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加莎·克里斯蒂自传》 第一章 故居阿什菲尔德 1 我以为,人生最大的幸福莫过于有一个幸福的童年。我的童年幸福快乐。 我有一个可爱的家庭和宅院,一位聪颖耐心的保姆;父母情意甚笃,是一对恩爱夫妻和称职的家长。 回首往事,我感到家庭里充满了欢乐。这要归功于父亲,他为人随和。如今,人们不大看重随和的品性,注重的大多是某个男人是否机敏、勤奋,是否有益于社会,并且说话算数。 至于父亲,公正地说,他是一位非常随和的人。这种随和给与他相处的人带来无尽的欢愉。 按现代的观点看,父亲也许不会受到人们的推崇。他生性懒惰。那年月,不少人都有不必工作而能维持生活的收入,因此无须为生计而操劳。社会也不指望他们做什么事。 我想,假如真的要父亲工作,他也未必能干得出色。 那时我们住在托基。父亲每天上午离家去俱乐部,中午乘马车回家吃午饭,午后又去俱乐部,整个下午都打惠斯特牌。傍晚准时回家,换晚礼服去赴宴。在打板球的季节,他整日泡在板球俱乐部里,他是这个俱乐部的主任,偶尔也组织安排几场业余戏剧演出。他交游甚广,乐于款待客人。家里每周举行一次大型晚宴。除此之外,他和母亲每周有两三个晚上外出赴宴。 我不知道父亲属于哪一类性格,他没有鲜明的个性。在我看来他不很聪明,但却有一颗质朴慈爱的心,很会体贴同伴。他极富幽默感,能轻而易举地逗得人开怀大笑。他没有坏心眼,从不妒忌别人,出奇的慷慨大方,是个天生的乐天派。 母亲的性格截然相反。她个性突出,有些乖僻。比起父亲来要倔强些。她才思敏捷,腼腆害羞。说到底,生性抑郁。 家里的孩子和佣人都对她唯命是从。她一开口,别人总得肃然听命。她完全有可能成为第一流的教育家。任何事情一经她的口,就变得激动人心和富有新意。她讨厌谈话内容单调乏味,说话时总是从一个主题忽然跳到另一个主题,有时让人感到如坠五里雾中。 她比父亲大约小十岁。从十岁起,她就执著地爱上了他。那时候,父亲还是个生活放荡的小伙子,往来于纽约和法国南部之间,母亲当时是位娴静、羞涩的小姑娘,坐在家中思念着他,在她的邪诗集”中写几句小诗或偶感,为他绣花荷包。这只荷包一直保留在父亲的身边。 真是典型的维多利亚式的罗曼史,这当中蕴含着深情厚意。 母亲克拉拉·贝默童年不幸。她的父亲是阿盖尔高地联队的一位军官,从马背上摔了下来,受了致命伤,撇下年轻漂亮的妻子和四个孩子,离开了人世。当时,外祖母才二十六岁,孤儿寡母,只能依靠为数不多的抚恤金生活。那时候外祖母的姐姐刚刚结婚,给一位美国富翁作填房。她写信给外祖母,主动提出收养一个孩子。对于一个在忧愁中度日,拼命地做针线活来维持生计和孩子教育的寡妇,这样的救助是求之不得的。在三个男孩和一个女孩中,她选择了女儿,因为她似乎觉得男孩子将来可以独身在世间闯荡,而女孩子却需要生活安逸。也许像母亲常说的那样,外祖母更喜欢男孩子。母亲离开泽西后,来到英格兰北部的一个陌生人家。我想正是她这种怨恨和被遗弃的心灵创伤,给她的人生观染上了灰暗的色调,使她缺乏自信,怀疑别人的爱。她的姨母和蔼宽容,富有幽默感,但是却不会体察儿童的情感。 母亲享受到一个舒适家庭所能提供的一切,受到了良好的教育。她惟一失去的而又无法弥补的,就是在自己的家里与亲兄弟们在一起的无拘无束的生活。 母亲在这种新的环境中感到异常痛苦,每晚都是哭着入睡。她面色苍白,日渐消瘦,终于一病不起。姨婆请来了一位经验丰富的老大夫。大夫跟这位小姑娘交谈之后,对姨婆说:“这孩子很想家。” 姨婆十分惊讶。“哦,不,”她说,“这不可能。克拉拉是个极乖的孩子,从不调皮,她生活得很快乐。”大夫坐到母亲跟前,又跟她聊了起来:“有兄弟吗?有几个?都叫什么名字?”不一会,她就失声痛哭起来,吐露出内心的忧闷。尽管道出了苦衷,她那紧绷着的神经松弛下来,但“被遗弃”的悲凉之感却一直留在她的心底。这种对外祖母的抵触情绪一直存留到她去世。她渐渐喜欢起她那位“美国姨父”。他也爱文静的小克拉拉。当时他已患病,小克拉拉经常给他读一本名叫《金河之王》的书。她非常喜欢书中的故事。不过,生活中真正使她快慰的是姨父前妻的儿子弗雷德·米勒的定期来访。她称他“弗雷德表哥”。那时,他已是一位二十岁的小伙子,对自己的“表妹”格外亲热。 他对这位可爱的小表妹总怀有一种特殊的感情,一直保存着她写给他的那些充满稚气的书信和小诗。尽管他过去曾跟纽约的许多交际花有过轻浮的艳史,但最后终于回到家乡,向娴静的小表妹求婚了。 就这样,两人结合了。我一直珍藏着她的一幅身着结婚礼服的照片,从照片上可以看到她那一头乌发下面的那张严肃得可爱的脸庞和一对迷茫的大眼睛。 在姐姐出生之前,我们家搬到了托基,住进一幢带家具的房子。在当时,那里是上流社会的人们冬季疗养的胜地,与里维埃拉1的假日旅游胜地齐名。父亲迷上了这个地方,他喜欢大海。他的朋友中有几位是本地人,其余都是来过冬天的美国人。我的姐姐麦琪就诞生在托基。她出生后不久,父亲又去了美国,打算在那儿长期居祝父亲的外祖父和外祖母当时还健在,自从他的生母在佛罗里达去世后,他就住在新英格兰僻静的乡下,由外祖父和外祖母抚养成人。他很依恋二老,两位老人也渴望见到孙媳和小曾孙女。我的哥哥出生在美国。后来,父亲决定回英国。刚一到英国,生意上的麻烦事就又把他召回纽约。他建议母亲在托基租一幢带家具的房子,先住下来。 -------- 1里维埃拉:系指从法国东南的尼斯一直到意大利西北的拉斯拜扎的地中海沿岸地带,为世界著名的避寒旅游胜地。——译注。 母亲和她的姨母(也就是父亲的继母,我称她为姨婆),便照此在托基寻找带家具的房子,可是母亲回来时却得意洋洋地宣布:“弗雷德,我买下了一幢房子!” 这是一幢普通的别墅,远离托基富人区,地处镇子的另一端。房子前面的道路几乎直通富饶的德文郡。这幢房子的名字叫阿什菲尔德:在我的一生中,我时断时续几乎一直住在那里。 父亲后来毕竟没有在美国安家。他非常喜欢托基,决定在这儿定居。他安下心来办俱乐部,打惠斯特牌,交朋友。母亲本来不喜欢住在海边,讨厌参加各种社交聚会、也不会玩牌。可是她在爱尔什菲德却过得很称心,举办大型晚宴,参加社交活动,甚至于当某天晚上没有活动呆在家里时,她总是急不可耐地向父亲打听目前剧院上演什么,俱乐部里有什么新的见闻。 第一章 故居阿什菲尔德 2 要记住一个人记事的时间是困难的。我还清楚地记得我三岁的生日,就在那天,我开始意识到自我的价值。当时,全家人聚在院子里喝茶,院子里摆着一张茶桌。上面放着许多点心,中间是我的生日蛋糕。蛋糕上覆盖着厚厚的一层奶油,中间插着蜡烛,一共三根,忽然,一件令人振奋的事件发生了——一只赤色的小蜘蛛从洁白的台布上爬了过去。 那蜘蛛小得叫人难以察觉。母亲说:“这是吉兆,阿加莎,吉样的蜘蛛来庆贺你的生日了……”以后发生的事情在记忆中淡漠了。只是隐约地记得哥哥为多得几块奶油巧克力小蛋糕而吵闹不休。 童年的世界是那样的美好、安宁和激动人心,最使我着迷的要算庭院了。年复一年,院子对我来说越来越重要。我熟悉院中一草一木。每棵树都富有特殊的意义。从一开始,我就把院子划分为三个截然不同的部分。 首先是菜园,它的外围是毗邻公路的高墙。这片菜园除了可以供给我一些木莓和青苹果外,引不起我更多的兴致。 接着就是庭院的主要部分———直延至小山坡下面的草坪,一些有趣的树木点缀其中。有圣栎、雪松、高大的惠灵顿树和两棵冷杉。 第三部分是小树林。至今在我的想象中,它仍然似乎大的像新森林。林中生长的大多是白杨树,一条蜿蜒曲折的小径横穿林中。它使人联想到真正的大森林,阴森神秘,漫无边际。 顺着林中小径可以一直到达打网球和板球的草坪。走出树林来到这里,就会感到又回到了现实世界中。绿茵场上姑娘们一手提着宽大的裙摆,一手挥动着板球拍,或者头戴着硬草帽,打着网球。 每当我在院子里玩得尽兴之后,就要回到我跟姆妈住的幼儿室。屋子里的一切都很单调,从未变动过。也许是年迈和患风湿症的缘故,姆妈从来都不加入我的游戏,只是让我在她的四周独自玩耍。我玩什么都很当真。从开始记事的时候起,就自编自导了各种各样的伙伴。对于最早的一批伙伴;除了“基顿”一家人的名字,其它一概记不得了。我记不得自己是否也是这家的一员,但这家人的名字我还记得:克洛弗,布莱基,还有其他三位成员,他们的母亲是本森太太。 我自然也有玩具。由于在家里倍受宠爱,肯定会有各式各样的玩具,不过大多数已经记不得了。只隐约记得有一盒色彩斑斓的念珠,我把它们串起来做成项链。 记得我有一些娃娃,但很少跟她们玩。我喜欢基顿一家。班森太太相当穷困,让人同情,孩子的父亲班森船长,撇下一家人出海去了,难怪家里一贫如洗。基顿家族的故事大概也就是如此结局。不过,我的脑子里也隐约有另一个更美好的结局,班森船长没有死,就在基顿一家陷入绝境的时候,班森船长满载财富而归。 基顿家族的故事结束后,我的想象转到格林太太身上。 格林太太养了一百个孩子,最惹人爱的有小狮狗、小松鼠和小树。它们跟随我在院子里探险。它们既不完全像小孩,也不像狗,是介于人狗之间的一种难以确定的小生灵。 像所有受良好教育的孩子们一样,我每天都要“散一次步”。我特别讨厌散步,尤其是在出门前必须扣好靴子。 用过茶后,我换上浆过的细棉布衣服,走下楼到客厅里跟母亲一块儿玩,母亲很有吸引力,她讲的故事总是丰富多采。我们玩的游戏也变化多样,从未重复过。记得有一个关于一只亮眼睛老鼠的故事。亮眼睛老鼠经历了各式各样的奇遇。可是有一天,母亲宣布亮眼睛老鼠的故事讲完了。我感到怅然若失,几乎要哭起来。母亲见此状忙说道:“我再给你讲一个‘好奇的蜡烛’的故事。”这个故事有点像侦探小说,母亲一共讲了两次。遗憾的是当故事正讲到最惊险的地方,坏蛋慢慢地向蜡烛里揉进毒药时,家里来了几位客人,住了些日子,我们的游戏和故事被迫中断。客人走后,我向母亲询问故事的结局,她表情茫然,显然故事情节已被忘得一干二净。这个没有结局的故事一直萦绕在我的脑际。 我对哥哥和姐姐的记忆不深,大概是因为他们都住校。 哥哥就读于哈罗公学。姐姐在布赖顿的劳伦斯女校,这所学校后来更名为罗蒂思女校。人们都说母亲喜欢别出新裁,竟然把女儿送人了寄宿学校。父亲宽宏大量,认可了这种标新立异的做法。母亲乐于做各种各样的尝试。 那些新的尝试大多是宗教方面的,她总是朝三暮四。她擅长祷告和默祷,可是她的满腔热血和虔诚之心很难找到一种合适的祈祷方式。而父亲却一直信守一种信仰。 我出生以前,母亲的信仰曾几次改弦易辙。她刚进罗马东正教没几天,就改人惟一神教派(哥哥正是因此未曾受到过洗礼)。后来又改奉佛教。她激情满怀地加入了波斯教,没多久就又皈依了英国国教。 父亲虔诚地信奉东正教,每天晚上都作祷告,礼拜天去教堂。他对自己的信仰忠心不贰,但母亲信奉别的教派,他也并不介意。正如我说过的那样,他是一个随和的人。 母亲皈依了英国国教,他感到欣慰,这样我降生的时候就可以在教区的教堂里受洗礼了。我随祖母的名叫玛丽,随母亲的名叫克拉丽莎。阿加莎这个名字是在去教堂受洗礼的路上,母亲的一位朋友起的,她说这名字好听。 我的宗教观念主要是承袭姆妈的,信奉基督教。她不去教堂,而是自己在家读《圣经》。我认为守安息日头等重要,忙于尘世间琐事是对上帝的最大不敬。我确信自己是得到“拯救”的信徒,对此感到沾沾自喜。我拒绝礼拜天做游戏、唱歌、弹钢琴,并为父亲的行为提心吊胆,他礼拜天下午竟兴致勃勃地打板球,还取笑牧师,有一次还取笑主教。 母亲曾一度热衷于对儿女们的教育,可是后来却走向另一个极端,孩子不满八岁不许读书,理由是,“这是为了保护孩子的眼睛和脑子。” 然而,事情的发展并不像她希望的那样。每当别人给我读了一个我喜爱的故事后,我就要过那本书研究起来,开始还不懂书中内容,但渐渐地就弄懂了。每当跟姆妈外出时,我总是缠着她问商店上方或招贴板上写的是什么字。结果有一天我发现自己可以毫不费力地读一本名叫《爱情的天使》的书。接着我又给姆妈高声朗读这本书。 “太太,”姆妈第二天歉疚地告诉母亲,“恐怕阿加莎已学会阅读了。” 母亲异常痛苦,但这已是既成事实。还不到五岁,书就向我展示了故事的世界。从那以后,每逢圣诞节和生日,我要的礼物就是书。 父亲认为,既然我能认字了,就最好开始学写字。这倒是件不那么令人愉快的事情。抽屉里笔划歪歪斜斜的破练习本多了起来。初学识字时,我只注意整个词而没注意到单个的字母,区别b和r成了一大困难,于是又练习写了不少b和r。 后来,父亲又说我最好也开始学点算术。就这样,每天早饭后我伏在餐室的窗台上作算术题。比起那些难以驾驭的字母来,数字要有趣得多。 父亲对我的进步颇感振奋和自豪。我升了一级,可以做一本已经发黄的《习题集》了。我非常喜欢这本小集子,它趣味无穷,很有吸引力。我喜好算术,母亲似乎感到意外,正像她自己也承认的那样,她讨厌数学,家里的来往账目使她束手无策,一概由父亲包揽。 生活中另一件令我激动不已的事是,一次我收到了一份礼物——一只金丝雀。它叫戈尔迪,后来变得非常温顺,在幼儿室里蹦来蹦去。它有时站在姆妈的帽子上,只要我一招呼,它马上就飞过来,落在我的指头上。它不仅是伴我嘻戏的小鸟,还是又一段神奇故事的开端。故事中的主要人物有两个:迪基(小鸟)和迪基女士(我自己)。她们骑着战马遍游了全国(实际上是我们的庭院),历尽千险,数次从强盗的手下死里逃生。 第一章 故居阿什菲尔德 3 在我早年生活中占有最重要地位的人是姆妈。幼儿室是只属于我们俩人的天地。 我至今清楚地记得房间里的壁纸——紫红色的蝴蝶花爬满了四壁,构成一幅环状的彩图。我常常晚上躺在床上,仰望着墙壁的上方。它在壁炉的火光和桌上那盏暗淡的油灯的映照下显得格外动人。的确,我一生都偏爱紫红色。 姆妈坐在桌子旁做着针线活。在我的床铺四周围着一道屏风。别人以为我已经人睡,其实我常常醒着,观赏着一朵朵蝴蝶花,猜想着它们是怎样交织在一起的,继续构思着基顿家的历险故事。 家中的另一位重要人物是我们的厨子简。她像一位高高在上的女皇一样统辖着厨房。她从十九岁起就跟随着母亲,当时还是一位窈窕的姑娘,她由厨房里的打杂升为厨子,一直跟了我们四十年。当她离开我们家的时候,体重至少也有二百一十磅了。 厨房里总有好吃的。丰盛的早餐过后,十一点左右又有可可,一盘刚烤制的酥皮点心和小甜面包,或者是热乎乎的果酱糕饼。我们吃过后,佣人们用午餐。按照家规,钟敲三点以前,厨房是不许旁人进去的。母亲教导我,佣人进午餐的时候不能随便闯进厨房。“那是她们的休息时间,不要打扰她们。” 对我来说,家中的佣人比起母亲的友人和远方的亲戚来,要可亲近得多。只要我一闭上双眼,脑海中就浮现出简的形象。在我们家的厨房里,她简直是个来回移动的庞然大物:宽厚的胸脯,肥大的臀部,腰问紧束着一根浆过的束带。 肥胖的形体似乎并未给她招致烦恼,双脚,双膝和脚踝也从未感到过不适,纵使患了高血压病,她也未必察觉得到。在我的记忆中,她从未闹过玻我不知道姆妈刚来我家时有多大年纪,也不明白母亲为何选中这样一位老妪。母亲总是说:“自从姆妈到这儿来后,我就再也没有为你操过心,因为你有位能人照料。”姆妈不知照看过多少孩子——我是最后一个。 五岁生日的那天,我收到一份礼物——一只小狗。这真使我喜出望外,兴奋得手舞足蹈。我简直不敢相信,高兴得连句话也说不出来。当读到字条上人们惯说的那句话“收到此物必会惊呆”的时候,我想我当时真的惊呆了。我兴奋得连句谢谢都不会说了,几乎都没顾上看一眼那只漂亮的小狗,就躲开了。在以后的生活中,我也常常这样做。不知道人为什么这么迟钝。记得当时我一下子钻进了卫生间。这是一个让人反省的好地方,谁也不会跟着你进去。当时,卫生间干净、舒适,几乎可以住人。我放下了沉重的红木坐架,坐在上面,失神地注视着挂在墙上的托基地图,让自己恢复一下理智。 “我有一只狗———只狗了——它是我自己的狗——我自己的——一只约克夏狗——我的狗——归我所有!” 此时,那只才四个月的约克夏小狗郁郁不乐地溜达着,来到院子里,投靠了我们家的园丁,一位叫戴维的脾气粗暴的男人。小狗曾经由某个做临时工的园林工人喂养,一见到插在土里的铁锨,就以为那或许是它的落脚之地。它坐在院里的小道上,神情专注地观看园丁挖土。 我及时地找到了它,跟它交上了朋友。起初双方都有些腼腆,只是试着相互靠近,可是不到一星期,就难舍难分了。 它的大号是父亲给取的,叫乔治·华盛顿;小名托尼是我起的。对孩子来说,托尼是只极好的小狗——它温顺,充满了柔情,能勾起我许多遐想。姆妈也减去了一些折磨。那一堆缎带和装饰品不再被我强加在她的身上,而是赠给了托尼。 它对这些东西是来者不拒,表示赞赏,偶尔还咬上几片,送给它穿的那双拖鞋。我还特许它进入我编造的故事中。托尼以勋爵的身份加入了迪基(也就是那只叫戈尔迪的金丝雀)和迪基女士(也就是我)的行列。 在我童年的记忆中,哥哥留给我的印象要比姐姐深。姐姐待我极好,而哥哥却很高傲,他管我叫“小鸡儿”。尽管如此,只要一有可能,我还是跟他套近乎。我记忆最深的是他养过一窝白鼠。他向我介绍了他的“威斯克先生和太太”以及它们全家。姆妈不同意我接近那些小动物。说它们身上有怪味。它们散发的气味的确难闻。 哥哥对我来说是那么富有吸引力,我简直离不开他。他当时正处于傲睨小妹妹的年龄,觉得我特别讨厌。有时他发了点善心,允许我走进他的”车间”,那里有一台车床。他让我抱起许多小木块和工具递到他手里。可是过不了多久,这只“小瘦鸡”就被赶了出来。 第一章 故居阿什菲尔德 4 我第一次受惊吓是在不到五岁的时候。春日里,姆妈带我去采报春花。我们越过铁路来到存放船具的大院,从篱笆上摘取报春花,那上面长满了这种花朵。 我们从一扇敞开的院门走进去,继续采撷,篮子渐渐满了起来。突然一个粗暴的声音冲着我们吼道:“喂,你们怎么跑到这儿来啦?” 那大汉看上去像个巨人,气势汹汹地满脸涨得通红。 姆妈辩解说我们没有做什么错事,只是采点报春花。 “侵入了别人的领地还不知错?快滚开,快点从那扇门滚出去!要不我活煮了你们!听见没有?” 我死死地扯着姆妈的手向外走,姆妈走不快,实际上也不想快走,我越发害怕起来。当我们平安地回到小路上时,我几乎垮了下来,面色苍白,四肢无力。姆妈转过头来发现了这一切。 “哦,宝贝,”她轻声地问,”你是不是真的以为他会说到做到?要把你给煮了?” 我默默地点了点头。这一可怕的场面已经浮现在我的眼前:火上架着一口冒着热气的大锅,我被扔进了滚烫的水中,极痛苦地尖声叫着……这一切都跟真的似的。 姆妈宽慰我,说有的人就喜欢这样说话,咋咋唬唬的。 他虽然脾气不怎么好,粗鲁,讨人嫌,但他决不会真就那么干,只是吓唬吓唬你而已。 我可是把它当真了,即使在今天,走在田间,也总有点毛骨惊然的惶恐。在我的一生中,还从未受过如此大的惊吓。 我四岁的时候爱情的种子萌发了。这是一场怯懦而甜美的怀春,我爱上了达特茅斯皇家海军学校的一位学员,他是哥哥的朋友,他那金黄色的头发,蓝蓝的眼睛撩拨起我浪漫的天性。他本人对这由他激起的情爱一无所知。他朋友的这位“小妹妹”全然没有引起他更多的注意。如果有人向他提及我,他也许会说:“她不喜欢我。”过分的情感使我走向了另一个极端。一看到他迎面走来,或者在餐桌旁落座,我就会立即将脸扭向一边。母亲和婉地嗔怪道:“我知道你害羞,亲爱的,可还得讲点礼节。一瞧见菲利普就把脸扭过去是不礼貌的。他一跟你说话,你总是爱理不理的。即使讨厌他,也不能失礼呀。” 我讨厌他?唉,谁又能看透我的心思啊!如今想起这件事来,我感到幼年的爱是多么容易得到满足呵。它没有一点过多的奢求——含情的一眼或一句话,仅仅是悄然的爱慕就心满意足了,就足以让人飘飘然,在想象的王国里创造出英雄史诗般的壮丽场景:为自己的心上人勇敢献身,或闯入被死亡所围困的兵营去护理他!或从大火中把他拯救出来! 或用身体挡住向他飞来的子弹!一切想象得到的情景都被编织进去。这些想象没有一个是喜剧的结局。你不是被烈火化为灰烬,就是中弹身亡,或者被瘟疫夺去了生命,而你钟情的人对你所做的崇高牺牲一无所知。我坐在幼儿室的地板上与托尼玩耍,表情平静而矜持,脑海中神奇的幻想却奔腾不息。菲利普当上海军后补生调离了英国。在他走后不长的一段时间里,他的形象仍存留在我的脑海中,后来渐渐地淡漠了。爱情就这样悄然逝去了。三年之后,我又无望地爱上了一位年轻的陆军上尉。他高高的个子,深色的皮肤,当时正在向姐姐求爱。 如果说阿什菲尔德是我的故乡的话,那么伊林算得上是个激动人心的地方,充满异域的情趣。最富于传奇色彩的地方之一就是房子里的卫生间,里面有一张富丽堂皇的红松木坐椅。坐在上面就如同女皇端坐在宝座上一般。迪基女士摇身变成了玛格丽特女皇,迪基成了女皇的儿子——戈尔迪王子,未来的王位继承人。他就坐在女皇左面那个精致的彩陶扶手上。我每天一大早就躲在这里,坐在“御椅”上向朝拜者频频点头,听他们念奏折,伸出手来让他们吻,就这样一直坐到来解手的人在门外等得不耐烦了,气愤地把我从便池上拽下来! 由于父亲娶的是继母的侄女,又因为他称继母为母亲而妻子却称她为姨母,所以我们都叫她姨婆。我的祖父(我父亲的爸爸,母亲的姨夫)晚年来往于纽约与曼彻斯特之间,曼彻斯特有他的分公司。他曾是美国的一位“传奇式人物”。他原来是一个身无分文的穷孩子,背井离乡,由曼彻斯特来到纽约,当上了某办公室的勤杂员,后来发迹成了公司的股东之一。“三代的时间里,从穿小汗衫到坐旋转椅”正是我们家族的真实写照。祖父挣得了巨额财富,父亲把它交给同事代理,财富在一点一点地消耗,等到哥哥手中的时候,就被闪电般地挥霍殆荆祖父去世前不久,在柴郡买下一幢房产。当时他已病人膏肓。不久,姨婆就守寡了。她那时还算年轻,在柴郡住了一段时间,受了一两次盗贼的侵扰后,就在伊林买下一幢房子住了下来。当时那儿还算是乡下,正像她说的那样,房子四周都是农田。可是等到我去看她的时候,一切都变了,到处都是一排排新建的房子。 姨婆住的房子和庭院有无尽的魅力。我把幼儿室分割为几片“领地”,靠前的部分是一个向外凸出的窗户,下面铺着一条漂亮的条格台毯;靠后的部分是餐室,地上铺着布鲁塞尔地毯。我把各式各样的蒲席和一块块亚麻地毯配备给各个“领地”,神情庄重地在各“领地”巡视,口中念念有词地嘟囔着。姆妈安详地坐在一旁织毛线。 姨婆的大床是令人迷恋的地方。床的四角镶嵌着四根粗大的红木床腿,四周是大红的锦缎床围,上面铺着羽绒被褥,每天清早,我还没穿上衣服就跑过来,爬上姨婆的床。姨婆早晨六点钟就醒了,总是高兴地把我拥进她的被窝。客厅在楼下,摆满了镶嵌着五光十色装饰品的家具和德累斯顿出产的瓷器。由于窗外就是花房,屋子里总是光线阴暗。客厅仅用于聚会。隔壁是起居室,里面总有一位女裁缝坐在那儿。姨婆在餐室里心满意足地过着维多利亚时代的生活。全套家具都是笨重的红松木的。屋子正中是一张餐桌,四周摆着靠背椅。窗上挂着精细的钩织窗帘。姨婆有时坐在桌前那把皮背雕木大师椅上写信;有时坐在壁炉旁的一张天鹅绒软椅上烤火。桌子、沙发以及几把椅子上都堆满了书籍。 姨婆从未间断过买书,有的是留着自己读,有的是赠送他人。后来书籍越来越多,以至于连她也搞不清哪些书是准备送给哪些人的。有时甚至发现某某人的那个逗人喜爱的小男孩已转眼十八岁了,而她从前为他买的《圣人古尔德雷德的孩子们》和《蒂莫西老虎历险记》两本小人书一直还没有送给他。 姨婆很喜爱孩子,常常搁下手头还未写完的字迹潦乱的长信,兴致勃勃地跟我一起玩“维特利先生和小鸡”的游戏。不用说每次都由我充当小鸡。姨婆到商店里买小鸡,挑中了我,询问售货员这只小鸡的肉是否细嫩,然后回家把小鸡捆绑好,串起来(这时我总是忍不住大笑起来),放到炉灶上烧烤,翻个个儿再烤另一面,然后端上餐桌。就在餐刀闪闪的霎那,小鸡突然复活了,欢蹦乱跳,“这是我!”——游戏至此进入了高潮。我和姨婆不厌其烦地重复这个游戏。 每逢星期天,外祖母就到伊林来吃午饭,常常是带着两位舅舅一块来。这是最快乐的一天。鲍爱莫外祖母是我母亲的生身之母,她通常在十一点钟到达。她比姨婆还要矮一些,由于身材矮小,一路走来难免有点气喘吁吁。从伦敦到这里,一路上要倒几次火车和汽车。她到达后的一件事就是脱掉脚上那双长筒靴子。她的女佣海丽特通常跟着她一块来,跪在她面前帮她把靴子脱掉,换上一双松软的羊绒拖鞋。外祖母深深地叹一口气,坐到餐桌旁的靠背椅上。于是,姐妹俩就开始了周日上午的例行“公事”,谈起一长串纷乱复杂的账目。外祖母在维多利亚大街上的军人商场为姨婆置买了大量的生活用品。对这姐妹俩来说,军人商场就是她们心目中的宇宙中心。俩人饶有兴致地研究着一串串数字,一条条账目,一张张表格,讨论着所购买的物品的质量。军人商场实行定期付款制,零碎的小账和维修费用都当面了结。姨婆每次多付给外婆一些钱,作为辛苦的酬谢,姐妹俩关系很亲热,但相互间也小有妒忌。时而拌嘴,一有机会就互相抬杠、逗趣。外祖母自认为曾是她们家长得最漂亮的姑娘,姨婆总是不服气。 波丽虽然身材矮小,但年仅十六岁时就被布莱克警卫团的一位上尉爱上了。家里认为她还很年轻,不到结婚的年龄,可上尉却说他所在的团就要移防国外,要在那儿驻扎很长一段时间,希望俩人能马上完婚。这样,波丽十六岁就结婚了。小两口是完美的一对。波丽年轻妩媚,丈夫是团队里公认的美男子。 波丽很快有了五个孩子,其中有一个夭折了。她二十六岁开始守寡。姨婆结婚很晚,曾与一位年轻的海军军官发生过恋情,可惜两人都很穷,无法完婚。后来,他找了一个有钱的遗孀,她也嫁给了已有一个孩子的美国富翁。波丽丈夫生前团队里的几位军官曾向她求爱,想要以她为妻,都被她婉言拒绝了。她不愿让别的男人来代替丈夫的位置,申言死后要葬在他的墓旁。 姐妹俩了结了上周的账目,明确了下一周的采购任务后,舅舅们就该到了。欧内斯特舅舅在英国国民军中任职,哈里舅舅是军人商场的管事。大舅弗雷德在驻防印度的一个团里服役。桌子摆好后,大家就开始用午餐。 丰盛的午餐后,全家人除我之外,都要去小睡片刻。我躺在扶手摇椅里悠闲自得地摇晃着。午睡醒来,大家开始玩“考校长”的游戏。哈里舅舅和欧内斯特舅舅都是能说会道的“校长”。大家坐成一排,荣任“校长”的人手里拿一卷报纸在前面来回踏步,装腔作势地大声提问:“针是什么时候发明的?”“亨利八世的第三个夫人是谁?”“威廉·鲁弗斯是怎么死的?”“麦黑病是怎么回事?”谁要能回答上来,就可以升为“校长”,原来的校长自动让贤。如今人们都喜欢的广播电台组织的知识测验节目大概就是由这种游戏演变而来的。 游戏结束后,两位舅舅先走一步。外祖母留下来喝过下午茶才离去。 姨婆善于交际,社交活动颇为频繁,家里常常挤满了退役的海陆军将军和校官,他们到伊林来是为了“呼吸新鲜空气”,再说这地方离伦敦也近,挺方便。 在训导社交知识方面,姆妈也算是内行。 “吃晚饭的速度要再快一些。假如你长大了。去公爵家赴宴,席前会站着一位精干的管家和几个仆人。只要时间一到,不管你吃完没有,他都会把你的盘子撤走。”姆妈常把贵族们的铁事挂在嘴边,这方面的教诲引起了我的奢望,幻想将来有一天会成为阿加莎公爵夫人。这成了我一生最美好的愿望。 可是姆妈的社会知识无情地告诉我:“你永远也当不上公爵夫人。”她说。 “是真的吗?”我感到诧异。 “是真的。”姆妈是一个非常讲究实际的人,“要想当公爵夫人,必须生来就是公爵、伯爵的女儿。只有嫁给了公爵,才算得上公爵夫人,而那又不过是借了丈夫头衔的光,不是你想当就当得上的。” 这即是我与命运的第一次遭际。世间许多事情是不可得的。在童年时代就意识到这一点是必要的,对自己有益无害。许多事情可望不可及——自然卷曲的秀发,乌黑的双眸,甚至于公爵夫人的尊称,那是不以人的意志而存在的。 我在身世方面的势利之心,总的来说要大于其他方面。 我把身世看得重于财富和才智。 小的时候,我有一种自卑感,甘于自己的现状,意识到家底不很殷实等不利条件。这就像是分到手的一手牌,无法挑剔,只能筹划好,尽最大的努力一张张打出去。我敢肯定,我并不怎么嫉妒和痛恨那些比我更富有、更聪颖的孩子。看到某个小朋友手里拿着昂贵有趣的玩具,我不企望,也不闹着要买。 与大多数朋友相比,我们算不上富户。父亲是美国人,别人都以为他很有钱,似乎所有的美国人都应该是富翁。他只能凑合着撑起家里的门面。我们既没有雇管家,也没有雇男仆;既没有马车,也没有车夫。家里只有三个女佣人,在当时算是最少的了。要是时逢雨天去朋友家喝茶,就不得不披上雨衣,穿着套鞋在雨中步行一英里半。除了穿上好一点的衣服参加重要的聚会外,父母是不会专为孩子叫马车的。 另一方面,家中款待宾客的菜看却又异常的奢侈——与现代的标准相比,该是邀请一位大厨师和几位助手来制做了。 姐姐很早就被认为是家里“最聪明”的孩子。布赖顿的女校长劝她进格尔顿深造,父亲却不高兴地说:“不能叫麦琪去当女学者,还是送她去巴黎修完剩下的学业。”姐姐欣然去了巴黎,因为她自己从未打算到格尔顿深造,她有才智,谈谐,机敏善辩,干什么事都成功。哥哥比姐姐小一岁,长得颇具男性的魅力,喜欢文学,但在其他方面缺乏才气。 父亲和母亲大概已经意识到他将来是个“难办”的孩子。他酷爱工程学。父亲原希望他将来进入金融界,却发现他缺乏这方面的才干。为此,同意他选学工程学,可他在这方面也出息不大,他的数学太差。 尽管家里人对我都很好,但却认为我“反应迟钝”。母亲和姐姐反应快得惊人,我总是跟不上她们。我口齿也很笨拙,要把想说的话说出来总是力不从心。“阿加莎的反应太慢了。”家里人常这么说。这是事实,我了解这点,也从未否认。这并没有使我感到忧虑和苦恼,我已经甘拜下风了。直到十二岁的时候,我才意识到我的反应能力相当于,甚至高于一般人的水平。并非我反应迟钝,而是家里人的标准太高了。我的口头表达能力一直很差,这也许是促使我从事写作的原因之一。 一生中第一次使我真正伤心的是与姆妈的分手、谁也不晓得她当时有多大年纪,也许已经八十岁高龄了吧。一位她从前照看过的人在萨默塞特有一处财产,一直劝她退休。 他在那儿为她准备了一幢舒适的小别墅,供她和她的妹妹共度晚年之用。最后她终于作出了决定,辞掉了这儿的工作。 我日夜思念着她,每天都给她写一封信,通篇尽是拼写错误——写作和拼写一直是最伤脑筋的事。信中没有一点新意,翻来复去总是那几句话: 亲爱的姆妈: 我非常非常地想念您,但愿您一切都好。托尼身上长了一只跳蚤。我非常非常地爱您。吻您,吻您,吻您。 您的阿加莎 母亲为这些信件提供邮票。不久,她有些不耐烦了:“我想你没有必要每天都给她写信,一周写两次总够了吧?”我感到愕然。“可是我每天都在想念她呀。我不能不写。” 母亲叹了口气,不再反对了。但她却常常向我提出一些温和的建议。我每日一封,一直坚持了几个月,后来才听从了母亲的劝告,减至每周两封。姆妈写东西也很吃力,每个月给我写两封信,信的形式不伦不类,但字里行间却充溢着慈爱。母亲对我如此情意缠绵地依恋姆妈感到不安。 早年天折和病残是传统小说的主要题材。如今暴力情节更合乎大众的口味。那时候,年轻的女子都希望让人觉得自己脆弱。姨婆总是自鸣得意地告诉我,她小的时候弱不经风,而外祖母却说:“玛格丽特一直很健壮,我倒是家里极弱的一个。” 姨婆活到九十二岁,外祖母活了八十六年,我怀疑她们是否真那么赢弱。不过,多情善感,不时地晕跃和早期肺病都曾是时髦的做作。姨婆深受其感染。我长大后,她又煞有介事地悄悄告诉与我接触的青年男子,说我多么多么地脆弱,一定不会长寿。我十八岁的时候,情郎们就常会忧心忡忡地问我:“你不会着凉吧?你的姨婆告诉我说你弱不经风!”我总是忿忿地回答说,我的身体一直很健康,他脸上的忧虑顿然消失。“那你姨婆为什么说你的体质很差呢?”我不得不解释说,她是想让我对别人更具有吸引力。在她那个时代,青年女子在有男人出席的晚宴上只能吃上一点点,多一口也不吃。到了夜里,由佣人再备置一点吃的送到她的卧室里。 就连当时的儿童小说也充斥着病残和早亡的故事情节。我最喜爱读一本名叫《纯洁的紫罗兰》的小书。从第一页开始,那位叫紫罗兰的小姑娘就忍受着病痛的折磨,直到最地那富有寓意的早逝。全家人围着她痛哭流涕。 《小姑娘们》是一本带有喜剧色彩的小书,但作者还是让脸颊红润的小贝思离开人世。《老古玩店》中小内尔的死令人毛骨悚然,不过狄更斯那个时代的人自然要对如此哀惋的结局悲痛不已。 另一本我爱读的书,写的是一位德国小姑娘,她是个残废,整日躺在床上,凝视着窗外,照料她的是一个喜爱享乐的自私的女人。有一天,她跑出去观看节日游行,小姑娘无人照管,从床上摔下来摔死了。那位自私的女人追悔莫及,抱您终生。我从这些情调忧郁的书中获得了情感上最大的满足。 《圣经·旧约书》也是我最喜爱读的书。还是在很小的时候,我就被书中的故事迷住了。从前家里有些特定的书,只允许在星期天读(如《圣经》一类的书),还有一些是《圣经》故事眩对孩子们来说《旧约》里充满了奇妙的故事,故事情节人情人理,适合孩子们的口味。在“约瑟夫和他的兄弟们”中,约瑟夫身着五彩缀衣。他后来成了埃及的主宰,宽恕了他那几位邪恶的兄弟。“摩西和燃烧的小树林”也是我喜爱读的故事。大卫和巨人歌利亚的故事则更是引人人胜。 小的时候,有许多知名有趣的人物来我家里作客,尽管我常走下楼来跟客人们一道喝茶,但却记不得他们的模样了。我想象中的人物远比在现实生活中邂逅的人们要生动得多。 至于我儿时的朋友,我能记起的没有几位,其中有多萝西和达尔西。他们都比我小,呆头呆脑的。我们一块在院子里喝茶,围着圣栎树奔跑追逐,专挑甜点心上的奶油吃。我想象不出这在当时居然能给我们带来欢乐。他们的父亲b先生与我的父亲是挚交。此外,我还有一位相好,叫玛格丽特。两人只能算半个朋友,因为谁都不去对方家里玩,只是一起在外面散步。大概我们两人的保姆是朋友。玛格丽特是位健谈的小姑娘,为此曾使我非常尴尬。有一次,她刚刚掉了门牙。说起话来含混不清,叫人无法听懂她说了些什么。我担心向她道出真情来未免太唐突,所以就随便地跟她搭讪着。我越是这样,就越感到失望。后来,玛格丽特又主动提出要给我讲个故事——一个关于“吐姆(汤姆)特(的)兔(毒)糖果”的故事。其内容我全然没有听清。故事很长,我糊里糊涂地听着。玛格丽特终于眉飞色舞地讲完了故事。 她间我:“怎么样,彻(这)个裤子(故事)挺有趣吧?”我感激地点点头。“你认为特们(他们)沉(真)的要……”我发现她再这样追问下去我就会展出马脚,于是决定岔开话题:“我来给你讲个故事吧,玛格丽持。”她感到费解,茫然地望着我。她显然是打算与我探讨故事中的疑点,可我实在忍受不下去了。 “这是一个……一个……呢……石桃的故事,”我信口胡编起来,“从前有一位仙女,住在石桃中……”“她怎么了?”玛格丽特催促我讲下去。 我边想边说,编造着故事,一直编到玛格丽特家的院门口。 “这个故事真够精彩的。”玛格丽特居然被故事打动了。 “你是在哪本神话书中读到的?” 哪本书上也没有写这个故事,是我自己现编的。我觉得那个故事并不十分有趣,但它毕竟使我从尴尬之中解脱出来,避免了因为她口齿不清而让她难堪。 我五岁那年,姐姐从巴黎“学成”归来.我还记得在伊林看到她走下四轮马车时那激动人心的场面。她头部一顶装饰华丽的小草帽,面部罩着一方白底黑点的纱巾,看上去完全是一位新的女性。姐姐待我很好,常给我讲故事,她也参与了对我的教育,用一本《袖珍家庭教师手册》教我法语。她不太懂得教学艺术,我也憎恶那本手册,曾经两次将它悄悄地藏在书架上其他书的后面,可是不久就被找了出来。 我觉得应该藏在更难找见的地方。在房间的一个角落里摆着一个大玻璃罩,里面放着一只大秃头鹰的标本,那是父亲的光荣和骄傲。我巧妙地将《袖珍家庭教师手册》塞到秃鹰后面的一个不易被人看见的角落里。这一次干得很成功,几天过去了,尽管大家搜遍了全屋,还是没有找到我那本手册。 可是不久,母亲就轻而易举地粉碎了我的计谋。她宣布,谁要能找到那本手册,就赏给他(她)一大块美味巧克力。嘴馋使我堕入了母亲的圈套。我装模作样地在屋子里四处搜寻一番,然后爬上一张椅子,查看秃鹰的后面,故作惊讶地大声喊道:“噢,原来在这儿呀!”然而,继之而来的却是惩罚,一顿斥责之后,我被强迫躺在床上,一天不许下地玩耍。当时我竟觉得蒙受了委屈。受到惩罚是理所当然的,因为全家人都知道这是我藏起来的。但是不赏给我那块巧克力是不公正的,因为事先已经说好了,谁找见书就奖给谁,而我发现了却没有赏给我。 姐姐常跟我玩一种叫“疯子大姐”的游戏。这个游戏既吸引人,又让人感到恐惧。游戏的大意是我们家有一位大姐姐,比我和姐姐都年长,是个疯子,栖身于科尔宾角的一个岩洞里,偶尔回到娘家里来。她的长像和打扮与姐姐毫无两样,只是嗓音完全不同,阴阳怪气的,相当可怖。 “难道你不认识我了吗?我是姐姐麦琪呀,你可别当真以为我是疯子大姐呀:千万别把游戏当真叼。” 我常常感到难以名状的惊恐,尽管我心里也明白那是麦琪装扮的,可难道就不会是真的吗?那副似鬼非鬼的腔调,狐狸一样眯缝着的吊眼,怎么能不叫我相信她的确是那个疯子大姐呢?母亲时常为此恼火:“麦琪,不许用这个愚蠢的把戏吓唬妹妹!”麦琪满有理由地分辩道;“是她自己要玩的。” 姐姐颇具讲故事的天才,在她小的时候,哥哥就缠着她不放,“再给我讲一遍吧。” “不讲了!” “再讲一遍嘛。” “不讲了,我不想再讲了。” “求求你,再讲一遍,你让我干什么都可以。” 我还清楚地记得我写的第一个故事。它有点像情节剧,很短,因为写作和拼写是我感到头痛的事。故事中有两个人物:品德高尚的麦琪夫人(好人)和凶狠残暴的阿加莎夫人(坏蛋),情节是有关一座城堡继承权之争。 我先拿给姐姐看,提议两人一起表演。姐姐立刻提出她情愿充当残暴的麦琪夫人,让我来扮演高尚的阿加莎夫人。 “难道你不喜欢当好人吗?”我有些惶惑。姐姐回答说,当一个邪恶的家伙更来劲。我自然也很高兴。起初,我是出于礼貌才把好人的角色让给姐姐的。 记得父亲看了我的剧,笑得前仰后合,但却是出于善意。母亲建议我最好不用“残暴”这个词。“可她的确非常残暴,”我解释道,“她跟那个把许多人绑在火刑柱上烧死的暴君玛丽一样,杀了好多好多人。” 神话故事集在我的生活中占有相当重要的位置。每逢生日和圣诞节,姨婆总要送我许多诸如《黄色的神话故事》、《蓝色的神话故事》一类小书。我看这些书非常入迷,读了——遍又一遍。后来,我有了一本安德鲁·兰格写的动物故事集,里面有一个我特别爱读的故事,“安德诺克与雄狮”。 大概从那时起,我开始读默尔斯伍斯夫人的课本,她当时是著名的儿童小说家。她的书我读了许多年,今天读来仍感到趣味盎然。当然罗,如今的孩子们可能会觉得这些书老掉牙了,不过书中的故事仍是可取的,有许多独到之处。书中辑有为幼儿写的《红头发的孩子》、《小男孩》、《婴孩》及各种神话故事。我当时爱读的是《四面皆风的农撤现在读来颇感乏味,不知当年为什么那么喜欢它。 在家里,读小说被当作一种消遣,不算“正业”,上午是不允许看的。在这段时间里必须干点“正经事”。即使是现在,要是早餐后就捧起小说来,仍会有一种负疚感。星期天打牌也照例如此。姆妈把扑克斥为“魔鬼的连环画”。我并不把此话当真,但星期天不许打牌却是家里的规矩。许多年后,要是碰巧在星期天打桥牌,我总免不了产生一种犯罪感。 第一章 故居阿什菲尔德 5 回想起来,童年时代最能给我带来乐趣的玩具要算铁圈。当然,这玩艺儿再简单不过了,值不了几个钱,六便士,或者一先令,不会再多。 它也给父母、保姆及佣人带来莫大的欢欣。天气晴朗的日子,阿加莎带上铁圈到院子里玩耍,直到吃午饭的时候才回到屋子里,更确切地说,直到饥肠辘辘才知道回来,不给任何人添麻烦。 那只铁圈作过我的战马,当过海怪,还当过火车。我俨然像位披甲戴盔的骑士,策动着我的坐骑,在征途上飞奔;时而又像一位公主,优雅地骑在温驯的白驹上,优哉闲哉;或者更现实一些,当一位火车司机、乘普或乘客,坐在火车上,在自己设计的三条铁路干线上行驶。我把身心都溶进了游戏之中,拍打着铁圈,走走停停,口中念念有词:“里丽峡谷到了,请换乘环形铁路干线的列车。环形铁路终点站到了,请全体旅客下车。”就这样,我一连几个小时都在玩同一种游戏,这也算是很不错的身体锻炼。 姆妈一走,我就失去了一位伴友。我非常想念她,郁郁不乐地闲荡着。直到有了铁圈以后,心境才好了起来。像所有的孩子一样,我跑来跑去,劝别人陪我玩——先是找母亲,后来又纠缠佣人。但是在那个时候,除非被分派陪着孩子。—般人是不会主动跟孩子玩的,你只好独自玩耍。 这样,我只好独辟自己的小天地,杜撰自己的伴友。我觉得这倒很不错。我一生中还从来没有为“无事可作”而苦恼过,不少女人都深受其苦,感到孤寂和烦闷。多余的日子就像恶梦一样,让她们难熬。如果生活中常有一点情趣,你一定会希望有更多的时间,当你感到无所事事的时候,时间就会成为负担。 每每回顾过去,我愈加深信不疑地感到我的兴趣始终如一,儿时喜欢的,成年后仍然喜欢,比如房子。 我小的时候玩具很多,有铺着床单和毛毯的娃娃床,有姐姐哥哥留给我的过家家的积木,更有许多玩具是即兴制作的。从旧杂志上剪下几幅画,贴在牛皮纸订成的剪集簿中;把糊墙纸剪成一个个奇形怪状的圈圈贴在盒子上,这样的游戏都要耗费很多时间。 在屋子里,我玩的更多的还是过家家。那是一座普通的娃娃房子,前门可以敞开,展出里面的厨房、客厅、半截楼梯和楼上的两间卧室、洗澡间。家具是一件一件配置起来的。 .商店里可以买到形形色色的玩具家具,非常便宜。 抚今追昔,我发现一个奇怪的现象:在人的记忆中,幸福欢乐和恐怖的情景非常生动;而疼痛和令人不快的经历却难以在脑海中再现出来。我并不是说我记不得后者的情形,而是说体味不到其中的感受,一提起来,我只能说:“阿加莎当时情绪低落,阿加莎牙痛。”另一方面,某一天酸橙树突然飘来的一股清香将我带回往日的回忆中,使我忽然想起曾在酸橙树下度过的快乐的一天。我高兴地躺在地上,呼吸着青草散发出的温馨的芳香,体味着夏日的快乐。身旁是一棵雪松,不远处河水在潺潺流淌……——时间我又回到了过去,不仅犹如身临其境,而且还体验到往日的情趣。 人一生中什么时候最感到愉快?不同的人会有不同的回答。回首往事,我认为最愉快的时刻往往是平日里最宁静的片刻,这时候我感到最为快乐——默默地端详着姆妈那满头银发,架着蓝色老花镜框的面容;与托尼玩耍,用梳子为它梳理它脊背上的长毛,或者在庭院里骑着想象中的高头大马,跨过通想中的河流;或者跟在铁圈后面,穿过图布勒铁路干线上的一座座车站,这所有的一切都能使我获得莫大的欢愉。我跟母亲一块做游戏,后来我长大了些,母亲给我读狄更斯作品,读着读着就打起盹来,眼镜从鼻梁上滑了下来,脑袋耷拉着,我急切地喊醒她:“妈妈,您都快要睡着了!”母亲一本正经地辩解道:“没的事,亲爱的,我一点都不困!”过不了几分钟,她就真的睡着了。我至今还记得她当时那副滑稽可笑的神态,低着头,眼镜从鼻梁上搭拉下来。 此刻默默地注视着她的神态,别有一番乐趣。 只有当看到所熟悉的人滑稽可笑的时候,你才会意识到他们的可爱之处。这似乎不可思议。人们可以对某人的仪表堂堂或妩媚秀丽推祟备至,但一个小小的滑稽举动就会使他(她)现出本来面目。 在人的记忆中有各种各样的轶事,形形色色的情景,零零碎碎的片断,使人百思不得其解的是,它们当中哪些是值得记住的?记忆又是怎样筛选的呢?是什么促使我们记住了这样一些事情?这仿佛像一个人走向一个装满了零零碎碎旧物的大箱子,将手伸进去,边捡边说:“我想要这个,这个,还有这个……” ------------------ 第二章 玩耍的日子 1 只有回首往事的时候,人们才意识到童心中的世界是多么的奇妙。他们观察事物的角度完全不同于成人,世间的一切都不成比例。 儿童对他们身边发生的一切都有独到的见解,对人对物都有相当强烈的鉴别力,他们只是不去探究事情发生的原委和发展过程。 大概就在我五岁那年,父亲开始为经济问题而烦恼。祖父去世时,家里曾有四位财产经纪人。后来,一位因年事已高退出了商业活动,另一位不久就进了疯人院,其余两位与父亲年龄相仿,但没多久就离开了人世。在这种情况下,儿子理应继承父业。也许是由于父亲缺乏经营能力,或者早已安排了接替人,具体原因我不大清楚,家业仍由他人代理。 我只知道后来他的经纪人中有一位因理财不当而自杀了。 总之,家境每况愈下。父亲把在纽约的一切事务都委托给他的律师们和在纽约的商人们受理。——切都随他们,自己从不过问。这些人既是祖父的旧交,也是父亲的高朋。有人曾劝说父亲卖掉美国西部的一些地产,理由是那些土地在所有权上有争议。后来,经过调查事情并非如此,可惜这些地产已被以低得可怜的价格出售掉了。类似的事情大概出过好几起。 父亲感到惆怅和沮丧,但自己又不会经商,对此只是束手无策。他曾写信给亲爱的某某菜和尊敬的某某某,可是这些人回信中要么安抚他一番,要么就埋怨市场萧条,货币贬值等等。曾有一时,一位年老的姑婆将一批财产遗赠给父亲,家里的经济为此宽裕了一两年,可是在此期间,我们的固定收人却迟迟没有寄来。 就在这时,父亲的体质日趋下降,心脏病几度复发——在当时凡是与心脏病有关的疾病都笼统地称为心脏玻经济上的积忧损害了他的健康。暂时可行的解决办法只有节省开销。在当时,最明智的办法是旅居国外一段时间。这倒不是为了逃避税收———那时候的所得税比现在要少得多,大概是每英镑只纳一先令的税——而是因为在国外生活花稍要小些。具体办法是,将房子连同佣人—块以高价出租,全家人去法国南部,住进费用低廉的旅店。 移居国外是我六岁那年的事。 阿什菲尔德正式出租了,租给了肯付高价的美国人。一家人打点行装做着临行前的准备。打算去的地方是法国南部的帕安。我憧憬着未来的生活。内心激动不已。母亲告诉我说,全家人要搬到有大山的地方。我问了一连串有关山的问题,充满了稚气的好奇:大山很高吗?有没有圣·玛丽教堂的尖顶高?那座教堂的尖顶是我所看到过的最高的地方。 大山居然会比它高出好多好多,有几百、几千英尺。我牵着托尼来到院子里,嘴里嚼着从厨子简那儿讨来的一大块干面包片,开始尽力想象大山的雄姿。我抬起头来,仰望着苍天。大山也许就是这样吧———很高很高,高得直上云霄,那气派惊心动魄。 母亲喜欢大山,她对我们说,她对海没有什么感情。我深信,大山将是我心目中最伟大的事物之一。 在当时,出国旅行的手续与现在大不一样,非常简便。 那时候不使用护照,也不必填写什么表,买了车票,订好了卧铺,就算办罢了一切。但收拾行李却不那么简单。家里其他人的行李有多少我记不得了,只记得光母亲一人的东西就一大堆。 启程之前要做的事情很多。一部分准备供新房客租用的普通瓷器被取了出来,摆在架子上,壁炉上,以及餐桌和写字台上。租房子的人不愿意对家中摆设的珍贵瓷器负任何责任,留下的东西都及时锁好了,旅行的箱子也都装满捆好。一家人正式动身前往法国。 在出国旅途中我记得的第一件事就是在福克斯通登上轮船横波英吉利海峡。