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好十天后分手》 第一章 他的头发很长、很乱,几乎盖掉他半张脸,一个男孩子留这么长的头发,实在不太雅观。 这是弄弄对夏雨的第一个看法。 这年冬天,他们第一次见面,夏雨十六岁,宋予弄十三岁。 不过幸好头发盖掉夏雨的右半张脸,不然初次见面,她或许会被他脸上的伤给吓着。 在他额头上,有一道接近八公分的新伤,还没上药,鲜红的皮肉往外翻着,血有些干了,可干涸的血渍从额头一路滑到太阳穴,再滑往下巴处。 就算只看见留在头发外的半张脸,也够让人触目惊心,他的左眼是肿的,肿胀的眼皮几乎掩住他的眼珠子,他的左下边嘴唇也是肿的,一片清晰的紫红色瘀青明明白白占据在那里。 他很瘦,这么冷的天,竟然穿着短裤,上半身虽然有薄长,但袖子早就被扯得破碎,幸好老爸的外套披在他肩膀,否则明天肯定得重感冒。 走近点细看,弄弄发现他瘦削的手臂和双腿间布满了直直横横,几十道被皮带抽过的痕迹,有的破皮渗血,有的是吓人的深褐色。 夏雨努力张开眼,看着面前的小女生,她不像别人,眼睛里没有一丝惊慌失措,有的只是淡淡的悲怜。 悲怜……垂下头,他以为人们对于自己只有一种感觉,叫做厌恶。 低头,他看见自己的衣服从胸部撕出一道口子,让他大半个胸膛露在外面,而那块皙白的肌肉上,有一条撕裂伤,医生说要帮他看看的,但他坚持不给看。 那家医院很贵,全世界都知道,他不懂为什么萧先生要将他的母亲送到那么昂贵的医院里……他怕卖了自己都还不起。 「弄弄,你带夏雨去客房洗澡,从大叔的衣柜里找套衣服给他,换一下新床单,去找双加大的新拖鞋,到楼下来端宵夜……」 说话的那人叫做闪闪,看起来年轻得像个大学生,以前他们在路上碰过几次,后来他才知道,她是萧先生的妻子。 闪闪一进门就丢给弄弄十几个指令,弄弄乖巧听话地一一回应。 那个女孩叫做弄弄?夏雨抿紧双唇。 她不是受虐儿就是菲佣,可未成年女人是不能当菲佣的,所以她是受虐儿?这是夏雨对她的第一印象。 弄弄走到夏雨身前,才发现他竟然这么高啊,比萧海齐还要高很多、很多、很多,依萧海齐的理论来说,这个夏雨肯定很不会念书。 萧海齐是这么讲的—脑部是人类消耗热量最多的器官,而我所有的热量都拿去供给大脑所需,没有多余的热量可以拿去长身高。 所以他的大脑……用的热量肯定少得可怜。 伸出手,弄弄笑出两颗可爱的小虎牙。「嗨,我们上楼,好不好?」 夏雨定眼看向「受虐儿」,迟疑了一下下,之后伸出手,女孩旋即牵着他,迳自往楼上去。 当两只手相触时,他倒抽一口气,瞠目看向女孩纤细的背影。 从来……他不晓得这世界上有人的手可以这么柔软、这么温暖,那手,小小的,却彷佛酝酿着无数的力量,将他忐忑的心,暖暖地裹起。 弄弄紧握住他,回头对他笑着,还怕他看不清楚似的,一路走一路说话。 「这里的地砖很滑,要小心哦……我们要上楼梯了……慢一点、慢一点,不要撞伤脚指头……」 她以为自己的角色是导盲犬,而夏雨改名字叫做海伦凯勒。 终于,他在很多次的「小心一点」之后,来到闪闪口中的客房,弄弄打开房门,把他带进屋里。 几乎是第一眼,夏雨便爱上这个房间,空间很大、电灯很明亮,那扇落地窗正对着东方,早上,他会让金黄色的阳光给唤醒。 窗边还有一座橡木色的书桌,书桌上有一整排小说。 他的视线逐一扫过屋里的摆设,那张床看起来又大又暖,象牙白的衣柜、书柜大得让人想要探索,他最喜欢天花板上面的灯,一打开按扭,便驱逐所有黑暗。 这家人一定很好客…… 最后他走到床边,视线落在床头的墙上,那里有一幅画,画里有葡萄园、累累的果实、丰收的季节,摘葡萄的女人脸上漾着笑颜,小孩提着篮子跟在母亲身后,一面逗着脚边小黑狗,一面笑着。 这是一幅很幸福的画作。 在夏雨发傻的时候,弄弄已经快手快脚地做了很多事,她走回他身边,一把拉掉床上的防尘罩,转过身对他笑道:「盥洗用具已经摆好了,我把衣服放在浴室里面,药箱在浴室,里面有各种药,如果你不会用,不打紧,你洗完澡后,我帮你。」 他有发那么久的呆吗? 她竟然一口气完成闪闪的好几个指令,现在他一点都不怀疑,她有本事将所有的命令在他洗完澡前处理完毕。 「怎么不说话?你很痛吗?要不要我帮你洗澡?」 他轻摇了下头。 「你不要客气,以前在育幼院,我经常帮忙弟弟妹妹洗澡。」她说得一副天经地义的模样。 育幼院?他皱皱眉。 「怎样,需要帮忙吗?」 他又摇头。 「好吧,那你慢慢洗,慢慢上药,不要心急,没有人会催你。」 说完,她丢下他,离开房间。 他走进浴室,打开水,那水……暖得让他难以适应。 他们家是没有热水的,小小的旧公寓里,阴暗潮湿,没有电视、冰箱,没有冷气、热水器,他们家什么都缺,却从不缺少吼叫与暴力。 对着镜子拂开头发,额头那道伤果然狰狞可怕,但他没有被吓到,因为这样的伤他应付过许多遍……他看一眼放在洗手台边的药箱,嘴角抿起一抹笑。 打开热水,温热的水遇上他的伤口,他痛得蹙眉,但却舍不得离开那份温暖…… 洗好澡走回房间,他换上一身干净的休闲服,是萧先生的,衣服长度刚好,但有些宽,不是衣服的问题,是他太瘦。 夏雨看一眼房间,新床单铺上了,棉被整整齐齐地叠在床尾,吹风机躺在书桌上,新的拖鞋、新的踩脚垫,茶杯、水壶、透明的玻璃壶,薰衣草在里面跳舞,热腾腾的蒸气往上飞,看起来好温暖,暖得他不由自主伸出双手贴在玻璃壶面。 弄弄的动作好快,他该不该怀疑她其实……不是麻瓜? 拿起吹风机,走到梳妆台前,热热的风在发梢上面吹拂着,他满足地吸一口长气,好久……他好久没过这种生活了。 闭上眼,夏雨听着热风在耳边吹响,遥想当年,那个领着他学骑脚踏车的男人…… 插头陡地被拉掉,呼呼的风声戛然停止,夏雨睁开眼睛,就见弄弄那两颗小虎牙。 「再吹下去,你的头发要烧焦了。」她一面说一面将吹风机从他手中抽走,卷起线头,半分钟都不浪费。 他回头,定定望着她。她说话的时候习惯性地将嘴角扬起,好像无时无刻都在笑—世上有这么多好笑的事吗? 并没有。应该是痛苦的事占去大半。 「吃宵夜吧,闪闪的厨艺虽然不怎么样,但食材是老爸买的,你安心吃,不会中毒。」 中毒?意思是食材换了闪闪买,就会中毒? 他还没把她的意思弄懂,弄弄就把托盘往前推,笑脸迎人道:「快吃。」 拿起筷子,自从走入萧家后,这是第几次感觉到温暖了?他数不清楚…… 「听说,你被你爸爸家暴?」她问得直接。 他的筷子停了两秒,一点头,又继续低头吃面。 面好吃吗?关于「好吃」的记忆已然遥远,他对食物很少有这方面的奢求,他只期待食物是热的,不要冰冰凉凉,不要冒着一股酸臭腐味…… 「听说,你妈妈被打得住院了?」 她的问题,每个都让人见血,幸好他对暴力很有经验,已经养得皮粗肉厚,她的问题伤不了他半分! 他又停顿一下,卡了两秒,点头。 那模样,好像她的话很难懂,要花点时间消化,才能够正确回答。 「听说,你为了保护你妈妈,拿刀子砍你爸爸?」 这次,他不只停顿一下,而是停顿了很多下,多到弄弄发觉自己的问题没礼貌,想要换个问题时,他才僵硬的点了下头。 见他那样,弄弄突然开口要求,「可不可以请你放下筷子?」 他没弄懂她的意图,但乖乖照做,因为弄弄脸上神情凝重。 她也被吓到了?她害怕杀人凶手?她想赶他离开这个温暖的房间? 夏雨叹口气。没关系,这一切本来就不是他应该得到的。 「可不可以请你站起来?」 她的话让他更加确定,她不欢迎他。 蹙了蹙浓墨的黑眉,他不只站起来,还转身,打算进到浴室里,换回自己那身狼狈的衣裳。 但他才刚跨出一步,一个飞身扑抱便阻止了他的步伐,他的后背让弄弄紧紧抱住,她的双手圈住他的腰,力气很大,好像在对全世界宣示—谁都别想让她放开他! 他僵在原地,被她的动作弄得满头雾水。 幸好她是个多话的女生,他没问,她已经 啦 啦说了一大串话,解开他满肚子的疑惑。 「你好勇敢哦,你简直就是目莲嘛!你有没有听过目莲救母、勇闯地狱的故事?你为了救母亲、勇敢对抗爸爸,你是我见过最伟大、最伟大的男人,我要叫你hero,听到没?以后我每天每天都要叫你hero!」 hero……他紧皱的眉心因为这个字得到舒缓。是hero不是killer……是英雄不是凶手……他笑了,嘴角发自内心的微微扬起…… * * 夏雨躺在床上,弄弄躺在他身边,没有人邀请,是她自作主张。 她拉起棉被,和他一起缩在被窝里,他没有反对,因为她在棉被下头握住他的手,虽然她的手小小的,却能让人感到温暖。 她不断对他说话,因为她不会讲故事,只好讲些生活中的琐碎事情,也因为她明白这个晚上如果没有很多的声音干扰他的心志,他会不断想起亲手刺向他父亲腹部的那一刀,他会不断让罪恶感折磨、吞噬…… 「我们这个家是个怪异的组合,一条孬孬狗、四个人,加上闪闪肚子里那只不知是男是女的家伙,告诉你,除了我以外,他们或多或少都有血缘关系…… 「你一定很奇怪,为什么闪闪和老爸明明是夫妻,她却喊他大叔?那是因为闪闪的脸会骗人,她看起来只有十八岁,事实上已经很老了…… 「以前啊,她被房东赶出来,不得不装小扮可怜,求老爸收留,老爸做人善良,你也知道的,就真的收留了她,后来啊,她就用手段把老爸拐上床,老爸为了负责任,只好娶她啦…… 「最可怜的是萧海齐,他是老爸同父异母的弟弟,老爸的妈妈是大老婆,因为痛恨小老婆横刀夺爱,就不断虐待萧海齐泄恨,老爸看不过去,把他接回家里,啊萧海齐缺乏父爱咩,就把老爸当成爸爸,所以萧海齐喊大叔老爸、我也跟着他喊老爸…… 「哎呀,那还不够可怜,萧海齐那个白痴竟然爱上闪闪!厚,不是我说,闪闪那张娃娃脸真的很过份,把萧海齐迷得晕头转向,一心一意要娶闪闪当新娘,不介意兄弟阋墙…… 「呵呵呵,最精彩刺激的就在这里,你知道萧海齐和闪闪是什么关系吗?当当当当,答案揭晓,他们的妈妈是同一个人,强吧…… 「听不懂?啊就老爸的爸爸和闪闪的妈妈搞外遇,生下萧海齐,后来就东弄西搞,萧海齐被老爸家里接回去,闪闪被丢进育幼院,很简单的关系啊…… 「总之萧海齐爱错人、很可怜,我同情他啊,可是他又很骄傲,不给我同情…… 「你知不知道我们的育幼院是怎么被保住的?就阅阅厉害,把地主拐上床,大肚子之后就把人绑住啦……」 她讲过一串又一串,夏雨终于明白老爸、闪闪、萧海齐之间的关系,明白弄弄、闪闪,以及问问、阅阅和育幼院之间的关系,也明白这一家人如何珍视着每个成员。 夏雨坐在母亲病床边,静静地看着她惨白的容颜。她不会再醒了,永远不会。 他很早就知道,他们母子会被父亲杀死,只要她不离开他,死亡就是他们迟早要面对的事。 爱情……夏雨不禁苦笑。 母亲曾说:爱情很重要,重要到我能放弃所有,就算他是疯子,一个不折不扣的疯子,我也没有办法离开他。 现在,她连性命都没有了,请问爱情在哪里? 「弄弄,你去劝夏雨,他太悲伤了,我们实在不忍心将夏雨从他妈身边带开。」闪闪看着病房里的夏雨,在弄弄耳边说。 夏雨听见了,那是闪闪的声音,在弄弄应声后,闪闪又下达十几个指令。 在萧家住了十二天,他不再认为闪闪是坏后母、弄弄是受虐儿,闪闪会一口气给十几个指令,最重要的原因是—弄弄办得到! 闪闪很好,善良、可爱、有同情心,虽然吝啬成性,但是个好女人,她很重视金钱,是因为曾被环境逼急,她需要钱为自己堆叠安全感。 弄弄说过,问问更狠,为了钱,把自己嫁给同性恋不说,还向小叔偷精子,反正能捞钱的事她都做。 比起问问,闪闪是百分百的良家妇女了。 至于萧书临,也就是闪闪口中的大叔,萧海齐、弄弄嘴里的「爸爸」,他是个不折不扣的大好人,他开了间建筑公司,盖很多大楼,虽然没名列百大富商行列,但生财的能力不容小觑。 他猜过,闪闪是不是因为他的钱,才会嫁给萧书临。 萧书临收留海齐、闪闪还有道理,他们一个是妻子、一个是弟弟,但他和弄弄这两个吃白食的,完全和他搭不上关系,没道理他们也是他的责任,但萧书临理所当然地将他们纳入他的羽翼之下。 萧书临让他想起另一个好人,一个被他母亲重重伤害的老好人…… 脚步声轻轻地落在他身后,温暖的手拍上他的肩,只是很小的接触,但他再度感受到温暖。 那个晚上,以及后来的每个晚上,弄弄都到他的房间报到,躺在他的床上,说东说西,说学校、说育幼院,当然,说得最多的是萧海齐。 萧海齐和她念一样的私立中学,他念得很拚命,据说是要考上医学院、当名医,赚很多钱给闪闪,据说他仍然暗恋着同母异父的姊姊,据说他很可怜、实在很可怜…… 弄弄像母鸡,对所有的「可怜人」都发出同情讯息。 「hero,你还好吗?」她放开手、弯下腰,在他耳边低语。 她的手一离开他的肩膀,温暖瞬间消失无踪,好冷…… 转过身,他还是坐着,但打开两条腿,把弄弄拉到两条长腿中间,长长的手臂一圈,圈住她的腰,将头埋入她怀里。 温暖回笼,他缓缓吐了口气…… 十二天,他每天都从恶梦中醒来。 梦里,父亲狰狞的面容逼向他,皮带抽动的疼痛,一下一下鞭笞着他的神经,但他不能叫,越叫只会越加刺激他变态的狂喜。 他只能怒瞪父亲,可身子一寸一寸地变冷,中午的冷饭卡在胃里,冷空气从破掉的窗户吹进来,他不服输,可身子不停地打颤……好冷,要是有一碗热汤就好了…… 被打趴的母亲蜷缩在角落低低哭泣,她没能力维护儿子,只会哭、不断不断地哭,她的头流血了,他不晓得一个人的头可以承受多少伤,他只知道,明天,她会用一条很脏的头巾绑在头上做造型,然后出门卖菜,好给这个疯狂的男人买更多的酒…… 他恨,恨加害的父亲,也恨受害的母亲,更恨那个无法割除的爱情。 那一刀,他刺进的不是父亲的身体,而是深深地、深深地恨意…… 弄弄抱住夏雨的头,眼眶发红。她痛恨死亡,却没办法拒绝死亡。 「不要怕,以后你来当我们的家人,老爸说过,他要收养你,你跟我们一起住,当我和萧海齐的哥哥,好不好?」 他没回答,只是抱住她的腰,企图多汲取一丝温暖。 「我不害怕。」他咬牙道。 她明白他在硬撑,像当年的自己。弄弄拍拍他的背,双手回抱住他。 「告诉你一个秘密……」 弄弄看了床上的女人一眼,盖在脸上的白布已被掀开,夏雨的母亲有一张苍白而瘦削的脸。 听说她很美丽,是市场里的豆腐西施,她卖的豆腐豆浆生意很好,而光顾她的客人有很多都是男生。 可是弄弄看不出她曾经美丽,只看到她额头那块凹陷下去的头骨和歪到旁边的鼻梁。原来,人死掉以后,就分不出美丽或丑陋。 她脸上有许多伤口,大的小的,纵横交错,和夏雨身上的伤口一样狼狈。 第一次看见他赤裸的上半身时,弄弄吓了一大跳。 他回头,发现她惊讶的眼神,眼底有一抹受伤,于是她想也不想的冲上前去抱住他,一遍遍问:「你还痛吗?我去把你爸爸找出来,找我的兄弟去揍扁他。」 她的言语让他弄清楚,她不是害怕,而是心疼,霎时受伤被抹去,取而代之的是温暖,他,非常非常喜欢她身上的温暖…… 「我在听。」夏雨道。 弄弄回过神说道:「我是个受虐儿……」 他抬眼望她,眼里有着心怜。 弄弄一笑,「没关系,那个已经很久了。」 说着,她的脚一跨,面对着他,跨坐在他两条腿上,他扶住她的腰,她靠着他的肩,这个动作很暧昧,但此刻两人都没有心情搞暧昧。 「我的父亲是个赌徒,他工作赚钱,然后把所有的钱都花在赌桌上,从我有记忆开始,我的父母亲每天都在为钱吵架,而我们经常为了躲债主,从一个家搬到另一个家。」 他没有说话,却将她抱进怀里,大大的手不停在她背后轻拍。 「我没有朋友、没有邻居,别的小朋友都上幼稚园,我却穿着拖鞋四处游荡,直到妈妈认识一个男人,那是个瘦瘦小小的男人,那个男的有点老了,可他是个牙医,很称头,出门的时候大家都喊他林医师,他永远穿着光鲜亮丽的西装,第一次见面,他送我两大袋衣服。 「有一天晚上,妈妈把我从床上挖起来,问我:你想不想林医师当爸爸?知道那个时候我心里想什么吗?」 夏雨摇头,眼底带着淡淡的悲怜,悲怜着他们相同的命运。 「我想着那些新衣服,想着林医师口袋里随时随地可以掏出来的棒棒糖,想他带我们去的那家餐厅又大又漂亮,于是我什么都不考虑就点头。后来我才晓得,妈妈偷盖爸爸的印章,他们成功离婚了。 「那不重要,反正我很讨厌他们一天到晚吵架,新爸爸会赚钱,他的家很漂亮,有电视有电脑,还有一只很可爱的红贵宾。 「我很高兴他当我的继父,很高兴可以上幼稚园,更高兴我再也不必到处搬家、躲避那些穷凶恶极的讨债兄弟。」 「既然如此,你为什么会进育幼院?」 夏雨的问题让她下意识地抱紧他的脖子,他察觉到,她的手在颤抖。 那么难启齿吗?不要说了……他想开口,但弄弄比他更早一步说话。 「那么好的继父啊,他看起来既慈祥又和蔼,我以为我从地狱搬到天堂了,从此再不必听见妈妈半夜哭泣,再不必躲在棉被里,被爸妈的吵架声吓得不敢去尿尿。 「可是过不了多久,我就发现妈妈身上有一块一块的青紫斑纹,我以为她生病了,追问她,她总是笑笑说没关系,是不小心撞到。后来她的衣服越穿越多,就是夏天也常常把自己包得密不透风,我不懂,她不热吗? 「某天夜里,我半夜醒来,听见妈妈房间里传来哭泣声,我应该下床的,可我不敢,我抱着棉被,听着断断续续的打骂声,那个声音持续很久,久到我以为妈妈就要被打死了。 「我不知道自己待在床上多久,只知道我不断鼓吹自己勇敢,直到有足够的勇气下床。 「我走到妈妈房间,继父躺在床上呼呼大睡,我的母亲缩在床边一角,昏黄的床头灯照着她赤裸的身体,身上满布着大大小小的伤痕,地板一片凌乱,皮鞭、蜡烛……奇奇怪怪的东西四处散布……」 「不要说了!」 怀里的身子依然温暖,但她抖得不停的手冰冰地窝在他的脖子上,他明白,她很害怕。 但她没听进他的话,自顾自继续说着,「左右邻居都说:林医师啊,你们家女儿真漂亮,长大一定有很多苍蝇在你们家门口飞……如果那些婆婆妈妈不要说这些话就好了,那么他就不会注意到我,不会把念头转到我身上。 「那天……妈妈做什么出门了?我不知道,我只记得雨下得好大,他告诉我:爸爸给你买一个娃娃,在房间里,我们去拿好不好? 「我想告诉他:我不要。可他的手用力抓住我,把我推进房间里,然后刷地一手撕下我的衣服……好冷……好冷的天,我瑟瑟地缩在墙边一角,眼看着他笑咪咪地看着我说:『爸爸陪你玩好玩的游戏……』 「我看着他把自己身上的衣服一件件脱下来,看着他一步步向我走近,我吓死了,想也不想就往门外冲。 「我才几岁,就算他是个瘦小的男人,我也跑不过他啊。 他一把将我抓住、丢到床上,我不停挣扎,他就揍我,每个拳头都落在我的脸上,很痛……痛到我大声喊叫,我越喊他越兴奋,他从地上的裤子抽出皮带,抽我、打我,他一面打、一面笑,笑得开怀……他的手在我身上到处摸、到处碰,我闻到一股腥臭味。 「然后妈妈回来了,她哭着、求着,求他放过我,我眼看着她一面脱下自己的衣服、一面匍匐在他脚边,求他饶过我。 「我的知觉在那刻醒了,我张大嘴巴,狠狠朝他的掌心咬下,他一怒,抓起我,把我往墙角掼去,于是我像只死狗摊在墙角,我不知道自己是不是死了,但我的眼睛没有闭起来,看着他对妈妈做的每件事……他是个变态,可怕的性变态。 「我脑子里不断想着,我要站起来,到厨房拿一把刀,从他的背后刺下去,一下刺不死他,就刺两下、三下、四下……可是我没有行动,我只能一遍遍幻想着,他躺在血泊之中…… 「第二天,妈妈带着满身伤的我离开家,她在我的口袋里装很多钱,她哭着告诉我:对不起,妈妈怕死了贫穷的日子,我不能离开他,但你不能像妈妈这样,毁掉一辈子……妈妈把我丢掉了,我变成孤儿…… 「如果那个时候我把他杀死就好了对不对?我就不必和妈妈分开,他死了就好、死了就好了……」 弄弄没哭,但身子抖得很厉害,他下意识抱紧她,下意识重复同样一句话,「不怕,我保护你。」 「好,你是我的hero,你要保护我。」 这些事她藏在心里很多年了,从没对任何人说过,包括宋院长、阅阅、问问和闪闪,可她竟然告诉他,一个只认识十二天的hero。 「嗯,我保护你。」他的声音轻浅,但她听见语气里的不容质疑。 「hero。」 「怎样?」 「那个时候……妈妈抛弃我的时候,我恨她,不,应该说,我以为自己恨她,可后来我慢慢知道,我并不恨她,我恨的是自己的无能为力。」 她的话像一根针,又快又迅速地刺入他的脑神经,他向母亲,看着她那张原本美丽的脸庞,良久,两颗泪水缓缓从他眼眶里淌下。 原来他并不恨她……原来他必须找个人让自己恨,他才不会痛恨自己的无能为力…… 「老爸曾经告诉我一句话,他说,我只是个小孩,有权利犯错、有权利任性,也有权利……无能为力。」 他有这个权利吗?泪水滑到唇边,他下意识去舔了,是涩的,他以为这辈子都不会流泪…… 「hero,我们出去好不好?有一些人,他们想要进来帮你妈妈弄得美美的,让她启程走往生命的另一个旅程。」 弄弄绝口不提死亡,因为她害怕死亡。 他明白,拉起弄弄,再回首看母亲一眼,属于她悲惨的一生结束,她为爱情牺牲生命,而他发誓,这辈子不要任何一段爱情。 这天,弄弄带着他离开医院,然后用小气鬼闪闪忍痛塞给她的一把钞票,和夏雨去吃东西、去打电动、去逛街,她带着他做一切年轻人做完之后会觉得精神放松的事。 他们搞到晚上十一点半才进家门,她完成闪闪交给她的所有指令,而夏雨在进门的那刻,褪除一身阴沉。 他的过去结束在这个夜里,他的未来在弄弄温暖的掌心里,缓缓开启。 第二章 如果时间能够倒流、能够受检视,那么你会知道在某个点不要做某件事,或者阻止某个言行,就可以让未来的发展呈现截然不同的局面。 可惜,光阴可以洗涤伤口、可以抹去哀痛、可以让人成长……它有许多功能,却没有一种功能叫做逆流。 五年过去,在老爸和闪闪的照顾下,他身子骨长壮了,剪掉过长的头发,露出干净的五官。 说实话,他并不是一个帅气的男孩,但他浓眉、单眼皮,长得很有型,再加上近一百九十公分的身高,是那种走在街上会让女孩子频频回眸的男人。 他很冷、很酷,不太爱讲话,通常没有丢一个话题或主动找他聊天,他是不大会表现热络的。 可现代的女人很奇怪,好像越酷、越难追的男人越有挑战性,也……越好吃(好吃,是弄弄的形容词),因此,他们家的信箱时常塞满了寄给他夏雨的情书。 高中那几年,原本功课很烂的他,在家教老师的帮忙下,不但将荒废的进度补上,且考取一所还算不错的大学,他虽不是明星型的帅哥,但当上系篮队长之后,逐渐成为学校里的风云人物。 十八岁的弄弄还是瘦,身子骨没有因为发育而变得像个女孩,依旧扁胸、扁臀,是穿女性服饰还会让人怀疑她男扮女装的那种身材。 幸好她的五官漂亮,皮肤白里透红,嫩得掐得出水似的,也幸好身高有稍稍拉高那么一点,勉强到达一六○的行列,所以别人就算叫她男孩,也会在前面加上一个字,水男孩。 她越来越江湖气了,从小她就是那种有着强烈母性的女生,她会照顾所有的弱者,尤其在高一时期,碰上专门霸凌同学的集团后。 她特地去学跆拳道,此后,被霸凌的同学找她比找老师更有效,只要她出头,没有人敢对她的「朋友」动手,因此她人缘异常好,因此她成了学校的大姊头,许多男生常常成群结队跟在她身后走。 她是将黑道赶出校园的幕后推手,所以天天打架的她,在学校的纪录中,没有大过小过,连缺点也没有留下半个。 但也因为如此,高一时期的她老是挂彩,今天一道伤、明天扭到脚、后天额头贴ok绷,有人做过统计,高中生每个月最大的花费是补习,但弄弄最大的花费则是挂号费。 她的我行我素气得闪闪天天闹头痛,恐吓要把她打包寄到美国,让阅阅接手管教。 这情况在她高二名声渐渐远播,再没有人敢来挑衅她之后慢慢好转,可她大姊头的地位已在校园里屹立不摇。 