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蝴蝶来过这世界》 3月 蝴螺来过这世界 六十九楼。 是这个城市最高的建筑。 如果我纵身而下,就可以像一只蝴蝶一样翩翩飞翔。 我在很冷的秋天里坚持穿着我夏天的蓝色长裙,它温柔而妥贴地拂着我的长腿,让我冷也冷得很舒服。 穿过大街上许多人莫名的眼光我悄悄地爬了上来,如我所愿,这里的风真大,裙袂高高扬起,我的嘴角露出了一丝微笑。 我好像很久都没有笑过了,因为我不想活了。我从二十岁起就一直不想活了。 楼顶上的风真大,我要象放风筝一样把自己放飞。其实我已经想像了好久,那种飞翔时的痛快和飞翔之后的痛苦。但是我在最后的一刻犹豫了。我想起了心欣的小脸。我应该去看看心欣。 我竟然差点忘了心欣,这是多么该死的一件事情。 到孤儿院的路正在修。 下了公车,还要走很长的一段时间,我的高跟鞋有些脏了。便用包里的纸巾将它擦干净,其实我并不是一个很讲究的女孩子,但是要见心欣最后的一面,我希望留给她最好的印象。 “月亮姐姐!”心欣像小鸟一样扑到我怀里说:“月亮姐姐你真坏,你有多久没有来看过心欣啦?” 点点她的小鼻子,我说:“也就是四五个月么。” “那个时候是春天,可是现在秋天都到了。”心欣说:“月亮姐姐你穿这么少,会冷的哩。” 说完,抱着我的脖子,猛亲我一口。 我说心欣真好,一晃眼,都长这么高了。 心欣嘟着嘴说:“我不好。一点儿也不好。” “怎么了?” “我没人陪。” 我忽然很想哭,但是我不会在一个孩子面前哭。我把给心欣的礼物送给她,那是一只叫“snoopy”的小狗。花了我不少的钱,不过钱对我没有什么用了。我把还余下来的不多的钱放在一个零钱包里一起给了心欣。 我对心欣说:“月亮姐姐要出远门,这是压岁钱,你先拿着。” 心欣扑闪着大眼睛不解地看着我,那是多么清澈明亮的眼睛,我不忍对视。 给她一个吻,告别。 她不顾老师的命令,一直送我到门口,看我远走。脆脆的声音冲着我喊:“月亮姐姐你早点再来看我哦!” 我不敢回头,怕她看到我的眼泪。 也庆幸她还不懂得生死离别的含义。 三年前,我十八岁。 幼师刚毕业。毕业前学校安排我们来孤儿院做义工。 我就是在那个时候认识秦。 和我周围的小男生和大男人相比,秦是从小说里走出来的。他个子很高,穿着很考究,自己开一辆宝马,送很多的玩具来给孩子们。孤儿院的年轻老师们凑到一起悄悄地猜他的年龄。有人说他到三十不到,有人说他至少三十五。争得快要吵起来。被秦听到了,很温和地说:“你们都错了,我三十八了。” 我多嘴地一吐舌头说:“老天,比我大二十岁!” 那个时候我抱着心欣,心欣手里抱着他给的洋娃娃。秦拿出相机来说:“别动,我替你们拍一张相片。” 一次成像的相机,照片很快就出来了。我和心欣笑得都有些过份,嘴巴差点咧到后脑勺,我们头顶灿烂的阳光,身后是孤儿院郁郁葱葱的柏树。 秦拿着照片看了半天才递给我说:“这是我本年度最好的作品。真舍不得给你。” “那你就留着吧。”我说,“要不再替我们拍一张?” “照相是要抢时机的。”秦说,:“刻意的永远也不会好。” 那时的我是个简单的女生,他一复杂,我就愣了。好在心欣像小兔子一样从我怀里挣脱,我便一路追随她而去。可是我总感觉,他的目光也追随着我,让我有些不自在。 “这个男人有点怪。”我的好朋友青青附到我耳边上来说:“月月你要小心,他一直在注视着你,肯定是个大色狼。” “管他!”我说。 我一向天不怕地不怕,何况光天化日之下一色狼乎。 一周后秦在我们的学校找到我。掏出他的名片,某模特经纪公司的老总。 秦说:“你很有潜质,做幼儿园老师浪费了,可否愿意到我公司来?” 我看着秦摇头说:“我不愿意。” 秦笑了:“要知道这种机会是多少女孩梦寐以求的。” “那就把机会让给她们吧。”我说:“我不在乎” 我不在乎是因为我可以有不在乎的条件和前提。我人漂亮,在班上成绩数一数二,能歌善舞,早被学校推荐到市里最好的幼儿园做老师,我喜欢孩子,愿意在他们中间扎堆一辈子。 看得出秦有一点点失落。但是他没有过份强求,很礼貌地跟我告辞,对我说:“有事尽管来找我。” 看着他的背影,青青意犹未尽说:“他至少该请你吃饭,到‘金帝酒店’,再带上我。” “你想去吗?”我问青青。 “如果他年轻十岁,”青青说,“我可以考虑!可是他太老了,跟我爸爸差不多!”说完哈哈大笑,笑声里不无贬意。 其实我觉得老不是什么缺点,晚上的时候,我躺在床上看秦的名片,他有一个很大气的名字:秦风。名片很有质感,是我喜欢的那种纸,我轻轻地摸着,没有扔掉。最主要的是,秦让我想起我的爸爸,他们都很沉稳,内心波澜不惊,足以让人依靠。 可惜爸爸不在了。 爸爸是生病死的。 那时我很小,他还很年轻。爸爸跟我说:“月月你找不到爸爸不可以哭,不管怎么样爸爸都看着你呢。” 我那里真的太小了,关于爸爸的记忆不是太多,除了这句话,就记得爸爸拉的小提琴,永远都是“化蝶”的调子,期期艾艾地响在成长的记忆里。 不能想,一想就是痛。 哥哥从外面推门进来,他不是我亲哥哥,是我继父的儿子。他很少进我的房间,可是他进我的房间从来都不敲门,我顺手就把床头柜上的台灯向他扔去,嘴里喊着:“敲门你会不会啊!猪!!” 他躲开了。看着我说:“等你工作了,交多少钱生活费?” “要你管!” “不许多交,要是用不掉我替你用。” 我当然知道他是什么意思,他在一家破工厂里做工人,一分钱也不能交给家里,还装阔配什么手机,坐在沙发上用手机跟女朋友聊天,气得我继父山羊胡子直抖。 爸爸是多么高雅的人士啊,会给妈妈写诗,会给她拉琴听,我永远也想不通妈妈怎么能忍受我粗俗的继父,他吃饭的时候,青菜叶子沾到牙上,就用手指往外抠,我跑到卫生间里吐,妈妈还直朝我摆手。 就是这样的一对父子,我们竟然和他们同在一个屋檐下十年。 世道炎凉。 “一分钱也别想我的。”我对他说,“你死了这条心。” “你的书怎么念完的?”他死皮赖脸地说,“这些年你没少花我的钱。是该你回报的时候了。” “滚出去。”我头也不抬地对他说。 “翅膀硬了?”他恶狠狠地看着我,“不知恩图报会有报应的。” “我等着。”我说,“报应就报应。” 他摔门而去。妈妈立在门口忧郁地看我。半响后她说:“月月你脾气越来越坏,到了社会上要小心,不然要吃亏的。” “是。”我说,“你先让他闭了乌鸦嘴。” 我没想到乌鸦嘴所说的报应来得那么快。 就在我踌躇满志要干一番事业的时候,我在幼儿园的指标被人陌名其妙的顶掉了。我知道这个消息时我所有的同学们都分配了出去,连街道幼儿园也不再需要一个老师。 全校最优秀的学生没找到工作,失业了。 妈妈哭得眼睛都肿了,几天几夜睡不好觉。醒了就靠在沙发上叹气,埋怨爸爸不保佑我。他们父子俩的脸黑得像炭。后来为一件小事,继父竟动手打了妈妈,我挥手就替妈妈还了继父一耳光,他厉声叫我滚,滚滚滚!一声高过一声。 我到房间里拿了秦的的名片,背着我的小包就出了家门。 妈妈跟着我追出来,递给我一百块钱,吩咐我到叔叔家住几天。小时候一有家庭风暴都是这样,但现在不是小时候了,我把钱还给妈妈,我告诉她别担心我,我一定会有办法。 妈妈软软塌塌又无无助助地站在那里,我真怀疑我不是她的女儿,我头也不回地远走,发誓一辈子也不要像她那样软弱地生活。 我在公用电话亭打秦的手机。 谢天谢地,他接了。 我说秦总你好,你是师范学校的季月,我们在孤儿院见过。 “哦?”秦很聪明地说,“你想通了?” “是的。”我说。 “那你明天来上班吧。”对于我的回头,秦并不拿架子,他说:“我不会看错,你会成为最好的摄影模特。” 秦果真是慧眼。 我一去就受到重用,拍的第一个广告是化妆品,香水系列。化了妆后我几乎不认识自己,只有神态是我的。摄影师不相信我是非专业的人士,因为我一点就通,他对秦说我们找到一块璞玉,秦笑而不语。私底下却对我竖起大拇指,对我说:“我早就过你一定行。” 我得寸进尺地说老板要包吃包住不然我跳槽。 秦说:“哦?这么会谈条件,看来你更适合到我的公关部。” “哪里都行。”我说,“只要包吃包住。” “跟家里闹翻?”秦说,“想独立?” 我神情黯然:“不想说。” “那就别说。”秦当晚把我安排进一个小套间。那是他家的旧房子。生活用品一应俱全。我向他道谢。他说:“莫谢,你的神情真像我女儿。”说完掏出皮夹子给我看他女儿的照片,还真是有点像,特别是那双眼睛和笑起来深深的酒窝。 我说,“改天见见她。” “远啦。”秦说:“她和她妈妈在加拿大。” “那你什么时候去?” “我不去。”秦说,“我跟她妈妈离了。” 原来春风得意的秦也不是那么幸福。难怪他会定期去孤儿院看望孩子们。我还以为是企业家的炒作呢。 我开始觉得遇到秦是我的幸运。 在秦的提携下,我很快就有了点名气,我带着妈妈从市中心那张大广告牌下走过的时候,她没有认出是我。我说是我,妈妈说:“不说就算了,一说还真有点像。” 我不知道她是不是装糊涂,我刚请她吃完饭,她的口袋里装着我才给她的二千块钱,可是她并没有详问我的工作。我是希望她问我。 我知道她有些怕,怕我是做什么不好的事才有这么多的钱。就算是自己的妈妈,也很有可能像别人那样看不起你。瞎想瞎猜。 我不在乎。 就算所有的人说我是秦的情妇我也不在乎。 我跟秦的确走得很近。有时他送我回家,在我家喝一杯茶就走。有时我去他家,趴在他家地板上看美国的恐怖片,一边看一边尖声大叫。秦把耳朵堵起来,宽容而宠爱地看着我。我想他是心甘情愿忍受我的尖叫的。因为看完了我可以做饭给他吃,我的菜烧得一般,但他吃得狼吞虎咽,说是多少年没有吃过家常菜。 可笑的是,关于我们的故事从被人津津乐道到被人习以为常,其实秦连我的手都没有碰过。他真的是君子,但是我在不知不觉中爱上秦。我想到我二十岁生日那天告诉他,我要嫁给他。 我不嫌他老。 我也不在乎他有没有钱。 我也可以和他一起淡没红尘,找一个安静的地方终老。 当然最主要的是,年轻的时候要多挣些钱。 所以我干活很拼命。 什么样的活儿我都接。走穴走多了,秦开始不满意,问我是不是家里有困难。我撒谎说:“是的,欠一笔债要我还。” 秦说:“多少?” 我瞎说:“十万。” 秦一声不吭地开出一张支票递给我。 我惊讶地看着他。 他说:“你的阅历还不足以在外面混。为钱更不值得。” 像电影里一样,我当着他的面把支票撕得粉碎,我恨他瞧不起我。其实我在哪里,都是洁身自爱,拍内衣广告的时候也是的。 谁都可以瞧不起我,但是秦不可以。 我在第二天交辞职报告,秦说:“你想清楚,要是走了,就永远也不要回来。” 他的语气不容商量,我又舍不得了,灰溜溜地收回报告,秦替我把它放进碎纸机。我低着头对秦说:“老板,我爱你。” “傻丫头。”秦说,“等你满了二十岁,我就准你恋爱。” 我问秦:“和谁?和你吗?” “呵呵。”秦说,“当然不,你要爱一个小伙子。” “我只爱秦风。”我说。 “任性。”秦说,“好好做你的模特吧,你会有出息的。我也可以跟着你沾光。” 我终于等来我的二十岁生日。 和秦预料的一样,我已经非常的有名。除了拍广告,我开始涉足影视界。甚至有唱片公司找我出唱片。那是我事业如日中天的时候,但是没有人追我,大家都认我我是秦的女人。秦替我办了一个像样的生日party。圈内圈外来了不少的朋友,我做足主角。酒过三旬秦朗声说我公司最成功的模特季月小姐算是真正成年了,我在这里要告之天下年轻男士都放手来追他。各自凭本事。 众人哗然。 我抢过话筒说:“我只爱秦,我非秦不嫁。” 秦没想到我这招,尴尬地看我。 众人哗然。 我一仰脖,一杯红酒畅然下肚。 那一夜我久久不能入睡。起来开了音响。午夜的收音机里竟传出梁祝的旋律,我仿佛看到爸爸站在我身旁,他温和地对我说:“找一个爱你的人,爸爸就放心了。” 秦是爱我的。我有把握。 我在深夜拨通他的电话,希望他能来我身边。 秦说不好。 我说你不来我就来你那里。 二十分钟后秦开车到了。我给他开门,他递给我一个盒子说:“忘了给你生日礼物。” 我扔掉盒子和他紧紧拥抱,收音机里还是梁祝,夜班主持人一定是睡着了,而cd机在repeat键上。 我对秦说:“跳支舞吧。” 秦带着我旋转,在我耳边说:“我这老头子,要遭天谴的。” 我迷信,捂住他嘴,不让他再说下去。 我以为我可以和秦和非常美好的未来,因为我不在乎别人怎么说,只要秦也不在乎,有什么呢? 可是我没有等到我想像的结局,因为就在那晚,秦从我家驾车出来回自己家的路上,出了车祸。 他没有再醒来。 我在秦的葬礼上看到了秦的女儿,她十五岁,真的和我长得很像。 经过我身边的时候,她用英文骂我。 我英文不好,但是那句话我听懂了,她说:“fuckyou!” 秦走后我的事业就一路往下滑。 再说我也没有心思在继续这样的工作。渐渐的我开始夜夜笙歌麻醉我自己。跟不同的男人出没于不同的夜之场所。每天早上不睡到十点不会起床。 不再有人找我拍广告。我的存款开始一点一点地减少,但是我不在乎,我得过且过。 有一天在路上看到一群小朋友过马路,老师亲切地叫大家小心点,还牵着一个小胖子的手。那个老师我认出来了,是青青。她一点也没变,干干净净的。 她没有认出我来。 我飞快地走掉了。 秦出事后我就没再回过那个家,实在是不敢回去。自己家也不能回了,因为没有钱给妈妈。不过好在我总是有地方住。只是每一次住的同伴不同而已。 睡不着的夜里,我常常想,是我害了秦,要不是我的任性,他一定不会死。我又想不知道是不是也是秦害了我呢,如果没有遇到他,我总会在一家幼儿园里找到工作,像青青一样和平幸福的生活。 没有相遇,就没有故事。故事是悲是喜,自己从来都不能做主的啊。 我本来也不会那么糟的,可是有一次我跟一个男孩回家,他给了我一根烟。那是一根很特别的烟。 我就是那样走上不归路的。 所以我只有选择死亡。 在我二十一岁生日的这一天,在秦的忌日。像蝴蝶一样地离开这世界。 最后我又决定去秦的旧房子看一看,和秦的所有告别。 一切都没有变。 我在那里坐了二十分钟。就在我要转身离去的时候我在沙发上看到一个盒子。 那是我二十岁生日的时候秦送我的礼物。 我忘掉了。它静静地躺在沙发上,就在那个地方,秦曾轻轻地拥吻过我,那是我的初吻。令我幸福得发眩却一生不能重复的回忆。 我用颤抖的手打开了那个盒子,首先看到的是一张照片。照片做成了水晶的相架,是我和心欣在孤儿院里照的那一张,照片的旁边写了四个字:微笑人生。 一张笑得多么灿烂的照片啊。 然后是一张存折,上面写着我的名字。存款是二十万。里面夹着一张纸条,秦说:“老头子了,只能做这种俗气的事。生日快乐!” 我泪如雨下。 人生真如戏剧。 冥冥中一切都有定数。 秦是多么的睿智。 我用那笔钱成功地戒了毒。 然后我开了一家私人的幼儿园,幼儿园是简陋了一些,但我有信心把它办得更好。 心欣是我的幼儿园里第一个小朋友。 她用彩色在墙上画了一只大大的蝴蝶,高声地叫我:月亮姐姐快看!多漂亮!我微笑着替她把小手擦干净,也许我再也不是一只美丽的蝶。 但蝴蝶来过这世界。 关于我的幸福,爸爸也好,秦也好,一定会看到。 4月 错了又错 朱朱把小嫣带回家的时候,我正在接一个美术作者的电话,本来说好明日交封面稿,他却以出差为由硬要拖我一周,我火冒三丈,差点把手提电话扔上屋顶。 回过头,两个女子看着我,一个是我女朋友朱朱,还有一个就是小嫣。 朱朱指着我说:“罗明,编辑。” 又指指小嫣说:“我好朋友小嫣。” 朱朱热情万丈,层出不穷的新友出没于她的四周,生活永远不怕没有装点。可是这个小嫣有点与众不同,她穿一条素白的布裙,脸上不施粉黛,但唇红齿白,煞是好看。我目不转睛看她近五秒,这才艰难地把视线移开。 她并没有不自在,手提包放到沙发上,自己坐了下来。 朱朱这才说:“罗明,我和小嫣要来这里住几日。” “哦?”我扬扬眉毛:“美女双双离家出走?” “老土。”朱朱说,“我们只是想找个地方聊聊天。你这里清静,又可以不花钱。” “好的好的。”我把头点得像小鸡啄米。 面对美女,除了好的,我还能说什么? 我跑到阳台上吸烟,朱朱一会儿溜了过来,小心翼翼地说:“罗明你不会生气吧?” “看看我脸色呢?”我问她。 她嘿嘿地笑:“我本来应该跟你先说一声的,可是事情比较突然。所以……” “好了,好了。”我说,“什么时候变得这么八婆?” “那我买菜去,”她喜滋滋地响亮地吻我,“晚上给你做糖醋鱼。” 吃喝对我现在均无味,我脑子里全是封面的事,于是到客厅打电话转求另一个老友:“书市迫在眉睫,书在印刷厂等着发排,你无论如何要救火。” “我在西藏采风。”他无可奈何地说,“回来的时候书市都该结束了。” “那就在西藏做,完了快递给我。”我蛮横地说。 “猪头,我五年才放这一次假!”他挂了电话,我再打,关机了。 我嘴里不能控制地滑出一句脏话。 就在这时,身后传来一声轻轻的咳嗽声。我转头,是小嫣,她指指卫生间说:“不好意思,请你去看看水笼头。” 我三步并做两步奔进卫生间,笼头果然是又坏了,水四处漫射,锐不可挡。我花了很长时间才把它控制住,浑身都湿透了,小嫣递给我一张干毛巾:“真是对不起,我只是想洗一下手……”话没说完,她脚下一滑差点摔倒,幸亏我眼疾手快扶住了她。 “该我说对不起。”我说,“是我家的东西缺少教养,老欺生。” 她并不理会我的幽默。轻笑一下走开了。 朱朱大包小包的回来,一幅要大宴宾客的样子。我躲到厨房悄声问她:“这小嫣是何方神圣,劳你如此大驾?” “刚认识啊。”朱朱抱怨说,“这次泰国的旅游团,我和她分到一个房间,我们一见钟情。我在电话里跟你提起过的,可见你当时根本没听我说话。浪费我的国际长途费!” 哦,对。朱朱刚从泰国回来,瞧我,忙得什么都忘了。 她凑到我耳边来说:“你讲话的时候要注意些,她刚刚失恋。还不想回家,所以我带她来这里。”完了又说,“我和她甚是投机。” “晚上她睡客房?” “你睡。”朱朱说:“我和她在卧室聊天。” “是否过份?”我虎脸。 朱朱埋头刺鱼,看也不看我:“不过份,两三天而已,我们要讲讲知心话。” “三人讲也无妨啊,”我说,“让我来安慰你们的寂寞。” 她把腥红色的鱼肚毫不客气地摔到我身上。 吃饭的时候,小嫣很客气地称赞朱朱的手艺,夸我有福气。千穿万穿,马屁不穿,朱朱笑得像朵花,完了也夸我说:“罗明也很能干啊,他正在做一本书,很有希望畅销呢。” “莫提那本书。”我板脸说:“从头烦到尾。“ “是封面的事?“小嫣忽然说:“或者我可以试试?” “你?” “对呀,对呀!”朱朱拍手说:“小嫣是学设计的呢,她的画一流!” 我将信将疑,在电脑里将书稿调给她看,照样骑着车出门去找别的工作室,磨破嘴皮跟人家定时间,砍价钱,再将要求重复数次。 烈日炎炎,神经错乱。 回到家的时候是深夜。客厅里的灯开着,不过没有声响。二女想必已躲在被窝里呢呢喃喃。我刚走到浴室门口就和一个人撞个满怀,吓我老大一跳。定神一看,竟是小嫣,她换成了淡紫色的长裙,头发扎成松松的马尾,用一双大眼睛看着我。 “对……对不起。”一向伶牙利齿的罗明竟然结巴,只因没见过那么美丽的眼睛。 “朱朱有事出去了,我在做你的封面,你要不要来看一下?” 我随她到书房。一张美伦美奂的图已出现在我面前,线条简洁明快,颜色绚烂但一点也不显俗气,我要的就是这样的封面! 小嫣说:“明天中午可以交货。但愿你会满意。” “满意!”我搓着手,毫无原则地说:“傻瓜才会不满意。” 完了又加上一句说:“明晚庆功,我请你和朱朱吃饭。” “不必,天太热。喝稀粥就可。” “那岂不是太便宜我?” “我只有一个要求,书上别署我的名。” “那署什么?玫瑰?”我绞尽脑汁拍她马屁,她却做出赶我的手势:“我要加班了。” 我乖乖退出。 朱朱回来,我把她拉到客房问小嫣到底是做什么的。她摇摇头一问三不知的样子。我没好气地说:“不明底细的人就往我家带,当心人家把你卖到东北!” “罗明你就是太俗气!”朱朱批评我说:“交朋友只要感觉。” 我撵她出门,被子蒙起来睡大觉。翻来覆去,脑子里都是那双美得要命的眼睛。 美编和老总看了小嫣设计的封面后大为赞叹,我心情大好,打电话让朱朱带小嫣出来喝咖啡。朱朱说:“她回家了。” “啊?”我说,“不是说好住三天?” “你舍不得了?”朱朱说:“我可以替你致电告诉她你想念她。” “狗屁。”我说,“要打我会自己打。” 她咯咯笑着挂了电话,之前没忘记吩咐我替她买好张学友演唱会的票子。 那晚我独自在酒吧宿醉,酒吧里放着一首老歌:“这神秘的女郎啊,你来自何方,你去向何处,独留下我,惆怅旧欢如梦……” 我骂自己说:“罗明你脑子发昏,死有余辜。” 恶毒地诅咒完自己,我付帐离去。 生活和以前一模一样地继续。我拼命工作,常常加班,有时在排版公司呆到深夜,骑着我的破摩托在城市的夜色里踽踽穿行。内心当然是有盼望的,至少,盼望我做的书可以畅销,让我可以在出版业混出点名堂。 再或者,盼望一次重逢。 老天有眼,没想到的是,二周后的一次晚宴,我竟然又看到了小嫣。 那是出版届的一次盛会。各路相关人马纷纷前来。我一眼认出小嫣,这一次她化了淡淡的妆,穿晚礼服。精致而高贵的一张脸吸引了众多的目光。 我按住一颗狂跳的心上前与她打招呼。 “哦,罗明。”她记性还行,笑笑说:“朱朱可好?” “好。”我的眼光没法从她身上移开。 “怎么啦?”她笑着说:“你的书就快要出来了吧?” “就这几天。”我说,“你看我,一直没机会谢谢你。” “朱朱的事就是我的事。”她的措辞无懈可击:“你这么客气到是见外了。” “朱朱就是你你就是朱朱那该有多好。” “你这张嘴啊。”她板起脸来,不再与我多话。转头找别的朋友去了。 我甚是失落,看来我对她并无半点吸引力。同去的编姐凑到我耳边问:“你居然认得于嫣儿。” 谁?谁是于嫣儿?小嫣原来叫于嫣儿? “她和所有的名作家熟络,让她替你约两部书稿,你很快就会做红。”编姐激动地说。 “她到底是做什么的?” 编姐嘴里轻声吐出一个名字,那是我们业内的大红人,不过至少也该过四十岁了吧。编姐说:“于嫣儿从十七岁时就死心塌地跟着他,今晚她应该就是代表他出席吧。这件事当时全城都闹得沸沸扬扬,你会不知道?” 我不知道。记得朱朱说小嫣和她同年,那么于嫣儿十七岁的时候我也不过十八九岁吧,整日在球场上蹦达,渴望朱朱等年轻mm倾慕的目光,肤浅得至死,哪里懂什么是真正的爱情。 我唏嘘。 谁让我比人家晚熟数年,不然说不定也能来场对手戏,谁输谁赢谁知道呢。 席间我还是忍不住溜过去问她的联系方法,老着脸皮说等书出来了要给她开封面设计费。她低声说:“不必了,算我那两天住在你家给的房租。” “到底是有钱人,”我说,“我那破屋也让你出手如此阔绰。” 她的脸色微变,但尽量维持着风度。 我自知自己说错话,赶紧向她道歉。她转开话题说:“你告诉朱朱我最近忙,有空的时候再约她聊天。” 