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气包不当对照组后,在八零致富》 第一章 泼妇 种花国湘省安市清河县石牛镇前进村。 潘叶是在一阵刺耳的呵骂中醒来的,骂的实在是太难听了,不知道是村里哪位没素质大妈的杰作。 “你个遭瘟的扫把星,我只是让你挑个粪,就在这故意装晕,想要败坏我的名声,我林家娶了你这么个扫把星回来,真是倒了八辈子的霉了......” 潘叶的身边,还围着三个面黄肌瘦、畏畏缩缩的小女孩儿,最大的七岁,最小的四岁,姐妹三人被吓得缩在一团的模样,看起来好不可怜。 可这并没有引起牛大嘴的丝毫同情怜悯心,如果不是她们几个丧门星,她那可怜的老大,怎么可能会冒险下煤矿,不下煤矿就不会死,更不会让她白发人送黑发人。 更该死的是潘叶,嫁进林家八年,却只给她家老大生了三个赔钱货,害得她老大断了根,当初死在煤矿里,尸骨无存的,怎么就不是她啊! 潘叶看着对面陌生老女人那张喋喋不休的嘴,只觉得烦极了。 “你给我闭嘴,别吵了。”潘叶皱着眉头,对着女人大声呵道。 她记得,自己原本应该是在老家卧室里午休的,父母的车祸去世,对她的打击很大。 牛大嘴一听这话,怒了,嘴里念叨着不干不净的话,直接朝着潘叶冲了过去:“你个扫把星,竟然敢这么对我说话,指定是在外面找到了野男人,给你撑腰。” “今天我就要撕了你这张嘴,看你下次还敢不敢在外面发骚,对我大小声。” 只见她一只手薅住潘叶干枯的头发,另一只手对着潘叶那张蜡黄的、还留有几分姿色的鹅蛋脸,直接扇了下去,毫不留情,一巴掌就让她嘴角见了血,脑瓜子嗡嗡的。 潘叶刚开始还没反应过来,她所处的那个和平年代,哪有这种一言不合就扯头发扇嘴巴子的事发生啊!这也太野蛮了。 等她反应过来后,都快要被气疯了,从小到大,还没人敢对她动手,哪怕是她爸妈,也从来没动过她一根手指头,今天竟然莫名其妙的被一个不知名的疯女人给打了。 潘叶想也不想,直接一把推开对方,就是干。 随着头皮的一阵剧痛,那个疯女人直接被她推到了地上,随后,她用力,一脚踩在女人的肩膀上,阻止她起身,接着,便一屁股坐在那疯女人的肚子上,对着她那张尖酸刻薄,令人作呕的老脸,就是一顿输出。 左勾拳右勾拳,再来一套九阴白骨爪,很快,牛大嘴的脸就不能看了。 这个时候的潘叶,压根就没注意到,自己的力气大了许多,压制身下的老女人,就跟按小猫似的。 差点被潘叶一屁股坐吐血的牛大嘴,对她的力气,是感触最深的,她感觉这时候的自己身上,压了一块自己无法撼动的大石头。 由于潘叶的力气诡异的见长,压根就不是对方对手的牛大嘴,开始了自己的口嗨,秉承着物理伤害不行,精神攻击发力的原则,嘴巴里不干不净的话,越发多了起来。 “潘叶,你个小贱人,竟然敢对婆婆动手,老天爷怎么不下道雷,劈死你个遭瘟的。” “你会不得好死的,你身边的那三个小娼妇也不会有什么好下场。” “你给我等着,惹了我,改明儿我就让大军把你们四个小贱人,给卖了,卖到大山里去,让你们叫天天不灵,叫地地不应...” 对方嘴巴不干净,潘叶直接一巴掌下去,嘴都给她打歪了,可这也没能阻止牛大嘴的咒骂。 她不想听这些膈应人的恶心话,直接从地上抓了一把土,一把给她塞嘴里去了。 牛大嘴秉持着打不过,但是绝对不会让你好过的原则,呸呸两口,把嘴里的泥巴吐出来后,又不依不饶的骂了起来。 这会子,潘叶是真的被惹了个彻底,气急败坏的左看右看,一眼就看到了不远处散发着恶臭的两个粪桶,桶身上还攀爬着不明白色扭曲物。 潘叶热血涌上心头,也顾不得这五谷轮回之物散发的恶臭了,直接抓住了桶里用塑料瓶跟棍子自制的粪勺,舀了满满一大瓢好东西,朝着正叽叽歪歪的老婆子走去。 牛大嘴被扑面而来的恶臭熏的回过了神,她不是傻子,潘叶舀了一大瓢粪水过来,是为了什么,她只脑子一转,就猜了个大概。 “你干什么?” “潘叶,我劝你好自为之,得罪我,你是没有好下场的。” “只要你放下手里的东西,之前的事情,我就不跟你追究了。” 看潘叶拿个粪瓢,走的更快了几分,牛大嘴被吓的手脚并用往后爬,她那攀爬的姿态,就像是一只正在扭动的大肥蛆。 看到亲妈拿着粪勺,挺直了腰杆,像个大英雄的一幕,躲在一边,缩成一团的三个孩子,眼睛一下子就亮了起来。 潘叶跟之前对方对她那样,一把薅住了她脑袋上花白卷曲的头发:“下次还敢对我动手吗?” “我下次不敢了,潘叶,你这次就放过我吧!我知道错了。” “我不是人,我以后绝对重新做人,洗心革面。”牛大嘴脸上露出讨好中带着一丝扭曲的笑容,求饶道。 看潘叶无动于衷,牛大嘴扬起手,直接给了自个两嘴巴子:“我不是人,我不是个东西...” 真要是被灌了一嘴粪,她在这前进村,也没法做人了。 “你知道错了就好,下次再敢惹到我头上,对我动手,你就死定了。”放完狠话,潘叶松开手里油腻腻,让她觉得十分恶心的头发。 另一只手里的粪勺,也被她随意丢弃在一旁,零星几点粪水溅到了牛大嘴身上,她连个屁都不敢放。 潘叶不知道自己到底是怎么来的这里,是好友的恶作剧吗?还是在做梦? 不管怎样,她都不打算继续把时间浪费在这个不相干的人身上了。 林梅看亲妈自顾自的走了,连一个眼神都没有分给她们,又看了看还躺在地上哀哀低嚎的恶毒奶奶,想也不想的,带着两个妹妹快步跟上了亲妈的步伐。 第二章 穿越了 走了两分钟,潘叶看到了一个小村庄。 远处看不真切,等走近了,她才发现,这个小村子的贫穷与落后超乎她的想象,青砖瓦房虽然占了大多数,但是泥砖瓦房也不少,甚至连泥砖草房也有零星几座。 路是泥巴路,只一些人的门前,铺了一些碎砖石块。 看门前的衣服,屋后的菜地,房子四周被拔得干干净净的野草,也知道,这个小村子,不是个荒村,而是正儿八经有人住,而且是有大量人口居住的村子。 潘叶在村子里只走了一小段路,就看了不下六个青壮的身影,这在农村,是很不可思议的。 她原本是想找个人问问情况的,可是在看到不远处的三间泥砖瓦房的时候,一种熟悉的感觉,扑面而来,她不自觉的就走到了房子跟前。 后面紧跟着的梅兰竹三姐妹,也跟了上来。 家里老大,已经七岁的林梅,看到站在家门口愣神的亲妈,不由得有些好奇:“妈,你站门口看啥呢?” 潘叶转过身,指着自己,问道:“妈?你叫我妈?我是你妈?” 这一连三问,给林梅问懵了,什么妈妈妈的,她妈不会是脑子被她奶打糊涂了吧! “妈,你说什么胡话呢?” “你就是我们亲妈啊?” 随着林梅这句话的响起,潘叶的脑海中闪过许多的记忆片段,有之前跟她打架的那个老恶婆子,有面前这三个面黄肌瘦的小丫头,还有许许多多或熟悉,或陌生的面孔,这些人都张着嘴在她脑子里说话,潘叶只觉得烦透了,脑袋似乎要炸掉了。 潘叶脚步虚浮不稳,往后退了几步,随后,靠着墙,一屁股坐在了地上。 潘叶也没想到,自己竟然穿越了,她用手使劲掐了一下自个胳膊,很好,很疼,这不是假的。 平行时空,种花国,1988年,清河县石羊镇前进村的一个农村妇女,潘叶。 名字跟她的一样,可两人的经历没有任何相似之处啊! “穿越大神,我想回去啊!”潘叶小声的说道。 可惜,没有任何回应,金手指啥的,毫无影踪。 被这个令人绝望的事实深深打击到了,过了好一会儿,潘叶才回过神来,是被饿的。 潘叶做了一大锅素面条,母女四人刚吃了没两口,外面就闹腾开了。 几分钟前,鼻青脸肿的牛大嘴挑着空荡荡的粪桶回了家,林家人一番询问得知是潘叶做的后,一大家子人打上门来了。 潘叶母女四人居住的老宅,离林家新建的青砖瓦房并不远,也就四五米的距离,这边打个声音稍微大点的响屁,说不准隔壁都能听清楚。 此时,林家人居住的那座崭新的青砖瓦房,是用潘叶男人林兵的工资和抚恤金建的,建成后,林家老两口便做主分了家,把拆剩下的三间老屋,分给了潘叶母女四人。 潘叶手里端着粗陶碗,边嗦面边往外走,神情那叫一个放松。 牛大嘴现在看到潘叶还有点打怵,之前对方给她留下的阴影太大了,不过,一想到站在她身后的男人和儿子,瞬间让她觉得自己有了底气。 第一个开口冲锋图表现的,是林军的媳妇徐清,也是老两口的小儿媳妇。 老大林兵一死,老两口便把全部希望放在了老二身上。 老二也不辜负他们的期望就是了,接连生下三个带把的小子,第二个和第三个,更是稀有的双胞胎,这可给他们挣足了脸面。 “大嫂,你怎么能大逆不道的打婆婆呢!” “哪怕妈她有再多不是,可她也是个老人,是长辈,你是小辈,长幼有序,你打婆婆,那就是不孝,是你不对。” “妈不对,你可以说,可以让她慢慢改,但是绝对不能动手。” “你现在怎么变成这样了?以前的你多好啊!” 在她的心里,大嫂潘叶一直都是陪衬她的绿叶,妯娌两个人站在一起,潘叶永远都是陪衬、不起眼、低人一等的那个。 她在三年内,给婆家生下了三个男娃,与她形成鲜明对比的是,潘叶嫁进潘家八年,却只给大哥生下三个没用的闺女,现在更是把大哥给克死了,这段时间,公婆都把她和她那三个闺女,视为眼中钉肉中刺,这幸福,优越感,都是对比出来的。 徐清的棒子加道德绑架术,对潘叶来说,一点感觉都没有,名声这种东西,不当吃不当喝的,没一点屁用。 在农村,软弱好说话的老实人,往往是受人欺负的,你硬气一点,身上带点刺,说话难听一些,反倒没什么人敢惹。 “哧溜...哧溜...”潘叶吸溜面条的声音,适时的响了起来,让徐清的脸色一阵红一阵白,看起来精彩极了。 之前牛大嘴说现在的潘叶,跟变了个人似的,她还不太信,现在由不得她不信了。 “潘叶,我在跟你说话呢?” “能不能听懂人话啊?懂不懂礼数啊?你爸妈没教过你吗?” 潘叶听到这话,猛地丢掉手里拿着的筷子:“我爸妈怎么样,由不得你来言说,长幼有序,我长你幼,你怎么好意思舔着个大脸在这鬼吼鬼叫的。” “别在这给我找不自在,该干嘛干嘛去,真要是惹急了我,送你们吃顿大餐。”潘叶看到不远处墙边放着的粪勺,威胁着说道。 有时候,化学攻击,可比物理攻击有用多了,真要是打起来,双拳难敌四手,她一个人顾不上那么多人,哪怕力气再大,也难免会挨上两下,要吃亏,还是化学攻击来的好。 这林家的旱厕就建在离家不超过十米远的房子边上,虽然熏人了一些,可上厕所方便啊!也能防止别人来家里偷粪。 至于有点味道,那只能算是无伤大雅的小问题,不打紧。 徐清看不惯潘叶那张狂样,往前一扑,就要与潘叶撕打起来。 前面几个月的潘叶,很好欺负的,一个不顺心,扯住她头发,啪啪给她两巴掌,她连个屁都不敢放。 潘叶可不是以前那个打不还手骂不还口的潘叶,看到人扑过来了,直接弯腰脱下鞋子,鞋底子劈头盖脸对着徐清的脑袋抽了过去,打得对方连头都抬不起来,只能抱头鼠窜。 看到这一幕,林军摩拳擦掌,他觉得自己是时候出手了。 他早就对潘叶有想法了,只是被对方言辞拒绝了,为此,他怀恨在心,现在他可以名正言顺的跟他大嫂好好接触接触,机会难得,不容错过。 第三章 鸡群闯祸 牛大嘴跟林爱国站在原地,冷冷的看着这一幕,期待老二两口子,给口无遮拦的潘叶一个教训。 潘叶看到眼睛不老实的林家老二林军,心里一阵反胃,直接扭头就回了屋,几息之后,带着一把镰刀出来了。 “既然你们非要跟我过不去,那就谁都别过了。” 说罢,潘叶红着眼睛,带着一往无前的杀气,举着镰刀就朝着林军冲了过去,嘴里还念叨着:“都给我死...我不好过谁都别想好过...老娘跟你们拼了...” “死死死,都给我死...” 林军都快要被吓尿了,这疯婆娘,竟然来真的,他哪有那个胆子,跟潘叶硬碰硬啊! 扭头就跑的林军,很快,就追上了停在一边,伺机而动,打算搞偷袭的徐清。 接下来的场景就是,潘叶举着镰刀在后面追,林军跟徐清两口子在前面慌不择路的逃命。 林家老两口追在最后面,都快要急死了,家里就这一个顶梁柱了,这要是被发疯的潘叶给砍了,他们老两口,可怎么活啊! “我砍死你们...别跑...” “别追了...别追了...”牛大嘴上气不接下气,声嘶力竭的劝道。 眼看潘叶举着镰刀的身影越来越近,林军仿佛看到了死神的驾临,于是,他一把推倒了跑在他前面的徐清,给自己争取了宝贵的逃命时间。 在高速跑动下的推搡,徐清酿酿跄跄的被推出了三米远,随后又在泥地上,滑了一米远,手胳膊肘以及一边的脸皮被磨掉了一层皮,才停了下来。 徐清疼的躺在地上直哼哼:“好疼啊!” “林军,你个不是人的畜牲,竟然推老娘,早晚不得好死。” “你给我等着...我滴妈耶...疼啊!” 牛大嘴一追上来,听到这话,也顾不上潘叶了,直接对着徐清另外半边完好的脸就是一个大逼兜:“你个小娼妇,遇到危险,不挡在自家男人面前,现在竟然还敢咒他,我打死你个贱骨头。” 犹不解气的牛大嘴,又是啪啪两个大嘴巴子,扇在徐清的脸上。 这时候,潘叶早已经停下了脚步,眼里的杀气早就没了,之前她确实是想要砍那两口子,不过是用刀背砍,威慑和犯法,她还是分得清的。 “这狗咬狗的戏码,还真是精彩。” “这次就算了,下次再敢上门来找茬,没你们的好果子吃。” 潘叶说完,心情十分愉悦的挥着手里的镰刀,回家了。 这事算完了吗?当然没有,不过,干坏事,不能明目张胆着来,慢慢的,不着急。 看了原主记忆,都快要憋屈死她了,再加上无缘无故被送到这破地方来的憋屈,不发泄出去,她迟早得疯。 牛大嘴之前还想找回场子,现在是不想了,刚刚潘叶那杀气腾腾的样子,看得她心里发毛。 现在潘叶可是光脚不怕穿鞋的,她不敢跟她赌。 躲在窗户边的林梅带着两个妹妹,看到潘叶回来了,三姐妹,全都眼睛亮晶晶的围了上去。 “妈,你太厉害了,我以后也要变得像你那么厉害。”姐妹中最小的老幺林竹面带崇拜的说道。 林兰看了亲妈一眼,低着头,红着脸:“我也是。” 林梅若有所思:“妈,以后奶她再来欺负我们,我也拿刀砍她,把他们全都打跑。” 潘叶扶额,她之前不让她们姐妹出去,就是怕吓到她们,现在倒好,看着姐妹三人跃跃欲试的模样,她只觉得貌似有什么东西跑偏了。 不过,没关系,女孩子嘛,厉害一点,不受欺负,更让人放心。 当天晚上,潘叶十点多出去上厕所,路过林家鸡圈的时候,手上一个不小心,把鸡圈门上扣着的麻绳给挑开了。 不太结实的木门,很快,就溜开了一条缝。 这些鸡都是原身喂的,对于她的到来,鸡圈里的鸡没有任何表示,连哼唧两声都没有。 第二天一大早,天刚蒙蒙亮的时候,林家的鸡就成群结队的撒欢跑出了鸡圈,四处寻找吃食。 这时候的农村,大家都喜欢在屋子边角位置开块小菜地出来,种点葱姜蒜辣椒青菜啥的,图的就是一个方便。 如今是三月中旬,地里的菜种刚长到一尺高,正是青嫩多汁的时候,鸡群遇到了,当然不会放过。 喜欢吃菜叶子的鸡留在原地慢慢啄,不喜欢吃菜叶的,跟随着虫子的踪迹,脱离了大部队。 不一会儿,林家养的二十多只鸡,就四散开来,三五成群的,祸害起了村民的菜园子。 极个别前进村村民一大早起来,看到跑进自家院子的鸡,第一反应是惊喜,这可是白来的馅饼。 小心翼翼的把鸡哄进了屋,很快,这只鸡就被抓住丢进自家鸡圈了,插翅难逃。 进了他家的圈,那就是他家的鸡,天王老子来了,也是这个理。 住在林家前面的王麻子老婆,一大早起来,看到把自家菜园子祸害得面目全非的几只鸡,眼睛气的都快要喷火了,随手抄起边上的笤帚,对着那群鸡,就追打了起来。 她下手是毫不留情的,得益于菜园子有两面围了篱笆,有一只鸡被她堵进了角落里,很快,就遭了毒手。 王麻子老婆几笤帚下去,这只鸡就倒下了,过了好一会儿,才瘸着一条腿,蹦哒着想要逃离,却被王麻子老婆,逮个正着。 因为昨天的事,闹到很晚才睡的林家人,被左邻右舍的拍门声给拍醒了。 “林爱国...牛大嘴...” “都这时候了,还想装死,快开门。” “这件事,林家必须得给我们个说法,赔钱。” “没错,必须得赔钱,我辛辛苦苦种的菜,不能白被吃了。” 在这其中,拍的最卖力的是王麻子老婆,就她家的菜园子损失最严重,里面的菜,基本上是全军覆没了,这事,林家必须得给她个交代,赔偿她的全部损失。 “外面什么声啊?”牛大嘴迷迷糊糊的用手肘捅咕了一下旁边的林爱国。 “我出去看看。”被吵醒了,林爱国也睡不着了。 第四章 还差两只 林爱国一出门,就被村民给围住了,不少人手里都抓着鸡,激情的诉说着,自家菜园子被鸡群给祸祸成了什么惨样,长到多高的什么苗被祸害了,都能具体细述出来。 “林爱国,你家的鸡,一大早就跑我家门口去拉了一坨大的,以后看好点,下次再敢去我家拉屎,屁股都剪了它的。”老太太觉得这不吉利,好像自家被林爱国家骑在头上拉了屎似的,老不高兴了。 “我家更惨,菜园子里的葱和蒜,都快被鸡给啄秃了,林爱国,这事你得给个交代...” “都给我让开。”王麻子老婆扒拉开前面的人,冲到林爱国的面前去,直接把被她打得半死的鸡怼到了正主面前。 “你家的鸡把我家的菜园子祸害完了,养不好鸡就不要养,哪有你们这么做事的。” “你快跟我去看看,看你家鸡干了什么好事。” 林爱国一把挥开王麻子媳妇拉扯他的手:“弟妹,有话慢慢说,别拉拉扯扯的,影响不好。” “还有,我这鸡怎么了?” 牛大嘴这时候也披头散发的跑了出来,看到拎在王麻子老婆手里,歪孬的鸡,直接“啊”的一声,叫了出来。 “麻子媳妇,你把我家的鸡给作弄死了?” “赔钱,市场上,一只鸡五块钱,这钱你要是不拿出来,这件事,没完了。” 两人争执不休,吵吵个没完,压下了其他人的声音。 眼看两人就要撕打起来,周围的邻居赶忙把她们两个隔开。 虽然没打起来,但是双方都放了狠话,短时间内,交恶是一定的了。 因为有了这个小插曲,后面林爱国的态度也十分不错,又是低头认错,又是一定悔改的,围在一起的村民,渐渐的,都散了。 等人一走,牛大嘴砰砰敲着林军两口子的房间门。 林军一大早就出门去了,现在屋里只有徐清一个人在。 “你们两个还不赶紧出来,咱家的鸡都快要丢了,亏得你们还睡得着。” 在村里,鸡蛋可是重要的生活物资,柴米油盐酱醋茶,一大半是用鸡蛋换回来的,家里那二十多只鸡的重要性,可想而知。 徐清知道不开门是不行的了,于是,装作一副还没睡醒的样子,打开了房门:“妈,发生啥事了?” “我这才刚醒,之前一直在睡,还不清楚情况。” 牛大嘴没拆穿她:“咱家的鸡跑出去了,是不是你昨天晚上,忘记拷门了?” 潘叶一撂挑子,家里的鸡,全都移交给了徐清照顾,牛大嘴只捡鸡蛋的时候,最勤快,其他时候,都不太管那些鸡的。 徐清自己也有些记不清了,这种小事,再次回忆起来的时候,肯定是模糊的,就像是出门后,关没关门的问题一样。 但是,她绝对不能承认,她必须得一口咬死,自己昨天是关了门的:“妈,我又不傻,天天干的活计,随手关个门的事,我还能出错吗?” “我昨天肯定是关了门的,我记得清清楚楚,关好门临走前,我还回头数了一遍鸡窝里的鸡呢!” 突然,徐清凑近了一些牛大嘴:“妈,你说这事会不会是大嫂干的?” “昨天,她就跟变了个人似的,敢拿着刀追着咱们砍,她偷偷摸摸的干出这种事,是再正常不过了。” 徐清并不知道,她误打误撞的,说出了真相,此时的她,只想找个人顶包,转移牛大嘴的注意力。 对于她这个说辞,无论是她自己,还是牛大嘴,都是不信的。 毕竟固定印象就在这里,再老实忠厚懦弱不过的人,咋可能干出这种事,昨天肯定是被逼急了,才发疯的。 “行了,这事先放在一边,你赶紧跟我一起,把咱家的鸡给赶回来,村里都是些见不得人好的,这要是不抓紧时间,到时候,咱们的鸡能找回来多少,还真不一定。”牛大嘴没时间,跟徐清掰扯她关没关门的事,现在最要紧的,是把鸡给找回来。 徐清不想去,她昨天摔的不轻,今天早上一醒,浑身疼啊! 特别是被擦破皮的手掌跟膝盖,动一下就疼的不行。 “妈,我这不太方便,昨天摔到的地方太疼了,要不,我一个人留守在大后方?” 牛大嘴一听这话,抄起边上的笤帚就要动手,这种时候了,徐清竟然还想偷懒:“今天你不去也得给我去...” 一看这架势,识时务的徐清直接跑了起来,就像身后有脏东西在追她似的,跑的飞快。 牛大嘴站在原地,直接“呸”的一声,在原地吐了口唾沫:“个贱皮子,不打不动弹的懒鬼,我林家是倒了八辈子霉了,这辈子娶这么个奸懒馋滑的媳妇进来。” 早上八点半,日头渐高,大早上连饭都没顾上吃,忙活了几个小时的牛大嘴,站在鸡舍门口数着里面的鸡:“十八...十九...二十...” “老头子,你快过来,你过来数数,我大抵是糊涂了,怎么都数不清,数来数去都是二十,可咱家有二十二只鸡啊!” 林爱国的腿脚不太利索,十多年前,他去修水库扛石头的时候,被石头砸伤了腿,随着年岁的增加,这条腿越来越跛的明显了,现在都已经是拖着一条腿在走路了。 他怕家里的鸡丢了,也跟着跑了几个小时,这会子,累惨了,但是,还是拖着腿,走到了鸡舍门口:“我看看。” 他以前是村里的小学老师,在同辈中,算是少有的文化人。 “咋样了?”牛大嘴是个急性子,看林爱国没张口,直接就问道。 “少了,少了两只,鸡舍里,只有二十只鸡。”其中还包括已经彻底站不起来,瘫倒在地上的那只被王麻子老婆打伤的鸡。 “啊?那咋办啊?” “我的鸡啊!”牛大嘴又气又急,气的跳脚的时候,看到了徐清那副漫不经心的表情,顿时找到了出气筒。 “都怪你这个丧门星,我把家里的鸡交给你照看,你就是这么给我照看的?” “如果那两只鸡找不回来了,你也别回来了,还不快滚去找鸡。” 第五章 大扫除 徐清是小媳妇,在村里,还真没什么人给她面子,她这一来,就要找鸡,看人屋子,看人的鸡舍,谁能乐意。 很快,她就垂头丧气的回去了。 她现在都快恨死潘叶了,这段时间的不顺心都是潘叶这个祸根头子带来的,原本和顺美满的家庭泡沫瞬间被戳破不说,自己还遭了那么多罪。 为什么潘叶不跟以前那样,乖乖成为她的陪衬,成为她那惨兮兮的对照组,就这么一直在烂泥里沉浮沦陷,她为什么要挣扎啊! “鸡呢?”牛大嘴看到空着手回来的徐清,怒吼道。 “鸡没找回来,你这个遭瘟的,回来干什么?” “我早就跟你说过了,鸡没找回来,你人也不用回来。” “她们都不让我进门,我一说是来找鸡的,家里少了两只鸡,她们就都黑着脸把门给关上了,压根就不愿意搭理我。”徐清十分委屈的说道。 她以前哪受过这种委屈,那些人的白眼,翻在了她心坎上。 “她们不愿意让你进门,肯定是她们心里有鬼,要不然只是进门看看,又不会有任何损失的事,她们为什么不愿意?”牛大嘴用一种理所当然的语气说道。 她全然没想过,进别人家搜寻东西,这个事本身,就是带着些许侮辱性质的,这无凭无据的,别人凭什么让你进门去搜查。 “妈,要不还是你去吧!” “我是小辈,很多人都不拿我当回事,三两句就把我给打发了。”徐清不想再去干这种吃力不讨好的事了,她也是要脸面的人。 “你这个蠢货,别人不让你进,你难道不会强闯吗?不就是被骂几句,反正又不会少块肉,你怎么那么死脑筋啊!” “都嫁进来这么多年了,我的机灵劲,你是一点没学到啊!” 徐清背地里已经在骂娘了,这老婆子,自己不敢去干的事,竟然一直逼着她去干。 这两天发生的事情有点多,徐清算是看清了,以前这老婆子表现出来的和善,都是骗人的。 “妈,这件事,我是真不行,我干不了,还是你去吧!” 牛大嘴:“不行也得行,你不去,难道还指望我去吗?” “这件事,你要是办不好,家里的鸡你要是找不回来,那你也别回来了,我林家不养闲人。” 徐清一听这话,气冲冲的,迈开腿就往外面走。 牛大嘴还以为她服软了,脸上瞬间荡起了胜利的笑容。 可她不知道的是,徐清扭头就出了村子,去了隔壁徐家村,也就是她的娘家。 她娘家兄弟一大堆,有大把的人给她撑腰,既然有人给她出难题,她索性回家去住几天。 家里的兄弟,虽然都结婚生子了,但是她爸妈都还健在,身体也还硬朗,能压得下儿子儿媳妇,她爸妈又一向疼她,所以,她在婆家过得不顺心,索性就回去住几天。 牛大嘴在家里等的是望眼欲穿,可想见到的那个人就是没有出现,给她气的中午饭都没什么胃口吃了。 以前一顿饭,至少要吃两大碗的人,今天中午只吃了压的实实的一大碗饭,就没有再去盛饭的欲望了。 “你咋了?今天吃的这么少?”林爱国问道。 “起都气饱了,没胃口。”牛大嘴一个人闷坐在一边,想让林爱国说几句好话,哄哄她。 与此同时,刚一岁多的双胞胎又因为一个勺子打了起来,小的那个,直接用汤勺把他二哥给打哭了。 要是以前,牛大嘴还真就抱着孩子,心肝肉的哄了起来,毕竟孙子她还是稀罕的,不过现在嘛,完全没有要哄人的意思,直接一人赏个板栗,把双胞胎都给打哭了。 现今两岁多的大石头,倒是学会了一点看人脸色的本事,看爷爷奶奶心情不太好,现在正一个人乖乖吃着碗里的饭。 “别哭了,再哭,就把你们两个给扔了,反正你们妈也不要你们了,你们要是不听话,那奶奶我也不要你们了。”牛大嘴威胁道。 林爱国倒是有些心疼:“孩子还小,你朝他们撒什么气啊!” “徐清应该是回娘家去了,等小军回来,让他去把人接回来。” “这儿媳妇老是往娘家跑,不好听,她在这前进村又不是没有家,你等她回来后,多教教她。” “知道了。”牛大嘴有些不情不愿的答道。 她这都是为了这个家,一个两个的都不让她省心。 跟这边沉默中带着些许闷气的氛围不同,隔壁老宅里,潘叶正带着两个闺女,准备开始大扫除,这次是十分彻底的一个清洁活动。 早上跟中午的几个小时,她们已经把家里的床单被罩给洗出来了,今天的太阳很大,等到傍晚,肯定干了。 昨天晚上,潘叶被被窝里的跳蚤咬够呛,她从来没觉得,夜晚是那么的难熬。 一晚上没睡好的她,第二天一大早就起床,带着三个闺女,跟家里的被窝做斗争了。 床单被罩全都用开水烫过,发黑发黄的棉芯,全都搬出去晒太阳,争取,把藏在里面的跳蚤全都消灭干净。 家里家外的阴暗角落,潘叶全都收拾了出来,不用的东西,全都堆在了外面,晒干后,用来当柴火烧。 潘叶根据原身的记忆,花了一个多小时,在中午最晒的时候,挑回了两袋子石灰,家里家外,她全都撒了,特别是床底下,这是跳蚤虫蚁滋生的重灾去。 她实在是太忙了,隔壁的热闹,都忍着,没有去看。 傍晚,等一切都收拾的差不多了,潘叶她人也快累瘫了。 “今天累一天了,晚上你们想吃什么?”潘叶坐在小凳子上问三个小孩儿,今天她忙了一天,这几个小孩儿,也跟着转了一天。 很多力所能及的小事,几个小孩子都是争着抢着去做的,都是懂事的孩子。 “面条...” “鸡蛋...” “肉...” 姐妹三个人,说出了三种不同的答案。 潘叶直接一挥手:“全都满足你们。” 这些东西,恰好都是家里有的,只是不多罢了。 第六章 烧纸钱 临近傍晚的时候,林军终于把徐清从徐家村接了出来,在徐家待的一个多小时,他只觉得度日如年,如果不是想着家里吵吵闹闹的三个孩子,他说什么,都不会来接徐清,太难熬了。 往回走的路上,林军嘴里的抱怨声就没停过:“你这个当妈的倒好,自己一个人跑娘家去潇洒去了,留下几个孩子在家里哭闹。” “老二老三想你想的不行,嗓子都快哭哑了,你咋那么狠心呢?” “就算要走,也带着孩子啊!” 徐清脸色很不好看:“我狠心,还不是你妈逼着我去别人家找鸡,这种得罪人的事,我要是干了,以后我在这前进村的名声,就臭了。” “你还说我,我这个当妈的不在,你这个当爸的难道不会哄孩子吗?” “自从我生下几个孩子,你有几时是安安分分在家里待着的,成天想着往外面跑,说是在挣钱,钱呢?” “我自嫁给你,就没从你手里拿过一分钱,嫁汉嫁汉,穿衣吃饭,你自己都养不活自己,更别说我们娘几个了,你没资格来对我说教。” 林军是往家里拿过钱的,不过都被牛大嘴拿走了,徐清连根毛都没见着,这也是她对林军日益不满的原因所在。 “你怎么又说起这个事了,家里的活,我也没少干啊!” “我现在还在起步的时候,钱肯定是没什么的,等我起来了,难道还能少了你们娘几个的好处吗?”林军画饼的技术,还是十分熟练的。 至于他口中,还在起步阶段的事业,是打牌赌钱,有时候运气好,赢了钱,就给亲妈拿几块,让她高兴高兴,主要是让她不要一直对着他碎碎念,算是封口费。 运气不好,输钱的时候,林军的脾气也不好,再次起本的钱,有的是偷鸡摸狗得来的,有的是坑蒙拐骗父母的老本得来的。 这么些年,他都是这么过来的。 林军好赌的事,林家人都知道,只是没人往外面传,毕竟名声不好听。 “行了,别给我灌迷魂汤了,不然,我怕我掉河里爬不出来。” 徐清走到老宅不远处,深吸两口气,嗅闻到空气中的肉香,眼睛一下子就亮起来了:“妈这是做肉了?” 林军也很开心,这有好吃的,谁的心情会不好转:“肯定是,咱们走快点,免得被他们吃光了。” 等路过老宅的时候,浓郁的腊肉香气扑面而来,两人瞬间停住了脚步,站在门口,看到里面吃的喷喷香的母女四人,眼珠子都快挪不开了。 谁能想到,潘叶这不年不节的,竟然舍得做肉吃。 两人早就饿了,这会子闻到肉香,有点挪不开腿了。 不过,没人搭理他俩,事实上,看到站在门口的两人,母女四人都感觉吃的更香了,林竹更是十分调皮的夹起一块腊肉,用十分夸张的表情,当着两人的面,一点点的,十分珍惜的咀嚼着口中的肉。 肉香与油香在口中迸发,幸福感油然而生。 徐清跟林军饿着肚子,憋着一肚子气回了家,看到冷锅冷灶的厨房,脸色都不是很好看。 “妈,饭呢?我都饿了。”林军看向牛大嘴。 从小到大,他都是饿了就叫妈的,这个习惯,哪怕跟徐清结婚了三年多,都没改。 “哪来的饭,我在家给你们带孩子,累都累死了,你竟然还来找我要饭吃,我找谁要去啊?” “这孩子是给我生的啊!一个两个的,撒开手就不管,就没见过你们这么不负责任的父母。” “我跟你爸,反正是上辈子欠了你的,这辈子来找你还债来了。”牛大嘴的一通数落,让林军什么话都憋了回去。 为人子的,他很少跟父母顶嘴,很多时候,面对父母,他都是能忍则忍的,实在忍不了了,那就别怪他吼他们了。 “行了行了,他们都回来了,就不要再计较这些了,徐清啊,你快去做饭吧!” “你婆婆给你带了一天孩子,太累了,有点小情绪,那是正常的,你别跟她计较。”林爱国一如既往的,站出来和稀泥了。 徐清知道,再说下去,该是公婆对她的批斗大会了,适可而止是最好的选择:“今晚吃什么?我去做。” “吃肉,我闻到隔壁的肉香了,把我的馋虫都给勾出来了。”林军抢答道。 “你看我像不像块肉?” “你要是不嫌肉塞牙,就把我啃了吧!”牛大嘴冷冷的说道。 家里就剩两块腊肉了,要是今天被这败家子吃掉一点,明天被这败家子吃掉一点,都不用等到秋收了,说不准,连夏收不到,就被那败家子给败完了。 牛大嘴自己虽然也好吃,但她同样也很小气,今天丢的那两只鸡,丢得她肉疼,现在她听不得肉这一个字。 林军的脸色也很不好看,本来想着能吃顿肉,开开心心的事,他妈非得跳出来泼他冷水。 “不吃就不吃,我没胃口,不用做我的晚饭了。”说完,林军甩脸子,回屋了。 “不吃拉倒,老娘今天晚上要吃三大碗饭,连着你那碗一起。”牛大嘴才不惯他这个臭毛病,在后面大声吼道。 想到她那两只鸡,牛大嘴把怀里的孙子一把放下了:“不行,我得去村口烧纸钱,让那昧下我两只鸡的畜牲,不得好死,我牛大嘴的鸡,不是那么好吃的。” 林爱国有些无语,这都什么时候了,她还想着生是非,现在都讲究无神论了,以前那套,没什么用:“别去了,影响不好。” “我管他影响不影响,既然干了,那就别怪老娘我发大招,这事你就别管了,我自有主张。”牛大嘴撂下这句话,带着家里的黄纸和火柴盒,气势汹汹的出了门。 此时的村口,一片寂静,牛大嘴的到来,就像是落入油锅里的一瓢水,瞬间就炸锅了,很多人都呼朋唤友的,结伴去看牛大嘴烧纸钱咒骂偷鸡贼。 这种事情,前进村一年当中,至少要发生好几次,但村民就是百看不厌。 第七章 卖包子 十分平淡的过了两天,潘叶背着锄头下了地。 她们四口人是分了地的,不过跟老头老太太的搅合在一起了,毕竟那时候还没分家。 等到分家的时候,牛大嘴跟林爱国,用村子西南角的一块旱地,就把母女四人给打发了。 那一亩旱地,被原身种上了红薯跟玉米,这两种作物的产量大,是最能填饱肚子的。 前进村的地盘虽然大,但是以山林居多,耕地并不是很多,村民想多种地,多收获粮食,那就得自己去开荒,目前来说,这项工作还在稳步进行中。 潘叶没打算去开荒,毕竟种地这件事,是真的划不来,无论是后世还是现在,最苦最累最没钱的,永远都是苦哈哈种地的农民。 她的力气大,哪怕是去码头上搬货,扛大包,都比在地里种作物要好。 干了一个中午,也就三四个小时,潘叶感觉腰都要累的直不起来了,特别是腰椎骨的位置,十分的酸软。 地里的草还没除完,潘叶原本的打算是下午继续干的,现在看来,还是不行,别钱没挣到,肚子没填饱,先把腰给搞废了,除草的事不着急,先缓缓。 想到前世妈妈最喜欢吃她包的包子,潘叶定了定神,她打算用自己前世最拿得出手的手艺,去挣钱。 不止是包子,馒头蛋糕糕点这些,她都会做,毕竟前世闲的时候,她花了三千五百块钱去蛋糕店当学徒,学了一个月,原本是想着多门手艺伴身,以后好就业的,谁知道,第一次在外实践手艺,是在不知名时空的这里。 以前十分散漫的她,现在看着面前家徒四壁的景象,外加面朝黄土背朝天,下地的威胁,行动起来那叫一个迅捷。 下午就去村里找婶子打听,第二天一大早就带着家里为数不多的存款,去了镇上购买材料。 第一次卖包子,潘叶打算做简单点,只做白菜肉包,试试水,白菜是这个时候有的蔬菜,村里一些村民的地里还不少嘞,价格也很便宜,三分钱一斤,过了这阵,白菜就下市了。 石牛镇三天赶一圩,分别是三六九,一个月赶九次集,一四七是吉安镇赶圩,二五八是十芋乡,每个月,只十号二十号三十号这些特殊日期,不赶集。 所以说,如果这次成功了,后面,她可以多多益善,带着包子转战隔壁的几个乡镇,存点钱下来。 别的不说,家里老大已经到了要上学的年纪了,没钱咋送她去读书啊! 虽然小孩儿不是她亲自生出来的,但是她们既然叫了她一声妈,她既然占了原身的身体,那就有这个责任与义务,好好扶养她们长大,以后她们如何,潘叶管不了那么长远,可在她们十八岁之前,那就还是她的责任与义务。 潘叶去的早,买到了十分漂亮,带着肥膘的五花肉,这肉抢手着呢! 五花肉一块二一斤,潘叶买了一斤二两,花了她一块四毛四,心疼。 不过,看着身后大娘们羡慕的眼神,潘叶挺直了腰板,雄赳赳气昂昂的带着战利品去了供销社,斥巨资,花一块二毛五,买下了五斤面粉。 发面用到的酵母,潘叶打算自己做,家里还有点蜂蜜,可以用来做老面。 除此之外,潘叶还买了点酱油,家里只有最简单的调味料,盐,其他的,一概没有,现在预算有限,只能后面再慢慢添置。 潘叶拎着一大篮子的东西回了村,在村口就遇到了不少好事的村民。 “潘叶,你这是发财了啊!竟然舍得买这么多东西回来。” 这是话中带刺的,一般而言,这种人,潘叶很少搭理的。 “潘叶,你怎么买了这么多东西回来,你这日子还过不过了?”陈美玉,也就是潘叶的大伯母皱着眉问道。 “大伯母,这些东西我都买来有用的,不会乱来的。”对于这个好心,十分爱操心的长辈,潘叶是说不出什么重话的。 当然,很多话也不适合在这里说,卖包子这件事还没开始干呢,就宣扬的满村都知道了,还能成什么事。 “你买这么多东西是要干什么啊?” “说说呗!咱们这些人来给你参谋参谋。” “别走啊!说说又不会掉块肉。” 潘叶快步冲出了包围圈,只留下一句秘密,就快步走远了,任由后面的婶子大娘们怎么呼喊,都没回头。 一回到家,家里三个小萝卜头都冲了出来,小孩子嘛,对于去了镇上的大人,总是满怀期待的。 “妈,你给我们买了吗?” 潘叶故作不知的问道:“什么?” 原本兴高采裂、满怀期待的三姐妹,就跟被霜打过的茄子似的,直接就蔫巴下来了。 看到这里,潘叶觉得有些好笑,这就是小孩子啊!一会晴一会儿雨的。 “我怎么可能忘了呢!” “看...这是什么?”潘叶手里的糖一拿出来,瞬间引发了几个小的惊呼,高兴的都蹦起来了。 “糖...” “妈,你真好,是天下第一好。”老三林竹嘴甜的不行,跟抹了蜜似的。 她说的话,潘叶爱听。 另外两个也差不多,姐妹三人后面索性手拉手,围着潘叶转圈圈了。 如果以后,能天天过上这样的好日子,就好了。 “行了,一人两颗,自己去玩吧!我还有事。”潘叶把几个孩子打发走,就开始忙活了起来。 老宅的后面有块两分的菜地,里面的菜虽然剩得不多了,但是葱姜蒜白菜菜苔这些,还是有不少的。 先用蜂蜜和了一些面,后面用来充当酵母用,潘叶就去菜地里摘菜了。 包子要想好吃,馅料是最重要的,对于调馅这一手,潘叶是轻车熟路。 下午,潘叶就把准备工作干的差不多了,馅也调好了。 晚上的时候,潘叶破天荒的吃完晚饭就睡了,因为心里想着卖包子的事,第二天凌晨,她就醒了。 虽然不知道现在具体是几点,但是,心里挂着事,睡不着她的她,直接起来和面了。 等准备工作做好,包子上蒸笼,已经是一个多小时后的事了。 天还没亮,潘叶就带着一背篓,用干净薄棉被包着的包子,出发赶集去了。 第八章 开张大吉 潘叶做的包子,十分的宣软,蒸出来后,差不多有她拳头那么大,褶子捏的十分齐整,颜值还是很高的。 五斤面粉、一斤多的肉,外加一颗大白菜,做出了一百零六个包子。 做这些包子的成本,大概是在三块钱左右,潘叶打算卖五分钱一个,如果全部卖完的话,除去成本,她还能挣个两块多。 就这,她已经很满足了,在没有更好的出路之前,卖包子,也不失为养家糊口的一条出路。 石牛镇是个大镇,到了赶集那天,集市上会有很多人,跟石牛镇紧靠着的石牛村,被划了一大块地出来,专门用来当做村民摆摊交易的场地。 到了三六九赶集的这天,周围的村民都会往这里赶,有卖东西的,也有买东西的,十分热闹。 今天是三月二十九号,后面接连五天不赶集,得等到下个月三号才会再次赶集,所以,今天集市上的人会非常多。 潘叶来的很早,但是,比她来得更早的,大有人在,好位置,基本上已经被占完了,她只能去靠边一些的地方。 刚放下背篓没多久,一个十分蛮横的声音出现在潘叶耳边:“这是我的位置,你占我的位了。” 潘叶抬头看去,一个四十多岁,长得膀大腰圆的中年妇女出现在她面前。 对方挑着箩筐,一个里面装的是鸡鸭,另外一个里面装的是菜。 牛爱花看到潘叶,觉得这是个软柿子,所以,毫不犹豫的挑着箩筐出现在了她的面前。 她认识潘叶,潘叶是牛大嘴的大儿媳妇,而牛大嘴是她最为厌恶的人之一,要不然,潘叶边上的位置还空着,就这么点地方,也不差哪儿去,她干什么要生是非出来。 “这是你的位置?”潘叶冷笑出声,还真是好笑,无主的地方,竟然还平白无故的生出个主人来了。 她也看出来了,这人是故意过来找茬的:“你说这是你的位置,你叫一声,看它答不答应啊?” 牛爱花脸色变得十分难看,没想到这人竟然有这个胆子跟她对着干:“我说这是我的位置,那这里就是我的位置。” “你是新来的,我也不怪你,之前这地方就是我在摆摊,你把这个位置让出来,就没什么事了。” 潘叶笑了,还真有这种人:“给我滚蛋,你还真当我是傻子啊!” “这地方是专门划出来摆摊用的,都是无主的,你舔着张大脸,说是你的就是你的,我要是信了你,那我就是傻子。” 牛爱花听着对面潘叶一口一个傻子,也是来火了,这人怎么就听不懂人话呢!非要逼得她动粗。 只见她伸出手就要扯潘叶的头发,因为她那一头及腰的长发,一看就是她的弱点。 看到对面伸过来的手,潘叶想也不想,一把打开,伴随着一声脆响,牛爱花的胳膊肘上,出现了一个十分明显的红印子。 “你别动手啊!” “我可不是好惹的。”潘叶摆开了架势。 可在对方眼里,她就是在虚张声势。 三分钟后,牛爱花鼻青脸肿、龇牙咧嘴的挑着箩筐走了,打不过,这小妮子看着瘦瘦小小的,谁能想到,力气那么大啊! 她也没那个脸去找帮手,只得灰溜溜的走了,难道,还站在原地,任由别人看热闹羞辱吗? 因为发生了这个小插曲,后面牛爱花选摆摊地点的时候,还特意选了个远离潘叶的。 潘叶也挺难受,好好摆个摊,竟然又被迫跟人打了一架,虽然赢了,但是,她头发也被扯了一把,很疼的。 她决定了,等会儿要是在集上看到收头发的,说什么也要把头发给卖了,打架的时候,长头发太影响她发挥了,这才几天啊!就被薅两次了。 因为潘叶勇猛的表现,倒是让一些人高看了她一眼,她也顺利的开了张。 “小妹,给我来两个包子,给你开个张。”这是镇上肉铺老板的亲妈,徐文娇,虽然年纪上了六十,但是身形魁梧高大,有着与她这个年纪不符的体格。 “好嘞,包子五分钱一个,两个包子一毛钱。” 用报纸把包子包起来,递给对方,收回一毛钱后,潘叶笑着说了句:“好吃的话,下次再来买啊!” 徐文娇闻到包子散发出来的香味,有些忍不住了,接过来后,直接一口咬下去,香浓的馅料与宣软的皮完美融合,仿佛在口中跳起了舞蹈。 她已经很多年,没吃过这么好吃的包子了。 “小妹,你这包子滋味不错啊!” “手艺还行,再给我包十个,我带回去,给家里的小孩儿尝尝。”徐文娇对包子的味道,很满意。 潘叶没想到,还有这种惊喜,赶忙麻利的包了十个包子,递给了对方。 等徐文娇一走,又有两个同样在这摆摊的人,各买了两个包子,用来当早餐。 这给了潘叶无限的信心,开张大吉啊! 等到后面赶集的人一多,潘叶的包子陆陆续续卖了出去,这是因为整个石羊镇,就她一个卖包子的,没人跟她竞争。 镇子上只有一家面馆,可以吃早餐,但一碗寡淡的素面都要一毛钱,相较之下,还是潘叶的肉包子划算一些。 八点多,集还没散,但潘叶的包子已经卖得差不多了,还剩最后两个,不卖了,带回去,给家里小孩儿吃。 在镇上买了一些做包子的材料和报纸后,潘叶原本是准备回家的,可突然看到了收头发的那个女人。 她没直接找上去,而是假装路人路过,果不其然,被叫住了。 这要是自己找上去,可卖不上价。 “大妹子,你这头发卖不卖啊?”女人看到潘叶那头长发,眼睛一亮。 “卖的话,你能给多少?”潘叶问道。 “五块,这不少了,能买好几斤肉回去改善家里的伙食呢!” 潘叶觉得太少了:“太少了,最少十块,我这头发天天洗,胰子都用不少了,还费那么多神,两年多才长到这么长,五块钱,还不够我劳神的呢!” “那这样,六块,现在头发都卖不上价,我也是要担风险的。”女人道。 经过两人的一番极限拉扯,最终,以八块五的价格成交了。 第九章 挣钱算计 潘叶顶着一头短发回了家,她现在的头发是真的短,那收头发的,都恨不得直接给她剪到头皮,最后,还是在潘叶的强烈建议下,才给她留了一指节长的头发。 当然,顺带让她给修了一下,免得她顶个鸡窝头回家。 一举两得,卖头发的钱得到了,剪头发的钱省下了。 这次潘叶经过大伯母陈美玉家的时候,被叫住了。 “潘叶,你等会儿。”陈美玉招呼着,把人给叫住了。 “你现在是不是在镇上卖包子?” “我都看到了,只是没好意思去叫你。” 买包子,她舍不得,也没那个钱,又怕在镇上叫住侄媳妇,她硬给自己塞个包子吃,这多不好意思啊!这都是要用来卖钱的。 “嗯嗯,大伯母,我家的情况你是知道的,我要是再不想办法,给自家找条出路,几个孩子都得跟着我饿死。”潘叶十分痛快的点头,承认了。 这要是不去卖包子,光守着被分到的那一亩旱地吃饭,是真的会被饿死的。 “这也对,卖包子挺好的,至少比种地好。” “对了,你这头发?”陈美玉看到完全焕然一新的潘叶,问道。 没想到才短短几天时间,这个侄媳妇就跟换了个人似的,不过,这是好事。 “镇上有收头发的婆子,我就给卖了,换了好几块钱呢!” “我这头发太难打理了,剪短点好。”潘叶用右手摸着自己的后脑勺,笑着说道。 接下来两人又简单的寒暄了一会儿,等林梅她们姐妹几个找过来,就分开了。 “妈,这次你买了什么回来?”林梅紧紧牵着妈妈温暖的手,好奇的问道。 潘叶左手牵着林梅,右手牵着林兰,还有个小不点林竹抱着她的大腿,走的十分艰难。 “都是做包子用的东西,不过,今天我买肉的时候,肉铺老板的亲妈,给我搭了根骨头,今天中午,咱们熬骨头汤喝。” 说完,潘叶腿一抖,把最小的那个从腿上抖了下去:“好好走路,你这样,我走的很累欸!” “去牵着你姐姐的手,都是一样的。” 林竹也没生气,更没耍脾气,笑嘻嘻的牵起了她大姐的手,蹦蹦跳跳,十分高兴的往家走。 刚一到家,还没进门,就看到徐清背着一大筐猪草回来,林家老两口是养了猪的,四头,其中一头还是用来下崽的老母猪,最近食量见长,马上就要生小猪了。 每天光是喂猪的猪食,就需要花费大量的时间去折腾,以前梅兰竹三姐妹没少被支使着去打猪草。 除了四头猪,二十来只鸡外,林家还管着七亩水田,八亩旱地,一大家子人,一天都不得闲。 以前有潘叶一家帮忙,还算忙得过来,现在林家老两口忙的,恨不得多长出几只手来。 牛大嘴一出门,看到在家门口磨磨蹭蹭,走的很慢的徐清,不假思索的开口骂道:“你个懒出天的蠢货,都到家门口了,还装什么装,按照你这个速度,等你打猪草回来,家里的鸡跟猪,都要被你饿死了。” 这时候虽然有些青草野菜之类的东西,但还不是特别多,再加上竞争比较激烈,回晚点,是情有可原的。 林家还有去年晒干的红薯藤撑着,徐清带回来的猪草,起不了多大的作用,但是牛大嘴秉持着能省一点是一点的原则,要求徐清,每天都要去打猪草。 徐清没说话,沉默着往回走,匆匆吃完早饭,又带着一大桶的衣服,去了河边。 自从潘叶跟他们一家翻脸后,徐清感觉自己这日子,就跟在黄连水里泡着似的,苦,太苦了。 等到中午,闻到隔壁传来的肉香,林军“啪”的一声,把筷子摔在桌子上,借此表达他的不满。 “成天吃这菜叶子,还有咸菜,吃的我脑袋都大了。” “妈,你就不能花点钱,去镇上割点肉回来吃吗?” “咱家也没穷到揭不开锅啊!” 牛大嘴一拍桌子,指着林军吼道:“不想吃就别吃了,在我这,就只有这个,爱吃吃,不吃滚。” 这不是家里没钱嘛! 真以为她不想吃肉啊! “行了,别吵了,整天因为点吃的喝的,吵吵闹闹,丢不丢人啊!”林爱国一拍桌子吼道。 可母子俩,没一个搭理他的。 “潘叶那小贱人,不知道是不是在外面找了野男人,要不然,她哪来那么多钱,天天买肉吃。” “我看她是成心看不得我们好过,所以,才故意天天在家做肉,来馋我们。”牛大嘴上下嘴皮子一碰,就把大锅甩潘叶头上扣着了。 这个时候,徐清倒是想起了今天她去洗衣服的时候,听别人说的话。 “妈,我听二赖子媳妇说,她看到潘叶在镇上卖包子,生意还挺好的。” “你说,她是不是靠着卖包子挣到钱了?” “要不然,她怎么舍得买肉吃。” 牛大嘴听到这里,屁股一抬,站了起来:“啥?潘叶在镇上卖包子?她还有这本事吗?” “以前也没见她做过包子啊!” “要不,我过去问问?” 这潘叶要是真有这本事,把她们母女四人接到这新家来住,也不是不可以的,毕竟是一家人嘛! 只要潘叶有利用的价值,她牛大嘴就可以舍下脸面,低三下四的把人给请回来。 “现在还不清楚情况,她这才卖一天,能有个什么结果啊!” “再看看吧!”林爱国思索了一会儿后,说道。 等潘叶真正挣到钱了,再来讨论这个问题为好。 “老头子,你说得对,咱们先不出声,再看看,要是潘叶这小贱人真能挣到钱,到时候,再打主意好一点。” “现在一天两天的,看不出什么来,好不容易把这四个累赘给甩掉,这要是不清楚情况,就把她们给接回来,最后吃亏的,还是我们。”牛大嘴就觉得林爱国说的很有道理,不愧是文化人。 当初她看上林爱国,就是看上了他的本事,谁知道,后来这人不行了,先是村里小学被取缔,林爱国下岗,后面还倒霉的被砸了腿,好好一个壮劳力,现在连她都不如了。 牛大嘴午夜梦回,不知道多少次后悔,看走眼了。 第十章 挣钱了 第二天,是三十号,潘叶休息,在家干农活,第三天,也就是三十一号,逢一赶集的是吉安镇。 吉安镇的人口比石羊镇要少,所以,潘叶只做了四斤面粉,一共做出了八十五个包子。 八十五个包子卖了七十二个,剩下十三个没卖掉,她拿回家自个吃了。 又过了一个月,潘叶的包子事业,算是步入正轨了,吉安镇跟十芋香,每次都是四斤面粉,八十多个包子,能卖的差不多。 石羊镇的人多一些,则是五斤面粉,一百来个包子,也能卖的差不多。 经过一个月的摆摊售卖,潘叶的包子,也算是打出了点名气,在这行,她算是初步站稳脚跟了。 “一块...八块...二十二块...三十八块...” 这天下午,潘叶在家心情十分愉悦的数着这个月,她挣的钱,卖包子挣的,卖头发的,还有原主剩下的几块钱,她现在一共有五十七块钱了。 原本是有六十多块钱剩下的,不过她花了几块钱用来买粮食,猪骨头也买过一次,花了一些。 把钱仔细妥帖的放在一个小铁盒子里,然后,塞到她房间的墙缝里,再用一小块碎砖给堵上,潘叶就出门了。 现在正是长蘑菇的时候,她就一亩旱地,地里没什么活,去林子里捡菌子,打发打发时间,也蛮好的。 她不喜欢吃菌子,觉得味道很奇怪,除此之外,地衣蕨菜这两种农村常见的野菜她也不吃,这些东西的口感,都太奇怪了,滑溜溜的,还带着其独特的味道,反正,她不喜欢。 原身是吃这些的,梅兰竹三姐妹也吃,不过,潘叶来了,她是吃不下的,也不会勉强自己吃,做是会做,不过,只三姐妹吃。 捡回去的蘑菇,一个是可以做给三姐妹吃,再就是可以送到镇上去,镇上有人收蘑菇的,虽然很便宜,四五分钱一斤,但要是运气好的话,一天也能卖个两三毛钱。 捡蘑菇的竞争很激烈的,村民都是一大早,天还没亮就出发上山了,潘叶不去卖包子的时候,早上压根就起不来,所以,她一般而言,都是下午去捡蘑菇的。 收获虽然没有早上去的那批人多,但是也还好,有收获,不白来就行。 “我要去山上捡蘑菇,你们去不去?”潘叶看到,在屋子前面空地上,玩捡石头游戏的三个孩子,问道。 “去,妈,你等等我,我也要拎个篮子。”林梅大声说道。 边说边跑回家去拿东西,生怕自己被落下了。 “记得带上你们的水壶,一时半会儿的,我们回不来。”潘叶没忍住,提醒道。 自从养了这几个孩子,潘叶发现自己是越来越啰嗦了,还好这几个孩子,都十分的让人省心,不然,她绝对会崩溃的。 “知道了。”林梅头也不回的答道。 至于两个小的,都站在原地,一人一只手的把潘叶,给瓜分了。 潘叶带着三个孩子,走在乡间小道上,原本稀疏的秧苗现在长得是郁郁葱葱的,入目所及,一片青翠,光是看着这副景象,就让人觉得连灵魂都安静了下来。 今天运气不错,四人,捡了两个小时,得有个四五斤菌子了,虽然大多都是不太招人喜欢的奶浆菌,但是,有就不错了,她不挑。 回去后,把绿豆菌跟无毒的鹅膏菌挑选出来,剩下的,潘叶装在一个篮子里,直接送去镇上,卖了。 几个小的,十分懂事,带上蘑菇,就去河边,打算把它们洗了。 三小只被潘叶养了一个月,终于不复之前的枯黄干瘦,脸颊上长了一些肉了,面色红润,特别是老二,就她长相最为精致,吃的也最多的,脸上的肉一多起来,看起来,就很喜人了。 那些姨姨婶子们,最喜欢捏的,就是她的小脸蛋了,再加上她性子最为害羞内敛,那些长辈们,最喜欢逗的就是她。 “小梅,你们这菌子捡得好啊!”陈美玉看了一眼侄孙女手中的篮子,夸道。 “我看看。”王麻子老婆凑近了,顺手,捏了一把林兰的小嫩脸:“还真是,你们真会吃,这好的,全都挑出来了。” 要是按照他们家那架势,捡的四五斤蘑菇,还不够他们自己吃的呢!哪能卖,更别说吃这么精细,专挑好的下手了。 “我妈带着我们挑出来的,她去卖蘑菇了,换钱给我读书。”林梅叉着腰,十分自豪的说道。 她可是她妈最爱的崽,而且,她马上就要去学校读书了。 “真的吗?”王麻子媳妇,手又痒了,掐了一把林梅的小嫩脸。 “是真的,我妈要送我去学校了,以后我就是一名小学生了。” “看样子,这潘叶卖包子,还真让她挣到钱了,也算是卖出个名堂来了。”二赖子媳妇,在边上说道。 她是亲眼见过潘叶的生意做的有多红火的,每次潘叶带去集上的包子,九点都没到,就卖光了,看得她眼红。 当然,也仅限于眼红,潘叶一个寡妇带着三个孩子,已经够辛苦了,林家人又不是个东西,现在她找到条养活自己和孩子的路,为她高兴倒不至于,但也没什么嫉恨的,毕竟潘叶,平时跟她们的交集也不多。 徐清在一旁,卖力的搓洗着手里的衣服,时不时用大木锤捶打几下,端的是心无旁骛,只是耳朵支愣着,旁边人说的话,全都入了她耳。 “林梅,你知道你妈,一天能挣多少钱吗?”王麻子媳妇,故意逗她,也是真的想要知道。 林梅抿紧了嘴唇:“我不知道。” “你怎么会不知道呢!” “你没问过你妈吗?”王麻子紧接着追问道。 这个事,不止是她,所有在场的妇女,都很想知道。 “我问这些干嘛啊!” “那是我妈的钱,她很辛苦的,每天天不亮就出门了,那个时候,我和妹妹都还没起床。”林梅说到这里,还有一点点的失落,因为,她知道,自己和妹妹,都是妈妈的负担。 现在她们年纪还小,什么忙都帮不上,每天看着妈妈那么辛苦,她们也很心疼的。 第十一章 打歪主意 潘叶没想到自己一回家,竟然收获了殷切黏人的三小只,一个端茶倒水,一个捏肩捶背,还有一个抱大腿撒娇。 “你们这是干嘛呢?摆迷魂阵吗?”潘叶颇有些受宠若惊,不过,还是很受用的,这些天,没白疼她们。 “没有,妈,只是觉得你辛苦了。”林梅笑着答道。 之前在河边,那些姨姨婶子说了很多她妈不容易,很辛苦的话,让她们几个长大了,要好好孝顺她。 这让几人深有感触,这不,潘叶一回来,三人就孝上了。 知道了缘由,潘叶也是哭笑不得:“行了,有那个心就好了,你们这样,我反倒是觉得有些不太自在。” 傍晚时分,牛大嘴听了徐清的话,知道潘叶现在一个月挣不少,还打算送她那赔钱货闺女去上学,终于下定了决心,她打算晓之以情动之以理的,把人给哄回来,给她挣钱。 牛大嘴左右看了看,选定了徐清:“老二媳妇,你跟我一起去,你们两个没什么大矛盾,过去帮我说说好话。” 距离上次她挨打,已经过去了一个多月,说实话,那种滋味,早就已经淡忘了,牛大嘴觉得自己,又行了。 婆媳两人一前一后去了隔壁老宅,这个时候,潘叶她们正在吃晚饭,伙食还是相当可以的,干辣椒炒蘑菇和剁辣椒炒鸡蛋,虽然没肉,但是油水足啊! 光是闻到炒鸡蛋那个辛辣咸香的味道,牛大嘴都快要馋的分泌口水了,实在是太香了。 “吃着呢?伙食还不错啊!”牛大嘴讪笑着进门,边走边说道。 “有什么事就直说吧!别拐弯抹角的。”她相信,这两人,要是没事,脚绝对不会踏进这个门。 “你这话说的,没事我就不能来吗?” “我过来看看我孙女,大丫二丫三丫,最近有没有好好听话?” “潘叶啊,这段时间你也辛苦了,这些我都知道,这一个月我也反思了一下我自己,昨天晚上我还梦到了老大,我不是人,我对不起他,我现在知道错了。” “潘叶,你就原谅我吧!”牛大嘴苦着一张脸,诉说着自己的悔意,意思就一个,想让潘叶原谅她。 这话潘叶可不爱听,原谅她是原身的事,而她嘛,则是负责等待,看这老婆子什么时候翘辫子了,到时候给原主烧把纸钱,负责告诉她一声,让她等着。 “说什么原谅不原谅的,您老人家是做了什么对不起我们一家的事吗?” 等了一会儿,看牛大嘴不开口,潘叶又继续道:“也别说什么原谅不原谅的了,以后咱们两家老死不相往来就是了,见面也当不认识。” “既然你当初选择了,把我们孤儿寡母往绝路上逼,现在也别假惺惺的来这哭坟,我嫌晦气。” 牛大嘴矢口否认道:“我没有,当初只是太生气了,说的全都是气话,大丫二丫三丫都是我的亲孙女,我怎么可能会那么狠心呢!” “现在我也想清楚了,都是一家人,为了置气,分成两家人,是我糊涂了。” “潘叶,你就原谅我,带着孩子回来吧!” “家里还为你们母女四人留了房间呢!” 当初她确实是为了拿捏这母女四人,才出了那么个主意,把人分了出去。 她这是,即想把人牢牢的栓在自个手上,为他们一家服务,又不想付出太多,还想让几个孙女和儿媳妇对养活她们四人的自己和老伴,感恩戴德。 毕竟,潘叶是个没主见、没本事的,到时候,养不活孩子,还不是要求到她身上,真到了那地步,潘叶和几个孩子,还不是随她拿捏。 现在老二有三个儿子了,以后万一哪个孙子娶不上媳妇,还能用孙女换个孙媳妇回来,算盘打的简直不要太响。 “别,这话我可不信,你那栋用自个儿子血肉建起来的屋子,我也不敢去住,不然,我怕你们老两口夜里睡不安生。”潘叶说话直戳老太太的肺管子。 “你要是不打歪主意,我们还能井水不犯河水,谁要是越界了,到时候,别怪我下手狠就是了。” “现在嘛!送客,我这不欢迎你们。” 牛大嘴原本还想再说些什么的,她不信潘叶一个小寡妇带着三个孩子,不害怕,不想加入他们这个大家庭,可事实就是,她被推出来了。 出门的时候,牛大嘴脚拌了一下,一个趔趄,差点没摔个狗吃屎。 相较之下,徐清就老实多了,自己走的,完好无损。 说实话,看到牛大嘴那狗吃屎的糗样,她还挺想笑的,不过到底还是忍住了,只是忍的有点辛苦,脸色都变得扭曲了起来。 牛大嘴在门口骂骂咧咧几句,也没心情继续在这里当小丑,让人看笑话,气急败坏的回去了。 “啪”的一生,牛大嘴一脚踹开挡路的小凳子,双胞胎中的老三是背对着她的,被巨响吓的直接站了起来,随着牛大嘴的叫骂声响起,直接被吓得哭了出来。 “哭哭哭,咱家的好运都被你给哭没了,哭个屁啊!一天到晚,除了吃还是睡,一点忙都帮不上,废物蛋子一个。” 她这纯粹是拿小孩子在撒气了,指桑骂槐呢! 徐清听到牛大嘴这么骂她的孩子,当即就受不了了,只见她一把抱住孩子,跟着吼道:“你拿丁点大的孩子,撒什么气啊!” “有本事,朝着正主去啊!” 期间交杂着几个孩子喊妈妈的声音,整个屋子都十分的嘈杂。 林军一回来,面对家里的这副场景,只觉得心力交瘁,都在外面累一天了,家里还没个消停:“你们这是干什么啊?” “都是一家人,有话不能好好说吗?非得大吵大闹,让别人都看咱家的笑话,你们才开心是不是?” 牛大嘴一听这话,拉着林军就开始抱怨,说潘叶的不识相,说徐清的不作为,只想看她的笑话,还说她都是为了这个家,听的林军脑袋都大了。 不过,其中一个关键点,他没漏下:“妈,你是说,潘叶卖包子挣到钱了?” 第十二章 徐清学艺 “妈,你糊涂啊!” “既然卖包子能挣钱,那我们为什么不跟着一起去卖包子?” “这卖包子又不是她潘叶一个人的特权,咱们买面回来,不也照样能做吗?” “到时候,还用看她潘叶的臭脸,咱们自个站着,就轻轻松松的把钱给挣了。” 林军的话,对于牛大嘴来说,不亚于醍醐灌顶啊! 对啊,这么简单的小事,她之前怎么没想到,都怪徐清,是她误导了自己。 “好,这个主意好。”牛大嘴双手一拍,脸上的兴奋之色,完全抑制不住:“咱们自个卖包子,挣大钱,到时候,把她潘叶的生意全都抢过来,看她牛气个什么劲。” “对了,你们谁会包包子?” 他们这是南方,面食对于他们来说,只是调剂品,逢年过节,或许会包顿饺子吃,但是常吃,肯定不会。 牛大嘴会包饺子,但是很丑,都没褶的,只要用面皮把馅料包住,不露出来,就算是成功了,至于饺子是圆的扁的,还是什么奇怪的形状,都没什么影响。 “徐清?”最后,牛大嘴把唯一的希望,放在徐清身上,家里另外两个男人,牛大嘴只当他们是死的,两人都是只会吃,不会做的那种。 徐清连连摆手:“别看我,我只会吃,不会做的。” 听到这话,不止是林军,就连牛大嘴也是泄气了。 谁能想到,这个完美计划的第一步,就倒下了。 “不过...” 徐清的话还没说完,就引来了两双亮晶晶的眼睛。 “不过什么,你快说啊!别卖关子了。”林军就是个急性子。 “不过我娘家大嫂会做包子,我可以回家去,让我大嫂教我做包子,等我学会了,咱们家也就能卖包子了。”徐清一口气说完,感觉自己浑身舒畅。 她其实是会做包子的,只是不太好,手很生,连发个面都掌控不好比例,要么干了,要么湿了,这种成品,自家人吃还好,要是拿出去卖,那就有些拿不出手了。 “这个好,徐清呐,你明天就回去,家里有我呢!” “你不用操心别的,只专心跟着娘家嫂子学手艺就是了。”牛大嘴对徐清的态度,直接来了个一百八十度大转弯。 徐清点头应是,这段时间,可累惨她了,现在总算是能光明正大的休息一段时间了。 她这一学,就是半个月,每天按时按点的回家,早晚饭是在家里吃的,中午饭是在娘家吃的,不过,吃的是她带过去的小半斤面粉。 为了她学艺的事,牛大嘴这次还真是下血本了,给徐清拿了两块钱,作为初始资金,让她自个买面粉,跟着娘家嫂子学。 家里家外,她都一把抓,每天都累得直不起腰,但只要一想到,徐清学成归来后的美好生活,她忍。 半个月后,徐清自信从容的从娘家带了她的学习成果,六个包子,这也意味着,她天天回娘家学艺的清闲时间,就此终结。 不过,一想到,自己马上就能凭借这门手艺,打倒潘叶,徐清就觉得兴奋。 在她的潜意识里,她认为,只要把潘叶这门谋生的手艺给搅和了,潘叶走投无路,自然会带着孩子,再次来她这服软,祈求她给条活路的。 只要一想到这副场景,徐清就打从心眼里高兴,比天天吃肉吃大白米饭还高兴。 “这包子的味道怎么样?还行不?”徐清昂着头问道。 “我看行,这包子好吃的很,这要是拿到集上去卖,保准受欢迎。”牛大嘴给出了评价,嘴上的动作却没停。 吃完一个,还意犹未尽的她,盯上了双胞胎手里的,想到就干,直接抢过来,一个塞她嘴里了,另外一个,一分两半,双胞胎一人一半。 看满屋子的人都在看她,牛大嘴脸不红心不跳的解释道:“这么大个包子,他们吃不完,浪费了,我帮他们吃一点。” 徐清没打算跟她计较,暂时还不能把人给得罪了:“现在我这手艺是出师了,但是潘叶那边的情况还没摸清楚,卖包子的事,咱们不着急,这么多天,都等过来了,不急着这一天两天的。” 说完,她又看向牛大嘴:“妈,你再给我拿五毛钱呗!我打算明天去镇上,买潘叶几个包子吃,探听探听她的虚实。” “知己知彼,咱们才能一脚把她踩倒。” 牛大嘴有些不舍:“五毛太多了,我都打听过了,这潘叶的包子才五分钱一个,我给你五分钱,你买一个尝尝味就得了。” 林军:“妈,舍不得孩子套不着狼,两块钱都花了,还差这五毛吗?” 徐清拿着五毛钱回了屋,林军紧随其后跟了进去。 “分我一半,要是没我,你就只能在我妈那拿五分钱,现在都五毛了,不分我一半,说不过去啊!” 听到这话,徐清下意识的捂紧了左衣袋,她说之前林军怎么突然之间,变得那么好了,原来打的这个主意。 “你别想,这是妈给我买包子的钱,到时候,要是见不着包子,你猜她会不会气得打我?” “你要真硬要,我到时候没法交差的话,我现在还不如把这钱还回去,就拿五分钱,去买个包子,尝尝味就行了。” 林军看到神色坚决的徐清,到底还是退了一步:“我也不多要,给我一毛钱总行了吧?” “要是一毛都没有,那你还不如把钱退还给我妈呢!” 徐清犹豫了一会儿,点点头:“行,这钱给你,你可别乱花啊!” “那些乱七八糟赌钱的人,你别去找他们了,再多钱都不够你挥霍的。” 林军的底细,徐清是摸到一点了,不过没啥用,她不太管得住林军,至于说离婚,她从来没想过,毕竟有三个孩子呢! 这要是离婚了,她三个儿子,得跟着林军这王八蛋受多少苦啊! 再说,现在日子还是能过下去的,林家有点子家底,现在青砖大瓦房她住的还蛮舒服的,离了林军再找个,还真不一定能找到比他更好的。 熬呗!熬到儿子长大,娶媳妇了,到时候,她就解脱了。 第十三章 抢生意 第二天,潘叶在石羊镇卖包子,看到直愣愣朝着她走来的徐清,有点懵。 说实话,哪次她见了自己不是躲,这次主动凑上来,怎么想,都感觉不太对。 “大嫂,给我来六个包子。”徐清走过去,笑吟吟的说道。 潘叶很快反应过来,掀开背篓上盖着的白纱布,用崭新的报纸,给她包了六个包子:“给,三毛钱。” 这可不是免费的,她可不会因为情面什么的,给对方免费或者是优惠,她哪怕是丢了喂狗,都不会便宜那一大家子人。 徐清接过后,直接拿了一个,站在潘叶边上,吃了起来,边吃边跟潘叶聊天,余光还在看这买东西的人,眼睛忙的不得了。 “大嫂,你这,每天能卖多少个包子啊?” 潘叶有一搭没一搭的回着:“看情况吧!有时候运气好,能卖五六十个,运气不好的时候,只三四十个,剩的,只能拿回家,自己吃。” “也就挣个本钱回来,唯一的好处是,自家人吃的包子不用买,每天忙来忙去的,挣的,也就是拿回家的那几个包子。” 徐清知道潘叶没说实话,不过她不在意,本来也没想通过这些信息询问,知道些什么内幕消息。 在两人有一搭没一搭的闲聊中,潘叶背篓里的包子渐渐减少,很快,就见了底。 徐清伸长了脖子,一看卖没了,顿时一股艳羡的情绪油然而生,之前背篓里的包子,最少有四五十个,这就卖完了? 也就是说,潘叶挣了两块多钱了。 潘叶的好生意,使得她对自己接下来的行动,信心更足了。 第二天,徐清就带着钱去镇上,把明天要用的东西买齐了。 第三天凌晨,徐清起床了,第一件事,先把婆婆牛大嘴给叫醒,之前就说好的,她只负责做包子,别的事情,由她婆婆牛大嘴负责,给她打下手,赚的钱,婆媳两人,五五分账。 烧水剁馅这些琐碎的事情,都是归她婆婆的。 牛大嘴一边剁馅一边念叨:“这么好的肥肉,用来包包子可惜了,依我看,里面有点子瘦肉,借个味就差不多了,放那么多肥肉进去,浪费了。” “话说,咱家的包子卖价跟潘叶的一样吗?” 她有点子担心,潘叶相较于他们,还是有优势在身的,要是价格一样,他们没啥竞争力啊! 更何况,徐清做的包子,相较于潘叶做的那些,她总觉得差一味,徐清的包子,家常吃还行,拿出去卖的话,色香味俱全中的色和味,都差潘叶的那么一丢丢。 “是一样的,咱家做包子,用的都是好东西,要是再降价,那是真的没什么挣了。” “还真有可能,忙活一天,就挣几个卖不掉,拿回来自家吃的包子,不划算啊!”徐清知道咬住了价格,就是咬住了利润。 为了这次的行动,徐清特意选在了潘叶的对面位置,有买包子意愿的人都会来这里,这样,她也就能够蹭一蹭潘叶的人气。 “包子...包子...又香又软的包子...”徐清卖力的吆喝着,可看到对面来往不息的顾客,对比起她这里的冷清,万般滋味涌上心头。 突然,徐清看到了一个熟人:“米婶子,今天买了什么啊?” “要不要买两个包子回去,给孙子孙女改善改善伙食,今儿个早起新鲜做的包子,都是用大肥膘子肉做的,一口下去,绝对流油。” 徐清的主动揽客行为,成功让她卖出了人生中的第一单,不过,接下来又停滞了。 眼看潘叶那边,已经卖了大半,背篓里剩下的包子不过二十来个了,徐清着急了。 又过了十来分钟,时间已经来到了八点,这个点,已经不算早了,最多再过个把小时,集就要散了,徐清,不得不降价了,只有这样,她的包子,才能到卖出去。 “包子便宜卖了,便宜卖了,四分钱一个,都是今早新鲜做的肉包子,好吃又便宜。”徐清的吆喝声,瞬间吸引了不少人。 看包子个头跟潘叶那边的差不多,却便宜了整整一分钱,不少人都动心了,买一个,就相当于白赚一分钱啊! “给我来两个...” “我要一个尝尝味...” 徐清乐的牙豁子都露出来了:“一个个来,不要急,都有,都有。” 潘叶这边一下子就冷清了下来,想买的,不想买的,都去对面看热闹了,她这里的,大概率是卖不出去了。 会来她这里买包子的熟人,全都买过了,剩下的人,都是跟风的,这时候,便宜这两个字,是真的带着无与伦比的诱惑力,才不会跟你讲品质质量这些。 果不其然,接下来一个小时,她背篓里剩的十八个包子,一个都没卖出去。 看到对面徐清得意洋洋的表情,潘叶直接收摊走了,带着包子,去了肉铺,这次,她只买了小斤肉,随后,又用五个包子,跟老板换了三根骨头剃得光溜溜的棒骨。 这些包子带回去,也吃不完,潘叶索性就在圩上多转了转,又用两个包子换了两斤的枇杷,虽然个头不大,但是黄澄澄的枇杷,散发着诱人的清香,这谁能忍得住。 剩下十一个包子中的八个,潘叶换回了一个大箩筐,家里还有一个老的,买一个新的回来,凑够一对,就可以了。 剩下的包子,她带回去,跟几个小的分食了。 现在有徐清降价跟她抢生意,她必须得想新的法子了,毕竟买包子的人就那么多,现在来了一个降价抢生意的,难保以后不会来第二个抢生意的。 潘叶之前就有卖粉的打算,她前世所在的湘南,一天的味觉都是被一碗米粉开启的。 大早上的,嗦上一碗热气腾腾的汤粉,绝对是一种享受。 现在棒骨米粉肉都已经买回来了,是时候在这个时代,做上一碗热气腾腾的骨汤粉,慰籍一下她那无处安放的乡愁了。 刚好明天逢十不赶集,她有一整天的时候,用来实验。 第十四章 另起炉灶 当天下午,潘叶就在家里熬起了骨汤。 棒骨上虽然没什么肉了,但是潘叶还是将其放在水里,泡了半个小时,才放锅里跟姜片一起焯水,焯好后,放温水里,洗干净浮沫。 接下来才是重点戏,棒骨用刀背敲断,露出里面白如玉的骨髓,随后,铁锅里放猪油和姜片,翻炒棒骨,直到上面挂着的肉微微发黄,才加开水进去,慢慢炖煮。 刚开始还没什么感觉,等过了个把小时后,冲天而起的肉香味,把隔壁的一大家子,馋的够呛。 “妈,我要吃肉。”大石头嗅闻到空气中的肉香,嚷嚷道。 牛大嘴直接一巴掌扇过去:“肉肉肉,我看你才像块肉,你要是没骨气的跑过去,像狗似的去讨肉吃,老娘我就打死你。” 徐清抱住孩子,很是心疼:“妈,你干什么?石头他还是个孩子,他懂什么。” 牛大嘴翻脸比翻书还快,中午还跟徐清一起,有说有笑的分钱,下午,就又变了脸色,对着她颐指气使。 “别管什么孩子不孩子了,你现在去隔壁看看潘叶那个小贱人在干什么?别是在使坏,咱们要是一点情况都不知道,指不定吃什么大亏呢!” 设身处地的想一想,她要是潘叶,自己赖以谋生的事业被人给掀了摊,绝对是要跟人拼命的。 徐清不乐意:“您要是怕了,那就自己去打听吧!反正我不怕。” 今天中午婆媳两人分账,一人分了四毛五,剩下的,则是本钱,不能动的。 今天还有八个包子没卖掉,她全带回来,自家人分着吃了。 这次虽然没卖完,但是徐清有把握,明天绝对不会有剩下,因为她卖的包子便宜,今天没卖掉,主要原因还是她降价叫卖的时候,时间上晚了点。 除非潘叶也跟着一起降价,不然,她明天绝对要把对方压下去。 想到这里,徐清的心情那叫一个美,也许用不了多久,潘叶母女又会变回之前那副畏缩的模样了。 晚上的时候,潘叶做的汤粉出锅了,滚烫的骨汤淋在烫好的米粉上,随着葱花的撒入,一股令人难以自持的香味,朝着对方扑去。 相较于包子的中规中矩,汤粉这个食物,要更诱人讨巧,看重手艺一些。 “怎么样?好不好吃?”潘叶笑着问道。 她的鼻尖上,渗出了些许细密的汗液,这个被热出来的,不过,倒是没有任何不适,她现在心里只有两个字,爽快。 “好吃,这是我吃过,最好吃的粉了,比红薯粉好吃了不知道多少倍。”林梅不假思索的夸赞道。 这不是夸张,也不是为了迎合潘叶,而故意拍的马屁,她心里还真就是这么想的,这碗看起来清清淡淡,但又醇香动人的汤粉,已经彻底征服了她。 “明天早上,你们要不要跟着我一起去镇上摆摊卖粉?” 第一次摆摊,潘叶打算给自己找几个帮手,现在三小只没啥事干,也不用上学,她暂时先征用她们几天。 “能吃到粉吗?”林竹迫不及待的问道。 潘叶点头:“能,就是不卖,也得先让你们吃了。” 她本来打的就是让三小只在镇上帮她试吃,吸引一波顾客的主意,要不然,她们三个小小一只,能帮着干嘛! “那我要去。” “我也要。” “还有我。” 姐妹三个,都表达了自己想要去的意愿,看到潘叶点头,那叫一个高兴。 卖包子的时候,潘叶凌晨两三点就要起床忙活,卖汤粉的话,四五点再起也无妨,但今天情况特殊,因为是第一天摆摊,所以,她起的还是跟往常一样早。 牛大嘴虽然是在厨房帮着干活,但是隔壁的动静,她一直都有分心盯着,看到隔壁的屋子透出了些许暖黄色的光亮,她就知道,潘叶已经起来干活了。 手上的动作特意加快了几分,看那架势,不像是在剁馅,而是在剁潘叶出气。 “咱们要加快速度,你一定要赶在潘叶之前,赶到吉安镇,现在咱们可不怕她。” 虽然暂时挣不到太多的钱,不过没关系,等她们把潘叶给挤兑的干不下去了,那就是她们恢复原价格,大挣特挣的时候了。 潘叶正不紧不慢的收拾东西,把炉子原汤和泡好的米粉这些东西,通通摆到从大伯母陈美玉那儿借来的板车上。 眼看外面的天色有一点点亮了,潘叶回屋,把姐妹三个都叫醒了。 “天色已经大亮了,快醒醒,还记得你们昨天说的,今天要跟我一起去摆摊的事吗?” “唔~嗯~” “妈~” “现在清醒了吗?”潘叶看到床上几个扭成麻花的小东西,带着笑意问道。 “清醒了,妈,你等一会会,我们马上就好了。”林梅一鼓作气,坐直了身子。 “倒也不是很急,你们起床收拾好自己后,记得把头发也梳整齐。”说完,潘叶就出去了。 第一次出摊,东西一定要带齐,她得再去看看,免得落下了什么东西。 十分钟后,几个香香软软的小姑娘也收拾好了。 大板车上装满了东西,自然是没有坐的位置的,就算是有,潘叶也不会让她们上去坐。 牛大嘴躲在破损窗户纸的后面,看到母女四人带着一大堆东西出门,心里念叨了起来,不知道这次潘叶打的什么主意? 不过,应该是影响不到徐清的,要知道,他们这前进村离吉安镇可不近,七八里路远,潘叶还带着几个小屁孩儿,等她们走到吉安镇,黄花儿都谢了。 潘叶这边,母女四人一路上有说有笑的,气氛那叫一个和谐,哪怕是最小,现今才四岁的林竹小朋友,都没有喊过一句累。 “妈,镇上的人多不多?今天都不赶集。”林梅是有点子长姐的风范在身上的。 “应该挺多的,不过,咱们今天只是试试水,先把摊儿支起来再说。” 天知道,她早就想换门生意做了,每天起那么早,简直不是人干的事。 “妈,如果我们干的好,你能不能奖励我们一人一块糖?” “可以。” “妈,我想......” 第十五章 租铺面 潘叶的摊位选在肉铺边上的那块空地上,她早就跟肉铺老板娘打好招呼了,等会儿她要用的水从她那儿打,也请她尝尝自己新做的吃食。 她来的很早,此时天还没完全亮起来,镇上行人稀疏,只做买卖的那几家亮起了灯,别的地方,依旧是一片昏暗。 潘叶带着几个孩子,选定了位置,就开始忙活起来。 还好地面是平整的,现在也没有下雨,不然,她怕是出摊都难。 潘叶已经在考虑,在镇上租个铺面的事了,之前是没钱,现在有点钱了,这件事,也该提上日程了。 等到开学季,林梅也要去上小学了,石羊小学,就在这镇上,到时候,她读书也方便。 忙前忙后的,好不容易把摊子给支了起来,这时候没人,潘叶架起了炉子,在大铝锅里加满了水。 炉子底下的柴火烧的很旺,十来分钟的时间,隐约听到了铝锅里传来的响声,这就可以转小火,让那锅热水保持着似开非开的状态,这就行了,这是用来烫粉用的。 潘叶又另外支了一个炉子,这次上面架的是铁锅,舀上一勺的肉汤,加水,慢慢煮着。 隔壁的肉摊已经支起来了,潘叶去买了一斤的瘦肉,切了薄薄的二两肉,加到了汤里,很快,肉片就被烫的蜷缩起来,这是熟了。 接下来的步骤,就像是按下了加速健,烫粉,浇入肉汤,撒下葱花,很快,四碗粉就出锅了。 这十分霸道的香味,把隔壁肉摊老板和老板娘给馋够呛。 “潘叶妹子,你这做的什么啊?都快把我给香迷糊了。”老板娘笑着问道。 自从潘叶做包子以来,经常性的去她家肉摊买肉,双方都已经算是熟识了,平时没事的时候,也会聊几句。 “快来,这是汤粉,自个瞎琢磨出来的一个吃食。”潘叶把自己的那碗给了老板娘,之前就说好的,请她尝尝自个新做的吃食。 她又麻利的给自个烫了一碗,不过,肉片是没了,她也不舍得切肉往里下了,今天可还没开张呢! “那好,我可就要尝尝了。”老板娘是个爽快性子,一屁股就坐下了,没再继续客套。 “这是你三个闺女吧?长的可真标志。” “我家有五个臭小子,就想要个闺女,可惜,现在不让生了,我还挺想生个娇娇软软的闺女出来的。” 潘叶笑了一下,现在计划生育抓的严,别人都是千方百计的想生儿子,想多生儿子,偏老板娘饱汉不知饿汉饥,想生闺女。 “得了吧!你这话要是传出去了,指不定得遭多少人恨呢!” “多少人躲着藏着,吃尽了苦头,就为了生个儿子,你这一连生了五个,就偷着乐吧!” 谈笑间,一碗粉不知不觉就下了肚,就连汤,都被喝的差不多了,只剩下沉底的一点渣渣了。 大清早的,来上这么一碗热乎乎的汤粉,老板娘只觉得整个人都爽利了起来,肚子暖呼呼的,唇齿间,流转的都是骨汤的香味。 “再给我来上一碗,我带回去给我家那口子尝尝,我要再不回去,他该发火了。”毕竟她来之前的说辞是,去买点新鲜吃食回来,家里的那个,还等着她带早餐回去吃呢! “你等会儿,很快的。”潘叶起身,动作麻利的忙活了起来。 这个时候,肉铺隔壁粮油铺的老板娘也来了。 “你们这是开的什么会啊?这么香。” “我家老闫一开门,就让我过来瞧瞧,馋虫都被勾出来了。” 肉铺老板娘十分热情的帮潘叶揽客:“这是潘叶妹子做的新吃食,叫汤粉,你快来尝尝,可好吃了。” “是吗?那我可要尝尝了。”粮油铺老板娘本身就是个爱吃的,要不然,也不会在这个年代,拥有珠圆玉润的体型。 “这粉多少钱一碗?” 潘叶:“不带肉的一毛钱一碗,带肉的两毛。” 粮油铺老板娘大手一挥:“给我来碗带肉的。” “好嘞,很快的,劳烦您稍等一会儿。” 其实,原本该有小菜的,毕竟吃粉的时候,没有小菜,味道就少了一半。 不过,她这急急忙忙的,实在是弄不过来,等在镇上租好了铺子,一切步入正轨,再来弄这些东西吧! 等粮油铺的老板娘吃完,打包了一碗,离开了,潘叶这小摊又陆陆续续来了几个人,点的基本上是带肉的,这都是在单位上上班的,每个月拿工资,工作体面,穿的也体面,所以,舍得在吃喝上花钱。 一个早上的时间,很快就过去了,今儿早上的营业额全部加起来,是两块四毛钱,也就刚刚把本给收回来,不过,自家人吃的那几碗粉,是赚到了,再说,还剩下不少的材料,回去,也能吃个两顿。 这次,潘叶也知道,是自己心急了,卖汤粉,还是得有个铺面,才好操作。 不过,好消息是,镇上的居民对于汤粉这种东西,接受度还是很高的,离开的时候,评价都很不错,开店的事,可以干。 第二天,潘叶没出摊,而是去了镇上打听,主要是找肉铺和粮油铺的老板娘,这两人在镇上住了一二十年了,对镇上的情况,基本上是了如指掌,有事找她们,准没错。 两人对于潘叶的想法,是很支持的,潘叶一个寡妇,仅凭自己走到了这一步,还有这份斗志,她们没理由不帮,再说,也就动动嘴皮子的事罢了。 镇上能用来开店的房子并不多,而且,越靠近集市的位置,比如说肉铺和粮油铺这两个地方,那价格也就越贵。 潘叶开个粉店,凭的是味道,位置倒不用太好,只是也不能太偏。 而且,她带着几个孩子要住,地方不能太小。 按照她这个条件找的话,符合她要求的地方并不多,但是还是有两个。 一个在集市的前头,一个在集市的后头,都是青砖瓦房,房屋面积也差不多,八九十个平方的样子,价格也差不多,都符合她的要求。 不过,集市前头那个房主的风评不太好,他的眼神,潘叶很不喜欢,所以,选了后头那个带孙子的老奶奶屋子。 第十六章 开早餐店 潘叶在两天之内,跑了镇上四五趟,才把这件事给敲定下来。 租金八块钱一个月,一月一付,在小镇上,算是中等价位的租金了,这还是因为铺子所处的位置,是在镇上唯一一条大马路的边上,要不然,还不值这个价。 小镇单位上的人均工资,不过是二十四五的样子,八块钱一个月,已经能够解决他们祖孙二人的吃喝问题了。 接下来的两天时间,潘叶一直在忙,大伯母家的板车,一用就是好几天,她忙着往镇上运东西,搬家。 没错,她打算把家搬到镇上去,孩子全都带着,把她们留在乡下,潘叶也不放心。 别人也许不会来欺负家里孩子,但是隔壁的,绝对不会放过这几个现成的劳动力,到时候,不是让干活,就是让帮着带孩子,无论是哪种,潘叶都不能忍受。 也不是说,不回乡下了,而是不经常回,隔个两三天,还是会回来看看的,毕竟,她在乡下,有屋又有田,哪能轻易割舍得了。 比起小镇,她更喜欢在乡下待着,无论是种地捡蘑菇摘野菜掰笋还是捡柴,哪个都比在镇上干待着,要有趣得多。 等东西搬的差不多了,潘叶带着二十个馒头和那辆板车,去了大伯母陈美玉家。 大伯母家是泥砖瓦房,日子过的有些清苦,不过,他们都是很好的人,凭他们二话不说,就把家里板车借给她这么多天的事,潘叶就记他们的好。 有来有往才是正事,别人对她好,潘叶自然也懂礼。 “大伯母,在家吗?”潘叶站在门口,呼喊道。 这个时候,按理来说,她大伯母应该是在家里喂猪的。 大伯母家里养了三头猪,二十多只鸡,她一般而言,都是在家里操持家务的,除非家里没什么事了,才会去地里面转一转。 大伯母家的老大老二,都是闺女,早已经嫁出去了,老三倒是个儿子,不过跟两个闺女的岁数差的有点大,现今才十二岁,还在镇上读小学。 “潘叶,你怎么来了?” “快进去坐着,我等会儿就来。”陈美玉手里还拿着个瓢,走了出来。 很显然,她刚刚在忙。 潘叶把板车,放到了一边:“大伯母,你先去忙吧!我这也没什么事。” 陈美玉手一挥,表情顿时变得十分的严肃:“你先在这里等会儿,我马上就回来,你都很久没来大伯母这里坐坐了,现在好不容易来了,要是连坐都不坐,就走了,那下次也别来了。” 话都说到了这份上,再拒绝,就显得很不识趣了。 随着潘叶的点头,陈美玉那原本严肃的表情,瞬间变得柔和了起来:“这就对了,我马上就来,你先进去坐会儿。” 一分钟不到,陈美玉就洗完手,回来了。 “你怎么不进去坐啊!在我这,客气什么。” 扭头看到潘叶手里的篮子:“这是什么?” “我做的馒头。”潘叶答道。 “来我这,哪还用带什么东西啊!” 潘叶顺势把手里的篮子递给对方:“这是我自个瞎琢磨的,里面还加了点白糖,是甜的,你们帮我尝一尝,看好不好吃?” 做馒头可比做包子简单多了,如果要卖的话,自然是要比肉包子便宜的,三分钱一个,挣个辛苦钱。 “这又是白面又是糖的,哪能不好吃。” “这不成,你拿去卖钱多好啊!给我们吃,白瞎了。”陈美玉推辞道。 这能卖钱的东西,留着用来卖多好啊! “也不差这点,最主要的是,我下午就要搬去镇上了,村里的那一亩地,还要麻烦你帮我照看照看,别的不要管,只要没人去捣乱就行了,到时候,我再回来收。” 这虽然是潘叶想出来的一个借口,但是陈美玉看潘叶这么说了,她还真就答应了,并把这件事放在了心上。 “以后没事就常回来看看,家里的东西,我都会给你照看好的。”陈美玉虽然早就知道这个事了,但还是有几分不舍。 不过转念一想,这又不是生离死别,想开一点,就啥事没有了。 潘叶只是搬去了镇上做生意,养活一大家子,这是好事啊! “大伯母以后要是去了镇上,记得去我那坐坐,就在镇上那条大马路的边上,你到了集市,顺着大马路往下走就是了,我那小店边上,是个邮局,很好认的。” 两人闲聊了一会儿,潘叶就告辞离开了,她今天没啥事,可大伯母还有很多活没干,没那么多空闲的时间陪她坐着。 临出门,潘叶突然想起来一个事:“大伯母,你种了香葱没有?” “如果种了的话,卖点给我吧!我这开店,香葱这种调味料可少不了。” “绿叶子菜,也是要的,你现在先忙,等忙完了,就劳烦你带我过去看看。” 她反正要买菜,干嘛不在大伯母这买,这就叫肥水不流外人田。 农闲时,大伯父跟大伯母,可是会去集上卖菜的,家里来钱的途径很少,卖菜卖蛋卖自家养的鸡跟猪,就是其中之一。 “欸,好好好,等我把猪喂了,马上就去找你。” “那我在家里等着你。” 下午三点多,潘叶走的时候,带走了一篮子带土的香葱,这样的香葱耐放,只要有土,再时不时撒点水上去,放个把星期,不是问题。 除此之外,她还跟大伯母说好了,后天她的早餐店正式开业,让她大伯赶早送两篮子的空心菜去,她按市场价收。 到了镇上的小店,潘叶带着三个孩子开始了大扫除,边边角角,犄角旮旯的地方,全都不放过,能扫干净的就扫,扫不干净,浮灰多的地方,就用抹布来擦。 开店,特别是卖吃食的店,卫生一定是其中的重中之重,这要是地方都不干净,食客还能信任你吗? 除此之外,店里的桌椅板凳这些,也是不够的,潘叶不得不捂着缩水的钱包,去找木匠定了三套桌凳。 这一通忙活,直接忙到了晚上七点多,昏暗的灯光下,母女四人简单的吃了点,就关门睡下了。 第十七章 生意不错 第二天一大早,潘叶就醒了,睡不着,直接就起来了。 毕竟开这个早餐店花了她那么多钱,要是失败了,她会很心疼。 还好之前卖了接近五十天的包子,存下了一笔钱,但是,现在也花了一半了,只剩下四十来块钱。 随着钱包的日益缩水,潘叶的心绪也渐渐浮躁了起来,怕这怕那的,只有忙起来,才能忘却那一丝浮躁。 潘叶去杂货店买了两斤干海带,带去了水渠边,把海带上面的海盐给刷洗干净。 除了要用的这一片,剩下的,潘叶全都拿到了屋子后面的空地上,挂到晾衣杆上,晾晒起来。 下午的时候,又去了肉铺,找肉铺老板娘说了会儿话,买了四根猪棒骨,定了五斤猪血,这都是明天要用的。 肉铺每天都有新鲜的猪肉卖,所以,潘叶没急着买肉。 回家,取了根竹竿,上面挂了块白布,白布上写着潘记早餐店五个大字,这就是她小店的招牌了。 没有开业仪式,没有鲜花鞭炮,潘记早餐店,在烟雨朦胧的天色中,悄无声息的开业了。 潘叶在门口支了个棚子,在外面摆了个小摊,站在外面,卖起了包子馒头。 这种天气,她也不抱什么期望了,下雨天,哪怕是小雨,都足以把她那小店里的味道,阻隔个七七八八。 她有预感,今天的生意会不太好,所以准备的材料并不多,随着一些学生的到来,潘叶的包子跟馒头,卖了个七七八八,所剩无几。 至于粉,则是无人问津。 突然,四个二十来岁的年轻男女来到了潘叶的摊位前。 其中一个,几天前,还来过潘叶的小摊子,跟朋友一起,在她这儿吃过粉。 “老板娘,还真是你啊!” “我上次吃过你做的汤粉,是念念不忘,不过,你一直没来摆摊,还以为再吃不上了呢!” “没想到,今天又看到了你。” “给我来一碗汤粉,要加肉的那种。”小年轻,也就是余浩笑着说道。 怎么说呢!那汤粉,也不是说好吃的天上有地下无,可就是那热乎的一口,让他觉得汤粉跟早晨是绝搭,吃上一碗,很舒服,越是吃不着,越是念念不忘,一直想着。 “真有这么好吃吗?”边上的同事问道。 “挺好吃的,你们就信我吧!绝对比前头那面馆好吃。”余浩拍着胸脯,打了包票。 他这可不是说假话,前头面馆那清汤面,那有这肉汤粉好吃。 “那好,老板娘,我也要一碗,跟浩子一样的,加肉。” 余下两个女老师,你看我我看你,倒是没有加肉,只要了一碗普通的粉。 潘叶昨天订了五斤猪血,今儿个早上,就去拿回来了,哪怕是不要肉的清汤粉,也给了五六块猪血,和三四根菜叶子,再加上一大筷子的海带,最后葱花一撒,哪怕是最普通的粉,也变得不一样了起来。 粉刚一端上去,猪肉铺的老板娘,便带着两个老姐妹进来了。 “潘叶妹子,我带老姐妹来给你捧场了。” “给我上三碗带肉的。”老板娘一进门,就豪气冲天的说道。 她算是发现了,这里的粉味道这么好,以后的生意绝对差不了,只要跟潘叶交好,以后还用担心自家的猪肉卖不出去吗? “好嘞,马上就来。”潘叶乐的不行,原本以为天气不好,自己准备的东西,都会剩下,谁知道,峰回路转。 两伙人聊天的声音不小,五六分钟后,又有人闻声,进了店,看到里面人吃的心满意足的餍足表情,也点了一碗尝尝鲜,谁知道,这一尝,就忘不了了。 “老廖,这粉咋样啊?” “很不错。” “老板,给我也上一碗。”中年男人听到熟人的评价,闻到空气中弥漫的香味,直接点了一碗。 潘叶走了出来,有些不好意思:“没粉了,今天第一天,还下了小雨,以为没啥人,下的粉不多,都卖完了。” “不过我这有挂面,您要是不介意,我可以给你下碗面。” 男人没想到,这小店生意竟然这么好,不过这也间接说明了味道确实不错:“也行,给我来碗面。” 扭头看到墙上写的大字,带肉的两毛一碗,清汤的一毛一碗,直接说道:“给我来碗带肉的,两毛钱一碗是吧?” “是的。”潘叶回答后,扭头就进厨房忙去了。 虽然有点累了,不过这种赚钱的感觉,实在是令人着迷,一想到刚刚入账的钱,瞬间腰不酸了,腿不疼了,干活也有劲了。 有的人吃完粉,还会顺带打包几个包子馒头给家里人带回去,等到中午九点钟左右,潘叶就不得不歇业关门了,她准备的东西,都卖完了,不歇业不行。 接下来,就是打扫卫生,清洗碗筷的环节了。 热水都是现成的,潘叶跟三姐妹一起洗碗筷,擦桌子,蒸屉里的蒸布,煮汤的铁锅这些东西,全都要洗,除此之外,店里的污渍也不少,很多人都是踩着泥水进来的,潘叶还用自制的拖把,把脚底下的砖地,给拖了一边。 “妈,累不累?我给你捶捶吧!”林梅坐在椅子上,看到对面累的直捶腰的亲妈,走了过去。 “好啊!没想到,我这把年纪,就能享到闺女的福了。” 一听这话,另外两个小的,坐不住了,争先恐后的争着抢着要给潘叶捶背,她直接就是一个来者不拒。 七八分钟后,随着她们捶背的频率减低,力道减半:“好了,你们去玩吧!记得不要走远,不要跟陌生人走,想要什么,直接跟我说。” 等小孩儿们满脸兴奋的跑出去玩了,潘叶从小厨房,拿出装钱的抽屉,开始快乐的数钱。 之前抽屉里只有她放在里面,十分平整的十块钱零钱,现在嘛,五花八门,皱皱巴巴的钱堆满了小抽屉。 看着是多,数出来就没多少了。 “三块...四块...五块二...” 今天早上一共卖了五块五,除开买肉买面买粉买菜的钱,她还能挣一半,不过,要是把房租也扣掉的话,剩下的,还真不多了。 没关系,明天继续努力。 第十八章 又想跟风 徐清现在走路都带风,生意做的是风生水起,每次带去集上的包子,都能卖个七七八八,别的不说,钱是挣到了,自家也吃了不少的包子。 原本以为的有力竞争者,潘叶,现在直接销声匿迹了,这使得她更是得意。 不过,这一切,在她知道,潘叶在镇上开了个小店,当起了老板娘后,戛然而止。 她的心绪又不平了起来,原本以为压下了对方,谁知道,对方直接跑到了另外一条道上,混的风生水起。 跟她东奔西走,摆小摊比起来,开个小店就显得高大上多了,特别是在她得知,潘叶的早餐店生意,很是不错的时候。 潘叶的成功,显得她很不入流,好像一直跟在对方的屁股后面吃灰似的,村里有些八婆,已经在拿她们妯娌两个,做对比了。 “妈,你说,我们要不要也去镇上开个店,我问了,租金也不贵,七八块钱的样子,咱们完全负担得起。”徐清找到牛大嘴,说出来自己的想法。 可牛大嘴不这么想:“有钱也不能这么花啊!” “咱们安安分分的摆摊,做那无本的买卖不好吗?” “这钱又不咬手,干嘛白送给镇上那开铺子的有钱人挣啊!” 徐清没想到,自己婆婆竟然这么短视,这开个小铺子,跟摆摊,那能一样吗? 