可边喊边上前抱住她。 何秀珍惊讶之余,不禁喜极而泣。 她因为车祸失忆,什么人都不记得,加上小可一直“喵喵”的喊她,她完全没有当母亲的真实感,现在听到小可亲口喊她“妈妈”,这一刻她真真实实感觉到自己是个妈妈。 “小可,我的……宝贝女儿。”她蹲下身,紧抱住小可,感动的痛哭。 “妈妈。” 这一幕令人动容,夏淮瑾为她感到高兴,情不自禁跟着蹲身,敞开双臂,环住相拥的母女俩。 何秀珍泪眼充满感激的看他,哑声道:“谢……谢谢你。”心头盈满感谢,如果不是他的坚持和耐心,要听到小可喊她一声“妈妈”,不知要等多久。 扬唇一笑,这一刻他更加铁定一件事,唯有她开心,他才会快乐。 “不客气。”他眨眼,笑道:“妈妈。” 她又哭又笑。这个人,真是的! 双手在电子琴键上飞舞,合上眼,她仿佛进入一个甜蜜温馨的世界—— 不该是这样的,不是吗?她应该伤心哭泣,至少掉个两滴泪,心揪个几下,以示……以示她还有点在乎自己的丈夫,但,没有,别说半滴泪,眼眶里连水雾都没有,心不但完全不觉得痛,反而有种h放下重担的轻杉感。 怎么会这样?有女人明目张胆、登堂入室,劝她放手成全她和她老公,她没动气、没说话,只是眼睁睁看着那女人带着她的女儿出去玩,顺便培养未来的继母女感情。 琴音未歇,眼未张,她突然觉得舍不得张眼,琴音悠扬的世界里,她感觉自己像是个受宠的小公主,有个幸福美满的家庭。 但她很清楚,那个幸福美满的家庭,不是在这儿。 半个钟头前,她的儿时童伴陈金花小姐端了一锅猪脚面线来,说她一不小心煮太多,便拿一些来给高山青和她们吃。 陈金花对她们的好,她习以为常,照例说了谢谢,她以为她放下锅子就会走,但陈金花却杵着没动,她想,她大概是在等她把锅子还她,于是她把猪脚面线倒进家中的锅子里,把陈金花的锅子洗干净后还给她,但,她还是不走…… 见陈金花似乎有话想说,她请她坐下,再度向她说明自己车祸失忆,很多事都忘了,当然也忘了她,若她想和她聊以前的事,她可以听,但可能没办法和她热烈的“互动”。 别人一头热的和她聊往事,她却一脸茫然回应,感觉颇失礼。 陈金花支支吾吾了半晌,终于开口了,说的的确是往事,但聊的全是她们俩和高山青的事,大意是说高山青喜欢她,但她完全不喜欢高山青,甚至讨厌他…… 她不知道陈金花说这些话的用意,只觉得她的表情很奇怪。 后来陈金花深吸一大口气,盯着她看了许久,才又说:“秀珍,那位夏先生和你很配,似乎也很爱你,而且他很帅又很有钱,你们还结婚了……” 她一脸漠然,以为是夏总经理派这陈金花来当说客。 “阿青前天跟我说,如果你想选择夏先生,他不会怪你,还有,如果你想跟他离婚,他也会答应。” 所以呢?当她疑惑的看着陈金花,尚未理清她究竟是夏淮瑾还是高山青派来的人时,陈金花头一低,自动招了—— “我……我喜欢阿青,从小就喜欢他,这你一直都知道的,我有跟你说过,小时候办家家酒,你常推我当阿青的新娘子,还要阿青长大后要娶我,可是他只喜欢你,而且阿姨……你妈从以前就认定阿青是她的女婿,全天下没有其他男人比他对你更好——” 接着她又激动的续道:“但现在有了,那位夏先生他……他也是你老公,论外貌、家世,你应该选择他……” 说到最后,陈金花软声央求她,“秀珍,阿青为你做得够多了,他一再地容忍你……我、我是说不管你做了什么事,他都能完全包容。这几天,他一直工作都没休息,虽然他什么都没说,但我看得出来他心里很痛苦,因为他比不上夏先生,还有,他也知道你不爱他,可是他……” “从小他就照顾你,我想可能连他自己都不清楚他爱不爱你,因为照顾你已经变成他的使命,他是个老实人,他没办法放手,否则他的良心会过意不去,如果你不想和阿青继续当夫妻,就和他离婚吧!” 这么听来,陈金花无非是希望她主动向高山青提出离婚要求,她静静听,心头无波澜,唯——个小波动,是陈金花带着小可出去玩前,对她说的最后一句—— “秀珍,你考虑一下,如果你决定跟阿青离婚,过两天再告诉他,千万不要今天说,因为今天是阿青的生日。” 第十章 她的心缩了下,不是痛,是愧疚。她不记得老公的生日,母亲大概也因为操心她的事忘了,就算无缘当夫妻,他还是小可的爸爸,他生日,她至少也该像陈金花一样,煮碗猪脚面线给他吃,即使不会煮,到市场买一碗聊表心意嘛。 她想,那一大锅猪脚面线,肯定是陈金花特地为高山青煮的,不是“不小心”煮太多。 静坐片刻,她没有考虑任何事,因为根本就不需要考虑,谁适合当高山青的妻子,明眼人都会投陈金花一票。 不经意地,何秀珍的目光瞥见前天夏淮瑾买来送给小可的电子琴,她的脑袋自动运转,想到他说——“能够听到你弹的优美钢琴声,就是我最想要,也最棒的生日礼物。” 看吧,该死的她,在第一任前夫生日当天,想的却是第二任前夫的生日礼物,要不要偏心得这么明显啊? 明明前天夏淮瑾拿琴来,要她试弹一下,她还坚称自己不会弹,因为母亲和高山青都说她没学过钢琴,也是,她家这么穷,哪来的闲钱学琴? 可是现在,琴音不断飘入耳中,是她在弹琴?惊讶之余,在琴键上跳舞的手指仍未停,她舍不得停,手指敲着琴键的触感好熟悉、好熟悉…… 一个温馨画面突然跳进她脑海,有一个美丽的母亲,带着慈爱的笑容,摸着她的头—— “你果然会弹琴!” 谁,谁在说话? 弹琴的手停顿了下,脑中画面突然消失,缓缓张开眼,一个高大帅气挺拔的男人,正两手环胸,斜倚着门,黑眸含笑地瞅着她…… 她怔愣住,微张的十指像被黏在琴键上,收放不得。 “那,那不是我弹的,是……是电子琴自己弹的。”弹琴被逮到,何秀珍活像现行犯,努力找借口为自己辩解,“你听。”按下电子琴自弹功能键,琴音自动流泄。 明明也不是什么坏事,她也不知为何被他撞见她弹琴,她会这么不自在。 “真的耶!”夏淮瑾非常配合的露出吃惊表情,旋即垮下脸,“你把我当笨蛋吗?你刚刚弹的那首曲子,电子琴里的设定若是有,我就嫁给你。”他挑眉一笑,“但……如果没有的话,你就嫁给我吧!” “干么勉强自己。”自以为幽默的无聊家伙! 起身,她欲往厨房走,他却抓住她的手,用力的把她拉到怀中,她一脸惊恐,她还没跟高山青离婚,村人都认定她是高山青的妻了,万一被别人撞见,一定会传得很难听。 她努力想挣脱,他却将她抱得更紧,低沉的嗓音不同以往的轻佻,透着一丝无奈。 “蔷薇,我好想你,为什么你不回到我身边?”他把头枕在她肩上,嗅着毫无香水味的她,“我想念你身上的香水味,不管是甜美荔枝还是高雅牡丹,香水在你身上所散发出来的香气,就是与众不同,因为你有一颗火热的心,能够让香水的香气发挥到极致。” 虽然听不懂他到底在说什么,荔枝、牡丹,关她什么事?但,她的心还是被打动了,被他真切结实的拥抱,低沉的嗓音所打动。 “就算没有彩妆和香水,我还是爱你,爱得更加踏实。”他真诚的道。他承认他的确是个“无辣不欢”的男人,女人越性感火辣,他越爱,他曾以为自己绝不会爱上“保守派”的女人,穿着朴素、没化妆、身上没一丁点香水味,那会令他惊悚的打从脚底毛到头顶。 但看看现在的蔷薇,头发比他一夜胡碴长不了多少,常用一条花布巾包住,脸上没半点妆彩,身上没有任何香水味,还常穿一些“伯母装”,照他以前的审美观,眼前这个女人绝对马上被判出j局,但现在,他却将她搂得死紧,生怕她像泥鳅一般溜掉…… 他,肯定爱死她了,要不,就是连他也失忆,忘记自己是个时尚型男,该配一个火辣性感尤物。 他,没失忆,所以他确定自己深爱着她。 “蔷薇,为什么你不相信自己是蔷薇而不是何秀珍?我们一起努力找证据,再合情合理地把闲杂人等全踢开,到时,我们就可以一起天经地义的回台北的家,再续甜蜜的新婚情。” 他知道现在令她顾忌的人是高山青,她内心觉得亏欠小高,所以此刻她不能做出抉择,但若她不是何秀珍,那所有问题就都迎刀而解了,小高这个“闲杂人”不用他们踢,他就会识相的乖乖让开。 但这只有他自己一头热的认定,久了他也会感到无力和无助,他是高大强壮,可他的心也有脆弱的一面,若有她的支持当后盾,在爱情的加持下,要他一个月都不睡觉,日以继夜地找证据,他都ok的。 可惜,她一再的逃避退缩,不愿正视这个问题,令他气馁。 不挣扎不反抗,轻轻地合上眼,留恋的将脸贴靠在他胸膛,听着他的心跳声,好熟悉的感觉,他的真情真意窜入耳中,敲动她心房的同时,却也勾蹙她的眉…… 他听来略显无助的声音,揪疼她的心,她应该勇敢的附和他,陪他一同找出蔷薇不是何秀珍的铁证,即使最后结果不如他所预期,至少,她曾有心和他站在同一阵线,就当回报他对她的……不,他对小可的好。 但是不知为何?她很害怕,害怕蔷薇不是何秀珍……这很矛盾,若她不是何秀珍,她就能高兴的和他双宿双飞,不是吗?那她究竟在害怕什么?她不知道……不知道…… “蔷薇,你会说英文、会弹琴,这些何秀珍都不会,所以,你和她并不是同一个人,你是你,你是我的爱妻朵蔷薇。”夏淮瑾的黑眸蓄满深情,低沉的嗓音真情诚恳。 仰首凝望,他一字一句带着挚情挚爱的言语,打动了她的心,即使未有任何证明,此刻,她已经相信他所说的,她是朵蔷薇不是何秀珍。 她深爱过他,这点,无庸置疑,因为缩在他怀中,一股幸福感油然而生。 “蔷薇,我好想你,真的好想你。”低哑的嗓音带着压抑多日的痛苦。 四目交接,黑眸中的深情倾泄而下,涌入她眼里,窜流心间,勾舞沉殿在心底深处,那股沉寂一段时日的火热…… 当他低首,唇上火热的温度一靠近,她的水眸情不自禁罩上一层慵懒迷蒙,很自然的踮起脚尖,迎接他火热的唇—— 微肩红唇一贴上,夏淮瑾仿佛受到鼓舞般,压抑在内心多目的情感,一古脑地涌出,他紧拥着她,热切的吻她,火热舌尖探入她嘴里,探索那想念多时的粉舌,两舌缠绕,他忘情的抚摸她曼妙的矫躯,她感觉自己的身体一阵阵燥热,想紧贴他精壮身躯,寻求慰借的感觉无比强烈…… 两人吻得忘我,他的大手从衣摆伸入,探向她雪白双峰,温柔地抚揉,她逸出的轻柔呻吟在他耳畔回荡,新婚的火热甜蜜即将重现,但此时屋外却突然传来—— “是叔叔的车,叔叔来了!” 小可兴奋的童音传入,何秀珍整个人突然僵住,察觉自己和他正在做“违背妇德”的事,他的手还“兴致勃勃”地覆在她胸上,她惊恐地瞪大眼,像活见鬼似的猛地推开他,自己也退离好几步。 她突如其来的举动,狠狠打碎夏淮瑾火热甜蜜情景重现的美梦,僵处在原地的他,情绪还深陷在刚才的热切缠绵中,尚未抽离,动作亦然,方才温柔抚摸雪白双峰的大手还腾在半空中。 她一脸羞愧尴尬,想叫他把手放下,但来不及了,小可已经冲进屋内。 “妈妈,叔叔来了——”小可兴奋的又叫又跳,先看到何秀珍,又瞥见杵在一旁的夏淮瑾,兴高采烈的仰首大喊,“叔叔。” 他用力踢开胶着在脑内“儿童不宜”的画面,使尽吃奶的力气,将火热的情绪抽离,面对小可,帅气的脸上露出僵硬笑容,僵腾在空中的手硬是挥了几下。 “嗨、嗨……小可。” “婆婆,是叔叔,叔叔来了。”小可雀跃地对跟在她后头进屋的外婆说。 “何妈,你好,我、我又来打扰了。”把所有情绪甩到脑后,夏濉瑾向何母打招呼。 “噢,是夏先生。”她淡然一笑,“小可一看到你的车就开心的一直大喊。” “是啊,小可真聪明,才看过我的车子几次,现在一眼就能认出,以后读书一定会考第一名。”夏淮瑾大大称赞,连脸上少有笑容的何母都被逗笑了。 “妈,怎么是你带小可回来?”心头羞愧不安,何秀珍刻意避开他浓烈的目光,不敢看他。 “我在杂货店和阿勤聊天,遇到金花带小可去买东西,聊了一会儿,金花有事要忙,我就带小可回来了。” 她看着母亲,心想陈金花说不定也跟母亲提了“那件事”,她想问,可想想夏淮瑾在这儿,还是暂时别提的好。 “何妈,你真厉害,怎么能够……自己走到杂货店?” “这条路都走几十年了,熟得不得了,就算看不见,还是到得了杂货店。”何母客气的邀请,“夏先生,中午你就留下来一起吃饭吧。” “那是一定要的。”他一脸正色,老实不客气地说:“我可是特地来吃何妈煮的饭的。 “你不嫌弃就好。”何母轻笑,“秀珍,你煮饭了吗?” “还没,我、我这就去煮。”她慌张的转身,进厨房前,听见他高声说,饭后要做松饼给大家吃,他买了松饼机来。 这人真是的,到底是为了见她,还是真的疼小可?一天到晚买东西送她们…… 不过,不管他是为了什么理由,他能接受小可是最好的了,那么,只要她和高山青离婚,就能各自圆一段美满的情缘。 拆开一段不幸福的婚姻,成就两个幸福家庭,结局完美收场,大家都开心…… 但是,等等,她可没忘记他还有个未婚妻!