至于矮冬瓜萧海齐,不知道触动哪个开关,在高一那年,原本身高和弄弄相去不远的他突然迅速往上拉高,一六五长到一八五,吓得闪闪天天帮他进补,生怕吃的不够他长高,他会断成两截。 如果说他长得不够明星样,那么萧海齐就真的帅到让人惊声尖叫了,他是属于韩系花美男,再加上一头鬈发,不知道迷死多少女同学。 他的功课好,演讲作文各项比赛都拿第一,他下意识地想在闪闪面前求得好表现,虽然闪闪已经嫁给他哥哥、已经生下一个小侄子,他们之间注定是无言的结局,他仍然很拚命地长成一个顶天立地的男子汉。 弄弄和萧海齐感情很好,他们天天吵闹,一言不合还会在餐桌上打起来,可自从弄弄学跆拳道之后,萧海齐就不做这种事了,因为他觉得在闪闪面前被一个矮女人打倒,有失男子汉形象。 弄弄和他感情也相当好,心里有事,她想也不想就会冲进他的房间,直接跳上他的大腿。 你没想错,就像综艺节目里的整人游戏,艺人坐在椅子上、大腿间夹着一颗气球,艺人加速冲上前、跳上去、挤破气球的那种坐法,弄弄从来没考虑过,这种坐法会不会把他的两条腿给坐断,她只是习惯成自然。 她喜欢坐在他腿上,和他面对面,吱吱喳喳讲一堆乱七八糟的话,有时候说累了,就伏在他胸前睡觉,反正他会将她抱上床。 如果跨坐在夏雨腿上是一种权利的话,那么拥有这项权利的人,除弄弄之外,还有一个小子,叫做小小,他是闪闪和老爸爱的结晶,雄性,却有个雌性的小名,由此可见,老爸对闪闪有多么容忍。 今天跳上权利座椅的人是弄弄,不是小小。 她一进家门,嘴巴就不停念,妈的、妈的……明明没有妈妈的她,每回一生起气来,就会不停叫妈妈。 她跑进他的房间,随手把便当盒和书包往他的床上一摔,发现他已经就「接纳姿势」坐定,她立刻重力加速度往前飞奔,跳跃,坐上去。 「妈的,你知道那个林姿嫚说我什麽?哈哈,她说我搔首弄姿、勾引男人!哇哩咧,我会对男人搔首弄姿?男人不要对我搔首弄姿就好了。 「她在背後一天到晚说我的坏话,骂我是公共厕所、花蝴蝶,妈的,本人还是清纯无敌美少女,让她这样污蔑,她谁啊她……」 夏雨拍拍她的背,柔声问:「你干麽不直接跟她挑明,说你和萧海齐是青梅竹马一起长大的哥儿们?」 这种事情、林姿嫚不是第一个毁谤她,也不会是最後一个。 会发生这事,起因在於萧海齐,他是洁身自爱的男生,从不和任何女性多聊一句(据弄弄的说法,他正在为闪闪保持处男之身),因此在学校里面,能和他一句来、一句去的,只有弄弄。 所以从萧海齐高一成为明星级人物开始,和他同上一所私立中学的弄弄,经常莫名其妙成为女生的公敌。 「为什麽要挑明说?我偏不,我偏偏要让林姿嫚气个半死。」 「你这样,只会替自己树敌。」夏雨好声好气劝说。 「who怕who?来啊,我不信她打得过我。」连黑道份子她都不怕了,哪会怕个小小的嘴贱女生,哼! 夏雨失笑。哪有女生一天到晚以拳头定输赢。「你不觉得自己的朋友都是男的,女生不大喜欢你?」他忍不住开口劝她。 「有什麽关系?这种人际关系我很满意。」 男生是比较粗鲁啦,下课非要住篮球场弄出一身汗才爽,不像女生只要一瓶矿泉水,聚一聚,讲讲别人的八卦,就会兴奋得脸红心跳,心情比他们打过球还high,可她宁愿流汗,不爱讲是非。 「既然如此……就别抱怨。」他无可奈何地瞄她一眼,撇开头,无视於她还坐在自己腿上的事,继续看书。 弄弄是个固执女生,从来听不进别人的意见,老是一意孤行,宁可把自己弄得伤痕累累。 「喂,你是我的hero耶,连你都不听我的抱怨,我要讲给谁听啊?」她噘着嘴抽掉他手上的书。 问题是,她说来说去都是同样的问题,何况,他明天还有一堂重要的考试,不过……夏雨叹口气,谁让他习惯宠溺她。 是啊,宠她,是在握上她温暖手心那一刻便有的冲动,然後五年,一千多个日子培养出的习惯,再也更改不了。 放下书,他正视她,「你想说什麽?」 「我想到一个好主意。」 「什麽主意?」 光看她的表情,不必猜他就知道,那绝对是个馊到不行的烂主意。 「既然她们说我是花蝴蝶,与其那麽衰、白白挨骂,倒不如落实到底。」她讲得眉开眼笑,仿佛那是旷古绝伦的好计。 「落实到底?」他浓浓的两道眉毛竖了起来。 「对啊,我要当个货真价实的花蝴蝶啊!」 「……什麽意思?」 「意思就是,我决定开始交男朋友,交一个、把他从头到脚玩透透,然後甩掉,再交一个,再把他……」 「从头到脚玩透透?」夏雨接下她的话。 「没错,就是这样。」 「为什麽不考虑交一个,然後……天长地久?」 讲完天长地久四个字,夏雨的脸微微发红。是啦,这种古老言论很不适合从现代年轻人嘴里说出来,讲的人别扭、听的人尴尬,一不小心他还会被抓去做实验,验验他是不是从远古时代穿越而来的老祖宗。 果然弄弄听了大笑,抱住他的脖子笑得前俯後仰。 好吧,天长地久是个不合时宜的笑话…… 「我有一个朋友和他女朋友分开了。」 「为什麽?」 「他砍伤她,是因为她是个大奶妹,他喜欢和她去慢跑,喜欢用摩托车载她,喜欢她有意无意的碰撞,最重要的,是喜欢她深深的事业线。」 「事业线?她是女强人还是有帮夫运?」夏雨微蹙眉问。 弄弄叹口气,双手捧着他的脸说:「hero,你真的应该多看点电视、少读点书,女生的事业线又名乳沟。」 他叹息揣测,「好吧,既然如此,在她事业线消除之前,他们应该不会分手吧。」 「没错,我朋友也以为他和女朋友会『天长地久』。」她强调了那四个字,然後又是一阵让人尴尬的大笑。「可是他们上床了,他在那个晚上发现女朋友的事业线是用两颗波形水饺垫出来的。」 「他们因为这样……分手了?」 「对,分手了。」 「真肤浅。」 「谁告诉你爱情不肤浅?再举个例子。我的同班同学,认识一个摇泡沫红茶的女生,他说他第一眼看到她的时候,觉得自己的心被丢进摇摇杯里,上上下下晃到不行,他拿起点餐单,在上面写着:我可以和你当朋友吗?」 「女孩怎麽说?」 「她一面摇红茶、一面笑着对我同学点头。那个晚上,他们去华纳威秀,他说自己看见满天的星空排出『天长地久』。」 她不厚道地又嘲笑他一回,夏雨暗暗发誓,这辈子再不提这四个字。 「然後呢?」 「他们交往了三个月,分手了。」 「为什麽?」 「女生嫌他太穷。」 「既然如此,为什麽要同意当朋友?」 「因为那天我同学穿了一件ck的外套,那是他跟另一个同学借的。」 「真……」 她抢下他的话。「我知道,真肤浅咩。如果爱情不肤浅怎麽会被事实戳破?再说说我那个哥儿们,他念大三了。」 不愧是交男性友人广阔的弄弄,不愧是大姊头,连大三的学生都能当她的哥儿们。 「他认识一个气质小姐,会弹钢琴、拉小提琴,开口闭口都是英国现代文学,他以为他们会——」 这回是夏雨抢下她的话。「不准提天长地久。」 「不提就不提。」弄弄笑着瞄他一眼。很好,终於知道「天长地久」是多麽蠢的事了。「他们交往了两个学期,他每天送她回家、每天和她热线、每个晚上在睡觉之前,念着她的名字三百遍。」 「不必说废话,直接讲吧,这次是什麽造成他们分手?」 「爱情事件曝光,女孩的家长到我哥儿们家里开门见山说:我的女儿将来是要在国际舞台上绽放光芒的,请问你,你有什麽条件和她在一起? 「两个月後,罗密欧和茱丽叶被迫分手了,那时候我哥儿们哭得死去活来,说他这辈子都不会再交女朋友了,但上个月,我去参加他新女友的生日party,他的新女友很会唱歌,在ktv里面老霸着麦克风不放。我笑着问他你猜,她会不会在国际舞台上绽放光芒?」 「你举这麽多例子,是想告诉我什麽?」 「不管爱情肤浅或深刻,它都只会是一段、一段、一段的,而聪明人不会死掐住上一段,只有笨蛋才会让回忆闹住自己。」弄弄得意的揭开谜底。 「所以呢?」 「花蝴蝶就花蝴蝶,只要当只聪明的花蝴蝶就行。告诉你,我已经定好第一个恋爱目标了。」 「谁?」面对她的自信满满,他却不自觉地皱起眉头。 「萧海齐。」 「为什麽是他?」 「两个有原因。第一,他迷恋闪闪,这是很不好的事情,万一老爸老了,赚不了大钱,而萧海齐有年轻的肉体,又当起人体印钞机,你也知道,闪闪那种人很容易被钱牵着鼻子走,到时……小小就太可怜了。第二点,也是最重要的一点……」 最重要的一点?她加强的口气让夏雨屏气凝听。 「所有人都说我和萧海齐有什麽,万一我没把他怎麽了,哪对得起那些背後谣言。」 这最重要的一点让夏雨哭笑不得。他扶起弄弄的腰,让她离开自己的腿。 他叹道:「我认为这件事你应该去找海齐商量,不应该和我讨论。」 「当然要找你,找他,讲不到三句话又要打起来,我干麽做那种没文化的事。」 听弄弄的语气,摆明没文化的人是海齐不是她,但如果这句话放在网路上让网友投票表决,谁的文化水平较低,他认为,弄弄绝对会高票当选。 「你……要不要考虑一下,等大学指考结束再来进行花蝴蝶计划,毕竟谈恋爱需要花不少时间和精力。」 这话让她认真思索起来。「……没错,万一没考上国立大学,不管是进补习班重考或念私立大学,都会花老爸很多钱,到时闪闪肯定会在半夜磨刀砍我,好吧,花蝴蝶计划等大考後再说。」 夏雨偷偷松口气,满意的点头。 「走,我们去吃点东西。」 「吃冰淇淋?」弄弄问。 她的建议让他皱起眉头,弄弄却大笑。她的hero打死不碰甜食,这是全天下人都知道的事,她不懂他为什麽憎恨甜食,问了,他总是回答,「糖是一种合法的毒药。」 很酷的答案,但弄弄晓得,这不是真的。 「去吃麻辣鸭血。」不甘被她捉弄,他回她一句。 这下轮到她皱眉头。 她的肠胃没有她的四肢那麽骁勇善战,一锅廍辣汤,会让她肚子拉上三四天。但麻辣鸭血是他的最爱,每次吃到嘴巴红、眼睛发红,他满满的压力、满肚子的心事就能得到释放。 「有什麽特殊事件需要……动用到麻辣鸭血?」她皱着眉苦着脸问。 因为她说要当花蝴蝶……简单一句,就让他心底很不舒服。 望着她的苦瓜脸,夏雨叹息,心知肚明再多坚持两句,她就会勉为其难陪他吃,但他舍不得她受苦。 他勾起她的肩膀,笑说,「假的,我不需要麻辣鸭血。」 弄弄立刻愉快大笑,为了自己下方那朵可怜的小菊花免於受苦大笑。 「hero,告诉你一件事。」 hero、hero、hero,她一句句喊他hero,那是种洗脑方式,会让他一次次错认,他没有砍伤父亲,而是完成某件神圣英勇的大好事。 「什麽事?」 「我有个男同学在问,你是不是gay?」 他顿了一下。「为什麽这麽问?」 「他对你感兴趣咩,他是零号。」她眉开眼笑地睨着他。 他听了受不了地看她一眼,不说话,握住她的手往外走。 「喂,是就是、不是就不是,你要说清楚,不然我明天怎麽回答他?」 「你不必回答他。」 「哦哦,你要亲自出马,接受……他的倾慕之心?」 他瞪她。「不必我出面,你直接赏他一拳。」 所以他不是同性恋啊……弄弄笑得春风满面,勾上他强壮的手臂说。「你不是规定我不能再找人打架?」 「那个同性恋是例外。」他拉掉她勾住自己的手,再次握上她的掌心。他喜欢她掌心的温度,从很久以前开始就喜欢。 「如果我介绍的不是男人,是女生,你会不会接受?」她突然迸出一句。 他偏过头,再瞪她一眼。 她没被吓到,继续接话,「我们班有个女生喜欢你,拜托过我几次,帮她送情书……」 夏雨猛然停下脚步,害她煞车不及,撞上他的後背。 「你做什麽啦,想煞车,至少先注意一下安全距离啊。」她低声埋怨。 他转过头,冷眼问她,「你是不是很想吃麻辣锅?」 哦~对他而言,恋爱是个禁忌话题? 勾起他的手,她笑得满脸蜜糖,巴结道:「不必、不必,心情不好,我陪你去找人斗牛咩,干麽伤肠害胃,欺负喉咙……」 弄弄在唱歌,从进家门那一刻起,心情好到破表。 今天是她大考的最後一天,陪考的是海齐和弄弄的hero,三天的考试,海齐负责在每堂考试过後帮她抓必考题,而夏雨什麽都不必做,只要乖乖地坐在一旁,让她可以随时随地看见他。 她说他是幸运符,要是可以,她很想把他搬进考场里。 海齐笑她,「你是想靠夏雨帮你作弊吧!」 她怒瞅着他,「我有那麽没文化吗?」 「有。无庸置疑。」萧海齐轻蔑地看她一眼。 「无庸置疑?了不起,会成语哦。」 那一眼轻蔑,让弄弄差点儿在考场和海齐开打。 一旁的夏雨只淡淡撂下一句话,便成功阻止弄弄的冲动。他说:「要打架吗?行,我回家,眼不见为净,」 为维护夏雨双眼的洁净,弄弄硬生生把伸到萧海齐鼻子前的拳头给收回来,然後皮笑肉不笑地,轻飘飘地在他面前撂下一句话。「等我考完,要做一件重大的决定。」 「什麽决定?」 萧海齐没有被她的「轻飘飘」或者「皮笑肉不笑」给吓到,他想,最坏坏不过个死字,弄弄再强悍也不至於把他弄死。 她两手搭上他的肩,踮起脚尖,郑重宣布,「我决定,你,萧海齐,将成为我——宋予弄,第一号男朋友!」 她的一句话,同时弄拧了两个男人的眉头。 她还没有忘记!夏雨这样想着。心沉甸甸的,他不开口说话。 而被迫吞下一颗大鸭蛋的萧海齐也说不出话来。他错了,当弄弄的男朋友比死更惨。 然後弄弄眉开眼笑地进入考场,将最後一堂考试结束,再然後,她勾起两个男人的手,一起回家。 一路上她很享受,享受马路上的女人向自己投来羡慕的眼光,也享受大考之後的愉快轻松心情,她觉得人生从这一刻开始,将充满光明和幸运。 於是她哼着歌走路,进了家门更是放大音浪,奔到孬孬的狗屋,抱住牠的大头又吻又亲,尽情欢唱。 萧海齐终於开口,他弯下腰,摸摸正在和孬孬玩的小小说:「去告诉妈妈,今天晚上吃烤小鸟。」 小小摇头晃脑,看着两手空空的萧海齐说:「小鸟在哪里?」 「弄弄唱完这首歌,院子里就会死一堆,到时候我们就可以开荤了。」 他的话让弄弄瞬间绿了脸。 小小信以为真,笑眯眼说:「拿锅子!」 「萧、海、齐!」 弄弄放开孬孬,对着他脑门大吼。她在考虑要不要在小孩面前进行暴力场面时,小小拉住她的衣角。 「弄弄唱歌,小小要小鸟。」 黑线、乌鸦,在弄弄额间交错。这种场景是会惹人发笑的,因此小小笑了,萧海齐笑了,连气得半死的弄弄也笑了,只有夏雨…… 他淡淡地看了弄弄一眼,转身进屋。 弄弄望着离去的背影,夏雨不在了,她揍谁都不会污他的眼,於是她一拐子架上萧海齐的脖子,质问:「说!我去考试的时候,你和hero发生什麽事?」 「哪有什麽事?」 「不然他怎麽阴阳怪气,一路上都不说话?」 萧海齐怜悯地看着她,长叹息,「你没救了。」 啥米?她听不懂他的意思,揪住他的衣襟怒问:「把话说清楚。」 他无可奈何地翻翻白眼,「你的话把他惹火了。」 「哪一句?」 「你要我当男朋友的那句。」他想到什麽似的噗哧一笑。「今天晚上,你的hero恐怕要吞两大锅麻辣鸭血才能完事。」 说完话,萧海齐也转身进屋。 「怎麽可能?那句话hero早就听过,不对,他们一定有秘密瞒我,会不会是……天,他们在演断背山?」 她猛地瞠目结舌,好半晌说不出半句话来。 「弄弄,晚上还要不要吃烤小鸟?」小小心底揪着那顿晚餐,舍不得放,直问着弄弄。 断背山、断背山……弄弄越想越火大,她正在气头上,小小又不知死活地问上这句。 她弯下身,一脸阴阳怪气的说:「吃,怎麽不吃?」 天底下有这麽爱吃的家伙?要不是他未满十八岁,要不是她痛恨霸凌,要不是……她绝对绝对会一脚将他踹飞。 「没有小鸟,弄弄唱歌……」 小小年纪很小,但多少会看人脸色,於是他的声音越来越小,在弄弄的脸凑到自己面前时,戛然而止。 她陡地眉开眼笑道:「脱掉你的裤子,里面就有一只鸟。」 突然,一句阴恻恻的话传进她耳膜。 「宋予弄!好样的,你这样教我儿子?」闪闪不知道什麽时候出现,她的眼睛直勾勾地盯着弄弄,像要把她钉在墙上。 一阵鸡皮疙瘩迅速泛起,女人是弱者,为母则强,这话半点不假。自从闪闪当了妈,身体里所有的巫婆基因全数被激发,从前她多少敢跟闪闪东一句、西一句呛声,现在……嘿嘿嘿,身为吃白食的她,不可以不自量力。 「呃……hero、hero的心情不好,我上去陪他说说话。」她指指楼上。 「嗯,陪你的hero说完话,记得把地板拖一拖、浴室洗一洗、阳台上面的衣服收一收,再到小小的房里把床被单给换新的……」又是一连串十几道指令。敢欺负她儿子,弄弄当然得付出代价。 「我好可怜,平平吃白食,你怎麽不敢去凌虐楼上那两只雄的?」弄弄低声抱怨。 不公平,她才大考完,所有考生在结束这场「劫难」後,第一件要做的事是吃喝玩乐,再不就是昏天暗地先睡足十二个小时再说,哪有人像她这样,急巴巴赶回家演灰姑娘,任人奴役。 「问题是,你不单是吃白食而已。」 「不然咧?」 「你还是个拖油瓶。」闪闪抱起儿子,不冷不热地抛下一句。 哇咧,我歹命哦、我歹命,人在呷补我呷苦,人在七投我在受苦毒…… 第三章 弄弄知道夏雨在生气:而且是生她的气,因为谁跟他说话,他都回应,就光她一人,她问什麽,他都淡淡地别过脸。 问题是,她想破了头也想不出自己哪里招惹到他。 她原以为多等几天他气过了就没事,於是忍耐再忍耐,可是今天,她再也忍不下去了。 知道今天发生什麽事吗? 啊就那个白珊珊,他们班的班花,从上大学第一天就撂话说非要追到复雨不可的那棵花,她登堂入室了耶! 她不但踩进他们家客厅,还带来一个亲手烘焙的草莓蛋糕,只不过是一个不怎 麽起眼的蛋糕,就勾得小小和萧海齐那两个笨蛋笑逐颜开,好像几百年没吃过东西似的样子。 没关系,他们要夸奖白珊珊温柔娴淑有教养,随便,反正她不痛不痒,但是夏雨竟然跟她出去约会?! 他不是拒绝她很多次了吗?为什麽不继续坚持?难道天底下的男人都禁不起女人猛追? 她气疯了,从夏雨出门那一刻起,她就待在客厅沙发上等。 等着等着,她等到打瞌睡、等到沉沉入睡,直到萧海齐很没文化地用脚板把她踢醒,丢下一句,「你等的那个人回来了。」 她怒气冲冲跳下沙发、怒气冲冲上楼、怒气冲冲打开他的门,然後…… 萧海齐的话在她耳边回绕——发脾气可以解决问题的话,猪就可以飞上天,乳牛可以挤出燕窝,母鸡生下干贝。 所以,她深吸口气,把熊熊怒气从脸上抹去,还硬挤出一张可爱笑脸。 「嘿。」 她一进屋,就直接跳到夏雨的床上,他拿着书,侧过身,不看她一眼。 不生气,不生气,白珊珊再强也挤不上他的床。 她用两根手指头把嘴角往上移,但他的视线没从书本上转开,所以看不见她的努力。 努力无效,弄弄叹气,乾脆抽掉他的书,鸭霸地跨坐在他强健的大腿上。「把话说清楚,我们现在是在冷战吗?」 夏雨定定看着她半晌,摇头。「没有。」 「那为什麽那麽多天了你都不理我?」她提出证据一。 「我没有不理你。」 「为什麽你每天都关在房间里,不和我出去玩?」证据二。 「我很忙。」 「那……你去吃麻辣鸭血,怎麽没邀我?」证据三。 「你的胃受不了辣。」 「你不是说讨厌女人的吗?为什麽和你们班花出去约会?」 「我们要讨论班上的事。」 哇咧,顶嘴哦!一句一句应得那麽顺,也不想想她是谁,她是弄弄耶,校园里无人不知、不人不晓的大姊头耶,岂是让他随便几句话就唬弄得过去的? 「好,我不跟你绕圈圈,直接说了吧,你是不是喜欢海齐?」 又来了!上次不是跟她讲过,她的脑袋里装了什麽大便? 「说啊,喜欢就喜欢,大大方方说出来,别人怎样我不管,但如果是你hero先生喜欢萧海齐,我再舍不得,都会割爱。」 她讲得豪气大方,半点都没有舍不得的表情。 「我没有喜欢海齐。」 还割爱!夏雨受不了了,捏了捏拳头後,把弄弄推下自己的大腿,将书重新拿回眼前,他要转移注意力,不可以生气,面对弄弄,他绝对不放纵自己真实的情绪。 弄弄才不准他转移注意力。 二度把书抽掉,这回她不放床边,直接丢到房门口,任他手臂再长也拿不到。她才不管这种行为是不是很没文化,她在意的是,他已经很多天不理她了。 「既然如此,干麽我说要海齐当男朋友,你那麽生气?」 她的问题直撞到他的痛脚。没错,他根本搞不清楚自己在闹什麽别扭,不明白在心底骚动为的是什麽,总之,他就是不舒服,不舒服到想吐。 「不要用沉默抵制我,有话就大声说。」 「弄弄,不要无理取闹。」他回的话很无力,连自己都说服不了。 「对不起,无理取闹恰恰是我的专长。」 如果她明白自己「无理」在什麽地方的话,专长可以发挥得更赞。 不舒服的感觉仍在腹间,他不知道如何形容这种感觉。 看出弄弄的意图,他坐直身子,双腿盘膝,不让她有机会再爬上来。 「弄弄,你已经长大,不可以随便往我身上跳。」 「为什麽不行?我从小跳到大。」 她就是习惯把他当木马,就是习惯往他身上赖,全天下的大女孩不能在他身上做的事,她就是有特权,怎样? 「我是男人,如果你决定开始谈恋爱、交男友,这种动作就会引起不必要的误会。」这是什麽心态,他要用两人间的亲密对抗她谈恋爱的慾望?话说得理直气壮,可夏雨却对自己的说法很不齿。 「什麽误会?」她少一根筋,在许多时候都如此。 他叹口长气,语重心长道:「误会我和你有亲密关系。」 「我们当然有亲密关系,你是我的here,这件事所有人都知道,根本不需要解释。」她讲得理所当然。 他摇头,不说话。 所以他的意思是,交男朋友和跳马两件事,她只能二择一?这太强人所难了! 弄弄换个法子问:「如果我的男朋友不介意这种事呢?」 「不可能!天底下的男人,没人可以容许自己的女友对别的男人做这种事。」 「好吧,既然你这麽说……」 她决定回头去问问海齐,他不介意的话,凡事照旧,如果介意……一点点的失落浮上心头,但下一秒,大姊头把失落感推开。 不会的啦,海齐才没有那麽小心眼呢! 她躺上夏雨的大床,侧身,依他所愿,没有跨上他的长腿。 夏雨看她的姿势,忖度,她打算为了恋爱戒除培养多年的习惯?原本弄弄的失落感顿时移民到他的心头,眉拧紧。 靠着大大的枕头,弄弄问:「hero,为什麽你不交女朋友?你都大三了,而且垂涎你的女人那麽多。」 她在测试,如果他说:我对恋爱不感兴趣,那麽,白珊珊就只是路人甲;如果他反问,你怎麽知道我不交?那麽,白珊珊就是她必须积极消灭的人。 「因为我不结婚。」 他的答案全在她的意料之外。不过弄弄可以理解,那是从原生家庭带来的阴影,没有人可以轻易除去。 「那是因为……」话出口,她便发现自己没有问下去的慾念。 「我身体里有暴力基因,而我不想任何女人遭受到我母亲一样的遭遇。」他说完,轻轻一哂。 他掩饰得很好,好到教她看不出他的心在碎裂。 而弄弄虽看不出他心碎,但心口掩上阴霾。就算她喊过他千百次hero,就算她帮他合理化对父亲的那一刀,但他始终没有放过自己…… 轻咬唇,她忍不住握上他的手背,熟悉的温暖再现。 「你从不生气,你是好好先生。」她瞅着他说。 「那是因为我忍着。如果有一天,挫折的环境、愤怒的情绪,让我控制不住了呢?」 那年,母亲不断对他说:其实啊,你父亲是个很好很好的人,他从不发脾气,如果不是事事不顺利…… 假设母亲没有对他说谎,假设母亲没有被爱情蒙住双眼,那麽,「他」曾经也是某个女人眼里的好好先生。 「不会的,我对你有信心。」弄弄握紧他的手,加重语气道。 「情绪这种东西不是有信心就可以的。」夏雨莞尔带过。再生气,他都推不开她送上门的温暖,接着,他对她伸出长手臂。 看见他的手,她想也不想,一路往他身边爬去、枕上。 他是她的hero,很久以前就约定好的,他会保护她,虽然她已经强到没有人敢欺负。 「其实,我也不结婚。」他们是麻吉,他们是死党,死党就要做相同的事,有相同的感受和决定。 「为什麽?」 「运气这种东西是会遗传的,光看我母亲就知道,不管嫁几次,碰上好男人的几率是零,我才不要冒险把自己的人生投资在一个男人的身上,我要靠自己的双臂撑起一片天。」说着,她拉高袖子,露出瘦削却带有肌肉的臂膀,证明她能做到。 他看了大笑。 「何况……」 「何况什麽?」 「你认为婚姻的本质是什麽?」 「什麽?」