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来猫》 试阅(一) 接近晚餐时间,静谧的巷子口停了一辆劳斯莱斯。 胖胖的肯德基老爷爷肥硕的手紧握着一张水晶牌,激动得不能自已,路人甲乙丙无不担心等一会儿有人得打九一一。 就是今天了!就是今天了!他日日夜夜,等啊等,盼啊盼,作梦时还差点被自己的口水给噎死,就为了今天啊── 「不就是间餐馆吗?这么跩……」老爷爷的孙儿颇不以为然,今天难得尽尽孝道,陪爷爷出门吃饭,想不到老人家不买帐,还嫌他这个被强大的美利坚快餐文化养大的死小鬼跟他来品尝美食,简直像喂鸭子吃松露一样暴殄天物。 「林杯可以把黑卡拿去丢水沟,这张卡可是死也不能丢!」老爷爷气势万千、宛如交代祖训般严肃地对孙儿道,「拥有这张卡的人……」 就在孙儿差点以为爷爷会说出「美国总统会帮你端菜」、「世界末日到来时可以在诺亚方舟上坐头等舱」或是「当出国旅行遇到暴动时不只可以帮你调来一架飞机保平安,还能给你一支军队让你打回去」之类的话,老人家转而露出梦幻的、少女般娇羞期待的神情道,「可以在『福尔摩沙』不对外提供预约的周五预约位置,并且尽兴地品尝主厨的手艺!」老人家双手握着水晶牌亲了亲,接着将它高举,落日余晖折射在水晶卡上,闪得路人无不纷纷抬手作抵挡状,西雅图深秋灰冷的街头宛如洒满金色圣光,天上还有小天使飞舞和奏乐…… 孙儿脸上冒出无数条黑线。 原来这间叫「福尔摩沙」的黑店,不是普通的跩,而是他妈的跩到一个没天理的地步!瞧瞧那店面也没多气派辉煌,里面卖的是黄金不成?竟然还有不对外预约的鬼规定? 「说来说去,都是米其林惹的祸。」不等孙儿发问,谈起美食与偶像,老人家自说自话很是自得其乐。 说起福尔摩沙的米其林摘星历程,还真是起起伏伏,好似浪涛,而那股宛如月亮影响潮汐起伏的力量,始终是亲情与爱情。 福尔摩沙上任主厨曾拿到米其林二星,外传福尔摩沙后来的没落,和主厨被摘星有关,但其实最主要的原因是当年店主的骤逝,面临丧夫之痛的主厨便再无心思经营和管理。 「『我宁愿把所有的星星都拿来换我的丈夫』,这句话真应该被写进电影剧本里。」老爷爷感伤地擦了擦眼角。 几年后,店主的孙子,当时是二星名厨的秦霜原与他的兄长在前任主厨病危之际,重新接管了福尔摩沙,他们这群老主顾很快被秦霜原这位贵公子主厨的手艺给收拾得服服贴贴,一个个都成为秦大主厨的粉丝呢。 那时他们这群忠实粉丝与顾客,经常聚在一起骂米其林没眼光,迟迟没给予他们的偶像该有的三星肯定,想不到米其林三星加身,他们又骂了,因为从那之后,想一尝作梦也留恋的美味,得领号码牌,还不见得领得到!龟毛主厨坚持质量──不管是料理,或者他的私人生活──一天只接受四十个名额的预约。 其实,大凡米其林名厨,都有一点点龟毛性格或怪癖,更艰难的订位门坎也比比皆是。 「有一天他说啊,福尔摩沙,之所以值得他们兄妹三人拚了命地守护,不是因为名声或虚荣,而是当它存在时,它构筑了餐馆里面所有人温柔幸福的梦想──热爱料理、更热爱人群的前任主厨,喜欢和顾客聊成一片的前店主,还有每一个专程到店里品尝美食、饱餐一顿的客人,以及人们在那里和心爱的人共聚一刻的短暂幸福时光……那才是他想守护的。把品尝美食的门坎提高,让满心期待的人失望而返,那违反他的本意,可是盛名所累,也没办法,每周五不对外预约的规定是现任店主想出来的,算是给我们这些老顾客一点福利,虽然不尽善尽美啦,而且似乎反而让更多人不得其门而入……」老人家从感伤中回神,耸耸肩,「不过管他的呢,我巴不得像以前一样优闲地坐在店里,吃上一口酥烤鸭胸……」噢,想到那味道,老人家口水快滴出嘴角了…… 「鸭子最适合把皮烤得酥酥脆脆的,焦糖色的皮泛着光泽,但是咬下去耳朵甚至能听到那『咔擦』的悦耳声响,香脆的鸭皮在嘴里慢慢变得又柔又韧,甘美的酱料被精准掌控的火候完全地锁进了皮之中,香气因此在反复咀嚼中久久不散;饱满的金色油脂会缓慢地在烤得香嫩有弹性的鸭肉间流淌,把牠们丰莹的身子裹上一层层春阳雨露和芳馥……连骨头都让人口齿留香!