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一朵爆米花》 第一章 小管王子,是当地年轻一辈当中,拥有最多游艇的观光产业王子。 每艘船皆是千万打造,十九吨级的流线型豪华游艇,分别名为「长江一号」到「长江九号」。 不是一共有九艘游艇,请千万别误会。 其中的「长江四号」因为四的发音不吉利,所以惯例跳过。 而当中的「长江七号」,则是当初他家老头坚称这个号码也很不妙,因为怕上了游艇的「七辣会骂骂号」,怕会衰小,所以也跳过。 没办法,老头是传统的讨海人,本来就禁忌多又多。 家里养了一只打算用来看门的大型杜宾犬,结果牠长大后,性情却软弱得一度让他误以为,自己养到一只体型无敌大的黑兔子。 因为牠动不动就吓到翻出白眼珠,常常要抱去给隔壁村的阿神婆婆收惊后才会恢复正常,真是非常的麻烦。 于是乎,当「长江一号」游艇太老旧而淘汰以后,老头决定将「长将一号」这个威风的名字赐给杜宾犬,希望牠也能像风里来、浪里去的游艇一样,坚强地活下去。 赐名后,「长江一号」现在看到陌生人,是不会翻出白眼珠打招呼了,但是看到蟑螂时,会吓得全身抖得像秋风中的悲凉树叶。 也不知道这样,到底是算进步了还是更糟? 抑或是小强的强,连「长江一号」的始祖,那位刚强如铁生的李铁生先生都打倒不了? 如此扳指一算,一共是六艘船。 以一个白手创业,年纪三十岁的男人来说,也够威风了,因此被当地居民封号为「小管王子」也算实至名归。 他的老头是个脑子孔故立(灌水泥)的老搞,只会傻傻的捕小管维生,当时年纪轻轻,还在就读高中的他,嗅到了即将蓬勃发展的观光财气息,于是说服老头去招揽夜钓小管的生意。 紧接着,他觉得应该提升竞争力,在同行都还用老旧渔船时,他说服老头掏出所有积蓄和母亲留下的身故保险金,不足的部分就贷款,于是他们有了第一艘的豪华游艇。 自身条件脱颖而出,加上在地广大乡亲的人脉,自然能成功的拿下多家旅行社和民宿饭店的配合合约,理所当然更是业务兴隆,蒸蒸日上。 当还清了第一艘游艇的贷款,他又游说老头买了第二艘,以此类推,一路走来,当今年买到「长江九号」时,捧出来的已经是大把大把的现金,已然不须再向银行借贷。 当然,其中还有更多不为人知的辛苦,三言两语,道之不尽。 游艇的运作业务,涵盖澎湖地区北海、东海、南海的旅游交通运输、观光导览,以及旅游旺季的夜钓小管行程。 本来,他只在老头背后出出经营的点子、献计广告创意、建议人事管理方针,然后再让老头去做执行。 直到他后知后觉的发现到,所有的资产,都被他老头登记在他的名下,他才是所有员工心目中的幕后老板时,他无比的惊恐。 曾经有一度,他甚至躲到朋友开的民宿内去当小小员工,因为他抗拒、惊恐这即将成为他一生的职业。 但其实怎么躲也躲不了,因为他是独子,况且这一切都是他搞出来的,虽然是不小心造成的结果,还是得负责。 就像一夜情后,搞大了女人的肚子,难道能说句「我是不小心的」就没事吗?是男人都得扛,推卸不了责任,再不济也得陪一趟医院。 之所以会抗拒这个被他搞大的游艇产业,那是因为他有很严重、很严重的晕船问题…… 大海之子会晕船?笑死人了,实在! 真的不用怀疑,这事千真万确,实实在在。 就连风平浪静的天气,他上船都不用十分钟就可以吐得唏哩哗啦,呕肝沥胆汁、掏肠又掏胃。 这要他如何不抗拒这一生都必须上船为生的命运? 好在晕船的状况渐渐好转,从原本的最高纪录十分钟呕吐,已经可以撑到十六分钟后才呕吐。 而这,是三年来训练的成果,一年成长两分钟。 也就是说,当他六十岁那年,就可以训练撑到七十六分钟。 超过一个小时吶! 这还真是个振奋人心的数据! 直到后来他发现,其实他根本不用亲自出海,大可交代给底下的员工后,他才心甘情愿的让老头退休,回家接棒去。 基本上,他是个脑子很聪明,颇有大方向组织统筹能力,却「好像」在某方面神经超大条的矛盾个体存在。 