他猜,她又要发表谬论了。 「某种试图改变的过程。」 「我不懂你的意思。」 「妻子试图要老公戒烟、老公试图要妻子出门别乱花钱;女人试图要男人蜜语甜言,男人试图要女人少用香水在身上画圈圈,她试图了解你不想告诉别人那一面,你试图挖掘她不想被知道的那些;她试图安排你未来的数十年,你试图要她当良家妇女,放弃她过往的社交圈。你们从未真正喜欢对方,你们只是想像着一个完美的另一半,然後,试着将对方塑造成你要的那样。」 「听起来婚姻有点可悲。」 「可不是吗?有一天,夫妻到餐厅为对方点一份餐点时,才发现自己为对方点的不是对方喜欢,而是自己喜欢的。」弄弄再举证。 「试图改变对方,会不会失去自己?」他反问。 「我认为会。我喜欢现在的自己,不想失去更不想被改变,所以……」 「我们都不要婚姻?!」夏雨接话。 弄弄用力点头,点得头发都乱了。 他笑,她也笑,冷战的事就此打住。 「hero,你觉不觉得我们这样子叫做『一朝被蛇咬,十年怕井绳』?」弄弄问。 「你说是就是吧。」 「如果是的话,我觉得我们不应该这麽消极。」她挤挤鼻子。 「不然,要怎样积极法?」 「一朝被蛇咬,与其怕井绳,倒不如立志当抓蛇人,抓蛇、杀蛇、玩蛇、吞蛇粉、吃蛇肉羹,完完全全把毒蛇玩弄在股掌间。」 她说得夏雨大笑不已。她靠近他的胸口,抱住他的腰,那句hero不是随口说说的,他真的是她的英雄。 「不生气了吗?」弄弄问。 「我本来就没在生气。」 心口不一的男人!弄弄咬咬唇问:「那……下次去吃麻辣鸭血,让不让我跟?」她还是在意白珊珊跟他一起去吃这件事。 「你要跟?不怕又拉肚子?」 「为了我的hero,拉几天肚子算什麽。」她说得豪气万千。 是咩,谁让他是她的hero! 夏雨笑了。他喜欢当她的hero。 弄弄在许多小地方是很固执的。 你可以给她无数指令,她的完成率也可以是百分之百,既迅速又确实,但你的指令必须有先後,否则她会乱了步骤。 比方:弄弄,你先去楼上换下衣服、洗个澡,把脏衣服拿下来洗再吃饭。 但如果是——弄弄你快点把衣服拿来给我洗,再吃饭洗澡,快啊,傻在这里做什麽,还不去换衣服。 这样的指令会让她乱掉,然後卡在原地,不上不下。 闪闪从小和弄弄相处,对於她这种习性有充份了解,所以指使她指使得得心应手。而海齐认为她前辈子是机器人,脑袋里没有思考逻辑,只有输入输出、听命行事的功能,换句话说,叫做智缺加脑残。 弄弄并不赞成海齐的看法,但事实胜於雄辩。 慢慢地,她发展出一套建档功能,做每件事之前,她都会先计划出步骤,再按步骤行事。这套功能对弄弄有莫大帮助,尤其在她上大学之後。 她如愿考上建筑系,如愿进入老爸的公司里打工,如愿在老爸手下,当个样样都见习得到的见习生。 因为她得一面上课一面工作,忙得没有时间玩社团。当所有大学生在为新人生庆贺,弄出一堆迎新、party时,弄弄已经按部就班为自己四年後的出路而努力。 她相当忙,这种情况下的她更需要这套建档系统。 今天,她的系统里有起床去买菜、到学校上课、中午去找海齐吃饭、小睡一下、上课,和老爸去挑瓷砖,送设计图给叶子叔叔(叶子叔叔是老爸的合夥人,老爸负责盖房子、他负责行销,两人合作,一加一大於二),回家,想hero报告今天的行程、聊天,最後回房间画教授交代的设计稿。 但突如其来的两件烂事,破坏了她的步骤,让她不知道要对谁发火—— 夏雨抱着小小在客厅玩,小小很可爱,四岁,正是学话的年纪,他像只小八哥,努力地把每个人的每句话不断重复、消化,然後加上自己的理解力,对外发送。 他最爱玩的游戏是我问你答,他问着自己已经知道答案的问题,然後当你嘴里吐出的答案和他的不谋而合时,就会很开心地咯咯大笑。现在,他和夏雨就在玩这个游戏。 「hero,爸爸呢?」 「爸爸去上班赚钱钱。」 「赚钱钱做什麽?」 「给小小买好吃的东西。」 小小是个贪吃的家伙,听到吃就会眯起圆圆的眼睛,笑嘻嘻。当夏雨的答案出炉,他的圆眼睛笑出两条线,笑得摇头晃脑。 「妈妈呢?」 「妈妈去超市买酱油,给小小煮好吃的饭饭。」 咯咯咯咯……他又笑得东倒西歪。 「海齐呢?」 「海齐去学校上课。」 「会赚钱钱吗?」 「不会,但他回家的时候会给小小买鸡蛋糕。」 他笑了,笑歪了脑袋、笑歪了身子,笑得整个人倒在沙发上。他的快乐感染了夏雨的眉头,两道浓眉展开一道晴天。 「弄弄呢?」 「弄弄去公司。」 「会赚钱钱吗?」 「会,等她赚到钱钱,就给小小买糖糖。」 他又笑,笑颜逐开,笑得花枝乱颤,笑得夏雨的嘴角跟着上扬。孩子果真是天使,他们是一种让人倍感幸福的生物。 然而,门砰地被打开,弄弄臭着一张脸出现,全身上下被雨水淋透的她,狼狈不已。 「怎麽了?」夏雨抱起小小,走到她面前关心的问。 「下雨!」弄弄口气很糟,随便丢下两个字就往厨房走。 「弄弄生气夏雨。」小小的手指头点了点夏雨的胸口。 他轻轻一笑道:「不是,弄弄在生气天空下雨。」说着,他抱起小小,跟在弄弄身後进了厨房,就见她拿起一大杯冰水往嘴里灌。 真是的,全身都湿透了还喝冰水,不怕感冒?「弄弄,别喝冰水,上楼去,先洗个热水澡。」 「哦。」她不爽,还是把冰水放下,照夏雨的话乖乖上楼。 他抱着小小回客厅,再没心情逗小小笑,开朗的眉头出现厚重的阴霾。 这时闪闪也从外头回来,他赶紧把小小交给母亲。 「弄弄回来了吗?」她低头看着地板上的一行水渍问。 「对。」 「你帮我把酱油拿进去,大叔刚打手机找我,我们有点事情要办,晚上会带小小在外面吃饭,你和弄弄、海齐自己想办法解决晚餐。」 「好。」 「如果雨下得太大,记得把孬孬带进屋里,牠的狗屋会渗水,大叔还没时间修。」孬孬很老了,老到一睡就不想醒,连水打在牠头顶心也照睡不误。 「知道。」 闪闪抱小小回房间换衣服,夏雨也回厨房煮碗热呼呼的姜糖水,端进弄弄的房间。 一心想着弄弄那张惨白小脸,发生什麽事了?生病吗? 他打开房门,没想到会看见全身赤裸的弄弄也正打开浴室门走出来。 一见夏雨,弄弄尖叫一声,急忙缩回浴室,可祸不单行,心急出坏事,一个没站稳,乒乒乓乓,她在浴室里摔得七荤八素! 哦……她痛得咬牙切齿。今天是冲撞了哪路神明?诸事不顺。 「弄弄……你怎麽了?」 夏雨听见响声,连忙奔到浴室前,砰砰砰,急敲着门,想知道她的情况。 「我……呃……」她痛得乱七八糟,但hero的声音让她安心不少。「我没带衣服……和卫生棉……进来。」 「等等。」 夏雨想也不想走到衣柜边,找出一套休闲服和内衣裤,以及……有翅膀的小东西,走到浴室边,幸好门没锁,别开脸,他打开门把东西递给她。 可弄弄没办法接,趴在地上的她试了又试,怎麽都试不出一个站起来不会疼痛的角度,磨磨蹭蹭老半天,夏雨发现她始终没接过衣服,焦急的等不及了。 「弄弄,你怎麽了?」 「我想……我呃……扭到腰。」 夏雨闻言叹口气,回到衣柜前,找出一件大毯子,转开脸,走进浴室,将她全身包住,抱回床上。 他做了很多事,很多让人脸红心跳的事,但非常时期,顾不得那些。 他一件一件、从里到外帮弄弄穿上衣服,帮她贴上酸痛药膏,帮她贴上卫生棉,他的脸红成一片。而弄弄也没有好到哪里去。开玩笑,连买内衣,她是打死都不让店员帮忙的那种女生。 虽然她是大姊大,虽然她很豪气,虽说江湖儿女不拘小节,但……她叹气问:「hero,你觉得,我们要不要顺便给它那个水到渠成?」 你听听、你听听,这是正常女孩子该说的话吗? 夏雨却因为她的话而脑充血。 本来只是一句无心话语,发现他因此脸爆红,她忍不住想笑,忍不住想逗他。 「反正你该看的也看了,该摸的也摸了,做半套和做全套没差,不如我们就圈圈叉叉在一起……共享禁果?」她的手搭上他的。 「你不要乱说话。」 夏雨恼了,虽在嘴上骂,眼睛却不敢向她多瞧上一眼。 哎哟,他们家hero很清纯哦,几句连黄色都称不上的话,就让他腼覥忸怩,害羞得像女生。 发现这状况,她忘记该不好意思的人是自己,越玩越大,「我哪有乱说?你没有摸到我吹弹可破的肌肤?你没有碰到我ㄉㄨㄞㄉㄨㄞ又丰满诱人的玉兔?你没有从脚踝一路往上滑,滑到人家的私密处……」 「宋予弄!」他终於忍不住把姜汤往桌边一搁,口气不善道:「你把它喝完,我先出去。」 「好啦,我不玩了,你留下陪我,拜托!」 听出弄弄口气正经,他才停下脚步、回头一看,发现她两手合掌,苦苦哀求他。 「拜托,你留下来听我说话吧,拜托……hero……我全身动弹不得,痛到快死掉……」 他只和自己的理智僵持三秒钟便走回床边坐下。 「我带你去看医生。」他伸手触碰她的额头。 「不要,我今天倒楣毙了,说不定再出门会碰上雷击闪电,说不定我会连累你在滂沱大雨中出车祸。」 「没这回事。」她一脸认真,他看了忍不住失笑。这迷信的家伙! 「我不骗你,我的想像力不只是想像力,它叫做第六感,灵得不得了。」她固执得很。 他定定看着她半晌,终於妥协,从口袋里拿出手机,按下几个键。 「喂,海齐吗?你什麽时候回来……弄弄扭伤了,你帮她带点药同来……可以、好……知道了……哦,你顺便买晚餐……对,老爸、闪闪、小小都不在……好,再见。」 挂掉电话,他把姜汤端给弄弄,看她一小口一小口把汤喝完。她只有在吃药时才会表现出斯文秀气的进食礼仪。 夏雨把碗拿开,躺到她身边。「还很痛吗?」 「你在,就不痛。」难得地,她向他撒娇。 「再等一下,海齐很快就回来了。」 「哦。」她点点头,把头埋进他胸口。 他想也不想就把她揽在怀里,拉开被子,将两人裹紧。「说吧,发生什麽事?」 「我和老爸去挑磁砖。」 他点头,那是她今日的行程之一。 「挑好後,我们分道扬镳,我得帮叶子叔叔送设计图,可半路上居然碰到袭胸之狼,那个色胚也不想想我是谁,宋予弄耶,专门惩凶除恶的大姊头,我伟大的胸部岂是可以让人随便碰的吗?」 说着,她挺挺胸,骄傲地在上面戳三下。 伟大?夏雨苦笑。 没错,在闪闪发现弄弄丝毫没有女人味之後,四处去求来良方,每月喝七帖,每次喝药她都像在吞砒霜,但那个「砒霜」似乎、彷佛、好像真有那麽一点点功效,她原本发育不良的地方有了成长迹象,但只是迹象不是奇蹟,绝对没有弄弄嘴里讲的那样。 伟大?!夸大不实。 「然後呢?你和对方打起来了?」 「当然,锄强扶弱、除暴安良是我等学武之人该做的事,我三两下就把他打趴在地上,可他竟然从口袋里掏出一把枪,把我的钱包给抢走了。」 枪?!他倒抽一口气。 「你有没有受伤?」刚刚把人摸透透的大手又动了起来,两度拉袖子、掀裤管,到处检查,就怕看漏了。 「没事啦,受伤的是他不是我,伤得最重的是钱!我包包里面有三千多块。」 夏雨不禁蹙眉。对方身上有枪,还把他打受伤?她到底有没有危机意识啊? 「没了钱,我只好一路走回来,走就走,我的两条腿不是我自吹自擂,它们强健有力,怎麽会怕短短几公里路程?可是,打雷了、下雨了、我的mc来了……呜,天要灭我啦,呜……我的三千块……」她愁眉苦脸,越讲越悲情。 「没受伤就好,钱不重要。」听到这里,他才真正松口气。 「我要是像你那麽会赚钱,当然会说钱不重要,可是……呜……我怎麽这麽衰……那是我下半个月的零用钱……」 夏雨失笑。原来她不怕歹徒、不怕下雨,连生理期突然驾到也不打紧,她所谓的倒楣事全在失去的三千块钱。他挪挪身子,从口袋里掏出皮夹,抽出五张千元大钞在她面前晃。 假哭的弄弄发现钱的味道,倏地睁开眼,眉开眼笑,她的楣运在这一秒过後正式终结。 夏雨年满十八岁之後,不再拿老爸给的零用钱,他将之前存下的钱拿去买股票,她不想用股神这麽俗气的名字称呼他,但他就是有本事在短短几年间让自己成为百万富翁,她怎能不佩服? 她收下钱,想了想,调皮问:「hero,这算不算是遮羞费?」 夏雨倒抽口气,瞪她一眼,想也不想就要把钱抽回来。 弄弄连忙改口,「对不起、对不起,这不是遮羞费,是包养金,我说错了!」 包养金?!夏雨无语问苍天。他怎会贪恋上她的温暖? 他随口问:「你不想追海齐了?」 「当然追,我这种人一旦立定志向、确认步骤,就要按部就班,一步一步向前进,哼!就不信追不到他,追不到的话,宋予弄三个字就给它倒过来写。」 这是她的好处,没有完成步骤一,就不进行步骤二,追不到海齐,她绝不会越过他去追刖人。 这样很好,至少在追不到海齐之前,她眼里除了很重要、很重要的海齐,除了hero外,不会再有别人。 而海齐他……他们谈过了,他绝不会让弄弄追到。 听了她的豪语,夏雨叹息问:「追到之後呢?」 「就把他从头玩到脚、再从脚玩到头,全身玩透透,然後把他抛弃。」 「不怕他伤心?」 「不会啦,男人的伤心都是假的,等碰上下一个美人,就会大唱明天就让它过去、未来可期。」 「这麽确定?」 「当然确定。」她缓缓翻身,用不会让自己痛得龇牙咧嘴的方式翻一点、再一点,直接翻进他怀里靠着。 她啊,不需要好男人,只要她的hero在,恋爱对她而言只是点缀品。 「hero……」 「怎样?」 「我想买一部摩托车。」 「为什麽?不喜欢搭捷运、挤公车?」他揣测。 「我不想自己的时间控制在别人的手上。」 「好吧,你想买怎样的摩托车?」 「像叶子叔叔那种。」 「重型机车?」女孩子骑那种车会不会太嚣张了?如果在半路上摔倒,能把车子给扶起来? 「对啊,戴上安全罩式安全帽,把油门催得乱七八糟,呼啸而过时,所有人都要回头看我两眼……你不觉得在一整排机车当中鹤立鸡群的感觉很爽?」光是想像那画面,她已经乐得快飞上天。 「你知不知道叶子叔叔那个车要多少钱?」他只淡然问一句。 「多少?」 「一百多万。」 「啥米?!」她眼睛暴张。一百万?她的银行存款只有一万三。「它会唱国歌吗?还是多养两年,就会生几个小机车宝宝?」 「它是机车不是鸡。」 「可是……它贵得没天良。」 「天良不是用来卖东西时用的。不要买摩托车,等过几年你大一点,我给你买四轮的,比较安全。」 「好吧。」 他总是担心她皮肉痛,殊不知她这个人天不怕地不怕,又怎麽会怕区区的皮肉伤?以前她就对他说过,我又不是公主。你猜夏雨怎麽回答?他说就算不是,我也要用公主的规格待你。 有人愿意用这样的规格对待她,她怎麽舍得放开他的手呢? 於是,她握紧他的手,把脸靠进他的肩胛中,在他怀里唱歌,歌声仍是会让满天小鸟惊到乱飞互撞的那种,但夏雨不是海齐,他不会嘲笑她、讽刺她,只会认真欣赏,把她当成真正的公主。 有夏雨在,真好! 第四章 这一年,家里连续传出两个好消息。 一个是优秀的海齐被国内某间医院的脑神经外科权威相中,要他加入自己的团队做研究,这种机会相当难得,尤其是对一个医学院才念到大三的孩子来说。 另一个好消息是大四的夏雨考上了国内研究所,也推甄上宾州大学的研究所,两间学校的排名都算顶尖,但对商学院的学生来说,通常出国是比较好的选择。 书房里,一棵黄绿色的阳光黄金葛攀在窗户边,迎着夕阳,长得郁郁青青。 那是弄弄高中时的设计作品,她用绿色铁丝在窗户上缠出一个中国式的复古花纹,然後在窗边种下两颗阳光黄金葛,黄金葛顺着铁丝慢慢往上长,一天一天,长出一个与众不同、绝无仅有的家饰。 许多室内装潢的朋友来家里,都对这个设计感到惊艳,由此可见,弄弄有足够天份接下萧书临的衣钵。 「真的想清楚了吗?」 问话的是萧书临,夏雨、闪闪口里的「大叔」,海齐、弄弄和小小的「老爸」,这家人的关系很乱,这点在夏雨进入这个家庭的第一天就知道了。 「是的。」 「我不是倚老卖老,你叶子叔叔是学商的,他很清楚,如果有机会能够出国念书,实在不应该轻易放弃。」 「我知道,叶子叔叔找我谈过。」 在他的股票从最初的十万,历经金融风暴到现在价值五百万,叶子叔叔不只说过一遍,说他是印钞机,非好好栽培不可。 「既然如此,为什麽不肯出去念?」 夏雨想过片刻,才谨慎回答,「我从来不认为自己有机会上大学,现在可以上研究所,我已经感到很满足。」 这话摆明是敷衍,萧书临当然不接受。「告诉我真正的原因,跟钱有关系吗?」如果夏雨不肯动用股市里的钱,他可以赞助。 但夏雨不回答。 「我想你应该明白,从你加入我们家那刻起,就是这个家庭的一份子,我曾经对你、海齐和弄弄说过,这个家庭的每个孩子都有权利追逐自己的梦想,没有人应该因为金钱的缘故而停下向理想前进的脚步,」 夏雨握了握拳头,心底涨满感激,大叔永远给他这种感觉,他明白,大叔从不在付出当中期待回馈,但他真的无法接受得理所当然。 「倘若钱是唯一阻挠你出国念书的理由,那就出去念,为了你的未来着想。」 他停了片刻後,吐口气才道:「大叔对不起,我还是想留下。」 萧书临定定审视他半晌,问:「所以,钱不是唯一的原因?」 「对,不是唯一的原因。」 「好,我尊重你,不过我还是老话重提,男人想要独立固然是一件好事,但你要随时随地记住:家,永远是你最有力的後盾。」 他浅浅一笑。「大叔,我知道。」 萧书临看着他的脸庞,笑了,起身拍拍他宽阔的肩膀,语重心长问:「夏雨,记不记得你曾经问过我,为什麽要收养你?」 「记得。大叔说,因为我是个好孩子。」 他喜欢和大叔聊天,喜欢他对待自己的态度像个父亲。没有父亲的他渴望父亲。 他笑笑,坐在桌沿上,面对夏雨说话。 「第一次看见你,我依稀看见小时候的海齐。我想,弄弄肯定告诉过你,海齐是我父亲和闪闪母亲生下的孩子,我的母亲心里有恨,她把满肚子的恨意都发泄在海齐的身上。 「一天两天、一年两年,他长成一头小野兽,他看人的目光里充满防备、怨恨,态度桀骛不驯,彷佛他与这个世界结下深仇大恨。」 「野兽?」 「是,野兽。当年你也有那样的一双眼睛。」 那个时候,连闪闪都不太敢和夏雨说话,只敢推着弄弄去招呼他,说也怪,初来乍到的他和谁都不亲,独独不拒绝弄弄的善意。 「大叔不怕把野兽引进家门,害佳人受灾殃?」 「我相信人性本善,你只是不幸被摆错地方。我深信给你一个健康的环境,你会长得很好,事实证明,我是对的,你和海齐都长得很好。孩子……」他冲着夏雨一笑,出言道:「你有那样的父母亲,不是你的错,你绝对有权和追求自己的幸福。」 他微微叹息。时间过得真快,十六岁的小夏雨已长成顶天立地的大男人,那年他暴戾愤怒的脸庞,在时光的淬链下,渐渐转变成一张温和的脸孔,那日看见他在安抚小小,他才发觉,他有了予人安定的力量。 夏雨深邃的双眼望向萧书临,自问,他……真的可以吗? 「出去吧,我听见弄弄回来了,没猜错的话,我想她一定有好消息急着告诉你。」 话才说出口,门砰地一声,很弄弄、很炫耀的关门法,这下子不必大叔猜,他也可以明白弄弄有好消息等着宣布。 「大叔,我先下去。」 「如果要和弄弄出去庆祝,记得帮小小带点吃的回来,他最近在抗议,抗议hero对他不好。」 「我知道了。」这话小小也亲自对他抗议过,没办君羊耳卯独家法,这段时间忙得天昏地暗,实在没办法照顾到小小的胃。 「快去吧,你再不下去,弄弄就会杀上来,我这里可禁不起她的折腾。」 夏雨点点头,离开书房。 「我拿到了、我拿到了!」 看见夏雨下楼,弄弄想也不想地向他冲过去,她顾不得自己踩到孬孬的尾巴,一个袋鼠跳就跳到夏雨身上,两条腿勾在他腰间,两只手臂熊抱住他的脖子。 若是夏雨长得不够强壮,让她这样多来个几下,早就脊椎侧弯了。 孬孬脾气好,只低低地呜咽一声,缩缩可怜的尾巴,知道踩到自己的是弄弄,乖乖将委屈吞进肚子里, 他失笑,「拿到什麽?」 「拿到亚军!我耶,宋予弄耶,大姊头耶,我拿到国际设计大赛学生组的亚军耶!」 比赛是老爸帮她报名的,成品出来後,老爸还给了她意见和指导,果然姜是老的辣,她的作品真的得奖了。 他知道那张设计图和模型让她忙了好长一段时间。「恭喜你,我请你吃饭。」 「不。」弄弄直觉拒绝,这段时间他快忙疯了,常常挑灯熬夜几乎到天明。 「不要担心,研究所的事隋已经忙完,我有时间陪你。」 弄弄立刻笑开。他终於有时间啦!没和他聊天的夜晚好寂寞,她懂事不打扰,不代表她能接受过度安静的夜。 「我没要拒绝啊,我是说光吃饭不够,还要送我礼物、请我看电影,再陪我去六福村疯狂一整天。」 「这是抢劫吗?」 「这是勒索,先生,请你乖乖就范。如果你不同意,就等着看自己的裸照在网路上大卖吧。」她调皮地扬了扬眉毛威胁。 「不过是拿到亚军就这麽乐,要是拿到冠军怎麽办?」 「你以为亚军很容易吗?我是台湾之光耶。」她骄傲到连孬孬都觉得无奈,打个呵欠,继续趴在门口睡觉。 「好吧,说,先去哪里?」 弄弄还没说话,从房间里走出来的闪闪先发话。 「弄弄,你在做什麽?快下来。」 弄弄挤挤鼻子,无尾熊当得正爽,很不想下来,但……她已经很习惯服从闪闪下的指令,松掉手,下一刻,她已站回地球表面。 闪闪掠过她,直接走到夏雨面前。「大叔和你谈过了吗?你决定要出国念书了吗?」 出国念书?! 弄弄的脑子被一道迅雷轰到。hero要出国、hero要出国、hero要出国……嗡嗡嗡的声音在她耳边响着,像千百只蜜蜂搧动翅膀。 糟糕,他要出国了!出国後,谁的腿给她坐?谁的身体给她挂?谁听她说废话?谁来当她的hero? 她已经习惯在他床上睡着,已经习惯把所有心事对他讲,已经习惯他参与她的喜怒哀乐、习惯他的大手安抚她的不安…… 脸变色,肩垮下,弄弄发傻了整整三分钟。 「我已经和大叔谈过了。」 「所以——」 夏雨摇头。 「你确定将来不後悔?」闪闪直问。 「不会。」他答得笃定。 「好吧,你已经长大了,人生由你做主,没人可以勉强你,我只是想确定你想得够清楚。」 「闪闪,谢谢你,我知道你们全是为我着想。」 「未来掌握在你自己手上,不管出不出国,我对你有信心,你绝对是个出类拔萃的杰出男人。」闪闪拍拍他的肩称赞。 「谢谢。」 「好吧,那就这样了。」闪闪耸耸肩,上楼找老公。 他转过身,看着持续发傻中的弄弄。 「怎麽了?」他摇摇她,五根手指头在她眼前挥动着。 他出国之後,会不会认识洋妞?会不会像他的小名hero一样,到处理所当然地扮起超人,大大方方地当很多人的hero? 万一那麽优秀的他被华尔街高薪聘任工作,再也不回来了,她要不要在深夜里对圆月狼嗥?万一不结婚的他,被黑人女孩下降头,生下一群巧克力,她要不要拒绝生理期将至,在抽屉里填满黑色甜食? 嫉妒的感觉从下腹部往上直窜,奔进胸口,中午没吃,也没得肠病毒,可是此刻的她有强烈的呕吐感。 「弄弄……」 他把她的身子扳过来,焦虑地看着她的脸,不会是高兴过头失了神吧?这种状况,去收惊有用吗? 他忧心得粗粗的黑眉挤成一条线。 「弄弄,你说话啊!」他不想粗鲁的,但这状况下不用力拍她的脸要怎麽让她回神? 她一怔,视线终於对上他的,看他一眼、看他两眼,然後退後两步,再度加速、冲刺,一口气跳到他身上,牢牢挂着。这回,她要挂到天荒地老、挂到海枯石烂、挂到二o一二来报到,再也不放手! 一个撞击撞到胸口处。夏雨不懂,一个学生组的亚军会让她高兴得得到失心疯?这样的话,以後她还是别随便出去比赛的好。 「弄弄,说话。」他拍拍她的背、拍拍她的屁股,误以为她的发音器官长在身体後半部。 他的声音终於成功传达到她的大脑,弄弄张开嘴巴,不鸣则已,一鸣惊人,她竟放声大哭,嘴里巴啦巴啦说着一连串拉里拉杂的话。 「不要啦,我不要你去美国念书,美国的经济很差、美国的雷曼兄弟专门倒人家、美国的总统只想攻打伊拉克,不想拯救百姓的荷包,这种国家,你去那里,学不到经济的啦…… 「你又不是不知道,美国人不爱存钱,你要是碰到一个卖弄风骚的坏女人,会把你的钱骗光光…… 「美国的大学又不是真的很爱亚洲人,它只是想赚亚洲人的钱,你有钱,留给台湾的教授赚,不要肥了外国人…… 「你走了,谁当我的hero?