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圣诞》 第一章 今天是安妮生日,她的男朋友亚拔为她庆祝。 我是安妮的好朋友,是理所当然的陪友。 宾信也是理所当然的,因为他是亚拔的弟弟。 我们四个人来到「迪斯科」,里面热闹极了,暗暗的灯光七彩缤纷。 安妮和亚拔迫不及待地跑出去跳舞,我靠在椅背上喝香槟。今天要不是看在安妮的分上,我绝对不会参加这个约会。 那完全是因为宾信,他念经济的,数钞票、算开销,第一流;可是他偏爱-书包。什幺变本加利(厉)、鸡零什狗(碎)、春寒料削(峭)、车(念居)水马龙、不寒而粟(栗)……听得我的毛孔已全部独立。 朴正熙是死于政治暗杀的,宾信却说他从(念松音)容就义。这简直是羞辱国体,中国人连中国成语也说不清爽。 他对中文一无所知,却偏要做个酸秀才,我偶然笑一下,他就很开心地说:「-终于『(妈)』然一笑了!」 其实连小学五年级,学过文字推理练习,都知道是嫣然一笑。我和安妮经常被他逗得哈哈大笑,他以为我们欣赏他,说得更手舞足蹈。 他跳舞也是第一流的--第一流的作状扭捏。我怕陪着他让人家笑死,所以他问我:「小咪,我们跳个舞好不好?」 「你没见我穿了新高跟鞋?」 「那有关系吗?」他柔声问。 「穿新鞋跳这种疯狂舞,不太浪费吗?」 「这也能算理由!」 「总比你说的话有理由!」 宾信不再说话,他就有这种好处,当女孩子生气,他就不说话,只是在一旁陪笑。 见人家好,我心里就过意不去:「对不起!」 「小意思嘛!」他耸耸肩:「昨天开夜车,今天精神也不大好!」 安妮和亚拔回来,她一边抹汗、一边喝了两口酒,呼着气:「又做评判!」 「不公平!」亚拔说:「-也得给别人评判一下,-的舞跳得那幺好,准能得冠军。」 他正要请我跳舞,忽然他的视线停在远方:「我跟朋友打个招呼!」 亚拔跑开去。 「冒失鬼!」安妮靠在椅上伸长了腿。 不久,亚拔带了两个大男孩过来,一高一矮。 「大家一起玩,两位小姐不介意吧?」 我笑一笑,自己也是客人,凭什幺介意? 「欢迎!志昂,我和亚拔的约会你排到第几天?」安妮显然对他们不陌生。 「我答应明天到亚拔家吃饭。」 亚拔为他们倒了酒。 「两个男孩子来『迪斯科』?」安妮又间。 「和两位女孩子一起来的,其中一位还是志昂妈咪的干女儿。」 「亚拔,为什幺不把两位小姐一起请来?」 「跑了,亚拔来的时候只有我们两个。」 「跑了?为什幺?」 「都是志昂!」另一个不明志昂的说:「老跟女孩子抬杠,又批评他干妹妹不会跳舞!」 「志昂,你呀!还是那样大男人主义,绝不肯忍让一下女孩子。噢!这是我最要好的同学,也是我的小妹--高小咪;小咪。这位是王志昂,那是白标,标准的标。」 在暗暗的灯光下,我没有留心去看,也没有留心去听,因此谁是谁,我没看清楚,只是随便点头,一共笑了两次。 大家说说笑笑,过了好一会。 大概是亚拔提议跳舞吧! 突然有人说:「高小姐,跳个舞好吗?」 还来不及看,也来不及拒绝,宾信已经挡驾:「小咪今晚不能跳,她脚痛。」 「宾信,人家又不是请你,小咪的事,她自己决定。」 「宾信说得对,我的确脚痛,对不起!」 安妮凑在我耳边说:「-不应该拒绝他!」 「为什幺?」 「他难得请女孩子跳一个舞。」 「-不是要我跪在地上谢主隆恩吧?」 「-会很伤他的自尊心:」 「又怎样?」我不以为然:「他又不是皇帝!」 「啧!」 脚痛是一个好借口,我向来不喜欢和陌生人跳舞,尤其跳新潮舞,彼此有默契,大家才会跳得开心,跳得好看。 我乘机叫宾信送我回家。 踏进家门,鲁妈土来迎接:「小姐,回来啦!」 「太太呢?」 「去了吉隆坡。太太说会打长途电话给-!」 「哈!」我没有见过这样野心勃勃的母亲,公司开了一间又一间,最近还自设工厂生产。 「小姐如果要钱用,我……」 「我不要钱,鲁妈。」我扔下手袋:「我要人,给我一个妈妈。」 「太太舟车劳顿还不是为了生意?很多男人都比不上太太有魄力呢!小姐-就别……」 「我应该感到光荣,是不是?-知道不知道?我没有爸爸、没有兄弟姐妹,我好孤单、好寂寞。我只有一个妈妈,我需要她,我好想跟她谈话,一个晚上也好; 可是,除了生意和钞票,她眼中、心中根本没有家,也没有我!」 「小姐,太太是非常疼爱-的,八、九万的反大衣,地想也不想就买下来送给-!」 「算了!」我奔上楼梯,在鲁妈心中,妈妈是个伟人,她崇拜妈妈,以她为荣。在外面,她会抓住任何一个机会去传播我妈妈的威水史。 *** 在餐厅看见安妮,她念文科。下午没有课。所以有点奇怪。 「-不是说这儿的饭菜令-作呕,为什幺不回家吃你家那法国厨子做的法国餐?!」我坐下来,要了一碟饭和一碗汤。 「因为-!」安妮拉开椅子在我身边坐下,她要了鲜奶和三文治。 「逛公司?我下午还有两堂!」 「不,是跟你谈谈王志昂!」 「噢!」我在喝汤。 「-知道王志昂是谁?」 「男人!」 「当然是男人,-见过的!难道还会是个娇娇女吗?他是足六-一-!」 「没有什幺了不起!医科的马尚辉六-二-,百分之一百像大笨象。」 「我不是问-这些,-知道王志昂是什幺人?」 「中国人!」我已经开始吃鲜茄牛肉饭。 「唉!气死人了,-知道他的来头?」 「黑社会头子?」我几乎把饭喷出来。 「-呀!」安妮老爱说这句:「-小心听着,王志昂的爸爸在瑞士开店子,这儿的亿万富翁根本无法和他比,王家的钱多到不得了!」 「是吗?」 「王志昂除了有三个姊姊,王家只有他一个儿子!」 「好运,有人陪他吵架、打架啦!」想想自己没兄没弟,鼻子就发酸。 「女儿不能分身家的!」 「那打架没来由啦!」我快要把一碟饭吃光。 「中学的时候,他和亚拔是同学,也算是世交,后来志昂也去了瑞士。」 「怎样?瑞士生意做不住,散啦?」 「他们王家才发呢!他们瑞士的家美得像皇宫。他这次回来,是因为他祖母病了,哈!谁知志昂回来没两天,她的痛就好了。」 「思孙病!」 「-知道有一位王夫人。捐钱最爽快的,七十岁的人了,上电视接受访问还能对答如流?」 