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杀手·登峰造极的画》 序 杀手,又称刺客。 这个既空虚又梦幻的职业,距离我们日常生活很遥远,却又常在好莱坞电影、坊间廉价小说、过期八卦杂志中看见许多杀手的形迹。 杀手漠然的姿态,与刚毅冷酷的线条,故事多不胜数,看似花落缤纷,骨子里却是自我繁衍的单一格调。钻营残忍的杀人布局。沉浸在忧伤的隐喻。过度的自呓独白。僵硬的多重公式。无法治愈的创伤。佛洛伊德的精神分析教徒。 用天气比喻的话,杀手是清冷的雨夜。 用季节比喻的话,杀手是落叶纷飞的秋天。 用饮料比喻的话,杀手是带着酸味的蓝山咖啡。 用食物比喻的话,杀手是淋上柠檬汁液的秋刀鱼。 真是胡扯。一点人类学的涵养都没有。 有一百个杀手,肯定就有一百种杀手。 由于杀手写作需要取材,我认识了一个非常夏天的杀手,他总是挑太阳刺眼的好天气执行任务,因为健康的关系不喝咖啡,爱喝鲜榨的橘子汁,却又矛盾地以高热量的汉堡为主食。啰哩啰唆的,毫无身为一名杀手应有的耍酷自觉。 桌上,录音机里的磁带喀喀卷动。 “你总是挑大太阳的好天气下手,是因为想戴墨镜装帅的关系吗?”我问。虽然没看见他身上有什么墨镜。 “得了吧,如果太暗了看不清楚杀错了人怎么办?子弹不用钱喔?可以的话,我还想在枪管上加装手电筒咧!”访谈时,他一边往左轮手枪里旋进子弹,一边从鼻孔喷气跟我说话。 态度不佳。不过由于他手上有枪,我也不好多说什么。即使当时访谈的地点是台北车站对面的麦当劳,人来人往的。 杀手就是这么任性。 当时是放学跟下班的尖峰时段,他就这么在学生很多的麦当劳里大刺刺打理凶器,毫不顾虑家长的感受。他的理由很简单,越是挑明着干,别人只会当你搞笑,不会相信枪是真货。 “对了,如果你想写杀手的故事,与其坐在这里访谈,干什么不亲自接几个案子?”他用刚刚挖鼻孔的手,抓起薯条沾冰淇淋吃。 “我觉得杀人不是挺好的勾当。”我坦白。 “……这么说的话,你是瞧不起我了?”他皱起眉头。 “那怎么敢,你手上有枪耶。”我提醒他。 “有道理。其实你说的也没错,杀人毕竟不是什么好事,所以有别的事干的话,人交给我杀就行了。我杀手嘛!哈哈,哈哈!”他倒是看得很开。 “说真格的,如果我将你写进小说里当一个超帅的主角,宰掉这个家伙可不可以打个折?”我将一张照片推到他的面前,充满期待。 “打折?”他一脸不可置信。 “以你们的标准来说,这家伙很好杀的,甚至不需要用到枪!”我保证。 “杀人哪有在打折的?”他一脸不屑,咬着辣味鸡腿堡。 “没有吗?”我猜他是想以退为进。 “没有。”他摇摇手中的汉堡。 “主角耶!王牌杀手汉堡人!”我笑笑。 “没有。”他果断摇头。 就这样,结束了不甚愉快的访谈。 在台湾这种地方,没有折扣的东西怎么有人会买呢?真是一点行销概念都没有,难怪只能靠杀人的钱上麦当劳吃汉堡。这种事让我很气。 所以这本书里的四个杀手,我死都不会提到他。 杀手三大法则 一天和尚一天钟,一夜杀手一夜魂,风格独具的杀手,九把刀的黑色浪漫。 杀手三大法则: 一、不能爱上目标,也不能爱上委托人。 二、不管在任何情况下,绝不透漏出委托人的身分,除非委托人想杀自己灭口,否则不可危及委托人的生命。 三、下了班就不是杀手。即使喝醉了、睡梦中、做爱时,也得牢牢记住这点。 每个行业都有独特的规范当杀手的也有三大职业道德,可说是内规。 一、不抢生意。杀人没有这么好玩,赚钱也不是这种赚法。 二、若有亲朋好友被杀,即使知道是谁做的,也绝不找同行报复,也不可逼迫同行供出雇主的身分。 三、保持心情愉快,永远都别说“这是最后一次”。这可是忌讳中的忌讳,说出这句话的人,几乎都会在最后一次任务中栽筋斗。 序 有人说,他是个不爱冒险的杀手。 有人说,他只是很喜欢从容不迫的感觉。 也有人说,他没兴趣听见子弹钻进人体的声音。 综合以上,可以勾勒出他在杀手分类里的象度。 他只在距离目标三百公尺外的高楼天台上,架起狙击枪,挂上十字瞄准器,抽一口烟,等着目标自动站在死神的在线。 乍看之下,慢条斯理是他的工作态度,实际上是他对时间、地点的要求严谨的必然结果。他在第三根烟熄灭前一定能顺利完成任务。正好是三注香。 “目标”,是那些倒在血泊里尸体,共同的代号。 在任务完成后,他会放一朵花在天台上,悼念那位与他素不相识的目标。 他,杀手“鹰”。 第一节 如同科幻小说家艾西莫夫为机器人订定三大法则,委托人与杀手之间也有崇高的默契,其道德化的程度均被双方认同。 一,不能爱上目标,也不能爱上委托人。 二,不管在任何情况下,绝不透露出委托人的身分。除非委托人想杀自己灭口,否则不可危及委托人的生命。 三,下了班就不是杀手。即使喝醉了、睡梦中、做爱时,也得牢牢记住这点。 这三样默契定得相当反戏剧化,似乎害怕杀手会像电影般的情节,感情用事,节外生枝,变得婆婆妈妈。 至于这三个默契是如何制定出来的、被谁制定的,已无从查考。从结果上看才是最重要的。显少有专业的杀手会违反以上的默契。 收钱,扣下板机,走人。 这就是杀手。 第二节 每个行业都有独特的规范。 当杀手的也有三大职业道德,可说是内规。 一,绝不抢生意。杀人没有这么好玩,赚钱也不是这种赚法。 二,若有亲朋好友被杀,即使知道是谁做的,也绝不找同行报复,也不可逼迫同行供出雇主的身分。 三,保持心情愉快,永远都别说“这是最后一次”。这可是忌讳中的忌讳,说出这句话的人,几乎都会在最后一次任务中栽跟斗。 对每个成功的杀手来说,除了精准狙杀目标,风格是最重要的。 越是厉害的杀手风格就越鲜明,辨识度高,让人有种“嗯,这一定是某某人干的”的强烈印象。 鹰也一样。 在霓红城市的上空,鹰在二十九次的行动中逐渐找到属于自己的生存法则。 能够用一颗子弹杀死的人,绝不用第二颗。 如连第二颗子弹也错发了,绝不恋栈,收拾枪具就走。 鹰比其他杀手都要重视效率,遵守杀手应该遵守的任何规范,可说是一个无聊至极的刻板家伙。 比起那些视任务完成为自尊的杀手来说,鹰相信自律比其它的东西更能让自己生存下去。 第三节 黄昏,是鹰最喜欢的工作时间。 九成杀手都喜欢在黄昏扣下板机。 日夜交替,光影赭红,衬抹着生死分离的惆怅。如果有杀手里也有兼差诗人,多半也会为血溅黄昏的愁绪赋辞吧。 林森北路三段,某栋二十七层高楼,天台。 下午五点,鹰点燃第一只烟,架好狙击枪。 五点十七分,烟熄了。 一辆白色奔驰停在居酒屋前,秃头肥佬在黑帮小弟的簇拥中下车,神色睥睨。 就跟牛皮纸袋里的照片一样。目标。 “鼻子鼻子鼻子……眼睛!”鹰念着童年游戏里的规则语,扣下板机。 咻。 肥佬的左眼多了一个血红色瞳孔,眉头皱了起来,嘴巴开得老大,大概是想起什么重要的事忘了去办。 透过瞄准器,鹰看见肥佬后脑的浆汁溅洒在委托人的亚曼尼西装上。 委托人兀自握着肥佬的手,表情看起来震惊至极,十几个小弟乱成一团,有的不断往高处张望,有的惊惶地找掩护。 “好好演场戏吧。”鹰将一朵黄花放在天台上。 将瞄准器拆旋拆下,枪身各部份一一分解,有条不紊地放妥在银色公事箱里,鹰打开天台安全门,慢慢走下楼。这栋大楼没有装设监视器,鹰已经事先探查过。 附近的街口已围满警车与记者,黄色的封锁线拉得像蜘蛛网似的,一身是血的委托人正接受sng记者访问。 “老百姓好端端的走在街上都会被杀,警察干什么吃的!我还能说什么?这城市已经疯了!”委托人愤怒地看着镜头,指控。 第四节 可不是?这城市就是如此。 委托人的余款两个礼拜后汇进了鹰在瑞士银行的秘密户头,还在“死神”约了个饭局。 鹰每星期会确认一次自己的银行户头,如果出现所谓的“前金”,他就会出现在这间叫“死神”的餐馆吃饭,等待委托人自动将装着目标照片的牛皮纸袋放在他面前。 任务完成后,鹰也会出现在这间餐厅,向委托人收取后头的款项。 在这段时间内,委托人继承了秃头肥佬八成的地盘,两百多个小弟,跟三个妖精般的女人。 一百万,跟一件不能再穿的亚曼尼的代价,就换来这一切,任谁都会说划算。如果不计入“灵魂”那不确定是否真实存在的东西的话。 第五节 温热的陶板上,鹰的牛排切得整整齐齐,每一块都同样大小。 “鹰,如果有人雇你杀我,你会怎么做?”委托人举起酒杯。 “告诉我你喜欢什么颜色的花,我会牢牢记住。”鹰表情冷淡,刺起一块牛肉。 委托人一怔,旋即叹了一口气。 “鹰,你实在太危险了。” 委托人也没有生气,只是接着说:“如果有那么一天,我出五倍价钱,你将聘你杀我的委托人杀掉,你觉得如何?” “违反杀手法则的事,我是不做的。”鹰淡淡地说。 委托人手中的酒顿时变得没有味道。 也许,他该找个别的杀手,将鹰杀掉? 但鹰这么优秀又绝不啰唆的杀手,自己以后还用得着。 况且,若一次杀不了鹰,自己就得连夜搭机,逃到连自己都背不住名字的巴尔干半岛小国里,这又何苦。 “但你可以付我十倍价钱,让我将两颗子弹都打偏。你知道的,就算是机器也有失误的时候。”鹰慢条斯理享受着牛排。 委托人顿了一下。 看着鹰,用一种看外星生物的好奇眼光。 “杀手法则里,没有规定我一定得得手。”鹰淡淡说。 “钱对你来说,真的可以买下一切?”委托人又恢复了精神。 “你似乎是误会了。当杀手是为了钱,而不是想杀下一个人、而需要用钱买更好的枪跟子弹。”鹰又刺起一块肉。 委托人满意地笑笑,这样的杀手真是太完美了。 委托人从上衣里拿出一本支票簿,写下一串尾巴好几个零的阿拉伯数字。那是自己生命的价码。合算。 鹰收下了支票,牛排也吃完了。 “以后有机会,还会拜托你。”委托人抹抹油滑的嘴巴,心中踏实了不少。 鹰笑笑,离去。 算一算,又到了搬家的时候。 每当五个目标倒下时,鹰就会换一个住所,自我规约的风险控管。 秃头肥佬是第六个五个。 花的故事,从搬家那一天才开始。 第六节 鹰对任何事物的品味都很简单,手中没有握着枪柄的时候,他实在是个很好说话的好好先生。 这次他挑了间有个干净阳台、藏在小巷子里的租屋。 三楼,二十五年的老房子。 那是个应该待在冷气房里看电影的午后,鹰满身大汗,将一车的打包行李慢慢搬上楼。 在楼下,鹰注意到有个女孩子指挥着搬家公司,将行李一件件搬到自己的对面。 “这么巧?”鹰打量着同样刚搬家的女孩。 女孩住在另一栋楼,与自己住的地方只隔了一条五尺小巷,同样也有个朝巷子突出的小阳台。 鹰汗流浃背在阳台上的长形花盆整土。他爱种花,种花是他少数的兴趣之一。 曾经有一度鹰觉得种花其实蛮无聊的,想干脆别种了,但再深思了一下,发现自己不种花也不知道该做什么打发时间,只好再接再厉。 女孩也正好打开她的阳台,穿着细肩带,同样一身是汗。 女孩拿着杂志扇风,注意到双手都是泥土渣的鹰。 “喂。” 一盒矿泉水越过两个阳台共享的上空,飞到鹰的手里。 女孩没有自我介绍,甚至连笑也很随便。是那种“你渴了吧?给你喝。”的那种笑,而不是“我看你很顺眼喔,嘻嘻”的那种笑。 “谢谢。”鹰点点头,没有拒绝。 女孩转身走进屋子,忙起家具摆设。 鹰擦擦手掌的泥屑,喝着矿泉水,忍不住好奇女孩是什么样的人。 二十初岁,短发,细长的眼睛,不爱说话,却很敢打招呼。 大学生?便利商店店员?租书店小姐?棒球队经理? “会不会也是杀手?”鹰这念头一想,旋即笑了起来。 不会的。 当杀手遇到杀手,只要一瞬间,彼此都能嗅到对方身上的味道,那是一种无法解释也无法掩饰的quality。 好奇心只要有了个开头,就再无法压抑。尤其是对年轻女孩产生好奇的时候。 将喝到一半的矿泉水放在阳台墙上,鹰转身进屋洗手,好整以暇地架起十字瞄准镜,细腻地调整镜头的倍数与焦距。 瞄准镜当然对着阳台对面,穿越另一个阳台。 女孩已经将卡通图案的窗帘挂上。但只要有一条宽三公分的细缝,就足够鹰杀死一个人,何况只是无聊男子的偷窥。 女孩的房间东西不多,冰箱,音响喇叭,单人床,看起来很舒服的枕头。 没有制造廉价噪音的电视机,却有一个挂着白布的木架突兀地立着。 “原来是个画家。” 鹰注意到木架露出的凌乱色块,还有墙角堆放的颜料与画笔。 第七节 “会不会,我居然是个变态?”鹰笑笑自嘲。 毕竟自己已从三公分的缝里,静静地观察女孩生活了一个礼拜。 从墙上的课表,鹰清楚知道女孩是某艺术大学美术科系的学生。 女孩的生活很单纯,不上课时就是画画,但似乎还停留在基础的静物素描练习阶段,用最纯粹的黑与白去构画摆在小凳子上的东西。 偶而心情好时,女孩会拿起彩笔在画布上乱抹一通,然后坐在床上颇为满意地欣赏自己狂野的抽象画,看着看着,就会莫名其妙睡着。 女孩经常会拉开窗帘让阳光透进屋子,让素描的静物多些自然的光影,这时鹰就会走出阳台,伸伸懒腰,看看湿湿泥土里的种子,除虫浇水什么的。 “嗨。”通常都是女孩主动打招呼。 “嗯,嗨。”鹰总是淡淡回应。 鹰看起来不是个多话的人,就跟电影里酷酷的杀手一样。任何尝试跟鹰攀谈的人,都会觉得自己像个笨蛋。 事实上,鹰只是找不到话讲。他只对两件事熟悉,杀人,跟种花。 可惜死人跟花都不会说话。 第八节 “你是做什么的啊?” 某天女孩在阳台刷牙,看着一大早就起来整理花圃的鹰,然后没头没脑迸出这一句。 鹰抬起头看看女孩,心中却没有讶异。 他原本在屋子里看小说,直到女孩起床后他才匆匆整理头发跑到阳台,瞎找一些芝麻绿豆的事做。 为什么?鹰也不知道,大概是寂寞,杀手可悲的职业病吧。 “种花的。”鹰。 “种花的?”女孩刷牙,睡眼惺忪。 “嗯。”鹰。 “就那些?”女孩指着鹰的阳台,不信。 “嗯。”鹰。 “怪人。”女孩直接了当。 “谢谢。”鹰领受了。 “你看起来很闲哩,正好楼下的便利商店在征夜班,你要不要做?”女孩的头发蓬松。 “不想。”鹰看着指尖上的蚂蚁。 “不客气。”女孩含着牙刷,说话含糊。 一只纸飞机划过阳台间湛蓝的天空。 鹰摊开,是一张空白的履历表。 “写好我帮你拿去,我礼拜一跟礼拜二晚上学校有课没空,你就填那个时间就可以了。”女孩的语气,一副理所当然。 “不这么填,你应征不到那份工作吧?”鹰直接揭破。 “答对了,店长要征全夜班,我就说你是我朋友。”女孩嘴里含着牙刷,手比了个v。 于是鹰填了,折成纸飞机又射了回去。 “陈可诚,好普通喔。”女孩含糊地念着。当然是鹰惯用的假名。 第九节 鹰从没想过自己除了当杀手跟种花,还有第三项才能,例如煮茶叶蛋跟泡黑轮。 凌晨两点,便利商店很冷清。若非早知道这点,鹰恐怕不会填下那份履历。 鹰穿着绿色的员工制服,坐在收银台后看一本叫“蝉堡”的连载小说。 那是本只流传在杀手里的未出版小说,每个杀手能拿到的章节进度不一,有时顺序也紊乱参差,所以鹰常常看得莫名其妙,却又像饮酖止渴般无法放弃。 “挪。” 女孩拿着两盒鲜奶放在柜台,鹰起身结帐。 “一盒给你。” “嗯。” 鹰喝着鲜奶,继续坐下看小说。 “你不爱说话。”女孩撕开牛奶盒的封口。 “嗯。”鹰冷淡地随意应和,但其实脑中正努力找话讲。 “所以你是个杀手。”女孩结论。 鹰抬起头,阖上书。 “哑巴也不说话,但哑巴不都是杀手。”鹰无法同意。 “嗯,但一般人不会这样辩解吧?”女孩一副“呴呴,露馅了吧”的表情。 鹰无法反驳,虽然很想再说几句话,但找不到话题继续的他只好又打开小说。 “你可以问我叫什么名字啊,聊天其实不难。怪人。” 女孩将鲜奶放进微波炉。 “杨超宁。” 鹰随意指着墙上的排班表。 叮。 “我在学画画,大二。”宁拿出热牛奶。 “嗯。” “今天早上,我看见你种的东西发芽了。” “波斯菊。” “多久可以长好开花?” “看运气。” “开了送我一朵吧。” “我的花很贵,一朵要一百万,而且不吉利。” “难怪你不用工作。” “也不是这么说。” 第十节 宁喝完了热牛奶就离开了。 小说开始索然无味,鹰有点怅然所失。 上次有这种感觉,是打开牛皮纸袋发现目标居然是自己欣赏的政治家时。 鹰本打算在下个月将自己那票投给他,但最后还是将一朵黄花摆在某处天台。 鹰从不觉得杀手的工作很高尚,所以也不须要有什么道德性的选择。 他的板机很廉价,觉得自命清高的杀手最要不得。 “如果有人付钱要我杀这个女的,我会不会扣下板机?”鹰开始胡思乱想。 如果这是部电视剧,接下来的走向必然如此,而自己也必然不会开枪,于是展开一段风花雪月之杀手挽歌,无数廉价的眼泪在荧光幕前落下。 “所以还是开枪吧。”鹰自言自语,然后笑了起来。 他曾在报上的卡内基专栏里看过一句话:人所担心的事,有百分之九十其实都不会发生,所以别把时间花在根本不会困扰自己的虚设上。 第十一节 时针走到六点,鹰才回到租处,回到瞄准镜后。 宁还没睡醒,所以鹰的无聊慌持续蔓延。 鹰将竹编躺椅拎出房间摆在阳台,坐在上面看第十七遍小说。 八点,宁醒来,睡眼惺忪走到阳台刷牙。 “早。”宁竖起拇指。 “嗯。”鹰也竖起拇指。 “要不要听歌?哈啾!”宁打了个喷嚏。 “好。”鹰点点头。 宁走回房间,搬出两个喇叭在阳台。 是首韩语的歌曲。 “这首歌叫花。”宁漱口,说得更含糊了。 鹰听着听着,一夜未曾阖眼的他很快就睡着了。 一个杀手实在不该睡在阳台,如此容易被狙击的地方。 但鹰呼呼大睡到下午。 等到鹰睁开眼睛,对面阳台那首歌还在放。重复又重复地放。 打了个气味不好的呵欠,鹰困顿地赖在躺椅上,头发凌乱。 宁已经不在。 鹰夹着拖鞋回到房间,弯腰,瞄准镜轻易穿透了被风吹拂的卡通窗帘。 木架上,一幅新的、未完成的画。 凌乱却利落的炭笔痕迹,轻轻勾勒出画中人物的姿态。 躺在阳台椅子上睡着的鹰。 第十二节 此后,鹰便常常躺在阳台上睡觉。 阳光很舒服,风很舒服。 重复阅读断裂跳脱的的小说章节也很舒服。 醒来后,鹰会揉着眼睛走进屋内,到瞄准镜后察看宁最新的进度。 从炭笔草图到色块涂抹,一天一天,鹰的轮廓、神采慢慢浮现。 但躺椅上熟睡的鹰手中的小说,却变成了一把手枪。 与其说宁的直觉很妙,不如说宁的偏执很天真。 “不是吧?”鹰眯起眼睛。 他发觉宁所画的那把手枪,跟自己惯用的手枪非常接近。 艺术家的神秘加上女人的第六感,真是不能小觑。 第十三节 有时鹰也会在深夜的楼下便利商店里,买两盒牛奶。 宁的那盒,他会先撕开封口,拿到微波炉温好。 牛奶喝完,鹰便离去。 因为他实在不善于找话题。 某天寒流来袭的深夜,不只是店里,连街上都不见一个人。 鹰呼着白气,将牛奶递给柜台后的宁。 “你是不是想追我?”宁接过热热的牛奶。 “还好。”鹰也不知道。 “还好?”宁瞪大眼睛。模棱两可也不是这样的吧。 “还可以。”鹰越说越奇怪了。 “喔。”宁哼哼。 鹰不再回话,就这么站在杂志区翻报纸,一张又一张摊开,兴致盎然读着。 宁在柜台后看着明天要考的西洋美术史,下巴黏在桌上。 外面的寒流让气温降到七度。 一个小时过去。 “南亚的大海啸已经死了十七万人了。”鹰终于开口。 “喔。”宁无精打采。 鹰只好继续翻着另一份报纸。 半小时后。 “才三天,罗伦佐儿的父母已经收到六千多万捐款了。”鹰啧啧。 “为什么不是五千万或七千万,而是六千万啊?”宁快睡着了。 鹰深思,但无法得到“就是刚刚好卡在六千多万”这答案之外的答案。 很冷。 那夜就这么过去了。 第十四节 巷子里的阳光跟风都恰到好处,阳台上的波斯菊长得不错,花茎已成形。 而鹰也接到两张照片。 一张是乱搞大哥女人的古董商人。 四天后,鹰到花店买了一朵向日葵,配合正午的烈日时分。 一张是爱放高利贷的当铺老板。 鹰在天台放了一朵玫瑰,夕阳火红。 死神餐厅。 “你真是高手。”雇主满意地交付尾款。 “还好。”鹰看着刚刚切好的牛排,好像有些大小不一? 鹰开始觉得,扣板机这个简单的动作,比以前更乏味了。 第十五节 “你今天抽烟了。”宁趴在阳台,鼻子抽动。 “嗯。”鹰翻着小说,他只在杀人时抽烟。 鹰有时候会狐疑,是不是自己是因为戒不了烟,所以才没有停止接单。 如果是,自己就太变态了,应该考虑退休。 宁的喇叭还是放在阳台,还是那首叫做“花”的歌。 “纽西兰有研究,听音乐的母牛会挤出较多的奶。”宁。 “嗯。”鹰。 “我猜植物听音乐,会长得比较漂亮。” “说不定。” 纸飞机划越两个阳台,降落在在鹰手中的小说上。 是演唱会的dm。 “下个月十四号,这个整天唱歌给你花听的歌手要来台湾开演唱会。” “嗯。” “票钱你出。” “好。” 宁的邀请总是跳过问号。很适合鹰。 鹰看着日历。 这年头还会用日历的人,大概只剩习惯倒数别人死期的杀手了。 下个月……二月啊。 “到了应该谈恋爱的时候么?” 鹰摸着那个自己未曾过过的节日。 如果是,应该要把账户给停了。 这是鹰在当杀手前一刻,对教他扣板机的“师父”所作的承诺。 多年前,离地三百多公尺的天台上。 高处的风特别大,将师父的风衣吹得猎猎作响。 “当杀手,绝不能说"这是最后一次"。若说了,十个有九个回不来。”师父站着,观看鹰拆解枪具。 要当杀手,得先熟练杀人后的全身而退。杀手可以失手,但不能不逃掉。 快速拆卸枪具,在有如仪式的过程中和缓扣板机后的心跳,也是“能否成功逃脱”的重要课题。 “嗯。”鹰答。 “唯一全身而退的例外是,达到自己第一次扣板机前许下的心愿。”师父看着远方,鹰的动作已不需他担心。 “嗯。”鹰。 “达到了,就得退出。”师父蹲下。 “嗯。”鹰已经组好,将分离的枪具都放妥在方形枪盒里。 “退出后就别再拿枪了。说真格的,要不死,当杀手的都会存到好一笔钱。这么好赚的工作,多干一次都嫌无聊啊。”师父感叹。 “嗯。”鹰扣上枪盒。 “所以鹰啊,你要许什么愿呢?”师父端详着鹰的眼睛。 “……”鹰沉吟。 “别许太难的,像师父这样到四十多岁还在干杀手,实在是很丢脸。”师父又叹气。 “……师父,你许什么愿啊?”鹰好奇。 “遇到喜欢我、我也喜欢的女人啊。”师父皱起眉头。 …… 然后鹰许了跟师父同一个愿,因为他想了一个小时还拿不定主意。 但鹰还没看到小说结局,那感觉要断不断的,没有比这个更糟糕的事了。 不,还有。 鹰很笃定地看着阳台上蔚蓝的天空。 “要不死,此刻的师父,一定还在哪里杀着人吧。”鹰笑道。 上次在纽约布鲁克区的街上巧遇刚杀了人的师父,两人相偕去喝咖啡,鹰才知道师父后来出了柜。 当定一辈子杀手的悲命啊。 第十六节 每次鹰结束一次任务,就会从信箱里收到一份“蝉堡”的章节。 他没理会过这份小说怎么总知道他的新住所,因为每个杀手都会在任务结束时收到一份连载的章节。 这连载的小说像是装了追踪导弹似的,如影随形跟着每个杀手,让这些最需要隐密,也最自信能够隐密自己的杀手族类,感到匪夷所思。 上次鹰在执行任务时,遇到另一个杀手。 很巧,他们受雇自不同的委托人,却都指明同样的目标。 要杀一个人,就要观察那一个人的生活惯性,研究出最脆弱的那个“点”,并思考那个“点”所需要的种种条件。 风阻,光线,角度,警局的距离,与逃脱路线。 而两个杀手都因专业因素选了同一个时间、同一个天台,默契地笑了笑后,两个杀手聊了起来。 杀手共同的话题便是蝉堡的最新进度,还有相互补充彼此阙漏的章节,两人大肆批评一番,又开始猜测故事的结局。 最后目标出现。 “怎办?”对方笑笑。 “自己做自己的吧?”鹰苦笑。 于是两人同时扣下板机。 鹰从大衣掏出一朵花,放在天台角落。 “原来你就是那个爱种花的鹰。” “嗯。” “我是玩网络的月。” “嗯,这阵子你很出名。” 之后就分道扬镳,各自寻着计划中的路线离开,各自细嚼这难得的相遇滋味。 第十七节 宁是不是喜欢鹰,鹰不知道。一幅画并不能解释比一幅画更多的东西。 不过宁喜欢逗鹰说话,这是可以确定的。 某一次,鹰从躺椅上醒来,走进屋子从瞄准镜里观察那幅画的进度,却看见宁正拿着油彩画着自己的脸,然后拿了颗苹果到阳台。 “你的脸。”鹰指着自己右脸。 “嗯?”宁假装不知。 “被画到了。”鹰暗暗好笑。 “喔。”宁抹了抹脸。 鹰继续翻着自行用订书机钉成的百页小说。 黄昏了。 宁看着含着花苞的波斯菊,咬着苹果。 “票我买好了。”宁看着鹰。 “嗯。多少?”鹰。 宁比了个四。 鹰折了架纸飞机,送了四张千元大钞过去。 这阵子,他已经学会折纸飞机的二十一种方法。 有的折法能让纸飞机飞得稳,有的折法能让纸飞机飞得奇快,有的折法可以让纸飞机飞得颠颠晃晃,有的折法能将风阻降到最低。配合不同的手劲与姿势,纸飞机跨越两座阳台的路线可以有七种变化。 宁打开纸飞机,收下钱。 “花什么时候会开?”宁趴在阳台上,清脆地咬着苹果。 “恰恰好是演唱会那天。”鹰微笑,难得的表情。 鹅黄色的风吹来,无数成形的花苞摇晃在鲜绿的茎杆上。 第十八节 鹰期待约会。 但鹰没打算就这么结束杀手的身分。 说过很多次了,杀手有很多迷信,最忌讳的莫过于“这是最后一次”的约定。只要鹰还不确定宁是不是喜欢自己、自己是不是真的喜欢宁,他就还是个杀手。 一天和尚一天钟,一夜杀手一夜魂。 于是鹰又来到了死神餐厅。 “这次也拜托了。”一只手将桌上的牛皮纸袋,推到鹰的面前。 是上次暗杀肥佬的委托人。 鹰打开纸袋,看着照片,点点头。 杀了这个政商关系俱佳的黑道大哥,委托人在这一带再无敌手。 “可能的话,请在两个礼拜内做完这件事。”委托人附注。 “加一成。”鹰坦白。 第十九节 如果说当杀手需要什么天赋,那便是“观察”的本事。 鹰慢条斯理地观察目标整整一个礼拜,并想办法旁敲侧击到目标接下来一个礼拜的行程。 目标在十三号深夜会去情妇家。 在那之前,鹰花了一星期探勘附近的高楼,选了一栋监视录像机死角最多,视野最好的天台角度。 可惜目标的运气不好。到了十三号那天,波斯菊还没开。 于是鹰到花店买了朵百合,然后绕到便利商店买了两盒牛奶。 如常,鹰将其中一盒放进微波炉。 “去哪?”宁翻着店里的时尚杂志。 “杀个人,去去就回。”鹰说,也不知道为什么要开这种玩笑。 “把自己说得很了不起,是男人在喜欢的女人面前最爱犯的毛病。”宁头没有抬,语气也很平淡。 叮。 “花明天早上会开,花开之前的晚上洒水,会开得最漂亮。”鹰将牛奶盒从微波炉拿出,放在柜台上。 “你在比喻什么吗?”宁捧着热牛奶。 “没。”鹰有点语无伦次了。 “杀人很好玩么?”宁的手比出枪的模样。 “问我不准。我这个人做什么都很无聊。”鹰耸耸肩。 “说得跟真的一样。”宁。 宁的视线停在鹰大衣口袋里的百合。 “你有没有很喜欢看的小说?” “要想一下。” “那就是没有了。” “问这个做什么?要借我你常在看的、用订书机钉起来的小说啊?” “不是。我只是在想,一个很喜欢的故事如果没看完的话,会不会很难受。” “怪问题。” 宁摇摇头。 鹰苦笑,静静将冰牛奶喝完,带着百合离开商店。 一个小时后,鹰出现在高楼天台。 架好枪,扣上瞄准镜,照例点上根烟。 第二十节 这个夜特别漫长,湿气也特别的重,城市飘起了薄雾。 罕见的,第三根烟也熄灭了,目标迟迟没有出现。 长枪的枪管已凝了露水,寒意沁入鹰手背上的毛细孔。 “不大对劲。” 鹰看着目标应当出现的窗口,开始思索目标改变行程的可能性。 只有迟疑了半刻,鹰便决定按照自我约制放弃任务。 但鹰背后的安全门突然被撞了一大下,鹰刻意堆栈在门下的二十块砖头只挡了两秒,便被巨大的力道冲开。 但只要两秒,就堪堪足够。 “操,连我们老大的单都敢接!” 几个穿着夏威夷衬衫的混混冲出,大声干骂开枪,火光爆射,子弹在天台上呼啸。 鹰已冷静从地上枪盒中,抄出早已预备应付这种状况的的手枪。 蹲踞,将手枪摆架在横立鼻前的左手上,屏住气息,稳定地扣下板机。 咻咻声中,混混一个个倒下,但仆倒的身体却成了后继者的最佳掩护,让这场原本该更快结束的枪战延长了两秒。 八秒钟后,鹰的脚边躺了七颗发烫的弹壳,安全门前则堆了六个半尸体。 最后一个混混倒卧在血泊中,呼吸吃力,惊恐颤抖地看着鹰。 他的肝脏上方流出鲜红色的血,而不是致命的黑。显然鹰最后一枪稍微偏高了,没有命中混混的肝脏。 “说了,就还有命。”鹰蹲下,慢条斯理拆卸枪具,装箱。 混混没有选择,更没有职业道德,于是鹰很快便了解了一切。 原来鹰的委托人酒醉失言,在三个小时前已反被目标绑架,一番刑求折磨后,终于令鹰的行动曝光。 “但你们怎么知道我在这里?” 鹰本想问这句话,却发觉邻近的大楼天台都鬼祟着些许人影,然后又迅速隐没。原来对方仗着人多,索性搜索所有附近的大楼可能作为狙击场所的天台。而还在其它楼搜索的混混听到了枪声,正赶往这里吧。 不能久待,也没有久待的必要。 鹰收拾好枪具就下楼,快速的脚步中还是一派从容优雅。 还未招手,一辆出租车已停在鹰面前。 “和平东路三段。”鹰坐上出租车。 第二十一节 看着降到一半的窗外,鹰本能地想要想很多。 但杀手习惯专注,也需要专注。 所以鹰养成了一次只想一件事的习惯,连在这种时候也压抑住鹰的本能。 “想女人?”司机看着后照镜里的鹰。 “嗯。”鹰。 “任务失败了?”司机。 “嗯。”鹰。 “别在意,我清理惯了。”司机。 “不好意思。”鹰。 司机不再打扰鹰的专注,将车里的广播音量调低。 后照镜里,鹰的嘴角微微上扬。 一定是个很美的女人吧,司机替鹰叹息。 出租车停了,鹰下车之前忍不住开口。 “你猜猜我会不会收到结局?”鹰。 “别太一厢情愿啊。”司机失笑。 “也是。”鹰下了车。 第二十二节 天快亮了。 鹰打开楼下快坏掉的信箱,里头果然放了新的小说章节。 “可惜没有theend的字眼。”鹰苦笑。 鹰慢慢走上楼,回到房间,一贯地打开枪盒,架起瞄准镜。 缓缓地,配合着不轻不重的呼吸,鹰用最细腻的手腕与手指,将镜头焦距调整到最饱满的窥视位置。 宁坐在木架前,背靠着墙坐着睡着了,食指与拇指间还夹着根画笔。 木架上的画已经完成。 悠闲躺在椅子上睡觉、拿着手枪的鹰,很有杀手的慵懒味道。 “你会出名的。”鹰笑笑,撕下当天的日历。二月十四号。 鹰换了件深色衣服,走到阳台浇花,波斯菊几乎要开了。 在花几乎要绽放的时候浇水,花会开得更灿烂。鹰笃信不疑的哲学。 对面的阳台上,宁的喇叭还是放着那首名为花的歌。 鹰坐下,墨水笔在撕下的日历纸上写了几个字,折成了一架从任何角度都无从挑剔的纸飞机。 然后等着。 等着一道从任何角度都无从挑剔的风。 他很有耐心,因为等待是他最擅长的事。 “来了。”鹰千锤百炼的手掷出。 一阵风,托着纸飞机划过两个阳台间,那片逐渐湛蓝的天空。 鹰躺在椅子上,专注读着最新章节的小说。 “真想看看下一章啊。”鹰微笑,慢慢睡着了。 第二十三节 “好美。” 对面阳台摇曳一片金碧黄澄,波斯菊开得很美很美。 鹰说的没错。 宁含着牙刷,趴在阳台,欣赏着熟睡的鹰。 “爱看小说的猪。”宁将音乐关小时,发现地上的纸飞机。 二月十四号日历上的两串号码,跟一句很美的话,宁反复看了好几遍。 宁神秘兮兮地将人像油画推立在阳台上,想给醒来的鹰一个惊喜。 “情人节快乐。” 宁的手里捏着两张演唱会门票,静静等待鹰“嗯。”的一号表情。 金黄阳光洒在油画上,鹰轻握的手枪闪闪发亮。 很美的波斯菊,几页没有结尾的小说。 一架载着爱情咒语的纸飞机,再没有距离的两个阳台。 第二十四节 两个星期后,目标还是死了。 鹰的手法,鹰的角度,鹰的天台。 天台上没有花,但有几张烧成灰烬的小说章节。 有人说,开枪的人是月。 有人说,是鹰师父下的手。 那又是另一个故事了。 第一节 一双巨大的眼珠子,正贴着地,瞪着地上的骨牌。 老人小心翼翼将一张张骨牌往后迭好,生怕一个不小心,此番心血便要重头再来。 如果有人能吸黏在天花板上,便会发现骨牌的形状是一个太极图。 果然像老头子会堆的东西。 “还剩下十三张黑色骨牌啊。”老人心底数着。 不吉利的数字,糟糕的颜色。 所以死神降临。 老人身后的影子,不知何时站立着一个身穿黑色西装的男人。 黑色的西装里是件黑色的衬衫,黑色的袜子,墨镜。 活脱像是,从老人影子里浮出的延伸物。 “不好意思。” 男人的手里有枪,毫无犹豫抵着老人的腰际。 老人还没反应过来,灭音枪管里的子弹快速从后腰,贯叉进老人的肝脏,然后破出前面的肚皮。 灼热的弹头在地上铿铿打转。 男人很清楚,子弹破坏这些部位后、蚕食鲸吞老人生命所需的时间。 那是他的优异天赋。 “请您忍耐十七分钟。”男人双手合掌,一脸的不好意思。 男人将濒死的老人轻轻往旁边摆好,接过他手中的骨牌。 “骨牌啊……我还以为上次那张拼图已经够扯的了。” 男人吐舌,然后深呼吸,屏气凝神。 双膝跪下,双肘靠地,像只匍匐温柔的猫,男人谨慎地将剩余的十三张骨牌摆好,位置精确无误。 一千张黑色,一千张白色。 完美的太极。 “还行?”男人看着老人。 老人嘴巴开开,神智迷离,但仍点头。 男人牵起老人右手,用老人的食指轻轻推倒第一张骨牌。 太极在接下来的四十五秒内飞快倒下。 由黑变白,自白而黑。阴阳共济。 老人点点头,困顿不已。 地上都是血。 老人很疑惑。为什么这个一身黑的男人,能够无声无息来到自己背后? 这是某知名建设业董事长办公室,位于某知名大楼的十七楼,楼面是连猫都上不来的玻璃帷幕。 办公室外面,除了三十个员工办公的地方,走廊上还有四个保安,两个私人保镖。 这个男人不是不简单,根本就是太可怕。 但老人还有个更重要的不明白。 “是谁雇你?” “你知道我不能说的,法则二。” 男人看着表,十七分钟了。 老人阖上眼睛。 男人离开房间前又回头,再看了一眼那染血的太极,突然开口。 “g……我的名字贴在布告栏也无妨。” 第二节 虽然没有人能证实,但g可能是最强的杀手。 很多杀手都这么认为,那些躺在坟墓里的人也会同意。 夜下着雨,气象局说会这雨会连续下上三天。 路边摊,一间简陋到不配拥有名字的居酒屋。 一桌小菜,一瓶酒,塑料帘帐延伸至路边。 两个中年男子对坐。一个动作拘谨,神色紧绷;一个则不停夹菜,穿着夸张的花衬衫。 雨水沿着帘帐,轻轻滴落在桌脚,在夜的浓重下,有种廉价的诗意。 “这么狠?”拘谨的中年男子有些局促。 “狠?如果以他从没失手过这一点,他是很狠。女人、植物人、流氓、上校、甚至是小孩子,不需要理由,只要给他一张照片,一笔钱,他连自己的国中老师都杀。”花衬衫男子大笑,举起酒杯,自行撞击拘谨男子的玻璃杯。 “既然如此,那……为什么g这么便宜?”拘谨的中年男子有些狐疑。 “做生意嘛老板,有的便宜有的贵,不是每个目标那么难杀的!”花衬衫男笑得很鄙俗,露出一口被槟榔液渍红的牙齿。 “喝!”花衬衫男为拘谨的中年男子斟酒,脸上猥琐的笑已经持续一个小时。 他有份不知道称不称得上高雅的工作……g的经纪人。 酒瓶底下,压着张昨天的报纸,酒水将上面的字晕开。 连续一个礼拜的报纸头版都长得很像,职棒某队的打击好手“又”遭到暗杀,横死街头。 “这也是g的杰作。” 经纪人哈哈一笑,挪开酒瓶。 拘谨男子瞪大眼睛,这可是今年最离奇的大案子啊! “唉,g的老毛病犯了,也管不着新闻会搞得多大。”经纪人。 “嗯?”拘谨男子不解。 “g是个啰哩八唆的杀手。他每杀一个人,一定想办法替他完成生平最后一个愿望。”经纪人大笑。 第三节 一个礼拜前,也是在这间居酒屋。 “不给我假放啊?”g戴着墨镜,夹起不知道卫不卫生的生鱼片就吃。 “哈,想停就停啊,又没人逼你。”经纪人开了瓶金牌啤酒,笑得很皮条。 也是。 g边嚼着,打开牛皮纸袋。 照例,里头是一张目标照片,跟一张彰化银行的汇款证明。 g是个相当“在地”的杀手,什么把钱存在瑞士这种事对他来说,简直是不可思议。所以经纪人不只帮他接单,还帮他收款,然后把钱转存到彰银。 这次的目标很奇特,是中华职棒目前表现最佳的全垒打王,彭。 截至目前为止,彭的全垒打数遥遥领先群雄,打击率更飙到0.43,有四割男的霸号,是每个投手最不想遇到的一号打者。 “有谁会想杀他?全垒打数排行第二的家伙?还是快要跟他对决的投手?”g是个多嘴又贪嘴的杀手,又夹了两块炒螺肉塞在嘴里。 “谁知道?总是有人看不惯爱出风头的人啊。”经纪人打量着g,故意问道:“还是你是彭的迷,所以干脆放过他吧?” g没再说话,眼睛已经被隔壁桌露大腿的女人给吸引住。 他刚刚只是随口问问,他连国中导师都杀过了,何况素昧平生的全垒打王? “什么时候下手?”经纪人愉快地喝酒。 “减肥吧胖子,管我这么多?”g。 第四节 脚步轻盈是杀手久经训练后的职业惯性。 对g来说,就算快步奔跑,也像猫一样的安静。 所谓的天才,其实就是愿意比其它人付出倍数努力的耐力之王。全垒打王,彭,就是这个法则的苦行者。 比赛结束,所有人离去,彭独自在重量训练室待了一小时半,才满身大汗去洗澡。 “真令人感动。” g鬼魅般穿过球员休息室,无声无息走到淋浴间外。 刚洗好澡,走出淋浴间的彭惊觉,全身黑衣的g坐在几乎赤裸的自己身后,正在擤鼻涕。 “不好意思,我鼻子不好。”g搔搔头,鼻子都擤红了。 “你是谁,怎么会在……”彭傻住,赶紧用毛巾遮住生殖器。 g掏出一把枪,一手用力擤鼻涕,一手扣下板机。 子弹咻一声穿进肝脏,彭身躯一震,黑色的液体从腹下缓缓流出。 彭瞪着g。 g感到有点不好意思,赶紧将卫生纸收进口袋。 “是谁要杀我?”彭慢慢坐下,按住伤口。 铁打的汉子。 “不知道。”g耸耸肩。 “一定是张……我的全垒打数超过他,一定是他!”彭忿忿不平,额头已经冒出死亡气息的冷汗。 g露出无辜的表情,跟他无关。 “说吧,我可以替你完成最后一个心愿。”g说,这是他的行事风格。 “没用了。”彭看着黑色的液体,不断从手指缝中渗了出来。 他看过许多黑帮电影,知道这是血液和着肝脏汁液的血色。 至多,只能再活二十五分钟。 “张出多少?我……我出两倍价钱,你干掉他。”彭很表情痛苦。 “别把临终心愿浪费在杀另一个人身上。”g诚恳建议。 “哼,我想当这球季的全垒打王,你……你又能替我办到?”彭冷笑,笑得很辛苦。 他的脚已经发冷,嘴唇也白了。仗着运动员的体魄与意志力,彭才能勉强不使自己昏倒。 g点点头,从口袋里拿出一颗球,一枝黑色签字笔。 “别忘了签上日期,全垒打王最后的签名球一定很值钱。”g笑。 第五节 彭死了,留下二十七只暂时领先的全垒打数。 第二天晚上,记录紧追在后的张也死了。 死因是肝脏破裂。 第三天晚上,排行第三的洋将好大力也死了。 死因是肝脏破裂。 第四天晚上,颇富经验的左打老将也倒地不起。 死因是肝脏破裂。 第五天早上,连续一周的报纸头条都在追踪“全垒打死亡魔咒”的灵异报导。 有警方含糊其词,说已锁定几个特定的嫌疑犯,调查期间不便透露。 有球员绘声绘影,这肯定是韩国队下的手,好削弱下一届亚洲杯台湾队的实力。 更有读者投书爆料,他们在半夜里、某个小月台看见死去的全垒打王…… 但这些都不重要,重要的是g兑现了他的承诺。 g很清楚,虽然球季只进行到一半,但在这个球季结束之前,不会再有强棒胆敢接近二十七只全垒打。 莫名的战栗感会紧紧缠绕在每个强打者,每一次的挥棒中。 雨开始变大。 水滴打在塑料棚顶上,提供了震耳欲聋的背景音乐。 拘谨男子战战兢兢地看着经纪人。 “这么啰唆?那他到底行不行?”拘谨男子不安。 “这年头谁没有职业病?当杀手的职业病千奇百怪,g啊,就是爱蘑菇。话说回来,只有最厉害的杀手才有工夫婆妈啊,要是我想杀人,也一定找他。”经纪人的眼睛透过酒杯,弯弯曲曲。 面对似是而非的说法,拘谨男子显得有些不以为然。 经纪人世故地笑着,他太喜欢说g的故事了。 “记得有一次,香港有个造型师搞砸了一个大歌手的头发,毁了他的演唱会不说,还跳槽到大歌手的死对头前女友那边,我操,大歌手当然不高兴啦,于是雇了g干了他。”经纪人喝了一口酒,露出“这就是人生”的愉快表情。 第六节 两年前,香港旺角。 某电视大楼第七层,一个综艺节目专属的化妆间。 距离录像还有两个小时,爱漂亮的女明星先一步坐在个人化妆室,翻着时尚杂志,任由造型师为她打理头发。 等一下她要在节目里假装被“突如其来的争吵”吓到哭,然后工作人员会推出一个大蛋糕为她庆生,再然后她必须感动到又哭又笑,最后献唱一首最新专辑的单曲做为回报。 “琦姐,说真格的,我做过这么多女明星的头发,就属你最天生丽质了。”造型师嘴很甜,逗得女明星眉开眼笑。 “真有你说的了。”女明星看着镜子里的自己,的确是美呆了。 唉,人美声音甜,腿长胸部大,难怪陪富商睡觉的价码一直居高不下啊,天生丽质这成语不就是为自己发明出来的?女明星幽幽叹了口气。 造型师拿起小剪刀,仔细地修饰女明星的发尾,不禁想起一个月前,他收了女明星六十万港币,在她死对头的演唱会前夕,将那位大歌手的头发咻咻剪坏,迫使那位性格歌手戴了整晚的帽子。不禁笑了起来。 “琦姐,你看我将你剪得多美?”造型师抬起头,看看镜子前的作品。 女明星与造型师同时吓了一大跳,偌大的镜子里,竟多出一个全身被黑包覆住的谜样男人。 黑衣客站在两人的身后,左边鼻孔塞了一团卫生纸,手里拿着一把黑色的枪。 “咻。” 造型师捧着腹部的创口斜斜蹲倒,脸色死灰。 女明星震惊不已,害怕得无法动弹。 “我叫g,虽然不是造型师,不过还是请多多指教。”黑衣客g神色歉然地收起枪,弯腰拿起造型师手中的剪刀,说着不太正确的广东话。 女明星脸色惨白。 “有打算怎么剪吗?”g煞有介事地看了看蹲坐在地上的造型师。 造型师张大嘴巴,一句话也说不出,只是喘着气。 g只好快速回想这几天看过的四十六个漂亮美眉,一边将鼻孔里的卫生纸喷出,丢到垃圾桶里。过敏性鼻炎老是纠缠着他。 “有了,我昨天在铜锣湾街上看到一个正妹,我帮你剪她的发型好不好?” g端详镜中害怕得发抖的女明星。 女明星当然不敢反对,战战兢兢点了头。 g松了口气,手上的剪刀开始跳舞,落发翩翩。 女明星全身僵硬,双脚在发抖。 “对了,你跟那个小天王的绯闻是不是真的啊?”g一边剪着,漫不经心地问起前两期壹周刊的报导。 女明星却突然哭了出来,哭得花容失色。 “哭什么?当艺人被狗仔跟拍是常有的事,习惯就好啦。”g安慰。 女明星哭着摇摇头,崩溃哀求:“求求你别杀我,你要我做什么都可以,不,你什么时候想做什么时候都可以,只要你……” 越说越离谱了,实在是乱七八糟。 g轻松自在地剪发,莞尔道:“又没有人付钱杀你,我杀你做什么?子弹不用钱吗?肩膀放轻松不要乱动,我才比较好剪。” 女明星抽抽咽咽,妆都花了。 五分钟后,g耳根子发烫。 “剪得不大像,大概是我记性不大好吧。”g有些困窘。 岂止不太像,简直差很多。 几乎是个不会再引领流行的复古西瓜头。 “还行吗?”g厚着脸皮,看着奄奄一息的造型师。 造型师神色迷离地点点头。 “还行吗?”g看着镜子里的女明星。 女明星点头如捣蒜,忙说:“我很满意”。 g很高兴,放下剪刀,拿出黑色的sonyt630手机,将自己靠在女明星旁。 “可以跟你拍一张留念么?毕竟这是我第一次帮人剪头。”g很期待。 女明星点头点得更快了,还赶紧亲密地拉着g的手,挤出一个招牌笑容。 啪擦。 “谢啦!”g很乐,拍拍女明星的肩膀。 女明星呆呆地看着g潇洒离开化妆间的背影。 无法形容的,大梦初醒的解脱感。 第七节 拘谨的中年男子将牛皮纸袋放在桌上。 从这一刻起,正式成为委托人。第一次委托杀人。 “这年头要找个有原则的人,不管在哪个行业都很困难啊!”经纪人感叹,点收里头的钞票,只留下其中几张。 雨小了,店也快打烊了。 “能贯彻原则的人,都值得信赖。”经纪人眉毛扬起,看着远处一把黑色雨伞。 雨伞下,一个削瘦的黑衣客慢慢走近居酒屋。 g。 委托人打了个冷颤。 