只要再淋上一点主厨特调的橙酱,烤鸭那种憨厚但有点粗野的滋味,立刻就变得细致起来啊!酸酸的橙和蔓越莓,让肉质原味的甜发挥到了极致!你知道这时嘴里的感受吗?皮脆,汁香,肉质充满弹性,橙香像少女一样轻盈地在舌尖飞跃,顿时我彷佛回到了初恋……」 卖搁共啊! 打扮成庞克的孙子抱着肚子按捺下反胃冲动,自家爷爷的表情让他羞耻地想装作不认识,同时口水却也泛滥了起来。 是怎样?不过是只烤鸭,有那么夸张吗?会比肯德基好吃不成? 接近晚餐时间,挂着「close」招牌的福尔摩沙却客满,连门廊外的藤沙发上都有人坐着聊天,那是几个老烟枪,一边吞云吐雾,大声聊着政治见解。老爷爷和他的孙儿从巷子外走进来时,老人家低哼,「吶,告诉你,吃饭最扫兴的两件事,一是得和异味为伍,像抽烟──饭后烟不算;二是谈政治。」 「嗳,这不是威斯理爵士吗?您还没死啊?」叼着雪茄的男人面向巷口,立刻就看到了他们爷孙俩。 顶着庞克头的孙儿总觉得好像在哪见过那男人……真的很眼熟,但就是想不起来啊,而且听他讲话的语气,和爷爷好像相当熟稔。 威斯理爵士皮笑肉不笑地回应道,「你老辛没死,我怎么舍得死,我还等着看你下次又在白宫发表你那套狗屁鹰派理论时,会不会有人赏你一颗子弹哩!」 「这样啊?我突然想到,威斯理爵士为国家奉献了一生,但好像还不曾受邀上白宫演讲?要不要我和你这个老不死的分享点心得啊?」说着,还仰起头,跩得二五八万地抽了口烟。 哦哦哦,惨了,庞克男觉得他爷爷快爆气了。 话说回来,他总算认出这叼着雪茄的男人是谁了,不就是爷爷的政敌之一吗。他怎么也在这里? 「不用了,等你盖国旗时,再来告诉我感想吧。」 「好说好说,我可不像某些人,老而无用,浪费国家资源……」 「真奇怪啊,有些人又不是狗,但是讲话就像狗吠一样……」 空气中,火花霹雳作响,浓浓的*****味呛得所有人都想就地找掩护,两个年纪加起来超过百岁的老头背后各自升起熊熊怒焰,吹胡子瞪眼睛的让人不禁担心有人要爆血管。 话说回来,谁想得到,两个世人眼中政坛长袖善舞、足智多谋的老将,在这样的场合遇上了,竟然一点形象也不顾,幼稚地唇枪舌战呢?果然肚子饿会影响人的智商和eq啊! 就在庞克男担心两个老人家接着会大打出手时,玻璃上吊挂着骷髅娃娃的门被打开了,一身笔挺服务生制服的黑人女侍双手扠腰。 试阅(二) 「两位,要不要先来点开胃菜?」两个老头打架是没什么好让人紧张的,就怕到时两个一起闪到腰,还上了报,可就好笑了。 刷地一声,两个老头变脸比翻书更快,火花没了,*****味烟消云散,两人背后的熊熊怒焰也有志一同地换上缤纷花朵与灿烂彩虹。 「当然好!照惯例各来一份!」威斯理爵士可激动了。福尔摩沙当日的开胃菜,大多是荤食一份,素食一份,他怎么能错过任何一道呢? 「你就不怕肥死……」把雪茄摁熄的辛普森将军冷哼,「我也各一份!」 女侍敛着笑意,「先上座吧。」每周五,点菜规则就没平日那么制式,也没有tastingmenu,全依客人的喜好与习惯,点他们各自最喜爱的福尔摩沙招牌菜,毕竟福尔摩沙本来就不是法式或义式专门料理店,你可以吃到一盘中式蛋炒饭,也可以吃到法式煎鸭肝佐牛肝蕈;你可以点简单的普罗旺斯家常炖菜,也可以要求一套华丽的龙虾大餐。如果不是店主坚持,他们的主厨更喜欢戏称这里是「小吃店」,你想吃什么就吃什么,哪来那么多规矩。 有人随便点了道主菜,就开始喝酒。福尔摩沙有自己的酒窖,里头的藏货可让一些酒痴恨不得赖下来不走,例如那个老是穿着印度沙丽、开着简直可以进博物馆的绝版老金龟车的女作家;也有人古板地要求一定要照着tastingmenu顺序,照规矩,每次来都挑固定的位置,对那些不懂餐桌礼仪的外行人嗤之以鼻,例如那位打扮有如英国绅士,板着脸坐在壁炉边的日本人。大伙儿都很识趣地不打扰他,他也总是每周五窝到这儿来搞自闭。 