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沙漏3》 蒋蓝(1) part1蒋蓝 我的家,是北京西四环那些如灰尘颗粒般分布的众多破小屋中的一个,十八平方米大小,推开那扇门,走进去,左拐,就是一个24小时都充满着漏水声的破卫生间。但是,只要用拖把使劲敲一下水箱,就会一切安好。只是我和我的同屋都不太喜欢敲它。敲水箱太费力,更何况我总是太累,回到家里唯一想做的事情就是往床上一躺,啥也不想。 但是我今天不爽。 我捡起地上不知干了多少天的拖把狠狠地敲了一下水箱,它停顿了一会,又继续叫起来。我从鞋柜里拿出一个断了跟的凉鞋,对着它啪啪地不停敲。我靠,它终于停了——在我把整个凉鞋鞋帮都敲散架了之后。我又捡起地上的干抹布,飞快的在墙上那面摇摇晃晃的镜子上擦了擦,镜子露出一小块明亮的地方,我从里面正好看到自己的左脸颊。 多好看的脸蛋,多粉嫩的皮肤。这样的脸蛋皮肤要是还当不了明星,不是老天爷有眼无珠是什么? 好像着了什么魔,我伸出一个手掌,迅速刮了自己一下。就像一个小鞭炮在我耳边炸开了,我立刻耳鸣了。这种感觉真他妈好极了。我伸出两个巴掌,对着自己的脸左右开弓地扇起来,每扇一下就铿锵有力地骂自己一声:“傻逼!” 傻逼!傻逼!傻逼傻逼傻逼傻逼傻逼傻逼! 我不知道自己到底扇了多久,骂了多久。耳光的响声依然像鞭炮,我放了一个过年才会放的长鞭,直到两眼冒金星,耳鸣声响亮得仿佛汽笛声才收了手。 我仍旧站在刚才的地方,我的左脸颊在镜子的照射下,就像注了水的猪肉一样,散发着薄薄的一层油光,好像一捅就会破,流出一大滩油。我尝试笑了一声,嘴角火辣辣,但我极爱这种滋味,像刚喝完一大锅热气腾腾的麻辣火锅底料,爽的要死。所以我咧着嘴大笑起来,生活太他妈的好笑了,让我他妈的笑死了算了。我一边这么英勇地想着,一边从卫生间里三步向前两步退后地走出来,跌跌撞撞地爬上属于我的那张小床,摸出我包里的最后一罐啤酒,想安慰一下因为骂自己而骂得就要发炎的喉咙。 我珍惜地把拉环拉开,一口气灌进了半罐。 就在这时候,响起了敲门的声音。 我端着那罐青鸟,光着脚跳下床,一把拉开门。门口站着的人是阿布,他把我手里的啤酒一夺,盯着我的脸问:“被谁揍成橡皮泥了?” 他把头发剪短了,整个脑壳每隔十公分就有一块被剃得光光亮,像一条条跑道。我指着他的怪样,说不出话,只是又忍不住大笑,一笑脸上就像撒了一把花椒,泪水都掉了下来。 “谁把你脑子打坏了?”他还在问。 我看他脑子才是坏的,他也不想想,除了老娘自己,谁敢动我?我懒得跟他罗嗦,手直接摸到他头上去,想感受一下质感如何。他打我的手,我趁机把酒抢回来,一干而尽,然后哑着嗓子问他:“钱带来没有?” “你还是回去吧。”他劝我说,“你窝在这鬼地方,真打算有出路?” “不借拉倒,少教训我。”我用空酒罐去砸他,他躲开了,砸中他脑后的门。门上方立刻哗啦啦掉下来一大片早已经浮起的墙纸。我盘腿坐到床上,冷冷地对他说:“没带钱来你就走吧。” 说完,我就直挺挺的倒在床上。我从枕头低下摸出我的烟盒,掏出一根烟点上,没抽几口,觉得没味道,又面朝墙,将那支烟狠狠地在墙上按出了一个黑点。 阿布却没走,他在床边坐了下来。我不由自主转过身去看着他,他伸出一根手指在我脸上划了一下,轻声说:“不要太倔强,会吃苦头的。” 我抓住了他那根在我脸上动过的手指,忽然很希望他会吻我。我们认识那么久,他从来都没有吻过我。但这个念头只是在我的心里一闪而过,像那个被我按在墙上的烟头,刹那火光,最后只变作一个现实的黑点。 有些人之间永远都不会发生爱情,我和他就是这样的。 “阿布。”我却忽然有心情逆天而行,把头仰起来,闭上眼睛对他说:“你娶我吧?” “扯你妈的淡!”他伸出手,在我的枕头低下粗鲁的乱摸一气,好不容易摸出一根烟点上。 我咯咯地笑了,问他:“吓到了?” 他还是不说话。 “你还真打算为姓莫那妞守一辈子空房?” 我知道我的话触犯了他,他像个被点着尾巴的牛一样从床边“腾”的站起来,用那种喷火的眼神看着我,从口袋里掏出二百块钱扔到我面前,拉开门,出去了。 完成这一系列行云流水的动作,他只花了一秒种。 这个孬种,这么长的时间过去了,只要提到那个姓莫的,他就没法平静。 得,滚吧! 我捏着他留下的那两张纸币,坐在床边,开始折纸。我把其中一张折成了一颗心的形状,另一颗折成一只丹顶鹤。喝了酒又得了钱的我,无论如何心情还是好的。我捏着两件艺术品,开心的浮想联翩:是先付房租?还是大吃一顿?还是去买件起码能穿得出门的衣服?说来好笑,这两百块钱在现在的我看来无疑是笔巨款,如果被姓莫和姓米的那些丫头们知道,我真担心她们的大牙还能不能保得住? 我忍不住尖着嗓子摇着头鬼叫般唱歌:“还有一只丹顶鹤~轻轻地~轻轻地~飞过。”我正唱着,门开了,我还以为是阿布折了回来,却没想到现身的是好几日不见的我的同屋孟梦小姐。她头上戴着一个傻兮兮的格子布帽,身后拖着一个大蛇皮袋,穿得跟拾荒的没区别。她看了我一眼,把蛇皮袋往桌子下面一推说道:“房东叫下周末搬家。” 这个房子本来是孟梦一个人租的,我来了,她救了我,我也救了她。因为那时候她的钱已经不够付房租了,而我刚来北京那一阵,住的地方换了一个又一个还不如意,遇上的不是变态老男人就是搞摇滚的情侣,要么就是骗子、瘪三,好不容易在搜房广告上看到角落里的她。我摸到她家一看,就对这里爱上了。又小又干净又便宜,正和我意。至于孟梦为什么同意和我合租我却没问过她,听说在我之前她拒绝了三个女学生,偏偏看中了我。这让人缘一直不怎么地的我有些小成就感。就这样,两个本该怎么也走不到一起的人,居然在一起住了半年多! 其实,我挺同情孟梦的。她喜欢画画,考中央美院三年都没考上,今年在准备第四年。她说话很少,跟活死人没区别。我和孟梦虽然人生观不同,同屋异梦,但我们都懂得尊重彼此,学得会视对方为空气,有什么不好呢? 但现在,她忽然说要我搬家,虽说我欠了她一个月房租,但也不至于这般绝情吧。 我懒得理她,把钱踹进兜里,摸了摸自己肿得怪有性格的脸。再摸了摸一整天没吃饭的肚子,准备还是先出去吃点东西。我没有化妆,丑成这样还化什么妆,再说偌大的北京也没人认得我。我摇着两天没洗的花裙子在镜子前转来转去时,孟梦又进了卫生间,透过房里那面窄窄的镜子,我看到她正在把整袋去污粉倒进浴缸里,像在浴缸里做炒河粉。 “我再说一次,房东说,房子要收回,下周五前我们要搬家。”我正准备出门的时候,孟梦像一个女鬼一样在我的身后发出幽幽的声音。 我不可思议地看着她,扬着声音问:“你要我搬走?” “不是我,是房东。”她像说绕口令一样的对我说,“我不是房东。” “屁!”我狠狠地把搓着自己的手指,一边搓一边骂:“你脑子不清楚是吧?要老娘搬老娘就搬?把老娘当难民了?!”其实我知道不是孟梦,我只是想拿她出出气。真不知道今天我究竟犯了哪路神仙,不停的倒霉,接二连三,我继续骂骂咧咧,顺手把刚才用剩下的化妆棉扔进了旁边的浴缸里。 “你是不是有病?”孟梦把还戴着手套的手伸进浴缸捡起那些沾着泡沫的化妆棉,她把它们狠狠捏在手里像跟我示威一样。我本来预备向她道歉,可“对不起”的“对”字还没出口,她就直接把那些脏兮兮的化妆棉扔到了我刚刚洗干净的脸上。 我靠!我伸出自己的手,狠狠甩了她一巴掌,大骂了她一句:“你想死!” “我忍你很久了。”孟梦说。 “算你命不好,你他妈继续给我忍着!”我一边骂一边快步走出了卫生间,一直走出去,用力关上了小屋的大门。我一直走到街口才松了一口气。与其说走,不如说跑,我离开时,孟梦正转身去提她身后那满满一桶污水,我怕孟梦追出来把那桶水都洒在我身上,我可不想跟她在大街上打架。况且,我身上穿的正是我最后的一件能穿出门的衣服。 这是我第二次打孟梦。第一次,是我到这里来的第二天,我们因为一块凉拌番茄吵架,把我们俩所有的碗都摔了。就因为我搡了她一把,我们在小床上互相撕扯打架,打到都累了才罢手。她的手被我抓破了,我的胳膊被她咬出了血印。最后我们一起哭了,她哭的时间比我长一些,由此可见,她性格也比我倔一些。 孟梦这个小妞跟我在老家遇到的女人都很不一样,或者说,在北京漂着的这帮女人们,每个人都很强悍,风吹雨打都不怕,不是轻易能被撂倒的,跟我老家那帮读书白痴似的小妮子根本不一样。 我也渐渐地被锻炼成这样一个悍妇。要是再拼哭,她未必是我的对手。 我继续往前走了几步,一拐弯,忽然发现阿布竟然没走,叼着烟低着头站在灯箱旁边。好像早就猜到我会出门一般。 我干脆没理他,径直从他身边走过。 他一把拉住我说:“我有个朋友开了个酒吧,你要是愿意,就去试试?” “去干嘛?”我问他。 “你高中都没毕业,还能干嘛?”他反问我。 “好吧。”我说,“给多少钱?” “看你干得如何。”阿布打量着我说,“不过就你这骚样,万儿八千的应该没问题。” “好吧。”我说,“等我脸好了就去上班。” “喂,你的脸到底怎么回事?” “被人扁了。” “谁扁的?” “傻逼。” 他想了半天后答我说:“那傻逼还挺牛逼的。” 虽然我不是一个大脑很复杂的人,但有时候我也会思考一下下生命的真谛。 在我十五岁之前我一直不知道自己的人生该何去何从,前途就像一片荒地,寸草不生。我们班有很多巨有理想的人,特别是很多外表花里胡哨内心花花肠子的女生,和她们一比,我简直就像是少年儿童般清纯可爱。可是我美丽的外表欺骗了大家,很多人都说:“蒋蓝这丫头有心计!” 天地良心,我要有心计,我妈还会那么担心我吗?我妈对我的担心真是难以用言语来形容,她除了炒股之外的另外一大爱好就是算命。从我十四岁起,她就不断念叨,说我十五岁会遇到贵人。 “见他妈的鬼的贵人!”我爸这样骂她。我们家人都爱说脏话,我爸和我妈都是小职员,小日子过得不好也不差,这跟我大伯家截然不同。我大伯的产业做得很大。我们家还住六十平米的筒子楼时,她家已经盖别墅了。 第一次去她家做客时,我的脚被我妈用鞋跟狠狠地踩了一下。她对我低声喊:“进门是要脱鞋的!” 我的堂姐蒋姣穿着一双水晶拖鞋站在门口,她微笑着,伸手把我拖进屋子。 她说:“没事,进来吧。” 我怔怔地看着她的脸,发现那上面有一种让我羡慕的容光。 那时我还没想到,传说中的贵人就是她。 蒋蓝(2) 后来,她去了北京读大学,再后来,她不读书了据说是要去当歌星。再再后来,她一夜成名,改了名字,变成了香港人。一切都像是在做梦。 至今,我都记得那天在她家,她把她的第一张专辑《十八岁的那颗流星》递到我手里来时的情景。她只穿了一条简单的白裙子,将那个小小的cd递到我手上之后,就背对着我,在她家那架三角钢琴前弹了一首曲子。那首曲子动听无比,我的小腿居然为这美丽的音符莫名打颤。那个夜晚回家后,我躲在我的小房间里反反复复地听她唱歌,经过录音棚处理的歌声已经变得面目全非。或者说,被包装过的我昔日的堂姐蒋姣今日的大歌星蒋雅希已经变得面目全非。好像我们曾经一起玩耍并且抢一瓶可口可乐喝的那些日子根本就没有存在过。她的歌确实好听极了,我着魔般地学着哼唱那些歌里的弦律,一边哼一边神经质地在房间里跳来跳去。 我站在镜子前,学着她拖我进屋时的表情,伸开手,一颔首。 简直完美至极。 其实我长得真的美丽。很多人都夸我是天生的美人胚子。她都行,我有什么不行的呢?因为她的成功,一种莫名的憧憬从此在我心底扎根,蓬勃生长起来。 当一次家宴后,姨妈当着我妈的面信誓旦旦地说也要帮助我进入娱乐圈的那一天起,我就再也无心上学了。妈妈也喜不自胜。她更加肯定“贵人之说”是真实的。而我,则开始觉得我和班里那些人都格格不入,我是要上天的,而他们只能平庸地呆在地上。想到这一点,我连跟他们说话的兴趣都没有。讲多错多,等我成名了,万一他们拿出其中的某一句来取笑我,我可是连悔死了的心都有。 然而,就在我乘风破浪之际,却发生了一件惊天地泣鬼神的事情——她死了。 我的堂姐著名歌星蒋雅希死了。 她的死很离奇。仿佛只是发生在一刹那。当我知道那个消息的时候我感到天已经塌了。世界变得灰暗一片,我的前程,我的梦想,我的一切的一切,都在妈妈接到那个电话的时候统统完蛋了。那一阵子我在学校里变得很低调,不想多说一句话,连走路都低着头。 我妈气得肠子发青。她的单位破产,她是第一批下岗的。下岗之后,她积极活跃在牌桌上,同时抓牢她的股票事业,对我几乎撒手不管。我爸恶狠狠地指着我说:“你跟你妈一样,整天除了做梦啥也不知道!”兴许他是对的,但他不明白的是:我已经不再是十五岁时那个我了。 成名不得的事情让我觉得一切只是运气的问题。我一直在等待。我不服输,我不止一次的跟自己打赌:我会成功的。 谁说不是呢?让我柳暗花明的人是一个叫吴明明的女人,她是蒋雅希曾经的经纪人,我跟她见过几次面,我生平唯一一次上镜演过一回小破角色也拜她所赐。她在我完全没想到的情况下来到我家,决定要带我去北京,用她的话来讲——“完成她和雅希未完成的梦想”。 我妈挺高兴,我爸也挺高兴。妈妈高兴是因为她的梦没有白做——踏破铁鞋不费力——这话是不是这么说的?总之她几乎没废本钱就把我赌成了大明星。我爸高兴,是因为他知道我考不上大学,何况这么多年,他也知道我就是喜欢表演,能上北京闯闯也不错。当然我自己更高兴。我成绩那么差,能有一条路走总好过将来养不活我自己。最关键的,是梦想。 梦想催人奋进!靠!多富有哲理的话! 就这样,我休了学,义无返顾地跟着吴明明来到了北京。吴明明给我安排了一个住的地方,还算不错,每天有人管我的吃喝。她把我打扮得花枝招展,带着我见了许多的人,跟他们撒谎说我是蒋雅希的亲妹妹,说什么就冲着蒋雅希那些伤心欲绝的粉丝们,把我捧红易如反掌。酒桌上所有的人都信誓旦旦,但第二天酒醒后记得我的人实在不多。娱乐圈是一个忘性最大的地方,慢慢的,已经不再有人记得蒋雅希,而我,也一直都没有像想像中那样红起来。很快,吴明明遇到了一个特有钱的主儿,那主儿有个小老婆,唱歌的时候像蚊子在哼哼,为了那个母蚊子,吴明明当机立断地抛弃了我,她坐在她家沙发上懒洋洋地对我说:“我看,你还是先回去读书吧,考个中戏电影学院什么的,有点基础,我再带你混也不迟。” 我把她面前的茶泼到了她的身上。 鬼都知道,老娘考不上大学。她当我三岁小孩呢?! 于是乎,我离开了吴明明。不过我家里的人对这一切都不知晓,他们依然认为我在北京进行着“魔鬼训练”,尤其是我妈,不停地问我何时出第一张专辑何时开拍第一部以我为主角的电影。更让我受挫的是我的大伯。那一次他来北京出差,我去他北京的家里看他,他正打算把那个房子卖了。我问他能不能不卖借给我住,他很干脆地回答我说:“不行。” “我在北京没地方住了,我跟吴明明闹翻了。”我说。 “那就回家。”他塞给我几百块钱说,“别想着当什么腕了,尽整这些不靠谱的,你看看你姐,就应该早点清醒。” 我捏着那几百块钱转身就走了。 后来我妈来北京找我,想求我回去,我就干脆换了电话号码,让她找不到我。我下定决心,如果不拼出个人样来,我死也不会回到那个生我养我的鬼地方的。 “大明星变坐台妹。”阿布咬着牙签,在小餐馆里看着我说,“看看你的背时样,让你回去不回去,北京有那么好吗?有多少人死在北京你知不知道?” “我有办法。”我说。 “拉倒吧,有办法你早想了。”阿布说,“会给人整这么惨?差点去拍三级片。要不是你昨天跑得快,我看今天你的玉体就飞满各大网站了!” 他说得一点没错。 但我大脑犯迷糊的原因很简单,我没有钱了,几乎山穷水尽。那天在娱乐新闻的版面看了朱茵的专访之后,我异想天开大脑秀逗地认为我也许可以走她的路试一试。 谁不是这么过来的呢? 哪里可以找到那种相关剧组的消息,我心里有谱。以前跟吴明明混的时候,认识几个女孩子,她们都接过这种活。我打了其中一个的电话,她在网上给我发了一个地址,上面有剧组招人的广告,我按上面说的mail去了我的简介和照片,很快收到了回复,让我去复试并签约。这事儿简直顺利得离谱,等我按着广告上的地址终于来到应约见面的地点时,我却有点犹豫了。电梯不断往上升,我的脑子里不断变幻着去年夏天的那一幕。 那应该是有一年暑假,那天我喝多了,不知道怎么回事就被人拉到学校里。那个晚上,我被两个刚刚一起玩还几乎不认识的男人按在地上,那两个禽兽居然扒我的衣服。我快死的心都有了。很稀奇的是,那天居然是莫醒醒救了我——后来那个比谁都虚伪的女同性恋妹妹把这件事给我传了出去。所以我对她谈不上感激。 谁都有不堪回首的往事。但如果可以彻底忘掉它,是不是就会当做从来都没有发生过呢? 我正在想的时候,电梯停住。我走出来,才发现这里的走廊都灰蒙蒙的。好像从来都没人来过一样。 我试探性的问:“有人吗?” 居然会传来回音。 我有些害怕,转身又要走进电梯时,却忽然听到身后传来一阵响声。 “是来应征的?”某间房子的门忽然被打开了,背着光,我看到一个拿着文件夹的女人,样子很斯文。 我的心又蠢蠢欲动。 奶奶的,豁出去了。即来之,则安之。 我走进传说中的剧组办公室。里面除了一张办公桌,办公桌上什么也没有之外,还有一张沙发。沙发上半躺着一个女人,坐着一个女人,都浓妆艳抹得看不出年龄。 我在心里靠了一千遍,千万不要把我的脸化成那样。 坐在办公桌前的一个秃顶老头对我伸出手:“我是摄影师。导演还没来。你好。” 他的鼻子踏的像块面疙瘩,满脸都是皱纹,丑的我快作呕了。我不想伸手,只好找别的话题:“要拍什么,先让我看看剧本吧。” “剧本?”他把头往前一探说,“得让我先看看你。” “吴明明介绍来的。”我把腰挺起来说。我才不怕他看,看就看,看得到摸不到! “不是于佳同介绍那个?你把名字写下来。””他在我的气势下败下阵来,从抽屉里拿出一张薄薄的纸,又抽出一支笔,押在那张纸上。 我想了半天,正在考虑要不要写真名的时候,躺那里的女孩忽然坐起来说话了:“你是蒋雅希的妹妹吧?我听吴明明说起过。” 我面露喜色。看不出来我还是有一定的名气的撒。 “是。”我赶紧说。 “你姐死得很惨啊。”那女的说:“你倒是说说看,到底咋回事?” “不知道!”我说,“人都死了还说这些干什么。” “你看看合约。”那个男的又打开抽屉,拿出另外的两张纸说,“要是满意,就签了它,我看嘛,你还是有一定的市场号召力的。” 我本还想用笔点着那些字看,但一看那合同上字那么多,又那么小,实在提不起看的兴趣,于是对她说:“你就说多少钱,什么时候能拿钱?” 刚才那个被我冲的女人一听这话立刻笑了起来:“蒋家的女人原来都这么贱!” “你说谁呢?”我把笔拍到桌上,人冲到她面前。说实话,算她命好,如果摆在高中,不管她是姓莫还是姓米,我已经毫不客气地甩了她两个嘴巴。但这是在北京——花花北京,拽人的舞台,只是还没到我蒋蓝唱戏的时候。所以我得忍着,再忍着,把恶气都咽到肚子里等它烂掉。 所以我没动手,我只是和她对视,等待她在我目光中偃旗息鼓。 可惜又可惜的是,她并没有,相反,她跳起来,飞快地刮了我一耳光。然后厉声对我说:“滚,不然有你好看!”好象动作片,随着她的尖叫声,里屋里冲出来一帮飙汉,个个横眉怒眼地对着我。 于是,我滚了。 于是,我把自己揍了一顿。 于是,我成了一名酒吧女。 第一次见到古木奇,我以为我认错了人。他长得真的很像他,一个我以前曾经“怦然心动”过的人。但很快我就明白过来,他不是他,他们只是长得像。但就冲这一点,我决定把我的酒卖一点儿给他。 我晃到他面前,用娇媚的声音问:“先生,不喝点什么吗?” 他很干脆地回绝了我:“不。” “看你长得帅,八折。” 他没有理我。 我并不放弃:“七点五折。” 他终于肯正眼看我。我也毫不示弱地微笑着看着他。我有经验,如果男生敢和我这样对视一分钟以上,那么他的一辈子基本上就完蛋了。但可惜的是,看到五十九秒的时候,古木奇转开了他的目光,转而看着桌面对我说:“等我朋友来了再说吧。” 算他识相。 “先生贵姓啊?”我替他打开一瓶酒,“以后常见面,认识一下哦。” “我姓古。”他说,“叫我古木奇好了。” 世界上有这么难听的名字吗?算算算算,看在他肯买我的酒,我忍了。 蒋蓝(3) 那晚古木奇好像请了很多朋友,他们先后而来,一共买了我五十七瓶啤酒。不过他自己一瓶都没有喝,他也不抽烟,只是坐在那里沉思,听任自己的一帮朋友在那里兴高采烈地胡闹。又是一个“心事男”,看来不是老婆跟人跑了就是股票被套牢了,值得可怜。这期间我们的眼神交流无数次,直觉告诉我,这是个有钱的主儿。只是不知道,他是不是也有个唱歌像蚊子哼的女朋友。 我做了个手脚,买单的时候,五十七瓶弄成了七十七瓶。他眼皮都不眨地签了单。我喜出望外分外热情地把他们一行都送到大门口,“再见欢迎再来”说得我嘴皮都发麻,他的朋友们很快散掉,他却折回身来对我说:“晚上干嘛?” 我反问他:“干嘛?” 他问:“你几点下班?” 我答:“随时。” 他朝我摆摆头说:“那我们走吧。” 什么什么什么?我疑心我听错了,虽然我蒋蓝是开放型的,但如此这般快进入状态对我而言还是第一次。他挑衅地看着我,脸上的表情分明在说:“是不是怕了?” 我怕过什么? 我对他说了一个字:“等。”然后我飞快地跑到酒吧里,飞快地换掉了我那身恶心的鲜黄色的工作服,飞快地拿上我的包,飞快地白了酒吧老板一眼,飞快地跑回到门边。 上帝保佑,他还在。 这回他抽烟了。靠在他的越野车旁,把一根烟抽得风声水起。原来他是会抽烟的,这一晚上真是难为他了! 真是天下第一装!在下不服都不行! 我拎着我的仿版香奈儿包,迈着猫步走到他面前,把声带调整到最迷人的区域,对他说:“先生贵姓?” “嘘。”他发出这个简单的音节后,就转身替我拉开了车门。我一屁股坐到那个宽大的真皮座位上,当时脑子里忽然冒出一个极为妖艳的词:“一夜情。” 这个词让我多少有些坐立难安。我这个人有个毛病,用阿布的话来说,那就是“爱惹事,惹了事却又怕事”。是的,是的,我承认他总结得非常对,这是我一个致命的弱点,所以,当这位陌生男士的越野车深夜时分在北京的道路上飞驰起来的时候,我内心的恐惧已经不能抑制地开始冒头了。 我开始寻找话题来抚慰自己躁动的心。于是我说了,开场白巨丢人:“我们这是去哪里?” 他转头看了我一眼:“你很在意要去哪里吗?” “好吧。”我故作镇定大声喊道,“看你长这么帅,其实你卖掉我我也无所谓的。只要分点利润给我,我可以替你数钱。” 他没理会我的幽默,而是把车加速,开得飞快。 他的速度真的是太快了,我从来没有坐过开得这么快的车。我下意识地喊道:“慢点!”并下意识地把安全带上好,下意识地尖叫,我做着这一切的时候他一直都不理我,嘴巴像是被谁不小心上了锁。车子很快驶上了高架,在高架上它更加肆无忌惮,快到我几乎看不清窗外的风景。我心里猛地一拎!不好,搞不好今晚我遇到神经病了,大北京这么大,什么样的主儿没有呢?想到这里,我身上开始一层一层地冒冷汗,而他却没有丝毫要减速的意思,就在我横下一条心准备要跳车的时候,他忽然挑衅地看了我一眼,他不看我则已,一看我,把我骨子里最反叛的东西给忽啦啦激发出来了,谁怕谁啊,大不了同归于尽。于是我按下跳车的念头,把眼睛闭起来,开始唱歌,我唱的是我最喜欢的苏打绿:“就算大雨让这座城市颠倒,我会给你怀抱,受不了,看见你背影来到,写下我,度秒如年难捱的离骚!” 靠,我敢发誓,就算是在最豪华的卡拉ok包房,本小姐也没有发挥过如此高的演唱水准,如果此时的歌声被吴明明听到,我估计她一定会为放弃我后悔得满脸都长包! 在我无与伦比的歌声的感召下,我陌生的疯子先生终于把他的车停在了路边,我闭了嘴,对着他妩媚的一笑。然后他看着我说:“胆的确够大,替我做件事,给你一万块。” “多少?”我装作没听清。 “你要多少?”他反问我。 “那要看做什么事。”我把左手的五根手指竖起来,放在眼前游移,“是陪你唱歌呢,跳舞呢,夜宵呢,还是……那个那个呢。” 他从我座位前面的车抽屉里拿出一个黄色的信封,对我说:“我要你办的事情很简单,替我把这个东西送到我要求的地方就可以了。” 这个信封的重量实在太轻,轻到好像什么也没有。这正打消了我怀疑那是个微型炸弹的疑虑,我想起《新警察故事》里的吴彦祖,他该不会是爱玩警察的那种心理变态吧? 我凑近他的脸问:“这个快递费有点贵了吧,你脑子是不是烧坏了?” “算是吧。”他笑了笑说,“你就说行还是不行。” “不行!”我拒绝他后又飞快地继续说道,“不过呢,我要是跟一万块过不去,我的脑子一定就是烧坏了,你说是不是?” 他又发动了车子,不过这一次,他没有飙快车。如果他刚才那么做只是为了探试我的胆量的话我觉得他的智商真的有问题,谁会跟自己的生命过不去呢? 至少有我这种智商的人都不会。 而且,遗憾的是,我智商一贯平平。我曾经进行过无数次关于智商的测试,分数都只能勉强到达及格的水准。这是我老妈一直最为心痛的一件事。不过她总是自我安慰地认为上天是公平的,给了你美貌,就不会给你什么什么什么的。噢,一声叹息。如果她知道此时此刻她美貌如花的女儿在北京背时地要替别人“贩毒”的时候,我不知道她会不会打开我家四楼的窗户直接一头栽下去。 哦,我亲爱的妈妈,我看你还是什么都不知道比较好。 就这么一直胡思乱想着,我们到了目的地,他把车停在小区外面,对我说:“进去后找十七栋2301,找一个姓黄的女的,把这个信封交给她就走。记住,不许拆开看,不然你一分钱都拿不到。我把车开到前面那里去等你。你出来后往前走五分钟,应该就会看到我。” “等等,可是我送到了,你也溜了,我找谁去?” “你可以选择不干。”他说,“不过你说得很对,谁会跟钱过不去呢,更何况是一个像你这么喜欢钱的女人。” “你什么意思?”我问他。 他笑了笑说:“今晚的单子,我是不是应该让你老板先看一眼再签单呢?” 靠!原来他什么都知道。 “这里面的东西值多少钱?”我扬起信封问他,“我是拿着东西走人,会不会更划算一点点?” “你不敢。我总能找到你。”他说,“再说了,这里面的东西对你而言一钱不值。” ok。 okokok,人穷气短行不行?我下了车,看着他的车缓缓向前驶去后,我拿着那个信封走进了小区,我很容易地找到了他所说的17栋,我在楼下按了2301的通话键,很快有个声音传出来,是个男人,在问:“谁?” “快递公司。”我说,“黄小姐请收件。” “她不在家。”男人说,“打她电话。” “代收好吗?”我话还没问完,对方一定是挂了对讲机,再也没有任何消息。 为了剩下的五千块,我继续按门铃,一下一下接一下。对方一直没再接,过一会儿来的是小区的保安,很凶地问我说:“你是谁?业主告你骚扰。” 我把手里的信封举起来挡住半边脸说:“送快递。” “他让你留在门卫。”保安说,“请跟我来。” “不。”我说,“重要的东西,我要亲自交给黄小姐。” 保安让我在门卫那里等,估计去打电话了,过了半天才过来,交给我一个纸条,上面写着一个手机号码,对我说:“让你打这个电话,黄小姐不住这里了。” 我接过那张电话条,蹲在小区外的花台上反复拨打,听到的都是:“您所拔打的电话已停机!” 我靠! 看来这一万块一封的信的确不容易送出手。 我郁闷地拿着信往外走,可是走了差不多有十分钟那么远的路程,都没有看到那家伙的越野车。这到底是怎么回事? 当我的脚走到酸得不能再酸时,我停下了脚步。我轻呼一口气,当机立断地打开了那个信封。当我把里面的东西拿出来,并看清它是什么的时候,我差点没在一秒种内背过气去。 奶奶的,世界上有这么搞的事情吗? 当我把那个信封坐在屁股下面,在马兰拉面吃着一碗香喷喷的牛肉面的时候,终于慢慢理清楚了我的现况,那就是:我是被人利用了。哦不对,准确地讲,是有人想要利用我了。虽然他长得还行,虽然我还不知道他姓啥,名啥,但直觉告诉我,他已经对我了如指掌。 他窥视我已久。 我在暗处,他在明处。这是一场蓄谋已久的棋局,我沦为一枚棋子不知不觉深陷其中。不过我并不惊慌,我也不着急。我用我算不上天资聪慧的大脑简单思考了一下,就做出了一个英名的决定。既然已经这样,还是按兵不动为上上策。我就不信那小子永远不出现,作为棋手的他,迟早会有再来拿捏我的那一天。 我有足够的耐心等着好戏上场。 所以,吃饱喝足后,我并没有回酒吧再去找那小子。而是选择了回家。不管发生了什么事,先好好地睡一觉再说! 孟梦不在。家里很乱,像被谁打劫过一样,简直就不是孟姑娘的风格嘛。不过我管不了那么多了,我实在是太困了,把信封塞到枕头下面倒头就睡着了。那天晚上我梦到了吴明明,她拎着一把菜刀在我后面追,一面追一面声嘶力竭地喊着:“还我钱,还我钱,还我钱!”我大汗淋漓地醒来,第一个反应是伸手去摸枕头下的信封,还好,还在。然后我转头就看到了孟梦。她一只手拎着一个沉重的箱子,用背书一样没有感情的语气对我说:“房子还有三天到期,我先走了,你自己想办法吧。” 我看了看手表,清晨五点。又捏了捏自己的手臂,知道不是做梦。凌晨五点的孟梦小姐一脸菜色,她说完那句话,眼睛在我脸上停留了一秒,然后就拖着箱子走到了门口。 “喂,”我喊她,“你这是要住到哪里去?” “我,回老家。”她停在门口,迟疑了一下才答我。 “喂,”我说,“不是吧?”我很有些不信,在北京打拼这么久,说放弃就放弃,这应该不是她的性格呢。 “我妈病了。”她说,“需要人照顾。” 我从床上爬起来,走到她身边。我以为自己从来就没有喜欢孟梦,但不知道为什么,那一刻的她,却让我有些莫名的留恋。我甚至觉得,她的皮肤很好,还有一双很迷人的眼睛。于是我身不由己地问出了一句话:“会换号码吗?不换的话保持联系啊。” 她笑了一下:“换了我会短信你。” 蒋蓝(4) “哦。”我靠在墙边,点起一根烟对她说,“一路顺风,不送你了。” “说不定以后我还可以在电视上看到你。”她说,“你不是要当明星的吗?” “呵呵呵。”我干笑着,一定比哭还要难看。 就在我难看的笑容里,孟梦跟我扬了扬下巴,就拖着她的两口箱子走了。我知道她这一走,我就再也见不到她了,心里就难免有些酸楚。奇怪,以前的我并不是这样一个三八兮兮的人,离开家的时候,我都没有半分留恋。一个人在外飘荡,也极少打电话回家。我妈总骂我是个冷血动物。 但现在,为什么会变成这样,我不知道。 我转过头才发现,昨夜还很乱的家被收拾得干干净净。一定是孟梦趁我睡着的时候干的。地也拖过了,上面还有淡淡的水渍。空气中有微香,她应该还喷了清新剂。如果是我先走,一定不具备她这样的素质,想到这里,我破天荒地把手里的烟头,扔进了垃圾桶。 三天. 三天后,我得自己租这个房子。 不过没什么,我有强烈的预感,我蒋蓝的霉运走到头了,好运就要来了。话又说回来了,一个人不可能这样一直倒霉下去的。想到这里,我奔到床边,从枕头下拿出那个信封,把里面的东西拿出来再细细端详了一番,又重新把它们放回去,再塞回枕头下面。然后,我倒下去,重新进入了甜美的梦乡。 也许是白天睡得好的原因,那天晚上,我心情不错。我很细心地打扮了自己,然后去了酒吧。我想那小子一定会在酒吧等我,不管他希望我做什么,我都要先回他两个字:“没门。”然后我会再加上一句:“除非给我钱,足够的钱”。这么一想,在上班的公车上,我就差点笑出声来。 然而,现实总是和理想有一定差距。当我走进酒吧大门,不仅四下没看到那小子的踪影,反而被告之,我被辞退了。 “凭啥?”我盯着老板的麻子脸问。 “你是没出来混过还是装傻充嫩?”老板说,“上班时间溜号,投诉你的客人一个接一个,要不是看在阿布的面子上,我早请你洗洗睡了。” 我咬着牙,面朝着他摊开出我的手掌,他想了一下,走到柜台里,拿出三四张轻飘飘的一百元,放了上去。 我还没来得及骂粗话的时候他说:“对了,其它的钱我都替你赔给客人了,你要不要看看单子?” 看个头,算你狠! 我把那三四百元用力反拍到吧台上,大声说:“上酒!” 老板压根不理会老娘的酷,反而比我更酷地说:“喝吧,今晚喝多少,都我请!” 既然这样,不喝白不喝。我把钱揣进自己的口袋,一杯一杯地喝着,开始了我守株待兔的生涯。 凌晨一点的时候,我已经醉得不轻,然而,我等的人还是没有出现。我摇摇晃晃地站起身来,走出酒吧的大门。北京秋天清凉的微风吹着我的脸,我忽然想起孟梦,想起她对我说:“我妈病了,需要人照顾。” 我忽然很想我妈。我不知道她好不好?我已经很久没有联系她,在我混出来之前,我觉得我没有脸联系她。我还不知道要到哪一天才能见到她,我也不知道当我再见她的时候,她会不会扑上来撕扯我骂我是个不孝女。想到这里,我悲从中来,趴在街边的一个栏杆上嚎啕大哭起来。 我已经很久没这样哭过了,哭让我舒服,让我从头到脚地畅快。我就这样一个人走在北京的街头,边走边哭,边哭边走,不知道走了多久,终于走到了阿布的家门口。 阿布也是租的房子,在六楼,一个小开间。好几次我无家可归的时候,都是呆在他这里过夜的。我躺在他的小床上,他躺在茶几前的地板上,一男一女清白如水,说出去都不会有人相信。其实阿布家条件不错,他爸是军官,只是他不走正道,所以被他爸从家里赶了出来。性子比我还要倔的阿布最背时的时候替人洗过车,在街边卖过盗版cd,替快餐公司送过外卖,但他从没有回到家里跟老爷子要过一分钱。从这点来说,我很佩服他,他很有点儿男人的硬气。不过话又说回来,他也有最丢人的一面,比如,在面对莫醒醒那个妞的时候,我看他就丁点儿也硬气不起来。 不过别误会,我今天来找他,不是要跟他借钱。而是因为,在北京,他是我唯一的朋友。在这个寂寞失落的夜晚,我想找他陪我继续喝。 我手软脚软地爬上六楼,用力地擂门。可是,半天也没有人来开门。我掏出手机打阿布的电话,竟然已经停机。我没力气了,坐在楼梯上喘气的时候对门的姑娘回来了,她侧身走过我的时候问我:“你是找对门的吗?” “嗯。”我说。 “进医院了。”她说。 “为啥?”我腾地站起身来。 那女的指着楼下说,“就在这楼下飙车,摩托车,说是他自己改装的,时速可以多少多少,正跟人赌呢,结果撞墙了,头部重伤,流了好多血,我亲眼见到的!” “什么时候的事?”我声音都抖了。 “好几天了。”她说,“你是他朋友吧?我好像见过你。” “嗯!”我拼命点头。 “快去医院看看吧。就离这里不远,出门往西走几百米那家,”她说,“还不知道是什么情况呢。” 听她这么一说,我的酒彻底醒了,撒腿就往楼下奔去! 有件事我一直都不想承认。那就是——阿布,其实,是我的初恋。 这应该只是属于我个人的秘密。 记忆中,西落桥边心灵手巧的阿布和现在的他判若两人。那时候的他干干净净,剪一个小平头,有很多的变形金刚,会编苇叶口哨,做坦克模型,叠可以飞得高高的纸飞机。我对他的崇拜虽然谈不上犹如滔滔江水,却也是心里的一股暗流,日日涌动着新鲜和快乐。如果我没有记错的话,当时我还有一个情敌,就是后来和我成为死敌的莫醒醒。为了让她离阿布远一些,我不惜把我自己最喜欢的洋娃娃送给了她。从那时候起,我就知道我是一个为了爱情可以牺牲一切的贱女人。只是后来我们都长大了,他去了北京,我们再也见不着面。而我也遇到其他让我心动的男孩,这份感情才慢慢地被我自己藏了起来,藏到自己都不愿意触及的灵魂深处。 年少时的清纯本来就是个奢侈的梦。我愿我已经忘记了那些,再也不用想起。可是,当我看到满头包着纱布,静静躺在那里的阿布的时候,往事还是一幕幕地闪回,不容阻挡。我想起他把那个巨大的燕子风筝放到我手里,在我耳边轻声说:“来,我们试试,让它飞到天上去。”我想起他异想天开跑去种假刘海,滑稽到可以去死的衰样。我想起他在莫醒醒家的楼下打坐,扯着嗓子大喊“莫醒醒我爱你,再见你一面让我死也愿意”时的英雄气短…… 过了很久,我问了护士一句废话:“他还活着吗?” 