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些年,二哥哥很想你》 序 故事外的人生 一直以来,每当小说出版成书后,我都会反复看几次,唯独两本例外:一本是《那些年,我们一起追的女孩》,一本是《妈,亲一下》。 两本写的都是我的真实人生,前者,是记述我们一群笨拙长大的好朋友,一起追同一个女孩的热血故事;后者,是妈妈二四年生病时我所做的病榻日记,与追忆母子之间二十七年来发生的种种,希望妈妈能够从我珍藏的回忆里得到努力生存下去的勇气。 这两本书,没有经过改写,没有为了“好看”用虚假的桥段去滋养并不存在的情节,没有一个把自己写得很帅很酷的九把刀。我所做的并非天马行空地创构故事,而是将真实发生过的一切说得有趣说得好看,说得让我身边的家人朋友也能认同书里的所有。 我没有反复看这两本书,各自有不同的原因。 一直没有看《那些年,我们一起追的女孩》,是因为怕被坐在我对面的女孩打断腿。至于没有重复看《妈,亲一下》,是因为每次不管翻到哪一页,我看了都会流泪,甚至哭到没有力气……一个大男人老是哭哭啼啼的,看起来很欠揍。 现在,还没开始写,我已知道这个故事会非常不像一个故事。 那是一段意义非凡的岁月在那些日子里,有puma的陪伴,我也陪伴着puma。 而前几天为了着手这个“新故事”,㊣(2)我必须确认哪些人生片段已经被自己写过一次,于是再度拾起了这两本书,坐在沙发上好整以暇读了一遍。 先是大笑,然后又哭到发抖。 我拿起手机,抽抽咽咽打电话给女孩,说了好些话才平静下来。 “……我想起她,你会吃醋吗?” “不会,我只是很担心你。” “嗯,我哭一哭就没事了。” “baby,等一下快去睡觉哦,明天我陪你去看puma好不好?” “谢谢。” 再过一个半月,我就要去当兵,我可以写这个故事的时间也不多了。 所幸发生过的美好往事,我记忆犹新。 并非我的记忆力特别好,而是,我常常回忆。 二七年,二月二十八日,十九点二十六分。 距离她的生日结束,还有四个多小时。 坐在彰化最熟悉的咖啡店里,最习惯的位置。一壶漂着枸杞的人参热茶,一盘腻在奶油里的松饼,对面的女孩一边翻着电影杂志,一边吸吮手指上的蜂蜜。 女孩抬起头,问我:“开始写了吗?” 我说,快了。 女孩轻笑:“有灵感了吗?” 我说,普普通通,只起了两句话。 女孩很开心:“那么,拜拜啰。” 我笑了,拜拜。 她回到杂志里,我则进入从前。 就这样吧。 有些人用书信保存他与朋友间的秘密。 有些人用照片记录他与死党们的年华。 有些人用日记填满他的暗恋单恋痴恋。 关于那段岁月那些人那只狗,我就用这个故事将它们通通装进。 从一滴眼泪一串微笑开始。 第一章 外公家的小白 即将升上小学三年级的那个暑假,妈妈把哥哥跟我丢在外公家,交给还在念辅大的小舅舅两本小学数学题库,希望他能抽空教哥哥跟我新一年度的数学,不要荒废了整个夏天。 唉,当父母的都有这种幻觉,以为小孩子的暑假是要拿来努力用功的,其实提早一个夏天学会最大公因子跟最小公倍数哪这么重要,尤其在乡下,一辆脚踏车就可以是小孩子生活的全部。 说是乡下一点都不是在乱讲。 外公家附近都是稻田跟低矮的农舍,有条蜿蜒的小路可以通到大马路。沿着小路走,会碰见十几只很臭屁的肥鸡昂首阔步在邻居的三合院前踱来踱去。如果我走得太急,那些鸡就会冲过来啄我。我一大哭,它们就会振翅乱飞起来。 小路的弯角处,还有一只老是泡在池子里睡觉的水牛。 “外公,那只牛怎么一直泡在水里?”我狐疑。 “泡在水里比较爽快啊,要劳作的时候它才会起来啦!”外公漫不经心。 认真回想起来,我从未看过那只水牛走出池子做点水牛该做的事。 烧稻草的气味猪粪的气味满身大汗的气味,就是乡下外公家的主题。 乡下的房子都很大,除了用篱笆挡住外人,外公跟舅舅还养了好几只狗分别守住前门跟后院。 后院的狗特别大特别凶,比如德国狼犬之类的怪兽,除了舅舅谁都不敢靠近。而把守前门的狗就和善许多,毕竟很多亲戚朋友都会从前门走动,养太凶的狗会吓到人家。 话说那房子大归大,格局还有点奇怪,如果要洗澡的话,还得从一楼打开门,走到院子里昏昏暗暗的小柴房兼浴室里,用最传统的方式烧柴煮水洗澡。 小柴房的旁边养了两条非常爱叫的狗,尽管用铁链拴住,我每次从那里经过都还是被它们的叫声弄缩了身子。 被公鸡啄哭过好几次的我,对这些防范小偷用的看家狗非常恐惧,虽然每天都见面,但它们龇牙咧嘴的叫声还是让我不寒而栗。我不懂它们为什么天天跟我见面,却还是跟我不熟,我自己也没想过要跟它们亲近。 直到守前门的杂毛狗生下它的小狗狗为止。 它没有名字。 也许我曾叫它小白,但我几乎没有这样的印象。 依稀,就只是叫它“小狗”。 中午。 总是堆得很满的饭桌,总是吃得很慢的哥哥跟我。 “吃那么久,到底吃饱了没?”外公不耐烦地起身。 “还……没……”哥哥跟我异口同声,拿着沉甸甸的碗。 “吃饱了要记得喝汤啊!”外婆收拾碗筷,“吃完自己把碗浸在水里。” “好……”我们摇头晃脑,在桌下互相踢着脚。 等外公跟外婆离开饭桌去睡午觉后,哥哥跟我就胡乱把饭吃一吃,迅速夹几片香肠塞进嘴里,左右手各拿一大块肉,小偷般跑到前门。 门一开,本来趴在地上的杂毛狗霍然站起。 “嘿!给你吃!”我口齿不清,将一块鸡肉丢到地上。 杂毛狗拖着链子冲了过来,一下子就把肉吃光光,而它才刚刚学会走路的狗孩子跌跌撞撞跑来时,根本连碎肉的影子也没看到。 还好,我们从餐桌偷来的肉还有很多。 “不要一下子就丢过去啦,要叫它坐好。”哥吐出嘴里的肉,放在掌心。 “为什么要它坐?”我不懂,也跟着吐出嘴里的肉。 “白痴,它一下子就把肉吃掉了,这样不是很无聊吗?” “哦。”我看着杂毛狗说,“坐下!” 杂毛狗没有理会我们的命令,只是咧开嘴,任口水淌到地上。 “坐下!” “坐下!” 被链拴住的杂毛狗甚至没有看我们,只是盯着地上的肉瞧。我们蹲在链子紧绷的距离之外,如果我们不把肉丢向它,它也只能够瞪着地上的肉块跟香肠猛流口水。 倒是没有绑着链子的小狗笨拙地走了过来,慢吞吞舔着地上的肉。 这个画面,让杂毛狗躁动了起来,不安地叫了两声。 “乖,要吃就要坐下。”哥哥循循善诱,晃着一片香肠。 “快点坐下啦!坐下!”我开始不耐烦。 “……”杂毛狗毫不理会。 僵持没有多久,耐心只有葡萄干大小的我们就放弃了。 我们将香肠逐一丢到半空中,任杂毛狗追着香肠飞翔的弧线疯狂甩尾,猛扑吃掉。 “真的是教不会耶!”哥不悦。 我们不敢正大光明地拿东西喂狗吃,是因为外公养狗的理念是“看门”,而不是“宠物”,看门狗最重要的是尽忠职守,看到陌生人要懂得狂叫,遇到步步逼近的陌生人更要懂得咬他一口,而不是躺在地上撒娇让人揉肚皮。 好几次发现我们偷偷喂杂毛狗东西吃,外公就一直念念念:“不要把人吃的东西拿给狗吃,这样狗会很难教!” 被念归被念,然而每天看外公拿着铁盆装干冷的白饭给杂毛狗吃,就觉得杂毛狗吃得很惨,哥跟我还是会“偷渡”大量的香肠给它打打牙祭。反正外婆很喜欢煮香肠,几乎每天都着迷似的煮上一大盘,吃也吃不完,对狗是该大方一点。 但不管我们喂了杂毛狗多少次,始终不敢靠近被链拴住的杂毛狗的范围,说穿了,就是单纯的害怕,完全不懂怎么跟它建立起喂食之外的关系。 杂毛狗吃完了香肠,懒洋洋地睡起午觉。 “它比较可爱。”我看着小狗。 “嗯,如果不小心被咬到也不会痛。”哥同意。 我们看着连牙齿都还没长齐的小狗,用爪子跟舌头辛苦翻弄地上的肉块,很想吃却不知道该怎么着手的蠢样。很可爱。 小狗没有所谓的品种,但长得很像《再见吧,可鲁!》里的拉布拉多犬,骨架结实,黑溜溜的眼睛很有朝气……跟它的妈妈都没有半分相似之处。 由于还不具有攻击性,小狗没被外公拴起来,随它自由晃荡。 “看起来很笨。”我摸着小狗卷起来的尾巴。 “它还没长大啊,当然什么都不懂。”哥索性坐了下来。 终于吃完了肉,小狗咧着嘴趴下,一只苍蝇飞到它的鼻子上,小狗随即起身追逐挥赶不去的苍蝇。 面对这个新奇的世界,小狗总是神采奕奕。 但面对一个只有一片杂草跟大把阳光的院子,哥跟我就显得无聊多了。 小孩一旦无聊起来,行为就会变得让人匪夷所思。 我们最常做的,就是骑着脚踏车在空地上不停绕着圈圈,有时可以绕上整个下午。为了增添乐趣,有时我们会以区区两人的队形玩“红绿灯”,一个人当鬼,一个人被追,直到鬼得逞后再反过来。追逐的游戏会持续到有人翻车受伤为止而那个人,通常就是我。 要真累了就休息,一边喘气一边研究杂草堆里的昆虫世界。 这时小狗会加入我们的行列,抽动湿湿的黑鼻子在草堆里东闻西嗅,看我们如何用草尖刺弄缩回壳里的蜗牛。或是把蚯蚓挖出土,再看看蚯蚓是怎么钻回土里的。或是在水沟边比赛用石头砸烂“小百科”里提到的粉红坏蛋福寿螺。有时看蚂蚁搬香肠屑,也很有趣。 乡下的蚂蚁特别大,大概是都市里看到的五六倍,全身黑亮,如果用指甲掐爆它的头,会发出嗒的一声,油滋滋地流汤!这么大一只,几乎可以单独扛起一片小碎肉。如果不小心被这种大头蚂蚁的利嘴咬到,皮肤还会红肿起来。 某天,我们将一只蜗牛处死(小孩子很残忍。蜗牛,我对不起你),好吸引蚂蚁雄兵过来搬蜗牛尸体。 “沿着蚂蚁搬蜗牛的路径,蚁穴应该就在这附近吧……你看这个洞,像不像是入口?”没等我回答,哥哥就做出结论,“一定是,绝对是,百分之百是。” “然后呢?”我感到兴奋。 “灌水进去好了,逼那些蚂蚁通通跑出来,一定很壮观。”哥微笑。 “进去拿水太麻烦了,要尿尿吗?”我做出脱裤子的动作。 “……先用口水好了,用尿的话外公知道了会骂。”哥要升五年级了,比较成熟。 “呜”小狗不置可否。 我们开始在嘴里贮存口水,然后瞄准蚁穴,小心翼翼地滴下。 很快,口水泡沫形成的表面张力大于被土壤吸收的毛细现象,蚁穴暂时被口水给封住,这下子,一群将蜗牛分尸的蚂蚁在洞口快速走来走去,不得其门而入。 “哈哈哈,不知道接下来它们会怎样……”哥摘下一片草,用草尖将蚂蚁的队形拨得更乱。 小狗挨近,好奇地在草堆中瞪着找不到家的蚂蚁大队。由于鼻头靠得太近,有只蚂蚁竟顺势爬上小狗湿湿的鼻尖。 小狗不由自主后退了一步㊣(7),伸出舌头将鼻头上的蚂蚁卷进嘴里。 看到这一幕,我不知道是怎么起的念头,将手指伸到土堆上,让一只茫然失措的蚂蚁爬上手背。 我将手背递向小狗,小狗的眼睛跟着蚂蚁在我手上走来走去的路线移动。 “吃掉!”我说。 小狗伸出舌头,将蚂蚁卷进它的嘴里。 小狗抬头看了看我,我赞许地摸了摸它的头。 “哇塞,这个好玩耶!”哥见状,也抓了只蚂蚁放在手上。 还搞不清楚自己该吃什么不该吃什么的小狗,很顺从地舔掉了哥的蚂蚁。 “太厉害了,原来狗也会吃蚂蚁。”我又抓了一只。 小狗再度吃了一只。 “狗才不吃蚂蚁,是因为我们叫它吃它才吃的。”哥又抓了一只。 小狗照吃不误。 哥说得没错。小狗从来不会不理我们只顾蹲在草丛里大啖蚂蚁。 小狗只吃我们抓给它的。 “狗吃蚂蚁不会有事吗?”我有点不安,但还是手贱地捏了只蚂蚁。 “不会。”哥很有把握。 就这样。 那年夏天,我们偷了很多香肠给杂毛狗进补,也抓了很多只蚂蚁给小狗当零食。 小狗一直没有什么不舒服,强壮得很,每天都要吃几十只蚂蚁,可以说是外公家蚂蚁最可怕的天敌。 我一直幻想着,等到开学了,我一定要跟同学炫耀我有一只会吃蚂蚁的超狗。 但,若同学不信的话,怎么办? 第二章 欢迎,黄茸茸的你 暑假快结束了,我们就快要离开外公家,回彰化。 小狗变壮了,眼睛里的聪明藏也藏不住,除了吃蚂蚁的超能力,小狗跟我们的感情也不是一句“再见哦,我们以后会常来看你的哦!”可以打发的。 根本不必问,我也看得出哥很想养小狗。 “哥,我们可以跟妈妈说,我们想把小狗带回彰化养吗?”我看着膝盖上的红药水,忍不住用手指去抠它。 “这个要问外公吧,小狗是外公的。”哥遗憾,吹着膝盖上的红药水。 小狗坐在我们中间,懒洋洋地看着洒在地上的阳光,眼睛越眯越细。 “外公才不会管咧,这里养了那么多只狗,少一只根本不会怎样。”我笃定。 “也对,不过妈妈一定不会让我们养狗的。”哥皱起眉头。 “唉!” “那就当做小狗是我们养的,只是我们把小狗养在外公家。”哥有气无力地提议,“以后放假我们就回来,继续喂它吃蚂蚁。” “这样很不像是我们养的耶。”我很想哭,胸口好闷,“说不定那时候小狗早就忘记它其实是一只会吃蚂蚁的狗了,变成了一只普通的狗。” 说不定,还没等我膝盖上的伤口结痂,小狗就忘记我们了。 “不然你去问外公。”哥推给我,“然后我们再跟妈妈说,因为小狗跟我们很好,所以外公把小狗送给我们……没有办法之下,我们只好养了。” “我不敢。”我觉得外公有时蛮凶的。 “猜拳,输的去问。” “不要,我们一起去问。” 虽然一点道理也没有,我们还是鼓起勇气跑去问外公。 果不其然,外公用一连串的嚷嚷当做答案堵住了我们的嘴,说什么我们不会养狗,说什么我们只会宠狗,说什么他养狗是要顾家的…… 失败了,哥哥跟我满脸通红地走开。 “这样也好,如果我们带走了小狗,它妈妈一定会很难过。”哥自我安慰。 “它才不会。”我快要发疯了,“它只会吃香肠!” 一想到小狗就要跟我们分开,我就很不甘心。 我心里有个想法:等到妈妈来,哥跟我拼命求妈妈跟外公讨小狗回彰化养,外公说不定就会答应了。绝对不能放弃。绝对! 然而,就在妈妈要来外公家接走我们的前一天,外公宣布了坏消息。 “从今天早上就没看到小狗,小狗大概被偷了。”外公说。 “怎么可能!怎么可能有人要偷小狗!”我傻了。 “我们骑脚踏车,出去找小狗!”哥当机立断。 “不用找了,被偷了就被偷了。”外公很严厉,“不准去找!” 哥跟我都很沮丧。 完全没道理,小狗又不是什么名犬,干吗要偷? 那天阴雨,我们蹲在滴答响的屋檐下,跟杂毛狗干望着偌大的空地。 小狗不见了,一定只是跑出去探险,一时忘了回来吧? 绝对不是被偷!㊣(3) “要不然,就是被坏人毒死了!”哥叹气。 “干吗毒小狗?”我不信。 乡下地方养狗守门,时而听闻狗被坏人毒死,坏人好乘机侵入民宅行窃。 外公家的看门狗也被毒死过不少只,但我跟哥都觉得这次太扯。 “不一定是真的要毒小狗,小狗可能是不小心吃了被下毒的东西,死掉了,然后外公不想让我们太伤心,所以编了一个小狗被偷走的故事。”哥猜。 “反正小狗不可能被毒死的啦。”我哭了。 比起被毒死,那,小狗还是被偷走好了。 雨轻轻飘着,时大时小。 趴在地上看雨的杂毛狗,看起来特别孤单。 外公戴着斗笠从外面耕作回来,瞪了我们一眼。 我们谁也没敢继续追问下去。 第二天,妈来外公家带我们回去,书包里放了两本几乎空白的《小学数学题库》。 小狗就这样离奇消失在我们的童年里。 一只会吃蚂蚁的白色小狗。 谁的童年没有未解的谜题?我却不想遇到这么难受的题目。 有好几个夜里,一想到小狗吃着我抓在掌心的蚂蚁那画面,枕头就湿了。 第三章 第四个弟弟 过了好几年,又好几年。 我们回到外公家玩,哥哥发现守在老旧小柴房兼浴室外的,是三只白色的看家狗。为首的狗妈妈是一只白色的成犬,体形修长。 那只成犬有个日本名字,叫优喜,翻成中文就是白色。 优喜看了我们并没有猛叫,只是静静地保持距离。我们走近一步,它就退一步,有点畏畏缩缩。它的两个狗孩子倒是叫得挺起劲。 “会不会,它其实就是小狗?”哥没忘记。 “会吃蚂蚁的那只?”我蹲下。 “呜。”优喜转动它黑溜溜的眼睛,有点警戒,有点害怕。 “我觉得,是。”哥总是很有把握。 “我希望,是。”我总是充满期待。 我们跑去追问外公当年的真相,外公依旧没有给出答案。 他老人家完全忘了当年有那么一回事。 “说不定当时是外公不想让我们太想小狗,所以干脆把小狗藏到别的地方,然后骗我们说不见了。”哥嘀咕。 “那种骗,会不会太狠了?”我的胸口很闷。 我们回到优喜面前,与自己的童年对望。 哥跟我拎着从丰盛的餐桌上正大光明拿来的好几片香肠。 丢过去,一下子就被三只狗狗吃光光。 “呜。”优喜慢慢趴下,既陌生又熟悉的眼神。 “乖,你也大到可以当妈妈了耶!”我微笑,欣赏优喜眼中的迷惑。 “我就觉得一定是。”哥难掩兴奋。 尽管这个答案,很可能是我们幻想出来的将另一只神奇狗狗的童年印象硬套在优喜身上的结果。 但,这个答案我欣然接受。 低头,看着因为刚刚拿过香肠片变得油腻腻的手指。 很想,再抓一只蚂蚁,放在我变大的手掌上。 很想,再看一次…… 有过那样的童年,哥跟我一直都想养只狗,一条完完全全属于我们自己的狗。 这个想法也影响到小我两岁的弟弟三三。出于义气跟盲从的关系,他也觉得家里如果养一条狗的话,应该是件很不错的事,这样至少就有“人”比他还小了。 大概是小学五年级吧,我们兄弟在某一期的《小牛顿》杂志里看到重要的信息。 《小牛顿》将世界各地的名犬作了一个详细的统计与介绍,五花八门。我们感兴趣的都是看起来很有个性的大型犬,比如藏獒圣伯纳拉布拉多黄金猎犬雪瑞纳哈士奇秋田柴犬大丹狗跟松狮狗。皱皮狗跟拳师狗则因“丑得很酷”勉强可接受。 我们不感兴趣的都是小不拉叽的小型犬,诸如北京狗腊肠犬吉娃娃博美马尔济斯,看起来很没战斗力靠,我为什么要养一只会被大型狗秒杀的弱小动物呢? “我觉得,我们养埃及的灵缇好了。”我看着图片旁的介绍。 灵缇很酷,瘦得只剩下皮包骨,全身上下每一块仅存的肌肉线条,都是为了在跑步竞赛里脱颖而出的演化设计,没有一丝一毫的多余,说是狗界的法拉利也不为过。 据说在古代埃及,灵缇就是赛跑专用的狗。 “养那么瘦的狗,肋骨都突出来了,看起来好怪……你不觉得它其实长得很畸形吗?”三三不敢苟同。 “可是非常特别啊!”我哼了声,“我从来没有在街上看人遛过灵缇。” “不要做梦了,这本杂志只是介绍全世界各地有名的狗,但一般宠物店不可能有卖灵缇的,就像一般车店里买不到保时捷一样。”哥哥说得很现实,“而且就算有卖,也一定很贵,我们买不起。” 哥说得没错。 家里总是有负债,铁定没办法养太贵的狗。 “好吧,反正我们家又不大,养太大的狗爸爸一定不肯的。我们应该锁定几只不是太大,但是又很强的狗来养。”我翻着图片,咕哝道,“所以说?” “我想养牧羊犬。”三三的答案简洁有力。 “别忘了牧羊犬的发源地在北欧,它们的毛太多太长了,根本不适合养在台湾。冬天也就算了,到了夏天,我们家又没有冷气,牧羊犬待在我们家会很痛苦。”大哥再度给予打击。 “牧羊犬看起来就一副很贵的样子。”我落井下石。 “你怎么知道贵不贵?”三三不信。 “不管贵不贵,反正是为了狗好。养狗应该考虑气候因素,我们从邻近国家的狗狗品种里挑,比较没有适应上的问题。”哥说得头头是道,指着里面一页,“你们看,像日本这两只,秋田跟柴犬,都是日本的国犬既然可以养在日本,当然也可以养在台湾地区。” “那会贵吗?”三三问。 “日本比北欧近,应该便宜很多。”哥看着图片赞叹,“而且,你们不觉得秋田跟柴犬都长得很忠心吗?” “是蛮帅的,可是强吗?”我很关心这个问题。 “强。”哥很有自信,“日本人最常养的狗就是秋田跟柴犬,如果不强的话,会有这么多人养来看家吗?” 大哥总是这样,用合理的反驳将他不想要的选项剔掉,然后诱导我们到他喜欢的答案上。一直一直都是这样……我哥的经典之作,就是骗我跟三三把零用钱捐给他,让他去买一台只有他才能打的gameboy。我至今还是搞不懂,聪明如我当初为什么会被他牵着鼻子走。 于是我们三兄弟一起拿着那期《小牛顿》杂志,郑重其事去找爸爸商量。 “养狗?”爸坐在药店的办公椅上。 “嗯,我们会负起照顾它的责任。”带头的哥说。 爸爸点点头,瞬间陷入回忆。 “其实,我们家好久好久以前养过一只猫,你奶奶一定还记得,那是只黑色的猫,毛色黑亮黑亮的很漂亮……那只猫实在很聪明,平时我们根本不管它,让它自由进出,想进来就进来,想出去走一走就出去走一走……”爸又开始提那只黑色的猫,大概是觉得我们小孩子都很健忘。 为了养狗,我们很有耐心地听完爸爸又重讲了一次黑猫的故事。 “后来那只黑猫不小心吃到了放在地上的老鼠药,它很聪明,这老鼠药一吃下去,就知道自己快死了,所以就来我们面前喵了几声,从店里走了出去。”爸回忆道,“后来,我们就没有再看过那只黑猫了,它一定是在外面选了一个适合的地方慢慢死掉。” 为了养狗,我们还是很有耐心地拿着杂志罚站。 爸慢慢地传承他的记忆:“所以有个传说,说狗很恋家,就算在外面被车撞成重伤,无论如何也想回到家里等死。但猫就不一样了,猫绝对不死在主人家里,怕给主人带来困扰。现在想起来,那些传说也有一点道理。” 是蛮感伤的啦,不过…… “爸,那我们到底可不可以养狗?”我忍不住。 “爸爸考虑看看,如果你们成绩好,就有商量。”爸说。 真是千篇一律的烂答案哪! 父母拥有各式各样的筹码,但最喜欢小孩子拿来交换筹码的东西,就是成绩。 想要那套漫画?……家里那套百科全书都看完了吗?拿出漂亮的成绩单吧! 想要新脚踏车?……旧的那辆已经不能骑了吗?拿出漂亮的成绩单吧! 想要跟同学去南投玩?……去八卦山难道就不能玩?拿出漂亮的成绩单吧! 总是这样的。 很不幸,我们三兄弟的特色,就是成绩非常的烂。 烂到什么程度呢? 先说我好了。 上了中学,我就与数学结下了不解之恶。 中学一年级共六次月考,数学没有一次及格,全校排行总在倒数一百名内,没有别的理由,就是我非常不用功,将所有的时间都投资在画漫画上面罢了。 大哥的功课也是烂到化脓,烂到我无法只提一次。 哥大我两岁,当我正忙着把成绩搞砸的时候,他也不遑多让。 他在高中联考时拿了诡异低的分数,低到在彰化完完全全没有一所学校可以念。 哥的表现狠狠吓了大家一跳,因为亲戚大人们都觉得哥是三兄弟里最聪明的一个,读彰化中学三年,也算连续拿了三年的好成绩……现在可好,联考搞到没有学校可以填,谁会相信? 爸在地方上算是头脸人物,大哥那张算是白考了的联考成绩单把家里的气氛弄得很低迷。妈很沮丧,还被外公打电话骂,骂她怎么会让聪明绝顶的我哥考成那个样子。爸则非常生气。 哥每天都躲在楼上房间不敢下楼,只有在吃饭的时候才会迫不得已出现。我也不想被“台风尾”扫到,非不得已不会下楼。 算是为了处罚大哥,爸几乎每天都命令大哥洗他的裕隆牌吉利青鸟,每次都要冲水淋泡沫,再冲水,最后用专用抹布仔细揩干车身每一寸,直到整辆车闪闪发亮。 而成绩同样很烂的我也得帮忙,非常无奈。 “你现在怎么办?要去考五专吗?”我擦着轮胎圈。 “我不想念五专。”大哥蹲着,拧抹布,“我想念高中,考大学。” “去念五专不行吗?”我没概念。 “念五专的话,以后想读大学还要绕很大一圈,我不要。”哥叹气,将抹布浸在水里,不自觉又拧了一次,“有时候我想干脆去重考算了。凭我的资质,再考一次一定可以上彰中。就算是台中一中也没有问题吧!” 大哥有重考的念头,但爸认为搞砸了联考的大哥根本没有重考的资格。 三年都可以混掉了,多一年又能怎样? 还不是照样混。 我永远记得那天中午,天气很热,热到让人从心底慌了起来。 那天,爸原本要带哥去见私立精诚中学的教务主任,请精诚中学提供多余的名额让哥进去念。但离爸说好要出发的时间越来越近的中午时刻,愠怒的爸却躺在店面后的椅子床上,用湿毛巾盖住眼睛,一言不发,完全没有即将起床的迹象。 没有人敢去叫他。 怎么办?到了最后关头,妈示意大哥自己走到床前,叫装睡的爸爸起来。 自觉罪恶深重的大哥拉着我,我们一起走到爸的跟前。 “爸,时间到了。”大哥小声地说。 “……”爸没有反应。 大哥用手肘顶我,我只好小声地说:“爸,时间到了。” “什么时间到了?”爸慢慢说道。 “去‘精诚’的时间到了。”大哥鼓起最后的勇气。 “去‘精诚’做什么?”爸的声音很慢很慢。 “去……帮我讲入学的事。”大哥的声音在发抖。 “自己做的事,自己要负责。”爸粗重的声音不加掩饰他的愤怒,“自己想念书,就自己去说。如果没有学校念,就去当兵。”身子连动都没有动。 听到当兵,大哥虎躯一震,我也傻了眼。 看样子,爸这次是百分之一亿没脸为大哥求人了。 大哥跟我头低低地上楼,连妈也不知道要说什么。 “现在怎么办?如果不快点说,就来不及注册了。” 我打开冰箱吹冷气,逼退刚刚瞬间冒出的大汗:“你真的要去当兵吗?” 大哥像是下定了决心:“你帮我说。” “我帮你说?”我吓了一跳。 “对,你帮我开个头,接下来我自己说就可以了。” “找谁?” “教务处在哪里你知道吗?我们现在就去那里。” “真的假的呀?!” “我现在就只剩下这个方法了。” 说着说着我们已经骑着脚踏车,跨过烈日下的陆桥,往精诚中学前进。 只是大哥好像忘记了一件很重要的事我只是个即将升初二的学生! “喂,我们回家啦,我怎么知道要说什么?”我渐渐后悔。 “拜托啦,你不帮我,我就要去当兵了啊。”哥看起来一副快被抓去关禁闭的样子。 “可是我自己的成绩也很烂啊,那个教务主任还教过我最烂的数学,完全就知道我很差劲,糊弄不过他啦!”我快崩溃了。 “那个不要紧啦,最重要的是,诚意!”哥说归说,也没有自信。 终于来到暑假期间几乎空无一人的教务处,所幸教务主任还在里面办公,我鼓起勇气,走向教务主任作自我介绍,大哥则彬彬有礼地跟在我后面。 教务主任平时就一脸严肃,现在看起来,更是略带杀气。 但没办法了。 “主任好,我是美术一年甲班的柯景腾,导师是郭焕材。”我鞠躬。 “嗯,有什么事吗?”教务主任摸不着头绪。 “我的哥哥叫柯景怀,今年刚从彰化中学毕业,他的成绩一直都很好,只是联考失常考砸了,现在没有学校念。我想请主任给我哥一次机会,让他来这里读书。”我背出刚刚在脑中写好的稿子,“我相信我哥在精诚中学里,一定会表现得很好。” “考砸了?考几分?”主任问。 但他的表情更像在问:怎么就只有你们兄弟? 身为事主的大哥再怎么孬种,此时当然得挺身而出。 “主任您好,我是景腾的哥哥,虽然我的分数不够,但我很想进‘精诚’……” 大哥用很有家教的语气,滔滔不绝开始了属于他的入学谈判。 就这样,以严肃著称的教务主任听着我们兄弟接力完成的恳㊣(10)求,脸上的表情越来越平淡,到最后哥说完了他的自我期许,只能用“漠然”两字形容教务主任五官的排列组合。 “你家人知道你们来这里吗?”教务主任叉着腰。 “知道,只是今天我爸妈正好有事,所以我们兄弟自己过来。”大哥说。 “这样啊……”教务主任若有所思。 仿佛隔了很久。 “我们的自然组已经满额了,如果你想念自然组的话,就没有办法。”教务主任的语气出现松动。 “没关系,我可以念社会组,之后再想办法转班到自然组。”哥毫无犹豫。 回家的时候,我们已经获得了教务主任的口头承诺。 大哥即将进入精诚中学的高中部! 只不过我们兄弟成绩这一烂,养狗的梦想就又过去了…… 第四章 那些年,二哥哥眼中的苹果 话说人真的很矛盾。 明明我很想养狗,实际上却是一个非常怕狗的人。 只要在路上远远看到流浪狗,我就会提高警觉,只要它走右边我就走左边。 我甚至绝对不介意多绕一大圈,只为了避开与流浪狗的眼神交会。 有几次我因为太害怕而拔足逃跑,反而引起流浪狗的野性,对我暴起直追……如此一来我当然只有更加害怕的份儿。 中学二年级的时候,为了拯救快要跟我绝交的数学,每个礼拜二跟礼拜四,我都会到一个数学老师家上一对一或二对一的补习。 有句话说得很刻薄:“人要是穷,就不要生有钱人的病。”换个意思就是,人要是笨,就不要做聪明人的梦。我们家负债一堆,但我爸妈做了一个我们三兄弟都有好学历的梦,烧掉的补习费跟中元普度烧掉的一样多。 补习费很贵,贵到没一次我敢缺席。 话说数学老师住在彰化女中对面的小巷子里,有两个非常漂亮又极为聪明的女儿,跟一个喜欢只穿内裤跑来跑去的儿子。 大女儿跟我同岁,经常会跟我一起上课算题目,每当我连一题都没算出来的时候,她已经解完十题以上开始发呆,严重对比出我的蠢。 有时候连小我一个年级的二女儿也会过来一起上课,她听完了可以直接演算题目,但我还在那里红着脸假装听懂一些。 ……这段的重点是,数学老师家住在公寓四楼,但一楼邻居喜欢在楼下铁门拴上一条叫“豆豆”的混种大狗。 那只豆豆,很贱,非常喜欢从喉咙深处,对我发出充满敌意的低吼。 如果豆豆正好被它没良心的主人带出门散步,我就会开开心心跑上楼补习。如果豆豆在楼下张牙舞爪,我会在豆豆的恐吓声中冒险逼近对讲机,向楼上的数学老师求救。 “老师,我不敢上去。”我强作镇定,假装这种事理所当然。 “哦!没问题,你等我一下。”老师总是善解人意。 等到老师下来扯住豆豆脖子上的链子,要我赶快从旁边走到楼上时,豆豆就会装出一副温良恭俭让的表情,仿佛我的害怕完全是我自己孬种。真的很贱。 “景腾啊,豆豆不会咬人啦。”老师拉住狗时,总是这么微笑。 “……真的吗?”我讪讪歪着身体。 有时,是老师的漂亮女儿按下了通话钮。 “请问找谁?”甜美的声音。 “呃……我是来补习的柯景腾。”我恐惧地看着豆豆那快要发狂的狗眼。 “哦,快上来啊。” “可是……” “可是什么?哦!你是说豆豆吗?” “嗯,它想咬我。” “哈哈哈……它不会咬你啦。” “……” “好啦好啦!我下去,你等我你等我。” 然后大女儿就会下来,似笑非笑地拉住豆豆的颈绳,制住它。 “你看,它只是想跟你玩啦,它根本就不会咬人。”她拍拍豆豆。 豆豆正舔着她的手,温驯到了极点。 我百口莫辩,只能微笑着胡扯:“大概是我小时候被狗咬过,所以心里或多或少都有阴影吧。”其实根本没有这一回事。 什么事都归咎给童年时期的创伤效应,真是相当方便的逃避。 只是这种事一而再,再而三地发生,真的很折磨人。 老师的大女儿要是很丑也就算了,但她实在很漂亮,美女在补习课上重创我的智商也就罢了,还在胆子上胜我一截……这叫每个礼拜定期收看《魁!!男塾》的我情何以堪? 有一次周日补课,豆豆不知怎的被拴在楼下更前面的地方,让我连靠近对讲机的机会都没有。 我只能远远看着豆豆匍匐在地上,像一把张满凶煞的弓,酝酿一等我靠近便一鼓作气将我的大腿咬爆。 “喂,你可不可以不要那么贱!”我很气,在脚踏车上不敢下来。 “呜……吼……”豆豆蓄势待发。 “只会凶我没有什么了不起,有种你见人就咬啊!”我的背脊全被冷汗湿透,而我的怒气也越来越盛。 “呜……吼……” 没有丝毫进展,我们就这样持续对峙。 时间一分一秒过去,它恐吓,我发抖。 “好,你完蛋了,我不补习都是你的错!” 终于,我气急败坏,骑着脚踏车掉头就走。 回到家里,妈妈看到我一脸愤懑的样子,疑惑说:㊣(4)“田田,老师刚刚打电话给我,问我你怎么还没有去补习,我就说你已经去了啊,应该一下子就会到了……” “都是那只贱狗!”我将背包重重放下,完全没有一点不好意思,“它一直挡在楼下想咬我,叫我怎么上去补习!” 如果大家都看过那只狗私底下龇牙咧嘴的模样,一定会觉得我受了莫大委屈。 “噢,原来是这样。” 妈没有笑,只是挥手赶我去补习,说:“你快去,我打一通电话给老师。” 面对拼命赚钱让我这蠢蛋可以去上补习班的妈妈,我只有听命的份儿。 我重新骑上脚踏车,一边咒骂一边朝彰化女中方向前进,脑子里都是拿一大串橡皮筋“远远”狂射豆豆的画面。 到了老师家楼下,老师已经扯住豆豆的颈绳,笑嘻嘻要我上楼算题目。 而豆豆,依旧是一副天真无邪的贱样。 我永远不会忘记,那一天下午算题目时,老师那大女儿一直强忍笑意的表情。 第五章 遇见我的小龙女 我这么怕被狗咬,却又想养狗,矛盾的感觉就像是悟空跟弗力札搞bl一样。 回想起来,当时想要养条狗的原因,不外乎是虚荣。一想到某天终于养到一条杀气腾腾的战狗时,我可以跟同学说:「我们家养狗了耶!」就觉得很开心。 但既然要成绩好才能养狗,我也就只有放弃这条路可以走。 说起来汗颜,我还没有想要养狗,想到需要努力用功的程度。 不过人的际遇实在很难说,我的功课在国三那年有了突飞猛进的成长,追根究底,我喜欢上了一个成绩排行全校前三十名的女孩,而那个聪明的女孩,又以故意问我功课为乐,弄得我每天熬夜念书,以第一时间回答女孩课业上的问题为目标,如此才能保住颜面。 那个教导我「努力用功其实是一件很酷的事」的女孩,名字经常出现在各大教科书里,叫小华。我喜欢小华的年华往事,后来写在《那些年,我们一起追的女孩》里。而那个故事,跟我渐渐要开始说的故事,稍微有一眯眯的关系。 但我的努力用功,并没有换来一条狗养。 还是我弟三三厉害。 三三刚刚进精诚中学初中部第一年,第一次段考就进了红榜,初试啼声便响彻云霄,有好一阵子被误认为是家里最聪明的小孩。 这件事让爸爸很开心,说话算话,决定带我们到养了很多条狗的好友张伯伯家里,「选」一条狗回家养。 「天啊,原来不是要去宠物店买?」哥知道的时候,显得无精打采。 「爸要作弊,谁也没办法啦,不过既然可以养狗了,还是要去选啊!」我说。 「快点起来啦,去选狗了啊!」三三很得意,那可是他的狗啊! 当时哥正好睡午觉睡到一半,他知道张伯伯家里并没有很炫的大型名犬,更没有他一心想要养的秋田或柴犬时,整个人显得很绝望。 「我不想去,我要睡觉。」哥继续蜷缩他的身体。 「养狗都讲那么久了,你现在要睡觉?」我说,其实我没什么主见。 「反正不管你们怎么选,不要给我选神经兮兮的博美狗就对了。」哥困倦。 「回来再睡觉啦!」三三扯着棉被。 「不要选博美就对了,其他都可以接受。」哥意兴阑珊,翻过身去。 就这样,我跟三三到了张伯伯家里,由「赢得奖品」的三三亲自挑选。 说是挑选,其实也没什么好挑的,因为张伯伯家里有的是狗,但都是长年与张伯伯相处习惯的老狗。只有两只狗是刚刚出生不久,对这个世界还懵懵懂懂的阶段。 它们是一对看起来很傻的兄妹。 我们挑了哥哥,因为我们不想将来要承受小母狗怀孕的事实。 回到家里,爸爸将家里的新成员放在一个纸箱里。在还没买狗笼之前,那原本拿来装感冒药水的纸箱就是它的栖身之处。 我跟三三跑到哥的床上,隆重地向睡眼惺忪的哥宣布这个大消息。 「…结果你们挑了什么?」哥半张脸还埋在枕头里。 「博美。」三三哈哈大笑。 哥一愣,整个人都醒了。 「干!」 我们家的新成员,有个很不知所以然的名字,叫「matthew」,写成中文的话就是「马修」,好像这条博美狗会讲英语似的。 matthew来到我家的时候,只有四个多月大。离开有很多只狗的张伯伯家,换了一个全然陌生的环境,matthew的眼神始终怀有过度谨慎的恐惧。 它不与我们任何人的眼神接触,如果我们没有盯住它,它就将不安发泄在临时买来的、五十元一条的蓝色布绳上,它拼命的咬、扯、撕。 才一天不到,那条绳子就被扯离matthew的脖子。 「对不起啦,我们不会虐待你的,你放心在这里长大吧!」我蹲在它前面。 「…」matthew低头。 为了让这个新成员更融入我们家…不,为了满足我们取名字的欲望,我们一致决定要舍弃matthew这个跟我们一点也没有关系的名字。 「不然叫赖炳辉好了?」我开玩笑:「嘿,赖炳辉,把手举起来!」 赖炳辉是我国中导师的名字,那时他刚刚没收了一本我跟同学借的《鹿鼎记》第五集,害我很难跟同学交代。靠。 如果家里有一条狗跟我的导师同名,以后我处罚它的时候就好玩了。 「最好是你可以一直叫它赖炳辉啦!白痴。」哥驳斥。 「jordan不错。」三三说。 「是蛮炫的。」我附和。 「dragon呢?」哥一直很喜欢写「dragon」这个单字。 「也不错。不过一直取英文好吗?我们要不要取中文?」我思考。 「叫nike好了,一下子就上口。」哥根本不管我。 「nike还蛮好叫的,我投nike一票。」三三说。 两个音节的英文单字拿来当名字很响亮,我差点也要投nike一票。 此时爸也加入。 「nike不错,不过会不会太大众了?」爸的想法也有道理。 「不然呢?要叫adidas吗?」我的思考开始朝运动品牌前进。 「adidas很难念,mizuno也很难念,asics更是拗口的不得了。」哥说。 完全正确,那些名字念久了舌头的肌肉会因过度使用而肥大。 「那,puma呢?」爸说。 我点点头,puma也是两个音节的单字,符合响亮的原则。 「在英文里,puma还有美洲豹的意思,但nike就没特殊意义了。」爸补充。 差不多没有异议,matthew就这样被我们改成了puma。 而puma,一副无所谓、爱理不理的模样,拼命咬着新买来的第二条绳子。 「puma!翻成中文就是普马,柯普马就是你喔!」我看着纸箱里的puma。 「从现在起我们要一直喊它puma,这样它才会知道是在叫它。」爸说。 「puma!」 「puma!」 「puma!」 欢迎你,黄茸茸的小puma。 二哥哥很想你8 有没有那么饿啊! 我永远忘不了第一次喂puma时的情况。 张伯伯说,避免puma日后挑食,最好不要给它吃人吃的东西…即使是残羹剩饭也不要。唯一可以让puma吃的食物,就是一小颗一小颗的狗饲料,狗饲料里掺杂了很多肉类跟蔬菜,虽然千篇一律,但营养比较均衡。 距离我上次将蚂蚁放在手上喂狗,已经有快八年的时间。 …在这八年里,我每天都在怕狗。 puma来的第一天晚上,我跟三三拿着饲料桶,用汤匙数好二十粒饲料…这个数字来自张伯伯的建议。 我不敢用手喂puma东西吃,怕它趁机在我的手上咬一口。 但直接把饲料丢在地上,让puma自己走过去吃,好像很没养狗的情调? 我小心翼翼将puma「倒出」纸箱,跟它维持一定的距离。 「三三,你把饲料放在手心,让它直接在上面吃吧。」我装作若无其事。 三三依言,将饲料放在掌心,几乎就要听我的话照做。 puma精神抖擞站起,嗅到了饲料的气味。 「等一下,那你自己为什么不喂?」三三有点迟疑。 「笨,我当然是怕被咬啊!」我直言不讳。 「那我为什么要!」三三有点恼。 这时爸走了过来,有点不屑地蹲下,说:「唉呀,真的让你们养狗了,你们反而这么怕狗。」爸将饲料放在手心上,让puma走过来舔了吃掉。 我试探性地问:「完全不可能被咬吗?」 爸将饲料放在我跟三三的手上,说:「你又没对它怎样,它干嘛咬你?」 puma走过来,将我们手上的饲料咬走,湿湿的鼻子、有点砂砂粗糙触感的舌头、跟有点尖尖的牙齿接触到我的掌心,那种感觉真的很奇妙。 看着puma专心吃着饲料的表情,我想,我的眼睛一定瞪得很大。 这种生命的对话在很多年以前也曾体验过,现在却才真正又想起。 爸走后,我跟三三抢着将饲料放在我们的手上,享受喂养一个生命的感觉。 这时,我们才开始有养狗的,一点点感觉。 第二天早上,我们三兄弟准备要出门上学时,发现一件可怕的事。 暂时安顿puma的纸箱里,出现了几条大便…这似乎不算什么,但,puma正在吃其中一条大便! 「靠,它干嘛吃自己的大便?」我很慌张,但不晓得该怎么办。 「叫它puma啦。」三三没忘记这件事。 「什么鬼,现在应该先把大便拿出来比较重要吧!」哥说,跑去拿卫生纸。 「等一下,如果我们伸手下去用卫生纸把大便包上来,puma会不会趁机咬我们?」我始终很介意被咬。 「白痴,puma干嘛咬帮它清大便的人?」哥哥若无其事,将卫生纸交给三三,说:「你清,这是你的奖品。」 「为什么?这是我们一起养的耶!」三三又着恼了。 「猜拳。」哥说。 「猜什么!快点清啦!它还是一直在吃耶!脏死啦!」我快崩溃了。 听着我们三兄弟瞎讨论谁要冒险伸手进纸箱清理大便,puma抬起头,鼻子跟嘴巴上都沾了碎碎的大便屑,用一种很无辜又有点得意的表情看着我们。 那表情仿佛在说:「谁叫你们不早起喂我吃东西,我只好吃自己的大便给你们看!让你们的朋友都笑你们,你们养了一只没家教的狗。嘻嘻嘻嘻…」 说来好笑,明明就是一条轻轻踢一脚就会飞出去的小小狗,我们却都很怕被咬。人类的弱点真是不能轻慢。 忘了到底是谁伸手下去捞大便的,puma总算没有大便可吃。 「哎,puma你这是干嘛啊?」我拿了饲料桶,胡乱铲了一大汤匙的狗饼干倒在纸箱里,感伤说:「这么饿?一分钟也不能忍耐吗?」 puma很高兴地大吃起来,牙齿咬碎狗饼干的声音听来很有朝气。 「今天应该去买个笼子了,puma一直住在纸箱里都看不到外面,当然会觉得很害怕,大概是觉得自己可能不会再有东西吃了,所以只好吃自己的大便。」哥分析。 「笼子要买多大?要放在哪里啊?」三三蹲挤过来,欣赏puma吃东西的模样。 听到拖鞋趴搭趴搭的声音,妈妈下楼了。 问明了我们聚集在纸箱旁大发议论的原因,妈没好气地说:「大便吃了就吃了,又不能吐出来,快迟到了你们还不去上学!」 此时,puma开始在纸箱里尿尿。 正在排泄的puma一脸正气凛然,尿水喷射在纸箱上的声音很有干劲。 「哇!它真的很恐怖啊!」我大叫:「它干嘛不等出纸箱以后再尿!」 「叫它puma啦。」三三纠正。 「以后只要稍微训练一下,puma就懂得要出门才可以小便了。」哥很镇定。镇定到什么都没有做,只是跟我们一起蹲挤在纸箱旁,看着puma好整以暇地拉完尿。 「你又知道了?」我不相信。 「每只狗都是这样。」哥很理智。 「那要怎么训练?」三三毫无头绪。 妈抓狂:「快去上课!我来处理就好了!」 哥说错了。 