有些人每周五都上门,而且也不限只有周五;有些人隔周报到一次,风雨无阻;而另一些人想来就来,共通点是,除了少数特例,他们都是在上任主厨时代就是福尔摩沙的忠实顾客。 年轻人很快就发现他的庞克头,在这店里根本不够看。靠近钢琴的角落,有个蓄了一头几乎见头皮的平头,发丝染成亮眼的紫红色,眼尾和太阳穴有刺青,穿着皮衣,装扮充满黑色歌德风的女人,那眼熟的刺青和发型让他一阵生疑,他原本不信邪,当女人转过头来时,他差点激动地大喊出声。 那不就是他的偶像,重金属摇滚新兴教主「玫瑰暴君」的主唱吗?天啊!原来他的偶像也会来这种地方!他好想去要签名啊…… 然后更让他惊吓的是,他的偶像竟然朝他点了点头,正兴奋之际,才发现爷爷很随兴地抬起手打了招呼。 「爷爷,你认识她?」庞克男几乎结巴。 「认识啊,她是店里的常客。」威斯理爵士彷佛不觉得有什么了不起,「别看她年纪轻轻,对鉴赏红酒可是专业级的,上次托她的福,喝到让人激赏的好酒啊,真是人不可貌相……」话说回来,为什么同样穿得像鬼,他这个孙子就只会吃麦当当跟肯德基,对鉴赏美食一点格调都没有呢?唉…… 玫瑰暴君几乎不和歌迷互动,他连一张他们的签名都没有耶!爷爷怎么不帮他要一张? 他一定是在作梦!怀着这种恍忽感,他吃下一口爷爷念念不忘的酥烤鸭胸佐橙酱。 噢噢噢噢──这是什么?他看到了草原!看到了壮丽的阿尔卑斯山,还看到了成群快乐奔跑的鸭子……如此美妙的滋味与口感,难道就是爷爷说的,初恋的滋味? 当啷一声,又有人走进店里来了,吵杂的店内瞬间静了下来,庞克男好奇地看向门口,然后,张大嘴,食物差点从嘴里滚出来。 大明星贝莉.拉威尔!跟他一样拥有二分之一的华人血统,虽然才拍了几部电影作品,最近两部在北美拿下票房冠军而星途大好,加上父亲是法国人,给老美很多美丽的想象,各大时尚杂志与广告几乎都有她的倩影,华人血统让她跃上哈泼国际中文版的封面,法国籍身分与在美国出道的优势,让她同时成为elle欧洲版与北美版的封面人物首选。 但是,此刻,店里没有人露出惊讶的表情。 好吧,所以连堂堂大明星也是这里的常客是吧?最好等一下要是总统跟海珊一起出现时,他也不要露出太惊讶的表情。 「好久不见了……」有人正要起身打招呼,却见贝莉一脸无奈地摇了摇头,然后风风火火地往闲杂人等休越雷池一步的厨房冲,店内众人也在那一瞬间很有默契地假装什么事都没发生,低头吃自己眼前的大餐。 系安怎?庞克男丈二金刚摸不着头脑。 不到几秒钟,谜底揭晓。 两个狗仔打扮的家伙走进店内。 身为前内阁兼前议员的孙子,他光用闻的都能闻出狗仔的气味,更何况是认清他们的打扮! 两名狗仔环视了店内一眼,黑人女侍立刻以干练的姿态迎上前,「两位要用餐吗?今天本店只提供贵宾预约。」 「贝莉.拉威尔是你们的常客?」 「谁?」 「大明星贝莉.拉威尔!」 「大明星?!在哪?!是我的女神玛丽莲梦露吗?」坐在窗口的老阿伯突然激动地站起来左右张望,店里其它人很有默契地跟着起哄,「刚刚从窗户外面飘过去啦!你还不快去追……」 两名狗仔脸上滑下三条线,却在同时眼角瞥见了意想不到的大人物。 妈呀!坐在吧台边的,该不会是辛普森将军吧? 不会错的!他那招牌的叼着雪茄、瞇起眼、仰起下巴打量人的动作! 而另一名狗仔很快地发现了与辛普森将军离得老远的威斯理爵士,也瞪大眼拉了拉同伴的衣角。 大新闻啊!两名政坛上从年轻斗到老的死对头,为什么会同坐在这家明明就一点也不豪华的小餐馆里呢?虽然他们跑的是娱乐线,但体内的记者魂还是向往着有朝一日能冲到政治在线一展长才的!于是两人分别朝着辛普森与威斯理前进,这途中黑人女侍与其它服务人员想上前拦阻,但两个老人不知葫芦里卖了什么药,不约而同地抬手制止了。 「请问,是威斯理爵士吗?」小狗仔的声音,兴奋到有点儿颤抖,他的记者魂告诉他,这间店一定大有玄机!为什么大明星与政坛大老会在同时聚在此地呢?光想到自己今天能够亲自揭开这个秘密,他就热血沸腾啊! 