母亲和麦琪当时都心慌胆怯。她们都有晕船症,所以一上船就躲进供妇女用的客舱,紧闭双眼平躺着,期望安安稳稳地渡过这段水域,顺利抵达法国。尽管我曾在哥哥的小艇上吃过苦头.但却坚信自己不会晕船。 父亲也在为我鼓气,我跟他一起呆在甲板上。轮船平稳地渡过海峡,可我却自以为是我用自己的顽强战胜了海浪。船到了布洛涅,我欣喜地听到父亲宣布:“阿加莎能够适应海上航行。”就在我们登上法国口岸的瞬间,我忽然意识到这儿使用的是另一种语言。穿过栅栏时,有人用我完全听不懂的话冲着我喊起来。我没有搭理他,不屑一顾地走过栅栏。 “您的票,小姐。喂,那位小姐,请出示您的船票!”幸亏父亲及时赶上来,让他查看了我们的船票。 第二桩令人难忘的经历是在列车上过夜。我和母亲睡在一个包厢里。我被安顿在上铺。母亲离不开新鲜空气,她受不了卧铺车厢里讨厌的蒸气暖气。整个晚上几乎每次醒来我都能看见她把头探出窗外,贪婪地呼吸着夜晚的新鲜空气。 第二天一早,火车到达帕安。我被从火车的高阶梯上抱下来。旅店的汽车正等候在那里。一家人上了车,十八件行李也陆续到了。我们按计划赶到了旅店。旅店的外面有一个宽大的阳台,面朝着比利牛斯山脉。 “就在那儿:”父亲对我说,“看到了吗?那儿就是比利牛斯山脉,是座雪山。” 我极目远眺,映入眼帘的却仅仅是远处地平线上那一排状如牙齿的怪物,看上去似乎只高出地平线一两英寸。那些就是吗?那些就是大山?我心目中那座很高很高,高入云端,雄伟得难以言状,不可思议的大山脉哪里去了?我默然无语,有生以来头一次尝受了如此巨大的幻灭——一个令我终身难忘的幻想破灭了。时至今日,我还能感受到当时那无尽的沮丧。 第二章 玩耍的日子 2 我们在帕安住了大约六个月。这对我来说是全新的生活。父亲、母亲和麦琪很快就卷入了社交活动的旋涡。父亲在那儿有几位美国旧友,在旅店里又结识不少新交。我们携带了许多朋友写的介绍信,把我们介绍给住在各个旅店和膳宿公寓里的人们。 母亲为我雇了一位保育员,每天白天照看我。她是位英国姑娘,只是生来一直住在帕安,她的法语说得跟英语一样流利,甚至比英语说得更好。母亲想让我跟她学习法语,但效果并不像她期望的那么理想。马卡姆小姐每日早晨来找我,带着我出去散步——这是姑娘们每天早晨照例要做的事。一路上,她指点着各种物体,一遍又一遍地说出它们的法语名称:“一只狗”,“一幢房子”,“一位警察”,“面包店”。 我心不在焉地重复着,不过当我提问的时候,我就只能用英语,而她也用英语回答。我当时厌恶白天,腻烦在马卡姆小姐的陪伴下无休止地漫步。她人很好,待我和蔼.责任心也很强,就是太刻板。 母亲不久就决定不再要我跟马卡姆小姐学法语了,而是由一位法国女人每天下午定时来给我上法语课。新教师叫莫豪拉特太太。她身材高大,体态丰腴,披着褐色的披肩。 莫豪拉特太太尤其喜欢故作多情。她的过分多情使我更感到怯生生的。我愈来愈感到难以向她作出同等的反应。 她那尖细的嗓音抱着令人肉麻的长腔:“噢,亲爱的宝贝!多乖呀,我的宝贝?噢小宝贝,让我们一起来读几课有趣的课文,你看好吗?”我有礼貌地冷冷地瞧着她。母亲在一旁狠狠地瞪了我一眼,我喃喃地应了句:“好的,谢谢您。”我当时的法语水平也就只能表达有限的一点意思。 法语课的气氛还算和睦。我一直很听话,但头脑显然很笨。母亲很希望看到立竿见影的成效,对我学习的进展大为不满。 “她进步得太慢了,本来应该再快点,弗莱德,”她对父亲抱怨道。 父亲总是那么宽厚,回答说:“噢,她需要时间,克拉拉,需要一定的时间。那个女人才来了不到十天。”后来,母亲还是把这位家庭教师辞了。 自从马卡姆小姐和莫豪拉特太太的桎梏中解脱出来后,我开始感到莫大的欢愉。旅店里住着一位寡妇塞尔温太太和她的两位小女儿,多露西和玛丽。多露西比我大一岁、玛丽比我小一岁,没过多久我们就形影不离了。 我一人独处时。往往温顺听话,老实得很;可一跟别的小孩子凑到一块总免不了要搞些恶作剧。我们三个人尤其喜欢去找餐厅里招待们的麻烦。有一天晚上,我们把食品贮藏室里所有的盐袋和艳袋都调换了位置。还有一次,我们把桔子皮剪成小猪的形状,在就餐铃响之前摆在每个人的盘子上。 那些法国侍者是我所见到过的此类人中最和善的。尤其是那位负责服侍我们的维克多,他身材敦实,尖长的鼻子,在我的记忆中.他身上散发着一股难闻的怪味(我头一次知道了大蒜这东西)。不管我们怎么戏弄他,他都不怨恨,而且待我们格外殷勒。他常用胡罗卜给我们刻出活灵活现的小老鼠,我们之所以做了恶作剧又能逍遥法外,全仰仗这位忠厚的维克多,他从未向旅店总管和我们的父亲诉过苦。 跟从前的那些同伴相比,我对跟多露西和玛丽姐妹的友谊倍加珍视。也许到了那种年龄,搭伴玩耍要比一人独处更具有吸引力,也许是我们之间有更多的共同之处。我们合伙干了许多恶作剧,整个冬季都沉浸在无比的欢乐之中。当然了,我们也常常因为调皮捣蛋而受罚。 在此期间,母亲一直考虑着我的法语教育问题。她和姐姐当时正在城里一家裁缝店订做衣服。一天,母亲注意到店里的一位年轻的女工。她是一位负责试衣样的师傅的助手。 主要协助顾客穿试衣样。为师傅递别针。她的师傅是位性情暴烈的中年妇女。母亲发现那位年轻女工脾性温顺。颇有耐心,决定进一步考查她。在第二次和第三次试衣样时,母亲一直留神观察她的言行。后来又拉住她聊了起来。她叫玛丽·塞耶,二十二岁,父亲是一个小咖啡店的老板。她有一个姐姐、两个弟弟和一个小妹妹.姐姐也在裁缝店工作。母亲漫不经心地问是否愿意跟她去英国。姑娘听了喜出望外,兴奋得有些语无伦次。 母亲约好时间拜访了塞耶太太,两人仔细地商量了这件事。直到这时,她才跟父亲谈起自己的打算。 “可是,克拉拉,”父亲反对道,“这位姑娘不是家庭教师,在这方面完全是外行。” 母亲却认为玛丽正是我们所需要的那种人。“她不懂英文,一句话也不会说,阿加莎不得不跟她学说法语。这位姑娘温文尔雅,脾气也好,她们家的名声也不错。她愿意随我们去英国,她还能为我们做衣服和各种针线活。” 同以往一样,母亲的异想天开又被证明是切实可行的。 时至今日,只要我一闭上双眼,玛丽那副可爱的音容笑貌就会浮现在我的眼前:红润的圆脸,扁塌的鼻子,乌黑的头发在头顶盘成一个发髻。后来她告诉我,第一天早上她提心吊胆地走进我的卧室,用头天晚上费了九牛二虎之力学会的两句英语跟我打招呼:“早上好,肖(小)姐!祝您身体健康!”遗憾的是,由于她的法语口音很重,我一个字也没听懂,只是疑虑地注视着她。整整一天,我们就好像两只不会说话的狗,只是相互介绍了一下自己。两人几乎都没怎么说话,惶惑不安地瞧着对方。 不到一个星期,我和玛丽就不知不觉地能够交谈了。我使用法语,东一个词,西一个词,凄起来竟然也能表达自己的思想了。到了第一个周末的时候,我们竞成了一对忠实可靠的朋友。跟玛丽一道外出散步是件乐事,跟她在一起干什么都有趣。这是令人愉快的良好开端。 初夏的帕安,天气渐渐炎热起来,我们离开那里到阿杰勒过了一周,又去卢尔德住了七天,尔后就在比利牛斯山脉中的高特里茨住了下来。这个地方非常令人满意,就在大山脚下。(我对大山的失望此时已烟消云散。)尽管高持里茨所处的地理位置相对来说要好些,但却无法向远处眺望。每天早晨,我们都沿着通向矿泉的山间小道散步,站在泉旁一杯接一杯地喝那些讨厌的脏水。锻炼完身体后,再买上一条麦芽糖。母亲最喜欢茴香,我对它却很反感。不久,当我与玛丽外出散步时,我在旅馆旁的之字形小道上发现了一项十分有趣的运动。我从小松林里的土坡上坐滑梯似地滑下来。 玛丽不喜欢这种游戏,但却一直没能够管束住我。我把她当作伴友,从未产生过要屈从于她的威严的念头。 后来,我又有了两位可选择的朋友:一位是美国小姑娘,叫玛格丽特·普里斯丽,一位是英国小姑娘玛格丽特·荷姆。这时父母已与玛格丽特的父母交往甚密,自然希望我跟玛格丽特结伴玩耍。我像以往那样没有顺从父母的意愿,特别喜欢跟玛格丽特·普里斯丽在一块玩。她爱用一些我从未听过的稀奇古怪的语句和字眼。我们俩互相讲了许多故事。 玛格丽特和我曾为一个问题争论不休。争论的焦点是小孩子怎么出世的。我认为小孩子是由天使抱来的,这是姆妈亲口对我说过的;玛格丽持却提出异议,认为小孩贮存在医生那儿,是医生用一个黑口袋背来的。正当两人争论得面红耳赤的时候,范妮巧妙地为我们打了圆场:“对呀,你们说得都对,亲爱的,”她说,“美国小娃娃是医生用黑口袋背来的;英国小娃娃是天使们送来的,这不是明摆着的嘛。” 两人心满意足地言归于好了。 也就是从那个时候开始,我发觉姐姐对她周围的青年男子有一种特殊的魅力。尽管她没有花容玉貌,却也姿容秀美,引人瞩目。她承袭了父亲的机智,谈吐文雅有趣、而且颇具女性的吸引力。年轻的小伙子们仿佛像九柱戏的立柱.一齐拜倒在她的脚下。不久,我和玛丽曾背地里以竞选的方式给对她顶礼膜拜的人排名次,讨论着这些求爱者的运气。 “我认为帕默先生准行,你呢。玛丽?”“有可能,可他太年轻。” 我说他大概跟麦琪同龄,但是玛丽坚持说他太年轻了。 “依我看,”玛丽说,“安鲁斯勋爵倒是很有希望。” 我反对道:“他比姐姐要大好多岁呢,玛丽。”她说也许是这样,可是只有丈夫比妻子年龄大些。家庭的基础才建得牢固。她还说,安鲁斯勋爵一定会成为一位好丈夫.任何家庭都不会拒绝这样的男人跟自己的女儿结成伉俪。 “昨天,”我说,“麦琪把一拉小花插在伯纳德上衣的纽扣眼里。” 玛丽认为这说明不了什么问题,她认为伯纳德是个轻浮的小伙子。 玛丽也跟母亲一样偶尔给我读读法语书。有一天,我拿起一本叫《一个蠢驴的回忆录》的书一页页地翻看,我忽然欣喜地发现我已经能顺利地读下来了。大家都向我表示祝贺,母亲却一句褒奖的话也没有说。经过艰苦的磨难,我终于学会了法语,可以阅读书籍了,尽管遇到较难的段落还需要有人给我讲解,但我毕竟自己能读了呀。 八月底,我们离开高特里茨去巴黎。高特里茨今我终生难忘,在那里我度过一生中几个最愉快的夏天中的一个。 第二章 玩耍的日子 3 我们从比利牛斯山脉来到巴黎,后来又去了迪纳尔。令人气恼的是在巴黎给人留下深刻印记的,只是我们下榻的旅店的卧室。卧室的墙壁漆成了深褐色,使人很难看见室内的蚊子。 旅店里蚊子成群,夜里嗡嗡叫个不停,叮咬着我们的脸和手臂。我们在巴黎住了一个星期,几乎把所有时间都耗费在对付蚊子上了。 我想家里人也一定带着我去游览了巴黎的名胜,可惜它们在我的记忆中没留下什么印象,只记得家里人特意带我参观了埃菲尔铁塔,就像我第一次看见大山那样,它也曾让我大失所望。这次巴黎之行给我留下的惟一纪念就是大概在那时,我得了一个新的绰号:“蚊子”。无疑我很讨人嫌。 不过,我并非一点收获也没有,就在抵达巴黎的第一天,我看见了工业革命的先驱者们。巴黎的街头到处都是被称作“汽车”的新式交通工具。它们在街上穿梭往来,喧嚣地飞驰而过。(按现代标准,这些汽车的速度自然很慢,但在当时来看,它们要比马车快多了。)驾车的人都戴着帽子和眼镜,以及其它一些东西,让人看上去眼花缭乱。父亲说这种玩艺不久就会遍及各地。我们都不相信。我漠然地望着眼前的一切,兴趣仍然停留在各式各样的火车上。 母亲慨叹道:”可惜蒙蒂不在这儿,他肯定会喜欢这些东西的。” 回想起这一段生活,我感到有些蹊跷,哥哥的形影仿佛消失了。虽然他在哈罗公学放假的时候也回到家里来,但却似乎不再是我心目中的重要人物了。也许是因为这一时期他根本就没有把我放在眼里。后来我才知道父亲此时很为他担忧。他因为考试没有及格而退学。他大概先去了达特的造船厂,后来又北上到了林肯郡。他学业上的进展总使人失望。在每个家庭中,往往都要有一个使父母操心和担忧的孩子。在我们家中,哥哥蒙蒂就是这样的人。他这一辈子都让人感到头痛。 我们由巴黎到了布列塔尼的迪纳尔。 在我的记忆中,迪纳尔是我初学游泳的地方。当我发觉自己僻僻啪啪地向前划了几下水,居然没有下沉的时候,我得意极了,高兴得不敢相信没有别人托着我也能游了。 就在迪纳尔,我开始了戏剧实践。当时父母住着两人一间的大卧室,房间里有一个很大的向外凸出的窗户。实际上是个凹室,前面拉着闭合式窗帘,酷似一个戏台。我从前一年圣诞节上演的一幕童话剧得到启迪,硬拉着玛丽每天晚上配合我为家人演出各种神话故事。我选扮自己中意的角色,玛丽一人兼演故事中其余的几个角色。 回想起父母亲为我们热心捧场,我至今感铭斯切。不难想象,每天晚餐过后来到卧室坐上半个时辰,观看我和玛丽身穿自己凑合起来的戏装在那里手舞足蹈,是多么让人兴味索然。我们演出了《睡美人》、《水晶鞋与玫瑰花》、《美人与野兽》等剧目。我持别喜欢扮演剧中的男主角。我借来姐姐的长筒抹,当作紧身裤套在腿上,在“戏台”上振振有词地踱步。 起初,我们的戏剧表演也许极为滑稽有趣,至少是博得了父亲的欢心。但后来却越来越让人腻烦。双亲对我太仁慈了,不忍心坦率地告诉我每天晚上都来观看我们拙劣的表演实在是活受罪。他们偶尔也会以朋友正在用餐为借口留在楼下,但多数情况下,他们都很豁达。 九月,在迪纳尔逗留期间,父亲欣喜地与老朋友皮里夫妇邂逅。他们的两个儿子当时也在那里度假。马丁皮里跟我父亲在韦维念书时是同窗,两人一直交往甚密。 父亲与老朋友相会万分高兴。母亲和皮里太太也有共同语言,两人很快就热烈地讨论起日本艺术。他们的两个儿子也在那儿。哈罗德在伊顿读书,威弗莱德大概是在达特茅斯皇家海军学校学习,即将参加海军。威弗莱德后来成了我最亲密的朋友中的一个。我记得当时大家说他小的时候一看见香蕉就咯咯地笑个不停。我为此还仔细地打量了他一番。那时候,这两位小伙子自然不会把我放在眼里。一个是伊顿的学生,一个是海军学员,怎么会屈尊来注意一个七岁的毛丫头呢?我们一家从迪纳尔来到根西,冬天的大部分时间是在那儿度过的。我生日那天,惊喜地收到一份礼物——三只小鸟。它们的羽毛和颜色都带着异域的风格,它们的名字叫凯凯、都都和贝贝。凯凯是只娇嫩的小鸟,不久就死了。我喂养它的时间很短,所以它的死并没引起我太大的悲恸。贝贝这只迷人的小鸟才是我最心爱的。尽管如此,我还是兴致勃勃地为凯凯举行了过分铺张的葬礼。它的遗体被精心放在用母亲提供的缎料花边做衬里的纸盒中。经过长途跋涉,我们来到圣彼得港外的高地上,选奸一块墓地,举行了葬礼,小盒被掩埋了,上面还覆盖着一大束鲜花。 一切都安排得非常妥贴。但事情并未到此了结,前往祭扫凯凯的墓平添了我散步的兴致。 在圣彼得港最惹人注目的是花市。那里有各色各样的花,非常便宜。据玛丽说,当时的天气一直非常寒冷,刮着大风。每当她问“今天去哪儿散步,小姐?”我总是兴致勃勃地回答:“我们去祭扫凯凯的墓。”玛丽唉声叹气,我们得顶着凛别的寒风徒步两英里。尽管这样,我还是执拗地拽着她先到花市,买些山茶花或者其他的花,然后在刺骨的冷风中走上两英里,天还经常下起雨来。我们在凯凯的墓前举行例行的仪式。将鲜花摆在那里。也许有些人生来就喜欢丧葬或观看葬礼。人类中若是没有这一生性。那么考古学家也许就不存在了。 第二章 玩耍的日子 4 有时我想,假如轮回理论成立的话,那我的前世化身一定是条狗。我染有许多狗的习性。无论谁干什么事,到哪儿去,我都要尾随其后。跟着去做。同样,当长期旅居国外的生活结束后回到家里时。我的所做所为也全然像条狗。狗总爱在房子里溜溜达达,四处察看,这里闻闻,那里嗅嗅,用鼻子去发现有什么异样,哪里好就往哪里蹭。我正是这样。看遍了整个房子,又看庭院,来到自己的顿地,察看我的铁路线,那棵可以用做跷跷板的树和秘密了望点,它设在院墙旁一块隐蔽的高地上,从那里可以监视墙外的公路。我找见了那只铁圈,试了试它是否好。然后。过了一次瘾,用了大约一个小时的时间,把从前玩过的游戏一个不漏地重玩一遍。 我想,读到这里读者不禁要问:“难道你还没有上学吗?” 我的回答是:“没有。” 我这时大概已经九岁了。像我这么大的孩子大多已经有了家庭教师。不过当时雇家庭教师主要还是为了让她们照看孩子,训练和监护他们。她们开设的所谓“课程”完全取决于她们个人的兴趣爱好。 母亲幼年曾在柴郡读过书,后来她彻底改变了自己的观点,认为抚育女孩子的最佳方式就是让她们尽可能四处跑跑,多呼吸新鲜空气,吃得好,不要强迫她们做任何事情。 (对男孩子自然就不同了。男孩子必须接受严格的正统的教育。)我在前面曾提到过,她的理论是小孩子不到八岁不能读书。由于这种管束对我没能奏效,她索性听其自然。我抓住一切时机读我喜欢读的书籍。被称做学习室的那个大房间设在楼上,里面摆满了各类书籍,其中还专门设有儿童读物的书架,上面摆满了《爱丽斯漫游奇境记》、《照镜子》,以及我前面提到的充满着维多利亚时代早期情趣的故事集,比如:《我们的紫罗兰》、《萨洛阳作品集》、大概还有全套的《汉蒂作品集》,除此以外还有各种课本和小说。我随意选取我感兴趣的东西读。读了大量的书籍。但真正读懂的都不多,它们不过引起了我读书的兴趣。 在翻阅书籍的时候,我看到了一本法国剧本。父亲发现我在读这个剧本,一把夺了过去,神色奇异地问我“你怎么弄到这本书的?”这是法国小说戏剧集中的一部,被锁在吸烟室,供大人们悉心研读的。 “它就放在学习室里面。”我答道。 “不应该放在这儿,”父亲自语道,“应该锁在我的书柜里。” 我爽快地放弃了这本书,说实在的,我发现它很难懂。 我又兴致勃勃地埋头于《一位艺术家的回忆》、《无家可归》等那些不会惹事生非的法国儿童读物。 当时我大概也上某些课,但却没有请家庭教师,我继续跟着父亲学习算术,洋洋自得地由分数过渡到小数,后来终于升入更高水平,学习起“多少多少只奶牛吃掉了多少青草,几个水箱用了多少小时灌满了水”。我对这门课简直入了迷。 这时候姐姐开始正式进入社交界,接踵而至的是参加各种聚会,添置衣物,去伦敦游玩等等。母亲跟着她忙碌起来,无暇顾及我了。有时我变得有些嫉妒,大家都把注意力集中在她身上。 在我周围的街坊邻里,碰巧没有一家有与我同龄的孩子。所以在我幼年时代,只好臆造一系列的亲朋好友。先是小狮狗、小松鼠和小树,后来是有名的基顿一家。此时,我又在想象中创办了一所小学校。这并不能表明我渴望进学校读书。这所“学校”仅供七位年龄不同,相貌各异的儿童学习之用。他们来自不同的家庭。学校没有校名,就叫学校。 首先人学的是埃塞尔·史密斯和安妮·格雷两位小姑橙。埃塞尔十一岁,安妮九岁。埃塞尔深色的皮肤,浓密的头发,聪颖、擅长做游戏,嗓音低,看上去有些男孩子的气质。她的密友安妮恰好与她相反。安妮浅黄色的头发,蓝蓝的眼睛,羞涩且多情善感,动不动就哭鼻子。她依附于埃塞尔,每次都是埃塞尔出面保护她。 继埃塞尔和安妮之后,我又收了两位学生。一位叫伊莎贝拉·莎利文。十一岁,金黄色的头发,褐色的眼睛,是一位漂亮的官家干金。我不喜欢伊莎贝拉,可以说十分讨厌她。 她俗气,简直庸俗到了极点。她趾高气扬地焙耀自己的富贵,穿着打扮相当入时,与她的年龄极不相称。另一位叫埃尔西·格林,是伊莎贝拉的表妹。她有点像爱尔兰人,黑色的卷发,蓝色的眼睛,性情活泼,总是咯咯笑个不停。她与伊莎贝拉相处得很好,但时而也被她激怒。格林家境贫寒,穿着伊莎贝拉穿过的衣服。她有时也对此表示怨恨,但毕竟不大在乎这些,所以这种时候不多。 我跟这四位姑娘玩得很投机。那段时间里,她们乘“火车”沿“固布勒”铁路线旅行,骑马、修整庭院、打板球。我还举办了几次锦标赛和邀请赛。我最大的期望就是伊莎贝拉能败下阵来。除了作弊,我使尽了浑身的解数,不让她赢——我漫不经心地为她拿着球棍,不加瞄准地胡乱打。可是我越是对她漫不经心,她似乎就越幸运。她竞穿过了本来是不可能过去的铁圈。把球正好打过草坪,最后总是获胜夺奎。我恼火极了。 后来,我觉得再有两位年龄小的学生会更好些。这样,学校就又添了两个六岁的儿童,埃拉·怀特和苏·德·弗特。埃拉学习勤奋,一丝不苟,成绩优秀,板球打得也很不错,只是人很刻板.头发像毛刷似的。苏·德·弗特却平庸得出奇。不仅相貌平平——黄色的头发、浅蓝色的眼睛,而且缺乏个性。可我还是能够看见和感觉到苏的存在。她与埃拉是亲密的一对。我对埃拉像对自己的手掌那样熟悉,而对苏却把握不住。也许是因为苏就是我的化身,当我跟其他同学说话时,总是苏在代言,而不是阿加莎。苏和阿加莎融合一体构成了一个双重人物。苏往往是一位旁观者,很少是剧情中的人物。最后一位加入这个集体的是苏的同父异母姐姐弗拉·德·弗特。弗拉年龄最大,十三岁,当时长得不很漂亮,但不久就将出落成一位抚媚动人的大姑娘。她的出身也很神秘。我初步为她设想了各种具有浓厚的浪漫色彩的未来。她长着淡黄色的长发、一双脉脉含情的蓝眼睛。 这些“女孩子”陪伴我许多年。随着我的日趋成熟,她们的性格也自然而然地发生着变化。她们参加音乐会、表演歌剧、在话剧中扮演角色。即使在我成年之后,我还不时地与她们分享着我的思想,给她们分发我衣柜里的各种衣服。我在脑子里为她们设计了睡衣的款式。我至今记得埃塞尔穿上一侧肩上带有洁白百合花的深蓝色薄纱礼服显得更秀美一些。可怜的安妮却很少能有奸衣服穿。我对伊莎贝拉是公正的,尽管对她抱有成见,仍然让她穿最漂亮的礼服——往往是有刺绣的绫罗绸缎。即使在今天,当我把一件衣服放进衣柜时,有时也会喃喃自语:“这件埃尔西穿准好看,她穿绿色的最合适。埃拉要是穿上那件三色拼起的针织紧身运动衫一定很洒脱。”此时我自己也会觉得好笑,可是这些“姑娘”的的确确活在我的心里,只是不像我,她们没有变老。在我的想象中,她们中最大的也不过二十三岁。 随着时间的推移,我又添加了四个人物:安德莱德是她们当中年龄最大的一位,身材颀长修美,有些清高;比阿特丽斯年龄最小,喜欢跳舞,是位快乐的小仙女;还有罗斯和艾里斯·里德两姐妹,我开始为她们虚构了许多浪漫故事。 艾里斯有位男朋友,常给她写诗。罗斯很调皮,对谁都敢戏弄,跟所有的小伙子都调情卖俏。当然,到了一定的年龄,她们都陆续出嫁了,也有的还未结婚。埃塞尔一辈子独身,跟温柔娴静的安妮一起住在一幢小别墅里,她们是天生的一对,即使在现实生活中,她们两人相依为命也不会是不可能的。 我们从国外回来后不久,弗罗茵·尤德就把我领人了美妙的音乐王国。弗罗茵·尤德是一位瘦小干瘪、神情可畏的德国女人。我不知道她为什么要到托基来教音乐,也从未听说过有关她个人的隐私。有一天,母亲来到学习室,身旁站着弗莱德·尤德,母亲说她打算让我开始学钢琴。 “是的!”弗罗茵·尤德尽管英语说得流利。却夹带着浓重的德国口音。“咱们现在就到钢琴那儿去。”我们来到钢琴跟前,学习室里摆着的是一架小钢琴,那架大的摆在客厅里。 “站在这儿,”她命令道.我立在钢琴的后侧,“这个,”说着她重重地在琴键上敲了一下,我担心钢琴是否承受得住,“是c大调,明白吗?这是c调,这是c大调音阶。”她弹了几下,“现在我们回过头来,弹c调的和音。这样……再来一遗——音阶。音阶c、d、e、f、g、a、b、c,你明白了吗?”我说明白了,其实她刚才说的我都已经会了。 不久,整个房子里就回荡着音阶和琶音的练习,后来是曲子《快乐的农夫》。我对音乐课非常痴迷,父母亲都会弹钢琴。母亲弹奏门德尔松作的曲子以及其他一些她年轻时学过的作品。她技巧娴熟,但对音乐并无强烈的爱好。父亲却颇有音乐天资,无论弹奏什么曲子都可以不看乐谱。他常弹奏欢快的美国歌曲和黑人圣歌,还有其他一些作品。除了《快乐的农夫》,弗罗茵·尤德又给我加了舒曼的一些优雅的小夜曲。我每日满腔激情地练上一两个小时,从舒曼进到我最崇尚的作曲家格里格的作品。像大多数德国人一样,弗罗茵是一位优秀的教师。 我并不总是弹奏欢快的曲子,还得弹奏大量的我并不怎么热衷的格里格的练习曲。弗罗茵·尤德不是那种喜欢干劳而无功之事的人,她对我说:“你必须打下坚实的基础,这些练习很实用,很有必要。曲子是一朵朵瑰丽的小花,它们开放了,又凋谢了,你必须要有根基,坚实的根基还要有绿叶。”就这样,我在根基和绿叶上下了大量的功夫,偶尔也插进一两朵小花。我的成就大概比家里其他人都令人满意。 他们都有些腻烦弹奏这么多练习曲。 当时也开办舞蹈学习班,每周上一次课。教室设在一家甜食店楼上被尊称为“雅典娜神庙”的房间里。我大概在很早就开始进舞蹈学习班了,一定是在五、六岁的时候,因为当时姆妈还在我们家,每周由她送我去学习。年龄小的学员先从波尔卡舞学起,方法是重走三步:右,左,右——左,右,左。听到这样的跺脚声。在楼下甜食店喝茶的人一定会感到心烦意乱。回到家里,麦琪的讥讽多少让我有些不快。她说波尔卡根本不是那样跳,“应该先向前滑一步,另一步跟上,然后再起第一步,就像这样……”我感到困惑。原来这是那位教跳舞的老师希基小姐发明的教学方法,学舞步之前要先以此来熟悉波尔卡的节奏。 在托基,舞蹈班里几乎全是女孩子。后来我在伊林进舞蹈班学习时,班里有许多男生。那时我九岁左右,非常腼腆,舞步也不很熟练。一位比我大两岁,长相标致的少年走到我面前,邀请我跟他跳朗色舞。我窘迫地垂下了头,告诉他我不会跳朗色舞。当时我心里特别难过,我还从未见过这样迷人的少年。他乌黑的头发,一双大眼炯炯有神。我即刻感到我们将会成为一对心心相印的情侣。朗色舞开始了,我黯然神伤地坐在一旁。这时舞蹈班的老师走上前来:“阿加莎,谁都不许光坐着不跳。” “我不会跳朗色舞,沃兹沃思太太。” “不,亲爱的,你很快就能学会的,我给你找一个舞伴。” 她将一位塌鼻子,沙土色头发,脸上长着雀斑的少年拽到我面前。“这儿有一位,他叫威廉。”就在朗色舞相互交位时,我与那位使人眷恋的少年相遇。他忿忿地对我低语道:“你拒绝了跟我跳舞,却又跟别人跳了,太不友好了吧。”我试图向他作些解释,说我以为自己不会跳朗色舞,是迫不得已才跳的,可惜在交位的瞬间是来不及作任何解释的。他依然责怪地注视着我,直到下课。我真希望下周上课时能遇上他,遗憾的是,从那以后再也没有见过他——人生的又一爱情悲剧。 我所学的舞步中,唯有华尔兹是我一生中都用得上的,可我却始终不太爱跳这种舞。我不喜欢它的节奏,常常旋得我头晕眼花,尤其是在跟希基小姐跳的时候。她的旋转动作轻盈优美,我被她带得双脚几乎离了地,一个曲子下来就感到天旋地转,几乎站不稳了。不过我不得不承认,她的舞姿能给人以美的享受。 弗罗茵·尤德从我的生活中悄然逝去了。不知道她是什么时候离开的,也不知道她去了哪里,也许是回德国了。 不久,一位叫特罗特的青年人替代了她。他是某教堂的风琴手,他的教学方法有些让人沮丧。我必须适应另一种演奏风格——几乎是坐在地板上,高举起双手,完全依靠腕力在琴键上弹奏。而原来弗罗茵·尤德的训练方法是让我坐得高一些,用小臂的力量弹奏。只有双臂高悬于琴上方,才能给琴键有力的敲击,那样才会达到令人满意的效果。 第二章 玩耍的日子 5 我们从海峡群岛回来后不久,父亲病重的阴云开始向全家人的心头袭来。旅居国外期间,他的健康状况就一直不佳,曾两次就医。第二次就诊时,医生作出了危言耸听的诊断.他认为父亲得的是肾玻回到英国后,我们自己的医生又给父亲检查了一次,他不同意前一位医生的诊断,领着父亲去见一位专家。从此,这片阴云就一直笼罩在全家人的心头。儿时的我只能膜肪地觉察出这种心理上的抑郁气氛。就如同狂风暴雨来临前人们隐约能感受到大自然的沉闷一样。 医疗手段也无能为力。父亲去过两三位医学专家处就诊。第一位认为父亲心脏状况不好,具体情况我记不得了,只记得当听到母亲跟姐姐说话时说是“心肌炎”,我顿时感到不寒而栗。另一位专家则认为完全是胃的毛病。父亲夜里常常感到阵痛和气闷,发病的周期越来越短。 母亲起来陪伴他,为他调换姿势,服侍他吃下医生开的药。 平日里,父亲还像以往那样情绪乐观,可是家庭气氛已不那么轻松了。父亲照常去俱乐部,夏日里把时间消磨在板球场上。回来后讲一些有趣的见闻。总之,他还是那么慈祥,从不怄气、发怒。可是忧郁的影子迟迟不肯离去,它笼罩在母亲心头。母亲强打精神宽慰父亲,说他“看上去好多了,感觉也不同,真是好多了。” 与此同时,我们又面临着经济拮据的窘境。祖父留下的遗产都用在了纽约的房产投资上。但这些房产都是租下来的,并没有水久地买下。它们占据了市区的一部分,当时那块地产价值连城,房产却值不了多少钱。地产主是一位七十多岁的老妪。她似乎并不愿意积极合作,处处设置障碍,反对任何开发和改善工作。定期的房产收入也总是姗姗来迟,而且常常被房屋维修费用和税款吞噬得所剩无几。 玛丽大概在我父亲去世前就离开了我们家。她到英国来的合同为期两年,在我们这儿又多呆了至少一年。她思乡心切,而且我想她很明智,也讲究实际,意识到该是按照法国传统考虑婚姻大事的时候了。她已经从自己的工钱中攒了一笔相当可观的嫁妆款。就这样,她眼里噙着泪花,紧紧地拥抱了她“可爱的小姐”,告别了我们,剩下我孤独一人。 在玛丽走之前,我俩终于在姐姐未来的丈夫的选择上取得了一致的见解。我俩过去一直在推测。玛丽始终坚信会是那位“金发碧眼、肤色白晰的先生”(此文为法语,译者注)。 母亲小的时候跟姨婆住在柴郡。她在学校里交结了一位朋友叫安妮·布朗,两个亲密无间。后来安妮·布朗跟詹姆斯·瓦茨结了婚,母亲嫁给了自己的表兄弗雷德里克·米勒,两位姑娘一致表示永远也不能忘记对方,要始终保持联系。尽管姨婆后来离开柴郡搬到了伦敦,但两人的联系从未中断。安妮·瓦茨有五个孩子,四个男孩,一个女孩。我母亲有三个孩子。两个相互交换彼此孩子在不同时期的照片,每逢圣诞节向对方的孩子馈赠礼品。 当姐姐准备去爱尔兰旅行时,母亲向安妮·瓦茨提及了麦琪此次旅行。安妮再三邀请麦琪由霍利黑德返回途中在柴郡的阿布尼堡逗留。她渴望见到挚友的孩子。 麦琪的爱尔兰之行非常愉快。归途中她在瓦茨家小祝瓦茨家的大儿子詹姆斯当时二十一二岁,就读于牛津大学。 他有一头漂亮的金发,嗓音低缓温和,谈吐不多。他跟大多数小伙子不同,对姐姐麦琪表现得不很热情。姐姐发现这很蹊跷,引起了她的好奇。她多次有意跟詹姆斯过不去,但却不知道这样做的效果如何。不管怎样,她刚回到家两人就开始了断断续续的通信往来。 其实,姐姐第一次出现在他面前的时候,他就已经为之倾倒了,只是他生性腼腆,不善于表露自己的感情。第二年夏天他住在我们这里。我一下于就被他迷住了。他对我也很亲热,待我诚恳,从不戏弄我或者像对小孩子似地对我说话,而是把我看作一个大人。我很喜欢他。玛丽对他的评价也很高,称他为“金发碧眼、肤色白晰的先生”,我俩经常在缝纫室里谈论他。 “我觉得他们两人好像彼此爱得不是很深,玛丽。” “噢,不对,他很爱她,当她不注意的时候,他总是深情地望着她。他们的婚姻一定会美满,而且很实际。听说他前途远大,生活作风又严谨,会成为一位顶好的丈夫。小姐性格开朗,聪敏,风趣,喜欢笑,找一位斯文稳重的男人作丈夫再合适没有了。他也会喜欢她这种与他不同的性格的。” 只有父亲不太喜欢詹姆斯。但我想,这对一位妩媚动人,性情欢快的姑娘的父亲来说几乎是不可避免的一一作父亲的都期望自己的女婿是一位十全十美的人物。作母亲的对自己的儿媳往往也会有类似的苛求。由于哥哥一辈子独身,母亲还不曾受到过这种情感的感染。 母亲始终未对她的两位女婿感到十分满意过,但她也承认,这并不是女婿们的过错,而怪她自己。她曾说:“我也想象不出理想的女婿究竟该是什么样子。” 我十一岁那年父亲离开了人世。他的身体是逐渐衰弱的,可是他的病似乎始终未能确诊。长期为经济问题而忧虑过度无疑削弱了他对病魔的抵抗力。 他去伊灵继母(我的姨婆)那儿住了近一个星期,拜访在伦敦的那些有可能帮助他找到一份工作的朋友。当时,找工作并非一件易事,只有律师、医生、财产经纪人、法律顾问或者在军队服役等职业可供选择。父亲跟他同时代的多数人一样,未受过任何职业训练。 父亲对自己的财产支配情况一直困惑不解,他去世后,他的遗嘱执行人感到这是一个解不开的谜,也不知道祖父留下的这笔遗产都跑到哪儿去了。父亲生活并不奢侈,开支总是限制在预计的固定收入范围之内。账簿上写得都一清二楚,可事实上却是两回事,而且总会有一些好听的藉口或者说明某项进款的短缺只是暂时的——用在某项必要的维修上了。毫无疑问,原来的经纪人以及后来接替他们的经纪人经营都不得力。可都为时太晚,无法补偿。 他整日焦虑忧愁。天气寒冷,他受了寒,染上了肺炎。 母亲闻讯赶到伊灵,我和麦琪随后也去了那里。那时候他已病人膏盲。母亲日夜守护在他的身旁。家里从医院请来了两位护士。我心情沉重,整日惶惶不安地闲荡,为父亲的康复而虔诚地祈祷。 我心中依然清晰地记着这样一个场面。那是午后一时许了我站在楼梯顶端的走廊上,突然,父亲和母亲住的卧室门被推开,母亲双手捂着脸冲了出来。跑进隔壁房间呼的一声关上了门。医院的一位护士走出来对赶上楼来的姨婆说:“已经完了。”我明白了,父亲离开了人世。 葬礼是不带小孩子去的。我烦躁不安地在房子里徘徊着,可怕的事情终于发生了。我从来也没有想象过会有这样的事。房子里的窗帘都拉上了,点上了灯。姨婆坐在餐室里,用她那特有的文体写着长信。不时悲伤地招摇头。 是呵,我的父母真是一对恩爱夫妻。我在家中的遗物中发现了一封父亲去世前大约三四天写给母亲的一封信。信中写道他多么想回到托基,回到她的身旁。在伦敦的事情丝毫没有令人满意的进展,但他感到一旦回到他最亲爱的克拉拉身旁,一切烦恼都会烟消云散。信中还说道,他想再次对她说她对他来说有多么重要,尽管这样的话他从前说过无数次。“你在我的一生中具有极大的影响,是天下最好的妻子。光阴荏苒更加深了我对你的爱。我感激不尽你给我的柔情、钟爱和同情。愿上帝保佑你.我最亲爱的,我们不久就会团圆的。” 我是在一只绣花封面的笔记本里找到这封信的。它是母亲出嫁时亲手为父亲绣制的,寄给当时在美国的父亲。父亲一直珍藏着这个袖珍本,里面还保存着母亲写给他的两首诗,后来母亲又把这封信夹进本里。 为父亲服丧的日子里,伊灵有些糁人。房子里挤满了窃窃私语的亲友——外祖母、几位舅舅、舅母和一些长辈们,以及姨婆的上了年纪的老朋友——他们喃喃低语,叹息着,摇着头。每个人都穿着黑色的衣服。我也是重孝在身。我得承认在这种情况下,能给我带来慰藉的就只有这身孝服。 当我穿上这黑色的衣裤时,我感到自己的重要,认识到自己的价值,我不再是局外人了。 ------------------ 第三章 成熟 1 父亲去世后,生活完全变了样。我走出了那个安宁的、无忧无虑的童年王国,跨入现实的世界。无庸置疑,男人能给家庭带来稳定。父亲——家庭生活的基石。父亲喜欢按时开饭,晚饭后不愿人打扰,乐于跟别人合作演奏。这些都是无形中被人自然接受了的。父亲是我们衣食的保障,他统管家务使之井然有序,父亲还为我上乐理课。 麦琪在父亲去世大约九个月后与詹姆斯·瓦茨结了婚。她不太情愿离开母亲。母亲急于了结这桩婚事,不愿意他们再拖下去了。我清清楚楚记得她说,随着时间的推移母女俩人会愈加难舍难分。詹姆斯的父亲也急于让他早些完婚。詹姆斯很快要从牛津大学毕业,直接进入商业界。他渴望与麦琪结为伉俪,建立自己的小家庭。瓦茨先生计划在自己的地产上为儿子建一座房子,这对年轻夫妇可以住在那里,一切就这样安排妥当了。 父亲那位在美国的遗嘱执行人奥古斯特·蒙坦特先生从纽约来到我家,住了一个星期。他身材魁伟,待人和蔼,非常讨人喜欢。没人比他更能体谅母亲了。他坦率地告诉母亲,父亲的生意糟糕透了,那些律师们及假心假意为他好的人曾经给父亲出了许多馊主意。大量的钱财都耗费在补偿亏本的生意上,用于维修纽约的房产上,其实根本不解决实际问题。他建议放弃大部分的房产,以免去繁重的税款,能剩下的进款大概不多了。祖父曾经留下的大宗遗产已经化为乌有。祖父曾经是克菜弗林公司的合股人,公司愿意继续为合股人的遗媳提供红利,而且也定期为母亲提供一笔为数不多的抚恤金。根据祖父的遗嘱,我们三个孩子每年每人可以得到一百英镑的现钞。大宗的美金都投入了房产业,目前这些房产已日趋衰败,不是被遗忘无主,就是以极低廉的价格出售了。 当时所面临的问题是,母亲能否支付得起居住在阿什菲尔德的这笔费用。我觉得母亲的决断是实际的。她断定我们继续住在那里是不明智的。将来房子还需要维修。靠我们这点进账来维持现状尽管是可能的,但却非常艰难。最好是将现有的邱宅卖掉,在德文郡的某地,大概是在埃克塞持财近买下一幢小一些的房子。这样就会减少开支,而且买卖房子的差额也算是一笔收人。母亲虽未受过职业训练,不道得经商,但也不乏经商常识。 然而,她的主张却遇到了儿女们的反对。麦琪、哥哥和我一致强烈反对卖掉阿什菲尔德邸宅,恳求她保留这幢房子。蒙蒂特意从印度写信来。我们说阿什菲尔德是我们的家,卖掉它我们于心不忍。姐夫许诺他可以长期寄给母亲一小笔款子作为补贴。夏季他和麦琪到阿什菲尔德来祝也可以帮助支付一定的开销。母亲终于被我们对阿什菲尔德的眷恋之情所打动,放弃了自己的主张。她表示不管怎样也要尽力保住这座邸宅。 就这样,阿什菲尔德依旧是我们的家,在我们心中始终是那么神圣。多少年来,阿什菲尔德对我来说一直具有重要的意义。它是我一生的写照,是我的家,是我的归宿。 父亲是九月离开人世的。第二年七月,姐姐出嫁了。由于是在父亲居丧期间,所以婚礼很冷清,未举办盛大的结婚宴会。婚礼安排得很妥贴,结婚仪式在古老的托基教堂里举行。我有生以来头一次作了女傧相,感到莫大荣幸,所有的女傧相都身着白色衣裙,头戴雪白的花冠。婚礼定在上午十—时开始,在此前我们在阿什菲尔德邸宅举行了喜宴。新娘新郎高兴地收到了许多为他们祝贺的新婚礼品。 麦琪的离去可以说标志着我生活的第二阶段的开始。 我仍是个孩子,可是却已告别了童年的第一阶段。时而兴高采烈,时而悲伤绝望,时而又自高自大;在日常生活中表现出的这些特征都是童年的标记。随着这些特征一起消失的还有安全感和对未来生活的无忧无虑。我们不再是米勒一家人了。如今只剩下母女二人相依为命:一个是中年妇女,一个是未曾涉世,天真烂漫的小姑娘。一切似乎还跟过去一样,但是家庭的气氛却截然不同了。 自从父亲去世以后,母亲的心脏病多次复发,发病很重,医生为她开的药也无济于事。我一生中头一次体味到为他人担忧的滋味,我那时毕竞还是个孩子,自然会把事态想得更严重些。我常常深夜醒来,心里砰砰直跳,竟然确信母亲已经故去。十二三岁的孩子正是处于易于忧虑的年龄。我自知有些荒唐,但却不由自主地夸大了这些感觉。我翻身下床,蹑手蹑脚地穿过走廊,来到母亲的卧室外,跪在门前,将耳朵贴在门轴处,凝神倾听母亲卧室里是否有呼吸声。多数情况下,我很快就能得到安慰——热情的鼾声算是对我最好的报答。所有这无数次的忧虑,我从未告诉过母亲,我想她也不可能料到。此外,当她出门上街的时候,我还感到一阵阵恐惧,害伯她被车子撞倒。现在想起来实在有些荒唐可笑,把人忧天。这些情感纠缠了我大概足有一两年,以后就渐渐消逝了。后来我搬进了父亲的起居室,就在母亲卧室的隔壁,房门开着一条缝隙。这样,一旦母亲夜里犯病,我就可以直接进去,把母亲的头垫高一些,给她递送白兰地和碳酸氨。 当我感到自己就守候在她身旁时,我不再受到令人痛苦不堪的忧虑的折磨——被夸大了的恐惧减小了。我发觉自己一生都背负着想象的重负。它虽然对我大有稗益——想象的确是小说家们必备的特殊技艺,但在其他方面却也讨厌地纠缠着你。 父亲去世后,家里的生活水平急剧下降,社交活动几乎完全终止,除了去访问几位旧友以外,母亲不再跟任何人来往。我们手头拮据,不得不处处节俭,为了保住阿什菲尔德,我们也只能做到这些。家里不再举行午宴和晚宴。她身边的佣人由三个减至两个。 我们自己的饮食不再像从前那样,经常一顿三四道菜的家宴了。正餐取消了,母亲和我傍晚只吃干酪烤通心面条,或者米饭布丁之类的小吃。我想简对此一定大为伤心。 母亲还逐渐从简手里接过定购食品的工作。 第三章 成熟 2 大约是三月的某一天,母亲说麦琪快要生小宝宝了。 “麦琪要有一个小宝宝?”我惊讶得目瞪口呆了。不知道这为什么会出乎我的意料——此类事情在我的周围屡有发生。 我曾经接受了詹姆斯作我的姐夫这一事实,平日里亲热地称他吉米,很喜欢他。可这新的事实却完全是另一回事。 我很高兴有了外甥。后来,麦琪带他来阿什菲尔德住了一个月。他两个月时,在古老的托基教堂受洗礼。由于他的教母诺拉·海伊持不能赶来,委托我代表她抱着小外甥。我神情庄重地肃立于前排,姐姐提心吊胆地将双手悬在我的手臂下方,生伯我把孩子掉到地上。 他取名为詹姆斯·瓦茨,跟他的父亲和祖父同名。家里人叫他杰克。他当时的大部分时间都在睡觉,所以我简直急不可待,期望他立刻长大,能跟我一块玩耍。 我非常高兴麦琪能够回到家里来长祝我缠着她给我讲故事。她能给我的生活平添许多乐趣。我头一次听到福尔摩斯的故事就是麦琪给我讲的,名字叫《蓝红宝石》。从那以后,我总是央求她再为我讲些故事。《蓝红宝石》、《红头联盟》、《五粒桔子籽》都是我最爱听的。我很喜欢听地讲故事,她讲起故事来给声绘色。 麦琪结婚前就写短篇小说。曾在文学杂志《名利撤上发表过许多篇。在当时,能在《名利撤杂志小说栏里发表作品的人都被公认为是有文学造诣的。父亲为有这样的女儿而感到莫大的骄傲。她写了一系列以体育运动为题材的短篇小说——《第六个额外的进球》、《绿茵场上的摩擦》、《凯蒂打板球》等等。二十多年以后,我重读这些小说,仍然认为写得十分精彩。她要是没有结婚的话,也许会继续写下去。 她从未认真考虑过要当一位作家,也许更希望成为一名画家。她属于那种只要想干什么就差不多能干出成绩的有才气的人。据我所知,她婚后就不再写小说了,但是十到十五年之后,开始从事戏剧创作。她写的《债权人》一剧,曾由巴兹尔·丁导演,利昂·夸特梅恩和费伊·康普顿主演,在皇家剧院上演。除此之外,还写了一两个剧本,但没有能在伦敦公演。她还是一位优秀的业余演员,参加过曼彻斯特业余剧团演出。麦琪是我们家里公认的才女。 我当时胸无大志,自知缺乏天赋。我曾喜欢打网球和板球,但一直打得不好。假如我说自己自幼渴望成为一名作家,并坚信将来总有一天会实现自己的夙愿,那会是很有趣的事情,可是说老实话,我的头脑中并末闪现过这样的奢念.我在十一岁那年却也发表了作品。事情是这样的。伊灵出现了有轨电车,立刻引起了轩然大波。这对伊灵来说是件可怕的事情。如此宁静的居民区,宽阔的街道,美丽的房屋如今却被这叮叮当当的电车所破坏。有人说这是进步,立刻遭到人们的起哄。电车并无先进之处,它噪音很大,危害市民的健康。城里当时已经设有从伊灵大街到舍佛德林和从汉威尔到艾克顿两条重要的公共汽车路线。那些车身漆有伊灵字样的朱红色公共汽车完全胜任客运工作,伊灵还有旧式的大西部铁路和地区铁路。 没有增设有轨电车的必要,可是它却出现了,无情地出现在伊灵城里,有人忧伤落泪,有人咬牙切齿。就在电车开始运行的第一天,我写的一首诗发表了,这首诗由四小节构成。姨婆恳请一位常去她家作客的老绅士去一趟报馆,向编辑推荐这首诗。当我从报纸上读到自己的那首诗时,感到欢欣鼓舞。但这并没有促使我考虑将来是否从事文学创作。 我考虑的事情仅有一桩一一有一个幸福美满的婚姻。 我和我的朋友们一样对此深信不疑。我们意识到幸福即将来临,我们渴望爱情,希望得到关怀和照顾,希望受到尊重,切望我们所追求的能够如愿以偿,同时,又把丈夫的生活、事业及成功作为我们引以自豪的职责摆在生活的首位。我们不需要什么兴奋药或者镇静剂,生活赋予我们信仰和快乐。尽管我们也会偶感失望——一时的不幸———但纵观人生。趣味无穷。也许对如今的姑娘来说,生活中同样充满了乐趣,可她们似乎并不幸福。我忽然感到,她们大概能从忧郁中得到快慰,有些人就属于这种类型,她们好像更偏爱那些使她们永远屈服的情感危机。她们甚至喜欢焦虑,喜欢只有我们老一辈人才有的焦虑。当年我们这一代人常常会遇到家境衰落,连所期待的四分之一也难以得到满足。那么我们又为什么能如此地热爱生活呢?难道是我们的心中就有一种如今已不再产生的生命活力吗?我们就如同具有强大生命力的花朵一一也常常像野草,尽管如此,我们却根深叶茂——奋力穿过铺路石和石板的缝隙,植根在不毛之地,立志要张开生命的风帆,享受生活的乐趣,在阳光下成长,直至有人走来,踩在我们身上。即使遭到暂时的摧残,我们也很快就会重新昂首挺胸。 真正令一位年轻的姑娘——未来的妻子跃跃欲试的,是那个酷似奇妙历险一样的生活。你无从预料将降临到你头上的是什么,这使女性们如此振奋。不必为未来而担忧——生物学自然会作出抉择。你在期盼着那个男人,一旦他出现在你的面前,就会彻底改变你的生活。在生活的叉路口上,你可以表露你的心迹,这是激动人心的。“我要嫁给一个外交家,我希望出国,到世界各地观光……”“我不想嫁给一个水手,不愿意大部分时间都住在沿海地区。”或者“我要嫁结一位桥梁建筑师或探险家。”整个世界向你敞开着,但是并不能由你选择,只能听凭命运的决断。你也许会遇到各种人,也许他是个酒鬼,你的婚姻并不美满,但这更刺激了你的全部情感。你所嫁给的并不是某人的职业,而是有血有肉的人。用老一辈保姆、厨子和女佣的话说:“迟早有一天,‘有缘分的先生’就会闯入你的生活。” 到了十三四岁,我察觉出自己在生理上有了很大变化,经验和阅历也极大地丰富起来,感到自己己不再栖身在长辈的羽冀之下。我已经能够护卫自己了。我也开始努力了解自己——属于哪种类型的人,在哪些方面能有所造诣,哪些方面会一事无成,因此不能浪费自己的光阴。我自知反应不灵敏,遇事需要有充分的认真思考的时间,方能决定对策。 第三章 成熟 3 父亲去世后,母亲在麦琪的陪同下去了法国南部,我一人留在阿什菲尔德,由简照顾了三个星期。就在那时,我迷上了一项运动,结识了新的伙伴。 在码头上滑旱冰是当时时兴的消遣。码头的地面粗糙不平,使人频频摔倒,但也给人以无尽的乐趣。码头的尽头有一座类似音乐厅的大房子,冬天闲置,被用作室内旱冰场,人们自备旱冰鞋,花上两便土买一张门票,就可以进去滑了。我在旱冰场常遇到的是露茜姐妹。她们都已成年,待我很好,因为她们了解到我母亲遵从医嘱去国外疗养,就剩我一个人在家。 我生活中最愉快的时刻是麦琪回家小住的时候。她每年八月回来。简跟她一道来,住上几天就回去工作了。麦琪带着杰克在家里住到九月底。 杰克给我带来了无尽的欢乐。他脸颊红润,金黄的头发,看上去很贪吃。我们有时称他是“奶油鸡蛋小面包”,他生性桀骜不驯,嘴总是闲不住,要想使他开口说话非常容易,但要想让他闭上嘴可就难了。他脾气暴烈,常常会像我们说的那样大发雷霆:开始是满脸涨红,继而变紫,憋足了气,直到实在憋不住了,爆发出一阵雷霆! 跟所有的孩子一样,杰克敬重我的母亲。他总是一大早就跑过去,钻进我母亲的被窝,隔着墙壁我也可以听到他们的谈话。有的时候他们谈论人生,有的时候母亲给他讲故事。 圣诞节期间,我们常去柴郡跟瓦茨一家一起过节。简每年这时候休假,他和麦琪要去圣茅利茨住三周。他滑冰滑得很好,这是他最理想的度假方式。母亲和我去旗多,与老瓦茨夫妇及他们的四个孩子,还有杰克一道欢度圣诞。对于孩于来说,在这座阳宅里过圣诞节是再好不过的了。它不仅仅是一座宽大的维多利亚时代的建筑,具有哥特式风格,有许多房间,走廊、台阶、前后楼梯、阳台、壁完——孩子们喜欢的一切,而且还有三架型号不同的钢琴和一架风琴。 