黑色的雨伞停在塑料斗篷下,一只大小刚刚好合适握枪的手伸出伞。 露出黑色皮衣袖口的,是只沾满各种颜料的手。 这个男人的动作,彷佛是一连串蓝色调镜头的切换所组成。 经纪人将牛皮纸袋交给g时,忍不住看着g沾满颜料的手,叹了口气。 “明明知道,可你还是接了。”经纪人不置可否。 “婊子无情,杀手无义。”g接过牛皮纸袋,看都不看委托人一眼,说:“你该不会以为,自己做的是慈善事业吧?” 委托人大气不敢透一下,更不敢近距离凝视g藏在墨镜底下的眼睛。 “其余的我会汇进彰银的户头,别乱花啊。”经纪人失笑,看着g夹了一块生鱼片沾着芥末就吃。 g转身走人,黑色雨伞隐没在飘着细雨的暗街。 很有杀手挽歌的诗意。 应该放在电影结局的一幕,却只是故事的开端。 “约翰!” 尖叫声回荡在空荡荡的大画室里。 原本拎在手上的购物袋,失神似掉落在木质地板上,里头的水果与书本散落一地。 颤抖的手,一对噙着眼泪的美丽眸子,无法置信地看着一个坐倒在椅子上的男人。 女人紧紧抱住男人冰冷的身躯,痛哭失声。 “是谁杀了你……是谁杀了你杀了你…为什么要杀了你……”女人几乎要晕厥,颓然跪在地上。 椅子上,男人的右下腹还是湿濡一片的赭。 但男人像是在笑,一脸苍白的满足。 女人勉强镇定下来,用她的专业审视起她的画家男友。 男友沾了胶的头发后方,凌乱地散扁开。 女人深呼吸。 不知名的杀手一枪贯穿男人肝脏时,男人显然坐在椅子上往后坠倒,但旋即被杀手扶起。 为什么呢? 杀手想问男友什么?是冲着自己来的吗?为什么男友在笑? 顺着男友死前的余光,女人转头,看向挂在墙上巨大的油彩画。 那是幅极其矛盾的画,她已看过无数次,男友终日面对它,涂涂抹抹整整半年,视它为灵魂浇铸的生平代表作。 画中,全身散发白光的天使与手持火叉魔鬼的交战,典型的善恶对立,充满了宗教的神圣。光与闇,白与黑,云端与地狱。 但一直未完成的左下角却被涂满了,以完全迥异于整幅画庄严风格的笔法。 “混蛋……”女人紧紧握住拳,咬牙切齿。 不,一点都没有所谓“笔法”的可能……任何人都无法承认。 那根本是小孩子随兴的涂鸦,毫无技巧可言。一团幼稚的鬼脸就这么突兀地强塞在画的角落,乱七八糟不说,还完全抢夺了观注这幅善恶对战之画的焦点! 只有一个人会这么无聊。 女人站了起来,擦去泪水,轻轻吻了男人上扬的嘴角,转身走向墙壁,一脚踩扁丢弃在巨画下方的两团卫生纸。 她回想起最后那把枪藏在位置。 于是她走到画室后的卧房,打开衣柜,换上经典的红色短皮衣,一脚踢破衣柜后的薄木夹板,从里头掏出一柄沉甸甸的散弹枪,与十七盒弹夹。 那是为了防范仇家寻上门报复而存在的后路,现在有了差不多的理由。 当初女人退出杀手行列,恢复平常人的身分,换了新的名字,是因为她达成了找到生命伴侣的愿望。她应得的。 而现在……女人想起了她以前的代号。 霜。 “g,你一定要付出代价。” 第八节 g也不晓得,他干嘛老是要这样。 其实他并不是个勤劳的人,连困扰多时的过敏性鼻炎他都懒得去医院挂号,却老为即将死在自己枪下的人做完最后一件事。 是一种自我救赎的仪式? 不,g不需要。 即使真有地狱那种有害健康的机构存在,只要g的手中有一把枪,就算被牛头马面再杀死一次,他也觉得很公平。那是自己技不如人。 或许,g陷入了“杀手要有自己的风格”的迷思里。 或许,这是g的杀手本能。 或许,这跟g当初许诺自己“退出杀手行列的条件”有关。 这点连他的经纪人也不知道,更管不着。 “哈啾!” 坐在最后一班的公车上,g将擤完鼻涕用卫生纸包好,偷偷放在身边呼呼大睡的高中生书包里,然后打开牛皮纸袋,将几张钞票胡乱塞在裤袋,看着里头唯一一张的照片。 “还蛮漂亮的,可惜子弹不知道。”g啧啧。 照片里的女孩真美,扎着g最喜欢的马尾,左边脸颊有个小酒涡。 “年约二十岁,喜欢吃薄荷巧克力,不喝咖啡,打篮球是三分线射手。”g胡言乱语,自己笑了起来。看目标的照片乱分析,是g的乐趣之一。 翻到照片背面,上头依惯例写着名字、地点、与时间。 黄微真,圣心医院632病房,时间未定。 第九节 一个星期后,晚上。 出租车停在台北复兴南路二段,g的经纪人醉醺醺地摔出车,一手扶着路边贴着“不可崇拜偶像”的电线杆,一手抱着鼓起的肚子呕吐。 正当经纪人吐得不可开交时,地上的影子多了一个。 背脊一凉,经纪人立刻知趣地干笑两声。 “是霜吧?”经纪人没有回头,他早就在等这一刻了。 霜用刀子指着经纪人的背脊,第六节椎骨,那是最有效率瘫痪一个人的位置。 “g呢?”霜冰冷的声音。 “杀手的职业道德之二啊,霜。”经纪人用袖子擦掉嘴角的呕吐物残余。 “去他的职业道德。”霜的刀子微微前倾。 经纪人哎呦喂呀地叫了一声。 “你跟g也在一起过,你该知道他没这么无聊。委托人另有其人。”经纪人苦口婆心,语气还是笑笑。 “我知道,所以我自己查出了委托人,杀了他全家。”霜丢下一份晚报。 头条:知名画家一家五口葬身火窟,疑似电线走火。 “真了不起。”经纪人啧啧,霜这家伙一下子就找回了杀手的灵魂。 “再问你一次,g呢?”霜的声音,比刺进经纪人背脊的刀子还要冰冷。 这说明了她的坚决,不会因为任何阻碍退却。 谁轻忽了女人的恨意,就要倒大霉。 但经纪人突然笑了出来,从上衣口袋里掏出一张小纸片。 “早就写好了,等你来问我要呢。”经纪人说,手指夹晃着纸片。 霜接了过去。 她明白,g的经纪人对g的信心,已经到了盲目的地步。 “你觉得我杀不了他?”霜眯起眼睛,握住皮革刀柄的手握来握紧绷。 “只有领悟枪神奥义的人才杀得了g。但除了g,谁也领悟不了枪神奥义。”经纪人拉开裤子拉炼,索性在路边小解起来。 霜冷笑,将刀子收进红皮衣的袖子底,踏步离去。 第十节 圣心医院,六楼的电梯门打开。 g拿着一束波斯菊走出。 没有别的原因,只是他路过楼下花店时,觉得盛开的波斯菊的香气很有“感觉”,而且卖花的女孩很漂亮。 g最受不了女孩子漂亮了。 “632病房啊……原来在另一栋…标示不清。” g走在a栋与b栋之间的天桥上,那是医院建筑物里除了庭院跟天台外,唯一能让阳光跟风直接抚慰人们的地方。 这让g的鼻子也好多了,心情也格外畅快。 “是什么原因,那个臭大伯要杀一个小女生?怕婚外情爆发?纯情少女不想堕胎?”g随便乱想时,已走到病房前,无声无息推开门。 单人房。 一个长发女孩站在窗边,金黄阳光洒在她的身上,好像落入凡间的天使。 g本已掏出枪,皱了皱眉头,然后将枪收了起来。 这绝非因为女孩真的很美。 因为g在伦敦杀过一个比女孩更美十倍的金发模特儿,也在巴黎轰爆一个白烂的绝美女杀手。 而是因为,浸浴在窗前阳光的女孩,眼睛蒙着一块白布。 “从我住院起,没有人送过我花。”女孩静静地说,手摸着淡黄色的窗帘。 g坐在访客的塑料皮椅上,将花插在一只空瓶子里,想了想,g起身到病房里的洗手间倒了些水。 “波斯菊?”女孩还是站在窗边,声音很平静。 “嗯啊,你的鼻子比我灵一百倍,了不起。”g抽起桌上的卫生纸,擤了擤她的烂鼻子。 女孩缓缓侧身,面对着正把擤过的卫生纸团当作篮球的g。 隔了一层厚厚的纱布,女孩却彷佛透视了g一样。 g被“瞧”得挺不自在。 “你是来杀我的吧。”女孩淡淡地说。用了句号,而不是问号。 g一愣,卫生纸团投出,只碰到了垃圾桶的边角。 “照片里你绑着马尾,那样比较好看。”g拐了个弯承认。 这真是难以置信。 “我叫微真。”女孩说,语气彷佛是在说上一辈子的名字…… “我叫g。”g蹲在地上,打开冰箱,里头只有几瓶法国矿泉水。 自己拿了一瓶,也帮微真倒了一些在桌上的马克杯里。 “为什么还不动手。”微真摸索着,捧起了马克杯。 “……”g想了想,想不出有趣的句子回答这个问题。 糟糕,陷入窘境了。 真难想象自己会变成不有趣的杀手。 “其实平常我很厉害的。”g用手指比出枪的模样,发出咻咻的声效。 “喔?”微真也坐下,捧着马克杯小心翼翼喝着。 不算认真的回应。 “更精确地说,我超屌的。”g只好补充,气氛有些尴尬。 “却不敢杀一个眼睛看不见的女孩子。”微真微笑。 语气不像是讽刺,倒像在安慰g。 “别自以为是了,我连植物人都敢杀。”g反驳,却觉得其实没什么好得意的。 微真点点头,但g无法确认微真是否真正同意了。 “干我们这行的都知道,厉害的杀手才有时间蘑菇,才能婆婆妈妈的搞出自己的一套。我呢,就是习惯为目标……嗯,目标就是像你这样的人,我习惯为目标达成最后一个愿望才挂了他,或是先观察目标想做什么,放给他一枪,然后再帮他达成愿望。”g说,越说越不明白自己在解释个什么劲。 “如果弄不清楚对方想做什么呢?”微真的头斜斜,倾听的姿势。 “问啊,如果他死也不肯说,我能有什么办法?就自做主张啰。像植物人那次啊,我看那个照顾他的护士老是暗中作弄他,所以我就他床前先毙了那白烂护士,然后再毙了他。”g不厌其烦。 或许是因为这次的目标太不具威胁性了,所以g特别放松。 话也特别多。 “……原来如此,我全懂了。”微真点点头。 g松了口气,翘腿大口喝起矿泉水。现在就等待微真许愿了。 “我不喜欢空调。”微真。 “嗯?这样啊……”g开始思索医院的电源总开关在哪,一枪爆了线路吧。 但想想不对,全面断电兹事体大,医院可能要陪葬好几百人。 “不难的。你可以帮我把上锁的窗户打开么?”微真手捂着嘴,好像在笑。 “这是你死前的最后一个愿望么?”g有些难堪。 “不。”微真摇摇头:“你不想做就算了。” g抓着脑袋,又糟糕了。这样就变成“顺手之劳”而已。 “好啊。”g干脆拿出枪,咻一声精准地破坏窗锁,整个玻璃震动了一下。 微真站起,手伸出,试探性感觉窗户的位置,然后轻轻推开。 一阵风吹了进来,将淡黄窗帘与微真的长发扬了起来。 微真笑了。 慢慢找到椅子,将它推到窗户旁,坐下。 “不大对啊,照片里的你,左边脸颊明明有个酒窝的?”g蹲在微真旁边,手指刺着微真的左脸。 刺刺。 钻钻。 “那个酒涡,在我快乐的时候才会出现。”微真幽幽地说。 伸出手,慢慢在空气间梳刷着什么,好像风是有形的抚慰似的。 g搔搔头,站起来:“我去买一点有味道的饮料,回来时你就要告诉我你想做什么后再被我杀掉,当然啦,你也可以趁这个时候叫医院警卫过来,我是不会觉得怎样,别介意。” 微真点点头。 已走到门边的g转过头,随口问:“要不要喝点别的什么?汽水?牛奶?珍珠奶茶?还是吃个布丁?” “吃了会死吗?”微真莞尔。 “举手之劳而已。”g耸耸肩。 “越多越好。”微真颇有深意的表情。 第十一节 g从医院楼下便利商店回来时,两手各提了满满的大塑料袋,里头有各式各样他喜欢的零食跟饮料。脑子,依旧在胡思乱想。 他幻想,那女孩临死前会不会想做爱?如果是自己的话,临死前的确会想这么做的。一想到这种可能,g就觉得精神抖擞。 但也回忆起很不好的往事。 打开病房,里头并没有荷枪实弹的警察,微真坐在病床上听广播。 “买很多呢。”g打开冰箱,将饮料胡乱塞了进去。 微真抚摸着手上的戒指,广播正放着披头四的yesterday。 “接住。”g朝床上丢了罐仙草蜜。 微真伸手一抓,却抓了个空,饮料罐正中她的鼻子。 “痛死了。”微真皱眉, “阿甘他妈不是说了,人生就像一盒巧克力,你永远不知道会吃到什么口味。对瞎子来说,饮料也是一样的道理。”g说,自己开了一罐咖啡。 g不想主动提死前愿望的事。 对这样人人都杀得死的目标来说,一罐饮料的时间实在没什么好小气的。 微真打开饮料,喝了一口,露出很好喝的表情。 g很愉快。 “对了,像你这样一个普通女孩子,怎么会猜到有杀人要杀你?”g翘起腿,好奇问:“有什么征兆吗?还是你有超能力?我这个人其实是相信超能力的。” 微真没有说话,这个问题的答案像强力胶一样,将嘴巴整个黏住。 久久。 “做你们这行的,会告诉被害人你们的雇主是谁吗?”微真终于开口。 “不会,这是法则。”g想了想,又说:“不过我想说也没用,因为我根本不关心,我都将雇主的部份交给经纪人。我只是喜欢私下乱猜,但答案对我来说并没有什么吸引之处啊。严格来说,我的雇主是钞票,但目标通常不会这么认同。” g打开一包乖乖,吃了起来。 “雇主,是我未婚夫的爸爸。”微真说。 第十二节 深夜,北台湾。 一辆在高速公路上快速行驶的租赁汽车上,一对逃家多日的小情侣,一只陪伴他们流浪的小黑猫。 男孩莫约二十初岁,一手握着方向盘,一手旋转广播钮慢慢寻找,最后停在西洋怀念老歌的频道上。 女孩抱着小猫,看着车窗外的细雨,雨珠在玻璃上缓缓汇集、一束束流落,一脸的幸福。 “微真,对不起。”男孩叹了口气,语气中充满了悔恨。 “志,不要这么说。不管以后会不会在一起,这次私奔都是我们之间最浪漫的事。”女孩甜甜一笑,小猫撒娇似舔着她的下巴。 她回想起两人一起的甜蜜时光,他们从大二起就是班对,交往了两年,中间诸多欢笑泪水,毕业后男孩带女孩回家,希望能共结连理。 本以为男孩的父母会给予祝福,但身为某企业董事长的父亲却大发雷霆,因为他已经作好藉儿子进行一场商业联姻,扩大集团体的准备。 女孩的出现,完全打乱他的计划。 “如果你执意跟我儿子在一起,你就要付出代价。”那严酷的父亲说。 正当女孩伤心欲离时,两个月前某夜,男孩喜孜孜地为她戴上一枚戒指。 “走吧,等我们躲到全世界人都着急的时候,爸就会祝福我们了。”男孩保证,紧紧搂住她。 一个半月了。 这对情侣的旅费因男孩父亲冻结银行存款,使得他们过得很清苦,吃不好,睡不好,就连这台租来的车子也已超过契约两个礼拜。 但女孩无怨无悔,只要摸着手中的戒指,她就感觉无限满足。 后照镜里,一辆不断闪着大灯的黑色奔驰。 “有人在跟踪我们。”男孩皱眉,踩下油门。 丰田汽车冲出,但跟在后头的奔驰轻易就咬住了尾巴,无法拉开距离。 车子的时速已经高达一百四十公里,风切声隆隆作响,十分可怕。 “志,回家吧。”女孩低下头,眼泪不断流下。 “不。”男孩咬牙,油门已经探底。 那辆奔驰,一定是男孩父亲请的征信社之类的,目的可不是单单跟踪而已,不断闪烁的大灯正示意着必须带他回家这事实。 两车就这么疾驶,在奔驰刻意保持紧咬丰田的情况下,二十分钟过去了。 广播的老歌节目里,正播放披头四的yesterday,慵懒的唱音与两车间的肃杀成了强烈的对比。 雨大了起来。 小猫感受到车内弥漫着悲伤的气息,全身在女孩怀中缩成一团。 女孩擦去眼泪,抬头看着男孩,笑了。 “可以了,志,你已经证明了对我的爱,我不会怪你的。”女孩温柔的声音。 握紧方向盘的手突然颤抖了起来,男孩大哭。 就在此刻,车子轮胎突然打滑。 第十三节 圣心医院,632单人病房。 一个杀手,一个盲女。 “所以,车子打滑出了事,男孩死了你却活下来,于是男孩的企业家爸爸聘雇了我来杀你?”g坐在塑料皮椅上,又旋开一罐柳橙汁。 微真点点头,第一次露出哀伤的表情。 黄昏的余晖落进了病房,吹晕开房间里的波斯菊香。 “说了这么多还是得死啊,你的愿望是什么?”g笑笑,打了个嗝。 微真举起手,摸着手指上的银色戒指。 “我想再看它一眼。” 废弃的旧公寓里,闪晃着一个挢捷倏忽的红影。 忽明忽灭的日光灯管下,十八个房间,二十一个吊在半空中、或摆在桌上、或放在楼梯间的绿色玻璃瓶,滴滴答答的秒针晃动声。 红影手中拿着一把散弹枪,寂静地穿梭在倾颓的窄小空间,瞄准,发射,闪躲,快速切换弹夹,然后又是瞄准,发射,闪躲。 二十一个玻璃瓶在散弹枪的威力下一一应声而破,无一阙漏。 红影走出旧公寓,来到公寓下的老秋千。 美丽的霜。 “及格了,二十一枪,四分二十七秒。你恢复得真快,比许多现役杀手用的时间都还要短。”一个长发男子看着手中的码表,嚼着口香糖。 西门,知名的杀手训练师,鞋子踩着一只塑料箱子,箱子里都是空玻璃瓶。 “你帮我。”霜。 “实在是不好意思,虽然我也蛮喜欢你的,但还没有喜欢到要跟g手上那把枪拼生死的地步。”西门吹大泡泡。 啵。 霜很清楚自己不是g的对手,至少目前还不是。 所以霜雇用西门,请他训练自己、在最短的时间内恢复杀手的本能,在这栋旧公寓里布置设施,放置打靶用的玻璃瓶。 这只是第一阶段。 在与g短暂交往的三个月里,一起吃饭,洗澡,做爱,睡觉,霜从g的身上看见一个杀手需要的所有特质,但都不突出。霜甚至没看过g练过枪、做过特殊的体能训练,非常散漫。g只对做爱的姿势有点自己的想法。 但越是这样,越是可怕。 “你开价,我聘雇你。”霜看着西门。 “不,除非你通过考试。”西门一口拒绝,将码表归零。 “?”霜。 “其实我总共放了二十二个玻璃瓶在里头,但你只击破了约定里的二十一个。霜,要面对g,就不能自我设限,任何规则都必须放诸脑后,才有一丝机会。”西门双手插进宽大的裤子口袋,那模样就像一个教小孩花式溜冰的教练。 “这个测验,g曾经击破第二十二个玻璃瓶么?”霜眯起眼睛。 “恰恰相反。”西门挑高眉毛,说:“他只花了一分钟就从里面走出来,没有开枪,却摔碎了十四个玻璃瓶。他不高兴地说,只是玻璃开什么枪,也没有耐性找出所有的玻璃。” 很像霜认识的g。 “我测验过二十七个杀手,只有一个人在第一次,就将第二十二个玻璃瓶找出来打破。要说有人能杀死g的话,大概就是他了吧。”西门回忆。 霜不置可否,她晓得西门说的是谁。 但她绝不会想跟那个人连手。 “想要杀死g,就不能成为跟g同类型的杀手,那一点用处都没有。g是那类型的最顶尖,我想你比我更清楚吧。”西门站了起来,扛起那箱玻璃瓶。 他要重新回旧公寓里摆放新的玻璃瓶,这次还要多点花样。 “我明白。”霜。 “对了,霜。”西门朝地上吐出已没味道的口香糖渣。 “?”霜。 “g摔碎的十四个玻璃里,其中一个是我藏得最隐密的,第二十二个玻璃瓶。”西门走进旧公寓。 第十四节 距离拆掉眼睛上的纱布,还有三天。 在微真的一番说词下,g索性跟护理站要了张临时的折迭伴床,睡在病房里。 当时g要离开病房时,微真是这么说的。 “杀手是这么干的吗?”微真一贯淡淡的语气。 “怎么?”g。 “陪我到拆纱布为止吧。”微真静静地说。 “不会吧,我是杀手,不是保镖。”g想起了听见微真的愿望时,自己那份失望的窘迫。 “如果我被别人杀了怎么办?如果我走楼梯跌死了怎么办?自己想不开跳楼了怎么办?”微真的语气越来越急促。 真是个寂寞的女孩。 “是有些麻烦。”g想了想,看着小冰箱说:“所以你要我买越多零食越好,原来是要给我自己吃的。” 微真不再说话,只是下床,慢慢摸索到打开的窗边。 g躺在伴床上翻着色情杂志。 墙上的时钟,十一点。 自答应陪微真直到她的肝脏被自己打穿为止后,面对只是一直听广播的微真,g一直相当无聊。除了看电视发呆外就是睡觉,最后只好打电话叫了色情杂志外卖,一口气叫了三天份。 “你确定死前没有别的事想做?我这个人很随和的。”g抚摸着照片中大浦安娜的豪乳,喉咙鼓动。 “医院的伙食不大好吃。”微真摸着肚子:“以前我有吃宵夜的习惯。” “……”g。 突然,g的手机响了,那是他设的提示闹钟。 g勉强爬起,打开冰箱拿了瓶可乐就要出门。 有个人,在某个地方,等着挨枪。 “宵夜想吃什么?”g。 第十五节 一个半小时后,g左边鼻孔塞着一管卫生纸,拎了袋东山鸭头卤味回来。 微真还没睡。 “刚刚有人送东西来给你。”微真拿着份公文袋。 “喔?追到这里来了。”g将卤味放在桌上,接过公文袋:“有看到是谁吗?” “你说呢?”微真下床,用笨拙的触感将餐盒打开,拆好筷子,坐在桌子旁的塑料椅。 g坐下,颇有兴致地翻着公文袋里的新小说,这次总共有八页。 “是什么?”微真吃着,虽然看不见最能表达神情的眼睛,但还是可以感觉到她的津津有味。 “杀手专用的小说,乱七八糟写。”g说,一页页翻着,拿起筷子跟着吃。 “杀手专用?”微真很有兴趣。 于是g逐字念给她听,并大略解释一下典故。 这份杀手专用的连载小说,跳脱阙漏,顺序颠三倒四,就是没有人见过最后一章。蝉堡。 每个杀手在出任务后,都会收到其中一份没看过的章节。 不管他愿不愿意。 不管他躲到哪个自以为没人知道的地方。 不管他有没有信箱。 “写得很有意思。”微真。 “可惜你三天后就要死了。我会在这里开个洞,子弹会停在这里久一些,然后再从这里钻出来。”g笑道,手指在微真的右下腹碰了碰,解释一番。 “好伤心啊。”微真幽幽地说,却没有伤心的语气。 g将小说收进公文袋后,大口吃起卤味。 “在收到因我死掉,而读到了的最新章节后,你会到我的坟前念上一段么?”微真停下筷子。 “太麻烦了。”g承认。 “要不是我死掉,你也读不到那一段。”微真的口吻有些生气。 “太麻烦了,又不熟。”g很抱歉,但他很清楚自己的个性。 微真放下筷子。 这次真的生气了。 第十六节 虽然说自己还是没办法给那个勤劳的承诺,但g多多少少还是有些愧疚。 g跟护理站要了台轮椅,推着微真走出病房,呼吸一些真正的空气。但这中间不可否认的,是g自己也在病房里待腻了。 这真是份,无可救药的婆妈工作。 “我想去投篮。”微真说。 于是两人来到医院附近公园的篮球场。 午后,学校还没放学,只有几个中年男子穿着汗衫气喘吁吁在场子里练球。 “借个球吧大叔。”g一身黑色西装在球场上显得突兀。 几个中年男子不屑地看着g,不大理会。 “大叔,借一下就好啦!”g带着鼻音大声呼叫。 一个上篮失败的秃头人朝g比了个中指。 “真麻烦。”g抓抓头,神色痛苦。 “你身上有带枪吧,这种事对你来说应该很好解决吧。”微真讽刺。 却见g拿出手机,蹲在地上。 “喂,篮球外带一份,谢谢,我在圣心医院旁边公园的篮球场。”g对着手机另一头说道,一边擤鼻涕。 几分钟后,一个穿着快递工人服的家伙匆匆跑来,交给g一颗黑色的篮球,收了钱,又匆匆消失。 “丢吧,丢到你开心为止。”g将球轻轻一抛。 