你知道的啊,我很柔弱,我的肌肉在不打架之後迅速收缩,我已经变成良家妇女,需要一个能只手撑天的hero照顾啦……」 虽然弄弄的话乱七八糟,还是让夏雨搞懂她在说什麽。 她口中的「柔弱」,让几十只乌鸦成群结队从他额头飞过,黑线在他脸上横横斜斜打出格子状。 叹口气,夏雨开口,「你哪只耳朵听见我要去美国?」 「刚刚闪闪……」 「她问我有没有和大叔谈过出国念书的事,我们谈过了,我告诉大叔,决定留在国内念。」 他言简意赅的解释,她的心松了,情绪宛如洗了一次三温暖。她深深吸气,深深吐气,深深地、深深地感激上帝,没让美国土匪抢走她的hero。 「所以……」 他弯下腰,额头对上她的,认真道:「雷曼兄弟与我无关,美国总统想打谁也与我无关,而且我和你一样热爱台湾,当然要把钱留给台湾人赚,况且……你那麽柔弱,我不当你的hero,你怎麽办?」 当他说到「柔弱」时,自个儿也忍不住爆笑出声,可弄弄一点也不在意,因为她的hero要留住台湾,留茌她身边! 「啊!走,我们去庆祝,庆祝你留在台湾念书,庆祝我拿到亚军,庆祝我们要一直一直在一起,天长地久有时尽,此爱绵绵无绝期……」 弄弄尖叫一声,勾起他的手臂急急往外走。 这时候她的手机响起,对着手机又开始她的骄傲。 「是咩、是咩,我早就说过,如果我的作品得不到奖牌,就是评审的眼光有问题……是咩是咩,不是我爱自夸,设计这种东西靠的是天份……哎哟,要带我去庆祝的人一大堆,你慢慢排队……」 她自吹自擂老半天後,挂掉电话,笑嘻嘻地对夏雨说:「是海齐,他要带我去吃饭。」 「所以……」 「我们先去庆祝,他啊……慢慢排队喽。」 他挑眉问:「据我所知,他不是你的男朋友吗?」 「可是这种关键时期,男朋友哪里比得上我的hero!走啦、走啦,我们出门去。」 她踏着轻快的脚步往外行,在经过门口时,二度踩上孬孬的尾巴,孬孬再度呜咽一声。今天,牠是招谁惹谁啊? 弄弄上大二了,她念得很精彩,同学焦头烂额才弄得出来的设计或模型,对她而言易如反掌、有如神助,三两下就高分过关。但通常她不会用「有如神助」四个字来形容,而会用「天生奇才」来表达她的厉害。 她在公司的职称从「见习生」变成「小组长」,所以她得经常到工地去勘察、指导,经常和手下或包工们讨论设计做法。 大家都知道,弄弄是那种母鸡护小鸡的个性,谁都可以指责她,偏偏不准指责她手底下的人,就算她年纪小、个头矮,但有什麽事,她都是要一肩挑。 久而久之,那些年纪比她大很多的叔叔伯伯或大哥哥,也习惯性地称呼她大姊头。 至於海齐,他跟了心脏科权威做研究後,让他当初学医的想法有了更改,那时,他相信当医生才可以赚很多钱、堆到闪闪面前,引得她双眼闪闪发光。 现在他真心爱上医学,希望能救活更多的人,权威教授教会他的,不只是理论与科学,还有悲天悯人的医生胸怀。 至於夏雨,他是三个人当中改变最大的一个。 他除了投资赚钱、上课写论文之外,还出书介绍股票大小事,内容深入浅出,又碰上某个有名的股票大亨加持,那本书在短短的两个月内五刷。在网路流行的世界,实体书还能有这样的卖量,只能说很惊人。 他顿时成为家喻户晓的人物,许多杂志媒体争相想访问,但他不耐烦与人周旋,於是弄弄拍胸脯保证,谁都骚扰不到他。 可躲了一星期後,他看见弄弄眼睛底下的阴影,叹气对她说:「算了,我去接受访问吧。」 「为什麽?」 「够红,才能赚更多的钱,说不定接受过几次采访,就有人请我去演讲,往後我的人生,只要股票市场存在,就不会饿死。」说着,他用拇指轻抚了抚她的黑眼圈,没说出口的,是对她满满的不舍。 接受访问之後,他大红大紫,果然演讲场次越来越多、论文也越写越慢。海齐常嘲笑他:说不定你会破纪录,写下史上研究生最慢毕业的纪录。 弄弄当然大声反驳,说比尔盖兹在念哈佛的时候看准市场,决定休学开创事业,他邀同学一起创业,同学拒绝了,同学认为应该按部就班,先把文凭拿到再说。 几年後,比尔盖兹四个字红遍美国市场,而他的同学顺利拿到毕业证书,再过几年,比尔盖兹成为全世界首富时,是啊,他的同学从博士班毕业了,又如何? 人啊,要相准时机出击,否则就只能在人下,仰头赞叹金字塔顶端的成就。 这就是弄弄,她管辖的人物,做什麽都对。 夏雨不想出名,是对的;夏雨红透半边天,也是对的;论文写得快,正确;论文写得慢,有什麽关系,她可以拿比尔盖兹来帮腔。 总之,只要是夏雨的决定,就绝对没有错误的道理。 至於这个家里的其他成员,没什麽大变化,除了孬孬更老了以外,闪闪卖房子的功力还是很强,大叔盖的房子还是批批叫好又叫座,小小上幼稚园了,才到幼稚园没几天,就交到许多「女朋友」。 闪闪问:「难道你都不交男朋友吗?」 他张大无辜的眼睛问:「妈妈要我当同性恋吗?」 闪闪翻白眼,「谁告诉你和男生交朋友就是搞同性恋?」 「弄弄说的。」 之後,一声大叫从楼下往上传,再然後,一串十数个指令的句子,让可怜的弄摇身一变成为灰姑娘。 这就是他们家,热闹快乐,喜悦平安。 今天的演讲拖得有点久,演讲结束後,有许多人留下来发问,夏雨不拒绝人,因此午餐没吃,肚子饿得慌。 其实他可以在外面解决的,但他约了弄弄逛街,得早点到家。 今天是弄弄的生日,而她的生日愿望很怪——她想当一天女人。 工作性质让她成天穿着牛仔裤到处跑,大大的背包里面塞满工具和图稿,如今的她是留了长发,可并不是为了爱漂亮,而是因为她忙得没时间去美容院打理,这个时代留长发的男人很常见,因此粗鲁的弄弄经常被误认是男子汉。 为了准时到家,他选择搭计程车。 当夏雨在门口下车时,一部重型摩托车在他身後停下,只见弄弄从车子上下来,她帅气地拍拍男孩子的肩膀说,「谢啦!」 男孩子挥挥手,说了句明天见,扭转车头,往路的另一边离去。 那是个年轻帅气的家伙,虽然戴着全罩式安全帽,夏雨仍可以从透明的罩面看见他有双桃花眼,头发染成金棕色,是个很韩系风的男生。 弄弄发现他,笑着向他跑来。 「你也才刚到?还好、还好,我以为自己迟到了。」 他笑笑,指指男孩离去的方向。「那个,是你的同学?」 「对啊。」 「长得很好看。」 「对啊,开学第一天,我们班大部份学生都到了,他才姗姗来迟,我第一眼看到他,还以为看到年轻的王力宏,哇咧,帅到爆表、帅到没天良,他的存在,让我们全都成了里长伯的儿子或路人八号。你猜,他进教室之後发生什麽事?」 「什麽事?」夏雨顺着她的话问。 「他挑了个後面的位子坐下,不到三分钟,好几个女生都主动换了位子,换到他身边,把他团团包围住,简直是众星拱月,骗人家没看过月亮、没赏过中秋节哦。」 听她的口气,让他稍稍地放下心。原来他们之间并不是那种关系。 「你呢?有没有换位子?」他终於有开玩笑的心情。 「我干麽换?又不是换了位子就能够追到他。」 「所以你没换位子就追到他?」 「hero,你傻喽!你忘记我的一号男朋友是萧海齐,他没追到手,我怎麽能够转移目标?何况,他连号码牌都拿不到。」她歪了歪嘴。 夏雨笑开。海齐和弄弄杠上了,一个发誓非追上海齐,要把他全身玩透透、再给他始乱终弃,以泄心头之恨;一个发誓宁愿和夏雨玩断背山,宁愿去和孬孬搞人兽恋,也绝对、绝对不让弄弄追上。 「为什麽他连号码牌都拿不到?」 弄弄习惯在他面前对别的男人品头论足,而他也习惯听她对男人品头论足,长期下来,他成了她的姊妹档,在一号萧海齐之後,还帮她排定了,二号男、三号男、四号男…… 「因为我和他是哥儿们啊,而且他真的超肤浅的。」她凑在他耳边说人家坏话。 「肤浅?你从哪里看出来?」 「一年级的时候,他有追上我们班的班花。」 他记得他们班花,弄弄的形容是——睫毛一边要贴两副半,瞳孔放大片专挑鲜艳色,她走过的路上可以看到一排粉,糖果屋里面那对兄妹要是有她的功力,就不会被後母丢在森林里面……她的结论是,如果政府规定当女人都得像她那样,她宁愿在下面养小鸟,改行当男人。 「追班花很肤浅?」 「当然不是这样讲,是他告诉过我,他本来不太喜欢我们班那朵玫瑰花,他是和她上床、玩掉一盒保险套之後,才开始爱上她的。」 「班花的身材很美妙?」 「如果是因为身材的关系,玩第一个保险套时就会爱上,不必玩到一盒。」一盒?那要喝下几瓶鸡精才够呀! 「那是为了什麽?」 「哈,我也才过,我想……班花的体能不错。」讨论黄色,她半点都不心虚害羞,因为食色性也,老祖宗有教过。 夏雨大笑。「你连这个都知道。」 「我还知道班花自以为只要有美艳的外表就能无往不利,因此失去了上进心,不愿意精益求精。」 「上进心?精益求精?爱情也需要这种东西?我还以为那是考试才需要的。」夏雨突然觉得自己是不是老了,老到听不懂弄弄在讲些什麽。 「对啊,你不晓得床上功夫如逆水行舟,不进则退吗?」 「你又知道人家不进则退了。」 「啊不然怎麽会我只问一句——你很勇敢耶,竟敢追同班同学,万一分手,是你要转系还是她转系?然後隔天他们就宣布分手了。」 「因为你一句话?你们班花会不会死得太冤了?」 「还好啦,趁大家都还没陷进去,先踩煞车,总比怀了孕才发觉保险套不保险来得安全,起码两个人都不必转系。」 「後来呢?」 「後来他钓上别系的学姊。」 「那位学姊有『上进心,懂得精益求精』?」 「她啊,依她的等级,已经不需要上进心和精益求精。」 「为什麽?」 「学姊是阅人无数的厉害人物,所以他能够雀屏中选,不晓得偷偷暗爽了几天。」 「他为什麽能够雀屏中选?」知道对方不具威胁,他有心情和弄弄闲聊对方的八卦了。 「他说,他有一股忧郁的气质。」 「有吗?他看起来很阳光。」 「不能装吗?」 「忧郁气质要怎麽装?难不成天天吟诗诵词,假装自己是李後主?」 「厚,hero,你是几千年前的古人类,现在不流行这种了啦。」 「还是他告诉学姊,自己的身世悲惨凄凉,有个中风父亲、癌末母亲和智能不足的弟弟,他们一家都领贫困救济金?」他揣测。 「现在女人精明得很,谁愿意跟男人吃苦?如果讲这个,女人会用搭高铁的速度远远逃离灾区。」 「有这麽严重吗?」 「不信你去问闪闪,穷男人她嫁是不嫁?不是我说的,女人的青春长在脸上,男人的青春长在口袋。」 「好吧,告诉我,他要怎麽装忧郁?」 「比方……他和学姊走在学校的红砖道上时,本来两个人在讲话,突然他沉默下来。学姊一定会问:『在想什麽?』他得眉头蹙起,带点林黛玉似的忧郁,一副欲言又止的样子。 「学姊见他一脸大便没清理乾净,就会很有母爱的说:『有困难说出来,能力范围内的话,我可以帮帮你。』这时,他就支支吾吾地说:『我在想,什麽时候才可以牵你的手。』」 夏雨一听,忍不住大笑。 「不要笑!他说过,这招屡试不爽,女人会被他的腼覥和清纯误导,以为他还是处男。还有啊,他可以过马路等红绿灯时,对女生说:『我可以牵你的手吗?因为一个人等红灯的感觉……很寂寞。』」 弄弄还刻意咬唇装忧郁,表情好笑到夏雨想在地上打滚。他捧腹大笑之後说:「我同意,他是个很肤浅的男人,我们不要发号码牌给他。」 「当然,我号码牌有那麽好拿的吗?他能够当我的马夫就不错了。」 她挥两下手,没有说实话,要人家当马夫是有代价的,她得cover对方一学期的设计概论,因为他只是肤浅不是笨,白工这种事,他不会吃饱抢着做。 「可是你这麽坚持,万一始终追不上海齐,而领了号码牌的男士们又不堪长期等待,你这辈子不就连半次恋爱都没谈过?」 「谁说我没谈过恋爱?告诉你,我的初恋发生在国小五年级。」 「那麽早?说说看,五年级的孩子要怎麽谈恋爱?」他刻意装出兴趣,掩饰心底不小心打翻的陈年老醋。 「就跟大人一样啊!你写情书、我写情书,感觉对了,约出去吃冰,一次、两次……约会频率越来越密,就会变成班上的班对。」 「所以你曾经和某个男孩成为班上的班对?」 「并没有,我在写情书阶段就铩羽而归。」 「你的情书写得很糟?」 「不是,我很认真地把长恨歌给抄下来……不准笑,那个时候哪里知道情诗长怎麽样?常然是觉得越长越有诚意啊,我辛辛苦苦抄了好几张稿纸,然後在最後面写下:林某某,我真的很喜欢你,请你做我的男朋友,好不好?最後,我写了自己的电话住址,还用一块香皂塞在信封里面,第二天才拿掉。」 「为什麽要塞香皂?」 「我买不起香水信封,只好自己制造香气啊!你看,我多认真、多有诚意。」 「後来呢?」 「两天後的放学时间,他在学校大门口等我,交给我一个白色信封。我紧张死了,根本不敢马上拆开,我用校庆运动会的短跑速度,一路跑回育幼院,躲进厕所里,当时我的心跳肯定超过两百下,我在厕所里深呼吸,吸饱了满肺的阿摩尼亚之後才打开信封。」 「怎样?他同意和你交往?」 「没有,里面的信是他妈妈写的。他妈妈说:我们家儿子要念完小学、中学、大学、研究所之後才可以交女朋友,如果你可以等的话,到时候再说,接着就是一堆『你们要好好上进』之类的废话……结尾还有一个ps。」 「ps後面写了什麽?」 「字体可以看出一个人的性格,如果想当我们家的媳妇,你要认真把字练好一点。」 夏雨真的再也忍不住,他捧腹大笑,笑得前俯後仰,笑得孬孬抬起下垂的眼皮瞄他们一眼,然後再缓缓趴回草地上。 弄弄看他笑成那样子,忍不住也扬起嘴角。「喂,hero先生,今天是我的生日,应该是你逗我笑,不是我逗你吧?」 夏雨还是忍不住笑意,让笑持续停留在脸上,他拉起她温暖的手往屋里走。 「去洗把脸吧,今天我一定把你弄成惊天地、泣鬼神的美女,让那些没眼光的男人四处找眼镜……」 第五章 工程结束,预售屋卖出八成,大叔、闪闪和公司里的员工在外面摆庆功宴。 弄弄认为最辛苦的是盖房子的工人,因此她约齐包商工人组到家里烤肉吃大餐。 肉的香气在空气中弥漫,他们大口吃肉、大口喝啤酒,吃得好不快乐,笑闹声吵得孬孬睡不着觉。 「还是大姊头好,只有你会想到我们的辛劳,不像那些总经理、大老板,只会自己去吃吃喝喝,都没想到我们。」一个露出满口黑牙的水泥工说道。 「喂,讲话客气一点,人家请的是公司员工,你们又不在员工编制内,啊不然我去跟我们家老爸说,以後给你们领死薪水,不要包场包工。」弄弄斜眼射过去。 笨呐,也不想想他嘴里的大老板是她家老爸,她胳臂岂能往外弯。 「不要,赚那个会死人的,大姊头,你不要听黑牙乱说。」旁边连忙有人接话。 「对咩,又要拿多钱,又要福利,啊不然公司给你们开好了啦。」 「不行,公司交到我们手上,不到三个月就会关门大吉。」 「所以喽、各人管好各人的份内工作……你们老实说,和我们家老爸、叶叔叔合作,是不是油水多多啊?」 「没错、没错,大姊头,你要在你们家老爸面前说好话,下一批工再找我们。」黑牙改口,笑眯眼巴结她。 「没问题的啦,你们的施工品质有目共睹,不过这一批房子这麽多,光是装潢就得搞好久……」 提到装潢,她有好几个点子想给老爸做参考,今天肯定会闹到很晚、不然闪闪不会把小小送到爷爷奶奶家,还是明天好了,今天赶夜工,把设计图再修一下,明天给老爸过目。 「大姐头,你又要念书、又要盖房子,这麽忙,一定没有时间交男朋友厚。」盖屋瓦的问。 「大姐头,你有没有听过?大一娇、大二俏、大三拉警报、大四没人要,你再不加把劲儿,马上就没人要了。」 「对啊,女人再厉害,还是找个老公比较可靠啦。」 「大姊头总不能老在我们这群老男人身边晃吧。」 「大姊头,不是我说你,你应该学温柔一点啦,讲话嗓门那麽大,男人会被你吓得夹着尾巴逃跑。」 「对啊,年纪轻轻不打扮,每天穿得比我这个土水工还惨。」 「大姊头都没有在看网路辣妹哦,去跟人家学一学啦。」 众人你一言、我一语,说得不亦乐乎,弄弄满脸不爽。今天请他们来是开庆功宴还是批斗大会啊?她正想发作,大门就在这个时候被推开,接着萧海齐和夏雨双双进门。 赞!她抬高下巴,满脸骄傲说:「谁说我没有男朋友!来,给你们介绍,大家认识认识。」 顺着她的眼神,大家看向萧海齐和夏雨,不晓得是谁吹了一声口哨,接着有人发话,「不会吧,我们家大姊头眼光这麽极品。」 「一看就是有脑袋、会读书的有为青年。」 「不错哦,大姊头好样的。」有人拍上她的肩。 「好说、好说。」她走到萧海齐身边,头靠上他的肩膀,很努力地给他做到小鸟依人样,笑容可掬的说:「他,萧海齐,就是我的男朋友,他在念医学院哦,还被教授相中,跟一个心脏科权威在做研究,将来前途光明、鹏程万里、鸿图大展的啦。」 「不简单,果然是我们敬仰的大姊头。」 「对咩,这才是大姊头的风范,有心要挑,当然要挑最好的。」 「屌耶,郎才女貌,不愧是我们家大姊头……」 阿谀言语如江水滔滔不竭,萧海齐却感到头顶被一群乌鸦盘踞,他极力做深呼吸,眼看就要发火了,夏雨连忙压住他的肩膀,在他耳边道:「忍一忍,别让弄弄在朋友面前失了面子。」 他只得忍下,勉强挤出笑容,拍拍弄弄的头发,说:「你把客人送走後,我们谈一谈。」 「好啊,你们先去洗澡休息,我们等一下再谈。」 弄弄笑眯眯地目送两人进屋,回头,继续和朋友大口吃肉、大口喝啤酒。 十点钟,客人离去,院子里一片狼藉,弄弄被喊进客厅里,乖乖地坐在沙发上聆听教训。 「从现在开始,你不准在外面放话,说我是你的男朋友!」萧海齐脸色铁青,脸上明显写着:我不是在说笑话。 「可你明明就是。」弄弄小声抗议。 「你追到我了吗?」他冷眼一瞥,四周温度骤降。 「正在积极努力当中,你不能假装视而不见,情人节的巧克力你收下了,你想要的那只泰迪熊我也买了,还有那束玫瑰花,哇哩咧,我早就跟你讲过,情人节不要买玫瑰,玫瑰、玫贵,贵得没天良,你还非要不可。」 三人当中,就属海齐最穷,他帮教授做研究,钱少得可怜,偏他好胜心强,见弄弄、夏雨拒收零用钱,也咬牙说自己要独立。 独立?哼,那是有钱人才可以做的事情,真是搞不清楚状况的家伙。 总之不自量力的他在上一个情人节向弄弄要了份礼物,弄弄自然理直气壮地认定,距离把他全身玩透透的日子近了…… 「你、你……」萧海齐被她堵得无话可说,黑线在他额间纵横交错。 他错了,不该喜欢系花,不应该没钱还充阔,在交往的第三天後他觉醒到这点,可惜,他的口袋已经掏空,还欠下弄弄一个跳到黄河都洗不清的大恩情。 「我怎样?我在和你讲道理,你干麽脸红脖子粗?」这下换她讲话大声。开玩笑,她宋予弄的钱可不是可以随便乱花却不认帐的。 夏雨在一旁看着他们吵架,头痛不已。 萧海齐起身,怒指她,「你可不可以不要再装了!你喜欢的明明是夏雨,干麽非拿我当挡箭牌不可?」 「我哪有拿你当挡箭牌。」她直觉反驳。 「好,你说,如果我和夏雨同时掉进海里,你救谁?」念医学院的,脑袋里的浪漫因子少得可怜,萧海齐只能用三百年前的烂问题来做测验。 「当然是你啊,夏雨会游泳,谁像你,是只弱鸡。」弄弄很扫人自尊地瞄了他一眼。 「如果你身上只有两万块,我和夏雨同时向你借,你会借给谁?」 「还用讲,当然是hero啊,把钱给你不叫做借,叫做肉包子打狗。」 夏雨真的很想正经一点,但他实在无法对两人的对话无动於衷,所以他双手横胸,把头用最大的弧度往下移,努力让两个正在吵架的男女看不见他的笑意。 讲不过她的萧海齐气到脸红脖子粗,说话开始结巴。「如果……如果你有一件有成就的事情,想要找人庆祝,你会先找谁?」不想就这麽败下阵来,他努力想话拆她的台。 「hero!」这话她连想都不想就回答。 「看吧,你明明喜欢的是夏雨,为什麽非要追我?你说,你不是拿我当挡箭牌是什麽?」终於被他抓到证据,萧海齐整个人嚣张起来。 「我当然喜欢hero,他不是别人欸,他是我的hero,而你是海齐,我一心一意要追的男人……」 番番番,她是番茄吃太多还是番仔火点太多,死不承认!他深吸口气,问:「那为什麽是我?」 「你很帅啊、还有你是未来的医生,重点是,我把你追走了,你就不会觊觎闪闪,老爸那麽老,你还要让他年老失妻吗?」 如果他们老爸萧书临在场,听到这话肯定会气晕过去,他才三十几岁,真的还不到「年老失妻」的程度。 「如果我告诉你,我绝对不觊觎闪闪,那你可以不当我的女朋友吗?」他转个弯,试图说服她。 弄弄陡地被他的话堵住了。「那个、那个……」 「别这个那个,明眼人都看得出来,你喜欢夏雨、夏雨喜欢你,你们干麽不去谈恋爱,硬扯着我做什麽?」 「问题是……我不能和hero恋爱啊。」她支支吾吾反驳。 「为什麽?」 「你知道爱情在什麽时候最美?」 「什麽时候?」 「在妾身未明的时候。你不知道我的底牌、我不晓得你的底细,我不确定你抛过来的那个眼光叫做『情有独衷』还是『无可奈何』,你不停猜测,我给的是『暧昧暗示』还是『不耐拒绝』,两人之间彼此猜测,让想像空间无限扩大,因为两人都不知对方是不是真的喜欢自己,那个距离既长又短,让人既期待又怕受伤害。」 「所以呢?」她讲了一大篇,他还是没搞懂她在说什麽。 「我和hero那麽熟,他眼皮一掀,我就知道他要做什麽,这种情况,我还怎麽猜、怎麽谈恋爱?」她说得头头是道。 萧海齐是学医的,他没有浪漫基因,想不出现代感的测试问题,但他擅长逻辑与分析。 「你的话不正确。」 「哪里不正确?」 「第一:你对夏雨很熟,难道就对我不熟?不熟的话,你会在我屁股往右边微翘时,就晓得早一步离开顺风区? 「第二:你爱上的不是某个人或某段爱情,而是自己的想像空间,甚至爱上的根本是一本罗曼史或一出韩剧。 「再说到距离,你以为现在男女之间真的需要猜来猜去?你以为网路发达後,男女隔着萤幕存键盘上敲出『我爱你』有多困难?告诉你,半点都不难,因为就算敲出来後对方的反应不佳,你也会有无数的方法遮掩过去。」 「怎麽遮掩?」这话是夏雨问的。在当了老半天的旁听者後,他终於决定加入两人的讨论。 「你可以打出『对不起,那是我室友在捣蛋』,不然就打『哈哈!愚人节快乐』,再不然还可以打『挖靠,是谁说的?是谁说情人节这天打出我爱你,会出现乱码?』弄弄小姐,那个『猜来猜去』的时代已经距离我们很遥远了。」 「可是……我和hero都是不结婚的,万一决定分手,要怎麽住在同一个屋檐下?我不想伤害他。」 「你不结婚却要谈恋爱,所以分手是早晚的事?」 「对。」她靠直觉回答。 「哈哈哈,被我套出来了吧!分手後,你不在乎不能和我同住在一个屋檐下,却担心不能和夏雨住在同一个屋檐下;你不担心伤害我,却怕伤害他。你还敢讲你不是爱他胜过我!」 他得意地翘翘屁股,弯下腰,捏捏弄弄的脸颊,笑容可掬道:「去吧,去和你的hero谈场恋爱,不要再和我苦苦纠缠了。」 说着,他很潇洒地一摆手,开心终於解决了一件痛苦事,上楼。 夏雨看向发傻的弄弄,苦笑。 她回头,望着夏雨,皱起眉说:「我被海齐弄乱了。」 「乱了就别多想。」 「不想吗?可是头好痛。」她嘟起嘴。 现在的弄弄有一点点小女人、一点点的小柔弱,不是大姊头模样。 他伸出手,她跪上沙发,爬呀爬的爬到他的大腿上,坐定,勾住他的脖子,将脸埋进教她感到最安全的区域。 夏雨没多话,只是抱着她、拍着她,用让她最舒服的方式轻轻摇晃着她,她在他怀里,一点一点舒缓了眉心。 过了好久,久到人在二楼、得意骄傲的萧海齐停下杀人歌声,夏雨才问:「你好一点没有?」 「好很多点了。」她实话实说。 「那我们动作快一点,把院子弄乾净,不然闪闪回来,肯定会发疯。」 弄弄当下笑开。对,闪闪一发疯,她就要变身灰姑娘,从楼上扫到地下室,闪闪只差没把红豆绿豆混在一起让她拣了。 她跳下他的腿,牵起他的手,这个晚上她什麽都不要想,只要想着,有hero在身旁真好…… 弄弄探进头来,好看的大眼睛皱成两个歪圈圈,夏雨转头发现,问:「怎麽了?有事吗?」 「你很忙吗?」她犹豫的问。 再忙,他也会把她的事情摆在第一位。 他没有回答,但移动滑鼠关掉电脑,这个动作让弄弄明白,他要把时间留给她。 