后来,puma始终没有认真学会在家里尿尿跟在外面尿尿的差别。 我们都觉得,在哪里尿尿,在哪里大便,一切都看puma的心情而定。 puma被一群从没养过狗的家庭养到,有它缺乏教养上的毛病,也有放任它恣意妄为的福气—我们即使无奈,也只有接受的份。 懂得出家门解放的狗狗,对养它的人来说很轻松。 随自己高兴在任何地方撇条的狗狗,则拥有超猛的自由。 二哥哥很想你9 抽插吧!男孩…不,puma! 以前我家一楼的格局是这样的:店面是仅约五坪大小的药局,用一个药柜当墙屏隔,后方是十五坪大的客厅兼饭厅,圆形饭桌摆在一台老旧电视机前面,地上常堆着装满药品的纸箱。 笼子买来后,就放在客厅的角落。笼子是蓝色的,puma对此没有意见。 为了让puma打发时间,妈找了绿色的毛巾让它咬着玩。 过了一天,puma的玩具就变成一条绿色的破烂毛巾。 佛洛依德把人格发展的顺序分为五大时期,其中前三个时期以以身体的部位命名,他认为最早出现的是口腔期(大约在一岁以下)。这个阶段是原始欲望的满足,口腔部位的吸吮、咀嚼、吞咽等活动获得满足—如果当你还是婴儿时,以上提及的口部欲望无法获得解决,日后可能会留下性格缺陷的后遗症,这些后遗症听起来很可怕,诸如贪吃、酗酒、吸烟、咬指甲等。 毫无疑问,puma正处在它的狗狗人生里第一道性格发展关卡。 如果不让puma放肆地狂咬它想咬的东西,它以后一定会变成一只容易沮丧、悲观、过度依赖的狗…那可不行! 在我国三的时候,对佛洛依德的认识仅止于「这个研究梦遗的老头,总是把人的性格归咎到尿尿的地方」,更不知道有什么「口腔期」这么色的理论名词。 不过对于puma很爱乱咬东西这件事,我不但没有阻止,反而一直拿东西给它咬,以看它拼命想把东西破坏掉的模样为乐。 卫生纸盒,袜子,小皮球,裤管,小玩偶等等。 一条又一条被咬成稀烂的绳子,真的是不能小觑。 到后来,我什至卷起袖子,让puma咬我的手。我完全忘了一开始我有多怕。 是的,不需用到「日积月累」这个成语,这个小家伙报到不满一个礼拜,我就领悟了「养一条狗,怎么可能不被狗咬」的道理。 不过,我打从心底喜欢这个黄色的小东西,尽可能让它用各式各样的方法认识我…所谓的各式各样,当然包括让puma狠狠咬我。 别看博美狗小小只的,puma一用力咬人,绝对会留下破皮的红齿印,如果在没有防备的情况下被咬到,绝对比触电还要让人不爽。 「喂,不要让它随便咬人啦,你被咬就算了,不要养成它随便咬人的坏习惯。」哥看着puma咬着我的手掌,忍不住出言阻止:「如果它一不小心把跟它玩的人咬伤了,怎么办?」 「叫它puma啦!」三三皱眉。 「puma在咬人的时候特别有精神哩。」我赞道,摸摸puma暴躁的身体。 哥拿起被puma咬烂的那条绿毛巾,晃着:「来!puma!不要跟二哥玩那种没水准的,来,我们来玩这个!过来!过来!」 看着苦苦咬烂的毛巾被哥拿在手上,puma放开我的手,低吼一声便冲。 「对!」哥像斗牛一样,东晃西晃动烂毛巾,诱导puma跳来跳去。 「换我!」三三接过烂毛巾,puma再度追逐窜上。 「puma,回来咬我!」我命令。 但puma还是著魔似追逐那条沾满口水与黄毛的烂毛巾,精力无限。 几个起落后,三三故意让边跑边叫的puma逮到,puma死命抱住三三垂直拉住的烂毛巾,小小的屁股啪啪啪啪往前狂抖。 「…」哥傻眼。 「它的动作好像怪怪的。」我摸着下巴。 「叫它puma啦。」三三还是很在意这点。 像袋鼠一样双腿站立,puma的屁股一直抖一直抖,那专注而狂野的眼神,散发出一只公狗独有的兴奋光彩。 「酷耶。」我张大嘴巴。 以前听过一个说法:狗的实际年龄换算起来,大约是人的年龄乘以七。也就是说,如果狗一岁,等于是人类年龄的七岁;狗三岁,等于是人类年龄的二十一岁;如果狗十岁,就是人类的老年七十岁。如果狗二十岁,就是人类里的老妖怪。 现在正抱着毛巾拼命抽插的puma,出生仅仅半年多,换算起来不过是人类的三岁半…人类的北鼻在三岁半的时候,会抱着毛巾做出这种高难度的动作吗? 「狗真很不可思议耶。」我喃喃:「还是,我们碰巧养到一只超强的狗?」 「你们看!puma露出小鸡鸡了!」哥像发现新大陆,大叫。 「真的耶!」三三低头一看:「怎么是红色的?」 鲜红色的,前面粗,后面细。 我们研究起不断冲刺中的puma鲜红色的小鸡鸡,品头论足,但puma不愧是一只胆色十足的好狗,不管我们怎么近距离围观,puma都是一副聚精会神的模样,绝对不放开到手的烂毛巾。 冲! 冲! 冲! 「我叫妈妈过来看。」我霍然站起。 「不好吧?」哥不以为然。 「为什么?」我不解。 「妈妈会骂。」三三也反对。 「为什么?puma只是做一条狗会做的事啊?」我更不解了。 「有点尴尬。」哥做了最后阻止。 大概是手酸,大概是不想一直拿着这种状态的毛巾,三三终于放下。 puma的姿势一下子没有支撑,反而愣在原地不知如何是好。 局促地挺着红通通的小小鸡鸡,puma看看哥,看看我,看看三三。 「没有了。」三三宣布。 「没有了。」我划了叉。 「没有了。」哥摇摇头。 下一秒钟,puma泄恨似用牙齿与爪子屠宰那条惨遭强暴的毛巾,将毛巾扯得更接近抹布的程度。而它的红色小鸡鸡,也一下子就缩得不见踪影。 毕竟还是只小狗嘛! 二哥哥很想你10 那个女孩叫小华喔! 从狗的个性可以看出主人的端倪。 puma不拘小节,常常在家里就自己尿了起来,我们跟它讲道理它也不甩。所以带puma出门,就真的只是出去散散心的意思多些,如果碰上puma正好惠赐大便,那就是赚到。 一开始牵puma去外面蹓跶的时候,都是用冲的。 一人一狗在巷子里奋力往前冲,速度真不是盖的快。puma冲到连耳朵都往后贴着小脑袋,像一枚毛茸茸的小炮弹。原来我一直都小看了小型狗。 puma的小脑袋很精,一下子就摸清楚我们带它出门绕附近一圈的路线。 如果我懒惰想提早回家,它会整只狗趴在地上耍赖,一动也不动。或是在绕了一大圈即将返回家门的时候,它察觉了,也会黏在地上,用一种坚定的眼神跟我对抗。 怎么拉都拉不动。 常常我得多走一圈,或是只好将它整只狗抱起:「喂,puma,二哥哥等一下还要念书啦,今天就走到这里了喔!」 puma长得很英俊,怎么看都是狗界的小帅哥,牵着它在附近晃来晃去的时候真的很秋,看着它在每一个经过的轮胎都抬起脚尿尿、就算是尿个一两滴也爽的执着,就觉得有点骄傲。 很多还穿着制服的女孩子,都会因为puma长得很英俊停下脚步。 「请问它几岁了?」女孩最常问的、无关紧要的问题。 「差不多一岁吧。」 「好可爱喔!」 「是英俊。」 差不多就是这种短暂的对话。 幸运一点的话,不,女孩若是更可爱一点的话,则会有长一点的邂逅。 「好可爱喔,它是哪一种狗啊?」 「博美啊。」 「好可爱喔,它几岁了啊?」 「差不多一岁。」 「看起来好像不会咬人喔?」 「嗯,你要抱抱看吗?」我说。puma倒是真的不好意思咬陌生人,专咬家人。 「真的可以吗?」女孩有点惊喜。 「可以啊,它最喜欢给女生抱了,挪!」我大方将早就准备好了的puma奉上。 看着女孩喜孜孜抱着一脸茫然的puma,其实呢,我自己也可以借你抱一下啦。 话说puma长得那么有女子缘,我自然也想借着它的可爱魅力,为自己在喜欢的女孩子心中加一点分。 还记得吗?我喜欢一个叫小华的同班女孩。 有段时间放学后,我每天都跟小华一起走路回家。 「跟你說,我家养了一条狗,长得无敌英俊的!」我比手画脚。 「是喔?那它是什么狗啊?」小华小心翼翼踩着脚步。 「是博美,不过我发誓,它长得跟其他博美都不一样,它真的很帅!」 「狗也有帅的吗?」小华有点想笑。 「真的,我本来也是不想养博美的,但它不一样,一看就知道——就算它是一只博美也没有关系。光是看它眼睛就知道,它很有前途。」 「那你们帮它取什么名字啊?」 「叫puma,p、u、m、a。」我强调:「就是鞋子那个牌子。」 小华突然笑了出来。 一直笑,一直笑,不知道在笑三小。 我只是呆呆地跟着笑。毕竟一起笑好像也蛮好的。 许久,小华笑累了,我们走上中华陆桥。 「养狗会很麻烦吗?」她靠着我的肩。 「你也想养吗?」我也轻轻将肩膀靠了过去。 「没有,根本就没有想过啊。」她的手掌背有意无意地,轻碰我的手掌背。 我整个人眼前发黑,思考停滞。 当时我还不明白,男孩跟女孩之间最微妙的事情,都发生在令人喘不过气的沉默里。 语言很美,日剧里的经典对白更添浪漫,但语言也常常将紧绷到极限,非得「发生一些事情」才能恢复平衡的气氛打坏。为此我每天都在寻找新话题,免得跟小华之间陷入最要不得的沉默。 于是我开始大聊puma。 「对了,你有看过狗的小鸡鸡吗?」我冲口而出。 「」她的手凝结了一下。 「没有吧?我以前也没有注意过狗的那里,自从puma来了以后我才知道狗的小鸡鸡跟我们很像,可是又很不一样。」我滔滔不绝,越说越进入状况:「把puma翻过来,它的肚子靠近屁股的地方有一个黑黑的东西,硬硬的,可是也不是很硬,长点奇怪。」 「」 「前几天我妈带puma出去大便,回来帮它清理屁股的时候就发现那个黑黑的东西,当时我妈就想,天啊,怎么会有一坨大便黏在那里,用指甲抠也抠不下来,还害puma一直挣扎。」 「」 「所以我妈就拿了一把剪刀,要把那个黑色又干干的大便给剪掉,就像平常帮puma整理肛门附近那样,结果呢?好险没有剪,因为那是puma的阴囊!哈哈哈哈哈哈超好笑的!」 「」 「笑点就是,我妈差一点阉了puma耶!搞不好puma还会失血过多死掉耶!」 小华总是少一根筋,不知道怎么答腔。但没关系,我很喜欢她。 「对了,我小时候住外公家,遇到一只会吃蚂蚁的狗,真的!」 然后我生动至极地将童年未解的谜题,兴奋地说给小华听。 「对了,我现在养的狗,puma,它竟然很喜欢吃我的鼻涕耶!」 然后我乐不可支,说puma真的很古怪,它会一直将舌头伸进我的鼻孔里,拼命卷啊挖啊的,好像在找东西。后来才知道puma不是要找东西(有什么东西藏在鼻孔里啊!),而是在吃我的鼻涕。 我实验过很多次,puma真的只会抱着我的脸猛亲我的鼻孔,而不会抱着别人做一样的事。大哥跟三三将鼻涕擤在手上,puma超不屑的,更别提吃。 它啊,就只认定我这牌的鼻涕。呵呵,从小到大我都因为支气管不好导致鼻水逆流,可说是鼻涕吃到饱。现在有puma帮我吃,也是不错啦。 「对了,还有还有」我看着前方,小华看着远方。 对了,对了对了对了。 还有,还有还有还有。 我就是这样喜欢小华的。 「对了,你想看puma吗?」我猛然想起。 「可是我赶着回家,等一下还要出门补习耶。」她犹豫。 「很快的!真的很快!」 于是我拔腿快跑回家,将正在家里酝酿大便的puma一手捞起,快跑。 「田田!」妈不懂。 「一下子就回来了!」我大叫。 我抱着puma冲到刚刚跟小华分开的那个街口,却没有看见她。 有点无奈,有点可惜。我将puma放下。 「puma,没关系的,下次你就会看见小华。」我气喘吁吁蹲下。 「」puma抬起脚。 「她可是,二哥哥非常喜欢的女生喔,以后啊」我看着转角。 puma一派从容地尿在轮胎上。 「说不定,你会投胎变成我跟小华的儿子喔!」 二哥哥很想你11 怕鬼的你,更怕鬼的我 如果每一个人的初恋都可以开花结果,我敢用身上任何一个器官打赌,这个世界上的爱情工业会整个垮掉。 小华留给我一张纸条,下次再跟我说话的时候,已经是四年后的秋天。 失恋了,但我没有太多时间可以在不确切知道为什么失恋的情绪中沉淀,因为我必须干掉高中联考,不然就会让高中联考干掉我。 面对高中联考这只据说已经消失但只是变得更恐怖的大怪兽,很多人都疯了,或是装疯免得真的疯掉。我的基础很差,没有时间装疯,只好真的努力用功了好一阵子,免得对不起自己。 我熬夜不睡觉念书,连带地让puma也不想睡觉。 puma很神经质,它一条狗孤孤单单睡在一楼楼梯转角的笼子里,我们三兄弟则睡在二楼,puma要是先睡着了也就罢了,但若是还没睡或睡不安稳,半夜听到我们兄弟聊天或走动的声音,它就会惊醒,对着楼梯上方猛叫! 我们都把puma当作弟弟,也就是老四,但嘴巴上这么说,puma晚上害怕一条狗睡觉、在那边哎哎叫呜呜叫的时候,却没有人鸟它。这肯定不是一个对待弟弟的正确态度。 我尝试过不理会,但puma的叫声真的没完没了,用吠的不管用,它就用哎的。 每个养过狗的人肯定都听过那种求饶、忏悔、祈求的呜咽声。听得到狗狗求救声的人,大概都无法假装自己没有能力结束那个求救声,于是叫的狗煎熬,听的人也很煎熬。 我只好下楼谈判。 「puma,二哥哥跟你说真的,你这样不行,会吵到奶奶睡觉。」我坐在楼梯间,严肃地看着在楼梯下坐着、用力吐舌头傻笑的puma。 起先我还会想,说不定puma是因为肚子饿才叫的。毕竟我们没养过狗,还真的不知道这种大小的狗一餐的分量多少比较恰当,都嘛「靠感觉」。 肚子饿,情有可原。 「好吧,二哥哥分你一点东西吃,吃完了就乖乖睡,嗯?」我撕了一片面包,再将面包撕碎,放在掌心喂puma,它狼吞虎咽就解决了。 puma吃东西的时候倒是很乖…靠,至今我还没遇过有东西吃会不乖的狗。 如果手边没有东西可以分puma吃,没关系,我会坐在阶梯上抱起puma,让它直接将舌头伸进我的鼻孔里,恣意地吃我的鼻涕直到我呼吸畅通为止。 吃完了,puma跟我都会很满意刚刚的热吻。 「嗯,那就这样了,你一条狗睡觉要勇敢,大哥、二哥、三哥都睡在楼上,会保护你,你不要怕,睡就对了。」我按摩它金光闪闪的小身体,它有点高兴。 第六章 可是,前面有她 我转身上楼,才刚刚钻进床,就听见puma又开始哭叫。 叫得我完全没有办法睡觉。 不是睡不着,而是无法忽视puma的求救声。 「大哥,怎么办?」我很苦恼。 「不要理它,让它习惯。」大哥半睡半醒丢出这句话。 「三三,换你下去安抚一下puma!」我直接用命令的。 「…」三三睡得很熟。 靠,哪有这样的,于是我走过去摇了摇他:「快起来,puma在叫!」 「唉呦!干嘛啦!」三三暴怒,瞬间坐起来。 然后又像失去记忆般倒下去,昏厥到另一个世界。 没办法了,大家都没人性,puma那可怜的小东西只能靠我了。 我气急败坏踩着拖鞋冲下楼,将努力挤出可怜表情的puma抱进房间,将绳子绑在门把上。如此如此,害怕一条狗睡觉的puma终于蜷起身子,安心闭上眼睛。 以上的画面请自行重播无限次,那可是我每天晚上必经的困扰。 如果我不想听到puma夜哭,只有蹑手蹑脚在二楼活动,副作用是久了会以为自己是忍者或小偷。或是干脆提早睡觉,耳不听为净,让更晚睡的人去担待。 由于puma在晚上叫来叫去的迹象完全没有减少,哥哥忍不住怀疑起… 「田田,你觉得有没有可能,puma是看到不该看的东西?」哥哥眉头深锁。 「真的吗?」我有点不想接受这个答案。 看到鬼,比情有可原要更情有可原。 虽然我在怕鬼这个人生项目上拿了很高分,但我可不需要看见鬼。puma不只看得见,还要一条狗孤零零被鬼盯着睡觉,我光想就好想哭。 于是puma下次再叫的时候,就轮到我上场了。 我下楼,对着没有开灯、黑漆漆的空间演讲:「不好意思,请你不要闹puma了,它只是一条小狗。可以请你走开吗?」语气诚恳、真挚。 「…」黑暗。 「如果你没有地方去,一定要待在这里的话,可以请你坐在狗狗看不到的地方,好吗?我不想念咒赶你,但你也要有一点礼貌。」我动之以理。 「…」黑暗。 要知道,一个人对着空旷的黑暗说话,那个画面其实是很令人毛骨悚然的。 讲着讲着,我很快就不行了。于是我将puma抱回房间,将它绑在门把上睡觉。 「乖乖,不怕了喔!」我搂搂它。 以上的画面也请自动重播无限次。 只是不知道从什么时候开始,我也不绑它了,就让干什么都好就是不想睡觉的puma自由自在在二楼逛街,逛累了,就自动自发跳上我的床—puma优异的跳跃力,让我对小型犬的评价又翻了一翻。 跟puma睡觉很妙,它会在床上走来走去,大摇大摆地,有时还会直接踩过我的脸,当作报答我放它上楼。 最后它会贴着我的背试着小眯一下,一直贴到我忍不住动了动,puma才会抖抖身体,起来,走到我双脚的弯曲处,像拼图一样躺下来,用他的小身体跟我的脚组合好。 在天亮之前,puma就一直持续睡觉、被我翻身弄醒、起身寻找下一个人狗组合处躺下、继续睡觉、饿了就吃一下我的鼻涕…它乐此不疲,就是没想过要跳下床。它显然不知道,每一次它在巡逻我的肉体的时候,我都被弄醒。 尽管如此,有一只小东西这么喜欢跟我睡觉,我受宠若惊。 直到它有一天在棉被上走来走去、越走越快、越走越圆…抬起脚,冷静地射出一股热尿的时候,我才发出悲怆的叫声。 很多人以为青春就是要用「很屌」这两个字去挥霍,才有青春的感觉,不做一点很屌的事就会辜负自己,尤其期待从我的嘴巴里听到一些很酷、很冲、很甘霖老师的话。 但念书很重要。好好用功读书,也是很珍贵的人生体验。 如果你确确实实干过,就知道连念书也可以搞得很热血。 无精打采地念书,在哪里都可以。但要全神贯注读书,我一定会在四楼的佛堂、祖先牌位前搬张桌子,先点个香,再跪在地上跟菩萨说:「菩萨啊,弟子景腾在这里向您请安,等一下景腾就要开始念书了,请赐给我最稳定的心,跟最好的记忆力,如果还能有一点运气那就最好了…感谢菩萨。」再开始战斗。 在佛堂念书,理论再简单不过,就是要念给神看,让神知道我不是只会拜拜而已。我说要用功,是来真的,那么神不保佑我,要保佑谁呢? 正好入土为安的祖先们透过牌位的角度,也会看到有这么一个程度不好、却还是很努力用功的子孙,想必也会非常欣慰。如果愿意多给一点加持那就赚到。 我在四楼挑灯夜战,还是可以听见puma在一楼的哎哎叫声,可见多凄绝。 听久了,总是会舍不得,只好下楼将puma抱上四楼。 我将它放在脚边,一边念书,一边用脚踩它、按摩它软软的肚子跟背。 「puma啊,你觉得小华是不是对我欲擒故纵,所以才写那样的纸条给我?」 「…」 「如果你有机会见到小华,你要表现得可爱一点,对二哥哥会是加分喔!」 「…」 「puma你的毛踏起来好舒服喔,以后你死掉了,二哥哥会把你的标本做成踏垫喔,你高兴吗?」 「…」 「要不然作成面纸盒好了,到时候抽卫生纸擤鼻涕就可以顺便摸摸你了。」 「…」 不需要寂寞也不需要看见鬼的puma不是很乖,它被我踩累了,就会躁动。 有时候它会偷偷跑去阳台,拙劣地「帮」奶奶种的盆栽重新培土,我发现后,就得用手一把一把将散倒在地上的泥土抓回盆栽,半夜干这种事,真的很气。 「你要是大只一点就好了,你那么小,我要怎么揍你啊!」我举起puma,对着它大吼大叫,用头去撞它的头。 「嘿嘿嘿嘿嘿嘿嘿嘿…」puma咧嘴傻笑,一脸无辜。 我看着puma的鼻子沾满了泥土,忍不住就笑了出来,雪特,puma一定在我笑出来的瞬间识破我的装腔作势。 不管多晚,我都得拎着puma到洗手台,一边叹气一边将它的爪子清洗干净。要不再晚一点,puma在我床上巡逻的时候,沾满泥土的脚会踩烂我的脸。 puma似乎吃定了我最容易心软,所以每次都趁我在的时候多作一些让我心烦意乱的事。光是在深夜乱吠这一点,就让我念书一定得携带puma上四楼,而我喜欢让puma自由自在逛大街享受一下没有绳子的滋味,也让puma得寸进尺,不是掘土弄脏自己,就是在神桌底下给我尿尿,害我擦得要命。 于是我念书越念越晚,都在处理一些有的没的。 高中联考我靠「硬要努力」得到了不错的成绩,足足高出第一志愿彰化高中四十几分,但我一向无法接受男校,深信全班都是男生这种教育会阻碍我荷尔蒙的正常分泌,平常看一下《魁!男塾》就可以了,真的去念男校就…算了。 所以我就跟一群好朋友直升了精诚中学高中部,男女合校,我爱死了。 然而我上了高中,换了另一套制服,对puma来说完全没有差别。 puma晚上不肯一条狗自己睡觉不只搞到我,还连累了其他家人。 首先,puma懒得跳下床,竟然就在我床上尿尿的次数越来越多。 「妈,对不起…」我看着一大早就忙着把棉被拆下来洗的妈妈。 「如果你真的对不起,就不要再把puma抱上床睡觉。」妈妈瞪了我一眼。 「…」puma歪着头,不明究理地看着笑着。 「可是puma晚上一直叫真的很可怜,我没有办法不管它啊…」我有点委屈。 「让它习惯!」妈生气了。 如果puma可以习惯就好了。 再说… 「我也不是因为喜欢抱狗睡觉装可爱才抱puma上楼的啊!」我有点难过地辩解:「而且平常puma都被绳子给绑住,活动空间有限,谁喜欢啊?到了晚上睡觉的时候我将它解开来,让它自由一下,对puma才好啊!它走来走去,最后都跳上床跟我睡,我也没有办法,如果它愿意躺在地板睡,我也不会主动把它抱上床啊。」一口气就说了好多。 妈没有回话,径自处理被渍了一沱黄黄的棉被。 「算了啦!妈,棉被不用洗了,我这样也可以睡觉。」我叹气。 「什么叫不用洗!」我妈更生气了。 …大概是在气自己怎么生了一个这么脏的儿子吧。 然后是爸爸。 puma一大早醒来,责任感上身,就会跳下床看看大家醒了没。 据说动物大小便都是为了划出地盘,所以在puma巡逻这个家(也就是它的守备范围)的时候,也会辛苦地到处大便,表示自己不管平时再怎么调皮捣蛋,也会尽一下保护大家地盘的责任。 靠,所以经常有这种对话。 「田田,你可不可以擦一下?这里有大便!」大哥睡眼惺忪,就会命令人。 「晚上是我把puma带上楼安抚的,所以大便应该是先看到的人擦!」我将很多句话变成这两句话,乍听强词夺理,实际上揉合了很多作人处事的道理。 「二哥,你可不可以不要带puma上来睡觉,你看!」三三恼怒地把拖鞋反转,底下都是大便的尸体。 「…puma是你的奖品。」对老三,我就更简洁扼要了。 不过害到自己兄弟也没什么,兄弟嘛,这种事难免的。 不过弄到爸爸,事情就很棘手了。 还记得那一天早上刷牙洗脸时,我看到爸爸默不作声在洗脚,表情严肃。 我有点疑惑,想问,却被也在刷牙的妈妈用凌厉的眼神阻止。 后来我才知道,辛苦值勤的puma在爸爸的鞋子里面喷射,害爸爸一大早下楼穿鞋子的时候,就踩死了一条大便…还是软的。 「你绝对绝对,不准再把puma抱上楼了!」妈妈看着我,重重地说。 总之我跟puma一起睡觉,家人是越看越不顺眼。 puma才刚成为我们家的一份子不到一年,很多相处规矩一开始就确立,让它知道什么事做了大家会说它乖,什么事做了会变成当天的晚餐。 我了解宠puma的后果,但我始终没办法丢下这个小弟弟。 有很长一阵子,踩到大便的爸爸都自愿最后一个上楼睡觉,而聪明但老装傻的puma「懂得」怕爸爸,所以一点也不敢乱叫,等不到我,没事干的它久了久了也就启动自动睡着模式。 爸上楼后,就警告我们三兄弟则不准发出任何声音惊动puma,干干地念书就好。不过,puma可是精得要命… 我的脚给你干 我们四兄弟,常常在房间里玩丢乒乓球的游戏。 大哥将乒乓球随便丢在地上,puma疯狂冲过去攻击它。 我将沾满口水的乒乓球丢在地上,puma疯狂冲过去攻击它。 三三将印满脚印的乒乓球丢在地上,puma疯狂冲过去攻击它。 大概就是这种玩法。 「不知道它会不会玩腻啊?」三三丢。答答答答答… 「迟早会的吧。」大哥丢。答答答答答答… 「那就不要玩太久,让它保持想攻击乒乓球的欲望。」我将球扔进我的衣服里。puma发疯扑了过来,拼命想扯开衣服下摆、钻进里面。 老实说,我一直觉得当狗很无聊。 不是大小便、吃东西,就是睡觉,要不然就是要偶而假装遵从人类的命令。大多数清醒的时间,狗狗都没有办法从事关于「计画未来」的思想活动,一直发呆,也不是办法。 流浪狗为了生存,虽然面对各式各样危机,却也因此将每一天充实地过下去。 我有点忧心puma住在我们家,没事干,成为一条觉得自己过得很惨的狗。 另一方面,我都用充满鼓励的语气让puma去做它应该做的、平凡无奇的事。 例如:「puma,你有没有忠心耿耿啊?坐下!」 例如:「puma,听说你今天大了两次便,真厉害耶!好棒喔…坐下!」 例如:「puma,你怎么这么毛啊!好厉害喔!坐下!」 话说puma真的很秋,怎么教它简单的指令,它从头到尾只听得懂「坐下」这两个字,而且就算听得懂,puma也不见得照办。 说真的,它干么要照办?听得懂就一定要做到的话,那街上就没抢匪了,大家考试也都一百分了,那些机机歪歪的政客也会全部安静下来。 永远记得,有一次我蹲在地上喂puma吃肉,猛夸奖:「puma你最厉害了!」 当时妈妈正好端菜下楼。 「什么最厉害?它就只会吃肉而已!」刚刚辛苦煮饭的妈妈没好气地说。 一瞬间,我们先是楞了一下,然后全都笑得前俯后仰。 「唉呦,就真的啊,它就只会吃肉而已,有什么好笑?」妈妈后来也边说边笑了出来。 我一直想发明更多的游戏,不然puma很无聊。无聊就会变成一只叛逆的狗。 有一次我们三兄弟看着在地上与烂抹布格斗的四弟,我突发奇想说:「puma,二哥哥有一个新游戏要跟你玩,叫跳跳乐。来。」 说着,就把puma抱在矮矮的板凳上,停格一秒,立刻将puma抱下去。 如此一直重复,抱下去,抱上来,抱下去,抱上来…大哥跟三三都嘻皮笑脸看着puma上上下下,而puma却面无表情。 「好厉害喔puma!你怎么一直跳来跳去啊!」我自己配音:「因为我就是一条厉害的狗啊,吼呜??吼呜??」 几百下后,我累了,终于将puma安安稳稳放在地上。 那一眨眼,puma吐了。 「干!你为什么要这样玩puma,它晕了啦!」大哥赶紧拍拍puma的背。 「真的很没有节制耶!」三三瞪了我一眼,好像我刚刚把puma丢下楼。 「对不起!puma对不起!」我自己最心疼。 于是这个叫跳跳乐的烂游戏就只玩这么一次。 跟狗玩太复杂的游戏它会不懂,所以后来都玩得很简单。 我常常低着身体、用怪物的吼声接近puma,让它有点不同于平时的紧张。 「吼!吼!」我张牙舞爪,眼神凶狠。 「…」puma歪着头,然后也应付似龇牙咧嘴了一下。 我突然冲了出去,它也大步冲了过来,一人一狗在地上快速扭抱起来。 或是玩附身的游戏,假装我被鬼上身。 「嘿嘿嘿嘿嘿嘿…我已经不是二哥哥了,嘿嘿嘿嘿嘿嘿嘿嘿…」我阴恻恻地笑,只差没把手电筒放在下巴朝脸照。 「…」puma呆呆地看着我,完全无法进入状况。 我只好加码演出,将头发抓乱:「嘿嘿嘿嘿嘿嘿嘿嘿,柯普马,你喜欢的二哥哥已经被我控制了,嘿嘿嘿嘿嘿嘿…想要救他的话…」 puma突然弄懂了,一口气跳上我的床,然后趴在我的脸上狂吃我的鼻涕。 「唉!不是这样啦!二哥哥被附身了耶!唉呦!」我抱着很激动的puma,它的舌头拼命性骚扰我的鼻孔。 不过puma跟我还有另一种色色的玩法。 这个玩法对很多养狗的人来说也不稀奇,不过我做得相当彻底。 我念书的时候,会将裤管卷起来,让精力旺盛的puma抱着我的小腿抽插。 「这一题真的会考出来吗?有必要这么贱吗?」 佛堂前,灯光下,我一边演算着不该被人类发明出来的数学,一边任我的小腿被puma抱着凌辱。 有时候puma搞得特激动时还会两腿腾空,只用两只前脚死命抱住我的脚肚子,每次puma都一副专注又深情的模样,我觉得,好怪,又好感动。 然后书桌底下、我的小腿上都是热腾腾的狗精液。 如果人可以大致用「酷」跟「不酷」作二分区别,我应该是站在「酷」的那边,然而puma在干我的脚的时候,我还是避免让妈妈看到,毕竟…反正就是不大对劲。 有一次妈妈远远看到了,有点傻眼:「你跟puma在玩什么?」 「喔,啊它就这样啊…」我装作若无其事。 「以后不要玩这种的。」妈妈顺手从桌上的面纸盒抽出几张,蹲下来就擦。 「妈!这个等一下我来擦就好啦!」我大惊失色。 「puma,你怎么这样…」妈一边擦,一边看着离开我的脚、却兀自小鸡鸡肿大的puma。还在射的puma一脸刚毅卓绝,非常有型。 大哥一直觉得我的脚很变态,是世界上最不正常的一种乱伦行为。 「puma把你的脚当作是母狗。」他老是重复这句话。 「那你去帮puma找女朋友啊!」我总是丢这句话回去。 既不帮puma找女朋友狗,又不让puma发泄,那不如阉掉它算了。 但,你会阉掉自己的弟弟吗? 不会啊!!! 讨厌上学似乎是所有人的共识,更是每一个「很酷的人」回忆往事的必定。 但我高中时真喜欢上学,寒假跟暑假对我来说完全就是浪费生命。因为我只有到学校,才能看见我喜欢的女孩。一看到她,我精神百倍,装模作样。没看到她,我会拼命想她,为看到她处心积虑。 那女孩叫佳仪,在那些可称青春的热血日子里,我们几个好朋友前仆后继一起追了她八年。那是一个很澎湃的故事。 千方百计,如果能跟佳仪多一点相处时间,我都愿意。甚至还包括用功读书。 佳仪如果没补习,放学后她会一个人选一间安静的教室,留在学校念书。于是我也在放学后,到侧门口吃包干面加蛋,晚上便留在学校自己开一间教室读书到九点,直到佳仪妈妈开车接她回家后,我才能放心离开。 留校念书当然是装用功,真正的目的是等佳仪读累了,在校园散步时找到我念书的教室,进来跟我这个用功的男子汉聊一下,一起吃个饼干。 夜晚的校园很安静,只有工友巡逻的脚步声跟野狗打架的龇咧声。 两个人共用一张桌子,如果这不能称为独处,什么也不能。 「柯景腾,每天吃饼干有点无聊耶。」佳仪吃着她拿来的欧思迈饼干。 「是喔,要不然明天吃夹心的,看看会不会比较有聊一点。」我也吃着。 「不是啦!你知道三角公园那边有一间很好吃的面包店,叫好香屋的吗?」 「知道啊,真的还蛮好吃的。」 「那你下次放学去帮我买,我要吃奶酥或肉松的。」她说得一副理所当然。 「不要,离学校太远了,我有神经病啊?」我嗤之以鼻。 要知道,即时满足女孩所有的期待,绝对不是追到女生的法门。 靠,那只会让你变成跑腿的。 「柯景腾,帮女士服务是你的荣幸好不好?」 「是喔,不过我说亲爱的沈佳仪啊,我又没有要追你,不然你叫阿和还是廖英宏帮你买啊,他们一定咻咻咻一下子就冲去了,超方便。」我露出少来了的表情。 「算了!」她有点懊恼。 佳仪这个女生有点毛病,老说她现在没有谈恋爱的心情,现阶段只想好好读书。所有想追她的男生都被她视为幼稚,挡在好友名单之外,只有像我这种不把她宝贝看待的男生,才能拐了个弯进入她的密友世界。欲擒故纵这四个字,是我喜欢佳仪最主要的、也是唯一能获胜的主题。 「对了,说到好香屋,你有没有看过里面那两只狗?」我看着她的马尾。 「就胖胖的那两只?」她一直有很美的淡淡雀斑。 「嗯啊,真的很扯,上次我哥去好香屋买面包,看到那两只圆滚滚的狗,结帐时就跟老板说:老板,你那两只松狮犬会不会太胖了点?」我的脸写了伏笔两字。 「结果呢?」 「结果啊,老板脸上就三条线,尴尬说:﹃那不是松狮犬啦,是博美!﹄」 我们两个都大笑起来。 原来那两只博美狗每天都在吃面包店不小心掉在地上的屑屑,久而久之,身体就像吹气球一样膨胀,从小小的博美长成了巨大的松狮,简直是生命的奇迹。 「每次我牵puma去好香屋买面包,都觉得那两只博美很恐怖,一边走路一边喘,好像随时都会中风。」我自己都笑到肚子痛:「原来博美也可以长得那么巨大!」 「下次去我会注意一下那两只狗。」佳仪擦掉眼泪:「不过你真的不帮我买吗?」 「想得美!」 后来,我倒是一次也没有买过好香屋的面包给佳仪。 男孩的别扭、跟自以为是,常常是如此分不清楚的。 无时无刻,我都跟puma聊佳仪。 如果晚上闲闲没事,我会将puma放在妈妈脚踏车前面的笼子里,然后载着它从彰化市慢慢骑到佳仪居住的大竹,来回总要快一个小时。 puma的小爪子勾着塑胶笼子,每次出门都异常兴奋,左顾右看。红绿灯时,我会摸摸puma翘起来的耳朵,说:「快到了,就快到二哥哥喜欢的女生的家了。要记住这里喔,说不定你以后就是要投胎到这个地方。」 这是我的偏执。 由于我是笃定会娶佳仪为妻的,为了让puma可以精准投胎成为我的儿子,有时候我会厚着脸皮,问佳仪什么时候要来我家一下下,看看我的puma到底长什么样。 但由于我都问得漫不经心,佳仪也就没认真答过。要知道,若不小心泄了我喜欢她的心事,我就跟那些追求佳仪的男孩们同一个等级了,未免太划不来。 我很用功,大哥相反。就在我升高二的那年暑假,家里发生一件恐怖的大事。 那就是大哥又考砸了大学联考,日间部没有一间学校可以上! 市面上多得是奇怪又热血的「学历无用论」,或是很多告诉你「失败并没有了不起、重要的是你学到了什么」那一类的励志书,但我们家很保守,大哥继三年前高中联考全彰化县没有一间学校可以上,又创下读了三年私立高中却没办法上大学的新纪录,让爸妈很抓狂,一想到亲戚朋友会怎么惊讶大哥连一间学校都没考上的画面,爸就寝食难安。而妈又被外公打电话斥责了,说好好一个聪明的孩子是怎么教的?竟然会考不上大学?妈气哭了好几次。 哥是一败涂地了,家里的气氛跟闹鬼没两样。 我整天躲到佛堂念书,只有puma依旧天真无邪地干着我的脚。 「你打算怎么办?」我擦着脚上的狗精液。 「我想重考。」大哥心事重重地说:「晓薇也考不好,她已经报名补习班重考了。我想跟她再努力一年。」 puma看了大哥一眼。 「你是怕晓薇在重考班被别人追走吧?」我一语戳破。 「好不容易追到了,当然想在一起努力啊。」哥跪在佛堂的垫子上,烧了一把香,表情比任何时刻都要虔诚。 这几天他活在地狱里,也把其他家人请进去住。 爸这次的立场非常坚定,他要哥去考夜间部。 「我可以去考,但我不会去念,我想认真重考一年,然后上日间部的大学。」 「重考的事情等你考上夜间部的学校再说,你要是连夜间部的学校都没考上,就代表你高中三年一点也没有努力过!就去给我当兵!」爸暴躁异常。 就这样,哥去考了夜间部联招,也真的让他挂上了中国医药学院药学系。 没有幻想中的重考机会,爸一声令下,哥离开家去台中读书了。 成为puma第一个无法常常见到面的哥哥。 哥离开家去念大学,我继续读我的书,追我的佳仪。 puma一直很被动地接受他所不明白的很多事。 包括洗澡。 puma之不喜欢洗澡,显露出它是一个豪迈不羁的狂狗。 常常puma为了逃避「听话」,它会假装听不懂很多语词,例如最常沟通的指令是「坐下」、「睡觉」、「吃饭」、「尿尿」、「大便」、「乖」。我想这跟它的自尊心有关。我能理解总是乖乖听话其实很折损骄傲,我的狗弟弟想借着恣意妄为说服自己是一只有个性的狗,我欣然接受。 永远听得懂的单字有两个,一个是「走!」,一个则是「洗澡」。 听到「走!」时,puma就会抖擞精神,准备跟我出门冲刺。 听到「洗澡」,puma就会全身发抖…是真的发抖,然后在我解开绳子的那一瞬间跑到阴暗处躲起来。我常常故意在洗澡前跟puma玩捉迷藏,我一边喊着:「要洗澡啰!哈哈哈要洗澡啰!」一边慢慢靠近东奔西逃的puma。等我抓住它,它的小心跳都超剧烈。 puma的毛很长,藏污纳垢的,帮它洗澡是一件大工程。 反正结果都是湿透,我干脆脱光光只剩一条内裤,然后用一大桶温热水反覆冲它刷它,一边捏死受不了热水逃出长毛庇荫的小虫。有一种去死吧的爽感。 「不要自卑,你还是很帅的。」我笑笑,看着它湿答答、变小变瘦的身子。 「…」puma满脸的害怕,似乎在压抑愤怒。 「洗澡就是这样啊,每一只狗都会变小的,但等一下吹干了就会超帅!」 「…」 「对了puma,你会不会以为自己是白痴啊?所以才跟二哥哥长得不一样,也不用上学。」我开导着对这世界一知半解的puma,一边用泡沫蹂躏它:「其实不是喔,你是狗,狗本来就跟人长得不一样,你们也比较笨,不过没关系,因为你就是狗嘛!」 「…」 「洗澡的时候不要勃起,这样不礼貌,来,深呼吸。」 一下子用清洁粉一下子用消毒药水,耗时半小时的澡终于结束,我在地上摊开几张报纸,再将大浴巾铺在上面,让puma趴在上头吹风。此时一边用梳子梳开它湿湿的毛,将几只撑到最后还不死、却昏迷过去的虫子给捏死。 吹干了,毛蓬松了,苦尽甘来的puma就变成了一只很畅秋的puma。 它顾盼自得,用帝王的姿态抖擞身子,走来走去。 「对吧!是不是很帅!」我用脚踢它,打开参考书。 「汪!」它像章鱼吸盘黏住我的脚,用冲刺庆祝洗澡结束。 洗完澡的puma特别好睡,只要洗完澡的晚上我们相拥而眠时,它都特别乖。 好乖。 哥离开后的两年,我也开始打包行李。 我甄试上交大,要去比台中更远的新竹念书。 「对不起puma,二哥哥还是没有追到佳仪,不过上了大学胜负才刚刚开始,二哥哥会继续努力的,你不要担心。」我检查puma的屁股有没有沾到大便。 「puma,要乖乖,听爸爸妈妈跟奶奶的话,晚上一条狗睡觉要勇敢一点,看到奇怪的东西就当没看见,不要太白目一直叫。」我搂着它,捏捏它,敲敲它:「二哥哥会常回来看你的。」 puma完全状况外,只顾着将舌头伸进我的鼻子,大快朵颐。 「三三,如果puma晚上一直叫,你就抱它上去睡觉。」我交待。 「我看看。」三三耸耸肩。 「puma,要坚强,你是二哥哥的狗,是,一条忠心耿耿的好狗。」我抱抱。 「嘿嘿嘿嘿嘿嘿…」puma热烈地吐着舌头。 然后,我走了。 成为第二个puma无法常常见面的哥哥。 离家求学,周末偶而回家,是多少学子习以为常的人生阶段。 我们理解,我们懂,但趴在家门口一直吐舌等你回家的狗狗呢? puma不可能明白它最喜欢的二哥哥为什么突然不见了。 我一直忘不了刚刚去交大两个月后的某天下午,我在计算机中心写c语言程式,写着写着,想起这些日子都忙着打新生杯辩论赛、忙参加迎新、忙着跟同学骑车夜游…自己已经好几个礼拜没有回家。 外面下着雨,一条湿透的流浪狗走进了计算机中心。 它一个人一个人挨着嗅,像是找吃的,又像什么也不期待。很乖,不吵闹。 然而也毫不意外,那又病又丑的狗被行政人员赶了出去。 我想起puma洗澡时湿透了,也是这般的狼狈。 我起身,冒雨走到计中对面的中正堂,买了一条热狗,揣在怀中冲回来。 那流浪狗依旧坐在计中屋檐下,呆呆地看着这世界下雨。 「喂,这个。」我蹲下,将热狗撕了一块放在地上:「还可以。」 那黑黑的狗几口就迅速解决,于是我又撕了一块,又撕了一块… 一下子就给吃光光。它好整以暇看着我,感激地发出低鸣声。 我凝视着它,任它无邪的眼神穿透我没有防备的灵魂。 如果puma有一天不小心迷路了,在外面走着走着找不到回家的路,又下着它最讨厌的雨…真希望puma也可以遇到好心的人,弄点东西给它吃… 于是我又冲去中正堂,买了第二条热狗回来。 这次我还没蹲下,眼泪就炸掉了我的所有视线。 「来,不可以叫,跟着我。」 我用热狗诱引着狗狗,让它跟着我偷偷进入计中的男厕。 关上门,我坐在马桶上,将热狗放在地上。 它专心吃着,我专心哭着。大哭着。 我好难受。 puma现在正在做什么呢? 它会不会以为自己做错了什么事,所以二哥哥才没有回家惩罚它? 它不会知道什么叫上大学的,它只知道我不在了。 它一定很想我。该死,它一定很想我… 我缩在马桶上哭到崩溃。 据说,一条狗一辈子只会认一个当主人。 我好高兴,大家都说puma选了我。 没有真正养过狗,甚至怕狗,我从来就不知道该怎么对待puma。 我只知道,puma晚上不敢一条狗睡觉的时候,我不能丢下它。 我只知道,如果puma在路上遇到大狗巡街,要快点把它抱起来,不然它会冲过去跟那些大狗战斗。 我只知道,如果puma真的不想洗澡,那就不要洗…过几天再洗… 我只知道,常常跟puma讲话,它就算听不懂,也会很高兴地专心听。 我只知道,如果puma想干我的脚,那也没什么,就把袜子脱掉吧! 就只是这样,就只是做了每个人都能办到的事,puma就选了我当主人。 二哥哥很笨,从来就不知道要用什么方式爱你。 对不起,这个礼拜我就回家… 第七章 人生就是不停地打工 男孩总是沾沾自喜地跟喜欢的女孩分享自己热爱的事物。 男孩,男人都一样。这是一种坚强的生物本能。 这种生物本能在促进宇宙继起之生命上通常是成功的,因为在展现自己真正热情的时候,那种真诚的、如假包换的专注力往往可以吸引到女孩的芳心。我在想,如果当时我已经找到了写小说这项长才,十之八九,应该真的追到佳仪了。 说起来,真相比往后我跟所有记者说的时间点都要早。 上了大学,我几乎立刻着手写小说。这或多或少有点疯狂。 没有自己的电脑,我找了张空白的随堂测验纸,写下一个我从国中一年级就开始构思的武侠故事。那是我看了徐克导演、许冠杰主演的《笑傲江湖》后,念念不忘,在脑中不断发展的巨大武侠故事。后来看了金庸的武侠小说,更胡乱抄袭了东邪、西毒、南帝、北丐、中神通的概念进去。 要开始写小说了,我很兴奋。 故事一开始,是一个黑衣蒙面客闯进少林寺藏经阁偷书,不意与守护典籍的和尚动了手,黑衣蒙面客使出武林绝迹的古老武功,令和尚大吃一惊。 这故事一扬帆,只航行了一个下午,不过半张纸,就宣告失败。 原因很简单,就是我的跳跃性思考好像无法用纸笔的方式完成。 我喜欢东写一句西凑一句,段落之间的连贯性很快就有问题。