护士像看怪物地看着我,良久才答:“是。”然后说,“你是他什么人?” “朋友。”我说。 “送他来的人都不见了。”护士说,“你最好通知一下他的家人,让他们赶紧来医院交钱,否则……” 接下来的话她没往下说,当然我也不想听。 我轻轻地握住阿布垂在床边的手。想象他忽然从床上坐起来,精神矍铄地对我说:“饿了,走,去整点烤串吃吃!”但他没有,他只是乖乖地躺在那里,一动不动。像一只被打过镇定剂的猴子。 “你能找到他家人吗?”护士低声问我。 “还是他醒来你问他吧。”我说。 我没有撒谎,除了知道他爸是个军官之外,我对他家的情况一无所知。 护士白了我一眼,扭着屁股走了。我却追了上去,抓住她问:“他现在到底怎么样了?找不到他家里人,该如何处理?” “他脑部重创,命是保住了,醒来是什么样还不晓得,就算醒了,会不会再度昏迷,也不知道。如果找不到他家人,可能会随时放弃治疗。” 放弃治疗? 我当时第一反应就是想抡起拳头打护士那张粉脸!但我忍住了,心平气和地对她说:“好吧,等我去想办法。” “要快!”她吩咐我。 我从阿布身上掏出了他家门的钥匙,打开了他的出租屋。我在那狗窝一样的地方寻找了一个多小时,没找到关于他家和他亲人的任何讯息。我打开他已经停机的手机,买了充值卡替它充好值,翻着上面的通讯录打了无数个电话,不是问他要钱的,就是问他死哪里去了的,要不就是要约他一起去喝酒飙车的。他没有亲人,甚至没有一个真正的朋友。我真替他感到悲哀。可是我又转念一想,如果此时此刻,是我蒋蓝躺在那里,难道不也是同样的状况吗? 也许也只有阿布,不会置我于不管不顾。 所以,我不能丢下他。 忙完这一切,已经又是清晨了。一夜没睡的我从阿布家出来,打了一辆车,回到家里,从枕头下抽出了那个信封。不管有用还是没用,不管会不会被别人利用,我现在都管不着了。 我需要钱,我要救阿布。这是我脑子里唯一的想法。 我要去找的人,是吴明明。 清晨八点,我吃了简单的早饭,一碗豆浆,一根油条。然后,我穿上了我最高跟的高跟鞋,背着我最心爱的包,来到了吴明明公司的楼下。这个喜欢过夜生活的女人,不会起那么早,但是我愿意等,因为我需要一些时间,来整理我的说辞。我坐在她公司接待处的沙发上把信封里的东西再次抽出来看,里面有一张欠条,欠条金额是二十万,债主是蒋皎,我的堂姐。而欠钱的人,就是吴明明。我不知道她是何时欠下这笔债务,更无从知晓这张欠条怎么会落到别人的手里,也无从猜想当我把它递到吴明明手里时,她会是什么样的反应。更何况信封里还有一些吴明明的照片,那些照片,怎么说呢,按我有限的文化水平,我只能用“不堪入目”四个字来形容。 那是吴明明和一些女人的照片。 天,想不到她竟有这样的嗜好。或许,她应该去找找天中那两个丫头,和她们交流交流体会倒是不错。 一夜没睡,我这么想着,就靠在那张软软的沙发上睡着了。 等我醒来的时候,很巧,我一眼就看到了吴明明。 她还是那样,干练的短发,戴一副gi的墨镜,低头行色匆匆地从我面前经过。 我适时地从座位上站起来,挡住了她的路。 她先是停住,从下到上将我看个清楚,然后笑着说:“蓝蓝?多日不见。” 她连墨镜也不舍得摘,霸道得可以去死,而且表情口气仿佛早对我的降临了如指掌似的。我用尽量高高在上的语气跟她说:“有事找你谈。” “我很忙。”她说,“今晚手下有两个艺人有通告。” “不是晚上吗?”我说,“就占你五分钟,别忘了,我也曾经是你手下的艺人。” 我把“曾经”二字说得很重。她笑了一下,然后说:“ok。我给你半小时。” 蒋蓝(5) 我真想说一声“谢主隆恩”。但我忍住了,现在不是和她调侃的时候,把气氛搞得神秘和凝重一些,我的胜算更大。 二分钟后,我已经和她坐在她办公室里。 她终于摘了墨镜,在我对面坐下。 我很快地从包里拿出一张照片,摆在桌子上,向她的方向推过去。 那张照片只要稍有经验的人一看便知。在某个夜店派对上,吴明明涂了黑色的唇膏,而她怀里拥抱着的女人,低胸晚礼服前胸部位,印满了黑色的唇印。 我声调不高也不低地说道:“王牌经纪人同性恋情曝光,夜店对性感女郎大献热吻”。天知道,这个有文化的标题我可是在等吴明明的时候参考了当天的三份报纸苦思冥想后的结果。 怎么样,还行吧? 吴明明先是低着头,然后她把照片拿起来仔细看了又看,用一种我没想到的轻松的语气说道:“蓝蓝,这是你拍的?水平欠佳啊。” “谁拍的你别管。”我说,“你给个说法吧。” 她把照片捏在手里对我扬扬:“你觉得这一套对我管用吗?” “不知道。”我说,“试试吧。如果不管用,还有别的。” 她脸色微变:“什么?” 我朝她扬扬下巴:“先说你手里的,给个价码!” 她把照片往桌上一扔,不要脸地说:“这是人人皆知的秘密,我看你还是算了吧。要多少钱你直说,我借给你就是。” “我要的不止是钱。”她的无耻激怒了我,于是我决定要比她更无耻。 “什么?”她略显吃惊。 “蒋雅希拥有的一切。”我的语气稍显激动,但我仍然坐的笔直,双腿交叉。今天我把一头又烫又染的头发盘在头顶,只画淡妆,又穿着最衬托我气质的蓝色高跟鞋,我自信这是我此生最优雅的姿势之一。目的就是要把吴明明彻底折服。我就是能够做到有时优雅得让人窒息,有时又颓唐得让人心服口服。我真是天生的明星料子,吴明明,你放弃我你就是猪。 吴明明笑了。 起先我听得出她的笑充满嘲讽意味,然后她简直就是大笑不已。我的自尊被她击溃,我从她手里夺过照片,说:“你笑个屁!信不信我把它拿去曝光。总有网络和小报感兴趣,你也别想再在这圈子里混!” 吴明明收住笑容,对我说:“蒋蓝你听好,不要异想天开。曝光你顶多得五百块而已。我肯给你钱,也是看你现在景况落魄,虽然你没什么当明星的潜质,但好歹我们也合作过一段日子,大家买卖不成仁义在,算是我接济你。你如果真这样天真,以为一张照片就要挟得了我,你还是回家洗洗睡吧。” 我冷冷地看着她足足一分钟,她也毫不畏惧地回看我。 “你滚吧。想干嘛就干嘛去!”她把茶杯重重地砸到桌上。 行行行!看来不拿出杀手锏不行了!我不露声色地把那张欠条从信封里掏出来,用手提得高高的,提到她眼睛前面展示给她看。 她起初很不屑,但等她渐渐看清那上面的字,我知道,她吓了不止一小跳。 “哪里来的?”她苍白着脸问我,同时伸手要来抢。 我灵巧地收回:“给我钱我就告诉你。” “你要多少?” “和这张条子上一样。” 二十万,对吴明明来讲,一点儿也不多。 “你休想。”她咬牙切齿地看着我。 “好吧。”我把欠条收回,然后说,“今日之事,你以后千万不要后悔。你这样聪明,应该知道我手里拥有的东西不止这一些些。不然,我也不会这么理直气壮地来找你。你做过的那些坏事,没有一桩能逃得过我的手心。你最好自己掂量轻重。” 我说完,站起身就要走。 吴明明终于拉住我。她说:“我们好好聊一聊,如何?” 我坐下了。此时此刻,只要给我钱,别说聊一聊,聊十聊我也愿意。 我肩上背的fendi包是真货,这是蒋雅希的遗物。还记得我决定放弃学业,跟着吴明明来北京闯荡影视圈的时候,大妈把这个包送给了我。她说:“这是雅希在香港买的,还没用过,你要是不觉得有什么不吉利的,就拿去用吧。” 那包确实是新的,里面还有发票,23000港币。 在那之前,我不相信一个破包能卖这么多钱。简直太奢华了。面对哭得像个泪人儿的大妈,还是奢华占了上风,我背走了那个包,梦想堂姐曾有的风光会被我同时继承,星路从此一片坦荡,无数双手会为我蒋蓝挥舞,大声呼喊:“蒋蓝蒋蓝我爱你,就像老鼠爱大米。” 不得不承认,在正式步入社会以前,我常常幼稚得令人发指。 现在,这个价值两万多块的包里放着整整的两万块,是吴明明刚刚给我的。就在十分钟以前,吴明明打开她上锁的办公室抽屉,取出了这两万块。 她把这板砖似的两万拍在桌上,问我:“是谁?” 我心虚地望着那些钱,已经不能如刚才般清醒,只好口齿不清地交代:“一个你想不到的人。” 我想他应该是吴明明想不到的吧。如果吴明明能想到是他,那又何必问我呢?我真是太他妈聪明了。简直就是美丽和智慧的最佳结合体。 “把你手里的东西给我。”她命令道。 我不作声,盯牢那叠红钞。她看穿我的心思,终于肯松开一直按在上面的手,并且豪爽地向前一推,差点将那笔烫手的钱推到地上去。我像抓泥鳅一样冷静而死死地抓起了它们,迅速塞进包里。“补足我另外的十八万,我会把知道的一切都告诉你。”我一边说一边退后,刚说完,我便大踏步走出了吴明明的办公室。 她没有追上来。但她粗重的喘息声仿佛一直跟随着我。 刚刚迈出大厦的我,在街上飞奔起来。不知道是因为high过头了还是害怕那喘息声的追赶,总之我的心扑扑直跳,感觉就要飞起来。直到下个路口拐弯,我才叫出租,直接奔向医院。路上我的手机一直在响,是吴明明,看来那张欠条对她的刺激不轻。不过我没有接电话,在我没能了解更多的内幕之前,我还是小心为妙。 有了两万,至少可以先解决一些问题。 待我到达医院才得知,阿布已经转到普通病房。 据说,他很快就会醒。 我的第六感果然没有错,我果然转运,而且这才刚刚开始,好事就一桩接着一桩。 当我站在他的病房门口的时候,他已经奇迹般的醒了。似乎为了庆祝我胜利归来而争气地醒来了。此刻,他正竖着他满头纱布的脑袋,举着一面好像是护士的小镜子在照他自己那张脸,照得分外仔细,像预备登台的京剧演员。 我咳嗽一声,他随即抬起头。 我心情阳光,特意扭着猫步前行,一直走到他病床旁边,搂着他的脖子说:“你姐姐我救你来啦!” 没想到的是,他一下子丢掉了手中的镜子,慌张地伸手把我绕在他脖子上的手扯下来,一骨碌钻进被子里去。 我像一个刚刚调戏过良家妇女的臭流氓,按着生疼的胳膊,接受旁边一床抱着一个跌破头小孩的夫妇诡异目光的检阅。 我靠!哪路对哪路?我一把掀开阿布的被子,正想发作。门口却响起护士小姐的一声大喝:“别动他!” 那个满脸是痘的护士小姐走进来,一把捡起地上的镜子,对着阿布摇了摇,认真地问他:“你叫什么名字?” 我看着阿布,他的纱布不知道为什么缠得特别厚,整个额头都看不见,连眼睛都被挤压成原来一半大了,但我仍然能发现他困惑的表情。 就这样,不知道过了多久,他才缓缓的说:“不知道。” 好吧,不知道就不知道,不知道总好过死翘翘。 接下来,我在医院跟那些医生大吵了一架。因为他们告诉了我一个天底下最大的笑话:“阿布失忆了。” 这种只有在最庸俗的韩剧里才会出现的莫名其妙无聊之极的理由,我怎么可能会信?他们要我把阿布留在医院里做恢复性治疗,我差点因此掀了整张桌子。 现在的医院,真是欺人太甚!阿布才住院几天,就花掉了一万五千多——或许这才是我不肯把他留在医院治疗的真正原因。事实上,我不仅愿意相信他是真的失忆了,更愿意相信他患了智障,因为他一直都不肯说话。直到我把他带回他的小屋,替他收拾房间的时候,他才开口。 “你是我老婆吗?”他恬不知耻地问。 “不是。”我把饮水机的开关打开,把地上的脏衣服收进洗衣机,洗衣机工作起来轰隆隆隆,像是工地上正在造房子。 “那你是谁?”他问我。 “蒋蓝。”我说。 “那我是谁?”他问我。 靠,看着他的一脸呆样,我真恨不得把他再送回医院去。不过算算算算,一万五千多已经花得我心痛无比外加元气大伤,再送他回去,我不如死了算了。 要治疗,姑奶奶给他治疗就是了! 蒋蓝(6) 就在洗衣机巨大的轰鸣声里,我和他面对面坐在他家那张唯一用来打八十分的桌子旁。他倒是没有对这间屋子表示出多么大的陌生感,他所有的时间全部用来看自己脚上那双漆黑的运动鞋,不知道是不是在找细菌。 我陪他枯坐,面前放着一杯水,一包三五。 我一直在用我的大脑思考一个严重的问题:晚上吃什么? 我把最后一根烟拿出来,递给他,用试探性的口吻说:“还记得你会抽烟不?” 他终于抬起头,但是仍旧没有看我。他把我面前的水杯举起来一饮而尽,然后走到自己的床上,把枕头死死按在脑袋上,就像一条垂死的鱼。 我把烟点着,爬到他床上,把他脑袋上的垫子扔飞,对着他的脸狠狠地喷了一口烟。 “喂。”我说,“你爸爸叫什么名字,住在哪里?” 他不回答我,挣扎着站起来,用力把我推在床上。我吓得一惊,他却已经站起身来,拉开门,跑了出去! 我踢翻了桌子,拉开了门,跟着他一起走了出去。 他头上的纱布还没能完全拆去。他顶着它们走在夜晚的大街上,像一只受伤的没头苍蝇,也像马戏团里的小丑。我上前拉住他,大声喊:“你给我回去!” 他用力甩开我,像什么也没听见,继续往前走。 我朝他大吼:“喂,你再这样老娘也不管你了!” 他根本就没回一下头,我又跟着他走了一条街,他往前一拐,不见了。我忽然觉得一种没有来由的轻松,不见就不见了吧,随他去哪里,我才不要管他,让他死了算了,早死早轻松。我蒋蓝没有当雷锋的命。 于是我没再跟上去,我到永和豆浆吃了一碗牛肉面,打车回了自己的小屋。奇怪的是,门没锁,我推门进去,发现屋里坐着一个人,是不可一世的吴明明。这次她戴了个巨大无比的墨镜,但纵是她戴个蜘蛛侠那样的面罩,我想我也能一眼认得出她来。不过也真的不得不服她,居然能找到我住的地方。瞧,这就是本事,不是吗? “刚才房东来过了,我替你交了三个月房租。”她说,“你有困难,应该早一点来找我,你也应该知道,我不是那种不讲情份的人。” “谢了。”我在床边坐下,“下次一定。” “你应该知道我找你是为什么。”她说,“我不希望你被坏人耍得团团转。” 我飞快地接嘴:“我又不是没被耍过。” “别耍小孩子脾气了。”她哄我,“我想知道,是谁给了你那些东西,还有些什么,你都告诉我,我不会亏待你。” “十八万拿来我自然会说。” “你要真配合,别说十八万,八十万也可以考虑。”她墨镜后的眼睛显得很深遂,“你也知道,我跟你姐,情同母女,她走后,我好一阵子都缓不过来。现在我看到你,就像看到她。我怎么忍心……” “得,没钱就请走吧,”我打断她,“我困了,没时间听你废话。” “告诉我那人的名字。”她说,“只要你把他交出来,我马上给你钱。” “十八万?”我问。 “好。”她说。 靠!可是,叫我到哪里去找那个值十八万的昙花一现的叫什么古木奇的臭小子! “三天后告诉你。”不得不承认钱是巨大的诱惑,于是我只能用缓兵之计。 “好,我等你。不过我警告你,别骗我。不然,你也不会好过。”说完这句话,墨镜天后吴明明女士从我的破凳子上站起身来,一歪一扭地走出了我的破屋子。 我在床上躺了十分钟,进行了冷静的思考。然后我跳了起来,收拾好我自己,去了酒吧。我发誓,为了那十八万,也为了看吴明明跪在那里求我的一幕,就算掘地三尺,我也要把那小子给揪出来! 然而,三天过去了,我在酒吧喝了三天,等了三天,问了能问的所有的人,都没有得到一点儿有用的信息。 那晚发生的事,渐渐变得像一个梦境。难道那小子真是从天而降?见我蒋蓝混不下去了,前来拔刀相救的好汉么? 我才不信。 第三天晚上守株待兔失败之后,我忽然想起了阿布。不知道他到底怎么样了?能不能找到他的家人,会不会认得回家的路?这些天都吃了些什么?尽管我知道,再去关心他会给自己惹一个很大的麻烦,但我劝了自己很久,也没能劝住自己不去看一看他。也就是说,像我蒋蓝这样的人,是坏不到底的。 我推开阿布家的门,一眼就看到了他。哦,谢天谢地,他居然记得回家的路。 他盘腿坐在床中央,光着上身,在叠纸飞机。 我无法描述我看到他的那一刻的惊讶。 充满讽刺意义的是,我想起来我小学时唯一背诵过的一篇课文。讲的是一个想家的红军,半夜一个人坐在油灯下拿着妈妈给他缝的毛衣默哀。 阿布此刻的神情,实在是和小学课本插图上的那位大叔太像了。 那张简陋的单人床周围都铺满了鲜花般的纸飞机,五颜六色,用了各种各样的纸张:有时尚杂志,有百服宁说明书,还有a片封套…… 真是应有尽有。 我惊讶地问他:“你要去卖纸飞机?” 他不理睬我,继续叠纸飞机。我有点害怕地凑上前去,伸出手拍了拍他的脸颊。这一拍不要紧,我以为我拍到了开水壶,他满脸发烫,好像已经发烧了! 我把他脱在地上的衣服捡起来,替他套上,他却不买账,力大无穷地一把撕开,纽扣全部撕落了。 然后,他用血红的眼睛看着我说:“莫莫,饿。” 说完这三个字,他栽在了纸飞机丛中。 奶奶的,老子只剩下四千块,不知道治不治得了一个精神病?怀着这样沉重的想法,我又一次把阿布送进了医院。 他居然三天没有吃饭,叠了三天三夜的纸飞机。如果我没有猜错的话,他一定也是三天三夜都没有穿衣服,否则,他怎么会烧到四十度五? 医生已经告诉我:他脑子有很大的问题,如果再不给他治疗,他有可能会得精神病。 难道他不已经是精神病了? 我看着发烧发的红光满面的阿布,他在睡觉,却因为输了葡萄糖而在梦中精神矍铄。他一会儿全身颤抖,双手乱舞,一会儿又低声呜咽,像只受到攻击的老鹰。 阿布啊阿布,这还是那个出起老千来风声水起,打起架来天不怕地不怕的我的偶像吗?我怀着无比阴郁的心情陪伴他,除了花钱,无能为力。 不知道何时,我也睡着了。是阿布的喊声把我惊醒。他抱着头,不停地在呼痛,又拿头往床头拼命地撞。我控制不住他,只好按了铃,护士很快进来,要给他打镇定剂,他却无论如何也不肯,干脆从床上跳了下去。 “让我走!”他一把抢过护士手里的针头,直接扔到了地上。我惊讶地看着他,他也看着我,用一种无比陌生的眼神。然后他说:“好心人,谢谢你救我。我不用治了,我没事了。”说罢,他力大无比地推开护士,自己把输液的针头一拔,摇摇晃晃地走出病房。 我追了出去。 没想到他却跑得比谁都快。他用流着血的手护着自己的脑袋,一边摇头晃脑,一边灵活地钻过人群,直向电梯奔去。 我还是没追上他! 我赶到电梯门口时,电梯门刚好关上。我看着鲜红的数字往上窜的样子,心里绝望了——他去的是楼顶! 一瞬间,我心里滑过一个邪恶的想法:如果他从楼顶掉下去,是不是我们大家就都解放了呢? 我仅仅有过两秒的犹豫,但是很快,随着电梯的楼层窜到30的字样,我立刻清醒过来,慌神地转向安全出口,往楼顶奔去。 我几乎是爬到楼顶。虽然阿布的病房离楼顶只有六层的距离,但我几乎已经费劲了我全身的力气。我爬上去的第一眼,就看到阿布坐在高高的栏杆上,抱着头大声冲楼下呼喊着什么。 我的天,他真的疯了。 我大喊他:“周游!” 他听不懂。 他连他的真名叫“周游”都不记得了。 他仍旧抱着头,过了许久才转过来看我,号啕着喊:“莫莫!莫莫!” 他居然哭了。 他一边哭一边像服用了摇头丸的流氓少年般不可抑止地晃着脑袋,仿佛要把头摇裂开似的。 我站在原地看傻了。 跟着我的脚步上来的医生和护士们也看傻了,站在我身后一言不发。 还是我最先反应过来,对他大喊:“阿布!我带你去找莫莫,好不好?”阿布一直看着我,看着我,像要把我看穿一般——然后他用怀疑的声音问我:“你带我找谁?” “莫莫。”我说,“莫醒醒。” 蒋蓝(7) “你不骗我?” “不。”我说。 他忽然笑了。那笑容让我很想冲上去狠狠地扁他,直到把他扁醒为止。 不过我们都没有想到的是,他仰天大笑笑完后,他自己从露台上爬下来,走到我面前,伸出一根手指指着我:“好心人,你不要骗我。” 说完,他一头栽到了地上。没人及时扶住他,我就听到他的头和楼顶的水泥地面相触,发出“砰”的一声沉闷的巨响。 我当时就觉得,完了。 护工们把担架抬过来,他躺在担架上,并没有像我想象中那样昏迷。他侧著脑袋,用含着眼泪的亮晶晶的眼神依依不舍地看着我。这眼神不知道为什么,仿佛给了我一种力量,让我觉得我有责任帮他,如果不帮他,我就该被天打雷劈,不得好死。 很久很久以前,我一直是冷面美女,看不起为朋友两肋插刀的傻瓜。但是今天,我却忽然在阿布噙满泪花的眼睛里感到一种不能自已的羞愧,仿佛还依稀有些看不起那个自私的自己…… 不管如何,这一次我不能见死不救。不能。 钱,又是钱。 北京城初秋第一场雨水落下的时候,我正站在阿布住的破旧小区门口的房檐下给吴明明打电话。我的手里拎着一碗三块钱的皮蛋瘦肉粥,是给阿布买的。 我直截了当地对她说:“再借我点钱。” “蓝蓝,你当我傻x呢?”她依旧慢条斯理。 “再给我三天时间,如果我不把你要的人交出来,我断手断脚都行。”我说得斩钉截铁。 “你叫我该如何相信你?” “信不信都只能这样。谁也不想事情变得越来糟,你说是不是?我在安如小区门口等你,借我两万块,不见不散。” 说完,我掐了电话。 我走进雨里,仰头迎接雨水的冲刷。 北京的雨水混合着砂土的味道,呛人而冰凉。远远不如老家江南的雨温柔清新。 我有把握吴明明会来。 不过当然,我骗了她,三天时间里,我是找不到古木奇的,除非他肯主动出现在我面前。我只是需要钱把阿布继续留在医院里,然后,我会去一个地方,想点别的法子救阿布。 阿门。 我回了老家。 当我从塞满了人和行李的可怕卧铺车里挤出来的时候,整个城市已经暮色四合,只有火车站依旧像个24小时菜市场一样灯火通明。 我看着眼前熟悉的景物,这是一个在我功成名就之前,我以为我永远都不会回来的地方。所以,我的心里有种做贼一样的空虚和痛苦。 如果你不是我,你一定不明白我的感受。 不说也罢! 我拖着行李跟随人流往车站外走去。我从车站的玻璃橱窗里看到我自己,我穿着一件淡蓝色的长袖连衣裙,仍然是去年的款式,不过不要紧——只要蓝色高跟鞋依然被我踩在脚底,那就是我恒久不变的尊贵。我看到自己在那些低着头匆匆赶路的民工中间,仍旧挡不住一脸“星”气的样子,简直跟他们不该在一个世界! 我又开始深深地自恋起来。这自恋的感觉让我怅然若失。我一直走到车站大门外,直到看到身边排队的出租车。其实,如果我愿意,此刻我完全可以搭讪那个一直在我身后用不怀好意的目光看着我的猥琐男让他替我付打的费。 但是,我不愿意。 我打车去了西落桥。我要去找阿布的奶奶,我就不相信,他家里的人如果知道他的现状,会忍心不管他。然而,当我在桥下下车的时候,我傻了眼。除了夜晚的西落桥一成不变之外,桥下的一切早已面目全非。原来拥挤的人家全消失了,那里变成了一个干净宽敞的市民广场! 怎么会这样? 难道我离开,真的很久了吗? 我站在西落桥的青石板上,慢慢地,想起一个人。 尽管我们已经有很长时间未见,但谁能保证,在这分开的日日夜夜里,那个叫米砾的小子不在思念我?若不是我换了手机号码,他一定每日一个“晚安”的短信不会少。 幸运的是,我还记得他的电话号码,于是我打通了他的电话。可是,电话里传来的信息是:“您拨打的电话已关机。” 我依稀记得,高三的天中,是有晚自修的。 行,你不来会我,我去会你。再说,我也必须要去趟天中,如果找不到阿布的奶奶,找到莫醒醒给阿布打个电话,或者是直接把莫醒醒带到北京去一趟,兴许都会在阿布去往精神病院的路上起到很大的阻碍作用呢。 想不到我蒋蓝,居然也有求她的这一天。 我搭上了顺路公交,往天中的方向驶去。 我承认,当我看到那幢灯火辉煌的教学楼时,我的心里,是有那么一点儿酸楚和后悔的。我想念在这里享受注目和嚣张无比的日子,至少,我有米砾那样愚蠢的崇拜者,米砂那样可爱的小敌人,至少,那段日子我还算是半个大姐大——如果不是最后被莫醒醒把行李扔出宿舍的话,我在天中的日子会更为完美无敌。 但是,如今我已经不属于这里。我选择了去向远方,我的失败和伟大便都与这里无关了。 刚走近天中,我就嗅到了熟悉的空气,自来水笔和涂改液混合的味道,于是思维有些混乱,点根烟,狠狠地吸起来。 我不想去教室,决定在校门口等。我才吸掉半根烟,天中高三的教室里就传来哄闹声。看来周末放学早些,很快,校门打开。学生们都涌了出来。 我仍然是吸引众人目光的,虽然我只不过悠闲地靠在校门口那棵树上,懒洋洋地看向车水马龙人声鼎沸的校园。 我甚至能听到路过者在小声谈论我的名字。 也有胆大的,向我挥手,喊我名字。我都一笑而过。 哦真好,原来他们都还记得我。 我忽然又从这些窃窃私语中获得了一股诡异的力量,挺直了身体,像个骄傲的公主在等待仆人的马车一样,远远地寻找我要找的人的踪影。 噢,我蒋蓝真是能屈能伸,是块干大事的料! 他总算是出现了。远远的,我就认出了他。 一年多不见的米砾,仍旧和那时候没什么两样,只是好像稍微瘦了一些些。他背着个大书包,低着头推着自行车走路,像个捡金子专业户。我逆人群而上,径直走到他面前,狠狠地踩了他一脚。 这曾经是我们最通常的见面方式。而每当那时,他都会做呲牙裂嘴状,对我大喊:“哎哟老婆,再来一脚?” 然而这一次与众不同。他只是蹙着眉头抬起头,嘴巴张成了一个“o”对着我。 “是你?” 他诧异,我大笑。 “你回来了?”他打断了我的笑,抬手看了看他黑乎乎的电子表。我估计他啥也没看到,只为掩饰他的心慌。 在北京历练多时,再遇到米砾这种级别的男生,我简直有百分之百的把握搞定他。 今晚夜风很凉,高三放学的学生这个时候已经几乎散尽。我四下张望,没有看到那个姓莫的妞。她一身病,没准此时又在家里休息。看来我来得真不巧。不过当然,来看看我当年的粉丝,也是一件重要的事嘛。 他看看我身后,问我说:“你找人吗?” 我点点头。 “我想你要找的人已经毕业了。”他说,“我们现在都高三了。” 我当然知道他说的是谁,我很高兴过了这么久,他依然愿意为我吃醋。于是我得意地笑起来,对他说:“米砾啊,你还是这么可爱。你想不想我呢?” 他回出一句让我差点没晕倒的话:“你是回来参加高考的吗?” “当然,不是。”我说,“我是回来看你的。” 他显然不信。 私下讲,我觉得他应该对我的归来表示出更大的激动,但是他没有,这让我多多少少有些些无法控制的失望。我自我解嘲地认为,兴许是别离的时间太长,他对我的突然出现有些不适应,兴许等适应了,他就会放开了。 于是我对他说:“好久不见,怎么样,去‘算了’喝两杯?” “不了。”他说,“明天还有考试。再说那地方,我很久不去了。” “考你个头!”我一脚踹翻了他的自行车,他连忙扶起来,我又踹翻。他忽然大吼一声:“有病啊你。”我吓了一跳,没想到他居然敢这样对我说话! 蒋蓝(8) 我立刻站起身,用最无敌的撅着嘴的表情看着他,一双水汪汪的眼睛仿佛在说话。 果然,我的“老情人”米砾同学被我震住了。他眨巴着眼睛嗫嚅:“我要回家了。” 在我面前提“家”这个字,他简直就是找死。 我把我的行李拎起来,放在米砾的后车座上,下命令说:“要么带我去‘算了’,要么带我去你家。” 米砾看了我足足五分钟,说了一句让我寒心无比的话:“你去‘算了’吧。” 就连米砾这样的男人都会变心,阿布却还是对他的莫莫死心塌地。 这个世界,有什么道理? 我的心在刹那间寸寸成灰,拎着包,义无反顾地撇下米砾,往我家的方向走去。 偌大的北京城容不下我,就连老家,也没有属于我的地方。我异常伤感,旅途的劳顿忽然在这一刻袭击我身。我回来到底是干什么的?我还真把自己当雷锋了么?我疲惫非常,一步拖着三步走,脑子也开始不听使唤——我想回家。 米砾过来追我,他像头牛一样的闷声说:“你的包很重吧,放上来,我送你回家。” 还算他有丁点儿良心! “莫醒醒在哪?”我放弃勾引他的决心,坐上了他的车后座,冷漠地问。 “你找她作什么?”他吃惊。 “我要跟她谈恋爱。”我偏偏不让他好过,摇头晃脑地说。 “胡扯!”他骂我。 “怎么,米砂可以,我就不可以么?你别忘了,我们都是女人~~” “你还是那么能闹。”他叹息一声。这声叹息把我的心都搞软了,你还是那么能闹,这句话里深含的暧昧意味,我想只有我能懂得的吧。 “不闹了。”我从他车上跳下来,“莫醒醒是不是没上学,你能陪我去她家找她吗,我找她真的有急事。” 他看着我,过了半天才吐出一句话:“你是真不知道还是假不知道,莫醒醒早就不在了。” 什么? 天,什么叫不在了??? 莫醒醒不在了。这是个事实。 我站在她家门口,敲了五分钟的门,里面一点反应都没有。等我下楼,发现刚刚送我过来的米砾还在,推着那辆笨自行车,一脸不屑地对我说:“我都说不在了,你非不信。” 关于这个“不在了”的传说,有n多种。其一最离奇,据说她好几天没吃东西,有一天忽然去买了十斤包子,三下五除二地给吃下去,给活活撑死了;其二是说她父母双亡,被一个华侨领养,带到阿拉伯去当酋长女儿了。其三,听说有人在一所小镇的街上遇到过她,说她穿着一身天蓝色制服,坐在天鹅电影院门口检票…… “有没有人说她去了火星?”我站在莫醒醒家的楼下,盯着她家漆黑的窗户,把半杯可乐捏在手心里,死咬着吸管问米砾。 “有。”他说。 “谁?” “你。” 顿了顿见我没有反应,他又说:“不过话又说回来了,关于你的传说也很多,我们天中是专出传奇人物的地方。” “怎么个说法?”老实说,对于这个话题,我还是有半点兴趣的。 “说你……混得很惨。” “怎么个惨法?”我故做镇静,心却跳得越来越快,天下看来真的没有不透风的墙。 米砾压低了嗓子:“他们说你拍a片去了。” 我把眼睛眯起来,踮了脚尖,靠近他的脸问:“你信吗?” 他把身子往后挪一些些,用很弱的声音答:“我不……” “很好。”我说,说完,我从他的自行车后拿起我的大包,挥挥手,跟他大声说:“撒优啦啦撒优啦啦。” 他骑着车跟上来:“喂,能告诉我你找莫醒醒干嘛吗?难道你专程回来,就是为了找莫醒醒的吗?” 看来好奇心真是人人都有。我朝他诡秘地一笑:“有个a片适合她,我介绍她去!想赚点中介费。” “你不说真话,我不替你想办法。”他说完,腿一蹬,车子已经骑出去老远,我大喊一声:“站住!” 他居然敢不理我,骑得飞快。 我把包用力扔到地上,“哎哟”一声,佯装摔倒。他果然中计,很快折回,跳下车问我:“怎么样,你有事没事?” 不知道是不是很久都没听过有人这么关心地跟我说话了,总之在他关切的声音里,我的眼泪忽然就下来了。于是我的脚真的忽然变得很疼,好像真的摔着了一样,疼得我站也站不起身来. “你还是那么容易出状况。”他叹息,弯下腰,递过来一张纸巾,对我说:“来,擦擦!” 我没去接,而是泪眼朦胧地看着他问:“你是不是完全忘了我了?” “怎么会?”他说,“我常常想起。” “想什么?”我不依不挠。 “起来吧!”他大声说,一边说一边伸手用力将我从地上拉起来,明目张胆地回避我的问题。我不依,装痛顺势靠在他的身上,他却轻轻地推开我。我又靠过去,他又推,稍用了一些力。我扭过脸,用力把眼泪往他衣袖上蹭,他躲避不及,终于苦着脸说:“蒋蓝,你到底要干嘛?” “替我想办法。”我说,“找到莫醒醒。” “你找她干嘛?” 我朝他板脸:“你不问要死人吗?” “好吧。”他说,“我帮你打个电话。”说完,他掏出手机,站到路边去。过了好半天,他走回来,朝我摇摇头说:“米二可能在考试,关机了。要不你先回家,我晚些打电话给你。” “我没家了。”我说。 他吃惊地看着我。 “我不想回家。”我说,“我不想我妈知道我回来了。” “你到底怎么了,出什么事了?”他问我。 “没什么。”我说,“你走吧,别管我了。” 他还是追上来:“这么晚了,那你去哪儿?” “不知道。”我说。 他咬了咬牙:“要不你去我家住一宿。我爸出差了,米二在学校,她说这个月要到月底才能回家。” “你不怕吗?”我问他。 “怕啊。”他说,“怎么不怕?” “怕什么?” “去不去?!”他朝着我大吼,记忆中的米砾就这样,只有把他逼急了他才能有这么点芝麻大的勇气。而我已经灵活地跳上他自行车的后座。这里秋天的夜虽然没有北京寒泠,却也透着丝丝的凉意,我一只手挽着我的大包,一只手毫不客气又若无其事地环抱着米砾的腰,把头不客气地放在他的后背上。这个傻孩子,他好像挺直了背,有点紧张。高三的苦读好像让他变得更瘦弱和迟钝,我忽然想起很久很久以前,他给我的那一个吻,在校园的假山后,他傻头傻脑脸红脖子粗的愣样子。这个孩子,他是爱过我的。只可惜那个时候的我,压根就不懂得什么是爱情。当然现在的我,也完全不懂。不过其实我并不相信爱情,即使爱情真的存在,它有那么实在吗?有名车实在吗?有别墅实在吗?有自己爱自己这么实在吗?如果它不实在,那那些傻x们追求到底,到底又追求个啥呢?所以,所谓的路理王子也好,什么阿布米砾也好,都不过是一场场我路过的戏,导演它的是虚荣。 我是一个虚荣的人,这是我致命的弱点。我非常明白,但我改不了。 米砾的家依然那么豪华宽敞,米砂的白色三角钢琴在客厅的角落发出奢华的光茫。我好像已经很久没碰过钢琴了,不知不觉中我的手指跟香烟和酒杯变得更加亲密。也是在不知不觉中,我从天堂堕落到尘世间,为了把那些不真实的梦想变做现实苦苦挣扎营役。你瞧,我的同龄人都是有家可居有人会宠的孩子,而我早已不是。 不过,难能可贵的是,我深谙这是我自己的选择,怨不得任何人。所以,心态还算平和。 “坐吧。”米砾招呼我,“你饿不饿,我给你弄点吃的?” “你?”我不相信。 他摸摸后脑勺:“我的意思是说在冰箱里找一点吃的,有什么吃什么。”说完,他折进了厨房。我饿倒不是饿,渴是真的渴了。于是我自己到饮水机旁倒了一杯水喝,那饮水机很怪,我琢磨了半天才弄出水来。一杯水刚下肚,米砾从厨房出来了,他一只手端着两个盘子,像饭店里跑堂的,每个盘子里放着一些炒饭和小菜,大声对我说:“我热过了,来一点?” 我摇摇头。 蒋蓝(9) “你还在减肥吗?”他在沙发上坐下说,“老减对身体不好,你又瘦了。” 我坐到他身边,看着他狼吞虎咽,一盘炒饭在瞬间被他消灭得精光。然后他敲着盘子边闷声闷气地问我说:“你真的不吃吗?” “我想喝粥。”我说。 真的忽然很怀念我老妈做的小米粥,每次周末晚上回到家里,美美地喝上一大碗,然后倒头就睡。那种滋味已经过去很久不曾有过了,想起来,恍若前世。我只不过十八九岁,居然就像个老太一样有旧可怀,让我不服自己也不行。 “可是,李姨只留了蛋炒饭。”他说。 “谁是李姨,你的继母?” “胡扯!”他说,“我家钟点工。” 哦,他家还有钟点工。有三角钢琴,有我搞半天才弄出水来喝的饮水机……我早知道米砾是个公子哥,一双球鞋也值好几千,要是我不去什么劳什子首都,呆在天中,他未必不一直都是我爱的俘虏,然后我嫁给他,然后我掠夺他的万贯家产,然后我把米砂也赶出家门…… “你在想什么呢?”他打断我的想入非非,打个大大的哈欠说,“我困了,我要洗洗睡了,你今晚就睡一楼,我家客房。要是不困,看会儿电视也行,一切自便。不过明天中午前你得离开,我老爹会回来。” “我跟你一起不好吗?”我指指楼上,故意逗他。 他瞪大眼睛看着我,慢悠悠地吐出一句话:“我早不玩那一套了。” “哪一套?”我问他。 “早恋。”他说。 我差点没把喝下去的一杯水给全吐出来。 本来在我的想像中,我以为,这会是一个稍许有些浪漫的夜晚。我,一个浪迹天涯的女侠士,和我的某个依旧小朋友一般智商的旧粉丝,相逢在这样一个孤单的秋夜。如果他家的二楼有足够大的露台的话,兴许我们可以肩并肩坐在一起,看着满天繁星,在这种奢华的寂寞中,呷几口红酒,品一品人生。待到微醉之后,他便开始用羡慕的眼神看着我,问我:“这几年,你在外过得如何?”然后,我就可以微微一笑,优雅地踱到露台前,两手抱臂,作独孤求败状,给他吹嘘一下我孤身行天涯的种种精彩故事。当然,这些故事可以是真,也可以是假的。再然后,他一定会睁大了他那双充满纯洁的钦佩和复杂的崇拜的眼睛看着我,深情地对我说:“蒋蓝,你真牛逼。” 然而遗憾的是,事实与想像总是要了命的背道而驰。就在端起我的杯子,想要指使米砾再去给我倒杯水喝的时候,外面隐约传来了汽车马达的轰鸣声,只见米砾就倏忽站了起来,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跑到门口,手搭凉棚,外加身子还扭了两扭——仿佛在监测敌情,接着他果断地拎起我放在门边的蓝色高跟鞋,转身严肃地对我喊:“跑!” 