球落地,弹起,来到微真的手中。 微真单手捧着球,一手扶着轮椅慢慢站起,生疏地运着球。 “篮框离我多远?”微真开口。 “用你的脚来说,六又三分之二步。”g想都没想。 微真小心翼翼地举起球,出手。 球碰到篮框又弹了出来,被g捡起,又丢还给微真。 “左手只是辅助。”g说着灌篮高手里,樱木花道领悟的名言。 微真拍着球,停住,屏气,想象,出手。 球碰到篮框,转了几下又旋了出来。 “行不行啊?”g随手抓住,又丢回。 就这样,微真反复地丢,g反复地捡,偶而出现“唰”的一声,微真也不笑,g也不会夸奖,只是啧啧。 听着运球声,微真想起了以前大学时,常在篮球架下看着志跟好友组队挑球的模样。 志流着汗,甩脱包夹,上篮得分。 然后对着她笑。 志作假动作被识破,却还是勉强出手,被盖了大火锅。 然后对着她笑。 志被对手抄球,急得打手犯规。 然后对着她笑。 志接到妙传,在三分线外出手进算。 然后对着她笑。 这就是他们的爱情。 无论如何,志都会这么对她笑。 唰。 微真又进了一球。 蒙住眼睛的纱布湿湿的。 “回去吧。”微真仰起颈子。 第十七节 第二天。 第二十二个玻璃瓶终于破了,就在第三次的测验中。 “把瓶子藏在天花板缝里,算什么英雄好汉?有人会躲在那种地方吗?” 霜瞪着西门。 西门没有回答,从袋子里抓起一把玻璃弹珠。 “虽然大家都说g是全能型的杀手,但依你看呢?”西门。 “g是近身战的行家。”霜。 霜也是。所以这是场痛快交锋的近身对轰。 “散弹枪对近距离来说杀伤力很大,范围广,可以弥补你与g之间的差距。”西门分析:“但散弹枪的扣发时距较长,绝对跟不上g扣板机的速度,这些你也很清楚。” 霜冷冷拿着散弹枪,丢给西门。 西门仔细观看,快速拆卸又装好。 原来霜早想到这点,她将部份机件改装,板机弹簧、膛线、散弹内小钢珠的量,虽令破坏力减少一半,却也使得板机的反应速度比先前快上两倍。 “虽然g很少这么做,但他的确是双枪。”西门遗憾坦白:“他的机具击弹速度仍会是你的两倍,但你的人却没有他两倍厉害。” 霜不发一语。 “所以,你打算怎么做?”西门看着霜。 标准答案是:既然知道g会在哪里出现,就找个高处,架起十字瞄准镜。 但西门很清楚杀手之间的对决模式。 每个人都有惯用的武器,不是说改就可以改的,这不仅牵涉到对新枪具熟悉程度的问题,还牵涉到运气。 有人说,一个杀手天生就有他的型。为了“最适当的战斗方式”而背离自己最擅长的兵器,可能要冒着失去之前积攒下来的好运气的风险。 杀手是专业,也是充满迷信的仪式组合。 “我打算杀死g。”霜。 “很好。”西门肯定地拍手:“这才是最重要的关键。” 第十八节 第三天。 g推着坐在轮椅上的微真,穿过医院一楼的长廊。 长廊两旁是绿色的草皮,自动洒水器喷洒出水,空气里的青草气息带着类似大雨过后的泥土味。 风一吹,拥有烂鼻子的g打了个喷嚏,流了一身汗的微真也哆嗦了一下。 他们刚刚去了公园篮球场投了一百球,又去死神餐厅吃了顿饭。 再过半小时,医生就会到病房,拆开微真眼睛的纱布,因车祸受伤失明的双眼大约有六成的机率可以重见天日。 “刚刚的手感不错。”微真说,低头“看着”自己的手。 “嗯,一百进三十二。”g随口说。 咪呜。 一只黑色小猫不知为何叫了一声。 微真愣住,示意g别继续往前推,伸手招呼了小猫。 小猫一溜烟跳到微真伸出的手旁,温柔地舔舐,猫舌粗糙的触感逗得微真笑了出来。 g注意到,照片里左边脸颊上的酒涡终于出现。 长廊的另一端,猫的主人远远站着。 一个杵着拐杖的大男孩,神色激动不已,却又强自忍住什么。 两个穿着黑色西装、保镖般的人物站在大男孩身旁,散发出一股凶悍的威严。 “好想你喔。”微真摸抚小猫的颈子。 小猫一跳,跳到微真的怀里撒娇,眼睛眯成了一条慵懒的细线。 微真低头,跟小猫说了几句悄悄话后,将手指上的戒指摘下,别在小猫颈子上的金属扣环。 小猫咪呜一声,依依不舍跳下,跑到大男孩的脚边磨蹭。 大男孩早已泪流满面,却没有哭出声。 “走吧。”微真恢复了平静。 g墨镜里的眼睛安静地看着这一切,但若无其事地继续推着轮椅。 “亲爱的,今天天气实在很好。”g经过大男孩与保镖的时候,淡淡地说。 “嗯。”微真笑着,粉红色的酒涡。 轮椅与大男孩错身而过。 第十九节 病房里,医生小心翼翼拿着镊子,与护士慢慢拆卸微真脸上的纱布。 冰箱里最后一瓶的饮料,g慢条斯理坐在椅子上喝着,二郎腿乱晃。 纱布已经完全拆下。 “我想静一静。”微真说。 于是医生与护士在拉下窗帘后便走出房,留下g,跟他的枪。 “现在看得见看不见,对你来说有差别吗?”g掏出枪,指着微真。 微真不说话,还沾黏着药液的眼睛还在适应室内的光线,没能睁开。 天桥上。 一束郁金香以坚定的步伐靠近医院,伴随着轻盈的节奏。 红色的皮衣,高佻的身段,闪耀在郁金香花束里的金属光泽。 “可以,绑马尾么?”g问,枪上膛。 微真莞尔,熟练地反手将头发扎起,用红绳束绑起马尾。 g眯起眼睛,他是个不折不扣的马尾控。 一阵风吹起窗帘,撩乱微真的浏海。 “郁金香。”微真说。 医生在一楼长廊旁的自动贩卖机底下,拿出一杯即冲的热咖啡。 太烫了。 坐在长椅上,医生等待咖啡变得温些,一边回想跟护士之间的打赌。 女孩的眼睛看得见,或看不见。 以及那位企业家的交代。 突然,医生听见轰然巨响,然后是一群女人们的尖叫。 “发生什么事了!”医生赶紧冲进大楼。 塑木板门中间整个脆开。 密密麻麻的小弹孔散射在门板边缘,呈不规则辐射状,弥漫着若有似无的焦气。 喀,巨大的特殊弹壳当当落地。 霜没有踹开门,只是在五步之外用散弹枪遥遥对着病房。 然后再开一枪。 门板一震,发出结构彻底粉碎断开的声音。 木屑纷飞中,门自行哑哑打开。 霜聚精会神,手指紧贴板机。 空无一人。 只有地上一团用过的卫生纸。 “这混蛋。”霜恨恨道,身后的护士与病人家属早已尖叫一片,纷纷抱头蹲下。 微真坐在轮椅上,从病房外的护理站自行划动轮子,来到霜的背后。 “g走了,他要我跟你说一句话。”微真依旧紧闭双眼,眼皮快速颤动。 霜丝毫没有松懈对四周风吹草动的注意力,散弹枪架在左手臂上一动不动,眼睛却快速瞟动。 “g说,他不是针对你。”微真覆述。 霜冷笑。 g走不成的。 第二十节 阳光里带着黑色的味道。 g轻轻松松地走在一楼长廊,手中拿着他惯用的黑枪,似乎不打算介意可能的狐疑眼光。 走到长椅旁,突然,g的耳朵抽动了一下。 恰啦。 “不可试探上帝。” g脚步不停,飞快扬起手,毫无瞄准动作,朝右边上方远远扣下板机! 医院c栋楼顶,十字瞄准镜后,一只锐利的眼睛。 一根愿意与最最强传说比快的手指。 “传说就到今天为止了。” 西门蹲卧在天台上,朝长廊高高扣下板机。 两颗子弹在空中交错,擦出高速金属火花。 西门的脸颊被划破时,那杯放在长椅上还没冷掉的咖啡,几乎同时炸开! g站在长廊的石柱后,吹着急促的口哨。 西门一动也不动,除了那根骄傲的手指。 扣发,扣发,扣发。 石柱的边缘不断爆起石屑,可怕的破碎声毫无间断在g的耳边响起。 十字瞄准镜后的西门,完全压制住g的行动。 “你的好耳朵救了你,但先站在高处的人赢得比赛。”西门自言自语,不断修正子弹行进的轨迹。 墨镜后的g思考着什么,在石屑纷飞中倾听着什么,垂下的手里摇晃着黑枪,等待着什么。 等待长廊的尽头出现红色的美丽杀影。 “g!” 霜低吼,手中的散弹枪口冲出数十粒滚烫的小钢珠。 g低回身,头顶的石柱上方大块轰落,一颗子弹自黑枪枪口喷出,咻地穿过长廊。 霜挢捷扑到石柱后,g的子弹只约略擦到霜的大腿。 “情况很险峻呢。”g打了个喷嚏,石屑又在头顶上爆开。 西门的居高临下,加上霜五个石柱外的近距离角度,使得g躲在石柱后面的空间越来越小,挪动身子都嫌辛苦,更遑论反击。 鲜血自霜的大腿上慢慢滴落,像是计算某种时间似的。 “我刚刚那枪是手下留情了!”g大叫。 虽然并非如此。 “那你肯定后悔。”霜冷笑。 霜的散弹枪观察着g映在地上的影子。 影子一有些许晃动,散弹枪便轰出数十高速燃行的钢珠,有些崩坏石柱,有些刻意朝g对面的地上,子弹撞击地面后,残余的能量复又令子弹以凌乱的角度继续折行,喷得g全身刺痛。 刚刚g的子弹只擦过霜的大腿,而不是命中她的肝脏。这“失误”给了霜非常大的信心。传说在那一枪中幻灭。 有些狼狈地遮挡反弹的钢珠,g不得不承认,自己正在跟死神对话。 墨镜龟裂了一片,脸上数条红线。 石柱的结构越来越单薄,虽然距离完全崩毁还有一大段夸张的落差,但距离将g逼出石柱,已是眨眼可期。 蹲在石柱后的g叹气,只好拿出手机。 第二十一节 天台顶,一阵清脆的手机铃响。 “喂,我是g。” “……”西门按下蓝芽耳机的通话钮。 “可能的话,我实在不想杀你,也不想杀霜。” “我收了钱。”西门说,脸颊上的灼热感持续烧烫着,又扣下板机。 但这不是主要的理由。 每个杀手都想知道:“自己有没有能耐杀掉g”,这危险问题的答案。 尤其是这位传奇杀手,才刚刚露了一手极其漂亮的听音辨位,只要在往左偏一毫,蹲踞天台上的自己已垂下双手。 “收了钱……西门啊,你不当杀手的条件是什么?我帮你解除吧。” 西门莞尔,但子弹依旧将g隐身的石柱一片片削开。 g这家伙,先不说他在枪战过程中猜到在高处狙击他的人是谁这样恐怖的本领,他居然打了通电话给对手聊天。 简直是,瞧不起人。 “g啊,你是着急了,还是太悠闲了?我注意到你今天忘了带第二把枪,所以说,即使身为最强的传说,还是一点都大意不得呢。”西门持续射击,子弹像钻孔机般往石柱猛力钉、钉、钉、钉、钉。 快要没子弹了。 “是啊,谁料得到。”g也知道。 等待西门更换狙击枪弹夹,重新微调误差,那便是g冲出、与霜决胜负的时刻。 珍贵的两秒。 从远方慢慢靠近的警笛声。 “西门,有时候你真的蛮无趣的。” g看着地上破碎的墨镜片,关掉手机。 霜深呼吸,散弹枪压制型的轰击节奏悄悄改变。 霜全神贯注,准备冲出。 她不求完全由自己杀死g,即使同归于尽也无所谓。 只要与西门约定的子弹,能够狠狠将抛弃她、又杀死她新恋人的g钉落地狱。 与霜约定的子弹。 十字瞄准镜后的西门可是有备而来,狙击枪里的弹夹经过特殊改造,比一般的弹夹多了两颗子弹。 西门可以感觉到,一向沈静的自己,心跳越来越急促。 那是兴奋。 草地上的自动洒水器启动, 午后的风,捎来青草的苦涩气味。 倒数第三颗子弹,子弹将石柱钉得石灰碎扬。 倒数第二颗子弹,弹道削裂石柱。 倒数最后一颗子弹…… 黑色的身影从石柱左边冲出,比预期的还要早! 西门仓促扣下板机,却见子弹穿透飘在半空中的黑色西装,黑衣随即被无数钢珠轰碎成翩翩黑蝶。 西门愣住了。 骄傲的手指也愣住了。 完整无暇的石柱。 穿着黑色衬衫的g站在霜的后面,黑枪对准腰际。 西门可以确定自己完全没有眨眼。 但在自己注意力被抛出的黑衣引开之际,有道模糊的什么,比自己扣板机的速度还要快。 倏忽之间,就从石柱右端晃出黑色十字的死亡阴影外,反抄到霜的身后。 要重新架动狙击枪吗? 西门额上的冷汗洌下。 咻。 霜错愕倒下。 已意识到、却只仅仅回转到一半的散弹枪,从霜的手中斜斜摔落在石柱下。 g蹲下,持枪的右手放在左膝上,看着奄奄一息的霜。 霜艰辛喘着气,却兀自强硬地瞪着g。 天台上,已空无一人。 破碎的墨镜后,g细长的眼睛彷佛在叹息,左手捏了捏霜的俏脸。 “约翰……约翰死前说了什么话?有没有…留口信给我。”霜用力压着中枪的下腹。 “他说,红色的部份就用我的血吧。然后我说,真的假的?他点点头,我就照办了。”g回忆起那个忙碌的夜。 “他没有说,他很爱我?”霜咬牙,压住下腹的手在颤抖。 “……画家都是这样的。”g将手枪收起。 霜闭上眼睛,压抑着悲伤的激动。 “看开点吧,霜,不是所有人都跟我们杀手一样,死前爱念浪漫的对白。”g叹气,又捏捏霜的俏脸。 霜还是不说话。 “说到这个,能不能念句对白送给我?例如提醒我鼻子不好要看医生之类的,毕竟在一起过,以后我难免会想你的。”g拿出黑色手机,放在霜的嘴唇边,按下录音键。 霜面无表情,在手机旁低声咕哝了几句,声音越来越细。 “马的,你在讲三小啦?”g苦笑,伸手盖住霜的眼睛。 自动洒水器旁,在阳光下谱出一道淡淡的彩虹。 第二十二节 门板被毁的632病房, 医生与护士看着轮椅上的微真。 “……看得见吗?”护士。 “有个人说,我还是看不见得好。”微真慢慢地将纱布一层层裹上。 医生与护士面面相觑。 “不然,他只好把我杀掉呢。”微真笑着,左边脸颊的酒涡也附和着。 床头的收音机,披头四慵懒的yesterday。 大批警车围住医院,g坐在医院对面的星巴克三楼,捧着杯巧克力脆片。 放在桌上的手机震动。 “喂。”g拿起。 “……你会变魔术吗?” “不会。”g看着医院天桥上,一个坐在轮椅上的女孩。 “那你是怎么知道狙击枪的弹夹里多了两颗子弹?” “我不知道啊,这也太阴险了吧西门!”g皱眉。 天桥另一端,一个抱着黑猫,流着泪,羞愧不已的男孩。 “……” “当时你的心跳太大声了,想不趁机冲出去都很难呢。”g挂掉手机。 护士推着轮椅慢慢前行。 女孩微笑,再度与男孩交错而过时,男孩终于开口。 轮椅停住,女孩笑笑回应。 g竖起耳朵。 两人各自说了两句话,挥挥手,轮椅女孩隐没在天桥连接的另一栋楼。 男孩呆呆站在原地,眼泪与鼻涕爬满了他的脸。 “隔着玻璃,果然还是不行。”g苦笑。 第二十三节 艺廊,盛大的专题展览。 数百人流连忘返,学校机关团体甚至包车北上,主办单位也考虑巡回展出。每一幅画前都有导览介绍的解说员。 三个月前自杀的天才画家,生前淋漓尽致的二十七幅油彩画吸引了无数收藏家与各方人士的瞩目,报纸与杂志的艺文板都用最醒目的标题刊出,这位年轻画家死前最后的画作以创纪录的超高金额拍卖出的新闻。 善与恶。 那是幅一个墙壁大的巨作,天使高高在云端睥睨,恶魔在地狱火焰里愤怒,角落则突兀地镶嵌进一个幼稚又潦草的的卡通人物。 报纸说,画家采用的自杀方式极其特殊,竟用手枪朝肝脏开了一枪,痛苦又漫长,极尽自我煎熬地死去。 评论家却不认同。 画家死前反璞归真的笔触,是无数人追求的至高艺术境界。那里不再有善,不再有恶,不再有强行命题的艺术法则,一切回到原点的幼稚。只有死前的回光返照,才能令画家放肆地破坏自己的画面结构,找出疯狂的解答。 有人说,画家是刻意用缓慢又痛苦的死亡过程,刺激精神意识,去领悟世间人无法突破的窠臼。 也有人说,画家用灵魂跟魔鬼交换了灵感,遗作最引人争议的角落所用的颜料中验出画家的dna,就是最好的证明。 更有人说,这幅画是画家在自杀后,悟出原点境界的灵魂重新回到躯体,再补缀出画角落最后的未竟。 不管答案为何,画家死时脸上所带着的笑容,已说明了一切。 世人给予画家这幅善与恶最后的评价,也说明了一切:“登峰造极的杰作”。 第二十四节 在台北展出的最后一夜,晚上九点四十七分。 只剩十三分钟艺廊便休息,人群在费玉清的歌声中逐渐散去,解说员也收拾下班了,许多展区的灯光已经熄灭。 “善与恶”前,稀稀落落两三人。 一个矮矮胖胖,穿着花衬衫的中年男子颇有兴致地站在画前,叉腰三七步,歪斜着头,一脸似笑非笑。 一个穿着素净连身裙的女孩,站在花衬衫男子旁,静静地凝视巨大的画作。 “一出手,便是登峰造极呢。”花衬衫男子嘲讽的语气,瞥眼瞧瞧女孩的反应。 女孩绑着尾尾,脸颊漾着美丽的酒涡。 画的角落,疯狂幼稚的涂鸦,凌乱的线条完全表达不出该有的张力与意义。 大头小身,穿着黑衣、戴着墨镜、手里拿着一把黑色手枪的卡通男子。 “请代我谢谢他。”女孩看着画。 “谢谢?谁啊?”花衬衫男子转头,颟顸地踏步离去。 “那么,请告诉他,我已经想好愿望了……”女孩顿了顿,说:“他随时可以来杀我。” “杀?我们家的g,可是例不虚发的冷血杀手咧,已经死掉的人不要再爬起来啦!”花衬衫男子大笑,消失在走廊的尽头。 女孩莞尔。 灯熄了,女孩也离去了。 只剩下,黑暗中孤零零的登峰造极。 第一节 吉思美最看不起的,就是像g这样的杀手。 为了钱,什么人都可以杀掉。毫无格调可言。 有崇高的职业道德,却没有同等高尚的职业情怀,这是吉思美无法接受的。 所以吉思美是吉思美。 吉思美只选择自己“可能愿意”杀掉的目标。 台中东园巷,紧靠在东海学生租屋区,一栋平凡无奇的老旧公寓。 公寓三楼,贴在绿色铁门两旁的春联,左边写着“天增岁月人增寿”,右边写着“春满乾坤福满门”。 春联的边缘被湿气化晕成淡淡的粉白色,左下角还翘卷起来。不知有多少年没更换过。 一个老伯伯,一手抓着渐渐剥落的塑料皮楼梯扶手,另一手勾着装吊便当的塑料袋,慢吞吞地走着。 老伯伯经过三楼时,又听见斑驳的铁门后传来熟悉的……恐惧的声音。 尖叫声,哭泣声,呜咽声,沉闷的碰撞声,咆哮声。 然后是令人更难忍受的沉默。 “唉。” 老伯伯同情地叹气,却没有停下脚步,颟顸往楼上前进。 就跟绝大多数人的反应一样,老伯伯为邻人门后正在发生的一切感到可悲,却没有多做些什么。彷佛光凭同情心就足以救赎自己似的。 难以忍受,但终究还是采取了无奈的漠视。 门后。 小男孩伤痕累累地跪在地上,因过度恐惧停止了哭泣,眼前的一切逐渐昏暗旋转,然后渗透出污浊的咸味。 中场休息。 一个赤裸胳膊的男人拿着木条坐在藤椅上,气喘吁吁瞪着这个拖油瓶。 气死了。 他快气死了。 但男人却想不出自己为何快气死了的“理由”,只好不停地藉殴打小男孩,试着找出小男孩快把他气死的原因。 暴力中毒……是长久以来发生在小男孩身上的悲剧,唯一的解释。 再过不久,小男孩要不学母亲逃家,就是活活被男人打死。 “叮咚。” 门铃响。 男人喝着掺了乱七八糟东西的药酒,没有理会。 多半是来讨债的吧?还是有什么水电账单忘了缴?不可能是邻居跟管区的警察还是社工……这些人都没敢打扰他揍小孩。 自己生的自己揍,是男人少数竭力奉行的原则。 上个礼拜学校老师因为小男孩没写功课,用藤条打了男孩手心五下,男人知道后一肚子赌烂,跑去学校找老师理论,并当着老师的面将小男孩的脸颊揍到整个肿起来,还差点把小男孩给打瞎。 “老师要打小孩的话,跟我说一声,保证打得很惨!” 男人醉醺醺跟老师这么担保时,老师只有目瞪口呆的份。 “叮咚。” 门铃又响。 男人不耐烦地拿起酒瓶,摇摇晃晃到门边,打算一开门就将快空的酒瓶往对方头上砸去。但男人才刚刚握住生锈的门把,门就先铿铿锵锵地打开了。 “啊?”男人诧异不已,看着站在门口的女人。 女人有了点年纪,除了脖子上有一道淡淡的粉红色突起外,可说容貌姣好。 女人穿着也有了点风霜的黑色长大衣,耳朵塞着乳白色的耳机,寻着耳机线可以发现,女人的腰际挂了最时尚的ipod。 女人啊……还是个漂亮的女人啊…… 男人迷迷糊糊看着女人,他不记得今天有叫野鸡外卖啊? “打扰了。” 女人说,却没有打扰了的歉意,径自闪过男人发臭的身躯,走进客厅。 男人搔搔头,突然傻傻笑了出来。 大概是走错门的妓女吧?但自己送上门来的货色,这下可怪不了他,干了再说。 男人打了个酒气冲天的嗝,好色地打量女人的背影,却见女人根本不理会他,直接走到被打得半死的小男孩面前,蹲下。 “很痛吧?”女人摘下耳机,凝视着一只眼睛快睁不开的小男孩。 刚过九岁不久的小男孩,只是恐惧地抽慉。 是社工阿姨?天使?还是梦? “继续下去,活不到十岁吧?你希望那个样子吗?”女人淡淡地说。 这次小男孩果断地摇摇头。 他只是无力还手,并不是笨。 而女人认真的表情,却适得其反,逗得在旁观看的男人发噱。跟勃起。 “这样的话,只剩下一个办法。”女人的语气跟他的眼神一样冰冷。 小男孩抬起头。 “杀死这个男人。”女人。 小男孩呆住了。 男人则不敢相信自己的耳朵,摇了摇头,想再听清楚一点。 “你现在有两个选择。”女人目不转睛看着小男孩:“第一,我帮你杀掉这个你称之为父亲的男人,但你必须将你往后的人生交给我。第二,我什么都不做,就这样走出这个房间。” 小男孩完全被吓住了。什么跟什么啊? 男人却笑了出来。 哪来的……欠操的疯婆子? 男人开始解开快被小腹绷裂的皮带,打算好好享用这个走错门的“妓女”。刚刚正好喝了点药酒,果然立刻派上用场,这就是所谓的时来运转吧? 女人看着呆呆的小男孩,咧开一抹苍凉的微笑。 然后站起。 “既然如此,我走了。走之前给你两个忠告,趁你爸爸睡着时去厨房拿把菜刀,往这里杀一刀。”女人指着自己的脖子上,那条淡淡粉红色的疤痕。 小男孩愣愣。 “要不,就趁上学时逃走吧。只要什么都愿意做,逃到哪里都可以生存。” 女人转身就走,无视已将裤子脱下的猥琐男人。 男人用丑陋的下体瞪着女人,笑吟吟伸出双臂拦在门前。 “玩一下再走吧!”男人嘻嘻笑提议,被酒精毒化的身体摇摇晃晃。 女人眯起眼睛,一股浓烈的杀意吓退了男人,那话儿也顿时软掉。 女人戴上耳机,面无表情走出门,转下楼梯。毫不恋栈。 “杀死他!”男孩突然大叫。 女人停下脚步。 笑了。 一把弹簧刀竖地从手腕上的特制鞘柄,弹出。 第二节 男人大骇。 虽然他不清楚这是不是酒精中毒的幻听,但他还是仓皇地想将门关上。 来得及吗? 女人一扬手,刀子化作一条银色的线,穿过老旧楼梯的竖把空隙,瞬间插进男人的眼窝。 “啊~~~~”男人惨叫,手放开,跪在地上。 女人慢条斯理爬上几阶楼梯,拨开门。 关上,反锁。 “对于怎么杀死他,有没有特别的想法?” 女人耸耸肩,端详了小男孩的伤势几眼。 “……” 小男孩张大嘴巴,他这辈子有过太多次这样的想法。 现在真有机会,脑袋却一片空白。 “那随我了?”女人不置可否。 这样的话…… 女人并不打算花太多精力凌迟这个男人,所以她只是将痛到快疯掉的男人踹在地上,将ipod的摇滚乐音量调到最大,然后好整以暇地补上剩下的九十九刀。 