「啊!那位名流夫人,好喜欢上电视的。」 「她就是志昂的祖母!」 「什幺?」我禁不住看安妮一眼:「我还以为她不到五十岁,打扮好新潮!」 「王志昂有很多女孩子追求,-知道吗?」 「不知道!我连他有多少只眼睛都看不清楚。」 「昨天-听到的,他妈咪的干女儿、他祖母的义孙女、表妹啦、世交啦、皇亲国威啦,全想办法攀王志昂这门亲事。」 「他有钱嘛!很多人喜欢嫁钱!」 「钱不是第一个主因。他本身条件好……」安妮在数手指。「他高大、英俊、学问好、家庭背景好、风度好,很有吸引力!」 「哪一本小说找到的?」我用纸巾抹着嘴,一边吃饭、一边听故事也不错。 「真人真事-昨晚怎幺搞的?他就坐在-对面,-理也不理人家。志昂这个人什幺都好,就是自负些、骄傲些,他很大男人主义,瞧不起女孩子,他从来不主动约会女孩子。」 「安妮,-认识那姓王的小子有多久?」 「他去瑞士之前,也在认识-之前,有几年了。」 「他那幺帅、那幺的迷人,-为什幺不留回自己用?」 「唉!-以为我不想?我是追过他,结果他把亚拔介绍给我。」安妮摇一下头,倒很坦白:「他昨天请你跳舞,很给-面子。」 「噢!感谢上帝!」我翻了翻眼。 「-拒绝他,他面色很难看。」 「小器鬼!」 「假如-知道他从未被女孩子拒绝过,-就会了解他的心情。」 「他太幸运了,让他受点挫折吧!」 「那不行呀!」 「-和亚拔的爸爸,不是要姓王的投资,或者有什幺商业纠葛吧?」 「大家是世交,当然有生意来往;不过,不是为了亚拔,也不是为了我,而是为了-!」 「反正,我妈妈不会和王家做生意!」 「小咪!-到底懂不懂?」安妮焦急地嚷着:「我们是好朋友,我当然希望-有好归宿!既然志昂对-有意思,我和亚拔想帮-抓住他,不过要你自己努力。今晚,志昂到亚拔家吃饭,-也来,打扮得漂亮些、搽点香水,化不化妆随便-;总之,-一定要吸引他,我们会帮助-!」 「要不要穿一件性感的晚礼服,同他-媚眼,或者有意无意地跌一跤,倒在他怀里?」 「小咪,-正经点好不好?」 「我是很正经的,-和亚拔都关心我,希望我嫁个金龟婿,将来可以享福。」 我一本正经地说:「但是,安妮,我们是好朋友,-了解我的性格,对于有自大狂,以为自己真是白马王子的人,我最瞧不起!那姓王的不适合我,不要再为我花心机了!」 「起码,-好好见他一次。」 「我相信-,他有钱、英俊、有学问、有型有款,可惜我没有兴趣。」我站起来。「我要上课啦!我已经结帐,明天见。」 「哎!-呀……」 第二章 汽车向前驶,半途就有点力不从心,再踏油门,汽车跳两跳几乎想停下来。 「刚真的新车啊!」我拍打着驾驶盘:「发什么神经,还跳草裙舞!」 「喂!小姐,-的车轮胎漏气。」突然有一驾车经过,车中人向我大声叫。 「漏气?怪不得!」我呼了一口气,急忙把车驶过一没,停下来。 幸而马路阔,汽车也不拥塞,我开了车尾箱,把备胎千辛万苦地揽抱出来。 我弯下腰,用脚踏着换胎器,先把车乘高,把旧轮拿下来,换上一个新轮。 别瞧我打垒球那么棒,打篮球那么准,打羽毛球还可以反手!飞扑……可是,换车胎,气不畅,力不足,又没有经验。十几年第一次换车胎,弄了好久,满头大汗,天!那劳什子坏胎轮什么时候才能拿出来? 弄得昏头转向的,要不是还是新车,-在街上算了。 「需要帮忙吗?」 哪儿来的声音?我精神为之一振,是天上的神仙下凡吗? 神仙不会是男的吧?算了,管他呢!我连忙说:「我需要帮忙,我拿这个东西没办法,它又重又笨,请帮个忙,我会酬谢你的!」 他看了看我,不明白他看我的神态为什么那么诧异,是不是我提到钱?像他这样的人,一身的名贵西装,可能认为我给他报酬是侮辱了他。 「请帮帮忙!」我改变语气,笑着央求:「要是你肯赏面,等会儿我请吃茶!」 「-到那边站着!」他脱下了杏色的西装,-进自己的汽车内,开始工作。 我吐了一口气,今天真是出门遇贵人,我用手帕抹了抹脸,哎!怎么手帕这样脏? 一会,他说:「车胎换好了,旧的那一个插了一根钉,修补了才能再用。」 他把旧胎放回车尾箱,把车尾箱盖好。 「那么快,真本领!」我不由得衷心佩服,他干得又快又好。 他用一条大毛巾抹手。 「你喜欢去哪儿吃茶?」 「谢谢:我赶着赴约!」 「可是……」 「算了!」他已上了车:「这是小事情。」 「我叫高小咪,你呢?」 他什么也没有说,「呼」地一声,那辆名贵平治跑车飞驰走了。 我耸耸肩,这人一表人才,可就是骄傲、冷酷些;不过,也不能说他骄傲、冷酷,他穿著一套名贵西装替我换车胎,又肯热心帮助陌生人。 我摇一下头,算了吧!香港那么小,说不定有一天我会有机会报他这个恩。 我开车到安妮家,车驶进花园,随便停下,便跑进屋子里去口 刚踏进客厅,还看不清楚甲、乙、丙、丁,便看见有人指着我笑。 「笑什么?迟到大不了受罚!」看见他们大惊小怪的样子心里就有气。 「-也不知道钻到哪里去?」安妮连忙走过来,拖着我的手:「快到我房间去!」 到安妮房间,一照镜子,我哗然叫了起来:「好好一张脸,为什么变了一片黑、一片灰?像在煤炭堆里钻出来似的!」 「那就要问-自己,-明白亚拔、米雪他们为什么会笑-了?」 「哎!我想起来,是换车胎弄成这样子的!」 「快去洗把脸吧!」 我一边洗脸,心里一面想:「唔!怪不得刚才那男孩子拒绝和我吃茶,原来,是我这副鬼样子吓伯了他。」 洗过脸,分别刷过了苏格兰绒裙子和奶油色长皮靴,把头发用橡皮圈束上,人精神多了。刚巧化妆桌上放了一盘橙红色玫瑰,我摘了一朵,插在橡皮圈上面。 「都弄好了,好漂亮啊!完全判若两人。」安妮向我打量了一会。「如果-不是刁蛮,简直是十全十美。」 「我又不像-,贤妻良母型!」 「我还没想到要出嫁呢!来,我们一边走、一边说,他们都在楼下等着。」 跑下楼梯,转角处,我看见一个穿杏色西装的男孩子。 「奇怪!」我喃喃自语:「他怎么会跑到这儿来的?」 「-在说谁呀?」 「看,他正在跟亚拔说话,就是他!」 「啊!那有什么值得入惊小怪?」 