艾本尼是贪吃者的天堂。在中厅的一侧,有一间瓦茨太太的贮藏室。它与姨婆的贮藏室不同,没有像金库那样紧锁着,允许家人出入,各取所需。里面靠墙摆满了架子,上面存放了各种美味佳肴。有一面架子上放的全是各种巧克力,一盒一盒的,上面贴有各色商标。室内还有饼干、姜饼、各种水果罐头、果酱等等。 在其他时节,我和母亲也来艾本尼小祝这座邸宅让我留恋。在院子里的环形车路底下有一条地沟,我发觉那是我表演各种历史故事和戏剧的好地方。我常常大模大样地走着,口中念念有词,两手比比划划。我敢肯定园丁们准以为我精神失常了,这正是我进入角色的时候。我不曾想到要把历构思的东西写下来,对园丁们的品评议论也不屑一顾。即使在今天、我也时常一边散步,一边自言自语——试着把写作的某一章节理顺。 我的创造力还表现在绣制沙发坐垫上。当时坐垫很时兴,尤其是绣花坐垫始终受人欢迎。我在秋季热心搜集一大堆丝线,开始是买各式绣花图案,用熨斗印在一方方缎子上,再用丝线绣制。后来我对那些千篇一律的图案厌倦了、就自己动手将瓷器上的花样描下来。家里有一些柏林和德累斯顿产的大花瓷瓶,上面有精美的花卉图案。我把它们临摹下来,尽量复制它们的色彩。外祖母听说我在绣花,颇为高兴。她大半生都在刺绣,想到外孙女会继承自己的事业万分欣喜。然而我却没能达到她那样高超的技艺,没有像她那样能绣制山水风景和人物肖像。 在简的父亲瓦茨先生面前我总要感到难以名状的羞涩。他曾叫我“小梦想家”,使我窘迫不已。他时常问我:“又在幻想什么呀,我们的小梦想家?”我满面绯红。他还常要我为他弹奏或演唱充满感伤情调的歌曲。我识谱能力极强,他动不动就拉我到钢琴旁,给他演唱他心爱的歌曲。我不太喜欢这些歌曲。但唱歌总比跟他聊天要轻松一些。瓦茨先生是艺术家,擅长画沼泽和日落等风景画。他还是有名望的收藏家,专事古老的橡木家具的收藏。除此之外,他和他的朋友弗莱彻,莫斯还从事艺术摄影,出版了几部著名建筑的闷片集。我真希望自己当时在他面前不那么差答答的,在我那个年龄,正是自我意识最敏感的时期。 节礼日1那天,大人们带我们乘火车去曼彻斯特观看童话剧——它们都是一些优秀的剧目。在此之前,我也看过童话剧。我有生第一次观看童话剧是在德鲁利兰,由姨婆带着去的。看的是马瑟·古斯的《唐·莱思斯》。这部童话剧的剧情我至今记忆犹新。一连几个星期,我都梦见了唐·莱思斯。他是我所见过的最滑稽的人物。就在观看演出的那天晚上,发生了一件激动人心的事情。两位小王子就坐在皇家包厢里看戏。那位人称爱迪的王子不慎将自己的节目单和观剧用的小望远镜碰落到包厢下方正厅前排我们座位的近旁。令人振奋的是,爱迪王子没有支使侍从,而是自己亲自走下包厢,拾起节日单和小望远镜,彬彬有礼地向我们道歉,说但愿这些东西没有碰伤我们。 -------- 1节礼日.英国法定的假日.是圣诞节的次日;按英国俗例,这天要向邮递员赠送’节礼“,故称“节礼日”。 ————译注。 那天夜里我躺在床上想入非非,幻想着有一天,我会嫁给爱迪王子。也许,起初他落水遇难,被我救了上来,由此引出一段罗曼史……女皇殿下恩准了我们的婚事。或者,是另外一种偶然的机遇——王子流血过多,奄奄一息,我为他输了血。像托尔庇那样,我被封为女伯爵,高攀与王子结为伉俪。 第三章 成熟 4 游泳是我一生中的一大乐趣,直到今天,仍然如此。要不是关节炎缠身,下水和出水都感到困难,我对游泳的兴趣一定会经久不衰的。 在我大约十三岁的时候,社会发生了巨大的变化。记得从前的海滨浴场是男女严格分开的。海滨设有妇女专用浴唱—一个铺有石子的小海湾。海滩的坡度很大,有八辆更衣马车停候在那里,由一位脾气暴躁的老头儿照料。游泳者跨进漆成条格的更衣马车,关好两边的车门,开始更衣。更衣时还需格外当心,因为不一定什么时候,那位老头会突然决定该你下水了。这时,马车就会额颤巍巍地碾过松散的石子,颠簸得厉害,像如今的吉普车或者越野车穿过沙漠中乱石密布的地带一般。 穿戴停当,就打开朝水那面的车门。如果赶车的老头对你好的话,马车会停在海水正好接到最高一层阶梯上。你走下马车,下到恰好齐腰深的水中,开始游泳。在不太远处,有一只小筏子,可以游到那儿爬上去休息。落潮的时候,小筏子离得很近;涨潮时,就得游很长一段距离才能到达那里,这样,你就多少可以独自享用这只小筏子了。在水里你随便游多长时间都可以。我每次游的时间都大大超过了陪同我来的大人们所规定的钟点。他们远远地向我招手,示意我上岸。不过,我一旦登上小筏,他们就很难把我叫回去,我继续朝着相反的方向游去,总是能随心所欲地拖延时间。 当时还不时兴躺在海滩上进行日光裕出水后立刻钻进更衣马车,马车还是突然启动,将游泳者载上岸来。 男子海滨浴场位于海岸更远一些的地方。男人们只穿一条三角裤叉在水中尽情地畅游,远离女人们的视野。然酉,时代在发展,男女混合浴场逐渐遍布了英伦三岛。 麦琪每年夏天都带着杰克来托基,我们几乎天天都去潜泳,即使是刮风下雨,也打消不了我们的兴致,事实上,我更喜欢在这样的天气里游泳。 我们如今与外界的往来比父亲在世时少得多了。我心目中有自己的伴友,母亲也只与一两位知己交往,几乎没有什么社交活动。这都是因为家里经济困难,母亲手头没有可以招待客人或者支付去赴宴的马车钱的费用。母亲一直不适宜走远路,加上患有心脏病,极少出门访友。在托基,无论去哪儿,出门就得上坡下坡。我夏季游泳,冬季滑旱冰,有大量的书籍阅读,从书中获得了无尽的乐趣。这一时期,母亲为我朗读狄更斯的作品,我和母亲都喜欢他的著作。 起初,母亲朗读沃尔特·司各特的作品。我最喜欢的作品之一是他的《法宝》。我还读了他的长诗《玛米恩》和《湖上夫人》。后来,我和母亲又都把兴致转向狄更斯的小说。母亲家来缺乏耐性,阅读随意跳过一些段落。朗读司各特的作品时,她常常读着读着,忽然冒出一句,“下面是大段的描写,文笔倒是优美流畅,不过用不着写这么多。”我想她也一定将狄更斯作品中的一些忧郁伤感的段落悄悄地略去了,尤其是描写小耐尔的那些段落。 我们最先读的狄更斯的作品是《尼克拉斯·尼克贝》,我特别喜欢的人物是那位老绅士。在狄更斯的所有作品中,我量喜欢读的是他的《荒凉山庄》,至今爱不释手。 偶尔我们也读读萨克雷的作品。我们顺利地通读了《名利撤,在读《纽可谟一家》时却读不下去了。“我们应该喜欢这部作品,”母亲说:“大家都认为它是萨克雷最优秀的一部小说。”姐姐最喜欢读的萨克雷的作品是《爱斯芒德》,这部作品也让我们感到晦涩和冗赘。事实上。我从来也没有能够很好地欣赏萨克雷的作品。 在我个人阅读的书籍中,这一时期让我入迷的是法文版大仲马的《三个火枪手》、《二十年后》和《基督山伯爵》。尤其是《基督山伯爵》的第一卷。尽管后面的几卷对我来说偶有费解之处,但整部著作气势宏大,波澜壮阔,令我陶醉痴迷。我当时也喜欢读莫里斯·豪莱特的《林中情侣》和《理查德的是与非》。这些都是优秀的历史小说。 看戏始终是我生活中必不可少的一部分。住在伊灵的时候,姨婆每星期至少带我上一次剧院,有时两次。每逢上演新的音乐喜剧,我们逢场必到,并购买剧中音乐的乐谱。 我十分喜欢弹奏这些曲子。在伊灵姨婆家中,钢琴摆在客厅里,我可以一连弹上几个小时,而不去给任何人添麻烦。 我把这些乐谱带回到阿什菲尔德,晚上在学习室里弹奏。母亲经常晚上吃点东西后,大约在八点左右就早早地上床休息了。我仍旧在她卧室上方的房间里一边弹着钢琴,一边高声唱歌。过了大约两个半小时左右,母亲实在忍受不了了。就用—根拉窗帘的长杆,急促地捅捅天花板。我懊丧地离开钢琴。 我也曾构思过一个独幕小歌剧,剧名叫《马乔里》。我并未把它全部写出来,倒是在庭院里试唱了一些片断。我隐约感觉到将来有一天,我真的能谱写乐曲。我甚至试着写一部歌剧.但后来又搁置一边了。我记不得整个剧情,只记得它具有悲剧的情调。一位优秀的男高音歌唱家无望地爱上了一位叫玛嘉丽的姑娘,而玛嘉丽并不爱这位年轻的歌唱家。 后来,他与另一位姑娘结了婚,可是就在举行婚礼的当天,他收到玛嘉丽寄自遥远的乡下的一封信.告诉他她即将离开人世,她已经意识到她是爱他的。年轻的歌唱家撇下新娘,风尘仆仆地赶到玛嘉丽的身旁。玛嘉丽在弥留之际,用一支胳膊肘支撑着身体,轻轻地唱了一支动人心弦的情歌。 新娘的父亲发誓要为被人抛弃的女儿复仇,也随后赶来了。 但是,这对情人的不幸深深地感动了他。最后,他用男中音加入了二位情人的演唱。整个歌剧以最著名的三重唱结束。 我也曾有过写一部叫《艾格尼丝》的长篇小说的创作冲动。我已经记不太清我所构思的故事情节了。书中好像有姐妹四人。大姐奎恩妮,一头金发,长得妩媚动人;老二、老三是孪生,深色的皮肤,文雅端庄;最小的艾格妮,容貌一般,腼腆而且体弱多病,静卧在沙发上。故事很长,我大都忘了,只记得艾格妮的真正价值后来终于被一位留着唇髭的名人认识到了。许多年来艾格妮一直悄悄地爱着他。 母亲忽然感到我受的教育毕竟还不够,应该到学校里就读一段时间。托基有一所古文尔小姐办的女子学校。母亲为我办好了手续,每周去学校听课两天,选修一些课程。 我选修了算术、语法和作文。我对算术的兴趣始终未减,大概就是在那所学校里,我学习了几何。令我头痛的是语法课,我想不通,为什么一些词被称作介词,为什么某些动词只能有某些固定的用法。这些解释语法的术语对我简直像外语一样难以理解。我曾满腔热情地学习作文却没有什么大的成就。教师的批语总是说,我的文章怪诞离奇。严厉地批评我写文章容易离题。我犹记得我的一篇以《秋》为题的作文。文章开头写得还不错,描写了金色和褐色的秋叶,可是,鬼使神差地笔锋突然一转,写起一头猪来了。也许是因为写到它从林中的土里拱出了一些橡树果。接着就大书特书起这头猪。完全忘却了《秋》的题目。我写了这头猪五花八门的历险,文章最后以它为朋友举行盛大的山毛榉坚果宴会结束。 后来,我常想,假如当年我继续在学校受教育,情况又会怎样?我想我会有所长进的。有可能完全被数学吸引住了——一个始终使我痴迷的学科。要真是这样的话,我的一生就全然会是另一个样子。我也许会成为一位三流或者四流的数学家,一生都会幸福如意,也许就不必写什么小说。数学和音乐足以满足我的需要。它们会牢牢地吸引我的注意,从而关闭了我形象思维世界的大门。 然而,经过几番思考,我发现人的一生总是朝着一个既定的方向发展的。人们常常会想到“要不是发生了某件事。我就会如何如何”,或者“要是我跟另一个人结婚,我的一生就完全是另一番样子”。不论怎样,我觉得人总是在自己的模式以内,探索着自己的生活之路、因为人总是按一种模式发展——这就是生活中你个人的模式。你可以为之增光加彩,或者草率了事,它却总是属于你自己的模式,只要你追循着你自己的模式,就能获得生活上的和谐,心灵上的慰藉。 我在盖耶小姐的学校学习了大约一年半多一点的时鞠。母亲后来改变了原来的打算。一天,她突然说要我去巴黎。她想在冬季把阿什菲尔德租出去,我们一起去巴黎。我可以在姐姐曾经就读过的膳宿学校学习,她问我是否乐意。 一切都得按她的计划行事。母亲把所有的事情都安排妥当。她办这些事情效率极高,大家都顺从她的摆布。房子8i藏价出租了。我和母亲整理好行装,没多久就在巴黎梯也纳大街的梯也纳旅店安顿下来。 母亲随身携带了许多引见信以及寄宿学校、教师、能出主意的人的地址。不久,她就把这些都分理出来。她听说原来麦琪就读学校的潘茜娜特·t太太已经不同于从前了,学校每况愈下。丁太大已经心灰意懒了。母亲却说,我可以暂时试读一段时间再说。这种对待教育的态度在如今是难以让人苟同的,可在母亲看来,去一所学校试读就如同光顾某家餐馆一般。对一家餐馆只探头瞧一眼是无法作出评判的,得亲自走进去品尝一下它的莱看。要是不喜欢,就尽快离开那里。在当时,人们也不必为毕业证书发愁。并不介意毕业证书上的成绩是优秀还是一般,很少考虑它对未来前途的影响。 当时学校里教授的内容似乎并不怎么使我感兴趣。历史课好像正在讲“福隆德”运动1,这段历史我早已从历史小说所熟知了。地理课学的也是“福隆德”运动时期的地理,我被那些旧时的法国各省概况搞得晕头转向。课堂上还讲了法国大革命时期各个月份的名称。我的法语听写糟糕透了,大大出乎任课教师的意外,她简直难以相信。“这的确是不可能的。你的法语说得这么好,听写中竞出现了二十五处错误,二十五处呀!”班里其他同学的听写错误没有超出五个的。我为此而惹人注目。如果想想我个人的成长环境,就不足为怪了,因为我是完全通过会话学习法语的。在法语课的其他方面,如文学、背诵等等,我是班里的优秀生;但在法语语法、拼写方面,我几乎是班里成绩最差的学生。老师们觉得我很棘手,为我而感到羞愧,我自己对此却不以为然。 -------- 1“福隆德”运动又称投石党运动,系1648一1653年法国反专制制度的政治运动.——译注。 教授我钢琴的是一位叫莱格朗德太太的老教师,她在那所学校执教多年。她最喜欢运用的教学方式是与她的学生一起弹奏。她坚持要求学生学会读乐谱。我的识谱能力还算不错,可是与莱格朗德太太一起弹奏却是活受罪。我们俩并排坐在一条像琴凳一样的长凳上,莱格朗德太太肥胖的身体就占去了一大半的位置,靠琴中部的那只胳膊肘把我顶得很远。她弹奏起来激情满怀,臂肘大幅度移动,叉腰似地向外撑着,结果使坐在身旁学琴的学生在合奏时不得不紧紧夹着那只手臂弹奏。 凭借着我的某些天赋,我几乎总能对付着弹奏二重奏的低音部分。莱枯朗德太太也乐于这样,因为她非常欣赏自己的演奏,而高音却又最能抒发胸臆。 有时,由于她满腔激情和专心致志地埋头弹琴,没有注意到我的低音部分已经好长时间没有声音了。我时而踌躇地弹上一小节,远远地落在她的后面,我试着跟上她的弹奏,却又不知道进行到什么地方了。我信手弹起来,力图跟她同步。可是,因为我们是看着谱弹奏.所以我不可能每次都预先找到该弹的地方。突然,一个极不合谐音把莱格朗德太大从音乐的陶醉中惊醒。她嘎然止住,两手悬在空中、厉声说道:“喂,你刚才弹了些什么,小家伙?难听死了!”她的斥责毫不过分,的的确确太难听了。我们接着又重新弹起。 当然了,假若我要是负责高音部分,稍有差错,即刻就能被察觉。但总的来说,我们配合得还不错。莱格朗德太太在弹奏的整个过程中不住地喘息和鼓鼻,胸部一起——伏,不时地发出一声声呻吟。这些举动使人惶恐而又让人消魂。可她身上散发着的强烈气味却又不那么令人愉快。 学期末,要举行一个音乐会。我被安排演奏两首乐曲,一首是贝多芬的《奏鸣曲》,另一首是《阿拉贡小夜曲》或者类似的什么曲子。我突然厌恶起《阿拉贡小夜曲》来。不知是什么原因,我发现它特别不好弹。按理来说,它应该远比贝多芬的作品容易。我排练贝多芬的作品进步很大,但《阿拉贡小夜曲》的弹奏却始终很差,毫无进展。我越全力以赴檀练习,越感到心慌意乱。在睡梦中也在琢磨怎样演奏。夜里被将会发生的各种不测所惊醒——琴键突然坏了,不得不中途换用风琴演奏,要不然就是我迟到了,或者音乐会已在前一天晚上举行过了……现在想来,这些梦属实在荒唐。 就在音乐会将要举行的前两天,我发高烧,学校把我的母亲也找了来。医生找不出发烧的起因,但他提议取消我在音乐会上的演奏,搬到校外休养两三天,等开过音乐会后再回来.我无法表达我对他无尽的感激之情,尽管与此同时也感到本来立志成功但却败下阵来的懊丧。 我还记得在盖耶小姐办的女子学校时,平日我在班里的算术是拔尖的,谁知在一次考试中却成了全班的最末一名。读考卷上的题的时候,不知怎么搞的,我的大脑中止了运转。 有些人平时学习不怎么样,可是考试的时候竞能通过,而且得分很高;有些人在平日弹奏得很差,一旦到了观众面前,却能发挥得比平日好。也有一些人则恰恰相反。我就属于后一类人。这显然也促使我选择了恰当的职业。作为一名作家,最幸运的就是可以独处,自由支配自己的时间专心写作。它虽然也会令人焦虑、烦恼,让人头痛,使人在安排明知能安排得好,却一时又很难理出头绪的故事情节时绞尽脑汁,但是作为作家,却不致在公众面前当场出丑。 我如释重负地回到了学校,心绪格外地好。我赶忙试着弹了一下《阿拉贡小夜曲》。这一次效果比以往任何一次弹得都好,但仍旧不甚理想。我继续跟着莱格朗德太太学习贝多芬奏鸣曲的剩余部分。她对我感到失望,因为我本应为她赢得一些赞誉,不过她仍旧待我和善,慰勉我,说我对音乐的感受力强。 我曾在巴黎度过了两个冬天和一个夏天,那些都是我生活很最快活的日子,各种各样有趣的事情时有发生。祖父的一位旧友也住在那儿,他的女儿,当时正在巴黎演出的大型歌剧《浮士德》中扮演玛格丽特。我去观看了她的演出。寄宿学校是不组织学生看《浮土德》的一一这一剧目被认为“不适宜少女”们观看。我倒觉得人们过高地估计这些易受腐蚀的少女们了。要想看懂玛格丽特窗前发生了什么有伤风化的事,还真需要有比当时的少女们所具备的多得多的知识。在巴黎观看演出时,我对玛格丽特为何锒铛入狱感到困惑。我以为她是偷了珠宝才坐牢。我从未想到她怀了孕,生下的孩子天折了。 学校组织我们看的大多是歌喜剧,《卡门》、《绣花女》、《曼侬》。 《卡门》是我最喜欢的一部。我在大歌剧院除了《浮土德》,还看过《汤豪舍》。 母亲带我去裁缝店,从那时起,我开始讲究穿戴了。我高高兴兴地在那儿订做了一件银灰色的双皱夜礼服。在此之前,还从未打扮得像个成年人。 我们通过母亲带来的那些引见信进入了法国人的社交界。在当时,美国姑娘受人欢迎。法国的贵胄们可以与美国富翁们的千金缔姻。我虽远算不上是富家小姐,父亲却也是公认的美国人,而所有的美国人又都被认为是有钱的。这是一个奇特的、冠冕堂皇的旧式社会。 我接触到的法国人都是那么彬彬有礼,举止庄重。在一个少女的眼里,再没有比这更刻板的了。尽管如此,我也学会了最客套的礼貌言辞。还跟一位叫华盛顿·劳伯的先生学会了跳舞和得体的举止,了解到《华盛顿邮报》、波士顿及其他一些事情。我还了解到遍布世界各大都市的社交界。 最使我厌恶的是图画课。母亲固执己见,执意不许我放弃这门课程。“女孩子应该学会画水粉画。” 就这样,每隔两个星期,就有一位忠厚的青年女子来找我,硬是陪着我乘地铁或公共汽车去花市附近的一个画室(当时在巴黎,少女是不能独自一人出门的)。我和一群姑娘一起学习绘画,学画水杯中的紫罗兰,小罐中的百合花以及黑色花瓶中的水仙。那位教授绘画的女士在我们的座位中间来回踱步,不时地发出几声令人不安的嗟叹。 复活节期间,我们参观游览了凡尔赛、枫丹白露以及其他一些名胜。回来后,母亲像以往一样突然告诉我,说她决定我不再回t太太的学校了。 “我有些看不上那所学校。”她说,“讲授的课程都很乏味,完全不同于麦琪上学的时候了。我打算回英国,已为你安排好了,去霍格小姐办的学校就读。” 我听后只是略感突然。在t太太的学校里我生活得很愉快,并不是特别想要回去。实际上,换一个新的地方的主意似乎更吸引人。我总是喜欢新鲜,不知道这能说明我的愚蠢还是随和——当然了,我自己倒希望是后者。 这样,我来到霍格女校。这是一所很好的学校,只是英语占了绝对优势。我喜欢这所学校,但也发现校园里的生活有些单调。我有了一位优秀的音乐教师,只是不及跟莱格朗德太太学琴时那么有趣。尽管校方严禁学生说英语,可是大家却始终用英语交谈。没有谁肯在法语上花很多功夫。 在霍格女校,校外活动得不到鼓励,甚至可以说是不允许的。这倒使我摆脱了外出补习绘画的烦扰,只是对不能再经常像游历天堂一般穿过花市而遗憾。暑假的时候我回到阿什菲尔德度假。就在假期结束的时候,母亲对我的教育又有了新的打算。对于母亲这种做法我已经习以为常了。 第三章 成熟 5 姨婆的医生巴伍德大夫有一位嫂子在巴黎办了一个女子精修班,每期只招收十二到十五名学员。每名学员都要选乐课,去艺术学校或者巴黎大学文理学院听课。“你觉得去那儿学习怎样?”母亲征询我的意见。正像我说过的那样,我喜欢新鲜,事实上这时我的信条已经确立,那就是:“无论什么,都应该尝试一下。”就这样,秋天的时候,我进入了德赖登女士设在德布瓦大街凯旋门外的德赖登女子精修班。 德赖登班的一切都那么令人惬意,我头一次感觉到,我们所学的一切都引人人胜。班里一共十二名学生。德赖登女士细高个子,身段优美,一头白发梳理得非常整齐美观。 她有些凶悍,每逢生气的时候,就喜欢使劲揉擦她那只红鼻子。她说话冷漠,夹杂着讥讽,让人惶恐却又能激励人上进。 她的助手是个法国女人,帕蒂太太,帕蒂太太是个典型的法国人,喜怒无常,多愁善感,特别容易偏激。我们大家却非常喜欢她,几乎不像惧怕德赖登女士那么怕她。 这里的生活多少有点大家庭的意味,但在学习上,人人都一丝不苟。教师特别注重音乐学习,但课程的开设也是丰富多彩的。我们从法兰西喜剧院聘请一些人来为我们讲授莫里哀、拉辛和高乃依,还从艺术学校邀请歌唱家为我们演唱吕里和格鲁克的歌曲。班里还开设了戏剧课,课上要朗诵作品。幸好我们做听写测验的次数不多,所以我的拼写错误也就不那么惹人注目。由于我的法语说得比别的同学都流畅,在背诵台词的时候完全沉醉在剧情之中,仿佛自己就是剧中那位可悲的女主人公。我站在讲台前,高声朗诵道:“大人,这一切荣华富贵恐怕是不会让我动心的。” 我们大家都喜欢上戏剧课。我们被带到法兰西喜剧院,观摩古典戏剧和一部分现代戏剧。 我认为,只有能真正刺激起学习者反应的教学才算达到了满意的效果。单纯的介绍是没有意义的,学生并不能真正学到什么新知识。请戏剧演员谈谈她所主演的戏剧,重复她的台词;请名符其实的歌唱家来为学生演唱格鲁克的《奥菲奥与欧律狄刻》中的片断,只有这样才能激起学生心中对艺术的执着的追求。这样的教学向我展示了一片崭新的世界——一个能使我终身受益无穷的艺术天地。我个人的主修课是音乐,学钢琴和声乐。教授我钢琴的是一位叫查尔斯·菲施特尔的奥地利人。他偶尔也去伦敦,举办钢琴独奏会。他是位和善而又严厉的教师。学生弹奏时,他在屋子里来回踱步,望望窗外,闻闻鲜花,好像并没有用心倾听。可是一旦你弹错了某个音,或者某个乐段弹得不准,他立即会像一只捕食的老虎蓦地一下转过身子,咆哮着:“喂,你弹的这是什么,小家伙,嗯?难听极了!”起初这一举动令人心惊肉跳,慢慢地也就习惯了。他酷爱肖邦的作品,我所学的大多是肖邦的练习曲、圆舞曲、幻想曲、即兴曲和一首叙事曲。我知道自己在他的指导下,有了长足的进步,心里很高兴。我还学习了贝多芬的奏鸣曲,几支被他称为“客厅小品”的轻快曲子,一首浪漫曲,柴可夫斯基的船夫曲,以及其他作品。 我勤学苦练,往往每天弹琴七个小时。一种强烈的热望在我的心底升腾——我不知道自己是否从理智上意识到了这一奢望,可它确实埋藏在我的心灵深处——我幻想成为一个钢琴家,在音乐会上表演。这将意味着长时间的艰苦奋斗,但我察觉到自己的进步速度非常快。 我的声乐课开始得比钢琴课要早些,指导老师是布耶先生。他与让·德·赫兹克齐名,被公认为当时巴黎最有影响的两个声乐教师。赫兹克曾经是著名的男高音歌唱家,布耶是著名的男中音歌剧演员,布耶先生认为我的头声是完美的,发出的音自然,恰到好外。胸腔音也不错,只是中音区特别成问题。为此,我得先从次女高音部练起,以发展我的中音区。 他时常为我那“英国面孔”所恼火:“又是英国面孔,一点表情都没有!太呆板了。声音、吐字都是从嗓子眼里发出的.这怎么行?法语发音要从上腭发出来,从口腔的上部。 上颚和鼻梁才是中音区发声的正确位置。你法语说得很漂亮,非常流畅,只是可惜不带英国口音,而是带着南方口音,你从哪儿学来的南方口音?”我矜持片刻说,这也许因为我是跟一位在法国南部长大的女佣学法语的缘故。 “噢,原来是这样。”他说,“对,就是这么回事。你说话带的是南部口音,你的法语说得很流畅,但用的都是英国人的发声习惯,声音是从嗓子眼里发出来的。你必须移动双唇,保持上下牙齿紧合。噢,我知道该怎么办了。” 他要我在嘴角处衔着一支铅笔,唱的时候尽量吐字清楚,但不能让笔掉下来。开始的时候,我极难做到这一点,后来终于过了这一关,能够牙齿紧咬铅笔,双唇大开大合,吐出字来。 我学会了大量的法国歌曲,还学会用德语演唱许多舒伯特的歌曲。尽管我不懂德语,学会这些歌却并不很困难,当然了,我也学用意大利语演唱。但总的说来,指导教师不允许我好高鹜远。大约学习了六个月左右之后,他允许我唱《绣花女》中的咏叹调和《托斯卡》中的咏叹调《为艺术,为爱情》。 这一段时间的生活是幸福愉快的。 有时候,学员们从卢浮宫回来。一起到一家饮食店喝茶。对一个贪嘴的姑娘来说,没有比这更开心的事情了。我最喜欢吃那里的美味的奶油蛋糕。 我们偶尔也在德赖登女士的家里聚会。有一次。她从前的一位学生带着儿子也赶来了。这位美国妇女跟一位法国子爵结了婚。她的儿子鲁迪也算得上是一位贵族,但从其相貌来看却像是——个地道的美国大学生。当他看到这十二位已经发育成熟的姑娘在用热烈好奇、甚至可能是脉脉含情的眼光一齐注视他的时候。他一定有点怯懦了。 通过与鲁迪相识,我发现自己已经发生了变化。虽然我们仅仅见过几次。但这却是某种转变的标志。就在这时。我跨出了祟尚英雄的阶段,不再保有那种无私的爱情、为自己的心上人无偿地作出牺牲。从这时起,青年男子在我的眼里就是实实在在的人——一些与之相处能给我带来欢愉的人。总有一天,我要在他们中选择我的丈夫。虽然鲁迪并没有使我动心——假如我们常见面,也许我会爱上他——但我的的确确意识到自己心理上的巨变。我已经成为女子世界中的徘徊者。就在这时,我心中的最后一尊偶像——伦敦大主教的形象也隐去了。我需要跟有血有肉的小伙子交往,而且越多越好。 我猜不到自己将在德赖登女士的精修班学习多久——一一年,也许十八个月,我想是不会超过两年的。我那变化无常的母亲没有提出更改对我的教育的计划的建议,大概是没有听到什么更能振奋人心的消息。我倒是觉得。很可能是她的直觉告诉她。我对现状感到满足,正在学习有价值的东西,它们将成为我生活中乐趣的一部分。 就在我离开巴黎的前不久,—个理想火花熄灭了。德赖登女士当时正准备接待她从前的一位学生,利默里克伯爵夫人。她是一名优秀的钢琴家,也曾拜查尔斯·菲施特尔为师。每逢这种场合.班里总要组织一次非正式的音乐会,由正在学习钢琴的两三名学生表演。我参加了这次演出,其结果是灾难性的,快轮到我演奏的时候,我心中忐忑不安,在平时也是这样,不足为奇,可是当我在琴凳上落座时,这种心慌并没有像以往那样随即消失。无能感像潮水一样吞噬了我,我弹错了音符。节奏也乱了,乐句生硬笨拙———简直是一塌糊涂。 没有谁比利默里克太太更和蔼可亲的了,演奏之后她跟我谈了一次话,安抚我说她看得出来我当时心里紧张,再说怯场也是在所难免的。也许随着在观众面前演奏的经历丰富起来,怯场的心理会被克服的。她的一席话使我感激不尽,但我也意识到自己不仅仅是缺乏演奏经验的问题。 我继续学习音乐。毕业前夕,我坦率地问查尔斯·福斯特,经过刻苦学习和实践,我将来能否成为一名职业钢琴家。他很善于理解别人,没有对我说假话,他认为我缺乏在公众面前表演的气质。我觉得他是对的,感谢他能够让我了解自己的真实情况。我曾一度陷入痛苦之中。我努力从这一痛苦中摆脱出来。 假如你所追求的是不可企及的,那就最好不要让自己纠缠在懊丧和妄想的羁绊之中,而应该认识自己,继续自己的人生之路。这种早来的挫折有助于我对个人未来的选择。 它使我认识到我不具备在任何公开的场合表现自己的资质。用我个人的话来说,就是缺乏自我控制的能力。 ------------------ 第四章 缔姻与期待 1 我从巴黎回到家里后不久,母亲得了重玻同以往一样,几位医生的诊断各说不一:有的认为是盲肠炎,有的说是副肠热病,有的认为是胆结石,还有其他几种诊断。曾有好几次,她都差一点被推上了手术台。治疗对她没有起色——她的病频频发作,各种手术方案悬而未决。 她终于对为她诊治的医护人员失去了耐心,她说:“他们根本不知道我到底得了什么病,我自己也不知道。我想最好还是摆脱这些医生的摆布。” 她后来设法找到一名通常被人们称作会作人情的医生,尔后宣布说那位医生建议她去阳光充沛、气候温暖干燥的地区疗养。“我们今年冬天去埃及。”母亲通知我说。 我们再次将邸宅出租了。幸亏那时去国外旅行的费用相当低,仅阿什菲尔德的高额租金就足以支付旅居国外的开销了。 此时,我已经作好了步人社交界的准备,头发已经挽起,高高地盘在脑后。把发网罩在发髻上。在那个时代,这种希腊发式意味着女子已进入成年。这样的打扮极为和谐,尤其是配上晚礼服。我的头发留得很长一一长得过了臀部。这对—个女子来说是——种荣耀,其结果,长发总是散落下来,叫人对它无能为力。为此,美容师设计出一种假发罩——一个大的假发罩。先将自己的头发紧贴头皮固定住,然后把假发髻别在上面。 对于一个女子来说,初涉社交界是一生中的一件大事。 如果家境富裕的话,作母亲的一般要为女儿举办一个舞会。 而且理所当然地该在社交忙季去伦敦住上一段时间。邀请来跳舞的都是自己的亲朋好友,应邀去参加的也都是自己朋友举办的舞会。要想邀请到足够的男舞伴是件不太容易的事。不过这毕竟是一些非正式的家庭舞会。或者你还可以邀上一大群朋友去参加慈善捐助舞会。 然而,这些当时对我来说都是不可能的。麦琪初次步入社交界时去了趟纽约,参加那里的宴会和舞会。当时父亲出不起钱供她去伦敦参加社交忙季的活动1。如今对我来说就更是不可能的了。母亲为此焦虑不安,这是女儿生来就应享有的权利,也就是说,女儿已经由一个学校里的黄毛丫头出落成一位妙龄女子了,理应像蝴蝶一样自由飞翔.飞到姑娘和小伙子们中间。总之,作母亲的应该为她创造寻求合适配偶的良机。 -------- 1伦敦的社交忙季:每年初夏,伦敦的社交活动最频繁,故称为忙季。——译注。 由于家境不好,母亲心里明白,让我按常规步入社交界是有困难的。她之所以选择开罗作为她的疗养地,主要是为我着想。开罗的确对我很适宜。我生性腼腆,不善交际。最好的办法就是让我有一些这方面的经历,使我渐渐熟悉舞会,习惯与青年男子交谈及其他一些社交方式,把社交看作日常的事情。 在姑娘们的眼里,开罗是一个美妙的梦。我们在那里逗留了三个月。我每星期参加五次舞会。舞会分别在几家大旅店中轮流举行。开罗驻有五个团的军队。每天都有马球比赛。住在这些不很豪华的旅店里.生活费用比较低廉,所以可以尽情地享受这里的娱乐。冬季旦游人纷至杏来,多是母女同行。我起初显得怯生,在许多方面——直忸怩。但却非常爱跳舞,而且跳得也好。我喜欢跟青年男子相处,不久极发现他们也喜欢我,所以,一切都一帆风顺。此时,我年方十七——开罗本身对我毫无意义一一十八到二十一岁的妙龄女子除了青年男子,极少他顾,这是合乎情理的,无可厚非。 然而,在开罗时,我的春情并未萌动。要做的事情太多。 每日的交往应酬不暇,还有许多讨人喜欢,风度翩翩的小伙子。能使我动情的都是一些四十岁左右的男人。他们不时地走上前来,友善地邀请我跳舞,像对待小姑娘那样逗弄我,但仅此而已。根据社交习规,每个晚上至多与同一男子跳两次,否则陪娘那敏锐的目光就会盯上你。 一位年轻的叫特里劳尼的康沃尔郡人和他的好友是我的主要舞伴。他们都在第十六步兵团服役。有位年龄稍大一些的上尉叫克雷克,他已与一位漂亮的美国姑娘订了婚。 一天晚上,我跟他跳完一个舞后,他把我送到母亲面前对她说:“这是您的女儿吧,她学会了跳舞,而且跳得非常好,不过您还得教会她说话。”我跳舞的时候一句话也不说,难怪他责备我。 我很快就成了马球迷,每天下午的比赛逢场必到。母亲为了开拓我的视野,偶然带我去博物馆参观、她还提议我们俩顺尼罗河而上,到卢克苏尔游览名胜。我满眼泪花,激烈地反对:“不,妈妈,不去,我们别现在去那里。星期一要举行化妆舞会,我还答应人家星期二去卡纳克野餐……”我罗列出一大堆借口。在当时,古代奇观是我最不感兴趣的事情。 幸亏母亲没有硬拽着我去。卢克苏尔、卡纳克等埃及名胜,引起我强烈的兴趣还是大约二十年后的事了。在当时,我要是带着这种兴味索然的眼光去游览这些名胜,岂不是对伟大艺术的亵渎。 埃及之行对我大有稗益。有些事情可以一举多得。现在看来,那年冬天住在埃及解决了我们生活中的一系列问题。母亲当时陷入无力支付女儿进行社交活动费用的窘境,她竞找到了解决的办法。我克服了自己的局促。用当时的话说,“我懂得了怎样举止得体。”如今的生活方式与从前已经大不相同,所以在此对过去的行为规范作出解释几乎是不可能的事。 埃及之行使我获益匪浅。我想不出什么其他的方式能使我如此快地克服了生来就有的笨拙。这三个月对一个姑娘来说自然是绝妙无比的。我结识了至少有二三十个青年男子,只是由于我年龄还小,只顾尽情享乐而没有爱上任何人。我虽然也曾向两位古铜色脸膛的中年上校递送秋波,但是他们却已被俏丽的少妇们—他人之妻——迷转,对我们这些不会卖弄风韵的姑娘们并不感兴趣。我曾受到一个一本正经的澳大利亚年轻伯爵的困扰。他总是盯住我不放。我尽量回避他,但他总能在人群中找到我,邀请我跳华尔兹舞。我说过我是不喜欢跳华尔兹的。这位伯爵跳的是难度最大的一种华尔兹——以高速度的长时间左旋为主。每次都转得我头晕眼花,总感到自己要摔倒在地。在希基小姐的舞步学习班里,左旋步并不受欢迎,所以我也缺乏这种舞步的训练。 我新结识的朋友中,大多是年轻的中尉和少尉。我们之间的友情是亲密的,但并非认真的。我观看他们赛马球,他们受挫时为他们鼓劲加油,得胜时,为他们欢呼喝彩。他们也在我面前争先恐后地表现自己的强悍。我发觉要想跟年龄稍大一些的男人搭上话是困难的。他们的名字如今大多已被遗忘了。只记得当时有一位叫海勃德的上尉,他常邀请我跳舞。在我们母女俩乘坐的从开罗到威尼斯的轮船上,母亲若无其事地对我说:“你知道吧?海勃德上尉想跟你结婚。” “什么?”我万分惊讶,“他从未向我求过婚,也未跟我提起过这事。” “是的,可他对我说了。”母亲答道。 “对您说了?”我诧异地问道。 “是的,他说他非常爱你。问我是否认为你还太年轻。他说,也许他不该直接向你提起这门亲事。” “那您是怎么答复他的呢?”我问。 “我告诉他,我敢肯定你不爱他,最好还是放弃此念。” “唉呀,妈妈!”我忿忿地嚷道,“您真不该说这些!” 母亲骇异地望着我问道:“你的意思是说你爱他吗?你会考虑嫁给他吗?”“不,当然不是了。”我说,“我压根就没想要嫁给他,我不爱他。可是我想,妈妈,您该让我来给自己的求婚者作出答复。” 母亲为之一震,接着,她爽快地承认自己错了。“要知道。我当姑娘的时候毕竟是很久以前的事了。我明白你的意思。是的,人们喜欢让人直接向自己求婚。” 为此我怄气了好长一段时间。我渴望体验到别人向我求婚的滋味。海勃德上尉是个英俊的男子,不讨人嫌,舞跳得也不错而且富有。可惜我没能想到要嫁给他。事情往往是这样:一个小伙子爱上了你。而你并不喜欢他,他马上会变得乖顺可笑——男人们坠人情网时,总是设法让自己看上去像一只生病的绵羊。假如姑娘喜欢上这个小伙子,看见他这样就会受宠若惊,而且在他面前按按不住自己的兴奋之情,要是她不喜欢他,就不会容他在自己的心里有片刻停留。生活就是如此不公正。恋爱中的女人看上去比以往好看十倍:两眼炯炯有神。双颊泛着红晕,连头发都放出异样的光彩。她们的谈吐也变得措词巧妙.情趣横溢。 这就是我经历的第一次求婚,对此感到大为不满意。第二次求婚来自于一位六英尺五寸高的年轻人。我十分喜欢他,我们曾是好朋友。他更明智些,并不想通过母亲向我求婚,这使我很高兴。他设法与我们乘同一班由亚历山大港到威尼斯的客轮。很遗憾,当时我对他仅仅是抱有好感。我们曾在短时间里有通信来往,后来他被派往印度。我要是再过几年以后还能见到他的话,也许会认真考虑他的求婚。 第四章 缔姻与期待 2 我这样描述自己的生活会使人感到我和我周围的人都相当富有。如今,只有有钱人才能享受这些乐趣。其实,我的朋友几乎都出身于中等收入的家庭,家中大多没有马车.更不会有当时刚问世不久的汽车或摩托车。这些只有富翁家里才配备得起。 青年女子的晚礼服通常不超过三件、而且一穿就是几年,每过一个季节就得花上一先今买一瓶帽子油,把帽子重刷一遍。我们步行去参加社交聚会、游园会和打网球。如果是去乡下参加晚上举行的舞会,倒是可以租一辆马车。在托基,人们不常举办家庭舞会,圣诞节和复活节期间例外。八月间,人们多喜欢留客人住下,结伴去参加赛船会上举办的舞会,或者在当地某间大房子里举办的舞会。 乡下的邸宅里也举行聚会,我头一次去沃里克郡几位友人那里作客还有些拘束不安。他们都嗜好狩猎。康斯坦斯,莱斯顿·帕特里克太太自己不打猎,只是赶着一辆小马车往来于各个集合地点。我也陪她同行。母亲严格禁止我骑马。“你骑马的技术不高,”她说,“万一把人家珍贵的马摔伤了,后果将是不堪设想的。”然而,也没有谁邀请我乘他们的坐骑,恐怕也是出于同样的顾虑。 罗尔斯顿·帕特里克一家待我十分友善,他们称我“小桃花”,也许是因为我总爱穿一件粉红色的晚礼服。罗宾动不动就逗“小桃花”,这时康斯坦斯太太就像保护人似地悄悄向我使眼色,为我出主意。他们有一个活泼可爱的小女儿。我第一次去的时候,她才三四岁。我在那儿的大部分时间里都在跟她一起玩耍。康斯坦斯生来就爱为人作媒,我现在才意识到、在我几次拜访她们期间,她给我介绍了几位适龄的好小伙子。我时而也偷偷地骑马。记得有一天我跟罗宾的两个朋友在外面骑马,由于这是一次偶然的机会,我还没有骑马的习惯,身上仍穿着粉色的长裙,头发又没有扎紧,仍旧像当时所有的姑娘那样戴着假发。回来时,我骑着马穿过街道,头发完全散开了。假发不时地掉落在地上,我不得不一次又一次地跳下马走回去拾起来。 记得帕克莱利先生和太大在他们租赁的一幢乡下别墅里举行过一个大型的家庭舞会——帕克菜利先生被人们称作“蔗糖大王”。我们在开罗的时候曾经遇见过帕克菜利太太。她当时大概已经五六十岁了,但如果离得稍远一点看,她就像一位二十五岁的美丽少妇。 在那里,有一位小伙子颇得我的好感——后来他在第一次世界大战中牺牲了。尽管他没有特别注意到我,我曾企望能与他进一步相互了解。与此同时,我受到了另一位士兵的纠缠。他似乎总是跟在我的身前身后,在打网球和板球,或者其他活动中,死皮赖脸地要我跟他结伴。日复一日,我对他愈来愈恼恨,可他似乎并未意识到,老是不断地问我是否读过某某著作,主动提出寄给我一些书籍,问我去不去伦敦,想不想去看马球比赛。我那一连串的否定的回答对他丝毫不起作用。我离开帕克莱利别墅的那天,不得不赶早班火车,因为要在伦敦转车,以便赶另一班火车去德文郡。吃过早餐,帕克莱利太太对我说,“那位先生打算用车送你去火车站。” 幸亏去火车站的路不长,我真希望能乘帕克莱利的车去车站,她自己的车够得上一个车队。我猜想一定是s先生主动向女主人提出送我,使她以为这也是我的意愿。她对我的心思毫无察觉。我们来到车站,去伦敦的快车进了站,s先生把我安顿在一个空着的二等车厢的角落里。我客气地向他道别,心中如释重负。可就在列车启动的瞬间,他突然抓住了扶手,拉开车门跳上车来,把门关上了。“我打算去伦敦。”他说。我惊骇得目瞪口呆。 “可您没有带行李呀:” “是的,是的,这没关系。”他在我的对面落座,上身前倾,双手搭放在膝上,贪婪地盯着我。“我原想过些时候去伦敦拜见您,可我无法等待,不得不现在就告诉您,我爱您爱得发疯了,您一定得跟我结婚。自从那次晚餐我第一眼瞧见您,我就意识到在这个世界上您正是我所追求的女子。” 过了好长时间,我才得以打断他那滔滔不绝的表白,冷冰冰地对他说:“我确信您是位好人,先生,我很感激您对我的一片真心,可是我不得不告诉您,我的答复是否定的。” 他又坚持了大约五分钟,最后退一步,劝我暂且不谈结婚一事,保持我们的友谊.可以再见面。我说我认为我们最好不再见面。我是不会改变自己的决定的。话说得非常肯定,他不得不接受这一事实。他仰靠在长椅子上,脸上流露出惆怅和沮丧。可以想象得出,这哪是向姑娘求婚的场合,谈话陷入了僵局。就这样,两人默然无语地在这空荡荡的车厢里坐了至少两个时辰。 第四章 缔姻与期待 3 我们有一位叫梅的美国朋友定期到伦敦来。她是我的教母莎利文太太的侄女。梅酷爱绘画、音乐等各类艺术,她是一个饱尝苦恼的好人——一长期患甲状腺肿大。在她年轻的时候,甲状腺肿大还是不治之症:手术被认为是很危险的。我第一次见到她时,她差不多四十岁了。有一年,梅来伦敦时告诉我母亲,说她将去瑞士的一个诊所作手术。 后来,梅从瑞土来信,说手术成功了.她已经离开诊所,正在意大利、住在佛罗伦萨附近费埃索勒的公寓里‘她要在那儿疗养个把月,然后再回瑞士复查。信中问母亲能否让我去她那儿住.游览佛罗伦萨,参观那里的艺术和建筑。母亲欣然同意,安排了我的行程。 母亲找到了与我乘同一趟火车旅行的母女俩人,将我托付给她们。我们一同上路了。 梅的女佣斯坦葛尔赶到佛罗伦萨车站接我。二人一起乘电车到达费埃索勒。那儿的景致出奇地美丽,时值杏花和桃花蓓蕾初绽,片片白云和粉霞挂满了枝头。梅的别墅就掩映在这万花丛中。她容光焕发地迎了出来。我从未见过如此热情的女人。奇怪的是她的额下并没有显露出松弛下来的囊袋状皮肤。 梅万分高兴,她想方设法让我在意大利过得舒适愉快。 我每日都去佛罗伦萨参观游览。有时是斯坦葛尔跟我同去,但更多的时候是由梅约好的一位意大利姑娘到费埃索勒来,陪我游览。在意大利,青年女子外出比在法国更需有人小心地陪伴,在电车上,我确也受尽了热情奔放的小伙子们在我身上拧捏之苦——相当痛。我光顾了许许多多的美术馆和博物馆。我还是像从前那样贪嘴,每日所期待的只是乘电车回费埃索勒之前,在茶点铺中的一顿美餐。 梅在后来的几天里,也曾几度亲自陪我朝觐那些艺术之宫。我还清楚记得,就在我临回英国的那一天,梅执意拉我去观赏一幅刚清理出来的圣·凯瑟琳的佳作。我想不起来它被存放在哪个美术馆了。梅和我心急火燎地挨个大厅寻找着。我对圣·凯瑟琳全然没有兴趣。那一个个圣人,一幅幅象征图案,还有令人不快的死法让我打心眼里厌倦。我也看腻了自鸣得意的蒙娜丽莎,尤其是拉斐尔的作品。如今说出来,我确为自己对绘画艺术的鄙薄和无知而感到羞耻。 不过我还是喜欢有些艺术家的作品。我们东跑西窜地寻找着圣·凯瑟琳的那幅画,我心里直担心,生伯没有足够的时间去茶点铺最后一次享用那绝美的巧克力奶油蛋糕。我不住地说:“看不到没有关系,梅,真的,没关系。别再费心了,我已经观赏过不少圣·凯瑟琳的作品了。” “可是这一幅,亲爱的阿加莎,这一幅可是精品,你一会儿看到它就会意识到要错过这个机会该是多么的遗憾。” 我知道自己是不会感到惋惜的,但却耻于对梅这样讲。 不过,还算我运气好,有人告诉我们这幅杰作还要再等几个星期才能挂出展览。我们刚好还有时间在赶火车之前去饱餐一顿巧克力奶油蛋糕——梅滔滔不绝地称道着这里的珍贵名画,我一边频频点头,一边大口大口地吞咽着蛋糕和冰镇咖啡。此时,我一定完全换了一副模样,看上去像一只眯眼鼓腮的猪,一反平日里温文尔雅,眉清目秀的仪容。不过,我也为听不进梅的艺术评价而羞愧。 第四章 缔姻与期待 4 人一生中的朋友可分为两类:一类出现在生活环境中,与你共事。他们就像旧时的丝带舞那样在你的周围形成一个旋转的圈子,你也就是他们圈子中的一分子,进进出出。 有些人你记住了,有些人被忘却了。 另一类是经过精心挑选的朋友——为数不多——共同的志趣把双方维系在一起,如果条件允许的话,这种友谊会终生不衰。这样的挚友我结交了七八个。绝大部分都是男子,我的女友们通常都仅仅属于前一类。 与我关系最密切的一位女友是艾琳·莫里斯,她与我们家是世交,我几乎在很小的时候就与她相识了,但直到十九岁时才真正地了解她,真正能跟她“情投意合”,因为她比我年长几岁。她跟五位老处女一起住在海滨的一幢大房子里。她的思想象男人一样明晰,而不像女人。艾琳相貌平平,但才思过人,博闻强记。她是我遇见的第一位能与之交流思想的密友,也是我所认识的几位看问题最少主观色彩的人之一。她的言谈中极少掺杂着个人的情感成汾。我认识她许多年了,但却对她个人的生活了解甚少。我们从不谈个人间的私事。但每次见面总要探讨某些问题,开怀畅谈很长时间。她擅长写诗,也精通音乐。记得有一首歌我非常喜欢,尤其是它的曲子,遗憾的是歌词相当荒唐可笑。当我向艾琳谈及此歌时,她表示愿意试着为这首歌重新填词。我觉得,她填的词为这首歌大添光彩。 我也写诗——大概在我那个时代,人们都时兴写诗。我早期的诗歌作品水平低劣得令人难以置信,缺乏文学的才气。到了十七八岁时,我的诗技有所长进。我以哈里奎恩传奇为题材写了一组诗歌,其中有《哈里奎恩之歌》和《科伦巴安之歌》。我把这两首诗寄到《诗评》杂志,当我荣获了一枚金币的奖金时真是欣喜万分。后来我又几度获奖,并在《诗评》上发表一部分诗作。我为自己的成功洋洋自得。我断断续续地写了许多诗。每每产生创作冲动,就即刻把萦绕在脑际的感受写下来。我当时并没有雄心壮志,能偶尔在《诗评》上获奖就是我最大奢求。 我有时也试着为自己的诗谱曲,所作的曲子质量都不高,其中有一支简单的叙事曲,写得还算不错;一支曲调平平,标题奇特的华尔兹舞曲:《相伴一时辰》,我也不知道为什么以此为名。我自己为创作出这样的一支曲子而自豪,因为一个乐队一一乔埃斯乐队在大多数舞会上都演奏了这支舞曲,而且也曾被列为他们专场演奏中的一个节目。如今听来,我觉得这支华尔兹舞曲写得极为粗拙。我本不喜欢华尔兹舞,我想不出自己为什么竞写出这样的曲子。 有人发明了一种新的花样。我记不得是在《风流寡妇》还是在《卢森堡宫廷舞》中,一对舞伴双双旋上了楼梯又旋转下来。我曾跟邻居的一位小伙子麦克斯·麦勒练习这种舞。麦克斯·麦勒当时是伊顿公学的学生,比我小三岁。他的父亲患严重的肺结核,吃住都在院中一个露天小棚子里。 麦克斯是他家独生子。他像爱一位成年女子那样深深地爱上了我,常在我面前煊耀自己。他母亲告诉我,他常身着猎装,足蹬猎人的靴子,用汽枪打麻雀。他开始爱清洁了(这对他来说是破天荒的事。他的母亲这些年来一直为他那脏手黑脖子操心).买了几条淡紫色的领带,处处表现得像个大人。我们一起练习跳舞。他家楼梯的台阶又宽又矮,比我们家的更合适,我们常在他家里练习。是否取得了很大的进步我不知道,只记得重重地摔了不少跤.但仍然刻苦练习。 第四章 缔姻与期待 5 一个令人不快的冬日.我患流行性感冒刚好仍卧床休息。几天来我烦躁不安,已经读了许多书,一遍又一遍地重复着玩一种牌戏,消磨时光。母亲进来看望我。 “你干嘛不写小说?”她建议道。 “写小说?”我有点惊异。 “是的,”母亲说,“像麦琪那样写小说。” “我恐怕不行。” “为什么不行?”她问。 我似乎说不出不行的原因.除了……“你并不知道自己行不行。你还没有试过。”母亲说道。 说着,母亲像以往一样忽然走了出去,五分钟后手里拿着一个练习簿进来了。“本子开头几页上记着要洗衣服的清单,后面还没有使用过,你现在可以用它写你的小说了。” 要是母亲建议做什么事情,别人几乎总得照办。我坐在床上,开始小说的构思。 