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若即若离》 第一章 邻居的吉它 谁又是上帝我们在等待什么奇迹 最后剩下自己舍不得挑剔最后对着自己 也不大看得起谁给我全世界我都会怀疑 心花怒放却开到茶靡—— 王菲《开到荼蘼》 暮夏初秋的午后。 阳光被半合的窗帘切成v字形,淡淡地印在对面的白墙上。我俯在书桌上看一本亦舒小说《开到荼蘼》。这本书已经被我翻得很旧了,我还记得一年前,当我在书店里终于找到它时博文那忧心忡忡地样子,他看着我,缓慢地说:“其实,天意,我觉得你还是少看点这样的书会比较好。” 我把嘴咧开来,做出一个史诺比似的微笑算是回答。 他轻轻地拍了一下我的头,然后我们一前一后地走在回家的路上。也是这样的天气吧,阳光给他的头发渡上一层金色,风打着旋带着夏天的最后一丝热气掠过我的耳旁。 我抱着书朝着他的背影做鬼脸,怀着一种莫名的晕眩开始盘算高二的日子。比如,好好地学习数学,不再逃课看无休无止的言情电视剧,不再吃小摊上的零食不再和隔壁班的女生在食堂里为了占靠窗的位而吵架,等等等等。 做个乖女孩,为了博文,我是愿意的。 虽然,博文与我是那么的不同,他可以将一道在我看来九弯八拐的物理题在一分钟内轻松的解决,却读不懂任何一篇稍稍小资的文章。比如我获得全市中学生创作比赛金奖的那篇散文,他给我的评语就是:“太散了,简直不知所云。” 有一次我逼着他和我一起听一首杨乃文的歌,那是一首我多么喜欢的歌啊:“满天星星在眨眼,他陪在我身边,轻声细语温柔的脸,看着我的眼,一枚戒指在我眼前,是他的诺言,爱我永远……” 我正听得如醉如痴希望他能和我有所共鸣的时候他忽然问我:“这首歌叫什么名字来着?” “《祝我幸福》。” “出大问题了,怎么是《祝我幸福》,应该是《祝你幸福》才对呀。这是最基本的常识,写歌的人连这点儿也不懂,这歌还有什么好听的?” 我差点没当场晕过去。 这个总是让我啼笑皆非却牵肠挂肚的孩子,我一直以为和他之间会有一些长长久久的情节。我甚至在开始替他写一篇长篇小说,男女主人公分别用了我们各自的名字,计划着在他二十岁生日的时候给他一个让他措手不及的惊喜。 从十七到二十,我曾一度以为会是一场充溢着鲜花和甜美的旅行。 可惜的是,我的小说才写了一个开头博文就离开了我,留洋去了。 知道这个消息的时候是下午的最后一堂课,我们正要进行一场数学考试,结果我交了白卷,我没有办法,我面对考卷脑子里一片空白,我真的是一道题都做不出来。我那时候恐怕一加一等于多少都已经忘记。 博文在放学后空空荡荡的教室里跟我说对不起。我嘲讽地笑了一下我真不明白他为什么要跟我说对不起,他没有对不起我什么,他的将来是他的而我的将来是我的。我唯一的错误就是曾经将这两份将来愚蠢地混为一谈。 “你不是一直想要个diskman吗?”他把他的diskman递给我说:“留给你,想我的时候就听歌吧。” “你认为我会想你吗?”我仰起头来,努力地微笑着问他。 “也许会吧。”他说。 我真想给他一耳光,但是我没有。我也没有去接他的diskman,而是很有风度地跟他说再见。他走过来拉我一把说走吧我送你回家。我甩开他说不要不要我自己又不是找不到回家的路。他叹息说天意你真是一个容易让人担心的孩子。我想说你那么担心我难道就不能不走吗? 这话是在心里的,我当然没有说出口。因为我明白从我知道真相的那一刻起一切都成了定局。博文对我也许是善意的隐瞒让我觉得羞辱。我固执地坐在座位上装做在做作业的样子。听他在我身后粗重的喘息声,听他无可奈何地说:“那我先走了。” 我没答话,其实我也说不出一个字来。等到他真正地走了,我的眼泪才一颗一颗地掉下来,掉在课桌上,发出闷闷的回响。淹没了一行用钢笔写的小小的字,那行字是:“天很蓝,我很爱你。” 这是一个天很蓝的周末的下午,他握着我的手一个字一个字写下的。写到“爱”字的时候,我还记得他停顿了一小下,那种停顿真是一种充满了折磨的幸福呵。 那时晕头晕脑的我哪里会明白,天各一方其实只需要一个夜晚和一个白天。 博文还是留下了他的discman,留在了我家的信箱里。只是从此,我再也不喜欢听歌,那个嗜歌如命的夏天意仿佛在一夜之间得了恐歌症,走过音像店的时候,多半是呈半跑的夸张的姿势。 自从博文走后,我们便很少联系,偶尔的一封email也只是很淡很淡的问候,我差不多要忘记,他修长的手指,阳光下孩子般的笑容和那些下了晚自习后一起回家的夜晚,在那颗开满不知名的白色大花的树下,他曾经给过我的恍惚的拥抱。 罢了。 年少的爱情,总是如此的一值不提。 还有三天就是高三了,假期显得冗长而无奈,不过我并不盼着开学。整个下午,我都在亦舒的故事里沉浮,如果有令我想起他的细节,我就毫无出息慌里慌张地跳过去。这样的阅读多少有些居心叵测吧,说是不想说是不想却又不可避免地牵出许多往日的回忆来。 我想合上书却好几次欲罢不能,直到老叶敲开了我家的门。 老叶是我爸爸的同事,住在我家隔壁。她喜欢穿大花的衣服,说话的嗓门也很大。见了我,指着门口的一大箱子书说:“天意,我知道你喜欢看书,你来挑挑,你不喜欢的我就全卖掉了。” 我知道这是老叶女儿的书,她的女儿是我的校友,叫吴媚媚。但其实她长得并不媚,个子矮矮的,脸上时尔会有因为读书而熬出来的青春豆。我在上学放学的路上常常遇到她。她给人的感觉是一个高傲而冰冷的女孩子,不过我并不讨厌她,因为,她有高傲的本钱。 这不,她考上北大了。 一个我永远也望尘莫及的学府。 “你是不是也要去北京?”我一边埋头在那箱书里乱捡一边问老叶。这个老土的吴媚,她居然还看《简爱》,不过是中英文对照版。我放回去又重新拾了回来。 老叶说,“是啊,吴媚的爸爸一直就在北京工作,我反正也退休了,这下我们一家子可以团圆了。”说到这里她忽然想起来:“对了,我这里的房子租给一个才毕业的大学生了,他要过几天才会来,可我们明天就要上北京了,我把钥匙放在你家,让他到你家来拿,你看好不好?” “好的。”我说。 吴媚的书真的是很多,不过全都是些没用的,我胡乱抱了几本到怀里算是给老叶面子。老叶挺好的,有时做了好吃的还往我家送送,在阳台上浇花的时候还喜欢把壶伸过来替我家的花也浇浇,和吴媚媚的冷完全不同,是个天生的热情的人。 她拍拍我肩说天意你要好好考哇,明年就轮到你了。 “我不及你们家吴媚媚一半。”我自惭形秽地说。 “我还不知道你!”老叶的嗓门真是大得让我难以忍受:“作文比赛第一名哦,我们家丫头才三等奖呢。” “那是歪门邪道。”我笑嘻嘻地说。我知道这事儿是老叶的心病,索性自己讽刺自己让她开心一些。 她果然中招,不再与我罗嗦,笑呵呵地搬着一箱书下楼去了。 五天后,我见到了凌夏。 他抱着一只大音箱来敲我家的门讨钥匙,那音箱太高了,我好不容易才看到他从音箱后面探出来的头。 “等等,叶阿姨说要看身份证。”我咬着一只苹果对他说。 他笑笑,吃力地从屁股后面把身份证掏出来,的确是凌夏,一个听起来冷冰冰的烂名字。我把身份证和那串钥匙递还给他,他接过,转身开了门,再用牙咬住它,推着音箱进去了。门关上的一刹那我注意到他的牛仔裤,是leecooper,文博很喜欢的品牌。其实文博很多时候比我奢侈,他会花掉所有的压岁钱去买一条看上去没什么两样的裤子,如果要送我巧克力,他一定会送我kisses。他有他的不凡追求,只是他在我身边的时候我没能将他看透。 我还曾经遗憾过他不够聪明,现在想起来,傻得是我自己。 不仅傻,而且弱智,才会让“文博”这两个字见缝插针地来攻占我的记忆。 吃晚饭的时候,妈妈正在对我进行“很快就是高中的最后一年了要拼命哇”之类的劝告时,耳边忽然传来一阵激越的鼓声,然后是电吉它悠长的鸣叫,再接下来是低闷的贝斯和毫无章法的键盘。 妈妈愤怒地拍下筷子喊起来:“该死的老叶,看看她都把房子租给什么人了?!” “难道是乐队?”我想起凌夏的那只大音箱:“不会吧,这么夸张?” “你!”妈妈用手朝着爸爸一指说:“快过去打个招呼,这样子乱来,天意还要不要看书啦!” “都是邻居么。先忍忍。”爸爸说,“晚上不吵就行。” “就你能忍。”妈妈不开心了,“忍到今天还是这个样子,忍出什么名堂来了吗?” 爸爸前一阵子说是要升职做副科长,谁知道到了最后居然没成。老妈心里有气,动不动就提这事儿。 爸爸不说话了,饭也不吃了,脸拉得老长地躲到阳台上抽烟去了。 妈妈夹菜,筷子和碗碰得叮当响。眼看着就可能爆发一场战争,我赶紧放下碗筷对妈妈说:“要不我去看看吧。” 我用了很大的力气才敲开隔壁的门,准确地说不是敲,而是踹。踹到第六脚的时候门终于开了,开门的正是凌夏,我往他身后一看,还有四五个年轻人,手里都拿着各自的乐器,音箱调音台样样俱备,客厅的中央还立着一枝老高的话筒。老叶的家,仿佛在瞬间被改造成了一个小型的录音棚。 见到是我,凌夏扬扬眉,说:“小姑娘,有何贵干啊?” 我指指楼上又指指楼下说:“代表民意,请你们暂停。” 他嘻皮笑脸地一抬手说:“你看,天还没黑呢,哥哥们正玩在兴头上,您去帮我们打打招呼?晚了准停!” “不行。”我说,“现在就得停。” “为啥?”他还是笑笑的。 “楼上有八十岁的老奶奶有心脏病,楼下有刚出生的小宝宝要睡觉。还有,王大妈说了,你要是不停,她就打110。” 听我这么一说,一屋子的人都哈哈大笑起来,凌夏说:“你这丫头,倒挺能掰的。”说完,朝着里面喊:“得,看来门窗没换成隔音的以前,咱还是老办法,哑练吧!” “多谢成全!”我目的达到,见好就收地打算离开。他却忽然喊住我说:“喂!我是凌夏。” “知道了。”我说。 “你呢?”他笑嘻嘻地靠在门边。燃起一根烟来问我。 “我叫冰山。”我顺口胡诌。心里想,你“零下”,我“冰山”,看谁厉害? “冰姗?”他并没听出我玩笑的意味,而是说:“这名字不错。麻烦告诉我在这里何时排练没人有意见?” 我想了想说:“大家都上班的时候吧。” “嘿!废话!”他说,“那时我也得上班。” “那就……辞职!”我说完,已经进了自家的门,老妈看着我满意地说:“咱家姑娘现在学会外交了,不错。” 她老当我只有十岁。 见我不作声,她又说:“对了,刚才博文打过电话给你。” “博文?”我的心狂跳起来,“哪个博文?” “还有哪个?”老妈奇怪地说,“就是去英国念书的那个博文啊。我见他是国际长途,让他过会儿再打过来。” 我盯着电话老半天。把我爸的茶杯都弄洒了。 妈妈气鼓鼓地说:“都快要高三了,怎么还是这么没头没脑的。” 她就是这样换着法儿一天提醒我十次我快要高三了。 结果,博文没有再打过来。 一个晚上,电话都很固执地沉默着。他走了快一年,没有打过一个电话来,终于打来的时候,我却刚巧不在家。这到底算什么? 我上了网,信箱是空的,因为那个没接到的电话,我写了一封长信给他,信真的很长,很多很多一直没说的话,我文采飞扬按键如飞,一边写一边流下泪来,可是在临到“发送”的那一刻,我却全又删掉了它。 博文,早就是一个被删掉的名字,又何必再提起? 夜深了,爸妈早已入眠。隔壁的乐队没有再吵,他们的安静让我有些许的内疚,因为我知道喜欢做什么却又不能做什么的滋味不好受,其实此时的我倒是希望可以听到一些震耳欲聋的音乐,也许才可以淹没我心里那些乱七八糟的烦燥的想法。 说来也怪,我正这么想着,耳边就传了了优雅的吉它声。我的窗户紧靠着隔壁的阳台,我敢肯定那吉它声是从隔壁传来的,而且,是木吉它,不是吵吵闹闹的电吉它。我推开了窗户,琴声更清晰了,在清凉渐深的夜里美妙得有些无与伦比。再接下来,我听到的是和品冠一样干净的嗓子在唱一首我从没有听过的歌: 我亲爱的你啊亲爱的你呀你说你要去远方 我的心我的心忽然就有那么一些慌张 这夏天的风啊秋天的风他究竟要吹要何方 而我们的爱我们的爱我已经完全没有了主张 我想念的你想念的你呀如今会在何方 你好不好呢好不好呢我还是那么紧张 这春天的雨啊冬天的雪啊他到底要飘向何方 而什么时候什么时候我才会把你遗忘 我有没有跟你说过爱是我不变的信仰 我有没有告诉过你爱就是永远把一个人放在心上 …… 我靠在窗边静静地听,眼泪触不及防地决堤。 我已经很久没有听过歌了,远离王菲远离杨乃文的日子,我总是在读亦舒或是读安妮宝贝,我一天比一天更安于宿命,表面快乐内心忧郁地过着我装模作样的十七岁。 这该死的我以为再也不会有色彩的十七岁。 我没想到会和这样的歌偶然的相逢。它唱出我压抑很久的感觉,让我的心在瞬间变得清澈透明,我枕着它入眠,一夜无梦。 第二天一早出去买早点的时候遇到凌夏,他已经出门上班,牛仔裤脱下了,穿很正规的西服,手里拿个公文包,和昨天的他有很大的不同。见了我,他微笑着说:“是你啊,冰姗,早!” “这么早出门?”我问他。 “没办法,单位远么,要转两次车。” “那干嘛租这里的房子?” “叶阿姨是我远房亲戚,房租算我半价。” 原来是这样。 “昨晚唱歌的是你吗?”我有些迫这及待地问他。 他愣了一下转头看我说:“呵,原来你听到。” “我想知道是谁的歌。” “我的啊。”他说,“你喜欢?” “你自己写的?你会写歌吗?”我真不是一般的吃惊。 “哈哈哈。”他并不答我,而是打着哈哈跟我说再见。我冲着他的背影喊道:“喂!” “什么?”他转头。 “我叫天意,不叫冰姗,下次不要乱叫了。” 他恍然大悟地抓抓头说:“你这丫头真够调皮的。” 看着他的背影我才发现,我已经很长时间不这么跟人聊天了,更别说是一个陌生人。那一瞬间我只听过一次的歌清晰地浮上我的心头:“我有没有跟你说过爱是我不变的信仰,我有没有告诉过你爱就是永远把一个人放在心上……” 对啊,博文,我有没有? 我有没有? 第二章 当我们重遇 相爱以为是你给的美丽 让我惊喜让我庆幸 我有一生的风景 命运插手的太急 我来不及全都要还回去 从此是一段长长的距离……—— 江美琪《想起》 开学的前一天下了一场雨,久违的校园显得格外的清新和空旷。叶细细在教室门口一把揽住我的肩说:“天意,看我瘦没瘦?” 我转过头,看见她穿“淑女屋”的夸张的长袖衬衫,很惹眼的红色,正在我的面前挤眉弄眼地摆出一个模特的pose来。 “瘦多啦,越来越像人如其名。细得像竹竿!”我说。 她嘿嘿地笑:“我游了一个暑假的泳,没减可真是亏大了。” 我眨眨眼:“这要问问你们于枫,我说了可不算!” 说曹操曹操到,于枫在旁边问话说:“什么事情要问我?” 我跟叶细细相视一笑,然后我说:“你好好盘问一下叶细细吧,我走先,不打扰。”于枫却转头对我说:“天意你过来一下,我有事要跟你说。” “有什么事不能当着我的面说吗?”叶细细嘟起嘴。 “看你紧张得,还能有什么事!”我赶忙说,“于枫有啥事儿你就当着叶细细说吧,省得她呆会儿剥我的皮!” 于枫的脸上露出一丝为难的神色。看着欲言又止的他我故作轻松地说:“没什么事我要先进教室了!”叶细细拉了我一把,不过我装做没感觉,头也不回地进了教室。 我和叶细细从小学时就是同学,我们的关系还算不错。于枫和博文是好朋友,以前博文在的时候我们四人常常在一起玩。不过自从博文走后一切都改变了,很多时候我更喜欢的是独来独往,我可不希望有谁因为同情而跟我呆在一起。换句话来说,我也慢慢地喜欢上了独来独往的感觉。 用叶细细的话来说:“自恋得有些不可救药。” 无论她怎么说我,我总是好脾气地对她笑,这个单细胞的快乐女生热情向上,对爱情的看法与我有着天壤之别。她一门心思地喜欢着于枫,从不在意任何的伤害也就谈不上会有任何的伤害。