「安妮,是他替我换车胎的!」 「啊!怪不得他一来就要进洗手间,你来的时候,他正在洗手间,大概在做清洁工作。」 「真是人生何处不相逢,我还欠他一顿茶呢!想不到会在这儿见到他,你们怎样认识他的?」 「小咪!-不是神志不清吧?他是亚拔的同学,又是世交,-也认识他的。」 「刚才认识的,连他姓什么我都不知道!」 「-呀!」又是那一句,她牵着我的手,走到亚拔他们的面前:「我这个宝贝小妹,出了名的大头虾,我现在重新介绍,王志昂、高小咪。」 「王志昂?」我张着嘴,呆了一会,脑海不断出现那天晚上在「迪斯科」的情景。嘿!竟然是那花花公子。 「安妮,-也莫名其妙。」亚拔说:「志昂和小咪早就认识了!」 「我认为安妮有必要重新介绍一次,因为有人目中无人!」 他竟然冲着我来了,我坐下来,接过佣人递来的热咖啡,喝了一口:「我未来之前,还一直很敬佩王先生,以为他是个古道热肠的人,谁知道,帮助别人是怀有目的的!」 「不见得吧?」王志昂冷笑:「别说-记不起我,我根本也没有想过-是高小咪小姐,因为那时候-像我家的花猫!」 「你竟然说我像只猫?」我几乎想把咖啡泼向他身上。 安妮立刻按住我:「两个人见了面,好好地谈,不要吵。小咪,-别忘了,如果不是志昂帮忙,-现在可能还耽在街上。」 「好!王志昂,我欠你一次人情,刚才你侮辱我,我们拉平了,彼此互不相欠!」 「女孩子,小心眼,嘿!」他站起来,坐得远远的。 我也懒得理他,拉着米雪去打羽毛球。 晚上像拉夫似的,被拉到「迪斯科」去跳舞,我在反抗无效后,声明不做宾信的舞伴,因为他太烦、太闷、太忸怩。 「三男三女,除了宾信,就只有志昂。」 「亚拔呢?亚拔不是男的?」 「好,你要亚拔做-的舞伴,让-!」 我心想:这太自私了吧!拆散人家一对。「别让了,亚拔还给-!」 安妮满意她笑了笑,道:「志昂一表人才,不错的!」 「啐!」我作状打嗝。 王志昂虽然是我的舞伴,但是,他一直没有请我跳舞。 看见人家跳得那么开心,闷死了! 我忍不住开口:「你不会跳舞?」 「不能说很会!」他的态度始终是那么恶劣、冷冷的、自负的。 「我教你,不难学!」我这个人懒于花心思和别人斗,明知他想找我麻烦,我偏不管,因为娱乐至上,来「迪斯科」怎能不跳舞? 「-的腿不痛了吗?」 「不痛了!谢谢你关心,要你为我牵挂了那么久,实在不好意思。」我反问,一点也不动气:「这一次不是轮到你的脚痛吧?是不是穿了新皮鞋?」 王志昂翻了翻眼,没道理发火,但是心有不甘。 「假如你的脚不痛,我们跳舞去吧!」 他当然没有理由再拒绝。 王志昂的舞跳得很好,在我众多男朋友当中,他舞技最精,而且反应快,适应力又强,跳了几支舞,两个人已经合作得很好。 我跳舞时是很投入的,有时候,他来两句冷言冷语,我也充耳不闻,继续跳下去……*** 安妮找我一起上canteen,她还是喝她的鲜奶,吃三文治。 「我等-下课!」她说,把三文治撕开一小片。 「别等了,时间不同,-下午只有一堂,我有两堂。」 「没关系,我等-下课去吃茶。」 「呆呆地等我一堂,就为了要和我去吃茶?划算吗?」 「认为值得就划算,而且我可以利用那一课的时间去图书馆温习功课。」 「值得?-回家睡一觉,等亚拔下班去接-出来玩,岂不更划算?」 她闭了闭唇,喝一口鲜奶:「-觉得王志昂这个人怎样?」 我耸了耸肩:「他很高吧!力气也很大!」 「我不是问这些。是问-他是否很英俊?」 「我不知道。大概不太难看吧!」 「不知道?」安妮压着喉咙低叫:「-前后一共见过他三次了!」 「又怎样?第一次,我-看见他的影;第二次,我承认见过他的人,但是他一直忙着换车胎,我也没有理由翻过人家的脸,像验尸官似的验个究竟。」 「但是你们跳了一个晚上的舞!」 「对呀!我拼命地跳,整个入投进舞蹈里。安妮,那晚我们是去跳舞,不是看相,由始至终我没看清楚他!」 「那下一次见面,担保-又认不到他。」安妮挥着手,叹一口气:「说不定-还有胆量间人家:先生,你贵姓?」 「这个-可以放心,担保不会。」我吃完最后一口饭,在喝清茶:「我虽然没看清楚他的眼耳口鼻;不过,我还能认得出他的外形。」 「总算有进展。喂!」她见我正在翻开一且讲义,便推了我一下,说:「-想不想知道王志昂对-的批评?」 「没有这分好奇心,因为我差不多已经知道答案,他对我的批评一定不会好!」 「他说-这个人的确很难对付,不过,-也有优点--坦率而善良。」安妮说。「高兴吧?」 「没有什么值得高兴的,我脾气坏,但坦率、善良,人人这样说。」 「他想尝试跟你交个朋友!」 「我不反对,改天有机会碰在一起,大家谈谈。」我道。 「今天就有机会,亚拔约了他吃茶。」 「啊!原来如此!打着招牌做红娘。」 「我承认。小咪,别令志昂太失望,下了课我们去吃茶!」 「不行呀!」我摇了摇手里那叠paper。「教授要我们星期五交一份报告书,我这个星期要一直忙下去。」 「小咪,-不去吃茶,教我怎样向亚拔交代?」 「告诉他我功课忙,这是真理由、好理由,而且是充分的理由!」 「唉!」 *** 有空的时候我喜欢跑书店,在书店,我可以逗留两、三个钟头。店子里的售货员、售货员领班,甚至写字楼的那位卓小姐,也是我的朋友。 我还会坐在梯子上选书、看书,然后买它回家。 「卓小姐,近来新书不多!」 「对呀!港币贬值,外国书本来价太贵的我们没有信心大量订购。」 「怪不得名出版社的书愈来愈少。」 「老板说,专做有钱人生意嫌不了多少钱,要改变一下经营手法,走大众路线。」卓小姐仰起头,问道:「高小姐,-不是分别向英国和美国订了一本杂志?」 「对呀!不过,很快就看完了,希望在这儿有意外的收获。」 「有合意的吗?」 「两本。」 「一点也看不出-那么活泼好动,竟然喜欢看书。」 「那都是环境造成的。我没有兄弟姊妹,父亲去世,母亲常常出门,家里经常只有我一个人,那时候我还不懂交朋友。孤零零的一个人,只有看书度日!」 「高太太又出门了?」 「唔!」我走下梯子,说:「今天早上刚去了台湾。」 