心头突然涌起一股酸涩。她不就是为了“未婚妻”,好几次见到他都把他当空气吗…… 哼哼,在他尚未解决“未婚妻”的事前,休想再碰她! 一想到方才自己情不自禁和他火热拥吻,她便羞得双颊涨红…… “秀珍,你在想什么,怎么静静站着,没半点声响?” 见母亲进厨房来,她捂着脸,心虚一笑,“呃,我、我在想要煮什么好。”还好母亲看不到,要不,她一张烫红的脸,就成了不打自招的罪证。 暗吁一口气之余,听见小可和他在客厅里玩得高兴的笑声,她倍感窝心。高山青来看她们,小可就不曾这么高兴过。 但他来,不只小可开心,连母亲都会被他逗笑,还有她……她承认见到他来,她心间的喜悦分子会自动增生,以数倍成长。 总之,这人魅力无穷,几句油腔滑调的话、几个小动作,就能将她家三个女成员迷得团团转——啧,坏胚了一个! 站在自家阳台,见到和玫瑰同种在一个花盆里的夏堇突然又恢复生机,还开花了,夏淮瑾庭觉这是他和蔷薇复合的好预兆。 只不过美丽的心情持续不到两秒,他便忍不住轻叹了口气。 第十一章 自从两个礼拜前他和蔷薇热吻过后,兴离采烈的他每隔两天就飞奔到草日村,就只为了见她一面,见是见到了,但她很明显的在避开他,不看他,不主动和他说话,离他远远的,害他不得不转移目标,原本是想和她玩亲亲,最后都以和小可玩捉迷藏收场,然后拖着疲惫的身体和空寂的心灵,一个人开车回台北。 他想,也许是自己太心急,他的热情吓坏了她!可那天她明明……明明也很热情,要不是小可突然跑进来—— “啊,小可,难到你就不能念在叔叔对你那么好的份上,对我通融一次,让我和你喵喵……不,你的妈妈,啊……”现在说这些有什么用呢? 更呕的是,当天居然是小高生日,他特地买松饼机带去何家,要做松饼给她们吃,孰料,烤好的第一份松饼竟成了高山青的“庆生松饼”,眼睁睁看着小高将他满满的爱心吞下,他能不呕吗? 饶是如此,当天傍晚,他还是大度大量的开车到最近的蛋糕店,买了个生日蛋糕要帮高山青庆生,好吧,他承认自己多少有点心机,他本想带蔷薇一起去,为两人偷点可以私下独处的时间,但最后却是小可代替蔷薇陪他去…… 小可啊小可,她成了蔷薇闪躲他的挡箭牌。 盯着盆里蓝紫色的小花,他不知自己为何还在这儿,天天上班,他天天想着放假日快点到来,这样才能待在蔷薇身边一整天,前一两个礼拜,他还像超人一样,每天下班,开三个钟头的车到草日村,在何家待上一两个钟头,再花三个钟头的时间开车回台北,每隔两天就奔波一次,累归累,他还是乐此不疲,但今天…… 想到蔷薇刻意闪躲他,和他面对面的永远是小可,他脆弱的心灵因而小小的裂了个缝,有点小忧郁。 突地,手机铃声响起,他意兴阑珊地步入屋内,接起手机—— “总经理,找到了!”大咖特助没头没脑地在电话那头自high。 “我不记得有叫你帮我找东西。”可以的话,帮他把蔷薇找回来。 “不,不是找东西,是找人。”吴奇欣喜若狂,活像是这一颠大乐透的得主。 找人?有,他记得在蔷薇和他失去联络,失踪好几日时,他有要吴大咖帮忙寻找她的下落,不过那是几百年前的事了,他干么又向他禀告“找到了”,难不成还有另一个蔷薇? 吴奇兴奋不已的说:“总经理,我、我有朱莉蔻的消息了。” “朱莉蔻?谁?”他现在满脑子只想着爱妻朵蔷薇,不管她是否还想闪躲他,他决定今天还是要去草日村,他不是一定要吻到她,毕竟他也有清纯可爱、天真无邪的时候,他只是想要见她一面。 就这么决定,马上出发! 下定决心后,他用力盖上手机,拎了车钥匙,马上出门,完全忘了前一分钟他正在和吴大咖通电话—— “总经理,朱莉蔻她是……喂,喂喂喂——总经理?”莫名其妙被挂电话的吴奇,一脸茫然样,“她是你的未婚妻,你怎么不记得?董事长要你去……”一边自言自语,一边又再次拨打上司的手机……手机关机?! 他哀叹一声,“厚,总经理你不会又跑到草日村去了吧?我会被副董事长砍死的……” 何家的客厅桌上摆着一大篮水果,陈金花的表情羞愧和感激交杂,她看着多年好友何秀珍,歉然地道:“秀珍,其实我和阿青,真的没怎么样,就……昨晚他多喝了些酒,可能醉了,不小心碰到我的嘴,所以……呵呵,你这么漂亮,身材又维持得这么好,哪像我,结婚生完小孩后,身材完全走样,简直像个欧巴桑,阿青一定是醉昏了,不然怎么可能会亲我……”越说头越低,到最后根本没脸再说下去。 昨晚,她在阿青家陪他小酌聊天,聊到他们三人从小玩到大,他猛追着秀珍,她却一直跟在他后头跑,她对他的好,他心里很明白,只是他一直放不开秀珍,昨晚他下定决心要放手,许她一个未来,两人看对眼,情不自禁吻了下,哪知那么刚好,被秀珍撞见,吓得她和阿青直想钻地躲起来。 虽然秀珍完全不介意,只说了句“我妈要我过来看看,你有没有把毛毯拿出来盖,既然金花在,就麻烦你帮我看一下,我要回去哄小可睡觉了。”就回家去了。 当下,她羞愧得不知该说什么,老实的阿青也吓到了,一副做错事被逮的挫样,别说要跟秀珍提离婚了,他吓得脸发白,一句话都说不出来。 过了好一会儿,她先恢复心神,帮阿青把毛毯拿出来后,就匆匆离开了,她以为昨晚那么一吓,阿青的决心会缩回去,没想到一早他就出现在她家,告诉她他今天要工作到很晚,明天他一定会去跟秀珍谈离婚的事。 既然阿青的心意这么坚定,她也不能什么事都不做,想了想,她决定先来为昨晚的事道歉再说。 “昨晚我没有看到什么。”何秀珍淡然一笑,未生气,反而主动拉起她的手,安慰道:“金花,谢谢你愿意照顾阿青,你比我更适合当阿青的妻子,连我妈都这么说。” “真……真的?”陈金花难以置信地望着她。 她微笑点头。昨晚她和母亲聊了一下,母亲终于松口说,当初不该硬逼她嫁给阿青,不只害她和阿青不美满,也害金花嫁错老公,苦了一段日子。母亲当她这次车祸失忆,是上天给大家再一次重新抉择的机会,母亲没提其他,只说,若真的不想和阿青继续当夫妻,就让他去选择能够照顾他、爱他的人。 临睡前,母亲想到寒流来袭,要她去关心一下阿青,毕竟名义上他们俩还是夫妻,总不能一直单方面接受阿青的关心,孰料这一去,坏了人家的好事。 “金花,你真的很贤慧,有你照顾阿青,不只他幸福,我内心的亏欠也会少一点。” 这话一出,陈金花呆愣的直望蓿她。 “怎么了?”何秀珍不明自她为何要这么惊讶。 “噢,没……没什么,只是觉得你真的弯了很多,以前的你,绝不会说出这种话。”她恍然一笑,“对啕,我忘了你失忆。” 何秀珍笑了笑,虽然不记得自_己以前是什么样的人,但从母亲口中多少知道自己怨天尤人,怨自己没生在有钱人家,怪运气不好,没嫁给有钱人…… “以前你根本不觉得自己亏欠阿青,反倒觉得是阿青连累了你,害你不能嫁给有钱人,不过我看那个夏先生根本不在乎你结过婚,还生了小可……”察觉自己多嘴,陈金花忙不迭噤声。 提到夏淮瑾,她脸上闪过一丝羞怯,为避免尴尬,立刻转移话题,“金花,昨天我找到以前和你的合照,以前你好瘦也很漂亮。”她从抽屉拿出一张旧照片。 “那是生小孩以前的事了,我现在肚子这么大,不知阿青会不会嫌弃我……” “金花,你很贤慧,阿青绝不会嫌弃你的。无能的丈夫,会毁掉女人的青春,毁掉你青春的那个人已远离,从今天起,让阿青照顾你,我相信你的青春很快就会回来。” “秀珍,你变得好会说好听话……”陈金花害羞一笑,看着照片又看她,“可是,我觉得你和以前也有点不太一样,穿着变得很朴素,可是整个人的气质反而变得更好,还有,你耳朵上多了一颗红痣,我记得以前没有的……你自己看。” 她拿过照片细看,真的没有,而且她对以前的自己好陌生…… “我知道了,夏先生是个有才能的丈夫,是他让你变得更青春。”陈金花学她的说法,自下定论。 愣了下,何秀珍哑口无言,啼笑皆非。话题绕来绕去,怎么又绕到夏淮瑾身上了。 中午,村长的儿子娶媳妇,在自家席开六十桌,几乎全村人都去喝喜酒了,何秀珍明白自己以前是全村妇女恨之入骨的公敌,不宜出席,于是商请陈金花带母亲和小可一起去,自己则窝在家中,随便弄了份火腿蛋炒饭当午餐。 母亲即使看不见,随便炒两下,就是端出一盘好吃的蛋炒饭,而夏淮瑾一个大男人,厨艺也是好到不行,若是他来炒,蛋一定炒得金黄闪亮,火腿香喷诱人,米饭粒粒分明,整盘火腿蛋炒饭肯定色香味俱全,迷人又魅力十足,就像掌厨的人一样…… 炒……炒饭,关掌厨人的长相啥事? 沮丧的盯着盘里结成一小块、一小块的饭,她想的又何只是他精湛的厨艺,他的眉、他的眼,他整个人……她全都想。 先前他来,她因内心有罪恶感,所以故意躲他,好几回都没和他说上话,每次见他落寞离去,她心里也不好受,可是能怎么办,在她和高山青没真正离婚前,总不能没顾忌的和他打得火热…… 不敢靠他太近,怕一感受到他身体的热度,她会情不自禁地奔向他宽阔的胸膛,以满腔热情回报他火热的拥吻。 在今天以前,她不能那么做,等过了今天,也许……也许他们就可以—— 何秀珍捂着脸,她为何满脑子想的都是他?从起床开始,她就想着他今天一定也是一大早就会来,像苍蝇赶也赶不走,可是她错了,一直到现在,她都还没看到他的人,连一只苍蝇都……瞥见真的有一只苍蝇停在她的炒饭上,她噘着嘴,伸手一挥,不悦地驱赶它。 可恶的苍蝇! 啊,她想见的苍蝇不来,不欢迎的苍蝇却想来分杯羹。 双手托腮,毫无食欲。他该不会因为她两个礼拜来的刻意闪躲,就心灰意冷,转而去追求他的未婚妻了吧? 心,又酸又涩…… 可恶的苍蝇,又来了!再次伸手想把它赶走,怎知才举高的手,突然被抓住,她吓了一大跳,还来不及回神,就感觉整个人被一只强劲手臂拉起,身子狠狠被压在墙上,一个高大身影逼近,还没看清来人,一个火热的吻就这么落在她唇上。 险些窒息之际,闻到熟悉的男人味,惊吓的心缓缓安定下来,定睛一看,确定是他,心情倏地转为惊喜,合上眼未反抗,放纵自己沉沦在他急躁渴求的热吻中。 微笑的接受他的吻,她等候已久的苍蝇先生,终于来了! 缠绵的热吻狂烧着,他的渴求得到她热情的回应,两团火球合而为一,炽焰的烈火足以烧滚了座蓄水塔的水,冲泡出一百碗香喷喷的泡面…… 两人本以为会吻到至死方休,孰料,连续两次非常响亮的咕噜声,逼得他不得不举双手投降,自灭火球,松开手,放开双唇被吻得红肿的佳人。 热吻虽是人生中一件特重要的大事,但相较之下,他更舍不得她饿肚子。 “你还没吃中餐?”夏淮瑾瞥见一旁桌上摆着一盘炒饭,一只大买苍蝇正爽翻的独自品尝。 她害羞的低下头。这个时候,肚子干么不争气的咕噜直叫,真是破坏气氛,不过…… “你喝酒了?” 她是先闻到浓重的酒味,以为有窃贼入侵,才会吓到。 她一提到喝酒,他猛地拉她坐下,她吓一跳,两眼圆睁直瞅着他。 第十二章 两手按压住她的肩,弯身,黑眸蓄满坚定不能移的意志,直盯着她,斩钉截铁地宣告,“蔷薇,你自由了,从今天起,我们可以双宿双飞,你不用再顾忌任何人了。” “这话是什么意思?”她一头雾水。 “意思就是,你和小高已经没有任何关系了。”他一脸老大不愿意的说:“如果真要勉强说有什么关系,好吧,他是小可的爸爸,你的前夫。” “你怎么知道我和高山青已经同意要离婚的事?”难道是陈金花先把这个天大的“好消息”告诉他了? “我怎么知道?因为是我去处理的。 “啥?”她更显困惑。 他拉来一张椅子坐到她身边,两条长腿大张,将她和她的座椅困在他修长的双腿间,两手握住她双臂,深情款款的道:“蔷薇,我知道你心中有顾忌,虽然我一直认定你是蔷薇不是何秀珍,但我到现在还未找出强力证据……”低首,他绞着手指装无辜。 再一抬眼,无辜神情不见了,俊脸充满男性魄力,又说:“为了让我们在接吻时能无后顾之忧……”见她羞红脸,他换了个正经一点的说法,“为了让我们能再续夫妻情缘,刚才我已经去找小高谈判了。” “你去找高山青?” “没错,我去田里找他把话说清楚,还和他喝了一瓶维士比,聊得颇痛快,结果也很令我们双方满意。” 来草日村的途中,想到她不理他,他越想越难受,觉得事情不能再拖下去,与其又一次落寞地回台北,不如直接找高山青谈判,或许还能挣得一回带着爽翻心情回家的机会。 下定决心,车子直驶向小高的田,他一下车,看到小高,便马上冲上去揪住小高的衣领,邀他先对决一番。 小高感受到他的气势如此坚决,先是一吓,而后才结结巴巴的问:“夏先生,要不要喝个维士比?”边说,边举起一个装满黄色液体的瓶子。 他眯眼瞪着小高,“我看得懂中文,它上头明明写着苹果西打。” “啥?