又由于是第一次正式写小说,只要写错字,我一定用立可白仔细涂掉、吹干再写。如果有漏句要补,我也舍不得用插句丑丑地斜划一条线补缀,而是用立可白整句涂掉、重写。慎重的程度严重戕害我的行文,我想想,还是放弃算了。 幸好当初没有写完那个故事。 那可是个变态厉害的好家伙,留给当时的我来写,未免暴殄天物。 写小说拿来炫耀不行,但我还有puma。 我有个梦想,就是让佳仪抱抱puma,然后将那个画面刻在我的眼睛底。 升大二的暑假,除了我回彰化跟死党游了一整个夏天的水,还有个重头戏,就是我约佳仪到我家,跟她未来的儿子碰个面,然后我顺便教她怎么用网路上bbs班板,方便联络…要知道在我读大学的时代,这个世界上只有百分之一的人知道什么是上网,而里面也有十分之一的人真正知道网路将改变这个世界。 「沈佳仪今天要来我们家啊?」奶奶问。 「对啊。」我说,全家人都早知道我喜欢她。 「啊大概是几点来啊?」 「不确定耶,可能是一、两点吧?」 我永远不会忘记那天奶奶从下午一点就搬了张塑胶椅子,坐在药局店门口听广播,眼巴巴地看着人来人往的街道,等着她未来的孙媳妇。 而我也老早抱着puma,强迫它洗了个不情愿的澡,弄得精神奕奕的。 「等一下要好好表现,要乖,不要随便勃起。」我告诫正在「畅秋」的puma:「还有,最重要的是,把佳仪姊姊身上的味道记住,要投胎的时候就瞄准她的肚子,一鼓作气冲进去!」 puma虽然很躁动,但大致同意了。 奶奶等得快睡着,我抱着puma睡在椅子上也昏迷了几次。 等到快五点,佳仪才出现,亲切地跟假装只是碰巧坐在门口的奶奶问好。 「喂,未免也太晚了吧?」我脸上纳闷,心里却很高兴。 「哇,它就是传说中的puma吗?」佳仪蹲下来,看着趴在地上的小帅狗。 「想抱…就抱啊!」我一定是脸红了,却装作大刺刺地。 「要怎么抱啊?」佳仪伸出手,却不知从何下手。 「你是笨蛋喔?」我将puma一把抓起,塞进她的怀里。 那天下午,佳仪就这样抱着有点不安、但努力装乖的puma,听我上了一堂bbs网路使用课。我一直很高兴。 「总之,你不上班板是不行的,我知道你笨,所以已经帮你注册一个帐号了,密码我暂时用了你的生日,之后你自己进入系统,一定要改密码喔,不然太好破解!」我说。 「好啦好啦。」佳仪轻轻拍着快要睡着的puma。 之后我们聊了很多上了大学之后,各自经历的社团和学校课程。 佳仪是个积极乐观的好学生,又有我追她,好像没可能遇到什么不愉快的事。我抱怨一个系上老师在我们什么屁都不了解的情况下,竟要我们自行挑选一支股票作技术分析,还要写报告,真是太扯了。 「唯一的好处是,我开始有点懂股票了。」 「好啊,那以后投资的事就交给你了。」 「…啊?以后?」 「对啊,你弄懂以后,投资…投资的事就交给你了。」 那一瞬间我一定是头晕了。 看起来很屌但实际上比谁都胆怯的我,竟然开始顾左右而言他,大概也是鼓了很大勇气假装不经意说了那句话的佳仪,也只好开始胡说八道。 不久,佳仪要走了。 「谢谢你教我上网,我要走啦。」佳仪小心翼翼将puma交还给我。 「谢谢你抱了puma,这件事对我来说很重要。」这是我拿出仅剩的勇气,所能说出来的、发自肺腑的话。 目送着佳仪骑机车离去,我的心里有说不出的满足。 可以遇到她,可以这么喜欢她,可以跟她成为好朋友,哇,我真幸运。 「下次一定要约她出去玩,就只有我们两个。」我发誓。 我现在会变得那么厚脸皮,想什么就说出来,想要什么就全力以赴,一定是因为我不想再错过生命里的美好机会。要知道,老天爷最看不过去的,就是那种一直接到妙传,却不敢第一时间出手的笨蛋。 最终,上帝一定会气到扔出一个大暴传。 又开学了。 大二了,加入了系羽队的佳仪越来越忙,而我则办了一场轰动交大黑暗界、从此成为有人信有人不信的经典赛事:「九刀杯自由格斗赛」。 比赛结束的那晚,我情绪高亢地打电话给佳仪,炫耀我打得一身伤却还是勇往直前地跟对手互殴到最后,是男子汉的表率。 佳仪泼了我一大盆冷水,我气到在电话里向她咆哮。 咆哮,然后委屈到缩起身子。 「我好像,无法再继续前进了。」我哭了出来:「沈佳仪,我好像,没有办法继续追你了,我的心里非常难受,非常难受。」 「那就不要再追了啊!」她也很倔强。 在我最喜欢佳仪的时候,我终于选择了放弃。那晚我边哭边写了一封长信给佳仪,告诉她对不起我真的无以为继。我远远没有我想像中的坚强与自信。 这是人生,不是爱情小说。 有时一件事怎么结束的你会说不上来,多年以后苦苦思索起来,除了推卸到缘分不够、时间不对,真的找不到像样的理由。人生很多事毕竟是没有真正原因的,只剩下说法。 我感到最抱歉的,竟是听了我说喜欢佳仪说了七、八年的puma。 「对不起,二哥哥会找到下一个女孩的。你到时候可要…」 我抱着拼命挣扎的puma,哭了好几个晚上。 念交大的日子里,与其说发生,不如说制造了很多怪怪的趣事。 话说我住在新竹的三叔结婚补请客那天,我邀两个最好的朋友孝纶跟义智一起去吃好料的。地点在中信饭店,为了表示慎重,我们都穿了称头的西装。 吃完喜酒后回交大,三人穿着西装走在八舍走廊,撞见的同学们都愣住了,因为人模人样的打扮在宅男群聚的交大并不常见。 「九把刀,干嘛穿西装啊?」一个在走廊运球的同学瞥了我一眼。 「喔,今天是我订婚,所以当然要穿帅一点啊。」我随口扯烂。 孝纶跟义智挫了一下,也不发作。 「订婚?」那同学停止运球。 「对啊,我今天跟小时候一起长大的女生订婚了,在新竹补请。」我歉然,解开领带:「对不起啦,因为跟大家还不熟,所以只邀了孝纶跟义智。」 「我们才大一耶,你把人家肚子搞大了喔?」那同学傻眼。 「干!最好是啦。」 我随后唬烂了一套彰化中部的特殊习俗。家中长辈如果超过三十岁才结婚的话,后辈中就要有人在一百日内出来结婚,以成礼。但现在民风改变,再不能这样乱强迫别人,所以改成后辈中只要有人出面订婚就可以了。 不知不觉,在我演讲的时候,走廊上已围了一大堆拿着脸盆准备去洗澡的同学。大家热烈地讨论起来,有人信,有人不信。 「不过新娘子很漂亮,九把刀算是赚到了。」号称去「观礼」的孝纶竟然出口帮我。这一出口,原本不信的人也动摇了,纷纷看向最老实的义智。 「新娘子的朋友也都很漂亮。」义智艰难地说。 听到新娘子的朋友也很漂亮,此时穿着蓝白拖的大家瞎起哄,要我答应结婚的时候,一定要发帖子给全系,大家要一起去婚礼玩。 回到孝纶跟义智的寝室,我大笑起来。 「你很无聊耶,干嘛这样骗别人?」义智还在惊吓状态。 「干!我也阻止不了我自己啊,反正你们两个都别说出去,看我一个人怎么把全系都骗下来吧!对!一定要全部都骗下来!」我握拳,突然有了这么一个鸿图大志。 这个「九把刀订婚」的消息迅速从八舍传开,烧遍整个管科系。 只要遇到好事的人问我,我就鬼扯彰化的传统习俗,还边说边修正,精致化我的唬烂。 为了稳稳取信所有人,擒贼得擒王。 我买了一大包的喜糖,趁着经济学上课时走上讲台,笑嘻嘻抓了一把给老师。 大家一阵哗然。 「老师,我订婚了,请你吃糖。」我恭敬地在桌子上撒了一把。 「你订婚了?该不会是把对方…」老师要笑不笑的。 「不是啦,这是我们彰化的习俗,是这样的…」 我不疾不徐将那一套解释了一遍,听得老师不停点头称是,还说他以前也是大学时期就结婚了,早婚其实对人生规划很有助益等等。 我凯旋下台后,全班发疯似的鼓掌。 重点是,绝对不敢有人当着全班的面骗教授订婚这种事,我这个大胆的举动肯定将九成九的人都蒙倒了。 很快,我的家族学长在高级日本料理店召开了临时家聚,为我的订婚庆祝一下。满桌的好料,啤酒开了好几瓶,大家都很high。 「不用这么麻烦啦,订婚而已啊!」我谦虚地举起酒杯。 「哈哈哈哈哈,干嘛那么客套,订婚耶!今天一定要把你灌醉!喝!」学长很豪放,自己先干了一大杯。 「这个送你,订婚快乐!」我的漂亮学伴送了我一套橡树布娃娃。 受骗的人不计其数。 还记得高潮在后头。 「九把刀,从头到尾我都不信你订婚。」一个自视甚高的同学坐在我床上。 「喔,随便啊。」我不以为意,自顾看我的书。 对付这种人,据理力争就输了。 「说真的,骗这种事到底有什么好处,我不懂耶。」他用斜眼看我。 「喔,这样啊。」我意兴阑珊,懒得理他。 「如果是真的,告诉我新娘子是谁应该没关系吧!反正她都要嫁给你了,应该没有隐瞒的必要。」他冷笑,靠了过来,打算当第一个揭穿我恶作剧的英雄。 「高师大英语系的李姿仪啊。」我连正眼都没看他一眼。干,去死吧。 「好,我正好有朋友念那边,我打电话去查。」他弹起来,嘿嘿笑了两声才出去:「没想到这么巧吧!」 靠,还等你啊!我早就安排好了! 话说上个月我跟着辩论社去高雄打租税杯辩论赛时,就顺道跑去高师大,找了我那改了名字的初恋情人李小华叙旧。 而在我开始骗婚计画后,我就打了一通电话给小华,请她务必帮我完成这个恶作剧,若有人问起,就来个顺手推舟。小华到底是了解我个性的,便笑笑答允了我,期限到这个学期末为止。 半小时后,房门打开。 「九把刀…」那个眼高于顶的同学呆呆站在门口。 「冲虾小?」我皱眉。 「恭喜。」他难以置信,说完就走。 整个学期,走在路上都有人跟我恭喜。 在交谊厅吃个便当看个电视,都有人走过来问我婚礼筹备的进度。 到了学期末,当大家都在系馆考线性代数的时候,早就因不可能过关而退选线代的我好整以暇坐在计算机中心,在网路上发表我行骗整个学期的始末与细节。 我一一点明重要的苦主进行表面上的感谢,骨子里却是疯狂大笑。 一路写,感谢了好几个人,笑到我肚子都快抽筋了。最后按下贴出键。 此时逐渐有人考完试,回到宿舍上网,一个个震惊在电脑前面。 等我以胜利者之姿从计中回到男八舍后,一路上都是干骂声与拳打脚踢。正当快笑死了的我要走到四楼的房间时,孝纶跟义智在半途将我拦住。 「九把刀,你死定了,还不快逃!」孝纶按住我的头。 「逃?」 「沈文祥学长拿着球棒,躺在你的床上,说要打死你!」义智严肃地说:「九把刀,我看沈文祥是来真的,你还是快点逃到辩论社社窝避避风头吧。」 靠,沉学长是系垒,擅长挥棒… 「干!我绝对不想变成全垒打。」我当机立断,马上逃到辩论社社窝。 当天晚上,始作俑者的孝纶与义智拿着棉被,到社窝陪我睡了一夜。 据说沉学长有事没事就拿球棒去躺我的床,而我的室友世昌一定很乐意告诉他我什么时候回去睡。害我这一躲,躲了整整一个礼拜,吃喝拉撒睡都在社窝。 其实啊,大学家聚通常都很无聊的,没话找话,不熟装熟,我算努力贡献了不少热力十足的嗑牙话题。 真希望管科人现在家族家聚时,还有人在遥扯那件事啊… 大二了。 交大是一间由网路构成的奇妙学校,大家都活在网路的各种事件里。 我也承袭了这个不算优良的传统。交大资工bbs站通常是我笔战的好去处,以一挑数百是常有的事。中午休息时间,我常待在宿舍,一边吃着福利社的便当一边验收我跟人笔战的成果,偶而上网找人聊天。 那天中午,在古老的bbs聊天系统中有个帐号,昵称很吸引我,叫「小龙女」。 要知道,金庸的神雕侠侣我可是看了二十几遍,除了小龙女被尹志平那畜牲糟蹋那一段我是决计不再复习外,其余都一看再看、看到对话都背起来的地步。 「是喔?你好,我叫杨过,好久不见。」我传水球过去。 「你是杨过吗?」对方的打字速度不快,大概是个新手。 「是啊,本人就是。」 「你已经是今天第四个自称杨过的人了,哈哈。」 是这样喔,我笑了出来。 「不过,你可是我今天遇到的第一个小龙女啊。」我敲下,送出。 她回应一个笑脸符号,如此简简单单就聊了开。 我负责乱开玩笑,她负责乱笑。 一个小时后,我的便当还剩下半个,要上不上的课则有一堂。 「我要去上课了,明天同一时间再聊?」我用橡皮筋套上冷掉的便当。 「好啊,不过你会记得我吗?」她意犹未尽。 「杨过当然记得小龙女,8181。」我笑笑断线。 就这么结束。 不用到隔天,下午我回到宿舍,就看到小龙女在线上,跟另一个人聊天中。 素不相识,但我竟然有点吃醋。 「你还在?」我淡淡地丢了一个水球过去。 「刚刚上完课,你呢?」小龙女迅速结束跟另一个人的聊天。 「你不是在聊天吗,没关系我只是上来看看啦。」我打字,心口不一。 「我比较喜欢跟你聊。」小龙女也不害羞。 嘿嘿,那当然啦,这种恭维我一向不觉得是客套话的。我的反应原本就很快,隔了一个网路,对话反应所需的时间又多延迟了好几秒,要讲一些好笑的话或是扯翻天的话逗逗女生,真是太容易了。 是的,取作小龙女的网路昵称未必就是女生,更未必就是像美丽小龙女的女生。很可能不是女生,也很可能是一只大龙女。在网路上聊天一直有太多不确定的风险,在十年前尤其如此,因为数位相机根本还没发明出来,那时也没有msn,要知道对方长什么样子,除非伸手要对方寄照片。 不过,我不是挺在意这些。 聊天就聊天,漂不漂亮也无所谓,反正大家打发时间。 如果聊着聊着,突然就开口跟对方要照片,不觉得有点没礼貌吗?如果对方想要多了解我一点,或者,想让我多了解她一点,自然就会释放多一点讯息不是? 于是,我们每天都聊。 中午休息时聊,下课聊,有时晚上也聊。 聊她的朋友,聊她今天晚上要写什么作业,聊她中午自助餐吃了什么。聊我喜欢一个叫佳仪的女孩,聊我养了一只会干我的脚的狗。 她是台北人,小我一岁,在市北师念书,大一,平常都是在学校计中上网跟我聊天,一开始我所知道就这么多,但这已足够。 为了节省时间,还记得我买了好几盒方块酥代替正餐,往嘴里丢一块,可以连续打上十几句话。 「嘿!九把刀!」同是辩论社的室友孝纶光着上身,举着二十三磅的哑铃。 「冲虾小。」我聚精会神敲着键盘。 「又在跟那个丑女聊天啊?」孝纶有肌肉过度崇拜症。 「干,人家说不定很漂亮啊。」我不理会。 「很漂亮的话,早就寄照片给你了,才不会这样闷不吭声。」 「我也没寄照片给她啊,靠我多帅啊!」我蹲在床上敲键盘。 「那你下午社团时间,还去不去宿舍招生啊?」孝纶将哑铃直接扔在地上。 「去个屁。」我竖起中指。 「那你也不打算去社窝,指导那些大一的笨蛋讨论新生杯辩论赛吗?」 「唉辩论这种东西,强就会强,不强的话怎么练也不会强,你帮我跟他们说,九学长给他们四个字:庄敬自强。」我摇摇手,完全无心当个好学长。 聊了两个月多,老实说,我好像喜欢上这个小龙女了。生活中除了跟她聊天,好像什么事都是为了把命活下去顺便做的,朝气勃勃跟苟延残喘的矛盾感觉同时存在。 到了这种地步,我真诚希望她不要是只大龙女,那打击太大了。 是时候约出来见面了……吧?如果她不愿意,是大龙女的机会就很大。 如果她一口答应,那么,应该长得不差吧?是吧?是吧? 我深呼吸,小心翼翼敲下:「年底,我们一起去看《铁达尼号》好不好啊?」 「好啊,那我们要在新竹看还是台北看?」小龙女很快就说好。 我大受鼓舞,手指如飞:「你来新竹,我请你看电影,请你吃饭。」 「各出各的就好了啦,那约在火车站吗?」 「好,约在火车站,我去载你!」 再鬼扯一段,结束对话。 我全身脱力倒在电脑前的床上。真不是盖的,终于要见面了。 这个女孩,很有可能在喜欢我,否则不会答应得这么干脆。 再说,若对我没有一点好感,肯定不会跟我聊两个多月吧?还几乎每天都聊。 呼。 看《铁达尼号》的时候,应该会感动到哭吧?那个时候我应该趁机握住她的手吗?铁达尼沉了之后,两个人要做什么好呢?吃什么好呢?吃完了以后又要去哪里走一走? 身为只要看漫画就能确实活下去的穷学生,我平常在新竹完全乱吃一通,根本不知道哪里有好吃、又可以拿来约会的店啊!平时晚上我都载家族学妹到处去晃,到处都黑黑的,什么地方有情调我都搞不清楚。 我为第一次见面的问题烦恼了很久。 「九把刀,如果她很丑的话,你怎么办?」室友义智怪腔怪调。 「我干恁老师!」我不去想。 约定的日子来了。 顶着一头碰到肩膀的长卷发,手里拿着一罐喝到一半的矿泉水。我穿着一身白,白上衣,白休闲裤,白球鞋,完全就是白马王子的盗版。 她由一位胖胖的女性朋友陪着,是她的大学同学。而她一头俏丽的短发,个子小小的,眼睛大大的。有一点可爱。 虽然还不到一见钟情的程度,但已足够让我讲话跳针。 「我把她交给你啦,你不可以欺负她!」女性朋友识相地撂下话,就走了。 我松了一口气,坦白说刚刚我脑袋一片空白,想说如果留下来的不是眼前的她,而是那个女性友人,我可能会当场哭出来。 剩下我们了,气氛有点尴尬。 幸好从新竹火车站走到中兴百货的电影院,约莫只有十几分钟的距离。 我想起不知道在哪里看到的「第一次约会的铁律」:赞美对方! 「你长得不错耶,没有我幻想中那么恐怖说!」我脱口说出。 「…啊?」她傻眼。 「等一下电影看完后,你那个很强壮的朋友不会来接你吧?」我欣赏她的侧脸。有点澎皮澎皮的,白白的,好可爱。 「你干嘛这样说人家?」她有点气恼 在奇怪的气氛下,开始了我们第一次的约会。 灯光暗下,席琳狄翁悠远的歌声响起。 我打定主意这部电影迟早要看第二次,所以把注意力都摆在女孩身上。她很专注,但我知道她很紧张,十之八九也不是把重点放在电影上。 穷光蛋杰克在船舱中,说服肥萝宽衣解带,假装要画她,其实是在想色色的事。 「干,有脱耶。」我吃惊。 「…」她傻眼。 然后铁达尼号撞上冰山,稀里哗啦,很多人都淹死。 男女主角站在倾斜的船头,看着底下冰冷的大海。 肥萝对着皮包骨杰克哭喊:「你跳!我跳!」一脸深情款款。 「干,要跳也是你先跳,不然就算跳成功了也会被你压死。」我旁白。 「…」她瞪了我一眼。 忘了到底是谁先跳,总之肥萝霸占了求生的木板,不让嘴唇发白的杰克上去。很快的,冷到失去性欲的杰克沉到海底,海上到处都是浮尸。 我注意到她的眼角泛着泪光。 「你哭了吗?」我挨过去。 「干嘛啦?」她局促。 「你哭了喔?」我从口袋里拿出皱皱的卫生纸,黏上她的脸。 「对啦!」她没好气地擦着眼泪。 从电影院走出来,外面的十二月空气,冷得让人精神为之一振。 但她似乎心情不是挺好,没有意思要跟我续摊。有点失望的我送她到新竹火车站,她那位壮壮的女性友人早在那里等她,好像真的很不放心这场约会。 「接下来,你们要去哪啊?」我有点敌视那位搅局的女性友人。 「我要带她回彰化我家跨年。」女性友人拉住她的手。 「是喔?你也是彰化人啊!」我讶异。 「对啊,不行吗?」那位女性友人冷冷说:「她今天晚上住我家,我要带她去县政府前面跨年倒数。」 「喔!那我也一起回彰化好了,明天再约你去八卦山玩,好不好?」我笑嘻嘻地看着躲在强壮的女性友人身后的她。无论如何,我都想再多相处一下。 「…我想一下。」她含蓄地说。 就这样,我们一起搭电车从新竹回彰化。她住在同学家,而我当然回我家。 在即将跨过一九九七到一九九八的前一刻,我打电话给她,一起倒数。 她似乎很高兴,但我不是很确定。我知道她见到我之后,好像有点失望,除了我有点矮,大概跟我口不择言更有关系。 我躺在床上。 「puma,二哥哥有点confused。」我看着在我身上走来走去的puma。 「…」puma停下,使劲地掘着我的肚子,脖子上的铃铛清脆发响。 「说不定,只是说不定…二哥哥会追到一个女生。」我捏捏puma的后颈,说:「不过二哥哥有没有那么喜欢她,也说不上来。这样好吗?」 puma走上我的脸,用它臭臭的嘴巴热吻我的鼻孔。 隔天,我约她出来走一走。 彰化是我的地盘,八卦山上的大佛是我擅自拜的师父,所以自然就骑机车载她上八卦山,在大佛广场附近的步道乱走一通。 走乏了,就随便找了一块草地坐下。 「其实,我一直在想,如果有一天外星人偷偷入侵地球,绑架几个人类到飞碟上做实验,如果倒楣绑到我们的话该怎么办?」我皱眉。 「喔,是喔。」她觉得有点好笑:「不过这不可能发生吧。」 「通常你认为绝对不可能发生的事,就一定会发生,所以事先想好要怎么办,事到临头才能大显身手。」我严肃地说。 「好吧,那你想好要怎么办了吗?」 「我看了很多类似的、访谈生还者的报导,外星人绑架地球人以后,通常分成两组。一组是解剖,所以很多生还者的身上都有手术的痕迹,缝线的方式当然很特别,有的只留下很不明显的、焦焦的疤痕。」 「真的假的,干嘛解剖啊?」 「就像我们人类研究其他的动物,也常解剖,不过外星人的技术很好,通常不会弄死人,只是那些被解剖完又被缝好的人类,身体常常会有奇怪的金属反应或辐射反应,通过机场的金属探测器前都会引起哔哔声。」 「…听起来有点玄,是被装了奇怪的东西吧?」 「还有另一组,就是负责交配给外星人看。」我回忆着那些没营养的怪书内容:「外星人对地球生物的交配行为一直都很好奇,实验的方式也很变态,人跟人交配算幸运的,有的人会被命令跟牡牛交配,有的还跟更奇怪的生物做。所以有很多生还者下了飞碟,都对外星人骂不绝口。」 「好变态喔!」 「如果我们被外星人抓去飞碟了,一定要很快表达我们的选择。」 「什么选择?」 「在飞碟上,我们两个要尽量靠在一起,才有机会被分配在同一组,这样才不会被送去解剖。如果要送交配组的话,也比较有可能是我们两个自己交配,而不是跟奇怪的动物交配。」 「…真的会有这种事吗?」 「多想没有坏处。说真的,如果真的被抓去了,你可以跟我同一组吗?」 「好吧。」她犹豫了一下下。 「谢谢。」我大受鼓舞。 「…说不客气好奇怪喔。」她有点别扭。 不知怎地,我们哈哈大笑起来。 后来,我又在草地上跟她玩起我临时发明的烂游戏。忘了是什么烂游戏,总之可以摸到她的手,故此我一遍又一遍,乐此不疲。 她也被我的奇怪玩笑逗得笑开怀。这是很大的收获。 我喜欢看女孩子笑,她笑得眼泪都迸出来、要我稍微停止一下的表情,让我深深着迷。毫无疑问,我应该将我昨天的失分完全扳了回来。 下了八卦山,我送她到那强壮的女同学家后,回到家,发现衣服穿反了。 一整天,一整天!我的衣服都是反着穿!我傻眼,立刻打电话给她。 「…知道啊。」 「那你为什么不跟我说啊!」我惨叫。 「我怕你觉得丢脸…对不起,结果更丢脸了吗?」 「对!超丢脸的啊!」 丢脸归丢脸,我们,又约了下一次见面。 再见面的时候,我的人生… 在写这段回忆的此时此刻,是二○○八年的一月十六日。 二水乡公所的外面,飘着冻人的细雨。 原来,也十年了。 一九九八年,一月十七日,星期六。 她开始放寒假了,我则需要赶完最后两个报告才能解脱。我们预定在新竹玩两天,由于室友都走光了,四人份的房间只剩下我,还有三张空床可以收留她。现在想想,彼此都有点不可思议。 那夜下着间间断断的毛毛细雨,我们约在老地方新竹火车站。 「帮你买了一顶安全帽,全新的。」我擦掉机车座垫上的雨水,笑笑说:「有点冷喔,你穿得够暖吗?」 「还好。」她有点紧张,上了车:「我们现在要去哪里啊?」 「还没吃过晚餐吧?我们去清大夜市乱吃一下,然后带你到清大后山散步。」我说,发动车子:「明天呢,如果天气好一点的话,想带你去宝山水库的吊桥,或者去南寮海边走一走,怎么样?」 「都好啦,让你安排啰。」她战战兢兢地抓着后面的横杆。 一起在清大夜市吃了面,将机车停好,我带着她走进夜的清大。 「你念交大,为什么带我来清大啊?」她不解。 「交大树太少了,到处都是看起来很先进的大楼,有点酷,但不适合约会啦。」我笑嘻嘻地说:「清大树很多,尤其是后山,你看,到处都是树,这样不是满有气氛的吗?」 天空又飘起了细雨,空气冷冷的,却不讨厌。 我们挨着遮雨的大树,在微弱的路灯下缓步前进。 「这里就是梅园,据说有鬼。」 「骗人。」 「我也希望是骗人,不过那里是清大校长的衣冠冢,有点鬼,也是正常的。」我对着双手吐气,看着气结成白雾:「还有人说,在那个亭子里跳一下,就会被当一科,很多人跳太多下就被二一了。」 「好扯喔。」她犹豫了一下:「那我们不要走过去好了。」 走着走着,我指着远远的、外表看起来既壮观又畸形的人社院,说:「人社院后面有一个儿童乐园,明明就不可能有儿童专程跑去,却有很多翘翘板、秋千之类的设备,不觉得很奇怪吗?所以那里也有很多传说。」 「…你不要一直说那么可怕的事啦!」她不由自主挨近我。 一路上聊了很多,这次我少了很多搞笑。 她听得多,我说得多。 有一种奇妙的气氛在落雨与呼吸间自然酝酿着。 雨小了,我们在相思湖附近的长椅上坐了下来。 「我喜欢你,很喜欢你。」我说着超出我情感的话。 「…」她完全说不出话,只是看着我。 「可以,当我的女朋友吗?」我完全没有感到一点紧张,仿佛顺理成章。 「…」她僵硬地点点头:「好…好啊。」 「真的!」我倒是吓了一跳。 「嗯。」她避开我的目光。 雨中,我吻了她。 这是我们的初吻。 我学着在电影里看到的舌吻技巧,永远忘不了我努力地将舌头伸进去她的小嘴时,所遭遇到顽强的抵抗。她紧紧咬着牙齿,不让我得逞。 「我会紧张。」她快哭了。 「我…我也没试过,不然再一次好了。」我意乱情迷。 再一次,我的舌头勇往直前,兵临城下时再度被坚定的牙齿部队挡住。 一步也无法越雷池。 「对不起。」她道歉,整个不敢看我。 「我才对不起。」我好像有点太躁进了。 不亲了,我们牵着手下山,像两个小朋友。 下山时的心情跟上山时的心情大大不同,雨点打在身上的触感也不同。 人生的此刻,我终于交往了第一个女友。 老实说,虽然只是抱着交往看看的心情,但有一只好好牵的小手陪着我,让我心中饱饱的都是温暖。掌心那股温热烫熟了我,一路都无法停止笑。 哇!有女朋友了! 人生第一个女朋友耶! 「我好开心啊!你呢?」我太乐了,快飞起来了。 「你要对我很好喔。」她也蹦蹦跳跳的,笑得轻舞飞扬。 回宿舍前,我们到录影带店租了一支片子《绝命大反击》,梅尔吉勃逊跟茱莉亚萝勃兹合演的关于阴谋论的片。心虚地潜入了人走了泰半的男八舍,有点紧张,有点骄傲。 我们一边在电脑前看影片,一边牵手,我实在舍不得放开。 我注意到她在影片中段就开始打盹。 「睡了吧。」 「好。」 原本讲好我睡我室友位于下铺的床,而她则睡在我位于上铺的床。 但,永远不要小看男生毕竟在生物学分类上,隶属雄性动物这个事实。 「我可以抱着你…睡吗?」我的眼神闪烁。 「真的吗?」她有点为难。 「我会乖乖的。我保证一定会乖乖的。」我保证,但没发誓。 「那…好吧。」她有点呼吸困难:「可是,你保证喔。」 就这样,我摸上了上铺。 整个晚上,我都在尝试用舌头撬开她的牙齿。 快天亮时终于成功。 还尝试了一点点关于男孩女孩的事。 老实说除了大开眼界之外,我没有能力找出更好的四个字去形容。 「你…你说过的!」她在最后关头,慌乱阻止了我。 「啊!对不起!」我翻回身,看着隐隐旋转的天花板。 「我们的进度不可以那么快。」她有点恼怒。 「对,对,进度太快了…就搞不清楚了。」我胡言乱语,心里却很感动。 这个世界,未免也太美好了吧? 我从来没想过人生会在我大二的寒假峰回路转到这个境界。 怀抱里,躺了一个同样脑袋空白的女孩,对我又爱又气。她大概也没有喜欢我到可以一起相拥入眠的程度。至少第一个晚上还不行吧。 而我,才刚刚结束对一个女孩的追求,心底,可还没断了对她的喜欢。我说不清楚我到底在做什么,只感到天旋地转,一切都很要命,很澎湃。 两个年轻不懂事的男孩女孩,依偎在薄薄的木板床上,都在探险。 莽撞,却善良。看不到前方,却勇往直前。 我们是彼此的火炬,试着在冒险的过程中照亮对方的脸,想将未来看个清楚。 「肚子饿了吗?」我抱着她。 「嗯,但更想睡呢。」她迷迷糊糊地说。 「那就醒来再吃吧。」我也累了。 「不可以再乱我了。」 「好。」 对了,一直忘了提。 后来,小龙女这个名字不见了。我都叫女孩「毛毛狗」。 这个名字陪了我好久好久,陪我展开生命中最惊奇的冒险。 陪着我,安于弱,慢慢变强。 第八章 谢谢你没有说那些话 那是个充满研究精神的寒假。 白天在宿舍都睡到下午两点多,随便乱写个报告,就出门去玩。 南寮海边实在没什麼看头,大冷天刮大风的,很有自杀的气氛。不过谈恋爱毕竟是无敌的,毛毛狗跟我漫步在灰暗的阴天下,吹著溼润的海风,即使不说话也很满足。 儘管在网上聊了不少,真实世界的我们还真的不熟,却也不急著了解对方,牵著手,慢慢聊。毛毛狗想多跟我相处,打了不少唬烂她妈妈的电话回家,说要在大学同学家多玩几天再回去。 有天晚上,我带毛毛狗到新竹大学生一定有去过的,竹东宝山水库吊桥。 要到那个约会圣地,得先经过荒凉的產业道路,再钻进曲曲折折的山间小径。如果正好遇到有人弃尸,那是一点也不奇怪。要是碰上鬼,那也非常合理。 我是个怕鬼达人,但很妙的是,身后有个女孩紧紧抱著我、信赖我会保护她,让我几乎忘记鬼如果出现我肯定第一时间闪屎。 我们在小径间的阴风中聊天,慢慢抵达,将机车停在漆了红字的水库吊桥旁。 「别怕,这裡总是这样的。」我牵著她。 「我没有怕啊。」她天真无邪。 我们来到吊桥中间,坐下。天冷,互相搓著对方的手取暖。 四下无人,雾气重锁,举头无月,倒是有个穿著白衣的女人在桥下洗衣服。 「靠,什麼顏色不穿,给我穿白的。」我嘀咕。 「为什麼不可以穿白的?」毛毛狗不解。 「没啦,不管她。」我转移话题。 热恋的情侣是地表上行为最古怪的动物,明明在哪裡都可以聊天,却偏偏要大费周章跑到人跡罕至的地方进行聊天的举动,这种行动策略常常对聊天本身毫无助益,而且非常有可能伤害聊天本身。 以上文诌诌写了一屁股,要说的就是││我非常在意那个在桥下洗衣服的白衣女子。 「她洗了有十分鐘了吧?」我突然说。 「可能衣服很多吧?」毛毛狗还没发现我的不安。 「在我们来的时候,她就已经在洗了,假设她在之前洗了十分鐘,现在再加上我们到了以后的十分鐘,那就是二十分鐘了。」我搔搔头,用力搓著手:「有人会在晚上的河边,洗那麼久的衣服吗?」 「那怎麼办?」毛毛狗皱眉,完全就不了解我的困扰。 「没怎麼办。」我哼哼。 我们继续聊,猛聊。 聊什麼,十年后的我怎麼可能记得。 唯一有印象的,就是过了快半小时,那白衣女子还在那裡给我洗衣服。 「家里没洗衣机吗?」我瞪著底下的白影。 「她吗?」毛毛狗终於也觉得不对劲。 我终於按耐不住。 「我……我想走了。」我吐出一口长气。 「好啊。」毛毛狗慢慢起身,拍拍屁股。 当我发动机车,快速载毛毛狗离开那个鬼地方时,心中的阴影一直挥之不去。沿途我都拒绝看后视镜,因为我不想看到奇怪的东西。 直到机车冲出山径,重新回到像样的大马路时,我才呀呼起来。 「怎麼了?」毛毛狗抱紧我。 「没事。」我笑开怀。 刚刚「在一起」的那几天印象之深刻,十年后歷歷在目。 白天都骑著机车在新竹到处晃,不管到哪个景点都觉得格外有意思,青草湖,十八尖山,城隍庙,东门城圆环,古奇峰,以前没去过的都一口气去了,不过最常做的还是一口气骑到竹北看二轮电影,或是在清大夜市裡的租书店看漫画,一边吃小吃打发一餐。至於该交的报告就乱写一通。 晚上回到男八舍,要洗澡,可有趣了。 躲躲闪闪的,从晾衣间迂迴前进,我先确认不会被发现,再叫毛毛狗拿著脸盆快冲到浴室。 「真的不可以一起洗吗?」我期待地看著浴室门裡的她。 「出去!」毛毛狗快生气的脸。 两个人隔间洗澡,沐浴乳跟洗髮精在两间浴室上方传来传去。当时我有种古怪的念头,就是如果被舍监发现了、或是被装乖的楼友举发,好像也挺有面子的。 有时洗完澡出去,还会看到其他的女生东张西望从浴室出来或在男友的陪同下伺机进去,彼此都偷偷摸摸的,於是眼神交会、默契地迅速避开对方的眼神各作各的。放了假的男八舍,就是如此朝气蓬勃。 睡觉时,便是一次又一次意义不明的小冒险。 我想变成男人,她还想继续当女孩。努力地攻击防守,各司其职。 「快睡了,你喔!」毛毛狗敲著我的脑袋。 「是!」我笑嘻嘻地躺好。 女朋友啊女朋友……真好啊,等过年时死党们打牌聚会,一定要好好跟大家宣布这个消息才行。我抱住暖暖的毛毛狗,看著她睡到口水都流出来,真的无法形容的幸福。 我的脸贴著她的脸,闻著她口水的味道。 这个女孩子,真的很勇敢。 而我,不会让你失望的。 「我真的很喜欢你。」我说,这次是真心真意。 要过年了,宿舍终於要封关了。 我载毛毛狗到火车站,她要回台北,我要回彰化,两个人都恋恋不捨。 还都哭了。 「要常常打电话给我喔。」毛毛狗红著眼。 「一定,要想我喔,过年找天到我家拜年吧!」我捏捏她的脸。 再见了,女朋友。 大包小包回到彰化,puma发疯似冲了过来,像是嗑了药,脖子上的绳子硬是拖著塑胶笼子不断前进,完全就是超爱我的。 「哈哈,二哥哥回来囉!」我欢天喜地蹲下。 puma扑上我的脸,舌头伸进我的鼻孔裡狂舔,好痒,好想打喷嚏。 「你不在,牠最可怜,每天都被我虐待。」奶奶作势用脚踢puma。 「先跟你说,不可以抱牠上去睡,好不容易牠养成了在楼下睡觉的好习惯,不要因为你一回来,就让牠没有规矩。爸爸会生气。」妈妈皱眉:「还有,不要让牠一直吃你的鼻涕啦,不卫生!」 嘻嘻,不抱牠睡觉,那怎麼可能嘛! 「哎呀,柯普马,你有没有忠心耿耿啊?」我抱起躁动的puma。 只见puma小小的身子,竟然给我勃起。 「哇,你又长大了一点喔。」我神祕地看著puma。 二哥哥,也开始长大了呢。 作家有很多华丽又丰沛的词藻用来感动读者,但实际上往往是另一回事。 但真的, 即使过了十年,第一次交女朋友的感动还牢牢驻守在我的心底。 爱情有很多样貌,话永远别说得太早。 在牵起毛毛狗的手之前,我完全想像不到原来两个人可以先在一起,然后再慢慢熟悉对方、爱上对方。 深爱对方,深深深深爱著对方。 好像作弊一样。 大过年的,我跟我的手下照例聚在一起打牌,零钱堆得满桌。 玩梭哈,一向只有杨泽于跟我有得拚。 「你交女朋友了?」许博淳惊愕不已。 「对啊,小我一岁,念国北师初教系,一开始是网友。」我发牌。 「很漂亮吗?」曹国胜拿牌,瞇了一下。 「算可爱啦。」我有点得意。 「啊你不是在追沉佳仪吗?怎麼就这样放弃了啊?」阿和笑得很畅快,因为连我也没追到大家都追不到的那女孩。 「…哼。」我不置可否,说:「五块。」 大家都跟,一堆零钱叮叮噹噹滚到桌子中间。 「进度呢?到几垒了?有超过牵手跟接吻吗?」廖英宏非常关心这部分。 「嘿嘿。」我发出第二轮牌,露出所有男生都擅长的那种表情。 大家发出一阵喔喔喔喔喔喔的鬼叫。真够意思。 不知所云的寒假过去,毛毛狗跟我回到我们的恋爱基地,新竹。 毛毛狗开始暱称我老公,很快就改叫成公公。 我则叫她各式各样的毛:阿毛、毛头、毛毛… 週五天一黑,我就骑车到大学路与光復路交叉路口的加油站,将刚下车、睡眼惺忪的毛毛狗捡起来,为她繫好安全帽的带子。 「阿毛,很想我吗?」我反手捏捏她肚子上的肉,右手催动油门。 「搞清楚是谁搭车过来找谁啊,当然很想啊!」毛毛狗嗔道。 才刚刚见面的时间最快乐了,两个人高高兴兴到清大夜市吃晚饭。 我们最喜欢光顾一家位於巷子裡、摆设简陋的牛排店,因为裡面有一道「双份牛排」,才八十块,分量却多到可以把我们的肚子都撑大。 交大学生会跟清大学生会常常在每週五晚上,各自在大礼堂举办两场电影播映。电影都很新,介於首轮电影跟二轮电影之间那麼新,看一次才二十五块钱,不看简直会折寿。 「交大在演《王牌特派员》,清大在演《非常手段》,你想看哪一部啊?」 「都好啊,看你。」 「你真的都没关係吗?」 「那我们去看《王牌特派员》好不好?我很爱金凯瑞啊!」 吃完绝对超值的双份牛排,我们就去交大看电影。 问题是,只看一个晚上的电影…怎麼够? 礼拜五过去,到了礼拜六,我还是很喜欢跟毛毛狗在八舍交谊厅,翻著报纸的电影时间表,研究二轮电影的配片,讨论等一下应该去竹北的金宝戏院、还是在新竹市中心的新復珍戏院看。可以便宜看电影真的太幸福了。 为了省钱看二轮电影,别说我可以骑好久的机车到竹北,就算是更远的、比竹北还北的新丰我也肯去。毛毛狗没有意见,都说好,她只要在后面紧紧抱著我就很快乐。 有时是看电影前,有时是看电影后,我们会在竹北二轮电影院附近的家乐福逛逛。 那时真的是口袋空空啊,家乐福那种什麼都有、什麼都便宜的大卖场最合适我们这种穷穷小情侣去走一走了,因为我们可以什麼都不买,也不用承受店员关切的眼神,就只是手牵著手瞎逛。 「哇,好贵啊。」我嘖嘖嘖,拿起一件绿色的无牌衣服。 「公公,你觉得这件小背心适合我吗?你看你看嘛!」毛毛狗犹豫了好久,对著镜子比了比。 只要超过三百元的衣服或裤子,在我眼中就是名牌等级了。如果有衣服竟然能卖超过五百,我大概连试穿都省下来。 毛毛狗也是个穷宝贝,挑个三百元的裙子可以想上一个小时不嫌累。 我最喜欢逛相机部门。 眼睛贴著展示橱窗,注视著茫茫机海中olympus品牌的精巧小相机,鼻子慢慢吐出的气雾掉了面前的玻璃,呼吸变得小心翼翼。 「好小喔,除了装底片的空间以外,好像没有多餘的部分耶。」我目不转睛,讚嘆不已。「可是好贵喔,竟然要五千多块,这是怎样…」毛毛狗的手指情不自禁抠著玻璃,留下可爱的指纹。 不想装出一副「认真考虑」的表情,只要店员一走进,我们就默契地走开。 「如果将来有钱,一定要买一台这种的。」我老是嘀咕。 「好啊好啊。」毛毛狗晃著我的手。 常常,我们连当天的晚餐都一併在家乐福解决。最喜欢合吃八十块钱一隻的全鸡,外加一大瓶巧克力牛奶。只要超值,就会被我们吃进肚子裡。 吃完晚餐,我们就在顶楼的游乐区裡玩刚刚盛行起来的投篮机,或是挑一场赛车。全部都是快乐的回忆。 某天,我看著刚刚投完篮球、满身大汗的毛毛狗。 「我们做个约定好不好?」我突然有个感触。 「什麼约定?」毛毛狗用手掌搧风。 「在家乐福裡,绝对不可以吵架喔。」我伸出手指。 「好,真的喔!」毛毛狗甜甜笑著:「这是我们的幸福基地。」 勾勾手。 有了这个珍贵的约定,不管我们起了什麼幼稚的争执,只要我们走进了家乐福,在自动门叮咚一声的瞬间,手牵著手,都不会继续吵下去。 约定之所以珍贵,就在於它无论如何都要被遵守。 后来的后来,我们总算买了相机,开始纪录共同的画面。 但不是梦想中的一台五千多元的名牌袖珍机,而是一台一千元的廉价相机,不仅不迷你,还有够大台。 可惜我们只用它拍了几次,就因为用错了碳锌电池烧坏了内部机板,永远报销…… 儘管省吃俭用,约会的花费终究比一个人宅在宿舍裡多很多。 平常一个人的时候,能不花钱就不花钱。钱要留著週末约会。 我从哥哥那边a来的小一○○机车,排气管会喷出爆炸性的黑烟。 我问车行师傅:「车子会爆炸吗?」 师傅寒著脸:「不会。」 喔,那我就不修。 不久,油表也坏了。 我问车行师傅:「油表修要多少啊?」 师傅温情地说:「一千块。」 一千块,那…那修个屁?当然就是靠超能力感应油箱还剩多少。 不过依靠超能力是有点虚无縹緲的,因此发生了很多次半途熄火的糗事。 记得有一次,我骑机车载毛毛狗从市区回到交大时,又没油了。 没油,推机车去加油站也就是了。 问题是,我没有钱。 毛毛狗也没有钱。 两个人身上加起来的铜板,只有五十元整。 讽刺的是,在机车突然熄火前我们的讨论话题,偏偏就是如何利用五十块钱度过今天晚上。当时的答案是在宿舍福利社买一包麻油鸡丝麵泡麵,外加一颗鸡蛋充充场面。 而现在,濒死的机车正在跟我抢劫那最后的五十元。 「公公,怎麼办?」毛毛狗眼神陷入绝望。 「我现在还不能提款,距离我上次提款的时间太近了,我妈会骂。」我苦恼。 这阵子才因为花钱太凶被我妈要求记帐,如果继续这样下去,我妈一定会对毛毛狗印象不好的。我原本预计在明天中午再提款,能多拉长一天是一天。 「那还是先加油好了,这样才回得去啊。」毛毛狗沉住气。 「把钱拿去加油的话,我们今天晚上不就没东西吃了?」我嗤之以鼻。 「我们可以…喝水啊。」毛毛狗有点生气了。 我只好跑到最近的电话亭,打到宿舍求救,要我的室友到光復路来救我。 十几分鐘后,我的室友骑机车姍姍来迟。 「要跟你们借钱加油啦!」我直接说出重点。 「赛咧,我也没钱了,我还想等一下跟你借咧!」室友傻眼。 「真的假的?我只是要跟你借五十块耶!」我硬要比穷。 「五十块?我身上只剩下一百,怎麼借?」室友也是穷翻天了。 毛毛狗在一旁,听到这种烂对话完全就是呆掉。 「一百已经比我多了啦!你晚餐吃过了没?」我不放弃。 「吃过了啊。」 「吃过的话就借我五十,明天就提款还你啦!」 就这样,我抢走了室友全部身家的一半。 我跟毛毛狗坐在熄火的机车上保持平衡,室友在后面用脚踢著我的机车屁股,一路踢踢踢,直到踢到最近的加油站为止。不过我只加了二十块钱的油,好把晚餐基金提高到八十元…说不定可以一併解决明天的早餐。 「公公,我觉得好丢脸喔。」毛毛狗头低低的。 「哈哈,真的耶!」我却一直哈哈大笑。 「有什麼好笑的?真的很丢脸啊!」她恼道。 「十年后想起今天晚上发生的事,一定会觉得超好笑的啦!」我大笑。 「一点也不好笑。」她在我的腰上拧了一把。 贫穷的情侣也有贫穷的生存之道。 漫画看一本才五块钱,於是漫画租书店也是约会的重镇。 话说大学时,我进出租书店的次数远远多过进教室,在那个幽闭的书丛空间裡,我可以一边解决晚餐一边跟湘北打山王。以十年后的现在的语言来说,就是宅。 「《七龙珠》超级好看的,不看活著也没意思。」我首先推荐。 「可是我不喜欢看打来打去的漫画。」