「真不公平,我嫌弟妹太多、大吵,所以才会自己搬出来住,-却连姊妹也没有一个。」 「安妮-见过的?」 「见过!-带她来过几次。」 「她对我很好,算是好姊姊!」我付款买下了书,然后跟店里的朋友道别。 我刚推开其中一扇门,却有另一个人推门进来。 「真巧!」他说。 我看他一眼,是王志昂,没错了,那么高大,我向笑了笑:「也来买书?」 「来拿书,我订了几本书。」他看着我:「-可以等我几分钟吗?」 「等你?」我站开一点,以免塞着出口。 「我进去拿书签单,很快出来。我们喝杯咖啡,好吗?」 我看了看腕表,还早呢,反正一个人闲着,我终于点了点头。 吃茶的时候,王志昂说:「-喜欢看哪一类的小说?」 「我不喜欢看小说。」 「刚才-不是买了书?」 我把书由袋里拿出来。「一本是哲学、一本是心理学。我恨怪,是不是?每一个女孩都喜欢看小说,而我却喜欢看这种完全没有趣味的书。」 「-是比较特别,但不能算怪,不是人人能看得懂哲学书籍。」 「我也是一知半解。你买了什么书?」 「-看!」他把书交给我。「氢弹的混合元素、宇宙飞船的装备,还有一些新式的手枪。看,这把枪有多小,我的手几乎比它大两倍。」 「这是掌心莲,十几年前的新武器,大多数由女特务使用,由于体积太小,男人用根本无法控制;另一种掌心莲,较迟出产,男女适用,因为不必用手指扣枪掣,而是按钮发射。」 「想不到-对武器也这么有研究。」 「中央情报局、联邦密探队、苏联特务城……等的组织结构和特务的训练方式,我也略知一二,也是从书本上看到的。」 「我们在这方面是志同道合。」志昂很高兴,没有拉长着脸,是的,安妮没有撒谎,他很英俊。「我跟别的女孩子谈这些,她们总是打呵欠。」 「不单只这方面相同,连喝咖啡也一样。」 「喝咖啡?」志昂的反应力很快。「对,我们喝咖啡都要加很多奶精,但是-要两颗糖,一样的!」 我笑一下,翻着他的书,有些图片,令我看得津津有味。 「高小姐……」 「唏,叫小咪!」 「小咪,我想不到-这样平易近人。」 「在你的眼中,我这人很难对付?」 「『对付』这个字眼我用错了,在我最初的印象中,觉得-很会摆架子,人又自负。」 「在我的眼中,你也是目中无人,是瞧不起女性的大男人。我讨厌有自大狂的人。」 「我是这种人吗?」 「不太像,因为你今天请我吃茶,证明你眼中有我,而且那天我花面猫的,你也肯为我换车胎,证明你有助人的热心。」 「我为『花面猫』这句话向-道歉!」他有一点点难为情。「我经常冲口而出,说话没有经过大脑。」 「但形容得也恰当。我这个人,和我初交的,都不会对我有好印象;因为我做人不够圆滑,也不善奉承,且经常开罪人,要经过很长时间,别人才可以发现我的优点!」 「其实世界上很少有完美的人,缺点少,就是好人!而且,我们应该原谅朋友的缺点。」 「甚至爱他的缺点!」 他又笑了,牙齿又齐又白:「今晚有空吗?我想请你吃晚饭。」 我想了想,母亲早上已飞去台湾,今天是假期,推了几个约会,反正闲着,又和志昂颇谈得来,于是我很快回答:「好,我们去吃晚饭!」 「小咪,-令我恨意外。」 「是不是我回答得太快?其实我应该说,我有许多约会,而你又没有预约,所以找不能答应-的约会,下一次吧!」 「不!我喜欢坦率,我最看不起口中说不,而心中说是的人。婆婆妈妈、拖拖拉拉的,我最讨厌。」志昂摇着头,说:「我只是以为-一直不喜欢交我这个朋友!」 「你怎会有这样的想法?」 「我已经碰过三次钉子了!」 「我承认不容易交上一个朋友;不过,假如我认为这个人值得一交,那我反过来可能变为主动。」 「早知如此,我就等着-约会我。」 「刚才我忘了补充,对男孩子,我绝不会主动的。」 「那算不算大女人主义?」 「不算,我只是尊重男孩子,把主动权交给他们。」 「这么一来,我是心服口服了!」他那冷冷的神情似已绝迹。「喜欢什么时候吃晚餐?」 我看了看自己,一条穿了就舒服的旧牛仔裤、一件白毛衣:「我想先回家换一件衣服。」 「我认为我也有这个需要。」 实在太巧了,志昴也穿了一条牛仔裤和一件天蓝色的羊毛外套。 「另一个志同道台!」 「是的!太相似了!」志昂也在打量我:「等会儿,我先送-回家,-说一个时间,我再接-去吃晚饭。」 「我梳洗更衣只需三十分钟,我看还是算准你的时间。」 「对:首先我应该知道-住在哪儿。」 第三章 经过一段时间,我发觉和志昂相处,并不困难。不错,他的脾气很硬,我也倔强到不得了。我们一不开心就吵架,有时候吵得很凶;不过,都那么巧,我们都是不会记怨、记仇的人,不到一天就忘记了,大家又有说有笑。 我们性格相近,看事物的观点都差不多,真正吵架的日子根本也不多。而且,志昂虽然大男人主义:不过,他说:「我不会欺负我喜欢的人!」 他逐渐表示喜欢我,而且他开始迁就我、让着我,因此,我们连吵架的机会也没有了。 不过,故意顶顶嘴、耍要花枪,还是有的。 有时候,他蓄意惹得我呱呱叫,后来他又赔不是,做一些逗人发笑的小动作,于是,我又哈哈大笑了。 和志昂交朋友,是喜悦的。 我晚间的约会也增多了。 这天,洗完澡回到房间,顺手在书架上翻本书拿到床上看,看了半页,突然发觉书架上少了一本书,我立刻跳下床,因为放在卧室的全是我心爱的书籍,那些偶尔一看的都放在书房。 检查之下,发觉不见了志昂送给我的那本「最初武器及第二一世界」,检查一次又一次,我火了,突然大声叫:「鲁妈!鲁妈!」 没有回音,平时是人未到声先到的,我一肚子气,走下楼梯,在转角处,就听见她的声音。 「……有一次,差不多十一时三十分才回来,我愈等愈心惊……以前一人堆人呀!现在最多是那姓王的……当然,因为姓王的长得英俊……没有,她整个房间我都翻过了……她肯带避孕丸才好,出了事,起码太太看不见呀!太太是最信任我的……是嘛!要是她大了肚子,我怎么向太太交代?她不会骂我,不过……」 我已来到她面前,她埋头埋脑讲电话,根本看不见我,后来她边说边挥手,拍到我身上,她吓得张大嘴巴望住我。 「别管我,继续。」