噢,不,不是这罐……”小高惊慌失措,忙不迭把塑胶袋里的酒拿出来。“是这一瓶。” 见小高不知在慌什么,那窘态令他忍俊不禁,与其力争,不如智取,再说,他也不是真的想和小高打架。 “好吧,入境随俗,你喝什么我就喝什么。” 于是两个人便一起坐在田埂,喝起平民红酒,把酒言欢,聊得颇愉快,只差没有称兄道弟。 谈话间,他大抵了解原来小高另有所属,昨晚还差点搞出天地不容的外遇事件来……这事就不多聊了,再聊下去,天地不容的何只是小高。 总之,小高终于明白自己和蔷薇,不,何秀珍,并非天造地设的一对,所以,他决定和何秀珍离婚。 握着蔷薇的手,夏淮瑾咧嘴一笑,“蔷薇,你自由了,小高已经答应跟你离婚,从今天起,不管你是朵蔷薇还是何秀珍,都是我夏淮瑾一个人的妻子。” 水眸带着笑意瞅着他。这个人,真的好爱她,而且不是光说不练,他是个积极的追爱行动派,虽然早上她已经和陈金花谈定和高山青离婚的事,但从他口中“得知”,又是另一番……窃喜,他是为了她才去找高山青谈判的,多爱她的男人呀! 这喜悦的关键时候,肚子又不识相地咕噜叫了一声,不过不是她,是他。 他咧嘴一笑,“其实我中午也还没吃。” 两人相视对笑,他瞥了桌上那盘颇受苍蝇青睐的蛋炒饭一眼,“你炒的?” 她怯怯点头,以为他会笑她,没想到他居然一脸吃惊,旋即大大称赞她,“天呐,我的爱妻蔷薇居然会下厨煮饭?你怎会这么棒、这么贤慧呢!” 她笑睐他一眼。这人,可以再夸张一点! “不过,这饭放太久,冷掉了,现在换我来掌厨,重新炒一盘火腿蛋炒饭,当我们爱的营养午餐。”说完,他在她红润的脸颊上印下一吻,接着起身,拉着她一起走到冰箱前找食材。“有火腿、有蛋,还有白饭,真是完美,可是没其他食材,那我们喝什么汤好呢?” “上回你买来的浓汤包还有。”这人,怕人家感受不到他的真心似的,什么东西都买来,只差没天天买菜送过来。“我去拿。” 她抽手转身,想走到另一端的置物柜去拿浓汤包,他却突然又握住她的手,她转头,疑惑的看着他,“你不想喝浓汤?” “不是。”扬唇,黑眸流露款款深情,“从现在起,我们要爱相随,就算要拿浓汤包,我们也要手牵着手,一起去拿。” 她好气又好笑地瞠了他一眼,美丽的脸蛋上是满满的甜蜜。 “有火腿玉米浓汤,还有酸辣汤,喝哪一种汤好昵?”夏淮瑾打开置物柜的抽屉,翻看塞满整个抽屉的浓汤包,“把它们混在一起煮好了,今天是好日子对吧,我刚才来的时候,看到有人在路边办流水席。” “是村长的儿子娶媳妇。”她低眼轻笑。他的大手还真的一直紧握着她的手不放呢。 “既然是大好日子,那么,今天我们就来当个现成媒人……” 他冷不防这么说,她愣了下,旋即想到他可能为了感谢高山青愿意和她离婚,主动想当高山青和陈金花的媒人,这也不是不可以,但不用这么急吧,他们也不一定今天就要马上结婚,何况,他和她还没正式登记离婚呢! “今天,就让火腿玉米浓汤和酸辣浓汤正式结为夫妻,我们中餐的汤就是它们夫妻俩。”他拿起两包不同口味的浓汤,一脸正经八百,煞有其事的说。 呵,这人甜蜜过头了是不?自己甜蜜,连身旁的事物都要拉来一起搞甜蜜,等会儿说不定也要帮叉子和汤匙办场婚礼…… 今天,最忙的媒人,一定是他! 擦上名牌护手霜,喷上名牌香水,套上美艳的名牌衣,美丽的脸蛋涂上亮彩红妆,戴上他特地为“爱美”的她买来的时尚帽,镜里,时髦耀眼的人,让她感觉既陌生又熟悉—— 这是她?以前的她?抑或是和他结婚以后的她? 她究竟爱不爱美,她其实也不知道,但可以确定的是,她愿意为他而美。 化妆台上一堆名牌保养品,他很早就拿来给她了,但她从未想过要用它们,直到今天……今天是他的生日,她一直都记得他想要什么样的生日礼物。 他的话,她一直记在心头。 一早,她打电话给他,试探性地问他今天会不会来草日村,他已经接连五天每日来回,她担心他太累,劝他不要每天来,可今天是他生日,她非常希望他能来,这里没有大钢琴,只有他买来送小可的电子琴,她特地偷偷练了好多天,就是为了能在今天为他献上一曲。 可惜,他沉吟半晌,给了她一个“很遗憾”的答案——他不能来。 她没提要帮他过生日的事,因为他似乎真的很忙,聊不到两句就匆匆挂上了电话,她沮丧的坐在梳妆台前半个钟头,盯着带有七0年代装饰艺术风格的罗马方柱玻璃香水瓶发呆,下意识拿起来喷了两下,迷人的香气让她的心情有些好转后,忽地念头也跟着一转—— 他很忙,这点无庸置疑,加上他每天都来草日村,很多该做的工作一定因此延宕,累积下来,说不定会压得他喘不过气…… 今天是他生日,她该为他破例一回,向来都是他来草日村,总该有一回是她为了他北上,就今天吧! 他早给过她公司和住家的地址及电话,找他不难,不预先告知,她想给他一个惊喜—— “秀珍,车子我帮你叫好了,是个女司机,我特地打电话到市区叫的,你……呃,请问你是谁?”陈金花走进何家,从客厅一路喊进来,一打开房门见到房里有个时髦美艳的女人,顿时呆愣住。 “金花,是我。”很不情愿的取下会让她美艳外貌大打折扣的帽子。 这阵子她朴素低调,好不容易让村民对她以往的坏形象稍微改观,为了避免自己美艳的造型让村里的女人恨得牙痒痒的,她拜托金花照顾小可和母亲之余,也请她帮忙叫计程车,她要搭计程车到市区,再转搭火车到台北。 “秀珍?”陈金花高八度的惊叫声,仿佛撞见命案现场。 急忙捂住她的嘴,“金花,你小声一点。”见她猛点头,才放心地放开手。 “秀珍,我从来没看过你这……这么漂亮,不,不只是漂亮,还,还很时尚,好像报章杂志上看到的那些模特儿一样。”陈金花惊得大喘口气,又连珠炮的说:“以前你都打扮得很野,很俗的那种野,我劝过你好几次,叫你不要化大浓妆,你还说我没有审美观,但我有好不好!你看,你现在这样虽然很美艳,但层次就是不同,很上流的感觉。” “真的?”戴上帽子,转头看着镜中的自己,何秀珍露出自信的笑容。不知他看到她,会不会和金花一样吓呆了,不,她不要他吓呆,她希望他为之惊艳。 “当然,我现在是胖了点,比较少打扮,还没结婚以前,我的装扮都是参考杂志模特儿的穿着,不过我穿的都是地摊货就是了。”陈金花干笑,“好香的味道,你喷了香水,这味道真香,真上流。”陈金花朝她身土猛嗅。“以前你喷的香水好刺鼻,都是酒精味。” “你喜欢的话,这瓶香水送你。”何秀珍大方的拿起方才喷的那瓶香水。 “不,不用啦,这看起来很贵,一定是夏先生送你的对吧?”她一脸欣羡。 “拿着吧,金花,你帮我们家那么多,一瓶香水还不足以表达我的谢意。” “干么说这个。我们是好朋友,互相帮忙是应该的,再说,要说感谢的人应该是我,谢谢你愿意成全我和阿青……”大刺刺的陈金花难得露出腼腆表情。 何秀珍轻笑,把香水瓶塞到她手中,“金花,这瓶香水送给你,等你和阿青结婚那天,穿上白纱,喷上香水,你就是最美最香的新娘。” 前天,她和高山青已办好离婚登记,她还没告诉夏淮瑾,她想在他生日这天,给他一个大惊喜。 “秀珍,谢谢你。”拿着香水,陈金花爱不释手,直到屋外传来了刺耳的喇叭声,两人这才惊觉司机已在门外等候许久。“秀珍,你好了吗?快点,司机已经等很久了。” “好了,我好了。” 急忙拎起名牌包,她就在陈金花一边催促、一边笑着称赞“秀珍,你真的好漂亮”的话语中上了车,坐定后,她的内心因即将北上见他而窃喜着。 到了台北,顺利找到他的公司,但惊喜未发生,因为他人不在公司,不过她倒是见到了他的特助吴大咖。 “我问过了,总经理在家。”他两眼直盯着眼前的她,仿佛总经理夫人朵蔷薇再现,是说,她本来就是朵蔷薇,只不过她现在还有个“何秀珍”的身份,“总经理夫人,你确定不要我告诉总经理,让他来接你?” 以总经理目前为爱痴狂的地步,若听到他的“爱妻”在公司,就算要他花大钱请直升机来接人,眉头也不会皱一下。 第十三章 何秀珍摇头,“不用,你先别告诉他,我想……给他一个惊喜。” 惊喜?对啕,今天是总经理的生日。吴奇恍悟的点头,“噢,我懂。” 他真的懂了,总经理一大早就搞失踪,现在人却窝在家,有可能是先回家去布置一番,迎接夫人到来,两人再一起共度甜蜜生日。 原来如此,难怪总经理离开公司前没有特别交代什么,只要他推掉今天所有行程,还说没事别烦他。 “总经理夫人,要我送你过去吗?”吴奇顿了下,忙不迭又补充道:“我送你过去就马上离开,绝不会打扰你们。” 她羞怯一笑,“如果你有空的话,那就麻烦你。”搭了三个钟头的火车,她觉得有点累,头也隐隐作痛。 “我今天的工作都差不多了,夫人你等我一下,五分钟,我们马上出发。” 吴奇拿着卷宗跑出去,她留在夏淮瑾的办公室等,瞥见桌上有个木质相框,心想着若他真爱她,相框里放的应该是他们两人的合照,她很好奇自己当他新婚妻子时是什么模样,但当她看到相框里的照片时,唇角的笑容陡地僵缩,喜悦之情不复见,取而代之的是一抹酸涩…… 电梯当的一声,门打开了,何秀珍还茫然地杵在电梯里,直到隐约听见琴声,才回神走了出去。 这里是一个高级社区,还好有吴大咖带她来,她才能顺利进入,吴大咖送她搭上专属楼层的电梯,等电梯门关上,他才离去。 步出电梯,熟悉感慢慢袭上,这一层楼只有一家住户,门前有高大的绿色植物盆景,她隐约记起他说过这是谁挑选的,绝不能动它—— 头,又痛了起来…… 按着额际,不知是否出远门太疲惫,身子确点吃不消,今天她头痛次数异常的多。 站定在半掩的门前,从屋内传出的钢琴声,打断她前进的脚步。 这家的主人是夏淮瑾,那弹琴的人……不是她,她还在门外,那会是谁? “噢,no,stop!”夏淮瑾的声音从屋里传出,“scarlett,我拜托你别再弹了。” scarlett,对,就是这个名字,她记起来了,他说过这个大盆景是scarlett挑选的,不能动它,否则她会翻脸……但,scarlett是谁?难道是他的……未婚妻? “我的钢琴老师称赞我很有天份,今天是你生日,我才特地弹给你听的。”说话的是一个嗲声嗲气的女人。 “噢,我知道,我知道你是最爱我的。” 她心一蹙。 女人娇嗔的问:“那你爱我吗?” “那还用说,我打从一出生就爱你到现在,没有任何女人可以取代你在我心目中的地位……” 没有任何女人?包括她? “你这个坏家伙,油嘴滑舌!” 他的确是! “scarlett,我们来喝酒吧。” “呵,你这个坏心眼,想把我灌醉,然后……” “哈哈哈,被你发现了。” 她心一沉,自己特地跑来台北想帮他庆生,他身边却已经有别的女人为他弹琴了,两人还在那边打情骂俏,感觉很开心似的,而且,他明显想把那个女人灌醉,以便对她……下流胚子! 是她太笨,明知他是个油腔滑调之人,对他嘴里说出的情呀爱的,却选择深信不疑。 “坏胚子!今天不许你踏出这屋子一步。” “是,遵命。”他皮皮地笑,“那我直接踏出两步好了。” “你敢!” “scarlett,哇,你的皮肤吹弹可破,红润得让人想咬一口……” 一个夸张响亮的打啵声传出,何秀珍的心被撞碎之余,手仿佛有自己的意识一般,推开大门,突地往屋内走……到这种时候,她依旧盲目地选择相信他,不相信自己的耳朵,除非她亲眼目睹他有别的女人…… 门开,一个身材曼妙的女人坐在客厅那架白色钢琴前,他伫立在女人身后,亲密的搂着她,像只啄木鸟似的,不停地吻着她的脸颊。 “你这个坏……” 看到了,她的眼睛看到了,那女人,就是她在他办公桌上看到和他亲密相拥合照的女人——照片中那个成熟妩媚的女人,现在正转过头来,和她对视。 夏淮瑾也转头看向这里了,薄薄的唇还噘着,成了他和那女人接吻最有力的证据。 够了!她已经亲眼看到这一幕,再相信他,她就会被列入傻女人名单中,她不做傻女人,“何秀珍”的辉煌事迹,没有傻女人这一项,不是吗? 她不该来的,她该在草日村等他,等着会让她一见到面就陷入甜蜜氛围的他,等着会和她说一堆她深信不疑甜言蜜语的他,等着……等着她心中i认定,没有她就不能活的他,等着全世界只爱她一个人的他…… 她何苦来这一趟,不远千里而来,就为了看一幕由她前夫主演的爱情剧? 令她情何以堪的出轨爱情…… 冷淡的转身离开,她不过在这里住过一个月,尚且称不上是女主人,说是“过客”或许较为贴切。 “她该不会是……” “蔷……蔷薇?”怔愣中的夏淮瑾马上回过神。他已经习惯蔷薇绑头巾和朴素的穿着,突然看门口美艳动人的尤物,还以为是自己想爱妻想疯了,如果scarlett也有看到,那她就不是他的幻想。 