摆摊那是不入流,下三滥,开个小铺子,成为老板娘,那是高大上,人上人,对比很强烈的好不好。 而且,她也不是剃头挑子一头热,她有计划的。 “妈,你想想,如果咱们开了铺子,不仅能卖包子,咱家自己种的菜,还有家里鸡生的蛋,全都能在铺子里卖。” “这要是生意好,还能收村里人的菜跟蛋卖,这买卖,绝对不会亏的。” “这段时间,咱们已经尝到了甜头,难道你愿意隔壁那个,压到我们头上去,肆意的嘲笑我们吗?” 为了自己的目的,徐清连激将法都用上了。 可牛大嘴完全不上套,别的都好说,但是,让她掏钱出来,不行。 这开个小店,可不是两块三块,就能解决的,投入大了,她怕自己亏钱。 “这不行,我没钱,家里的情况你是知道的,一大家子人都向我要钱吃喝,我一个老太婆,哪来的钱啊!” “你要是想开铺子,也行,最近咱们不是每天都在分钱吗?” “你可以把你的那份钱,存起来,等存够钱了,咱们就去镇上开个铺子,到时候,你当老板娘,挣大钱,我一个老太婆,跟着你混口汤喝就行了。” 牛大嘴这是不想出钱,又想摘现成的甜果子,给徐清气够呛,不过,这铺子她开定了,谁都拦不住。 她自认为没有哪点比不上潘叶,潘叶能行,她也能行,甚至,只会干的更好。 这段时间,四处赶集卖包子,挣了一些钱,给了她无限的信心。 “妈,这事你要是一点力不出,光指望我一个人出力,那得等到猴年马月去啊!” “这样吧!咱们一人一半,接下来一段时间,我挣的钱,全都不花了,存起来,用来开铺子。” 牛大嘴还是不愿意:“我没钱,家里吃喝都找我要钱,这段时间挣的那点,全都贴补到你们身上去了。” “这样吧,一半钱我没有,但如果是1/3,这事我就应下了,多了我也没有,就这么摆摊卖其实也挺好的,铺子什么的,都是你的虚荣心在作祟。” 徐清没想到这老婆子这么狠:“我没什么钱,出一半,已经是极限了,再说了,咱们挣的钱都是对半分的。” 牛大嘴:“我最多出1/3,多了没有。” 徐清:“妈,咱家卖粮食的钱,都是你收着的,怎么就没钱了?” 牛大嘴:“1/3,多了没去。” “上次家里卖猪的钱,都是你收着的,一百多块呢!” “妈,你要是没钱,咱家就没人有钱了。”徐清真的快要崩溃了。 如果是别的事,她还真就撂挑子不干了,可她实在是太想压下潘叶了,机不可失,时不再来,要是潘叶在外面卖出了门道,卖出了气候,再想把潘叶给打压下去,可就难了啊! 她可不想,村里人一提起潘叶,就拉她出来做对比,更过分的是,她还是那个被比下去的,绝对不能忍。 牛大嘴有些不耐烦了:“就这么多,多了没有。” 说完,就走了,反正风吹日晒出去摆摊卖包子的人,不是她,她不着急,借着这个机会,磨磨徐清的性子也好。 徐清心中的苦闷,不足为外人道也,回屋找了正在呼呼大睡的林军,就开始抱怨他妈有多不可理喻,有多抠门。 林军:“你跟我说这个干嘛?不是你自己要跟她一起合作干生意的吗?” “要不,你把我妈踹了,跟我干吧!” “我跟我妈这人不一样,我还是很有进取心的,去镇上开铺子这事,我就很赞同。”林军脑袋靠在徐清的肩膀上,蛊惑道。 他正愁最近手头有点紧,难道是老天爷看他可怜,给他送钱来了。 徐清听到这话,没觉得有丝毫的开心,悚然倒是占据了她的全部心绪,跟婆婆牛大嘴一起干,她还能得个劳动力,不在家干农活,也有了完美借口。 可跟林军一起合伙干,她怕不是要给自己找个祖宗供着,到时候,活没人干,赚的那点钱,倒是惹人惦记,得不偿失,绝对不行。 “可别,你不是在干什么大事业吗?” “我这小打小闹的,可入不了你的眼。” “等到农忙时,你留在家里干活,咱们全家都会记你好的。” 林军有些不太高兴,徐清这是瞧不起人啊! “我跟你说,想开店,你还真就该跟我合作,我妈就是个老农民,只会算计手里那三瓜两枣,没什么远见的。” “你开个店子,总不能天天就只守着自己那个小店吧!这个时候,你就需要一个顶门立户的当家人,去帮你跟人打交道,打通关系,让你的生意更顺溜。”林军昂首挺胸的等着徐清来奉承他。 这件事,非他莫属。 第十九章 酸言酸语 徐清看到这样的林军,心里突然冒出来一个想法。 当然,不是邀请对方入伙,毕竟对方的坑货属性,她早就领教过了,邀请林军入伙,那就如同给她那还未开张的小店,绑上个定时炸弹,她还没疯,怎么可能会被林军的三言两语,蛊惑了心智。 “你说,我把我娘家大嫂拉过来,入个份子咋样?” “妈她只愿意出1/3的本钱,而我又没那么多的钱,剩下的那份,拉我娘家嫂子入伙,正正合适。” “我改明儿就去问问她。” 林军有些不太得劲,他这主动要求入伙的,没人愿意搭理,他可是徐清的男人,一家人,哪有自家人不要,去找外人的,没这个理啊! “喂喂喂,你真的不考虑考虑我?” “你既然嫁到了林家,那就是林家人,哪有自家人不要,去找个外人合伙的?” 徐清白了他一眼:“我为什么这样,你心里没数吗?” 林军:“有什么数啊?我最近可啥事都没干?老实着呢!我都改了。” 徐清白了他一眼,道:“是吗?” “个把星期前,我放在大衣柜棉衣衣兜里的钱,怎么少了五毛?” “半个月钱,我藏在鞋底子里的三毛,怎么不见了?” “我亲妈给我陪嫁的银镯子,咋不见的?” “这一桩桩一件件的,还用我来提醒吗?我敢跟你合伙做生意吗?” “别最后,本金都不见了。” 林军被怼的无话可说,气冲冲的摔门出去了。 当天晚上,徐清还在洗碗,牛大嘴就气呼呼的跑了过来:“我听说,你要把你娘家嫂子,拉过来跟我们一起合伙做生意?” “这事我不同意,你就死了这个心吧!” 徐清低下头,露出一抹意料之中的笑容,抬起头,又恢复了往日的平静无波:“你听谁说的?” “你管他是谁,反正有人跟我说了,这事,我不同意。” 听闻这话,徐清脸上露出一抹无奈的笑容:“妈,你当我愿意把钱给别人挣吗?” “还不是我拿不出开店的钱,机不可失,现在就是开店的好时候,我都听说了,潘叶那个早餐店在镇上的生意好的很,每天都能赚上七八块钱,你想想,这是多大的利润?” “我们这小店迟开一天,就少挣一天的钱,再说,我大嫂,也不完全是外人,咱们三个合伙干,如果真能挣那么多,三个人分,也能挣不少。” 牛大嘴乍然听闻潘叶每天挣那么多,心狠狠的跳动了起来:“每天真能挣那么多?你不会是在骗我吧?” 徐清十分肯定的点点头:“不会有错的,二赖子媳妇昨天晚上,在村口说的头头是道,说她店里,每天都有多少人去吃粉,每天能卖多少包子出去,错不了。” “你要是不信,今天晚上去村口,问问她们,不就知道了。” 村里那些妇人,瞎扯绝对没人比得过,她这说的还是保守了,按照牛大嘴那个贪婪的性子,相信,等她回来后,都不用她催促,自己就会主动掏钱出来。 “好,我现在就去。”牛大嘴再也等不了了,从家里拿上板凳跟蒲扇,就去了村口。 此时的潘叶,全然不知,她在村里那些村民的口中,已经成了日入十块,月入三百的超级有钱人。 要知道,这时候,养一头猪,等到年底杀掉,全部卖掉,也不过是一百来块钱,这潘叶,一个月,就能干两头猪,这不叫有钱,什么叫有钱。 于是,第二天,潘叶在家吃完中午饭后,带着几个小的一回村,面对的就是留守在家的几个婶子大娘们,那无处安放的热情。 不管是手里有活的还是没活的,都跑了出来,聚在了潘叶身边。 “潘叶,大伙都在说,你在镇上开铺子,挣大钱了,是不是真的啊?” “开个铺子,贵不贵啊?好像你婆婆跟你妯娌,也在托人打听这个事?” “开铺子真有那么挣钱吗?你一个月能挣多少啊?” “你那店子生意那么红火,要人不?婶子别的不说,力气还是有一把的,工资要的也不高。” 这些人你一言我一语的,潘叶说话的声音,彻底淹没在这些人的声音中,一点波澜也没有掀起。 挣扎了一会儿,潘叶就放弃了,静静的看着她们说,等她们说累了,自己就停下来了。 过了两三分钟,大家的热情稍稍减退,声音才渐渐小了起来。 潘叶这时候,才开口道:“大家别听人瞎说,我那店子,没传的那么邪乎,能挣那么多钱,我还用回村里来挖野菜,捡蘑菇,想着补贴一下吗?” “开店是要成本的,别的不说,每个月雷打不动的八块钱房租,再加上水电这些额外的开销,你们自己想想,那是多大的压力。” “这镇上可不比咱们乡下,什么都要钱,我开店,买粉买面买肉买菜,再加上油盐酱醋茶这些,有时候,要是生意不好,还要贴钱出去,这不新鲜的食材,咱也不敢给别人吃呐!” 周围的人一听,也是啊! 这开店哪是那么容易的,一不小心,可就赔到姥姥家去了,要真有那么容易,她们还会安安分分的在乡下种地吗? “潘叶说的也没错,这做生意,不是那么简单的。” 不过,随之又有人反驳:“肯定是挣钱的,如果不挣钱,她会去集上卖包子吗?” “现在都能在镇上开店了,肯定不少挣,只是不敢告诉我们,怕我们这些乡下穷亲戚去找她借钱罢了。” 潘叶循着声音望去,看到了对面的李冬燕,年纪跟她差不多,二十多岁。 在原身的记忆中,两人应该是没什么交集的,更没有交恶过。 “挣钱肯定是能挣一些的,不挣钱,我带着三个闺女,喝西北风啊!” “至于说,乡下穷亲戚之类的,还是别说了,你不嫌寒碜我还嫌寒碜呢!我家的情况你们不是不清楚,现场的人,谁能有我穷。” 说完,潘叶就走了,跟这些人,没什么好说的。 第二十章 牛大嘴杀价 回家,一打开门,一股灰尘以及发霉的气息扑面而来,连一个月都没到,这个无人居住的屋子,就已经在慢慢发霉腐朽了。 潘叶来这里的时间,并不久,感触不深,可林梅三姐妹自打出生,就是住在这里的,感受到自己对这间屋子产生了一种陌生的情绪,感触还是很深的。 “行了,别看了,打水擦擦落灰的地方,家里所有的门窗都打开,透透气,要不然,这房子,还真就朽了,没用了。” 就目前来说,这个屋子,是完全属于她们母女四人的,唯一的落脚安身之地。 镇上的小店虽然比这泥砖屋子,住的舒服,但终究,不是她们的家。 过了十来分钟,潘叶带着三姐妹去了自家地里面除草,给红薯翻滕,玉米剪叶,四人干了三个多小时,总算是干完了1/3。 看时间差不多了,潘叶带着她们回去,关好门窗,就又走了。 她们几个虽然走的无声无息,谁都没惊动,但却在村里留下了无数的传言。 牛大嘴更是下定了决心,博一博,说不准,老林家光宗耀祖,就应在她身上。 三天后,肉铺老板娘在中午十点出头,没什么生意的时候,去了潘叶那儿,她最近听到了一些传言,跟潘叶有关的。 “你咋来了,快坐,吃早饭没有?”潘叶看到人,十分热情的招呼着。 当初她租铺子的时候,肉铺老板娘,也就是罗丹翠,她可没少帮忙,光凭这个,潘叶就记她的情,买肉一直都是在她的铺位上买,当然,价格上,自然是要有一些优惠的。 毕竟她要的是纯瘦肉,再一个,稳定且要货量比较大的老主顾,价格肯定是要比别人便宜一些的,这是常理。 “早吃了,快坐下,你也休息一会儿吧!都忙一早上了。” 潘叶听闻,笑了一下,但还是给对方倒了一杯热茶,拿了双筷子,小菜都是现成的,前段时间,她腌的空心菜梗可以吃了,还有酸豆角海带这些。 自己的那杯热茶也没落下,忙完后,安逸的跟熟人喝杯热茶,说说话,是件很舒服的事。 “我听粮油铺的老板娘,也就是王芳说,好像你婆婆也在打听铺子的事,还记得你当初挑剩下的那个铺子吗?集市前头那个,双方好像在接触。” 潘叶的婆婆,她罗丹翠自然是不认识的,可王芳认识,双方还沾了点亲,不过很远了,早就没走动了。 要不是王芳昨天晚上,跑她那儿去,跟她说了这些事,她还真不知道潘叶跟婆家人,有那么多的纠葛,她这命也太苦了。 “我还真不知道,前几天回了村,倒是听说过,她们有这个意愿,具体的,就不清楚了。” “她们的事,我不关心,井水不犯河水就是了。”潘叶一脸无所谓的说道。 “吃点这个,这个菜梗我觉得好吃,腌的刚刚好,酸酸辣辣的,还很脆。” 罗丹翠听闻这话,拿筷子,夹了一根,放进了嘴里,嚼了两下后,眼睛亮了起来,点点头:“还真是,你这怎么腌的啊?我还没试过腌这种菜梗呢!还挺好吃的。” “具体怎么腌的,我还真说不出来,但是我下次做,可以叫上你。” “我这腌的菜梗还挺多的,吃不完,等会儿你拿点回去吃,用来当小菜也好,用来炒肉也好。” 现在潘叶大伯母的儿子,也就是十二岁的林安,每天上学都会来的特别早,因为他要顺带帮家里,把菜送到潘叶这里来。 菜叶子用来配粉,这菜梗也就剩下了,潘叶为了不浪费,就把菜梗腌成了小菜,还挺受欢迎的。 “那感情好...” 此时的牛大嘴跟徐清林兵三人,都来到了镇上,他们是来租铺子的,前面两天看的差不多了,如果今天租金上能谈拢,那就成了。 干瘦男人,也就是骆山,早就在家里等着了,一看到牛大嘴一行人,脸上顿时挂上了笑容。 当初潘叶二选一的时候,没选中他这里,虽然不至于因为这点小事,就怀恨在心,但到底有些不痛快。 “大嘴嫂子,你来了,快进来坐,我在这坐了一早上了,总算是把您给盼来了。” 他是个无业游民,没工作,只有这栋父母留下的房产,还好妻子是在镇上小学做饭的,前段时间,给她分了一间小屋,作为宿舍。 把他这屋给租出去,一家四口搬到学校那十来平的小屋去住,刚刚好,每月家里还能多上一笔收入。 牛大嘴听了这话,很高兴,嘴角的笑容,压都压不下去,这镇上的城里人,都捧着她了,这说明,她有本事啊! “昨天说好了,今天来的,咋可能不来呢!” 进屋之后,四个人分别坐在了桌子的四个方位,骆山理所应当的坐在了主位上。 寒暄了一会儿,牛大嘴先沉不住气,说起了今天来到这里的目的:“咱们也别唠那些有的没的了,成不成,直说吧!” “一个月七块钱的租金,要是成,你就应一声,要是不成,那我们就走了,也别再继续浪费你的时间,咱们好聚好散,之前的交往,就当交个朋友了。” 这套话术,牛大嘴是去请教了村里最会杀价的王麻子老婆的,花了她一个鸡蛋呢! “可别,这七块是真的租不出去,后头孙老婆子的栋屋,还没我这宽敞,没我这好呢!” “你那儿媳妇潘叶,给了八块,你这一下子就是七块,我是真的亏啊!” “要不这样,咱们各退一步,七块八,我少你两毛钱,就当交个朋友了,你是要来镇上做生意的大老板,哪还差这块八毛的啊!” 听闻这话,牛大嘴起身就要走,临走前还不忘放话:“我是诚心来跟你谈的,只要你同意,我马上就交钱,可惜,你的诚意不足。” “既然你不肯退,我也不肯退,那还是再等等吧!你去找新主顾租你的房子,我再去寻摸寻摸,说不定,能找到更便宜的。” 说完,牛大嘴就要走人。 眼看这一行人踏出了他家屋门,还仍旧接着往前走,骆山先顶不住了:“等等...” 第二十一章 显摆炫耀 骆山跟牛大嘴,经过一番你来我往的唇枪舌战,最终,以七块二毛钱一个月的价格,定下了租金。 “大嘴嫂子,我这位置,你就放心吧!保管你开店后,财源滚滚来。” “到时候发达了,可别忘了提携小弟。” 牛大嘴就爱听这个:“那就借你吉言了。” 徐清跟林军压根就没插上嘴,这时候,徐清不得不佩服自己的先见之明,果然,到了真正紧要的时候,林军一点都不靠谱。 回程路上,牛大嘴一直在吹嘘她的战绩:“还好这次有我,要是没我看着,你们肯定要被那骆山,坑上一笔,那人精的很,一般人压不住他。” “潘叶那小店,没我们那好,一个月要八块,亏死她。”牛大嘴幸灾乐祸的笑着。 “我们那位置好,地方也大一些,一个月才七块二,要不是我,你们能占那么大便宜吗?” “对了,说好了啊!第一个月赚的钱,全都归我,第二个月,咱们才开始分,你一半我一半,可不许耍赖。” 徐清笑的十分顺从:“妈,你就放心吧!没有你,这店哪能开的起来,租金是你出的,这第一个月的收入,理应归你。” “后面的月租,就从咱们店里的盈利中扣除。” 反正家里家外的活计,都离不开她那个婆婆,她会一直在镇上待着,账也是她管着,每个月盈利多少,还不是她说了算。 “那好,这还差不多。”牛大嘴满意的点点头,心情十分的不错。 还没到村口,牛大嘴就已经在整理自己的衣物了,这次回村,她的身份已然不同,可不能再跟之前那样,不修边幅,毫无芥蒂的跟那些村妇开玩笑了。 徐清看到前面婆婆,扭成蛆似的身子,有些伤眼睛的别过了脑袋。 林军看到这一幕,笑了:“妈,你扭什么呢?” “难道你衣服进虫子了?” 牛大嘴扭头,翻了个白眼:“你懂什么啊?个废物点心,到现在还要我们两个老的来养你和你的三个儿子,还笑话我,信不信老娘把你给赶出去?” 要是以前,她是绝对不会说出这种话的,怕伤害他们的母子感情,毕竟她跟老伴唯一的依靠,就是这个仅存的儿子了。 不过这段时间,她跟徐清两个人一起合伙做生意,开拓了她的眼界,原来挣钱不一定要死守着家里的那几亩地,死守着那些猪跟鸡,原来挣钱也能这么轻松。 她的心态膨胀了,以前很在乎的东西,现在转个视角来看,也就那么回事,比起儿子,还是钱更靠谱一些。 “我不信,你就我这一个儿子了,离开我,你跟我爸,以后老了找谁养老去啊?” “妈,别跟我开玩笑了,给我拿上五毛钱,我有事儿。”林军嬉皮笑脸的伸出手,说道。 “滚蛋,要钱没有,要命一条,你要是不嫌弃,那就拿去。”牛大嘴没打算继续惯着这个败家子。 等她年纪大了,徐清跟她亲手养大的三个孙子,都比他要来的可靠得多。 “妈,别闹,你就给我吧!我不也给你拿过钱吗?” “有借有还,再借不难啊!”林军越凑越近,手就差直接伸进牛大嘴兜里掏钱了。 “啪”的一声脆响,林军的手,红了一片。 “妈,你这就没意思了啊!”林军不高兴的拉下了脸。 “你要是不愿意借,那就把我之前给你的钱还给我。” 牛大嘴被他那理所应当、张口讨要的嘴脸给气够呛,扬起手就劈头盖脸的对着林军拍了下去:“老娘打死你个小兔崽子,你都不知道来老娘这拿过多少钱了,就你给我的那三瓜两枣,还好意思来讨要?” “也就是我现在手里没刀,不然,手都给你剁了。” 林军不是站着不动,光挨打的人,边跑边躲的,很快,牛大嘴就追不上他了。 牛大嘴气的不行,嘴里仍旧在咒骂已经跑远了的林军。 徐清看到这一幕,是又好气又好笑,不过,她也不敢顺着婆婆牛大嘴,说林军的坏话,毕竟人家是亲母子,哪有她这个外人说嘴的份。 “妈,别跟他生气了,他现在是不懂事,等孩子大了,他就能体会到你跟爸的不容易了。” 这话听的顺耳,牛大嘴顺势缓了缓脸色:“我今天就给你个面子,不然我跟这兔崽子没完。” 到了村口,牛大嘴扭腰摆胯的主动去找人说话了,徐清觉得她在后面跟着,可能有点影响她婆婆的发挥,索性,自个先回去了,家里还有几个孩子呢! 看到徐清走了,牛大嘴更是来劲,之前她就已经在村里人的面前夸下了海口,这会子,铺子的事已经敲定了,她非得让那些在她背后蛐蛐她的长舌妇们看看,她到底是不是在吹牛。 牛大嘴一路往回走,就一路找人聊天,从村口到家门口这段路,她走了整整两个多小时,如果不是徐清三催四请,说家里已经做好饭了,她还没打算回呢! 林爱国看到三催四请,才不情不愿回家的牛大嘴,很是生气:“你还知道回来啊?” “家里什么事情都不管了,连孙子都不要了,就为了在外面跟那群老太婆吹牛,牛大嘴啊牛大嘴,你瞧瞧你自己那个样子,你都虚荣成啥样了?” “家里的猪,今天我去看了,这一个来月,是一点肉没长,反而饿瘦了不少,你就是这么给我照顾家里的?” “那鸡都被你饿的不下蛋了。” 一听这话,牛大嘴不干了:“你个死老头子,还有脸来说我,你一辈子都倔的像头牛,死性不改,只会守着你那几亩破田,这个家,要是没我,早就散了,儿女都跟着你饿死了,你竟然还有脸来说我。” “家里的猪是我喂的,鸡是我养的,钱是我挣的,农忙时,我还要去田里面帮你干活,我累死累活的,回家还要受你的数落,我牛大嘴是上辈子欠了你林爱国的啊!” “你个没良心的,我拼死拼活为了这个家,给你生儿育女,现在反倒是嫌弃起我来了...” 林爱国哪是牛大嘴的对手,被怼了个落花流水不说,最后还亲自给对方煎了两个鸡蛋,赔礼道歉。 第二十二章 利润不足 两天后,林记包子铺,十分高调的开业了。 说高调是因为牛大嘴,给家里的所有亲戚都带了话,让他们来家里吃饭,吃饭是假,收礼是真。 她打算先挽回一波损失,吃是吃不了多少的,毕竟她也没打算弄多隆重,既然是包子铺,主菜那当然是包子馒头之类的。 牛大嘴也让徐清给潘叶带了话,不过,她没搭理,按照双方之间的关系,她没跑回去搞破坏,都算她道德素质高了,怎么可能放下手中的事,去给对方捧场。 林记包子铺开业的第二天,石羊镇赶集,村里不少赶集的村民,都去了林记开眼界,人与人之间是有吸引力的,林记的人越来越多,徐清一大早准备的一百五十多个包子馒头,八点没到,就卖完了。 乐的牛大嘴,牙豁子都笑出来了,嘴角压都压不下。 对方的开业对潘叶有点影响,但不大,她也是积攒了一波老顾客的,有人就喜欢吃潘叶做的包子。 她主营的是汤粉,包子啥的,如果不是一些老主顾喜欢吃,她都不打算卖了,做的自然不算多,两斤面粉,四十来个的包子,很快就卖完了。 相较于她的早餐店,林记对旁边的面馆冲击更大,之前潘记只是抢占了面馆的一部分客源,这会子,林记直接来掘根了。 这逼得对方不得不变革,不然,哪怕店面是自家的,也要生存不下去了,毕竟材料是要花钱买的,自己一大家子就指望着这面馆吃饭,这要是没生意了,难道真的要带着一家子人去喝西北风啊! 徐清在镇上开店,只兴奋了五六天,就开心不起来了,因为她把自己每天卖包子挣的钱,给算了出来,还不如她东奔西走,四处跑腿摆摊赶集挣的多呢! 如果再除开房租水电,一个月可能连十块钱都没得挣,婆媳俩一分,她连五块钱都没得。 “到底是怎么回事?” “明明刚开始那两天,生意那么好,后面怎么就不行了?” 上次赶集,她准备的一百多个包子,没卖完,剩下了十几个,要知道,上上次赶集,她准备的包子馒头更多,可是全部卖完了的,还供不应求,后面来的,甚至都没买上。 赶集的时候,生意都不太好,更别说,平时了。 “不行,不能再继续这样下去了,我得回去找婆婆商量一下对策。” 这店要是不挣钱,她可担不起这个责任。 当天中午,徐清把铺面一关,就回了前进村。 牛大嘴此时,正跟村里的老姐妹们吹牛皮,这段时间,她最爱参加村里的聚会,人多的地方,一定有她的身影。 徐清一声妈,给牛大嘴吓了一跳:“哎呀妈,吓我一跳,不知道后面不能叫人啊!” 村里一直有这个说法,好像是说后面叫人的,可能不是人,是那脏东西,有这个忌讳。 牛大嘴对面的人都笑了,她们早就看到了徐清,不过谁都没想提醒牛大嘴。 这段时间,林爱国这一大家子的日子过的太红火了,说不嫉妒,那是假的。 “你怎么回来了?” “你不在镇上好好看着铺子,卖包子,回来干什么?” 在牛大嘴的心中,挣钱才是第一要紧事,别的都要往后站,这第一个月的收入可是要全部进她腰包的,她生怕徐清因为这个,干活就不尽心了。 “妈,我回来有点事,你能不能先回来一下,我有点事跟你说。”徐清温声说道。 相较于婆婆,她在村里的名声可好太多了。 “大嘴,你就先回去吧!” “这徐清一向懂事又孝顺,没有要紧事,她不会来麻烦你的。”林爱国本家的一个堂嫂劝说道。 “好吧!” “今天中午就到这里,咱们晚上再继续聊,村口,记得啊!”牛大嘴恋恋不舍的约道。 现如今,整个前进村,最有出息、最得意的老太太是她,她都恨不得住在村口情报站不走了,让村民时时刻刻聆听她的经商语录。 回家后,牛大嘴的脸色瞬间变了:“啥事啊?” “你不在镇上待着,回来干什么?” 徐清的脸色瞬间一变,焦急的神色似乎透过她那张脸,传递了出去,牛大嘴也被她弄得紧张了起来。 “妈,我有不得不回的理由,我刚刚算了一下,咱们现在每天挣的还没有之前摆摊的时候挣的多,却要付房租水电...” 牛大嘴一听这话,急了:“咋回事?干得好好的买卖,怎么突然之间就不挣钱了呢?” “咱们开业的第二天,不也卖的挺好的吗?” “不会是你没好好干,偷懒了吧!” 更难听的话,牛大嘴忍住了,没说出口,毕竟现在徐清不仅仅是她的儿媳妇,更是她的合作伙伴,儿媳妇可以随便骂,合作伙伴不行。 “妈,我哪能偷懒啊!” “这是我自己的生意,我比谁都想把它给做好,向大家证明,我徐清不比任何人差,可现实情况就是,情况不对劲,跟我之前预想的,差的有点多。” “咱们林记的生意,也就那天赶集的时候,好了一天,其余的时候,我做一百二十来个包子馒头,都很难卖完,咱们的馒头,本来就比大嫂卖的便宜,这要是卖的也少,就更比不上她了。” “妈,现在咋办啊?” “这馒头便宜了,压缩的是我们的利润空间,咱们得想法子,提高咱们的利润。” 徐清一针见血的指出了她们婆媳两人的问题所在,她心里其实已经有想法了,可她不能直接说出来,得让对方去想,她到时候再补充,最后出了差错,也怪不到她的身上去。 “要不,咱们也卖五分?”牛大嘴有些犹豫的问道。 “卖包子本来挣的就不多,都是辛苦钱。” 不过,她突然想起了什么:“之前咱们不也是卖五分的吗?都说好了,是你自个改的,五分不卖卖四分,后面潘叶都没跟咱们争了,咱们的包子,其实五分一个,也是能卖掉的。” 徐清就知道会这样,明明当初两个人说好的事,这都过去多久了,转过头,又怪到了她身上。 第二十三章 被背刺 “妈,咱们这包子一直卖的是四分钱一个,那些人都习惯了,要是突然之前提价,咱们的包子肯定会被人嫌贵,到时候,就卖不出去了。”徐清想也没想,否决了这个建议。 要是刚开始的时候,一直卖的是五分钱一个,那没关系,可关键是,她因为怕竞争不过潘叶,直接降了一分钱出售,卖的是四分钱一个的包子。 这要是莫名其妙涨价了,她怕那些顾客不买账。 “涨价不行,那咱们的包子做小一点,原本一斤面,能做二十来个包子,但要是做小一点的话,三十个包子也不是不能做。” 牛大嘴越想越觉得这件事可行,越想越兴奋:“做包子不是还要买肉吗?咱们可以不买那么好的肉,隔夜肉之类的也行,便宜。” “做馅料的时候,少放点肉,多放点菜,这钱不就省下来了吗?” 徐清故作迟疑道:“妈,这真的能行吗?” 牛大嘴一挥手:“怎么不行,咱家的包子卖的便宜,这一分价钱一分货,早就标明了的,之前让他们占了那么多便宜,也该知足了。” “行了,看你那样子,就知道,是个不顶用的,等会儿我跟你一起去,让你看看,什么才是真正的商人。” 这古话都说了,无奸不商,牛大嘴一直把这句话奉为圭臬。 当天晚上,牛大嘴牌缺斤少两包子,新鲜出炉了,个头小了一圈不说,里面的肉馅也有名堂,都是些卖剩下的便宜肉,比早上的新鲜肉,便宜个两毛钱。 除此之外,她还掐着放肉,肉放多了划不来,她也舍不得。 徐清在包子做出来后,第一时间夹出来一个,稍微晾了一下后,一口咬下,细细咀嚼了两口,很快,就皱起了眉头。 “咋样?我这手艺。” “虽然比不上你,但也应该不差什么了,这些天,我跟在你屁股后面打下手,可不是白干的。”牛大嘴得意洋洋道。 这锅包子,可是全部出自她的手笔,徐清全程没插手。 “妈,你自个尝尝吧!” “我觉得这不行,没什么味啊!”她觉得不好吃,没滋没味的,不知道在吃什么东西。 这东西她可不敢夸,要是夸了,牛大嘴那尾巴还不得翘天上去,这玩意,放到镇上,可没啥竞争力。 别人买过一次,上过一次当后,基本上不会花钱买第二次了。 牛大嘴不信邪的自个吃了一个包子,还真是,虽然觉得不太行,可是不能不给自己面子:“我觉得还行啊!是不是你太挑了?” 徐清无语了,能不能实事求是一点啊! “妈,好吃不好吃,咱们说了不算,顾客说了才算,糊弄自己简单,糊弄别人很难。” “包子可以小一点,但是不能太小,至少不能让别人看出来。” “肉也不能太少,都没味了,感觉在吃菜包子,还是没油水的那种。” 这话传到牛大嘴的耳朵里,纯粹就是脱裤子放屁,说了跟没说一样,她已经打定主意,要大刀阔斧的改革了,谁来都动摇不了。 “除此之外,妈,咱们之前说的,顺带卖农产品的事,你考虑的怎么样了?” “我觉得可以试试,也不失为一条出路,万一这个能行得通呢!”徐清暂时没想到其他的,只能从这方面找补一些。 “行吧,我明天回去,给你弄两只鸡,再弄点土鸡蛋过来,看能不能卖掉。”在这点上,牛大嘴觉得自己还是能够妥协的,也要给合伙人一点面子。 徐清点点头,只能先这样,没别的法子了。 第二天,个头稍微小一些的包子出炉了,牛大嘴看买的人没发现什么不对,顿时一喜,想着第二天,包子馒头可以再做小一点,循序渐进的来,说不定没人能发现呢! 徐清想过阻止,可看到实打实节省下来的成本,到底没有多说什么,只能安慰自己,是她婆婆太强势了,她改变不了她的决定。 与此同时,她这么干,何尝不是抱着一种侥幸心理,万一她们这么干没人发现呢! 真要是行不通,到时候再改回来不就成了,又不是什么大事。 牛大嘴断断续续来了镇上几次,大半个月后,徐清卖的包子,已经缩小到了原先的2/3大,这时候,哪怕反应再迟钝的人,也该知道她家的包子不对劲了。 徐清这边生意顿时冷清了下来,潘叶那边却客似云来,她包子做的少,但是粉面这些多啊! 准备的食材,每天都能消耗的差不多,有几天,甚至出现了骨汤不够,顾客来的太晚,没吃上的事。 原本来买包子的人,一问价格,绝大多数都会选择坐下来吃一碗素粉或者是素面,毕竟才一毛钱一碗,里面的小料却如此之多,猪血海带青菜,还有随便夹的酸辣菜梗。 吃粉是一种习惯,一旦养成,就再也戒不掉了。 潘叶看到集市前头面馆的老板娘,来她这吃过好几次粉了,有时候,还会跟她搭话,话里话外都在打听她汤底的配方,可能要不了多久,石牛镇上,第二家粉店也开起来了。 潘叶对配方是三缄其口,虽然没什么秘密,就是棒骨汤加一些调料,和满满一大勺的味精,但是到底不想告诉她的竞争对手,她还要挣钱养娃,外加存钱养老呢! 徐清原本以为,包子改回来后,就能把流失的客源给找回来,谁知,那些人不买账了。 而且,镇上赶集的那天,集上,有别的人在卖包子。 徐清听粮油店老板娘说集上有人在卖包子,坐不住了,把摊位交给婆婆看管,自个就赶了过去,看到底是谁在抢她的生意。 “嫂子,怎么是你?”徐清的声音里,满是震惊。 她没想到,背刺自己的,竟然是教她做包子的娘家嫂子,这是什么意思? 潘水站起身,神色有些尴尬的看着徐清:“我...我...我来集上卖包子,给你侄儿挣学费。” 她说话的声音越来越小,最后,几近于无,与此同时,脑袋也低了下去。 第二十四章 攒了一小笔 “嫂子,你咋能这么干啊?” “咱们可是实在亲戚,我这手艺还是在你那学的,你明知道我为了这个事,付出了多少,你咋能这样啊?”徐清跺脚控诉道。 这要是别人,就算了,可自个亲戚这么干,她就觉得不痛快了。 “我...”潘水不知道该怎么说,她一向比较嘴笨。 “徐清,咋了?有啥事跟我说。”徐振西,也就是徐清二哥,赶了过来。 徐清一看到徐振西,什么都明白了,她就知道这缺德事,是她二哥的主意。 “二哥,咱们可是亲兄妹,你这么干,就有些说不过去吧!” 徐振西可不管这些,谁规定,只徐清一家能卖包子,不是他们,也会是别人。 卖包子这件事,是他拍板决定的,生意上的事,各凭本事。 “谁规定的,这镇上只能有你一家卖包子?” “徐清,你嫂子待你不薄吧!传你手艺。” “你怎么有那个脸来找茬的。”徐振西一点面子没给徐清留。 看围着看热闹的人越来越多,徐清留下一句,你们给我等着瞧,就走了。 林记这段时间发生的事,潘叶一无所知,马上就要开学了,她打算带着闺女去小学看看。 时间定在了下午五点后,这个时间点往后,太阳就没那么烈了。 七月的太阳,就像火炉似的,烘烤着大地,潘叶是很怕热的那种人,平时稍微动一下,就满头大汗。 如果不是生计所迫,她说什么也不会那么辛苦,每天早起贪黑的,围着炉子煮粉,热都热死了。 哪怕这时候的电风扇不便宜,潘叶还是斥巨资,花费五十块钱,买回来一台二手的华生牌电风扇,就这,她得辛苦干上半个月,才能赚回来。 家里唯一的电器,直接成了香饽饽,晚上跟白天干活的时候,电风扇的控制权在潘叶这,其他时候,倒是挺随便,就是交电费的时候,有点心疼。 午后的小学并不安静,学校教学楼前平整的空地,依旧是孩子们的天堂,跳绳的,抓人的,玩球的,俨然把这里当成了游乐的天堂。 小学跟初中挨的很近,没有围墙的阻隔,一百来米的距离,阻碍不了双方之间的交流,甚至就连厕所,都是两个学校公用的。 “妈,这楼看着可真高。”林梅看到不远处,那高大的教学楼,由衷的感慨道。 潘叶循声看去,三层楼,好吧!在这镇上,已经算是顶顶高的楼了,足以傲视群雄。 “是,这楼挺高的。” “林梅,你们要过来跟我们一起玩扮家家酒吗?我们这还缺人。”之前在镇上,跟林梅三姐妹一起玩过的江月,向三姐妹发出邀请。 她们玩的人不够,看到林梅几个来了,顿时眼睛一亮。 姐妹三人渴望的眼神看向潘叶。 “你们去玩吧!我就先回去了,等玩完了,记得早点回家,别让我担心。”潘叶挥了挥手,不带走一片云彩的,直接走了。 这地方都是小孩子,她在这待不自在,还是先回去吧! 回到自个小店,把门一关,潘叶回屋拿出一个上锁的小木盒子,美滋滋的数起了钱。 “一百...一百五...二百一十二...” 经过一段时间的奋斗,潘叶现在的存款,已经成功的突破了二百,来到了二百二十二块。 果然,开小店比四处摆摊挣得多一些,最主要的是,还没那么累,不用天天风吹日晒的去赶场子。 “潘叶...潘叶你在家吗?” 门外的一声吼,把潘叶吓了一跳,她当时,下意识的就想用被子把床上的这些钱,给包住,藏起来。 有点丢人,不过,这是正常的,这可是她一毛一毛挣回来的,都是辛苦钱。 速度很快的归拢好床上的钱,潘叶把木盒子藏好后,就快速跑了出去。 “罗姐,是你啊!我在家,快进来坐会儿。”潘叶看到肉铺老板娘,十分热情的招呼道。 “不坐了,我是来叫你去前头看热闹的,今儿个,你婆婆租的那个铺子的房主,不知道因为什么原因,跟她们闹起来了,现在好多人在那儿围着。” “你快跟我一起去看看,我特意跑下来叫你的,这种热闹,我们可以不看,你可不能,保准你看了后,心情舒畅。” 这要是关系不好,她罗丹翠可不会特意跑下来,叫人。 潘叶也知道,这时候也没啥娱乐活动,每天就那老三样,她也烦了,好不容易有乐子看,那不得赶紧。 “咱们快走,对了,我先把门给关了。” 潘叶三两步,跑回了屋,飞快锁门,至于外间的门,关上就行了。 两人在一分钟后,到达了现场。 “骆山你个王八羔子,趁我们不在,偷我们的包子馒头吃,吃了还不承认,有你这种手脚不干净的房东,谁敢放心家里东西,谁敢租你铺子。”牛大嘴毫不客气的叫骂道。 谁敢想啊!她跟徐清只是回老家一趟,回来后,发现被偷家了,虽然只是两个不太值钱,没卖掉的肉包子,可这也是她用钱做出来的。 “牛大嘴,你说话能不能别那么难听,我都跟你说了,是小孩儿嘴馋,拿了两个,这是一毛钱,就当我买下的,行不行?”骆山手里拿着钱,也是没辙了。 他也没想到,点就这么背。 拿钥匙打开门,进去看了看,两个孩子一人抓了个肉包子,刚咬两口,就被抓了个正着。 “呸,谁缺你那一毛钱啊!” “现在还是包子的事吗?” “这房子我们租了,现在就是我们的家了,你一个大男人,不声不响的,招呼都不打一声,就开门跑我屋里头来了,要是晚上发生这种事,怎么办?” “你这房子太不安全了,这以后,谁还敢租你的房啊?” 听到这话,周围的人议论纷纷,错肯定是骆山错了。 但是牛大嘴这咄咄逼人的态度,还是招致了一部分人的反感,毕竟在场的,还是房主多。 “算了...算了...” “给我个面子。” “下次骆山肯定是不敢了,这次就饶过他吧!”林记边上的陈记面馆老板站出来,打圆场道。 第二十四章 回乡被嘲 牛大嘴才不吃他这套,这人谁啊!一上来,就要给他面子,凭什么?凭他脸大吗? “我不管,这事,必须得杜绝,只简简单单混过去,谁能保证,他下次不会再犯。” “你能保证吗?” “你如果敢保证,这件事,就按你说的来,你如果不敢保证,那就滚一边去,没你事。” 陈康哪敢保证这个,他只是平时跟骆山还算熟悉,不想把事情闹得太难看,才站出来说句话,这要是保证了,还不得把自个搭进去。 “算了,既然你不愿意大事化小,小事化了,我也不勉强,当我不存在就是了。” 牛大嘴觉得这话听着不得劲,不过这时候,也顾不上这个没事找事的邻居了,抓住骆山这个房东,减免租金才是正事。 “我也不是不愿意大事化小,很多时候,我都是很好说话的,可这件事,触及到我的底线了,要知道,平时我都在乡下,这里就我儿媳妇一个人住。” “这样吧!这个月租金我就不给你了,也不是说贪图这个钱,而是想让你涨涨教训,一毛两毛,一块两块的,没用。” “只要你答应了,这件事,也就过去了。” “我这也不是为了钱,主要是让你涨教训,让你好好做人。” 陈康都被对方的不要脸给惊呆了,两个卖不出去的破包子,要人七块多,合着你还是个好人,为了对方好啊! 牛大嘴的话,彻底把骆山的脸面踩到了地上,在未来很长一段时间,都捡不起来的那种,怎么能叫他不恨。 “说来说去,不就是为了钱吗?” “既然租不起,干不好生意,还不如早点回去挥锄头,好歹饿不死。” “不想干了,那就滚吧!” “给你们一天时间,搬出我家,明天这个时候,我要去收房。”骆山不伺候了,房租也不打算要了。 他本来就好面子,这么些年,一直没个工作,靠老婆养活,是没有工作机会吗? 不,是他看不上那些扫大街扫厕所收拾卫生之类的活,不体面,反正饿不死,还不如就这么过下去。 这次把祖宅租出去,还是他媳妇千说万劝的结果,这才收了一个月的租金,第二个月还差几天,看样子是收不上了,他不收了,就不愿意受这个鸟气。 徐清听到这,有些急了:“这咋能行,之前咱们不是说好了吗?咋能出尔反尔,说不给租了,就不给租了。” 这段时间,虽然卖包子生意受挫,但是,卖菜的生意还是不错的。 每月,除开固定房租水电这些开销,还能剩个十来块钱,也算是初步迈入正轨了。 卖包子这条路难走,她正打算尝试其他的路子,粉店啥的,生意很不错,她已经有点想法了,但还没来得及干。 “这是老子的房子,想租就租,不想租给你,你也奈我不何。”骆山索性破罐子破摔了。 钱没了能再挣,可面子要是没了,丢人,虽然他在镇上也没啥面子可言,可架不住他自己给自己脸上贴金啊! “我就不信镇上就你一家铺子,离了你,大把的房子可租。”牛大嘴往前一步,拦住徐清,说道。 她觉得租铺子啥的不靠谱,还是摆摊算了,反正不是她受累,摆摊的收入更高,租铺子,就是为别人干活,不划算。 跟着徐清折腾了两个多月,她也累了,不想再折腾了,还是在家喂猪养鸡来的安稳一些,到时候,让徐清出去跑就是了。 “妈,不租房子,咱们的生意咋做?”过惯了镇上的生活,徐清不想回去了。 乡下那地方,一下雨,哪哪都是泥水,泥坑深一个浅一个的,烦人的很。 “你别管了,我自有主张。” 外面的人看林记的大门砰的一声关上了,在外面跟另外一个当事人骆山聊了几句,听他说了自己一肚子的委屈后,才慢慢散去。 当天晚上,潘叶准备关门休息了,突然发现,徐清在她小店门口的不远处站着。 没看出什么门道来,对方也没说话,几秒后,潘叶仅剩的耐心用尽,都打算关门了,这时候,徐清出声了。 “你很得意吧!” 声音太小,潘叶没听清:“什么?” 徐清这次说话的声音变大了许多:“你很得意吧!” “现在你潘叶,成为了十里八乡的伶俐人,谁说起你潘叶,不竖大拇指啊!” “你可真能干,一个女人,撑起了一家小店,养活三个孩子,可那又怎样,我徐清不比你差哪点,你等着吧!我一定会证明,我徐清,比你强。” 说完,徐清就跑了,她也是上头了,要不然,也不至于大晚上的,跑潘叶小店外面,说这些话。 潘叶只觉得莫名其妙,低声说了一句神经病,就关门回去睡觉了。 第二天,牛大嘴跟徐清带着东西回了村,东西太多,一次拿不完,第二趟的时候,推着牛车去的。 这次回去,牛大嘴是恨不得所有人都把她给忽略,觉得丢人,不过,事与愿违,这种时候,村里的八卦组织,怎么可能放过她。 “牛大嘴,咋回事啊?” “我怎么听说,你被人赶回来了?这是真事吗?”王麻子媳妇看到推着板车的婆媳二人,一溜烟跑了上去,幸灾乐祸的问道。 她都打听清楚了,这两人得罪了城里人,被赶走了,人不让她干了。 牛大嘴皱着眉,一挥手:“去去去,由得着你来看我的热闹吗?” “什么被赶出来,得罪人了,谁说的啊?” “还不是城里人欺负我们是乡下来的,手脚不干净,偷东西被抓了个正着不说,还想讹我们钱。” “老娘受不了这个鸟气,这才不想在那儿干了,我反正是想清楚了,哪儿都没有咱们乡下好,在自个家才住的痛快,何必去花那个冤枉钱,去租别人的房子,咱们乡下的屋子多宽敞,不比他那破屋强啊!” 王麻子老婆可不信她说的话:“你就吹吧!分明是被赶出来了,还说什么不想在那儿住了,你倒是想住,人家不给你住啊!” “你就是没那本事,怎么潘叶在城里干的好好的,就你被赶回来了。” 听到这话,婆媳俩的脸都黑了,继续争论下去的话,出丑的还是她们,于是两人不约而同的加快了行进的脚步。 第二十五章 算计婚事 徐清她们回乡下后,潘叶这边,只过了两天清闲日子,就有人找上门来了。 胡大花带着老大媳妇陈丽找到了潘叶开的小店。 她之前就听人说,潘叶现在发达了,在镇上开了个小店,日子过得潇洒极了,她本来是不相信的,毕竟依照潘叶那三棍子打不出个闷屁来的性子,让她开店,不可能。 可前天她娘家侄子来了这石牛镇买东西,还真看到了潘叶,也问到了她开的店子。 这不,昨天,他就马不停蹄的来到了家里,把消息告诉了她。 潘叶有些惊讶的看着进门的两人,一时间忘了言语。 胡大花看到傻愣愣站着,既不叫人,也不招呼她的潘叶,有些不高兴了:“怎么?做了几天老板娘,连亲妈都不认识了?” 果然,不是自己亲自养大的,就是不亲。 潘叶看着眼前的妇人,眼中满是陌生与戒备:“你来这干什么?” 原主是家里老四,上面有两个姐姐一个哥哥,下面有一个弟弟。 兄弟姐妹五人,就只有她被送了出去,说是家里困难,养活不了那么多孩子,还没满月,就被送到了大姨家,那时候,大姨生下来的小子脐带一直不掉,发炎死掉了,刚好,大姨一直想养个闺女。 如果不是大姨收养,潘叶也许会被送到路边树下或者是不知名的人家里,是生是死,犹未可知。 原主年纪一到十四五岁,面前这个胡大花女士,就上门来要孩子了,说是想孩子想的不行,还当着原主的面说,这些年,一直都是大姨一家,阻拦她们母女见面。 还好大姨足够强势,原主也还算清醒,这才没让原主那些所谓的家人,以亲人之名,把她给卖掉。 听到潘叶的冷言冷语,胡大花瞬间想起了,自己此行的目的:“很久没见着你了,我想你想的不行,就让你大嫂带我过来看看你。” “女婿的事,我都听说了,苦了你了,当初我就说那林兵不好,看着不像是个长寿,能让你过上安稳日子的人,偏你大姨,看准了他,死活要把你嫁过来,这可害苦你了。” 说到这,胡大花眼眶一红,眼泪水谁来就来:“我的女啊!命苦欸,年纪轻轻就守了寡,那林兵也没让你生个儿子,等你以后老了,可咋办啊!” 虽然对方哭的情真意切,可潘叶就是感动不起来,甚至还有点想笑,不嫁林兵,难道要嫁给对方看好的那个二婚哑巴吗? 还说什么人老实,父母也能干,家里有底子,可对方的年纪比潘叶整整大了十四岁,跟潘父也就差个五六岁,这是嫁人啊!还是给自己找个爹。 “该咋办就咋办,我有三个闺女,总不会老无所依的。” 这话,林梅几姐妹,牢牢记在了心里面,她们不是什么都不懂的小孩儿,恰恰相反,因为家庭的变故,姐妹三人,都早熟的很,最近开朗了不少,是因为家里条件变好,且离开了一直打压她们的奶奶一家罢了。 “你知道个屁,嫁出去的闺女泼出去的水,你现在是有三个闺女,等她们长大嫁人了,你一个人孤零零的,那多可怜啊!” “等你老了,别人都儿孙满堂,子孙环绕,到时候,你就知道错了,可那也晚了,妈是过来人,吃的盐比你走过的路都多,信我的准没错,妈不会害你的。” 胡大花拍拍潘叶的肩膀,语重心长的说道:“你现在还年轻,还来得及重新开始,妈给你找个好的,到时候生两个儿子,等你老了,就有依靠了。” 林梅看人说完了,忍不住站了出来:“我妈她老了才不会孤单,我给她养老,好好孝敬她。” 胡大花很是不高兴,一个小丫头片子,竟然也敢反驳她说的话:“你懂什么啊!” “你现在还小,不懂事,漂亮话说的咚咚响,女生外向,等你长大后,就不会这么想了,到时候,你肯定一心一意向着婆家。” “丫头迟早都是要嫁人的,你妈养你们三个有什么用,还不如趁着现在年轻,赶紧找下一个,生个儿子出来,才是正理。” “你们要是真孝顺,就不该拦着你们妈改嫁。” 对胡大花来说,儿子,才是最重要的。 如果不是嫌一个儿子不保险,她怎么可能会把潘叶这个老四送走后,再拼一个,这不,生了个儿子,她就留着了。 如果她生的老五不是儿子,那很可能会被她送走,再拼个老六出来。 “你胡说八道,我妈说了,生男生女都一样,大家都是这么说的,闺女也好,以后我照样给我妈养老。”被潘叶养了一段时间,现在林梅的胆子大多了。 “就是,闺女也好,我妈才不会听你的话,以后我们三个,都给我妈养老。”林兰紧接着说道。 小老三则是直接抱住了潘叶的大腿,用身体语言,表达了自己的想法。 “你们小孩子家家的,懂什么,现在倒是鬼机灵,会说这些好听的话,来哄你们妈,等长大了,就一个个都嫁出去,近的还好,还能回来看看,要是远了,不就白养了吗?” “潘叶啊,你就信为娘的话吧!我是你亲妈,还会骗你吗?”胡大花继续劝说道。 人选她都已经挑好了,隔壁村老支书家里的大儿子,刚好死了老婆,现在潘叶没个着落,两人凑对,还挺般配的。 当然,前提是要忽略,两人十岁的年龄差,对方的大儿子,都十五六岁,可以娶媳妇了。 “谁知道你会不会骗我呢!”潘叶直接怼道。 “我在婆家凄凄惨惨,受人欺负的时候,你不来,我男人死了,我一个女人,孤苦无依的时候,你不来,现在我生意起来,能挣钱了,你倒是来了,合着我不知道,你现在打着什么算盘啊!” “赶紧走吧,我也不想把话说的太难听。” 胡大花虽然是她生理上的母亲,但是,自她把还未满月的原主送走后,两人的关系就已经断了个七七八八了。 原主真正意义上的母亲,只有一个,那就是她原本的亲大姨,陈爱翠女士。 第二十六章 回娘家庆生 “潘叶,我是你亲妈,你竟然想赶我走,还有没有天理了,你是真不怕天打雷劈啊!”胡大花没想到,潘叶现在竟然硬气起来了。 以前她哪怕心里再不高兴,面上对着她,一直都是陪着笑脸的。 “得了吧,生而不养,算什么亲妈,小时候不管不问,等我长大了,又巴巴的靠上来,认闺女了,算什么?” “你要是能跟以前一样坚定的不搭理我,说不要我,就再不来打扰,那我还敬你几分,至少你言出必行,言而有信。” 潘叶双手抱胸,缓缓走到了胡大花的面前:“让我来猜猜,你不会是知道我在这里开了个铺子,手里有点小钱,人也有点价值了,就巴巴的靠上来,想把我卖个好价钱吧?” 胡大花有些心虚的闪躲开潘叶清冽的眸子,答案是什么,不言而喻。 潘叶不由得为原主感到悲哀:“还真是。” 自嘲一笑后,潘叶也懒得跟她争论什么偏心重男轻女之类的话,没必要,也没意思。 潘叶直接带着闺女坐到了另外一边,没再搭理胡大花婆媳二人。 胡大花犹不死心,缠磨了许久,可潘叶油盐不进,最后,只能灰溜溜的走了。 等人一走,潘叶倒是想起来,她妈胡大丫的生日快到了。 这些年,因为胡大花的纠缠,潘叶跟养母那边的关系,也慢慢变得疏远了起来,特别是嫁人之后,本来过得就不好,牛大嘴又不是个省油的灯,每次回娘家,都恨不得让她空手回去。 每次回去,她妈都会心疼的贴补她,惹得家里嫂子有意见,再加上,他们自己的日子也不好过,潘叶不想让她妈贴补她,平时都很少回去的。 “老大老二老三,后天你们外婆过生,咱们一起去潘家村给外婆庆生好不好?”潘叶问道。 “好,我也想外婆了。” 林梅还挺高兴的,毕竟为数不多的记忆告诉她,外婆是个很和蔼慈祥的老人,对她很是疼爱,每次回去,都会抱着她亲香。 当然,两个小的,对外婆就没什么记忆了,小孩子忘性比较大,对于不常见面的人,很容易就忘记了。 看姐妹三人叽叽喳喳的讨论起了外婆家的人和事,潘叶笑了笑,就出去买东西了。 养恩大于天,她现在手有余钱,一斤红糖,一斤糕点,等去的那天,再去肉铺拎上一刀新鲜的肥猪肉,就差不多了。 这个礼,已经很能拿得出手了。 想到记忆中那个慈祥和蔼的身影,潘叶决定,到时候,临走时,再给老人偷偷塞两块钱,这就行了。 潘家村离石牛镇有七八里路远,潘叶八点半忙完,九点出发,一直走到十一点半,才到的潘家村。 还好一路上,几个小的一直蹦蹦跳跳,活力十足,走的比她还快,如果让她背,这会肯定还在路上呢! 胡大丫跟胡大花两姐妹,都嫁到了潘家村,嫁的还是一对堂兄弟。 炎炎烈日下,滚滚热浪铺面而来,大家都在阴凉处乘凉,村口的七八颗大柏树,俨然成了村民的乘凉避暑宝地,哪怕时间已经到了十一点半,还是有一些不用回家做中午饭的人,坐在树底下的石板上,闲聊。 潘叶和三个孩子,脑袋上都顶着遮阳的斗笠,等走近了,坐在村口那些人,才认出来她。 “是潘叶啊!你回来看你妈吗?” “肯定是回来看她妈啊!今天大丫过生,她肯定是为了这事回来的。” “那就好,也不枉你妈辛苦养你那么多年,不白养。” 潘叶含笑应答,同时脚步不停,这时候,已经很晚了,要是再不快点回去,肯定没她们母女四人的饭了。 等她们穿过情报站,身后还有人在议论:“听说她发财了,还真是,篮子看起来沉甸甸的,里面肯定装了不少东西。” “这要是被胡大花给知道了,还不得气死...” 潘叶把一切都抛之脑后,很快,走到了熟悉的门前。 原身很小的时候,就知道自己是被抱养的,毕竟村子里的人都知道内情,总有些人爱拿这个来逗小姑娘,非得把她逗得眼泪汪汪的,才开怀大笑,这一度成为原主心中的阴影,哪怕长大了,也久久不能释怀。 有过期待有过挣扎,她曾经有一段时间,还十分纠结,如果亲生父母,要把她接回去,她该咋办? 不过,很显然,她想多了,从四岁想到七八岁,最后,什么念头都没了,毕竟胡大花女士,看到她时的冷漠是肉眼可见的,小孩子最是敏感,知道自己不受喜欢,就再没期待过。 有意思的是,胡大丫跟胡大花两家人离的很近,四五十米的距离,中间就隔了一户人家。 两家并不亲近,比普通的邻居还不如,因为胡大花怨恨她姐姐把她介绍给了潘大友,也就是现在的丈夫。 潘大友是二婚的不说,年纪还比胡大花大上十岁,如果不是胡大花十四岁的时候,死了亲妈,有了后妈就有了后爸,在娘家日子过不下去了,她不会早早嫁人。 胡大花嫌弃潘大友身材矮小没本事,哪怕他很能干,家里家外一把抓。 “妈,我回来了。”潘叶看到人的第一时间,马上叫人。 胡大丫一直等在门口,家里人劝都劝不走的那种,看到潘叶真的回来了,她是真的开心。 “你这孩子,这么大太阳,带着三个孩子走回来,怎么不早点来啊?” “早上的太阳不烈,孩子也受得住,大中午的,太阳大了,你不怕孩子中暑啊!” 潘叶笑道:“没事,妈,她们还没有那么脆弱,再说,我都给她们戴了斗笠的,绝对不会把她们给晒中暑的。” 胡大丫迎了上去,把最小的林竹一把抱起来:“外婆的小竹,都长这么大了,还认得外婆不?” 虽然林竹对外婆的印象不深,但是这段时间在潘叶的小店练出了一双小甜嘴:“想,外婆,我好想你啊!” “哈哈,快进去坐,饭马上就做好,能吃了,外婆家种了黄瓜和洋柿子,走,我带你们去摘。”小老太乐颠颠的带着三个孩子走了,只留下潘叶。 第二十七章 温情脉脉 潘叶提溜着篮子去了厨房,两个嫂子正在厨房做饭,看到潘叶来了,都打了个招呼。 大嫂:“叶子,这厨房油烟大,你去堂屋坐着,等会儿,马上就能开饭了。” 潘叶摇头:“我来帮你们吧!” “这时候才来,是我的不是。” 说完,潘叶掀开篮子上盖着的布,拎出那一刀大肥肉。 二斤一两的肉,花了她二块四毛钱,友情价,再说,夏天的肉本来就要便宜一些,因为放不住,要是卖不掉,很容易就坏了。 看到潘叶手中的大肥肉,二嫂赶忙接过来,嘴里还客气的说道:“叶子,你咋那么客气呢!” “来自己家,还带这么多的肉,要是被妈知道了,该生气了。” 态度上,亲密了不止一点两点。 不过潘叶也没在意,这是嫂子,要求那么多干什么,过得去就行了。 “没事,现在我能挣钱了,妈过生日,一年才一次,应该的。” “这肉我来做吧!” 二嫂:“行,现在我先去切了,你先坐会儿,休息休息。” 大嫂则是拿个杯子,给潘叶倒了杯凉茶,是自个做的。 里面有紫苏柴胡金银花枇杷叶海金沙这几种东西,当然,其他的也行,比如说小艾草之类的。 在农村,凉茶可是个好东西,感冒咳嗽要是一直不好,来上几碗热热的凉茶,基本上能药到病除,夏天天气热,暑气重的时候,凉茶也是必不可少的消暑好物。 没一会儿,二嫂子就把肥猪肉切成薄薄的肉片了,都是带皮的那种。 潘叶买的是上好的肥膘肉,这个猪很大,得有两三百斤了,三指宽的肥肉可不常见。 其实熬油的话,用板油最好,可今儿个罗丹翠那里,没有板油了。 很快,二嫂子就把肉给切好了:“叶子,这肉我给切好了,你看怎么做为好?” 潘叶看了一下,很是满意,她二嫂别的不说,干活时候的爽利细致,是没得说的。 “肥肉先煸油,把油给靠出来,剩下的猪油渣,留着炒豆角,咋样?”她都看到篮子里的豆角了。 这是村里这时候常吃的农家菜,这几天天气好,不少人都在晒干豆角,那膨胀长虫品相不好的豆角,就自个掰一掰,用来吃,好的用来晒。 二嫂:“那感情好,我很久没尝你的手艺了,今儿个,倒是要大饱口福了。” 大嫂:“是啊!今儿个,就尝尝你的手艺,也让妈高兴高兴。” 恰巧这时候,胡大丫带着三个外孙女进来了:“什么让我高兴高兴?” 老太太喜笑眉开,乐的牙不见眼的,潘叶愿意带着孩子回来看看她老婆子,她就已经很开心了。 “妹妹她带了一刀肥猪肉来,说要给我们露一手呢!”二嫂子喜笑颜开的说道。 胡大丫:“你这孩子,怎么那么不会过日子呢!” “妈过生,你人来了,我就很开心了,哪还用带肉过来,这得花多少钱啊!” “闺女,听妈的,钱要省着点花,你还有三个孩子要养呢!” 潘叶使劲点了一下头,被老人那纯粹的爱护之心,所打动:“妈,你就放心吧!我心里有数。” “现在我在镇上开了个小店,养活自己和闺女,是没问题的,等你们去了石牛镇,可一定要去我那里坐坐。” “我那小店很好找的,你们在镇上找人一问潘记在那儿,肯定能问出来。” 二嫂子没想到传言竟然是真的,以前这性格沉闷的小姑子,竟然真的在镇上开了家小店:“妹妹,你这也太有本事了,哪个女人能像你一样,在男人死后,自己撑起这个家的。” “放心,等有空了,嫂子一定去你那里看看,是不是,大嫂?” 大嫂子颇有些不好意思的点了点头:“是,到时候,有空就去。” 潘叶:“那就说定了啊!到时候都来。” 潘叶开始炒菜,其他人也各忙各的,半个小时后,就开饭了。 炸猪油的香味传了很远,馋懵了小孩儿,一个两个都闹着要吃猪油拌饭,有的得偿所愿,有的则是收获了一个大嘴巴子,各有所得。 “吃吃吃,大家都吃。” “叶子,这是你最喜欢吃的鸡腿。”胡大丫给潘叶夹了一个大鸡腿,这是唯一剁出来的一个鸡腿,另外一个,砍成肉块了。 农家小土鸡,没多少肉的,三斤多的鸡,就算肥了,真要是这个鸡腿砍出来,那个翅膀剁出来,这个鸡肝那个鸡郡给谁吃,其他人,就真没什么吃的了。 “妈,我不要,今儿个你是寿星,这鸡腿,就该你吃。”潘叶不缺这一口,这么多孩子,她要是吃了,成啥人了。 至于分给孩子,也不行,他大哥两小子,二哥一男一女两个娃,她自个三个,一共七个孩子,给谁都不好,这鸡腿,就给寿星吃最好了。 “妈年纪大了,牙口不好,你吃。”胡大丫眼疾手快,直接丢潘叶碗里了。 看在潘叶拿那么些东西过来的份上,二嫂子是一句话都没说,只专心吃肉,这鸡腿,老太太,爱给谁吃,就给谁吃,她都没意见的。 “这鸡腿,炖的软烂,牙口再不好,也吃的下。” “快张嘴,孩子们都看着呢!等会儿他们几个要是被馋的闹起来,看你怎么哄。”潘叶在她妈张口的时候,看准时机,一把塞老太太嘴里去了。 胡大丫看着眼前的鸡腿,有些感动:“你这孩子,妈年纪大了,吃这好玩意,是糟蹋了。” 潘叶实在是有些招架不住了:“妈,你就吃吧!就一个鸡腿,算什么。” “你年纪大了,就该多吃点好的,我还年轻,以后什么好东西吃不着。” 二嫂子虽然不赞同,但是好话她是会说的:“没错,就是这个理,妈,你就别推辞了,这是妹妹的一番好心。” 大嫂子也跟着点头:“妈,你也辛苦了,就吃吧!” 照她来说,桌上的菜不少,一只鸡,一条鱼,和一大碗油渣炒豆角,菜多的很,就不要纠结那一个鸡腿了,趁这功夫,多吃两块肉,不好吗? 第二十八章 极限拉扯 这时候的人胃口都大,满满当当一桌子菜,就连菜叶子都被解决了,大家的肚子都撑的溜圆。 吃饱吃好了,心情自然是好的,等碗筷收拾下去,老爷子跟两个儿子一人给自己卷了一根旱烟,美滋滋的抽了起来。 烟叶是从村里种了烟的人家里买的,虽然是杂次品,叶子都很小,但是老爷子炮制的十分认真,烟叶梗子都被仔细的抽了出去,烟叶用刀切的细细的,这活干的,比什么都有耐心。 十块钱的烟叶子,老爷子能抽上三四个月。 至于潘山潘海这两个儿子,手头紧,平时大多都是蹭老爷子的。 潘叶原本是打算跟着去厨房,看能不能帮上什么忙的,结果,直接被她老娘拉去了菜地。 胡大丫:“闺女,这半亩菜地,都是我的,你看上什么摘什么,不用跟我客气。” “咱家的菜多得吃不完,你现在都不在乡下住了,镇上那地方,吃喝都要钱,哪怕是一根小葱,没钱都不行,你好不容易回来一趟,多带点回去。” 潘叶还没来得及说什么,老太太就已经眼疾手快的挽好了衣袖,下了地:“快来,下来挑自己喜欢的摘。” 至于她,则是看什么东西长势好,就给潘叶摘什么:“这茄子不错,够嫩,辣椒我这多得吃不完,你别跟我客气,豆角就更不用说了,看上就摘。” 老太太说着说着,从兜里掏出个布袋子,黄瓜豆角茄子辣椒这些,看上了就往袋子里装。 潘叶看到她老娘那个扫货的架势,也是哭笑不得:“妈,你悠着点,装多了,我要是吃不完,浪费就不好了。” “不怕,你们母女几个在镇上住着,人生地不熟的,吃不完的,有相熟的街坊邻居,就都给分点,别舍不得,指不定什么时候,就要麻烦别人了。”胡大丫不放心啊! 她恨不得把自己的人生阅历,全都在短短的小半天时间内,传授给闺女。 母女俩一边摘一边说话,十来分钟后,潘叶看还在往袋子里使劲塞辣椒的亲妈,不得不服气,不大的袋子,竟然装下了那么多东西,咋装下的啊? “妈,别塞了,可以了,这已经很重了,我要带回去,可不容易。”潘叶劝道。 “到时候妈给你拿两个小篮子,反正这玩意你爸会做,家里堆了不少没卖出去的。” “回的时候,让梅兰竹都拎上一些,你就没那么累了。” “梅兰竹跟别的孩子不一样,你别太娇惯她们了,该让她们干的,可千万别舍不得。” 在闺女的面前,哪怕是外孙女,也得靠边站。 “我知道的,肯定不会自己一个人死扛。” “不过,她们都是小孩子,拎也拎不了多少,到时候还不是要靠我,妈,别摘了,已经够了。”潘叶阻止了她妈,这要是再摘,可就要自己用衣兜子捧回去了。 胡大丫看了眼布袋子里的东西:“好,这些暂时也够了。” “咱家的菜多,下次我跟你两个嫂子要是去了石牛镇,到时候,再给你带些过去。” “对了,你干豆角要不?我晒了一些了,都是新鲜的,好的。” 现在闺女带着三个孩子独立出来生活,不容易,她现在是看到什么,都想给闺女带上。 “妈,我不是开饭店的,这些就够我们吃了。” “对了,咱家的辣椒红了,是剪了晒干,还是做成剁辣椒了?” 剁辣椒可是这地方的特色菜,无论是用来蒸鱼还是炒菜,味道都是一绝。 当然,农家嘛,没那么多好东西吃,平时没菜或者是忙的时候,舀上一勺子剁辣椒铺在红薯饭上,是既下饭又简单方便。 “剪了晒干,咱家去年的剁辣椒还剩下大半坛子,够吃了,今年的,我打算全都晒干捣成辣椒粉,拿到集上去卖掉,也能卖两个钱。” “你是要剁辣椒吗?” “如果你要的话,妈就给你做批新的出来,到时候,让你大哥给你送过去。”胡大丫想到这里,坐不住了,她之前怎么没想过,给闺女弄些腌菜干菜之类的,让她带回去,慢慢吃。 “那就麻烦妈了,我确实需要一些,一小坛子就好,多了,我也吃不完。”潘叶没客气,她确实是需要这东西。 回去后,四个女人坐在一起,亲亲热热的说了两个多小时的话,潘叶看时间差不多了,也该走了。 听到潘叶说要走,胡大丫赶忙回屋,把之前装好的十个鸡蛋,拎了出来。 “这鸡蛋,你拿回去,给几个孩子吃,她们好不容易来一趟,这是外婆我的一点心意。” 潘叶不要,推过去:“你自己留着吃,我家里有,都买了。” “这是老婆子我给我外孙女的,你有那是你的事。” 胡大丫的态度很坚决:“可别推了,要是摔了,可就什么都没了。” 听到这话,潘叶收下了鸡蛋,不过,她兜里的五块钱,也顺势拿了出来。 她之前原本是想吃完饭,就找个独处的机会,偷偷给她妈的,但是,老太太拉着她去摘菜了,不要不行的那种。 没办法,这要是再私底下给老太太钱,嫂子们要是不知道,只看着她大包大揽的带东西走,该有意见了,所以,这钱只能当着两个嫂子的面给了。 现在这老太太又给菜,又给鸡蛋的,之前打算的两块钱,她是拿不出手了,五块正好。 “你这是干什么?收回去,不要不要。”胡大丫很是不高兴的把手背在了身后。 “妈,你就收着吧!这是我的一点心意。” 看老太太还是执意不要,潘叶让几个孩子带上东西,先走几步,至于她,则是瞅准时机,把钱扔地上,就走了。 胡大丫眼疾手快捡起来,飞速追了上去,可无论她怎么塞,潘叶都是直接丢地上。 “小梅,这钱你收好,等回去后,给你妈。”胡大丫盯上了孩子。 潘叶:“不许收你外婆的钱,这是给外婆的。” “妈,你就别倔了,几块钱,值当你这么来推吗?” “快回去吧!我还等着你给我腌的剁辣椒呢!” 胡大丫站在村口,手里还拿着那五块钱,愣愣的看着母女四人走远,等彻底见不到她们的身影了,才捏着钱,回家。 第二十九章 娘家来客 潘叶母女四人,一路上走走停停,六点多,才走回石牛镇。 归整了一下东西,潘叶把她老娘给的茄子,拿出来六个,肉铺和杂货铺老板娘,一人三个,等会儿,就给她们送过去。 她自个是不爱吃茄子的,黏黏糊糊的,无论怎么做,味道都很奇怪。 可这不能明说,毕竟原身可是十分爱吃炒茄子的。 第二天四点多,潘叶就醒了,昨晚揉好,静置发酵的面,倒出来揉搓排气后,撒上面粉开始擀面。 馅料是昨天晚上剁好的,放在后屋的小缸里,小缸则是放在装水的木盆里,只有这样,馅料才不会坏。 现在天气热,东西放不住,如果是冬天,她就没有这个顾虑了。 熟能生巧,很快,一个个空屉子被包子填满。 因为徐清的包子店,没再干了,现在大早上来潘叶这里买包子的人多了很多,之前只蒸两屉的她,现在最少得蒸四屉,有时候发面发多了一些,五屉也做过,都能卖得差不多。 架好柴火,上锅蒸后,就不用怎么管了,潘叶趁着这个空闲时间,去肉铺买肉去了。 这时候大街两边的店铺,还十分的清冷,只零星几家铺子开了门,有了暖光的出现。 现在才五点多,天光就已经大亮了,这要是在冬天,绝对是漆黑一片。 潘叶起的早,肉铺两口子起的更早,特别是肉铺老板,两三点,就要去屠宰场拿肉。 “今天这个点就忙完了?”罗丹翠打了个招呼。 “那可不,蒸包子也是要时间的,六点开始,就有学生去学校了,上班的也有一些,可不得抓紧时间,不好叫人跟我一起等。” 潘叶看了看摊位上的肉:“老规矩,我要三斤前腿肉,多来点瘦肉。” 这肉要是用不完,无论是自家吃,还是用来包包子,都挺好,不会浪费的。 “好嘞!”罗丹翠手起刀落,一块瘦多肥少的肉被她割了下来。 她以前是个连杀鸡都不敢的小姑娘来着,不过,嫁给了卖肉的,自然得跟着他一起干,一来二去的,自家男人,那点本事,被她给学了个七七八八。 “三斤一两,算了,算你三斤,三块三。” “今天的猪血就只有这些吗?”潘叶指着那一小盆鲜红色的猪血问道。 “嗯,今儿个老牛去晚了,就只剩这些,他全都包圆带回来了。” “那我全要了。” 潘叶直接拿钱,一手交钱,一手交货,她不喜欢记账的,记账在她看来,就是欠别人的钱,欠别人的钱,她会晚上焦急的睡不着觉的。 一回到家,潘叶马不停蹄的开始切肉,这肉要切的薄,一烫就熟,吃起来还不塞牙。 她已经在想,后面要不要在瘦肉汤粉里加些猪肝猪舌猪心之类的脏器进去,一个是便宜,再一个就是,这些内脏是真好吃。 同样的价格,这碗里的肉一个多,一个少,是个人都知道怎么选。 汤是昨天晚上熬的,米粉也是昨天晚上泡的,虽然米粉可以临时硬煮,可跟泡好后,烫的粉相比,口感差了不止一点两点。 潘叶一般而言,都是泡多少粉,卖多少,卖完了后,哪怕还有骨汤剩下,都是推荐面条。 现在潘叶的小店,每天的利润,大概是四块钱左右,上下波动不大,比徐清她们在这卖包子的时候,多挣了点,但都是辛苦钱,每天早起卖包子,是真的累。 七月底,学校开学了,潘叶赶忙把老大送去了报道,虽然这样她会更忙一些,不过相较于读书这件大事,这点不算什么。 林兰林竹两个也特别懂事,在姐姐去上学了后,更勤快了,每天风雨无阻,六七点就起床,给潘叶帮忙,收桌洗碗这些,她们小小年纪,就已经是轻车熟路了,无端看得人心疼。 不过潘叶也不会阻止她们就是了,这个家,需要一家人齐心协力撑起来,她不会把所有的一切,全都大包大揽在自己身上,松弛有度才能活得长久。 虽然来的莫名其妙,但是,她不想年纪轻轻的,就把自己给累死,累出一身病,就更不行了,等老了,多难受啊! 在林梅去上学后没几天,胡大丫带着两个儿媳妇到了石牛镇。 前段时间,她们都忙着种二季稻,没空,原本说好过几天就去看看潘叶的,这一拖,就拖到了现在。 三人到的时候,都十一点了,毕竟家里的猪跟鸡,都要喂好才能脱身,等她们真正出发,都八点多了。 “妹妹,你这地方行啊!”二嫂子绕着这栋青砖瓦房转了一圈后,感慨道。 现在叶子住的好,还能挣钱,她这日子过的可比以前舒服。 “地方是好,可终究不是自己的家,前进村那土胚房,才是真正属于我的地方。”潘叶摇摇头。 这点,她还是分得很清楚的,没被小镇迷了眼。 “那倒是,金窝银窝都不如自己的狗窝,要说好,住的舒服,还得是自己的家。”二嫂子很是认同这点。 她现在还没有分家,但这并不代表她心里就没有分家的想法,树大分枝,人多分家,这是自古以来的定律,不能避免的那种,等她的孩子大了,分家的事,自然也就顺理成章了。 “先坐下喝茶,走那么远的路,肯定累了。”潘叶拎起热水壶,倒水。 胡大丫左右张望着小店内部的环境,不忘答道:“还好,也就太阳毒辣了些。” “闺女,这店子,一个月,得交多少钱才能租啊?” 潘叶用右手的大拇指跟食指比了一个八字。 “八块?”胡大丫惊声道。 “这咋这么贵,一个月八块,十个月就是八十,一年就是九十六,我辛辛苦苦养一头猪一年,都不一定能挣到这个数。” “这也太贵了吧!” 闻言,潘家大嫂也很是认同的点头:“八块钱,这都能买七斤多的肉了,得吃到什么去啊!” “这要是不买肉,买大白米大白面,都够你吃一个月了,要是把白米白面换成红薯,都够你们母女四人,吃一个月了。” “贵,真贵,不过,还是镇上好。” 第三十章 前腿猪蹄 胡大丫:“闺女,这钱就不能少吗?” 一想到每个月,潘叶都要把辛苦挣的八块钱交给房主,她就心疼的不行。 “不能,说不定,以后还会加价呢!” “不过,只要她不过分,有商有量的来,我倒也不是不能接受。”潘叶是个念旧的人,在条件允许范围内,肯定是想待在原位的。 如果要换店面,到时候肯定麻烦事一大堆,而且换了位置后,生意还不一定有现在这么好,这种例子可太多了。 明明人还是那个人,店还是那个店,就挪了几十米远,可客人就是不爱来了。 再说,房主余婆婆,还是很省心的,不多话不挑刺,每个月的十号来拿房租,就目前而言,双方的合作,还是十分愉快的。 “我知道了,这些事你心里有数就行了,别的,都随你,做生意的事,我也不懂。” 说完,胡大丫拉着潘叶走到一边,兴致冲冲的给潘叶介绍起了她给潘叶带的东西。 有上次潘叶自己要的剁椒,有红薯黄豆花生这些应季的新鲜东西,都是她特意留出来的,新鲜着呢! 说着说着,潘叶觉得有那么一丢丢的不对劲,不过没想起来是什么。 等到梅兰竹三姐妹手拉着手,满头大汗的跑回来时,她知道哪里不对劲了,她两个嫂子的孩子呢? 今天是周末,学校也不上课啊! “妈,家里孩子你怎么没带过来?今天又不用上课,带过来玩玩多好啊!” “先来镇上熟悉熟悉环境,我记得,大哥家的老大,跟二哥家的老大,明年这个时候,不是要来镇上读书了吗?” 潘家村是个有着一千多口人的大村,村里的孩子,刚开始的时候,是不在石牛镇上学的,村里本身就有老师,虽然水平有限,但是一二年级,还是能教的。 等到他们读三年级了,就必须要去石牛小学读书了,当然,那时候,孩子又大了两岁,虽然来回的路远了一些,可习惯就好了,这是为读书吃的苦。 再说,上了三年级,学生能自理了,离学校远的学生,是能在学校住宿的,到时候,周一早上来,周三下午回,周四早上来,周五下午回,菜自带,米则是直接交到学校食堂去。 “他们都皮,我就没让他们过来了。”胡大丫怕来的人多了,潘叶这边吃饭有压力。 下次如果老大老二媳妇不跟着来,她再一房带个孙子过来,像潘叶说的,熟悉熟悉环境,再一个,跟闺女培养培养感情。 石牛镇离潘家村,实在是太远了,如果孩子们有啥事,他们鞭长莫及,但是潘叶这个姑姑,离他们就很近了,完全能照顾得到。 “妈,你下次记得把他们都带过来,到时候,让梅兰竹三姐妹带他们去玩儿。” 说到这里,潘叶想到外面的蒸屉里,还有六个早上没卖出去的包子:“你们等会儿,外面有我做的包子,我拿给你们尝尝。” 胡大丫赶忙阻止:“我们都吃了早饭才来的,肚子饱着呢!” “这能卖钱的东西,你还是留着用来卖钱吧!” 潘叶脚步不停:“都这个点了,谁还会来买包子,你们不来,我们母女几个,也是要把包子给吃掉的,现在天热,东西都放不住。” “就几个包子而已,都是自家人,哪用得着那么客气,太客气,就显得生疏了。” 潘叶的准则是,你好我也好,而且还是加倍的那种,但是你要是不当人,时时刻刻想着算计她,那她绝对是当世铁公鸡,一毛不拔的那种。 这次娘家人带了不少东西过来,潘叶已经在想该怎么回礼了。 别的不说,就那满满一坛子的剁辣椒,不回礼表示表示,她就过意不去。 盛菜的大碗里,六个带着些许微黄,散发着面香与肉香的包子,牢牢吸引住了婆媳三人的视线。 三人不经意间对视一眼后,胡大丫拿起一个包子:“来,小梅小兰小竹,你们快过来,这里有肉包子吃。” 林梅摇摇头:“外婆,你吃吧!我跟妹妹经常吃的。” 潘叶也紧跟着说道:“妈,你就吃吧!” “她们三姐妹,跟着我,没缺过嘴,倒是你们,还没尝过我的手艺。” 三个人闻言,也不再客气了,一人拿了个包子,就吃了起来,边吃还边点头。 二嫂:“好吃,叶子,没想到你手艺竟然这么好。” 另外两人没说话,但是两人的表情,跟二嫂子是差不多的。 看她们吃完一个,不好意思再伸手,潘叶直接把剩下的三个包子,一人一个,给她们分了。 “你们先吃着,我出去看看。”早上的生意不错,肉只剩下半斤不到,她们母女四人是够吃了,但要是家里来了客人,这点肉,是绝对不够的。 “小梅小兰小竹,你们在家里,好好招待外婆跟两个舅妈,跟她们说说话,妈妈去罗阿姨家看看。” 罗丹翠没想到,临近中午,快吃中午饭了,潘叶竟然过来了。 “快进来,这大热天,稍微动一动,就热的不行。” 等人走到她家门口支着的棚子底下后,罗丹翠才开口问道:“你咋这个时间点过来了?” “我娘家人来了,过来买点肉。” 在镇上,也就买肉方便一些。 至于鱼跟鸡鸭啥的,现在的小镇还没那么完善,想买可以去问村民,但是小镇上的店里面,是没有卖的。 “看这个,大猪蹄,还是前腿,你要是要了,一块钱一斤拿去,中午做个炖猪蹄,保准你在娘家人面前倍有面。”罗丹翠热情的推销着手中的猪蹄。 家里没冰箱,这肉要是卖不出去,就只能自家留着吃了。 这谁家有那好条件,天天吃那么好啊! “这猪蹄好是好,就是骨头太多了,不好啃。” “我妈年纪大了,吃不惯这些骨头,还是肉好。”潘叶说道。 猪蹄不是不想吃,太贵了,大早上的,去买,一块钱一斤,那没关系,可这都大中午了,这些肉都是卖剩下的,要是不优惠些,过不去。 第三十一章 被野猪啃了 “别,这肉都是别人挑剩下的,不是什么好的,还是这大猪蹄子实在。” “这样吧!你也跟我们合作那么多次了,经常来我这买肉,给你算便宜点,九毛一斤,这大猪蹄子,你拿去。”罗丹翠状若不舍的说道。 现在镇上不止他们一家卖猪肉了,生意不太好做。 有市场,就有人行动,哪怕那人只是赶集那天雷打不动的去屠宰场拿肉,平时都是时去时不去,看天气走的,下雨天不去,大热天不去,下雪天更不会去,不像她家,每天风雨不动的去。 这人是三井村的,哪怕同等价格下,对方的生意并没有他们家好,但是也对她家造成了一定的冲击,钱赚的少了。 “行,你给我称上,我咬咬牙,买了,毕竟娘家人来了嘛!”潘叶一咬牙,一跺脚,买了。 这大猪蹄子一买就是三四斤,要是个头大的,得有四五斤,买完这大猪蹄子,她今天挣的,一大半都得搭进去。 老式秤杆微微上翘,罗丹翠放下猪蹄,手紧紧的把着秤杆上的秤砣:“四斤一两,算你四斤。” 潘叶看了一眼,没什么问题后,利索掏钱。 要说罗丹翠为啥那么喜欢跟潘叶打交道,跟她出钱利索,有很大的关系。 像镇上另外一家店,陈记面馆,现在人虽然也买肉卖粉,但是很小气,来买肉的时候,磨半天价不说,还买不了多少,有时候,甚至还要记账,记的账,不催不还,一点自觉性都没有,实在是烦人。 潘叶拎着个大猪蹄往家赶,一路上,都是最靓的崽。 “老板娘,大手笔啊!”这是认识,但是没什么交集,不太熟的。 “潘叶,我等下也要到你家去吃。”这是有点熟悉,性格开朗,爱开玩笑的。 潘叶也习惯了她这种说话的方式:“来塞,多加双筷子的事。” “那我还是不去了,我看你家来客人了,不好意思...” 胡大丫在潘记屋檐下的阴凉处坐着,一眼就看到了拎着大猪蹄的潘叶:“咋买那么大个猪蹄子啊!这花了多少钱?” 就两字,心疼,现在天气热,肉这些东西也放不住,不像是冬天,买个大猪蹄子回来,还能分个四五天,慢慢吃,这样,才算是不辜负买猪蹄子的那些钱。 潘叶憨憨一笑:“没花多少钱,那老板娘跟我关系好,便宜卖给我的。” “你们好不容易来一趟,要是不弄点好的,我也过意不去。” 猪蹄好吃是好吃,就是难收拾。 又是燎猪毛又是洗洗刷刷的,等到开剁,已经是十来分钟后了。 这次的猪蹄子,潘叶打算红烧着吃,白花花的猪蹄汤,跟这炎热的夏季不太配,太腻了,还是红烧有口味些。 老太太带过来的新鲜黄豆,已经被剥出来了,黄豆焖猪蹄,好吃又下饭。 再来一个蒜蓉炒青菜,就差不多了。 当然,肉她没全部做完,太多了,早上剩下小半斤肥肉,她再从猪肘中割半斤多的肉出来,放坛子里,用水镇着了,等明天用来包包子。 这段时间,热的闹心,有时候怕肉坏了,潘叶还会一大早,四五点,就跑去肉摊那买肉回来剁馅。 那坏了的东西,她是不敢给别人吃的,吃出个好歹来,她也负不了责。 不可否认,她生意好的其中一部分原因就是食材干净新鲜。 三天前,陈记就因为用昨天剩下的,有点味道的肉煮粉,差点被掀了摊子。 因为对方这波反向送人头的操作,潘叶现在的生意更好一些了。 陈记如果不是有一些老熟客,再加上房子是自个的,还时不时有农村老家父母帮衬,青菜葱花这些都不用花钱买,早就在这镇上生存不下去了。 三斤多的肉,再加上一大碗黄豆和一盘子青菜,七人吃了七七八八,还剩下一些,但是不多了。 对此,潘叶是满意的,要是剩得多了,下顿吃不完,坏了,就可惜了。 吃完中午饭后,潘叶又让林梅带着两个妹妹去供销社买冰棍,最便宜的那种,一分钱一根的绿豆冰棍,这种用料很简单的,一点点糖和绿豆,加上大量的水。 至于奶油冰棍,要一毛钱一根,潘叶还没奢侈到这个地步。 下午四点多,胡大丫她们告别潘叶,带着潘叶给的一大袋子面条,踏上了回家的路。 潘叶左思右想,还是觉得面条这种主食,作为回礼,最为合适。 她可没忘记,刚来时,饿的不行的时候,翻出来的面条,就是胡大丫同志给的。 接下来一个多月,潘叶总算是过了一段时间的清闲日子,就是早上起的有点早,不过没关系,中午午休的时候,补一下觉,早睡早起,每天照样活力满满,精神百倍。 母女四人平静的生活,被一个不速之客,打破了。 “什么?” “真的假的?我不会是没听清楚吧!” 牛大嘴眉头紧皱,对于潘叶的表现,很是不满:“我说...” 这两个字,起的声音很高,如果有可能,她恨不得直接把潘叶的耳朵给震聋,让她在这装聋作哑。 “你爸他被野猪顶伤了腰,咬到了大腿,现在送卫生院去了,你快跟我一起去看看吧!” 她之前说的是,老头子被野猪伤到了,这次就说的仔细一些。 “今儿个早上,他一个人去茶山脚下的那块红薯地,说是有东西在吃红薯藤,连红薯都被刨出来一些,被那东西吃掉了。” “我让他带上小军一起,可老头子死活不听,倔的跟头驴子似的,净让人操心,一大早,就一个人带着锄头去了茶山那边,结果,遇上了野猪。” “你是没看到,老头子被背回来的时候,身上血糊拉茬的,我当时腿就软了,站不起来,他这要是倒了,这一大家子人,可怎么办啊?” “你弟妹在家里带孩子,我是六神无主的,撒开腿,跟着就来了,老二那败家子不知道跑哪儿去了,现在连个人影都没看到,你快跟我一起去看看吧!现在那大夫正给他缝针呢!” 第三十二章 腰椎骨裂了 潘叶有点想笑,但是忍住了,毕竟对方声情并茂,说着说着眼泪水都已经出来了,她要是直接当着对方的面,笑出声,她都觉得有点太过分了,所以,她在心里面偷偷的笑。 被猪啃了,很好,足够猎奇,以后聊八卦的素材,又加一。 “唉,咋发生了这种事?”潘叶故作哀愁的叹气道。 “不过我还得说你一句,老爷子年纪那么大了,还被猪给啃了,现在不知道有多疼多伤心难过,你现在不在卫生院,陪他渡过难关,找我干嘛?” “卫生院虽然有大夫,但是水平怎么样,你是知道的,怎么就放心把人完完全全的交给他们?” “要不还是送县城去吧?那儿的大夫水平高。”反正不是她出钱,怎么都无所谓了。 面对潘叶的职责,牛大嘴委屈啊!哇的一声,就哭了出来。 “有人陪着他,老三家的强国强军,都在医院陪着他,是强国强军两个,轮流背着他来的。” “别说那么多了,你快跟我一起去卫生院看看他吧!” 她缺个交钱的人。 说完,牛大嘴拉上潘叶,就想往外跑,一拉,没拉动,扭头看了一眼潘叶后,暗暗使劲,再拉,还是纹丝不动。 “那么着急干什么,你先去,我要收拾一下,等会儿就过去。” 现在已经九点多了,她早就歇业了。 这时候人的自律,是后世人值得学习的,早上六七点,是早餐店的高峰期,八点出头还有零星几个不工作的宝妈带着孩子过来吃粉,毕竟好吃又实惠,懒得做饭了,就都会来她这里,八点半往后,她这就没人了。 潘叶也不想每天就守着小店,一刻都不能走,所以,八点半往后,门口挂着的小木牌,会被翻过来,由营业中,变为休息中。 “等会儿?”牛大嘴拔高了声线。 “现在你爸在卫生院,生死不知,你竟然还要等会儿再过去,潘叶,你这是不孝,如果不想你和你的闺女,往后每天都被人戳着脊梁骨指指点点,那就赶紧跟我走。” 面对牛大嘴的道德绑架大阵,潘叶无动于衷:“他不是我爸,准确点来说,我们双方之间,是没有任何关系的,因为林兵的存在,我们之间有了交际的点,但是现在这根相连的线已经断了。” “而你们,我三个孩子的亲爷爷奶奶,毫不犹豫的放弃了她们,显而易见,我们之间,已经没什么关系了,老死不相往来,才是我们之间最好的相处方式。” “之前我还打算去看看的,现在嘛!我连看都不打算过去看了,没意思。” 牛大嘴被她这一番言论,气的心口疼:“你有本事,就永远不要回去,不然,我会让你知道,什么叫人言可畏。” “你一个女人,没有家族在后面做支撑,我看你能成什么事。” 潘叶微微一笑:“我怕你等不到那个时候。” 两个月前,有两个嬉皮笑脸的男的,装疯卖傻,在她这吃粉不给钱,潘叶直接就报警了,最后,两人不止乖乖给了钱,还道了歉。 现在是法治社会,如果警察跟法律不能给老百姓安全感,那她案桌上的大砍刀,也不是吃素的,小儿拳头大的棒骨,她一刀下去,直接就能砍断,这还是收着力,怕把刀给砍坏了。 靠山山倒,靠人人跑,她要是真依靠婆家那一家子人,骨头渣子都会被吃的一点不剩。 “牙尖嘴利,希望你的嘴,能一直都这么利,我就不信,你没有求我的时候。”说完,牛大嘴梗着脖子走了。 不走,难道要留在这里,让人看笑话? 潘叶虽然很好奇老爷子的伤势,但是控制住了好奇心,不过,下午三点多,罗丹翠就找过来了。 “你还坐得住,你那婆婆在卫生院,到处跟人说你不孝呢!” “她那张嘴跟淬了毒似的,说话可难听了,这都是别人跟我说的,现在镇上都传遍了,可能也就你不知道了。” 潘叶一脸无所谓:“随便她怎么说,我人就在这里,为人如何,信我的人,自然不在意,不信我的人,我也不用费劲巴拉的去解释。” 罗丹翠:“你倒是洒脱,放心吧!大家的眼睛都是雪亮的。” “当初你婆婆在镇上也待了那么久,大家对她的为人,都有了解,只是镇上一些闲得慌的老婆子,喜欢听她说这些,附和她,拿这些话回去,指桑骂槐的点儿媳妇。” 潘叶点点头:“老头伤的重不重?我听说是让野猪啃了腿,腰也被撞了。” “挺重的,浑身是血不说,腿上的伤口还缝了五六针,听说,以后走路可能会不太利索。”罗丹翠把自己知道的情况,说了出来。 “腿那些,还不是什么大问题,最麻烦的是他的腰,尾椎骨被撞裂了,伤筋动骨一百天,少说也得在床上躺一个多月,三个月干不了重活。” 因为知道潘叶跟那边的关系,罗丹翠打听的还挺仔细的。 “干不了活啊!那就有点麻烦了。”潘叶扭了扭脖子,心情顿时变得十分美丽。 “你是不知道,林家的地,基本上是老头,也就是我公公,一个人看管的,什么锄草松土收割,他这人也确实是能干肯干,一年到头,跟个老黄牛似的,能一直围着家里的地打转。” “马上就要秋收了,这老头一倒,指望家里那三个,估计够呛。” 罗丹翠也没想到,是这么个情况:“那他要是倒了,可真就是家里的顶梁柱倒了。” “嗯嗯,到时候,不是牛大嘴跟儿子儿媳妇一起上,就是出钱请人干活,相较于第二种,我更倾向于第一种。” “那牛大嘴抠门的很,进了她手里的钱,再想抠出来,跟要她命是差不多的,除非有利可图,利诱她,这还差不多。” “否则...还是洗洗睡吧!梦里什么都有。”潘叶想到牛大嘴的某些特性,等到秋收来临,这一家子,还有得闹。 徐清跟林军都不是什么勤快人,这两人也指望不上。 第三十三章 造谣生事 牛大嘴回到卫生院,看了眼老头,觉得没啥大事后,就出去找老太太唠嗑了。 她要把潘叶的不孝行为,传遍整个石牛镇,她要让潘叶在镇上,身败名裂。 怀揣着这个想法,牛大嘴跟老太太唠嗑的时候,那叫一个起劲,真真假假的事情全都掺和在一起,势必要一举把潘叶踩入泥坑,让其永世不得翻身。 包扎完后,林爱国还在卫生院打了一瓶青霉素,拿了几颗止疼消炎的药。 这些东西全部加起来,一共要一块八毛钱,牛大嘴黑着脸付了钱,随后,连问都没问医生一句,就直接让强国强军两个侄子,把人给背回去。 回的路上,她还一直念叨:“我让你不要去不要去,等小军回来了,你跟他一起去,如果是两个人一起去,怎么可能会发生这种事。” “现在好了,野猪跑了,红薯地被撅了,你还被野猪给咬了撞伤了,平白无故花了那么大一笔钱,还几个月都动不了,什么都要人来伺候。” “老娘这辈子撞你手上,可是倒了大霉了,就没过过一天安生日子...” 林爱国被数落的连头都抬不起来,平时有理都说不过牛大嘴,更别说现在是在他有点心虚的情况下了。 倒是强国强军两兄弟,有些看不过去了,林爱国那低头沉默寡言的样子,看着着实是有些可怜了。 “二伯母,我二伯他又不是故意的,这都是为了这个家,为了家里的地,为了家里的收成,他也不想受伤的,现在他都成这样了,大腿上被缝了五六针,这得多疼啊!” “我二伯一直忍着,一句话都没吭,你还要他怎样?他想被野猪啃吗?他想被野猪撞吗?”空手空脚,现在没有背人的强军怼道。 “我...我只是让他以后做事不要那么冲动,多想想我们这一大家子,他要是出了什么事,这个家,就垮了,林军那人你又不是不知道。”牛大嘴稍微服了一下软。 毕竟现在有求于人,说话还是不要太过分了,虽然她平时没少在村里面造谣,林强国跟林强军两兄弟到现在还没娶上媳妇,跟她脱不了关系。 就今年年初,媒人给林强国介绍了个对象,牛大嘴就背地里,暗搓搓的拉住了女方,先是对他家的条件一顿贬低,什么泥胚房,一家人全加一起都凑不出来五十块,穷的连屁都打不出一个,然后,又是说林强国他妈对儿媳妇很挑剔,你这种,她也瞧不上,最后,如果她愿意相信她,牛大嘴愿意跑腿,给她介绍个顶顶好的对象。 当然,也没忘了,让那姑娘保密,说是看不过去林强国他们一家骗人,才站出来说句公道话的,这要是被传出去了,她就成里外不是人了。 依靠这一招,她不知道背地里使了多少坏,偏偏知道的人不多,不然,坏人姻缘,早被打上门来了。 “不是我说你,二伯娘,你就是太宠林军了,都当了三个孩子的爸了,还那么不着调,成天东家跑西家吃,这谁见了不皱眉啊!” “你还得...” 林强军的话还没说完,就被牛大嘴着急忙慌的打断了:“先顾好你自己吧!我家小军,不用你来操心。” 后面的话,她用一种虽然很小声,但是在场的人都能听见的声音说道:“自个屁股后面的屎还没擦干净呢!” “都一把年纪了,媳妇还没影,不抓紧时间找个媳妇,小心以后是个老光棍的命。” 这话一出,无论林强国还是林强军,都没打算说话了,以后要是再搭理牛大嘴,他们就是狗。 如果不是已经走到这,距离前进村也不远了,再加上,背上背着的是他们的亲二伯,他们才不愿意管这烂摊子事。 刚进村,看到他们的村民,一下子就围上来打听情况了。 牛大嘴:“强国强军,你们两个,把你们二伯背回家,我等会儿再回去。” 这种命令式的语气,让两兄弟更不爽了,不过,牛大嘴是长辈,说说不得,骂不能骂,只能自认倒霉,憋屈的把人给送了回去。 徐清比牛大嘴会做人,嘴里一个劲的说着感谢,还让两人留下,中午在她家吃了,可老爷子趟床上,家里也没个男人主事,牛大嘴还在村口唠嗑,徐清是嫂子,两人怎么好意思留。 最后连水都没喝一口,就带着满肚子的憋屈回家了。 林三叔看两个儿子回来了,赶紧去问情况:“你们二伯怎么样啊?没出什么大事吧?” 林强军:“他能有什么事,有事的是我们,都快饿死了。” 林强国:“妈,有饭吗?” 看这兄弟俩的样子,陈雨心疼坏了:“你们不是送你们二伯去卫生院了吗?” “怎么?给她牛大嘴干了活,耽误了大半天的时间,她连口饭都不给你们吃吗?” 林三叔伸手捣鼓了一下陈雨的胳膊:“别胡说八道,那是他们亲二伯,说这些干什么,太生分了。” 陈雨本来就有火气,现在来了个火上浇油的,就更生气了:“他们都不怕生分,我怕什么。” “林老三,现在是他们做事不讲究,不是我在这胡搅蛮缠,你要是不会说话,就给我滚。” “现在人都已经回来了,你大可以直接去看他,问一问哪有你亲眼所见,来的情真意切,毕竟你们是亲兄弟嘛!” 林强国一看事态的发展不对,赶紧说道:“妈,我饿的不行了,先吃饭,有事等会儿再说吧!” 林强军也赶忙接上:“对对对,妈,快去做饭,我都快要饿死了。” 林雨闻言,缓了缓语气:“我现在就去,一会儿就能吃饭了。” 等陈雨一走,林强国跟林强军也没那个精力搭理林老三这个亲爸,都回屋休息去了。 林老三不知道消息,不放心林老二,站在原地想了想,还是往二哥家的方向去了。 林雨一直站在厨房窗户后面,看着外面的人,她看到林老三毫不犹豫的走了,生气的踹了一脚厨房的墙。 “个狗老三,有本事就一辈子都不要回来...” 第三十四章 婆媳撕打 牛大嘴一回家,没看到人,又去厨房转了一圈,看到冷锅冷灶的厨房,顿时就来火了。 从大早上跑到现在,她连水都没喝上一口,没想到,回到家,连口热乎饭都吃不上。 “徐清...徐清...” “那个不要脸的贱货去哪了?”牛大嘴站在猪圈门口,毫不避讳的大声说道。 徐清听到了,不发一言的走了出来,也不说话,只用黑沉的眼珠子,盯着她。 牛大嘴被看的有些发毛:“你走路都没声的吗?想吓死我啊!” “我刚刚那么大声叫你,你都不应一声,肯定是故意的。” 徐清一把把铁锹丢到牛大嘴的脚边,把对方吓了一跳,是真正意义上的吓了一跳。 “要死啊!看到我在这,你都敢直接扔铁锹了,要是扔到了我,伤了我,你以为你能得什么好?”牛大嘴一只手拍着剧烈跳动的胸口,暴怒道。 不如意的事情,都堆在了一天,现在连徐清都敢跟她大小声,造反了,不爽,实在是令人不爽。 “就算没有好处,至少我心里爽快。”徐清沉着脸说道。 “我现在心情不好,你别来惹我,别怪我没有提前警告你,到时候,发生什么事情,就不是我能控制得住的了。” 她可不是以前的潘叶,那个软柿子,牛大嘴想要动她,能不能成功不说,她那嘴牙,绝对会被崩掉。 “我惹了...我就惹了...”牛大嘴说一句话,就推搡徐清一下:“我现在惹了,你能拿我怎么样?” 牛大嘴得意洋洋的表情,在徐清给了她一个大嘴巴子后,戛然而止。 “你打我...你竟然敢打我,我可是你婆婆...”牛大嘴捂着脸吼道。 徐清的手掌心在裤腿上擦了擦,以示嫌弃:“打了就打了,打你难道还要挑日子吗?” “我早就跟你说了,不要惹了,真当我是吃素的啊!我可不是那软柿子,任你揉捏。” 牛大嘴的怒气值直接拉满,羞辱,这是赤裸裸的羞辱,这一巴掌,让她回想起了那不堪回首的过往记忆。 那是一个风和日丽的大晴天,潘叶把她按在身下狠揍,还差点被喂了大粪。 潘叶就算了,因为确实是打不过,但是徐清算什么玩意儿? 牛大嘴冲过去,一把薅住徐清头发,手往徐清的脸上挥去。 婆媳两人的全武行,就是正常的了,你扯我头发,我拧你软肉,要不就是扇巴掌,不过这个一般而言,会被对方阻止。 刚开始还势均力敌,各有损伤的两人,在缠斗了一分多钟后,分出了胜负。 毫不意外,更为年轻,体力充沛的徐清取得了胜利,坐在了牛大嘴的肚子上。 恨意涌上心头,看着牛大嘴那张犹不服气,骂骂咧咧的问候着她娘家人的嘴,徐清直接上手撕扯了起来。 刚刚她在打扫猪圈,铲猪屎,沾到一些是难免的,便宜牛大嘴了。 