年轻的威斯理也不知爷爷打什么算盘。 只见老威斯理抬起手,示意那名记者在他右手边的座位上坐下,「给这位年轻人倒杯勃根地,上次我开的那瓶。」 年轻的记者受宠若惊地,笑得有些不自在。庞克男心想,他应该比较想喝啤酒吧? 「请问……您常常来这儿用餐吗?」 老威斯理点点头。 「这家餐厅的老板跟您是旧识?」 「算是。」 「那您认识贝莉.拉威尔喽?」 终究是跑娱乐线的,面对大人物的当下,脑袋一片空白,只想得出这些没营养的问题。 政治记者,真的不是随随便便能当的啊!一定要在这些道貌岸然的大忙人有任何撵人的指令之前,言之有物、切中要点地问出大众想知道的答案! 老威斯理哈哈笑,「我与奥黛莉.郝本跟马龙.白兰度也是旧识呢。」 小记者干笑,不懂这政坛老狐狸是不是在跟他打太极呢? 「那边那位是辛普森将军吧?全美国都知道你们是政敌,为什么你们会一起出现在这家餐厅呢?难道这家餐厅有什么特别之处?」或者,其实他无意间撞见了媲美水门案的大阴谋吗? 「年轻人,你对这家餐厅很好奇吗?」穿着印度沙丽的女作家缓缓走来,自动地坐在威斯理爵士左手边的另一个位置。 「妳是……」小记者又瞪大眼,他的眼珠没滚出来真是奇迹。 庞克男在记者脸上看到熟悉的惊喜表情──就在稍早,这种有点浩呆、十足可笑的表情一直是挂在他脸上的,希望他刚刚没有像这家伙表现得这么愚蠢而明显──话说回来,他有点麻木的想着:说吧,这明明是金发碧眼白皮肤,却穿着印度沙丽的奇怪女人又是何方神圣?是哪一国的王妃?还是什么教母之类的? 「普立兹评论与小说奖双料得主,米歇尔女士!我对您的作品与社论景仰不已啊!我最大的愿望就是有一天能像您一样……」 原来是个写小说的。感觉很厉害的样子。平常只看漫画的庞克男无聊地支着脸颊想。 接着,小记者诚惶诚恐地,聆听起两位大人物侃侃而谈关于「福尔摩沙」的种种传奇与故事,不时发出赞叹惊呼,抄笔记的手一刻也没得闲,心里想必感动得痛哭流涕吧。 庞克男看向吧台处,辛普森将军与一群男人围着另一名狗仔,似乎聊起了他们的左派激进言论,酒酣耳热的,激动得口沫横飞,大有相见恨晚,不聊到尽兴不甘愿的意思,彷佛没有人记得前一刻狗仔与大明星的追逐。 原来如此。 但是,为什么爷爷和辛普森将军,甚至这些也许同样来头不小的人,会这么自动自发,甚至是义无反顾地保护贝莉.拉威尔小姐不受狗仔骚扰呢?只因为她也是店里的常客吗?他默默看向自从贝莉冲进去后,不知何时挂上「禁止进入」招牌的厨房门口。 也许,其实这些为了美食可以放下自尊与成见的老饕们,保护的另有其人吧?而贝莉小姐显然也是与众不同的──平日虽然只吃垃圾食物,他倒也很清楚对米其林名厨而言,厨房可是圣堂,没有得到允许不得擅入。他不由得好奇起爷爷和女作家口中,关于「福尔摩沙」这家神奇餐馆的来历。 虽然他接着想起,老爸曾和他说过,这世上最懂得「唬烂艺术」的三种职业,第一是政客,第二是作家── 那第三个职业是什么呢? 真是巧,刚刚躲进厨房去了。 这想必是一个离奇又不可思议的故事…… 试阅(三) 刚开始,她觉得她遇上了巫师──哪怕他俊美迷人得不可思议,最重要的是他有着能迷惑人心的可怕妖法! 因为他有一双深邃漂亮,电力至少百万伏特的电眼吗? 那恐怕只是其中之一! ※※※ 法国人有些地方是死脑筋的,比如在姓氏上。 十六岁的年百乐真的比较希望从母姓,而且她的法文说得「二二六六」,她对自己的洋名字实在没什么感情。 她喜欢年百乐这名字,是外公帮她取的,她也喜欢大家喊她乐乐而不是贝莉。贝莉.拉威尔,她对父亲的姓氏没什么意见,而且她很喜欢古典音乐家拉威尔──就像台湾人喜欢雷诺阿一样,只是觉得那画里的女孩子很漂亮很可人所以喜欢,千万不要期待她能有什么精辟见解。 话说回来,如果爸妈离婚,也许她还是能如愿随母姓吧?当然这也不代表她希望爸妈离婚。 