当着小男孩的面,对着他那称之为父亲,却不配的男人,整整补上九十九刀。 鲜血将客厅地板渍成一片红色的海,空气中都是咸咸的腥味。 拥有一切杀手应该知道的解剖学知识,女人精确地计算每一刀对身体的伤害,将“痛苦”与“失去生命”做了壁垒分明的区分。 直到撕开喉咙的第一百刀,两者才快速连结起来。 男人在剧烈的痛苦中断气。 小男孩突然放声大哭,大哭。 那是一种彻底解放的痛快。 对于男人的死,小男孩只觉得世界首次绽放光明,上帝首次对他释放善意。 今天在学校作文课一个字都没写,只好带回家完成的作文题目“生命的意义”,小男孩总算有点眉目了。 女人从怀中丢出两张a4纸,说:“我叫吉思美。” “会写字吧?好好读熟它,然后在这张让渡人生的分期付款契约书上签个名,盖手印。一份给我,一份给你自己。如果你怕被警察发现就烧了它,反正我还有备份。”女人坐在藤椅上,在血腥味浓稠的空气里打开手中的剪贴簿,看着里头许多份按照章节整理好的连载小说。 一份只属于黑暗,只存在于黑暗的实时快递故事。蝉堡。 小男孩看着莫名其妙的两纸“契约”。 条款一:我愿意在成年后,将每年薪水的十分之一,汇入杀手代理人(吉思美)特约的银行账户,一年一次,至死方休。 条款二:如果无法或不愿实践条款一,视为背弃委托。对于背弃委托后发生在我身上种种不可思议的灾难,都是很合乎逻辑的。 解除合约条款:如果我找到一个需要杀死某人却无力执行的小孩,帮助其狙杀目标并签订同样契约后,得以新契约之转让原杀手代理人(吉思美)勾消旧契约。 吉思美的银行账户如下。 墙上时钟的滴答声,衬映着这僵硬的沉默。 “你也可以不签。” 吉思美无精打采地看着墙上的时钟,说:“根据这附近人家的冷漠,警察还有五分钟才会到,或者更晚,或者不会到。我可以慢慢把你杀死再走。” 于是小男孩立刻跪在地上,用拇指沾地板上的浓血,将契约盖了个天花乱坠。 “要努力活着,人是我杀的,你不必想太多。只要记得按时汇款就行了。” 吉思美拿走其中一份,卷起,敲了敲小男孩的头。 小男孩猛点头,他早已将身上的瘀青与擦伤忘得一干二净。 他的人生,已经没有负担了。 从此,他也不再有理由,哭诉自己挫败的人生,是来自童年不幸的遭遇。 一切都要靠自己。多么美妙。 “再见了。”吉思美走到门边。 小男孩突然很感动,眼中噙着泪水。 “我还会遇见你吗?”小男孩竟对这位杀父仇人恋恋不舍。 吉思美头也没回。 “那要看你将来的小孩,有没有这个需要啰。”吉思美笑。 消失在冷漠又缤纷的旧公寓的楼梯里。 第三节 律师的分类里,有个叫“公益律师”的名称。 便宜,甚至无偿,但提供最基本的服务。法律。 是的,如果你没钱,却又不得不杀个人…… 我会介绍你,“吉思美”。特别当你只是个孩子的时候。 孩子会有想杀死的人吗? 听起来很荒谬,但如果这个问题有了笃定的答案,这个答案便几乎具备了所有该被杀死的要件。 家,是一个人的起点。 肉体毒打,精神虐待,乱伦强奸,囚禁枷链??当恐怖的元素被包含在家的定义里时,这些成年人都无法承受的痛苦转嫁在孩子身上,于是扭曲成一个又一个人格变态的犯罪者。 起点,变成了终点。 最后,孩子成为了父亲。成为了那个他曾经仇视、畏惧的恶魔。逃避这样自我仇视与莫名恐惧的方式,竟是无可奈何地取代当初施暴的原点。 吉思美不能接受。 身为一个公益杀手,提供基本的杀人服务,吉思美用两个条款、一个反条款,便买断了你的人生,让你用人生的分期付款,支付你一辈子仅有一次的买凶杀人。 你不再有借口。 因为吉思美用血替你杀开了出口! “喔天啊,别跟我谈吉思美,我头会痛。”g给了吉思美这样的评价。 吉思美在不是吉思美的时候,有另一个名字。 ramy。 ramy是个很容易做恶梦的平凡中年女子。 这个平凡中年女子习惯在恶梦过后,上网找人聊天。 这夜,ramy又在纠缠多年的噩梦后倏然惊醒,一身冷汗。 淋浴后,ramy冲了杯热茶,打开用了许多年的黑色麦金powerbook,连上网络,看看有没有熟悉的账号。 moon。 “这么晚,又被噩梦吓醒了?”是月。 “整天挂网?在找援交啊?还是一夜情?”ramy快速响应,脸上挂着难得的笑容。 “淋浴不能治疗噩梦,杀人也不能。还是去看个医生吧?”月。 “要你管。”ramy笑笑,并不介怀。 “我认识一个还不错的精神科医生,擅长催眠,说不定可以将你不愉快的记忆通通封锁起来,就算你偶而想怀念一下也没办法。”月的打字速度很快,因为月花在跟计算机对话的时间很长。 “催眠?还是杀人实在。”ramy捧着热茶,手心传来的暖意。 “你该不会上了瘾吧?不需要引述弗罗伊德就知道你有毛病。”月。 “呵呵。”ramy的手指在笑,人也在笑。 月这小子,最能逗自己开心了。 “其实你每年光是抽我十分之一的酬劳,就可以过得挺好不是?该想想退休,环游世界那类的事了吧?”月好意。 “再说吧。这个世界需要??嗯。”ramy收敛起笑容,叹了口气。 这个世界,需要有个人,搜集他人可能的不幸。 如果当初有人,像吉思美这样的人,帮她杀掉那夜夜将肮脏龌龊的身体压在她身上的继父,那么,这个世界上就不会有今天的吉思美。 没有那个搜集、背负他人不幸的吉思美,ramy就只是ramy,可能是个公务员,考古学家,演员,作家,老师??不论成为人海中的谁谁谁,但决不会成为乐于染红自己人生的杀手。 “??聊别的吧?”网络线另一端的月,明显感受到ramy正回想她最不该回想的丑恶往事。 “嗯。”ramy。 “看过我更新过的网页么?有没有想杀的人啊?”月。 “哈,我捐了那个死光头两千块。”ramy笑了出来。 月是吉思美第一次执行任务的委托人,也是第一个与吉思美订下契约的孩子。 几年了?ramy从没算过。 随着吉思美的活跃,这些年月也成长了很多。尽管在常人的眼中,月的成长极为可怕,有着恶魔的称号。 所幸,私底下的月还是拥有一贯的、令人舒服的优雅。 两人越聊越远,渐渐的,不再提杀人的事。 杀人的事杀人的时候想就可以了,而噩梦就留给睡着的自己吧。 第四节 闹钟响了,早上十点。 打开电视,新闻里依旧马拉松式播报着昨夜发生在东海别墅区的凶案。 ramy一把拉开窗帘,看看电视外的真实世界。 梧栖海港的风带着盐的气味,湿润地吹进ramy独居的屋子里。 好天气。 “有阳光就是好天气。”ramy自言自语。 ramy最喜欢在早餐后脱掉鞋子,踏着梧栖高美湿地软软的黏土滩,慢慢地走向慵懒的大海,将双脚浸泡在包容一切的海水里。 可惜,今天是没有那个运气了。 “吉思美,应该出动了。”手机震动,上面显示着简单的讯息。 讯息的来源,是吉思美专属的三十七个网民之一。 ramy拿起手机,用加密的方式拨了通电话。 “在哪?” “板桥。不过情况有点特殊。” “特殊?” “潜在委托人希望先跟你见个面。” “等等,潜在委托人事先知道我?” “是的,事实上,是潜在委托人用特殊的关系找上了我,而不是我的观察找到了潜在委托人。” “有这种事。约在板桥哪?” “晚上八点,大新庄棒球打击练习场。” ramy挂上电话,真是个需要好奇心的case。 从衣橱里拿出一件帅气的黑色猎装、一个棕皮包包、跟一柄由j老头打造的短柄刀。出门前,ramy打开挂在门前的绿色信箱,拿走了她应得的快递小说。 那是她等会儿在火车上的娱乐。 从现在起,吉思美登场。 第五节 从沙鹿站出发,仅能选择停站较多的海线列车。 吉思美并不赶时间,还刻意挑了慢吞吞的复兴号,好让自己能慢条斯理将最新的蝉堡剪下,贴在剪贴簿里预先留白的页面。然后细细品尝。 来到位于台北县的板桥,在空荡荡的地下车站吃了简单的晚饭,又转乘了公车,吉思美才来到与潜在委托人约定的地点。 大新庄棒球打击练习场。 解开缠了一天领带的上班族,无所事事的大学生,成群结党的高中小伙子,各自卷起袖子,走到依照球速划分的打击区,豪迈地挥棒。 铿铿铿声此起彼落,有的沈闷杂乱,有的清脆攸长。 但吉思美并不想试试挥棒的快感。 她只是从柜台前拿了份苹果日报,坐在打击区后随意翻看。 “你就是吉思美吧?” 声音来自后面,果然是小鬼。 但吉思美没有转头,也没有应话。 “你好,我就是委托人。不好意思,因为我好不容易才摆脱监视,时间宝贵,我可以坐到你前面吗?” 声音的主人不等吉思美反应,就急切地绕过坐下。 吉思美打量着潜在委托人。 穿着建中的卡其色制服,绣着一年级该有的学号号码,一脸的稚气,却有着与稚气不成比例的诚恳表情。还背着书包。 没有外显的瘀青或伤痕,看不出受了什么虐待。说到底还是个普通高中生。 “我听过你很多事,想了很久,我想我只能请你帮这个忙。”委托人清澈的眼睛看着吉思美。 “自我介绍吧。”吉思美低头看着报纸。 “我叫陈庆之,读建中一年级,功课很好,第一次段考是全校第七名,第二次段考是全校第五名,上个月在全国数理竞赛得到第四名,以一个高一生来说是很不容易的。”庆之说。 那关我屁事……??如果是g的话,大概就直接冲口而出了吧。 “所以呢?”但吉思美不是g。 庆之点点头,吉思美务实的个性让他稍稍放下心。 “我的父亲是个黑道,大家都叫他金牌,在道上非常有名,以前还当过几个常常上报纸的大帮派的老大。至于现在,那些挂名的帮派老大都是他指派的小弟,见了面还得鞠躬奉茶。简单说,我爸他坏透了。”庆之神色平和,彷佛在说着与他毫相干的事。 “如雷贯耳。”吉思美当然知道金牌。 身为黑社会幕后总司令的金牌,的确坏透了。 因为金牌有让他坏透了的资源与后盾:钱,跟能用钱得到的一切。 “我要你杀了我爸。”庆之直捣重点。 “是吗?看不出来你爸有虐待你。”吉思美失笑。 接下来,一定是个有趣的故事。 “上个月,我爸为了庆祝我拿到数理竞赛的第四名,竟然包下整间酒店,叫两个红牌轮流帮我口交,把我灌醉后,还找了个日本av女优让我告别处男。”庆之沉痛地说:“但我爸根本忘记,他已经帮我告别处男告别了三次。” 这算什么大头鬼啊! “你不高兴吗?”吉思美忍住笑。 锵,锵,锵??打击区不停传来断断续续的棒击声。 “身为一个立志向上的中学生,我觉得很可耻。”庆之握紧拳头,继续道:“更重要的是,我爸还信誓旦旦跟我保证,下次有谁敢排名在他儿子前面,他就要把他的手折断,叫我放一百个心。” 顿了顿,像是平息怒火般地松开拳头。 庆之有感而发道:“生长在这样的家庭,我无法期待我会像一般的孩子平凡长大。从小我就知道有这样的爸爸对我会有多么恶劣的影响,但我就是无法摆脱他,摆脱那些常常到我家鞠躬哈腰的黑道叔叔伯伯。我努力用平凡人的方式活到今天,但我清楚,再这样下去我会撑不住的!” “撑不住?”吉思美深呼吸,和缓肚子里翻腾不已的笑意。 “是的,我爸规划我在高中毕业后就继承他的黑道事业,从三个堂口的联合总干事开始慢慢做起;也因为我英文不错,所以还要帮他管理对菲律宾的海洛因进口事务,跟对泰国的枪枝买卖。”庆之说着说着,神色间又开始激动。 吉思美面无表情地看着庆之,庆之只好再接再厉。 “我爸一有机会就笑着提醒我,他之所以不动一个叫山猫的黑道老大的原因,就是要等我年满十八岁的那天,叫人将山猫老大绑起来丢到我前面,要我这个做儿子的帮他开枪,当作我踏入江湖的礼物。”庆之悲愤不已:“可我为什么要杀人?我好端端的干嘛要杀人?我一杀了山猫老大就等于跟半个黑社会作对,那时我就算想要退出也绝无可能,必死无疑!” 第六节 “听起来很糟糕,但你不能跟他说你想上大学再进黑社会吗?”吉思美耸耸肩,肚子里却笑坏了。 “想都没想过要跟他提。但我没有哥哥或弟弟,是整个黑道家族的独子,就算我熬到大学毕业还是得继承肮脏的家业,时间对我来说毫无差别。念完大学,只会让我在放弃光明人生时生出更多的悔恨。”庆之咬牙。 吉思美完全明白这位黑道少年的忧郁了。 为了平平凡凡地渡过人生,渡过一个跟黑道毫无瓜葛的人生,这位抑郁少年决定聘雇杀手宰掉他的黑道父亲。从此一干二净。 但这么想,也未免太天真了。 “有没有想过,就算金牌死掉,你就真能斩断跟黑道之间盘根错节的关系?一定会有人出来推举你继承家业,或是拱你出来做些什么,到头来只是加速你成为黑道的一部份罢了。”吉思美淡淡说道。 “如果我不要那些脏钱,就不会有盘根错节的问题。”庆之很有把握。 庆之对黑社会的了解,来自于他看过太多的黑社会。 如果见面时没有双手奉上写了漂亮数字的支票,他爸根本懒得看那个人一眼。 这就是黑社会。 没有钱,就没有义气的世界。 “就算你说得对吧。回到原点,你是怎么找上我的?”吉思美。 吉思美的线人有社工、心理咨商师、警察、学校老师、护士、医生、甚至还有检察官、法官等。但由于信息的鸿沟,通常都是吉思美的线人找到潜在的委托人,而不是倒过来。 “我从一些垃圾的对话中知道你的存在,跟你的作风。我想,能开启我真正人生的就只有你了。”庆之说,语气不像在拍马屁。 “你每个月的零用钱有多少?”吉思美放下报纸。 “一百万。如果我花不到一半,帮我管帐的阿福就会被打断腿,而且规定花掉的钱里至少要有一半要花要不三不四的地方,例如召妓或是赌博,因为我爸说钱这么多,如果不乱花怎么花得完?这让我非常非常困扰。最后我只好把钱都乱分出去??结果??”庆之越说越气。 吉思美抖抖眉毛。 “结果适得其反,每个人都跑来跟我说,如果有人要杀千万别客气之类的话,还帮我去恐吓学校老师。”庆之鼻子一酸,却忍住不让眼泪掉下。 “就算必须花掉一半,你的账户里还是存了不少钱吧?一千万?两千万?”吉思美杵着下巴。 “三千四百零七万。”庆之无奈地说。 “有这么多钱,为什么不找g?”吉思美就事论事:“g的实力是最顶尖的,接单就杀,就算是金牌那种等级的也逃不过g从肝脏贯入的子弹。如果是我,失手的机率至少一半。” “我不信任没有美好理想的人。会被钱收买的人,也一定会被更多的钱收买回去。如果g把我聘他杀人的情报转售给其它人,至少价值一亿。”庆之。 不,不是这样的。 找g,就跟买凶杀人没有两样。 但找上自己,多多少少会有大义灭亲的光明感。 吉思美即使看穿这点,也不说破。 每个人都有每个人存在的真实理由,跟表面的原因。不需要逼迫任何人将真实的那部份袒露出来。 每个人活着,都需要一两个秘密。没有买凶杀人的记忆对庆之往后的人生,肯定会好过不少。自己又何必揭穿他呢? 何况,吉思美本就打算将复仇跟罪恶感集中到自己身上。 “撇开乱七八糟的插股,我父亲底下有八间还算干净的公司,有货运、钢厂、成衣、客运、营造、出租车联营、鞋厂,甚至还有一间小唱片公司??里头每个女歌手全都是我爸仔细做过身体检查的。总之,这八间公司每年的获利丰厚,我爸死后全归我所有,每年十分之一的报酬一定按照契约结算给你。”庆之诚挚地握紧双手,说:“希望你在解救我的人生之余,能享有应得的报酬,我深切知道要杀掉我爸是多么困难的任务。”原来这聪明的孩子已经想到这一步。 但。 “看起来,你还真是个很为人着想的孩子。”吉思美冷淡地说。 庆之知道,吉思美说的是反话。 吉思美话中的讥讽之意,指的是杀了金牌的唯一后果:被黑道通缉,下绝命追杀令。 “夺走一个人的性命很自私,但强力干涉别人的人生也很自私。我无法承受这样的人生,只好厚着脸皮请你帮这个忙。”庆之难过地说:“我爸死后,道上会为了钱乱上好一阵子,真正会为了报仇这种没有意义的事找你的人并不多。而且,我会想办法嫁祸给另一个帮派老大,希望没有人怀疑到你的身上。”庆之果然还是太嫩了。 黑道追猎杀手,并不是少见的事。黑道也没有想象中的愚蠢。 但,吉思美是个很有原则、职业道德的杀手。 吉思美从包包里拿出一份契约书。 “签了它,一辈子都别忘了你现在想要的人生。”吉思美淡淡地说。 第七节 要杀金牌,不是一件容易的事。 在今年的黑道榜中榜里,金牌名列第六。 某种意义上,名次也意味着要杀掉这个人的难度,跟随之而来的代价。 据说上个月有个一流的远距型杀手收了单,预计在某个大厦顶楼狙击金牌,却因为委托人早一步被金牌干掉而漏了风,导致那杀手不仅没成功,还被金牌的手下杀成重伤,从此没了消息。 死了? 杀手在活着的时候就没什么人关心,遑论死不死。 吉思美回到了梧栖的海边小屋,变成了ramy,上了线。 “你确定要这么做?”月。 “看不出拒绝的理由。”ramy。 “太难了吧。”月。 “所以更可见想见,那个高中生背负的人生有多难摆脱。”ramy。 “啧啧。”月。 “:)”ramy。 “我直接说了,金牌有很多护卫,最好还是从上面远远放枪。”月好意提醒。 “你知道我从不用枪的。”ramy不在意。 用刀子的杀手已经不多了。 理由不一,大多数都是无可救药的风格问题。 吉思美的理由很简单。从她杀第一个人开始就没有用枪的欲望,因为她杀死的对象都没有用枪的必要。 长久以后,吉思美根本不懂用枪。 “需要帮忙就说一声。”月。 月的字在屏幕上顿了顿,犹疑了一下,才继续出现。 “虽然不是什么大不了的原因,但也许我有个理由杀他。”月。 “多谢,我请不起你。”ramy哈哈一笑,月现在的表情一定很得意。 ramy想起初遇月的画面。 当时自己刚刚从大学毕业,在家扶中心担任社工,一个月薪水两万八。 而月,则是自己辅导的第十七个孩子。 档案上写着“长期受虐”,验伤单的花样则琳琅满目。每次见到月,月的身上总有新的伤口。 但月从来不哭。 辅导室,桌上堆着积木与行为量表。正值梅雨季节。 “我劝你还是别浪费时间,我不需要辅导或安慰。”月静静地说:“我很清楚自己没有犯错。” “我知道。”ramy当然知道,自己当初也没有犯错。 但辅导是制式的流程之一,而ramy的薪水就镶嵌在这个流程底。 “再过几年,我就满十八岁了,如果我没有被我爸爸打死的话。”月看着窗外,雨下个不停。 ramy听了很心酸。看到月,就彷佛看到当年无处可躲的自己。 无处可躲到,干脆在颈子划下血流如注的那一刀。 “那个人打我也就算了,再怎么打也改变不了我不会成为他的事实。但打我妈我就无法忍受了。”月随手玩着桌上的积木,虽然他不是那种会花心思在积木上的小孩。 “我正在计算那个人打我妈的次数,从我开始记录,已经八十四次,而且还越来越频繁。”月看着手上的积木,用超乎冷静的语气说出更惊人的句子:“如果那个人再不收手,等到第一百次的时候,我就会杀了他。” ramy愣了一下。 “姊姊你放心,这么做对我只有好处没有坏处。我研究过法律条文了,只要我在十四岁以前杀了那个人,就不必坐牢,只要加强心理辅导跟定期向派出所报到等等。算一算就是下下个月了,到时候再请姊姊多多指教吧。”月将积木放回桌子。 ramy仍旧说不出话来。 “对了,我还记得姊姊跟我说的那个故事,我知道那个故事是真的。”月的眼睛洋溢着天真无邪:“姊姊的继父还活着吗?如果还活着,我顺便一起杀掉吧,反正法律会保障我杀人的权益。” ramy突然流下眼泪。 “这点小事不需要挂在心上。”月皱眉。 ramy摇摇头,摇摇头。 在那个时候,ramy突然心灵澄明。 明白了当初朝颈子划下那一刀,神却没有带走她性命的理由。 一个星期后,月口中的“那个人”在住处的楼梯间,被一个身穿粉红色雨衣的怪客乱刀刺死,现场血迹斑斑。 ramy像是突变般分裂出另一个需要冷酷的个性,与名字。 吉思美。 此后ramy到空手道馆、跆拳道馆、柔道馆学习格斗,但ramy很快就发现,杀人并不是格斗,两者之间几乎毫无关连。 于是ramy自行摸索把玩刀子的技巧,直到刀子成为自己深受信赖的杀人工具。 比起杀手间最常见的师承制,吉思美的诞生就像是天命般的自我培育。 所以,吉思美比大多数的杀手都要弱。 因为弱。 所以强。 第八节 为了杀金牌,吉思美花了一个礼拜认真做了功课。 多亏委托人庆之从网络传来的他那黑道老爸的每日行程,让吉思美得到充分的信息,甚至还会跟庆之直接讨论最好的下手地点与时机。 最后总算理出一个尚堪可行的暗杀脉络。 金牌每个礼拜四晚上都会去三温暖,在三温暖里一定会叫小姐,小姐服务的过程也会有保镖在房间外守着。为了面子,金牌即使已经完事,还是会在房间里多待半个小时。 去完三温暖,金牌会去当红的编号7情妇家彻夜打麻将,陪打的对象不外情妇的三姑六婆好友或是生意上的合作伙伴,而保镖依旧会在房间外的大厅看电视。 大约在凌晨三点半,金牌如果不在情妇家过夜,就会搭乘防弹奔驰离去,回到戒备森严的阳明山别墅。 除了得过跆拳道亚运银牌的司机,在金牌所有的行程里都有两个像熊一样的保镖陪着,一个是退伍军人,一个是贪污被革职的刑警,如果没被命中要害,都有身中数枪不倒的硬挺本事。何况这两个保镖总是穿着防弹衣,那重量对他们来说只是微薄的体力消耗。 如果用枪暗杀,机会不会没有。 但执意用刀的话,难度陡然翻了几翻,或根本没有机会。 乍看下无懈可击,却可以从保镖的疲累程度上着手。 致命的读秒就埋在保镖即将交接的凌晨。从精神疲乏的角度,紧绷了一整夜的保镖最容易在交接前夕松懈心神;用医学常识来看,凌晨时人对周遭温度的感受力会最敏感,血管容易因逐渐降低的气温收缩,瞬间判断力也因为体温、疲倦程度因素延缓百分之二十。 凌晨三点四十五分,将是金牌从黑道榜中榜跌出的时刻。 网络。 “保镖通常会在快上车前交接,也就是车子里直接坐了新的保镖,在情妇家外面等换手。所以从情妇家走出来、还没到车上的十几秒内,就是暗杀最容易成功的时候。”庆之。 “情妇平时有保镖吗?”ramy。 “没有。我老爸看多了a片,在意情妇红杏出墙的程度远大于关心情妇的安全。所以之前的确也死过两个情妇。”庆之。 “了解。”ramy。 “或许杀了我老爸后,才是你危险的开始。车上的保镖不会放过你的,你要小心。