残缺但锋利的指甲,划过牛大嘴的脸颊,不顾她的挣扎,扯住她两边的嘴角,撕扯起来。 “我让你嘴贱...我让你骂我妈...” “骂不骂了?” “你个老虔婆还骂不骂了?” 牛大嘴的唇角,被撕扯开一道道小裂缝,流出了一缕缕鲜血,在她的下巴处,晕染开来。 就连嘴角,都因为暴力撕扯,再加上牛大嘴晃动脑袋,奋力挣扎的时候,不小心划到了,划伤了好几个小口子。 牛大嘴不肯服输,徐清也不客气,撕累了,就朝着对方脸上胸口上,挥个两拳,既是泄愤,也是想要争取一次把这个老虔婆打服气。 林老三原本是来看林爱国的,听到猪圈那边有动静,过去看了看,看到他二嫂跟侄媳妇在打架。 拦是不好拦的,毕竟是女人打架。 想通了这一点后,林老三直接跑了出去,找村里的老娘们来拦架了。 第一个知道的是王麻子媳妇,毕竟她住的最近,林老三叫人的声音并不小。 她连饭都不吃了,放下碗筷就冲出了家门,这种热闹她要是没看到,死了都不甘心。 第二个到的是陈美玉,两家离的不远,林老三腿一撒,下意思的就去找大嫂了。 一分钟后,两人到达现场。 王麻子媳妇站在原地,好好的欣赏了会儿牛大嘴的狼狈后,才叉腰笑道:“牛大嘴,你这也不行啊!” “嘴都被儿媳妇给撕烂了,啧啧,十里八乡都找不出第二个你。” 徐清看到来人了,也顺势起身,放了手。 她还是要点脸的,两个人在这单打独斗还好,要是有人围观,她是做不出当着别人的面,跟老婆婆撕打的事的。 看到有人来了,徐清停手了,牛大嘴来劲了。 只见她费力的弯腰爬起身,身子还没站直,就要冲过去把场子给找回来,直接就被陈美玉给拦下了:“行了,还嫌自己伤的不够重啊!” “你也不想想,自己是她的对手吗?” “你消停点吧!就别过去找不自在了,等会儿要是再被她给打了,我是不会去拦的,你活该。” 牛大嘴仍旧在挣扎,不过力度小了一些。 “你要是在这样,我就不管你了,让她把你打死算了,我们就当没看见。”陈美玉撂开人,作势要走。 此时,面子里子都丢了个彻彻底底的牛大嘴,瞬间崩溃了,也不挣扎了,直接一屁股坐在了地上,嚎啕大哭出声:“我还有什么脸活在这个世上,死了算了。” “哪有儿媳妇打老婆婆的,大逆不道,她也不怕天打雷劈。” 陈美玉有些不耐烦,牛大嘴啥人,她又不是不知道:“行了,你肯定也有错,算了吧!大气点,都是自家人。” 牛大嘴突然一吼:“我有什么错?我哪儿错了?” “我好好的跟她说着话,突然就一个铁锹扔过来,吓了我一跳,我就说了她两句,让她小心点,伤到人就不好了,她突然就冲过来,给了我一个大嘴巴子,然后就开始打我。” “我一把年纪了,哪受得住这个,被打懵了,她冲过来,压着我就打啊!” 第三十五章 以死相逼 牛大嘴看来的人越发多了,她闹的也就越起劲了。 只见她指着自己那张伤痕累累的脸,控诉道:“看我这张脸,都是她打的,嘴也是她撕的,身上被衣服遮住的地方,还有数不清的伤痕。” “我这是造了什么孽啊!都这把年纪了,还被儿媳妇这么折磨,死了算了,活着也没意思了。” 说着酿酿跄跄的起身,就要往家赶。 陈美玉连忙扶住,怕人给摔了:“你要去干嘛啊?摔了咋办,慢点走。” “我活着还有个什么意思,死了算了,刚好前天赶圩,我在镇上买了瓶农药,喝了很快就死了,也免得在家里碍她的眼。” “人老了不死,是会被人嫌弃死的。” “死了好,一了百了。” 周围有些老婆子,已经在代入自身了。 “要我说,这牛大嘴,命是真的苦,前几个月,才被老大媳妇给揍了一顿狠的,鼻青脸肿,都没法看了,谁成想,这才过了多久,又被老二媳妇给打了,这谁家老婆婆,把日子过成她这样啊!” “你别说,还真是这样,在这村里,她这样的,找不出第二个。” “不过也是她活该,为什么别家儿媳妇不这样,就她家的这样啊!跟她肯定有脱不开的关系。” “对,一个巴掌拍不响,苍蝇不叮无缝的蛋。” 不少人都对这个话题有看法,热烈的讨论起来。 听到那些婆子的议论,牛大嘴是既难堪又生气,推开扶着她的陈美玉,一把冲了出去。 看到人跑了,陈美玉也反应过来:“快拦住她,她要去喝药。” 去年,村里的赖子媳妇就是喝了农药,还没送到卫生院,人就不行了。 前车之鉴就在这里,现在看牛大嘴这个架势,谁不着急。 林家新建的青砖瓦房门前,牛大嘴被后面追上来的六婶跟陈雨给抱住了手跟腰。 陈美玉气喘吁吁的追上来,赶忙把牛大嘴家的大门给关上了,可惜没啥用,这是老式的木门,只能从里面上木栓,外面要用铁锁来锁,可她没钥匙。 “别...别冲动...” “牛大嘴,为了这么件小事,不值得,以后的日子还很长。” 听到这话,牛大嘴越发来劲了,拼了命的想要挣脱身边人的束缚,手腕都发白了,被撸出一段长长的红痕,也不放弃,仍旧张牙舞爪的想要冲破束缚,回去拿农药。 这时候,就有人看慢吞吞跟过来的徐清不太顺眼了。 六婶是村里的长辈,虽然只四十多岁,但是嫁的男人在家里的辈分大,久而久之,村里人就都这么叫她了。 “徐清,你还在这干杵着干嘛?” “快跟你婆婆道个歉啊!” “这件事,也就过去了,你也不想看着她这么要死要活的闹吧!” 否管以前的牛大嘴多讨人厌,现在这个时候,牛大嘴就是弱势群体,而且,她表现出来的问题太严重了,寻死觅活的,稍不注意,说不准,这人就真没了。 这时候,安然无恙,看起来什么事都没有的徐清,自然是被要求低头,受委屈的那个。 看着徐清那委屈巴巴的眼神,眼泪水都被逼出来了,挂在眼眶里,要掉不掉的,牛大嘴瞬间就来劲了。 “我不活了...儿媳妇打婆婆,没天理啊!” “别拦我,我要去死,谁都别拦着我...” “那农药就在杂房,我一喝下去,就什么事都没有了,活着没意思了,死了算了,没意思...” “没意思啊!” “辛辛苦苦给儿子娶回来个媳妇,眼看着日子好过一些了,她就要逼死我啊!” 这下,陈美玉也看向了徐清,拉着人走到一边说悄悄话:“徐清,你是个好孩子,摊上这么个婆婆,那是实在没办法了。” “这次咱不跟她计较,你大气一点,我知道的,你一直都是个好孩子,这次委屈你了。” “你跟她服个软,这件事就这么过去了,她要是死了,对你没好处的,继续这么闹下去,也不是个事啊!” 徐清此时觉得,自己有些看不清这些个老好人的脸了。 陈美玉把徐清的沉默当做默认,拉着人就到了牛大嘴身前。 看徐清没说话,还用手肘捅咕了一下徐清的胳膊。 牛大嘴此时已经停止了嚎哭,眼泪水之前就止住了,现在都已经干了。 就是神色有些狼狈,披头散发的,浑身都沾满了灰尘,不过,此时她就跟那得胜的将军似的,昂首挺胸,等着徐清给她服软道歉。 徐清看清了这个人的虚伪,周围人的压迫,她也感受到了,不过,她不是个软蛋,这些人说的话,对她来说,跟放屁,没什么不同。 区区喝药,就想威胁到她,做梦。 “你刚刚不是嚎的挺起劲吗?现在怎么不继续嚎了?” “还喝农药,你舍得死吗?” “平时稍微有点头疼脑热,就紧张的要命,生怕自己生了什么大病,药大把大把的吃,钱花出去也丝毫不手软,你能舍得死?” 牛大嘴:“我舍得,你们放开,我现在就要去,我要证明给她看,我就不是个贪生怕死的人。” “我今天就要死给她看。” 听闻这话,徐清冷笑一声,冷漠的声音随之响起:“三婶小舅妈,你们快放开她,我倒要看看,她牛大嘴敢不敢喝药。” “反正这药是她自己要喝的,跟我们没关系,她要是敢喝,我就敢埋,还绝对是风光大葬,让她死的值得。” “中午死了,我下午就给她埋出去,一点事没有。” 她这可不是说假话,牛大嘴要是真喝药死了,中午死,她下午就给她埋出去,一了百了,家里还少了个祸害。 外面闹得这么厉害,林爱国也躺不住了,他强忍着腰腹的剧痛,扶着墙,一点点的挪了出来。 费了老大的劲,好不容易才挪到了门口。 “干什么呢?闹哄哄的。” 林爱国低沉暗哑的声音,吸引了所有人的注意。 林老三赶忙过去扶好他二哥:“你出来干啥呢?不是伤了吗?” “我不放心,出来看看。”林爱国对着林老三温声说道。 看向牛大嘴时,神色瞬间就变了,不用脑子思考,都知道,到底是谁在这闹腾。 第三十六章 回娘家 “还嫌丢脸没丢够吗?” “这么多人在这里,陪着你们闹腾,好玩吗?”林爱国的话,不仅仅是对牛大嘴说的,也是对徐清说的。 不管对与错,身为儿媳妇,跟婆婆闹成这个样子,闹到这种地步,本身就是错。 看到真的生气发火的老头,牛大嘴是有那么一丢丢怕的,之前还嚎哭的起劲的人,现在也安静下来了。 与之相反,徐清直接一声不吭的回了自个屋,从隐秘角落里掏出自己的存款,收拾了一身衣服,很快就出了门。 这个时候,大石头刚好带着双胞胎弟弟回来吃饭了,满身都是草屑的他们,神色有些瑟缩,身上太脏了,怕大人揍他们。 之前跟村里的小伙伴们,玩的太开心了,压根就没注意到,身上的衣服,在不知不觉间滚满了尘土,沾满了草屑。 “妈,我们回来了。” 徐清没搭理他们,面对扑过来的双胞胎,轻轻一推,就把人给推了回去,不让他们抱她的大腿。 牛大嘴看到这一幕,又炸了:“徐清,你这是什么意思?” “石头他们都是你的亲儿子,你就这么嫌弃他们,连抱一下都不行。” 她已经迫不及待,要给徐清贴上一个恶毒亲妈的标签了,毕竟虎毒不食子,徐清连儿子都能嫌弃的不行,这件事只要传出去,无论怎么辩,都是她人品有问题。 徐清:“不是不行,而是我今天不想抱他们。” “没错,他们是我的儿子,都是从我肚子里爬出来的,不过他们也不仅仅是我的儿子,他们姓林。” “我要回娘家去住一段时间,不方便带着他们。” 说完,徐清带上小包袱,就要走人,可没走两步,就被陈美玉跟陈雨给拦住了。 “徐清,这可不兴这样,哪有一吵架,就往娘家跑的。” “家里现在正是齐心协力渡难关的时候,你公公现在又变成了这个样子,家里离不开你啊!” 陈雨也紧接着劝道:“都是一家人,不说两家话。” “三婶知道你生气,可生气归生气,不能解决问题,你要是走了,这个家,就不成家了。” “你就忍忍吧!哪怕是为了孩子。” “那牛大嘴啥人,你又不是不知道,那孩子落在她手里,能落得个什么好,到时候,真要是出了事,后悔的还不是你这个亲妈。” 牛大嘴听到这话,很想冲上去理论理论,她是啥人? 说的好像她是恶毒奶奶是的,大石头他们,是她的亲孙子,她这个亲奶奶,能亏待他们吗? 不过,到底还是忍耐住了,现在老头子不行了,不能干活了,这徐清要是也走了,家里家外的活计,都指望她一个人干,怕不是要被累死,不行,徐清不能走。 “大伯娘三婶,你们不用费心阻拦我,我就是回去待一阵,等我想开了,自然也就回来了。”徐清的态度很坚决。 她觉得之前就是自己太好说话了,才让林家人对她登鼻子上脸,觉得谁都能踩她一脚。 “你是林家的儿媳妇,老是回娘家也不是个...” 陈美玉话还没说完,牛大嘴急忙插嘴道:“你们别拦她,让她走。” “只要她徐清今天走出林家的大门,想走容易,想回来就难了,真当她徐清是个什么香饽饽不成。” “我就不信,没了她徐清,我不能给我儿子找个李清陈清回来,正好,换个更听话,能干活的回来。”牛大嘴厉声威胁道。 她对自家的条件很是自信,青砖瓦房,那二十多只鸡,那几头猪,谁家能有她家这么厚的家底。 徐清要是走了,她分分钟给陈军讨个黄花大闺女回来,到时候,让徐清肠子悔青。 听闻这话,徐清冷哼一声,转头,头也不回的走了。 陈美玉是恨铁不成钢:“你说你,把徐清逼走了,接下来你们还能靠谁?” “我们这些长辈,在这倚老卖老的讨嫌,给你留人,结果,你却在背地里拆台,现在好了,人也走了,总算是如你的愿了。” “你牛大嘴有主见的很,谁的话都听不进去,既然这样,接下来的秋收,你们自个看着办吧!反正我是不管了。” 陈美玉走了,陈雨也紧随其后,没意思的很,都是脑子拎不清的蠢货。 如果不是怕徐清走了,到时候牛大嘴家没有足够的劳动力,收不回来作物,她家那脑袋拎不清的狗男人,带着她两个儿子去干苦力,她才不会拦着徐清走呢! 现在好了,事情的发展全都如了牛大嘴的意了,那就全都随她去吧!她也不想管了。 之前围着的七八个人,走的走散的散,很快就只剩下牛大嘴两口子跟林老三了。 牛大嘴这个时候,才注意到林爱国的额头上满是虚汗:“老三,快快快,你二哥身体不舒服,不能站着,你快把他背回去。” 等林爱国皱着眉头,蜷缩着,躺在床上的时候,牛大嘴忍不住说教道:“我说你跟着折腾个什么劲啊!” “现在好了,本来就不好的身体,被你这么一折腾,更不行了。” 林老三看不过眼了:“二嫂,二哥他也是担心你们,才出去的。” “老娘我用得着他担心吗?” 牛大嘴指着摊在床上,满头冷汗的瘦小男人:“你看看他现在这个样子?” “躺直溜都难,就更别说其他的了,吃喝拉撒都要我来操心,现在他还不省心,不肯好好躺着修养,我能怎么办?” 林老三:“先不说这样,林军那小子呢?” “他爸现在成了这副模样,他也该承担起为人子为人父为人夫的责任了,到时候,二嫂,你可千万别心软,继续惯着他了。” 牛大嘴摆摆手:“不说这个,我现在哪还有那个惯着他的条件啊!” “以前家里有他哥他爸顶着,现在一个死了一个倒下了,他要是再不立起来,我也得跟着他喝西北风去。” “至于他人在哪儿,我也不知道,这小子东跑西跑的,只要出去了,不到天黑吃饭的时候,他是不会回来的。” 第三十七章 来者不善 林爱国受伤的第二天中午,他的闺女林巧,回来看他了。 林巧是牛大嘴跟林爱国唯一的女儿,还是最小的那个,但是小时候受尽偏爱的是她二哥,她则是跟林兵一起,抱团取暖。 等林巧年岁一大,十四五岁了,牛大嘴跟林爱国又开始给她洗脑了,什么不是不在乎闺女,闺女儿子都是一样的,父母恩,子女哪怕是用一辈子来偿还,都还不完...... 林巧是个听话的,在这种家庭氛围中长大,她也不敢不听话,毕竟饿肚子的滋味,实在是不好受。 十六岁的时候,林巧跟六里外,文化村的一个男孩子好上了,两人曾经是同学,还是同桌。 不过对方家里太穷了,牛大嘴直接就是一个丝滑连招,棒打鸳鸯,精心挑选了隔壁李西村的支书小儿子。 结婚三年,林巧儿子都生了两个了,要说有多幸福,那也没有,李海是个不安分的,哪怕她从没抓到过他偷腥,但是那些风言风语也听的人心堵。 “爸...妈...”林巧一边叫人,一边往里走。 她也是听别人说的,她爸昨天被野猪伤到了,现在还在家里躺着,她不放心,就过来看看。 牛大嘴手里拿着烧火钳子,急冲冲的往外走:“闺女,你咋回来了呢?” 她刚刚在厨房烧火做饭,现在已经九点多了,她连早饭都还没吃上,饿啊! 今天,她可算是知道了,所有事都堆在一个人身上的难,今儿个一大早,天刚刚亮起来,她就去打猪草去了,回来马不停蹄的剁猪草,剁完用大铁锅煮熟,加盐晾一会儿,再拎到猪圈去喂猪,喂完猪喂鸡,就没停下来过。 哪怕她自认为速度不慢,等忙完这些,也九点了。 林巧一眼就看到了牛大嘴手里的烧火钳子:“妈,你咋还拿个烧火钳子,我二哥呢?” “别提那不孝子,你爸都这样了,我昨天晚上,跟他千叮咛万嘱咐,让他明儿个早上起早点,帮我一起干点活,结果,一大早,人跑了。” “不知道去哪儿疯去了,不管他,以后这小兔崽子再来找我要钱,我是绝对不会给他的,随他去死。”牛大嘴恶狠狠的说道。 她就知道,林军跟徐清两口子靠不住,还好她一直防着他们,手里的钱,没被两人给哄了去。 “妈,我早就跟你说过了,不能惯着二哥,以后你会后悔的,现在不正是应了我之前说过的话吗?” “我二嫂呢?她难道不帮你干活吗?”林巧左看右看,没看到徐清的身影,语气顿时沉了下来。 “别提她了,她见你爸现在不能干活,当天就跑回娘家去了。” “昨天临走时,还跟我干了一架,给我打的鼻青脸肿的,你看我这嘴巴,都差点被她给撕烂。”牛大嘴指着自己的脸,满脸苦笑的说道。 在闺女面前,不卖一波惨,不是她的性格。 林巧之前还真没注意,现在仔细一看,还真是:“她咋能这样?妈,我找她去。” 她是个急性子,说着就要去徐清娘家,徐清是隔壁徐家村的,离前进村近的很,就七八分钟的脚程,很快就到了。 牛大嘴赶忙拉住人:“巧儿,你有这个心,妈就很开心了,至于别的,你不用管,妈能解决的。” “你是已经出嫁的闺女,要是被别人知道,你去找徐清算账的事,那些长舌妇,又该说你闲话了。” “走,快进去,粥快好了,你爸要是知道你回来看他了,心里面指不定有多高兴呢!” 林巧被劝住后,也没再说什么去找徐清算账的事了。 家里的情况,她大致是摸清楚了,二哥不着调,原本撑着这个家的父亲一倒下,这个家,也不像个家了。 不行,她得去找人,大嫂潘叶那边,据说现在的生意很不错,现在她有能力了,帮衬一下家里,对她来说,也不是什么难事。 这事她事先没跟牛大嘴说,打算把事情做成后,再来邀功。 到时候,无论是借到钱,还是借到劳动力,让两个小点的侄女回老家帮着干活,都是可以的。 侄女年纪小是小了点,但是带石头他们是没问题的,大早上还能去打猪草,秋收的时候,能干些摘花生摘红薯之类的小活,既不累,又能帮家里的忙,在她看来,是一举两得的大好事。 当天下午,林巧就跑到了镇上,站在门口,看着小店外的招牌,林巧深吸一口气,放松了神情后,才进屋。 这是她第一次踏进潘叶的小店,之前她妈的包子铺开业的时候,她跟着来了镇上,自然也知道潘叶的小店在哪儿。 墙上淡蓝色的贴画,跟原木色的桌椅板凳,给人一种轻松的氛围,不会给人压迫感,虽然是早餐店,却不会像别的店那样,一进门,油污的味道扑面而来。 整个小店,给人印象最深的是干净这两个字。 此时的潘叶正在墙脚旁边的躺椅上午休,风扇嗡嗡的响个不停,但她却睡的无比安逸。 林巧一靠近潘叶,潘叶就像是受到了什么感召似的,一下子睁开了眼睛,翻身坐了起来。 “呼...是你啊!”潘叶认出了来人,身体放松了下来。 对方这个一言不发,直接站人边上的习惯,说实话,有点吓人。 刚刚林巧站她边上的时候,潘叶就有一种脖颈发凉的感觉,不然,她也不会反应那么快,那么激烈。 “嫂子,你中午还午休吗?”林巧率先找了个话题。 随便找的,但是说出口的瞬间,她觉得有些不妥。 “不午休干嘛,早上起那么早,累都累死了,中午要是不休息一会儿,还不得猝死啊!”潘叶话中带刺的说道。 林巧是属于无事不登三宝殿的那类人,以前从来没来过的人,在她爸出事的第二天,来了她这里,用脚趾头想,都知道,这里面有问题。 林巧并不在意此时潘叶的态度:“嫂子,几个小丫头呢?” “她们不在店里面休息吗?” 第三十八章 林巧 “她们啊!小孩子玩心大,哪能睡的着,出去找小伙伴玩去了。” “对了,还站着,快坐,你好不容易来一趟,我去给你倒茶。” 林巧顺着潘叶手指的方向,有些拘束的坐了下来。 清亮的茶汤倒在瓷白的碗里,茶叶在旋转中,缓缓落地,可两人的心绪都不在茶上。 “这次突然来我这里,是有什么事吗?”潘叶自认为跟林巧没有什么好寒暄的,直接就开门见山了。 林巧愣了一下,没想到,潘叶会这么直接。 她仔细的打量了一下对方,之前脸上一直挂着的苦相不见了,取而代之的是舒朗之气。 说实话,她真的很难把面前的这个女人,跟她的嫂子潘叶联系起来,姑嫂两人,已经有大半年没见过面了。 谁成想,一见面,对方的变化竟然这么大。 “没什么事,就过来看看,听到妈说你这里的生意很好,我突然想到,还没来你这里看过呢!” “刚好,我今天没啥事,就过来看看。” 如果是别人,可能会顺着她的话往下说,问她今天回去的事,但是潘叶不问。 不是不好奇,而是不想顺着她的话往下说,反正村里发生的事,等她回了前进村,或者是大伯母来了她这里送菜,都会知道的,没必要去问林巧。 “哦,原来是这样啊!”潘叶意味深长的笑着说道。 “其实,也没她们说的那么好,就是混口饭吃。” “在这镇上,什么都要花钱买,每个月还要交房租电费,剩不下来什么钱的,自己吃的那点,是够了。” 林巧闻言,觉得这话有些刺耳,潘叶藏着掖着的,不知道是在防谁呢! 哪怕潘叶说了实话,她也拿不走她的东西啊!遮遮掩掩干什么。 “对了,嫂子,你有没有回去看过爸妈?” “我爸受伤了,现在躺在床上,连动弹都难,什么都要人伺候,医生说,伤筋动骨一百天,两个月之内,我爸是干不了什么活了。” “可关键是现在地里的稻子黄了,黄豆落叶了,花生也快要完全成熟了,红薯虽然可以留到最后,但是也等不了那么久,家里缺人手缺的不行。” 潘叶十分不走心的哦了一句。 “家里不还有你妈,徐清跟林军吗?” “实在不行,徐清的大儿子也是可以顶上的嘛!都快三岁了,不小了,也该懂事,帮着家里干点活。” “我记得林梅小时候,在他那个年纪,就已经很听话懂事了。” “小孩子,打小就要好好教的,不然,长大了,让他们学了林军的挫样,就废了。” 无论是原主,还是她,都是一样的看不起、看不惯林军。 林巧:“小石头他们才多大,小的一岁多,大的两岁多,能干什么事?” “嫂子,你别东扯西扯的,我爸受伤这件事,你是怎么看的?” 潘叶满不在意的说道:“就这么看呗!” “横看竖看都是看,关键你想让我怎么看?” “什么看不看的,你都给我绕糊涂了。” 林巧直接说正事:“爸现在身体不舒服,徐清她又跑回了娘家,现在家里的活全都压在我妈身上。” “大嫂,我想让你把几个丫头送回去,帮着家里干点活。” 潘叶:“你自个心里想就想呗!跟我说干什么?回家慢慢想去,梦里什么都有。” 主打一个油盐不进,有本事,你自个回去帮着干活啊! 两手一甩,就想把锅甩给别人,哪有那么好的事。 “大嫂,你不能那么自私,现在家里有困难,我又不要求你什么,只是把几个侄女送回去干活罢了。” “谁家小丫头,不是干着活长大的,没那么矫情。”林巧觉得潘叶就是故意跟她作对,才不肯答应。 “你变了,以前那个善解人意的大嫂,现在变成冷漠无情的人了。” “只是让几个丫头回去帮爷爷奶奶干活罢了,又不是什么要命的事,怎么你就不能答应了。” 潘叶觉得有些好笑:“你自个听听,从你嘴里吐出来的,还是人话吗?” “当初我男人没了,我一个寡妇带着三个闺女,被婆家人欺负的时候,你视而不见,你哥的抚恤金全被你那个好爸妈抢占,起了一栋漂亮宽敞青砖瓦房的时候,你视而不见,我带着闺女,吃不饱穿不暖受人欺负的时候,你视而不见。” “现在你爸受伤了,家里活计没人干了,你这会倒是看见了,巴巴的跑过来让我体谅他们的艰辛了,林巧啊林巧,我以前怎么没发现,你脸盘子那么大呢!” 林巧被潘叶臊的满脸通红,不过,很快,她就为自己的行为,找到了借口。 “那是你无能,如果不是你没能为大哥生个儿子,我爸妈他们何至于偏心,做的那么过分。” “现在好了,我大哥人已经没了,他的根算是断了,光凭这点,就只有你欠老林家的,没有老林家,欠你的。” 在这个年代,断后绝根是再严重不过的事,村里如果发生了什么矛盾,吵架都是威胁要杀对方儿子的。 “笑话,天大的笑话,我怎么就欠了老林家的了?” “既没生我,又没养我,我嫁过去的时候,你家穷的叮当响,就差露出屁股了,一分钱没花,把我娶进了门,自嫁到你家,我没有一天是休息的,每天勤勤恳恳任劳任怨的干活,给他林兵生了三个孩子。” “结果,你林巧小嘴一张,我潘叶就成了林家的罪人,要我赎罪,厚颜无耻之流,说的就是你。” 看林巧还想张嘴,潘叶直接打断了她:“害死林兵,让他绝后的不是我,是你那对贪财的父母,一听矿上工资高,马上就逼着你哥去干,工资他们花了,给你二哥娶回个好媳妇,最后抚恤金也全都被他们用来建房子了。” “嫁到林家这么多年,我得到了什么?” “是那栋快要倒塌的破屋还是东南角的那一亩旱地,具体情况如何,你心知肚明,却还昧着良心来我这里撒野,是打量着我好欺负是不是?” 第三十九章 主动认输 林巧被怼的词穷,心里面那点不为人知的小秘密,全都被潘叶给抖落出来了。 此时,她有一种,自己这个人,完全被潘叶看穿了的感觉。 恼羞成怒下,顿时口不择言起来了。 “你只是一个寡妇,撒野又怎么样?我还怕了你不成?” “好话你不听,真要是撕破脸皮了,我爸妈是三个丫头的亲爷亲奶,把她们要回去,那是应当的。” “她们都是我林家的血脉,跟着你个姓潘的,算怎么一回事,不知道的,还以为我们养不起呢!” 潘叶站起身,一把抓住林巧的肩膀,无视她的挣扎,拖着人往外走了几步,随后,一把把人给丢了出去。 “想欺负老娘,大可以来试试,只要你敢做,老娘三更半夜不睡,也要跑你家去,把你那栖身的破屋给点了。” “反正我是光脚不怕穿鞋的,跟我比横,那就来试试。”潘叶眼中带着戾气说道。 她要是个软包子,一个妇道人家,怎么可能安安稳稳的在镇上开店,没人来找麻烦。 “潘叶,你给我等着,这件事,没完。”林巧强撑着身子,给自己挽尊过后,拍拍身上的灰尘,气冲冲的走了。 赶路赶的满头大汗的林巧,又回到了前进村,在地里面找到了她妈。 “妈,这么热的天,你怎么就出来干活了?” 听到林巧的话,隔壁地里的陈雨,结结实实的翻了个白眼。 热的时候不来,下雨天不来,那得什么时候来?地里的活,什么时候才能干完。 而且,牛大嘴才来多久? 换作平时的林爱国,下午一两点就出门了,现在都快四点了,她是真搞不懂林巧的脑回路。 牛大嘴抹了一把额头上的汗:“我不干,谁来?家里的活,总得有人干吧!” “你爸在床上瘫着,你二哥二嫂又靠不住,总不能好好的粮食,烂地里不管了吧!” 她在薅黄豆的叶子,虽然底下那些枯黄的叶子,自己掉了,但是还有一些,没掉,需要人手动薅掉。 此时黄豆植株上,大多数豆荚,已经变黄变枯,彻底成熟了,等薅完叶子,第二天早上,一大早就能用镰刀把植株给砍回去,晾晒了。 只有早上砍,彻底成熟的黄豆荚,才不会因为外力晃动而崩裂开来。 林巧看着她妈那个样子,有点心疼,于是,下了地,跟她妈一起干了起来。 “刚刚我去了镇上,找了大嫂,让她把丫头送回来,帮着家里干几天活,可她不肯。” 似乎是不吐不快:“妈,大嫂的变化真的是太大了,变的我都不认识了,那尖酸刻薄、冷漠无情的样子,看的人火大。” 牛大嘴说起潘叶,心里也憋了一肚子的气:“那女人一直都是这样的人,以前只不过是她藏得好罢了。” “现在你大哥没了,她没了束缚,本性自然就暴露出来了。” “潘叶那女人能装的很,以前我都被她骗了去,现在不会了。” 林巧:“那咱家的秋收怎么办?” “我家的地也不少,等我们忙完再来帮忙,我怕来不及。” 以往秋收的时候,她跟男人李海,是会回来帮忙的,但是那都是秋收接近尾声的时候了。 秋收秋收,那是要看天气的,就比如这个完全成熟的黄豆,要是成熟后,没人管,一个是在暴晒下,豆荚会炸开,内里的黄豆不知道跑哪儿去,再一个就是天气多变,要是老天爷不怜人,一场连续几天的雨下下来,这黄豆就冒芽没法要了。 “走一步看一步吧!到时候,总归会有办法的。” 牛大嘴现在一想到秋收,就愁的不行,想来想去,还是觉得得怪潘叶:“说来说去,还是得怪你大嫂,自从她变了后,我感觉自己做什么都不太顺。” “现在她是顺风又顺水,在镇上开个小店,每天坐着数钱,我天天在家,腰都快累断了,我怀疑她克我。” 母女俩同仇敌忾的说着话,时间过的倒也快,干完一大块地,太阳都下山了。 林巧不顾牛大嘴的挽留,挥挥手,自个回家去了,今天一天都在娘家待着,家里还有两个小孩子呢!不放心。 时间从不会为任何人而停留,很快,秋收到了。 就连学校都放了一个星期的假,让学生们在家帮忙干活。 林家因为少了最能干的那个壮劳力,牛大嘴一大早就带着儿子,手里拎着六个鸡蛋,去了隔壁徐家村。 之前她一直忍着,没去接徐清,是想熬鹰,让徐清主动服软,压一压她的威风,以后能够好管一些,不然,儿媳妇动不动就给你脸色看,这日子实在是难熬。 现在很显然,失败了,秋收到了,徐清在娘家一住一个不吭声,徒留她在家里苦哈哈的干活,气人啊! 一大早,徐家村家家户户都忙活开了,太阳还没出来,就已经有村民,割了三分多地的稻子了。 比起大中午毒辣的太阳,村民更愿意起早一些,清晨的微风带着些许凉意与水汽,吹在身上,似是能抚慰村民的辛劳。 母子俩扑了个空,徐清不在家,她一大早就跟家里人一起,拿着镰刀去了水田割稻谷,留守在家做饭干活的,是徐清那五十多岁的老母亲,和几个年幼的侄子侄女。 秋收的时候,但凡年纪上了六岁,那就可以算是小小劳动力了,哪怕不割稻谷,也要去打猪草回来喂猪,等打稻子的时候,要帮着拾捡稻穗。 “亲家母,好久不见啊!” “还是那么年轻。”牛大嘴脸上挂着笑容,十分热情的打着招呼。 相较于牛大嘴的热情,徐母就显得冷淡多了:“是啊!好久不见了。” “今儿个,您怎么来了?” “这几天天气好,秋收的时候,好时候难得,您怎么有时间,来我这里串门啊?” “上次你来我这小地方,还是两年前,真是难得。” “我才刚把饭给煮上,要是早知道你要来,我说什么也要让老头子,去镇上割点肉回来,好好招待你。” 第四十章 双双归家 “亲家母,你这说的是什么话,我们又不是什么外人,你随便做,我们随便吃。”牛大嘴就当没听清楚其中的讽刺之意。 但是这种憋屈的感觉,她记住了。 徐清跟她不对付,徐清她妈也一如既往的刁钻刻薄。 “对对对,妈,你随便做,我都不挑的。”林军也紧跟着说道。 对于这个丈母娘,他一向是敬畏有加的。 “那就好,进去坐会儿吧!” “徐清她跟着一起去地里干活了,一时半会儿的,回不来。” “不知道,你们两个,这次来我这里,是为了什么事?” “徐清她不在家,你们先跟我说,也是一样的。”徐母皮笑肉不笑的问道。 林军看着他丈母娘那个眼神,觉得瘆得慌,要说他为什么那么怕他丈母娘,这是其一。 “妈,你在这跟我丈母娘好好聊聊天,我去看看他们干的怎么样了,既然过来了,就不能不去帮忙。” 说完,林军嗖的一下,就跑出去了。 情况不对,开溜为上。 牛大嘴的手刚抬起来,就只见到她儿子飞奔而走的背影了。 否管这人真的干没干活,但是态度是摆出来了,给足了岳家面子,徐母就对林军没什么意见。 虽然这人不学无术,整天吊儿郎当的,不干正事,可这人一没嫖,二没打老婆,这就算是可以了,她闺女离了再找个,还真不一定能找到比这个好的。 她的意见主要是冲着牛大嘴去的,这就是个典型的恶婆婆,以前还有老大家的那个顶着,让她发泄,现在老大家的跑了,就成天找她闺女的不自在,必须得好好敲打敲打。 “亲家,快坐,现在秋收,一大早急急忙忙的,我这什么都没有,不好意思了啊!” “你一大早跑过来,肯定是渴了,我给你倒杯水吧!” “我家这水,可不一般,是从后山竹林里的深泉中,打回来的,也多亏了我有四个好儿子,轮着来挑水,一人挑一天。” “我那大孙子,今年也十五了,等毕业了,又是一个壮劳力,家里人多吃饭的压力就大,不过好处还是有的,不受人欺负。” “上次我大闺女,因为管男人喝酒赌钱的事,被婆家人给打了一顿,我当时就叫上老头子,带着一大家子人打了过去,锅碗瓢盆砸了个遍,大女婿也挨了顿狠的,被打了个鼻青脸肿,那家人,连个屁都不敢放,自此以后,对我闺女恭恭敬敬的,不敢再动她一根手指头。” 说到这里,徐母低声叹了一口气:“亲家母,你也是有闺女的,自然也是疼闺女的,这要是自家闺女被人欺负了,你心里肯定比谁都气愤,将心比心,以后,对儿媳妇好点吧!” “这儿子再好,等老了,还不是要看儿媳妇的,现在你老大家的靠不住了,以后你还能靠谁啊?” “我家清清脾气是差了一些,但是心不坏,就是太耿直了,有时候,说话还不过脑子,她要是有什么得罪你的地方,你可千万别往心里去。” “要是她不服管,你可以直接来找我,我还是有几分面子,能说动她的,但是有一点,千万别动手,伤和气,都是一家人,有事,是可以直接说开的。” 牛大嘴被徐母这态度弄得不上不下的,说态度恶劣吧,并没有,人家好声好气的跟你说着话。 说态度好吧,也没有,她只觉得胸口闷闷的,怎么都不舒服,但是这种不舒服,她又不能发泄出去。 牛大嘴脸上陪着笑:“你说的对,都是一家人,没什么事,是不能说开的。” “不过说到这了,我也得跟你提一提,徐清的脾气还是得改,她性格冲动易怒,太暴躁了,上次就因为我说了她两句,她反手就一巴掌甩我脸上去了。” “这要是换作以前,敢打婆婆,那是不孝,因为这个被休回去,谁都得说上一句活该。” “我也不怕你笑话,那天我是真的被她打的鼻青脸肿的,如果不是想着家里三个孙子,我是无论如何都不会咽下这口气的。” “现在孩子还小,要是没了亲妈在身边照顾,那多可怜啊!” 徐母认同的点点头:“你这倒是没说错,夫妻还是原配的好,这要是离了婚,苦的还是孩子,后来的,哪能真心对待前头留下的孩子。” “不过咱们当老人的,孩子的事,还是要少管为好,管来管去,管成仇,何必呢!” “现在时代不一样了,年轻人有自己的想法,咱们这些老人,想要用旧社会的观念想法,去束缚他们,到最后,只不过是伤人伤己罢了。” 牛大嘴把这些话,在心里面转了又转,此时她是听进去了,至于能持续多久,那就不清楚了。 徐清他们这些干活的,九点多才浑身是汗、满身疲惫的走回来,之前虽然已经在水渠边清洗过了,但是那股泥腥味,还是久久萦绕在他们身边,不肯离去。 今年的雨水不多,多亏了十几年前,修建的那个水库,春天蓄水,夏秋交际,缺水之时放水,让稻子在灌浆的关键时候,不因缺水而减产。 徐家一大家子,二十多口人,宽敞的堂屋被挤的满满当当,两张桌子上,坐的都是大人和年纪大的那几个小辈,小孩们,都统一拿个碗,或蹲或坐的,吃的头都不抬。 徐家虽然小孩儿多,但吃饭的时候,却并不吵闹,各自安安静静的扒拉着自个碗里的饭菜。 大人倒是时不时的交谈几句,气氛很是和谐。 如果不是这样,徐家早就分家了。 毕竟人一多,就生乱。 现在小孩儿都大了,徐父徐母自然是在考虑给孩子分家的事了,但是一直没有拿出个好章程来,就又拖了一段时间。 等吃完饭,徐母让徐清跟着林军母子俩走了,毕竟对方已经亲自上门来接了,这要是还拿乔,就太不懂事了。 之前的事,本来就双方都有错,现在对方给了台阶,要是不下,闹到后面,徐清也讨不了好。 第四十一章 捡蘑菇 学校放假,潘叶每天还是那么忙,林兰林竹倒是开心了,每天都有大姐姐帮着做家务,两人的工作量,大大减轻。 潘叶那,也轻松一些了,毕竟老大林梅,是真的懂事,小店里的活,只要她看到了,就没有不动手的,最主要的是,她眼里有活,不用别人提醒。 这天中午,林梅在吃完饭后,一会儿看一眼潘叶,一会儿看一眼,一副欲言又止的小模样。 潘叶哪怕再迟钝,后面也反应过来了:“有什么话,直接说吧!” “咱们母女俩,没什么不能说的。” 林梅闻言,狗腿的走到潘叶的后面,殷勤的给她捶着背:“妈,咱们好像很久没有回去了?” “上次回去,还是收玉米的时候。” “大前天晚上下了一场雨,这会子,山上的蘑菇肯定不少,我想吃蘑菇了。” 潘叶想了一下石牛镇周边的地形,很快,就确定了目标。 “雷公井后面那片松树林,你们去玩过吧?” “现在天太热,不想走那么远,回前进村。” “等四点多,太阳没那么烈了,咱们一起去那儿看看,咋样?” 林梅点头的瞬间,林竹直接举起了双手:“好耶,妈,你太好了。” 潘叶装作脸一板:“要是我不答应?是不是就不好了?” 林竹胆子大的很,才不怕她的冷脸,直接狗腿的凑了上去:“才不是,你是天底下,最最最好的妈妈。” 潘叶微笑点头,这还差不多。 就在这时,罗丹翠直接推开虚掩着的大门进来了:“隔着老远就听到你们这里,闹哄哄的,这是在干嘛呢?” 潘叶:“快坐,她们闹着要去捡菌子,我答应她们了,高兴的不行。” 闻言,罗丹翠露出了羡慕的神情:“还是闺女好,贴心,不让人担心。” “我家那几个皮小子,一放假,整天不见个人影,吃饭倒是准时,吃完饭,一撂下碗筷就走了,要是有点什么事吩咐他们,都不知道去哪儿找人,我看着就烦,真是上辈子欠了他们的。” 潘叶才不信她说的,罗丹翠说起她那几个儿子,眼中满是自豪。 每次虽然都是嫌弃的话,但实际上,每个儿子都是她的心头肉,看的跟眼珠子似的,一个月前,才因为二儿子在学校跟人打架的事,跟镇上另外一家人,吵了一架,都护犊子。 “儿子也好,闺女也罢,都是身上掉下来的肉,没有谁轻谁重这一说,都一样。” “闺女好,儿子也好,你可别身在福中不知福。” 两人坐一起说了好一会儿话,罗丹翠才想起来,自己这次来找潘叶的目的。 只见她懊恼的一拍脑袋:“瞧我这脑袋,年纪越大越不灵光,之前明明想好的,一来你这,就跟你说的,差点又忘了。” 潘叶有些好奇了:“什么事啊?” “你之前不是跟我说过,想要在店里养只狗看家吗?” 记忆回溯,潘叶瞬间想了起来:“是啊!有消息了吗?” 罗丹翠点点头:“我家那口子跟我说,屠宰场看门的那条老狗生了一窝小狗崽,有五个,如果你诚心想要,他倒是可以去找看门的老罗先订下一个,现在大家的条件都好了,小狗还是很抢手的。” 潘叶点头:“我要,如果不是诚心想要,我之前就不会跟你提了。” “我这别的不说,喂狗吃的东西,还是有的。” “对了,有没有公狗?我是买来看家护院的,我这地方不大,如果是个母狗,以后生了小狗,是个麻烦。” “而且母狗护崽,我怕到时候,生了小狗崽的母狗,应激咬伤我这吃饭的客人,就不好了。” 潘叶一直以来,都很喜欢狗,只不过因为各种各样的原因,除了老家那条大黄狗,她还没养过别的狗,现在有条件了,养条狗是个不错的选择,有伴。 小狗乖乖跟在你屁股后面的那一个瞬间,是真的能把人的心给暖化。 “那好,我回去就跟我家那口子说,让他明早就去帮你把狗给定下来。”罗丹翠也痛快。 别的,她什么都没提,潘叶也不是那种不知分寸的人,出手也大方,她自然是不担心自个吃亏的。 这件事敲定后,罗丹翠了了一件心事,简单跟潘叶说了几句话,就离开了。 她忙的很,比之潘叶,有过之而无不及的忙。 上管老下管小,洗衣做饭,还要管着铺子,那些账,全都是她在管,忙的很。 下午潘叶母女四人去了林子,刚开始什么都没发现,还以为蘑菇没长出来,不过随着四人越走越进去,远离了那条大路后,收获倒是渐渐多了起开。 一个小时过去了,潘叶看篮子里有半篮子的蘑菇了,赶忙叫停:“累不累?” 林梅三姐妹,一个比一个有干劲。 “不累。” “妈,我不累。” 最小的林竹也跟着点头。 潘叶:“你们不累,我累了。” “篮子里的,已经够我们吃了,不要贪心,可以往回走了,在往回走的过程中,你们也可以继续捡,不走来时路就是了。” 她的建议得到了姐妹三个的一致认同,虽然捡蘑菇是一直不停的走,可这点路,对姐妹三人来说,都是小儿科。 在她们看来,捡蘑菇不是什么苦差事,而是在玩,和摸螺捉鱼一个样的那种玩。 到了大路上,潘叶直接把篮子递给了林梅:“小梅,这蘑菇你跟妹妹一起,去水渠边洗干净再回来。” “你看着妹妹,不许她们玩水,特别是林竹,要是被我发现你玩水,一顿抽是少不了的,我打人有多疼,老三,你应该还记得吧!” 闻言,林竹手悄悄的放到了自个屁股后面,那顿打,没个几年时间,她绝对忘不掉。 “妈,我记住了,绝对不玩水,你还不知道我吗?最怕疼了,绝对不敢再犯。”林竹举起一只手,保证道。 “水有什么好玩的,我现在对水一点兴趣都没有,大姐二姐,都可以为我作证的。” 第四十二章 秋收 热浪一阵阵扑来,弯腰割稻子的人,脖子上,搭着的那块布,已经完全被汗水给浸湿了,达到用力一拧,就能拧出汗水来的地步。 陈美玉两个闺女早早的嫁了出去,前年分田,自然是没她们的份了,所以,只一家三口人的林老大家,很快就忙完晒干装仓了。 粮食只有装到自己的粮仓里,才真正属于自己,不然,明天跟意外哪个先到来,还真不一定。 陈美玉跟林老大两口子,在地里干着收尾的工作,把四散开来的稻草,捆好立起来,这样,既容易干,最底下的稻草,也不会因为长期接触地面,而腐坏。 “今年的收成跟往年相比,只能算是规规矩矩,不好也不坏。” 听到林老大这话,陈美玉翻了个白眼:“你就知足吧你,这才吃饱饭几年啊!” “今年咱们能好好的把粮食给收回去,就已经是谢天谢地了。” “看到这天色没有?” 林老大抬头一看:“看到了,有什么问题吗?” 陈美玉也是服了,这人怎么年纪越大,眼神越不好使啊! “竹林那边,那有一块乌云,现在是没什么影响,等乌云越变越大,或者是给来一场十来分钟的雨,都能急死个人。” “晒稻谷的时候,最怕遇到下雨天,要是长时间下雨,没晒干收仓的稻谷,会受潮长芽,就白瞎了。” “如果还在晒的时候,遇上大雨,就更麻烦了,急都要急死,毕竟这稻谷要是被大雨给冲走,落在泥巴地上,还真没法捡,一会儿的功夫,稻子就跟泥巴就混成一团,你中有我我中有你了。” 林老大抬头看了一眼天色,还真是,不过就那一小块乌云,应该没什么问题:“希望这大晴天再持续几天。” 陈美玉利索的捆扎好稻草,麻利的把稻草立在了田里面:“这老天爷就像个小孩子,雨说下就下了,你说了不管用。” “夏收的时候,咱家被折腾的够呛,早上太阳,中午下雨,好不容易等雨干了,下午晒了谷子没两个小时,雨又来了。” “咱家的稻谷,反反复复,晒了五天才晒干,累都要累死了。” 林老大想起那段时间,也觉得心累:“都过去了,现在家里是越来越好了。” “对了,咱家的花生应该能扯了,等下午你去扯一些回去,明天送菜的时候,给潘叶带去,让她尝个鲜。” “她那什么都没有,什么都要花钱买,今年咱们光是卖菜,就挣了不少,蘑菇也是她帮着咱们卖掉的,给她送点过去,是应该的。” “再说,多亏了她,咱家的猪,可比往年要大上不少。” 陈美玉闻言一笑:“天天吃那么好,能不长肉吗?” “潘叶那小店里,客人吃剩下的东西,全都进了那几头猪的嘴里,等过年,咱家杀了猪,说什么也得给她送个几斤肉过去。” 林老大点头:“应该的。” 夫妻俩忙完,就开始往回走,走到半路上,被牛大嘴给看见了。 哪怕隔了十几米远,牛大嘴也奋不顾身的追了过去,她需要人帮她干活。 整个村里面,最早忙完的,肯定是林老大一家。 “大哥...大嫂...你们等等...” 陈美玉无奈的叹了一口气,转过了身子:“大嘴,你有啥事吗?这么急。” 牛大嘴看向林老大:“大哥大嫂,你们这是忙完了?” 林老大点头:“还有点收尾的事没干,但也差不多了。” 牛大嘴一听这话,眼睛都亮了起来:“大哥,咱家的稻子还有一半多没收回来,你能不能过来帮帮我们?” “我家那口子现在瘫在床上,连饭都要我送到床边,家里的活,实在是干不过来了。” 林老大:“一家人,可千万别说这些,就是你不说,我明儿个也会去你那里帮忙的。” “好好的粮食,要是不收回来,烂在地里,就可惜了。” 牛大嘴闻言,脸上露出个笑容,她算是了了一件心事了。 至于陈美玉,她没强求,也强求不来,大哥家还有个宝贝儿子,家里的猪跟鸡,都少不了人喂。 这段时间,人情冷暖,她算是看透了。 以前那群跟她无话不谈的老姐妹,是一点都靠不上,哪怕她们等自家收完了,跟小辈说一声,来她家帮忙,她都不至于那么想。 可关键是,人根本就不接这个话茬,一口一句林军长大了,该担起这个家的责任,这次就是个能历练他的好时机。 这话,牛大嘴不爱听,在她心里,自家儿子自然是千好万好的,哪怕不好,也由不得这些人在她面前多嘴。 自家男人瘫在床上了,儿子是个担不起来事的,牛大嘴算是体会到了女人当家的难处,哪怕很多事,都跟林爱国商量了,但是,执行的是她啊! 村里人都忙完了,就牛大嘴家还拖拖拉拉的,剩下三亩地,没办法,林军这个拖后腿的中暑了,又吐又拉的,送去卫生院了,这收割的事,自然是耽误下来了。 不过村里,人情味还是很浓的,哪怕这是个各姓混居的小村子。 牛大嘴也是下了血本了,一大早就去镇上买了肉回来,还去村长家买了一只鸭子,叫了八九个人,一下午的时间,三亩地就全部收割回来了。 稻子堆放在门外,竹席上,摊着厚厚的稻子,新鲜收回来,水汽还很大的稻子,是不能放在袋子里沤着的,现在温度高,稻子很容易被沤坏。 晚饭很是丰盛,两斤多的肉里,加了一碗的豆子,最后,盛出了满满两大碗的肉菜。 村长家的鸭子肥,足足有四斤多,本身就有两大碗的肉,再加上加进去的一大碗青椒,最后盛出了三碗肉。 五碗肉菜,一大碗素菜,再加上一大锅米粉,最后,全都被吃的差不多了,干体力活的,胃口都大。 把稻子收了回去,牛大嘴算是了却了一件心事了,这几天瘦了十几斤的牛大嘴,晚上的时候,总算是能睡个好觉了。 第四十三章 齐术姜雪 秋收过后,学校又恢复了上课,之前玩得开心的孩子,全都被召回了学校。 九月份的时候,潘叶在县城淘到了一辆二手的二八大杠,虽然是二手的,但是却有八成新,价格比原价低了六十块,潘叶大体上还是满意的。 这时候,别的不说,产品的质量是杠杠的,根本没得说,就这辆二手的二八大杠,传个十几二十年,是一点问题没有。 自行车的到来,让几个小的高兴的不行,接连几天,都缠着潘叶,让潘叶骑车带她们出去溜圈。 这天,潘叶刚把老二林兰给放下,就听到身后传来温润的男声。 “老板娘,又带闺女出去溜弯了,你可真宠你闺女。” 潘叶听到这话,转身,果不其然看到了齐术,他这声音还是很有特色的,一听就忘不掉。 齐术是林梅的班主任兼数学老师,不出意外的话,他会一直带着林梅所在的三班,直到她小学毕业。 原本这人跟潘叶是没什么交集的,也就开学带着孩子去报道交费那天见过,可上次学校放秋收假,林梅在店里帮忙的时候,齐术来了她那吃粉,林梅老师一叫,双方之间,自然就认识了。 当然,也仅限于认识,不熟。 “哪有什么宠不宠的,都是孩子懂事,天天帮我干活。” “我这车刚买的,一个两个好奇的不行,非要我带她们出去转,我现在就是满足一下她们的好奇心。” 齐术闻言,微微一笑:“你的孩子跟佳佳差不多大,一个两个都那么懂事,是你这个母亲教的好。” “佳佳就很让人头疼了,被我母亲惯的不成样子,每次我想管,她奶奶都拦着,头疼的很。” “什么时候,佳佳能有林梅她们几姐妹这么懂事,就好了。” 对于别人家的孩子,潘叶一向是夸的,绝不会顺着家长的话,数落别人家的孩子:“小孩子嘛,都这样,等长大了,就懂事了。” “教小孩子的事,急不来的。” 闻言,齐术认同的点点头,潘叶确实是个不错的母亲,至少在思想上,很是开明,这点,就很多人都做不到。 “那就借你吉言了,我家那小魔星,什么时候懂点事,少气我,我就谢天谢地了...” “齐老师,你怎么在这?”同为石牛小学老师的姜雪,看到齐术,热情的打着招呼。 “这个是?”姜雪的话语有些许的迟顿,同时,心里面,默默的紧张了起来。 她早就把齐术视为了自己的囊中之物,绝对不允许别的女人窥探,这个突然出现的陌生女人是谁? 齐术主动帮着介绍道:“这个是我班里林梅同学的母亲,她身后的潘记早餐店,就是她开的。” “她家的汤粉味道很不错,我来吃过几次,这才认识了,碰巧遇到,就打个招呼。” 姜雪一听到是齐术班里同学的家长,眼中的戒备之色,很快消散了大半,热情的跟人打着招呼。 “我早就听同事说,镇上开了一家特别好吃的粉店,没想到,是你开的啊!” “我叫姜雪,你好。” 潘叶看着面前的年轻女子,又恢复了那副自信大方的从容模样,才算是松了一口气。 多年看言情小说的经验告诉她,最好别掺和进男女之间的事情中,会变得不幸,虽然这个叫姜雪的女人,情绪转变的很快,但是她还是发现了一些端倪,她自认为,自个身为女人的第六感还是很准的。 齐老师是很帅,虽然闺女都六岁了,但是浑身的气质,通俗点来说就是跟还没结婚的大小伙子似的,眼镜一戴,白衬衫一穿,要搁在电视里,妥妥的校园白月光。 但对于潘叶来说,麻烦才是她最害怕的,很显然,齐老师就是那个麻烦体,上有老下有小不说,老婆还没了,她当然是恨不得敬而远之,离这个麻烦人远一点。 “你好,我叫潘叶,是林梅的妈妈。”潘叶回道。 也许是姜雪在场,齐术也不好说别的,三人简单的寒暄了几句,就分开了。 姜雪跟齐术去学校的途中,不放心,还特意装作不经意的问起潘叶:“你跟林梅妈妈很熟吗?” 齐术看着旁边的年轻女人,道:“不熟,不过她家的粉真挺好吃的,明天我请你吃早餐,要不要去?” “你吃过一次,就知道,我没说谎了。” 这时候,请吃饭,代表的含义很多,无论是哪种,都足以让姜雪心花怒放。 “去,有免费的早饭吃,我干嘛不去,又不是傻。”姜雪有些脸红的低着头答道。 虽然她父母都不太喜欢齐术,说他没担当,又是个二婚头,实在不是良配,依她的条件,可以选更好的,但是姜雪全都听不进去,她有自己的主张,不是父母的提线木偶,他们说哪个好,她就要嫁哪个。 她一直都觉得齐术是温柔的,绅士的,体贴的,直到现在,她都还记得,第一眼见到齐术时的场景,一束阳光打在他的侧脸上,齐术整个人都散发着柔和的光晕,只一眼,她就沦陷了。 齐术也笑了:“那就这么说定了,明天可千万别爽约不去。” 看着齐术那双,满是柔情的眼睛,姜柔不争气的红了脸:“才不会,你到时候,就等着吧!我吃穷你。” 淡淡的暧昧在两人中萦绕,对这种感觉,两人都很享受。 此时,两人已经达到了友情以上,恋人未满的程度,只待捅破那层窗户纸了。 齐术闻言,嘴角的笑意,是压都压不下去。 姜柔看着齐术那双眼中满是她身影的桃花眼,感觉自己整个人都要飘起来了,手脚都开始不听使唤,同手同脚的走了。 “我...我...学校还有事,不跟你说了。”姜柔脸颊发烫,快走几步,跟齐术拉开了距离。 她也不知道为什么,明明有其他人在的时候,都好好的,一跟齐术独处,一看到他那双眼睛,就忍不住脸颊发烫。 她想,这就是爱情的滋味吧! 每次想起齐术,她都觉得心里甜滋滋的,像是吃了蜜一样。 第四十四章 姜齐结婚 潘叶也没想到,第二天,会在店里看到齐术跟姜雪两人一起来她这吃粉。 “老板娘,来两碗瘦肉粉,都加蛋。” 一碗普通的瘦肉粉两毛,加蛋的两毛五,两碗就是五毛,属实是大手笔了。 这时候,时间已经过了八点,潘叶的小店,早就过了忙碌期,店里面,没几个人。 潘叶手脚麻利的下好粉,开始煮汤,另外一边煤炉子上的热水被提了下来,潘叶开始架锅热油煎蛋,毕竟五分钱一个呢!不能太敷衍了,水煮蛋跟煎蛋可完全没法比。 两分钟后,两人的餐就出来了,这还是因为等了一会儿煎蛋的缘故。 “齐老师姜老师,你们两个的粉煮好了。” 两人过来端粉,这次姜雪的态度好多了,一个是齐术向她释放了示好的信号,再一个就是,她喜欢别人一起叫他们两个,好像这样,两人就已经在一起,是一家人了似的。 齐术端粉的时候,还顺带把钱给付了,五毛钱,只是简单吃个早餐,也算是大手笔了。 哪怕后厨那里有点热,潘叶也不想出去打扰他们,闷就闷点吧! 这顿粉,两人都不赶时间,吃的那叫一个慢,都想跟对方多相处一会儿。 说说笑笑的吃个早餐,等离开的时候,两人的眼神已经快要拉丝了,似乎是确定了什么。 半个月后,潘叶就听林梅说了她的班主任跟隔壁数学老师结婚的事。 “他们两个结婚了?”潘叶有点惊讶,声音不自觉提高了一些。 不过,很快,她就控制住了,说实话,有点快了。 但这个快,只是对于她来说的。 不过,在这个时代,三五天搞定人生大事的,大有人在,两人都认识快一年了,这很正常。 按照姜雪自己的想法来说,那就是她跟齐术是真爱,两人是自由恋爱,跟那些盲婚哑嫁的不一样。 “嗯嗯,齐老师跟姜老师,还来了班里面发喜糖,看,就是这个,每个人两颗,我全都带回来了。”林梅喜气洋洋的把糖给拿了出来。 “既然是老师给你的,你吃吧!”潘叶看到两小只眼中的渴望,笑着说道。 两颗糖,三姐妹,这也不好分啊! “明儿个我去供销社买个半斤糖回来,让你们慢慢吃。” 林竹还想挣扎一下:“我跟二姐可以一起分一颗,我只要半颗就可以了,尝尝味,这个是新的,我没吃过。” 潘叶毫不犹豫的拒绝了:“这是你姐姐的,不是你的,如果这糖是你的,你说怎么分就怎么分,如果不是你的,就好好闭嘴,等明天的糖。” 林梅很是犹豫,一边是妹妹渴望的小眼神,一边是手里的喜糖。 最终,她还是做出了决定:“妈,我想分给妹妹们一颗。” 潘叶:“不用,你不能因为别人说了几句,就把属于自己的东西分出去。” “分享是建立在自己愿意的基础上的,要是不愿意,谁来说,都不能分,知不知道?” 林梅点头,但还是坚定的说道:“我愿意分给妹妹,我们三个人一起吃,我会很开心,能跟妹妹分享这个喜糖的。” 潘叶看到乐的牙豁子都笑出来的两姐妹:“还不快谢谢姐姐。” “姐姐是因为姐妹情,跟你们关系好,喜欢你们,才愿意分糖给你们的。” “要是关系不好,她不喜欢你们,才不会分糖给你们。” “谢谢姐姐。”林兰跟林竹笑的可甜了。 “行了,你们去玩吧!我去做饭,不要走远,等会儿就吃晚饭了。” 随着潘叶的话音落下,姐妹三人亲亲热热的,手拉着手,往外走,还不忘回答潘叶:“知道了。” 潘叶原本以为跟齐老师姜老师的交集会由此消失,毕竟组成了一家人,家里有老又有小,两人应该不会来她这吃粉了,谁知道,第二天早上,她竟然看到了姜老师推门进来。 此时时间是早上八点,店里已经没人了,姜雪进来的时候,脸色就很不好看,眼中的疲倦,根本遮掩不了。 “老板娘,来碗瘦肉粉,加个蛋。” 昨天婚礼一结束,齐术的老娘就对她百般挑剔,阴阳怪气的说起了她齐家的家规,齐术那闺女也不是个省心的,打翻了她妈给她陪嫁的一套化妆品。 她当时想着,第一天嘛,下马威,她懂也能理解,只要齐术他妈知道她的心,那就行了,毕竟嫁人肯定是奔着过日子去的,没哪个新嫁娘,会在新婚当天,因为一些不大不小膈应人的事,跟婆家过不去,以后还要过日子的嘛! 可没想到,齐术她妈第二天还不消停,甚至变本加厉,一大早五点多就敲门,让她起床去给一家人做早饭。 很好,以前是有这个规矩,她认,可她强忍着身体不适,辛苦做好三菜一汤,齐术他妈不是太咸太淡就是太油,但一点没少吃,饭桌上的食物,一大半都被扫进了她的肚子。 最后,吃饱都打嗝了,还要说教她,说她不会过日子,谁家大早上吃那么好,按照她这个吃法,家底子再厚,都得被她败光,还骂她是败家娘们。 姜雪也不是没有脾气的,忍到最后,一拍桌子就站起来,跟齐母吵了起来。 吵了十几分后,姜雪反倒是憋了一肚子的气,眼前发黑,看到缩在一边,连个屁都不放的齐术,被气了个半死。 脾气一上来,直接就把桌子给掀了,最后,拿上自己的包,就跑了出去。 一大早起来干活,她的肚子早就饿了,这不,想到潘叶的早餐店味道不错,直接就推门进来了,她不是个委屈自己肚子的人,真饿坏了,就如了那老虔婆的意了。 明明之前见过面的,她一直以为齐术他妈是个慈祥和蔼的长辈,毕竟齐术在她面前,夸的天上有地上无的,谁知道,一结婚,发现是这个德行。 现在木已成舟,后悔也晚了,早知道齐术他妈那么厉害,当初就不该急着结婚,多谈几个月,考察考察才对。 第四十五章 述说委屈 “姜老师,你的粉好了。”潘叶在后厨窗口,叫道。 端粉这事,她这一向是顾客自己来的,没别的原因,忙不过来。 “老板娘,你现在忙吗?”姜雪在潘叶转身的时候,叫住了她。 也许是刚刚潘叶的那个笑容,太过温和亲切,也许是现实与理想的差距正在她心中不断拉大,此时,她只想找个人倾诉。 潘叶愣住了:“不忙啊!看到我这空荡荡的小店没有?” “就你一个,我忙啥啊!” 姜雪闻言一笑:“那就好,你能陪我说说话吗?” 潘叶只犹豫了一秒,就同意了:“能啊!我这也没啥事。” 等潘叶一坐下,姜雪就开始述说,说了昨天婆婆对她的刁难,继女对她的恶意,还有齐术的默不作声。 满肚子的委屈,也就这时候,才泄出来一些。 至于父母,她也没脸去找他们诉苦,除了让他们跟着一起担心难受外,别的作用,什么都起不到。 “你说,人真的会变化那么大吗?” 潘叶知道,她说的是齐术,之前她一直都安静的听着,什么话都没说,但是现在姜雪问了,她也不能不回答。 通过刚刚的一番接触,潘叶倒是挺怜惜这个一脚踏进爱情围墙里的女孩儿的:“有没有可能,他一直都是这样的?从没变过。” 毕竟齐术的母亲,可是二十多岁就守了寡,孩子也只有这一个,自然是把孩子看的跟眼珠子似的。 就这种,母子关系一般而言,都超乎寻常的好,很多母亲,在儿子结婚后,都会有一种自己的所有,被别人抢占的感觉,继而引发婆媳矛盾。 姜雪一下子就愣住了,她还真没从这个角度看过齐术,但是很有道理。 “我以前还真没这么想过。”姜雪露出了一个苦笑。 谁能想到,那么温柔绅士,如同古代话本里翩翩君子似的人,会是一个不会处理家庭关系的男人。 她也不是说要齐术无理由的偏帮她,毕竟一个是媳妇,一个老娘,谁都割舍不下,但是帮理是没问题的,谁有理站谁那边,而不是跟个听不到看不到,没有任何反应似的木头,杵在那里,戳她的心窝子。 今天早上他妈做的那么过分,齐术都没有反应,姜雪觉得这人肯定是指望不上了。 “说实话,今天发生的事情,直到现在,我都还有一种不真实的感觉,一切都发生的太快了,明明昨天这个时候,我还坐在自家床上,憧憬着婚后的美好生活。” “现实给了我一个大嘴巴子,我那些不切实际的幻想,全都被戳破了。” 这话,潘叶不知道怎么去接,批判吧,人家已经够惨了,安慰吧,万一对方真信了,以后在家庭斗争中,被欺负咋办? “想开点,木已成舟,别的不说,人这一辈子,最重要的是衣食住行这四样东西,你不委屈自己不就行了。” “你跟齐术一样是老师,你不比别人差哪里,你每个月都有工资领,这是完全由你自己支配的东西,光是这一点,你就已经打败了镇上95%以上的女人了。” 被潘叶这么一说,姜雪觉得好受多了,没错,她也不差。 她有正式的工作,有工资,还有疼她的父母和哥哥作为后盾,哪怕真的跟齐术过不下去了,也不是无路可走。 再说,她一直觉得,自己嫁给齐术,是下嫁,由不得对方挑三拣四,挑拣的权利,一直在她手里。 她是头婚,齐术是二婚头,还有个闺女,工资两人不相上下,这对于她来说,是优势,她的父亲跟哥哥都是体制内的工作人员,哪是齐术那个早就在家养老的亲妈,能比得上的。 “谢谢,我感觉好受多了。” “你说的对,什么迷惘痛苦,这些都不应该出现在我的情绪里,我已经拥有了那么多东西,要是还不能把日子给过好,还不如找块豆腐,把自己撞死算了。” 姜雪一边嗦粉,一边跟潘叶天南海北的说,说她小时候的事,说她工作的事,绝大多数时间,潘叶都是作为一个安静的倾听者存在的。 别人不知道,反正姜雪的心情是爽快了,很少有人能这么安静,这么有耐心的听她絮叨那些家常琐事,她决定了,潘叶以后就是她的好朋友了。 因为情景的特殊性,潘叶在她心中的排位嗖嗖嗖上升,很快,就挤开办公室那个爱占人便宜的同事,上升到第三位,前面两个,都是她从小玩大小的玩伴,十几年都一起待着,一起长大,可惜,另外两人各自婚嫁后,三人就各处一方,交集慢慢变少了起来。 姜雪吃完没多久,齐术就找过来了。 “姜雪,你还真在这里啊!”齐术看到姜雪身前的碗,知道她已经吃过了,就放心了。 “你怎么来了?”姜雪扭过头,双手交叉在胸前,摆出一副不耐烦,不想见他的样子。 “我来找你,你一声不吭的跑出去,知不知道,我有多担心你。”齐术一屁股坐在了姜雪的座位旁边。 “担心我?” “我怎么不太相信呢!” “早上你妈数落我的时候,你连个屁都不放,现在说这些干什么?”说到底,她还是在意这个。 “那是我妈,百善孝为先,我能怎么样?”齐术皱着眉,一脸为难的说道。 “再说,我妈平时不这样的,等你真正跟她相处久了,你就会发现,她是一个很和善和气的人。” “我相信聪明伶俐的你,能够处理好跟我妈的婆媳关系,不要跟她吵,忍一忍就过去了,就当是为了我,好吗?” 看着齐术那双深情的眼神,姜雪心念一动,差点就答应了。 不过,在看到对面的潘叶后,原本激情跳动的心,瞬间就冷静下来了:“你难道感受不到,你妈对我的排斥吗?” “温柔和善,那都是对你而言,她对我,只有厌恶排斥,你的眼睛难道瞎了,这些,都看不到吗?” “忍一忍?” “我得忍到什么时候,才算是个头?” 第四十六章 茶话会 齐术也很无奈:“我妈是个很好的人,你只需要忍耐一段时间,等她看到了你的好,自然不会再对你有意见了。” “我都问过她了,她那些话,都是真心实意的在提意见,只为了让你的手艺变得更好。” 说着说着,齐术一把搂过姜雪:“你放心,我都说过我妈了,她下次绝对不会再那样了。” “你知道我有多担心你吗?” “还好你聪明,知道自己一个人来粉店吃早餐,不饿着自己。” 姜雪轻轻的推了齐术一下,满脸娇羞道:“还有人在呢!你注意点。” 齐术这才反应过来,坐好。 潘叶觉得自己此时应该在桌底,而不是坐在对面,充当电灯泡。 不过看两人这情形,应该是和好了,话说,姜雪这也太容易哄了吧! 还好之前她很有分寸,话少,不该说的没说,不然,等姜雪一被哄好,他们两口子同仇敌忾,她不就成了那个破坏他们两个感情的恶人了吗? “现在时间不早了,咱们该去学校了。”齐术轻咳一声后说道。 不知道为什么,他此时觉得在这个屋子里待的很不自在,想走了。 “嗯,我也吃完了,咱们走吧!” 姜雪起身,跟潘叶打了个招呼:“潘叶,我走了啊!下次再来找你聊。” “嗯嗯,我就在这里,你随时都可以来。” 等两人手拉手走出三四米远,潘叶还能听到两人的对话声。 “你什么时候跟老板娘关系这么好了?” 姜雪:“就今天啊!我发现潘叶她人特别好,很少有人能这么耐心的听我讲话。” 齐术:“那我呢?” “我对你难道没有耐心吗?” 姜雪:“你懂什么,这不一样...” 两人一离开,潘叶的小店重新恢复了平静,收好碗筷,拿到屋后,潘叶跟林兰林竹两姐妹,一起洗起了碗。 洗碗的时候,很热,因为洗碗要用热水,不然油污很难洗掉,两小只坐着洗碗,脑门都已经在冒汗了。 三遍后,干净的碗被放在一个大框子里,半个小时后,热辣的阳光就晒过来了。 洗完碗筷,锅铲这些,也全都要搓洗一遍,店里的桌椅板凳,全都要用温水擦拭两遍,这样,油污才不会附着在桌椅板凳上。 等这一套忙完下来,时间已经过去了差不多两个小时。 也就这时候,林兰林竹姐妹俩,才会手拉着手,出去玩。 小孩子精力旺盛的很,跑跑跳跳一整天,啥事都没有,吃饭香,晚上睡的也沉,第二天又是活力满满的一天。 刚在躺椅上躺了半个小时,罗丹翠来了:“忙完了没有?走,喝茶去。” “忙完了,今天在谁家?” 之前她们几个关系不错,合得来的,约定好,茶话会的事,基本上两三天开一次。 聊的都是各自所知的八卦,还有一些喜欢聊自家的家事,算是交流感情的一种方式吧! 这时候,大家既不打牌,也不打麻将,只能喝茶了。 罗丹翠:“今天在老芳家里,其他人都到的差不多了,就差你了。” 潘叶:“我这别的没有,小菜还是有不少的,我带碗凉拌海带丝过去吧!这个快。” “那感情好,就念着那个味呢!都十来天没吃了。” 也不知道潘叶那双手,是怎么长的,普普通通的菜,到了她的手里,顿时就变美味了。 她自己在家,就做不出来那个味道。 “这次我看着你做,改明儿我自个在家试试。” “行呐,你可看好了。” 潘叶也没觉得有什么不行的,就普通的凉拌海带丝,后世的短视频平台上,随便一搜,那配方一大把。 她前世就好一个吃,自个在外面住的时候,复刻了不少,现在还能记个七七八八。 之前早就清洗好的海带,用热水泡一会儿,就能切,切好后,下锅焯一下水,入口的东西,如果不煮一下,她不敢下肚。 等捞出来放在凉水里投凉,就可以炒拌料了,大蒜炸至金黄,一点点肥肉沫,再加上酱油,一点点的盐和白糖,捞出海带,就可以拌了。 潘叶都不知道做过多少回了,整个过程行云流水,几分钟的时间,凉拌海带丝就做好了。 “走吧!”罗丹翠端着一大碗海带丝走在前面。 粮油铺老板娘王芳看到罗丹翠,不由打趣道:“让你去叫人,结果,你也不见个人影,再晚点,我们就要去找你们了。” “这不是潘叶现做了一份凉拌海带丝吗?耽误了点时间。”罗丹翠扬了扬手里的大碗。 她可是知道,每次之所以特意叫她去叫潘叶,其中很大一部分原因是潘叶的小菜做的好,大家都馋这一口。 王芳这时候,也看到了潘叶,连忙招呼:“缺谁都缺不了你,那凉拌菜,也不知道你是怎么做的,就两字,好吃。” “别人的咸菜都剩下一大半,就你做的凉拌菜,每次都吃完。” “快跟我进去,专门给你留了位置。” 潘叶也顺从的跟了进去,镇上常年开门做生意的那几家老板娘,基本上都在这里了。 跟她们交好,自然是没有坏处的,再说,这些人都经常关顾她的生意,拌个凉菜而已,小意思,也不值什么钱,海带便宜的很。 潘叶能在镇上立足,除了自个力气大,不好惹之外,在场的这些大姐,也是功不可没。 六个人坐在一起,说说笑笑的,好不热闹。 说着说着,就说到了齐术的老娘,胡桃。 王芳:“我听说,胡桃跟新娶的儿媳妇闹的很是不愉快,桌子都翻了,她那儿媳妇是个厉害的,以后有的热闹看了。” 虽然有些辛灾乐祸的嫌疑,不过,这是人之常情,她跟胡桃合不来,对方明明是个没有工作的妇人,一家子人全靠齐术那点死工资养活,她却莫名其妙对别人有优越感,在生意场上打滚的,就没有蠢人,真当别人看不出来啊! “这是真的,我家就在他们家隔壁,那点动静,我听的是一清二楚。” “好像是胡桃那老婆子挑的事,老姜家的闺女一大早起来忙活,做早饭,那老婆子一点没少吃,还挑刺,姜雪那丫头,也不是个好惹的,自然就闹起来了。” 第四十七章 茶话争端 “没想到啊!姜雪那丫头竟然这么厉害,第一天就敢掀婆家饭桌。” “还好当初我给她介绍我娘家侄子的时候,没成,不然,我娘家还不得被她闹个天翻地覆。” “这女人,不就娶个贞静贤淑能干吗?” “啧啧...这姜雪,不合格,以后有的苦头吃。”说话的是陈记面馆的老板娘,这群人里面,最看潘叶不顺眼的,就是她。 潘叶开的早餐店,抢的可都是他们陈记的生意,她能不恨吗? 刚开始的时候,还讽刺潘叶,用点破凉拌菜来糊弄她们,每天挣那么多钱,买那么多肉,结果来喝茶,竟然只带着那点破凉拌菜来。 她还起哄,说潘叶的粉做的好吃,让潘叶请她们吃粉,让她们全都尝一尝,那粉到底有多好吃。 刘春香的本意是想为难潘叶,结果,被其他人你一句我一句,给怼了个面红耳赤,恨不得找个地洞里钻进去。 至于她们说的,自己先请,想都不用想,每次来喝茶,她带的都是一小碟藠头,这玩意,乡下地头大把的,不花钱。 一次就长记性,后面她再不敢说那些酸言酸语了,索性化悲愤为食欲,潘叶做的凉拌菜,就属她吃的最多,胃口最好。 “你说的好像姜雪看得上你侄子似的,人那是高材生文化人,还是个老师,端铁饭碗,每个月拿工资的。” “你侄子一个乡下人,长的不咋地,家里条件也一般般,人家能看上才怪呢!”罗丹翠也不惯着她。 反正不指望她做生意,得罪就得罪了。 每次对方去了她那边,她才反倒要头疼,讲半天价,买个几两肉回去,抠搜的不行,怪不得生意不行,全靠那几个老客撑着了。 “你这话说的也太难听了,我侄子也没差到哪儿去啊!” “他个高,村里就没几个人的个头比得上他,再说,他多能干啊!两百多斤的谷子,挑着就走。” “这男人,别的都是虚的,脸蛋好看有什么用啊!还是得看能不能干活,力气打不打,能不能养活一家人。” “再说,我侄子是再老实不过的人了,这不比那些虚的,油嘴滑舌,惯会哄人的,来的实在。”刘春香很是不服气,乡下人咋了,她们这些人都是嫌贫爱富,捧有钱人臭脚的。 她就觉得乡下人好,她侄子更是千好万好,一般人,她还瞧不上呢! “得了吧!老实有啥用啊!”罗丹翠的嗤笑声,点燃了对方那脆弱的自尊心。 “老实人还不好吗?” “那有钱的,花花肠子多着呢!” “老实人稳重可靠,我侄子家里还有四个兄弟姐妹,嫁过去,怎么都不会受外人欺负,有的是人撑腰,家里的地也多,还养了三头猪,二十多只鸡,两头牛,就这条件,没几个人能比得上。”刘春香昂着头说道。 她娘家的条件,绝对是顶呱呱,没得挑,姜雪那臭丫头不选她侄子,绝对是她自个的损失。 “不受外人欺负,难道还能不受自己人欺负?”罗丹翠反问道。 这种事,在农村可太常见了。 别人可不会无缘无故来欺负你,踩你,恰恰相反,自家人,才是那个坏事的,欺负起人来,比谁都狠。 “我娘家人的关系好得很,家庭和睦。” “再说,和不和睦关你屁事,我在说姜雪的事,这事跟你有一毛钱的关系吗?由得你在这急赤白脸的跟我顶上吗?”刘春香的脸色已经冷了下来。 她今天也没哪里得罪罗丹翠了,这人怎么跟个疯狗似的,一直追着她咬,难道是看到她买别人的肉了? 可做生意这种事,本来就讲究个你情我愿,对方给的价格低,能讲价,她干嘛要当冤大头,去罗丹翠那儿买贵价肉。 “这事是跟我没关系,可我见不得你吃不着葡萄说葡萄酸的嘴脸,买卖不成仁义在,人姜雪也没哪里得罪你吧!由得你在这胡说八道,败坏人家的名声吗?” 姜雪是她家老二老三的数学老师,平时在学校,可没少照顾他们,管的好,这两个小子的成绩可太让她省心了,特别是数学,每次都能考九十分以上。 光凭这点,姜雪这人,她护定了。 “我怎么败坏她的名声了?” “罗丹翠,我以前怎么没发现,你是人姜家养的一条狗呢?” “什么时候舔上的?” 事情发展到现在,已经不是简单的茶话会了。 刘春香也不是第一次跟人发生冲突了,这人性子要强,还爱挑事,在场的,或多或少,都跟她发生过冲突。 为首的王芳罗丹翠李菊等人,已经暗暗决定,下次再不叫刘春香一起来喝茶了,还不够她吵的,烦死了,本来好好的说着话呢,她又开始了。 “我舔你妈,那姜雪是老师,她教的好,就这么简单。” “都是在镇上住了这么多年的,知根知底,人什么样,我还能不清楚吗?” “你什么样,我还能不清楚吗?”罗丹翠也是恼火了,说话越发的直白起来。 这人说话太没品了,如果下次喝茶,还有刘春香在的话,她说什么都不会来,跟这种人打交道,她嫌掉价。 刘春香原本还想说什么,结果被人给打断了。 王芳:“行了,好好的茶话会,说点别的,你也少说两句,咱们的孩子都在小学读书,你家老四还在姜雪老师手底下上课,你说这些话,不合适。” 李菊点头:“人姜雪也没得罪过你,算了。” 刘春香很是不服气:“我这是实事求是,哪里胡说了?” “那姜雪要是个善茬,还能第一天就跟婆婆顶上?” “就她这个性子,以后胡桃没好日子过,难道是假的?” “就她这种,我还真看不上,整天打扮的妖妖娆娆的,看着就不像是个正经的,好好的黄花大闺女,偏看上个小白脸二婚头,我说她不正经,有错吗?” 刘春香看周围人不说话了,顿时得意洋洋的挑了挑眉,为自己的胜利,而高兴着。 此时,坐在她对面的人,看的是刘春香后面站着的人,那是奉娇,姜雪的亲妈。 第四十八章 回村砍柴 “你们怎么都不说话了?”刘春香洋洋得意的问道。 她认为,是自己那犀利的言语,把这些人给驳的哑口无言了。 “你说谁不正经呢?” 此时,阴恻恻的声音在耳边响起,刘春香想也不想的回道:“那当然是姜...” 突然,一阵猛力袭来,刘春香的腰随着头发撕扯的力道,弯折在众人面前。 “疼疼疼...” “快给我放手...” 刘春香的脸皮都随着头皮的猛烈撕扯,变了型。 挣扎了好一会儿,刘春香才看清楚面前这个女人的脸,一下子就放弃挣扎了,毕竟舞大刀舞到正主面前了,被打一顿,是活该。 她刚刚那些话,茶话会的时候,几个女人说说无妨,反正出了这个门后,她就不认了,可现在被正主抓了个正着,无论怎么辩,都是她不对在先。 再说,姜家可不是好惹的。 “今天老娘要打烂你这张嘴,让你胡说八道,败坏我闺女的名声。” “啪啪啪...” 几个大嘴巴子扇下去,刘春香的脸都被扇肿了,不过,她不敢反抗。 姜雪的父亲跟哥哥,都是坐办公室的,特别是姜雪她哥,跟在镇长身边办事,真要是闹大了,吃亏的一定是她。 还不如现在多挨几个嘴巴子,看着惨一些,这件事,也就过去了。 看奉娇的气出的差不多了,王芳跟李菊开始劝架了,特别是王芳,这可是她家,最怕两人闹出血的是她。 “奉娇,你别跟她一般见识,她那人你又不是不知道,就是嫉妒心强,我们都已经在说她了。” “现在打也打了,她应该是知道错了,姜雪是我们看着长大的,她是啥人,我们再清楚不过了,不是她三两句,就能抹黑的。” 这事奉娇是知道的,她有个小习惯,那就是爱听墙角,平时没事就站别人门外,听里面的人有没有说她家坏话。 如果只是很普通的那种,酸他们家之类的话,她就当没听到,自个心里有数就行了,但是刘春香这种,她是真的忍不了一点。 奉娇这辈子,就两个孩子,一儿一女,都是心头肉,更别说姜雪打小就聪明伶俐,她对姜雪的爱护不比儿子少,这次刘春香是真的惹到她的逆鳞了。 “刘春香,我下次要是再听到你那张臭嘴喷粪,老娘剪了你的嘴。”奉娇义愤填膺的指着刘春香的脑袋骂道。 刘春香捂着脸哭的好不凄惨,站着乖乖挨骂,连头都不敢抬。 不过她这都是咎由自取的,还真没人可怜她。 “行了,别为了这种人,气坏自个的身子,你又不是第一天认识她,她这种人,没得改了。”罗丹翠上前拉住奉娇的手,把人拉到了之前刘春香坐的位置上。 刘春香一个人站在原地愣了一会儿,很快,就自个跑了,整套流程下来,她都没敢发出什么大动静。 等人走了,奉娇直接往地上吐了口吐沫,嘴里说着晦气二字。 “你们也真是的,这种倒霉东西,怎么也叫来一起喝茶,你们也不嫌晦气。” 李菊的屁股往奉娇那边挪了挪:“没人叫她,她自己来的,既然来了,也不好把人往外赶。” “下次肯定不会再叫她了,她这人十几年了,还是那副小家子气的模样,爱在背后蛐蛐别人,其实我早就看她不顺眼了...” 两个女人热火朝天的聊了起来,王芳不甘示弱,很快,也借着一个话题插了进去,罗丹翠也是个爱聊的,四人热火朝天的聊了起来。 剩下几个人,性格就内敛一些,除了吃菜喝茶,就是跟身边的人有一搭没一搭的说话,气氛倒也和谐。 只要没人挑事,大家说说笑笑的,时间过的也快。 潘叶也挺满意的,以后茶话会,那根搅屎棍,应该不会再出现了。 现在没有手机,时间过的很慢,但是喝茶聊天的时候,时间过的还是很快的,不知不觉间,一两个小时,就又混过去了。 她虽然很少说话,但是耳朵一直有在听别人说话,她觉得蛮有趣的。 等秋收彻底过去,镇上赶集的人多了起来,有交粮的,也有卖粮的,潘叶去集市上买了五十斤新鲜大米回来放着,慢慢吃,这可是今年新出的大米,香着呢! 除此之外,黄豆花生绿豆这些,她也都买了一些回来,黄豆是用来做霉豆子的,这个好吃。 花生的用途就多了,能用来生芽,剥壳后,花生米用来炖骨头汤,也是汤鲜味美。 绿豆,她是特意买回来生芽的,冬天没菜吃的时候,用绿豆芽来打火锅,老美了。 干菜这些,也屯了点,用辣椒和盐,放坛子里腌着,要吃的时候,直接拿出来,跟肉一起炒,绝对是下饭神器。 十月底,天气转凉,潘叶带着孩子回村回的勤快一些了,老家的柴火没多少了,她打算带着几个孩子,上山存点。 毕竟乡下地方,柴火这种东西,可太重要了,干什么都离不了柴,煤气跟煤块这些要钱的东西,对于村民来说,是消费不起的,不要钱的,才是真实惠。 林梅三姐妹是走着回去的,潘叶则是骑着自行车回,后座上绑着家里不用的几床老棉被。 “潘叶,你今儿个怎么带那么多东西回来?”王麻子老婆,看到潘叶后座上,包裹严实的东西,不由得好奇问道。 话说,潘叶的新车可真神气啊!骑着车,嗖的一下,就从镇上回来了。 虽然潘叶的自行车,不是村里的第一辆自行车,但那也是稀有的,除了村长跟刘木匠外,第三个买自行车的,就是潘叶了。 “都是些不用的破烂棉被,放在那里也是占地方,我索性就都带回来了,如果晚上不回镇上,家里也能睡人。”潘叶指着身后用塑料布包裹严实的东西,说道。 家里虽然因为长久没住人,灰尘有点多,不过,收拾一下,还是能住的。 上个月,她就把家里的被子都给换了,毕竟那几十年的老棉被,她盖的实在不舒服,总感觉被子上有虫子,索性,就都换了。 第四十九章 上山砍柴 两人说会儿话的功夫,就看到林爱国挑着满满一担子的柴火往回赶。 双方见了面,就跟不认识一样,连个招呼都没打一声。 等人走过去了,王麻子媳妇,才在潘叶耳边小声蛐蛐道:“这半个月,林老二干活可卖力了,又是挑水又是砍柴的,就没有一刻是闲的。” “之前他在床上躺着动不了,牛大嘴就很生气,经常性对着他指桑骂槐,等人好一点了,就赶忙把人赶去干活了。” “她也是真狠心,就不怕把人给累出个好歹来。” 潘叶摇摇头:“这两人一个愿打一个愿挨,人亲儿子,都不心疼他这个老子,那用得着咱们在这说这些。” “再说,牛大嘴心里应该有数的,毕竟相伴几十年的老伴,总不能把人给整死吧!” 王麻子媳妇此时一言难尽的看着潘叶:“你是不是对你婆婆有什么误解?” “她就是单纯的又蠢又毒,不想干活,也亏得她嫁了个好男人,不然...哼,就她这样的,还不得三天两头的被男人打。” 还真别说,像林爱国这种,能干活能养家,不打老婆还听老婆话的男人,在这个时代,已经算是打着灯笼都难找的,顶顶好的好男人了。 两人简单聊了一会儿,就分开了,毕竟王麻子媳妇,家里事不少,简单聊一会儿没事,久了不行。 潘叶一回家,第一件事,就是拎着桶,去村口的小溪拎水回来擦洗东西。 等林梅三姐妹到了,也加入了进来,潘叶则是负责挑水,她力气大。 半个小时过去了,母女四人歇了一会儿,就上山了。 之前山上封禁了三个月,是为休养生息,在这段时间内,谁都不能上山捡柴砍柴,被抓到,是要罚钱的。 时间一到,山上解封,刚秋收完,有大把时间的村民,全都挥舞着镰刀上了山,为冬天的到来,做准备。 母女四人上山的时候,还遇到了几个挑着满满一担柴火下山的人,打了个招呼,就错身而过,朝着各自的目的地走去。 林子外围的柴火已经被村民砍的差不多了,里侧的倒是还剩不少。 地上的针叶都被小孩子用耙子刮干净了,剩下的都是树上的那些枯枝,砍枯枝的时候,顺带摇下来的枯松叶,也是她们的收获之一。 潘叶选中一颗大树,三两下就爬了上去,她力气大,只要手上功夫稳,爬树的问题就不大。 “你们不要站在这树底下了,等会儿叶子虫子全都落你们头上去了。” “你们可以在这附近看一看,如果有松果小树枝这些东西,都能捡,你们以前来捡过柴,知道该怎么做的。” 林梅点头:“我知道,妈你就放心干吧!” “有我看着她们,不会有事的。” 三小只走开后,潘叶开始砍柴,被磨的十分锋利的镰刀,三两下,就能砍断一根小儿手腕粗的枯树枝。 随着镰刀的挥砍,有成年人大腿粗的松树,叶子随风落下,原本干干净净的泥地,瞬间铺上了一层薄薄的松叶。 一个多小时后,潘叶看着一地的树枝,拿着镰刀去割了几条柔韧性强的树藤,这种树藤,就像菟丝子一样,攀附在大树上,被砍断后,大树上一条条特别明显的勒痕,就是它的杰作。 “你们三个,过来帮我绑柴火,我一个人搞不定。” 林梅放弃了高处的松果,弯腰带着一大兜的松果跑了回来。 此时的背篓里,2/3已经被松果给装满了。 大竹篮里,装的是松针叶子。 在三姐妹的帮助下,潘叶用树藤,把一大堆的树枝,捆成了四捆柴火,一边两捆,她一趟就可以把东西带回去。 林梅则是背着松果,跟在后面。 林兰跟林竹两人则是合作,一人一边,一起抬着大竹篮往回走。 回村的路上,人很多,看到潘叶肩膀上的担子,都是调侃居多的,不过,更多的是敬服,一个女人,仅凭自己撑起了一个家,这是很多男人都做不到的,她做到了。 一回到家,大伯母陈美玉就来了,还带了一麻袋的红薯过来,都是十几天前,从地里挖出来,窖藏好的。 “大伯母,你怎么带这么多东西过来?”潘叶放好柴火后,连忙迎了上去,一把接过了她大伯母手里的东西。 “我听王麻子媳妇说,你回来了,我赶忙下窖收拾了一袋子红薯就过来了,等会儿,你走的时候,把这些红薯带上。” “这都是些便宜东西,不值什么钱,就是图个新鲜,我想你没有,就给你送点过来。” “其实还有五十斤大米,这都是你那一亩地的租子,但是你大伯说,他之前看到你买了新米,所以,这米,等过年的时候,我再让你大伯给你送过去。” 虽然潘叶把地交给他们打理的时候,说不要租子,可大家都要,她不要怎么行? 这便宜两口子商量了,不能占,平时潘叶已经帮衬他们够多了。 潘叶那块地位于山脚,是块旱地,经常性缺水种不了水稻,但是种些红薯玉米之类耐旱的作物还是没问题的。 像水田这种上等田,一亩租一年得要二百斤稻谷,但是像潘叶这种下等田,一百斤稻谷就顶天了,这还是一年两季的租金,所以,陈美玉两口子,能给出五十斤大米,已经是十分厚道了。 其中的二十斤大米,是看在潘叶这个人的面子上,给出的粮食。 “别,大伯母,你是知道我的,我现在不缺买粮食的那点钱,平时你们就老给我送菜去,什么茄子洋柿子黄瓜这些,早就够了,你要是再说租子什么的,我可真没脸见人了。” “你看这一大袋子红薯,你一分钱都没要我的,白送给我了,这难道还不够吗?” “所以说,这大米可千万别送了,你们自己留着吃多好啊!林安现在正是长身体的时候,不能缺了吃的。” 虽然大米潘叶没打算要,但是她大伯跟大伯母的态度摆出来了,这是让人觉得,十分舒心的一个点。 第五十章 小黑狗旺财 “我家不缺粮食,平安吃的大米还是有的,我们一家三口,两个人养活一个人还是没问题的,家里的粮食很宽裕。” “今年在你的帮助下,卖菜卖蘑菇这些,攒下了一笔钱,不然,家里的粮食是要拖一些到镇上去卖掉换钱的。” “我家养的那三头猪可肥了,这都是你的功劳,等杀年猪的时候,我让你大伯给你送肉过去。” 她对潘叶这么好,那也是有原因的,虽然潘叶从没跟他们说过,给平安拿包子,让平安在她那儿吃粉的事,但是平安回来,都跟他们老两口说了。 老来得子,这辈子就这一个宝贝疙瘩,陈美玉两口子把林安看的跟眼珠子似的,潘叶对平安好,可比对他们老两口好,还要让人高兴。 谁对平安好,他们就对谁好。 “大伯母,真不用,你猪喂的好,那是你的功劳,每天天不亮,就四处寻摸猪草,村里没几个妇女,养猪比得过你。”潘叶觉得她大伯两口子人是真好。 对这种人好,才有那种心甘情愿的感觉。 “行了,你就别跟我争了,要是再推辞,我该不高兴了。” “该怎么做,我心里有数。”陈美玉装出一副不太高兴的样子,说道。 不过,随后,一秒破功:“现在时间不早了,之前我原本想叫你去我那儿坐坐的,也没时间了。” “你也别太累了,我们这些面朝黄土背朝天的,一年到头,也能混上两个月的休息时间,你也要适当给自己放放假,别把绳拉的太紧了,钱是挣不完的。” “一大家子人都指望你一个人吃饭呢!你要是累垮了,这个家也就垮了。” 她是真心疼潘叶,二十多岁的年纪,一个女人撑起一个家,虽然从没听她喊过苦,叫过累,但是内里的苦楚,只能自己咽下。 “我知道的,大伯母,别担心我,我每天都有休息的。” “我只做早上的生意,没那么累的。” 陈美玉点头:“你自己知道就行,我先走了,不耽误你回镇上,下次等你回来,有时间,咱们再好好聊。” “我家的小笨鸡,都养大,能杀了,下次回来吃中午饭,去我家吃。” “好,慢走啊!”潘叶往外走了几步,送了送她大伯母,就又回来了。 这一大袋红薯,够她们吃很多天了,当然,不是正餐,是补充餐,平时没事的时候,啃一啃。 红薯可是个好东西,蒸炸煎煮烤都好吃。 潘叶原本答应三姐妹,等回的时候,把三姐妹都带上,现在有了这一袋红薯,看样子,是不成了。 看着姐妹三个失落的眼神,潘叶决定:“行了,一人一段路,咱们一起回。” 听到这话,三姐妹的眼神都鲜活起来了。 “但是现在又有一个问题,谁先坐,谁后坐?” “你们三个商量一下,到时候,给我答案,放心,三段路的总长差不多,虽然我做不到路程的绝对等同一致,但是大差不离,还是能做到的。” 潘叶本来就没打算失信,只不过,是变通一下罢了。 等潘叶骑车带着林竹回到镇上,已经五点半了,这时候,六点就快要天黑了,所以,她要马上做晚饭。 之前买的白萝卜,加上一些切的碎碎的肉沫,再加上一些干辣椒和酱油盐巴,一道简单的萝卜炖肉就做好了。 饭是用高压锅做的,刚开始是林竹看着火,等林梅一回来,就交给她了,林梅已经学会做饭了。 一旦高压锅上的排气冒开始发出动静,煤炉子上就要架铁钳子,避免高温把底下的饭给烧糊了。 又过几分钟,就可以把高压锅给端下来了,锅内余下的高温蒸汽,足以把那些还没熟的饭焖熟。 用高压锅做出来的饭,底下是酥酥脆脆的锅巴,上面是软糯香甜的米饭。 潘叶这次的饭菜做的比平时多,毕竟一个两个,都干了不少体力活,饿了自然就胃口好,没想到,最后,竟然还剩下了一些。 她直接拿饭勺,把剩下那点米饭,倒进铁盆里,又倒了一点点菜汤,沾点油星,还放了两块萝卜进去。 看到潘叶这架势,林竹赶忙凑过去:“妈,给我吧!我去喂旺财,这次轮到我了。” 旺财是只两个多月大的小黑狗,是只母狗,全身都是黑色的,但不是五黑犬,它的舌头是花色的。 它是半个月前来到潘叶家的,小小一个,软软萌萌的叫声,瞬间就俘获了家里一大三小,四个人的芳心,都对它爱得不得了。 每天喂饭的事,都是姐妹三人猜拳轮流来的。 喂饭的事能放,但是放饭的事不能放,主要是担心她们喂太咸。 狗子虽然生命力顽强,有点剩饭剩菜就能养活,但是,一些方面还是要注意的,这可是她的小狗,潘叶当然想让狗子长长久久的陪伴她。 现在小狗还小,潘叶平时都是把它栓在屋后搭建的一个小棚子里的,等林兰跟林竹或者是林梅有空了,会带着小狗出去玩。 这时候专业的偷狗贼,虽然没什么,但是馋肉的太多了,难保小狗出去溜达的时候,不会变成别人餐盘里的一堆肉。 潘叶原本是想要一只小公狗的,可屠宰场看门那只母狗,生的那窝狗崽子里面,只有一只公狗,还让看门那人养牛的亲戚给提前预订了。 其实,旺财也很好,她之前想要什么样的狗不重要,只要旺财进了她家的门,以后就是她的狗了,以后就是她家的一员。 “等旺财吃完,你们去遛一遛它,关它一下午了,也该带它去活动活动。” 林竹很是高兴:“妈,你就放心吧!等旺财吃完,我就带它出去溜。” 林兰也站出来,拉住林竹的手:“我也要跟旺财一起出去玩。” 林梅就更不会落下了,她负责看住旺财和两个妹妹。 屋子后面低矮却干净的窝棚里,旺财看到不远处熟悉的身影,身后的尾巴摇的跟风火轮似的,如果不是绳子限制了它的发挥,它早就扑到三个小主人身上去了。 第五十一章 再次受伤 在家安生了没两天,徐清来了。 一进门就很着急的说道:“大嫂,你快跟我一起去县城看看吧!” “爸他不小心摔了,伤到了腰,被送到县医院去了,很严重,现在婆婆跟林军,都在县医院守着爸。” 徐清这会子是真着急,公公徐爱国才刚好没多久,干了半个多月的活,就又出事了。 昨天早上牛大嘴运气好,在山林里侧,发现了一颗枯死的大树,这种好事,可不是什么时候,都遇得到的。 于是,全家总动员,先砍树,树倒了后,砍树枝,大树太重了,得砍成一段段的,分开运回去。 除此之外,树根也是绝对不可以放弃的,林爱国拿个锄头,把树根给完整的挖了出来。 一家子人没一个顶用的,只能靠他,本来忙活两三个小时,人都快要虚脱了,谁知道,跟林军抬着一节树干下一个小坡的时候,林军被草绊了脚,走在前头的林爱国就遭殃了。 人当时就被树干砸到了背,倒了下去,滚下去时,还被树干砸了,最严重的地方,鲜血淋漓,深可见骨。 感觉当时人就要不行了,于是,林军赶紧叫人,把他爸送去了卫生院。 卫生院的大夫,一看这架势,哪敢收啊!给人做了简单的止血包扎,就让送县城去。 卫生院这地方,简单的止血,治个感冒发烧,那没问题,甚至接生,也属于业务范畴,至少比乡下的产婆更靠谱,偶尔还承接一下计生办的单子,给人上上环,但林爱国这种,就明显超出其能力范畴了。 卫生院的院长李志文看了林爱国的后背,对方的脊椎骨最轻最轻也是错位骨裂,轻则躺上半年,这还是在治疗得当的情况下,重则瘫痪,更严重的,也不是不可能发生。 潘叶摊开手:“你看我像不像大夫?” 徐清觉得有些摸不准头脑:“你在说什么乱七八糟的?你怎么会是大夫?” “我说,爸他去县医院住院了,情况很严重,咱们一起去县医院看看他吧!” 潘叶:“你怎么就听不懂人话呢?” “跟你说话,可真费劲。” “我既不是大夫,跟他关系也不好,这人住院了,我过去干什么?让人堵心吗?” “也不知道你安的是什么心?” “再说,我这忙着呢!你看我像是有时间,去看他的人吗?” “这人都这样了,我看不看的,也不管用,放心,等人出院回家了,碍于礼节性的社会习俗,我会回去看看他的。” 说看就真是单纯的看看,连东西都没打算带的那种,她没那么多善心散发给对原身,以及原身孩子那么大恶意的人。 是,林老头是比牛大嘴要好上一些,但也有限,打从他默认牛大嘴跟林军徐清三人对大房一家敲骨吸髓开始,一个帮凶的身份标签跑不了。 对待敌人,潘叶一直都是如秋风扫落叶般无情的。 徐清满脸愤怒,手颤抖的指着潘叶说道:“你这人怎么这么冷漠无情?” “爸他现在可能都不行了,你竟然能眼睁睁的看着他死,不管不问的,你还是个人吗?” 潘叶一掌拍开指着她的手指:“别站在道德制高点来道德绑架我。” “他是怎么变成这样的,你应该比我更清楚,他哪怕死了,罪魁祸首也是你们一家,跟我没关系。” “还有,我们之间的关系没好到那个地步,死不死的,你说了不算,我说了也不算,阎王爷说了才算,你不也一样眼睁睁的看着他死吗?” “你是医生能救他?还是有大把的钱财,能眼都不眨一下,花在他身上?” 看着徐清沉默的表情,潘叶笑了:“你看,你自己都做不到,或者说,压根不会去做的事,却要求我去做,真当我傻啊!” “林爱国是为了你们一家变成这样的,如果他真死了,该内疚的是你们,而不是我。” “徐清,别把别人当傻瓜,这次你来的目的,我跟你都很清楚。” “你要是识相,就自个滚,要是不识相,那就我来让你滚,结果都一样。” 徐清气的咬紧了牙关,但是无济于事,她拿潘叶没办法:“爸现在在住院,你也得负责。” “大哥人虽然没了,但是你还在,大哥还有三个孩子,本来爸住院的花销,就该两兄弟共同承担的。” “除此之外,爸住院的时候,你们也得去照顾,一边两天,轮着来,你要是不愿意去,就得出钱,请人去照顾。” 罗丹翠在门外站了一会儿,原本以为之前徐清的发言就已经够不要脸,够炸裂了,没想到,还有更不要脸的。 她这是变着法的,想借口,搜刮潘叶的钱啊! 果然,潘叶在这镇上立足,赚了几个钱,眼红的人太多了。 罗丹翠这人好强,这才会是这个想法,要换一个人来,大多会圣母心发作,让潘叶承担该她的那份责任,这也是这时候,绝大多数人的想法,对孝道、家庭和睦这些东西很看重。 潘叶是从后世来的,她疯了,才会为了那几句好话,为了一个好听的名声,把自己辛苦挣的钱,乖乖捧上,奉献给别人,赚钱的难,这大半年时间,她已经深刻体会过了。 罗丹翠的进门,没引起两人的注意。 潘叶双手抱在胸前:“想都别想,钱是我辛苦挣的,跟你们没一毛钱关系,怎么花我挣的那点钱,还轮不到你们来帮我做主。” 