我还没明白过来,他已经一边把高跟鞋藏在他的巨大t恤里,一边小跑过来,拉着我的胳膊就往他家书房里冲。 我靠!发生了什么事? 米砾表现得太专业了,一看就是经常进行紧急演练:只见他一只手捂住我的嘴,一只手捂住自己装进一双高跟鞋的腹部,不过短短几秒,我们已经冲进客房,他迅速带上门,在我耳边轻喘着气说:“我爸回来了!” 啊? 看得出来,他是相当的紧张。不过他尽量地克制着,不想在我面前显得太丢人。只见他把我的高跟鞋拿出来,得意地在我面前晃了一晃。我当然明白他的意思,是要我夸他的聪明伶俐。可是我并没有让他如愿,我只是指了指外面,然后比用他的声音更小的声音说道:“我的包……” 是的,我的包还在外面的沙发上。 那是一个明显的女包,如果被打开,里面会有很多女性的专用品,甚至有一张独一无二的身份证。上面的照片好看不好看先不提,比起一双高跟鞋来,它更像一颗可怕的无法拆除的定时炸弹。 米砾想推门出去,然而,已经来不及了。——因为就在这时,我听到了米砾家的电动门缓缓升起的声音。米砾的喉咙里发出一声低低的吼声,好像一匹刚刚放出栅栏的斗牛,就等着那匹致命的红布出现!空气中传递着肃杀的气氛,我被他严重感染到了,紧张得全身汗毛都竖了起来。然后,他一把捂住了我的嘴! 我不得不为他的智商默哀三分钟。我靠!捂我的嘴干嘛?我又没打算叫,我只是因为惊讶而张大了嘴而已,可米砾不理会我的挣扎,反而捂的更加卖力,几乎要把拳头塞进我的嘴巴里去。 我只能被动放弃。 最让我不能忍受的是,一切都没有结束。客房里有张小小的床,他二话不说,按住我的肩膀把我往下拽,要让我钻床底!在北京再苦再累,我也没睡过床底!可我知道现在到了这份上,米砾浑身抖得像筛糠,如果我要是誓死不从,我真怕他全身的骨骼都会抖散架。从人道主义出发,我屈从了他的鬼主意。 不知道是觉得把我一个人扔在床底不够安全也不够情意,还是他自己本来就没有呆在外面的勇气,不一会,米砾也跟着爬了进来,当然,和他一起的还有一直被他抱在怀里的我的那双蓝色高跟鞋。 然而就在这时,鬼使神差的事情发生了,不知道是不是风的缘故,客房本来被米砾关好的门却吱吱呀呀地自己开了! 我望了望身边的米砾,因为没有开灯的房间里太黑,我看不清楚他的表情,只能依稀看到两只发亮的眼珠,感受到他粗重而小心的鼻息。这情形,真是想让人觉得不刺激都难。 虽然早就耳闻过米砾的父亲米老爷的粗暴脾气,但不是亲身经历,我还真不知道原来这个世界上有儿子怕父亲怕得这么厉害的,就在我心里对米砾表示着深深的同情的时候,客厅里传来了争吵声: “我只跟你说一次,以后不许你再跟他在一起,听到没有?” “你居然跟踪我,我对你很失望。”我听得出,这是米砂的声音。 “我对你更失望,就要高考了,连米砾都知道拼命了,你却成天整这些乌七八糟的东西,米砂,你到底想怎么样?” “我没想怎么样!”米砂回了这句嘴就沉默了。过了好一会儿,才又传出她委屈的声音,“我都跟你解释过了,他不过是帮我补习……” “补习?补习还是偷袭?路走得好好的,没事干嘛还拍一下你的头?” “你说什么呀!”米砂喊起来,“有你想像的那么肮脏吗?” 我明白了!这是米砂和米砂的爸爸在吵架,凭着我丰富的想象力,我完全可以料定这件事情的始末——一定是米砂和某个男生正约会得投入,忽然一束强烈的灯光照在了他们彼此含情脉脉的脸上,一阵急促的喇叭鸣声将米砂和她的小男朋友从美丽的爱情世界里唤回了现实。那个保命要紧的臭小子见状不妙,撇下米砂就跑!这样想着,我对米砂的一股敬佩之情油然而生:这小妮子就是有胆力,明明自己理亏,还敢如此顶撞他爸!和胆小鬼米砾比起来,她简直就是女中豪杰!如此想来,我当年一直败给她也没什么丢人的! 或许脸皮仍然不够厚才是我一直不能走红的原因。 说在此时,在我身边的米砾好像浑然忘却了自己的危险,而是忽然干笑一声,用气息自言自语道:“米二这个情种……”语气说不上是叹息还是羡慕。 米老爷又说话了:“行,你不肮脏,你纯洁。可是有一点我就是想不明白,你为什么不喜欢正常人,偏偏喜欢一个瘸子!” “瘸子怎么了?瘸子跟纯洁有什么关系!” “我绝对不允许你跟一个残疾人有什么瓜葛!” “你——变态!” “米砂!”米砂的爸爸急了,“你注意你的素质,我是你父亲。” “我没素质!”米砂哭了,“因为我爸没教过我!” 父女俩激战正酣,那边米砾又忘我了,忽然嘿嘿地傻笑起来,手还顺便捶了一下地板,好像在为米砂的精彩演说而叫好鼓励。我一只手摸索了很久才勉强找到他的嘴并捂住,他好像只脱了缰的小驴子,正欲撒欢,又被拉住了缰绳,喉咙里挣扎了几下才勉强刹住笑。 “你要再不跟他分手,就在家好好反省几天,反省好了再去上学,不然我看你也不用参加什么高考了。” “就不分!”米砂很坚决地说。 客厅里变得死一样的沉寂。又过了好一会儿,米砂的声音忽然坚定地传来:“你听好了,不仅不分,我还要——嫁给他——” 米砂的话音刚落,一声巨响传来。不知道米老爷把什么东西给砸了。 此时,米砾的全身忽然玩命的抖动起来,我是根据周围空气的震动判断的。再接下去,我估计他就是爆发性地笑出来了。害怕暴露目标,我一急,也顾不上许多,两只手一起出动,可是周围太黑,找不到他的脸,更别提捂住他的嘴,只能在他脸上乱抓一气,可是一切已经晚了——他以一种快要岔气的干涩的笑声打破了这种沉默,伴随着他的笑声,还有尖叫:“干什么,疼死了,啊!——” 脚步声迅速向我们所在的房间挪来。我绝望地放开米砾的脸,收起了我引以为豪的鬼魅派长指甲,开始拼命往床外挣扎。 米砾也不例外,他仍旧像抱着一个炸药包一样死死地抱着我的高跟鞋,匍匐着半个身子探到了床外。 此时,忽然,灯光,豁亮。 刚才在我脑海中被幻想了无数次的捉奸场景真的成为了现实,只不过主角换成了米砾和我。 米砾仍然一只手怀抱着我的高跟鞋,另一只手撑着地板,像一条发情的响尾蛇一样昂起半个身子,同时抬起他满是抓痕的脸,对着瞠目结舌的他爸和米砂,用一种狼嚎般无比凄惨而追悔的嗓音嘶喊道: “一场——误会啊!” 那一天,我基本上是属于“滚”出米砾家。 我不敢保证,经过这件事后的米砾是不是死也不会再做“雷锋”。但我敢保证的是,米砂小姐变了。当我看到她的第一眼的时候,我甚至差点没认出她来。她的头发完全长了,脸颊好像又瘦下去一大圈。那个曾经像水果一样整日得意洋洋的女生,看来也被高考折腾得够呛,变成一根干瘪瘪的黄瓜,我正欣赏她的“伟大转型”,她却像不认识我一般,扭头就往楼上冲去了。 她其实应该跟我说声谢谢,是我救了她,不是吗? 真没礼貌! “喂!米砂!”我大声喊她。她在楼梯上回过头来看我,眼神空洞。 “我是来找你的。”我微笑着说。 旁边的米砾一听我这么说,立刻放松了他脸上的肌肉看着他爹一脸无辜恍然大悟却又献媚无比的笑了。那表情的意思当然是:“瞧瞧瞧,不关我的事,她是来找米砂的。” “呵呵,你找我,怎么找到我家床下去了?”米砂那丫头果然不是吃素的,她走到我面前来,昂着脖子说:“大明星,光临寒舍有何贵干?” “我要找莫醒醒。”我说。 “醒醒?”米砂的眼神在我的脸上梦游般的巡回了一圈,这才说:“你找她干什么?” 我觉得我的语言表达能力无法在短时间内说清楚我到底要找莫醒醒干什么,于是我只能简短冷酷地回答米砂:“有事。” “我不知道她在哪里。”她说完这句话,扭过头,就又冲上楼去了。 蒋蓝(10) 看啦有了瘸子新欢,她是不会要那个老相好了。这个米砂,爱的取向真的让人捉摸不透呢。 米砾一面拿眼睛偷偷瞄他爹,一面把我的鞋踢到我面前,在神不知鬼不觉之间下了逐客令。我冲米砾挤了挤眼,他立刻转头不敢看着我,好像和我对视一下都是顶级罪行。我沉着的穿着我的鞋,到沙发前果断的拎起我的包,没跟任何人说声再见——比米砂更没礼貌,就这样豪迈的走出了米家的大门。自始自终,英俊潇洒的米家老爷都没有说一句话。我不知道他是否看到了我虽然狼狈但依然健步如飞的背影。 至少,我不是一个瘸子,不是吗?他那不争气的儿子要是有一天能娶到我这样的绝世美女做老婆,那还不是他米家前世修来的福吗,哼哼。 我想起很久以前,米砾曾跟我讲过他小时候,他爸把他吊起来用皮带抽的事情,不禁倒吸了一口凉气。我一边埋着头往前走一边为米砾祈祷的时候忽然撞进一个人的怀里。当我抬起头来,认出眼前的人的时候,不禁就要晕过去了——因为站在我面亲的人是不别人,正是曾经让全天中为之疯狂的路里王子。哦,这个世界,真的就一定要这么巧不可吗? 他看了看我,又看了看我身后的米砂的家,倒不是那么惊讶,而是用以前一样让我熟悉得不能再熟悉的曾让我着迷无比的声音问我说:“蒋蓝,怎么会是你?你刚从米砂家出来的吗?” “是的。”我说。 “米砂她```”他伸长了脖子往我身后看了看,“她没什么吧?” 看着他那着急的样子,一定是还对她一往情深。噢,女人是自尊心是在是太可怕了,没想到事隔那么久,我依然还是会为他脸上的这份因为米砂而起的焦急而感到深深的郁闷和丝丝嫉妒,于是我从鼻子里发出一声不轻不重的“哼”,一字一句地对他说:“你没指望了,回家洗洗睡吧,米砂都要嫁人了!” “啊?”他的嘴张得半圆,好像根本就听不懂我的话。 “她要嫁人了。”我再次重复,“她正为这是跟他爸爸在家里吵架呢,我看你现在还是不要去的好。” “别胡扯了。”他压根也不信我的话,一脸不屑,“她还在读书呢,嫁什么人啊。” “信不信由你。而且,”我的妒火从火星变为燎原,仍然不放弃的靠近他的脸,压低了声音,神秘地对他宣布,“而且哦,她要嫁的是个瘸子。” 噢,那张脸还是那么好看,只是随着我的话音落下,好看的脸也变得诧异,痛苦,甚至有些扭曲。我失落的心终于得到丝丝满足和快活,哼哼,王子输给一个瘸子,一定够他受的! 所以爱情,真的是完全没有道理。 他一定是被我打击大了,没有再往米砂家走,而是看了我一眼,一声不响的转身离去。我看着他的背影,先是惊讶无比,惊讶之余,我像是被一个霹雳惊雷劈成了半截枯槁朽木,然后恍然大悟,明白了一切! 路里,他,走路的样子,有问题了! 原来,米老爷和米砂口中的那个瘸子不是别人,正是路里!原来,天中的白马王子变成了瘸马王子,我的天,我不在天中的这些日子,到底都发生了些什么事?! “喂,喂!”我追上去,有些歉意的拉住他,“到底怎么搞的,你的腿?” 他脸上的表情很平静,甚至带上些微笑,回答我说:“没什么,出了点小事故,就变成这样了。” “什么时候的事?”我问他。 “很久了。”说完,他推开我,径直朝前走去。那一瞬间,我对他的所有不满都变成了同情,对米砂的嫉妒也变成了些许惭愧。我追上去,想安慰他两句,但我一句话也说不出口。夜深人静,小区门口没有一辆的士。我穿得不多,在风里微微发抖。其实我也不知道,是因为冷而发抖,而是因为一些我无法接受的残酷的事而战栗。我的心情就像是曾经在吴明明家里看到的一个破碎的美丽花瓶。那个花瓶在吴明明一次家宴时被她一个喝醉酒的朋友不小心碰碎了,当时我也在场,听说那个花瓶值十八万。我喜欢它,买不起它,只能看着它。这都不重要,重要的是我无法接受它落一地时我内心无法收拾的凄凉和惋惜。 终于来了一辆车,他拉开车门坐进去。在我没反应过来的时候,他转头对我说:“来吧,我带你一程。” 我好想得到某种原谅般,立刻迎合地坐上了车。 一路上,他在前排,我在后排,我们都没有说一句话。他没有问我去哪里,而是直接对司机说:“先去香山花园。” 那不是我家。那是我大伯的家。我的家在西区,全市最破最脏的地方。当然这不怪他,还是高一的某一天晚上吧,我们在学校排戏,晚了,他送我,我就直接报出了这个地名。我一直都是如此的虚荣,没有办法。记得那天,我在香山花园下了车,然后慢慢的走回了自己的家,心里不是没有酸楚的。我从小就希望自己是个公主,做不了公主,就力争去假扮一个公主,假扮到连自己都信以为真的地步,可是现在,瞧我都得到了些什么呢,除了身上仅有的几百块钱和一个完全没有未来的人生,我就是一个一无所有的穷光蛋,就连瘸了退的王子,也要比我强上一百万倍。 这么一想,我刚才对路里的所有同情又忽然都没有了,因为全留下给我自己都不够用了。我在香山花园下了车,他把头从前窗伸出来对我说:“再见啊。” “你的电话?”我问他。 他笑了一下说:“我一直没用手机。” 呵,不愿意说就算了,本来也是邂逅,我也不指望以后还能有什么交集,于是微笑着点点头,站在原地,看着出租车消失在我的视线里。我转身推着我的箱子往大伯家的反方向走去,毫无疑问,我当然不想去大伯家——假如被大伯知道我终于死回了家,以后要再想去北京,估计插翅也难飞。 这样想着,我拉紧我的包,一步步往小区门口走去。 这是,忽然从侧门拐进来一部小轿车,车前灯豁然大亮,直再我脸上晃动。我躲闪不及,连忙伸手遮住脸,快步往门口走。可是那辆古怪的车绕过一个小花圃,直向我的身边开来,更为古怪的人呢,它居然在凌晨时分的居民小区里大声鸣喇叭。我更加慌乱的躲避,心里有了不祥的预感——难道,是大伯? 想逃已经来不及,车子终于在我面前紧急刹车。里面的人把窗子摇开,对着我大喊:“蓝蓝!真的是你,你怎么会在这里?” 我的眼睛刚刚被光线刺痛,好不容易才从睁眼瞎的状态里缓和过来,慢慢看清了眼前人。 果然,是我大伯。 很快从车下跳下来另一个人,矮胖的身材,熟悉的发型,她踩着皮鞋咚咚咚走到我面前,一把狠狠抓起我的胳膊,说:“死丫头,你妈找你都快找疯了。你这些天都去哪里了?” “没去哪里。”我苍白地答。我认出来了,这是我大妈。她还跟以前一样,除却更老了些,她的眼睛仍然跟以前一样闪烁着精明的光泽,可怜的老太婆,这么大年纪了,也难为她整天陪着我的大款大伯华天就地地应酬到这么晚。 “快上车,我送你回家去。”我仍然没回过神来,她已经抓起我的胳膊,激动地说,“我们刚从你家出来。你不知道吧,你妈买的股票大跌了,天天在家闹着要自杀,脑子好像也不清楚了。今晚又是要跳楼什么的,我跟你大伯好说歹说才把她按住,啊呀呀,怎么这么巧被我们看到你,你回来得正好!” 哦,我那要钱不要命的妈咪。我完全相信大妈的话。脑子不清楚了,是的。我为什么不信呢?在她当年信誓旦旦地告诉我算命的说我一定会遇上贵人的时候我就悲哀的料定,她迟早都会得老年痴呆症。 世界上还有比我更毒的乌鸦嘴吗? 世界上还有比我更命苦的美女吗? 我的手机就在这时候没命的鬼叫了起来,打电话的人是吴明明,我刚刚接起来,我就听到她在那边尖声叫着:“你要是再不给我滚回来,你就死定了!” “怎么了?”我的大脑在接二连三的刺激里,还没来得及回复正常,只能痴痴的毫无感情的问道。但吴明明并没有理我,喊完那句话,“啪”的一声,电话被她挂断了。 这一声“啪”和大妈把握狠命地往小轿车里一推的动作,终于让我稍许清醒了些。我花了三分钟审视了一下我现在的状况,才有无限的悲哀感觉从心里缓缓蔓延开来,让我恨不得在凌晨时分的小城里,打开车窗跳下去——一了百了。 只是大妈反复了解我的意图似的,一直警惕的握着我的另一只手,好像她以松手,我就有可能随时再消失一般。 我万能的上帝啊神啊菩萨老大爷啊,虽然我知道这世界变化快,但能不能,能不能再给我一点时间,再发生一些我不能接受的新事件呢? 算我求你了,行不? 如果在你的想象中我和我妈咪相见的场面一定是抱头痛哭泪流成河惊天动地其鬼神的话,那么很抱歉的告诉你:你的丫丫水平真的是一般般,太落俗套了。 她半夜三更,我像犯人一样被我的大伯大妈押解进我妈的房间后,我的心一直在扑通扑通地跳个不停,那种感觉,就像早孕少女被推进了小诊所的手术台一样。不过你别误会我也这样的经历,我虽然外表奔放热情,内心却是个清白可靠的女子。我之所以这么比喻是因为我曾经演过一台这样的小话剧,在里面演这样一个可怜的女生,吴明明不放心我,再三给我说戏,挥舞着双手要我扑通扑通地再做出满脸的害怕和后悔,那时候的吴明明对我满腔热情,可是我对不起她,话剧最终给我演砸了,我在心怎么扑通扑通也扑不起来不说,想到吴明明给我说戏时的样子,我还笑了场。我后来想,这也是吴明明放弃我的原因之一吧,她并没有看到我的天赋反而扼杀了它,这简直是一定的。 大妈用力推了我一下,我才从无边的神游中解脱出来。之间我妈穿着一件薄薄的好像t恤又好像长裙的睡衣,盘腿做在床上,她一手抱着半个已经快被掏空的西瓜壳,一手拿着一根银色的勺子,伸进瓜壳里狠狠剜了一块西瓜,放进嘴里,响亮的嚼着。 我又在乱想着:这样的季节,能买到西瓜吗? 房间里的两盏台灯现在只有一盏亮,昏暗灯光下,我清楚地看到我妈抬起头,看了我一眼,眼神之空洞比米砂小姐看到我时还有过之而无不及。然后,她把嘴里的西瓜籽吐在那半个瓜壳里,把西瓜壳用力的放在床头柜上,缓缓躺下,闭上眼,好像一下子睡着了。 “你妈病了。”我爸站在床边,扇着一把巨大的蒲扇,故意很大声地说:“都是想你想的。” 我想说:“都是想前想的吧。”但我忍住了。我可不想我爸手上的那把大蒲扇直接送到我脸颊上。于是我在大妈的示意下,在我妈的床边坐下了。所有的人都很有耐心,包括我妈,她装睡装得我都以为她睡了,仿佛还听到她的鼾声。终于,我妈把眼睛睁开了,她侧头看了我一眼,忽然把头仰起来,压低了声音说:“你是回来给我送终的吗?” “胡说什么呢?”我有点被她毛骨悚然的声音吓住,安慰她说,“我在外面很忙,你又不是不知道。” “忙?”她的眼睛又睁开了,头仰的更高,几乎和床面呈六十度,一双眼睛直盯着我看,看得我心里直发毛,毛得我就快要尖叫出声的时候她再度发声,“忙什么?” 我把一颗心按回去,维持着我的耐心说:“等你病好了,我慢慢跟你说。” “老娘没病!”她忽然利落地从床上坐起来,吓了我好大一跳。然后她忽然迅速地操起床头柜那半个瓜壳,对着我爸的大蒲扇直砸过去——“老娘要是有病,都是被你这些龟儿子们气的!”喊完这一句,她又直挺挺地睡了下去。 我爸灰溜溜的捡起地上摔成八块的瓜壳,走到屋外去。 哦,我的妈咪。大妈说错,她不是脑子不清楚,她已经疯了。就算没疯,我看离疯也不远了。我无可奈何的看了看手腕的表,这时已经是凌晨两点钟,我终于感到无比的困倦,我起身,走到阳台上,深吸一口气。 我一直觉得,这个城市最美的月亮还是西区的,因为西区没有高楼大厦,也没有化工厂和造纸厂,月光最慷慨无私,可以尽情地洒到每个角落。但这是一个没有月亮的夜晚,也许连它也觉得累,所以躲起来休息了吧。所以,在这个世界上,谁要是硬要勉强谁,那他就是名副其实的傻逼。爸爸出现在我身后,手上端着一杯水,递到我手里说:“你妈赔了四十几万,还没缓过劲来。” 虽然我一直都是一个爱钱如命的人,但此时此刻,我真希望我有四十几万,那么我会全掏出来给她,别说四十几万,四百万又算得了什么呢? 只可惜很多时候,想要慷慨也要真有那个资本。 “回来就好了。”大妈不知道什么时候也走了出来,她叹着气对我说,“不要再去什么北京了,我让你大伯在公司给你找件事做,在家安安分分的过日子,也陪陪你吗。在外面有什么好,想想你姐```” 说到这里她停住了,又要开始抹眼泪了。自身难保的我对她说不出任何安慰的话,只能把头扭到另外一边去看黑漆漆的天。还记得以前我妈最喜欢的一句话就是:“等哪天天上掉下钱,我就给咱家买个```”搞得我在十岁以前,一直以为天真的会下钱的,靠。 我的手不由自主的放进口袋里,触到放在那里的冰冷的意境被我关掉的三星手机,想到北京生死未卜的阿布和神秘莫测的吴明明,心乱得像一推无论无何也解不开的毛绒球。 我只知道,此时此刻,我多么希望——天会下钱,人却永远不会长大。 这是一个让人痛苦的希望,所以我决定停止一切思想,睡觉。 第二天早上,我是被婉转的鸟鸣声惊醒的。我在这里住了十几年,从来不知道清晨有这么好听的鸟鸣声。所以醒了好几分钟了还疑心自己还在梦中。比起北京那个又脏又乱租金乱贵的小屋,我第一次感觉到被我在心里诅咒了很多年的家的珍贵。我爬起身来,走到屋外,发现妈妈还躺着,老爸一个人坐在沙发上抽烟,烟头不知道是早上的还是昨天累计起来的,反正一个烟灰缸已经堆得满满的,再也没有空隙。我走过去,替他把烟灰缸倒掉,他拍拍沙发,示意我坐下来。 “别抽了。”我拿起他的烟点燃一根,在他身边坐下说,“抽太多对身体不好。” “好。”他听话地说,“不抽。” “她这样多久了?”我指指里屋。 “就这几天变得严重。”他说,“你大伯找了医生上门来看,好像也没什么起色。整天就这样怪头怪脑的说些疯话,也不知道能不能好起来,噢!”说到这里,他深深叹了口气,忽然用手用力抓住头发,埋下头,当着我的面,呜咽起来。我看着他抽动的肩膀,听着他的呜咽声,慌得不知道该怎么办才好。我爸是个硬气的人,虽然比起我那发财的大伯,大家都觉得他没用,但他啥也没求过我大伯,要不是为了我妈,他也不会答应让我去北京当什么明星。从小到大,我没见他哭过一次。 我觉得悲伤,更多的是泄气。我把自己的烟头也按灭,从抽纸盒里一下抽出了数张纸,急急地塞到他手里。 在生活的重担面前,我帮不了他。 我是个不孝女。 蒋蓝(11) 我站起身来,没有跟躺在家里的妈妈靠别,拎着我的包,头也不回的走出了家门。 还是要去面对我该要面对的一切,不管结局是如何,不再给他们曾加任何的负担,是我必须要做的最最重要的事。 我抬起头看了看澄澈如水晶的蓝天,然后深深地呼吸了一口清晨的空气,扬起头,挺起胸,加快了脚步。蓝色高跟鞋因为连续穿了太长时间,已经磨破了我的脚根,但是我却没有一次走得比这一次更加优雅个高贵,更加勇敢和坚强。 当我再回来的时候,一切绝不会是如此的乱七八糟,我保证。从幼儿园其我就知道,我是一个人缘尤其是女生缘糟糕的女生。为什么丢手绢的时候从没有人丢到我身后?为什么午睡时只有我一个人睡过头只有老师才肯来叫醒我?我没有一起玩芭比娃娃的好姐妹,没有一起上学放学回家的朋友,唯一的伙伴就是成天一声不吭只会盘弄树枝之类的阿布。 很长一段时间里,我理所当然把这一切理解为嫉妒。美女就是走路摔一跤都会让丑女们感到分外痛快,我不要太了解太明白。这个时候,我就要适时地改走“超然脱俗”的路线,来配合她们无比嫉妒的心理和躲闪不及的目光。 我非常非常讨厌莫醒醒和米砂的原因之一,就是——她们在我面前有了她们不该有的嚣张。整天凑在一起耳语,吃一个饭盒里的饭,连唇彩都混起来用,说她们不是有吴明明那爱好,谁会信?哼哼。 不过,离开学校后,我其实很少想起这些人,包括米砾,包括路里。当我刚刚踏上北京的土地那一刻,我就决心忘记我以前的一切,一切风光历史一切无光紧要的人,只因我就要飞上枝头,成为名副其实的凤凰蓝。但这一趟回家,却又将我再次打回原形,我无法阻止自己怀念自己坐在教室里享受别人羡慕目光的那些日子。那是的我,至少特别鲜亮,头饰高高昂起的,拥有足够用的骄傲资本和无限希望可能—— 只是我很随便地就把它丢弃了。 我恨吴明明。 同时我也恨自己事隔这么久,才懂得在这件事上恨她。 北京的秋天真的是很冷。我走出车站,一眼就看到吴明明的司机黑妹,那个梳这黑色马尾辫穿着黑色夹克衫黑色皮靴站的笔直的间谍造型女,木偶一样捏着她醒目的黑色iphone当手枪一样指着我说:“怎么晚点这么久,吴姐等着你呢。” 我说:“你问火车司机去。” 她并不欣赏我的幽默,而是黑着脸对我说:“车子在停车场,跟我来吧。” 我跟过吴明明那么长时间,还没有过如此好的待遇,专人等待传车接送。这么想来我心情大好,跟在黑妹身后大摇大摆地走到停车场,才发现吴明明又换了新车,银色的保时捷,真是有钱的人不要太有钱,没钱的人不要太傻眼哦。 一路上,黑妹都没有说话,嘴巴如被冰冻住。我故意逗她:“还跟着老吴混啊,工资涨没涨啊?” 她正视前方,说话掷地有声:“我就是混口饭吃,没你们要求那么高。” “比我好。”我说,“我连饭都没得吃了。” 我话音刚落,她忽然一个急刹车,吓得我一机灵,连忙问道:“怎么了?” “红灯。”她说。停了两秒,又说道:“蒋蓝,我多句我不该多说的嘴,其实吴姐带你不薄,我们一大票人跟着她混,把她逼到绝路,对大家有什么好处呢?” 我?把吴明明逼到绝路? 我?有这么大能耐么? 要真有,我他妈就真的是太爽了! 我指着黑妹能说出一些让我更爽的话来,然而,遗憾的是,说完这话,她再也没张过嘴,就这样一路把我送到了吴明明的楼下。 其实说句心理话,我也并不想把吴明明怎么样,虽然我知道她能有今天,一定是做了不少违背良心的事,但这些是都不归我将蓝管,我想管也管不着。 我只想得到我想要的东西——金钱,除此之外,一切都和我无关。 金钱才是这个世界最牛逼的魔术师,才可以在一瞬间让一个人长就长让一个人短就短,让一个人智商说变低就变低,让一个神经病说复原就复原,让一个人完全丢失自我后还不知廉耻的自得其乐。 我独自上了楼,推来们,光线骤然暗了下来。吴明明背对着我,我却感到一股不详的气息,我走近她,她倒是有闲情,居然把着一杯红酒,奢侈而欠扁,可脸上的表情却疲惫得很,像是有两天没有睡觉。我顺着她的视线看向对面超大等离子电视机,屏幕上放的,竟然是我的堂姐蒋皎的mtv。那是一首我并没有听过的歌,在我心里,她其实一直就是个空有外表重金打造的玻璃人儿,我从来都不知道她会唱这样有气质的哀怨的歌:“你在很远的地方,思念她鞭长莫及,我在漆黑的夜里,听过的每一首歌曲,说的都是阿,关于爱情的道理,那些咫尺天涯的安慰,让深情继续燃烧,不曾停息```” 那幕上的她皓齿明眸白衣飘飘,我听得呆住,忘记自己身在何处,那一瞬间,仿佛她从未远离,甚至,就在这间屋里。 这样想着我浑身一颤,又回到现实里。 吴明明用一种我从来没听过的叹息一般的声音对我说:“你认真听过你姐姐唱歌么?你对她的了解又有多少呢?” 我不说话,因为我不想打断她的思绪,预感告诉我,她将要说下去的,绝对是我感兴趣的东西。 “我承认我喜欢她。但我从来没有碰过她你知道吗?”吴明明靠近我,“她出名,靠的是她自己的本事,她的机遇。相反,我倒是因为她才有今天的。” “恩。”我说。 “你不要恨我,不是我不给你机会,是因为这个圈子就是这样残酷,没有公司愿意做你,我要是硬撑下去,也没有意义,反而误了你的前途,你明白吗?” “不明白。”我确实不明白。 她轻笑:“慢慢你就会明白的。” “她到底是怎么死的?”我不想跟她纠缠这个我会红的绝对正确命题,于是随口问道,就在这时,mv播放结束,她的身影渐渐隐去,电视只有一片蓝光,更加闪得让人心里发寒。 “为爱而死。”吴明明用飘飘忽忽的声音回答我说,“你姐是个情种。她喜欢的人不喜欢她,最后就落得这样的下场。” “可惜她没有你那样爱好,听说她男朋友是一超级大帅哥。如此说来,真是遗憾啊。”想不到老奸巨猾的吴明明也有柔情似水的一面,虽然这有点恶心,但我正好利用来打击她。 “呵,是啊。”没想到她却乐于承认,放下红酒,换了种语气说话,“不说你姐的事了。坦白跟你说,在这个圈子里,我得罪了要人。” “哦?” “不过这件事你还是值得越少越好。”她继续说,“我被抢劫了,昨天晚上十一点,在后海,有人抢走了我的包,他们不会放过我,想置我于死地。蒋蓝,我希望你看在我和你姐姐过去的情分上,能老老实实告诉我,那些东西到底是谁给你的,我相信你也是被利用的。而且话又说回来了,我真要有什么事,你也落不到任何好处。你被指望那些人能给你一个子儿。 “了解。”我说。 “拿呢告诉我他是谁。”吴明明充满期待的看着我。 “不知道。”我没有说谎,我确实不知道嘛。 “操,死丫头,还嘴硬。”吴明明压根也不信,她指指门外,傲慢地说,“你信不信,我现在打一个电话,就有人冲进来把你给办了,到时候就怕你想说真话都没有机会。” 我蒋蓝虽然是个赢弱女子,但我也不是吓大的。不过聪明如我还算明白,此时此刻还是在她面前装出一副很恐慌的样子来满足她比较划算:“好吧,你先告诉我,我要是交出那人来,你给我多少钱?” “按你说的价。”吴明明豪爽的说,“我欠你姐的那一笔,全还给你。满意了吧?” “我怎么知道还有们有别的欠条呢?”我继续绞劲脑汁地与她周旋着。 “不要太贪。”吴明明继续提醒我说,“适可而止。” 其实我很怕她说狠话,因为本来就没有任何实力可言,一旦被她识破了我在硬撑,我恐怕活着走不出这件屋子,就要在我姐的歌声中死去,那该有多悲凉。 “五十万。”我也知道久拖不是道理,干脆豁出去说,“给就成交。” 吴明明眼光炯炯地看着贼胆包天的我,仿佛真正认识了我一样。我才管不了这么多,反正她爱答应也得答应,不答应更得答应,我逼她我容易嘛。 “交出人来我给你一半,事情了结后给你另一半。”吴明明咬着牙说,“别再耍什么花招。” “岂敢。”我说。 “那你约他。”吴明明说,“我要见见那人的真面目。” “哦,好咧。”我一边应着一边点头,硬生生把一颗扑腾扑腾乱跳的心压了回去,朝着她妩媚地笑了。 其实,在笑的那一剎那,我就有了主意。或许,这个主意太过丧尽天良,太过铤而走险,但请你想想看:如果有一天,你把车全速开上了跨海大桥,而刹车也忽然失灵了,难道,你除了跳车还有别的选择吗? 生还是死,就在这一搏。我在万念俱灰中,压上了这辈子最大的一个赌注。 如果我赢了,那我那半疯的妈咪或许能看在那五十万的面子上多活几口气。如果这次我真的走错了,那我也只能拍拍屁股对这个世界说声:“撒扬娜拉,红颜薄命。”——就此走人。 哦,我苦命的姐姐,你得保佑我,比你命好不到哪里去的妹妹。 是的,阿布,没错。 我把黑妹带到了阿布的病房。要知道此时此刻,对于接近疯狂要找到“幕后黑手”的吴明明来说,一个失忆的人是最适合不过了的。 阿布的病房被换成单间,在住院部的最高层。我还给他请了特别的护理,当然这一切都是用吴明明给我的钱来操办的。当我带着黑妹推开门走进病房时,一切都风平浪静。 他正在剥一个绿色的小橘子,同时看着窗外的景色发呆。 绿色的橘子,有着清香却酸得彻骨的滋味,这该是秋天新上市的水果。令我惊讶的是,失忆的阿布,口味却未变,就像他还记得他的莫莫一样,他仍然和以前的他一样,喜欢这种古怪口味的小橘子。 他见我们进门,忽然咧开嘴对我笑了,还扬了扬手,对我说声:“你来啦?” “哈罗。”我也故作轻松的回他。真希望这件事能快点结束,不要带个他更多的麻烦。阿布啊阿布,对不起,你一定得帮我,这场仗除非我赢,不然我们都得死翘翘。 黑妹警觉地关上了门,用一半掺冰一半掺水的口吻对我说:“是他?” 我回过头对她嫣然一笑,又恢复严肃,压低声音说:“才得没错,正是他。”说罢,我手向阿布一指,阿布已经不再理我,只是埋头继续吃他的小橘子。 “他是谁?”黑妹问我。 “他说,他叫古木奇。” “他是疯是傻?”黑妹不知道是干笑还是真笑,径直走到阿布身边,凑近阿布的脸看了又看。阿布没有躲开,而是勇敢地和她对视。 我的心都快要跳出来了,真怕阿布突然开口,说一句:“你是我的莫莫吗?”或者“尝个橘子”一点也不好笑的句子,我敢发誓,黑妹一定会立刻把他从窗子里甩出去,毁了我精心布置的春秋大业。 我一急,把刚才在车上事先编好的故事一股脑全说了出来。 “那天我没有钱了,想去找老吴借点钱。在你们公司的楼下碰到了他,他问我认不认识你,愿不愿意帮他一个忙。我看他也不像坏人,就同意了。然后他就从口袋掏出那些东西交给我。说这些可以帮我得到我想要的钱```” 黑妹做了一个打断我的手势,索性在阿布床前坐下,抱着臂,一脸霜打的表情对我说:“蓝蓝,你知不知道如果骗了吴总,会是什么样的结局?” 我不知道她葫芦里买的是什么药,只能用我的必杀表情——一脸天真地望着她。 “我是不是,特别傻逼?”她指着自己的鼻子,一字一句,认真地问道。 是!我在心里回答,表面却绽放如花笑厭:“当我再找到他的时候,才发现他被车撞了,他失忆了,这真是太巧了```” 我话音未落,黑妹已经从阿布的窗前利落的站起,一个健步走到我面前,狠狠地给了我一个嘴巴。 蒋蓝(12) 我的眼前一片金光璀璨,金光璀璨里面是黑妹漆黑如铁的脸庞和结实的肌肉。 看得出来,她恨我。吴明明要是在劫难逃,她这个半打手的女特务的好日子也就跟着一起到头了。 我当时并不知道自己的嘴角在渗血,我只知道我打不过黑妹,我看看黑妹,心里悲伤的想着还来不及证明我老蒋必定会红的命题,就要死在这位黑妹的魔掌之下了。既然注定死定了,我又毫不在乎凄厉的笑了。床上的阿布一直目睹着这一切,忽然,他出乎我意料地从床上弹起来,像一瞬间集天地之灵气日月之精华于一身恢复了所有的记忆一般,双目炯炯有神,双手紧紧有力的掐住了黑妹的脖子。 他声如洪钟地,恶狠狠地对黑妹说:“你敢打她!” 黑妹毫无准备的情况下被揍,走叫乱舞,大声嚎叫,阿布神勇的抽出一只手,拿起未吃完地小橘子,塞进她刚张开的嘴巴里!黑妹不知道是不是由于长时间没有笑过的缘故,嘴角肌肉坏死,竟然含着那半个橘子吐也不是,吃也不是,嘴巴想榨汁机一般流着淡黄色的橘子汁,已经腾不出脑袋来与阿布搏斗。说时迟,那是快,阿布从被子里拔出脚,一脚踹中黑妹的腹部! 接下来,他又说了一句让我在一秒钟转败为胜,起死回生,柳暗花明,返老还童的话:“黑婆娘,你要找的——不就是我妈!” 我,惊,呆,了!可不可以告诉我,刚才那一秒钟,到底是哪位菩萨的玉手,轻轻地摸了一下阿布同学的脑瓜? 黑妹脸色铁青,脸上表情仿佛冰冻过的虾皮,惨绿惨绿,然后她终于把那半个烂橘子吐出来,盯着阿布的脸说:“你认得我?” 阿布点了点头。 “你到底是谁?”黑妹尖叫着去摇阿布的肩膀,在我看来,阿布全身的骨头都快给她摇得快要散架了,他一定是觉得很好玩,反而呵呵地笑了起来。我倒是很害怕,他脑子里那冻成一坨的淤血要是一下子给摇通了怎么办?阿布笑完后,捏了捏自己将断未断的肩膀,如同陷入瞌睡般无力地垂下头,忽然又抬起头来,意味深长地笑了一下,对黑妹说:“我是认得你的那个人,古木奇。” 那一刻,我知道我赢了。我利索地把门锁上了,对着一脸茫然的黑妹恶狠狠地,却又充满力量地,用我自己都不敢相信的荒诞口吻说:“这下,你该信了吧?让吴明明按说好的办,我可以告诉你们更多你们想知道的东西,不然```” 我说到这里挺住了,因为我也不知道该怎么说下去,倒是阿布,好奇地歪着脑袋问我:“不然怎么,你快说啊!” 我朝他眨了眨眼。 他着急地跳到我面前:“告诉我,不然什么,不然什么!?” 这个脑子坏掉的八卦小男人,我按不住他,只好将记就记:“不然,我就把我所知道的一切都告诉警察!” “对。”阿布说,“警察。” “把她抓起来。”我说。 “对。”阿布说,“把她抓起来。” 黑妹走出了病房,我知道她一定是去外面给吴明明打电话去了。我追出去对她说:“失忆了,也没啥威胁,我看不用慌了。” 黑妹看着我说:“还有哪些人来看过他?” 我摇摇头。 “把他的手机弄过来。”黑妹说,“查查清楚。” “我找想过了,他没手机。” “你看着他,我先回去跟吴姐汇报。”黑妹说完,掏出一张面纸,在脸上胡乱擦了擦,然后迈开大步走了。我看着她一直的背影松了一口气。不管怎么样,走一步算一步。好歹这出相声,终于把我的一条小命,连同阿布自己的,一起救了回来。 回到病房,宇宙小超人阿布完成使命,继续恢复弱智。他剥好了一个新的橘子,有滋有味地吃了起来。 我好奇地问阿布:“喂,你啊恩么做的她叫黑婆娘?” 阿布说:“这是我给她起的外号。长得这么黑,就不要出来混了,晚上上街,别人都找不着。” 我靠,有这么幽默的弱智么? “我叫古木奇?”他又歪着头问我。 “噢,是吧,也许```”我心虚地答。 “哈哈。”他说,“这是我网名吧。” 我靠,有这么聪明名的弱智么? 