虽然我帮不上更多,但总可以安排一辆可靠的车在附近等你,你知道的,我总养了几个拿惯我钱的亲信。”庆之。 “没你的事。”ramy立刻回绝了关心,并下了线。 第九节 但吉思美得知这个重要的情报后,并没有立刻执行暗杀的计划。 连续两个礼拜四,吉思美都没有出现在那致命的凌晨三点四十五分。 庆之等得非常焦切,每夜都挂在在线直到破晓,就连白天上课时也用pda上网等待,却再也没看见吉思美的网络化身出现。 直到第三个礼拜四。 凌晨一点半,金牌老大从三温暖出来,在保镖的护送下神清气爽地坐上防弹奔驰,前往情妇七号的别墅。 途中停了两次,由保镖下车买几个卤味跟小菜。 到了情妇家里,两个熊一样的保镖麻将房外的小厅坐下,自己从柜子里挑了一部动作片影碟,百般寥籁地看了起来。 但一个黑社会的顶级老大的安全护卫,怎么可能只有两个保镖跟一个司机轮班执行?会这么想的人,未免太过天真。 跟在金牌老大身边的人,司机、保镖、小弟、拜把兄弟、情妇、通风报信的肮脏警察、卧底在他帮的喽喽,都只知道自己负责的那一部份。 每个人都只是安全机制中的一个小螺丝钉。就连金牌的独子也不例外。 这才是保命之道。 在小厅播放电影的电视机旁,还有一个监视器屏幕,里头共有九个画面,分别监看这栋别墅的三个出入口,与六个假死角。 情妇家的确是没有保镖,却有三个曾任霹雳小组的神枪手在对面公寓租了一间阁楼,轮班用望远镜监视可疑的进出,他们都有权限直接打电话警告金牌老大。 如果有人想要偷偷潜入这栋别墅,或是意图接近,绝对逃不过保镖跟神枪手的法眼。 麻将房外,两个保镖的身上各有一把上膛的手枪;小厅桌子底下的夹层,藏着两柄短斧跟手榴弹;放满cd跟dvd的柜子后还有两面防弹盾牌,准备在枪林弹雨中护送金牌老大离去。 此外,等在情妇别墅外头的奔驰司机,并不知道每天都有另外两组不同的秘密人马在盯着自己,共计四把乌兹冲锋枪跟一千多发子弹,随时支持陷入火网的金牌老大。 如果有人想出卖金牌老大,彼此监视的人马就会立刻发觉,格杀无论。 更遑论杀手。 死在金牌老大手下的杀手不计其数,每个都比吉思美还要专业,还要强。 麻将房里,烟雾缭绕。 牌桌上才刚刚进入西风圈,卤味跟小菜就已吃了空。 金牌老大抽着雪茄,露出长年被槟榔渣渍红的闪闪金牙,笑着堆牌,一迭厚厚的千元钞票压在手边的烟灰缸底。 “暗杠,今天运气不错,哈哈,哈哈。七索!”金牌老大得意洋洋,从海底补牌,随手又丢出一只。 “呦,打了这么久都还没开胡,人家要吃红~三万!”情妇七号撒娇,烟视媚行。 “三万啊?吃一下??喂吃中洞,真不愧是好姊妹。西风!”情妇七号的好友小真,笑吟吟丢出一只西风。 “那我也不客气了,杠。一路归西。”情妇七号的新朋友珍妮,冷不妨从袖子底弹出一柄寒芒四射的刀。 金牌老大傻眼,情妇七号与小真也傻眼了。 一道银光从珍妮的手中刺进金牌老大的肋骨缝,直捣心脏。 金牌老大只是张大嘴,瞪大眼。 珍妮的手腕催动,刀身一搅,金牌老大的五官随着简单的刺杀动作扭曲在一起,大量的血水奋力爆出,喷溅到牌桌旁其它三人身上。 缺乏氧气跟过度的错愕,金牌吭都没吭就瘫在椅子上,只剩下垂晃的双手有一搭没一搭的颤动。 情妇七号惊恐不已地捂着嘴,却不敢叫出声来。 小真则被珍妮沉重的手刀斩昏,趴倒在牌桌上。 “冷静,就可以活下去。”珍妮,不,或许应该称为“吉思美”。 吉思美冷漠地看着情妇七号,拿起卫生纸简单擦拭染血的刀子。 情妇七号颤抖地看着眼前,这两个礼拜才刚刚熟撵起来的新牌搭子。 原来是这么回事。 这个女人千方百计输给自己一百多万,搏得自己好感,原来都是为了这一刀。 “想办法把我弄出这里,你就可以活下去。”吉思美微笑,从金牌老大的尸体上找到一把枪,上膛,交给情妇七号。 吉思美的微笑彷佛在告诉情妇七号:你该不会以为,凭着这把枪就可以扭转局势吧? 情妇七号不愧是大哥的女人,惊惶过后立即镇定下来。 “那些保镖都还穿着防弹衣吧?”吉思美。 “嗯。”情妇七号。 “一个一个叫他们进来,你射大腿,我剁脖子?”吉思美提议。 撇开别墅外的护卫,得先清除窝在麻将房外看影碟的两头熊。 杀人不难脱身难。 真正的挑战现在才开始。 第十节 出租车。 吉思美摸着颈子上,那道粉红色的扭曲突起。 那次自己都没取走自己的生命,这次当然也死不了。 结束了。 情妇七号呆呆地坐在吉思美身旁,脖子以下都是斑斑血迹。 “辛苦了,这次遇到了特别麻烦的委托吧?”司机看着后视镜,颇有深意地笑笑。 “开你的车。”吉思美瞪了他一眼。 多亏了偷偷跟着她、并暗中帮忙的月。 月占据了一个漂亮的角度,远远从高处射下的几颗子弹,利落地处决了几名埋伏护卫的保镖,就连藏在阁楼的神枪手也没有逃过一劫。 靠着月,吉思美跟情妇七号才能全身而退。如果不计入吉思美右肩上枪伤的话。 也许该将月积欠她的人生,或者该说,每年的百分之十,一并勾消了。 “送你去医院?”司机好意。 “不必,看到汽车旅馆就停下来。”吉思美拍拍情妇七号的颤抖的手,安抚似的。 五分钟后出租车在汽车旅馆里,将脑袋空无一物的情妇七号放下,让她好好洗个澡,睡个觉,待到她想走的时候再走。 至于情妇七号最担心的问题??其实目击者都死光了,根本不会有人怀疑她曾经帮助过暗杀情夫的凶手。或者应该说,也不会有人无聊到去追究。 吉思美在出租车上,用司机提供的急救箱工具止了血,简单处理了伤口。 吉思美处理伤口的经验丰富,毕竟从小到大被打惯了。所幸子弹没有留在肩上,而是直接贯穿,否则吉思美可能痛得晕倒。 “到哪?”司机看着好后视镜里,嘴唇苍白的吉思美。 “台中梧栖。”吉思美闭上眼睛。 从大衣口袋中拿起两个乳白色ipod耳机塞住耳朵,选了几首适合放松心情的爵士乐,按下播放键。 司机微笑,没有打扰困倦已极的吉思美,将车内广播的音量降低,窗户降低三分之一,从容地在滨海公路上奔驰着。 黄色的出租车朝着爽朗的阳光海风前进。 一个小时半后,吉思美又可以是平凡的ramy。 将双脚踏在湿湿软软的泥岸上,一边吃三明治,一边翻看最新的小说 金牌老大的丧礼冠盖云集,必须借用县立体育场才装得下前来致哀的访客。 政坛三党领袖都送来了花篮与挽联,前三十大企业都派了公司代表来吊唁,地方议员跟立委更是汗牛充栋。 数百名穿着一身黑、剃小平头的牛鬼蛇神满场穿梭。停在告别式会场外的黑色名贵轿车绵延了两公里,连警察都得出动疏通市区的交通。 没有人会猜到,金牌老大的死是吉思美下的手。 金牌的手下与拜把兄弟将矛头指向山猫老大,他们两个黑社会大哥大之间的恩怨纠葛缠绕不清,不管是谁杀了谁都不令人意外。 唯一能提供线索的情妇七号,则不知所踪。一般相信情妇七号是被刺客一并除去,埋在不知名的荒山野岭间。至于刺客为什么要大费周章除掉区区一个女人,则跟区区一个女人存在与否,没有人真正关心。 几天后,山猫老大插股的四间酒店被砸成稀烂,一个经理跟三个围事被冲锋枪扫成蜂窝,其中一间酒店甚至还被扔进手榴弹,连上班的风尘女子也不放过。 一场可怕的黑道火并,山雨欲来。 第十一节 虽然没有人怀疑到吉思美身上,但在月的强烈建议下,ramy还是勉为其难地收拾行李,到欧洲避避风头,也顺便散个心什么的。 “到了哪里写封email给我。过一阵子去找你。”月说。 就这样,飞机停在伊斯坦堡的小机场。 “takemeto……cinderehotel.” ramy上了机场外排班的出租车,随手指着自助旅行导览中,一个小旅馆的图片简介。 十七分钟后。 cindere旅社的昏暗柜台,戴着老花眼镜的妇人看着过期的杂志,身后的炉子正烧着一壶开水。 导览中对这间旅社的介绍果然很道地。四十五年的历史,四十五年的陈旧。 旅行并不是搬家,ramy没有携带什么行李。 要说什么特别的东西,大概只有那台黑色的powerbook笔记型计算机躺在提袋里,维系她与太平洋小岛的某种在线归属。 她喜欢这样的小旅社,低调,缓慢,充满流浪的慵懒气味。 “alreadyorder?”妇人慢吞吞拿出一本厚册,推推眼镜。 “notyet.justgivemeanysingleroom.”ramy微笑,还戴着从机场出关后就没拿下来的ipod耳机。 “howlongwillyoustay?”妇人抄写着ramy的护照号码与名字。 “imnotsure,maybethreedaysormore……”ramy摊手。 “room404?”妇人将一串钥匙从抽屉里拿出。 “thatsok,icangoalone.payincash.”ramy将几张钞票放在桌上,接过钥匙,笑笑走上柜台旁老旧的阶梯。 房间404,有个可以看见旅馆后院大枫树的窗。 大枫树生得不怎么漂亮,树干歪斜,有些怪模怪样,但毕竟还是火红艳丽。 有窗户,光线良好,尚令ramy满意,让她假装忽视那张摇摇晃晃的木床。 ramy将水煮开,为自己砌了杯热茶。 “开始有旅行的感觉了。”ramy坐在靠窗的小椅子上,享受着枫树上的黄昏。 三辆黑色轿车停在旅馆门口。 ramy皱眉。 尽管没有受过严格的师承训练,但当了杀手十几年,在怎么样也生出了些第六感般的直觉。 刻意降低的缓慢爬梯声,揭露出来者非善的意念……大约有五到七个人? ramy沉吟片刻,却放弃任何动作。 她的提袋中并没有流浪不需要的刀子,也不打算从四楼的窗口冒险攀下去。有两个穿着皮夹克的男人正攀过墙,神色不善地潜进旅馆后院。都看在ramy眼底。 “原来是这么回事。” ramy小心翼翼地捧着杯子,啜饮着手中热茶。 该来的,必不会错过。 自己需要的,只是等待。等待每个杀手各自的结局。 ramy省下了叹气。 ramy所拥有的,不过是杀手其中一个结局的版本,而且还是毫不意外的那种。何况自己这辈子已叹了太多气。 门被踹开。 四张鹰勾鼻西方脸孔,四柄拴着消音器的手枪冷冰冰地对准ramy。 没有语言,没有多余的威吓。一有反抗或暧昧的动作,ramy就会立毙当场。 ramy摸着颈子上的粉红色疤,将ipod的音量调到最大。 是她最喜爱的音乐,snowrose的轻快游吟。 一张略嫌稚气的脸孔慢慢出现在四名刺客的身后,带着点感伤的愧疚神色。 庆之。 “我想了很久。”庆之。 “喔?”ramy,不,吉思美。 “总觉得,应该亲眼看着你死,才能表达我心中的哀恸。”庆之叹气。 “嗯。”吉思美没有看着庆之,只是望着窗外火红的枫树。 即将阖眼前的每一秒都很珍贵,没必要浪费在丑陋的嘴脸上。 一切都很清楚了。 庆之没有找登峰造极的g,而是挑上实力微薄的吉思美,真正的原因其实是:要杀掉g烟灭买凶弑父的丑闻,远远难于让吉思美从这世界中蒸发。如果吉思美因为实力的不足,落得跟金牌老大同归于尽,就那更好了。 而吉思美不只拥有杀死金牌老大的觉悟跟勇气,也有超绝于其他杀手的信念。就算失手被抓,也不会供出委托人是谁。 简直不会有更好的人选……吉思美正是黑道幼主提前登基的最佳祭品。 “虽然我父亲坏透了,但从小我父亲就不许我沾上黑道分毫,逼我做个正常的孩子,甚至打算让我高中一毕业就出国念书,拿到博士学位再回台湾;要不,留在美国当个教授还是律师什么的,都行。就是别碰黑道。”庆之坐在床上,点了只烟。 竟说起故事来了。 “但,即使父亲刻意遮掩,我还是见多了黑道肮脏龌龊的手段。为了吃下对方的地盘,为了抢走对方的女人,为了一些根本不值得的东西……黑道可以无所不用其极,不惜一切代价达成目的。”庆之感伤非常,看着开启他“人生”的吉思美。 吉思美并没有听见庆之的告解。不想也不愿。 她的世界沉浸在snowrose翻唱的reality,多么美好,多么的空白。 “我发誓,我一定要亲手终结这一切。身为一个黑道老大的独子,我可以感觉到天命加诸在身上的责任。”庆之看着为自己弑父的吉思美。 嘴里吐出一口污浊的白气。 “我无法逃避,只能鼓起勇气面对。即使手段很脏。但只有最脏的手段才能并吞脏脏的一切,然后重新归零。很可笑吧?我无所谓,成为罪人已经是难堪的事实。”庆之流下眼泪,将烟撵息在床缘上。 喔? “要等多久?我不知道,只能拼命去做,要用多少子弹、制造多少尸体都在所不惜。也许十年?二十年?届时台湾的黑道只剩下一个帮派,从此不再有火并,不再有黑吃黑,不再有背叛。”庆之站起。 擦去眼泪,庆之做了最后的批注:“那便是不杀。那便是,和平。” 吉思美依旧没有反应,连看他一眼都觉得多余似的。 庆之闭上眼睛,点点头。 四颗寂静的子弹结束了吉思美与ramy的短暂流浪。 庆之整理衣服,拍去灰尘,在佣聘的陌生刺客护卫下转身离去。 cinderehotel,room404窗边,火红却模样奇怪的大枫树上。 吉思美的视线被蒸蒸热气遮蔽,逐渐模糊。 而她的心,还留在梧栖高美湿地。 爽朗的海风中,那双浸泡在无限宽容的赤脚。 第一节 他不是普通的剑客。 虽然没有剑客会承认自己仅仅是所谓”普通的剑客”,但他的确不是。 他的剑,长四尺,宽四寸,锋口宽大乌沉,铁铸冶造,较寻常利剑要重二斤。 虽沉,但剑质平凡无奇,却因在他的手中有了不凡的名字。 炎枫。 炎枫剑不杀无名之辈。 金银、财帛、女人、权力,都无法扰动他的心,使唤他手中的剑。 只有崇高的理想,才能让他的侠名饮动。 荆轲—— 秦王政十七年,韩国被灭,易名颖川。 趁着赵国干旱闹饥荒,秦王派大将王剪、羌瘣、杨瑞和率军,辗转兵分南北夹击赵国首都邯郸。赵王派李牧与司马尚率军抵抗。时逢秦王政十八年。 公认战神的李牧将军采取一贯的逐垒固守,避免仓促决战的方针,秦军屡攻不胜,形成漫长的对峙。 但同样是军事天才的王剪利用赵王庸碌,着手进行反间计。 王剪停止进攻,一面派使者与李牧和谈,一面遣间谍携重金入赵都,贿赂赵王身边的佞臣郭开。郭开利欲熏心,在宫内散布恶毒流言,毁谤李牧私自与秦军议和,相约在秦军破越后分地代郡。 赵王听信郭开谗言,欲派赵葱与颜聚代替李牧。 李牧治军有方,在边境与匈奴战斗多年,又曾大败秦军无数次,深受军民爱戴,是以王宫内谣言凿凿,邯郸城老百姓却大骂赵室无情。 多年前,赵王以光会嘴上谈兵的赵括替换老将廉颇,在长平一战惨败,赵兵遭秦坑杀四十万,从此元气大失,失却与秦并列战国双强的契机。有了悲惨的前例,李牧毅然拒不受命。 然李牧此举却”验证”了谈判媾和的非议,昏庸的赵王大揣,军队与王室处于极度紧张的状态。 邯郸城里城外,无不弥漫着诡异的气氛。 秦灭赵国,只是时间的问题。 第二节 如果要说,天底下有一群人对即将临头的战争麻木不仁、还能夜夜杯酒笙歌,那一定是拒斥沙场,遥遥指挥战争的达官贵臣们。 他们掌控了军队的粮草补给,兵饷的发放,战具的维修,以及任意调度将帅的权力。只因他们与王的耳朵最近,只有一句毁谤或赞美的距离。 在前线冲锋陷阵的将帅若想打胜仗,就要用尽各种方法疏通王宫里的小人,将战功分给毫无干系的臣子甚至太监。雨露均沾的情况下,前线的弟兄们才能获得差强人意的支持。 积弱不振的燕国也不例外。 防守边境的数万大军,一边看着摇摇欲坠的赵国步入灭亡,为千古名将李牧感叹之余,更不忘从军饷里扣出大笔金银,不断送进王宫,送进对燕王最有影响力的”那个人”的手里。 太子,丹。 “这是这一期弟兄们的奉献,请太子笑纳。” 下跪的人,甚至还穿著军服,一脸风尘仆仆。 太子丹慵懒地点点头,左手拥着酒楼名姬的香肩,右手随意一挥,遣退了来使。 在酒楼里收受军队的贿款,这个王前红人也未免太胆大妄为。 但太子丹今天心情极差,极差,极差,顾不了这么多。 “你刚刚说什么来着?我才三天没来,素仙儿就嫁给了……嫁给了那个谁?”太子丹怨忿难平,左手用力过猛,抓得歌姬的香肩都红肿了起来。 半个时辰前,一听到酒楼第一名姬素仙儿偷偷下嫁樊于期的传言,太子丹一个大惊,既羞且怒地率众而来。声势之壮,来意之不善,吓得酒楼其它寻欢客纷纷夺门而逃,免得遭到池鱼之殃。 “说啊!”太子丹重重一拍,桌子上的酒杯剧震。 “禀太子,是樊于期那厮。”酒楼店主害怕得全身发抖。 “樊于期!樊于期算哪根葱!”太子丹一脚踹下,将酒楼店主踢了个狗吃屎。 角扛着剑,在后面看着太子丹气急败坏的模样,不禁暗暗好笑。 不就是个女人么? 而且,还是个酒楼里的破瓷烂瓦,有什么好计较? “太子爷,不如我们就大刺刺过去,铲了樊于期,把那素仙儿给抢回来!”站在角旁边的剑客狞笑。 “说得是。樊于期不过是亡命来投的假将军,竟敢跟我们家太子抢女人?”另一个高大的剑客也跟着忿忿难平。 太子丹却狠狠瞪了他俩一眼。 “我还要那种贱货做啥!”太子丹大喝,众人噤声。 樊于期,这位被秦王通缉赏以千金的落魄将军,无论如何还是燕国的客人,也是合纵政策下的受惠者。与筹码。 收容了樊于期,燕国就拥有合纵下各国捐输的利益。胡乱为了个女人杀了他,不仅贻笑大方,也会失去实质的支持,引起燕王的不悦。 太子丹闭上眼睛,让几千个恶毒的想法在脑中沉淀下来。免得自己一时冲动。 “这姓樊的家伙,到底哪点比我好?素仙儿竟然要跟了他去?”太子丹的额上青筋暴露。 面子,是面子。 面子才是太子丹的罩门。 太子丹过去几年游历各国,各国无不以上礼接待,不敢分毫怠慢,何况在大燕境内?太子丹简直就是神人一般的人物。 太子丹门下养了许多食客,扣除嘴巴功夫胡乱献策的书生,都是杀气腾腾的剑手,不管这位未来国储到哪一家酒楼,都是百花争抢的巴结对象。 而素仙儿…… “混帐,老子连素仙儿长什么样都忘得一干二净。”太子丹咬牙切齿,站了起来。 这倒是真的。太子殿女从来不缺漂亮的女人。 但此刻在太子丹的心中,樊于期已列为不可饶恕的对象。如果,樊于期在一盏茶的时间内不来磕头谢罪、献金献女的话。 “死罪可免。”角倚着柱子,懒洋洋地说。 太子丹冷笑。 第三节 萧瑟的易水边,风带着对面山谷的干草味道。 草芦旁,一个穿著朴素的男人轻击木筑,颇为风雅地唱着诗经里的篇章。 击筑的男人,名叫高渐离。一个毫不起眼,将来也不会大鸣大放的人物。 高渐离唱的忘神,身旁坐了两个饮酒谈笑、半身赤裸的男子。 “据说,你惹了不该惹的人物,这下可麻烦了。”荆轲嘻嘻笑道,炎枫剑乱七八糟用绳子悬在树上。 “哈哈,我能有什么办法?女人嘛,喜欢了说什么也要抱回家!”樊于期搔搔头,举起青铜酒杯就往荆轲手中的酒杯撞去。 两人大笑,一饮而荆 “太子丹门下剑客死士无数,将军出入自要小心。”荆轲似笑非笑。 其实,只要有他的剑立在一旁,要取樊于期的顶上人头,恐怕只有当今剑圣盖聂才能勉强办得到吧。 “说起胆子,的确,太子丹想动我颈上脑袋,胆子自是有的。但除掉了我,他可就要掉了大把银子,他可没这种烂算盘。”樊于期哈哈笑,不置可否。 “也是。也是。”荆轲莞尔,又是一饮而荆“说起那太子丹,混帐,表面上举合纵的大旗,骨子底却是大把大把金银的收。如果我是那天杀的赢政,一定最后一个才干掉燕国。有太子丹在,六国合纵的骨子底就是腐烂的根,说什么同舟共济,全都是鬼扯个蛋。”樊于期仰天长叹。 曾经统领十万甲兵的樊于期亡命来燕后,父母儿子女儿等数十眷属,俱被秦王下令斩首曝市,还发布没有期限、不论死活的通缉令,赏金千斤,邑万户。 灰心丧志之余,樊于期终日浑浑噩噩,与不得志的流浪乐师高渐离饮酒厮混,像个活死人。 直到他遇见了不可思议的糟糕剑客,荆轲。 “唉,我说这酒啊,没有漂亮的嫂子在一旁倒,只闻到三个臭男人身上的虱子味,真没意思。没意思啊没意思。”荆轲打了个嗝,难闻的酒气。 “哈哈哈哈,要我新过门的老婆为咱们兄弟倒酒又有何难?下次带着她一块出门也就是了,哈哈,哈哈。”樊于期嘴里咬着鸡腿,身子摇来晃去。 再过一段时间,樊于期就没有什么好介怀的。 那了不起的计画…… “有漂亮的嫂子斟酒,我肯定唱得更好埃”高渐离点点头,伸手拿了壶酒就灌,这才继续击筑。 这家伙只要一醉,就越唱越不知道在乱嚷些什么了。 这三个大男人,在大白天的好天气下席地而坐,一杯又一杯地狂饮,若看在旁人眼底,肯定是迷醉的大荒唐,跟一般的市井无赖无啥两样,甚至犹有过之。 远处一阵急促的马蹄声。 莫名仓皇的气。 荆轲眉头一皱,刚刚的醉态瞬间一扫而空。 樊于期也感觉不对,却没有立刻站起来,因为他看清了乘马前来的人,正是从秦国跟随他来燕的家仆。 也只有家仆,才知道应该往这种鸟地方找樊于期。 马停,尘未平。 “将军!”家仆踉跄坠马,脸色煞白。 樊于期大惊,荆轲抢一步扶住不大对劲的家仆。 迅速检视家仆的身体,只见背脊下方有一抹平整的切口。切口深及内脏,血水早已晕黑了青衣。 “夫人她……”家仆意识模糊,却竭力撑住一口气。 樊于期脸色一沉,他心里已有了底。 “府里突然……闯进……”家仆眼睛半阖,嘴角冒出血泡。 樊于期欣慰点点头,拍拍家仆的肩膀,用他宽大厚实的手蒙上家仆的眼睛。 “知道了,你做得很好,不枉我俩生死一常”樊于期微笑,让忠勇的家仆安心归去。 高渐离的筑声停止,空气中却弥漫着悲伤的风声。 荆轲看着樊于期。 樊于期的脸色从平和转为铁青,由铁青转为可怕的滚滚杀意,再用一种任谁都瞧得出来的压抑力量,强自回到平和的脸色。 剑客出身,加上沙场经验丰富的樊于期,仔细观察了家仆所受的伤。 这切口是经过精心设计的一刺,深度,角度,都是无可挑剔的恶毒。 他清楚知道闯进家里的刺客是刻意让家仆苟延残喘一口气,好让家仆将噩耗带到,扰乱他的心神。 而刺客做了什么事不问可知。他的新娘子十之八九已不在人世。 如果现在匆忙赶回去,大概会被一群以逸待劳的杀手围歼吧。 “比起报仇,还有更重要的事,是吧。”荆轲看着胡乱悬挂在树干上的炎枫剑。 虽说是如此,但荆轲并不介意仗剑报仇。因为他有理由,也有胜算。如果樊于期开口的话。 高渐离装醉,趴抚在筑上。 荆轲与樊于期相交不过数个月,却有数十年也及不上的情感。 男人之间的情感,并不需要时间去证明什么。 