她整日整夜地笑着,整日整夜地寻思着该如何更加的美丽动人。爱情成为繁忙学业里精致的调味品,很是让人羡慕。 所以,我没有告诉他于枫一直在跟我写信的事。 其实在博文走后的两个月于枫的信就出现在我的信箱了,他每隔一周总是寄一封。于枫的文采比博文要好得多,至少博文从来不会给我写那么“感性的”信,比如:“你脸上的寂寞是有光彩的,它总是让我心痛和牵挂,我盼望着看到你的笑,不由自主地希望自己可以温暖你……”再比如:“我想要告诉你,一个男生的思念是可以永远放在心底的,可是天知道,我是多么希望自己有可以让你快乐的理由和勇气……”再再比如:“偶尔我会有罪恶感,这样的信带给你是到底是快乐呢还是困扰呢,我真的没有把握啊。只想对你说:快乐啊天意,你的笑对我真的很重要……” 也许没有多少女生可以抵挡这些极具杀伤力的句子,可是博文已经让我失望透顶,让我毫无选择地变成一块拒绝融化的冰。虽说于枫的信我喜欢读,但我从不给于枫回信,好在在学校,于枫从不和我提起关于信里的那些感觉,不管怎么说,我们中间有个叶细细,她对于枫的好感无人不知无人不晓,这让我多多少少会有一些安全感。虽然,这对于细细来讲,也许会有一些不公平。 但只要于枫不说,我不说,等到毕业,我相信一切都会风平浪静地过去。 我在座位上坐下来,教室不知道是被谁一大早地来打扫过了,桌面上还有淡淡的水渍。那行许久不见的小字变得异常的清晰和刺眼。我用作业本迅速地遮掉了它。 这一天并没有上课,只是报到和开学的动员大会。班主任老丁的脸上有一种“苦大愁深”的伤感。语气里藏着一种“这一年你们如果不拼命天理都会难容”的愤慨。她说到激动处,两手挥舞,不能自已。 大家在下面吃吃的笑。 她一拍桌子说:“笑笑笑,谁笑到最后谁才是英雄!明年此时自然会见分晓!” 这是一个我们都不喜欢的话题,于是没人笑了。教室里显得庄重极了。老丁的目光如扫描仪一样在我们全班同学的脸上扫过,最后落到我身上,她说:“夏天意,一会儿到我办公室来一趟!” 叶细细在我身后说:“哟,一开学就有好事给你呢。” 但我的第六感告诉我不是好事。 领完书本后,我到办公楼敲开了老丁的门,她很客气地招呼我坐。然后说:“你上学期的成绩很不理想呢。” 我低头没讲话,等她的下文。 “你也知道的。”她说,“我们班是尖子班,这次已经有三个同学被淘汰到乙班了,要不是你上学期得了两个作文比赛的奖,这一次被淘汰的就是你了。” “哦?”我说。 “恕我直言,我感觉你高二整个状态就不对。”老丁说,“最后这一年,你要是不及时调整过来是很危险的。关于这点,看来我还要和你父母好好沟通沟通。” “别。”我赶紧说,“我调整就是。” “那好。”老丁说,“你是聪明人,不用我多说,看你的表现?” “好!那……”我站起身来:“没事儿我先走了。” “等等。”老丁说:“什么时候我想请你叔叔吃个饭,你替我约约?” 老丁的儿子在我叔叔手下干活,我明白这才是她真正的目的。这个阴险的老丁,我的成绩虽说不算太好,但也不至于是落到乙班的份上,倒是她那儿子衰得够呛,要不是我在老丁的班上我叔叔肯定早就炒了他。看来这次准又是犯什么事儿啦,老丁这样吓唬我不过是想我或我爸妈替她说点好话。我支支吾吾地说:“吃饭就不必了吧,我叔叔很忙的,你要什么事打他电话,他帮得上忙一定会帮的。” “就是打电话不行我才想请他吃饭。但是我打过好多次电话他手机都关机,你帮我找找他,要不,我请你妈妈替我找他?” “不用了!”我赶紧说,“我替你找就是!” “那好。”老丁装模作样地翻开她的教案说:“新学期加把劲!你的成绩博一下还是有希望进重点大学的。” “谢谢老师。”我谢过她,闷头闷脑地走出办公大楼,竟发现于枫站在门口。见了我说:“天意,真的有事找你。” 呵,人人都找我。 “什么事?”我问他。 “关于博文。”他说。 “不想听。”我干脆地说,一脚踢翻了面前的小石子。 “可是你一定要知道。”于枫说:“我就不相信你现在一点儿也不关心他了。” “这关你什么事呢?”我朝着车库走去,“对不起,我要回家了。” “天意!”于枫追上来:“博文他回来了!” 我猛地站住了。 “你应该去看看他。”于枫说,“他在医院里。” 我回过头,于枫重复说:“博文在医院里,他想见你。” “他为什么在医院里?”我疑惑。 “白血病,晚期了。” “于枫。”我愤愤地喊:“我一点儿也不欣赏你的恶作剧。这不仅不幽默,而且很无聊,你知道吗?” 他看着我,脸色苍白。一句话也说不出来。 但是我在他的眼睛里看到一个更苍白的自己,我脚步急促地走向车库。我的肚子很饿,我希望马上可以到家里吃饭,我希望我什么都没有听见,可是这是不可能的事情。我走着走着就不由自主地停了下来,感觉于枫又来到了我的身后。 我头也不回地说:“如果你骗我,我会杀了你。” “走吧。”于枫说,“我带你去。” 骑车一路飞奔到医院,里面的气味让我头昏脑涨,只是肚子很奇怪地不饿了。电梯很挤,我们沿着旋转的楼梯爬向九楼的特护病房。爬到六楼的时候我实在爬不动了,低着头在那里喘气。于枫停下来等我,在比我高三级台阶的地方,他转过头来问我:“那些信……你都看过了吗?” 我讥讽地笑笑说:“我要是你我绝不好意思在这个时候提那些信。” “信,是博文写的。”于枫说,“我只是每周替他转发一封给你而已。” 我惊讶得说不出话来。 “其实,刚到英国,就查出来这个病。当时以为,是可以好的,所以,他才会一直瞒着你。” “什么叫当时以为?” 于枫不说话了。我看看他,抬起腿,以飞奔的速度一口气爬上了九楼。 我推开病房的门,没有看到博文。病床上躺着的是一个光头,脸色难看之极,正在闭目养神。我正在左顾右盼的时候于枫在我身后说话了,他说:“博文,天意来看你了。” 我的目光再次回到病床上。那个人睁开了眼睛,那眼神我熟悉,那眼神我一直心心念念不曾忘记,那眼神让我犹如五雷轰顶,我差不多用了全身的力气才站稳自己的身子,可是眼泪却已经是猝不及防地掉落了下来。 “天意,你别哭呵。”博文想从床上坐起来,可是他无能为力,还是于枫及时地扶了他一把。我隔着汹涌的泪水看着他,确信了这真的是博文,我亲爱的博文。为了感觉更真实一些,我伸出手去触他的脸,他握住我,把我的手贴在他冰冷的脸颊上。然后他说:“天意,对不起。对不起,天意,我实在是想见你。” 我没有办法吐出一个字来。 于枫插话说:“你们别这样,会好起来的,现在医学这么发达,别怕。” “是的。博文,你别怕!”我擦干眼泪说,“等你好了,我们一起去念大学,我拼命学好数学,我们还可以在一所学校念书,你一定可以好起来的。要是钱不够的话,我们去募捐,要不,我去跟我叔叔要,他有的是钱!” “天意。”博文虚弱地笑着说,“你不恨我吗?” 我抱着他呜呜地哭。直到护士小姐来拉开我,很严厉地吩咐我们出去。于枫拉着我出了病房,正好遇到博文的表姐拿着一瓶开水过来。见到我,她很勉强地笑了一下,然后问我:“见过博文了?” “博文的病到底怎么样?”于枫代我问道。 博文的表姐摇摇头说:“要是有办法,也不用接他回国了。这不,她妈妈都急得倒下了。多好的孩子啊,一家人最大的希望……” 表姐说到这里也说不下去了,脸直直地看着墙壁。 “我要留下来陪他。”我对他们说,“我一定要留下来陪他。” 表姐和于枫跟护士说了半天,好不容易才征得护士同意,条件是我不可以和病人说话更不可以影响他休息。我连连点头答应。 那天下午我一直在医院里陪着博文。我不敢多说话,其实也没有办法跟他说。他握着我的手,一直在昏睡。偶尔醒来,将我的手握得更紧一些,再睡过去。我一生中从没有流过那么多的眼泪,它们汹涌地来,缓缓地去,打湿了病床前的一小块地面。我一边默默流泪一边回忆着那些于枫寄到我信箱里的信,我真不敢相信那就是在作文里用一个形容词都会觉得牙酸的博文所写。我真后悔曾经那样不明真相地恨过他怨过他和努力遗忘过他。 病房里渐渐地暗了下来,整个下午像一场昏暗而绝望的梦。要不是博文表姐赶我,我还不愿意走。虚虚晃晃地回到家里,已经快八点了。妈妈正急得像热锅上的蚂蚁。见了我,尖声而急促地问我:“你跑到哪里去了,这么晚回来怎么电话也不打一个?!你爸爸出去找你到现在也没回来,想要急死我是不是?” “医院。”我全身虚脱,一个字也不愿意多说。 “你怎么了?”妈妈也许是被我的脸色吓坏了,一把扶住我说,“你哪里不舒服?怎么不让我们陪你去?” 我推开她说:“不是我,是博文。” “博文?他怎么了?” “他回来了,白血病。”我倒在沙发上,“他们说他白血病。” “那孩子,他成绩挺好啊,可惜。” 妈妈并不知道我和博文的故事,他只知道博文的成绩不错。所以她立刻绕开这个话题板着脸对我说:“我刚才打过电话到丁老师家了,她今天找你谈过话对不对?” “对。”我说,“她儿子可能又出什么事情了。” “先别说她儿子。”妈妈说,“先说说你,丁老师说你去年一年学习状态都不怎么对,这到底是怎么回事?” “你听她瞎扯!” “我今天才知道你的成绩只能排到三十几名。”妈妈说,“以前是对你太放心了,只看看总分就没过多地追究你,你看小说写小说因为是你的爱好,我们也没太过管你。不过从今天起你不能再这样自由散漫了,我会给你请家教每晚替你补数学,你放了学就要赶紧回家,小说书也给我全收起来。” “最近不行。”我说。 “你最近要干什么?”妈妈问。 “我放学后要去医院。” “去医院干什么?” “陪博文。” “要你陪干什么?他们家人难道都死光光了?”我妈一不讲起道理来就是这么的口不择言。我真不明白,一个人就要死了,可是她还在这里无动于衷地说着这些不讲道理的话。我懒得理她,背着书包进了我自己的小房间。 她跟在我身后喊:“像今天这种事情永远都不可以再发生,不然有你好看的!” “随你。”我忍无可忍地回嘴说,“你要怎么办都随便你,不过我告诉你,我是一定要去医院的,每天放学后都会去!” “你说出你的理由!”妈妈愤怒地喊到,“你说出你非去不可的理由,等你爸爸回来,让他和我一起听听!” “因为我男朋友就要死了!”我的哭喊声远远超过了妈妈的分贝,“他躺在医院里,他就要死了,我要天天去陪他!” 妈妈一耳光重重地甩到我的脸上。 空气静穆了好几秒钟,我把书包重重地摔到地上,拉开家门跑了出去。 妈妈也跟着我跑了出来,楼道里很黑,我跌跌撞撞地下了楼,慌不择路地躲在了停在小区车库外边的一辆汽车旁。妈妈没有看到我,朝着小区的门口跑了过去。 我在车子旁缓缓地蹲下来,紧咬着嘴唇,尽量不让自己哭出声来,不想让泪水继续地泛滥下去。我就一直在那里蹲着,连站起来的力气都没有。那辆车不知何时已经开走了,有人经过我身边,喊我:“天意,是你吗?” 我抬起头来,看到凌夏。 他正俯身下来好奇地看着我:“真的是你?我认出你的外套。你怎么了?一个人蹲在这里干什么?” 我不知道怎么回答他,他伸出手拉我说:“起来啊,是不是跟妈妈吵嘴了?” “你拉拉扯扯的干什么?”一个很凶的声音响起,是转头回来的妈妈,她一把拉开凌夏说:“你是谁?在这里干什么!” 凌夏尴尬地指指上面说:“我是你们的邻居,昨天刚搬来的。” “这里没你的事!”妈妈拉住我说:“走,跟妈妈回家。”也许是被我吓住了,我感觉得到,她在尽量地让自己的口气缓和下来。 “是啊,快跟妈妈回家吧。有什么不开心的事第二天就会过去啦,”凌夏笑笑:“我先上去啦。” 我跟着妈妈回了家。 那晚,家里异常的沉默,爸爸也回来了,她和妈妈都没有再责备我,他们打了两个电话,吩咐我早点洗澡睡觉,就关到他们的房间里叽叽咕咕地去了。想到躺在医院里的博文,我心乱如麻,坐也不是,站也不是,就在这个时候,隔壁的吉它声又传了过来,凌夏唱的是一首我似曾相似的歌,但我敢保证,他对词曲都作了自己的一些改变: 女孩为什么哭泣 难道心中藏着不如意 女孩为什么哭泣 可知你的眼泪会让我更伤心 年纪轻轻我们初相遇 你的微笑是世间最大的甜蜜 蓝天知道我白云明白你 什么也不用说 就这样永远在一起…… 我身不由已地推开窗,看到正站在阳台上扣弦而歌的凌夏。他也看到了我,在幕色里向我展开一个微笑。问我:“心情好些么?” 我靠在窗边轻轻地要求:“昨晚的歌,可以再唱一遍吗?” 第三章 秀水街的bar 等于结束的爱情我和你 从两个窗口看出去 往事远远地演着一场无声的电影没人注意 因为太了解所以很伤心 没有你只好听着风的呼吸 却有种叫做时间的东西说没问题 最后我们会痊癒…… ——孙燕姿《了解》 “如果你的生命只剩下最后的一天,你最想做的是什么?” “别胡扯!” “我想对每一个认识我的人说:我爱你。” “拜托!牙都要被你酸掉了。” “天意,我好困。” “那就睡睡吧,我去把花瓶里的花换了,细细才送来的花真漂亮。” “你慢点,水房里滑。” …… 这是我和博文之间最后的对话。当我拿着盛了清水的花瓶从水房走回去的时候,我听到了从博文病房里传出的撕心裂肺的哭声。我靠墙站住了我摇晃的身体,从里面奔出来的叶细细一把抱住了我。 太快了。 我和妈妈之间的争执还没有蔓延到白热化的地步。瓶里的幸运星只叠到一半,班里的募捐活动才开始筹划,许多的话还没有来得及说出口。他就悄悄地走掉了。 这是我第一次体会到生命的脆弱和无情,生与死,原来就是在这转身之间。叶细细一直抱着我,她冰冷的脸贴着我的,她说:“天意天意你想哭就哭个够吧。”但是我一直都没有哭,那个夜晚我无法入睡,妈妈来看我数次,我都闭上眼睛装做睡着了,爸爸也进来看我,妈妈低声对他说:“这孩子,不知是哪一天变得这么稀奇古怪,哎!” “你别讲她了,过两天就会好的。”还是爸爸脾气老好。 再接下来又是妈妈的叹气声,在寂静的夜里连绵不绝。 他们终于出去,替我带上门,还给我安静。 隔壁阳台上的歌声一直没有响起,我一直在等,我有两天没有听到凌夏唱歌了。我躺在床上,睁开眼可以看到半天的繁星,星很冷,不知道哪一颗会照亮博文远去的灵魂。估计着爸爸妈妈都睡着了,我起身来到了阳台上,就在这时我看到了博文,他正阳台上伸着懒腰。见了我,他奇怪地说:“这么晚了你怎么还不睡?” “睡不着。”我说。 “呵呵。”他在我面前卖老,“半大的孩子心事多。” 我走近一些,看着他一字一句地说:“我男朋友死了。”我也不知道为什么,此时的我,竟会渴望和一个陌生的人聊天。 他怔了一下问我:“你说什么?” “我男朋友死了。”我说,“就在今天,白血病。他还没满十八岁。” “天意。”他很认真地问我:“是不是真的?” “这好撒谎吗?”我说,“我真愿意我是撒谎。” “对不起,我不知道该说什么好。”他说。 “你今晚怎么没唱歌?”我问他。 “唱不动了,才唱了三个多小时。”他说,“我们乐队从前天起开始在酒吧演出了,所以我每晚会回来得晚许多。” “真遗憾。”我说。 “有机会来听我唱歌啊。我们乐队很不错。”凌夏从上衣口袋里递给我一张名片说:“酒吧的地址在上面,是个不错的地方。” “好。”我把名片收起来。 “去睡吧。”他朝我挥挥手说,“睡一觉起来,会好许多。” “好吧。”我说。 我回到床上躺好的时候听到了忽然听到了木吉它轻柔的弹奏,夜很深很深了,凌夏没有唱歌,但他很专心地弹完了那支优美的曲子,我知道这只曲子是为我而弹奏的,这个萍水相逢的好心人,弹出的曲子安详而动听,他知道此时的我需要的是什么样的安慰。 我终于怀着感激的心睡着了。 第二天,我醒得很晚。妈妈单位远,一早就上班了。爸爸摸摸我的额头说:“要不,你就在家里歇一天吧。”我点点头。 