很诡异?是的,他是很诡异没错,也是个让人猜不透的人。 曾猛勇,人如其名。 一百九十公分的体格,比生猛海鲜还生猛,身上的粗犷线条代表孔武有力,任何人远远的一见到他,立刻就能感受到威风凛凛的英气,并立马会相信他是个见义勇为、拔刀相助,很爱在两肋上插刀的变态。 可这却是个天大的误会,他又不是神经病,他很怕死,只奉行「生命诚可贵」这句,接下来什么爱情、自由的话,通通都是狗屁! 有点自然微卷的浓密头发,修剪成短短的利落款;浓眉大眼,鼻梁俊挺如刀削般的直立,方颚线条刚硬且性格。 当他笑起来,眼睛微瞇,右边的脸颊捺进一条长长的酒涡后,立刻就会让人感到很亲切。 但当他不笑时,不小心太用力看人的眼神,有七分杀气、二分戾气、一分挑衅,会让人看了很生气,彷佛随时都在问「假如拎杯现在砍你一刀,你服不服气?」。 他的肤色黝黑,总是冒着亮晃晃的汗液光辉。 当他脸上戴着大太阳眼镜,双臂盘胸,站在码头上气定神闲、自信潇洒的巡视游艇业务时,身上的白色衬衫和白色海滩裤,迎着海风吹掠飘飘,加上落拓不羁的举手投足,还真有几分流落民间的浪荡王子模样。 平心而论,若非那身太发达的肌肉,和不笑时的用力看人神情,容易让人产生恐惧感,他可以说是个很吸引女人目光的男人,不管走到哪里,必定是焦点。 整体来看,他不是帅到会让人一看就发昏的地步,也不是粗鄙到如野人要吃人般的模样,我们姑且称之为阳光型男…… 喔,更正一下,是「性格牌阳光猛男」才对。 不过,只要是人,不管有多迷人都会有缺点,曾猛勇的缺点虽无大害,但挺不雅就是── 「xxx!」他突然骂了一句脏话,没什么原因,只是因为一只苍蝇飞到他食物上逗留。 xxx这句是最清楚的表达,意思是,他发现别人的妈妈风韵犹存,所以诚心诚意地要求别人的妈妈与他共度一夜春宵。 「ooo咧!」他又骂了一句粗话,其实也没什么大不了的事,只是因为挥苍蝇时,手上的筷子不小心去沾到苍蝇头。 通常ooo这句的涵义会比较复杂,意思可能是单纯的问候别人的爹或娘,也可能是问候阿嬷或阿公,有时候老师也会调皮的出来凑一咖。 「xxx的大西瓜,苍蝇怎么那么多!」不关大西瓜的事,只是因为这样飙起来比较有气派。 「ooo咧,你阿嬷卖龙眼,苍蝇掉到烫青菜里了!」阿嬷真的不是去卖龙眼,纯粹是因为这样念起来比较顺口而已。 「xxxooo的药炖排骨加蚵仔煎!害我我吃到苍蝇!呸呸呸呸……」 会xo一起喷出口,兼飙出号称夜市天王的药炖排骨加蚵仔煎,并不是因为他无理的要在海鲜餐厅点这两道菜,这只是因为他真的吃到苍蝇,所以太生气! 「x!超大的鱼蛋蛋!」喔,这回他可没有冤枉鱼蛋蛋,因为他真的在吃鱼蛋蛋。 曾薇薇终于受不了的翻了个大白眼,「啪」的一声放下筷子,横眉竖目。 「哥!拜托你好不好,别一嘴脏话行不行?我都吃不下了,你这样很不卫生!」 自小母亲去世后,他们兄妹的生活环境,便充斥着那些粗鲁、口无遮拦的讨海叔叔伯伯们,少了母亲的纠正,于是哥哥也就养成了这种坏习惯,好在她有身为女人的自觉,没有跟着沦陷下去。 她哥哥明明是心肠软到不行的大好人,偏偏就是那张嘴坏事,容易让人误会他是个凶恶的大坏蛋。 她甚至还听过几位女性朋友间的谣传,说哥哥搞不好是会打老婆的那种人,所以虽然帅,身价也不错,但一些婆婆妈妈想介绍给哥的女孩人家,通通都敬谢不敏。 天知道,她老哥是连看到路边的野猫野狗都会心酸的角色! 「好好好,我注意一下行不行?」曾猛勇安抚妹妹。 「你真的很有让我倒胃口的本事。」 曾猛勇摸摸妹妹的头,笑笑,「到外地读书都瘦成皮包骨,放暑假回来要多吃点。」 他顺手夹了一块鱼给妹妹,又抽了一张面纸递给她,指指她唇角的饭粒。 曾薇薇接过面纸,「谢谢。」 哥哥的笑容和温和的语气,成功安抚了她的情绪,虽然不满哥哥老是把她当成小孩子摸头,她还是忍不住扬了唇角。 看,她哥哥的真面目就是这样,不管她多没大没小,永远都很纵容她、疼爱她,是谁说这样的男人会打女人的? 