而是一起去做些什么。 “帮我葬了他。”樊于期扛起家仆。 第四节 这已是樊于期这辈子第二次尝到被赶尽杀绝的滋味。 除了从秦国带来的少数家臣,燕王配给樊于期的宅邸守卫有二十多人,个个都是受过剑击训练的退伍士兵,并非寻常家仆,受到樊于期的武士精神感召,颇为忠心。 但仍被杀了个干干净净。 新婚妻子素仙儿的尸体被直直斩成两半,一半挂在前门,一半吊在后院,死状凄厉可怖。 没有任何线索显示,这件轰动蓟城的惨案是出自太子丹的授意。 要说唯一的证据,就只能说只有太子丹拥有这样的实力,跟狠毒的本色。 城门口,络绎不绝的商客进进出出。 马车上所运送的物资有九成与赵国僵持的战事有关。若说战争促动了国与国之间的经济活络,并不算错。 只是代价过于残酷。 算命摊,一只大手摊放在桌上。 “居士的命格充满沧桑啊,您瞧,这掌纹凶险不断,危机起伏彼此,按照古代猎命仙人留下的掌谱,这叫不死凶命。”城门口的算命老人说,翻开厚重的竹简,仔细找了张刻图。 “不死凶命?”樊于期疑惑,一旁的荆轲也楞了一下。 “是啊,人有形,命有气。人一生下来就栖息着命。这命的凶霸之处,在于不断掠夺宿主至亲好友的性命,导致宿主一生孤苦悲绝,最后终至自行了断。”算命老人实话实说。 “你说的是。”樊于期点点头,将银两放在算命老人的手上。 久经沙场的人,什么样的怪事都见过。什么都愿意信。 樊于期站起,拍拍身上的尘埃,就要与荆轲走人。 “等等。”算命老人叫祝 “还有何事?”樊于期。 “一年内,不,或许三个月内,居士还有个大劫,这个大劫不只会让居士身边的朋友死绝,就连居士自己,恐怕也躲不过。”算命老人的语气很笃定。 樊于期与荆轲相识一笑。 一笑后,就是大笑。无可遏抑的大笑。 “居士难道是不信么?”算命老人皱眉。 “不……不是不信,而是先生说的完全正确!”荆轲笑得肚子痛了。 “是啊是啊,我们三个月内死不了,才真得是毫无道理啊!”樊于期疯狂拍手。 这两人,肯定是疯子。 算命老人诚恳的眼神,伸出手:”既然居士也这么认为,不如把身上的银两通通施舍给我这可怜的老人吧,银子生不带来,死不带去。老头子我还用得着哩。” “先生敢开口,我又何尝不敢给!不过没办法给先生全部就是,将死之人嘛!要把银两通通拿去喝个痛快哩!”荆轲哈哈长笑,丢了一锭银子。 第五节 王宫,太子殿。 遣走了十多位来自越国的歌姬,整个太子殿只剩下两个人。 角静静地站在一角,手中还拿着刚刚收到的竹简,竹简里刻有一个奇怪故事的断简残篇。蝉堡。 身为一个刺客,每杀一次人,不分任务难易,角都会在隔日清晨收到一份不知所谓的蝉堡片段。久而久之,断断续续阅读这个奇怪故事,已成了角唯一的兴趣。 至于竹简是谁送来的、从哪里送来的,角本能地不予关心,只视作杀人的额外报酬。 “上次的事,你做得很漂亮。”太子丹亲自为角斟了一杯酒。 角接过,一饮而荆 战国时期,太子丹之能够成为左右燕国政局的第一人,肯定有金银财宝之外、乃至权力本身的坚实理由。 拥有一百多位任凭差遣的杀神刺客,就是其中最重要的关键。 而角,则是太子丹门下刺客的翘楚,顶尖中的顶尖。 莫名其妙死在角的暗杀剑法下的王宫贵族不计其数,但光明正大惨死在与角的公开比斗中的剑豪,同样堆尸成山。 第六节 四年前。 大燕国第一剑豪项十三,在宴会中严词拒绝了太子丹赠送的八名妖娆的歌姬。 于是,角大大方方走进项十三的庄园,将项十三独子的头颅放在石亭上。 “这……”项十三大骇,霍然而起。 “拔剑。”角走出石亭,肩上扛剑,神色睥睨。 角用了最卑鄙的手段,扰乱了项十三的心志,展开了极不公平的比斗。 对角这样的杀手来说,为了求胜,手段的使用没有公不公平,只有正不正确。 正不正确,完全是结果论了。 “把命留下!”项十三果然大怒,一跃出亭。 “喔。”角闪电出手。 丧子之痛,让项十三狂风骤雨般的破军剑法威力更倍,但看在角的眼中,却是破绽百出。 一咬牙,角回旋冲近,连中项十三可怕的七剑,却让角逮到一个要命的缝隙。 利剑喷出,割开了项十三的咽喉。 项十三倒地,火红的鲜血洒在角的脸上。 一代剑豪。 “一个屁。”角做了批注,折断了项十三的剑。 第七节 从此,角取而代之,成了大燕国第一剑客,并连杀楚国与韩国来访的第一剑豪。 许多人传言,或许角在剑道上的进境不及当今剑圣盖聂。但在杀人的实质技术上,角的剑,比起盖聂天人合一的剑,还要凶险许多。 而角之所以在太子丹的门下,用他的剑替太子丹杀人,是因为太子丹有很多钱。 很多很多的钱。 多到,让角原本只能称做”快”的手,有足够的理由用血实战练剑。 练到今日无情无感的地步。 “但樊于期那家伙竟然无动于衷,不只没赶回家,事后连来太子殿兴师问罪都没有,实在是无趣至极,白白浪费了你的剑。”太子丹。 角摇摇头,并不以为然。 “喔?”太子丹。 “这正证明,樊于期并不是等闲之辈。”角。 “落魄闲人,能有什么作为?”太子丹嗤之以鼻。 角不再说话。 这几天,他曾远远观察家丧后的樊于期,发觉他经常与两个人厮混在一块。 一个是光会击筑哼唱的吟唱歌者,一个总是让剑蒙尘的落魄剑客。 那歌者也就罢了。但那落魄剑客,绝不简单。 好几次,角都怀疑,那个落魄剑客发现了他比猫还轻的跟踪,若有似无地回头。 “樊于期是剑客出身,在秦国也是一名小有名气的剑豪。你瞧他的剑怎么样?”太子丹看着宫殿外的假山柳树。 “很强。”角。 “跟你比起来?”太子丹斜眼。 “不堪一击。”角。 “很好。”太子丹满意。 第八节 仇家之所以变成仇家,往往都是为了很可笑的原因。 太子丹跟樊于期这两名天差地远的人物,本没道理结下这么大的梁子。 追究起来,不过是为了女人。 对太子丹来说,他杀的是区区一个在酒楼卖笑的风尘女子。 对樊于期来说,他失去的是一个愿意为他洗净铅华的妻子。 春暖花开。 无视为众国抵御秦祸的赵国正值兵凶战危之际,燕王在太子丹的建议下召集文武百官,选了个好天气,于易水旌舟而下,赏景观水。 王船在数十艘小船的护卫下,浩浩荡荡穿梭在江河之上。 太子丹有个理论。 如果这个人成为你的敌人,不管是什么理由,都要赶尽杀绝。若否,太子丹就会价日沉惑在被害的妄想里。 是以樊于期也在邀请的名单里,踏上了燕王的王船。 易水风光好,王船上暖溢着歌妓的欢笑声。 正当众臣附庸风雅地弹琴作诗之余,一名受了太子丹指使的佞臣突然提议比剑,让船会有个英雄式的高潮。 “唉,提议虽好,但每次都是太子手底下的剑客获胜,想来也没啥意思。”燕王摸着刚刚吃饱的大肚腩。 太子丹却摇摇头,以无限赞叹的语气奏请:”王上有所不知,樊于期樊将军不仅谋懂兵法,在剑术上的造诣更是登峰造极,在秦国有第一剑豪的美名,败尽无数英雄。今天趁着我大燕大好易水风光,还请樊将军赐教。” 樊于期全身震动了一下。 好个奸险的伪君子。 燕王并非全无见识之人,哼道:”秦国第一剑豪?那不是王剪么?要不就是早先失踪了的项少龙,哪轮得到樊将军?”并不以为可。 不等樊于期逮机会谦让,另一名臣子又抢道:”樊于期将军屡次在众臣前夸口,不论在剑质、剑速、剑意上,秦国剑客皆远优于我大燕的剑客。还曾说,即使盖聂与之较剑,也无法撼动其半分,口气之大,实难教臣心服。” 燕王的眉头一揪。 樊于期心中一叹。 与其说秦亡六国,不若说六国亡于自己之口。 “哈哈哈,樊将军原来只是口说无凭之徒,罢了罢了。”又一个臣子摸着鼻子。 但樊于期的性命有更崇高的用途,他并不苟同将性命快逞在匹夫之间的血气之争。 于是樊于期诚惶诚恐跪下。 “大王误听信坊间流言。臣家门刚逢不幸,心无余力,况且臣只懂得行兵打仗、粗莽砍劈那一套,对于剑道一事,可说全无心得。”樊于期叩首,大大方方示弱。 与有备而来、一肚子坏水的太子丹硬碰硬,不可能讨得好去。 “原来秦兵靠着将军口中粗莽砍劈那一套,就杀得咱六国胆战心惊啦?大王,臣不服。”太子丹面色凝重,双膝重重跪下。 “大王,臣也不服。”又一名臣子跪下,满脸悲愤。 群臣早有默契,轰一声纷纷跪下,大喊:”大王,臣不服。” 燕王虽非如此鲁钝之辈,却也感受到被群臣挟持的压力。燕王只好看着远来是客的樊于期,颇有歉意地叹了口气。 樊于期心中有数。 今日以血比剑,已是势所难免。 樊于期感觉到一双灼灼目光正打量着自己,背脊一阵寒冽。 站在太子丹随从护卫中的,角。 少有的,只从眼睛就能发出慑人杀气的顶级剑手。 “哈哈哈哈哈哈哈哈……” 一声长笑,然后是只拍抚跪在地上的樊于期肩膀的大手。 毫无意外,是以护卫之名随同樊于期上船的荆轲。 “何人?”燕王不悦。 “薄名不足挂齿,微臣乃是樊于期将军的酒肉之交。”荆轲微微躬身,算是行礼。 角眯起眼睛,观察这位他默默认可的对手。 “上前何事?”燕王。 “其实天下之剑,系出越国名匠,天底下第一把铁剑就是越匠所造。若论剑客之众,莫过于秦,樊于期将军不过是沧海一粟。但说到剑术登峰造极,哈,终究还是个人修为。”荆轲一身脏污,手中拎着摇晃晃的剑。 荆轲神态轻松,并不下跪,与跪在地上的群臣呈现一种尴尬的对比。 大王没有答允前,谁都不能将膝盖抬起来。 “个人修为?”燕王失笑。 “是啊,天下第一剑,就是朋友给小弟起的外号,这可不是人人都担当得起的。”荆轲故作疯态,一番大话惹得众臣忍俊不已。 听到”天下第一剑”五字,角的目光不由自主一缩。 燕王给荆轲的胡吹打擂逗了开,生出一番兴致。 “此话当真?”燕王。 “不假。”荆轲。 “可曾与盖聂较剑?”燕王。 “曾。”荆轲。 “胜负?”燕王好奇。 “怕一出手就伤了他,所以我俩以口论剑,但终究难分难解。若细究起来,应该微臣略胜半筹,是以盖聂大怒,斥臣而退,想必是羞于承认。”荆轲大言不惭。 燕王却哈哈大笑起来:”有趣,有趣。” “简直是狂徒行径。”太子丹冷笑,群臣不寒而栗。 “半点不过。”荆轲爽朗一笑。 “这位狂兄的意思,可是要代替樊于期将军下场比剑?”一位大臣插口,想在太子丹面前留下好印象。 “在下剑术天下无双,有何不可?”荆轲两手交互轻抛不加擦拭的炎枫剑,姿态挑衅至极。 要不是急着替樊于期从危机重重的剑斗中脱身,荆轲也不想以如此跳脱的形象,胡乱跃入不可知的危险。 所谓的胸怀大志,并非胆大妄为。而是倍加珍惜自己才对。 太子丹拍拍手。 角拓步而出,眉宇间浓厚的阴扈之气。 荆轲毫不意外。 从角的身形步伐,还有身上不加掩饰的杀意,他早猜出太子丹会派他出战。 “这位天下第一剑,朕要提醒你,太子派出的剑客名叫角,乃我大燕第一剑豪,败死在他手下的剑客不计其数,你可要……”燕王好意提醒。 毕竟一个有趣的人太快死去,实在太煞风景。 “遵命,微臣会记得手下留情的。”荆轲故意说反话,大笑。 角没有发怒,只是心底浮现出很复杂的情绪。 如果自己也能像他那样大笑,该是什么样的滋味? 第九节 按照往例,为了避免在王船比剑伤及众臣及王,士兵寻找了一处视野极好的干草阔地,将王船靠岸。 在燕王与众臣的击掌吆喝下,荆轲与角一跃而下。 两剑客没有刻意多做准备,就这么在岸边踏将起来,渐渐的,两人拉开距离。 “荆兄,小心!”樊于期大叫。 荆轲率性拔剑,将剑鞘随手一丢,双手持剑平举,两腿撑开。非常老土的起手式。 角将剑扛着,并没有先拔出,另一手抓着腰上悬绳,看似随性地绕着荆轲踏步。 从剑的形态,与两人持剑的气度,就可以看出两名剑客的不同。 荆轲的剑宽大厚实,剑脊高高隆起,刀沿平直,利于砍劈。 角的剑短险脊薄,只约三尺,藏在剑鞘里的锋口夹角长而锐,锋快异常。 一个沉稳持重,一个漫不经心。 角微微讶异。 原本轻浮躁动的荆轲持剑后,神色变得严肃非常,姿势朴质无奇,但神气凝然,毫无一丝缝隙。 荆轲慢慢松缓身体,以细微的节奏呼应不断绕动的角。 不静,不动,就像天地之间的祥和存在。 这样的修为,定是经过道心焠炼的自我凝定才能达成。 与角不同。 尽管荆轲气宇不凡,剑势放敛自如,但荆轲触踏了角的禁地。 角一直想找归隐的剑圣盖聂一较生死,好让他的名字扬放四海,却期期未果。眼前这家伙自称略胜盖聂一筹,简直是……放屁! “喔。”角嘴角微扬,猛地右手往前一甩,剑鞘迸飞而出,射向荆轲。 荆轲不闪不避,剑尖一挑,将角突击的剑鞘轻轻撞开。 而角危险的剑,杀人之剑,已在剑鞘飞出的瞬间欺近! 唰! 荆轲的胸口被角的猛袭划过,炎枫剑悍然撩起,角却已溜出长剑的攻击范围。 角用快胜闪电的速度,轻轻松松就破除了荆轲从容无暇的防御。 “你的剑好快。”荆轲看着蹲锯在地上的角,左胸渗血。 “显然还不够。”角说。 要是其它剑客,刚刚那一剑就断出生死了。 “但你的剑缺了一种东西。”荆轲一个大踏步。 炎枫剑湛然舞动,大开大阖的剑势,刮起脚下的如箭干草。 “没错。缺了你的血。”角毫不畏惧,锐身冲出。 角的手腕轻颤,短剑爆出森然剑光,招招狂若毒龙。 两人刷刷刷一连交击六十几剑。 乍看下角的剑速凌驾荆轲,每一剑都在与风竞速,却被荆轲似拙实巧的剑法绵密地挡下,矛盾至极。 一招又一招过去,却浑然看不出胜败之机。 荆轲每一剑都带着正气凛然的意志,狂猛的锐风卷起地上干草,干扰高速攻击的角的平衡,以暴力性的防御代替攻击。 而炎枫剑带着古铜色泽的剑身,则让荆轲的剑气有种慑人的艳红。 迥异于荆轲,角每次出手,都夹带着舍身共亡的坚决。 仿佛不惧荆轲的炎枫剑将自己斩成两半,角刁钻地在艳红的锐风中一出一入,每一次都将手中的利剑更接近荆轲的咽喉。 好几次,荆轲都与死神擦鼻而过。 坐在王船上观战的燕王与众臣无不啧啧称奇,上千士兵则大呼过瘾。 太子丹表面极有风度地大家赞赏,实则心中骇然。就连樊于期也是目瞪口呆。他知道荆轲的剑法在自己之上,可从来不知这位朋友的剑已到了如斯境界。 “荆兄,你真是太可靠了。”樊于期紧握双拳,内心兴奋不已。 自己对秦宫的了若指掌,加上荆轲的剑法,或许真能成就大事……“只有如此高超之剑士,才能成就如此精彩之局。”燕王赞叹不已,神色间充满了矛盾的可惜。 这剑斗到这番境地,不论是荆轲或角,败的一方肯定得将命留下。多么可惜。 但这么精彩的剑斗前所未有,恐怕也是绝响,若不能亲眼看见两人之间”谁最强”的答案,或许更加可惜。 “杀死他!”太子丹皮笑肉不笑,心底只有重复这个焦切的呐喊。 又是两百剑过去。 角的呼吸开始急促,背脊冒出的汗浆浸透了衣服。 他从未花过这么长的时间跟人较量。没有人有这样的本事。 虽然角的进退速度并未减缓分毫,但剑的气势已经开始削弱。他只有用更强大的、对死亡的决心,去弥补气势的不足。 看在荆轲的眼底,角这样对死的觉悟、甚至可说是一种病态的着迷,只有将剑的力量带到了无生气的谷底。 飕。 角的剑再度逼近荆轲的咽喉,削过颊骨,血屑一线飞逸。 “喝!”荆轲奋然一声平地清雷的巨啸,震得连远在王船的人都错然一楞。 角非常人,动作只是迟疑了半晌。 但荆轲又岂是常人? 只见炎枫剑化作一道锐不可当的虹影,与暴然冲出的荆轲融合为一,扑向气势已滞的角。 炎枫剑悍然一劈! 角手中的利剑奋力一挡,胸口却被沉重的剑劲穿透,无法喘息。 荆轲并没有留给角任何调整内息的空隙,仗着膂力倍胜于角,腰斗沉,手腕一回,又是如千军万马的劈砍。 面对荆轲的迫人气势,如果闪躲的话就无法翻身。角咬牙又是一挡,震得手臂酸麻,剑劲透渗直达双脚,夺走角最自豪的速度。 “弃剑!”荆轲大喝,雄浑至极的力道完全呼应他的意志,又是一劈。 角无力闪躲,只得再度倾力格挡。 筐! 一声闷响,角的手臂狂震,眼前一黑,口吐鲜血。 却兀自不肯丢弃摇摇欲坠的手中剑。 “弃剑!”荆轲怒吼,力道又往上加了两成,再劈出。 空气中爆起难听的金属脆击声,角的虎口迸裂,剑终于被震脱手。 但角可是视生死无物的狂者! “同归于尽吧。” 角惨然一笑,左手迅速接住脱手的利剑,身子忽沉,斜身掠出。 荆轲一叹,手腕蓄劲,炎枫剑寒芒暴涨,一个龙卷风似的大回斩。 纵使角想舍身一击,然而全身已被荆轲先前的剑劲摧毁掉最珍贵的协调性,一个踏步冲出,身子居然颠晃了一下。 两名绝世剑客的身影乍合又分。 燕王嘴巴撑得老大。 樊于期的拳头松开。 太子丹的笑容僵硬。 漫天纷飞干草屑,点点血花呼吸间。 地上一条可怕的断臂。一柄裂成两半的铁剑在空中呜呜咽咽。 “为什么……不杀了我?” 角痛苦地看着他的敌人,大量的血水从左手断口处砸然而出。 “我不杀,已经死去的人。” 荆轲漠然,捡起丢在地上的剑鞘。 他的手因刚刚过度的纵力而颤抖不已,试了三次才勉强将炎枫剑合入剑鞘。 角一阵晕眩,跪下,斜斜软倒。 胜负已分。 但在生死之间,荆轲并未因他拥有的权力,做出取人性命的决断。 燕王尚无法从精彩的对决中回神,而一旁的群臣则面面相觑,生怕鼓掌喝采会触怒位高权重的太子丹,尴尬不已。 却见太子丹在护卫戒备中下船,张开双臂,欣然迎向胜利者。 他一向喜欢胜利者。 胜利者应该跟胜利者在一起。 “不愧是天下第一剑!实至名归!教本公子叹然拜服!”太子丹激动不已,一脸为荆轲的高超剑术深受感动。 荆轲看着越来越近的太子丹,眉头越来越紧。 “自古英雄不打不相识,本公子眼界浅薄,该死!该死!不知壮士可否愿意由本公子作东,一同到酒楼酩酊大醉一番!”太子丹握紧荆轲血气翻腾的手,语气推崇备致。 太子丹这一番话倒是真心真意。 为了延揽这名比角还要厉害的剑客,他可以”宽宥”樊于期的夺女之恨,甚至设下酒席重新交个朋友,然后赔十个比素仙儿还要美艳的歌姬给樊于期。 荆轲慢慢解开太子丹热情洋溢的手。 太子丹的笑容僵结。 只见荆轲走向泪流满面、意识模糊的角,俯身,单膝跪下。 “因为替这样的人卖命,你的剑才不懂珍惜自己的生命。” 荆轲抱起没有力气挣扎的角,慢慢走向一望无际的荒烟蔓草。 站在燕王旁的樊于期点点头,虽然他没有听见荆轲在念念有辞些什么。 太子丹脸色铁青,久久说不出话来。 就这样。 胜利的剑客,抱着惨败的无名者,消失在众人忘记喝采的注目中。 第十节 夕阳已远,只剩一点取暖的火堆。 萧瑟的山谷,远处传来不知名的兽吼。 荆轲一手杵着下巴,一手翻烤着火堆上的肉块。 角一言不发,呆呆看着时大时小的火焰。 角的断臂创口已经被烫红的铁剑炙焦,不再失血,已无大碍。 被敌人斩断一只手,还被敌人所救,他实在想不出该说什么。 至于被太子丹毫无情义地遗弃,反而只是无关痛痒的小事。太子丹本就是这种人,角早就一清二楚。角为太子丹暗杀过多少昨是今非的政敌盟友,怎会不清楚他的狼心狗肺? 肉很香。 对耗竭体力的人来说,那气味简直挑逗得要人命。 “你在烤什么?”角开口的第一句话。 “你的手。反正没用了嘛。”荆轲打了个呵欠。 “也是。”角点点头,伸手撕了一大块就咬。 既是自己的手,就不需要客气。 “……”荆轲傻眼。 其实是只獐子,趁着角昏迷的时候,荆轲剥了皮,去了脚,剩下光秃秃的一块肉。 两人并没有静默太久。 他们之间并非陌生人。两柄剑已经用最激烈的方式交谈了好几百回。 “你说,我的剑缺了什么?”角的语气僵硬。 从两人交战的一开始,角就不认为自己的实力逊于荆轲,但偏偏就是无法将荆轲击倒,甚至在有了断自己的觉悟后,还是只能伤到荆轲皮毛。 或许,真的就像荆轲所说的,两人的剑有根本上的不同。 “你的剑,并不在乎主人的生命。”荆轲。 角同意。但那又如何? 就是不畏死亡,角才登上剑的极致,剑上栖息着战无不胜的鬼。 “我的剑,却很畏惧失去执他的主人。说穿了我是个胆小鬼,比谁都要怕死。”荆轲说,也撕下一大片獐肉。 角没反应,显然不能明白。 “剑客,不该怕死。”角愤怒不已。 视死如归的自己,竟输给这种家伙。 “你说的是杀手,不是剑客。每一个剑客都该为自己的剑而死,我同意。非常同意。但在那一刻之前,剑客无论如何都要活下去,这就是所谓为剑而生。表面上活下去的模样或许落魄褴褛,或许苟延残喘,但有了拼了命都要活下去的理由,姿态都是光明正大,充满朝气。”荆轲轻松自在地说,炎枫剑就靠在自己的脚边。 “所以,你并不认同,自己可以死在我的剑下。”角的怒火未消。 突然,角发觉今天的自己非常多话。 “那不是我为剑而生的理由,自然不能因此丧命。”荆轲大口嚼肉:”活着,就有理想。死了,就什么也没了。” 找不到酒,这肉有点无味。 “别尽说莫名其妙的东西。老是念着剑经的家伙,死在我剑下的可多着。”角。 荆轲只是微笑,不再说话。 不明白的人一辈子都不会明白。 除非见识到了,很了不起的东西。 “听过豫让?”荆轲。 “……”角。 “豫让是春秋晋国人,当时晋国有六大家族争夺政权,豫让曾经在范氏、中行氏手下工作,并没有受到重视;后来投靠智伯,智伯非常倚重他。赵襄子与智伯之间有极深的仇怨,赵襄子联合韩、魏二家,消灭智伯,并将他的头骨拿来当酒杯。豫让认为,士为知己者死,于是下定决心为智伯复仇。”荆轲。 “那又何必,简直愚不可及。”角不以为然。 就算没有发生今天之事,如果有一天太子丹被他人暗杀,他也无法兴起报仇之念。用钱收买的心,永远只会为钱而动。”也许吧。豫让先是冒充罪犯混进宫廷,想藉整修厕所的机会刺杀赵襄子。可是赵襄子在如厕时突然有所警觉,命令手下将豫让搜捕出来。赵襄子的护卫原想杀他,赵襄子却认为豫让肯为故主报仇,情意深重,便将他释放。”荆轲。 “哼。那更是蠢不可耐。将来因此丧命,怨谁不得。”角冷冷道。 “如你所言,豫让岂是轻易死心之辈,为了改变相貌、声音,豫让不惜在全身涂抹上油漆、口里吞下煤炭,乔装成乞丐伺机谋刺。别的剑客相劝:”以你的才能,假如肯假装投靠赵襄子,赵襄子无疑会重用、亲近你,那你岂不就有机会报仇了吗?何必要如此摧残自己呢?”豫让却说:”若我向赵襄子投诚,我就应该对他忠诚,绝不能够虚情假意。”总之,豫让还是要按照自己的方式复仇。”荆轲。 角倒是点点头。 “终于机会来了,豫让事先埋伏在一座桥下,不料,赵襄子的马却在过桥前突然惊跳起来,使得豫让的谋刺又告失败。