她走进他房间,「你可不可以陪我出去走走?」 「好。」他起身走到衣柜旁,挑了件衣服换上。 弄弄没将视线转开,看他的裸体早就看得很习惯了。 夏雨身上的疤痕消失了大部份,但有些伤就是褪不去,不过现在的他把身材练得很好,强健的六块肌,是会让女生流口水的那一型。 如果不是坚持不结婚、不谈恋爱,他应该是那种桃花朵朵开的男生吧! 现代的人们不再像以前,会受别人的言论影响,爱结婚便结婚、爱生小孩便生小孩,不想循规蹈矩的人,可以走自己的路、过自己的人生,不会碍了谁、犯了人。 他们都是对婚姻有意见的男女,没有人比他们更了解婚姻的阴暗面,於是他们选择由自己掌控人生,而不是被人生或另一个人掌控。 截至目前为止,她觉得这样很好,没有改变的必要。只是…… 夏雨不晓得站在弄弄面前多久了,她傻傻地看着床边那幅画着丰收季节的葡萄园,画里的女人、小孩和小黑狗,无忧地快乐着。 很多年了,他没想过要换下那幅画,因为不只画里满满的幸福氛围吸引着他,还因为他知道,那幅是弄弄的作品。 弄弄很会画图,闪闪说的。 闪闪说,在育幼院里的孩子,或多或少都有些不能被满足的慾望,於是闪闪拚命赚钱,彷佛有了钱就拥有全世界,而弄弄选择画图,把她想要却得不到的,一一在画里面呈现。 长大後,弄弄很少画图,她现在画的是设计稿。她曾经发下豪语,要盖一间全世界最温暖的屋子。 就是这句话让夏雨积极赚钱,否则其实一开始他投资股票的原因,只是为了独立。 弄弄说:「我们都喜欢盖房子、卖房子,知道为什麽吗?」 夏雨不懂,他是建筑方面的门外汉。 她回答,「一个房子是一个家,每个家庭都有属於自己的幸福故事,我们不能创造家庭,却可以给每个家庭一个温馨的背景,你说,这样是不是很好?」 是,这样很好……他在心底同意她。 夏雨的手在她额头敲两下,唤回神游的她。「宋弄弄、宋弄弄,你在吗?」 她抬起眼,撞见他温暖的笑颜。 她握住他的手,勉强挤出笑容,因为接下来的话……真的很难启口。 「走吧,我们出去。」他说。 夏雨带着她离开房间、离开屋子、离开他们的背景,他们一路走进捷运、搭车,来到台北东区,他们在人群很多的路上,一圈圈走着、逛着,看着身边的人走来走去。 然後走啊走,他们走到下一个捷运站,搭车,在关渡站下车,他们继续走,在没有人的地方走来走去。 弄弄始终不发一语,他也认份地当个陪伴者,沉默,安静。 弄弄很会走,她那两条强健的大腿,带着两人走了将近五个小时,天色渐黑,还没有考虑要止步。 在他正想着要不要问问她肚子饿不饿时,她终於开口了。 「知不知道我为什麽要散步?」 这样算散步吗?不,依她的速度和脚程,比较像长途健行。 但他没有反驳,顺着她的话问:「为什麽?」 「因为我需要思考一些事。」 「你在思考什麽?」 「海齐。」 「海齐怎麽了?」 「我反覆想前几天他对我说的那些话。」 「嗯,然後……」 「我在想,海齐说那些话的原因,是因为他交了女朋友,不肯再让我占着茅坑不拉屎,还是因为……」话在这里打住,然後又是三分钟的沉默。 「因为什麽?」夏雨忍不住,所以他问出口。 「因为我爱你胜过爱他,我们才是应该好起来的两个人?」 「不是说想了会头痛,为什麽还想?」他不希望造成她的困扰,他宁愿她无忧无虑生活。 「不想,喉咙会像卡了块鸡骨头,不上不下,连呼吸都感到阻碍。」 「那麽,你想出结果了吗?」 「没有结果。」 已经走了五个小时还想不出结果,那麽是不是还要陪她再走上五小时?他该不该先为自己的脚祈祷一番? 「不过,我分析出一些脉络。」 「什麽脉络?」 「第一,海齐没说错,我只担心分手後你会搬离那个家,却不担心海齐会不会在分手后被迫离开。第二,我开心、伤心的时候,第一个想找的人是你不是他。 「第三,我不敢想像,有一天你不在我身边……因为光是想像,我的心就会一阵阵抽痛,痛到我的胃也被牵连影响,吃饭皇帝大,你知道我和孬孬是属於同一国的,什麽事都可以不做,就是不能不吃饱。」 他同意,很早以前她就说过,说她可以不赚钱,但不能不把胃填饱饱,饥饿的滋味在她心底留下深刻的记忆,她发过誓,再不让自己感觉饿。 最讽刺的是,大叔给了她不再饥饿的环境,她却像永远都吃不饱似的猛把食物塞进肚子里,却仍然瘦出两排排骨,丰腴不出女人该有的骄傲酥胸。 「所以呢?」 「如果扣除掉那些乱七八糟的原因,如果我不怕老爸老年失妻、不怕分手後你要离开家里、不要在乎爱情的一开始需要妾身未明,也许、或者……」 她叹口气,不说话了,很随兴地就在马路边坐下来。 夏雨学她,在路边坐下,舒缓一下可怜的双腿。 「怎样?」 「也许你是我比较好的恋爱对象。」 真要妾身未明,hero这个身份就够妾身未明了。在这四个英文字母背後,她抱他、搂他,直接跨坐他腿上,她躺上他的床,幻想着圈圈叉叉,她老是握住他的手,尤其在他女同学面前……这样的互动,够不够瞹昧? 弄弄的回答吓了他一大跳。说老实话,他不是没幻想过,但……如果结局是受伤,他绝对舍不得受伤的人是她。 「那当中有些原因的确乱七八糟,但也有些原因是避免不掉的。」他艰难启口。 「没错,即使分手我也要天天看见你、天天碰得到你,你还是必须成为我的hero。」 「所以……」他虽不愿意,但还是得劝她打消和自己谈恋爱的念头。 可是弄弄先一步开口。「只要我们拟好分手协议就行。」 「分手协议?」 「我们先打好契约再谈恋爱。」 「契约?」 「契约里面写着:夏雨可以和弄弄分手,但必须是平和的、微笑的分手。」 「有这种分手方式?」他不信。 「别人做不到的,我们就不能做?如果爱迪生像你这种想法,我们现在还是得点蜡烛过日子。」 她只用两句话便打死他的疑惑。 「我们要在契约里注明——恋爱期间,如果忍受不了彼此,可以吵架,但不能生对方的气超过三十分钟,如果彼此有更好的人选,我们有权利试着向外发展,但必须先向对方坦白;我们甚至可以定下分手步骤。」 连分手都要有步骤?夏雨不晓得该佩服她的创意还是否决她的天真。 「比方步骤一,先谈论爱情不能继续下去的原因,直到对方理解,为什麽不能在一起;步骤二,如果对方很伤心,要努力试着安抚对方的情绪,步骤三,确定分手後,两个人要一起创造共同的回忆,好让彼此在回忆起这段爱情时,充满甜蜜……」 她越来越有闪闪的架式,只不过她不是指令一二三,而是步骤一二三。 夏雨沉默。可以吗?只要有那些步骤,他就可以纵容自己爱她?只要有那些步骤,就算结果是分手,也不会让她受伤? 望向俯首的夏雨,她想,需要用更多的话才能说动他。 「我们都是不结婚的男女,错过婚姻经历,已经让我们的人生够贫乏,如果连谈恋爱都不行……我们又不是清教徒,干麽荼毒自己?何况就算我们不谈恋爱,在别人眼里,我们就是一对啊,为什麽要欺人欺己?」 有吗?在谁的眼里?只有海齐吧,不过夏雨没有和她争辩,因为谈恋爱这个念头,的的确确吸引了他的心。 「你想哦,如果我们谈恋爱的话,我就可以随时随地勾你的手,走在每条大街小巷里,人们不会觉得奇怪,因为我们就是情侣啊!我高兴的时候,想亲你就亲你,伤心的时候,想抱你就抱你,不必担心什麽场合地点,不必烦恼会不会被指指点点,最重要的是,我可以理直气壮赶走你身边的狐狸精。」 那他也可以理直气壮赶走她身边的……公狐狸?心动不已…… 「如果有某个没长眼的美女,用魅惑眼神、性感声音对你说:『hi man!how are you?』我不必在心里生闷气,可以直接对她说:『fuck!thank you』」 「fuck!thank you。」很好,他喜欢,喜欢不必在她提到某个男人很赞的时候,还得当个哥儿们,假装乐於和她讨论。 「如果我们一拍即合,如果我们很能配合对方,如果我们就是天造地设的一对……我们就在一起,不要婚姻、不要小孩、不要那些琐碎的事情,就只是单纯的在一起,你说好不好?」 这回,夏雨的沉默时间更长久,好几次,她试图想再多找点话来说服他,但是她词穷了。 他的沉默鼓噪了她心底的不安,扭着双手,她把指节弄得啪啪响。 夏雨终於抬头,一双大手包裹住她。她侧过脸,遇见一张灿烂笑颜,犹如雨後终於开出大晴天。 他说:「好吧,我们来谈一场恋爱。」 她绽放笑靥,从地上直接弹起身,「耶,我终於要谈恋爱了!我终於要谈恋爱了!」 她又叫又笑,绕着他不断跳舞,跳着非洲土人的热情舞蹈。 是啊是啊,她就是要把自己的热情全部都让他知道…… 他是这样想的,他想把所有弄弄想要的东西都捧到她面前,回馈她给予的温暖。他一直以来都希望笑容不要从她的脸上褪除,他要为她完成所有梦想。如果爱情是她的梦想,他有什麽理由拒绝? 她抱住他的腰说:「我们来讨论,爱情的第一个步骤是什麽?我们需不需要一些东西来证明我们恋爱的开始……」 从这天起,弄弄爱上散步。 因为散步让她发现两件事情,而且後来经过证明,这两件事是成立的。 第一件是她爱夏雨,在海齐拆穿了她的谎言、让她不得不面对自己的真心时,她发现了,对他,不只是崇拜,不只是一些些喜欢,还有很多、很多的爱。 第二件是,只要有足够的说服力,夏雨也可以试着爱上自己。 第六章 「孬孬,我和hero谈恋爱了!」 回到家,她就冲到狗屋边,跪在草地上,用力搂着正在晒太阳的孬孬,在牠耳边大声说话。 孬孬懒懒地打开一只眼睛,瞄弄弄一眼(那是货真价实的「一眼」)。弄弄看见牠瞠开眼皮,连忙把目己的无名指伸向牠。 「瞧咩瞧咩!我的定情戒……」 这是他们爱情的第一步骤——用某些东西证明爱情正在上演中。 「孬孬,快点问啊?问:hero,你愿不愿意让弄弄当你的女朋友?不管晴天下雨、不管艰辛困苦,都和弄弄手牵手一起走过?」她捧起孬孬的脸,硬要牠面对夏雨。 孬孬很合作地吠了一声,弄弄顿时眉开眼笑,看向夏雨。 他比孬孬更合作,说:「我愿意。」 「孬孬说:弄弄,你愿不愿意让hero当你的男朋友?不管晴天下雨、不管艰辛困苦,都和hero手牵手一起走过?」 这回孬孬不想叫了,闭着眼睛,尽情享受阳光。 弄弄不许牠发懒,抱起孬孬的头,两只手拉扯着牠脸上松垮的脸皮扭圈圈。 「快说、快说,你不说就不让你睡。」 夏雨觉得好笑,可弄弄那麽认真、又不好阻止。 小小从屋里出来,看见弄弄在欺负可怜的老孬孬,很英雄地走到她面前,大声斥责她的错。 「弄弄,我要告诉我们老师,你虐待小动物。」 他正值「老师最伟大的时期」,家里有什麽看不下去的事隋,告状的对象已经不再是父母亲。 「去告啊、去告啊,谁怕谁!」弄弄朝他吐舌头,继续荼毒老孬孬。 孬孬受不了,勉强吠个小短句。 弄弄连忙回应先前的问句,「我愿意。」 很好,「步骤第二」完成,在定情物之後有了见证人……呃,不,是见证狗。 「弄弄,你愿意什麽?」小小不解的问。 「愿意当hero的女朋友啊。」弄弄骄傲得意的咧。 本来是一句再简单不过的话,小小却像被雷劈到似的,颤巍巍地走到夏雨身边,拉住他的手指头,摇晃之余伴随着哭腔,「hero你不要、你不要当弄弄的男朋友啦,弄弄很凶,她会把你打死。」 那表情、那态度,像极了夏雨的前任女友。 弄弄瞠大眼睛,不敢置信地瞪住在眼前毁谤自己的「小人」。 「弄弄又不漂亮,你不要喜欢她啦!我们老师比较好,你当我们老师的男朋友好不好?」 这是什麽话?崇拜老师也不必崇拜成这样吧! 弄弄抓起小小的衣领将他往後一提,「死小孩,你说什麽话!」 她没想过,第一个从夏雨身边赶走的不是狐狸精,而是他们家的笨小小。 小小不理会她的暴力,挣扎着哭道:「你要当我们大家的hero,不要当弄弄一个人的hero啦,我喜欢你、我爱你,你不要被弄弄抢走……」 夏雨听出重点,他弯下腰,把小小从弄弄的魔掌中解救出来。 小小一获得自由,立刻紧紧抱住他的大腿,把他的腿当成救命的擎天金箍棒,嘴上还嚷着。「你看,弄弄那麽坏,你不要喜欢弄弄。」 夏雨拍拍他的头说:「就算我是弄弄的男朋友,也是小小的hero啊。」 简单一句话,就像关掉按钮,关掉了小小的泪水闸门。 他停了停、歪了歪脑袋问:「那你还会买鸡蛋糕给我吗?」 「会!我会买所有你想吃的东西回来。」夏雨笑着允诺。 「我考一百分,你还会送我礼物?」 「会,而且送的都是小小最喜欢的。」 「你还会教我算数学?」 「会,只要你有不会的题目。」 「你会在妈妈骂我的时候,出来救我?」这个很重要。 「当然。」 听见他的承诺,小小松口气,不再介意谁是谁的男朋友。「你说到做到。」 「对,我说到做到,小小不必担心,不管我当不当弄弄的男朋友,小小都是我最重要的人。」 他满足了,迈开小肥腿,爽快地进入屋里。 弄弄望着他的背影,不屑地ㄘ ㄟ ˋ一声。「hero是用来拯救世界的,不是用来送礼物的,要礼物,找圣诞老公公去。」 夏雨笑着把她搂进怀里,「我或许没本事拯救世界,但我一定会当个好礼物。」 这句话让弄弄笑弯了眉毛。她,喜欢这个巨型礼物。 从这天开始,弄弄和夏雨开始谈恋爱,高调谈恋爱。 她用行动让天底下的人都晓得她在谈恋爱。 她告诉同学、告诉那些喊她大姊头的工人,「我的hero不会把内裤穿在外面,不会拯救世界,但他轻而易举地就能让我的世界变得很美丽。」 这件事情的发生谁最快乐? 不必怀疑,那个人的名字叫做萧海齐。他很高兴,往後再也不会有个自称「女朋友」的大姊头,四处预告两人的爱情即将开始。 知道他们决定谈恋爱的那天,他郑重地走到夏雨身边,拍拍他的肩膀,语重心长的对他说:「以前弄弄叫你hero,我觉得很不屑,我认为……」 他用手背拍拍他的胸膛,同居多年,这时才发现这家伙的肌肉很发达。 「认为怎样?」夏雨接着问。 「认为弄弄的英文很破,肯定不知道hero是什麽意思,但对於你愿意牺牲小我、成为某某人的男朋友这件事……夏雨,你是货真价实、真正的hero!」 他满脸的感激涕零,让弄弄看了想吐血。 「喂,萧海齐,这句话是什麽意思?」 弄弄在齐海齐拍上「男朋友」的胸口时,也用手背拍上「前男友」的胸口。咦,弱鸡先生的胸肌比她想的更有料,但……比现任这个,她得意地勾勾唇角,呵呵,差得多。 「意思这麽明白,你不懂?唉,我早就知道你的智商有问题,只是没想到问题这麽严重……」他叹气摇头,看着夏雨,满脸哀怨。 弄弄岂是甘心屈居下风的人,她伸出强而有力的腿,一脚踹上他的屁股! 在萧海齐一声痛苦哀号之後,全家大笑,认了夏雨和弄弄的新关系。 他们的爱情,有了定情物和见证人之後,开始进行第三步骤。 第三步骤是什麽? 看电影、吃吃饭、逛逛街、走走游乐园。而看电影的时候,一定要共吃一包爆米花,共喝一杯饮料;吃饭的时候,一定要你侬我侬,你喂我、我喂你,吃得让旁桌的人很碍眼;逛街的时候,一定要手勾手,他试衣服的时候,她则要跟进试衣间,至於做什麽……任君想像。 他们明明睡在隔壁房,可弄弄一定要在深夜里打手机给他,像现在这样。 「喂,我是谁?」她问得眉开眼笑,宛如三个弯月亮镶在她脸上。 「我的女朋友。」夏雨也笑,虽没笑出弯月亮,却放下书本、抱起身边的软枕头,想像她正在自己怀中。 「咯咯咯,答对了。」她用力拍拍手,幼稚得像三岁孩童。 「怎麽还不睡?」 「啊就……就想你啊!」摆出小女人娇羞状。 「想我怎麽不过来?」 他们之间只隔一道墙,往常,她在这个时间会躺在他的床上,有一搭没一搭的聊到入睡。 「过去的话,我很怕……」咬起小嘴唇,娇羞加娇羞,羞得她脸好红。 「怕什麽?」 「怕猛虎过山,小兔子危险。」 「小兔子是指我吗?」 「不然是我吗?我谁啊——」 「你是宋予弄、是大姊头,是无数人景仰佩服的对象。」他接下她的口头禅。 「说得好!」 「可是……小兔子,这种形容让我有点小伤心,我还以为自己是hero。」 弄弄在电话那头笑得很白痴,那是恋爱中的女人才会发出的笑声。然後她联想到阿诺史瓦辛格年轻时的胸部、汤姆克鲁斯的胸部……以及hero的…… 因为这种白痴电话会让人缴电话费缴到手脚发麻,於是他们去办了情侣费率,情人互打不用钱的那种…… 也因为这样,他们从早上到晚上,随时随地想到就给对方打电话、传简讯。 她写:我们教授很无聊,讲那些理论不知道做什麽?盖房子最重要的是实际操作,我很怀疑,他到底晓不晓得一块砖头有多重? 他写:你问他啊! 她写,你以为我很笨吗?我的成绩还控制在他手上。 他写,我不以为你笨,我以为你是宋予弄、大姊头。 她笑了,笑得很白痴,像恋爱中的女人。 然後教授走到她桌边,问:「同学,你在高兴什麽,听我的课有这麽幸福?」 「教授,你不知道吗?我最喜欢这门课,每次上完课,我都对自己充满信心,相信未来我一定可以成为伟大的建筑师。」 她的回答让教授很爽。如果萧海齐在场,一定会从鼻孔冷哼两声,用很挑衅的口气说:是大姊头还是狗腿头? 拜托,大姊头也要能屈能伸的好不好?! 她也在工地给他打简讯。 她写:哦,我站在最高点,俯视大台北,想到未来,这栋有我汗血的大楼,将矗立一百年,好棒哦! 他没有回。 她继续发:老爸说,身为建筑人要懂得为人们的需求着想,我们盖的每间房子,不能只是为了赚钱,因为我们盖的不光是房子,还是「家」。 夏雨没有回。 等过五分钟後,她又发,我希望未来能够亲手盖一问我们的家。 他仍没回简讯。 她想,完蛋……他会不会误以为她在做某种暗示? 听说对男人有婚姻期待的女人,会开始做某些暗示。 比方,女人会突然迷恋上做菜,因为做菜就会一点、一点慢慢添购厨具,在两个人共有的空间里,创造属於家的甜蜜。 然後,女人会邀男人去逛h或ikea,试着布置出一个家,再然後,去书局买一大堆书,而书名通常是《如何做好收纳》、《家具的选择与维护》、《用三坪创造幸福庭园》。 再来,就是进阶版了。比如邀男友一起去看预售屋,再不拿出存款簿,当着男友的面问:「我这里有钱,你那里可不可以拿出一部份,缴房子的头期款?」 倘若暗示到这种程度,男人还是无动於衷,女人的退一步选择是——继续陪他一起摆烂,直到对方家长看不下去,出面关说;再不改弦易辙,在床上换个愿意接受暗示性言语的男人。 hero不会以为她和那些女人一样,在做「暗示」吧,不行、不行,她得简单说明。 她发出简讯:你不要误会哦,我指的冢不是有那种关系的家,指的是我们现在这样,有老爸和闪闪、有小小、海齐和我们两个的家,我会给你设计一个特殊的独立空间。 简讯发出之後,夏雨依旧没回。 是不是她越描越黑,让发誓不婚的夏雨感到压力?这时候最好的做法是什麽?没错,是改变话题。 再传新简讯:hero,我今天下工後去学校接你好不好?我们去吃饭、逛书局? 哇咧,没事提逛书局做什麽,她又不买《如何做好收纳》、《家具的选择与维护》、《用三坪创造幸福庭园》…… 脑袋清空。 新简讯:你怎麽不给我回简讯?是不是生气? 哎哟,那种口气太小女人,缺乏大姊头的气派。 新简讯:你再不回我,就换我生气喽,好!今天晚上不吃饭、不逛街、不看房子,我们直接上床去翻滚,给它水到渠咸、生米煮成熟饭,大年初二有娃娃可以背回娘家为止。 简讯发出三秒後,弄弄握紧拳头捶向自己的笨大头。 她是白痴、是智缺,她活在这世界根本是人类的耻辱!她干麽说这种话啊?现在hero肯定打死都不回简讯了,说不定他早就飞车回家、整理行李,准备逃离想逼他结婚的女人。 可……她猜错了,他回简讯了! 当简讯的音乐响起,她整个人惊跳起来,匆匆忙忙打开手机。简讯上写着—— 我喜欢你盖房子的态度、喜欢你亲手打造我们的家、喜欢你给我设计独立空间,当然,更喜欢和你一起去吃饭、进书局,但最最乐意的是直接上床去翻滚,水到渠成、生米煮成熟饭……那一段。如果你不介意我不是你的hero的话。 你好,初次见面,我叫梁育昇,是夏雨的朋友,如果你能联络到他的话,请帮忙转告,他的手机掉在我这里。 天!对着手机萤幕,弄弄好想死! 她两手互相捶着,捶不够,又捶头,接着,两条强健的腿轮流跳踩着新贴上的磁砖,然後,几句更让她想跳楼的讨论句子在耳畔响起。 「你猜,大姊头在干什麽?」工人a说。 「大概是想试试我们的磁砖有没有贴好。」工人b回答。 「她为什麽要捶头?」 「会不会是……完蛋,我们贴得太烂,她气到头痛。」 「我们要不要先找个地方躲?」 「这样不太好吧。如果大姊头找不到人发泄,气到跳楼……总经理以後一定不会和我们合作……」 「可是、可是大姊头……」工人a开始出现抖音。 「走啦,伸头一刀、缩头一刀,早死晚死都要死,不如就……」 互视一眼、用力叹气,两个年过三十的男人,手牵手,不是演断背山,而是他们都害怕对方「烙跑」,留下自己一个人面对大姊头的疯狂发飙。 他们的对话,弄弄听见了。 很好,他们替她找到台阶下,她决定在两人走近时摆出冷脸说:「这次的确做得不够好,没关系,下次再认真点,否则我一定不让你们过关。」 没想到在怕死男靠近时,一个熟悉的声音出现。 「你们弄错了,不是磁砖的问题。」 他们同时回头,异口同声问:「不然是什麽问题?」 「她、在、发、春!」 弄弄猛地倒抽口气,转身,目露凶光。「萧海齐,你死定了!」 下一秒,她手上的设计图奇准无比地朝他的脸丢去。 他应该感到庆幸的是,当时她手上拿的是设计图而不是磁砖。 网络是种可怕的东西,它不仅缩短人与人之间的距离,让人们在虚拟空泛的世界里相识、相遇,也会让许多遗忘已久的人事再度被提及。 夏雨的受虐事件在网路上被挖了出来,那个离他很久的阴影再次回笼。 有人同情他的遭遇,有人剖析受虐事件的始因,有更多的人在讨论他的性格,讨论他对父亲的反击。 他的心情受到严重影响,可他掩饰得很好,除了弄弄,没有人发现他微小的变化。 她不知道该怎麽安慰他,一有时间就贴在他身边。 她欲言又止的模样看得夏雨想笑,伸手说道:「没关系,只要你握住我的手就好。」 她握了,一握住就不想松开。 她不知道那件事会在他的人生里占有多少份量,她以为阴影过去了,人就会变好,但似乎光是「过去」就不是件容易的事。 暑假的第一天,她决定要睡到自然醒,但还没有睡够,就被骑在肚子上的小小给吵醒。 骑人者人恒骑之,她骑夏雨,小小骑她,这叫做因果报应。 「弄弄、弄弄、弄弄……」小小拍拍她的脸、捏捏她的嘴巴,再嘟起可爱的小嘴对着她的眼皮猛吹气。 「不要吵!」她把枕头拉到脸上,躲掉小小的攻击。 「弄弄快醒醒、弄弄……」 他的肥腿踢上她的腰,他的手指在她腋下做不规则蠕动,想把她叫醒。 救命!弄弄哀号一声,猛力翻身,把小小翻歪到床的另一边。 小小生气,用尽力气抽掉她的棉被,用力喊叫,「弄弄,你再不起来hero就要被抢走了!」 倏地,她瞪大双眼,把小小的话消化一遍,用力弹起身,「小小,你说什麽?hero怎麽了?」 「hero要被坏人抢走了啦。」 哪个坏人敢登堂入室?再说hero个头那麽大,谁敢随便招惹他?手心摸上小小的额头,心想这小子不会是烧坏脑袋了吧! 小小气急败坏,扯下她的手,怒声说:「hero的爸爸要把他抓走了啦!」 爸爸?被hero刺了一刀没死成,後来因为酒後杀妻被判刑的父亲已经出狱了?!不行,他不能再回到那个禽兽身边! 弄弄跳下床,来不及刷牙换衣、顾不得乱蓬蓬的头发,连被踢进床底下的拖鞋也懒得找,赤裸着双脚就往楼下客厅跑。 小小和她一样心急,迈起肥腿跟在她身後。 她一跑进客厅,就见夏雨和一个穿着深色西装的男人坐在沙发里,西装男看起来很老,满脸皱纹,不像爸爸像爷爷,约莫七十岁上下,手拄着拐杖,一双眼睛散发着温柔的光芒。 这样的男人……不像啊,不像会喝酒虐妻……可事实不容改变,她亲眼见证hero身上的伤痕,亲眼看见他的母亲死於虐打,如果不是他,hero的人生将全然不同。 他为什麽出现?出狱了、没钱花,要带儿子回家当牛马?哼,想都别想! 