我真疑心她们同性恋。 吃完晚饭后到停车场取车,我那辆破摩托怎么也发动不了,一个恬静的声音从身边传来:“不介意我送你一程?” 我知道是她。 我上了她的车,看了看牌照,是私家车。她将车开得极为平稳,我们一路上无话,车子快要经过立交桥的时候,有一个小广场,她忽然将车停了下来,告诉我她想休息一下,然后开门下了车。 我看到她灰败的脸色。她显然是喝多了。 “何苦呢?”我对她说:“不能喝就要少喝些。” “世事无常,焉能常常自己做主。”她叹息:“别以为人人都可以象朱朱那么甜蜜快乐。” “你和朱朱大不同。”我说。 “我那日匆匆出门,报了个旅行团,胡乱跟人就上了机。亏得朱朱对我细心照料,晚上的时候,她把她自己带的真丝睡裙让给我穿,自己穿一件大汗衫,也不问我到底是谁,单纯得让我妒忌。” “呵呵。”我笑。 这个聪明的女子,我知道这是她给我的解释,当然还有很多背后的她认为不必要对我解释的东西,比如为什么要匆忙离家,为什么要不开心等等,相信她对朱朱也末曾说过,我当然也不会问。 我在天桥下跟她告别,自己打车回家。 忘掉于嫣儿,我对自己说。 可是有一日,朱朱却苦着脸对我说:“小嫣手机号码也换了,我怎么也找不到她。” “忘恩负义之徒,”我说,“你想她做什么!” 朱朱说:“那日分别时她送我一枚钻戒,说是给我玩玩,我今日才知价值近万,说什么也要还给她,怎么可以收?” “我替你找她!”我恼怒地说。我也不知道恼怒从何而来,有钱了不起么?有钱就可以随便摆谱么?去她妈的! 我托编姐费了九牛二虎之力终于查到她办公室电话,本想打电话过去,可最终还是亲自上了门。走到她办公室的那一刻,我才惊悚地发现其实我是想见她。 但是我已经来不及回头了,我听到她叫我的声音:“罗明?” 的确是她。她手里拿着文件袋,一身黑衣,头发束起来了,露出颀长的脖子。与我上两次见她有很大差异。我罗明一辈子没见过这么高贵的千变万化的女人,好半天才回过神来。 “我找你。”简直是废话。 “我知道。”她微笑替我开门,“请进。” 我把一个信封递给她:“这里面是你的报酬和朱朱还你的戒指。” 她收起微笑:“你们都太认真。” “这是原则。”我努力调节气氛,“再说朱朱的钻戒应该我送,你送像什么话?” “一枚小戒指而已,我喜欢朱朱所以送她,她若不喜欢,随时扔掉就是。”她的脸变得比翻书还快:“罗先生我还忙,你还有事么?” “有。”我说。 她奇怪地看我。 “我想约会你。”我开门见山。 “呵呵,”她取笑地说,“你怎知不会被拒绝?” “因为你寂寞。”我说。 她将我给她的文件袋扫到地上。 我转身离开,我赌她会看那袋子,里面除了支票和钻戒,还有两张音乐会的门票。朱朱是不会喜欢看那样的演出的,她喜欢听张学友,和一帮小fans一起尖叫,她连f4都会喜欢,她永远十七岁,她和于嫣儿一点也不同。 音乐会的那天,我有事耽误了,去的时候已经开场。于嫣儿早就坐在那里,这次是一身淡绿,也是很好看。轻声抱怨我说:“你居然迟到。” “我在家换衣服。”我说,“揣测于嫣儿会喜欢哪种套装。” 她不再与我说话。 演出很精彩。我和她很有默契地鼓掌。她身上的暗香让我恍惚,我对自己说:“罗明你得知道你在做什么?罗明你怎么可以毁在一个女人手里?” 可是这个世界上有一个词叫身不由已。对,身不由已。 多好的一个词。 罗明的灵魂早被一个叫于嫣儿的人偷走。 散场的时候她问我:“你怎知我会来?” “嘘!”我故作调皮状,“秘密!” “恶心。”她笑,象个孩子,然后问我:“你怎么来的?” “打车。”我说,“回去想搭你便车。” “我没开车来,”她说,“今天心情不错,所以一路走来。” “那就一路走回去好了。”我说,“说说为何心情不错?” “嘘,秘密!”轮到她将我军。 “不许笑!”我呵斥她。 她不解地看我。 “你笑得我方寸大乱。”我老老实实地说。 她果然收住笑,叹息说:“罗明,你何时练就这一张嘴?” “以前是为了生计。”我说,“不过现在我发现有更大的妙用。” “为何?” “为了讨你欢心。”我单刀直入,目光炯炯看她。她的脸色突然菲红。调过头去。我自知有戏,穷追不舍:“请你夜宵?” 她没拒绝。 我们到“名典咖啡屋”。很优雅的包间,我喝乌龙茶,她喝咖啡。喝到一半时我坐到她身边,她往旁边躲了躲,心里一定在骂我猪头。可是她毕竟没有骂出口。我嘶哑着声音问:“可不可以追求你?” 她忽然落泪,弄得我手忙脚乱。然后我听到她说:“罗明,我十七岁时怎么没遇到你这样的男孩,不然,一辈子可以不是这样的。” “还来得及后悔。”我说。 “来不及了,我连糖醋鱼都不会做。” “我可以学。”我是真心话,我为她什么都可以。 “为什么喜欢我?”她问。 “我也想知道。”我说。 “你是个傻瓜。”她以手抚额,“你比我还要傻。” 她疲惫的样子也是如此的优雅,我维持君子风度,差点撑到青筋爆烈才没吻她。 之后的很多天,她不肯再见我。我当然知道原因。于是我开始疏远朱朱,她打来电话我不接,到我家我躲在房间不开门。她终于在单位逮到我,厉声说:“罗明你找死,你在搞什么鬼?” “我忙。”我苍白地说。 “忙什么忙?看你做的破书!”她把我桌上的书甩得啪啪作响:“要不是小嫣的封面漂亮,我看你一本都卖不出去!” “是是是。”我任由她骂。 她夺门而出。 晚上接到小嫣的电话,我欣喜若狂:“出来喝咖啡?” “罗明。”小嫣的声音很沉静:“朱朱在我这里,她快要心碎。” “关我什么事?”我硬着心肠。谁让我遇上于嫣儿? “我会同她说。”小嫣说。 “说什么?”我紧张。 “说你这样的男人不值得留恋。扔掉也罢。”她恶狠狠地挂了电话。 扔扔扔!此时的罗明,也就跟一张破抹布没什么两样。我自暴自弃,又独自到酒吧喝酒,酒吧里的歌还是那一首:“呵,神秘的女郎啊,你来自何方,你去向何处……” 惆怅旧欢如梦。 酒醒了后,我躺在一个陌生的环境里。一个人影立在窗前,我脱口叫出:“小嫣!” 真的是她。她转头向我说:“朱朱说在那里可以找到你,我去的时候,你已烂醉,正在和服务生吵嘴。” “为什么吵?”我全不记得。 “你骂她赶走小嫣。”她呵呵地笑,“我只好带你来这里。” “这是哪里?”我问她。 “我的家。” “我们可有……?” “狗嘴里吐不出象牙!”她啐我:“七老八十了,还搞得像小孩子一样深情。”我趁势拥抱她,她的身子很软,我将头埋在她胸前说:“为了于嫣儿,赴汤蹈火。” 我可以感觉到她的颤栗。 我以为我会赢。我怎么也没想到我会输得彻底。那是我最后一次见于嫣儿,她送我到家门口,摇开车窗在阳光下跟我挥手,我以为我们会有美好的将来,我没想到她第二天就去了美国。 美国。 她留下两样礼物,一样是给朱朱的,还是钻戒。不过比上次给她的还要漂亮许多,盒子里有张小卡,上面写着:给朱朱和罗明的结婚礼物。 还有一样是她的书稿,图文并茂。书的名字叫《错了又错》。她写道:罗明,相信这会是本畅销书。记得给作者署名叫“玫瑰”。 我熬夜读完她的小说,应该是于小嫣的自传,于小嫣不输于任何的作家。 朱朱又回到我身边。仿佛一切都没有发生。聪明的女子就是这样,可以将不快乐的事很快地抛于脑后不去想它。躺在我怀里读《错了又错》的时候,她说:“罗明,结尾处这个角色怎么看怎么象你?” 我苦涩地笑。 我终于事业有成,只是那个叫于嫣儿的女子,与我永远地错过。 5月 我爱林米米 林米米是我们公司新招的文员。 那天,在一大群叽叽喳喳粉红艳绿前来应征的女郎中,我差不多是一眼就相中了她。她穿白色的体恤,牛仔裤,一双看上去很舒适的鞋,很安静地站在窗边。 我问她:“为什么想来做这个工作?” 她笑了笑:“我打字太快,不做这个工作都对不起自己。” 旁边的评委忍不住笑了起来。 “可是,”我说,“文员可不仅仅是打字而已。” “当然。我会努力认真地工作。”她回答我。 是个机智的不张扬的女孩,我打算留用她。 可是林米米上班的第二天人事部的老周就气急败坏地敲开我的门,把林米米的资料往我面前一放说:“唐总,你们怎么招一个硕士做文员?总公司老板过问这件事情了!” 什么?林米米是硕士? 我赶紧拿过她的资料一看,我的乖乖,复旦大学中文系,如假包换的女硕士。可是我明明记得,她来应征的时候,不过是一张普普通通的本科文凭。 我把她叫进办公室。 她沉默了一下说:“如果因为这个要辞退我,我可以走。” “说说为什么?” “我这人没上进心,只想做做没有挑战和不用太动脑子的工作。”她答我,可我认为她并没有完全地说真话。 但是我也没有道理辞退林米米。她的工作做得可圈可点。打字的确飞快,不用看键盘甚至不用看屏幕,一页纸唿啦啦就打到底了。 秘书雅琪开心得眉飞色舞,说我们总算是招来了一个有用的人。我没敢告诉她林米米是硕士,不然她怕是从此不敢对她指手划脚。 林米米不喜欢热闹。中午的时候,大家都到食堂里吃饭。只有她一个人带了便当在开水房里吃。便当在微波炉里热得香气四溢,我问她:“吃的是什么呢?” 她给我看,排得很整齐的红烧小排,清炒藕,香干还有一些水果片,挺会吃的。 “我吃不惯食堂。”她说,“宁愿自己辛苦。”又问我:“你不吃?” “胃不舒服。”我说,“今天就喝咖啡了。” “胃不舒服喝白开水。另外要少吃多餐。” 我跟她说谢谢。她笑:“别认为我是拍马屁就行。” 她的头发扎成松松的马尾,纯黑色的。看上去干净而又清爽。我笑一下走开,和下属,特别是女下属,我一向没有太多的话。 晚上有应酬,忍着胃的不舒服和客户聊天喝酒。回到家的时候已经快十一点。老妈黑着脸坐在客厅的沙发上等我。 “这么晚还在?”我问她。 老妈并不和我住在一起,她只是每周来两三次,替我打扫房间顺带做点吃的放在冰箱里。 “你什么时候才可以带个女人回家?”老妈站起来,走到日历面前指指戳戳地喊:“再过两天你就三十四岁了,难道真想做一辈子单身汉?别人像我的这样的年纪,早就抱孙子抱孙女了,你还要不要我过点舒心的日子?” “好了,老妈。”我适时地打断她,“走吧,我送你回家。” “你那破车,”她扬头,“我宁愿打的。” 我的车是宝马,我老妈看到她的第一眼就来气,钱都用来买车养车了,铁定了是不想娶媳妇不是?她罗罗嗦嗦地上了我的车,又罗罗嗦嗦地下了我的车。给她数落这么久,我睡意全无,于是在回程的路上将车驶到一间酒吧,这是一所相当安静的酒吧,几乎没有一个人大声说话,心情郁闷的时候,我喜欢来这里。 我刚在吧台坐下就看到了林米米,没法不看到,因为她就坐在我的旁边,化了淡妆,穿着很讲究看上去也很性感,和在单位大不相同。认出的那一刻我们都有些许的尴尬。还是她先开的口:“胃疼还来喝酒?” 我笑:“差一点没认出你来。” 她并不说话,拿起酒杯与我干杯。 我没见过那么能喝的女子,就算见过,也没见过喝酒的样子如此优雅的女子。 我们的话并不多,只是有些微醉。最放纵的一刻,也不过是她把头枕到我的肩上来,对我说:“瞧,这夜晚多寂寞。还好遇到你。” 我搂着她的腰,柔若无骨。 那夜我送她回家,梦里全是她的面容,她的沉静凝思,她的如花笑靥,她与我告别时那声轻声的谢谢以及瞬间滑出我车门的紫色裙袂。 三十四年来,第一次有女子令我如此魂萦梦牵。 醒来后,我决定追求她。 巧的是,一大早就在电梯里就遇到她。她又恢复素面朝天的样子,见了我,只是微微点了点头。仿佛昨晚的事从来就未曾发生。看来这女子比我还要老谋深算,不过我不打算给她计算的时间和机会。 我把她叫进办公室,单刀直入地对她说:“晚上一起吃饭。” “公事还是私事?”她问我。 “这并不重要。”我说。 “重要。”她答我,“公事有雅琪,私事嘛,”她停顿了一下说,“我觉得不太妥。” 这个狡猾的小女人! 我脸色一板说:“妥与不妥不是你说了算的,你别忘了我是你的上司。” “对,顶头上司。”她补充,言语里全是讥讽。 我并不与她计较,该收拾她的时候自会收拾她。我告诉她晚餐的地点,我有把握她一定会来。我唐一苇今年三十四岁,虽没近过什么女色,可在商场打拼近十年,这点把握没有那也算是白活了。 可是我好像错了,她并没有来。我等了十分钟后接到她的电话,她在电话里对我说:“唐总,很抱歉,我想我不是你想像中的那种女人。” “你怎知我如何想你?” 她轻笑:“这还用说?” “林米米。”我败下阵来,“我是认真的。” “你别说你至今末婚就是为了等我。”她可真不是一般的幽默。 “那你教我,我该怎么说?” “开门。”她说。 我站起身来拉开包厢的门,她就站在门外,手里拿着手机,一脸捉弄我过后得意而满足的微笑。 我一把扯她进来。吻她。 她挣扎许久,最终放弃。 “你得辞职。”我喘着气对她说:“你这个小妖精,你天天在我面前晃来晃去我还要不要工作了?” “是。顶头上司。”她红着脸答我。 没想到第二天我真的收到她的辞呈,是托快递公司送来的。我打她的手机,关着。也许还在睡吧,我想,昨晚也折腾得够晚的,让她再睡睡。 雅琪气咻咻地说:“试用期没到,反倒将我们炒了。硕士了不起么?到街上抓十个来一问,十一个都是!” “原来你知道她是硕士啊。”我笑着说,“那你还吩咐她端茶倒水?她也许是气不过才走的呢。” “失恋的女人不可理喻!”雅琪总结。 “你怎知她失恋?” “不然她肯做文员?”雅琪说:“脑子受了刺激就会乱来的哦。” 我不喜欢别人说林米米的坏话,挥手让她忙自己的事情去。 可是一直到下班,我也没联系到林米米。手机关着没人接,打电话到她家没人接。我找个借口在人事部要到她家的地址,开车赶到那里,开门的是个小丫头,她对我说:“林姐姐搬家了。” 我大脑一片空白,赶紧问:“什么时候,搬到哪里?” “清早搬的。”小女孩说,“搬到哪里不知道。” “你是她什么人?” “她租我们家房子。” 我简直不敢相信,这个让我一见倾心的林米米,这个昨夜还被我深吻的林米米,就这样像一阵烟一样地从我面前消失了。 天方夜谈! 过了一大段落空白而失落的日子。我终于收拾破碎的山河接受林米米消失的奇怪而无情的事实。公司里很快招了新的文员。她圆脸,打字也飞快,话多得要命,坐在林米米曾经坐过的位子上,用林米米曾经用过的笔筒和文件夹。我没什么好脸色给她,有一次听到她对别人诉苦:“唐总是个冷血动物,难怪娶不会老婆。” 我不怪她,没有人看到我的深情,除了林米米,可是她却不稀罕。我坐在那里一个人把玩她留下的杯子心酸地想。 林米米什么都没有带走,包括她喝水的杯子。趁人不注意地时候,我把她收了起来。林米米要是知道,不知道会是什么样的感觉? 老妈三天一个催婚电话,我没好气地对她说:“老婆跑了,婚还怎么接?” “跑了?”她说,“谁?跑哪里去了?老妈出马替你找回来!” 我真想告诉她跑掉的那个人叫林米米。 我想念林米米。我安慰自己说:“人生何处不相逢,她总会出现的。” 事实证明我是对的。 半年后的一天,雅琪对我说:“你知道吗?我看到林米米了,就是以前在我们这里做文员的那个,她居然装做不认得我的样子,我也懒得跟她打招呼。” “在哪里?”我尽量掩饰我的激动。 “天地度假村。”雅琪说,“她在那里好像是管事的。人家都叫她林经理。” 我知道那地方,离市区差不多有五十公里,在深山区。如果不是周末,不会有什么客人。看来林米米要找的不是工作,只是一个安静的地方。 我开车到达那里的时候已经快近黄昏。保安问我:“一辆车,一个人?” “不行?”我问他。 “当然行。”他示意我停车的地方,并告诉我该到哪里找到服务员。 度假村的房子修得相当的有特色,我在客房部的大厅里坐下,立刻有服务员上来问我多少人,要住多少天。 我把桌子一拍说:“我要见经理。” “哪个经理?”她问我。 “林经理。”我说,“林米米。” 林米米很快就来了,她没穿工作服,头发挽得高高的。不知是不是山里的空气滋养,她显得越发的空灵和飘逸。 见到是我,她显然大吃了一惊。 “山路真难走。”我低沉着声音说:“开了一个多小时的车。热茶伺候!” 她吩咐服务员给我倒茶,人在我对面坐下说:“雅琪告诉你的?” “对。”我说,“你是不是后悔还没来得及辞职走人?” “我是没想到你会来。”她说,“我以为你……不记得了。” 我握住她的手,她想躲,可是被我的眼神和语气吓住了:“你以为?什么都是你以为!?你有没有想过我的感受?” 服务员端来茶,好奇地看着我们俩。 林米米不露声色地收回她的手对我说:“唐总,这是我们这里最好的高山云雾。你尝一口应该会喜欢。” 我喝,的确是不错。脸色也缓和了不少。 “别住这里。”她说,“开车回去还来得及。这里到了晚上,连热水都供应不了。” “那你跟我一起走。”我说。 “你如果不走,我会叫保安。”她站起身来,脸色变得飞快。 “林米米。”我喊她。 “我不会爱你的,唐一苇。”她也直呼我的名字,然后低声地说,“你死心吧,你不是我要找的人。你和他差得远呢。” “他是谁?”我说,“让你深夜到酒吧喝酒那个?让你心甘情愿做文员那个?让你躲到这深山野林里来的那个?” “是。”她沉静地答我。 这个残忍的女巫! 我从来没发现自己竟是如此的白痴。我到车库取了车离开,在反光镜里看到她,她站在一大片的草地里,黄昏的蝶在她的身边飞舞。我狠下心踩了油门,对自己说:“忘掉他妈的该死的林米米。” 我没想到山里的气候变化是如此的快,还没开出三公里,山风就起,山路开始渐渐地看不清,斗大的雨点也开始降落。我的手机尖锐地响了起来,是林米米,她在电话那边高喊:“唐总你快回头,变天了!” 我挂了电话。 电话一直响。一直是她。我一直没有接。最后,我索性关掉了它。 其实电话没响的时候我就调头了,我很顺利地回到度假期村,大门口的保安用伞将我护送到了客房部的大厅。我看到林米米,她正背对着我在拨电话,身体抖得像秋风中的落叶。 我走近,她根本就没有发觉,手指一直在不停地按我的手机号码。我从后面搂住她,说:“亲爱的,我在这里。” 她吓得尖叫,然后我看到,她的泪大滴大滴地涌了出来。 我用唇堵住了她的,那一刻我确信她爱我。 “为什么不接我电话?”她问。 “因为要折磨你。”我咬牙切齿地说。 宾馆里果然没有热水,她吩咐服务员烧了热水来给我烫脚,我心安理得地让她伺候我,谁让她差点让我肝肠寸断。她伏在我怀里,说:“你吓坏我了。” “你以为我死了?” “对。”她说,“一分钟一万种坏的打算,幸好你活着。” “不是说不爱我?”我又吻她,自己都觉得自己像色狼。 “我怕。”她在我怀里颤栗。 “别怕。”我说,“有我在。” 虽然她靠着我一夜,可是我没有再过份的行为,她是我的,我的自信又回到我的身体里,我相信,她迟早会是我的。 清晨的时候,她送我回去上班。我恶狠狠地说:“给你一天的时间回来,你要是胆敢再消失,就祁祷我永远找不到你!” “是。”她乖巧得让我心折。 车窗外风和日丽,昨天的大风大雨像是命中注定。我感谢老天爷的恩赐,心情好得不像话。就在这里收到林米米发给我的短消息:“去看两年前七月十三号的报纸,头条新闻。” 我让雅琪找来报纸,翻开来,一行大字赫然进入我的眼帘:“女研究生的男友坠入深崖,是意外,还是情杀?” 报道的大意是某女年轻漂亮,正在攻读某重点大学的硕士学位,其男友是普通平常的工人,有人证实他们常常会因小事而吵嘴。假期里两人共同出游,男友意外坠崖身亡,是意外还是情杀,一时之间众说纷纭…… 原来,是这样。 报纸刚看完我就接到林米米电话,她问我:“知道了?” “无关紧要的事知道不知道都没什么。”我说。 “唐一苇。”她好像被我感动,有些泣不成声。 “我等你吃晚饭。”我说。 我无论如何没想到的是林米米居然又放了我的鸽子。她没有来,她又奇怪地消失了,和上次消失得一样的迅速和离奇。 他奶奶的。我差点没掀翻我的桌子,吓得雅琪拿了文件进来又识相而飞快地出去了。 我没办法,只好找来郭明亮。 这家伙是我小时候的死党。现在开了一家中介公司,生意好得不可思议。我知道他是挂着羊头卖狗肉,更多的时候他做的是私人征探的事情,比如,替人家查查婚外恋什么的。 我把林米米上次来应征时的照片和资料还有那张报纸扔给她:“三日之内,替我找到这个丫头!” “是你什么人?”郭眯起眼睛问。 “少管。”我心情恶劣到极点。 “你是否因为她而一直未婚?”他的口气和林米米如出一辙。 “再话多我k你!” 不过郭明亮的确是有办法,三个钟头后他告诉我:“你的朋友昨天坐下午二点半的航班去了海口。” “查出她在海口的行踪!” “你以为在拍美国大片?”他讽刺我。 “找到了给你一万块。”我说,“路费和用费全算到我头上。” “你疯了。”郭名亮说,“唐一苇你真他妈疯了,变态。”他说完,狠狠地挂了电话。不过到底是死党。三分钟后他又打过来:“算了,我替你托海南的同行。你别胡闹。” 郭明亮不知道,我哪有力气再胡闹。我早被林米米那小丫头气得七窍生烟,只差流血致死。 我的手机整日整夜地开着,我希望她会回心转意,告诉我她想念我,愿意与我白头偕老,当然,这不过是一厢情愿的美梦而已。 林米米没有打过我的电话,一次也没有。 三个月后,我收到郭明亮从网上给我发来的一张照片,他在电话里问我:“你好好看看,是不是你朋友?” 我心急火燎地点开它。 没错,是林米米。也许是远距离偷拍的缘故,照片不是太清晰,但我还是一眼认出她来。她剪了短头发,露出尖尖的下巴,一个人坐在海边晒太阳。 她是那么的寂寞,她的寂寞是那么的划伤我的心。 郭明亮给了我地址,原来她在一家报社做文字编辑。她的笔名叫忆唐。 忆唐? 回忆唐一苇? 呵呵。 这个林米米,总是让我没有把握。 我在双休日的时候飞往海南。在宾馆安定下来后,我打电话到那家报社找忆唐。他们告诉我她今天休息,不在。不过告诉了我她家的地址。 我很容易地找到了那个地方。林米米住在底楼,厨房的窗户开着,我看到她在里面忙碌。我走过去,嘶哑着嗓子问:“红烧小排还是清炒莲藕?” 她手里的锅铲应声落地。 她的小屋很小,只有一室一厅,不过她将她收拾得极为干净。递给我一杯茶,她说:“唐一苇,你真是阴魂不散!“ 我说:“忆唐?怎么不叫思唐或爱唐?那样我比较喜欢一些。” “你笑话我。”她气愤。 “不,我打算揍你。”我把她拉到身边,她没有抗拒。 “这次躲到天涯角来了,下一次会是哪里?”我收紧双臂问她。 “也许是非洲食人部落。”她说。 “那我从今天起开始准备盔甲。”我答她。 她的泪落到我的手臂上:“我没有办法忘记,”她说,“一分钟前他还好好地站在我面前,一分钟后他就掉了下去。你爱的人,眼睁睁地看他坠落可是你无能为力,你知不知道那种感觉?” “我不用知道。”我说,“我会看好你。” “他们说我不爱他。其实,我们那天已经商量好婚期。”林米米说,“我只有独守今生才能证明我的清白。” “傻丫头。”我搂紧她,“我可不打算做一辈子的处男来成全你的梦想。” 她握起拳头擂我。 花拳绣腿,任她打去吧,只要她开心。 那晚,我没有放过林米米。这丫头折磨得我死去活来,我可不打算再做什么君子。