我记不清用了多长时间--好像时间不长,大概是在第二天傍晚就写完了;最初是在主题遴选上踌躇再三,一一否定,后来终于兴致勃勃地动起笔来,写的速度极仪。写作极耗费人的精力,虽然对我的康复毫无助益,但却振奋了精神。 “我去把麦琪那台旧打字机找出来,你就可以把它打出来。”母亲说。就在昨天,我重读了这篇名叫《丽人之屋》的小说,我认为总的来说还算不错。这是我第一篇透露出一丝灵气的作品。写作技巧自然还很不成熟,能看出我在前一星期里所读作品的痕迹。这是人们初学写作时在所难免的。我当时显然在读劳论斯的作品。他的《羽蛇》、《儿子与情人》、《白孔雀》等几部作品都是我那时最爱读的。我还读了某位叫埃弗拉德·科茨夫人的作品,对她的写作风格倍加推祟。 我的第—个小说能写成这样还是难能可贵的,只是让人读后难以确切了解作者所云。尽管写作风格是笨拙的模仿,但至少小说本身显示出丰富的想象力。 随后,我又写了另外几个短篇小说--《羽翼的召唤》、《孤独的上帝》(两篇都受《漂亮的废话之城》这部充满悔恨之情的小说的影响).还写了《聋子太太与局促不安的男人的对白》和一个关于神降会1的恐怖小说。 -------- 1神降会又称复话节。--译注。 (许多年后,我重写了这个小说)。我用麦琪的帝国牌打字机把它们全部打了出来,抱着一线希望分别寄给了几家杂志社。我绞尽脑汁臆造了几个笔名。麦琪用过莫斯廷·米勒的笔名,我就用麦克·米勒,后又改为纳撒尼尔·米勒(这是祖父的名字)。我当时并不抱有成功的奢望,事实上也没能取得成功。所有投出的稿件都退了回来,里面照例夹着一张字条:”很抱歉……”我把稿子重新包好。又寄往另外一家杂志社。 我曾试着写了一部长篇小说。我无所顾忌地动了笔。故事以开罗为背景。我分别构思了两个情节线索,开始时我确定不了选择哪一个。后来,就随意选用了一个。在开罗的时候,我们常在旅馆的餐厅里看见三位常客坐在那里,他们为我提供了一条线索,三人中有一位是娇媚的姑娘——在我的眼里,她已经算不上是姑娘了,因为她看上去已近三十岁——每天晚上舞会结束后,她就跟两个男子一起到餐厅来吃夜宵。二位男子中,一位是第六十步兵团的上尉,腰宽体胖,头发乌黑。另一位是高个头的英俊小伙子,在禁卫骑兵团中服役,大概要比那位女子小一两岁。他们分坐在她的两旁,她不时地跟他们打情骂俏。我只知道他们的名字,并不了解他们,只是听到有人说,“她迟早要在这两个人中作出抉择。”这些足以启迪我的形象思维。假如我对他们了解得更多些.也许也就不愿意写他们了。我根据想象创造出一个美妙的故事,也许,故事中人物的性格特征,他们的言谈举止,及其他方面都与现实生活中的三个原型迥异。写了一段时间后,我感到不满意,就改用另一条故事线索。它的基调要比前一个更轻松些,刻划出一组有趣的人物形象。可是,我犯了一个致命的错误——把故事中的女主人写成了聋子。我不知道自己为什么这样做。盲人的趣闻很好写,而写聋子却并非易事,因为我不久就发现,在描述她的心理活动以及人们对她的看法和品评时,无法让她用言语作出反应。 书中对这位梅兰妮的描述十分平淡乏味,结果写作半途而废。 我又转回到第一条线索上,发觉它不够写一部长篇的,最后。我决定将两条线索合二为一。既然两个故事都是以开罗为背景,为什么不能捏合到一起呢?我按照这两条线索终于写出了足够长的一部小说。书中的情节极其繁乱,我不得不唐突地从一组人物淬然跳到另一组人物,有时把本不应该混在一起的人物撮合到了一块。我给这部小说取名为《白雪覆盖的荒漠》。至于为什么以此为名.我自己也不知道。 母亲建议我去请教伊登·菲尔波茨.也许他能给我些指点和帮助。在当时,伊登·菲尔波茨名声大噪。他创作的以达特穆尔为背景的一系列小说颇受欢迎。他碰巧住在我们的邻近,是我们家的朋友。我开始感到难为情,后来还是同意去了。伊登·菲尔波茨相貌不凡。面孔不同于常人,倒是更像一个农牧神,长长的细眼在眼角处向上挑起。他患有严重的痛风,我们去他那儿时常看见他坐在那里,一只脚被许多道绷带固定在一只板凳上。他厌恶社交,极少出门。事实上,他不喜欢见人。他的妻子与他截然相反,极擅社交。结识许多朋友,是位妩媚动人的女子。伊登·菲利波茨很喜欢我的父亲和母亲,因为他们很少用社交邀请来打扰他,只是时常去观赏他庭院中的名贵植物和灌木。他答应一定要通读我的作品。 我无法表达对他的感激之情。他完全可以信口作出一些公正的批评,这很有可能会使我灰心丧气,一辈子也不想再提笔写作。可他并没有这样做,而是打算给我一些指教。 他清楚地意识到我生性顺腆,不擅言谈,所以用书信的方式向我提出了一些中肯的建议:“您的作品有些部分写得还是很不错的。您很善写人物的对话,但对话的语言应保持自然、流畅。略去小说中所有道德说教,您太喜欢使用说教了,没有比这些冗赘的说教更让人读来枯燥乏味的了。让您笔下的人物自己去表现自己,而不要淬然插进评注.不要指点他们该做什么,不该做什么。或者向读者解释人物话语的用意。读者自己可以作出评判。书中有两条线索,而不是一条,这是初学写作者易犯的错误。您很快就会不再犯类似的错误。我写—封信把您介绍给我的出版代理人休斯·梅西。他会对您的作品加以评论,并告诉您这部小说的出版可能性有多大。恐怕第一部小说就能发表是不那么容易的,为此,您不必沮丧失望。我愿向您推荐一个阅读书目,我想它会对您有所助益的。请读德·昆西的《一个英国鸦片服用者的自白》,它可以大大增加您的词汇量,书中运用许多有趣的词汇。您还可以读读杰佛利的《我一生的故事》,他对大自然的感受和描写手法可供借鉴……”其余书籍的名字我记不得了。记得有一部短篇小说集,其中有一篇叫《皮里的骄傲》,写的是一把茶壶的故事。还有一部我极不喜欢读的罗斯金的作品和另外一两本书。我不知道读了这些书籍后我的写作有了多大的长进,不过,我还是十分欣赏德·昆西的作品和那些短篇小说。 后来我去伦敦拜访了休斯·梅西。那时老休斯还健在,是他接待了我。他身材魁伟,肤色黝黑,使我感到可怖。 “嗯,”他瞧一眼手稿封面上《白雪覆盖的荒漠》几个字,说道:“嗯,书名的寓意很深.能使人联想到缓缓焚烧的火焰。” 我显得更加局促,他的想象远不是我要描写的内容。我不知道自己为什么选择了这一个书名,显然不是受我当时读的某部作品的影响。也许我的用意是,生活中发生的所有事情都像荒漠那布满尘埃的颜面上的一层白雪一样浅保它悄然逝去,不留痕迹。然而当小说写到结尾处时,书中的这一主题已而目全非了,不过它的确曾经是我写作这部小说的初衷。 休斯·梅西把手稿留在他那里.几个月后退了回来,说他安排出版这部小说的可能性不大,建议我打消对它所抱的希望,着手再写一部。 我生来就不是一个胸怀大志的人,所以就轻易地放弃了这部小说。不再做任何努力。我仍然写点诗,从中得到些乐趣。我大概又写了一两个短篇小说,寄给几家杂志社。做好了退稿的思想准备。小说像以往一样被退了回来。 我已经不再认真刻苦地学习音乐了、只是每天练习几个小时钢琴.以便维持原有的水平,也没有上什么音乐课。 在伦敦的时候,有时间我就去弗朗西斯·科贝那里学习演唱。他是一位匈牙利作曲家,结我上声乐课,教会我一些由他谱曲的美妙动听的匈牙利歌曲。他是一位优秀的教师,谈吐优雅。我还拜另一位老师学习英国民歌的演唱技法。她就住在雷根特运河,人称小威尼斯的地方。那块土地一直令我神往。我经常在当地的音乐会上演唱。按照那时的习惯,我每次应邀赴晚宴总要带着“节目”去。那时候还没有广播。 没有录音机。没有立体声电唱机,完全依靠人们的即兴表演。表演者有的水平很高,有的水平一般,有的就相当糟糕。 为人伴奏是我的拿手好戏,又因为我能读谱,所以经常充任演唱者的钢琴伴奏。 每天晚上入睡之前,一种强烈的热望总是萦绕在我的脑际,我梦想着有一天会在真正的舞台上演出、不管怎样。 头脑中浮现出这样的幻想并无害处。我常扪心自问,将来能成为一名歌唱家吗?这是可能的吗?现实的回答却是否定的。一位住在美国的朋友来到伦敦。她与纽约的都市大歌剧院有些关系。一天。她热心地前来听我唱歌。我为她唱了各种咏叹调、接着,她又让我唱了一些音阶、琶音和练习曲。 她对我说:“您的歌说明不了什么问题,不过您刚才唱的练习曲告诉我,您会成为音乐会上的优秀歌手,而且也应该唱得好,在这方面有所作为。但您的嗓子还不足以唱歌剧,永远也不会成为优秀的歌剧演员。” 那深藏于心底的在音乐方面有所成就的幻想就到此破灭了。我不怀有成为一名优秀歌手的雄心。那毕竟也不是一件易事。青年女子投身于音乐事业在当时并不受到鼓励。倘若真有从事歌剧演唱的可能,我一定会为之奋斗的。但这样的特惠只被赐予极少数生就一付好嗓子的人。明知自己充其量也是个二流人物,却依旧为自己所渴望成名的事业而执勒地奋斗,没有比这种无望的追求更能毁灭人的生活热情了。就这样、我抛弃了这一幻想。直截了当地告诉母亲,不必再为我的音乐课破费了。我可以随心所欲地演唱。但没有继续学习声乐的必要。实际上,我从未对自己理想的实现抱着确信无疑的态度——胸怀某种理想,并从理想的奋斗之中获得乐趣是件好事。只要不对之期望过高。 大概就在这个时候,我开始阅读梅·辛克莱的作品,她的小说对我影响很深,而且今天读来仍旧能深深地打动我。 我认为她是最具有独创性、最杰出的作家之一。我不禁预感到将来有一天会再度出现梅·辛克莱热,她的作品也将会再版。我至今认为她的《迷宫》是一部优秀的长篇小说。我也很爱读《神火》。我认为《塔斯克·杰万斯》是一部名著。她的短篇小说《水晶中的瑕疵》给我留下了不可泯灭的印象,也许是因为我当时正热衷于写心理小说,它促成我写了一篇手法类似的作品。取名为《梦幻》(这篇小说许多年以后与其他一些短篇辑为一集出版)。我圭今还喜欢这篇小说。 这时候,我已经常写写小说了。创作取代了绣制坐垫和临摹德累斯顿瓷上的花卉图案。也许有人认为把两者联系起来有失文学创作的价值,我不同意这样的看法。创作的欲望不仅可以通过著书立说、小说创作表现出来,还可以通过刺绣、烹制别有风味的菜看、绘画、即刻、作曲等多种形式体现出来。它们的区别仅在于人们只在某个具体的方面有所擅长。” 我对自己创作的圆舞曲毫无骄傲之感,但对自己的一两件刺绣却颇为得意,它们也算得上精品。至于写小说,对我来说并不是一件愉快的事情。不过,一件作品完成之后,总要经过一段时间才能估量出它的价值。 当我开始动笔写一个小说时,头脑中闪烁着思想的火花,满怀着希望。充满了自信(这是我一生中最为自信的时刻)。假如你此时还是那么谦卑的话,那你永远也写不出东西来。所以,必须有这样一个美妙的时刻,你已酿成了某种思想,知道如何表现出来,勿勿提起笔来,即刻兴致勃勃地在草稿本上写起来。一个个难题不期而遇,无从解决。使你渐渐地失去了信心,最后几经周折终于多少遵循着原定目标完成整篇小说,但却发现写得极其槽糕。两个月之后,我又会感到这个小说写得也许还不错。 在这段时间里,我曾两次险些结了婚。我之所以称之为“险些”是因为如今想来,我深信,不管这两桩婚事成全了哪一桩,都势必酿成祸患。 此后不久,里吉·露西从香港休假回来了。我虽与露西姐妹结识多年,却从未见过她们的大哥里吉。他是炮兵少校,大部分时间是在国外度过的,他生性腼腆,喜欢独处,深居简出,爱好打高尔夫球,但不喜欢跳舞和社交聚会。他不像普通人那样长着黄头发、蓝眼睛,而是黑色的头发、黄色的眼睛。他们是和睦的—家,兄弟姐妹之间情同手足。我们相约去达特穆尔,露西他们还像以往那样慢慢腾腾,错过了电车,又记错了车次,没赶上火车,在牛顿艾博特转车时又因没有上去车,只好改变原计划去了别的地方……里吉主动提出辅导我打高尔夫球。我打得极差,许多青年男子都曾为我尽了最大的努力,遗憾的是。我没有体育方面的天赋。更使人气恼的是,我不论玩什么,初学的时候都显得很有发展前途,但后来都不成器。为此,我常出乖露丑。 我意识到。一个人要是天生就没有打球的意识就永远也打不好球。 尽管我如此笨拙,里吉却颇有耐心,而且对他的学生是否有所长进毫不介意。我们在高尔夫球场上闲荡着,想打到什么时候就打到什么时候,然后到露西家用茶点,一边唱歌,一边等着把已经凉了的面包烤热。这是一种节奏慵懒而又愉快的生活。大家都过得恰然自得,从不吝惜时间。没有忧愁,没有惊慌。要是我没错的话。我可以肯定露西一家无—人得过十二指肠溃疡,冠心病或者高血压。 一天,我和里吉冒着酷暑打高尔夫球,玩了几轮之后,在他的建议下我们走到板墙根下纳凉。他取出烟斗、不紧不但地吸着。我们像往常一样,东一句,西一句地闲聊,没说上两句就停下来,一阵缄默之后,又转换了话题、我喜欢这样的谈话方式。跟里吉在一起聊天,我从不感到自己反应迟钝,或者无话可说。 他吸了几口烟之后,若有所思地对我说:“阿加莎,您已经回绝不少求婚者了吧?您也可以拒绝我,在什么时候都行。” 我疑惑地望着他,没有完全明白话中的含意。 “我不知道您是否已经晓得我想跟您结婚,大概您已经觉察出来了。但我还是讲出来好。我不会强人所难的。我的意思是说,我并不着急。”——露西家的口头禅很自然地脱口而出——“您还很年轻,现在就让婚姻来束缚您的手脚是不对的。” 我忿忿地反驳他,说我并不像他说的那么年轻。 “不,阿琪,跟我比起来,你还年轻。”我曾告诫过他不要称呼我的小名,可他常常忘却了这一点,对露西一家来说,兄弟姐妹之间称小名是很自然的事。“不过,你考虑一下,”里吉继续说道,“只要在心里记着我就行,假如以后碰不到更合适的男人,那就嫁给我吧。我等着你。” 我当即回答他,说我无须考虑,心甘情愿跟他结婚。 就这样,我跟里吉订下了终身。这不是什么正式的订婚,而是一种心照不宣,双方家里心中有数,但并未大肆声张,也没有履行什么手续,没有通知亲朋好友,不过大多数人也已经有所耳闻。 “我想不出,为什么我们就不能现在结婚。”我埋怨里吉道,“你为何不早点向我提出来,我也好有些准备。” “是的,你应该找一些女傧相陪伴,举行一个隆重的结婚仪式,享受应有的待遇。可是,我毕竟做梦也没有过要你即刻跟我结婚的奢望。应该给予你择偶的机会。” 我曾对此忿忿不已。差一点跟他吵翻了。我对他说,他拒绝了我马上跟他结婚的提议,这没有什么值得他飘飘然的。里吉却固执己见,认为自己所爱的人必须得到她应有的权益。他始终持狭隘的观念,主张我应该嫁给有钱有势的人,享有世间的一切。尽管我们之间少不了一些口角,但彼此都很幸福。露西姐妹都为我们高兴,说:“我们觉察到里吉一直对你有好感,他从未这样深情地注视过跟我们来往的别的女孩子。不过,也不必着急,最好还是有充分的时间仔细地权衡一下。” 我曾一度颇为欣赏露西一家人这种做任何事都从容不迫的态度。可在这件事上却对此感到疑虑。依照浪漫的天性,我期望着里吉说出他无法等到两年之后,一定要立即结婚的热烈言辞。遗憾的是,里吉做梦也不会想到这样心急的话语。他是一个无自私自利之心的人,对于自己和自己的祈求缺乏自信。 我们俩人的定婚使母亲感到欣慰。她说:“我一直喜欢里吉,他是我遇到的最好的人之一。他一定会使你幸福的。 他和蔼、宽容,永远也不会催促你,或者让你苦恼。你们将来虽不会十分富有,但也够得上富足,他起码也是个少校了——你们俩会生活得美满的。你不是那种看重钱财的人,对各种社交和豪华显赫的生活又不太感兴趣。所以,你们会美满幸福的。” 第四章 缔姻与期待 6 母亲的视力每况愈下,越来越槽,大家为此忧心忡忡。 此时,她阅读已经十分吃力了,即使在光亮处看物体也有困难,眼镜也无济于事。仍然住在伊灵的姨婆也处于半失明的状态,看东西模模糊糊。她像许多老人一样,变得愈来愈疑心重重,无论是对佣人,还是前来为她修理管道、调钢琴的人都产生怀疑。我至今记得她经常从桌子的另一边探过身子来,对我或姐姐悄悄长“嘘”一声,“小心点,你的手提包呢?”“在我的房间里,姨婆。” “是你把它放在那儿的吗?不该把它放在那儿。我刚才听见楼上有人。” “不会有什么问题的,对吧?” “你可不知道,亲爱的,你还不了解这儿的情况。去上楼把它取下来。” 大概就在这时,我跟麦琪探讨了侦探小说,这对我后来的写作生涯大有稗益。我们当时在读一些侦探小说。我们阅读了由当时一位崭露头角的作家盖斯顿·拉卢写的《黄屋之谜》。书中的侦探是——位叫胡勒达比耶的年轻英俊的记者。书中故事的思巧妙,结构紧凑,悬念迭起。有些人认为故事情节发展不合逻辑,另一些人也似乎有同感。其实不然,我们可以从故事中发现一条若隐若现的纤细而精巧的线索。 我和麦琪讨论了多次。彼此交换了对这部小说的看法,—致认为这是——部优秀的侦探小说。我们俩成了侦探小说的行家:在我很小的时候,麦琪就给我讲述了夏洛克,福尔摩斯的故事,将我引入侦探小说王国的大门。从此,我紧随她在侦探小说王国中游历。后来又读了保尔·贝克的优秀的侦探小说集,《马克·休夷特纪事》,直至《黄屋之谜》。这些小说激发了我的热情,我向麦琪表示我想写侦探小说。 “我看,你恐怕写不了。”麦琪断言道,“侦探小说极不好写。我也曾有过这种愿望。” “我想试试看。” “我打赌你写不了。”麦琪说。 事情就这样搁置下来了,打这个赌也不是认真的,因为谁也没有下赌注——可是话却已经出了口。从那时起,我就发誓将来一定要写一个侦探小说。当时只是抱定了决心,仅此而已。我并没有立刻动笔,只是心中播下了这颗理想的种子。它是在很久以后才真正萌发、开花、结果的。种子已经播下——将来总有一天.我也要写侦探小说。 第四章 缔姻与期待 7 里吉和我经常通信,我告诉他当地的新闻,尽我最大的努力把信写得好一些——写信一直是我的一个弱点。可爱的里吉见信如见其人,信写得总是那样亲切、中肯。他不厌其烦地劝我多出去走走。 人们时常举办舞会,我通常都不去参加,因为我们没有汽车,所以应邀去一两英里之外参加舞会是不现实的。雇用马车和汽车的费用很高、除非极特殊的情况,我们一般不乘坐,有的舞会因女子不够,也会盛情邀情。专车接送,或者在那儿过夜。 在楚德雷夫的克利夫德将举办一个大型舞会,主人邀请埃克塞特的驻军参加,并询问他们的朋友是否能邀请到一些姑娘。我们家的老朋友,特拉弗斯退役后就驻在楚德雷夫,他建议邀请我参加。特拉弗斯的妻子给我打来电话,问我是否愿意到他们家住一夜,第二天参加舞会。我欣然接受了这一盛情邀请。 与此同时,我收到了一位叫亚瑟·格里菲思的朋友来信。他的父亲是当地的牧师,他在军中服役——是个炮手。 我们俩是好友。亚瑟信中说他的部队此时正在埃克塞特驻防。遗憾的是这次他不能够应邀赶来参加舞会,为此,他感到惋惜,他真心希望能再次跟我跳舞。“不过,”他写道,“在参加跳舞的军人中有一位叫克里斯蒂的,你找找他好吗?他的舞跳得很好。” 舞会开始不久,克里斯蒂就与我相遇了。他是一个英俊的小伙子,高个子,一头卷发,鼻子有趣地向上翘着,看上去颇为自信。主人将他介绍给我,我们跳了两个舞。他告诉我,他的朋友格里菲斯介绍他来找我。我们配合得很默契,他舞步娴熟,我又跟他跳了几个舞。那天晚上,我尽兴而归。 大约在一星期或十天以后的一天,我在我们家对过的梅勒家里喝茶,母亲打来电话:“快点回来好吗,阿加莎?这儿有位小伙子在等你。我不认识他,也从未见过。我请他用茶。看样子他要一直呆下去,等到你回来。” 我悻悻而归,感到扫兴。我猜想来者一定是一位讨人嫌的海军少尉,他曾要我读他写的诗。我闷闷不乐地回到家里。 我走进客厅,看到一位年轻人如释重负地站起身来。他脸色微红,显出有些尴尬,不得不做一番解释。他没有因为见到了我而感到兴奋,大概以为我记不得他了。不过,我还是记起了他,尽管他的到来使我感到惊诧。我从未料到还会再次见到格里菲思的朋友克里斯蒂。他含糊其词地解释说,他不得不乘摩托车到托基来,他觉得最好还是来看看我。他只字未提如何费了一番周折才从亚瑟·格里菲思那儿弄到了我的地址。不一会,谈话的气氛就变得融洽了一些。母亲因我的到来轻松了许多。阿尔奇·克里斯蒂经过一番令人难堪的解释后,变得高兴起来。我也有些自鸣得意。 谈话间天色渐晚。母亲向我发出妇女们特有的暗示,征询我是否留这位不速之客用晚餐,要是留他用晚餐,该招待他什么。圣诞节刚过,食品贮藏室里还有冷火鸡。母亲看到我做出了肯定的暗示后,就问阿尔奇是否愿意留下来跟我们一起吃便饭。他毫不迟疑地欣然接受。我们一道吃了冷火鸡、沙拉、奶酪及其他一些东西,度过了一个愉快的晚上。 随后,阿尔奇骑上他的摩托车,一溜烟地赶回埃克塞特。 后来的十多天里,他经常不期而至。阿尔奇对自己的一切都不隐瞒,他告诉我他如何迫切期望转到新组建的空军服役。为此我感到震惊,人们都害怕飞行。但阿尔奇却是一个注重实际的人。他认为空军是有发展前途的军种,将来一旦发生战争,首先需要的是空军。他并不是酷爱飞行才要求进空军,而是因为那儿有更多的晋升机会。在陆军是没有多大发展前途的。炮兵晋升得太缓慢。他试图抹掉我心目中飞行的浪漫色彩,但却没有做到这点。我那充满幻想的浪漫天性第一次与他那理智的实用主义处世哲学相抵触。一九一二年,仍是一个情感多于理智的世界。青年女子对小伙子们充满浪漫的幻想,小伙子们心目中的姑娘也被理想化了。 从我外祖母那个时代以来一直如此。 我跟阿尔奇对待各种事情的反应迥然不同。从俩人一开始接触,这种彼此间的“陌生”的新奇感就强烈地吸引住对方。 那年元旦,我邀他一道参加新年舞会。整个晚上他都表现出异常,几乎没怎么跟我说话。我们一起跳舞的有四个人或六个人。每次我跟他跳完一支曲子下来,坐下休息时,他都缄默不语。我跟他搭话,他也只是语无伦次地应酬。我迷惑不解,仔细瞧了他一两次,不知他到底怎么了,有什么心事。他似乎不再对我感兴趣。 我的感觉迟钝,这时我本应领悟到当身边的男子像绵羊一样谦卑恭顺、反应迟钝、不能专注地听你讲话时,他一定是堕入了情网,一般情况下是这样的。 我怎么会知道呢?我连自己怎么了也不知道。记得当时我收到了里吉写来的一封信,自言自语道:“过两天再看吧,”说着就把它扔进客厅的柜橱中,直到几个月后才把它找出来。我大概多少也意识到自己感情的变化。 我们在新年舞会的第三天去听了一个音乐会。音乐会结束,我们一道回到阿什菲尔德。像往常一样。我俩到学习室里弹钢琴。阿尔奇淬然绝望地告诉我,他过两天就要离开这儿,要去索尔兹伯里平原接受飞行训练。他急切地说:“你得跟我结婚,一定得跟我结婚。”他说,从打第一天晚上跟我跳舞他就产生了这一热望。“为了弄到你的地址,为了找到你,我费尽了周折,没有比这更困难的了。我心中只有你,永远不会再有别人了。你一定得嫁给我。” 我告诉他这是不可能的事,我已经与别人有了婚约。他疯狂地摆动着一只手.表示不管它什么婚约。“婚约又怎么样?你只要把它解除不就行了嘛。” “可是我不能,我不能够也不可能这样做。” “你当然可以!我没有跟谁订过婚,要是有的话,我就会毫不犹豫地解除它。” “可是我不能这样对待他。” “别胡说了。有些事情是得要人去做的。如果你们之间爱得很深的话,那你们干嘛不在他去国外前结婚?”“我们觉得……”我有些迟疑,“最好还是等等再说。” “我就不愿意。也没打算等。” “即使结婚,也还得等几年以后。”我说,“你才是一个少尉。到了空军里地位也不会有什么改观。” “我可是一年也等不得了,就想这个月或者下个月内跟你结婚。” “你疯了,”我说,“简直是信口胡说。” 我想他已经失去了理智,后来,他终于冷静了下来,正视现实。这件事对我母亲震动很大。她曾一直为此而担忧,不过仅是担忧而已。她听说阿尔奇将要离开这里去素尔伯里平原,如释重负。可是猛然将她推到既成的事实面前,她懵了。 我对母亲说:“很抱歉,妈妈,我不得不告诉您,阿尔奇·克里斯蒂向我求婚了,我想嫁给他,非常地想。” 然而我们却不得不面对现实——尽管阿尔奇不情愿这样,母亲仍然固执己见:“你们用什么结婚?”她质问道,“你们二人有钱吗?”我们的经济状况的确槽透了。阿尔奇仅仅是一个年轻的少尉,只比我年长一岁,没有分文储蓄,全靠自己的微薄的收入和他母亲省吃俭用节约下来的一点点资助。而我却只有祖父遗嘱中的每年一百英镑的固定收入。至少要等好几年,阿尔奇才能有经济能力建立家庭。 他临行前痛苦地对我说:“你母亲让我面对现实。我认为其他都无所谓!不管怎样,反正我们得结婚,一切都会好起来的。她认为我们目前还不能够结婚。我将为此不惜一切努力,想尽一切办法。到了空军情况会好些的……只是在空军里也跟在陆军里一样,不鼓励年轻军人早结婚。”我们彼此望着,我们都还年轻,却也深深陷入两情缱绻的热恋之中。 我们的婚约维持了一年半。这期间俩人的感情波动很大,忽冷忽热,内心中充满着愁苦,因为彼此都感到我们所追求的乃是某种永远不可及得的幻影。 我拖延了近一个月没给里吉写信,主要出于负疚之感,也多少因为我难以使自己相信眼前突然发生的这一切都是真的——也许我很快就会从梦幻中清醒过来,回到我的过去。 尽管如此地歉疚和感伤,给里吉的信终究要写的,更糟糕的是里吉对我表示同情和宽容。他劝我不要为此而苦恼,他相信这不是我的过错;这类事情屡有发生,在所难免。 我们的境况槽得不能再糟了,穷得叮当响。此时家里又遭受了一个经济上的打击。曾与我祖父合股的纽约h.b.查夫林公司突然破产了。这意味着母亲每年惟一的收入完全断绝了。姨婆情况不同,比较幸运。她的钱也曾留在查夫林的股份中。公司的股东之一,贝里先生一直为她的资产而担忧操心。作为纳瑟尼尔,米勒的遗婿的代理人,他觉得应该对她负责。姨婆需要用钱时,只要给他写封信,贝里先生就会汇寄现金来。一天,贝里忽然向她提出建议,请求允许将她的资本投入别的股份公司中,姨婆感到忧伤和不安。 “您是说,要我把钱从查夫林公司的股份中抽出来吗:”贝里先生闪烁其词地对她说:“您得亲自督管您的投资,您生在英国,又居住在英国,但又是美国人的遗妻,目前的状况是欠妥的。”他罗列的几条理由其实都是些借口。姨婆同意了他的建议。在那个时候,所有的女人在处理经济事务方面都会全盘接受任何她们所信赖的人的忠告。贝里先生恳求把这件事情交给他办理。保证能让她得到几乎和以前同等的收入。姨婆很不情愿地同意了。就这样,h.b·查夫林公司倒闭时,她的资金已平安转移,得以幸免。那时,贝里先生已经离开了人世,他为合作者的遗孀尽到了自己的义务,同时也没有泄露出公司缺乏偿还能力的隐私。公司里的年轻人好大喜功,使企业出现表面兴盛的假象,实际上却搞过了头,在全国各地开办了太多的分公司,在推销方面耗资巨量。不管是什么原因,公司以彻底破产而告终。公司的破产对我和阿尔奇来说是致命的打击。属于我的那每年一百镑固定收人,不得不与母亲共用。麦琪无疑也会提供一点援助。如果卖掉阿什菲尔德邸宅,母亲的生活还勉强能有保障。 后来,事态的发展并不像我们想象的那么槽。约翰·查夫林先生从美国写信给我母亲,深表了他的歉疚,并说她每年可指望得到三百英镑的进款。这笔钱不是归原公司所有,而是从他个人的资产中抽出来的。这笔款子将一直供养到她的终年。但是,这仅仅解除了我们眼前的忧虑,母亲一旦去世,进款也就终正,惟一可指望的就只有那一百英镑的收入和阿什菲尔德邸宅。我写信给阿尔奇说我不能期望嫁给他了,我们应该彼此忘记。阿尔奇执意不肯。他要想方设法挣一笔钱,以用于结婚,甚至足以供养我母亲。他使我增强了信心,获得了希望。我们再次恢复了婚约。 阿尔奇向他母亲透露了我们订婚的消息,井像每个年轻小伙子绘声绘色地描述他们的女友那样将我大加称颂一番。佩格用怀疑的眼光打量着儿子。但不管她怎样为此而对我产生疑虑,她还是分外热情地款待了我,可以说是满腔热忱。她声称她非常喜欢我,对我非常满意——我正是她期望儿子能够找到的那种女子,等等,等等。我根本不相信她的话。其实她认为儿子还年轻,不是结婚的时候。她并没有挑剔我——那对我来说会是更糟心的了。不管怎么说,她确信我们的婚约将永远不会成为现实,所以她待我很亲切,我对此微感尴尬。阿尔奇对他母亲怎么看我和我对她的看法并不太感兴趣。他就是这样一个人,孤芳自赏,从不关心别人如何评论他或者他的亲属。他脑子里只有他个人的意愿。 一九一三年,人们似乎没有料到战争即将爆发。有关要打仗的话人们已听了多年,根本不会引起注意。与别人打仗被认为是疯狂之举。至于西北部边境或海外发生的冲突,那是另一码事了。 某位大公在塞尔维亚遇刺的消息传来,人们都觉得事情发生在遥远的地方,与我们毫不相干。在巴尔干半岛,刺杀事件时有发生,人们也司空见惯了。至于此次刺杀案会波及到英伦三岛,那是不可思议的。我所说的不只是当时我一个人的感觉,绝大多数人也都这样想。刺杀事件发生后不久,令人难以置信的战争风云突然出现在地平线上。顷刻间恐战的流言甚器尘上,但这毕竟只是报章的宣传。文明发达的国家是不会进行战争的。况且已经多年不见战火硝烟了,也许永远也不会有了。 人民,实际上每一个人,除了几位高级部长大臣和外交部上层人物以外,都没有将会发生战争的思想准备。人们把有关战争的传闻权当政客们的肆意捏造。然而,就在一天早晨,战争猝然爆发了。 英国进入了战争状态。 ------------------ 第五章 战争 1 战争爆发了,英国处于战争状态。我在圣诞节前同阿尔奇匆匆成婚,并到医院参加了工作。 在医院的药房工作期间,我开始构思一部侦探小说。自从麦琪以话相激以来,这种创作欲望一直埋藏在我的心底,而且目前的工作似乎又给我提供了良好的条件。药房工作有时忙碌,有时闲暇,不像护理工作总闲不下来。有的时候,我整个下午独自一人坐在药房里无事可干。当各个储备瓶都已经灌满备齐之后,就可以随心所欲,想干点什么都可以,只是不得离开药房。我开始考虑在我力所能及的范围内写一部侦探小说。我的四周都是毒品、药品,也许应该写投毒案的题材。我构思了小说的主要情节,反复斟酌,觉得还满意,就最后定了下来。于是开始构思故事中的人物。谁将是受害者?投毒者又该是谁?发案的时间、地点?投毒的方式、起因?以及其他各方面的问题。谋杀最好是发生在家庭内部,也就是说,是骨肉相残。当然还要物色一位侦探。只是我笔下的侦探一定得与福尔摩斯不同:我要自己塑造一个人物形象。还要为他物色一位朋友作为陪衬。这倒是不难做到的。我转而构思其他人物,谁该是受害者?丈夫会谋害他的妻子——这似乎是司空见惯的谋杀案。我完全可以写一个为了不寻常的目的而进行的奇特的谋杀案。但这从写作艺术上并不使我感兴趣。一部好的侦探小说,成功的关键就在于把故事中的人物写得模棱两可。既像是罪犯,又由于某种原因使人感到不像罪犯,不可能有此罪行,尽管的确是他(她)所为。为此,我感到怅惘,只好将此搁置一边,去配制两三瓶次氯酸洗涤液,这样第二天就有更多的空余时间。 我就这样冥思苦想着,逐渐理出了头绪,一个谋杀者的形象日渐清晰。他看上去就该是阴险的,留着黑色山羊胡子——那时在我看来,山羊胡子就是邪恶的象征。当时,我结识了一对刚搬到我们邻近的夫妇。男的留着黑色山羊胡子,他的妻子比他年长,而且非常富有。我觉得这一对夫妇倒是可以作为小说人物的雏形。我反复思忖着,这样处理未尝不可,但是并不十分令人满意。我敢肯定,这个男子永远也不会杀人。我抛开了这个念头,决心不再从现实生活中找人物的原型,一定要自己塑造人物,倒是可以在电车上、火车上或者饭馆里偶然见到的人物雏形,创造出自己的人物。 第二天,我在电车上果然碰见一个我要塑造的人物:一位下颌蓄着黑胡子的男人,他坐在一位老妇人的身旁。老妇人喜鹊似的叽叽喳喳个没完。那个女人并不中我的意,那个男的却是再合适不过的了。离他们不远的地方坐着一位身宽体胖、精神饱满的女人,正在高声谈论着卷心莱。我对她的相貌很感兴趣。要不要把她也写进去?下车后三人的形象仍然萦绕在我的脑海里。我沿着巴顿大街走着,嘴上不停地嘟囔着、就像我儿时跟基顿一家做游戏一样。 不久,几个人物的雏形脱颖而出了:一位精力充沛的女人一一我甚至为她取好了名字:伊夫林。她既可以充当一个穷亲戚,又可以充当一个料理园子的女人或者是家庭女佣人。不管是什么,这个人物就定下来了。另一位就是长着山羊胡须的人。我感到除了他的黑山羊胡子外,我对他仍然缺乏更进一步的设计,这远远不够。也许这些就足够了,因为人们只能从外表观察他,所以能看到他的只是他的外在表现,而无法了解他的真面目。至于他谋害年长于他的妻子的动机,那是为了金钱,而不是她本人有什么不足之处,所以他的性格特征也就无关紧要了。紧接着,我又增加了几个人物,儿子、女儿和侄子,必须要悬念迭起。一家人要组合很自然。 我把这些人物暂时放置一边,开始考虑侦探。只有一个侦探——夏洛克·福尔摩斯,是我永远也不能超越和效仿的。阿塞尼·卢品——他是罪犯还是个侦探,也说不清楚,不过,他不是我要写的那种侦探。《黄屋之谜》中有一位年轻的新闻记者鲁莱塔比尔,这倒是很像我要塑造的侦探。那么我应该物色一个什么样的侦探呢?学生吗?侦破这样的案子对他难了点。科学家怎么样?可是我对科学家又了解多少呢?我忽然想起了比利时难民。在我们那个教区侨居着一大批比利时人。他们初来的时候,当地居民很同情他们,对待他们非常热情,纷纷将家里的仓房布置上家具让他们住,尽可能使他们生活得舒适。可是,比利时人对这些善行似乎并不感恩戴德,抱怨这个,埋怨那个。这些可怜人身居异乡感到惶恐,英国人不喜欢他们这样。移民中大多是疑心很重的农民,不愿意别人邀请他们出来喝茶,也不喜欢陌生人的突然来访。他们喜欢独处,与世人隔离。他们要蓄钱,开一块菜园,按照祖传的方式浇水施肥。 为什么不让一个比利时人来作书中的侦探呢?移民中各式人物都有,为什么不可以是一个已退休的警官?天哪,我犯了一个多大的错误啊:其结果是,我作品中的这位侦探到目前为止已活了一百多岁了。 就这样,我决定塑造一个比利时侦探的形象。我让他逐步进入自己的角色,先是作过检查官,懂得——些犯罪知识。 当我在清理我卧室里的杂物时,我自言自语道,我笔下的侦探一定得是一个精明、利落的矮子。在我的脑海中已清晰地.形成一个干练的矮子,总是在整理东西,喜欢什么东西都成双成对、方方正正。他足智多谋,思路明晰。给他取个什么名字呢?埃尼尔斯?这名字倒不错。他的姓氏让我费了一番脑筋。最后采用了波洛这个姓。我不知道怎么会让他姓波洛,也许是他忽然跳进我的脑子,要么就是在某张报纸上读到过这个姓。后来我终于把他的名字定为赫尔克里·波洛。感谢上帝。 现在我得给故事中其他几个人物取名字,不过他们的名字就不那么重要了。阿尔弗雷德·英格索普斯,这名字与黑山羊胡子挺相称。我又加进了几个人物。其中有一对漂亮的男女,夫妻间有些隔阂。接下来考虑的是故事主线以外的分枝——虚设的线索。和许多初学写作的人一样,我在故事中加进了过多的情节,设置的虚假线索太多,这不仅给作者剥离那些虚假的线索带来困难,而且读者读来费解。 一有空闲,小说零零碎碎的片断就在我的脑际徘徊。我设计好了开头,安排妥了结尾,中间那一大块却不是那么容易填满的空白。我让赫尔克里·波洛露面的时候显得自然,顺乎情理。可是别的人物呢?怎么样安排他们出场?这仍然是一堆理不顺的乱麻。 我在家里时总是心不在焉。母亲不住地追问我为什么对她的问话置若罔闻,或答非所问。我不止一次地织错了姨婆的毛活;该做的事情都忘了去做,好几封信都写错了地址。我终于自信可以动笔了。我将自己的写作计划告诉了母亲。她像以往一样深信她的女儿无所不能。 “呃?侦探小说?那对你的生活一定是一个美好的转折。 那你还不赶快动笔?”母亲说。 我难得有大块的闲暇,只能挤时间。我仍然保存着麦琪曾经用过的那部打字机,每写完一章就用打字机打出来。我完全陷入了创作的亢奋之中,从中得到了乐趣。但是我渐渐地感到疲乏和烦躁。我发现这也是写作引起的。书写了一半就陷入了困境,错综复杂的情节搞得我不知所措,难以驾驭。就在这时,母亲向我提出一个很好的建议。 “写了多少了?”她问我。 “大概有一半吧。” “你最好离开家去休假。这样就可安安静静地写完后半部分。” 我想了想,要是有两个星期专心写作,没有人打搅,那可是再好不过的了。 “你打算去哪儿度假?”母亲问道,“达特穆尔吗?”“对,达持穆尔,就去那儿。”我兴奋极了。 就这样,我去了达特穆尔,在莫兰德旅馆订了一个房间。这家旅馆很大,许多房间都空着,客人寥寥无几。我几乎没有跟任何房客来往,以免分散我写作的注意力。我每日上午都埋头疾书,直到手臂酸痛为止。接着是午餐,边吃饭边看书,然后去沼泽地散步,在那里消磨上两个钟头。从那时开始,我爱上了沼泽地。散步的时候,我口中不住地自言自语,排演着将要写的那一章,时而以约翰的口吻对玛丽说话;时而又扮演玛丽跟约翰交谈;时而又以艾弗琳毕恭毕敬的口气向她的老板汇报,不知不觉中进入了故事情节。我回到旅馆,吃罢晚饭倒在床上,一睡就是十二个小时。第二天一早醒来,就又满怀激情地投入写作,直至午餐。 在这十四天的假期里,我写完了后面几章,当然这并不意味着就此定稿了,我又将第一稿中的大部分,尤其是纷繁盘错的中间部分重新改写。最后终于完成了全书。自己感到比较满意。基本上达到动笔前的设想。我觉得还可以改得再好些,但又不知道从何处下手。我将写得比较呆板的几章改写了一下。书中的玛丽和约翰因夫妻不和而离异,到了故事结尾时,我又让他们破镜重圆。这样做是为了给故事染上浪漫色彩。就我本意来说,我讨厌侦探小说中插入爱情故事,认为它是属于浪漫小说的,推理性小说中掺进爱情成分未免不协调。不过在当时,侦探小说中总要有些爱情插曲——我也只好随波逐流。我请人用打字机打出一份清样来,当我觉得全书无可改动时,就寄往一家出版商。不久我就收到了退稿。没有附加任何说明。退回的稿子整整齐齐,一点皱格都没有,显然是没有谁阅读过。我对此并不感到意外——这是意料之中的。我把稿子重新包奸,寄往另一家出版社。 第五章 战争 2 阿尔奇第二次回来休假是在两年之后。这一次我们过得很愉快。假期为时一周,我们去了大森林。时值秋季,万木霜染,阿尔奇的心绪比以前好多了,我们对未来也不那么担忧了。俩人漫步在林中,共享着天伦之乐。我尽量避免谈及医院和我的工作,阿尔奇也很少提到法国的战事。他暗示我说,大概要不了多久我们俩就可以生活在一起了。 我告诉他我写了一部小说。他津津有味地通读了一遍.认为写得还好。他说他在空军里有位朋友,曾经在梅休因出版社当过主任。阿尔奇建议,如果书稿退回来的话,他就让他的那位朋友写一封信,我可以将他朋友的信随同手稿一起寄给梅休因出版社。 这样,这部名为《斯泰尔斯的神秘案件》小说手稿又辗转寄到梅休因出版社。稿子在那里存放的时间比在前两个出版商那儿长了些——大约有六个月左右。出于对前任主任的尊重,他们给我写了一封热情洋溢的回信。说明尽管小说情节有趣,有发表的价值,但是这种书并不属于该出版社所出版的读物之内。我倒觉得这不过是他们的托词罢了。 我又试投了一个出版商,结果同前几次——样被退了回来。我已经心灰意懒了。这时,出版商博得利·黑德和约翰·莱思新近出版了两部侦探小说,我觉得不妨试试,便将书稿包好寄了出去,不再去想它了。 后来,阿尔奇忽然回来了,他被调到设在伦敦的空军司令部。战争已经持续四年了,我对每日医院的工作和家庭里的生活已经习以为常,突然要改变习惯了的生活.我真有些不知所措。 我来到伦敦,和阿尔奇在旅馆里暂时安顿下来。我开始四处寻找带家具的单元房。我们找到了两处合适的房子。经过多方面的比较。最后选中了位于北韦克高台街上的旧式房子。租的是两间一套的单元房。房间宽敞,家具陈旧。每周租金两个半金币。房子的事谈妥之后,我回到家里收拾行李。姨婆哭了。母亲想哭但忍住了。她说:“你要跟你丈夫在一起过另外一种生活了,亲爱的。祝你万事如意。” “如果你们的床铺是木制的话,别忘了察看一下有没有臭虫。”姨婆说。 我回到伦敦,跟阿尔奇搬进了北韦克高台街五号。我们那套房子还附设了一个小厨房和一间小卧室。我计划着要雇一个厨子。但开始的时候是由阿尔奇的勤务兵巴特利特充当。他曾给公爵们当过仆人,战争爆发后才从军。他做事非常麻利,无可挑剔。这套房子有许多不足,最糟糕的是床铺,上面订满了弯弯曲曲的大铁钉。但我们的生活是愉快的。我计划去听课,学习速记和会计,以填补白日闲暇。至此,我告别了阿什菲尔德,开始了新的生活——真正的婚后生活。 众所周知,新婚妇女往往感到寂寞。男人们都有工作,整日在外,而女人一旦结婚往往换了一个全新的生活环境,不得不一切从头做起,与陌生人接触。结交新友,寻找新的消磨光阴的方式。战争爆发前,我在伦敦也有几个朋友,不过现在已各奔东西了。 我多少有些孤寂,怀念着医院的生活和那里的旧友,思恋着我那可爱的家。同时我也意识到这是在所难免的。学习速记和会计给我带来了乐趣。同班的一些十四五岁的小姑娘们学习速记不费吹灰之力就能取得很大的进步,常使我自叹不如。可是在会计方面,我总是胜人一筹。 一天,在商业学校上课时,老师忽然中断讲课,走出教室。他回来时高声喊道:“彻底结束了!战争结束了!” 这似乎令人难以置信。并没有明显的迹象表明战事即将结束,人们都以为至少还要拖上一年半载。法国战场上的形势毫无起色,战争双方处于拉锯战的状态。 我茫然地走到街上,突然出现在眼前的情景使我感到馆恐,至今难以忘怀。街道上挤满了妇女,她们兴高采烈地唱着跳着,英国妇女是不习惯在大街上狂舞的,那是符合法国人的性格。今天,她们一反常态,尽情地大喊大笑,又唱又跳,你推我拥,简直是一场狂欢。那情景有些吓人,使人不禁想到,此时附近要是有德国人的话,她们肯定会走上前把去他们撕得粉碎。 我的女儿罗莎琳德是在阿什菲尔德出生的。分娩的那天晚上,母亲和护士彭伯顿跑来跑去,忙着将各种必备品准备好。我和阿尔奇不知所措,有些担心害怕。如同两个被大人遗忘的孩子。阿尔奇后来告诉我,他当时深信,假如我有个好歹,他应该负全部责任;我也以为自己有可能会死。要真是这样的话,我会格外伤心的,我热爱生活。 我嫁给了我所钟情的男人,生了一个孩子,有了自己的居所。在我看来这种幸福的生活将会永远地持续下去。 一天,我收到了一封信:我随手将它拆开,心不在焉地读着。信是博得利·黑德出版公司的约翰·莱思写来的,邀我去出版公司就我寄去的《斯泰尔斯的神秘案件》一稿进行磋商。 老实说,我早把这部小说忘到脑后了。手稿在博得利·黑德出版公司压了快两年。自从战争结束,我们有了像样的家庭。过上了甜蜜的生活,我的写作兴趣和对那部手稿所抱的希望都已经淡漠了。 我满怀希望应约而去。他们一定是对我的手稿有些兴趣,不然的话也不会请我去那里。我被领进约翰·莱思的办公室。他站起身跟我打招呼。他身材矮小,胡子已经白了,举止温文尔雅,蓝色的双眼闪烁着狡黠的目光,这本应引起我的警觉。他有礼貌地请我坐下。我环顾四周,屋里所有的椅子都被那些陈旧的名画占据,无处可坐。他忽然意识到这一点,笑了笑说:“噢,天哪,连个坐的地方都没有。”他将一幅肖像画从一张椅子上搬下来让我坐。 接着,他就谈起稿子来。一些读了这部手稿的人认为还可以,也许能卖得出去。只是有些地方需要修改。比如最后一章中描写法庭的部分,与实际的法庭相差太远,这会闹出笑话。他问我是否可以用其他形式作小说的收场,不然的话就得找一位通晓法律的人协助我修改,但这样做也不是件易事。我立刻回答说我可以设法做一些改动。除了最后—章外,他还提出了一些无关紧要的问题。 接着,他又谈了稿酬的问题,指出因为出版一个无名作家的作品,公司要担很大的风险,出版这样的书如何无利可图云云。最后他从抽屉里取出一份合同要我签字。我当时没有想到应该仔细地考虑一下合同的内容。只想到我的书有希望发表了。几年来我已经失去了出书的信心,只是满足于偶尔发表一首短诗或一个短篇小说。现在出书又有希望,叫我在什么东西上签字我都心甘情愿。合同规定,只有当此书售出两千本以上的时候,公司才支付给我一小笔稿酬。出版商享有长篇连载和改编成剧本的一半版权。这些对我来说都无所谓,只要该书能够发表,任何条件我都愿意接受。 我甚至没有注意到合同中还有一款,规定我以后的五部小说也只许寄到该出版公司。稿酬只比第一部略高一点。 我欣然在合同上签了字,将手稿带回家,很快就改好了最后一章。 从此,我正式开始了漫长的写作生涯, 第五章 战争 3 《斯泰尔斯的神秘案件》最后一章改好后,我把它送还给约翰·莱思。后来,又对个别地方做了一些小的改动。一场激动过后,生活又恢复了以往的宁静。我们像成千上万对普通的年轻夫妇一样相亲相爱,生活得幸福愉快。我们虽不富裕,但也不必为生活而担忧。周末我们常常去乡下,有时也去伦敦城外郊游。 姨婆在罗莎琳德出生后不久就去世了。她身体一直很好,后来突然患了支气管炎,心力也衰竭了。她去世那年九十二岁,虽然已近于双目失明,但耳朵却不很聋。她每月的收入都已转到母亲名下。这笔进款并不算多,因为在战争期间一些股票已经跌价。姨婆每年有三四百镑进款,加上由吉夫林先生提供给母亲的津贴使母亲得以撑起家里的门面。 尽管战后物价暴涨,她还是能维持住阿什菲尔德的开销。我为不能像姐姐那样从自己的收入中拿出一小笔款子帮助母亲而感到惭愧。我们实在做不到这一点,手头上的每一便士都很不得拜成两半花。 一天,我忧虑地谈到保住阿什菲尔德的困难,阿尔奇说道:“你母亲该把它卖掉,搬到别的地方祝”“卖掉阿什菲尔德?”“我看不出它对你还有什么用,你又不能常去那儿。” “我可不忍心卖掉它。我爱这座宅子,它是我们的一切!”“那你为什么不为它尽点力,做点什么呢?”“你这话是什么意思?”“你可以再写一部小说嘛。” 我惊讶地望着他。“要写,很快就能写出来,可是这对阿什菲尔德有什么帮助呢?”“说不定可以挣一大笔钱。”阿尔奇说。 我看未必可能。《斯泰尔斯的神秘案件》卖出去近两千本。一个默默无闻的作家的侦探小说能卖出去这么多本,在当时已经很可观了。它只为我挣了二十五镑:这二十五镑不是付给我的稿酬,《时代周刊》用五十倍买了这部小说的连续刊载权,这二十五镑即是付给我那一半版权的。技莱思的话说,对一个年轻的作家,作品能在《时代周刊》上连载已是不胜荣幸的了。不过,这二十五镑的收入并没有撩起我在写作的生涯中大捞一笔的雄心。 “如果书写得不错,出版商又挣了钱,他肯定还会要你写的书的。报酬也会一次比一次高。”我赞同阿尔奇的看法,对他的精明佩服得五体投地。我开始构思另一部小说。这一次该以什么为题材呢?一天,我在一家小饮食店里喝茶,听到附近另一张桌旁的两个人在谈论一个叫简·菲什的人。这个名字一下子引起我的兴趣。我走出小店,简·菲什这个名字仍然萦绕在我的脑海中。我认为这倒是一个故事的很好的开端——在一个小吃店里,偶尔听到一个奇持的名字,谁听了都会记住的。简·菲什……改成简·芬也许更合适一些。我最后决定在书中用简·芬这个名字,立刻动笔写起来。我开始给这部小说取名叫《愉快的冒险》,后来又改为《年轻的冒险家》,最后才定为《暗藏杀机》。 在当时,许多年轻人都处于走投无路的境地。他们退役以后找不到工作。总有一些年轻人来按我们的门铃,向我们推销长简袜和一些家庭必备的小物品。人们同情这些年轻人,为了不使他们扫兴,常常买下一两双质量低劣的长筒袜。他们原来大多是军队里的中尉和上尉,如今落到这种地步。 