胡说八道! 「我劝你赶快交个女朋友,谈一场恋爱,才能改掉这种出口成脏的毛病。」 「又不是没交过女朋友,妳以为妳哥是在室男喔?」他嗤笑一声,「妳们女人动不动就哭哭啼啼的,看了我就头痛。」 「那是因为你没遇到你的心肝啦,真正遇到时,你会觉得就连那些眼泪都很珍贵。」 心肝?来盘粉肝吃还比较实在,曾猛勇撇撇嘴,无法苟同。 「我看你根本没真正爱过一个人吧!」 「妳又知道了?」 算了,她决定结束这个话题,懒得跟感情迟钝的老哥谈爱情这一回事,刚好她也有另一件事要说。 「哥,你还记得以前隔壁邻居的李斯蕾吗?」 曾猛勇陡地僵住,脸色骤然拉下,浑身燃起警觉性。 「她就算烧到剩一根头发我都认得出来,怎么会不记得?」 「这样啊……」曾薇薇一副欲言又止的样子。 薇薇怪怪的喔…… 「妳没事提那个女魔头干嘛?」 「就是有事才提啊!」 「杀小……我是说,什么事?」 「听说她要搬回来了。」 「搬回来?」他拧紧了浓眉,不敢相信,「我记得在我国中时,她爸爸发财之后,就看不起这个小地方,不是说要上台北去打入上流社会圈,不回来了吗?」就连那个女魔头都转进贵族学校就读了。 「据说破产了,大概是为了躲债,所以逃回这里来。」 「什么?」曾猛勇惊呼,吓了一跳。 常言道:富不过三代。 现在是怎样,随着这个讲求快速的社会生活形态,是要改成富不过三十载吗? 「不过只有李斯蕾一个人搬回来,她哥哥和爸妈应该都逃了,可能是不知道躲到哪里去了,我也不是很确定啦,有些是我的猜测。」 曾猛勇一脸狐疑的看着妹妹,突然有一种奇怪的预感,他抖着唇发问:「妳去哪里听说这些的?」 「李斯蕾本人啊,不过她也没说得很清楚就是。」 奇怪的预感愈来越浓烈,曾猛勇连眼皮都传来莫名其妙的跳动,「妳明明跟她没联络。」 曾薇薇耸肩,「因为她现在正在我们家啊,刚刚被你叫出来吃饭前,我还在跟她聊天,我有约她一起来吃饭,可是她拒绝,大概是不好意思──」 「妳说什么!?」曾猛勇打断妹妹的话,几乎是惊吼的站了起来,因为动作太大,椅子还倒了地。 「哥,你的反应也太大了吧!」曾薇薇抖着脸皮,拉拉曾猛勇的衣角,感觉餐厅内的人通通转过头来了,超丢脸的。 「她、她、她在我们家干嘛!?」曾猛勇死命握紧拳头,瞪大眼睛,不小心太用力的看着妹妹。 隔壁桌两个大男人发现这边的骚动,互相使个眼色后,起身靠过来,个头较小的男子用关怀的神情看着曾薇薇。 「小贼,这个轮素不素要七户妳?」不然怎么一副要吃轮的样子? 比较高大的男人,瞪着曾猛勇发狠的大眼睛,又瞄瞄他紧握的拳头后,戳两下他硬邦邦的胸膛,一脸凶恶的警告:「欸!打查某人盖嗯贺喔!」 曾猛勇神游中,没理他,被戳的地方,让他误以为有两只苍蝇停在他胸口,所以他愣愣地拨了两下,一副驱赶苍蝇的不耐烦模样。 x!这个动作真是他妈的挑衅! 叔在太瞧不起轮了! 高大男子铁青了脸,很应景的把指关节扳得劈里啪啦作响,扳完左边换右边,扳完右边又换左边,他就要看看这目中无轮的家伙硬不硬颈! 口素,他像钵大的拳头看起来好像也粉硬溜,再继续扳指关节恐吓好了,扳完左边换右边,没完没了的扳…… 天啊,曾薇薇的脸皮抖动得更厉害了。 难道……哥哥会打女人的传言是这样来的吗? 「谢谢两位大哥的关心。」她赶紧对见义勇为的江湖大侠陪笑,然后快速飙到两个几乎一样高大男人的中间,曾薇薇指指曾猛勇,对那人说:「他是我哥哥,不会欺负我啦,他很疼我的,你们不要误会喔──」 「走,回家!」曾猛勇突然扣住妹妹的手腕,根本从头到尾都没看那两个人一眼,匆忙的付完钱,走人。 两位大侠又气又惋惜的看着被揪走的曾薇薇。 唉,口连的女孩喔,居然怕到拚命维护她的男朋友,照这种杀气腾腾的气势来看,大概是要拖回家修理啰,什么轮不好跟,偏偏去跟一个会打轮的王八蛋,逼哀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