缠绵到极致的时候,她喃喃地问我为何会喜欢她。我没有回答她。 第二天清晨醒来,枕边犹留她的发香,只是人不在了。我惊悚地起身,不过又很快地放下心来,她的包在,高跟鞋也在,卫生间的水笼头正发出欢快的出水声。 我终于带回了林米米。我们举行了盛大的婚礼。林米米起初不答应,但我坚持了。这是一个女人应该享受到的礼遇。好在我们都不是名人,也没有记者愿意再将两年前的旧事重新提起。林米米放心了,笑起来,嘴角很自然地上扬。 我越发觉得她美丽。 她真的是一个美丽的女人,我一天比一天更爱她。 半年后她出去找工作,到一家杂志做了主编,将一本濒临倒闭的杂志办得有声有色。记者采访她的时候,她露出自信的笑容面对镜头。 雅琪说:“林米米是个狐狸精,从她进我们公司的第一天我就发现了。不过,还是祝福你。因为要知道在如今的世道,娶到狐狸精是多么的不容易。” 雅琪升主任了。我不是不知道她喜欢我。只是她太平凡。而我要的,是一个像林米米那样不平凡的女人,所以,我才会等到三十四岁。 郭明亮说:“唐一苇一世英名,没想到毁在一个女人的手里。把个老婆当个宝,在外面应酬超过十点一定会再请假和汇报,没劲!” 我任他说。 我欠他一万大洋,只是他无论如何也不肯收。 最满意的人是老妈,媳妇漂亮,烧的菜比她烧的还要好吃。她从此彻底不再管我,天天和老爸一起搓麻将,一边搓一边笑眯眯地告诉人家:“我媳妇是个研究生,可是啊,一点架子也没有,把我们家一苇照顾得好得不得了!” 我一直没告诉林米米我喜欢她的理由。 爱情对我而言,其实就是一刹那间的电闪火花。 我爱林米米,一切的一切,大抵不过如此。 6月 原来我有爱 我站在男生宿舍的楼下,想说的话很简单,却已经在心里来去说了百次,那就是:卓文,我们分手吧。 可是当卓文朝我走来的时候,我的心却要命地犹豫了。他很瘦,却穿着大大的灰色t恤衫,胡子好像很久没刮了,走起路来,有点摇摇晃晃的样子。可是就是这样的样子,让我感觉熟悉和亲切,内心里积压已久的愤怒和委屈在一瞬间土崩瓦解不知去向。 终于近了,却听到他不耐烦的声音:“不是说考完试再见面吗?又有什么事?” “没事,来看看你。”我低声说,两眼看着自己的脚尖,恨自己没自尊到极点。 “许诺。”卓文叹口气,“要知道这次考试对我真的很重要。” 我心里想:“考试,谁不知道考试只是一个借口啊。”嘴里却只敢轻轻地“嗯”了一声。很长时间了,我都有些怕他,至于怕什么,我自己也说不上来。 “好啦,好啦,乖点!”他伸出手来揉我的头发一下,“我们再说?” 我点头,不能说话,一说眼泪就要流出来了。然后我转身就走,走到拐弯的地方忍不住回头看他,他还站在原地,双手插在兜里,眼睛看着天空。 我的眼泪在那一刹那飞溅而出。我知道我和卓文一起走过了两年多的日子,事到如今,只差一声“再见”。我做了那么多的准备,储存了一身的勇气,想要把这两个字先说出口,但是到最后还是输给自己。这是多么可笑的一件事! 我是在大一的时候和卓文相恋的。那时我刚刚从农村考到省城来念大学,还是个不谙世事的小丫头。卓文比我高一界,是中文系出了名的才子,从我扎着小辫穿着白衬衫进校的第一天起他便开始追我,招我进系报编辑部做实习编辑,在我耳边给我念他才写的情诗,带我去剧院看我一点也看不懂的话剧,教会我如何接吻和拥抱。 我的爱情被他一手启蒙,从此在爱的海洋里徜徉得晕头转向。我以为我会爱他到老,为他生儿育女,我一直心甘情愿,可是他早已心不在焉。 就像我前不久看到他发在《校园诗刊》上的一首诗,诗里说:爱情睡着了,不愿睁开眼,花还在开放,可我已经疲倦…… 什么狗屁诗! 我用剪刀把那本《诗刊》剪得粉碎,一边剪一边想念卓文,想他爱我疼我时的模样,心尖锐地疼过了又钝钝地疼,周而复始,不得安生。 心里闷得慌,我不想呆在学校里,决定出去走走。我走出校门的时候天色已经暗了,风从身后紧紧的跟过来,掀起我的衣角和裙摆。我无处可去,然后我决定去找三宝。 三宝是我的老乡,我们在一个村里长大。三宝当然不是他的大名,他的大名好象是叫什么吴达贵,很难听。我习惯叫他三宝哥,因为我长了一颗兔牙,他则一直叫我兔丫头。印象中小时侯的他挺笨的,连树都不会爬,但是他成绩好,比我早四年考上大学。等我也考到省城念大学的时候,他已经在这里谋到一份不错的工作,每月能挣不少的“银子”了。我妈走时再三叮嘱三宝要对我多加照顾,只差没有给他磕头。三宝倒是挺守诺言,三天两头嘘寒问暖一次,家里的汇款跟不上,也常常是他慷慨救济,搞得我们宿舍里的人好长时间都以为他是我亲哥。 不过自从我恋爱后,他来得少了。用他的话来说:“这下好了,省心了。” 其实他也省不了多少心,在这座对我来说始终陌生而繁华的都市里,他成为我不可或缺的精神支柱,不快活的时候,我总是第一个想起他。 他家离我们学校挺远,要转两次车。不过我不担心他不在。据我对他的了解,他这人不喜欢出去玩,不上班的时候他总是会在家用电脑泡mm,这是他唯一的乐趣和爱好。 果不其然,我推门进去的时候他正在qq上聊得眉飞色舞,好半天都没抽出空来理我。他们宿舍一共住四个男人,满屋子的臭袜子味。我掩着鼻子说:“三宝哥,我还没吃饭呢。” 我扑哧笑出来。有一次我和卓文吵架,心情坏到了极点,就拉了三宝出去喝酒,结果我没醉他倒是先醉了,回来在床上躺了一整天,差点没被别人笑死。 “你笑得真牵强,”三宝的手指一边在键盘上乱飞一边扭过头来问我说,“又和姓卓的闹别扭了?” “别提我的伤心事。”我白他。 “你不伤心也想不到来找我。”他终于离开了电脑,把衣服披起来说:“想吃什么?三宝哥今天请客。” “吃不下。”我愁眉苦脸。 “失恋嘛。”他说,“我三天一次,习惯了就好了。” “谁有你那么花心,网上妹妹千千万。” “好啦,好啦。”他拉我出门,“回头我分五百个给你,分头伺候你吃喝拉撒,如何?” 三宝这人就是这样搞笑,跟他在一起,快乐简简单单的。春末夏初的夜晚还是有些冷,我把手插到他胳膊里,一路走一路跟他说:“我上次回家,你妈问我你有没有找到媳妇。” “你怎么说?” “我没说。” “你怎么这样?”三宝说,“你该告诉她追我的姑娘在家门口排了五里。” “我哪能撒那谎?”我说,“我是老实人。” “那是。”他仰头说,“说了怕也是没人信。” “三宝哥,”我问他,“你工作快三年了吧?” “嗯。” “那你存了多少钱啊?” “不借!”他警觉地说。 “谁要问你借啊。”我拧他一下说,“我是提醒你要快点存,有十万,就可以娶个老婆了。天天有人给你做饭,多好啊。” “十万?”三宝看着我,笑嘻嘻地说,“现在的姑娘胃口这么小?给你十万你肯替谁做饭不?” “不给我也想啊,可惜人家不要。”我想到卓文,脸色一下子暗了下来。 “兔丫头你真被甩了?”他站住了问我。 我扁扁嘴,想哭。他赶紧安慰我说:“那个酸秀才,不要也罢。” “不许你说他坏话!”我凶巴巴地说。 “得。”他拉下脸说,“女人就是这样没劲。” 进了饭馆,我恶作剧地点好贵的菜,急得他直朝我瞪眼睛。我才不管,放下心事胡吃海塞一通,他无可奈何地看着我说:“吃胖了,再花钱减肥,十万块不得存一万年?” “你错了。”我说,“减肥我自个儿花钱。” “那我放心了。”他夹给我一大块鱼肉说:“祝你被卡得愉快。” “三宝哥,”我问他说,“我到底哪里不好?” 他认真地看了看我的脸说:“没看出来。” “痴情不好吗?”我不理会他的幽默,自顾自说下去,“爱情怎么可以说算了就算了呢?怎么可以说忘掉就能忘掉呢?” “你妈要是听你这一套一套的准撞墙去。”三宝气呼呼地说,“她再三叮嘱我看着你,不许你谈恋爱。我都替你瞒了快三年了,你也争气点行不?” “我就是想他啊。”我放下筷子,头埋到手掌心里,索性没出息到底。 “那就想吧。”三宝拉我的小辫子说,“被爱折磨也是福啊。” “此话怎讲?”我抬头问他。 “我瞎说的。”三宝打个大大的哈欠说,“我又不是爱情专家,这些难缠的问题你还是问你的卓哥哥去吧。我他妈困死了!” “你干吗说粗话?”我问他。 “你三宝哥是个粗人。”他一点也不脸红。 说是困,他还是一直送我到公共车站,想了想又和我一起上了车,再陪我转车,就这样一直到校门口。我跟他说再见,他喊住我说:“谢谢也没一声?” “这么多年的哥们,谢什么谢?多生疏啊。”我说完,没良心地转身就走掉了。 我坚持着没去找卓文,我始终相信,只要我在原地守侯,他一定会回来找我。爱情就算睡着了,也总会有醒来的一刻。卓文只是在犹豫,我不能逼他太急。 直到有一天,同宿舍的李眉对我说:“许诺,卓文和‘慕尼黑’走在一起了,你知道不?” 我茫然。 李眉同情地说:“全世界都知道了,我实在是不忍心瞒你,刚刚我还看见他们在图书馆里一起看书呢。” 我知道“慕尼黑”,她比我低一届,因为皮肤黑而得此外号。那是一个热情似火的女生,整个夏天都穿着各式各样吊带衫在女生楼里像蝴蝶一样地穿梭,很性感,也很美丽。 李眉又劝我说:“卓文那种人,忘了也罢。” 我知道有很多女生看不惯卓文,认为他不够男子气概,且太多心计。但是我没有办法,他诱我吃下带了魔咒的苹果,就算是跌下万丈深渊,我也是稀里糊涂地幸福。 我收拾好东西往图书馆里跑去,可是走了一半我就折回头了,我没有眼见为实的勇气,我在校园的香樟树下站了很久,就是在这棵树下,卓文第一次吻我,他拥着我喃喃地说:“诺儿,你就像一滴纯净水,从见到你的第一面,我就渴望饮你下肚”。 我讽刺地想,现在的卓文换了口味,他爱上了有色有味的果汁。 不甘心失败,我深夜十一点拨他宿舍的电话,他不在。然后我借李眉的手机给他发短信息,装做什么也不知道,告诉他我想他,让他照顾好他自己。 等了许久,他也没回。 李眉摸摸我的长发,爱怜地说:“为什么不干脆放弃?你会快乐些。” 李眉是我们宿舍里的大姐姐,她的男朋友在外地,他们每晚用短信息聊天,感情稳定而让人羡慕。我对她说:“风过风有痕,要是换成你,你能这么洒脱吗?” “能。”李眉说,“感情一定得是合唱,倘若他变心,我绝不多流连一秒。” “我不可救药。”我说,“满脑子都是他。” “也许你只是爱着过去的一份记忆。而不是那个人了。”李眉说,“等你分清楚了,你就会想得开了。” 那晚我枕着李眉的话入睡,月光如水,渗透我永远也想不明白的心事。 终于等到卓文主动约我,我惊喜加惊慌,赶紧打电话问三宝我该怎么办?三宝正在上班,疑惑地问我说:“什么叫怎么办?” “他要说分手我怎么办?” “抱住他大腿哭。”他干脆地说。 “三宝哥。”我拖着苦腔,“你教教我,怎么可以让他心软?” “他约你在哪里见?”他问我。 “男生宿舍后面的小花园。” “人来人往的地儿,那你没什么戏。”三宝说,“兔丫头乖乖,听三宝哥的,跟他潇洒说byebye。一个人活得精彩。” 他居然会流行歌词,我心情再坏也笑了出来。 “这不挺好?笑起来,跟银铃似的。”他说,“祝你好运,老板冲我瞪眼了。”说完,电话嗒地挂了。 我毫无主张地去赴约,卓文果然跟我速战速决,他说,“许诺,我想我们就这样算了吧。” “不是早就算了?”我努力维持脸上的笑容。 “你能想开就好。”卓文说,“我们有太多的不同,我不能带给你一生的幸福。” “卓文。”我说,“好的。” “对不起,许诺。”他的口气软下来。 我不知道自己该说什么,好象说什么都不是我的初衷。我想挥手再见,可是我却挪不动我的步子。就在此时,“慕尼黑”仿佛从天而降,她笑声朗朗地挽住卓文说:“还不走?我们要迟到了。” 她的眼神里充满了胜利的骄傲,居高临下地看着我。 我跟卓文说再见,然后看着他们远走。路过的男生冲我吹口哨,我的失败人人皆知。 卓文对我,常常横眉怒眼,但看得出他很服那个“慕尼黑”。看来这就是所谓的一物降一物。我胡思乱想,双脚软软地回到宿舍,门卫告诉我有人找我,等在校门口。我跑出去一看,竟是三宝哥,蹲在那里抽烟。 “你干吗来了?”我问他。 “路过,”他说,“你吃了没有?” “没。”我说。 “我知道有家新开的川菜馆,离这里不远……” “别同情我。”他还没说完,我打断他说,“我死不了了。” “他妈妈的。”他狠狠地灭了烟头说,“到底去还是不去?” “去。”我说,“不过要打的,坐公共汽车我会晕。” “到底是养成城里小姐了。”三宝说,“我弄个三轮驮你如何?” “也行。”我说。 “明天再买吧,”他招手喊下出租说,“今天你将就些。” 那家饭店是不错,我喜欢吃辣,辣得眼泪都出来了,可是我觉得很爽。三宝看着我说:“想哭就哭呗,还赖在辣椒头上。” “我他妈再也不会为谁掉一滴泪。”我铿锵有力地说。 “那敢情好。”三宝说,“谁说话不算数是小狗。” “张二家那条小狗。”我说。张二是我们村一傻子,我们小时侯,他家有条小狗丑得出了名,还动不动就乱叫,是三宝的眼中钉,后来终于给他逮个机会弄死了,张二哭了差不多有三天。 三宝嘿嘿地笑起来,说:“那年回家,我给他带个收音机。他宝贝得什么似的。” “三宝哥你很多年没回家了吧?”我说。 “等我娶了媳妇再回去,不然回去也不得安生。” “那你干吗不恋爱啊?”我问他。 “谁说我不恋爱?”他看着我说,“我只是不想早恋而已。” 我的妈呀,胡子一大把了还说这话,我做呕吐状,他赶紧拿盘子过来给我接。我笑得天花乱坠。 他还是送我回学校。吃得太饱了,我们慢慢地走。一路上说些小时候的开心事,他告诉我我小时侯长得很难看,干巴巴的。我就反击说你也好看不到哪里去,背个布书包,穿双布鞋,土得掉渣儿。 他笑着说:“你要是回家,替我向我妈再讨一双那样的布鞋,穿着养脚。” “你打算穿着它跟你网上的mm见面吗?”我问他。 “不是不可能。”他说,“我以本色征服她们。”说完咧着嘴大笑,可爱得要命。我忘了自己是失恋的人,也跟着拼命地笑。 他又骂我说:“傻不啦叽的。” “三宝哥。”我向他发誓说,“我以后再也不范傻了。” “不准去求他。”三宝说,,“不然我k你。” 我“嗯”一声。他朝我点点头说:“进去吧,很晚了,早点睡,别想东想西的。” 我进洗漱间漱洗的时候正好碰到“慕尼黑”,她正在高声地和别的人说卓文,语气鄙夷而夸张:“靠!他真是个活宝,吃饭的时候给我念诗,我差点没吐出来。”说完纵声大笑。正笑着呢她看到了我,脸色多少有些不自然,拿着她的脸盆和洗面奶迅速地扬长而去。 我心沉沦。 她竟然如此看不起卓文。 我睡不着,躲到李眉的蚊帐里跟她说悄悄话。她的“短信息大战”刚结束,脸上红扑扑的。我把刚才的事告诉她,问她说:“真有两相情愿的爱情吗?” “当然有。”她说,“许诺你要相信爱情。一点点挫折不算什么。” “没意思。”我说。 “别放在心上,你要记住,他们是两个和你无关的人,幸福也好,悲伤也好,你都要学会袖手旁观。” 可是我没想到,三天后,“慕尼黑”却气势汹汹地闹到我宿舍来,她把我的书桌猛地一拍,厉声说:“你都在卓文面前胡说八道些什么?” 我不解地看着她。 李眉走过来:“同学你有话慢慢说,动手动脚总不太好。” “我喜欢动!”她话音没落,我的脸上已重重地挨了一巴掌。她下手很狠,又是如此的猝不及防,我又羞又怒,眼泪哗哗地往下掉。 同宿舍的女生都愤怒了,团团将她围住誓要给我争个公道。她突破重重包围尖声叫道:“死不要脸的东西,难怪人家不要你!” 门口挤满了看热闹的人,她终于被别人架走。 就连李眉也不信我,责备我说:“早告诉你要袖手旁观,你不听。” 我预辩无言。 最想不通的是卓文也找上门来,在食堂门口拦住我说:“许诺,我希望你有风度些。”我不解地问他:“我做了什么事?” “你不要惹她不开心嘛。” 看来,他已被那黑丫头迷得七晕八素,跟他不任何道理可讲。我把饭盒往他脸上仍去,反正我已丢脸到极至,不如拖他一起下水。众目睽睽下他仓皇而逃,我再无食欲,回到宿舍睡觉。 我在梦里梦到三宝,我们回到老家,樱花开满天,那条叫“虎尾”的溪水慢慢地流,流得我脸上冰凉凉。醒来才知道,原来我竟在梦里流泪。 我打电话给三宝,告诉他我活不下去了,我想去死。 三宝在那边说:“兔丫头,你悠着点,我有心脏病。” “等我调查好了来告诉你。”他挂了电话。一定是在网上聊得欢,哪能顾得上我。 我倒下头继续睡,睡到一半被李眉推醒:“还不快下去,你哥和门卫吵起来了。粗话连篇的,我说上来叫你他才住口。” 我头也没梳,匆匆往下跑。三宝在楼下立着,气还没消的样子,见了我,拉我上上下下地看了一遍,这才说:“那狗日的糟老头,硬不让我上来,我差点掘他祖坟。” 我赶紧掩住他的嘴:“好啦,好歹也是个大学生。” “我怕什么?”他说,“就怕你没事老吓我。这城东城西地跑,我他妈真是吃不消。”又盯着我说:“去去去,去穿漂亮点,不然不带你出去吃饭!” 我依言换了衣服,梳了头,跟着他来到校门口。我的老天,怎么也想不到的是校门口竟停着一辆三轮车,三宝指着它说:“租的。今天三宝哥用它驮着你看星星去。” 我掩面惊呼。 三宝对我做请的手势说:“上车吧,兔丫头。” 我上了车,三宝将车骑得飞快。他的技术相当不错,我抬头,璀璨的星空如一面湖水在我眼前安宁地滑过。 我大声地喊:“三宝哥,你干吗对我这么好?” “废话!” “三宝哥你是不是真的怕我死啊!” “废话!” “三宝哥,你是不是有一点点喜欢我啊!” “废……话!” “三宝哥你不是说我很丑吗?” “废话,废话!” 我发现自己又流泪了。心里有个小小的机关被什么东西“砰”地一下冲了开来,心门开了,迎接一个叫三宝的男生。他和我一样,来自农村。他和很多来自农村的孩子一样,在城市灯红酒绿的狭缝中寻找生存的空间和美妙的爱情,有点自嘲,有点胆怯,但却从不认输。可是却是他让我明白,原来我有爱,只是我以前没有看见。 我还不能预计我们的将来。但至少,他踩着一辆三轮车,带着伤痕累累的我,找到了在爱情的路上重新出发的充足的理由。 7月 星墨堆满天 云盘山,是我和明阳常去的地方。 那里风景秀丽,是即将被开发的旅游区。由于去的情人比较多,也有人称之为"情人山"。不过因为地处市郊,治安不是太好,偶有打劫事件发生,所以晚上人不多。 一入夜,山顶上往往只有我和明阳两个人。微风轻吹,夜色怡人。我们是不怕劫匪什么的,因为明阳是警察,赤手空拳对几个人根本没问题。 更何况他有枪。 满天星星眨着眼的时候,我常常在明阳的身边睡着,做很多古里古怪的梦,有时还说梦话,不过明阳从不叫醒我,我要是睡到半夜他也陪着我,把他的衣服披到我身上,搂我紧紧的,什么抱怨也没有。 女友们都羡慕我,找一个如此强壮又如此听话的男友,整天陪我干那些稀奇古怪的小丫头才会干的浪漫的事,我说东就往东,我说西就往西,实在是过瘾。明阳的朋友却都替他不值,老婆漂亮有什么用,不会做饭这后半辈子还怎么过? 锋是明阳的铁哥们,当着我的面他就替明阳鸣过不平,认为我该多多关心明阳,那么大高的个儿总不能天天吃方便面,我疑惑地问明阳说:"你天天吃方便面吗?" 明阳笑笑说:"哪能听他的?" 又抱抱我说:"秀色可餐,吃什么都无所谓。" 阿锋做晕倒状。 我也甜蜜,因为明阳很少甜言蜜语。 准确地说,他根本就不会甜言蜜语,偶有一两句,实属铁树开花。 不过爸爸妈妈很欢喜他。明阳到我家,妈妈总是视他如上宾,拿出看家本领来做菜给他吃。有一次妈妈下楼拿牛奶忘了带钥匙,刚巧明阳到我家来找我,二话没说就从邻居家的阳台上跳了过去开了门。我听了,惊得一身冷汗,要知道我家在五楼呀,我骂明阳笨,再等十分钟我不就回家了吗? 明阳笑呵呵地说:"你才笨呢,大好的机会我不表现一把?" "再表现也不能拿命开玩笑么。" "星星你真的怕我死啊?"他问我。 "废话。"我一拳打在他肚子上,他纹丝不动,我的拳头却疼了半天。 他嘿嘿傻笑,替我揉手。 我想妈妈说得对:"有这样的丈夫,安全。" 只是明阳的工作常常要和不法份子交锋,有些不安全。不过明阳安慰我说:"我会爱惜自己生命的,我要照顾你一辈子呢。" 铁树又开一次花,我乐得笑不动。 虽然明阳和我从小想像中的那种白马王子有一定的差距,但我不曾怀疑,我真的会跟他过一辈子了,只是那时的我还不知道,"一辈子"是个太长的名词,稍不留意,就会拐个弯,拐到你从没想到过的要去的地方,差一点让你回不了头。 遇到纪汉文,就是我从来也没想到过的事情。 我在市里最好的酒店做前台服务小姐。纪汉文是我的客人。他一来就包下酒店里最好的套间,并问我到云盘山怎么走,我忍不住多看他两眼。 "远着。"我说,"打的要十八元。" "谢谢。"他说,"那还不算太远。" 出于职业本能,我很礼貌地告诫他说:"先生晚上最好不要独自去那里,不太安全。" "哦?"他说:"听说你们n市的治安很好啊。" "哪里都有不法份子。"我微笑着说,"我只是友情提醒。" 酒店里客人很多。全是有钱人,我见多了,并不在意谁来谁走。不过汉文给我的第一印象就非常的深刻,他很儒雅,一看就是个成功的商人。 最主要的是,一个外地人,一来这里就找云盘山,不知是何用意? 秋天天已凉。 酒店里冷气很足,我冻得手指冰冰的。 接过我手里的钥匙牌的时候,我们的手不经意相触,他说:"小姐你有些冷,小心别感冒了。" 我以笑作答。 上班时间不能和客人多话,更何况经理已在不快地看我。不过他走后我在电脑里重温一眼他的资料,纪汉文,广东人。六六年出生。 三十早已出头。 看不出来,他看上去很年轻。 那些天我们前台有人告假结婚,人排不过来。我很久轮不到休息。上班累不说,还得看大堂经理那张冰冷的脸。我们的经理快三十岁了,她对客人和上司笑起来永远是甜甜的,对我们却从来没有过笑容,原因很简单,妒忌我们比她年轻漂亮。但是上面很赏识她,认为她很会管理,看样子她还会一路升上去。惨的是我们,在她的手下不能做错事,不然日子真是难过,训一顿算是轻的了,动不动给你小鞋穿,奖金被扣得七零八落。私底下,我们都叫她老巫婆。 忙起来当然没时间约会,明阳想我,打电话到前台来找我。不巧的是正好是老巫婆接的,黑着脸把听筒递给我。 明阳说:"星星,什么时候轮到你休息啊,我带你去云盘山玩,不然天凉了晚上就不好去了,会冻到的。" 老巫婆就站在边上,我不敢多话,吱吱唔唔。 明阳说:"是不好讲话吧,那你有空了打给我,我手机一直开着。""好。"我说。 挂了电话。老巫婆发言了,她要说的话我早知道:"程星星,上班时间不许打私人电话你都不知道?让我说你什么好呢?" 我低着头,任她数落。 恰好汉文来前台寄存东西,老巫婆一转背他就很幽默地对我说:"我赌你到了她那个年纪还是比她漂亮,而且脾气会比她好。" "不想我被扣奖金,就别和我说话。"我没好气地说。 "当心我告你对客人不礼貌。"他微笑着警告我。 "随您便。"我把寄存单递给他说,"先生请收好。" 他很认真地看了我一眼,然后说:"何时下班,我请你喝咖啡。" 我有二年的工作经验,知道怎么对付这样的客人。我低声说:"好,我下班的时候打你的房间电话。" "别是空头支票。"