徐清眼见说不通潘叶,左右张望了一下,一屁股坐在了一边的长凳上,大有一副,你不给钱,我就不走的架势。 潘叶脾气一上来,就想把人给扔出去,就像当初扔林巧那样。 这家小店,现在被视为她的领地,徐清在这杵着,就像是病菌入侵了一样,弄得她浑身不舒坦。 罗丹翠上前几步,拦住了潘叶:“你别冲动,到时候,落人话柄。” “她想在这坐着,就让她坐吧!随便她坐,不搭理她就是了,也碍不到你什么事。” 第五十二章 心生歹意 徐清在潘叶小店,磨了一个多小时,期间,无论她说什么,潘叶都不管不问,只跟罗丹翠说话,把她忽略了个彻底。 时间一长,她自己顶不住,就忧心忡忡的回去了。 当天晚上,牛大嘴也回来了,医院那地方,她待的不舒服,感觉哪哪都充斥着压抑二字,所以,不顾林军的反对,回了家。 牛大嘴不想待,林军也不想啊!可他妈借口自己不识字,不认路,在医院这地方两眼一抹黑,就是个睁眼瞎,留下他一个人跑了。 林军也是没法子了,总不能任由老爷子一个人在医院孤零零的住着吧! 不过还好,县城他不常来,对他来说,这个小城里的景色,哪哪都是新鲜的,他干逛的也很起劲,只一日三餐,准时回医院投喂他爸就行了。 有时候忘记了,饿个一顿也不是什么大问题,毕竟他爸现在干躺着也不干活,一顿不吃,应该也不饿。 牛大嘴一路从镇上走回来,走到半道上的时候,天都黑了,全凭对路的熟悉,才一路摸爬滚打,安然无恙的回了家。 “砰”的一声,林家大门被猛的踹开,徐清跟三个孩子被吓了一跳。 反射性扭过头的徐清看到是牛大嘴,第一反应,是松了一口气,随后,就是不高兴:“妈,咱们的门,不是铁打的,照你这么个踹法,用不了多久,就该报废了。” 牛大嘴压根就没听清楚徐清在说什么,三两步走过去,看到桌子上的鸡蛋汤,干咽了两下口水,就毫不犹豫的伸手,端起装鸡蛋汤的碗,小嘬了一口,发现不烫,是温热的后,直接就大口喝了起来。 几秒钟的时间,大半碗鸡蛋汤,就进了她的肚子。 徐清看到这一幕,脸色那叫一个难看,这是她专门煮给孩子改善伙食,养身体的,她自己都舍不得喝,就尝了一小口,剩下的打算,明天早上给孩子泡饭吃,谁知道,被回来的牛大嘴,三两口干掉了。 “你看什么?”牛大嘴注意到了徐清的表情。 “你爸还在医院住院,这一趟下来,还不知道要花多少钱,我跟你男人在医院腿都快跑断了,你个在家里带孩子,什么都不用干,享清福的人,竟然拿我的鸡蛋,开小灶,你也不怕丧了良心。” “老娘辛辛苦苦走回来,你连问都不问一句,我吃口鸡蛋汤,你倒是急了,有你这么当人儿媳妇的吗?” 徐清憋着气,不说话,这事真要是说出去,是她理亏。 看徐清蔫巴,不敢跟她顶嘴了,牛大嘴才满意的点点头:“知道错就好,那你还有救。” “家里的鸡都是我的,我养的,我喂的,下次要想吃鸡蛋,必须得得到我的许可,这次就算了,下次注意。” “还有饭没有?给我饿够呛。” 徐清摇摇头:“我不知道你回来,就只做了我们母子四人的饭。” 看牛大嘴面色不渝,她又补充道:“家里还有面条,下碗面行不行?” 牛大嘴点头:“也行,给我多下点,饿了,对了,再给我煎个鸡蛋,医院里的吃食一点油星都没有,给我馋坏了。” 哪怕有油星,看到那价格,牛大嘴也能忍住馋意,不光她忍住了,林军也被她管的忍住了,这次回来,她只给了林军两天的伙食费,剩下的,走一步看一步吧! 说实话,到了现在这个地步,牛大嘴也感觉自己六神无主,没了主意。 徐清的动作很快,几分钟后,一碗清清淡淡的素面就被端上了桌,上面卧着一个煎成金黄色的荷包蛋,一看就让人食指大动。 牛大嘴狼吞虎咽的吃着素面,徐清则是给最小的那个孩子喂饭,就这小子,吃饭最不老实,吃的到处都是,徐清看的难受,索性就喂到了现在。 剩下两个孩子,还是很省心的,乖乖吃饭,很听话,不过,最引人关注、让人记忆深刻的,往往不是最听话的,而是最闹腾的那个。 等那股饿劲缓过去,牛大嘴吃面的速度变慢了,此时,她又想起了自己之前交代徐清的事:“潘叶那边,你去了吗?她怎么说的?” 老头子在医院的花销可不便宜,送去医院那天,她带了六十块钱去,其中五十块,都交了住院费,剩下十块,母子俩用来吃饭。 就今天下午,她去问了大夫,那五十块,就剩下十几块了,之前她跟徐清合伙做生意,挣的那点钱,全都贴进去了不说,自己还要往里搭。 钱就是她牛大嘴的命,老头子那边,必须要想办法,找人来承担,她第一个想到的,就是潘叶,她有钱,跟老林家有脱不开的关系,这事找潘叶,比找林爱国那两个兄弟,来的靠谱。 徐清喂饭的动作顿了顿,低下了头,很是委屈:“她说这事跟她没关系,她不是医生,看不了病,治不了人,也做不了阎王爷的主。” “还说了很多难听的话,我都说不出口,差点,我就让她给撵出去了。” “妈,要不还是算了吧!潘叶她不会听我们的,她心里肯定还恨着我们呢!” 挑拨离间,很简单,也很实用。 牛大嘴一拍桌子:“反了她了,她要是敢不管,咱们就找亲戚朋友闹上门去,看她生意还怎么做?” “名声臭了,她做的粉再好吃,也没人去吃,我就不信她敢冒这个险。” “今天就算了,明天我跟你再去一趟,把事情的利弊跟她说清楚,她不敢不拿钱的。” 现在潘叶的生意越做越红火,不止她眼红,亲戚朋友也眼红,除了老大一家巴了上去,其他人,可没从潘叶那儿得到任何好处。 如果潘叶不肯答应,非要撕破脸皮,口子一开,自然有人跟着她们上去撕扯,好处什么的,肯定没有,但是潘叶绝对落不着什么好。 大家辛辛苦苦一整年,都挣不了几个钱,潘叶一个女人,在镇上开个小店,一个人,就能挣一大家子人辛辛苦苦下地干活、养猪养鸡都挣不到的钱,眼红的人可太多了。 第五十三章 名声威胁 第二天早上,徐清一大早就起床,煮了一大锅的猪食,里面有剁碎的干红薯藤,有昨天下午她找回家的野菜,还有剃好晒干的红薯干。 这都十一月了,眼瞅着就要过年了,家里的猪都干瘪的不行,一个个瘦的跟排骨精似的,不得喂好点,让它们长点肉啊! 红薯干可是粮食,家里煮饭的时候,都是一半红薯干,一半米的,在这种情况下,徐清舍得给猪喂红薯干吃,已经算是咬牙出血了。 牛大嘴起的就比较晚了,医院那地方,吵吵嚷嚷的,住院病人有张床,她可没有,一直都是跟林爱国挤着睡的,睡眠质量自然没法保证。 一张床最多只能睡下两个人,林军没办法,只能租床睡,一毛钱一晚,还有床薄被,现在这个天,真要是搁地上睡上一晚,第二天起床打针,感冒发烧的,绝对有他一个。 这不,牛大嘴先回来的理由又多了一个,省钱,她一走,林军那张床,自然是不用租了。 八点,清晨的霞光穿越云层,驱散了不少寒意。 牛大嘴一边往嘴里扒拉稀饭,一边说道:“等我吃完,就去镇上找潘叶要钱。” “这次我去就行了,你在家里等着,带好孩子,干好家务,我那身衣服,四五天没换,你给我洗了,洗干净点。” “今天天气好,太阳出来了,家里的被子棉衣这些,你都拿出来晒晒。” 徐清沉默了一会儿,点了点头,没说话,算是默认了。 婆媳俩现在齐心协力的想要从潘叶那边弄到钱,自然不会人为的制造内部矛盾。 徐清是能忍则忍,牛大嘴是看不过眼就说,但是不深究,糊弄就糊弄吧! 两人都觉得自己为这个家,做出了很大的牺牲。 牛大嘴吃完饭,在家磨蹭了一会儿,就出门了。 一路上,遇到村里人,也只是简单的说了一会儿话,把林爱国的情况尽数告知,就离开了,没有过多的拉扯寒暄。 她离开没一会儿,林爱国情况不好,病重的事,瞬间在村里传开了,其中也包括,住院两天,花了多少钱的事。 牛大嘴也没隐瞒自己这次出门的目的,只说去找潘叶,又说林爱国这次住院要花多少多少钱,家里的存款所剩无几之类的事,前调是先打下了。 潘叶在八点半,送走店里的最后一个客人后,把门口的营业牌子,翻转过来,改为歇业休息。 今天的生意很不错,来的人一波接一波,挣钱虽然快乐,但是忙得飞起,累的满头大汗。 她熬的骨汤已经用完了,没汤,自然没法再煮粉煮面了,她也终于能休息了。 打从上个月开始,她就没再做包子了,任由那些老客怎么劝说,都不卖了,店里就她一个成年劳动力,要兼顾两样事,实在是忙不过来。 挣钱虽然好,但是她并不想活的那么累,现在卖粉都有点忙不过来了,更别说继续卖包子了。 虽然挣的少点,但还是身体重要,累坏了身体,哪怕挣再多钱,都是空的。 潘叶一屁股坐在躺椅上,连动都不想动了,屋后是洗碗的林兰林竹,这些小事,姐妹俩已经能很好的胜任了,潘叶累的时候,都是完全交给她们的。 至于会不会有任用童工的愧疚,她的回答是,完全没有。 她已经为这个家付出了这么多,如果姐妹三人理所应当的坐视她的付出的话,那这三个娃,大概率是废了。 现在姐妹三个想要给她帮忙,帮她干活,她不会拒绝,自己这条命也是命,该干就干,该松懈的时候,就松懈,如果什么都揽在自己身上,只想把最好的捧给孩子,孩子长大后,是很难跟母亲共情的。 摇椅很舒服,微风悄无声息的潜进了屋,给女人带去了一丝清凉,潘叶躺的都快睡着了。 牛大嘴一推开门,面对的就是潘叶这副悠哉无比的场景,看的人眼红,凭什么她能这么轻松? 还没等她走近,潘叶反射性的睁开了眼,一抬头,看到了牛大嘴。 潘叶的声音很冷:“你来干什么?” 她很不喜欢这种时时被人打扰的生活,在她的地盘,每天早上有食客进进出出,那是为了挣钱,可其余时间,她是享受那种独处时的安静氛围的。 这段时间,不速之客一茬接一茬的来,说实话,很烦人,烦的她想要逃离这里,找一个没人认识的地方,重新开始。 牛大嘴气势上一点不弱,一屁股坐在了潘叶身边的凳子上:“我来找你要钱,这次你公公进了医院,花销不少,这事,你也得承担一半的责任。” “你也不想潘叶不孝的名声,传遍整个石牛镇吧!” “我听说,你这小店的生意很不错,你不想失去这个小店吧!” “做生意的事,就是开头难,你这小店的头已经开好了,接下来,躺着都能赚钱,你也不想这个小店被毁掉吧!” 潘叶从躺椅上,站了起来:“你在威胁我?” 之前躺着的时候,总感觉不得劲,从下往上看人,气势明显不足。 牛大嘴微微一笑:“你觉得是,那就是,你觉得不是,那就不是。” “我现在不正跟你商量吗?” “威胁,那得是之后的事了,咱俩的商量结果,还没出来呢!威胁还谈不上。” 她表现的很有自信,不信潘叶真有那么大的魄力,不信潘叶真不在乎她赖以谋生的小店。 潘叶才不会信她说的话:“我这个人,最不怕的就是威胁,名声这种东西,生不带来,死不带去的,我不在乎。” “你要想传,那就尽管去,我要是皱一下眉头,算我输。” 笑话,牛大嘴的套路,她还不清楚吗?只要这次她成功的用名声这两个字,从她这里套到了钱,下次就离的不远了。 这就是个永远填不满的无底洞,天坑般的存在。 如果这次牛大嘴成功了,那林家人会成为咬在她们一家身上,甩都甩不掉的吸血蚂蝗。 第五十四章 博取同情 牛大嘴气的手抖,指着潘叶,眼神那叫一个凶恶:“这可是你说的,千万不要后悔。” “名声的重要性,不用我来告诉你吧!” “只要你潘叶不孝的名声传出去,不说这个小店,就是你那三个闺女,以后在这石牛镇,也抬不起头来,肯定会天天被别的孩子欺负。” “你真的想好了,要这么做吗?” “我要的不多,给我五十块钱,把老头子的医药费交了,我再不来纠缠,这点,我可以保证。” “五十块,这点钱,对你来说,只是毛毛雨,你一个月都不用,就挣回来了,好好考虑一下吧!” 如果可以,牛大嘴是不想撕破脸皮的,潘叶的名声臭了,对她虽然没有害处,但是也没有好处啊! 说来说去,要钱,才是她这趟的最终目的,别的,都能为这个目的,退让。 潘叶斩钉截铁的挥了挥手:“不用考虑,你去传吧!” “反正,我没钱。” 谁都不能以道德绑架的方式,从她口袋里,掏出钱来。 潘叶无所谓的态度,惹怒了牛大嘴,她真就一点都不在乎吗?连讨价还价,都没想过。 牛大嘴是真的觉得潘叶硌牙,就像是铁丸子,锤不扁砸不烂,如何都奈何不了的那种铁丸子。 “你确定?” “我要的也不多,这个数字,你要是不同意,还可以再商量商量。” 只要能要到钱,多少都无所谓。 “算我借的,行不行?” 有借无还,再借不难嘛! “不...行...” 潘叶无趣的发出一声嗤笑:“我很确定,你不用再试探了,想做什么,就去做吧!” 牛大嘴憋了一肚子气往回走,快到村口了,直接用手心舀水,把眼睛埋在了水里,等眼眶通红,眼眸控制不住的往外流出一些眼泪水的时候,大步往村里走去。 现在是农闲的时候,除了上山砍柴,也就打理一下地里的白菜青菜豌豆蚕豆油菜这些,这都是好打理的,而且活不多,到这时候,地里的草都不爱长了。 牛大嘴一出现,就被村口坐着说闲话的人发现了。 “牛大嘴,你咋了?眼眶那么红,被谁给打了?”王麻子老婆,把手里的瓜子放回兜里,眼睛亮晶晶的问道。 五婶子一把推开王麻子老婆:“去去去,别乱说。” “大嘴啊!发生什么事了?” “要是被欺负了,就说一声,咱们林家人,可不是吃素的,别人想欺负,我第一个不答应。” 牛大嘴闻言,抬头看向了对方,委屈巴巴的说道:“我去找潘叶了,家里没钱了,就想向她借点,老头子还在医院等着钱救命呢!” “谁知道,无论我怎么说,怎么求她,她都无动于衷,还说,随老头子去死,死了最好,一了百了。” “我一想到还躺在医院,等着救命钱的老头子,就忍不住难受,其实也没别的什么事,就是难受。” 此时,哭哭唧唧,一脸难过委屈的牛大嘴,倒是得到了一些人的同情。 至于说假话,她才没有,她只是把潘叶说的话,稍微润色了一下,再表述出去罢了。 这种事,只要传出去了,就各说各话,事情的真相,还真没几个人在乎。 五婶子一脸的气愤:“这潘叶现在怎么成了这种人,家里有难,她借钱帮一帮怎么了?” 闻言,一直站在边上的陈美玉站不住了,挤开前面两个同龄人,钻了进去,为潘叶辩解:“你可别乱说,潘叶是啥人,我比你清楚。” “现在听从一个人的一面之词,也太草率了,我相信潘叶不是这种人。” “再说,借不借的,她自有主张。” 陈美玉的话,点头的人也不少,毕竟牛大嘴跟潘叶两个人一对比,都不用脑子思考,就知道,哪个人更可信。 “事关老头子,我不会用这种话来骗人的,几十年的夫妻感情,我比任何人都希望他没事。” “可这次他摔的实在是太严重了,医生给他敷药,还要弄针灸喝中药,老头子现在在医院是花钱如流水,要是再没钱交住院费,他就只能回家慢慢养了。” “说是慢慢养,但其实就是等死,他才五十多岁啊!” 听到牛大嘴的话,不少人都感同身受的代入了自己,一时间,潘叶应该借钱还是给钱的话,成了她们口中讨论的焦点。 当天下午,五婶子就带着牛大嘴跟陈雨去了镇上,她是带着牛大嘴借钱来了。 她这人,平时在村里就好逞强,爱出风头,自诩在村里德高望重,辈分大,身为潘叶长辈的她,这次的信心十足。 一进门,五婶为了占据主动权,直接就站在了潘叶的面前,开口道:“我这还是第一次来你这里,潘叶,你这地方很不错,别的不说,干净二字,就比得过县城的店了,怪不得平时的生意那么好,这都是你应得的。” 伸手不打笑脸人,潘叶面对这个五叔婆,态度还是很好的:“我说今天午休的时候,喜鹊一直在叫呢!原来是叔婆你跟三婶要来。” 至于站在两人中间的牛大嘴,被她给忽略了个彻底。 “这做生意的人,果然不一样,以前三棍子打不出个闷屁来的人,现在说话是一套一套的。”五婶拍着潘叶的肩膀,笑着说道。 对于潘叶的给面子,她表示很满意。 潘叶站在一边,笑的就有些勉强了,虽然这个五叔婆的话听起来没什么问题,但是她听着怎么觉得那么别扭呢! 她不爱听这些:“快坐,我去给你们倒茶,今天早上新沏的凉茶,败火的。” 五婶一挥手:“不用,咱们乡下人,天天吃菜叶子,吃咸菜,哪有什么火气。” “也就你们这些有钱的,吃的好的,有肉吃的,天天炒菜吃的,才会有那么多的火气要下。” 潘叶闻言,端水壶的手顿了顿,随后,就放下了。 “既然不喝凉茶,那我就留着自己喝了,毕竟现在天气干,火气大,我一天不喝都难受。” “林竹,去给你三叔婆她们,打点沁凉的井水回来。” 第五十五章 蹶回去 一张四方桌上,四个人各坐一个方位,潘叶直接占据了主位,虽然她不讲究这个,不过,对面的人貌似来者不善,那她也不能示弱。 五婶看了看潘叶,又看了看牛大嘴,轻叹了一口气:“都是一家人,闹成这样,也不好看,依我看,各退一步。” “潘叶,你给她拿三十块钱,林爱国是你公公,是孩子的亲爷爷,这点钱,就当是你这个做晚辈的,一点心意了。” “牛大嘴,你也别到处去嚷嚷这件事,都是一家人,潘叶面子过不去,你面子也不好看,你们两个是一块的,谁都撕扯不开谁。” 主打一个和稀泥,只要潘叶给她面子,这件事,也就过去了,等回了村,自然就有显摆的话题了。 潘叶还没说话,牛大嘴急急忙忙的出了声:“五婶,三十块钱哪够啊!” “我家那口子,现在一天的医药费,就要二十多块钱,三十块,够干什么啊!” 她自认为自己现在有人撑腰了,说话自然而然变得硬气了,三十块什么的,看不上,最少五十,不然,她不接受调解。 五婶被这个蠢货,气的心口疼,三十块还没影呢!就想要更多,她怎么不上天啊! “你给我闭嘴,这没你说话的份,你的主意真要是这么大,那我就不管了,随你去。” 一听这话,牛大嘴立马怂了,她要真有那个本事,从潘叶手里掏出钱来,何至于在村口做戏。 “可千万别,五婶,你是长辈,这个屋里头,就你说的话最有份量,我哪比得上你啊!” 说着说着,牛大嘴突然给自己来了一大嘴巴子:“瞧我这张臭嘴,就它坏事。” “我都听你的,五婶,你说什么,就是什么。” 潘叶跟陈雨,此时就跟局外人一样,双手抱胸坐着,看戏就好。 陈雨原本是不想掺和进这种破事的,毕竟牛大嘴两口子不是什么好东西,可架不住自家男人的劝说,还是来了。 五婶子得到了自己想要的敬重和话语权,自然没再抓着这个事不放,转头看向了潘叶:“潘叶,不知道你是怎么想的?” “都是一家人,有些事情没必要分的太清楚,现在家里有困难了,有钱出钱,有力出力,我们都没得说的。” “你要是有多余的钱,也可以先拿出来,就当是公婆借你的,等他们缓过来了,到时候,再让他们还给你。” “你就放心吧!有我看着,他们不敢不还,搞小动作的。” 潘叶只觉得好笑,自己的钱,凭什么因为外人的一句担保就借出去,她拿什么来保证,难道她看起来,真的像是个蠢货,看起来很蠢吗? “我没钱。” 一句话,直接绝杀。 牛大嘴激动的一把从凳子上站起来:“没钱?” “你怎么可能会没钱呢?” “据我所知,你刚开始卖包子的时候,每个月挣到的钱就不低于六十块,后面到了镇上,总不能比之前挣的还少吧!” “你现在一个月,说不定能挣一百块。” “五婶,她在骗人,潘叶她肯定是不愿意,不想借钱,这才想出这些话来骗我们。”牛大嘴情绪激动的指着潘叶说道。 她没想到,潘叶竟然会这么不要脸,这种明晃晃的谎话,都能说得出口,真当她们傻的啊! 潘叶指着一边摆放着的自行车:“八成新的自行车,花了我一百一十块,屋子里还有个电风扇,花了我一百三十块,林梅现在在石牛小学读书,开学那天,我带着她去交学费,花了我二十块。” “除此之外,店里全新的桌椅板凳,那口铁锅,屋子里新买的两床大棉被,一人两套的新衣服,还有每个月八块的房租和电费,你们给我算一下,这些全部加起来,花了多少钱?” 说到这里,潘叶轻叹了一口气:“是,我开个小店,是挣了一些钱,可挣的那些钱,全都被我花出去了,挣钱,不就是用来花的吗?” “我跟你们交个底吧!现在我手上,连五十块钱都没有,这些钱不能动,我每天早上买肉的钱,要从里面拿,店里没粉了,也要去进货,这钱要是动了,我这店就得黄。” 这话是真的吗? 当然不是,钱这种东西,跟外人是绝对绝对不能交底的,有钱也要说没钱。 自行车跟风扇的价格虚高,但是没关系,她们反正不知道她从哪儿弄回来的,价格还不是随便她说。 听到潘叶说要把存款的数字告诉她们,三人都默默抬了抬耳朵,这个她们是真好奇。 原本以为潘叶在镇上生意火爆,肯定很有钱,没想到,也不过如此,连她们都不如。 不过,想想也是,镇上什么东西都要钱,就连租住的房子也要钱,哪有她们乡下好,潘叶又添置了几件大件,钱剩不下来,是再正常不过了。 牛大嘴想到她衣柜里悄咪咪藏起来的三百块钱,瞬间觉得腰杆直溜了不少。 “谁知道你说的话,是真是假,万一是故意说这话些话来哄我们的呢!” 潘叶毫不客气的回怼道:“谁让你信了,我是说给你听的吗?” “要是不信,你大可以走啊!我又没留你。” 看着潘叶对牛大嘴桀骜不驯的态度,五婶子暗自皱了皱眉,牛大嘴也是倒了大霉了,遇上了这种儿媳妇,如果换作是她,绝对会一耳光甩过去,耳朵都打聋她的。 “行了,潘叶,大嘴她无论怎么说,都是你婆婆,对她尊重点,我们都看着呢!” 潘叶撇了撇嘴,她算是看明白了,这就是个拎不清,过来找骂的:“我尊重她?” “她值得吗?我怕她受不起。” “再说,这事,关你屁事,人要活的长久,就四个字,少管闲事。” 给脸不要脸,那就不需要给脸了,到她面前来充大头菜,算什么东西。 一向被捧惯了的五婶,没想到,竟然会被潘叶给蹶回来,还是以这样不客气的方式。 “你这是什么意思?” “我好声好气的,跑到镇上来,给你们婆媳两个调解,这是好人没好报,反倒成了仇啊!” 第五十六章 流言蜚语 “你知道就好。”潘叶微笑点头,算是承认了。 五婶子就没见过脸皮这么厚的小媳妇,要知道,哪怕徐清在村里见了她,都是毕恭毕敬问好的。 “你这种我见得多了,说到底,还不是仗着在镇上挣了几个钱,就开始挑三拣四,目无尊长了。” “你一个女人,没有男人,没有家族在后面撑腰,生意是干不长久的,你现在春风得意,张狂的不行,等以后,你会有知道错的那天的。” 要知道,五六年前,社会风气还很乱,什么偷鸡摸狗、拦路抢劫、聚众赌博、偷情抓奸之类的,每个月都会上演几次,短短一年时间内,石牛镇辖下,三十几个人被抓去坐牢了,还有三个枪毙的。 五婶的认知还停留在从前,觉得一个女人再能干厉害,也跳不到哪儿去,没有男人和家族在后面撑腰,迟早被人整死,生意干不下去。 她这种想法,跟牛大嘴的,差不多,潘叶还记得,以前牛大嘴,貌似说过类似的话。 “别,真到了要靠你们那天,我自个先把店门给关了,免得自取其辱,白费心思。” “我既然一个人来到了这里,把店给开了起来,那我也能一个人把店给关了,就不信,现在这个时候,还能饿死我们母女几人。” “你也别在这给我扯什么尊老爱幼,仁义道德,我听着硌牙,当初也没见你来帮我一把,现在找我麻烦了,你倒是颠颠的跑过来了,就你这种人,我现在的态度已经算是很客气了。” 考虑到对方花白的头发,和那只颤颤巍巍指着她的手,潘叶没有把更难听的话说出口,免得对方受不住。 毕竟对方年纪大了,要是刺激的过了头,倒在了她店里,那就不好了,她嫌晦气。 陈雨听着潘叶那阴阳怪气的话,对方的嘴好像含了刀子似的,不由得庆幸自己只当了个看客,没有多话,不然被臊的无地自容的就是她了。 潘叶油盐不进的态度,给五婶的调解工作带来了很大的难度,原本以为手到擒来的小事,谁知道遇到个水泼不进的潘叶。 这会子,潘叶算是彻底将她得罪了,前进村不给她面子的人很少,有能力不给她面子的人更少。 五婶跟牛大嘴满心郁闷的回村后,开始在村里大肆散播有关于潘叶的流言蜚语。 特别是五婶,也不知是太生气还是有别的什么原因,在村口当着十几个人的面,毫不客气的直言,说潘叶是她这一辈子见过的最差劲的女人,也是最差劲的儿媳妇,明明手里有钱,却死抠不肯出钱救林爱国。 依照她这个架势,看起来是恨不得直接把林爱国受伤的帽子扣在潘叶头上,人没死还好,要是死了,在她嘴里,那绝对是潘叶的黑锅,是潘叶害死了林爱国。 第二天,越想越郁闷,觉得不解气的五婶子,晃晃悠悠的去了她大闺女家,没有别的原因,就是看潘叶不顺眼,想整她。 她大闺女嫁到了上陈村,这个村子跟石牛镇是紧邻着的,你中有我,我中有你,分割不清楚了。 石牛镇的所在,占用的全都是上陈村的土地,这对上陈村的村民来说,好处自然多多,别的不说,一提到上陈村的人赶集那么方便,村里的婚假行情都要好上不少。 毕竟现在大家都穷,就只能在这些地方比一比了。 小村的姑娘,向往大村,觉得人多势力大,以后不受欺负。 大村的姑娘,向往小村,资源更好一些,别的不说,打个猪草不用走上半个多小时,而且,村里更团结,氛围更好一些。 总而言之,各有所好,上陈村跟前进村,算是关系好的,两个村子没少通婚互嫁姑娘。 两天时间不到,镇上有关于潘叶的流言,就满天飞了。 有说潘叶品性德行不好的,有说潘叶为人不孝的,还有说要抵制潘叶早餐店的,毕竟这人人品低劣,谁知道,卖给他们吃的早餐,会不会掺假。 总之,潘叶在一个星期后,才后知后觉的发现,她的生意差了一些,当然,只是一些。 罗丹翠的到来,为她解开了迷惑。 “这几天,镇上村里都有人在传,说你不孝不悌,号召大家,不要来你这里吃粉,不要让你赚黑心钱。” “其实,也就是那天我来你这,遇到你弟媳妇找你要钱的那件事,只不过,现在外面传的很难听,那些不知道内情的人,都在说你的坏话。” 潘叶也没想到,这个时代,自己竟然被造谣了,这要是再往后走个二三十年,高低得被人挂网上,网暴个几轮。 “没事,嘴长在别人身上,随她们去说,对我没什么影响。” 罗丹翠认定潘叶是在强颜欢笑,生意都不好了,怎么可能会没影响。 不过,潘叶生意不好,对她那肉铺的影响还是有的,只是不大,现在潘叶每天去她那儿割一斤半到两斤的肉,胜在稳定。 “明天我叫人,来你这喝茶,到时候,你解释一下,免得不知情的人,一盆盆脏水往你头上泼。” “该解释的地方,还是要解释清楚的。” 潘叶摆摆手:“不用了,我不想费这个神,别人的流言蜚语,对我没什么影响,时间一长,自然而然就变淡了。” “知道你为人,愿意相信你的,无论怎样都不会相信别人的话,会坚定的选择你,不愿意相信的,无论你怎么解释,都会认为你是在狡辩。” “我特意组局去解释,反倒是会给人一种欲盖弥彰,心虚的感觉。” 罗丹翠不理解:“难道你就任由这些流言蜚语,继续这么传播下去吗?” 依她来看,有问题,那当然是赶紧解决问题,澄清事情的真相啊! “不用担心,等下一件更为劲爆的事情发生,我的事,很快就会被淡忘。” “这种事情,除了冷处理,没有别的方法,我亲自下场澄清,只会火上浇油,给这件事,增加热度。” 第五十七章 打架道歉 潘叶原本没把这件事放在心上,可中午看到林梅脸上的划痕,和通红的眼睛,火气一下子就冒上来了。 “这谁干的?谁欺负你了?”潘叶有些心疼的搂过林梅的肩膀,怒声问道。 这可是她养了这么久的娃,有感情了,林梅平时听话又懂事,惹人心疼的很,平时只要她们不放错,潘叶都舍不得动她们一根手指头,现在竟然被别人给欺负了,她都快气炸了。 林梅原本没想哭了,之前就已经在老师办公室哭过了,原本以为自己回去后,能忍住的,可听到妈妈的问询,委屈的感觉一下子就涌上来了。 眼泪珠子大颗大颗的掉,林兰林竹都围着林梅,眼中满是不忿。 “大姐,你告诉我,到底是谁欺负了你?我要去打死他。”林竹握紧了小拳头,那叫一个愤怒。 林兰也一样,她的大姐,谁都不能欺负。 因为家庭的变故,她们母女四人是紧紧团成一团,抱团取暖的,关系比之普通的家庭,好了不知道多少倍,看到林梅被欺负了,愤怒充斥着她们的胸腔。 “是陈金宝,他下课的时候,扯我的头发,我推了一把他,然后,我们两个就打起来了。” “妈,我没吃亏的,之前你跟我说过的,打架吃什么都不吃亏,陈金宝比我更惨,他鼻子都被我用书砸出血了。”林梅说到这里的时候,不自觉的挺了挺胸膛。 把一个体型比她大的男生,打哭,自豪感还是有的,不过,委屈也是有的,毕竟这算是无妄之灾,她都没搭理陈金宝,莫名其妙的,就挨了顿打,哪怕她下手更重,但是她脸和手也疼啊! 潘叶揉了揉她的脑袋:“干得好,咱吃什么,都不吃亏,除了不能用硬的东西砸人后脑勺,其他的,怎么占便宜怎么打。” “你们三姐妹都记住,我们不惹事,不主动去欺负别人,但是也绝对不能被别人给欺负了,打不过就偷袭,偷袭不了,就跑,找老师,或者是跑回来找我,有我在呢!绝对不会让你们被别人给欺负了。” 潘叶暗暗决定,以后有空闲时间了,要给梅兰竹三姐妹训练一下,爬杆子打拳踢腿这些动作,都可以练起来,哪怕她什么都不会,但是可以慢慢摸索,大不了,让她们姐妹三个互相作为对手,自家人,有分寸,在家里流汗,总比在外面被人欺负,来得好。 还有,她要教梅兰竹三姐妹硬气起来,无论什么时候,女孩子还是泼辣点,有主见点,能担事为好,靠山山倒,靠人人跑,靠谁都不如靠自己。 “那陈金宝是谁?”潘叶在镇上住了这么久,除了喝茶的那几个熟人,其他的人,对她来说,都是陌生人。 林梅倒是真认识这人:“陈金宝他奶奶是林春菊,是五婶婆的大女儿,以前还来过咱家吃饭。” 听她这么一说,潘叶想起来了,原主记忆中,还真有这么个人,个子虽然不高,但是长的很胖。 如果按照辈分上来说的话,她也得叫林春菊一声大姑,她跟林爱国是堂姐弟的关系,还很亲,毕竟五婶还活着,老一辈的关系还没断。 潘叶自从来了镇上,双方之间没有任何牵扯,林春菊没来过她这里,她也没去过,还真不知道对方住在哪儿。 就在潘叶想要去找罗丹翠问问的时候,外面吵吵嚷嚷的声音响起,一个干瘦的妇人,扯这一个白胖的小胖子,往她这来了。 陈金宝妄图用脚来稳住身形,可他哪儿是他妈的对手,只能一边叫着,一边被他妈毫不留情的扯着往前走:“我不去,妈,你快放开我,还不够丢人的...我不想去...” 欧大妹的手就跟铁钳子似的,一个小胖墩,哪里是她的对手:“不去也得去,瞧瞧你那怂样,还怕她吃了你不成。” “就你这怂包,我都不好意思在外面跟人说你是我儿子,你有哪点像我了。” “敢做不敢当,欺软怕硬的怂货,老娘怎么就生出你这么个王八羔子,有你这么个王八羔子当儿子,才是真的丢人。” 潘叶原本以为对方是来找茬的,可没想到,对方是来赔礼的。 欧大妹笑吟吟的看着潘叶:“这个就是表嫂吧!” “我叫欧大妹,是陈春菊的大儿媳妇,咱们两家还连着亲呢!” “我家这臭小子,一回来,就说林梅把他给打了,问清楚了,才知道,是他活该。” “我刚刚在家就没忍住,打了他几下,个龟儿子,欺负到自家人头上了。” 说到这里,欧大妹一巴掌拍在了陈金宝的后脑勺上:“还愣着干什么?给你表妹道歉。” “林梅是你的亲表妹,在学校你不护着她就算了,还带头欺负他,下次要再敢这样,都不用你表舅妈出手,我第一个打断你的狗腿。” “快点,像个男人,给你表妹道歉,真诚点,男人嘛,犯了错,挨打就要立正,态度也要诚恳,这才像话。” 都怪她婆婆,把金宝给惯坏了,都不用脑子想,欧大妹都知道,在金宝耳边胡说八道的那个人是谁。 潘叶也不阻止,只把林梅带在了身边,站在母子俩的对面,等着对方道歉。 这是陈金宝该的,也是林梅该得的。 陈金宝扭扭捏捏的吐不出一个字,欧大妹这个急性子,看的眼睛疼,直接一巴掌拍他后脑勺上:“老实点,道歉,我可没那么多耐心来跟你耗。” “老娘送你去学校,是让你读书明理的,不是让你去欺负同学的,还欺负小女生,这事说起来,我都觉得臊得慌。” 小胖子陈金宝扭捏了一会儿,才终于下定了决心,最主要的是,他妈的巴掌,真的好疼啊! “对不起。”细若蚊蝇的声音,不仔细,都听不见。 欧大妹看着这个不争气的玩意儿,气不打一处来:“大点声,我听不见,你是大小伙子,还是老娘们啊?” “就这声音,你奶说话都比你大声洪亮。” “对不起。”这话,小胖子几乎是吼出来的,隔十米远,都听见了。 第五十八章 一见如故 潘叶满意的点了一下头,对方的诚意已经给出来了,她要是再拎着这件事不放,就很不给人面子了。 “都是小孩子之间的玩闹,也不是什么大事,不过,我就这么三个闺女,才看的紧了一些。”潘叶边说,边笑着把人给迎了进去。 “小竹,给你表婶倒茶。” 潘叶说完看着小胖子,笑着说道:“谁家的孩子,都是父母的心头肉,咱们不去欺负别人,但是也不能让人欺负了。” “属于孩子之间的小打小闹也要有分寸,金宝啊!以后在学校,你可要照看好你表妹,她是个小女生,娇娇弱弱的,千万不能让她被别人给欺负了。” 听闻这话,陈金宝眼中满是诧异,就林梅那个母暴龙,还别人欺负她,她不欺负别人就算是不错了。 想到今天中午,林梅一边哭,一边用书砸他,把他鼻子都砸出血了,他现在脸肩膀手上大腿都还疼着呢! 他觉得,这都快要成为他的心理阴影了,以后再看见这种柔柔弱弱,看起来瘦瘦小小的小女生,他绝对会敬而远之。 受伤的是他,被亲妈揍的是他,被拎过来向对方赔礼道歉的,还是他,他怎么就那么倒霉啊! 还在想着事情呢,突然,一个大巴掌拍在了他肩膀上:“你婶跟你说话呢,发什么愣啊!” 陈金宝反应过来后,连忙点头:“以后,我绝对不让人欺...欺负林梅。” 闻言,两位老母亲都满意的点了点头。 上陈村跟前进村关系很好的,两个村的孩子很少有闹矛盾打架的,论来说去,往上理一理,都是表亲。 相较于上陈村,前进村跟隔壁的李西村,关系要差很多,两边已经好几年,没有互嫁姑娘了。 这几年,两个村的孩子,可没少打架,放学打,放牛打,捡柴的时候,看见了也打。 对此,大人是不管的,打赢了没奖励,打输了回去哭,是会再被揍一顿的。 潘叶跟欧大妹聊了一会儿发现,两人的性格还挺对味,能聊到一起去,很多地方,特别是有关于怎么教育孩子的地方,观点都差不多,各自对对方的感觉,都不错。 “今天中午你们也别走了,在这我吃粉吧!” “很快的,今天早上还剩下不少米粉,骨汤也有,够咱们吃了。” 这几天,生意相较之前,差上一些,她已经有意减少准备的食材了。 欧大妹闻言,站起来拎着陈金宝,就要往外走:“这不行,孩子奶奶,还在家里等着我们回去吃饭呢!” “我是带着孩子来认错的,本来就是我家金宝不对,这要是还在你这吃饭,我可没脸出去见人了。” 虽然按照家里人的尿性,多半还等着她回去做饭,但是场面话还是要说的漂亮的,毕竟夫妻一体,她家有两个扶不上墙的懒蛋,也不是什么好名声。 潘叶一只手拉住欧大妹,再一把把小胖子给按了回去:“听我的,我那米粉都是昨天晚上泡好的,当天要是不吃完,就浪费了。” “再说,咱们是实在亲戚,我跟你又谈得来,在我这吃顿饭咋了,嫌我做的不好吃吗?” 米粉那是骗人的,现在是冬天,不是夏天,泡好的米粉,放个一天两天的,问题不大,坏不了。 欧大妹手足无措的说道:“不是,谁不知道你这的东西好吃,我...我...你的东西都是要拿来卖钱的,我们吃了算怎么个事啊!” “你也不容易...” 确实是不容易,孤儿寡母的,要不然,她也不会生那么大的气,陈金宝这窝囊废,比他年纪大,比他高壮的不敢动,倒是欺负起了小姑娘,还不够丢人的。 要她说,林梅这小丫头打的好,让他长长记性。 本来,家里的老婆子是闹着要来这里找麻烦的,还是被她给拦了回去。 “哪有你说的那么夸张,我都留饭了,你们就别走了,这是真心的,我这人从不跟人假客套,上次你们外婆来了我这,我可什么都没说,三人就在我这喝了口凉水。” “这事就这么定了,今日中午在我这吃,尝尝我的手艺,千万别走啊!走了我可是要生气了。” 潘叶一离开座位,欧大妹还没怎样,陈金宝倒是坐立难安了起来,不一会儿,他就忍不住,趴在他妈的耳边说道:“妈,咱们走吧!奶奶跟爸,还在家里等着我们回去吃饭呢!” 欧大妹:“你别想了,就你奶奶跟你爸那两个懒货,他们才不会做饭等我们回去吃。” “你表舅妈都那么说了,我们不能就这么走了,不礼貌,今天中午我们就在这吃顿新鲜的,等明天我给她送点菜过来,算是还礼。” 母子俩说悄悄话的间隙,林竹跟林兰手拉着手,走到了陈金宝的面前。 “就你欺负我大姐?”林竹双手叉腰,站在陈金宝面前,拽拽的问道。 陈金宝这会子,是真的无地自容了,竟然被这么小的孩子追着问这件事,他也是有羞耻心,会觉得羞愧的。 这次都不用他妈提醒:“是我,不过我知道错了,这次就是来道歉的,这事能不能过去了?” “过去了,就不提了吧!” 林竹看着对方怂了吧唧的表情,紧皱的眉头放松了一些,不过,还是很生气:“这次就放过你了,下次要是再敢欺负我大姐,我是绝对不会放过你的。” “我打人很疼的,他们都打不过我,你不要瞧不起我,我肯定能把你打哭。” 看着林竹可可爱爱为姐姐讨公道的小模样,欧大妹笑着揉了揉她的脑袋:“哥哥知道错了,下次绝对不敢了,这次,你就放过他吧!” 林兰林竹对视一眼,点头同意了:“这次就算了。” 三分钟时间过去了,潘叶在厨房窗口招呼道:“大妹,过来端粉。” 关于两人的年龄辈分,是一团扯不清的乱麻,索性,两人约定直接以名字相称,双方的孩子,也不用太在乎礼节性的称呼,直接叫婶子就是了。 第五十九章 欧大妹 这粉吃的母子俩是头也不抬,口味独特,口感新奇,还有肉香浓郁的骨汤,清清爽爽的葱花,咸香十足的小菜。 潘叶盛粉的时候,还特意给欧大妹母子俩多盛了一些,怕他们不够吃。 因为这段时间每天都有粉剩下的缘故,平均下来,潘叶家一天至少有一顿是吃汤粉的,姐妹三人跟她,早就吃惯了,虽然还没到腻味吃伤的地步,但是也早已把汤粉这种东西,当成普通的家常便饭了,就是香了点。 欧大妹跟陈金宝都不是什么端着的人,好吃就是好吃,一边吃一边夸,还不忘端起碗喝汤。 满满一大碗的食物,三分钟时间,直接进了母子俩的肚子,撑的欧大妹当场打了一个嗝,陈金宝也不遑多让,小小年纪,胃口就十分不错,还不挑食。 吃饱了,欧大妹才有闲心说话:“潘叶,你做的粉是这个。” 欧大妹比了一个大拇指,以示赞赏,她这可不是假客气,这粉是真好吃。 听说最近这段时间,潘叶这的生意不太好,反倒是让陈记的陈康跟刘春香捡了个大便宜,最近这几天,生意那叫一个好,那家人走路都带风。 “那些不来你这吃粉的人,才是真的蠢,这么好吃的粉不来吃,偏去陈记吃那清汤寡水的面条子和粉,他那地方,比你这的味道,差远了。”欧大妹愤愤不平道。 陈记可不会给你熬什么骨汤,费时费力还增加成本,煮汤的时候,放几片肉进去,不就是肉汤了吗?费那劲干嘛! 镇上那些流言蜚语她是知道的,甚至那些话的来源她也一清二楚,是金宝的老外婆,她婆婆亲妈的杰作,甚至,她婆婆还添了一把火。 对两人的话,欧大妹是不信的,跟她们相处了这么些年,那娘俩是啥人,她还能不清楚吗? 潘叶微微一笑:“对那些话我是不在意的,清者自清,我也懒得去跟那些人争辩什么,只要不影响我的家人就好了。” “家里的两个我倒是不怎么担心,有我看着,总不会被人欺负了去,就是林梅,我怕有些小孩子听了长辈的话,不分青红皂白的在学校欺负她。” 说到这里,潘叶还似有若无的瞟了一眼陈金宝小胖子:“林梅是个女孩,长的又瘦小,我就怕她在学校被人给欺负了。” 陈金宝听到这话,是既羞愧又不好意思,毕竟只是个八岁的孩子,经过大人这一系列的警告操作,他也知道自己做错了,更别说,林梅她妈还请他们母子二人吃了这么好吃的粉,不好意思那是一定的。 想到这里,陈金宝一拍胸脯:“婶子,你就放心吧!有我在,以后肯定不会让人欺负了林梅去。” “我在学校的好哥们多着呢!绝对能罩住她。” 潘叶闻言,满意的点点头,鼓励的话还是要说的:“这件事,婶子就拜托你了,有空就来婶子这里,婶子请你吃粉。” 打铁还需自身硬,潘叶还是打算给她们姐妹三人训练一下。 对于好吃的陈金宝来说,什么都没有那句请他吃粉来的让人激动,当即就表了态:“婶子,林梅妹妹的安全,就包在我身上了。” 欧大妹对自家儿子了解的很,他一撅屁股,她就知道他拉的什么屎:“行了,别在这吹牛了,做得到再来邀功吧!” “潘叶,时间不早了,我们也该回去了,家里还有人等着呢!” 她对自家男人和婆婆,没什么不放心的,撂下就撂下了,可她还有个两岁多的闺女在家待着呢! 饿死那两个懒货她是一点不心疼,可闺女是自个亲生的。 “那好,我就不留你们了,等时间闲了,记得来我这坐坐啊!” “我每天就卖个早餐,其他时候,闲得很。”潘叶难得遇到个这么聊得来的同龄人,自然是依依不舍的。 “好,等我有空了,就来。” 等人离开了,潘叶看着林梅,问道:“你现在还讨不讨厌陈金宝?” “要是讨厌,也不用顾忌什么,不用搭理他,反正万事都顺着你自己的心意来,妈妈跟陈金宝他妈聊得来,那是我们之间的事,跟你们小孩子,没什么关系。” 至于陈金宝说护着林梅什么的,听听就得了,她一向是喜欢看别人做了什么,而不是说了什么。 她可不会因为跟欧大妹聊的很愉快,就忘记陈金宝今天中午欺负了她闺女的事实。 林梅点点头:“我现在已经不怎么讨厌他了,不过也不喜欢,普通同学怎么相处,我们就怎么相处呗!” 此时,刚刚回到家的欧大妹,面对的是冷锅冷灶。 果不其然,那母子二人,一个坐在门口等她回来做饭,另外一个在家里面坐着,自顾自的磕着瓜子。 她闺女,也没人管,自个在屋檐底下玩着石头瓦块。 欧大妹的男人叫陈建文,虽然名字里带了个文字,可却是个大老粗,有读书的机会,可他不喜欢读书,一上学,就逃课爬树摸鸟蛋,要么就是去水潭里抓鱼,没一天闲的,一个学期没到,就退学了。 陈建文长的并不高大,一米六出头的个子,很是瘦小,站在欧大妹的身边,比她矮半个头。 当初娶欧大妹,是花了不少钱的,林春菊看中她那个子和骨架子了,想给自家后代改善基因,目前来看,还是成功的。 当然,最主要的是,欧大妹很能干,更能吃苦。 自打嫁进了陈家,欧大妹活可没少干,她是拿自己当壮劳力使的,注意,是男壮劳力,家里的第一劳力是她,随后才是陈建文。 至于林春菊,她自打孙子出生后,就不爱干活了,明明才四十出头的年纪,正是年富力壮的时候,她却成了蹲在家里吃闲饭的那个,以前条件还可以的家,现在也慢慢落败了。 欧大妹再能干,也是个女人,再能干,也只有她一个人能干,肯干,拖后腿的多了,家里自然很难存下钱。 第六十章 肉涨价了 隔天,潘叶遇到了刘春香,两人是在罗丹翠的肉铺摊子上,遇到的。 刘春香先到,后到的是潘叶。 此时的天色还很早,到处都是乌漆嘛黑的,除了她们这些干早餐店的,其他人压根不会在这个点起床。 寒风呼啸,潘叶用围巾把自己的脖子和半张脸都围起来,只有这样,才能抵御清晨刺骨的寒风。 “潘叶,你也来了,倒是难为你一大早起来买肉。” “要我说,你其实可以不用着急的,反正你那的生意一般般,还不如多睡会儿呢!” “我就不一样了,我那的生意,现在忙的不行,离不开人,每天天不亮就要起床,累都累死了,不过也是值得的,毕竟挣钱嘛,哪有不辛苦的,别人想累都没有那个机会呢!” 似乎是想到了什么,刘春香做作的捂住了嘴:“我听说你公公现在还在医院住着,不知道你带着孩子去看过他没有?” “要我说啊!尊老爱幼是为人最基本的德行,要是连这点都不要了,这人也不知道在活个什么劲了。” 潘叶知道对方在嘲讽她,这种时候,绝对不能着急,一着急,就落入了对方的陷阱,被对方压着贴脸开大。 反倒是她表现的越不在乎,越无所谓,对方才会有一种铁拳打到棉花上的无力感。 “我听说李西村的牛寡妇,长的十分好看,身段也好,也不知道是不是真的。” 据茶话会的嫂子们说,这人曾经跟陈康有过一段,刘春香还带着人去抓过奸,可惜,没抓实。 “刘嫂子,你每天那么辛苦,忙里又忙外,伺候完老的,还要伺候小的,没一刻歇的,这种福气确实不是谁都有的。” “我就不一样了,每天早上忙完,八点半往后,就没啥事了,人往椅子上一趟,就能睡上两三个小时。” “家里钱是我管着的,孩子也省心,一家人全都听我的,有时候,是真羡慕你,每天都能那么忙。” 看着潘叶脸上的笑容,刘春香心里面已经在骂娘了,她平生最恨牛寡妇,潘叶故意在她面前说起她,肯定也是想要看她笑话,就知道她不是啥好人。 她不打算搭理潘叶了,这个女人气人的很,扭头看向了看热闹的罗丹翠:“罗丹翠,后丘肉能不能便宜点?我只要瘦肉,不要肥肉。” 要瘦肉,不是因为肥肉腻人,纯粹是因为瘦肉便宜一些,蚊子腿也是钱,她自个来买肉,只要跟罗丹翠讲讲价,省下来的钱,她都能光明正大的揣进自己兜里。 “一块二一斤,都是这个价。” “这已经很便宜了,不能再便宜了,我家那口子现在去屠宰场取肉都要一块钱一毛钱一斤,你总得让我们挣点吧!一大家子人都指望这肉摊吃饭呢!”罗丹翠叫苦道。 做生意就是这样,你要是直接大咧咧的说,自己挣了多少,能挣多少,有些人会得红眼病的。 “之前还一块钱一斤,昨天才一块一,今天怎么就一块二了?” “老罗,我可是你这的熟客,店里的猪肉都是从你这买的,你可不能耍我,这要是贵了,我回去,也没法跟我婆婆和男人交待。”刘春香翻了一下案桌上的肉,说道。 这价格,跳的太厉害了,一块二,超出她的预期值了。 罗丹翠并不愿意在价格上松口,现在是冬天,这种时候,肉完全放得住,今天卖不完,明天卖也不会坏,所以,价格上,她咬得紧一些。 “我也想便宜卖,可现在猪肉涨价了,我要是便宜卖了,我们一家还吃不吃饭了,总不能亏本卖肉吧!” “我这的肉价,都是跟着别人走的,绝对没有瞎喊,再过一段时间,快过年的时候,价格会更贵。” 刘春香继续缠磨:“太贵了,一块二,我是老主顾,买的还多,我每天都来你这买,少一毛吧!” “你要是肯少,以后我还来你这里买肉。” 潘叶看她说个没完了,没打算继续等下去了,这天怪冷的,有这时间,她还不如回去坐着烤会儿火。 当然,早上她是没什么休息时间的,也只能想想罢了,可在家里待着,至少风吹不着。 “罗姐,给我割一斤半的前腿肉,要瘦肉。” 这时候的猪都是吃草吃粮食长大的,肉很香,仔细品尝,还有一股甜味,后世的那些速生猪,压根就没法比,不过,在肉的选择上,她还是更倾向于前世喜欢吃的瘦肉。 她做的汤粉,也是受到了前世的影响,她前世吃的粉,都是用瘦肉煮的,切的薄薄的,热水一烫就微微蜷缩起来,一点不塞牙。 “好嘞。”罗丹翠利索的下刀。 这么些年,她也历练出来了,手里的刀割下去,就跟潘叶要的重量差不多:“一斤四两,我再给你加一小块,刚好一斤半,秤杆翘的高高的,只多不少。” 潘叶从兜里掏出钱:“一块八,罗姐,你数一下。” 她给的都是零碎的散钱,没办法,吃粉的人,大多给的是散钱,之前她还想存着用来找零,现在嘛,她买东西,花的都是零钱。 罗丹翠,最喜欢的,就是潘叶给钱的爽快劲,无论生意好坏,人家从不欠账,一手交钱,一手拿肉。 光是这点,刘春香就永远都比不上。 等潘叶带着肉走了,刘春香暗搓搓的走到罗丹翠身边:“好了,现在碍事的人走了,这肉你可以给我个实诚价了。” “我知道,你刚刚是因为潘叶也在这里,实在抹不开面子,才一口咬死一块二的价格的,现在人走了,你可以给个实价了。” “对了,我要的是后丘肉,没有前腿肉嫩,你可得给我便宜点啊!” 罗丹翠是真的无奈,这人就跟听不懂人话似的:“再说多少次,我也是一样的回答,就是一块二一斤的价格。” “后丘肉跟前腿肉是一样的,来得早的,能买到前腿肉,来晚了,就只能买到后丘肉了。” 刘春香没想到罗丹翠竟然是这么个油盐不进的性子:“我是你的老主顾了,要的肉还多,便宜点,不是应该的吗?” 罗丹翠:“真的不能少,老刘,我们一家也是要吃饭的。” 第六十一章 勾缠不休 潘叶这段时间的生意,差了一些,不过每天也能卖个五六块钱的汤粉出去,刨去成本这些,她能挣一半,也算是不错了。 回到家,潘叶先把手放在炉子上烤火,等烤暖和一些了,就带着肉,去厨房切了。 现在天气冷的一个好处是,新鲜的肉不像夏天那么软,有点硬,很好切。 她的刀工刚开始的时候,不咋地,不过,她有足够的耐心来处理这些肉,慢工出细活,自然能切薄。 现在则是练出来了,在厨房待久了,她闭着眼睛,都能把肉给切的薄薄的。 七点,是她早上最忙的时间段,经常性的,一来就是三四个人,手脚不利索的,根本就转不过来。 八点,早高峰的热潮褪去,潘叶擦了擦额头上的汗,走出了厨房。 虽然她煮的是汤粉,不像是炒菜,油烟味很重,但是厨房待久了,还是会有不舒服的感觉的,没人的时候,她更喜欢在外面坐着,而不是在厨房待着。 小孩子觉多,特别是大冷天,大人都不愿意起,更别说小孩子了,林兰林竹这个点,都还在床上窝着,她也不愿意叫醒她们。 等明年她们入学了,能睡到这个点的日子,不多了。 刚坐了没两分钟,就看到姜雪拎着个小布包进来了。 “潘叶,我要一碗瘦肉粉,加蛋,两个。”最后面那两个字,她咬的格外的重。 潘叶一看她这架势,就大概猜到她是因为什么,来这里了,完全不想问,兜不住话的某人,会一直拉着她抱怨,直到齐术主动来找她,哄她。 三分钟后,热乎乎的粉出锅,姜雪吃到爽滑的米粉,喝到热乎乎的骨汤,才觉得自己整个人,鲜活起来了。 “潘叶,还是你这里的粉好吃,这才是人该吃的早餐,如果我每天早上都能来你这里,吃上一碗热乎乎的瘦肉粉就好了。” 她这不是手头拮据,没钱吃,而是家里有老人,管着约束着她,哪怕钱是她自己挣的,可只要姜雪去吃了粉的事,传到了她耳边,她总要啰嗦些什么奢侈浪费之类的话。 姜雪不爱听,所以,哪怕喜欢,也很少去潘叶那里吃粉,除非跟婆婆吵架了,那她的第一站,必定是潘叶的粉店。 今天早上,她煮面的时候,切了点肉下去,齐母就开始阴阳怪气,话里话外都是她嘴馋的意思,姜雪没忍住,跟她吵了起来,然后,她就跑到潘叶这里来吃好吃的了。 “喜欢吃,那就想吃的时候来吃,不是早上也可以的,有汤我就能给你做。”潘叶笑着说道。 做生意嘛,态度要和善,客人来你这吃粉,又不欠你的,哪怕要求多一些,小菜夹的多一些,这都是正常的,毕竟人家花钱了的。 “嗯嗯,好。”姜雪微笑点头,感觉心情好点了。 今天早上,她婆婆又对着她做的面条子,挑三拣四的,一口一个奢侈,可捞面的时候,那一大半的肉,全都进了她的碗里。 她跟齐术的那个闺女,齐佳,只一人分到两块肉,剩下的,全都在齐术母子的碗中。 齐术他老娘还是疼他的,会偷偷往他碗里埋肉。 姜雪对这一切,全都看在了眼里,她很看不惯这些,齐术他老娘这种悄咪咪的小动作,就特别上不了台面,很小家子气,最近这段时间,她看婆婆,是越来越不顺眼了。 “姜老师,学校啥时候放假啊?” “现在这天这么冷,学生在学校里待着,也是受罪。” 她都看到林梅那冻的微微有些肿起的手了,说实话,要是她的手都变成了这样,那其他学生,在学校只会更遭罪。 现在的冬天,是很冷的,不似后世,是暖冬,大冬天的,一件外套走天下。 “也快了,咱们学校,一般而言,十二月初,就放假了,也没几天了。” “放假了好,我也能休息个把月,在家睡睡懒觉。” 做老师就这点好,跟着学生一起放假,不工作的几个月,还有工资拿。 两人就学生放假的事情,简单聊了一会儿,没多久,齐术就找过来了,他手里还拉着闺女齐佳。 姜雪看到齐佳还没去上课,不由得问道:“齐术,你不把佳佳送学校去,带这来干嘛?” “八点半,上课铃就响了。”姜雪低头看了下手表,说道:“现在离八点半,还有六分钟。” “她是学生,老是迟到不好。” 她是老师,只要早上没她的课,还是很清闲的,时间上,可以安排的自由一点,但是学生不一样。 在她看来,学生学生,只要去了学校,那态度就得摆端正,按时按点去学校上课,那是齐佳应该遵守的规则,齐术老是惯着齐佳,早晚会把她给惯坏的。 齐佳往后退了两步,藏在了她爸的身后,给人一种她很怕姜雪的感觉。 很快,她又露出了半个脑袋偷瞄姜雪,齐佳不喜欢这个老是管着她的后妈。 她奶奶跟她说了,后妈都是坏的,让她不要听她的话,还有就是,看到姜雪,要尽量躲着她,让着她。 这一切都让齐佳感到愤怒与陌生,之前家里就她和爸爸奶奶,三个人,都是她最亲的亲人,姜雪这个后妈来了后,霸占了她的爸爸,还欺负她奶奶,这是个坏女人。 姜雪看到畏畏缩缩,心眼子八百个的齐佳,翻了个白眼,这闺女跟她那婆婆,性格像了个十成十。 有时候,她是真不愿意管她,反正不是自个生的,怎么都随便了,可有时候又不忍心,毕竟才六七岁的孩子,这要长歪了,要掰回来,可难了。 齐术点头,不过神色还是有些不以为意,他是真没觉得自个闺女上课迟到,算什么大事。 “也行,我先送佳佳去学校,就不等你吃完了。” 空气中,满是肉香,父女俩依依不舍的走出了潘记早餐店。 店外,齐佳不舍的后头看了一眼:“爸,我想吃粉。” 齐术揉了揉齐佳的脑袋,他对于孩子的请求,很少有不答应的:“好,明天咱们一家,都来这里吃粉。” 其实,他自己也很想念潘记瘦肉粉的味道了,是真的香,那种香味,怎么说呢,不浓烈霸道,但是勾勾缠缠的,让人忘不了。 第六十二章 长面子 姜雪得知第二天,也能去潘叶那吃粉,乐坏了,高兴的不行,可一回家,就被齐术他妈给泼了一瓢冷水。 “这事我不同意,齐术,你什么时候,也跟你媳妇学了,出去吃多贵啊!有那钱,咱们一家,都能在家里好好的吃上一顿肉了。” “那做生意的,至少得吃你一半的钱进去,咱们有手有脚,不会自己做吗?干嘛非得把钱送给别人赚。” 对这套理论,姜雪至少听了有二三十遍了,她已经麻木了,实在是懒得跟她争论,给了齐术一个眼神后,自顾自的回屋了。 这次是齐术自己想吃,他想做的事,很少有做不到的。 “妈,是我想吃了,咱们都多久没去外面吃了,哪怕贵一点,也是可以接受的,那潘记的米粉,是真的好吃。” “你就跟我一起去吧!以前你带着我吃了不少苦,现在年纪大了,也该享享福了,咱家虽然不富裕,但是偶尔出去搓一顿,改善一下伙食,还是没问题的。” 自从姜雪嫁进来后,家里的条件宽裕多了,虽然齐母没要到姜雪的工资,但是姜雪时不时的会往家里买她想吃的肉和菜,至少,这一部分菜钱,她是省下了。 齐母对儿子的话,还是很听的,特别是这种窝心的话。 只见她拍了拍齐术的肩膀:“我儿懂事了,听你的,咱们明天去吃粉。” 第二天,一家四口一大早就起来了,六点半起的床,七点出的门。 姜雪走在前面,直奔潘叶的潘记早餐店,可齐母一把叫住了她。 “你要去哪儿?我们不在这里吃。” “你们难道没听说过,她跟婆家人的事吗?” “这种不孝不悌的人,做出来的东西,我可不敢吃,今天咱们去林记面馆,那是老店,有口皆碑,大家现在都去那里吃了。” 齐母话音刚落,就看见两个年轻的女人,结伴进了潘记。 此时,场面是大写的尴尬。 姜雪是真服了,她是在这镇上长大的,林记的东西好不好吃,她能不知道吗? 以前潘记没开的时候,她很少去外面吃早餐,毕竟林记那手艺,她还不如自己在家随便吃点呢!反正味道都一个样,没什么区别。 而且,陈康他老娘,是个碎嘴子,为人又小气刻薄,喜欢斤斤计较,以前甚至跟客人吵过架,闹的还挺大的,摊子都被掀翻了,就凭这点,她就不愿意踏进林记的大门。 “你爱去不去,反正我要去潘记吃。”姜雪一点面子没给,自己进了潘记。 她吃自己的,理直气壮,理所应当,才不要看齐母的脸色。 之前她还会看在齐术的面子上,委屈委屈自己,现在嘛,那当然是怎么合自己的心意怎么来。 齐母指着姜雪的背影,那叫一个生气,这个女人,现在是越来越目中无人了。 “齐术,你看看你死活要娶的媳妇,她当着你的面,都敢一点不把我放在眼里,在你看不到的时候,我还不知道要受她多少磋磨,听她多少冷言冷语。” 齐术是真无语,这时候,也能扯上这些话:“妈,咱们就进去吧!很好吃的,我保证。” 齐母义正言辞的拒绝了:“我的道德不允许我对这种品德底下的人低头,我是绝对不会进去的。” “你要去就去吧!反正我一个老婆子,怎么都无所谓的,还是你媳妇紧要。” 她这突如其来的示弱,给齐术干懵了:“妈,就吃个早饭而已,哪里好吃去哪里,你想的太复杂了,别想那么多。” 齐母不愿意:“我就不想去,林记挺好的,刘春香两口子现在生意好的很,别人都吃得,我们也能去吃,咱们今天早上就去那儿吃吧!” “再说,陈康他老娘老是跟我一起喝茶唠嗑,不去给她做生意,我这张老脸,以后见了她,都不知道往哪儿放了。” “就这点小要求,你都不愿意答应我吗?” 齐术也是无奈了,这还真不是什么大事:“行行行,不过我要去跟姜雪说一声,你在这等会儿。” 齐母拍了拍齐佳,随后,齐佳直接冲了过去,抱住了她爸的手:“爸,咱们走吧!姜阿姨已经进去吃了,你又进去叫她,不好。” 在她看来,姜雪的离去,是再正确不过的选择,她讨厌这个插足她家庭的女人。 陈记的生意虽然好,但是比之潘叶的潘记,好的也有限。 齐术一进屋,先是闻到一股很劣质的油味,就像是沾了油的碗放了两三个月没管后,散发出的味道。 这味道,虽然不重,但是也无法忽略,齐术不由得皱眉走进了屋子。 齐母倒是对这个味道适应良好,之前,她可没少来这里喝茶聊天,发起人,自然是陈康的老娘。 “老李,今天我带着一家人来你这吃粉,给我们上三碗汤粉,你老是抱怨,说我不来给你做生意,今天不是来了吗!” “都是熟人了,记得多给我下点肉啊!”齐母兴奋的挥手,大声朝着正在后厨帮忙的陈母说道。 此时此刻,她只有一个感觉,那就是来这里吃粉,可太有面子了,果然,还是儿子好。 面对周围人的视线,一向以文化人自诩的齐术,恨不得直接找个地缝钻进去,太丢人了。 可齐母完全没察觉到齐术的情绪有什么不对,还拉着他往前凑:“老李,这就是我儿子,在小学当老师,以后你孙子孙女在学校有啥事,都能找他。” 前些年,老师的地位低,现在好多了,别的不说,家里有孩子在学校读书的家长,对老师,绝对是客客气气的。 李婆子的笑容瞧着也真切了许多:“那就这么说定了,齐老师,以后咱家孩子,在学校,就麻烦你了啊!” “我家老大在小学读五年级,叫陈文杰,今年十三岁,老二...” 看老太太那副要数到底的架势,齐术直接打断了她:“大娘,只要是学生,我都会关照的,这是我身为一个老师的职责。” “三碗瘦肉粉,别忘了啊!” 说完,他扯着亲妈,回了位置,阻止了这场无意义的谈话。 第六十三章 吃粉风波 陈记的速度也快,三分钟不到,三碗粉就做好了,他家的价格是跟着潘叶那边走的,两毛钱一碗的瘦肉粉。 在陈康这里吃粉,端粉的时候,是要把钱给交了的,免得人多记混,有人赖账。 反正出多少碗粉,就收多少钱回来。 齐术从没来这吃过,自然是不清楚这点的,潘叶那边,也很随意,吃完要走的时候再交也行。 他下意思的端了粉就走,齐母也是,不过,在齐术返回来端第三碗粉的时候,被李婆子叫住了:“齐老师,三碗粉一共六毛钱,麻烦你先把钱给交一下。” 齐术的脸刷的一下,爆红,他在想,这人是什么意思? 是催钱,还是觉得他会耍赖不给钱,吃霸王餐,反正无论是哪种情况,都精准的踩在了他的雷点上。 他这人,就好个面子,现在他觉得自己面子里子全都丢了,此时,这家店,已经被他拉黑了,他发誓,以后再也不来了。 不过,面上,他是一点都没表现出来:“哦哦,我给忘了,呐,这是一块钱。” 李婆子看到了钱,脸上露出了一个夸张的笑容:“齐老师,六毛钱,我找你四毛,拿好啊!” 齐母此时正忙着吃粉,压根就没发现齐术的情绪不太对劲,齐佳倒是十分敏锐的发现了,不过,她不敢说。 稀里呼噜的,两分钟不到,一大碗汤粉就进了齐母的肚子,吃完一抹嘴,她扭头看到了齐佳的碗。 一大碗汤粉,她才吃了一半不到,其中的肉,是压根就没怎么动过,齐佳吃东西的时候,有个习惯,好东西,她喜欢留到最后面吃。 齐母眼珠子一转,对着齐术抱怨道:“我早就跟你说过了,佳佳是个小孩子,吃不了那么多,我跟她一起点一碗就行了,你偏不听。” “现在佳佳碗里还有一大半没吃,她年纪小,胃口不大,哪能吃得完。” 话落,她直接端起齐佳的碗,就要给齐术分一点过去。 看到她这一手操作,齐术惊的直接把碗给端起来,护住了:“我不要,我的够吃了,你自个吃吧!” 他虽然不嫌弃自家闺女,可他同等的嫌弃所有人碗里吃剩下的东西。 听到这话,齐母美滋滋的夹了大半的米粉进自己碗里,肉也分了一大半过去,甚至连汤也没放过:“我早就跟你说过了,佳佳不爱吃肉,她不爱吃肉,你偏偏不听,给她点碗不要肉的素粉就行了,下次可千万记住了。” 齐佳眼睁睁的看着自己想要留到最后吃的肉,进了她奶的碗里,眼中满是欲言又止的愤怒。 下次,她再不会把好东西留到最后吃了,下次吃粉,她绝对先把肉给吃完,还要吃的快,不给她奶一点机会。 以前她奶还不会动她碗里的肉,原本以为这次也一样,谁知道,这次她竟然动手了。 即使内心已经泪流满面,但是面上,齐佳什么都不敢说,她是奶奶带大的,要是不听话,奶奶掐她可不会手软。 齐术三两口吃完碗里的粉,就起身走了:“我去学校了,你们慢慢吃。” 齐母可不会认为他是真去学校,她只会以为是齐术放不下姜雪,急匆匆吃完,就是为了去见她。 因为这事,她对姜雪的意见更大了。 齐术出门后,也是真的去找了姜雪,一进门,扑鼻的肉香冲面而来,他一眼就看到了姜雪。 她已经吃的差不多了,碗里还剩下半个鸡蛋和小半碗汤。 “你怎么来了?”姜雪不太高兴的问道。 原本好好的吃个早餐的事,被折腾了一通,搞得她心情都不太好了,还好这里的汤粉足够好吃,足以抚慰她受伤的心。 “我来看看你。”齐术坐在了姜雪的对面,看着她吃,然后,不自觉的咽了一口口水。 声音很大,他不想的,可是忍不住。 姜雪看到他性感的喉结上下滚动,觉得也不是不能原谅他,毕竟他长的那么好看:“你要不要再吃一碗粉?” “我记得你胃口很好的,是不是没吃饱?” 齐术犹豫了一下,最后,还是摇了摇头。 姜雪却不知怎的,觉得自己看出了这个男人的口不对心:“潘叶,再来一碗瘦肉粉,加蛋。” 她现在一个月,有二十三块钱的工资拿,这钱,已经足够她在这小镇上,生活的十分滋润了。 所以,花钱的时候,自然大方,平时买肉,都是一斤两斤的买,她不想亏了自己的嘴。 当然,这样做的结果就是,她每个月的工资,基本上是发多少,花多少,没得剩。 “其实,我已经吃过了,别再点了!浪费钱,饿不着我的。”齐术想要拦住姜雪,可惜,没成功。 “别担心,我付钱,我知道你的压力很大。” “那陈记的粉跟我在家做的,没什么差,我知道你肯定没吃好。”姜雪十分善解人意的说道。 她对自己认定的人,是真好,真就是全心全意为了你考虑。 齐术那碗粉还没吃完,齐母就拉着齐佳过来捉人了。 看到齐术面前的那碗粉,还有上面卧着的荷包蛋,齐母很是愤怒:“姜雪,小术他已经吃过早饭了,你还给他点,你安的是什么心?不怕把他给撑死吗?” “你不能因为小术他没跟你一起吃,就生他的气,再逼他吃一碗啊!” 在她的认知里,别的女人对齐术那都是别有用心,一点不贴心,只有她自己,是全心全意,对着齐术的,因为齐术是她肚子里掉下来的肉,血浓于水。 因为齐母的话,周围人的视线,都似有若无的瞟了过来,齐术在这镇上,也算是个名人了,毕竟长的好看又年轻的男老师不多,他又是其中长得最精神的那个,认识他的人自然不少。 这种家庭官司,是很抓人眼球的,大家都爱看。 姜雪没想到,自己一番好心,竟然被冤枉:“你神经病啊!我花钱逼他吃粉,我是什么很贱的人吗?” “有钱我不会自己花,费在这破事上。” 第六十四章 哭泣想家 齐术低着头,没有说话,只是吃粉的速度,默默加快了许多。 姜雪都快被气死了,眼泪水都已经到眼眶了,是委屈,也是愤怒,齐术他妈这种不管别人死活的疯样,是真的很气人。 不过,想到如今的场合,想到有这么多外人在,姜雪抬起下巴,摆出一副桀骜不驯的模样,硬生生的把眼泪水给逼了回去。 “你竟然敢骂我,怪不得跟这个姓潘的,玩的这么好,原来是物以类聚,人以群分啊!” 潘叶没想到,自己竟然成了她们婆媳交战的炮灰,不是,她招谁惹谁了。 “这位大妈,你有事说事,别来我这闹事啊!”潘叶上前两步,站在了姜雪身边。 真当她是泥捏的啊!当着她的面就这么说了,也太不尊重人了。 边上,两个早就吃完,原本都起身打算走的两个初中女老师,瞬间又坐了回去,用自以为隐晦的目光,来来回回的打量着她们三个。 过了一会儿,稍微胖点的那个,在瘦高个,戴个黑框眼镜的耳边悄咪咪说道:“这齐术也太祸水了,吃个早饭的事,竟然惹得三个女人为他争吵。” 瘦高个睁大了眼睛,有什么奇奇怪怪的东西进了脑子,不过,很快她就反应过来了:“不是,你别乱说,这要是被她们知道了,你能跑得掉?” “嘘,小声点,咱们说悄悄话呢,只要不被人听到不就好了。” 潘叶有些无语的回头看了两人一眼,什么乱七八糟的,虽然两人坐在最偏僻的角落,还是贴耳蛐蛐的,但是架不住她耳朵灵光啊! 不过,此时她也顾不上这两人了,因为此时的齐母,就像是一头被夺走幼崽的母暴龙似的,脸都被气红了。 按照后世的说法就是,她进入了红温状态,脑子这种东西,已经快要被愤怒给挤没了。 “两个有娘生没娘养,一点教养都没有的小贱蹄子,一点礼仪羞耻都不懂,也不知道你们妈是怎么...” 齐母的话还没说完,姜雪一个大嘴巴子扇过去,让她把剩下的话,都吞进了肚子里。 别的她都可以忍,但是骂她没教养,骂她亲妈,她是忍不了一点,她妈一直都很好,不能因为她嫁进了这么一个家,而遭受这样的谩骂,侮辱。 姜雪下手的力道不重,可就是那么一声似重非轻的脆响,把在场的人都给镇住了,要知道,她打的可是她婆婆。 她这一下,给在场的所有人都开了眼。 齐母不可置信的捂着自己的脸,她竟然被姜雪那个小贱蹄子给打了,她被...被打了,打的还是一个女人最重要的脸。 今天,她杨燕子,在这石牛镇上,算是出名了,还是大名,脸面被姜雪一脚踩进了泥坑里,捡都捡不起来的那种。 “你敢打我...我跟你拼了...”齐母脑袋往前一倾一顶,整个人张牙舞爪的往姜雪那边冲。 姜雪也懵了,呆呆的看着自己的手,没想到,她竟然动手了。 潘叶怕她吃亏,赶忙把人拉了过来,齐母直接扑了一个空。 眼见她还不依不饶的伸着手,要打人挠人,潘叶直接出手,抓住了她两只手。 潘叶的两只手,就像是铁钳子,直接夹住了她的手,夹得死死的,她连动一下都不能。 齐母不甘心的嘶吼着,看她那疯狂的样子,是恨不得直接把姜雪给剥皮吃肉的。 齐术看着这场闹剧,只觉得身心俱疲,只见他把手里的筷子一摔,怒吼道:“够了,你们还要闹到什么时候?” “还嫌在外面丢人丢的不够吗?” 说完,他从凳子上站起来,看都没看正在斗法的婆媳两人一眼,直接走了出去。 说实话,他有些后悔了,早知道姜雪跟他妈这么合不来,当初,就该多考虑考虑,再跟姜雪求婚的。 齐术的离去,给婆媳俩头上泼了一瓢冷水,两人都冷静下来了。 潘叶也顺势放开了齐母的手,老这么抓着人家,也不是个事啊! 齐母眼神凶狠的瞪了一眼姜雪,冷哼一声后,说道:“我齐家要不起你这尊大佛,哪儿来的,你就回哪儿去吧!” “反正我这庙小,容不下你这尊大佛。” 姜雪等人走后,强撑着的眼泪水,一下子就掉了下来,她的心里面,除了委屈,还是委屈。 潘叶赶紧把人带到了她屋里,除了给人递上一把卫生纸,什么都没说,就出去了。 对于姜雪,她放心的很,压根就不担心屋子里的钱财。 姜雪一个人在屋子里默默流眼泪,此时,刚刚起床的林兰林竹,听到她们亲妈屋子里有动静,直接就打开了门,结果,看到了一个哭的很伤心的大人,是姜阿姨,以前给过她们糖吃。 “姜阿姨,你为什么哭啊?”林竹清越的声音,把姜雪给惊到了。 不过,她很快就调整好了自己的心态,擦了擦脸上的眼泪水:“不为什么,只是有点想家,想我爸妈了。” 在外面受了委屈的孩子,第一个想到的,一定是她曾经在里面生活的无忧无虑的港湾,对于她来说,父母就是那个可以让她依靠的港湾。 林兰觉得姜阿姨有些奇怪:“你的家不就在镇上吗?” “你想回,随时可以回去啊!” “你的爸爸妈妈看到你回去,会很高兴的。” 她想,如果她长大了,想家想得不得了,都哭了,那她才不会像姜阿姨那么笨,明明离家那么近,却只会躲在屋子里,一个人偷偷哭。 想家了,回去看看不就好了吗? 妈妈看到自己的孩子回来了,只会开心。 姜雪泪眼朦胧的抬起头:“真的吗?我还能回去吗?” 她还记得出嫁的时候,嫂子说的话,嫁出去的姑娘泼出去的水,要少往娘家跑,不然婆家会不高兴的。 当然,她知道,老是往娘家跑,嫂子也会不高兴的。 “那是你的家,为什么不能回去?” 林竹清越的声音,把姜雪处于混沌中的神思给拉了回来:“没错,那是我的家,我当然能回去。” 第六十五章 林爱国瘫了 等潘叶在前面忙完,姜雪已经在两个小的的开解下,想开了。 不过,学校还是要去的,这是她的工作,也是她安生立命的根本,绝对不能出差错。 她简单跟潘叶说了两句,就离开了。 姜雪走了没多久,大伯母陈美玉来了。 早上的菜虽然都是林安送过来的,但是等到八九点,大伯母还是会来一趟,潘叶这有客人吃粉剩下的汤汤水水,拿回去喂猪,绝对是长肥膘的好东西。 “潘叶,你公公林爱国回来了。”陈美玉一进门就说道。 她也是知道这个消息,才着急忙慌跑过来的。 不跟潘叶说一声,她总怕出什么事。 潘叶的反应就比较平淡了:“哦,回来了啊!那应该好了,这是好事。” 她不说,潘叶都快忘了还有这么个人在医院待着了。 陈美玉摇摇头:“如果真的好了,我就不会这么着急过来找你了。” “听说是半瘫了,只能躺着或者是坐着,站不起来了,腰没用了,手虽然能动,但是也抖的不行。” “我看他吃饭,都是抖着手往嘴里送,还时不时漏点出来,牛大嘴是个没耐心的,看他漏饭出来,直接就打过去,可怜啊!以后的日子,还不知道有多难熬呢!” “以前多精壮能干的人,谁知道,现在变成了这副模样。” 陈美玉是真没想到,这摔一跤,还把腰椎骨给摔断了,以后都离不开人伺候,牛大嘴又是那个样子,林军靠不住,唯一靠得住的儿子,又被他们给逼死了,也不知道,林爱国想起这些的时候,会不会后悔。 潘叶也没想到,这人竟然摔瘫了:“他有老婆儿子,总归是有人照顾的,不用咱们这些外人来担心。” 不过,她没说出口的是,依照牛大嘴这人的尿性,时间一长,会不会给林爱国来一包老鼠药,就说不定了,这确实是她能干出来的事。 “你得回去看看,本来他住院你没去看他,村里就有很多人在说闲话了,现在他回来了,你得带着孩子回去看看。”陈美玉就是为了这个来的。 这段时间,村里的流言渐渐平息下来了,不过随着林爱国的回归,潘叶这个大儿媳妇,再次成为了不少人的谈资。 别的不说,潘叶回去看看后,说的人肯定就少很多了,毕竟潘叶是守寡的儿媳妇,还带着三个孩子,在外面艰难的生活,别人也不能对她苛责太多。 “也行,下午我回去看看,免得别人说我冷血无情。”面子情,还是要顾虑一下的。 人生在世,场面上的事,还是要过得去的。 说看看就真只是简单的去看看,别的就别想了。 中午林梅还要回来吃饭,中午肯定是不能回的,下午倒是可以带着两个小的,回去看看。 “大伯母,今天你也别走了,就在我这吃饭吧!” “等下午,咱们一起回去。”潘叶留她大伯母在这里吃饭。 下午回村的时候,她那辆二八大杠,完全可以把她大伯母一起带回去。 虽然座位只有两个,但是再带上两个孩子,还是没问题的。 以往她们母女四人回村的时候,也是一起骑这辆自行车回的。 “别,你大伯还在家里等着我回去给他做饭呢!”陈美玉婉拒,她不想给潘叶添麻烦。 这时候,到别人家吃饭,是件很正式的事,一般而言,除非是特别亲的亲戚有事,不然,很少有去别人家吃饭的。 哪怕要吃,也得主人家提前来订饭才行,这才符合规矩,不然,就是对方碍于面子的假客气,要点脸面的,都会选择婉拒。 “我大伯的手艺好着呢!你一顿不给他做饭,饿不着他。” “我是诚心的,今天早上还剩下几两肉,中午做了,随便吃口就得了,你也别有什么负担,就是最普通的家常菜。” 潘叶说是这么说,中午的时候,还是拿出五个鸡蛋,做了个炒鸡蛋,加上她妈送过来的剁辣椒一起焖煮,可下饭了。 剩下的几两肉,则是焖了萝卜,这个时候,常见的新鲜菜就那几种,萝卜白菜青菜,天天变着法的吃。 萝卜吸满了肉的汤汁,一口下去,满嘴肉香,要潘叶来说,这萝卜可比肉还要好吃。 很显然,梅兰竹三姐妹也是这么想的,肉都没人动,萝卜倒是夹的飞快。 潘叶看她大伯母有点拘谨,一直闷头吃着碗里的饭,菜也只夹一点点,她直接拿起盘子给她拨了半碗的菜:“大伯母,你快吃,现在还热乎着,正是最好吃的时候。” “可千万别觉得拘束,就咱们几个,有什么不好意思的,我们又不是没去你那儿吃过饭。” 陈美玉闻言,不再推辞,而是默默吃了起来。 还真别说,明明是再普通不过的东西,她自己也在家做过萝卜焖肉,可就是没有潘叶这个好吃。 吃完饭,陈美玉拉着林梅说话,问她的学习情况,问她在学校有没有被别人欺负。 “你林安叔也在小学读书,他比你大,现在都读六年级了,要是在学校里,有人欺负你,你就找他,他个子高,一般人都打不过他。” 林梅点点头:“大奶奶,我在学校好得很,没人欺负我。” “要是有人想欺负我,我会自己打回去的,这些天,我都能把二妹小妹给打趴下了,她们两个加起来,都不是我的对手。” 这打架也是有点小技巧的,不经常动手的人,自然不清楚,可她最近这几天,跟两个妹妹,经常在床上玩闹动手,也算是掌握了一点小窍门了。 下次,陈金宝那小胖子,要是敢招惹她,她绝对会把他给打哭,嗷嗷哭的那种,上次不算,借助了外力,语文课本,可是很厚的,用胶水粘住的那边来打人,老疼了。 不过,她猜陈金宝肯定是不敢了,自从他上次被她打哭后,现在陈金宝,在学校,见了她就躲,跟耗子躲猫似的。 林梅原本还想用他来练练手,谁知道,人现在改了。 第六十六章 回村探望 下午一点多,潘叶一家戴好围巾,包好脸,锁好门,就打算出发了。 这是陈美玉第一次坐自行车,手脚都不知道往哪儿放了。 还好潘叶力气大,牢牢把着车,这才不至于一起摔到一边去。 “大伯母,等会儿你就当搁自己家坐着似的,不要有什么大的动作,你后面一动,我前面不稳。”虽然出事的概率很小,不过,还是要率先提醒一下的。 “放心,我不会摔到你的。” 潘叶骑自行车是很老实的,可以快的地方加油蹬,该慢的下坡路段会刹车,慢慢溜。 “我这穿着厚棉袄,你就算摔了,也不能把我怎么样。”陈美玉一只手把着屁股下面的铁架子,一只手搭在潘叶肩膀上,笑着说道。 两人的中间,还夹了一个林竹,至于林兰,则是在潘叶的前面。 “那就好,坐稳,走喽!”潘叶话落,双腿开始往前蹬。 没多久,就遇到了一段陡峭的上坡路,四个人都从车上下来了,这个坡,其实是一个小山头,不过被开了一条路出来。 要是尝试自己用脚把自行车给蹬上去,腿肚子都得蹬软。 翻过坡,就是一个下坡路段,陈美玉坐在潘叶的后面,腿都在发抖,以往从没觉得难走的路,此时在她的眼中,犹如洪水猛兽般,令人害怕。 “潘叶,我要不还是下去走走吧!” “这路,看得人心惊胆战的。” 现在的乡间小路,可全都是泥巴路,路况很糟糕。 潘叶:“放心吧,不会把你给摔了,就你那点力气,我随随便便,都能拿捏。” 陈美玉闻言,不再反对了。 刚开始很害怕,不过,等后面适应了后,心都快爽飞了。 回村的路上,陈美玉看着飞速倒退的景象,眼睛越来越亮,她有点喜欢上这种飞驰的感觉了。 回到前进村,几人的脸颊都已经变得通红,耳朵更是冻得厉害,一下地,大家都捂着耳朵和脸颊,站在原地跺脚。 “走,进我家烤火,这天太冷了。” 潘叶一进门,就叫了声:“大伯。” 两个小的,也很听话,跟着叫人:“大爷爷。” 林老大的嘴角不自觉扬起一个笑容:“欸,快进来烤火,这天太冷了。” 潘叶也不急着去那边,而是在她大伯家,一边喝着热水,一边烤火,跟她大伯和大伯母两个人聊天。 大伯家的人少,屋子比较宽裕,专门隔了一个小单间出来,用来烧火做饭,冬天的时候,也在这个小屋子里取暖。 熏得黑乎乎的墙壁上,挂着几条腊鱼,看那色泽,应该刚挂了没几天。 也只有这种天气,熏东西,才不会坏掉。 “大伯,你们今年什么时候杀年猪啊?” “到时候,给我留副下水,我再要四个猪蹄子,肉给我留个二三十斤,排骨也给我留点,对了,猪脑袋给我留着,这个我觉得比肉要好吃,唯一的缺点就是难收拾。” “要是村里,还有其他人家里杀猪,你们再帮我问问猪耳朵,要是他们肯卖,价格贵点也无妨。” 潘叶很喜欢吃猪耳朵,咬起来哏啾啾,脆脆的,还会嘎吱嘎吱响,简直不要太好吃。 她打算在过年的时候,卤点猪头肉出来,有人要就卖点,没人要,就自家留着吃。 早就馋卤肉了,卤肉的大料她都早就配好了,就等着肉来了。 也就大冬天,过年的时候,她敢这么干,其他时候,不适合。 一个是天气,其他时候的肉容易坏,再一个,不是过年,没几个人舍得买卤肉吃。 陈美玉一听这话就知道,潘叶今年想熏点腊肉:“肉你就不用担心了,今年我家的猪,多亏了你那儿的汤汤水水,长的肥肥胖胖的,卖猪的时候,价格都比村里人,要高上两分钱一斤。” “我家今年是二十三杀年猪,到时候,你直接来我家吃杀猪肉,肉也不用买,直接拎几刀走就是了,今年你帮了我们不少,这些,算是我们的一点心意。” “别急着推拒,你也知道我们是啥人,这肉你要是不收,以后我可不好意思去你那里了。” 林老大点点头:“是这样的,没错,今年你家的过年肉,我们包了。” 潘叶觉得很不好意思,她都没帮上什么忙,怎么好意思收肉。 可陈美玉看出了她的想法:“潘叶,你上次给我拿过来的馒头,好吃,别的人,做的没有你的宣甜,你要是觉得不好意思,到时候,给我做锅馒头带过来就是了。” 她都想好了,馒头这种东西,应该不太值钱,潘叶买点面粉,就能做,现在天气热,还不挑时间,能久放。 潘叶想了想,答应了,不过,馒头能做,肉包子也能做。 等到时候,拿到肉的第二天,做锅肉包子,给她大伯母送去,还有卤肉,也送点过去,给他们尝尝。 肉她也不会要太多,意思意思就得了,至于内脏啥的,这些不值什么钱,到时候,再看。 依照她大伯母的性子,大概率不会收她的钱,杀年猪那天,她得提前准备好东西,到时候给他们带回去。 不拘是红糖还是糕点啥的,他们过年走礼都需要,要是不忙,她自己炸点花生油糕之类的,也行。 聊了一会儿,陈美玉两口子就跟潘叶母女三人一起去了林爱国家。 此时的林家,坐的人不少,聊天说话声,不绝于耳。 毕竟林爱国这次算是大病,也是在医院遭了罪了,按照村里的规矩,村里的街坊邻居啥的,一家最少得抽一个人,过来看看。 关系好,走得近,过年还有交情的,还会拿点东西再来,两个鸡蛋可以,一小碗花生也行,总归是心意。 潘叶的出现,让屋子里安静了一瞬,不过很快,招呼的声音响起,屋子里又热闹了起来。 “潘叶,你回来看你公公啊!有心了。” “这大冷天,回来一趟不容易,快过来烤烤火,暖暖身子。” “来我这边,有位置,老胡家的,往里边坐一坐。” 第六十七章 行将就木 牛大嘴看到潘叶,嘴巴一撇:“你现在来干什么?人都已经成这样了,你来晚了。” “之前医生说了,要是有钱,能继续在医院里面做针灸推拿这些,还是有希望恢复的。” “我去找你借钱,你二话不说,就把我给赶出去,你把这个家害成了这个样子,现在你公爹残废了,你开心了?你还跑回来干什么?” “如果你肯搭把手,他可能就不会变成这样。” 牛大嘴就是要把潘叶给架起来,不孝子这三个字,她要牢牢的贴在潘叶的头上。 至于林爱国,那是他的命,医生都说了,没救了,她也不是舍不得那个钱,而是没有必要把钱花在一个废人身上,家里其他人,也是要生活的。 再说,林爱国住院这么久,也花了一百多块钱,一头猪被他花掉了,也算是对得起他了,谁让他自己干活不小心的。 “要是不欢迎我回来,那我走?”潘叶说着抬腿就要往外走。 跟牛大嘴争论那些没必要,反倒会撕扯的很难看。 她可没打算求着回来看林爱国。 陈美玉赶忙拦住了潘叶,对着牛大嘴没好气的说道:“牛大嘴,你是不是不折腾,就浑身不舒坦啊?” “潘叶她好不容易回来一趟,你就用这个态度来对她?” 说完,扭头又劝起了潘叶:“别管她,她这人,一辈子都是这副德行,没得改了,你别跟她计较。” “走,我带你进去看看你公爹,孩子也进去看看,都很久没见面了,他肯定也想见你们了。” 这要是来了,不见一下真人,就跑了,村里人还不知道要说什么难听的话呢! 陈美玉带着潘叶和两个孩子,进了牛大嘴跟林爱国的屋子。 昏暗狭小的屋子,一张宽一米二,长一米八的大床,就足足占据了一半的空间。 潘叶再次见到林爱国,也是被惊到了,他很瘦,是那种有点吓人的病态的瘦,花白的胡子,在他的脸色张牙舞爪的伸张着,哪怕有人进来了,也没有引起他的丝毫情绪波动,他似乎沉浸在了自己的世界当中,无法自拔。 哪怕之前已经见过他了,再次见到的陈美玉,心还是不可避免的往下沉了几分,酸涩也有,明明前段时间,还身体硬朗,能挑着两担大柴走的飞快的人,这才多久,就成了这副行将就木的模样。 林爱国比他哥小个两岁,可此时看起来,比林老大大了五岁不止。 “大哥,这是潘叶,她带着孩子回来看你了。”陈美玉走到了林爱国的床边,指着潘叶说道。 林爱国从自己的世界中出来,缓慢的转头,看到了潘叶,不知道为什么,眼睛一下子就弥漫了一层水雾,万般滋味浮现心头,不过,都迟了。 是他对不起老大,想到年纪轻轻,就被压在了矿井下,连尸体都没找回来的老大,林爱国混浊的眼珠子不由自主的泛出了眼泪水。 想到老大林兵,林爱国像个孩子似的,张开嘴巴无声大哭起来。 陈美玉看到林爱国哭的伤心,心猛的揪了起来:“大哥,你别哭啊!看的我都想哭了。” “有什么话,想说的,就跟潘叶说吧!” 她没说的是,现在不说,以后可能就没有机会说了。 毕竟对方这种状态,一看就不是能活的长久的,她听牛大嘴说过,林爱国现在,一天都喝不了两口稀饭,这人要是连东西都不肯吃了,那就没什么活头了。 外面的人听到屋子里的动静,一溜烟的跑了进来,很快,不大的屋子就挤满了人。 都这时候了,说风凉话的人自然是没有了,都是安慰他的。 “爱国啊!想开点,你这样是不行的,能吃就吃,人生在世,苦一辈子了,别舍不得吃。” 到了人生的最后一个阶段,哪怕村里再尖酸刻薄不过的妇女,也说不出什么恶毒的话来,不然,是会被村里人编排一辈子的,名声就臭了,当然,也不排除某些人,死猪不怕开水烫。 “对,想说什么就说什么,想吃什么,都说出来。” “林军呢?他爸都这样了,他去哪儿了?把他给找回来。” 就这一会儿的功夫,有人发现林军又不见了。 徐清赶忙出去找,猪圈茅厕都找遍了,都没见着人。 林爱国不想说别的,扭过头去,手和肩膀用力,把自己给翻到了面对墙壁的一边,整个人都散发出一种了无生趣的感觉。 一行人往外走的时候,还在感慨:“他这也是运气不好,没那个享福的命,这新屋子才住了一年不到,人就不行了。” 牛大嘴跟了上去,应和道:“他就是这个命,人啊,不认命不行。” “我今天一大早起床,就给他熬肉粥,结果,他一口没吃,还跟我生气,我反正是上辈子欠了他的,这辈子还债来了。” “这次他住院,光是钱,就花了三百多块,家里剩的那点卖粮食的钱,全都被他给花掉了,我还回娘家借了一部分,也不知道,把猪给卖掉,能不能还上那一笔欠款。” “我也不是不想给他治,而是医生说了,他这种情况,没得治,哪怕是去了大城市,花个几千块钱,最终的结果,也不会太理想。” “再说,家里现在一贫如洗,哪还有钱啊!” 说到这里,牛大嘴那叫一个伤心,一百多块钱,她一年都可能存不下两百块钱,全都让这老头子给祸祸了,她偶尔不顺心,骂他几句祸害,说他祸害后世子孙,也没骂错啊! “欸,大嘴,可别哭了,这要是哭坏了眼睛,吃亏的还是你自己。”张家婶子安慰道。 “这个家,以后还得靠你呢!” “人总归还是要往前看的,哪怕不是为了自己,你想想石头他们啊!” “哪怕是为了他们,你也得振作起来。” 牛大嘴点点头,抹了一把眼角,至于有没有眼泪,那又是另外一回事了。 “我都知道,到时候,还要麻烦你们这些乡里乡亲的。” 大家都懂她的意思,都点头应下了,这种事,本身就是要靠乡邻。 第六十八章 姐姐教学 潘叶回家后,先是把炭火给升起来,等烤暖和了,才打算跟她两个闺女谈谈。 “你们现在,还恨爷爷吗?”她知道两人听得懂。 小孩子的世界,很简单,却也很纯粹,爱就是爱,恨就是恨,没有那么多,模糊不清的界限。 林兰思考了一会儿,摇摇头:“我现在不恨他了,因为他现在已经很可怜了,但是,我也不喜欢他。” 林竹点点头:“我也一样,他很可怜了,我不恨他。” 等林梅回来,潘叶把林爱国的情况跟她说了:“要不要回去看一看你爷爷?” “你想回,我可以陪你回去,要是不想回,也不是什么大事。” 自打她接手几个孩子后,就很少让她们跟林爱国牛大嘴接触了,当然,她们也机灵,知道躲,不去帮他们干活。 她看着林爱国不太好了,问还是要问一声的,要是等人死了,林梅心里一直挂念着这个事,才是真的不好。 林梅仔细想了想,自她记事以来,跟爷爷奶奶相处的点点滴滴,随后摇了摇头:“妈,我不想回去,你也不用为了我,而又特意回去一趟。” 说实话,现在她爷爷奶奶的面容,在她心中已经渐渐模糊了,取而代之的是,妈妈温和可亲的面庞,越发清晰。 “这也行,都随你。” “你们什么时候,期末考试啊?” “好像是期末考完,就能放假了,我这都是听你们姜老师说的。”潘叶转换了一个话题。 之前的太沉重了,既然已经做了决定,那就不要再继续想着这个事了,烦。 说到这个,林梅可就来劲了:“下个星期三,考完我们就放假了。” “不过,后面考试成绩出来了,我们还要再去一趟学校,拿成绩通知书。” 这个年,能不能过好,就看考试成绩咋样了。 有的同学家长,特别重视这个,那你就得交出漂亮的答卷来,否则,整个寒假,都得被家长吼着看书做作业这几个字。 “那你在学校,有没有什么不懂的?” “不懂可以问老师,不要害羞,老师很乐意为好学的学生解答的,当然,三年级之前,你还能问我,简单的我会,后面等你学的越来越多,我就不会了。”潘叶以前在课本上学的那点知识,基本上都还给老师了。 来了这里后,八九个月了,她还没摸过书呢! 林梅自得的扬起下巴:“老师上课讲的东西,都很简单,我都会。” “妈,你要是不信,可以考考我。” 她记得,同桌的妈妈,就很喜欢考她,每次她能顺利的回答上来,都会有糖果奖励。 她不要糖,只想让妈妈考考她,让她妈知道她很厉害。 潘叶笑着摸了摸林梅小朋友的脑袋:“我信,这种事,你不会骗我的。” “考就不用了,你要是有时间,不忙着做作业的话,可不可以帮妈妈教教你那两个还是文盲的妹妹?” “我打算明年,把她们都送到学校去,提前学点东西,等到了上学的时候,她们学的就没那么吃力了。” 现在姐妹三人的营养跟了上了,脸上长了不少肉不说,个子也长了不少。 最小的林竹,明年开学的时候,也五岁多了,自然是能去学校读书的,前世的时候,她的同学,基本上十四五岁,就都上高中了,所以说,她这个年纪,去上学,是很正常的。 林梅对两个妹妹课业的责任感油然而生:“妈,这事包在我身上,老师教的我都会,我能教会她们认字的。” 潘叶看着林梅认真的样子,有点想笑,但是又不敢笑,还好,最后忍住了,不然,该多打击孩子的自信心啊! “那就好,你两个妹妹的课业,我就交给你了。” 想到后世那些教孩子差点气出脑溢血的家长,潘叶觉得自己是真幸运,简简单单的,这个事,就外包出去了。 林兰林竹此时还不知道,自己将要面对的是什么,还看着她们姐姐傻乐呢! 林梅突然想到了什么:“妈,要是她们两个不听我的话,我能管吗?” “或者说,我能打她们吗?” 潘叶双手摊开:“既然交给了你,随便管,只要你有理,我都不会插嘴,更不会插手。” 既然要放权,那就放彻底一点,一个家,还是只有一个声音为妙,特别是在教育孩子的时候。 “那就这么说定了。”林梅兴致勃勃的要跟她妈击掌为誓。 “啪”的一声脆响,权利移交,以后两个小的的学习,潘叶就彻底交给大姐林梅管了。 看着两个小的,只顾着高兴了,潘叶突然觉得良心有那么一丢丢的痛,好吧,晚上给她们整点好吃的。 三小只心心念念很久的肉沫煎蛋,可以安排上了。 当天晚上,并不明亮的灯光下,林梅开始了她的教学生涯,虽然,学生,只她两个妹妹。 从壹贰叁开始教起,从壹到拾,废了她老鼻子劲了,花了好几天时间,才教会她们读写。 潘叶觉得这个成果,已经很不错了,但是林梅貌似不怎么满意,毕竟她对两个妹妹的期望很高,对自己的能力,也十分自信。 晚上,潘叶看着还在掰手指头教妹妹算数的林梅,走了过去:“小梅,你不是过几天就要考试了吗?” “你不要为了两个妹妹的事,耽误了自己复习,她们还小,都不上学,每天都有大把的时间,她们跟你是不一样的。” “你可以忙完自己的事后,在寒假期间,教妹妹算数认字。” “教的会是好事,教不会也不要有压力,反正明年她们也要去学校读书了,到时候,自然有老师来头疼。” 对于三人的成绩,潘叶从来就没有过过多要求,毕竟她自己的前世,就是一个憨吃憨睡的普通人,她们只要健健康康的,比什么都强。 读书认字是为了明理,但是不一定非要在这方面有所成就,各有所长各有所好,都随便她们,她对她们只有一个要求,只要不作奸犯科,危害社会就好。 第六十九章 林爱国去了 林梅点头:“妈,你就把心给放肚子里吧!不会耽误我学习的,我教她们的时候,其实自己也在复习。” 问有一个过分关心自己的妈妈是一种什么体验,林梅只想说,这是一个甜蜜的负担。 潘叶点头:“那就好。” 等到考试那天,潘叶破天荒的给林梅拿了两毛钱,以前零花钱她都是几分几分给的,让她们去买糖,可这不是马上要考试了吗? 她犹记得,自己小时候,考试那天,是会跟爸妈要一笔在她看来很大的零花钱数目的,五块,这些钱能让她在学校对面的粉店,美美的吃上一碗热乎乎的汤粉,剩下的钱,还能在小卖部,买上几包辣条,跟小伙伴们分享。 “妈,你是不是给错了?”林梅看着那两毛钱,有点不敢置信的问道。 她妈给她两分钱零花钱买糖,她信,两毛,她有点不敢信。 潘叶:“没给错,快吃,吃完早点去学校,这钱给了你,就是你的了,你可以随意支配。” “你文具检查了没有?笔带了几支?” 文具这些,潘叶都很大方的,现在小孩儿学习常用的铅笔,一买就是十支,反正家里三个孩子,不怕浪费。 至于本子,也是十本十本的带回家,这时候的东西,别的不说,质量是杠杠的。 “检查了,笔带了两支,都削好了。”林梅无奈的答道。 今天早上,潘叶给做的是汤粉,肉不少,粉不多,上面还卧了一个金灿灿的煎蛋,切的细细的葱花不规则的洒在上面,看起来漂亮极了。 林梅吃粉的时候,姜雪闻着味就进来了。 “潘叶,给我来一碗瘦肉粉,再给我加两个蛋。”今天是今年最后一天正式上班,她说什么,也要奢侈一把。 姜雪是带着笑脸进来的,声音洪亮,可想而知,这段时间,她在娘家过的很不错。 “好的,马上就来。”