那天,我去咨询了医生,医生告诉我,阿布不是弱智,他只是失忆,但是要阿布完全复原的可能性很小。不过他们已经找来专家会诊,估计要再次进行一次手术。 “要多少钱?”我问。 “准备十万吧。” 钱,又是钱。我跟钱到底上辈子有什么过节?错也是因为它,罪也是因为它,最终想得到的,无非还是它。 那天晚上,我一直陪着阿布,他的精神状态不错,说话也不语无伦次了。侧面看上去,还有一些小帅。要是他永远都不再记得过去,也未必不是一件好事,我真希望,能像他一样连自己是谁都不知道,也许这样会比现在幸福很多,不是吗? 我支着下巴,漫不经心地问他:“你还,记得莫醒醒?” “谁?”他他转头问我。脸上是那种努力回忆的表情。说实话,我是怕提到这个名字的,我怕他又会爬起来去跳楼,但我又忍不住想提,因为在我的潜意识里,我希望他完全忘掉她,我讨厌他对她念念不忘,虽然我自己也说不清这种讨厌的感觉从何而来。 “莫醒醒啊。”我说,“一个头发很长的,眼睛很大的,看上去很丑的女的。” “你撒谎。”他说,“头发长,眼睛大,看上去怎么会很丑。” “那你还记得蒋蓝吗?” “记得。”他说,“不就是你吗?” 我惊讶地看着他。 “你那天告诉过我了。”他说,“我记性不至于那么坏吧。” “那你,还记得算了酒吧吗?”我说,“一个不大的酒吧,你跟一个叫蒙胖胖的赌钱,后来输了```” “不可能。”他打断我,“我赌钱从没输过!” “你到底记得多少?”我看着他的眼睛问。 他忽然伸出一只手来,温柔的摸了一下前额的头发,低声地,用从没有过的语气对我说:“你一定是我的女朋友吧,你对我真好。” 我摇了摇头。 他笑,继续说:“我以前追你的时候,肯定吃了不少苦吧?你这么漂亮,喜欢你的肯定很多。” 我继续摇头。 “等我好了,我会好好对你。”他像个孩子一样对我保证,“要是有人敢对你不好,就像今天那个黑婆娘一样,我一定饶不了她!” 我的心里滚过一阵异样的感觉。竟然想要落泪,这个感觉在面对一个清醒的阿布的时候从来都没有过。但其实我是不喜欢这种感觉的,以为它会让我变得傻头傻脑。我还是喜欢那个清醒时的精明的我,有一般人不具备的想象力和一种特殊的聪明,让我的表情不受思想控制,随时随地收放自如,宛如变脸。 “犯傻了?”阿布伸出一根手指,弹了弹我的脑门说,“告诉我,以前追我的女人多不多?” 我不想打击一个病人,从人道主义出发,我答他:“怎么说呢,还行吧。” “你不吃醋?”他问我。 “还好。”我说。 他忽然哈哈的笑:“你一定吃莫醒醒的醋,对吧。” 我盯着他的眼睛说:“你叫她莫莫。” 我眯起眼回避我的直视,把头用力昂起来对着天花板,过了一会儿他又把头低下来,很勇敢的看着我,用发誓一样的音调对我说:“不管她是谁,我以后都只对你好。” 我笑了。 他伸出手,轻轻抚摸我的脸,也傻笑。 那晚我一直呆在阿布的病房。我们聊了很长时间的天,乱七八糟,不知所云,牛头不对马嘴。这样的聊天看上去没意义但对于我和他而言,都是需要的。我说的他听不明白,他说的一点也不着调我更不指望明白,但这样很好,至少我们可以有个互相倾诉的对象谁也不笑话谁。然后,我趴在阿布的床头睡着了。 清晨醒来,阿布还在睡,我觉得有些饿,于是起身,到外面去买早餐。我在医院的小面馆吃了一碗拉面,又排队给阿布买了豆浆和油条,可是当我走进病房的时候,却发现病房空了,阿布不在。一个护士在那里收拾他的床,我问她,“人呢?” “出院了啊。”她说,“有人替她办了出院手续,刚走,你不知道吗?” 我跑到窗口去看,正好看到阿布被人塞进一部黑色的轿车,只短短几秒,车子就开出了我的视线。 一种不祥的感觉升上了我的心,我的脑袋一下子就炸开了。 阿布失踪了。 我知道是我害了他,我也知道是吴明明带走了他,但是,我没有证据。我追出医院的时候那辆车早已开得不知去向。我打吴明明的电话,她倒是很快接起来了。不过声音听上去睡意朦胧,好像刚醒一般。 蒋蓝(13) “他已经失忆了。”我说,“你带他走有何用,治好他才要紧。” “什么?”她跟我装傻。 我威胁,“二十四小时见不到他。我会报警,把我知道的都说出去。” “你知道什么?”她机敏的反问我。 “知道什么说什么。”我强撑不在她面前败下来。 “哈哈。”她笑,“悉听尊便。” 然后,她挂了我电话。我在心里靠了她一万遍,良记还没浮上心头的时候,有人打我电话了,我一看,竟是黑妹。 “找人,是吧?”她说,“半小时内赶来,我把地址发到你手机上。” “不去。”我说,“老娘要回家睡觉。” “想让你朋友活命,就乖一点。不然的话,我可帮不了你。” 她的电话挂了一小会,我就收到了信息。我一看是那个地址,应该是上次古木奇开车带我去的小区,真是有够刺激,不过正好,我最喜欢刺激。我再没有文化,也知道不入虎穴,焉得虎子的道理。 料想吴明明也不敢把握怎么样,而且像我这样的侠女,怎么可能丢下阿布不管呢? 不知道为何,当我坐上去往那个小区的出租车,我才开始后悔。即后悔把阿布牵扯到这件事里,又后悔如此冒昧的行动。可是不这样我又能如何呢?说白了,我就是在陪吴明明玩,而不是倒过来。这么一想,我就更加沮丧和不安。 说出来你肯定不信,我总是能在威胁来临之前感到大事不好,就像吸血鬼能“嗅到人血的气息”一样,不知道这是不是一种超能力?但是让人泄气的是,我没有一次因为预感而避免闯祸事端的发生,越威胁我越好奇,所以每次都铤而走险。好比曾经与蒙胖胖的那次赌钱,其实从她摸到第一张我就知道阿布大势已去,可是我偏偏不信自己的感觉! 北京的深夜,天气很吓人。早晨还能看到淡黄色的阳光,现在已经狂风肆虐,仿佛在为我的孤单气节而呜咽哀鸣,更添了几分肃杀的气氛。 我没胆壮胆的再次来到那个17栋,按响了那个2301的通话键,没人应我,但大门主动开了。我坐上电梯,一直到了23楼,2301的大门敞开着,我狐疑的走进门,等身后的门“卡嚓”的关上,我才知道自己上当了。 没有阿布,更没有吴明明。只有打手黑妹,冲着我怪笑了一下,就把刚进门的我给绊倒了。 除了束手就擒外,只有一个词能形容我此时的绝境,那就是:送上门来——如果这也算一个词的话。 这是一间空房。墙壁雪白,地上铺满旧报纸。角落里放着一张凳子,对面放着一台小小的电视机。 我刚从地上爬起来,黑妹就一把揪住我的头发把握往角落里拖,差点把我的脑袋拆下来,我只能大喊:“三八!放开我!” 事先准备好的胶布被迫不及待地贴上来。我就这样被轻轻松松的五花大绑,发根剧痛,全身发麻却挣扎不得。那根绑着我的麻绳绝对可以给相扑选手拔河用。 情急之下,我用力一脚甩出,我的高跟鞋飞了出去,真砸中黑妹! 我用滴血的眼神看着她,不过没有用。这个头脑空空光有一身傻力气的非洲野蛮女此刻正坐在那台电视机上,笑嘻嘻的展示她的白牙,同时对我说:“你最好乖乖的,马上给你放个电影。” 这是有预谋的。——当然,鬼得看得出。 我本来不想理他那个劳什么电视,可是电视里随即传来的声音,却把我的视线吸引了过去。 没错。是阿布。 这么冷的天,他的身上居然没有穿衣服,手被反绑在一张椅子上。头顶那盏很刺眼的灯照得他两眼眯缝。 “可不可以把灯关掉?”阿布小声提议。 有个女的——也是个女的,比黑妹长得少许好看些,但是和黑妹一样的打扮,她二话没说冲上前去,给了阿布一巴掌。 我的左脸也跟着一起刺痛了一下。 我靠,吴明明是不是私下搞了个女子军团?专门训练用三步上篮的姿势打别人耳光? 阿布的头晃了几晃,很奇怪,他没有反抗,也没喊疼,而是犹豫很久才古里古怪地说:“你们是不是——莫醒醒派来的?” 电视放到这里停住了,黑妹再次走进我,她在我面前蹲下,撕下我的胶布,饶有兴趣地问我:“莫醒醒是谁?” 哪门跟哪门,这简直太搞了! 我哈哈笑着,笑完后,我用力吐了口口水在她脸上。刚刚吐出口我就后悔了,因为我实在没有必要放弃如此大好的求生机会,我该喊的是救命! 毕竟只有我出去,才有可能救阿布! 果然,她用衣袖擦了一把脸,又一次把我的嘴缝得严严实实,恶狠狠地说:“调段好戏给你看。”说完,她又按了快进键,屏幕迅速滚动,接着定格在一个场面上。 我不敢相信我的眼睛——那是阿布吗? 满头满脸的鲜血,让我几乎认不清他的面目。只有脚上那双十年如一日的跑步鞋提醒我,这是那个带着我满大街飚车,请我喝酒,陪我失落,借过我钱的男人。他曾在喝醉酒的时候把我的头当篮球按在胸口,任凭我尖叫也不松开,直到我猛然踢他一脚,他才发现是我,“对不起”还没说完整,就蹲在路边大口大口吐起来。 有人掩鼻而过,也有人叹息,更有人小声诅咒。 那段时间正值他和他爸闹决裂,我被好几个广告公司放鸽子,也不顺。我们当街坐着,叼着烟,对路人一个一个对我们投以不正常目光的人大骂特骂,不要太爽。当然,我为了面子,把头发全弄乱,遮住脸,只露出两只眼睛来。我一直都是一个如此虚荣的人。 直到城管追来,我们又飞奔到摩托旁,由他带着我在四环线上飞奔。 人们都说我是凤凰,于是我来到北京,寻找我能惜息的枝头,可是最终,我不仅飞不起来,反而摔得皮开肉绽。 我喜欢站在他的摩托车上,展开双臂,让我的长发随风飞舞,那感觉,跟飞一样,我永远记得。 我永远记得,是他带我一起飞。 他曾经是一个浪荡而桀骜的一个爷们,现在他们把他绑在那里,打得浑身是血。可是,他和这件事一点儿都没有关系,真的没有关系!真的没有! 我的眼泪忍不住掉了下来。我知道这样很丢脸,但是我没法控制住我自己。我的嘴被胶带封住,喊也喊不出,心里的悲伤全部转化为愤怒,我发誓,只要我能从这里活着出去,我一定要把吴明明那个女的碎尸万端! “你们把蒋蓝弄到哪去了?”录像还在播,我看到血人一般又被绑住双手的阿布蹲在地上,忽然他又猛得站起来,他冲到那个飙女面前,低着头,弓下腰,像一头发怒的牛一样狠狠地顶了一下那女人的肚子,用和以前在酒吧喝多了酒和别人吵架时一模一样的口吻大声喊:“我他妈弄死你们!!!” 阿布,哦,我英勇无比的偶像,你又回来了? 可是,女人捂着肚子走到他身后,用力一踹他的膝关节,他又一次跪倒。 我再也克制不住,呜咽着爬到电视机前,想要砸掉它,砸掉这一幕幕我不想看到的场面。 我终于为自己的行为深深后悔:我后悔来北京,后悔想当明星,后悔把我妈一个人丢在家,后悔跟着那个鬼男人走,后悔为了钱没有把那个狠毒的女人的一切告诉警察,后悔把阿布扯进整个事件。 可是一切都晚了。 在我的泪眼朦胧里,我看到被制服的阿布,沾满鲜血的额头一声一声磕在墙上,他口中低低呜咽,带着哭腔:“蒋蓝,蒋蓝```你在哪```你在哪```” 他喊得分明是我的名字,而不是莫莫。 我终于赢了,我终于赢了,可为什么我宁愿我永远是一个输家? 阿布,对不起。一万、百个对不起,一千个对不起,一万个对不起。好似被一根闷棒击醒,我的鼻子巨酸难受,我百口莫辩,只剩下深深的自责,自责得恨不得这里有一把手枪,可以让我说死就死,一秒钟后就消失在这个世界上。眼泪全部滴在肮脏的地板上,变成一颗一颗蒙着灰尘的小水珠,但我的眼泪,比之前流过的任何一次都干净,都干净,我发誓。 “感动了?”黑妹的嘴角带着一丝笑意,嘲讽的看着我,“你也看到了,这哥们装傻。我们都是替人卖命,看得出来他也是,看他受苦我们也不忍心,谁不是混口饭吃呢?所以,你就别再让我为难了```” 我示意她揭下我的胶带,她犹豫了一下照做了。 “吴明明给了你多少钱?”我问她。 她不答我。 “救出我朋友,我给你十倍。”我说。 她笑了:“我凭什么信你?再说了,钱往往会把人害死。不该我的我不要。” 该死的女特务!看来不想点别的办法不行,我逼自己冷静一点,这才对她说:“你开一下窗,我看看下面是不是停了一辆车。” “什么车?”她警惕的说。 “我朋友送我来的,我要是老不下去,兴许他会报警。”我威胁完她,静静地往地上一躺,装着在等死。 她很聪面的继续封上我的嘴。独自走到窗前,她把窗子拉开一道缝,好奇地往下面探望。 其实刚才我已经拿定了主意——我要跳楼。 跳下去,才能有希望。虽然这希望迟早变成绝望,但是诺我不条,必死无疑的一定是两个,我,还有阿布! 而吴明明,或许一辈子都安然无恙,一辈子花天酒地,享受到老。是有人有这种命,当我十三岁那一年第一次看到蒋皎穿着那身一尘不染的白裙邀请我进她家做客时,我几乎就确定地相信:谁也逃不过命运的安排。 可是,有没有搞错,当我半个身子都趴到窗口的时候,我才反应过来,这里是23楼! 命运有没有可能让一个必红的明星从23楼摔下来却毫发无伤呢? 好像有点悬。 蒋蓝(14) 就在我和自己做着最后的斗争,想象自己有没有可能做一回蜘蛛侠的时候,客厅的门忽然打开了,由于刚才撞得过猛,我的眼睛在很长一段时间里处在充满金星的状态,没回过神来,身边的黑妹已经倒在了地上! 我看到那个黑婆娘被压在来人的身下,很快就和我一样的待遇,被绳子绑住了手脚,被胶布贴住了嘴。然后,像扔破麻袋一样被扔到了墙角。 我没有变成蜘蛛侠,难道,蜘蛛侠来了? 看着黑妹的熊样,我想笑,可是我的嘴也是被封住的,笑不出来。就在这时,我的嘴巴忽然一阵剧痛——胶布被撕开了。接着来人掏出一把刀把我身后的绳子一把割开,接着抓着我的胳膊就跑。跑到门口的时候,我忽然想起什么,冲回电视机旁,取出dvd里的那盘碟,这是不能少的证据,我差点就要为自己的聪明鼓掌了! 我们出门后,在我膛目结舌中,救我的那个英雄忽然掏出一把钥匙,把门反锁了! 什么情况?! 我根本不知道他是谁,他戴着一顶帽子,低的让我看不清他的面目,也来不及看清,我的大脑一片空白,任凭他拉着缺了一只鞋的我狂奔到电梯前。电梯也神了,老早就开着门等在那里,好像就为了让我们逃跑一样。在他的牵引下,我脚一软,跌进电梯。电梯门迅速地关上。 我心里的大石头轰然落地的声音太响太响,以至于我快要耳鸣了。 我早知道,我命不该绝! 我光着的一只脚放在另一只脚的脚面才好不容易站稳,我使劲把头发往脑后弄,一边偷偷瞄我身边的大侠,他并不看我,低着头,不知道是在看地面还是在看他自己的鞋。由于实在是太好奇了,趁着他不注意,我动手一把摘掉他的帽子。 虽然我只见过他一次,但那张脸,正式我日日夜夜惦记着,化成灰我都认得的——酒吧男古木奇!!!!!!!!! 当我再见到这个人时我只有一个想法,那就是把他杀了,大卸八块,扔到荒郊野外去喂狼口。或者逼他给阿布下跪磕头,直到他额头出血,一辈子毁容加失去记忆。 不要怪我心狠手辣,我说的都是实话,若不是他,我蒋蓝最多也就是没钱,生活也不至于搞得如此乱七八糟。如果我继续留在那间酒吧做我的酒吧女,没准早就掉上个有钱佬,把我养在金屋里,每天只要听听音乐做做面膜养只小狗淘宝购物,过得不知道有多爽呢。 但是``` 只恨我没有立刻认出他来,不然我死也不会跟他走,我会把他交给黑妹,交给变态的吴明明。就回我的阿布,让他去死!所以,当他把我从电梯里硬拖出来,再把我拖到他车里去时,我迫不及待地从座位上跃起,一巴掌当机立断地挥了上去。 “我知道你恨我。”可是我并没有打到他,他用力抓住我的胳膊,很知趣的对我说,“你要是想干掉吴明明,救出你朋友,就跟我走。” “不。”我说,“你休想再利用我!” “那就再会。”臭小子没想到比我还酷,听我这么一说,下巴一昂,意思:车门在那里。我纵有万般不情愿,也不可能再跳入火坑。我只能装做没看见地大声问他:“你在耍什么花招?” “我以为你不感兴趣。”他说着,已经发动了车子。 “不感兴趣也要感兴趣。”我捏了捏我酸疼的肩膀,“我他妈还不想死!” 说罢,我狠狠地踢跳了我脚上的另一只鞋,抱着自己冻得麻木的双腿严肃的坐在副驾驶上。 他仿佛对我另眼相看,侧身看了我一眼,一面开车一面对我说:“你知道你,吴明明一分钱都不会给你,把她逼急了,她只会杀人灭口。所以,不如跟我合作。” “先告诉我你叫什么?”我才不想上他的当。 “我叫古木奇。”他说。 去他妈的古木奇,要是真名那才叫太稀奇! 我朝他摊开手:“身份证。” “没有。”他说,“一场大火烧了个精光。” 我屏住我的呼吸,看着他,那一瞬间,我真的真的很想知道他是谁,一场大火,烧个精光,一场大火,烧个精光,一场大火?????烧个精光????? 我反复回味着这句话,脑子高速运转终于问出我的问题:“我姐姐死的时候,你是不是在现场?” 他不答我,而是问我:“我要是说我是你姐的朋友,你相信你?” “吴明明害死了我姐,所以你要替她报仇?”我说。 “也可以这么说。”他点点头。 “你到底想怎么样?”我问他。 “把坏人绳之以法。”他像个法官一样回答我。 “你不是抢了她的硬盘吗?”我说,“是不是已经有证据,为什么不去告她呢?” “证据不够,我还需要一些别的东西,让她受到该受的惩罚。”古木奇说,“蒋蓝,从我知道你的第一天起,我就相信你可帮到我。” “可是,”我说,“我为什么要帮你呢?” “很简单。”他说,“因为帮我也是帮你自己。” 好吧,我承认,这一回,我的脑子完全彻底的迷糊了。 现在,我唯一需要的是一双可以温暖我的鞋。我真的觉得很冷,冷得几乎我无法呼吸。古木奇好像能完全懂我的心思,他开了车里的空调,还有音乐,竟然是我姐蒋皎的歌,应该是她的成名曲《十八岁的那颗流星》:“十八岁的那一年,我见过一颗流星,她悄悄地对我说,在感情的世界没有永远,我心爱的男孩,他就陪在我身边,轻轻吻着我的脸,说爱我永远不会变```” 我的天啊。难道,他就是在她十八岁的时候陪在她身边说爱她永远不会变的男生吗?身体缓过劲来,我的脑子也渐渐清晰,我指着身后看不见的大楼问他:“等等,你怎么会有那里的钥匙?” “我在那里住过。”他说。 “我姐也在那里住过?” 他看了我一眼,夸我:“聪明。” “真的是你。”我说,“我知道我姐以前喜欢过天中的一个男的,据说倍儿帅,她为了他整天要死要活得,只可惜我从来都没有见过他。不过,他的名字好像叫什么张樣,不叫古木奇啊?”我一面说一面拿眼角偷偷瞄他。 他不肯答我。 “我姐到底怎么死的?”我问。 他还是不肯回答。 “你帮我救出阿布。”我求他。 “你帮我,我就帮你。”他说,“要知道你现在没得选。” “好吧。”我在心里靠他一万遍时边抽空问他:“你到底想让我做什么?” “等会,我慢慢告诉你。”然后他问我,“听说你学过表演?” “一点点。”我说。 “希望能派上用场。”他说完,哈哈的笑了。那一刻,我明白我接为他要死要活得原因,如此有味道的男人,要找到第二个,确实有难度。 圣罗兰的白色雪纺长裙,有着最为独特的蓬松下摆设计,似薄雾,又如同轻纱,却挑剔到需要极细的二号腰才穿得下。除却薄而细长的吊带,和胸前那一抹似呼被上帝随意散上去的水钻之外,再无其他点缀。 好身材的人往往对衣服很挑剔;但她们不知道最精致的衣服,非要最完美的身材来穿。 好比这条裙子,设计师要向穿它的人传达的意思是:奢华和低调是同时拥有的,就看你配不配的上它。 这件价值几十万港币的衣服,是吴明明送给蒋皎离开她选择新东家的告别礼物,也是她生前最后一场演唱会的谢幕服装。 我从录像里看到当时的她,只梳一条平整的马尾,连发圈都是黑色的。她的头发和她的眼睛一样是纯正的黑色,纯正到让人盯久了会以为自己瞎了。她懵懂无知又充满秘密的气质,让她看起来就像个从密闭了几十年的纸盒子了走出来的洛丽塔女孩。她是我的堂姐,曾经是我们家族最大的骄傲,我以为我会跟她一样红,但直到今天,我才明白,走红并不是一件容易的事。 吴明明说的对,她有资本。除了好运,资本也是一个必不可少的前提。手袋是她的,连高跟鞋也是她的。说话的语气,也要像她。这个我有把握,据说我刚刚出事时,是大妈抱我的。她一直听着我的哭声没有说话,半天才憋出一句话:“怎么这么像皎皎?她一哭,我就好像像当年一样痛似的!” 当年大妈难产,蒋皎的出生并不顺利。原以为她从此会一帆风顺,没有到终究还是红颜薄命,空留一声叹息。 古木奇不知道从哪里找来造型师,一个看上去愣头愣老的小子,可是他的水平真是高,当他收拾完我的发型,替我化好妆,让我站在镜子面前时,我简直惊呆了。 原来,我们,居然是,如此,相像。 她有的一切,我都有。我只是缺少好的设计和妆扮,缺少一双有能力把握捧到天上的手,缺少一个机会,缺少一双翅膀,不是吗? 造型师看了我一眼,满意的推开门,拍了拍手。古木奇很快走进来,上上下下把我打量了一番,然后拍拍造型师的肩,由衷的笑了。 “像吗?”我问他。 他摸着下巴说:“我说了不算,介绍个朋友给你认识。问问她你像不像。”说完,他朝门外挥挥手,我看到一个卷头发大眼睛的女生走了进来,冲我微微一笑。 我惊讶得眼珠子都快掉下来了,这不是曾经和我姐一样红的歌手夏米米吗? 她不是死了吗?怎么也活着? 古木奇看着我,再看看那女生,然后说:“我已经替你们约好吴明明,她会在喝得半醉的时候遇见你们,今晚,就看你们了了。” “放心吧。”那个女孩对古木奇说;“这一次我们赢定了。” 晚上九点半钟,古木奇开车把我们送到一家夜总会。据说,那里曾经是我姐开的酒吧,一场大火烧得一塌糊涂后,又被人买下来重建和装修,生意还算不错。我们进了最大的一间包厢。古木奇对我们说:“我就在外面,放心,不会有事的。”说完,他关上门出去了。偌大的房间里灯火昏暗,只有我和那个不知是真是假的夏米米。我不禁感到一些毛骨悚然,她却忽然开口了,声音温柔而甜美,她说:“你比你姐姐还漂亮。” 我声音抖抖地问她:“你是夏米米吗?” “别怕。”她说,“我叫吉吉,是米米的姐姐。” “哦。”我按住一颗扑腾腾乱跳的心,“你吓死我了!” 她调皮地笑,说:“吓死她才好。”说完,她走到点歌旁,替我点了一首歌,对我说:“你该唱歌了。” 正式那首《十八岁的那颗流星》。 随着音乐响起,我坐到屏幕前高高的吧凳上,唱起这首曾经被我喜欢也被我遗忘的歌曲:```没有人能告诉我,永远啊到底有多远,我们不再相信地久天长的诺言,岁月将遗忘,刻进我们的手掌,眼睛望不到,流水滴不穿,过去过不去,明天不会远``` 我闭上眼,想象自己站在万人体育场正中央的舞台上,到处是一片荧光棒的海洋,有人举着我的名字做成的巨大海报随着音乐摇摆,距离舞台最近的观众则齐声喊我的名字```从没有如此投入而动情地唱过一首歌,我也从来不知道,这般投入而动情的歌声,会将自己打动,我已经分不清屏幕上的她和台下的我,我感觉我们已经混为一体,不能分割,我就是她,她就是我``` 就在这时,门被推开了。 是她,她终于来了! 我全身上下禁不住起了一身鸡皮疙瘩,可我仍旧坐着没动。我没有选择,唯有唱下去,不要停``` 我感觉得到她正走近我,空气里的每一个分子好像都在颤抖,她确实喝酒了,因为我已经闻到了酒精的气味,看来一切都是古木奇安排好的。这一次,她比死无疑!想到这里,我心更定了,自始自终没有看她一眼,直到她跌坐在离吧台不远的沙发上。跌坐的同时,她用一半沙哑一半惊讶的嗓音问我:“皎皎?真的是你?” 我把话筒放下,调低音乐,站在吧台上,转过头对她说:“monroe,生日快乐。” 蒋蓝(15) 我把这句虽然很有把握却还是练习了无数次的话漫不经心地说出口。monroe,真不知道吴明明怎么配有这个名字,还梦露,我看梦鬼还差不多。 “皎皎?”她的手颤颤巍巍地伸出来,人也快要从沙发上做起来,可仿佛还是不相信眼前人眼前事,又犹豫了。 我又坐回吧凳上,踢掉一只鞋,光着一只脚踩在吧凳的下架上,问她:“你以为我死了,对不对?” “cut!”我熟练地挥了一下她生前最喜欢的动作,左手一挥,叫她住嘴。 很明显,这一次,她更吃惊了。 “monroe,我还要怎么了解你呢?”我已经完全变做蒋皎,再不是那个自以为优雅其实一毛不值得蒋蓝。 “你是否没想到,我就是那个幕后黑手?” “为什么?”吴明明两手掩面,似乎沉浸在痛苦中,“失去你以后,我日日消沉,我比谁都难过```” “是吗?”我微笑着,对角落里一伸手说,“你也出来吧。” 夏米米扮相的夏吉吉,比我入戏还深。她走近我,挽起我的手臂,我们看着彼此笑了。 如果一开始吴明明是惊异,那么现在她的表情足以被称作惊骇。我甚至看到了她的左脸肌肉的抽搐。 “她以为我死了。”夏米米和我站在一起,先看看我,有看着吴明明说,“可惜我没有。吴小姐,你是不是没有想到?没有想到你的计划彻底失败,没有想到这个圈子里,比你厉害的人大有人在。你有这个本事要我生就生,要我死就死。但,有人却有本事叫我起死回生。” 夏米米的姐姐简直比夏米米更适合当明星,一席话说了我心都凉了一半,毛骨悚然。 吴明明站起来,才走了两步,就大喊起来:“不可能!你不可能没死,你绝对是死了的,我敢保证!”她的心理防线已经崩溃,从口袋里掏出手机,胡乱按了一通,手机又掉到地上。她蹲下身去捡,夏米米又一个箭步冲上去,踩住了她的手机:“只要除掉我,蒋皎就会星路畅通;只要除掉我,你就是把蒋皎一手捧红的国内第一金牌制作人,是不是?是不是这样?” “不是,不是。”吴明明拼命地挥动着双手,“不关我的事,你们别来找我!” 我垂着头,蹲下身说:“是吗?她说得对吗?monroe,你真的为我这样过?” 她居然流下了泪水,这让她老态毕露,可我不敢轻举妄动,只等着她揭露谜底。 她断断续续地说:“是,我都是为了你。皎皎,我的心里只有你。那些女人不过是我的玩物,我才不稀罕什么金牌制作人,我只想把你一个人捧红,只想一辈子和你在一起,帮你成功,助你成为世界巨星。到时候你被万人拥戴,也只属于我一个的。皎皎,你配得上。至于那晚,我不知道你会去,你记得吗,我拦你,你不听我的```” “什么?”我仍然柔声说,“我下去,我要听。” “我太爱你,没有别的办法,我确实不能忍受别人比你红。谁要成为你的绊脚石,谁就只有死。许弋那个臭小子,是的,是我把炸药给了他,让他去威胁你,我没想到他真的会下手,也没有想到那炸药会如此厉害```” 夏吉吉说:“你终于承认了,是你害死我的?” “皎皎,救我。”吴明明已经被吓得神志不清,拼命往我身边靠,“救我,要知道,我做这一切都是为了你!” 我逼近她:“够了,不要口口声声说为了我,你害死了多少人,你知道吗?” “不。”她看着我,终于发现,“你不是皎皎,你是蓝蓝?” “不!”我说,“我是皎皎。被你害死的皎皎,你口口声声说爱我,却把我推下火坑!你看清楚,今天,我是来索命的!”说完,我伸出手,去掐她脖子。兴许是太入戏了,我竟然不能控制我自己,吴明明躲闪不及,被我掐得个半死,就在这时,屋内灯光大亮,我看到古木奇冲了进来,跟在他身后的是一大群警察。 我终于慢慢松开我的双手。 “吴总,杀人偿命。”古木奇说,“要知道我等这一天,已经等了很久了。” 吴明明的脸色变得比火烧过的稻草还要灰败,她盯着古木齐看了半天,终于发出一声尖叫:“张樣,怎么是你?” 原来古木奇,真的是,张樣。 我发誓,我曾经不止一次听蒋皎提过这个名字。原来他真的是陪我姐度过十八岁看流星夜晚的那个男生,原来他真的是天中历史上流传的骨灰级帅哥。不管他是不是真的爱过我姐,我觉得,我姐值了。 只是我呢,那个从我八岁起就一直陪着我的男生,他在哪里?我发誓,我一定要找打他,陪他到十八岁,我们永远都不分离。 不分离。 医院。 我终于见到了被警方救出的阿布。所幸的是,阿布没有受什么内伤,全身上下被纱布缠着的他,脑子还算清醒——只是还没恢复记忆。 我一走进去,他立刻捧住我的脸,说:“蒋蓝,你没事?”还不等我说话,他一把把我搂在怀里,嚎啕大哭。 这样的画面着实让人尴尬,不过,我也不知道着了什么魔,一挨到他肩膀,我也哭了。我俩仿佛竞赛,一个比一个哭得高,全屋子的人都看着我们,连医生都进来,恶狠狠地对我说:“哭什么苦?别的病人还要不要休息?” “谁规定医院不准哭了?!”那个张樣比医生还凶,凶完后笑着对我说:“没事,你俩继续。” 我被他一吓,哭不出来了,谁知阿布比他更有意思,他擦了擦眼泪对着医生认真地说:“我没死,她高兴,不行吗?”医生完全搞不明白状况,气得大眼瞪着阿布的小眼,摇了摇头,走了。 阿布用缠着纱布的手提我擦眼泪,温和的笑着,然后他突然抓起我冻僵的手指,说:“呀,外面冷吗,瞧你冻成这样!” 说着,他忽然把我的手紧紧抓住,塞进他的脖子里,还歪着头夹着,生怕我的手滑出来。 我就又想哭了。 阿布,对不起。都是我把责任都推托给你,才把你害成这样。我想说,但我说不出口。温暖从我的指尖一直传到我的心底,我无法不贪恋这一种感觉,生怕这一切都是梦,生怕自己一开口,就什么也失去了。 泪眼婆娑里,还有两个人站在床边。张樣,还有夏米米的姐姐夏吉吉。原来她并不是卷发,而是一头温顺的短发,不化妆的她显得更加漂亮温柔,让我自卑。噢,她长得真好看,真有气质。老实说,我一直觉得气质这个词纯属放屁,直到我看到此刻素颜的夏吉吉,我才算知道,有气质比漂亮难多了。她一定是张樣的女朋友吧,难怪我姐会输给她。 “要想恢复记忆真的有那么难吗?”我看着眼前的阿布,情不自禁的自言自语。 夏吉吉拍拍我的肩膀,说:“这你该问问张樣,他也失去过记忆。” “是吗?”我用眼神质问张樣,他却笑而不答,好像还有点不好意思。 “爱情的力量是无穷的,看你的啦。”夏吉吉悄悄在我耳边说了这句话。在从前的我看来,一切属于爱情的力量,爱情的魔法的句子都是一些脑子有包的花痴女生才相信的鬼话。可这一刻,从夏吉吉的口里说出来,却仿佛悄然擂起的一阵战鼓,每一下都敲在我心上,又疼又麻,又舒服到让我麻痹。 这种感觉如此奇妙,我从未,从未有过。 哪怕是和路里王子的对视。 哪怕是和米砾那个平淡如水的吻。 哪怕是以前的深夜和那些男生彻底醉酒的狂欢。都比不上它一万分之一。 它就像盛满了酒的啤酒杯,就像摩托转速达到最高时呼啦一下跟着一起飞出去的一颗心。 爱情。是的,爱情真的是一种魔法,或者说是,化学——作用?抱歉,我已经好久没碰过了。所以,要专研出这句话的深刻涵义,还真需要一段不短的时间。 “是真的。”张樣点点头,认真地说,“那时候,小耳朵每天都给我讲一个故事,就算医生说放弃,她也一直都没有放弃过,才会有今天的我。所以,蒋蓝,相信你一定也能做到。” “小耳朵?”我说,“是谁?” “我老婆。”张樣说,“她去日本出差了,不然,她一定会来看你的。” “哦?”我指指夏吉吉,再指指张樣,“原来你是一个花心大萝卜!怪不得我姐那时候总说她命苦!” “你误会啦。”夏吉吉纠正我说,“张樣可是典型的专一的男人,他心里啊,永远都只有他的小耳朵。” “可是,”我不理解地问他,“你既然不爱我姐,为什么还要这样处心积虑地为她报仇呢?” 张樣说:“那是一场突如其来的灾害,死的人除了你姐姐,还有我唯一的弟弟。清醒后的我,一直希望能找到真相,我去那个小屋,找到了一些证据,才发现事情不像想象中那么简单,一切都是那个叫吴明明的经纪人搞的鬼,她欠了你姐姐很多钱,利用我弟弟的单纯和无知,犯下大错,却一直逍遥法外,所以,蒋蓝,这一次真的要谢谢你跟吉吉出马,逼她说出真相。” “区区小事,何足挂齿。”我用了武侠剧了最常用的一句打发了他俩,又沉下脸说,“还好阿布没事,不然我饶不了你。” “谢谢女侠不杀之恩。”张樣朝我和阿布弯弯腰,把一个厚厚的信封放在阿布的床头,拉着夏吉吉,消失在门口。 信封里是两万块钱,上面只有一句话:“爱会创造奇迹,希望阿布和蒋蓝幸福。”下面的留名是:张樣,小耳朵。 还有一张入场卷,是夏吉吉的画展。原来,她竟然是个画家。 这些人和我姐姐之间一定发生过许许多多的故事吧。那些爱和恨一定也打动过许多的人,成就了许多的遗憾和美好。不过,这些对我不重要了,我要关注的是我的将来——或许我该改走气质路线了? 命运是如此曲折而诡异,我需要给自己一些时间,去慢慢解释我这颗早已尘埃落定又仿佛刚刚苏醒的心。 阿布忽然凑到我眼前,说:“我可不可以问你一个问题。但是,你不许不高兴。” “问。”我倒是很有兴趣听。 “刚才那个女生,是不是莫醒醒?” 我“噗哧”一声笑了。然后忽然又严肃地对阿布说:“是!她终于有男朋友了,我再也不用担心她把你抢走。” 阿布愣愣的看着我,然后忽然抓起我另外一只手,塞进他的脖子里,歪着头笑嘻嘻地说:“她怎么把长头发剪了?不过,就算她还是长头发,你还是比她漂亮。嘿嘿。” 我把头枕在他肚子上,和他一起笑了。 阿布很快出院,我决定带他回老家。他没有问我为什么,就依从了我。我还是喜欢当老大的感觉,这点可能永远都改不了。我们坐在回老家的火车上,他的情绪好多了,也不说废话了。 他问我:“我们真的是回老家?” 我点点头。 “如果我还是什么也想不起来,你会不会生气?”他小心翼翼地说。 “那可就难说了。”我吓唬他。 他忽然把手伸过来,握住我的。然后长长的吁了一口气,用一种前所未有的他踏实的口吻说:“不过,我认识你就够了,你是我的,唯一。” 说完这句,他把我的手牢牢按在胸口,一刻也不松开。 我看着窗外飞驰而过的景色,好像看到一幕幕从前的自己。抽自己耳光的我,站在摩托车后座的我,去应聘三级片的我,去酒吧勾引“古木奇”的我,那一幕幕的我,清晰的浮现在我眼前,仿佛那都是别人的故事,一缕青烟,飘过便不再做数。 我只是很想我爸我妈,很想西落桥的风筝,很想天中的大操场和吵吵嚷嚷的女生宿舍,甚至有点想米砾,想那些太久却真正没有的事和人。 这一次我终于像丢掉自己的蓝色高跟鞋一样,也丢掉了我无处安放的虚荣心。 是世上无数善良的人和无数次的原谅,教会我不得不相信有爱的存在。 原来爱真的可以创造奇迹。是的,从今天起,我信。 私奔的公主,无论旅途多么幸苦,型号还有随时可以温暖你双手的脖子和说不上有多平淡却一代你也不掺假的幸福。 如此说来,还算幸运,是不是呢? 莫醒醒(1) part2莫醒醒 全部都是灰色的,深深的灰色。 深深的灰色的天空,深深的灰色的学校建筑,深深的灰色的教室连廊,深深的灰色的铅笔素描,深深的灰色的我的毛衣。 可当我沉浸在那幅素描作业里的时候,老师忽然走到窗前,一把拉开了美术教室里唯一一层帷幕似的咖啡色大窗帘。阳光匆匆倾泻在苍白纸张上。于是画里鬈发老人的皮肤和毛发,便迅速被镀上了一层釉质般的金。 我这才悚然惊觉,这是个晴天。 古怪的是,他的眼睛,仍然是深深的灰色,灰得叫人一看,便要沉进去。 我在画的右下角轻轻签上我的名字:sandss,然后走出了教室。 这是北京的秋天,我的大一,我一直想要剪掉的长发,我在沉睡中渴望变得安稳的呼吸,我发誓不碰的回忆,还有爱情。 对不起,请不要再来参观我,因为我早已经不是原来的那个我。选自莫醒醒的博客——《我一直在睡》 仿佛是中了某种咒,每天清晨七点,我会准时醒来。 有时候我想强迫自己多睡一会儿,但闭上眼睛,头就会痛。幻觉和我的胃口一样奇怪,你想它来的时候它偏偏不来,你欲赶走它时它却无处不在。我常常想,人的一生是可以被切成很多很多块的,像小说某个重新开始的章节,虽然还是一样的主人公,但瞬间就换了新的天地,不必再提从前一句。这样的人生,充满玄机,有让人跃跃欲试的渴望。只可惜这种玄机和渴望都不是我的兴趣所在,我更希望自己像很多正常的孩子一样安稳长大,没有风吹,没有草动,平凡如一,才是幸运。 是的,我从不怀疑也不躲避这一点,我不正常。当然,我也就完全谈不上幸运。 从白然离开我的那一天,我就深谙:命运的小船随时可能会倾覆,及时抓住一颗稻草,是我不得不掌握的本事。 江辛就是我的稻草之一。 很多时候,我都不知道该如何来形容这一个人,就像这一天,他突然出现在校园的操场上,早晨八点半的阳光让他显得更加地挺拔威严。他走近我的时候我心里最大的感觉竟是恐惧,我以为我已经可以离他远一些,谁知道他还是可以随时出现在我的视线里。 “醒醒。”他说,“我正要去找你。” “你怎么来北京了?”我问他。 “来办点事。”他说,“走,我带你去吃早饭。” 我想跟他说我不饿。可是奇怪的是我不敢。以前对我爸我不是这样的,我会跟他吵跟他闹哪怕逼到最后两败俱伤也在所不惜。所以,我不知道到底是我变了,还是他就是比我爸更有威慑力,还是虽然他领养了我,可我们根本就不是父女,所以默默顺从是我对他唯一的选择呢? 至少是表面世上的顺从。 我低着头跟着他往校门口走去。他微笑着问我:“想吃啥?” 我说:“随便。” 他穿得真是考究,连皮鞋都是范思哲的。其实我很怕和他走在一起,这种感觉,很怪,犹如芒刺在背。如果现在外面停了他的宝马,那我就是跳进黄河也洗不清的坐台妹。我好不容易才按住心头这些奇怪的想法,跟着他来到离学校不远处的永和豆浆。 他给我点了牛肉面,还有一碗热豆浆。北京的深秋,我已经穿高领毛衣和很厚的大衣,他吩咐我说:“大衣脱掉,快吃!” 他跟我说话总是这样,没有问句,永远像感叹号在结尾。我承认我有不良的心态,常常揣测白然和他在一起的样子,她一定被他欺负哭过。他是如此强势,和他生活过的这一年多里,我无时无刻不深有感触。 记忆最深刻的是那一次我犯病,从医院出来后,我赖在街旁最后一个路灯下,紧紧的抱着灯柱不肯回家。我哭着对他说我有病让我去死,那晚凌晨十二点,南京的天空飘着多年罕见的大雪,路灯把积雪照得透亮,他抓住我的双手,把我拎起来,重重地扔到他的车上。我要往车下爬,他用安全带绑住我,脚狠命一踩油门,一路发飙,一直把我带到随家仓门口。 南京人知道随家仓,那是治疗精神病人的地方。 他把车灯打开,指着大门对我说:“下去还是回家?我给你五秒钟做决定。” 我的手已经握到车的门把。 “他们不会给你吃,你饿了,就啃墙壁上的灰。”他一定是在吓我,但当时我却觉得他没有开玩笑,他的眼睛好像有一股慑人的光,吓得我紧紧闭上双眼,在座位上动也不敢动。 最后,我乖乖地跟他回了家。 后来他不再相信医院,请了心理医生来家里给我治疗,那是个很温和的女医生,简直就不像医生,她不穿白大褂,每次到我家穿得都像是在进行时装表演,除了一些维c片,她也不让我吃药,只是陪我聊天,听歌,甚至帮我做很难的数学试卷。我一直觉得那医生迷恋他,因为他坐在屋角的沙发不说话的时候,医生就会偷偷拿眼睛瞄他。后来医生不再来了,他就用他自创的,闻所未闻的花香疗法替我治病。他买来一屋子的花,把我关在里面,要我闭上眼睛想像一个崭新的世界。再再后来,他又请了老师来教我画画,要我把我脑子里的新世界画出来。不过这点他倒从不逼我,他只要求我画到畅快为止,可我却像着了迷,越来越迷上了画画,并且越画越好,连老师都啧啧称奇,说我天赋惊人。其实我知道,老师是拍他马屁,哪有18岁仍有艺术天赋的学生?我只是很用功而已。 画画让我忘掉一些东西,那简直是一定的。 有时候他逼我喝一种味道特别苦的中药,喝了就想吐,吐得全身虚脱,但吐完之后胃口却奇怪地好起来。他很满意地看着我吃下一大碗饭,还有他做的红烧鱼。吃完后我收拾碗筷到厨房里洗,他开了ipod的白色音箱听蔡琴的歌:“忘不了,忘不了,忘不了你的笑,忘不了你的好……”我不知道他是不是在怀念白然,关于白然的事,我从没提过也从不敢在他面前提起。我只知道我一次一次在他面前屈服,却也一次一次不得不承认,他的方法,比那些从医院里拿回来的冰冷液体片剂要有用得多。 若没有他,我更没有可能考得上美院的服装设计系。 人生的前十八年里,我从未想过我的人生会跟“服装设计”这个词联系在一起。那些小阁楼里羞涩的布片和线头,不过是晦涩青春的一种宣泄和逃避。 可是我考上了,他找来全南京辅导高考最厉害的老师替我补习,每堂课花掉他几百块钱。我没有跟他说过谢谢,他反而谢谢我聪明,说我没有让他的钱白花。 很奇怪,不是吗? “学的专业有用么,什么时候能替我设计一套衣服?”他打断我的沉思。 “什么时候也不能。”我说,“因为你不会看得上。” “什么话!”他笑,忽然又说:“中午我去接机,你可愿意陪我?” “接谁?”我问。 “儿子。”他说,“跟他妈在国外五年了,不知道为何,我有点怕一个人跟他见面。” 我很吃惊,早知道他跟他夫人离婚,也知道他有个儿子在国外,却是第一次从他口中听到一个“怕”字。简直就不是他的风格。 “好的。”我说。 居然这么爽快就答应他,简直也不是我的风格。 他有些高兴地从我碗里夹了一块牛肉过去,然后说:“你少吃点肉,女生都以减肥为春秋大业。” 我倒是想吃胖,可惜从来没有成功过。我私下认为,这只是他努力想要表达我的他之间亲近的一种方式。不过我真的很难去亲近他,纵使在高三苦读的那些日子,他坚持不让我住校,每天用车接我放学,然后亲自下厨,替我做各种各样好吃的菜。同班的学生都当我是公主,只有我自己知道自己是美丽世界里的孤儿,一无所有,伤痕累累却还要强颜欢笑。 不是我不想亲近他,而是他对我来说,其实是仇人加陌生人。 我无法忘掉那张照片上的“天涯海角”,无法忘掉是他让白然魂不守舍地死去,无法忘掉他要她离婚,无法忘掉我的命运都是因为他而变成这样坎坷。我恨他,更恨自己常常忘掉恨他,所以,离开他到北京读大学的时候,我更多的是轻松。 白然写给他的那些些信,一封一封,都如刺青般刻在我的脑子里,虽属于上一代却依然和我息息相关的用刀刮也刮不掉的顽固的爱恨情仇。 是白然安排我到他身边的吧,折磨他,让他愧疚不安,让他一辈子也无法忘掉自己犯下的罪行,白然,是吗,是的吗? 北京机场人来人往,由加拿大飞来的航班晚点,我和他站在那里等。他不说话,表情看上去一如既往的不可捉摸。我当然也不会说话,我们枯站了一刻钟,他看看手表,招呼我说:“走,去喝点茶。” 机场的普洱价格贵得离谱,味道倒还尚可。他点了雪茄抽,被人制止,于是听话地掐掉。我能感觉他内心的起伏。不知道父子相见,会不会抱头痛哭?他一定要带上我,估计是有个外人,好懂得控制自己的感情。如果我还能见到我的父亲……想到这里,我眼眶忽然有些泛红,于是低下头装做品茶。 “我不是个称职的父亲。”他说。 我很怕他再继续说下去,怕他会提到白然,因为白然,所以伤害某某某,于是我把ipod拿出来听,他跟我做个手势,告诉我他将到外面去抽烟。我忽然烟瘾也有些上来了,其实我很少抽,但确实学会了抽。我通常抽女烟,因为它甜丝丝的薄荷味道。每当我食欲特别旺盛时,我对薄荷味道的迷恋甚至让我想吞食下整根香烟,好在我已经学会能控制自己。有多久没犯病了呢,久得让我自己都不敢相信了。我把手伸进包里,没摸到烟,倒是摸到了爸爸的一只手表,离开家时我什么都没有带走,除了它,它是我连接过去唯一的通道和证明。这块表爸爸带了很多年,上面有他的特殊的气息的味道。我将它取出来,带在手腕上,为防止大大的表带滑出来,我把毛衣往下拉了拉,这样,便没有人看得见。 除却它,我几乎丢失了所有曾经的记忆。 或者我用词不当,应该不是丢失,而是胆小的我不敢再面对的一切。所以我选择跟江辛走,那是我唯一生还的希望,否则,走到哪里都是死路一条。 他给了我新生,可我还是恨他,他容忍我的恨兴许是想还欠白然的债。不知道为什么,我总是在给自己投靠江辛这件事找寻种种“借口”,可越是这样做我越心慌。因为其实连我自己都不清楚,我跟他走究竟是因为我已经无助到走投无路,还是因为内心涌动的复仇血液的暗示。 复仇这两个字是我心里时暗时明的火星,从那个冬天的11月29号,爸爸的生日,我发现那个秘密之后,它就一直跃跃欲试地燃烧,随时准备以燎原之势毁灭一切。 人生就是这么怪,反反复复,忙忙碌碌,谁也不知道究竟最后是为了谁。 一小时后我终于见到他儿子。老实说,我没想到他儿子个子那么高,而且,身形面孔都跟他极为相似,我只看了他一眼,便没有再多看。他拖着一个很大的行李箱出来,长途的旅行让他的脸色显得有些暗沉。他走近,很轻地叫了他一声爸爸。 并没有我想像中热烈的拥抱和眼泪。 他把我推上前,开始他的介绍:“这是醒醒,在中央美术学院学服装设计。这是我儿子江爱笛生,他学摄影,在加拿大一家杂志社工作。” 江爱笛生,有这么奇怪的名字么? 但很快我发现江爱笛生先生本人比他的名字还要奇怪得多,他只是看了我一眼,嘴角牵动算是勉强微笑了一下,就拖着他大箱子大踏步往前走了。 “我来替你拿吧。”江辛跟上去说。 “我自己就可以了。”江爱笛生用责备的语气对他说,“爸,我都说了,公司会有车来接,你还专程从南京来,累不累啊?” “你忘了我告诉过你我北京也有家了,”他说,“晚上一起吃饭?” 莫醒醒(2) “我也想,可是我约了朋友,还有些事要急着处理。”江爱笛生看看表说,“这样吧,你们先在家等我,时间允许的话我一定去。” 我很多余地跟在后面,自觉地放慢了脚步。机场人来人往,他们父子再说什么我已经听不见,江爱笛生很快被一个很时尚的女人接走,她和他不仅有拥抱,我还看到他轻轻地吻了她的面颊。 他真正笑起来,简直就是江辛的翻版。 江辛帮着他把行李放着后备箱,一直看着车开走,他失落的样子让我心里拥起一种说不出的快活感,我觉得我等这种感觉已经有很长时间了,我更觉得,他是故意带我来,要给我这种感觉的。他是要告诉我,他也和白然一样,为那份放纵的爱一直在买单。 这么一想,我差不多就要为他的处心积虑而出离愤怒了。 这是离我们学校不算远的一处公寓,顶层,十九楼。整个房子不大,两室一厅,约摸也就七八十平米,但显得很精致。 这应该是江辛为江爱笛生(这个名字怎么这么别扭)安排的住所。以前我并不知道他在北京有这个家。他如此用力地补偿别人却未必领情,不知道他心里到底是做何感想。但是我发现我在心里还是有些小小地嫉妒那个冷傲的江爱笛生,嫉妒他在国外受良好的教育,有一份体面的工作,还有一个替他安排好一切的老爸,比起我来,他幸运很多。 “醒醒,你过来。”江辛站在阳台上招呼我。我走过去,惊讶地发现那里竟有一个小小的楼梯。像上看去,好像别有洞天的样子。 虽然不似记忆里那个泛着枫叶色光芒的楼梯一样老旧,但我的眼睛还是好似被针尖轻轻刺痛了一下恍惚。 我数了数台阶,居然也是9级。 “我们上去看看。”江辛说完,径自弯腰上了楼,我跟着他上去,待他扭开门把,我们走了进去,才发现这里竟果然是一个小小的阁楼,如记忆里那个纱笼般庇护我的小小处所一模一样,但空间更大,并且,窗子是开在屋顶的流行式样。我第一眼看到,便深深的喜欢上了。而那张床,分明就是我的,只是换了新的床单,还有那书橱,那鞋架,甚至——我的缝纫机。 它们怎么会统统跑到这里来了! 更叫人惊讶的是,当我坐在那张熟悉的床上时,我忽然看到了摆在枕头旁的沙漏! 一年未见,它仍然通体洋溢着柔和的光泽,像曾经停留在我身上的某个眼神。那个我最亲密无间的友人,她其实一直就住在我心里,从来没有离开过。 我如被雷击,摔开那个沙漏,惊讶地退后。 “你怎么了,醒醒?”他说,“不喜欢是吗?” “你从哪里弄来这些东西?”我恍惚地问。 “当然是你家。”他笑着说:“我请许老师帮忙,从老家运过来的,当初买这个房子,就是看中这个阁楼,我想你会喜欢的吧。” 我失声尖叫:“你告诉她我在北京?你答应过我什么?” “别激动,醒醒。”他走近我,“要相信,我什么都没有透露,我怎么可能忘掉对你的承诺?” 我的心仿佛一下子撞在一块被晒的滚烫的石头上,倏忽烫得失去知觉,想哭哭不出,只觉得忽然生出一个又一个虚弱的水疱,让我无法控制我自己。 “你讨厌!”我冲着他一面大吼一面往楼下冲,“你知不知道你这样做很讨厌,很讨厌!” “醒醒。”他拦住我,“你要是不喜欢我可以把它们都弄走,我以为你会想家,所以才这样。” 我跌坐在地板上,捂住脸哭泣。 我承认我失态,我也必须承认,我不能看到那个沙漏,它让我崩溃。 “你在这里休息休息。”他说,“醒醒,我还是希望你勇敢地面对过去,因为有过去的人,总比没过去好。”说完,他退后一步,转身下楼去了。 不知道过了多久,我从地上慢慢地爬起来,走到床边,重新握着那个常在我梦里出现却被我强迫着忘掉的沙漏。曾经有多少个夜晚,我用它抵住我发烧的胃,不许自己下楼去吃东西。曾经有多少次,我希望能再把它握到手里,重温过去的一切。可是当它真正出现在我面前时,我却无力承担这份重逢带给我的猝不及防的悲伤。 冷静些些后,我还是有些后悔跟他发火,他刚忍受完儿子的冷淡,又要承受我这个养女的不知好歹。谁给过他体谅呢?从买房,到装修,再到把那些家具一一运来,不知道他完成这一切,花了多少时间?或许在我刚拿到录取通知书的时候,或许在我告诉他我决定报考中央美院的那时候,甚至更早以前,他已经在偷偷筹备着,筹备着在这里给我一个一模一样的家,就像宫崎峻的漫画里那个会自己飞翔的城堡一样?他知道我想家吗?他知道我想念我的小阁楼吗?他知道我所有说不出口的秘密吗?他怎么连我无数次梦中的沙漏都知道?哦,他一定什么都知道,不是吗? 我的仇人,他这么宠我,我该怎么办才好? 我拿起我水晶般的沙漏对着最后一缕从天窗下泻下的阳光,不知道在那里呆坐了多久,直到我听到相机的咯嚓声。 我本能地用沙漏挡住了自己的脸,没想到他还在拍。 我更没想到,拍照的人竟是江爱笛生,他是什么时候来的? “别动!”他走上前,把我的拿着沙漏的手再次举高,并飞快地退到门边,“对,就这样,让我替你拍几张。” 言语间,已经听他咯嚓咯嚓又按下了无数次快门。 我把沙漏放在地上,从地板上跳起来,要去抢他的相机。 “别抢!”他的语气和他父亲一样地霸道,“让我给你看,你再决定删不删!” 他端着他的相机,送到我眼前。的确,阁楼天窗里倾泻而出的黄昏日光在他的镜头下美得不可思议,我手里的沙漏更是变成了仿佛钻石般剔透光明,而我脸的轮廓也在这种奇异光线下变得格外的清晰分明,好像都不再是我。 摄影真是个奇怪的玩艺! “挺好。”他津津有味地看着屏幕说,“我爸的眼光一向不错,你是他亲女儿吗?还是某个女人带来的继女?” 看来他对他父亲的状况一无所知。但他这种口无遮拦的说话还是伤害了我,于是我反唇相讥说:“那你是他亲儿子吗?还是某个女人带给他的养子呢?” “哈哈。”他笑,“牙尖嘴利的,这点倒是跟他像。” 我不想再理他,把沙漏捡起来,放到我随身带的小包,站起身来下了楼,他很快也跟着我一起下来,不过他也没理我,只是捣鼓他的相机。捣鼓完了,他就自顾自泡了一杯茶,坐在我对面的沙发上,像模像样的喝起来。其实我也渴了,但他似乎没打算关心同在一个屋檐下的我。是他没在国外学会怎么做一个绅士,还是所谓的摄影师都是这么拽?我对他的印象坏上加坏,所以更加坐立不安。江辛也不知道去了哪里。 见我四下张望,江爱笛生说:“你是找老爹么,他去楼下超市买点小葱,他要露一手,烧鱼给我们吃。” “我要回学校了。”我抓起我的包,冷冷地说:“麻烦你告诉他,我晚上有课,先走了。” “那他会失望的。”他走到厨房,拉开冰箱的门给我看说:“你看看他做足了准备,儿女同堂,我想他等这一天一定等了很久了。” 有这么恶毒的儿子吗? “你闭嘴!”我大声喝断他。 “我知道我是个不讨人喜欢的人,可是我也没想过要被谁喜欢。”江爱笛生坐回沙发,悠闲地品了一口茶说,“我早听说过我老爹有个私生女,他把你如此张扬地带到我面前,我想你也应该明白是什么意思,他老了,需要安全感,需要他的一切都被承认。我回国的时间也不长,也不想那么残忍,就依了他吧。不过我把话先说好,我这人演技一般,请你多担待,要让老人家欣慰,恐怕还是得靠你们女孩子家,你说对不对?” 我真服了他,在国外呆这么多年,居然还能顺畅地讲出这么多一语双关明嘲暗讽的中文句子。 我背起我的包,正要大步走出去,却看到门口正站着的是手里拎着一小袋葱的江辛。隔着一个防盗门的距离,他面无表情,好像对刚才发生的一切什么也不知晓,我好不容易控制住就要滚滚而下的眼泪,预备不顾一切往外冲,却被打开门的他拦进屋里。 “吃完晚饭我送你回去。”还是那样不容拒绝的语气,门在他身后合上了,我竟然没有勇气去把它拉开。 从前,拉开门,逃到另外一个地方去,留下一声“砰”作为最严重的警告和叛逆,是我最擅长的本领。可我现在没有施展的余地。 他回过头对我说:“醒醒你跟我来,来厨房里帮帮忙。” 他一定看到了一切,可是他以无招胜有招,仿若什么都没有发生。要修炼多久的人,方能达到这样的万事不惊呢? “我还是第一次在这里做饭吃。”他说,“会煮饭么,你先把米淘上。” 尽管心里很不舒服,可是看着江爱笛生那一张比我还要不知好歹的黑脸,我又觉得我不应该在这时候离开,吃饭就吃饭呗,最好能把他喝的汤下点泻药,不给他点色彩瞧瞧,他还以为我会任他捏扁搓圆败在一个所谓的“海龟”手上! 那天的晚饭很丰盛。他的手艺还是那么好,吃了数天学校饭菜的我胃口大开。他不停地替我们挟菜,满意地看我们吃。 江爱笛生说,“我妈一直念着你做的红烧肉。” 江辛笑:“等她回国,我做给她吃。” “这要看缘份了,”江爱笛生说,“您忘了?您伤她太深,她发誓永远不回。” “呵呵。”江辛转了话题,“你妈昨天跟我通电话,说你跟一个洋妞好上了?” “差不多吧。”江爱笛生说。 “洋妞我就是看不惯,要娶就娶个正正经经的中国老婆。”他叹息,想不到他竟然这么传统。 “我妈就比你开通。”江爱笛生说,“她还催我结婚呢。” 江辛不高兴地说:“你妈自己都变洋妞了,当然。” 父子俩短兵相接,话里有话,整场饭局最沉默的是我,一句话也没说。江爱笛生先生偏偏爱惹事,转头问我说:“你母亲大人呢?难道也被逼得远走他国了?” “笛生!”江辛喝斥他,“住嘴!” 我把碗放下,站起身来,努力微笑着问江爱笛生:“我想知道,如果远走他国和命丧黄泉给你选的话,你会选哪一个?” 江辛看着我,脸色突变。 江爱笛生有些疑惑地盯着我,我知道他在反应我话里的意思。 莫醒醒(3) “江先生。”我说,“如果你认为今天羞辱我可以替你母亲找回点公道的话,我想告诉你,你实在是找错了对象!” 说完,我把面前的碗轻轻一推,冷静地说:“二位慢用,我先走一步!” 没有人追上来。 我却记得他最后的表情。 那是他心碎的表情,也是他自找的心碎。 所以对不起,我不会对任何人说对不起。我只想保全我自己,保全我的自尊,白然的自尊,我父亲的自尊。 我希望七月十七,成为一个永远的历史。任何人敢要翻起它,就别怪我对他不客气! 十二月的第一个周末,我第二次见到江爱笛生。 那天我正好出了一些小状况,一是得了重感冒,咳嗽流鼻涕难受地要命。二是收到某男生的鲜花。那个男生是设计学院的,除却少有的几次大课我们一个教室之外,平时我跟他见面的机会都很少。他不仅送我花,还给我老土的情书,上面写:莫醒醒同学,你超凡脱俗,让我心之神往,晚上请你吃饭,赏脸请回电xxxx。 我当然不会回电。下午的时候,我把手机关了,把头蒙起来在宿舍里睡大觉,期望能捂出一身汗,让病快些好起来。那天我一反常态做美梦,我走入很大的花园,繁花盛开,一朵又一朵,花香迷人极了。天蓝得不可思议,白云一朵一朵地从天上掉下来,掉到我身上,让我全身都觉得痒酥酥的,如此好梦没料到居然被人扰醒,宿舍的门被人敲得震天响,我睡眼惺松地爬起来,发现是隔壁的一个女生,大声对我说:“莫醒醒,楼下有人找!” 我走出宿舍门,趴到阳台上看下去,居然看到了江爱笛生,他穿着牛仔配衬衣短夹克,还围一条围巾,背一个黑色的大包。像刚刚钓完鱼回来。 他怎么来了?讨债还是找骂? 他朝我招手,那姿势和感觉和江辛简直如出一辙。 我回到宿舍,强撑着换了衣服,到楼下的时候他已经候在大门边,对我说:“有空吗?想跟你聊聊。” 我正烧得发晕,绯红着一张脸答他:“继续寻仇?” “那天的事,很抱歉。”他说,“是我不好,闹了个不欢而散。” 真不知道是撞了什么邪,难道是被江辛逼来的?那天后我跟江辛只通过一个电话,他告诉我往我卡上存了些钱,并说会在北京住一阵子,希望我有空能回家。 我当然没回去过,那是他跟他儿子江爱笛生的家,跟我没什么关系。 “我是诚心的。”他说,“父亲都跟我谈过了,我了解了一切。” “好吧,”我说,“你的道歉我接受,没事我就上去了。” “等等。”他拉住我,“你怎么了,是不是在生病?” 他伸出手自然地握住我的,摊开我的手心,放在他的额头上不到一秒,就惊呼:“发这么高的烧!” 我把没有知觉的手指从他额头上撤回,可没等我调头走开,他又上前一步把手背放到我额头上,摇摇头说:“起码四十度,必须去医院。”必须?!真是好笑,我自己的身体难道要他负责吗?他未免太操心了,和他爸爸一样。我挣脱他往转身往楼上走,他拉住我不放。我们正在拉扯,有人忽然从旁边闯出来,侠士一般大喝一声:“放开她!” 是那个送花的男生! 江爱笛生仍旧拉着我不放,那个男生干脆卷着袖子捏着拳头怒气冲冲的走了过来。 “哈哈。“江爱迪生一点跟他搏斗的意思都没有,终于在拳头落在他脸上之前放开了我,拍拍那个男生的肩膀说:“勇士,打架之前请先把病人送去医院。” “什么?”男生瞪大眼睛看着他很久才如梦初醒地走到我身边说,“莫醒醒,你生病了?!那我们赶紧去医院!”说完,他背对着我,半蹲下去,手还对着我一招一招的,做出一幅要背我的样子。 我气得倒退一步,无话可说。在周围经过的女生眼里,一个穿着臃肿的红脸女生,一个半蹲着的男生和另一个抱臂站在一旁的男生,一定是发生了非常值得推敲的故事。 冷风把我本来就沉重的头吹得更加沉重,我实在受不了,转身又要走,没想到他也往前一步,于是我一下子撞在他身上,眼冒金星,脚下不由自主一滑。他趁机拉开我说:“看来你不喜欢他,那就由我带你走。” 说着,他出乎我意料地把我一把夹住,搂到他腋下,几乎是押解出了校门。 不得不承认,他的怀抱,在我身体不适的时候,还是有些温暖和妥帖的,而且,还让我有一些不想推开的可耻念头。不过,我最终还是推开了他。他不计较,取下他的围巾对我说:“要不我拉着这头,你拉着那头?我怕你摔倒。”刚刚心情有些平复的我又忽然生气了,甩掉他的围巾一个人大步走在前面。 我一直走到校门外,他追上来,用那条围巾紧紧勒住我,一直把我勒到他面前,恶狠狠地说:“你还往哪里走?还不乖乖跟我去医院?” 刚才的嘻皮风格转瞬即逝,又恢复恶人形象。 我凭什么要乖乖?他以为他解释了我就一定要原谅,他以为他在饭桌上自以为是的刻薄用一句“抱歉”就可以让没有亲人没有朋友,除却认“贼”作父别无他选的莫醒醒乖乖? 岂有此理! 仇人的儿子,要你来扮什么古道热肠? 我用我在冷风中几乎睁不开的血红的眼睛死死盯了他一眼,然后猛的推开他。他史料未及,往后倒退了好几步,手上的围巾也掉在了地上。 我踩着他一定无比昂贵的围巾,义无反顾地往前方跑去。 我不知道自己跑了多久,只觉得头脑无法再驱使双腿,手脚冰凉得没有知觉。我终于停在路边,喘了几口气后,我又不得不继续我的脚步。因为我分明看到,他就在几十米开外,和我隔着一个不远不近的距离。而且他看上去丝毫没有任何累的样子,见我停下,还用手里的围巾对我挥了挥。这个发现让我犹如坠入深海般绝望。记忆中的某个酷夏时节,阳光蒸发了天地间所有水分,除了疲软的树叶和倔强的我,只剩下身后那个一直坚定跟随的脚步。西落桥边,他终于走到我跟前,用冰红茶触碰我灼热的胳膊。他满头满身的汗,仍然笑着对我说:“1小时47分,原来你是运动健将。”我其实一直没法忘记,没法忘记他的微笑和眉眼,像没法忘记他喂我稀饭时轻轻嘱咐着说:“小心烫。” 小心烫,小心烫…… 我眼前又恍然浮现起那年南京的冬夜,仿佛周遭又飘起幻觉般的鹅毛般大雪,他冲过来,将失去理智的我推出车海,他好像跟我说了句:“醒醒,我把一切都还给你了。” 还给你了,还给你了。 幻觉又来了,无法抵挡。耳畔依稀传来呼呼风声里江辛一声比一声严厉的怒吼:“给我回到车上去!回到车上去!”我摇晃着脑袋,好想把一切与爱恨有关的话语和面容都抹尽,挥散,让我忘了我是谁,让我忘了我来时纷乱的脚步。脑袋终于仿佛岩浆侵入般灼热,视线也晕晕糊糊地发胀,我好想就一头栽在路边的那棵树下面,死死睡过去…… 我醒来时,发现自己在输液。 我的左手臂,被黑色的围巾紧紧缠着,几乎感觉不到冰凉液体的侵入。 头痛已经好了很多,我看了看身边,他不在。输液瓶中的液体已经滴尽。 我自然抬头寻找他的身影,才发觉他正带着护士来。 “醒得很是时候。”在护士帮我拔针时,他微笑着对我说。这是我第一次看到他的微笑——真正的。输液室里温度高,他自然地把衬衫的纽扣解开几个扣子,我渐渐复苏的嗅觉闻到了他身上淡淡的薄荷味香水的味道。 他也喜欢薄荷?我有些惊讶和不敢相信,可又忍不住努力嗅了嗅。这一嗅不要紧,我的鼻涕不知道怎么回事流了出来,我非常尴尬,手还被护士握着,一时不知道怎么办才好。 他立刻发现了,从口袋里掏出一块深灰色的手帕,轻声对我说:“不要动。”他用自己的手帕替我擦掉了和我的心情一样尴尬的我的鼻涕。 他用深灰色的手帕,是深灰色。 而且,那上面无可救药地有一股比空气中更加浓烈的薄荷味道。 他把手帕一卷,随意的放进自己的口袋里。 “跟我回家。”我仍然沉浸在那股恍惚的薄荷香里,他已经用不容置疑的口气这样说道,“过完这个周末,我再送你回去。” 在薄荷香气的指引下,我终于跟着江爱迪生回了家。 华灯初上的北京城里,除了喧闹的交通和永远有话说的电台节目主持人,一切都是最静默的。 包括出租车里的我。其实我仍然在回想刚才的暴走,为什么他不追上来直接把我打昏再扛走呢?这样他或许赢得更彻底些。 爱迪生倒是心情不错,与一样聒噪的司机谈论胡同的历史。 多多少少,我对这样的独处感到有些别扭。所以在他掏出钥匙打开房门的时候,我差一点就夺路而逃了。然而,就在他打开门亮起灯的那一刹那,我看到窗内一根细长仿佛晾衣绳的线上,用夹子夹起的照片。 那是我。 我情不自禁的走上前去,扬起头,凝视那些照片。 他配合地把日光灯灭了,亮起了暖黄色灯。 他在我的身后抱着臂,笑着用赞叹的口吻说:“这是我回国后第一批力作,哈哈。” 他看上去很自恋,我是从窗户的反光里看到他的表情的。但我没有回答他,也没有回头。 他没有多做停留,而是一边走向厨房一边大声说,“意大利面如何?我会煮得烂烂的,加多多的咖喱,融化你的牙齿。” 我伸出手,毫不犹豫地把那些照片统统摘下来,收好,紧紧地握在手里,然后飞奔到我的阁楼上去。 我仿佛盗窃胜利一般的喘着气,将照片藏在枕头下面,又忍不住把它们拿出来,就着天窗的月光,一张张仔仔细细看过去。照片有的被他做旧处理,有的是黑白,无论哪种光线特效下的我,都有一种说不清的,奇异的美。老实说,虽然他的着装风格古里古怪不成体统,但我却不得不承认他的摄影技术。可技术再好,他也是个不礼貌的艺术家,不值得尊敬。这样想着,我又心安理得地把照片塞进床头的小柜子里,整了整衣服,仿佛什么也没有发生过似的,往楼下走去。 楼梯只走了一半,他就探头出来,说:“你偷了我的照片?” 我不置可否地转过头去,紧抿着嘴唇。他反而快活的笑了,真是一个十足的缺心眼。 我仍然站在台阶上,他已经端出了两盘色泽诱人的面条,已经几步走到我身边,大方地对我说:“请坐。” 莫醒醒(4) 我在台阶上坐下。 江爱迪生在我左后方坐下,把其中一盘面递给我,又分给我一根银叉,然后又神不知鬼不觉地在我背后披上一件他的大衣。 “满天繁星,不欣赏实在太可惜。”他抬起头,赞叹地说。 那件衣服上满满的薄荷味道,像一个隐形的圈套,把我牢牢锁在这片和露台相连接的台阶上。 我看向天空,果然,平日鲜见的密密匝匝的星星,大小不一,却都赶在今天,在这个北方工业城市的天空聚集。颗颗明亮,洁白的光芒仿佛来自切割优良的钻石。 很小时就听过传说,一颗星星陨落,一个人便死去。如果传说是现实,不知在这广袤天空里,代表我的那一颗星,在哪个方向?又能闪烁微弱光泽到何时呢? 唯一可确定的是,它的身边一定没有别的星星看护,它正孤独地看着我,正如我在苦苦寻找它。 我又陷入痴想,他不客气地把他的叉子伸进我的盘子里,叉起一块洋葱放进嘴里,闭上眼享受了片刻才睁开眼,用一种无与伦比赞叹的口吻说道:“不愧是江爱迪生做的,实在是太棒了,快尝尝。” 我叉起一块意大利面放进嘴里,味道差强人意,不知道是不是我失去知觉的味蕾在作祟,我远没有他吃得香甜。 倒是他身上,仍然挥之不去的薄荷香水味,让我略有些失神。不知道为什么,他看上去没有第一次那么嚣张和讨厌,除了一些痕迹太重的假幽默之外,没有特别叫人厌恶的地方,不过,谁知道这是不是另一场有预谋的暗算?无亲无故无人帮的我还是小心为妙。 “你要多做运动。”他说,“这样才会健康。” “哦。”我说。 “明天我就去川西采风。”他说,“听说那里的冬天别有风韵。” “哦。”我继续含糊的回答。 “以前看过一个记录片,弄得我对川西很向往。”他忽然把头凑近说,“要不你陪我去?” 这是一个和坏天气一样让我措手不及的邀约。不过,我当然知道这是一个玩笑,哪有第一天邀请别人,第二天就出发的道理?所以,我下意识地缩了一下脖子,回避了他饶有兴趣得眼神,只顾舔着手中的叉子,就当没听见。 “你的沙漏呢?”他并不介意我的不礼貌,而是忽然笑着问我。 我下意识地回头张望,又看到那扇通向阁楼的门,心里涌起一股安宁的感觉。 “是你的宝贝吧,能不能告诉我它代表着什么?”他问。 “遗忘。”我下意识地吐出这两个字,忽然反应过来在他面前这么说话显得太过娇情,于是又画蛇添足地加上一句:“我瞎说的。” 真要命,还是闭嘴地好。 不知道是不是很少主动去和别人沟通的缘故,我发现自己已经越来越不擅言辞。 我还在发愣,他却毫不客气地用他的叉子敲敲我手里的盘子说:“吃掉!” 好不相似的父子,我简直被那一模一样的语气吓住了。可这偏偏让我想到和我患着一样绝症的白然,那个竭尽全力把番茄塞进嘴巴里的妇人,那时候如果是江辛陪在她身边,她会不会好起来呢? 爱迪生看着我茫然的表情,无奈地摇了摇头说:“又神游了?你的面冷了,不过,你可以要求我替你再热一下。” 我觉得我就要分不清楚他和他。但不管是谁,他们对我的好都一样地让我痛苦,让我窒息,我没有再吭声,而是飞快地把一盘面吃了个精光。 “喀嚓!”我又听到了熟悉而讨厌的照相机声音。再抬头,他已经跪在最低一节楼梯旁,后背靠着扶手,再次按动了快门。 这次绝对不能原谅他。我丢掉了手中的勺子,冲下楼梯去夺他的相机。让我意外的是,他并没有逃开,而是笑呵呵的看着攥紧拳头的我。 他大方的把相机递给我,鼓励地说:“砸碎它,来。” “你以为我不敢?”我大喊。 “喀嚓”这致命的快门,又在我脸上的表情还来不及收回时响起,一片白光闪烁之后,我的双眼几乎盲掉。我震惊加绝望,气馁地跪倒在地板上。 “对不起,”他俯下身子,将照片调到刚才我狼吞虎咽的那一张上面,在我耳边轻轻说:“谁叫我是摄魂师呢。” 我不得不承认,他拍出了我的魂。枣红色灯光下,我皱起的眉头和仿佛在被我虐待的食物,都以鲜明的状态呈现在底片上,被永远定格。 他伸出手轻轻抹掉我嘴边的番茄酱,说:“我去洗碗,你去休息。” 那晚我没有回学校,而是睡在小阁楼里。 这个夜晚没有想象中难挨,江爱迪生收拾完厨房之后,把药和开水送到我房门口,敲门。我起身把门打开一道缝,他征询地说:“要不要我喂你?” 我吓得赶紧接过来,关上了门,就像关上了我又要迫不及待泛滥的记忆。 喂我吃药的男生,是留在我十七岁章节里最后的省略号,从他为我冲进车海那一刻起,故事就永远不会再有续写。 我要惩罚我自己,惩罚,永远不停息地惩罚我自己。 听着江爱笛生下楼的脚步,我才发现我忘记把大衣还给他,于是我把它挂在我房里的门把手上,淡淡的薄荷味充满了阁楼。 他没再问我要那些照片,仿佛知道我回来就是要拿走这些照片似的。又或者,他根本就是为了把这些照片送给我,也许他那里已经有无数备份了。这让我一下子泄了气,没有丝毫获胜的感觉,而是非常沮丧,甚至为自己的行为感到些羞愧。但我终究没有把这些照片再还给他。 天窗果然透出清冷月光,在干净的被子上照出一块小小的光斑,但并不可怕,反而出奇的让我感到安全。如果这直射而下的月光,是通往回忆之门的神秘地带,只要站在原地不动,就能置身过去种种,想要回到何时就能回到何时。那我一定要它带我到八岁之前——西落桥上的蒋蓝把仇恨的口水吐在我身上之前,如果不能回到那时,那绝不踏足时光机器半步。绝不。 我在充斥着薄荷气味的空气里睡了过去。 一夜无梦。 醒来的时候看表,赫然是九点一刻。 我疑心是我爸的旧表出了问题,再拿出手机看,居然还是九点一刻。 我的心滚过一阵小小的热流。一定是这种感冒药有助眠作用,否则,我怎么可能拥有如此舒服和安定的睡眠呢。小阁楼里没有梳洗的地方,我只简单地梳了头,穿好衣服下楼,才发现江爱笛生已经走了。 桌上留着一张纸条和一把亮晶晶的钥匙。纸条上的话是:“有空替我来照看一下这里,记得按时吃药。yoursedision。” 他的中文英文,写得都很漂亮。 我握着那枚钥匙,将其小心地放进了我包的内袋。 我并没有打算常来。 从前连家都不愿意回的我,在这个根本就没有“家”可言的偌大北京城,更不可能妄想去拥有什么家的感觉。 那不过是谁谁谁的一厢情愿罢了,虽然,他费劲心机要宠我若亲人。 所以,事实上是,自从江爱笛生走后的一个多月,我都没有去过那个房子。我很忙,我开始仿照许多读服装设计的同学那样,跟网上的一些私人服装作坊联系,问她们是否需要人手,同时接一些家教的活,教小学生画画,还有写作文。做家教不是我的兴趣所在,收入也不算高,但是至少可以让我少去碰卡上的那些钱。 并且,这段时间里,学校里开始传出关于我的谣言。那个送花的男生一直在网上查我的消息,撅地三尺,居然查到了天中的论坛上,在旧贴子上翻出了一些我的照片。于是,关于我是“拉拉”的消息就这样不胫而走。这样一来,他追不到我并不是他的失败,而是我本人的某种取向有问题。 奇怪的是,我没有愤怒,只是有些许的失望。或许是因为从在天中开始,我对各种奇怪的眼光早已习惯。对没有朋友的生活也早已习惯,所以,才会如此安于天命吧。稍许的失望,只在于原本以为在艺术院校里,女生们视野会开阔得多,风言风语没有市场,结果发现并不是这样。流言无论在哪里,都是伤害人最厉害的武器。 稍有空闲的时候,我喜欢到画室里画画,画画不是我的专业,但那间画室让我安宁。厚厚的窗帘一旦拉上,我心里深灰色的秘密就会如同袅袅雾气般释放出来,让我可以得到暂时安静。偶尔,我也会去校门口那间叫“最初”的画廊看看,那里长年挂着一幅画,叫《一只不会飞的鸟》,我真的很喜欢那幅画,不美的少女,长了鸟的身子,红唇似血,黑发如瀑,用固执的眼神望着夜空。可是店主说这不是真品,所以不卖。不过她告诉我画这幅画的人叫夏吉吉,她在我们学校读过书,而且已经成了一名著名的画家。 我在网上搜索夏吉吉这个名字,果然找到她的很多画。但是关于她个人的介绍几乎为零,真是低调得可以。可我却发疯般地爱上了她的画,到处寻找。我总觉得她的每一幅画都能说到我的心里去,她最擅长水粉淡彩,偶尔画油画。用色时而冷艳奇崛灼人心魄,时而浅淡勾勒近乎虚无。她一定比谁都深黯孤独的力量,所以,才能画出如此脱俗落寞的景物和人。每一帧饱含孤独和坚韧的画,都像剑一样刺穿我的心脏,痛,却也同时让我得到如释重负般的快乐。遗憾的是她只举办过寥寥几次画展,更不参与访谈,连她的画册都找不到,听说它们只在香港出版过,我只能在网上搜到少许资料,可画册的扉页上的句子让我差点泪如雨下。 这个天才的女子说:失去一切都不可怕,怕只怕我们抵抗不过回忆。 冬天是真真正正的来了,我从来都没遭遇过如此冷的冬天,老天恨不得冰冻一切,就连闭着嘴巴在室外走久了,嘴唇随时都会有粘上的危险。