中午的时候妈妈来了电话,她在电话那边喊:“你真没去上学?我的姑奶奶,你到底要怎么闹心才算够!” 我放了她的电话。不过我还是决定去上学。 走进教室的时候满教室的人都同情地看着我。还记得博文去英国的那一天,好像他们也给过我这样同情的目光。我在老丁的课堂上睡着了,不过她并没有责备我。 放学的时候,于枫在车棚边拦住我说:“你别骑车了,我用车带你回去吧,反正顺路。” “不用。”我说。 于枫却不由分说地替我把车推进了车棚,淡淡地说:“我答应过博文要照顾你。” “就让他带你吧。”叶细细拉拉我说,“他心里也不好受。再说看你的状况,也不适合骑车。” 我没有再坚持。 坐在于枫的车后回家,妈妈等在小区的门口。我一看到她,赶快从于枫的车上跳了下来。于枫喊了她一声阿姨,车子调头飞快地骑走了。 妈妈的脸色铁青。一句话也不说地带我回家。直到家门关上了,她才咬牙切齿地对我说:“说吧,你到底想怎么样?” 我不想和她吵,于是走到我自己的房间。 她却一把拉住了我,继续厉声问我:“你说,你说,你到底想怎么样!” “什么也不想。”我说,“妈,你可不可以不要跟我吵?” “好。那我们坐下好好谈?”她终于放低姿态。 “对不起,我现在什么都不想说。请你尊重我,要打要骂,再过两天好不好?”我说完,转身进了自己的房间,把门反锁了。 我没有出去吃晚饭,因为我什么也吃不下。我握着博文留给我的diskman傻傻地发了一上午的呆。也不知道自己需要多久,才可以接受博文已经离去的事实。 一直到夜里九点多,叔叔来了。他轻轻敲我的门说:“天意,我是叔叔。” 叔叔比我爸爸小七岁,是奶奶的老来子,和老实巴交的爸爸不一样,叔叔是我们家族的骄傲,他自小成绩就好,从清华大学毕业后他出国呆了三年,然后回国自己搞了一家公司,几年时间不到,资产已是几千万。我自小和叔叔感情很好,从小学起他就老替我补课,我算不出题来他从不骂我,而是耐心地跟我讲了又讲,在我面前一点总经理的架子都没有。有时候我把我的作文给他看,他会兴奋地读出声来,然后夸我说:“我们家出了个小张爱玲呢!不错,不错!” “开门呢,天意。”他继续敲。 我把门拉开。叔叔对我笑笑,走了进来。 “我不想听任何的劝告。”我说,“行行好就让我安静一会儿。” “我带你出去吃点东西吧。”叔叔说,“你妈说你没吃晚饭。” “你带我去听歌吧。”我从枕头下拿出昨晚凌夏递给我的名片。我发现我想念他的歌,只有他的歌声能让我忧伤浮躁的心得以安宁。 “ok。”叔叔很爽快地说:“你加件外套,我们出发。” 我和叔叔一起走出小屋,首先看到的是妈妈的目光,她担心地看着我,看着在一夜之间显得陌生的女儿,黄昏的时候她还曾拍着我的门大喊大叫,但现在,绝望的伤心已经让她失去所有责备我的勇气。 “放心吧。”叔叔拍拍她的肩,“我带她出去吃点东西,负责安全送她回来。”说完,他拉着我下了楼。月光明媚地照着,我发现他换了新车,看上去不错。 一边发动车子他一边看着我给他的名片问我:“秀水街bar,你去过吗?” “没有。”我说,“想去听歌,听说那里的乐队不错。” “是吗?我年轻的时候也喜欢听歌。”叔叔说:“我那时听齐秦和唐朝。把歌词抄在笔记本上,呵呵。” “你那时不是天天都在念书么?”我说。 “那是假相!”叔叔咧嘴大笑说,“看来我骗过所有的人。我还追过两个女生呢,你们也是完全不知道吧。” “大大的狡猾。”我说。 “我知道你难过。”见我心还情稍好,他趁机教育我,“你妈说你莫名其妙,我说她是不够了解你,你们这一代和我们那一代是完全不同啦。不过呢,你也不该让她那么担心么,打电话给我的时候,她都快哭了呢。” “博文是我很不一般的朋友。”我对叔叔说,“你不了解的。” “我了解。”叔叔说,“你要相信我,过一些时间,你会恢复的。” “怎么会?”我把头俯下来把眼泪硬憋回去,“大人都是这样没心没肺吗?” “我们只是比你更能接受命运的残忍。”叔叔腾出一只手递给我一张纸巾说:“想哭就哭吧,我可不会笑话你。” “不哭。”我硬撑着说。 “天意,会痊愈的,你相信我。有一天,伤心会化作记忆里永久的甜美。”叔叔抒情地说,一点也不像是学理科出身。 他继续说:“人生苦短,聚散无常,很多分离再不愿意也得接受,最重要的是你自己要好好地活下去,活出个样子来,知道不?” “不知道。”我自暴自弃。 他并不生气,而是转头看着我微笑。他的微笑让我想起博文,如果博文可以继续地活下去,他应该可以像叔叔,对自己的人生运筹帷握做任何的事情绝不拖泥带水并且胸有成竹,他有这样的能力,我深信不疑。 只可惜,天妒英才。 我叹息。 叔叔说:“昨天还是包在睡袋里的小婴儿,今天已经懂得生命的无常,学会像模像样的叹息。这时光是不是快得惊人呢?” 我把脸放在手心里,手心很快就潮湿了。 “秀水bar”在一条很寂寞的大街。叔叔的车绕了好几圈才找到。大街上显得空落和寂寞,走进酒吧完全是另外一番景像,灯光迷离,杯盏交错,音乐热闹地响着。我和叔叔找了个相对安静的地方坐下来,叔叔问我:“你常来这种地方?” “第一次。”我说。我的眼光投在小小的舞台上,寻找那个叫凌夏的人。我认出了他,他坐在话筒前,正在专心地弹着一段音乐,电吉它的他和阳台上木吉它的他是那么的不相同,我正在迷惑的时候他的歌声已经响起: 你把蓝色的梦写下当作海洋 沉甸甸的行装,不停的脚步 夜风滑落的时候,你望着星空 伴着歌声,忘记了寒冷和孤独 无助的朋友,你走在路上 无助的朋友,你望着天空 在梦醒的地方你是否曾感到孤独 你从未想过会这样满足 也许从前的你并不如此寂寞 也许没有希望,就不会被失望吞没 无助的朋友,你走在路上 无助的朋友,你望着天空 …… 我在凌夏的歌声里听到一种撕裂的深情和坠入深底的寂寞。他和他的乐队用他的音乐,直击我十七岁的漫长的伤痛和无助。可惜的是现场的知已看样子并不多,我在稀稀落落的掌声里站起身来挥舞双手向凌夏致意,他看到了我,很高兴地笑了,然后给我做了一个打招呼的手势。但是他没空和我说话,随着变幻的音乐,他的第二首歌已经响起: 留下你的影子 涂上我的颜色 在时间里掩埋 只不过是快乐 接好我的硬币 然后把我忘记 没人将我带走 就像我从未带来什么 呵,我只是路过 请不要怀念我的微笑,我的任何 呵,我只是路过…… 呵,我只是路过…… 间奏的时候,凌夏忽然说:“这首歌,送给美丽的女孩天意,路过的已经路过,留下的且当珍惜。” “呵。”叔叔恍然大悟说,“原来你们认得。” “邻居。”我说,“他才搬来没几天。” “歌不错,值得一听。”叔叔说。 “他在阳台是唱歌被我听到,不知道为什么,我特别喜欢听他唱歌。每次听他唱的时候,都觉得心里特别的安静。” “喜欢是不要理由的么。”叔叔喝下一口冰啤酒说:“不介意说说那个叫博文的男孩?” 我知道他是妈妈来的间谍,不过我还是愿意在这种环境和心情下跟他说起博文,我说:“我们很要好,高一的时候,几乎天天在一起。” “你妈无法接受‘男朋友’这种说法,她惊讶到愤怒。” “呵,以前我自己也不接受,高二的时候他去了英国,过去的一年,我没有一天不恨他。我甚至因此而怀疑过全世界,你知道吗?可是现在他走了,再也不会回来,如若不是亲身经历,你不会了解那种痛苦。我知道我妈伤心,可是事到如今,我没有办法顾及到她的感受。” “路过的已路过,留下的且当珍惜。”叔叔说,“你没听刚才那男孩说吗?你妈妈是很爱你的,怎么说让她伤心都是你的不对。” “好吧。”我说,“我回去跟她说对不起。” “挺懂事呵。”叔叔把三明治往我面前一推说:“给点面子吃点东西?” 我咬着三明治的时候凌夏从台上下来了,他拉开我旁边的椅子坐下说:“没想到啊,这么快就来捧我的场!怎么样,心情好些么?” “还好,谢谢。”看他盯着叔叔看,我连忙介绍说:“这是我叔叔。要谢谢他今晚带我来这里,这里好难找。” 凌夏笑着向叔叔伸出手说:“夏总,你好!” “呵?”叔叔跟他握手:“没想到我这么有名。” “我有句歌词:‘世界很小,我们总是狭路相逢。’”凌夏笑着说:“更何况您本就是我市的大名人,民营企业的领头羊,一年替市里解决数十名下岗员工呢。” “哈哈哈。”叔叔大笑说,“你干记者的?” “不。”凌夏说,“小职员一个,混口饭吃。” “一技在身,走遍天下。”叔叔做一个弹吉它的手势说:“就凭这一点,你这口饭应该混得不错!” “承夏总吉言。”凌夏起身说,“我要唱歌去了,天意你想听什么?” 我毫不犹豫地说:“我有没有跟你说过爱是我不变的信仰,我有没有告诉过你爱就是永远把一个人放在心上……” “我就知道。”凌夏说,“你真是个一根筋到底的女孩!不过也好,像你这样的人不容易移情别恋。” 说完,他跟我们眨眨眼,回到台上去了。 等到他唱的时候,我才知道,原来那首歌的名字如此伤感,竟叫《离人》。 第四章 没完没了的秋天 漫步在荒原我想找一棵栖身的树 有阳光有流水 还有微风吹 这些对那些好我想追我想逃 其实我也害怕 可不可以就这样停下来 我要多一点时间好让我再想一想—— 陈绮贞《让我想一想》 这一年的秋天,感觉特别长。树叶老早就黄了,可依然生机勃勃地黄在枝头,迟迟不肯凋落。我们做着没完没了的习题考没完没了的试,校园变成一个了无生趣的象牙塔,走不出去也根本无暇走出去。 叶细细没空减肥了,整日缠着于枫给她讲题。偶尔,我们有空在秋天的校园里漫步,脚步凌乱,胳膊碰着胳膊。事实证明,读书是很折磨人的好心情的,叶细细的“淑女屋”不穿了,变成很随意的白色体恤。我漫不经心地问她:“想考哪里的学校?” “想和他考到一起。”叶细细抿嘴笑着说:“我们都喜欢上海。” “很好啊。”我说。 “天意你笑一个吧。”叶细细忽然说,“我想看你笑。” “神经。” “是真的,你笑起来可好看了,可是你真的好久没笑了。” “哎,别让我为难好么?”我求她。 她耸耸肩:“好吧,我亲爱的冰美人。” 也许我真的很少笑,但其实我的心情并不算是太坏,除了在家里,会感觉到轻微的压抑。 博文的葬礼结束后,我和妈妈之间有过一次长谈,说是“长谈”。其实差不多都是她说我听。最后的结果是:只要我期末考试能进前二十名,以前的一切便一笔勾销不再提起。我不知道这所谓的“以前的一切”都代表着些什么,但为了耳根清静,我差不多是屈辱地接受了这个协议。 叔叔听我说到“屈辱”,笑得什么似的。然后他敲我的脑门一下转开话题说:“复旦中文系,南大中文系,北大中文系,你向往的是哪一所?” “我向往有什么用,还得人家要我呢。”我酸溜溜地答。 “努力呗,你又不笨。”叔叔说,“你生来就是学中文的,我看你发表的作品,比那些作家的写得还要好!” “高考才不管你这些!再说了,我妈说是垃圾。”我说,“就说我才在少年文艺上发表的那篇小说《欲望的舞蹈》吧,我妈一看这题目就差点晕过去,我就知道她想歪了,其实我想说的只是一个高三的学生对自由生活的一种渴望而已,哎!” “哈哈。那你现在还写东西么?”叔叔问我。 “没空。”我说。 我在撒谎,我早就已经找出了那篇曾打算写给博文但中途停止的长篇小说重新开始了,不知道为什么,当我坐在电脑前敲字的时候,只要想到博文,灵感就会绵绵不绝且不断闪光,比我任何一次的写作都要轻松和迅速。 我愿意相信叔叔所说的,总有一天我会痊愈。或许写作,就是治愈伤口的最佳方式吧,就像凌夏可以在他自己的歌声中感受到极致的快乐一样,写字让我有飞翔的感觉,不管是在什么样的环境下,我都无法做到放弃。 至于发不发表,反倒成了其次。 “天意以后就当个作家吧,”叔叔说,“我支持你。” “其实文章写得好的人很多啊,哪里有那么容易。”我谦虚地说,“可以做喜欢的事情也许就是一种幸福,你说对不对?” “这话挺有见地!”叔叔笑着说:“对了,你明天去跟丁老师说一声,他儿子我已经重新安排了,让她不必再担心。” “老丁一直想请你吃饭。”我说。 “呵呵。”叔叔只是笑。 “对不起,叔叔。”我低着头说。 “你这孩子,好好地干嘛说对不起?” “我知道都是因为我,所以你才不能坚持你的原则。” 叔叔宽慰地看着我说:“瞧,都会说体贴人的话了,谁还敢说我们天意不够成熟?” “拜托,我都快十八了呃。” “多好的年纪!”叔叔说,“我做梦都想回到十八岁!要不是常常跟你在一起,我真会觉得自己越来越老啦!” “那这个周末我们再去听歌?”看他心情好,我赶紧试探着问。 “真是对不起,这个周末我出差。人在江湖,身不由已啊,”他捏尖了嗓子学我说话:“不过呢可以做自己喜欢的事就是一种幸福,你说对不对?” 对呀,没错。 所以为了幸福一回,周末的时候我还是决定去听歌。 叔叔这块挡箭牌不在,为了避免妈妈无休无止的询问,我决定拉上叶细细。叶细细很高兴可以做我的同谋,因为她也正被学习搞得头晕目眩极需放松。那晚七点,叶细细来我家喊我,以到同学家补课为由,我们很容易地撒了谎,不到八点已经稳稳地坐在了秀水bar里面。 酒吧里的人还不算多,凌夏看到我们走过来说:“喏喏喏,两个坏丫头,快考试了还来泡吧。” 叶细细嘻嘻笑着说:“你就是凌夏吧,天意老在我面前夸你。我倒要来见识一下你到底唱得有多好,是不是她吹的!” “是吗?天意你老夸我?”凌夏盯着我说:“牛皮破了我可不负责任哦。”说完,朝侍应一招手说:“给两位小姐来两杯澄汁,我请客。” “no,no,no,红酒!”叶细细胡闹。 “真的?”凌夏问。 “到这种地方喝澄汁还给人笑死。”叶细细说,“天意你别怕,有我罩着你。” “我怕什么,还怕喝不过你?”我说。 “那两位小姐悠着点,不能都醉了,背一个我还背得动,背两个就成了问题。”凌夏说到这里,台上的乐队已经在用音乐催他,他朝我们挥挥手,赶紧上台去了。 凌夏说:第一首歌,乐队今天才写完的,叫《凌晨两点的秀水街》。 “有意思。”叶细细晃着脑袋说:“听听看。” 凌夏的声音极具弹性,低的时候显得深情迷离,高的时候又格外轻松自然,不经意之处还会有一些略微沙哑,让人不由自主地沉溺其中: 凌晨两点 我走在无人的秀水街 那年的秋天 我们在这里许下永远 今天的你 已经飞到海角天边 于是今年的秋天 一直都没有过完 哦,这没完没了的秋天 哦,这短得可怕的誓言 哦,我无法忘掉的从前 哦哦,这凌晨两点无人的秀水街 …… 叶细细在我耳边说:“我敢说,这家伙是在这条街失恋的,瞧他那深情的样!” “这是表演而已。”我说,“怎么样,唱得如何?” “还行。”叶细细挺专业的样子,“不过乐队这样唱是没前途的。” “那要怎样?”我问她。 “太深情了些,要颓废你懂不懂?”她一边说一边扭着身子怪声怪气地唱起来,“我不想活了,活了没劲,我他妈不想活了……” 我赶紧捂她的嘴:“唱什么呢,吓死人!” “真的!”叶细细很认真地说,“我去看过很多地下乐队的表演,都是这样子的,过了十二点,还唱带点‘色’的呢,他们这种清纯派,呼呼,要吃香很难哦。” “呀!”我瞪大眼说,“看不出来你这家伙挺前卫的,这种表演也去看?” “不是啦。”叶细细赶紧晃着双手,“这个是听说的,不是亲自见的。” “谁说的?于枫?”看她着急的样子,我故意逗她。 “他?”叶细细把头凑过来说,“胆子小得像老鼠,你知不知道,他抱着我的时候会全身发抖,嘿嘿……” “shut!什么呀!”我蒙住自己的耳朵说,“你是不是喝醉了,乱说!” “老实交待!”叶细细继续凑过来,逼供一样地问:“博文有没有抱过你啊?有没有,有没有?” 有的。 还记得那是一次下了晚自习,为了可以多走一会儿,我和他绕路回家。我们经过一颗很奇怪的树,树上开满了白色的花。