他正在哄scarlett开心,好让她能点头放他自由,所以方才他…… 倒抽一口凉气,蔷薇看到他在亲吻scarlett的脸颊,噢,不妙,她肯定误会了! “蔷薇,等等,你听我说!”快步追了出去,蔷薇双眸透出的寒意和铜雕电梯门一样冰冷,无情地将他阻挡在电梯门外。 他不停用力按着电梯键,可惜为时已晚,电梯已将她载下楼,瞥向一旁的楼梯间,为了追回她,他不假思索地往楼下冲—— 夏淮瑾头一回对自己住在十二楼感到如此痛恨,没能赶上电梯的速度,把蔷薇追回来,还不是最糟,最糟的是,他听到有人大喊车祸,突生不祥预感,急步朝马路奔去,发现蔷薇动也不动地躺在路上。 肇事的卡车司机说,她突然冲出来,他踩了煞车,但已经来不及,她被车撞到后,整个人弹飞落地。 心,揪痛着,他间接害她出了两次车祸,没能好好保护她,还害她一再受伤,自己真是罪该万死! “夏先生,你先回去休息。”何母劝他。 “何妈,我不累,你……”他想开口劝她别守在医院,回到他让吴大咖帮忙安排的暂时住处休息,但这话却怎么也说不出口。 蔷薇车祸送医,虽无生命危险,但脑部受伤,还有瘀血,医生要家属签手术同意书,他打电话给何妈获得同意,便以丈夫的身份签了名。 手术后,蔷薇已在加护病房住了一个星期,情况都还算稳定,所有关心她的人都进去看过她,唯有他,还未获得蔷薇发的通行证。 她,“暂时”不想见他。 他已经请所有进去看过她的人,包括何妈、高山青和陈金花,甚至小喵喵告诉她,那天她在他家看到的那个漂亮熟女,不是别人,是他妈。 探病时间一到,他总再三拜托进去探望她的人和她解释,可不知为何,她的心结打得死紧,还是不让他进去看她一眼。 他是可以不管她的意愿,等探病时间一到自行进入,但他不能那么做,万一她生气,情绪一激动,对她反而不好。 “妈妈,妈妈……”小可指着加护病房门口,知道自己的妈妈在里头。 “小可乖,阿姨带你去买糖果。”怕她吵闹,陈金花牵着她离开。 见她们离开,夏淮瑾突然心生妙计,转头看着高山青,“小高,金花小姐她对附近环境不熟,你不怕她走丢?” 他疑惑的看着他,“不会啦,金花她很聪明,以前她读国小还考过第一名,她只是带小可到医院地下室买东西,不会不见。” 夏淮瑾沉下脸,“你以为在医院就不会迷路?快点去,她可是你……你未来的老婆,要是弄丢了,你就没老婆了。” 高山青一脸不明所以,最后仍被“规劝”,去找陈金花。 沉吟一分钟,夏淮瑾故作惊慌问:“何妈,糟糕,探病时间快到了,他们都不在,等会你怎么进去看蔷薇?” “没关系,我请护士帮忙。” “噢,不,护士很忙很辛苦,我们别麻烦人家,等会我带你进去。”他故作镇定,心头却窃喜万分。这招他早该用了! “这样呀,好吧。”何母没反对。他如此用心良苦,还不就是想见秀珍一面,有个男人真心爱她女儿,她就算帮他一回也不为过。 一个星期后。 夏淮瑾提着水果来到病房门口,想进去又怯步,一副近妻情怯样,不是他爱搞文艺气息,实在是连日来蔷薇对他视若无睹,不闻不问,把他当空气的冷淡表情,让他实在很想当场“喵喵”两声,好吸引她的注意。 话说,一个星期前他故意制造进入加护病房的机会,她看到他先是一惊,旋即故作镇定,他和她打招呼,并向她解释那天的事,她只是淡然的应了声,就没再多说什么,第二天他又去,她唯一和他说的话是—— “你很忙,不要来。” 他听得出来,她并不想见他,可为什么?他已经把事情解释清楚了,她为何还要拒她于门外? 前天,她转到普通病房,一堆人围在她身边,他没能和她说上话。 今天,这些人全回乡下了,不是他赶的,是因为高山青有工作,陈金花也有小孩要顾,小可和何妈也跟着回去。虽然他安排了一间公寓让他们暂时栖身,但老人家换了床睡不安稳,加上何妈眼睛又看不见,在这儿有很多不便,他劝她回去休息几日,养足精神再来,他已请了特别看护,二十四小时照顾蔷薇。 此刻病房里,除了他请的特别看护没其他人,只要请看护暂时离开,他就能和蔷薇独处好好聊一聊,这是他多日来的期盼,可是…… 现在他却像犯错的小学生要进训导处报到,怯怯地在门口磨蹭,始终不敢再往前走,仿佛只要一走进去,就会遭受极刑一样。 是极刑没错,对他而言,蔷薇不理他,他的身心都会因此受创,宛若遭受天大的酷刑一般。 “夏先生,你来了。”他还在门口蹭呀蹭地,看护突然开门。 “对,我来了。我的……老婆,她今天怎么样,胃口好吗?有吃早餐了吧?”他关心的问。 “夏先生,你真的很爱你老婆耶!有,她吃过早餐,药也吃了。” “那就好。对了,你现在要去哪里?” “我去装水。” “装水好,多装一点。”他故意压低嗓音,“你很辛苦,去走一走,晚点再过来。” “好,我知道。”看护明白的点点头。 盯着半开的门,夏淮瑾莞尔。他夏某人向来天不怕地不怕,推开一扇门有什么难的,就算一踏进病房,就会遭受天大的酷刑,他也会义无反顾,勇往直前…… 因为,没见到蔷薇,他的身心会比遭受天大的酷刑还难熬! 第十四章 “所以,你是说,你……你恢复记忆了?”夏淮瑾两眼发直,喜悦的情绪迅速填满整个心头和眼眶。 方才他一进门,才和她打过招呼,她就开门见山地告诉他这个天大的“好消息”。 还好,他勇气过人,没当缩头乌龟折返,要不,慢一秒钟知道这个好消息,他就少一秒钟的喜悦。 “蔷薇,这是真的吗?”太雀跃,心中竟有种不确定。 她其实应该要恢复记忆的,先前医生要他签手术同意书,认为就是上一回车祸脑内瘀血才会造成失忆,这回顺利清除瘀血,照理说,她应该一醒来就会恢复记忆,但大伙儿问她,她默然不语,以为她没恢复记忆,不想再刺激她,所以大伙皆有默契不再提,未料,现在她居然自己开口了。 对上他喜悦的表情,她的心,抽痛了下。 “瑾,你不嗜糖,你向来只喝黑咖啡。”压下心痛的感觉,她强颜欢笑。 其实当她一醒来,她就隐约记起以前的事了,当然,也包括他母亲曾打给她的那通越洋电话。 一开始未告知自己恢复记忆一事,是因为有些事她还理不清,她很确定自己是朵蔷薇不是何秀珍,但为何当初和母亲……不,何母验dna,会是亲子关系?她和何秀珍为何长得那么像?还有,她在思考和他的未来…… 他的母亲坚决反对他们在一起,加上他还有个未婚妻……他们的未来,不,也许没有未来。 闻言,他整个人沉浸在欢乐中,光是听到她喊他“瑾”,他就可以确定他的爱妻蔷薇回来了。 “蔷薇,噢,我的最爱!”他紧紧抱着她,亲了她略显苍白的唇一下,不敢太大力,她还是病人,身体虚弱,他必须克制满腔的爱,连亲吻的力道都要控制。 无妨,只要等她身体好了,他爱吻多久,蔷薇一定会配合他的。他想,她一定也如同他一般,迫不及待想回爱巢,继续两人火热甜蜜的新婚生活。 乐呵呵之余,他忽地想起一件重要的事,“蔷薇,既然你已经恢复记忆,你为何不告诉大家?” “我……”一个吻,让她重温往日甜蜜,脑里只想着要静静依偎在他怀中,其他的,无法思考。 “我懂,我懂。”将她轻拥在怀中,笑容高挂在他嘴边,“因为你恢复记忆,记起了自己是朵蔷慈不是何秀珍,怕何妈伤心,你一时开不了口,所以等他们都不在了,你才偷偷告诉我,对吧?” 这事他们一定都不知道,要不,老实的小高早告诉他了。 “我的确还没告诉他们……”她声音微弱,语气幽幽,“不过那是因为……到昨天我尚来完全恢复,今天,我确定我已经完全恢复了,因为大家都不在,才会第一个告诉你。” 夏淮瑾半信半疑,接着又咧嘴一笑,“没关系,恢复就好,蔷薇,那么,你现在可以告诉我答案了吧?”扬笑,他自信满满,“说你是朵蔷薇,不是何秀珍。” 他可是非常有把握,并且一直这么坚信着。 推开他,离开他的怀抱,面对他踌躇满志的神情,纵使不忍,她还是得咬紧牙关,给他一个他不会愿意听到的答案—— “我不是……” “噢,我就知道。”他握拳,一副中奖乐透的模样。 “我不是朵蔷薇,”逼自己正视他,把她想了好多日的答案亲口告诉他,“我是何秀珍。” 这就是她的答案,也是她选择告诉他,她已经恢复记忆的目的。 夏淮瑾一脸愕然,不敢置信自己听到的答案,竟和他一直以来所坚信的,完全不一样。 “不,我不信!” 在总经理办公室内,夏淮瑾宽阔的背贴着办公椅椅背,整个人往后仰,朝天花板大声呐喊。 这是三天来,他第三十次呐喊。 他在抗议,抗议蔷薇告诉他的话不是真的!她明明是桑蔷薇不是何秀珍,可她却告诉他…… 啊,怎么可能呢?沮丧的垂下头,当事者都亲自证实了,他还想要反驳什么? 他问她为何会说英语、会弹琴?她只是淡淡的回他一句“学的”,让他当场哑口无言。这也没错,这些的确是可以学的,她如此坚持,他也莫可奈何。 好吧,他不得不承认,是他自己一厢情愿,并且判断失准……话说回来,他在工作上的判断没出过任何差错,每次投资几千万的资金,通常不到一周就有上亿的获利,准到好几家公司都想挖角他,但一知道他是夏氏金控集团的准接班人,才含恨咬牙放弃,并且怨自己没生个金头脑的儿子。 总之,他预测的任何事,向来准爆,唯独蔷薇不是何秀珍这事……他还是觉得自己准爆,综合各方说法,蔷薇的气质明显高何秀珍一级,不,两三级,加上林林总总不同习性,这两人分明是不同个体,可偏偏,她硬要说自己就是何秀珍。 话说回来,除了他预料失准让自己一时无法接受,其实就算蔷薇真是何秀珍也没差了,她已经和小高离婚,他们一样还是可以继续中断的新婚热恋期,可她又不要,她无情的对他说,出院后她想回乡下休养一阵子。 又一回,她如此坚持,他莫可奈何。 她想回乡下静心养病,他当然不能阻止她,夫妻要彼此尊重嘛,但他总觉得蔷薇恢复记忆后,对他若即若离,有时冷淡得令他怀疑,她根本没恢复记忆,若她有恢复,照理说会像以前一样热情如火才对。 “总、总经理——” 一抬眼,对上吴大咖逼近的眼,他吓了一跳,“你干么?” “不是啊,总经理,我叫你很久,你都没有反应……” 夏淮瑾沉下脸,假装正经八百说:“我正在思考一笔海外投资,被你这么一打断,公司至少少进帐上亿元,这笔损失,就由你负责。” “是,总经理,我吴奇一定会为夏氏金控集团尽心尽力,鞠躬尽瘁,死而后已的。”他激昂道。自己已经不是小咖菜鸟助理,这些话没办法再把他吓得腿软。 “呵,跟在我身边久了,也懂油嘴滑舌这一套了。”夏淮瑾斜瞪他,“士气很激昂嘛,是不是因为副董事长亲自来公司坐镇……” 他妈选在他生日那天回台,难得搞低调,连吴大咖都不通知,唯一通知的只有他这个儿子,他上午去接机,吃过午餐,下午就被困在家陪妈妈,有时差的人不去睡觉,硬要弹钢琴给他听,他当然知道妈咪的用意,她不让他去找蔷薇,谁知道蔷薇却主动找来,还出了车祸。 这一场车祸,算是因祸得福,蔷薇无大碍还恢复了记忆,而他妈,可能满心愧疚,这阵子暂时没和他提朱莉蔻的事,不过,她也因此滞留多日,低调不到两日,就亲自到公司来坐镇。 吴奇咧嘴一笑。武则天亲自坐镇,谁敢不打起精神奋斗!“总经理,那这份文件麻烦你签一下。” 接过文件,夏淮瑾随口问道:“scarlett小姐来上班了吗?” 他出门前,她还在睡,真是不及格的妈妈,儿子要上班,都没起来帮儿子准备营养早餐。 “啥?总经理,你不知道……”吴奇愣了下,犹豫着该不该向他报告副董事长今早的行程。 “不知道什么?”抬眼见到吴大咖一脸想说又不敢说的表情,直觉有鬼,“快说!” 他倒抽了口凉气,“那个,副董事长她……她去医院探望总经理夫人了。”说出来应该没关系吧?副董事长行程表上有写,不过那是今早秘书又改过的。 夏淮瑾惊地瞠目,“这么天大的事,你为什么不早点告诉我?”弹坐起身,他一把抓起车钥匙,像风一样冲出办公室。 scarlett明明答应他,绝不会去打扰蔷薇的,为什么还…… 一想到蔷薇两次车祸都和scarlett有关,他更显焦急。scarlett这次去看蔷薇,不知又会让她发生什么事? 被上司突然火大的模样吓僵在原地的吴奇,面向敞开的办公室大门,一只手缓缓举起来,结结巴巴的自清,“那……那个,总经理,其……其实我也是……刚刚才……才知道的……” 都怪他自己,没事干么去秘书室闲晃,还拜托秘书长让他看一下董事长的行程表,若是没看不就没事了?他这只猪真的会被自己的好奇心害死。 “总、总经理,我、我一定会……会为你尽……尽心尽力,鞠躬尽瘁,死、死而后已的……” 不知道高大挺拔,英明睿智的总经理,有没有感受到他满满的诚意? “其实我今天来,是来向你道歉的。” 朵蔷薇坐在病床上,两眼直盯着眼前高贵美艳的妇人,除了赞叹夏淮瑾高挺的鼻梁遗传自母亲,他择偶条件,很明显是以类似母亲美艳外貌为第一考量。 