每周有两堂家教的课需要穿越半个北京城。每天下午四点放学后我穿上厚厚的大衣从学校出发,等我再回到学校的时候,已经是夜里十点多钟。我不习惯在学生家里吃饭,于是都是路上随便买点吃的,或者饿到宿舍里给自己泡碗面。 我带着一种近乎于自虐的心情整天忙碌,不许自己觉得自己苦。 寒假快要来临的时候江辛给我打电话,问我何时放假,并说替我安排好机票。我支吾着说学校有一些活动,我可能就不回南京了。谁知道他答我:“也好,那我们就干脆在北京过年算了。” 他总是这样一厢情愿,把我当成他的家人。可我却一直幻想着,可以有展翅高飞的那一天,离他远远的,从此再不相见。听上去绝情绝意,却也是我对他对自己的一种偿还。在这些无望的日子里,我还是维持着我的微薄的理想,不想轻言放弃。 “我又往你卡上打了钱。”他说,“冬天的衣物,你自己添置一些,我有点忙,估计快过年了才能去北京。” “不用费心。”我说,“我很好的。” “醒醒。”他叹息说,“其实你念大学后我其实我一直不习惯。” “噢,我要上课了。”我说完这句,有些慌乱地把电话给掐了,我就是听不得他在电话里那样跟我说话,像是我的父亲,我如假包换的亲人。我恨自己会心软,忘掉那些仇恨。不,绝不能让他如此遂心,绝不。 失去一切并不可怕,怕只怕我们抵抗不过回忆。 其实那天是周四,我一周里最清闲的一天,既没有课也没有家教。我穿好一个冬天都没有换过的蓝色大衣,收拾好东西,准备去画室打发一个下午,我刚走到画室门口就看到那个男生,他站在那里,死死地低着头,像是在等我,又好像不是。 我绕过他想走进去。他却忽然抬起头大声喊住我:“醒醒,莫醒醒!” 我停下来,看着他。 莫醒醒(5) 他脸色很灰,用绝望的声音对我说:“你不要怪我,不是我的初衷,我只是希望能了解你的一切,所以才那么做,却没想到有那么多八卦的人,把事情传得完全走样,你要相信我!” “我不需要你的解释。”说完,我往画室里走去。 “真的不是我的初衷。”他拖着哭腔对着我的背影喊道,“我发誓,请你一定要原谅我!莫醒醒,你一定要原谅我!” 我没回头,也没有吱声。 他站在教室门口,一直望着我,也不走。 深深的灰色的天空,深深的灰色的学校建筑,深深的灰色的教室连廊,深深的灰色的铅笔素描,深深的灰色的我的毛衣。我低头画画,却管不住自己的心,这个美术教室平时很少有人来,在这么冷的天气,又背光,所以静得出奇。不过我相当喜欢它的静,可以让我专心临摹夏吉吉的画。当我在一张白纸上用力地涂抹色彩的时候,我忽然冒出一个奇怪的念头,觉得我的胸前应该有一块彩色的围巾,如果它在一片深灰中像一团五彩的火焰一样跳跃起来,这个冬天可能就不会那么寒冷了。 我是那么的惧怕冬天,却偏偏选了这么一个北方的城市来读大学,真是蠢到家了。 或者,我可以替自己设计一条围巾?小阁楼上的缝纫机,我好久没用过了,不知道还好不好使呢? 停下这些想像后,我完全沉浸在画里直至日头西沉我才关灯走出画室,天上有细细的雪飘落。我红色的短靴有些漏,雪水冰冷地渗进我的鞋底,绵延不绝的凉意让我禁不住颤抖。我不由自主地加快了脚步,就要拐进女生楼的时候,黑暗里忽然冒出一个身影,我一眼就认出还是那个阴魂不散的男生。他显然喝过酒了,嘴里喷出浓烈的酒味,语无伦次地对我说:“莫醒醒,我喜欢你,就是还是喜欢你,我不知道怎么办才好,你告诉我,我怎么办呢?” 他的手搭到我肩上来,我尖叫一声推开他。忽然他跪在我面前,全身痉挛似的抖动了一下,居然吐了起来。伴随着一阵古怪的恶臭,他吐出的秽物顿时溅满我的红色短靴。这一下,他仿佛醒了酒,意识到自己的失态,慌乱伸出手要替我抹去脚上的污秽。我拼命摇头,往后退让,他却挪动膝盖步步逼近我,嘴里还在含糊不清地说着:“对不起。”双手却又一次不由自主地紧紧抱住了我的腿。深深的绝望和恐惧占据了我的心,我忽然想起家乡的那个小巷,少女时代那个无比惊悚的夜晚。污浊而温热的空气和不堪回首的回忆仿佛变做一只强有力的手,将我狠狠一推,我顿时生出力量,奋力抬脚,向他的脸踢去。他痛苦地捂住自己的脸,一声惨叫,跌倒在肮脏的雪水里。他并不爬起来,只是笑,放声大笑。开始有经过的同学涌上来围观,我从地上捡起我的包,冷静地脱掉我的脏靴子,连往垃圾筒里扔的勇气都没有,就光脚踩着冰凉的雪水,转身,飞快跑进了女生楼的门洞里。 那个晚上,我双脚冰冷,再也未暖过。即使用厚厚的棉被把它们包起来,即使灌了热水袋在上面用力揉搓,即使用一瓶瓶热水去泡,那种冰凉至彻骨的感觉都一直伴随我,只要一想起,全身就打一个寒战。宿舍里空无一人,她们都有自己的狂欢。我从包里摸出一根烟来点上,慰藉自己的情绪。当我点燃那支香烟时,打火机的光芒却无形中照亮了那个沙漏。在没有开灯的宿舍,它被红色的火星渲染,闪着颤抖的橘黄色光芒,仿佛一只等待被爱人吹灭的幸福蜡烛,给我奇异的力量。 我掐断了烟,捏着它,重新躺进了被窝里。 我没有一个夜晚,比这个夜晚更加想她。那个眼睛大大的,笑起来像个天使一样的女孩。那个用刷子洗刷自己身体的夜晚,她是如此珍视她的纯洁,珍视到连渺小如我的人都恨不得可以保护她。所以,她是幸福的吧,她一定是的吧。只要她的王子可以珍视她的纯洁,守护她的幸福,我丢掉生命都在所不惜,我发誓。 我以为事情会这样过去了,却没想到没过几天,校园里传出新闻,某男生喝多了,提着把刀在校园里要追杀同宿舍的男生,差点把人家的头都砍下来。事情闹得很大,因为见了血,那男生被劝退学。我也被学校找去问话,那次问话持续了一个多小时。 “招惹上这种鲁莽而肤浅的男生,对一个女生来讲并不是一件骄傲的事,所以你的沉默不能说明你的高贵。” 训导主任极尽刻薄之能事,可惜不能撼动我泪流满面。后来那男生来了,酒醒后的他看得出对此事非常后悔,他只是看了看我,说了句,跟她没任何关系,就再也没说话了。他的父亲站在他身后,一个看上去老实巴交的农民,不停地跟老师和领导们弯腰求情,说着好听的话。 我的心忽然就疼起来。如果我可以帮他该多好,可惜我自身难保无能为力。 男生最后还是被开除了,从那以后,我就再也没有见过他。只收到他叫人转给我的一条短信:我不会放过那些八卦猪! 我可惜他的命运,但这不是我的错,我不会认这个错。 “那个莫醒醒,闷骚型,不能惹。”那天我回宿舍的时候,听到她们这么评价我。 “再说一次!”我把我的包扔到床上,大声对那个东北胖女人说。 她冷冷地看着我,重复:“闷骚型,咋了?” 我端起桌上一杯不知谁喝的水,直接泼到了她的脸上。她抹了一把脸之后要我道歉,一边嚷嚷着一边来撕扯我的衣服。我个子比她小又比她瘦很多,肉博当然不是她的对手,很快就被她一下子压到了床上。 我这才见识到学艺术的女生到底哪点厉害。 “听说你喜欢女人。”她恶狠狠地压着我,恶毒地说,“这种感觉你是不是很爽啊?”说罢,她还在我脸上摸了一把。 我挣扎着,从我的口袋里摸到一支圆珠笔,对着她的脖子就戳了下去。她干呕一声放开我,捂着脖子起身,往后退了好几步。 算她好运,那是只有盖的笔,不然,鲜血一定会从她脖子里喷溅出来,让她死得相当的难看。 我们打架的时候,宿舍里还有另两个女生,但她们都没有上来劝阻。喜欢看戏也好,至少我想她们会看懂我的确不能惹,至少不会再有人胆敢来扰乱我的生活。从前的温吞性格,只在人不犯我的前提下,而正是寄人篱下,教会我如何自保求生。 特立独行是我注定的命运,好像夏吉吉画里的那些女子们,看上去低进尘埃里去,眉间却有别人无法企及的骄傲。 有什么不好呢? 没什么不好。 再见到江爱笛声。是放寒假的前一周。 那天天气很好,我的期末设计作品得到系主任的好评。很慈祥的叶教授在给我们上学期总评课时,当着全系众多才子才女的面请我到办公室喝茶。不是没有窃窃私语,但我受之无愧。 茶是上等的乌龙。叶教授年纪不轻了,却有很好的身材和一双看上去很精致的手。她对我说:“莫醒醒,我看了你的作品,很激动。我个人非常喜欢你的创意,像你这么有灵气的学生不多见。下学期就会有服装大赛,你寒假里好好琢磨琢磨,我等着你给我一个好惊喜。” 我点点头。心里不是没有激动的。打心底里,我希望能得到别人的肯定,真挚的肯定总好过冷嘲热讽,才让我在这寂寞的人生中得到些微光明的安慰,才有继续前行的勇气。 “我了解你的一些状况。”她说,“大家好像都对你有些误会,你不必介意。做出成绩的那天,自然可以笑看天下,你说呢?” 我又点头。 她是那样聪明,一切点到为止。没说我的家事,没说我的父母双亡,没提那些恶俗的断背和拉拉字眼,更没有说到那个退学的男生。临走的时候,她还邀请我有空的时候到她家,她包饺子给我吃。她的手轻轻放到我肩上来的时候,让我想起许琳。这个和我一样,注定孤单一生的女人。还记得我跟着江辛离开的时候,她哭得像个泪人儿,就连我父亲死去的时候,她都没有掉过那么多的眼泪。我希望她明白,我残忍的割离掉我和她之间的一切,是希望我们彼此都有一个新的开始。 只是我不知道我的新生,还有付出多少沉重的代价? 但教授对我的肯定,多少在我多日阴暗的心里打进一道小小的阳光。刚好那几天本学期的家教都结束了,结到了费用,我破天荒的决定到街上去逛逛。我那件蓝色的大衣已经很旧了,扣子都已经磨掉了颜色,但因为是我爸给我买的,所以一直没舍得换。我是个典型的不孝女,父亲死后才懂得自己的不懂事给他造成的灾害,他若不是那么操心,命或许能长一些。如果她在天之灵看到今天的女儿,他会点头还是失望的摇头? 特别是当他知道,我现在正跟着他的情敌生活,且这个情敌,仿佛隐形,却强大到他一辈子都没有发觉,让他家破人亡,他到底会做何感想? 哦爸爸,给我提示,我该怎么做?我不是没有想过,一把火,烧掉他的家,烧掉一切。我不是没有想过,给他最恶毒的诅咒,让他下世业不得安生。可是爸爸,我却接受了他的恩赐,你会怪我,还是会支持我呢?我该如何,才能得知你的心? 就在这喋喋不休的自责和自问自答里,我绕到一家大型超市,在一楼的布料柜前停下了脚步,我想起了我被放在江辛家的阁楼上的我的小缝纫机忽然想给自己做一件大衣,还是蓝色的,在这个无人心疼的夜里,自己心疼一下自己。 我迅速买好了一切自己需要的东西,做公车到了那个小区。上了楼,掏出钥匙,我有片刻的忧郁,我讨厌自己来都来了,却还如此的腻腻歪歪,所以还是下决心扭开了门。 房间很干净,窗户开着。我看不出江爱笛声是否回来过,当然他要回来不需要向我汇报。我抱着那一堆东西上了我的小阁楼,我把那块蓝色呢子布放到地板上的时候,又一次不可控制的想起了他和她。我最好最发心思的两件作品是给他和她的,一条裙子,一个领结,不知道是不是被他们藏在抽屉里找不到的角落了呢?不,我知道他们不会。我想他们也一定会小心翼翼的收好,收到一个连他们自己都找不到的地方,这样最好。 我真的很谢谢他们,不会提起我,这个总是闯祸,不能带给他们任何幸福的扫帚星朋友。既然他说,把一切都还给我了。相忘江湖,一定是最好的选择了吧。 这样想来,那些不甘和痛楚,仿佛被今天的阳光扫去了一半的阴霾,,也变得没那么沉重难当了。 那天我一直忙到六点多,从设计到裁剪,对我来说还真是一个漫长而艰难的过程。我开着我的ipod,一边听歌一边忙碌着,想象一件完美的大衣将出自自己的手里,有些说不出的小愉快。小阁楼的光慢慢地褪下去,我开着灯又干了一会,眼睛觉得有些生疼。我揉了揉眼睛和酸痛的胳膊,发现自己有些渴,还有些饿。我下了楼,从阳台绕道客厅,准备给自己倒杯水喝。饮水机里没有热水,就在我灌水准备烧的时候却好像听到从某个房间里传来什么声音,难道是谁会来了?我把手里的水壶轻轻放到地上,慢慢地走到客厅,发现只有一间房间的门是关着的。我努力的回忆,我进来的时候它到底是开着还是关着? 还是,进来了小偷? 我有些紧张,大着胆子走进,侧耳听。我发誓在里面听到了声音。可是那声音若有若无,好像是谁在笑?我脑子拼命的转,如果死小偷,我该怎么办?搏斗几乎是不可能,报警呢,谁可以告诉我电话在哪里?我的手机在哪里? 我慌乱地绕过客厅,准备先跑上小阁楼把门关起来再说。我真的是太慌了了,脚碰到茶几腿,袖子顺便把茶几上的一套茶具给哗哩哗啦地扫到了地上,我想伸手去接,但一个也没接住,茶杯一个个往地上滚;只听得一声声出奇清脆的连环响之后,卧室的门被哗地一声打开了,接着,我看到江爱笛声拉开了门,他的眼睛瞪得老大:“醒醒,你什么时候来的?” 哦,那一瞬间,我真希望自己的眼睛是瞎的。 因为那位江先生除了用毛巾裹住他的重要部位之外,其它地方均一览无余。而且,更更重要的是,就在我准备把我的眼珠子挖出来的时候,忽然又从她身后冒出一个和她一样造型的美女,正在大声地惊呼:“哦,edlslon,这,这是谁?” 与其说“对不起”三个字还没说出口,不如说我压根不知道这句道歉合适不合适,门被关上了,可怜我绯红的脸和快要爆炸的脑袋,我一边用自己的手试自己额头的体温一边手忙脚乱地收拾那些碎杯子,用飞快的速度跑上了我的小阁楼,反锁上了门。 我想我认得那个女的,就是那天跟他在机场拥抱的那个。 我看着被我仍在地上的ipod,才反应过来为什么他们进来的时候我一点声音都没有听到。可是,纵然是这样,难道他江爱笛声同志没有发现我放在门口的那双女鞋吗?还是他认为它是一只放在那里? 真是荒唐。 我捂住脸坐在床边,心绪还没安定下来呢,楼下那里就传来了脚步声。然后我很快就听到他的敲门声:“醒醒,开门呐。” 我冷静了半天,这才走过去,看着自己的脚尖,把门拉开了。他不说话,我只好抬头看着他。他对我露出非常灿烂的笑容,耸耸肩说了四个自我解嘲的字:“少儿不宜。” 我的脸就彻底红得无可就要了。 “我昨天刚回来,正准备过两天去学校找你呢。”他好像安全忘记了刚才的事,向我招招手说,“来来来,去看看我这次出去拍的好片,真是太兴奋了。” 海归的人就是海,我不服都不行。 但既然人家都这么落落大方,我扭扭捏捏的像什么样。我弯下腰准备和他一起下楼的时候他却一转身发现了我一地的布料,惊讶地问我:“你在干吗?” “不许看。”我推他下去。 “你在做衣服?”他说,“让我瞧一瞧嘛。” “不。”我硬把他推下去,把门顺手给关了。 “你不该看的都看到了,我该看的多哦不让我看。”他像说绕口令,我听懂后,唯一的冲动就是一把把他从楼梯上推下去! 我和他一起来到客厅,却不见刚才那个女子,见我四下张望,他主动交代说:“已经走了。” “对不起。”我说,:“我不是有意的。” “别告诉我爸。”他用恳求的语气说,“我今晚喝了点酒,所以```” 莫醒醒(6) 原来他也怕江辛?这点倒是我没有看出来的。我怎么一直都觉得,是江辛怕他呢? “谢谢你。”他忽然很正经的对我说。我吓了一跳,完全不明白他为什么要谢我。直到他及时补上一句:“若不是你,我今晚就失身了,哈哈。” 玩笑!还是限制级的! 可是,能不能停止这个话题? “对了,给你看照片。”他走进刚才那间屋子,从里面拿出他的手提电脑,一面打开一面对我说:“川西真的是太美了,我最起码还要去那个地方看两次才算够,来来来,来看看。” 我完全被画面上的景物震撼了。 秀美和壮丽并存,神话般的川西,我一直以为是神话,现在看来,才觉得果然名不虚传。 威严的横断山脉,像养育着火种一般,把那些纸盒般破旧的小房子珍视地放在自己的脉搏间,好似把自然的生命托付给了生养它的村民。 我情不自禁地按了下一幅。传说中的若尔盖草原,没有夏天那样唯美的水草,可深深浅浅的沼泽和稀疏的花朵,却仿佛一张瑰丽的宝图一样吸引人的目光就在我完全被那些图片吸引的时候,他却忽然问我:“对了,你是不是有个好朋友,叫米砂?” 听到这个名字的时候,我差点把他的手提电脑掉到地上去。 “怎么了?”他说,“难道你不认得?” “你认识米砂?”我问他。 “不认识。”他说。 “那你怎么知道她的名字?” “你不骂我我就告诉你。”他像个孩子一样提要求。 我屏住呼吸,听他的答案。 “是这样,”他说,“还记得我上次替你拍得那组沙漏的照片吗,因为太喜欢,我把它传到了poco网站我的个人空间里,谁知道喜欢的人很多,谁知道它就上了首页推荐,然后,我在川西的时候,就有一个人加了我的qq,问这组照片的情况,她跟我说,她是你的好朋友,她叫米砂。” “她还说了什么?” “她还说```”江爱笛声摸了摸后脑勺,“她没说什么,只是传了一首歌给你,要你听一听。” 说完,江爱笛声结果我手里的电脑,找打那首mp3。熟悉的旋律想起来,我就听到米砂那久远而动听的声音:送给你的白色沙漏,是一个关于成长的礼物,如果能给你爱和感动,我是多么幸福,我有过很多的朋友,却没有一个像你这样懂我,是你给我最倔强的勇气,青春才开出绚烂的花朵``` 我听到这里,再也抑制不住我的情绪,我想奔回自己的小阁楼,把自己藏起来,可是我只跑到阳台上,就全身没有了力气。我蹲下,抱着冰冷的自己,不知道该如何是好。 她的歌声还在远远地追过来:沙漏的爱,反反复复,像一首不知疲倦的歌,哼唱着你,美丽的名字,和我们不为人知的痛``` 我想起他穿起缀有紫色花朵的裙子站在舞台中央,闪亮的大眼睛一直看着我的方向,想起他的钢琴声,颗颗音符仿佛流动的水珠,润泽了她的嗓音。 他为她伴奏,而我是听众。直到现在我才明白,这一首离别的挽歌,是为送别我而唱起。 江爱笛声走到我身后,他也蹲下来,轻声对我说:“醒醒,关于那个沙漏的故事,能不能讲给我听一听呢?” 那天晚上,江爱笛声在我的小阁楼里呆了一夜。 我做完未做完的衣服,江爱笛声喝很浓的茶。我们一直在说话,我说很多,他听得多。我从白然出事的那一年一直讲到我父亲去世的那一天,从我的病情讲到他父亲的芳香疗法,从西落桥讲到天中,从阿布讲到蒋蓝,从蒋蓝讲到米砂,从米砂讲到路里,从夏吉吉的画展降到我的服装设计```两年过去了,我这两年所说的话全部加起来似乎都没有这个晚上那么多。我一面做衣服一面讲,直到小阁楼上渐渐渗入微光,外面响起汽车的马达声,而我手里的蓝色大衣已经初见雏形。 我把它拎起来,展示给他看。问他:“行吗?” 他从地板上站起来,活动活动四肢,忽然问我:“你是不是很恨我爸爸?” 我迟疑了一下,答:“是。” “其实那天在机场,我就看出来了。”江爱笛声说,“好的摄影师,一定要看到人的灵魂里去。” 又来他摄魂的那一套,我才不信他。 “不过。”他说,“其实我比你更恨他。” 说实话我很惊讶,但我不能判定他是不是在撒谎。他朝我眨眨眼说:“今晚都是你在说,换个时间,我给你讲讲我的故事!”说完,他走上前,把我手里的衣服放到床上说:“你困不困?不困的话我请你吃早饭。” 又是意大利面?我可没食欲。 “我们去永和豆浆。”他说,“从小区出门左拐,只需要走一刻钟,你意下如何?” “除非我请客。”我说。 我已经很久找不到这样一个听众,所以无论如何我也该请他的。我本以为他一定会拒绝,或者跟我提什么aa制,没想到的是,他竟然把手放到胸前,弯下腰,爽快地说:“不胜荣幸!” 北京六点的清晨,有种无法形容的味道。阳光穿破云层以前,整个城市都仿佛笼罩在雾里。兴许是一夜没睡的原因吧,这种似雾似梦的感觉显得更真实。小区门口的人行道有些窄,慢车道疾驰的摩托车扬起一片灰尘,江爱笛声伸出手,把我往里面轻轻一拉,用责备地语气说:“小心些。” 他真不愧是江辛德儿子,连说话的声音都那么像。 “告诉你一件事。”他说,“其实我见过你母亲。” 我惊讶地转头看着他。 “她很美,皮肤很白,穿军装,扎两个粗粗的辫子,是不是?” 我停下脚步:“真的,你真的见过她?” “哈哈。”他笑,“那一年我十二岁,我父亲带着我,请她吃饭。我穿的是皮鞋,在饭桌下悄悄地用力踢她,踢了好多下,她一定疼极了,不过她没有告我的状。” 我相信。虽然那只是短短的几封信,我已经完全明白,白然为了江辛,真的什么都可以忍。 江爱笛声说:“我爸爸是真爱她,当着我的面,给她夹菜,把汤替她盛好,他对我妈,从没有那么耐心过。” “那又怎么样,她最终还是被抛弃的命运。”我说。 “你真的这么想吗?”他问我。 “难道不是吗?”我说,“他不要她,她心如死灰,所以才那么奋不顾身地丢弃自己的姓名,难道不是吗?” “醒醒。”江爱笛声也站定,他低下头,看着我的眼睛,然后,他很清晰地对我说:“没有和我爸爸的事,你妈妈一定也会救人。我爸爸那天对我说,就在她死前的前十分钟,他还跟她打过电话,答应她慢慢来,不逼她。所以,事情一定不是你想象的那样,你妈妈是英雄,你不该怀疑她,这对她太不公平!” 我扭身飞速的往前走。他在我身后喊:“我说的是事实,你为什么要怕听?” 我走得越来越快,他终于快步地追了上来,拉住我的胳膊说:“除了逃跑,告诉我,你还有什么别的本事?” 我挥手就想给他一耳光,他却一把捏住我的胳膊,把我的暴力倾向无情的扼杀在摇篮里。 他微笑着,看着挣扎无用的我,说了一句让我更加崩溃的话:“喝完热豆浆,我们回家打架,ok?” 他是如此自然,把那里称做“家”,就像他是如此自然,妄想用几句话改变历史,回复柏然在我心中的名誉。 可是万一,他是正确的呢?万一,江辛没撒谎呢? 我到底该怎么办? 我到底该如何在这些爱恨交织的情感里浮浮沉沉的找到真正的出口? 他依然紧紧的握着我的肩膀,我的手不能动弹,我想伸出我的脚狠狠地踢他一下,像当年他狠狠地踢白然,可是,面对他的微笑,我却失去了所有力量。 我这到底是怎么了? “走啊。”他却骤然放开我说,“再不吃我就要饿晕过去了。” 永和豆浆,一碗热豆浆,一碗牛肉面。我付了钱,他并没有跟我争,我匆匆的吃完饭跟他告别,告诉他我要回学校准备考试,他拦了的士,先送我去学校,再从我学校折道回家。不知道为何他没有坐前排,而是跟我一起挤在后座。我又问道了那清新的薄荷香味,一夜未睡的我忽然觉得倦意排山倒海,稍不注意就要沉沉睡去。 之后的一周是考试周,我一面对付考试,一面安排我的旅程。我的钱不多,不能走太远。在网上查询了半天,我决定去北京附近的南戴河独自过完我的春节。夏吉吉油画中的海,几度让我美到窒息。她不用传统的湖蓝色去描绘它,而用大面积的深绿色和琥珀色,油彩厚重得接近斑驳,反而使整幅画显得更加震荡艳丽,让人恨不得全身心扑入,将其中秘密探个彻底究竟。让你感觉如果不去一次海边,就会终身抱憾。 唯一的问题是:我该如何告诉江辛我的这个决定。学校组织?朋友邀月?什么样的理由才能成为我不在他家里过年的完美借口? 还记得去年的春节,是我和江辛两个人过的。偌大的一个家,只有我和他两个人。我一面埋头苦读一面想,不知道这么多年的春节,他到底是如何过的?如果没有我,他是不是就只有一个人?大年初一的时候许琳打过一个电话给他,大约是想到家里来串门,被他干脆的拒绝,之后他并没有跟我解释,他答应我让我跟过去决裂,我才答应跟着他走,这是属于我们两的承诺,虽然奇怪,但也顺理成章。 那晚,我们两个人吃饺子,两个人看春节联欢晚会。他说的话是平时的好几倍多,看小品时也笑得格外大声,电话线早被他拔掉了,他的手机也没有响。其实他和我一样,害怕触及我那些一碰就会泛滥的孤单和忧伤,可是他越是弥补和假装,越显得他在刻意逃避冷清。 还好我并没有空去体验那种孤独,那个春节我一直在苦读,大年初一就开始补习,整个高中,我都没有这么拼命的学习过,我当时的唯一理想就是考上大学离开他,离得越远越好。他很传统,也有些迷信,特意挂在我房门前的红灯笼整整亮了十五天,他给了压岁钱够我买好几件依恋的大衣。但这仍是一个不成体统,寄人篱下的春节。 我和仇人欢聚一堂——多么荒诞可笑。这样的荒唐,今年无论如何都不要再重复了。因为他真正的家人已经回来了——就让真正的家人欢聚一堂,让没有家的人,独自去流浪。 而且,我发现自己也不想面对江爱笛声。特别是在一个荒唐的梦之后,在那个梦里,江爱笛声的扮相和我那天在家撞见他时一模一样,但是,他的身后没有别的女人,他径直走到我面前用力搂住我,他的唇放在我耳边,没有说话。醒来后,我的耳朵烧了差不多有一整天。我刮了窗台上没有化掉的余雪,抱在手帕里,反复病它,依然无效。 我要忽略掉这个人,一定要。 莫醒醒(7) 让我措手不及的是,放假那天,江爱笛声居然来接我。 因为不用像别的同学一样赶长途车,所以我基本上没有收拾东西,宿舍里很乱,过期的服装杂志堆成了小山,还有断掉的铅笔和用过的素描课作业纸,和不知到哪里弄出来的陈旧丝袜。江爱笛声敲门的时候,我们宿舍的女生都在,他穿了一件脖子里一圈鹅黄色的紫v领t恤搭配一件中长墨绿色大衣,不知道是哪门子的潮流。就在女生们正在猜测他到底是来找谁的时候,他径直走到我身边。 “醒醒。”他说,“我来接你。” 东北胖妞拖着她的箱子经过我面前的狭小过道,她故意用肩膀用力的撞我,我躲闪不及,差一点就没站稳,腰撞到外桌子脚,痛得我倒吸一口凉气,可是她就像没看见,若无其事拖着箱子继续往前走。 “喂!你等等!”江爱笛声拍拍她的背。 东北胖妞回头一笑:“有事?” 江爱笛声严肃的说:“你撞了她,你应该向她道歉?” “是吗?”东北胖妞牙尖嘴利地说,“你随便进入女生宿舍,是不是也该道个歉呢?” “好,我先说对不起,现在轮到你了。”江爱笛声面无表情地道歉,仍然不打算放过她。我拉回江爱笛声,这种人的道歉,我还不稀罕。 胖妞“哼”一声,终于拖着箱子扬长而去。 “素质问题?还是情敌?”他会砖头对我说话是已经换了种调侃的脸色。我紧闭着嘴不说话,他又说:“我看你以后不要住校了,就住家里算了,反正又离得不远。” 他是真不知道,我早已历经沙场,和天中的妖蛾子比起来,东北胖妞只是实习级别。我连蒋蓝的行李都敢往外摔,更何况她?我只是懒得跟她较量而已。不然她的脖子就要给我随时小心点。 我承认我也变得狠毒。但如果不这样,我该如何自保呢? “就这么点行李吗?”他看着我手里的包说,“我爸非让我来,我还差点租个车。” 这对父子真夸张。 一只小包,一台电脑,是我全部的家当,他把它们都拿在手里,不让我碰。我跟他默默的往校外走去,一面走一面思考着我该如何告诉他我要去海边的事。我们坐上出租车,我还没来得及开口,他先说话了:“醒醒,我有一个惊喜想要给你。” “什么?”我说。 “有个大礼物,在家里。”他神秘的说:“你猜是什么?” 我把头扭到窗外:“懒得猜。” 他也不说话。但事实上,我一路上都在猜,会是什么?除了阿布的风筝和纸飞机,我好想从来都没能收到过男生的礼物,更不能揣测一个男生会给我带来什么惊喜。或许,是一个大大的恶作剧也说不定?海归的人都不爱按常理出牌。为防止刚进门就兜头丢过来一个大蛋糕或者什么别人长毛怪物的刺激,我还是小心的好。 反正我不存在任何期望,所以也绝不会有任何失望可言。 不过我已经暗下决心,如果是昂贵礼物,我决不会接受的。 我们下了车,走进小区,电梯上了十七层,他一直没说话,只是保持神秘的微笑。就要扭开门把的时候问我:“真的不猜了?给你三次机会,猜中有奖。” “礼物?”我向他确认。 “是啊。”他说。 “好吧。”我说,“夏吉吉的画册”他知道我喜欢夏吉吉的画,那晚聊天的时候,我曾不止一次的提到过。 他摇摇头。 “新大衣?”他看过我做的大衣,觉得样式尚可,但布料不精致,所以整体效果不算太好。 他再摇头,叹息说:“想象力普通。” 我泄气:“不猜了。” 他却得意的扭开门,大声喊:“大变活人。” 他在跟谁说话?我伸长脖子往里张望``` 是她! 我无法不相信自己的眼睛,却不得不相信——她的头发留长了,围着一条粉蓝色的围巾,端坐在餐桌前,只是那微笑,还是那样一如当年,丝毫未便。 我站在原地举棋不定,不知道该向前还是该退后,不知道该哭泣还是该微笑,不知道该沉默还是大声喊她的名字。 因为这个人她不是别人,她是,我的米砂。 我的米砂,就这样从天而降般出现在我面前。 她不再是短头发的她,而是留了一头微卷的头发。 我很想知道此事在她眼里的我,是不是也和从前完全不一样? “醒醒,你回来啦,我正在给你做好吃的呢!”她背对着我穿上围裙,用一根松松的头巾把头发束得高高的,脖子后的皮肤依然光滑如初。她仍然那么干练活泼,阳光都好像变成她的附属。 她连楞一下的时间都没有等,更不要震惊会尴尬,就好象这几年只是几天之间,他不过是放了一个短短的假,又回到我的身边。 唯有她那头蓄起的微微卷起的长头发,提醒我她也从十七岁玻璃般的阳光里抽离出来好一段日子了。 我暗暗的想,不知道我在她眼里,是不是也跟从前一点都不一样了呢? 江爱笛声看上去比我兴奋上许多倍,他拍手说:“哈哈,要不要厨艺pk?我的意大利面可是一流哦。” 米砂不客气地说:“醒醒喜欢吃中餐。” “那我乐得轻松!”江爱笛声说完,拍拍手,心安理得地坐到沙发上,看起他的电视来。电视上在唱京剧,他居然跟着哼,完全不着调,像个十足的老头子。 我一直无法自己替自己的脸找到一个合适的表情。 于是我只能就着角落里的椅子坐下,隔着一扇玻璃门看米砂在这个对她而言完全陌生的厨房里欢快地忙碌。还忽然想起高二的那年暑假,我跟她在麦当劳重逢,她带我去她家。她学了整整一个暑假的烹饪,只为看着我吃得下她做的食物。 我还记她用她那双美丽的眼睛含着泪看着我,冲着我大声喊:“他居然没有治好你,为什么为什么,你怎么可以这样不争气!” 她口中的“他”,是她自己的王子。是的,她把他自己的王子都借给了我,我却还不知道争气。 我不愿回忆起任何一次的发病经历,因为每一次回忆,都仿佛重新考验过我的心脏和曾被蹂躏得遍体鳞伤的胃。但唯独那一次列外。因为她一直紧握我的手,让我第一次直视自己的丑陋的病态,第一次试着撕开百转千回的伪装,学会勇敢去面对。我以为,只要永远握着那只不会丢下我的手,有那个一直提醒我pleasebebrave的沙漏,有她和他一直温暖支持的目光,我总有一天会站起来,拥有一颗平凡却光明的心,好像她一样。我还记得我和她哭泣着拥抱跪倒在沙发前,那一次我以为我们永远不会分开。我以为年少的梦,是一朵用不凋零的花。我以为我们对彼此的爱会支持着彼此走过一切。可是,这些全都是以为,连同那些玻璃般透明纯粹的岁月,在她的王子为我冲进车海的时候被统统碾成碎屑,会飞淹没。 米砂,我亲爱的,我赔不起你,只能负罪潜逃。 我永远地消失,才是你们幸福的唯一指盼,不是吗? 所以,你还来干什么呢,你还来找我干什么?我真的好恨你,恨你又一次的出现在我的面前,恨你依旧毫不介意甚至单纯如初的眼神。我该如何告诉你,我选择和我的仇人生活在一起就是为了在惩罚他的同时更加狠狠的惩罚我自己,我早已不是原来那个善良纯净的我,我的心里早已种着复仇的肮脏种子,为了讨生活而苦苦营役。 我活该,不值得同情。我不配做你的好朋友,再也不配! 我更恨那个自作多情自以为是的江爱笛声,他以为他是救世主还是我心里的虫子?他又什么资格把我的消息告诉米砂呢? 最好笑,是他把错误当成礼物,把我苦心逃避的过往重新扯回到眼前。 所以,上帝,请给我一张遗忘的面具。让我忘记来时走过多少迷途和那些半途伸来的温暖双手,让我可以和我的米砂,仿佛陌路。 当那盘橙黄色的土豆再次出现在我面前时,我终于说服自己心里回忆的小恶魔,我把椅子搬开了一点点。 米砂从厨房里走了出来,摘下了围裙,大大地伸了一个懒腰。 她伸懒腰的样子,还是和以前一样,闭着眼睛好像在静静等什么好消息,鼻子好像一个晒软的小橘子那样,有浅浅的皱纹。 “尝尝哦。”米砂说,“还有别的菜!” “还好,不是太饿。”我笑着把那盘土豆饼往前推了推。 江爱笛声把电视关了,凑过来,赞叹说:“哇塞,真香,米砂。你的手艺比我棒,我认输。” 那语气,好像他和米砂,已经是多年认识的好朋友一般。 他就非要这么好客不可吗?这里有他什么事?我看他除了知道瞎积极,就再没有别的招可使了。 米砂把那盘土豆饼端起来,好像从前那样轻快地走过来,蹲在我身边,把盘子托得高高的。那有着雏菊和茉莉花糅合芳香的女孩,属于她的气味没有改变,属于她的眼神也没有。现在,她仍然侧着头,耐心的对我笑,恍惚变回那个下午刚刚和我抱头痛哭还未曾来得及抹去泪水的她。 她把盘子一直举到我面前,抓起我面前的筷子说:“醒醒,来,快些尝尝这个,看我的厨艺进步了没有?这是土豆饼,你还记得吗?高二的时候,你去我家```” “米砂```”我心里一抖,随即把眼神转移到别处打断她,“对不起。” “哦。”米砂愣了一下,站起身来,她看了看我,微笑说:“哦哦,对啊,没关系没关系。过去不要所啦,那我们说说现在,醒醒,你身上的大衣是你自己做的吧,什么时候有空,替我做件吧。” 莫醒醒(8) 我狠狠地盯了间谍江一眼,他正结果米砂手里的土豆饼,好像完全不关心我和米米砂在说什么。 “哦。”我从喉咙里挤出小小的声音来应。 天地良心,我真的不是要对米砂冷漠,这不是我的初衷。我只是不知道该跟她说些什么,说什么好想都不对。我们已经离开太久。所以当她再次出现在我的面前的时候,我的心就像夏吉吉画里的海,涌动起一股又一股的暗流,这些汹涌的暗流偷掉我的言语,逼退我的勇气,锁住我的心,也锁住我的嘴唇。 就在这稍显怪异的气氛里,江爱笛声看着米砂,再看看我,冒出一句惊天动地的话来:“你们俩这样,就像是一对久别重逢的情侣。” 说完,他自顾自的哈哈大笑起来。 他一定觉得自己很幽默。可是我和米砂都没有笑。哦不对,米砂一直微笑着,好像心里一直放着一桩美事,不舍得和任何人分享一样。米砂放了筷子,依然微笑地看着我说:“我去把汤端出来,应该好了。” 看着米砂起身,我也离开餐桌。慌乱地从我的暴力摸出烟放到唇边,想抽一根。但关键时候打火机不知道着了什么魔,怎么都打不开。江爱笛声从他的口袋里掏出打火机献媚地要替我点燃她,米砂正好端着汤出来,她飞快地把汤往桌上一放,上前一步,从江爱笛声手里夺下那个打火机。我以为她要替我点,谁想到,她却伸出另一只手,把我嘴里的烟轻巧的拿了下来。 “醒醒,来。先喝汤。”她还是那种招牌式要了命的微笑。 我迅速地拿出另一只烟,叼在嘴里。 “我叫你别抽了。”她对我的行为一点也不生气,只是从我的唇上拿下烟,温和地却我说,“来嘛,试试,贵妃苟几汤哦,最养颜的汤,我的绝活。” “把烟还我。”我命令她。 “不。”她倔强地微笑着,依然是那么温和的预期,“我不许你抽烟。” 江爱笛声没有说话,他一定对我和她都充满了好奇,所以,他一直睁着眼睛好奇地充满兴趣地看着我和米砂。可我再也不能忍耐了,她到底要我怎么样呢?她为什么不对我发火,为什么不骂我?她为什么还是那样充满耐心,不厌其烦,像一个上紧发条的老式闹钟一样,即使别人摔倒地上锁紧衣橱甚至丢进垃圾桶里,还是要继续嚣叫下去,叫下去,哪怕只剩下破碎的机芯,还是不能忘记自己的任务是叫醒她的拥有者?可是难道她不知道,我根本不值得她如此,她又何必千里迢迢赶来趟莫醒醒这趟混水呢?她又何必管我死活呢! 我如果再不逃开,我怕自己就要控制不住自己掐牢米砂的脖子质问。于是我背起包,飞快地转身,跑过阳台,跑上了我的小阁楼。 我把门锁起来,像以前每次,我心里的恶魔逼我自己发狂的时候那样。 过了一会儿,我听见米砂敲门的声音。 “开门好吗?”她说。 我坐在那里没动。 “能听见我说话吗?”米砂说,“要是能,我就不进去了,我们隔着一扇门说话,也挺好的。” 我当然能听到她说话,我甚至巴不得能听得更清晰些,但是我没有吱声,透过侧耳倾听,我感觉她在外面的台阶上坐下来,我悄悄走到门前,蹲下身侧耳听。我心里的两个我终于开始拼命地挣扎。我回望了一眼天窗,阳光那么淡,淡到好像在散发它最后一丝光辉似的,大风在天窗的边缘徘徊,发出丝丝地声音。像刚刚从沙漠肆虐归来。