那一对有点离经叛道的神经病父母给了她十六年的磨练,所以纵使老妈已经三个月没回家,老爸也不知死到地球上哪个角落,钟点女佣两天没来报到,年百乐依然作息如常地早起,从冰箱拿出昨天去超市买的新鲜牛奶,并且从橱柜里拿出猫罐头,熟练地打开来倒在盘底画着猫脚印的三角盘子上,早就在屋子里横冲直撞的黄色虎斑小猫简直像装了电子感应器一样,势如破竹地狂奔而来,尾巴开心地翘得老高。 她把牛奶加玉米片和麦片吃了极简单的一顿早餐,果果挨在她脚边唏哩呼噜地吃着猫食,然后她把自己的碗和果果的盘子洗干净,流理台擦干,背上米白色小背包,穿上桃红色帆布鞋,一人一猫像出征的战士一般威风凛凛地出门去了。 时值长假,年百乐也不参加什么夏令营活动,她和果果有更重要的任务得执行! 大概在三个月前,老妈带着她搬到长岛,老妈说这里是她跟老爸要来的房子,好不容易「ㄠ」到她名下,而老妈在一切安顿好之后人又不见了。 他们住在高级小区,这对年百乐来说并不陌生,她爹娘就是出身名门,而且还很惨的,两个都是专门啃祖上老本,不事生产的老么,据说当年两人结婚时双方家族都有人反对。年百乐完全相信任何一个有头脑有远见的人都会为这桩婚姻感到忧心,米虫跟米虫的结合,绝不会突变成上进青年,只会让两大家族钱流出去的速度呈现倍速增长。 不过,也由不得别人担心,因为当时两个年轻人的丑闻简直闹得满城风雨,能尽早结婚的话也许能一定程度地制止丑闻扩大。 她年百乐就是在丑闻风暴下降生的,因为长得比较像东方人的老妈,出生时还被抱去验dna,此举当然惹来年家长辈不满,但又能如何呢,谁教年家么女还没满十八岁就是出名的派对女王,二十岁时已经是pub尸体群的常客──每天凌晨打烊前的pub就像义庄,躺满一具又一具被灌醉、被轮奸,或者等着被秃鹰捡回去奸尸的女尸,而她娘绝对堪称里头的千年殭尸!有道行的! 但是不管结果如何,拉威尔家这边也不敢声张就是了,毕竟他们家老么闹着要出柜,不赶快生个孩子出来证明一下怎么行? 不知道老妈怎么办到的,她年百乐确实是正港拉威尔家的种,而这桩一开始就充满危机的婚姻,对这对貌合神离的怨偶竟然也起了一点约束作用,至少老妈不再混pub了,她现在注重「养生」,只跟不会有性病危险的健康小白脸拍拖,而老爸也总算不出柜让家人难看了,年百乐最后一次听到他的消息是,他在泰国……拉威尔家的人惊得个个口吐白沫,怕他去变性,但听说他只是和朋友投资娱乐事业,至于是什么娱乐事业则没听说,因为拉威尔家坚持不出钱给他胡搞,年百乐也就没再听过父亲的消息。 以上种种,她年百乐能健康快乐成长,想想她都佩服起自己了,呵呵。 那是关于上一代的恩怨情仇,也是她为什么站在这个地方的原因之一;而关于她这一代的恩怨情仇,就是她今天任务的内容啦。其实这事情跟她没什么关系,但是最疼她的学姊在毕业前夕含着眼泪,抱着一颗破碎的心回台湾,怎么说她都要替学姊讨个公道啊! 年百乐在三个月前发现她即将入住的新家,跟害学姊伤心的负心汉住处似乎颇接近。这一切说起来巧合,但也不算巧合,圣罗兰大多数的学生都是美东地区有钱人家的小孩,光这长岛高级小区里方圆百里就数得出几户,对方虽然不算圣罗兰的学生,但和圣罗兰渊源可深了!于是一放长假,她就开始了地毯式搜索,总算给她找到了负心汉的住处。 所谓知己知彼,百战百胜。年百乐决定先偷偷观察她的敌人,再来拟定作战计划。 只是,她的如意算盘漏算了一个子。学姊只告诉她,她暗恋的是秦家兄弟之一,但是没告诉她是哪一个啊! 年百乐趴在秦家花园外,支着脸颊偷窥面向秦家后院,窗明几净的厨房,而果果本来陪她一起窝在篱笆外,终究忍不住追着蝴蝶,到一旁草地上翻滚去了。 几日观察下来,年百乐也有了一点心得。 她几乎在第一眼见到秦家两兄弟时就有了结论!虽然她还是弄不清楚负心汉究竟是哥哥还是弟弟,但肯定不会错的! 因为,第一,那兄弟俩的其中之一,看起来就像花花公子! 可不是吗?年百乐还不知道他们叫什么名字,姑且称比较斯文、看起来就像好人的那位为「白王子」好了。白王子有一头整齐的头发,穿着总是优雅而有品味,行为举止也像个绅士,而且不乱放电! 