生意来了,潘叶得去干活了。 这几天,姜雪天天来她这吃粉,下班后,回的也是娘家,吃的是红光满面,脸上都长了一小圈的肉了。 姜雪虽然不教林梅那个班,不过因为潘叶的原因,对林梅也是有了解的,毕竟老师下课后,都在一个办公室里面待着,哪个学生聪明学得好,是会被老师拉出来炫耀交流的。 “好好学,到时候考个大学,让你妈高兴高兴,也给你两个妹妹,做个榜样。” 大学啊!多少人的梦想。 姜雪是没有上过大学的,她只上了个高中,高中毕业后,高考没考上,就回来教书了。 如果当初她更努力更聪明一些,那她的人生,会彻彻底底的不同。 “嗯,姜老师,我会努力的。”林梅认真的答道。 现在她还想不了那么远,不过好好学习,是一定的,毕竟妈妈挣钱那么辛苦,只要她学习好,考上大学,找个好工作,妈妈就不用那么辛苦了。 小学的考试,只一天就结束了,毕竟他们现在学的科目也不多。 考完后,那是真的一身轻松,就像完成了什么艰巨任务似的,考试过后,整个人都松懈下来了,教两个妹妹写字算数,也不再是紧紧皱着眉头了,而是松弛有度,完成任务,就跟她们一起出去玩。 九九乘法表,在她的努力下,林兰林竹都啃下来了,她觉得自己的教学天赋还是有的,成就感也很足。 轻松的日子过了没几天,老家传来消息,林爱国去了。 雪花像飞絮一样,飘荡在空中,不一会儿,就落到了地上。 这场雪下的很大,几分钟不到,地上就铺上了一层雪絮,一脚踩下去,会发出嘎吱的响声。 潘叶买好祭祀用品后,赶忙骑车带着孩子回了村。 每个地方都有每个地方的丧葬规矩,潘叶只能是入乡随俗。 陈美玉一看到潘叶带着孩子回来了,赶忙迎了上去。 “这雪下的这么大,快进来暖暖身子。” 母女四人的头上和肩膀上,都盖了一层雪,石牛镇已经很多年,没下过这么大的雪了。 潘叶只是把车推进了院子,没进去:“大伯母,我想先去那边看看,等我带着几个孩子,去那边烧把纸,再过来烤火。” 陈美玉点头:“是这个理,没错,那我先在家里烧火,你们等会儿再过来。” 林家屋子里的人并不多,村里来帮忙干活的人,也不会时时在这里守着,更别说,现在的天气这么恶劣了,如果没事,大家还是更愿意,在自己家待着烤火。 林三叔看到潘叶带着三个孩子出现,紧皱的眉头放松了一些,不过,很快,又皱了起来。 潘叶到了林家,手里的东西交给三叔,除此之外,还有吊唁的钱,五块,不算多,也不算少的一个数字。 原本是要走两道程序的,特别亲的,也会来两次,可这不是时间紧嘛,明天就出殡了,自然是一切从简。 “回来就好,快带着孩子去给你公爹烧把纸,他临死前,还念着你们呢!” 当然,林老三没说的是,他二哥临死前,一直喊着林兵的名字,眼睛睁的大大的,一直合不上。 潘叶沉默的去一边,拿了一把纸钱,蹲在棺材前面,在火盆里,烧起了纸。 林梅三姐妹,则是跪在稻草扎子上,给爷爷烧纸钱。 烧完后,都在棺材前拜了拜,这是对逝者的尊重。 牛大嘴在一边默默看着,什么都没说,老头子残废,不能干活了,按理来说,他去了是好事,她该高兴的,可不知道为什么,心里面空落落的,干什么都提不起劲。 徐清知道潘叶回来了,赶忙走了出来,亲亲热热的把人拉到里屋去烤火了。 这个时候,徐清才清晰的认识到,她跟潘叶是亲人,潘叶的三个女儿,跟她的三个儿子,是嫡嫡亲的堂姐弟。 在这个特定的场景下,徐清的心态平和了不少:“你们急急忙忙赶回来,吃饭了没有?” “没吃的话,家里有早上剩下的菜,我去给你们热一下。” 家里办丧事,请人帮忙干活,钱是不用花,可伙食必须得过得去,每顿都必须要有荤菜,最少两个碗,肉还不能少,哪怕是剩菜,也全都是油水足的好东西,没人会嫌弃的。 第七十章 吊唁 坐着烤了一会儿火,徐清的娘家人来了。 徐清自然是要出去招待的,天气不好,屋子里很快就挤满了人。 被带进屋子的积雪融化后,成了泥水,很快,屋子里的地方,就不能看了,还特别滑,因为屋子里的地,是夯实的泥巴地,一沾水就滑的不行。 潘叶自然是带着孩子溜了出去,不大的屋子里,挤了二三十个人,转个身都难,她要出去透透气。 徐清的娘家人,就在隔壁徐家村,骑单车去报信的人,一溜烟就到了,去的快,来的也快。 潘叶就不一样了,她娘家在潘家村,这种天气骑单车,也得花个四五十分钟才到,等她娘家人走到前进村,都不知道啥时候了,反正,她猜,最早也得下午三四点钟才能到。 陈美玉早就在家里等着了,看到潘叶的身影出现,立马迎了上去:“我就知道你们会回来的,那边的屋子虽然新,但是地盘却没那么大,来的人一多,自然就坐不下了。” “我这清净,你们来我这好一点。” 来吊唁的亲戚,除了潘叶的娘家人外,其他的人,跟她,都是不怎么亲近熟悉的。 “走,小梅小兰小竹,都跟我进去烤火,这天太冷了。” 她两个闺女也是要回来吊唁的,不过得下午才到。 他们林姓这一支管事的长辈,一大早就带着人就县城买菜去了,今天晚上那顿,得摆十张桌子,菜单昨天晚上就加急写出来了,今天都是按照菜单,去买菜。 当然,去了县城,就不能只买菜,不然,去六七个人干什么。 烟酒这些,办大事的时候,少不了,除此之外,明天埋土的人,要干重体力活,在坟边上,休息的时候,得吃东西,饼干少不了。 如果是夏天,那得再买些水果,当然,水果饼干、盖棺的毛毯这些都由闺女负责,他们这的规矩就是这样的。 除此之外,抬棺的八大金刚,还得一人给他们发双鞋,这也是由闺女负责的,她可以只出钱,也可以自己去买。 那些杂七杂八,零零碎碎的东西加起来,也不老少了。 林安在潘叶进门的时候,叫了潘叶一句:“嫂子,你回来了啦!” 潘叶点了点头:“有人去了我那里报信,买了点香烛纸钱,就骑车赶回来了。” 林安虽然十几岁,明年就要小升初了,但是个子并不高,看起来还是个孩子,比她还矮一个头。 不过,很懂事,潘叶也不会真的把他当孩子来看,平时以平辈相交,该有的尊重,一点不少。 “今天下了大雪,外面摆桌也不方便。” “这么冷的天,那些干活的人就遭罪了。” 当然,陈美玉自己也是干活的其中一个,自家人有事,如果他们自己人不顶上去,谁顶? 如果他们自家人什么都不干,就跟个大爷似的,只会在那儿翘着腿等吃饭,别人也不干,这年头,这种时候,谁都不缺这一口吃的。 潘叶点头:“是啊!这种天气,干活的人,不好受。” “对了,大伯母,我怎么没看到林巧啊?” 按理来说,她昨天,应该就在家里守着的。 毕竟老头子,就剩下这一儿一女了,生命的最后时刻,儿女肯定是要在床前守着的。 林爱国是昨天晚上十点多的时候,咽气的,当时还有一些人在林家坐着烤火说话,其实,也是变相的守夜。 如果十一点多,没什么事发生的话,就陆陆续续散去,各回各家,睡觉。 陈美玉摇头:“今天早上我就没见着她人,早饭也没见她吃,可能是回李西村去了。” 潘叶原本还想说什么,被进门的徐清打断了:“大嫂,家里坐不下那么多人,所以,想在你那儿的火塘里生个火,分一些人去你那儿待着。” “等会儿吃饭的时候,家里打不下那么多张桌子,你那儿也要摆个四五张桌子。” 这是昨天晚上就商量好的,只不过,潘叶不在前进村,只能等她回来,再跟她说。 这种大冷天,在外面吃饭的话,菜一上桌,没个两分钟,就凉透了,怎么吃啊! 现在就更不用说了,雪下的那么大,桌子更加不会摆外面去了,关键是,徐清家的邻居就一个,潘叶。 除了老宅,这桌子,他们也没别的地方可摆。 村里的地势不平,是依山建的村,自然是这一块地势平坦一些,建个几栋房子,那一块地也不错,够平,同样建几栋。 “行,我带了钥匙来,现在就跟你去开门。” 至于孩子,潘叶想让她们留在大伯母这里,老宅那边人来人往的,门前还有个三四米高的大坡,潘叶不放心她们。 “你们三姐妹,就好好的待在大伯母这里烤火,能不能做到?” 林梅点头:“妈,我会看好妹妹的。” 现在不是玩的时候,她们也感受到了老宅那边紧张的氛围。 “吱呀...”老旧的木门一推,就发出了令人牙酸的声音。 打开门,过了一会儿,味道散一些了,潘叶才走进去,没人住的老宅散发出一股霉味,还有灰尘的味道。 乡下的屋子,基本上都这样,有人住,屋子里有人气的时候,它可以冬暖夏凉,就连空气都是清新的,哪哪都好,但是一旦没人住,被荒废,就什么问题都找上门来了。 东西很快发霉腐朽,会有大大小小的虫子,屋子还会散发出一种阴冷的感觉。 徐清这时候,也带着柴火过来了。 她只要想做什么敞亮事,就绝对不会让人觉得不舒服。 “我先把火给升起来,有了火,就能把一部分人叫到这边来烤火了。” 老宅屋顶刚飘了没一会儿的烟,林巧就找过来了:“弟妹,你出来一下。” 至于潘叶,这种狠心的女人,她不认,潘叶对她爸那么狠心,根本就不配当她的大嫂,无视,已经是她能对着潘叶摆出的最好态度了。 徐清走了没多久,村里几个婶子来了潘叶这里,徐清告诉她们的,这里也生了火,既暖和又清净。 潘叶见这些都是长辈,简单的打了个招呼后,就都围着火堆烤火了,其中一个,还去隔壁带了一壶热茶过来。 第七十一章 想要出去闯 “潘叶,你这有没有杯子?” “咱们一起喝杯热茶,暖暖身子。” 灵堂边上的那张桌子上,是有瓜子花生这些小零嘴的,可能坐上那张桌的,这个时候,很少有对那点子小零嘴感兴趣的,再说,那地方冷啊! 这大冷天的,孩子也不会来,大人抹不开面子,自然没什么人动。 潘叶想起自己前段时间搬回来的那箱旧粗瓷杯:“有,我现在就去拿,不过放久了,得洗洗才能用。” 她刚一把杯子拿出来,就有人带着热水回来了,热水还是用盆装着的。 牛大嘴那边的厨房,大铁锅是全天热水不断的,不仅仅是喝,等会儿做饭的人也要用。 洗完杯子的热水,潘叶站在坡前,泼到了下面去。 这种天气,要是不知死活的往门前泼水,还不知道要摔多少人。 这些婶子都挺识趣的,没谈论潘叶跟老宅的关系,不然,可能分分钟被潘叶给请出去。 “那王闯回来了,你们看到他回来那天,穿的那身吗?” “我瞧着不太正经,这人吊儿郎当的,也不知道在外面是干什么的,反正我瞧着,他就不是个正经人。”王麻子老婆撇撇嘴说道。 那王闯家穷的叮当响,兄弟又多,他没办法,只能出去闯一闯,谁知道,还真让他混出点名头来了,带回来不少东西不说,身上穿的那条裤子,还是村民们从没见过的版型,惹来了不少议论。 其实,那就是条外面流行的喇叭牛仔裤。 “是啊!我就没见过那么奇怪的裤子,我上手摸了摸,也不怎么厚啊!” “这大冬天的,不穿棉裤,穿那条怪裤子,耍威风,冻死他个狗日的。”罗婶子附和道。 他们两家的田分到了一起,为了水的事,可没少吵架,主要是罗婶子家不干人事,占人便宜,水渠里有水,她不去放,嫌麻烦,偏去放别人田里放好的水,可不就活该挨别人的骂吗? 偏他们一家还不服气,也算是变相的欺负老实人了,毕竟王闯他爸的两个兄弟,都逃荒跑外面去安家了,往上的那些宗亲,关系也远了,在村里,没什么人撑腰。 麻婶子想到王闯回村后的大手笔,好奇问道:“他在外面是不是挣到钱了?” “我听说,粤省那边的日子,跟咱们这边,是天差地别,到处都有厂子,谁都能靠手挣钱,天天都能吃上肉。” “那边吃的穿的,都是跟外面人一样的,咱们这,据说是落后地方。” “隔壁李西村,也有人在粤省那边闯荡,听说回家后,直接就去县城买了台收音机回来,出手老阔绰,老有钱了。” 她家有三个小子一个姑娘,最大的二十一岁,最小的十四岁,要是外面真能挣到钱,也不知道能不能把她家那几个带出去挣钱,现在家里那点地,她跟老头子两个人,也能干完。 当然,把老大留在家里陪他们也不是不行,毕竟他这年纪,也是时候娶媳妇了,总得留一个在身边养老,万一外面不太平呢! 罗婶子摆了摆手:“不可能,王闯他就是一个小流氓,他懂什么啊!不可能在外面挣到钱。” “他这一走就是七八个月,谁知道,这段时间里,他去干什么了,我瞧着他,是不正经的那种,这钱指不定怎么来的呢!” “我听说,外面严打,枪毙了不少人,指不定他是偷摸逃回来的呢!” 最后面几句话,罗婶子说的很小声,可在场的人都不是耳背的,听的清楚着呢! 潘叶看着人越说越离谱,再说下去,指不定就要把人妖魔化,说成外面作奸犯科,杀人放火的魔头了。 “婶子,现在粤省那边,听说有很多外国人在那里办厂,需要大量的劳动力进厂干活,王闯他应该是去那边打工去了。” “那边的工资,据说还挺高的,至少比镇上要高得多。” 镇上的平均工资,才二十多块钱一个月,外面一个普通的工人,纯手工劳动者那种,一个月都可能挣五十块往上了。 当然,高工资伴随着高强度的劳动,这些人,可能都是两班倒的那种,一干就是十几个小时。 闻言,几个婶子都来了兴趣,这年头,挣点钱,可太难了。 没想到,竟然还能去厂里面打工,那可不就是工人吗? 这年头,工人这两个字,含金量可是很高的,她们这些乡下人,没有硬关系,够都够不到,没想到,只要跑外省去打工,就能成为工人,这种好事,她们以前是想都不敢想的。 “真的吗?” “潘叶,你在镇上做生意,路子比咱们广,外面是不是真有这种好事?”王麻子老婆兴奋的问道。 这要是真的,她家老大跟老二,可就有着落了。 她家老大今年十六,老二十四,在家闲着也是闲着,地里面的活不用他们操心,如果都能去外面打工挣钱,那可太好了。 其他几个婶子都一脸关切的看着潘叶,这可是切实关乎她们利益的,毕竟家里都有孩子。 潘叶:“具体的我也不清楚,就听别人说了那么一嘴,你们要想知道详细的,可以直接去问王闯啊!” “他刚从外面回来,外面的情况如何,我想,没人比他更清楚了。” 王闯家四兄弟,他排名老三,前面有两个哥哥,后面有一个弟弟,家里穷得叮当响,四个兄弟,都还没娶媳妇呢! “对对对,这件事,他最清楚,找个时间,我得问问他去。”麻婶子激动了。 她早就发现了,靠村里那点地,混不出什么名堂来,要想改变现状,还是得出去闯,才能有名堂。 家里那一亩三分地,那都是死的,靠天吃饭,也赚不到钱,只能混口饭吃,还是外面好。 “我跟你一起去。”王麻子媳妇紧接着说道。 “我也去,看看他到底有几斤几两。”罗婶子强撑着说道。 她脸皮厚,哪怕两家交恶,只要她舔着个大脸去了,人还能不搭理,不招待她吗? 第七十二章 娘家人来了 这些婶子们,都是坐不住的,一溜烟跑了出去。 虽然王闯不在家,跟着去城里买菜去了,但是他家人都在家啊!肯定知道些什么情况。 相较于在外面闯荡过,更机灵一些的王闯,这些婶子们,都一致觉得王闯的家人,貌似更好套话一些。 潘叶看家里没什么人了,就去了大伯母家坐着,还是这里自在些。 至于老宅,虽然是她的家,可人来人往的,她待的不自在。 老宅也没什么值钱东西,就一些桌椅板凳,还有以前用的碗筷棉被这些,不值什么钱,她出门的时候,大门是特意敞开的,方便人进出,只她和三个闺女的房间门,掩上了。 “妈,你快过来看我们堆的雪人。”林梅满脸兴奋的跑过来,拉着潘叶就往她堆的雪人那儿走。 这是第一次,她觉得冬天也很好,不难熬。 以前的冬天,她跟妹妹,都是缩在家里取暖的,哪会穿着厚实暖和的棉衣,到处跑。 “还不错,你们继续堆,我在这边上看着。” 此时的雪已经停了,地上的积雪并不多,所以,三姐妹堆的雪人,是一个很小很小迷你版的雪人,只能说袖珍,可爱还谈不上,手艺有待提高。 中午饭,潘叶是在自己家吃的,毕竟隔壁摆不下,她这里也摆了桌。 一张不大的四方桌,坐了有十一个人,潘叶母女四人,大伯母母子二人,再加上三婶母子三人和两个村里的来帮忙干活的婶子。 桌子上摆了四碗菜,一碗黄豆炒肉,一碗鱼肉,再加上两碗大白菜,很简单,但是他们都吃的津津有味的,都饿了。 菜是少了点,但绝对够吃,因为黄豆是下饭菜,黄豆外衣沾染了肉香,内里却很有嚼劲,如果此时再来上一杯小酒,足以让一个中年男人,在这美滋滋的吃上个把小时。 下午潘叶也开始忙起来了,各种事,搭把手,忙的团团转。 三点多的时候,她娘家人来了,是她两个哥哥来的。 “大哥二哥,你们来了。”潘叶迎了上去,她的娘家人,自然是由她来招待的,别人她不强求。 潘全和潘力,先把烧香的钱拿给管事的人,看着他写好名字和金额后,才带着香烛黄纸这些,跟潘叶进去烧纸钱,这一切,都是跪着进行的,这时候的礼仪规矩就是这样的,当然,要是人多,那就是个例外,这大冬天的,总不能让人跪在冰凉泥泞的地面上烧纸吧! 逝者为大,某些地方规矩严苛,但在一些无关紧要的事情上,也没人时时盯着,等着抓你的小辫子。 等流程走完,潘叶把人带到一边桌子上坐着,给两人倒了杯热茶:“暖暖身子,这天太冷了。” “等你们回的时候,我送送你们。” 这大冷天,光凭一双脚走回潘家村,得要些时候,要是用自行车来送,那就不一样了。 她力气大,带两个成年男人不是问题,只要在后座上绑上一块延长的木板,足够她两个哥哥挤着坐下来,就可以了。 潘全摇头,故作轻松的说道:“我们两个走回去,就当锻炼身体了,哪用得着你操心。” “这天这么冷,走了没一会儿,身上就热起来了。” “今天下雪,明天可不一定。” 潘力点头,表示赞同:“就是,不用你担心,我们两个大男人,走这点路,算什么。” 三人说话的功夫,林军跟徐清出来了,跟潘全潘力说话寒暄,主要是感谢对方的心意,人家这么远,冒着风雪赶到这里来,那是一片心意,他们自然是要出来迎客的。 相较于他们,牛大嘴才是最适合出来迎客的人选,不过,她心情不好,哪怕是徐清的娘家人,她也没怎么搭话,更别说,潘叶的娘家人了。 过了好一会儿,潘叶把人带去了她家。 老宅的堂屋摆了四张桌子,厨房一张,一共五张桌子,不过现在这里没人坐,隔壁才是事主家,要坐也是去隔壁,有火烤,还有一群人围着聊天,比这冷冷清清的好多了。 现在的人都爱热闹,不爱凑热闹的,都搁家待着呢! 对了,现在用的桌凳碗筷,除了自家的,余下的,都是从周围的街坊邻居那里借的,只还回去的时候,要顺带送点东西过去,算是全了礼。 潘叶在厨房生了火,把桌子移到边角,让出来点位置:“你们坐,我去看看家里有没有旧鞋子。” “你们的湿鞋子,不能再穿了,现在就脱下来,不然,会感冒的,这可不是开玩笑的。” 刚开始,潘叶还没发现,不过后来,看她二哥,一会儿跺一下脚,一会儿跺一下脚,自然是发现了。 潘叶找来找去,只找到两双布鞋,带着补丁,很破旧的那种,但是不脏,都是洗干净,好好存放着的鞋子。 这还是潘叶刚来,看不惯家里的脏乱差,搞大扫除的时候,洗干净的鞋子,刚开始没穿,后面买了新的千层底布鞋,这旧鞋就被彻底压箱底了。 后来,搬了家后,就更想不起这两双鞋子了,如果不是这时候她两个哥哥要穿鞋,可能这两双鞋会一直被压在箱底,直到她下次把它们翻出来,丢掉。 原身丈夫是有留下衣服鞋子的,不过好的,被牛大嘴送给了林军,差的直接一把火烧在了林兵的衣冠冢边上,什么都没留下。 “我这里只有这两双鞋子了,你们看看能不能穿上?” “不能穿,那就先当拖鞋拖一下,垫垫脚,等把你们的鞋子烤干后,再换回来。” 突然,潘叶想起来,隔壁厨房还有热水,于是,直接拿了个旧盆:“我去隔壁看看还有没有热水,有的话,给你们打点过来洗脚。” 潘全潘力脱下湿漉漉的鞋子,脚放在火上烤的时候,发出了一声舒服的喟叹。 “总算是能脱下这双鞋子了。” 两人穿的都是布鞋,刚开始是干燥的,不过走着走着,就湿了。 脚刚开始是热的,不过后面鞋湿了,脚自然冷的跟冰块似的。 第七十三章 吃席 潘叶端着一盆热水过来,让他俩洗脚,随后,又折返回去,添水烧火。 这种天气,热水是不能停的,还好管事的专门安排了人负责挑水,不然,这些杂七杂八的事,足以把他们一家忙的焦头烂额。 徐清弄过来的那点柴火,不经烧,很快就没了,还好今年入秋后,潘叶带着几个孩子上山捡了不少回来,现在刚好派上用场。 “嫂子们怎么没来?”潘叶一边烧火一边问道。 潘全:“这天太冷了,要是不下雪还好,一下雪,她们就来不了了,怕感冒。” 这时候的感冒发烧,威力可是很大的,一个是没钱,再就是舍不得花钱,都想着挺一挺就过去了,体质好,挺过去了还好,没挺过去,就危险了。 所以,在很多人的意识中,感冒是件非常严重的事。 “今天晚上你们在我这里睡吧!” “刚好,前段时间,我带了两床棉被回来。”潘叶不由得庆幸。 至于她自己,晚上肯定是要守夜的,孩子倒是不用,熬到半夜,就可以回去睡觉了。 潘全:“我们睡不睡都没关系,都是大男人,体格倍儿棒,能熬着呢!” 这次潘全是真的确定,那个腼腆内向,性子软弱的妹妹变了,其实上次就有感觉了,不过现在才确定。 以前的潘叶,哪怕心里念着他们,但是要把事情给安排的这么妥当细心,那是绝对做不到的。 此时的潘叶,给人的感觉,就好像是一夜之间长大了,成为了一个有当担的母亲。 至于别的原因,两人没想过,离魂穿越,起死回生之类的,对他们哥俩来说,太陌生,太离谱了。 “家里有两张床,两床棉被,她们三姐妹睡一张,你们兄弟俩睡一张,正正好。”潘叶直接决定了。 此时的隔壁,彻彻底底的热闹了起来,连和尚都已经来了,看墓地风水,算下葬日子,出殡时辰这些,他们这边,都是老雷和尚来的,老熟人了,一有人去世,马上就去叫人了。 其实老雷也不是真正的和尚,人家有妻有子,就是干这行的,他这都是有传承的,父传子,师传徒,在他们这片,名气很响。 最近这几年,他的生意好的很,也敢光明正大干了,之前,都是拿着家里去世老人的生辰八字和家里小辈的生辰八字,偷摸去问他的,选墓地这些,都是偷摸来的。 农村对这些,很是看着,很信这个,哪怕再穷的人家,家里有人去了,也是要请和尚来家里算一算日子的,还有下葬的地方也有讲究,生怕葬到了不好的地方,坏了后辈子孙的运道。 老雷从他爸那里接过衣钵,干了也有二十多年了,现在他都五十多岁了,基本上隔三差五就有人来请他去干活,干一次,得有个二三十块,虽然是跟团队一起分,可也比下地干活划得来,每年能挣不少。 他的团队里,有拉二胡的,有敲锣打鼓的,有吹笛子的,还有念诵经文的,边上还会站个徒弟,端茶倒水,在这个团队里,老雷是绝对的核心,分成最多,还有外快赚,毕竟死者上家里的神龛也是老雷的活,放了鸡血后的大公鸡归他不说,还有红包拿,最少都是一块钱。 下午四点半,孝子贤孙要一起去村里的水井边祭拜,要准备一只鸡,取鸡血,放在酒中,还要准备一只鸭,鸭脚上绑了绳,放到水里去,让鸭子游泳。 在这过程中,王楚生家还在读高中的老三王文树,看热闹看热闹,眼睛只顾着往那边盯,忘记看脚下的路,踩空了,直接摔到了水渠里,还好水不深。 “扑通”声响起的时候,所有人都被吓了一跳,这种时候这种场景,不由得人不多想,不过,很快,大家都发现,是他们想多了,没有奇怪的事情出现。 随之而来的,就是大笑。 “你想玩水,提前说一声嘛,我们都差点被你给吓死。”围着看热闹的人调笑道。 这种热闹,一年都难得看到两回,除了小孩儿,前进村的大人,基本上都在这附近围着了。 有站的远的,只远远的站在坡上往这边看,站的近的,就多了。 王文山黑着脸,一把把这个死挫的弟弟给拉了上来。 他这个弟弟,用老话来说,就是吃啥啥不剩,干啥啥不会,这么大年纪了,还天天啥事不干,有哪个庄稼人,跟他一样,一身皮子养的那么白。 当然,读书天赋还是有点的,现今二十岁,在县二中读高三,明年就要去参加高考了,家里父母对他寄予厚望,面对他的懒,都是睁一只眼闭一只眼。 “也是服了你了,什么事不干,在这看个热闹,都能把自己看下水。” 王文树很是不服气:“大哥,你说的是人话吗?” “没看到我都快冻死了,你竟然还在这说风凉话。” 王文山说话一向直白又嘴毒:“又不是我把你推下去的,有什么不能说的,你自己想下去洗澡,怪谁啊!” 不出意外,这个笑话,最近几年村里老了人,都会被提起,没看到,很多人都笑的直不起腰了吗? 王文树原本还想跟他大哥争辩几句的,可冷风一吹,他浑身都打了个哆嗦,也顾不得什么了,赶紧往回跑,他得赶紧把湿衣服给换了,要是感冒就不好了。 接下来,一切程序都很顺利,随着一挂鞭炮的响起,一行人开始往回走,从哪儿来的,往哪儿回,绝对不能走错。 晚上的席面很热闹,八个菜,六荤两素,两碗扣肉,一碗鸡肉,一碗鸭肉,两碗鱼肉,素菜就是豆芽菜跟大白菜。 潘叶那桌还好,都是自家亲戚,吃的都还算是斯文克制。 隔壁那桌,两个婶子的筷子都快抡出残影来了,上一碗菜,两人就死命往自个碗里扒,在她们那桌吃饭,速度不快,压根就吃不到什么,还好她们身边坐着的,都是身经百战的婶子,速度也不慢。 主要还是现在太穷了,大家肚子里没油水,要搁在后世,十六个碗,选择可太多了,油腻腻,还很肥的扣肉,压根就没人敢动筷子,除非是没什么牙的老人,才会夹上一块。 第七十四章 做法事 晚上吃完席,七点一到,老雷开始做法事,也可以称之为念经,绝大多数时间,都是跪着念的,孝子贤孙是要跟着老雷一起跪站行礼的。 据说,要从七点做到第二天凌晨五点多,一柱香一场,中间可以休息十来分钟,十二点多,吃完宵夜后,还可以休息半个小时。 大概两三点多的时候,会准备用具,给逝者净身,家属还要准备二十四块钱,过奈何桥之类的,总之,这一整套流程很复杂,全部走下来,要花费大量的时间。 不过,家里但凡能拿出这个钱来的,都不会省略这一步,毕竟,在他们看来,只有经过这么一遭,逝者才能安然,死后的路,才会好走。 潘叶跪在稻草上,双眼放空,很累,她只跟着做了两场,就不想干了,跪的她腿疼。 于是,中场休息的时候,她华丽丽的溜了,至于三个孩子,本身就对她们没什么要求,潘叶怕她们跪坏腿,一场过后,就让她们去玩了。 牛大嘴这时候,心情好上一些了,跟罗婶子说话说的正开心,对于潘叶的一系列行为,她选择睁一只眼闭一只眼,反正她又管不住她,何必去讨嫌。 这种时候,家里需要的是安静团结的氛围,要是闹腾的厉害,窝里斗,反倒是会让街坊邻居和亲朋好友,看笑话。 牛大嘴的娘家嫂子看到潘叶溜了,眼镜一瞪,就开始跟牛大嘴告状了:“大嘴,你看到你那个儿媳妇了没有,正在做法事呢,她不去那边跟着一起跪,反倒是跑出去了,她是怎么想的?你也不管管。” 牛大嘴的娘家,在隔壁的李西村,不过她跟嫂子弟媳妇不对付,对方太精了,只会占别人便宜的那种精,所以,双方走的并不亲热。 牛大嘴掀了一下眼皮子:“我又管不住她,只能由着她。” “你要是看不过去,可以自己去帮我管啊!” 李家大嫂红了脸,她就是再不着调,也知道,这种事插手了,是会被人戳脊梁骨的。 “我哪好管啊!那是你儿媳妇。” “你要是不想管,管不下,只说就是了,说这些话来臊我干什么?” 一边的罗婶子赶忙打圆场:“不管她了,咱们说咱们的。” “对了,大舅妈,听说你家孙子读书很厉害,每次都能考九十多分,是不是真的?” 说到这个,李家大嫂可不困了:“那当然是真的,我孙子聪明的很,上次学校组织了一个什么考试,我孙子,是他们班的第一名,老师见我,都直夸我会教孩子。” 她家的情况有点特殊,千顷地里一棵苗,六个孙女,一个孙子,可不就捧的跟块金子似的,生怕磕了碰了。 李家大嫂本身就是那种重男轻女的老婆子,这孙子只有一个,更是偏心的没边,家里的大孙女跟二孙女,都被她给卖了,给家里换了栋宽敞的青砖瓦房出来。 就这种人家,哪怕有钱,靠的也不是自己,靠的是足够缺德,捧的人没几个,背后蛐蛐的却不少。 至于她孙子的学习问题,那纯粹是自家人吹出来的,在李家大嫂心中,自家孙子一分好,都能吹出十分好出来,原本成绩中等,不上不下的孙子,硬是被她吹成了第一。 潘叶直接在狭小的厨房里窝着了,既是烧水,也是烤火,躲清闲。 至于那边的跪拜,她还是不去了,腿疼膝盖疼,还冷。 隔壁的屋子,吵的很,村里的男男女女都围着三张桌子,看的津津有味,因为有人在玩牌。 这年头,还有什么比牌,更能吸引国人的注意力了。 只不过,一些人围的太紧了,遮挡了灯光,坐着的人,时不时的,就会出声提醒一下围着的人。 有玩的大的,也有玩的小的,还有一张桌子在玩大吃小,一毛为起点,如果有钱,也能坐庄,不过这时候,大家都没钱,玩的人也不多,但是围着看的人多,玩个几分钟,有人心痒上场,也有人落寞离场,当然,赢了钱,开心跑路的也有几个。 潘叶的大哥潘全看的心痒,不过他兜里没钱,于是,去找了潘叶。 “妹,借我两块钱呗!我去那边玩几场。” 潘叶知道他说的是什么:“哥,我可不敢借钱给你,如果你是家里有事,急要钱,别说两块,两百我都要想方设法的凑钱给你,但是,这是赌。” “我要是借了钱给你,别说嫂子不高兴了,就是我妈下次见了我,都得撵我走。” 她的原则就是,你有急事,借钱,那没关系,我有就借,但是借钱去玩去赌,那就不行,哪怕数额再小,她也没有。 潘全被说的很不好意思,他也是在那边看的心痒,头脑一热,就过来找妹妹借钱了。 这会子,脑袋有点清醒了。 “我不借了,你可千万别告诉你嫂子,不然,我的日子,可算是过到头了,算哥求你了,行不行?” 家里媳妇跟老妈都管得紧,今天晚上的事,要是被她俩知道了,家里还不得闹翻了天。 潘叶点头:“天知地知你知我知,今天晚上啥事都没有发生。” 这种小事,就没必要紧抓着,上纲上线了。 真要告状,等人做实了,再去效果好一些。 潘力笑着凑了过来:“大哥,还有我呢?” “这事我也知道,你怕妹妹说,难道就不怕我说吗?” 潘全一巴掌拍过去:“你这是生怕我不揍你啊!” “别开玩笑了,这事真不能跟你嫂子说,她绝对会跟我急的。” 潘力身子一扭,躲了过去:“哥,想让我保密,你总得表示表示什么吧!” “你个臭小子,我身上一分钱都没有,怎么表示?” 潘力:“我知道你没钱。” “这大冬天的,也太冷了,路也滑,挑水这活,是真磨人啊...” 最后面一个字的尾音,他拖的很长。 潘全拳头一握,怎么办,很想揍弟弟了,虽然这个弟弟年近三十,已经是两个孩子的爹了。 第七十五章 守夜闲谈 “哥,你可得考虑清楚啊!我嫂子的脾气可不好。” “要是被她知道了这件事,可不是几担水就能解决的。”潘力的嘴虽然很硬,但是身体却很诚实的躲在了潘叶的身后。 这可是亲哥,当然,往往也是亲哥下手最狠,打人最疼。 潘全一咬牙:“行,家里的水,我来挑。” 潘力乐了,没想到他哥竟然这么轻飘飘的答应了,看来,他提出的条件,还是太简单了点。 早知道,就说个难点的了,不过,他也没得寸进尺,出尔反尔,不然,他哥绝对会分分钟教他做人。 在力气上,潘力是比不上他哥的,在厨房这种狭窄的地方,也没有转挪的余地,很容易就被抓了。 这时候的人生物钟是很准时的,十点多,大家陆陆续续都走了,只打牌的那帮人,还在继续。 除了帮忙干活的人,其他人都很自觉的在宵夜开饭前离开了,不离开,肯定会被叫一起吃,吃了宵夜,不是什么大事,但是绝对会被人说嘴。 主家这种小事,一般不会放在心上,但是每个村,都有那么几个搅屎棍,爱在背后说人是非,搬弄是非。 大家的自尊心都挺强的,不愿意因为这种小事,在背后被人说嘴。 这不像后世,主家巴不得宵夜的人多一些,人越多,也就越热闹,说明自家人缘好,至于吃的那点东西,不算什么。 宵夜吃的,都是今天晚上剩下的那些菜,有什么吃什么,都不挑。 四张桌子,坐的满满的,潘叶只简单的吃了几口菜,扒拉了半碗饭进去。 她没有晚上吃宵夜的习惯,扒拉半碗饭进去,还是因为要守夜,不吃饭,等会儿肚子就咕噜咕噜叫了。 这个时候,林梅三姐妹都在家里睡着了,潘叶也就不用看孩子,自在多了。 潘全跟潘力两个,吃完宵夜没多久,也撑不住了,跟着潘叶去了老宅,兄弟俩睡一张床。 在接下来的一个小时内,陆陆续续有人离开,两点一到,还没睡的,就只剩下自家人了。 林军这个唯一的儿子,是最辛苦的,要一直跟着老雷,无论是跪是站还是走,他都要跟着,还有两场,是只需要他一个人的。 潘叶撑到三点多,眼睛已经在上下打架了,哈欠都不知道打了多少个,实在是太无聊了,要是现在有个手机就好了,刷手机绝对能治困觉疲劳。 徐清也有点撑不住了,摸到了潘叶身边,一屁股直接坐了下来,她已经忙了有几天了,也有些撑不住了。 “大嫂,孩子们都在睡了吗?” “有没有厚被子?” “没有的话,我这里还有一床厚被子没盖,是我娘家妈给我准备的陪嫁,就没睡过几次,暖和着呢!”她现在也想通了,老是跟潘叶拗着干什么,没必要。 只要把自己的日子过好了,比什么都强。 当然,有超过潘叶的机会,她也绝对不会放过就是了,谁不想过好日子呢!谁都想挣多多的钱,活在别人的羡慕中,这没错。 “不用,上次我带了两床厚被子回来,她们睡着呢!不会冷到的。” “那是你的陪嫁,那么珍惜的东西,给她们盖,太埋汰了。” “今天她们三姐妹,都快玩疯了,身上埋汰的不行,我看着都嫌弃。”面对徐清的示好,潘叶直接接了过来。 这里不是小说,也不是电视剧电影,现在站在她面前的是活生生的人,能和睦相处,那就最好不要发生争斗,她不是小说女主,天天与天斗,其乐无穷,与人斗,其乐无穷。 天天跟人翻白眼,打嘴炮,也是很累的好不好。 “她们三个哪里脏了,你是没看到我家那三个屎壳郎,浑身上下,就没有哪里是干净的,也不知道他们是怎么滚上的。” “晚上十点多,大人都熬不住回去睡觉了,偏偏他们三个精力好的不行,一直不困,最后让他们奶奶,强行把人给带回屋去睡了。”说到三个儿子,徐清的眼神,那叫一个温柔。 都是从自己身上掉下来的肉,怎么会不爱呢! 老大是第一胎,生的特别费劲,疼了整整两天一夜,才把他给生下来。 老二老三就更不用说了,整天抱着个大肚子东躲西藏,生怕被计生办的人给发现了,当然,最后生下来,也没逃过计生办的人,但是结果还算是好,只一人被罚了十块钱。 突然,徐清想起了什么:“你的三个闺女养的都挺好的,现在三个人脸上都长了不少肉,这要是养一个冬天,皮子再养白一些,就跟城里那些娇养的姑娘没什么两样了。” 潘叶笑了笑:“只要她们身体健健康康的就好了,别的,我也不强求。” 突然,徐清叹了一口气:“你说,去的怎么就不是那个差劲的呢!” “这好的先走了,留下那个差劲的来折磨我们,这老天爷也太不公平了。” 这话说的很小声,身为儿媳妇,说这些话,是很出格的。 当然,她会这么直白的说出来,跟她们两个现在所处的位置有一定关系,偏僻,周围没人,堂屋还那么吵,只要她们不说出去,压根就没人会知道,她说了这些话。 这都是私底下说的,只要她自己不承认,哪怕以后潘叶说出去,她也可以一推二五六,说不知情。 如果可以选择,无论是潘叶还是徐清,都宁愿这次去了的是牛大嘴,至少徐爱国不爱生事。 “别想那些不着边际的事了,你家还有三个小的,目前来说,可少不了她。” 至少目前来说,徐清还需要婆婆牛大嘴,来帮她带孩子。 徐清叹了一口气,很是忧愁:“这以后的日子可咋过啊!” “家里最能干的,让这母子俩折腾走了,剩下老的老懒的懒,下面还有三个小孩儿,有时候,我一想起家里的情况,就有一种眼前一黑,看不到出路的感觉。” 嫁给林军这么些年,这人废不废物,她还能不知道吗? 第七十六章 说媒 “别想的那么悲观,我瞅着林军那混账东西,好像有点改了。” 之前潘叶是很看不惯这人的,恨不得给他眼珠子挖出来,手给掰折了,现在也讨厌,不过,这人确实是有点变了。 别的不说,折腾这么久,还能一声不吭的跟在老雷后面,跟着他转圈,跟着他跪,有时候,一跪就是二十多分钟,他一句话都没吭,动作还很流畅,一点敷衍的感觉都没有,光这份认真,就足以秒杀以前十个他了。 对于林军来说,能做到这个份上,已经反映出很多的问题了。 徐清没有报太多的希望,这人一直在她眼皮子底下杵着,她怎么没看出,这人有哪里改了。 “算了,不说他了,闹心。” 徐清看了三叔家的强国一眼:“你有没有认识的好姑娘?” “三叔家的强国,年纪也不小了,如果有合适的,就给他说一个吧!” 对他,徐清是有些愧疚的,不是因为自己做了对不起他的事,而是她婆婆,牛大嘴做了对不起人家的事。 据她所知,林强国有两个相亲对象,就是牛大嘴给拆了的,要不说这人缺德缺到家了呢! 宁拆十座庙,不毁一桩亲,她却拆了人林强国两次的姻缘,也就是三叔三婶不知道,不然,牛大嘴铁定得被三婶陈雨给打一顿狠的,两家也不会再有什么来往。 徐清想要弥补,所以,想给林强国找一个合适的好姑娘,她已经托了很多人了,潘叶也算是其中一个,不过,目前而言,还没有收到什么比较好的反馈。 再过两年,哪怕林强国本身没有任何问题,也很难说亲事了,毕竟大家一打听,这么大年纪都还没结婚,肯定有问题,哪怕明面上,什么都看不出来,怎么都打听不出来,她们也会想,是不是有什么隐藏的大雷,这是人之常情。 徐清自己就是这么过来的,当初她爸妈给她挑对象的时候,都一五一十,掰开揉碎的跟她说了,所以,她对这些隐藏的东西,十分的清楚。 潘叶一挑眉:“你现在还干起媒婆的行当了?” 她没有答应,无论对方是谁,只要不是她所圈定的人,对于姻缘这条红线,她都是敬谢不敏的,绝对不插手别人的婚姻大事。 这件事,在她看来,可太大了,要是一不小心牵错了线,可是会害了两人一辈子的,她不敢承担这份因果,也承担不起,太大了。 “哪有,是我看着国强那么棒的一个小伙子,这把年纪还没找到对象,觉得可惜,才想着找人为他牵牵线。” “再说,我这也是受人之托,三婶早就想抱孙子了,可儿子的事一直不顺利,这才拖到了现在,于是,她找到了我,希望我帮忙。” “我呢,只能找你们这些认识的人帮我看看,看有没有合适的人选。”徐清把事情的起因经过,给解释出来。 当然,牛大嘴干的那些缺德事,绝对不能说,传出去,他们一家都不用做人了。 潘叶摇摇头:“我在镇上,哪有机会认识什么姑娘,来我店里吃粉的,绝大多数,都是已婚的。” “再说,镇上生活的姑娘,未必就愿意嫁到村里去。” 这是实话,这时候,城乡之间,有一条巨大的横沟,想跨过去,没几分本事,是不行的。 大家都一股脑的,想往城里面挤,很少有往农村走的。 徐清叹了一口气:“确实是这样,能当城里人,谁愿意来乡下,当农村人。” 如果她是城里人,肯定是不愿意嫁给村里人的,这不是越走越回去了吗? “下次你回潘家村,记得帮我留意一下,你们潘家村的姑娘好,勤劳能干,还温柔顾家。” 就像她二嫂潘水,也是潘家村的,她对她二哥有意见,因为卖包子那点事,但是说实话,对她二嫂,没什么意见,那就是一个很传统的,以夫为天的女人,家里什么事,都听她二哥的。 如果能娶个这样的儿媳妇回来,她三婶铁定会乐开花。 像隔壁李西村的姑娘,就不太行,个顶个的泼辣货,村里最厉害的几个婆娘,都是李西村的。 嘴毒且碎又泼辣的罗婶子,就是李西村出来的姑娘,她的战绩是,因为小孩儿打了架的事,直接带着一瓶农药坐到了那小孩儿家门口,硬逼着人给道了歉。 自此,她一战成名,成为了村里谁都不敢沾染,不敢招惹的存在,哪怕是妯娌,对她也是敬而远之,都是面子情。 “看看再说,看看再说,潘家村的姑娘咋样,我也不是很清楚,不过,下次我回去,可以帮你问问。”潘叶虚伪的应承了下来。 下次又下次,等到林国强娶到媳妇儿了,这件事,自然也就过去了。 “那好,你可千万帮我记着这件事。” 徐清话音刚落,三婶陈雨就走过来了:“你们两妯娌,说什么呢?” “找这么个僻静地方说话,不冷吗?” 徐清:“冷啊!这就去厨房烤火。” 至于堂屋,有林军、林强国、林强军跟大伯三叔他们在呢!出不了啥事的。 “你们刚刚在聊什么呢?”陈雨好奇的问道。 这两人,以前针尖对麦芒的,现在竟然能一起说说笑笑了,简直是不可思议。 徐清:“我们在说你家强国的事呢!” “我拜托大嫂回娘家的时候,帮强国留意一下潘家村的姑娘,毕竟他早就到年纪了,也该娶媳妇儿了,免得你老是为了他的事,操心。” 这话陈雨乐意听,她觉得很暖心。 只见她一把拉过徐清的手,放在膝盖上:“徐清,还是你贴心,我就那么随便一说,没想到,你一直都记着呢!” 徐清羞涩一笑:“三婶,你就放心吧!要不了多少,强国就能娶上媳妇了,我都跟人说了。” “不止是村里的朋友,我娘家的嫂子,也都说了,让她们帮你留意着点。” 陈雨觉得很惊喜,就不信,这广撒网,捞不上条鱼来。 第七十七章 八大金刚 凌晨四点多,接近五点的时候,外面的天色一片漆黑,法事总算是结束了。 此时,大家都松懈了下来,能回家的回家睡床,不能回家的,就在火堆边上,找个地方随便一趴,就能睡。 老雷那群人,都已经习惯了这种入睡方式,怎么随便怎么来,怎么舒服怎么来,很快,火塘边上,就横七竖八的睡了一堆人。 潘叶打个哈欠,实在是撑不住了,脚步别扭虚浮的回家,在三姐妹的边上,硬是挤了一个位置出来,衣服也不脱,肚子上随便用件衣服一盖,很快就睡着了。 不过,他们也都没有睡多久,五点半,外面就响起了鞭炮声,这是让村里人起床干事的信号。 他们这些刚睡了没多久的,自然是要起床的。 潘叶从床上坐起来,缓了好一会儿,神色才彻底清醒过来。 六点半出殡,时间还是很紧的,一个个,都忙活起来了。 潘叶他们这些人没啥事,只需要做好自己份内的事,穿上白衣等着就是了,但是抬棺的八大金刚,要在出殡前,吃顿早饭,饿着肚子抬棺,是不行的。 做饭的人,已经忙的热火朝天了,早上吃的简单,新鲜的猪肉,直接加水煮熟,味道就已经很不错了,村里那些男人做大席的手艺,早就已经练出来了,哪怕是最简单的食物,也能做出不错的味道来。 六点一十的时候,老雷带着孝子贤孙,去了水井边的小湖投火标,念经祷告,然后,又急忙赶了回来。 这次可就正式多了,穿着白衣的人,都手拿竹竿,竹竿上头被劈开了,里面夹着两页黄纸,腰系编好的草绳,头顶白布,跟死者关系特别近的,站在堂屋里面,远一些的,里面站不下了,则是站在外面。 这时候,四五个女人拍着棺木开始哭丧,其中就有陈美玉跟陈雨,这两妯娌哭丧的声音最大。 牛大嘴原本还坐着看着的,可看到周围的一片白,听着空气中的哭哀声,她瞬间就意识到,林爱国是真的不在了,这个人已经死了。 于是,她一个健步冲上去,趴在被毛毯盖着的棺材上,哭的伤心不已,一瞬间,声音直接盖住了另外的几个人。 哭了没两分钟,就有人过去劝了,都是这么来的,会哭的,就上去哭几声,不会哭的,等人哭过后,就开始劝了。 潘叶扶住大伯母,把人带离了棺材:“大伯母,可别哭了,这人都已经去了,现在最主要的是让他安心的去。” 徐清先是搀扶起她三婶,劝了几句,看人停住了,又去劝牛大嘴:“妈,你就让爸安心的去吧!” “他已经走了,你这样,只会让他伤心,舍不得离开。” 牛大嘴置若罔闻,哭的不能自已,两只手紧紧扒拉着棺材上的毛毯,不肯离开。 林巧也过来,跟徐清一起拉走她妈,带着哭腔劝道:“妈,爸他已经走了,别哭了,这都是命,你要保重自己啊!” “我就只剩你这个妈了。” 伴随着哭声,老雷开始干活,上表天,下表地,随着三杯公鸡血酒倒在了地上,随着一声炮响,林军手里抱着牌位,走在最前面,走几步,就要回头,跪下磕头,叫声爸。 他身后跟着二十几号亲属,皆身着白衣,头披白布,时不时的,也会有人回头,跪下磕头。 路上早就洒了黄纸,这是由村里的老光棍撒的,他们手上的黄纸竹竿跟腰间的草绳,都是他做的。 干这个事的人,也是有说法的,必须得是光棍,年纪大些最好,免得影响家里人。 一般来说,村里也就那么特定的一个人,干这个。 走几步就撒几页黄纸,一直从家门口,撒到门楼,再顺着开好的路,一路撒黄纸,直到坟坑,这是指引逝者灵魂的,免得他迷路。 亡人不走交叉路,一路的纸钱,不能有丝毫交叉,否则,他会迷失方向,找不到家。 该怎么把棺材抬到墓地,那也是有讲究的,跟着黄纸走,路是早就定下来的,不走交叉路,要穿过村口最重要的门楼,逢山开路,遇沟架桥,祖祖辈辈,无论是谁,都是这么走的。 唢呐声鼓声锣声响起,随着八大金刚一声吆喝,棺木被抬起,开始往村口门楼而去,穿过门楼,有一片空地,可以用来停放棺椁。 村口的门楼,对于村里的人是十分重要的,每一个逝者,都会穿过门楼,被人抬走,每一个嫁进来的新娘,都是从门楼进来的。 林军刚开始走的快,不过,看后面的人落后了,他索性抱着牌位,跪在原地等待。 孝子跪着叫人,也是有说法的,按照村里一些长辈说的,有的老人不愿意离开,棺材就会很重很重,抬棺的人会很吃力,但是孝子后辈的呼喊声,可以让老人离开。 潘叶就听她大伯母说过,大前年的时候,村里一个老人去了,出殡抬棺的时候,八大金刚都没能一下子抬起那口棺材,哪怕后面抬起来了,也很重,走的很吃力,后来孝子贤孙在前面一跪,一叫,棺材立马就变轻了。 听起来很是有几分神异,具体情况如何,已经无法考究了,不过看村里人对这件事深信不疑的态度,想来,应该也是有几分缘由的。 到了空地上,所有人都等着老雷来,这个时候,拿着凳子的人先来了,这人跟撒黄纸的人是同一个,他要从家里,把之前撑着棺材的高长凳,给带到这里来,等会儿,要用。 在没有入土之前,棺材是不能落地的。 时间很紧,这人是跑着过来的,额头上出了不少细细密密的汗。 当然,结束后,他是能得到一个红包的,最少一块。 随着棺材的放下,老雷走了上来,带着穿白衣的人围着棺材转圈圈,边走边念。 一边站着的人,赶忙把粗大结实的麻绳递给八大金刚,这些人,按照以往的习惯,开始,给棺材绑麻绳,两边再绑上一根粗长的棍子,前后也架棍子,不过是短棍。 等会儿,抬棺就是抬棍子,用棍子架着棺材走,这样,分散一些,也更好走。 第七十八章 出殡 老雷开始念叨听不太懂的经文,林军随着老雷的指引,上前一步,跪在棺椁前。 这时候,陈雨她们,也全都扑到了棺材上,痛哭,就连林巧也一样,哭的眼泪水,哗哗的流啊! 不少老一辈的人,指着林巧,频频点头,在她们看来,林巧能做到这一步,绝对是孝心有加,看她那痛哭欲绝的表情,妥妥的大孝女啊! 林爱国就这一个闺女,这次林巧可是花了不少钱买东西的,也抬了不少钱回娘家,至于收多少,那就是牛大嘴跟林军的事了。 别的不说,棺材上的纸冠,还有之前棺材上盖的毛毯,以及昨天晚上过夜用的过更香烛,都是林巧买的,光是这些,就花费不少。 没钱也得花,就这么一个闺女,养那么大,别的也不指望,就死后尽一下孝心,花多少,都是应该的,再说,也没乱花,都是该花的花,不该花的节约下来。 这是村里绝大多数人的真实想法,很多人想的都是生闺女没用,也就死了后,看到她们点孝心了,要是连这个都没有,那还不如一生出来,就溺死算了,反正没用,免得浪费家里的粮食。 林军边上,还有一个装米的竹筒,里面插着一根竹子,竹子上用麻绳挂着一张白纸,上面写满了有关于林爱国生辰八字的黑字。 等一切都结束,老雷开始脱身上的袈裟了,后面的女人们,以及不送到坟头上去的男人们,开始解腰间的草绳和衣服,草绳跟黄纸竹竿全都交给林强国林强军以及林军林安和女婿李海,牛大嘴的娘家侄子们,他们都是要送到坟头上去的。 其实女儿、孙女和外甥女,也能去送,只要没结婚就行,但是这些人都年轻,一般而言,都是大人说什么,她们听什么。 前进村不兴女人送到坟头上的事,所以,潘叶的几个闺女,都没有去送,她们都直接把白衣给脱下来了。 不去的人,在起棺前,外面套着的白衣,是要脱下的,站到一边,与周围的人群,混杂在一起。 老雷手里拿着一个瓷碗,随着他手里的碗掷到地上,鞭炮齐鸣,锣鼓喧天,送林爱国出殡。 林军这些人在前面跑,是小跑,要跟后面抬棺的人保持不远不近的距离。 随着吆喝声响起,八大金刚抬着棺材走的飞快,基本上快到健步如飞的程度了。 一鼓作气,再而衰,三而竭,刚开始跑的飞快,等到出村,离村子远了,就能慢下脚步了。 后面的人在追,前面的人自然是跑,只不过,跑着跑着,就得转身回来磕个头,指引着亡者的灵魂跟着他们往前走。 特别是转弯的地方,林军得跪在那里,等着抬棺的人跟上来,再继续往前走。 至于老雷,则不需要那么紧张的赶路,他只需要不紧不慢的跟在身后就行了。 潘叶她们这些不去送的亲属,需要完完全全的按照原路返回林家,随后,才能自由活动。 林梅三姐妹,经过这一遭,有点蔫巴了,坐在自己家里,安安静静的烤火。 过了好一会儿,林竹才犹犹豫豫的开口道:“妈,死了,是不是就会被抬出去,以后再也看不见了。” 潘叶点头:“是的,以后,你们再也看不见你们爷爷了。” “这几年,你们也许还能想起他的样子,可时间久了,他就会遗忘在你们的脑海中。” “当所有人都彻彻底底遗忘他了,他也就彻彻底底的死了。” 林竹身子一扭,抱住了潘叶:“妈,我不要你死,你不要死好不好?” “我要你一直陪着我。” 林梅林兰也十分紧张的看着潘叶,期待着她的答案。 潘叶轻轻的揉了一下林竹的小脑袋:“傻瓜,人怎么可能不死,那不就成怪物了吗?” “建国以后,就不准成精了,我可不想以后被抓去研究。” “不过,我现在还年轻,如果中间不出意外的话,应该还能再活个四五十年。” “到时候,你们都长大了,皱纹也有了,也就不用我来担心了。” 潘叶想到未来有那么一天,有害怕也有释然,活到六七十岁再死,应该也算是够本了,她不贪心的,只要让她无病无灾的活到七十岁,绝对心甘情愿的离开。 “不要,我要你活到一百多,一直陪着我。”林竹带着哭腔,撒娇道。 现在对于她来说,妈妈就是最重要的人,一想到,有一天,妈妈不在了,她再也见不到她了,林竹就觉得委屈,想哭,她怎么能不在呢! 潘叶笑着拍了拍她的脑袋:“傻瓜,人都要死的,我哪能一住陪着你,你现在粘着我,说不过再过个五年十年,你就烦我一直管着你,约束着你了。” “说不定,你会在背后,偷偷嘀咕,说我太烦了,会相方设法的,逃离我的管束。” 如果真到了那么一天,潘叶想,她应该会放手,她不喜欢强人所难,哪怕这个人是她的孩子。 林梅跟林兰忍不住,冲过来,抱住潘叶,争先恐后的说道:“妈,我以后绝对不会烦你的。” “我也是,妈,我绝对不会烦你的,我要一辈子跟你待在一起。” 此时此刻,母女四人的心,靠的很近很近,随便一个转身,就能拥抱彼此。 今天这顿早饭,是很重要的,是出殡酒,饭菜要比照昨天晚上的来准备。 当然,菜是昨天一起买回来的,直接就能做现成的。 林家,牛大嘴正跟罗婶子说的开心,这两天,她的心情一会儿阴一会儿晴,阴晴不定,好的时候,能跟人亲亲热热的说话,不好的时候,直接就拉着张脸,别人问她也不搭不理,跟别人欠了她千儿八百块似的,别人都不乐意搭理她了,也就罗婶子,还跟她说说话。 之前出殡的时候,她没有去送,这都是老规矩了,怕身边人去送,逝者舍不得离开了。 除此之外,陈美玉也可以不去,她是大嫂,是长者,不去送,也是没关系的。 第七十九章 多嘴多舌 罗婶子:“大嘴,你就好了,以后就享福了,家里就你年纪最大,以后,其他人都得听你的,也没人管着了。” “你家爱国是个疼人的,死的日子时辰都刚刚好,两天就抬出去了,这得为你们省多少钱啊!” 这时候绝大多数的男人,脾气一个赛一个的差,打老婆这件事,对一些男人来说,就跟家常便饭似的,所以,死了男人,对一些上了年纪,儿子已经能顶门立户的女人来说,是件好事,大好事。 至于日子好,那是因为死了人后,都会请老雷来家里算出殡的好日子,这是非常重要的。 有的人,死的日子时辰刚刚好,两三天就能抬出门,好日子是指在这天出殡的死者,跟子孙后辈不犯冲。 有的人,死的日子时辰不好,一连半个月都没有好日子,像这种,如果不想在家里放那么久,那就可以偷出去,只要在三天内,把死者偷出去,埋葬,就行,等到了老雷算好的好日子,再给老人立碑就行,也算是正日子出殡下葬的。 偷出去的,跟正日子出去的,也没太多的不同,主要有两点,时间要够早,往往天色还没完全大亮,就抬出去了。 再一个,放鞭炮只能在过了门楼,停放棺椁的地方放,一次性放完,不能像别的老人那样,鞭炮一路摆着,这边打了那边打,一路把人送出村。 牛大嘴不服气:“以前他还活着的时候,我也是想干什么,就干什么,他能管的住我吗?” 说着说着,她的情绪又低落了下来:“不过,我家那口子,确实是个体贴人,死的日子正好。” “这两天,虽然因为下雪,有很多不方便的地方,但下的雪不大,再说,冬天天气冷,菜这些东西,才放得住。” 今年夏天,癞头家老娘死了,放了四天,才抬出去,天气太热了,尸水都顺着棺材缝流出来了,臭的不行。 抬棺的八大金刚可是遭老罪了,一个两个,肩膀上都搭着塑料布抬的棺。 罗婶子努努嘴,示意牛大嘴看潘叶:“你看你家老大媳妇,整天没个正形,天天一副无所事事的样子,整场丧礼办下来,就属她表现的最差劲,就没见她过红眼眶,更没听她嚎一句。” “这人的心是冷的,还是你看人最准,之前一直看不上她,原来是早就知道她是这种人,不值得把心思花在她心上。” 整场丧礼办下来,最冷静的,莫过于潘叶了,她这次的表现,让村里的老人,频频皱眉。 村里的人,大都看中子女死后的表现,哭的越伤心,越难过的,得到的夸赞就越多。 牛大嘴看了一眼罗婶子,看着她那认真的表情,不由得反思,难道自己当初真的是这么想的吗? 她真有那么厉害,一眼就看出潘叶不是个东西? 她怎么记得,自己当初是因为看不惯林兵对潘叶的看中,为了这个儿媳妇,经常跟她呛声,而故意针对潘叶的。 刚开始是想着给潘叶一个教训,想把人给压下去,让她知道在这个家里面,谁是大小王,后来,纯粹是习惯了对她的针对,一天不找事,就浑身刺挠难受。 不过,她想的比较长远,潘叶那边反正已经得罪彻底了,外加潘叶没能生个孙子出来,也没什么以后未来,索性彻底倒戈偏向了二房,她对徐清倒是还可以,微有摩擦,但是她自认为两人从没有撕破过脸皮。 毕竟,她也有老的一天,真到了那个时候,她也是需要人伺候的,到了那个时候,徐清就派上用场了。 “大嘴...大嘴...”罗婶子看到牛大嘴在愣神,伸出手,轻轻推了一下她。 “哦哦,我在听,有什么事吗?”牛大嘴回过神来,前言不搭后语的说了一句。 下一秒,她立刻反应了过来:“我记得,你之前说的潘叶,对,没错,我之前就看出来了。” “唉,反正我是不指望她了,她顾好自己就行了。” 经过林爱国这件事,牛大嘴觉得自己,是看开一点了。 当然,她是个反复无常,很容易变幻的人,此时这么想,下一刻变成什么样,谁都不知道。 “你说的对,她顾好自己就行了,三个闺女呢!以后老了,看她怎么办。” “她以后说不定,还会跑回来,求侄子养着她呢!” 下一秒,罗婶子看到徐清在朝着她们靠近,大声说道:“还是你有福气,有三个那么聪明可爱的孙子,徐清这个儿媳妇,可娶的太好了,一口气给你生了三个孙子出来。” “要我说,徐清才是有福气的那个,要不然,全村人都没有的双胞胎男娃,怎么就从她肚子里爬出来了。” “跟徐清一比,潘叶直接被碾成了渣子,克夫不说,还生不出男娃,就这样的女人,谁家娶回去,谁家倒霉,你家林兵也就是运气不好,被她给克着了。” 朝这边走来的徐清,把罗婶子说的话,听的一清二楚,听着罗婶子对潘叶的贬低,对她的追捧,一种隐秘的兴奋,在她胸中升起。 此时的她,十分的高兴,但还是要装作一副什么都没听到的样子,问道:“妈,你跟罗婶子在说什么呢?” 牛大嘴:“没什么,你有什么事吗?” 没事就滚蛋,别打扰她聊天,好不容易跟罗梦翠聊聊天,开心开心,还有人来打搅,真的是太讨厌了。 徐清:“妈,厨房的人要黄豆,跟鸭子一起煮,让我来问问你,家里的黄豆放在哪了?” 她们这的血鸭,可是一绝,每次都不够吃,剩下的汤都会被倒入碗中拌饭的那种,好吃,鸭肉一点都不腥,只有香味。 虽然看着卖相不好,有点黑暗料理那意思,但是只要吃过的人,绝对会被这道其貌不扬的菜,所俘虏。 牛大嘴一听是厨房的人要东西,也坐不住了:“我去拿。” 又扭头看了罗梦翠一眼:“你先在这里坐着,等会儿我再来。” 第八十章 挑说是非 罗梦翠相当热情的拍了一下自个身边的板凳:“徐清,快来我这里坐,忙那么久,累了吧!” 等人坐下来,罗梦翠往她那边靠了靠,用很小的声音说道:“你以后可得小心你婆婆,她刚刚跟我说,你公公去了,以后这个家,就属她年纪最大,也最有权了,以后,这个家里面的人,都得听她的话,还说你以后要是敢跟她顶,她绝对让你好看,她整治你的法子多着呢!” “我刚刚还在劝她,让她想法别那么极端,想想几个孙子,想开一点,儿媳妇都是一家人,以后要齐心协力,一起过日子。” “不过,你是知道你婆婆那个人的,她根本就听不进去,还把我一顿念叨,说我没本事,管不住家里的儿媳妇,不代表她管不住。” 说到这里,罗梦翠轻叹了一口气,说道:“我是什么人,你应该也清楚,儿媳妇嫁到了自己家,那就是家人,要把她当成亲闺女来看护疼爱,都是一家人,没有必要因为一些可有可无的小事,弄得一家人都不得安宁。” “我对我儿媳妇,那真的是拿亲闺女来看待的。” 徐清咬着牙说道:“罗婶子,我婆婆要是有你这么开通,就好了。” 自始自终,她都没怀疑过罗梦翠说的话是假的,此时的她还年轻,阅历还不够。 等上了年纪,自然就知道,像罗梦翠这种人的话,是不能相信的,信一半,就顶天了。 “你也是命苦,没找到个好主家,你婆婆那人你是清楚的,懒的不行,油瓶倒了都指望儿媳妇来扶的主,你公公要是还在,那还好点,可偏偏好人不长命。” “林军就更不用说了,二混子一个,当初他是撞了大运了,才找到你这么个好女人,又能干,又能生,就是苦了你了,就他那样的小流氓,根本就配不上你。”罗梦翠蛊惑道。 至于儿媳妇,那是她不想管吗? 她儿媳妇的一个拳头,有沙包那么大,个子比她儿子还要高上大半个头,身形魁梧,再加上她性子刚硬,家里家外一手抓,让提起她这个人,就只能想到能干这两个字。 就这样的大爷,她敢挑刺找事吗她,还不如大方点,面子功夫做足了,对外营造出好婆婆的名声,她这副做派,反倒是意外让她赢得了村里年轻小媳妇们的敬重,挽回了一些她岌岌可危的名声。 “那又能怎么样,孩子我都给他生了三个了,哪怕是为了孩子,我也要忍,等到孩子大了,就都好了。”徐清此时由衷的觉得,自己真是一个伟大的母亲,真是一个慈母。 由此,徐清给自己和孩子,套上了第一层枷锁。 “那也是。”罗梦翠看到不远处朝着她走过来的儿媳妇,微微皱了一下眉,随即又舒展开来。 “小英,你过来找我有什么事吗?” 徐清看着罗婶子的脸上,突然绽放出一个比花还灿烂的笑容,她突然觉得有点冷,之前跟她说话的时候,罗婶子有在笑吗? 陈英脸上带着爽朗的笑容:“妈,没啥事,就过来看看,有没有什么能帮上忙的。” “那你去厨房那边看看,她们还在忙活,你去那边,指定能帮上什么忙。”罗丹翠笑着指着林家的厨房说道。 “那好,我去那边看看,你们慢慢聊啊!我就先走了。” 等陈英离开,罗梦翠脸上的笑容立马落了下来,变脸速度之快,少有人能敌。 徐清算是开了眼界了,看来,罗梦翠跟儿媳妇的关系,也没好到村里人说的那样啊! 此时,罗梦翠在心里直骂陈英是个傻子,人家都没有叫你来帮忙,你自个跑这地方来多事干什么? 林大伯跟三叔,叫的是陈英的男人,林杰,当然,他们家作为村里人,自然是来烧了香的,本家的,一块钱一家,不是本家,只是村里人的,五毛钱一家,外加香烛黄纸和鞭炮,全部加起来,得八毛一家了,也算是一笔不小的开支。 不过,白事嘛,那都是应该的,该花的都得花,谁家都有老人,谁都有那么一天,这次林家收了礼,后面,村里人谁家有事,是要还礼的。 “徐清,婶子刚刚跟你说的话,你可千万别告诉你婆婆,她不让我告诉你。” “这要是被她知道,是我看不过眼,偷偷告诉你的,她肯定会来找我的麻烦的,这点,就麻烦你了。” 徐清觉得面前的人很别扭,在她面前,像是分裂成了好几瓣,不过,面上,她还是点点头:“罗婶子,你就放心吧!我也不是什么多嘴的人。” “我婆婆,既然没有当着我的面说这个,那就说明她心里还不想跟我撕破脸皮,既然这样,我也不会主动就跟她说这件事,这件事,我就当不知道。” 这要是不答应罗婶子,传出去了,以后谁还会偷摸给她传消息报信。 徐清走了没多久,牛大嘴心情不错的回来了,没看到徐清,顺嘴问了一句:“徐清人呢?她怎么走了?” 罗梦翠:“不知道,不过,刚刚她跟我说了几句话,我也不知道该不该跟你说。” “说了,我怕影响你们的婆媳关系,但要是不说,我也过意不去,怕你对她一点防备都没有,以后在她手里吃亏。” 她做出一副犹豫不决的样子,关键的什么都没说,她在等牛大嘴主动开口求她说。 果不其然,牛大嘴自己主动咬钩了:“你快说啊!都快急死我了,就我俩这关系,有什么不能说的。” “你放心,我绝对不会把你给供出来,这件事,跟你没关系,我是从别人嘴里听说这件事的。” 罗梦翠:“那我说了啊!” “我说了,你可千万别生气。” 牛大嘴急的都快跳脚了,她是个急性子,磨磨蹭蹭的,对她来说,是一种折磨。 “你就快说吧!没事的。” “原本就是你说有事,勾起了我的关注,现在我心痒痒了,你却一直磨磨蹭蹭的,信不信,我跟你急。” 第八十一章 结束送客 罗梦翠看火候差不多了,朝着牛大嘴勾勾手指头:“这件事,我就跟你一个人说。” “你知我知,咱俩分开后,你可千万别说漏嘴了,不然,我以后可就没脸去见徐清了。” 牛大嘴的脑袋往罗梦翠那边倾斜,眼里满是不耐烦:“你就说吧!我绝对不会跟别人说的,你要是再不说,我真跟你急了。” 这罗梦翠今天是怎么回事,怎么一直吊人胃口。 罗梦翠:“刚刚你儿媳妇徐清,跟我说以后这个家,都是她做主,还说,她嫁到你家,是委屈她了,说林军根本就配不上她。” 牛大嘴不服气,大声嚷嚷道:“她以为她是谁啊!还瞧不起...” 罗梦翠一把拉住牛大嘴,捂住她那张瞎嚷嚷的破嘴:“你还想不想听了?” 说完,她紧张的往左右两边看了看,确定这个位置足够偏僻,外面也足够冷,压根就没人关注她们,也没人听见她们说的话后,才松了一口气:“你小声点,生怕别人听不到咱们说的话是不是?” “你要是再这样,我可就不跟你说了啊!” 牛大嘴伸手拍了一下自个的嘴:“瞧我这张嘴,你说,在你说完之前,我绝对不会再开口了。” 罗梦翠:“她还说,你以后要是再敢跟她顶嘴,她就直接走了,离婚,她说以你家现在这个情况,肯定不能再娶个像她这样的回来。” “你以后注意一点,可千万别跟她对着干了,你就当是为了儿子孙子,忍一忍吧!” “这一辈子很短,忍一忍,很快就过去了。” 两边说坏话,就不知道,到时候,牛大嘴婆媳俩,会闹成什么样了,说实话,她很想看这个热闹。 至于会不会牵扯出她来,不重要,她只是说了几句话而已,其他的,什么都没干,牛大嘴她们,能拿她怎么样。 “忍,我凭什么要忍,我是婆婆,她是儿媳妇,就该由我这个婆婆管着她,而不是她这个儿媳妇,倒反天罡的来管着我。”牛大嘴满脸的不服气。 听到这个话,她的第一反应是生气,也确实是很生气,徐清她凭什么看不起林军,看不起他们这个家。 徐清已经生了三个孩子了,她能跑到哪儿去,二婚的女人,会要的都是什么人,想想都知道,徐清肯定是故意跟别人说这些,借着罗梦翠的嘴,来吓唬她的。 她才不会上这个当,想压着她,就看她徐清有没有那个本事了。 好不容易多年媳妇熬成婆,牛大嘴可不愿意再来个活祖宗压在她头上作威作福。 罗梦翠:“算了,大嘴,别跟她一般计较,小年轻嘛,有点子心气,那是正常的,你忍一忍,就当是为了儿孙。” “你可千万别跟她说,这事是我跟你说的,不然,徐清指定要跟我闹。”她有些不放心,特意叮嘱道。 这事办的不地道,她也知道,如果能不漏馅,那还是不漏馅为好。 牛大嘴有些疲惫的挥了挥手:“放心吧!我不会把你说出来的。” “外面这么冷,咱们回去吧!” 她觉得很累,一整个家庭的重担全都压在她身上,后面还有个不安分的徐清,这日子,过的也太难了。 恍惚间,牛大嘴想到了从前,那个时候,徐清是很听话的,潘叶是不叛逆的,每天温顺的跟个小绵羊似的,让干什么就干什么,听话的不得了,那时候,她过的多顺心啊! 三个孙子,也不用她操心,林梅她们几个小丫头,足以把三个石头看好。 她的生活是从什么时候发生转变的呢? 牛大嘴把目光投向了潘叶,此时,她正跟人一起,摘着葱叶子,气氛很是和谐。 她们摘的葱,是本地的小香葱,虽然很小,但是葱香味特别浓郁,甚至到了有点呛人的地步,是那枝叶粗大的四角葱比不了的。 八点半开的饭,八大金刚完成任务,已经回来了,但是堆坟的人还没回来,天寒地冻的,速度有所降低,那是正常的。 当然,厨房的人,都安排好了,不会让辛苦干活的人回来吃冷饭冷菜,上菜的人,特意留了一桌的菜在厨房蒸笼里热着,等人一回来,马上就能吃上热乎的饭菜。 潘叶还不能马上吃席,她要跟林家的大人一起,伴随着老雷团队的乐声,一起去感谢这次来家里干活和吃饭的人,要下跪感谢。 她特意跟在了最后面不起眼的位置,慢了几步,往往还没开始动作,就有人在请他们起来了,她也就顺势站完了全程。 对乡里乡亲的帮忙,感谢是有的,以后有机会,自己绝对尽心尽力的帮忙,但是下跪还是免了吧!她这一辈子,除了父母,就没跪过别人。 林军这次跪的特别干脆,父亲死了,他的天也塌了,想起自己以前做过的荒唐事,他总觉得隔了一层,好像,现在的他,跟以前的他,彻底分裂开了。 这次他父亲的葬礼,多亏了乡亲们的帮忙,还有他两个叔伯,如果没有他们,自己还真会把事情搞得一团糟。 这一跪,他心甘情愿。 村里的父老乡亲,林家的亲朋好友,也是实在人,心意到了就行,往往林军还没跪下去,边上的人就开始扶了,边扶还边说:“快起来,使不得...” 牛大嘴全程没有出面,夫死从子,在这些家里的大事上,她是没有任何插手的权利的,哪怕不甘心,想插手,也会被人三言两语的给撅回来。 这一道流程走完,终于可以开席了,林家十几号人,全都挤在一起,吃一桌席面。 这种时候,自家人怎么都可以,坐的挤就挤点吧,吃的少就少点吧,但是别人,可千万不能怠慢了。 潘叶早就饿了,胃口自然不错,不止是她,大家的胃口都很不错,一大桌的菜,吃到最后,只剩下一些菜汤了。 吃完饭,就开始送客,自己村里面的人,不用太客气,没啥事,都是直接走的,但是亲戚就不一样了,舅舅、老舅、林巧和徐清跟潘叶的娘家人,这些人都是要用老雷的乐队送出村口的。 当然,自家人,也是要一起去送的,以示尊重。 第八十二章 回孝 出殡当天的中午跟晚上,还有第二天早上,是要继续请帮忙干了活的人,来家里吃饭的。 特别是第二天早上那顿,很重要,饭菜都要新鲜的,昨天吃剩下的,最好不要再端上桌了。 潘叶骑着自行车,一大早就去了罗丹翠那里买肉,五斤猪肉,加上八斤血肠,三斤猪肝,肉就买好了。 买完后,潘叶还去了镇上卖豆腐的豆腐西施家,买了五斤醋水豆腐。 最后一顿,可不能太小气。 她买完菜,回到前进村,七点还不到,时间上还很充裕。 至于林军跟三叔他们,则是去了县城买东西,今日是埋出去的第二天,按照当地的传统,他们要去李西村,牛大嘴的娘家,回孝。 其实,也就是告诉牛大嘴早已经故去的父母,他们的女婿林爱国去了的消息,要在牛家点香烛烧纸钱。 今天这一顿早饭,是要完全由他们自家人来做的,算是犒劳那些辛苦几天的乡邻,当然,如果家里人手不够,是可以请关系好的村民,来帮忙的。 林家就不用了,人手完全足够。 主要是早上吃的简单,都是一些清谈的汤菜。 两碗打汤的瘦肉,一碗油亮亮,看着辣椒粉不少,但是香辣味更浓郁,贴合当地口味的血肠,豆腐是用肉汤煮的,肉香完全浸入了进去,不比肉差到哪里去。 怕不够吃,潘叶还特意用猪油炒了一大锅的白菜,一张桌子,能上两碗油汪汪的蒜炒白菜。 今天早上的主厨是潘叶,两个灶台一起烧火,大多都是汤,她一个人也能忙得过来,至于牛大嘴跟徐清,则是负责给她打下手。 看菜烧的差不多了,牛大嘴就自个挨家挨户去叫人了,这是礼节,要是不这样,有一些人性子腼腆,早上可能就不过来吃了。 人家辛辛苦苦给你帮了忙,今天跑一下腿,叫一下,那都是应该的。 今天早上,只自家人,跟来帮忙的村里人,所以,只摆了五桌。 菜是自己上的,用木制的托盘,两个人跑几趟就搞定了。 等林军跟叔伯兄弟回来了,几个人带着酒杯,一桌一桌的陪着喝了几杯酒,嘴里说着麻烦感谢之类的话,气氛很是热闹。 等吃完,已经是九点多了,今天早上潘叶的手艺受到了大力赞扬,菜基本上被一扫而光,菜汤也没剩下多少,毕竟有的人就喜欢在吃饭的时候,用菜汤拌饭吃。 等人一走,马上就开始装东西,林大伯早就跟族里两个年轻的后生说好了,今天请他们来帮忙挑一下箩筐。 这两人不但中午能跟他们一起在李西村吃顿好饭,走的时候,还有红包跟鸡蛋拿,对这个事,他们就没有不乐意的。 “你们没穿白衣的,现在马上去把衣服给找出来,穿上,抓紧时间,现在也不早了,到了那边,他们还要做饭,我们自然是去的越早越好。” “林军,你去把准备的东西全部装好,记得,一定要备齐整了,不然别人会笑话的。” 他们这边回孝也是有规矩在的,等到了那边,所有吃的喝的用的东西,都得从自家带过去,米肉油盐这些,只能算是最基本的配置。 其他的,诸如烟酒茶叶,喝茶时候配的瓜子花生这些,都得自己带过去,那边除了出人,其他的东西,一概不管。 除此之外,还得给舅家那边包个大红包,娘亲舅大,真不是说说而已。 当初牛家人来吊唁的时候,拿了多少钱过来,全都要原封不动的送还回去不说,这边,还得额外加点,有钱就多加点,没钱就少加点,反正都是一片心意。 潘叶自然也是要去的,自家人,躲不掉。 大伯跟大伯母,他们倒是可去可不去,不过,大伯不放心,他要跟着去,那大伯母自然也要跟着去,不然,她怕这老头子,醉死在那里。 这种事情,喝酒是不可避免的,如果舅家那边劝酒劝的特别厉害,出去吐了也得回来接着喝,在一些人看来,劝酒那就是好客的标志,劝酒厉害,才显得情义深重。 牛大嘴不去,她也不能去,古来习俗就是如此,这个家里面的人,谁都能去,就是她不能去。 潘叶给几个孩子理了理衣领:“你们乖乖在家里待着烤火,哪也不去。” “如果中午的时候,奶奶来叫你们过去吃饭,那你们可以过去吃,如果没有,那就乖乖在家里待着。” “今天我最迟两点半就回来了,到时候,也没啥事了,等我回来后,咱们直接回镇上,我再给你们做饭吃。” 老家她们不常待,所以,家里没有吃的东西。 对牛大嘴这个人,潘叶一向是没有期待的,五六个小时不吃饭,姐妹三个,可能会饿,但绝对不是什么大事。 林梅重重的点了一下头:“妈,你放心,我会看好她们的。” 她们早上都吃的挺饱的,哪怕中午不吃,也不是什么大事。 走的时候,林强国在后面,放了一串鞭炮。 一行人穿着白衣,从之前出殡走的那条路,穿过门楼后,左转,出了村子,向着李西村走去。 两个村子离的很近,五六分钟,就快到了。 远远的,他们就看到早已经在村口等候的牛家人了。 牛家三舅等人一走近,手里的烟往另一只手拿着的鞭炮上一点,引线一燃烧,他立马丢掉鞭炮。 随着鞭炮声响起,牛家这边的两个壮小伙,接过了两担箩筐,族里被叫过来帮忙的两个小伙,立马就轻松了。 这场交接,全程无声,林军沉默着给接过担子的两个表哥,一人一个红包,随后,他们一行人在舅舅们的带领下,直往牛家而去。 在这个过程中,谁都没有开口说话,更没有回头,这是之前早就在林家门口说好的,绝对绝对不能回头,说话也不能。 等到了牛家,林军一进门,直接就奔着神龛去了,边上的牛家表哥,把早就放在一边的香烛纸钱递给他。 第八十三章 刁钻刻薄 潘叶一行人,直接被引到了火塘边上坐着,牛家大表嫂,给他们一人倒了杯热茶。 牛家大舅妈跟三舅妈同样坐在一边,跟他们说着话。 大舅妈:“你们有心了,带那么多东西过来,大嘴她还好吗?” “徐清啊!你回去要跟你婆婆说,别太伤心了,还是自己的身体最重要,以后的日子还长着呢!” 至于潘叶,她直接略过了,她这个下马威,是能通过无视对方的这种行为,来给潘叶施加心理压力。 可潘叶那叫一个心大,专心的磕着瓜子,听着别人闲聊,那叫一个悠闲,压根就没注意到这边的小九九。 徐清也觉得很无语,这话说的,她敢肯定,牛大嘴心里正在偷乐呢! 反正这两天她是没看出,牛大嘴哪里有伤心的意思,可这些不能直说,都快憋死她了。 “大舅妈,你就放心吧!” “我婆婆她心大的很,这几天伤心,过几天就忘的差不多了。” 牛大舅妈觉得徐清不会说话,哪有这么说的,她不知道,徐清听了罗婶子的话,正是对牛大嘴有意见的时候,肯定不会顺着她的话往下说,给牛大嘴脸上贴金。 “你这孩子,怎么说话呢!” “算了,不聊她了,反正她今天没来...” 牛大舅妈原本还想说些什么,耍耍威风的时候,牛大舅进来了:“你在这坐着干什么?家里那么多活呢,你看不见啊!” 这次只是自家三兄弟,一起招待林家人,没有叫外人了,哪怕是外甥女林巧,都没有叫她过来。 没必要,他们自己就能搞定了。 今天林家带过来不少好东西,肉还好,都是处理好的,自家只需要洗一洗切一切都行了,但是活鸡活鸭,都是需要大量人手,来处理的。 水是之前就烧好的,现在就等着人来干活了。 在这种需要人干活的时候,这老婆子跑里面去躲懒耍威风去了,怎么不让人火大。 毕竟今天这顿可是在他家煮的,她这个主家媳妇不干活,另外两家怎么看他们? “我知道了,老大老二媳妇,你们两个出去帮着干活。” “老二媳妇,你那孩子放床上就是了,个丫头片子,不用养的那么金贵。” 大舅:“懒死你算了,出不出来?不出来,你今天中午就不要吃了。” 他这还算是脾气好的,家里有外人在,给这老婆子几分面子,不然,要搁在平时,直接一巴掌挥过去了。 大舅妈骂骂咧咧的走了,这死老头子,就会使唤她。 在这个家里面,唯一能克制她的,就是大舅了,不止是骂,真急了,他是会上手的。 牛大舅妈在心里想着,如果他也跟林爱国那个短命鬼一样就好了,那她的日子,还不知道过的有多畅快。 这个时候,一个穿着厚实棉衣,且上面没有一个补丁的黑胖小男娃跑了出来:“奶奶...奶奶...我要吃糖。” 上次,他姑姑回家,带了一包糖回来,给这小子惦记上了,霸道的不行,只许他自己吃,家里的姐姐妹妹,谁都不能动。 面对这个家里唯一的男娃,大人都是捧着哄着的,自然不会因为这种在他们看来,无关紧要的小事,惹家里的宝贝疙瘩生气。 哪怕他不说,这糖也全都是他的,没有别人的份。 “好好好,我这就去给你拿。”牛大舅妈顺势回了屋,这一回,就是十几分钟,再出来,也没人想要抓着她去干活了。 面对孙子,牛大舅也不得不妥协。 “奶奶,我要吃花生。”牛大舅妈赶忙给他拿。 很快,两人就在火塘边上,占了一个位置。 “我不要吃这个,这个不好吃,我要吃烤花生。”牛明杰脖子一扭,转到了潘叶这边,不吃。 大舅妈没办法,这个小祖宗,打舍不得,骂也舍不得,还能怎么办,当然是顺着他说的干,给他烤呗! “乖孙,你等着,奶奶这就给你烤。” 缩在角落里的小丫头,满脸羡慕的看着面前这一幕,肚子发出了咕噜咕噜的叫声。 声音不小,很多人都听到了。 因为天气冷的缘故,这个火塘围子,坐了整整有十几个人。 牛大舅妈被人用意味深长的眼神瞧着,那叫一个不高兴,于是,这火直接就冲着她眼中的赔钱货发了:“你在这坐着干什么?” “眼里还有没有活了?” “天天就知道躲懒的大馋丫头,干啥啥不会,吃啥啥不剩,不就是饿了你一个早上嘛,至于在这摆出这副脸色来,给谁看啊!” “老娘我真是上辈子,欠了你们的。” 牛五丫不知所措的站起来,这个时候,大家才注意到她身上单薄且打满补丁的衣服,她的脚上,甚至还穿着夏天穿的草鞋。 早就知道牛家重男轻女,直到此时此刻,众人才对这句话,有了深刻认知。 牛大舅妈看小丫头不爽,站起来,隔着火堆,直接一个耳刮子甩了过去,把小丫头的脑袋打到偏向了一边:“你看什么看?不知道去外面帮着干活吗?” 此时,牛大舅妈的大儿媳妇进来了,看到眼前这一幕,她的神情没有任何改变,有的只有麻木,涩然,唯独没有心疼。 五丫是她生的第四个丫头,她对这胎寄予厚望,原本以为是个儿子的,谁知道,生出来,还是个丫头片子。 也是这丫头命贱,随便养养,就跟那野草似的,硬是在牛家这块贫瘠的土壤上,生存了下来。 牛五丫没有哭,沉默的跟着出去了,瘦瘦小小的身子,明明跟牛明杰差不多大,却连对方的一半体重都没有。 母女俩离开了,屋子里除了沉默还是沉默,虽然早就听说过有关于牛家的传闻,但是远没有亲眼看见,来得震撼。 牛大舅妈向众人得意洋洋的宣示着自己的权威,看人出去了,也不忘占占嘴上便宜:“我家老大媳妇,我让她往东,她绝对不敢往西,听话的很。” “她不敢不听话的,她要是敢不听话,我就让老大休了她,一个被休弃的弃妇,以后能有个什么好下场。” “你说,是不是这个理啊?林兵媳妇。” 第八十四章 委屈的小胖子 潘叶没想到,最后,这球竟然踢到她面前来了。 不过,她也不是面团子:“确实是这样。” “离了你家,谁还会这么把人不当人看,当牲口使唤啊!” “离了你家,谁还会这么畜牲的不把孙女当人看,自己都是女人,偏偏最看不起女人的就是你,就你这样的无德老人,多看你一眼,都是对我眼睛的侮辱。” “偏你自己滋着个大牙在这傻乐,是不是以为自己在众人面前使唤儿媳妇,很威风啊?” “你也就在这种芝麻大点的事情上,跳一跳了,家里但凡是个男的,是个公的,带个把的,都比你高级,啧啧...” 死一般的寂静在屋子中回荡,牛大舅妈听到潘叶说的第一句话时,脸上挂着的笑容,此时,已经转为瘆人的阴狠笑脸。 徐清也没想到,潘叶竟然这么勇,敢当着对面那个尖酸刻薄老婆子的面,跟她对着干,厉害啊! 她就不敢,顶多是虚伪敷衍的应和几句,不会跟人撕破脸皮。 牛家大舅妈用手颤抖的指着潘叶:“你...你..你...” 偏她还没说出个什么的时候,她身边的小胖子,牛明杰转过去,直接打了一下潘叶。 随后停手,试探她的反应。 潘叶可不会惯着他,直接还了回去,保准位置,力道,跟他打出来的一模一样,分毫不差。 小胖子没想到,竟然还有人敢跟他动手,直接又打了回去,这次打了两下。 都不用他停顿了,潘叶直接给他还了回去。 小胖子急了,不停的跺脚,随后,嘴巴一撇,张开嘴就哭了起来,边哭边喊:“奶奶...奶奶...她打我。” “你快点,去打死她,你快点打死她...” 潘叶看不过眼,一个男孩子养那么娇,看着就脏眼睛:“大舅妈,不是我说你,家里的男娃,是要用来支撑门楣的,你养的这么娇气,最后,只会害人害己。” “就这完蛋玩意儿,还不如不养呢!” 牛大舅妈被气个半死:“要你管,我家明杰好的很,你一个大人,也好意思跟他计较,不就是轻轻碰了你两下吗?” “你还真跟他计较上了,他不懂事,你也不懂事啊!” “快给我打她,打死她。”小胖子直接给了她奶奶一巴掌,指着潘叶,嘶声叫呵道。 对于他这一行为,牛大舅妈习以为常,小时候,她大孙子就经常对着家里的大人动手,不过,都当他是在玩,打是亲骂是爱嘛! 一般等牛明杰打完,牛家人还会亲亲热热的问他手有没有打疼,主打一个多方宠溺,往死里宠的那种。 “乖孙,奶奶脸糙,仔细你手疼,咱们不搭理她。” 牛家大舅妈抱着八岁多,有她一多半高的大孙子,哄道:“奶奶去给你拿糖,谁都不给,就只给你吃,咱们不搭理她好不好?” “那我要吃十颗...” 等人离开了,在场的人面面相觑,不约而同的松了一口气,就这样的祖宗,也不知道牛家人是怎么供出来的。 牛家三舅妈,对这一幕,习以为常。 “潘叶,你别跟你大舅妈计较,他们家里人丁不旺,就这一个男娃,自然带的宝贝了一些。” “习惯就好,习惯就好。” 她已经很习惯了,甚至因为孩子的事,妯娌俩吵过不少的架,谁都是心疼自家孩子的,当两家孩子合不来,打架的时候,自然是各护各的,吵起来,是再正常不过了。 “跟个孩子,有什么可计较的,要是大人不惯,怎么也不会把孩子养成这样。”再多的,潘叶没再说了。 分寸还是要有一些的,毕竟是在别人家,要是一直抓着这个不放,可就讨人嫌了,虽然,现在她貌似也没好到哪儿去,打了这家的宝贝孙子,肯定是会被讨厌的。 这个时候,牛大舅妈带着已经被哄好的孙子出来了。 那小破孩二手里抓着几颗糖,跑到了火塘里面,左转一圈,右转一圈,到处炫耀他手里的糖,得瑟的不行。 “略略略,我有糖,但是我不给你们吃。”小胖子叉腰,直接站在了众人坐着的围子上,得意洋洋的说道。 看着他那副欠揍的模样,不少人都在心里攥紧了拳头,就这样的小破孩,除了他的家人,别人是不会觉得可爱的,只会觉得厌恶,同时,怀疑起他的家教。 小胖子还记恨着潘叶之前打他的事,走到潘叶边上,把嘴里带着口水的糖吐出来,抓在手上,摆在潘叶面前显摆:“看看,恶婆娘,我有糖,你没有。” “我有糖,但是我就是不给你吃。” 潘叶成功的被恶心到了:“大舅妈,你管不管你孙子?” “你要是不管,我可就不客气了,到时候,你可别怪我多事。” 听到这话,小胖子赶忙把糖给塞进了嘴里,那双黑乎乎的小胖手上,沾染了不少糖渍,他直接伸出舌头,一根根的吮吸起了手指头。 这一幕,看的不少人胃里翻腾,有种想吐的感觉。 潘叶觉得自己的眼睛受到了污染,于是,指着小胖子的手,面无表情的说道:“你把你手指头上面粘着的鸡屎一起吃进去了。” 小胖子的脸,仿佛裂开了:“没有,你别骗我,我手上干净的很,从来不碰鸡屎。” “我刚刚看到了,那黑乎乎的一团,就是鸡屎,不会有错的。” “鸡屎,已经全部被你给吃进去了。”潘叶一脸正经的说道。 丝毫没有表现出来,是在逗他的意思。 小胖子急了:“不是鸡屎,我才不会吃屎,是你看错了。” “呜呜,奶奶,你快点跟她说清楚,那不是鸡屎,是糖,我没有吃鸡屎。” 牛大舅妈赶忙安抚孙子:“不是鸡屎,那就是糖,奶奶看的很清楚,是她在乱说。” “你不要理她,她在逗你玩呢!” 潘叶:“她是你奶奶,当然是偏着你的,哪怕你吃了,她也会说你没吃。” “算了,既然你们这么坚持的话,我算你没吃。” 最后,以小胖子被气的大哭为结局,他委屈,但是说不出来,他真没吃。 第八十五章 遗憾 接下来的时间,牛大舅妈就没再搭理过潘叶,她也乐的清闲,磕瓜子当个吃瓜群众,也是蛮好的。 就是有个娇气的小黑胖子,在这煞风景,一会要这样,一会儿要那个,听着烦的不行,不过要是把他给忽略了,那体验感还是不错的。 中午一共摆了三桌,虽然挤了点,但是还能坐下,小孩儿不上桌就是了,当然,小胖子除外。 桌面上的菜色,还算是丰盛,一碗黄豆炒肉,一碗豆腐肉汤,鸡鸭鱼也各有一碗,还有一碗白菜,就这菜色,算是十分不错的了,哪怕是过年过节,也是十分拿得出手的。 潘叶坐的是女人这桌,菜刚一上桌,几个表嫂就大吃了起来,有空还不忘给儿子夹肉,完全没有要管女娃子的意思。 大表嫂家的大闺女刚给妹妹夹了两块肉,再想给自己夹的时候,就被大表嫂,她的亲妈用筷子给打了手。 “夹点就得了,没完没了的夹,哪个女娃子像你这么嘴馋啊!” “我以前小的时候,哪有肉吃,你都夹了几次了,还要伸筷子,别人还吃不吃了。” 潘叶还注意到,这些小女孩儿,就没有一个去她们父亲那桌夹的,哪怕那桌人更少,吃的更慢,菜还剩下很多。 这说明,她们与父辈的关系也不亲近,她们就是这个家的边缘人。 “大表嫂,孩子们想吃,就让她们吃嘛!” “又不是没有,肉还有很多。” 说着,潘叶直接把一碗肉,端了起来,一人给她们分了几块,很快,碗里的菜就只剩个底了。 猪肉特别是肥猪肉,是最受欢迎的,因为没骨头还有油水,鸡肉鸭肉次之,最后,才是鱼肉。 当然,也是因为鱼肉最便宜,她们吃的机会,也是最多的,过年分鱼的时候,都能吃上。 其他人,看着潘叶动作,默默加快了吃饭的速度。 潘叶吃饭的速度虽快,但是夹菜的速度不快,今天的菜,说实话,不太合她的胃口,还没有之前两天,村里大席做的好吃。 之前她坐在火塘边上的时候,吃了不少花生瓜子,肚子不饿,一碗饭,再加上一些菜,就吃饱,放下碗筷了。 “我吃好了,你们慢慢吃。”说完,潘叶直接从位置上,离开了。 她的离开,给这张有些拥挤的桌子,空出了一个方便夹菜的空位,站着吃饭的人,夹菜方便了,不用担心夹菜的时候,从别人肩膀上伸手,而遭到训斥了。 说实话,牛家的女孩子们,都乖的令人心疼。 大舅家的房子,在整个李西村,那也是拿的出手的,青砖瓦房,气派的很。 不过,也不全是青砖瓦房,另外一边,是泥胚房,从痕迹上来看,应该是之前的老房子拆剩下的,就跟潘叶那间老屋一样。 看到这里,潘叶想到了自家的老屋,是泥胚房,这种屋子,是每年都需要维护的,用碎稻草加上黄泥巴,用水和匀,抹在外墙上,就齐活了。 除此之外,屋顶的瓦片,也需要人去翻修了,潘叶那屋,如果下大雨的话,漏雨。 这一切,都可以叫她大伯帮忙,算工钱的那种,干这个,他是专业的。 这大冷天的,也没人出门,所以,潘叶一个人把周围都转了一圈,这地方,对她来说是陌生的,下次再来,就不知道是什么时候了,抓紧时间看看吧! 后世的潘叶,对现在看到的一切事物,都抱有浓烈的好奇心。 潘叶没想到,自己竟然会在这里的看到林巧,林巧所在的地方,跟牛家,就隔了一栋民房。 徐清吃完出来后,发现潘叶在牛大舅家前面的空地上站着,上去打了个招呼,顺着潘叶的视线,也看到了林巧。 两人发现了林巧,但是对方貌似没有发现她们,还在哼哧哼哧的洗着一大家子人的碗筷。 “她嫁的离大舅家这么近吗?” “那今天大舅他们,怎么没有叫上林巧一起来家里吃饭。” 不过,很快,她就反应过来,这里不是后世,谁家都不缺那几双筷子。 “我也不清楚,叫不叫人,都是大舅他们说了算,我们只需要吃完这顿饭,然后,任务就结束了。” 总算是能结束了,等回去后,她一定要痛快洗个热水澡,然后,大睡一觉,要是能直接一觉睡到第二天中午就好了,她连晚饭早饭都可以不吃的。 “其实,当初林巧会嫁到李西村来,还是大舅妈做的媒,如果不是她一而再再而三的跑腿劝说,姐她说不定,还真就嫁给文化村的那个同学了。”徐清这都是听村里人说的,牛大嘴可不会跟她说这个。 按理来说,这事潘叶应该更清楚才是,毕竟她嫁进林家那么多年了。 潘叶嫁进林家的时候,林巧还是个半大姑娘,没说人家呢! 不过潘叶接下来的话,打消了她的疑虑。 “时间一晃过去这么些年了,我都快忘记这个事了。” “当初她那同学,我还见过呢!是个不错的小伙子,长的很白净秀气,后来,可惜了,也是没缘分。”潘叶从脑海中,扒拉出这段记忆。 其实过程也没有小说里写的那么的惊天动地,撕心裂肺,很平和。 家里反对,林巧没有挣脱她爸妈的勇气,先是沉默,沉默着沉默着,她的思想工作就被做通了。 两人甚至都没有再见面,分手的事也没说,就那么默认,你嫁人了,他娶妻了,从此天各一方,人生再没有任何交集。 “她现在不是过的挺好的吗?” “她嫁的是支书家,有钱的很,她自己找的那个,条件可没这个好。” 当初李海家那么积极的鼓动牛大舅妈去说亲,一个是李海自己看上了林巧,再一个是李海在当地的名声不太好,说他这个人,不安分。 一个大小伙子,跟个寡妇传出了流言蜚语,那就注定他不太好找对象了。 至于事情的真相,反倒是不太重要了,又不是嫁不出去,何必找这么个随时有可能爆炸的浪荡子结婚。 第八十六章 夹生饭 一点多,这顿饭才吃完,站起来的时候,林军跟林三叔,脚步虚浮,如果不是有人扶着,早倒一边去了。 他们站起来就走,连茶都没喝,就回去了。 回孝也是有时间限制的,早点回,比晚点回好,这又不是走亲戚,自然是吃完就走的。 伴随着鞭炮声的响起,他们一行人缓缓朝着前进村走去,回的时候,就没有去的时候,那么多规矩了,更为随便一些。 徐清恨铁不成钢的掐了两下林军的腰:“我早就让你少喝点,少喝点,你喝那么多酒进去干什么?” “到最后,难受的还不是你自己。” 大伯还好,脚虽然有点打晃,但是自己能走,都不需要大伯母来扶。 三叔就不行了,整张脸红的跟个猴子屁股似的,他家老大用肩膀撑着他,他才能勉强维持住身形,不倒。 他是个话多的,特别是酒后,最爱吹嘘,这会子,一边走路,一边嘴里嘟囔个不停,吹嘘自己年轻时候的往事,去过什么地方,见过什么人。 三婶陈雨原本不想搭理他的,可他说着说着,就哭了起来,还说对不起一个叫王曼的女人,说好回去娶她的,他却再没去过那里了。 听到这话,林强国僵住了身形,手使劲的在他爸腰后一拧:“爸...你清醒点...” 可惜,林老三没听见,陈雨也来到了近前。 “啪”的一个大嘴巴子,扇的人提神又醒脑,当然,对于一个酒鬼来说,这点动静,跟被蚊子叮了一口没啥区别。 “王曼...又是王曼...” “我打死你个老不死的...” 犹不解气,陈雨又是嘭嘭几拳头,砸在她男人脸上,心里那口恶气,才算是出去一点了。 她就知道,这个老不死的不安分,都一大把年纪,马上就要抱孙子了,还惦记着之前那个狐狸精。 看着陈雨彪悍的模样,林老大走路都正派多了,生怕这老拳落在自己身上。 陈美玉慢慢悠悠的走过去,劝解道:“弟妹,差不多就得了,打坏还得咱们自己出医药费,划不来。” 陈雨甩了甩打疼的手:“放心吧,大嫂,我知道分寸,保准不打死他。” “老二,过来跟你哥一起抬着你爸,不要让他出现在我的视野之内,不然,我可不敢肯定,接下来,还会做些什么。” 林强军闻言,赶忙过来抬着人,拎着两条腿,跟他哥一起,跑的飞快。 按照他妈那个性子,这会子正是气消了一点的时候,要是他爸等会儿再说些什么别的醉话,那可就说不准还会发生什么事了。 虽然他觉得这也不是什么大事,偏偏他妈就特别在意,每次心里不舒服了,都要拉着他爸前头那个,来闹一次,属实是有点无理取闹了。 当然,心里想想还差不多,说是绝对不敢说他妈的。 前面五六个男人走的飞快,挑着担子的一个族人,把林军也给扶走了。 后面几个女的,有意放缓了脚步,倒是渐渐落了下来。 “陈雨,我知道你心里不痛快,身为一个女人,遇到这种事,心里不痛快是一定的。” 这就像是一口夹生饭,吃不下不是,不吃下去也不是,怎么都不好,不舒服。 陈美玉身为女人,还是跟陈雨差不多年纪的女人,对这种事情,很能理解。 陈雨情绪很是低落:“都多少年了,我家这个老不死的,一喝醉就念叨前头那个,一喝醉,就念叨前头那个,这口夹生饭,我吃了二十多年了,我这心里,就一直堵着一口气,我到底那里不如那个女人了。” “你是不明白那种感觉,恶心,噎的慌,想的通还好,想不通的时候,是真恨不得一瓶农药下肚,结束这种煎熬算了,反正,也没什么意思。” “你别看他表面上,看似很听我的话,其实,心里面,一直有着别人,他还念着那个人呢!” 陈雨说到这里,也很委屈:“当初我嫁给他的时候,就只见了一面,我一点头,就结了婚,什么都没要,什么都没有。” “如果他早点说自己心里有人,不愿意,我们这婚,也结不了。” “当初我要是早知道,这老王八蛋心里还有个一直忘不掉的女人,我说什么都不会答应嫁给他的,我又不是嫁不出去了,非得嫁给他,吃这碗夹生饭。” 