我在她椅子对面坐下来,一副悠闲自在的样子,伸长了腿,欣赏似的望着她:「喂!别呆着,间问-的好朋友,哪儿堕胎最安全?」 「什么?」她吓得拍上了电话,紧张地间:「小姐,-真的……怀孕了?」 「现在还没有,是未雨绸缪,而且,-又知道我从未吃过避孕丸的。」 「小姐,-吓死我!」她抚着胸口在喘气。 「嘿!妈竟然信任心肠比沟渠更-脏的女人。」我霍地站起来:「我告诉-,我不要避孕丸,因为我不会做-所想的坏事,不过我会买一盒给-吃。老母鸡生蛋,难啊!」 「小姐,刚才对不起!」她坐下来垂下头。 「我房间里遗失了一本书,-替我把它找回来。」我走上楼梯。「今晚我又和姓王的拍拖去了。夜了,回来不用心惊惊,没事的,只为他太英俊,我迷死了他,多见一个小时就一个小时,明白了吧?」 「是的,小姐。」 今晚我本来无意出外,想在家里看看书,晚饭后整理一下笔记;可是,鲁妈的话,令我生气,也刺激了我。 原本推了几个朋友的约会,又推了志昂的约会。 这会儿我拿起电话,拨电话到王家。 「志昂,半小时后开车来接我出去:」 「-不是说今晚没有空吗?」志昂显然有点意外。 「我现在有空,你来不来?」 「推了别的男孩子的约会,始终认为和我在一起最开心?」 「是我不好,出尔反尔。算了,我自己开车出去兜风,我很久没有开快车了,想狂一下。」 「小咪,-生气?我马上来。」 「我为什么对你生气?你既然来,我等你!」 放下电话,我换了套白色的针织品套装,外披一件连风帽的红色斗蓬。 志昂的车子很快就来了,我拿起手袋跑下楼梯,鲁妈站在花园的台阶。 「小姐,消夜喜欢吃些什么?」 「鲁妈,不用等门,我很晚才回来。」 「等门是我的职责,小姐。」她用眼角瞧了我一下。「万一太太……」 「鲁妈,别拿太太来唬我,-知道,妈妈也对我无可奈何!今晚,我索性不回来了!」 「小姐,-……」她急得直追。 我上了车,对志昂说:「赶快开车!」 「怎么了?鲁妈又找-麻烦?」 「我才不怕她找麻烦,其实,鲁妈在我们高家十几、二十年,如果我做错事,她说我几句,我会接受的;可是,她偏偏就喜欢暗箭伤人,我最受不了她老喜欢在我背后说我的坏话,真多余,她说了我也听不到。其次是,她无论跟我说什么,总拿妈妈来压我,这个是我最反感的。嘿,施压力!」 「她不知道-是皮球,愈压愈反弹得高。」 「她看着我出生的,她怎会不知道?她很了解我的性格,我是吃软不吃硬的。」 「她为什么不顺着-?」 「我和她不台作、不听话,所以,她就要把我气到呱呱叫,她才开心!」我吐着气:「我缺点数不清,冲动、脾气急、处事不会平心静气,总之棱角太多,不够圆滑。」 「你生气快,忘记也快。」 「所以我永远做不到君子。」 「君子?」他侧过头看了我一眼。 「人家说『有仇不报非君子』,别说报仇,教我记仇就难了。」 「这是-的优点。」 「那是-的看法,未必人人相同。」 「肚子饿不饿?要不要先吃饭?」 「不饿,到公园走走好不好?」 「好:我们去维多利亚公园。」 *** 我们在树荫遮盖着的小径散步。 「有一天,我在等-换衣服,鲁妈告诉我,她很为-担心。」 「她担心的事买多,有一天,她会担心雄鸡会生蛋!」 「她担心-男朋友太多,怎应付得了?」 「你看,她还对你说这种话呢!我不知道她心里是怎么想的?」 我知道,志昂一直在看着我,但是,我没有理会他。 「-真的有很多男朋友吗?」 「是的!我男朋友多,女朋友更多。」 「我说的是要好的。」 「要好?」我站下来,望着他:「怎么才算要好的?」 「-和他在一起觉得愉快,看不见他的时候想他,你们在一起态度很亲热,又或者……」 「没有,都没有,我和任何人在一起,必要快乐,不快乐难道我不会溜?那怎么算要好?男朋友想我会来找我,他不找我,我想他干什么?态度也不见得亲热,大家各走各的,又没有拉手搭肩。」我突然觉得不公平:「你为什么总是提问题,像审犯人似的?对了,你有多少个要好的女朋友?」 「以前没有,-知道,我选女朋友的条件,提得很高,爱摆架子的、金枝玉叶的,装模作样的千金小姐,拼命充阔的小家碧玉、话不投机、太柔顺、没主见、主意太多、一天嘴也不停、没有学问而装作知识广博的,我全都不喜欢!」 「那你最好进修道院!」 「-别替我担心,我现在已经找到一个最好的女朋友。」 「和她在一起就快乐?」 「是的!」 「若不见她就想她?」 「-记性真好!」志昂笑了起来。 「出入手拉着手,状甚亲热?」 「遗憾,还只在大家各走各的阶段。」 「你也学得好快!」我好奇地问:「她是谁?」 「-!」 「我?」我整个人停顿下来。「我条件其实并不高,你弄清楚没有?」 「早弄清楚了,其实,追求-也很难,大概-要求男朋友的条件比我更高。」 我瞪着眼。「唏!别开玩笑,你什么时候追求过我?」 「我一共碰了三次钉子。第一次,我请你跳舞,-说脚痛,宾信还立刻送-走;第二次,我明亚拔做介绍人,结果,那晚-并没有给我好脸色看;第三次,我托安妮请你吃茶,-拒绝了。」 「哈!」我耸一下肩。「我以为男孩子从来不记这种事。」 「那要看对象,普通女孩子,过眼云烟;自己喜欢的,她说过每一句我都记得。」 「你肯定爱我?」 「这些事怎能开玩笑?」 「我不是那么好吧?」 「观点与角度的问题,我的确认为-很好!」 「谢谢!」 「-肯做我的要好女朋友吗?」 我想一想,志昂是不错的,其实,自从认识他之后,我已经逐渐和别的男孩子疏远。 「是不是舍不得那一大堆男朋友?」他似乎有点醋意,男孩子嫉妒的样子很有趣。 「有什么舍不得?又不是生离死别!」 「也差不多!如果-喜欢我,要牺牲很多!当然,同等的,我一样要放弃许多权利。」 「我不明白!」 「有了男朋友,我说的是真正的男朋友,就不可以和其它男朋友单独约会。」 「你也不和别的女孩子约会?」 「除了-,我看谁都不顺眼,何况约会?」 「既然这样公平,我答应啦!」 「-很爽快!」 「何必装腔作势,我对你没有好感,也不会常常和你在一起。」 「我可以垃-的手吗?」他轻声问。 「这算不算牺牲?」 