汉文说,"我可等着呢。" "祝你好运。"我说。 终于等到下班,不过已是深夜,我打电话让明阳来接我,怕他在门口等,换了衣服急匆匆地往外走。明阳没等到,却看到汉文,他看着我说:"我打听过了,你这个时候会下班。" "省省。"我说,出了酒店的门我一向伶牙俐齿,"我男朋友马上会来接我。你得靠边站着。" "你长得真像一个人。"汉文感喟说,"我看到你第一眼就吓一跳。" "编吧,"我说,"我听着。" 他掏出一张照片给我看。路灯下,我吓了一跳,以为是我自己的照片,但是我没有穿过那样的衣服,那样的品牌只在杂志上见过,价格非我能承受。这一点我还能肯定。 "谁?"我尖声问他。 "想知道?"汉文说,"想知道就陪我去酒吧。" 这种泡妞的招数不算高明,尽管我好奇心不小,但我可不愿意去冒这个险。我们酒店里的小姐因为跟着客人出去丢了工作的例子不少,我很在乎我的这份工作,我得存钱,和明阳一起买套小房子,然后结婚。 我的女友兰已经在离云盘山不远处有了自己的别墅,和她比起来,我的愿望其实很低微。但是她嫁了个半老头,从这点来说,我觉得自己比她幸运。 没有文凭只有姿色的女孩子,如果洁身自爱,总要比别人活得苦一些。 等了很久明阳也没有来,他很少迟到,我有些焦燥不安。何况身边还立着个陌生男人执意要请我喝酒。 call机响了,是明阳。 汉文把他的手机递过来,我不客气地拿了回电话。 明阳一边跑着一边说话,说是队里有急案,来不了啦。 "没事。"我说,"我打的回去好啦。" "行。"明阳说,"自己小心。" 手机还给汉文,他笑着对我说:"你看,上天给的缘份。" "呵呵,"我说,"可惜我从不泡吧。" "不信。"汉文说,"你这么年轻漂亮的女孩,怎么会不坐酒吧?" "我是好女孩。"我说,"而且没钱。" "我是好男人。"汉文说:"见你如他乡遇故知,我无非份之想,你大可放心。" "泡妞的男人都这么说。"我挥手叫的。 我上车的刹那看到他的表情,有些落寞。他穿深灰色的西服站在秋天的夜色里,那表情我怎么觉得似曾相识。 竟有些被打动。 一个陌生的男人在这个陌生的城市里,有他自己的寂寞。虽然这寂寞与我无关,可我是个同情心极强的女孩子,何况他手里有张照片。只是那女孩不是我。 可她真的和我很像。 世界很小,离奇的故事很多。 我没有太在意。 第二天我睡到日上三竿。梦里一个长得和我极象的女子一直带着我往前走,风景很像云盘山,她叫我妹妹,我在山顶惊异地回头,差点一失足掉下去。 醒来喊着明阳的名字,一身冷汗。 妈妈刚买菜回来,给我带了我最喜欢的小笼包。我狼吞虎咽,想着那诡异的梦,问妈妈说:"我可有孪生姐妹?" 妈妈吓一大跳,看着我说:"胡言乱语什么呢?" "没什么。"我只是随便问问,可是没想到妈妈反应这么强烈。我闭了嘴。 中午的时候妈妈躲在房间给爸爸打电话,见我进去,神情紧张,电话嗒一声就挂断了,还挂反了,我替她顺过来。问她说:"妈妈你怎么了?" "没什么。"她说,"我到楼下收水费去。" 我心生疑惑,趁她出门,电话打到汉文的房间。 汉文笑着说:"我在等你电话。"言语中一切尽在掌握。 "你究竟是谁?"我问他。 "纪汉文。"他说:"中午我请你吃饭如何?" 明阳打来电话,说是晚上才有空,我瞒着他赴纪汉文的约会。 好在是在很高档的酒楼,明阳应该不会在那里出现。 汉文早在那里等我。偌大的包厢,就我们两个人,服务小姐笑容可掬,我一看,竟是我职高时的同班同学莉。 我们念的是酒店管理。 我早该想到这一点。 莉偷偷对我眨眼,言下之意明明白白。 我有些脸红,又不知如何解释。趁汉文上洗手间,莉问我说:"怎么?终于甩了那大高个了?" "别瞎说,"我说,"这人连朋友都谈不上,我只是有事找他。" "怕什么!"莉说:"他一看就有钱,比你那大高个强多了,抓紧了别放!" "让给你吧。"我说,"我对有钱人没兴趣。" "他点了最贵的菜。"莉说:"你好好享用吧,有事尽管吩咐。" 不能让他白花钱,我吃得很卖力,汉文在我边上看着我吃,只是淡淡地喝一两口酒。我等着他说话,在我吃饱之前我不想先开口。 他终于说话了,说:"老天,我没见过这么能吃的女人!" 我看着他。 他又说:"你们真的很不一样。" 这才是我想要的正题,我声音有些颤抖地问他说:"谁?谁和我不一样。" "你姐姐。"汉文说:"你姐姐月月。" 月月,哦。 我叫星星。 她是我姐姐,我从来没听说过我有一个姐姐。 我说:"她呢?" "她死了。" 我惊得手中的筷子快掉下去:"怎么死的?" "自杀的。"汉文说,"在山顶上,她就这样把自己扔了下去。" "你很会编故事。"我讥讽着说。 "不信你可以到孤儿院查,二十年前,你和你姐姐分别被两家人抱走。"他的口气不似说谎。 我的天! 我看着纪汉文,我看不出懂他脸上的表情,但是我忍不住问下去:"那你呢?你是他什么人?" "丈夫。" "她应该跟我一样大,怎么会找你这么老的人做丈夫。"我震惊之余还算清醒。 "我有钱。"他微笑着说。 我把面前的酒泼到他身上,有钱了不起?我最恨别人说自己有钱。偏偏这个有钱人还告诉我一些我不愿意知道的事情。 我事情让我悲伤。 我一悲伤就不能自控。 我没想到爸爸妈妈会有这么大的事瞒着我。 我没想过我不是他们的亲生女儿。 莉进来上菜,看到这一幕,忙拿了手帕替纪汉文擦西服,纪汉文摆手让她不必忙。莉半开玩笑地说:"先生别生气,这小姐脾气自小就坏。" "看出来了。"汉文说:"真是够坏的。" 我伏案痛哭。 莉出去,替我们带上门。 汉文走到我身边,他俯身对我说:"对不起月月,对不起让你知道这件事。请原谅我的不得已。" "你究竟想干什么?"我抬起头问他。 "想请你帮忙。"纪汉文说:"我此行专为此而来。" 我停止哭泣。 "是这样的,"纪汉文说,"你姐姐走后我们一直不敢告诉我妈妈,我妈妈一直住院,是绝症,我不想他再受打击。听月月的养父告诉我月月其实还有个孪生的妹妹,我就查到了关于你的一切消息。" "查我?"我惊讶地说:"你都知道我些什么?" "知道你喜欢去云盘山,和你的警察男朋友一起。知道你工作不如意,天天被一个老女人骂!" 我悚然:"你究竟想要我做什么?" "安慰我母亲。"纪汉文说,"她视你姐姐如亲女儿。" "好笑!"我说,"我凭什么相信你?再说,这事又与我何干?" "你要是不信。"汉文说,"可以去问你妈妈,至于你,我不会让你白干,至少付你十万。你的工作很简单,就是常常到我妈妈面前晃晃。医生说过,我母亲活不过一年。" 有这么好挣的钱? 祖坟冒青烟? 我的脑子飞快地转着,一年十万!相当于在这个酒店至少要干十年,还不必再受那个老巫婆的气,真是个好差事。 我给自己倒了一杯酒,喝干了,然后我对汉文说:"明天答复你。" 他很满意,打的送我回家。车上我问他:"那个月月,为什么要自杀,是不是你害的?" "我没时间陪她,她得了轻度的抑郁症,后来发展到臆想,总认为我和我女秘书有染。我对她关心不够。"汉文说:"我走后我一直寂寞。" "我相信。"我说。汉文一看就是一个寂寞的男人。 还是个孝子,我虽替我没见过面的姐姐伤心,却也不太恨汉文。 要是我,我才不会那么傻。 从山上坠下,粉身碎骨。真不是一般的傻。 回到家里,父母已严阵已待。 我问他们:"真的?" 妈妈点头。说:"纪汉文找过我们,我们没同意,没想到他卑鄙到自己来找你。" "没什么。"我俯身跪到爸爸妈妈中间说:"一切都没有改变。真的没什么。" 然后我打电话给明阳。 明阳很快赶到。妈妈视明阳如救星,把我交到他的手里。我趴到明慢的肩上说:"明阳,明阳,居然有人不知道自己从何而来,父母是谁。" "好啦。"明阳抱着我说,"将来我们的孩子一定是幸福的。星星我们结婚吧,我就快凑齐买房的钱了。" "好。"我紧紧抱着明阳说,"我们结婚。" 三天后我随汉文登上了去南方的飞机。我没有告诉明阳真相,因为他如果知道,一定不会让我去。我只是给他留了一封信,告诉他等我回来,我一回来我们就结婚。 汉文很体贴地替我系好安全带,飞机起飞我刹那,我感觉我其实并不是单单为了钱在做这件事,冥冥之中仿佛有什么在牵引着我一路而去,令我身不由已。 到了汉文的家才知道他真不是一般的有钱,我的姐姐过得不是一般的富足生活,只可惜她想不开,命短。 汉文拉开她的衣橱说:"要是不介意,她的这些衣服随你穿。要是介意,我再替你买。" 我挑了很久,那些衣服都不适合我。我对汉文说:"还是穿我自己的自在些。" "那可不行。"汉文说:"别忘了你的工作。" 那夜我在姐姐的床上入睡。汉文说姐姐一有点响动就睡不着。所以他们结婚不久就分房睡了。她的床很柔软,我一觉睡到天亮,我一点也不怕。 也不觉得陌生。 第二天一早我穿着姐姐的紫色长裙到厨房里给自己做早饭吃,端着面条出来的时候正碰到汉文下楼,他一见我,如被人点穴。痴呆呆叫我月月。 我说:"对不起,我是星星。" 那一刻我知道他爱我姐姐。 是我姐姐没有福气。 我问他:"吃面条么,我给你下鸡蛋面。" "吃!"他肯定地说,"只是太麻烦你了。" "没什么,"我提醒他,"你可以加我工钱。" 他掩面说:"你不能说话,你一说话就不像她,她永远懒懒的提不起精神来,我看到她的第一眼就爱上她的懒,认定那样的女人是我的,可是我的爱害了她。无论如何,她再也不会回来。" "好了,"我说:"好啦好啦,吃完饭开工喽。" 汉文的母亲住在医院里。 那医院不错,郁郁葱葱。我们推她出来散步。她不停地埋怨我来看她太少。 "以后保证一天一次。"我说。 "你看来心情不错。"汉文母亲说:"说话声音都脆一些。" "当然。"我胡诌说,"我最近深感活着的意义。" 汉文焦急地朝我挤眼,我才发现自己说错话,可她母亲并不介意,亲热地摸我的头发,说:"怎么剪短了,你还是长发好看些。" "你儿子说短发好看。"我朝汉文挤眼。他不睬我,眼光飘向一边。 从医院一出来,他就说:"你真是世界上最拙劣的演员。"说完了又说:"不过我想我妈妈会喜欢你。" 我可不想演谁。 但我很尽职尽责地做着我的工作,陪她妈妈打扑克下棋看言情小说,汉文的母亲脸上一日比一日有光泽。 医生恭喜我们说:"她可能会比我们预料的情况要好许多。" 汉文惊喜。我却怅然。随着时光的流逝。我对姐姐的好奇已消失殆尽,我只想早点结束这份工作,拿到钱,回家和明阳结婚。 可是看来事与愿违。 我想明阳。 我给他打电话,他冷冷地说:"有事你回家我们再说。" 电话挂了,不容置疑。 我哭了,汉文在身后看我。给我递上一张纸巾,我抽泣着对他说:"我后悔了,纪汉文。钱能害死人。我不想干了,我要回家。" 他安慰我:"你别担心,如果是爱情。随时都会在原地等候。" "我要是过惯了资本主义的生活,就不能回头了。"我说:"我现在连打的都觉得自己委屈。" "呵呵。"他竟然笑了,说,"看你!透明得像一张纸。" 晚上他带我去很高档的酒店吃饭,酒店外是万家的灯火。汉文喝多了,说:"怎么我遇到的不是你呢,星星。" 我不言语。 他又问我说:"星星我要护着你下半辈子,你愿意么?" 我还是不言语。 回家的路上,我真有些害怕,我以为他会吻我,但是他没有。 但是那晚我一直在怕,我怕得一分钟也无法入睡。脑子里晃来晃去都是他的眼睛,那是一双深遂的眼睛,很容易让人掉进去不知不觉。 第二天我偷偷地买好了飞机票,坐飞机回家了。 我不知道自己在逃避什么。 明阳到机场来接我,我跟他紧紧拥抱。 我住到了明阳的家,存心让纪汉文找不到我。明阳恶狠狠地说:"他要是敢来,我就毙了他。" "他是我的老板。"我说,"你毙了他我找谁要钱去。" "荒唐。"明阳还是很不满:"真不明白你为什么要答应这桩交易。" "谁愿意跟钱过不去?"我说:"明阳,我和我姐姐是不同的,你要放心我。" "放心。"明阳说。 那时我们在云盘山顶,明阳说:"星星堆满天,可你是最亮的那一颗。" 我想他想这话一定想了很久了,这不是他说话的风格,对我的思念让他变得像个文绉绉的诗人。 我主动吻他。 在爱里沉醉。可是在沉醉的边缘,我怎么想起的是另一双眼睛? 我还是打算回南方的。 我不是那种不守诺言的女孩子。 可我还没有回去就得到了汉文母亲去世的消息。 电话是打到我家里的。妈妈说:"纪汉文找你快找疯了。一天十个电话不止,我们打过明阳的手机了,他没有告诉你吗?" 没有,明阳没有告诉我。 我再打汉文手机,关机。 我突然觉得很想那个寂寞的有钱的男人,我觉的自己有些对不起他。我还不知道我的不告而别在她母亲突然的去世里起了多大的坏作用,但最起码,我不敬业。 再也不好意思跟他提钱的事。 也不敢再和他联系。 我没想到的是还是收到了纪汉文的支票。 他给了我四倍的酬劳,我一辈子没见过那么多的钱。 只是我再也没有见过纪汉文,我打听过他的消息,想把钱还给他。最后才听说他移民了,去了一个叫澳洲的地方。 结婚前,我收到过一张来自澳洲的明信片,没有地址。 我想是纪汉文寄的。 我没有告诉明阳,把它塞到了抽屉里。 我过着普普通通的日子,当我煮一碗面吃的时候,偶尔会想起纪汉文,想起他吃着我煮的面的时候对我说过:"你可以是一个很好的妻子。" 我的确做了一个很好的妻子,明阳也这么说。 只是不知道汉文是否还寂寞,满天星星中,可有一颗是愿意靠近他的呢? 8月 结发一辈子 (一) 她打电话来说,“他走了。” 我心里一惊,一凉,手颤颤的。原来相聚离开,只是一句话的距离。 (二) 那天说起《江城子·十年生死》。大约这词太有名,一时间竟然想不起十年生死后面是什么;呆了半晌才想起,是“两茫茫”。 不晓得苏东坡的妻怎样梳她的发,我说,大概和你一样,每天清晨晓妆时,慵懒的,左一下,右一下……梳通后用刨花水抿了,再慢慢儿的,用双手拢上去。不过那些个翠叠珠摇的富丽闲妆,想来与她无缘;她只会端一端相,簪一支朴素的簪子了事。这时院子里的鸡啊,鹅啊,开始在鲜亮的晨光里呼喇喇的扑闪着翅膀;而苏子瞻尚在拥被高卧。她于是不得不停止整理发髻,手上丹蔻未干便急急起身。 我这样说着,她则静静地窝在沙发里。等我停下时,她便说,如此看来,即便嫁了才子日子也不见有甚么起色;虽在故去后有佳词志其生平,但毕竟是“两茫茫”,且流芳的是子瞻。她常说佩服我的想象力,简单的一句话便有许多花样,说自己不行。但她从我的想象中看得到自己的影子,纠结于一连串看似无意义的动作中,忘记了本来的方向。 我知道,她在说未干的丹蔻。她一定想起了自己出嫁时的样子。从她现在的样子推想开去,她出嫁那天,对镜的样子必定几近狐媚。因她总说很羡慕旧时女子,连梳头和涂抹指甲的样子都入得画,还说女子若少了那雅致,便如失了风韵的花,空余姣好的颜色,刻板的惹人憎恶。 我记得她说,那天她弃了刺鼻的指甲油,单单将胭脂细细的磨了,淘净了渣滓,和了殷红的凤仙花,先薄薄的涂上一层,待它未干时,用了浓重的量,涂第二遍。她将手舒展开,放在台子上,闲闲的,听着门外人们正大呼小叫,热络的紧。这时他偷偷却的溜了进来,要帮她弄发,要替她画眉。她推他出去,拉扯中,指甲上未干的丹蔻被碰去了一小块,后来竟在他的礼服上找到了,红滟滟的挂着,像不小心丢失的快乐。 (二) 那已经过去了二十年。她和他除了容颜,什么都变了。 她如今爱极了梳头,常常细致的有些罗索;她常说,长发也好,短发也好,自己喜欢就好。林慧萍却唱,长发也好,短发也好,你喜欢就好。不过是一个人称的变化,可她们各人的一辈子,却是两样。她说要和身边的这个人过一辈子,说得好像真的一样。我知道她不是那种翻手为云覆手为雨的人,也从不戏谑。她的人生是规划好的图纸,不容一点儿差池。她说一辈子,那便是一辈子,少一天也不成。 那天吃饭时她突然说,要做头发。然后就去了。两个小时后再见,那张脸真真熟悉的不敢回忆。她眉间轻颦,二十年的红消翠减立时变作路过,静悄悄的,没弄乱她的发。 很难想象她是怎样熬过这些年的:睡在一个不爱也不了解的人身边,暗夜醒来,看到熟悉的床陌生的人,究竟只能叹一口气,再尴尬的强睡去。她不说自己错,因为这样执意的蒙昧已成积习,像初读《楚留香》时,将宫南燕读作南宫燕;某天突然发现竟是错的,却无论如何也无法想象改过来的模样,就只好将错就错,闭着眼睛蒙了心,读下去罢。 有时生活可能真是一出戏,用了繁复的琐事和假的妆容湮灭了结局,可最后,一句话,甚或一个手势,便泄漏了玄机。好似南宫嫱,虽然穿着灰朴朴的长袍子,偶尔风一吹过,即窥得红艳艳的里面。我很少问她过的是否快乐。不像别的妻子总会在有意无意间说起自己的丈夫,她几乎不说;即便提起,也只是淡淡的,如一般导游介绍口里眼里都烂熟但心里不甚了了的景点。这世上有许多妻子,若将丈夫的兴趣爱好列于纸上请她们还原,她们还原出的,必定是一个完全陌生的人。她便属于此列。 我有时说,他们之间的空间辽阔的有些奢侈,像一座有着许多道门的房屋,一个人从一道门的出现必定伴随着另一个人从另一道门的隐没。她只一笑,说,这样好。这样的看不见彼此,远远好过眼睁睁的欺骗和面对面的尴尬。我曾对她说起过“疏离”,她说,这个词很好。这个词里的“距离”,意味着“安全”,而非“离弃”。 (三) 连这些都已经过去了一年,如今她是自由的。 警察找到他的时候,他在车子里。车子已经被挤成了很奇怪的形状,人却还完整,车子里的音乐也被开到最大。好像电影中的镜头一样,连配乐都合适。 她好像哭了,又好像没有哭。我看不清楚,但并没有问。她只是说,他竟然没有熬过我。她的确陪了他一辈子,一天也没有少。她说,生或死都是“两茫茫”,没甚么区别。她还像二十年前一样,爱将发梳了又梳,爱自己磨出的胭脂,爱凤仙花。她常常将那首《结发一辈子》放给自己听,一边听,一边缓慢的,左一下,右一下……从天光梳到暗夜。 这世上所有的歌,各人唱来有各人的风光;这世上有一些情感,是我所永远不能了解的。 9月 邻居的耳朵 2003年是我最落魄的一年。 首先公司倒闭,我丢了赖以生存的工作。其次因为贝斯手张放的出国,我们苦心经营了一年多的“木马”乐队不得不宣布暂时解散。 白天不用上班,晚上不用演出,我忽然成了一个彻头彻尾的闲人,心情坏到极致,整日借酒浇愁。 一是为了省钱,二是为了清静,我搬到了郊区的一个小套。房子很旧,离市区很远,里面的住户们大都早出晚归,我弹电吉它的时候,不必担心有人会嫌我吵。 不离不弃的当然还是我的女朋友西西,她语重心长地对我说:“叶天明,你干脆就在家里好好地写歌,一有机会,你一定会红的。” 西西和很多很多的女子一样,有简单却一向自作聪明的大脑。如果爱上一个人,就拼了命的死心塌地。所以虽然她不算漂亮,有时候话又多,我还是和她在一起整整二年。 我们并不同居,她只是一周来我这里二三次。替我收拾凌乱的房间或是买披萨汉堡之类的东西来让我“换换口味”。西西是养尊处优长大的姑娘,她不会做饭,替我泡方便面的时候,会再三问我是先放水还是先放调料,在这方面,她迟钝得让一般人都望尘莫及。 我对门的女子叫沙果果。不过是十月末,她已经穿很厚的外套,围丝巾,戴丝质的薄手套,看到人的时候表情倍儿严肃。我有时候冲她笑笑,更多的时候,我宁愿装做没有看见她。 西西非常不喜欢沙果果,骂她是“老巫婆”。老巫婆沙果果好像也不上班,大多数时候和我一样缩在家里,西西撇着嘴说:“瞧她那个样子,也找不到好工作!” 我瞪西西一眼。 西西慌忙画蛇舔足地解释说:“别敏感,我说的不是你。” 西西和沙果果的“宿怨”是因为一封快件。快件是沙果果的,因为她不在,邮递员就送到了对门我家里,西西是个热心的姑娘,当下就帮她签收下来,等沙果果回来了就屁颠颠地替她送了过去。谁知道沙果果一看信封就把眼睛一瞪说:“我的信你干嘛替我签?你替我签就要负责替我退回去!” 说完,把门砰地一声关上了。 我下班后,西西嘟着嘴使唤我再去做次信差,我勉为其难地去扣她的门,她把门开了一条缝,瞄了我一眼,更勉为其难地把信一把扯了进去。 “是男朋友给她的分手信!”西西一边看电视一边分析说,“所以她不愿意收。” “哦。”我说。 “喂,叶天明。”西西趴到我身上说,“你不打算去pub驻唱么,这样下去会坐吃山空的。” “放心,保证不让你养着。” “你们乐队的人都跑场子去了……” “我他妈的事不要你管!” 西西撇撇嘴,没敢哭,开门走了。 我跑到阳台上去抽烟,看到沙果果也站在阳台上,她正站在凳子上晾衣服。晾衣竿有些高了,她很费劲地往上升着手臂。我从没见过她家居的样子,和平日里有相当大的不同。我正在想这到底是不是那丫的时候忽然看到她眼睛一闭,从凳子上直直地栽了下去,然后我就听到她的头和地板接触时发出的“咚”的一声巨响。 “喂!”我吓了一大跳,赶紧灭掉烟头朝着那边喊道:“喂,你没事吧,喂,你听得到吗?” 那边一丝儿回音也没有。 我惦起脚尖也看不到她人,只看到睡衣的一个小边儿。 救人一命,胜造七级浮屠。我用一秒钟惦量了一下自己的本事,再用一秒钟目测了一下从三楼到地面的距离,再下一秒种的时候,我人已经爬过窗台跳到了沙果果家的阳台上。 她面色苍白毫无知觉地躺在雪白的瓷砖上,散乱的长发盖住了半张脸,红色的睡衣看上去性感极了。不过我没有时间想入非非,在拍喊多次依然无效的情况下,我只好给她胡乱套上一件衣服,把她送进了医院。 医生说:“严重贫血。”又说,“好在送得及时,以后一定要当心。” “哦。”我说。 他埋着头哗里哗啦地开给我一大堆补药说:“去拿药!” “哦。”我说。 沙果果终于醒过来,睁开眼看到我的时候她的表情很惊讶,然后她很肯定地说:“是你救了我。” 这是我第一次听她开口讲话,她的声音很好听,有音乐感。 “是。”我说。 “怎么救的?” “我从阳台上跳过去。”我说。 她把眼睛闭起来,看上去很疲惫的样子,过了好一会儿她才又睁开眼,看着我说:“你怎么还不走?” “我等你说谢谢。”我说。 她说出的话让我大跌眼镜,她咬着牙说:“我并没请求你救我。” nnd,算我倒霉。 我把一大堆补药放在她的床头,起身走人。 西西还在跟我赌气,我打她电话她也不接。家里乱得我做什么事的心情都没有。傍晚我正在一边吃方便面一面看球赛的时候,门铃响起,我端着面去开门,发现是她。捏着一个厚厚的信封对我说:“给你。” “什么?”我诧异。 “药钱,还有救命钱。”她说。 这事还真是滑稽,我把面条放在地上,打开信封一看,厚厚的一叠钱。我摇着头还给她说:“不用这么多,你只需付出三百五十二块医药费,再给来回十四块打的费就可。” 她迟疑了一下,依我的言把钱悉数数给我,转身走了。 西西终于又来,把一个地址往我面前一甩说:“这间酒吧叫‘摩尔吧’,老板是学建筑的,刚从国外回来,酒吧不大,他只需要一个可以弹唱的吉它手,你去试试吧。” 我瞄了那张纸条一眼,没做声。 西西忍无可忍的吼起来:“叶天明你他妈别这么nb行不行?” 我做一个请她出门的手势。她不仅不理我,还直直地朝我扑过来,拳头很暴力地落在我的胸口上。