她怒气冲冲走到沙发前,当着夏雨和老人的面,双手横胸。 小小有样学样,也把两只短手交叉在胸前,大姊头加上小小哥,两个人一前一後对老人摆臭脸。 「弄弄、小小,你们——」夏雨起身,对眼前阵仗一头雾水。 不给夏雨发言机会,弄弄一把将他拉到身後,以保护者姿态对老人家说:「你就是hero……呃,不对,你就是夏雨的父亲?」 老人家并没有因为她的态度而愤怒,他望着两个小孩回答,「对,我是夏雨的父亲。」 「我先把话说在前头,夏雨是我们家的一份子,不是你想带走就能带走的。就算夏雨个性善良,愿意尽释前嫌,但对不起,我们家其他五票都不同意的话,他照样得乖乖待下!」 「你们这麽重视他?」老人眼底闪过喜悦。 「没错,如果当年你和我们一样重视他,就不会伤害他、伤害夏妈妈,在你虐待夏雨的时候,有没有想过,他的身心灵受着怎样的摧残?在你喝酒喝到不省人事时,有没有想过父亲这个名词,对他而言是什麽定义?」 老人点点头,缓声道:「我明白自己做错了。」 「明白又如何?在他最需要父爱的时候,你做了什麽?我不懂,你今天有什麽脸出现在他面前?是不是因为你已经老得需要儿子在身边?还是因为你痛改前非,想要放下屠刀、立地成佛,在他面前认罪? 「不管你的目的是什麽,对不起,我们都不接受!如果你妄想带走夏雨……哼,想都别想!告诉你,我学过跆拳道,我不介意除暴安良,不介意对老先生动粗,总而言之、言而总之,我不会把他交到你这个坏蛋手上!」 她又成了母鸡,紧紧地护卫身後的小鸡。她伸手握住夏雨的大掌,小小也学她,握住夏雨另一只手。 那个温暖,又一点、一点、一点沁入他的心,像当年那一夜…… 「孩子,你的运气很好。」老人说。 「没错,我的运气真的很好。」夏雨附和。 弄弄看看夏雨、再看看老人。现在做什麽啊?打哑谜哦。 他们不是应该仇人见面份外眼红,他们不是应该剑拔弩张,怎麽可以……这麽心平气和? 「这几年我一直担心,我很後悔当年对你和你母亲做的事,没想到……我想,我欠这家人一声谢谢。」老人垂下眼,掩饰那里的湿意。 「爸……」夏雨一声低唤。 「谢谢你,谢谢你还愿意喊我一声爸爸。」他的声音略带哽咽。 「这些年来,你是我心底唯一的父亲。」 弄弄的眉头蹙得紧紧的。他在做什麽啦?现代人没有这麽善良的,他可是杀人凶手耶,他喝酒虐人、杀死夏妈妈,直到现在,夏雨身上还有许多消除不去的旧疤耶。 她想开口,却被夏雨阻止。他把穿着睡衣的小小抱起来,塞进穿着睡衣的弄弄怀里。 「乖,两个都去刷牙洗脸,我送送爸爸,再去帮你们弄早餐。」 弄弄想出言反对,但他眼神中的笃定不容置疑,她又惊又疑,两条腿不想离开。 「小女孩,你放心,我不会把夏雨带走,就像你说的,他已经是这个家庭的一份子,没有人可以把他从亲人身边带开,对不对?」 「你确定不会带走夏雨?」听见对方的保证,弄弄声势软下。 「我发誓!」 「那你……也不可以碰他一根汗毛。」 「我想,我已经老得没办法碰他一根汗毛了。」 说的也是,弄弄点头,放下小小,牵起他的手回房间。但她走了两步又折回来,踮起脚尖在夏雨耳边轻声说:「如果他要打你的话,你千万不可以打不还手、骂不还口。」 「知道了。」夏雨失笑。 「就算他是老人家,打人一样是犯罪行为。」 夏雨被她弄得哭笑不得。「知道。」 「你要注意他口袋里有没有暗藏武器。」 他不想在这麽严肃的口气里失笑,可是他真的没办法不笑。 他伸出两手,将她转过一百八十度,推着她一步步走向楼梯。「知道、知道,给我三十分钟,我保证分毫不伤地站到你面前。」 弄弄满意上楼。 这时,轮到站在阶梯上的小小说话,他的发话对象是老先生。「老公公,如果你敢欺负我们家hero,你就死定了!」 夏雨真的很想钻个地洞爬进去。不是口口声声喊他hero吗?怎麽会把他当成snow white,需要保护? 终於送走弄弄和小小,夏雨转身,满眼抱歉,「爸,对不起,他们误会了。」 「我明白,但也因为他们的误会,让我的罪恶感少了一点,那代表这些年你过得还不错。」而那个女孩,肯定很爱他吧…… 「不只是不错,是很幸福,这家人联手打造了我的幸福。」 老人拍拍他的肩,「看你这样我就放心多了。当初在网路看见那些消息时,让我忧心忡忡,不晓得你被环境折腾成什麽模样,如果你不介意,有空的时候到英国来看看我?」 「我会的。之前……我以为你不会原谅我和母亲。」 「你母亲的确有错,但是你只是个孩子,你没有错,当年我不应该意气用事,否则你不会吃这麽多的苦。」 他把手交叠在父亲的手背上。「爸,没关系的,苦尽甘来了。」 老人笑道:「嗯,我先回去,你快点上楼吧,再不上去,那两位就要杀下来了。」 第七章 夏雨送走父亲,回到厨房,才从冰箱里拿出鷄蛋,等不及夏雨上楼的弄弄和小小已经来到厨房探头探脑。 「进来吧,早餐再一下子就好了。」他一面打蛋、一面煎培根。 小小憋不住话,马上问,「hero,你发誓,不跟老爷爷走,你要一辈子跟我们在一起。」 「我发誓!」这话根本不需要任何考意。 夏雨的回话满足了小小。 他年纪小,脑袋还没发育完全,三个字就被打发掉,但弄弄没那麽好搞定,她把话摆在肚子里,憋住,好不容易吃完早餐,把小小丢回房间,就拉着夏雨上顶楼,亲自逼问。 「说,他来这里做什麽?我明明记得他判刑二十年,为什麽这麽早就假释出狱?他来找你,绝对不是说对不起那麽简单,他是不是知道你很红,要来向你诈财?」 夏雨双手捧着她的脸。原来短短的时间里,她就可以想出千百种可能性,由此可知,她刷牙换衣服时有多麽不专心。 「他不是我的亲生父亲,不是伤害我的那一个。」他郑重回答。 「你什麽时候又跑出来另一个父亲?」弄弄糊涂了。 他席地而坐,勾勾手指头,弄弄立刻坐到他身旁,蜷起脚,缩在他怀里。 「我爸爸是个印刷公司的老板,五十岁那年,娶了二十三岁的母亲。 「我母亲是大陆女孩,家里贫困,收下五万块人民币就把女儿嫁来台湾。爸爸相当疼爱母亲,尤其在生下我之後,他觉得人生开始有了期盼,他很宠我,别的孩子有的,我拥有更多,所有我对父亲的记忆,都是他给予的。 「找记得他第一次买三轮车,回家时高举车子,想逗我开心的模样;我记得他带我去买冰激凌,告诉店员要买最大最贵的那种;我记得他牵着我的手学写字,我明明写得歪歪扭扭,他却拿着簿子逢人便说:瞧,我儿子是天才,才三岁就会写字……他宠我,宠进骨子里。」 「然後呢?」 「他抓到我母亲的奸情……我母亲那样年轻,不甘愿陪着老头子过一生,她爱上一个面容姣好、年轻、懂得说甜言蜜语的印刷工人,她不断从丈夫身上挖钱倒贴那个男人,然後东窗事发。 「当我的dna成了强力的证据,爸爸在盛怒之下将我们赶离家门,从此我们便跟着那个男人。他是我的亲生父亲,给了我生命,却恨我入骨的男人。 「在奸情爆发之後,我的亲生父亲被去职。也许是时运不济,也许是能力不及,之後,他再也找不到像样的工作。 「於是他恨我和母亲拖累他,他觉得自己一失足成千古恨,在我母亲供得起他金钱时,他在我母亲面前展露笑脸,但在我们成为累赘之後,他便日日诅咒我们,他用暴力发泄愤恨,他用酒精麻痹自己,直到最後……」 夏雨不说话了,弄弄很清楚那个「最後」是怎麽回事。 她吐气,静静地依偎在他身边。 「我爸爸是为了道歉而来。这些年他一直在找寻我们母子,他希望母亲能够回头,愿意和他破镜重圆,他甚至在大陆待了好长一段时间,因为他相信,母亲在走投无路的情况下会回到家乡。爸爸有先见之明,他知道那个男人不是个能负责任的人。 「因此他错过夫杀妻、子杀父的新闻。遍寻不着我们後,他死心,定居在英国,远离台湾这块伤心地,直到我的书出版,直到我今年九月份将在英国的那场演讲开始做宣传,直到网路上充斥着对过去事件的讨论……」夏雨叹口气,「他说我眉宇间有着小时候的痕迹。」 「很抱歉,我认错人,我不应该不分青红皂白就乱骂人。」知错就道歉,她绝不会推托。 「我没有阻止你,是因为你的态度让他明白,这些年我并没有被亏待,这会降低他的罪恶感,让他好过些。」 「你这麽好的人,本来就不该被亏待。」 夏雨微笑,用力将她拥入怀里。许久,他满足叹息问:「弄弄,你知道每年闪闪为我过生日,要我许愿的时候,我都许什麽愿望?」 「什麽愿望?」 「我说,我不要愿望、不要礼物,因为上天已经给了我最好的礼物。」 弄弄在他怀里笑得惬意而甜蜜。因为啊,他也是她最好、最好的礼物。 咬咬唇,她挤眉弄眼,带着两分顽皮问:「hero,除了这个爸爸和那个坐牢的以外,你还有没有其他爸爸?」 「问这个做什麽?」 「我要问清楚啊,下次别认错人、骂错人。」 「没有了,我只有这个爸爸,至於蹲在牢里的那个,我不认为他是爸爸。」 「那好。下回再有自称你爸爸的人找上门,我不会像今天这麽客气。」 ……今天她有客气吗? 「你打算怎麽做?」 「我要用球棒把他k得满头包,再翻出我最得意的刀组,拿可以雕花的那把,在他身上划出各式各样的创意伤口,数量至少要比你身上的多一倍以上。」 「你不怕被警察追?」 「出狱犯人私闯民宅,我那个叫做正当防卫。」她预谋杀人,预谋得理所当然。 夏雨眉开眼笑,「好。」他庆幸遇上这一家人,庆幸遇上她。 「好什麽?」 「把球棒准备好吧,如果需要帮手,就大喊一声hero。」 「没问题,我们是一体的咩。」 说着,她勾住他的脖子,送上自己的唇。 他们不只是一体,还是情人,情人可以做的事很多,除了聊天、吃饭、看电影……就算在没有任何硬体设备的顶楼,还是可以轰轰烈烈做出激昂热血的大……事业…… 如果人们做每件事情都需要有个原因或者对它做出某个结论,那麽她去烫头发,可能是因为办公室里新加入一个年轻帅哥,风度翮翩、神采风流;而他在钱包里面塞了两个保险套,是因为那个妹妹常常在对他说话时笑得满脸灿烂,於是他猜,需要带一点「防身用具」,以备不时之需。 而不想结婚的男人,最近却频频打开婚纱店网站,若不是因为他突然碰到惊为天人、死了都要爱的女人,就是搞大女朋友的肚皮,她的父亲正在对他发出追杀令。 那……弄弄和夏雨谈恋爱这件事呢,它的原因和结论是什麽? 她追不到海齐,退而求其次? 原因太薄弱了。 都会男女因为寂寞催促,在不同地方、不同人身上,试图寻找一段段新鲜爱情。但弄弄从不曾感到寂寞,那样一大群家人,他们把她空闲的每寸时间给填得满满的。所以寂寞……被否决掉。 因为在那个散步前後,她用尽心思总算想清楚,她对夏雨的感情,不只是喜欢、不只是依赖、不只是安全感,还有很多不能说出口、不敢承认的……爱? 好吧,这个原因勉强成立。那麽再往下推论,为什麽对他的爱不能说出口、不敢承认? 因为夏雨不是普罗大众,他不要婚姻、不要孩子,而当时年幼无知,一个义气赞声,她也把自己归类於不婚族,她的归类让夏雨有了安全感,愿意和她进行这场没有结论的恋爱。 因此,他们热热烈烈地发展爱情事件,积极勤奋地将爱情维持在最完美的境界,他们不吵架、不争闹,他们讲的每句话都充满幸福的粉红色泡泡。 他们经常去玩,不管身边有没有个插花的胖小子,他们都让每段旅程充满甜蜜回忆。 他们在深夜里私语,他们在彼此身上寻找刺激,他们把共同生活的每一分钟过得精彩绝伦。 因此,弄弄拚命说服自己,永恒不是一辈子、一生或一世纪,永恒是当下,永恒是夏雨脸上的笑意,永恒是他们相牵相系的手心。 前两天,海齐很难得地瘫在沙发上,身体用一块毯子包裹起来。 他感冒了,可即使生病,他也不安份地待在房间里,他是闲不住的人,医学院的训练更让他习惯把生活的每一分每一秒都利用到淋漓尽致。 所以生病归生病,他还是要占住沙发中点线,还是要试着找事情做,就算他所做之事没脑袋、没意义,也无所谓。 「如果你在路上看到一排法拉利,一部接一部,而且车门上都系着缎带,你会联想到什麽?」 他发问,但坐在他左手边的弄弄在看建筑杂志,坐在他右手边的夏雨在读报纸上的国际财经版,没人理他。 他伸出两条腿,分别踢踢弄弄和夏雨,把他们的注意力吸引到自己身上,将问题再重复一次。 夏雨回答,「经济起飞,民生富裕指数上扬。」 弄弄回答,「法拉利汽车开新厂,免费请民众试乘。」 他叹气,再问:「如果是一排宾士车呢?」 夏雨说:「宾士车在台销售破千万,推出新车款。」 弄弄说:「立法委员高票当选,游街示威。」 海齐二度叹气。「一排光鲜亮丽的车子,还系着缎带,难道不会让你们联想到婚礼?你们都交往快十个月了。」 十个月算什麽?有人交往了十年还不是无疾而终。 弄弄大笑,「那麽难的联想,谁想得到。那我问你一个简单的,如果一排宾士车中间夹了一台裕隆呢?」 「裕隆跑错车道?」夏雨回答。 「不是,是奥梨子假苹果,他以为整型前和整型後大不同,别人看不出来它是裕隆。」 弄弄公布答案,说完後两人齐声大笑。 萧海齐各瞪两人一眼。以为他不晓得他们在转移话题吗?他是生病不是智缺。 「说说看,有什麽原因让你们非结婚不可?」他硬是不让两人称心如意。 弄弄瞪他,摆明这个话题不受欢迎。但他不理会,一意孤行要答案,因为这是闪闪交给他的任务,他必须使命必达。 得不到回应他自问自答,「如果有小孩,你们就非结婚不可,就算弄弄无所谓,老爸也不会放过夏雨,闪闪也许会看在相处多年的情份上不动夏雨,但问问、阅阅一定会雇杀手砍了他。」 「你以为我生活在十七世纪,不认识何谓避孕?」弄弄挥挥手。要生不生,掌握在女人手上的啦。 夏雨没回话,却凝神细听萧海齐说的。 海齐说对了,他从没认真考虑过避孕这件事。他曾经问过弄弄,她就像现在这样,很大姊头地挥挥手说:「安啦,我还不想当老妈。」 一句话,他便安心地把此事抛在脑後。 这样是错的、不负责任的,夏雨自省着。 萧海齐心知说动不了弄弄,但夏雨是个有良心的人,或者可以从他身上下手。他於是继续说:「也可以是为钱,夏雨那麽会弄钱,弄弄只会大粒汗、小粒汗,赚点劳力辛苦钱,如果结婚的话,弄弄的身价就会一路向上飞。」 弄弄一拍桌子,食指指向他的鼻头,「萧海齐,你在污辱我吗?我是独立的新时代女性,我的身份价值需要一个男人来给吗? 「告诉你,我要的东西会靠自己的双手来争取!安啦,虽然我没有那个脑袋念医学院,但我有信心,将来一定过得比你更富裕。」 但夏雨认为,海齐又说对了。 他该考虑弄弄的经济与收入,虽然她是新时代女性,不需要靠谁来替她创造价值,但……他该为她办个户口,将每月的利润所得放进去。 「不然,为排除寂寞好了。人老的时候,就会期待亲人在身边,当老人是很辛苦的,他们的动作会变得缓慢、思考会变得缺乏逻辑,每天都在和时间比赛,看谁先走到尽头,而这当中最可怕的是寂寞。 「忙碌的年轻人,没有空闲时间停下来多看你一眼,更别说陪你聊天,如果有个老伴在,你们会有共同回忆、共同话题,可以互相扶持与照顾。假设……没有老伴,会变成独居老人,孤独地看日出月升、孤独地在角落里慢慢腐朽死去,光是想像就觉得好可怜。」 关於这点,夏雨就无所谓了。因他明白,自己绝不会让弄弄变成独居老人。 但这回,海齐的话让弄弄再也无法潇洒挥手,大声说:安啦。 因为他说对了一件事,她害怕孤独死去。 见弄弄无语,萧海齐以为自己已经说服两人,笑歪了嘴,各拉过两人一只手,放在自己的胸前交叠。「那麽结婚吧,你们。」 弄弄和夏雨互视对方一眼,很有默契地用另一只手挥拳往他胸口一敲,他当场哀号。 「我是病人耶!」他愁眉苦脸,压着发痛的胸控诉。 「说!你收了闪闪移少好处?」弄弄跪上沙发,两手掐住他的脖子。 「没有……我发誓……」他呼吸困难。 「也对,闪闪只要对你笑两下,你的魂就没了。」她松了松手,三秒後又掐回去。「说!你还有没有在觊觎闪闪青春的肉体?」 「我没……」他艰难回话。 「弄弄,什麽叫做青春的肉体?」小小的声音从门口传来。 弄弄抬头,就见无知的小小和脸色铁青的闪闪,当下慌慌张张松开手,跳下沙发,立刻乖乖站好。 「你很闲,嗯?」 闪闪略带鼻音的「嗯」让弄弄浑身起鸡皮疙瘩。 「还、还好。」 闪闪捏捏她的手臂,说:「你最近好像缺乏锻链,蝴蝶袖都出来了哦。」 「呃,好像是,我去洗地板,从顶楼到地下室?」 闪闪双眼直盯着她不放。 「我去换床单,一、二、三、四、五,五床都换新的。」 闪闪仍然没有转移目光。 「我去擦窗户、洗厨房,我去当个认份的灰姑娘。」 闪闪这才满意点头,弄弄却愁了一张脸。 「你要记得……」 没等闪闪说完,她就接话,「我不只是吃白食的,还是拖油瓶——」 弄弄靠在夏雨的肩膀,孬孬躺在两个人的脚边。 孬孬的行动越来越缓慢,饭越吃越多,叫声却越来越弱,但牠的眼睛还是一样温和无辜、充满智慧。「充满智慧」是小小说的,他不晓得从哪本故事书里面读到这句话,马上用在孬孬身上。 她不晓得孬孬的眼底有没有充满智慧,但牠无辜的表情,的确经常鼓励了他们——有心事就来对牠说吧,牠会无条件接受的。 孬孬的狗屋是家里风水最好的地方,它的左边晒得到太阳,冬天的时候,往那里一趴,寒冷会自动走开。而狗屋的右边有棵树,夏天的时候,靠在树干上,它会为你遮出一方阴凉。 因此孬孬的狗屋是最受欢迎的谈心地方。 此刻的弄弄披着彼得兔长毯,手抚着孬孬的长毛,问夏雨,「hero,你觉得我在你的标准内还是标准外?」 「什麽意思?」他从来没想过在她身上设定标准。 「标准就是一般、大众印象,也就是——」 「你不必费心替我解释何谓标准,我只是不懂你的问题。」 「就是……我这样说好了。想到汉堡,你会想到两片圆面包,中间夹着一块汉堡肉、蛋、蔬菜之类的,如果你说:老板,请给我一个汉堡,然後你付五十块,老板交给你汉堡,一打开,嗯,就是普通汉堡,『标准内』。 「可如果打开……哇,是心型面包、里面夹的是牛排、有机蔬菜,你惊艳、你狂喜,这个汉堡远远在你的『标准外』。」 夏雨听完她的话,仍旧没回答。 弄弄猜,也许他没弄清楚她的意思,歪歪头,想了想。「好吧,大部份男人对女人会有一些基本想像,比方希望女人温柔、美丽、聪明、善良、脾气好,而且每个人的标准都不一样,也许你觉得要像林志玲才称得上漂亮,他却认为只要五官没有放进果汁机搅拌过,都算美丽;也许你认为聪明的标准是龙应台,他却认为注音符号认得齐全就算高智慧。所以,我呢?标准内还是标准外?」 这个问题夏雨很谨慎,深思过一番才回答。「第一,我不为女人定标准,因为我也不喜欢自己在别人的标准外或标准内;第二,就算你不温柔、不美丽、不善良、不聪明,请问,你是不是弄弄?是不是那个第一次见到我,没被我凶狠模样吓到,反而抱住我,喊我hero的宋予弄?」 她听懂了,咧开嘴角,恣意大笑。「是啊,我就是那个弄弄。」 「那就对了。我的弄弄不必把面包切成心型、不必在里面夹牛排、不必费心放有机蔬菜,就会让我惊艳,和你在一起,不必做任何事,都会让我狂喜。」 他的话很贴心,那不是hero会说的甜言蜜语,但爱情将他训练出奇蹟,尤其他那句「我的弄弄」,她喜欢当他的弄弄,喜欢她是他的。 他们谈恋爱已经整整一年,成效比想像中好上一百倍。她相信这样的感情风吹不散、雨敲不断,他们会一直一直一直持续下去。 望向院子,那棵用圣诞红堆叠越来的圣诞树,是全家人花了一整个周末下午装饰完成的,她放上许多饰品,小天使、小铃铛、小星星,摆了还要再摆,摆到海齐抗议,说它像个开满金钗的鬼婆婆,弄弄不介意,因为她爱热闹,爱一群人围在自己身旁。 「hero,如果有一天,我们非要失去彼此,那个原因绝对不可以是你不爱我,好不好?」 他没说话,只是莞尔一笑。他不为不可能的假设性问题做出答覆。 而她,看懂了他的眼光。 「如果某年某月某日,有某个也不需要标准就能让你惊艳的女孩出现,可不可以请你诚实告知?」 他的笑更大了,心知他如果回答,就是白痴。 而她,一样看懂他的答案。 抱住环在自己腰间的手,她不知道长辈说的话是真是假,不知道是不是所有的爱情到最後都会成为亲情或者习惯,但她真的相信,就算没有证书来证明,没有法律来约束,他们之间不会改变。 至於爱情啊,不管是变身为亲情或习惯,他们都会像现在这样,甜甜蜜蜜,幸幸福福。 弄弄真的以为,寒假的基本定义是吃饱睡、睡饱吃,但工作关系,她还是得每天出门。 没关系,这点她认了。但起码让她多睡两小时,不过份吧! 可是……很抱歉,她连这点小小的、卑微的希望都无权实现。 原因两个:一,闪闪要上班而小小放寒假(哇咧,世界上有种叫做安亲班的服务机构,没人听过吗)。第二,夏雨和海齐比她更忙,没空带小孩。第三,闪闪是个没有责任感的女主人兼爱下指令的姊姊,而寒假的第一天,弄弄接到的三十二个指令当中的一条,叫做给孬孬准备早餐。 知道孬孬是多麽庞大的黄金猎犬吗? 重点是,纵然牠很老了,对什麽都不上心,独独对吃这件事很坚君羊聊独家持 …坚持在清晨六点得到它的早餐,因此弄弄不及时起床帮牠处理,牠会晃着老迈的身躯,拾级而上赖到她床上,用体重强迫主人填饱牠的胃。 而寒假,孬孬比谁都清楚,弄弄就是牠的临时主人,即使牠仿佛、似乎、好像是得到老年痴呆症。 闹钟在五点四十五分的时候响起,弄弄想,再睡一下下好了。 这一下下,分针从九移到三,弄弄一面昏睡一面想,孬孬很快就要出现在床边,可是她昨晚和hero聊天聊太晚,孬孬……只能抱歉了。 她的眼睛持续闭着,对着指针耍赖!再睡一下、再睡一下……当分针再度滑到十时,孬孬还没上来。 突然,她想起昨天晚上孬孬发神经似的跟在每个人身边绕圈圈,还贴着小小,任由那个小子作弄,那情况实在违背一只老狗该有的体能状态。 直到夜深,孬孬被闪闪赶出房间,被海齐无奈大喊:孬孬,你再不出去,啊不然你来帮我写报告…… 孬孬不会写报告,只好来到夏雨房里,静静地窝在床的一角。 她对夏雨说:「今天孬孬的眼睛看起来特别哀伤。」 夏雨则揉揉她的头发说:「哀伤的是你的心情,不是孬孬的眼睛。」 对,昨天他们讨论到她的教授,那位教授在教授界里算是相当年轻的,但他的老婆比他更年轻,後来年轻的师母爱上年轻的同学。 搞到後来,教授不知道该不该当掉成绩很烂的年轻情敌,因为他害怕自己会在网站被人强烈抨击,公器私用。 这是件悲伤的事情。 七点了,孬孬还没出现?难不成牠的老年痴呆症更严重,严重到牠的生理时钟乱了? 弄弄逼自己下床,随便擦把脸、刷牙漱口,冲到楼下狗屋。 咦?牠不在! 会不会待在夏雨的房间里?不对,孬孬认床,再晚牠都会回到狗屋睡觉。 可是除了夏雨的房间,还真不晓得要去哪里找,她带着满心的狐疑去敲夏雨的房门。 「怎麽了?」 夏雨打开房门时已经穿戴整齐,因为下午有场座谈会,他得做些准备。 「孬孬不见了。」 「怎麽可能,牠会不会在海齐房里?」 「你以为孬孬没自尊吗?昨天被海齐赶出门,怎麽可能去找他。」 夏雨莞尔。「孬孬有自尊,但牠也是只心胸宽大的狗,不会介意海齐的一时情绪。」 「说的也是。」她挤挤鼻子。「我刚搬来的时候,孬孬体力还很好,牠常常把我和闪闪扑倒在地。」 「牠好像特别喜欢你和闪闪。」 「牠是公的咩,当然喜欢雌性生物。」 「既然这样,为什麽不帮牠找一只雌孬孬?」 「你这个话不是白问吗?你又不是不知道,孬孬很早就结紮了,就算找一只雌孬孬来,牠也没本事对人家怎样。」 「结紮?是因为家里养不了两条大狗吗?」 「不是。我没跟你说过孬孬的故事吗?」 「没有。」 「孬孬是条受虐狗,被老爸发现的时候全身都是伤,牠身上植有晶片,老爸以为牠走失了,好心地带牠回主人家里,没想到越接近孬孬的主人家,孬孬就越不敢前进。」 「为什麽?」 「问得好,老爸心里也在想为什麽,後来老爸还没按门铃,就听见一声喝斥声——死狗,我不是叫你不准回来,你非要我把你煮来吃吗? 「说着,一个肥胖的中年男人抓起脚上的拖鞋,就往孬孬头上砸下去,力道之大,孬孬当场被打歪在路边。