我靠在树边,他的手伸过来,扶住了树干。袖子轻轻地贴住了我的衣服。我不敢看他,于是仰起头来看天,满天的星星让我头晕目眩,然后他拉了我一把:“走吧,天意,该回家了。” 那应该是我们最亲密的接触,一场没完没了的发生在秋天的可恶的记忆。 “打住吧。”叶细细喝下一大口酒说,“你的脸红了!” 我有些恼羞成怒地夺下她的酒杯,往桌上重重地一放说:“别喝了,胡说八道的真是讨厌!” “是你讨厌!”叶细细忽然喊起来,“你整天板着一张脸,好像全世界都欠了你的。可是我们有什么错呢,博文已经死了,死了!这是事实,你必须接受!” 她的喊声太大了,以至于很多的人都转头朝我们看了过来,台上的音乐也做了稍稍的停顿,凌夏正一边唱一边担心地看着我们。 “你没有权利让他那么担心。”叶细细的声音从高喊迅速地低了下来,夹杂着一种莫名其妙的伤感。 “什么?”我不明白,“你说谁?” “于枫!”叶细细一字一句地说,“我说于枫!他关心你,他心里只有你,你不要装做不知道!你也别以为我不知道,你整日楚楚可怜的就是为了得了他的关注和同情!”她说完,站起身来飞奔了出去。 我总算是听明白了,可是,这都是什么鬼话!简直滑稽到了极点! 我独自地坐着,脑子里乱作一团。就连沮丧,都全然失去了力气。 一首歌完毕,凌夏很快就从台上下来了,他坐到我身边来问我:“你的朋友,她怎么了?怎么走了?” “她神经。”我说。 “瞧你,可别哭。小姑娘们吵吵架是必然的事。再见面就会好啦。” “凌夏。”我说,“不知道为什么,我最近特别的背。” “那伸出手来让我给你算算命?”凌夏说,“让我看看你什么时候走运?” “你会?”我半信半疑,不过手心已经是放在了桌面上。 “嗯。”凌夏看了看,煞有介事地说,“最近是背点,多事之秋嘛,等冬天到了就会好起来的。” “可是,你刚才还唱,秋天没完没了。” 凌夏笑呵呵地伸手打自己的脸一下说:“算我瞎唱!下面来首快乐的!”说完,他三步并做两步地跳上台去了。 你不许哭哦 你不许哭 你要是哭 我就挠你痒痒 哎,你不许笑哦 你不许笑 你要是敢笑 我就迟到 我是故意迟到 让你难过让你心焦 我亲爱的姑娘你听好 你不许哭也不许笑 只许你安静地陪我 陪我白头到老 …… 凌夏一面唱一面朝我竖起大姆指,酒吧里的客人嘘声一片,暧昧的目光纷纷投向我,就连侍应生也特意走到我身边说:“别苦着脸啦,要跟你白头到老啦。” 我真是哭笑不得。 刚巧那晚来了个试唱的女歌手,凌夏对我说:“走吧,今天我们一起回家。”说完,他长长的胳膊放到我肩上来,拽着我的衣服就把我拖出了酒吧的大门。 我拂开他的手一个人往前走。 他哈哈笑着说:“小丫头片子挺害羞呢。”又追上我说,“你放一百二十个心,我可是百分之百的正人君子。” “小人都这么说自己。” “一眼就看出我是小人,厉害。”凌夏说,“怎么样,现在心情好些没?” “凌夏,我要是说这个世界挺滑稽你会不会骂我老气横秋?”我问他。 “老气横秋。”他看着我说,脸上一点表情也没有。 我笑,问他:“那些歌都是你自己写的吗?” 他并不答我,而是说:“对,就是这样,你笑起来挺好看的。” 我想起叶细细,她也曾经说过,我笑起来挺好看的。哦,叶细细,原来她是如此的恨我,可我却一直以为我们还算是好朋友,这个世界还能说不滑稽么? “你在想什么?”凌夏说,“被我夸得走神了?” “我忽然很想去看一颗树。”我对凌夏说,“你陪我去么?” 他想了想,点了点头。 于是我和他打的去了那条我和博文曾并肩走过的街,我差不多有一年没有去过那条街了,一切都是老样子,只是那颗树没花了,我甚至怀疑,那夜满树的花会是我一个美丽的错觉。凌夏宽容而沉默地站在我身边,过了许久才说:“天意,你真是一个奇怪的女孩子呢?” “是吗?”我转头问他。 “是的。”他微笑着说。很快又补充:“不过挺可爱。” “谢谢你的安慰奖。”我说。 他又哈哈笑起来:“也许你忘了,我们见面的第一天,你就给过我很好的建议,直到今天,我都在考虑这件事。” “什么事?什么建议?”我真的是不记得了。 “辞职。”凌夏说,“你走向你的家门,然后转过头来让我辞职,我当时就想,这丫头怎么这么了解我呢?” 我想起来了,当时凌夏问我何时练歌大家不会有意见,我就顺口胡说让他辞职来着,谁知道他竟会如此地在意。 “缘份是很奇怪的东西。很高兴你喜欢我的歌,这说明我们有缘份呢。”凌夏说完,忽然拉我一把说,“走吧,天意,该回家了。” 他的语气,和那晚的博文竟如出一撤,我在瞬间跌进时光的遂道,心晃悠悠地老半天回不到自己的身上来。 “走啊。”凌夏又说。 “哦哦。”我慌乱地应道。忽然想起凌夏的歌: 哦,这没完没了的秋天。哦,这短得可怕的誓言。哦,我无法忘掉的从前。哦哦,这凌晨两点无人的秀水街…… 哦,我该如何,才可以走得出这往事没完没了的纠缠? 第五章 高三症候群 像一双翅膀自由自在飞翔像毕卡索的画像 幸福是说不出酸酸甜甜的糖 你会一种魔法让夜晚都发光 123睁开眼美丽人生在月光下跳舞 都忘了有地图只有手心的温度 我们慢慢走过花草香的小路—— 梁静茹《美丽人生》 渐渐地喜欢上夜晚。 爸爸妈妈都入睡了以后,我可以不必再装模作样的微笑或是思索。所有的伪装都可以卸去,我用最真实的心情在电脑下敲下一些字,给自己。在这之前依然是上网,qq很久没开了,就算开,也没有什么好友。信箱里依然有一封信,这回的落款大大方方地写着“于枫”两个字。信很短:“习惯了每个周末往你信箱里发一封信,节哀顺便,祝一切都好。(别忘了周一要考英语)。” 我回了信,也很简单:谢谢,晚安。 虽说因为于枫,昨晚的我多少有些难尴,但我相信这些误会迟早都会消除。晚上有过一个电话,来电显示是细细家的,不过她没有说话,“卡嗒”一声挂掉了。我也没有打过去。还是不要解释最好,越描只会越黑。 我只希望她不会太过烦恼。我也相信她不会,照她的性格,应该会比我更先忘了这件事才对。 我写给博文的故事开始变得越来越长,我给它起了一个名字,叫《若即若离》。博文带给我的感觉就是这样的,他虽然离去却又仿佛从未离去,让我不忍回忆却又偏偏回忆。我一边敲下一些细节一边更多地认识自己,在这之前,我从没想到自己竟是这样一个怀旧得要命的人。 那晚的写作相当的顺利,写到男主角对女主角说“我会回来的,无论我走得多远无论我走到哪里”的时候,我的眼泪不争气地流了下来,我删掉了那个句子,那个酸酸的句子,我不情愿看到它。 凌晨二点,我写累了,又睡不着,于是跑到阳台上去看星星。对面阳台上的窗哗的一下拉开来,是凌夏,他正在抽烟,烟头在黑暗里忽明忽灭。 “嘿!”我说,“唱歌可要保护好嗓子。” 他笑:“这么晚还不睡?”说完了又紧接着说:“可别告诉我你睡不着。” 他先知先觉,我要出的话只好堵在喉咙口。好半天才转换好话题:“对了,你的乐队叫什么?我一直忘了问。” “秀水街。”他说。 “你好像对秀水街情有独钟?”我好奇地说。 “小妹妹,这可不是我喜欢的话题。”他狠狠地灭掉烟。 “对不起。”我说,“我睡觉去了。” “敏感的小姑娘,所以容易受伤。”凌夏说,“即然都睡不着,不如我们聊聊吧。” “我可不愿意再为一个陌生人受伤。”我开始反击。 他笑:“高三很苦吧?” “废话,难道你没念过高三。”一说到高三我就浑身没力气,于是把手肘放在阳台上,撑起我的下巴。 “当然念过,念书念到眼睛滴血。天天对自己说,你考不上就完了,考不上你他妈就去死吧。”他说粗话,不过并不显得粗俗,一双眼睛在夜里闪着迷人的光茫。 “我很喜欢你的歌词。每一首歌。”我由衷地说。 “听说你作文很不错,常常发表文章。” “你听谁说起?”我惊讶。 “和叶阿姨讲电话的时候她提起的。”凌夏说,“我在和她商量,要把这边的门窗都换掉,以后就可以在家里排练了。” 呵,真没想到他和别人讲电话时居然会提到我。 “你学什么专业?”对他好奇,我继续采访。 “国际贸易与金融。”他很老实的答。 “哇,你一月拿不少钱吧。” “多少算多?”他机智地反问我。 “吃喝玩乐足够就行。”我说,“再说你赚两份工资,很多人都想的啦。” “唱歌不赚钱。信不信由你。”他说,“我只希望可以把乐队养起来。” “你挺白痴的。”我说他。 “都这么说。”他照单全收。 “我也挺白痴的。”想起博文,我骂自己。 “会忘掉的。”凌夏完全知道我在说什么,他安慰我说,“偶尔想起,痛也是一刹那而已。岁月会把你渐渐地变得无情,呵呵。” 他的口气多像叔叔。 我沉默,再次跟他说再见。 “好好睡。”他叮嘱我,“一觉醒来,艳阳高照。” “下周末我再去听你唱歌。”我说。 “高三咧,”他扫兴地说,“别太任性。”我转身走掉。关上阳台门的时候,想起他的眼睛,他的眼睛,和某人挺像。 我真的,挺,白痴。 星期一一大早,叶细细在学校门口等我。见了我,忸忸捏捏地说:“对不起呵,前天发酒疯咧。” 我从自行车上跳下来,拍拍裤子不以为然地说:“什么事?我早忘了。” “嘿嘿嘿。”她不好意思地笑着,拍马屁似的过来要替我推车。我赶紧说:“拉倒吧,你细胳膊细腿的,被人看见还以为你欺负你。” “你就欺负我吧。”叶细细肯求地说,“你看我居然说出那些混帐的话!” “打住!”我可不想再提。 “yes!”叶细细说,我没想到一向开朗大方的她竟比我还不能释怀。我们默默地走了一段路,她终于说出最想说的话:“不要告诉他,可好?” “细细。”我停下来微笑着看着她说,“我真的忘了,也请你不要再放在心上好么?” “我听你的。”她说。 走到教室门口的时候看到老丁,她冲我很慈祥地笑了一下。却凶巴巴地对叶细细说:“看你穿的是什么鞋子!” 我这才注意到叶细细的鞋子,是双花花的卡通鞋,底很高,圆圆的头上顶着一朵盛开的大菊花,挺另类的一种美,老丁当然是看不惯。 “快要考试了,心思还在这上面!”老丁继续唠叨着。正巧于枫背着书包侧身经过,也微皱着眉看了一眼叶细细的鞋,叶细细的脸微红起来,很不高兴地坐到自己的座位上去了。 早读课下了后,于枫走到我面前,递给我一本数学参考书说:“昨天逛新华书店看到的,顺便多买了一本,我想对你会有用。” “哦。我已经有了。”我赶紧说,“巧了,也是昨天买的。” “是吗?”于枫说,“那真是巧了。” “谢谢你啊。要不你给细细吧,也许她用得着。”估计细细正在朝着这边看,我压低声音,表情尽量自然地说道。 于枫把书收起来说:“好呵,听说你请数学家教了?” “嗯。” “教得还好吗?” “一般吧。”我说,“就昨天来过一次,听说是师大数学系的尖子,不过我问他一题他起码算了十五分钟,还跟我妈提出要交通费,呵呵。” 于枫笑:“有什么不懂的你也可以问我。” “好的。”我说。心里却想,我可不想挨叶细细的白眼和拳头。 他终于从我的位置前走开。走到叶细细座位的时候,我发现他并没有把那本参考书递给她,而是径自地走了过去。叶细细很努力地埋着头,没有跟他说什么。 第一堂是老丁的语文课。她的课上我一惯是神游四方,不知不觉又开始构思起我的长篇小说来。等我回过神来的时候,叶细细正被抽起来回答问题,我听到她很大声地回答说:“我不知道。” “不知道就不知道。”老丁生气地说,“那么大声干什么!难道不知道还有什么值得得意的!?” “不知道!!” 叶细细这声“不知道“比上一次还要大声和理直气壮。 全班笑得一塌糊涂。 老丁吓一跳:“吃错药啦?”一边问一边从讲台上下来,一直走到叶细细的身边。把她书下的纸一抽说:“倒让大家都来看看你画的是什么!” 那张画被竖起来,画上是一个美少年,穿着夹克衫,有一双沉默而深情的眼睛。有好事的男生喊起来:“这不是于枫嘛!” 叶细细从老丁手里扯回那张纸,在瞬间撕得粉碎,人就趴到桌上嘤嘤地哭了起来。 老丁也绝,课也不上了,人靠在叶细细的桌上,抱起双臂,一幅“等你哭完我再上课也不迟”的样子。于是教室里安静极了,只剩下叶细细的哭声,一声比一声急促。好在下课铃声及时地响了,老丁对着继续哭的伟大事业的叶细细大声说:“哭完后来我办公室!“ 说完,人收拾起教案头也不回地走了出去。 我第一时间跑到叶细细身边,埋下头哄她说:“好啦,别再让人家看好戏了!” 她不理我。 我挠她痒,她很不高兴地把我的手拂开了。我只好走到于枫身边说:“去劝劝啊,眼睁睁看她这样哭啊。” 于枫站起身来去了,果真是一物降一物,没一会儿叶细细就不哭了,站起身来和于枫一起出了教室。 我心稍安。 我相信于枫有能力让叶细细安定下来。 高三了,压力大,偶尔犯点神经是正常的事,相信老丁也不至于太过为难她。果不其然,她一会儿就从老丁办公室回来了。一上午的课老师都在留堂,我也没时间再去跟她说话,一直到中午放学,教室里的人都走光了,我喊她说:“走啊,快去食堂。” “吃不下。”她有气无力地说。 “还在发酒疯?”我没好气地问她。 “你去吃吧。”她说,“晚了打不上饭了,别管我。” “那我就陪你饿吧。”我把饭盒往她桌上一放。这招挺管用,她站起身来说:“要不我们出去吃点好的?” 发脾气的人最大,我只好乖乖地陪她到必胜客。再乖乖地掏钱请客,只求她大小姐可以开心。 说是不饿,谁知道她吃得比我还要多,一大块的披萨塞进嘴里瞬间就无影无踪,我好心提醒她:“小心会长胖。” “胖就胖。”她说,“反正也没人在乎。” “你呀,我看是得了高三综合症。”我骂她说,“没有一天是正常的。” “你说他为什么不喜欢我?”叶细细忽然抬起头来对我说:“你跟我说实话,我是不是很不可爱?” 我不知道该说什么。 “全世界都知道我喜欢他,可他居然这样对我。”叶细细把叉子往桌上一摆,眼圈在瞬间就红了。 “在我看来……”我慢吞吞地说,“叶细细是个挺可爱的女生。而于枫,他也非常喜欢你。你完全是在庸人自扰。” “真的?”她不相信。 “他不是天天替你补课?你一哭他不是赶快来劝?你用用脑子嘛,整天都不知道是在生什么闲气!” 她卟哧一笑,嘴里却仍然说:“他那样做,还不都是被逼的!” “其实以前,博文在我身边的时候我也不觉得,可是现在……”我说不下去了。叶细细见我语气不对,赶紧说:“对不起,对不起,伤心的往事别再提。” 于是我们都低下头来狂吃,吃得饱饱的回到学校。只见于枫正坐在篮球场边看书,见了我们站起身走过来说:“去哪里了,到处都找不见你们。” “你管我?”叶细细骄情得要死。 “去必胜客了。”还是我老实。 “下午要考英语。”于枫说。 “要你提醒!”叶细细越发不像话。 “你今天怎么回事?”叶枫也火了,“我看老丁说得没错,真是吃错药了!” 我作势走开,让他们这对冤家吵去。叶细细却硬拉住我不放,“你别走,人家等了这么久,你一走还不失望死!” “叶细细你别胡说。”我呵斥她。 “我是胡说吗?”叶细细看着于枫,“我给你机会,你现在可以告诉天意我是不是在胡说,你有胆子就说!” “疯了。”于枫把头扭到另一边,气咻咻地看着天空。 “还是不够胆子哦。”叶细细讥笑着说,“早上送复习资料的时候倒是挺有胆子的,只可惜人家不领你情,碰了一鼻子灰吧。哼!” 原来她真的什么都看到。 于枫被她这么一说,脸上挂不住了,看了看我们,拂袖而去。 叶细细扑在我身上大哭起来。我连忙把她拉到操场边上,无可奈何地说:“你今天就折腾我吧,把我也折腾出毛病来你就遂心了。” “我太失败了。唯一的安慰是败在你手下。”叶细细的哭声总算小下去。我被她哭得心烦意乱,狠狠心说:“像你这样的疯婆子,我要是于枫我也不要你!” “我也不要他!”叶细细说,“我从今天起就跟他一刀两断,明天就找个新男朋友给你们看看!” “佩服。”