卫士捉了豫让后,赵襄子责备他说:”你以前曾经在范氏和中行氏手下工作,智伯消灭了他们,你不但不为他们报仇,反而投靠了智伯;那么,现在你也可以投靠我呀,为什么一定要为智伯报仇呢?”豫让说:”我在范氏、中行氏手下的时候,他们毫不在意我的存在,把我当成一般的食客;但智伯却待我以侠,是我的知己,我非替他报仇不可!”赵襄子听了非常感慨,却也莫可奈何说:”你对智伯仁至义尽了;而我也放过你好几次。但这次,我不能再释放你了,你自我了断吧!”荆轲说,故事到了尾声。 “然后呢?”角终于稍稍感到兴趣。 “豫让知道这一次是非死不可,于是下跪恳求赵襄子,希望赵襄子将衣服脱下,让他用剑挥刺三次,如此他就能含笑而死。”荆轲。 “不算过分。”角。 “于是赵襄子答应这样的要求,豫让拔剑,连刺了衣服三次,然后就反手自刎了。豫让身死的那一天,整个晋国的侠士,都为他痛哭流涕。”荆轲。 “那也不必。”角。 荆轲点点头。就这点来说,他是认同角的。 “豫让将自己的生命看得太轻。一个人的生命,如果还有价值的时候,是不会轻易就死的。”荆轲。 角一震。 “我杀了你朋友的全家大小,你动手吧。”角冷冷地说。 “我说过了,我的剑,不杀已死的人。”荆轲耸耸肩。 “放过了我,终有一天你会后悔。”角怨毒的眼神。 “能捱得到那一天的话,那也不错埃”荆轲爽然一笑。 肉已吃完,话也荆 荆轲倒头就睡,角却看着自己唯一剩下的右手,久久无法阖眼。 天明。 角已离去。 第十一节 失去了一只手,虽然并非惯常握剑的右臂,但角身为一流剑手的平衡感已然被破坏。而且被剑劲狠狠震伤的右手,筋脉扭曲,连剑也拿不稳。 角本想离开燕,找个荒山野岭,辟地重新练剑,却一直无法忘怀荆轲的话。 他恨。 却又羡慕。 于是角拖着残缺的身体,回到太子丹的身边。 只是,以角的身手,再也无法站在太子丹的身边,而是像不起眼的小虫缩在无数食客之中。被奚落,被嘲讽。 “哈!你这个只剩半只手的废人,到底还拿不拿得起剑啊?” “呦?这不是大燕国第一剑豪,角吗?来来来,咱俩比划比划!” “怪了真是,我说角啊,你怎么一不小心就跌了个狗吃屎啊?” 就连太子丹也对他不屑一顾,一句话都懒得跟他说。 角是多么冷傲的剑客。 在一个叫做曾经的过往中,他舐血的剑无敌于燕,评价奇高。现在却甘愿比狗还不如地赖在太子单身边,只有一个原因。 角清楚,太子丹非常非常介意,如芒刺在背的荆轲。 “总有一天,我要杀了那厮!千刀万剐!千刀万剐!” 太子丹仍忿恨不已,当天荆轲当着无数大臣的面让他难看,不的践踏了他自以为崇高的尊严。 但连太子丹自己也没发觉,他心底深处,极度畏惧与樊于期交好的荆轲。 以荆轲超凡入圣的身手,要潜入深宫内殿,神不知鬼不觉砍下自己尊贵的人头,并不是不可能。角就干过无数次这样的勾当。 太子丹一定会想出更多的毒计,找到更强的杀手,来对付根本没把眼睛放在他身上的荆轲,与樊于期。 所以,角无论如何,都想看尽这件事的发展。 他不会阻止,也不会介入,只是想睁大自己的眼睛。 所谓的,让荆轲无论如何都要活下去的理由,究竟是什么了不起的东西…… 第十二节 拒绝阵前易将的李牧将军,终于被赵王派去的使者擒杀。 赵国终于失去最后可依赖的千古名将,民心大乱,军部溃散。 秦王政十九年,王剪麾下兵如怒潮,一口气攻破赵都邯郸,俘虏赵王。 带着势如破竹的军气,秦兵涌临易水。 弩炮、骑兵、弓箭陆陆续续赶到前线,燕国险若累卵,战事一触即发。 早朝。 “怎么办!”燕王抱着头,两眼无神。 殿上群臣面面相觑,不约而同望向太子丹。 太子丹心中已有了计较。 事实上,太子丹的密使早在三天前就已跨过易水,带着珍贵的礼物与女人,大摇大摆到秦军的军帐将棚里走过一遭。一切都像仪式一样。 太子丹跪下,叩首。 燕王从指缝中看着自己的王位继承人。 “禀大王,我大燕虽然兵多将广,民心归王,但为了避免大燕百姓受战争铁蹄、生灵涂炭之苦,是以如今之计,只有走向议和一途。”太子丹说得一口漂亮的话。 “议和?废话……当然是议和!难道打仗不成!”燕王口齿不清,神智有些错乱。 众臣大大松了一口气,幸好他们的王上只是昏庸,但还不是疯的。 与强秦作战,无疑自掘坟墓。 “对于议和,不知…不知……太子殿下有何……有何想法?”一名不想送死的将军战战兢兢问道。 “若献予秦君督亢一地,换取大燕百姓安衣足食,相信祖先在天之灵,亦会欣然诺许。”太子丹恭恭敬敬答道。 不需要多使眼色,满朝文武立即跪地叩首,齐呼:”太子英明,实乃我大燕之福,百姓之福!王上之福!” 燕王窝囊却又满怀希望地退朝。 与秦媾和的政策,揭示了樊于期唯一的,悲剧性的下常 第十三节 易水边已不再安全,驻扎在江河另一头的秦军,试发的羽箭不断坠落在江边。 樊于期,荆轲,高渐离三人不再笙歌大醉,来到樊于期的宅郏因为他们有个很了不起的计画。 筹划了一年多,这个了不起的计画即将付之实践。 腐败总比战争好。在这样的信念下,荆轲想行刺秦王。 认同荆轲杀秦止战的想法,加上妻小七十余口的血仇,樊于期也想行刺秦王。 于是两个男人有了终极的共同目标。 而高渐离,则是两人毫不隐瞒秘密的酒肉之交,高渐离将以他的击筑歌唱,传唱记录下两名壮士的惊天义举,流于后世。 是夜。 “旦夕之间,蓟就会被秦军兵临城下。”荆轲。 “大事不远。”樊于期揭开地毯。 地毯下,是一块厚实的木板,木板上刻有秦宫的布置图,以及禁卫军可能巡逻的所有路线。 秦王政性多疑,每隔二到三个月就会更换宫里的禁卫军首领,甚至随意编组额外的巡兵,调动禁卫军巡逻的路线。不只确保禁卫军的忠诚,更要迷惑潜在刺客自以为是的信息。 但这些都不是重点。秦王终究在宫殿里,只要这一点确定,就有行刺的机会。 对于秦宫熟悉的樊于期不仅拥有至少三个潜进秦宫的方法,甚至掌握了五个可以在秦宫暂时藏身的隐匿之处。如果一天看不到赢政,就在秦宫里多等一天,凝神等待。 樊于期最担心的,还是刻刻在秦王七步之内,保护安全的两名贴身侍卫。稽首,范雨。 这两位贴身侍卫都是秦国人,俱是有名的力士,稽首能徒手格杀战马,范雨能以掌底敲碎顽石。两力士对赢政效尽死忠。 如果樊于期与荆轲不能以最快的速度刺杀成功,肯定会被稽首与范雨挡下,争取到其它禁卫军赶抵护王的时间。 但自从那天见识了荆轲深藏不露的高强剑法后,樊于期再无疑虑。赢政捐首,只是时间的问题。至于行刺成功之后的部份就一点也不重要了,这两个男子汉根本没有打算活着走出秦宫。 樊于期与荆轲蹲在大木板旁,手持树枝指指点点,专注讨论潜入秦宫的哪一条途径较容易避开最新的禁卫军路线,而高渐离则静静地在两人旁倾听,心向往之。 明日鸡啼,便是荆轲与樊于期踏上征途的时刻。 高渐离看着这两位挚友专注思量刺杀计画的神态,心中喟叹。此乃真凛凛壮士,与之杯酒相交,万分荣幸。 突然,荆轲霍然站起。 “何事?”樊于期皱眉。 “有杀气。”荆轲果断拔剑,他感觉到团团杀气从四面八方围将过来。 没有马啼声。取而代之的,是更危险的猫步。 杀手独特的索命节奏。 樊于期使劲拉开刻满秦宫布阵的大木板,里头有个秘密夹层,空间大约可以藏躲一人。 当然是高渐离躲了进去,木板被荆轲盖了起来,铺回地毯。 “几人?”樊于期低声,抽出长剑。 “三十多人以上,或许五十人也不一定。”荆轲苦笑。而且个个都是高手。 樊于期瞪大眼睛,这数字可不是开玩笑的。 能动员这个可怕的数字,非太子丹莫属。 “不能待在屋子里。”樊于期皱眉,看着地毯。如果敌人用火攻,高渐离这家伙肯定活活被烧死。 “那就冲出去吧。”荆轲踢开门。 两个男子汉从宅邸侧门冲出,直奔马厩。 毫不意外,在马厩前遭遇到已不需要掩饰动机的刺客。 刺客莫约十名,个个身着黑衣,只露出一双双过度亢奋的眼睛,亮剑。 “抢马!”荆轲大喝,主动抢步迎向刺客,剑走狂霸。 “小心!”樊于期冲向自己豢养多年的战马,期待用速度摆脱追杀。 十名刺客手射流星,淬毒的寒芒满天花雨扑向荆轲,荆轲剑身一卷,毒镖纷纷破散,不刻已与刺客交杀在一起。 荆轲精神集中力汇聚到顶峰。如果不能快些杀开一条路,其余方向的刺客赶到的话,就是九死无生的败局。 仗着膂力过人,荆轲每一招都是锐不可当,刷刷刷狂风扫落叶的气势。 四名刺客首当其冲,持剑的手俱是狂震迸裂,接着就是横七竖八倒卧在地。余下六名刺客迅速转换身形,避开荆轲狂猛的剑招,改用小剑拖住大剑的缠粘战法。 但荆轲何等人物,突然一个骤身破阵,手腕一沉一伸,从直劈改为平刺,立刻将炎枫剑送进一名刺客的心窝。剑拔出时,趁着血花撩乱,荆轲雄然大斩,犹如白额大虎朝四周猛袭。 刺客们惊骇不已、急切掷出毒镖护身,却又有两名刺客被剑劲斩破身子。 “荆兄上马!”樊于期大叫,已乘坐战马往这边奔来。 飕飕飕飕。 不知数量的毒箭从左上方朝樊于期呼啸而来。 樊于期悍然举剑格挡,却无法悉数拨开。只见十几支毒箭将樊于期座下战马贯成了刺猬。 战马悲嘶,轰然摔倒。 “可恶!”樊于期大恨,踉跄挣扎着从地上爬起。 所有的刺客陆陆续续赶到,加入合围两人的阵势,其中还有携带短弓毒箭的黑衣射手。 “进林子!”荆轲冲来,拉起腿伤的樊于期就往林子里冲。 可怕的战场转进危险的密林,情势开始有些改观。 荆轲与樊于期对宅邸附近的环境熟撵,仗着地利,两人时躲时攻。 荆轲的剑霸,樊于期的剑狠,加上一个月来不断演练的刺秦合作,两人时而相互掩护,时而天衣无缝的合击。好大喜功而采取独自行动的刺客,纷纷惨死在两侠即兴的埋伏里。 刺客在短短半柱香的时间,已经在林子里牺牲了十二名单独行动的好手。 “别单独行动!等到天一亮,他们就逃不了啦!”刺客的首领喝斥。 剩下的莫约三十五名刺客收到指示,开始向同伴靠拢,蹲伏着身子在即将破晓的浑沌光色中搜索两个目标。 角也在其中。 他唯一能掷剑的右手虽然只恢复了三成力道,身子却渐渐抓回当初身为首席杀手的感觉。对于暗暗蜇伏的杀气的敏感,角远胜其它刺客,他早已发觉荆轲与樊于期逃遁的方向,跟潜伏的准确位置。 角清楚知道,荆轲是无法从这次的围歼中脱身的。 天一亮,除了进入密林里的三十多名杀手,还有数百名训练有素的弩箭手在外头等着,将涂满漆料的箭头点火,不须瞄准就是疯狂朝天乱射。无数的火箭将如豪雨般坠落,最后烧垮整座林子。即使牺牲效命太子丹的刺客团队,也在所不惜。 偏偏,角维持了奇妙的中立。 既无意对荆轲出手,也不可能帮着废掉自己一只手的荆轲反噬同伴。 灌木与蕨类下低矮的洼处。 “糟糕。”樊于期额上的汗珠不断滚落,艰辛困顿地苦笑。 他蹲在荆轲身边,勉强用剑撑住了身子。若非坚强的意志,他早已昏死过去。 箭早拔出,却无济于事。荆轲铁青着脸,审视樊于期小腿肚上的箭伤。 伤口在河水反射的微光下呈现可怕的黑,箭毒已严重撕咬烂肉,麻痹了腿肚子的知觉。看那伤口上黑的扩散痕迹,荆轲勉强可辨识出是可怕的常山蛇毒。 再过一时半刻,常山蛇毒就会侵蚀进骨,沿着髓液蔓延全身,结束樊于期的性命。 “必须把腿砍掉。”荆轲。 “砍掉了脚,还怎么潜进秦宫?”樊于期摇头。 秦宫? 角竖耳听着。 “我背你。”荆轲。 樊于期欣慰不已,知道荆轲是认真的。但背着断了一腿的自己,荆轲绝对无法闯出眼前的难关,必死无疑。 “趁着我还有一口气,我吸引那些刺客的注意,你快点逃走。你有为之身,不需要同我一块死在这无名之地。”樊于期严肃的神情,不容荆轲反对。 “行。”荆轲扶起樊于期。 荆轲撕下衣服一角,将条状的破布紧紧缠绑在樊于期的手与剑,让他即使无力握剑,剑也不至脱手。 “快滚。”樊于期抖弄眉毛。 “砍下秦王的脑袋时,我会大叫你的名字。”荆轲拍拍樊于期,快步消失在将明的墨蓝里。 角叹气。原来是这么一回事。 目送荆轲远去,樊于期仿佛感觉自己的灵魂一部份也跟着离开似的。 “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樊于期豪迈大叫。 这一吼,果然吸引刺客的围攻。樊于期狂舞铁剑,势若疯虎,招招但求同归于荆可惜刺客识破樊于期已是强弩之末,纷纷退开三步成圆,从容地用毒镖招呼樊于期,直到樊于期的身子随着毫无章法的剑,慢慢僵硬。身上钉满数十毒镖。 他此时的脸孔,兀自挂着悲怆的笑。 “我来。” 刺客首领上前,抽出腰际战刀,悬臂熟练一挥。 第十四节 刺客首领并不是蠢蛋。 方才荆轲快步遁走的脚步声太过明显,让刺客首领用暗号调拨一半的杀手从两个方向围去,不留缺口。 “樊兄,你放心去吧,我随后跟上。”荆轲听见背后的脚步声,惨然咬牙。 荆轲并没有告诉壮烈牺牲的樊于期,自己的背脊也被淬满毒液的毒镖咬了两口。如果能够静下心来,好好用深湛的内力逼毒两个时辰,纵使常山蛇毒厉害,却不至要了他的命。 但哪来的两个时辰? 荆轲的脚下越快,血性就越急。蛇毒随时都会突破荆轲内力的压制,渗进骨头里。 “发现了!” 一名刺客大叫,左手奋力一甩,一张吊挂着破碎刀片的网子从右侧扑向荆轲。 来了。 角跃上树顶,观看一切。 只见荆轲闪过刀网,揉身挥剑,与刺客交击在一块。 这名刺客身手不俗,却被荆轲抢了先机。荆轲一轮猛攻下,炎枫剑削过刺客的大腿,刺客跪地惨呼,欲举剑格挡荆轲的雄浑直劈,却见荆轲毫不恋栈,拔腿而去。 刺客一凛,随即醒悟,大吼:”荆轲受伤!” 角点点头,的确如此。 他如飞猿点树,在半空中紧随急切狂奔的荆轲。 命运之神,显然并非站在荆轲这边。 七、八张大网从四面八方无声无息扑向荆轲,教荆轲进也不是,退亦无法。 荆轲九转炎枫剑,左削右刺,气势压人,却无法斩破所有的刀网,一瞬间就被从缝隙中钻入的两张大网交叠罩祝刀片狠狠刮入肉中,倒勾起疲惫的肌肉,鲜血淋漓。 “……”荆轲一动不动,双目垂闭,炎枫剑指地。 施网的刺客士气大振,几声尖锐的吹啸,所有的刺客都在最短的时间赶到,或蹲或踞,或剑或刀,将荆轲团团包围祝每个刺客都不敢托大,与这名自称天下第一剑的豪客保持三个砍杀的距离,一手持兵器,一手扣住毒镖待发。 不由自主,所有刺客的两手手心皆是紧张的粘腻冷汗。 因为荆轲的姿态,绝非束手就擒。 他在凝聚全身的气力,跟无可比拟的锐意。 无形的浩然正气从两张可怖刀网下的残破身躯发出,穿透参与围歼的刺客。 荆轲缓缓扫视周围,瞪视每一双藏在黑色面罩后的眼睛。 不知为何,每个刺客都本能地避开与荆轲目光接触。 想要动手,却莫名其妙无法动作。仿佛一动,一晃,一个多余的呼吸,立刻就会被荆轲的迫人气势压扁似的。 要说这群三十多人的刺客逮住了荆轲,不若说荆轲用气势牵制了三十多柄没有灵魂的剑。 荆轲的视线最后停在刺客首领的手中,挚友樊于期血淋淋的头颅。 他的挚友在笑。 所以荆轲也笑了。 “角。”荆轲开口。 栖伏在五丈高的大树上的角,身子一震。 “你在吧。”荆轲握住炎枫剑的双手,突然巨大了起来。 角只好点点头,却不想答话。 “想不想见识见识,天下第一剑,所使的第三流的,无敌剑法?”荆轲。 角还未反应,炎枫剑已经涂开一道爆炸的红。 那是什么样的剑法? 不,那已经不是剑法所能形容。 纵使挣脱不了刀网锥心刺骨的束缚,荆轲与炎枫剑已然划破人类的范畴,狂野地朝四周屠戮。 单方面的凶暴屠戮。 无可抵挡。 所有刺客在荆轲发动压榨性屠戮的同时,全都像静止的雕像般呆立,脚上生了根,剑生了锈,手爬蔓了老藤。任凭炎枫剑的红削劈向自己,然后横七竖八斩破一切。 没有惨叫,没有惊慌失措,无法喘气的束手就擒。 荆轲化成了剑的鬼,密林里刮起了悲愤凄绝的风。 炸裂,炸裂。还是炸裂。 远远卧伏在树顶的角观看了一切,目瞪口呆。眼眶渐渐湿润,汗毛冉冉竖起。 若非亲眼所见,角绝不可相信,这世间竟有如此豪壮的剑,如此动人心魄的姿态。 地上躺满了刺客破碎的尸身,树干矮枝悬吊着莫可名状的碎肉与血髓,回荡着风。 但荆轲没有停手。他闭着眼睛,挂着满足惬意的笑,在渐渐绷紧的刀网中狂舞炎枫剑,继续与假想中的敌人战斗。 角也跟着闭上眼睛。 他看见了。 荆轲正与樊于期在偌大的秦宫中,被数百名杀气腾腾的殿前武士团团包围,上千名弓箭手吆喝成阵,不可一世的秦王则吓得缩在大殿上,两腿发抖,只见两名浑身浴血的壮士视生死无物,越靠越近,殿前武士前仆后继倒下……荆轲的剑停了。 秦王惊恐交集的脸逐渐模糊。 “我们……我们终究到不了那里。” 荆轲终于不支跪下,炎枫剑斜斜撑在地上。箭毒早已侵蚀腐烂进骨,多捱一刻都是奇迹。 刺客以死溃散,只剩下拎着樊于期头颅,站得直挺的刺客首领。 刺客首领早已两眼无神,意识崩溃毁灭,在他的有限记忆里,只剩下鬼的哭。 角落下。 看着他此生最大的敌人。最尊敬的人。 抽出悬在背上的短剑,角想划破困锁荆轲的刀网,但刀网已经深深扎进皮肉血骨。 “到底,什么是天下第一流的剑法?”角受到太大的震撼,以致有些恍惚。 “不论是谁,只要存有天下第一的志气,就有机会挥出天下第一流的剑。”荆轲笑,摇摇头:”可惜,我再没机会,挥出这样的一剑。身为天下第一剑客,却不能做出天下第一流的事……”言语中,充满无限的悔恨。 英雄未竟。 “走吧,角。”荆轲闭上眼睛,气息衰灭。 角怎么能走。 “若你想砍了我的手报仇,现在正是大好机会。”荆轲低首,声音越来越薄弱。 “我还能执剑吗?”角看着自己筋脉毁损的右掌。 “如果你找到了,需要变强的理由。”荆轲虎目流泪:”可惜,我已经不需要了。” 不说话了。 不再说话了。 当一个人的生命还有价值的时候,谁愿意死呢? 角在他的死敌身上,看见了无限的悔恨。 天即破晓,林子外埋伏的弓箭手已经准备好狂暴的火攻。 “再见了,天下第一剑。” 角蹲下,取走了荆轲死命紧握的炎枫剑。 一斩,荆轲的人头落地。 第十五节 樊于期与荆轲的头颅,并排放在太子殿的几上。 “干得好!干得好!果然不愧是……不愧是箫,爱卿的身手依旧值得信赖啊!”太子丹哈哈大笑,畅怀无比。 太子丹亲切地拥抱带回两侠首级、却被他记错了名字的角,更没有注意到角背着一把陌生的剑。 角木然接受拥抱,然后静静回到他该去的位置。众多御用杀手中的一个。 太子丹颇为心安地看着荆轲的断首。 “哈哈哈,你这个不识时务的混帐东西,要知道所谓的豪杰,都是良禽择木而栖的完美依附。你区区一个使剑的家伙算什么?算什么?胆敢给本公子难看!”太子丹意气风发,一脚将荆轲的头颅踢下几。 “来人!”太子丹。 “是!”两个太监躬身。 “拎去城墙外给狗吃了!”太子丹朝荆轲的脑袋又是一踢。 太监领命,抓起荆轲的长发,摇晃着脑袋走出殿。 拍拍手,精神抖擞,太子丹立刻下令,出使秦国的使臣队伍开始准备一切。 除了贿赂秦国数十名大臣的重礼,樊于期的首级被石灰妥善保存,放在一只黄金盒子中,当作向秦国表示竭诚尽忠之意。是份很不错的交易开场白。 更重要的是,一张督亢的地图,实质地割让偌大的领土,换取不知能维持多久的和平。 角默默看在眼底。 第十六节 没有人知道,角的手已经能紧握剑柄。 虽然筋脉受创未愈,虽然每一次握紧都痛撤心扉。但又如何? 连角都暗暗惊异不已。 或许这就是所谓,找到了需要变强的理由。 角开始疯狂练剑。 他的剑法依旧狠毒如蛇,他的身形迅猛如常,他的眼神冰冷无情。 但角的剑质却迥异以往。 所谓的舍身之剑,重点并不在于”舍”,而是在于”身”。 只是过去的角并没有这样的体悟。 第十七节 易水边。 了无生息的草芦,悲怆的、节奏混乱的筑声。 风潇潇兮,易水寒。 壮士一去,兮,不复返。 “你确定要这么做?”高渐离停止击筑。 没有酒,没有笑声。 只有风的瑟簌。 角沉默,只是不断在鼓鼓火炉中敲打炎枫剑,直到炎枫剑断成好几截。 角取走了锋利的剑尖。 第十八节 五天后,太子丹特派先行的重礼团,毫无阻碍通过了合围的秦军,带着厚重的礼物浩浩荡荡前往咸阳,打点虚弱萎靡的和平。 十天后,太子丹郑重授命的两位燕使,带着督亢的地图与樊于期的头颅启程秦都,二十位武艺精强的门下剑客随行护卫。 没有人知道。 永远都不会有人知道,接下来发生的荒谬种种。 两名燕使抵达咸阳的前三个夜里,二十位身手不凡的随行剑客在不知名的客栈遭到强袭,被不属于人的凶残剑法夺走错愕的生命。 客栈被大火焚毁,沙漠掩没了一切。 第十九节 死牢。 “听说你杀人不眨眼。怕不怕大场面?” “哼。” “想不想我救你出去。” “……你要什么?” “如你所见,我只有一只手。” “那又如何?” “出去后,只要依约跟我到一个地方,帮我慢慢打开一张图。” “哼,出得去再说吧,死残废!” “……叫什么名字?” “秦舞扬。” 第二十节 角面无表情。 带着昨天才从死牢里救出的杀人王,穿著华贵的燕国使服,来到了秦宫外。 杀人王的手里,颤抖地捧着装有樊于期首级的黄金盒,以及卷藏着炎枫剑剑尖的大燕国督亢地图。 怎么会是秦宫? 怎么会是这种地方? 上千名禁卫军森然伫立的气势,完全吓坏了杀了整整一条街的杀人王。 杀人王毫无血色,双脚几乎无法动弹,连呼吸都开始发冷。 角回忆着那位自称天下第一剑的死敌。 回忆着易水边,他生平最惊险,也最有意义的一战。 回忆着密林中,那所谓第三流的无敌剑法。 第三流? “必须把腿砍掉。” “砍掉了脚,还怎么潜进秦宫?” “我背你。” “你有为之身,不需要同我一块死在这无名之地。” “行。” “快滚。” “砍下秦王的脑袋时,我会大叫你的名字。” “我还能执剑吗?” “如果你找到了,需要变强的理由。可惜,我已经不需要了。” 不。 你马上就可以挥出天下第一流的剑,用天下第一流的豪爽。 你的名字将响彻云霄,流传千古,成为剑客的典范。 因为你让我见识到了,非常了不起的东西。 秦王大殿,阶梯前。 “来使何人?” “荆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