「是我的权利-也有权利的,-可以要求我做任何事。」 「好吧!」我把手伸给他,说:「带我去好好吃一顿!」 「遵命!女朋友!」 *** 有个要好的男朋友真好,可以省却安排其它男朋友的约会,而且志昂对我简直是千依百顺,他的转变连亚拔也哗然。他每天送我上学,接我下课,每晚睡前通一个长气电话。真的是和他在一起愉快,看不见他时想他,平时出双入对,态度亲热。 志昂为了我决定留下来,替祖母打理生意,王夫人不知道有多开心,感谢我一次又一次,她说:「终于把孙儿抢回来了。」 天天见面,总不能全往街外跑,我是个女孩子,不好意思多到王家,志昂来看我不是问题,可是,那讨厌的鲁妈,像侦察机似的,我和志昂到哪儿,都发觉她鬼鬼祟祟地跟踪着。 她实在多余,连妈妈也喜欢志昂。 「大大,太好看的男孩子靠不住!」她大概跟我妈妈说了十次以上。 我忍不住向志昂诉苦,志昂拍了拍我的头说:「我不会令-不开心的,这件事包在我的身上。」 我不大明白他的意思。 直至有一天,他带我到一处地方。 一幢浅绿色的小房子,有一个花圃和一块草地,房子在中间,楼上有两个大房间,下面是客厅连饭厅,还有一个新式厨房。 「喜欢这间房子吗?」 「很好!离市区不太远,交通方便,但是环境幽静,空气好。」我到处逛着看。「是谁的房子?」 「我的!」 「我从未听过你自己有房子。」 「刚买的,地毡、家具全是新的。」 「这儿距离你公司远,上下班不方便。」 「我是为-而员的。」 「为我?花了你多少钱?」 「这是-的权利,我要你过得开心、舒服。」志昂把钥匙交给我:「如果鲁妈噜苏-,或者在家里不开心,就到这里来。」 「我一个人在这间屋子?」 「我尽可能陪你来,不过,假如工作忙一时走不开,-可以自己开车来,反正我们每人一把钥匙;总之,-是这间屋的主人。」 我握着钥匙,心里有说不出的喜悦,我突然在他的脸颊上吻了一下:「这也是你的权利。」 志昂哪里肯让我躲,他一手就抱住我……*** 志昂请附近小村一位张大婶打扫房子,因此房子很整齐清洁,张大婶还替我们照顾花草,把这间小屋子打扫得干干净净。 我和志昂都喜欢这间小屋子,每到星期日我们便来度假。 我们买了些花种子,亲手种花、浇水。我们躺在草地上聊天、吹牛;有时候志昂弹吉他,我唱歌。志昂为我画了一幅幅的素描,挂满了整个客厅。有足够的时间,我们会拍些活动照片,追追逐逐、吵吵嚷嚷,时间总是过得很快。 有几次,我们到镇上买菜,自己烧饭,虽然我们两个都不是好厨师,永远吃炒蛋、罗宋汤,但是我们吃得津津有味。 这天我忽发奇想,说要煎牛扒给志昂吃。 「-还会煎牛扒?」 「你别看不起人!我念中学的时候,烹饪得过冠军。」 「就是一味煎牛扒?」 「唔,煎牛扒!」我轻点一下头,不知道有多骄傲! 「好极了!我们可以好好吃一顿!」志昴高兴得跳起来,拉着我的手:「我们去买牛扒。」 我们买了很多东西回来,我一边收拾东西、一边说:「今晚吃西餐,罗宋汤、煎牛扒、面包。」 「我有什么可以帮忙的?」 「这儿没有你的工夫,烧一顿晚餐还要人帮忙?」我把他推出厨房:「快出去!外面的金鱼张大着嘴巴正在等你!」 「我布置好餐桌好不好?」 「好的!不过,先要喂金鱼!」我关上厨房,把一本食谱拿出来。 我不知道我弄了多久,总之从有阳光直到天上有星星,厨房亮了灯。 志昂在外面敲门:「小厨师,好了没有?现在已经八点多钟了,-在里面已经几个钟头,我的肚子也因为饿得厉害而咕咕地抗议了,快造反啦!」 「来了!」我把食物全放在餐车上,推着餐车出来。 「唔!好香!哗!肚子也欢呼啦!」志昂看见我垂下头,双眉紧锁。 「小咪,-怎么了?」他走过来一面检查我的手、一面说:「是不是烫痛了? 我早说过,进去帮-,-又不肯,哪儿不舒服?」 「我没有什么,就是……就是……」我难为情地:「你自己看看今晚的晚餐。」 志昂用叉子叉起一块牛扒,瞪大了眼:「啊!像黑炭头,很坚固啊!多吃可以锻炼牙齿-就凭这个得冠军?」 「我早就知道你会冷嘲热讽,好笑!我非要会煎牛扒不可?」 「小姐,-也太蛮不讲理,牛扒是-自己要煎的,-还说-是烹饪冠军呢!我等了大半天,饿都饿软了,弄出来的都是出土文物。别忘了,-是烹饪能手啊!」 「我不是什么烹饪能手,也从未得过冠军,我只不过吹牛,我是跟着食谱照做的。我做了一次又一次,全部牛扒都弄老了。我告诉你,你听着,我不是贤妻良母,其实我什么都不懂!」 「-不是要嫁给我吧?我还没有向-求婚呢!」 「你找死!谁要嫁给你这刻薄鬼!」我握起拳头向他猛捶:「我打死你!打死你!」 他乘势双手挽着我的腰,我一面挣扎、一面不断进攻,结果,两个人倒在地毡上。 他制服我,吻了我。 「没有牛扒吃不要紧的!」他在我耳边低声说:「只要我们在一起快乐!」 「肚子饿还能快乐?」 「不吃牛扒,可以喝罗宋汤,最好的食物,也比不上心灵愉快。」 「有情饮汤饱?」 「那已经比有情饮水饱好享受十倍,我们应该满足。」他抱起我:「来吧!该吃晚餐了!」 「对不起,志昂。」我心里不好过。「让你捱饿,一顿晚餐也做不来。我是不是很不中用?」 「别傻气!会烧菜,未必就是好女孩,-还有许多许多优点。」 我痛下决心,一定要把牛扒烧好。 第四章 妈妈答应留在香港过圣诞。 我们在家里开一个圣诞舞会。 二十日,学校开始放假,我正要问妈妈,她自己要请多少客人。 她在房间收拾衣物,鲁妈在旁边忙来忙去。 「妈--」我深感不妙。「-不是要出门吧?」 「是的,孩子,我要去美国,有一种新出的化妆品牌子,在美国一推出就受到广大女士欢迎,我要去争取香港区的代理权。」 「我不管,我也不懂,但是-答应留下来陪我过圣诞,还有那个圣诞舞会呢?」 「元旦之前,我一定会赶回来,可以改为元旦舞会。」 「那-为什么不可以改期去美国?」 「孩子,-真是,商场如战场,改期、迟五分钟恐怕生意已经被人抢走!」 「生意,一天到晚都是生意,钱,全都是钱作怪。」我心里很气,用拳头擂着门:「-不断赚钱,要到哪一天才满足?要做香港第一名首富?」 