也是,婆婆这么美艳,媳妇若长得太普通就太逊了,夏氏在商界赫赫有名,出席宴会的次数一整年下来不下百回,若是妻子相貌太普通,那人,肯定会想切腹自杀。 难怪当初他会选择众人只想亵玩不想娶为妻的美艳蔷薇。 他是对的,并且很清楚自己要娶什么样的妻子,很可惜,即使是他,也难违父母之命。 “为什么一直盯着我看?”scarlett说这话的同时,也正盯着她看。 “你……不,阿姨,我好像在哪里看过你?”朵蔷薇越看越觉得眼前的妇人很眼熟。 scarlett轻笑,“就在我儿子住的地方,你不是恢复记忆了?难不成你是记起以前的事,失去记忆那段时间发生的事,你又忘了?” “我……”她知道自己在瑾生日那天,在他们新婚小窝看过她,也记得在瑾的办公桌上,看过他和母亲的合照,除此之外,她一定还在哪里看过她,因为她总觉得瑾的母亲好熟悉。 轻推一下帽子,scarlett似笑非笑,“很多杂志专访过我,也许你曾在杂志上看过。” “噢,大概吧!”越是努力回想,越是想不起,加上眼前这个妇人,浑身散发一股唯我独尊的女王气息,在她面前,她想静心思考颇难。 她在酒店驻唱期间,看过各式各样的人,霸气十足的人她也见过许多,照理,已没有人会令她心生慑服,但瑾的母亲,一踏进病房,看护立即肃然起敬,她也跟着坐起身,迎接她来。 这点,瑾应该没遗传到,因为每次他来,她没一回坐起身相迎,总赖在床上不理他……但或许,是她吃定他爱她,对他耍赖、耍任性吧。 “我答应过瑾,不会来打扰你,但我想了想,我应该亲自走一趟,来跟你道个歉……”说着,searlett突然起身,欠身说道:“虽然瑾没有很明白的告诉我发生什么事,但整件事我都清楚,我很遗憾那天我打了那通电话,口不择言地骂你,害你出车祸还失忆……”是吴奇私下报告,她才知道发生这么大的事。 “阿姨,你不用……”她想下床,但手上还吊着点滴无法移动。 第十五章 “这是我应该做的,我这人是这样,若我有错一定会道歉,即使对方只是个小孩。”searlett坚持做完道歉动作,“平常我不会乱骂人的,都是瑾那个坏家伙,居然没经过我同意就娶你,他明知道自己有个“必娶”的未婚妻还那么做,我气到整个月没一天睡得安稳,等不及他回美国就打电话给你……” “原来是这样。”朵蔷薇没半丁点怪她的意思,反倒觉得女王能等上一个月才发飙,已经是对她的大恩大德,也因此,她和瑾才得以有一个月的甜蜜新婚生活。 但一想到他们的任性,反而害这位高贵的妇人难以成眠,她心中反倒觉得过意不去。 “我不知道你这么反对,也不知道瑾有……未婚妻。”朵蔷薇淡然道:“瑾告诉我,因为你们很忙,所以结婚那天赶不回来,我们也没宴客,他说你在美国正在张罗喜宴,等一切就绪,就会带我去美国见你们。” 听到这些话,向来咄咄逼人的searlett,突然哑口无言,片刻后,才语重心长地道:“看来我们家的瑾真的很爱你,你别看他平常油嘴滑舌的,好像没一刻正经,但他挺懂得分寸,尤其和父母有关的事,他绝不会说谎骗人。你也知他女人缘非常好,他不愁找不到漂亮女人为妻,既然他会这么说,无非是想安抚你,同时也是怕失去你。” 朵蔷薇眼神黯下。她何尝不知道他很爱她。 “但你也别高兴,这不算好事。瑾必须娶他的未婚妻,就算他没有未婚妻,我也不会答应他娶你。”说完,突然想到小俩口已经结婚,她立刻改口,“我不会认同你们的婚姻.” “我知道自己的身份配不上瑾。”心抽痛了下。 scarlett错愕的看着她。照理说,美艳……不,妖艳的女人都颇能言善道,也绝不轻易向人低头,但她…… 眼前的她头戴一顶毛线帽,略显苍白的素颜,还是不减她的美丽……连生病都还能这么美,难怪化起妆来妖艳撩人。 除了吴奇把她的照片传给她外,她另外还请徵信社调查“朵蔷薇”这个人,不可否认,微信社给她的照片,清一色都是妖艳妩媚,但除了知道她在酒店驻唱两年外,其他一无所知。 她还纳闷这女人怎么没有过去?原来是有夫之妇,换了个新身份强嫁金龟婿。 “不是身份问题,这点你得搞清楚。”史嘉丽强调,“关于娶媳妇,我不要求门当户对,但一定得是清白人家的好女儿。如果今天瑾没有未婚妻,你又是个好女孩,瑾若真爱你,他想娶你,我一定会帮你们办个盛大的婚礼。” 突地,女王的目光变得锐利。 “但是……你在酒店那种复杂场所驻唱,已令我很不满,最夸张的是,你居然是有夫之妇,还生了个小孩,而且你的风评似乎不怎么好。” 吴奇向她禀告后,她又让徵信社去查“何秀珍”这个人,看过资料她差点没昏倒,不敢相信自己儿子的眼光怎么这么差,竟挑到一个……一个人尽可夫的女人! 朵蔷薇愣了下。她是有夫之妇没错,她老公就是瑾,但她什么时候生过孩子? 孩子……小可?对,她差点忘了,她向瑾说自己是何秀珍,所以她现在是同时拥有朵蔷薇和何秀珍两个身份,不,应该说是三个…… “啧,怎么好端端一个女孩会这么……”敛起想说教的心情,“sorry,我不是你母亲,没资格说你,但我要跟你说的是,请离我的儿子远一点,我无法接受何秀珍小姐,不,应该说是高太太,成为瑾的妻子。” “我……”她想要说“何秀珍”已经和高山青离婚,但突然又觉得没必要。她和瑾说自己是“何秀珍”,就是希望他能放弃她,去娶他的未婚妻。 她很爱瑾,在她失忆成为何秀珍这段期间,他更爱她,她亦然。她很想要一个家,一个幸福美满的家,这个家不只有她和他,她还希望有和蔼慈善的双亲,那是她渴求的真正美满家庭。 如果因为她的存在,让他的父母不谅解他,他们自认甜蜜美满的婚姻是建构在他双亲的痛苦和愤怒上,那她宁愿退出,让他去圆另一个幸福美满的家。 “我也不想在你生病时和你说这些,但你已经是成年人了,该面对的事,还是必须要面对。” scarlett起身,离去前,重申来此的目的之一,话语刚落,门外传进一道非常坚定的男声。 “她会面对事实,而我,会陪她一起面对。” 两人的目光一同望向声源,只见夏淮瑾站在病房门口,用不悔的坚决目光,锁定病床上的人,久久无法移开视线。 病房内正在上演一场世纪大辩论,激烈的争辩仿佛第三次世界大战即将爆发,朵蔷薇看得傻眼之余,却未有一丁点惊恐,反倒倍感安心和窝心。 窝心,因为争辩的其中一方,极力护挺她。 安心,两人是母子,虽各持己见吵得不可开交,可从两人的争辩中听得出来,他们是在争理而不是争气。 这算是一场“规格”的家庭会议,只不过开会地点有点不宜就是。 还好这是头等病房,没有其他病人,至于她,也许是听得太专注,并不像其他病人会怕吵。 “我都说了,我不一定要娶她,我们有一百种甚至是一千种可以补偿她的方式……” “当初我们和她的父母约定的,就是要娶她当媳妇。” “约定?签约书拿来给我看。” “这种事还需要签约?” “没有合约,一切都可以改,不是吗?scarlett。你明明思想这么开放,怎么遇到这件事,会变得这么迂……迂腐?” “我不是迂腐,我是守信用,重承诺。” “隔了几百年没见,你们才翻出守信用、重承诺这一套,会不会太迟?” “就是因为……你这死小子,干么批评长辈的事!” “你要我叫你scarlett,不要喊你妈咪,不就是希望不要让外人知道你是我的长辈吗?” “一码归一码,现在谈的是正事。” 母子俩唇枪舌剑,一来一往,朵蔷薇完全没有插嘴的余地。 她只能专注地侧耳聆听,也因此了解scarlett坚持要瑾娶他的未婚妻,是基于“补偿”心理,而且两家似乎有一段时间没有往来了…… 一桩建立在“补偿”上的婚姻,会幸福吗? “这样吧,我们各退一步,你收她当干女儿,我当她干哥哥,我们一样可以照顾她。” 夏淮瑾一提出这个建议,朵蔷薇眼睛一亮。这是个一举两得的好方法,如果scarlett答应,那她和瑾……啊。还是没有可能。 scarlett对她的偏见太严重,即使她澄清自己不是何秀珍,她依旧还是令她反感的酒店驻唱小歌女朵蔷薇…… 不管有没有未婚妻这号人物存在,他们的婚姻都不可能得到scarlett的祝福,若她硬是要和瑾在一起,这对她将是永远的遗憾。 要是她的双亲还在,她一定会得到他们的祝福,这样,她的遗憾会少一些…… “我不答应,这不是好方法,我要的是能照顾她一辈子,最完美的方法就是你娶她。” “我不能那么做!”他突然走近病床,握起朵蔷薇的手,“scarlett,我要再重申一次,我有一百种方式可以代替你们补偿朱莉蔻,但这一百种方式中,不包括娶她,而蔷薇,我这辈子只有一种方式可以对她,就是娶她为妻,一辈子都爱她。” “朱、朱莉蔻?”朵蔷薇美眸圆瞠,心爱的男人这么坚定的道出他的立场,照理她应该感动得流下喜悦的泪水,但突然听到一个再熟悉不过的名字,她整个人愣住。 “就是我的未婚妻。”他压低声音和她说明。 未婚妻,朱莉蔻,难不成……朵蔷薇心头一震,震惊得说不出话来,满是惊讶的双眼直瞅着夏淮瑾。 夏淮瑾一心想解决和母亲的对峙,未看到她异样的表情,又发现scarlett太过于安静,直觉这极可能是暴风雨前的宁静,他先发制人,“妈咪,我的立场不会变,要我将一半的财产送给朱莉蔻我也愿意……” “我同意了吗?”scarlett修得细致的眉尾,正挑得老高。 “听我说,scarlett。”他一副正经八百的模样,“就算我们在这里把医院的屋顶都给吵翻了也无济于事,你要我娶,我坚持不娶,再对峙下去也没有结果,我们似乎都没有先听听朱莉蔻的意见,也许她根本不想嫁给我。” “她想,我见过她,也问过她。” 听到scarlett这么说,朵蔷薇心头的震惊和隐隐起伏的波动,突归为零。scarlett已见过“朱莉蔻”,那么,他们说的“朱莉蔻”和她……再熟悉不过的朱莉蔻,并不是同一人! 原来,只是同名而已…… 夏淮瑾心一突。他最后一丝希望破灭了吗?“不,那是你的片面之词,我要见到她,亲耳听她说了才算。”凭他的三寸不烂之舌,加上一半财产诱惑,他就不信“小朱”不乖乖退堂。 “我说的话你不信?” “这攸关我的终身大事,一定得小心谨慎才行。”放开蔷薇的手,他改握母亲的手,“走吧。” “去哪儿?” “去找朱莉蔻,今天我们三人面对面把话说清楚,一定要讨论出个结果来。” 他一副明知山有虎偏向虎山行的态势,决心要回属于他和赫薇的终身幸福权,意志极为坚定,十头牛都拉不动。 走了两步,他回头打算告知坐在病床上,含泪目送丈夫出征……呃,没有含泪,应该有一双殷殷期盼的眼,呃,又猜错!应该含泪外加期盼的人,此时却低着头,不知在想什么…… “蔷薇?” 黯然低前的朵蔷薇,闻声抬眼,“啥?” 他咧嘴一笑,比出胜利手势,“等我的好消息,我很快就回来。” 碍于女王板着脸站在一旁,她仅淡然一笑,轻应了声,“喔。” 目送他们母子俩离去后:朵蔷薇还在想着“朱莉蔻”这个名字。scarlett说她见过朱莉蔻,而瑾和scarlett现在正要去找朱莉蔻…… 所以,他们要找的朱莉蔻,和她“很熟悉”的朱莉蔻,真的不是同一人。 呵,也是,资产上兆的夏氏金控集团,怎会和破产负债的朱家人有所关联? 低眼,轻喟,她认识的“朱莉蔻”,早在她回台湾的第一天,已和所有旧往回忆一起尘封在加拿大了…… “不,不要——” 半夜,冷汗涔涔的朵蔷薇自恶梦中醒来,惊吓未回魂的她,惶恐之余,忍不住惊叫—— “妈,妈……” 想到母亲双目失明,万一听到她的惊叫声,为了赶来而撞伤,那她多不孝,惶惶然下床想去找母亲,一个不小心,自己却跌倒在地。 “怎么了,发生什么事了?”开门冲进来的,不是母亲,而是夏淮瑾。 看到他,她愣了下。她明明已经出院回草日村休养,他怎么会在她家?对,她想起来了,昨晚他突然跑来,说他已向scarlett递了辞呈,辞去总经理一职,要妇唱夫随,跟老婆一起住在草日村。 第十六章 因为太晚了,她母亲只好留他一宿。 眼前,重点不在他身上,而是,她出院回家三天来,每晚都作恶梦,梦里有个相貌和她相似的女子,身穿薄衣,坐在她上次被挟持出车祸的山谷处,哭喊着她好冷想回家……梦境断断续续,接着场景突然换到房间来,她骂她为何假扮她、占据她的床,一直逼近她,伸手想掐她脖子,她总是在这时惊恐尖叫,惊醒过来。 “我、我作了恶梦……”一想到那个梦,她忍不住微微发抖。 “别怕,别怕,有我在。”他紧紧的抱住她。 “秀珍,秀珍你怎么了?” “何妈,没事,蔷薇只是作了恶梦。” 听到女儿作恶梦,何母身子明显一震。 “何妈,你会冷吗?我拿件外套给你披上。”