我说,“我等着看。” “夏天意你没人性!”她喊道,“我失恋呃,你好歹安慰我一下不行啊。” “安慰。”我说,“您挺住。” “男人都不是好东西。”她开始乱骂,好在我不是男人,所以继续留在她身边等她的疯劲下去。 “我不去上课了。没脸。”她说,“我想出去走走,你替我把书包拿着,放学的时候我在‘鱼鱼吧’等你。” 鱼鱼吧是我们学校附近的一家漫画吧,书挺不错,一杯咖啡只卖五元,凭学生证还可以八折,挺不错的。 出去走走也好。看她那样也没办法正常上课。 “好吧,别乱跑。”我叮嘱她,“走走心情就好了。不是还要考上海的大学么,下不为例,再胡来我可饶不了你。” “去他妈的上海!”叶细细说完,转身就跑掉了。 我决定和于枫谈谈。 那天的英语试试题格外的难,考完后交卷已经近六点。我背着我的书包,一只手拎着叶细细的,喊住于枫说:“等我一下?” “她去哪里了?”于枫问我。 “你若真关心她就不要这么气她。”我说。 “冤枉啊,大人。”于枫也有幽默的一面。 “喏。”我把书包递给他说,“她现在正在‘鱼鱼吧’看书呢,你去赔赔礼,只当一切没发生过。” 于枫把书包接过来,对我说:“别信她的那些鬼话,无论我做什么,你应该知道原因。我和他一起长大,如亲兄弟一般。” 我当然知道他说的“他”是谁。我用手势制止他说下去。然后我说:“细细挺敏感,你不应该让她伤心。” “你们女生……哎。”于枫话说了一半,拎着叶细细的大书包走掉了,如果我没有猜错的话,他一定是想说女生的心思真是难猜,呵呵。 我回到家,有个远房亲戚今晚六十大寿,爸妈都去吃饭了。我吃完一碗泡面,想想叶细细和于枫,觉得心里很烦,正好听到凌夏开门的声音,我就一把拉开了门。问他:“怎么你没去秀水吧?” “今晚我们乐队休息。”他说,“吃过了?” “吃过。”我靠在门边,“你呢?” “在外面糊了两口。呵。”他笑着邀请我,“要不进来坐坐?” 这是我第一次真正意义上进凌夏的家,上一次只是在门口看了看。他有很多的cd,差不多摆了半面墙。那多cd都是我从没见过的,我好奇地拿在手里看了又看。凌夏递给我一罐饮料,在我身后说:“这些都是我的宝贝。十年前我就开始收集了。”他把一盘黄舒俊的cd拿在手里对我说:“这里面有首《未央歌》听过吗?高三的时候,我差不多天天在听这首歌。” 我不好意思地摇摇头。 “《未央歌》是一本很不错的小说,作者是鹿桥,里面有四个主人公分别叫蔺燕梅,童孝贤大余和宝笙,后来,歌手黄舒俊把这个故事改成了一首歌,相当不错。来,我放给你听听听。” 当大余吻上宝笙的唇边我总算了了一椿心愿 只是不知道小童的另一个秘密是否就是蔺燕梅 在未央歌的催眠声中多少人为它魂萦梦牵 在寂寞苦闷的十七岁经营一点小小的甜美 我的朋友我的同学在不同时候流下同样的眼泪 心中想着朋友和书中人物间究竟是谁比较像谁 那朵校园中的玫瑰是否可能种在我眼前 在平凡无奇的人世间给我一点温柔和喜悦 你知道你在寻找你的蔺燕梅你知道你在寻找你的童孝贤 你知道你在你知道你在你知道你在寻找一种永远 我的弟弟我的妹妹你们又再度流下同样的眼泪 喔!多么美好的感觉告诉我你心爱的人是谁 多么盼望你们有一天真的见到你的蔺燕梅 伍宝笙和童孝贤为我唱完这未央的心愿 这个叫黄舒俊的歌手我以前并不熟悉,这首叫《未央歌》的歌也和我以前听过的很多歌非常的不同,“在寂寞苦闷的十七岁经营一点小小的甜美……”这歌词简直美得不可思议。我由衷地对凌夏说:“真好听。你把歌词给我抄抄,我一定要把它推荐给叶细细。” “那天和你一起来听歌的小姑娘?” “是啊,”我说,“她最近老是发神经,发得我也差点神经错乱。” “呵呵。”凌夏笑着说,“黄舒俊还有首歌叫《恋爱症候群》,我们那个时候就老称自己是高三症候群来着。不偶尔发点疯那非人的高三怎么过得去?” “叶细细要听你这么说一定对你无限感激。”我不好意思再呆在他家里,于是说,“我得回去看书了,” “等你考完了,我天天放好听的歌给你听。”凌夏送我到门口,手忽然拉住门把说:“等等。” 我看着他。 “晚上别再那么晚睡,第二天该没劲上课了。” “那你晚上还在阳台上唱歌吗?”我问他。 “你要是想听,我就唱首《催眠曲》吧,呵呵。” “那就算了,别在我作业没做完的时候就把我唱睡着啦。”我笑着一把拉开门,正看到从楼梯上走上来的妈妈,我没想到她居然这么早就回来了,手里拎着一个便当,想必是给我带的晚饭。 她肯定也没想到我会从凌夏的房间里走出来,于是人怔怔地呆在那里,眼珠子都快掉下来的样子。 我心里咯噔一响。 坏了。 第六章 白色圣诞节 十二月最后几天冷得可怜 我和你分开整整一年 我送给我自己第一个平安夜 溶化在人群里面电台中响起温馨的音乐 街上的人双数的心多甜单数的泪多碱 我都了解两个人的下雪天 下在心中的雪谁也看不见 ……—— 许慧欣《两个人的下雪天》 多了,妈妈跟他说半天也不得要领,只好气愤地扔了电话。 “你别瞎想。”看她六神无主的样子,我主动招认说,“我只是去他家看了看他的cd,他有很多的cd。” “你怎么知道他有很多的cd?”妈妈的反应飞快。 “他搞乐队的,cd当然多喽。”明知道没用,我还是继续苍白地解释着。 “你怎么知道他是搞乐队的?”她继续紧逼。 这回我倒是放松了,咕哝着说:“整幢楼里的人都知道。” “你少跟我贫嘴!”妈妈怒吼:“你给我跪下!” 我疑心听错了,从小到大,妈妈对我虽说是挑剔了些,但也从来没有这么的凶狠过。我怔怔地看着她,她见我没反应,拿起桌上的一本书就朝我扑过来,那是我才买的一本参考书,书不算厚,被妈妈卷起来,一下又一下重重地打在我身上。我没有躲,任她打,她终于打中了我的脸,新书的书页在我的脸上划出一道血痕。她这才住手,人摇摇晃晃地坐到沙发上,用手捂住脸,嘴里喃喃地说:“天塌了,女儿居然变成这样,天塌了!” 她的小题大做让我痛心极了。我默默地看了她几秒,转身进了自己的房间。怕她出什么事,我在房间里拔爸爸的手机想让他早点回来,可是他一定已经烂醉了,根本就不接。我又打开门看了一眼妈妈,她仍然陷在沙发里哭泣,哭声高一阵低一阵。我知道她在想什么,女儿已经堕落了,女儿一有机会就和男生呆在一起,女儿让她丢脸极了……我对她既同情又愤恨,可是我实在是无能为力,我实在不知道该如何才可以让她相信我的清白。 夜里十点多,爸爸终于回来了,是叔叔开车送他回来的。妈妈把自己反锁在卧室里不肯出来,是我出去开的门。叔叔把爸爸扶到椅子上坐好,问我:“你妈呢?” 我用下巴指指她房间。 “怎么了?” “在生我气呢。” “你又做什么事让你妈不高兴了?”这回说话的是爸爸,他人虽然站不稳,脑子却好像挺清醒的。 “等你酒醒了问她去吧。”我说。 “怎么跟你爸爸说话呢。”叔叔吩咐我:“去,倒杯热茶来!” 我到厨房里去倒茶的时候听到叔叔在敲妈妈的门,可是里面半天也没有声音。等我出来,叔叔着急地说:“你妈是在里面吗?到底出什么事情了?” 我耸耸肩。 正在这时,妈妈却一把拉开了门,看着我说:“对不起,我还没死呢。你现在胡作非为还不到时候!” “我可没有胡作非为。”我不服气地顶嘴。叔叔做个手势,示意我禁声。 妈妈三步并做两步走到爸爸面前,把我倒给他的茶一把拂到了地上,厉声说:“你喝,你喝,你女儿将来比你还没出息我看你还喝得下!” 爸爸浓眉一竖,摇晃着站起来说:“谁……谁说我女儿没出息!” “我!”妈妈尖叫着,“就是我说的,不信我们走着瞧!” 爸爸笑着上前拉拉妈妈:“别吵,给兄弟看笑话!” “你怕人家看笑话,人家都看了你大半辈子笑话了!” “嫂子,好啦,好啦,”叔叔连忙上去劝妈妈说,“你和大哥快去休息吧,让我来跟天意谈谈?” “跟她有什么好谈的?从明天起关禁闭!” “好好好,有什么事明天再说!” 妈妈指着我:“我今天给你叔叔面子,你要是有脸就自己跟你叔叔说,说你都做了些什么,怎么会变成这种样子,你好好跟你叔叔说说!” 妈妈声音尖厉,看着我的眼睛充满了怨恨,我终于忍不住哇地一声大哭了起来。叔叔牵着我,把我带进我的房间,关上了门。 “说吧说!”叔叔扶我坐下,“到底什么事?” “我抽烟了吸毒了,谈恋爱了做舞女啦!!”我抽泣着乱说一气。 “过份啦!”叔叔虎起脸来,“好好跟我说!” “反正在我妈眼里我就是这样!可是天知道,我不过是从隔壁男生的房间里出来被她看到而已,我只是去听了一首歌,这有什么不对吗?” “秀水街的那个?”叔叔记性倒是不错。 “嗯,他叫凌夏。”我说,“我们是相当普通的朋友。在我不开心的时候,他的音乐给我很多的安慰。你信与不信,都仅此而已。” “我信。”叔叔笑着说,“但是我想告诉你一件事,今晚你妈妈只吃了一丁点儿东西就惦着回来给你送吃的,她亲口对我说,我要赶快回去,不能让天意吃泡面,就要考试了,那东西一点营养也没有。” 我的心缩了一下,我也相信,叔叔说的是真的。 “别和妈妈吵。”叔叔说,“你和她有代沟是事实,可是填平它并不只是你妈妈一个人的责任。如果你事事都和妈妈交心,她就不会对你有那么多的疑虑。” “太难。”我说,“没有办法沟通的。” “那就慢慢来。”叔叔说,“你奶奶直到现在还管我,不可以吃太多肥肉不许和女秘书讲太多话不许讲手机超过半小时,简直比我老婆还专政,呵呵,把子女从头管到脚是天下妈妈的通病么。” “你就会护着她!” “那是表象。”叔叔呵呵笑,“你还真不知道我护着谁?快睡吧,等我有空了约你,你陪我去秀水街听歌去?” “真的?” “叔叔什么时候骗过你?不过我有个条件!” “说吧。”我泄气。 “周末前把你妈妈哄哄好,晚安。”叔叔说完,拿起他的大衣回家了。 夜里入睡的时候,隐约听到阳台那边又传来了吉它声。从没有听过的曲子,显得悠长而落寞。我困极了,没有起身,就这样进入了梦乡。 第二天妈妈照例比我走得早。爸爸的酒醒了,问我:“昨晚又和你妈吵啥来着?” “你问妈吧。”我说。 “她让我问你。”爸爸说,“你们这对冤家,让我说什么好?” 我一边喝稀饭一边埋着头问爸爸:“你是不是也觉得我现在变得不可救药了?” “谁说的?”爸爸看着我亲切地笑了笑说:“我家女儿我心里有数。” “可是妈妈……” “哎!”爸爸打断我说,“你别放在心上,你妈的疑心病又不是一天两天,再说了,她要是不爱你也不会管你,她数落什么你只当没听见就是,快吃,吃完了快去上学吧。” 我点点头。 冬天终于来了,早晨的天的暗灰色的,我穿着厚厚的棉袄出门还是冷得瑟瑟发抖。在小区门口,西装革履的凌夏突然出现在我面前:“天意,早!” “早啊。”不知道为什么,我不敢看他的眼睛。 “昨晚,没事吧?”他问我。 “什么事?”我死要面子,欲盖弥彰。 “哦,那就好。”他说,“害我担心了一夜。刚才看到你妈妈,她上班去了。” “对,我妈上班挺远的,所以她走得早。”我忽然想起来,“你那么早就在这里干什么?” “没什么。”他说,“呼吸呼吸新鲜空气么。快走吧,不然要迟到喽。” “好,再见。” “等等。”他从口袋里掏出一张纸来递给我,上面写着一个电话号码,对我说:“这是我的手机,想听歌的时候打我电话。” “好。”我把那张纸接过来,再次跟他说再见。 说完再见,我们就往不同的方向而去。我忽然想起几米的那本很流行的书《向左走,向右走》,这种无端的联想让我心里非常的不安,于是我努力地剔除了它。 学校还是老样子,高三的教室里永远都有怎么赶也赶不走的紧张气息。叶细细的疯劲算是彻底过去了。和我说话的时候,细声细气的,眼睛看着窗外,一幅对什么都很漠然的样子。我把凌夏给我的电话号码抄在笔记本上,然后把那张纸撕成条扔出去。叶细细眼睛一瞄说:“是电话号码还是爱情密码啊?” “我才没你那么浪漫。”我轻笑着,把她的头按到桌上的书里。 我们都小心翼翼地不提于枫这个名字。可是我认出了那本参考书,是那天于枫递给我而我没要的那本。体育课上,叶细细不小心扭了脚,是于枫第一个跑过来,背着她上了医务室。我傻傻地跟在后面,叶细细在于枫的背上冲我做鬼脸。爱情的甜美让她忘掉所有的疼痛,我不是一般的羡慕她。 我和凌夏很多天都没见面。我每夜埋在没完没了的习题里,将门窗关得紧紧的,不再去阳台上看星星。我知道妈妈一直都在暗中观察我,抓不到任何的蛛丝马迹,她总算是稍稍放了心。周末的时候叔叔打电话告诉我替我请到了新的数学家教,晚上就会到我家来。 我说:“上次那个不是挺好么?” “这个更好。”叔叔说,“是个女孩子,挺能干的,应该和你谈得来。” 哦,是个女孩子。 我明白了,一定是妈妈的主意。 家教准时准点地来了,一个又白又胖的女生。想知道她的底细,我找了不少的难题怪题给她,谁知都被那女生笃笃定定地全搞定了。我看着她竖起大姆指,她笑了一下问我说:“我通过考试了?” 我的脸涨得通红。 我叫罗琳。”她大大方方地朝我伸出手。 “哦,写哈利波特那个?” “高中生就喜欢卖弄。”她并不是省油的灯,“夏天意,你叔叔付我双倍的价钱,我已立下军令状让你的数学突飞猛进。” “不那么容易。”我吓她,“当心你得赔她双倍的钱。”我这才知道我的家教费竟是叔叔出的,可是他从没在我面前提起。叔叔对我们家,真是没话讲。 “我看过你写的小说。”罗琳说,“不错。” “我叔叔给你看的?” “no。”罗琳提起一本杂志,我是常常在那本杂志上发表东西,看来她并不是吹的。我对她顿生好感,问她:“你还在上学?” “我是你叔叔单位的财务总管。”她得意地朝我挤了一下眼。 “呵呵,我叔叔挺会招人的。”我说。 “这个工作是我用拳头砸来的。”她笑着说,“你信不信?” “不信。”我看着她心想,人这么胖,难道会相扑? “他们招人,我去报名,可是人事主管嫌我太胖,连表都不肯让我填。我一气之下拿着我所有的资料到你叔叔的办公室,一拳头砸在了他办公桌上。没想到第二天,呵呵,我就收到了录用通知。” “哈哈。”我笑,“没听叔叔提起。”但因为这几句对话我对她产生好感,于是特意跑到外面泡杯咖啡给她喝。妈妈低声问我:“这个感觉怎么样?” “挺好。”我小声说,“可是,干嘛要让叔叔付家教费?” “我可没逼他,是他自愿掏钱的。再说了,小孩子家家管这些干什么!”妈妈骂完我,头就扭到电视上不管我了。 我觉得她真是受罪,怕影响我学习,所以名符其实的“看”电视。一点儿声音也不敢有。爸爸出去打牌了,不到十二点不会回来。我觉得妈妈也挺寂寞的,于是多冲了一杯咖啡放到她面前。她冲我一瞪眼说:“我喝不惯这个!” 杯子却已经先端了起来。 我继续回房间和罗琳玫数学,她给我讲题的时候,思路清晰,口齿伶俐,常常让我有拨开云雾见晴天的好感觉。 我心中暗喜,看样子,我的数学真是有救了。 叶细细嘴里含着馄饨恭喜我。学校食堂的饭菜实在是吃不下,我们就到校外的小店吃馄饨。叶细细说:“天意你只要数学上来了考重点大学绝对没问题。” “谁说的?”我白她。 “于枫说的。” “难怪,于枫说什么都是圣旨。”我继续白她。 她咕咕地笑:“你也考上海的学校吧,到时候有得玩啦。” “你醋劲那么大,我还想保住我的牙。” 她拿起筷子来打我桌上的手。这是上次的事情后我们第一次如此轻松地提到于枫。看来,那些芥蒂已成过去,挺好。 所以圣诞节那天清晨收到于枫的贺卡的时候,我相当的坦然。因为圣诞节还是我的生日,叶细细最羡慕我的就是我的生日是在这一天。 那是一张纸质的贺卡,装在信封里,看上去厚厚的,我刚从公车上跳下来于枫就走到我面前,把他递到我手里说:“圣诞快乐,生日快乐。” “谢谢你。”我接下,“看来我只有回送你一张电子贺卡啦。” “没关系。”