毛毛狗嘟著嘴。 「悟空小时候算是走可爱路线的,不会一直打,到了后面才是打到宇宙都快撑不下去了。」我绝不放弃推荐我爱的女孩看《七龙珠》。 「那我可以只看悟空小时候吗?」毛毛狗嘆气。 「当然好啊!」我欣然同意。 我心想:鸟山明超凡入圣的功力,怎麼可能让你停留在悟空小时候呢?到时候一票怪物跑到那美克星,打翻天就打翻天了吧! 几个礼拜后,漫画裡天真无邪的悟空长大了,也就不那麼天真无邪地生了悟饭,还一起变成金髮不良少年超级赛亚人。入迷的毛毛狗果真不可自拔看到全剧终。 永远记得,毛毛狗在看到赛鲁殴打尚未觉醒的悟饭时,悟空一副老神在在的画面。她很气,闔上漫画跟我说:「我不喜欢悟空。」 「为什麼?」 「因为悟空脑子裡只有打架,根本不关心他儿子。」 「是喔。」 「我喜欢比克,因为他很爱悟饭。」 「嗯,可是他变逊了。」 「变逊又怎样,我还是喜欢他。」 说是这麼说,可我记下了毛毛狗喜欢比克这件事。 在漫画店约会的日子,不可不提恐怖漫画家伊藤润二。 「这个漫画家,脑子一定被奇怪的细菌感染了,不然不可能想出这麼诡异的故事。」我讚嘆地从架子拿下一本伊藤润二全集其中一本,说:「他真的很厉害,别人都在画鬼吓人,他根本不搞那套,他靠的是创意!」 「是吗?真的很恐怖吗?」毛毛狗半信半疑,显然不懂什麼叫靠创意吓人。 我翻到我最喜欢的短篇〈长梦〉,请毛毛狗鑑定。 那是一个梦境很长造成极度困扰的男人,在梦裡,时间是以好几年的程度在进行,比如连续打了七年的硫磺岛战争的困倦、连续找了八年的厕所还找不到的焦虑… 长梦结束。然后一个接一个惊悚怪诞的故事。 「真的很酷吧!真的很变态!」我兴高采烈,彷彿那些故事是我想出来似的。 「他怎麼想得出来这些东西啊,看得我头都晕了。」毛毛狗惊愕莫名。 富江、头髮、无街的城市、至死不渝的爱、人头气球、双一的暑假、漩涡…肩併著肩,深陷在微微龟裂的黑色沙发裡,我们一起成为伊藤润二的重度粉丝。 那是无比重要的时刻。 那些电影导演、漫画大师向世人展现他们无比创意的姿态,我记住了。 希望在未来的「总有一天」,我能不只是单纯的著迷。 我也想大声对这个世界说点什麼。 不管是看电影还是看漫画,约会就仅限於週末。 週一早上六点,闹鐘一响,分离的时候到了。毛毛狗得回去国北师上课。 「再抱一下下好不好?」毛毛狗睡眼惺忪地说。 「好,再一下下。」我闻著她嘴角残留的口水味。 勉强爬起来后,我牵著毛毛狗躡手躡脚离开男八舍。 在清晨僵硬的冷空气中走到机车棚,发动我不知道油还剩多少的小机车,沿著蜿蜒的车道滑出交大,载著她前往清大门口的新竹客运。 我感觉到毛毛狗抱著我的手越来越紧,像一隻浣熊。 「要想我喔。」我轻轻拍著她的手。 「真的好不想走喔。」她的脸贴著我的背。 「再过五天,就可以见面了啊。」 「还要五天。」 「要好好照顾自己,知道吗?」 「你也是喔,答应我,不要翘太多课好不好?」 「好,好好好。」 我停下车,反手将她的安全帽解下。 「阿毛再见。」我转身一吻。 「公公再见。」她心不甘情不愿下了车。 毛毛狗终於上了新竹客运,恋恋不捨地从车窗玻璃内看著我。 客运巴士发动,毛毛狗贴著车窗,用嘴巴在玻璃上呵气。 用手指慢慢划了一个爱心。 没有言语,毛毛狗的指尖不断重复同样的轨跡。 震耳欲聋的引擎声中,客运巴士远去。 「…」我的胸口突然好闷。 催动油门,我飞快跟了上去。 我用力在巴士后面挥著手,挥著手。 她贴著车窗,把五官都压得好扁好扁。 依稀是笑了。 那些年,我很穷。 可是有她。 那些年,我只有一台会喷出黑烟的乌贼机车。 可是。 前面有她。 为了储存约会基金,我开始打工。 一开始是最简单也最枯燥的发传单、贴海报,完全就是非常自我约束的工作。 每天我都得说服自己不想有报应的话,就该把传单送到每个路人的手上,想安心花钱的话,就该把每张海报贴在新竹各校宿舍的公布栏上,而不是一股脑丢进垃圾桶。 然后我在科学园区的管理局里兼了一份差,帮一个国外大学在新竹开的硕士学分班担任课程助教,负责在上课前影印讲义。来上课的都是来自科学园区的上班族,只要老师开始讲课,把教室门关上后,我就可以做自己的事。 老实说我不是一个很好的助教,每次影印完讲义,我就会偷偷跑去对面的国际会议厅偷看园区播放的电影。负责守门收票的工读生每次看到我,就一副「你怎么什么烂电影都想看啊?」的表情,然后踢了一道门缝让我溜进去。 有时候烂电影也有一看的价值。写小说写坏掉毕竟是一个人的事,但一部电影砸了那么多钱、用了如此多人,为什么还可以恬不知耻地把它拍烂呢? 看好电影时往往过于聚精会神无法想太多别的事,但烂电影?我倒是可以用最轻松的心情,慢条斯理拆解它。分析的结果往往带给我重要的创作启示。 等到电影散场,我再神不知鬼不觉溜回教室外坐好。 「刚刚偷溜喔?中间休息的时候你都不在。」上课的上班族大姊 姊常常亏我。 「我去寻找人生的意义。」我一本正经地说。 最诡异的打工,就是暑假时帮台湾大哥大公司测试手机讯号的强度。 那时手机才刚刚盛行起来,各家电信公司的基地台都陆陆续续兴建,偏远地区的手机讯号强度不一,为了改善讯号质量,就需要一堆工读生到处测试。 暑假,太阳变成一团有毒的大火球,我骑着不晓得何时会熄火的机车、拿着好几十张新竹偏远地带的地图,按照规定每二十户人家就停下来看一下手机讯号有几格,可能的话还得进去人家屋子里,拜托他让我在房子里打打看……为此当然吃了不少排头,不过看在一天竟然有一千五百块钱打工费的分上,被当作白目也不是不能接受 啦! 由于是暑假,为了多点相处的时间,毛毛狗常常也会陪着我上山下海。便利商店的重量杯可乐是我们补充水分的标准配备,只有一边骑车一边嚼冰块才能确保我随时清醒。 两个人都被大太阳虐待到脖子晒伤、皮肤黑红。 「公公,太阳好大,我都变黑了。」毛毛狗抱怨。 「哪有变黑,我看……还是好好的啊!」我乱讲。 「我好累喔,今天可不可以休息了?」她快哭了:「我不快乐。」 「再测半小时就大功告成啦,等一下我们去吃冰喔,乖!」 「我说我不快乐!」 「……喔乖!」 虽然常常因为天气太热了胡乱吵架,但有毛毛狗陪着,就不无聊。 我最常在机车上漫谈经年累月藏在自己大脑里、不断演化的武侠小说。 「主角呢,就叫洛剑秋,是个右手使快剑、左手使怪剑的天才!」我大声说。 「可是,有人姓洛的吗?」毛毛狗抱着我,闭着眼睛防晒。 「不知道耶,那不是重点啦!这种事我自己决定就可以了!」我滔滔不绝:「还有北狂拳,他是条威风凛凛的北方汉子。相比之下出身富贵世家的南宫指就娘多了。而东方戢是个大侠,但是武功就只是比普通还好一点而已。西门剑真的很贱,老是在想用一些奇怪的方法称霸武林,却不好好认真练剑。」 「可是……这不就跟金庸的东邪、西毒、南帝、北丐很像吗?」 「唉,只怪我从国中就开始想这个故事了,所以名称根本就大受影响啊。」 我大声说着故事的每个细节,毛毛狗也很努力地响应我。 洛剑秋真的很畅秋,在众多高手环伺的江湖上练成了天下无敌的四壁剑法,而北狂拳天生神力,率领一干大漠怪物将中原高手杀得脸面无光……当然了,这些故事puma都听过了大概。 「你想了这么多,不把它们写出来好可惜喔。」毛毛狗喝着早就不冰的可乐。 「不写出来也没关系啊,它还是会好好活在我的脑子里。」我想了想:「这个故事我已经反复想了四、五遍了吧,每一次都会更改一些剧情,让它越来越厉害!」 记得在我生日当天,毛毛狗跑去台北开同学会,留我独自一个人在竹东山区里测试讯号。 我抱着悠闲的心情,不料骑着骑着,路越来越小条。 挫赛惹,我好像迷路了? 我有点紧张,毕竟我的机车还剩多少油鬼才知道,万一演变成在深山里牵着一台废铁走来走去,那该如何是好?我必须在车子还有力气的时候,想办法骑到大马路上。 不知不觉,我来到一个风景豪爽的山谷。 山谷中央,有一只正在吃草的牛,牠慢慢抬起头来与我四目相接。 我有点感动。 「是牛耶。」我索性熄火,享受山谷的宁静。 我感叹地看着牛,牛也看着我。 我为了把牛看得更清楚,我慢慢后退、后退、后退…… 突然间,我的屁股失去了正常的重量感,视线也慢慢向上倾斜! 「赛咧!」 这一切来得颇慢,但慢归慢,完全无法抵抗。 我冷静地朝着恍惚的天空骂了声赛,然后更冷静地抓着机车把手、摔倒在被野草覆盖的山沟里。全都是慢动作分镜。 「……」这里四下无人,叫也没有用,挣扎也是枉然。 我只是静静地躺在地上,闻着脸上的草屑气味。有点好笑,但真正笑出来的话恐怕也有点造作,所以我继续思考着万花筒般的人生……今天我生日耶,真的好猛喔! 所幸这样的状态没有持续太久。 「喂!你要不要紧啊?」 上面传来一个带着台客腔的、强有力的询问声。 我狼狈地坐了起来,有点不好意思地看着山沟上的人。 说话的是个挑染金发的少年,骑着一台改装成机械兽的机车,一副天涯海角任我闯的模样。他很热心地蹲在山沟边看着我,说:「要不要帮忙啊?」 废话! 「喔,好啊,谢谢耶!」我苦笑。 然后我拚命把机车推上去,让见义勇为的金发少年抓住拉上。 就这样,我安抚了一下吓坏了的机车,问了最快、也是唯一冲到没有牛的正常世界的路,结束了难忘的看牛逆摔记。 升大三的暑假过了一半,手机讯号测试的打工也结束了。 偶而回到彰化,我会带毛毛狗回药局家?,看看我忠心耿耿的puma。 我们站在家门口,远远看著趴在椅子下睡觉的puma。 「…」妈妈用手指指著椅子下的puma,用自己发明的手语说牠睡了很久。 我躡手躡脚接近呼呼大睡的puma,毛毛狗只好自动省略了正常的打招呼模式。 还没伸手摸到puma,puma便闪电睁开眼睛,在一瞬间坐好。 牠看著我,我看著牠。 牠的身体因太过激动微微发抖。 过了半分鐘,我才笑嘻嘻开口:「柯普马,你有没有忠心耿耿啊?」 puma立刻大声回应我,原地转了两圈后,便砲弹般飞快冲了过来。 「哇!好可爱喔!」毛毛狗蹲下,小心翼翼地摸著牠剧烈发抖的背。 「放心牠不会咬人。」我温柔地低下头,让puma溼热热的舌头捲进我的鼻孔。 「我知道啊,你说过好几次了。」毛毛狗微笑。 「你看,牠会干我的脚耶!」我说,伸出我的脚让puma整个抓住。 puma中邪般疯狂抽插。 「你干嘛啊!你妈妈在看耶…」毛毛狗脸红了,侷促地说。 自从交了女朋友后,远距离恋爱不容易,平日两个人都要上课,只有假日才能跟毛毛狗相处,理所当然回家的次数就减少。 孩子长大了,爸妈寂寞了。 家?的狗却什麼也不知道、什麼也不明白地承受著小主人一天又一天的缺席。 还记得前几个月,puma就这麼生病了。 「puma生重病,你快点回家。」妈妈在电话裡简短地说。 「啊?生重病?是感冒吗?」我脑袋一片空白。 「今天就回家。」妈妈难得的坚持。 掛上电话,上完最后一堂课我就搭夜车回家。 一进门,我就看见妈妈像抱著婴儿般抱著虚弱的puma,用吸满牛奶的针筒插进puma的嘴角,慢慢灌进营养。 一开始我还觉得有点好玩,但puma看到我回家,立刻挣扎著要爬起来,一乱动,刚刚好不容易灌进去的牛奶便给吐了出来。妈妈无可奈何将puma放在地上,puma就跌跌撞撞向我走来。 我快哭了,抱起边走边走歪掉的puma,感受著牠奋力发出的开心颤抖。 「真难得,你不在的时候,puma什麼都不吃也都不动,看到你就好一半了。」妈妈说。 「几天了?」 「前几天就怪怪的了,可是一直从昨天开始,puma完全不吃东西我才吓到。」 「puma,你有忠心耿耿,二哥哥知道,都知道喔。」我安抚著躁动的牠。 别乱动了,别花力气乱动了。 二哥哥回来了,喔乖。二哥哥回家了喔! 「可是你一在,牠就不乖。」妈皱眉,晃著手中还有一半:「吃下去的东西全部吐掉,刚刚好不容易喂的一些牛奶都白费了,这样下去都补充营养的话,好不起来。」 「牠有吃药了吗?」我拍拍puma的背,让牠趴在塑胶巧拼的地板上。 「我有喂牠吃一点肝药,加上感冒药水,不过puma一直不吃东西,就算吃了也是吐,没有体力也不行。」妈尽 量说得客观:「现在就是让牠吃东西,然后都不可以吐出来。」 那时,我真怕puma死掉。 晚上我抱著虚弱的puma睡觉,puma睡得极沉,有时好久都一动也不动。睡不安稳的我小心翼翼将手指放在puma的鼻子前感受牠的呼吸,深怕这个小弟弟就这样在睡梦中告别了我。 一直以来,我都很怕puma在我离家的时候过世,那样的牠太寂寞,而我也完全无法接受。我们彼此都很爱对方,我经常祈祷puma在永远闔上眼睛前,再感受一次我的怀抱。 牠需要,我也需要。 所以我一直跟牠约定,如果有重大的病痛,一定要撑到我回家。 而妈妈也答应过我,如果puma怎麼了,不管我人在哪裡在做什麼,一定要立刻打电话叫我回家。立刻。立刻! 「谢谢你等二哥哥。可是,现在还太早了喔。」我摸著puma充满呕吐物气味的黄毛,说:「你还要活更久,二哥哥还没有坚强到可以送你走喔。」 隔天一醒来,我就展开我的puma大復活计画。 我在刚煮好的白饭裡淋上热热的肉汤,再铺上一层厚厚的肉鬆,然后放进嘴裡嚼啊嚼,嚼成肉鬆饭泥后,吐在掌心让puma慢慢舔…慢慢舔…接著就尝试吃了几小口。 「很厉害喔!不愧是忠心耿耿的超级puma狗!」我乐坏了。 慢慢的,puma又吃了几次,食慾就打开了。 到了第三天,puma恢復了体力。 「来,奖品!」我把裤管捲起来。 「…嘿嘿嘿嘿!」puma抱著我的小腿,急切地相好起来。 还挺有精神的嘛你! 毛毛狗是造成我跟puma聚少离多的重要原因,所以我也规定毛毛狗要跟puma要好一点,补偿一下罹患相思病的puma。 每次毛毛狗抽空陪我回彰化,我就会载著毛毛狗,不时催动机车油门。 而奶奶就会牵著puma站在药局前庭,嘲笑puma根本就不敢跳上机车的踏板。 「puma,勇敢!」我用力说道,继续催紧油门,引擎发出快解体的咆啸声。 「…」puma侷促地一下子冲前,一下子紧急煞车。 胆小的牠就是打不定主意跳上机车踏板,跟我们一起去八卦山玩。 「勇敢喔puma!」毛毛狗也鼓励著:「跳上来跳上来!」 「拜託!你小时候连床都可以一下子跳上去!快点啦!」我感到好笑。 「…这隻就是不敢啦!」奶奶抱起puma,想将牠直将放在机车脚踏垫上。 「不要啦阿嬤!我就是要puma自己跳啦!」我慌乱地阻止。 puma就这样前前后后冲了十几次,最后终於鼓起盲目的勇气一跃而上。 「好囉!我们去玩吧!」我哈哈大笑,慢慢伸起支撑的脚。 一路上,puma迎著风、缩起耳朵,自信十足地欣赏山路风景。 偶而我都会伸手下去摸摸puma的颈子,让牠知道我没有疏忽牠的存在。 彰化师大位於八卦山的分部,有几个无敌大的大草皮,就算工友在上面饲养迅猛龙也完全没问题。我们的目的地就在那裡。 在草皮边停好车,puma立刻发疯般冲下去,连续抬脚尿了三次后,就完全不受管控地在一望无际的大草皮上跑来跑去。 很快的,一大片耀眼的鲜绿中,只剩一个到处乱窜的黄点。 毛毛狗的手放在眉毛上遮挡刺眼的阳光,感嘆:「puma看起来好快乐喔。」 可不是? 我冲了出去,张牙舞爪对著沾满草屑的puma大吼:「吼?吼?吼??」 两个人,一条狗,玩起没有规则的追逐战… 如果有人问我:「请问,狗的人生是什麼?」 「跑来跑去。」我一定这麼回答。 第九章 人生最欠揍的幸运 还想多存一点钱,便在清大夜市裡找到了一份工作。 那是间便当店兼牛肉麵店,算是综合性质的小吃店,生意爆好,每天都人来人往,除了下午两点到四点没生意,其餘几乎没有休息的时间。 之前有工读生偷钱被老闆辞退,为了避嫌,我每天乾脆都穿一件只有一个薄薄口袋的短裤上班,裡面绝不装钱。生活费就放在停在店门口的机车置物箱裡。 我什麼工作都得做,装菜、盛饭、收钱找钱、清理桌面、洗碗。其中就数洗碗最…最棘手。话说位於室内的洗碗槽,旁边就是一大桶套上黑色塑胶袋的餿水桶,裡面都是顺手倒进去的、客人吃剩的食物残渣,发出一阵阵浓烈的酸臭。 我将客人吃完的碗筷收进厨房后,在洗碗槽累积了一定的脏碗,就要开始清理。但右手边的餿水桶的气味实在令人欲呕,不必闻久,闻一下下就想很吐,道理有点类似你被一个晕车的欧巴桑吐了满身,不久后就必定换你吐。 所以,每次进厨房洗碗,我都深深吸一大口气,然后闭气洗碗。 如果受不了了,就拉开衣领,头低下,朝著黏答答的身体快速换气。 …寧愿呼吸体臭,也不想吸进餿水的味道。 有时毛毛狗来探班,会贴心地驻守在厨房帮我洗碗、或是帮我拿抹布清理桌面。两个人在小吃店裡搞得全身油腻腻的,竟然也是约会的一大部分。 「公公,这真的好臭喔。」毛毛狗一手冲水,一手将碗裡的麵条倒进垃圾袋。 「唉,还不是为了要跟你约会。」我放下一堆新的脏碗,又出去招呼客人了。 虽然我心知肚明毛毛狗是好意帮忙,但她抱怨的次数多到让我偶而都会跟她吵架。有时甚至会在小吃店裡斗气,真的是很那个。 我有时候,难免遇到去那边吃饭的同学。那些同学经常露出尷尬的表情,但我反而得笑笑招呼他们,偶而还会帮他们多添一些肉块之类的。 我猜想他们并不是瞧不起我出卖劳力的打工,而是看到我浑身脏兮兮、任人使唤,不由自主想同情我,却又觉得那种同情无论如何都太伤人了的尷尬。 我只有笑,才能安抚他们那种不上不下的情绪。 「这个滷蛋…我请客的。哈哈!」我夹了一颗滷蛋,逕自放进麵裡。 「九把刀…谢谢。」同学也笑了。 晚饭时间最累,几乎每三分鐘就有人屁股离开椅子,然后又有新的人进来。 那时只有令脑筋完全空白、让身体机械地执行每个单调的环节,我才能跟疲倦暂时脱鉤,否则心情很容易烦躁。 过了九点,换了吃消夜的客人,节奏才整个慢下来。我开始在煮麵、烫青菜的过程中反覆构思「洛剑秋」「北狂拳」等人的武侠故事。故事一层又一层铺盖上来,解决了好多穷极无聊、却累到不行的时刻。 凌晨一点,打烊。 我开始扫地拖地,抹乾桌子,将厨房跟料理台打扫乾净。 那包装满餿水的巨型垃圾袋到了这个时候已是超级饱满,肥得快要爆炸。我必须小心翼翼而用力地将它抱了起来,然后半扛著走到店门口放著,等人来收。 如果我胆敢偷懒,将那袋餿水放在地上拖拖拖,接下来袋子一破掉,我就得花上数倍的时间在清理超噁烂的地板。 於是那股非得压在肩上不可、压榨腕力极限的巨大酸臭,至今不可能忘。 忙完了,已经是深夜两点。 筋疲力尽,却因为太累而没有睡意。 「我们去走一走好不好?」我疲倦地骑著车。 「去哪?」毛毛狗不敢太用力抱我,因为我不仅臭,还很黏。 「」我困顿地说:「还是去那裡好了。」 我跟毛毛狗到附近的建功国小,大门旁的小门总是没锁。 牵著手,两个虚脱的情人在空无一人的操场跑道上,走了一圈又一圈。 聊天,或不聊天。 想事情,也不想事情。 漫无停止地走在跑道上,夜正浓稠,风总是很凉很柔,筋骨一下子就鬆开了。 「谢谢你陪我洗碗。」我揉著她的手。洗洁精很伤手,我很心疼。 「反正就约会啊。」毛不在乎。 在一起的这段期间,毛每个週末都陪我吃消夜,变胖了不少,挑裙子时常常挑到生气。我看著她有点胖胖的侧脸,今晚睡觉一定要亲得她满脸都是口水。 「我们躺下来好不好?我脚酸了。」毛毛狗不等我回答,直接就坐下。 「我也想躺一下。」我大字型倒下,跑道上的塑料颗粒竟是温温的。 看著上空巨大的黑,我的心底,总是有股不踏实。 打工是自食其力、不分贵贱。 更何况不见得每个人都命好,可以不用打工就能够有车骑、有手机打、有正版的原文书读、看首轮电影…这些我都没有。没有,就去赚,没什麼不对。 我可以无所谓学歷,捲起袖子去夜市洗碗,反而是我的本事,我的器量。 虽然如此,但那个时候的我不免有些担心。 担心什麼? 正当我在小吃店洗碗打杂时,其他的同学不是在宿舍用功读书、上补习班準备考研究所,就是在听起来很酷的大公司裡当见习的工读生。即使是一般打杂如影印文件之类的,也是在可以在《商业周刊》上看到的大企业裡观摩学习啊。 他们都是很优秀的大学生,把握了重要时刻在充实自己,培养更强的竞争力。 在我的同学越来越像菁英的时候,我在夜市洗碗。 …嗯,我重复强调了很多次,洗碗。 我当然可以有很棒的自食其力的说词,但那不过是一场说词而已。 他们在变强,而我还在原地踏步。 这是显而易见的残酷事实。 在大学同学的眼中,不爱刮鬍子、一头捲髮加上拖鞋,功课很烂却老是一副神采飞扬的怪人,就是九把刀的註解。但这样的註解不过是「怪咖」,怪不等於高深莫测,更不等於这个人将来会有前途。 尤其在人才薈萃的交大,比邻著象徵成功的科学园区,更显得我的渺小。 想著想著,竟然有点丧气。 「毛,如果我没有办法变成很厉害的人,你还会喜欢我吗?」我转头。 「会啊,因为你是公公。」毛看著没什麼好看的天空。 「谢谢。」我嘆气:「我越来越无法保证什麼了,只能说我会努力。」 「不过,你的脾气太差了,要改喔。」毛故意的。 「是喔…我考虑一下。」我哼哼。 也许在夜市打工洗碗,可以带给我的人生,一点洗碗技巧之外的帮助。 或啟发。 我不知道。 也许永远也不会有,我就只是擦了几千次桌子,洗过几千个碗罢了。 代价再公平不过,就是钞票。 我常常臭屁,如果我认真起来,连我自己都会害怕啊! 但我什麼时候要开始认真战斗我的人生? 「公公,我睏了。」毛幽幽地说:「也有点冷。」 「那我们回去宿舍吧。」我抬起双脚,一晃,坐起。 「拉我!」她撒娇。 「…嘿咻!」我拉起毛毛狗,拍拍她沾满灰尘的屁股。 嘻嘻,她笑著。 「你好臭。」我故意凑过去闻。 「你才好臭咧!」毛恼火,用力打了我一下。 两个臭臭的人,骑著小一百,心甘情愿地晃回了夜深人静的交大。 暑假到了尾声,我们决定去新竹五峰乡的观雾玩两天。 「为什麼是观雾啊?」毛毛狗不懂,但很配合地打包行李。 「因为义智跟山服社团去过,他说很好玩。」我答得很简单。 不只室友义智,很多同学都去过观雾,既然大家都去了,那我也要。 暑假快结束了,我可不想将来回忆起这个夏天,只闻到打工的酸臭味。 几乎是从网路上抄下从新竹市前往观雾的机车路线图后,就立刻请假出发。 一大早,太阳没有那麼霸道,风凉爽到全身毛细孔都跳舞了起来。 天气好,但我们的心情更胜一筹。 「公公,我好开心啊!」毛贴著我的背。 「对啊,我也超开心的。哈哈!观雾听起来就是雾很多的地方,一定美得让我害怕啊!」我开心地喔喔喔了起来,好像全世界都知道我们要去旅行似的。 大概过了一个小时,旅行的感觉正好,我们经过了竹东加油站。 「要加油吗?」毛的手伸进我的衣服裡,搔我痒。 「现在?应该不必吧!」我笑笑,说:「我们一鼓作气攻上去,中间遇到加油站再说吧!早一点到观雾,早一点找到住的地方比较不亏。」 就这样,我们意气风发地催动小一○○机车,继续愉快的旅程。 其实要去观雾玩,观雾是个什麼样的地方,我真的一点概念也没有,完全就是一时兴起。只知道是个有点远,必须要过夜认真玩的地方,所以我们带了换洗内衣裤,其餘都不知道。 这个时候应该要用什麼成语呢? (a)艺高人胆大?(b)愚不可及(c)不知天高地厚(d)见鬼了。 应该是……以上皆是吧? 沿途山明水秀,大山恶水,果然不是平地可以比拟的风景。 我们一路骑车,骑到屁股都快抽筋了。 未免也太久了吧?按照我的幻想,现在应该要躺在旅馆床上抱抱了啊? 「屁股好痠喔。」毛忍了很久才说。 「那……休息一下好了。」我熄火停下。 两个人都下车走一走,顺便拍照,在路边畅快一下。 拉上拉鍊,我有点疑惑地拿出我从网路抄下的路线图,不禁纳闷。 明明是这样走没有错,而且沿路上来就只有这一条路可以走,没道理走错啊? 惨了,如果迷路就挫赛了。迷路是我最致命的专长,平常也不打紧,可是在这种放眼望去就只有超蓝天空的鬼地方……还加上一个非常信任我的毛毛狗,这次可不是我挫赛就可以解决的局面。 「好像在爬山喔,刚刚都是上坡。」毛喝完水,将瓶子递给我。 「嗯,的确是这种感觉。」我喝水,装作镇定。 我心想,观雾说不定就在深山裡,难怪有那麼多雾。嘖嘖,我有点小看了。 这时有汽车从后方慢慢开了过来,我赶紧挥手拦下。 「请问你们是要去观雾吗?」我弯腰。 「对啊!」开车的是个女生,摇下车窗,满车都是看起来正忙著晕车的人。 「一直往前走就会到了吗?」我赶紧确认这点。 「应该是吧?」那女生转头,满车的女生都点点头。 对话结束,我赶紧发动机车,远远地跟著前面的汽车走。 不晓得是前面的车子大概也知道胆小的我们在跟车,於是刻意放慢速度,还是山路原本就很蜿蜒崎嶇,这一跟车,竟足足跟了两个多小时。 「天啊,这也太久了吧?」我苦笑,但嘴角扬起的角度有限。 「公公,我屁股好痠喔。」毛像一个海星,虚弱地黏著我的背。 「唉,我的屁股也快裂开来了,可是我们一停下来,就跟不上前面的车子了。」我晓以大义:「这样的话,我们就完完全全,百分之百要靠自己找路了,那样真有点太恐怖。」 「我知道啊……我只是爱抱怨……」毛继续装哭。 突然,油门的感觉有点怪异。 我心中闪过一道超级不吉利的闪电! 机车完全不动了。 「没……没油了。」我很平静地说出这三个字。 「那就只好用走的囉。」毛乖乖下了车。 前方的汽车虽然不能用扬长而去这四个字形容,但终究毫不留情地远去。 虽然挫赛是挫定了,我想了想,便将机车停在路边。 我的理论是,反正去观雾的路就只这麼一条,下来时也必定会经过,不如先靠边停好,两个人用走的上去比较轻鬆。毕竟天知道前往观雾的路程还有多远,中间是否还有加油站,用牵车攻山搞不好会先累死掉。 我打起精神,装出笑容。 两个人像出来远足的小朋友,无忧无虑地牵手爬山。 「我有感觉,很快就会到了。」我带著歉意的笑。 「嗯,我也是。」毛一点也没有不悦。 「至少会遇到一间加油站吧,那时我们用矿泉水装好油,再走回来。」 「嗯,一定可以解决的。」 「绝对没问题的,你相信我。」我只有靠不断强调来掩饰不安。 「我没担心啊!」毛毛狗一边喘气一边笑。 其实我还是很闷,超级闷,也很烦恼明天该怎麼下山的问题。 但我还有心爱的女孩要照顾,可不能轻易流露出「死定了」的表情,可能的话,就让毛毛狗一直维持一贯的乐观吧,不然没有油又加上沿途吵架,那就是旅行地狱了。 休息了约莫五分鐘,一辆白色轿车从我们后面逼近。 我还没开口,车子就主动停下来。 一个通缉犯模样的男人摇下车窗,大声问:「喂!要不要顺便载你们上去!」 「靠,当然要!」我振臂大呼。 这时就不计较,这模样凶狠的男人是不是正好开车来深山弃尸了。 我们很幸运地搭到便车,在二十分鐘内就到达了观雾山庄。 沿途,毛毛狗发现一个美仑美奐的标示,写著「雪霸国家公园」。 我大吃一惊,原来观雾就是雪霸国家公园!天啊!天啊!虽然我跟雪霸国家公园超不熟的,但关键字「雪」、还有「霸」,加起来就是超级高的意思啊! 如果早知道我们是要来这麼高级的地方!我一定会乖乖加满油的! 白色的车子停下,凶狠模样的男子朝更高的山上开去,继续他的弃尸之旅。 下了车,我们竭尽所能地道谢,然后在观雾山庄找了一个便宜的房间住下。 记得住宿费才六百多块,还附赠一桌超级美味的晚餐。 吃到快吐才罢手。我们在附近随意走了走,一近傍晚,雾就大到匪夷所思的地步,为了不想碰上灵异事件,我们只是稍微晃了一下就回到房间看电视。 老实说我每分每秒都在思考明天退房后,该如何解决没有汽油这重大问题。 毛毛狗再白痴也看出来了,但她丝毫不担心、或不想担心,她只是很大而化之地重复:「别担心,公公,船到桥头自然直!」 睡觉前我到观雾山庄的大厅问服务人员,能不能够卖我汽油,得到的答案都是:「天啊!你怎麼没有在竹东加油站把油加满啊!」好像我是故意自找麻烦。 我烦死了,偏偏还听到几个同样夜宿在观雾山庄的大学生,兴高采烈地讨论著如何在凌晨时分骑车攻顶、看壮阔的云海日出的计画。 赛咧,好羡慕,可我没有汽油是要攻个屁啊,我可以平安下山就偷笑了。 没办法了,我只好动用我的男人魂。 我打了公共电话给还在交大醉生梦死的室友义智。 他为人耿直不屈,一身正气…也就是很好骗。 「义智,我听说你是交大管科最有义气的男人,这个传言是真的吗?」 「虽然不能说全部正确,但八九不离十啊。」义智谦虚地说。 「义智,所谓的义气,到底是什麼呢?」我语气中带著情感。 「…你要干嘛啦,九把刀?」义智冷冷地说。 「我在观雾山庄,机车没油了,你帮我带一瓶九五无铅,当年分的顶级精酿汽油过来,中午到就可以了,因为我早上要跟毛毛狗在附近走路玩。谢谢!」 「九把刀…」 「嗯?」 「不要!」 义智几乎要掛上电话的千钧一刻,我大叫:「叫孝纶来听!」 接下来就是换冷血、残酷、但说不定竟然有义气的孝纶接电话。 「孝纶,明天中午拿一罐汽油到观雾山庄给我,我车没油了。」我淡淡地说。 「不要。」孝纶也淡淡地说。 「…」 「…」 「如果你卡在观雾,车没油了,我一定骑去拿油给你。」 「放屁。」 我们大概是一起掛上电话的吧。 虽然我刚刚真的是在放屁,但还是满脸恨意地走回房间。 看了当时很红的《台湾灵异事件》当睡前的电视节目后,我们两个就很害怕地抱在一起睡觉。但整个晚上翻来覆去,我一闭上眼睛,就想到机车一路攻山上来的鉅额时间—这还是有油的状态。如果没有油地滑下去,明天说不定要夜宿在荒山野岭中。 「公公。」毛毛狗含含糊糊地说。 「唉。」我抱著有点胖胖的她。 「如果你真的很担心,我们明天一大早就下去,也不要玩了。」 「可是好不容易到了这裡,不玩一下…」 「一直担心也不会突然出现汽油啊,我们早点下去,就可以早点把问题解决啊。」毛毛狗的声音一半都被枕头吸了进去,模模糊糊地:「可是,你现在要好好睡觉啊,这样明天才有精神。」 「嗯。」 「有精神,才可以照顾我啊。」毛说了关键的一句话。 「…好,晚安。」我努力闭上眼睛。 南无阿弥陀佛。请保佑我们。 隔天一大早。 吃完赠送的早餐,又多买了一堆逃命用的乾粮装满包包后,我们就出发下山。 永远都记得,从观雾山庄每往下一公里,就有一个告示牌清楚标示出来,毛毛狗跟我就在那个告示牌旁边合照。每推进一公里,我们就击掌拥吻一次。 我想如果不幸发生山难了,好歹照相机可以代我们说出很多故事。 一开始是刻意地说说笑笑,久了,出奇的,我渐渐拋下昨晚的忧愁烦恼。 因为我手裡牵著的,可是没有停止过蹦蹦跳跳的毛毛狗。 她完全享受了整个过程。 走著走著。 「你看!这是乾掉的蛇耶!」我眼睛一亮,蹲在路边。 「真的耶!不过好小喔…」毛毛狗跟著蹲下。 走著走著。 「公公,如果我们下山迷路了,我走不动了,你会揹我吗?」 「可是你最近变胖了耶。」 「你很可恶耶!」 走著走著。 「毛,谢谢你。」 「谢什麼?」 「谢谢你没有发脾气,谢谢你没有说…就跟你说吧,那个时候我就叫你加油,你就应该加油这样的话!」 「出来玩很开心啊,跟公公出来玩更开心啊。」毛毛狗天真无邪地说:「反正只是没有油了,又不是什麼大不了的事,事情一定可以解决的。」 不知不觉,我们已经看到那台可怜被我们遗弃在深山裡的小机车。 淋了一整夜的露水,它看起来的样子好像在发抖。 我们相视一笑,一前一后坐上去,开始绝妙的下坡之旅! 「公公!」毛的声音紧紧贴著我的背。 「阿毛!」我大叫,风从耳际一道又一道划过。 「风好凉啊!哇!」 「超级棒的啊!一辈子都不会忘记啊!」 我用煞车跟脚同时控制下坡的速度,一边祈祷这样的顺境可以持续久一点。 遇到地势平一点的地方,就心不甘情不愿跳下来用牵的。 渴了就喝水,饿了就吃饼乾。 无聊就聊天,不聊天就让毛紧紧抱著我。 「公,你有没有想过,花钱把油表修好啊?」毛亏我。 「据说要一千块耶!」我断然拒绝。 就这样乱七八糟地滑到半山腰,终於出现了奇蹟似的人烟。 我向原住民买了两瓶五○○西西的汽油,总共花了一百块。 嘖嘖,真的是给它有点贵到,但白痴才不买! 解决了唯一一点点的担忧,接下来就是心情超好地继续滑下去。 看著几乎一动也不动的前方,左右却是不断往后飞逝的风景。 —不知道该如何解释,总之是有点鼻酸的快乐吧。 这裡是观雾。浑名「雪霸国家公园」。 有油上去,没油下来。 但又怎样? 「毛,我一辈子都不会忘记今天。」 「我也是,不可以忘记喔!」 狗,一直是我生命里的重点。 大三了,我依然很不用功,只念自己有兴趣的课,每个学期都没办法欧趴,原本大一上学期就该过的线性代数老是被死当。坦白说我一点都不想弄懂线性代数是虾小,只想打混过去。 为了确保我的天敌线性代数过关,我偶而会去教线性代数的女教授研究室里,笑嘻嘻蹲在地上跟她养的大狼狗玩,还假装一点都不害怕在搔弄牠的脖子。 「咬我!快!咬我!」我心中祈祷,偷偷用力捏了牠一把。 只要这条大狼狗突然发疯咬了我一口,我的线代一定稳过的! 可惜那条大狼狗始终没有咬我,于是我的线代照样被当了第三次。 尽管被一当再当,让我很不爽,但有件事我跟那位严格的女教授所见略同。 当时有十几只流浪狗在交大走来走去,久了就被一些学生志工社团给认养起来,套上项圈编号。那位爱狗的女教授资助了志工社团不少钱,帮那些流浪狗结扎、买狗食等等。 美其名每只流浪狗都是校狗,但不见得每个大学生都喜欢在学校里看到这些狗的存在,尤其不见得每只校狗的个性都很好,有几只刚刚被套上项圈的狗,到了晚上就会变得歇斯底里,让狭路相逢的学生感到紧张。 老实说,就连我这种白天很常常喂牠们的大好人,到了晚上也会害?蔷奂谝黄稹6宰盼腋扶费懒凶斓那榭觯陡型病?br /> 「看清楚!我是白天喂你们吃东西的那个人!」我恼怒,缓缓前进。 「公公,牠们发疯了吗?」毛毛狗尤其害怕,紧紧抓着我的手。 「别怕,不要看牠们的眼睛,脚不要停下来。」我提醒。 「为什么牠们不认识我们了呢?我真的好想骂牠们喔!」毛用力抓着我,用力到指甲都深深嵌进我的肉里。 不见得爱狗的人,就不会被狗攻击。但对的事如果不能坚持做下去,就会停顿在错误的过程中……于是永远没有对的一天。 很多学校都有所谓的校狗,在学校圈养固定数量的校狗不仅可以潜移默化学生生命教育,也能防止其它地方的流浪狗侵入校园,以狗制狗。然而受尽种种人类苦难的流浪狗,被规训成人人喜爱的校狗的过渡时期,没有人知道会花多久时间。很多人赞成,同样也有很多人反对。 于是双方在网络上开始大战! 我很同情被人类丢弃所制造出的流浪狗,自然觉得在校园里慢慢规训这些狗是好的作法,于是站在赞成的一方与反对方笔战。还记得我的主要论点是:「既然大部分的流浪狗都是人类遗弃所造成,就代表那些人类很大程度同意没有主人的狗可以在公共空间自由活动,如果不同意,当初那些人类就不该用遗弃的方式,而是直接请捕狗队的人到家里把狗抓去安乐死。交通大学是公立学校,有很大的公共空间的性质,所以我们应该负起某程度的公共道德,将这些习惯在交大活动的流浪狗规训成校狗,使牠们没有攻击性。」 坦白说这个论点完全是技术性的立场,用来网络辩论用的。 实际上我只是不忍心看到捕狗队的人走进交大,将那些狗抓去杀掉。既然已经有志工社团愿意负责帮狗结扎、养牠们、规训牠们,就有不染血地解决这件事的希望。 这一战,竟为期好几个月。 到了网战末期,我的力量足以以一当百,所用的网络账号变得人尽皆知。 话说交大是间很奇妙的网络大学,许多的重大事件都脱离不了网络。例如有个女孩写了首〈交大无帅哥〉引起轩然大波,一堆记者涌进了交大闹了好几天的新闻,几天后我便写了首超低级的〈交大有恐龙〉响应,在网络上被公干得要死。 但脱离了网络,这群优秀学生的行动力就变得很虚弱。 记得有一次,忘了是什么原因,数千个学生在bbs交大校园板里热烈串连、打算向学校抗议某个事件的处理,大家相约在某月某日的中午一起在浩然图书馆前面静坐,用集体的沉默向学校施压,网络上的气氛火到不行。 结果超爆笑的。时间一到,我跟室友好奇跑去看了浩然图书馆前面,半个人影都没有,倒是广场周围不时驻足像我一样好奇的人,大家都没等到真正说话算话、一屁股坐在广场抗议学校的英雄。 我们绵延数月的网络大战尽管火热,但毕竟是虚拟世界。每个在网络上大放厥词、扬言干脆请香肉店的捕狗专家进学校抓狗的那些道德狂人,到了现实人生中,都是一团屁,统统躲在临时申请的账号底下不敢见人。 相对那些不敢亲自抓狗的嘴炮,我就猖狂地用特殊涂料在衣服上写下我的网络账号,大大方方出没在学校餐厅吃饭、穿去通识教室上课、在草地上喂狗当然也照穿不误,表示「我就是说到做到的那种人」。 高调战斗的结果,让我所到之处,一定听见背后议论纷纷的声音。等我一转头,那些声音就瞬间消失,只看见几个忙着将视线飘到别处去的人。 我这种行为当然很幼稚,而且是非常幼稚。 但如果每件事都太像那些惺惺作态的大人,死皮赖脸活着也没意思。 毛毛狗一直不喜欢我花太多时间在网络上,跟数百个我根本不认识的人打笔仗,她觉得没有意义。尤其当我熬夜打嘴炮被她发现,一定被念到吵架。 只是,她始终没有埋怨过我一件事。 我们在骑车约会看到路边有瘦皮包骨的流浪狗的时候,我会停下来,请毛毛狗先下车「监视」这只流浪狗的行动,然后我用最快的速度骑车冲到附近的便利商店,买一个大肉包回来,蹲在地上请这个可怜的小东西吃。 几乎每次约会,都会遇到这样的事。 尽管我们都是穷鬼,但至少知道我们明天还是能安安稳稳地活下去。 但这些萍水相逢的狗狗,真的很需要这么一餐。 大概在流浪的旅程中受过不少人类的敌视,牠们普遍畏惧人类,对我放在地上的肉包感到不可思议。牠们会戒慎恐惧地不断后退、想逃、却又对热呼呼的肉包恋恋不舍。 于是我跟毛只能远远走开,在机车上观看终于鼓起勇气的狗狗全神戒备地把肉包子咬起来、狼吞虎咽后又快速消失在夜色中。 若能看到到处流浪的狗狗、愿意信任我、信任到乐意在我的脚边吃完包子,是十分幸福的画面。也很容易刺激我的泪腺。 有一次,看着一只得皮肤病的狗狗正低头吃包子,我突然就哭了出来。 我还是想到了puma。 到处流浪的狗狗几乎都是体型稍大的狗,对环境的适应力强,但puma是体型娇小的博美狗,又不会独自过马路,一旦走失流浪在街头的话,肯定一下子就死掉。如果有一天puma走失了,我会努力祈祷有好心人捡牠回家,然后大方施舍自己的脚给puma干。 毛毛狗看到我哭了,只是静静地陪着我。 「公,我从来没有看过,像你这么善良的人。」毛慢慢地说。 「……谢谢。」我没有擦掉眼泪,因为是在她身边。 其实,我没有像毛所说的那么好。 我的缺点很多很多。 跟我最亲密的毛,尤其承受得多。 但她说我善良这句话,不知道鼓舞了多少我往后的人生 第十章 九把刀是哪九把? 口袋的钱一直都不多。最穷的时候,我每天都在寝室里收集掉在地板上的硬币,好拖延提款的时限。家里始终负债,如果我太频繁提款的话会有很强的罪恶感。 还记得每个晚上我都在挣扎-是否要从饭钱里省下个五块,区区的五块,去清大夜市的租书店看一本漫画,还是要将那五块钱换成肉燥饭上的一颗卤蛋。所以《第一神拳》跟《刃牙》画得太精彩,对我也是非常困扰的。 没钱就不约会的话未免有毛病,除了每周都必看的二轮电影,毛毛狗跟我在新竹重要的娱乐,就是到什么都很便宜的花市乱逛。 便宜的东西,怎么吃都觉得很好吃、很赚。 不知道为什么,每次去逛花市我都会买一串烤鸟蛋加酱油边走吃,奢侈一点的话,就吃包了一大堆肉跟酱汁的棺材板。而毛毛狗,她肯定会买一大堆炸的东西,炸鸡排、炸薯条、炸鱼来吃…毛的身材越来越胖,我也不忍心阻止。 「公公,今天可以捞金鱼吗?」毛毛狗最喜欢捞金鱼了。 「好吧。」我也有点想。 于是两人就兴高采烈蹲在一堆小孩子中,比赛起捞金鱼。 还有很多便宜的小游戏。 「毛,我们来比赛射水球吧!」我忍不住驻足在一堆很烂的奖品前。 「那你要让我啊!」毛歪着头。 「让两球。」 「才两球!」 记得我们俩连手射破的水球数目,只能换来口香糖、干电池之类的小奖品。 花市里也有很多乱七八糟的表演。 例如当场徒手从笼子里抓毒蛇、硬生生从尖牙里挤出蛇毒、然后倒在高粱酒里分送给围观民众喝的功夫师。不论他如何吹嘘,我没一次敢喝。 「要买他卖的蛇毒药丸吗?」毛有点动摇,因为据说皮肤会很好。 「又不保证他卖的药丸,真的就是用他现场挤的蛇毒提炼的。」我点醒她。 例如拚命拿竹棍抽打桌面,用叫价拍卖的方式、贩卖其实根本就滞销的茶壶、佛像或超廉价的玩具。我每次都跟毛毛狗偷偷研究人群中到底有谁是叫卖者的暗桩,负责在无人喊价时出声炒热气氛。 「毛,我们也喊喊看嘛!」我跃跃欲试。 「你真的想要那尊关公像吗?」毛皱眉。 「废话,当然不想啊,但看了这么久,我就是想赌赌看会不会有人在我后面喊价。我有一定的把握。」 「不要啦,如果真的喊到了,就一定要买耶!」 但我可是长期观察入微,对那些廉价品的价格了然于胸,常常举手乱喊也不必买,反而带回一堆赠品。一堆其实也很烂、完全用不着的赠品。 又例如装神弄鬼,把一个水桶罩住供品,把另一个水桶空无一物地罩在地上,号称在令旗与纸钱的催动下,灵界正在两个水桶间进行五鬼搬运的神棍。他们一边贩卖六合彩的明牌,一边掀开水桶的缝隙说:「哇!快搬完了!」 其实根本就是放屁,我跟毛偷偷躲在远处,亲眼看他们在人群散去时将水桶翻开,结果根本就原封不动。我很失望,因为如果真的有灵异现象的话,一定很酷。 