听到蔷薇惊叫声急着赶来,他来不及穿外套,此时觉得有些许凉意,直觉何妈是因为这样才会抖了一下,于是他环顾四周,看到蔷薇的外套,一次拿了两件,分别为她们母女俩披上。 “妈,我……”见到摸索前来的母亲,朵蔷薇想告诉她梦里的事,碍于夏淮瑾在场,她有口不能言。 “别怕,有我在,我会保护你。先坐下。”他紧搂着她,轻拍她的手臂安抚,扶她坐在床尾,待她坐定,又扶何妈坐到她身旁。 “夏先生……” “何妈,你别担心,我会在这儿保护蔷薇,你可以回房安心睡觉。”他真庆幸一递辞呈,就连夜赶来了,要不然这个时候没有他在身边保护,蔷薇不知道会有多惶恐! 何母迟疑了下,说:“夏先生,我想单独和秀珍说几句话,能不能麻烦你先回房?” “啥?”怎么变成他这个保护者被赶回房间?“噢,好,那我先出去了,有事尽管叫我。” 看了还处于惊吓中的朵蔷薇一眼,他对她比了一个他要离开房间的手势,她点点头,他才稍感安心离开。 夏淮瑾离开后,朵蔷薇和母亲静坐在床尾,好半晌都未出声,她不知母亲在想什么,为何迟迟无语,她则是有话想说,却不知如何开口。 “妈,我……”起了个头,话还是梗在喉问。 她不是何秀珍,但她却是她的女儿,这点,她很确定也很纳闷,她一直以为是上回医院弄错,所以这次她特地商请特别看护,帮她拿母亲和她的头发去验dna,结果再次印证,她确实是她的女儿。 她和何秀珍长相相同,年纪也一样,所以她们有可能是双胞胎,她坚持回草日村,一个原因是想远离夏淮瑾,另一个则是她想了解身世真相,可惜已回来三天,她迟迟没勇气问出口。 “你不是秀珍。”何母长叹一声,替她把疑问说了出来。 朵蔷薇惊愕地看了母亲一眼,“妈,你早知道了?” “你回到家之后,我才知道的。”何母语重心长的说:“你说你恢复记忆,金花担心小可跟你睡会吵到你,要继续把小可留在阿青家,小可撒娇要跟你睡,你哄她去住爸爸家,他们都回去后,我又问了你一次,你说爸爸本来就有义务照顾女儿……” 她一脸茫然,听不出有什么不对,“我知道这样会麻烦金花,不过,这只是暂时而已,等过几天我身体比较不那么虚弱,我就可以照顾小可——” 何母打断她的话,“阿青他没有义务照顾小可。” “为什么?”是因为他要再婚,也不对,即使再婚,他还是小可的爸爸,除非他……“难道,高山青不是小可的爸爸?” “你真的不是秀珍,秀珍平常不会连名带姓的叫他。”何母低头轻喟,“阿青的确不是小可的爸爸。秀珍离家出走前几天,在家喝酒大吵一番,我才知道她根本没让阿青碰过她,连她自己也不知道小可的爸爸是谁,造孽呀!” 朵蔷薇惊讶得久久说不出话来。怎么会有人连孩子的父亲是谁都不知道!这个时候,她突然想起瑾的母亲把她当成“何秀珍”,想说教的心情,scarlelt是对的,连她都觉得这……这太不可思议了! 惊诧之余,她忙不迭将梦里的情境告诉母亲,她担心若这是何秀珍来托梦,恐怕她人已经…… 就在她把梦境告诉母亲后,母亲突然低头垂泪,哽咽道:“秀珍她……她在梦里和我辞行了……” 朵蔷薇心一揪,“该不会何秀珍真的……”死了? “虽然阿青怕我难过,说她去台北帮同学做月子,但我知道她心野,爱玩、爱疯,不尽妻子和母亲的本份,她这次离家这么久,我本来打算当自己没生过这个女儿,可是她怎么就真的……”何母难过的捶胸,“真的就这么走了!我从来也没指望她会孝顺我,可她怎可以如此不孝,比我先走……” “妈——”她紧紧抱住母亲,“别难过,你还有我。” 闻言,何母哭得更伤心,干皱的手微微颤抖地举高,摸着她的脸,“秀莲,你是秀莲吗?” “秀莲?” “我听金花说,你耳朵上有颗红痣,我的女儿秀莲,耳朵上也有颗红痣……” 说至此,她早已难过得快要说不出话来。 “那她人呢?”朵蔷薇焦急的问。 “我把她送给一位好友收……收养了。”提起往事,何母泪涟涟。 “收养?那你的好友叫什么名字?” “她叫何杏花,她的老公姓朱,是一间公司的老板,夫妻俩在美国定居,她没办法怀孕,我生产时她刚好回台,知道我丈夫车祸过世,我一个女人要带一对双胞眙女儿一定很辛苦,她极力劝我把秀莲送给她养,也保证一定会把秀莲视如己出,而且会给我一大笔钱,让我能够扶养秀珍长大……” “不管是秀珍还是秀莲,都是我的心头肉,要把任何一个女儿送给别人养,我都心如刀割,可那时候,我们家不但穷得米缸没一粒米,还欠杂货店一笔钱,孩子一出生,每一样都要钱,我考虑几天后,就答应杏花了,我想,杏花没有孩子,一定会很疼秀莲的……” 朵蔷薇心口一震。原来自己真的是被收养的,她的妈咪就是何杏花。爹地和妈咪从未告诉过她这件事,所以,她起朱家的养女,而她的亲生母亲是…… 何母垂泪低喃,“杏花收养秀莲后,就回美国去了,我整整哭了一个月,日也哭、夜也哭,把眼睛给哭瞎了。” 原来母亲是因为思念她,才会哭瞎了眼…… “妈、妈——我是秀莲,我是你的女儿秀莲,我回来了,妈——” 她紧紧抱着母亲,母女俩相拥而泣。 “秀莲,真的是你,我的秀莲,我的女儿……” 房内,母女俩相拥哭泣,房外,端着两杯牛奶的夏淮瑾也忍不住掬了一把男儿泪。这么真情感人的相认情景,是人都会流几滴泪的…… 不过,他可不是故意偷听的,他本来要去睡了,但想到蔷薇受了惊吓,肯定难再入眠,所以他到厨房泡了两杯牛奶,想要让她们母女俩喝了,可以好睡一点,孰料,门没关紧,让他听到这些往事…… 好吧,他承认是他离开时故意没把门关紧的,不是想偷听或偷看,两是担心若是她又作恶梦,他能第一时间就冲进房里安抚她—— 总之,这一切都是天意! 天意驱使他连夜赶来安抚作恶梦的蔷薇,兼赴这场母女相认盛会,而且,最最最大的重点就是,他一直以来坚信的“朵蔷薇不是何秀珍”,真相终于水落石出。 哼哼,他就知道自己的判断是无敌准的! 朵蔷薇不是何秀珍,那她是……不就是朵蔷薇?等等,方才一他听到何妈说她把女儿送给一个叫何杏花的朋友,她的老公姓朱……那为何蔷薇会姓朵?这,该不会又是另一桩罗生门? 哎呀呀,他的爱妻还真个谜样的女人。 不过,何杏花……这名字好耳熟,杏花?杏花村?何杏花……他一定在哪里听过。 一大早厨房传出香喷喷的味道,以为是母亲心情放松,想开了,在厨房弄了早餐,睡眼惺忪的她忙不迭起身,想到厨房帮忙,怎知一走到厨房门口,才发现掌厨的人不是母亲,而是夏淮瑾。 “瑾?”见到熟悉的高大身影,朵蔷薇情不自禁流露一丝欣喜。“你怎么又来了?” 上星朝秀珍托梦给她和母亲,她和母亲相认的隔天,她只向他坦承她不是何秀珍,是朵蔷薇,且她和秀珍是双胞胎姐妹,她把梦境一事告诉他。 他不敢随便臆测,先请吴大咖通知警方,他们和高山青三人驱车北上,果然在上回她出车祸的地点发现秀珍的尸体。正巧警方破获一起用毒品控制女子坐台陪酒的集团,其中被救出的一名女子哭着向警方说,同寝室有一名女子吸毒过量死亡,不知被丢在哪座山谷里,她每晚都梦见女子来求救,吓都吓死了。 警方追问后,查出那名女子就是秀珍,在和她同寝室的女子口述下,他们才大略知道,原来秀珍所拿的那张头奖乐透彩彩券是过期的,她和同村的两兄弟一同北上,发现他们俩另结新欢,气得自己拿走彩券要独吞彩金,发现是一场空后,身无分文的她,误入歧途,从此踏上了不归路。 担心母亲知情会更痛心,回草日村后,三人口径一致地告诉她母亲,说秀珍和友人爬山不小心掉落山谷,母亲默然不语,只轻轻点了点头。 高山青在取得金花的同意下,让秀珍的牌位入主高家,他强调不管他和秀珍有无夫妻之实,他既然娶了秀珍,她就是高家的人,之前办离婚不是秀珍本人,自然不算。 高山青的情义令人感佩,瑾也不遑多让,整件事从头到尾都是他大力帮忙,若没他理性处理,他们肯定慌得束手无策。 她也感谢他在这段期间没多问,她要安抚母亲又要处理秀珍的事,思绪早乱成一团,若他再逼问有关她的身世,烦事加倍,她的脑袋一定会爆炸。 他是个心思缜密、体贴又细心的人,只可惜她不得scarlett的缘,福份浅,没福气当夏家媳妇。 前天,他说要回台北一趟,她衷心希望他和scarlett能和好,不要为了她破坏母子情,昨天他没来,也没打电话给她,她的心情很低落,虽早已做好成全的准备,可一想到有一天也许他真的会一去不回,她的心就忍不住揪痛,鼻酸泛泪,尤其母亲思念秀珍整日无言垂泪,他一不在,她更觉彷徨无助。 今天他突然出现,一见到他,心上空虚的那一块,立即被欢喜情绪给填满。 “这里是我老婆的娘家,漂亮的老婆回娘家,我这个当老公的当然要回来盯着老婆,免得漂亮的老婆被拐走。”他咧出一抹爽朗笑容,端着一盘香喷喷的早餐放上桌,拉出椅子,“亲爱的老婆大人,我们一起来吃早餐。” “我去叫妈……” 他拉回她,“岳母一早就到隔壁去了。” 第十七章 “喔。”她淡应一声。母亲最近每天一早都到高家厅里静坐着,一坐就是一上午,丧女之痛犹在,除了小可,没人会打扰她,不过有小可陪她也好,至少小可能代替秀珍安抚她。 “来,坐下,我们一起吃早餐,吃完后我载你去台北。”他拉来另一张椅子,硬要挤在她身边,“蔷薇,两天没有见到你,我好想你,来,让老公亲一个。”说着,他以迅雷不及掩耳的速度在她脸颊上亲了两下。 她惊呼了声。这里可不是台北的小窝,随时都会有人来。 羞睐他一眼,她疑惑的问:“你载我去台北做什么?” “今天是你回诊的日子,你忘了?” “对耶,我居然忘了。”这阵子事情太多,扰得她头痛之余,竟然都忘了要回诊。 “什么都可以忘,老公可不能忘。”拿着刀叉,他体贴的切了一小段香肠送到她嘴边。“来,先吃一块德国香蒜香肠。” 没拒绝他的好意,香肠入口后,她想,秀珍的事已处理完毕,接下来得正视他们两人的事了。 “瑾,你什么时候要回公司上班?”他为了她辞去总经理一职,等于宣告要和scarlett对抗,这不是她所乐见的。 “嗯,这个嘛……”闻言,他握着刀叉的手顿时停下动作,略微沉吟半晌,轻喟了声,佯装失意样,“啊,不瞒你说,我已经被scarlett逐出家门,从今天起,我不再是夏氏金控集团的小开,充其量只是草日村何家的女婿,一介平民是也。” 她眉心微蹙,“你和scarlett闹翻了?” 扁嘴,继续装无辜的点头,“她也不想想,她利用我这个年轻帅哥喊她scarlett装年轻那么多年,现在我不过是做了一件事让她不顺心,她就这么无情地把我赶出家门……” 需要咬手帕吗?她睐他一眼,半信半疑,“她真的那么做?” “蔷薇,我现在不是总经理了,你会不会就不爱我了?”他委屈的别过脸。 “那当然。”她淡然道:“既然你不是夏淮瑾总经理,我自然就不爱了,我会改爱别人。” “谁?你要改爱谁?”夏淮瑾半开玩笑、半认真地问。他只不过是跟她开个玩笑,也不是想测试她,因为他知道她爱的是他,不是附属于他的名利,哪知,她好像已经准备好要移情别恋了。 睐他一笑,“那人说他是草日村何家的女婿,一介平民。” 硬生生被摆了一道,他,他他他,他好高兴。“蔷薇,你好讨厌!”装娘地轻拍她一下。 心头欢喜的他,切了一块鲔鱼蛋饼送到她嘴边:“来,女王请张嘴,这是草民特地为你做的营养早餐。” 她欢喜接受,斜看盘中飧。这人“出头”还真多,又是德国香蒜香肠又是鲔鱼蛋饼,吃个早餐而已,需要弄得这么丰富吗? “瑾,不管你是不是总经理,我都不在乎,但是我真的不希望你和scarlett闹僵……”她眼神突然变得黯淡。 她从来没和养父母闹过不愉快,一家人感情融洽,他们不在了,她心头仍有很大的遗慨,如果瑾因为她和scarlett搞到母子感情失和,万一有一天scarlett不在了,不只她心中会有很大的罪恶感,瑾的遗憾一定比她此刻心中的遗憾还大。 “树欲静而风不止,子欲养而亲不待。”她感叹的喃喃低语。 她落寞惆怅的神情缺入他眼里,转化成一股心疼,但他将心疼暂压心底,日后,他有得是时间陪她一起欢喜、一起搞忧郁,现在,时机未到。 轻拍她的肩,露出招牌的迷人笑容,“别提那件事了,吃早餐心情要放松,至于scarlett那边,你放心,没人敢喊她scarlett,只有我,再过一个星期,她一定会来求我回去,重点是要我喊她scarlett,她才能永保年轻。” 他阳光般的笑容瞬间将她的忧郁融化,她慢慢扬起唇角,愉快的和他一起吃早餐。以后他当不当草日村的一介“贫”民女婿仍是未知数,所以,她更珍惜此刻和他相处的分分秒秒…… 珍惜爱情,把握当下,不留遗憾。 坐在白色钢琴前,朵蔷薇合上眼,整个人沉浸在优美琴音中,悠扬乐音环绕,她仿佛回到以前那个可爱又幸福美满的家。 