原来孬孬被弃养後,曾经循着路找回旧家,只是每次下场都很惨。 「老爸很生气,换成我就挥拳揍回去了。但海齐说老爸强忍怒气,冷静问对方,『你不想养这条狗,是吗?如果是的话,我可不可以收养牠?』那个肥胖的中年男冷淡说:『随便,你要就牵走。』就这样,孬孬成了这个家的一份子。那个时候,牠就是只太监狗。」 夏雨莞尔,「原来大叔不只收留受虐儿,还收留受虐狗。」 「老爸是全世界最有爱心的男人,他最伟大的地方是什麽你知道吗?」 「什麽?」 「他娶了闪闪,解救天下男人於水深火热之中,天底下的男人应该发起募捐,一人捐一块钱,用黄金给老爸做一块大牌匾,上面写着——先天下之忧而忧,後天下之乐而乐。」 「宋予弄……」 闪闪诡魅的声音陡地传来,弄弄後颈的汗毛一根根竖起。她抓抓头,考虑要不要回头接受终极考验。 皱眉、瘪嘴,她换上一副忧心的表情,转身大声道:「闪闪、大叔,孬孬不见了!」 「不见?怎麽可能,牠那麽恋家。」闪闪被转移了注意力。 「我也觉得奇怪。」弄弄偷偷吐舌头,呼,这一关过了。 「我们分头去找,夏雨,你找四楼、弄弄找三楼、大叔去二楼看看,我去一楼。对了,弄弄,把海齐挖起来,叫他去顶楼找。」 顶楼?闪闪太看得起孬孬,牠那个庞大身躯怎麽可能爬得到顶楼,更别提牠有关节炎。 但她不敢顶嘴,乖乖往海齐屋里喊人去。 他们分头找,都没有孬孬的踪影。 他们聚在一起找,还是没有找到孬孬! 孬孬不是小型狗,不可能塞进小缝隙里,大门没有打开,孬孬不会跳墙,家就这麽大,牠还能往哪里去? 「孬孬会不会被绑票了?」 弄弄出声,所有人都沉下脸。 「你少笨,要绑也绑小小,谁会绑一只得了老年痴呆症的狗。」萧海齐轻斥。 他的原意是安慰大家,没想到惹来闪闪白眼加不爽。「放心,真的有歹徒的话,我们家会推派你去被绑。」 夏雨和弄弄交换一眼,他突然想起弄弄昨晚那句——「今天孬孬的眼睛看起来特别哀伤。」 猛然转身,他往厨房方向跑。 「hero,你想到孬孬在哪里了吗?」弄弄抓住他的衣袖。 「不知道,先找找看再说。」他转身,往地下室的方向走。 「不会的啦,我们家孬孬怕黑,牠绝对不会到地下室。」天底下有谁家的狗屋要装夜灯?他们家孬孬就要。 夏雨没分身回答,按下按钮,楼梯灯亮起,弄弄嘴里说不会,还是跟着他到地下室,楼梯未走到底,他们就看见孬孬庞大的身躯躺在那里。 她大喊一声,往下冲。「孬孬、孬孬……」 她跑到孬孬身边,抱起牠的脖子,孬孬的毛还是很长,但温暖不见了,孬孬低垂的眼皮盖住那双温驯的眼睛,牠的身体冰冷而僵硬,牠……死了…… 弄弄的声音引来全家人,闪闪看见弄弄的模样,泪水迅速模糊视线。 「夏雨,你怎麽知道孬孬在这里?」萧海齐问。 「我曾听说过,宠物狗为了不让主人伤心,会在死亡之前找个隐密的地方静静死去。」他伸出手抱住弄弄。 她哭红了眼睛,把头埋进孬孬的毛发里。「对不起,我昨天就觉得不对劲,我如果多注意就好了,如果我陪着孬孬,孬孬一定不会孤独死去……」 萧书临静静地看着眼前这一切,须臾後做下决定。「夏雨,你陪弄弄上楼,小小交给你们照顾,这件事先不要让他知道;海齐,你早上要出门吗?如果可以的话,可不可以帮我跑一趟徐叔叔家?」 萧海齐知道他要做什麽,小小的确小到不适合认识死亡,「老爸,你和闪闪去处理孬孬的後事吧,我会把狗带回来。」 萧海齐指的是徐叔叔家里的那条狗,牠也是被主人弃养的。黄金猎犬是大型犬,很多人觉得牠憨厚可爱,却没考虑到狗长大需要更大的空间、更大的运动量,在这个家庭空间普遍不足、主人普通忙碌的大都市里,大型狗常常遭到遗弃。 前阵子徐叔叔捡到狗,又舍不得将牠送到流浪动物之家,问了老爸几次,老爸考虑到孬孬,便没把牠带回来,现在……他们需要一条狗来安慰全家。 「好,闪闪你去开车。」说着,萧书临弯腰抱起孬孬。 闪闪吸吸鼻子起身,理智告诉她,如果想瞒过小小,动作就得加快。 他们分工合作,在最短的时间里将孬孬带离开家。 第八章 房间里,弄弄哭得不能自己,她害怕死亡、痛恨死亡,从很小的时候就害怕,当母亲被那个禽兽压在身下,当母亲茫然的望着自己,她以为她已经代替自己死去,母亲那张惨白的脸,让她深深地、深深地对死亡感到恐惧。 「乖,别伤心了,碰上大叔,孬孬不遗憾。」夏雨轻抚着她的背安慰。 「我气自己,要是我能够多注意孬孬一下,我真的发现孬孬看我的眼光和平常时不同……」 孬孬孤独地在地下室慢慢死去、冷却、僵硬,那个时候,牠心里想的是什麽?是他们一起玩闹的时光?还是牠被前主人虐待的痛苦? 「别傻气,没有人可以预知死亡。」夏雨将她抱进怀里,轻轻抚慰。孬孬的离去,没有人好受,牠早是这个家的一份子。 「hero,我看过一本书,书上说,宠物是我们上一辈子的亲人,因为缘份,让我们在这一世重逢。」弄弄吸着鼻子,抚了抚不断浮起疙瘩的手臂。 「孬孬不只是我们上辈子的亲人,也是这辈子的亲人,我深信,下辈子牠还会是我们的亲人。」 「你确定?」 「确定。」他的口气笃定,那个笃定,定了弄弄的心。 「可我心好慌。」 「不要慌,有一天,我们会在另一个世界与孬孬相逢,终有一天,牌局重洗,缘份深厚的我们,仍然不散,会聚。」他如此深信。 「可是我怕了,好怕。」她紧抓住他的手不放。 「怕什麽?」 「怕一个人,怕死掉的时候没有人知道……hero,我好後悔,我可不可以收回说过的话?」 「什麽话?」 「我不只要恋爱,我还要结婚、要生小孩,我要一群家人围在我身旁,陪着我哭、陪我笑,我不要像孬孬……孤独死去……」 他的身子一僵,肌肉紧绷。 「不可以吗?我不可以吗?」沉默不语的夏雨让她心惊,仰起头,双手圈住他的颈项,可怜兮兮地问着他。 心在窒息,记忆中那张狰狞面容压迫着他的神经,他的手指在颤栗,但她望着他的眸子里充满希冀,许久……他缓缓叹口气,低下头,额头碰着她的,柔声道:「不,你可以。」 「谢谢……谢谢……」她感激地抱住他,软软的唇凑上他唇间。 这一回,他没有回吻她:心事重重的他愁眉深锁。 这段日子,她每天都有掉东西的感觉,老是见她摸摸口袋、找找包包、翻翻抽屉、检查衣柜……她重复着这些动作,但事实上,她并没有失去任何东西。 一直到了很久很久以後,她才猛然惊醒,原来啊,当时她正在失去他…… 夏雨开始在夜里锁门,让她不得其门而入,然後她打手机给他,手机是关的。 她怒气冲冲质问他,他抱歉一笑,「对不起,我最近开始操作美国股市,因为时差的关系,晚上到凌晨四点是我最忙的时候。」 然後,他交给弄弄一本用她的名字开户的存款簿。 在以前,在她只想当他一辈子女朋友的时候,她不会收的,因为那时钱代表的是污辱,污辱她这个二十一世纪的新时代女性。 但现在,她收下了,因为孬孬去世那天他允诺了她,要结婚、要生小孩、要给她一群家人天天围在身边,陪着她哭、陪她笑,他不让她一个人孤独。 所以她把存款簿贴在胸口,满足地深吸口气。她知道夏雨是个重允诺的男人,允了她,便开始努力赚钱,开始替两人的将来做打算。 「你这样会不会太累?又要上班工作,又要操作股票。」她想也不想便圈住他的腰,因为太幸福,她没注意到他的身子变得僵硬。 「放心,我会找时间休息。」他拍拍她的头,将她推离开自己身上。 「不然我去告诉老爸,要他别叫你到公司上班好了。」她仰着头,认真说道。 「我想,不太好。」 「爲什麽?」 「因为叶子叔叔需要帮忙,而且他对我非常好。」 「那……」她嘟嘟嘴。「那我们以後不就没有时间约会?」 「弄弄,你忍耐一点,我很快就会赚到足够的钱,给你盖一间梦想中的屋子。」 他的话让她笑了,笑得又甜又美。「可是我的耐力不够,可不可以别让我等太久?」 他无言,深邃的眼睛望着她。 她不懂,明明是深情款款的眼神,怎会让她觉得心惊胆颤? 夏雨出版第二本书,他的演讲多到得时常跟叶子叔叔请假,然後有电视台到家里邀他去讲解股票,如果他同意了,那是个带状节目,他势必得花更多时间在工作上头。 知道这件事後,弄弄气到头皮发麻,她奔到他房间前,放开嗓门大喊,「hero,你给我出来。」 门里面一片寂静。 他还没回来?不对啊,现在是他操作美国股票的时间,所以他是故意相应不理。 她很气恼。不理她,代表什麽意思? 她伸出强健有力的小腿,狠狠地踢上他的门,「赶快来开门,不开门的话,我就把门踹破!」 里头依旧一片寂静。 火上添柴,她举起拳头,连续敲叩他的房门,那凶恶的气势,好像抓奸的大老婆,好像他屋子里藏了个美艳无双的二奶。 「怕了吗?怕也没用,不要躲、不要藏,你马上给我出来说清楚、讲明白!」 砰砰砰砰砰,她的拳头不痛,门都受不了了。 她在敲过第五十三下後,门终於从里面打开,夏两全身湿答答的,连头发上面的泡泡都没冲乾净,只在下腰处裹了条浴巾。 原来,人家没有躲藏或害怕,只是在洗澡。弄弄脸红了红,但想到她要问的事,她再壮气势——对於他要去电视台工作这件事她很在意。 「我有事要找你谈。」 「可不可以等我几分钟?」他无可奈何的请求。 「可以,但是尽快,你忙我也不闲。」 「好,不会让你等太久。」他温和地笑笑,转身走开。 她走到他的书桌前,电脑里面的数字不断跳动,看得她头昏眼花,也只有怪人才能在这些跳跃的数字中得到快乐。 偏偏,她爱上的那个,就是怪人! 呼,弄弄用力吐气,想把所有不愉快全数吐尽,只不过哪有那麽容易? 认真想想,他们有多久没一起出去吃饭、看电影?有多久没说傻话、笑得笨兮兮?是因为他们已经脱离热恋行列、进入沉潜期,还是因为爱情在尚未化为亲情之前,已然逐渐淡去? 皱着眉,她看向他床头上的画作,那是她十二岁的作品,画的是一个葡萄围、一个家和一群朴实而快乐的家人。 原来,长久以来她只是嘴硬,说她不要婚姻、不要家庭,说她和他一样,有着受虐儿的阴影,事实上,十二岁的自己就渴望建立幸福家庭,她不过是欺骗他,欺骗自己。 是不是……她不小心吐露真心,他便决定和她一刀两断? 浴室的门蓦地被打开,穿戴整齐的夏雨走了出来。 她扯了扯嘴角,笑出一抹凄凉。 如果是以前,热恋时期的那个「以前」,他会围着浴巾走出来,冲着她笑。她会朝着他笑,然後恶意伸手,抽去他身上那条巾子,而他会惩罚性地压在她身上,然後滚来滚去,滚出一室旖旎…… 可他穿得那麽整齐,代表什麽?代表他对情人间最爱做的事已经不感兴趣?当两人之间连性都觉得兴趣缺缺,是不是摆明分手已近? 「拿去,我不需要你的钱。」 她把存款簿放在桌面上,转身,坐到床边。 他拿起存款簿,看两眼,问:「在闹脾气?谁惹你生气?」 「还有谁?就是你、就是你、就是你!」 她很想抡起拳头,学韩剧在他胸前捶啊捶的,捶得风情万种、捶得没兴趣的弟弟再度对她感到兴趣,可……唉!她捶不出那种效果,只捶得出满脸泼妇相。她明白,自己不应该当泼妇的,海齐说过,发脾气可以解决问题的话,猪就可以飞上天,乳牛可以挤出燕窝,母鸡生下干贝。 「说说,我做错什麽惹你不开心?」他拉来椅子,与在床上的她对坐,语气如往常般温和,但她就是感到不对劲。 他宁可坐在她对面,也不愿意上床来,让她坐在他的大腿上?她还需要更多的证据来证明,他後悔他们的「曾经」? 「你玩美国股票、写书,没有空余时间给我,我睁一只眼、闭一只眼,至少你在家里。可是你越来越过份,竟然要上电视节目,怎样,想当风流型男、追求美女主播,还是想进入演艺圈,让你全身上下的桃花开到最旺盛?」 说不当泼妇的,可一生起气来,她就是阻止不了自己。 夏雨叹气,拉过她的手,把存款簿塞回她手里。 「如果你是为这个生气,那麽并没有,我没有接下电视台的工作。」 他的话像根针,瞬间刺破她的怒气。 他没有…… 「怎麽可能?你怎麽可能放弃这种大好机会?我听说美女主播亲自来我们家, 邀请你和她合作,她还笑得一身狐狸味,你怎麽……」 他失笑。「没错,那是个很好的机会,不管她有没有笑得一身狐狸味。但重点是,上一集电视的钱,我得跑五场演讲,你比我更清楚,成名之後伴随而来的是什麽,但我放弃了。」 「为什麽?」 「因为你会生气。」他溺爱地揉了揉她的头发。 因为她会生气,所以他把送上门的大好机会往外推? 他还那麽重视她,一个男人重视女人,重视到未来前途都可以放一边,她怎麽能够怀疑……怀疑他变心…… 悄悄地,赧红爬上她的脸,因为她的无理取闹、她的胡思乱想…… 「把钱好好收着,我赚钱、你盖房子,这是我们共同的理想和愿望,我们要一起努力做到。」 弄弄凝望着他。 他那麽拚命,不就是为了让她盖一间属於他们的新家?他又没有逃、没有躲,纯粹在洗澡,她却要怀疑他不敢面对自己?她实在不该为自己多度膨胀的想像力而火大。 她越想越不好意思,头越垂越低。「对不起。」她讲得很小声。 「什麽?」他没听清楚她说什麽。 「我说对不起,我就生理不顺咩!你不要介意,想不想吃宵夜,我给你煮一碗面,好不好?」 他叹息。「不必。你忙不忙?」 「不忙、不忙,我闲得要死。」 哇咧,她闲?她明天要交的报告还没整理好,那个死脸教授不把全班当掉很不爽…… 「可不可以陪陪我,一下子就好?」他拉起她的手问。 再一次,让他放纵一回,因为他爱她,爱得不能自己。 夏雨的神情古怪,她看出来了,但她不明白原因。 笑笑,她扑身向前,勾住他的头颈,抱住他,像以前那样。 「没问题,这种事情不必问,我乐意得很啦。」 她跨坐在他的两腿上,小小的掌心捧起他的脸,吻,像蜻蜒点水,一下一下又一下,之後越吻越热烈,他的弟弟觉醒,她感觉到了。 啊咧,谁说她没有魅力,谁说他对她没有兴趣,明明就禁不起撩拨。呵呵,她把所有的怀疑和想像丢到九霄云外。 教授,如果当人是你所欲,那麽就请您尽情当吧…… 弄弄在反反覆覆、怀疑与自我否定间,度过漫长的六个月。 夏雨不再对她甜言蜜语、不再和她并躺在床间,六个月以来,他们没有做过任何一件情人之间应该做的事。 可是他仍然对她温和,仍然收纳她的生气与不满,仍然疼她、宠她,把所有她想要的摆在她面前,这样的情况,她不知道该怎麽解释才正确。 他爱她?不对,爱一个人会想要时时刻刻待在她身边,他没有。 他不喜欢她?更不对,不喜欢不会事事都考虑到她,不会把她的一切摆在最前线。 就像上次她的设计稿出不来,老爸舍不得骂她,但工程延宕的另一个名称叫做烧银子,於是叶子叔叔跑到家里来逼她。 头一回被骂,她嘴硬的说:「设计是种任性的工作,越任性才能创作出好作品。」 叶子叔叔火了。「杀人是种随兴的工作,我今天刚刚好时间充裕、有足够的空间随兴。」 只是小小的口气不佳,夏雨就黑下脸,对叶子叔叔说,「延宕的工程款由我这边支出,弄弄工作压力太大,现在不想做。」 他说完就带她出门,不理会身後的叶子叔叔气得跳脚,也忘记叶子叔叔曾对他的好。 他宠她宠得这样理所当然,她凭什麽指责他对自己的感情起了变化? 於是弄弄不断说服自己,他的忙,为的是两个人的将来。她告诉自己,婚姻和谈恋爱不一样,前者需要付出更多的责任与心力。 直到这件事发生,她的说服变得无力—— 他带回一个女孩,据说是同事,她和夏雨编在同一组,为了企划案,两个人必须关在房间里彻夜讨论。 真的是彻夜讨论吗? 她不知道。她只能假装送茶、送水果,进进出出窥探两个人的动作;她只能在床上彻夜难眠,倾听邻房有没有传来呻吟声;她只能在隔天一大早顶着熊猫眼为大家做早餐,假装若无其事之外……还真的不知道该怎麽办。 然後她在抱着书、准备离开家时,看见夏雨和那个女孩在说话。 女孩不高、夏雨不矮,他得低着头把耳朵凑上,才能听见她在说什麽。 他听得很开心,而女孩说得很尽兴,那是经过一晚辛苦夜战做不出来的表情,除非他们昨晚做的不是彻夜讨论,而是彻夜狂欢。 然後,一个猝不及防的动作,女人吻上他的脸。 心咚地一声,掉在地板,弄弄傻傻地站在原地,进退两难,眼眶迅速泛红,酸水充塞胸口,证实了多日怀疑,她并没有比较快乐。 她看着他送女孩出门,看着他折回返家,看着他满脸笑容…… 她不生气,只是害怕,至於怕些什麽,自己也不明白。 他住她面前站定,她屏气凝神问:「她是你的新女友?」 他没有回答,她猜,这是不是传说中的默认?所有被抓奸在床的男人碰到元配的尖锐问题,都习惯默认。 「她也是一个不温柔、不美丽、不善良、不聪明,不必把面包切成心型、不必在里面夹牛排,就会让你惊艳,和她在一起,不必做任何事,都会让你狂喜的女孩?」 夏雨又默认了,但他眼底有着明显的痛苦。她太熟悉他,明白这样的眼神叫做罪恶感。 罪恶感?也对,他的改变是从到老爸公司上班後开始的,她以为他很忙,她相信他的努力是为了两人的未来着想,她提出有力证据,他除了公司和家里,哪里都很少去…… 原来,这叫做明修栈道,暗渡陈仓。 「既然这是你的决定,为什麽要承诺我,我可以拥有小孩和婚姻?」 他终於开口,可是那话残忍得不像出自hero之口。 「你可以拥有婚姻和小孩,只不过提供者……不是我。」 豆大泪珠倏地滚下。原来他不是承诺,从头到尾只是她在自以为是? 她被什麽东西射中?心好痛,痛得无法出口呼救。明明不冷的,她却激灵地打起寒颤,彷佛置身寒冬。 她骄傲的外皮被掀了,她的自尊被剥除,她茫然地看着她的hero。 是从什麽时候起,他不愿意再当她的hero?为什麽不事先知会她一声?为什麽要砍人砍得教人措手不及? 紧握十指,吞下哽咽,即便要死,她也要死得明白清楚。於是她又问:「那你何必给我存款簿,让我心存幻想?」 「那是你该得的。」 又是一句让人迅雷不及掩耳的残酷句型。 那个意思是……他们交往、他们上床、他们没有未来和幻想,所以她得不到他的承诺与婚姻,却能得到他的钱,和天底下的地下情人一样。 她该不该对他的大方感激涕零、俯首言谢? 「……你是刻意的,刻意把她带回来,让我明白?」 他不语,很好,默认加上默认and默认,默认出事实与真相。 弄弄深吸气,用力闭上眼睛。她不停告诉自己,不要生气,海齐说过的,发脾气可以解决问题的话,猪就可以飞上天,乳牛可以挤出燕窝,母鸡剩下乾贝…… 对,她要细心认真想清楚,把所有的可能和问题一一找出来,她不要当泼妇、骂街无益於自己…… 扭过头,她欲走出门外。 夏雨却拉住她的手,不让她离开。 如果弄弄生气,他会放心;如果她破口大骂、胡闹任性,他会安心,如果她对他一阵拳打脚踢,他会相信她将没事。 但她什麽都没有做,只是扭头就走—— 她甩开他,下一秒他又将她拉回。「你要去哪里?」 「去散步。」 「我陪你去。」 「不必了,我需要想清楚很多事。」 「你要想清楚什麽?」 「比如想清楚,我也许没有想像中那麽爱你,比如,我爱上的只是自己的想像而已……」 她否定自己、全盘否定,不再多言,她大步跨出屋门,走得毫不留情。 夏雨神情忧郁,仰头向天,深吐口长气。 进屋时,他看见斜身靠在门边的海齐脸色铁青,与他对峙的目光里充满杀气,举起拳,一副想狠狠揍他一顿的模样,但最终……他还是放下拳头。 他无法相信,夏雨会是个忘恩负义、见异思迁的男人。 夏雨垂下双眸,经过他身边时,冷冷两句话,刨上他的心。 萧海齐说:「早知道你是个混蛋,老爸根本不应该收养你!」 第九章 这个晚上,弄弄没回家。 夏雨和萧海齐合力编了个谎话,让闪闪和大叔安心回房睡觉,他们却等在客厅里,谁也不肯先回房、不肯先开口说话。 直到短针走到三的位置,萧海齐再也忍受不住,霍地起身。 「我去找弄弄。」 「不要,等她想清楚,她会回来的。」 弄弄自尊心强,她绝对不愿意自己狼狈的一面被看见,即使那个人是一起长大的海齐。 「你就这麽放心?如果她在外面碰到危险呢?如果色狼尾随在她君羊耳卯独家身後呢?如果她想不开呢?」他压抑着音量,却气得额头青筋暴凸。 弄弄是他的妹妹,他真心相待的妹妹,凭什麽夏雨有权这般伤她?偏偏把她推到夏雨身边的人是自己,他後悔、懊恼,恨不得时间重新来过,他宁愿自个儿下海当弄弄的mr.right。 「不会的,弄弄会平安回来,她不会让自己受伤。」她是个坚强的女人,再恶劣的环境都击不倒她,没道理……只是这样,她会想不开。 他冷哼一声。「就因为她强得不会让自己受伤,你便有权利欺负她?」 夏雨沉默,无法反驳他的话。 他恨恨瞪他。「我希望有一天你会後悔。」 撂下话,他离开家门。 不管弄弄的跆拳道是不是好到能够自保,他都要去找她。 夏雨望着萧海齐离去的背影,惨淡一笑。 他走到屋外,在孬孬的狗屋前面席地而坐。 家里换了一只新孬孬,也是黄金猎犬,这个做法是为了小小着想,他还太小,小得不适合认识死亡。 但新孬孬加入的第一天,小小就发觉孬孬变得不一样。他只好费心上网,找到许多明星整型前和整型後的照片来说服他,他们家的孬孬只是到整型医院走了一遭。 即便如此,小小还是会发出疑问:为什麽孬孬走路变快了?为什麽孬孬不喜欢跟在我後面?为什麽孬孬不爱睡大觉……我好不习惯哦…… 小小那麽小,换了只狗都会觉得不习惯,弄弄那麽大,换个男朋友……一定要花好长一段时间才能适应吧? 夏雨背靠向狗屋,仰头看着星空。他和弄弄,无数次在这里看星星,弄弄喜欢替每颗星星编故事,牛郎星、织女星、天津四,夏日大三角的故事在她的嘴里活灵活现。 她说,那个第三者叫做天津四,他有钱又帅气,是千年难得出现的好男儿,比起牛郎简直强上几百倍,织女除非是被蛤仔肉糊到眼睛,不然随便挑挑都会挑上天津四。 然後呢?织女移情别恋了吗?他问。 她摇头,笑答,爱情啊,就是这麽莫名其妙的事,爱上就爱上喽,就算所爱少一只眼睛、断一只胳臂、缺一条腿,心里面啊,最喜欢的还是他。 她说这些话的时候,眼睛闪闪发亮,像天上的星星。 那个时候,她好快乐,因为她正在谈恋爱,而她爱的那个男人,眼睛正常、胳臂正常、腿也正常。 她会好起来吗?会很伤心吗?会哭得不像个大姊头吗? 她曾经问他,知不知道分离有另外一个名字? 他回答:知道。分手、分开、分别、分割…… 她摇头说不对,另一个名字叫做思念。哪一天,我们决定分手了,我会从分手那一天开始思念你。 他们尚未正式分手,他已经非常非常非常地思念她…… 弄弄在天亮的时候回到家,她的眼睛是红的,但不代表哭过,她只是彻夜没睡,疲惫的双眼充满血丝。 「你整晚没睡,都在这里等我?」 「对。」 他的答案让她笑出微甜酒窝。整个晚上的路,她没有白走了,她想清楚、想透彻,想出所有的前因後果了。 「我们能不能谈谈?」她说。 「你不累?」 「不谈开,我无法安心休息。」 「好,我们谈谈。」然後他像以前那样,小心翼翼地牵起她的手。 五分钟後,他们来到顶楼,他的手上多了牛奶、土司和一件毯子。 她吃不下东西,他安静的把毯子盖在她身上。她累了,他便担任她的人肉靠垫。他们啊,真是太熟悉了,熟到他的细微动作也能教她察觉出真心。 「昨晚你去哪里?」 「我不知道,就是一直走、一直走、一直走……我走了很久。」 「那麽,都想清楚了?」 「想清楚了,但有些事,还需要向你求证。」 「好,你问。」 「你必须先发誓,接下来的问题,你会用实话回答我。」 他捏紧了左手拇指与食指,弄弄莞尔,那是他左右为难的肢体表情。 「你有没有在电视新闻里看见一个数据?那是英国人做的,数据说,一个人一辈子会说八千多万次的谎言,但大部份是出自於善意。」 「有。」 这则新闻是他们一起窝在沙发时看见的,当时她问:「hero,你觉得我美丽吗?」 他直觉回答,「美丽。」 她问:「这个算在你的八千多万次里面吗?」 「我的一辈子会说八千多万次谎言,却会说八亿多次的真话,那个回答在我的八亿多次里。」 听了他的回答,她笑了,笑得幸福美满。「谁说hero不能被训练,爱情就是能把hero变成绕指柔。」 她的话拉回他的思绪。 