于枫和我一面走一面说,“你最近数学进步很快啊,上次那道题你居然会用那么简单的方法,要我想也想不出的。” “我家教挺好。”我说。 “他的交通费要到了吧?”于枫记性真是挺好的。 “早换一个啦,现在是个女生。” “呵。”于枫说,“不看看这张贺卡?” “好啊。”我当着他的面拆开来。一看上面的字,泪就忍不住地流了下来。那是博文的字,有些歪曲,但肯定是他的!上面写着:“亲爱的天意,没有我的圣诞节快乐,生日快乐,有生的日子天天快乐。” “这是博文在病床上写下的。”于枫说,“他让我在你生日这天交给你。别哭啊,你应该高兴才对,是不是?” 我擦掉眼泪,内心自是百轻千回。 “走吧。”于枫拉我一把,“不然要迟到了。” 校门口站着叶细细,她很开心地笑着,把一个包装精美的盒子递到我面前,也祝我生日快乐。并咐咐我回家才许拆开。于枫从我们的身边悄悄地走了过去,在学校,他总是不太和叶细细说话。 “可别误会。”我扬扬手中的贺卡说,“是博文给我的。” “呀!”叶细细的小脸吓得煞白。 “别乱想,是他生前写下的,托于枫转交。” “呼~”叶细细拍拍胸口,出一口长气说:“人家博文就是懂感情,你看于枫,不知道什么时候才可以开窍哦。” “呵呵。”我把贺卡和叶细细的礼物细心地放在书包里,说,“你是身在福中不知福。如果他还在,天天跟我吵我也会觉得幸福。” 我说得认真,免不了有些伤感。叶细细不露声色地挽住了我的胳膊。 可是不知道为什么,我竟有些恨博文,恨他这样自以为是地来扰乱我的心。我一天的课也没上得安宁。快放学的时候,天慢慢地阴了下来,雪花开始悠悠地飘落,大家都对着窗外叫起来,说是今年还没有见过这么大和下得这么美的雪。 校园里很快就成了一片雪白。 叶细细呵着双手对我说:“今晚有生日宴会?” “又不是周末。”我说,“家教要来,晚饭后就得上课。” “那多没情调。”叶细细说,“今晚有很多的晚会,我想约于枫一起出去玩玩放松放松,你觉得妥不妥?” “你们俩的事干嘛问我?” “听听你意见么。”叶细细说,“下雪的圣诞节,不要太唯美哦,呆在家里看书真是浪费!” “祝你们玩得开心。”我说。 可是那晚,罗琳并没有来上课,她打来一个电话,声音欢欣地说今晚要放假,我问她:“是不是男朋友约你啦?” “小丫头片子莫管。”她真的很开心,在那边笑得什么似的,“我明晚来哦。” “安啦,圣诞快乐。” 叔叔也打来电话祝贺我的生日,他让爸爸给我带回一个新款的彩信手机,很抱歉地说没空亲自来送礼物,我说:“礼太重了,老妈不开心。” “哈哈!你开心就行么。”他真的很忙,很快就挂了电话。 我兴致勃勃地用手机给爸爸拍照,拍完后又去厨房拍妈妈。“给我收起来。”妈妈端着一条大鱼说,“考上大学才给你用。” “让她新鲜新鲜么。”爸爸说:“用手机的中学生到处都是,我们科室小李的儿子在幼儿园也用上手机了,你穷紧张什么!” “不穷,会紧张么?”妈妈又是话里有话,爸爸不再说话了。 妈妈却继续说下去:“你哪天像你兄弟这么豪爽,我就放开心了。” “得!今天是女儿生日,你闭闭嘴!”爸爸也喊起来。 给他们这么一吵,我哪里还吃得下。匆匆地吃了两口后我开始坐在书桌前看书,爸爸照例出门打牌,妈妈照例看无声的电视。我把博文的贺卡从书包里拿出来,不敢再看第二眼,夹在了日记本里。打开叶细细的礼物,竟是一套正版的黄舒俊,上次在凌夏家听后我曾跟她提起过,没想到她这么有心。 对了,凌夏。 我很久没有见过凌夏了。 我找出他留给我的手机号码,试着用叔叔送我的新手机给他发了一则短消息:“我是天意,祝你圣诞快乐。” 没想到他很快就回了:“下雪了,你在哪里?” “在家。对了,今天是我生日。” “生日快乐,不到阳台上看看雪?” 我推开门,吃惊地发现凌夏居然呆在家里。怕妈妈听见,我压低声音问他:“你怎么没去唱歌?” “圣诞节我不工作。”他说,“你妈妈在家?” 我点点头。 “那没办法给你唱生日歌了。”凌夏说,“你可以听收音机吗?” “可以,我有随身听。” “调频99.4,晚十点听海天的节目吧,他是我哥们儿,我送歌给你。” 说到这里妈妈推门进来了,我赶紧跟凌夏摆摆手回到我房间里。妈妈见我从阳台上走回来,吃惊地说:“不嫌冷?” “看看雪。”我连忙把门关起来。 “就要考试了。”妈妈说,“手机不要带到学校去,知道吗?” 我把桌上的手机递给她说:“你收起来吧。“ 她犹豫了一下:“你自己收着吧,又大了一岁,别老让我操心了。今天是生日,不想看书就早点睡吧。” 我点点头,她出去了。 夜里十点,我准时打开收音机听海天的节目,凌夏真没吹,第一首歌就是送给我的,海天说:“凌夏把这首歌送给隔壁爱听歌的小姑娘天意,祝她生日快乐,圣诞节快乐。并且想要对她说,谢谢你一直愿意做我唯一的听众。” 那是一首英文歌《白色圣诞节》。我很喜欢,于是发短消息给凌夏谢谢他。凌夏过一会儿又回了:“要是不怕冷也不想睡,晚上十二点开窗听歌。” 我一直等到十二点。 凌夏如约而来,他开着窗在唱歌,雪花一定飘到了他的脸上,可是他的歌声依然是如此的温暖和动听,让我深深地着迷: 当钟声传来耶诞祝福 像宣布一年已经结束 此时意外地收到你的礼物 像风吹乱我平静心湖 信中你说你身在远处 那里的冬天雪花飞舞 你问我是否还是一样幸福 是否也能享受孤独 merrychristmas我祝福你 你说过你永不再离开我 这圣诞我期待已久 说让我拥有今夜的幸福 merrychristmas我祝福你 夜空中有重重的烟火 这耶诞我期待已久 请别再走进我的生活 …… 我身不由已地跑到阳台上,他正好唱完站起身来,手里握着吉它,雪花飘到他的头发和眉毛上,也一定飘到了我的头发和眉毛上。 “喜欢吗?”他问我。 “凌夏,你可以成为一个歌星。”我由衷地说。 他笑着答我:“三年前,有个女孩也这么对我说。” “她离开你了,所以你总是唱这些忧伤的歌?”我自作聪明地问。 “嗯。”凌夏说,“快去睡吧,别冻感冒了。把门窗都关好。” 我点头回到房间,给凌夏发去一个短消息:“很愿意,也很幸运,做你唯一的听众,祝你快乐。” 然后,关机,睡觉。 十七岁的第一夜,一样的圣诞节,天上飘着雪,我睡得又香又沉。 第七章 灰姑娘的南瓜马车 那一天那一座阳光灿烂的跨海大桥 你说只要一直跑 那一边就是我们的天涯海角 那一夜那一片星光灿烂的白浪滔滔 你说我们很渺小 躲也躲不掉命运的心血来潮—— 刘若英《人之初》 寒假到了。 风吹在脸上不再那么凛洌,阳光带点苍白的黄,有不知名的小花怯怯开放。放眼窗外,春天正跃跃欲试。利用寒假的时间,我的长篇小说已经完成了一大半。差的只是一个结尾,我一直在犹豫,是应该给出一个悲剧,还是一个喜剧。 虽说我在悲喜之前举棋不定,但总的说来这是我爱上写作以来感觉最棒的东西,也许是因为有太多自我的成份在里面,我并不急于将他拿出来与人分享。也许应该有一两个人来读读它,但这个人不是叶细细不是于枫当然更不会是妈妈爸爸叔叔什么的。想到这里我的脑子里冒出一个名字来,我有一种奇怪的固执的感觉,感觉他会是我最好的读者,就如同他一直当我是最好的听众一模一样。 那个人,就是我的邻居凌夏。 他回老家过年了,我好多天都没能看到他。 寂寞的阳台的寂寞的深夜让我有些些的不习惯。我们偶尔会有短消息联系,不过也只是互致新春的问候,我并没有问他什么时候会回来,我知道这种问题一旦问出口情况就会或多或少有些变质,那是我所不愿意的,也许,也是凌夏所不愿意的。 我在我的电子日记里写下:我们只是两个寂寞的人,在正确的时间地点相遇,所以互相安慰,仅此而已。 写下这段文字的时候,罗琳进门了,我迅速地关掉了电脑,默默地拿出一大叠数学试卷来。 “春节快乐!”她笑着说,“拿了不少压岁钱吧?” 我笑:“还当我是小孩子?” “你本来就是小孩子!”罗琳做出酸酸的样子说,“有一天你会知道,再也没有比十七八岁更娇宠的年纪。” 我傻笑,不置可否。 但说实话,对于罗琳我是相当感激的,在她的帮助下,我的数学突飞猛进,期末考试的时候居然进入了全班前十名,这可是我从没取过的好成绩,老丁目光炯炯地看着我说:“继续努力,争取进北大中文系!” “不敢想。”我说。 “你家隔壁的吴媚不就考上了吗?要给自己多一点信心!”老丁说,“你数学赶上来我真是松了一大口气,不然真不知道怎么跟你叔叔交待!” 不明白她要跟我叔叔交待干什么,真是的! 妈妈待罗琳似上帝,还巴巴地买了减肥胶囊来讨好她,说是自己吃了蛮有效的让她也试试。换成我肯定自尊心吃不消,罗琳却笑眯眯地收起来说:“谢谢,谢谢,我一定试一试,衣服全都穿不上了,正着急呢。” 罗琳走后爸爸就骂妈妈:“减肥药能随便吃吗?你没看到报上说会吃死人,整天瞎搞瞎搞的不知道干什么!” 妈妈一反常态没和爸爸理论,而是委屈地说:“我自己吃了是有效嘛,又没有什么副作用,很贵的,要不是看天意的数学好多了我才舍不得买给她呢。” 我盯着妈妈看,真看不出她所说的“效果”在哪里,再说了,我也不觉得她胖,真不明白她为什么会动起减肥的心思来。 罗琳再来的时候妈妈和爸爸正好要到小姨家做客,临走的时候妈妈悄悄对我说:“等罗琳来了一定记得问她有没有效,要是有效,我再送她一盒!” “一定。”我说。 “在家好好看书。”妈妈说,“我们争取晚饭前回来。” “哎,不必了。玩得开心!我晚饭自己解决。” “也行!”自从我成绩上去后,我老妈的心情就好得不像话,她大声地说,“春节这两天也给你老妈放放假,我今天手气要是不错,就多打两圈回来!” “就你那水平!”我爸直摇头。 老妈歪过头来附在我耳边对我说:“别忘了!”说完,挽着爸爸的手开心地出门了。 一直记得老妈交待的事,所以罗琳一进门我就很三八地问她:“减了没?” 罗琳哈哈笑着坦然地说,“还真吃啊,你妈一片好心,我不收下不太好。” “呵呵,我妈一定指望今天看到一个林黛玉,看来你要让她失望啦。” “那就给她看个杨贵妃,她也不亏!” 我笑得什么似的,问她:“你一直都这么胖?” “十六岁以后才胖的。”罗琳说,“得了一种怪病,要天天吃含激素的药,病好了后就再也瘦不下去。”她掏出她的钱包给我看里面的一张照片,是一张合影,两个很清瘦的小丫头亲亲热热地站在一起,我看来看去,没有一个像罗琳的。 “这个是我。”罗琳指着左边的一个对我说。 我惊讶,简直认不出来!只好指着右边的一个问道:“那她呢?” “是我的病友。我们同一天入院,得同样的病。我活下来了,结果她死了。”罗琳把钱包收起来说,“伤心的往事不提喽,来来来,我们做习题。” 我轻轻地说:“我有一个很好的朋友去年也死了,白血病。” “生命无常哦。不过,活着也不容易。”罗琳把试卷翻开说:“我们对付完高考要对付毕业,对付完毕业要对付工作,对付完工作还要对付各种各样的人际关系,一日一日,永不停歇。” 我笑:“照你这么说,不如死了好?” “那倒不是,人只有活着才能证明自己。”罗琳说,“比如你现在就可以证明,你的数学还可以学得更好。” “你在教训我?”我说。 “你叔叔说得一点没错,你真是个敏感的小丫头。”罗琳说,“我可不想教训你什么,我只是觉得,你一直不够快乐,要知道在我十七岁的时候,我每天的快乐就是可以少吃一把药,就这么简单。” 罗琳的话让我羞愧。 或许是真的,自从博文去英国念书后,我就开始戴上了那张冷漠孤独和张惶的面具,直到今天,罗琳毫不留情地当着我的面撕去了它。 等罗琳走后我在电脑里调出了我的小说,这篇只差一个结尾的小说充斥着对人生的不满和对爱情的困惑,那些虚张声势的痛苦此刻让我觉得脸红,我手指一动按下了删除键,可仅仅一分钟后便开始觉得不舍,又赶紧从垃圾推里抢救了回来。 患得患失,无限丢脸。 忽然想念凌夏,还有他的歌。 正想着,门铃响了,门外站着的竟是他。探头探脑地问我说:“你家有电吗?” “有啊。”我指指开着的电灯。 “那借你家的电笔给我用一下好吗?好久不住在这里,不知道为什么断电了。” 我跑到电视柜底下找出工具箱,可是找来找去竟不认得哪一枝是电笔,只好把整个工具箱搬到他面前说:“喏,要什么自己找吧。” 他很快找出了他想要的,拿到手里对我说:“谢谢,很快就还回来。” “不用谢。”我说。 他继续把头往里探探说:“爸爸妈妈都不在家吗?” “是啊。”我说,“走亲戚去了。” “对呵,年还没过完。” “嗯,要过完十五才算过完啊。”我简直不知道说什么才好。 进行完这些无聊的对话后,他走了,我关上了我的门。其实,我应该有很多的话跟他说才对,可是见了他却一句也说不出来了。我正在懊悔的时候门铃又响了,打开门,竟然又是他,把电笔递还给我,讪讪地搓着双手说:“你瞧我这记性,走的时候把总电阐拉掉了,竟然会忘记!” “你刚到家?”我问他。 “是啊。对了,乐队马上要来我家彩排,要不要来听?我们排了两首新歌。” “不了。”我艰难地摇摇头。主要是怕我妈又来个半路出击,到时候我可真的是跳进黄河也洗不清了。 “是啊。”他抓抓头说,“要考试了,你一定很紧张。再见,好好复习哦。” 我坐回书桌看书,书上的字成了飞来飞去的小虫,一个也捉不进眼底。隔壁开始传来音乐声,凌夏他们的彩排显然已经开始了,我跟自己挣扎了许久,最终还是站起身来,走出家门按响了隔壁的门铃。 凌夏开的门,看到是我,他很高兴也有些吃惊,问我说:“怎么,是不是打扰到你看书了?” “没。”我说,“你改了门窗后声音小多啦。” “那……” “听听歌不行吗?”我扬扬眉。 他笑了,朝我做出一个请进的手势。 这是我第一次近距离地和凌夏他们乐队接触,亲一色的男生,不过都很和气,看得出他们对音乐都有一种近乎于傻气的执着,和凌夏完全是同道中人。 彩排并不是那么好看的,他们排的是一首新歌,常常会磕磕袢袢地停下来,听不到完整的旋律。好几次反复后,凌夏皱着眉说:“不行,感觉始终不对。” 我把桌上的歌词拿过来一看,那首歌的名字叫《春光乍泄》。忍不住脱口说道:王家卫? 凌夏说:“哇,看过?” “这应该是林夕的词。”我并不正面答他。 “专业。”他点评我。 “我喜欢她的词,每一首都是那么浓,又浓得恰到好处。就像这一首,让你盼望的同时又不得不绝望。” “说得对。”凌夏很受启发地对乐队说:“再来!” 熟悉的音乐在狭小的屋子里再次轰然响起: 你用眼睛欣赏看得见的漂亮 怎么能相像触摸到的浪漫 一转眼的温暖两个人去分享 够不够填满一个夜晚 一刹那的意乱情迷一辈子都难再寻觅 只怕无限春光来不及去一览无遗 爱情不是一场欢喜激情却像一阵呼吸 难道等得愈久愈美丽才愈有意义 灯光如何昏黄天色怎么灰暗 也不能隐藏赤裸裸的灿烂 每个天亮也有不一样的蔚蓝 又怎么能期盼来日方长 我悄悄地对凌夏竖起大姆指。 一首歌听罢,怕妈妈回来,也不好意思再坐下去,我站起身来说再见。弹键盘的那家伙打趣地说:“再留一会儿么,你在这里我们阿ken特有感觉!” 大家哈哈的笑,我才知道凌夏的英文名竟然叫阿ken。 “不许拿小姑娘开玩笑!”凌夏笑着送我到门口,低声问我说:“今晚来秀水街不?我好多天没演出了,今晚状态应该会不错。” 我摇摇头。 看得出来他很遗憾,一直送我到门口,看我进了门才转身回去。 逼自己做完罗琳布置的作业。我开始拿出一张白纸来涂鸦,心绪不宁的时候,我最喜欢做的就是这样一件事,可是我不明白自己为什么会心绪不宁,难道是因为看到久已不见的他?难道是因为从他的眼中看到一些和我一样的牵挂?不可能不可能!一定是我压力太大了所以才会胡思乱想,一定是今晚家里太安静了我才会这样的神经兮兮。 