到医院回诊后,瑾先载她回来爱的小窝休息一下,他说要去找scarlett,顺便处理一些事,晚上再回来接她去餐厅吃饭,她本想说在家随便吃就行了,何必要去餐厅,但他却一副神秘兮兮的模样,说晚上有很重大的事情要宣布…… 他这人,花招果然不少,每次都爱故弄玄虚,这次不知道又要搞什么花样? 不过这样也好,他主动去找scarlett,多少能修补母于关系,而她,乐得透过琴键回忆往事,不流泪,她要很快乐的想着养父母带给她的幸福,他们是真的将她视如己出,和秀珍相比,她真的好幸运。 母亲告诉她,因为失去她,所以她对秀珍的宠爱加倍,把她宠上了天,没想到却造成她怨天尤人的个性,老是埋怨自己没有生在有钱人家,不能当一个真正的公主。 秀珍真傻,母亲那么疼她,她早已是真正的公主,真正的亲情,是用金钱换不来的。 也或许是因为她在有钱人家成长,所以并不在意有没有钱,她只知道当养父母都在家陪她一起吃顿晚餐,她就觉得好快乐…… 但她其实不是一直这么幸福的,当养父母破产自杀后,她也曾一个人过着颠沛流离的生活…… “好端端的,你干么换弹这么悲伤的曲调?” 突然听到有人说话的声音,朵蔷薇惊愕地转身,一看到是scarlett,忙不迭站起身。“阿、阿姨,你……”深吸一口气,稳定心绪后,她淡然一笑,“你好。” “噢,你好。”scarlett倒是很大方的回应,并且称赞,“你的琴弹得很好。” 刚才她一进来,就听到如此美妙的乐音,一下子就被吸引,舍不得打断她,便静杵一旁聆听,心情愉悦之余,一度差点脱口说“我答应让你当我的媳妇”,大概是听她弹琴听到入魔,还好她突然换了曲调,让她立即回过神来,没入魔太深。 不可否认,她的琴艺精湛,能引导人的情绪,只是自己不喜欢悲伤,所以才出声抗议,未料,因此打断她弹琴。 “谢谢。”得到女王的称赞,朵蔷薇受宠若惊,但她仍故作镇定,只是微微一笑,突地,想起瑾说要去找她的事,“阿姨,瑾他……说要去找你。”她仔细观察scarlett的表情,当scarlett听到瑾的名字时,并未大发雷霆,她不禁暗吁一口气。 “我知道,不过刚才我人不在公司,我叫他别麻烦了,反正……” “阿姨,对不起。” “啥?你干么突然跟我说对不起?”scarlett一脸疑惑,旋即猜到,“是为了你绊住瑾,他不顺我的意娶他未婚妻的事?” 点点头,朵蔷薇略带歉意低首。 scarlett仔细看她。美人就是这样,就算没化妆,依旧让人看了又怜又爱,加上她已知道她不是乱搞男女关系的何秀珍,之前的大偏见缩成小偏见,只是她的身世似乎挺复杂的,吴奇回报时也说得不清不楚,听得她一头雾水,她也还没有时间好好问问瑾,那小子这阵子真不知道在忙什么?老是不见人影! 她不讳言,若论外貌,这朵蔷薇比“朱莉蔻”更配得上瑾,而且她没上妆的模样,让人顺眼多了,不过说真的,她化了妆之后真的很美,也许是她的美艳狠狠的威胁到她,所以她才会……有点小嫉妒? 该死!她干么跟一个年轻女子比外貌,都是瑾这个臭小子,照她的意思娶朱莉蔻不就好了,没事干么找个这么美艳的女人当妻子,和她见面的次数越多,她心越软,真恨不得自己有两个儿子,一个娶朱莉蔻,该死的瑾就如他意,娶朵蔷薇,如此一来,大家都开心! 话说,前两次约朱莉蔻见面,她虽然说愿意嫁给瑾,但很明显地要他们帮她父亲在台湾的好友翁富业度过事业难关。翁富业收留从加拿大回台湾躲债的朱莉蔻,她心怀感恩,知恩图报这也是应该,可她每回想和她多聊聊她父母的事,朱莉蔻总是很快就转移话题…… 她想,也许是父母双亡的事在她心头留下阴影,所以她不愿多聊,但她总觉得朱莉蔻哪里怪怪的…… “阿姨,请你再给我一点时间,我会劝瑾照你的意思去做……”朵蔷薇清澈眼眸透着恳求,“请你不要不见他。” “我,不见他?”scarlett满脸纳闷,“瑾和你说了什么?” “他说你气得把他逐出家门。”她深吸一口气,心情沉重地道:“我会离开瑾的,也许最近做不到……” “那以后就可以?”压下心头闷怒,scarlett挑眉,针对这点反问她。 “我……会尽量。”她迟疑了下,惊觉自己和瑾多相处一天,想要离开他的念头就少一分。 “为什么你要这么做?”scarlett锐扫她一眼。现在的情势是她占上风,瑾那臭小子为了她,连总经理一职都辞了,她大可和瑾双宿双飞,没道理低声下气来向她求和。 朵蔷薇柔和的眼神带着一抹坚定,语气真诚的说:“我不希望你和瑾的关系破裂。” “是因为他如果和我不和,他就不能再当总经理,就不能让你过着优渥富裕的生活?”scarlett开门见山地问。 她对这个朵蔷薇虽然认识不深,但从她的眼神和说话态度,她可以看出她的个性和她有点像,敢说敢做,没什么不敢承认,所以她才会直截了当地问出心中的臆测。 “我承认,有一阵子我穷得身无分文,被钱逼死的感觉很不好受,能过富裕生活是不错,但我更想要有个和乐的家庭。” 和乐的家庭?这话从她口中说出,令scarlett倍感错愕。她一直以为像朵蔷薇这么美艳的女人,应该会希望人生多采多姿,每天像只花蝴蝶翩然飞舞…… “所以你的意思是说,为了让我重新接受被逐出家门的瑾,你愿意无条件离开?” “我愿意。”朵蔷薇毫不犹豫,马上给了肯定的答案。“阿姨,想见你,你见见他好吗?” scarlett重新审视眼前的女人,低眸,若有所思,接着轻笑出声,“你呀,明明长了一张聪明伶俐的脸,怎会……”她的话,让她卸下了心防,对她的好感顿时加倍。 朵蔷薇一脸困惑,不懂女王为何突然笑出来。但,scarlett微笑的样子真的好眼熟,她似乎在哪儿见过? “好吧,既然你诚心诚意拜托我,那我就勉强答应见那臭小子一面。”说完,scarlett低声自言自语,“唉,晚上吃饭,我该穿什么好……不对,应该先问你要穿什么?” 第十八章 “我?” “是啊,晚上瑾要我跟你们一起吃饭,我是回来换衣服的。”scarlett斜睨她一眼,“跟长辈一起吃饭,穿着记得要端庄一点。” 她觉得哪里不太对劲?scarlett提到瑾要请她吃晚餐时眉开限笑,一点都不像气到把儿子“逐出家门”的女霸王。 方才scarlett突然笑出声,莫非是在笑她?朵蔷薇突地恍悟,“阿姨,你没有把瑾赶出家门?” “我干么把我的宝贝儿子逐出家门?这个坏小子居然在他老妈背后说坏话,等会见到他,我非先捶他个两拳不可。” 确定自己真的被耍,朵蔷薇美眸含怒,碍于scarlett在,她只能在心里暗骂。 瑾这个坏家伙居然把她耍得团团转,害她信以为真,帮他向求情,糗到爆,等一下见到他,她可不只是捶他两拳这么简单! scarlett没有捶臭小子,朵蔷薇也没找坏家伙算帐,该被修理的夏淮瑾福大命大逃过一关? 晚上,东道主夏淮瑾不知在忙什么,吴大咖奉命接送scarlett和朵蔷薇到餐厅,当scarlett脱掉外套,一袭性感v领连身裙,露出深沟魅人艳丽,穿着高领毛衣,将丰满上身包得紧紧的朵蔷薇,才惊觉自己被摆了一道。 真是母子连心,各自摆了她一道,不过,她倒是不以为意,反倒觉得这样的scarlett少了几分女皇的霸气,更加……亲和。 真正令她错愕的是,晚上和瑾一同用餐的,不只她和scarlett,连瑾的“未婚妻”都来了。 “朱、朱莉蔻?” “丽萍?” scarlett和朵蔷薇同时惊诧出声,喊的却是不同名字。 被喊的人,脸上震惊的表情居三人之冠。 “你认识朱莉蔻?”scarlett诧异的看向朵蔷薇。“瑾到底在干么,为什么连朱莉蔻都找来?”她以为今晚只有他们三人用餐,务必要讨论出一个“最终结果”。 原本经过下午的短暂相处,她对朵蔷薇大大改观,还偷偷想着,或许儿子和朵蔷薇之间,还有商量的余地,但现在朱莉蔻也来了,她若当场跑票,怎对得起她的父母。 静待一旁的吴奇茫然摇头,连他也不知总经理有邀请朱莉蔻小姐来。女人的事,他向来不擅长处理,总经理怎还不来? “朱莉蔻?”朵蔷薇一脸疑问,面向现场最震惊的人。 “朱、朱莉蔻……” “朱莉蔻,你怎么了?”scarlett锐眼盯着像是受到极大惊吓,身子不停发抖的“朱莉蔻”。 “我突然觉得人不舒服……对不起,我、我要先走了……” 她转身欲走,夏淮瑾人刚好来到,高大的身子挡住她的去路,“朱莉蔻,不,翁丽萍小姐,对不起,是不是因为我来晚了,你等得不耐烦,想先走了?”他两手环胸,斜睨着害怕发抖的人。 “我……” “别怕,这里都是熟人不是吗?”他扳过她的身子,让她再次面对该面对的人和事。“我妈scarlett,你的嘉丽阿姨,还有这位,我想你应该也不陌生,朵蔷薇,我的妻子,不,叫她朱莉蔻,也许你比较习惯。” “朱莉蔻?”scarlett错愕的看着朵蔷薇。“这到底是怎么一回事?” “丽阿姨!”脑里闪过一记光,朵蔷薇终于想起来自己在哪里见过scarlett了——就在妈咪私藏的相本中,里头有好多张嘉丽阿姨抱着还在襁褓中的她的合影。 这么说,他们要找的朱莉蔻是她,而她才是瑾真正的未婚妻? 爱的小窝里的欧式厨房,今晚飘的是有妈妈味道的香菇芋头排骨粥。 “哇,我大概有二十年没闻过这个味道了,scarlett,你真偏心,只爱媳妇,不爱儿子。”嗅到熟悉的香味,才进门的夏淮瑾大步走向厨房,扬声抗议。 “又不是没准备你的份。”scarlett笑睐儿子一眼,把盛好的粥推到他面前。 “你明明就是特地为蔷薇煮的,我只是顺便。”佯装吃味,见蔷薇早已开动,他凑过去低声问:“能吃吧?我妈大概有二十年没进厨房了,我真怀疑她是否还记得怎么煮粥?” “怕的话就别吃!”scarlett作势要抢走他的那一碗。 夏淮瑾马上把姿态放软,头一低,撒娇的在母亲手臂上蹭了两下,“喵喵。” scarlett又好气又好笑,“没一个正经样!”昨天她已经到草日村见过“亲家母”,大抵知道何家之前发生的事,连小可的事也一清二楚。 他回以微笑,接着舀了一口送进嘴里,夸张地叫道:“哇,好、好吃,今天我一定要吃十碗。”大口吃着粥,没几下工夫,一碗粥就见底了。 “干么吃那么多!”scarlett斜瞪着儿子。 “今天不吃,就算再等个二十年,也不一定等得到……”他一脸正色,“除非你还有帮我物色另一个“抓周妻”。” 抓周抓到一个美艳妻,这等人生美事,除了他夏淮瑾,还有哪个天才能与之匹敌? “找死啊你!” scarlett一吼,婆媳两人很有默契地一人捶他一只手臂。 “哇哇哇,现在是婆媳同心就对了!”夏淮瑾佯装痛,猛搓手臂,仰天大喊,“爹地,爹地你快来救我!” “你爹地现在忙得很,他在美国已经开始在筹备你们的婚礼……”说到这,scarlett高兴之余,心头仍是倍感亏欠,手越过桌面,握住坐在对面蔷薇的手,“蔷薇,是嘉丽阿姨,不,是妈太糊涂了,心急找你,才会……” “才会看到黑影就开枪。”吃着粥的夏淮瑾,凉凉的替她把话说完。 “我怎么会知道那个翁富业会用这么卑鄙的招数,我可是好不容易才套到当年你爸托他带你回台湾,加上他的女儿和你年纪相仿,他宣称担心债主找上门,才会收养你,帮你改名换姓,我也觉得这样合理,才会误认他的女儿就是你……” “聪明一世,糊涂一时。”夏淮瑾啃着排骨肉的同时,不忘补上一句,以示自己存在。“老先生不趁这时揩油,更待何时?” “吃你的粥!”scarlett斜瞪把排骨啃得干干净净的儿子一眼。她是真的很久没煮粥了,但也没必要这么捧场吧,啃得连骨头都要吞下去似的。 “妈,那些事我们别再提了……”朵蔷薇垂眸,勾起笑容,对翁丽萍假冒她,想以婚嫁换取夏家资助一事,她不想追究,同样的情形,四年前她家也曾遭遇,她体验过那种走投无路,成日提心吊胆,即使白天还得找暗处躲债主的窘况,所以她能体谅翁家是逼不得已才这么做的。 她没提翁伯伯把她带回台湾后,因为害怕被连累,她在他家住了半个月,他就给了她一小笔钱赶她走。 她跟夏淮瑾和scarlett的说法是,她想自力更生,不想拖累翁家,才会主动离开,看到餐厅应徵驻唱歌手,她一试之下,虽幸运获得工作机会,但因为她只会唱英文歌,餐厅为她安排的驻唱时间不多,赚的钱不够付房租,常常被房东赶出来。 有一回她唱晚场结束后,一位自称是高级酒店的经理递了张名片给她,希望她能到他们店里驻唱,那时她还颇犹豫,可是当晚回到住处后,见自己的行李被丢在门外,门已换新锁,她就知道自已别无选择。 酒店经理很照顾她,不但提供精致套房让她住,见她对身份一事支吾其词,主动找了位熟识的单身老伯伯,让她成为他的养女,从那时起,她彻底换了新身份,成了朵蔷薇。 