至于另一个就称作「黑王子」吧!他绝对是害学姊心碎的凶手!一看就是花花公子的模样,花花公子才有一头快要及肩、自然鬈的头发,不时在脑后绑成马尾,看起来痞痞的,却十足适合他。穿着也总是很随性,不笑的时候像在勾引人,笑起来连她躲草丛里,都觉得电流乱窜! 第二,学姊说过,她的心上人将来的目标是接掌家族事业,而他有个目标是米其林三星名厨的弟弟。 这真是再明显不过了不是吗?会做菜的男人一定长得很斯文,才不会一副花花公子的模样! 所以这一个礼拜以来,年百乐总是躲在角落和草丛里,对着乱放电的「黑王子」发送怨念电波…… 负心汉!负心汉!可恶的负心汉!我诅咒你! 但是,她为什么知道他乱放电呢? 这还用问? 因为,她被电到啦!呜呜呜…… 试阅(四) 蛋糕出炉了,色泽是完美的金色,橙香与蛋香温柔地合而为一,在夏日清晨的空气中轻轻诱引着人的味蕾与食欲。 他小心地取出铁盘,将渐渐冷却的蛋糕切片,优雅忙碌的动作显得利落而敏捷,当然他完全没忽略窗外,隔着小花圃的篱笆边,这一个礼拜以来总是会准时报到的小丫头,和她的猫。 八点五十分,她果真很准时。秦霜原嘴角勾起浅笑。 她总是小心翼翼躲在角落,但也不是全然够小心,至少他已经发现她一个礼拜了。 刚开始,他友善地冲着她笑,但她似乎没看见,或者害羞地躲了起来,只是大眼在黑暗中仍闪闪发亮,有些警戒,像好奇心重重的小猫。 好吧,他也不勉强,只是一个礼拜下来,这种被「小动物」偷偷观察的感觉一直如影随形,算不上被偷窥的不自在,小丫头毕竟没有做出什么逾越的举止;也算不上有被盯哨的压迫感,那么可爱的小家伙实在也难给人多少压力。只是会不自觉地感到好笑,接着渐渐感到奇怪。 为什么她要在外面游荡? 秦霜原切了一块小蛋糕放在白瓷盘上,以挤花器在蛋糕上画上一小朵奶油,然后将已经冰冻然后切成片、沾了一点果糖的新鲜草莓在蛋糕上做出装饰,最后才以香橙混蔓越梅的果酱在盘子上画上点缀。 他将银叉摆在蛋糕旁,单手托起白瓷盘,走出厨房面向后院的大落地窗。 年百乐来不及作出思考或任何反应。事实上她对「黑王子」竟然出现在厨房感到百思不得其解。 话说回来,这并不是「黑王子」第一天出现在厨房啊!只是她总是对自己说,就算不会下厨,也会煮泡面的嘛!说不定他只是在煮泡面! 显然,老是漏电电到她的黑王子待在厨房绝不只是煮泡面。 秦霜原走来时,年百乐内心仍在拔河。 不对!就算他出现在厨房,而且显然不只是泡泡面,又如何?就算不是厨师,也不代表不会下厨啊!就连她也是会煎荷包蛋的不是吗! 年百乐思及此,立刻在心里替自己信心喊话,接着更瞪大眼,以「我才不怕你」的气势盯着朝她走来的「黑王子」。 噢噢噢……这是什么妖法?好诈!他背后发出了万丈光芒啊…… 晨雾随轻风飘散,已经暖烘烘的金色艳阳斜洒他周身,简直比巨星登台还耀眼啊! 「哈啰。」秦霜原在篱笆前,单膝点地蹲下身,「请妳吃。」他说着一口流利且优雅的英语,不知是不是因为那浓浓的英国腔,或者是他声调太过轻声细语的关系。 就好像在对小动物说话那般。 也许他是在对果果说话吧?年百乐有些不是滋味地想,直到他将盘子举到她面前。 「妳会说英文吗?中文?日文?」后面两个问句各以中文和日文发问的。 年百乐想装作叛逆地朝他扮鬼脸,然后很快地跑开──她觉得这样比较帅气,而且符合向敌人宣战的举动。只可惜她只吃麦片粥的肚子闻到蛋糕的香味,立刻咕噜噜叫了起来。 连果果也加入「靠夭」行列,抬起两只前足,无耻地对着敌人装可爱。 「喵……」 秦霜原敛住笑,「厨房还有红茶和牛奶,也有果汁,我想我可以为妳的小朋友准备一点小鱼干。」 「喵……」鬼灵精果果对「鱼」这个单字简直有着通灵师般的感应。 这太邪恶了!「黑王子」不只用笑容电她,用好听得让人耳根子发热的嗓音催眠她,还拿香喷喷的蛋糕诱惑她!她……她才不上当! 「喵呜……」没有节操的果果蹭到人家腿边撒娇了。 臭果果,明天罐头减半! 然而,她的肚子叫得更大声了,金黄绵软的蛋糕正对着她招手!