花市里每一个表演我都很好奇,虽然明知道是唬烂,但那些拚命唬住民众的过程都充满了生命力,很猛,常常让我一站就站了半小时、一个小时,直到毛毛狗完全失去耐心为止。 从花市回交大的宝山路上,蜿蜿蜒蜒的。 几乎没花什么钱就在花市瞎逛了大半天,心情很不错。我一直都很喜欢,靠在肩膀上的毛毛狗跟我聊天的感觉。 「毛,我哥说,他要考研究所。」 「是喔,他的成绩不是很烂吗?」 「可是他好像有在准备,所以很难讲。」我沉吟:「我很好奇他是哪根筋去想到,人生可以考个研究所这么高级的事。」 「你以后会想去考研究所吗?」 「没想过,可是我成绩那么烂,应该也考不上吧。」 「你认真准备就有机会啊!公,没有什么事是不需要努力就可以得到的。」 「…」 说是这样说,但我也不知道自己的兴趣。 我念的科系教给我的东西,老实说,我都不感兴趣。 没有兴趣也没有付出努力,可说浪费了许多课堂时光。大部分我在图书馆准备各科考试的时候,「不小心」从一般书架拿下来的杂书,反而耗尽了我大部分的时间。 这样下去,一年后我从交大毕业,就只有得一张虚有其表的名校文凭,却没有得到货真价实的竞争力。录取我的大公司或许傻傻地看不出来,但系上领带准备走进电梯的我,肯定心虚地笑不出来。 如果可以借着读研究所、重新培养自己在某方面的实力,也不错。 问题是… 将来的我,想做什么呢? 天空阴沉沉的,难道这就是我前途的预兆? 「我想当广告文案的发想人。」我若有所思。 「嗯。」毛紧紧抱着我。 「或者是当电视节目的企划,帮忙想创意。」 「嗯。搞笑的部分。」 「不然就是营销电影,我看了那么多电影,一定有它的道理。」 「一定有的。你也很会写影评啊,每次跟你聊电影,你都可以说很多。」 「毛,你念师院真好,还没毕业就知道自己以后的工作。」我感叹。 「稳定是很好,可是现在教师甄试也很不容易啊,念公费才有保证分发,我念自费的,如果自己考不上学校,竞争力就比一般大学毕业的还弱。」毛正经八百地说:「如果可以重来,我一定不想念师院。」 「…」我不置可否。 终于,下起了大雨。 我赶紧将机车停在路边,打开置物箱,里面还是只有一件臭臭的雨衣。 训练有素地,我们俩默契十足地撑开雨衣,我先穿,毛跟着将自己包在里面。 天雨路滑,我不敢骑快,毛的呼吸渗透进我的衣服,暖着我的背。 「还可以吗?」我有点舍不得。 「快闷死了。」毛哭丧着说:「而且里面好臭喔!」 「忍耐一下!」我用手指拨开眼镜上的水珠。 又过了半分钟。 「快到了吗?」毛忍不住抱怨:「我的鞋子都湿了。」 「快到了!快到了!」我反手,拍拍不断在雨衣中忍耐燥热与塑料臭味的她。 「公不要骗我!里面好闷好臭喔!」 「真的快到了!快到了喔!」 雨越下越大。 两个人一起穿同一件雨衣,骑着小一○○西西机车,排气管喷出呜咽踉跄的白气。 没有任何的追忆,比这样的画面- 更适合写成一首诗。 我哥的曲折离奇才要开始。 实力跟考运一样烂的我哥,不知道是否极泰来,还是预支了人生哪一部分的好运气,竟然考上了北医生药研究所,开始了硕士生涯。 这件事有震撼到我。 连续两次联考都考了个屁的我哥,被我评估为「这个人就是无法好好学习」。现在他竟然也可以考进研究所,那么,我应该也没问题吧? 我开始研究…「研究所可以念些什么」。 首先,我绝对不考企管所、经济所、金融所等跟我本科系相关的东西。 我周遭充满了太多刻苦准备这类型研究所的同学,他们从大三就开始补习、一直汲汲争取担任班代跟社团社长等头衔以卡位甄试资格,起步太慢的我绝对无法匹敌。何况我的兴趣已经消磨殆尽。 大学生涯里,我进出漫画店跟电影院的次数多过于教室,感到兴趣的课程只有大家都不重视的通识。要说我的强项,就是想象力。 如果不能将想象力当饭吃,那我毕业以后就要从事专职流浪汉。 要说什么职业最需要想象力,那… 「九把刀,你很适合去念广告研究所。」室友孝纶从床上丢下这一句。 「…原来,有广告所啊!」我立刻上网搜寻。 广告研究所完全契合我用胡说八道征服天下的梦想,不过…只有政大有。 回过神。 「公公,你考不上政大。」毛毛狗正色道。 「我真想反驳啊。」我叹气,翻到研究所「型录」的下一页。 那么,把标准放宽一点,有点同行的新闻所吧? 我通识课也修过几门课,甚至越级跑去交大传播学研究所,跟几个硕士生一起修传播法律的必修,最后还拿了超高分。 何况,「新闻所」念起来好像不错喔,蛮有专业的气势,意思接近的还有口语传播研究所、图文传播研究所、信息传播研究所、国际传播研究所、广播电视研究所、出版学研究所,不仅系多,学校的选择也丰富多了,看起来就是比较有希望。 「以后,我就要朝广告界发展了。」我阖上厚厚的研究所型录。 「公公加油!你一定没问题的!」毛毛狗帮我握拳。 为了坚强决心,那就先缴钱吧! 升大四的暑假,我去台北报名了研究所补习班,还缴了两万多块。考试的共同科目那就不必说了,五项选考科目有政治学、心理学、社会学、管理学、经济学,我选了社会学,因为我在通识课里修过一堆类似的课,很有兴趣。 闷着头奋发念了两个月后,我赫然在另一本更厚的研究所型录里发现,各校的新闻所的录取率,平均不到百分之一! 百分之一! 「puma,你知不知道什么是不到百分之一?」 着puma抬起脚,喷射在第五辆汽车轮胎上。 puma本着公狗的地域本能,每散步几公尺,就要抬脚尿一下,就算只有几滴牠也爽。 「二哥哥不是本科系的,他们都准备多久了,我现在刚刚开始,怎么可能会是那百分之一,是吧?」我用脚轻轻踢了踢puma的屁股,叹气:「唉,算了,换其它的研究所,应该也可以走到同一条路吧?」 puma没有反对,只是在原地转圈圈,然后怡然自得地撑开两腿。 「现在才要急起直追,真的是太困难了。」 我感伤地看着puma大便,颇后悔大学时没有好好努力用功一番。 有很长一阵子,我以为自己是一个非常容易临阵脱逃的人。 没有毅力,没有决心。便宜行事是我的准则。 人生啊人生,不管是什么,绝对不是不停的战斗。 在百分之一的压制下,我还是逃开了。不知道是幸或不幸,我断然放弃准备非常难考的新闻所考试,换个比较便宜的思维,仔细研究每一间大学的网页,看看这些学校的研究所有哪些,以及更重要的——录取率是否合理! 不久,我就发现社会学研究所的录取率约在百分之六到百分之十二左右,这个数字已经是一般人类努力用功就可以确实收获的保证。 更幸运的是,我对社会学始终有很强大的兴趣。 puma在彰师大的草地狂奔。 八岁的牠没有以前那么矫捷了,但看到一大片草地的兴奋却没有改变。 「不过,念社会学出来以后可以做什么呢?」毛毛狗蹲在地上。 「应该也可以做记者、或者当研究助理之类的吧。」我不自觉瞇起眼睛,但阳光其实没有那么刺眼。 「真的有这么好吗?」毛毛狗不大放心。 「不管做什么,总之一定会比我现在要好。」我也搞不清楚自己在胡说八道什么,只是自我催眠:「我欠自己一个努力用功的大学四年,只要可以上研究所,我就有机会一次讨回来。」 有兴趣,又有机会,我重新抖擞精神准备起社会学考试。 目标清大社研,因为…离交大近。 上辈子大概烧了好香,我对理论的理解一向是超级无敌快。但优秀的文人有个共同的毛病,就是废话很多,每个社会学大师都擅长把简单的事蔓延得很复杂,社会学理论就像一只无法统合的庞然大物。 我只有半年不到可以准备,我可以选择大量阅读诸家理论,或是深刻了解其中几个就好。该怎么做呢? 「我认真起来,连我自己都会怕啊!」我热血上涌。 为了考试上的需要,我开始训练自己将十分熟悉的几个理论反复思考,让这些理论可以随时转换论述的策略,去回答许多不同的问题。也就是说,与其背一百个理论去回答一百个问题,不如,精通十个理论,不管遇到什么问题都可以从中挑选一个去回答。 研究法跟统计我就逊了。 没有别的窍门,我就是很努力,彻底发挥出高中时期的那股狠劲,就连跟毛毛狗约会时也在浩然图书馆底下的二十四小时k书中心度过。 她没有抱怨,只是常常陪我陪到睡着。 「对不起。」我摸着她因为趴在桌子上睡、被手臂印红的脸颊。 「没关系。只是,公公…」毛毛狗迷迷糊糊地说:「你一定要考上喔。」 有时候,人非得借助自己的恐惧帮助成长才行。 考前两个月,为了完全清净跟隔绝诱惑,我用拮据的打工费在校外租了一间雅房,进行最后的集中力特训。 房租非常便宜,一个月才两千块,因为它就长在新竹市立殡仪馆旁边。 怕鬼是我的强项,一整天缺乏抑扬顿挫的诵经声几乎没有间断过,不断提醒我我的的确确住在阿飘集散地的附近。到了晚上我连窗户都不想打开,免得「四目相接」。更别说出去鬼混了…要知道,一想到深夜回家时有可能会在路上「看到什么」,我就安分守己地把自己锁在三坪大的房间里一直看书。 「我一定会考上的,因为我很努力。」 进考场前,我彷佛变成了超级赛亚人,看着自己微微发抖的手。 清华大学社会学研究所初试发榜,我的笔试获得猛爆性的高分,通过! 我在寝室里发出一阵豪吼。 「天啊!连九把刀都可以上研究所!」室友王义智喃喃不可置信。 「……我真不敢相信,九把刀你要去读清大了耶!」室友孝纶猛摇头。 「哈哈哈哈,还有口试啦。」我装谦虚。 「口试你一定过的啦好不好!你是口试的天才啊!」室友建汉故意这么说。 也是。 从小我对上台报告这类型的事就缺乏耻觉,侃侃而谈是我的强项。 口试?不就是保送我进研究所的、近乎作弊的关卡吗! 即使很穷,我跟毛毛狗还是去吃贵族世家庆祝。 「不过,公公,你的口试作品要交什么好?」毛毛狗乐坏了。 「不知道耶,我问过了,一般人都是交小论文还是毕业专题,我的话……只有通识课的报告跟社会学有关,但那个又明显不够格啊。」我插着薄薄的肉块往嘴里送。 「那怎么办,不到两个礼拜就口试了耶。」她担心。 「我想想看吧。」我漫不在乎。 「不要想了啦,快点挑一个你有把握的题目写个小论文啊!」 「如果赶着写的话,一定会写输本科系毕业的学生啊,我……要出奇招!」 「奇招……听起来很让人担心啊!」 「那些教授都很聪明,就算我不走传统路线,他们还是可以从口试里感觉到我是一个很有潜力的学生,所以形式不是重点,而是——我要让他们知道我不只强,而且强得与众不同!」我面目狰狞地大笑。 「唉。」毛毛狗显然更发愁了。 书面资料主要分三部分。 第一部分是自我介绍之类的自慰文,不值一哂。 第二部分是研究计划,要唬烂自己将来打算朝哪个领域发展,写的内容暗示着你想找哪个系上教授指导你写论文。 我写了两个。两个都超级扯。 最唬烂的是,为了实验社会学家傅科的权力毛细管化的理论,我想跟教授事先串通好,让自己因「告诉乃论罪」进警察局接受讯问、做笔录。但我得采取不合作的态度,观察警察是如何施展公权力在我这么鸡巴的公民身上,最好能让自己因为种种机车的态度被警察关进拘留所,如此我就可以进一步观察拘留所里面的犯人的权力结构如何形成,例如……便当里的鸡腿要进贡给哪个同寝犯人,晚上睡觉时我才不会因为屁股疼痛而惊醒。 其中一个比较不扯、但仍悬疑非常的是,我想观察同一个小区的居民或店家,在固定或不固定喂食流浪狗时所产生的集体情感是如何发生的。此外,我想研究同一条流浪狗在被不同的人乱取不同的名字时,是怎么产生牠的角色认同。一下子被叫「小白」、一下子被叫「优喜」,这条流浪狗会不会错乱,还是照单全收呢? 第三部分是学术作品。这正是我完全欠缺、却也最能发挥的东西。 抱持着轻松写意的心情,没有个人计算机的我坐在交大计算器中心里,面对屏幕与键盘,有点兴奋地盘算着「如何出奇招」。 一直都想说故事的我,自然而然敲下了生平第一行小说。 都市恐怖病,语言。 口试现场,六双难以置信的眼神彷佛要将我钉穿。 「柯同学,你打算怎么结束你在警察局里的田野调查?」教授忍俊不已。 「我想请教授到警察局帮我交保,或者直接跟警察说我们是在做研究,不要跟我们计较太多啦。」我想之理所当然。 「那,你要怎么执行在小区观察流浪狗的研究?」另一个教授摸着下巴。 我想都不想:「跟踪野狗啊。」 全场大笑。 「最后,你交了小说当学术作品?」教授狐疑。 「这是一个非常富有社会学意义的小说,不过准备口试的时间太短了,我只写了六个短章。我估计全部完成时至少有十万个字。」我毫不畏惧。 「为什么它有社会学意义?」教授不带情绪地问。 「社会学的经典提问之一:如果你想要知道一件事情对你多重要,最快的方法就是——失去它。我在故事里创造出一个没有符号跟语言的世界,就是为了探讨,符号跟语言对人类社会到底有多重要。」我自信满满地解释:「重要的是,故事绝对很好看。」 忘了说,不只这篇小说,我还洋洋洒洒写了未来三年的出版计划。 只见那些教授开始窃笑,有的还笑到肚子颤抖。 太好了!我最怕教授一点反应都没有,表示他们对我不感兴趣。 现在他们还是在笑,我一定上的啦! 「柯同学,你交这几页小说是认真的吗?」一位教授若有所思看着我。 「超好看的啦!这个小说虽然还没写完,但已经可以看出社会学意义的潜质,我发觉在小说创作中实践社会学,真的很有意思……」我滔滔不绝地解释。 「等等,你罗列了很多出版计划,请问你之前有相关经验吗?」胖教授质疑。 「没有。但我的人生座右铭是:ifyourisknothing,thenyouriskanything.如果你一点危险也不冒,你就是在冒失去一切的危险。」我自信满满竖起大拇指。 「所以呢?」教授翘起腿。 「我觉得只要我不放弃小说创作的理想,出版计划迟早都会付诸实现。」 我笑笑,帅气地扫视每个教授们的眼睛。 榜单揭晓的那天,我看着清大网页,迫不及待一遍一遍按着重新整理键。 从凌晨十二点按到中午十二点,榜单突然弹了出来。 「……挫赛。」我怔住。 我落榜了。 夹带着笔试的超高分,在十六取十的超简单口试里,我被踢出局。 我的震惊远远大过于其它的情绪。 每个过来拍拍我肩膀,告诉我没关系、继续加油的同学,似乎都不把我的失败当作很惊奇的事。他们大概都觉得很少在教室见到的我最后没有考上研究所,再理所当然不过。 也许我没有上,才能当作「努力的人才有收割的权利」的正面教材。 也许我没有上,才能给努力用功却没有考上研究所的其它同学一个安慰。 「多少能理解仙道的感觉了。」 火车上,我看着玻璃上的反射。 熟悉的那张脸不是疲倦,而是囧。 人生中最猛的幸运,一开始出现在你面前的时候,往往是穷凶恶极,张牙舞爪的。你会觉得全世界都在跟你作对,都在拚命嘲弄你。 但实际上,那或许是惊人的逆转开始。 没有在第一年考上研究所,绝对是我人生中拿到的第一张好牌。 超糗的失败,让我终于撞见让我再也不想临阵脱逃的……战斗! 「仅仅」为了把口试用的作品「语言」写完,我决定花一整年重考研究所。 家教学生的家长人很好,帮我找了落脚一年的地方,就在他们家正对面。 那是栋透天厝,位于幽静的小巷弄里,有三层楼,含水含电,月租只要两千块…说没有鬼,你相信吗? 真相是,那栋房子的主人是个年约六十五的出家人,经常云游四海参加进香团,不在家是常态,我住进去正好帮她顾房子,防鬼、防小偷…家教学生家长是这么宣称的啦! 虽然宣称重考,但比起马克思、哈柏马斯跟纪登斯,写小说有趣太多了。 老手自有门道,但生手也有生手的妙处。对我来说,写小说几乎没有顾虑到什么规则,没特定的套路,写到哪想到哪,就像在看不到边的沙漠里踢足球,我既兴奋又慌张地追赶黑白球儿,生怕一个不留神球就让大风一吹、滚沙一淹,跑不见去了。 最妙的是,要将球踢到哪,我还真不知道,只管着踢踢踢。 有些事,不着魔还真显不出你对它的爱。 早上一起床,连牙都没刷我就打开计算机写小说,写到早餐跟午餐干脆凑成一顿一块吃。每写一大段,我就用打印机印出来,欣赏作品变成「新细明体印刷」的样子,完全就是欲罢不能。 不管健康专家怎么举证,夜深人静肯定是写书的绝佳时机。我一边听着音乐,一边沾沾自喜原来自己也可以写小说,而且看起来…好像还不错嘛! 「你不要熬夜写小说,对你的肝不好!」毛毛狗在电话里提醒我。 「好好好。」我的注意力只在屏幕上。 「要熬夜写小说的话,还不如熬夜念书。」她忧心忡忡。 「好好好,不熬夜。」我嘴巴说不要,身体却很诚实。 整间房子只我一个人住,我等于是房子的王。 人类有个坏毛病,就是掌握了权力,却没有使用,等于没有权力。 身为一个王,如果没有行使王的权力,等于我不是个王。 为此,除非真的是阴雨天,否则我常常一丝不挂在三层楼的房子里走来走去,当时迷上漫画《第一神拳》的我还买了拳击手套,光着屁股在屋顶上殴打水塔练习轮摆式移位。 碰碰碰碰碰碰碰! 「我就是…站在屋顶上的拳击手啦!」我吹着手套上的白灰。 洗澡也是。 我绝对是光着身子进浴室,然后光着湿淋淋的身子出来,再拿挂在椅子上的大毛巾擦身体。除了出门觅食,我几乎都是二十四小时进行人体光合作用,觉得什么都不穿实在是太健康了。 「莫非定律」在我身上屡试不爽。 有几次房子的女主人回到家,我正好在洗澡,她便迫不及待在浴室门口跟我聊天,跟我聊她此次出门云游四海的所见所闻。 「柯老师,你在洗澡喔!我回来啦!」师父宏亮的声音。 「啊!靠…不,师父好!」我大吃一惊。 「哎呀,柯老师,我有拿几个素粽回来给你吃喔,放在桌上。」 「太好了,我会吃的!」 「要趁热吃啦,冷掉了就要用电饭锅再炊耶,很费电。」 「好!我一洗完就会去吃!」 死定了我,我什么都没穿,要怎么出去啊! 然而这种没重点的家常对话可以连续进行十几分钟不停,而师父每次都杵在浴室门口跟我聊天,两个人像在比赛耐力。看是我先出浴室,还是她脚酸先走人。 越聊,省钱至上的师父就越心急。 因为…含水含电两千块啊! 「柯老师,你已经洗十五分钟了耶。」师父的声音贴着门板。「啊,我刚刚去跑步,所以今天比较脏啦!」我洗到手指皮肤都皱了起来。 「男孩子青青菜菜洗一下就很干净了啦,快洗完快出来!」 「好好好!很快就好啦!」 我怎么出去啊? 我一出去,你好不容易修炼的道行不就毁于一旦了吗? 有时候我甚至得假装我在浴室里泡澡泡到睡着(师傅!我想在浴缸里睡一下!),或我谎称我临时起意要大便(师傅!我这一落屎,不知道要喷多久啊!),将不知为何很想亲眼目睹我出浴的师父逼到放弃。 从门缝中确认清场,我才用火烧屁股的速度冲出浴室,一路狂奔回房间着装。 甫升大四的毛毛狗,暑假一个礼拜总有三天要来找我。为了攒生活费,她在新竹的少年之家担任短期的国文老师,有时我载她去上班,就在附近随便找个地方写小说等她下班。 比起偷偷住在八舍,到了这个阶段总算是光明正大住在一起。 对我表面上宣称准备研究所重考,却满脑子写小说,毛毛狗显得忧心忡忡。 「公公,你要不要等考上研究所以后再写呢?」花市,她捞着小金鱼。 「我…我先写完语言再开始准备啦。」我蹲在一旁吃鸟蛋。 「你保证吗?」她抬胖胖的脸。这阵子又胖了不少。 「嗯,一写完就开始念。」我把最后一口塞进嘴里,含糊地说:「一定。」 暑假的尖峰,当地学校辅导课一过,我就必须停止赤身裸体的豪举。 一大早,四个升国二的家教学生就会拎着早餐,自行拿钥匙开门进屋,拖鞋劈里啪啦地冲上二楼拍打我房间的门板,大叫:「柯老师起床!柯老师起床!」 总是熬夜写小说的我,只能在房间里虚弱地唉唉叫:「你们先做一张测验卷啊,写好再叫我起床啊」 等到我蓬头垢面地打开门,四个家教学生已经将英文考卷写好、改好,等着我一边吃早餐一边讲解。 搞定他们后,我便开始写小说,他们就在旁边算数学、写理化,共享一张大桌子。 「柯老师,你到底在写什么啊?」一个小鬼咬着原子笔盖。 「写小说啊。」我目不转睛看着计算机屏幕。 「你会写小说?」第二个小鬼狐疑。 「我还会大便咧。」 「那你都没有在准备研究所考试喔?」 「也不算没有啦,毕竟我是天才,保持有在动脑就行啦。」我胡说八道。 接近中午,这些小鬼就会心满意足地撤退,而我终于可以好好睡个回笼觉。睡饱了再去租书店看个漫画,如果毛毛狗正好来找我,就干脆骑车到竹北看场二轮电影,或是两个人一起去游泳。 毛毛狗很好笑,她以前是学过游泳的,却只学会了仰泳就停顿没学下去,因为她傻呼呼地说:「躺着游泳很舒服啊!」 躺着游是很舒服啦,但可没办法减肥。毛毛狗跟我在一起三年半,被我拖累吃宵夜的坏习惯,渐渐出现北极熊的线条,挑裙子时常常挑到生气不买。 「毛,我真的不介意啊,胖得很可爱也很ok啦。」 「可是我介意!」 为了毛毛狗的自尊心,我们得展开特训。 即使我自己的游泳姿势距离「标准」有一光年的距离(用蛙式的踢脚,配合蝶式的手势,身体却诡异地贴近池底滑行、再斜射出水面换气,堪称乱游界里的翘楚),但为了教毛毛狗最简单的蛙式,我只好观察附近的高手是怎么张手踢腿的,再依样画葫芦教给毛毛狗。 毛毛狗拥有我这辈子最欠缺的耐心,一遍一遍矫正姿势,慢吞吞地拨着水。 「公公,我每次换气都好怕会喝到水喔。」她沮丧地喘着气。 「别怕,喝水就喝水了,拉肚子也正好减肥。」我轻轻托着她的身体:「继续!」 毛毛狗前进的速度真的很慢,但总是没有放弃。 在我游完一千五百公尺后,她还是像一只小海龟一样在水里颟顸前进。 头发还是湿的,肚子饿得要命,我们骑车回租屋。 「我真的可以学会换气吗?」毛毛狗疲倦地贴着我。 「一定可以的,因为你那么努力。」我想着,机车是不是又该加油了? 每天黄昏,我都不自觉心惊肉跳。 四个家教学生又会围着正在写小说的我,又拉又叫地嚷着:「柯老师!走!」 「走什么啊?」我装傻,或装累,或装出小腿抽筋的症状。 「去跑步啊!」 「这么有意义的事,你们去做就可以了。」 「不行啦柯老师,我们想跟你一起跑啦!快点走了啦!」 十次有九次我耐不住四个小鬼的死皮赖脸,只好跟他们去附近围绕着溪水建造的巨大产业道路慢跑。 这些小鬼从小跑到大,估计在五分钟之内我就会被精力充沛的他们甩得老远,独自一个人在后面边跑边思考…人类为什么要折磨自己的问题。 有一天,脚下的滚来滚去的球终于甘愿了。 我在沙漠里架了一道门,好整以暇将球轻轻踢了进去。 语言,生平第一部小说,浩浩荡荡一共十万个字。 我寄出稿子,夏天也结束了。 第十一章 双手胜过安全带 「puma,你有没有忠心耿耿啊!」 迎面而来的,是身体不停兴奋旋转的小博美。 重考研究所的日子,我回家回得比较勤。 puma对这一点非常满意,因为三个不同父也不同母的哥哥都几乎不在家,原本就没有定立大志向的puma更显得无所事事,整天就是吃肉跟幻想。 回到家,我走到哪puma就跟到哪,奶奶都说牠像跟屁虫,叫我不要那麼宠牠。但puma在我们家待了九年,如果是人,都念到小学三年级了,只是puma比较像是连加法都学不会、整天只会在课堂上吃肉的小朋友。 如果年纪大了的puma没有一点家人的特权,实在说不过去,只要我在家,puma想做什麼我都由牠,让牠跟我一起上床睡觉也变成相当自然的事,到了这种程度,我爸也懒得管这麼多。 我们几乎没有训练puma做什麼事,毕竟家?没有雪橇,也没有人眼睛看不见,也没有人在赌赛狗,也没有装满钱的保险箱,所以puma超级的「没有用」。不过puma只要跟我一起待在床上,牠便会燃起少有的护主意识……不管是谁,只要想将puma从床上抱下去的话,就会被puma凶狠地张嘴就咬。 「你这隻怎麼那麼可恶!」奶奶用台语怒道,将puma一把抓下。 「你自己把puma抱下床!」妈妈恼怒放弃,要我自己把puma放下床。 「可恶!连恁爸都敢咬!」竟然也被咬的爸爸反摔puma一巴掌。 就连很疼puma的我哥跟我弟,也没办法例外。 不过印象很深,有一次他们两个到房间找我讨论事情,puma就在我床上有点不安地走动,只要我哥的手一出现疑似将puma抓下床的动作,牠就会紧张地开咬。老实说puma的牙齿都掉得差不多了,咬人也不太痛,「养了这麼久,puma还是会咬你。」我弟淡淡地说。 「又怎样?只要我爱牠就够了。」我哥不以为意。 我有点感动,可puma还是持续咬他们两个,谁也没办法。 家?开药局,进进出出的客人很多。 常常我就在药柜子上写小说,一边伸脚让puma任干。 长得一副帅气模样,puma年轻时是狗界的李奥纳多,现在快九岁了依旧是狗界的乔治克鲁尼。记得有一次一个年轻的女客人一见到puma就讚嘆不已,忙问我妈:「下次我可不可以带我家的宝贝来店裡,让你们家的……」 「puma,牠叫做puma。」我妈说。 「那我能不能带我家的宝贝,也是博美,跟你们家的puma配种!」女客人兴奋地提议。 「好!」我赶紧大叫。 低头,看著在脚边累倒的puma,心想:「天啊!你终於要告别处狗了!」 不久,色色的一天终於到了。 对方的博美小母狗长得秀色可餐,puma一看就失去理智了,两隻小博美狗在店裡互相嗅著彼此的屁股,然后发疯似地开始转圈圈,转啊转个不停。 可惜puma抽插习惯了我的小腿,对於怎麼跟同类交配,反而完全不明白。 小母狗急了,开始在药局地板上尿尿洩恨。 满腔慾火却一头雾水的puma,也只能白烂地跟在小母狗旁边,抬脚朝小母狗的身上喷尿。我看了觉得好丢脸。 是时候应用上国家地理频道常常在播的狮子交配画面了。 「puma,那个……要这样骑上去啦!」我试著抓住puma的两隻前脚,往小母狗的身上跨。但puma似乎不得要领,只是一直兴奋地猛喘气。 「嗯嗯……」不知所措的女客人也只能支支吾吾地附和。 小母狗这边尿一下,那边也尿一下。puma也跟著乱尿一通。 两隻狗就这样给我尿来尿去,直到我跟女客人都失去耐性为止。 失望的小母狗被满脸通红的女客人放上机车脚踏垫,一去不回了。 可怜的puma到九岁了还是条处狗。 「那个……算了,你还是干二哥哥的脚好了。」我嘆气,伸出脚。 「嘿嘿嘿嘿……」puma咧开嘴,愉快地抱住我的小腿快速摇晃起来。 这样也好啦,我们就一起接受吧。 幸运的人追逐属於他们的命运。 非常幸运的人,则热衷让命运彻底支配他们。 小说成癮,戒之不能。 我的人生编年史,非得用小说作品名称当时间轴不可。 我写完《语言》后,并没有依约好好準备研究所考试。我紧接著写了《阴茎》《影子》《冰箱》跟《异梦》。重考那年我一共写了三十万字,写到《异梦》结局时我坐在比核爆现场还吵的网咖裡,敲著被无数陌生人菸垢渍黑的键盘,写到痛哭流涕。 「公公,你怎麼哭了?」在一旁用电脑写作业的毛毛狗吓到了。 「……写得太感人了。」我不能自拔。 「你好怪喔。」毛毛狗哭笑不得。 那晚,全世界有在看我的小说的读者,不可能超过五十个人。 但那又怎样?我已决定,无论如何我都要当一个小说家。 全职写作的话当然很棒,不能全职,至少也要在平常工作后挤出时间写小说。 杀手欧阳盆栽(编按︰九把刀《杀手系列》)常说:「每件事都有它的代价。」 前一年我在清大社研所的笔试裡拿走超高分,但隔年实力下降的我碰上社会学理论一大题全部都不会写,完全没有办法旁徵博引。 「死定了。」我傻眼。 最后,我连最基本的笔试都无法通过,差了录取分数二十几分。 所幸我对自己的不用功早有觉悟,今年採用乱枪打鸟策略,一共报名了七间研究所,报名费破万,最后录取了四间,也算是神蹟。 四间学校裡,我选了东海大学社会所就读。一方面离家近,二方面我竟然考了连我都吓一跳的第三名,比较有成就感,开始幻想自己疑似资优生。 「你也有上东吴啊,东吴不是离我比较近吗?」毛毛狗抱怨。 「东海附近的房租比较便宜呢。」我囁嚅。 从此我跟毛毛狗的远距离恋爱,又从「台北到新竹」延展为「台北到台中」。 那一年真的惊奇连连。 非常认真的毛毛狗大有斩获,从师院毕业的她考上了缺额超少的代课抵实习,往教职踏出了一大步,月薪接近正式教师,我们都太兴奋了,用尖叫庆祝了整个夏天。 神真的存在。我那莫名其妙唸了生药硕士的大哥,不仅顺利毕业,还再接再厉考进了北医的生药博士班。全家人都非常高兴,全家总动员去参加我哥哥的硕士毕业典礼。 「博士班耶!」毛毛狗替我们开心。 「我哥耶。」我表情肯定很古怪:「想当初,我哥有高中可以念,还是靠我一马当先去教务处关说咧!」 真该叫我哥哥的国小、国中、高中老师都来看看他现在一路逆转胜的模样。 人啊,真的没有峰迴路转就不叫人生啊! 小孩子都很喜欢puma。 有些邻居家的小鬼常常都跑到我们家看一下、摸一下、抱一下puma也爽。有些上门买药的客人会带小孩,那些小孩在大人谈话时只要注意到puma,常常忍不住过来逗弄一下。 puma很有小孩子缘,算是我们家开店敦亲睦邻的一部分。 但牠骨子里怕死了这些动作粗鲁的小鬼。 无视puma的意愿,小孩子动不动就伸手强行将puma从地上「拔」了起来,用力在puma身上又揉又捏的,还用相当「疼惜」的力道紧紧抱着puma。puma常常被抱到翻脸,这时我就得出面,皱眉说:「那个…这样puma会很不舒服喔。」然后将牠从小鬼们的怀里「拔」了回来。 在一楼店里写小说,我习惯把puma踩在脚下当踏垫,软软地好舒服,也会顺便用点力帮牠按摩,puma常常睡到肚子都翻了起来。 有时候我会很认真地看着牠,说:「puma,你死掉以后,二哥哥把你做成面纸盒好不好?这样以后二哥哥擤鼻涕的时候就会一直想到你了。」 刚好经过的妈妈会皱眉,说:「你怎么这么残忍啊,puma死了你还要把牠做成面纸盒!」 「做成面纸盒很可爱啊,不然要做成标本吗?」我不以为然。 「当然是好好埋起来就好啊!」妈敲了我的头一下。 回到那些puma避之唯恐不及的邻居小鬼,只要是那些常常用力对待牠的小魔星们来到店里,人还没到,声音跟气味远远先来,puma就会全身发抖。 一直踩着puma写小说的我早一步发现了,就会用脚趾性骚扰puma,让牠欲火焚身,抱着我的小腿抽插起来。 涉世未深的小魔星当然不懂,只是楞楞地看着这画面。 「牠在干嘛啊?」小魔星甲困惑不已。 「不能讲。」我神秘地说。 「牠的姿势好奇怪喔!」小魔星乙本能地往后退了一步。 「总之puma现在很忙,没有办法理你们。」我正色说道。 比起这些偶而来我们家折腾puma的小魔星们,许多亲戚的小孩却得对puma抱着逼近尊敬的心。 这得打开族谱。 我爸是长子,我妈是长女,两人连手早早生下我哥,我哥理所当然是两大家族里最早出生的超级大长孙,我跟我弟自然就是家?的超级二孙跟超级三孙,浅显一点说,就是我们家的孩子都很「大」! puma有九岁,比起一干堂弟堂妹表弟表妹的年纪都还要大,只要是那些小亲戚来我们家拜访,见到puma想跟牠玩的话,一定会有以下的状况。 例如我的小小表弟明彦,来我们家玩的时候跟我一起牵puma去散步。 小巷子里,三岁的他小心翼翼牵着puma,我在旁注意状况。 「明彦啊,你看到puma怎么没叫?」我认真地纠正。 「我有叫puma啊。」小表弟明彦不明究理。 「puma不是你叫的,你当然是叫四哥啊。」我认真地说。 「为什么我要叫puma四哥?」明彦震惊。 「明彦,你几岁?」我淡淡地说。 「我三岁!」明彦挺起小小的胸膛。 「puma九岁,你当然要叫puma四哥啊!」我严肃地说。 如此这般。所有的小亲戚,只要年纪比puma小的,来我家一律得叫puma四哥,两个小堂妹有一阵子还叫得挺委屈,几乎就要哭了出来。 以狗的年纪换算成人类的岁数,狗的九岁大概是人类的五十五岁,puma已经是老狗了。puma已没有办法像年轻时一样,在楼梯之间飞快地跳跃,在四层楼的家?到处嗅来嗅去找我。 不管我上楼做什么,如果我不主动抱牠一起上楼,牠就会一直在楼梯口凄厉狂吠,好像在控诉我怎么会忘记牠的日渐衰老、是不是不再需要牠了。 哪有可能。 每次我带puma到四楼佛堂拜拜的时候,一抱起puma的小身体,puma的两只前脚就会自动阖起来,样子好像在合掌拜拜。 「观世音菩萨,弟子puma在这里向您请安。弟子puma虽然是一条狗,但每天都很努力,也很乖,希望下辈子可以投胎当二哥哥的儿子。不过puma有点笨笨呆呆的,希望菩萨保佑,让puma在投胎的时候不要走错路了。」 我摇晃着puma的身体当作过跪拜,慢慢念道:「感谢菩萨,来,再拜。puma投胎当二哥哥儿子的时候,要聪明健康喔。」 每次在菩萨面前,puma都特别的乖,傻傻地任我摆布。 我想,如果牠听得懂我在说什么,应该不会反对吧。 如果我想成为小说家,现在差不多时间该出本书了。 并没有专心准备研究所考试的我,在网络上随便搜寻出版社的数据跟征稿启事,抄下几间出版社的地址后,我便将长篇科幻小说〈都市恐怖病系列〉存在磁盘片里,一稿多投给八间出版社。 会没品地一稿多投,是因为我跟出版社的立场不一样。 每一间出版社当然都希望他们是优先审稿,但站在我的角度,我也希望在录取我的出版社里面做比较,都仔细谈一谈。 对出版社来说,他们只不过是出了作家一本书,但对作家来说,他可是在为他的孩子、与他的创作生涯找一个可靠的伙伴,当然希望有更多的选择。 更说穿了,我根本就觉得「不能一稿多投」是出版社一厢情愿的利己主义,我也不相信一稿多投会惨遭封杀-醒醒吧孩子,这年头哪一间出版社有闲情逸致封杀一个连书都没出过的臭小子! 不过我写的题材相当冷门,我拿到的考卷上,并没有我妄想的选择题。 这八间出版社里,只有皇冠出版社在一个礼拜后飞速写了一封正式的退稿信给我,新雨出版社的编辑要我印成纸稿再寄一次,其余都当作我不存在。这完全很正常,因为后来我才知道自己很白烂地将这一系列的科幻小说,寄给了好几间专出言情小说的出版社,难怪人家不理我。 某天午后,正当我考虑将小说印成厚厚一迭纸稿时,八个投稿对象里唯一一间不能称为「出版社」的魔豆工作室,打了一通电话给我。 「我觉得,故事很有潜力。」电话里的声音是这么说,但听起来没什么自信。 「这样喔…那我不必把它印出来给你看吗?」我搔搔头。 「为什么要印出来?我看完了啊。」电话里的声音感到莫名其妙。 「那现在是怎样?我可以出书了吗?」我很怕对方只是打电话来夸奖我的。 「我们先见面谈谈吧,聊一聊你接下来这个系列还想写什么。」 抱着受骗的心情,我搭车上台北,在火车站对面的大亚百货里的诚品,跟一个长得很不像老板的人喝了一杯咖啡。对方很有耐心地听我吹嘘了两个小时。 我一搭上往南的国光客运,就打了一通电话给毛毛狗。 「毛。」我深呼吸。 「怎么样了?怎么样了?」毛毛狗突然紧张起来。 我兴奋地摀着话筒:「我要出书了。而且,是整个系列都被签下来了!」 毛尖叫:「恭喜公公!你要出书啰!要出书当作家啰!」 我大笑:「哈哈,这不是理所当然的吗?故事很好看啊!」 等待研究所入学的夏天尾声,我出版了第一本书《阳具森林》。 狗狗puma陪伴我们家14年,牠年轻的时候我们青春洋溢,牠老的时候,我们家也老了。在那14年裡,有好多好多的故事。我遇见了她,写了小说,学会放声大哭,开始战斗… 《阳具森林》这本书是我的都市恐怖病系列裡的《阴茎》改名而成,因为原故事名太刺眼了,重要的连锁书店通路不是很愿意有这样的书名插在架上。 我一点名气都没有,连带的对更改书名没什麼坚持的骨气,只要畸型的故事内容一个字都没被删改,我就觉得很幸福了。 「对了,你要不要取个笔名?」魔豆工作室的负责人问。 「取笔名有点噁心耶,我可以只用网路上的帐号giddens就好了吗?」 「giddens啊……」 「不好吗?用英文的话是不是听起来有学问?」我科科科笑。 「我想,笔名用中文的话,对读者的记忆比较好吧?」 「那……那就用九把刀吧。」我快速做出决定。 「啊?九把刀?是……九把刀的那个九把刀吗?」 对方的声音,就像中了一辉的凤凰幻魔拳。 不过,这算什麼问句啊? 「对,这是我的绰号。用绰号出书就可以了。」 「ㄜ,你要不要再认真想一下,不用现在回答我,过几天……」 「没关係,就九把刀吧!」 没关係个大头鬼。 用九把刀当笔名,造成了我往后人生的困扰。 我被迫听了很多不断重复的冷笑话,还得向对方点头微笑。例如:「九把刀?我还九支枪咧!」「九把刀?你是要砍人还是要写小说啊?」「九把刀?我是十把刀!」「九把刀?请问你的九把刀,是哪九把?」 吼呦!都非常冷好吗! 不管笔名了,第一本书耶! 我相信每一个作家在拿到自己第一本书的喜悦,绝对远远超过其他。 克制不了第一次出书的兴奋,常常我会在家?附近的书店巡逻,观察《阳具森林》的摆放位置。只是,我从未见过这本书被摆进大眾小说区。 第一次在书店裡看到《阳具森林》的踪影,是在「两性议题区」,这我勉强可以接受,毕竟故事是从负面角度描写病态的男性阳具崇拜,跟两性议题的确有点干係。 但我也会在「医疗保健区」看到阳具森林,这就有点匪夷所思了。 不过这都比不上我在「森林保育区」裡看到《阳具森林》的震撼。 要知道,如果有个国小的小女生要写一份关於森林的报告,於是到书局裡的森林保育区买了一本《阳具森林》回家,翻了老半天,她只能天真无邪地跟她妈妈说:「妈咪,这本书裡面好多小鸡鸡喔!」 我光想像就头皮发麻啊。 后来我的书陆陆续续出版,由於题材很多,恐怖写一本,奇幻写一本,爱情写一本,武侠写一本,但书都卖得很烂,所以不管哪一间书店都不把我的书放成堆,而是按照题材类型摆。 於是这裡放一本,那裡插一本,零零散散,久了,逛书店的读者根本不会觉得这个作家能够写多种题材是很酷很敢的事,只会认为这个作家为什麼会异常缺乏定性! 因此每次逛书店,我都忍不住动手将自己的书「重新归位」。 等到我离开,那间书店已拥有了我亲自打造的「九把刀专区」。 由於一稿多投,发生了很多古怪的趣事。 半年后,大块出版社打电话给我。 「请问是柯景腾先生吗?」记得是个女人。 「我是,请问你那边是?」印象深刻,我当时在肯德基等毛毛狗上洗手间。 「你好,我们是大块出版社,我们很喜欢你的稿子都市恐怖病之《语言》,希望能约个时间谈一下囉。」 大块?《语言》? 我整个人都傻了。 「等等,我好像已经……投稿过去,差不多有半年了吧?」 「半年?可是我最近才看到你的稿子耶。」 「你要不要确认一下邮戳,因为我真的寄出去好久了啊!」 过了几秒。 对方惊呼:「……真的耶,那我怎麼会这几天才看到啊!」 我只能这麼说:「灵异现象。是灵异现象。」 扯,还有更扯的。 八个月后,曾经出版蔡智恆的《第一次的亲密接触》的红色出版社,总编叶小姐亲自打电话给我,郑重恭喜我的稿子被录取了。 「录取?你们是……什麼时候审稿的啊?」我当时正在药局裡给puma干脚。 「我今天下午在抽屉裡看到一张磁碟片,我打开看了一下,觉得写得很好。你有一种非常特殊的黑色幽默,我觉得还可以有更多发挥。」 「谢谢,真的很高兴。不过有个大问题,我已经投稿了很久了耶!」 「是吗?我是记得收到有一段时间了,但……」 「算一算有八个月了吧!」我快速计算出答案。 puma一直抱著我的小腿抽动,认真执著的表情令人讚嘆。 「那怎麼办?你已经把稿子给别的出版社了吗?」对方很诧异。 「对啊,书都快出了,就……就以后有机会吧?我刚刚写完一篇小说,叫《月老》,比较符合你们出版社的调性,说不定你会喜欢喔。」我也只能这麼说。 其实当初我最想要合作的,就是出版网路小说经验最丰富的红色,但没第一时间合作,显然命运上比较没能互相牵繫。 是了,不管什麼事,扯到命运就特别厉害。 一年后,那间小小的魔豆工作室掛上了出版社的招牌。 名字叫「盖亚」。 xxxxxx 难以忘记初次见你,一双迷人的眼睛, 在我脑海裡,你的身影,挥散不去。 握你的双手感觉你的温柔,真的有点透不过气, 你的天真,我想珍惜, 看到你受委屈,我会伤心。 庾澄庆的〈情非得以〉是二○○○年到二○○一年台湾的主题曲,百货公司、大卖场、路边鞋店、各种服饰店都在播,青春洋溢了大街小巷。 连我这种没看过《流星花园》的耸咖,此刻一回想起我第一次从彰化家里骑机车到台中东海,嘴裡就忍不住跟著唱。当时一路上我的耳机裡都重复著这首歌。 东海大学附近的学生外宿区非常热闹,大家都称呼「东别」。 我一向有很好的本事租到便宜的房子。 我用月租三千五百块钱租了一个大房间,约有七坪大,是由两间迷你套房打通弄成一间的格局。有点剥落的和式地板,但脚底板告诉我触感还可以。 房间位於最高的第五楼、路灯偶而坏掉的走廊尽头旁。 疑似有一点阴风,但我假装不在乎。 在距离我租屋处不到一分鐘脚程的地方,有一间没什麼生意的机车行,机车行的老闆叫陈金火……嗯,那又是另一个故事了。 新房间挺大。 由于是两间套房打通,里头什么东西都是两件两件的。 一间浴室拿来洗澡,一间浴室拿来当杂物间。 两张床并成一大张,看起来可以放肆地在上面滚来滚去。 两张书桌理所当然并成帅气的l形,书桌正向正面对窗户。 我喜欢写小说时有自然光,很有朝气。 搞定大家具的位置,第一件事就是将《阳具森林》放在书柜最显眼的位置。 我后退了几步,想像着一个画面。 「总有一天,要让你的弟弟妹妹们塞爆这个书柜。」我科科科笑。 大扫除开始。 我将拖把插进水桶里,就这么湿答答拔起来,摔在木头地板上写书法。 听腻了〈情非得已〉,我打开我生平第一台苹果笔记型电脑,将一张盗版cd放进光碟机,一阵惊悚的喀喀声后,光碟退了出来,我不放弃,咒骂几声后又将品质低劣的盗版cd插了进去。 