我趴在桌上,听到凌夏他们乐队一起出了门,我没有站起身来,努力地摒弃掉那正匆匆下楼的脚步声。 罗琳说:“你真是个敏感的女孩。” 她说得一点没错。 我一边在纸上乱涂,一边恨死这样的自己。 结果,那晚过了七点半妈妈都没回家,叔叔打来电话说:“你妈在牌桌上赢得不想走了,要不我给你送点吃的过来?” “不用了。”我赶紧说,“我在家看了一天书,头都看疼了,我想去秀水街听歌,你十点钟来接我可好?” “不好吧,又要我替你撒谎?”叔叔在那边轻笑。 “好不好?”我继续求他。 “去吧去吧,也去放松一下。”叔叔说,“我十点准时在外面等你。” “谢谢叔叔!”我放下电话,打了个车就往秀水街而去。 二十分钟后,我已经站在了“秀水街bar”的门口,那块别致的招牌在黑夜里闪着诱惑的光。我站了很久,始终不知道是不是应该走进去,如果进去了,看到他,又应该说些什么,“我是顺路经过的? “我是来听歌的?” “我也不知道自己为什么要来?” 没有一个理由,可以先足矣说服自己,所以,我一直站在那里,挪不动我的脚步。 就是这时,忽然听到一个人喊我名字:“天意!” 是他。 他正从酒吧里出来,手里拿着他的手机。想必是嫌酒吧里太吵,所以出来接听电话,正好看到我。 “天意,真的是你。”他朝着奔过来说,“你怎么会在这里?为什么不进去?” “我……”我犹豫了半天后说,“我正在想一个来这里的理由。” “哈哈。”他开心地笑,“心血来潮?” “也许是吧。”我知道我脸上的笑很尬尴。 他忽然伸出手拉我说:“走吧,我们进去,中场休息快结束了。” “不去了。”我从口袋里掏出一张已经被我揉得皱巴巴的纸递给他说:“给你看看我写的歌词。” 那是我整个黄昏趴在桌上涂鸦的结果,一首让我自己喜欢也害怕喜欢的小诗,诗的名字叫作《南瓜马车》: 南瓜马车快带我离开 在爱上他以前我们回家 只能是诗歌的灰姑娘 这些鬓香的卷发起舞的裙边 都是十二点的终场 十二记钟响之后月如水样 这最后的一曲华尔兹 将会有王子攥着别人的小手 轻轻的像风中的叶子在旋转 轻轻的把灰姑娘在念想 明天那双粉色的水晶小鞋 将被另一双纤脚喜爱并穿上 那美丽绝伦的花瓣王冠 他会疼惜的亲手加冕在另一个人的秀发上 这个灰姑娘她轻轻的叹息声 吹熄了上帝脚前的蜡和光 扑簌簌的一些灰尘 从天而降从天堂而降 南瓜马车快带我离开 在回家以前我怕我已经爱上了他 我不知道凌夏看完它后会是什么样的表情,因为我把它慌乱地塞到他手里后就匆忙地离开了。我如落难逃兵一样赶回家里,以最快的速度把自己扔到了床上。戴上diskman,耳边传来的偏偏又是刘若英的那一句:你说我们很渺小,躲也躲不过,命运的心血来潮…… 我扔掉diskman,用被子把头紧紧的蒙起来,所以电话响了好多声我才听到。一接,是叔叔,焦急地说:“你在家啊,难怪我在秀水街没遇到你。” 对呵,竟忘了和叔叔约在十点了。 “对不起。”我赶紧说,“头有点疼,所以……所以晚上没去那里。” 叔叔不高兴地责备我说:“你这孩子,没去也不跟我打声招呼,害得我空着急,逮着人家瞎问!” “你都问谁了?”我的心拎起来。 “凌夏啊。”叔叔说,“他说没看见你,还多亏他提醒我打个电话回家问问。怎么样,头还疼么?” “好多了。” “那早点睡。”叔叔吩咐完,挂了电话。 我跳下床来打开手机,没有短消息。我其实一直到凌晨才睡着,听到妈妈爸爸轻手轻脚地回来,妈妈还拉开门来看了我一眼。 只是,阳台上的吉它声一直没曾响起。 我怀着深深的恐惧和悔意入睡,我已经错过一次了,难道还要在一不小心中再错一次吗? 南瓜马车,可不可以带我回头? 第八章 若即若离 当故事结束不再贪恋 爱你的挫折留给时间处理 你在追寻中沧桑我在无言中转身 我们终究还是回到各自的世界里 我是如此爱你却只能沉默站在原地 像一个迷失孩子般遗落在人群—— 林慧萍《我是如此爱你》 黄昏的楼道。 我拎着一袋重重的垃圾下楼。没想到会碰到迎面上来的凌夏。 一切就像他曾对我叔叔说过的那一句歌词:“世界很小,而我们总是狭路相逢。” “嗨!”他先喊我。 “嗨。”我应道。 他让开身子,我拎着垃圾经过他身边。擦肩而过的那一瞬间他却一把拉住我的手臂说:“看样子太重了,要不我来替你拎下去吧?” “没事没事!”我赶紧说,“我不是那么娇气的。” “我知道。”凌夏说,“替你拎垃圾是我的荣幸么。” “说什么呢!”他的油嘴滑舌让我生出一丝莫名的恐惧,转过身来飞快地跑下楼了,奇怪,本来真的很重的垃圾仿佛一下子失去了重量,变得轻飘飘的。 再上楼的时候,凌夏已经不在了。我喘喘气进屋,妈妈一见我就说:“让你倒一下垃圾,你怎么像跑了三千米长跑一样的?这么大了做事还是这么慌里慌张!” 我慌张?怎么会。 只是,为一场意料之外的相遇感到有些惊讶罢了。 难道今晚他又不去唱歌么?他看了我的诗,到底会怎么想呢? 我在阳台上站了很久,他一直都没有出现,或许他又已经出门到秀水街去了。天边有淡红色的云,一点一点地慢慢翻卷。我站得双脚发麻,正准备进屋的时候他却又忽然出现了,身上的西装早已脱掉,换成了一套很家居的衣服,高大帅气中透出一丝慵懒,害得我盯着他看了半天,不知道该说什么好。 还是他先笑笑,问我:“明天该开学了吧?” “嗯。”我说。 “昨晚我给你发了短消息。”他说。 我心一动:“是吗?我没开机。” “你的诗写得很好。”他说。 “胡写的,让你笑话了。” “胡写也写这么好,我更是要五体投地了!”他真的很会说话,这倒是我以前没有发现的。 “还可以给我看看你写的东西吗?”他说。 “好啊。你把信箱给我。我发一个我才写的长篇小说给你。还没有结尾,等你给我一点建议?” “真厉害。都会写长篇啦?你等等。”他回到家里取了纸笔,写下信箱来递给我。那张纸很小,我们伸长的手在空气中有不经意的接触。我连忙把手收回,纸已经握在手里。埋头一看,信箱的用户名是ken1978,他是1978年出生的吗?那么应该比我大多少呢,我还在这边心算着,那边的他已经猜中我的心思,笑道:“是不是比你大十岁啊?” “哪有那么多!可别在我面前卖老。”我把纸条小心地收起来握在掌心里。 “在大作家面前岂敢!”他又油嘴滑舌起来。 “别晕我。我要进去了,一会儿就发给你。”说完,我挥手跟他再见,然后调转头进了房间。 进屋的第一件事是开手机,新鲜感过后手机好长时间都不开机了。妈妈说等我上了大学再用也不迟。打开来,果然有凌夏的一条短消息,上面写着:“希望你的南瓜马车是破的,这样,你也许就跑不快了。呵呵。” 这则消息让我的心狂跳了五分钟不止。 以前和博文在一起,可从来没有过这样的感受! 我打开电脑发出了我的小说。他的信在两分钟后就回过来了:“我会认真看的。祝你新学期愉快!” 关掉信箱罗琳正好推门进来,一见我就说:“怎么了天意,脸红扑扑的?” “是热吧?”我摸摸脸说。 “热血沸腾吧。”罗琳纠正我说,“真让人羡慕哦。” “说得自己有多老似的!”我骂她。 “我是七十年代出生的,你是八十年代出生的,我们完全是两代人么。”罗琳说,“世界迟早得落到你们手里,而我们都得靠边站!” 我被她说得笑得要命。她手往空中一指说:“不许笑!” “太不人道了吧。”我说,“连笑也不许。” “高考结束前什么也不许。”罗琳面无表情,把试卷拍得啪啪响说,“除了看书,还是看书!” “喂,替我妈当说客?” “嘿嘿。”她笑,“拿人钱财,替人消灾。等你考上,我才会受之坦然么!” 一个很可爱也很实在的女孩,不是吗?我用手掌把试卷掩起来,近乎有些恶作剧地问她:“你谈过恋爱吗?” “你可别告诉我你在谈恋爱!”她急速反应,吓得我连忙捂住她的嘴,吩咐她小声点。 “不会吧,在这个节骨眼上!”她好担心地看着我,“学文的人是不是都是这样的感情用事啊?” “没你想的那么严重。”我说,“我只是对某个人产生了好感。虽然我们还不算熟悉,可是我一点儿也不觉得他陌生。” “网恋?”罗琳瞪大了眼,越猜越离谱。 “哈哈。”我说,“你也适合写小说。” “那些小男生,不说也罢!”罗琳挥挥手:“只当一场游戏一场梦,早点醒来,回头是岸哦。” “你的语气比我妈还老。”我说。 “胡说,我永远十八!”这回轮到她哈哈笑。我真的不为她担心,她虽然胖了些,但一定会有喜欢她的男生。这个世界就是这样,情人眼里出西施,爱情的长剧永远都不愁没有主角。 就如同我从没想到过,我会在生命的拐弯处,与一个叫凌夏的人相逢。 那夜我早早入睡。 第二天清晨睁开眼,才发现昨夜竟又下了一场雪。 雪不大,是细细的春雪。世界是洁白的,不过这阵白又注定是短暂的,因为清晨已是阳光万丈。我踩着那屋薄薄温暖的雪走出小区,没有看到凌夏,心里有些空空的。 开学第一天课程就安排的紧张而急凑,每个老师都拖堂,老丁光是做思想动员就差不多做了半个小时,让人心烦。 中午的时候胡乱对付完午饭,叶细细把我桌上的书扔到一边,非逼着我玩一种很无聊的数名字笔划的游戏,就是把两个人名字的笔划相减,用得出的数字来查看你们的缘份。把那张密密麻麻的纸往我面前一推,叶细细激动不已地说:“我和他的是属于‘有缘永远分不开’的那种,和你是‘好朋友心贴心’,真的是太灵验啦,你快试试!” “等我找到男朋友再试吧。”我笑着推开她说,“看书,看书!” “成绩那么好了还看?”叶细细扁嘴说,“下次罗琳替你上课我也要去听听,倒要看看她是何方神圣,居然把你的数学也补了上来!” “好啊。”我说。 “算啦,开玩笑的。”叶细细说,“我可付不起家教费。” “你是用不着吧,有了于枫还要请什么家教?”我知道她就想听我说这个。 叶细细埋怨说:“哎,他才没耐心教我,一道题多问上一句眉毛就会立起来!” “这叫一物降一物。”我火上烧油。 叶细细跳起来打我的头。 正在这时于枫从教室外面走进来,走到我面前低声说:“天意,学校外面有人找你。” “谁?”我说。 “不知道。”于枫摇摇头,“是隔壁班的同学让我代话的。” “哦,那我出去一下。”我对叶细细说,“说不定是我叔叔,又被我妈差遣着送什么东西来着。” “天意真好运,大老板也为你风里来雨里去的。”叶细细口气越来越酸。 我扯过她桌上的那张纸出了教室。走过操场的时候,我迅速地算了一下我和凌夏的笔划,顺着那张纸找到的答案是:你们在一起的时候都非常快乐,可是如果要做恋人,则有漫长的路要走。 恋人?呵呵。 在高三的时候,这简直是一个恶毒而可耻的词。快乐就行,不是吗? 我这么想着,就看到了他。 他正站在学校的铁门外,手插在裤兜里,用温柔的眼光看着我慢慢地走近。 我停了一下,然后忽然不知道应该怎么走路。好不容易歪歪斜斜地到了他面前,吐出一句废话:“你怎么会来?” “我……”他笑笑说,“我正在想一个来这里的理由。” 和我那日一模一样的对白,我忍不住笑了起来。 他忽然伸出手快速地揉了揉我的头发说:“春天还很冷,你应该多穿点。” “说点不那么老土的?”我大胆地抬起头来看他。他很开心地笑了,说:“我可不会写诗也不会写小说,哪来那么多好听的句子?” 我的脸刷的一下就红了。 “小说看完了。”他说,“想来问你,男女主角是否会在一起?” “不知道。”我说,“若即若离吧。” “那多伤心。”他说。 “我要一高兴,他们也可以在一起。”我调皮地说,“还不都是我的笔说了算么。什么样的可能性都有,你说对不对?” “那你怎么样才会高兴?”他问我。 “你忽然出现,我很高兴。”我说实话。 “昨晚我一直在看你写的小说,”他说,“说真的,我不相信是你写的,文笔简直比七十岁的人还老练,可你毕竟只有十七岁。” “你小看我。”我说。 “不敢。”他纠正我,“只是惊讶。” “让你惊讶是我的荣幸。”这回轮到我套他的句子。他笑,惊讶地扬起半边眉,在他还没说话的时候,我抢先说道:‘我知道你想说什么。“ “什么?”他问。 “你想说,以前我生命中有个女子,也像你一样的伶牙俐齿……” 他纵声大笑,弄得周围经过的人纷纷侧目,笑完了他说:“呵呵,我得上班去了。中午只有一小时的休息。” “再见。”我说。 “再见。”他说,然后拦了一辆出租就走了,只有一小时的休息,他却跑到学校来看我。看着他远走,我的心底就慢慢地涌起一阵招架不住的感动的心酸。 叶细细在背后猛拍我肩膀一下说:“喂,那不是凌夏吗?” “你吓死我了。”我回头说:“别那么神出鬼没的好不好?” “他吓死我了。”叶细细指着前方说:“我远远地看过去,还以为是……”说到这里,她捂住了嘴。 我知道她想说什么。 “对不起。”叶细细说,“感觉上真是太像了。” “住嘴。”我呵斥她。 “我住嘴。”叶细细说,“你放心,我只当什么都没看见。” 不怪叶细细会乱想,其实我自己也在乱想,整整一下午的课,我上得魂不守舍,就连老丁也看出我的异样,下课的时候刻意跑过来问我说:“你今天是不是不舒服?” “不是。”我赶紧掩饰说,“可能昨晚睡晚了。” “身体也重要的。”老丁说,“吃不消就早点睡。” “谢谢丁老师。”我把头埋下去,巴望她早点离开我的课桌,我可不想大家都看到她对我这种特殊的态度,那些流言,我虽说从不在意,却早已听够。 又是很多天不见凌夏。我偷偷地开了手机,他并没有短消息发过来,我也没有发过去。有一晚仿佛听到那边阳台上有动静,我急急慌慌地跑出去,原来不过是风,吹翻了妈妈晾在阳台上的一张大毛巾。 学习开始越来越紧张,紧张到我无暇再想些什么。好不容易周末才有空上会儿网,发现信箱里竟有他的一张贺卡,没有什么多的字,只是祝我学习快乐。我忍不住拿出手机给他发了个短消息:在唱什么歌呢? 一小时后我接到他回来的信息:一首新歌,等你考完,唱给你听? 几天后凌夏所说的新歌的歌词出现在我的信箱里,那首歌竟然叫《若即若离》,凌夏在信中说:天意,很喜欢你的小说,所以给它配首主题歌,也希望你会喜欢。 爱来的时候正好是春季 你浅笑嫣然 梦不再孤寂 爱来的时候谁也不知道原因 我飞蛾扑火 从不能抗拒 这世界它变幻不停 今天相守明天却已分离 这感情它若即若离 看似遥远却又萍水相依 只有我心只有我心 明白我一生都不会放弃 这美好的情缘 这相遇的奇迹 我在电脑前噼呖啪啦地掉了眼泪。凌夏歌词里的每一个字,我想我都懂得透彻。哭完后忍不住打了他的手机,他过了很久才接,我说:“我是天意。” “我知道。”他说。 “我想听你唱那首歌。” “不行。”他当机立断地说。 “那要到什么时候?” “等你考完。”他说。 “可不可以别这么老土?”我求他。 “不可以。”他的语气里并没有可以商量的成份。我沉默,过了很久他才在那边说:“听话,好不好?别让我太内疚?” “好。”我挂了电话。 四月,春意已经盎然。老丁把我叫进办公室,递给我一张表说:“师大中文系招保送生,我推荐了你。你把这张表填一下。” 我一惊,早听说今年保送生的名额少之又少。而且,我的成绩并不算是最好的。 老丁仿佛看出我的心思,说:“以你现在的成绩和在文学创作中取得的成果,我觉得你是相当够格的,当然,如果你还想考更好的学校,你可以放弃这次机会。回家跟你爸爸妈妈还有叔叔好好商量商量?” “有什么好商量的!”我妈一听就跳了起来,“这样的好事情谁不愿意,早点结束高考的煎熬,我再也不用夜夜睡不着觉了!” “你冷静点。”爸爸说:“别让二弟为难。丁老师替天意争取这个名额,还不是希望二弟可以给他相应的回报么。” “你就是什么事都前怕狼后怕虎,”妈妈喊起来说,“你为此吃的亏还不够吗!” “你什么都不怕,可是你有没有为别人想想!”