说着说着,陈雨的眼泪控制不住的流了出来,委屈啊! 一年两年,三年四年,这都二十多年了,怄都快怄死她了。 陈美玉拍了拍她的肩膀,安慰道:“都过去了,现在你两个儿子都这么大了,马上就要抱孙子了,还有什么想不开的。” “能过就过,不能过,就撇开他,自己跟着儿子过,反正你有两个儿子,一人一个,刚刚好。” 她的儿子生的迟,现在还在读小学,要想抱孙子,还有的等。 陈美玉给徐清跟潘叶使了个眼色,让两人来安慰安慰她。 徐清没办法,只得上前:“是啊,三婶,大伯母说的没错,都这把年纪了,就没必要跟三叔计较这些了。” 说实话,她很是不理解,两个四十多岁的人,还每天纠结这些情情爱爱的,也不嫌烦。 潘叶:“自己顺心最重要,以后要是三叔犯浑,你只管出气就是了,他皮糙肉厚的,打不坏。” 陈雨还是第一次听到人这么说,之前,那些人都是让她别跟林老三计较,让她忍让,说些等儿子娶了儿媳妇,有孙子后,就好了的屁话。 说实话,她是真不爱听,心里头,不畅快,就像是堵了一颗石子似的。 “那我就听你的,谁让我不畅快了,他也别想好过,大家一起闹心。”陈雨破涕为笑,大声说道。 看她那样子,貌似是下了什么决定。 陈美玉觉得有点愁,过日子,磕磕碰碰,那是正常的,总得有一方,要退让。 在她看来,老三两口子就是吃饱了撑的,那个姓王的女人,就没掺和过他们两口子的事,可他俩偏偏因为这个女人,怄了几十年的气,都是闲的。 第八十七章 醉酒摔的 四个女人,走着走着,后面就剩潘叶跟徐清了,另外两个,都提前回家去了,她们家离村口,更近。 潘叶先到的家,一推开门,意外的发现,几个孩子,都不在家里,厨房的灶是冷的,说明她们出去的时间不短了。 这个时候,外面传来徐清的声音:“大嫂,梅兰竹三姐妹,都在我这里,你也一起过来烤火啊!” 徐清站在自家门口,喊了人,看潘叶过来了,她也回去了,家里还有个大麻烦等着她呢! 一回屋,就看到趴在床上,一脸难受的林军,皱紧了眉头,床边,是他的呕吐物,味道特别的熏人,有酒味肉味和胃酸的发酵味,很难闻。 看没别人在,徐清也忍不住了,啪啪两下,给了林军两耳光,嘴里还不停念叨着:“我让你吐,我让你吐,最后还得老娘我来收拾。” “外面天旷地阔的你不吐,非得回屋来吐,故意来恶心我,合着不是你来收拾啊!” “早就跟你说了,不要喝多,不要喝多,差不多就行了,那酒喝下去,有个什么用啊!” “照你这么个喝法,早晚喝死你...” 牛大嘴听着徐清的唠叨,缩了缩脖子,当做没听见,那小两口的屋子,实在是太臭了,她也受不了。 原本看儿子回来,她还想好好关心关心他的,结果对方倒好,她一进去,林军哇的一声,就吐了个底朝天,人也是昏昏沉沉的,要死不活的那种。 她不想收拾,就没管他,反正徐清会去处理的,她年纪大了,受不了这种刺激,还是留给小年轻处理吧! 潘叶是被三姐妹给迎进来的,一人抱着她一只手,还有一个抱腰,姐妹三个,都黏人黏到了极致。 一日不见,如隔三秋,这才几个小时没见,姐妹三个,就念的不行了。 “妈妈,我好想你啊!” “我也很想你啊!” 又是一个没眼看的,牛大嘴默默的抱紧了怀里的孙子,还好,她还有孙子。 等潘叶坐下烤火后,林梅才开口说道:“妈,今天中午,我跟妹妹,都是在奶奶家吃的,奶奶给我们做了肉吃,还有豆腐。” 肉并不多,事情一结束,牛大嘴抠门的属性就爆发出来了,现在是大冬天,剩下的肉,一时半会儿的,也坏不了,家里的肉,自然得细水长流的吃。 她都计算好了,每顿吃多少,能撑到杀年猪那天。 还好,三姐妹都不是什么挑食的,豆腐也吃的很开心,比起因为再次加热后,老的塞牙的瘦肉,她们更喜欢白嫩嫩,吸饱了汤汁的豆腐。 潘叶看向了牛大嘴:“今天这几个孩子,麻烦你了。” 至于妈这个字,她叫不出,就这么滴吧! 刚来的时候,她还跟牛大嘴打过架呢! 牛大嘴扭过头,觉得这个氛围很别扭:“她们是我的亲孙女。” 说完,牛大嘴带着大石头走了,临走前留下一句:“大石头是个坐不住的,我带着他出去转转,两个小的,就让徐清管着吧!你先帮她看一下。” 这屋子,她是待不下去了,还是出去走走吧! 林爱国走了,她睡的还是之前的那间屋子,林爱国就是死在那张床上的,她有时候觉得怕,有时候,又觉得没什么可怕的,她就不信,林爱国会跑回来害她。 主要是家里还有其他人在,儿子儿媳妇就在隔壁屋,她怀里还搂着大石头睡觉,自然没那么害怕了。 要是家里就她一个人在家,她肯定是怕的,晚上都会抖的睡不着,家里的任何一点风吹草动,都会让她犹如惊弓之鸟一般,害怕的不行。 潘叶在外面,帮徐清管了一会儿小孩儿,主要是两孩子都省心,不是那种特别闹腾的,乖乖坐着烤火玩树枝,一会儿点燃树枝,一会儿吹熄,好带的很,都不用怎么管,主要是防止两人自己摔火坑里去就行了。 徐清冷着脸,走出来用铁锹铲了半铁锹的草木灰,回了屋,把草木灰倒在了那摊污秽之物上,她是真想把铁锹拍在林军的脸上,可惜,有点做不出来,还没到那个能狠下心来的年纪。 “大嫂,麻烦你帮我看着孩子了,我屋里头那个,实在是不省心。” “从李西村走到咱们村,那么远的路,他都好好的,一回家躺床上就吐了,如果不是念在夫妻一场的份上,我绝对给他两个大耳刮子。” 之前已经打过的事,她是绝口不提,这事,天知地知,她自己知,可不能让别人知道,有损她的形象。 潘叶:“冷静,你要是想打,现在没人,可以尽情发挥,到时候,可以说是他自己喝醉了,摔到磕的。” “我等会儿就要回镇上去了,那边还有一堆事等着我,我什么都不知道,孩子们,也什么都不知道。” “机不可失,时不再来,你可要把握好机会啊!”潘叶拍了拍徐清的肩膀,怂恿道。 随后,她直接带着三个孩子离开了,把屋子给徐清腾了出来。 徐清看着离开的潘叶,以及两个不懂事的儿子,回屋找到了一些废旧布条,缠绕在手上,不怀好意的看着睡的跟个死猪似的林军,解释这一切的说辞,她都想好了。 林军真的是太不小心了,在床上睡的好好的,她就离开了一会儿,谁知道,一个没看住,他就从床上摔下来了,摔到了不少地方。 “妈,二婶真的会揍二叔吗?”林梅牵着她妈的手,好奇的问道。 她希望是真的,因为她觉得二叔很坏,想让二婶教训他,把他给教好。 “我不知道,有可能会,有可能不会。” “你要是实在好奇,等明天,可以自己走回来,看看你二叔是不是带着伤,还可以问问他是不是身体不舒服。” “如果是,那你二婶动手了,如果不是,那就是没动手。”潘叶也不阻止。 这种事情,压根就不用阻止,她恨不得几个闺女多了解一下这方面的事,等她们长大,就没那么容易,被人给骗走了。 第八十八章 结束 三姐妹,一个坐后座,两个坐前面的单杠,潘叶一蹬,就开始往镇上去。 回到家后,旺财呜呜的叫出声,屁股后面的尾巴,摇的跟个风火轮似的,一下一下打在旁边的凳子上,高兴的不行。 潘叶看它使劲往前扑腾的那个劲,对着林梅说道:“老大,你去把狗给放了,拴了那么多天,带它出去走走,放放风。” 林兰林竹也要一起去,她们也不乐意在家里待着,虽然这天挺冷的,但是跑跑就暖和了,谁能拒绝一直可可爱爱,还粘人的半大狗狗。 旺财对家里的每一个成员都很热情,围着所有人转了个遍,才高高兴兴的跟在林竹的身后,屁颠屁颠的出门了。 在所有人里面,跟它相处最多的就是林竹了,没事的时候,她就喜欢去看旺财,哪怕只是摸摸它的耳朵爪子肚皮,都高兴的不行。 一人一狗,早就混熟了。 家里几天没收拾,那真的是哪哪都看着不太顺眼,原本还想回来好好休息的潘叶,拿起了抹布后,就再也停不下来了。 这个脏,那里有灰,到最后,抹布换成扫帚,原本想着随便擦一擦,差不多就行了的,最后,变成了大扫除。 等全都弄完,天色已经有点黑了。 潘叶出门后,直接去了罗丹翠那里。 “老罗,你这里还有没有什么好肉?” 打扫这么累,吃点好吃的,犒劳犒劳自己,一点不过分,哪怕这几天,肉就没断过顿。 罗丹翠看到潘叶,感觉很惊喜:“你忙完了?” 潘叶点头:“家里没什么菜了,来你这里看看。” 如果是夏天,她会选择随便在家搜点菜干咸菜出来,用猪油一炒,随便吃吃就算了,绝对不会在下午这个时间点,去罗丹翠那儿买肉,可这不是冬天吗? 冬天的鲜肉,放个三五天的,也没啥事。 罗丹翠热情的把人带到肉案桌前,指着桌子上的肉说道:“家里剩下的肉,全都在这里了,你要的话,给你算便宜点。” 今天早上潘叶才给她做了一单大生意,今天晚上她又来了,自己不表示一下,也说不过去,毕竟对方都这么照顾自己的生意了。 潘叶拿起那块瘦肉多肥肉少的五花肉闻了闻,确定没有丝毫的异味后,问道:“这肉多少钱一斤?” “你要的话,给你便宜一毛钱,一块二。”罗丹翠看那块肉没多大,笑着说道。 今天早上潘叶已经来过她这里买肉了,所以,她也没打算蒙人,这真的是便宜价。 “那这块我要了,还有骨头吗?今天晚上我还要熬汤。”潘叶突然之间想起了这件事,忙了一天,她都快把这件事给忙忘了。 这要是没有底汤,明天岂不是又要歇业一天。 这几天花了不少,今天早上的菜钱,都是她出的,剩下的,林家的帐,她就没有参与了,是亏了还是贴了,她都不清楚,也不想参与。 这钱不挣回来,她心不安,只有看着存款越来越多,她才会有安全感。 “只有一根大棒骨了,不过,我这还有一些排骨,如果你要的话,给你算便宜点。”罗丹翠觉得这堆肉,今天就能被潘叶给清的差不多。 她这剩下的,基本上都是一些偏瘦的肉和骨头,别人都不要的次等肉,对于潘叶来说,都恰恰是她需要的。 罗丹翠为什么这么热情,还不是每次潘叶都会对她难以处理卖掉的货物,进行扫货式进货。 那些大肥肉,她还真不愁卖。 “那好,棒骨我要了,再给我来二斤排骨。” 这排骨上还有不少肉,等熬完汤,自己还能捞出来吃了。 至于棒骨,那真的是纯骨头,一点肉渣子都没有的那种,只骨头连接处,有一些筋膜留存,一根棒骨五分钱,还算是便宜,这个价格,她也能接受。 排骨比肉便宜得多,罗丹翠给了个实惠价,八毛一斤,卖给了潘叶。 晚饭潘叶做的很简单,就一个白萝卜炒肉。 饭是林梅带着两个妹妹做的,菜也是她们备好,切好的,潘叶实在是懒得动了。 还真别说,她们第一次切肉的那个反应,潘叶觉得自己能笑一年,可现在,三人都轻车熟路了,那叫一个心粗,抓起肉就切。 有人备菜,炒就简单多了,十几分钟,一个萝卜炒肉,就出锅了,自家人,不用做那么多菜,一个菜,够吃就行了。 现在不比以前,家里不缺吃的,哪怕有时候对饭菜的把握不是那么精确,少了一点,也没事,下一顿多做点,多吃点,就是了。 再说,家里的包子馒头一直没断过,真饿了,拿起就能啃,就是冬天有点冷,但经放,现在潘叶一次,做的比以前多多了,主打一个省心省力。 这是潘叶做给自家人吃的,卖的没有,她也不愿意再费这个劲,卖包子挣的真的是辛苦钱。 当天晚上熬好的骨头汤,骨头没有捞出来,而是放在大铁锅里,让其泡整整一宿,这样,第二天的时候,汤就有点泛白了,肉味更浓郁。 粉都是昨天晚上加水泡好的,跟之前的量差不多。 五点半,潘叶就起床生火,六点没到,就把今天要用的鲜肉和猪血给买回来了。 有时候没有猪血,她会用豆腐替代,这个时候,青菜比较少,没有的话,她就用豆芽来代替。 六点出头的时候,她迎来了今天的第一位顾客,是个老熟人,之前隔三差五,就来她这嗦粉。 “老板娘,你可算是开门了,就念着你这一口呢!” 潘叶:“我这就去给你下粉。” 顾客:“一碗瘦肉粉,加蛋,这都快要过年了,得犒劳犒劳自己。” 潘叶:“好嘞,等会儿,马上就好。” 现在人少,说马上就好,那是真的马上就好,切的薄薄的肉片,用滚烫的肉汤,一烫就熟,最费时间的,竟然是等待鸡蛋煎熟的过程。 等把这碗粉端上去,潘叶开始煎鸡蛋,一口气,直接煎了十个,能卖掉就卖,不能卖掉,就留着自己吃。 第八十九章 姜雪怀孕 今天的生意十分不错,来了很多生面孔,七点出头,潘叶准备的米粉,就所剩无几了。 于是,她抓紧时间,用烧好的热水,泡了两斤干米粉,这种泡过的米粉,更容易煮一些。 今天的生意,有点好过头了,她不得不提前做准备。 当然,好消息也是有的,她昨天晚上熬的骨汤还剩下不少,应该是足够用的。 林梅是三姐妹中,最早起床的,她之前上学,都在这个点起习惯了。 对了,她的成绩通知书,早两天就拿到了,成绩还不错,班级前三,年级应该是前十。 现在不比后世,如果没事,老师是不会特意统计出,年级排名的,没必要,还太小了,读小学呢! “妈,我能帮你做什么?”林梅揉着眼睛,问道。 她这会,还没完全清醒呢! 潘叶一眼就看穿了她目前的状态:“去刷牙洗脸,彻底清醒清醒,然后,再来帮我干活儿。” 她早上很少主动去叫醒她们,除非是彻底忙不过来了,才会去叫她们起床来帮忙。 小孩子嘛,有睡懒觉的权利,她小时候,就是这么过来的,家里有亲戚要来,爸妈一大早就开始备菜,杀鸡摸鸭,往往在十点亲戚来之前,就把所有的一切,全都准备好了。 潘叶是那个特殊的,往往九十点,才睁眼起床,家里什么都准备好了,她什么都不需要做。 虽然爸爸有时候,会说她比蛇还懒,但是从来没有在干活的时候,叫过她。 等人洗漱完过来了,潘叶问道:“早上要吃什么?” 汤粉,这姐妹三个,可没少吃,再好吃的东西,也架不住天天吃,自打上个月开始,姐妹三个,就不太爱吃了,现在都是隔几天,吃一顿了。 早上潘叶不做饭,但是煮面吃还是没问题的,再不济,家里的馒头还剩下十几个,足够她们三个吃了。 “馒头吧!其他的,我都不想吃。”林梅今天早上,不想吃带油的东西,肉也一样。 “那你自己去拿,要是不想吃凉的,那就自己去热。”潘叶头也没回的说道。 她对她们的要求很低,能把自己的问题解决,能把自己喂饱,就行了,别的,暂时还不指望她们。 林梅转身走了后,潘叶看到了进门的姜雪,她旁边的是齐术,两人手挽手一起进来的,看样子,是又和好了。 老套的戏码,离不开的人,下次要是再多嘴,她就是猪。 姜雪脸上带着甜腻的笑容,松开齐术的手臂,走了过来:“潘叶,两碗瘦肉粉,都加蛋。” 看潘叶开始忙活了,周围又没什么人,这会子,最热闹最忙的时候,已经过去,姜雪直接走进了厨房:“潘叶,我们和好了。” 说完,她摸了摸自己的肚子,暗示意味很浓。 潘叶看了看人,又看了看她的肚子,扶额道:“你怀孕了?” 她早该想到的,这时候的人,身体素质普遍都很不错,再加上没有什么保护措施,在一起后,往往很快就能怀孕。 这个很快,最快是指一个月被查出来怀孕,姜雪都跟齐术结婚好几个月了,两人的身体都没有问题,很健康,怀孕生子,是再正常不过的。 不过,她突然想到,两人都是老师,是在编教师,现在实行计划生育,国家都劝你生一个,这公务人员,是首当其冲的。 齐术已经有一个闺女齐佳了,现在姜雪肚子里怀了娃,不会违反规定吧? “嗯嗯,我们两个是重组家庭,情况特殊,所以,还能再生一个。”摸着肚子的时候,姜雪的脸上,满是母性。 看样子,她对肚子里的孩子十分重视。 为了这个孩子,她可没少缠磨她爸,最后,给齐佳弄了个残疾证,才得到特殊的准生证。 当然,条件是,这个孩子生完,无论是男是女,她都得去医院结扎。 如果她不去结扎,那齐术就得去结扎,不过,这时候,绝大多数家庭,都是女人去结扎,男人很少很少的。 齐佳的事,烂在了齐术跟姜雪的肚子里,这个事,除了他们两口子,跟姜家人,就没别的人知道了。 哪怕是亲妈,齐术都没告诉,选择了隐瞒,就怕横生事端,毕竟他妈那个人,一看就不靠谱。 看出了对方的态度,潘叶笑着说道:“哦,那恭喜你了。” “我这厨房,油烟味大,要不,你还是出去等吧!” 姜雪一想也是,现在什么东西,都没有她肚子里的孩子重要:“那我先出去了。” 等粉好了,两碗都是齐术过来端的,看着,也是体贴温和好男人一个。 后面又来了几个客人,潘叶就没有心情想这个了。 等吃完,齐术先走了,至于姜雪,则坐在唯一一张放了煤炉子的桌子边上,她在等潘叶。 在石牛镇这个地方,跟她聊得来的人不多,潘叶算是其中一个,来都来了,她现在也不需要赶着去上课,自然可以留在这里,等潘叶忙完,来陪她说说话。 再说,她不冷,烤着火呢! 今天的生意,比之之前,是真的好很多,因为,她后面泡的两斤米粉,又卖完了。 她也不愿意再泡了,等人来了,她直接把真实情况说了出来,店里没有粉了,面倒是有。 这个时候,进来的人就只剩下两个选择,“要么吃面,要么离开,不过,留下的人居多。” 一直忙到九点,潘叶才有时间坐下来,跟姜雪一起说说话,她也不想再动了,洗碗的活,全都交给三姐妹了。 她跟姜雪说着话,又进来一个年轻小伙子,潘叶直接说道:“没有骨汤了,什么都做不了了,明天再来吧!” 小伙子闻言,什么都没说,沉默着,转身就走了。 姜雪:“今天你这的生意很不错啊!” 潘叶:“主要是今天来了很多生面孔,应该都是从外地回来的,手里不缺钱,才会想着来我这吃粉。” 要知道,在这石牛镇上,舍得吃粉的人,可不多,能瓜分的顾客,早就被潘记跟陈记,笼络过去了,现在这些,都是野生外来的。 第九十章 杀猪菜 从外面打工回来过年的人不少,他们可不管什么名声不名声的,好吃才是正理。 有关于潘叶的流言蜚语,过去了这么久,早就被淡忘了,新的八卦,充斥在她们之中,成为了最近的热议事件。 姜雪也不走,她在潘叶这里待的很自在,不想回去看到那两张讨厌的脸,两个讨厌的人。 她也说不清,觉得潘叶这儿自在,跟她是个寡妇,家里没有男人,有没有关系。 “你这几个月了?”潘叶看着姜雪的肚子问道。 “刚满两个月。”姜雪摸了摸肚子,满脸柔情。 这是她的孩子,与她骨血相连的孩子。 只要结了婚,就没有不催生孩子的,还好,她跟齐术早早把准生证给办了下来,不然,可就麻烦了。 现在还只是提倡优生优育,在公家单位要求比较严格,但是如果有特殊情况,还是能够生二胎的。 至于乡下,大家还是该生生,该怀怀,大不了,有人下来检查的时候,让家里的孕妇出去躲一躲,反正抓的并不严。 等生下来后,总不能再把孩子弄死吧! 户口能上就上,不能上就罚一笔钱,钱少能拿出来,就咬咬牙,认了交钱,要是罚多了肉疼,那就先把孩子藏起来,养大再说。 “你这怀孕的速度还挺快!”潘叶觉得此时的气氛,很是凝滞,试着活跃气氛道。 “他就这么来了,我也没想到,会这么快,还好,我们之前做好了迎接他的准备。” “多亏了我爸,不然,我也想不了那么远,之前我从来没想过,结婚生孩子,会有那么多不方便的事。”她指的是准生证的事。 要是没有这个证,自己还真可能会丢了工作,不止是自己,齐术也可能会被连累丢工作。 真要是打掉孩子,她肯定是舍不得的,到时候,还不知道要折腾出多少事情来,现在就很好。 “你们两个又和好了吗?” “最近,你的婆婆对你的态度怎么样?”潘叶好奇的问道。 要知道,姜雪现在的情况可不一般了,就不信她那老婆婆还会对她态度那么恶劣,不看僧面看佛面,看在孙子的面子上,她也该收敛一些了。 “好多了,我不管她是看在我肚子里孩子的份上,还是真的知道错了,反正实惠我是得到了,其他的事情,就没必要深究了。” “娘家对我来说,终究不是常住之地,也许我父母大哥对我没有意见,但是嫂子呢?” “嫁出去的女儿泼出去的水,这句话还是有一定的道理在的,我也不愿意常住在家里,招惹闲话。” “父女母女兄妹之间的感情再好,离得太近了,也终究会产生一些摩擦,远香近臭就是这个道理。”姜雪想到前段时间回娘家的事情,神色有些郁郁,终究是不一样了。 她回娘家住个几天没问题,但要是常住,各种问题都出来了。 虽然她嫂子明面上什么都没有说,但是从她的神色中,姜雪还是能瞧见些许端倪的,有时候她嫂子端盆放碗的时候,力道会格外的重一些,那咚的一声,似是敲在了她的心坎上。 “是这个理,没错。”潘叶没有就这个话题,跟姜雪深聊下去。 到时候,说来说去,肯定只余一地鸡毛。 其实两人可聊的话题也不多,潘叶更注重实际一些,说的话,也更现实,姜雪则是烂漫唯心一些,此时的她,还是那个对爱情抱有一丝美好愿想的小女人。 等姜雪走了,潘叶稍微收拾了一下残局,就回屋去睡觉去了,主要是也没别的事了,忙活一早上,她也感觉累了,睡觉睡觉。 没过几天,就到了她大伯家杀年猪的日子,潘叶一大早忙完,就骑着自行车回村了。 自行车的后座上,绑着一个箩筐,里面装着潘叶昨天蒸好的包子馒头,都快装满了。 这东西,无论是留着自家吃,还是用来送礼,都是不错的选择。 这次她是自己回的,没有带三个孩子,带着三个孩子太麻烦了。 大伯母陈美玉一看到潘叶,就乐开了花,昨天她家的猪卖掉了,一头猪比去年多了50多块,在她看来,这都是潘叶的功劳。 “你可算是回来了,都这个点了,我还以为你不回了呢!” “三个孩子呢,怎么没有一起带回来?” “我不是早就跟你说过了,让你带着孩子回来吃杀猪菜吗?你怎么就自己一个人回来了?”陈美玉皱着眉说道。 三个小孩儿,都懂事懂礼貌的很,招人稀罕,她真心想要她们回来吃杀猪菜的,一年也就这天吃一顿,缺了她们不像话。 潘叶把车骑到大伯母家的屋檐底下,停好,又把箩筐给搬了下来,放进了屋。 这些包子馒头都是她昨天下午现做的,新鲜得很,照现在这个天气,放一个多星期也放不坏。 陈美玉看到潘叶搬了一个箩筐进去,不由得问道:“这是什么啊?” “我让你来吃杀猪菜,不是让你搬家,你只需要来个人就好了,带什么东西?” “你还跟我客气什么,孩子孩子不带,你自己倒是带了老些东西来,不像话。” 潘叶:“大伯母,过年人多,带着她们不方便,我就让她们留在家里看家了。” “再说这大冷天,我怕她们被冻感冒了,索性就都让她们在家待着,等我中午回去,再给她们做饭吃。” 她没打算留在大伯母家吃杀猪菜,一个是不好意思,再一个是热闹的场景,她真不喜欢。 这马上就要过年了,跟大伯母他们相聚的机会时间有很多,改明儿,她可以带着三个孩子回来看他们,就真没必要留在他家吃这顿杀猪菜了。 “啥?你也不吃了?”陈美玉,很不高兴的说道。 “你这孩子怎么回事啊?让你带着孩子回来吃杀猪菜,结果一个两个都不听我的话,就连你也不吃了。” 潘叶:“大伯母,今天是真不行,改明儿有时间了,我绝对带着她们回来玩。” 第九十一章 熏腊肉 陈美玉没想到潘叶还挺固执的,不过既然她都已经这么说了,她也就不勉强他了。 勉强也勉强不来,都随她吧! 想到今天家里杀的那头大肥猪,陈美玉的脸上露出了一个大大的笑容,只见她一把抓住潘叶的手,也顾不上看潘叶到底带了什么东西回来,就带着人往屋子前面空地上的案桌走去。 两扇猪肉整整齐齐的摆放在高大的案桌上,看那接近二指厚的肥肉层,就知道这猪被陈美玉养的有多肥了。 “潘叶,你看这猪咋样?” “多亏了你让我带回来的那些汤汤水水,那都是油水,如果没有这些东西,我怎么也不可能把猪养的这么肥。” 潘叶笑了:“大伯母,这猪养的这么肥,可跟我没什么关系,都是你的功劳。” “如果不是你每天勤勤恳恳的打猪草喂猪,这猪怎么可能会长的那么肥?” “所以说这都是你的功劳,跟我没关系。” 陈美玉可不这么想,真要是她的功劳,五六年前,她就已经在养猪了,可她从没养出过这么肥的猪来,今年是例外。 “那我跟你两个人,别在这王婆卖瓜自卖自夸了,这猪养的这么好,我们两个都有份。” “这就是我们今天早上杀的猪,你看上哪里直接说,看上哪里卸哪里,我绝对没二话。” “今年家里宽裕一些了,我跟你大伯打算多熏点腊肉,你要不要一起熏点?” 往年,家里也就熏个十几二十斤的腊肉,省吃俭用,才能吃到秋收。 今年家里的收入增加了不少,她跟当家的,打算多熏点腊肉,家里现在钱财方面宽裕一些了,吃喝方面,得跟上来。 她跟老头子怎么吃倒是无所谓,但是儿子正是长身体的时候,可不能缺了肉食,不然长不高咋办。 潘叶听到她大伯母的话,动了心思,腊肉好吃,还经放,她是喜欢的。 “那就麻烦你们了,今年我就搭着你们,一起熏点腊肉。” “我要熏五花肉,带排骨的那种,对了,猪脚也给我熏一个,肉少的那种。”她记得腊猪脚用来打火锅,老好吃了。 陈美玉一口就答应下来了,这又不是什么大事,很简单的。 农家熏腊肉就是把肉用盐腌一下,再加上红薯酒去腥,接下来用粽叶或者是铁钩,把肉勾起来,挂在烧火的厨房墙面上,就可以了,接下来,什么都不用管了,是真的简单。 基本上,十几二十天,就熏好了,想吃肉了,直接取下来洗干净,就能炒着吃了。 但这时候没有冰箱,要想保持腊肉不坏,就必须得把不吃的腊肉挂在厨房黑乎乎的墙面上,一直熏着,这样一直用柴火熏着的腊肉,挂个几年都不会坏,反而是越挂越有味道,越挂越好吃。 潘叶看着面前的半边猪肉,直接拿起了一把大砍刀:“大伯母,我直接砍了啊!” “砍吧砍吧!你看中哪里,砍哪里。”陈美玉豪气的挥手道。 潘叶两刀下去,龙骨被斩断,半头猪,她直接要了连着后腿的一半,也就是说,这头大肥猪,她一个人要了1\/4的肉。 “大伯母,把大伯叫过来,拿上秤,给我称一下。” “可千万别说什么不要钱的话,你要是不要钱,这肉我就不要了,转身就走。” 陈美玉有些犹豫,这跟他们之前说好的有出入:“这事我做不了主,我得去问你大伯,我都听他的。” 潘叶:“我估摸着这半截肉大概有个30多斤,这样吧,也别称了,我直接给你50块钱。” “你先别急着拒绝我,这肉的很大一部分,都要麻烦你来帮我熏成腊肉,说来说去还是我占了便宜。” 潘叶直接掏钱,那叫一个爽快,多点少点的,也不重要了,她不在意,大伯跟大伯母也不在意,这件事,也就这么定了。 陈美玉手里拿着被潘叶硬塞过来的钱,此时她感觉手里的钱更像是一块烫手山芋,拿也不是,不拿也不是,怎么都不对劲。 “你等着,我去找你大伯问问,还是得听他的,你可千万别走啊!” “你要是走了,我可是要生气的。” 说完,陈美玉慌慌张张的走了,去找老头子了。 潘叶也没在意,蹲在一边看起了大木盆里装着的内脏和灌好的血肠。 血肠可比猪血好吃,能灌的,基本上都灌了,中午杀猪菜,可少不了血肠这玩意。 除此之外,内脏也是一大特色,新鲜的内脏清洗干净,全都切好,放到一个大锅里煮熟,吃的就是一个新鲜。 大锅里的肉材,都是清淡的,但是用酱油辣椒粉跟滚烫的肉汤调一碗蘸料,吃起来,老绝了。 大伯匆匆忙忙的走了过来,看到潘叶还在,松了一口气:“你这孩子,我不是跟你说了吗?今年你家的肉我包了,你怎么还给钱呢!” 说着,他就要把钱塞还给潘叶。 这五十块钱,太多了,他拿着心不安,之前早就说了,要给潘叶送十几斤肉过去,这会子,还多收了,这怎么能行呢! 潘叶躲闪着,硬是躲开了:“别给我,这是买肉钱,你们应得的。” “大伯,你别过来了,我是不会要的。” “我喜欢吃肚子里的东西,你给我搭点内脏吧!” 内脏这种东西,在这个时候是下脚料,不太受欢迎,价格上自然很实惠。 但潘叶就喜欢吃内脏,特别是猪肚,小肠,粉肠,猪腰子,猪心,她都喜欢吃。 大伯看钱塞不回去,一挥手:“看上什么装什么,千万别跟我客气,不然,这钱,我可不要你的。” “还有之前你不是跟我说,你喜欢吃猪耳朵吗?我去村里帮你买了四只。” “我家那个大猪头,也归你了,我跟你大伯母年纪大了,也懒得收拾这东西了,就全都交给你了。” 潘叶这次没再推拒,笑着应下了:“那行,今天侄媳妇我,就占您一回便宜,这大猪头,归我了。” “猪耳朵,也够了,够吃就行,家里没有冰箱,东西还是容易坏。” 第九十二章 熏腊肉 潘叶直接把肉切成三指宽的长条,切好后找大伯母要了个盆,把肉用盐给腌了起来,她放的盐不多,就比平时炒菜的那个量要多一些。 陈美玉看到潘叶放的盐,心里一急:“你怎么放这么少的盐啊?” “这盐要是不多放,等到天气一热,肉可是会臭的,听我的,多放点盐,肉咸点没关系,煮之前用水泡一下,焯一下就行了。” “这好好的肉,要是坏了糟蹋了,可就太可惜了。” 这么多肉才放那么一点点盐,依她看,再放个一斤多两斤的盐进去,也没关系。 潘叶闻言顿住了,她在后世就是这么腌肉的,熏出来的肉不咸不淡,味道刚刚好,煮的时候只需要清洗干净就可以了,不需要焯水,切好就能直接炒,当然,也不用放盐了。 不过一想到自己当初熏好肉后,是直接放冰箱冷冻层的,就明白她大伯母为什么急了。 冰箱里的温度低,肉自然没问题,但是她现在可没有冰箱,这腊肉是放在常温下的,要是不够咸,天气一热,很容易就坏了。 潘叶:“大伯母,你来吧,我很久没做过这个了,有点把握不准。” 这事还是交出去吧!大伯母年年熏腊肉,也没见她熏坏过,手艺自然是值得相信的。 陈美玉闻言,也不扭捏,撒起盐来一点不手软,比之前潘叶洒的要多个三四倍,全凭感觉来的,差不多就行了。 至于酒,也是用她的,今年新烧出来的红薯酒,香的不行,用来腌肉正好。 酒不需要太多,就潘叶这些肉,直接用小碗装个大半碗,直接倒进木盆里,翻拌均匀就好了。 “好了,这肉直接放着就是了,等晚上我再给你翻一翻,让盐水充分的融入肉里,腌的均匀一些,就可以了。” “今天腌半天,明天腌大半天,晚上就能挂墙上,开始熏肉了。” “这些你都不用管了,到时候你就等着吃腊肉吧!” 她自己也要熏腊肉,顺手就干了的事,很简单的。 潘叶点头,朝着她大伯母竖起了大拇指:“要说能干,还得是您。” 随后,潘叶帮着她大伯母切肉,收拾卫生。 至于做饭的事,等会儿有人来干的,乡下杀猪叫的都是自家人来帮忙,三叔三婶以及他们的两个儿子和林军徐清,今天一大早,都在这里帮忙,现在忙完了,他们都走了。 等会儿快到饭点了,徐清跟三婶陈雨,会过来帮着做饭,中午三家人都会在大伯家吃饭。 等忙的差不多了,潘叶开始收拾东西,装好就打算走了。 陈美玉看人要走,赶忙拦住人:“你干什么?今天中午真的不在我这里吃饭了吗?” “就算是不吃,血肠你也是要带一些走的,注意,不是给你吃的,是给她们三姐妹吃的。” “下次我要是再让你们回来,你却阳奉阴违,不肯带她们回来,我就不理你了,记住了吗?” 潘叶乖乖点头:“我记住了,下次肯定带她们回来看你。” 至于血肠,潘叶只带了一根走,别小看这一根,这一根上称,得有两三斤了,这玩意,吃的就是一个新鲜。 等潘叶走后,陈美玉又忙了好一会儿,才发现屋子角落放着的箩筐,上面盖着一层塑料布,她随意一拿,有点坠手,这才发现不对。 箩筐是她半个多月前给潘叶送菜的时候,一起送过去的,但是因为菜太多,不好堆放,就暂时放在潘叶那里了,她原本以为潘叶只是把箩筐给送回来,现在看来情况不对,里面不是空的。 打开塑料布,看到里面的包子馒头,陈美玉惊了,潘叶竟然送了这么多包子馒头回来,她怎么都没说一句啊! 箩筐的四周都垫上了干净的布,陈美玉拿起一个包子,咬了一口,发现是猪肉白菜馅的,好吃。 林安一出门,就看到他妈拿个包子在吃:“妈,你这包子是哪儿来的?他妈的手艺他是知道的。” 陈美玉转过头,赶忙拿了个包子递给林安:“你快尝尝,这是你大嫂潘叶送过来的包子跟馒头,她有心了。” “包子我吃了是白菜猪肉馅的,好吃的很。” 林安闻言,口水忍不住分泌,哪怕他手里拿着的是冷包子,也毫不犹豫的放进了嘴里,一口咬下,熟悉的味道在口腔中迸发,很满足。 “妈,大嫂做的包子还是那么好吃,就是有点凉了,影响口感,如果是热包子肯定会更好吃。” 陈美玉闻言:“你要吃热的吗?你要是吃的话,我马上就去给你热。” 对于孩子的要求,她一向是有求必应的,还好林安打小就是个懂事的孩子,不然,肯定会被他们两口子惯的无法无天。 “不用了,妈,我都已经吃过早饭了,再过不久马上就要吃中午饭了,我还是把肚子给留着吧!” “妈,大嫂送了这么多包子馒头回来,今天中午热一些吧,让大家都吃尝尝,不然这么多,我们也吃不完。”林安虽然喜欢吃潘叶做的包子,但是他有一个优点,那就是不护食。 再说,他这也是从实际出发,这么多包子,他们一家确实是吃不完。 “行,今天中午咱们家少做一点米饭,热二三十个包子,剩下的,等你姐她们回来,给她们尝一尝。”这么好吃的包子馒头,陈美玉可不敢让林家人敞开了造,她还想给闺女留一些,尝尝呢! 这时候的人,因为缺了油水,干活又多,可是很能吃的,哪怕是她,一顿饭下来,敞开了造,四五个包子,才算是吃饱,要是嘴馋,再吃一两个包子下肚,撑一撑,还是没问题的。 潘叶回去后,收拾猪头猪耳朵,就花了她一个多小时,说实话,收拾到最后,她都想把东西给丢了,不过,好在还是坚持了下来。 六个带着猪脸肉的猪耳朵,潘叶先是用麦芽糖焯水,等焯完再炸。 炸出来,是金黄中带着些许焦脆的颜色,表皮都酥了,缩水了1\/3,满屋飘着肉香,勾人的不行。 第九十三章 卤肉 中午,吃的是血肠,潘叶只简单焯了一下水,就捞出来了。 吃血肠这种东西,最重要的是蘸水。 酱油,辣椒粉,还有今天早上剩下的骨汤,一起调出了一碗味道不错的蘸水。 中午,母女四人,都没有吃多少饭,只把血肠给吃了个干净。 这种吃饱就能躺着的感觉,实在是太美好了,潘叶抱着肚子躺在垫了薄被的躺椅上的时候,由衷的发出了感慨。 下午的时候,潘叶去罗丹翠那里买肉了,六个猪蹄,两个不带脸肉,但也足够大的猪耳朵,还有一块上好的五花肉,这些东西,花了她九块多钱。 罗丹翠好奇的问道:“潘叶,你今天不是从你大伯家带了不少肉回来吗?” “今天下午你又从我这买这么老些肉,能吃的了吗?” 潘叶:“我打算做点卤肉出来卖,先试试水,现在马上就要过年了,大家钱包都是鼓的,也舍得吃喝,试试呗!” “要是不成,这肉,我就留着自己吃。” 罗丹翠认同的点点头:“是这个理,做生意嘛,变通是很重要的。” “现在是过年的时候,生意好做,确实可以多变通一下。” “反正你早上只做粉,中午跟下午,都是闲的。” 潘叶一只手拎起了花篮,坠手的感觉,很不错,接下来,就靠着这些东西挣钱了,希望能给点力:“罗姐,那我先走了,回去洗洗刷刷,也需要不少时间。” 这时候猪肉的肉质,比之后世的,好了不知道多少倍,卤出来的肉,应该也会更好吃。 晚上六点多,吃完饭后,潘叶开始卤肉。 肉全都焯过一遍水,洗干净后,开始炒糖色,她用的是黄冰糖。 糖色炒好后,开始加水,肉跟卤料一起放进去,加盐加酱油加干辣椒,姜蒜也是必不可少少的。 刚开始没有什么味道,整锅卤肉,看起来平平无奇,没有什么特色,但半个小时过去了,慢慢的,一股奇异的肉香弥漫在空气中。 潘叶用小火慢炖,八点多才把火给关了,睡觉,至于卤肉,则是在汤水里泡着。 第二天六点多,差不多要来客人的时候,潘叶把卤肉放到煤炉子上加热,不带盖子的那种。 不一会儿,一股霸道又浓烈的肉香充斥着整个屋子。 她要在今天试试,看能不能卖出去一些,猪蹄的话,一块六一个,猪耳朵一块五一个,至于那一大块五花肉,她切成了厚片,五毛钱一片,一共有十一片。 如果全部卖掉,扣除材料钱,她能挣个六七块,也算是不错了,平常时候,她卖汤粉,辛苦一早上,还挣不到这些。 卤汤是可以反复利用的,只要她把控好,及时往里添料,不让味道变淡,就行了,现在天气冷,她也不怕卤汤坏了。 第一批进来的两个食客,率先被屋子里霸道的肉香给吸引了。 “老板娘,什么东西这么香?” 这肉香,太霸道了,光是闻着,就让他的口水,止不住的分泌,想吃这两个字,浮现在心头。 纯粹是口舌之欲犯了,他觉得,自己今天要是吃不上这个肉,会一直念念不忘,不开心的。 “是我昨天晚上做的卤肉,今天早上热了热。”别的潘叶没开口,上赶着不是买卖。 别人问了,她再顺理成章的把肉的价格说出来,那就很合适了。 “什么卤肉啊?” “卖吗?”年轻小伙是个重口腹之欲的,也不缺钱。 按照他原本的计划,吃完早饭后,他就会跟哥们一起,去县城玩。 镇上的那群有钱人,口味都被潘叶养刁了,吃习惯了她家的粉,早上都很少在自家吃了。 毕竟潘叶这里的粉,又不贵,一毛就能吃上一碗小料满满的粉,更别说两毛的瘦肉粉了。 有钱吃贵的,没钱就点便宜的吃呗!一毛钱,还是没什么压力的。 如果不是潘叶这边没动静,另外一边的陈记,早就想加价了,毕竟过年了,大家手里都有钱了,最主要的是,过年肉价变贵了,成本增加,加价那是正常操作。 原本刘春香还想去找潘叶说说的,要加就两家一起加,可陈康大男子主义发做了,不让刘春香去,他认为,这是他们陈记对潘记的低头,这件事到最后就不了了之了。 “卖啊!我卤了不少,也吃不完,本来就打算卖掉一部分。” “猪蹄一块六一个,猪耳朵一块五一个,五花肉五毛钱一片,我捞出来给你看看。”潘叶直接放下手里的东西,拿着两个白瓷盘就去铁锅里捞肉了。 肥肥糯糯的猪脚,出现的那一刻,直接吸引了两人的眼球,放在瓷盘里的时候,q弹的肉皮还跳动了一下,看的两人口水都快要流出来了。 “老板娘,给我来一个猪蹄,先尝尝味道。”他一眼就看中了那q弹的猪蹄,一看就好吃。 潘叶笑着点头:“马上。” “还有,鉴于你们是今天第一个来的顾客,我这卤肉也是你们第一个捧场的,今天的猪蹄算你一块五一个,好吃下次再来捧场啊!” 小年轻高兴坏了,又省一毛,虽然他不缺这一毛,可老板娘这态度,就让人觉得舒服:“那成,给我们来一个猪蹄,挑个个大的啊!” “得嘞,你们等一下,我先去给你们下粉。”潘叶手脚麻利的开始烫粉,煮汤。 今天汤粉里的小菜是猪血跟海带,葱花是必不可少的,她这小店,一年到头,都少不了葱花。 为此,大伯母他们,还特意划了三分地,专门用来种葱花香菜这两种东西。 能种这些来卖,可比种黄豆花生这些,划算得多。 “粉好了,你们过来端吧!” 潘叶则重新拿个干净的白瓷盘,给两人挑了个个头大的猪蹄。 “噔”的一声,被炖的软烂脱骨,入口即化的猪蹄,被放在了桌面上。 小年轻杨聪咽了咽口水,不过,他还是给自己的好兄弟,分了一块。 软烂脱骨的猪蹄,只用筷子轻轻一夹,就散架了。 第九十四章 大年初一 虽然卤肉的价格有点贵,但是还是卖完了,只剩下一个猪耳朵。 这个,是潘叶特意留出来的,中午她切了,给做了个凉拌猪耳朵。 这是她第一次在这里做卤肉,自己要是没吃到,可就太亏了。 再说家里三个小的,昨天晚上就已经在咽口水了,如果不是她说刚煮好的卤肉,得经过一夜的卤水浸泡,才能入味,说不准昨天晚上她们就已经缠着要吃肉了。 潘叶也不贪心,每天卤个七八斤的肉,能卖掉挣几块钱就行了,再多的,她也忙不过来。 她一个人干活,是一个活生生的人,不是铁打的,她需要时间休息。 也就过年这段时间生意好点,她才会想着多挣点,如果是平常时候,她是不打算卖卤肉的,毕竟消费的人变少了,能不能卖掉,都是一个大问题。 因为每天变忙了,潘叶也就没时间带三个孩子回前进村了。 她一直忙到了大年三十,总算是能给自己放个假了。 大年初一到大年初六的这段时间,潘叶是不打算开业的,忙活大半年了,她也该给自己放几天假,好好休息休息了。 再说,这是华夏,过年的时候,能不走亲戚吗? 人情往来这些,逃不掉的。 大年三十的年夜饭很是丰盛,一条两斤多的草鱼,还有一大锅土鸡汤和一个清炒白菜,就这几样菜,母女三人一半都没吃完。 接下来,还得再吃上两顿,才能解决这些菜,潘叶一时有些后悔,弄这么干嘛? 一菜一汤,一荤一素,不好吗?非得整这些面子工程。 大年三十是有守岁的习俗的,潘叶没打算破例,熬也得熬到12点,踏入新年,等放完鞭炮再睡。 据说,跨年的时候,如果正在读书,那来年,就会变得很聪明,如果是在睡觉,那这人来年会变得特别能睡,还会变懒。 于是,晚上潘叶拿出了一副纸牌,让姐妹三个开始玩叠对子,这也算是动脑了。 她并不反对孩子玩牌,玩牌玩的好的,一般而言,都挺聪明的,当然,只能玩,不能赌,不然,打断狗腿,这可不是在说笑。 至于她,则是在一边看着,放在角落的煤炉子上,煨着她卤的猪耳朵。 比起猪蹄,她更喜欢有脆骨的猪耳朵,咬起来哏啾啾的,特别有感觉,消磨时间的不二之选。 她劳心劳力的做饭,那当然得按照她的口味来,她们家的规矩就是,谁拿锅铲,吃什么,谁说了算。 姐妹三人玩的还算是愉快,输的最多的是老三林竹,她这纯粹是运气不好,赢的最多的是老二林兰。 当然,总共也没玩几局,用纸牌来叠对子,玩完一局,她们需要花费大量的时间。 这个游戏,对于小孩子来说,很刺激,哪怕只是最简单的叠牌,都无比郑重,叠的整整齐齐的,收牌的时候,还会嘚瑟的不行,但是对于大人来说,就有点无聊了,潘叶看着看着,就开始打哈欠了。 到了十一点多,潘叶把饭菜给准备好了,可大家都没什么胃口,随便吃了两口,等放完鞭炮,就都回去睡了。 大年初一不串门,这条规则限制是对于大人而言的,但是小孩子是个例外。 对于这个,潘叶早有准备,糖已经准备好了,家里的木桌上,放着一个大红色的花瓷碗,里面装满了水果味的硬糖。 七点多,林梅三姐妹一醒来,就看到了,床头小木柜上的红包。 “有红包,肯定是咱妈准备的。”林梅惊喜地拿起了三个红包,一人一个。 “快点拆开看看,里面有多少钱。” 姐妹三个迫不及待的拆开红包,看到里面的两毛钱高兴坏了。 “有两毛钱,我可以买很多很多糖了。”林竹乐的差点在床上跳起来。 “这话你在我们屋里面说一说就算了,可千万别到妈面前去说,她要是知道我们把钱用来买糖吃,以后你别想再从她手里拿到一毛以上的钱。”这叫什么,闷声干事。 只要是大人,都不想看到自己的孩子,把零花钱,全都用来买糖吃的。 她可是知道,一些大人很喜欢看着自己的孩子,懂事的用压岁钱去买学习用品,只要花在学习这个正途上,那他们就很欣慰。 关于这一点,她的同桌已经跟她说过了,让她小心亲妈,免得压岁钱红包被收走。 “知道了,知道了,我就是这么一说,肯定不会全都用来买糖吃的。” “对了,这钱给了我们就是我们的了吧?妈她不会再要回去吧?”林竹有点担心。 手握巨款,这要是还没捂热,就被要回去,她会很伤心的。 林兰:“不会的,妈她不是这种人,这钱,她既然给了我们,那她就不会再要回去了,要是你把这钱全都用来买糖了,那她以后肯定不会再给我们发这么多压岁钱了。” “行了,别东想西想了,赶快穿衣服,咱们得出去给妈拜年了。”林梅催促道。 “妈,新年快乐,万事大吉。”林梅是老大,最先说。 后面两个,还没去上学,知识储备有限,都是跟着老大说的。 潘叶乐的眼睛都眯成一条缝,她没想到,这一天这么快就到来了,无痛当妈,是个不错的体验,就是每天干活太辛苦了一些。 她就是个普普通通的女孩子,如果可以的话,她也不想活的这么累,可家里还有三个小孩子,指望着她吃饭读书呢! 占了人家的身子,总得替对方,承担起该担的责任吧! “你们也新年快乐,今天起的挺早啊!” “热水我都给你们烧好了,在煤炉子上放着,你们先去刷牙洗漱。” 三姐妹还没洗漱完,潘叶家就迎来了今天的第一批孩子,他们是来拜年的,也是来讨糖果花生瓜子吃的。 潘叶也不吝啬,一人给他们抓了一小把,四五块硬糖是有的,今天是大年初一,小孩子拜年来讨个彩头,那当然是要高高兴兴,客客气气的把他们给送走的。 第九十五章 初二拜年 后来三姐妹跟上了第二批人,跟着他们一起去别人家拜年,三姐妹空手空脚去的,回的时候,兜裤兜里都装满了花生,瓜子,还有糖,收获满满。 “妈,这瓜子花生还有糖,都是我们去拜年,别人给我们的,给你吃。”林竹还没进门,就已经在叫妈了。 她有很多,分一半给妈也没关系。 林梅跟林兰也一样,一回屋就开始掏兜里的东西。 “妈,你吃这个花生,这花生炒的特别酥脆,好好吃。”林梅推荐道。 瓜子,她不怎么喜欢,不想磕,瓜子仁太小了,没什么味。 不过在路上她都跟两个妹妹约定好了,晚上打牌的时候,输的人要给赢的人十颗瓜子。 虽然不多,但是为这个游戏增添了许多趣味性,输了有惩罚,赢了有奖励,这才有意思。 “我尝尝。”潘叶拿过了花生,剥壳后,丢进了嘴里,眼睛顿时亮了。 果然炒过的东西就是不一般,对了,家里貌似也有不少的花生,她可以自己在家炒花生吃啊! “我喜欢吃这个花生,你们分我一半的花生就可以了,其他的你们自己收着,慢慢吃。” 主要是这花生太酥脆了,她怕几个孩子把控不住,吃多了上火,冬天就有这个烦恼,哪怕她家的桌子上,基本上每顿都有菜,但该上火的依旧上。 潘叶在家最喜欢的,依旧是那个躺椅,冬天有点凉,她在上面铺了被子,哪怕有些麻烦,她也离不开这个躺椅。 没办法,睡在上面实在是太舒服了。 中午家里没什么人来,在家无聊的时候,她又怀念起了自己的手机,如果这时候她手里有部手机,躺在躺椅上烤着炉火,那该是多么美妙的生活啊! 下次去县城,她一定要去淘换几本小说回来看,无聊死她了。 大年初二回娘家,潘叶九点多的时候,就骑着自行车带着三个闺女往潘家村而去。 她的年礼是一刀五花肉,一包红糖,二十多个馒头,馒头她自己做的,就这礼,已经很能拿得出手了。 冷风拍在脸上,哪怕有围巾的阻隔,也无济于事,冷啊! 自行车在胡大丫的家门口,停了下来,先让三姐妹下去,把东西拿好,她再把车停在不挡路的屋檐底下。 “外婆,我们回来看你了。” “外婆...” 姐妹三个还没进门,就已经非常热情的在叫人了。 上次来这里发生的事,她们都还记得,对这个温和慈爱的外婆,她们是非常乐意亲近的,毕竟她们三姐妹,可亲近的长辈也不多。 胡大丫满脸笑容的迎了出来,家里就她跟老头子两个人在家,早就准备好了菜,就等着潘叶回来了。 他们就两个儿子一个闺女,闺女就是潘叶,两个儿子跟儿媳妇去给岳父母拜年了,只剩下他们两个老骨头在家待着。 “你们来了,快进来,我跟你们外公早就在家等着你们来了。” 胡大丫看到林梅手里提着的东西,看向潘叶,有些不太高兴:“你这孩子,老是跟我们这么客套干什么?” “回自己家带那么多东西,就是生疏客套,我们又吃不完,你们自己留着吃不好吗?” “比起这点东西,我更想看到你把我三个外孙女,喂的白白胖胖的,那我才开心呢!” 说来说去,老太太还是心疼自己闺女,哪怕别人老是在她面前说酸话,说潘叶现在的日子有多么好过舒服,但在老太太心里,潘叶依旧是那个死了男人,无依无靠的可怜闺女。 老太太是个善心的,疼潘叶,她只会难过自己帮不上潘叶什么忙,哪会听别人的挑唆,去找潘叶要好处。 就连两个儿子儿媳,有时候去石牛镇上买东西,她都千叮咛万嘱咐,千万别去潘叶那里给她添麻烦。 “妈,你说什么呢?我可没亏了她们的嘴呀!”潘叶脸上带着亲和的笑容,挽着老太太往屋里走去。 “你没看到吗?她们一个两个脸上都长了不少肉,这可都是我的功劳。” “这些东西不算是什么,是我这个闺女对你们老两口的孝敬,这都是应该的,你安心收着就是了。” 这边一室温馨,隔壁就不一样了。 胡大花的小闺女看到潘叶带着不少东西进了大姨家的门,连忙跑回去,跟她妈告状。 “妈,潘叶回来了,还带了不少东西。” “按理来说,一个生母,一个养母,她该两边都看顾,两边都走动的,现在看来她算是白生了,只认隔壁的,不认您了。” “咱们一家的存在,对于她来说,可能就是个可有可无的。” 她比潘叶小上十来岁,对这个姐姐没有丝毫印象,毕竟她记事时,潘叶早已嫁去了前进村,她自然不会跟这个姐姐有什么交集,感情啥的,更别说了。 吴大花被怂恿的很是不快:“哼,这个白眼狼,当初她一生下来,我就该溺死她,免得现在来气我。” 对于自己嫌弃潘叶是个闺女,把人给送走的事,她绝口不提,只念叨着潘叶的不孝顺。 至于潘大友,这地还没他说话的份,他就是这个家里面的老黄牛,沉默寡言的干活就行了,别的事情,他要是敢插嘴,胡大花第一个奈何他。 “现在咋办?难道真的要跟她断了联系吗?” “妈,你可是她亲妈,如果没有你,哪来的她,难道她敢不听你的话吗?”潘珠眼珠子一转在亲妈耳边说道。 上次她去石牛镇赶集,在集上看到了潘叶,她明明看到她了,却一点反应都没有,都没搭理她,气人,实在是气人,连面子情都不顾了。 胡大丫一把拉开老幺搭在她肩膀上的手:“我能有什么办法,现在她翅膀硬了,都不把我当回事了,我能拿她怎么办?” “你个死丫头,是不是故意说这些话来气我。” 她要是能拿捏住潘叶,还用她来说,她自己就攀上去作威作福要好处了,可惜潘叶不是以前那个好拿捏的软骨头了。 第九十六章 嫉妒 “难道咱们就真的拿潘叶没有丝毫办法了吗?” “我听说现在潘叶一个月能挣一百块,这一年可就是一千二百块,十年就是一万两千块,这么多钱,她花的完吗?” 潘珠只要一想到现在潘叶一个月能挣那么多钱,她就嫉妒的发狂。 她现在的亲事还没有着落,但是她已经能预见自己婚后的生活了,无非就是嫁个乡下人,过着跟嫂子们差不多的生活。 她不想过这样的生活,但是她挣脱不了,她会按照父母的意愿嫁给父母选中的人,再相夫教子度过碌碌无为的一生,凭什么潘叶能挣脱束缚! 嫉妒,是人的本能。 “你的意思是?”胡大花眼睛放光的看着自己的小闺女,莫非她有什么办法,能把潘叶的钱变成自己的钱? 潘珠:“妈,你可是潘叶的亲妈,我听说现在为人父母的年纪大了,是能够向子女索要抚养费的。” “你跟我爸都这么大年纪了,也该享享子女的清福了。” 只要师出有名,那就能够去闹,哪怕是要不到钱,把潘叶的生意搅黄了也好啊! 虽然这事干到最后,也是损人不利己,但自己开心就好。 胡大花还是觉得心里没底,这事她怎么听着那么不靠谱呢! “这算是什么办法,她要是不给,我还能逼着她给啊?” “有没有什么别的法子?只要一祭出来,潘叶就立马乖乖给钱的那种。” 潘珠想到了自己最近正在相看对象的事,她的姐姐,是个寡妇,还是个年纪不大的寡妇,一个人支撑起一个家,也实在太辛苦了,她该帮她找个人分担一下才对。 对呀,这个事她以前怎么就没想到呢,真笨? “妈,你要是为了潘叶好,特意去帮她说一门好亲事,那对方是不是会感激您呢?” “到时候对方的心是偏向你的,潘叶还能拗得过自己男人吗?” 胡大花思索了一会儿,觉得这个方法是完全可行的,这年头哪有不嫁人的女人呢? 潘叶的年纪,要是三四十岁了,孩子大了,那她嫁不嫁人都没关系,别人也不会多说什么,但是她才二十七八,还年轻,虽然找不到什么条件好的,但是一般的,还是没问题的。 她的年纪不大,自己应该也是想再找一个的。 “没错,我得给她找个对象,这女人没个男人还是不行的。” 胡大花说着说着就思索起了目标,厂子铺那个瘸腿男人好像还没有娶上媳妇,隔壁虎头坳的丘家兄弟,也都还是单身... 说来说去,还是穷闹的,真要是有钱,哪怕是七老八十的老头子,都能娶个黄花大闺女回去入洞房,要是没娶上,那就是钱不够。 潘叶可不知道,她的亲妈关心起了她的人生大事,她此时在养母胡大丫这里,待的自在着呢! 老太太是个闲不住的,潘叶坐下没多久,刚把身子烤暖,她就带着人带着家伙什,去她家菜园子转悠了。 “你在镇上吃的喝的用的,全都要花钱买,这也太费钱了。” “我这小菜园子里的菜,你看上什么拔什么,反正我们也吃不完,吃不完老了就可惜了,还不如让你带去城里吃。” 这菜园子,基本上都是她打理的,她在家带孩子,每天基本上就围着家里和菜园子转悠,菜园子里的这些菜,她还是能做主的。 潘叶也不跟她客气,葱姜蒜这些,都弄了一点,但是不多,这段时间她又没打算开门做生意,有这些就够她们母女四人吃了,多了也吃不完,到时候坏了就可惜了。 除此之外,萝卜白菜她也弄了一些,白菜砍了三颗,萝卜拔了六个,都是选个头大的拔的,一个得有两斤多,老沉了。 老太太看着潘叶手里的东西,沉默了:“你不用为我节省,这点菜,家里还是有的。” “想吃什么,就摘什么,这个菜园子是我伺候的,你两个嫂子没话说。” 她看到潘叶弄那么点东西,以为她是不好意思,怕嫂子们说嘴,她说这些话,就是为了彻彻底底打消潘叶的顾虑。 潘叶摇摇头:“妈,你也太小看人了,我才不怕嫂子们呢!” “我只弄这些,是因为这些就完全够我们母女四人吃了,大年初一到大年初六这几天,我又不打算开门,这一段时间都是休息时间,就我们四个也吃不了多少东西,再加上过年要走亲戚,在家吃的就更少了。” “我要是带多了东西回去,吃不完可就浪费了。” 对于真心爱护自己的人,她还没小心翼翼到这种地步。 吃多少带多少回去,不浪费,这是她的原则。 虽然前世没挨过饿,但是因为打小在村里生活,看着父母辛苦种地的缘故,她见不得食物被浪费。 “行吧,我说不过你,你说够,那就是够了。”老太太也不勉强,大不了,下次她去看潘叶的时候,给她带些菜过去,就是了。 至于两个儿媳妇,人还是不错的,生活这么多年,哪怕有点小毛病,但是大问题没有。 再说,她们的儿子,马上就要送去镇上读书了,到时候,还要靠潘叶这个在镇上生活的姑姑照顾,怎么也不会找潘叶的茬。 中午的饭菜,都是潘叶做的,胡大丫两口子,都快六十了,还是歇着吧! 这时候的人因为太过辛劳的原因,看起来,普遍偏老,黝黑蜡黄的皮肤,满脸的皱纹,两口子,虽然还没到六十,但是看起来,像是后世七十岁的老人,她还真做不成,让年纪这么大的老人,给她做饭吃的事。 一个萝卜焖肉,一个干笋炒腊肉,还有一大碗鸡蛋汤,这就已经算是很丰盛的一顿饭食了。 原本老太太还想杀鸡的,鸡她早就抓好了,是只下蛋不勤快的懒鸡,用箩筐扣在厨房,等潘叶她们一到,马上就可以磨刀杀鸡。 鸡不比鸭,很容易褪毛的,处理也不需要花费大量的时间。 可潘叶阻止了,一个是大冬天的,她不想沾水帮着杀鸡褪毛,再一个是,肉已经不算少了,够吃就行,她对土鸡汤土鸡肉,没有什么执念。 第九十七章 为你好 中午饭他们吃的晚了一些,还没吃完的时候,胡大花笑盈盈的带着她的小闺女潘珠过来了。 “大姐姐夫,正吃着呢!” “今天中午的菜色不错啊!闻起来色香味俱全,姐,你的手艺又进步了。” 她就是过来转转,看一看,再顺带跟潘叶说说话。 “这些菜都是潘叶做的,她的手艺确实不错。” 胡大丫放下筷子,就要去给她们拿碗筷:“你们吃中午饭了没有?没吃就在我这里吃点吧!” 反正就是多两个人,多两双筷子的事,桌子上的菜还有很多,够吃。 胡大花推脱:“大姐,不用了,我们在家吃过了。” “你先吃,等吃完,我有话跟你们说。” 就这些剩菜,她才不稀罕,如果真的有心的话,一做好怎么不过去叫他们来吃饭,现在才说,分明是虚情假意。 今天中午她是跟老头子,还有幺女潘珠一起吃的,家里就他们三个人在家。 潘叶回来了,他们连句话都没得到,自然不会舔着个脸过来吃饭。 别人又没有叫他们,眼巴巴的凑过来干什么,如果不是有事找潘叶,她甚至都不稀得看这些人一眼。 “都是自家人,吃两口菜怎么了,你等着,我去给你拿筷子。” 等把两双筷子拿过来,胡大丫又给妹妹,还有潘珠倒了一碗热开水:“快吃,就跟在别人家吃茶一样,别拘束。” 说着,胡大丫开始热情的给潘珠夹肉,把挑出来的肉放到离潘珠最近的碗沿边上堆着:“吃这些肉,这肉肥,好吃。” “就当自己家,想吃什么夹什么,千万别跟我客气。” 潘珠有些不好意思,不过闻到饭菜的香味,特别是肉香,她也忍不住了。 今天中午她跟爸妈三个人在家吃的,是昨天晚上剩下的炖豆腐,一点肉腥味都没见着,她也馋肉了。 年夜饭那顿,吃的一点不过瘾。 “大姨,你就算不这么说,我也不会跟你客气的,我想吃什么就夹什么。” “我的脸皮厚的很,都不用你说,我自己就夹了。” 矜持什么的,跟她家的氛围不搭边,真要是矜持,那吃肉的时候,什么都捞不着。 “这样才好,能混到吃的,咱们只要不吃亏,脸皮厚点也没关系的。” “快吃,别跟我做客。”胡大丫对此是深感认同。 她一直都觉得潘珠这丫头鬼精鬼精的,比以前的潘叶机灵了,不知道多少倍,为此还发过愁,现在倒好,潘叶能独当一面,总算是不用她操心了。 可这话,在潘珠听来,是骂她厚脸皮,不过,她越这样说,她越要吃,叫错说错没吃错。 “嗯嗯,大姨,你也吃。”潘珠的筷子动了起来,一口肥肉多瘦肉少的五花肉,差点给她香懵了。 “大姨,今天这五花肉是谁做的?也太好吃了吧!” “我家做肉一般都是乱炖,要么咸了,要么淡了,跟你这个比不了。”潘珠捧一个踩一个的行为,给胡大花气的够呛,忍不住在底下悄悄的拧了一把潘珠的大腿。 “吃饭都堵不住你的嘴,快吃,别胡咧咧。” “现在在这里说不好吃的是你,吃肉的时候,抢的最凶的也是你。”胡大花愤愤的说道。 就潘珠这副死样子,让她有一种丢人丢到胡大丫面前去了的感觉。 过了没几秒,她又接着说道:“潘叶,你以后有什么打算啊?” 这会子,她的心态平和下来了。 潘叶愣了一秒,没想到话题会转到她这里来:“没什么打算,过一天算一天呗!” 就现在这日子,她还能有什么打算。 说实话,刚开始来这里的时候,还挺不习惯的,不过忙着忙着也就习惯了,生存最重要嘛! 现在她主要是想念她的手机,想的不行的那种,现代人真的离不开智能手机。 胡大花露出一副为对方考虑的神态:“潘叶,你现在还年轻,又没有儿子,可不能被耽误了,你要是想再找一个的话,我可以去帮你问问。” “这年头,只要你肯嫁,总能嫁出去的,到时候,我给你挑个好的。” “你也别太挑了,一般般的,就行了,毕竟你自己的条件,也就那样,到时候,我给你找个老实憨厚不嫌弃你的,你再给他生个儿子,这日子,也就过的有盼头了。” “你现在年轻还干得动,自然对这些不太在意,但我是过来人,这没有儿子的女人,等老了过的有多惨,我是再清楚不过了。” “我这都是为了你好。” 她这最后一句话给潘叶恶心的不行,为别人好,不是这么做的。 “这就不用你操心了,我自有打算。”潘叶十分冷漠的回道。 她觉得自己这个态度已经算很好了。 一个陌生人,前面几十年,对她基本上,没散发过善意的血缘亲人,到这个时候,打着为她好的旗号,要给她介绍对象,她怎么觉得不太对劲呢! 别的不说,就凭她们两个的关系,对方介绍的人,潘叶就一百个不信。 胡大花手上使了点力,把筷子给拍在了桌子上:“你心里有数,就不会是这个态度了。” “林兵也去了这么久了,马上就快一年了,你没必要为了他守着,主要是你们两个没个儿子,要是你有个儿子,我是绝对不会开这个口,来讨人嫌的。” 这年头,在农村还是很讲究血脉传承的,而其中之重点就是儿子,有儿子才有根,才有未来,没有儿子的,人家称之为绝户,绝了户的人,要是平时态度不强硬点,是会被人欺负的。 有了儿子,为了儿子守寡的女人,人家只会夸赞其品德优良,为人肯吃苦,一个女人撑起了所有。 可要是没有儿子,那就会被人说傻了,有些讨不到老婆的光棍汉,还会去骚扰对方。 潘叶之前是因为跟林家人紧挨着,公婆看着呢!没人敢乱来,后面则是她跑镇上去了,跟村里人的交集,变得少之又少,自然没人来找麻烦。 第九十八章 油盐不进 潘叶完全没把这件事当回事:“我不用你来操心,我有三个闺女呢!以后有她们来给我养老。” 胡大花言辞激烈:“女儿有什么用,都是赔钱货,都是为别人家养的,等她们长大了后,就跟你没关系了。” 她这是在说潘叶,可对方,压根就没理会到这个意思。 别的不说,后世人,对于语言艺术的领略,是真的没有那么精确,普遍都有些迟钝。 “我听说你把林梅送到学校去念书了,我跟你说这没用,女子无才便是德,以前古人说的话还是很有道理的,你现在给她读了书,花了这么多钱,以后还不是便宜了别人家。” “听我的,趁着现在还年轻,找个男人以后好好跟他过日子,生了个儿子后,再好好培养儿子。” “儿子才是我们女人的保障跟底气,闺女没用。” 光凭她这一番言论,林梅三姐妹就永远不可能跟她亲近起来,甚至,三人都快恨死她了。 “谁跟你说的,女子无才便是德,这句话的正确说法是女子无才,辩是德。” “说的是女子哪怕没有才华,但只要能明辨是非,这也是一种难见的美德。” “你看,古人,都比你开明。” “再说,我觉得一个人的日子过得好不好,跟别人有关系,但是最主要的还是自己。” “算了,跟你说了,你也不明白,还是别浪费我口水了。” 潘叶没打算跟她争辩什么,没意思,她有她的三观,都快五十岁的人了,没可能改变的。 她本就没打算与这人产生什么交集,她的三观如何,与潘叶无关,也懒得去说她了,纯粹是浪费口水。 胡大花:“你这是什么意思?看不起我吗?” 她觉得潘叶就有这个意思,就是看不起她,觉得她是个没见识的农妇,所以故意说这些话来敷衍她。 眼看现场的气氛,有些剑拔弩张了,胡大丫赶忙站起来打圆场:“大花,你别跟潘叶一般计较,她还是个孩子,年轻不懂事。” “等她到了你那个年纪,就会明白你说这些话的良苦用心了,现在她还小,不懂,你要谅解。” 潘珠:神的孩子,都二十七八岁的人了,还是个孩子,那她算什么,还没断奶的宝宝吗? 胡大花听到这话,神色和缓一些了,但是她的想法还是没有改变:“这事,你再考虑考虑吧!我也不逼你。” 她现在觉得出这个主意的潘猪出了个馊主意,害得她莫名其妙的跑到这里来,被潘叶夹枪带棒的怼了一通。 潘叶的态度依旧:“不用考虑了,我现在过的挺好的,不需要找个大爷来伺候。” “只要我年轻的时候,多给自己存点养老钱,等我老了,肯定比你现在过的舒服。” 老年生活会出现各种问题,说来说去还是穷闹的。 胡大花气势汹汹的走了,她觉得自己的一番好意,被辜负了。 潘珠没走,她留了下来,走到了潘叶身边,开始跟她套近乎:“姐,你那粉店的生意好吗?” “我还没吃过粉呢!下次如果我去石牛镇,我一定去你那尝尝。” 当然,她想吃的是免费的,她没钱。 依照胡大花那个重男轻女的性子,潘珠能在家里活成现在这个样子,还得亏了她那张嘴,能说会道的。 别的方面,比如说钱之类的,她是碰不着的,不只是她,家里其他人也基本上碰不到钱,家里的钱全都收拢在胡大花这个,大家长的手里。 潘叶对嘴甜的小姑娘没什么恶感:“行啊,下次你要是去了石牛镇,我那里别的不说,粉还是管够的。” “下次你要是去了石牛镇,直接去我那里就是了,就在路边上,好找的很,要是实在不清楚,还可以问一问别人,镇上还是有不少人,去过我那里吃过粉的。” 潘珠高兴的都快跳起来了:“那就这么说定了,下次我去了石牛镇,一定去你那里吃饭。” 此事此刻,她看着潘叶那副样子,觉得顺眼多了。 潘珠没有别的爱好,就是好吃,可潘家的情况往往不能满足她的食欲,她现在看起来,就是瘦瘦小小的一个小姑娘,干瘦干瘦,看不到什么肉的那种,跟她的名字,一点不相配。 “好,就这么说定了。”潘叶点头,答应了下来。 别的不说,看她这样子,就知道她在家里过的是什么样子。 “姐,你开店,是不是特别挣钱啊?” “你一个月,能挣多少啊?” “我以后能跟你一样,去做生意挣大钱吗?” 如果能,那她以后岂不是,也能挣大钱,想吃什么吃什么,天天吃肉,啃猪蹄,还不给她妈吃,气死她馋死她。 “也不是很挣钱,一个月能挣个几十块钱,也就养家糊口那种。”潘叶不太想讨论这个话题。 不过她看潘珠那打算刨根究底的小模样,还是模棱两可的说了几句。 真真假假的,她才不管别人信不信,反正,从她嘴里吐出来的话,就是这些。 “那也很不错了,现在老师一个月才挣多少啊!” “你一个个体户,卖粉的,能比得上老师的工资,已经很了不起了。” 现在正式工的含金量虽然有所降低,但是基数摆在这里,大家还是很看着这个的。 潘珠的梦想,就是有朝一日,冲破阻碍,端上铁饭碗,当上米虫。 想象归想象,现实归现实。 现实就是,她是个文盲,不认字不会写自己名字的那种,她根本就没有机会读书,两个哥哥倒是有机会,可两人都没珍惜。 两人去了学校,不是打架就是斗殴,要么就是逃课去捉鱼,后来,直接就不去了,两人读书的事,自然就不了了之了。 下午三点多,潘叶才带着孩子离开潘家村,回镇上。 来的时候,带了不少东西来,回也是满载而归,绝大多数都是菜,还有十五个鸡蛋,是小孩儿的外婆,辛辛苦苦给孩子们攒的,还说让她们快快长大长高,帮妈妈分担。 第九十九章 留饭 大年初三,潘叶带着孩子回了前进村,这次带的东西就多了,毕竟要走三家。 潘叶在走礼这件事上是分的很均匀的,一家一斤猪肉,一斤红糖,再就是一个红包,里面有两块钱。 除此之外,家里没结婚的都有个红包,一毛一个。 大伯母家就只有林安一个人,所以说,他们家,是比较吃亏的,收一个红包,要给三个红包出去。 徐清,有三个儿子,她家自然是要准备三个红包的。 三叔家两个儿子都还没结婚,也是要准备两个红包的,他们这里的规矩就是,只要没结婚的,过年时候,就都能收到红包。 潘叶第一站去的是大伯母家,她早就在路上跟三姐妹说好了,嘴巴甜一点,要叫人,要说新年好,万事如意之类的吉祥话。 所以,三姐妹一看到大奶奶就围了过去。 “大奶奶,新年好。” “新年快乐。” “大奶奶,我来给你拜年了。” 陈美玉牙豁子都笑出来了,美的不行,家里人少,平时都冷冷清清的,哪怕过年也一样,她就喜欢热闹,人多热闹人气旺,她觉得这样才好,有福气。 “你们也都新年快乐,今年读书都厉害,到时候,个个考第一,都拿奖状回来。” 她可是知道,今年下半年,潘叶要把老二老三,都送到学校去读书的事。 “大伯母,拜年了。” “新年好。”潘叶笑着走过去,说道。 “新年好,都好。” “快进去,外面冷。”陈美玉亲热的拉着潘叶往里面走。 到了火塘边上的长凳上坐着,陈美玉指着一边挂着的,黑乎乎的,只能隐约看到些许肉色的腊肉,说道:“这是你的腊肉,现在也有模有样了,应该是能吃了,有那个烟熏的味道了。” “要是吃得急的话,现在就能取下来吃,要是不急的话,再熏上半个月,味道会更好一点,腊肉也会更干,更耐放。” “反正你就住在镇上,也经常回来,要是不急的话,腊肉就放在我这里,我这里反正天天烧火,给你熏着,你想吃的时候,随时来我这里取。” 她也是考虑到潘叶在镇上住着,就那么点大的地方,还隔出了一大半的地方,用来摆桌子,没地方熏腊肉。 天气一热,腊肉就不禁放,特别是春天,雨水多的时候,空气中很潮湿,腊肉要是不熏,哪怕是放在密封的柜子里也会发白长霉变质,到时候就坏了,白糟蹋这肉了。 “大伯母,我不着急吃,这腊肉,就先放在你这里,等我想吃了再过来拿。”潘叶点头,很是痛快的答应了。 这事对她来说,只有好处,没有坏处。 坐了一会儿,半个小时没到,潘叶就带着三个孩子走了,要去另外两家拜年。 “潘叶,今天中午在我这里吃,可千万别忘了,一到饭点,就来我这里吃饭。”陈美玉在母女四人临出门前,还不忘叮嘱道。 “放心吧,大伯母,我去另外两家拜完年,就回来给你打下手。” 今天中午三家人都会一起来大伯母家吃饭,这是非常正式的一顿饭,要准备的很丰盛的,她怕大伯母忙不过来,打算等拜完年回来,就来这里帮忙。 徐清端着一个木盆出来,把水往边角不碍事的地方一泼,等水泼完,就看到了潘叶。 “大嫂,你们来啦!快进来坐。” 潘叶:“我们回来拜年。” 这是最基本的面子情,这点还是要维护的,哪怕关系再不好,只要是亲戚,那就得面子上过得去。 这边的气氛就很冷淡,徐清给潘叶倒了一杯茶水后,就去里屋拿吃的东西去了。 牛大嘴看潘叶不顺眼,看潘叶生的三个孩子也不顺眼,懒得搭理她们,正自顾自的嗑着瓜子。 她很爱嗑瓜子,一个人坐着烤火,不知不觉间,脚边就堆了一堆瓜子壳。 林军沉默寡言了许多,他现在还记得大半年前,大嫂拿着刀追着他砍的样子,惹不起,是真的惹不起。 再说,两人现在基本上没有任何交集,实在没什么好说的,小叔子和寡嫂还是保持距离为好,不然,周围人的唾沫星子,都能把人给淹死。 他要是敢亲热的凑过来,败坏潘叶的名声,潘叶能直接当着所有人的面,按着他的脑袋揍他一顿。 潘叶自己就更不用说了,在不熟悉,不喜欢的人面前,那就是一个彻头彻尾的闷葫芦,三棍子打不出两句话的那种。 也就三姐妹还算是自在了,她们嘴里都含着糖,要说过年最爽快的事情是什么,那一定是有吃不完的糖。 “三叔家,我还没去,我带着孩子去那边看见。”潘叶说着就站起了身子。 看样子,她是打算走了。 林军看着他妈那个死样子,徐清也还没回来,不得不出声:“今天中午你们在哪吃啊?” 虽然大伯母一大早就过来定了他们家的中午饭,潘叶肯定也是在哪里吃,但是问还是要问一句的,万一呢! 潘叶:“刚刚大伯母说了,中午在她家吃,大家都一起。” “我们也不例外,中午在大伯母家吃。” 林军闻言,很是松了一口气:“那就好,晚上你们还没定在哪儿吃吧?” “晚上在我家吃。” 徐清这个时候,也带着一个小托盘走了出来,听到了这些话:“对对对,今天晚上在我家吃吧!” “大伯三叔他们,今天晚上都在我家吃,你们也不能走,我说什么也要把你们留在家里吃顿饭。” 潘叶可能来不及吃三叔家那顿了,但是今天的两顿,绝对是有时间的。 不过,她不想留在村里吃晚饭,没有别的原因,太晚了,不方便回去。 “晚饭我们就不吃了,吃完中午饭,坐着说说话,就回去了。” “晚上骑车回镇上,不安全。” 徐清:“晚上还回什么镇上,在家里住嘛!家里大把的空房间。” “如果老宅不方便住人的话,我这里还有一间客房,放心,棉被这些都有的,绝对不会把你们给冻着的。” 第一百章 闲话八卦 牛大嘴不满的嘟囔道:“我之前就说要搬到客房那边去住,你还不许我搬。” “这房子是我跟老头子两个人,辛辛苦苦起的,结果,到头来,却连想住什么房间都不被允许,我老婆子命苦啊!” 看到牛大嘴那个样子,徐清一点不带怕的:“妈,你住那个房间住惯了,那里都是你的生活痕迹,搬家多麻烦啊!” “你的东西太多了,搬来搬去的,着实是不方便。” “还有,今天才大年初三,正月还没出呢,可不兴嚎啊!” 现在的客房,可是她儿子以后的房间,怎么能被牛大嘴占了。 此时家里的杂物间,也是她为儿子占的房间,哪怕堆的东西多一些,以后清出来就是了,要是婆婆牛大嘴搬进去了,以后可就没得了。 毕竟按照她那硬朗的身子骨,再活个一二十年,是一点问题没有。 虽然说是要破除封建迷信,可她对于公公林爱国去了的时候,睡的那间房,那张床,还是有点打怵的,至少,她现在不太能接受。 后屋,还是留给老两口吧!换来换去的,不好。 牛大嘴:“林军,你就这么看着你媳妇欺负我?” “我就想换个屋睡觉,有什么不行的?又不是要你把天上的星星摘下来给我。” “那间屋本来空着也是空着,我住进去刚刚好。” 她还是对那间房子念念不忘,那是正经的厢房,开了大窗户,有独立后门的那种,方便的很,还能晒到太阳。 她现在住的那个又窄又暗还昏暗潮湿的小破屋,根本比不上那间房。 林军早就听徐清说了她的打算,对此,他是赞同的,孩子总有大的一天,迟早要搬出去自己住的,留个房间正正好。 至于阴暗狭窄的后屋,本来就是属于老人的屋子啊! 村里家家户户都是这样的,他没觉得自己做的有什么不对,不懂事的是他妈,有青砖瓦房住,还使劲闹腾。 “妈,你别闹了,你现在在那屋住的好好的,搬什么家呀!” 牛大嘴恨铁不成钢的拍了一下林军的大臂:“你个孬种,就那么听你媳妇的话啊!” “是不是以后你媳妇让你去吃屎,你都会去吃啊!” 潘叶不想参与这些话题,看没她什么事了,转身就走了。 晚饭的事,也不了了之,反正她什么都没有答应。 徐清也顾不上潘叶了,牛大嘴一开始闹,她跟林军就需要一起应对,一切都是为了孩子。 潘叶在三叔那边也没有多待,她跟三婶也没有什么话聊,你问我答的,基本上15分钟之内就能解决战斗。 三婶不是特别亲人和气的那种性格,再加上她两个儿子都还没有娶媳妇,家里的人气自然不旺,很少有人去他们家串门的。 如果两个儿子都娶上了媳妇,那境遇又不一样了,人家串门,喜欢去有小媳妇有人气的地方。 潘叶直接回了大伯母那里,看到大伯母在杀鸡,于是过去帮忙。 陈美玉看潘叶在撸袖子,赶忙阻止了:“你别来了,我这都快摸干净了。” “你要是想帮忙,就去厨房帮我把菜给切了吧。” 今天的叶子菜是红菜苔,然后,再有五个大萝卜。 至于肉,炸好的扣肉,是用剁辣椒来蒸的,特别软烂入味,适合没什么牙的老年人吃。 腊肉是用蒜苗炒的,新鲜的猪肉是和萝卜一起炒的,那只鸡,则需要放高压锅里压,正宗的农家老母鸡,肉皮筋骨都紧实坚硬的很,不用高压锅压个十几二十分钟,压根就啃不动。 当然,老母鸡嘛,最最最精华的东西是老母鸡汤,一碗下肚,整个人都舒服了。 潘叶开始切菜,过了十几分钟后,大伯跟林安带着一大捆的蒜回来了,除此之外,葱香菜这些,都带了一把回来,等会儿做菜要用的。 大伯林爱军看到潘叶在切菜,赶忙走过去接过了潘叶手里的刀:“潘叶,你去坐着烤火,这里我来。” 潘叶点点头,但是没有去烤火,而是把大伯跟林安带回来的东西,撕扯干净,特别是葱蒜根部枯死的叶子。 菜上面还沾了不少泥点,这都是要仔细清洗干净的,还好大伯母提前烧了不少热水,总算是不用在大冬天用冷水洗菜了。 林安也拿个小板凳坐着,帮着洗菜,别的他也不会干,就这个,很简单的,他能帮帮忙。 潘叶逗他:“小弟,你现在就可以学着做饭炒菜了,大伯跟大伯母,总不能跟你一辈子吧!” “要是不会,想学,我可以教你啊!要不要学?” 林安思考的很认真,还在想的时候,陈美玉出声打断了他:“不用,如果小安需要的话,我可以一辈子跟在他身后,帮他煮饭炒菜收拾家务。” “我就这一个儿子,我不跟着他跟着谁啊!” 对着个儿子,老两口都是全心全意付出的那种,不求回报。 林安,寄托了两人,一辈子的期许。 在陈美玉看来,自家儿子的手是用来拿笔的,不是用来做这些粗活琐事的。 她希望林安的成绩越来越好,到时候考上大学就光宗耀祖了,如果真有那一天,她一个老婆子,死了也甘愿,能闭上眼。 别人都这么说了,潘叶自然无话可说。 后面,只简单的问了林安一些学校里的事,再后来,大伯母直接接替了林安的位置,把人赶回去烤火了。 至于两人,则是随便闲聊,她们两个能聊的话题,可就多了。 “今天晚饭你还吃不吃?就在牛大嘴家吃。” 潘叶:“不吃了,太晚了,晚上路不好走。” “最近村里,有没有发生什么事?” 陈美玉说起这个,可就来劲了:“王麻子家大闺女定了人了,大概过完十五,就要出嫁了。” “我瞧着那家的条件,也没好到哪儿去啊!” “那男的,我看了,比强国差远了,个子不高,长的也不好看,据说家里还穷的叮当响,也不知道,王麻子两口子,看上了他什么。” “还有啊!之前老婆喝农药的癞痢头,现在貌似跟李西村的一个女人勾勾搭搭,我听说那女人的男人...” 第一百零一章 硬插一脚 最终,潘叶还是没有留下吃晚饭,就是不想,没有别的原因。 她家的亲戚,基本上是走完了,初四那天,娘家人都来了,一天,又混过去了。 初六那天,婆家人,全都来了家里,还好店里的桌子不少,直接分成两桌,大人一桌,小孩儿一桌,小孩儿那桌的菜就少一些,不过也有五个碗,够吃了。 等吃完中午饭,收好碗筷,擦好桌子,坐着喝茶的时候,陈美玉突然开口问道:“潘叶,你这店啥时候开门啊?” 这店只要租一天,那就得交一天的房租,电费也是要花钱的,潘叶不急,她都有点替她着急了。 当然,家里还有一些正当季的菜,正是时候,如果潘叶开门做生意的话,那就需要菜,她也就可以把菜给送到这里来了,那菜吃不完也是浪费,送到潘叶这里来,还能换些钱。 潘叶:“明天我就开业了,毕竟年已经过的差不多了,老是不开业也不是个事,家里吃的喝的都要钱,房租电费也不会因为你没开业就减免。” “我这每天都在花钱,每天睁开眼睛第一件事,就是念着挣钱,要是再不开业,我非得把自己给逼疯了不可。” 主要是自己现在手里的存款不多,忙活这么久才存下700多块钱,就这一点钱是真的给不了她多少安全感。 如果此时,她的存款突破上万的话,那么她应该会活的比较轻松惬意,店子,她想开就开,不开就直接关了拉倒,反正近几年,不需要担心吃喝的问题。 陈美玉高兴的不行:“是这个理没错,钱还是要挣的。” “明天我就让你大伯来给你送菜,我那的青菜苔还有不少。” “是不是跟以前一样,葱花香菜也要搭一些来?” 她也喜欢挣钱的感觉,潘叶可是她挣钱的关键。 潘叶在这镇上开早餐店,能挣不少钱,这事她知道,但是不眼红,潘叶吃肉,她能跟在后面喝点汤就行了。 这个时候三婶陈雨插了一句嘴:“潘叶,萝卜白菜大头菜,你要吗?” “如果你要的话,三婶这里有,都是实在亲戚,给你优惠价。” 林三叔扯了一下老婆的衣角,可惜他老婆压根就没搭理他。 林老大两口子跟着潘叶一起混,去年挣了不少钱,她眼红啊! 自家的压力多大呀,两个儿子都还没讨到媳妇,她不得想方设法的多挣点钱吗?这又没错,不偷不抢的,有什么不好意思的。 潘叶摇头,陈雨有些失望,但还是强撑出了一个笑容:“没事,下次你要是要了!记得找我,三婶家,别的不说,菜还是种了不少的。” 潘叶:“现在天气不好,等天气好了,三婶你帮我晒一些萝卜大头菜吧!” “我要用来做小菜。” 买谁的不是买,只要对方的菜品质是合格的,那就都一样。 再说,人家都开口了,不好拂人面子。 要不说这个社会,是人情社会呢! 陈雨脸上的失落立马撤下,换上了一副笑容:“那等哪天出太阳了,我马上给你晒。” 乡下人家,冬天只要勤快一些,是绝对不缺菜吃的,他们缺的是把菜换成钱的途径。 就像她,往年晒干的萝卜,都是拿着去跟老娘们喝茶的,要不就是自家炒着吃,吃不完,根本就吃不完,满满一大缸呢! “对了,潘叶,我听说你去年帮你大伯他们卖了不少蘑菇。” “现在山上的林子里,冬菇已经在长了,就不知道能不能拜托你帮我卖出去。”陈雨又想到了另外一件事。 真要是能把蘑菇给卖出去,她都能不回家,直接就能拿个筐住在林子里,捡钱。 潘叶:“那你们要早点送过来,最好是在六点半之前送过来。” “这个时间段是我卖汤粉的高峰期,也是客人最多的时候,你们把蘑菇送过来,可以直接把篮子摆在靠近门边的桌子上,到时候如果有谁想要的话,就会过来问。” “这样一来,蘑菇就卖出去了,我就这一个途径,能不能卖掉蘑菇,价格怎么样,我并不能决定。” 那段时间大伯他们的生意还挺好的,每天送过来的蘑菇,我本上都能卖掉,哪怕有时候来的晚一些,七点多才来,后面也会有人特意找到她这里来,买蘑菇。 一来二去的,都有一些人,习惯在出菇的时节,来她这问了。 “这就可以了,你已经算是帮了很大的忙了。”陈雨高兴的拍着潘叶的肩膀,说道。 “现在是冬天,冬菇难找,早上是送不过来的,六点半,天还没完全亮起来呢!” “如果我找到了冬菇,送到你这儿来,你尽量帮我卖,卖不卖得出去,那是我们的命,绝对不怪你。” 潘叶此时觉得自己给自己找了个大麻烦,不过还是笑着说道:“我不掺和这件事的,卖还是得你们来卖,我只是给你们提供一个场地。” 言外之意是,卖不卖得掉,都是他们自个的事,她不会参与。 毕竟刚开始,她是好心,可能会有人说她好,说她善良之类的,但是时间一长,人心易变,谁知道,会不会传着传着,就变成她贪污卖菇钱了。 如果真的是这样,那她也认了,敢做别人说了也敢认,但关键是她没有啊! 这就十分恶心人了。 陈雨脸上的笑容淡了一些,她觉得这是潘叶跟他们生疏,所以才会有不肯答应。 “那没关系,我们自己卖也行。” 陈美玉看出了陈雨的情绪:“去年我捡回来的蘑菇,都是自己在这卖掉的,卖的很快,到时候,咱们可以一起来卖,也算是有伴了。” 其实,陈雨在这里搞这一招,抢的是她的生意,不过,都是一家人,打断骨头连着筋,她不好说什么。 “那是,到时候,咱们一起来。” 牛大嘴动了动手肘骨,捅了捅徐清,示意她出声。 不过,徐清压根就没搭理她,让她跟三婶那样,没脸没皮的硬贴上去,她做不到。 第一百零二章 报名 回去的路上,牛大嘴跟徐清两个落后了一些,她再也忍不住了:“徐清,刚刚我示意你说话,你怎么不吭声?” “这是件好事,你要是不出声,咱们什么都落不着,可就光便宜另外两个外人了。” “潘叶也是,分不清好赖,家里人不帮,反倒是捧着两个外人,我倒是要看她,最后能落个什么好。” “你到底还想不想把我们这个家搞好了?这种小事都不愿意出声,我要是跟潘叶关系好,哪轮得到你来现?” 牛大嘴说话的声音不大,生怕被另外两个妯娌给听了去,她也是要面子的。 徐清低垂着眼眸,眼神放空,漫不经心的往前走着:“这事反正我是不会开口的,你要是想去卖,那你去说。” “咱们在家把地给伺候好,把猪给喂好,比什么都强。” 与村里那些连饭都吃不饱的人相比,他们的条件已经好上太多了,比上有些不足,但是比下绰绰有余。 徐清还年轻,没到紧要关头,生死危关的时候,她不愿意向同龄人,特别是她大嫂低头。 牛大嘴恨铁不成钢的伸出食指,指着徐清的脑袋骂道:“你个脑壳不开窍的,那地你伺候的再好,猪养的再肥,一年到头能剩下多少钱?” “再说地里的产出和喂猪得到的钱,那都是有数的,可在潘叶那边卖点农产品之类的,得到的却是额外的收入,你还不明白吗?” “怪不得我们家自从你爸走后,是越来越不行了,就你这个死脑筋,能成什么事。” 一个两个都靠不住,到最后还要靠她这把老骨头来谋划,真的是上辈子欠了他们的。 听到这些话,徐清的心里很不是滋味,她感觉自己跟潘叶的距离在渐渐拉大,明明以前,叔伯婶子,都没有那么重视潘叶的。 在家务农是不行了,哪怕她在家里勤勤恳恳的种上一辈子的地,她也永远比不上潘叶。 想到村里婶子前段时间热议的,外出打工的事,徐清的眼睛亮了亮,据说,外出打工一天能挣个三四块钱,她都不敢想,自己要是在外边干上一年,能存下多少钱。 对了,光自己出去不行,自己从来没出过远路,还得把林军给叫上才行。 虽然这段时间林军看起来改了很多了,但是谁知道她不在家的时候,林军会不会乱来?最稳妥的方法就是,把他一起带着,放在眼皮子底下看着。 潘叶初七开门后,生意并不算很好,甚至比平常时候,还要差上一些。 不过她也不气馁,毕竟也不只是她家这样,陈记那边,生意更差。 现在是过年期间,家家户户那好东西都还没吃完呢,很少会有人来镇上花钱吃早餐。 过了初十,镇上热闹一些了,赶集的时候,也终于有一些摊位在那儿摆着了,不再是冷冷清清的了。 潘叶的生意开始渐渐回暖,她也再次忙碌了起来。 至于卤肉,她没再卖了,没那个心思,也懒得做,不想动。 正月十五是元宵节,之前潘叶就准备好了材料,就等着这天到来,跟三个闺女一起包汤圆呢! 芝麻红糖馅的汤圆,好吃。 这汤圆包着包着,外面开始下雪了。 最先发现的是林竹。 只见她高兴的不行,发现下雪后,直接一溜烟,冲到了路中间转圈,看着漫天飞雪,又蹦又跳。 “下雪了...下雪了...” “妈,大姐二姐,你们快出来看,外面下雪了,很大的雪。” 等情绪平缓下来后,林竹才回到屋檐下躲雪,但是舍不得回屋,舍不得面前的美景。 “不要把衣服打湿了,不要把鞋给打湿了,要是被我发现,你在这种事情上,不听话,屁股打肿你的。”潘叶在里面包汤圆,头也不抬的威胁道。 别的都随她们三姐妹的意,她也不想做一个扫兴的家长,但是唯独这件事,不能让。 “知道了。” “妈,我也出去看看。” 两姐妹都坐不出住了,开始往外面跑。 三个人都站在屋檐底下,手伸出去,接飘下来的雪絮。 “好美啊,这雪好白,我好喜欢。”林竹由衷的发出了感慨。 “我也喜欢,我觉得很漂亮。” “以前我不喜欢,但是现在我很喜欢。” 三姐妹双说的话不一样,但是意思都差不多。 林兰站了一会儿,突然想到了什么,穿过堂屋跑到了后面,把睡在狗窝里的旺财给牵了出来,带到了前头,跟她们一起赏雪。 林竹蹲下,摸摸旺财的狗头:“旺财,你喜不喜欢白白的雪?” “喜欢的话,你就汪一声。” 旺财似乎是听懂了,一声低吟的汪,得到了林竹的欢喜,连说了几句好狗。 “旺财,原来你听得懂人话呀,你也太聪明了,我一说你就明白了。” 潘叶笑看着她们玩闹,突然觉得,此时,她好像在这里,找到了家的感觉。 这雪一下就是几天,好不容易等雪停了,也到了林梅去学校报道的日子。 这次就简单多了,直接去找老师就行了,一套简单的流程下来,老师在报道单上签下林梅的名字,就算是报好名了,学费直接交给老师就是了。 当然,学生家长会收到老师手写的一份学费收据。 至于书,则需要等到正式开学后,再统一发放。 这次报名,潘叶把林兰林竹都带上了,以后,这里也是她们的学校,等下个学期,她们都会来这里读书的,提前来这里熟悉熟悉环境,只有好处,没有坏处。 “这次可比上次顺利多了。” “刚开始的时候,我跟个无头苍蝇似的四处乱撞,废了很大的劲,才总算是找对地方,现在想想,还是会觉得心累。” 那种这里不是,那里不对的感觉,简直了。 可惜,压根没人听她具体说了什么,此时,三姐妹的心,完全被学校里的小卖部,勾去了。 看到站在小卖部门口,吃着零嘴的人,羡慕极了。 不过,还好,林梅瞬间想起自己带钱了。 于是,她看着潘叶:“妈,我想去小卖部。” 潘叶想到了辣条:“我跟你们一起去。” 第一百零三章 卖菌子 因为三婶一直没有来过,还以为上次她说的要卖冬菇的事,就这么过去了。 谁知道,月底的时候,三婶带着半筐子的冬菇来了她店里。 此时是上午十点多,天气晴,微风拂面,气候温暖和煦,也只有这样的天气,才会长冬菇。 下雪天的时候,温度太低了,不长,太阳一出,冬菇也跟着往外冒,那温暖潮湿,靠近树林的超高芦苇丛里,长的一丛丛冬菇,发现一朵,仔细翻找,就能找到一窝。 冬菇的颜色一点也不张扬,灰褐色的那种,恰到好处的白色长柄,顶着一朵厚实的小伞盖,看起来,可人极了。 此时冬菇的品相是很好的,基本上就没有坏的,也不长虫,一个个都很水嫩新鲜。 陈雨身上穿的衣服,也不厚,是一件薄棉衣,今天天气好,厚实的棉衣,她穿着,行动不方便。 “潘叶,我来了,今天天气好,我去山上看了看,运气还真不错,给我找到了一窝冬菇。” “家里吃菌子都快吃腻了,所以我就想着送到你这里来,看看能不能卖出去。” 这可是新鲜玩意儿,贵,如果遇到合适的买家,比肉都贵。 潘叶笑着迎过去,看了看她筐里的冬菇:“三婶,这张桌子搬出去,把冬菇摆在桌子上吧!这样别人路过的时候,一眼就能看到。” “今天天气好,咱们可以在外面晒晒太阳,坐一坐。” 冬天晒太阳,可是一种享受。 陈雨点头,跟潘叶一起搬桌子。 随后,潘叶又折返回去,保温壶带出去,还有喝茶用的杯子,前几天,她炒的花生,家里过年买的水瓜子。 他们这边过年很少磕葵花籽,磕的都是本地产的一种水瓜子。 这种水瓜子的颜色是红色,以及过于成熟后的红褐色,特别艳丽的一种红,小小一个,也就食指的指甲盖大小,厚度跟西瓜籽差不多。 磕的时候,需要一点巧劲,比葵花籽难磕多了,不过当地人都爱吃这种,一个是当地的产量高,易成活,再就是磕习惯了。 小时候,小孩子跟着大人磕,长大后,有事没事,吃瓜看戏的时候,就习惯性的抓起一把水瓜子来磕。 “三婶,喝茶,吃这个花生,很酥脆的,我才刚炒了没几天,袋子扎的紧,一点没回潮,好吃的很。” “这瓜子是大伯母家的,个头都还行。” 这水瓜子抠出来后,可不能再下水,不然,颜色会发白暗沉,看起来,就像是几年前的旧货,不招人得意。 潘叶买大伯母家水瓜子的原因很简单,大伯母是个爱干净的,抠瓜子的时候,她会先把外面瓜皮上的泥巴,用水清洗掉,随后才切瓜,把里面的瓜子给抠到盆里去,这就干净多了。 晾晒也一样,用洗干净的竹席子晾晒,整个前进村,瓜子弄的最干净的,就是她大伯母家了,光凭这点,就比别人强。 瓜子虽好,但是这时候,家家户户种的都不多,都是够自家吃就行了,这种瓜子卖不出去的。 像花生黄豆这些,就不一样了,哪怕卖不出去,自己也能送到榨油厂去榨油,平时家里吃的油,就有了。 陈雨拿起一颗炒花生,剥壳后,放进嘴里,清脆的声音,从她嘴里传出来,这个花生炒的刚刚好,一点没糊,白嫩嫩的花生仁,变成了淡黄色的,看着特别诱人。 那种果仁的香气,是任何东西都无法比拟的。 她很少吃炒花生,一个是不舍得,家里几个男的,都是能吃的,真要是炒了花生,再多,他们也能吃完,再一个就是,自己炒不好,一个不小心花生就被她炒黑了,那可就糟蹋了。 “你这炒的刚刚好,又酥又脆的,一点糊味都没有。” 两人虽然之前没有什么交集,但是现在时间地点氛围都刚刚好,是一个很好的交流机会。 从各自的娘家开始聊起,以这个作为切入点,两人都对对方熟悉了不少。 “我以前在娘家的时候,干活可厉害了,家里的活,基本上都是我包揽的,我是家里的老大,从会走路开始,就要学着去照顾弟弟妹妹...” 倒也没有什么怨恨的情绪,毕竟大家都是这么过来的,大的带小的,吃不吃亏的,她也没什么感觉,再就是,她跟弟弟妹妹们的感情还是很不错的。 随着交流的深入,两人之间的生疏被慢慢的磨掉,潘叶是一个很有耐心的人,与她相反的是陈雨,可能是在家里没什么人愿意听她说这些,她的话反倒是格外的多。 就在两人忘我的交谈时,迎面走来了一位穿着打扮都十分不错的大娘,她身上那件八九成新的棉衣,手上戴着的金戒指,看起来,就不是一般人。 “你们这菌子卖吗?”刘叶边走边问道。 要是不卖,她转身就走。 如果不是大冬天的,实在没什么吃的,每天吃的就那老几样,她绝对不会过来问,丢份。 潘叶面带笑容迎了上去:“大姐,卖的,这是我三婶,这菌子是她今天早上,一大早上山捡的,新鲜着呢!” 刘叶闻言,更满意了一些,新鲜好啊! “那你们打算怎么卖?” 潘叶看着陈雨,陈雨看着潘叶,这题她不会啊! 她以前从来没卖过,不知道该怎么说啊! 潘叶看着对面人的穿着打扮,直觉对方是个不差钱的,她反正也不知道价,于是说道:“大姐,你看着给吧!” “这冬菇,我三婶也是第一次卖,还真不知道价,要是价格合适,我们没意见的。” 至于陈雨,此时紧张的不行,两只手重叠在一起,紧张的搓着,她都听潘叶的。 刘叶走过来,仔细看了看,菌子根部沾染的泥土,都还有点湿,新鲜是真新鲜,没骗人。 “我看这一堆,大概有个两斤的样子,一块五一斤咋样?” “三块钱,一口价,我全部带走。” 潘叶看陈雨惊喜的愣住了,连忙点头:“可以的。” 第一百零四章 混熟了 这筐当然是不能让大姐带走的,要不得亏死。 潘叶赶忙跑回去拿了一张旧报纸,做了个小纸筐,帮大姐把菌子给装到小纸筐里。 纸筐不能提,大姐直接捧着就回家了。 走的时候,她的脚步轻快,一看心情就不错。 还没走远,大姐突然回头,来了一句:“要是好吃,下次还来找你买。” 潘叶愣了一下,回道:“行啊!不过得看你运气好不好,我三婶可不常来。” 等人走了,陈雨愣愣的看着手里拿着的钱,这钱也太好挣了吧! 三块钱,就那么点冬菇,一下子就挣到了,她怎么觉得不太真实呢! “潘叶,你快掐一掐我,看我是不是在做梦。” “我怎么感觉那么不真实呢?我不会真在做梦吧!” 她辛辛苦苦种地,十斤干花生都换不回来两块钱,她就去山上转悠了那么几个小时,带了点冬菇回来,一下子就挣到了三块。 