话说两个小时前,我瞥见路边的盗版cd摊贩上有一大堆的红色。走进一看,几乎都是一个全身包在红色连身运动外套里、只露出一张脸的歌手专辑。 那张脸还不怎么帅,但一副就是自以为帅的模样。 「…有那么红吗,居然被盗成这样?」我大概是不以为然地冷笑了。 抱着预备讨厌偶像的古怪心情,我丢了五十块钱在无人看管的纸箱里。 现在,拖地缺了背景音乐,于是我按下了播放。 第一首歌。 第二首歌。 第三首歌… 第四首歌过去,我楞楞地将拖把插回水桶。 「…」我赤着脚走到书桌边,打开印得乱七八糟的盗版歌词。 没办法,我完全听不清楚这个人支支吾吾究竟在唱什么,为什么嘴巴含着一颗卤蛋还可以当歌手呢?现在社会已经盲目到只要长得帅、什么人都可以发片的地步了吗?问题是,这个人又不帅?为什么…为什么…这个一点也不帅的家伙的歌竟然…竟然这么酷 我看着歌词,几百万个毛细孔像喇叭跳动。 「这个人…会改变世界吧?」 这就是自我中心太强的人的偏执,以为自己就是全世界了。 我坐下,将音乐开得更大。 那是我买过的最后一张盗版cd。 很快的,像龙卷风一样的… 这个全身包在红色运动外套里的家伙,改变了很多人对音乐的想像。他一直被很多人喜欢,也一直被很多人讨厌。他说了很多奇怪的又很鸡巴的自嗨话,出了很多张专辑、却从来没有钱报名《国语日报》社的国语正音班。 无论如何,他没有停下对音乐的探索。 那个帮他写词的怪咖,也成了很多人口中的大师。 我永远记得那一天拖地,我拖了很久很久。 在新竹准备重考研究所时,曾养了一阵子鱼。 我梦想的房间里,有一个大鱼缸。鱼缸里绿意盎然,杀气奔腾。 「这个房间看起来…应该够大了吧?」我看着房间正中央。 于是我就很任性地从水族店里扛了一个二呎乘二呎的巨大鱼缸到房间里,在里头养了两只泰国淡水鲨(又叫成吉思汗)、一只长颈龟、一只小丑武士、两只金恐龙鱼…这几个大家伙都是食量超大的肉食怪物。 我将刚买的几株水草盆栽沉进缸底,将加温棒黏在缸壁,设定好温度。 偏紫的灯打开,里头的肉食怪物们都惊了一下。 我剪好一块块活性碳绵塞在鱼缸上面的滤水槽里,心中盘算着,接下来要怎么自制二氧化碳循环系统。网路上的教学说,需要宝特瓶、酵母菌、糖、卫生筷…如果土法炼钢成功的话,配合灯照,很快就可以让鱼缸里的水草冒出可爱的氧气泡泡了。 呼。 「我们要在这里待上至少两年了。喜欢这里吗?」我脱下黏答答的塑胶手套。 「这里好大喔,台中的房租真的好便宜耶。」毛毛狗的脸贴着鱼缸。 长颈龟隔着玻璃跟毛毛狗四目相接,它小小的脑袋轻轻往前撞,刺探似的。 我浑身大汗,蹲在毛毛狗旁边跟她一起看鱼。 「你每次来这里要更久了…对不起。」我搂着她。 「所以要对我更好啊,公公。」毛毛狗哀怨地说:「要请我吃饭。」 「好啊,等一下要吃什么?我出书了,我请客!」我嘻嘻笑。 吃的喝的,东别这里多的是。 什么都便宜,什么都很棒,各式各样的学生小吃塞满每一条巷子,竞争激烈的便当店也是超级棒,饮料店那更不用说了,如果你得花二十元以上才能买到好喝的饮料,那你就输了。 每两个礼拜毛毛狗就会下来台中跟我约会,我们的约会内容几乎与大学时期没有两样,就是看二轮电影跟看漫画,然后在这个美食天堂里吃来吃去。 很快的,毛毛狗跟我的体型越来越接近熊。 某天。 「…天啊,我是怎么了?」我看着体重计上的六十七,超傻眼的。 我摇摇欲坠下来,换毛毛狗小心翼翼地站上去。 六十七.五。 毛毛狗气急败坏尖叫:「…怎么会这样?都是你害我的啦!」 我迅速冷静下来,勉强笑道:「没关系啦,反正我爱你啊。」 说是这么说,但身材走样的确相当恼人,每次我们一起逛街买衣服时,两个人都没什么好脸色。如果我不想吵架,我就得一直说谎。 「毛,那件衣服你穿起来…还好,还不错啦!」 「真的吗?看起来不会胖胖的吗?」 「转一下,嗯,不会很明显啦。」 「…」 但其实毛毛狗又不是瞎子,她每次挑衣服都挑到闷闷不乐。 我觉得很心疼,也很内疚。 要不是我那么喜欢熬夜写小说,就不会吃那么多消夜。 要不是毛毛狗陪着我嗑了那么多顿消夜,她也不会胖得这么离谱。 「我好肥喔。」毛毛狗躺在床上,呆呆地吃着一大包薯饼。 「是可爱。」我在书桌上写小说。 「我好肥喔!」毛毛狗咬牙切齿地吃着薯饼。 「胖胖的很好抱啊!」我继续敲敲打打等一下要贴在网路上的小说。 「我说我好肥喔!」毛毛狗气得大叫。 我飞速盖下电脑萤幕,蹦蹦跳两下冲到床上,抢过毛毛狗手中的薯饼。 我搂着她,她垮着一张脸。 「毛,我真的不介意啊,总有一天我们一定会瘦下来的。」 「真的吗?」 「真的喔,既然我们一定会瘦,现在就让我多享受一下你的胖胖啊。」 「…」她噘着嘴。 「…」我吻上去。 许久,毛毛狗乱动来乱动去的身体终于安静下来。 「公公。」 「嗯?」 「谢谢。」 我戳着毛毛狗软软肥肥的肚子。 再过几年,puma就会跑到这里来了吧… 原文书又厚又讨厌。 大概每两个礼拜就会轮到一次课堂报告,不认真点就会当众出糗,唯一押着我继续把原文书啃下去的动力,就是答应自己:「加油,如果再念三页,凑十页,你就可以写一个小时的小说。」然后用「不可思议之萤光笔划过去就算读过了」的密技,快速看掉三页,再快乐地打开电脑进入天马行空的世界。 真是不成比例的成就感。 记得每个礼拜三,晚上九点半上完最后一堂高承恕老师的课后,就到了我最热爱的时间——因为隔天礼拜四,一整天我都没有排课,我爱怎么写就怎么写。而在每个礼拜四晚上,我都固定在网路上发表最新进度的连载小说。 读者很少,全宇宙同时在线上看小说的网友不会超过二十个,但由于大家都是看免钱的,他们超级不吝给我鼓励,胡扯一些言过于实的称赞,例如:「刀大你实在太神啦!」「毫无疑问,我的人生是为了礼拜四存在的!」「刀大,我要追你一辈子的小说!」 大家都爱乱讲,我也就乐此不疲、一口一口吃掉这些读者喂我的自信。 偶而礼拜三晚上高教授在下课后,会带大家喝酒聊天顺便做学问,我也会跟——这可是相当好玩的社会系传统。每每喝醉了回到租屋,我一头栽下便睡,但隔天凌晨五点半一定硬爬起来、用冷水洗个脸就开始写小说。 没睡几个小时,酒精还没从我的任督二脉挥发出去,我的意识虽然清楚,但手指跟键盘之间的距离掌握得很差,只好眼睛贴着键盘,聚精会神地慢慢地敲、敲、敲,再抬头核对萤幕上的字对不对。没办法,爱跟摊又爱写小说,就得这么拼命。 每次凌晨我坐在窗前写小说,或有空白片刻,我看向外面。 天空深蓝,在麻雀声中透着微光,冷冽的朝露沾满了玻璃。 我伸出手指在玻璃上头写字,写着「你很强」,惊叹号不忘一竖又一点。 指尖有点冻,肚子有点饿,视线却给这三个字振奋到。 「永远别忘记,你有多喜欢写小说。」 我刻意记住这个自我砥砺的画面。 我知道,经常回忆它可以给我力量,这就是热情。 第十二章 选胖胖的你 不过体重计上最后的数字有多惊人,我却没有太去回忆,现在也想不起来。 话说,我们两个越来越肥了。 为了鼓励毛毛狗下定决心减肥,我先拿自己当实验品。 网路上的读者出了一堆馊主意,我过滤了一下,开始力行不吃淀粉的计画。除了早餐吃得又饱又健康外,我只吃青菜跟肉汤,肚子饿了就喝水,要不就是自己在宿舍里用白开水煮鱼肉或香菇来吃……超难吃。 肚子饿我绝对睡不着,宵夜能不能禁绝是能否维持原则的关键,所以晚上在肚子饿得咕咕叫之前就冲去睡觉,不让自己有吃宵夜的机会。 运动最重要,不然好不容易瘦下来又会很快胖回去。 专程跑去游泳池有点麻烦,不能每天做,我便常常一丝不挂在房间里「干跑」,跑累了,就开始「用各式各样自己发明的动作举哑铃」,包括拿着哑铃做出不断挥拳的动作,拿着哑铃练习第一神拳里的轮摆式移位招式, 或干脆一边举哑铃一边跑步,要不就躺在床上一边仰卧起坐一边举哑铃。 我神速瘦了下来,体重来到五十七,久违的腹肌竟然重出江湖。 毛毛狗非常吃惊,甚至开始抱怨我为什么不等她一起瘦。 「公公你好厉害喔,那么有毅力,说减就减。」 毛毛狗哀怨地说,一点也没有替我高兴的意思。 「只不过副作用有点厉害,我常常觉得这边痛痛的。」我指着腹股沟右边。 「怎么个痛法?」 「就按下去会痛……嗯,不按的话也会痛。」 「要不要去看医生?」胖嘟嘟的毛毛狗皱眉。 「不必吧?说不定不是跟举重有关,而是我一直写小说没休息,坐太久了。」 我想,这应该就是勤劳作家的职业病吧? 好酷,我年纪轻轻竟然就得了,这一定是成功的预兆啊! 「是喔,那你要记得站起来走一走哇!」 「那当然啰。」 我同意,也照办。 但那股痛楚并没有减轻,反而越来越嚣张,我注意到每次我刚刚举哑铃完,那股疼痛就会在我的腹股沟深处炸裂开来,实在不对劲。 我终于去看了医生。 「痛多久了?」医生面无表情。 「应该有几个月了。」我回忆道:「一开始还好,最近越来越密集,甚至会痛到我睡不着,痛到我全身冒冷汗,我现在连走路都很痛。」 「裤子脱下来。」医生看向远方。 「……」我害羞地将裤子褪到膝盖。 医生斩钉截铁地弹了弹我的要害。 「你这是疝气。」 「疝气?我真的得了疝气!」我大概是用错了表情,用到中乐透的那张脸。 「你是不是运动过度?最近有没有搬太重的东西?」医生依旧面无表情。 我马上兴奋地示范,我是怎么用哑铃做出各式各样畸形的动作。 医生没有深受感动,只是核对一下行事历,淡淡地宣布:「明天开刀。」 「明天就开刀?会不会太赶了!」我大惊,忘了自己很闲。 「是你疝气,不是我。你自己决定你还要痛多久啊。科科科。」 医生科科科地笑,笑得我脚底发冷啊。 xxxxx 隔天我躺在开刀房的时候,还好奇地东问西问里面的设备。 「你怎么那么喜欢问?」医生助手忍不住反问。 「因为我是写小说的啊,什么都很好奇。」我大方地说。 「写小说?哪个类型的啊?」 「什么都写。」 「这么厉害,那你用力吸一下这个。」医生助手拿起一个面罩,靠向我的脸。 「麻醉喔?」我好奇。 「不要害怕这不是麻醉,这只是纯氧,放心深呼吸。」 「……」我很想问干嘛要吸纯氧,是因为听说纯氧吸起来很「嗨」的关系吗? 但问太多好像很白目,我就大方地深呼吸一口。 一瞬间,我的意识冻结。 「这个,很厉害。」 我幽幽说了这五个字,便昏过去了。 动了疝气手术,我超赌烂。 除了小鸟上面被干了一刀,还被医生禁止疯狂锻炼身体。 回到电脑前第一件事,就是安排当时正在进行的小说《狼嚎》里的大力士主角海门,于一场举起沉重巨斧的重要事件中……在众目睽睽下疝气! 陈奕迅有一首歌,叫〈十年〉,真挚感人。〈十年〉的粤语版,歌名〈明年今日〉,同样是林夕填的词,我跟毛毛狗非常喜欢。我们对着电脑萤幕,将音乐开得很大,看着歌词、一遍又一遍用似懂非懂的广东话跟着唱出来。 人总需要勇敢生存我还是重新许愿 例如学会承受失恋 明年今日未见你一年 谁舍得改变离开你六十年 但愿能认得出你的子女 临别亦听得到你讲再见 林夕的词填得真好,每一句话都写中了拥有过爱情的人的要害。 我的脑中浮现出如果有一天毛毛狗跟我没有在一起了、多年之后的我们于城市里某一角落不期而遇的画面,我就觉得莫名的感伤。尤其是最后一段,更是唱了鼻酸。 在有生的瞬间能遇到你 竟花光所有运气 到这日才发现曾呼吸过空气 相遇需要运气。 相遇之后相守,需要比运气更坚强的东西。 那种东西,在一起四年半了的毛跟我,有吗? 「毛,我们永远都在一起好不好?」我搂着她胖呼呼的身体。 「好哇!公公。」她双脚踢来踢去。 全台湾没有一个地方,学开车比台中更便宜。 夏天到了,虽然根本没钱买车,不过现在不学等以后离开台中再学的话就太吃亏了,于是毛毛狗跟我在网路上调查了一下台中驾训班的风评,报名了一间据说是最便宜的地方。 为了避开酷暑,时间定在每天早上七点,学的是自排—因为我觉得在开车方面我跟毛毛狗应该都有学习障碍。 我想大家的学车经验都一样白烂,教练在后照镜跟后座玻璃上都贴了黑色胶带作记号,要我们跟着他的指示死板板地照做。 「倒车直到右后方的黑色胶带中间那个白点,切齐标竿,方向盘立刻向右打到底,继续倒车直到车身平行、方向盘回正…」 「是。」 「不要乱开,就跟你说看着窗户上的记号,到路中央方向盘左打一又四分之一圈,看到雨刷这个点没有?让这个点一直维持在路的正中央…」 「好的。」 「就跟你说先不要自作主张,后退…后退到左后小灯泡压到线,右打方向盘一又四分之一圈让它维持在线上,出弯后继续开到挡泥板也出弯,方向盘慢慢回正,看左后小灯泡压到道路的线马上…马上什么?右打方向盘到底啊!」 「ok啦!」 教练像是在念结界咒,叽哩咕噜地,通通都是用口诀在教。 方向盘是抓了,油门也踩了,可就是不像在开车,倒像是一边看着攻略本照本宣科打游戏,超不好玩的。 直到教练集满十个呵欠后,下车,才轮到我跟毛毛狗真正的partytime。 「好紧张喔,好怕去撞到喔。」毛毛狗满头大汗,油门踩得很轻。 「干嘛紧张啊?有我啊。」我笑嘻嘻在一旁,将冷气转到最大。 当老师的毛毛狗,非常习惯按部就班、照规矩做事,只见她立刻重复刚刚教练「传授」的步骤。这些步骤的关键字都是「胶带、标竿、这个红点、地上的灯泡、后照镜这个刻意弄脏的污渍、方向盘打几个圈」—比三民主义课本还要难背! 「刚刚教练说这里方向盘要转几圈?一圈还是一圈半?」毛毛狗突然停下。 「靠感觉啊,慢慢调就好了。」我就是记不住那些口诀。 「…你真得很不可靠耶。」毛毛狗抱怨,思忖:「应该是一圈半?」 我只是拿起数位相机,拍下毛毛狗紧张握方向盘的画面。 「不要拍了啦,你帮我看那边啦,是不是快压到线了!」 「毛,笑一个。」我自顾自调整角度。 「公公!」她怒了。 毛毛狗反覆练习到记住每个步骤后,才轮到我的「人生就是—这样也可以啦!」的开法。 我一遍又一遍绕着训练场,假装自己很厉害,觉得开车蛮好玩的。不过停车、倒车的时候常常没记好口诀,压线真的是压爽的。 「就跟你说,人家教练是专家,教开车教了好几年,就谦虚听人家的,不要一下子就乱开…」毛毛狗听到压线的警报声,可得意地看着我。 「可是一直照着记号开很白痴耶。」我只能这样反驳。 「那你不要压线啊。」 「压就压了啊,我多停几次总可以吧。」 「不要到时候我有考到驾照你没有喔,那样就好笑了。」 「…」 写小说很容易当夜猫子,但为了学车不早睡早起都不行,每天一大清早起床,就是冲去学开车。每次毛毛狗都先开,我在旁边吃早餐说风凉话。 到后来教练都不需要出现的时候,我跟毛毛狗也能轻松愉快地练习考试项目,我们用假假的广东话唱着〈明年今日〉,谁忘词了、另一个人就要负责用两倍的声音唱过去,久了,〈明年今日〉唱熟了,我们就换练陈奕迅另一首超好听的粤语歌〈十面埋伏〉,同样是乱唱硬唱。 从驾训班回到东海租屋,第一件事就是睡个超幸福的回笼觉。 不过,老是对照奇怪的记号练路边停车、练倒车入库、练转弯,连循规蹈矩的毛毛狗也狐疑了起来。 「公公,这样真的就算会开车了吗?」毛毛狗练着枯燥的路边停车。 「当然不算啊。」我拿着数位相机自拍。 「这样怎么办,以后真正上路的时候我们真的有办法开吗?」 「先把驾照考到手再说吧…等有钱买车,一定是很久很久以后啰。」 有钱买车啊,的确,百分之百,一定得等很久很久。 读者在网路上看习惯了,我的书卖得有够烂,烂到写好了干放在网路上很久,出版社都提不起劲出。要靠版税买车,不如直接去抢,要不就是到校门口卖鸡排。 「我觉得有车开,就可以到处去玩了啊,那样好好喔。」毛毛狗不放弃。 「是喔,我倒觉得不开车也没差,我们去台北的时候,捷运跟公车都很方便啊,我们在台中跟彰化跟新竹,骑机车去哪里也都很习惯了,而且我喜欢吹风,开车不觉得有点闷吗?还要找停车位,好麻烦。」这倒是我的心里话。 尤其,我从没认真想过这辈子总要长大,变成一个需要靠开车来证明自己可以独当一面的那种人。我想一直停留在戴安全帽,想感受毛毛狗从后面用双手抱我,胜过那一条安全带。 「开车到处去玩,感觉应该不错…不然我们学开车不就等于白学了吗?」毛毛狗噘着嘴。 「不会白学啊,驾照反正是早晚都一定要考的。而且,跟你一起学开车,一定是我这个暑假最美好的回忆。」我对累积回忆这一点,倒是相当擅长:「有多少情侣可以一起学开车啊?我们很幸福耶。」 「好吧。」 「什么好吧?」我相机对着毛毛狗,说:「笑一个!」 夏天还剩一大半,我们顺利拿到了驾照。 领到驾照后,毛毛狗北上,我则回家跟puma团聚。 我在十一岁的时候学会了梭哈、赌大老二、打架、偷东西、用刀子钉桌子,puma什么也没学会,还是只会整天吃肉,牙齿掉光光,只剩下一颗黄黄的臼齿。而且变得很老││老到后腿乏力,老到没办法好好尿尿。 「puma!走!」 我喊出这个强有力的「走」字,puma还是精神抖擞地坐好。 不过现在牵puma出去散步,它都走得很慢,跟以前像一枚炮弹冲出去的气势宛若两狗。它还是喜欢每隔几公尺就朝汽车轮胎上尿尿,但它不仅抬腿无力,连带射尿的力道也完全消失,取而代之的是一滴、一滴、一滴地渗出来。 「没关系,你慢慢来,二哥哥不急。」我故意不看它,免得它觉得自卑。 puma没办法尽兴排尿,就算我很有耐心,puma也没有体力一直在外面逛大街,每次都累到趴在地上不想动,干脆让我抱回家……而puma根本没有尿完。 怎办? 苦于无法把握在外面散步的时间尿尿的puma,只好在家?无预警乱尿,这里尿一点,那里尿一点。到后来,puma连抬脚都没力气,尿尿的姿势跟母狗没两样。当然,双腿无力的它也没办法抱着我的小腿抽插了。 一开始我还会笑puma失去男子气概,但后来我发现puma在试图抱紧我的小腿时、不断失败的表情,我才惊觉puma真的越来越自卑。 晚上睡觉前,身为一颗不定时尿弹的puma还是用万分期待的眼神看着我,我当然照样抱它去楼上睡觉。这就是义气! 「puma,想尿就尿,不要憋着。」我摸摸搞不清楚状况还在呵呵笑的puma,说:「二哥哥就怕你尿不出来而已。真的喔,不会打你也不会骂你。」 而puma在漫漫长夜里绝对不负我望,渗尿在我的床上、甚至枕头上,然后一脸「啊,谁叫我老了,整只都坏掉了」,害我内疚得想哭。 我的内疚并没有解决任何事,反而床单都是妈妈在洗,会让妈很干,我也会被骂,puma甚至会被强制禁止上我的床。但一把puma放在床下地板,它又会凄惨哀号,不断用仅剩的力气前扑,想构上我的床。 「没关系,我们一起保守秘密。」我想出两全其美的办法。 由于puma会彻夜不定时渗尿,所以我时醒时睡,一发现哪里湿掉,我就拿一叠卫生纸盖住吸收水分,然后继续睡,第二天再将一大堆黄黄的卫生纸拿去厕所马桶冲掉,免得被妈发现我的床早就被puma的尿攻陷。 但尿味是骗不了真正睡在床上的自己,每天晚上我都闻着尿臊味入眠,而狗就是这样,尿味越重,它就越觉得可以尿在同一个地方,于是puma尿得不亦乐乎。 「……」puma舔着我的鼻子,不像在道谢,比较接近撒娇。 「怎么办……你不能这样下去啊。」我很心疼。 大概有两星期我都过着很紧张、怕被妈发现床上到处都是尿渍的日子,所以中午醒来,棉被都是整个打开将床铺盖好,而不是折叠起来。 现在回想起来,可以在满床的尿上安然睡这么久,真是世界奇妙物语。这也是我第一次付出了接近母爱的爱。 puma渗尿渗得这么悲惨,最后当然送去给兽医看。 那一天印象深刻,puma全身疯狂发抖坐在冰冷的铁板上,尿又开始渗出。 「几岁了?」兽医皱眉。 「十一岁了。」我很替puma紧张。 「是尿道结石。」兽医猜测,要我抱puma去照张x光再拿给他判断。 我照做了,答案果然被头发灰白的兽医命中。 兽医说,结石的位置很深,所以他无法用最简单的器具掏出,只能走上动手术一途。 「这个要动手术,不过我这里没办法做,要去中兴大学的兽医系去排,那里才有比较好的气体麻醉。」兽医建议,接着解释一些动物诊所手术设备的缺乏问题。 「动手术……是怎样?」我竭力冷静,努力安抚剧烈颤动的puma。 我忘了兽医当时怎么跟我上课的,但我记得清清楚楚的是,puma这么高龄的老狗,很可能就算手术成功,它也会因为麻醉的关系醒不过来。 「醒不过来?怎么会醒不过来?」我几乎是乱问一通。 「只能说它太老了,麻醉的剂量不见得准,就算准,它也不见得醒得来,或是手术一半就死了。」兽医仔细解释。 其实这兽医人很好,他很清楚我正处于超级害怕的状态。 「不动手术的话会怎样?」我呼吸停止。 「会死掉啊。」兽医用最专业的口吻,自然而然说出这四个字。 「一定会死掉吗?」我很慌,到现在我都还记得两脚发冷的感觉。 「百分之百一定会死,而且会死得很痛苦。」兽医也很遗憾。 是啊,尿不出来,一定很痛苦。 非要冒风险动手术不可,即使在昏迷中过世,也比憋尿爆炸死掉好太多。 回家的途中我好伤心,一直伸手安抚坐在摩托车脚踏垫上的puma。 「对不起,二哥哥真的好伤心。」我边哭边摸它的脖子。 「……」puma全身紧绷,仿佛意识到了自己的命运。 回到家,我立刻打电话问当时在中兴大学念书的朋友要怎么去挂兽医系的诊,也跟全家人说了puma可能会因此丧命,要大家接受puma手术的风险与事实。 「没办法,还是得手术。」大哥在电话里也只能这么说。 「什么时候去动手术,要跟我说。」三三也很沮丧。 妈说,她来试试看。 「怎么试试看?」老实说我不大有信心。 「我们家是开药局的,如果是尿道结石,不一定要开刀。」妈淡淡地说。 就这样,妈将「人类吃的清肾结石的药」磨成粉,加一点牛奶还是什么的,每天用针筒灌进puma的嘴缝,之间佐以那帖曾经救过puma的奇妙综合感冒药水加强puma的体力。 妈说,puma很乖,都没挣扎,仿佛知道我妈即将救它似的。 最后puma活了下来,不仅畅快射尿,还会趾高气昂地抱着我的小腿猛干。 与其说是清结石的药发生了作用,在我心中,妈才是puma的仙丹。 而我,也终于摆脱了渍满尿液的枕头床单了。 被小说彻底占据的我其实是个死阿宅,我觉得自己冲一杯热拿铁,打层绵密细软的奶泡铺在咖啡上面,静静地待在采光很好的窗边连续写几个小时的小说,疲惫了,就去看电影、看漫画││这才是假日休息的王道。 要去玩,也是没问题啦,但说到规划,我就当机。 一直以来,毛毛狗都很喜欢到处去玩、到处去看。于是高美湿地抓螃蟹、平溪放天灯、大溪老街逛童玩、九份看月亮、三峡大阪根、酒桶山月光森林、溪边捉萤火虫……几乎每个小旅程都是在毛毛狗的精心研究下,我们才得以成行。 很多年以后,我才明白一件事。 我异常沉溺在我热衷的事物,并以为全世界都跟我一样,对那些我觉得超级厉害、超猛、超爆炸的东西同样感到惊奇有趣,于是我拼命把我的世界推荐给毛毛狗,希望带给她冲击性的快乐,好看的漫画、精彩的电影、超好打发时间的电脑游戏。我以为这是因为我爱她,但其实是因为她很爱我。 ││毛毛狗一直都很乐意尝试喜欢我喜欢的东西,比起来,我付出得少太多。 政府不晓得哪一根筋去想到,二○○二年的国庆日烟火,破例在台中港区施放。 台中港耶……而我竟然近在东海,逃都逃不掉。 「公公,我想去看烟火。」毛毛狗果然这么说。 「可车子一定很多耶。」我看向远方。 「不会那么多啦,新闻上说市政府规划了十大看烟火的景点啊,到时候人潮一定会分散开来。公公,拜托拜托,我们一起去看好不好?」 「好吧,其实我也蛮想看的,只是怕人太多,挤来挤去什么都看不到。」 七点的烟火,原本预定六点出发就可以了,但当天下午五点我走在东海夜市区就不大对劲,远远就感觉到中港路上有一股非常庞大的车潮。 「毛,我们提前出发吧。」我不安:「去看烟火的人好像很多。」 当机立断,我们骑着机车插进中港路,挤在一大堆乌烟瘴气中。 机车很多,汽车很多,接驳公车早早就出动,也很多。 「公公,你知道放烟火的地点在哪吗?」毛毛狗戴着口罩。 「不知道!」我大声说。 「我不是叫你从网路上印资料吗?」毛的声音听起来有点生气。 「放心啦,跟着车潮走就对了,这么多人一定都是去看烟火的啊。」 我还真的不晓得怎么走,完全就是顺应车潮,跟着废气最多的方向。 随着车阵越来越挤,毛跟我之间的交谈声也越来越兴奋。 我看着那些以时速五公里不到的速度前进的汽车,车窗内一张又一张面无人色的脸,忍不住挖苦他们说:「你看,挤成这样,等到他们到会场的时候,烟火早就放完了。」 毛同意:「对啊,就算他们后悔不想看了,临时想掉头也没办法了。」 「所以我说开车真的不划算啦。这次的烟火,明显就是政府放给我们这些没钱买车的穷人看的。」 「唉呦,可是提早三个小时开车过去的话就好了啊。而且不用吸废气……」 「提早三个小时!在那里要干嘛啊!」 大概是接近会场了吧,车阵完全卡死,很多机车都不再前进,在完全弄不明白是怎么回事下,我们也将机车停在大广场边边,又跟着几千张茫然的脸孔走进了应该是烟火施放会场的地方。 刚刚是车挤车,现在是人挤人,超恐怖,就算有人突然被人潮挤到身体像扔进果汁机里爆炸开来,也丝毫不奇怪。 「我们真的走对了吗?」毛一直踮脚,想把前面看清楚。 「毛,再怎么样也有这么多人陪我们,怕啥啊。」我装作老神在在。 实际上吸了那么多废气才撑到这里,屁股都快烂掉了,如果看不到烟火我隔天一定要买烟火对着市政府办公室放。幸亏烟火大神听到了我的呼唤,毛跟我找到一个还没被很多人发现的高台,抢登了上去。 人声鼎沸,万头钻动,卖热狗卖奶茶卖烤香肠卖冬瓜茶卖臭豆腐的全都到齐。 「要尿尿吗?」我有点想尿。 「我怕一去就回不来了!」毛犹豫。 我看着表,时间快到了。 「那我们一起憋着吧,很辛苦要跟我说,ok。」我搂着胖胖软软的她。 七点,一道烟火冲上天际,将好几万人的脖子同时拉高了四十五度。 一声大爆炸,流焰四射,又是细碎如瀑的绵密爆炸声。 全场热烈鼓掌,为了烟火,也为了坚持挤进会场的自己。 「毛,这里的视野真不错。」我赞叹。 「对啊对啊!赚到了!」毛开心地拍手。 国庆日军队就不射飞弹了,今晚负责朝天空射烟火的单位是联勤兵工厂,每放一记大烟火,司令台便大声广播每个烟火的名字,例如「举国欢腾」「四海一家」「普天同庆」之类的吉祥话,老实说都是乱取。 咻~~~~~~烟火炸开,砰! 咻~~~~~~烟火炸开,砰!砰! 咻~~~~~~烟火炸开,砰!砰!砰! 我看着一旁毛毛狗的脸,她看起来好快乐。 烟火施放的时间远远比我们想像的要短,最后一记绚烂的烟火将整个天空照亮后,又恢复到无边无际的黑。所有人都怅然若失。 从台中港骑回东海,平常只要二十分钟,但那一晚我总共骑了两、三个小时。 沿途每一辆汽车都像是假的一样,几乎动弹不得。而三分之一的机车都被迫攻上了人行道赶进度,我也不例外。 「我看,今天晚上有看到烟火的人,应该有好几年都不想看烟火了吧。」我叹气,真想脱掉又闷又臭的口罩大力呼吸。 「怎么会……我觉得很好玩啊。」毛抱着我的双手,也越来越没力。 「是吗?人那么多。」 「人多才有节庆的感觉啊。」 「折腾那么久才到会场,又要花更久的时间撤退,重点是,看到烟火的时间才那么一眯眯……这个感觉,好像是人生的写照喔。」我有感而发。 看着前方没有尽头的大塞车,不晓得要熬到哪个路口才能稍稍纾解。 抱着我的那双胖胖的手,突然紧了。 「……」毛毛狗甜甜地说:「今天好累,但是好快乐喔。」 我回头,笑了,脱下了口罩。 她笑了,也脱下了口罩。 流水帐是最要命、最笨拙的写作方式。 但这个故事我只会写这么一次,这些都是我人生平凡无奇、却闪闪耀眼的时刻。我真的,很怕我有一天会渐渐忘掉这些画面…… 第十三章 看见周杰伦的背影 樱木花道在接到流川枫的传球前,说:「左手只是辅助。」 念研究所只是辅助,我的人生主打说故事。在不妨碍写小说的时间下,我的硕士论文只想写跟网路小说社群有关的研究—最好还是研究我自己的那种研究。 能这么爽吗? 能! 上辈子的我肯定救人无数,让这辈子的我得以找到愿意给我强壮自由的指导老师。在研究所的课程结束后,我的论文看见了希望。一切都很顺利。 人生的机遇捉摸不定,论文扬了帆,我成为专职作家的路却没有起色。 每一篇故事在网路上都大受欢迎,但要读者掏钱买又是另一回事。 我很喜欢写小说,但小说一直卖得爆烂也很恐怖。私下跟其他的网路作家聚会聊天时,我提到我的小说卖得很烂,他们都不相信,还说:「连你都卖得很烂,那我们怎么办?」 事实上网路人气是没办法当作畅销指标的,我比谁都清楚。强者如我,作品在网路上发表结局后,也没办法马上出版,能够在一年内变成书就算很顺利了…我有耐心,但帐单可等不了这么久啊! 说来也算是很幸运,我从大三开始就是念助学贷款的,考上研究所后也一样,连续好几年都跟国家借钱念书,所以没有学费上的经济压力,我久久出一本书,可以自己付房租、买机车、约会,刚刚好活得比开心还要多一点开心。 又,我们华人社会又有一个好处,就是对学生特别宽大,亲戚长辈不会因为我出书卖不了什么钱就用言语机歪我,甚至还觉得还在念书的我可以靠出版赚零用钱,觉得我很神! 不过,我总不可能一辈子都是学生。 毛毛狗已经从代课的实习老师,升格为正式教师,有一份稳定的薪水。 我很高兴,可也感到压力。 「公公,你以后打算做什么啊?」毛毛狗吃着东海夜市的章鱼小丸子。 「写小说啊。」我拿着薏仁牛奶边走边喝。 「我不是嫌你,可是你出书又不固定,不能当作正式收入…」 「嗯,我研究过了,租书店有很多小说都是一集一集的,如果我想出一个需要大架构的故事,把它当漫画写,每两个月出一本,收入就可以稳定了。」 「真的那么顺利吗?」 「我算过了,就算每一本书都没有第二刷,只要两个月可以出一本,光是首刷的版税,再加上我偶而投稿到杂志或报纸的稿费,应该可以跟你的月薪打平…吧」 「那也要出版社愿意每两个月就帮你出一本啊。」 「如果出版社没办法配合的话,就找一份正式工作啰,当研究助理还是去广告公司上班都好,下班以后再写小说。不过这样的话,故事的进度就不可能稳定了。」 「有没有想过,要怎么写才会让书变得畅销呢?」毛很认真。 「真的有那种写法就好了。」我有点不耐烦。 「要不要跟出版社讨论一下未来的方向啊?你如果要专职写作,就需要专业的建议啊,看看编辑可以帮上什么忙也好。」 「他们只会叫我写爱情小说,哪有什么方向好讨论啊。」我没好气。 「好啦,我不是抱怨,也不是看不起你,但你要认真想一想未来的事。」 「毛。」 「生气了吗?」 「我写小说的时候很快乐,我想赌赌看。」我情不自禁停在卖炸臭豆腐的摊子前,说:「有时候找到让自己快乐的事,比赚到大钱还难呢。」 「公公,我都懂。我真的都懂。」毛牵着我的手。 你,真的都懂吗? 不,你一定懂的。 如果连你都没办法从我的身上感觉到写小说的火焰热情,那我一定是假的。 现实往往被摆在跟梦想等值的位置讨论,不是没有道理。 我有好多故事都想写,但人生不可能只有写小说这一件事重要,吃饭很重要,看电影很重要,看到最新一期的《海贼王》很重要,每天可以喝到一杯咖啡也很重要,可以让所爱的人感到安心也很重要。 我没有办法告诉我的家人朋友,说:「我想成为一个专职作家,在我还没有办法赚钱养活自己之前,可不可以请你们每个月资助我几千块,让我可以专心写作?」 每个人都有自己的梦想,我不打高炮,但大多数的梦想都得靠节省收入慢慢靠近,如果我的家人朋友这么做了,我就等于请他们把梦想的一部分先捐让给我,而他们自己晚一点再实现他们的梦想… 我办不到。不是因为自尊心,而是舍不得。 人生不可能无解,只有放弃找答案的人。 我已经想好了,要是我没办法靠写小说维生,我就得认真考虑找一份其他的工作…任何工作,而我在每天下班回家后再打开电脑写东西,用燃烧时间的方法让现实跟梦想平衡平衡。 「人生最重要的,不是完成了什么,而是如何完成它。」我写下这句话,就要有实践这句话的作为,我想靠自己的力量慢慢接近专职作家的梦想。 研究所课程所剩不多,论文的进度也发了芽。 很快我就得结结实实面对我自己说过的话。 我瘦是开始瘦了,但毛毛狗还是一整个胖。 她越来越常对着穿不下的衣服发怒,为拉不上拉链的裤子跺脚。 但没有什么事是办不到的。 减肥的旺季来临,毛毛狗学我少吃淀粉类的食物,还跑去学瑜伽,还教我有点奇怪但很有效的仰卧起坐瘦腰术。我们也一起运动。 我已经成为疝气达人,如果不想在我的小鸟上面三指处摸到异军突起的小肠,哑铃是不能再举了,暂时想运动的话,就只能去游泳。 「公公,我这样棒不棒!」浮出水面的毛毛狗咳嗽,大力喘气。 「很棒喔!不过还是像一只小海龟。」我拍拍她的背,帮她缓和紧张。 毛毛狗换气换得越来越顺,我也能放心地一个人用力游两千公尺。 毛毛狗站在体重计上,指针一天天往左边靠了点。 「公公!我又变瘦了!」她又惊又喜。 「哇,很快就可以去买新衣服啰。」 我将一袋小小鱼倒进鱼缸,里头的怪兽狼吞虎咽了起来。 「真的好高兴喔。」毛毛狗用手指敲敲鱼缸玻璃,说:「成吉思汗也要减肥了啦,肚子越来越大了。还有小丑武士也是,不过它胖胖的好可爱喔。」 「改天应该带puma来看这几只鱼,它一定觉得很好玩。」我双眼紧贴玻璃。 有了成就感,她就越有耐心坚持下去。我也很替毛毛狗开心。 后来毛毛狗减肥上了瘾,开始吃水果当早餐,摇呼拉圈,跑操场… 我看着巨大的毛毛狗变得越来越苗条,心中对造物主有说不出的赞叹。 几个月过了,毛毛狗的肥肚子消了一大半,整个人容光焕发。 女友变美了当然很好,但,我竟有点怅然若失。 某天,我们一起在电脑前看电影《大逃杀》。 「好可怜,我爱的肚子快不见了。」我从后面摸着毛毛狗的肚子。 「少来了。」 「真的,我很爱它的。」 毛毛狗撒娇:「公公,如果胖的我跟瘦的我同时出现,你会选哪一个啊?」 我想都没想:「当然是胖的那一个啊。」 「少骗人了,哪有人会选胖的啊。」 「…因为,胖胖的你没有人疼。」 记得,毛毛狗哭了。 也许这是我对毛毛狗说过,最浪漫的话。 不可能没有地震。 二○○四年,大概是我人生遭遇变动最大的一年。 现在想起来,大概是个征兆。 一场突如其来的寒流,我不在东海租屋处过夜,加温棒没插上电。 一夜受冻,鱼缸里的食肉怪兽们冷死了一大半。 毛毛狗跟我哭了好久,她一直嚷着心爱的小丑武士死了。 「……」我一边哭,一边将胖溜溜的小丑武士捞起来。 不久,一只成吉思汗莫名其妙翻了肚,原因始终不明。 保险起见,我将鱼缸的水重新换过,下了药,看着鱼缸里仅剩的长颈龟跟形只影单的成吉思汗。浩浩荡荡养了三年,就剩这两只了。 我从来不晓得这两只巨大的成吉思汗谁公谁母,说不定两只都是公的或都是母的也不一定,有什么差别呢?我从它们只有五公分大小就开始养,还以为两呎见方的大鱼缸够它们一辈子欢乐了,没想到它们很能吃、卯起来长大︱最后竟长成超过二十公分的小怪兽,对它们来说,鱼缸渐渐变成一个无聊没地方好逛的家。 无聊嘛,还是得找事情做,这两只成吉思汗老是盯着对方的尾巴绕着圈圈游,一起抢食我倒进去的小金鱼、蚱蜢、面包虫、小青蛙、小虾等,比赛谁吃完后的肚子大,除此之外就是跟长颈龟互咬着玩。 现在它们之间少了一只,剩下的那一只成吉思汗游得很没劲,吃的鱼也少了。 「对不起,你一定很想它吧?」我蹲在鱼缸外。 「公公,我觉得它好可怜喔,你要不要再养一只成吉思汗陪它?」毛毛狗也蹲着。 「怎么有办法?如果我再买一只小只的成吉思汗下去,一定会被当成饲料吃掉。但又不可能有人在卖十五公分以上的成吉思汗。」 「那怎么办?」 「幸亏还有长颈龟陪它啊。」我也只能这么说。 失去了唯一的同类伴侣,打击远比我想像的还要大。 孤单的成吉思汗,没病没痛,几天后却一动也不动了。 偌大的鱼缸里,剩下的长颈龟立场有点尴尬。 它就像是鱼缸星球里的超级赛亚人,光甲长它就像是鱼缸星球里的超级赛亚人,光甲长就有二十公分,脖子长度至少也有二十公分,它有坚硬的龟壳保护,脖子甩出的瞬间攻击力又超级厉害,还曾经将粗壮的金恐龙鱼的头整个含住、甩来甩去,我连阻止都来不及:「喂!它不是给你吃的啦!每天都在看的怎么突然就不认识了!」 一瞬间,长颈龟便整个将金恐龙鱼的头咬掉…… 这么强,丢什么下去跟它作伴都有危险。 「我根本没办法帮你找伴。」我苦恼:「你把什么都当食物。」 「……」长颈龟用笨拙的姿势游着,还给我科科笑。 我曾经放了一只看起来很低调的淡水龙虾下去,想说类型差这么多应该有机会和平相处吧?但当天晚上,我就眼睁睁看着长颈龟以不可思议的饕客技巧、将龙虾慢条斯理剥壳吃掉。 我也曾试图养两只凶残的食人鱼跟它作伴,但下场就是食人鱼被长颈龟秒杀。 长颈龟看起来傻傻的,对只剩自己一个好像不以为意。 「食人鱼都被你干掉了,觉得自己很屌吗?」我失笑。 「要不要再养一只乌龟陪它?大一点的。」毛毛狗帮忙出主意。 「要养就要从小养啊,买别人养大的没感情啊。不然,我们来养水蛇怎么样?我觉得把它们养在一起应该可以恐怖平衡吧?」我有点赞叹自己怎么那么聪明。 「我讨厌蛇啦!」毛毛狗断然否决。 孤单好像没有造成长颈龟的困扰,它的食量依然很大,胃口一向很好,好到连我自己也不敢用手指伸进水里逗弄它……我的手指还要拿来敲键盘咧! 据说乌龟可以活得很久很久,十年、八年也没问题,我想这只长颈龟如此健康,总有一天,应该可以挑战一下史上最巨大的人工饲养长颈龟吧! 为了让长颈龟的龟壳健康不变软,得吸收足够的维生素a,我还常常将它抓起来放在窗下的水桶里,晒晒真正的阳光。有时候我写小说写到忘了神,水陆双栖的长颈龟默默地爬出水桶,在地板上爬来爬去玩捉迷藏,有两次我什至花了一个多小时才在我的棉被里找到科科科笑的它。 可惜我有智障。 有一天我骑车经过传统市场时,突发奇想,既然长颈龟可以吃掉淡水龙虾,那,干脆改喂它吃溪虾好了?饲料小金鱼一两要三十元,溪虾秤斤在卖的,便宜多了。长期下来可以省钱、又很营养。 那晚当我回到家,将七、八只活蹦乱跳的溪虾倒进鱼缸时,长颈龟整个很兴奋,狂暴地攻击它看得见的每一只虾子。我觉得有种欣慰的变态快感…… 「你这家伙,真不愧是唯一活下来的超级杀手啊!」我敲敲玻璃。 长颈龟不理我,径自展开它的猎食秀。 那晚我放心地骑车回彰化,过了两天回到东海租屋时,鱼缸里却传出噩耗。 缸底都是碎裂的虾壳,长颈龟的脖子异常粗大,眼睛大大瞪着外面。 它巨大沉重的身体半浮半沉在水中,再没有一丝活力。 你这家伙……我快哭了,整个人难过地跪在地上。 「你干嘛吃到爆炸!你又吃到爆炸!」我鬼吼鬼叫,气得用拳头砸地板:「对不起我太白痴了!我太白痴了!」 长颈龟无言以对。 几个小时后,我看着空无一物的鱼缸。 像是进入了自动驱动模式,我平静地将水草盆栽拔起,将水抽干,将细碎的砂石一把一把捞放在水桶里,将加温棒收好,灯罩收好,过滤棉一块块塞进垃圾桶里。 最后,打了通电话给阿和。 「什么时候有空来我这里,嗯,帮我搬鱼缸到楼下……」 我摸摸躺在鞋盒里的长颈龟。 我想,我再也无法养鱼了。 三岁了,整天吃肉不吃青菜的puma完全没牙齿了。 没有牙齿的关系,puma的舌头无时无刻都露在嘴巴外面,老实说有点可怜,但样子看起来超可爱!不只牙齿掉光光,它的嘴巴也白了,胡子也白了,眼睛也有一点点白内障,虽然尿尿依然很顺畅,但花在大便上的时间越来越久,睡觉时对外界的反应也迟钝了。 比起这些,老掉的puma还是对抽插我的小腿保持一定的兴趣。 由于它的腿力跟腰力已远不如当年,为了避免刺激到它的自尊心,当puma抱着我的小腿时,我得贴心地用脚撑着它的身体,不让它摔下去。 「puma,不要急,慢慢的干。」我都这么安慰它。 老态龙钟的puma,也因为它的老赢得了一些特殊资格,大家都很体谅它。 奶奶牵puma散步,不再像以前一样扯着它的脖子急行军。 puma在家里大摇大摆到处乱尿尿,妈也很少念它或念我了。 晚上我跟puma一起睡觉,睡到早上我还没醒透,奶奶从床上把puma拎下楼尿尿时,也不再像以前一样粗鲁地提着它的脖子拎它下楼,而是整只好好地抱下去……虽然puma还是会用没有牙齿的嘴巴猛咬她,但奶奶也没那么计较了。 puma的哥哥们,不在家的时间越来越长。 大哥在台北读博士,三三在台北念硕士,两个人干脆在和平东路附近合租了一层小公寓。那时我研究所的课少了,鱼缸也空了,干脆偶而上去跟他们一起住,在台北写几天小说。毛毛狗在台北当老师,我们约会也近。 我们三兄弟住在顶楼五楼,有西晒,早上十点过后就热得让人发疯,每天我满身大汗热醒时,大哥跟三三已经出门上课去。 为了省冷气钱,我过中午就会出门找咖啡店吃饭、写几个小时的小说,写到天黑才回家。 那些我常去写小说的简餐咖啡店,都有几个共同点:座位多、客人多、东西便宜、有插座。至于东西好不好吃、装潢是不是很有特色,都不重要,我要的只是不被注意的一个角落,不会因久占座位被老板瞪得良心不安。 台北很大,捷运很方便,展览很多,百货公司很多,我最爱的电影院到处都有。可对我这么一个从彰化上来的大孩子,台北大得很空旷。 某国小的低年级教室里,毛毛狗跟她的同事忙着教室布置,我在角落写小说。 「毛,我觉得台北跟我不亲。」视线稍稍离开电脑萤幕,我揉着太阳穴。 「公公,那是你都在写小说,没有认真在台北晃啊。」