粉嫩的草莓看起来也鲜艳欲滴啊!她咽了口口水,简直鬼迷心窍一般地伸手捧过盘子,小心翼翼拿起银叉切下一块送进嘴里…… 嗷呜……她终于知道吃掉糖果屋的小朋友是什么心情了!以前她总是不以为然,觉得童话故事糖果屋里的兄妹真是没家教,但显然这种感想是生长在富裕社会下又不知感恩的小鬼自以为是的看法,事实是拿可口的糖果蛋糕诱惑肚子饿的小朋友,根本犯规嘛! 可是,她明明不是小朋友。 再可是,这蛋糕真的好好吃哦!暖呼呼软绵绵的,微甜不腻,宜人的橙香和奶蛋融合的绵密滋味,配上冰冰凉凉,酸酸甜甜的草莓更好吃! 秦霜原几乎有点想陪着她席地而坐。 成年人太多规矩,更多的是无以为外人道的潜规则,有时他反而觉得小孩子与小动物的情感表达直接而赤裸,更让人忘忧。他在家族的饭店以少东的身分入主餐厅的厨房,难免有耳语和中伤,尽管有米其林的肯定,那些慕名而来、身分地位皆显赫尊贵的大人物会邀请他一同入座,请他喝杯酒,言辞间不乏赞赏与肯定,而他也知道多少人羡慕着他这些成就──不管是相信他有资格,或根本不认为他有资格。 他看似站在美食权力界的顶端,有数不尽的荣耀与肯定,但与那些西装革履,言行举止皆受过上流社会严厉熏陶的大人物,坐在华丽却充满着腐败气味的美食殿堂里,接受他们华美词汇的吹捧,竟然不如像现在这般,坐在草地上,看着不知哪里来的小家伙因为受不了香气的诱惑而吃得满脸奶油,露出既满足又腼觍的模样,还来得让他快乐啊…… 美味的食物究竟是为什么而存在的呢? 「要不要进来喝杯红茶?我还做了义式酸醋生菜色拉与鲑鱼三明治。」 把人家的蛋糕吃得盘底朝天的年百乐有些尴尬地看着秦霜原。 她肚子真的饿了,麦片粥对这个年纪的她来说根本吃不饱。 当然,其实她早就打算中午到快餐店去吃汉堡,可是老实说这两天钟点女佣一直没来,她吃快餐吃到有点怕了。 咕噜一声,吃了美味蛋糕仍不满足的胃继续向她抗议。 「可以吗……」她涨红了脸问。 秦霜原忍不住想,这小朋友该不会这一个礼拜以来,都是饿着肚子在外面流浪吧?她家里发生什么事了? 但是看她的模样,不太像无家可归的样子,至少她每天早上都是干净清爽地出现,此刻他还闻得到她身上甜甜的茉莉花洗发精香气呢。 这让他心神一阵骚动,连忙拉回神智,笑道,「当然,厨师的天职就是喂饱每个人的肚子。」 试阅(五) 所以他是……呃,肚子饿的年百乐觉得好像哪里不太对劲,但此刻的她满心满脑都是可口的鲑鱼三明治和红茶。 当然还有「黑王子」迷人的温柔微笑。也许她红到跟华盛顿苹果有得拚的小脸,不只是因为她把人家的蛋糕吃光光。 其实,秦霜原的脾气向来极好,或者说他们两兄弟在外人眼里都有着让人如沐春风的好脾气,只是这些年来他已经很少真心地微笑,总是在那些为了米其林星星,或者因为他是秦家公子而慕名前来的「上流社会高知识分子」面前,虚假地扮演风度翩翩的形象。他笑得很从容,眼底却一片麻木。 但此刻,他那双眼里却写着满满的笑意,而某个贪口腹之欲,更贪恋美色的家伙,已经被电得晕头转向,小脸烫得快要焦掉。 不!年百乐!妳要振作!年百乐内心残存的理智正在摇旗吶喊。 「可是……我……」她想不出拒绝的理由。难道要问他是不是诈骗集团? 「我请妳吃饭,跟妳的小朋友一起来吧?」黑王子笑着,想起什么似地掏出口袋里的手帕,替她擦掉脸颊上的奶油。 呃哦哦哦……年百乐残存的最后一丝理智,随着粉红泡泡,一边快乐地旋转飞舞,一边升天去了,当下她立刻就像被魔笛催眠的笨老鼠,跟着秦霜原踏进别人家的厨房吃白食。 秦霜原看着年百乐脱下鞋子,整齐地摆在一旁,他替她拉开坐椅,小丫头也没有不习惯的样子,虽然满脸羞怯,但仍看得出她家教良好,而且有着小猫咪般的好奇心,大眼骨碌碌地打量着厨房里的一切。 「要牛奶还是果汁?或者红茶?」 喝牛奶好像小朋友,所以她急忙道,「红茶!」 秦霜原笑着将三明治与色拉端到她面前,替在他脚边打转的果果削了几片鲑鱼干倒在盘子里,然后从柜子里挑了一罐锡兰红茶,是努瓦拉耶利亚的锡兰茶,味道较为清爽。