「现在,我需要的不是善意的谎言,而是实话,即使它真的很恶意。不过我发誓,不管你的实话是什麽,如果分手是你的希望,我们就分手。」 他定定看着她,看了近三分钟,然後点头。 「那个女人、你的办公室恋情,是假的,对不对?」 他的拇指和食指又捏紧了,好半晌,他困难回答,「是假的。」 「除了我,你并没有爱上别人,对不对?」 「对。」他的眉头快要打结。 「你想要演一出大烂戏,把我气得半死,然後把我们的爱情丢掉,对不对?」 这次,他停了快十秒才迟疑回答,「对。」 「让你想这麽做的原因,是不是和孬孬去世那天我对你说的话有关?」 夏雨沉默地把头埋进双膝间。 她终究是了解他的,他的烂戏只能骗她一时,骗不了太久,就算她不出去走路、就算她不让他担心一整夜,她早晚会发现事实真相,那是因为她太熟悉他,如同他熟悉她的心。 「你不想结婚的原因,是不是担心……自己和父亲一样?」 他陡地把头抬起来,握住她的双臂对她说:「我一定会和他一样。」 「你为什麽这麽笃定?」 「我和父亲出生的日月时辰一模一样,那年我母亲为了鼓舞父亲,存了钱带他去算命,他算我父亲的每一件事都很准,失业、诱拐人妻、童年失怙……包括他会在四十三岁那年犯下杀人罪。他大怒之下,掀翻算命先生的桌子,我母亲频频跟对方道歉,离去前,算命先生拉住我的手,送我几句话。」 「他说什麽?」 「我的命盘和父亲一样,要多积福行善,最好能遁入空门、潜心修行,别害了人家的好女儿。」 「我也想翻他的桌子。」弄弄苦笑,她的爱情竟是毁在一个算命先生的手上。 夏雨握住她的手,认真道,「错的不是他,是我没有听进他的话,我该积福行善、遁入空门,不该留在这里害你……我好後悔,後悔自己的自私,我不应该控制不住感情、不应该爱上你,不该被你说服、放纵感情,是我的错。」 「那麽,如果我说,算了,把我讲过的话当成屁,我不要结婚了、不要孩子了,我愿意和你这样一路走下去,我们可不可以不要在这个时候分离?」 他看着她的目光充满怜惜,双手捧起她的脸,满满的心疼填满他的五官。 他永远记得孬孬去世那日,弄弄哭着抱紧他说,她慌、她怕、她不要一个人孤独死去,她要孩子婚姻、要很多的家人时时团聚……那是她的梦,明白昭示着她的真心。 「弄弄,你是个很好、很好的女孩。」 「我知道,我还是很好的大姊头、很好的情人、很好的学生,我在各方面的表现都是最好的。」 「没错,像你这麽好的女孩,有权利得到幸福家庭,有权利得到一群和小小一样可爱聪明的孩子,你不应该为我放弃这些。」正因为爱她,纵使再不舍,他都得放手。 「你凭什麽认定,失去你、得到小孩和家庭,我会比较快乐?」 「你会,因为那张图画,我床头的那幅画。」 原来他和她一样,早就看清楚她的口是心非,只是从来不揭穿。 「所以,无论我怎麽苦口婆心,你都非和我分手不可?」 是的,为了她好。他沉重点头。 「就算分手後还住在同一个屋檐下会很尴尬,你也不要紧?」 「不会有这种情形,因为……我要到英国,回我父亲身边。」父亲年纪很大了,当儿子的有义务照顾父亲。 他连这个都想好了呵!难怪他急着赚钱给她,让她完成梦想,连分手都要这麽man?他还真以为自己是hero?! 「那麽可不可以……我提醒你一句?」 「可以。」他微微点头。 「哪天你发现,其实你血液里放没有暴力基因,或者你相信自己有本事控制那样的基因,哪天你了解,算命的话和综艺节目主持人的话一样,随便听听ok,大可不必认真……那个时候,你能不能回台湾看看我?届时,若我身边没有一个比你更好的男人,我们试试……再续前缘?」 她占他便宜了,她不只说了一句,但身为她的hero,他从不介意被她占便宜。 他手指轻触她的脸,却拉不出一个勉强的笑容。 「答应我。」她坚持。 他审视着她的眉眼鼻唇,一点一点将她的容颜刻在心版上,经过片刻才点头。 很好,他答应了,hero是不骗人的。 弄弄满意点头,「你记不记得我们的分手步骤?」 他记得,步骤一,先谈论爱情不能继续下去的原因,直到对方理解,为什麽不能在一起;步骤二,如果对方很伤心,要努力试着安抚对方的情绪;步骤三,确定分手後,两个人要一起创造共同的回忆,好让彼此在回忆起这段爱情时,充满甜蜜…… 步骤一,他们完成了。 他直接进入步骤二,拉过弄弄,把她拥进怀里,轻轻拍着她的背。弄弄在他怀里笑了,他记得,记得她说的每句话…… 「从明天开始,我们要创造共同的回忆,等回忆积满了,我们才能分手。」她在怀里对他说。 「好。」他点头允诺。 「那个回忆,要照我的意思去创造。」 「好。」他还能宠她多少,就尽力宠吧,不设条件、不定范围,他要宠她,宠得倾尽全力。 「我要十天,会不会太过份?」 「不会。」 「不准开电脑、不准上班、不准去演讲,你要完完全全属於我十天。」 「好。」他同意她。 她是对的,他们之间可以没有未来可期,却不能失去过去,未来每一天、每一夜,他需要用很多的「过去」来填满填平。 十天当中的第一天,他们去吃麻辣鸭血。 她吃得嘴唇都肿起来了还吃,拚命吃,吃一块、说一个愿望,她把鸭血当成生日蛋糕,只差没在上面插上红红黄黄的小蜡烛。 第一个愿望是,hero要幸福;第二个愿望是,hero要非常幸福,第三个愿望是,不管未来在hero身边的女人是谁,他都要努力幸福……然後第五、第十、第十五个愿望,每个愿望里面都有幸福二字。 那个下午,她吞三次表飞鸣,到了晚上,还是拉肚子拉不停。夏雨看不下去,硬把她带到医院打针。 第二天,她想要带他去吃甜食。早餐中餐晚餐,她要用甜食把他塞满满。他虽然没有反对,但坚持把甜食日往後压,压到她的肠胃不再出现抗议声浪为止。 所以第二天他们去坐云霄飞车,弄弄坐过很多回,她在飞车上面放声尖叫、放声大哭,把满肚子的不满和委屈通通释放。 下云霄飞车後,她吐得乱七八糟,夏雨才晓得,原来不只吃东西会伤肠胃,坐云霄飞车也会,而伤心人,伤的不仅仅是心…… 第三天,他们去逛鬼尾。 鬼不可怕,但她一路哭得凄惨,哭得鬼屋里面的鬼被吓到,愣愣地看着这位女客人一路哭一路大喊:你们对不起我! 出鬼屋後,她骂了很难听、很粗俗、很没水准的话。「法克,哪有鬼那麽不尽责,没吓到游客还被游客吓。」 她的口气很大姊头、态度很大姊头,但夏雨看了心疼,疼得说不出话,因为那个对不起她的人是他。 第四天,他们去散步,从早上走到晚上,累坏了就找个地方坐坐,如果找不到地方就坐地上。 这天,他们背後跟着身强体壮,越走越有精神的新孬孬,他们有时候沉思,有时候交谈,谈的全是两个人之间发生过的点点滴滴。 他们谈到第一次见面时,他说:「我恍然大悟,原来温暖是长成这样……」 她心疼地握住他的手心,如果不是命运,她愿意把温暖无限量输送到他的掌心。 他们谈他们第一次接吻,脸红心跳的感觉还在,可惜,他们将要分离。 他们谈啊谈,谈他们的恋情、谈他们比麻吉还麻吉的情谊,谈他们早有先见之明,恋爱不是件聪明的决定,都是海齐,害他们一步错、步步错,错至今…… 谈到心酸了、苦了、涩了,弄弄就蹲下来,抱住新孬孬,头埋进牠长长的金黄色毛发里,用泪水替牠洗头。 夏雨看见了,却别开头,假装没有发现骄傲女生的狼狈。 然後,他也在走路当中想清楚很多事情。比如,他爱她,从见面的第一天开始。比如,他不想分手,不想再也看不到她。又比如,如果路一直走下去,会走到世界末日的话,那麽他会很高兴,高兴时空停在那一刻。 第五天,第六天……第九天,他做了从前做过或没做过的事,然後第十天,他们一起去吃甜食。 早餐是85c的蛋糕和杏仁奶茶,然後他们去吃了花生豆花、巧克力、草莓大福,中餐明明塞不下了,还是买两碗红豆薏仁汤来吃……直到深夜,她手上拿着最後一块提拉米苏。 当你一口、我一口时,弄弄问:「可不可以告诉我,为什麽你从来不碰甜食?」 「因为……」他思忖着话该怎麽说。 「说实话。」她不咸不淡地摧促。 他笑笑,老实回答,「我觉得甜食是天底下最虚伪的食物。」 「为什麽?」 「人生那麽苦,为什麽要用一大堆甜食来自我欺骗?」 弄弄没有应话,但她懂了。 那一刀刺得又深又狠,只不过刺的不是他父亲的腰腹,而是他的心。他不是不要婚姻家庭孩子,而是他连自己都不要,他不准自己幸福、不准自己快乐……他从来就不想放过自己! 她已经叫了他那麽久、那麽久的hero,为什麽他不相信自己是真正的hero?他们已经给了他那麽多、那麽多的爱,为什麽他还不肯爱自己? 她把最後一口提拉米苏放进他嘴里,说道。「如果你认真品味会发现,即使没有甜食,人生还是有甜蜜的部份。」 「有吗?」 「记不记得我们丢飞盘给老孬孬,牠怎麽都接不到的时候,你笑得东倒西歪?说你会永远记得这麽好笑的事隋。 「记不记得小小学爬树,窜了好几次都上不去,你好心把他抱上去,他却在树上哭着大叫『hero救命』,那时,你说小小是我们最甜蜜的负担。 「那个冬天,特别特别冷,我们烧了一盆炭火,听海齐说鬼故事,我一直喊冷,你却说那是你遇过最暖和的冬天……那麽多的事,怎麽会让你品不出甜蜜滋味?」她微微一叹。 他锁紧眉头,在她面前。 她知道自己说服不了他,笑了笑转移话题。她说,「答应我一件事。」 「什麽事?」 「不管怎样,都别断了音讯,随时随地让我们知道你在哪里、做什麽,是不是和现在一样……不允许自己快乐?」 就算英国很远,牵系着他们之间的丝线,不能断。 「好。」 「你可以选择和我分开,却不能阻止哪一日我们在街角相逢。」 「好。」 「那个时候,不管你是不是已经对我没有半分感觉,都要朝我快步飞奔,都要笑着对我说:嗨,弄弄,别来无恙。」 即便误解,她也要误解自己还在他的心里。 「好。」 她点点头,也回答他,「好。」 「好什麽?」夏雨不懂。 「我答应你,我不哭。」 她的话很简单,却一下子酸楚了他的心。猛地,他拥她入怀,深深、深深地叹息,於是她明白,他爱她,一如往昔。 只是那个讨人厌的阴影挥之不去,只是那个令人憎厌的预言隔绝了他,不让他放手,大胆去爱。 她会等到他想开的那天吗?说实话,那麽熟悉他的她,没有半分把握。 因为她比谁都懂他的固执、懂他维护她的心意,如果有那麽一丝丝可能性,他会伤害到自己,她深信,他宁可拿枪轰了自己,也不愿让她受半点伤害。 「hero……」 「嗯?」 「我们相遇的时间点,很完美。」 会吗?他以为他们的相遇点有些血腥、有些暴力、有些儿童不宜。不过,她要这麽说,他没意见。 「然後呢?」 「我们相爱的时候很完美。」 这个,他承认,这辈子他再不会有这样完美的时光了,虽然与弄弄相爱的他不够完美。 「所以呢?」 「所以分手後,我们没有痛苦,没痛苦便不会生气,不生气便没有遗憾,没遗憾便不会不愉快……所以,我们都要幸福,都要好好的,才对得起我们爱过的对方……」 他酸了鼻子,俯下身,把头埋进她的长发里。她不是新孬孬,但他学她,用泪水为她洗头。 夏雨离开那天,台北的天空在下雨,很大的一场雨,想要洗净什麽似的,但记忆这种东西深藏在人们心底,不是想洗就可以洗去的。 萧书临送夏雨到机场,他不懂事情怎麽会发展成这样,但他相信夏雨和弄弄是聪明的孩子,他们知道怎麽做对彼此最好。 闪闪咳声叹气,她不断暗示两人,有什麽误会解释清楚就得了,不要轻易放弃爱情。她说,只要是相处,就会有误解、有纷争,他们该做的是解决,而不是说再见。 弄弄摇头说:「我们之间不存在误会。」 是的。造就他们分手的原因是了解,她了解他恨自己、恨命运,从现在到以前,她也了解横亘在他们之间的是童年阴影,而那个阴影……她叹息…… 就拿孬孬来说,他们爱了牠那麽多年,牠是那样地信任他们,可只要他们手中拿着水管,牠就会吓着躲开。 明知道自己不会挨打,孬孬还是恐惧着他们手中的水管,就像夏雨明知道他和父亲不同,却仍然恐惧着身子里的相同基因。 现令,她唯一能做的是等待,等待再度相逢,那时他们都足够成熟,不再受阴影所控,便可以笑谈着今日一切。 在老爸的车子驶出家门那一刻,承诺不哭的弄弄,还是哭了。 千防万防,她防着分手後有人得离开这片天空,她那样努力,努力把他当成hero,努力地把爱情藏在背後,千不该、万不该……那日被海齐说服。 她不晓得,爱情会不会在两人背过身後灰飞烟灭,但她明白他仍然爱着她,在心底深处,深深爱着。 尾声 时间在过,可以很快也可以很慢,而弄弄选择了最快的那一种,她把一天二十四小时安排得天衣无缝,再也插不进任何闲暇时刻。 因为忙碌会删除人们较多的情绪,而且会让她躺在床上时,在最短的时间内入睡。 可……即便如此,她还是害怕深夜,害怕经过夏雨的房间,害怕想起他床头那幅葡萄园的画,害怕他们之间存在的梦,是假的。 常常,她在恍种间自问,她的人生里,是否真的曾经出现过一个hero? 夏雨失约了,他没写信、没有打电话或视讯,他彻底地断了与他们的联系。弄弄深切怀疑,是不是他知道自己在背後流过无数泪水、破坏约定,於是不把约定当一回事? 她在脸书上对他做人肉搜寻,但他彻底销声匿迹。 他离开五年,这五年,她从研究所毕业,进入老爸的建设公司,她从小助理成为年薪破三百万的设计师。在这当中,她还做了件疯狂的事,那件事让她的耳朵被闪闪念得差点儿聋掉。 走在路上,弄弄背着大包包。 那个包包有多大?比她的背要大上一倍。 现在的她晒得有点黑,因为懒得整理,乾脆把头发剪短,耳下十公分的短发让她看起来更像小女生。当她出现在街的那端时,会让人误以为是发宣传单的小妹。 因此当夏雨看见她时,简直不敢相信自己的眼睛,现在的她,比那年他离开时的弄弄更小,更年轻。 夏雨回来了,在海齐的拳头伺候过、再经历闪闪的唠叨攻势,最後在小小……呃,不,他不小了,已上小学的小小在长年食物攻击下,长得很巨大,幸好他还没有太老,老到打不赢他,否则hero这个名字将会成为史上大笑话。 最後,他被闪闪赶到门外,迎接即将回家的弄弄。 当然,他还是没弄懂,要他迎接弄弄这句话有什麽不对劲,为什麽说这话时闪闪眼底会闪过诡谲神色?为什麽海齐要抢在他离开前夺门而出,并且飞快撂下一句,「我这两天不回家。」 不过弄弄……他日夜思念的人儿,他好想她!他想他们在一起相处过的每分每秒,想她助跑跳到他腿上,给他一个熊抱,想她老是勾住他脖子,一次一次喊他hero,想她需要散步才能思考…… 这个习惯他也学会了,在英国那几年,他常用散步来思考无数事情,包括他的爱情和他的未来。 在英国,他和父亲一起生活,如果说,当年因为年纪太小,他对父亲的印象只有冰淇淋和铁马,那麽这几年他从父亲身上学习到许多生活哲学、态度和看法。 父亲觉得他离开弄弄的理由荒谬至极,不但请来颇有学术地位的命理专家,为他推翻那个信口雌黄的江湖术士的说法,还蒐集许多小时候家庭环境不好,长大却成就非凡的例子。 父亲还找来一本书送给他,作者是康丝坦姿。布里斯寇,写的是她在童年时期被母亲与她的男朋友虐待,後来力争上游,成为英国第一位黑人女法官的真实故事,他重复阅读,在阅读当中,一次次想着他不愿意回想的过往。 他并不是真正的hero,因为在回想中,他仍然害怕、仍然惶恐。那段时间,他经常在恶梦里挣扎,然而每一回把他从恶梦当中拉出来的,是弄弄那双小小的却很温暖的手。 那股暖流,缓缓地从她的掌心流进他的掌中、手臂、心脏,然後顺着血管流至全身,让他在恶梦中获得拯救…… 他问父亲,「如果我身体里有暴力基因,促使我对家人使用暴力,怎麽办?」 父亲笑着说,「每个人身上都有父母亲的遗传基因,是不是每个得了癌症的父母,孩子必定死於癌症?不会嘛,对不对?只要他们选择了健康的生活、健康的食物。 「同样的,当你碰到挫折时,难道不能选择健康的态度,然後积极面对,非要学你的父亲用酒精来自我麻醉?并用酒精为藉口,伤害你爱的人? 「儿子,你和你父亲不一样,你有能力解决问题,不需要酒精来为你解除困境。何况,你是真心爱弄弄的,和你父亲接近你母亲的理由不同,他要的,只是我的钞票。 「我始终认为,为一个不确定的问号放弃可预知的幸福是不智的。孩子,你认真想想,值得吗?」 几天後,父亲和夏雨做了个约定,他进入父亲的公司当主管。 一个什麽都不知道的空降主管,工作上会受到多少阻碍可想而知。 他父亲说:「压力是测试一个人本性最好的方式,如果你能在三年内顺利主持公司,并且不对属下发脾气……或者酗酒解除压力,那麽,你就回台湾吧。告诉你深爱的女孩,你通过测试,百分之白确定,你不会伤害身边任何人。」 他接受这个挑战,甚至加强挑战的难度——他不放弃原本的工作。 初到英国时,他想办法筹到一笔小到不能再小的资金,开始炒作英国股票,直到他和父亲做约定时,他的收入已经和上班族差不多。 他告诉自己,如果在三年内,让父亲公司的业绩成长三十个百分比,且让自己的股票值达到两百万英镑,他就回台湾。 他做到了。像是经过一场严苛的认证考试似的,他终於拿到合格证书。 三年内,他没有对任何人发过脾气,就算员工摆明和他对干。 三年内,他没有在任何一次挫折时,想过用酒精松弛自己的神经。 他认为,这样的自己有足够的能力确保身边的女人不受伤害,而这样的自己也有权利追求幸福。 可就在他想回国时,父亲却病了,这一耽搁就是两年,那段日子,蜡烛两头烧,他忙得连睡觉都没有办法,然後,父亲离世,他处理完英国的事业产业,马上订机票回台湾。 他一直在想,见到弄弄後的第一句话该说什麽? 然後,他想起来了,想起他对她的承诺。 他要朝她快步飞奔,要笑着对她说:「嗨,弄弄,别来无恙。」 眼前的弄弄低着头,走得有点缓慢,是工作太辛苦了吗? 不管经过多久,他的心还是会因为她而抽痛。都怪他笨,还笨了那样久…… 举起脚步,他打算飞奔,而那句「嗨,弄弄,别来无恙!」已经衔在嘴边。 弄弄像被电触到似的猛然抬头,她不明白自己为何有此怪异举动,直到她与他四目相接,她才弄懂……原来啊,那叫做心有灵犀一点通。 她目不转睛地望着夏雨,一动也不动。 如果是拍偶像剧,这时候就该出现一首歌曲,歌曲一面播放,过去的镜头一幕幕出现,等镜头拉回到两个人身上,男女主角会流下两行清泪,然後用慢动作朝对方奔去、拥抱,最後,背景音乐变得更大声,字幕打出the end,结束。 可惜,这里不是偶像剧场景,所以没有动听的歌曲,也没有慢动作镜头或者其他。 她变得缓慢的脑袋里,不断地打出一行字:他回来了、她的hero回来了…… 她想哭,可是泪腺里面没有存货,她只好傻傻地、傻傻地看着他。 他回来了,是不是代表他已经想通了?他不再害怕婚姻,那段阴影已经自他心底彻底解除? 终於让她等到了!所以老师说话要听,做人要懂得忍耐,棉花糖要留着慢慢吃,耐心会回馈你成功与希望…… 她笑、又笑、再笑,满肚子的开心喜悦,不等他朝自己奔来,她正准备主动朝他飞奔,再下一个动作是跳跃,就算他不是坐着,没有两条腿当她的板凳,没关系,她可以当一回抱着尤加利树的无尾熊。 然而此时,一个小男孩慢条斯理地走到弄弄身边,拉拉她的衣角,仰着头问:「妈咪,你怎麽了?」 一个问句青天霹雳砸来,阻止了两人麻辣重逢。 她想起自己有儿子了。而他想着,原来她走得慢不是因为疲惫,而是为了等待走在身後的儿子。 她结婚了,他认为。 早讲过几百次了,他们彼此熟悉到不行,只要一个眼神,她就晓得他在想些什麽,她连忙丢下大包包,伸出双手捣住他的眼睛。「不是,不是你想的那样!」说完上一句,立刻转身对小孩子说:「儿子,你先回家,我有事情对大叔讲。」 男孩怀疑地看了两人几眼,而夏雨拉下弄弄的手,认真地看了男孩很多眼。 那个孩子有一双像他的眼睛、一个像他的鼻梁、一张像他的嘴巴,他不明白,为什麽弄弄的儿子会这麽像他? 他发现了! 「不要怀疑,那绝对是胎教的效果。那个时候我天天想你,每天都看着你的照片,所以……他会像你……但他绝对不是你儿子,那个时候你说不要孩子婚姻,我发誓绝对没有阳奉阴违……对了对了,他今年三岁半,你算嘛,你已经离开五年多,怎麽样都不可能有个三岁半的儿子。」她急忙解释。 「那麽孩子的父亲是谁?」 「我不认识他。当年我年幼无知,做了件疯狂的事。」 所以……是一夜情?夏雨皱起眉头,满面郁色。 「可不可以别用这种眼神看我?这样我很有罪恶感耶!每个人有每个人的阴影,你害怕婚姻,我害怕上床……对对对,你与众不同,你是hero嘛,跟你上床很有安全感,想要一上再上,把你从头到脚玩光光……可是外面的男人光是碰到我的手,我就恶心想吐,在这种状况下,我怎麽能够生小孩? 「可我又渴望小孩和亲人,能够不必上床就可以得到孩子的最好方式,就是接受捐精啊……没错、没错,我是想你,想你不留半点音讯,只好用你给的钱去一趟英国,可我想找你又找不到,然後就、就……好,我承认,我真的发疯了。」她解释得语无伦次。 但夏雨很厉害,还是接起来她的前言後语,得出结论。 「你在英国接受捐精。」他被雷打到,第二回合。 「对,但我不是白痴,我在捐精名册上面挑了个台湾人,他很高、身材很好,而且他的英文名字很帅,最重要的是,他的学历是研究所。」这些保障了她儿子未来的身高、体重和脑袋。 「那个捐精人的名字是?」 「呃,叫做wade。」 wade?!雷公偏爱夏雨,於是,他被轰第三回。 捐精……他想起自己筹募第一笔资金的陈年往事。 「你那个脸,我把你吓死了?我发誓,我永远不会再做这麽疯狂的事,我会努力当良家妇女,我会——」 他不说话了,伸手给她一个紧密拥抱,说不清楚心中的狂喜。原来啊……他们早就在姻缘簿上做了标记…… 「弄弄,我好想你……」 「既然想我,为什麽不给我们一点音讯?」这句话,她在心底埋怨过千百回。 「海齐告诉我,你已经有男朋友,我不想当你心中的石头。」 「海齐说……我有男朋友?」她面露狰狞之色,张开嘴,露出口中獠牙。 看着她的表情,他猜到什麽似的。「你没有男朋友?」 弄弄倒抽口气,往家的方向跑去,一面跑一面喊叫,「萧海齐,你死定了!」 现在,他终於弄懂海齐为什麽要夺门而出。 他庆幸自己想通,终於回来,回到弄弄的身边,找到这辈子的幸福。 ——全書完—— 奇怪偏爱 千寻 大家好,我是千寻。 今年是还债年,先把弄弄的故事出清後,接下来就是穗勍和穗青了。他们都是套书里面的小配角,可能因为个性鲜明,让读者们留下深刻印象,希望能让他们快快长大,谱出自己的恋曲。 三人当中年龄最大的弄弄先一步长大。从小她在育幼院长大,养出母鸡带小鸡的个性,这样的女人,爱管人、爱当大姊头,很有义气地对待身边每个朋友,这样 的女生或许可以配上一只弱鸡,让她的母鸡性格发挥到最高点。 然而,母鸡却爱上一个hero,那个hero很强壮,壮得弄弄可以三不五时朝他冲刺,跳上他的大腿,稳稳坐着,说心事、聊梦想,在日夜相伴中,他们的爱情随着岁月增长,原本是青梅竹马,无风无雨的爱情故事,却因为各自的心头阴影,硬生生让爱情画下句点。 架构这个故事的时候,我真的想过,就这样错过吧……因为爱情发生的时候,他们都太年轻,年轻得学不会面对自己的阴影。 错过的爱情或许不美丽,但留下的遗憾会更动人心——这是我的奇怪偏爱。我喜欢没有结局的故事,喜欢在阖上书本那一刻闭上眼睛,为作者没说完的故事做接续。 但斟酌再三,还是写下一段尾声,一段让两人有足够理由与条件继续下去的尾声。 我不知道这样的结尾会不会被读者所喜爱,如果你觉得不足,那麽试试看,把眼睛闭上,想着弄弄、想想那个远渡重洋的hero,想想多年後街角相逢,他们如何笑谈当年的一切,由你来填补、丰富他们的故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