毛剪着壁报纸。 「可我就是喜欢写小说啊,你白天要上课,我当然就是写小说啊。没跟你约会的时候,台北长什么样子我也没兴趣。」这是我的真心话。 「公公,可是你在台北跟我约会的时候常常都去看电影,也没有去什么特别的地方。干脆你把摩托车运上来台北,认真在台北生活,只要你把台北弄熟了,你就会喜欢台北啦。」毛毛狗一直想着,以后我们结婚了就住在台北,这样她就不必烦恼调职的事。 「是这个样子的吗?」视线回到电脑萤幕上,我继续写故事。 土不亲,那就从人开始好了。 我每个礼拜二,都会固定在靠近捷运中山国中站的一间咖啡店写东西,在那里恰巧遇见过几次读者。 某天我突发奇想,我干脆在网路上公告,如果有谁愿意跟我分享他的生活经验、用他的人生帮助我取材,礼拜二下午都可以去那间咖啡店找我。 从此,读者跟我管这种聚会叫「咖啡聚」。 「刀大,你看这张大头贴就是在喜欢我的男生,不过我比较喜欢这个呦!」 「giddens你好,我今年刚考上了师大附中的资优班,我的兴趣是表演。」 「刀大,我也是用苹果电脑的,你有不会的地方随时打电话给我。」 「真的啦你不要灰心,我虽然是女生,不过我最喜欢〈楼下的房客〉喔!」 「老大,我放了几个a片跟动画在我的ftp,你要抓的话我给你密码。」 那段时光真的很不可思议,许多后来很重要、很熟、很有才华的朋友级读者就是在咖啡聚的时候认识的。我说得少、听得多,大家就是聊天打屁。 后来那个拿大头贴相本给我看的可爱女孩,我封她秘书,之后考上了清大。 彬彬有礼的附中资优生叫平平,每次签书会都固定表演模仿秀,经典之作是蔡头加利菁。后来平平上了《全民大闷锅》的全国模仿大赛得了第二,只输给陈汉典。他跟「陈汉」两字非常有缘,后来某高中生仿拟我的小说得了文学奖,还是平平做了一份「原著╱得奖文」的文字对照表放在网路上为我仗义。 要教我苹果电脑撇步的大学生,半年后邀我去他的母校大叶大学演讲︱︱那是我生平第一场校园演说。这个苹果通在两年后不只帮我设计两款签书会特卖的衣服,还真的写了两本非常畅销的苹果电脑手册。 不偏食、连〈楼下的房客〉这种惊悚极品也很喜欢的女孩,生日只差我一天,后来成了我签书会的专属主持人,她的名字许多书迷耳熟能详,小仙女osf。 至于那个要跟我分享a片的男孩,他被我写进了小说「等一个人咖啡」,当了主角︱︱永远急着跟所有人分享快乐的,阿拓。 后来到咖啡聚的网友读者越来越多,多到每次聚会我都得用演讲的声音才能让每个人听清楚我讲话,这种情况下,除了我之外没有人可以畅所欲言,彻底失去聚会原来的意义,我决定停止这个传统。 此时此刻写到这里,我用滑鼠点进我的无名相簿,翻看那段谁都可以轻易找到我的日子,那些下午,那间咖啡店,那些人的面孔,有点熟悉。 拥有的第一个梦想,是什么呢? 小时候的我,曾梦想当过漫画家。 但热情有余、天分不足,最后我心甘情愿放弃,从画漫画改成看漫画。 长大些,对什么是理想、什么是幻想有了一点更清楚的认识。 我想当记者,写人物采访特稿那种。想当电影导演,专拍不用送票、观众自己就会买票进场的那种电影。不能导的话,写写电影剧本也不错。还有还有…我想设计电脑游戏,想当广告文案撰写者,想帮综艺节目发想有趣的单元,最想在名片上印着「创意总监」这个抬头。 但我不够厉害,于是没有成为那些我想成为的人。 幸好我专心投注在写小说的领域里,而小说像是有了自己的生命,默默帮我联系了这个世界的其他部分。 在这个时期,虽然书还是卖很烂——靠,我真不想一直强调这一点,但演艺圈里越来越多人在看我的小说,于是我接到了几通试探性的电话,跟陌生人喝咖啡,开始帮唱片公司写mv脚本、帮新导演写电影剧本、拟剧情大纲等等。 天生臭屁的我,总是可以用最平常的脸跟这些「大人物」把会给开完。 「那这几首歌你就先拿回去听,我们就等你的作品出来啰。」某大人物说完这句话,整个会议室的人都开始收东西。 「没问题。」我将笔记型电脑塞进背包。 「还有,不需要提醒你,这些歌都不能流出去吧?」某大人物皱眉。 「放心,除非我电脑被干了,否则不可能外流。」 我拉上背包拉链,酷酷起身。 全世界,只有一个人可以听到我原形毕露的声音。 电梯门一打开。 「毛!我今天在阿尔发看见周杰伦的背影了!」我迫不及待对着手机大叫:「只有不到五公尺!不到五公尺耶!」 「真的吗?那你有走过去找他签名吗?」毛毛狗很惊喜。 「才不要咧,那样我的气势不就整个弱掉了吗?我要努力到有一天可以跟他一起谈合作,而不是找他要签名而已。」我不知道在矜持什么。 「可是,公公,你可以先帮我要签名啊!」毛毛狗撒娇。 「哈哈,再说啦!公车来了!」我乐不可支,举起手。 真的很开心,这些际遇都是我从未想像过的世界。 机会越来越多,越来越多… 我在许多场合看见平时只有在电视里才能看到的人物,听到许多未上市前的商业秘密,我表面镇定,又暗暗窃喜。 虽然这些崭新的工作机会不是直接跟写小说相关,但毕竟也是创作,如果牢牢抓住这些「跟写东西有关的副业」,说不定当完兵后,真的有办法靠写小说过日子吧! 某天,《超级星期天》《流星花园》的制作人柴智屏也找到了我。 起因是,开了一间戏剧制作公司的柴智屏要买我的小说《打喷嚏》的版权改拍,顺便找编剧新血。 我们约在她公司见面,打算在谈版权交易前先随便聊一下。 「九把刀,为了找到可以拍戏的新题材,我们找了很多新作家跟新编剧到公司谈过,其中很多都是网路作家。当我请他们推荐还不错的作家的时候,他们全部都提到你。」柴姐带着老板特有的笑容,慢条斯理地说。 「嗯。」 「我注意到他们提到你的时候,语气都变得不一样,所以就找了你上一本书来看,就是《打喷嚏》,我觉得很不错。那就请你先介绍一下自己吧!」 「我很强。」我直接笑了出来。 「…你很强,是什么意思?」柴姐愣了一下。 「就是我实在是太强了。」我用无可奈何的表情再说了一遍。 柴姐像是看见外星人一样大笑,我则有点不明白,虽然我了解直接把自己的优点讲出来好像有点难为情,但也许我跟柴姐之间就只会谈这么一次,如果我装谦虚,人生岂不是过得太假? 接着,我将还没出版的《等一个人咖啡》故事构想告诉柴姐,柴姐跟公司的制作部主管边听边笑,我还不忘强调:「靠,我真的是超强的好不好!」 几个礼拜后,柴姐就签下了我。 当时我们都没什么太特别的想法,柴姐要的是一个新编剧。 柴姐的内心世界长什么样我不知道,但当时的我很想尝试用写电视剧剧本当作是稳定收入的「专职写作解决方案」,幻想着,一年只要配合着写一部偶像剧的剧本,年收入就有保障,其他的时间我就可以随心所欲地写我自己想写的故事… 这样的人生,实在是太像作弊啦! 只是越忙,我跟毛毛狗就越常吵架。 「毛,我在开会,晚点打给你喔。」我常常丢下这一句话,就关掉手机。 等我再次打开手机的时候,就面临好几个小时的吵架。 我没有意识到,其实当我很累的时候,毛毛狗教书也很累。 我很忙,但毛毛狗也很忙。她需要关心,我却急着要她体谅我。 明明两个人就在台北,可约会的时间没有想像中的多。 「公公,我们几个老师约好下个礼拜要去垦丁玩喔。」电话里的毛。 「…对不起,我好像没有时间,我下个礼拜要写出的量还没到。」我每天都在写稿子,偶而还得回神写写论文,提醒自己还没毕业。 「没关系,我知道啊,所以我们约了人一起联谊,你就专心写你的吧。」 「就是上次跟你们一起去绿岛…还是澎湖玩的那几个男的吗?」 「嗯,那同一批人啊,大家都熟了。」 「…好好喔,你变瘦以后就有好多人抢着跟你联谊了。」 「公公,我们是一群人耶!」 「好啦好啦,我知道了啦,不过我吃点醋也是正常的吧。」 「你才没有吃醋咧!」 「哈哈,被发现了。」 毛毛狗一直都很喜欢旅行,尤其当老师被小朋友折磨了大半年,好不容易放暑假了,没有出远门散散心恐怕会要了她的命。 当时我其实很庆幸,在我忙得天昏地暗的时候,毛毛狗还能找到人跟她一起出去玩,而不是陪在我身边看我写小说,那样她无聊,我也倍感压力。 一些改变正在发生。 当坏的改变潜伏在好的改变里面,过度乐观、自以为是的我慢慢踏进了泥沼。 每个礼拜在《壹周刊》上面写的小说连载,我都是一鼓作气写好几个礼拜的分量,交出去后,就集中精神在下一本书的故事上。等到稿量快要见底,我再回过头来写这分连载。 由于这分连载不是小说,而是我的真实人生,所以我要做的不是幻想,不是设计铺排剧情,对我来说只要把事先列在一份叫「二哥哥很想你备忘录」的档案中的事件表,按照时间序列挑出我想保存的东西写下来,再扣掉即使发生过但我完全不想回忆的部分…… 每次被通知《壹周刊》的连载稿量见底,我其实都很高兴,因为我真的很想puma,借着写这个故事我可以将puma偷偷带回我身边。杂志出版后,我会撕下《壹周刊》的故事页,开一个小时的车去看看puma,将那一张故事页折放在它身边。 「二哥哥在写你喔,放心,把你写得很可爱啦!」我摸摸它。 只是很多人会问,你的记忆力有那么好吗? 我的记忆力也许比一般人好一些,但我之所以能够牢牢记住生命中重要的事件、人物、场景甚至是对话,我总是说,是因为我常常回忆。 真的,太多美好的事物我难以忘怀,许多动人的画面我想忘也忘不了。 单纯将我回忆过无数次的那个自己写下来,不难,但我已经有快一个月没办法好好写这分连载,据说搞得杂志编辑很紧张,拖稿严重,让负责插画的人大概也想掐死我。 我极度逃避回忆我人生中最痛苦的部分,每次打开电脑,坐定了要写,就会产生恍神的灵异现象。 那些事,这三年来我可以不去想,就完全不去想,大量残酷的记忆被我踢到大脑的角落,积了灰,布满尘。 我想一把火统统烧掉,又办不到,因为那些都是我的人生。 我无法否定,只能把视线撇开。 我几乎没有想过失恋这件事。 不是因为我以为这辈子我再也不会失恋,而是失恋根本没什么大不了。 失恋,走了个女孩,那种痛苦我尝过两次,一次比一次难受,但我都未曾否定过自己,相反的,每个女孩的离去都茁壮了我灵魂的某个特征,让我成为现在的自己。 傍晚听到毛毛狗以镇静的语气跟我说,她或许快交新的男友了。那时我还躺在床上,刚从一个非常怪异的噩梦中惊醒,冷汗湿透了全身。 明白了毛毛狗的认真后,我先是哽咽地告诉毛毛狗,提醒她无论如何,就当作是对我最后的同情,请她记住一件事,然后便无法克制地嚎啕大哭,毛毛狗安慰着我,说她一定会记得。 我继续哭,挂掉了电话。我最不习惯的就是被安慰。 那天我感冒并发急性肠胃炎,上吐下泻,我决定回台中租屋处养病。 走到捷运站,一路上都不是在想怎么办怎么办,而是一种完全无法思考的空洞状态,我什至连空虚都没办法感觉到。 上了捷运,转了一次车,怎么转的都是靠我身体的惯性。 忠孝捷运站,我抓着把手,闭上眼睛想着毛毛狗睡着了流口水的模样,然后就无法睁开眼睛了。一打开,眼泪一定会滚落,旁边的人一定觉得很困扰。 于是在忠孝新生站车门一开我就下车,一路擦眼泪。 擦干了再坐下一班,这次才坐到火车站。 站在月台上,只能吃土司跟稀饭但最后晚餐什么屁都没嗑的我,只能越过两个饮料不对的饮料机,最后才投币买到可以喝的运动饮料充饥。 然后我还是一路走到号码十四、没有人等车、月台最冷清的地方,因为我的眼泪还是掉个不停,哭得头都痛了起来。 我是怎么搞的。 所谓的失恋,不就是灵魂被撕裂的痛苦而已吗?为什么这次我感觉不到灵魂? 我觉得人生完全没有意义可言。 这阵子我老想冲锋,因为没见过这么多的机会像洪水一样向我扑来,好案子我当然接下,烂案子我也甚少拒绝,因为我不晓得怎么拒绝。 但就像三流的连续剧一样,我老要毛毛狗忍耐点忍耐点,我开会时接到电话当然迅速挂掉口气冷淡,不听劝硬是熬夜完成各方期待,原以为我越投入,毛毛狗的忍耐度就要跟着提高,没想到原来都是我自己的一厢情愿。 月台上,我靠着墙柱,和着运动饮料吃药。 真的很糟糕,我完全感觉不到自己的人生未来该怎么运转。 以前两个人不断讨论的蓝图那么可爱。一个小家,热爱布置的毛毛狗,坚持要有实木写字桌的我,一条狗,一个胖娃娃,一台圆滚滚的雪铁龙c3,还有一台我梦寐以求的powerbook,两台相称的ipodmini。 我想握拳,但没有力气,因为我失去挥舞它的理由。 努力不就是要让人生更快乐的吗?我不只是想证明自己很厉害而已啊! 毛毛狗那么单纯的女孩子,那么多需要观察的默契,难道要我列一张清单,好整以暇地告诉下一个男孩子,请这么好好对待毛毛狗吗? 不,我要自己来。 我想自己来。 我不想再抱着「新的男友能够让毛毛狗更幸福、于是我就该放手」的悲哀想法,我是多么的爱毛毛狗,我好想自己疼。 我很胆小,更没有我笔下故事中男主角那么浪漫,不过若有子弹射向毛毛狗,我不会有任何犹疑。因为需要的不是勇气,也不是浪漫。 我需要的东西很多,我想进步,我也不想老是开会开到深夜…… 在还没看见起点的地方,我只是个连科学园区都不知道进不进得去的笨蛋,身上的优点全都是成功人士可以不具备的东西……爱讲笑话,过度自信,善良。 很多余,却是我的全部。 当我只会写读书报告的时候,毛毛狗就用她的全部在爱我,包容我,跟我喂狗、打工,跟我洗碗,陪我家教,看二轮电影,合吃一碗泡面,在我皮肤得干癣时还敢跟我抱着睡觉。 闭上眼睛,仿佛又看见毛毛狗在水里像只小海龟一样,温吞地拨着水,探出头,然后问我:「公公,我有没有比较进步了?」 以后我再也找不到,那样单纯喜欢我的女孩。 我一直哭个不停。 我到底赢过什么? 我赢得了奖杯,却不知道要把奖杯交给谁的手里。 开往台中的火车上,身边坐了个爱剔牙的女生。 她将椅子放得很低,偷偷看我写mv剧本。 我打了两通电话给毛毛狗,两次都听见msn的讯息声像雨点一样迅速轻脆。我在眼泪与简单的「嗯嗯声」中迅速结束电话,眼泪不断落下,但手指与键盘之间的撞击没有停过。 倒是身边的女孩禁不住我的怪异,拿着包包坐到前面的位置。 海线的夜班车,位子就是这么多。 里面外面,都很空旷。 第十四章 全世界都在下雨 本我以为少吃淀粉跟多运动,就是最好的减肥法。 可我错了。 失恋才是王道。 毛毛狗离开了,我照常吃喝,没有发生传说中「失恋食欲大减」的症状,可颊骨莫名其妙凹陷,因久坐养出来的小腹也神奇地消失了。唯一的不同,大概就是变得很容易哭吧?可是眼泪包含的热量,有那么多吗!! 不管原因是什么,老实说这真是意外的收获,当周遭的人都说我太瘦要多吃的时候,我总觉得好笑:「我发疯啊?」相当珍惜平坦下去的肚子咧! 只是回到彰化家里,我看着老态龙钟的puma安安稳稳睡在我的脚边,心中都有一股难以言喻的痛。跟内疚。 李小华,你没见过。 沈佳仪,二哥哥没缘分。 毛毛狗,你们一起玩过好多好多次的,她的味道你一定记得很清楚。 现在我要怎么跟它解释,二哥哥又弄丢了心爱的女孩? 我不晓得怎么跟puma说,你下辈子要投胎的话,要瞄准哪一个肚子冲进去? 办不到啊,很多个晚上我常常抱着puma哭。 它真的是超老超老了,老到我都不敢常常帮它洗澡,怕它不小心受凉感冒的话,体力不比以前,再也睁不开眼睛。 在过去,想像puma在我怀中离开这个世界的时候,我当然会悲伤与不舍。 会哭。 但现在,还多了一分恐慌。 只能断然停止这种想像,不去想。 之后跟毛毛狗约吃饭,见了几次面,出现了重修旧好的幻觉。 还在网路上写过一篇〈山难〉纪念其中一次的复合。 我是个很臭屁的人,在我一文不值的时候我就觉得自己「应该」可以改变这个世界。问我原因,我绝对说不上来,只知道我想这么做,上天也会慢慢给我可以这么做的力量吧? 人在最穷的时候,才会发现自己身上最贵的东西是什么。 我的自尊很贵。 不曾为了满足任何人的阅读需求写出我不想写的东西。 毛毛狗跟我合体七年了,她说想走的时候,我才了解到自尊是随时可以抛弃的东西。于是分分合合了好久,常常搞不懂我们现在到底是有在一起、还是没有在一起? 只知道我卑贱到要说一些,为什么我比另一个人更适合她之类的分析。 每说一次,我的自尊就流失一些。 爱情不该是这样的。 我不懂,只知道我用五体投地的姿势可以讨回来七年,那就五体投地吧。 长久以来我都将随时可以不要的东西看成是我的宝贝,真的很可笑。 爱情的希望像漂浮在大海上,越来越远、越来越远的威尔森… 二○○四年十一月,我搭火车到新竹清大接受广播社的访问。 访问完后,广播社社长跟我都要回台北,便一起搭统联走。 虽然我不擅长做大人的事,可彼此不认识,既然坐在一起了也得找点话聊,否则都不说话很尴尬,干脆闭上眼睛睡觉又好像我在搞孤僻。 忘了都跟广播社社长说些什么了,两个人有说有笑的。 但我永远不会忘记,半途接到了大哥打来的那通电话。 「田田,你在哪里?」 「访问完了,我在搭车回台北啊。」 「旁边有人吗?」 「有啊,清大的广播社社长也要回台北,就一起搭车。」 「…好,我跟你说一件事,你听就好了。」 「什么事?」突然,我感觉不对劲。 「前几天妈站在椅子上整理药柜的时候,跌倒,手去碰到插花的剑山…」 「剑山?是那个刺刺的东西吗?」 「对,妈的手碰到剑山,被刺伤后血一直流,怎样都没办法止血,广东苜药粉撒了也没用,ok绊贴了也没用,最后妈是用止血带绑住上手臂才把血勉强止住。后来妈自己去诊所那边抽血检查,发现血小板很少,白血球指数很高…」 「那是什么意思?」我怔住了。 「最严重,就是血癌。」大哥很镇定地说。 血癌? 我完全无法回忆,当时听到这两个字的时候的心情该用什么句子去形容。 「先不要太紧张,记不记得妈前一阵子不舒服有去做检查,报告说肾脏那边有发炎?如果是肾脏发炎还没有完全好的话,白血球指数也会冲高。」 「那到底是发炎还是血癌?」我顾不得旁边还有人了。 「我不知道,机会是一半一半吧。今天礼拜六,礼拜一妈挂早上的号,在彰基血液肿瘤科,你回台北后我们就一起开车回彰化,礼拜天一整天都在家里陪妈妈。之间如果你有事情…就先推掉。」 「好。」 我一言不发挂上电话,闭上眼睛。 这阵子我太会哭了,一下子眼泪就满了出来。 广播社社长大概察觉到我的情绪起伏,也不再跟我说话了,任我静静地闭着眼睛哭。我很庆幸他没有出言安慰我或什么的。 常常人在最不知所措的时候,需要的,不是陪伴,只是想哭而已。 回到台北,毛毛狗陪我在西门町吃晚饭,安慰我一切都没事的。 整顿饭我吃得失魂落魄,在讨论怎么维持我们之间的关系也说不出所以然,只能说:「谢谢你今天陪我,我脑子真的很乱。」 毛毛狗一脸的了解:「公公,你们家那么好,老天爷一定会保佑的。」 「希望这样。」我很没精神:「我在想,要不要从台北搬回去,多陪我妈。」 「…喔。」她低着头,叉子慢慢地卷、卷、卷,卷满了面条。 隔天我们三兄弟一早就开车回家,一路上气氛都很凝重。 但一下车,就开始嘻嘻哈哈的。我们讲好了,要联手让妈安心。 我从后面搂着妈妈,说:「妈,不要紧张啦,没事的,我们明天就是去看一分普通的报告,然后就回家休息了。」 「…」妈没说什么,拍拍我的手。脸上很疲倦。 puma见我回家,兴奋地对着我一直叫,我狠狠瞪着它,希望它别吵了。 晚上睡觉时,我跟大哥的房间隔了半堵墙。 「妈一定要没事。」我的脚勾着一直乱动的puma。 「放心吧,一定没事的。」大哥故作轻松,这是我们整天都在做的事。 久久,没人说话。 再过几个小时,我们就会战战兢兢站在血液肿瘤科外面,等着医生开门。 翻来覆去,我睡不着。 眼泪一直涌出来,鼻涕塞满,只能用嘴巴勉强呼吸。 大哥听到了,叹气:「你干嘛哭?」 「我只要想到,如果有一天,我必须跟别人说一句话…我就没办法不哭。」 「什么话?」 「…我没有妈妈了。」 几秒后,大哥也哭了起来。 那年,很痛。 我们全家人都很痛。 报告出来,全世界都在下雨。 时间很奇妙,将我们三兄弟的人生旅程一齐拉到同一条线。 高中联考、大学联考都考到火星的大哥,已经是北医博士班最后一年,这几年发表在期刊上的论文点数远远高出毕业需求好几倍,打破了该所的历史纪录。明年,肯定是去当兵。 我虽然志不在研究,论文写得拖拖拉拉,毕竟也念到了社会所的极限研四,今年再不毕业就不用毕业了,直接去当兵。 三三是师大生活科技所研二,这也是他研究所最后一年了,把论文交出去后,就得参加教师甄试。不管有没有上,都要去当兵。 妈养的三个孩子,都长大了。 快要一起毕业,快要一起当兵。 可妈生病了。 此时此刻三兄弟最重要的事,就是照顾妈妈。 有空的话就一起聚在医院,学校有事,就轮流陪妈妈做化疗。 少了老婆的爸顾店很辛苦,没了媳妇煮菜的奶奶也很辛苦,家里的气氛一直非常低迷。每次我从医院回到家,就很想快点轮回医院,因为那里才可以看得见妈妈。 很多人都误以为我是个硬汉,但其实我很爱哭,尤其那段时间我活得像一个娘炮,有时骑车骑到一半也会掉眼泪,想到关系不明确的毛毛狗,心情又更加沉重。 人生真的看不到前方,因为我睁开眼睛都是模模糊糊的泪水。 「公公,要加油,自己要找时间休息。」毛毛狗在电话里叮嘱。 「谢谢。」我吃着搅拌了眼泪的鼻涕。 而医院则是个一定要笑的地方。 我们三兄弟讲好,在妈妈面前就是搞笑就对了,要给妈妈信心,笑久了,自己也会笑出信心。最重要的一点是,我们坚持在妈生病的时候,每一件该做好的事一定要做好,最基本就是每一个人都要如期毕业,因为妈非常重视我们穿上硕士服与博士服的样子。 对我来说一定要做好的事还多了一件,就是维持写作。 我打电话给两间合作惯了的出版社,说妈妈生病了,但我还是会继续写作,请他们多多包涵我种种状况。如果可能,请他们接下来稳定出版我的书,不管是交稿已久但未出版的、还是我还没写完但讲好将来会出的,不然我实在不知道医药费在哪里。 「没问题,加油,有困难就说。」两间出版社都很讲义气。 当时我的书,还是卖得很烂……这句话我重复了几次? 稍感安慰的是,卖得烂,主要是因为很少人买,而不是很少人看,许多读者纵使不买书,也常常写信给我,跟我说一些超过我能力应该得到的鼓励: 「刀大,我看了《打喷嚏》之后,突然得到再爱一次的力量。」 「刀大,我总算知道什么叫战斗了!」 「刀大,读了你的书,让我重新拥有坚强活下去的勇气。」 每次我收到这样的信都很高兴,敲键盘的时候更有自信。 这些阮囊羞涩的读者虽然不大买书,可都认真喂养我创作真正需要的核心精神,让我写得眉飞色舞。信箱里的鼓励越垫越高,于是我抱持着「在写故事这件事上我显然做得很好,又很快乐,继续做下去一定会做得更好,也一定会更快乐」的念头,一直一直写下去。 我无法假惺惺地叹气,说什么创作是一条孤独的路。至多我只能傻笑,干!在职业栏填上「写小说」三个字,很容易就申请不到信用卡耶! 但,坐在病床旁,看着整天都在发高烧的妈妈,我什么东西都写不下去。 如何能够呢? 以前我写故事,都是天马行空:在电线杆上面练轻功的男孩、会发光的狼人、统治日本的吸血鬼、偷窥杀人犯的房东、死后变成月老的阿宅、练成一击必杀的拳击手。全是幻想的产物。 现在,妈在痛苦。 我要怎么写一些,实际上并不存在于这个世界上的故事呢? 我根本就没有心神虚构任何事。 「你们兄弟凡事都要商量好……不管妈最后有没有好起来。」 有天妈在病床上吃稀饭的时候,忽然冒出这一句。 我一震,心中充满不安。 妈妈难道没有信心活下去吗? 我想起了那些信。 想起了那些读者在信里告诉我的话。 于是我在病床旁边打开电脑,开始将妈妈跟我们三兄弟之间发生的一切、将这段期间我们陪在妈妈身边做化疗的点点滴滴,都写下来。我不只想让妈感觉到我们很爱她,还想让妈清楚知道,她如何在我们的生命之中占据最重要的位置││希望妈了解这一点后,能够用好的心情接受治疗。 以日志的方式进行,想到什么就写下来。 每写几天的分量我就列印出来,拿给妈妈读。 妈妈读得很开心的时候,正好护士来换点滴或加药,妈妈还会骄傲地念给护士听。如果我正好在旁边肯定会害羞到想撞墙,只好到医院楼下买饮料,或拜托妈妈等轮到大哥或三三来陪她的时候再念给护士听。 「妈,你一定要好起来,因为你是家里最重要的人。」常常我求着妈:「现在我写的这份日志将来会出版,书的最后你要帮我写序,所以你一定要加油。」 是啊,加油。 多么希望那些网友读者说的是真的,我的文字拥有那些力量。 如果我写的东西没有办法打动我妈妈、鼓励我妈妈,一切都不再有意义。 妈读着,有时哭了。 有时笑了。 她将每一份我写出来的日志,都小心翼翼折好又折好,一读再读。 从那一刻开始,我终于找到自己存在的目标。 我想不断不断写出让人能够产生勇气的故事,然后变强。 这种很超级的念头,会不会让我的小说从此变得更好看? 不会。 根本没有关系。 但这种意志力的诞生,让我每天起床后打开电脑萤幕的那一瞬间,就无比清醒地热血起来。对我来说,写小说不再是炫耀自己的才能,而是希望自己能用自己的招式慢慢改变这个世界。 最后,救我妈妈。 「人生就是不停的战斗。」我在网路上敲下这句话。 连续十四个月出版十四本书的纪录,就是在这种痛苦战斗的气氛下热烈完成。 动物专家说,成狗的智商约等於人类的三岁半孩童。我想这个研究是正确的。 puma在妈妈生病後,依稀知道发生了什么事,比以前任何一个时候都要乖,以前我要出门,puma都会很不甘心地看著我,一直吠吠吠吵著要跟。 现在我只要跟它说:「二哥哥要去看妈妈,你乖。」 puma就会乖乖地缩在椅子下,不再乱叫了。 化疗的药剂杀死妈妈体内几乎所有的白血球,抵抗力慢慢逼近零,妈整天都重复著发烧与退烧的循环,最後住进了隔离病房。为了怕带了不好的病菌给妈,我一回家就会换上固定的衣服,这样才能抱著puma睡觉、跟puma玩、带puma去散步,回医院照顾妈妈前再洗个澡,换乾净的新衣服。 奶奶没好气劝我乾脆不要抱puma了,说:「都是毛,一直换衣服真麻烦。」 可我没办法不抱,因为我需要它,而puma也需要它的二哥哥。 有天冷冷的早上,我裹著棉被赖床,同样不想下床的puma没事干,只好一直舔我的鼻孔,舌头一直卷进去挖啊挖的,puma的舌头温温热热,越舔越起劲,好像永远都有吃不完的鼻涕似的。 慢慢我自己开始奇怪,通常puma吃我的鼻涕不会超过三分钟啊,三分钟後鼻涕吃光光了我就会因为鼻子太通畅、有点难受而拉开puma。今天我的鼻子怎那么反常? 我轻轻拉开精神奕奕的puma,抽了张卫生纸擤鼻涕。 一擤,才发现卫生纸上都是鲜红的血。 我愣了一下,什么鬼啊? 过去我只有因为擤鼻涕擤得太大力擦了点鼻血出来,从没有这样大量用「流」的。按照puma刚刚吃得那么过瘾来算,我已经慢慢流了三分钟以上的鼻血? 正当我陷入迷惘,puma又兴致勃勃扑了上来,伸舌头就舔。 「唉,puma你是要二哥哥失血死掉喔?」我拨开它,让它冷静。 我瞪著天花板胡思乱想了很久,好像止血了,这才下楼。 起床後我把流鼻血的事跟大哥讲,大哥皱眉说:「干是天气太冷鼻黏膜太敏感还是怎样?你最好快去查清楚,妈妈生病已经够了。」 大哥跟我心里想的应该是同一件事。 妈妈跌倒手受伤血流不止,是因为血小板不足。现在我流鼻血流个没完。 下午我便自己去彰女对面的检验所抽血检查。 「要验哪些项目?」护士拿出一张表,上面有很多空栏可以勾。 「……都验。」我觉得好烦。 七上八下过了一天,隔天看了报告,数据都没事,这才松了一口气。 以前哪有这么神经质?感觉人生用什么姿势都可以赖活下去,随便一点没差。 但妈妈生病後,我真觉得健康很重要,尤其要照顾妈,每个人都要好好的。 可puma也倒了。 在妈生日那天,一早奶奶就赶紧将我叫醒,紧张地问我要不要带puma去看医生,我大惊,问为什么,奶奶说puma看起来怪怪的。 我冲下楼,弟弟抱著puma坐在椅子上。 「刚刚puma倒在地上抽,还发出哎哎哎的叫声。」弟弟说。 puma两脚发软,无法好好坐著,也几乎不能走路,不吃东西不喝水,舌头发白乾裂。但前一天晚上还好好的啊!怎么会突然变成这个样子? 我叹了口气,紧张的心情消失,替之以无可奈何的寂寞。 接手抱过puma,它小小的身体几乎不剩半点力气,软趴趴的一团带毛的肉。 「puma,你要回去了么?」我心疼地说,但语气出奇的平静。 「你不要在那边黑白讲啦!」奶奶皱眉。 puma在我国三的时候走进我的生命,算一算,已经十三个年头。 十三个年头了,当初的小可爱牙齿掉光光只好让舌头整天都露出半截,胡子灰白,黄毛稀疏,不能快跑,爬不上楼梯,跳不下床,眼睛还有些白内。一条标准的老狗。 puma看著我,有气无力地缩起身体。 我的手指放在puma的胸口探测,它的心跳时而飞快,时而缓慢。我将鼻子靠向它的嘴,它却没有伸出舌头舔我,看起来很虚弱。 「puma你怎么这个时候出来抢戏,明明就不是你登场的时候。」我抱著它,感觉它随时都会闭上眼睛、一觉不醒。 如果妈没生病,当时的我一定会哭出来。 但我很压抑激动的那部分,选择了接受。 有人说,一条狗一辈子只会认一个人当主人。 很荣幸,puma选择了最爱它的我。 我一直都很害怕puma会在我在新竹念大学时、台中读硕士班时、在台北写作时、甚或未来当兵时过世。我一直很希望它能在我的怀里阖上最後一次眼睛,我想puma也是这么想。 若puma选择在此时与我道别,不也是契合我们彼此的愿望? 十三年,也许够了。虽然我会好伤心。 哥从医院轮回来时提醒我,认为puma说不定是营养不良才会没有力气,而不是大限已到。哥说奶奶忙翻了,都乱喂puma吃东西,喂什么发糕、馒头的、放著一碗久没动过的蒙尘狗饲料,营养超不均衡,他看了就有气。 我想想,的确有可能。想起了大二那年puma重感冒濒死的模样。 於是晚上我去夜市买了个猪肉铁板烧便当回来,还多加了个蛋黄不熟的荷包蛋。我将超香的猪肉片与肉汤混进饭里,挤破蛋黄,搅一搅,然後按例吃进嘴里咀嚼成泥,再放在掌心。 puma嗅了嗅,滚爬到角落,不吃。我用手指沾了点涂在它的嘴边,puma才勉强吃了一口。吃了一口,精神就来了。 「哈,很好吃吧,再多活两年,凑个整数陪二哥哥十五年,我们再说再见。」我很开心,看著puma慢慢吃著掌心上的口水猪肉蛋黄饭团。 总共吃了三团,puma才懒趴趴地躺下休息。 我很感叹,妈在家的时候,puma吃得可好。 每次妈买蒸回来,都会将皮剥开,将里头的馅夹给puma吃。每次妈炒面,都会将里面的瘦肉或虾仁仔细挑出来给puma吃。每次都这样,搞得我大怒,只好命令妈puma由我喂就好,妈你给我乖乖吃自己的就行了,不然妈从头到尾都在吃面皮。 以前puma生病了,妈会认真灌药,灌到最後puma只对妈一个人服气,除了妈亲自动手谁也别想叫puma乖乖躺好把嘴巴打开。家里也只有妈跟我会帮puma抓跳蚤。妈也是家里第一个放弃叫我不要抱puma睡觉的人。 现在,又看见puma开始用眼神祈求我带他出去撇条的模样,又看见puma在乱抓地板的样子,我忍不住想…… 今天上午puma在地上抽哀号的声音翻译,应该是:「我~快~饿~死~啦!」 puma复原的进度停滞了,甚至开始衰退。 puma又开始无精打采,懒得去动罐头肉块,我得用手抓碎,弄得糊糊的放在掌心,puma才会试著舔舔看。然後下颚明显失去力气,puma必须靠摇晃脑袋将肉稳在嘴巴里,吃了十几分钟,许多碎肉块沾了一地。 我想起了哥说的,有时候人养的狗狗会替主人「应劫」,这样的乡野传说。 puma跟妈很要好,我们三兄弟几乎都不在家,都是puma这个狗儿子在跟妈相处,若puma立志替妈应劫,坦白说我会既感动又高兴,不忍心阻止。 但有没有这回事,还是个谜啊! 前天晚上轮我睡家里,我抱著puma,他全身软得不像话,虚弱地趴在我怀中,一起躲在羊毛被里许久。这很奇怪,puma通常没耐性让我抱这么久,它习惯窝在一旁,而非让我瞎黏著,全身都是毛的它会热到抓狂。puma大概让我抱了十分多钟,很不寻常。 紧闭著眼睛,puma的呼吸非常急促,气一直从乾燥的鼻孔喷啊喷的,此刻我又进入相当平静的状态。我摸著puma,认真又感伤地说:「puma啊,如果你觉得真的很累了,那就死掉吧,没关系。不过你要记得跟菩萨说,说你要投胎当二哥哥的儿子,知道吗?二哥哥叫柯景腾,如果你不会说,二哥哥也会跟菩萨讲……」我口无遮拦地说著。 就这么断断续续,又熬了一个晚上。 puma换了很多姿势,就是睡得不安稳。 第二天,又轮到我去医院陪妈。 在来医院之前,我跑去买了几个给狗宝宝吃的特制罐头,想说puma没了牙齿,家里没有愿意徒手碾碎肉块的我,让它吃些事先碾碎的肉块比较好。 但打开了的罐头放在地上,puma却连嗅一下都不肯,身体一直坐或躺,起来走几步路都意兴阑珊。眼睛骨溜骨溜地看著我。 我捏了点碎肉在手指上,又沾又骗的,puma才勉强吃了点。 唉,这样叫我怎么放心去医院?郑重地交代奶奶要多费点心神去喂puma,不要以为肉放在地上puma不去吃就是肚子不饿、要想办法捏在手上诱引等等。 但我心底知道,这些提醒都是多馀的,毕竟我的手跟别人的手,对puma来说当然不一样。 在妈面前,我藏不住秘密,忧心忡忡跟妈说了puma好像没有好起来,又快死掉了。 「应该快点喂puma肝药加风速克达(一种感冒药水),以前puma怪怪的,我就是这样子喂它。」妈躺在病床上,打手机给哥,交代他务必这么喂puma。 我趴在病床旁的栏杆上,希望妈是对的。 哥上了台北找论文指导教授,弟弟也跟著上去。再度只剩下我。 隔天早上,在输血小板之前,发生了一件让我超级内疚的事。 护士定期帮妈抽血检查血液成分的比例,针抽出後,护士要我帮忙压住伤口,我依言做了,却不够大力。结果十分钟後,妈被抽血的手臂处瘀青肿胀了一大块,我简直傻眼。 「那个是因为血小板不够啦,所以血管比平常还要容易破裂,以後要压大力一点。」护士解释,妈也说了我几句。我有够想撞墙。 而妈开始触目惊心的咳血。 同样是因为血小板严重不足的关系,不管是喉咙黏膜或是肺部的微血管,都很容易因为剧烈的咳嗽受损,加上空调的空气有些乾冷,黏膜比平常更容易乾。 妈将一张张卫生纸小心翼翼包住咳血,一边看著我们兄弟记录的温度表,研究自己发烧的周期与规律,并开始指挥我跟护士讨退烧药。 「我很不想再发烧了。」妈说,解释自己很可能在接下来的半小时内发烧,而温度计也的确显示妈的体温正缓步爬升中。 我的心一直揪著。为了平复对妈咳嗽的不安,我又开始抄写心经。 护士终於让妈吃了退烧药。妈开始盗汗,我拿毛巾帮忙擦著妈浸湿的背。 我又说起了puma,我很担心它会在我不在家的时候死掉。 「说不定puma是看我都不在家,知道我生病了喔,所以它才跟著生病。唉,你们不在家的时候,我都马跟它说话……」妈说,似乎有点堪慰puma的心有灵犀。 妈正在发烧与温烫中徘徊,左手注射抗霉菌的药,右手输著血浆。而长得很好玩的十二包血小板,刚刚才注射完毕。 「一定是这样啊,所以妈,你把眼睛闭起来。」我说。 妈听话,把眼睛闭起。 「妈,你现在开始从彰基回家,然後去看一下puma。」我说。 妈点点头,半皱起眉头。 我可以感觉到妈脑中的影像正如电影胶卷抽放著。 「我现在走到彰基楼下了,我要骑脚踏车回去了喔。」妈说,眼睛依旧闭著。 「好啊。」我欣然。 「我看到puma了,唉,我要跟它说什么?」妈睁开眼睛,问我。 「就说puma你赶快好起来啦,要努力吃东西。」我说。 妈又闭上眼睛,嘴巴喃喃有词一番。 「说完了,我要回彰基了。」妈说,像是松了一口气。 「嗯,快回来。」我同意。 「好累,骑这么久,好喘。」许久,妈又睁开眼睛。 「嗯,puma一定会好起来。」我点点头,很感动。 然後妈继续睡,我则一边抄写心经一边监视血浆的注射进度。 好不容易血浆打完,妈醒了,烧也退了。 护士注射的止咳的药水也生效,妈不再那么大力地咳嗽。 妈坐起来,在床上写一些身体状况的记录。真容易就认真起来。 我很困,精神非常涣散的我什么小说都没办法进行。我决定好好睡一个小时。 铺好了床,设定好手机的闹铃,我为即将入睡休息感到很雀跃。 「妈,我回去找puma一下。」我说,翻过身子,抱著棉被。 「好啊,你可以骑我放在彰基楼下的脚踏车。」妈说,推推眼镜。 我心头一震。 妈啊,你简直是小说对白之神啊。如果大家都可以好起来,该有多好…… 毛跟我之间,始终处於分分合合的状态。 很长一段时间我都不晓得毛到底还爱不爱我。 照顾妈妈是最重要的事,毛跟我已变成两个礼拜见一次面的可怜情侣。 但某天晚上轮到大哥或三三照顾妈,我冲去台北见毛。 我们约在台北车站前新光三越底下见面,只是那晚,从我看见毛毛狗第一眼开始,我就感觉到两人之间有道不好亲近的墙。 那隔阂毛也感受到了,但两人就是无法将它打破,只好持续令人窒息的气氛。 草草吃了顿糟糕透顶的晚餐后,毛看起来还是不快乐,我也很闷。 两人坐在百货公司裡的楼梯转角,长椅子上,有一搭没一搭讨论妈的病情,以及我们为什麼都变得不快乐。 「公,闭上眼睛。」毛说,有个礼物要送我。 我依言,然后张开。 在掌心上的,是个李小龙橡皮钥匙圈。 突然难以自己,我哭了。 眼泪从那时候开始的二十几个小时,便一直无法收止。 很高兴,毛到了这个时候,都还记得我喜欢的东西。 「毛,可以了。」我止住哭泣,凝视毛的脸。 是的,可以了。 我们之间的爱,已经可以了。 「为什麼会变成这个样子?」毛哭了,却也没有反对。 在没有说明白前,我们之间已有了悲伤的默契。 「你没看见吗?我们之间的红线断了。」 我流泪,开始说著,我们已经不能在一起的、很现实的理由。 毛很爱我,非常非常爱我。但是毛很自私。 我很爱毛,非常非常爱毛。但是我很自私。 毛该是,轻轻鬆鬆谈一场近距离恋爱的时候了。七年来,我们不断奔波往返的日子就要结束。毛在期间的辛苦远大於我,这些日子毛都以不可思议的行动力在实践她恋爱的理念。而我,竟还没当兵,爱的时空距离始终无法缩短。 我该是专心照顾妈的时候了。 在更远的未来,我跟这个家的距离还得更加靠近。这个距离很自私,很撕扯。就在我最爱毛的时候,出现两人「爱」的转化问题。没有谁对谁错。 「我们结的是善缘,谁也不欠谁,下辈子,就让我们彼此报恩吧。」我闭上眼。 握拳,轻放在心口。 然后挪放在毛的心口。 「下辈子,换你很努力跟我在一起了。」毛哭。 毛一直希望我送一隻大熊给她抱。 现在我终於送了,她选的另一个他。够大隻了。 我们约定以后还是要当好朋友,要一起看电影,因为这是难得的共同兴趣;要一起讨论我的新故事,免得毛变笨;如果毛跟他生出来的小孩头髮有一撮黄毛,乳名还是得叫「puma」。 百货公司底下,我们再无法压抑,紧紧相拥在一起。 附近的卖车活动,大声放著〈letitbe〉的英文老歌。很贴切的背景音乐,如同每部爱情电影最后一个,最浪漫、最催泪的画面。 「我真的很爱你,真的很爱你…在这个世界上,我最爱的人就是你跟我妈妈…」我泣不成声。 「公,如果你妈好起来了,一定要试著努力把我追回去。」毛大哭,全身剧颤。这是我今晚听到最不中听的话,但我又能怎样? 毛接受了我最后的祝福。在〈yesterday〉的音乐下,我们牵手离去。 中间的那道墙消失了。 「没有比这样,更幸福的分手了。」 我说,毛同意。 我们一起回到板桥的租屋,收拾东西,检视过去的回忆。 即使分手幸福,但两个人都好伤心,哭到眼睛都肿了起来,直到深夜两点,我在床上帮毛挖最后一次耳朵,毛才哭累睡著。 六年又十个月的爱与眷恋,都对彼此意义重大,陪伴对方在人生中最美好的一段成长,共同构画「在一起」这三个字包藏的,人生地图。 在一起。 但不能再在一起了。 好饱满的爱情。与此生永远相繫的亲情。 对於曾经重要的事物,我深恐忘记。许多朋友都误认我记忆力非凡,对诸多小时候发生的事情如数家珍,甚至能背出当时的对话与情境。 但错了,错得离谱。 我不是记忆力好,而是我经常回忆,经常在脑子裡再三播放那些我割捨不下的画面。所以要忘记,真的很难。 但毛很天真烂漫,记忆力并不好。以前如果聊起曾发生的趣事,常常要我在旁补充情境,毛才会一脸恍然大悟。 「记忆我们之间点点滴滴这件事,就交给我了。我会保存得很好。」我说,没别的办法了。 一大早,毛搭公车去学校教课,我独自在床上回想妈生病后、围绕在我身边诸事的峰迴路转,其中诸多巧合。 从国中开始,脚踏车便常经过民生国小附近的咖啡店「醇情时刻」,那间店外表是白色的石砌,很漂亮,在晚上还可见到从玻璃透出的温暖黄光,想必气氛一定很浪漫。当时我许下心愿,一定要跟这辈子最喜欢的女孩子喝下午茶,但总是无法如愿,每个女孩都把我甩得一塌糊涂。好不容易遇见了毛,但毛几次到彰化玩,我竟都忘记这件事,直到毛前两週来彰化探望妈,我才猛然想起,骑车带毛到连我自己也没进去过的「醇情时刻」,圆梦。 圆了梦,竟到了散场时分。 想到这些,就很难再睡著。 二○○四年,太多太多很糟糕跟很美好的事。 收拾好最后一箱东西,我写了封信放在桌上,留下三样东西。 毛皮: 想留下这三样东西给你,希望你能偷偷藏起来。 一直未能游完的泳票。 不可以忘记是谁教你换气,叫你小海龟。 一根耳杷,掏尽多少温柔陪伴,我会一直记得,你喜欢挖上面。 