要知道,地里的花生产量可不高,一亩地才不过产出三四百斤花生,这还是在风调雨顺,老天爷给面子的时候,才有的产量。 这一亩地她需要花费好几个月的时间来打理,施肥播种除草最后收获,无论中间缺了哪一项,都不行。 一年到头,在田间地里头,她的腰,经常性弯着,她才四十多,腰就在疼了,都是累出来的。 “这是真的,你的冬菇真的卖了三块钱。”潘叶点头,给予肯定。 “看,这就是你的钱,真真正正的钱,它属于你。” 她前世的童年是在村里度过的,自然明白农民种地的艰辛。 辛辛苦苦两个月种出来的菜,一斤只能卖个一块两块,生意还不咋样,上山捡个应季的蘑菇,能卖十五块钱一斤,还畅销,就问你气不气。 可现实就是这样,稍微脑子活点的,都选择上山,无本的买卖,更好做,坐在路边,守着菜摊的,都是六七十岁,身材干瘦,胡子花白的老人。 这是陈雨第一次,不靠家里任何人挣到的钱,她享有这笔钱的全部支配权。 到底拿这钱去干什么呢?她在纠结。 是买一斤肉回去,跟家里人分享这个喜讯,还是花一毛钱,买一盒蛤蜊油,她脚后跟开裂了,看得见血丝的那种,脚一冷,后跟处就疼的不行。 “咋了?三婶,太高兴了,所以愣住了?”潘叶提醒了一下她三婶,拍了一下她的肩膀。 陈雨:“还真是,这是我第一次只靠自己挣到钱,我还没想好怎么花呢!” “你说我是存起来,还是给自己买一盒隔蛤蜊油?” “又或者是给家里买斤肉回去吃?” “现在肉很贵,买肉不划算,再过半个月,肉价应该就会下来了,买少点。” 潘叶无奈,这责任感也太强了吧! 还真是心心念念,都是那个家啊! “这钱该怎么花?当然由你自己决定,你完全可以选择全部花在自己身上,不要有任何负担。” “你可以拿这钱去买盒蛤蜊油,也可以买肉回去,煮给自己吃,犒劳自己,更可以把钱存下来,当做自己的私房钱。” “这些都是允许的,你不要有太大的负担。” 她觉得她这个三婶已经做的够可以了,家里家外一把抓,干活不输男人,平时跟家里男人们干一样的活,回来后,还要马不停蹄的去给一家人做饭,洗衣服喂猪养鸡这些,也被默认为,是属于她的家务劳动。 可以这么说,她是这个家里面最忙的人,没有之一。 三婶的生活,是这个时候,绝大多数女人在婆家的真实写照。 她有时候,是真庆幸自己是个寡妇,还是个被分家的寡妇,不然,要是跟一大家子住在一起,她怕是天天都不得安宁,那样的日子,过起来,有个什么劲。 陈雨想了一下,笑着说道:“对,你说的没错,我也要为自己考虑。” 说是这么说,可她做不到,想到家里的男人和两个儿子,陈雨让潘叶陪着她一起去肉铺买了半斤肉,又去杂货店买了一盒蛤蜊油。 剩下的钱,她不打算动了,存起来,等该花的时候再花。 买好了东西后,她跟潘叶道别:“潘叶,我就不跟你一起回了,我还要回去给他们做中午饭呢!” 家里的男人,一个两个都靠不住,懒的要死,她要是不回去做饭,这三人就能随便吃点东西,比如生花生生红薯之类的,凑合过一顿。 “别呀,之前不是说好了吗?中午在我那吃的。” “我那什么都有,你在我那就是多双筷子的事,你不要觉得麻烦,就算没有你,我们母女几个,中午也是要做饭吃的。” “这次你来了镇上,要是连饭都不吃一口就回去了,村里人还不知道要怎么说我呢!”潘叶极力挽留。 就一顿饭的事,多简单啊! 她连中午要准备什么菜都想好了,三婶还是别管三叔他们,留在她这吃中午饭吧! 陈雨推脱道:“下次吧,下次我一定在你这吃。” “这次我出来的急,没跟家里人交待清楚就出来了,下次我要是再来,肯定留下吃饭,这次是真不行。” 也是真的不好意思,潘叶帮了她的忙,到最后还要吃潘叶做的饭,她的脸皮还没那么厚。 潘叶听她那么说,也不好勉强,她一向是不喜欢勉强别人的:“那好,下次一定要在我这吃饭。” “下次出门之前,先跟家里人交待好。” 陈雨点头:“知道了,我下次一定。” 她此时,已经在想,下次要是来镇上找潘叶卖菌子,要给她带点什么东西了,农家菜就可以,她自家反正吃不完,潘叶这里没有。 至于大嫂每天早上来送菜的事,她选择性的忽略了。 还有上次潘叶让她帮忙晒的萝卜干,大头菜干,这两天,也可以干了,现在正是时候,天气也好,能晒干。 潘叶站在原地,看着人渐渐远去,过了一会儿,才转身,回自己家。 果然,人只要混熟了,关系自然而然的就变好了。 第一百零五章 再卖冬菇 第二次卖冬菇,是大伯母跟三婶一起来的,两人筐里的冬菇差不多,都有个两斤左右。 除了冬菇,两人还带了一些菜,都是拿给潘叶的。 陈美玉:“这大冬天的,你在镇上肯定没啥菜吃,我跟你三婶给你带了一起来。” “都是自家种的,很普通的家常菜,你不要有什么负担。” 潘叶笑着接过来:“下次不要带东西来了,太客气了,倒显得生分。” “你们肯来,我就已经很高兴了,平时我在这里也很无聊。” 这次就不用傻乎乎的在店门口等着别人来买了,上次的刘大姐,来她这吃过一次粉后,就变成了这里的常客。 今天早上,她还跟潘叶说,如果有冬菇要卖,一定要去找她,她就好这新鲜玩意儿。 潘叶又是倒水,又是拿东西出来吃,等坐下来已经是三四分钟后的事了。 陈雨很好奇:“这一次我们不在外面摆一张桌子吗?” “在屋里别人看不到菌子,不会来这里买吧!” 上次的冬菇是怎么卖出去的,她很清楚,她以为这次的流程跟上次是一样的,谁知道潘叶没按套路来。 潘叶安抚的笑了笑:“不用担心,上次买你冬菇的刘大姐,今天早上还特意找我问了,说她想吃冬菇了,有就去找她。” “等会儿,我就带着你们去找刘大姐,她家就在后头,离我这大约七八十米远的地方。” 两人闻言有些坐不住了。 “潘叶,要不我们还是先去把冬菇给卖了吧!” “这茶,等回来再喝也不迟。”陈美玉有点担心,毕竟是两个人卖。 万一对方只要一个人的呢! 陈雨闻言,连连点头:“没错,是这个理。” “现在时间也不早了,先把菌子给卖了,再回来喝茶。” “等时间一晚,说不定别人早就把中午的菜给准备好了。” 这种事,本来就是宜早不宜迟的。 潘叶知道,这茶她们是喝不下去了:“也行,那咱们先去刘大姐家看看。” 潘叶在前面带路,两人带着筐跟在后面,看到前面不远处的那座大房子,两人意识到,快到了。 站在门口,潘叶先问了句:“刘大姐,你在家吗?” 她不知道,刘大姐,现在方不方便? 进门前,先问问,准没错。 刘叶一听这个声音,就知道是潘叶,她别的优点没有,就听声辨人这点,比一般人要敏锐得多。 “是潘叶吗?” “早就跟你说了,来了就直接进来,你老是这么客气。” 潘叶笑着答道:“这不叫客气,这门是关着的,要是你们不在家呢?” “家里面总得有人,我才能进啊!” 刘叶这时候,也走出来了,看到潘叶身后跟着的两个中年妇女,顿时明白潘烨的来意了。 潘叶不待对方开口,就主动介绍道:“这是我大伯母跟我三婶,她们今天早上捡了点冬菇回来,你不是一直念叨着小鸡炖蘑菇吗?” “现场的蘑菇来了,都是今天早上捡的,鲜活着呢!” 她从茶话会中得知,刘叶是镇上某位主任的老婆,虽然官不大,但在这个小地方,已经算是了不得的人物了,找上门的人有很多,家里比之一般人家,是要富裕一些的。 之前一直住在城里,帮儿媳妇带孩子,现在是孩子都大了,都上学了,她功成身退,回来照顾老伴了。 刘叶闻言,眼中闪过一丝惊喜,上次的冬菇,压根就不够吃,家里人多,特别是小孩子很爱吃这个,她就夹了几筷子,很快就没了。 “我看看,如果真的好的话,那我可以全部买下来。” “刚好晚上几个儿子都会带着老婆孩子回来看我们,我原本还愁弄什么菜呢!” “现在有了你这冬菇,直接来个小鸡炖蘑菇做汤底,打火锅正好。” 她有三个儿子两个闺女,三个儿子两个闺女,都结婚成家了。 但是每隔半个月,他们还是会抽出时间来,回家看看他们老两口。 每次他们一来,刘叶就恨不得把家里的好东西,都给整上,回的时候,儿子们都是连吃带拿的,但是她高兴。 这天伦之乐,一般人没那个福气享。 刘叶走过去看了,跟上次的差不多,很新鲜。 “家里没秤,我也不想称了,三块钱一个人,行不行?我看着是差不多的。” “行的话,我就全部拿下。” 为了今天晚上这顿,她准备了一只鸡,一只鸭,还有一条大头鱼,肉更是必不可少的,足足有五斤呢! 她知道,几个儿子的日子不好过,这也算是间接的补贴他们了。 陈美玉连忙点头:“这个价格已经很合适了,我没意见。” 陈雨在后面,紧跟着说道:“我也没意见,我同意。” 也就是冬菇太难找了,不然就这个价格,让她天天在林子里转悠,她也愿意啊! 也就是运气好,她才能找到这些。 至于陈美玉,她上次找潘叶问了老三媳妇捡的冬菇,卖了多少钱后,心就在痒了,这次总算是搭上了。 看着老三媳妇挣钱,而她什么都没有,心里面难受啊! 今天总算是舒服了。 回到家,三人继续喝茶,时间还早,不着急回去,两人今天中午会在潘叶这里吃。 潘叶也没打算弄得多隆重,半斤肉焖个萝卜,再打四个鸡蛋,弄个鸡蛋汤,炒个青菜,就可以了。 简简单单,又是一餐。 吃完饭后,一人一杯茶,桌子上放着瓜子,想吃自己拿,聊聊闲话,唠唠嗑,简直不要太舒服。 如果可以,陈美玉跟陈雨,都不想走了,还是潘叶这里好,可家里还有人呢! 中午不回去,还能用卖冬菇需要时间,作为借口,晚上,可就不行了,再说,还是自己家待的痛快。 家里的鸡,她们可放心不下,现在鸡圈里,杀剩下的,都是下蛋老手,家里的老母鸡,舍不得卖舍不得杀的那种。 坐到三点多,两人哪怕再不舍,也得回去了,今天一天没在家里待,肯定有一堆活,等着她们。 第一百零六章 陈文良 时间过的很快,好像眨眼间,林兰跟林竹就长大了。 没错,她们也被潘叶送去了学校。 其实,如果不是年龄上不合适的话,潘叶还真挺想把她们三姐妹放到一个年级读书,说不定,她们还能在同一个教室里面坐着呢! 可林梅比林兰大两岁,比林竹大三岁,不合适,真的不合适。 林兰跟林竹两个,算是她们班里面年纪最小的学生了,很少有这么早送孩子来学校的家长。 潘叶的想法很简单,前世她就是四岁多读的幼儿园,五岁上的小学,林兰林竹比前世的她,更懂事一些,所以,送到学校去,是没问题的。 林兰林竹都是懂事的孩子,有基本的自理能力,学习能力,她觉得两人,已经到了适合入学的年龄了。 只要不受欺负,其他的事情,潘叶很少管,哪怕是学习,也是交给老大,让三人相互监督对方学习。 这个时候的孩子,还是很幸福的,没有写不完的资料作业,也没有补不完的课和各种课外兴趣班,每天把作业做完了,就能随心所欲的疯玩。 潘叶对她们学习的事情很少管,其中一个很重要的原因是,她们很省心争气,期末考完后,家长跟着学生一起去学校,拿成绩通知单的时候,潘叶的手里,每次都有三张奖状,走在路上,都是雄赳赳气昂昂的。 要知道,只有班级前五名,才能得到一张奖状。 回去后,潘叶直接把奖状贴到了墙上,三年时间过去了,半面墙,贴的全都是姐妹三人的奖状,再没有比这更直接的炫耀方式了。 那些家里孩子学习成绩差的家长,有时候还会悄咪咪的来找潘叶,请她分享教学心得。 不过,潘叶的说法,就有点凡尔赛了,她一般都是摊开手说她都没有怎么管小孩,都是靠她们自己自觉,三个人相互监督自学。 三年过去了,潘叶这间小店的房租,从最初的八块涨到了12块,当然,她卖的汤粉,自然也涨价了,带肉的,五毛一碗,不带肉的,三毛一碗。 现在的物价涨的飞快,肉都要两块多钱一斤了,她卖的粉要是不涨价,压根就生存不下去。 当然,涨价这个事是循序渐进的,一毛一毛的涨,不会一下子就从两毛涨到五毛,涨的太快了的话,食客是不会认账的。 房租涨价,也是正常的,毕竟什么都在涨,就连大家的工资,都跟着涨了不少,房东也是人,要吃要喝,不可能不涨。 条件合适的话,潘叶是个待得住的人,这间店她已经租了这么久了,都住习惯了,只要房租的涨幅,在合理范围之内,她就能接受。 不想搬家,搬家太麻烦了。 原本以为,平静的生活会一直这么过下去,直到这天,潘叶的小店,在中午十点多的时候,迎来了一个不速之客。 一个中年男子,一声招呼不打,直接走了进来,先是对店里的环境毫不遮掩的大肆打量,连厨房也没放过,随后,又打量起了潘叶。 那种粘稠的目光,十分让人不适,说难听点,就是恶心。 对方的个子不高,长的其貌不扬,但是脸上有一道疤,从左脸颊一直到眉骨。 有了这道疤的加持,使得这人的面相平白多了几分凶悍。 “你找谁?”潘叶不打算忍了,直接开口问道。 这人给她一种很是不适的感觉,身体里的每一个细胞,都叫嚣排斥着对方。 陈文良露出一个自以为帅气迷人的笑容,露出了他那一口黄牙:“我叫陈文良,你记住。” “这栋房子,是我的,余婆子,就是我老母。” “我这次来,就是想过来看看,到底是谁租了我家房子。” 潘叶十分平淡的一声哦,似乎是刺激到了他那敏感脆弱的自尊心:“你这是什么意思?” “看不起我?” “我跟你说,哥之前可是在大城市闯荡的,海城,听说过吗?我去过。” “粤省,你没去过吧?我在那儿待了几年,认识了不少人,那儿的带头大哥,是我兄弟,他仅凭一把砍刀,就能在几十人中,杀个三进三出。” “曾经有一次,我们跟人抢场子,对方叫了八十几个人来,我们就二三十人,压根就不带怕的。” 潘叶一连无语的看着对方:“这跟我有什么关系?” “我不关心这些,只想问问,你有事吗?” 她没说出口的是,有事就说,没事就滚,这里不欢迎你。 陈文良笑的一脸淫荡:“没事,但是没事,就不能来找你吗?” “我听说你是个寡妇,男人都死好几年了,你一个女人带着孩子不容易,放心,以后我会跟你一起,撑起这个家的。” 潘叶:“你脑子没病吧?” “有病就回去吃药,没病也去吃药,别来外面恶心别人。” “这里不欢迎你,现在立刻马上滚出这里。”潘叶怒目指着门口说道。 任谁平白无故被恶心了一通,都不会无动于衷的。 陈文良一拍桌子,叫骂道:“臭biao子,可别给脸不要脸,老子肯要你,是你的福气,不然,就凭你几年都找不到个男人,以后肯定也没别的男人要你了,错过我,你就等着独孤终老吧!” “再一个,这房子是老子的,你在这做生意,只要是一家人,那就没事,可要是不是一家人,那你这生意,可就难做了。” “放心,只要你跟了老子,好处少不了你的,每个月的租金,你也不用给了,谁让咱们是一家人呢!” 陈文良抛了一个帅气的媚眼给对方,就不信对方能把持得住。 外面的女人,都吃这一招,可惜,他这次回来的太匆忙,没带一个回来。 潘叶指着门口,皮笑肉不笑的说道:“给我滚,现在立刻马上,圆润的给我滚,不然,我可就不客气了。” 陈文良打蛇随棍上,整个一泼皮无赖:“来啊!我倒要看看,你怎么对我不客气?” “是摸脸啊?还是摸手啊?” “快点来,我等着你呢!” 他就不信,一个女人,能翻出什么天来。 第一百零七章 打算退租 陈文良说着说着,还想动手,他自认为自己一个大男人,拿捏一个女人,还不是手拿把掐的。 道理讲不通,那就用拳脚,有用就行。 潘叶往旁边挪了一步,避开对方的手,紧接着,毫不留情的一脚踹出,把对方踹的往后退了四五步,随后,倒在地上,弯腰捂着肚子呼痛。 这一脚,她可没有丝毫留情,足够对方喝一壶了。 对敌人的仁慈,就是对自己的残忍。 潘叶抱胸站在原地看了一会儿,就见余婆子急急忙忙的冲了进来。 她一直都在外面等着,一听到屋子里的动静不对,马上就冲出来了。 看到陈文良倒在地上捂着肚子,疼痛难忍的表情,她简直要疯了:“文良?” “文良,你没事吧?” 看人没有回答,对她说的话没有反应,余婆子直接哭出了声:“文良,你要是出了什么事,我以后可怎么办呀!” 她儿媳妇是难产死的,儿子跟着别人跑出去闯荡,七八年没见个人影,也没个音讯,只听到一些人在传,说他儿子在外面被人给砍死了。 她原本以为这是真的,一个人心灰意冷的带着孙子艰难度日,没想到,前两天,这孽障竟然回来了。 失而复得,再没有什么,能比得上她失而复得的儿子了。 余婆子红着眼,眼神狠戾的抬头看向潘叶:“你最好保证我儿子不出什么事,要不然我跟你没完。” “如果我儿子出了什么事,我这把老骨头拼了命,也要撕下你一口肉来。” 潘叶皱着的眉头足以夹死蚊子了,这个以前她经常照顾接济的慈蔼老人,在她心目中的形象,已经彻底崩塌了。 以前的那些东西,她全当喂了狗。 “你也给我出去,生而不养,养而不教,你也不是什么好东西。” “你儿子是个什么东西,你比我清楚。” “既然这样,看来,我们之间是要撕破脸皮了。” 这个时候,陈文良也缓过那阵剧痛了,扶着桌腿,在他老娘的帮助下,缓缓的站起来了。 “你现在租的是我家的房子,你要是不嫁给我,这房子,你别想租。” “我看你这生意还挺好的,要是没了这房子,看你怎么养活你那几个赔钱货。” 潘叶看向了余婆子:“这事还轮不到你来做主吧?” 余婆子避开了潘叶的视线:“现在我儿子回来了,我都听我儿子的。” 陈文良得意洋洋的看向潘叶:“现在知道错了吧?” “臭女人,只要你乖乖向我道歉,并且跟我在一起,我就既往不咎,让你继续租着。” “到时候,我们就是一家人了,这屋就是你的家,这可是镇上的房子,多少人做梦,都想来镇上住,你能嫁给我,就偷着乐吧!” 在陈文良的眼里,自己可是个香饽饽,有才有屋的那种。 才是指他这个人,他一直都觉得自己是个人才,只不过,生不逢时,没遇上好机缘。 潘叶看着这对不要碧脸的母子,都快被气笑了:“说的我好像求着租你们家房子似的。” “能租租,不能租,那就换,我就不信,在这镇上,有钱还租不到房子。” “这个月的房租,我已经交了,就是天王老子来了,剩下几天,这屋子也是我的,到了下个月,我不交租了,这屋的使用权,才会交还到你们手中。” 陈文良露出一个冷笑:“你大可以试试,看到底能不能租到房子。” 能租的就那几家,到时候,他挨个上门去游说一番,都是一个姓的,还能为了个外人跟他过不去? 再就是,哪怕不是一个姓的,趁火打劫难道不会吗? 他就不信,这小娘皮能逃得出,他的手掌心。 潘叶:“试试就试试,但是,现在你们两个,立刻马上,滚出这屋,我这里,不欢迎垃圾。” 手里有钱,心里不慌,现在的她,可不是三年前,那个她了。 想到她银行里的四千五百块钱存款,有这些钱在,她还能被人给掐了脖子? 余婆子骂骂咧咧的扶着她的宝贝儿子回去了,潘叶千不该万不该,不该动她的儿子。 光凭这一点,她就觉得自己以前看错了她,原本想着她是个贤惠能干的,才想着把她介绍给自己儿子,谁知道,她是个厉害的母老虎,还打伤了她儿子。 就这样的女人,活该一辈子没男人要。 等人走了后,潘叶把门窗都打开,但还是觉得屋子里面很臭,于是,自己又带了条凳子,跑出去坐着,发生了这种事情,她需要冷静冷静。 首先,这小店,是不能再继续租下去了,原本她是很满意的,因为房东很省心,房租倒是次要的,不过现在嘛,余婆子的儿子回来了,房东就不省心了。 哪怕对方不以租房的事来威胁她,潘叶自己也会走的,跟这种人扯上关系,只会有无穷无尽的麻烦。 而她,恰恰是最讨厌麻烦的人。 要搬到哪里去?这是个大问题,她可不认为,自己在这镇上,真能好好立足,现在可不是后世,镇上大把便宜又好租的商铺。 算了,先找人商量商量,她第一个想到的,就是跟她关系好的罗丹翠。 关了门,上了锁,旺财也锁到屋子里去,潘叶才出门去找罗丹翠。 以前她都是把门给关上就走人的,现在余婆子的那个混混儿子回来了,不锁是不行的,主要是为了防小人。 “什么?余婆子竟然干出这种事?”罗丹翠惊呼出声。 “我早就知道,她那儿子是个祸害,当初祸害了他媳妇还不够,现在又回来祸害家里其他人了。” 这余婆子在她的印象中,就是一个沉默寡言,默默扶养年幼孙子的悲苦形象,就这样的老人,竟然会帮着自己回来没几天的儿子,对付帮扶了她几年的潘叶。 要知道,潘叶看她可怜,带着孙子,活的艰难,家里人给她带来的菜,平时剩的米粉,自家做的小菜,还有过年熏的腊肉,平时做的包子馒头,这余婆子可没少吃,她的脑子是进屎了吗? 第一百零八章 老家是退路 潘叶好奇:“难道,当初他媳妇儿的事情有隐情?” “我听余婆子说过,她儿媳妇,是难产去世的,她说她儿媳妇,命不好。” 罗丹翠轻啐一声:“才不是这样,当初她儿媳妇是怀着孕吃不好喝不好,还要干活挨打,整个人瘦成了杆,才生孩子难产的。” “我听说,生孩子那天,陈文良还打了她媳妇,听说,当时生的时候,那个可怜的女人,头上全都是血,挣扎了一天一夜,才生下孩子。” “孩子一出生,那个可怜的女人就死了,被一卷破草席裹着,埋了。” 当初的余婆子,在这镇上可没什么好名声。 虽然她没直接动手打骂儿媳妇,但是漠视默许着儿子对儿媳妇动手,也得了个冷漠无情的评语。 再说,谁知道,她儿子打儿媳妇,是不是她挑唆的? 这种婆婆,在现实中,可太多了。 后来,陈文良跟着别人跑了,只她一个老婆子在家带着孙子,艰难度日,又过了几年,她的风评才慢慢好转了起来,因为大家都可怜她。 潘叶没想到,这其中,竟然有这么多内情。 果然,嫁人生孩子,是把自己的命压上赌桌的一个行为,婚后生活的好坏,全凭对方的良心。 “我不知道这些事,如果早知道...” 她也不知道该怎么说,如果早知道,应该也不会有什么改变,只是会与对方疏远一些罢了。 “接下来,你打算怎么办?” “是重新找一个房子租?还是继续租余婆子的屋。”罗丹翠问道。 她没想到,陈文良一回来,就直截了当的打起了潘叶的主意,也不怕崩掉牙。 这些年来,她们一起喝茶的那群人,不知道劝了她多少,可潘叶一直油盐不进,不愿意再找一个成家,说守着三个孩子,就可以了。 她以前给潘叶找了那么多条件好的,潘叶都没同意,更别说陈文良这个歪瓜裂枣了。 潘叶摇摇头:“不租了,我还是再另外找一间房子吧!” “我不喜欢麻烦,可偏偏现在余婆子母子二人就代表着麻烦。” 罗丹翠微笑点头:“也行,我等会儿就去帮你问问,如果有合适的,你还是尽快搬家问好,那母子俩是属狗皮膏药的,沾上就很难撕扯下来了。” 潘叶:“那就麻烦你了。” 下午五点多,林梅三姐妹一回来,潘叶就把今天下午两点多发生的事情跟她们说了。 这件事情不仅仅是关乎她自己,也关乎着林梅她们三姐妹,她们享有完全的知情权。 “妈,你可不能答应他,他这纯属于是癞蛤蟆吃天鹅肉,我不反对你另外再找一个,但是这种人,不行,他配不上你。”林梅眉眼冷峻的说道。 她已经不是以前那个,遇事只会叫妈,六神无主的小破孩儿了。 潘叶愣了一下,随后笑了,笑的很开心,揉了揉林梅的小脑袋瓜:“我知道,你别担心。” “总之,接下来两天,我会去看房,然后,如果有合适的,咱们就搬家,如果没有,那就先回老家住。” “还好老家的房子,我年年都拜托大伯维护,泥墙年年都刷,瓦片二月份的时候,才刚刚叫人翻过一遍,确保老家的老屋不漏雨。” “果然,那里就是我们最后的退路。” 林兰林竹自然是开心的,她们很喜欢老家,有各种好玩的,小伙伴们也好玩,人多,躲猫猫,都是几十个人一起玩的。 接下来两天,潘叶去见了镇上几家空着招租商铺的房主,不过,谈的并不顺利。 有的纯粹是跟陈文良穿一条裤子,见面只是为了劝她嫁人的,有的则是趁机狮子大开口,一个月要三十块的,要不就是家庭情况复杂,她不想租的。 镇上一共就那么几家空店,她并没有太多的选择。 不过,她也不想将就,现在将就了,后面还不知道有多少麻烦事找上门来,她宁愿在开始的时候,就做好一切准备,确保后面进行的顺利。 找来找去都没有合适的,潘叶暂时放弃了,早上照常开业,下午开始往老家搬东西,不用的,暂时先搬回去,免得后面急急忙忙的。 她这动静,村里人很快就知道了,找亲戚稍微打听一下,事情就明朗了。 什么骚扰不骚扰的,他们都不关心,他们只知道,潘叶在镇上混不下去了,要回村里来了。 不少人表面上叹息,说着可惜,生意那么好的一个店,一年能挣不少,可背地里,不知道怎么笑呢! 本来大家都穷的好好的,你还是个小可怜,突然之间,你就变了,有钱了,社会地位还不一样了,他们怎么可能不嫉妒。 大家都穷的时候,你过的好,那就是原罪。 陈美玉在家焦急的等着,时不时就出门看看,终于,看到了潘叶的车停在外面,她立马找了过去。 “潘叶...潘叶...” 潘叶听到大伯母的声音,放下东西后,赶忙走出去见人 “大伯母,咋了?” “你找我有啥事吗?” 陈美玉:“现在村里都在传,说你在镇上混不下去,要搬回来了,这事,是不是真的?” 不确定的事,她自然是不好跟人争辩的,但是确定的事,她说话的嗓门,比谁都大,因为有理。 潘叶早就料到了,这时候的人,娱乐匮乏,传八卦倒是厉害。 “是真的,我租的那个房子的房东,现在跟我闹了矛盾,那房子,是不能租了。” “原本我还去看了其他的房子,但是都差强人意,我还没决定不。” “接下来的几天时间,我会陆陆续续把一些用不到的东西,搬回来,免得后面急急忙忙的,出差错。” 陈美玉:“潘叶,你真的决定好了吗?” “村里不比镇上,我怕你在镇上住惯了,住不惯家里。” “如果不是什么大事,那就算了吧!你那店的位置还挺好的,有那么多人去吃,位置也是有原因的。” “换个位置换了风水,谁知道,生意会如何,咱们不能去赌。” 第一百零九章 歇业 潘叶毫不犹豫的点头:“我已经做了决定了,现在的行为,就是最好的证明。” “我觉得余婆子变了,而且,对方还貌似想逼我跟她儿子结婚,他们打的什么主意,不用我说,你应该也清楚。” 对方还真未必就是看上她这个人了,说不准,对方看上的是她能赚钱。 真要是嫁给这种人,她还不如找块豆腐撞死算了,早死早超生。 陈美玉听到这里,知道她不该再劝了,对于一个女人来说,婚姻是她最后的底线,她知道潘叶不想再找了。 “行吧,我也不劝你了,都随你的意。” “对了,你搬家需不需要人手帮忙?” “这段时间,你大伯跟我都没啥事干,在家都快闲出屁来了,如果需要帮忙,尽管开口,不用觉得不好意思。” 哪怕有事,也得腾出时间去帮忙,更何况,这几天,他们还真没啥事。 潘叶:“现在暂时还不需要,月底那天,大伯母,你跟大伯可以来帮我搬东西,带着板车来。” “我那儿的桌椅板凳啥的,可不能便宜了对方,都是好料子,当初买的时候,花了我好几十块钱呢!” 现在她就是搬一些零零散散的东西回来,等到月底那天才是真正的重头戏,这三年期间,她在店里添置了不少东西,那些东西,通通都要搬回来。 别的不说,光是锅碗瓢盆,桌椅板凳,加起来,就一大堆了,她是真需要外援。 “好,等到那天,我们去给你帮忙,什么东西都带走,可不能便宜了对方。”陈美玉痛快的答应了。 到时候,她还要叫上老三一家,这三年,潘叶可没少为她跑腿,现在到了用她的时候了,她要是敢退缩,她就一辈子看不起他们一家。 至于徐清林军两口子,去不去都随他们,两边的关系不冷不热的处着,她不好插手。 不过,说还是要跟徐清说一声的,如果徐清两口子不知情,那就是她的罪过了,但要是知情不去,那就不关她啥事了。 二十八号这天,骆山带着媳妇儿主动去了潘记早餐店。 他一进门,就神情笃定的开口问道:“怎么样?到底考虑好了没有?” “我的耐心是有限的。” “再说,三十块钱,对于你来说,也就九牛一毛,现在我老婆一个月的工资都不止三十块,这个价格,是真的不贵。” 开价三十的那个就是他。 当初他家房子的地段和大小,都跟余老婆子的差不多,甚至他还更便宜,可潘叶偏偏选择了余婆子,这事他可一直都记着呢! 趁火打劫,主要是一个劫,他说什么也得收点利息回来。 现在潘叶被余老婆子那个败家儿子扫地出门,正是他趁火打劫的好时候,如果潘叶搬过去后,生意好,到时候,他再加租就是了,只要潘叶舍不得搬,到时候,还不是专门替他干活挣钱的工具人。 至于陈文良的警告,他压根就没放在眼里,跟钱比起来,对方连个屁都算不上。 潘叶笑着看了看这间屋子:“你没发现我这空了吗?” “三十块钱,我觉得你那间房不值,这个价格,我都能去县城租个铺子了。” 这是真的,她打听过县城的铺子租金,地段差一些的,跟这个价格差不多。 骆山自信一笑:“我知道的,老板娘你的手艺好,做饭好吃,县城自然是能去的,可你能走,你的孩子不能走啊!” “她们还要在镇上读书,你要是走了,她们可就没人管了,这没娘管的孩子,多可怜啊!” “潘老板你这么心软善良的人,肯定是舍不得孩子的。” 他吃定了潘叶,这个钱,她不掏也得掏。 镇上另外几家,已经被陈文良说通了,其中两家,是他的本家,好说话,另外一家,纯粹是胆小怕事,不敢沾惹麻烦,最后,就只剩下他了。 相信潘叶会在他跟陈文良之间,做出最正确的选择。 潘叶笑了笑:“我可以把孩子一起带过去读书,当然,前提是能行。” “算了,不说了,我还在忙,你应该也看到了,就不招呼你们了。” 她还真这么想过,如果真能把三个孩子送到县城的小学去读书,她还真打算去县城开店算了,小地方,体量终究是有限的。 在县城那个地方,只要东西是真的好吃,食客会给你最真诚的反馈。 不过,这个目前还只是一个想法,要真想把学籍转到县城去,还得去找人,拉一下关系。 骆山自讨没趣的带着老婆走了,他就不信,潘叶还真会抛家舍业的带着孩子去一个陌生的地方。 现在搬家,只不过是她拖延压价的一个手段罢了,没错,这只是她的手段,他要稳住。 二十九号那天早上,潘叶起的很早,今天是店里最后一天开业的日子,明天,是月底的最后一天,也是她关门歇业的日子。 墙上的告示,是她最后的告别,当然,就不知道有几个人能注意到了。 店里的人来去匆匆,哪怕有注意到的,也只是扫了一眼,就不再关注,一个花钱,一个提供食物,谁都不欠谁的。 跟潘叶相熟的几个,倒是问了一句,不过潘叶现在都还没有下决定,所以,她也没法给出具体回答。 他们只能遗憾的表示,接下来一段时间,吃不到她的汤粉了,难过,还说,等潘叶重新开业,他们一定会去捧场。 潘叶通通笑着答谢了,这份善意,她心领了。 说实话,她也不知道,自己什么时候,才会继续忙碌起来。 这几年,她太忙,那根弦绷的太紧了,趁着这段空闲时间,她想好好放松放松,休息休息,反正暂时不需要为生存而烦恼,她完全可以放下一切,好好的休息一段时间。 姜雪是八点来的,带着她的儿子,两岁多的小孩儿,正是软糯好玩爱动的年纪,姜雪的全部心神,都放在了他的身上。 这次,她是来找潘叶的,她跟齐术,在镇上教了这么多年的书,资历算是够了,两人的学历,本身就不差,都是高中毕业,现在县城中学扩招,两人被调上去了,下学期,就要去县城工作了。 第一百一十章 服软 潘叶没想到,自己还有这种运道,纯粹是瞌睡来了送枕头,原本还愁怎么把三个闺女送到县城去读书,毕竟她不认识人,可没想到,姜雪两口子,竟然要被调到县城去教书了。 “姜雪,我想把三个孩子送到县城去读书,就是不知道具体该怎么做?” “原本我还两眼一抹黑的,但谁能想到,我运气这么好,你竟然被调到县城去了。” “这事,我只能拜托你了,能不能成,都无所谓,你尽力而为就行。” “需要什么东西,该怎么做,你直接跟我说就是了,到时候,我去跑腿,反正我这店也就今天还开,明天就关门了,我有大把的时间。” 姜雪没想到,潘叶竟然要关门了,这段时间,她忙的很,潘叶这里,一直没来。 如果今天不来潘叶这里,等她关门后,下次再见,就不知道是什么时候了。 “你是想跟着一起去县城做生意吗?” 如果真是这样,那她以后岂不是,能跟潘叶经常见面。 这...简直是太好了。 她原本还在愁,自己到了县城,没熟人,跟家里人闹矛盾的时候,连个落脚的地都没有,这要是潘叶搬去了县城,那她岂不是能经常去潘叶那边了。 “这事我熟,之前我跟我爸一起,把我大伯家的孙子送到县城读书去了,具体需要怎么办,我现在有点忘了,但是我爸肯定清楚。” “每年都有不少人,托我爸把他们的孩子送到县城去读书,放心,问题不大的。” 这时候,县城的教育资源,并没有那么紧张,有点关系,花点钱,还是能把事情给办好的。 大概几十块钱就行了,像潘叶这种,有三个孩子的,还能有优惠,花的钱比单独三个孩子更少些。 这也是姜雪她爸,大家都心知肚明的隐形收入之一,不然,真靠那点死工资,怎么养活一大家子人啊! 潘叶笑了:“是我想岔了,早就该想到找你的,亏我还自己一个人瞎琢磨,纠结了那么多天。” 前世的时候,村里一个九十年代末的大学生,因为有不少同学在县高中当老师,他就能把村里没考上高中的孩子,送到高中去读书,只需要花几千块钱,舍得的家长,还是占多数的。 姜雪她爸,应该也是充当一个中间人的角色,承上启下的那种,问题应该不大。 想到这里,潘叶感觉浑身都轻松了不少,之前那种一直被一件事,给压着的感觉,消下去了。 “那这件事就拜托你了,需要什么东西,你该说说,不用因为咱俩的交情,就觉得不好意思。” 她的意思是,有需要花钱的地方,尽管开口,这是一个人情社会,求人办事的,哪有不花钱送礼的。 如果家里有男人,事情办成,是要请客吃饭的,还要按照过年的招待标准来,不过,她一个寡妇,不太方便,自然是要在走礼这方面,更尽心一些,也就是多花一些钱。 姜雪也不是什么阳春白雪、玲珑剔透的雪人,一些事情,她还是懂的,毕竟从小就见惯了。 “放心吧!不会跟你客气的,真到了需要你掏钱的时候,到时候,我可要狮子大开口的。” 现在,她也就在潘叶这里,待的轻松自在一些了,别的地方,要么是听几个哀怨的女人,抱怨家里的男人孩子,大家聚在一起大倒苦水,还是屡次不改的那种,都是嘴上功夫。 等回去了,还是该怎么样就怎么样,把家里男人孩子,捧的高高的。 “行啊!我就怕你不开口。” 两人说着说着,店里突然来了一个不速之客,是陈文良。 只见他大大咧咧的进门,人刚一进来,大嗓门就嚷嚷开了:“潘叶,给我来一碗瘦肉粉,加个蛋。” 潘叶翻了个白眼:“没有了,什么都没有了,汤没有了,粉没有了,面也没有了。” 有也不卖,什么东西,她对这人烦的很,看到都觉得伤眼睛,还招待,招待个屁。 陈文良气的屁股一抬,直接站了起来:“你什么意思?” “你这敞开门,哪有不做生意的。” 潘叶:“我就不做了,都没了,卖光了,没有我也没办法啊!总不能无中生有,给你变一碗粉出来吧!” 陈文良都快被气笑了:“你这生意还想不想继续做下去了?” “这房子可是我的,你要是惹得我不开心了,我觉得你这生意会很难做啊!” 这就是赤裸裸的威胁。 潘叶:“难做不难做的,跟你没什么关系,反正我也不打算继续干了。” “今天是我干的最后一天,明天就到月底了,放心,该是我的东西,我会全部搬走的,绝对不会留下一丝一毫。” 她这辈子最讨厌别人威胁她。 陈文良没想到,潘叶竟然说搬就搬,他原本以为对方还在考虑,谁知道,潘叶一直没有动静。 眼瞅着马上就到月底了,他实在是撑不住了,就自己找上门来,跟对方谈条件。 “你这房子不租了?” “你在这的生意那么好,能舍得下?” “你不会是跟那姓骆的说好了,退掉我这里,去找那姓骆的,租房子吧?” 潘叶没有正面回答:“无论如何,都与你无关。” 陈文良心里没底,他没有工作,现在吃住都是跟着老娘的,家里唯一的收入来源,就是潘叶现在租的这个房子,一家子人靠着租金生活。 本来就过的捉襟见肘,这要是再没了租金的补贴,一家子人,祖孙三代,难不成,真要去喝西北风啊! 想到这里,他也不倔了:“行了行了,各退一步,我也不要求你嫁给我了,这样吧!你在这里也住习惯了,只要你把我这里每个月的租金,加到三十块,我就让你继续干下去。” “那姓骆的,不也是这个价格?给他,你还不如给我。” “搬来搬去的多麻烦啊!” “而且,我这房子的地段好,风水更好,要不然,你这生意是绝对不会这么好的。” 第一百一十一章 搬家 “我每天那么辛辛苦苦的干活,累到后背都湿透,你竟然跟我说我这里生意好,是你家风水的原因?” “能不能别来搞笑,这种事,一点都不好笑。”潘叶一脸严肃的说道。 “房子的事没得谈了,我一向不喜欢跟不喜欢的人打交道,就这么着吧!明天我的东西会全部搬走,到时候你过来收房子就是了。” 之前林梅三姐妹学籍的事情还没搞定,她就已经在考虑去县城租房的事了,现在三人转学的事有着落了,她更不会继续留在这里了。 这次去县城,如果有合适的房源,她打算在县城安个家,老是租房子也不是个事,她讨厌被人卡喉咙限制的感觉。 如果是自己家的话,那她当然是想怎么造,就怎么造。 现在她手里有一些钱,买个普普通通的小房子,应该是没问题的,如果是临街的商铺,那当然更好,位置啥的,可以偏一些,但是地方一定要够大。 这样,等她生意不好做了,或者说是不想干活了,直接把地皮一卖,也能实现财富自由。 要说未来人的好处,就是这个,她知道未来发展的大概路线,光凭这点,就不知道让她少走多少弯路了。 陈文良有些急了:“有话好好说嘛,你那么着急干什么?” “续租的事情,咱们还可以商量嘛,要是30块钱,你觉得太贵了,价格还是可以谈的,只要你肯谈,那总能谈出一个双方都合意的价格。” “这样吧,你说一个价,如果合适,那你就继续租,不合适,咱们可以慢慢谈。” 潘叶真要是走了,他们一家老小的生活都会没有着落。 潘叶:“没得谈了,我不想干了,打算回老家了,反正老家我还有个几亩地,种点红薯玉米啥的,也饿不死人。” 其实在去年,村里就重新分了地,村里的地都是五年一分的,清明祭祖一结束,没两天,村里就会开会分地,每家每户出个人,一类田二类田三类田,抽到哪里,全凭运气。 潘叶家有四个人,一共分到了三亩七分田,不过她自己不种地,这田,让大伯三叔跟徐清他们三家人给分了,她不需要。 当然,租金还是要有的,大家都这样,她也不好例外,只不过,收的租金格外少罢了,一亩地,一年,只需要给她送五十斤大米过去就行了,别的,她都不需要。 陈文良:“你真不干了?” 潘叶:“真的,我明天就走了,你要是真觉得这地方风水好,你可以自己干啊!” “相信你家祖宗,会保佑你发大财的。” 她就那么随便一说,还带着点反讽的意思在里面,可对方是真的入心了。 陈文良起了自己当老板挣大钱的心思,也不挽留潘叶了,他得回去好好想想才行。 姜雪这个时候,才开口问道:“那个男人说的,要你嫁给他的事,是怎么一回事?” 天知道,刚刚她忍的有多辛苦,才生生止住了嘴巴,没问出来。 这也没什么好瞒的,潘叶把事情的起因经过结果,都老老实实,一五一十的说了。 姜雪没想到,她一段时间没来,潘叶这里,竟然结出了那么大的一个瓜,可恨,她竟然现在才吃到。 “这就是你要关门的原因?” 潘叶点头:“没错,主要原因就是这个,不想与这家人牵扯在一起。” “那镇上的人可惨了,以后就吃不到那么好吃的早餐了。”姜雪自我代入了一下,觉得可能性还是很大的。 潘叶摇摇头:“天下无不散的筵席,我的店关门了,镇上不是还有别的店吗?” “大家仍旧可以去别的店吃早餐,嗦粉啊!不影响什么的。” 人啊,还是要看开一些,有时候,千万别把自己看的太重,当然,也千万别把自己看的太轻。 姜雪带着孩子,在潘叶这里呆到十点多才回去,之前一段时间没见,一见面,她感觉自己与潘叶,就有聊不完的话题,这种畅所欲言,对方还能跟上节奏的感觉,太爽了。 当天晚上,不只是潘叶,梅兰竹三姐妹也都忙活到很晚,帮着一起收拾家里的东西打包装好。 第二天一大早,六点多的时候,大伯大伯母就到她店里了。 “大伯,大伯母,你们怎么来的这么早?” “吃早饭了吗?” “我们都还没吃,你们两人,一起跟着吃一口吧!” 陈美玉连连摆手,拒绝道:“不用了潘叶,你做你们自己的就好了,我跟你大伯,都是吃了早饭才来的,现在肚子还饱着呢!” 他们是来帮忙的,不是来吃饭的,吃饭,多不好意思啊! 潘叶:“都听我的,现在也没啥事,咱们先一起,把肚子给填饱再说其他的。” 家里还剩下不少食材,这顿早饭,做的是相当丰盛,碗里有肉有蛋还有菜。 大伯跟大伯母推迟不掉,到底还是吃了一碗。 他们之前说的吃了早饭也不是说假话,早上出门前吃了两个大红薯,现在又一大碗面下肚,吃的东西,都快撑到嗓子眼了。 “真饱啊!都吃撑了。”陈美玉揉着肚子,发出了由衷的感慨。 潘叶:“那感情好,吃饱了,刚好坐一坐,或者是走动走动,消化消化,咱们先不着急忙。” “我们有整整一天的时间,来收拾,不急于一时。” 陈美玉跟林老大是个坐不住的,眼里有活,知道今天来的目的,一吃完,就兢兢业业的收拾了起来。 桌椅板凳,锅碗瓢盆,通通都带走。 家里三个孩子的书,也要带走,墙壁上粘着的奖状,也被潘叶小心翼翼的撕了下来,虽然撕坏了几张,但结果还是好的。 炉子也要带走,这可是她们吃饭的家伙,是自己自掏腰包买的,跟对方没关系。 装的差不多了,就用绳子把东西给绑在板车上,牢牢的,绝对不会半路掉车。 大伯跟大伯母拉着板车回去后,接替他们来的是徐清跟林军两口子,第二趟,就交给他们了。 第一百一十二章 搬完家 林军徐清拉了一趟回村后,三叔三婶接替他们,拖着板车来了。 这趟,家里剩下的东西,已经不多了,潘叶收拾了一下,家里剩下的东西后,让三叔三婶先走,她最后查验一遍,确保没有落下东西后,再带着旺财一起回村。 搬家搬到最后,只剩下一人一狗外加一辆自行车了。 看着这个熟悉的地方,潘叶在临近关门前,最后回去转了一圈,可惜手里没有手机,不然,高低得里里外外照张相,记录一下,她逝去的三年青春。 锁好门后,潘叶带着大门钥匙找到了余婆子。 “大门的钥匙在这里,你要是不放心,我可以陪你去看看,等你确认,没什么问题后,我再走。” 做事情,她喜欢先把事情给做完,确认无误后,再进行下一项。 未免后面闹出什么事,她可以陪余婆子,去看看房。 余婆子沉默着接过钥匙:“不用了,你的为人我还是相信的,你走吧!” 想到儿子昨天回来,跟她说的,他们自家人一起合伙开个粉店,她就觉得这日子是越过越有盼头了。 她难道看着潘叶挣钱不眼红吗? 不可能的,她是人,还是个穷人。 这不是家里就他们祖孙二人,手里又没钱,穷的叮当响,实在是干不起来,才继续任由潘叶用她家房子挣钱的,好歹每个月能收到一笔租金,养活祖孙两人,不是问题。 现在情况不一样了,她儿子回来了,打算跟本家的一个兄弟,一起合伙开店,那潘叶自然而然是要离开,给腾地方的。 这么些年,她挣了不少,余老婆子没觉得自己需要有什么愧疚心之类的东西,潘叶租她的房子挣了钱,对她好,那都是应该的。 “那行,我走了。”潘叶转身离去,没有一丝犹豫。 如果不出意外的话,两人以后的生活,将不会再有交集。 回到店门口,潘叶看到乖乖趴在自行车旁休息的旺财,心里面有一种暖暖的感觉,她还有狗子。 旺财来家里,已经三年了,从最初的小奶狗,能随便拎着就走,到现在的大壮狗,没把子力气,是绝对抱不起它的。 旺财是土生土长的土狗,但是体格十分健壮,身高体长,现在的体重将近四十斤了,跑起来的速度非常快,至少比她骑自行车的速度要快。 潘叶在前面骑车,旺财在边上跑着,它很听话,紧紧跟着主人,它一停,被田野里的飞鸟吸引了注意力,潘叶就叫它的名字,很快,它就会跟上来。 旺财是一条好狗,很通人性。 这段时间,正是农闲的时候,村里的人没事就会到村口的大榕树底下坐着,吹吹风,聊聊天,微风轻轻拂过脸庞,只是简单的交谈,就能抚慰他们连日的辛劳。 潘叶的回归,在村里算是一件大新闻了,毕竟之前潘叶的生意在镇上做的红红火火,大家都默认潘叶在镇上扎根,不会回来了,谁知道,潘叶竟然又搬回了村里,住进了那间低矮的茅草瓦房。 “潘叶,你回来了啊!东西搬完了吗?”罗婶子脸上带着笑容,很高兴,这可不是什么虚情假意,她是真心实意,心里面,更高兴,都快要乐疯了。 她早就看不惯潘叶了,一个没人撑腰的寡妇,在镇上的小日子竟然过得风生水起,看的人眼红的不行。 在这个大家都穷的那么一致的时间段里,潘叶她致富了,能不让人眼红吗? 现在潘叶在外面惹了事,混不下去了,早餐店也关了,她高兴的不行,因为她知道,潘叶也跟她们一样了。 哪怕自己上不去,但是看着人掉下来,是件十分让人高兴的事,只要大家都穷,那就很好,她能装作忘掉自己很穷这件事。 边上的王麻子老婆笑着答道:“怎么?没搬完,你还要去帮忙啊!” 她就不信,这死老婆子,会有这份心。 罗婶子:“她有叔伯兄弟帮忙,哪用得着我啊!” “对了,潘叶,你那早餐店干的好好的,生意也不错,怎么突然之间不干了啊!” “是不是发生了什么事?” “我们也不是什么外人,你跟我们说说呗!保证不给你传出去。” 潘叶笑了笑:“我能出什么事啊!” “就是这几年,太累了,现在钱也挣到了一些,就想着好好休息休息,没别的原因。” “你们慢慢聊,我家里一大堆东西,还没收拾,家里好几年没长住过人了,不收拾,没法住。” 这个时候,大家手里都有一些钱了,村里的人,基本上都把泥砖房推倒重建成了砖瓦房,村里的泥砖房,也就最穷的几家跟潘叶,还住着了。 如果要去县城买房子的话,那她就不急着新建房子,把钱花在刀刃上,反正再过几年,水泥房,就该兴起了。 到时候,家里但凡有点钱的,都想建栋水泥平房,别的不说,晒东西是真的方便,农村就图这一点。 麻婶子:“你快去,我们就不耽误你了,还是家里的事要紧,我们这在就是随便闲聊,什么时候,去找你聊天都行的。” 她觉得潘叶人蛮好的,虽然不太爱说话,但对人很礼貌,在镇上这么些年,也给村里不少人帮了忙,比如说村里的菌子,自家酿的红薯酒,有不少,都是通过她的渠道,给卖出去的。 人家一没抽成,二没收钱,纯粹是帮忙牵线搭桥,无亲无故的,能做到这个份上,已经够可以了。 而且,村里有白事,她就从没缺席过,哪次不是人到礼到,出殡那天,更是连生意都不做了,在村里窝着帮忙,手脚勤快,还有一把子力气。 前些年,潘叶在村里的名声不太好,因为不少老人都觉得她不孝顺,太狠心了,近两年,倒是好很多了,人的眼睛是会看的,这人到底如何,大家眼睛都不瞎。 与之相反的是牛大嘴,这两年,人是越来越差劲了,懒的不行,又懒又馋,每次有啥事,干活的人里面没有她,嘴馋倒是第一名。 第一百一十三章 修整 潘叶回到家,看到堂屋里面堆着的一大堆东西,脑袋已经在开始痛了。 在收拾这些东西之前,她得先把家里打扫一遍,家里那些老旧的家具上面,都落了不少的灰,这要是不打扫打扫,没法住人。 她最先收拾的是家里的两张床,上面的杂物先搬下来,又用湿帕子把木板上的灰尘全部擦拭一遍,一共擦了两遍后,就不管了,等晾干后,就能铺床了。 现在是她一个人收拾,速度自然快不到哪里去,一个人的干活效率是最低的。 陈美玉在潘叶收拾屋子的时候,端着一碗清汤面过来了。 “潘叶...潘叶...” “我做了面条,给你端了一碗过来,快尝尝。” “我的手艺肯定是比不上你的,你快尝尝,我们两个到底差了几分。” 她知道潘叶今天搬家,肯定很忙,没时间做饭,所以特意多做了一些面条,给潘叶送一碗过来。 潘叶灰头土脸的走了出来:“大伯母,你怎么来了?” “这是你做的面条?” 得到肯定的回答后,潘叶直接接了过来,态度很自然,一点不扭捏:“那我就不跟你客气,见外了,我这会子是真的饿了。” 一碗面,愣是让她吃出了家的味道,不过,很快,她就觉得自己有点过于矫情了,都这时候了,想这些有的没的,纯粹是吃饱了撑的没事干。 “这面好吃,我很喜欢。” 陈美玉:“你喜欢就好,下次去我那儿,我还给你做。” 两人的相处,既像是长辈与晚辈之间,也像是朋友之间,一向和谐。 潘叶吃的速度很快,三分钟没到,一大碗面就全都进了她肚子。 “大伯母给。”潘叶把碗递了回去:“我这里灰尘多,我这一身都是灰,等我收拾好了,我再去你那里坐。” 陈美玉笑着点头:“行,我可在家等着你了,你要是不去,我绝对要你好看。” 临出门前,陈美玉转过身问道:“你这里,真的不需要我们帮忙吗?” “人多力量大,如果有我们帮忙,你很快就能干完的。” 潘叶摇头:“真不需要,这些,我自己都能搞定的,你们能帮我把东西搬回来,已经帮了我很大的忙了。” “也就是我现在还没安定下来,更没收拾好,不然高低得请你们吃顿便饭,再等两天吧!等我收拾好,我再请。” 一个人逞强的后果,就是等到下午五点多,林梅三姐妹放学回来,潘叶都还没收拾完。 看到三姐妹,潘叶就像是看到了救星:“你们终于回来了,我都快忙疯了。” “现在就剩一些结尾的小事情了,都交给你们了,我不想动了,就想躺着,好好睡上一觉。” 林梅看着焕然一新的老家,点点头:“妈,你坐着休息一下,接下来就看我们的吧!” 林兰林竹也不甘示弱,镇上虽然好,但她们还是喜欢这个只属于她们的家,在这里,没人能赶走她们。 自己家,和租的别人家,她们还是分的很清楚的。 “对,接下来,有我们。” 三姐妹对于收拾东西干家务,是轻车熟路且动作娴熟的,很显然,这些活计,以前也没少干。 潘叶对于她们自然是放心的,安心的当起了甩手掌柜,坐在搬回来的躺椅上,慢悠悠的看头顶的蓝天。 白云的形状,路过飞鸟的颜色数量,这些东西,都能得到她的注意力。 看着看着,就想要睡觉了,要说她对这一世什么最满意,那当然是好的睡眠质量,随时随地都能睡觉,一点都不挑地。 等潘叶再次醒来的时候,时间已经来到了六点半,林梅三姐妹,已经把厨房给收拾出来了,饭煮好了,菜切好了,锅也洗好了,就等着人来做了。 虽然三姐妹,都学着炒过菜,不过那味道,只能说是能吃,跟好吃搭不上边,要想不委屈自己的胃,还是得把亲妈给请出来。 “妈,我给你烧火。” 老家的厨房,是柴火灶,一边炒菜一边烧火很麻烦的,还是有个人帮着一起干最好。 潘叶只负责炒菜,其他的啥都不管。 晚上吃完,三姐妹在厨房,一个烧火,两个洗碗刷锅,分工明确。 烧火是因为要洗澡,洗澡需要一些热水,现在虽然是夏天,但是井里面的水还是很凉的,潘叶需要往里倒一些热水,掺着用,不热不凉,温温的就很好。 四人身上都沾染了不少灰尘,都需要洗澡换衣服,才能上床去睡觉。 回到村里的第一个夜晚,原本潘叶以为自己会胡思乱想,睡不着,谁知道,她几乎是一粘床,眼皮子就跟粘上了似的,睡的那叫一个香。 可能是太累了,还打起了小呼噜,咕噜噜的,像极了猫科动物的低吼声。 第二天,潘叶醒的还是那么早,不过她起的很晚,醒的早,起的晚。 一醒来,她就放反射性的起床穿衣,随后,才反应过来,又躺回去睡了个回笼觉。 等她正式起床,林梅三姐妹都不在家了,她们是学生,只要没大事,是绝对不可以随意翘课迟到的。 洗脸刷牙洗漱,等忙完这一套,时间过去了五分钟,锅里有热着的馒头,她拿起就能吃。 馒头虽然是前天晚上做的,但是一点异味都没有,毕竟每天要蒸一次,也算是消毒杀菌了。 吃早餐的时候,三婶陈雨突然走了进来:“潘叶...潘叶...我们要去捡蘑菇,你去不去?” 其实她已经去过一次山里了,这是今天去的第二次,在山上,总能捡到一些还没被人发现的菌子,菌子这种东西,是捡不完的。 “我就不去了,刚搬家,家里的事情多的很,没时间去。”潘叶婉拒了。 今天她是真的觉得疲惫,整个人都懒洋洋的,压根就不想动弹。 陈雨觉得有些失望:“好吧!你好好休息,下次我再来找你。” 话虽然是这么说,但是这次你没接受,下次再来叫她,就不知道是什么时候了。 第一百一十四章 县城看房 上 过了差不多一个星期,潘叶才通过闺女林梅,得到了姜雪传来的消息,两人约定好初九赶集那天,见面。 到了那天,潘叶早早的去了石牛镇上等着,两人约好在陈记面馆吃早餐。 潘叶原本是坐着的,一看到姜雪,直接站起来招手,示意她来这里:“来我这里坐,我先去点餐。” 到了厨房连接外面的窗口,潘叶对着里面的刘春香说道:“来两碗瘦肉粉,加蛋。” 干了这么些年,刘春香的手艺,比之前进步了一点,不过有限,潘叶开店的时候,照样能把她给压死,但是现在潘叶没干了,她这生意,一下子就好了起来。 以前刘春香一见到潘叶就鼻子不是鼻子,眼睛不是眼睛的,现在她看到潘叶,态度就和善多了。 只要潘叶不在镇上跟她抢生意,她保证,自己对她的态度,会一直这么和善。 “好嘞,等会儿就好。” 潘叶直接付钱,先把钱给付了,免得后面她跟姜雪两人因为这个事情扯皮,她最讨厌跟人扯皮,纠扯不清了,先避免。 “我原本以为我来的还挺早,毕竟你赶过来,需要时间,没想到你竟然来的比我还早一些。” “你什么时候来的?没等太久吧!”姜雪有些不好意思的问道。 现在已经快到八点了,她原本是想早点出门,在陈记等潘叶来的,然而家里的孩子实在是太粘她了,又闹腾折腾了好一会儿,才躲着孩子,把他给甩掉。 如果不躲着孩子出门,那她大概率会带上一个麻烦的拖油瓶。 孩子还是小时候好玩,可爱又惹人怜爱,她儿子现在两岁多,正是人憎狗厌的年纪,她平时有事,比如说上班,都是不带他的。 还好不用时时带着他看着他,不然她怕是要疯。 潘叶笑着答道:“我才刚来没多久,就坐了一会儿,你就来了,没等多长时间。” “我猜你肯定还没吃饭,我已经点了两碗粉了,等粉上来了,咱们两个边吃边聊。” 既然姜雪约她在陈记见面,那她肯定不会在家吃早饭。 在早餐店见面,却不在这里吃早餐,那不是有病吗? 姜雪:“那就麻烦你了,我也不跟你假客气。” “转学的事,我问过我爸了,问题不大,你直接向三个孩子的班主任,提交转学申请就可以了,需要带的材料,我都记下来了。” 姜雪从兜里掏出纸条,递给潘叶:“给,你收好。” “到时候,你照着上面写的带就是了。” “如果学校审核通过,并在转学申请表上加盖公章,签署同意转出意见,这一步完成后,学校就会为学生开具转学证明,并办理相关的学籍转出手续。” “虽然这事听起来挺麻烦的,但是实际办起来却并不麻烦,你要是不熟悉学校里的人,到时候,带着证明和申请书来找我,我带你去跑,保准一跑一个准,不让你白跑一趟。” 说到这里,姜雪似乎是想到了什么:“现在最关键的不是她们转学的事,而是你的事。” “她们转学的事好办,等你在县城定下来了,她们就能转到附近的学校去,可这一切的前提是,你要在县城定下来。” “据我所知,你应该还没有去县城看过吧!” 这段时间,潘叶是一点消息都没有了,应该是一直窝在乡下,没动弹,等她的消息。 潘叶点头,心里有点底了:“放心,我绝对不会再偷懒了,改明儿我就去县城转一转。” “对了,你在县城有没有什么认识的人?就是在管理房屋出售租赁的那种地方,工作的亲戚,我去了县城,就是两眼一抹黑,压根就没熟人,办起事来就很麻烦。” “如果你有亲戚干这个,我就省事了,直接去找对方就行了。” 如果真的有,那自然是最好的,如果没有,那就算了,她顶多是费点时间,在县城多跑几段路。 姜雪认真的思索了一会儿,自家的亲戚网,确定了,没有在房管所上班的人。 潘叶并没有露出失望的神色:“没关系,我到时候,去县城找人问问,总能问到的,就那芝麻大点的小县城,难不倒我的。” 这时候的企业,绝大多数都是国企,数量还不多,问出来地方后,一找一个准。 姜雪:“到时候我跟你一起去,看有没有合适的房子租。” “我跟齐术两个,都是新调过去的老师,现在住房那么紧张,谁知道,我们能不能分到房子。” “如果分不到独立的房子,那就需要在外面租房,房子太小也不行,住不下,毕竟是一家五口。” 如果家里只他们一家三口,分个单间也是够住的,可关键是婆婆跟便宜女儿的问题,总不能把这两个人单独撇在镇上生活吧! 哪怕她做通了齐术的工作,她婆婆也是要闹的,这人豁的出去,闹到最后,妥协的还不是他们,索性刚开始,就把两人给带上。 她也想开了,带上婆婆,对方还能帮她带孩子,她也不吃什么亏。 潘叶点点头:“行,你什么时候有空,到时我来找你。” “我现在又不干活,随时都有空的,主要是看你的空闲时间。” 她在乡下的地全都租给了别人,一点都没剩,所以她现在闲是真的闲,随时都有空。 “后天行不行?我那天只有一节课,可以让齐术,给我代一节课,到时候,他再还回来就是了。” “行,到时候,大早上,我去找你,咱们两个是自己骑自行车去?还是坐大巴车去?” 既然要问,那就问清楚了。 “我们...” “加蛋的瘦肉粉好了,潘叶,你的粉好了,两碗,过来端粉。”刘春香站在厨房特意开出来的窗口后面,叫道。 别的还好,主要是煎蛋费劲,毕竟她就一个人,有点忙不过来。 潘叶立刻站了起来:“先去端粉,具体的,咱们等会儿再说,不急于一时。” 姜雪爽快的答应了,她也饿了,天大地大,还是吃饭最大。 第一百一十五章 县城看房 下 到了去县城看房的那天,潘叶一大早就骑上自行车,去了镇上找姜雪。 她到齐家门口的时候,姜雪正在刷牙洗漱,此时天刚蒙蒙亮,除了她,家里其他人,都还在床上睡觉,没有起床。 姜雪也就是有潘叶作伴,才决定跟着一起去县城看房的,如果没有潘叶,那她应该会把这事全权交给齐术。 真到了做决定的时候,她再过去看一眼给点意见就行了,才不会跟着一起跑上跑下的去找房子,太累了,她不喜欢。 “唔...李...来的...真枣...” “呜呜...tui...”等把口中的牙膏沫子吐出去后,姜雪说话的声音终于清晰起来了:“潘叶,你来的可真早,我还以为我要在家里等一会你呢!” 她今天破天荒起了个大早,原本以为自己已经够早了,谁知道,潘叶更早。 潘叶:“收拾好了吗?” “收拾好了,那咱们两个就出发了,现在天气还早,咱们自己骑自行车去县城,大概要花半个多小时,到了后,刚好可以在县城吃个早餐。” “我到了县城,应该也是做早餐生意,今天我请你吃早餐,麻烦你陪着我一起去考察一下这门生意到底可不可行,给点意见。” 以前她去县城都是来去匆匆的,而且早上她没时间去,一般都是中午或是下午去的,急急忙忙的买好东西就回来了,还真没在县城吃过几顿饭。 清河县是个偏僻落后的小县城,四面环山,交通不便,别的地方都依靠各种原因,发展起来了,清河县却因为交通的阻碍,经济发展停滞不前,里面的东西出不去,外面的东西进不来,久而久之,清河县的经济,成为了安市垫底的存在。 潘叶跟姜雪两人骑车的速度并不快,主要是潘叶顾忌着姜雪,特意放慢了速度。 上坡路两人都挺老实的,一点不逞强,乖乖的推着车往上走。 等到了县城,时间已经来到了七点多,二人经过长时间的运动,早已经饥肠辘辘了,别的什么事情都不想了,直接找了一家生意不错的早餐店,走了进去。 “老板,两碗面,各加个蛋,外加一份烧卖。” 她看蒸屉里的烧麦是用糯米跟面皮做的,里面馅料里有橙黄的糯米,油汪汪的,期间还夹杂了青色的豌豆,黄色葫芦卜,颜值十分能打,光是看着,就足以让人心动。 姜雪拉了拉潘叶的袖子:“你点那么多干什么?一人一碗面就可以了,还加蛋,这不要钱吗?” “那烧麦就更不用说了,贵,而且咱们已经有面了,你去把它退了吧!到时候,要是吃不完,就可惜了。” 她已经不是以前那个花钱大手大脚的小女生了,家庭主妇当久了,是真的见不得潘叶把钱花在这种无关紧要的东西上面。 能吃饱肚子就行了,别的都不需要,把钱存起来,万一出了什么事,还能有钱拿出来应急。 潘叶才不听她的:“那烧卖多漂亮啊!我就不信你能忍得住不吃。” “就是你忍得住,我也是忍不住的。” “快吃,你要是不吃,我可就不客气了,来都来了,点都点了,要是一口没吃到,多吃亏呀!” 潘叶自己先尝了一口,有点淡了,而且,感觉油有点多了,吃着觉得腻。 她没打算卖这个,费时费力不说,还卖不了多少钱,她要是想不到好点子,那还是乖乖卖汤粉吧! 至少这个事,她干得久,熟能生巧,现在手艺,已经算是非常不错的那种了。 吃饱喝足,两人拍拍屁股去找房管所了。 问了三个人才找到地方,两人到的时候,房管所的人刚上班,还挺齐的,运气算不错。 找到一个大姐,得知两人的来意后,直接把一个小年轻叫到了两人的面前。 “这是小徐,我们这新来的,他还需要历练,这次,就让他带着两位,去看看房子。” 清河县房屋的出售租赁,都绕不开房管所。 潘叶跟姜雪什么话都没说,只跟大姐道了谢,就跟着小徐出门了。 小徐是个高中毕业没多久的小年轻,话还挺多的,姜雪是个老师,对刚毕业的学生,有加成,两人还真挺聊得来。 聊着聊着,就到地方了,瑞兴学校对面的居民楼,建的挺杂乱的,除了留出来的路,其他地方,都被建筑牢牢霸占了,毕竟这可是学校对面。 哪怕人再蠢点,也知道这里的位置好。 路面并不宽,最多最多,也就过辆小车。 小徐带她们去看的是一套四十多平,两室一厅的房子,厕所跟浴室,是公共的,在楼梯拐角那里,每层都有。 姜雪觉得挺满意的,屋子挺好的,最主要的是,离学校很近,方便她跟齐术上下班。 再说,这可是楼房,住楼房干净,不漏雨,光凭这点,她就心动不已,她就喜欢楼房,别的不考虑。 不过,她也没贸然下决定,而是让小徐带着她去看一下别的房子,总得看看别的,有对比,她才好做选择啊! 这事还不仅仅是她的事,等看完了,她也不能直接下决定,还得回去,跟婆婆男人商量一下。 小徐一共带着两人去看了三套离瑞兴学校很近的楼房,才带着潘叶去看商铺。 要说最满意的,还是离瑞兴学校不远不近,走路仅六七分钟的二层小楼,一楼是商铺,二楼是自住的房子,真的是哪哪都合乎她的心意,就一点,有点贵。 这栋小楼的面积并不算小,有八十个平方,里面都装修好了,房主一家跟随着儿子的工作,搬去了省城,这套房子,自然被闲置了。 这又不是家里的老宅,当初建这房子也是为了做生意,这会子委托给房管所,主要是为了卖,两万五千块钱是底价,高于这个价的,房管所抽10%,要是卖不掉,那就租出去,一年的租金四百五十块。 这是一个十分微妙的价格,在这个小县城里,能租得起的,选择更多,这房子的位置,并没有瑞兴学校两侧的商铺好,价格却差不多,甚至更贵,想租的又租不起,于是,这房子,被闲置到了现在。 第一百一十六章 黄了 潘叶看好的房子,房主不在家,要想沟通,得通过电话,所幸房管所留有那家人的电话。 借着房管所的老式手摇电话,小徐直接打了过去。 “谁啊?”不耐烦的声音,在小徐耳边响起。 “王姐,是我啊!” “我是小徐,在房管所上班的那个小徐。”小徐的声音,不疾不徐,带着些许安抚性质。 王姐哦了一声,语气中的不满少了一些,不过,说话的气势还是很足:“你给我打电话干什么?” “要是没事就别给我打,我给你们留个号码,不是让你们来骚扰我的。” 姜雪可能因为声音太小,没听清,但是潘叶的五感灵敏,对两人的对话自然是一清二楚的。 她没想到,那栋房子的房主,竟然是这个脾气,跟脾气不好的人打交道是有点麻烦的,跟脾气不好的房东打交道更麻烦。 好说话,人也温和的房东,在租户的心中,是能加分的,与之相反,是减分的。 租房这件事,本来就是一个相互筛选的过程,房主筛选租户,租户筛选房主。 小徐这次忍不住了,语气中带着些许无奈的说道:“王姐,我是有事才给你打电话的。” “今天我带着人去看了你那栋房子,对方比较满意,所以让我来问问...” 那个叫王姐的,没等小徐把话说完,就直接打断了他:“是谁呀?男的女的?” “是要租我的房子,还是买啊?” “小徐对我的事,你也要上点心,我那房子在你们那里挂了那么久了,现在还没卖出去,再继续这样下去的话,我会怀疑你们的能力的。” 她的倾向还是卖,卖了的钱抓在手里,干点什么不好,那个小县城,她可能一辈子都不会再回去了,留栋房子干嘛?碍眼吗! 她又不是没有房子住,老家还有栋老宅呢! 到了大城市,她感觉哪哪都是机会,有钱投资点什么不好,守着那份死租金,没什么意思,现在别人下海都挣大钱了,她看着眼红,也想跟着吃口肉,就是手里没钱。 家里男人跟儿子怕她故态复萌,去赌场赌钱,平时给钱老小气了,她现在都是偷偷摸摸,打点小牌,一点不过瘾。 小徐心里感觉有点不舒服,但是具体怎么回事,他有点懵,暂时还没理清楚,更不知道,怎么回怼过去。 “这样吧,王姐,我让她来跟你说,我对她的情况还不是很了解。”说完,小徐直接把话筒递给了潘叶。 王姐此时还在持续输出中:“你不清楚,你帮他打电话打到我这里来,这是你的工作,是你的责任,不该由我来帮你问询打听。” “你要是再这样,小心我投诉你...” 潘叶不想听她那些废话了,直接开口道:“王姐你好,我是潘叶,这次来问房的就是我。” “我刚刚去看了您家的房子,大体还是满意的,但是一些小的方面,还是有一些瑕疵。” “价格方面,咱们两个可以谈一谈吗?我觉得450一年,有点贵...” 王姐不耐烦的打断:“我就是这个价格,你爱租不租,大把的人租,我家的房子地段那么好,空间还大,里面的装修我都花了不少钱,你懂什么呀?” “就这个价格,我都是咬牙又咬牙才给出的,你竟然还想跟我讨价还价,未免也太不识好歹了...” 潘叶直接把话筒移开了一些,对方的情绪有些激动,说话的声音难免大了一些,正常人都觉得刺耳,更别说五感灵敏的她了。 捂住话筒,潘叶对着小徐摇摇头,就这样的房东,她实在是消受不起。 过了十几秒,小徐接过话筒,对面传来一声怒吼:“人呢?死哪儿去了?” 随后,啪的一声,电话被挂断。 从早上七点多,打牌打到十点多,接近十一点,兜里好不容易存下那点钱,全都输个精光的王姐,挂断电话后,烦躁的抓了几把自己的头发:“操,今天就没一件事,是顺的,连老天爷都跟着我作对,三家赢钱,就我一个人输。” 另一边,小徐颇为无奈的看着手里已经被挂断的话筒:“这王姐其实人还是不错的,就是脾气爆了一点。” 他试图挽回一下,很显然,失败了。 姜雪拍了拍他的肩膀,安慰道:“行了,你也别说这个了,我们都明白。” “走吧,时间也不早了,一起去吃顿饭吧!你都跟着我们两个跑半天了,请你吃顿饭,是应该的。” 小徐今年才十九,比潘叶小了十几岁,跟姜雪的年龄差,也有八九岁,两人都是把他当弟弟来看的,相处上,自然随和很多。 “这怎么好意思呢?我们房管所有食堂,我可以去吃食堂的,食堂的饭也很好吃。”小徐推辞。 姜雪拉着人就往瑞兴那边走,学校两边还是有不少吃饭的地方的,便宜还实惠,人流量大,生意一向不错:“你就当给我们两个带路了,我们对这边,不太熟。” “你要是觉得不好意思,那就吃完饭,再带我们去看看房子,帮助我们找到合心意的房子,比什么都强。” 潘叶点头:“是这个理,今天中午我请客,不用跟我客气。” 这两个人,严格来说,都是帮她干活的,她请客是应该的。 姜雪不答应了:“今天早上的早餐都是你请的,今天中午你可别跟我抢啊!” “你要是再这样,以后我就不跟你一起去吃饭了。” 这有来有往才是她的为人作风,一味占便宜,她做不出这种事,也没那个脸。 “本来今天你就是陪着我来的,再说我还有事请你帮忙呢!” 姜雪推开潘叶,指着她说道:“一码归一码,你可别给我瞎搅和。” “今天的事,我也有份,今天中午我请,你要是再跟我争,我可就生气了,很难哄,哄不好的那种。” 她有自己的做事原则。 小徐看两人争着买单,只觉得有意思,两人的感情肯定很好,当然,都是不错的人。 第一百一十七章 新目标 下午的时候,潘叶看中了瑞兴大门右侧的一间商铺,铺子的实用面积是三十五个平方,房子布局是方方正正,一眼望到头的出头,很宽敞。 除开厨房,在里面摆下五六张桌子,还是没问题的,过道还能留出来。 而且,二楼也是房主的,也就是说,他能把一楼租下来做生意,二楼租下来住,别的不说,方便肯定是方便。 通过小徐,潘叶了解到,面前的这一整栋楼,是两兄弟合伙建的,一人三间商铺,二楼的房间也一样。 整栋楼的占地面积,超过二百平,要知道,这可不是普通地方,而是清河县最大的中学门口两边的地皮,没点身份背景,压根就拿不到。 “小徐,这铺子,那老板卖吗?作价多少啊?”潘叶好奇问道。 她现在纯粹就是好奇,等以后有钱了,倒是可以想办法买过来。 现在有钱在小县城里买商铺,买地皮,绝对是稳赚不赔的买卖,商铺还好,翻的有限,还得看位置,但是地皮就不一样了,要是位置买的好,那就发财了,短短几年时间,可能会以原价的几十上百倍卖出,干什么生意,都没有这个挣钱。 她前世,可是看过活生生的例子的,老家的邻居,贷款跟人合伙在县城买地皮盖楼,赚的是盆满钵满,直接翻身奔小康。 零几年的时候,一块地皮,两百多个平方,四五万块钱就能买到,过个一两年,以一百多万的价格,卖出去的事情不是没发生过。 “好像是一万出头的价格吧!”小徐沉吟了一会儿,说道。 具体的,他有点忘了,但是肯定是一万往上走一点的价格,不多,好像是个挺吉利的数字。 这个价格,已经非常之贵了,要知道,这可是三十五个平方的纯商铺,不带二楼的那种。 确定了,这是她买不起的房子。 潘叶没有贷款买房,提前消费的习惯,只要她没有那么多钱,就不会想着去买。 欠钱这个事,对她来说很严重,只要这钱不还完,她的压力,就会与日俱增,直到把钱给还了为止。 “这间商铺的租金是多少?”这里离瑞兴学校的大门口,也就七八十米远,很近很方便。 如果味道好,生意肯定差不了。 “四百五十块钱一年,比之前看的王姐那套房,面积小了一半多,而且,还没有二楼。” “二楼,你要重新租。”小徐个人还是觉得王姐那套房子,更值,更划算一些。 不过,这是潘叶租房,不是他。 潘叶:“二楼的租金大概要多少?” 如果太贵的话,她还是另外找个地方租个便宜的房子吧! 反正她有自行车,有交通工具的辅助,不会耽误太多时间,就是麻烦一些。 “你等会儿,我到时候去帮你问问。” “我记得你这铺子上去的那间房,被隔出了两个卧室,还有一个小饭厅。” “你要是真的看中这里,我现在就可以带着你去找他,就是这间商铺的房主。” 他如果没记错的话,李先生是更倾向于租房子的,这三个商铺,半栋楼,是他留给儿孙后辈的产业,只凭租金,就能解决他们一大家子人的吃喝问题了。 要说会过,还得是老人,他这算是为这个家,在下面铺了一张拦截网。 潘叶:“嗯嗯,咱们现在就去找房主,如果价格合适,对方好说话的话,那就这么定下了。” 她做事喜欢快刀斩乱麻,她跟姜雪不一样,姜雪家里能做主的人太多了,也就限制住了她的发挥,但她这边,做主的就她一个,如果真的看好这间铺子,今天就能定下来。 小徐没想到惊喜来得这么快,他完成一单,等到月底的时候,是有奖金的。 他入职几个月了,还没开过张呢! 虽然奖金不多,也就几块钱,但是象征意义大啊! “好嘞,我这就带你去...李正福先生家。” 确定了,房主的名字,就叫李正福,等会儿可千万不能说错了。 “李正福就住在这栋楼里面,走,我带你们去找他。” 小徐带着两人往前走了几米,进入了一条仅容两人并肩行走的狭小楼道,尽头是一个楼梯,二楼的第三家,就是李正福老两口的住所。 老两口的隔壁,住着他兄弟,李正富两口子和她们没出嫁的小闺女。 “咚咚咚...”敲门声响起,屋内正在看电视的李正福推了一下老伴:“去开门,家里来客人了。” 欧淑娟叹了一口气,站了起来,这场戏现在正唱到了关键时候,是最好听最好看的那段,结果,她被老头子打发出去开门了,郁闷,除了郁闷,还是郁闷。 她是一个看起来十分温婉秀气的女人,岁月在她的脸上留下了痕迹,可那种从骨子里散发出来的东西,是年龄遮盖不了的。 岁月不饶人,但从她的脸上依稀还能看到,她年轻时候的风采。 “你们是?”她很确定,自己不认识这几个人,特别是,对面还有两个女人,都年轻的很。 爱脑补的她,此时已经在心里给三人安排了一出三角恋的狗血戏码了。 小徐赶忙做自我介绍,把人的注意力拉了过来:“李太太,你好,我叫徐正洲,是在房管所工作的工作人员。” “你们不是在我们那里,填报了信息,家里的铺子和房子正在招租吗?今天刚好来了两个看房的姐姐,我带着她们过来看看。” 小徐说话的声音不卑不亢,光这份气度,欧淑娟就对他很有好感。 房管所是有商铺备用钥匙的,房主们也不担心丢东西,毕竟空荡荡的,要不就是一些不值钱的东西,丢了也不心疼的那种。 就这,还有什么可担心的,总不能是怕铺子里那几块砖头,被人给偷了吧! 欧淑娟闻言点点头,眼中闪过一丝惊喜:“原来如此,块进来,进来说话,不用客气,我家老李在家呢!” 话落,她直接朝着里面叫到:“老李,有人来看铺子了,快过来,别看那破电视了。” 第一百一十八章 五百五十块 两边说话都挺痛快的,好商好量,有说有笑的,就把租金的价格给定下来了,一楼的门面跟二楼的房间,全部加起来,以五百五十块钱一年的价格,租给了潘叶。 潘叶直接就交了50块钱的定金,剩下的五百块钱,分成五次,一次一百,两个月一交。 也就是说,五百五十块钱,分成六次交,一年十二个月,两个月一交,除开第一次是交五十,剩下的五次,都是交一百块。 从房管所出来,姜雪不敢置信地看着潘叶手里的合同,她以为很麻烦的事,结果却在她的眼皮子底下快速的办成了,反倒是自己这边,以为很简单的事,现在还拖着。 欧淑娟十分热情的拉着潘叶跟姜雪的手,要两人跟她回家,去她家吃晚饭。 “你们两个别跟我老太婆客气,难得来一次,要是连饭都不吃一顿就走了,我家老李肯定会生我气的。” 这倒是真的,她家死老头子最是热情好客,要面子,不吃饭,对别人来说没什么,但是对他来说,就觉得有点失礼了。 再说,她看两人顺眼的很,都是眼神清正,识礼通事的好孩子,跟人打交道,她一向凭的是感觉,这两人,给她的感觉对了,自然热情有加。 不然,哪怕有老头子的原因在,她也不会对两人这么热情,再说,老头子倔是一方面,但另一方面,她的意见,还是很重要的。 不想招待的人在家,她直接就跑儿子那边去看孙子去了。 “欧姐,其实我也不是故意要跟你客气,实在是今天有点不方便,我家里还有三个小孩子,等着我回去呢!” “今天我有事,中午饭都是她们姐妹几个早上的时候,自己糊弄的,下午我要是不回早点,家里几个孩子,我实在是放心不下。” 也就是现在家里几个孩子大了,她才放心一些,也没有拖别人帮她照看,不想麻烦别人。 如果搁在以前,她是肯定不会放心的,中午的时候,会让罗丹翠去家里,帮她看一下她们。 至于做饭这件事,就更不用担心了,也许是看她经常在厨房跟油烟打交道的原因,姐妹三人都对做饭这件事,有些好奇,别的不敢保证,但是有米有菜,她们姐妹三个,单挑出来一个,都能整几个家常菜出来。 姜雪在一边连连点头:“确实是这样的,潘叶她家里还有三个孩子,五点放学,我们得赶紧回去了。” “不说她,我家里还有个两岁多的小娃娃,这么久不见,我是真的惦念。” “欧姐,好意我们心领了,等我们搬到县城后,再一起吃饭也不吃,现在是真的不方便。” 她想儿子了,哪怕儿子在她身边的时候,她会觉得不耐烦,但是一离开这么久不见,就念的很,想快点回去看见他。 潘叶:“如果李先生有说辞的话,我可以先去跟他说清楚。” 从两人的相处上来看,很显然她的丈夫是占据主导位置的,她不愿意因为自己让欧大姐为难。 欧淑娟连连摆手:“不用,哪用那么麻烦,等会儿我跟我家老李把话说清楚,就行了。” “你们两个既然家里有事,那就先走吧!” 等分别了后,两人骑着自行车,一前一后的走了,在平坦的路段,两人有时候还会并肩而骑,说说话,不过这种时刻很少。 这时候的路,也就那样,得时刻注意脚下,摔一跤,可不是好玩的,摔实了,弄个头破血流,那是常事。 到了镇上,两人停在那个即将分别的路口。 潘叶:“什么时候,你要再去县城,记得让我闺女给我传个信,你定好时间日期,到时候,我像今天早上那样,去你家找你。” “我的事情解决了,你的事情还没有,我可没有半路下车的打算,你也别想甩开我。” 她最近没啥事,早餐店一时半会儿的,也开不起来,所以,时间很多,可以陪着姜雪去县城看房子。 当然,顺带,她还可以陆陆续续的,把老家的东西,往县城的房子搬了。 房租都已经交了,暂时不去住的话,先把东西放过去,把地盘占了也是好的。 地盘不占,她心里总感觉,有些不太踏实。 姜雪无奈:“下次去县城的,我不知道是不是我了,我家的情况你是知道的,有人爱逞强,自认为无所不能,什么事情,都爱插一手。” “算了,下次如果去的是我的话,一定叫上你,如果我不去的话,你应该也不想跟另外两人同行的。” 家家有本难念的经,都已经到这种地步了,经书再难念,也没有后悔的机会了,闭着眼睛,也要把路给淌过去,路再难走,也得将其踏平。 “行,我们两个就这么说定了,我在家里等你的消息。” 两人分开后,各回各家。 中午姐妹三人,是不在家里吃的,她们早上带了饭去。 毕竟中午的午休时间,并不长,一来一回的,太费时间了,只能随大流,从家里带饭去。 还好能放到学校提供的饭盘里,热一热,不至于中午吃冷饭。 这时候,住的近的优势,就体现出来了,方便孩子读书回家吃饭,上学也不需要走那么多路。 陈美玉是知道潘叶此行出去的目的的,要是不知道还好,一知道,她心里就一直念着这件事,时不时忘向外面,倾听外面的动静,打算等潘叶一回来,就去问情况。 自行车骑行时,发出的咔咔声,很快吸引了她的全部注意力,她对这个声音很熟悉,就是潘叶骑自行车的声音。 陈美玉手里拿着一根正在掰的豆角,跑了出去:“潘叶,你回来了啊!” 潘叶把车停好后,走过去,跟她大伯母说话。 “大伯母,今天晚上吃豆角啊!” “家里的豆角,现在都长好了,我摘了不少,我给你留了一些,晚上你用来炒着吃,如果有肉的话,炒起来更香。” 家里的豆角,年年吃不完,给潘叶送点,小意思啦! 第一百一十九章 姐妹齐心 晚上的豆角炒腊肉,说实话,并没有那么惊艳,看样子,烟熏味的腊肉跟豆角并不搭。 刚开始,潘叶对腊肉是十分喜欢的,一连吃了两顿,接下来的半个月,也经常炒腊肉吃,不过后来,习惯了那股烟熏味,反倒是没有第一次吃时的惊艳了。 腊肉在她心中的地位,一降再降,如今连鲜肉都比不上了。 现在是夏天,炒腊肉,太上火了,不能吃,一般而言,她都是加水焖煮腊肉的。 三年时间过去,以前的黄毛丫头们,一个个都出落的亭亭玉立了,小辫子梳着,一个两个,光是看着就养眼,老俊了。 皮肤虽然有点黑,是晒的,但是气色很好,身上也长肉了。 三姐妹中,出落的最为好看的,是不显山不漏水的老二,明眸皓齿,活脱脱一个美人坯子。 老大老三虽然差一些,但也是个清秀小佳人,在水准之上,特别是老三,野的很,上挑的单眼皮,赋予了她一种独特的气质,能让人在人群中,一眼就看到她。 三姐妹今天下午,回来的有些迟了,以往五点四十左右,就能回来了,今天差不多六点半才回来的。 特别是老三,衣服都裂开了一道巴掌长的口子,皱皱巴巴的,头发也是散乱的,很显然,有情况。 不过,她打算等吃完饭再问,看样子,三姐妹,应该是没吃什么亏的,毕竟三人回来的时候,情绪都还不错,挺高兴的,肯定没打输。 吃完饭,今天轮到林兰收拾桌面,洗碗筷了。 她收拾的时候,林梅跟林竹,都去帮忙了。 说是三姐妹,一人轮一天的卫生,其实,天天都是姐妹三个一起干的,当然,这样干的好处不是没有,一会儿的功夫,就收拾好了。 潘叶坐在凳子上,屁股都没有挪一下,看到从厨房过来的三姐妹,敲敲桌子:“说说吧!今天下午你们到底干了什么好事情。” 梅兰竹三姐妹面面相觑,谁都没有开口。 她们在想,亲妈是知道了什么,有人告状了,还是妈在诈她们的话。 “哼,难不成,你们以为自己不说,就能瞒得过我了。”谁没年轻过啊! 以前她读书的时候,同学都是五天一小打,半个月纠结起一伙人,大打,直接打群架的那种。 那场面,绝对够刺激。 “你们三个坦白从宽,抗拒从严,别想着狡辩,也别想着瞒我。” 三人你看我我看你,最先站出来的是老大林梅。 只见小姑娘背着手站了出来,低着头,声音十分低哑的说道:“妈,都是我的错,妹妹是为我出气,才跟他打起来的。” 其实,王子照是林兰的同学,就坐在她后面的后桌,不过这人很调皮,很爱捉弄人,他最喜欢捉弄的,就是看起来娇娇柔柔的林兰。 林竹之前为姐姐出头,已经警告过他了,谁知道,这人不识好歹,竟然还敢戏弄她姐姐,于是,一脚飞踢踹过去,把人踹个狗吃屎,两人顺势打了起来。 林兰看到了,不可能袖手旁观,她妹妹为了她跟人打架,哪怕她平时性子温和,也一把冲上去,薅住了对方的头发,拧起了对方的耳朵。 那是放学后,本来教室里的人就不多,三人打了个尽兴,直到林梅找过来,惨兮兮的林子照才放着狠话,得以脱身。 林兰鼓起勇气,站出来:“妈,跟大姐没关系,跟小妹也没关系,是我。” “那王子照是我的后桌,他经常找我的麻烦,多事,我很烦她,今天小竹看到他抢了我的作业,踮着脚不肯给我,戏弄我,我气不过,才跟她打起来的。” “而且...而且我也动手了。” “说来说去,都是我的错。” 她最老实,什么话都说出来了。 林竹大咧咧的反驳道:“不对,才不是你的错,是我的错,我才是跟王子照打架的那个人。” “她下次要是再敢戏弄你,你来三班找我,不把他牙给打掉,算我心软。” 她的姐姐,自己都舍不得欺负,怎么能被别人给欺负了。 林梅:“是我的错,我没有管好妹妹。” 林兰:“是我的错,小竹是因为我,才跟别人打架的。” 林竹:“打架的是我,很她们没关系。” 潘叶嘴角扬起一抹笑容,过了一会儿,她才反应过来,轻咳一声,神情变得严肃了起来:“这事,你们都没错。” “小梅小兰,今天这事,你们得跟妹妹学习,本来自己就没有错的事,怎么能因为我问了几句,就争着抢着认错呢!” “你们这种性子,以后进入社会,是会吃亏的。” 她是真担心,老三貌似有点过于桀骜了,老大老二,貌似有点过于老实了,不知道能不能让她们双方互补一下。 “我很高兴,你们姐妹三个的感情这么好,互相帮助,彼此帮扶,都想护着对方,记住你们心里面此刻的那种感觉。” “那个叫王子照的,林兰,以后他要是再敢欺负你,不用跟他客气,女孩子,该硬气的时候,就得硬气,不然别人会以为你是软柿子,搓圆捏扁。” “咱们不惹事,但是也绝对不怕事,天塌下来,有我担着呢!” 林竹十分惊喜:“妈,你不怪我们?” 自家娇娇软软的小闺女受了委屈,她也很生气的好不好,怎么舍得责怪帮她出气的妹妹。 “怪什么怪,我还没有老糊涂,非但不怪,我还得奖励你们姐妹三个齐心,可惜我今天去县城太忙了,忙着看房子,没买什么吃的回来。” “等着,下一次,我肯定从县城,给你们带新鲜吃食回来。” 林竹得寸进尺,直接点菜:“我不要什么新鲜吃食,我就想吃上次你给我们做的那个酱香饼。” “没错,就是那个,太香太好吃了,我直到现在都还忘不掉那个味道,想吃。”林梅也紧接着说道。 林兰:“我也想吃。” 这个事,只要有人开口,剩下的事情,就变得顺理成章了。 第一百二十章 另类分家 又过了五天,潘叶才跟姜雪再次去了县城,这一次,就不仅仅是她们两个去了,齐术也在其中。 刚开始双方各骑各的,潘叶自己一个人骑车,姜雪则坐在齐术的后面,提心吊胆的,生怕齐术一个不小心,把她给甩出去了。 等到后面,齐术体力有些不支,姜雪则被移到了潘叶的车座后面。 比起不爱运动的文弱书生齐术,还是潘叶的体力更甚一筹,骑的又稳又快。 到了县城,当然要找地方吃早饭,这次姜雪说什么也不肯让潘叶出钱,自己一个人抢着把钱给付了。 “这次你要是再跟我抢,我下次就再也不跟你一起去吃早饭了。” “我说到做到,这事我没开玩笑。” 上次就已经很不好意思了,更别说,这一次他们是两口子一起来的,让潘叶一个女人交钱算什么事。 潘叶讪讪的放下了手,不敢再跟姜雪争了:“行吧行吧,我不跟你抢。” 齐术两耳不闻窗外事,只专心等着吃早餐。 吃完早饭,三人没多做停留,这次来县城,是有正事的。 潘叶这次什么东西都没带,能提前带过来的,前面几天,她就已经全部送过来了,剩下的,都是家里目前还在用的,暂时还不能动。 到了房管所,依旧是小徐,这些天他也不是干闲着的,一个人默默看了不少房源,就等着姜雪来找他了。 原本看对方这么多天都没动静,他心里还有一些忐忑的,以为对方不会再来了,谁知道就是这么突然,他们突然之间就出现在了他的眼前。 小徐觉得很惊喜:“姜姐,潘姐,你们来了啊!” 三人简单的问候了几句,齐术还给小徐递了根烟,小徐随手别在了耳后,随后,四人就出发了,小徐直接坐在了齐术的身后,一带一,刚刚好。 小徐带着三人去看了三套房,都是按照姜雪说的条件筛选出来的。 都是楼房,面积有大有小,但都超过了七十平,最贵的一套,要二十五块钱一个月,不过,贵有贵的道理,那套房的面积最大,有三室一厅,刚好能够满足他们家的日常居住。 家里的孩子眼瞅着都大了,两室一厅是肯定不够住的,姜雪也不放心自家孩子跟心眼多的继女住一个房间,怕她唯一的孩子,被齐娇娇给带坏了。 潘叶看着这房子,觉得自己真的是赚大了,毕竟她的房子虽然小了点,但是便宜啊! 两室一厅,对她们母女四人来说,完全够住了。 当然,她不习惯跟别人睡一张床,一个房间,可以用长帘遮挡,把房间一分为二,各睡各的,没床也不要紧,直接定那种简单轻便又便宜的竹床,长一米八,宽一米二就可以了。 “真的决定要这套了吗?”小徐问道。 这一套房的租金不便宜,在这个小县城里,20多块钱一个月已经是很贵的租金了。 这房要是不紧靠着瑞兴学校,是绝对叫不上这个价格的。 齐术有些犹豫,调入县城后,他跟江雪两个人的月工资全部加起来,也就堪堪一百出头的样子,如果光每个月的房租费就二十五块,占据他们工资的1\/4,再加上吃喝要花的钱,小孩儿的学费,可能他们两口子忙活一年都存不下什么钱。 姜雪接收到齐术异样的眼色,跟着他出去了。 “这一套房子确实是不错,但是价格上是不是贵了一些?” “你是知道我们两个的工资的,全部加起来也就一百出头,如果光是房租就要花掉我们工资的1\/4,那对我们来说压力确实大了一些。” “现在我们两个全都调入县城工作了,我还想存点钱在这里安个窝呢!” 学校只能给他们两口子分个十几平的单身宿舍,毕竟学校的房源也很紧张,说实话,确实也很可以了,不过,他们一家也确实是住不下。 姜雪认真的思考了一会儿,发现这事,确实是她有点冲动了,这个价格,贵是真的贵。 她一想到自己每个月将近一半的工资,被别人白白挣走,就觉得心痛。 这种事情,不能细想的,如果她刚开始看中这套房的时候,直接就一鼓作气的把房子给定下来,那没办法,都已经定下来了,总不能反悔吧! 可现在还没定下来,还在考虑阶段,想到要花出去的钱,她犹豫了。 “那我们该怎么办?这套房子不要的话,我们租其他的房子,会不会不够住啊?我们家有五口人,我想让小宝单独住一个房间。” 潘叶倚靠在门边,没忍住,开口道:“学校不是还给你们分了个单间吗?” “你们可以在里面铺张床,当成房间来住嘛,反正也就是晚上睡一下的事。” “那边铺了床,你们现在租房的话,就可以租面积小一点,便宜点的房子,这样租金也会便宜一些。” 小徐也跟着点头,他也出来了:“确实是可以这样,学校的房子,已经分给你们当宿舍了,空着也是浪费。” 姜雪仔细的思索了一会儿,觉得这事完全可行,不过,她又想到了另外一件事,她跟齐术的亲妈不对付,齐母就齐术这一个儿子,想分家是不可能的,但是如果两边不在一起住,每天也就在一起吃两顿饭的话,这不分家也跟分家没区别了吧? 这件事对她的诱惑太大了,一想到自己可以不用跟婆婆住在一起,心中的狂喜完全抑制不住。 “对对对,我们可以租一个小点便宜点的房子,这样租金便宜一些。” “齐术,你说的是对的,现在孩子渐渐大了,我们确实该存一些钱,等将来买个房子在县城安个家了。” 说完,姜雪看向小徐:“有没有那种离学校特别近,但是一室一厅面积特别小的房子?” “别的无关紧要,主要是租金便宜就行了。” 便宜没好货,房子房间越少越好,面积越小越好,她要那种完全住不下五口人的房子。 这样无论齐母到时候选哪边住,她跟婆婆都会分开,想到搬家还有这种美事,姜雪嘴角控制不住的上扬。 第一百二十一章 谈妥 小徐愣了一下,之前的要求是房子大,房间要多,能够住下一家人,现在要求的是越小越好,越便宜越好,这反差太大了,他得好好想想。 “还真有,也是在这栋楼,不过是在一楼。” “那个房间面积不大,外面有个小厅,里面只有一间房,房间还不大,只能够摆下一张床。” 说是房间,那其实是从小厅隔出来的一个小空间。 整间房的面积加起来,不过20来平,小的很,不过价格很便宜,十块钱一个月。 厕所跟洗手间,都是在一楼楼梯间的右手边,跟一楼的其他人,一起共用的。 小徐,把那间房的情况一说,姜雪的眼睛亮了,她有预感,自己找到想要的房子了。 “快带我们去看看,如果合适,那就可以谈价格了。” “虽然十块钱看似不多,但是它的面积也太小了,才20来个平方,十块钱太贵了,能不能少点,再少两块钱,我直接就能做主,定下了。” 接下来的一段时间,她也要好好存钱了,不能再大手大脚的花钱了。 齐术别的地方不说,但是买房这点确实没有说错,一家人都在县城,确实是需要一个落脚点的。 县城的房子不比乡下的,价格上肯定是要贵一些的,不过她相信,通过他们两口子的努力,还是能够存钱攒下一套房的。 像平房的话,最多也就上千块钱的事,要是破旧一些,面积小点,几百块钱就能买下了,楼房要贵很多,五六十平的,至少都上千了,不过它值得。 “咱们先下楼去看看吧!” “房子的房主,是二楼的文女士,到时候,你要是看中了,我可以直接带你们去找她。”小徐自己是做不了任何决定的。 他现在顶多算个中间人,主要是负责联系传话的那种。 姜雪点头:“确实是该这样,咱们先下去看房吧!” 下楼后,姜雪一进门,眉头就皱了起来,前面那栋楼,跟这栋楼离的太近了,这就导致一楼的采光不足,光线暗的不行。 刚刚一进门,没开灯的时候,她还以为到了晚上呢! 小徐也注意到了这个情况,赶紧到一边拉下电绳,把灯给打开了。 “这里一楼白天的时候,光线确实是有点暗,不过也就这个小厅是这样的,里面的房间开了个大窗户,还是蛮亮堂的。” 屋子里的东西并不多,好吧!这不能说是不多,应该说是屋子很空荡。 房间里面的情况跟外面小厅的没什么不一样,唯一的不同,可能是房间里面摆了一张床。 看着这个雪洞似的房子,姜雪突然寻摸到这间房的一个优点了,这是一间新房,里面并没有太多的生活痕迹。 小徐紧张的搓了搓手:“情况就是这么个情况,姜姐齐哥,你们两个慢慢看,如果有问题,都可以问我。” “我一定知无不言,言无不尽。” “好,麻烦你了。”姜雪跟齐术两人看的很仔细,不仅仅是屋子,外面的墙壁,以及下水道之类的,都看了一遍。 还没定下之前,就要看好看准,等定下来后,就没那么容易反悔了。 最终,两口子经过商量,还是决定租下这间房,当然,去找文女士的时候,也讲了价,十块相较于它的房间面积来说,是真的贵。 还好,对方是个好说话的人,十块,她本来就预留了讲价的空间,她的底线是七块,八块也还行,能租出去有份收入就可以了,不然空着也是空着。 