我这部小说中的主要人物就是这样一对青年男女——姑娘曾在后勤部队工作;小伙子曾在陆军中服役。他们处于绝望的边缘,四外寻找工作,后来两人碰到一块儿,开始了跟踪监视活动。这是一部惊险小说。写了《斯泰尔斯的神秘案件》这部侦探小说后,我很想变换一下,写一部惊险小说。 写这种题材的小说是一种乐趣.通常要比写侦探小说容易得多。 我没用多长时间就完成了全书,把它交给了约翰·莱思先生。他对这部小说兴趣不大,因为它与前一部不是同一类题材,销路不会像前一部那么好,是否出版他们还犹豫不决。后来,公司终于决定出版。这部小说需要改动的地方不算太多。 据我所知,这部小说销售情况极好。我得到了一小笔稿酬。《时代周刊》再次买下了小说的连载权,我得到了五十镑的连载费。这一次,我受到很大的鼓舞,但仍然不敢有成为职业作家的奢望。 我的第三部书是《高尔夫球场的疑云》作于法国发生的一场轰动一时的诉讼案之后。故事情节是一伙蒙面人突然闯进一户人家,杀死了主人,将他的妻子五花大绑.用东西堵住她的嘴。她的母亲也因假牙卡住喉咙窒息致死。女主人的叙述受到怀疑,有人暗示是她害她的丈夫,她是被同谋假意捆绑起来的。我觉得这个素材不错,可以根据这一情节构思我的故事。我从这位妻子被宣告无罪之后的生活入笔,首先出场的女主人是一个追遥法外多年的杀人犯。故事发生在法国。 赫尔克里·波洛这个人物在《斯泰尔斯的神秘案件》中获得很大的成功。有人提议我继续用这个人物。喜欢波洛的人中有一位是《随笔》杂志的编缉布鲁斯·英格兰姆,他跟我取得联系,约我为《随笔》杂志写一个有关波洛的系列故事。我高兴万分,我终于获得了成功——能在《随笔》上发表作品那就不简单了!他还请人为波洛画了一幅肖像,跟我意中的波洛极其相似,不过比我想象的更精明、更有绅士风度。布鲁斯·英格兰姆要我写由十二个故事组成的一组故事。我很快就写出了八个。原以为八个就足够了,后来还是决定写够十二个。这样,后四个故事就写得有些仓促。 我当时还不曾意识到自己不但已与侦探小说结下了不解之缘,而且还与赫尔克里·波洛和黑斯廷斯上尉紧紧地拴在了一起。我很喜欢黑斯廷斯上尉。他和波洛在侦破工作中是理想的一对。在这部小说中,我仍然遵循福尔摩斯式的创作模式——性格古怪的侦探,形影相随的助手,苏格兰警事厅的的侦探和检察官。只是多加了一位法国警方人员——检察官吉拉尔。吉拉尔瞧不起波洛,认为他已经年老无用了。 这时我才发现自己犯了一个严重的错误。从一开始就把赫尔克里·波洛写得太老了。我本该在写完前三四部小说之后就放弃这个人物。起用一个年轻力壮的角色。 《高尔夫球场的疑云》多少也受到《黄屋之谜》的一些影响。我认为,《高尔夫球场的疑云》尽管有些过分的追求情节,但也不失为这类小说中较好的典范。在书中,我安排黑斯廷斯有了一次艳遇。要是我对书中的爱情故事感兴趣的话,我想我也许就会让黑斯廷斯建立起一个家庭。说老实话,我已经有点讨厌他了。我也许会继续使用波洛,但没有必要留用黑斯廷斯了。 《高尔夫球场的疑云》正合博得利·黑德的口味。但因为封面设计问题,我与他们之间发生了小小的不愉快。这部小说的封面不但套色俗不可耐,构图也很糟糕,上面画着一个穿睡衣的男人因癫痫发作倒在高尔夫球场上,奄奄一息。 书中的实际故事情节是受害者身穿常服被人用匕首刺死。 书的封面可以不反映书的内容,但决不应该表现书中虚设的线索。我对这种低劣的设计异常气愤。后来双方一致同意,以后的封面设计图案必须经我过目后方可使用。 《斯泰尔斯的神秘案件》出版后,不少杂志发表了有一定分量的评论文章。其中我最欣赏的是刊登在《药学杂志》上的一篇评论。文中赞扬道:“这部位探小说不同于那些胡编乱造的投毒案的小说,它显示出作者丰富精深的药理知识。在这方面,阿加莎·克里斯蒂小姐可以称得上行家。” 在发表小说时,我曾打算使用马丁·韦斯特或者默斯林·格雷的笔名。约翰·莱思执意要我使用真名阿加莎·克里斯蒂。尤其是我的教名。他说,“阿加莎是一个奇特的名字,人们容易记住。”我不得不放弃原来的打算,一直沿用阿加莎·克里斯蒂这个名字。我认为,一本书上,尤其是侦探小说上要是署有女人的名字,对读者会失去感召力。马丁·韦斯特是一个强有力的名字。然而,正如我前面说过的那样,人们在发表第一部作品时,甘愿对各种要求唯唯诺诺。 约翰·莱思正好把握住了我的这一心理。 阿尔奇有一位朋友叫贝尔彻少校,战争爆发的那年在陆军任职,后来负责全国的土豆供给工作。一天晚上,他来我们家吃晚饭。这时他已不再主管土豆供给工作。他向我们讲述了他下一步的工作。“你知道吗?一年半以后,将举行帝国博览会。现在就开始组织筹划。大英帝国的各个殖民领地都要预先通知到,它们要积极配合,作好准备工作。我受命于大英帝国巡视世界各地,二月份就出发。”他详细地说出了他的计划,“我现在需要一个财政顾问与我同行。 你怎么样,阿尔奇?你在克利夫顿时曾是出类拔萃的优秀生,又在伦敦商业界干过,正是我意中的人选。” “我现在有工作,离不开呀,”阿尔奇说。 “怎么离不开?跟你的老板好好地解释一下。” 阿尔奇说。公司老板不可能这么开通。 “你好好考虑考虑,小伙子。希望你能跟我去。阿加莎也可以一起去。我可以把旅行日程告诉你。我们先去南非,有你、我,还有一个秘书。海姆一家也与我们同行。我不知道你是否听说过海姆这个人,他是东英格兰的土豆大王,是我的老朋友。他带着妻子和女儿一起去。不过他们最远只到南非,因为海姆在英国还有许多商务要办。我们然后到澳大利亚,从那里去新西兰,在那里逗留一段时间——我在那儿有许多朋友;我喜欢那个国家。我们大概有一个月的假期。如果你们愿意的话,可以趁此机会去一趟檀香山。” “檀香山。”我低声重复了一句,这听起来像在梦幻之中。 “最后一站是加拿大,然后由那里回国。全部行程大约需要九到十个月的时间。你看怎样?”我和阿尔奇认真地权衡了一下。阿尔奇的全部费用都由国家负担。除此之外,他还可以得到一千镑的津贴。如果我陪同前往的话,那我的旅费也不成问题,因为我是作为阿尔奇的妻子陪同旅行。乘坐这些国家的轮船和火车都可以免费。 我们仔细地预算了这趟旅行的各种费用。总的来看,我们基本上能够支付得起。阿尔奇的那一千镑津贴可以抵偿我住旅店和我们俩人去檀香山度假的开销。虽然手头有点紧,但还是能应付得了的。 我和阿尔奇在此之前曾短期出国度假:一次是去法国南部的比利牛斯山区;另一次是去瑞士。我们夫妇俩都喜欢旅行——我从七岁开始就尝到了旅行的愉快。我渴望周游世界,向往着中国、日本、印度和夏威夷,以及其他许多美妙的地方。 “问题是公司的老板会不会对我们开恩。”阿尔奇有些顾虑。 我安慰他说,他一定是老板器重的人,阿尔奇担心会有跟他一样精明的人来顶他的空缺。成千上万的人都在为找工作而四处奔波。公司的老板到底还是没有开恩。他只表示阿尔奇回来后可能再次雇用他,但这要看情况而定。他决意不肯给阿尔奇留着职位。 “这是冒险,是个可怕的风险。”我叹息道。 “是冒险。我们很有可能回来时身无分文,只有每年一百来镑的收入,别的什么也没有了,很难找到工作,也许比现在还难找到。不过话又说回来,要是不冒这样的风险的话,永远也别想出去见见世面,你说呢?”我点了点头。 “这主要看你了。”阿尔奇说,“怎么安排特迪?”我们当时称罗莎琳德为特迪,大概是因为我们有一次曾开玩笑地叫她蝌蚪的缘故。 “宠基(我们大家都这样称呼麦琪)可以照看特迪,要不然就交给妈妈。她们都会愿意照看的。这件事问题不大。这是我们惟一的机会。”我满怀希望地说道。 我们权衡利弊,斟酌再三,最后终于下定决心,冒一次风险。 我们没有花费多少周折就把家里的一切安排妥当。我们把住的那一套房子以偏高一些的价格出租。多出来的钱作为工资支付给杰西。母亲和姐姐都愿意把罗莎琳德和保姆接到她们那儿住。就在即将出发之际,我们得知哥哥蒙蒂将要从非洲回来休假。姐姐对我不打算留在家里等哥哥回来感到异常地愤慨。 “你惟一的哥哥,离家这么多年,在战争中又负了伤,现在要回家看看,你却偏偏在这个时候出国游山玩水。真可耻。你应该把你的哥哥摆在首位。” “我不这样认为,”我反驳道,“我应该把丈夫摆在首位。 他要去旅行,我要陪同他一块去。作妻子的应该呆在丈夫身边。” “蒙蒂是你惟一的兄弟,这是你多年来惟一的一次能见他的机会,也许以后又要等好多年才能兄妹团圆。” 麦琪搞得我心烦意乱。母亲坚定地站在我一边。她说:“妻子的职责就是守候在丈夫的身旁。首先考虑的应该是丈夫,他甚至比孩子还重要。兄弟就差得更远了。千万记住,如果你不呆在丈夫身边,与他分开太久,你就会失去他。像阿尔奇这样的男人更是如此。” ------------------ 第六章 周游世界 1 周游世界在我的经历中是件最令人兴奋的事。我激动很简直难以相信这会是真事。我不时地喃喃自语:“我要去周游世界了。”当然,最令人翘首以待的是到火奴鲁鲁岛上度假。我做梦也想不到会去南太平洋的一个小岛。只知道当今而不晓得过去的人是难以体会那时人的感情的。如今乘船出国旅行像是家常便饭,价钱公道合理,到头来似乎人人都能去逛一趟。 我和阿尔奇去比利牛斯山度假时,乘二等车坐了整整一夜。国外客车的三等车厢与轮船的统舱相差无几。就是在英国,独自旅行的体面妇女是绝不会乘三等车厢的。那里面的跳蚤、虱子和酩酊大醉的酒鬼司空见惯,即使是体面的妇女们的女佣也都乘二等车厢。我们徒步于比利牛斯山峦之中,在宿费便宜的小店中过夜。后来我们都怀疑来年我们是否还能忍受这一切。 现在展现在我们面前的是一次实实在在的铺张的旅行。贝尔彻自然是一切都按头等舱的标准安排的。只有最优厚的待遇才配得上大英帝国巡视团。我们人人都称得上如今所谓的重要人物了。 贝尔彻的秘书贝茨先生是一位面无笑容,轻信他人的青年。他是个很不错的秘书,可惜长得像旧戏剧中的恶棍:乌黑的头发,犀利的目光,一副恶人相。 “像个地地道道的恶棍,是不是?”贝尔彻说,“你觉得他随时都会割断你的喉咙。实际上,在你相识的人中,他最让人尊敬。” 我们在抵达开普敦之前一直纳闷儿,贝茨怎么竟会受得了为贝尔彻当秘书。他一刻不停地被支来使去,贝尔彻不分昼夜、不分钟点地吩咐他干这干那,冲胶片,记录口授文件,一而再、再而三地修改贝尔彻老是在变的信件。我断定他薪水优厚——否则还能有什么值得他热衷于此呢?我敢肯定这点,何况他对旅行毫无兴趣。他一到国外就烦躁不安——主要怕蛇,他认为我们在所到国家会和成千上万条毒蛇不期而遇,而这些毒蛇像特意等着咬他似的。 尽管我们出发时神气十足,但至少我的兴致很快就被打消了。天气很恶劣。刚登上“基尔多南城堡”号轮船时,似乎一切尽如人意,但不久大海就发起了淫威。比斯开湾的情况糟透了。我躺在舱室里,由于晕船而呻吟着。一连四天我平卧在床上,吃不进东西。阿尔奇后来把船上医生找来为我看病。我想医生大概对晕船不屑一顾,他给了我点药说是能使人镇静,但服药后也没起什么作用。我仍在呻吟,仿佛快死了,看上去一脸死灰;邻近客舱的一位夫人在门外瞟了我几眼,满心好奇地问客舱女招待:“对面客舱的那位夫人咽气了没有?”一天晚上,我认真地对阿尔奇说:“如果能活着到马德拉群岛,我就下船。” “我希望你很快会好起来。” “不会,我绝不会好的。我一定要下船,回到陆地上。” “即便你在马德拉群岛下船,也得回英国。”他提醒我。 “没必要,我就留下来,在那儿找点事干。” “找什么事干?”阿尔奇不相信地问。 的确,在那个时代,女人找事干谈何容易。女人是靠父母养活的小姐,丈夫宠爱的娇妻,是靠亡夫遗产或亲戚救济过活的寡妇。女人可以去做老夫人们的伴娘,或是到幼儿园照看孩子。然而,我却振振有词地回答他:“我可以去做客厅女佣。” 客厅女佣总是有人需要的,尤其是高个子女人。我自信我很符合要求。我知道餐桌上酒杯摆放的位置,能为客人开门关门,能清洗银器皿——在家时我们总是清洗自己的银制像框和古玩一一而且我还能相当出色地侍候人用餐。我低声地说:“嗯,我能当个客厅女佣。” 阿尔奇说:“奸吧,到马德拉群岛再说。” 可是,船到马德拉群岛时,我虚弱得连起床的念头都没了。事实上,我感到惟一的出路就是留在船上,延宕一两天一死了之。船在马德拉群岛停靠五六个小时后,我竟忽然觉得好多了。翌日,轮船驶离马德拉群岛,晨曦微露,霞光初照,海面如镜。晕船会使人通想:究竟什么作弄得人寻死觅活的,我也在琢磨。我毕竟没遇上什么关系到身家性命的事,仅是晕船而已。 开普敦留给我的记忆比其他地方更生动;也许是因为那是我们所到的第一个港口的缘故,那儿的一切都充满了新奇和陌生。黑人,地势很平缓的桌山,和照的阳光,味道甘美的梨子,沐元—一切都让人留连忘返。 南非是我心目中重要的地方。从开普敦起、我们分道而行。阿尔奇、海姆太太、西尔维亚取道伊丽莎白港,在罗得西亚和我们碰头。我和贝尔彻、海姆先生去金伯利的钻石矿,径直穿过马托坡斯,在案尔兹伯里与他们汇合。我时常回忆乘火车经过卡罗北行时那尘土飞扬的炎热天气,口里总是渴得冒烟,用冰镇柠橡汁解渴。脑海里浮起贝尔彻支使贝茨干事以及和海姆唇枪舌剑的情景。我发现马托坡斯景色迷人,巨石堆垒,宛如鬼斧神工的巨幅杰作。 在索尔兹伯里。我们同当地活泼的英国人过得很快活,我和阿尔奇还从那到维多利亚瀑布来了次闪电旅行。庆幸的是我没再去那里,因此,对瀑布的第一眼印象永远常忆常新。高大的乔木,轻柔的雨丝,飞挂的彩虹,我和阿尔奇徜徉在林海之中,不时,彩虹拨开水雾,在那迷人的一霎那,将瀑布披着霞光飞流直下的壮观景色呈现在你眼前。啊,那是我心目中的世界七大奇景之一。 我们到过利文斯通,亲眼看到了四处游弋的鲤鱼,还有河马。旅途中,我从沿途车站土著孩子的手中,花了三五便士买下了木刻的动物,带了回来。这些小动物雕得栩栩如生:旋角羚羊,长颈鹿,河马,斑马——造型简单,质朴,富于魅力和独特的韵味。 约翰内斯堡没留下什么印象,比勒陀利亚联合大厦那金碧辉煌的石柱倒使我记忆犹新;后来到德班,一个令人沮丧的地方,因为洗海澡竞得到海滩上一个用网围起的圈内去。在开普省,最开心的要算是海水浴了。一旦能抽出身来——或者说阿尔奇一有空——我们就登上火车去梅赞斯堡,跳上冲浪板,一同在海上冲浪,南非的冲浪板选用又轻又薄的木板制做,容易驾驭,不用多久,就能掌握诀窍,穿梭来往于浪峰之间。偶尔,嘴啃地式地倒栽下去会感到疼痛难忍,但是这不失为简单易行的运动和有趣的娱乐。我们在沙丘上野餐。我还记得那五彩摈纷的花丛。大概是在教堂或是在主教邸宅,我们参加了一次舞会。那里有一个红花园,还有一个长满高大的蓝色花木的蓝花园。这蓝花园因其满园的紫茉莉而显得娇艳无比。 在南非的费用没问题.这使我们心情畅快。差不多在每家旅馆我们都是作为政府的贵客而受到优待,乘火车旅行也毋需掏钱——唯独去维多利亚大瀑布的私人旅行破费了一大笔钱。 从南非启程,客轮驶向澳大利亚。那是一段相当乏味的长途旅行。船长向我解释说去澳大利亚的捷径是取道南极然后再北上,这对我是个谜。他给我画图解释才使我解开疑团,但是要记住地球是圆的,而极点是平的决非易事。这是个地理学的事实,然而在现实生活中,你很难理解它的含义所在。 总使我迷惑不解的是任何国家总是被描绘得与你乍到时的印象大相径庭。我对澳大利亚的粗略印象是数量惊人的袋鼠和莽莽荒漠。最使我感到诧异的是当我们到达墨尔本时,树木的奇特风姿以及澳大利亚的桉树使景色具有的异域风采。每到一地,树木总是最先引起我的注意,抑或是山峦的起伏。在英国,人们习惯于树木长着暗色的躯干和色调明快的枝叶;澳大利亚的情况恰恰相反,另有一番新意。 到处是银白色的树干,暗淡的树叶如同照片的底片一般。令人兴奋的还有钨鸥鸟:蓝色的,红色的,绿色的,成群地邀翔在空中。斑斓的色彩美极了,像是飞翔的宝石一样。 在澳大利亚和在新西兰,我在社交场合一再出丑,那是由于宴会餐桌的位置。以前每到一地,我们的座位通常挨着市长或商会会长,所以在这儿举行的首次宴会上,我便不假思索地径直坐到市长之类的显赫人物的旁边。一位老妇人酸溜溜地对我说:“克里斯蒂夫人,我想您一定愿意坐在您丈夫身边。”我忙满脸羞容地坐到阿尔奇身旁的座位上。 我们曾在新南威尔士的一个好像叫杨加的车站停留,记得那儿有一个大湖,湖面上黑天鹅游来游去,宛如一幅美丽的风景画。在那儿,贝尔彻和阿尔奇忙于呈送大英帝国的要求,讨论帝国移民问题和帝国贸易的重要性等诸如此类的事情,使我有暇坐在桔园度过愉快的一天。 我们的旅行一半是坐火车,但更多的是坐汽车。坐车奔驰在那样广袤无垠的大草原上,只有偶尔几个风车划破地平线,我认识到一个令人不寒而栗的事实:迷失方向是再容易不过的了。太阳高悬在头顶,无法辨别东、西、南、北。我无法想象绿草茵茵的沙漠的样子,而只有到处是沙砾的荒漠的概念。但是在沙漠中旅行毕竞可以找到指引方向的路标或什么明显的标记,可在这一望无际的澳大利亚草原上却找不到这种标记。 我们到了悉尼,在那玩得好极了。听人说悉尼和里约热内卢是世界上最美丽的两个海港城市,但悉尼却令我失望。 大概我对它期望过高了。幸运的是,我从没有到过里约热内卢,因此,我脑海里总能想象出一幅关于那里的迷人画面。 不久,阿尔奇和贝尔彻赶到了,不懈的努力弄得他们精疲力荆我们过了个充满欢笑、无忧无虑的周末,别出心裁地玩,还坐着窄轨火车游览,我还驾驶着它跑了几英里呢。 英国巡视团在澳大利亚备尝艰辛。每天的日程排得满满的:讲演,宴会,工作午餐,招待会和长途跋涉。我都背得出贝尔彻说的话。他善于演讲,那发自内心、充满激情的讲话仿佛是他的即兴杰作。阿尔奇以其审慎和善于理财的特点与他形成对照。阿尔奇曾经被报纸称为英国银行总裁。他任何与之相关的言谈从未见诸于报端,因此就新闻界而言,他俨然是英国银行总裁。 离开澳大利亚,我们去了塔斯马尼亚,从朗塞斯顿坐车来到美丽得令人难以置信的袒巴特,湛蓝的大海和港湾,扶疏的花木,我准备将来有一天再回到那儿并在那儿定居。 告别霍巴特,我们抵达新西兰。那次旅行我记忆犹新。 因为我们的命运落在了一个被我们称之为“脱水机”的家伙手中。那时脱水食品的概念风靡一时。这家伙总是想法把一系列的食品脱水,每次用餐,使从他的桌上递过来一盘盘荣看,一再请我们品尝。我们吃了脱水胡萝卜,脱水杨梅等等——统统无一例外地食之无味。 贝尔彻说:“让我装模作样地再吃一口他的脱水食品,我就会发疯。”但是由于“脱水机”有钱有势,对英国巡视团颇有用处,贝尔彻还得强压不快,继续与脱水胡萝卜和脱水土豆周旋。 这时,初期共同旅行的愉快气氛已荡然无存。那个曾经彬彬有礼地在我家聚餐的贝尔彻再也不像个朋友了。他举止粗鲁、傲慢、专横、不体谅人、而且在细微琐事上斤斤计较,我始终认为新西兰是我见过的最美丽的国家。那儿的景致无与伦比。我们是在一个晴朗的日子到达惠灵顿的,据那儿的居民说这种好天气不多见。农村景色之美令人叹为观止。我当时发誓要在春天回来——我是说当地的春天,看那蜡达树繁花朵朵,满树的金黄和猩红色。可这没能实现。 贝尔彻欣然返回了新西兰。他在那交了不少朋友,惬意得像个孩子一样。他在我和阿尔奇赴檀香山前祝福我们万事如意,过得愉快。谢天谢地,阿尔奇不再公务缠身,不必和那个坏脾气的想入非非的同伴费口舌了。我们悠然旅行,在斐济和其他小岛上滞留,最后终于到了檀香山。那儿远比我们想象的旅馆林立、路广车多的景象要繁华得多。我们是在清晨到达的,一进旅馆卧室,凭窗远眺,看到的是人们在海边冲浪和人群蜂拥租赁冲浪板,跃入大海的景象。我们不知深浅,那天不是冲浪的好天气——只有冲浪好手才去的天气——可是我们在南非冲过浪,自以为驾轻就熟。檀香山的情况完全不同。冲浪板是一块厚木板,重得几乎浮不起。你躺在上面,慢慢地滑向礁石,礁石在我看来只有一英里之遥。到那儿后,你得再选好位置等待合适的海浪打来,把你抛向岸边。这种事看起来容易做起来难。首先,要看准海浪的时机,其次,也是更重要的,要识得暗含杀机的海浪,因为你一旦裹到里边,就会被卷人海底,只好听天由命了。 我们下榻的客房周围种满了香蕉树,——可这香蕉像菠萝一样令人失望。我曾想象着随手从树上摘下个香蕉尝尝。檀香山的香蕉可不是这种吃法。那是一笔重要的经济收入,还泛青就被砍下来。然而,虽不能从树上随手可得,但总还是可以尝尝许多闻所未闻的品种。檀香山的香蕉有十来个品种:红香蕉,大香蕉,被称做冰淇淋的瓤白而酥软的小香蕉,菜香蕉等等。苹果香蕉则味道独特。 夏威夷人也有些令人失望。我曾把他们想象为美的造化。一开始,姑娘们身上散发出的刺鼻的可可油味就令我不快,而且许多姑娘长得并不漂亮。热气腾腾的丰盛炖肉更是出乎意料之外。我一直以为波利尼西亚人多以各种美味浆果为生,可他们对炖牛肉狼吞虎咽的样子使我大吃一惊。 假日要结束了,一想到又要为工作所累,我们都长吁短叹。旅途开销也有些让我们担心。檀香山是个费用昂贵的地方,吃喝要比想象的贵两倍。租赁冲浪板,给雇童小费——处处要破费。到目前为止,我们还过得去。可是该是为将来考虑考虑的时候了。我们还要去加拿大,阿尔奇的一千镑花得很快。船费已付清。因此不必多虑。我去加拿大,回英国都不成问题,但是我在加拿大的旅行生活费用尚没有着落,这如何是好?但是我们把它置之脑后,继续不顾一切地冲浪玩,简直玩得忘乎所以。 这时,我已察觉到脖颈和肩膀上的病痛。每天早晨五点左右,右臂疼得钻心,使我难以再入睡。我患了神经炎,几乎难以忍受的痛苦持续了三四个星期。 贝尔彻见到我们时,竟毫无怜悯之心。他似乎对我们的假日满心忌妒。我们每次出游,他都说:“到处溜达,不干正事。天哪,这么准备旅行可不行,总是花钱雇人不干事!”而他对自己在新西兰玩得不亦乐乎和朋友难舍难分却从来只字不提。 我们商定我放弃去新斯科舍和拉布拉多半岛旅行,钱一告罄,我就去纽约。那时,我到卡西婶母或梅姨家去住,阿尔奇和贝尔彻去视察银狐业。 我想大概是在温尼伯,阿尔奇随贝尔彻去看高粮仓。我们本应知道患有痿漏的人是不能挨近高粮仓的,但是我俩谁也设想到这一点。那天他回来后,两眼淌泪,一脸病容,弄很我惊惶失措。第二天,他强挨着到了多伦多,一到那儿就躺倒了,要他继续旅行是办不到了。 又过了四五天,阿尔奇恢复了健康,虽然还有点虚弱。 我们找到了遭人恨的贝尔彻。我记得大概去渥太华,正是秋天,枫叶金黄。我们借住在一位中年船长家,他是个富于魅力的人,养了条逗人喜爱的阿尔萨斯狗。他曾带我坐在狗拉的车上去逛枫树林。 离开渥太华,我们去了落基山脉、露易丝湖和班夫。每逢问到哪里是我曾见过的最美的地方时,我都回答说露易丝湖,宽广、修长、湛蓝的湖面,两岸低矮的丘陵,山随水势,景色壮观,尽处与雪山迢迢相接。在班夫,我交了好运。神经炎依然作痛,我决心去试试许多人都说对此有好处的温泉水。我每天早晨洗一会温泉,那地方像个游泳池,走到一端就能感到从温泉汩汩涌出的硫磺味十足的泉水。我任凭泉水冲洗着我的脖颈和肩膀。令我高兴的是,到第四天神经炎症状消失了,彻底地治好了。摆脱了病痛再次使我高兴。 接着我和阿尔奇到了蒙特利尔。我们又得兵分两路:阿尔奇随贝尔彻去视察几家银狐农场,我乘火车南下纽约。这时我已身无分文了。 亲爱的卡西婶母在纽约接我。她待我温厚、慈爱、亲切。 我和她一起住在她里费赛得街的公寓里。她那时年事已高——我估计快八十了。地带我去看望她弟媳皮尔庞特·摩根家年轻的一代,还带我去一家高级餐馆品尝美味佳肴。她谈起了我父亲以及他初来纽约的日子。我过得很开心。临走前,卡西婶母问我临别有何要求,我告诉她我渴望去自助餐厅吃顿饭。英国人对自助餐厅一无所知,我是在纽约看了报才了解到的,想去试试。卡西婶母觉得这是个不一般的愿望。她想象不到谁会想去自助餐厅,但由于她一心想让我高兴,就带我去了。她说她自己也是第一次去自助餐厅,拿着餐具从柜台上自己选莱,我发现这种经历既新鲜又有趣。 与阿尔奇和贝尔彻在纽约见面的这天终于到来了。我盼着他们的到来,因为尽管卡西婶母待我和蔼可亲,可我仍然感到像只被困在金笼子里的小鸟。卡西婶母从未想到让我独自一人出去走走。这对在伦敦四处闲逛惯了的我可真非同一般,我被困得焦躁不安。 阿尔奇和贝尔彻在纽约过了一夜,第二天我们登上贝伦加里亚号启程回英国。我不敢说再次坐船旅行已能适应,但这次我只是稍稍有点晕船。突变的天气来得不是时候,因为我们正在打桥牌,贝尔彻坚持要和我搭档,我可不情愿,因为尽管他牌打得不错,可一输就脸色阴沉。我本打算玩几局就散伙,于是就和他搭档玩起来。谁料想一直打到最后一局。那天海风猎猎,轮船前后颠簸。我没敢想中途退下来,惟一的希望就是在牌桌前不要出丑。可能是最后一局,发牌时贝尔彻突然大骂一声,把牌摔在桌上。 “这局输定了,”他说,“输定了!”他怒骂着。我估计再稍有不快他就会摊牌认输,让对方轻取这局。然而,我倒有满手的好脾。我的牌技槽透了,可牌争气,不能输掉。我由于晕船一阵阵恶心,打错了牌,忘了将牌,干尽了费事——但是我手气好极了。我们终于赢了这局。随后我便回到客舱,声音凄凉地呻吟着直到抵达英国。 第六章 周游世界 2 回到家本应是愉快的团聚生活的开始,然而现实搅碎了这个好梦。我们一贫如洗了。阿尔奇给古德斯坦先生做事已成往事,他的职位已被另一个年轻人取代了。当然,我手头还有可从祖父的遗产中提取的进款,我们可以靠这一百镑年金过活。可是阿尔奇不愿动用积蓄。他得找个工作,而且愈快愈好,赶在付房租、保姆的佣金以及每周的食品账单之前。找工作并非易事一一事实上甚至比战争刚结束时更难。幸运的是,如今我对那段艰难的日子的记忆已淡漠了。我只记得日子过得不舒心,因为阿尔奇整日愁眉苦脸,他不是那种能含辛茹苦的人。他自己也深知如此。我记得他在我们才结婚时曾警告我说:“记住,我不是个完人,假如景况不佳,我会手足无措的,我不喜欢性情乖戾的人,容不得人们郁郁寡欢,萎靡不振。” 我们明知冒险,可满足于试试机会。我们所能做的一切就是承认现实:享受的日子过去了,该是怀着焦虑、沮丧的心情付钱的时候了。我觉得自己也无能为力,因为不能给阿尔奇一点帮助。我告诫自己要一起共度难关。我一开始就承受着他每天的脾气暴躁或缄默和忧郁。我要想高兴高兴,他就说我对严重的处境无动于衷;我要脸色不好,他就说我“拉长脸也没用。你知道后果如何?”似乎我做什么都不对。 最后,阿尔奇不容商量地说:“喂,我想你惟一能起点作用的就是赶快离开这儿。” “赶快离开这儿?去哪儿?” “不知道。去宠基家——她会欢迎你和罗莎琳德去。或者回家找你母亲去。” “可是,阿尔奇,我想和你呆在一起;我想分担些因难——难道不行吗?我们不能一起分担困难吗?我不能干点什么吗?”现在也许我会说:“我去找个工作。”可是,在一九二三年连想说说找工作都不可能。一次大战中有妇女辅助空军队,或者去军工厂和医院找份工作。但这些都是临时性的;政府部门不招募女工作人员。商店职工过剩。但我仍坚持己见,不同意离开。我至少能洗衣做饭。我们辞掉了佣人。 我很少言语,不去打搅阿尔奇,这似乎是我对他有所帮助的惟一态度。 他来往于金融机构,去见每一个或许了解哪儿需要雇员的人。最后他终于找到了一份工作,尽管不太满意。 我努力静下心来写点东西,因为我觉得这样做多少能嫌点钱。我还没想以写作为生。在《随笔》中发表的短篇小说鼓舞了我;那种钱来得实实在在。那些短篇小说被人买去了版权,付了钞票,钱已花掉了。我坐下来着手写另一部书。 周游世界之前,我们去贝尔彻家吃饭。他曾鼓励我写部以他的家米尔庄园为背景的侦探小说,“《米尔庄园的秘密》,这个题目相当不错。你觉得如何?”我表示同意,并说《米尔庄园的秘密》或《米尔庄园谋杀案》做题目都不错,我会考虑他的建议的。周游世界时,他时常谈起这件事。 “告诉你,你如果写《米尔庄园的秘密》,得把我写进去。”他说。 “我想没法把你写进去。我对真人真事无能为力,书中人物只能靠想象产生。”我回答他。 “胡扯,我不在乎是不是像我,可我只想在侦探小说中充当一个角色。” 他不时地问道: “你那本书动手了吗?是不是有我?” 有一次,我们说恼了,我说:“有你。你是个冤死鬼。” “什么?你说我是被谋杀的家伙?” “对。”我说,心里直好笑。 “我可不想做冤死鬼,”贝尔彻说,“我不会是冤死鬼——我要当谋杀犯。” “你怎么要当谋杀犯?” “因为谋杀犯在书中总是最有意思的人物。你得把我写成谋杀犯。阿加莎——明白吗?”“我明白你想做一个谋杀犯。”我一字一顿地说。最后,我一时妥协,答应把他写成谋杀犯。 在南非时,我就构思了情节。我打定主意再次把书写得更像部惊险小说,而不是侦探小说,书中包括大量有关南非景色的描绘。我们到南非时,那儿正面临着革命的危机,我写下了一些有用的细节。我把我的女主人公描绘成一个欢快、富于冒险精神的年轻姑娘,她是个孤儿,离家外出冒险。 我试着写了——两章后,发现如果围绕贝尔彻展开故事要讲得动人真是难上加难。写到他总带有主观看法,把他写成一个十足的笨蛋。突然我脑中冒出一个想法,这本书用第一人称写,分别由女主角安娜和反面人物贝尔彻轮流讲述故事。 “我相信他不愿当个反面人物。”我怀疑地问阿尔奇。 “给他加上个什么头衔,”阿尔奇建议道,“我想他会喜欢的。” 于是他被命名为尤斯塔斯·佩德勒爵士,而一旦我让尤斯塔斯——佩德勒爵士自述他的故事,人物就变得栩栩如生了。他当然并非贝尔彻,但他言谈中夹杂着贝尔彻的口头禅。讲述着贝尔彻的某些经历,他也善于吹胡子瞪眼,书中活现了一个狂妄而有趣的人物。很快,我忘掉了贝尔彻,好像尤斯塔斯·佩德勒爵士自己在写小说。这大概是我惟一一次把我熟悉的人写进书中,我觉得并不成功。贝尔彻没有活起来,可是被称为尤斯塔斯·佩德勒爵士的人却被赋予了生命。我突然发现这部书的写作充满了乐趣。 写这本书的主要障碍来自罗莎琳德的保姆布谷。布谷和当时其他保姆的做法一样,理所当然地不干家务、不管做饭和洗衣服。她只是孩子的保姆;清扫幼儿室、洗小家伙的衣服,仅仅如此。当然我也没抱多大希望,自己妥善地安排日常生活。阿尔奇晚上才回家,罗莎琳德和布谷的午饭简单好做。这位我上、下午都有时间安排两三个小时的写作。布谷和罗莎琳德去了公园或外出买东西。然而遇上阴雨天,他们呆在家里,尽管告诉她我在工作,布谷可不大听话。她常站在我写作室的房门口,不断自言自语,显然在对罗莎琳德说什么。 我和布谷在对待罗莎琳德的童年问题上意见一直不统一。我们买的是二手货。那是辆尚好的童车,坐上很舒服;只是难以称其为漂亮。我听说童车也式样翻新,每一两年,厂家就推出一种外型不同的新式样,很像今天的小汽车。 我后来才知道布谷常去肯星顿公园,和其他一些带着自己的小主人的保姆聚会,她们在那儿坐在一起,相互比较着各自的优裕之处以及各自小主人的俊俏和聪明。 孩子要穿得漂亮,穿当时流行的童装,否则保姆就会难为情。这个没问题。罗莎琳德的衣服很合要求。我在加拿大给她做的外套和上衣是童装的最新式样。可是一说到童车,可怜的布谷推的那辆就大为逊色,她总是不忘告诉我说推着一辆新童车,“哪个当保姆的都为有辆那样的童车骄傲!”然而我并不为之动心。我们手头拮据,不能为了满足布谷虚荣心而花一大笔钱买辆新式样的童车。 “我甚至觉得那车坐着有危险,”布谷做了最后的努力,“总是往下掉螺丝。” “它经常地在人行道上上下下,你外出前又没拧紧。不管怎么说,我也不会买辆新童车的。”说完我走进屋把门“砰”地关上。 “亲爱的,亲爱的,妈妈好像生气了,对吗?那么好吧,可怜的小宝贝,看起来我们不会有辆新车了,是不是?”布谷说。 第六章 周游世界 3 尽管有布谷在门外咋咋呼呼的干扰,《米尔庄园的秘密》终于脱稿了。可怜的布谷!不久,她去看病,住进医院,做了乳腺切除手术。 我拿定主意不再从保姆介绍所或类似的机构请保姆了。我需要的是包揽一切的人,这样我登了征求女管家启事。 从赛特一进我们的家门起,我们的运气似乎有所好转。 我们在德文郡和赛特见的面。她是个身高体壮的姑娘,高耸的胸脯,丰满的臀部,乌黑的头发和一张泛着红晕的脸。她有一副女低音的嗓子,说话带着特殊的淑女般优雅的口音,甚至使人觉得地像剧中的演员在念台词。她曾在两三个家庭中当了几年女管家,谈起照看小孩子,她一副能胜任的样子。她看上去心眼好,脾气温柔,充满热情。她对工资要求不高,而且像待聘广告中说的那样随便去哪儿干点什么。于是赛特随我们回了伦敦,成了我生活的好帮手。 我写完《米尔庄园的秘密》后,深深地舒了一口气。这不是本好写的书,放下笔我才觉得它前后不太连贯。然而终究结束了,连同老尤斯塔斯·佩德勒等等一起结束了。博得利出版社稍稍犹豫踌躇了一阵。他们指出这与《高尔夫球场的疑云》不同,不像本纯侦探小说。但他们仍宽容地接受了。 直到这时,我才注意到他们态度的细微变化。我把第一本书交付出版时,还不谙此道,头脑不灵活,但我后来多少有些开窍。我并不像许多人认为的那么笨。我了解了许多关于写作和出版的奥秘。我了解了作家协会,并且阅读他们的刊物。对和出版商订交道,特别是和某些出版商签合同,我知道需要极为谨慎。我听说出版商想出种种办法占作者的便宜。我一经使得了这些事理,就制订了自己的计划。 出版《米尔庄园的秘密》前不久,博得利出版社提出了某些意见。他们建议废止合同,另签一项还是五本书的出版合同。这项合同的条件要优厚得多。我礼貌地向他们表示感谢,并说我得考虑考虑。随后未说明理由便拒绝了。在我看来,他们对待青年作者不公平。他们总是利用他涉世未深和急于出书的急切心情。在这个问题上我没有主动和他们争吵——以前我做过这种蠢事。不了解点合理工作酬劳的内情,谁都会办蠢事。再说,我已经学得聪明了,我还会拒绝接受出版《斯泰尔斯的神秘案件》的机会吗?我想不会。我将仍按他们原来提出的条件出版书籍,但不会同意再签一份多部书的长期合同。假如你相信了某人而被欺骗,你就不会再信任他。这是人之常情。我希望履行合同,但以后我肯定会另找一家出版商。同时我想我要有自己的著作权代理人。 大概就是在这一次,所得税税务所来了封函件。他们想了解我创作收入的详细情况。我吃了一惊。我从没将创作所得当做固定收人。我所有的固定收入不过是来自为战争贷款的两千英镑而得到的每年一百英镑的利息。他们说这些都了解,可是仍要了解出版书籍的所得。糟糕的是我无法提供详情——我手头没有寄给我的版税单据(我记不起他们是否曾寄给我)。我只是偶尔收到一张支票。可我一般当时就兑现花掉。然而我仍尽量地解释清楚。当地税务所看来觉得这挺有趣,不过建议我今后要妥善保管单据。直到这时,我才决定一定要有自己的著作权代理人。 对这些著作权代理人的事我知之甚少,因此,我想最好再去找伊登·菲尔波茨原来推荐的人——休斯·梅西。我去了老地方。主人不是休斯·梅西——显然,他去世了——接待我的是略有些口吃、名叫埃德蒙·科克的年轻人。他毫不像休斯·梅西那样好危言耸听——事实上,和他交谈很轻松。对我的无知他很得体地表示震惊,并愿意今后给我以指导。他给我讲了他的委托权限和连载权、在美国出版书籍、剧本改编权等以及其他诸多难以置信的事(至少在我看来如此)。他的话给我留下了极深的印象。我无保留地委托他处理一切,离开了他的办公室,我才松了一口气,如释重负。 从那以后,我们开始了持续了四十多年的友谊。 随后,发生了一件令人难以相信的事。《新闻晚报》为连载《米尔庄园的秘密》付给了我五百英镑。连载改动较大。我另定书名为《褐衣男子》,因为前一书名与《高尔夫球场的谋杀案》太相似了,《新闻晚报》建议再改一下。他们要改为《女冒险家安娜》——闻所未闻的俗气书名;尽管如此,我没表示异议,因为他们毕竟要付给我五百英镑,而且,我可能对书名有些看法,但是读者是不会理睬报纸上连载小说的题目的。简直运气从天而降,我都不敢相信,阿尔奇也是一样,宠基也是如此。妈妈当然相信:她的哪个女儿都能轻而易举地在《新闻晚报》连载小说,感到五百英镑——这没什么可大惊小怪的。 生活的固定模式似乎永远是祸不单行,福亦双双。《新闻晚报》刚刚给我带来了好运气,阿尔奇又时来运转。他接到一封名叫克利夫·贝利叶的澳大利亚朋友的来信,贝利叶早就建议阿尔奇去他的公司。阿尔奇去见他,这个朋友结了阿尔奇一份他多年来孜孜以求的工作。阿尔奇辞退了手头的工作,去了克利夫·贝利叶的公司。他立刻感到那里极为称心。终于能兴趣盎然地磊落地干事业了,再也不用尔虞我诈,而且可以堂堂正正地进入金融界了。我俩像进了天堂一样。 我立刻着手落实我盼望已久而阿尔奇对此无所谓的设想。我们要在乡下找所住处,阿尔奇可以每天进城上班,罗莎琳德可以去花园的草坪上玩耍,而不用推着她去公园或把她限制在公寓之间的绿地上。我渴望着到乡下住,我们决定一旦找到一所便宜的房子就搬家。 我觉得阿尔奇之所以同意我的计划主要是由于他迷上了高尔夫球。他前不久被选入森尼代尔高尔夫球俱乐部。周末一起乘火车出游或远足旅行已变得乏味。他一心想着高尔夫球。他在森尼代尔与各式各样的朋友打高尔夫球,对场面小的高尔夫球不屑一顾。他对与像我这样蹩脚的运动员打球更是毫无兴趣。于是,虽然并没意识到,我渐渐地成了那种人人皆知的人物——一个被高尔夫球夺去丈夫的寡妇。 “我对住在乡下毫不在乎,”阿尔奇说,“我想我对此倒极为乐意,当然对罗莎琳德也有好处,赛特也喜欢乡下,我知道你也一样。那么,我们只有惟一可有的选择了,这就是森尼代尔。” “森尼代尔?”我稍有些沮丧说,因为森尼代尔不完全是我说的乡下。“可是那儿的花费太大.是富人居住区。” “噢,我希望能想想办法。”阿尔奇乐观地说。 一两天后,他问我打算怎样花《新闻晚报》的钱。“那是一大笔钱,”我说,“我考虑……”我承认说话时有些勉强,缺乏信心,“我考虑应该把它存起来以备急需之用。” “噢,我想现在不用那么操心。和贝利叶一起干,我会一帆风顺的,你呢,也能继续从事你的写作。” “是这样,”我说,“可能我会花掉这笔钱——或花一部分。”一件新的夜礼服。一双金黄或银白色的鞋替换那双黑色的,然后是给罗莎琳德买辆精巧的自行车之类的奢侈品......阿尔奇的声音打断了我的遐想。“为什么不买辆轿车?”他问。 “买辆轿车?”我诧异地望着他。我从没有过买辆轿车的奢望。我所认识的朋友都没有汽车。我的观念中,汽车仍是为富人准备的。它们以每小时二十、三十、四十、五十英里的速度飞驰而过,车内坐着戴绸面罩礼帽的人,奔向不可向迩之地。“轿车?”我重复着,表情呆若木鸡。 “为什么不呢?” 真是的?这事准能办成。我,阿加莎,会有一辆轿车,一辆自己的轿车。坦白地说,一生中最使我激动不已的有两件事、一是我自己的轿车,那辆灰色的大鼻子莫里斯·柯雷牌汽车。 第二件是大约四十年后在白金汉宫和女王共进午餐。 这两次经历都有些像童话一般。这些都是我觉得绝不会降临到我头上的事,拥有自家的轿车,与英国女王共进午餐。 ------------------ 第七章 失去意义的领地 1 我们在征寻乡间住处时,从非洲传来了我哥哥蒙蒂的坏消息。自从战前他打算在维多利亚湖上经营货船运输业后,他就没在我们生活中占多少位置。我姐姐相信蒙蒂会干出个样子的。他擅于摆弄船。于是她给了他回英国的路费。 他们计划在埃塞克斯造条小船。那时这门行当方兴未艾。然而这个计划的不足之处是蒙蒂当船长,谁都对船能否如期下水或航行是否安全没把握。 蒙蒂对由他命名的“巴坦加”号很有感情。他希望装磺得漂亮一些。他订购了乌木和象牙家具,给自己的船长室镶了松木墙壁,特意订做了印有巴坦加字样的褐色耐火瓷器。 这一切都延宕了起程日期。 后来,战争爆发了。巴坦加号无去非洲的货物可运,反而被政府低价征购。蒙蒂再次从戎——编入皇家的非洲兵队。 一位医生写来一封信说蒙蒂在战斗中手臂负伤。住院治疗期间,伤口感染——是战地包扎的粗枝大叶所致。感染久治不愈,甚至退役后还一再复发。他以打猎维持生活,可是他到底在生命垂危时被人送进了一家法国修女医院。 最初他没打算告诉亲属,可他几乎是在等死——最长能活六个月——深切希望能叶落归根。英国的气候也有可能延续他的生命。 他从蒙巴萨岛经海路回国的安排很快办妥,我母亲在阿什菲尔德着手准备。她想象着亲密的母子关系,而我则深信这毫不现实。母亲和蒙蒂历来时有龃龉。他们在很多方面太相像了。俩人个性都极强。而蒙蒂又是一个很难与之相处的人。 “现在情形不同了,”母亲说,“别忘了这可怜的孩子病得多重。” 母亲费了点周折说服了两位老女佣同意蒙蒂的两个非洲仆人住下来。 “我不同意,夫人——我实在不同意我们的住所来个黑人。我们姐妹俩不习惯。” 母亲闻声而动。她不是个轻易服输的女人。她劝她们留下来。她使出的最后一招是她们有可能让这两个非洲人放弃伊斯兰教,皈依基督教。他俩都是虔诚的教徒。 “我俩给他们吟读《圣经》。”他俩目光熠熠地说。 母亲同时腾出三间设备齐全的房子和一间新浴室。 阿尔奇体贴地表示船到蒂尔伯里港时,他去接蒙蒂。他在贝斯渥特也租了套房子以便蒙蒂和佣人有个落脚之地。 阿尔奇去蒂尔伯里港时,我叮嘱他说:“别理他去里茨饭店的主意。” “你说什么?” “我说别理睬他去里茨饭店的主意——我负责安顿好房子,让女主人做好准备,把用的东西备足。” 一晃过了一天。六点半时,阿尔奇才回家,看来他累得精疲力荆“很顺利,把他安排奸了。下船时费了点事。他还没动手收拾行李——嘴里叨唠着时间充裕得很,着什么急?其他旅客都下船了,他还不慌不忙,好像无所谓的样子。那个叫舍巴尼的还满机灵,帮了大忙。最后亏了他才把事办成。” 他停了停,咳嗽一声说: “事实上我没带他去波威尔广场,看来他打定主意住杰明大街的旅馆。他说这样可以少添麻烦。” 蒙蒂经人推荐去看了一位热带病专家。这位专家详细地嘱咐了我母亲怎么办。部分康复的机会来了:宜人的气候,连续不断的热水浴,静谧的生活。令人棘手的问题是由于过去认为他活不了几天,给他连续服用了大量的镇痛药,以至于他这时已成瘾了。 在伦敦的治疗结束以后,蒙蒂和舍巴尼搬到阿什菲尔德——母亲想方设法让儿子最后过段安宁的日子。 一年后,蒙蒂的身体有所好转,结果他更不服管了。他烦躁不安,拿支左轮枪朝窗外射击来解闷。来探望母亲的人和生意人都抱怨不已。蒙蒂则顽冥不改。“有些无聊的老处女扭着屁股在路上晃来晃去,难以容忍——朝她们左右打一两枪,她们就‘哎呀’一声,忙不迭地逃了。” 有人告了状,警察找了我们。蒙蒂给他们看了他的持枪执照、讲了他曾在肯尼亚当猎手,现在仍想保持准确的枪法。有的笨女人以为他在朝她射击,实际情况是他瞧见一只兔子。不愧是蒙蒂,他没受什么追究。誓察认为他的解释合乎情理。 我给蒙蒂在达特木尔租了问石头平房。我们没料到会找到一位照顾他的合适的女管家。她六十五了——一见面觉得很不合适。她那染过的黄发显得油亮、卷曲,抹了重重的脂粉,身着黑丝外套。她是个寡妇,做医生的丈夫生前有吗啡瘾。她在法国住了大半生,养了十三个孩子。 母亲恢复了元气。麦琪不那么愁眉苦脸了。蒙蒂乐于家里人来看他,举止总是很得体,为泰勒太太做的饭菜得意。 我和麦琪为达特木尔的平房而花的八百英镑很值得。 第七章 失去意义的领地 2 我和阿尔奇在乡下看中了一所房子,那是一所称为斯科茨伍德的维多利亚式的房屋。这所房子分成四套住宅,其中一层的两套已住进了人,而楼上有两套正在装修,我们去看了看。每套房子在一层有三间、二层有两间,配有厨房和浴室。我们订下便宜的那套房子.年租金一百二十英镑。我们订了租约,准备搬进去。 《褐衣男子》的确很受欢迎。博得利出版社敦促我签订一项新合同,我拒绝了。我给他们又送去了一本根据多年以前写的一部中篇小说改写的书。我对它存有偏爱:这本书涉及了许多不可思议的事。我加了细节,增添了几个人物,便送到出版社。他们不准备出版。我料到他们会这样。合同中没有一条规定我的书必须是侦探小说或惊险小说。它仅仅提到“下一部小说”。这部书完全称得上小说了,出版与否全在他们。他们拒绝出版,这样我再给他们写一部书就行了。此后,我就自由了。 我写的另一部书完全是本轻松读物,风格类似于《暗藏杀机》。写作充满乐趣,进度很快。写作本身体现了我当时谙事如意而轻松的心情。森尼代尔的生活,随着罗莎琳德日渐出息带来的喜悦而愈来愈充满妙趣。我自己有时都觉得急不可耐;我渴望看到一年后罗莎琳德会长成什么模样;年复一年地如此。世界上没有比亲生的孩子表现出一种不可思议的陌生感而更令人开心的了。你让她降临于世,照料她一段时间,随后她离你而去,独自绽出自由生命的绚丽花朵。你眼睁睁地望着她自由自在地生活。这就像一株奇花异卉,你带回家栽到家里,等不及要看它长成什么样子。 罗莎琳德在森尼代尔生活得很幸福。她兴高采烈地骑着那辆精巧的自行车,满院子兜风,时而摔倒可从不在乎。 赛特和我都曾告诉她别出大门。但我想谁也没明确规定不允许。一天清晨,我们都在房间里忙碌着,她终究还是出了大门。她急速地滑下坡冲向公路,很幸运,她没到那就摔倒了。那一跤把她两颗门牙跌凹进去了,而且还可能影响别的牙齿。我带她去看牙科医生,罗莎琳德对此虽无怨言,却坐在治疗椅上,双唇紧闭盖住牙齿,谁说也不张口。我、赛特和牙科医生费尽口舌,她仍一言不发绷紧双唇。我只好带她回去。我气坏了。罗莎琳德默默地任我责骂。两天后,经我和赛特一再劝说,她同意去看牙科医生。医生拔掉了松动的牙齿,说可以镶一副假牙,但他认为也许用不着。 我们都因到斯科茨伍德居住而欣喜若狂;重返乡村令人激动不已。阿尔奇满心欢喜,因为他与森尼代尔只有几步之遥;赛特由于不必再走长路去公园而高兴;而罗莎琳德则为能在院子里骑白行车而开心。这样大家都很快慰。虽然这里许多事情尚未准备好,四壁空空,可仍然乐融融的。 《新闻晚报》开始连载《女冒险家安娜》,我也买了莫里斯·柯雷牌轿车,这是辆质量很好的车:比当今轿车更耐用,做工更精致。 阿尔奇虽然在实际生活中常给我帮助,但对写作却插不上手。时而,我想给他讲讲一篇小说的构思或一部新书的情节。我结结巴巴地念叨着,甚至自己听起来都枯燥乏味,缺乏生动的描述。阿尔奇以他关注他人时表现出的和蔼态度倾听着。讲完后,我忐忑不安地问道:“你觉得怎样?还行吗?”“嗯,我觉得大体还行。”阿尔奇说,态度完全不如开始。 “听起来故事性不强,是不是?或许是不曲折?”“那么你觉得不行吗?”“我觉得你可以充实一下。” 于是,这个情节便被弃置不用了。而常常是过五六年后,我笔下又出现这个情节,抑或是情节本身具有生命力?这一次,它不顾含苞时遭到的冷眼,傲然地显示出自己的魅力,成为我得意之作中的点缀之笔。问题的关键在于作者要想在讲述中使构思外现的确难乎其难。你可以诉诸于纸和笔,或者坐在打字机前,这时会文思如泉涌,但很难以口代笔表述头脑中的构思,至少我做不到。我慢慢学会了在一本书写成之前只字不提它。成书之后的批评颇有好处。你可以争辩,也可以放弃自己的观点。但你至少了解读者的印象如何。讲述自己创作的构思听来乏味,这种即席讲述也同你当时的看法难以合拍。 我永远不会同意那些数以百计的来信中要我阅读某人手稿的请求。首先,你一旦同意这样做,你就会埋在手稿里而无所成就。然而我认为关键是不必对作者说三道四。你的评论无非是你本人会如何如何写,但你的作法不一定适用于其他作者。