最后,是我在交大的学生证。 那是好多时光的相互取暖,它买过几十张交大中正堂的电影票, 进过图书馆与计中上千次,在竹北的电影院也买过好多学生票。 那是你我的共同地图,不是我一个人的世界。 不是我一个人的世界,一直都不是我一个人的世界。 曾经重要的东西,我一个也不会忘记, 每当我抱住昨晚的枕头,闭上眼睛, 你的味道,你的胖,你的可爱欢笑, 都会在我梦裡出现。 我很爱你。 当你开始淡忘我们之间的记忆,只要还记得这一点就够了。 公公 永远都在新竹客运后用力挥手的穷小子 第十五章 我会保存得很好 日子一天天过,妈妈的病情时好时坏,一直高烧不退的妈妈最后被医院检查出罹患法定传染病肺结核,因此才会在化疗的过程中出现竭尽所能也无法解决的高烧问题。 我们都震惊,完全说不出话来。 医生说,杀死癌细胞的药剂得先停掉,暂时专注在与肺结核的作战上。 在这麼亟需医院照顾的时候,我们即使很干,但还是无奈地将妈从医院最严密的地方,送进医院最危险的地方,与肺结核病人共住的隔离病房。 当初癌症治疗时住的是正压房,气体只能从房间流出去、却不能从外界流入;现在肺结核住的是负压房,气体只能从外界进去、但不会从裡头流出来,好确实封印著院内传染的可能。 陪在医院的我们,脸上所戴的口罩昇了一百个等级,从薄薄浅绿色的医护口罩,一跃成了自费的n95口罩,一个七十五块,两天需换一次。再者,还是一样用脚控制一道又一道厚重的玻璃门,但多了一道塑钢门,必须要转开喇叭锁,再配合另一手压转橘色的钮才能进房。 那些日子的险恶处境,即使我再如何拒绝回忆,至今依旧歷歷在目。 没有毛毛狗,我很寂寞。我远远没有自己想像的那麼豁达,却又不想庆幸妈妈的重病状态让我尽可能地去忽视我的爱情完全崩落的事实。实际上我根本就是活在双重毁灭的心情裡。 寂寞是比伤心更难忍受的东西。 伤心是爆发的、瞬间毁灭性的,寂寞则是长时间的灵魂消耗。 当我握起手机,良久却不晓得要打给谁时,这种虚无的引擎空转感又会浮上心头,空转,空转,然后淤积沉淀的油渍堆满整个胸口。 为了避免崩溃,我开始幻想在病房裡,还有一个叫「小球」的女孩陪著我。 「所以,就是这麼一回事。」我说,看著坐在一旁的小球。 「寂寞啊,要适可而止喔。」小球提醒。 是啊,应该适可而止。 小球是个绑著马尾的女生,脸上有点淡淡雀斑,鼻子小小的,眼睛细细的,穿著白上衣,深蓝色牛仔裤,白色球鞋。小球笑起来,很像我準备开始喜欢的女孩…该有的样子。 从现在开始,小球与我形影不离。 「好不好?」我期待。 「当然没有问题溜。」小球笑笑。 如果她高兴,句子的结尾会有的可爱的溜字。 小球几岁,我还没有决定,不过她很懂事地看著我帮妈按摩,跟我妈一起看韩剧《天国的阶梯》。所以大概是…十七岁? 「你这种想法真是要不得溜。」小球忍住笑,摇摇头。 我只好放弃。 妈看著电视,我打开电脑、尝试写小说《猎命师传奇》,而小球原本专心在电视的俗烂剧情上,也忍不住关心我在做什麼。 「我在写小说。」我比了个胜利手势,说起我的职业跟梦想。 小球专心听著,即使她听过一百万遍,但还是装作很有兴趣的样子。 好可爱啊,实在是。 「别太累了,要记得起来走一走,免得屁股又痛了。」小球说,就这麼拉起我。 我只好甜蜜又无奈地,象徵性走了几圈,毕竟病房很小很小。 小球手掌小小的,手指细细的,跟我的手握起来,刚刚好嵌成最温暖的组合。 看著小球,突然有点想哭。 「别再想了,这次已经不可能了。」小球善解人意地安慰:「就跟她说的一样,你每次不快乐,就躲进小说裡。那你就躲进去吧。」 我很难过,再度打开电脑,试图让三百年前在日本京都裡跑来跑去的吸血鬼占据我脑袋裡所有的快取记忆体,以免又有多餘的系统资源开始想毛。 妈一直咳嗽,盗汗,我只能无能为力地停止敲键盘,除了说几句打气的话,什麼忙也帮不上。 好不容易,妈停止难受的咳嗽,用奇怪的姿势睡著。小球跟我总算鬆了口气。 我想起了佳仪。 关於佳仪的一切,可以写足一个既纯情又悲伤的青春故事,被我们一群人所共同拥有,饱满,又充满缺憾。 我喜欢佳仪,从很青涩的国二开始,到还是有些青涩的大三,很努力喜欢佳仪八年。但换个喜欢的定义,到现在我还是非常喜欢佳仪,整整十五年,从来没有间断过;但喜欢的那个佳仪始终停留在以前的那个佳仪,无法转化成现在的时空。 我明白,我是对自己的感情忠诚,而不是对「人」忠诚。 「嗯,当喜欢的女孩变了,你其实无法将情感延续下去,但你却习惯将那份喜欢持续保留著,就像刻在坟上的墓誌铭。」小球说。 「喜欢的感觉不会变,但喜欢的对象,就是无法再前进了。」我说,但其实不必多做解释。 我发现,小球的年龄不会是十七岁。 应该再大一点? 「你今天才写三千个字,这样下去是实现不了梦想的。」小球提醒我,但我的注意力已经失控。 我不晓得毛最后会不会跟佳仪一样,变成一个曾经的註解。 不再属於我的美好,就只能是曾经的喜欢,而不能保持一个喜欢的进行式。 原本我很期待跟毛分开后,两人还能像亲人般的彼此关怀,但羈绊得太深,我对毛的新感情其实很介意,我并不若我自我想像裡,能祝福得那麼彻底。 说到底,我很不完美,简直缺陷累累。 我的祝福,还是一点一滴的给吧,凑得比较完整。 「所以才有我,别赶我走。」小球央求。 我哭了。 一头栽进小球的怀裡。 就算明知道对方不是真命天子,也要好好去爱。 因为你只能爱她一次。 妈妈的治疗过程漫长又艰辛,我们所能够做的,就只是陪伴在妈身边而已。 那些日子灰暗得可怕,现在想起来我能够无比脆弱又拚命坚强地过下去,真是不可思议,我想,这一切全赖妈妈一直很努力很努力地想让自己撑过去,我们才有办法振作起来。 菩萨保佑,妈的情况越来越有进步,我们也越来越有信心。 每一阶段的化疗结束,妈就回家休养一阵子,想办法把身子吃胖一点。如果妈站在体重计上面,若指针往右边再靠一滴滴,我们就会高兴得像中了乐透。 此时我们三兄弟,同时向学校提出论文口试审查的要求。每天待在家裡,我除了準备硕士论文就是写小说、看书看漫画,妈整理家裡、晾衣服活动身子,到了吃饭时间,我就在妈旁边学煮菜,帮一些连笨蛋也不会出错的忙,例如挑菜(原来花椰菜要先将茎的硬皮切开剥掉)、削皮、翻动煎鱼、煎蛋、放盐、搅动小鱼乾、加沙茶、跟乱开玩笑。 我最喜欢跟妈出去走走。 有一次我跟妈在附近公园散步,不意讲起了以前在新竹念书时,跟毛毛狗常常喂流浪狗的往事。 话说有一天晚上,我跟毛在交大管科系馆的教室念书,念到一半,有一条满口暴牙的捲毛狗突然闯进教室,直截了当向我讨东西吃。 可我没有啊,怎办?就这样耗著。 捲毛狗也颇识相,乾脆趴下来装睡,偶而睡累了,就会走出教室逛大街,然后又回到我的脚边。 时间一分一秒过去,大概是十点多吧,我肚子终於饿了。 「我们去吃东西吧,顺便买个包子回来给牠吃。」我说。 「拜託,那时牠还会在吗?」毛。 「这种事我怎麼会知道。」我说。 於是我们收拾好东西离开系馆,目标清大夜市。然而捲毛狗并没有睡死在教室,而是亦步亦趋地跟著我,直跟到了系馆旁停放机车的车棚。 毛觉得好玩,但我觉得很诡异,因为我还没发动机车,那捲毛狗就跳了上去。 「不是吧?」我心想,这一定是有人养过的狗。 想赶牠下车,牠却一个劲的笑,露出非常夸张的暴牙。就是不肯走。 「载牠去清大夜市,然后再载牠回来就好了啊?」毛在后面说。 「好吧,看牠蛮聪明的样子。」 我蛮不在乎,就这样两人一狗,滑出机车环校道路,直往清大夜市而去。 一到夜市,还记得是停在那家总是将豆腐炸得很软的臭豆腐店前。才刚停好车子,捲毛狗就兴奋地跳下车,一溜烟不见。 我傻眼,毛也傻眼。 「牠迷路的话该怎麼办?如果等一下找不到牠该怎麼办?」我有点慌。 「……」毛无言。 忘了我们是吃什麼当宵夜,总之我们饱餐一顿后,到7-eleven买了个肉包,但怎麼找也找不到那隻捲毛狗,又不知道牠的名字,无从嚷起。 没办法,还是得回学校,就当作夜市满地都是食物渣渣,饿不死狗的。 正当我发动机车时,一个电影等级的画面骤然出现。 捲毛狗兴奋地从左边某处飞奔而来,张著一口暴牙,一蹦一蹦地跳上我的机车,吓呆了我跟毛。 「太扯了!真的是太扯了!」我大叫。 「ohmygod,牠好聪明!」毛跟著兴奋起来。 於是我们就载著超级聪明的捲毛狗,莫名其妙开心地骑回交大车棚。 当时我就在想,以后跟谁说起这麼奇怪的事,大概也不会有人相信吧? 停好机车,我将肉包子放在地上,捲毛狗迅速吃了个乾净。但不肯走。 我一发动机车,想从系馆旁的车棚骑回更上面的宿舍车棚时,那捲毛狗就机灵地跳上前座,怎麼拐就是不肯下去。 「不好意思,虽然你超级聪明,但我不可能在学校宿舍养条狗啊!」我蹲下,试著开导捲毛狗。既然你那麼聪明,多多少少也知道我在说些什麼吧? 但还是不成。 只要我一发动机车,捲毛狗就飞也似跳上,重复了几次开导也一样。老实说,我觉得很闷,觉得牠怎麼这麼任性,而且好像有点过动儿的倾向。 毕竟真的不可能在挤满四人的宿舍内养狗,於是我选择了毅然决然拋??br /> 计画很简单。毛负责引诱捲毛狗在某处玩耍,我负责发动机车,缓慢沿环校道路上行,最后毛飞奔过来,跳上车子,两人扬长而上。 捲毛狗没有放弃,不停冲上,连狂吠的力气都省了,专注在赶上我的追逐中。 我很难受,但油门却催得更紧,直到捲毛狗完全消失在后头…… 回忆结束。 我牵著妈慢慢走回新家,妈戴著我的帽子。 我没有告诉妈的是,在我跟毛分手后的某个深夜,我跟哥骑机车出门将一大包旧衣服丢到旧衣回收筒时,有一条几乎一模一样的捲毛狗突然从巷子裡奔出,紧追著我俩。 迅速勾起我的记忆下,我注意到了,那捲毛狗也有一口暴牙。 我开始跟哥说这件往事,不晓得他信不信。 但刚刚还紧追著我们的捲毛狗已经消失,无从考证什麼。 我不是一个喜欢故作感伤的人。但我真的很希望,那条活在曾经的暴牙捲毛狗,不是刚刚冲出的那一隻。或许聪明又有耐力的牠,又大胆赖上了某个好心人的车,从此有了幸福的归宿。 从此有了幸福的归宿…… 时间作用在每一个家人的身上。 puma真的好老了,牙齿掉光了不说,鼻子旁边白了一圈。 有一天我骑机车要载puma去兜风散心时,puma两隻前脚搭上脚踏板,想撑起身体爬上车时,竟失去平衡在地上翻了两翻。当时我还来不及吓到,就看见puma笨拙地从地上爬起,吐著舌头,模样很滑稽,我还笑了出来。 奶奶在一旁看了,便将puma直接抱上脚踏板,让我载牠去逛八卦山。 puma睡得越来越沉,对周遭的反应变很迟钝。 要知道,博美是一种非常神经质的狗,以前我在二楼偷偷摸摸踮著脚尖走路,在一楼的puma也会从睡梦中惊醒,狂吠到我非得下去抱牠睡觉不可。有时候爸爸晚回家,家裡的铁门都拉下了,爸远远从火车站走回来,我根本一无所觉,puma却听见了什麼或嗅到了什麼,老早就对著门就吠。 但现在,puma却老态龙钟到,我打开隆隆声不断的铁门,关上,走到牠身边打开电脑,喝水吃东西,上了半个小时的网路,puma才姍姍醒来,而且根本不知道是什麼情况。 有一晚我深夜才回到药局家裡,不断抚摸puma好几下,叫牠的名字,puma才睡眼惺忪醒来。 puma见了我当然非常高兴,一路跌跌撞撞被我牵去对面的电线桿尿尿,但后脚抬起不久,就因为没有力气保持平衡而滑倒。我又笑了—该死的主人,谁叫puma自己也蛮幽默地看著我猛笑,好像在说:「嘿,我能有什麼办法?」 妈的体力慢慢恢復中,puma后脚的无力感却越来越明显,走路就像在滑垒,动不动就滑倒,模样好玩但惹人心疼。坐著的姿势对牠来说好像很辛苦,所以puma能趴下的时候就不坐。 就连常常抱著我的小腿猛干的猥褻动作,puma都因为两腿无力独自站起,而没办法执行。puma似乎很气自己,失败了就猛吠,然后趴在地上装可怜。 虽然puma叫起来的声音依旧充满了精神,但我又联想到营养不良上,於是我们开始喂puma好吃的东西,味道很重的钙粉,喂牠吃妈妈牌的特效药,连常常假装不关心puma的奶奶都特地跑去买鸡腿。 但哥终究还是拎了puma去看兽医,确认puma到底是怎麼了。 兽医说,puma得的是退化性关节炎,来得突然,但原因是没有意外的老化。 「怎麼办?」我问。 「老了就老了啊,人会老,狗也会老,你问我怎麼办?」兽医耸耸肩。 吃药可以缓解关节炎的症状,但无法根治,除非找到青春不老泉…这种好东西我大概找不到,所以只好看著办。 老了啊…唉,我也老了。 puma年轻猛干我小腿的年轻岁月,正是我们家最年轻的时光。 puma老了,大家也不再年轻。 以前我可以两点睡觉六点半起床,连续几天都没有关係。 现在不管我多晚睡,都得睡足七个小时才够眠,不会因为我熬夜就多积攒下多餘的时间。离题了。 就狗的年龄来说,puma的十四岁相当人类的八十几岁,是隻老公公了。 兽医跟哥说,他很少看见这麼老的博美狗,puma的健康情况算是不错的了,彰化可能没几隻这样的老博美。 兽医还说,如果puma可以活到十九岁,他就要找记者来採访,想来十九岁的狗不只在同儕中受狗尊敬,也值得我们人类掌声鼓励。 说真的,就一隻狗来说,puma是隻非常俊俏的帅狗,而且总是一张娃娃脸,如果有性感的母狗看到牠,若不跟牠舌吻还真无法察觉puma已经牙齿掉光光。所以我对puma的年事已高总是不大有感觉。 前一阵子我才从比喻法中惊觉,原来十四岁的puma如果是人,现在已经上了国二! 我的天,国二的时候我在做什麼? 暗恋坐在我后面的沉佳仪,苦恼的二元一次联立方程式,玄学般的因式分解,印在课本后面的化学元素表… 「可是你什麼都不会。」 我抱著puma,牠毫不介怀地吐舌傻笑。 如果puma真的有一天投胎当了我儿子,我就认真教一次puma因式分解吧! 这几年,我换了好几台数位相机。 但没有一台,美得像当初我在家乐福注视千百回的传统相机。 人生有几个七年? 不管是什麼原因不能够继续在一起,能跟你一起走过漫漫七年的男孩女孩,当他或她要挥手道别的时候,纵使痛苦,纵使想装也笑不出来,也要给予祝福…吧? 我跟毛毛狗之间,虽说已经分手,却少了一个真正关键的再见。 一直以来,都很排拒开车。 老是觉得有人载就好,何必要费神养车。况且经常要南往北返的我,三个多小时的车程我寧愿在火车上舒舒服服地写小说,而不是握方向盘在高速公路上超车或被超,把自己累掛。 我的个性也很难让自己放心。 我总怀疑一旦踩下油门的我,一定不可能学会路边停车,或是辨认高速公路哪裡上哪裡下,迷路必然,车屁股被撞也是必然,当路队长更是在所难免。所以还是省省吧,专心朝地上最强的小说家迈进就对了。 然而我这个人实在没有原则,最后我还是在毛毛狗的说服下,在两年前的夏天一起学了开车。那真是段甜蜜的记忆,那个夏天的主题曲是陈奕迅的〈十年〉跟〈十面埋伏〉,我俩每天早上学车都一边哼唱。那是我人生最美好的记忆。 但我始终没有买车,一方面没钱,另一方面,开车太像大人应该做的事,而我还想用小鬼的模样多待几年,算我幼稚吧。毛很体谅我,儘管毛因当了老师身上开始出现大人的气味,而我还在科科科地乳臭未乾、觉得人生只要热血一切就可迎刃而解。 好几个月了,毛与我之间分分合合。 原本我总以为,我跟毛之间的关係就像在拔河,不管怎麼吵吵闹闹,只要不鬆开手,无论谁拉赢了谁,两人终究会抱在一起。 但最后绳子竟然活生生断了。 毛终究还是离开了我,在我们感情出现重大挫败的隔天去了美国。 诸多因素。没一个像样的。 「他有车又怎样?是他自己买的吗?!」我大声对著手机吼道。 「有本事,你立刻买一辆车啊!」毛的气话从国际电话中向我袭来。 於是,我真的咬牙买了辆车。 眼巴巴盼著毛从美国回来时,感情能出现转机… 打从有记忆以来,我就是个生活低能儿。 这麼说不是小说上的夸饰修辞,对於日常生活的诸多细节我都恬不知耻地打混过去,也很依赖有毛的陪伴。 逛街必须由毛陪著,看电影很喜欢毛陪著,说故事好想有毛听著。 说无聊笑话,吃东西,喂狗,旅行,睡觉,买裤子,乱变无聊透顶的魔术,都很习惯要有毛在身边。 最后这一年,毛常抱怨,在我身上看不到恋爱的热情。 我很歉疚,但「在一起」才是我心中爱情的踏实模样。 渐渐的,毛长大了,我并没有。 买了车,还得学著开。 当作是不用投币的大型游戏赛车机,当毛在美国自助旅行的三个礼拜,我戒慎恐惧地握著方向盘,小心翼翼在彰化练车。 只要没有签书会或演讲,每天深夜都去绕八卦山,晃直条条的中山路。 心中只有一个信念:「我要去中正机场接毛毛狗喔。」 然后露出小鬼般的灿烂笑容。 原本开车开得爆烂的我,在信念的支撑下终於非常习惯坐在车子裡头的感觉。 果然,只要肯下功夫,开车上路这种长期排拒的事也可以干得有模有样。 然而我跟高速公路与台北一点也不熟。 要开车去中正机场,还要得继续送毛回土城家裡,对我这白痴可是沉重的负担,不须多加想像就知道我肯定紧张到胃痛。 科技这种好东西,此刻就派得上用场。 我跑去nova买了gps卫星导航的pda,这两天不断操练一边开车一边看导航的反应速度,就是希望能够在毛面前有个大人的样子。 如果变成大人可以解决事情的话,我愿意。杀手欧阳盆栽说:「喜欢一个人,就要偶而做些自己不喜欢的事。」想是如此,装也要装出来。 只是就在我逐渐习惯方向盘的快感时,越来越不快乐的毛从美国捎来一通电话,确认了我们最后的关係。 …原来还是不行啊。 暂时偽装成大人的我,骨子裡,还是那个老爱嚷著要威震天下的臭小鬼。 这个我,毛已不再需要。 「对不起。」毛低语:「公公,就当我对不起你。」 「那麼,就还是维持那句话吧。就在你几乎忘记,所有我们一起做过的事的时候,只要记得,我很爱你这件事就够了。」我闔眼,全身缩塞在沙发上。 掛掉电话,我无法克制地掉眼泪。一直一直掉眼泪。 我知道,习惯开车,跟习惯没有毛的人生,完全是两回事。 毛从美国回台湾那天晚上,有够怕开错路的我提早五个小时就出发,早早就出现在机场大厅,在二楼星巴克不知所谓写著小说等她。 我很惶恐,七上八下,小说写了又删,删了又写,其实都是一些废物文。 我很怕等一下我见到毛,又会捨不得她。 但我更怕,如果我见到了毛却一点捨不得她的感觉也没有,那种情绪苍白。 该来的还是避不了。 与三个礼拜不见的毛碰面的瞬间,她看起来既陌生又清晰。 「累吗?」我只有嘴唇在动,帮拿行李。 「一点点。」毛有点倦容。 我不晓得该怎麼跟这样的毛告别,只是静静地打开车门,请她坐上属於她的位置,向她介绍这一台为了送她回家而买的车。 迟来了,但至少还是来了。 我无法用这一台车载毛毛狗到处去玩,上山,下海,上下班,吃宵夜。 但至少可以送她一次,回家。 一路上我们聊著我现在已经完全想不起来的事,可能聊些毛在美国的旅行,可能聊些puma的近况,彼此也没有什麼特殊的情绪反应,平淡得让我无力。 直到我们的车驶进了小巷,停在她的家门口时,毛毛狗终於大哭。 「公公,为什麼我们没有办法一直一直走下去?」毛崩溃。 「…你不是不爱我,你只是,更爱另一个人。」我抱住她。 但我仅仅能祝福。 虔心祝福毛平安快乐。因为在菩萨面前,我们曾拥有七年的好缘。 从那一个分离的画面开始,毛毛狗的人生快速往前进。 我也要往前进了。 我的幸福在哪裡,我不晓得,只知道如果我一直注视著毛毛狗的背影,我无法快乐。毛毛狗需要的不是我温柔的注视,而是我乾脆地放手,让她自由。 我知道,我懂,我了解。 只是做的时候,好痛。 妈妈的化疗终於在五月结束,全家人生命裡的一切也正待重新开始。 七夕情人节前一天,我在台北参加电影《天国的恋火》媒体试映。 电影的主题围绕著浪漫的烟火,是个很奇幻的爱情故事。 当时的经纪人小炘在我旁边哭得超崩溃,而我完全无动於衷。 看著大萤幕上五彩繽纷的烟火,我根本进入不了剧情,脑海裡都是三年前那场人挤人、车卡车、乌烟瘴气的台中国庆烟火。 卖到没东西可卖的小贩、取了一大堆吉祥名字的烟火、哭泣的排气管、民眾的抱怨与咒骂、龟速前进的车龙、纷纷骑上人行道的机车、交通警察无可奈何的嗶嗶声… 但毛毛狗的双手很紧。 在妈妈生病的那一年,变故纷杂,心力交瘁,我没有时间凝视毛毛狗脸上逐渐褪去的快乐。是我的无力,也是我的悔恨。 离开电影院搭火车回彰化,我写了一封信给毛毛狗。 内容写了好多好多,但信裡真正想写,只有两句话。 情人节,快乐。 那年的烟火,其实是在你的脸上。 否极泰来。 结束全部的化疗疗程,妈妈出院了,以后只要每个月到医院复检就行了。 同一个夏天,大哥的博士论文通过了,三三的硕士论文也通过了,我的硕士论文竟然也奇蹟似地通过了,家裡一下子多了一个博士、两个硕士,爸妈都很高兴,傻傻的puma则持续没什麼感觉。 除了写小说,我整天开著我那突然失去用途的车,在八卦山上跑来跑去。 老实说一个人在八卦山上兜风还蛮能排遣寂寞的心情。 有很多女读者是一回事,想找到能在一起快乐的女孩又是另一回事,我渴求的是爱情,而不是一个崇拜我的女孩。 很难想像下一个女孩会是什麼样子,她长得像小球吗?喜欢偶而绑马尾让我开心一下吗?是气质型还是可爱型?笑起来脸上有没有酒窝?是不是超正的?我是不是第一眼就会被电得很惨? 重度失恋的我,整天就靠著幻想捱过那一段超崩溃的日子。 人生发生的每一件事都有意义,车子买了却没有妹可载,一定还有它的意义。 从国高中时将puma放在脚踏车的篮子裡载著兜风,到大学研究所时将puma放在机车踏垫上载来载去。然后,现在我开了车…当然还是要用汽车载puma啊。 我将puma放在我腿上,小心翼翼地开车。 「这是二哥哥的车喔,很酷吼!」 我感觉著puma在怀中好奇的蠕动,说:「你老了,站不稳了,以后二哥哥会用车子载你去玩,你就不用怕在机车上跌倒了。」 puma两隻脚踩在我肚子上,两隻脚架在我左手上,兴奋地看著车窗外。 「二哥哥有什麼,你都有一份啊。」我觉得很幸福。 虽然车子的头期款几乎花掉了我这些年所有的存款,幸好我的小说渐渐被大家认识,只要我勤奋写作,每期都付得出分期付款…靠,应该没问题吧! 终於拿到了博士学位,大哥要结婚了。 很扯的是,我未来的大嫂跟他从国小一年级就认识了,打高中二年级就开始在一起,这种「长度」不是爱情长跑足以形容,根本就是爱情极限马拉松。真让人羡慕,从小红线就牢牢地绑在一起的感觉。 全家忙著準备婚礼时,我时不时都会碎碎念:「要让puma去婚礼喔,不要把牠一条狗丢在家里,再怎麼说牠也是我们的弟弟啊。」 大哥听了,总是说:「我ok啊,不过那天你要自己管好牠,我一定没空啊。」 爸爸的面子很大,朋友很多,大哥结婚那天人来人往的,塞爆了彰化最好的宴客餐厅。除了早早到餐厅帮忙外,坐在门口收红包登记礼金也是我当天的任务,不过即使我再忙,我都一直很注意puma怎麼迟迟没有出现。 「puma呢?」我皱眉,到处问。 「今天很忙没办法啦,牠又都是毛,到处掉。」奶奶也没好气。 「妈,不是说好了吗?不是要带puma来吗?」我不断抓著头。 「我没注意到puma没有被带来啊,大家都很忙啊。」妈也一头雾水。 这件事我超生气的! 一度我想立刻开车冲回家、把孤零零一条狗守在家里的puma抱到婚礼上,但为了不想把气氛搞坏我只好强忍。 我真的很不爽,很不爽很不爽很不爽,如果puma有来的话,也不会打扰到大家用餐啊,只要把绳子绑在我的脚上,让牠陪我坐柜台收红包就好了啊,又不难。 一想到当大家要从家里开车移动到餐厅时,全家人居然没有一个愿意、或坚持把puma带在身边,真的是太让人伤心。 从小一起玩到大的大哥要结婚了,为什麼puma不能去呢? 每次一想到puma没有去大哥的婚礼我就快要发疯了。 婚礼过后我超怒的,发誓道:「以后我结婚,一定从头到尾把puma跟我的脚一起绑住,走红毯也一起走啦!你们谁也不准反对!」 我的怒,后来成了永远的遗憾。 二○○五年年底,我连续十四个月出版十四本新书的计画也到了尾声。 这个超强意志力的计画压箱底的最后一本书,就是纪录了我们全家人陪伴我妈妈战斗疾病的家族生命史《妈,亲一下》,格外有意义。出版社预计在二○○六年的一月十五日,为我们家在全世界最大的书店,台北诚品信义店举办签书会。 这是一件很开心的事,家里所有人都会出席。 「可是…能够帮我跟诚品请求一件事吗?」我在电话裡跟编辑沟通。 「什麼事?」编辑好奇。 「我想带puma去。」我看著在脚边呼呼大睡中的puma。 当时puma的体力越来越差,有时带牠出去散步,走不到二十公尺牠就累到趴在地上不愿前进。我用脚逗牠干我,牠试了几下未果也就意兴阑珊不搞了,为避免刺激牠的自尊心,后来我也不主动逗puma了。 晚上,我将牠抱在怀裡睡觉,半夜总要醒来确认好几次,因为puma不像以前那样在床上走来走去换姿势、换位置,而是静静躺在我的手臂上。 到底…为什麼一动也不动?我戒慎恐惧地将手指放在puma的胸口,慢慢感受牠微小虚弱的胸口起伏,才能放心地继续睡。 我说过了,如果那个时间该来了,只要puma就在我身边,纵使伤心,但还是能用幸福的心情去接受。但我们全家都要从彰化开车到台北,这一段当天来回的旅程如果只有puma一条狗在家,我真的很不放心。 万一,万一puma孤孤单单死在家里,我一辈子都不会原谅我自己的。 窗明几净的诚品无论如何不能带宠物进去,任何人都理解。但我想带puma一起去签书会,不是想要耍可爱,而是真的、真的真的很?诿蝗伺愕募拍兴赖簟n掖鹩隣摹?br /> 「这个我无法保证,不过我会尽量帮你沟通。」编辑也没把握。 「拜託,puma这几天情况真的很不好,请诚品务必通融我!」我恳求:「如果puma在我签书会的时候死掉,我会发疯的。」 诚恳是我的强项,沟通是编辑的强项,信义诚品竟然答应破例。 我超兴奋。签书会当天我们超开心地全家人开车北上,遇到休息站就下来吃点东西、让puma稍微走动跟尿尿,很有全家出游的感觉。 到了诚品,我们将puma放在竹篮子裡提著,原本是想让puma一直待在员工休息室直到签书会结束,但不知道为什麼等到签书会正式登场时,装著puma的竹篮子也被放在现场的角落地上。 我拿著麦克风说些感谢大家支持的话,但眼睛却不由自主飘到puma身上。 才不管这裡是哪裡,才不管有多少人在听我说话,最喜欢当跟屁虫的puma奋力挣扎著牠虚弱的小身体、拚命想爬出竹篮子到我身边,模样好可爱好可爱。 后来签书会结束我乾脆抱著puma跟大家合照,留下难能可贵的纪念。 「puma,二哥哥现在是一个很厉害的人喔。」 我抱著终於安心了的puma,镁光灯此起彼落,让牠分享我的世界。 第十六章 那年的烟火,其实是在你的脸上 回到家,一整天舟车劳顿的大家很快就睡了,一直睡到第二天中午才起床。 永远记得我买了几个鸡肉饭便当回来当中餐,大家竟然还在睡,我只好跟puma自己先开动。吃完了,puma朝气勃勃地对著我大叫,一直叫一直叫,我很开心地用脚戳牠,说:「这麼有精神啊,那就是又活过来啦!」 后来puma叫到大家都没办法继续睡觉,睡眼惺忪的大哥还开门兇牠,叫牠闭嘴。puma怏怏结束了牠的一阵乱叫。 我想大哥一定很后悔。 两天后,某杂誌送我两张电影《断背山》的特映票,我兴致冲冲地邀了女孩去看。 搭火车到台北前,我在家门口亲了妈妈一下。 puma慵懒地趴在地上,妈牵著。 平常我都会蹲下来摸摸puma,用手指轻轻敲一?哪源担骸盖靡幌隆r怨蕴棠谈杪璧幕埃榷绺缁乩锤阃妗!?br /> 但那一天没有。 要赶火车,我只是仓促地将背包调整一下,看著趴在地上的puma说再见。 puma吐著舌头。 看完《断背山》的隔天,原本中午就要回彰化,但难得约会,我跟女孩又多看了一场电影。看电影时我将手机关机。却不知怎地,整个看电影的过程中我都心神不寧,身体怪怪的,有种快要感冒了的病感。 搭火车回彰化的途中,我才想起要将手机打开。 等待我的,是爸爸的留言。 puma走了。 奶奶牵著puma在巷子裡散步,突然puma不走了,全身发抖。 最后是妈妈抱著牠,让一直等不到二哥哥回家的puma慢慢闔上眼睛。 我在火车上大哭。 在厕所裡打了通电话给毛毛狗,毛毛狗也大哭。 「公公,puma会很好的……」她抽抽咽咽。 「我不知道我不知道,为什麼我没有在牠的旁边,我答应过牠的……」我悔恨不已,明明就只差了几个小时,为什麼我就是不在牠旁边? 困在缓慢移动的火车上什麼也做不了,我打开电脑,写著给puma的信。 眼泪不断落在键盘上。 回到没有铃鐺声的家。 puma被妈妈用粉红色的大毛巾包著,那是牠洗完澡后专用的大毛巾。 牠的样子不只安祥,还很可爱。 puma的舌头一如往常露在嘴巴外面半截,好像在笑。 我抱著牠一直哭一直道歉。 十几年来我一直在puma耳边说:「puma,你死掉的时候,二哥哥一定会在旁边陪你喔,不会让你害怕……不过你要努力等二哥哥回家喔!」之类的话都做不到。 我知道你有一天一定会死,但我真的不知道你死的时候,没有我在你身边。 大哥回家了,三三也回家了。 轮流抱著puma痛哭,低声说著只有他们懂的回忆。 puma被妈妈放在纸箱裡,我将纸箱靠在床边,牠陪我,我陪牠。 我一直都很怕鬼,很怕很怕。但我恨不得睡到一半忽然感觉到puma又在床上走来走去,恨不得突然闻到一股令人无奈的尿骚味,恨不得鼻子裡突然伸进一条溼溼软软的舌头乱吃我的鼻涕。 但都没有。我只是哭。 哭累了就睡,睡到一半就忍不住开灯,坐在纸箱边不断摸摸牠。 以前,我总觉得电影裡的生离死别都演得很假。什麼「求求你醒过来啊!」「告诉我这不是真的!」「你只是睡著了对不对?对不对?」之类的对白真是假到噁心。但我不断摸著牠、跟牠说话、向牠道歉,真的很期待牠忽然醒过来,摇著脖子上清脆的铃鐺…… 隔天坐在椅子上打开电脑,整理puma以前的照片,看著脚边。 脚边空荡荡的,我的眼泪又滑了下去。 puma昨晚睡在我的床下,模样真可爱,好像小地藏一样。 隔了一夜,我原以为自己已经很平復,但今天早上起床吃麵,看见麵裡的碎肉时,我的眼泪就爬满了整碗。我们家,吃的东西裡要是有肉,一定会记得捡给puma吃,尤其是妈。 太多的生活缝隙都有puma的身影。 就连刚刚我开门回家,都还是无法压抑喊了声puma。 我一直坐在纸箱旁跟puma说,二哥真的好伤心。念了我写的信给牠听,喂了牠吃鼻涕,剪了牠身上三搓毛,称讚牠连睡著的模样都好帅。 宠物火葬场的人先来收走puma,奶奶哭得很惨,妈也是,爸很沉重。 隔天就要火化puma,我开始分配哪些东西要跟著火化,哪些东西我想留著当纪念。大家让我全权决定。 我打算烧了一本在作者照片裡放著puma照片的小说《功夫》,跟记录我们家温馨故事的《妈,亲一下》,让puma在另一个世界依旧拥有我们共同保存的一切,不管那将以什麼形式延续下去。 更重要的,我摸到橘色跟蓝色两条绳子,这两条绳子让puma没有绝对的自由,让我们之间的关係有了主从之别,却也让我跟牠之间有了奇妙的羈绊。一条想烧了,一条我想留著。铃鐺我想puma自己带走,因为那声音陪著牠也十四年了。每一念及「不知道要不要烧这个碗,不然他会不知道怎麼喝水」这样的句子,我就很痛苦。 我将在火车上写好了的信列印出来,奶奶高兴又难过地签了名,爸也写了几个句子,妈则留了几句捨不得。过了一个小时妈从厨房裡走出,再次接过我的笔多留了几句,要puma多等几年,等爸跟妈。 妈就是妈,老是不放心puma这条傻理傻气的儿子狗。 回想起来有很多徵兆,跟巧合。 接到消息我一回家,就闻到香水百合饱满的香气,我还以为是爸妈买来供puma的,没想到竟是哥哥婚礼上的花苞绽开,就像是菩萨特地来接puma的节奏。 奶奶哭得很惨,让我很不知所措。 今后奶奶跟妈妈一定很寂寞。奶奶说,她习惯在睡前牵puma在外面走一走,现在没了,她悵然若失。奶奶一直哭,还硬说是眼药水。 妈妈曾说,我们三兄弟都在外面读书的时候,都是puma陪她顾店。若是买大原蒸饺回来吃,妈都净吃水饺皮,让puma大快朵颐水饺肉。我回家,妈常得意洋洋展示她从puma身上抓来的蝨子尸体,一隻一隻躺在卫生纸上。 爸爸再也不必担心一早起来,踩到puma的尿跟大便了。 「虽然你不在,但这几年都是妈妈陪puma最多,puma死在妈妈怀裡其实很幸福。」爸爸这麼安慰我。 我知道爸说的对。 家人对puma的遗体都没有不乾净的避讳,伸手就摸就捏,大家都对puma真心真意的好,因为牠真的是我们生命的一大部分。 我是充满幸运的人。签书会那天真的很感谢春天出版社跟信义诚品,让迴光返照前的puma能参与我们家重要的一刻。 哥哥说,或许puma早就不行了,牠之前撑了这麼久,就是努力想要看看我战斗多年所看见的世界,更重要的是,拚了命也跟全家人再出门玩一天。 俗话说:「死猫吊树头,死狗放水流。」 不管这句话有什麼根据或来由,要将我十四岁的弟弟冲进河裡我绝对办不到。 我们选了一间外表看起来很简单的宠物灵骨塔,位於雾峰山上,环境挺好,很多猫猫狗狗的都睡在那裡。puma的火化也在那裡。 火化当天,当puma的遗体放进焚化炉,门关上、大火将点前,仪式者要我们大声提醒puma的灵魂快走,免得被大火一起吞噬。 我们大叫。 「走!」 「puma快跑!」 「走了puma,不要怕!」 从焚化炉慢慢晕开的蒸气烫著我的脸。 彷彿听见熟悉的铃鐺声,我大崩溃了。 一瞬间我想到,每次带puma出门散步,我也是简洁有力地喊了声:「走!」 而puma就会迅速抖擞精神,摇晃脖子上的铃鐺,兴奋地冲向我。 走! 现在,你快走! 鞭炮声你会怕,这火你也一定很怕吧? 快点跑,走了!来,二哥哥在这裡… 「对不起,对不起…二哥哥没有在你旁边…对不起对不起…」 第十七章 记得要跟菩萨讲 我一直哭,一直哭:「puma你乖乖听好,如果你等不及了,可以先投胎给大哥当儿子也没关係,如果生出来头上有一小撮金毛的话,那就是你。」 「如果没有金毛也没关係,要是二哥哥擤鼻涕,你远远就跑过来说要吃,二哥哥也知道是你!不要怕,记得要跟菩萨讲!要跟菩萨讲!」 我很喜欢《海贼王》。 一年多后我看到鲁夫高举火把,要将一路陪伴他们的黄金梅利号烧掉时。 「梅利,海底很黑,也很寂寞,所以我们要为你送行。」鲁夫这麼说。 草帽一行人各自怀念与梅利号的共同记忆,旁观的我也无法克制地嚎哭起来。 后来在悲伤的大火中,黄金梅利号的灵魂竟然说话了。 「对不起。本想永远和大家一起冒险的。但是我…很幸福。」 草帽一行人先是震惊,然后是英雄泪决堤。 「大家一直很爱惜我,谢谢。我…真的…很幸福。」梅利号微笑,消逝。 看著那一期的连载,我在泪水中得到了巨大的安慰。 希望puma也觉得自己很幸福。 puma火化时大家一直哭,轮流陪著牠,其他人去烧纸钱。 大火过后,剩下的骨头好少。 毕竟puma不是驍勇善战的壮狗,而是搞笑幽默的型狗。我们开始取笑牠实在是太瘦太小了,连骨头也长得好可爱。 神奇的是,puma的骨灰理发现一个深红色的心型石物。 「这是舍利子吗?」我觉得好扯,明明puma就吃了很多肉,哪有成佛的可能。 「不是吧,这是…磨玻璃的砂刀啊。」大哥失笑。 原来是不知某年何时puma吞进去的、用来磨断玻璃针筒的爱心形状砂刀…靠,有够爱乱吃的,导致在火化后还出现那麼戏剧化的东西,写小说了真是。 puma的骨灰装在一个小盒子裡,暂时放在二楼空房间的角落,打算让牠陪我们过完农历年再送牠去灵骨塔跟其他的狗狗猫猫玩。(还记得除夕那晚,该给puma的一百块压岁钱我用红包装好,压在牠的骨灰小盒子底,还放了一隻热呼呼的鸡腿在旁边。一点都没怠慢哩。) 说来神奇,从火葬场回来当晚,我在家里一楼puma经常的栖脚处用电脑写网誌时,桌上的ipod突然自动打开,放到周杰伦的〈简单爱〉,同一时间我的电脑突然当机,画面怎麼按都出不来,我只好重开。 「是你吗?」我蛮感动的。 我兴奋地拿起数位相机朝地上拍,看看能否拍到任性显灵的puma。 就这样了。 puma是我的最软弱,也是我的最坚强。 超棒的,陪著我们家走过美妙的十四年,一条,只会吃肉干脚的忠犬。 真希望再听到铃鐺声。 但我知道,我失去了无比重要的羈绊。 再没有狗狗儿,会眼巴巴坐在门口等我回家了… 电影《史密斯任务》有句对白:「在结束的时候,你会想到当初如何开始。」 藉著整理回忆,我彷彿又重新经歷了一次过去三十年的人生。 很后设,也很丰富。 此次我在《壹週刊》连载这篇长达十四年的、关於puma与我们家的回忆时,共写了超过一年。从没有一个单篇故事让我写那麼久,真不愧是我的人生。 连载期间毛毛狗打了很多次电话给我。有一次她跟我说,很感动我真的按照最后约定,清清楚楚记得那麼多两人之间的故事。 有时她哭,有时她笑,有时她生气。跟以前一样又有点不一样。 毛毛狗说,她想将最后集结的这本书送给她妈妈,间接告诉她妈妈那些年的她是什麼样子,跟我又是怎麼样起承转……分。 「谢谢。」我闭上眼睛,注视著依旧坐在新竹客运上的她。 胖胖的她脸贴著玻璃,依依不捨。嘴巴呵气,手指在晕开的雾气上画了爱心。 骑车紧追在后的我用力向她挥挥手,说礼拜五再见!再见!再见…… 毛毛狗在今年十一月结婚了,寄来的帖子上还附了一封长信。 看了信,我感动到全身沸腾。希望她永远幸福。 妈的身体状况不错,爸则有些欠安,家里药局生意还过得去,偶而会有读者试图到药局找我,说要买让你嘴巴乾净牙膏。 三三当了高雄某高中的老师,据说学生都说他长得很像九把刀,简直是放屁,光眼神帅度就差很多好吗! 大哥则在工研院服他的博士国防役,我们的政府真有必要研究一下这个制度会不会让役男过太爽。 目前我出了四十七本书,这种事不值一提,因为我的梦想更远。 重点是,我交新女友了。 毕竟幼、稚、的、人、还、是、蛮、受、欢、迎、的。 大嫂生了。大哥有了自己的孩子,叫umy,在日文裡是大海的意思。 奶奶整天都在玩umy。 umy出生时头上没有一撮金毛,让我有点失望,很想问护士到底有没有抱对婴儿,不过怕被大家白眼我就一直强忍著。 大哥很小气,大嫂也不开明,都很坚持我不能偷喂umy吃鼻涕,不过每次我用力擤鼻涕的时候umy都会楞楞地看向我,虽然他还没有完全想起来鼻涕是一种很好吃的东西, 不过长大就懂了。我不急。 柯鲁咪出现了,是一隻白色的拉不拉多,母的,长得很俏丽,个性憨直。 牠小的时候曾短暂跟puma玩过两天,现在牠住在我家,跟我的心裡。 每次我回家,柯鲁咪都会咬著绳子,用撞倒我的力气向我飞奔过来。 「柯鲁咪,战斗了!」 我甩著绳子狂跑,领著嗑药了的牠在巷子裡来回追冲。 偶而我会梦见puma。 十次有十次,我都是哭著醒来。 但已经不痛苦了,我觉得能梦见puma实在是太幸福囉。 有一次我梦到我在房间裡跟puma玩,抱著牠,让牠疯狂吃鼻涕……忽然之间我发现自己抱的是umy,umy灿烂地对著我又抱又笑。 我想,应该是puma的残餘精神力想告诉我,牠已经顺利投胎成umy了吧。 「umy……又没有金毛。」大哥认真地说:「讲好了不是吗?」 「嗯嗯……喔。」我暗暗心想,等你看到umy吃我的鼻涕你就会傻了。 人很矛盾。强者如我也怕自己梦错。 万一,万一puma不是umy怎麼办? 所以我常常开一个小时的车去看puma,将水倒了一些些在熟悉的蓝色塑胶碗裡,盘腿坐在地上,然后将《壹週刊》上的小说连载小心翼翼撕下,折好,放在puma骨灰盒的旁边。 「你看,二哥哥很用力记住你喔,一点都没有忘记,还把你的故事写在台湾最多人看的杂誌上,是不是很秋啊?」我科科科笑著,摸摸牠的头,说:「你的二哥哥,真的变成一个很厉害的人啊。」 不只很厉害。还很爱你。 爱你爱到,老是让你尿尿在床上也无所谓继续睡好几天的超人。 然后陪puma说了一些家里的事,要牠放心,随时都可以回家巡逻。 回到家裡,爸爸将家裡的新成员放在一个纸箱裡。 在还没买狗笼之前,那原本拿来装感冒药水的纸箱就是牠的栖身之处。 我跟三三跑到哥的床上,隆重地向睡眼惺忪的哥宣布这个大消息。 「……结果你们挑了什麼?」哥半张脸还埋在枕头裡。 「博美。」三三哈哈大笑。 哥一楞,整个人都醒了。 「干!」 「遇到柯鲁咪的话,不要吓到牠,牠很大隻,可是牠是女生,很胆小,要跟牠慢慢玩喔。你想的话,也可以教牠一些身体的知识啦,呵呵呵呵。」 摸摸,摸摸。 骨灰盒上照片裡的puma,笑咪咪地看著我。 我慢慢站起来,转身下楼。 「对不起啦,我们不会虐待你的,你放心在这裡长大吧!」 「puma!翻成中文就是普马,柯普马就是你喔!」我看著纸箱裡的puma。 「从现在起我们要一直喊牠puma,这样牠才会知道是在叫牠。」爸说。 我发动车子,缓缓驶离puma的视线。 很期待下次再来看puma的时候,更期待puma走进我的梦裡的时候。 「puma!」大哥。 「puma!」三三。 「puma!」我。 欢迎你,黄茸茸的小puma。 你走到哪裡都可以很骄傲,这个世界上有那麼爱你的人喔! (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