以前一向不喜欢苦味和涩味的妹妹也只喝努瓦拉耶利亚,他和翠岚就偏爱味道较浓苦的乌巴红茶。 年百乐吃着香煎鲑鱼佐芥茉色拉三明治……呜呜……超好吃的!面包烤得很酥脆,不致于因为配料而显得软烂,她吃得脸颊鼓鼓如松鼠,眼睛也舍不得离开秦霜原优雅沏茶的动作。 那是要现泡给她喝的吗? 年百乐现在知道为什么很多餐厅的服务生都要特别精挑细选了,让美男子为自己服务就是让人心花怒放啊!不过,要连沏茶的动作都那么好看,而且一点也不显得太过秀气或太过阴柔偏女性化,这位葛格一定有练过。 吃得两颊像汽球一样的某人,完全遗忘自己这一个礼拜以来,天天诅咒人家,甚至也忘了她肩负的「使命」了。 「妳叫什么名字?」秦霜原取来圆滚滚的糖罐,把沏好的茶倒在白瓷杯里放到年百乐面前,「小心烫。」 不知错觉否,年百乐有种被当成小朋友的感觉。 她含糊不清地道,「乐乐……」这个乳名也好像小朋友哦!她立刻改口,「年百乐!就是一百年都很快乐的意思。」外公说,希望她这辈子都很快乐。 当然,有那样的父母,乐天一点确实会活得比较快乐。 原来这小丫头也是华人。秦霜原进而想到,年不是很常见的姓,在他所知道的华人圈子里,确实有姓年,但年家上一代的两兄弟,一个未娶,一个只有独子,应该没有像她这个年纪的女孩吧? 可小丫头又不像说谎。也许不见得是他知道的那个年家? 话说回来,据秦霜原身边的人所说,这男人天生有一股魔力和气质,总是能吸引那些离经叛道、性格孤僻,心防高筑堪比铜墙铁壁的家伙跟他亲近,这点应该跟他待人处世一向随和有关。他陪着小丫头吃早餐,也不急着问她身家背景,反而挑些无关紧要的问题和她闲聊。 这并不代表他没心机,没坏心眼。只是他通常懒得使。 小丫头还帮他洗盘子,然后他猜想她应该很习惯自己一个人吃饭,只是偶尔帮忙家务与天天操持家务,在细微末节上可以观察得出来。 她吃饱了,似乎有点依依不舍,但又不想表现得厚脸皮。 也许他对她孤零零在外头游荡有些于心不忍,但更大的原因是他对这小丫头有点好奇,还有点点喜爱──就像在橱窗上看到一个可爱的小玩具,也许先留在身边,有机会逗着玩也挺好。 他替她拉开纱门,笑容懒懒的,弯下腰与她平视时却一脸温柔,「明天我打算做法式薄饼和雪酪,想试试做新口味,妳要来帮我尝尝看味道吗?」 年百乐小脸亮了起来,「好啊。」 他们就这么开始了早餐约会。秦霜原在秦家家族事业版图下所属的饭店「帝朵」担任行政主厨与副主厨──他担任过助手,但对他这样的年轻人来说,他晋升的速度还是太快,然而他的另一个身分是少东,是秦家贵公子,于是就算有再多耳语与不满也只能留在台面下。他完成法国餐饮学校的学业后便在外独居,这栋房子是当年父母刚结婚时买下的,大多数时候只有他,偶尔兄长会过来。 秦翠岚戏称他的行为像在养宠物。 「你的小娇客很眼熟……」秦翠岚沉吟,他只和年百乐碰过一次面,那丫头奇怪得很,盯着他猛瞧,好像想把他脸上盯出两个洞似的。 秦霜原瞥了兄长一眼,有些深沉。 他也注意到年百乐似乎对秦翠岚特别有兴趣。 「应该是住在这附近。」他不想多聊,或者不想跟兄长聊年百乐。 「今天你们没有早餐约会吗?」不会是刻意排挤他吧?真教人伤心。 「乐乐今天有事。」 「我看你好像没什么精神。」 「……」他不动声色,但这世间如果真的有一个人是了解他的,那必定是秦翠岚。他的兄长察觉了他的警戒。 「我想想这是什么情况?」气质优雅、文质彬彬的秦家大公子,只有在同父同母的弟弟妹妹面前会露出说话偏爱夹枪带棍的一面,接着他弹指,「就像自来猫跟饲主一样嘛,不请自来吃白食的霸王猫,有一天滥好人饲主突然见不到贪吃白食的霸王猫,竟然变得患得患失起来。」 秦霜原看向兄长,眼底冷冰冰的,「你该回去了。」 秦翠岚摸摸鼻子,他猜想弟弟想说的其实只有一个字。 那就是──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