大家都有表达自己的独特方式。 另外,我担心这会使那些经不住泼冷水的作者一撅不振。一位热心的朋友曾把我早期的——篇小说请一位著名女作家指教。她遗憾而颇含贬意地谈了她的看法,并说作者永远不会成大器。她的真正含义是小说作者尚不成熟,还不足以写出达到出版水平的作品来,尽管作为一个作家而不是评论家,她本人没想到这一点。—位评论家或编辑的目光会更敏锐,因为他们的职业就是发现未雕的璞玉。因此,我不好妄加评论,这样易伤害作者。 作为批评,我惟一想说的是未来的作家没有考虑作品的销路如何。写本三万字的小说毫无益处,这种长度的书目前不易出版。“噢,”作者会说,“可这本书需要这么长啊。”假如你是个文曲星,这样做或许没错,但更可能你是文字匠,你获得自觉能够驾驭而且颇有兴趣的素材以后,你会想卖个好价钱。一旦如此,你必须赋予其读者需要的形式与内涵。你是个木匠的话,做一把五英尺高的椅子就毫无用处。 谁也不会坐这种椅子。凭你说这样的椅子外形美观也无济于事。你要写本书,得研究写书的一定之规,然后按规矩去写,如果你想为某杂志写一篇短篇小说,它的长短、小说的形式都得合于该杂志刊行的要求。倘若你写的不供发表,那就是另外一回事,长短随你而定,形式也随心所欲;可是这样你只能满足试笔之乐而己。动笔之初便认为某某是文曲星没什么好处,有这样的人,但屈指可数。不,仅仅是个匠人而已,一个从事诚朴无欺行当的文字匠。你得学会各类技巧.随后你就能在这个行当中运用创造性的想象;可你必须依照一定的体裁。 直到这时我才想到我也许能做个专业作家。可我还没打定主意。我仍然认为写作不过是在沙发垫上绣花的自然延续。 从伦敦来乡村之前,我曾学过雕塑。我是这门艺术的狂热祟拜者,远超过绘画。我向往成为一名雕塑家。这个希望很早就破灭了:我发现由于缺乏视觉上对艺术的鉴赏,雕塑非我能力所及。 为虚荣所驱,我曾把我的几首诗诺了曲。回过头再看看我谱写的华尔兹舞曲,觉得没有比这更平庸的了。但愿我学过和声学并粗知作曲法。可是看起来写作才最终是适合我的职业和表达自我的方式。 我写了一个主要描写昆虫,内容忧郁的剧本。我接触的出版商都不容分说地拒绝接受它。奇怪的是当今这类剧本对出版商倒富于吸引力。 我还写了一部关于埃赫那吞1的历史剧。我特别偏爱它。约翰·吉尔古德诚挚地给我写了封信。他说剧本不乏有趣之笔,但出版则得不偿失,而且它还缺乏幽默感。我没把幽默感与埃赫那吞联系起来,然而我错了。埃及同样富于幽默,生活不论时间地点也是如此,悲剧亦含幽默的因素。 -------- 1埃及国王.以其宗教改革著称(公元前1379—1362在位)。———译注。 第七章 失去意义的领地 3 我们从周游世界回来后,尝尽了艰辛,令人欣慰的是终于迎来了这种平静的日子。也许这时我本应心有所虑,太顺利了。阿尔奇有称心的工作,老板是他的朋友;与同事关系融洽;他一直翘企加入一流的高尔夫球俱乐部,如今也实现了。每逢周末都玩个痛快。我的写作也进展顺利,并且开始考虑或许应继续写作来赚取稿费了。 我是否认识到在生活的静谧中可能蕴蓄着某种隐患?没有。但是的确少了点什么,虽然我没有深入琢磨。我怀念我和阿尔奇以前相依相伴的日子。我怀念那些一同乘汽车、火车寻幽揽胜的周末。 这时的周末是我最单调沉闷的时间。我时常想邀请朋友来乡下共度周末,以便和伦敦的朋友叙叙旧。阿尔奇很不以为然,他说那样会糟塌了他的星期天。家里来了客人,他就得在家多呆些时间,有可能误了他第二场球赛。我对他说要打打网球,不要总是高尔夫球,我俩在伦敦公共球场打网球结识了些朋友。他一副厌恶的神情,说打网球会降低打高尔夫球的眼力。他像怀着宗教热忱一样打高尔夫球。 “听我说,你随便邀请你的哪个朋友来,但是别请夫妇俩一起来,要是那样,我得花点时间应酬。” 这事不大好办,因为大部分朋友都结了婚,邀请妻子而不请丈夫总不大合适。在森尼代尔我也交了些朋友,可森尼代尔的社交界主要由两种人组成:一种是中年人,热衷于园林,除此没别的话题;另一种是性情豪爽、爱好运动的富裕人家,他们举行鸡尾酒会,开怀豪饮,我不是这种类型的人,阿尔奇也不是。 有一对夫妇可以而且确实和我们共度了周末,那是楠·华兹和她的第二个丈夫乔治·贡。乔治和阿尔奇打高尔夫球,楠和我闲聊,边谈边在女子球场随便打打高尔夫球。 然后我们去俱乐部会同他们喝点饮料。至少楠和我会一饮而尽;半品脱用牛奶稀释的纯乳酪——就像从前在艾本尼农场那样。 赛特的辞别使我们很难受。她一直尽心尽职,却总想着到国外找个工作。她很想以家庭教师的身份周游世界,见见世面。我赞同她的观点,恋恋不舍地同意她去比利时。 这回我打算雇一个身兼秘书和保姆二任的人。我整理了许多封回复我征聘启事的信件,在适当的时候,我到了伦敦兰开斯特城门附近的一家小小的私人旅店去见夏洛蒂·费舍小姐。我一见费舍小姐就喜欢上了她。她高高的个子,棕色的头发,估摸二十三岁左右;曾照顾过小孩,看上去精明强干,得体的举止中一双秀目闪着光彩。她会速记和打字,喜欢在照顾小孩之余干点秘书工作。 这样,夏洛蒂·费舍来给我当秘书,她姐姐玛利·费舍需要时也来帮帮忙,她俩和我做了多年的朋友,给我当秘书、保姆和佣人等等。夏洛蒂至今和我仍是好朋友。 夏洛蒂,罗莎琳德一个月后叫她卡洛,她的到来像是出现了奇迹。她一踏进斯科茨伍德的大门,罗莎琳德就不可思议地又变成赛特时的乖孩子。简直像洒了圣水!鞋子穿在脚上再不用来砸人了,回答问题有礼貌,她和卡洛一起看来心情很畅快。 生活又恢复了平静。罗莎琳德一上学,我就着手准备口授一篇小说。对此,我忐忑不安地一再推迟。我俩终于开始了工作:我和夏洛蒂面对面坐下,她手拿铅笔和速记本。我悒悒地望着壁炉,尝试性地咕噜了几句,听起来很不顺耳。 我时断时续地说着,每句话都不自然。这样持续了一小时。 后来,卡洛告诉我她自己开始创作时也发忧。虽然她学过速记课程,但没实际用过,她曾利用记录布道词来熟悉她的速记。 创作经过这几乎夭折的开端,才有了进步。但采用普通写法或打字进行创作,我觉得更得心应手。听着自己的声音多么令人不自然,多么无法倾吐心声,真是荒唐。五六年后,我的右腕骨折无法继续用力时,我开始用口述录音讯。才渐渐习惯了自己的声音。然而使用录音机的不利之处是使你说话罗唆。 毫无疑问,打字或文字方面的努力的确使我紧扣主题。 用词简洁在侦探小说中至关重要。谁也不想听同一个细节颠来倒去。可是面对录音机,稍稍变换词语,重复同一情节倒很诱人。当然,事后可删改,可那样会影响情绪,而且会销蚀本应获得的如涌的文思。重要的是利用人天生的惰性以及除非言不及义而不多写一个字的天性。 不容否认,什么事都有一定的限度。我自己认为一篇侦探小说的合适长度为五万字左右。我知道出版商认为这太短了。读者花钱买本仅仅五万字的小说也许觉得上当了,因此六七万字也无妨。如果你的书超过这个字数,你会发现字数少一些,书会更精彩。惊险小说的合适篇幅在两万字左右。不幸的是,这种篇幅的小说越来越没市场,作者的稿酬也不那么优厚。作者因此感到不如将其扩充为一部够篇幅的小说更好。短篇小说创作技巧用于惊险小说或许行,可对侦探小说则不适用。 这时,休斯·梅西给我商定了新的出版商威廉·科林斯。我给他们写的第一本书《罗杰·艾克罗伊德谋杀案》无疑是我当时最成功的一部书。事实上,我至今仍记得这本书。我从中掌握了一个公式,这要归功于我姐夫詹姆斯。他多年前曾在看完一本侦探小说后,有些不耐烦地对我说:“现在侦探小说几乎人人最后都成了罪犯,甚至连侦探也是。我想看的是像华生那样的人物最终也被证明是罪犯。” 这个想法很新颖,我长时间琢磨着。随后,事有凑巧,路易·蒙巴顿勋爵也把几乎同样的想法告诉我,他在给我的信中建议:让主人公以第一人称讲述故事,而最终他们被证明是谋杀者。 这是个好主意,我思付良久。这样写自然有许多困难。 一想到黑斯廷斯是个谋杀犯,况且要描述得天衣无缝是何等困难,我就犹豫不决。当然,许多人都说《罗杰·艾克罗伊德谋杀案》是胡编乱造;可仔细读过全书就不这么看了。那种情节需要有时间跳跃和模棱两可地一笔带过;而舍巴德医生自己如实地写下了部分事实真相,并以此为乐。 这段时间,除了《罗杰·艾克罗伊德谋杀案》带来的烦恼之外,日子过得有条不紊。罗莎琳德上了学,成天兴高采烈的。我们有了漂亮的房子和花园,还有那辆大鼻子莫里斯牌小汽车;费舍是个好帮手,日子过得和和睦睦。阿尔奇昼夜迷着高尔夫球;他的胃口不错,神经性消化不良也好多了。真可谓事遂人愿。 经过经济拮据的日子,不再为钱发愁是再惬意不过了,我们可能都有些昏昏然了,竟想买那些从不敢问津的东西。 一天,阿尔奇突然告诉我要买一辆真正的跑车,这叫我大吃一惊。 “但我们已经有了一辆汽车了。”我惶惶地说。 “噢,可我指的是一辆不寻常的。” “我们可以再生个孩子。”我提醒他。我已经满怀兴奋的心情琢磨了许久。 阿尔奇断然反对。“除了罗莎琳德我谁也不要。罗莎琳德是个绝对令人称心的孩子,这就够了。” 现在他说:“要是有个儿子,就会搞得一团糟。况且,来日方长。” 我同意来日方长的观点。勉强同意买一辆迪拉契牌的二手车。其实他早已看好并进行了讨价还价。这辆车使我俩很开心。 “森尼代尔是个安居的奸地方,”阿尔奇说,“我想不妨买幢自己的房子。” 这主意实在激动人心。虽然在斯科茨伍德住得还算舒服。可毕竟有种种不便。电线常出毛病;广告上说的随时供应热水只是说说罢了;维修更是难得有一次。自己弄一套住处的主意很对我心思。 一两年后,我们已看过许多处房子——我总是把看房子当作消遣——终于初步选定了两处。一处要走段长路,房子不太大,有个招人喜欢的花园。另一处在车站附近;像是一套某百万富翁的邸宅搬到了乡下,不惜金钱地装饰了一番。房内有镶木墙壁,几处浴室,卧室内有盟洗等设备。这处房子近几年几经倒手,据说是处凶宅,在这住过的人到头来总是交不上好运。头一个房主丢了钱财,第二个死了老婆。第三个的结局不知如何,只知道分后了,大概是分道扬镳了。不管怎样,这处房子一直低价待售。它的花园景色恰人,庭园呈窄条形,草坪前烷翅着一条长满水草的小溪,再往前走是一大片长满各种杜鹃花的园子,那儿有一整块菜地,再往前是一片蔬菜的荆豆丛。至于买得起买不起是另一回事。虽然我俩收入还算丰厚。我的或许不大稳定,阿尔奇的则没问题,但糟糕的是我俩没有现款。我们以抵押方式买下了房子,挑了个日子就搬了进去。 我们又添置了窗帘和地毯,过上了一种无疑是我俩财力所不及的生活,尽管账面上仍收支平衡。家里有两辆汽车:迪拉契和大鼻子莫里斯,又雇了几个佣人:一对夫妇和一个女佣。 按阿尔奇的主意,我们把新居叫做斯泰尔斯,因为我第一笔稿费收入是来自《斯泰尔斯的神秘案件》。墙上悬挂着这本书的封面图案——这是博得利出版社赠送给我的。 但是,斯泰尔斯是块不祥之地。 第七章 失去意义的领地 4 第二年的生活不堪回首。生活中常有这样的事:一错百错。 我从科西嘉度了几天假回到家一个月的样子,我母亲就得了严重的气管炎。当时她在阿什菲尔德。我去看望她,随后宠基代替了我。不久,她打电报告诉我她把母亲接到艾本尼去了,在那她能更好地照料母亲。母亲病情似有好转,但再没好利落过。她被困在床榻上。我估计她的肺感染了,那时她已七十三岁了。没想到病情急转直下,宠基大概也没料到这一点。过了——两个星期,来电报催我去。阿尔奇此时正在西班牙谈生意。 在去曼彻斯特的火车上,我蓦地意识到母亲去世了。我浑身发冷,仿佛从头到脚寒冰浸骨,默念着:“母亲去世了。” 事情果然如此。我俯身端详着仰卧的母亲,心里想:她已经走了,留下的只是具躯壳罢了,真是这样啊:母亲那急躁、热情而易冲动的个性全不复存在了。几年来她曾几次对我说:“有时,人多想冲出躯体的束缚,它是那么衰老,无能,不中用。人渴望挣脱这一桎梏。”此时,我想她如愿以偿了。 她终于挣脱了人生的侄梏,而留给我们的只有哀痛。 阿尔奇没能参加葬礼,他当时还在西班牙。我回到斯泰尔斯一星期后他才回来。我了解他,他容不得并死或其他麻烦事。人们对这些事耳闻目睹,但却不充分注意,不完全了解,直到不测事件突然发生。我记得他走出房间,十分尴尬,只好装出一副高兴的神气。像是说:“喂,又见面了,我们得振作起来呀!”失去世界上三个亲人中的一个后,看到这种态度真令人难以容忍。 他说:“我有个好主意。下星期我还得去西班牙。我带你去那儿怎么样?咱俩可以玩个痛快,你也可以换换环境。” 我并不想换换环境。我宁愿沉浸在悲痛之中并学会适应它。我感谢他的好意,告诉他我情愿呆在家。如今我认识到这样做错了。我们曾幸福地生活在一起,相互信任,谁也不曾有过离异之念。但是,他讨厌家中忧郁的气氛,这使别人有了可乘之机。 亲爱的卡洛走了,这是命运的又一次打击。她父亲和继母住在非洲,她突然得到来自肯尼亚的消息:她父亲病重,医生说是患了癌症。他自己还蒙在鼓里,卡洛的继母一清二楚,他顶多还能活六个月。卡洛得去爱丁堡接她父亲,陪他度过最后的日子。我和她挥泪而别。她不愿在一切都杂乱无章和难过的时候离开我,可她身不由己。不管怎样,过六个星期,就可以了结这一切。到那时就可以开始新生活了。 我忙得头昏脑胀,很想早早了事。所有箱子柜子都得详细查看,不能随手扔东西。在姨婆的遗物中,常有意想不到的发现。一捆旧书信刚想扔掉,却又在一个皱巴巴的旧信封里发现了一叠五英镑的钞票:我建议阿尔奇周末偶尔来这儿一次,这样情况就会完全两样。他回信说傻瓜才会这么做。车费毕竟很贵,而且由于他星期六才走得开,星期日就得赶回去,这样做也不值得。我猜想他可能是舍不得星期日的高尔夫球赛。 我忽然感到一种可怕的孤独感向我袭来。我当时并没意识到一生中我第一次病了。我身体一直很健壮,不懂得不幸、忧虑和劳累会损害健康。一天我签支票时,突然忘了自己的姓名。我沮丧极了。当时的心情就像爱丽丝漫游奇境时手触树干时那样。 一两天后,我又有所预感。去发动汽车,可一次次发动引擎,就是没动静。最后,我的泪水夺眶而出,回到房间后,坐在沙发上抽泣。这事使我很担心,仅仅因为汽车发动不起来就哭,我一定精神错乱了。 许多年后,一个身遭不幸的人对我说:“你看,我都不知道自己怎么了。我无缘无故地落泪。那天送洗的衣服没送来我哭了,第二天汽车发动不起来我……”这时,往事触动了我,我说:“你最好当心;这可能是精神崩溃的前兆。你得去看看医生。” 当时我不懂这些。我以为是劳累过度。母亲去世的悲痛仍埋在心底,虽然累得精疲力尽,可脑子总摆脱不了这事。要是阿尔奇或是宠基或是什么人此时能来陪陪我该多好呵! 第七章 失去意义的领地 5 我何以能从眼前 驱走往事的记忆? ——济慈诗 难道人们应该忘掉往事吗?假如人们愿意回首一生的经历,难道有权忽视那些不堪回首的记忆吗?那岂不成了胆小鬼了吗?我觉得,人们尽可以简单地回顾一下说:“是的,这是我生活的一部分;但已成往事。这是我生活画面中的一笔,正因如此,我必须正视它。然而没有必要反复地琢磨它。” 宠基到阿什菲尔德后,我的心情才愉快了。随后阿尔奇到了。 描述当时的心境并非易事,我记起一个验梦:我和最亲密的朋友面对面地坐在桌前,突然发现坐在那一边的人完全是个陌生人,使人感到恐惧。这个噩梦大概极恰当地反映了阿尔奇到来时的情形。 他照例寒喧一番,可他全然不像从前的阿尔奇。我想不出他出了什么事。宠基注意到了,她说:“阿尔奇看上去变了,是病了还是有什么事?”阿尔奇却说他身体很好,可他很少讲话,一个人来来去去。我问起去阿拉西奥的车票的事,他说:“嗯,这个,呢,都办妥了。过几天告诉你。” 他很让人费解。我绞尽脑汁想会发生什么事。我蓦地担心会不会是他的公司出了什么事。阿尔奇不可能贪污公款啊?不会,我不相信。也许是他滥用权力做了一笔交易?难道他欠了谁的债?有什么对我难于启齿的事吗?我终于不得不问他。 “阿尔奇,出了什么事?” “噢,没什么。” “肯定发生了什么事。” “嗯,我想告诉你一件事。咱们——我——没买去阿拉西奥的车票。我不想去国外了。” “咱们不出国了?” “对,我说了,不想出国了。” “噢,是想在这呆一段吗?和罗莎琳德一起玩,是不是?我想这样也不错。” “你没弄明白。”他烦躁地说。 大约又过了一天,他才直截了当地告诉了我。 “很对不起你,”他说,“发生了这样一件事。你认识给贝尔彻当秘书的那位肤色黝黑的姑娘吧?一年前我们曾请她和贝尔彻到家里做客,在伦敦又见过她一两次。” 我记不得她的姓名,可我知道他指的是谁。“是的,认识。”我说。 “嗯,我一个人在伦敦时又时常见到她。我们多次一起外出。” “嗯,”我说,“这有什么不可以?” “唉,你还是没听懂,”他不耐烦地说,“我爱上了她,我希望你同意离婚,尽快地办手续。” 听到这些话,我料到生活的一部分:幸福、成功和充满自信的生活,完结了。可怎么会来得这么快,令人难以置信。 我想这事会烟消云散的。在我俩的生活中,从没有过这样的疑虑。我俩婚后生活幸福、和谐。他决不是那种拈花惹草的人。这或许是他近几个月眷恋令人快活的伴侣而引起的。 他说:“很久以前我曾告诉过你,我讨厌生病或郁郁不乐,这把我的事全坏了。” 我本应了解这一点。假如我更聪明一点,假如我更了解我丈夫,不厌其烦地深入了解他而不是满足于把他理想化,把他多少地想象得完美无缺,那样也许会避免这一切。假如再给我一次机会,所发生的事能够避免吗?假如我不撇下他,独自一人去阿什菲尔德呢?他或许不会爱上这个姑娘,可还会有其他什么女人。因为肯定我在某方面满足不了阿尔奇的要求,这一点连他自己可能都不清楚。或者仅仅是因为这个姑娘的缘故?难道是命里注定要他一见钟情吗?我们最初几次见到她时,阿尔奇肯定没有被她迷上。他甚至反对我邀请她来家里小住的建议,说会妨碍他打高尔夫球。他对这姑娘突如其来的爱情,就像当年对我的一样。看来这或许是命该如此。” 亲朋好友此时也爱莫能助。他们认为:“不可思议。你们生活得一直很幸福。他会回心转意的。重归于好的事例屡见不鲜。” 我也这样以为,我想他会回头的。可是,他没有。他离开了森尼代尔。卡洛这时又回来了,英国专家诊断说她父亲患的不是癌症,有她在身边,我感到莫大的慰藉。她比我看得清楚。她说阿尔奇不会回头的。当他终于收拾行李离去后,我心中竞有解脱的感觉,他终于打定了主意。 然而,两星期后他又回来了。他说他大概做了件错事。 我说,想想罗莎琳德,这样做的确不明智。他毕竟钟爱她。他承认是这样。 “她也很爱你,爱你胜于爱我。唔,她生病时会想我,可你是她爱戴和依赖的父亲;你和她有同样的幽默感,是她的更好的伙伴,比我强。你应该想法战胜自己。我知道这种事时有发生。” 但是,他回来是个错误。因为这使他深切地感到他的感情是多么炽烈;他一再对我说:“我忍受不了这种割爱,我忍受不了这种没有幸福的生活。并非人人都能享有幸福,总得有人付出幸福。” 我努力克制着说:“但为什么要我付出而不是你?”这些都无济于事。 我所百思不得其解的是这段时间他—直对我爱理不理,几乎从不主动接近我或有问才有答。后来我目睹了其他的夫妻,阅历也深了,才恍然省悟。他闷闷不乐是因他在内心深处爱着我,不愿伤害我,因此,他只得自欺欺人地想:这不是伤害我,这最终是对我好。我应该生活得幸福,应该去旅行,不管怎样,我还可以从事写作来安慰自己。由于他良心折磨着他,他只好故意待我无情无义。过去我母亲总说他是一个冷酷的人,而我清楚地看到的却一直是他那些善良的举动,淳厚的性格。蒙蒂自肯尼亚回来后他是那么乐于助人,平时,他总是为别人分忧解难。但是现在阿尔奇太绝情了,一味地为自己的幸福而抗争。我过去曾佩服他的冷酷无情。而现在我领教了它的厉害。 就这样.继疾病之后,接踵而来的是悲痛、绝望和破碎的心。我苦熬了一年,盼望他能回心转意。可他没有。 我的第一次婚姻生活就这样结束了。 第七章 失去意义的领地 6 第二年二月,卡洛、罗莎琳德和我去加那利群岛。我很难从这件事中摆脱出来,但我知道重振精神的惟一希望是把那些生活中的不幸置于脑后。经历了这一切之后,英国不再能给我以平静。罗莎琳德是我生活中的希望,有她和朋友卡洛陪伴,心灵可以复苏,从而面对未来。但是英国的生活实在难以忍受。 大概从那时起,我开始厌恶新闻界,讨厌记者和人多,毫无疑问这样欠公平,但是在那种情况之下是很自然的。我感到就像只被追捕的狐狸,巢穴被掘,猎犬狺狺地四处追赶我。我一直忌讳隐私为人所知,现在尤为如此,以至于有时我觉得简直无地自容了。 阿尔奇在斯泰尔斯又住了些日子,但他正设法卖掉它,当然也征得了我的同意,因它一半归我所有。这时我手头拮据,特别需要钱。 自母亲去世后,我就无法创作了。两手空空,手头仅有的一点现款也都贴了进去。我没有任何收入,除非我去挣钱或动用积蓄。至关重要的是应该尽快再写一本书。 我的姻兄,阿尔奇的兄弟坎贝尔·克里斯蒂一直是我的好朋友,他和蔼可亲,此时给了我帮助。他建议把在《随笔》发表的十二篇短篇小说编辑成书出版。这不失为一种权宜之计。他助了我一管之力。我还干不了这种工作。最后这本书终于出版了,并相当受欢迎。这时我打定主意,只要换个环境,静下心来,我或许可以在卡洛的帮助下再写一本书。 有一个完全站在我一边并鼓励我所做的一切,这就是我的姐夫詹姆斯。 “你干得不错,阿加莎,”他用那平静的声调说,“你很明智,我如果处在你的位置也会这样做的。你一定要从这事中解脱出来。阿尔奇也许会回心转意,但愿如此,可我并不这样看。他不是那种人。他一打定主意就不会更改了,所以我不抱什么希望。” 我也不抱这种奢望,但我想,替罗莎琳德着想的话,至少等待他一年,以便使他认清楚自己的所做所为。 当然我也像同时代的任何人一样,本来就害怕离婚,我现在仍然如此。时至今日,我仍有种负疚感,因为我答应了他固执的要求,同意了和他离婚。每当我望着女儿时,心中仍感到当时应该坚持住,也许应该拒绝他的要求。 我又重返英国,变得铁石心肠,对世界抱着怀疑的态度,但是更善于泰然处之。我和罗莎琳德及卡洛在切尔西租了一套公寓,罗莎琳德进了喀里多尼亚寄宿学校。这事办得很成功。那儿的教学极为出色,孩子们对所学的东西很有兴趣。学校要求很严,可罗莎琳德正是个喜欢严格要求的孩子。放假时她兴致勃勃地说:“谁也不会有片刻的空闲时间。” 有时她给我的回答听起来令人莫名奇妙:“罗莎琳德,你们早晨什么时候起床?”“我不清楚,听钟声。” “你不想知道敲钟的时间吗?” “有什么必要?”罗莎琳德说,“起床就是了。大约半小时后吃早饭。” 在加那利群岛,我写出《蓝色特快上的秘密》一书的精彩篇章,这不是件易事。而且加之罗莎琳德的打搅,就更不是一件易事。罗莎琳德可不像她的母亲,是个缺乏想象情趣的孩子;她眼中的世界总是实实在在的。给她辆自行车,她会骑上半小时。下雨天给她道智力测验题,她会反复地琢磨。但是,在奥拉塔瓦的旅馆花园中,罗莎琳德没什么好玩的,只好在花圃前散步,偶尔滚滚铁环,铁环对罗莎琳德毫无意义,不像当年对她母亲那样有吸引力。在她看来铁环不过是个铁环罢了。 “听我说,罗莎琳德,”我说,“别打搅我们。我要工作了.得再写一本书。卡洛和我要忙上半小时。” “嗯,好吧。”罗莎琳德闷闷不乐地转身走了。我望着卡洛,她手执铅笔端坐着,我想啊,想啊,绞尽脑汁地构思。终于,我结结巴巴地开始口述。过了几分钟,我注意到罗莎琳德刚好走过小径,站在那儿望着我们。 “怎么回事.罗莎琳德?”我问道,“你要干什么?”“到了半小时了吗?”她说。 “还没有。才刚刚过了九分钟,去玩吧。” “嗯,好吧!”她离开了。 我又重新开始口述。 一会,罗莎琳德又回到那儿。 “时间到了我叫你,现在还没到。” “嗯,我能呆在这儿吗?我就站在这儿。不打搅你们。” “就站在那儿吧,”我不高兴地说。又开始口述。 但是、罗莎琳德的眼睛盯着我,像是美杜莎1的目光。 -------- 1希腊神话中蛇发女怪.触其目光的人即化为石头。一一译注。 我比以往愈加感到所讲述的一切都荒唐无比。我时而结巴,时而支吾,时而犹豫,时而重复。的确,那本倒霉的书是怎么写成的,连我自己也不清楚。 开始,我硬着头皮写作,不想干。我构思了情节,司空见惯的情节,还有的是从我的其他小说里改编的。我知道结局如何,但又难以使构思栩栩如生地展现在眼前,人物也活不起来。此时写书完全是受挣钱的愿望和需要所驱使。 从这时起,我从一个业余作家变成了一个职业作家。我背上了职业作家的重负,不想写也得写,不喜欢的也得写,写作效果也不理想。我一直讨厌《蓝色特快上的秘密》,但还是写完了,交给了出版商。这本书和上本书一样卖了好价钱。我对此也心满意足了,尽管不能说为之骄撤。 加那利岛的拉斯帕尔马斯旅馆至今仍是我冬季度假的理想处。那时,那里静谧安宁,很少有人光顾,只有那些去住一两个月的人。那儿有两处美丽的海滩。气温也很宜人;平均温度70’(华氏,译者注)。在我的印象中,夏天才有这样的温度。白天大部分时间吹着和煦的微风;入夜,天气仍暖融融的。晚饭后还可到露天小坐片刻。 就在这一个个夜晚,我和卡洛结交了两位亲密的朋友,卢卡斯医生和他的姐姐米克夫人。 卢卡斯在家里是位有权威的父亲。我和卡洛不久也称他为父亲。刚到那时,我喉咙严重溃疡,他来看了看说:”你一定有什么不如意的事,怎么回事?丈夫出了什么事?”我向他讲述了事情的来龙去脉。他宽慰并鼓励我说:“你需要他,他就会回来,要留给他充分的时间。他回来后,不要责怪他。 无论怎样,要面对现实,继续生活。你已经获得了力量和勇气。你将会创造一个美好的生活。” 可敬的父亲。我该深深地感谢他。他对所有人的伤痛、挫折都抱以同情。过了五六年,他去世了,我感到失去了一位知心朋友。 第七章 失去意义的领地 7 从那以后,我多少有了生活的打算,但我得做出最后的抉择。 按约定,我和阿尔奇见了面。他萎靡不振,一脸病容。我们东拉西扯,谈着熟人的情况。接着我问他目前心情如何;是否打定主意不再回到我和罗莎琳德的身边。我又谈到他清楚罗莎琳德是多么爱他,他不在身边时她是多么惶惶不安。 一次,她用那孩子般的令人伤心的真诚对我说:“我知道爸爸喜欢我,爱和我在一起。他就是不喜欢你。” “这表明,”我说,“她需要你。你难道无动于衷吗?”他说:“恐怕办不到。我只渴望一件事。我发疯地希望幸福,而只有和南希结婚,才能幸福。她刚用了十个月做了一次环球旅行,她家里人希望这样能使她回心转意,但是没成功。和她结婚是我惟一希望或能办到的事。” 这事终于有了结局。我写信通知了我的律师并去见他。 一切准备就绪。再没什么可以忧虑的了,剩下就是自己打算了。罗莎琳德在上学,而且有卡洛和宠基常去看她。我打算去热带地区走走,去西印度群岛和牙买加。我到库克斯客运公司预订了票,一切都安排妥当。 命运又一次作出了安排。出发的前两天,我随朋友在伦敦外出吃饭。我同他们并不熟悉,有一对年轻夫妇,一位被称做豪中校的海军军官和他的妻子。吃饭时我挨着中校坐着,他对我谈起了巴格达。他一直在波斯湾驻防,前不久才从那儿回国。饭后,他妻子走过来坐在我身边一起闲聊。她说,人们总是说巴格达是个可怕的城市,但她和她丈夫却迷上这座城市。他俩讲述了它的概况,使我对它愈发感兴趣。 我说去那得坐船吧。 “可以坐火车——乘东方快车。” “东方快车?” 我一辈子都想坐坐东方快车。去法国、西班牙、意大利旅行时,东方快车经常停在加来车站。我多想登上它。东方快车——米兰,贝尔格莱德,伊斯坦布尔……我动心了。豪中校给我写下了在巴格达该去的游览点。 “在阿尔韦亚和梅姆一萨希伯斯等不要耽搁太久。去摩苏尔、巴土拉转转,还一定要去乌尔参观。” “乌尔?”我说。我才在《伦敦新闻画报》上看到伦纳德·伍利在乌尔作出了奇迹般的发现。我虽然对考古一无所知,但一直对此多少有些兴趣。 第二天一早,我赶到库克斯客运公司,退掉了去西印度群岛的票,预订了东方快车的坐位,路线是到伊斯坦布尔,再到大马土革。自大马士革穿过沙漠到巴格达。我激动异常。办理签证和打点行装需四五天时间,随后就可以出发了。 ------------------ 第八章 梅开二度 1 坐火车是我平生一件快事。可悲的是如今谁对它也没有了那种如同对好朋友的亲密感情。我在加来登上了预订的卧铺车,这样免得再到多佛尔,而且也避免了乘船的疲惫,终于在梦寐以求的火车上舒舒服服地安顿下来。到这时我才意识到旅行一开始就潜伏着危险。和我同车厢的是一个中年夫人,她是个穿戴华丽,富有经验的旅行者,随身带了许多手提箱和帽箱。她和我搭上了话。这很自然,因为我俩合住一个包厢,这种包厢像其他二等车厢一样有两个铺位。在某些方面,二等车比一等车还舒服得多,因为这种车厢空间大、使人有活动余地。 我的同伴问我去哪儿。我告诉地去巴格达。她立刻兴奋起来。她碰巧就住在巴格达。她断定我到那住在朋友家,并说她多半也认识他们。我说不住朋友家。 “那你住在哪儿呢?总不会到巴格达住旅馆吧?”为什么不呢?不然要旅馆干什么用?我至少心里嘀咕着,可嘴上没说。 “啊!旅馆可住不得。你可别那么干。我告诉你应该这样:来找我们!” 我有点吃惊。 这位c夫人告诉我她丈夫在巴格达,她本人是当地最早的居民之一。 我能说什么呢?只好一再感谢并补充说我的计划尚未定下来。幸运的是,c夫人不和我一起走完全程,这得感谢上帝,因为她的话总是滔滔不绝。 旅行正如所期待的那样。过了的里雅斯特,列车穿过南斯拉夫和巴尔干半岛,凭窗眺望,眼前是一个景色全异的世界,富有奇特的魅力:掠过峡谷,望着牛车和别致的运货车,审视着站台上的人群;在尼斯和贝尔格莱德偶尔下车转转,看着原来的车头被一个涂着截然不同的字母和符号的新的庞然大物所取代。旅途中自然又结识了几个人,令人高兴的是他们都不像第一个那样张张罗罗。我先后遇到一位美国女传教士、一位荷兰工程师和几位土耳其女人,一天的时光就这样愉快地度过了。最后—位几乎无法交谈,我俩只断断续续地用法语谈了几句。我发现自己由于只有一个孩子而且是个女孩而明显地感到脸上无光。这位夸耀起来眉飞色舞的土耳其夫人十三次怀胎,三四个流产了。 只有亲身旅行才能认识到大千世界是多么关照和善待人们,当然并不总是事事都遂人心愿。那位女传教士极力劝我服用治疗肠胃的药:她带了大量的泻盐。荷兰工程师就我在伊斯坦布尔住在何处严肃地责备我,他警告我当心那个城市不安全:“你得留神。你住在英国,是个有教养的女人,总有丈夫或亲属保护你。出门在外不要相信人们说的话。除非你知道带你去哪儿,千万不要去娱乐场所。”事实上,他把我看成个十七岁无知的孩子了。我向他表示感谢,并告诉他我会多加小心的。 为了避免这些危险,他在到站的当天晚上邀我去吃饭。 “去托卡特里安旅馆,”他说,“那是个上好的旅馆。住在那儿相当安全。我九点去接你,带你去一家可口的餐馆,就这样。 那是俄国夫人们开的,是些出身高贵的白俄女人。她们烹调技术高超,在餐馆内举止非常得体。” 第二天,他办完自己的事后来找我。带我去看了几处伊斯坦布尔的名胜,还给我找了个向导。“别从库克斯的公司雇向导,他要价太高、我向你保证这个向导非常正派。” 我们在俄国夫人穿梭往来、温文尔雅的微笑和对我那位工程师朋友屈尊俯就的态度中又度过了一个愉快的夜晚。后来,他又带我看了伊斯坦布尔的几处风景,最后把我送回托卡特里安旅馆。我俩在门口停住了脚步,“我想是不是,”他探询地盯着我,“我想现在是不是……”他估计到我可能做出的反应后,那种探询更是显而易见了。接着他叹了口气说:“不问了。我想还是不问更明智些。” “我觉得你非常聪明,”我说,“而且很够朋友。” 他动情地握住我的手,送到嘴边吻了吻,便从我生活中永远地消失了。他是个正派人,在他热心的安排下,我观赏了伊斯坦布尔的风光,我应该感谢他。 第二天,库克斯公司的代理人以最传统的方式请我,带我们过了博斯普鲁斯海峡,到海达帕夏重又乘坐东方快车旅行。我很乐于身边有个导游,因为海达帕夏车站使人一下子就联想到疯人院。人人都在呼喊着,尖叫着,砰砰地敲打着要求海关官员办手续。我领教了库克斯公司向导的本事。 “请给我一英镑。”他说。我给了他一英镑。他随即跳上海关的长凳子,边喊边高高地挥动着钞票:“这儿,这儿。”他的喊声见效了。一位披着金色绶带的海关官员朝我们奔来,用粉笔在我行李上涂上记号。对我说:“祝您旅途愉快。”随后去驱赶那些没有依此办理的人们。“我把你上车的事都安顿妥当了。”库克斯公司的向导说,“那么?”我不大清楚要付多少小费,可当我掏出土耳其货币时,他不容置疑地说:“你最好留着这些钱,会有用的。你再给我一英镑好了。”虽然我有些迟疑,但想到吃一堑,长一智,就递给了他一英镑,他敬礼表示感谢,转身走了。 从欧洲进入亚洲,存在着一种难以言传的差别。时间仿佛失去了意义。列车沿马尔马拉海从容不迫地向前行驶,穿山越岭,沿途景色迷人。车厢里的旅客也变得形形色色,尽管难以描述各自的特征。我感到了人地两生,但对我的所做所为和我去的地方愈加有兴趣。列车每停靠一站,我都环顾站台,观看人们各式各样的服装,乡下人在站台上挤来挤去,把不曾见过的熟食卖给车上的乘客。烤肉串,包着叶子的食物,涂得五颜六色的鸡蛋,应有尽有。列车愈往东行,膳食变得愈难以入口,顿顿都是一份油腻而无味的热饭。 第二天晚上,列车停下,人们纷纷下车去观看西里西亚门堡1。这是个难以描绘的时刻。我终生难忘。后来,我来往于近东地区,不止一次路经此地,由于车次不同,曾在不同时刻下车停留:有时在凌晨,这时景色的确壮观;有时,就像第一次这样在傍晚六点;有时令人遗憾地在午夜。第一次我运气不错。我随其他人下了车。伫立在那儿。夕阳渐渐西沉,景致美不胜收。来此地我惬意极了,心里充满了喜悦和感激之情。我返回车厢后,汽笛长呜,列车沿山谷盘旋而下,穿行于山涧,又从山下的河谷钻出。就这样,列车缓缓穿过土耳其,从阿勒颇进入叙利亚。 -------- 1土耳其南部陶鲁斯山脉的山口。--译注 到阿勒颇之前,我却触了霉头。我身上挨了臭虫咬。我一辈子都特别易遭这种虫子咬。它们藏在老式的木制车厢里,贪婪地吸吮着车上旅客的鲜血。我体温上升到102\''c(华氏,译者注),胳膊也肿了。我发着高烧,头痛,感到凄惨。然而,那位法国朋友给我很大帮助:他下车买了些葡萄,那种当地特产的小粒甜葡萄。尽管母亲和姨婆教育我在国外吃东西一定要先洗再吃,我却把它抛到脑后。每过一刻钟,我就吃点葡萄.这使我热度大大下降。我对其他什么都没胃口。那位法国朋友在阿勒颇与我分手,到第二天,肿痛有所减轻,感觉也好多了。 我在列车上又度过了冗长乏人的一天,列车似乎始终以每小时五英里的速度爬行。而且总是不断地在环境毫无变化的无名小站停车。列车终于到达大马士革。车站里一片喧嚷声、搬运工一把夺过我的行李.叫喊着。出了车站,我看到一辆写着东方宫殿旅馆字样、外观漂亮的汽车。一个穿制服的仪表堂堂的人救了我和行李的驾。我和其他几个手足无措的旅客一起上了车,汽车驶向旅馆,那儿已经给我预定好房间。这座旅馆富丽堂皇,宽敞的客厅,大理石光彩照人,只是电灯昏暗得无法看清周围。 记得我在大马土革呆了三天,这期间我按计划由库克斯公司的人导游,四处游览。有一次.我和上了年纪的牧师和一位美国工程师结伴去看了一处十字军的城堡,工程师对近东都一无所知。我们八点三十分在汽车上首次相遇。那位老牧师目光慈祥,把我和那个美国工程师当成了夫妻。 老牧师滔滔不绝地谈论起婚姻生活的好处,索取与给予的必要性,并祝我们幸福。我俩没做什么解释,或者说曾试图解释,美国工程师对着老牧师的耳朵大声告诉他我们并非夫妻,最好别管别人的事时,老牧师看上去很沮丧。 “但你们应该结婚,”他坚持自己的看法,摇了摇头说:“姘居,知道吗,这不合适,这的确不合适。” 我去看了看可爱的贝勒贝克,逛了逛集市和斯特雷特大街,在那儿买了许多当地制造的令人爱不释手的铜餐具。 我估计现在的大马士革,这种老手艺人和人家存留无几:他们被工厂取而代之。当时,镶花木箱和桌子已经屡见不鲜,到处都能仿制,仍是手工制作,采用传统图案和工艺。 进一步的游览只是增强了我返回大马士革的决心,我又去大马士革的许多地方观光.随后。我踏上了穿越渤海去巴格达的路途。这时,旅行事务由奈恩运输公司承办。该公司拥有由六轮汽车组成的车队,格里·奈思和诺尔曼·奈思兄弟俩负责。他阀原籍澳大利亚,都很豪爽。我是临行前一天晚上结识他俩的。 汽车黎明时分出发。两个身材魁梧的年轻司机正忙碌着。我跟在行李后面出来时,他们正忙着把几支步枪塞进汽车,随手用一抱毛毯盖祝这时,一队人来到旅馆的台阶下。使我惊奇但不一定高兴的是,领头的不是别人,就是在的里雅斯特分手的那位c夫人。我还以为由于我在这盘桓游览,此时她已经到巴格达了呢。 “我猜想你就会走这条路线,”她面带笑容地和我打招呼,“一切都安排好了,我带你去阿尔韦亚,巴格达的任何旅馆都不适合您祝”我还能说什么呢?我像是陷入樊笼。我从未到过巴格达,更没见过那儿的旅馆。就我所知,它们会乌烟瘴气,充斥着臭虫、跳蚤、虱子、蛇和那种我特别厌恶的灰蜂螂。于是我不得不结结巴巴地表示感谢。我俩安顿下来,我意识到“阿尔韦亚的公爵夫人”就是我这个朋友c夫人。她拒不坐在她的座位上,那儿靠近尾部,她坐在那儿会晕车。她要坐在司机后面的位置上。而那个座位已被一位阿拉伯妇女一星期前预定了。那位阿拉伯妇女上了车,坚决不让出那座位,她的丈夫也一旁帮腔。随后便是七嘴八舌地吵吵嚷嚷。一位法国妇女也要坐那儿,一个德国将军也似有此意。我弄不清楚都吵嚷些什么,但世风如此,四人中的弱者失去了好座位,被赶到车尾。德国将军、法国和阿拉伯妇女都带上了遮沙面罩,c夫人以胜利者的姿态留了下来。我从不会吵嘴,而且不会把握时机,不过,我的座位号实际上是很理想的。 汽车按时开出。我出神地望着汽车隆隆驶过黄色的沙漠,起伏的沙丘和戈壁,格调单一的景色终于使我昏昏欲睡,我随手翻开一本书。我从不晕车,但现在的座位靠近车尾,这六轮汽车的颠簸又如同海上的轮船一样,就这样在颠簸中看着书,我不知不觉地就晕车了,而且很厉害。我觉得丢了面子,可c夫人倒还体贴地对我说,晕车常常事先想不到,下次地会关照给我找个靠前的位置。 四十八小时穿越沙漠的旅行既令人着迷又充满凶兆。 人们这时有种奇怪的感觉,好像是被罩在真空之中。使我深有感触的首先是,正午时分根本辨不出东南西北,听说就是在这个时辰,巨大的六轮汽车常常迷失方向。 大马士革和巴格达之间,除浩确的沙漠之外别无他物,根本谈不上路标。漫漫旅途只有一个释站,鲁特巴大城堡。 估计大约是午夜时分到了那里。冥冥夜色中,蓦地出现了闪烁的光亮,到驿站了。城堡的大门打开了,门旁黑洞洞的枪口警惕地对着我们,那是骆驼队的士兵在警戒,提防伪装成旅客的土匪。他们深色的粗犷的面庞令人胆战心惊。经过详细检查才放我们进入城堡,大门在身后重重地关上。里面有几间摆放着床铺的屋子,我们五六个妇女在一间屋子里休息了三个小时后就又起程了。 大约是清晨五六点钟,晨熹微露的时刻,我们吃了早饭。沙漠披着一层朝晖,淡紫、杏黄和湛蓝,加上冷丝丝的空气,使人感到奇妙无比。这正是我求之不得的良辰美景。它使人忘掉尘世。面对清晨纯净爽人的空气.静谧、甚至不闻鸟语,细沙从指缝中流下,远方旭日冉冉升起,此时品尝着香肠、香茗。人生还有何求?汽车继续前行,终于来到了幼发拉底河畔费路查,从船只搭成的浮桥上过了河.经过哈巴尼亚的航空维修站,继续前行,直到看得见棕榈树丛和一条凸起的公路。往前走又过了一座浮桥,渡过了底格里斯河,进入了巴格达市,首先映于眼帘的便是一条两边是招摇欲坠的建筑物的衔道,街道中似乎矗立着一度青绿色圆顶的漂亮的清真寺。 我根本没机会去看旅馆的情况。c夫人和她丈夫带我上了一辆舒适的轿车。沿着巴格达驶去,经过莫德将军塑像,出了城,路两旁是行行棕榈,成群漂亮的黑色水牛在水塘中游憩。完全不同于刚才的景色。 第八章 梅开二度 2 在巴格达,他们夫妇俩待我很热情。大家和睦相处,生活过得很愉快。我为自己曾有过身陷樊篱的预感而惭愧。阿尔韦亚现在已成为市区的一部分,汽车和其他交通工具穿流不息,可在当时,它还距离城市中心几英里远呢。 一天。我搭车去水牛镇游览。这个镇子如今乘火车从北面进入巴格达时仍可看到。在陌生人眼中,它看—上去似恐怖之地.破屋陋舍,巨大的围栏里满是水牛及粪便,奇臭难闻,汽油筒搭成的棚舍使人相信这是贫困和耻辱的缩影。但事实却远非如此。水牛的主人们生活得满不错,尽管他们住得邋里邋遢,但是一头水牛价值一百多英镑,如今就更值钱了。水牛的主人自认为很走运,女人们在烂泥中踽踽而行时.脚踝上饰戴着的漂亮的银制脚镯和绿松石显露可见。 我不久就听到有人说在近东看到的一切都得打折扣。 一个人生活和行为的准则,观察和行动,都得颠倒重新研究。看到一个男人粗鲁的打手势叫你走开,你忙跑开了。实际上他在邀你过去。另一方面、假如他向你招手,那就是让你走开。远远地面对面站着两个人,冲着对方大喊大叫,颇有立刻就杀死对方的架势,其实不然。这是兄弟俩无聊地打发时光,提高嗓门是因为谁也懒得向前迈那两步路。 阿尔韦亚的人们待我极为友好。打网球,开车去看赛马,带我去观光,逛商店,我感到就像在英国一样。从地理上看,我在巴格达,而精神上我仍在英国;我出游的想法就是离开英国去看看异国风光。我打定主意得改变一下。 我打算去访问乌尔。我询问了一下,高兴地发现他们并不阻挠我,而是鼓励我去。旅行都安排好了,而且带了不少不必要的装饰品。 我如期出发。对给我背东西的家伙,我略怀戒心地盯着他。他细高的个子,带着一副陪着夫人们走遍近东,比她们本人还了解应该如何是好的神气。他穿着鲜艳的衣服,把我安顿在那光秃秃的不太合适的车厢中,对我行了个额手礼,就走了。临走时向我解释说,到适当的车站他会来带我去设在站台上的餐厅用餐。 那些年,我坐车旅行到乌尔车站的钟点时有变化,可是时间总是不凑巧。这一次大概在早晨五点。在像乌尔这样的考古发掘颇有成果的地方,人们每分钟都在疲于奔命地忙碌着,弄来不少兴致勃勃的妇女四处闲逛是最可气的事了。伍利夫妇把日程安排得很紧凑。游客们结伴观光,由导游陪着去值得一看的地方,随后匆匆返回。我却被视为贵客受到热情接待,我应该对此倍加感谢才是。 这种优待完全是由于伦纳德·伍利的妻子凯瑟琳·伍利刚刚读过我的《罗杰·艾克罗伊德谋杀案》的缘故。她对此书津津乐道,所以我也受到像接待重要人物那样的款待。 她还询问同行的其他游客是否看过这本书,如果有谁还没看过,她就极力地推荐。 伦纳德·伍利态度殷勤地陪我参观,伯罗斯神父是个耶酥会神父和碑铭研究专家,他也带我四处游玩。这人是个见解独特的人物,他描述事物的方法与伍利先生形成有趣的对照。伦纳德·伍利用充满想象力的眼光看待一切:这地方在他看来就是一个一千五百多年前或更早的模样。我们每到一处,他就能使其活起来。他讲解时,我会毫不怀疑地确信某个角落的那间房子就是亚伯拉罕的故居。这是他对历史的再创造,而且他对此深信不疑,谁听到他的话都会相信他的解说。伯罗斯神父的口才是以一种截然不同的方式表现出来的。他总是以一种充满辩解味道的语调来形容院落、教堂或商业区。 一次午餐时,他对我谈起他觉得我可以写篇很好的侦探故事,他极力主张我动笔。直到那时,我对他爱看侦探小说还全然不知。他勾勒出的这个故事,虽说实际上还是个轮廓,却多少描绘出了一个曲折的故事画面,我拿定主意有一天会动笔的。过了许多年,大概在二十五年后,突然有一天,这个情节完整的故事又重现在我的脑海里。于是我把它加以组合安排,写了一篇篇幅很长的短篇小说。伯罗斯神父那时早已去世,但我希望他天上有灵,我是怀着深深的谢意采用他的构思的。像任何作家那样,我把它融合在我的构思之中,他的痕迹很难看得出来,可他的灵感是这篇小说的源泉。 凯瑟琳·伍利后来与我结成莫逆之交。她是个不同寻常的人。人们总是有一半对她恨之入骨,另一半则为之倾倒,这或许是由于她的情绪飘忽不定,令人难以把握。有一点我可以肯定,这就是如果需要与一位妇女结伴去沙漠,或是其他什么毫无乐趣可言的地方,那么她会比任何人都更能使你的旅行情趣盎然。她谈论的事决不是一杯白开水,她会促你沿着一个崭新的思路去考虑问题。地不会矫揉造作,但只要她想博得你的高兴,她就办得到。 我爱上了乌尔这块地方。傍晚美丽的景色,宝塔式建筑耸立着,夕阳半遮半映、浩确的沙海每时每刻都在变幻着颜色,杏黄、瑰红、湛蓝、紫红,我喜爱那儿的工匠,带班的,挎篮子的孩子,考古发掘者,他们的手艺和生活。历史的吸引力摄取了我的心灵。目睹从沙中慢慢发掘出一柄熠熠闪光的匕首,真是富于浪漫色彩。望着从沙中小心翼翼地捧出陶罐和其它器皿使我也心血来潮要做个考古工作者。我想,我一直过着一种无意义的生活是多么地不幸呵。这时,我羞愧地回想起在开罗我还是个姑娘时,母亲极力劝我到卢克苏尔和阿斯旺一览埃及的辉煌历史,我却醉心于和小伙子们约会跳舞跳到凌晨。我想现在一切还为时不晚。 凯瑟琳·伍利让我那个佣人先返回巴格达,说我何时回去还不一定。这样,我可以避开那位热情的女主人的注意返回巴格达,从而毫无顾忌地住到了底格里斯王宫旅馆。 那家旅馆毫不逊色。首先穿过一片昏暗,那是休息厅和餐厅,总是挂着窗帘。二层楼每间客房都有阳台、就我所知,任何一个过路人都能从那儿望见屋里,你躺在床上也罢,整日里人们总是来来往往的。这家旅馆的一侧濒临底格里斯河,河上千舸竞帆.宛如仙境一般。 促成我旅行的那对举止文雅的豪夫妇曾给我推荐过一两个人。我估摸这些人不好交际,而只是被介绍给他们自己认为值得结识的人。这些人曾陪他们去看了城市的名胜。尽管阿尔韦亚英国味十足,但巴格达仍是我见到的第一座东方城市,纯东方化的。从拉希德大街转弯,拐进窄小的衔巷,就会来到格调迥异的伊斯兰集市:铜器摊前钢匠们敲敲打打,香料市摊放着各种香料。 豪夫妇的一位朋友,莫里斯·维克斯是个英印混血,自己过着独居的生活,他也成了我的好朋友。他引我去那些不易被人发现的集市闲逛。我俩穿过棕调树丛和枣园到河边散步,也许我对他的谈吐比眼中所看到的更感兴趣。从他那儿我才第一次学会考虑时间的概念。我以前没有从非人格的角度考虑过时间的问题。但是对他来说,时间以及时间的联系具有特殊的意义。 “一旦你考虑到时间及其无限性,个人的东西就不再以同样的方式影响你了。悲哀、苦难,所有生命中有限的东西部以截然不同的面目出现了。” 他问我是否读过邓恩1的《时间试验》,还借了一本给我,从那时起,我发现自己有了某种变化,不是内心变化,由不是外表的变化,而是我看待事物更客观了,在一个充满着内在联系的大千世界里,我自己不过是沧海一粟。人们可以不时地把握自己,从另一个既有的平面上观察自己的存在。 -------- 1邓恩(1867—1936)美国幽默作家和新闻记者。--译注 开始时会很笨拙,但是从那一刻起,我的确感觉到一种强烈的舒适感和一种从未体验过的对宁静的真切理解。 对其里斯·维克斯,我感谢他引导我心胸开阔地面对生活。他藏书很多,有哲学及其他各方面的,他是个出类拔萃的年轻人。有时我怀疑我俩还能否再次见面,我觉得不见面也知足了。我俩就像黑夜里撩舷而过的两艘航船。他递过一件礼物。我接受了。