她自己有房子住,一楼又暗又潮湿,夏天还有虫子进屋,她不喜欢。 当初买房子的时候,她看中的是二楼,但是儿媳妇非要跟她唱反调,也不肯跟她住在一起。 明明她在二楼的房子很大,足够住下他们一家,但是儿媳妇还是花光了所有积蓄,买下了一楼的房子,住了没两年,就因为儿子的工作调动,两口子带着孩子,去了隔壁县,只余她一个人在家。 事情办完,姜雪感觉一直压在心口的那块大石头,被挪走了,整个人都松快了起来。 “走,今天中午我请客,咱们去饭店吃饭。”姜雪手里拿着一根钥匙,笑眯眯说道。 事情总算是了却了,开心高兴,都不足以形容她此时的感觉。 中午那顿,齐术看着姜雪掏出去的饭钱,觉得有点心疼。 这钱要是全花在自己身上,他是不心疼的,但此时不是还有两个外人跟他们一起吃饭嘛! 吃完中午饭,告别小徐,潘叶跟姜雪两人转战百货大楼,上次没时间逛,急急忙忙的回去了,这次,她们要逛个够本。 潘叶对擦脸的东西,没什么兴趣,波江雪倒是买了一盒雪花膏,花了三块五,看的齐术眼睛直抽抽。 要不是此时还有潘叶这个外人在,他早就跟姜雪吵起来,败家也不是这么败家的啊! 三块五,都够一家人,吃上三天的肉了,她是怎么眼睛都不眨的花在这不当吃不当喝的东西上的。 不过,随后潘叶的大手大脚,更是让他无语,红糖一买就是五斤,她是钱多了,烧的慌吗? 而且,身为一个女人,竟然不是自己做衣服,而是来百货大楼买成衣,这像话吗? 不止如此,大白兔奶糖,绿豆糕,清晰明亮的镜子,零零总总的,潘叶花了一百多块钱出去。 相较于潘叶花的钱,姜雪花的那点,只能算是潘叶的零头了。 开早餐店那么挣钱吗? 齐术之前是看不上潘叶的,觉得这人经常跟油烟打交道,挣的是辛苦钱,哪有他当老师体面,风不吹日不晒,旱涝保收,每个月都能领到工资,现在看来,是他狭隘了。 话说,当初他还没跟姜雪结婚的时候,其实是有人给他介绍过潘叶的,想把他们两个凑一对,可被他妈给搅黄了,她看不起潘叶,当然,不是针对她这个人,而是针对她二婚的身份。 更别说寡妇这个敏感的词汇了,齐母生怕自己唯一的儿子,被潘叶给克死了,直接把来家里做媒的人给说教了一通。 第一百二十二章 道谢 潘叶回去后把三个闺女都叫到了一起,她要跟她们说一下,转学搬家的事。 这不仅仅是她潘叶的事,也是她们三姐妹的事,她们有知情权。 “这些天我已经跑了好几趟县城了,这事你们应该也是知道的。” “镇上的店子关门之前,我们就坐一起聊了一下,那时候我是有意把店开到县城去的,当然我去县城了,其中一个问题就是你们学习的问题。” “我找了姜雪帮忙,拜托她帮我把你们的学籍转到县城去,瑞兴中学就是我的目标。” “现在店面租房的问题都已经解决了,目前就是你们转学的问题了,如果你们没有什么意见的话,你们明天就可以找老师,让老师指导你们写转学申请书了。” “转学需要的资料,我都已经准备好了,放在一个袋子里,等明天你们一起带去学校就可以了。” 之前潘叶是打算自己来的,但是想想太麻烦了,三个孩子都要自己来,她脑袋都会想秃的,都已经脱离学校这么久了,一些复杂的字,对她来说都是陌生的了,知道是什么样,但是一下子还真写不出来。 “不知道你们对于去县城读书的事,有什么看法?” 三姐妹你看我,我看你,没什么意见,这是早就知道的事。 虽然三人在学校,有一些玩的好的同学,但是关系最好的还是她们三个,毕竟年龄相差不大,都能玩到一起去,平时在学校,都是形影不离的。 一般的人,还真插入不了她们之中。 再就是,镇上的小学,特别是上了三年级之后,还真没多少女生了,大多都是读了一二年级,就被叫回家干活去了。 “妈,只要跟着你,去哪儿读书,都无所谓。” 比起其他人,她们三姐妹,无疑是幸运的。 苦日子,她们也过过,自然无比珍惜现在的日子。 林兰跟林竹点头,只要跟着亲妈,哪里都去得。 潘叶点头:“那就好,明天你们一起去找老师,转学申请书的事,就交给你们了,有任何问题,直接回来找我,我明天一直在家。” 学校跟前进村离的不远,三四十分钟的路程,抄小路的话,二十多分钟就回来了,她并不觉得这点路,对三姐妹来说,很难走。 这个事,潘叶后面没有插手,三姐妹跟姜雪,就帮她解决了,该送的送,当然,吃饭还是要请的,其他人,潘叶不认识也不熟,没打过交道,她都是拜托姜雪接触的,别人就算了,但是姜雪是一定要请的。 现在她住在乡下,不太方便,但是等到了县城,请客是一定的,这顿饭,只能是先记着了。 又过了两天,潘叶把上次买回来的大白兔奶糖跟红糖,各包了一斤,给姜雪送了过去。 来的也巧,姜雪刚好在家。 “你这是干什么?” “我不要,你还当不当我是朋友了,这么点小事,你都要跟我斤斤计较。”姜雪不肯要。 齐母在一边,看的眼热,不要给她啊!她不嫌弃。 当然,这事她顶多也就想想,姜雪这个女人厉害的很,她的事,齐母不太敢插手。 潘叶:“一码归一码,这是给你儿子甜嘴的,我听说,奶糖吃的人身体好,特意拿过来的。” “你可别想多了,这不是拿给你的,是拿给你儿子,我小侄子的。” 拿过来的礼,就没有带回去的道理。 这是一个姜雪无法拒绝的理由:“行吧!这次我就代他收下了,下次你可别这样了,太见外。” 她儿子不太爱吃饭,身体相较于同龄人,只能算一般般,瘦弱算不上,但强壮也轮不着,看到别人家孩子养的白白胖胖的,不眼热是不可能的。 不过,他们家确实是没有多余的钱,来供她精细的养着孩子,就像齐术说的,不止是考虑现在,还得考虑将来。 孩子现在还小,开销还小一些,等孩子大了,读书结婚生子,哪样不要钱,现在就得准备起来了。 她就这一个孩子,自然想把最好的东西,都给他。 “中午留在我这里吃饭吧!反正你回去,也是自己一个人。” 潘叶思索了一会儿,同意了:“行,中午就在你这吃。” 过了好一会儿,她就溜去罗丹翠那里买菜了,一斤半的肉,三块二毛钱。 罗丹翠看到潘叶,很是高兴:“现在你在乡下,想见你一面都好难啊!” “这次你怎么这个点来买肉?” 潘叶自从回了乡下后,隔个两三天还是会来她这里买一次肉,但每次来的时候都挺早的,早上七八点就来了。 “来镇上见一个老朋友,最近忙着搬家的事,忙的不行。”潘叶不想继续这个话题。 虽然把姜雪说出来也没啥,但是镇上的人特别喜欢联想,传来传去的,最后都不知道变成啥样,索性,直接转移话题。 罗丹翠果然被搬家这个话题给吸引了:“搬家?搬到哪儿去?” 潘叶:“县城,在镇上干不下去了,打算去县城试试运气,混口饭吃。” 罗丹翠狠狠的羡慕了,县城啊! “你这是越混越好了啊!” “在哪儿干啊?改天我去了县城,去给你做一下生意。” 潘叶:“瑞兴学校的右手边,第六间铺子,也叫潘记,到时候,应该会做个牌子挂在门口的店面上,很好找的。” 姜雪原本还在疑惑,潘叶怎么转个身的功夫就不见了,结果,看到她手里拎着的肉,还有什么不明白的。 “你怎么去买肉了?家里有菜。” 齐母倒是很高兴,只要自家不吃亏就好,潘叶这样的出手大方朋友,她巴不得多来几个。 “我想吃肉了,不行吗?” “别废话,要不要帮忙?”潘叶撸起袖子,已经打算上阵了。 姜雪自然不会拒绝,潘叶的手艺,她是知道的。 “行,今天我有口福了。” 两人先一起把菜给备好,肉则是潘叶切的,她这刀工已经练出来了,薄薄的肉片,做瘦肉汤的话,十几秒的功夫,就能把肉给烫熟。 临出锅前洒下一把葱花,老香了。 第一百二十三章 搬家 潘叶带着三个孩子,去瑞昌参加了一个测试,等测试结果一出来,三个孩子,就成功的入学了。 三人的成绩,都是很不错的那种,哪怕是放在瑞兴中学里的云梯小学,都是上游,年级前五十名的苗子,就这样的,他们没理由不收。 这次把她们送到瑞兴中学里的云梯小学去读书,三人也只花了二百三十多块钱,对潘叶来说,挺值的,云梯小学是整个清河县最好的小学,没有之一。 办好入学后,三人直接在学校上课了,潘叶一人给了两块钱,让她们中午买吃的,她自己则是骑着自行车,回去搬东西了。 这次,家里的床铺这些可以搬过来了,还有锅碗瓢盆这些,都要搬,家里有的东西,她不想花那个冤枉钱,买第二份。 至于衣服,除了家里现在这个季节常穿的那几件,其他的,都已经搬到了店面的二楼房间里,放着了。 在县城跟前进村之间,来返了两趟,潘叶累的连晚饭都不想做了,晚上是在隔壁吃的饺子,味道还可以,就是肉太少了,肉少皮厚的饺子,她不喜欢。 一楼的店面,是有厕所的,自己手动提水冲的那种蹲厕,潘叶嫌帘子的隐私性不够,自己掏腰包花二十块,安了条木门。 这是不得已而为之,绝对不是乱花钱,二楼的两室一厅,是没有厕所的,想去厕所,得去公共厕所,洗澡的地方,就更不用说了。 潘叶不想去公共的地方上厕所洗澡,索性,自己花钱改造了一下一楼的厕所,安了条门。 到时候,烧水在店里面烧,洗澡就在一楼的厕所里洗,反正用水挺方便的,一楼店里的厨房,就有水龙头。 晚上她是不做生意的,最迟八点,如果没人的话,直接就关门了,让她开到十点,是万万不可能的。 第二天潘叶起的挺早的,她要去市场看一看,摸摸底,等过几天她开业了,市场这个地方就要经常打交道了。 “这瘦肉多少钱一斤?” “二块一。” 连续问了几家,都是这个价格后,潘叶选了一家肉色最新鲜的,一摸,刚刚宰杀不久的猪,肉身上还带着些许热意。 “给我割一斤,从这里割。”潘叶指着一块瘦多肥少的前腿肉,说道。 她还是喜欢吃瘦肉,肥肉是真咽不下,每次家里的肥肉,都是炼油,炸干变成油渣,再用来炒菜,主要是借点肉味。 老三林竹对油渣肉,情有独钟,特别爱吃,新鲜的肉,她吃的不多,炸过的油渣肉,每次她吃,都胃口很好,能吃两大碗饭。 翠绿的毛豆看起来十分新鲜,潘叶有点想吃了,卤毛豆就很不错,不吃饭,家里的孩子,能吃一大盘。 “大娘,这毛豆怎么卖的?” 大娘是个干瘦的老年妇女,明明看着岁数不大,可头发却白了一大半。 只见她抬头看了潘叶一眼,竖起一根手指头,啊啊说了两句。 旁边的人,对这个女人是熟悉的,毕竟经常在一起卖菜,也算是个卖菜搭子吧! “这婶子是个哑巴,不会说话,她竖起一根手指的意思是,一毛钱一把!” 在一起待的久了,一些简单的暗示,她都能听懂。 女人转过头,笑着看向对方,连连点头,她就是这个意思。 五六架豆苗,扎成一捆,这个价格,说贵也不贵,说便宜,也不便宜。 潘叶直接拿了四把,给了四毛钱。 在家吃完早饭,潘叶又出门,去旧货市场,淘换一些东西。 家里空空,店里也空空,看能不能淘换些有用的回来。 家里的桌椅板凳要想运到县城,是要花费一番功夫的。 潘叶回村后,让大伯帮忙,跟她一起,用板车把凳子运到镇上等着,随后,板车让大伯带回去了,她则站在大巴车经过的必经之路上等车。 还好,今天中午的时候,去县城的人没有多少,车上零零散散坐着五六个人,潘叶给司机师傅送了一包烟后,司机师傅痛快的答应,帮她把凳子送到店门口的事。 这也不是什么大事,改变一下路线,从另外一条路开进城,要想到达客运站,那就得从潘叶的小店门口经过。 瑞兴学校,作为清河县最好的中学,主干道,就从其门口而过,先有的学校,再有的路。 客车开到潘叶的小店门口后,停下,潘叶忙上忙下的搬桌椅板凳,一次能带两条凳子下去,实木桌子,她自己也能一个人搬下去。 后面司机嫌她耽误时间,去了后面帮忙,只需要把东西搬下去就行了。 潘叶看到后,跑回店里,抓了一把糖,塞到了对方口袋里。 自行车搬下来后,潘叶的所有东西都已经搬完,司机心情不错的带着奶糖坐回了驾驶位,那糖可是号称七颗糖一杯奶的大白兔奶糖,绝对的好东西,带回去,给他儿子吃。 接下来,她一个人慢慢搬,几分钟时间,就把东西搬回店里了,就几步路,一点不费劲。 自行车停回店里,一看墙上的挂钟,十一点半了,又该做饭了,不过她懒得动,今天中午吃学校门口第一家的包子。 一人两个肉包子,一杯豆浆,虽然是早餐的配置,但是母女四人,吃的是津津有味。 潘叶有一段时间,没做过包子了,久了不吃,再吃的时候,是真的觉得惊艳。 “这包子还真不错,平时生意肯定很好,怪不得是第一家,租金就不便宜。”潘叶感慨道。 当然,学校门口的店,要说最挣钱,那肯定是书店,里面主要是文具本子跟学习资料,那生意,是真好。 前世潘叶高中门口的店面,别的店,都是过几年,换一个老板,就书店,一开就是二三十年,生意还好的不行。 “妈,明天的早餐,我还想吃这个。”林竹咬了一口透油的大包子,含糊着说道。 这个味道好,她觉得,自己能连续吃一个星期的大肉包子早餐。 “行,明天你们自己带钱去买。” 第一百二十四章 招人帮忙 潘叶的小店,安静的开业了,就是以前那套,味道还是那个味道。 不过价格上,要贵一些,六毛钱一碗,紧跟着县城的物价走,煎蛋一毛钱一个,小菜不限量。 她做的小菜,大多是海带萝卜之类的,便宜又好做的,不怕客人吃,吃完再续就是了。 除了小菜,还有一小碗用油炒好的剁辣椒,有的人喜欢吃辣,霉豆子炒酸菜,油汪汪的,都是用来调口的。 葱花香菜,也用碗装着,喜欢吃什么,自己夹。 刚开始的两天,生意不好,一天下来,也就十几个客人,挣的那点,除开房租水电,也就够吃饭,后面回头客多了,一带二二带三的,生意才慢慢好起来。 一来二去的,她自己一个人,就不够用了,忙不过来。 一个月过去,洗碗洗的腰都要累断了,而且,自己一个人又要煮粉,又要收碗,还要收钱找钱,早餐生意好的时候,是真的忙不过来,找个人来店里帮忙,已经成为了必然的一个事情。 她第一个想到的是老家的大伯母,这个勤快又麻利的女人。 如果是之前,她肯定是不会找大伯母的,家里的鸡猪跟地,她都放不下,当然,最放不下的,还得是她家里的儿子。 现在情况不一样了,林安中考过后,如果考上了高中,就要来县城读书,到时候,大伯母放心不下,肯定是要跟着的。 她这里包吃包住,每个月还给三十五块钱的工资,没什么不好的。 没错,就是三十五块,高了她付不起,都是比照着来的,小县城就这价。 林梅她们三姐妹,有空就会来她这里帮忙,她这的生意不错,空一天,就少挣一天的钱,所以,她没回乡下,而是让林梅放假的时候,带着老二老三一起回乡下去找她们大奶奶,把她这里缺人手的事,告诉她。 工资条件什么的,林梅三姐妹,都知道。 来不来的,都给个准话。 来就快点,她这里缺人,不来的话,她也早做准备,去找别人。 如果大伯母不来,她就要回娘家去找人,其中的一个麻烦点是,她有两个嫂子,找一个不找一个,明显不对,所以,她的选择只有一个,胡大丫女士。 她妈的年纪不算小了,这是其一,还有一个原因是,她不想跟以前十分熟悉原主的亲人长时间待在一起,虽然原主已经嫁出去很多年了,但是一些从小养成的习惯,是怎么都改不掉的,她没法时时刻刻伪装,这样很累。 她宁愿逢年过节的时候,给父母的红包包大一些,带回去的礼物,更多一些,也不愿意冒这个险。 林梅三姐妹是上午回的,大伯母下午就带着衣服被子,跟着姐妹三个过来了。 她又不傻,这可是在城里工作的机会,一个月三十五块,一年就是四百二十块钱,她在地里伺候那些庄稼,累断腰,一年都不一定能挣到这四百二十块钱。 再有就是,陈美玉对自己的儿子很有信心,林安一定会考到县城去的,到时候自己在县城有份工作的话,还能顺带照顾儿子。 这是一条两口子都无法拒绝的理由,于是,陈美玉中午留三姐妹在家里吃过午饭后,就马不停蹄的带着她们去镇上等车了,这种机会,都放到眼前了,要是还抓不住,她得多挫啊! 陈美玉在店里左看看,右看看,觉得哪哪都合乎心意,这里可真不错。 不过,她还记得自己来这里是干嘛的,把东西放下,就找个小凳子,跟潘叶一起坐着洗碗了。 潘叶看着手里的泡沫,一时间,是进退不得:“大伯母,你才刚来,先坐下休息一会吧!” “这盆里的碗也不多了,我一会就洗完了。” 陈美玉才不听她的,来干活的,就得有个干活的样子,要是仗着长辈的身份,在潘叶面前充大,那她基本上,是干到头了。 要是连这点都分不清楚,她也不用干了,直接自己收拾东西,打包回家,都不用别人赶了。 “你别跟我客气了,我来这里是干活挣钱的,你要是这不让我干,那不让我干的,这钱我拿着烫手。” “这以后洗碗擦桌收碗扫地之类的活,都是我的了,我都明白的,我来这里是干活的,不是来当长辈的。” “你招人的时候,能第一个想到我,我已经很感激了,农民不好当,有别的出路,谁愿意面朝黄土背朝天的干,一年挣不了两个钱。” “我现在年纪还不算大,能干的动,在你这干着,别的不说,林安的学费,是不用担心了。” 这儿子眼瞅着就大了,以后结婚生子,样样都要钱,她得为他多存点。 这当父母的,总想着自己多干点,孩子少吃点苦,干着干着,这一辈子,就过去了。 潘叶没想到,大伯母竟然活的这么通透,是了,如果不是这个原因,她也不会在冒出招人这个想法的时候,第一个想到大伯母。 “日子会越过越好的。” “现在的日子,十几年前,哪能想到。” “以后,咱们都会越过越好的。” 陈美玉点头,确实是这样,没儿子的时候,想着有儿子,有了儿子,就有了盼头牵挂。 家里就这一个崽,那是恨不得,把他所有的事情,都帮他打点好,自己年轻时候,吃的苦头,是舍不得他再吃半点的。 有了大伯母的帮忙,潘叶才算是松了一口气,前面一个月,她都快要忙死了,一个人干活,效率确实是不高。 现在她每天,只负责熬汤底煮粉收钱,其他的事情,诸如洗完收桌之类的事,都被大伯母给包圆了,等空闲时候,她再带着大伯母搞搞卫生,节奏总算是慢了下来。 下午三点至四点,是店里的午休时间,不开门,纯休息的那种,她也是人,也会觉得累的。 早上五点半开始做生意,一直忙到晚上七八点,她觉得自己,已经能被称得上劳模了。 等她存够了钱,实现了财富自由,她要天天睡到自然醒,睡个够。 第一百二十五章 姜雪搬家 潘叶在县城风风火火的干起了生意,姜雪跟齐术两口子,还在镇上待着。 不过他们已经在陆陆续续的搬东西进城了,两人虽然被调到了县城,但是,总得站好最后一班岗,把这个学期的学生,给带过去,下学期,两人才会正式在瑞兴中学执教。 至于高中,清河县有两个,一所一中,一所二中。 清河一中的前身是座寺庙,离瑞兴中学并不远,走路的话,五六分钟就到了,偶尔会有学生,来潘叶这吃粉。 人她是不认识的,但是校服她认识,虽然三个年级的校服颜色都不一样,但是跟瑞兴这边的,还是有很大区别。 再有就是,高中生高大一些,成熟一些。 潘叶去过一次清河一中,没什么原因,纯粹就是好奇,清河一中三四层高的教学楼,并不会让她觉得惊奇。 她最惊奇的是,操场中间的那颗百年古树,那是一颗两人手拉手合抱都抱不住的大榕树。 清河二中是十几年前新建的,位置有点偏,从潘叶的小店走到清河二中,得花上三十多分钟。 这个距离,对这个小县城来说,已经十分之远了,现在主要的交通工具,还是自行车,这是需要用脚来蹬的,速度并不快。 六月,考完试后,林梅三姐妹放假了,大伯母直接跟潘叶请了两个月的长假,她得回去夏收了。 家里的地,要是没有她帮忙,非得把老头子的腰给累断不可。 至于她儿子,打小就没怎么让他下过地,很多活,他是不怎么会干的,他们两口子,也舍不得让林安跟着干重活。 潘叶这边有林梅三姐妹帮忙,她完全脱得开手。 大伯母走了没两天,姜雪一家,齐齐搬到了县城,这可不是之前的小打小闹,搬一点点东西过来了,他们把家都搬了过来。 潘叶知道了,中午的时候,直接把人拉到了她这里来吃粉,她请客。 这急急忙忙的,一家五口,到县城就已经九点多了,既要收拾卫生,又要整理床铺,根本就没时间买菜在家里开火。 也是累坏了,一家人吃的是头也不抬。 等吃完,姜雪竖起了大拇指:“还是那个味道,好吃。” 齐母喝汤的间隙,也是连连点头:“早知道你这的粉这么好吃,我还去什么陈记啊!” 姜雪有些无语,这事自己知道就行了,能不能别说出来,太糗了。 “好吃以后常来。”潘叶没放在心上。 吃完,姜雪几人继续回家收拾。 当然,主要是她跟齐术在收拾,齐母已经带着两个孩子,躺在收拾好的床上,呼呼大睡了。 两边分开住,齐母是不同意的,不过她不同意也没办法,吃住都是靠家里两个年轻人的工资,她同不同意的,不管用。 选房子的时候,齐母自然是要先选的,她选择了瑞兴中学对面的房子,毕竟在学校里住着,不是个事,她又不是老师,跟周围的人也不熟,她大字不识两个,一想到自己以后都要住在学校,是浑身不自在。 在外面,她还能找一些乡下的老太太聊聊天,说说话,学校里面的人,她可聊不到一起去。 屋子虽然有些狭窄,但是齐母带着两个孩子住,还是没问题的。 没错,孩子也是跟着齐母的,姜雪要上班,孩子自然是跟着奶奶的。 不过,她平时不上课的时候,倒是可以带着孩子,现在孩子正是记事的年纪,她怕孩子被奶奶教的,跟她不亲。 就这一个儿子,不可能不紧张。 她是公职人员,齐术也是,现在抓计划生育抓的那么严,他们这有儿有女的家庭,哪敢顶风作案。 学校的房子,收拾起来并不难,就是灰多了一些,不过两人分工,一个打水,另一个拿抹布到处擦擦擦,很快,就把房子收拾出来了。 就一个十几平的小单间,能有多难搞得。 下午潘叶走不开,不然姜雪是想让潘叶陪着她们一起去市场的。 没错,是她们,除了她自己,还有婆婆,她对县城可论不上熟悉,全都要姜雪带着她去熟悉,以后买菜做饭,就都是她的活计了。 齐母倒是乐此不彼,她没有收入来源,更没有退休金,平时的钱从哪儿来? 都是扣的菜钱,每天买菜的时候,讲讲价,今天一毛,明天一毛,这钱,就一点点存下来了。 手里有钱,心不慌,对这项活动,老太太抱着无与伦比的热枕。 都到这个点了,市场里只剩下些卖不出去、不太新鲜的尾货,当然,便宜是真便宜,早上一毛一斤的四季豆,到这个点,直接半价处理了,五分钱一斤,拿着袋子抢购的大妈可太多了,姜雪压根就没挤进去。 她不太好意思挨别人,一来二去的,直接就被挤到了最后面。 与她相反的是齐母,她仿佛是来到了自己的世界,反应敏捷,眼疾手快,袋子里的,就是她的战利品。 齐母边往外退的时候,还不忘挑拣袋子里的四季豆,有虫的直接掰掉,太过蔫巴的,也丢出去。 姜雪觉得很不好意思,这都已经这么便宜了,对方的年纪看起来也很大了,还在这辛苦卖菜,哪还能这么干,回去自己挑就是了。 “妈,咱们快去过秤吧!回去再慢慢挑。” 齐母眼睛一斜,看姜雪的眼神似乎是在看一个败家子:“回去再挑?” “我花钱买菜,不是买一堆生虫蔫巴的次菜回去丢的。” “你懂过日子,还是我懂过日子,要是都跟你似的,家里的日子,还过不过了?” 看着别人似有若无瞟过来的眼神,姜雪的脸腾的一下,红了:“我不是这个意思。” 齐母似乎是找到了自己的主场,叉腰道:“你不是这个意思,还能是什么意思?” “你们两个的工资就那么点,我要是不精打细算着过日子,一家人都得跟着你们喝西北风去。” 姜雪不想跟她在这吵,太不体面了:“妈,东西先去过秤,有话咱们两个回去再说。” 第一百二十六章 各有忧愁 离开那个市场的时候,齐母仿若斗胜的公鸡,高昂着头,雄赳赳气昂昂地走在前头,好久没有这么畅快过了。 至于姜雪,则跟个被霜打蔫巴的茄子似的,浑身都不舒坦,心里头有火,但就是发不出来。 婆媳两人走到了瑞兴学校的门口,接下来就该过马路,回家了,但是姜雪并不想跟她一起回去。 “妈,你先回去做饭吧!我去找潘叶有点事。”姜雪不渝的说道。 说完转身就走了,刚刚她婆婆在菜市场那个地方,数落她的时候,可丝毫没给她留面子。 齐母倒也不在意这些,任谁打了胜仗,都不会在意这些细枝末节的。 姜雪不高兴就不高兴吧!她反正心情挺好的,回去给她大孙子做饭去了。 此时潘叶的小店,客人并不多,只三个人,分散坐着,各自安安静静的吃着粉,互不干扰。 潘叶则坐在离厨房最近的那张桌子上,摘菜,这是晚上要吃的。 以前她是很爱吃粉的,但是现在嘛,三天吃一次,次数都算多了,比起汤粉,她现在更喜欢吃汤面。 姜雪一屁股坐在了潘叶的对面,手里不忘帮潘叶摘菜:“你说我婆婆到底是个什么意思?菜市场里面,我只是让她不要再挑挑拣拣的,反正也就那样,家里不缺买菜的那几分几毛,她却非要跟人斤斤计较。” “我就是劝了下她,让她回去慢慢摘,她就开始指责我不懂过日子,在那么多人面前给我难堪。” “说实话,我这心里憋闷的不行,有火发不出来的那种,不说她吧,我自己心里难受的不行,说她吧,她又好像是为了我们这个小家。” “我不想跟她回去,听她的数落,听她阴阳怪气的在齐术面前告我的状,索性就躲到你这里来了。” 潘叶不知道怎么说,这是家事。 “要我说你就是不知道享福,你婆婆愿意把事情都揽过去,你躲远点,站一边看着就是了,别的什么都不用管。” “你也就是今天带她去菜市场转转,等她知道路了,接下来家里买菜做饭的事,你都不需要管了。” “这是多少女人梦寐以求的生活啊!你竟然还在这抱怨。” 潘叶现在倒是挺羡慕姜雪的工作的,虽然老师的工资并不算高,但是清闲啊,每年的寒暑假加起来,得有三个月时间了,再加上国庆,中秋周末这些假期,姜雪一年当中,有五个月,是不用上班的,简直不要太爽。 哪像她,忙忙碌碌的,就没停过,不是不想停,而是不能停,不敢停,一大家子人的生计压在她的肩膀上,她要是停了,这一大家子,估计都得喝西北风去。 之前在镇上还好,每个月的固定支出也就是房租,成本很低,但现在到了县城就不一样了,每年的房租那么贵,再加上租房子的钱和请人干活的钱,她停一天,就白白损失好几块钱,压根就不敢停啊! 当然,努力工作是有回报的,潘叶简单的算了一下,上个月,扣除掉房租水电人工后,她每个月挣的钱,大概是镇上的两倍左右,挣了大概七百块钱。 当然,她这也分淡季跟热季,有学生在学校上课的时候,自然是热季,生意要好很多,现在学生放暑假了,那自然是淡季,一个月,能挣六百,都算是不错了。 姜雪一听也觉得有道理,家里的钱都在她手里,给多少,她婆婆花多少,说到底,还得看她脸色。 而且,对方还帮她带孩子,洗衣做饭,比起其他人,齐术他妈,已经算是很不错了,唠叨点就唠叨点吧! 至少她确实是帮她做了事,为这个家,做出了贡献,总比那些屁事不干,还专门来挑事的婆婆要好得多。 想通了后,姜雪的脸色好多了,也有笑容了:“确实是这样。” “算了,不跟她计较,你在这气的要死,她都不知道,气来气去,最后还不是伤的自己身子。” 潘叶笑了:“对头,这么想就对了。” “话说,你们老师跟着学生放暑假,工资还是跟平时一样拿吗?” 主要是好奇,她已经好奇很久很久了。 听到这个,姜雪脸上的笑容一垮:“如果真这样,就好了。” “我们放暑假的时候,只能拿到基础工资,像课时费,还有我家齐术当班主任的补贴,这些通通都没有了。” 课时费,就是排班上课,上多少节课,就有多少节课的补贴,像她的话,一节课,有两毛钱的补贴,一个月,也能有个将近十块钱的补贴。 她的十块加上齐术的十块,除此之外,再加上齐术当班主任补贴的五块钱,也就是说,暑期放假的时候,她跟齐术两个人的工资,少了近二十五块。 这笔钱,已经不算少了,都够他们家,开销半个月了。 潘叶点头,以示理解:“原来是这样,我还以为一样呢!” “不过也很好了,不用干活就有钱拿,已经是打着灯笼都难找的好事了。” “我要是有文化,我也当老师去,别的不说,假期这方面,就很合我的心意。” 她一直以来,就是个懒散的性子,现在是为了生计,为了未来在奔波。 现在辛苦一些,多挣点钱,等风吹起来的时候,才能有本钱跟着喝口汤,实现财富自由。 姜雪:“得了吧!能当老板娘挣大钱,谁还苦哈哈的去教书啊!” “你也别羡慕我们,我跟齐术辛苦教两个月的书,都比不上你一个月的净收入。” 如果有挣钱的机会摆在她面前,她一定毫不犹豫的抓住,她早已经受够了没钱的烦恼。 “没那么夸张,我这就是小打小闹,混口饭吃。” “别看我早上生意看着不错的样子,但是现在是淡季,中午跟晚上,就没什么人了。” “虽然生意变差了,但是我这的房租水电,可不会因为这个原因变少,每天一睁开眼,就要挣那么些钱回来,压力很大的,有时候,我头发,都是一把一把的掉,愁啊!” 第一百二十七章 爱贪小便宜 后面,潘叶又认识了一个人,她同样是瑞兴中学的老师,就住在姜雪的隔壁,两人是邻居,一来二去,就成了熟识。 姜雪又经常来潘叶这里打发时间,渐渐的,那个叫王梅的老师也跟潘叶熟悉了起来。 又是崭新的一天,早上的高峰期刚刚过去,潘叶先去厕所,关门把被汗打湿了大半的衣服,给换了,不然穿着很不舒服,黏糊糊的,这对她来说,跟受刑没什么区别。 刚坐在躺椅上没多久,姜雪跟王梅两个人一起来了,现在暑假,她们闲的很,每天就是这转那逛的,日子简直不要太安逸。 王梅虽然已经结婚了,但是还没有生小孩儿,时间大把的有,毕竟公婆都在乡下,也管不到她身上来。 “潘叶,忙完了啊!” 这时候,店里只有两个顾客了。 潘叶赶忙起身,招呼两人:“快坐,才刚忙完。” 现在时间已经来到九点半,高峰期,已经过去了,接下来两三个小时,店里都不一定会有客人来,她也能放松一下了。 虽然挣钱很快乐,但是辛苦的挣钱,就很不快乐了。 潘叶走到一边,拿两个塑料杯出来,一人给她们倒了一杯茶,这是凉茶。 用海金沙、枇杷叶、紫苏,艾叶跟金银花一起晒干,切成细丝,做成的凉茶。 味道是很清香的那种,有点苦味,但是不重,还很好闻,紫苏的味道是最为明显的。 这些东西,她娘家潘家村大把的有,潘叶从她老娘手里买过来的,一块钱一斤,本来她死活不肯要钱,还是潘叶劝了又劝,说不要钱,家里嫂嫂肯定会有意见,不要因为这些小事伤了她跟娘家人的和气,老太太才肯收下的。 除了凉茶,她店里的小菜,炒萝卜干里的萝卜,也是从她娘家人手里买的,酸菜也是她娘家人给积的,她老娘干了一辈子了,味道绝对嘎嘎好,用油盐随便一炒都好吃,更别说放各种佐料了。 现在她娘家人秋收后,还会在田里种多多的萝卜跟白菜芥菜。 特别是萝卜,冬天能用新鲜的白萝卜做酸甜可口的腌萝卜,基本上,一个星期一送,一次能给她送个两三百斤过来,她用不完的,还可以堆在店里,写块牌子,上面写明萝卜多少钱一斤,很快就卖掉了。 她每天早上一起来,都会用炉子烧一大锅的开水,桌子上放着的凉茶,都是用开水冲泡的。 “我也是无语了,以前怎么没发现齐术他妈那么抠门。” “自从上次我带她去过菜市场后,她现在都是下午去菜市场买东西的,扫尾货,说是便宜。” “天知道,上次我真没那意思,搬家都累死了,中午在潘叶这吃的,我跟齐术又去学校那边收拾东西,想起买菜的时候,都快五点了。” “现在倒好了,家里天天都是蔫了吧唧的菜叶子,洋柿子黄瓜都是皱皱巴巴的那种,有时候,她还带坏了的回来,说是便宜,两分钱一斤,也就表皮坏了一点点,还能吃。” “每次我一跟她说这事,她就说我不当家,不知柴米油盐贵,这都是好好的东西,没坏,怎么不能吃了。” 姜雪现在是有苦说不出,早知道会变成现在这个样子,她说什么,也不下午带婆婆去菜市场。 暑假的两个月,工资虽然少了点,但是还没到揭不开锅这种地步吧! 现在被齐术她妈这么一搞,她天天跟着一群老太太去抢尾货,搞得一些人,都用有色眼睛看她,不知情的,肯定会以为,他们两口子,在家里苛待老人了。 王梅安慰道:“老人都是这种想法,节约惯了,你要理解。” “我家的老人也一样,你好好点跟她说,蔫巴的菜可以买,但是坏了的,可不能吃了,哪怕只是坏了一个小点,坏了就是坏了,没有什么这边好的的说法。” 还好她跟公婆是分开住的,老家的公婆管不到她这里,不然,矛盾也是不可避免的。 “如果只是这样的话,倒还好,我就算看不过去,也不会是这种反应,我是什么人,你们应该也是清楚的。” “我婆婆有点贪小便宜,看到便宜的菜,就忍不住多买,这个多买,不是指比正常的菜量多一点点,而是多很多。” “比如说洋柿子,那天五分钱一斤,她直接带了十斤回来,接下来,我家三天,都是吃的这个,早上洋柿子煮面,中午洋柿子炒肉,晚上洋柿子炒蛋,任你再喜欢吃洋柿子,也得吃的你不想吃。” “除此之外,她还喜欢先吃不好的洋柿子,说放坏就可惜了,可家里没有冰箱,现在又是夏天,东西容易坏,天天吃那有点坏的洋柿子,我们家整整吃了三天,愣是没吃到个好的。”姜雪说着说着,神情有些崩溃。 任谁遇到这么奇葩的婆婆,都得崩溃。 “这可不行,现在你好好的站在这里,是你们运气好,这种好运气,可不是每天都有的。” “你家齐术没说她吗?”潘叶问道。 “齐术是她儿子,别人说的话不管用,但是他说的话,应该还是有一点用处的。” 像齐母这种骚操作,她以为只能从手机里刷到,没想到,现实世界中,也能遇上,果然,世界之大,无奇不有。 姜雪:“你以为齐术就没说过她吗?” “没用,一点用都没有。” “无论我们怎么说她,第二天她依旧是我行我素。” “我也想过自己每天去菜市场买菜,自己做菜,但是老太太要死要活的,就是不肯,说我们嫌弃她,嫌她老了,没用了,就一脚把她给踢开。” “她再这么闹下去,我还做不做人了?” “我拿她没办法,我们家里的其他人,都拿她没办法。” 她从来没想过,齐术他妈会这么难搞,毕竟以前老太太,在镇上住着的时候,也是要脸的。 自持身份,从来不干这种跌份的事,谁知道,到了县城,竟然有了这毛病。 第一百二十八章 毒师齐母 王梅没想到,齐术他亲妈,竟然这么难搞,从齐术这个人来看,看起来不像啊! 毕竟齐术文质彬彬的,让人联想到他妈的第一印象,应该是儒雅和煦的一个老太太。 “要我说,你就不能惯着她,农村的老太太,都有这毛病,爱贪小便宜。” “她要是不改,就威胁她,要把她给送回乡下去,她肯定是不敢再继续这么干下去了。” 姜雪摇摇头:“齐术他妈要是真这么好对付就好了。” “现在她整天早出晚归的,孙子也不稀罕了,跟一群老姐们天天拿个麻袋,穿梭在大街小巷,每次回来,麻袋里都装着不少东西,有塑料瓶也有一些木头之类的,有时候,还有一些野菜。” “我猜她应该是跟着人出去捡破烂了,现在外面楼梯间底下的空间,已经堆了不少的破烂了,谁都不能碰那东西,老太太宝贝的很。” “我觉得,应该是她在菜市场认识的那群老太太,带坏了她,以前在镇上的时候,她从来不那么干。” 在镇上的时候,那些乡下老太太,每天都要伺候家里的鸡猪牛跟人,地里的活也要干,哪有时间跟她折腾这个。 再说,真正有钱有闲的,又嫌弃齐母一身土味,不肯带她玩,入场都难入,齐母自然只剩下在家带孩子这一件事,再不济,带着孙女出去捡捡蘑菇柴火,也省心的很。 可现在,一群老太太,每天蹲守下午五点后的菜市场,白天也没啥事干,都是闲的,可不就使劲折腾吗! 人老太太,还觉得自己是为家里省钱,光荣了。 潘叶觉得她有点理到线头了:“是不是她缺钱花了?” “又是买便宜货,又是捡破烂,是不是老太太最近出了什么事,缺钱缺的厉害,才这么干的。” 她没指摘姜雪苛待老人的意思,两人都认识好几年了,对方手松的很,对老婆婆也大方,别的方面不知道,但是乡下每个月三十块钱的家用,县城每个月四十块钱的家用,是绝对没少了她老婆婆的。 姜雪摇摇头:“我现在每个月给她四十块钱的家用,她只每天买买菜,完全够用了。” “像米之类的东西,都是齐术,一次性带个四五十斤回来的,压根就不用她出钱。” “我婆婆家里也没什么人了,她的身体好好的,我们一家人的身体都好好的,无病无灾,我没觉得她有哪里需要用钱的地方。” 如果一个月四十块钱都不知足,那她也没啥好说的,毁灭吧! 她的钱,也不是大风刮来的。 潘叶点点头:“我知道你每个月,给她多少家用,有几次,你都当着我的面给的。” “既然不是缺钱,那我猜,你婆婆应该是在存钱。” “她买尾菜,这样就能省下更多的钱,当然,同理,捡破烂也是一样的,能卖钱,能挣钱。” 王梅也想明白了:“我知道我知道。” “这些事情,一个人做,是很难为情的,但是一大群人做,那就很有意思了,还有竞争,积极性,完全被调动出来了。” 潘叶打了个响指:“对了,就是这样。” “你家现在的伙食费,一天能达到五毛钱吗?” 姜雪摇头:“我觉得不能,菜是几分钱一斤的烂菜,肉也是不太新鲜,有点味道的那种。” “有时候,她买个一斤肉回来,直接用一大堆盐腌起来,吃个三五天。” “反正我是受够了,那些乱七八糟的东西,我是绝对不会再吃了,我儿子,我也不会再让他吃了,他还那么小,要是吃坏了身体,后悔都来不及。” 齐术他妈爱买烂菜叶子回来,就让她自己吃个够吧!反正她跟齐宁,是不会再吃了。 潘叶:“她这样做,主要是为了省钱,你要是不一次性给她四十块,而是每天她买菜花了多少钱,就给她拿多少钱。” “这样,她没法省菜钱出来,是不是就不会再这样了。” 这也是没有办法的办法,还有点麻烦,但可以试一试。 姜雪现在是没法子了,只要有可能治住她婆婆的,她都愿意试一试。 “行,下个月,我试试,这个月的伙食费,我月初的时候,就交给她了。” “如果有效,那当然是最好的,没效也没事,到时候,再想其他的法子吧!” “这个月剩下的时间,我还是带着儿子来你这里混吃混喝的吧!” “我直接交伙食,到时候,你做菜的时候,多给我做点,我回家跟齐宁一起配米饭吃。” 大米是她跟齐术一起去市场买的,不用担心有问题。 潘叶点点头:“小意思,咱俩什么关系,还用论这个。” 姜雪:“关系是关系,原则是原则,你要是不肯收钱,那我还是自己买菜回家做吧!” 潘叶没办法,只得同意了。 姜雪在潘叶这里混了两天的菜,第三天,就没再来了,她婆婆买了一大堆发芽的土豆回来,成功的把儿子、孙女以及自己,给拉虚脱了。 一个两个,都被送到了医院吊水,关是药费,就花了她十几块,就为了节约那五分钱,赔了一张半的大团结出去,这种亏本生意,也亏得她婆婆了,这种人才,绝对不是一般人。 随之而来的是庆幸,大人都这么难受了,更别说小孩子了,还好她对儿子看的紧,一些乱七八糟的东西,都不许他吃。 姜雪去医院送白粥的时候,看到她婆婆正跟人大谈特谈她的省钱经,也是无语了。 “妈,我给你们送粥来了。” “下次那些乱七八糟不能吃的东西,你可千万别买了,这不是省钱,这是败家。” “原本好好的买点菜,最多也就花个几毛钱,现在倒好,一家子人都被带回来的发芽土豆送进了医院,您知道要花多少钱吗?” “光是药费,就花了我十五块钱,你想想,这笔生意买卖,到底值不值。” “我不着急,你仔细想想,再给我答案。” 齐母虽然很想反驳,但是自己现在理亏,也就没说什么,当没听见,现在自己病了,正需要人照顾呢! 第一百二十九章 第二春 下午五点,一家人才身心俱疲的拖着身子回家。 这次是姜雪做饭了,她也没什么心思,再加上三人刚拉了肚子,晚上的饭菜,弄的很是清谈,白米粥配上一碗丝瓜蛋汤,几乎看不见什么油水。 要搁在以前,齐母早就摔筷子挑刺了,说这么清淡,喂兔子都不吃。 不过此时,她安静极了,默不作声的往嘴里倒了半碗米粥,就回屋躺着去了。 她知道自己闯祸了,可是不敢面对。 齐术知道,不能再这么放任他妈瞎搞下去了,这已经不是普通的节约了,而是奔着要一家子人的命去的,必须得阻止。 第二天,休息了一晚上,身体好点,说话也有力气了,齐术拉着姜雪跟两个孩子,打算跟他妈来一场开诚布公的谈话。 今天中午齐母破天荒的在家里呆着,昨天拉的太狠了,屁股疼,她得在家里好好修养修养。 “妈,咱们必须得好好谈谈了。”齐术坐在了他妈的对面,语气严肃而认真的说道。 以前他还能安慰自己说,这是他妈的小爱好,节约点也没啥,反正他妈就他一个儿子,全都是为他存的。 但经过了昨天中午那一遭,他知道,这不是爱好,是要人命的毒药。 齐母神色有些不自然的避开齐术的眼神:“什么事?我们亲母子,有话直说。” 在亲这个字上,她加重了语气,这是在强调两人之间的身份。 她是亲妈,是长辈,齐术跟长辈说话,要注意分寸。 “妈,以后买菜的事交给我跟姜雪行不行?” “您以后就是在家里带带小宁,做做饭洗洗衣服,收拾一下卫生就行了,别的什么都不用管。” 他这已经是很客气的说辞了,因为他妈爱贪便宜的癖好,昨天差点没拉死他,现在屁股还疼呢!上厕所都不敢去,憋着。 齐母的反应很是强烈,张开双臂极力拒绝:“不行,我不同意。” “真要是这样,我跟你们养在家里的老妈子有什么区别?” “我难道不能出去做自己的事,做自己喜欢的事,只能被困在家里带带孩子洗洗衣服,搞搞卫生吗?” 一想到自己,以后不能光明正大的跟着秦老头一起去捡破烂,齐母感觉天都黑了下来,暗沉无光,看不到一丝的希望。 秦老头是她跟着一群人去挖野菜的时候,认识的,他长的高大,今年刚满五十六,头发还很茂密,力气也大,能拉着她稳稳的渡过木制的独木桥,就是儿子儿媳妇不孝顺。 她到这把年纪了,才知道爱情是个什么滋味,哪怕只是每天看着他高高兴兴的,她都觉得很满足。 再过半个月,就是秦老头的生日了,她打算在他过生日那天,送他一件中山装,就是百货大楼里,他去看过好几次的那件。 衣服不便宜,要四十多,但是只要一想到,秦老头能穿上她亲自送给他的衣服,齐母,也就是文爱英,只觉得甜蜜,再苦再累也值了。 以前她的全部心思都放到了儿子身上,现在搬来了县城,儿子也跟她分开了,她眼看着齐术跟姜雪的关系越来越近,离她越来越远,这日子,只觉得没意思极了,这时候,秦老头的出现,就像是一束光,照亮了她整个世界。 齐术很是无奈:“妈,我不是那个意思。” “我的意思是,以后家里的活,大多都交给我们,你就好好享受生活就是了。” 文爱英不愿意,这不买菜,哪来的钱,给秦老头买衣服,买早餐。 “不用,我这老胳膊老腿的,暂时还干得动。” “家里的活,都是我的,你们别磨叽了,我心里有数,不会累到的。” 姜雪看她那样子,不得不开口了:“妈,以后我们买菜回来,每个月还给你十块钱的零花,这钱就是你自己的,随便你怎么花。” 对比起其他人,她这已经够大方了。 这是她跟齐术早就商量好的,破财消灾,只要能把人给安抚住,让她放过他们的胃,怎么都行。 这笔钱已经不少了,都能在潘叶那吃上十几天的早餐了,老太太在家里有吃有喝,哪有花钱的地方。 文爱英在心里打了一下算盘,觉得还是不划算,按照她之前那么来,一个月能省下二十多块,这才十块钱,还不够请秦老头吃早餐的呢! “不用,按照之前的来就行了,我不累。” 齐术的耐心渐渐耗尽,几乎是怒吼出声:“妈,你到底想干什么?” “天天给我们吃烂菜叶子,你就不怕把我们给毒死吗?” “我反正是受不了你带回来的东西了,你要是愿意,那就按照我们说的来,你要是不愿意,我们下个月,也不会再给你钱去买菜了。” “你要是愿意用自己的私房钱去买,那我们也没意见。” 文爱英怒了:“合着你们两个早就商量好了,那你跟我说这些干什么啊?反正你们已经决定好了。” “是,我现在是没用了,带大了儿子,带大了孙子孙女,我现在已经是这个家里,最没用的人了,也怪不得你们嫌弃我。” “那都是应该的,是我活该,谁让我没用呢!” “我现在连最基础的,买菜做饭权利都被剥夺了,我这个在家里吃闲饭的人,确实是该闭嘴了,你们肯给我一口饭吃,我就该感恩戴德了。” 说着说着,文爱英的屁股直接从凳子上,滑落到了地上:“我以后绝对不会再碍你们的眼,改明儿就去跳河,一了百了,绝对不耽误你们的事。” “等我死了,你们就清净了。” 齐术看他妈那个样子,软了心肠:“妈,我不是那个意思,你到底想要我怎么样吗?” “你可别吓我,为了这种小事,闹成这样,不值当。” 文爱英流着泪说道:“我就是想给家里节约一点钱,看你们工作那么辛苦,家里又有两个孩子要养,谁知道,你们竟然都这么反对我的所作所为。” 她一说软话,齐术也跟着心软,闹到最后,又大事化小,小事化了,最后,什么都没变。 第一百三十章 男朋友 这天,潘叶主动去找了姜雪,她刚刚发现了一个秘密,要是不说出去,她觉得自己可能会被被憋死。 现在是中午十一点多,说实话,这个时间点去别人家,不太方便,但是,她管不了那么多了。 她去的是姜雪在瑞兴中学的宿舍,可惜不巧,人不在宿舍。 王梅看到潘叶,那叫一个惊讶,要知道潘叶除了大清早,是很少出门的,因为她要守店。 她大清早出门是为了买菜,主要是为了买鲜肉,葱花香菜和小菜这些,都是晚上准备好的,第二天早上再用。 “潘叶,你这个点不守着店子,怎么有时间来这里?” 潘叶看到姜雪的宿舍门是锁着的,眼里闪过一丝失望:“我有点事找姜雪,可惜她不在,应该是去她婆婆那里了。” 王梅来劲了:“什么事儿?能不能先跟我说说?我很好奇。” 这事不知道,她能不能知道。 潘叶:“本来就不是什么大事,没什么好瞒的,依咱们三个的关系,还有什么是不能说的吗?” 左看右看,还是觉得走廊不太安全,这毕竟是姜雪婆家的私事,不好到处去传:“咱们两个去你宿舍里面说。” 王梅赶忙侧身,让潘叶进去:“你说的对,这事确实得进屋说。” 潘叶一坐下,王梅就端着茶水过来了:“喝喝看,今早上新泡的农家野茶,我婆婆给我送过来的。” 她婆婆对她还是蛮好的,家里种出了什么作物,都想着给她送点尝一尝。 潘叶假装喝了一小口,实际上只是闻了闻茶香,太烫了,她实在是下不了嘴,等会儿再喝:“很香,倒是别有一番风味。” 闲扯了扯,就该说正事了:“我发现姜雪的婆婆...你应该也是认识她的吧?” 王梅点头:“认识,我还跟着姜雪去她家里喝过几次茶,从外表上看,是一个很和气的老太太。” 潘叶示意对方贴近一些,随后,在她耳边轻声说道:“我看到她跟一个老头走的很近,两人有说有笑的,还悄咪咪拉了一下手。” “直觉告诉我,不对劲,有情况。” 王梅吃了一口大瓜,感觉跟吃了一颗仙丹似的,激动的脸都红了:“真的?” “我亲眼所见,这还能有假吗?”潘叶是真看见了。 如果不是真看见了,她不会站在这里,跟王梅说这些的,她虽然这段时间,跟姜雪王梅混在一起,很爱八卦,但是她嘴里,只传有根据的真消息,绝对不乱传乱造谣。 更多时候,是她们三人的小团体,聚在一起,讨论这些话题,说的话,也只在她们三个中流传,口嗨。 “那老头看起来咋样?年不年轻?” “我觉得姜雪跟齐术两口子,肯定是不知道这个事的,要是知道,家里还不得翻天了啊!” “不过这事,确实得跟姜雪说一声,免得后面真发生什么事的时候,她一点准备都没有。” 王梅的问题有点多,潘叶一点点捋:“我没看清,他们就从我店门口路过,能看到他俩拉手了,还是我追出去看是不是自己认错了,才看到的。” “这事压根就不用想,齐术跟姜雪要是知道老太太在外面找了个相好,你觉得姜雪能忍住不跟咱俩说吗?” 王梅点点头,很是认同:“我觉得也是,姜雪是个兜不住话的,有事,肯定会跟咋俩说的。” 不只是姜雪兜不住话,潘叶跟王梅两个,也不是什么能兜住话的人,要不然,此时两人怎么会聚在一起。 王梅:“下午我去找姜雪,到时候,在你那儿聚,到时候,咱们一起把事情告诉她。” 此时的文爱英,心情美的很,是哼着小曲回家的。 今天,她跟老秦正式确定了恋爱关系,他俩也赶时髦,谈一回年轻人谈的恋爱,从今天起,老秦就是她文爱英的男朋友了,一想到这三个字,她就害羞的不行。 “嗯~嗯~哼~” 齐术看到他妈进来,叫了她一声,不过对方没听见,又或者不想理他,脚步轻快的回屋去了。 姜雪围着个围裙,手里拿着个锅铲,走了过来:“她怎么了?我怎么感觉她好像浑身都在飘啊!” 齐术有些不明所以:“什么飘?她不是走回屋的吗?” 姜雪不耐烦的翻了个白眼:“算了,当我没说,跟你也说不清楚。” 吃饭的时候,齐术敲门,过了好一会儿,文爱英才走出来:“今天中午吃什么菜?” 其实她很饱,今天老秦头带着她去吃烤红薯了,还是那个味道,好吃,现在肚子饱的很,压根就吃不下别的东西。 齐术:“就是丝瓜蛋汤跟肉沫炒茄子。” 文爱英一上桌,就挑刺道:“这茄子被你做的,是一点食欲都没有,黏黏糊糊的,瞬间让人联想到不太好的东西,胃口都被你给败光了。” 说完,她把筷子重重的拍在桌子上:“你们慢慢吃吧!我不饿,就先回屋去睡了。” 在姜雪愣神的时候,重重的关门声响起,等她反应过来,把筷子一摔,指着齐术道:“不是,你妈是个什么意思?” “对我有意见就直说,又是挑我做的饭菜不好吃,又是没有胃口的,她有本事,以后就不要再吃我做的菜,毕竟倒胃口嘛!” 这老太太,是越来越难伺候了。 齐术连忙安抚:“老婆,媳妇,你别跟她计较,我妈年纪大了,上次带她去医院检查,那医生不是说,她更年期到了,脾气会暴躁,会反复无常吗?” “她毕竟是我妈,有什么不对的地方,我跟你道歉,就算是为了我,老婆,也麻烦你多多体谅她。” 他也很为难好不好,总不能为了媳妇,不顾老娘吧! 姜雪是嘴硬心软的那种人:“行吧!不过,这是最后一次,我也不是泥捏的,也有自己的脾气。” “她下次要是还敢无缘无故跟我甩脸子,冲我发脾气,我绝对不会再忍了。” 果然,这句话一说出去,齐术狠狠松了一口气,终于,又过去了。 第一百三十一章 争风吃醋 “什么?”姜雪一激动,直接拍桌而起。 “这是真的?你没看错吧!” 她不敢相信自己婆婆居然背着他们两口子,在外面偷偷找了个野男人。 这要是成了,她跟齐术岂不是莫名其妙头上多了个爹,这种事,干不得。 潘叶给她的水杯添上茶水:“不要激动,这事是真的,我亲眼看到的。” “你要是不相信,明天早上你可以跟在你婆婆屁股后面转一转,看一看,我猜那人还会来找她的。” “到时候,你就知道我说的是真的还是假的了。” 姜雪烦躁的抓了一把脑袋上的头发:“这是我得跟齐术商量商量,在没有确定之前,我拜托你们先别声张,毕竟这事说出去,不好听。” 也确实是不好听,她婆婆都50多了,还找第二春,说出去,别人只会觉得她老不正经。 而且,对方是什么人,叫什么名字,住在哪里,家里的情况如何,这些都必须要打听清楚了。 王梅点头:“你放心吧!这事我们肯定不会说出去的。” “但是,这事我们不说出去,具体能不能瞒住还真就不一定了,因为潘叶是在她店门口看到两人一起走,手拉手的。” “这说明两人对他们交往的事,毫无顾忌,有点光明正大那意思在里面,虽然你婆婆来县城的时间短,但是认识她的人还是有的,肯定有人看到他俩在一起了。” “现在说不定,就一些人在背后,说着什么风言风语呢!” 这是切实情况,两人貌似没想过遮掩,在这大街上都敢拉手,肯定有别人看见了,背地里说着闲话呢! 也就她们的情报网不强,不然,早就有话传过来了。 姜雪转念一想,脊背瘫了下来:“算了,瞒不瞒的,也没什么意义了。” “我还是跟齐术抓紧时间,把那个人给找出来吧!” 还没等她行动,她的继女齐佳就气喘吁吁的找过来了。 “妈...奶...奶奶跟一个女人,在家里打起来了,你快回去看看吧!”齐佳跑的上气不接下气,喘着气说道。 她被吓了一跳,随后第一反应就是逃跑,免得被殃及。 姜雪惊的直接站了起来:“什么?” “你奶奶在家里,跟人打了起来?” “我没听错吧!” 这老婆子能给她省点心吗! 齐佳很是肯定的点了点头,姜雪的心,蓦的惊了一下,结合刚刚那个消息,她有一个不太好的猜测,希望不是她想的那样,不然家里真的是丢死人了。 “我先回去劝架,你快去学校宿舍找你爸,这事得他出面,我不好说你奶奶。”姜雪说着,就跑了出去。 家里发生了这种丑事,她怎么能袖手旁观,而且,最最最重要的是,她儿子还在那边呢! 这要是被误伤了,哭都没地方哭去。 桌上剩下的两人你看我我看你,最后,不约而同的站了起来。 潘叶:“老大,你守着店子,我过去看看,有事叫老二或者是老三,过来叫我,我就在你姜雪阿姨在对面租的那个房子那里。” 现在店里压根就没客人,她走的毫无压力。 两人火急火燎的跑过去看热闹了,只留下守店的三姐妹。 梅兰竹三姐妹倒是跟潘叶不一样,她们一点不八卦,对于与她们无关的事,三人几乎不感兴趣。 有那时间,还不自己刷题\/玩\/撸狗呢! “在那里。”王梅指着前面抱胸聚集在一起,看热闹的众人,激动的说道。 好激动好激动,终于能吃上现成的瓜了。 等跑过去,先在外围观察一下,发现没什么危险后,两人放心的往前面靠了靠,走到了抱着孩子的姜雪身边。 齐宁小朋友刚刚应该是哭过了,眼睛泪汪汪的,眼中还夹杂着些许红血丝,鼻子也红红的,看着一副可怜样。 伤应该是没有伤到,不过被吓到了。 看到地上被扯掉的几缕头发,潘叶咋舌,这打的也太厉害了吧! 现在两人已经被人给分开了,但是嘴里的污言秽语,一直没停过。 齐母文爱英对面那个女人叫庄晴,头发有半数都是花白的,身子很是干瘦,听周围的婶子大娘说,这人跟文爱英一样,也是个寡妇。 至于两人口中的秦老头,是当地有名的一个混子,成天混吃混喝,特别喜欢骗女人,特别是中老年女人的感情,前两年还因为这事,被人儿子揍过,谁知道,这才多久,就又有傻女人上当了。 “你懂什么,他说我是他的唯一,最爱。”文爱英跳着脚说道。 在这点上,她坚决扞卫自己的主权,自己跟秦老头,是天作之合,他说过,自己是他见过最特别的女人,温柔善良大方,一点不物质。 “你放屁,秦老头早就跟我在一起了,我为了他,快六十的年纪了,去给人扫厕所,我的工资,都在他手里拿着。” “他说过,那是我们以后养老的钱。” 听闻这话,周围的人一阵唏嘘,没想到,世上还真有这种傻女人。 两人吵的差不多的时候,齐术跑过来了,一来,就看到了这让他觉得丢脸的一幕,他妈竟然为了一个男人,连脸都不要了。 他也是刚刚才从别人口中,得知他妈找了个老头,还为了这个老头,跟别的老太太大打出手的消息,说实话,他傻了。 他妈都这把年纪了,还闹这事,真的是丢死人了。 “妈,你到底在闹什么,还嫌不够丢人吗?” 齐术一上来,就指责的话,让文爱英觉得伤透了心,果然,秦老头说的没错,儿女大了,就各有心思,开始嫌弃老人了。 “齐术,你不帮着你妈我打这个骚狐狸,竟然还帮着她来指责我。” “你个白眼狼,老娘一把屎一把尿的把你拉扯长大,你就是这么孝顺我的?” “早知道你长大后,会变成这样,我还不如当初用尿桶把你给溺死,免得你现在来气我。”齐母被气疯了,口无遮拦的骂起了齐术。 这个在她眼中的出气筒。 第一百三十二章 背叛 齐术没想到,他妈的内心竟然是这么想他的,这种伤人心的话,竟然是从他妈的嘴里说出来的。 姜雪看到蔫巴了,哑口无言的齐术,直接把儿子丢了过去。 这破事,说实话,她不想被牵扯进去,太丢人了。 两个半截身子入土的老太,竟然为了一个男人,连脸都不要了,当街大打出手,她只觉得可笑,悲哀。 这时候,庄晴的孩子也到了,来的是她家老三,这是离的最近的。 “妈,你到底在闹什么?还嫌不够丢人吗?” 原本庄晴是在她那里住的,不过后来她跟那个叫秦老头的来往密切,家里人都拗不过她,最后庄晴为了真爱,毅然决然的搬了出去,现在跟秦老头住在郊外的破土房子里。 庄晴看到老三来了,委屈的都快哭了:“老三,你快过来跟我一起打死这个不要脸的骚狐狸精,她竟然敢背着我,去勾引你秦叔。” 她为了秦老头付出了那么多,每天那么辛苦的干活,除了吃饭外的所有的钱,都交给了他,他为什么还要背叛她。 秦老头风流的名声,她是早有耳闻的,不过,她相信秦老头会为了她而改变,她认为秦老头出错,都是外面女人的错,如果不是她们的有意勾引,秦老头是不会背叛她的。 “妈,那老秦头就是个混账东西,为了这么个烂东西,你现在变成了什么样,你到底看过没有?” “就那种只会躲在女人屁股后面,等着别人为他付出的蛀虫,渣宰,你为什么还放不下?” “这两年,你还没有苦够吗?”庄晴的三女儿,两只手扶着她妈的肩膀,眼睛定定的看着她哭诉道。 身为女儿,她实在是心疼,不忍心亲妈晚年过着这样的生活。 “妈,离开他,回来吧!” “我家老三会写自己的名字了,不过,他经常念叨你,说外婆怎么还不来看他。” 至于文爱英,这个她妈的仇敌,她压根就不予理会,哪怕不用脑子,她也知道是怎么一回事。 这两年,她妈的那点积蓄,肯定已经花的差不多了,依靠她妈扫厕所的那点工资,两人生活的肯定很拮据,那秦老头就不是个能吃苦的,这个榨干了,肯定是要物色下一个了。 从另外一种意义上来说,她还要感谢对方,如果不是她的出现,她妈还不知道要陷多久进去。 “老三...”庄晴想起来那个她一手带大的孩子,心蓦的一软。 “没错,就是老三,他很想你,老三想外婆了。” “妈,你要回去看看他吗?”庄晴的女儿小心翼翼的问道,生怕哪里刺激到了对方。 这两年,家里人都生活在痛苦之中,逢年过节聚在一起的时候,都因为缺了一个人,而沉默不语。 “要...”就这一个字,耗尽了庄晴的全部力气。 就在刚刚她有一种恍然如梦,大梦初醒的感觉,回想起这两年发生的荒唐事,到如今她都有一种不真实的感觉,那真的是她能做出来的事吗? 还是为了一个不值得的男人。 等到对方离开,齐术强硬的把齐母扯进屋子,齐家人把门一关,隔绝了外面的视线。 门关了,也没关系,大家聚在一起,兴致勃勃的讨论了一会儿后,才意犹未尽的散开了。 各回各家,各找各妈,就今天发生的事,太劲爆了,够他们嚼很久的舌头了。 这边,屋子内,齐术一把甩开文爱英,把人甩到了地上趴着,还好没磕到地方,被床给挡住了。 “妈,你能不能省点心,别一天到晚给我拖后腿,行吗?” “你知不知道,我为了能来县城,付出了多少努力?” “你什么都不知道,你只顾着你自己,你太自私了,我不知道你是什么时候变得这么自私的。” “说实话,对于刚刚发生的事,我现在还一头雾水,我希望你能原原本本,仔仔细细的跟我把你跟那个野男人的事说清楚。” 齐术外表看着年轻,是新时代新青年,其实骨子里,是带着古代读书人的清高自傲的。 这种事,在他看来,是丢脸且不可饶恕的,他最看重的那张脸皮,在今天,被他自己的亲妈,给踩个粉碎。 文爱英没想到,她还真养了个好儿子出来:“你想知道什么?我们的爱情故事?还是别的?” 齐术眉头一皱,刚要说什么,就听文爱英继续说道:“你什么都不知道,你不懂爱。” “爱?” “爱是让你一个人,独自面对那个疯女人?” “爱是让你一个女人,不顾矜持,在大庭广众之下,跟对方另外一个更名正言顺的女人,大打出手?” “爱是让你不断付出,哪怕付出一切,都在所不惜?” “妈,你心里到底还有没有我们?” 姜雪抱着孩子,离的远一些,这样的事情,她最好不要掺和,只要她插手了,最后结果如何,她都得不了好。 文爱英:“我只想找寻我的幸福,着没错。” “小术,我为了你,守了二十多年的寡,含辛茹苦的把你养大,就这件事,你能不能别管?” “算我求你了。” 文爱英的姿态越卑微,齐术心中的怒火更是翻涌,他妈竟然把那个野男人,看的比他还重。 “妈,你心里到底还有没有我,有没有两个孩子,你这样,只会让我们蒙羞。” “听我的,跟那个男人断了,他不是个好的。” 突然,齐术似乎是想到了什么:“你克扣下来的伙食钱,是不是全都补贴给了那个野男人?” 文爱英眼神闪躲,不敢直视齐术的眼睛:“别一口一个野男人,多难听啊!” “你应该叫他秦叔叔。” 齐术都快被气疯了,这种被背叛的感觉,让他恨不得直接杀了那个姓秦的。 “想都别想,他也配。” “总之,我不同意你们在一起,有他没我,有我没他,这事,你好好考虑一下。” 他就不信,他妈真能因为一个野男人,伤了两人多年的母子情分。 第一百三十三章 落魄 三天后,文爱英顶着一众人异样的眼光,毅然决然的跟着老秦头走了。 她这是奔向了爱情,这是她第一次,真真正正的为自己做一个决定。 依旧是郊外的土砖房,她现在是有情饮水饱,什么都不在意,过了半个月,没饭吃了,才惊觉两人的贫穷。 她比前头那个还不如,对方有积蓄,后面还找到一份扫厕所的工作,吃穿不愁说不上,至少饿不死。 但她就不一样了,要是不努力,是真的会跟着老秦头饿死。 又是平平无奇的一天,三人聚在一起喝茶,聊闲话。 在这期间,王梅频频看向姜雪,做出一副欲言又止的模样。 潘叶都有点无语了,能不能有话直说,爽快点:“王梅,你有啥事要跟姜雪说啊?” “有话直说,爽快点,看你那扭扭捏捏的样子,我眼睛难受。” 姜雪也抬起头,看向王梅:“你有事就说吧!” 另一边,齐佳带着弟弟,安静的坐在凳子上,写作业。 林梅三姐妹也一样,最不安分的就是齐宁了,仗着自己年纪小,长的可爱,总是两边跑,耍宝卖乖,谁也不冷落,主打一个雨露均沾。 王梅犹犹豫豫的开口道:“我听说了一件事,但是我不知道你知不知道。” “那件事跟你的关系,说大不大,说小也不小,我在犹豫到底要不要跟你说。” 姜雪最受不了别人犹犹豫豫,吞吞吐吐的了,有本事就瞒住了,不要让别人看出来,要么就赶快说,痛快点。 “快说,别逼我在这大庭广众之下,揍你啊!” 这是一句说笑的话,也是调侃,三人经常这么说。 王梅定了定神,似乎是下定了决心:“那我说了,你可千万别生气呀!” “快说。”姜雪的耐心快要耗尽了,语速很快。 “那我就说了,我听人说...看到你婆婆...她一个人,在菜市场捡菜叶子吃。” “据说,她现在过的还挺惨的。” “那个叫老秦头的就是一个混子,专门骗女人钱花的那种,他没钱的,穷光蛋一个,关键还好吃懒做,谁跟了他,指定倒大霉。” 未尽之意就是,你婆婆现在跟了他,倒了大霉。 姜雪抬头看了一眼两个孩子:“她这都是自找的,能怪得了谁啊!” “当初我们好话歹话都说尽了,她偏被猪油蒙了心,死活要跟那老头,现在好了,总算是过上了她梦想中的,一屋两人,柴米油盐的美好生活了。” “这都是她自己作的,能怪得了谁呀!” 潘叶:“现在老太太过的这么惨吗?” “这老太太,手里应该有点子积蓄的啊!” 这老一辈的,基本上都会给自己留一手的,也叫退路,私藏的那一笔钱,不到最后起不来床,快要嗝屁了,是绝对不会交出去的,就怕自己人还活着,没钱花了。 姜雪冷笑一声:“她那是猪油蒙了心,手里面的那点钱全都被那老头子给骗走了。” “我也就是前几天才知道,她每天早上都跟着那老头子出去吃早餐,有时候跟着一起吃点,有时候,只单纯看着对方吃,还特别丰盛,有肉有蛋,那是标配。” “什么油条豆浆蛋糕之类的,老头想吃,就买。” “除此之外,还被那老头骗着,给他买了不少东西,自己穿的破破烂烂,衣服上打了补丁,却舍得花大几十,给那老头买中山装,买皮鞋穿。” 姜雪说到这里,是越说越气,心里的怨气,都快冲破天灵盖了:“对家里两个孩子,她抠搜的不行,连吃块肉都克扣他们的,对外面的野男人,倒是大方。” “她落到现在这个下场,我就只想说两个字,活该,谁让她眼瞎,分不清好赖的。” “对着自己的亲儿子,防的跟贼似的,对着一个见了几次面的男人,却掏心掏肺的,对这种贱皮子,不需要抱有任何的同情心。” 王梅点头:“在这点上,我支持你,如果我婆婆,是这种货色,我也不会再搭理她的。” “放着好好的日子不过,非要瞎折腾,等钱没了,或者说是身体不好了,就又跑回来了,这种最可恨。” 还好,她公婆在乡下,都是省心的。 如果不省心,她也没有现在的逍遥日子过。 潘叶给两人添了一遍茶水:“要不了多久,齐术他妈,应该就会跑回去了。” “不是每一个人,都像那老头前一个那样,那么能吃苦的,她那种是极少数,剩下的,才是绝大多数。” “齐术他妈,已经很多年,没干过什么活了,在外面生存不下去了,她自热而然也就回来了。” 毕竟齐术是她儿子,她是齐术的亲妈,母子间的血缘关系,注定齐术甩不开她。 齐术是老师,姜雪也是老师,这要是弃养母亲,带来的舆论压力太大了,如果真下定决心不管,到时候,两人可能会丢工作。 姜雪的下巴搭在桌子上,腰背弯成一张弓:“我是不想管了,她是齐术的母亲,就让齐术去管吧!” “他要管,我是没意见的,只要别来找我就行,烦。” 在娘家当了二十几年的姑娘,遇到的烦心事,都没有这几年多。 王梅跟潘叶都是知道内情的,自然是站在姜雪这边。 毕竟文爱英的脑袋,是真的有泡,竭尽全力的克扣一家人的伙食,就为了喂饱外面的老头,说实话,就光凭这一个骚操作,就足以让她人心尽失了。 就这种人,压根就不值得同情。 说是这样说,下午五点多的时候,姜雪带着两个孩子在外面转,不自觉的,就逛到了菜市场。 并不宽阔的街道上,一个披头散发,浑身散发着沉郁气息的老太,出现在了她的视线中。 只见她定定的看了几秒齐母,就在齐佳以为她继母忍不住,要出去叫人的时候,姜雪带着他们走了。 边往外走,她还边教两个孩子:“你们记住了,千万不要对不值得的人,散发同情心。” “你是一片好心,但说不准对方,在背地里,笑话你傻呢!” 第一百三十四章 开学 很快,就到了开学的日子。 开学了,潘叶是既开心又不开心。 开心的是,开学后店里面的生意也会变好,能多挣些,不开心的是,因为生意变好,她会更加忙碌劳累。 每当累的不行的时候,晚上回去,潘叶就喜欢坐在自己隔出来的小单间里,看存折上的数字,要不就是数现钱,她对这个有着特殊的情节,数完钱后,心情变好不说,一觉醒来,累都不累了,感觉自己还能再干三天。 临近开学,姜雪跟王梅忙了起来,三人很少聚在一起喝茶了,哪像之前,三不五时的聚在一起,都喝成铁三角了。 那时候,茶一喝就是两个小时,现在让她们抽二十分钟出来,都难。 特别是姜雪,她是新调来的老师,以前是教小学的,现在变成教初中的了,教材教案这些都不一样,备课什么的,自然是要准备起来了。 还好有王梅带她,还陪着她去找别的老师,要了一份教案,老师教学书,也拿到手了,正在学习中。 这可是她在瑞兴中学执教的第一年,教的第一届学生,自然是希望尽善尽美,学生都能考个好成绩,自己也能交出一份好答卷的。 开学那天,潘叶十点半才忙完,换下被汗水打湿了大半的衣服后,才带着三个孩子去学校报道。 这次要交学费了,之前转学的时候,因为那一个学期,都快过完了,收学费,肯定是不妥,就让她们下个学期,再跟着大家一起交。 瑞兴的学费,肯定是比镇上小学要高的,不过,还好,并不离谱,三十二块钱一个人,三个就是九十六,有点压力,但是压力还不是特别大。 “妈,我跟妹妹,想去书店买文具。”林梅在回的路上,看到书店,有点走不动了。 林兰林竹也是满脸期盼的看着亲妈:“我们也想要。” 潘叶:“你们到底要去书店买什么?” “家里的笔,草稿本,铅笔橡皮这些,不是还有吗?” 她的语气很平静,真就想问个原因,没有威胁的意思。 如果说,第一次问的时候,林梅还不怎么敢开口答话的话,现在她已经很能理解她妈的意思了,真就是问问而已。 在钱这一方面,她是真舍得,特指对孩子。 别人要个零花钱,千难万难,撒泼打滚才能要到几毛钱,但是她们,每个星期,都有五毛的零花钱,这个是固定的,这钱她们可以存着,也能消费。 逢年过节的红包,是被她妈收回去的,因为走亲戚的时候,红包钱是她出的,一出一进,很合理,这个理由,很正规,她们没法反驳。 但是过生日的时候,她妈给的红包,这个是可以自己收着的,这是她自愿赠予的,自然不会回收。 大年三十跟初一,给亲妈拜年的时候,收到的红包,都能自己收着,所以说,三姐妹是存下了一笔钱的,毕竟三姐妹都不是什么乱花的人。 只要有十分正当的理由,三姐妹就可以向亲妈申请活动资金,只要合情合理,都能批。 梅兰竹三姐妹,都有一个存钱罐,是潘叶送的,姐妹三人,或多或少,都在里面存下一些钱了。 也许是管钱管的太早的缘故,三姐妹很早,就明白了钱这种好东西的重要性,看的重,但是又不是特别重。 总而言之,该省省,该花花。 林梅:“我听同学说,学校旁边的书店,现在好像有什么尺子之类的东西卖,这种文具,学数学很方便,还有,我想在书店,买本书法练习帖,练一练字。” “我们老师都说字如其人,字写的好看,别人也会连带着欣赏你这个人的。” 潘叶满意点头:“不错,听起来合情合理。” 说完,她转头看向另外两个“你们两个呢!又是什么原因?” 林竹抢先答道:“我想买本小人书,这是最后一本了,买完这本,整个系列,我就集齐了。” “我都集了很久了,妈,你就可怜可怜孩子,支援一些吧!” 林兰:“我没什么想买的,但是她们都买了,我就跟她们一起去看看吧!” 什么新文具、小人书,对她来说都没有什么吸引力。 但是姐姐妹妹都去了,她也要去,万一看着看着,就有什么想买的呢! 潘叶点头:“我觉得都挺合理的。” “这样吧!我一人给你们五块钱,这钱给了你们,就归你们自己支配,无论是买书买文具还是买别的什么,我都不干涉。” “给多了的话,剩下的归你们,给少了的话,你们自己贴点,我知道你们都有钱。” “同意还是反对?” 三姐妹连连点头:“同意。” 开玩笑,这要是不同意,有不同的意见,直接没得,前车之鉴,三人现在都学乖了,不敢贪。 潘叶直接爽快掏钱:“你们自己去买,买什么我不过问,总之,不该碰的别碰,三人互相监督,举报有奖,包庇同罚。” “我现在回店里了,看着点时间,中午十二点半之前回来吃饭,要是我做好菜你们不回,中午你们只能吃我跟大奶奶吃剩下的残羹冷炙了。” 学校去一趟,直接小半个月,白干,有点心疼。 潘叶一回到店里,就看到坐在靠近门口那张桌子上,坐着的两个小年轻,十五六岁的样子。 陈美玉赶忙迎了上来:“快,潘叶,他们是来吃粉的,等了你好一会儿了。” 潘叶闻言,赶忙拿两个杯子过去,给他们一人倒了杯热水:“不好意思了,刚刚送孩子去学校报道去了,久等了,先喝杯热水,我马上就去煮粉,很快的。” 做生意嘛,态度好点,生意才能好,人家是来消费的,不是来找罪受,看你脸色的。 潘叶煮粉的时候,还特意多放了一些米粉进去,半大小子,吃穷老子,他们现在这个年纪,正是能吃的时候,粉少了,肯定不够吃,吃不饱。 她的速度很快,三分钟过去,两碗瘦肉粉,就做好了。 “两个小帅哥,粉好了,可以过来端了。” 第一百三十五章 入学管饭 大伯母现在已经回来干活了,她儿子考上了二中,这对于前进村这个偏僻落后的小村子来说,已经非常了不得了。 这时候,高中毕业,都能算得上是高知人才了,遇见了,都得竖起大拇指,夸赞一句,文化人。 高中的学费可不便宜,每年一百出头的学费,对于不少家庭来说,是一个沉重的负担,但是这个负担,陈美玉背的心甘情愿,美滋滋的,一般人,想背,还背不起来呢!没那资格,也就是她家小安争气。 等林安毕业,哪怕没考上大学,凭借他的学历,找份好工作,养活自己还是没问题的,他总算是能跳出农门,不再跟父辈一样,面朝黄土背朝天的在地里劳作。 这时候,在二中读书的学生,住宿的,一般而言,都是在学校食堂吃的,每个月,都要背米去学校,要不就交钱,除此之外,菜票是要花钱买的,这又是一笔支出。 学校的伙食,肯定是差的,陈美玉心疼儿子,找了潘叶,打算让儿子来他们这里吃,每个月,她交二十块的伙食费。 说实话,她那点工资,到这里,已经被分的差不多了,学费伙食费,等等这些加起来,足以把她的工资给掏空。 潘叶同意让林安来店里吃饭,不过,店里忙起来的时候,什么时候能吃上饭,她自己也不知道。 而林安吃饭的时间点,却是固定的,这是客观情况,没法避免。 再加上,她这小店,离二中其实挺远的,来回就要将近一个小时的时间,实在是不方便。 她给了另外一个建议。 “大伯母,我觉得你完全可以在二中附近,租间房子,那地方的房租很便宜的,一间单间的话,也就几块钱一个月。” “中午我这里,还是忙的过来的,你十一点就可以下班,去那边给林安做饭,下午的话,你四点就可以回去给林安做饭了,等忙完了,再来我这里帮忙就是了。” 反正煮粉的事,都是她来,她大伯母主要是干些收碗洗碗打扫卫生之类的活。 洗碗的活,可以等她回来再干,不耽误的,至于收碗,家里还有三个小的,等下学了,她们会来帮忙的,聊胜于无,她自己也能顶上。 当然,这样的话,她大伯母就要辛苦了,两边跑,很累的。 陈美玉连连摆手:“这怎么能行呢!” “你付了工资,请我来你这里干活,我要是天天忙的时候,跑回去,给家里小子做饭,我这成什么了。” “照顾也不是这么照顾的,这不行,我不同意,实在不行,就让林安在学校食堂吃吧!” “别人都能在食堂吃,他也能,大不了,我有空的时候,自己去市场买菜,给他送点肉菜过去,改善改善伙食。” 至于潘叶说的,不行,既然选择了这份工作,那就要好好干,别人付给她的工资,也不是大风刮来的,林安放学的那段时间,正是店里最忙的时候,她哪能离开。 潘叶扭头看到了角落的自行车,眼睛一亮:“大伯母,要不还是让他来我这吃,平时上下学,就骑着我这自行车来回,骑车的话,速度要快很多,十来分钟,林安就能到学校了。” “这样,哪怕咱们开饭开的晚一些,也不耽误他上学。” 陈美玉的眼睛是越听越亮,这个好,比起繁琐麻烦的租房煮饭,还是这个靠谱。 “行,我早就想给家里的臭小子买辆自行车了,现在正正好,反正他会骑。” 至于潘叶那辆,指不定她就什么时候有事,要用了,不能耽误事,潘叶能同意家里小子,来这里吃饭,她已经很感激了。 潘叶:“我的自行车,现在都不怎么骑了,就是放在店里面吃灰,你还去买什么自行车啊!浪费。” 她上次骑车,还是半月前。 当然,林梅三姐妹倒是喜欢骑车出去遛弯,每次出门,车狗都带上。 陈美玉依旧是摇头:“不行,太麻烦了。” “再说,我跟老头子,早就想给林安买辆自行车了,这样,他在学校也方便,想回去的时候,两脚一蹬,就回去了。” “之前你不是跟我说过吗?二手的自行车不贵,也就八九十块钱的事,这点钱,我们两口子,还是能拿出来的。” 前面几年,养猪卖菜种粮食,老两口可是存下了一笔钱的。 潘叶说服不了她大伯母,自然是听之任之了。 不过,二十块钱,对她大伯母来说,压力会不会太大。 “一个月二十块钱,我觉得不太行,改为十五块成不成?” “你是知道县城的物价的,我们平时吃的也是最为普通的家常菜,这个价格,我完全不吃亏,都是一家人,我觉得这个价格就很合适。” “如果你再推辞的话,那...” 未尽之意就是,要是不同意,这件事就作罢,你跟我太客气了,完全没拿我当自己人看。 陈美玉为难的点点头:“行吧,这点,我听你的。” 不过,她默默在心里下定决心,等林安什么时候,学校放假回去,让他从家里带一些菜回来,算是给潘叶补贴一点。 别人对她好,她也不是什么小气的人。 潘叶唇角微勾:“这就对了,事情就这么说定了。” 她也不在乎这一点两点的,吃能吃多少,千金难买她愿意,对于大伯、大伯母跟林安,她的好感度,还是很高的,能帮的地方,她都愿意帮。 解决了一件心事,陈美玉感觉自己整个人都松快起来了,走路都带风,轻飘飘的,很舒服。 买二手自行车的事,肯定是要拜托潘叶的,她不认识熟人。 所以,等到林安一来县城,等到潘叶忙完,带着两人去二中报道后,直接就把人带去了老街的一间修理铺子,当初她的自行车,就是在这里买的,价格还算是实惠。 至于质量,看她用了好几年,都没出过什么问题的自行车就知道了,质量绝对杠杠的。 所以,陈美玉一问,她立刻就想到了这里。 第一百三十六章 风暴中心 开学后的时间,仿佛过的格外的慢,林安已经习惯,每天两点一线的在学校跟潘记粉店之间来回穿梭。 别的不说,骑自行车的本事,是蹭蹭蹭往上涨,之前虽然会骑,但是不太熟练,这会子,每天都骑,不熟也熟了。 少年人,正是长个头的时候,天天在潘叶那里,骨汤喝着,吃的饭菜也是营养均衡搭配好的,味道还好,林安原本清瘦的身形,现在都有点小下巴了,对此,陈美玉是万分满意。 早知道,潘叶这里,能把她儿子给喂胖,她肯定早早的把人给送过去了,伙食费,她出。 她的思想观念,还是旧的,总觉得,孩子太瘦不好,生怕一场病痛袭来,就把孩子给带走。 胖点就不一样了,体格好身体好不说,真有啥事,肯定是瘦子先撑不住,胖点的,再不济,身上还有一身肉呢! 周六学校放假,林安大多数时间,都是在潘叶这里渡过的,他会自己找张桌子写作业,顺带也能辅导林梅三姐妹写作业。 不爱说话的少年,辅导起作业来,倒是格外有耐心,准确点来说,三小只都挺听话懂事的,不作妖的小孩儿,是惹人疼爱的,林安还挺喜欢跟三个小侄女,待在一起的。 没错,就是小侄女,他的辈分是潘叶那辈的,他叫潘叶大嫂。 又是月底的月假,这次不止是林安,潘叶还给大伯母放了两天假,让她跟着回去,一家人团聚两天。 自己又不是什么黑心老板,肯定不会扣着人,不让人回家的。 两天时间一晃而过,母子俩回来的时候,带着一个大麻袋,最底下装着林安冬天盖的棉被,上面则是大伯父自己在家里种的菜。 老一辈别的不说,种菜技能,绝对是点满了,种啥活啥,还长的特别好。 不像她,哪怕是精心照料的田地,到后面,也是懒懒散散,稀稀拉拉的长了几颗苗,还一看就是营养不良的那种,看着老糟心了。 “你又带这么多菜回来干什么?店里有菜,早上我去菜市场买了。” 陈美玉憨憨笑了一下:“这菜水灵又新鲜,我还特意等到快走的时候,才去掰的,等晚上就炒了吃。” “这点破菜值几个钱啊!家里菜都吃不完,不带过来,留在家里也是浪费了,家里就老头子一个人在家,能吃多少。” “要是我在家的话,什么菜干啊,酸菜啊,早就干上了,但是老头子不爱动弹,这好好的菜,等到后面,就白瞎了,还不如现在带过来,给你们尝尝味呢!” 潘叶让大伯母先回屋,去修整修整,过一两个小时,等店里忙起来了,再下来。 至于林安,他要去学校,自行车一蹬,很快就不见了踪迹。 他的自行车,跟潘叶的一样,是从老街那里的修理铺子买的,八十块钱。 这自行车一买,直接就成了他的心头爱,每天都要用湿布来擦车,干干净净的,跟潘叶那辆灰扑扑的,形成了鲜明的对比。 下午三点多的时候,潘叶躺在店里的躺椅上,正昏昏欲睡的时候,被人给吵醒了。 原本她以为是来吃粉的客人,谁知道,是王梅。 “呼,我还以为有谁来吃粉了呢!” “你总算是有空来我这小店坐坐了,我一个人,无聊的很。” 能说到一起去的,也就那么几个人,她们要是不来,潘叶都觉得自己闲的发霉了,当然,这是指精神层面的。 王梅神神秘秘的把人拉了起来,靠近潘叶的耳朵,小声说道:“你知道吗?江雪婆婆前段时间找的那个男的,被人给打残了。” 潘叶嘴巴张的老大:“啊?” “我没听错吧!谁干的?” 无缘无故的肯定没人会动手,而且下手还那么狠,直接就打残了,肯定是有原因的。 这个原因肯定是一个大瓜。 王梅:“我听说那男的又去勾搭了别的女人,那女人的男人是个屠夫,两人被抓了个正着,直接就被那男人打断了腿。” 这属实是有点炸裂,不过想到她婆婆曾经跟她说过的,她们那一辈,有谁谁谁出了轨,被抓了个正着,死不承认,还威胁要去别人家喝农药的,倒也不是特别惊奇。 潘叶:“现在姜雪在干嘛?” “她应该挺烦的,一个两个,都不省心。” 姜雪此时,也确实是这样想的,要不是考虑到宁宁,她都想及时抽身,离开这个烂泥塘。 她当初愿意嫁给齐术,那是为了爱情,至于现在,生活中一地鸡毛,再多的激情爱情,也都被现实生活,给磨灭干净了。 此时租住的小屋内,一家四口的气氛,格外奇怪。 哪怕最小最单蠢的齐宁,都不敢跟往常那样,撒娇要抱,他跟姐姐待在一块儿,各干各的,没发出丝毫声音。 过了好一会儿,姜雪暗哑着声音,开口道:“你想好了吗?” 她婆婆不省心,再次给他们出了个难题。 他们两口子,好不容易,才从议论中心被遗忘,退出大家的视线,但是现在,有关于婆婆的一则消息,刷爆整个县城,再次把他们一家人,给扯进了风暴中心。 齐术双手抱头,使劲揉搓着凌乱的头发:“我不知道,要不,咱们还是拖吧!” “什么都不用干,不是说时间会冲刷掉一切吗?” “随着时间的流逝,慢慢的,应该也不会再有人注意到我们了。” 姜雪没想到,她嫁的人,竟然是一个彻头彻尾的缩头乌龟,果然,男人只有到了关键时候,才能看清他的本性。 “她是你亲妈,别的你不管,没人会说你,但你那还活着的亲妈,你还能不管?” “反正两人没有领证,你说,我们能不能劝你妈跟他分开,这样,咱们也不用纠结了,其他的,跟以前一样。” 这段时间,一直带着孩子,都快烦死她了,她迫切的需要一个人来接手孩子,还她以前过的清净日子。 她不是没想过,把两个孩子扔给齐术,但是两个孩子,特别是齐宁不喜欢他爸爸,只想黏着自己,真是甜蜜又烦恼的负担。 第一百三十七章 带娃烦愁 下午,齐术垂头丧气的回来了。 姜雪看到他一个人回来的,猜到答案了,她就不明白了,那老头子,到底有什么魅力,勾的老太太,是鬼迷心窍的,这都不愿意离开。 毕竟那老头,可是勾搭别人老婆被打断腿的,要搁在几年前,他这种流氓行径,抓进去吃牢饭,都算是轻的了。 “这事咱们不管了,都随她去吧!”齐术双眼无神的瘫在长凳上。 就这几天的功夫,他的头上,长出了不少白发,都是愁出来的。 姜雪带着孩子,坐在了男人的对面:“我都听你的。” 等到入了冬,天气一日塞过一日冷的时候,潘叶一大早开门,就看到了缩着身子,哆哆嗦嗦上下牙齿打颤的齐母。 看她的状况很是不好,蓬头垢面的,也不知道多久没洗澡洗头了,身上散发出一股难闻的味道。 文爱英也看到了潘叶,自尊心驱使着她离开这个地方,但是身体不允许,一动弹,一只脚软了下来,随后,半跪在潘叶店前,她想起来,挣扎许久,却是软软瘫倒在地上。 潘叶看到这一幕,不可能不管,这大冬天的,要是死在她店门口,就不好了。 陌生人都做不到无动于衷,更别说,这人,她还认识了。 把人扶进来后,安置在靠边的一张桌子上:“齐大娘,你先在这坐着,我去给你下碗粉。” 她这应该是很久没吃顿好饭,饿坏了。 别的她也不想问,也没必要问,只不过是再当着当事人的面,再次揭开她的伤疤看一看罢了。 背地里没人的时候,几个聊的来的,蛐蛐几句,就算了,没必要追根究底的,对着当事人,穷追猛打。 热乎的汤粉下肚,齐母混浊的眼中,流出了眼泪水,她不记得,自己已经有多久,没吃过热乎乎的汤粉了,还是这种味道,最是慰籍人心。 现在的坚持,不过是硬挺着一口气罢了,她不想承认自己当初有眼无珠,也不想承认,自己当初的选择是错的。 将错就错,是她现在正在干的事。 米粉瘦肉都吃完了,文爱英连汤都喝的很珍惜,碗壁上的葱花,都不愿意放过。 等把汤全部喝完,背对着潘叶,说了一句谢谢后,她就离开了。 她很感激潘叶什么都没问的态度,坐下的时候,她在心中设想了无数种情况,她在想,等潘叶问了她后,要怎么回答,很显然,她的担忧是多余的。 下午,姜雪上完课后,拖着疲惫的身体走到了潘叶这里,另外一只手,还拉着齐宁小朋友。 此时,是下午三点多,是店里最冷清的时间段,得等五点多,学生放假了,这里才会热闹一个多小时。 “潘阿姨,我们来了。”齐宁很是高兴的跟潘叶打着招呼,两人可太熟了。 “你们来了,快坐,来这里,这里有个炉子,里面生了火。”现在都穿上棉衣了,守店的时候,炉火是必须的。 潘叶店里点了两个炉子,平时一个用来烤火,另一个用来烧水,这大冷天的,洗碗必须要用热水,不然这手受不了。 等两人坐下后,潘叶给姜雪倒了一杯热茶,这是正儿八经的茶,老娘那拿的,自家种的茶树,也是自家炒的,她觉得还不错,健康的很。 冬天了,三天泡一次凉茶,其余时间,泡的是正儿八经的茶叶子。 “你是小孩子,一杯温开水就可以了。”潘叶给小朋友也倒上一杯。 姜雪愁眉苦脸的看着自家小子,带了几个月,她是真有点吃不消了,果然,孩子三不五时的看几眼,那是亲热有加,天天看着,就有点烦躁了。 “你这是什么表情?”潘叶笑着问道。 这可是儿子,这个时候,很多女人,求之不得的儿子,姜雪那嫌弃的表情,实在是太招人恨了。 要是被别人看到了,肯定会觉得她不识好歹。 “我这是正常人该有的表情。” “齐术那家伙,整天两手一甩,除了厨房的事,什么都不管,这小子,都快烦死我了。” 听到亲妈这话,齐宁抬起头,给了她一个甜甜的微笑,随后,继续吃手里的糖。 他在老师办公室,也是团宠般的存在,招人稀罕的很,虽然姜雪严令禁止,不许别的同事给他糖吃,都长蛀牙了,可架不住一些人偷摸投喂。 进了这小子手里的东西,再想拿出来,那是痴人说梦,真要是抢了他手里的糖,可就有的闹了。 但齐宁这小子有个优点,就是没到他手里的东西,被拦截了,是能安静接受的,到了手里的东西,就不行,那是他的了,抢了他的,是要哭闹不休,很难哄的。 姜雪被萌到了,掐了一把这小子的嫩脸蛋,一瞬间,她觉得自己又行了:“就你会卖乖。” 潘叶赶忙把人给抱过来,把小孩儿从他妈的魔爪中,解救出来:“你轻点,都红了。” 姜雪摸了摸自己的鼻子:“我也不知道,这小子,这么不经捏啊!” 随后,她又心虚的补充道:“是小孩子脸嫩,我没用力,真的。” 潘叶:“我信你才怪。” “你放学了,不去菜场买菜吗?” “这样,等你家齐术回来,直接就能做饭了。” 她觉得这两口子,目前的相处模式,还是十分可以的,一个带娃,一个煮饭,像齐术这种男的,已经打败县城九成五的男的了。 “不想去,我带这小子,已经够烦了,就别给自己找事了。” “这小子,一天天的,精力旺盛的不行,一天下来就没有什么消停的时候,我跟了他一天,都快累死了,哪有心情去给齐术买菜。”姜雪不耐烦的说道。 带娃的人,有点情绪,那是正常的。 至于齐术,他敢有意见吗?自己曾经给过他两个选择,要么带娃,要么做饭,对方毫不犹豫的选择了做饭。 失策了,早知道带娃这么烦,她当初先选做饭就好了,把孩子留给齐术多好,这样,现在忧烦的人就是齐术。 第一百三十八章 齐母生病 潘叶没再继续这个话题,她说起了今天早上发生的事。 “今天早上我一开门就看到了你婆婆,站在我的店门口。” “她很狼狈,各种意义上的,蓬头垢面,不知道多久没洗澡了,腿一软,就倒在了我店门口。” “她这是饿的,我给她下了一碗粉,吃完后,她就没什么事了,说声谢谢就走了。” 她现在日子肯定不好过,精气神都快磨没了。 说实话,看到好好一个人变成这样,怜悯之心,肯定是有的。 姜雪沉默了一会儿,才缓缓吐出几个字:“她这是自作自受。” “知道自己没那个本事,偏偏还去逞那个强,别人是多年媳妇熬成婆,直接熬出头了,她之前的日子多好过啊!我们又没有苛待他,齐术是个心软的,对她很好,经常偷摸给她塞零花钱。” “结果呢,她自己想不开,跟个野男人跑了,就前段时间,那姓秦的,被人打断腿的时候,齐术还去郊外找过他妈,想让她回来,一家人好好过日子,结果她偏要倔,认准了那老头,不肯离开。” 她是恨其不争,这把年纪眼瞎,想不开,去遭这种罪。 “对了,她早上吃粉的钱,我给,以后...以后她要是再来,你也给她下粉,事后,跟我说一声,我再把钱给你。”姜雪说着,就要从兜里掏钱出来,付账。 潘叶直接一把按住了她的手,不让动了:“我说出来,可不是让你交钱的,这是我自己请的,心甘情愿的那种,跟你没关系。” “你别给我找不自在啊!” “这钱你要是给了,下次就别来了,这么见外,根本就没拿我当朋友。” 姜雪看着潘叶认真的神色,轻叹了一口气:“行吧,你放手,我不给就是了。” “这就对了,你别有太大的心理负担,你婆婆过成现在这样,跟你没什么关系。”潘叶安慰道。 “你婆婆怎么就这么想不开啊!” 突如其来的声音,吓了潘叶跟姜雪一跳,因为两人知道,这不是对方的声音。 不过,脑袋一抬,看到是陈美玉后,两人齐齐松了一口气,是熟人,危险解除。 “大伯母,快坐,我去给你倒杯热茶。” 陈美玉坐在姜雪身边,很是同情的看着对方:“孩子,你不用为你婆婆的事,感到自责,这都是她自己选的路,跪着也要走完。” “你是个好孩子,我一直都知道。”刚刚姜雪的话,她都听到了。 这是个心软的儿媳妇,可惜,家婆不珍惜。 齐母的事迹,她是听潘叶跟王梅说的,她就不明白了,齐母现在的生活,正是一生当中最舒服的那个时间段,说的俗气一点,就是苦尽甘来,到了享福的年纪了,谁知道,她自己想不开,跟个野男人跑了。 姜雪很是认同的点头,不过委婉的客套话,还是要说的:“她毕竟是我男人的亲妈,光是这点,我们就不能不管她。” “现在的关键是,老太太倔的很,死活不愿意离开对方,我们也拿她没办法。” 此时的文爱英,带着在菜市场捡的菜叶子回秦老头家了,此时,这个家里面,是真的一贫如洗了,秦老头骗女人,置办起来的那点子东西,当的当卖的卖,都换成钱,用来治他的腿了,只不过,效果不咋地,他依旧只能躺在床上,每天等着文爱英来给他喂饭。 天天吃着烂菜叶子,以前身板还算是挺拔的老头,迅速衰败了下来,再加上病痛的折磨,薄薄的一张皮,贴在他的颧骨上,看着就像是形如枯槁,行将就木,命不久矣的老人。 文爱英对他的爱意早就消散了,毕竟每天面对一个臭烘烘,生活不能自理的老头,还能升起爱意,那才是奇葩,奇葩中的奇葩。 她现在每天都过的浑浑噩噩的,明明只要离开,就能挣脱泥潭,可她每天都会回到这间小屋,浑浑噩噩的渡过一个夜晚,第二天,再出去找吃的。 直到某天,秦老头死了,是饿死的,也是病死的,断腿反反复复一直在发炎,伴随而来的是高烧,再加上吃的不好,没营养,他最终还是没能撑过这个冬天。 丧事是旁边的几家人来帮忙处理的,直接一卷破草席裹了,埋了,这事就算是结束了。 文爱英不敢待在死了人的屋子里,浑浑噩噩的跑出去,刚巧,天上下起来了小雨,撑着一股劲,走到了瑞兴学校前面的那条大马路的边上,就彻底撑不住了,直接倒了下去。 有认识她的,直接去学校找了齐术,这家人前段时间,实在是太出圈了,别人都知道,这老太的儿子儿媳,都在瑞兴学校教书,都是老师。 在学校里稍微打听一下,问一问,那被老头骗了的女人的儿子,别人就立刻反应过来,这人说的是谁了。 齐术连忙撑着伞跑了出去,可到了地方,却没看到人。 “人呢?” “这里的人呢?” 大家都能体谅他此时的失态:“送医院去了,倒在地上,也不是个事啊!” “她发着高烧呢!” 齐术闻言,赶忙往医院跑,那可是含辛茹苦养大他的寡母,哪怕有再多的不是,他也是放不下的。 此时,医院里面,齐母已经被针扎醒了,换上了病号服,之前的湿衣服,肯定是不能再穿了。 打点滴的时候,齐母躺在床上,医院里的棉被,给她冰冷的身体带去了一丝暖意,此时,她才真真切切的感受到,自己已经活过来了。 等齐术跑到医院,问清齐母的病房在哪儿,母子相见,久违的欢喜,萦绕在两人身边。 之前的那点隔阂,似乎是消隐不见,只为失而复得高兴了。 姜雪来的慢一些,她带着孩子,自然是要格外小心一些的,要是孩子淋雨生病了,对她来说,那才是真正的大事。 至于婆婆,随便吧!反正她去的早,她的病也不会好,去的晚,人也不会死。 对于婆婆来说,她只是一个外人,客套才是正解,还是多留一些时间,给他们母子,抒发感情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