经理看准她会成为酒店的驻唱红牌,他也不讳言,除非她嫁人,否则她得一直在酒店驻唱,直到酒店不要她为止。 酒店的经理大概很有把握歌手通常迷恋舞台掌声,加上每个月赚进大把钞票,除非等到人老珠黄,才会兴起想嫁人的念头,正当红的歌手,鲜少会急流涌退,尤其她正值貌美青春之际,但他看得到她的外表,却看不到她的内心,她非常渴望有个家,她极需一个幸福的家填补空虚的心。 “好好好,都别再提了,我们一家人终于团圆了,一定是你父母在天之灵保佑着你。”scarlett感叹道:“杏花就是太温柔太顺从民雄,要是她打通电话来,说什么我们都会帮忙的……” “妈咪……”怕提往事会令蔷薇伤心,夏淮瑾对母亲露出恳求眼神。 “好好好,伤心事别再提,不过这个我一定要提。”scarlett指着排骨粥,双眼发亮,“当初杏花把你从台湾带回美国时,你还好小好小,我们两个一起轮流抱你,拉拔你长大,等你开始会吃粥时,我可是每天都亲自熬排骨粥,一小口一小口的喂你……” “从昨晚到现在,这件事你已经提过一千八百遍了……”一早还拉着他的爱妻去逛生鲜市场,买煮排骨粥的材料,scarlett就是唯恐他们不知她有多疼朱莉蔻。 “我恨不得真的有说那么多遍!”scarlett瞪了儿子一眼,但当她把视线移往蔷薇身上时,立即变得温柔无比。 scarlett又眼散发出的母爱光芒,朵蔷薇真的能感受到,她还记得在妈咪的私藏相本中,看过scarlett喂她吃粥的照片,妈咪似乎很怀念和姐妹淘相处的那段时日,但碍于爹地的刚烈性子,她连和scarlett通电话都不敢。 “原来蔷薇后来变成三岁小胖妹,就是你帮她打下的根基。” 此话一出,引起婆媳两人的四道狠瞪,始作俑者识相的端着粥,窝到角落去吃。 “妈,你再多说一些以前的事好吗?”朵蔷薇兴致勃勃,那段养母最怀念的时光,因为她还小,什么都不记得,现在能从婆婆口中听到,回忆婴儿时期的幸福,她当然想要多知道一点。 “当然好。”scarlett正感叹好友不在,没人陪她回忆美好往事。“对了,你记得你有一个好小好小的玉手镯吗?” 朵蔷薇猛点头,“我有带来台湾,妈咪说那是你送我的。”好几次她都想把那只迷你玉手镯拿去典当,但想想,手镯太小当不了多少钱,妈咪虽没明说手镯的意义,却要她好好保管,她想,那只手镯一定很珍贵。 “当然是我送的,那可是我送给未来媳妇的,为了那个小小的玉手镯,我可是费了好大一番工夫才订到。”scarlctt感叹的道:“你妈咪一定是以为两家联姻无望,才一直没和你提。” 朵蔷薇点点头,她猜也是如此。 “手镯在哪儿?我好想再看看那只小手镯,它好可爱。”scarlett一脸迫不及待。 “在房间,我去拿。” “我跟你去,等会我们再来吃。” “嗯。”朵蔷薇挽着scarlett的手,两人亲密得活像是母女似的,“妈咪,走。” 第十九章 目送一对兴高采烈要去看小手镯的婆媳俩离开,独留在厨房吃粥的夏淮瑾哀怨自己被当空气之余,不禁望门喊了两声,“喵喵、喵喵……” 第八碗粥见底,目标尚未达成,他继续盛粥奋斗,干脆整锅粥都吃光光,让那对陷入热恋的母女……不,婆媳,意识到厨房还有人在,喵喵! 今晚爱的小窝的餐桌上有鲜花、烛台,scarlett回美国了,蔷薇的手终于落到他手里,握着她的柔荑,他陶醉的望着她许久—— “瑾,我们可以吃晚餐了吗?”笑睐他,他只要握着她的手就会饱吗? “对,我们的烛光晚餐……”低眼,对上肉粽、蒸鲈鱼,还有一大碗的臭豆腐鸭血汤,夏淮瑾再度挑眉,露出不敢恭维的表情。 他们的浪漫烛光晚餐怎么会是这些?他好不容易盼到scarlett回美国去帮爹地张罗喜宴的事,原本打算今晚要亲自下厨,为蔷薇煮一顿浪漫的烛光晚餐,孰料,一早快递送来包裹,里头有一大串约莫二十颗的肉粽,和好大一尾鲈鱼,正疑惑是不是送错家,便接到高山青的电话,说肉粽是何妈包的,何妈观念守旧,认为要搬进新家前,要先拜一下地基主,详细情形她已经拜托过他请的二十四小时专业管家…… 真是强者他岳母,还没和专业管家见过面,就已经先用电话商讨住家事宜,而专业管家不愧是专业,一早就在他家楼下那层他新购的“岳母屋”忙进忙出,依照岳母的要求,有模有样地完成所有程序。 照理说,专业管家已依岳母指示备齐三牲,岳母无须再费心,但为了表示她的诚意,昨天她还是亲自包了一大串肉粽,请快递用最急件送来,不只岳母,连小高也凑一脚,桌上这盘清蒸鲈鱼,就是他的心意。 为什么小高要凑一脚聊表心意呢?因为他已经“热情”地邀请小高一家人,等岳母搬进新家的那天,一起来台北作客,大概是因为这样,所以小高想表示一点心意,买了好大一尾鲈鱼,连同岳母的肉粽一同寄来。 因为蔷薇想吃有“母爱”的肉粽,小高的好意也不能给人家“切”到,加上他的爱妻突然很想吃麻辣锅,所以,今晚的烛光晚餐就从他的梦幻菜单,变成眼前桌上幻灭的这一餐。 “来,母爱满满的肉粽。”他帮她把三角粽的粽叶剁掉,“再淋上一些甜辣酱……”他小心翼翼地将甜辣酱淋成一个心型,再将做好粽体彩绘的母爱粽递到她面前,“这不只有母爱,还有夫爱。” 朵蔷薇笑看着他,感激地说:“瑾,谢谢你。” “只是帮你弄个爱心粽,你就感动成这样?”剥开另一颗粽子,他把自己的碗推到她面前,故意撒娇道:“我也要一个爱心:” 她又好气又好笑,拿起甜辣酱想帮他也画个爱心,没想到一不小心倒太多,几乎倒了半瓶,惊呼地拿开酱瓶,她一脸抱歉,“瑾,对不起……” “我知道你很爱我,可是不知道你爱得这么汹涌。”他莞尔,拿来一支筷子,将整坨的甜辣酱勾勒出一个又一个的爱心形状。“看吧,证据就在粽子上。” 两人相视一笑,她的眼里满是崇拜,不只是因为他能把整坨甜辣酱变成一个艺术品,还有很多事,他都能有条不紊的处理好。 秀珍的事,草日村何家的事,还有她的事,一长串的事如肉粽般接连着,他却能像剥粽叶般,——轻松解决。 “干么用那种眼神看我,不会是想在我身上倒十瓶甜辣酱,以示你对我的爱泛滥成灾吧?”他晒笑,夹了一小块粽子送入她嘴中,挑眉道:“如果你真的很想这么做,我会很乐意配合的。” 她羞笑的斜瞪他。不正经的家伙! 不过这个平常看似不正经的家伙,却暗中做了很多正经的事,比如,偷听她和母亲的谈话……呃,这点不可取,但是他不是故意的,她不怪他,因为他听到她养母的名字,觉得很熟悉,想了好久,终于想到“朱莉蔻”的母亲就叫做何杏花,他向scarlett求证,并得知“朱莉蔻”的确是何杏花从台湾好友那儿收养的女儿,确定她是正牌“朱莉蔻”后,他不动声色地安排她们和冒牌朱莉蔻见面,揭发真相、拆穿谎言、为她正名,一次解决。 不只这些,当天晚餐前,他神龙见首不见尾,原来就是在和楼下屋主喊价,乔定“岳母屋”的事。 他帅到不行的外表下,其实有颗热情体贴又正经八百的心,凡事在他脑里运转,在他心头发酵,酝酿出来的通常是一杯为她特调的“终极之爱”。 他为她所做的,多得不胜枚举,就算……就算倒十瓶甜辣酱都不足以表示她的感激和爱。 眉心微蹙。这关甜辣酱什么事?都是他啦! “蔷薇,来,为我们这段天注定的姻缘干一碗吧!”他为她和自己各盛了一碗汤。 低头,看着这碗汤,心头又是一股暖流。她说她很怀念麻辣锅的滋味,可她现在还不能吃太辣的食物,于是他就买来臭豆腐和鸭血,煮了一锅不辣的臭豆腐鸭血汤。 煮这汤不难,珍贵的是他有心。 “我想我这辈子做得最对的事,就是抓周抓到你。”他边说,手紧紧握着她,重现抓周当日的英明举动。 “是吗?”她不以为然,当场吐槽,“不是有个人说看到三岁小胖妹的照片,吓得一路从美国逃到台湾来……” 她的养父母疼她,每天喂她吃好多东西,所以小时候她圆滚滚的像颗球,直到发育期长高又爱漂亮,她便拒绝双亲的好意,对美食不再来者不拒,才有办法瘦下来。 夏滩瑾干笑,“其实呢,我是有预感你一个人在台湾孤单无依,所以我才毅然决然接下台湾子公司总经理一职,我的目的是想尽快找到你,保护你。” 这当然是鬼扯的,但一想到她初到台湾孤单无助,还被没有朋友道义的翁富业“流放”,他就暗恨自己为何没被“三岁小胖妹”照片,吓得早点奔来台湾和她续“前缘”。 虽然她语带保留,坚称是自己主动离开翁家的,但他帅气的眉尾一挑,马上就猜到是怎么一回事。就算真的是她主动要离开,着翁家有心帮忙,会让她为了要赚钱,选择到酒店驻唱吗?过份的是,翁家人还借用她的名,想狠狠敲他们一笔…… 想要夏家资助他们?那有什么问题,他夏淮瑾平日最热心助人了,“资助”过不少濒临破产的公司,他对翁家的公司本无兴趣,但既然人家主动上门要求,他只好顺从他们的意思,直接收购翁氏喽! 朵蔷薇给他一记甜笑。她当然不会相信他的鬼话,但他保护她是事实,在她失忆被误当成有夫之妇的秀珍,他仍对她不离不弃,光是这点,她就感动不已,毕竟他大可不必这么做,以他的条件,想要几个辣妻还怕没有! “蔷薇,我们来拍照吧!”他坐到她身边,拿出手机,拍下两人共餐的画面。 最近他才得知她为何这么爱拍照,因为当初她躲回台湾,能带的东西不多,那些藏着回忆的旧照片一张也没带,心中满是遗憾,所以,她更珍惜和相爱的人相处的每一刻,照片,是留住回忆的最佳方式,所以,新婚一个月内,他们走到哪拍到哪。 他也试着联络加拿大朱宅的新屋主,但屋主告知当初买下那间屋子,是一间空屋,里头没有任何东西,他想,应该是债主抛售屋子前,已将东西都丢了,虽然很遗灭,没帮她找回怀念的旧物,但是,他会积极帮她创造任何可以在几十年后用来回忆的所有东西。 “我来拍一下这碗臭豆腐鸭血汤的特写。”他将手机镜头对准汤碗。 “为什么要特别拍这个?”她不明所以。 “三、四十年后等我们老了,饮食势必要清淡一点,麻辣锅自然也不该吃,所以要请我们的媳妇帮我们煮一锅不辣的臭豆腐鸭血汤,如果她找碴说不会煮,我就把这张照片秀给她看。” 又来了,这人又不正经了! “你确定媳妇会煮饭给我们吃?”问这话时她颇心虚,虽在草日村小小训练过一阵子,但她的厨艺竟然比二十年未下过厨的scarlett妈咪还差。 “如果她不煮,那就我煮给你吃,这样也好,可以来办一场四十年前的臭豆腐鸭血汤和四十年后的鸭血臭豆腐汤pk赛。” 他故作正经的模样,惹得她发噱。 见她开心的笑着,他大手轻搂着她的肩,不再嬉闹,满含深情的黑眸瞅着她美丽的素颜,“蔷薇,不论我有没有煮臭豆腐鸭血汤,答应我,不管是四十、五十,还是六十年后,你都要陪在我身边。” 他深情款款的模样令她心头悸动,微笑点头。除了他,她还能去谁的身边。 深情凝望,黑眸燃起爱火,浓重的鼻息喷拂,下一秒,两人的唇紧紧贴合,这一吻,像是宣告中断一阵子的新婚热恋期,即将复活并无止境的延续下去…… 正当两人寻回火热缠绵的感觉时,他忽地听见一声——“喵!” 一定是他听错了,小可后天才会跟岳母一起搬来楼下新屋,怎么可能在这个时候出现,一定是他太紧张了! 没错,是他太紧张了。有了scarlett紧抓着蔷薇不放的前车之鉴,他特地请搬家工人,明天再把新家具搬来,然后请岳母后天再来,为的就是想替自已多争取两天和蔷薇独处的时光,他的潜意识里绝不容许有人剥夺这美好的四十八小时,所以,神经紧张之下,才会以为小可来了。 热吻粉舌,他陶醉不已,整个人飘向开满红花的爱情天堂,心神很放松,很愉悦,但…… “喵。” 这回,他不但听到声音,还感觉到有团毛球在他脚边磨蹭,于是他放开她,低头往下一看。 蔷薇顺着他的视线往下看,随即露曲开心的笑,“小喵喵,你醒啦!”弯腰抱起一只好小的白色小猫。 “这猫哪来的?”夏淮瑾惊问。 “瑾,对不起,我忘了告诉你,小可很喜欢小猫咪,所以我去认养了一只,我想养猫,可以吗?”她张着无辜大眼问。 “养猫,当然没问题。”他点头,“不过,可以先把它放下来吗?我们……” 他朝她眨砭眼,传送方才被小猫中断的热火,可惜她没看见。 “你回来前,小猫在睡觉,现在它醒了,可能是肚子饿了……”小猫附和的喵了一声,惹她心怜,“噢,妈咪知道,小喵喵饿了,妈咪帮你泡奶去。瑾,我先去喂小喵喵喝奶。” “喔,好。”夏淮瑾木然的点点头。 目送她离开,他独留在餐桌旁,这场景好熟悉,昨天他是目送她和scarlett离开,今天,她却是抱着小喵喵弃他而去—— 为什么仇夏淮瑾的命运这么悲惨,连只小喵喵都要欺负他……望着她离去的方向,他依旧只能哀怨的叫两声。 “喵、喵喵……” 【豆豆提醒本书已经连载完成,豆豆小说阅读网(http://.dddbbb)】