换成以前,这样的花拳袖腿我压根都不会理会,但心情不好的时候就完全不同了,我把她狠狠一把推开,她的额角撞到了茶几上,立刻撞出一块青紫来。 她开始痛哭,哭完后站起身来,把我的电吉它往地上狠狠地一摔,在惊天动地的响声中,她夺门扬长而去。 西西这丫头总是这样气来得快消得也快,没多会儿门铃又响了,我以为是她回来,谁知道门拉开来,竟是面无表情的沙果果,她面无表情地对我说:“速食面没营养,我请你吃红烧肉。” 她说的时候我已经闻到对面开着的门里传出来的诱人香味。 见我没动静,她朝我做了个请的手势说:“你不会是怕吧?” 这回她的眼神活了,带点嘲讽。 哼哼。 我连跳阳台都不怕何况怕吃红烧肉。更何况我的胃现在已经不受我控制。于是我把门一关,昂首大踏步地走进了她的家。 这应该是我第二次到她家,不过是第一次有空认真地端详,她把家布置得很漂亮,和我那狗窝有天壤之别。饭菜已经上桌,每一样都让我垂涎欲滴。 “喝酒吗?”她问我。 “喝。”我索性皮厚到底。 她又问:“红酒还是白酒?” 我不相信地说:“难道一个单身女人的家又有红酒还有白酒?” “还有药酒和黄酒。”她说,“你也可以选。” “那还是红酒吧。”我认输说。 谁知道她呈上的竟是马爹利。我不好意思地说:“太隆重了一点吧。” “只有这酒。”她说。 “买给男朋友喝的?”我努力调侃。 “那与你无关。”她一边冷冷地说一边替我倒酒。很美的手,看得我入神。 我一瞬间,我真怀疑我遇到了女巫。直到她举杯对我说:“那天,谢谢你。” 我募地反应过来:“哦,不用谢,你又没请求我救你。” 她微笑,说:“你怎么敢跳过来的?” 我酒壮人胆:“美女有难,当时没空想那么多。” 她又微笑:“你若不救我,我也许现在还躺在那里。” 我提醒她:“医生说你体质差,你要注意身体。” 她的犟脾气忽然没了,而是很温和地说:“是。” 我有些呆过去。 她又说:“你女朋友摔掉了你的吉它。” 原来她什么都听见。 “我自然会收拾她。”我说。 “怎么收拾?”她很感兴趣地问我。 “那与你无关。”这回轮到我拽。 “好,那就喝吧。”她说。 结果那晚我跟她都醉了,她用cd机放起音乐,是《最后的华尔兹》,然后她走到我面前一弯腰说:“我可以请你跳舞么?” 我搂住了她,她的面孔贴着我的,听她在我耳边说:“谢谢你的歌,我失眠的时候喜欢听。” “哦。”我说,“你听过我唱歌?” “你唱的时候我都在听。”她说,“好听。” “谢谢你。”我由衷地说。 “你长得很像我男朋友。就是比他高一些。”她说,抱紧了我一些。 她的身体柔软地贴住我的,我差点把持不住,不过事实证明我叶天明还算是个君子,我们只是跳舞,没有接吻,更没有做别的。 我在她家地板上醒过来的时候是清晨,她靠在沙发上睡得正香,精致的面孔犹如婴儿,落地窗帘被秋风悠悠地吹起,我一时想不起自己是在什么地方。 回过神来后我起身,回自己对门自己的家。 刚到家电话就响了,是西西。对我说我们以前乐队有首歌给某家唱片公司看上了,那首歌是我做的歌词,她要我赶快去一趟,唱片公司的人要见我。 我没做声。 “好啦。叶天明。”她在电话里哄我说,“乖,我们都在等你。” 我去了,唱片公司那人留着长头发,跟我说话的时候,时不时把手搭在西西的肩头。然后他对我说:“你妹妹很关心你啊,为了推荐你的歌,往我们公司跑了十趟都不止。” 西西推开他的手,笑得好尴尬。 我他妈都成了什么了?! 我站起身来,一语不发地走掉了。西西从后面追过来,满面泪痕地喊:“叶天明,你不是人,我这样都是为了你好!” 谢过。 骂得对,我不是人。 我敲沙果果的门,想让她陪我喝酒,可是她不在。 我怅然若失,那之后很多天不见沙果果。这个人仿佛凭空消失了一样。 很奇怪,我老想她。 再见到沙果果是冬天,也许是觉得我无可救药,西西开始对我爱理不理,我的储蓄差不多花光,一首像样的歌也没写出来,我整日整夜在家里宿醉,被西西砸过的吉它声音破了,估计修不好也懒得去修它所以好久都不再弹。沙果果就在这时候出现在我门口,她脸上的笑很妩媚,对我说:“你瞧,我竟忘了带钥匙,看来要从你家里跳过去了。” “你怎么会消失?”我问她。 她哈哈地笑:“我是女飞侠,来无影去无踪。” 我咬牙切齿:“女巫婆。” “也可以这么说。”她笑得天花乱坠,“你喝酒了?一个人喝有什么意思哦。” “那好。”我拖她进来说,“咱俩一块喝。” 她笑着进来:“你先替我把门打开,到我家喝吧,我家好酒多呢。” “好吧。”我说。我又一次从阳台上跳到了她家,谁知道打开她家门的时候却不只看见沙果果,和她站在一起的还有一个胖子。 胖子莫名其妙地看着我说:“果果,他是谁?” “对啊?”沙果果看着我说,“你叫什么名字来着?” “周润发。”我摆个夸张的pose说。 “哈哈哈哈……”沙果果笑得好夸张。 “让他走!”胖子发令。 沙果果推开他说:“莫吵,让我跟老朋友聊聊!” 胖子一把揽住她的腰说:“走,进去!” 沙果果再次推开他,这回胖子恼了:“你他妈有点职业道德行不行?” 沙果果转身就给了胖子一巴掌。在胖子还没反应过来的时候,我已经一把抱住了胖子,好个沙果果,对着他一阵拳打脚踢。那胖子一定以为遇到了匪帮,显然被我们吓住了,好不容易挣脱后跌跌撞撞骂骂咧咧地跑下楼去了。 我听到车子发动的声音,沙果果笑得蹲在地上,腰都直不起来。 这个七十二变的巫婆,真不像我记忆里那个老是崩着脸的她。 她就那样蹲在地上对我说:“嘿,我真的不知道你叫什么名字。” “我叫叶天明。”我说。 “叶天明你唱歌不错。”她站起来说,“听得我这青楼女子都如醉如痴。” “胡说八道找抽啊!”我靠在她家门口,燃起一枝烟。 沙果果说:“你女朋友现在要是来你可真就跳进黄河也洗不清了。” “我根本就不想跳。”我说。 “呵呵。”她笑,“你是不是想我了?” “对。”我说,“为什么突然走掉?” “哪里都不是我的家。”沙果果冲进屋里,拿了两瓶酒对我说,“叶天明把你的吉它拿来唱首歌给我听好不好?今晚我俩一醉方休!” “吉它坏了。”我说,“没修好。” “那就干唱吧,我也喜欢听。”她点:“《风往北吹》,会吗?” 酒过三旬,我真的替她唱:你的手一挥说要往北飞,爱情被一刀剪碎我的心一片黑,你讲的很对说永远多累,但是这一声再会以后谁记得谁…… 沙果果扑在沙发上失声痛哭。 我在她的痛哭声坚持着唱完了这首忧伤的歌。 唱完后又是喝,我从来没见过她那么能喝的女人,我问她:“你怎么会有这么多酒?” “我以前的男朋友是开酒吧的,”沙果果说,“他走了,留下这些酒和这破房子给我。” “你知足吧。”我劝他,“总比一无所有好!” “男人都是白痴。”沙果果说,“叶天明我不怕你生气,男人真的都是白痴哦。” “以后别做那些事了。”我摸着她的长发说,“你看今天那胖子,哪块肉配得上你呀!” “好啊。”沙果果看看四周说,“我可以吃得很少,养我不是太困难。” “好啊好啊。”我说,“那你就做我的小老婆吧。” “好啊好啊。”沙果果说,“我不介意的。” 这些都是醉了的说笑,清醒过后,沙果果不知道去了哪里。我在浴室的镜子里看到自己的脸,额头上有个大大的鲜红的唇印,应该是沙果果的恶作剧。我笑着擦掉了它,这个从不按牌理出牌的小女巫,什么时候吻我的? 就在这时门被推开了,是沙果果,拎着一袋早餐对我说:“你女朋友在外面。” 我以为她骗我我,于是说:“我女朋友不就是你吗?” “是吗?”沙果果说,“要养两个老婆不容易,你钱够吗?” 昨晚的她又不见了,翻脸真是比翻书还要快。 “呵呵。”我说,“我没答应娶你。” 她冷冷地说:“男人说话都是这么不作数么?” 我用她的话回她:“你忘了男人都是白痴?” 她朝我摊开手:“你忘了给我钱了。” 我诧异。 “昨晚的。”她说,“我一个钟头收一百,你看着办吧。” 我真想抽她。 不过我忍住了,把包里最后的四百多块钱一起掏出来递给她说:“够了吧?” 沙果果咬住下唇收下了它,然后她扬起脸来对我一笑说:“算了,看在邻居的份上,我就打你个八折吧。” “你真贱得可以。”我骂完她就冲出了她的家,一出去就看到西西在楼道里缩成一团,脸上是一道又一道的泪痕,我慌忙把抱进屋,她的眼泪一滴一滴热热地流进我的脖子,我听到她气若游丝地说:“叶天明,我们相好了两年,我不能让你就这样死在一个老巫婆的手里。” “那是那是。”我慌忙点头,不知道她是不是在楼道里坐了一整夜,她全身冰凉一直一直在发抖,真是把我给吓得不轻。我带她冲了个热水澡,把她扶到床上躺下,她闭着眼睛问我说:“叶天明,你是不是不要西西了?” “胡说。”我呵斥她。 “叶天明你要是还要我你就搬家吧。” “胡闹。”我说。 “我听到你为她唱歌。叶天明你很久没这么认真地为我唱过歌。” 她果然在楼道里呆了一夜! “其实她没有我漂亮也没有我温柔。” “那是那是。”我说,“一个天上一个地下。” “你要是为了她不要我就是为了一片绿叶放弃整个森林。” “那是那是那是。” “我没有办法原谅你。叶天明我恨你恨你我恨死你!”西西开始尖叫,拳头又如暴雨一样打在我身上。 她一暴力就正常了,我放心许多,紧紧地拥抱她。 我抱着西西的时候却想起沙果果跟我要钱时候的样子,我想我永远都不会愿意再见到沙果果,她真让我沮丧。 我真的永远都没有再见过沙果果。 二个月后,我收到了一个陌生姑娘送上门来的一把簇新的电吉它,还有一封信,信是沙果果写的:“叶天明,这个名字真不错。 在我最寂寞的时候,谢谢你的歌陪我度过。 我没什么积蓄,所有的钱都买了这把吉它送给你。 也许你的歌声,还可以安慰另一个邻居的耳朵。 最后:还希望你会想念我:) 沙果果” 我问那姑娘:“怎么回事?” 她说:“沙果果托我一定要带给你。” “她人呢?” “上星期死了。”姑娘说,“她是先天性心脏病,治不好的。” 我僵在那里。 “别怪她任性。谁可以跟生命任性?”姑娘说完,意味深长地看了我一眼,转身走掉了,她的背影真像沙果果。 我带着沙果果送我的吉它开始到酒吧驻唱,西西推荐的“摩尔吧”真是不错,人不多的时候,我还可以唱唱自己写的歌,开始有客人为了听我的歌而来酒吧,我的收入一天比一天高,西西也常来捧我的场,拍着我的脸鼓励我说:“这才像你么,唱下去,一定会有结果的。” 我吻吻她的面颊。 春天已来,风不再往北吹。 只是沙果果该如何才能知道,我是真的,常常想念她。 她已经住进我的琴弦,注定与我的手指纠缠一生。 10月 他曾住在我心里 遇见柯林,是我一生中最美丽的时刻。 那时我在念大三,出版了我的第一本散文集,又升了校学生会主席,春风得意得要紧。最大的爱好是在黄昏的时候去阶梯教室听那帮男生吉他弹唱,这支吉他队附属于校学生会,他们一律叫我:“头!”看到我一进门就会拿着吉他一阵猛敲,然后问道:“头,今天想听什么?” 我被这帮男生宠得有些不像话。 听歌的时候我喜欢坐到桌子上去,头一点一点的,看他们纤细而有力的手指在琴弦上弹拨。男孩们的声音干净极了,也纯粹极了,只是好像用吉他来伴奏的歌总是有那么一点忧伤,我就那样淡淡地沉浸到一种我喜欢的情怀里去,直到晚自习的铃声不近人情地响起。 只是我从来不唱。每次他们起哄说:“头,来一个!”的时候,我都会显得特别羞涩,一点也不像那个平日里挥洒自如的我。其实我的声音很好听,朗诵我是可以的,演讲也很厉害。总之,这类比赛我要是参加,其他的人就只能盯着第二名去争了。 这不是吹牛啊,这绝对是真的。 但我就是不敢唱歌。我总觉得自己唱歌会走调。 我只是喜欢听而已。 我没想到有一天会想为一个人心甘情愿地学唱歌。那个人就是柯林。 柯林是我爸爸的学生,当然也算是我的校友,只不过他早已经工作了。我一直没有问过柯林多少岁,我猜他应该是二十九,或者,三十?我认为这个对我不重要。对我重要的是,从看到他的第一眼起,我就喜欢上了他。 大家都说我眼光高,因为直到大三我还没有恋爱过。但是无可否认的是,我对爱情有过无数美好的遐想,在遇到柯林以后,这些遐想就和他绵绵密密地缠合了起来,怎么分也分不开。比如他的长相,我从来没在生活中见过长得那么有棱有角的男人,好像眉毛鼻子都会说话一般,我一看他心就止不住地狂跳。再比如他的才华,他在一家很有名的电脑公司工作,听说是搞软件开发的。那一次是我爸请他来我家装电脑,对于我这个电脑白痴来说,从未看过对电脑如此精通的人,稀里哗啦就弄好了,拍拍手看着站在一旁发呆的我说:“好了,你以后可以在家上网了!” “上网?”我说。 “是啊,不然你买电脑做什么?” “写作。以前那台太破了,键盘敲起来像敲鼓。” “写作?”柯林饶有兴趣地看着我。 “是啊!”我在生人面前从没这么要命地卖弄过。但我就是急于想让柯林知道我的厉害,简直有点迫不及待。我拿出我才出的作品集装出一副漫不经心的样子对他说:“喏,我的书,送你一本!” 他很认真地用双手接了过去,摇摇头笑着说:“真没想到任教授的女儿都成了作家了!” “有什么好奇怪?”我问他。 “还该是个小丫头啊!”柯林一边笑一边比划着说,“那一年我们上课,你到教室外面来讨钥匙的时候,才这么一点点高呢!” “嘿嘿。”我说,“岁月不饶人嘛!” “签个名?”柯林把书递还给我。 我很认真地签下我的名字:“任紫怡。” 柯林接过去看了,笑笑说:“下次记得要签得龙飞凤舞一点!” “为什么?” “名人都是这样的啊!”他回答我说。 “去你的!”我打他,他也不躲,任我重重的一拳下去。说实话我没想到他不躲,那一拳我下手可重了,正打到他胸口,他龇牙咧嘴起来。我赶紧说:“对不起啊,我没想到你不躲的!” “呵!”柯林说,“我没想到你真打!” 柯林走后我就老想他。黄昏的时候再去听歌,就听出许多伤感的意味来。那些日子因为罗大佑要来开演唱会,那帮男生唱的多半是罗大佑的歌。我最喜欢的是那首《家》: 每一首想你的诗写在雨后的玻璃窗前 每一首多情的歌为你唱着无心的诺言 每一次牵你的手总是不敢看你的双眼 给我个温暖的陷阱和一个燃烧的爱情 让我这冰冷的心灵有个想到了家的憧憬 ······ 听着听着,也会傻傻地想,不知道将来会不会和柯林有一个家。夜晚来临的时候,会有一盏灯专门为我和他点亮,这种想象让我的心里柔软极了。也就是在那些日子里我深深体味了两个和“一”字有关的成语,那就是:一见钟情和一厢情愿。 终于忍不住,借着想上网又不会的名义,央父亲再请柯林来帮忙。柯林接到电话很快就来了。那天天空飘着蒙蒙的细雨,我隔着透明的玻璃窗看着他从远出慢慢地走进,没有打伞。黑色的西装笔挺笔挺的。我就莫名其妙地想哭。 “任紫怡。”我对自己说,“你完了!” 柯林惊异于我对电脑的一窍不通,更不相信我已经用电脑写作了整整三年。 那也是我第一次上网,他替我申请信箱,教我如何发e-mail,如何查信息,甚至如何进聊天室和别人聊天。我心情很好,也觉得很有趣,一直咯咯地笑。柯林就看着我说:“真是傻丫头!” 其实我真的很聪明,不过我喜欢柯林叫我傻丫头,因为除了他,再也没有别人这么叫过我。我歪过头去,看到柯林有一绺头发是湿的,搭到额头上。也许是刚才淋了雨的缘故,我忍不住伸手过去替他拨了拨。看得出来柯林有些许的吃惊,但他很快就镇定了下来,对我说道:“我看过你的散文了,写得真是不错!” “那还用说!”我得意起来。 “想不想在网上拥有自己的个人主页?” “没想过!”我说,“那玩意儿我不会弄!” “我会啊!”柯林说,“我可以帮你!” “为什么对我这么好?”我得寸进尺。 “任教授是我的恩师啊。”他的理由很充分,“我可以倾我一生来回报他,何况只是为你做一个主页。” 怕他后悔,我飞快地答应了下来。其实主页什么的对我一点也不重要,关键是,我可以有很多和他接触的机会了。 我一想就心花怒放。 “想做成什么样你尽管告诉我,我都能为你办到!”柯林对我说。我给他一个夸张的微笑,牙都露在外面。 他看着我,又说到:“真是一个傻丫头。” 那以后就常见柯林,讨论我网页的设计问题。当然也说说别的闲话。和柯林聊天特别有趣,他有很多新鲜的词,不过不给人卖弄的嫌疑。我喜欢看他拿着鼠标移动的手指,和那些弹吉他的手指比起来更多了些许的稳重。和柯林在一起时,我就常常这样无边无际地胡思乱想。有时我也会在网上给柯林的手机发一条短信息或是写三言两语的信再加上一张感谢的贺卡。不过柯林从不回,他给我申请的电子信箱一直寂寞地空着。 有一次我忍不住对他说:“柯林,你也给我写一封信啊,不然我的信箱一点用也没有!” “没有用就让它闲着吧!”柯林一边埋头替我扫描小说一边说,“我这人最怕的事就是写信,你饶了我吧!” “为什么怕写信,为什么?”我一边咔嘣咔嘣地吃着薯条一边不依不饶地问。 “很简单。”柯林说,“因为我不是作家嘛,怕写不好!” “你讽刺我?”我扬起手里的薯条袋子朝他打过去,这一次他伸手过来挡。他的手轻轻地握住了我的手腕。很轻很轻的劲,我却不能动弹。 那是我和柯林第一次的亲密接触。 柯林很快镇定下来,放开我说:“真是个凶丫头,别闹了,让我先把你这点活干完!” 我静静地坐到一旁看柯林为我做事。我喜欢认真工作着的他,脸上的表情真让人心醉。我就那么一直看着,不说话。柯林也不说话。房间里静极了。我坐在高高的写字台上,只有我的两条腿在半空中不停地晃动。 终于,柯林打破沉默说:“紫怡,你唱首歌来听听?” “唱歌?”我惊讶地说,“为什么?” “我为你干活,你唱首歌给我听算过分吗?” “过分是不算,可是我不会呀!” “别谦虚了,你的声音很好听,唱歌也一定很好听。”柯林的语气认真,不像是开玩笑。我真想为他唱一首歌,可是我搜肠刮肚也找不到一首我可以唱得像样子一点的歌,我有些遗憾地对他说:“下次吧,我学一首好听的唱给你听!” “呵,那么认真?” “那当然!”我大胆地说,“听众级别高,我可不敢怠慢!” 就这样有了想学唱歌的念头。再去听男生们唱歌的时候也会在心里轻轻地跟着哼起来,巴望着遇到一首适合的歌,可以替我说说我的心情。至少在我唱给柯林听的时候,他会感动。 有时也会挑上一两首,在没有人的地方唱给自己听。关于爱情的歌实在是多如牛毛,我却好象对每一首都不满意。挑剔得要命。 知道柯林有老婆,是在一个周五的下午。 那天下午我逛街,逛着逛着就来到了柯林的公司楼下。我有些不由自主地上了楼。柯林正在电脑前忙碌着,见了我,有些许的吃惊,起身给我让座。我看到他的玻璃板下压着一张小宝宝的照片,小孩子很漂亮,有和柯林极为相似的眉毛和眼睛。 柯林指着照片有些骄傲地对我说:“我儿子,九个月。” 我强作欢颜地笑了。心里像有一团火在烧。 其实像柯林这么大的年纪,结婚生子应该是很正常的事。我也早就该想到。可事实摆在我面前的时候,我还是有些接受不了。 我故作调皮地说:“干儿子?” “瞎说!”柯林拿起手中的报纸打我的头一下说,“我和我老婆生的!” “你老婆漂亮吗?” “当然。”柯林说。 我真有些绝望,脸上的表情一定木木的。 柯林看着我说:“你怎么了?” “你说我怎么了?”我恨恨地丢下这句话,转身就走掉了。 柯林很长一段时间不来见我,说是要忙一阵。网站的事情也渐渐搁浅下来。 但还是喜欢柯林,迷恋他的一切。总想见到他,听到他的声音,为他朝思暮想,不可救药。那些天阶梯教室里的男生们还是天天罗大佑,特别是那首叫《暗恋》的歌。男生们唱起来,有些歇斯底里的伤感。我想起柯林曾对我说过他很喜欢罗大佑,罗大佑感动过他们一代人。我早早地托我在电视台工作的朋友弄两张好位置的票,我想邀请柯林和我一起去看。我希望他不会拒绝我。虽然我并不是很有把握。 那些日子我还喜欢上了顾城的一首诗,诗的名字叫《我是一个任性的孩子》。因为我一直就是一个任性的孩子。对柯林的思念让我魂不守舍。我熬不住,终于在网上给他的手机发了无数条短信息,告诉他我会在哪里等他,有要事跟他说。 柯林回我电话的时候我已经坐在了国贸大厦17楼的咖啡厅里。柯林说:“丫头你怎么了,我这边有个重要的客户,来不了啊!” 反正我也豁出去了,我说:“1个小时之内你不来,我就从这里跳下去!”说完我就挂断了电话。 事实上柯林10分钟就赶到了。他坐下,盯着我说:“你呀!说吧,怎么回事,要寻死觅活的?” “我爱你!”我想也没想嘴里就溜出了这三个字。当然这是我一直想对柯林说的三个字,我一直执意地想要让他知道我的心思。但真正说出口后,我多少有些羞涩,毕竟这是我第一次对一个男人说出这三个在心里常想象的字,感觉相当的不同,我的脸红了。 “紫怡,”柯林慢慢地说,“我可是一直把你当妹妹!” “那你喜欢我吗?” 柯林不说话,宽容地看着我。 “你喜欢。”我替他回答,“不然你不会躲我,也不会来得这么快。至少你担心我,怕我真从这里跳下去!不是吗?” “要是我真不来你会跳吗?” “当然不会!”我笑笑着喝了一口咖啡说,“我的命就那么不值钱?” “是不是作家都这样?”柯林也笑,“喜欢这样恶作剧?” “柯林你再叫我作家我扁你!”我端起手里的杯子,做一副恶狠狠状。 “真是个孩子。”柯林摇摇头说,“别闹了,好不?紫怡。” “我是真的爱你。”我不敢看他,把头埋下去说。我听到自己的声音,脆弱极了,然后我就控制不住地低声哭了起来。 我感觉到柯林的手从桌面上伸了过来,温柔地握住了我的手,然后我听到他温柔地说:“紫怡,乖,别这样!” 我哭得更厉害了。 “好了,好了。”柯林说,“给熟人撞见说不清啦!” “那你爱我吗?”我不饶他。 “傻丫头。”柯林说,“我能轻言谈爱吗?” “为什么不能?”我抬起头来看着他问。 “还要我说原因?” “我不在乎!”我说,“我什么都不在乎,只要你爱我就好了。” “怎么可能?”柯林说,“用你文章里的话来说,这世上有很多种相遇,但有一种相遇是不如不遇。” 那是我一篇散文的开头,我真没想到柯林会记得它。想着他认真地读过我的句子,我的心紧紧地抽痛起来,又有一些说不上来的幸福。 “太晚了不是?”柯林接着说。语气里有叹息的意味。 我泄气,也不想再争辩。至少柯林的那句太晚让我挽回一些自尊,不是不爱,只是太晚而已,不是吗? 终于明白失恋的滋味,真的就像大病一场。 我有一个星期没去听歌了。男生们在别的地方遇到我,均问道:“丫头,你怎么了?失恋了?” “是呀,是呀!失恋了!”我的心里乱七八糟,我的眼神慌慌乱乱。我一首歌还没有学会,那个想听我唱歌的人就这样走出了我的视线。 网站没完工,还是要和柯林接触。我通过电子信箱给他发我的新作,按捺心里的千头万绪写很客气的信。他终于回我一封信,信上说:“就让我默默地看着你的成功之路慢慢地延伸,为你暗暗地高兴。祝福!” 我哭了,才发现自己一直不甘心失去。也许我和柯林之间没有任何故事可言,但是我没有办法忘记和放弃,总觉得应该有很多鲜活的情节在等待着我,等待着我和柯林。 我就是这样一个执拗的傻女孩,曾天真地以为自己是一个情场高手,可当爱情真正来临的时候,我弱智得让自己心疼。 