这是一件不曾有过的礼物,因为它是智慧的礼物。它来自头脑,而不仅仅来自心灵。 我不能在巴格达再呆下去了,因为我急于赶回家准备过圣诞节。 在旅馆里,我结识了皇家非洲步枪队的德怀尔上校。他到过世界许多地方。他上了年纪,对中东的事无所不知。我俩的话头是从肯尼亚和乌干达开始的,我提到我的哥哥曾在那儿住了许多年,并告诉他我哥哥叫米勒。他审视着我,随之脸上浮现出一种我已熟悉的表情,一种充满疑问神情。 “你是说你是米勒的妹妹?你哥哥是烟鬼比利·米勒?”我从没听说过烟鬼比利这个绰号。 “疯疯癫癫的?”他探询地补充说。 “是这样,”我很同意他的看法。“他总是疯疯癫癫的。” “你比他年纪小多了,是不是?” “比他小十岁。” ”他出门时你还是个孩子吧?” “对。我对他不熟悉,可他放假时常回家来。” “他后来怎么样了?我曾听说他住进了医院,后来就没消息了。” 我介绍了我哥哥的生活的情况,他如何被送回家等死,虽然医生说他活不多久了,可他又活了几年。 我和德怀尔上校从此结为好友。有时我去他那里吃饭,有时他来我旅馆进餐;我们的话题总是扯到肯尼亚、乞力马扎罗山、乌干达和维多利亚湖,以及我哥哥的一些轶事上。 德怀尔上校以一种专横和军事化的方式给我安排了下次出国旅行的游玩日程。“我给你安排了三次旅行,”他说,一旦你合适,我又脱得开身,我就跟你定下时间。我想到埃及什么地方碰头。”接着他把旅行计划讲给我听。 我脑海里时常出现疑窦:这样的日程安排我身体吃得消吗?也许,我们俩人都知道这种安排不过是想想而已。他是个孤僻的人。德怀尔上校行伍出身,过着严格的军旅生活,而且渐渐地与不愿离开英国故土的妻子产生了隔阂。据他说,她所关心的就是在幽寂的路边有所清静的小房子过日子;他的孩子对他回家休假毫无亲热的表示。他们认为他去原始地区旅行是荒唐的。 这时已经到了十一月,天气渐渐地变了。炙人的太阳见不到了,甚至偶尔会下场雨。我订了回国的票,可能我会怀着遗憾之情告别巴格达,但也不尽如此,因为我已经制订了重返巴格达的计划。 第八章 梅开二度 3 回家住了一段时间后,我搭乘劳埃德·的里雅斯蒂诺号船去贝鲁特旅行。在那儿住了几天,再次随奈恩运输公司的车队穿越沙漠。船离开亚历山大勒达沿海岸航行。海面波浪起伏,我身体有些不适。在船上,我注意到另一位妇女,这位叫西比尔·伯内特的妇女后来告诉我,她也不习惯于颠簸的海浪。入们通常叫她鲍夫·伯内特,是当时的空军少将查尔斯·伯内特爵士的妻子,她此行的目的就是去和丈夫团聚。她是个很有见地的女人,心直口快,爱好旅行和观赏异国风光,她在阿尔及尔有一套漂亮的住宅。 同行的人中,还有一些英国天主教徒,她们去伊拉克瞻仰《圣经》中提到过的地方。领头的是一个面目凶恶的女人,叫威尔布里厄姆婶婶,西比尔·伯内特说她活像个大甲虫,说得太对了。她是个人人都想和她作对的女人。 我们到了巴格达,我拜会了几位老朋友,在那痛快地玩了四五天,随后就接到伍利夫妇的电报,去了乌尔。 这年六月,我曾在伦敦见过他们,当时他俩回家探亲,我还把刚刚买下的克莱丝威尔街巷中的一幢小房子借给他们祝就在他俩修缮房屋时,他们为我安排了一项迷人的计划。 我在初夏前一星期左右到了乌尔,待他们收拾好行李后,就和他们一道走,穿过叙利亚,直奔希腊,能和他俩同行去希腊的德尔法,我很高兴。 我顶着沙漠风暴到了乌尔。以前在那儿旅行曾遇到过沙漠风暴,但这一次更猛烈,持续了四五天。我从没领教过四周到处弥漫着沙粒的情景。尽管窗户紧闭,还挂着防蚊帘,可到了晚上,床上仍是一层沙子。虽然睡前到门外抖干净,但次日早晨脸上的沙子还是不少。整整受了五天的罪。 然而我们却谈天说地,大家一团和气,我在那儿过得有滋有味。 伯罗斯神父又到了那里,还有建筑家威特伯恩,这次还有伦纳德·伍利的助手马克斯·马洛温,他已经当了五年助手了,可前一年我来时他刚好不在。他是个身材削瘦,皮肤黝黑的青年人,沉默寡言,极少开口,但对自己分内之事极为熟悉。 我很快看到他善于处事。他和工匠们关系融洽,更难为他的是,把凯瑟琳·伍利哄得团团转。凯瑟琳对我说:“马克斯当然是个出色的助手。我不知道要是这些年没有他会怎么样,我想你会喜欢他的。我派他陪你去纳杰夫和卡尔巴拉。纳杰夫是穆斯林死者的圣城,卡尔巴拉那儿有座建筑精美的清真寺。我们收拾妥当后去巴格达,他陪你去那里。你沿途可以看看尼普尔。” “哦.”我说,“但是,他难道不想去巴格达吗?我是说,他回家前要去那儿看看朋友吧。”一想到让这个年轻人陪着就不痛快,他在乌尔操劳了三个月,或许要一个人去巴格达玩一玩呢。 “噢,不会的,”凯瑟琳肯定地说,“马克斯会乐意的。” 像马克斯这样在艰苦的考古发掘地努力工作。终于可以去休息,可以去散散心的年轻人,牺牲自己时间开车陪一位比自己年长,对考古一窍不通的陌生妇女去看什么风景,大家竟都觉得是天经地义的事。看来马克斯把这事也当作很自然的事了。他是个表情庄重的年轻人,我在他面前有些紧张。我暗自有些揣揣不安。是不是应该向他表示歉意。我也确实结结巴巴地向他透露过这趟旅行不是我的主意,可马克斯却表现出蛮不在乎的样子。他说反正也没什么事。回家可以一程一程地走,先和伍利夫妇一道走,既然他已到过德尔法,就和他们分手,去看看巴萨神庙和其他希腊名胜。 他本人也愿意去尼普尔看看。那是个值得玩味的地方,去那儿他总是兴致勃勃,当然还有纳杰夫和卡尔巴拉,全值得一看。 我俩如期起程。在尼普尔玩得很痛快,尽管累得精疲力竭。 晚上七点左右,我们到了迪瓦尼亚,我们住在迪希伯恩斯家过夜。 这一晚真让人费解。迪希伯思斯太太四处应酬,不但要和身旁的人交谈,还要照应我和马克斯。马克斯回答得彬彬有礼;传教士夫妇一言不发,做妻子的死死盯着丈夫,而他却绞扯着手绢。 我打着瞌睡,朦胧中脑子里冒出一个地道的侦探故事的情节。一位传教士因精神过分紧张而渐渐地失去了理智。 为什么精神紧张?肯定是出了什么事。每到一地,他都绞扯着手绢,把手绢撕成碎片,从而提供些线索。线索、手绢、碎片,天旋地转,我打瞌睡差一点滑到椅子下面去。 这时,左耳旁响起一个刺耳的声音:“所有的考古学家,”迪希伯恩斯先生不怀好意地说,“都是骗子。” 我睡意全没了,琢磨着他这个人和他的话。他这话是挑衅性地冲我来的。我觉得维护考古学家的信誉没什么必要,于是就口气温和地说:“你凭什么认为他们是骗子呢?他们说假话了吗?”“一切。”迪希伯思斯先生说.一切都是假的,说什么他们知道文物的年代了,挖掘出什么东西,什么这是有七千年的历史楼,那件有三千年之久唉,什么这个帝王那时当政啦,另外那个帝王取而代之啦,骗子,统统是骗子,无一例外。 “难道这还会有假吗?”我说,“果真如此?”迪希伯恩斯先生嘲讽地一笑,不说话了。 我和传教士说了几句话,可他没什么表示。接着迪希伯恩斯先生再次打破了缄默,透露出他愤愤不平的缘由:“一般情况下,我都得把起居室让出来给考古学家那家伙。” “噢,”我不安地表示,“对不起,我没想到。” 第二天清晨五点,我们上了路。我俩造访了纳杰夫,那的确是个迷人的地方,真正的墓地,死者的城市。带着黑色面罩的穆斯林妇女来来往往地哭泣着。这是极端分子的温床,不是随便可以来的,需要事先通知警察,他们会注意是否会发生狂热冲突。 我们离开纳杰夫,前住卡尔巴拉,那儿有漂亮的清真寺,拱顶金碧辉煌。这是我第一次走到近处观赏它。我们在警察哨所里过夜。在维多利亚时代长大的我,夜里去叫醒一个不太熟悉的年轻人,请他陪我去厕所,真是不可思议的事。然而很快就习惯了。我叫醒了马克斯,他又叫来一个警察,警察提了盏灯,我们三人走过长长的走廊,到了个奇臭难闻的地方。马克斯和警察又陪着我一起回到了住处。 第二天早晨吃了早饭,一个正在采摘玫瑰花的花匠,拿着一束花走过来。我站在那儿等着,准备报之以优雅的一笑。我丝毫也没料到,他竞不睬我一眼地径直走到马克斯前,深深地鞠一躬,把花递给他。马克斯呵呵一笑,对我说,“这是东方,馈赠都是给男人而不是给妇女。” 在回巴格达的路上,我们不时地停下来到古遗址的土丘上看看,去四周转转,捡起陶瓷碎片。我尤其对那些有釉的碎片着迷。鲜艳的颜色:碧绿、青绿,湛蓝,还有一片有金色图案的碎片,都是些马克斯不感兴趣的近代的东西,可他对我的爱好抱宽容的态度,我俩收集了一大口袋。 凯瑟琳和莱恩·伍利早已到达巴格达,对我们迟到一天颇为不快,这是由于绕道乌凯迪尔的结果。我被开脱了责任,因为我只管手拎个小包跟着走就是了,不晓得到什么地方去。 过了几天,我们坐火车离开巴格达去基尔库克和摩苏尔,登上返回的旅程。我的朋友德怀尔上校到巴格达北站为我们送行。 到阿勒颇的第二天,凯瑟琳本来没发烧,可她却说不舒服。她那付神情容不得身边有任何人。 “我真不知如何是好。”莱思手足无措地说。 “喂,”他给我的印象不错,我安慰他说:“我想她自己知道怎么办最好。大概她不要别人打搅她,我晚上再看她,那会儿她会好一些。” 于是事情就这样定了。马克斯和我去卡拉特——锡曼探访十字军的城堡。莱恩说他自己留在旅馆。如果凯瑟琳需要什么,他好随时照应。 马克斯和我兴高采烈地走了。天气晴朗多了,车开得挺顺当。我们沿盘山路行驶,四周到处是灌木丛、红牡丹和成群的绵羊,后来随山路缓缓而上,绵羊变成了黑山羊及小羊羔。我俩终于到了卡拉特——锡曼,随即开始野餐。我俩席地而坐,环顾周围,马克斯讲述着他的身世,他的生活。他即将离开大学时就交上了好运,在伦纳德·伍利手下找了这份工作。我俩又四处捡了些陶片,待夕阳西照时我们才起身回去。 我们离开阿勒颇一个星期后的一个清晨,马克斯带我去看五花八门的教徒。这令人相当紧张。 我俩看到了马龙派教徒,叙利亚天主教徒,希腊东正教徒,聂斯托里教徒,以及许许多多我记不得名称的教徒。其中一些人我叫他们是“洋葱教士”,就是说,他稠带着像洋葱那样的圆圆的头巾。希腊东正教堂最使人念念不安,因为在那儿我和马克斯不容分说地被分开,我和其他女人—起被挤到教堂一边。这是个充满神秘气氛的仪式,大部分在祭坛帷幔后进行。帷幔后圆润响亮的声音随着缭绕的香火传到厅堂里。大家都按指定的间隔捣蒜式地鞠躬。后来马克斯才找到我。 第八章 梅开二度 4 离开阿勒颇,我们乘船去希腊,沿途时常靠岸。到雅典时。我感到少有的高兴,满怀着期待。 但是,天有不测风云。我清楚地记得我站在旅馆的接待柜台前,接过一叠邮件,最上面是几封电报。至少两星期没得到家里的音讯了,我心头笼罩着不祥的阴影。我打开电报,他们告诉我罗莎琳德患了肺炎。 由于突如其来的震惊,我昏昏沉沉地挪动着脚步,突然把脚迈进了雅典街道旁的树坑里,踝骨严重扭伤,无法走路了。我坐在旅馆里听着莱恩和凯瑟琳的宽心话。心里惦记着马克斯去哪儿了。过了一会儿,他回来了,手里拿着两轴绷带和一块膏药。他轻声地解释说他在路上会照顾我和我的脚伤。 “但是你要去达萨庙啊,”我说,“你不是去见什么人吗?”“噢,我改变计划了.”他说,“我考虑该是回家的时候了,这样可以和你一道走。我可以扶你去餐车或给你弄点吃的,结你当个帮手。” 这真是求之不得了,简直不能相信。我想,而且一直这么认为马克斯真是个好人:他不言不语,没什么同情之类的话,可他干实事。他会急人所需,使你得到莫大的慰藉。 我和马克斯次日晚上就启程了。一路上他给我讲了许多有关他的家庭的事情,他的弟兄,他的父亲以及他的母亲——一个爱好艺术、喜好绘画的法国女人。 一到伦敦。我就提心吊胆地给家里打电话,已经五天没听到家里的消息了。听到我姐姐告诉我罗莎琳德好多了,已脱离了危险,恢复得很快等情况时,我才松了一口气。 尽管罗莎琳德明显在迅速康复,我见到她仍吃了一惊。 我当时对孩子患病时变化之快毫无经验。罗莎琳德看上去瘦了,高了,无精打彩地靠在扶手椅上,一点也不像我的孩子。 作母亲的自然都宠爱自己的孩子,为什么不呢?可是我情不自禁地认为我女儿比大多数孩子更逗人喜爱。她有一种本事,回答问题常出人意料之外。一般人往往会想到孩子的答案,而罗莎琳德的回答常使我吃一惊。也许是她身上有爱尔兰血统。阿尔奇的母亲是爱尔兰人,大概是从她的爱尔兰祖母那儿继承了这种出其不意的本事。 当人们三岁、六岁、十岁或二十岁时,大家没什么差别。 大概在六七岁时这点尤其明显,因为还不到会做作的年龄。 而到了二十岁,人们就会扮嘴脸或赶时髦了。如果时尚推祟理智,你就会变得文质彬彬;如果姑娘们愚蠢轻浮,大家都不例外。然而随着生活的进程,你就会腻味这套做作的角色,于是又恢复了个性,日复一日地恢复了本色。这有时会使周围的人惶惑不解,然而却使本人得到了解脱。 我琢磨这是否适用于创作。初学写作时,通常极端崇拜某一作家,不自觉地模仿其风格。其实这种风格并不适合于你,因此写得不伦不类。但是随着时间的推移,这种祟拜的影响减弱了。你仍然佩服某些作家,甚至还希望写得像他们那样,但是显然达不到。你大概懂得了文学创作谦卑感。如果我的作品像伊丽莎白、鲍思、穆里尔、斯帕克或格雷厄姆、格林的著作,我就可以得意地一步跨人文学的殿堂,但是我自叹弗如,我从未想过试图模仿他们。我深知我就是我,我只能尽力而为,却不能干那些奢望之事。 我脑海时常闪过一个悬挂在我房间中的奖状,这肯定是在赛船会上的掷椰子比赛中获得的。那上面写着:“当不上火车司机,就当个加油工。”生活中没有比这更好的座右铭了。我觉得自己是照此办了。尽管我也做过一番努力,但我从不一味干那些劳而无功的事。鲁默·戈登在她的一本著作中曾列举了她的好恶。我觉得这很有趣,随即写下了我的好恶。我觉得还可以加以补充,列举一下我的擅长和我的短处。自然,我的所长要比所短多得多。 我不擅长运动;不是也不可能是个健谈者;极易受暗示的影响,因此,我往往独自一人去考虑我究竟想干什么或需要干什么。我既不会素描更不会油画;不会做模型,也不会任何雕塑;不火烧眉毛决不着急;不善于口头表达自己的思想,文字会更得心应手。我可以坚持原则,但决不是别的什么。尽管我知道明天是星期二,可如果有人告诉我多次明天是星期三,我也会信以为真,并据此行事。 我擅长什么呢?嗯,擅于写作。可以做个过得去的音乐家,可做不了专业的音乐家,只能为独唱的人伴奏。遇到问题时,会临时想办法凑和,这本事可有用;用发卡或别针来凑和的本事会令人吃惊。我可以自诩干家务事颇有一套,等等。 下面是我的好恶。 我不喜欢人多,熙熙攘攘、大声喧哗、冗长的谈话、聚会、特别是鸡尾酒会、到处烟雾缭绕。我不喜欢任何酒,除非用于烹调,不喜欢果酱、牡蛎、半生不熟的食物,灰蒙蒙的天空。最后,我最厌恶热牛奶的味道。 我喜欢阳光、苹果、几乎任何音乐、列车数字游戏、任何有关数学的东西;喜欢航海、洗澡和游泳;我好沉默、睡觉、作梦、吃东西,喜欢咖啡的味道、山谷中的百合花、狗;喜欢看戏。 我可以把这些列举得更好听,听起来更郑重其事,更有意义,但是那样就不是我了,我想还是顺从自己的秉性吧。 我既然开始了新的生活,就得对朋友进行估价。我所经历的一切都有助于严格的反剩卡洛和我把他们分成两类.一类是讨厌鬼,一类是忠实的伙伴。讨厌鬼并不多,但有些是你开始没有看透的,误以为是知心朋友,可一旦你的名声变得不太好听,他们就会立刻冷落你。另一方面我发现许多朋友竟能始终如一地待人,对我的爱护和关怀是谁也无法比的。 在所有的品行中,我最推崇忠诚。忠诚和勇敢是人类两大最优秀的品德。任何形式的勇敢,无论是体力的还是精神的,都使我满怀敬意。这是生活中最重要的品德。如果你要生活,就不能没有勇敢,这是必不可少的。 在我异性朋友中,我发现许多值得尊敬的忠实的伙伴。 大多数女人的生活中不乏俯首贴耳之人,其中有一个以规规矩矩的方式接近我的人特别使我感动。他给我送来了许多鲜花.给我写信,最后要求我嫁给他。他是个鳏夫,比我年长。他告诉我说,初次见到我时,他觉得我年龄太小了,可现在他可以给我幸福和一个温暖的家。我被他的话打动了,但我并不想嫁给他,对他也从没有过那种感情。他是个好心肠的朋友,仅仅如此而已。有人钟情于你总是叫你感到激动,但是仅仅为了安慰或伏在男人的肩膀上哭泣而结婚就太愚蠢了。 不管怎样,我并不希望谁安慰我。 我害怕结婚。我认识到,许多女人迟早会认识到这一点。即在生活中惟一能伤你心的人只有自己的丈夫。再没有更亲近的人了。再没有比每日相伴的亲人更叫人依赖的了,而这就是婚姻。我拿定主意决不把自己托付给别人。 在巴格达,一位空军朋友说过一些令人不安的话。他讲述了自己婚姻的坎坷,最后说道:“我觉得生活都安顿下来,可以按自己的意愿生活下去了。但是最终出点纰漏。或者找一个情人,或者找几个情人。 要在二者之间作一选择。” 有时,我心神不定地认为他的话是对的。但是无论选择哪一种,都比结婚强。几个情人不会伤你的心,而只有一个情人往往会令你伤心,但也不是像丈夫那样叫人心碎.对我来说,丈夫成为过去。当时,我脑子里不考虑任何异性。但是,我那位空军朋友的话也不会影响我今后的生活。 使我惊讶不已的是即使没明确宣布和丈夫分居或离婚,人们也会不厌其烦地问起这件事。一个小伙子曾用认为我毫无道理的口吻对我说,“你已经和丈夫分居了,或许还将和他离婚,那么你还祈望得到什么呢?”开始时,我也弄不清自己对人们这种关心是高兴还是气恼。我想基本上是高兴的。另一方面,它有时会把事情弄得复杂到令人讨厌的地步,一位意大利人就是这样。这是我不懂意大利人的习惯而自作自受的。他问我船上夜里装煤的声音是否搅得我睡不着觉。我告诉他没这回事,因为我的卧舱在船的右舷,不临码头一边。 “噢,”他说,“我想您是三十三号卧舱吧。” “不是,”我说,“我的是个偶数:六十八号。” 在我看来,这话无可挑剔吧?可是没想到问你卧舱号的意大利的习惯,意思是能否去你卧舱。随后他没说什么。可午夜过后,这位意大利人来了。滑稽场面也随之出现。我不懂意大利语,他不通英语。于是我俩用法语压低嗓音叽叽喳喳地争吵起来,我很生气,他也很恼火。我们是这样说的:“您怎么敢到我的卧舱来?”“您邀请我来的呀。” “没有的事。” “您邀请了。您告诉我您的卧舱号是六十八号。” “不错,可那是由于您问我的。” “当然是我问的,我问您是因为想到您卧舱来,您告诉我可以来。” “我没有。” 我俩吵了一会,声音时高时低,最后我让他别作声了。 我相信隔壁卧舱的使馆医生和夫人会对我妄加猜测的。我气愤地撵他走,他坚持要留下来。最后他恼羞成怒的程度甚至超过了我,于是我向他道歉,说我的确不知道他当时的问话实际隐含的其它意思。我最后终于把他赶走了。尽管他仍忿忿不平但却弄清楚了我不是他想象中的那种走到哪混到哪的女人。第二天早晨,使馆医生的太太冷冷地白了我一眼。 没多久,我就发现罗莎琳德从一开始就以很实际的态度掂量我的每一个求婚者。 “嗯,我想你肯定会再结婚的,我自然要关心那个人是谁。”她向我解释说。 马克斯此时从法国他母亲那儿回来了。他说在大英博物馆找份工作,并想知道我是否在伦敦。刚好我的出版人科林斯准备在萨伏依举行一次大型宴会,特别邀我去见见出版我作品的美国出版商以及其他一些人。那天的会面排得满满的,于是我乘晚车去了伦敦,邀请马克斯来吃早饭。 我一想到要与他重逢就感到兴奋,但奇怪的是,他的到来竟使我窘迫不已。在那次结伴旅行中我们已经建立了友谊,我难以想象此次相会为什么使我有种无所适从的感觉。 他看来也有些拘谨。可待我俩吃完我亲手制做的早餐时,我们又恢复到老样子。令人高兴的是我没有和他失掉联系。 继《罗杰,艾克罗伊德谋杀案》后,我又在写《七面钟之谜》。这是我以前那本《名苑猎凶》的续集,属于被我称之为“轻松惊险小说”那类书。这种书容易一挥而就,无需太多的情节和构思。 此时我对写作又恢复了信心。我觉得每年写一本书不成问题,还能写几篇短篇小说。那时,我写作的直接动力就是能赚到钱。写一篇小说,就可以带来六十倍的收入,扣除所得税,当时每英镑扣四至五先令——这样,足足四十五英镑就归自己了。这极大刺激了我的创作欲望。 当时是个讲求实际的年代,我成了一个手头阔绰的人。 我的作品在美国连载出版,其收入远比在英国的连载权的收入可观。而且还免征所得税。这被认为是资本的收入。我并没即刻得到这笔稿费,但我可以感到财源不断,在我看来,要做的事就是不顾劳累地赚钱。 我常常觉得现在不妨只字不写,因为一动笔就招致一堆麻烦。 马克斯到了德文郡,我俩在帕丁顿见了面,乘晚车回到家。 和马克斯又见面了,我真高兴。我意识到我们之间的友谊是多么亲密,几乎不用开口就明白对方的意思。第二天晚上,我和马克斯互道晚安后,我就在床上看书。这时,有人敲门,接着马克斯走了进来,这出乎我的意料之外。他手里拿着一本我借给他的书。 “谢谢你借给我这本书,”他说,“我很喜欢。”他把书放在床边,随后坐在床头,深情地望着我:他说要娶我作妻子。 第二天他乘车离开,我去送他时,他说:“你肯定会嫁给我的。” 这时天刚蒙蒙亮,我不能继续和他争辩。望着他远去,我感到茫然不知所措,悒悒回到家。 我问罗莎琳德是否喜欢马克斯。 “当然喜欢,”她回答说,“我非常喜欢他,比r上校和b先生还要喜欢。” 我相信罗莎琳德对什么都一清二楚,只不过是出于礼貌而不挂在嘴边罢了。 以后的几个星期是多么难熬埃我感到凄然怅惘,脑子里一片混乱。起初,我曾决计不再结婚,我得有保障,不再受任何伤害;没有比嫁给一个比自己年龄小得多的人更蠢的事了;马克斯年轻,还不了解他自己;这对他不公平,他应该娶一个漂亮的年轻姑娘;我刚刚尝到了独立生活的甜头。后来,这些论点几乎是不知不觉地变了。不错,他是比我年轻,但我俩共同点太多了。 一切都在不知不觉中转变。假如初次见面我就想到马克斯可能会成为我丈夫的话,我就会倍加小心,决不会轻而易举地建立这种良好的关系。我没料到竟会发生这种事,俩人都心情愉快,在一起交谈是那样的充满乐趣,无拘无束,仿佛是一对夫妻一般。 就在这一等莫展之际,我向我的神灵请教。 “罗莎琳德,你认为我再结婚如何?” “嗯,我料到你会这样的,”罗莎琳德以一种始终明察秋毫的口气说话,“我的意思是,这事很自然,对不对?”“唔,也许对吧。” “我可不赞成你跟r上校结婚。”罗莎琳德若有所思地说。这倒挺有趣,因为只上校过份地宠着罗莎琳德,他为讨她高兴而和她玩游戏玩得似乎很开心。 我说出了马克斯的名字。 “我觉得他是最合适的了。”罗莎琳德说,随后又补充说,“我们可以自己弄条船,行不行?他可就派上用场了。他网球打得不错,是吧?我可以和他打网球了。”她毫无顾忌地设想着,完全是从她个人的实用主义的观点出发。 尽管如此,那个夏天仍是我一生中最难提的。人们纷纷反对我和他结婚,也许这实质上给我增添了勇气。我姐姐坚决不赞成:年龄差别!甚至我姐夫詹姆斯也委婉地道出要我慎重从事的告诫。 我终于把消息透露给伍利夫妇。看上去,他们都很高兴。莱恩当然不必说了,可凯瑟琳总是捉摸不透似的。 她不容置否地说:“只是你两年之内决不要嫁给他。” “两年之内?”我沮丧地道。 “对。这是命里注定的。” “哦,我认为这样不明智。我已经比他大许多了,年龄愈来愈大,结婚还有什么乐趣可言呢,还是应该让他享受生活的甘美才好。” “我认为这对他毫无益处。”凯瑟琳说,“对他这种年龄的人毫无好处可言,他会认为万事如意的。我认为最好让他等两年,不能再短了。” 这个主意我不敢苟同,这似乎是个严厉的清教徒的观点。 我的婚事弄得满城风雨,给我带来了难堪,于是我想尽量地不再声张了。我们商定卡洛和玛丽·费舍还有罗莎琳德跟我们一起去斯凯岛,在那里住三个星期。我们的婚事预告将在那儿公布,在爱丁堡的圣哥伦教堂举行婚礼。 随后,我带马克斯去探望宠基和詹姆斯,詹姆斯虽然没有提出异议,但脸上露出不高兴的神色,宠基仍极力阻止我们的婚事。 在列车上,我几乎反悔。马克斯聚精会神地听我讲述家里情况。 “你说的是詹姆斯·瓦茨吗?”他问,“我上大学时有个同学叫詹姆斯·瓦茨,那是你姐姐的孩子?他可是个绝妙的喜剧演员,极擅于模仿人。” 听说马克斯和我的外甥是同届同学,我简直要坚持不住了,我俩的婚事似乎毫不可能了。 我绝望地说:“你年龄太小了,太小了。” 这次马克斯真的害怕了。 “根本不小。我上大学的确年纪不大,可我的同学都说我很老成,我和瓦茨那帮人根本不同。”但是我在良心上仍感到不安。 宠基竭尽全力要说服马克斯,我都怕会引起马克斯的讨厌,事实恰恰相反。他说她是那么真诚,那么急切地渴望我幸福。人们对我姐姐的断语总是如此。 临别时,宠基泪如泉涌,不再说话。詹姆斯向我很宽厚地告别。好在我外甥杰克没在家,不然会把事情弄糟的。 “当然,我一眼就看出你打定主意要嫁给他,”我姐夫说,“我知道你不会改变主意。” “嗨,简,你不知道,我奸像每天都在变来变去。” “这倒未必。我希望你会一切随心。这不是我所希望你选择的,但你总是很有眼力,我觉得他是那种不达目的不罢休的年轻人。” 我多么喜爱亲爱的詹姆斯啊,他总是那么苦口婆心,“别理会宠基,你知道她的为人,生米煮成熟饭她就会改变看法的。” 我问宠基能不能去爱丁堡参加我们的婚礼,她认为最好是不去。“我会哭出声的,扫大家的兴。”我为此由衷地感谢。 在圣哥伦巴教堂内举行婚礼后,我俩仍分居两地,像古老的歌谣说的那样,我们在教堂前的草坪上分手了。马克斯回到了伦敦以便三天内完成乌尔的研究,而我则在第二天和罗莎琳德一起回到了克雷斯威尔,在那儿忠诚的贝西迎接我,她还蒙在鼓里。马克斯两天后坐一辆出租汽车来到克雷斯威尔门口,我们乘车去多佛尔,从那里渡过海峡去我们蜜月的第一站:威尼斯。 蜜月是马克斯一手安排的。我相信谁也没有像我们这样沉浸在蜜月的幸福之中。惟一与蜜月不和谐的就是东方快车上的臭虫,甚至在到威尼斯之前,它们就从木板下钻出来,频频袭扰我们。 ------------------ 第九章 共同生活 1 蜜月期间,我们游览了杜布罗夫尼克,从那儿又到了斯普利特。我永远忘不了斯普列特。傍晚时分,我们从旅馆出来散步,当走到个广场的转弯处,看到圣·格雷戈里的巨影耸入云霄,这是雕塑家梅斯特罗维奇的杰作。它俯瞰着万物,像是永恒的里程碑在人们记忆中难以磨灭。 旅行的下一步是顺达尔马提亚海岸而下,沿希腊海岸到达帕特雷。我们搭乘的船是只小货轮,船上总共才有四名乘客,我俩住一间客舱,另外两人在另一间客舱。他们到下一站就下船了,于是剩下我们两个乘客。 我从没在船上吃过这么好的饭菜:切成薄片的美味羊肉,非常鲜嫩,新鲜蔬菜、米饭、烤肉扦上满是香喷喷的调料。我们和船长结结巴巴地用意大利语交谈着。他问道:“喜欢这饭荣吗?我很高兴为你们安排英国式饭荣,这是地道的英国式饭菜。” 但愿他别到英国来,以免他会看到真正的英国饭莱。 我们在这条塞尔维亚小船上愉快地过了几天,船不时地在沿途港口停靠,圣安娜、圣毛拉、圣地夸拉塔等等。我俩上岸前,船长总是提醒我们开船前半小时鸣气笛。于是当我们俩倘徉在橄榄树下或坐在百花丛中,耳边会突然响起笛声,我们便急忙转身跑回船。坐在橄榄丛中,四周一片静谧,我俩沉浸在幸福中.此情此景多令人惬意啊,简直是在伊甸乐园,人间天堂。 终于到了帕特雷,我们愉快地告别船长,坐上滑稽的小火车去奥林匹亚。 希腊无须多谈。奥林匹亚正如想象那般美丽。第二天我俩骑着骡子去安德里策纳,坦白地说,这几乎使我们的婚姻出现危机。 我以前从未骑过骡子,十四小时的路程带来难以置信的痛苦。我竟到了分不清骡子与步行两者之间哪一个更痛苦的地步。到目的地后,我从骡子上滑了下来,腿脚僵直得难以走路,我责怪马克斯说:“如果你不知道别人经过这种跋涉后的痛苦,你就没资格结婚。” 我们在安德里策纳休息了两天来恢复体力。我承认嫁给他并不后悔,他也可以学一学如何照顾妻子,仔细地计算路程之后再请妻子骑骡子旅行。我俩到巴萨神庙又骑了近五小时的骡子,可这一次我毫不感到劳累。 埃皮德奥鲁斯在我眼中绮丽极了,但是在那儿我第一次领教了考古学家的性格。那天天气很好,我攀到剧场高处坐下,把马克斯一人撇在博物馆里看碑铭。过了很久,他还没来找我。我终于沉不住气了,下来走进了博物馆。马克斯仍直挺挺地俯卧在地上,蛮有兴趣地研究铭文。 “你还在看那玩意儿?”我问他。 “嗯,这很罕见,”他说,“你看这儿,我给你讲讲好吗?”“我想用不着,”我语气坚定地说,“外面美极了,真称得上是赏心悦目。” “嗯,我相信一定是这样。”马克斯心不在焉地说。 “我再出去你不会介意吧?”我问。 “不会,”马克斯略带惊奇的口吻说,“这很好,我还以为你对这铭文感兴趣呢。” “我想这不会比外面更有趣。”我说,又回到剧场高处坐着眺望远方。一个钟头过后,马克斯来找我,脸上浮着微笑,他已经解读了一个极为难解的希腊短语,这对他来说,一天都会因此而变得更有意义。 德尔法真令人难忘。给我印象最深的是那迷人的景色,我们甚至四处寻觅,想在那儿找一块地将来有一天造所房子。我记得我俩选定了三处。这是美好的梦想:不记得我俩当时是不是相信这个计划。前两年,我故地重游,看到大轿车川流不息,咖啡店,纪念品和旅游者到处可见,我真庆幸没在那儿造房子,到雅典,蜜月就到日子了,就在还有四五天就要分手的时候,我们这两个伊甸乐园的幸福居民突然大祸临头.我病倒了,最初以为是患了那种在中东常见的肚子疼,其中有吉皮肚子疼,巴格达肚子疼,德黑兰肚子疼等。我把这一次叫做雅典肚子疼,但实际情况要糟糕得多。 过了几天,我起来了,可驾车游览时,我难受得不得不又把车子开回来。当时能请到的只有希腊医生。他讲法语,我很快认识到,尽管我的法语足以应付一般交际,可对医学术语却一无所知。 这位医生把我的病归于吃了红鲱鱼头的缘故。据他说,这种鱼对于不大会炖鱼的初来乍到的人危险性很大。曾有一位内阁大臣也得了这种病,差一点送命。我确信自己病得随时都可能死掉。我仍发着高烧,吃不进东西。然而,这医生到底救了我一命。我告诉马克斯让他放心,第二天他就可以走了。 “岂有此理,我怎么能撇下你呢,亲爱的?”他说。 麻烦在于马克斯受人之托,要按时赶到乌尔,为考察队的住房砌造各种辅助设施,以便在伍利夫妇和考察队其他成员两星期后到达时一切都准备就绪。他要砌一间新餐厅并为凯瑟琳修一间新浴室。 “我相信他们会谅解我的,”马克斯说。但他语气中流感出迟疑。我知道他们是不会谅解的。我气愤地告诉他说他们会把他的不负责任归罪于我。这事关我俩的名誉,马克斯必须按时赶到那里,我让他放心,我会平安无事的。我将静卧休息一星期,然后坐东方快车径直回家。 可怜的马克斯心都碎了。同时他又被那种该诅咒的英国式的责任感所围困。这是伦纳德·伍利长期以来对他施加的影响的结果。 最后,我们俩怀着某种生离死别的悲壮心情告别,马克斯终于离我而去履行他的职责去了。 我像根木头似地躺在由绿色墙纸裱糊的房间里,像只猫那样病恹恹的.腰疼,胃疼,虚弱得连手都不愿抬一下。我叫人端来淡而无味的煮通心粉,吃了两口就推开了。看来再吃点什么是不可能的。 我惦念着马克斯。此时他应该到贝鲁特了,明天他将随奈恩车队穿过沙漠。可怜的马克斯,他该多挂念我呵。 幸运的是,我不必再为自己担心了。我已感到内心翻腾着要干点事或挪挪地方的决心。我又吃了些无味的煮通心粉,放了点碎乳酪。每天早晨在室内来回走三趟以便恢复腿劲。医生来看我时说已经好多了。 “不错。嗯,看得出你是在恢复。” “说真说,我后天就想回家了。” “噢,别说蠢话。告诉你,那位内阁大臣……”我按计划离开了那儿。旅馆的搬运工搀着我蹒跚地登上火车。我躺倒在我的铺位上,没怎么动弹,偶尔叫人从餐车给我端碗热汤来。汤总是油腻腻的,我毫无胃口。假如是若干年后,这种不喜油腻倒是对保持体型有好处,可在当时我还很纤瘦。旅程结束回到家时,我已皮得只剩下皮包骨头了。回到家后,躺在自己的床上真是再舒适不过了。过了将近一个月,我才完全恢复了体力和精力。 马克斯平安抵达乌尔,他为我一直心烦意乱,一路发了数封电报,盼我的回音,可总是杳无音讯。他用工作来冲淡内心的焦虑,所干的话比伍利夫妇预料的要多得多。 到了我现在的年纪,我非常清楚如何对付性格爱冲动的人:演员、制片人、建筑师、音乐家和像凯瑟琳·伍利这样爱慕虚荣的人。就母亲而言,马克斯母亲是那种我所说的极敏感的人,我母亲也属同一类人。 我的几位演员朋友就好发脾气。查尔斯·劳顿在《不在犯罪现场》中扮演赫尔克里·波洛。一次在排演休息时,他一边吸着冰淇淋水,一边向我说起他的处世绝招:“装作喜怒无常很有好处。人们会说,当心别惹恼了他,要知道,他动不动就发脾气。” “这种做法有时让人心烦,”他补充说,“尤其是你并没有这种欲望的时候。但是这样毕竟划得来,每次都不会吃亏。” 第九章 共同生活 2 这时期的创作活动在我记忆里似乎难以理解的模糊,这看来不可思议。其实即便在当时,我也没把自己看做是一名真正的作家。我写作长篇和短篇小说,并能出版。我开始习惯于把这做为一项固定的收人。可每当我填写表格中职业一栏时,我除写上当时引以为荣的“已婚妇女”之外不知道还有什么好写的。我是个已婚妇女,这是我的身份,是我的职业。写书是我的副业。我从没有把写作冠之“专业”的金字招牌。我觉得那样太荒唐。 我的婆婆对此不理解,“你写得精彩极了,亲爱的阿加莎,你应该写点,嗯,更严肃的?”指的是“值得写的”东西。我发觉我无法向她解释,也没想到要解释,我的作品是为消遣而写的。 我想做个优秀的侦探小说作家,当时确实是这样想的。 我洋洋自得地认为自己是个优秀的侦探小说作家。我的一些作品使我感到得意和满足。但是,我从未得意忘形过,因为我觉得这些并不是最高成就。故事并不像为第一章拟写线索发展时所构想或镀步时喃喃自语展现在眼前的那样理想。 可爱的婆婆大概是要我写出某个世界著名人物的传记。我想象不出还有什么会比这更棘手的了。然而,我总是不加思索十分谦虚地回答说:“您说的对,不过我不是一个真正的作家。”罗莎琳德往往会纠正我说:“可你就是个作家,妈妈。这一点毫无疑问。” 可怜的马克斯由于结婚而被狠狠地治了一下:就我所知,他从不看小说。凯瑟琳·伍利把《罗杰·艾克罗伊德谋杀案》强塞给他,他却一个字都没看。有人在他面前谈过故事的结局,他说:“知道了结局,这书还有什么看头?”而就在这时,他成了我丈夫,于是他毅然地捧起了书。 到这时为止,我已写了近十本书,他慢腾腾地从第一本看起。马克斯关于轻松读物的概念是那些深奥的考古学著作或古典专题的研究著作。因此,他看这种轻松小说时愁眉苦脸的样子十分好笑。可我应该骄傲地说,他坚持下来了,后来,他似乎对这种自讨苦吃也乐在其中了。 可笑的是我对婚后撰写的书竟然印象无几。大概是我过于沉湎在日常生活的欢乐之中,而写作成为我的时断时续的任务了。我从没有一间固定的专用写作室。在以后的许多年里,这给我带来了许多麻烦,因为每逢接待来访者,他们第一个要求就是拍摄一张我的工作照。 “带我们看看你的写作室吧。” “噢,我在哪儿都可以写。” “可总有个专用房间吧?” 然而我没有。我的全部用品不过是一张结实的桌子和一台打字机。这时我已开始用打字机直接写作,尽管我仍习惯在开始几章时以及间或着用笔创作,随后再用打字机打出。卧室里一张放脸盆用的大理石桌面成了写作的好地方;餐厅里的餐桌也挺合适。 家里人常常注意到我又要开始创作了,“看,米苏斯又在琢磨呢。”卡洛和玛丽总是叫我米苏斯,她们都看得出我陷入沉思的表情,她们有所期待地望着我,催我躲进屋子里专心写作。 许多朋友对我说:“不晓得你什么时候写书,因为我们从来看不到你写作的情景,甚至看不到你到什么地方写作。”我的行踪大概和狗叼着骨头走开的情况差不多:狗偷偷摸摸地走开,半小时内见不到其踪影。随后它会鼻子上沾满泥土,扭扭捏捏地出现在面前。我大概也是如此,要去写作时,我总是有些不自然。可每逢我得以抽身,关上房门不让别人打搅,就可以伏案疾书,完全沉浸在写作之中。 在一九二九年至一九三二年之间,我写的作品相当可观:除了一些完整的长篇之外,还出版了两本短篇小说集。 一本以奎因先生为主角的小说集,这是我的得意之作。我写作并不经常,或许隔三四个月才写一篇,有时间隔还会更长些。期刊似乎喜欢这类作品,我自己也颇为得意,但是我回绝了给期刊写系列小说的要求。我不想写一部关于奎因先生的系列小说,我只是在有创作冲动时才动笔。 我还出版了一本名为《犯罪团伙》的短篇小说集。每篇小说都是模仿当时某一定型侦探模式写成的。现在有些已记不清了。我记得有索思利·科尔顿那个瞎子侦探,当然还有奥斯亭弗里曼;弗里曼·威尔斯·克罗夫特和他那奇妙的时间表;也有夏洛克·福尔摩斯。在我挑选了十二位侦探小说作者,看看他们中哪一个至今仍为读者所熟悉是很有趣的。有些人的名字变得家喻户晓,有些则默默地消失了。当时在我看来,他们写得都很出色,以不同的风格给人以享受。《犯罪团伙》其中有描写我的两位年轻侦探汤米和塔彭斯的故事,这俩人成了我第二本书《暗藏杀机》的主要人物。为了换换样,再次以他俩为主角创作倒颇有趣。 《寓所迷案》是在一九三零出版的,但是,我对出版时间和地点以及写作过程、起因,甚至连怎么想起用一个新角色马普尔小姐作为小说中的侦探都记不清了。当时,我肯定没打算在以后的写作生涯中继续以她为主人公。我没想到她会成为赫尔克里·波洛的竞争对手。 如今,人们络绎不绝地写信给我,建议马普尔小姐和赫尔克里·波洛应该邂逅相遇。可这有什么必要呢?我肯定他俩决不会对此感到高兴的。赫尔克里·波洛清高自负,他不会要一个老处女来教他几手的。他是个职业侦探,有他在,就不会有马普尔小姐的立足之地。他俩都是红人,都是凭本事吃饭的。我不会安排他们邂逅相遇的,除非我一时心血来潮,感到有必要这样做。 我想,大概是在《罗杰·艾克罗伊德谋杀案》中刻划谢泼德医生的妹妹时所产生的乐趣,促使我产生了创造马普尔小姐这个人物的想法。我喜欢书中她这个角色,尖刻的老处女,好奇心十足,没她不知道、没听过的事:地地道道的私人侦探。当这本书被改编成剧本时,使我大为不快的是卡罗莱挪不见了。医生又多了一个妹妹,一个妙龄少女,能唤起波洛春心萌动的娇媚姑娘。 我不了解这主意刚刚出现时。人们对于戏中的改动是多么难以接受。这时我已经写了一个自己的侦探故事剧本,记不得这是什么时候了。休斯·梅西对此颇有异议;他们实际上要我最好不要对这个剧本存在什么期望,因此我也就没有强求他们。这个剧本名叫《黑咖啡》。这是一部传统风格的惊险剧,虽然其中不乏老调重弹,但我觉得还不错。后来,时来运转,我在森尼代尔时的一位朋友伯曼先生与皇家剧院有关系,他向我提出这剧本或许能上演。 弗朗西斯·沙利文在《黑咖啡》中饰演波洛。他体态臃肿,身高六英尺二英寸;我对饰波洛的演员总是一个肥胖的家伙感到奇怪。我记得首场演出是在汉普斯持德的大众剧场,露西娅的角色是由乔伊斯·布兰德扮演的,我一直认为她是个出色的演员。 《黑咖啡》公演了四五个月后,终于挪到西区上演。二十多年后,这个剧经过稍许修改重新出现在舞台上。作为保留剧目,人们对它反应很好。 《不在犯罪现撤是由迈克尔·莫顿根据我的一部书《罗杰·艾克罗伊德谋杀案》改编上演的第一部剧作。他是个剧本改编行家。我对他最初的想法不以为然,他想让波洛年轻二十岁,改名为博·波洛,身边有许多姑娘献媚。这时我和波洛结下了不解之缘,我意识到他将永远是我笔下的人物,我极力反对完全改变他的性格特征。后来,在监制人杰拉尔德·杜·莫里哀的支持下,我们决定去掉医生妹妹卡罗莱娜这个人物,用一个年轻美貌的姑娘来代替。我前面说过,我很不情愿去掉卡罗菜挪这个人物,我偏爱以乡村为背景的关于她的那段故事。我喜欢通过医生和他主宰一切的妹妹的生活表现出来的乡村生活的剧情。 如今重温《寓所迷案》,我并不像当时那样满意。我觉得它的人物过多,枝节也太多。但主要情节还是经得起推敲的。我看那村子就像确有其事一样,即使在今天,也仍有些村庄与之相似。孤儿出身的侍女、训练有素且会向上爬的佣人不见了,但取代他们的日间女佣又与他们何其相似,尽管应该承认她们不如前辈人那么有心计。 马普尔小姐不知不觉地走进了我的生活,竞丝毫没引起我的注意。我给一家期刊写了六篇系列短篇小说,选择了六个人物每星期在一个小村庄聚会,讲述疑难案例。我从简·马普尔小姐写起,这位老处女很像我姨婆在伊灵的某些至交。我年轻时去乡村时常遇到这种老妇人。马普尔小姐决不是我姨婆的再现;她要比我姨婆更大惊小怪、更有老处女的味道。但是俩人确有相似之处,她们性格爽快。她们总喜欢把人和事往坏里想,而可怕的是事实证明十有八九她们是对的。 姨婆的预见性相当可怕。我哥哥姐姐曾在家把一只温顺的小松鼠养了一年之久。这天,姨婆在花园里捧起这只伤了一只爪子的小生灵,颇有见地地说:“听着!这只松鼠几天之内就会顺着烟囱跑掉。”五天后果然跑了。我把姨婆的这种预言能力赋予了马普尔小姐。马普尔小姐对人并无恶意,只是不轻信任何人。尽管她持人性本恶的观点,她还是善待每一个人。 马普尔小姐刚一在我的书中出现就有六十五岁到七十岁左右了,如同波洛一样。这并不是件好事,因为她要在我的创作生涯中常常陪伴着我。假如我预见这一点,我会让一个早熟的学童作我第一个侦探,于是他会和我一起成长。 为了这六篇系列小说,我给马普尔小姐安排了五个伙伴。第一个是她的外甥,他是一位当代小说家,他的作品里涉及了深奥的理论,乱伦、性、以及关于卧室和厕所设备的污秽描绘,总之,是他眼中赤裸棵的生活。他对自己美貌而迂腐的简姑姑一味迁就,就像对待一个不谙世事的人。第二个人是个身为现代派画家的年轻姑娘,她刚刚和雷蒙德·韦斯特有了点暖昧关系。接下来是佩蒂格鲁先生,他是位地方律师,没有人情味,机警,上了年纪;其余两位是本地医生,一个了解许多病例从而对每晚的难题都能讲出个所以然的有用之人,以及一位牧师。 马普尔小姐自己讲述的疑案用了一个有些可笑的名字:《圣彼得的拇指》。后来,我又续写了六篇以马普尔小姐为主人公的小说。这十二篇和另外一篇以《死亡草》为书名在英国出版了,在美国出版的书名则叫《星期二俱乐部谋杀案》。 我记不得写作《悬崖山庄奇案》的情景了,我可能以前就打好了腹稿,这是我的习惯,常常弄不清一本书是否刚脱稿还是已出版。故事情节常常不期而至地涌人脑海:沿着大街散步时,或满怀兴趣浏览某家帽店时,突然有了绝妙的构想。我想:“这回可以天衣无缝了,没有谁能看出破绽来。”当然,所有的情节都有待于进一步推敲,各个人物也只能慢慢地活起来,我当即在练习簿上记下这个绝妙的构想。 到目前为止,这样做很得心应手,但我常常把练习簿丢掉。我手里总是有半打练习簿,随时把想到的情节或是某种毒药或药品,或是在报纸上看到的某次狡诈的诈骗案记下来。当然,如果把所有这些都清楚地分类归档,会省掉我许多麻烦。然而,有时到一摞旧笔记本中去漫无目标地寻找随手写下的几行字,诸如“可用的情节:自己动手;姑娘不是真妹妹;八月”以及情节梗概什么的,倒是别有一番乐趣。 有些情节都记不得了,有些情节则时常在脑海中萦绕,我乐于细细地品味把玩,因为我知道总有一天会写出来。在安排好《罗杰·艾克罗伊德谋杀案》细节之前,我曾在脑海中酝酿了很久。鲁斯·德雷珀的演出触发了我的创作灵感。 她那逼真的模仿,那使自己从一个爱叨唠的妻子变成一个跪在教堂里的农家姑娘的演技给我以启迪。她使我写出了《人性记录》。 初写侦探小说时,我无限评判或是认真地考虑犯罪问题。侦探小说是追逐猎物的小说,也是体现某种道德的小说;实际上它再现了那种古老的通俗道德传说:恶的毁灭和善的胜利。一九一四年战争时期,作恶者并非英雄;当时英雄是行善的,敌人是邪恶的,道理是如此简单明了。当时没有开始研究心理学。我像其他任何写书和看书的人一样,憎恶罪犯,同情无辜的受害者。 对于时髦的英雄拉弗尔斯则例外,他是个惯偷,爱打板球,总是和那个兔子样的伙计邦尼在一起。我一直有些讨厌拉弗尔斯,这当然是传统的作用。他是个罗宾汉式的人物,可拉弗尔斯令人感到轻松。 人们做梦也不会想到会出现如今这样的情况,看犯罪小说是由于喜好暴力,为了从野蛮行为中获得虐待的快感。 现在残酷行为几乎像每日的黄油面包一样普遍。当然,我称之为“仇视者”的只是极少数人,但是,像所有的少数派一样,这种人的能量远远超过多数人。 由于写作犯罪小说的缘故,我对犯罪学研究产生了兴趣。我尤其喜欢看那些与罪犯打交道的人写的书,特别是那些试图教育罪犯或是想办法对罪犯进行所谓“改造”的人写的书,我想现在人们会用更堂皇的字眼来形容他们。那些罪犯大概中了魔,就像弥尔顿笔下的撤旦的所作所为:他渴望显赫,渴望权势,渴望像上帝那样地高贵。他内心没有爱,也就不知谦卑。我自己常说,通过观察生活而得出结论:不懂谦卑就意味着毁灭。 写侦探小说的一大乐趣就在于有诸多体裁可供选择。 轻松型的惊险小说,这种小说写起来特别舒心;扑朔迷离的侦探小说,其情节复杂,颇费心思,值得回味;还有一种包含激情,我也只能叫它侦探小说,它充满帮助拯救无辜的激情,因为人们关心的是无辜者而不是罪犯。 我可以对那些杀人犯哲暂不作判决,但是我认为他们是社会的蠹虫,他们制造仇恨,随心所欲。我情愿相信他们生来就是废人,或许因为这个缘故,人们会可怜他们,但即使如此,也不会宽宥他们。因为宽宥他们,无异于宽宥那些从中世纪瘟疫流行的村庄中逃出而混进邻村无辜村民和活泼孩子中的人。无辜者必须受到保护,他们应该能在平静和博爱中和睦相处。 使我震惊的是似乎没有人关心无辜者。当读到一起谋杀案时,看上去人们对悲惨情景——譬如说一家小烟铺的颤巍巍的老妇,正转身为一年轻的恶棍拿盒烟时,却被打死了——无动于衷。人们似乎对这种恐怖行为,对她的痛苦,对她终于辞别人世不在乎。谁都对死者的痛苦不以为然,人们只是对年轻的杀人犯不胜同情,因为他年轻。 为什么不把他处以死刑?在这个国家,我们捕杀豺狼,并不试图让豺狼和羊群和睦相处。我们进山捕杀野猪,以防它下山在溪边咬死孩子。它们是我们的敌人,我们就捕杀它们。 我对那些被残忍仇恨的霉菌所侵蚀而视他人生命为草芥的人怎么办呢?这些人常常有良好的家境,良好的机遇,受过良好的教育,可他们说白了就是不走正道。对这种人有什么办法呢?怎么处置杀人犯?不是终生监禁,这要比古希腊一杯毒芹汁处死更残酷。我们所找到的最好办法是流放。 广漠的旷野上,只有土著居民在那生息,在那只能生活在更加鄙陋的环境中。 让我们看一看这种观念:今日之短曾是昔日之长。如果不是心狠手毒,如果不是嗜杀成性,如果不是全无怜悯之心,也许人类就难以生存下去。也许早就绝种了。当今的恶人也许是昔日的强者。那时他有这种必要,但是今天却没有这个必要了,他成了危险分子。 在我看来,惟一希望是强制这种人为整个社会的利益有所贡献。例如,可以允许这种人在一杯毒芹汁或是献身于试验性研究之间作出选择。 这似乎从侦探小说扯远了,但是即可能说明了为什么我对受害者比罪犯更有兴趣。受害者被描写得愈逼真,由此而产生的愤慨就愈加强烈,那么,当我们把他从死亡的幽谷中拯救出来时,心里也就充满着愉快的胜利感。 第九章 共同生活 3 第二年三月,我按计划去了乌尔。马克斯到车站接我。 我曾想自己会不会害羞,毕竟,我俩才结婚就分开了。出乎我意料之外的是,我俩好像昨天就在一起了。马克斯给我写的信很详细,我感到我对当时考古挖掘地进展情况像一个考古工作者那样了解。