哦,米砂,你千万不要冻到。噢,米砂,你还坐在这里做什么吗?莫醒醒是一个无情无义的家伙,你赶紧走吧,永远都不要再理她。走吧,离开她吧,这才是你唯一该做的,唯一的。 我慢慢地退回床沿,从包里拿出了我的沙漏,紧紧握在了手里。 “你不让我进去也没关系呀。”米砂说:“其实你回来的时候,我已经参观过你的小阁楼了,江伯伯对你好,我也很开心的。你知道吗醒醒,你不在的这些日子,真的发生了好多好多事,我一直想啊,哪一天有机会,我一定要跟你说个三天三夜呢。不过不能说那么就也没有关系,我只说一点就好。你知道吗,我那天又去天中了,那里一点也没有变,不过好像都没有人认得我了,也没有人指着我说我就是那个拉拉了,嘿嘿。对了,米砾那个小子变了好多哦,他现在有责任心了,还有了女朋友,那个女孩你也认得的,是你初中时的同学,叫什么蒙胖胖的。可是蒙胖胖现在看上去一点也不胖了,真的很漂亮的。米砾跟她在一起以后,变得有责任心多了。对了,还有路里,你知道吗,路里也有女朋友了哦,现在的男孩子,都不甘寂寞,讨厌得狠呢```” 她终于提到他了!可是什么什么,什么叫他有女朋友了?我屏住呼吸听她继续说下去。 “不过我觉得路里的女朋友不够漂亮。像他那样的,他那么帅,那么有前途,一定要找个够漂亮的才行,如果没有你漂亮,就要有我漂亮,如果没有我漂亮,至少也要有蒋蓝漂亮吧,可是她的女朋友真的很普通,所以我就有一点点失望呢,醒醒,你在不在听啊?” 他竟然没跟她好?!他竟然敢有新的女朋友?! 我的眼泪再也忍不住了,拼命流拼命流,连用袖子擦都来不及。我紧紧揪着手里的沙漏,恨不得可以一下子捏碎它。我该怎么办呢?我跪下来,顺着光滑的地板,用膝盖一直滑倒门边,手都握住了门把,可是心里的另一个我又占了上风:不不不不,她这么了解我,她一定是知道我心里怎么想,所以才故意这么说的吧。米砂,你这么美好,这么漂亮,这么善良,谁要是不要你,那他不是超级大笨蛋加混蛋大猪头吗? 路里不是那样的人,我清楚。于是,我用力的擦了擦脸,对准一丝丝冷风钻进来的门缝,硬着心肠,对着一直坐在门外的米砂说:“你走吧。请原谅我,我真的不想再想起那些过去了。” 她好像没听见,只自顾自地说下去:“这一次,真的要好好谢谢江爱笛声先生,要不是他的照片,醒醒,我可能就会一直找不到你了。你一定知道一个最亲的人忽然被丢进茫茫人海的感觉吧。我知道你知道的,对不对?我就是那样丢失了我的么么。所以,其实,我真的好恨你,恨你那么狠心那么绝情,你所走就走,连路里躺在医院里你都没去看一眼,不过,好在他没事```可是,当我看到那张照片,你拿着那个沙漏时的表情,当我终于找到你的时候,我就一点儿也不恨你了,真的,你隔着一扇门和我说话我也不恨你了。因为我真的没有想到我还可以看到你,再给你做土豆饼,还可以把这些后来发生的事情告诉你,还可以看在你活得那么好。我就开心了。真的,我就好开心了。” 哦,老天,我的眼泪,我该如何拯救我的眼泪? 米砂,求求你,别说了。好不好?我求求你。 我心里的祈祷好像透过这扇薄薄的门,传递给了她。过了好几秒钟,她终于恢复了轻快的语气,轻快地说:“醒醒,再见哦,我要走了。你要记得,不许抽烟,要乖。” 说完这句话,我听到了下楼的脚步声。 哦不,米砂,不要走。当我留着泪,轻轻的,像个小偷一样拉开门把的时候,只看到她从阳台处转角消失的背影。 我再也不能控制我自己,握着沙漏冲下了楼梯。 幸好,我还来得及。 在江爱笛声惊讶地眼光中,我终于和我的米砂紧紧拥抱在一起。我逃避了那么多年,也等待了那么多年,我唯一的好友,我们差点永远失散。 我腾出手来,用带着我体温的沙漏去温暖她冻得发紫的脸颊。她还是那样,带着永远不会老去的微笑,大眼睛里盛满了柔和的光泽和爱。 我问她:“你要去哪里?” 她轻轻地说:“加拿大。今晚的飞机。” 米砂的航班是晚上九点。算上她赶去机场的时间,我和她,最多还有短短的十分钟来告别。从未觉得时间如此珍贵,希望每一分钟都可以换成一年,甚至十年,一百年。 “我们办了全家移民,本来在此之前,我一直在犹豫,是一个人留在国内,还是跟他们一块走。终于还是下了决心。”米砂的微笑还是那样动人,“走前能看到你,醒醒,我真的好开心。” “对不```” 我话还没说完,她已经捂住了我的嘴,不让我继续说下去。她的手像一幅冰凉的口罩,能罩住我的语言却找不住我愧疚的心。想起我刚才对她的态度,我简直恨不得狠狠扇自己一记才好。 “我知道的,醒醒。”她说,“你什么都不用说了,我比谁都明白你。” “那你和他```” 米砂微笑着摇了摇头,然后说:“我想,总可以释怀的吧。” 也好!如果他连米砂这样美好的女孩都放弃,如果他连她对他和付出都可以忘记,只能说,他根本不值得米砂留恋。只是,米砂,你一定要远走他国才能做到释怀吗,逃避一定有用吗?如果像我一样,即使那么努力去忘记,却偏偏会记得,只会更加痛苦啊。 我又一次为我们彼此相似的命运而感同身受,情不自禁地酸了鼻子。见我们难舍难分,江爱笛声拍拍他的手掌建议道:“我有个好主意,其实我们可以把米砂送到机场的。” 哦,谢谢他。此时,也只有他的脑子会比较清楚些。我和米砂的智商,确实显得不够用。 也许是她在我小阁楼外面坐了太久的缘故,她的手冰凉得仿佛水银,脸颊却因寒冷而变得通红。出租车上,江爱笛声坐在前面,我和米砂坐在后面,我们靠得很近,我把她的一只手牢牢我在我的两只手中间,过一会又换一只。从前她总是这样踢我暖手,现在换作我这样做,从没有一刻比我为她取暖的那一刻更加叫我发自肺腑的快乐。言语在此时显得很多余,唯有默默传达的体温能说明一切。这体温仿佛让我回到了十七岁,回到天中,回到那个不太安分却因为有她而生动的宿舍,回到那些躺在一张床上永远有说不完的知心话的夜晚。 还是江爱笛声打破了沉默:“米砂啊,你为什么也选择加拿大啊,那里我很熟,需不需要帅哥,我可以介绍一打给你?” “帅哥不要。”米砂跟他开玩笑,“我倒是需要钱,你借吗?” “借。”江爱笛声说,“别说钱了,美女要是借我的命,我也只能双手奉上啊。” 他果然是我见过的男生中最会拍马屁的,甚至要超过米砂的哥哥米砾。米砾讨女生欢心总是不得要领,可我看江爱笛声倒是在行得多。这么一想,我心里倒有些怪怪的不舒服,我也不知道这种不舒服从何而来,但这种不知从何而来的不舒服让我的心更加的不舒服,简直不知道该怎么形容才好。 “算了算了。”米砂打断我的痴想,说,“我不跟你借钱,更不要你的命,你就替我把醒醒照顾好,我就感恩戴德了。” “照顾是理所当然的。”江爱笛声说,“不过你也得提醒她,叫她以后少欺负我。” 我冤枉的反问:“我欺负你?” “是啊。”他理直气壮地说,“吃个饭被你骂得半死,嘿咻的时候被你撞见,一个晚上也不许我睡觉,这难道你叫欺负?” 这个不知廉耻的家伙!居然说得如此不要脸的话来,我,我真的恨不得找块强力胶布把他的嘴死死封起来,让他这辈子,下辈子,下下辈子都变成一个彻彻底底的哑巴! 真不知道米砂为什么还能笑成那样! 车子还是终于到达了首都机场,下了出租我竟然意外地看到了米砾,噢,他好像长高了好多,戴了顶今年流行的卡车帽,还是那么时髦。他冲过来喊:“米二啊米二,你要再不出现,米若凡就要首都国际机场给掀了。” 米砂握着我的手,把我推到米砾面前。 米砾这才认出我来,他把眼珠子瞪得老大,好像我是外星人一样的,用非常怀疑非常诡异的声音向我发问说:“莫醒醒?你没死?” “你胡说八道什么呀!”米砂笑着,把他推出老远。米砾站稳脚跟,忽然又看到我身后的江爱笛声,指指我,再指指他,一副了然于胸的样子。我就知道他一定时想歪了。 “不错。”他靠近我一步,小声评价,“比那个瘸子好多了。” 我不明白他在说什么,却见站在我身边的米砂的脸色突然变了。她大声地说米砾说:“快走吧,快走吧,老爹在哪里?我就跟他请了六个小时的假,北京堵得要死,我还做了一顿饭,我还真是超级无敌雷厉风行风卷残云```” “米砂。”我拉住她,“米砾说什么?” “没什么呀。”米砾瞪着大眼睛扑闪扑闪地看着我,“他整天胡说八道你又不是不知道。” 我把头转向米砾,恳求的问他:“米砾,你可以告诉我吗,谁是瘸子?” 莫醒醒(9) 米砾又伸出了他那根手指,嘴张成半圆,像个弱智儿童一样指了指我,再指指米砂,终于突出一句话:“那个,米砂说的对,我胡说八道的呀。” 米砂看看表说:“我很快就要登机了。看来,我们又要分别了。真是遗憾呢。”说罢,她走到我面前,用力的捧起我的脸,珍惜地揉了两下。 “你这一去,何时回呢?”我的眼眶又不争气的红了。 米砂拿眼角瞪米砾说:“不知道呢,这次我爸痛下决定,把我和他双双送走,都是为了他,我看要是他再见不到那个蒙胖胖,他就要得狂犬病了,见谁都咬。” “别赖我!”米砾说,“明明是你自己情场失意,哭着闹着要出国,我只不过担心你没我搞不定,所以才舍命陪君子的呀。” “啊呸!”米砂伸手打他。 米砾被她打得龇牙咧嘴也不躲,米砂又伸手去捏他的脸颊,他狂叫起来:“喂,我就要见我老婆了,你却要我毁容,道不道德啊?”米砂听了,又去捏他另一边脸颊,这回米砾不让,撒腿就跑。兄妹俩的感情,看上去比在天中读书的时候不知道要好上多少倍。 江爱笛声拉着我走上前,对米砂说:“走吧,送你们去候机室。” “不用了。”我和米砂异口同声。 我们相似而笑,从彼此的眼睛里,我轻易地读出了她和我一样的心思:就让分别在这里提前上演吧。总归是通一场,又何必捱到最后一秒呢。我和米砂拥抱着所再见。已经跑进候机室的米砾突然回头看见,于是做了个呕吐的表情把头迅速的扭了回去。好像我们干的是什么见不得人的事。 经过那么久,其实他还是那个原来的他。神神叨叨,倒也可爱。蒙小研?我还能想起那个女生,总是爱歪着头,有点微胖,整日嘟起来的可爱的小嘴,眼睛亮亮的。看来,米砾已经不再痴迷蒋蓝了。这么想着我又有些惆怅:难道年少的所谓爱情都是如此轻易破碎和变化莫测吗? 缘分是如此奇妙的事,就像那首老歌唱的那样:“走吧,走吧,人总要学着自己长大。”如此想来,米砂也会长大,会告别旧爱,会开始她新的生活,会认识新的王子,噢,挺好,真没什么不好。 “bebrave永远不会忘记!”米砂在我耳边说完这句话,猝然放开我,然后,她转过身没有再看我一眼,跟着米砾快步跑进了候机厅。 我根本就没法管得住我自己,眼泪一直流一直流,直到看不清她的背影。 江爱笛声站得靠我近了一些。他把手放到我肩上来,感慨地说:“原来两个小姑娘好起来,是这样不要命的。” 我把他的手拿下去,他又放上来,我再那下去,他又放上来。我狼狈地一面流着眼泪一面看着他,他更生气的看着我,大声喊:“怎么,给你点安慰不行啊!” 说完,他掏出一张面纸,像抹桌子一样,粗暴的擦掉了我的泪。他的动作真的很大,疼得我要命,可奇怪的是,心里的感觉一下子好了很多。 “走,咱们回家。”说完,他牵起我的手,一直把我牵到出租车站台。 从没有男生这样牵过我的手,那感觉很奇怪,好像他一松开,我就完全忘记了那感觉,很想再让他牵起,才能再想起那感觉一样。这想法让我有些为难,但确实如此。就像从没有一个男生,像他一样一把把我搂在怀里走路。我只能确定,江爱笛声,他跟我以前认识的每一个男生都不同。 晚上八九点的北京,正是逢路必堵的时候。他一定是没睡好,在堵车的时候竟睡着了。我仍然怀念米砂,想着我们好不容易相见,我却那样对待她,才见了不到半天她又去了那么远的地方,这么想着想着我又开始哭了,眼泪无声的落下,我懒得伸手去擦,要是前排的司机看到了,不知道会做何感想。 车走走停停,回到家里的时候,已经快十点了。我付完帐,轻轻地推推他,他忽然惊醒,揉揉眼,对我说:“我正做梦呢,梦见你喂我吃瓜子!” 这是什么鬼梦! “快下车啊。”我催他。 他下了车,看着绝尘而去的出租车突然反应过来,“车费付了?” “没。”我没好气的应他。 “呀,北京有这等好事。”他追上我,“哦不对,你付的?” 我还没答他,就看到一个身影飞速的闪到我们面前,一个穿着红装的女子尖着嗓子拦住了他:“edlslon,我们又见面了!” 哪路神仙?! 看来他交际真是广! “你谁呀?”他好像也是一头雾水。 “judy,十四楼的judy啊。”女孩说,“你记性真坏!” “哦!”他终于想起来了,“你今天打扮得像圣诞老人,我还真没认出。” “三里屯,去吗?”judy说,“我约了朋友。” “不去了。”他一把拉住正要往前的我,“我也约了女朋友,没空。” “ok,byebye!”她看我一眼,超他妩媚地一笑,走了。 “谁?”我不自觉地问他,奇怪他怎么在这里就有熟人了。 “电梯里见过两次。”他不好意思的说,“搭了几句话,哈哈。” “到底谁是你女朋友?!”我问他。 他听我这么一说,往后看看,又转回头来看看天,再装模作样的看看地,最后看着我说:“你说呢?” “我说你可以去死。”说完,抛下他往前走,他一直跟在我身后,不作声。他这么老实,我疑心他会有什么恶作剧,赶紧回头看一下。他果然在使坏,半蹲在那里,捡了块小石头想砸我的腿。被我发现,手没使上劲,石头只滚出半米多远,停在我和他之间的路面上。 他嘿嘿站起来,主动交待说:“这招是我在大学时为了搭讪女生学会的,百发百中,女生都怕狗。” “省省吧。”我说,“我不怕狗了。” “那你怕什么?”他好奇地问。 我没答,不过脑子里本能的思考他的问题,我到底怕什么?我的病?我的过去?白然?那些不耻的回忆?背叛?还是仅仅是孤单? 他站在我身后,按下了电梯按钮,叹息了一声,这才对我说:“你说在梦里,为什么要喂我吃瓜子,难道你不知道我最讨厌吃瓜子的吗?” 拿梦说事,算是人话吗! 如果电梯门能说开就开,我绝对直接拉开门走人。 好不容易到了十七楼,电梯门开了,他很绅士的让我先行,我也毫不客气地走到前面,谁知道刚拐弯到大门口,就吓得我失声尖叫起来。 门口蹲着一个人。她一定已经蹲很久了,看她的样子都快要睡着了。见到我们,她抬起头来,红肿的眼睛从披肩长发中露出来,眯缝着看着江爱笛声和我,发出梦呓一样的声音:“edlslon,我在等你,你为什么不接我电话?” 哦,我的天。 机场女,电梯小姐。想不到江爱笛声先生回国不过短短数日,就已经惹下如此多的情债。我知趣的打开门,打算去我的小阁楼把自己藏起来。面对一个为情所伤随时有可能失去理智的女人来说,我觉得我还是躲得远一些比较好。谁知道江爱笛声根本没有让那女人进屋的意思,而是蹲下身安抚一直流浪的小狗一样拍拍她的头顶,礼貌而生疏地说:“那天我喝多了,我很抱歉。今晚我还有点事,你先回吧。” “edlsion,”女人恳求地说,“我们找个地方聊聊好不好?” 江爱笛声回头看了看我,还是坚决地拒绝了:“我都说了,今晚有事,改天吧,对不起。”说完,他走进屋,把门给关上了。 “你太狠心了吧。”我望了望关紧的门。 “那是为她好。”他在沙发上坐下来,恬不知耻的对我说,“我对感情的事是很认真的,不会胡来。” 不会胡来,这样的鬼话,也只有真的风流鬼才说的出了。我对他乱成一堆麻的私生活没有兴趣搭理,正准备上我的小阁楼,他却喊住我说:“莫醒醒,你给我站住!” “有事吗?”我问他。 “当然有啊,”他说,“没事我干吗叫你。” 我等着他说事,不知道他又要耍什么花样,他却从沙发上站了起来,用温柔到吓死人的声音对我说:“你今晚没吃饭,米砂做的土豆饼都被我吃光了,我把美容汤给你热着,你先和着,我来给你下碗面条吧!这回,是中式的!” 我发誓,那一刻,我真希望自己在喝水,这样就可以毫不客气地把一口水喷到他那张欠扁的脸上。 小阁楼的网线,是早预备好的,在写字台边,大约五米多长,可以直接拖到床上去。 我的苹果手提,是在我考上大学后他送我的礼物。 “学设计的学生一定要有台苹果。”他把它递到面钱的时候对我说,“配置一般,你先拿去用,以后学成了,自己再买台高级点的。” 他总这样,小心翼翼地照顾我的自尊。或许是因为他知道照顾我自尊的同时,也照顾自己道理吧。其实后来我上网查询到,他给我买的,算得上是苹果本本里的最顶级款。 学费他替我交了,生活费他一次性打到我卡里,每到换季的时候,还不忘再补一笔,至于后来他补了多少我已经不知道了,因为我很少去碰那张卡,除非万不得已,如果真的遇到万不得已的情况,我会将其小心的记录下来。 其实我没想过要偿还他,如果这都要偿还,那我就该心安理得的把他的所有家当据为己有,再把他赶出门——不,即使这样也赔不了妈妈的命。但我确实在不只不觉中做着偿还的准备,真是纠结得可以。江爱笛声问我要msn,我说没有。我不是骗他,我真的没有,没有msn,没有qq,只有一个多日不用的电子信箱。 我没有朋友,连手机都是多余,要这些玩意何用? 但是今晚,我准备申请一个msn,因为我需要和米砂保持联系,知道她的近况。我把电脑抱到床上,打开电脑上了网。我先去了一个论坛,联系海边的一个小屋是属于一对年轻人的,他们要去南边度春节,愿意把小屋租给南边去北边度假的情侣,如果可以换租,那是最好的。 网上贴上去一些小屋的照片,看上去不错。这个世界总是有很多愿意维持着浪漫的天真的人,他们有着自己特力独行自得其乐地生活方式,你纵然学不来,却也可以羡慕。 或者,偶尔尝试也未尝不可。特别,是在你无处可去的时候。 莫醒醒(10) 我先前就找过他们,他们说还是希望能找到换租的人。没想到今晚他们却爽快的答应了我。估计没有南方人愿意去那个鬼地方过春节。我跟他们说我会尽快把租金汇过去,也希望他们能把钥匙快递给我。然后我开始研究如何申请我的msn,在这之前我上了一下我以前的qq,我是隐身登入的,但qq上那个叫阿布的头像还是让我的心“嘣”地响了一声,像被抢击中。初中时某个寂寞的暑假,好像一直都在跟阿布聊天。总是羞于和人面对面的表达的我以为找到了最好的倾吐方式,却没想到,这样做会给以后的自己和他带来一些麻烦。阿布,我想不起他的真名来了,但是我却清晰得记得他给我做的纸飞机,纸风筝,是我在男生那里收到的最初的馈赠,而我,居然忘了那个人那么久。 看来,忘记过去也并不是那么难,只是,时间还不够长而已吧。 我关掉qq,开始研究从没用过的msn。整个申请的过程还算顺利,江爱笛声的中式面条却似乎不太顺利,直到我已经下载了新版的msn软件并成功登入之后,这个人都在底下没有发出任何动静。 说不定改变了主意,开门跟那个女人去夜店了呢,他一向不按常理出牌,怎么都可以理解。 我又想起米砂来,长途的飞行一定让她累死了。她如果没有找到我,走的时候会不会飞常遗憾呢?这么一想我又忽然想起她提到过的poco网站,我用百度搜索到这个网站,打开首页面,居然一下子就看到了我自己的照片!哦,那是我吗?那好像是我,那又好像不是我,经过处理的数码相片比起他洗出来的不知道又要好看上多少倍,我信手点击,进入了他的个人网页,才发现,他居然拍了那么多照片,而每一张都是那么好看,比起他拍的景物来,我更喜欢他拍的人。无论是老年人,还是儿童,还是正正青春的少年,或是艳妆的模特儿,在他的镜头,都显得特别有风味,传达出人物本身强烈的个性气息,好像照片里的人忽然或了起来一般。我想起他的“摄魂”一说,不由得对他心生敬佩。但很快我又把这种敬佩从我的心里硬硬地压了下去。凭什么,我不该对他产生这种感觉的对吗? 一个游山玩水花天酒地的公子哥,会拍几张照片,有什么了不起? 我要是有好的设备,没准也能拍出来,哼哼。 我有些渴,起身下楼到水。我真的以为他不在家了,所以没有换衣服,我穿着一件粉色的旧睡衣,全棉质地,也是和江辛一起生活后,我自己给自己做的。没有缝纫机,我就自己用手缝。有些仿照和服,又不全是日本款,还参照了唐朝的样式。我穿着它更多的是当居家服,但我发现,在途经小阁楼楼梯知道露台的地方,这样的穿着还是显得单薄了待我瑟瑟发抖地走进厨房餐厅时,我愣住了。他在家,而且正焦头烂额的布置餐桌。 不知道他从哪里变出来一张铺着粉色桌布的小桌子,上面放着两只高脚杯。最夸张的是,桌子中央还有白色蜡烛台。江爱笛声抱着一瓶红酒从里屋走出来,看到我,也不惊讶,反而大方的说:“哈哈,不能给你一个惊喜了,不过也没关系,来的正是时候。请坐。” 他居然把夜宵搞得如此隆重! 我惊讶得说不出话来,仍然愣愣的站着。 他忽然想起什么似的,又走进厨房,端出两盘所谓的中式面——在我看来,那厚厚的肉酱,实在和意粉区别不开。除此之外,他竟然还做了份看上去很精致的沙拉! 他放下面条和沙拉,走到我面前,我又一次闻到了他身上的薄荷香味,哦不,这一次,好像是从他的唇齿之间发出的。正在我以为香味的来源时,他已经替我拉开了椅子,凑到我耳边说:“你这样穿很好看,难道,这又是你自己做的衣服吗?”说完,他的手轻轻地搭在我的肩膀上,打算把我请进座位。 我几乎是在他的手搭上的肩膀那一刹那幡然醒悟过来的——多么可笑!我在接受仇人儿子的“浪漫”邀约吗?这颠三道四的垮子弟,自以为在国外读过几年书就可以冷酷当着我的面拒绝一个旧情人又整些骗小女生的小把戏来讨好我妈?他把我当成什么人? “我不饿。”说完这话,我果断的捏着自己的杯子,打算冲上小阁楼。却被他一把抓住:“不许跑!” 他捏住我的胳膊,我动弹不了,差不多就要在他的霸道里直接窒息过去了。 “有点基本礼貌行吗?”他放开我,“看在我做了这么久的份上,赏个脸尝两口也不行吗?” 他又恢复了他的嬉皮笑脸。把我往餐桌前一推:“给我坐下!” 我坐下了,他也到对面坐下。他把我们的酒杯里都倒上酒,端起来对我说:“cheers,醒醒。” 我端起酒杯轻闻那酒味,跟父亲常年喝的酒完全不同。我生命中曾经有过一次醉酒的经历,那一次我被蒋蓝冤枉偷钱,我喝光了爸爸喝剩的所有二锅头,唱了差不多一晚的歌,在路里面前丢尽了脸。从那以后,我就发誓再不碰酒了。 “不会醉的。”我的心事又被他看穿,“度数低,还能美容,试试?”说完,他面对着我,微小的啜了一口。 “可是。”我说,“我不会喝酒。” “从没喝过吗?”他很好奇。不过他并没有逼我,而是拿了个小盘子,替我装上些沙拉:“那么尝尝这个吧。” 我接过来,用筷子勉为其难的挟了一口放进嘴里。新鲜的蔬菜配上沙拉酱,坦白地说,味道还不错。 “比我老爹的手艺如何?”他问。 我点了点头。 “那你觉得我人比我老爹如何?”我不知道他为什么会发出这样的问句,这简直是太莫名其妙了! “我跟他不一样。”他仿佛在向我表白什么,又像是在自言自语——但其实他只是用心端详他举起叉子上的一个黄瓜丁:“我是一个很专一的人,没有那些花花肠子,” 如果我没记错,这是他今晚第二次表白自己的“忠贞”了吧。这些话在我听来,就像《武林外传》里的白展堂——已经偷了无数东西的江洋大盗不停向别人解释“我不是小偷,我从来不偷东西。”并发誓要将大盗追拿归案一样好笑。我就带着这种颇具讽刺的心情吃完了一盘沙拉。然后听到他委屈地说:“为什么,你就不肯给我一句评价呢?” “沙拉不错,谢谢你。”说完,我走到厨房给自己倒了一杯水,然后就回到了我自己的小阁楼。 我跟本就没有喝酒啊,可是为什么红酒的那股香味,却一直好像在我身边萦绕,挥之不去呢?我坐到了我的小床上,手提被我一碰,重新亮了起来。我又看到了那张照片,他替我拍的,我从没有发现过一个如此美丽的自己,吓得我把电脑给关掉了。 我躺在床上,还没有睡着的时候,忽然听到有人敲门,我知道是他,可是,他到底要做什么? 他喊:“醒醒!睡着了吗?” 我没能应他,不管他要做什么,我都不想开门。我希望我不出声,他会以为我睡着了,然后自觉地离开。 “我知道你没睡着。”他大声地说,“看来你的爱好是隔着一扇门聊天,也不错啊,我可以接受的。” 我真怀疑他是不是喝多了,实话的语气,听上去有些轻飘飘的。我当然更不敢开门,只好光着脚走到门边,小心翼翼地对他说:“我要睡了,你也休息去吧。” “很好的月光,不看好可惜。”他说。 会可惜才怪,上会是星星,这回事月光,请问他还能想的出别的有点创意的鬼话吗?这么冷的天,我敢保证天使什么都不会有! “我跟你讲讲我妈妈,你愿意听吗?”其实不管我愿不愿意听,他都已经滔滔不绝的讲下去了,“我妈,怎么说呢,她谈不上是什么美女,但是在我的心里,她是最美最美的仙子。从小,我就跟我妈感情好。我妈宠我,她个性也很强,知道我爸跟你妈的事后,就带着我出国投靠我一个说不上近亲的小姨去了。我们刚出国的那会可穷了,我妈不想靠我小姨和小姨父,为了不让我吃苦,为了让我受到好的教育,每天要打好几分工,累得半死。我睡着了,她就坐那里偷偷地哭,但她从没有要求过我爸半分。后来小姨和小姨父离婚分家,我们就连住的地方都没有了,还被当成无业游民被关在警察局里。那时我也懂事了些,实在看不下去我妈受苦,就偷偷写信给我爸。这样我爸又跟我们联系上了,也开始给我提供费用,但我妈却因为这件事狠狠地揍了我一顿。再在后来,我大学毕业了,学会了摄影,学会了挣钱,我拼命工作,回家的次数也少了。又一次我拍的一个照片得了一个商业大奖,得了五万美金。我好高兴的回家,把钱交到我妈的手里的时刻,才知道我妈得了一种怪病。臆想症,你听说过这种病吗?很乖的。她脑子里总是想一些不存在是事情,整天胡说八道。我哪有什么洋妞女朋友?我为了养家每天工作得昏天暗地,有空和女孩子搭个讪就不错。我老不谈恋爱,我妈久急啊,整天幻想我跟着个在一起跟那个在一起,把我当成汤姆克鲁斯了。后来我找医生替我妈治病,虽然控制住了,但医生说只要再受刺激,她一定会再发病。所以,我就很恨我爸。我常想,天下哪有什么仙女呀,让他连我和我妈都可以放弃,而且,我和我妈在国外这么久,他除了寄钱都不知道过去看一看,过问都很少,连过年都没有一个电话。这种男人根本不算男人,我不仅恨他,还看不起他。但是醒醒,最近我却不恨他了,你想知道为什么吗?” 说到这里,他忽然停住了。然后轻笑着说:“我知道,你一定想知道,对不对?你把们打开,我来告诉你。好不好?” 我情不自禁地拉开了门。 我这才发现真的有月光,想丝绒一样,倾泻在小阁楼外的每一阶楼梯上。 难道这一切都是梦? 就在这如梦似幻的情景中,他缓缓站起身来,出乎意料的一把把我拥到怀里,他把我抱得那么紧那么紧,我的骨头简直都要碎了,仿若一个世纪过去了,我才听到他在我耳边轻声说:“那是因为我见到了你,我想,你一定跟你妈妈长得特别特别像。我想,如果我是当年的他,也一定会犯同样的错误。所以,醒醒,其实我刚才说那么多,真的想说的话却只有一句,那就是:我爱你了,就这么简单。” 我的世界,瞬间变成一个玻璃球。炫丽夺目却找不到任何出口。你有没有试过同一天里把同一首歌听上几十遍呢。 我有听过。 那是夏吉吉在她一幅画里简短的说明听到的一首歌,我花了好几个小时才把它百度到我的ipod里。这是一首很老的歌了,我甚至不知道歌手是谁,她忧伤的嗓子,反复的唱:“秋天的海不知道,夏天过去了,弄潮的人,它不会再来了,不会再来```” 大年三十的夜里,我孤单的住在这个海边的小屋,这是我在网上找了很久才找到的一处小屋,不到十个平方,只有简单的设施。屋主是两个大学生,他们去了南方过年,愿意把这里租借给我。我只带了简单的行李,甚至连电脑都没有带,于快过年的前三天到达。这里离海边和近,夜里能隐约听到涛声,不行几十布,就能到达海边。冬天的海边寂寞而冷清,但是适合我。我支了我的小型画架,幻想自己能比夏吉吉更加天才。但我知道,画画不是我的目的,我只是需要寻求一种方式来将自己放逐,不然,我就会活生生地死在自己各种各样奇怪的念头里。 我不能死,我不能重复白然的路。我要活着,失败却依然鲜活地活着,这是必须。 这又有什么不好?在这座说不上坏的避难所里,只需要根据大海呼吸的节奏来判断晨昏,时间对我而言一文不值。我愿忘掉那个人在我耳边的表白,我愿将一切都当作一场梦,梦醒后,一切成空,而我却不许自己有丝毫遗憾。 他怎么可能爱? 一切只是幻觉。 这一天潮退后的大海,出奇地风平浪静,好像也到遥远的彼岸去凑人间的热闹。若不是感觉到大海的异常,我几乎都忘了,这一天是2008年的除夕。我人生中地二十个年头的开端。我仍然在听那首歌,顺便翻阅随身带着的一本绘画册子,天色渐渐暗了下来,我把桌上的沙漏倒置,新一轮的99秒上演。可就在我刚刚起身准备为自己倒一杯水的时候,我忽然感到了土地的震动,继而是雷鸣,雨水说落便落,砸在木屋的四面墙壁上,好像无数等待救援的窍门者。我急忙赶去查看窗户的插销是否完好,就在这时,我听到了远处大海咆哮的声音,好像许多人在一起小声说话,中间又夹杂着某个人的尖叫和笑,他们千军万马,一起唱着歌跳这舞往小木屋的方向赶来,好像为了去赴远处的一场盛大的歌舞剧演出。 我的心跳就在这几天里第一次跳得突然很快。我忽然想到了一个可怕的词——海啸? 难道会发生在今夜? 不过我并不是很怕,如果是,就来吧。我从没有想过躲得过命运的所有安排。 我握着桌上的沙漏,想回到床上休息一下。我用沙漏抵住几天来第一次觉得饿的胃部,挣扎着从挂在床头的包里取出我的食物——两袋干面包,一包压缩饼干。 我差不多才刚刚撕开面包的包装袋,整座小屋就忽然陷入了黑暗。 一道白得近乎透明的闪电,在窗外不远的地方划破夜空。继而是轰然的雷声。演出就要开始了吗?所有雨水敲起了密集的鼓点,而雷鸣变成了鞭炮。连大海都要开始它隐秘的狂欢了—— 紧接着,小屋停电了。 我闭上眼睛,缓缓钻进被子里去,把我的沙漏抱在胸前,仍然饥饿难耐。我的心里升起一种不祥的预感。胃里那个小小的恶魔,她又来找我了。不,我不能吃东西,已经过去那么久,我已经忘记那个病那么久,无论如何,都不能让她再复发。我把沙漏放在自己温热的肚皮上,逼自己睡觉。 然而电闪雷鸣的狂欢仍没有结束,轰隆隆的声音响绝天空。整个国家的人都在这一天拼死相聚在一起,只有我不必。我把ipod的音量调到最大,它却也在最不该没有电的时候没电,也弃我而去。我不想查看保险丝,就凭我可怜的物理知识,压根搞不定它。我选择继续在黑暗里坐下去,幻想加入我在这里死去,多少天后才会被人发觉。 或是一辈子消失,不被记起和发现? 若要报复,谁说这不是最畅快彻底的一种?他以为他可以用下辈子的讨好来偿还上半辈子的罪孽,我却用死亡来宣告他一生的失败。这怎么能不算一个应用的抉择呢? 我为我高兴,我把温热的沙漏让在枕头边,在黑暗里凝视它看不见的身躯:米砂,你会不会,也为我高兴呢? 泪水终于流下来。我这多灾多难的短暂一生,爱也爱得怯弱,恨也恨得糊涂。那些爱我和我爱的人们,有多少人得到了好的结局?若不是我的参与,他们的人生不会是这样,路里不会抛弃米砂,爸爸不会抛弃许琳,或许,连生病都不必。 最最重要的是,我忽然明白,即使在白然和江辛的这件世上——如果我没有被生出来,那现在的他们也未必过得不幸福。所以,后来的那些无辜的人们,更不会因为得降生而受尽不该受的折磨。 我这是怎么了?说好了要休眠的记忆,仅仅是因为一点风雨的发作就又以蓬勃的姿势攀上了我的心头,连遏制都无从下手。 我终于无法自持的坐起身,开始狼吞虎咽。 莫醒醒(11) 与其说我害怕自己发病,不如说,我的身体其实已经渴望这种畅快的发泄已久。我终于可以在这个世界上找到一个被遗忘的角落旁若无人地大嘴大咽,再也不必顾及谁谁谁的一声令下就停下,再也不必治好我自己。 让那些该死的芳香疗法和美味佳肴都见鬼去吧,让那些过去的人过去的事全都见鬼去吧!在这孤单的大年三十的夜晚,谁也不能阻止我破坏性的食欲。我是莫醒醒,我是病孩子,请容我虐待自己,否则,总有一天我会变本加厉地让你们承受我的痛苦。 所以,不是笨蛋的,都离我远些,越远越好! 我很快吃完了两袋面包,又从床上起身,去寻找别的事物。我把实现储备好的一些冰冻罐头打开,取出里面的火腿肉来吃。打开罐头的时候,拇指因为用力过度而被割伤,流出血来。疼痛对于此时的我来说完全是可以被忽略的,我一边允吸自己绵绵不绝的鲜血,又将大块的火腿塞进嘴巴里。窗外依然狂风呼啸,我盼望这场暴风雨来得更猛烈些,最好将我自这件屋里卷出,一直卷到大海深处,被一块巨石压入沉沉海底``` 我真不知道我的幻觉持续了多久,直到我吃完了所有的食物。 我反应过来有人敲门的时候,暴风雨好像已经过去了一半。 周围仍然漆黑一片,那钝重的敲门声仿佛要硬生生在一棵老槐树上凿出一个缺口。我惊慌失措地从地上爬起来,走到门边大声喊:“谁?!” “醒醒!开门!”我的脑子里轰然一声巨响,才明白过来——是他! 他怎么来了! 我把潮湿的门锁打开,门口站着一个怪物, 他穿着堪比怪兽的大雨衣,大喊一声:“找死老子了,我就知道你在这里!”就在我目瞪口呆的时候他不由分说推开我走进屋里来。 门在他身后被飓风关上。他脱掉笨重的雨衣,把随身带的把放在桌子上,扭亮了胸前挂的手电筒,先朝我身上照来。当时的我并不知道自己穿着血渍油渍混为一体的乱七八遭的睡衣,因为长时间跪在地上找寻罐头吃,连脸颊也是肮脏的。 他握着手电筒逼近我,我因为害怕一直后退,直到推到门边,他逼近我的脸,逼近到不能再近的地步,手电一直刺着我的眼睛,刺得我流出了眼泪。在他就要和我的脸贴近的最好一秒,他灭了它。 然后他叹了一口气,不会分说的一把横抱起我。 我纵然再痴,也要放声大叫。 他压根没有阻止我,而是把我往床上一扔,将那只沙漏塞到我手里,又将床上的杯子一手抓起,将坐着发抖的我整个人捆住。又从他的大包里翻出意见奇大无比的军大衣,继续给棉被外套上一层。 霎那间,我已经变成一个巨大的粽子。 “放开我。”我无力地说。 他凶狠地捏我的下巴,捏得很用力,几乎捏碎,他咬牙切齿地说:“给我闭嘴!” “我发誓如果正月初一找不到你,我就跳海。”他的声音在渐渐弱下去的涛声中显得特别恐怖,不过他很快恢复平常的语调:“不过,是在我确定能找到你的情况下我才做这个决定的,哈哈。” 我在他放肆的笑声里惊恐的说不出话。他迅速地脱下自己湿掉的雨靴,脱了鞋袜,像扔炸弹一样把自己身上的衣服鞋袜扔的远远的,然后,他一屁股地做到了床上。不知为何,我脑子里浮现的却是那天小房间的门打开的一瞬间他半裸的样子,还有他身后的女人```我禁不住打了一个寒颤,再睁开眼,他正往我的放行一点点逼近,仿佛挑衅的豹子,就连他微烫的呼吸我都嗅得到。 我全身上下每一个汗毛都觉得寒冷,一股前所未有的害怕感觉包围了我,很快击败了我的故作镇定,比之从前的阿布,和之前那个醉酒的男生,这一次的我简直不知道害怕上了多少倍。或许,我从骨子里就把他当作了真正的对手,敌人,威胁人物。我相信,他绝对有这个能力吃了我。 绝对。 我当时的样子一定可笑之极,绿色军大衣紧紧绷在胳膊上,上身动弹不得摇摇欲坠,好像一个不倒翁,根本无法移动,更别提跳下床。这一回我闻不到他身上的薄荷味了,只有海水霸道而陌生的腥味伴随着他的鼻息渐渐传来,让我此时瑟瑟发抖的胃泛起一股酸味,几乎呕吐。 可就在他的鼻尖几乎点到我的鼻尖的一霎那,他忽然像一截被锯断的树木,直直倒在床上。 他说:“累死我了,快睡吧。” 我该哭还是该笑? 一座停电的随时有可能被暴风雨倾覆的海边小屋,一个电闪雷鸣的夜晚。旧伤复发如被绑架的我,身边躺着一个虎视眈眈的“风流鬼”。我的处境真不是一般的糟糕。 一开始我以为他在装睡,于是我歪在冰凉的床头等他醒来,直到我听到他比潮汐起落还有均匀的鼾声,我才知道大事不妙——他真的睡着了? 一种说不上委屈还是生气的感觉涌上了心头,哦,我这是怎么了? 他找我找了很久很久?很累很累?一定是这样的,不是吗? 