罗大佑的演唱会已被炒得沸沸扬扬。听说嘉宾里会有张艾嘉。那是一个我喜欢和欣赏的女人,我看过她的电影《心动》,很是心动。我也知道她和罗大佑曾经是一对恋人,我盼着演唱会的到来,我很想看看爱情变成友情后,再经过这么多年,会是什么样子。 当然我更盼的是和柯林一起,听他喜欢听的歌。 是从爸爸那里听说柯林出差的,他去了北京。 不知道为什么我就突然很想去北京。这个念头是一秒钟之内冒出来的,冒出来后我就再也无法把他压制下去,我慌称有杂志社请我到北京开笔会,很顺利地请到了假。然后我就坐上了去北京的特快。 我到了北京就拨通了柯林的电话。 柯林说:“是紫怡啊,我现在在北京出差呢!” “我知道,”我说,“我也在北京。” “怎么会?”他显然很吃惊。 “怎么不会?”我说,“这世上有什么事不可能?” 柯林沉默了一下,给了我他宾馆的地址,让我先去,他办完事很快就会回去。我坐在宾馆大厅的沙发上等他。这是一个对我来说陌生而著名的大都市,但我没有心情去看它。我满脑子都是柯林,从小就爱听故事爱写故事的我渴望着和柯林之间会有一段故事,哪怕没有波澜壮阔的情节,也至少可以为我的初恋做一份最美的见证。 柯林回来见到我,脸上的表情很惊讶。 “真的在?”他说,“来北京做什么?” “来陪你!”我言简意赅,差点被自己感动。 柯林久久说不出话。 “饿了,”我说,“我想吃东西。” “紫怡,”柯林有些无可奈何地说,“你真是任性啊!” 我把脸埋进手掌心里,闷声闷气地说:“别骂!你可以赶我走,我头也不会回,真的,你赶吧!” 一只温热的手放到我的肩头,然后我听到一声叹息,接着是柯林温柔的声音:“赶?我怎么舍得?” 那声音里全是疼爱,一股电流呼啦啦地传遍我的全身,我知道我已经靠近了幸福。我想牢牢地抓住它,不让它溜走。哪怕只是瞬间,对我也已足够! 我愿意为我的任性付出代价! 那晚,我和柯林住在一起。 虽说是初秋,北京的夜已有了一丝凉意。我和柯林说了很久很久的话,柯林说从来没见过像我这样的女孩子,就像一个落入凡间的精灵,让人担惊害怕的怜爱。当然,他也和我说到他的家他的老婆他的儿子他的事业,无边无际的话题之后,柯林拥着我入眠,我们什么也没做。 第二天睁眼时阳光已撒进了房内。我发现我躺在柯林的怀里,脸就羞涩的红了。柯林好像也是在那时醒来,他看着我,眼光就不愿意离开,然后,几乎是在我毫无预料的情况下,他吻了我。 这是我的初吻!! 我差点晕过去,任由柯林予取予求,茫然不知所措。 可是柯林在最关键的一刻停了下来,有些颓然地说:“丫头,你太完美了,我不能毁了你!”说完起身进了卫生间。我躲在被子里穿衣服,一边穿一边噼里啪啦地往下掉眼泪。我说不清楚自己为什么要哭,也许是憎恶自己有些没脸没皮,也许是失望对柯林构不成足够的吸引力,也许是遗憾注定走到这一步的故事并没有自己想象中的精彩。 在这个陌生的城市里,没有人认识我们,爱情可以放开手来成全,却也还是有所顾虑。我不知该感激还是记恨柯林。 之后的几天,柯林在办事之余几乎都陪在我身边。他不再有过分的举动,但会很细致的吻我,在我耳边低低地唤我“傻丫头”。那真是纷乱迷醉的时光,像一个悠长而寂寥的梦,我不愿醒来。 但总要醒来。 当飞机到达故乡的那一瞬间,我留心地看了一下柯林,他的表情有一种我不忍目睹的严肃和紧张。柯林问我:“丫头,你记住我说的话没有?” “记住了!”我说,“你放心,在这里我不会乱来的!” 然后,我和他各自执票走出机场,像两个陌生人,汇入人流,各自回家。 实际上我一回家就忘记了我的承诺,我开始疯狂地想念柯林,我发觉我一分钟也不能没有他。明明知道他在家,我还是打了他的电话,我只想听听他的声音,于是装着和他说我网站的事情,柯林的声音公式化极了:“哦,是紫怡啊,我哦刚出差回来,你的事要拖一拖啊,代我问任教授好!” 我懒懒地说了声好,就挂了电话,把电话仍出去老远。 我恨柯林那样的声音,尽管我知道他也是没办法。 然后我就到网上给柯林写信,很长的情书,写到两手发酸,只想让他知道我的思念,好早一天约我见面。 在这个处处都是熟人的城市里约会并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我和柯林都有些如履薄冰的感觉。最初的浪漫之后接踵而来的就是种种的不快。我发现其实我根本就做不到以前想象中的那么宽容,有时心里简直就容不下一粒沙,患得患失,甚至疑心柯林从不曾爱过我,只是被我的激情逼得走投无路而已。 有一次,好几天都没有他的消息,手机也打不通,发信也没有回音,打电话到单位,只说是不在。终于等到他约我,我差点喜极而泣,精心的打扮赴约,柯林却显得情绪不佳的样子。过了半天他才说:“紫怡,你以后少打电话给我,信也暂时别写了!” “为什么?”我犹如五雷轰顶,很不高兴的问道。 “我想我太太有所察觉。” “你怕她?”我有些酸溜溜地问。 “是的,”柯林说,“我怕她!” “你没种!”我大声的骂他。 柯林不言语,我又后悔了,主动吻他表示歉意。他很生硬地回应我,然后对我说:“紫怡,你也要听听我的话,炽热的爱有时会焚毁一切的!” 我看着他,一字一句地说到:“你反正也不能给我未来,我怕什么!” 柯林被我说得尴尬,脸色铁青。 我有些控制不住自己,接着说道:“你要真这么没种,我真后悔爱上你!” “现在后悔还来得及!”柯林显然被我激怒了,语气也凶了起来。 “你别美!”我也火了,“就当我从来没有认识你!” “好的。”柯林站起身来,“记住,不许打电话,不许写信!” 说完这两个不许,他扬长而去,头也不回。我失声痛哭,无人安慰。 就这样和柯林断了联系。 每一次想和他联系,想着他的两个不许,我的心就像有一把刀在来来回回地割着。我常常想柯林是没有错的,维护自己的家,有什么错呢?但我又有什么错呢?痴心地爱一个人,就得到这样的自尊被任意践踏的结局? 我没有再去找柯林。 很多天以后我上了自己的网站,发现柯林对它做了很精心的更新。在“心灵独白”的扉页上,多了一首小诗。那首诗是这样的: 关切是问 而有时关切是不问 倘若一无消息 如沉船后静静的海面 其实也是 静静地记得······ 诗的旁边,是一朵小小的红玫瑰,开放,合拢,再开放。 我对柯林的恨在那一瞬间灰飞烟灭。 我又恢复了去阶梯教室听歌的习惯,并成功地学会了一首好听的歌,那是张艾嘉演唱的一首《爱的代价》: 还记得年少时的梦吗,像朵永远不凋零的话 陪我经过那风吹雨打,看世事无常,看沧海变化 那些为爱所付出的代价,是永远都难忘的啊 所有真心的痴心的话,永在我心中,虽然已没有他 走吧,走吧,人总要学着自己长大 走吧,走吧,人生难免经历苦痛挣扎 走吧,走吧,为自己的心找一个家 也曾伤心落泪,也曾黯然心碎,这是爱的代价 也许我偶尔还是会想他,偶尔难免会惦记着他 就当他是个老朋友啊,也让我心疼也让我牵挂 只是我心中不再有火花,让往事都随风去吧 所有真心的痴心的话,仍在我心中,虽然已没有他 ······ 我在无人的地方轻轻地哼唱这首歌,我发现自己唱歌其实也很好听,要是有机会,我想我可以唱给柯林听。那些曾经付出的过的代价。已让我变得成熟优雅和懂事。 罗大佑的演唱会如期举行了。只是张艾嘉没有来,听说是她的儿子被绑架了,所以没有了心情。这个世界总有人不如意,再出色的人也会有失落和痛苦。我独自去听了罗大佑的演唱会,旁边的位置是空的。 但我清楚地知道,爱情,来过,我的心里。 11月 小寂的红色大衣 小寞又穿走了我的大衣。 那是我昨天才买的大衣,贵得离谱,买的时候心都在滴血。但是我喜欢大衣的那种红色,不艳不淡。质地也很好,摸上去,很有安全感的一种温暖。 都怪我昨晚熬夜写篇稿所以起晚了,不然小寞不会有机可趁。我一边刷牙一边开了信箱。信箱只里有一封新邮件:“姐姐,借走你的新大衣。我今天有约会。” 我不奇怪,小寞天天有约会,天天变着法儿“借”走我的东西。我一边喝着牛奶一边向老妈诉苦,老妈正在聚精会神地研究她才买的按摩器,头也不抬地说:“你就这么一个妹妹,迁就她一点么。” 这话,老妈说了差不多二十年。 没错,小寞是我的亲妹妹,可是天知道,她只比我后五秒从老妈肚子里爬出来,就幸运地拥有了无数的特权,真是天理难容! 窗外的天色很怪,看样子是要下雪了,我穿着我皱巴巴的旧大衣出门。大厦的管理员是个笑咪咪的老头子,他举着一个炸药包似的东西,扯大嗓门对我说:“小寞,有你妈妈的包裹,让她赶快来取!” “我是小寂。莫乱喊。”我说,“放心吧,她一会儿准下来。” 老妈最近迷上网上购物,说是又便宜又方便。结果很简单,家里的破玩艺扔得到处都是。老妈最幸福的莫过于她做什么老爸都不说她,对她宽容得没有一点原则。我曾经背着老妈责备过老爸,可是老爸拍拍我的背说:“算啦,你妈也没犯过什么大错,让她快快乐乐一辈子不好么?” “还没犯大错?瞧她给我们姐妹俩起的名字!叶小寂,叶小寞,活脱脱两个怨妇。” “知足常乐!”老爸笑呵呵地说,“你妈那时候喜欢读诗,最喜欢的词就是寂寞和惆怅,你们没叫小惆小怅就挺幸运的啦。” 瞧我老爸的逻辑! 刚进杂志社的大门就遇到老总,他骑着一辆单车,呵着冷气对我说:“叶小寂我正找你,下周的张学友演唱会,要有一篇与众不同的专访,我版面都留好给你了。” “我写过三次张学友了。”我说。 “读者爱看写十次也得写!”他狡猾地说:“我算你加班费。” 得,我们杂志那点加班费,坐公共汽车还得自己贴一半。采访机递到明星面前,说你是某某杂志的,人家都懒得用正眼瞧你。后来我学乖了,跟在电视台记者后面,厚言无耻面不改色地称自己是中央电视台某栏目记者,才可以成功获得不少爆料,加之我是中文系毕业的才女,配合我优美的文字和无穷无尽的想像力,采访稿往往都是杂志的头条。 我坐下来,办公桌的电脑旁是杯热茶,散发我喜欢的茉莉香味。杯子也是新的,全木质,长得圆头圆脑,上面只有三个手写的骇人的大字“我爱你”。 不用说是大江,全杂志社的人都知道他追求我。这家伙最会搞这套,中午吃饭的时候曾在众目睽睽下对着我唱情歌,而且唱的是张国荣最肉麻的《深情相拥》。 我笑着,把一碗西红柿蛋汤泼到他衣服上。 他当众声称一个星期不换衣服,而且说到做到,硬上穿着那件又脏又油的衣服对牢我一星期。弄得我哭笑不得。其实大江牛高马大,一张脸还算英俊,杂志上偶尔登他与明星的合影,感觉他比明星还更有型有款。只可惜他感动不了叶小寂。 只因为,叶小寂早就心如止水。 同事小悠晃过来,看着那杯子叹息说:“纵是铁石心肠,也该泪流满面乎~~~” 我把杯子递给她:“喜欢就拿着。” 小悠夸张地跳到一边说,“送杯子就是送一辈子,万万不可瞎要的。” 我恶人做到底,把杯子连同那杯香茶一起扔进垃圾桶。 “野火吹不尽,春风吹又生!”大江神出鬼没地冒出来,手里拿着一个一模一样的木杯,嘻皮笑脸地对我说:“早料到你有这套,所以多买了一个。” “哈哈哈。”小悠走到大江的办公桌前,低头一看,狂笑着说,“大江真有你的,到哪里批发了一整箱哦。” 正好收发信件的刘姨过来,递给我一大叠读者的来信,我把大江手里的杯子一抢,递到她手里说:“刘姨,这是你的。” 刘姨接过来,嘴里咕嘟了一句:“这杂志社的福利越来越奇怪。”说完就拿着杯子走掉了。看着她出门,小悠笑到绝倒,大江也笑,不过笑得比哭还要难看。 我坐下来专心编稿,互联网上的娱乐新闻层出不穷,明星们整日都在忙碌,忙着拍戏唱歌,忙着恋爱失恋结婚离婚,我靠追逐他们混口饭吃,日复一日,生活乏善可陈。 再抬头的时候,午饭时间已到。我正要收拾东西到食堂,手机响了,是小寞,尖尖的声音直刺耳膜:“老姐,我在你单位附近,请我吃饭可以不?” “大衣还来!”我没好气。 “我还没怨你呢!”她倒打一钯,“我穿到学校,同学们都笑我似老姑婆,我一气之下才逃课逛街的。” 小寞虽与我一般大小,可她三岁的时候发现心脏有毛病,只好一边治病一边念书,功课走走停停,所以我都工作两年了,她才念到大四。 “好吧,”对小寞我一向没办法,“中餐西餐?” “我已坐在‘食之都’。”她说,“这里可以看到你的写字楼。” “你当你姐姐是富婆?” “不是富婆也是白领,在‘食之都’请一顿小意思喽。”她飞快地收线,“不说了,浪费我电话费。” 走到门口,直觉感觉有人跟在身后。我一掉头,是大江,朝我耸耸肩,他大大方方地坦白说:“我想跟踪你。” “我约了人吃饭。”我说。 “听到你讲电话。”他说,“男朋友?” “于大江同志。”我忍无可忍,“这是我的私生活。” “我真没机会?”他露出无限伤感的神色,好象是认真的。 “是。”天下最毒妇人心,我丢下一个硬梆梆的字,飘飘然而去。 到了‘食之都’小寞已在座位上磨皮擦痒,见了我捂着肚子说:“你真够慢,我没吃早饭,已经饿得前胸贴后背。” 我招来侍应,点一大堆她爱吃的东西给她,她转怒为喜:“我就知道姐姐最疼我。”她穿我红色的新大衣,长发披肩,巧笑嫣然,侍应忍不住多看她两眼。 “姐姐。”小寞悄声说,“你应该把头发披下来。我们是孪生姐妹呃,可是我同学说你看上去比我至少大三岁!” “你同学真客气,应该是十岁。”我挖苦自己。 “谁敢这么说我挖了她眼睛!”小寞不是不会拍马屁,“大三岁也没什么,这叫成熟和妩媚的美么。” “少来。”我说,“不是说有约会?” “爽约了。”她说,“闷。” “谁那么倒霉?被小寞公主放鸽子。” “哎!”小寞叹口气说,“最近看谁都不顺眼呢。对了,你还记得你高中时的老同学高泽吗?他那时候追求我要死要活的,昨天我在路上遇到他,他居然问我是叶小寂还是叶小寞!你说男人是不是都很无聊?” 哦,高泽。 我以为我已经忘了这名字了,谁知道再听到时心依然会划过一阵尖锐的疼痛。接下来我再也没心思吃什么饭,看着小寞狼吞虎咽,一颗心乱得没法整理。 高泽是我的高中同学,也是我的初恋。那时候我们都只有十七岁,高泽待我很好,郊游的时候替我背包,会考的时候替我补习,但我们都是矜持的好孩子,念书的时候从来都没说过什么,大大的英语书竖起来,拦住初初情动时那张绯红和慌乱的脸。冷漠的表情扮起来,死摁住一颗因爱不安和狂跳的心。一直到高中毕业的那年暑假,他才敢拖我的手,我们一起去看电影,张艾嘉的《心动》。看完后他送我回家,一路都没有什么话,在我家黑黑的楼道旁,他却猛地拉过我,第一次紧紧地拥抱我,第一次生涩地吻我。 我爱他爱得天翻地覆,天真地以为那就是天长地久。 可是后来,他遇到了小寞。那年小寞高中毕业,和我一起去参加我们同学的聚会。她并不知道高泽是我的男朋友,跟他嘻嘻哈哈闹个没完。高泽私下对我说:“你和你妹妹长得一模一样,怎么性格那么不一样呢?” “是吗?”我说,我当时并没有介意。 几天后的一个晚上,小寞穿走了我用一个月家教费买的新裙子和老同学去迪吧玩了,我要家教,匆忙中套着她的外套出门,刚走到楼下,被高泽一把拖住了,他盯着我痴痴地喊:“小寞,小寞!” 我吃惊。还没来得及说话,他一把抱住我喃喃自语:“小寞我爱你,我从没遇到过你这么奇特的女孩子。” 我终于清楚地听到他喊我小寞。 我气弱游丝地问他:“那小寂呢?” “我和你姐姐只是好朋友。”高泽抱住我不放,“让我爱你好不好?让我爱你!” 我推开他跑远,心在瞬间碎得分崩迷离。 高泽始终不知道他自己认错人。他终于成功约会到小寞。可是小寞嘲笑他老土,竟然在咖啡厅里请她喝绿茶,简直没有一点创意。我知道小寞她对高泽根本就没有动过真感情,她像只美丽的花蝴蝶穿梭于无数的男生之中,爱情不过是一种浪漫和炫耀。高泽痛不欲生,大学毕业后终于选择了远走他乡。 自始至终,高泽没有给过我任何解释。 我用了整整二年的时间来承认自己的失败,午夜梦回,常常会有伤痕累累的错觉。同事们都说我冷若冰霜,可是谁又像我一样深谙爱情的薄脆和不能靠近呢? “你在想什么,姐?”小寞伸出手在我面前晃晃:“又在想你的采访稿?” “对。”我支吾说,“张学友。” “太老套。”小寞说,“你们杂志只适合垃圾箱。再说了,现在谁有空看杂志,我们同学都在泡吧,上网,忙都忙不过来。” “打击你姐是否天下第一乐事?”我一边骂她一边招侍应过来买单。 “一位先生买过了。”侍应递过来两客冰淇淋说:“这是他替你们要你冰淇淋。” “哇塞!”小寞迫不及待地接过来,不问来路,张嘴就吃。 大江!这个阴魂不散的臭男人! 我气呼呼地把碟子推到一旁,对小寞说:“你慢慢吃,我要回去上班了,还有一大堆事等着我做呢。” “姐姐!”小寞诡秘地笑,“是否有人追求你?” 我不置可否,挥挥手跟她再见。 回到单位,大江正翘着腿和小悠在聊天,见了我说:“吃完了,这么快?看来我还有希望哦。” 我从包里拿出两百元,往他桌上一放。 “做什么?”他奇怪地说。 “你心里清楚,我不喜欢欠人。”我说。 “你做人何必这么认真?”大江无奈地说,“那杯子不过是我从地摊上批来的,二十块都不值。” “你知道我说的不是那个。” “那会是哪个?”他死不认帐。 我大声喊,“你知不知道你很讨厌,请你永远都不要再来烦我!” 办公室里一片寂静,小悠他们都用奇怪的眼神看我这性情怪异的老姑娘。正在这时,手机尖锐的响声打破了宁静,是陌生的号码,我走到外面去接,电话那边传来的是曾经非常熟悉的声音:“小寂,是我。” 是高泽。 我说不出话来。 “刚看到你。”高泽说,“看到你和小寞,却没勇气走近。” 原来,付帐的是他。 我还是说不出来话。我实在这知道该说什么。 “我一直那么抱歉。”高泽说,“小寂,我一直想说抱歉。” 我摁掉电话。眼泪在不知不觉中爬满了脸颊。身后传来大江的声音:“需要我帮忙么?”我转头,看到他手里捏着一张纸巾。 “谢谢。”我赶紧擦掉眼泪,由衷地说,“无缘无故跟你发火真是对不起。” “给你道歉的机会。”大江打蛇随棍上,“晚上陪我吃饭?” “欠着,下次我请你。”我转身,随即到老总的办公室,向他告假半天。他看着我说:“怎么了,脸色这么坏?” “病了。”我说。 他爽快地答应我,让我回家好好休息。我没有撒谎,我是病了,那声抱歉迟到那么久,那个不愿存在其实却一直存在的伤疤,终于被蜂拥的往事粗暴地翻出来蹂躏,我怎么可能不面如菜色。 拿了包走到单位的门口,大江等在那里,递给我一个头盔说:“我送你回家。不许拒绝,不然我一头撞死。” 我已经没力气和这个孩子气的男人争辩任何,也没有力气独自回家。于是上了他的车,他摸摸我的长头发,爱怜地说:“小寂,小寂,瞧你多寂寞。” 我无语。 回到家里,爸爸妈妈正在商量着要不要去三亚旅行,冬天旅行不知道会不会很麻烦,他们两个脑袋靠在一起,很认真地看着报纸,再挨个往旅行社打电话,旅行还在计划中,兴奋就已经满满地外溢。 而我到老了,会是谁在陪我? 会不会找到一个男人,像我老爸那样纵容我老妈的幸福? 我心酸地关上门,倒在床上,戴了耳机听阿杜。这个叫阿杜的男子,有一把糟糕得要命的破嗓子,唱让你心酸得要命的情歌,我曾在杂志上替他写过专访,专访写完了,杂志卖掉了,他的歌却戒不掉了。 他正在绝望地唱:我闭上眼睛就是天黑。 对,闭上眼睛,就是天黑。 大江的电话很快就来了:“我很担心你。”他飞快地说,“我知道也许轮不到我担心,可是我就是想告诉你,我很担心你,你要好好的。” 说完,他挂了电话。 高泽又打我电话,我没接。后来又打过数次,我硬着心肠,依然没接。三天后,他终于找到我单位。我差一点没认出他来,他变了许多,穿名牌的服饰,开始有商人的派头。那一瞬间,我怀念穿白衬衫白球鞋的他。这个男人固执地占据着我年少时所有的记忆,他实在应该感到满足。 只是时过境迁,我再也不会像从前那样的傻。 我们在“食之都”刚坐下,他就单刀直入地问我:“有男朋友吗?” “和你有关系吗?”我淡淡地笑。 “也是。”他并不接招,“有和没有,我都打算重新追求你。” “你认为你有机会吗?” “有。”他看着我的眼睛说,“小寂,我相信你还爱我。” 高泽的胸有成竹让我感到恶心,我在那一刻明白,我对高泽,根本就没有了爱情,所有的怀念,不过都是出自于不甘心。 我心释然。 只是还是不愿意和任何人约会,心死得让自己都灰心。 圣诞节的夜晚,市里的好几家杂志包了家歌舞厅搞联谊晚会。小寞苦着脸说不知道该答应哪个男生共度圣诞夜,索性一个也不答应了,吵着要和我一块去。她带我去她熟络的理发店做头发,老板替我把长发收拾得妥妥贴贴,只肯收下很少的服务费。这个小寞,在哪里都吃得开。 大江一看到我们就发呆了。我顺水推舟,把小寞往他身边一推说:“照顾好我妹妹。”大江瞪着眼说:“孪生的?” 我扬扬眉:“可不?如假包换。” 洗手间里小寞低声对我说:“做杂志的人都挺迂的。” “谁让你跟着我来,”我说,“最怕这种应酬,烦都烦死。” “姐你一贯这样啦。”小寞说,“今晚我好人做到底,替你应酬好啦。” “不许悔。”我赶紧脱下我的大衣给她。 “扮你我拿手啦。”小寞说,“今晚看我的。” 小寞真有她的,表演滴水不漏,就连我们老总也被她骗到,一边跟她敬酒一边讨论明年杂志的改版,小寞均从容应付,趁人不注意,朝我眨眼睛。 我乐得在一旁清闲。 十二点的时候,我很累了,小寞正玩到兴头上,我告诉她我要先回家。 “好的,”小寞附在我耳边说,“你放心,我会找到人送我。” 我当然放心。跟她再见独自走到大门口,身后却传来大江的声音:“小寂,你等等,我送你。” “你认错人了。”我回头笑笑说,“我姐在里面。” “我不会错。”大江走上来,“你是小寂。” “凭什么这么肯定?”我奇怪地问他。 “你刚进杂志社的时候,捧着一杯茶站在窗口,眼底的那抹忧郁让我震憾,我从那一刻起,就决定要保护你一辈子。” “不用说得那么抒情吧。”我微笑,“不过我承认,你的眼睛很厉害,要知道我要是和小寞存心使坏,连我爸妈都不一定分得清。” “我可以的。”大江说,“你妹妹永远不会有你那么动人的眼神,纵然她穿上你的红色大衣。” “别吹牛。”我说,“谁知道你是不是瞎猜的。” “是不是还有一辈子可以证明么。”大江朝我伸出手,“你要是不介意,我想陪你走一辈子。” 我笑。 可是他不笑,一本正经。 这是圣诞节,深夜十二点。整个城市燃着不夜的灯火,我慢慢地把手放进大江的手里。他的手宽大而温暖,牵着我,和我一起走过飘雪的灯火辉煌的大街。 能和大江一起走多久我还不知道,但我已经幸福地发现,在我心里一直复杂和迷乱的爱情,原来也可以开始得这么的突然和简单。 12月 谁说我等不到天长 夏然对长笛情有独钟。 很多年前和天长同桌的时候,有一次班里搞晚会,天长吹的就是长笛,很悠长很悠长的音乐,不知道叫什么名字。当时,夏然是很惊讶的,天长平日里不言不语,没想到却可以将一支曲子演绎得如此的纯粹和深情。 那是年少时的记忆,一个细细高高的略带羞涩的男生,站在教室中间很镇定地吹奏完毕,掌声如雷。他低头谢幕,有些夸张的酷。那应该是夏然第一次感受心动的感觉。