回家之前,我在考古队营地住了几天。莱恩和凯瑟琳热情地招待我,马克斯还带我去挖掘地点看了看。 天不作美,突然刮起了暴风。这时我才注意到马克斯的眼睛已习惯了风沙。我踉踉跄跄地跟在他身后,狂风吹得我睁不开眼,而马克斯眼睛圆睁,给我指这儿说那儿。我惟一的念头是躲到房子里去,但是我还是勇敢地坚持下来了,因为尽管很难受,我对马克斯在信中说到的一切却极为感兴趣。 随着挖掘季节的结束,我俩决定经波斯回国。这时有个小型航空公司(是德国人办的),开办了巴格达至波斯的航线,我们搭乘了飞机。这是一种单引擎的飞机,只有一个驾驶员。我俩都感到这太冒险了。 飞机抵达设拉子,我还记得那儿的景色多么令人向往,它就像是嵌在灰褐色旷野上的一颇深绿色宝石。飞机愈飞愈近,绿宝石愈加光彩夺目;飞机降落后,我们终于发现这是——座由绿洲、棕榈和花园组成的绿色城市。我不知道波斯究竟有多少沙漠,可我明白了为什么波斯人那么珍视花园,这是因为有座花园是多么地不易。 我们从设拉子乘车去伊斯法罕。马克斯和我打算,如果护照、签证、旅费等等不成问题的话,就取道俄国继续旅行。 为此.我们去了伊朗银行询问。银行经理叹了口气说:“有不少困难。” “是这样?”马克斯预料到会有困难,但肯定不致于难以成行吧?“要知道,”银行经理解释说,“他们的法律常变来变去,总不固定,况且法律之间也常自招矛盾。某条法律说不能把某种外币带出境,而另一条则说这是惟一允许出境的外币。” 马克斯对此表示理解。银行经理来了精神,他告诉我们旅途会很惬意的:“让我想想,你们想坐汽车去里海?是吗?坐汽车走挺好。先到雷什特,从那儿乘船去巴库。那船是俄国人的,我对它一无所知,可人们都去坐船。” 这就样,我们如期踏上了旅途,带上了大量的伊朗金币,怀揣着俄国领事开的证明。 坐车去里海真是美极了。汽车先爬上岩山裸露的山岗,然后越过山顶,下山时,我们发现到了另一个世界:和风煦煦,飘着雨丝。终于到了雷什特。 我们被带上了那艘令人不快的俄国船,神经相当紧张。 一切都与波斯和伊拉克截然不同。首先,船出奇地干净,简直像医院一样干净。窄小的客舱里摆着高高的铁床,硌人的草褥子。干净的粗布床单,一把马口铁水壶和一个脸盆。船员们都像机器人一样,看上去都有六英尺高,金黄色的头发,面无表情。他们待我们彬彬有礼。马克斯和我觉得就像《公开的界限》剧中那对自杀夫妇一样,俩人在船上像鬼魂一样四处游荡。谁也不和我们讲话,也不看我们一眼,对我们根本不加注意。 我们到了巴库。一位苏联旅行社的代表来接我们。他人不错,通晓古今,讲一口流利的法语。他问我们是否想去歌剧院看看《浮士德》的演出。我并不想去。于是他说会给我们安排其它娱乐活动。我们被带着参观造型各异的建筑物和未竣工的公寓。 我们去黑海时一路顺风。我记得最清楚的是在伊内博卢港停泊,在那里,有人把几只可爱的棕色小熊带上船,听说是运往马赛动物园的。如今想起当时一个五大三粗的法国水手拿着奶瓶一本正经地挨个给小熊喂奶就好笑。 第九章 共同生活 4 对马克斯来说,到尼尼微的意义就在于对那儿的土丘进行挖掘。坎贝尔-汤普森夫妇对此并不十分热心,但是他们事先已同意马克斯可以试一试。史前文化在考古上突然成了热门,因为当时几乎所有出土文物都属于有史时期。 他们到野外不为人所注意的小土丘上寻觅。每到一地都要捡些彩绘陶片,贴上标签,分门别类地装进袋子,再审视图案,这事其乐无穷。尽管它们年代已久,但仍有新鲜感。 由于这些陶片上没有文字,所以确定它们的年代是异常困难的。很难说清楚某种类型的陶片的年代是在另一种之前还是之后。我们在尼尼韦的挖掘结果确实激动人心,因为不久就证明,那座九十英尺高的大土丘,有四分之三属于史前时期,这以前从未引起过注意,仅仅知道地面部分属于亚述时代。 马克斯的著作摆到了我的眼前:《尼姆鲁德及其遗迹》。 我多么为他得偿夙愿而高兴呵。尼姆鲁德从百年沉睡中醒来了,菜亚德开拓了这项工作,我丈夫将它完成了。 他还发现了更进一步的奥秘:城邦边界上的沙尔曼奈塞尔大城堡和位于土丘上的其他宫殿。有关亚述国军事都城卡拉的传说由此而展开。尼姆鲁德现在已还其历史本来面目,除此之外,那些由手工制作的最美的物品被收藏到世界上许多博物馆中。雅致而考究的象牙制品则更令人叹为观止。 看到人类用自己的双手制作妙不可言的精品,真为自已是人类的一员而骄傲。人类是富于创造力的,他们肯定获得了造物主的某些灵感,造物主创造了世界及其大自然,并以此为满足。但是它留下了创造的余地。它使人类的双手得以发挥创造力。 人类有邪恶的一面,其邪恶比野兽有过之而无不及。但是他们也可以在创造的亢奋中飘然欲仙。 我十分留恋这第一次在考古现场度过的日子。我很喜欢摩苏尔;我写完了《人性记录》并且成功地揭开了谋杀之谜。我在拜访坎贝尔一场普森夫妇时,曾给他们朗读了全部手稿,他们非常欣赏。我想,除我的家里人之外,他们俩大概是惟一听我读过手稿的人。 第九章 共同生活 5 我们怀着胜利的喜悦回到了英国。马克斯整个夏天忙于写这次考古情况的总结。我们在大英博物馆举办了一次考古展览。马克斯关于阿尔帕契亚的书在当年或者第二年出版了。该书不能再拖延了,马克斯曾说,考古工作者们的著作往往出版得太迟,而成果本应尽快地公布于众。 第二次世界大战期间,我在伦敦写了一本叙述我们在叙利亚生活的书,定名为《在遥远的叙利亚》,后来我每每读起这本书就很兴奋地回忆起在叙利亚的日子。 一九三零到一九三八年那几年特别令人心满意足,因为没有来自外界的阴影威胁。由于工作压力,特别是工作成功后的负担使得人们往往愈来愈少闲暇;但是这仍然是无忧无虑的年代,总有好多事要干,虽然并不富于吸引力。我写作侦探小说,马克斯撰写考古的著作、报告和文章。大家都忙忙碌碌,但并不很劳累。 我们就这样悠然度日。马克斯以极大的热情从事考古工作,我从事写作,这时写作已成为我的职业了。因此,并没有多少热情可言。 起初,写作是件激动人心的事,部分原因是因为我并没有感到自已是个作家。写的书每每得以出版都使我感到吃惊。而现在,写作成了天经地义的事了,成了我的专职。人们不仅要求出版我的书,还催促我继续写下去。可是那种想干点分外事的无休止的渴望使我坐立不安;而实际上不这样生活也太乏味了。 这时我想做的是要写点侦探小说以外的东西。因此,我怀着志石不安的心情,沉浸在一本名为纯小说《巨人的面包》的写作之中。这是一本以音乐为题材的小说。严格说来,它时时暴露出我对这个题材的无知。读者对这本书的评价尚好,销路也如预期那样不错。我用了玛丽·韦斯特马考特的笔名,谁也不知道本书的作者是我。这秘密我一直保守了十五年。 一两年后,我又用这个笔名写了另一本书《未完成的肖像》。只有一个人猜到是我:楠·瓦茨,现在她叫楠·昆。楠的记忆力很强,我描写孩子的某个短语和在第一本书中的一首诗引起了她的注意。她立刻自言自语地说:“肯定是阿加莎写的。” 一天,她捅了捅我的腰肋,用一种稍不自然的声音说:“前两天,我看了一本爱不释手的书,让我想想看书名是什么来着?《矮人的血》,对,就是《矮人的血》。” 然后她又调皮地对我眨了眨眼。我到她家后,说:“那么你猜《巨人的面包》是谁写的呢?”“当然知道是你啦,我熟悉你的写作风格。”楠说。 我有时还写写诗歌,多半是民谣。但是,我不想凭运气闯一闯一个完全不同的写作领域,也不想在这个不大容易干点新鲜事、冒险事的年纪去干这种事。 我想促使我动笔的原因是人们用我不喜欢的方式来把我的小说改编成剧本,我为此倍感懊恼。虽然我写了《黑咖啡》这个剧本,可从没认真地想去创作剧本。我对写《埃赫那吞》很得意,但是绝不相信它会上演。我突然想到,既然我不喜欢别人改编我的作品,那么何不自己尝试——下改编呢。在我看来,我的作品被改成剧本之所以失败,主要在于摆脱不了原作。侦探小说决不会像个剧本,因此改编它要比改编一部普通小说困难得多。它的情节是如此错综复杂,人物繁多,线索干头万绪,扑朔迷离。需要的是删繁就简。 我曾写过一本书,名叫《十个小黑鬼》(在美国出版时书名改为《十个小印第安人》),因为它太难写了,所以就更有吸引力。十个人要合情合理地在谋杀犯不好马脚的情况下被干掉。我在经过充分构思之后动笔了,写完后我很满意。 这本书线索既清晰明快又令人迷惑不解,可解释又合情合理;事实上,为了解释就需要有一个尾声部分。这本书的评论和销路都不错,但是真正为之满意的还是我本人,因为我比评论家更清楚写这本书是多么不易。 其后,我又进了一步。我暗想,如果把它改编成一个剧本会更令人激动。乍一看这似乎不可能,因为没有人来讲故事的结局,于是我只好有所改动。我必须使其中两个人物摆脱干系,从磨难中平安地脱身,在故事结束时再团聚。这与原来的童谣的内涵并不相悖,因为有一首“十个黑孩子”的歌谣是这样结尾的:“他成了家,万事大吉。” 我写完了剧本。它并没有得到多少赞许,断语是“无法上演”。查尔斯·科克伦却对它产生了强烈兴趣。他为此剧的上演尽了全力,但不幸的是他无法说服他的赞助人同意他的观点。那些人说的都是空泛之辞,什么没法演啊,观众会笑话啦,情节太紧张啦等等。科克伦坚定地说他不同意他们的观点,可事情明摆着不行。 “希望将来这个剧本的运气会好一点,”他说,“因为我很想使这部剧上演。” 后来机会来了。对它感兴趣的伯蒂·迈耶,他曾和查尔斯·劳顿一起把《不在犯罪现场》搬上舞台。艾琳·亨舍尔是该剧的舞台监督,我觉得她工作兢兢业业。我对她的手法颇感兴趣,因为她的手法与杰拉尔德·杜·莫里哀的手法截然不同。首先,在我这个对舞台艺术一窍不通的人眼中,她似乎极不老练,仿佛心中没底;但是当我看到技巧进一步发挥时,我才认识到这种手法的魄力。她开始时就在舞台上摸索,用眼睛观察效果,而不是用耳朵,观察舞台动作和舞台灯光以及总体效果如何。随后,她几乎事后才想到集中演员对台词。这种作法卓有成效,给人印象极深。这造成了一种紧张感,舞台灯光转暗后,在三盏聚光灯柱照射下,演员们都正襟危坐在闪烁的蜡烛旁,这种灯光效果强极了。 随着演员的杰出表演,你可以感到情绪愈来愈紧张,恐怖和不信任在人物间蔓延;在我看来,谋杀设计得极为巧妙,丝毫没有什么破绽或者显得过分哗众取宠。我不是说这是我的得意之作,或者自认为届上乘,可我确实认为在某些方面,这在我的作品中是一部写得比较满意的。我觉得是《十个小黑鬼》使我在写小说的同时又踏上了戏剧创作的道路。我拿定主意以后除我自己之外,不让任何人改编我的作品。我自己决定哪些小说应该改编,并且仅仅这些小说才可以改编。 我着手改编的第二部作品《空幻之屋》是在几年后的事了。一天,我突然冒出个想法,《空幻之屋》一定会成为一出好戏。我把这个想法告诉了罗莎琳德。在生活中她总是扮演试图劝阻我又屡屡受挫的角色。 “把《空幻之屋》改为一出戏,妈妈?”罗莎琳德面带惧色地问,“这是部好小说,我也很爱看。可是你无法把它改编成剧本。” “我行。”我说,为有了对立面而激动不已。 “噢。但愿你别这样。”罗莎琳德叹了口气说。 不管怎样,我兴致勃勃地记下了《空幻之屋》剧本的构思。这本书在某些方面当然更像小说而不是个间谍故事。我一直认为《空幻之屋》这部作品由于增加了波洛这个人物而被我毁了。我已经习惯于作品中出现波洛,因此他也很自然地出现在这部作品中,可是他一出现,全都乱套了。他的确大显身手,可我总想没有他这部作品会更好。于是在设计剧本情节时,我割舍了波洛这个人物。 《空幻之屋》脱稿了,尽管除罗莎琳德外还有些人持相反意见。彼得·桑德斯很喜欢这个剧本,他曾把我的许多剧本搬上舞台,他相信这个剧也会成功。 《空幻之屋》获得成功后,我开始自讨苦吃了。当然,我知道小说创作是我稳定和有保障的职业。我可以继续这样编织情节,进行创作一直到老。我对能否再构思创作一部新的作品从未产生过绝望情绪。 当然,在一部作品动笔之前,我总得经历极为难熬的三到四个星期的时间。这种痛苦无法形容。独处一室,咬着铅笔,眼睛盯着打字机;或踱来踱去,或——屁股坐在沙发里,禁不住想大喊大叫。然后走出房间去打扰某个正忙碌着的人,通常要打扰马克斯,因为他的脾气特别温厚,对他说:“真糟糕,你看我不晓得如何下笔了,我没法再写下去了,再也写不出书了。” “哦,怎么会呢?你肯定能行。”马克斯常这样安慰我。他总是带着期望的语气边安慰我,边将目光转向他的工作。 “可我知道不行了,我想不出什么故事。我脑子里曾有个故事轮廓,可现在看来毫无可取之处。” “你只需闯过这个阶段。类似的情况以前曾发生过。你去年就曾这样唠叨过,前年也一样。” ”这次不同了。”我确信无疑地说。 但是这次当然也没什么不同,尽管我这样地凄惨和绝望。然而这种特殊的阶段需要有所体会。这就像把雪貂放在兔穴里,而自己在洞口守着猎物一样。在洞穴内一片混战之前,在无聊中度过漫长的时间,精神上得不到平衡。同样,脑子里对想写的东西一片空白,随手翻开一本书,但不久又会发现根本没有看进去;试试做字谜游戏,心思又没放在解法上;全部身心都被一种痴呆的绝望情绪所占据。 之后,由于某种难以名状的原因,一种内在的动力使人文思如涌。大脑开始运转,自知这时迷雾已经散去,灵感已经到来。你会突然绝对有把握地弄清楚了甲想对乙说些什么。你会跑出房间,沿路不停地自言自语,不断地重复着某节对话,譬如莫德和阿尔温的一问一答,他们要去哪,另外一个人会从树后的什么地方盯着他俩,地上的一只小死野鸭如何勾起了莫德早已忘却的经历,诸如此类的情节。回到家时满心欢喜,虽然还只字未写,但是终于可以动笔了。 那时,我像是迷上了剧本创作,而这仅仅因为它不是我的本行。剧本要比小说容易写,因为可以想象出剧情,而不会因那种苦于小说中的描写而中断情节的连续性。舞台的时空限制了故事的复杂程度。你不必随女主人公上楼下楼,或是来往于网球场,对这些情节不必绞尽脑汁进行描写。惟一要写的是所见所闻和所干的事。观察、倾听和感受,做到这些就足矣。 我应该坚持一年完成一本书,我相信能做到这一点。剧本创作不过是冒冒风险,什么事都是这样,有成功也有失败。 成功会接踵而来,随后是不明不白的一连串的失败。为什么?谁也无法解释。我发现许多创作家都这样。我曾看过一个相当不错的剧本,但它的演出却失败了,因为它没有迎合观众的口味,或是因为它不合时宜,或者因为演员阵容对其演出有些影响。剧本创作是一件难以预料的事,每次都是一次有趣的赌博,我喜欢这种冒险。 写完《空幻之屋》后不久,我明白应该再写一个剧本。我暗想,如果可能,我要创作一个不是小说改编的剧本,一个纯粹的剧本。 ------------------ 第十章 第二次世界大战 1 我们再次陷入了世界大战。这次战争不同于上一次。人们本来以为这次战争还会像上次一样。因为我想人们料事总是以过去的经验为基础的。第一次世界大战莫名其妙地突然爆发了,就好像它是闻所未闻、毫不可能的事。在人们的记忆中,从没发生过这种事,人们便以为决不会发生这种事。 而这一次大战完全不同。 起初,人们对一切如常感到惊奇和不可思议。人们以为在第一个夜晚就会听到轰炸伦敦的轰轰声。然而,伦敦没有遭到轰炸。 马克斯参加了英国国民军,我到托基的医院询问能否同意我到医院药房工作,这样也可以使我的医药知识有所更新,今后或许有用。由于随时都可能发生大批伤亡.药房很欢迎我去。罗莎琳德填写了妇女辅助航空队的登记表.但是她并不热衷于此,只是想作为一个战时女子去试试。 这时。马克斯在我们的朋友斯蒂芬·格兰维尔的帮助下参加了空军感到很得意。这位朋友是一位埃及学教授,他和马克斯一起在空军部共事,合住一个房间。两人都是烟鬼,马克斯抽烟斗,没停的时候。空气浑浊不堪,他们的朋友把他的房间叫“小炭窑”。 妇女辅助航空队和其他一些战时服务单位都没有吸收罗莎琳德,就我所知,她也没想干点什么事。她又打算进入空军训练学校,于是又填了一大叠包括日期、地址、姓名和许多官僚们需要了解的鸡毛蒜皮的情况的表格。可是一天她突然对我说:“今天早晨,我把那些表格都撕了。我不想进空军训练学校了。” “是吗,罗莎琳德?”我严肃地说,“你干什么应该拿准主意。我不在乎你干什么,干你想干的事。但不要总是三心二意的。” “嗯,我想干点更有意义的事,”罗莎琳德说,随后她像她的同龄人在告诉长辈什么事时那样扭扭捏捏地补充说,“我打算下星期二和休伯特·普里查德结婚。” 这并没奇怪的,只是有些突然。 休伯特·普里查德是——名正规军少校,威尔士人;罗莎琳德在我姐姐家结识了他。休伯特是我外甥杰克的朋友,常去他家。他也曾来过我家一次,很招人喜欢,文静,黝黑,养了一大群狗。罗莎琳德和他已经好了一段时间了,但是我没想到会谈到结婚。 “我想,”罗莎琳德说,“你会来参加我们的婚礼的,妈妈?”“当然会参加。”我说。 “我也是这样想的……可我又觉得那纯粹是没必要的折腾,我是说,你不觉得没有婚礼更简单、更省事吗?我们得在登比结婚,因为他无法请假。” “没关系,”我安慰地说,“我会去登比的。” 2 光阴荏苒。战争仍在继续。 我有许多事要做。每周在医院工作两整天和三个半天,星期六上午隔周去一次,其余时间在家写作。 我决定两本书同时动笔。因为写作同一题材常使人丧失新鲜感,这对写作很不利。遇到这种情况就得把它放在一—边,干点别的事,可是我没其他事可干。我不想坐在椅子上冥思苦想。我相信,如果同时写两本书,不断变换口味,工作会有新鲜感。这两本书一本叫做《藏书室女尸之谜》,这是我已蕴酿好长时间的题目;另一本是《桑苏西来客》,这是本反间谍小说,从某种意义上说是我第二本小说《暗藏杀机》的续篇,讲的是汤米和塔彭斯的故事。汤米和塔彭斯的儿女这时已长大成人,他俩对于在战时竟毫无人雇用他们感到心情烦躁。然而,他们这对已到中年的搭档正以旧日的热情在追捕间谍。 我在战时写作毫无困难。我认为这是由于摆脱外界干扰,进入创作境界的缘故。我可以在书中人物的世界中,咕哝着他们的对话,看着他们在我笔下的房间踱步。 一九四三年九月二十五日,我的外孙马修在柴郡我姐姐家附近的一家私人医院里出生。宠基像以前一样喜爱罗莎琳德,她很高兴能在小孩出世之前赶回来。 马克斯这时去了北非。开始是在埃及,此时已在的黎波里,后来他又去了费赞沙漠。信件传递很慢,有时隔一个多月才收到他的信。我外甥杰克也去了伊朗。 斯蒂芬·格兰维尔仍在伦敦,有他在我很高兴。有时他给我医院打电话,带我去他家吃饭。 一天,斯蒂芬·格兰维尔突然对我说:“我给你想个好主意。” “噢,什么好主意?” “我想让你写一部古埃及的侦探小说。” “古埃及的?” “对。” “可我没这个本事。” “啊,你能行。根本没什么困难。一部侦探小说以古埃及为背景和以一九四三年的英国为背景,二者的难易程度不相上下。” 我明白了他的意思。无论生活中哪个世纪,世界任何角落,人都具有某种共性。 “会很有趣的,”他说,“应该写本这样的侦探小说,喜欢看侦探小说和对那个时代有兴趣的读者能把这两者合二为我仍说我力不从心,知识不够。但是斯蒂芬是个杰出的说客,到傍晚,他基本说服了我。 “你看了大量的埃及学著作。”他说,“你的兴趣不仅仅局限在美索不达米亚吧?”的确,我过去最爱看的书就是布雷斯特德的《道德的熹光》而且在写作关于埃赫那吞的剧本时,曾阅读了大量有关埃及历史的书籍。 “你要做的不过是选定—个时代,或者说是—个事件,一个特定的背景。”斯蒂芬说。 我惶恐地感到这事就这样定下来了。 “但是你得给我出出主意。”我信心不足地说,“给我提供当时的背景材料。” “唔,”斯蒂芬说,“这有一两个事件或许用得着。”他从书架上抽出一本书,给我指出该读的章节。随后他驾车送我回到花园路我的家,说:“明天是星期六。你可以安心地在家把这本书看上两天。看有什么能启发你的灵感的东西。” 我终于挑出了三处可能用得上的有趣章节,都不是特别著名的事件或著名的人物,因为我认为那样常常使历史小说留下过多的人工雕琢的痕迹。人们毕竟没见过珀披国王或哈特舍普萨特皇后长得什么样.而诈称知道则有狂妄之嫌。我完全可以把自己想象的人物置于那个时代背景上,而且只要对当时的风土人情和时代精神有足够的了解,就会获得成功。我选中的故事之一是发生在埃及第四王朝的事,另一个是相当晚了,大概是在莱米塞斯王朝晚期的事。 我最后决定采用的第三个情节是从最新出版的第十五王朝的一个嘎教1祭司的信中选取的。 -------- 1古埃教宗教的一种,认为灵魂不死。--译注。 这些信件几乎把——个活生生的家庭勾画出来:父亲是个吹毛求疵、固执己见的人、他对儿子们不听话很生气;儿子们中,一个唯唯喏喏缺少心眼;另一个脾气暴躁,好摆阔气。父亲写给两个儿子的信是关于做父亲的有义务抚养那个中年妇女的事。她明显是一个多少年来寄人篱下的穷亲戚,家庭的长辈们总是待她很好,而孩子们成人以后就厌恶她,因为她常常拨弄是非。 老人家定下规矩,应该如何用油,怎样吃大麦。他们不会让任何人在粮食质量上做手脚。整个家庭在我脑海里愈来愈清晰。我增写了一个女儿,并且从其他章节中摘录了一些细节,儿子娶了个新媳妇却被老公公迷上了。另外又增加了——个娇惯的男孩子和一个贪婪又精明的祖母。 我激动地开始动笔。那时手头没有其他作品。《十个小黑鬼》在圣詹姆斯剧场演出场场成功,直到这个剧场被炸毁;而后又到剑桥演出了几个月。 毫无疑问,我是被斯蒂芬逼着写这篇小说的,他就是这种人。 在以后的几个星期以及后来的几个月里。我不断地对他说:他肯定会对劝我写这种小说感到后悔。我接连不断地给他打电话,索要资料。他对我说,这些资料得花上他好长时间翻上八大本书才找得到。 “斯蒂芬,他们都吃些什么?他们吃肉怎么个吃法?他们在特殊的宴会上有没有特别的食品?男人和女人是不是一起吃饭?他们的卧室是什么样的?”“啊,亲爱的,”斯蒂芬抱怨着,随后只好去查找,他对我说,要学会从很少的描述中想象出许许多多的事情来。书中有吃烤芦雀串的场面,有吃面包、采摘葡萄的场面等等。无论如何,我要使书中关于那个时代的日常生活的描写读来可信。而这时,我又产生了几个问题。 “他们是在餐桌前吃饭,还是席地而坐?女人是否有单独的房间?他们把亚麻衣服放在箱子里还是搁在小橱中?他们的房子是什么形状的?”假如我认为自己在书中的某些描写是对的和符合事实的,我决不会轻易地改动。我今天重读这本书时,很想重新改写结尾部分,这表明对自己作品的不满意。但是,我一直对自己给斯蒂芬带来了那些麻烦以及他敦促我写这本书的想法而由衷地感谢他。无论如何,这本名为《死亡终局》的书如期写完了。 不久之后,我写了一部得意之作——一个全新的玛丽·韦斯特马科特,她的影象一直在我脑海里,我早就想把她写出来。这是一位有个性的女人,她就是她,然而她却总是被人误解。通过她自己的所做所为和对她思想感情的描写,读者会发现这一切。她好像不断地与自身重逢,而不是在认识自我,她由此而变得愈来愈局促不安。造成这种状况的原因是由于她有生以来第一次无人陪伴,在真正寂寞中度过了四五天的时间。 这不是凭空杜撰的,我本人曾有过这种经历。那是在横穿美索不达米亚平原的途中,我困留在他乡的旅店中,无法继续旅行,周围没有一个讲英语的,只有当地人给你送饭,对你的话只会点头表示同意。我无处可去,也见不到什么人,一直滞留到再次上路。随身带的两本书已翻烂了,只好坐在那儿自我反剩书的开始,女主人公离开维多利亚去探望在国外结婚的女儿,当列车徐徐驶出车站时,地回头望着站在站台上渐渐远去的丈夫,看到丈夫像一个被解脱的人欢度假期,阔步离去时,她突然感到一阵突如其来的痛苦。这太出乎意外了,她简直不能相信自己的眼睛。当然,这是她的错觉,她丈夫罗德尼很挂念她。然而这颗不快的种子留在了脑海中,使她忧心忡忡。随后,当她独自一人开始设想时,她过去的生活便一幕幕地展现在眼前。从写作上讲、这是很困难的。我需要的是这种方式:轻松的,谈心式的,但是又有种渐次紧张、令人心神不安的情绪。一种人所共有的情感:我自己是个什么样的人?究竟是干什么的?我所热爱的人如何看等我?他们像我待他们那样待我吗?我刚好用了三天写完这部小说,第三天是星期一,我向医院请了假,因为这时我不敢中途停笔,得一气呵成。这部小说并不长,不过五万字,但是它已在脑海里构思很久了。 构思一部小说的过程真是种奇怪的感受,在六七年之久的时间里,心里始终明白自己终有一天会把它写出来,把头脑中的构思付诸于文字。这有如让它冲破薄雾,更加清晰地呈现在眼前。 我害怕思路的连贯性被打断。一旦我在亢奋中写出第一章,那么就要一直写完最后一章,因为我清楚自己的思路所至,有种必须见诸于文字的感觉,这时无须注意细枝末节,所以我总是一气呵成。 我不曾感到过自己已精疲力荆每当放下笔后,看到写完的章节一字都无需改动时。我倒头便睡。我记得那次一直睡了一天一夜才起床,饱饱地吃上一顿。第二天就又去医院了。 我的精神不比以往,人人都为我感到不安。“你肯定是生病了,”他们说,“眼圈都黑了。”其实这完全是疲劳过度的缘故。然而,只要写作顺利,疲劳过度也是值得的。 这本书定名为《春天,我离开了》取白莎士比亚的十四行诗的诗句:“春天,我离开了你。”我自己不知道这本书质量究竟如何,也许写得很槽糕,毫无可取之处。但我是怀着坦诚和真挚写这部书的,它忠实于我的初衷,这是一个作者最引为骄傲的。 几年之后,我又写了一本以玛丽·韦斯持马科特为笔名的书。书名是《玫瑰花与紫杉》。这本书每每读后都感到趣味盎然,尽管它不像《春天,我离开了》那样令人爱不释手。 我对书中的寓意考虑时间很长,应该说是从一九二九年就开始了。尽管当时不过是个轮廓.但我知道总有——天会把它写出来。 我做了件不同以往文学创作的事———出于思念亲人而写了一本书。因为我远离马克斯,极少得到他的音讯,我时常强烈地回忆起我们在阿尔巴契亚和叙利亚度过的日子。 我渴望回到那时的生活。渴望这种回忆的乐趣,于是我写了《在遥远的叙利亚》。这是一本轻松琐细的书,然而它确实是我们生活的写照,其中有多少已被遗忘的琐事。人们对这本书推祟备至,但印数很少,因为当时纸张短缺。 我的出版商不喜欢这本书。他们对它持怀疑态度,唯恐我的作品会愈来愈不合他们的需要。他们对我用玛丽·韦斯特马考特的笔名写作也不以为然,现在又打算扼杀《在遥远的叙利亚》或其他不属于侦探小说范畴的作品。然而,这本书成功了,我想他们又会对纸张短缺抱怨不已了。我是用阿加莎·克里斯蒂·马洛温的笔名发表的。这是为了与我的侦探小说有所区别。 3 人总是有些不堪回首的往事,既然发生了,只好面对现实,但却不想再触动隐痛,一天,罗莎琳德打电话告诉我说去法国的休伯特失踪了,据信是牺牲了。 我觉得在战时,这是对年轻妻子最残酷的打击。丈夫牺牲的消息令人哀伤至极,可还不得不面对现实。这些不幸的妻子抱着一线希望撑持着人生真是太惨不忍睹了……可谁也无能为力。 几个月后、我们又得到更确切的消息。罗莎琳德告诉我前一天地就得知了这消息。她还像往常一样,她始终是个性格坚韧的孩子。她虽不愿意告诉我,可又知道不得不这样做时,突然对我说了句:“你看看这个吧。”说着递给我一封电报,上面说:他已确认阵亡。 生活中最悲痛和最难捱的莫过于得知你最疼爱的人在受磨难而你又无能为力。身体残疾可以助其一臂之力,而心灵的创伤却使人束手无策。我想帮助罗莎琳德最好的办法是尽量少说这事,就好像这事从没发生一样。也许我这样做不对,可这是我惟一的想法。如果我是刚强的母亲,我就会让她大哭一场,尽情哭诉一番,这样也许会更容易办到。直觉是不会错的。人们都特别希望不伤害自己的亲人,不做对不住他们的事。人们觉得自己知道应该怎么做才对,可总是拿不准。 战争临结束前,人们都有点焦虑。从d日1开始,人们就感到战争结束为期不远了。 -------- 1指第二次世界大战中——九四四年六月六月同盟国军队进攻西欧。—一译注。 可是每天我都愈加坐立不安。我希望找份至少与战争有点联系的工作。在温多弗,我找到一份药剂师的工作。 我还有一个戏剧方面的计划。我可以从特别舞台监督或什么身份随娱乐报国团去一趟北非。这计划太令人激动了。可幸亏我没去,在我离开英国前两周,接到了马克斯的信,他说可能两三个星期后从北非回到空军部。 周末,我和罗莎琳德去威尔士玩,星期天夜里乘映车赶回来。战时,人们常常得在这种车厢里忍着刺骨的寒冷。我们终于到了汉普斯特德的火车站,这儿离我住的芳草路公寓不远。我手拎提箱和几条腌鲑鱼。到家后,又冷又乏。我点燃了煤气,把手提箱和大衣放下,开始煎鱼。这时,我听到屋外传来一种极特别的金属撞击声,心想会是什么声音呢?我到阳台上朝下看,从楼梯上走上来一个身背重负的人,身上的东西叮当作响。也许用白衣骑士来形容他很恰当。一个人背那么多东西简直不可思议。可是毫无疑问是他,我的丈夫。我立刻发现,担心他会变样是毫无根据的。他还是那个马克斯。他似乎昨天走的,又回到我身边。我俩又重逢了。 这时传来一股难闻的煎鱼味,我俩忙跑进屋。 “你吃些什么东西啊?”马克斯问道。 “腌鲑鱼,”我说,“你最好也吃一条。”这时四目相视。 “马克斯,”我说,“你体重增加不少啊!”“刚刚好,你自己也没瘦啊”“由于吃土豆的关系,”我说,“没肉吃的时候土豆和面包就吃得多。” 我们又团圆了,俩人分别后体重都增加了。似乎不可思议,应该恰恰相反才对。 “费赞沙漠应该是很熬人的。”我说。马克斯说不是那么回事,因为在那无所事事,只得坐在那吃油腻的饭莱,喝啤酒。 多么醉人的傍晚:吃着煎糊的鲑鱼,美极了! ------------------ 第十一章 垂暮之年 1 我写这一章的时候已是在一九六五年。而本章所写的是一九四五年的事。二十年了,可并不像过了二十年。战争的年代也恍如梦境,是一场社会中止前进的噩梦。一些年后,我总是说:“噢,五年前发生过什么什么事,”可是每次我都少说了五年。现在当我说几年前时.指的是许多年以前。 时光改变了我,正如改变其他上年纪的人一样。 我的生活随着对德战争的结束又开始了新的一页。尽管严格地说,对日战争还在继续,可这里的战事结束了。随之,人们开始医治战争创伤,把破碎的生活连缀起来。 马克斯休完假后,回到了空军部。我们终于可以安顿下来了,生活尽管不像以前那样,但毕竟又开始了。和平的到来使人们松了一口气.可是和平的前途或任何其他事都尚无保障。我们为团聚而欣慰,不慌不忙地尝试性地开始了生活,看看我们究竟能使生活变成什么样子。事实上的确也令人忧心忡忡。填写表格、签订合同、税收争议,弄不懂为什么一切都乱糟糟的。 到了这时,我才回过头来看看战时的收获,这才明白我这些年竞写下了难以置信的大量作品:我想这是因为没有社交活动来牵扯注意力,晚上不出门的缘故。 除了我已经提到的作品之外,我在战争初期还写了两本书。那时,我时刻准备在空袭中被炸死,因为在伦敦这种可能性很大。一本是为罗莎琳德写的,这本书先脱稿,书中人物包括赫尔克里·波洛;另一本是为马克斯创作的,书中出了马普尔小姐。这两本书写成之后,存放在一家银行的保险库里了,它们都作为礼物正式交给了罗莎琳德和马克斯。 由于提高了税收额,我竞有些幸灾乐祸地想到不值得那么拼命地写了:一年写一本书足矣。一年创作两本书比一本书也多得不了多少钱,不过增加工作量而已。原有的那种动力自然不复存在了。如果有什么我自己想写的特殊事件,那又自当别论。 这时,英国广播公司打电话问我愿不愿意给他们为玛丽女王安排的专题节目写一广播短剧。玛丽女王曾表示喜欢我的作品,希望我为她写点什么。我对此很感兴趣,构思了一个自己满意的故事,写了个名为《三个瞎老鼠》的广播剧。就我所知,玛丽女王很欣赏。 这事似乎过去了,但是不久之后,有人建议我把它扩展成一篇短篇小说。《空幻之屋》一书已被我改编成剧本,并由彼得·桑德斯搬上舞台,一举成功。我自己也陶醉了,以至于进一步写些剧本。为什么不写剧本呢?那要比写书有趣得多。一年写一本书所得的稿费就够用了,于是我又沉浸于一种完全不同的艺术形式中。 我愈琢磨《三个瞎老鼠》就愈感到完全可以把这二十分钟的广播剧改编成一出三幕惊险剧。这需要加上几个人物,背景和情节都要丰富些,高潮之前也要有——个渐进的情节发展过程。我想,《捕鼠器》(这是《三只瞎老鼠》的演出剧本名)之所以比其他剧本高一筹,其中一个优势就在于它有故事梗概作为基础,因而显得有血有肉。 这个名字的由来,得感谢我的女婿安东尼·希克斯。我还未曾提到过安东尼,他当然不是什么故人往事,他至今仍和我们住在一起。生活中没有他,我确实有些手足无措。他不仅是我所知道最和蔼可亲的人,而且还是个智力非凡又坎谐有趣的人。他点子很多。在餐桌上,他会突然提出个问题,使大家一下活跃起来,争先恐后地各抒己见。他曾学过梵文和藏文,还能颇有见地地谈论蝴蝶、稀有灌木、法律、集邮、鸟类、瓷器、古玩以及环境与气象等等。 《三个瞎老鼠》这个名字不能用,因为已经有了一部同名剧了。我们都绞尽脑汁地琢磨剧名。安东尼想到了《捕鼠器》,于是被采用了。我想他本应该也同样享有版权的,可当时我们做梦也没想到这个剧会久演不衰。 人们总问我《捕鼠器》成功的秘诀。除了现成的答案“运气”这两字之外,惟一的理由是这个剧适合大众口味:不论年龄大小,兴趣如何,人人都喜欢看。但是细细考虑一下,既不骄傲也不过谦地说,这部既幽默又有惊险味道的轻松剧构思很巧妙。故事层层展开,观众急于知道下一步会发生什么事,却又猜不到下一步会怎么样。我想,尽管所有经久不衰的剧本部有这种趋势,仿佛剧中人或迟或早总在装假,可《捕鼠器》中的角色却仿佛都是活生生的现实中的人物。 曾经有这样一个案例,有三个孩子被地方议会放置在一个农场后,因无人照管并受到虐待,其中一个孩子天折了。人们普遍认为另一个有轻微违法行为的男孩子长大会有强烈的报复情绪。我记得还有一件谋杀案,案犯多年来一直把儿时的怨恨深藏在心底,后来特意回来偿还宿愿。这些情节不是不可能的。 《捕鼠器》中的人物有:一位年轻姑娘,她诅咒生活,决意只为未来而活着;一个小伙子,他不愿面对生活而渴望母爱;还有一个小男孩,他幼稚地向伤害了简和他的年轻教师的残忍女子复仇。这一切在我眼里,在观众眼里,都是那么真实、自然。 迄今为止,这部剧已上演了十三年,演员阵容也几经更换。外交官剧场不得不把座倚和帐幕更换一新。听人说舞台布景也应换一换,原有的已破烂不堪。可仍场场座无虚席。 应该说,这对我来说简直难以相信。为什么一部轻松娱人的剧会连续上演十三年之久?毫无疑问这是个奇迹。 那么其收入都落到谁手里呢?当然主要部分毫无例外地缴了税金。除此之外呢?我还把我许多部书和短篇小说的版权赠给了别人。短篇小说《避难所》连载权赠给了威斯敏斯特教堂的基金会,其它一些小说的版权也分别赠给了其他人。你只管伏案写作,而把作品版权转赠给他人.这要比信手给人开张支票或类似的什么更让人激动不己,而且更自然。可能有人会说这归根结底都是一回事。事实远非如此。有一本书的版权给了我丈夫的外甥。尽管这书是多年前出版的,但是直到现在它还能给他们带来收入。我把电影《原告的证人》的版权中我的那一份给了罗莎琳德。 2 有一次首场演出给我的印象极深,这就是《原告的证人》的首演。可以说,这是我惟一感到快慰的首演之夜。 首演之夜往往令人痛苦、令人难堪。作者应该出席观看首演,其原因之一是,可怜的演员们在全力以赴,一旦演出失败,剧作者不在场分担难堪是不公平的。我听人讲过,《不在犯罪现场》的首演就曾出现过意外事故。剧本要求管家和医生敲书房紧锁的门,随后把它撞开。可那天晚上,书房门不待人撞,也没等人去敲就自动打开了。扮作尸体的演员正在最后调整自己的姿势,这使整个剧场为之哗然。 去观看首场演出还有个理由,这就是好奇心。明知道不中自己的意,会倒自己的胃口,会看到全剧一场糊涂:念错台词,插科打浑,再加上忘掉台词,可你还是要去,要亲自去体验剧场效果。任何人的叙述都无济于事。好奇心将你带进剧场,浑身忽冷忽热地颤抖着,暗中祈祷上帝不要让人发现躲在剧场远排的作者。 《原告的证人》的首演之夜全然不同。这是我最得意的剧作之一。我几乎对这部剧得意忘形。我原来并没想创作这样一部剧,心里曾有些踌躇。是彼得·桑德斯敦促我动笔的,他很善于说服人。在他的影响和说服下,我阅读了多卷《著名审判案例》丛书,并请教了许多有关初级律师和高级律师的问题。后来我对此产生了兴趣,并且突然感到自己过得很快活,这是写作时出现的兴奋时刻。虽然这种兴奋时间不长,却使人有种被海浪冲向岸边的那种飘飘然的感觉。它是进行观察想象的宝贵的时刻。这种观察不是以舞台为背景,而是用心灵去揣度。一切都表露无遗,真实的事件,真实的法庭,一个在我脑海中略有印象的真实的法庭。我仿佛看到了那个仁立在码头上的、神经质的、绝望的小伙子,那个不为她的恋人而为了君王毅然上证人席出庭作证的不可思议的女人。这是我写作速度最快的作品。我事先看完有关材料,仅用了两三个星期就完成了这部《原告的证人》。 自然,这部剧作在情节发展上略有变化,而且我还得为那个精心设计的结尾不被改动坚持一番。没人喜欢这个结尾,女人更不赞赏它,谁都说这样结尾会毁了整个剧。他们都认为几年前写的这篇短篇小说原作的结尾更可信。可是短篇小说毕竟不同剧本,小说中没有法庭出现,没有审判谋杀案的情节。那只是关于一个被告和一个不可思议的证人的故事。我坚持我的意见。其实我并不是一个固执己见的人,因为我不总是信心十足,然而这一次我却充满了信心。 找坚持这种结尾,如果不同意我的意见,我宁可不让这个剧目公演。 我胜利了,演出也获得了成功。有的观众说这是一个骗局,是引入上钩,可我认为并不是这样:它是合乎逻辑的。这种事是能够发生,也是可能发生的,而且在我看来,或许将来还会发生这种事,只不过可能没那么多的暴力。这种心理是存在的,而且,那不引入注意的事实根据明显地贯穿于全剧之中。 不管怎样,该剧首演那天晚上,我心情很好。我原以为会像往常那样忐忑不安。可帐幕一拉开,我立刻为之一振。在我的搬上舞台的所有剧作中,这部剧的演员最合我意:德里克·布卢姆菲尔德饰年轻的被告。由于不谙法律,我没有确切地想象过被告在法庭上的举止,可是被告被演得活灵活现。帕特里夏·杰塞尔饰最难演的角色。这部剧的成功与否几乎都取决于她,再也找不出更好的女演员了。角色的确很难演,特别是在第一幕里,台词不大起作用,因为台词都是时断时续、含含糊彻的,完全靠眼睛的力量。她把这一切表演得完美无缺,真是一个严峻得不可思议的人。 为此我很高兴,听到观众鼓掌更是喜形于色。谢幕之后,我像往常一样悄悄走出剧院。在我寻找自己的轿车的几分钟,我被一群热情的人围住了,他们都是些普通观众。他们认出我后拍着我的肩膀鼓励我说:“亲爱的,写得精彩极了。”“第一流的,没比的。”有人递过来我的手稿复制件,我愉快地给他们签了名。那种忸怩感和神经质第一次不见了。是的,这是个值得纪念的夜晚,我至今还为之骄傲和兴奋。 3 我的第三部在伦敦经久不衰的剧作是《蛛网》。这是特意为马格雷特·洛克伍德创作的。彼得·桑德斯约我去见她商谈这件事。她说很欣赏为她创作一部剧的想法。我问她究竟爱好什么风格的,她立刻说不想再扮演邪恶、夸张的角色,她在许多部电影里扮演了“恶女人”,她想演喜剧。我觉得她的想法无可非议,因为她演剧很有天资,擅于表演。 她是个杰出的女演员,台词念得抑扬顿挫,很能表达台词的内涵。 创作《蛛网》中克拉丽莎这个角色使我很高兴。最初,用什么剧名我还有些犹豫不定,是用《克拉丽莎发现尸体》还是用《蛛网》?最后决定用《蛛网》。这部剧演了两年多,我很满意。 后来,我写了名为《不速之客》以及另一部虽引不起观众兴趣而我却视之为杰作的剧本。我至今认为那是除《原告的证人》之外的最佳剧作。大概它之所以失败就是在于它既非侦探题材又非惊险故事。这是一部涉及谋杀的剧作,但其主题是说一个理想主义者总是个危险人物,最终他很可能毁掉自己的爱人,并因此提出了这样一个问题:为了自己的信仰,即便自己的亲友并不理会它,一个人为了自己所热爱的人的利益究竟能够做出多少牺牲。 我认为在我的短篇侦探小说中有两篇是我的得意之作:《怪屋》和《奉命谋杀》。当我某天重读我的小说时,我惊奇地发现《平静小镇里的罪恶》也颇令人满意。重读那些十七八年前写的小说对它们是极大的考验。人的眼光变了,有些小说经不起时间的考验,有些则是永恒之作。 一位曾采访过我的印度姑娘问了我许多愚蠢的问题,她问道:“你是不是创作和出版了你认为很糟糕的作品?”我生气地回答说不曾有过这样的事。我说,我的作品都难以令人满意,从没有相当满意的作品,但是,如果我认为刚搁笔的作品就很糟糕的话,我决不会让它出版。 《蓝色持快上的秘密》就属于这一类。每当重读此书,我就感到它内容平庸,描写陈腐,情节淡而无味。可遗憾的是许多人都爱看此书。据说作者对自己的作品最没发言权了。 尽管我并不贪得无厌,可写不出作品来时,我会多伤心。我在七十五岁这个年纪仍在继续从事写作毕竟是幸运的。到这个岁数,应该知趣并且激流勇迟了。事实上,我反复考虑过今年搁笔的想法,但是刚完成的作品比以前哪一部都畅销,这使我欲罢不忍:似乎此时搁笔是老糊涂。或许我最好把不再写作的期限定在八十岁为好?到一九四八年,考古学家再次跃跃欲试。人人都谈论着可能去探险,筹划着去中东观光,到伊拉克挖掘古代文物的条件也变得优厚起来。 叙利亚在战前曾有过较重要的考古发现,但这时伊拉克政府的优惠条件更为吸引人。尽管所有出土的孤品都要送到巴格达博物馆,但任何他们称之为“非孤品”的文物,挖掘者都能有利可图。于是,经过一年的尝试性的小范围挖掘之后,人们开始涌向这个国家。战后成立了西方亚洲考古学会,马克斯作为伦敦大学考古研究所教授参加了这个学会。 他每年可以有几个月的时间在现场工作。 我们以极大的兴趣重又开始了间断十年的在中东的工作。 这次中东之行的结果是马克斯出了名。他坚定地说他惟一渴望做的就是挖掘尼姆鲁德遗址。 今年这个月,我丈夫的著作《尼姆鲁德及其遗址》将出版。他写这部著作用了十年。他一直担心怕活不到写完这部著作。人生是这样地漂忽不定,心肌梗塞、高血压等现代疾病虎视耽耽地注视着人们,尤其是男人。但是—切平安。 这部著作是他毕生的心血:从一九二一年起,他就扎扎实实地为此而努力。 我俩的工作迥然不同。我缺乏文化素质而他天赋极高,但我们相互补充,相互帮助。他时常问我对某些问题的看法,而我则是一个对他的考古专业颇有了解的业余爱好者。 的确,许多年前我曾忧郁地对马克斯说,可惜年轻时我没能学考古,那样可以对考古问题更有见地。他说:“难道你不认为现在你比任何一位英国妇女都更了解史前陶器吗?”我们生活得很幸福,虽然从某种意义上说,生活逐年变得愈来愈复杂纷繁。愈加都市化,但是毕竟一年有一年的乐趣。 至于那土丘,由于四处堆放着垃圾,早已失去了原来的景色。茵茵绿草中缀着许多红色的毛其草,石像从草中昂然地探出头来。成群的蜂虎——一种长着金黄碧绿相间的羽毛的可爱小鸟——在土丘上下翻飞鸣啭。 尼姆鲁德沉睡着。 我还没提到过巴格达的住所。在底格里斯河西岸,我们有一座古老的土耳其式房子。我们那么喜欢它,宁可不要现代化的住宅,人们都认为我们情趣独特,其实我们的土耳其式房间凉爽宜人,阳台的栏杆前便是空旷的院子和高大的棕搁树。房后是修有灌渠的棕榈园和一间用汽油桶筑起的小房。孩子们在那里无忧无虑地嬉戏玩耍。妇女们来来往往地去河边洗锅盘。在巴格达,穷人与富人毗邻而居。 自从我初识巴格达以来,它发生了多大的变化埃大多数现代建筑物都设计得丑陋不堪,而且不适合这里的气候。 那完全是从当代的杂志上依样抄来的,其中有法国式的,德国式和意大利式的。窗户再也不是那种能隔热的、高高的小窗户了。或许有抽水马桶是一个优点,然而污水却无处排泄,还要像以前那样把污水倾倒在底格里斯河里。河水似乎永远不会到泛滥的地步。 我必须提一下时隔十五年之后,我们重返阿尔帕契亚的情景。人们立刻认出了我们,全村都轰动了,四处都是喊声、叫声、寒喧声和欢迎声。 “还记得我吗?”一个人说,“你离开时我还是个挎篮子的孩子,现在我都二十四岁了,成了家,孩子都大了。” 他们为马克斯记不得他们的面孔和姓名感到不理解。 在那儿到处都能遇见十五年前的朋友。 一天,我坐着卡车穿过摩苏尔,值勤交通警察突然一挥指挥棒,叫车停下来,喊着“嬷嬷,嬷嬷”跑到车前,抓着我的手摇晃着说:“见到你多高兴啊,嬷嬷。我是阿里,我是跑堂的阿里,记得我吧?想起来了?我现在当上警察了。” 就这样,每次开车路过摩苏尔,阿里准在那儿,他一认出我,就命令所有的车辆全都停下,我俩相互打个招呼,他请我的车优先过去。这些朋友多好啊。热心肠,纯朴,充满了对生活的乐趣,因而能乐观地面对一切。阿拉伯人是快乐的民族,也是友好的民族。每当我们路过有过去雇员住的村庄,这人便会冲出来,坚持要我们和他一起去喝点酸奶。虽然村庄里身着紫袍的乡绅们不会理睬我们,但是那些农民却是我们真正的朋友。 我多么爱世界的那个角落。 我现在仍爱它,将来也永远爱它。 ------------------ 后记 写自传的想法是在尼姆鲁德的家中突然袭上我的心头的。 今天重新审视当时所记述下的一切,我感到还比较满意。我实现了我的夙愿,这就像一次旅行。它不是一次回顾式的跋涉,而是一次前瞻式的长征:循着生活的起点。回到那个踏上了生活征程的自我。我不为时空所限。心绪所至,尽情地倘徉徘徊,文笔时而驻足不前,时而前后跳跃。 我想自己的记忆中留下的是经过筛选的事物,其中包括许许多多毫无意义的荒唐事儿。人类本身恰恰就是如此诞生的。 如今我已七十五岁了,是该搁笔的时候了。因为就生活本身而言,再无须赘言什么了。 我已日薄西山,静候那终究会到来的死前祷告。之后,我将去另一个未知的世界,人门用不着去考虑那些事。 我随时准备着死神的光临。我已经格外幸运了。我丈夫、女儿、外孙和那善良的女婿,都伴随着我,他们组成了我的世界。我对他们还并不是毫不中用的老朽之人。 我对爱斯基摩人总是深怀钦佩之情。他们在一个晴朗的日子里,给年迈的母亲准备一餐丰盛的饭莱,之后,她便独自踩着冰雪离去。再不复返……对于这种充满尊严和决心告别生活的方式,人们应该感到骄傲。当然,写下这些堂皇的词句是太容易了。 到目前为止,我一直静持死神的到来,同时生活得很安逸,虽然随着岁月的流逝,有些生活的乐趣再也享受不到了。 再不会有长途跋涉了,同样,也不会有令人向往的海水浴,嫩牛排、苹果和黑草莓(这是由于牙齿的缘故)以及阅读友人的信件了。但是仍有许许多多美好的事物,歌剧和音乐会、阅读书籍、以及躺在床上进入梦乡的巨大乐趣,梦中时常会有年轻人来探望你并热情地与你恳谈。而最惬意的莫过于懒洋洋地坐在阳光下,陷入往事的回忆。“我记得,我记得,我降生的那所房子……”一个孩子说过:“感谢上帝赐我佳肴。” 七十五岁的我说些什么呢? “感谢上帝赐我幸福的—生,给了我深厚的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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