我从没见爸爸发过那么大的火,他把桌子一拍说:“你把你收的二万块钱还给人家!别以为我不知道!” “那是给天意请补习老师的钱!”妈妈涨红了脸说,“不是我向谁要的。” “天意是我女儿,这钱我给得起!” “你给得起?”妈妈讥笑着说:“一小时五十元,你的工资够补几次的?” “你们别吵了!”眼看着战火蔓延,我连忙拉开爸爸:“走啦,大家都冷静一下!”我真不明白,本来是一件好事,不知道为什么会让他们吵成这个样子。 好在正在这时,罗琳来了。 老爸出去了,老妈收住怒火给罗琳泡茶喝。罗琳一看到我放在桌上的保送的表格,惊讶地说:“可以保送啦是不是,恭喜你啊,真行。” “八字还没有一撇呢。”我说,“我觉得很心虚。” 罗琳冰雪聪明,立刻猜到是我叔叔的原因,不过她依然劝我说:“学中文不是你一直的梦想么,其实师大也不错,很好的机会,我看你不要放弃了。” “也许同学们都会觉得我靠的不是真本事。” “年轻的时候,心里眼里都容不下一粒沙子,其实没必要为难自己。”罗琳说,“就像我来替你补课,很多人都认为我是拍总经理马屁,可是我想,只要你成绩真的上去了,而总经理因此给我更多的机会,我会觉得理所当然。” “谢谢你。”我说。 “还谢什么?”罗琳说,“你可以成为一名作家,我等着看你出的书。” 看得出来她是真的没有看不起我的意思,我心稍安。 第二天清早,我刻意在小区外等凌夏,他果然按时按点地出来,看见我,急跑几步,到了我面前。 “好多天不见。”他说。 “谁让你不联络我?” “怕打扰你学习呢。”凌夏说,“我们乐队上电视了,有公司正准备签我们,我一直都想告诉你呢!” “真的!”我高兴地说,“那我也还你一个好消息。” “说说看?” “我保送上师大了,不用考试啦。” 凌夏的脸上却没有出现我预先想中的那种喜悦,而是用一种担心的口吻问我说:“你确定吗?你要是自己考,也许可以考上好得多的学校呢!” 我觉得很扫兴,不高兴地说:“我自己有几把刷子我清楚!” “不高兴了?”他察言观色,低下头对我说,“瞧你,嘴撅得那么高!” “讨厌!”我说。 “两年没女生骂我讨厌啦。”他说,“骂得我真舒服。” “神经。” “好啦。”他说,“再不上学要迟到啦。走吧,我送你一程。” “我们不同路的。” “大不了我迟到喽。”他笑笑,一直将我送到公车的站牌下才离去,走的时候又对我说:“保送的事你好好考虑一下,我总觉得,以你的才气,可以上更好的学校呢。” 知道他的话出自真心,我对着他点了点头。他这才转身离去。 不知道会不会让凌夏失望,我经过了很慎重的思考,终于还是决定接受保送。大局已定的那一天我不用再到学校上学了,叶细细却是天天熬夜,整个人像只红眼兔子。她说那样红着眼睛对我说:“天意。真是羡慕死你,你运气真好。” “就算给你保送你也不会愿意的么。”我说,“那不是去不成上海了?” “嘿嘿。”她笑,“事到如今,哪还有那么多浪漫的想法?能考上一个差强人意的大学就算是不错了。” “祝你成功。”我由衷地说。 那天晚上妈妈爸爸都趁底放松出门打牌了。我打通了凌夏的电话,对他说:“今晚我来听你唱歌。” “对不起。”凌夏说,“我在彩排,我们乐队马上要参加全省的原创音乐晚会。” “在哪里,我可以来看吗?” “不可以。”凌夏说,“彩排是封闭的。” “那……”我失望极了,“我还没听你唱过那首叫《若即若离》的歌呢。” “来日方长。”他笑着说,“下次吧,好吗?” 说完,他挂了电话。 本来,我幻想着可以有一个浪漫的听歌之夜,可这些幻想却被无情的现实击得粉碎。我刚刚放松的神经变得凌乱脆弱,于是趴在书桌上痛痛快快地哭了起来。 第九章 末曾猜到的结局 因为我们不会飞翔 所以幸福航程漫长 难免有风暴埋伏在前方 等我们越过爱情的海洋 会庆幸终究没放弃退让 在繁华的岸上把沿途的泪光 都埋成了宝藏……—— she《爱情的海洋》 闲得发闷的日子,我的小说,终于写完了。 凌夏答应我,他一定会好好地读。 我们约在秀水吧。 那是午后,整条街都在午睡。酒吧要到三点才会营业。我告诉服务生我约了凌夏,他很热情地招呼我进去坐,还替我倒了一杯茶。 我等了凌夏好一会儿,才看到他匆匆从门外走进来,戴了低檐的帽子,不知不觉中流露出歌星的派头,在我对面坐下,他不好意思地说:“对不起,迟到五分钟。” “没关系,你们的歌排得怎么样了?”我问。 “演出就在明晚。对了,有还件事要告诉你,我辞职了。”他说,“和唱片公司已经正式签约,就在昨天。” 我没想到会这么快,真替他高兴:“这么说你真的快要做歌星了?” “呵呵。”凌夏说,“我不想放过这个机会。” 我从包里拿出软盘来递给他说:“我的小说全在这里了,希望你会喜欢这个结局。” “什么样的,”凌夏说,“可否先透露一点?” “自己看吧。”我笑笑地喝下一大口茶。 “看你胸有成竹的样子。”凌夏说,“一定错不了。” “收下你的奉承。只是,那首叫《若即若离》的歌什么时候唱给我听?” “只要不忙,什么时候都行。”他说。 我想了想说:“现在?” “现在?”凌夏朝台上看了看说,“可不是演出的时间啊?” “为我破例一次也不行?” “行。”他爽快地说。然后就去跟老板借吉它。很合我心意,借出来的是一把木吉它。凌夏抱着它坐到台上,我环顾四周,除了老板和一两个服务生,酒吧里一个客人也没有。凌夏朝我微微颔首,手指一动,琴声已悠然响起:今天这世界它变幻不停/今天相守明天却已分离/这感情它若即若离/看似遥远却又萍水相依只有我心只有我心明白我一生都不会放弃…… 凌夏是个天才,一首歌写得无懈可击,直唱得我的心百转千回。等他唱完,竟忘了鼓掌。直到他走下台来,俯身问我:“可喜欢?” 我掩嘴笑,模样一定傻得可以。 他不放过我,继续问:“可喜欢?” 而我的泪就在那一瞬间掉了下来。 “傻瓜。”他握住我放在桌面上的手:“大喜大悲的要吓死我?” 我被他握得不能动弹,好半天才想起来将手抽出。然后听到他叹息:“天意,我该拿你怎么办?” “我不是孩子了。”我抬起头来勇敢地看着他。 “对我而言,你永远是。”他说。 “七岁根本就不是问题。”我索性更加大胆。 “对我而言,它会一直是。” “你在伤害我。”我委屈地说。 “对我而言,最怕的是会一直伤害下去。”他真是铁石心肠,给了我向前的希望,却又一直带着我绕迷宫,让我无法找到出口。 于是我只好心肠更硬地对他说:“我不怕。” “天意,你让我想想?”他的口气里有让步的成份。 于是我乘胜追击:“好,三天时间。你可以选择做我的男朋友,也可以选择永远地离开我。” “你的小说也是这样的断然的结局吗?”他笑起来,“其实还有第三种方式,你有没有想过?” “没有。”我断然地说,“也不会去想。” “说你是孩子你就是孩子。”他无奈。 那天他一直送我回家,我们在快要靠近小区的地方分手,他要急着赶回去彩排,一场盛大的演出正在等着他。告别的时候我问他:“你是不是有过一次失败的恋爱?” 他看着我半天,然后回答我:“是。” “我会一直,温柔地对你。”我说,“不管你给我什么样的结局。” 他伸出手来,还是那个习惯性的动作,飞速地揉了一下我的头发。然后,然后在我毫无预料的情况下,他拥抱了我。一个轻得不能再轻的拥抱。我闻上他衣服上淡淡的气息,于是这个夜晚和那个下了夜自习后的夜晚奇妙的重合,我已经不能呼吸。 直到他放开我。转身大步地离去。 他没有回头看。 所以他不知道,我跟踪了他。 我跟着他转了两部公车,到了他彩排的地方。那是市里有名的演出中心,门口有很多的人来来往往,我没有工作证,守门的硬是不让我进。我灵机一动说:“我找我爸我急事,马上就出来。” “你爸是谁?”他板起脸来问我。 “马导。”我胡诌一个名字。谁知道他一听手一挥说:“那进去吧,快去快回。” 我差不多心花怒放。悄悄地溜了进去。虽说是彩排,看台上也有不少的人,我悄悄地找了个角落坐下,尽量不让凌夏看到我。前面的节目老是ng,我等了好半天才等到他唱,他唱的那首歌有我不喜欢的名字,竟叫《告别》: 我醉了我的爱人 在这灯火辉煌的夜里 多想啊就这样沉沉的睡去 泪流到梦里醒了不再想起 在曾经同向的航行后 你的归你我的归我 请听我说请靠着我 请不要畏惧此刻的沉默 再看一眼一眼就要老了 再笑一笑一笑就要走了 在曾经同向的航行后 各自曲折各自寂寞 原来归的原来往后的归往后 在他的歌声里,夜变得奇异的灯火辉煌。我没告诉他我听了他的歌,我在独自回家的路上脚步欢快,嘴角盈满了笑意。我毫不怀疑凌夏三天后会给我的答案,我甚至充满阴谋地想:他深情的心如何敌得过我年轻而美丽的执着呢,呵呵。只是当时的我根本弄不明白,十七岁的我又如何敌得过命运的捉弄? 更不曾想到的是,从那夜以后,就如他的歌中所唱,我们就真的各自曲折,各自寂寞了。 原来的归了原来,往后的归了往后。 第二天清晨。 我还在梦中的时候,罗琳的电话把我惊醒。她在电话那头欢欣地说:“小懒猫,还没起床?今晚请你看演出!” “什么演出?”我心一动。 “中国原创音乐晚会。”罗琳说,“我们公司赞助的。你叔叔特别要我给你留一张贵宾票,他说你喜欢听其中的一支乐队唱歌。” “你们公司赞助的?”我不信。 “看看报纸吧,‘天通之夜’原创音乐晚会!”罗琳说,“小笨瓜!” “怎么我叔叔没跟我提起过?”我讷闷。 罗琳笑得什么似的:“太搞笑了吧,你是老总还是他是老总!” “赞助一场要花不少钱吧?”我问。 “可不?”罗琳说,“白花花的银子都是从我手里亲自流出去。哎,其实中国的原创音乐没戏,我看好了,夏总是把钱往水里扔哦。” “他也许是无奈吧。”我说,“到处都在跟他要钱!” “可不是,那几天啊,那些人就坐在他办公室不走。对了,夏总叫我进去的时候我还听他们提起你呢,说是其中一个还是你的邻居。” “凌夏?”我说。 “对。应该是这个名字。”罗琳说,“好啦,我没空跟你说啦,晚上七点工体见,不见不散哦。” “嗯。”我说。 但是我失约了。我没有去。我用了一个白天的时间来思考,总算得出了一个清晰的不用怀疑的结论,凌夏利用了我,他利用了我,所以才会得到叔叔的赞助。得到叔叔的赞助,也许才可以和唱片公司签约。如果他从不曾心怀鬼胎,又怎么可能会瞒着我这一切? 他用他对我的“若即若离”利用了我。 一场骗局。 可怜我伤痕累累却无处倾诉。 晚上的时候叔叔打来电话,问我为何没去。我推搪着说不舒服不去了。挂了电话妈妈问我是谁,我说是叔叔。爸爸在一边插嘴说你知道吗你们丁老师竟提出要让你叔叔把他儿子从保安部调到财务部,呵,真是人心不足啊。 我一惊:“叔叔答应了?” “哎,你说他能不考虑么?”爸爸说完,意味深长地看着我。 “我明天就回学校去上课。”我说,“我会考上比师大更好的学校。” 妈妈以为我疯了,和我冷战了两天后,无奈地接受了我取消保送的决定。好几天晚上,我都听到阳台上传来的吉它声,可是我没有出去。我用棉花把耳朵堵起来,念书念到半夜两点也丝毫不觉得累。 叶细细也说,我疯了。 只有我自己知道原因。我发誓再也不被任何人利用。 再也不! 高考结束后我收到了凌夏从网上发给我的一封信,那封信不算长,是这么写的: 天意,你好: 当你收到这封信的时候,我已经从你隔壁搬走了。 我一直在猜,你躲着我的原因。一直猜不到,所以,就不猜了。呵呵。 但是,我会尊重你所有的决定,会记得,有个可爱的女孩子,曾经那样用心地听过我的歌,给过我很多的鼓励。 或许一切都是天意。 但无论我们在哪里,愿音乐,爱,思念和希望同在。 祝福你。 你的朋友:凌夏。 我狠下心删掉了它。不允许自己掉一滴泪。 一个月后,我收到了上海一家著名学府中文系的入学通知书。于枫和我考入了同一所大学,学计算机。叶细细却阴差阳错地考到了广州。她走的时候我和于枫都去送她,火车快要启动的时候叶细细从窗口探出头来对我说其实也是对于枫说:“缘份真是很无奈的东西,你们说是不是?” “一路顺风。”我依依地握她的手,并没有直接回答她的问题。 大学的生活远没有我想像中的美好。新鲜感过后就是对付枯燥的功课,日复一日,乏善可陈。我并没有朋友,偶尔于枫来,陪我吃顿饭。有空的时候和叶细细还有罗琳在qq上聊天,听她们担心地对我说:“天意你真是一日老似一日,往日的活力呢?” 对啊,往日的活力呢? 我自我解嘲地说:我已经快要十八岁了,老了。 生日的前一天,也是圣诞节的前一天,叔叔刚好来上海出差,给我带了一大包的好吃的东西。我跟他来到他住的五星级的宾馆。站在十几层的窗口往下看,夜上海灯火辉煌。叔叔说:“天意,叔叔一直想问你,你到底有什么心事?” “没。”我说。 他并不逼我,喝起茶来。 “叔叔。”我说,“你觉得自己成功吗?” 他笑:“还行。“ “为了成功是不是可以不惜一切代价?” “成功的定义是什么?”叔叔说,“这可是个高深的问题啊。比如说你父亲,你是不是觉得他挺失败的?” 我不言语。 “可是在我心中,他却是我一直最尊重的大哥。”叔叔说,“小时候他天天带我上学,从不让别人欺负我。当年我下海做生意,也只有他一个人支持我。如果不是时运不济,他其实可以做得比我更出色。天意,等你更成熟一些,你就会学会不单纯地用名利来衡量一个人的成功。” 叔叔说得极为真诚,我被打动,久久不能言语。 “说点你喜欢的话题吧。”叔叔打破沉默说:“你还记得那个叫凌夏的男孩吗?他的第一张专辑已经发行了,据说卖得不错。他送了我一张,可我走得匆忙,光顾着给你带吃的,把唱片给忘了。” “哦。”我轻描淡写地说,“他是要好好感谢你。” “此话怎讲?”叔叔不明白。 “要不是你,他会有今天吗?”我说,“我指你赞助的那场演唱会。” “哈哈哈。”叔叔大笑,“告诉你一个秘密,那场演唱会我可是大赢家。也多亏凌夏替我出主意,他可是这方面的专家。我不过是付出合理的广告费,而公司的知名度却因此而增大了好多倍。你不懂的啦,天意。不过说来我还要谢谢你,要不是你我怎么会认得凌夏,对不对?” 我差不多忘了,凌夏告诉过我,他的专业是国际贸易与金融。 “那小伙子是个人才啊。”叔叔说,“可惜他一门心思在唱歌上面,我多少次试图挖角都没挖得成!” “可是……”我还是觉得奇怪,“你们怎么会熟起来?” “你忘性比我还要大!”叔叔责备我说,“有一次你让我去秀水街接你,可是你没去,害我白跑一趟,那天我和凌夏聊了好久。” 原来是这样。 原来,我所想像的那些尖锐而世俗的事实完全就是一个假像。而我为了一个我臆想出来的假相,竟可耻地沉沦到今天。 “我送你回学校吧。”叔叔并没有查觉出我的异样,而是高兴地说说,“明天过生日,我来学校接你,请你吃饭。十八岁,成人啦,可喜可贺啊。” 对啊,明天,我就十八岁了。 我轻轻地抱了抱叔叔,跟他说再见。 上海的圣诞节没有雪。 我穿着厚厚的棉袄,走进学校附近的一家音像店。我其实一进去就看到那张招贴画了,站在最前面的那个人就是他,雪白的毛衣,明朗得让人心醉的笑容。我对老板说我买一张秀水街乐队的专辑。老板是个很可爱的年轻人,他把专辑从架子上取下来递给我说:“支持中国原创音乐啊,给你打个八折!” “不用了。”我接下,低头把钱悉数数给他。 “你这姑娘真有意思。还有不让打折的?”他奇怪极了。 我扬扬手中的专辑问他:“听过吗,他们的歌?” “还行。”他耸耸肩,问我,“看来你很喜欢?” 我笑笑走了出去。是的,我很喜欢。对凌夏的音乐,我一直都是那么的有信心。更何况这张专辑的名称,叫做《天意》。 全文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