上课的时候,他的手偶尔会不自觉地放到夏然桌子的上方,细长的手指在桌面上轻轻敲击。那种距离让夏然有不能呼吸的错觉。这时,窗外多半有风,梧桐树叶轻轻地晃动。 夏然是个天生胆怯的女生,却又同时拥有要命的执着。每天她总是第一个来到教室,替天长把课桌擦得干净,这渐渐成为她青涩的成长期里一件隐密而甜美的功课。不知道天长有没有想过他的课桌为什么总是那么纤尘不染,不过可以肯定的是他是那种爱干净的男生,喜欢穿棉布的衬衫,领口袖口一尘不染,上课回答问题的时候,站得笔直。 天长是单亲家庭里长大的孩子,听说他爸爸以前是在歌舞团里吹长笛的,不过他很小的时候爸爸就死了。夏然见过一次天长的母亲,那次她是到天长家里借一本参考书,天长的家显得小而局促,天长也有些局促地在墙角站着不说话,直到天长妈妈端出一杯白天水来,夏然一口气将它喝了个精光,他的神色才略有缓和。 第二天夏然悄悄地对天长说:“你妈妈真美。” “是吗?”天长听了好象很开心的样子。 夏然真是这么想的,天长妈妈真的是很美,看上去好象只有三十岁的样子,说起话来温温柔柔的,难怪天长会那么孝顺。 毕业后的那年暑假,有过一次同游。班里大约有七八个人吧,去的是郊县一个风景秀丽的小山村。夜晚一起看星星的时候,一条小蛇悄悄爬上夏然的脚脖子,等她发现的时候,蛇已经被天长一把拎起来扔得老远了。 后怕过后,夏然开始拼命地尖叫,天长笑着说:“叫什么,不是早扔掉了吗?” 天长很少笑,可是他笑起来挺好看,夏然在那样的笑里安稳下来,感激地说:“好在你看到,不然我就没命了。” “是啊。”天长又开始不动声色了,“你要记得我救过你一命呢。” 夏然不知道该说什么了,头低下去,埋在双膝里。心里拼命地想:“他怎么看到的呢他怎么看到的呢,难道他一直在看着我吗?” 再有就是月台上的送别,那是天长第一次握夏然的手,天长的手掌很温热,甚至有些潮湿,夏然听到他说:“再见。”他一边说眼光一边飘过夏然的头顶看着前来送行的一大堆同学,他很高,比夏然高出好大的一截。夏然矮矮地委委屈屈地站在那里,分手的绝望让她变得更加的不善言辞,最终没有祝福地送天长远离。 有些悔,悔自己一直没有机会跟天长说起心里的那些奇奇怪怪的感觉,喜欢一个人的感觉,喜欢一个人但又不能靠近和说明的感觉。就这样,天长去了北方,夏然去了南方,在两个不同的城市里,他们偶尔也通通信,夏然的信很长,很天然而优美的文字,还没寄出首先感动了自己。而天长的信总是很短,天冷了,下雨了,英语考级考砸了,口气淡淡的,像他的人。 夏然高中班同学都挺念旧情,分手的时候说好至少半年聚会一次。可是大学的生活忙忙碌碌,大家都开始有了新的生活和新的朋友,这些新感觉措手不及地击碎了往日的旧感情。所以一直到大二那年的暑假夏然才有机会再次见到天长。那是在一间不大不小的咖啡屋,四周散发着咖啡黏人而浓郁的芳香。咖啡屋里的音乐是一首很老的英文歌,一个男人沙哑的喉咙在唱:i’msailing,i’msailing……tobenearyou,tobefree….越过那样的歌声同学们很大声地在谈论大学里的种种趣事,天长往夏然的杯子里扔进一粒方糖说:“甜点好喝些。” 夏然看着天长说:“你好象瘦了许多。” “北方的食物吃不惯。”天长耸耸肩说:“以后还是要回南方工作。” “我倒喜欢北方呢。”夏然说,“我喜欢很冷很冷的冬天,下很大很大的雪。穿很厚很厚的衣服。” “你与众不同。”天长笑着说:“那你考大学时怎么不报北方的学校?” “我后悔了。”夏然话里有话。 那晚他们一路走着回家,一道很长很长的上坡路,夜深了,同行的几个男生扯长了嗓子唱着流行歌曲。夏然笑着说我真是老土喝不惯咖啡呢越喝越口渴,天长听了,不声不响地跑到前面,替夏然买了一只冰淇淋,很普通的蛋筒的那种。夏然接过含了一口,冰淇淋在嘴里慢慢地化开来,她感觉自己也要在那样的甜蜜里被慢慢地被融化掉,终于鼓起勇气问天长:“你和多少同学通信呢?” “就和你。”天长说,“其实我最怕写信。” “为什么?”夏然问完,心狂跳着等一个答案。 “因为你老写,我不好意思不回。”天长在夜色下淡淡地笑了,夏然也笑,不让他看出自己的失落。 大三那年的暑假,天长不回家了,她给夏然发来email,说是要留在当地打暑期工。夏然做出一个大胆的决定——去看望天长。 那是一个著名的海边城市,天很高很蓝,海风悠悠晃晃地吹起来,人的眼睛里立刻就充满了泪水。夏然很容易就找到了天长的学校,还有他的宿舍,一幢淡灰色的四层小楼。门卫是个很客气的老伯,一点儿也没盘问就让她进去了。敲门后开门的正是天长,他手里夹着好几本书,正要出去的样子。 见了夏然,愣了愣说:“你怎么来了?” “来玩玩。”夏然欲盖弥彰地说:“怎么你不欢迎吗?” “不是,不是。”天长赶紧接过她手里的旅行袋说,“只是觉得突然。你头发长了,我差点没认出你。” 那晚天长请夏然吃海鲜,吃到一半的时候来了一个脸圆圆的大眼睛的女孩子,天长叫她丁丁,并对夏然说:“晚上你可以和丁丁住,她会照顾好你。” 丁丁朝着夏然展开一个热烈的笑容,然后重重地捶天长一拳说:“许天长同志,你老让我替你做事,得给银子!” “给。”天长笑笑说,“你说什么都行。” 丁丁说真的吗?那你就当着你老同学说爱我一生永不渝,说完了调皮地一歪脑袋。 天长立即说道:“丁丁,我爱你一生永不渝。” 丁丁哈哈大笑,看着夏然说:“这个许天长,撒谎永远象真的。我服了他。” 弄不清真假,海鲜索然无味。天长对夏然说:“你坐这么久车该累了,先回去睡吧。明天我再陪你去看海。我晚上还有两个家教,得先走。” 夏然随丁丁到她的住处,丁丁是本地人,可是并不住在家里,也不住在学校,而是在学校附近租了一个小公寓,有厨房,有卫生间,还有一个小小的院落。院子里有些稀稀落落的野草和野花。夏然左顾右盼,看到一双男式的拖鞋和一个精致的烟灰缸,还有一只挂在墙上的长笛,心就忽啦啦地往下掉。 那晚她和丁丁挤在一张吱吱作响的小床上聊天,聊的都是些很无聊的话题,比如北方的面食,南方姑娘的皮肤还有redearth的唇彩什么的,好象是约定了一样,谁也没有提到天长,夜风带着海的气息扑来,还夹着茉莉的香味从窗户里慢慢地凉丝丝地游进鼻孔。夏然忽然觉得很疲惫,说着说着就进入了梦乡。 接下来的几天,天长总是忙,偶尔陪夏然吃顿饭,逛街看海全是丁丁做陪。丁丁是个很好的导游,替夏然把日程安排得满满,让满腹心事的夏然玩得还算尽兴。为了回报丁丁,要走的前一天晚上,夏然提议在家做饭。她到菜场买了很多的菜回家,然后主厨,丁丁什么事也不会做,就在她边上绕着圈夸她贤惠。 夏然开玩笑说:“你得学会做啊,不然以后怎么给天长做老婆?” “他不一定会娶我呢。”丁丁有些羞涩地说:“再说我也不一定会嫁给他!” “嘴硬。”夏然说,“要知道天长那时候可是我们班有名的白马王子,你摘走了我们班草,别不知足!” 正说着呢天长来了,一进屋就直叫真香真香,是家乡的香味呢。 丁丁骂他狗鼻子,他却开心地冲着夏然说:“要天天有好吃的,做狗也愿意。” 吃到一半的时候丁丁提议喝酒,夏然说好啊好啊,她平时其实并不喝酒的,但是那晚就是想喝,想和天长一醉方休,于是不顾天长的反对和丁丁一起去对面的小店抬回来一整箱的啤酒。 丁丁去洗手间的时候天长对她说:“真喝啊?我就一点点儿酒量,会醉的。” “醉就醉呗。”夏然说,“我和丁丁都不怕,你怕什么?” “我怕我会乱来。”天长说。 夏然装做没听见,替他倒满了一大杯。 结果那晚他们三人都醉了,丁丁开了收音机,午夜的收音机里传出的是长笛那令人心碎的音乐,夏然倚在那张小小的布艺沙发上,看天长拥着丁丁跳起舞来。丁丁没穿鞋,脚踏在天长的脚上,然后他们开始拥吻,吻得夏然头晕目眩。 第二天醒来是已是阳光万丈,丁丁和天长都还在睡,夏然提了行李打算悄悄地离开。可是天长还是追到了火车站,追上夏然后,他说的第一句话是:“是说我不能喝酒的,你非不信。我没乱说吧?” “我也醉了,”夏然说,“什么也没听见。” 天长一直送夏然上了火车,默默地替她放好行李。车厢里人不算很多,还算整洁。天长说:“好好睡一觉吧,醒了就到家了。”说完,他转身下了车。 夏然扑到窗口,对着他的后脑勺大声地喊:“天长,天长!”并朝他伸出了手。天长也伸长了手来与她相握,在掌心的温度与湿度里,夏然忽然说不出一句话。 眼泪掉下来,掉在天长的手背上。 “这就是生死离别。”夏然对自己说。 就这样一直到大学毕业,夏然都没有再和天长联系。毕业后她回到了老家,在银行谋到了一份职业,关于天长的一切都是听来的,比如他考研考上了,女朋友家里很有钱,很支持他继续读下去什么的。 夏然一直没有谈恋爱,也不是没有男孩子追过她,曾经也对一个男孩子动过一点儿心,因为他也很爱干净,在夏然口渴的时候买冰淇淋给她吃。可是他话太多了,和夏然在一起就说个不停,他听摇滚,不理解夏然为什么喜欢听软绵绵的长笛。夏然在一个月后跟他提出分手,男孩拼命地问什么原因,他说他一定要知道原因。夏然只好拼命地摇头,她说不出原因,爱情是不可以有替身的。这是夏然痛苦的根源,却也是她心甘情愿的选择。 再知道天长的消息是一年以后,高中时的班头忽然来找她,要她捐钱。 班头说:“你在银行工资应该不低,再说许天长以前还是你的同桌,你怎么也要多捐点。” “许天长?许天长他怎么了?”夏然惊讶地问。 “他得了肾病你不知道吗?回来治疗快一个月了。” 犹如五雷轰顶。 她掏出自己的存折来递给了班头,里面是她工作以来所有的积蓄,一万多块。班头说:“你捐得最多了,等天长好了,让他给你吹一曲《同桌的你》。” “还差多少?”夏然问。 “天长还在读研,他妈妈没工作,家里根本就没钱。所以,”班头摇摇头说,“差的还是一个大数目,不过听说天长在北方的女朋友蛮有钱的,她正在想办法。” “谢谢你。”夏然由衷地对班头说。 “该我说谢谢才对。”班头不解风情地说,“老同学我看还是你最念旧。” 送走了班头,去医院的路上,夏然准备了很多很多的话,可是到了那里,却又一句话都说不出来了。天长躺在病床上,显得越发的清瘦。他客气地说:“真是对不起,还要你们这些老同学替我操心。” “哪里的话!”夏然说,“你的病一定会好的。你要坚强一些。” “怎么你觉得我不够坚强吗?”天长笑着问。 “不是,不是。”夏然连忙摆手,她的眼泪又要下来了,其实不坚强的一直是她,在天长的面前,没有办法坚强得起来。 天长说:“等我出院了,你再做顿饭给我吃吧。你做的菜口味真是不错呢。” “你想吃吗?”夏然说,“你要是想吃从今天起我天天给你送!” “夏然。”天长伸出一只手来摸了摸她的头发:“你头发又长了,不过还是老样子,一点都没有变。” “不会变的。”夏然说。 “听说你谈恋爱了?”天长问。 夏然点了点头,她也不知道自己为什么要点头,其实她应该摇头才对啊,真是傻得可以。 “丁丁老在我面前提起你。”天长说。 “丁丁呢?她没有陪你回来吗?” “没有。”天长说,“她在她老家,一直在替我筹款治病。她对我很好,我那时刚念大学,对北方一点也不习惯,是她和她的家人照顾我……” “我知道……”夏然不让她再说下去。 一周后夏然看到了丁丁,是她去机场接的丁丁。丁丁放下行李,和她拥抱。她的头发烫过了,看上去成熟了许多。夏然邀她去她家住,那是夏然租的一个小居室,不大,和丁丁在北方的房子挺象的。在夏然家的长沙发上,丁丁拉开她随身带的布包,里面全是钞票。 “二十万。”丁丁说,“我爸并不同意我们,所以我费了九牛二虎之力。” “天长真幸福。”夏然说。 “他得活着。”丁丁说,“他那么年轻,他怎么可以死去?”丁丁一边说一边开始流泪,扯掉了夏然的一盒纸巾泪还是没有流完。 “快别哭了。”夏然说,“反正钱筹到了,等天长病好了,工作了,你们就可以结婚了,甜美的日子还在后面等着你们呢。” “倒是,倒是。”丁丁倒到夏然怀里说,“有了钱,不怕了。” 有了钱的确是好办事,天长的手术很顺利地进行了。夏然几乎每天都往医院里跑,给天长和丁丁送吃的。医生说,手术很成功,天长恢复得很好,可以比预先想象的提前出院。那一天,丁丁和夏然都很高兴,她们第一次有心情相伴着去逛了街,在“石头记”里,丁丁看中了一颗晶莹剔透的红色玛瑙,一买就是一对。笑嘻嘻地揣在口袋里。 夏然要替她付钱,她说什么也不肯。 “也好,”夏然说,“买给心爱的人的东西,还是自己掏钱安心一些。” 就在天长出院的前几天,丁丁却突然决定要回去,夏然说等等啊,等天长和你一起回去多好。丁丁背对着夏然,笑笑说:“夏然难道你真的不知道吗?” “什么?” “天长他爱的是你,根本就不是我。” 夏然惊得半天也说不出话来。 “那晚你们喝醉了,其实只有我是清醒的。天长是要拉你跳舞的,可是他拉成了我,他抱着我,却在不停喊你的名字,他那么羞涩你是知道的,酒壮色胆,却拉错了人,也就只好将错就错了。” “不可能。”夏然绝决地说,“他从没在我面前表露过一丁点儿。” “那是因为他的事业还没有开始,要知道象他那样的男人,在没有能力前,是不会对自己心爱的人表达任何的。” “别瞎说了,丁丁。”夏然打断她说,“别胡思乱想,天长只爱你,这简直不用怀疑。” “不用怀疑的人应该是你。”丁丁说,“在我上大学的第三天,天长就跟我说过,他爱一个女孩,发誓要娶她,从他在教室外看到她替他擦课桌的那一刻起,他就爱上她了。” 夏然差点站不稳。 “所以。”丁丁笑着说,“天长是你的,谁也抢不走,我试图抢过,可我决定认输。我对自己说过,如果天长这次可以好起来,那么我就认输,心甘情愿地认输。要知道天长如果不是你的天长,又怎么可能天长地久?” 第二天一早,丁丁没有告别就走了,只在沙发上留下了那两块鲜红的玛瑙,旁边是一张小卡:“祝你们天长地久。” 夏然也没去接天长出院。她深知天长的为人,于情于理,他都一定会追随丁丁而去,那么美丽善良的丁丁,完全有资格拥有一份完美的爱情。 而自己,还可以选择忘记。 不用每天再往医院跑,日子再次陷落于孤单,那个有点像天长的男生不死心,又天天给夏然送玫瑰,冬天快到的时候,夏然终于同意了他的求婚。夏然坐在写字台前写鲜红的请柬,名单是班头提供的,她发现自己老同学真的是很多,写到许天长这个名字的时候,她跳了过去。 心头有过一阵痛,尖锐,不过短促。 十二月的圣诞节,夏然结婚的前五天,城市里下起罕见的大雪。窗口隐约飘进长笛的音乐,似曾相似的优美,夏然推窗而望,竟是穿着黑色风衣的天长。 与此同时,手机里传来的是丁丁的短消息:“谁说你等不到天长?且行且珍惜。” 雪下得很大,一片,一片,一片,如白色的烟火,在天空静静缤纷。 1月 野百合也有春天 若玫是我初中时的死党。 你看她的名字或许会想:若是一枝玫瑰? 其实不是若是,若玫就是一朵玫瑰,我没见过比她更像一朵玫瑰的女孩子。 有的女孩生下来就是被娇宠的命。若玫就是的。十四岁开始她的身后就跟着一大帮的男生,纤手一挥,什么样的体力活都不用亲自动手。这就罢了,她还有一个比她大八岁的哥哥,这在我们同龄的女生看来是不可思议而又令人羡慕万分的事。记得那时刮点风下点雨,我们都顶着大书包拼命的往家赶,若玫会有她哥哥骑着摩托来接,给她套上透明的雨衣,还替她细心地理好衣角再扶她上车。 女孩们嫉妒得直咋舌头。 不过和我好上后若玫就拒绝她哥哥来接她了,宁愿和我冒着雨或是顶着一把小花伞说着心事回家。若玫喜欢我是因为我勇敢,我敢和最凶的数学老师顶嘴,还敢站在教学楼四楼的窗户外一边擦玻璃一边冲里面的人做鬼脸。慌得若玫直跳着向我挥手说:"死叶叶,求求你快下来,你再不下来我心脏病要犯啦。" 如果说若玫是玫瑰,我就是一株小小的野百合,相互映衬着长大,只是若玫视我如知已,所以我从不自卑。 我和她哥哥的第一次接触是在若玫的十四岁生日那天,若玫对她哥哥说:"这是我最好的朋友叶叶。"然后对我说:"这是我大哥若松。" 若松伸出手来和我握手,我吓得脸通红,忽地往后一跳。逗得他们兄妹俩哈哈大笑。 就是在那一晚爱上若松的。 很多年以后,我也觉得用一个"爱"字并不过份。 若松很会唱歌。若玫是五音不全的,我真没想到他有一个那么会唱歌的哥哥。那是夏天的夜晚,就在若玫家的客厅里,他抱着吉它,一首一首地唱给我们听。"世界不像你想像的那样悲戚,每当春风吹过,树叶在枝头绿呀绿,夏天刚刚开始,蝉儿在枝头谱着歌曲……"都是我们从来没有听过的歌,他的嗓子干净极了,唱的时候,他偶尔会看我,我就羞涩地低下头去。 奉若玫之命,那晚是他送我回家的,我坐在他的摩托后面,紧张而慌乱地拽着他的衣服。心里波涛汹涌。恨不得家永远也不要到才好。 下了车,他对我说:叶叶,慢慢上楼,我看着你。 他的声音真温柔,长得也很好看,回到家我怎么也睡不着,满脑子都是他的歌和他的样子。我叹着气想,一家子不是俊男就是美女,真不知道若玫的妈妈前世修了什么福。 那以后我常常希望若玫能邀我到她家去玩,若玫要是老不请我,我就找借口去。运气好的时候总能碰到她大哥,他叫我丫头,拍拍我的头说:"丫头,又长高这么多!"我喜欢他叫我丫头,心里甜到不像话。 不过,年少的情感只有对自己来说珍贵,在别人看来,不是不可救药就是不值一提,我很小心地保护着自己的秘密,不让他有一丁点儿的外泄。 就这样苦苦地长大了。 虽然高中不和若玫在一个学校念书,但我们之间关系还是很好。也许是爱屋及乌,若松也很疼我,在我十八生日的时候送我很漂亮的皮夹子。我爱不释手,捏着它背书和苦读。高三一晃就过了。 高考结束,我考上了一所南方的大学,若玫则留在本地念书。从车站送我走的时候若玫抱着我泣不成声:“叶叶,你走了我会寂寞。”我拍拍她的肩表示安慰。越过若玫的肩我看到若松,他拎着我的一大袋行李,目光深遂难懂。 直到车开他才说了两个字:“保重。” 我说:“好。” 然后很平静地跟他们挥手再见。 直到车开了,我才坐在车厢里开始不停地流泪。对面的阿姨说:“丫头是第一次出门吧,别难过,下一次就会好多了。” 她不知道我哭并不是舍不得离开家,我其实只是舍不得离开若松,尽管我和若松之间,什么也没有发生过。 没有我的若玫当然不会寂寞,恋爱故事一个接一个,因为美女永远也不会有寂寞的机会。离家的第一个中秋节,我站在秋风瑟瑟的操场用ic卡给妈妈打完电话后给若玫打电话,若玫不在家,电话是若松接的。我问他中秋节好,他很礼貌地问我在外面还习惯吗有没有哭过鼻子。我有些骄傲地说女孩们都在宿舍抱着电话哭呢,只有我没有。但电话不够用,我只能到操场来打电话。 “勇敢有奖,”若松说:“回来请你吃哈根达斯。” 我笑:“你还知道哈根达斯?” “若玫天天吵着要吃么,”若松说:“跟着她永远走在时代的最前端。” “对,我还记得她初二时穿那种细高跟的吊带凉鞋,被我们老师骂个半死。” “呵呵,”若松说:“冷不?” “还好。”我以为他要挂电话,真有些舍不得,谁知道他说:“那把电话号码告诉我,我打过来给你。” 那晚我站在操场上和若松聊了差不多有半个多小时,在这之前,我和他之间从来没有说过那么多的话,听筒捏在手里都微微地发烫了,直到他说:“去睡吧,做个好梦!” 我很甜蜜地挂了电话,回到宿舍满面红光。下铺的女孩看着我说:“叶叶你不是恋爱了吧,怎么在悲伤的中秋节能有这么好的气色?” “谁像你们那么没出息?”我掩饰地说:“迟早是要离开家的么。” 第二天若玫就给我打来电话,就是昨晚玩到差不多十二点才回家骨头都快散架了所以没打电话祝我中秋快乐。 “去你的,”我埋怨说:“你心里哪里有我?” “赌咒发誓。”若玫说:“不过叶叶你怎么还不谈恋爱啊,你不谈恋爱叫我怎么对你放得下心啊?”从若玫的语气里,我看出若松并没有告诉她我们昨晚通电话的事。 我当然也不会提,只是说:“我绝不会在校园里恋爱。” 若玫骂我不开窍,我却不敢告诉她,我爱上了她大哥,爱了整整六年了。 除了她大哥,我谁也看不上眼。 大二的那一年,若松来我这里出差,这一年若松近30岁,不再弹琴唱歌,而是经了商,在一家很大的电脑公司做到很高的职位,年薪颇丰。我妈和若玫托他带了一大包家乡的小吃给我。他还带我到很高档的饭店吃饭,第一次和他单独相处,我就像一个彻头彻尾的小傻瓜。若松一边替我夹菜一边说:"叶叶念了大学变文静了?" "才不是。"我回嘴说:"我一直这么文静来着。" 若松哈哈大笑:"你和若玫疯在一起的时候当我都没看见?" 我红了脸,说:"若玫的生活还是那么丰富多彩吧?" "是啊,"若松叹气说:"也太丰富了一些。" "你妹妹是你家的骄傲。" "你也不差啊。"若松说:"和你比起来,她的自理能力就差多了。亏在她没有考走,她要是像你这样在外面念大学,我妈非逼着我陪她不可。" "那是她有这个福。"我有些酸酸地说。 “呵呵。”若松不置可否。 吃完饭若松问我:“还想去哪里玩吗?若玫让我一定要好好陪陪你。不然回家饶不了我。” “那唱歌好吗?”我鼓足勇气说:“好久不听你唱歌了。” “呵呵,好。”“若松出乎我意料的爽快地答应了。 那晚若松为了唱了好多的歌,我点什么他唱什么,我深深地沉醉在他的歌声中,很多从不敢幻想的东西在我心里来回游移。 最后若松说:“叶叶,我唱了这么多你也该唱一首了吧?” 我忸捏了很久,终于点了一首我喜欢了很多年的歌——《野百合也有春天》。 “仿佛如同一场梦,我们如此短暂的相逢。你像一阵轻风轻轻柔柔吹入我心中……”我第一次发现自己唱歌的声音竟然是那么好听,我唱歌的时候若松燃起了一根烟,他在烟雾袅袅中看着我唱,我又紧张了,死死地盯着屏幕,只是眼睛不知道为什么花了,怎么也看不清屏幕上的字,一首歌唱得虎头蛇尾。 唱完歌已是夜深了,若松还打车送我回学校,一路上叮叮嘱嘱的,仿佛我是他亲妹子一般。我说不上来的幸福,告别的时候忍不住叫住他:"若松。" "嗯?"他回过头。 "谢谢。"我说:"今晚很开心。" "丫头别跟大哥客气啊。"他笑着说,亲热地捏我的脸一下。 "丫头长大了。"我鼓足勇气说。 "那么好,"若松说:"大丫头再见!" 若松走后我好多天还沉醉在那晚的记忆里不能自拔。 暑假。 我迫不及待地回家,希望能早点看到若松。我想其实有很多话是可以跟若松说的,年龄不是问题。一切都不是问题,虽然没有若玫漂亮,但我确信我已经长大,长成了一个讨人喜爱的大姑娘。 去他家的那天刚巧若玫心情不好,我问她为什么她死也不肯讲,只是约我看晚场电影,看完电影还要去酒吧。我依了她。但回家的路上,我们不幸被几个喝醉酒的小混混缠住,为了保护若玫脱身,我的肩上挨了重重的一刀。 医院里若玫抱着我哭得死去活来,我疼得脸都发紫还直安慰她没事。直到若松来到我的病床前,我才抑制不住地哭得像个泪人儿。 若玫抽泣着说:"大哥,叶叶都是为了我。" "还说?"若松很凶地朝她一板脸说:"这么大了还一点不懂事!" "别骂若玫。"药性上来了,我气若游丝地说。 "好。"