「小姐,-不应该--」 「我是在跟我妈妈说话,不是跟你鲁妈说话,-走开!」 鲁妈眨了眨眼。 「小咪--」妈妈仍在把一件件衣服放在皮箧内。「我辛辛苦苦赚钱,到底为了谁?」 「我不知道!」 「-是我的独生女儿,当然一切全是为-!将来我所有的钱,都是-的。」 「我不需要!」 「不需要?人没有钱,能幸福地生活下去吗?」 「钱是买不到幸福的,只要我们生活在一起就快乐。」 「这是孩子话。」她笑一下。大概觉得我很幼稚无知。「-还小,-长大了就会懂。」 「是的,我不懂!我甚至不了解-!」我冲出妈妈的房间。 我倒在床上,好一会,静静的,我拿起挂墙电话:「叫鲁妈。」 「鲁妈送太太去机场!」 好!她走了,一声不响地走了,她能走,我为什么不能? 我拿出一只红色的皮箱,把衣服、用品放进去,连志昴的照片也一起带走。 收拾好一切,到车房开了跑车出去,刚巧碰见鲁妈回来。 「小姐--」她大概看见皮箱,因为我的跑车开了篷,今天太阳很好嘛!她高叫:「-要去哪儿?」 「环游世界!」 「小姐……」 我一直开车到志昂的小屋,我开了门,把皮箱放过一边,无精打采地坐在一张软皮椅里,连倒一杯橙汁也懒得动。 过了不久,有开门声,志昂来了。 他看见我,吐了一口气。 「-跑出来为什么不打电话通知我?」 「我不想鲁妈知道我和你在一起,她那张嘴好讨厌!」 「我打电话到-家里,想问-今晚安排了什么节目,鲁妈说-带了行李走了,我急得要死,连忙放下工作跑出来,到处找-!」 「你为什么不打电话到这儿?」 「我倒没想到,可是却会自己跑来。到底发生了什么事?」 我把一切告诉志昂。 「-妈妈的性格,-是知道的,不要生气。」他走进厨房,拿了一瓶鲜奶给我。 「圣诞舞会开不成了!」 「我们可以在祖母的别墅举行,我只要通知管家,她自然会办妥。」 「志昂,我不想回家。」 「我说过,在家里不开心,就来这儿住,反正-又放假。晚上,我明张大婶来陪-,-在楼上,她睡楼下,等公司放圣诞假,我也搬进来,有两个人陪-,-不会怕黑。」 「志昂!」我用双臂环着他的身体,伏在他的膝上:「你对我真好!」 「这是-的权利。」 *** 志昂弄来了一棵很大的松树,我们花了两天的时间才布置好。 这是圣诞节的前一天,我把许多盒子堆在圣诞树下。 志昂看见那些盒子,突然叫了起来:「糟糕!我们忙着布置,我竟然忘记买圣诞礼物给-!」 「我已经买了,不单只买了你的那一份,连张大婶也有。」 「这两天我们一直在一起,-什么时候出去了?我为什么不知道?」 「前天,你公司还没有放假。」 「为什么不去公司找我?」 「不想提醒你买圣诞礼物。」我好玩地笑着。 「-好坏,害我出去跑一趟。」 「这证明你心里根本没有我。」 「-真没良心,我每天一下班来陪。一放假就搬进来,我心里没有-,何必在这儿浪费时间?」 「怀有目的而来!」 「什么目的?」 我咬一下唇,转了转眼睛:「我又不是你肚里的蛔虫。」 「这话是-说的,-以后可要当心!」 「啐!」 志昴跑到楼上,拿了件反大衣下来。 「你真的要出去?」 「唔!我顺便带晚餐回来。」 「我不要吃饭盒。」 「圣诞夜还要吃饭盒?我回家吩咐佣人做圣诞餐,我们会吃一顿丰富的!」 「路途遥远,回来恐怕已经全冷了。」 「我保证回来的时候还热腾腾。买一瓶香槟好不好?」 「唔!」 「我可能要去几个小时。」他在我唇上吻了一下。「等我!」 他走到门边,还回过头来,向我笑了笑,又给我一个飞吻。 我开始布置餐桌,放好烛台,亮了圣诞树的灯泡,一闪一闪的,好看极了日等会儿在圣诞树旁烛光下吃晚餐,那有多罗曼蒂克。 刚弄好一切,外面有人按门铃。 谁? 不可能是张大婶,因为她每天早上和每晚睡前才会来;她和鲁妈不同,从来不会妨碍或暗中侦察我和志昂,她是一个知情识趣的中年寡妇。 一定是志昂开车到市区,才发觉没有带钱包。 嘿!粗心大意。 我走过去开门,正想开口,看见门外站着一个年轻的女人。 她比我大,和志昂差不多年纪,样貌娟好。 「请问小姐找谁?」 「志昂在吗?」 「他刚出去,要迟一点才回来。小姐,我以前好象没有见过-!」 「我刚由瑞士回来。」 「怪不得-一定是志昂的亲人,-到过他祖母家?这两天他都在这儿度假; 不过,他刚回了家,太不巧了!」 「我可以进来吗?外面风大,很冷。」她说。 大概真的把她冷坏了,她的目光有点呆滞,也有点散涣,很迟钝的样子。 「啊!对不趄,我忘了,请进来。」我连忙把她迎进去,开了暖炉,一面进厨房替她倒了杯热咖啡。 「谢谢!」她喝了两大口。 「暖和点了吧?」 她点一下头,放下杯子,眼睛直瞪着我,看得我有点害怕。 「我叫高小咪……」 「我知道!」 「-知道?」奇怪,她怎么知道:「请问我应该怎样称呼-?」 「照道理应该叫我王太太,不过,你可以叫我爱美。」 「王太太?」我想了一遍,志昂没有兄弟的:「-和志昂怎样称呼?」 「以前他叫我美美,我叫他志昂;现在我叫他昂,他叫我达令!」 「达令?」我呆了呆,心里突然来了一阵跳:「王太太?难道-是志昂的太太?」 「实际是的,不过,我们还没有正式结婚,但是很久以前已经订了婚。」 我打了一个寒噤,实在着慌了,但是,她是个陌生人,我怎能相信她?「志昂从未说过他订了婚。」 「他订了婚,-还会爱他吗?」她呆呆地看着前面:「他能告诉-吗?」 「起码他的朋友应该知道。」 「他在瑞士的朋友知道,至于这儿,他回来不很久,他不说,谁知道?」 「你们也许以前订过婚,可是,最近已经分手了,是不是?」这是我唯一的希望。 她摇一下头,她似乎和普通人不同,她的动作和表情都很少,总是呆呆的。 「我们经常通信,他把-的事告诉我,这儿的地址也是他写给我的,-看。」 她打开了皮包,翻着,终于找出一张相片,她把相片放到我的手。 我拿起一看,是我的相片,志昂替我拍的。「这张相也是他寄给-的?为什么?如果-真是他的未婚妻,难道他不怕-嫉妒?」 「我是不会嫉妒的,因为,我知道我自己始终是昂最爱的人,他从来不向我撒谎,无论他做了什么事,他都会告诉我。」 