我望向窗外,还那边的东方已经泛起了鱼肚白,被棉被棉衣层层包裹的我,一点也不冷,但是他才穿一件薄毛衣和保暖裤,两只赤裸的脚正对着窗口透进来的光,不知道是在水利泡得太久,还是光照的原因,泛着白光。这是我第一次注意观察男生的脚,真是大,大得像金鱼的尾巴,哦不,我太夸张了``` 或许是因为太困,也或许是因为一夜的挣扎,让凌晨的我脑子里极度不清楚,半梦半醒间我轻轻地含糊地喊了一个名字:“江爱笛声。” 一秒钟中内,他突然地坐了起来,好像自动复活的木乃伊一样,用非常清晰洪亮的嗓音说到:“谁叫我?”我吃惊地醒了。他一转头看到我,说了句我想撞墙的话:“你怎么还穿着我的大衣?” 我欲哭无泪地看着他,他却呵呵的笑了起来,一边笑一边说:“几点了?我真的睡着了?哈哈,你坐在这里看了我一夜?舍不得叫醒我?可你至少要给我盖张毯子是不是?” 对他这一系列不要脸的提问,我提不起任何回答的兴趣。他坐到我身边,替我把扣得结结实实的大衣一点一点解开。终于除去束缚的我,却一下子不能习惯如释负重,好似被抛在地上的空旷易拉罐,一颗心滚出去老远,拾都拾不回来。 我莫名其妙地哭了。 是真的莫名其妙,连我自己的搞不清原因的哭泣,眼泪仿佛储备在那里许多年,就等着这个莫名其妙的时刻,不需要命令的汹涌而出。 好像从一个天大的冤案里得到清白的那种委屈,又好像一个持续了多年的梦终于变成了现实的那种感动,我就这样在我的终极仇人面前小声啜泣,然后发展到嚎啕。 我恨过白然,恨过爸爸,恨过米砾,恨过蒋蓝,恨过江辛,甚至恨过米砂,恨过一切值得恨的人。但是到头来,我发现我最恨的人是他——江爱笛声。 没错,他是我的终极仇人。 他可恨到让我一鼓作气去恨的心时时对他恨不起来,可恨到我想把他碎尸万端却不敢看他那双摄人灵魂的眼睛,可恨到我只能用哭声来表达我的怯弱。 他拔开我一直捂着眼睛的双手,用他两只巨大的手掌盖住我的两个脸颊,把我的整个脸都托起来。我想要拔开他的手,才发现根本没这个力气。他用两个大拇脂按住我的嘴角,轻轻向上一提,我的嘴角不自觉地上扬,他便咧嘴笑着配音道:“笑!”然后他的大拇指有突然往下移动,我的嘴角也变得下垂,他也皱着眉头凄惨的说:“哭!”就在他大拇指的移动键,他不停地说:“笑!哭!笑!哭!```”我的脸颊就这样在他双手的蹂躏下变成了一块时笑时哭的橡皮泥。 有这样安慰人的吗? 最后,他终于停止了他疯狂的行为,伸出一只手替我抹掉了所有泪水,他的动作很轻,温柔得我就要睡过去,然后,满不在乎地把自己的眼泪擦在自己的衣服上。 什么也没问我,什么也没多说,他很快穿好衣服,又把那件大衣替我披上,我又变成了臃肿的粽子。我不知道他葫芦里卖的什么药,又紧张起来。他从枕头里摸出我的沙漏,塞进我的手里,二话不说的把我扛起来。 我如梦初醒,奋力地锤他的背,双脚在空中乱踢,喊着:“放我下来!” 就他压根就像没听见一样,大摇大摆地踢开了小屋的门,在我屁股上拍了两下,神气得像跨过鸭绿江的志愿军一样,意气风发地说:“走,我们看日出去!” 那十几分钟的路程,我一直在和他商量: “放我下来好不好?” “早知道带相机来,拍拍大年初一的太阳。” “求你```放我下来好吗?” “海边有没有烤架,我们去整两根玉米吧?” `````` “放我```下来```不然,我就要晕倒了```”直到倒挂如一尾鱼干的我用沙漏无力敲着他的背,微弱地喊出我唯一的祈求时,他终于停下来,把我放在地上。 我在地上刚刚站稳,他就又一次命令:“到我背上来。” 我怯弱弱地和他对视,鬼使神差般,我又一次听话地爬上了他的背。穿着胶鞋的江爱笛声深一脚浅一脚地踩着湿漉漉脏兮兮的砂土,不知道有多费劲,可他偏偏越走越快,最后发展成奔跑。 我生怕摔下来,忍不住小声尖叫的同时,还死死掐着他的脖子。我越掐越紧,连我自己都没有在意,直到他忽然停下来,双手一滑,我随着他,一起跌倒在雨水混合泥沙的海滩边。 我看着他满脸通红的表情,又怀疑又紧张,不敢轻举妄动。呼吸间,忽然觉得有些刺眼,我看向海的那边——那轮橘黄色的太阳,正从云幕的深处,深出一个耀眼的弧。 “日出```快看!”我不顾一身泥水,眼睛仍然看着太阳的方向,双手拼命摇着江爱笛声。 他也不再演习。我们两个泥人一起爬起来,坐在又脏又潮湿的海滩边上,忘记了严寒和饥饿,痴痴地看着太阳的升起。在我出生后的第二十个年头的第一天,我第一次目睹日出,原来太阳是有生命的,我看得到它颤抖的努力,颤抖的上升```如此华丽,如此幸福的日出。是的,幸福。我第一次如此确定我的心情,幸福原来是饱满的热气球,是让整个身体轻盈肿胀得想要飞起来的那样确定的感觉。我情不自禁地看着身边的江爱笛声,他也看着我,他的眼睛里盛满了净额的光辉——我想,此时的我也跟他一样吧? 他又伸出脏兮兮的手,替我擦去泪水。 究竟是幻觉还是真的?他明明冻了一夜,可是两次替我擦去泪水的手却是这样的温和。 他忽然叹息了一声,说:“我想吻你,但我不敢。” 我气得不行,脸红得不行,一急之下,把头埋入他的怀里。低声说:“谁知道你跟多少个女人在海边看过日出!” 他忽然又像着魔一样仰天大笑起来。不知问为什么,认真大量过他这副穿着胶鞋一身烂泥的落魄样,再比照那个欠下无数风流债的加拿大摄影师edlslon先生,我也生气地笑了。他忽然用他的谁掬起一点脏水,淋到我的头发上,把我的头发弄得无比凌乱。 最后他从地上抓起一把泥土拍在他的脸颊上,郑重地说:“好了,现在我和你一样丑了,你如果还有什么不放心的,我就真的跳海算了。” 说完,他任命地闭上双眼,舒展四肢,像一个“大”字那样,直挺挺地倒在了冰冷的冬日海滩上。不过他很快又直起身子,对着我说了一句话:“你为我吃醋,我觉得兴奋,哈哈哈。”说完这一句,他又迅速地倒地。 这一次,我也学着他的样子,把我的沙漏放到胸前,直挺挺地倒在了地上。在那身大衣做垫背,原来也没有那么冷。 太阳在离我们最近的大方露出慈祥的笑脸。她撒下的光辉太要目,我只得乖乖地闭上眼。远处隐约的海潮声中,似乎还夹杂着鞭炮和爆注的响声,送来了儿童时吃过的榨糖饺子的香甜气味。 莫醒醒(12) “你的眼泪到此为止,你的过去到此为止。”恍惚间,他好像把我的手包在自己的手里,梦呓一般的说:“以后你要是再敢哭,我就把你掉起来打!” 风来了,海涌起浪花。他的话来过,又消失在我的耳边。我不敢用力去分辨是真是假,我怕一分辨,一切都会消失。 因为这一秒的幸福,无论真假,都太奢侈。 大年初一下午两点钟,我和他坐上了开往北京的大巴。 雪停了,阳光穿破云层撒向大地。在这一年中的头一天,一切都好像变了模样。一夜未睡的我好像不知道疲倦,津津有味地看着窗外飞驰而过的景色。他把我的头扭过去,接着把我搂紧怀里,粗声粗气地说:“你给我谁会儿!” 我低声求他:“我们的事,暂时不要告诉你爸爸好吗?” “什么事?”他装傻,一脸呆相的看着我。 我气得伸手去捏他的脸,好像早上他蹂躏我的脸一样地好好蹂躏他一回,让他尝尝那种又痛又气又好笑的滋味。他却把我的手紧紧一捏:“好老婆不打老公的,晓得不?” “不要脸!”我骂。 他把我搂得紧一些,下巴抵着我的头发,叹息一声说:“不要脸就不要脸吧,人都给你了,我还留着一张脸有何用呢?” 噢,对于这种无耻到将军级别的人,我看我还是睡觉的好!于是我不再理他,趴在他怀里装作老老实实地睡着了,可是没过一会儿,我又实在忍不住抬起头来问他:“对了,你是怎么找到我的?” “想知道?”他问我。 我点头。 “想知道就让我亲一下。”他微笑着看着我。可是还没等我表示拒绝和不满,他的唇已经温热地按在我的额头。我心像一坨冰忽然遇到一壶热水,来不及反应就已经全面化开来,漾起一颗一颗的小水珠,痒得要命的舒服。 “睡吧,宝贝。”他说,“我也困了。” “告诉我。”我不放过他。 “笨丫头。”估计不公布答案的我会睡不着,他只好对我坦白,“你把装钥匙的那个快递信封扔在小阁楼的垃圾桶里,被我捡到了。然后,我又开了你的电脑,查了你的历史记录```” “好啊,你!”我生气地指着他。 “要怪就怪米砂。”他说:“是她教我这招的,她说她当年也玩过离家出走,别人就是用这招找到她的。” “你把这件事告诉米砂了?”我不满,“你怎么可以让他担心?” “是你让她担心的,你还赖在我身上?”他说,“看来回去真的要吊起来打,不然你不会醒悟自己做了件多么不应该的一件事!” “你爸呢?”我问他,“他是不是很生气?” “当然。”江爱笛声说,“他早放话了,等你回家,一定要惩罚你。” 我把头抬起来,紧张的看着他。 “把你罚给我当老婆。”他说完,哈哈大笑,引起前后座均侧目,我才发现自己又被他捉弄了!不过这会儿我却没心情跟他算这个账,我坐直身子,用恳求的语气很认真很认真的回到正题:“可不可以,可不可以不告诉你爸呢?” 他用一根手指放到我的唇上,微笑着告诉我:“你就不必操这个了,以后的事,都由我来处理,好吗?” 我在他眼睛里找到一种信任,它迅速的变成一种安全感,继而转换成一种深深的睡意,于是我闭上眼,重新倒入他的怀里,这一次,我很快就进入了梦乡。 我没想到,江辛会来长途车站接我们。当江爱笛声拉着我下车后,他对我并没有责备,只是说:“我叫好车了,我们回家吧。” 江辛走在前面,我和江爱笛声走在后面。他一直紧紧地握着我的手,不许我跟他松开。好在一路上,江辛都没有回头。上车的时候,他忙着跟司机说话,也没有发现任何不妥。江爱笛声偷偷地朝我眨眼,我把眼光放到窗外,不敢看他。生怕江辛会从后视镜里看到任何秘密,然后打开车门大声叫我滚。 可是他到底会叫我滚还是会让江爱迪生滚。我还是觉得后者的可能性比较大,可是那会叫我滚更让我难受。 我的预感一向很准,他不会同意我和江爱笛声相爱,无论从哪个角度,他都不会同意。可是“相爱”这个伟大的词,对我来说还真是有些难以消化呢。 回到家里,才发现江辛做了一大桌好菜等着。门口的小红灯笼又被他挂上了,茶几上还放了一束新鲜的百合,窗明几净,一切安好。 “昨晚我一个人过三十。”他说,“今晚你们一人陪我喝两杯。” “对,非喝不可。”江爱迪生大力的拍着我的肩说,“瞧你那脏样,快去泡个热水澡,我们等你!” “呵呵。”江辛对我说,“笛声算是将功补过,这一走,他比我还着急,为了得到你的消息,连垃圾箱都翻遍了。” 什么叫将功补过? 江辛说:“放心吧,我都跟他说过了,要是他再敢趁我不在的时候把你气走,我就直接把他赶出家门。” 啊?原来如此。 原来他替我承担了所有过错,我真的不知道该说什么好了。 洗澡的时候,我好想不是我了。我给全身打上洁白的沐浴露,然后忘记了我要干嘛,我捏着裕球从淋浴房里走出来,看到卫生间里那面大镜子,我伸出手去把上面的雾气抹掉一层,我看到我自己涨得绯红的脸颊。到底是因为蒸汽还是因为什么? 我发现自己真的是很幸福呀,以前一直把“幸福”这个词想得遥不可及,现在才发现其实它降临的时候也是这样让人猝不及防。这样想着我又傻乎乎地笑了,我用沾满泡沫的手捂着嘴巴,一直笑到我全身发抖我才想起我现在正在洗澡。我连忙又钻进淋浴房里脚一滑,脚趾不小心碰到墙上的瓷砖,又麻又痛,我才清醒过来。 难道,幸福非要这么傻不可吗?以前我没发现我是这么缺根筋的人啊。 可是,当我洗完澡从卫生间里走出来时,却发现气氛有些不对。他们父子正坐在沙发上,面对面地抽烟。连拿烟地姿势都那么像。难道,他把什么都告诉他了?我拿眼睛偷偷瞄江爱笛声,他却好像没看见我似的。哦,天,他到底是如何跟他说的呢?正这样想着,我又看见江爱笛声站起身来,仿佛要跟我说什么。我连忙装作没看见,抱着我的一堆衣服,把它们放到阳台的洗衣机里,转身对他们说:“我去休息一会儿,晚饭不必叫我吃了。” 我压根没有管他们听见没有,也不打算应声,就迅速低头往阳台上走去。看来,我又只能用我唯一的本事“逃避”来面对这一切了。 “醒醒你过来。”江辛喊住我,我回头,只见他拍拍沙发,示意我坐倒他身边去。 我已经感到暴风雨就要来临的征兆,但江爱笛声也在向我招手,他看我的眼神充满了鼓励,给了我无穷的勇气。是啊,我在怕什么呢,我不该怕什么的,不是吗? 可是我还没走到江辛身边,他的声音就已经残酷地响起,他说:“我不会允许你们在一起。” 我,不会,允许你们在一起。 “爸!”江爱笛声已经愤怒地站起身来,冲着他大喊:“你没这个权利!” “是吗?”江辛慢慢地答,“那我倒要看看我有没有!” 大约也是知道他父亲的本事,江爱笛声的面孔一下子变得灰败,不过这种灰败只维持了几秒钟,当他的眼光转过来落到我身上的时候,活力和希望又神奇地回到了他的脸上,他走上来,用力扯过我,把我推到他父亲面前:“醒醒,告诉他你的心里话,告诉他!” 可是,叫我什么好呢?我爱上了你的儿子,你儿子也爱上我了,请成全我们吧?这样的话,叫我怎么说得出口呢? 我真恨江爱笛声,明明知道江辛的性格,为什么不能够慢慢来,为什么非要这么着急让他知道一切呢? “你对感情的事认真过吗?”江辛说,“你听听你妈妈怎么说的,女朋友天天都在换,不务正业,吊儿郎当,成什么体统!” “我哪有换!”江爱笛声说,“我妈那是臆想的!我妈有臆想症你知道不知道?” “你太过分了!”江辛气得狠狠把烟掐灭,也站了起来:“你自己不三不四,还说你妈有臆想症!” “你才过分!”江爱笛声的声音比江辛的声音还有大上一倍,“你管过我什么呢?了解我多少呢?我说什么你都不信!还用自以为是的老眼光来看我,来不三不四都拿来形容自己的儿子,更丢脸的是你!” “你```”江辛指着江爱笛声,好半天才说出一句话:“这件事到此为止,明天我就带醒醒会南京!” “那我就带她回加拿大,看她跟谁走!” 父子俩吵得不可开交,眼看战火越烧越旺,我只好把江爱笛声拉倒一边,悄悄地对他说:“你去里屋,好不好?” “你跟我走。”他一把揽住我,用力之猛,差点让我全身散架。 我好不容易挣扎开,推了他一下,说:“你先进去,我来跟他说。” “好吧。”他终于妥协,“不过你一定得告诉那个古怪的老头,我是认真的。”说完,他又挑衅地看了江辛一眼,好像随时等待他的挑战一样。 好不容易把江爱笛声劝到里屋,我回头看江辛,他坐在沙发上,一言不发,看来此事对他的打击真是不小。我走近他,在他的身边坐下,他伸出手抚摸了一下我的头发说:“醒醒,你要相信,我是为你好。” “江伯伯。”我叫他,记忆里,这是我第一次这样叫他吧。不过,我的表情很自然,自然到另我自己都惊讶,难道是因为我曾好几次呼之欲出差点这样称呼他的缘故吗? 我停顿了一下,才问:“你真的爱过我的妈妈吗?” 几乎是毫不犹豫地,他就点了点头。原来他没有想要回避,也不想在我面前伪装。我的心里略有些震动,居然有些许感动。 “爱情是什么?”我问他。 莫醒醒(13) 他想了一下回答我说:“就是爱一个人,全心全意,不考虑任何回报。” “可是。”我说,“你知道她有家,有老公,为什么还要逼他离婚呢?” 江辛不是一般地惊讶,他转头看着我,差点儿从沙发上直接站起来。没等他说话,我继续说了下去:“十七岁的某一天晚上,我看到了妈妈写给你的一些没有寄出去的信,还有你们的合影。从那一天起,我就恨你,恨死你了。我觉得,你就是一个恶魔,是你,夺走了我妈妈的生命,还有我们全家的幸福。所以当你出现在我面前的时候,我真恨不得把你撕成碎片。失去爸爸后,我选择跟你走,其实最主要的原因也是希望能有机会报复,我想看到你家破人亡,看到你所有的付出都不被承认```我的心里,真的是这样想的。可是,当我自己遇到真正的爱情的时候,我才知道它是那样的神奇,排山倒海,不可理喻,无法自控,就好象地震,天地都好像不存在了```我有些语无论次,但你一定懂得,是吗?就像我到现在才明白那时候的你和她,因为相爱却不能在一起,一定一定会有那么多无奈和辛酸。江伯伯,说句实话,我也不知道我和江爱笛声以后会怎么样,但是,请相信,在我眼里,他真的很好,我很喜欢他,他也很喜欢我,给我们一次机会,让我和他试一试,好不好呢?就算是试一试,也好过就此放手,终生遗憾,你说对不对呢?” 其实说这些的时候,我基本没有停顿,完全是想到什么就说什么,我觉得自己好像一条深海游鱼,不知何故,浮在最浅层的海水里,每一下呼吸都那么艰难,鱼尾胶动水面,我满脑子都听见哗哗的水声,却什么也看不见``` 说完这些,我没敢抬头看江辛。我没有把握,他会不会被我打动,然而,就在这时候,里屋的门一下子被打开了,只见江爱笛声像个炮弹一样从里屋弹出来,大喊着:“醒醒,你说的太好了,我爱你,你太有才了!” 说完,他当着他父亲的面,用力的放肆的毫无顾忌地将目瞪口呆的我紧紧地拥入怀中。大年初四,江爱笛声陪我回了老家。 南山的墓地,距离上一次来,也已经有两年了。我依然记得,上一次回来时她的忌日,夏天,漫天飘着细碎的雨丝。以至于重新踏上这条散落着花瓣碎片和枯枝败叶的小径的时候,我仍以稀记得那微凉的雨水密密匝匝落在脸上的感觉。 只是,那是一起和我祭奠白然的他,如今正在等待我的祭奠。 他和她相隔不远,我先去看她。 十二年不变的照片,除却泛黄,完好无损。她仍然是亘古不变的笑容,清澈而多情的眼神,可眉宇间那无可救药的忧伤却若隐若现。直到今日我才蓦然发现,原来江爱笛声拍的我之所以独特,只是因为把我拍得好像她,或许正是因为这张照片的影响吧,我才觉得仿佛对照片里的自己似曾相识一样。原来我从未忘记过她的模样,原来记忆永远不会背叛自己的心,原来我一直都是她的小小女儿。 噢,你见到了他了吗?在那个世界,你们有机会好好相爱吗?即使你从未抚摸我,牵过我的手,妈妈。你恨我如同恨你自己,爱我也如同爱你自己,不是吗? 而他,仍旧是不变得宽容眼神,皱纹舒展开来,乐呵呵地看着我,看着来看他的所有人。我窝囊的爸爸,善良的爸爸,他仍宽容我妈?宽容我在他刚刚下葬后就匆匆离开这里远走他乡?连他去世后的第一个清明时都未曾来给他磕过头?他宽容我不是吗?他仍然在笑,在原谅,像他这辈子一直做的那样。像从没曾离去,依然会在某个清晨端给我一杯牛奶,然后温和地对我说:“醒醒,周末爸爸给你做鱼吃。” 我终于撒开江爱笛声一直拽着我的手,跪在他的墓前。 这迟到了多少天的“对不起”,远在天堂的你可能听到?可能了解? 子欲孝,亲不在。树欲静,风不止。 天下可有别的事,比这更加悲伤无奈? 江爱笛声不知何时也默默跪在我身后。他重新用手牵住我的,温暖的体温传递过来。他对着他们用宣誓一样的声音说道:“请放心,我一定会照顾好醒醒,今生今世,都不会再让她受一丁点儿委屈。”冷风刮在布满泪水的脸上,一阵阵刺骨的痛后是满心的感动和幸福。 哦,我的双亲,这是你们赐予我的幸福吗?是你们的安排吗?如果真的是,我会更加义无反顾,好好珍惜。 不知过了多久,身后传来脚步声,我和江爱笛声同时回头,看到的竟然是许琳和路里。 江爱笛声扶我站起来,我用衣袖擦掉泪水,许琳悲喜交加地看着我,许久许久才说:“回来了?回来了就好。” 她身后的路里,手里抱着两束不知道名字的白色花朵,对我点头,微笑。 这微笑,连眼角都上扬的落括温暖的微笑。一如从前,就在他笑得那一霎那,我几乎已经肯定:他没有变,他仍然是以前的他。可是,为什么```为什么他不和米砂在一起,为什么他会有新的女朋友```太多的为什么我想质问他,可江爱笛声一直握紧了我的手,让我没法走上前。 路里一直微笑着看着我,那眼神里有祝福,有惊讶,还有些别的什么,我却不能一次读出。他只是笑,一句话都没跟我说。 我的眼光又落到徐林的身上。只不是才是两年的时间,原来人也会变得如此之快。她那头两年前烫得的卷发如今已经不是很时兴,可是看得出,她并没有换新的发型。她仍然穿着两年前的旧衣服,一件简单的灰色大衣。真像人们常说的那样,四十岁后的女人,一年一个样吗?不,我不信。我仍然记得那个夏天她穿着粉绿色裙子,抹着橙色的唇膏,带着一个话剧团的女孩子们在舞台上笑颜如花的样子。那才是她真正的样子——有爱情,有秘密,有希望,有成功。 可是如今呢?生离死别,或许才是催人变老的致命毒药吧。 路里一只手拿着花,从我父亲的墓前往白然的墓地走去。那一瞬间,我仿佛被雷击中。他的腿``` 我分明看到,只是短短的距离,他的步伐就异于常人,甚至要许琳伸手去扶他。只是短短地一秒钟,我想明白了—— 米砾口中的瘸子,就是路里! 我捂着嘴退后了一步。我想上前,却又踌躇,终于没有。 只是一秒我就完全明白了,他是因为救我才这样。所以米砂才不告诉我。不是吗?他是因为瘸了,才不希望连累米砂。一定是!不是吗? 我站在原地,恨不得把自己用土全身埋起来,斗大的眼泪随着胸腔的起伏一颗颗落下。我无法自控地两腿瘫痪。 不明白情况的江爱笛声搂住我的腰,着急地问:“醒醒你没事吧,要不要先回去?” 我再也没法说出话,连以手颜面的力气都没有。也没有跟他们说再见,就让江爱迪生扶着我,匆匆离开了南山。 天依然地下着小雨。我无力地躺在出租车里,看着窗户上细细的水雾,渐渐模糊了一切景物。我无法从刚刚的震惊里恢复。江爱笛声一直握着我的手,不停的说话: “你是不是发烧了?” “我们去医院好不好?” “你到底有没有事?” 我虚弱得说不出一句话。我把头放在他的膝盖上,泪水仍然不停地流着,一定弄湿了他的裤子。他用手遮着我的眼睛,泪水就从他的指缝里源源不断地流了出来。 可不可以把我的腿换给他?可不可以? 我想还给他,还他们幸福。我说过,只要米砂幸福,我愿意倾尽所有。可是上天,你为什么偏偏不让我如愿?是我的任性毁掉了这一切,是吗?可是我却活得比他们好,还心安理得的享受所谓爱情的幸福。哦我的天,我算什么东西?! 回到宾馆以后,江爱笛声一刻也不走的守着我。 他皱着眉头用一块热毛巾给我擦脸,一边擦一边用他自以为是的语气说:“原来以为琼瑶的片子是骗人的,现在才晓得,女孩子的眼泪真的可以这么多!多到这么恐怖!” 这是我第一次觉得他的笑话一点都不好笑。而且不知道为什么,在他给我擦完脸之后,或许是因为一冷一热太过刺激,一股恶心的感觉涌上心头。 我推开他冲进了卫生间。 我吐得昏天黑地。 吐的时候,我没忘记锁上门。 我不想让他看到我丑陋呕吐的样子。不想和他一起揭开伤疤查看皮肉。他一定不会懂,一定不要懂,他一定不要来参观。 他一直耐心地敲着门,说:“喂喂,你有没有事,你放我进去。不然我要翻脸了,我要砸门了。” 我把门拉开一道缝,对他说:“可不可以让我一个人呆一会呢?” “不可以。”他说着就要拉开门进来,幸好我早有准备,用脚死死抵住了门的下沿。 “好吧。”他疼爱地看着我,用一根手指在我额头轻轻抚摸一下,说:“那我半个小时再来看你,好不?” 我点点头。 他恋恋不舍的离开了卫生间的门。 我自己将秽物处理干净,然后拨通了许琳的电话。谢天谢地,她的号码还是原来那一个,她很快接了,并告诉我:“听说你们住宾馆,我正打算把你家钥匙送过去。” “为什么不告诉我?”我问她。 她犹豫了好一会才打:“因为路里不让。” “我要见他。”我说。 “他走了。”许琳说,“看过你妈妈之后,他就走了。” “啊?”我说,“他去了哪里?” “说是跟家人一起出去度假。”许琳说,“他给你留了一封信,等见面的时候,我拿过去给你。” 他留了一封信?他见到我就走?他一定是恨死我了是吗?他不会原谅我的,是吗? 我挂了电话,眼泪又要下来了,当我拉开卫生间的门的时候却惊讶地发现他靠在门边。他双手插在口袋里,好像等待已久,见我开门,他轻笑一声,然后用一种无比古怪的口气对我说:“你的眼泪,都是为那小子流的,对吗?” 我觉得,我没有任何解释的力气。 “你想清楚了,我和他,你只能选一个。” 这是他留给我的最后一句话。 江爱笛声走了,整整七天时间。他渺无音讯。 这些天,许琳陪我住在家里。 莫醒醒(14) 这个家,笔直间还要干净整洁。阳台上,甚至放着一个开着小朵花的盆栽。“都是很便宜的品种”许阿姨淡淡地说:“过年了,家里应该多点喜气的。” 这里一切都完好如初,除却样式老旧了些,起码还能住上了十年二十年。谁都不会相信,整整两年的时间,除了许琳,谁也不会来这里吧?她一定十分四年他不是吗?这家里的每一个角落,她用抹布扶过的时候,是不是都流过眼泪? 我忽然想起什么,一回眸,果然看到了它——相片被重新裱好,依旧放在那个摇摇欲坠的铁钩上。从前我没有一刻不盼望它有一刻突然松落,这仿佛符咒一样的相片会自己掉下来,碎成一地。后来是我亲手砸碎了它,可是如今再看,这上面那两个人都已经离开了人世,可那个顽固的锈钩,却仿佛一只冬眠了许多年的甲虫,仍旧是第一次被我诅咒时那幅模样——不老不死,十年如一日。 人的生命,居然比一只锈钩的寿命更无从让人把握。叫我如何能不更加发疯一般想念他呢? 是的,发疯一般。 我关起门来,不理任何事。日日坐在家中,除却守着一台电话机和一台永远不见他上网的电脑,我几乎坐不动任何事,只用家里的旧料子给许琳做了一件春天穿的大衣。 我不管是她需要不需要喜欢不喜欢,我只是想要送件礼物给她。 这不是一种偿还,事到如今我才真的明白,偿还就是一种错误的逻辑——你还我我还你,如果这本事应该的,那世界上岂不是不会再有恨和亏欠,事事都会皆大欢喜吗? 不,正因为人人都认为偿还理所应当,却又不肯承认自己亏欠别人,所以才有如此多的人间悲剧。 并且,我越来越相信,只有思念才可以让一个人迅速变老变憔悴——如许琳,如我。我只是不再恨她,如果不是我对她那样有偏见有怨恨,怎么看,她都是爸爸最合适的妻子,不是吗?爸爸去世那么久,她仍然孤身一人,时时来这里看护打扫,甚至给这座死去的屋子带来植物。我能想象,她一定对着他的相片说过话,也一定骂过他。 生死如一的爱,才是真正的爱,多么珍贵而难得。这样一想,那江辛和白然又何尝不是呢?白然用死亡捍卫了她的爱情,而我的“仇人养父”,他难道没有付出代价吗?远在美国的疯妻,重蹈自己当年覆辙的儿子,哪一桩事不会深深刺激他的心,让他日日夜夜承受这份沉重的爱到来的愧疚和自责呢? 造化就像个拿着一把剪刀的顽童,剪断了这条线,又给那个打上了沉重的死结,然后他拍拍手自顾自玩去了,全然不管这乱成一团的线条已经解都解不开,扯也扯不断,谁能告诉我,我该怎么办?路里写给我的信,我已经仿佛看了很多遍: 醒醒,你好: 今天的相遇,没能跟你好好叙旧,真是遗憾。不过能看到你,已经很开心了。我更开心的是,你有你的王子在守护你了。 一切都比我们想象的好,不是吗? 不过,以后他欺负你,你一定要告诉我。虽然我是和瘸子,但可别小看我的力气,我打架可是一等一的厉害,你应该记得的,呵呵。 别说对不起。 我不见你,就是因为我不想听到。不想听到你说“对不起。” 我的生命本就是你妈妈用生命换回来的,能活着已经是幸运,更何况,上帝既然要我活着,一定是要委我重任,挫折和痛苦都是考验——你说是不是呢?所以我压根没有颓废,你如果来同情我,我可是会真的生气的。 至于米砂。我是真的骗了她。我没有跟别人谈恋爱。你猜得没错,我是怕连累她。可是我更怕她跟我在一起得不到幸福。 所以,我愿意等。等到有一天我有这个能力证明,米砂跟着瘸腿路里也会一样幸福。虽然他再也不是那个英俊潇洒的王子,但是他是一个真正的男人。 可以给自己的爱人带来幸福的真正的男人。这比什么王子不王子,重要多了,不是吗? 我们需要时间来长大,更需要时间来变得强大。 那样的结局才是她,我,你,我们所有人满意的,你说呢? 路里亲笔 我恍然记得,现在的他,才真正配得上“王子”的称号。他比那些平凡的男生们不凡那么多倍,最重要的一点,我到今天才发觉——是勇气。 他有勇气去等,去创造,去改变一切。所以,才有他的优秀,才有他的坚强。所以他走在我们所有人前面,成为一种标志的模样。 莫醒醒也可以,难道不是吗?我把路里的信一个字一个字敲出来,mail给米砂,同时附上我自己一封: 亲爱的米砂: 今天,仍旧没有他的消息。已经是第八天。我还是坐立不安。一会儿把他给我照得照片贴满了墙面,一会儿又撕了下来,小心地收好。我在家里走来走去,反复看他的某一篇日志和poco上的照片,睡着了就想起大年夜的海边。 幸福如此不真实,难道它真的没来过吗?还是对莫醒醒来说,本不该奢望什么幸福呢? 今天江辛打电话来,他嘱咐我早点回去。他还说江爱笛声就是这样喜怒无常,总有一天会回来,让我根本不用理会他。他虽然嘴上没说,可是我总觉得,他其实是默默支持我们的。否则,他一定会像以前一样二话不说,一把就把我揪到南京或北京了。可是这次他没有。 他一定明白那种赴汤蹈火的爱,睁眼时他,闭眼也是他,烈火焚身,除了在一起别无选择。可是,他怎么可以这样误会我呢?爱情难道不是该互相信任的吗? 我有勇气和江辛对峙争取我的幸福,却没有勇气向他承认过去的过错,甚至对他撒谎。我是不是又犯了一个天大的错误? 我现在才明白,我所有的错都是因为逃避而至。我人生中的前二十年里,每一天都在逃避,可逃到最后却什么也没有逃掉,反而更委屈。 所以米砂,我真的明白了:爱情如此自私,又如此无私。自私到绝对不允许一丝丝背叛,又无私到因为害怕连累对方而主动退出,可却用一辈子去默默等待,——哪怕相伴的只有回忆而已。 路里对你,也是如此的吧? 所以米砂,不管我们走到哪里,我们是不是都不应该放手呢? 醒醒 写完这封信,我一头倒在床上,睡着了。 第二天我醒得很早,我决定上街走走。 春天的脚步已经接近了吧。我梳了梳辫子,甚至化了一些淡淡的妆,走出门的时候,甚至错觉般嗅到了迎春花的味道。 童年的迎春花雨,像一场金黄色的梦。那时的伙伴们每当幼儿园放学时一起走过西落桥,总有调皮的那几个,拼命摇着桥上伸展过来的一簇簇黄花,沾满花粉的迎春花就这样扑簌簌落下,宛如雪花,掉在小姑娘的辫子上和花衣服上,惹得阵阵欢笑。每当这时候,阿布就像一个威武的保镖,同时扶住我和蒋蓝的肩膀,飞快地带着我们从花丛下走过。 他严肃的警告我们:“花粉会招来蜜蜂。” 往事已矣,谁可去追? 不知不觉,我又走上了去西落桥的路。拆迁以后的那里,变作一个大垃圾场。两年后的现在,不知哪里又变作了说明样? 小小的西落桥,又一次重现在我眼前。破旧的桥身,狭窄的桥面,待我走近时,却不得不停下脚步。 “此处施工,敬请绕行。” 红色的大字,油漆已经剥落,仿佛为了配合新年的喜气气氛。 可是——此处施工,敬请绕行。 仿佛一扇记忆之门,正在面对我悄悄关闭。看来,我连重新踏上它感受物是人非的机会都没有了。我转回身,低下头离开了。不知命运女神此时要告诉我的秘密是什么? 谁都没有重来一次的机会? 那些甜蜜和悲伤,幸福和幻觉,全都不能重新经历。 走出去没多远,我忽然发现一家小小的风筝店。这才是二月的光景,居然就已经看门营业了,好不勤劳的店主。门口的架子上,挂满了五颜六色的风筝,有大雁,金鱼,燕子```我的目光停留在燕子上。 蓝色和粉色相间的翅膀,淡黄色的半月形眼珠——这和记忆力那最初的礼物,居然是如此相似。 我情不自禁地走上前,细细端详那个风筝,一边随口问道:“多少钱?” “20,买一个试试。”我心里一动,看向那个老板。 是阿布! 真的是他! 我吃惊地望着他,他仍然在笑,接过我手里的风筝一边抚摸一边说:“喜欢哪个,我替你拿。” 我仍旧迟疑地看着他,我敢确定是他,可是,难道,他认不出我了? 我就要失声喊出“阿布——”可是声音被另一个更加嘹亮的盖过:“老公!”我循声望去,几乎失声尖叫—— 那居然是,蒋蓝。 我发誓我没有认错,虽然那头如瀑布般的卷发被挽成一根大大的麻花辫子,垂在胸前。她穿一件米色的短风衣,双手居然带着白色的袖套。但是那幅从小到大从没改变过的有些娇媚有些倔强的眉眼,我一辈子也不会忘记。 她也看到了我。我们在彼此震惊的目光里,更加确认了彼此。她的眉眼变成了笑意,几步走上前来她挽着阿布的胳膊说:“莫莫——她,她就是莫莫啊!” 阿布上下打量我:“莫莫```” 蒋蓝用嗔怪而带着爱意的眼神看了一眼,然后她麻利地卷起袖子,从里屋搬来两张小凳子,用袖套擦了擦,对我说:“有时间吗,坐下聊聊?”看得出,面对我,她还是有些尴尬的,但她已然是贤惠的家庭主妇,一脸的殷实和热忱,一霎那间,我居然想不起她的任何不好,只有那个西落桥边一蹦一跳的蓝裙子的小公主的背影,仍然在我瞳仁里充满生机的跳跃着,甚至越走越远。 谁能告诉我,不过是短短的两年时间,到底可以改变多少人,多少事? 谁能告诉我,十二年以后,是谁安排的这一场西落桥的相逢?桥已毁,人犹在。命运顽童的剪刀游戏,你到底把生命的谜底到底藏在何处呢? “他不记得过去了。”蒋蓝看着阿布忙碌的背影说:“不过,不记得也好,是吗?” 我的眼泪,它又要不听话的来,还好,我忍住了。 离开风筝店的时候,已经是黄昏。夕阳里,阿布送燕子风筝给我,往事历历在目,只是他身边的蒋蓝公主已经学会了发自肺腑的微笑,而不是冷冷地别过头去。 认识她那么久,这是我第一次觉得她美丽,而不是傻冒气足的漂亮。 上帝真是宠待他们。 不是吗? 我把燕子风筝背在背上,一路走回家。我幻想自己长出燕子的翅膀,可以飞啊飞,不停的飞翔,直到追到他的方向。 回到家中,打开电脑,我看到米砂的回信,说是信,其实就是一张卡,卡上一个男孩一个女孩,到笑得如此灿烂。米砂只在上面说了一句话:真正的爱情永远都不会彼此失散。 真正的爱情永远不会彼此失散。说得多好的句子。我把它写在他替我拍的照片后面,装进我的日记本里,连同那个大风筝,一起收进了大大的行李箱。 临走时,我把那件大衣摆放在客厅的沙发上,希望许琳会喜欢。这是我替我父亲偿还给她的一点点爱,当然也是我给她的,希望她会笑纳。 江辛来车站接我,关于江爱笛声,他一个字都没有说。 看来,他也没有他的消息。 南京的家还是那样宽敞明亮。我跟在江辛的后面,就在我进门的一霎那,我差一点晕倒在地。我看到了一个巨大无比的沙漏,几乎快要顶到天花板的高度,两人合抱才能圈住的宽度。白色沙砾,正源源不断地缓缓滴出。江爱笛声胡子拉渣,穿着一身黑色衣服,像一个从天而降的能工巧匠,得意地用手弹了一下通体透明的白色沙漏,抱着臂对我说:“怎么样,酷不酷?” 我僵在那里,冬夜动不了。 他抚摸着沙漏,笑眯眯地说:“这是我送你的定情信物。发火砸不碎,想丢丢不了。结实到让你没法摆脱。你以为必须走哪带去哪,见人就说是我送的,听见没有?” 如果不是因为持续的思念几乎耗尽我所有的力气,我一定会打破他的头。 “这是我用15天时间,找到我的三个做美工的朋友,花了七十个小时做出来的。不过,工资是老爸赞助的,不然我就要倾家荡产。哈哈。” 什么?江辛? 这是一场阴谋! “过来。”他招呼我,“走近了,看你喜欢不喜欢?” 我慢慢地走近,没靠近沙漏,却已经被他拥入怀里。 “想我吧?”他问我。 “不```”我说。 “撒谎。”他笑,“别怪我,其实呢,我就是要你想我。只有这样,你才会死心塌地的相信,你真的爱上了江爱笛声,那个人是我,不是别人。就这么简单。你以后跟定我了,就这么简单。” 就这么简单。 我现在是多么喜欢听他说这句话。从前对我而言那样复杂和晦涩的世界,让我一直逃避却四处碰壁,每一步都走得气喘吁吁,不胜中虎重负。可是现在,一切都变得你、这么简单,只要有他在。他带着我飞速逃避伤痕累累的曾经,让我终于可以微笑着离开过去,像风筝,飞向很蓝的天。 我想我永远都不会忘记,在我二十岁的这年春天,一个巨大的白色沙漏载着一份简单的幸福驻进我的生命,纠缠我多年的顽疾就这样不治而愈。如同青春岁月的最后一场海啸,灾难过后,一切重建,宛如新生。 我们如此幸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