他用手指轻轻地触了我的脸一下说:"你好好休息。" 我就在那带有魔力的微触中入睡。 然而我出院没多入,就听说,他快要结婚了。 我见过那个幸运的女孩。也是美女,刚从美国留学回来,穿很名牌的衣服,跟我打招呼的时候,用的是英语。 我英语一般,只好跟她吱吱唔唔。 若玫不喜欢她的准嫂子,背对着她冲着我做鬼脸。她大哥见了,冲她一瞪眼,若玫吐吐舌头,乖乖地拉了我出门逛街,阳光很好,我的心碎成一片又一片。 真好笑,我什么都来不及说,不为人知的恋爱,又不为人知地失恋。 我想送若松一样结婚礼物,想来想去,也许最好的礼物是我这些年来一本一本的日记,写满了对他的牵挂思念和祟拜。我一直不是一个任性的女孩子,但事到如今了,我对自己说,任性一次又何妨呢?我并不想得到什么,我只希望若松还来得及知道我的心,这样我就没有白白地爱一场了。 我顶着烈日到了若松的公司,他正在忙,见了我,也放下手中的活,请我到对面的咖啡店坐坐。 "祝你新婚快乐!幸福就就好啦,比什么都好!"我有些语无伦次。 "还疼吗?"他替我往咖啡里放了两粒糖,俯过身子来问我。 "疼。"我说。其实我说的是心疼。 "那就好好在休息,别到处乱跑。" "我来祝你新婚快乐。"我说。 "还早着呢,"若松说:"我看你比若玫还着急,怎么都担心我娶不了老婆?" "不是不是。"我慌乱地摇着手说:"你要想娶,不知道有多少人排着队呢。" "小丫头嘴真甜。"若松说:"要是真有这一天,我请你维持秩序好啦。" "不,"我低着头说:"我想加塞儿。" "呵呵。"若松不以为然:"小丫头还挺幽默。" 我站起身来,把那一大包日记往他面前一推,然后我就跑掉了。 接下来的几天,我大门也不敢出,就在家里等若松的电话,我想他总会给我一个说法的,我了解他并且相信他。若松的电话没来,若玫倒是打电话给我了,在电话里向我诉苦说:"哥哥不让我晚上出门,我闷到死。" "你就行行好,"我说:"让你那些狂蜂乱蝶休息休息?" "死叶叶,"若玫骂:"越发会损人了。" "你哥哥呢?"还是忍不住问。 "和那洋妞在客厅里看电视,像两尊门神,想溜出去都不可能。" 我的心里划过一阵疼痛,若松在陪他的女朋友,或许,他根本就没有时间去翻那些我自说自话的东西。 "好叶叶过来陪我。"若玫在那边发嗲说:"再替我带两对辣鸡翅,一根玉米棒和一盒土豆泥。我饿。" "饿?" "减肥,晚饭没敢多吃。" "再减你进难民营吧。"我没好气。 "你不知道瘦骨美人现在多流行。"她说:"快来,快来,我哥说买双份,他请。" 当我拎着肯德基进她家的时候,正碰到若松的女朋友夺门而出,视我如空气,脸色铁青地拂袖而去。若玫在客厅里,委屈地嘟着嘴。 "怎么了?"我问。 若玫见我如见救星,连珠炮地说:"她在我家讲英文,我受不了她了就问她会不会中文,她说会,只是习惯,我说你在我家就得按我家的习惯,她说你真是被你哥宠坏了,我就骂她狐狸精,她就这样气跑了。" "呀!"我说:"若玫你怎么可以这样?" "我就是看不惯她。" "你哥呢?" "露台上。你去劝劝他吧,叶叶我洗个澡消消气。" 若松地露台上抽烟。见了我,若无其事地说:"哦,叶叶来了?" "若玫任性。"我说:"你别怪她。" "怎么会?"若松说:"我不会生她的气的。" "你不去追?"我问道。 "呵呵,"若松说:"想回来自会回来。" "我来要回我的东西。"我压低声音说,怕若玫听见。 "什么东西?" "你知道的。"我快被他逼得哭出来。 "不还了。"他有些霸道地说:"给了我还想要回去?" 我无所适从。若松你是什么意思呢? "你还小。"若松说:"故事长着,开心点?" "若松。"我尽量语气老成,想和他平起平坐:"要知道没有合意的主角,就没有任何故事而言。" "可是很多时候你不能做导演,选角的事岂能由自己?"说完,他拍拍我的肩,进了自己的房间,一直也没有出来。 若玫洗完澡,碧罗轻衫,她真美得令人炫目。我看着她感叹说:"像你这样的美女,告诉我你还会缺什么呢?" "爱情。"若玫趴到我肩上来。 "是太多应付不过来吧?" "我只想要唯一。" "呵呵,"我说:"我们的公主为谁欢喜为谁忧?" "叶叶,叶叶!"若玫靠着我说:"有件事我才知道。" "什么?" "我大哥不是我亲大哥。我妈妈以前以为自己不能怀孕,就领养了我哥哥。谁知八年后又意外地怀上了我。" 我犹如五雷轰顶。 "我爱他。"若玫说:"从我知道真相的那一天起,我就想嫁给他。其实我妈妈也有这样的意思,我妈说,我太任性了,只有他能管住我。但是叶叶,我不想他是为了报爸爸妈妈的恩才娶我。" "你哥哥那么疼你,"我说:"你要什么他会不给你?" "真的吗?"若玫转忧为喜:"我想告诉他我的心事,你说妥不妥?" "妥。"我抱抱她,其实是我自己觉得冷。 走出若玫的家,我脚步凌乱,如果说我以前还带有一些什么幻想的话,现在也早就消失殆尽了。曾经以为自己是一个懂爱的女孩,才可能将一份爱埋在心里那么多年,直到现在,才明白自己其实完全不懂爱情真正的面目,它变幻莫测,转身之间就会令你绝望。 我又回到了南方继续我的学业。 之后的假期我忙着参加各种各样的社会实践,或者背了小小的背包进行自助旅行,就是没有再回过家。 毕业以后,不顾众人的反对,选择了一份可以留在南方的工作。家乡的朋友都渐渐地淡了,只的若玫常常会给我来电话,报告她和若松爱情的进程。 "太熟了。"若玫说:"没什么新鲜感,但我想,也许我生下来就是属于他的玫瑰。所以我幸福。" "祝福你们。"我说。 "叶叶我们结婚你会回来吗?"若玫说:"我哥说你该回家一趟了。" "还叫他哥?" "改不过来了,就叫一辈子吧。"若玫咕咕地笑:“你呢?还没有等到值得爱的人吗?” “月上天自明,春来草自青。”我说:“不着急。” “叶叶啊,”若玫说:“我真怀疑你不解风情。” 我笑笑的挂了电话。 他们结婚的时候,我到底没有回去。但我寄了很贵重的礼物,两枚白金的戒指。想像他们戴着它们,携手走过漫长的红尘岁月。 就在他们结婚的前一天,我收到了一封特快专递。是若松寄来的,一张纸上面,只用笔写了一个网址。 我飞快地上网。 那是若松为我制作的一首sh,歌名叫做《野百合也有春天》。我曾面对面为他唱过那首歌,在我每本日记的扉页上,都是这首歌的歌词。 sh制作得非常的精美,歌曲的最后跳出一行字: “送给叶叶。答应我,你要幸福。若松。” 我该如何告诉若松,我幸福。我真的幸福。我已经在善良和宽容里找到我的春天。也明白了,爱,原来真的不一定要真正地拥有。 2月 两个人的八小时 忽然有一天,我很怕睡觉。 我怕我睡着了,就再也不会醒来。 于是我整夜整夜地失眠。 有时想想,睡不着就算了,偏偏还要被胃痛反复折磨。陶然当然不会知道我胃痛,他白天太累了,晚上睡觉总是睡得那么的沉那么的香。我辗转反侧的时候,想起医院里那个戴眼镜的医生冷冷地把病历递给我说:“你的胃,怕是还要好好检查一下。” 是我们单位组织的体检。同部门的小齐安慰我说:“别听医生的,他们总是危言耸听。”说完她先走了,说是和男朋友有约会。 我只有一个人,穿着我灰色的风衣,从医院里走出来,一只灰色的鸽子斜斜地掠过我的身旁。我开始不会走路,有些歪歪倒倒,于是想念f,想他曾爱怜地对我说过:“m,你就像是一只灰色的小鸽子。” f其实是看不到我的,我们隔得很远,通过网络聊天。有时也说些亲密的话,聊天室里花里胡哨的名字层出不穷,我们只是随手敲两个寂寞的符号在聊天室里相逢,然后互相安慰。 彼此感觉很好,于是再相逢。 仅此而已。 可是我总觉得,f比陶然更能靠近我。 我是为了陶然来这座陌生的城市的。其实我非常的不习惯,吃不习惯,睡不习惯,连呼吸也不习惯。我爱上陶然最初的原因是因为他个子高,可是现在,满街都是高高大大的男人,而我只是一个娇小的女子,讨厌漫天漫地的风沙和永远也排不完的报纸版面。 寂寞的夜里,我在网上对着f絮絮叨叨:我和陶然是重点大学中文系的高材生,大学毕业后我跟他回了他的老家,他分到了电视台,我分到了晚报。彼此的工作都还不错,我们租二室一厅的房子,同居。 晚上没事的时候,拿出存款来点一点,想象住进完全属于自己的豪宅的那一天。 为了让这样的等待短一些,我开始写书,希望可以赚得一些稿费,那些书是不会署我的名字的,我的一个学姐给我这个机会,她只需要每天喝着咖啡收取我的e-—mail,却可以比我多得两倍不止的价钱。 f取笑我说:“难怪你聊天时文采斐然,哪些书是实际上你写的,告诉我,我去买。” “莫买,”我说,“我分不到一分钱版税,你不如请我吃个糖葫芦实在。” “把你的作品mail给我,”他说,“我会认真看。” 我依言mail给他,他看不看其实我并不在意,至少在我的心里,我总算有了一个真正的读者。 他在第二天一早便给我回信,信中说:“原来你叫麦丫,麦丫是真名还是笔名呢,喜欢你的文字,你可以成真正的作家。”并将我的稿件做附件送回,错别字用红笔标出,看得出来他是很认真的读过的。 深夜打字的时候,我常常有很多的错别字,懒得去改。 很谢谢f的这份认真。 我知道在这个世界上,要一个男人认真地看一些文字,是很难的一件事。 除非,他喜欢你。 陶然就是没空看我写的东西的。为了挣钱,他已主动从电视台的新闻部调到了广告部,他的业绩相当的不错,只是很少回家吃晚饭了,我做了他最爱吃的麻辣豆腐,看着上面的葱花一点一点的瘪下去,等到十点钟的时候,我原封不动的倒掉它,因为我的胃,再也不能吃有任何刺激的东西了。 我喝了一杯白开水,又开始上网和f聊天。 我对f说:“寂寞是最大的杀手,杀掉生命里所有的激情。” f说:“我是寂寞最大的杀手,瞬间让他无影无踪。” “那是真的,”我说,“f你抱我紧一些。” 他紧紧拥抱我,我们三分钟不说一句话。 屏幕上是空白的。 可我真的觉得没那么冷。我把手指放在键盘上想,其实我早就不是孩子了,可是我还是沉迷于这样的游戏,我真是空虚到了极点,不然一定不会这样子的。 然后f说:“坐两个小时的飞机,我就可以真正地拥抱你。” 我给他一张飞机的贴图。 他还我两个相亲相爱的小人。男小人搂着女小人的腰,女小人的眼睛笑得弯起来。大大的嘴咧到脑后。 “呸呸呸,”我不高兴地说,“我才没有那么丑。” 他说,“说真的,想见我么?” “呵呵,”我说:“我是有夫之妇。” “呵呵,我是有妇之夫。” “所以,不会有真正的拥抱。”我说。 “这么保守?”他取笑我。 “对。”我说。 “底气不足啊,”他说,“我要在你身边,我赌你会让我抱,你信不信?” “信!”我说。 我就是喜欢f的这种自信。 这样隔着不为人知的距离,和一个陌生的男人说一点暖昧的话,夜总算变得稍稍轻盈了一些,我对f说我要下了,f吻我一下,祝我好梦。 他是从来不会留我的。我疑心他还有别的聊友,但往往很多次我再折回聊天室,他就已经不见了,是不是换了别的名字,我不得而知。 总之,f对我来说是很神秘的,除了知道他在哪个城市,其它的我一概不知,我也不想去追问,所有的网络情缘,大抵都是如此的吧。 我笑着给自已又倒了一杯白开水。我还有一万多字的稿子要赶,但是我已经很累了,我怀疑我打着字的时候就会睡着。 我用倒水的时间想像f,我希望他的个子不要太高,穿得体的西装,干干净净的,笑起来,有洁白的牙。如果我们真有见面的那一天,我才不会失望。 陶然回来的时候已经半醉,说很多莫名其妙的话,我伺候他梳洗,扶他上床,他抱我,一身的酒味,我不露痕迹地推开他,然后我听到他喊“翠娜!” “嗯?”我看着他。 “翠娜!”他接着喊,然后歪头睡去。 我听得很清,翠娜应该是个女人的名字,她应该刚刚陪陶然喝完酒。或许陶然的手刚刚才离开她的腰。 我正在讨厌自己的想像力的时候陶然的手机响了,一个女声在问:“陶然,陶然你去了哪里?” 我一声不吭地关了他的手机,心酸到极点。 我没有人可以说心事,也没有回到网上去找f,f只是个飘渺的影子,可是翠娜是个真人。我想起在大学校园里,穿着球衣球鞋的干干净净的大男孩陶然,在寒冷的冬天里把一大袋烤红薯送到我们宿舍,全宿舍的女生都羡慕地对我说:“陶然真会疼人,麦丫你这辈子有福了。” 爱情,只属于那片大学校园的月光。 在这个冷得让人受不了的城市,它注定了要渐渐萎缩。 我一夜无眠,写伤感的爱情小说,女主角和男主角青梅竹马。但是最后她终于还是失去了他,我一边写一边流泪。写完后我照样发一份给学姐,然后我给f发了一封信,我在信中说:“f,给我打电话吧,我是h。” 我留下了我的电话号码,坐着看天渐渐亮起来。 陶然在清晨的时候醒来,他说:“麦丫,你又写了一晚?” “对。”我说:“学姐催着要。” 他从身后环住我:“这样的钱我们不要挣。你那么有灵气,自己完全可以成作家。干嘛要当别人的枪手?” “那挣什么样的钱呢?”我转头问他。 他迟疑了一下放开我说:“挣钱应该是男人的事。” “呵呵。”我强作欢颜说:“没钱怎么结婚,我急着要嫁给你呢!” “麦丫。”他看着我:“你在生气?” “没有。”我说。 “你在生气!”他叹气说:“我以后尽量回家早一些,昨晚是一个很大的广告客户,他非要让我喝……” 我掩住他的口不让他说下去。然后我说:“你替我给报社打个电话,就说我病了,我想睡觉了。” 我躺到床上,其实我一直没睡着。听着他洗脸刷牙,吃早饭,替我打电话告假。临出门的时候,我感觉他在我的床边站了一会儿,但是我没有睁开眼。我根本就睡不着,胃又尖锐地疼了起来。我爬起来乱吃了一把胃药,疼痛一点也没有减轻。我心甘情愿地忍受着这份疼痛。就在这个时候我的手机响了,是一个陌生的男声:“你好。” 我的电话差点从手里掉下去。 “对不起,”他说,“今天开信箱晚了,才看到你的信。” “比我想像中快多了。”我说,“我该叫你什么?f?” “呵呵。”他笑说,“今天凌晨五点,你寄信的时候,我其实醒着。” “那又有什么用呢?”我说,“你又不在我身旁。” “胃还痛?”他问我。 我哭起来,只有一个陌生人记得我胃痛。 “不乖。”他说:“越哭胃越疼。” 我继续哭。 他挂了电话。 我嚎啕大哭,一个总是幽怨的女人,有谁会喜欢? 我终于在那种时轻时重自暴自弃的疼痛里慢慢入睡,我在梦里梦到妈妈,妈妈说:“你非要走那么远,我再也管不了你了。” 又梦到我回到考场里,高三的时候总是有考不完的试,我拼了命要考上一所好大学,每天都睡不饱,天没亮就要起床背单词。 没完没了的闹钟没完没了的响。 醒来的时候发现不是闹钟响,是手机。 “喂。”我梦游一般接电话。 “f。”他说:“我在新世纪大酒店1306。” “f!”我睡意全消。 “我说过了,”他说,“只要坐两个小时的飞机,我就可以真正地拥抱你。” 我握着电话,说不出一个字。 “我在这里可以停留八个小时。”f说,“麦丫我等你。” 我飞快地下床,梳洗,化妆,换衣服,二十分钟后,我已经站在了他的房门口。 我在要敲门的那一刹那才清醒过来。 等等。 他是谁?f是谁?凭什么要为一个陌生的女子跨越千山万水? 就在我犹豫的时候门忽然地开了,一个男人立在门口,用我似曾相识的口音说道:“麦丫么?我感觉到你来了。” 我看着他。 他应该是我很喜欢的那种男人,比我想象中老了那么一点点,但有很儒雅的气质,看着我的眼睛,充满了疼爱。最重要的是,他可以感觉到我,时时刻刻,与我心灵互通。 我扑到他的怀里,门在我们的身后关上。 他在我的耳边说:“麦丫,我实在听不得你那样的哭泣声,所以我不打招呼就来了。” “带我走吧,”我说,“f,我要远远地离开这个鬼地方。” “什么都可以。”f说:“来日方长。” “不。”我缩到他怀里说,“我但愿只有八小时的生命,那么八小时我都给你。时间再长些,爱情就会褪得毫无颜色。” “这话多不中听。”f无可奈何地说。 我向他展露一个笑容,他吻了我的眼睛。然后说:“来得匆忙,什么礼物也没带,只好在楼下买了一束花。” 我抬眼看到那束花,是玫瑰,粉红色,一大把精致而高贵地开着。 我走过去,把脸埋在花心里,傻傻地说:“有钱的男人,又会浪漫,麦丫掉进童话里,正在漫游仙境。” 他哈哈大笑,说:“女儿临睡前,都要听爱丽丝漫游仙境的故事。” 我低声问:“你来这里,你夫人知道吗?” “我没有太太。”他说,“两年前她死了。” 我吃惊极了:“为什么会死?” “癌症。”f说:“我那时天天忙公司的事,她天天说身体不舒服,我没在意。如果发现得早,她应该有救。” “f。”我走到他身边:“你内疚?” 他紧紧拥抱我说:“是的,一直。” “你很爱她?” “是的。” “再也不会爱别的人像爱她那样?” f迟疑了一下说:“是的。” “那你为什么还要来看我?” “你是我喜欢的女孩,”f说:“不知道为什么,你总让我心疼,我希望可以让你快乐些。所以我来了。” 我注意到他说的是心疼。 可是我喜欢极了这个词,自从我工作了远离了家乡了以后,我就没被人疼过了。 我一直以为我和f之间会发生些什么,但实际上什么也没发生。我们就那样依偎着细语,我叫他f,不知道为什么,我一直没问他的真名,他也一直没说。我也知道了f上网的原因,妻子走后,他内心一直非常苦闷,所以才会到网上找人聊聊。 而我,就是他最好的聊天对象。 就这样一直到聊到吃晚饭的时间,f说:“找这里最好的饭店。我请你好好吃一顿。” 我很少在外面吃饭,但我想起陶然曾经跟我提过多次的“怡然居”,应该是很不错的一个地方,我们打的去了“怡然居。”f一直握着我的手,因为一出门我的手就变得冰冰凉。在出租车上,f对我说:“我看北方不适合你,要不你跟我去南方吧,我家门口有一大片的花园,你可以坐在阳光里写作,写你自己的书。” “你在诱惑我,”我轻笑着说:“我连你是谁都不知道呢,焉知你会不会把我给卖掉?” “要想过新生活,就得冒险,为可是没办法的事。”他的下巴低着我的长发,司机暖昧地看我们一眼,我闭上眼睛,什么也不愿意去想。 两个人,要了很大的包厢。 没想到的是,我去上洗手间的时候,竟和陶然狭路相逢。我有些惊慌,但瞬间安定下来。陶然显然比我更吃惊,他说:“麦丫?你怎么会在这里。” “有朋友请吃饭。”我说。 “什么朋友?”陶然说,“你哪里来的朋友?” 原来他也知道我没有朋友。 我正想着怎么回答他呢,他一把把我拉到边上低声说:“麦丫,你是在跟踪我?你不会变得这么俗气吧?” 我狠狠地甩开他。低声说:“滚。” 我回到包厢,f说:“怎么搞的,出去一下脸色就这么差?” “没什么。”我说。 “喝杯酒暖暖身子。”他把酒杯递到我面前,我推开说:“我从不喝酒。” “喝一点点酒对你有好处。”f再将酒杯递到我唇边说:“试试?” 陶然就在这时推门而入,他看看我,再看看f,厉声说:“麦丫,他是谁?” “朋友。”我说。 “我看不是一般的朋友,你跟我说清楚到底是怎么回事?”陶然气势汹汹地盯着我,没有风度到了极点。 服务小姐赶紧带上了门。 “请你出去。”我说,“这里不欢迎你。” f低头喝茶。 陶然说:“你马上给我回家去,有什么事我们回家再说!” “别对她那么凶。”f说话了,“她今天是我请来的客人。” “她是我的女人!”陶然说,“这里没你说话的份!” “知道是你的女人,你急什么?”f淡淡地说:“何去何从是她的选择。” “出去!”我再次说。 陶然铁青着脸拂袖而去,一句话也没有留下。 我强作欢颜跟f说:“干杯!” “他很爱你。”f说:“可惜的是年轻人总是不懂得呵护爱情。” “你是在说你自己?”我敏感地说。 “也许吧,”f笑笑:“不过他要是失去你,一定会后悔一辈子的。” “何去何从是我自己的选择。”我把他的话扔还给他。 他哈哈笑着说:“我也算是你的一个选择么?” 狡猾的f,可是我打算比他更狡猾,于是我埋头吃菜。好象很长时间我都没有觉得菜有这么香了。 吃完饭还有一个小时的时间,f就要赶到机场。出租车一直送我到小区的门口,f也下了车,对我说:“到了家不要跟他吵,有什么话都是可以慢慢说的。” “好的。”我说。 “乖。”f摸一下我的头发说:“是我不好,本想给你带来快乐,没想到却是给你那么大的麻烦。” “别这么说。”我说。 “那我走了?”他说:“我出差三天后回家。到时我们网上见?” “好。”我说。 车子开走了,可过了一会儿又绕了回来。f摇开车窗大声对我说:“麦丫,我说的都是真的!” “什么?”我问。 “全新的生活,阳光下的写作,你完全可以自己做选择。”说完他递给我一张名片说:“想好了,给我打个电话。” 我在路灯下看f的名片,他姓居,叫居新。 呵呵,居心不良。 难怪他一直没主动告诉我他的真名。 名片上很精致,上面的头衔也很大:某公司总裁。 我信,f有总裁的气质。 我回到家里,等了很久,陶然一夜末归。我在天明的时候打他的手机,接电话是一个女人,我记得那声音,她应该叫翠娜。 她对我说:“陶然不想见你。” 我强撑着去报社上班,我在摇摇晃晃的公车上想,命运和爱情,原来从来都由不得自己。所有的来去,不过都是一场梦。 到了单位,大家都用关心的眼光在看我。小齐上来挽住我说:“麦丫我想会没事的,做个小手术也许就会好起来。” 我不知道她在说什么。 小齐掩口奇怪地说:“你昨天没来,我以为……” 我走到我的办公桌前,上面放着我的体检报告。 “没事的,没事的,”小齐罗罗嗦嗦地说:“发现得早,根本就没事的。” 我笑着说:“当然,当然,这没什么。” 我在第二天办了辞职,我没有跟陶然说再见,当然也不会去找f。拿着我的行李去了北京,隐瞒了我的病情。只是说自己失恋。 我的学姐收留了我,给我吃给我住。还给我一台手提电脑。我整天整天地趴在电脑前敲字,幻想着自己在写作中死去。奇怪的是我一直没死。我的勤奋感动了我的学姐,她有一天对我说:“有个长篇的机会,版税挺高。不知道你愿意不愿意?” 我用了三个月的时间就写完了一本长篇,拿到生平第一笔版税后我去复查了我的病,我拿着我以前的报告单,北京的医生愤怒地说:“这报告真不负责,要真是这样,你还能活到现在?” “那……?”我问。 医生俏皮地说:“注意你的饮食和心情,你可以长命百岁。” 我从医院里出来的时候经过书店,我的书正在热销,学姐说已有人想将它拍成电视剧,爱情剧,总是有人愿意看的。 我想起陶然,不知道他会不会坐在空屋子里充满悔意地想念我。我又想起f,我没有给他答复,他就永远地在网上消失了。 f不知道,我没有选择他只是我不想再次伤害他,那时的我真的以为自己活不长了。但是我一直保留着那张名片,我很想去看看名片上的那个地方,是不是真的终日阳光灿烂,开满了鲜花。 我掏钱买了自己一本书,那本书的名字叫《两个人的八小时》。 走过邮局的时候,我把书寄给了妈妈。我又开始对人生充满了希望,当然,也包括对爱情的希望。 爱情是长长的一生的,怎么可以只有短短的八小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