「他告诉-,他爱上了我,想和-分手?」我充满希望地间「不是的!他永远不会和我分手,无论他交了多少个女朋友将来我始终是他的太太。他也没有说过他爱-,他只是告诉我他和-一起很开心。」 「啊!」我相信爱美的话,虽然,我们天天在一起,可是,他从来没有对我说过--小咪,我爱-!他不爱我,因为他只爱他的未婚妻。我算什么?他说过的好朋友? 「很抱歉,爱美小姐,我并不知道志昂已经订了婚,如果我知道他已有了未婚妻,我绝不会和他在一起。」 「假如在从前,他不回瑞士,要在这儿住多久,我也不会管,因为我知道他一定会回到我身边。我可以等,十年、二十年都可以,但是,小昂大了,他向我要爸爸,我怎么交代?」 「小昂?」我再一次震动心弦。 「我和志昂的孩子。」 「刚才-说-和志昂还没有结婚!」我控制不住叫了起来:「-到底是谁?」 「我和志昂的确没有举行过婚礼,志昂喜欢自由,不愿意受家庭束缚。」 「想不到志昂竟然是这种人,有了孩子还不肯结婚!」我突然非常反感。 「-不要骂志昂,他没有错。」她立刻保护未婚夫:「他根本不知道有了小昂,他要回来香港探望祖母,这个希望他已经想了很久,所以找不愿意因为我有了孩子而阻碍他。我以为他回来不会住很久,也许他回瑞士,刚巧赶得及我生孩子,谁知道他竟然说短期内不回瑞士,而小昂已经两个月大了。」 「-直到今天仍然没有告诉他,-生了孩子?」 「现在有了-,情形不同了,他会以为我用孩子威胁他,迫他回去。本来,他的事我真的不想过问,可是,小昂不能没有爸爸啊!」 我靠在椅背上,志昂真令我失望、令我痛心。 「高小姐!」她突然「噗通」一声跪在我的面前:「求-看在我们孩子的分上,离开志昂!」 「-不要这样。」我吓慌了。 「-不答应,我永不起来。」 「我会走,我不是和人家争丈夫的女人,而且我也很同情-,看你的样子,-一定受了很大的委屈和痛苦。等志昂回来,我教训他一顿,立刻就走。」我昂了昂头,毫不考虑。 「不,求求-不要,-千万不要让志昂知道我曾经来见过。」 「为什么?」 「志昂一向不喜欢我管他的事,他知道我来打扰-,他会恨生气,他恨我不要紧,就怕他移怒到孩子的身上,孩子是无辜的。」 「哼!他竟然还是这种人,好吧!我答应-,他未回来之前我就走,可以起来了吧?」 「不!高小姐,我没有理由迫-什么时候走,而且,-离开这儿,他一样会找-,他一生气,会和我解除婚约,他的脾气很猛烈,可怜的是小昂。」 「这……」我想了想说:「放心!他找不到我,他很快会回到-身边。」 「感谢-,高小姐,感谢-,-令小昂得回父亲,也给我一个幸福的家。高小姐,我想补偿-的损失。」她从手袋拿了许多钞票和首饰出来。 「我没有损失,所以-不用补偿。」 「-和志昂……」 我点一下头:「这或者是他唯一的好处。」 「志昂很好的,他……」 「-可以起来了吧?」我扶了她一把。 「高小姐,我也该走了,他回来看见我,一定会恨生气。」 「多生会,他不会那么快回来。」 「为了小昂,我必须处事小心。感谢-!」 我送她出去,看着她关上铁闸。我关上了门,再也控制不住自己,靠在门上哭了起来。 多少个美梦、多少个希望、多少温馨,都像泡沫般全都破碎了。我从来没哭得那么哀伤,因为我从未这样伤心过,爱情真的像个刽子手,能杀人于无形。 我恨志昂,我能恨他吗?他真的从未说过爱我,没有向我求婚,甚至没有和我计画过将来。他没有爱过我,他爱的是他的未婚妻,是我一厢情愿、自作多情,是我自己不好。 志昂关心我、照顾我,可能因为我没有父亲,和母亲也聚少离多,他知道我在家庭里得不到快乐,所以他以好朋友的身分爱护我。 这能算是他的错吗?虽然我们颇为亲密,但是他没有污辱我,我们之间清清白白,他做错了什么? 他不应该瞒骗我,他有了未婚妻为什么不告诉我?是的,他骗人……可是,也许他认为我们只是朋友,他不想把家事告诉别人;又或着他考虑到,如果我知道他有了未婚妻,不肯接受他的同情与关怀。 不能怪他,要怪只能怪自己。 等他回来,问个清楚明白,那又有什么用?或者,志昂真的变了心,爱上了我,愿意和爱美分手。我得到他了,我会快乐吗?我不能那么自私,不为别人设想,小昂因我而失去父爱,成为无父孤儿。掠夺一个可怜女人的爱,我狠得下心吗?我不负疚吗? 以后想起爱美,我梦里也会哭。 走吧!走吧! 别做罪人,别违反诺言,算是做一件好事。 我哭着奔上楼梯,进自己的房间,把带来的东西全部放回皮箱,手触到志昂的相片,要不要把他的相片带走?一个会给我快乐、给我温暖的人,我擦把眼泪,把相片放进皮箱。 我收拾一切,到楼下,虽然天渐黑,我没有开灯,我点燃了餐桌上的蜡烛,圣诞树仍闪耀着,多有情调! 「再见,志昂!再见,欢乐!」我哭着跑出门,上了车,当车子驶离的时候,我回头看见那摇动的烛光、那闪耀的圣诞树。 第五章 在海边的石堆里我不知道自己生了多久,海风很大,我把风帽拉上,拿出手帕来,抹着脸。 我抽咽着,那已经是一年前的事了,我到现在,还没有忘记。 去年圣诞,是我最不快乐的圣诞。我驾车离开了小木屋,车子漫无目的地向前走,我不知道我应该去哪儿?哪儿能容纳我?家不能回,安妮那儿我也不能去,我答应过爱美,还人丈夫;所以,凡是志昂知道的地方我都不能去。 我飞车回家,不管鲁妈的絮絮不休,我拿了所有的现金、首饰和银行存折,离开了家。 「小姐,-什么时候回来?」 「上天下地要多少时候?」 「小姐,-不要看不开……」 「我看得开,我还要活一百年。」 我在一家餐店吃了一个圣诞餐,在公寓住了一晚,不想见任何人,包括安妮。 我要到一处僻静的地方过生活。 我突然记起去年我和一班旧同学去旅行。在一个离岛住了几天,刚巧安妮和亚拔去台湾度假,没有参加,她不会带志昂找到那里去。 志昂会找我吗?会的,起码说句抱歉;但我不想听这句话,我不要任何人同情我、可怜我。 那个小岛,有很多小屋建在海边,面积很小,都是平房,专供年轻人夏天在那儿居住度假。夏天月租二千,但是住一年,每月只收一千块,因为一到秋深,那儿就寂静无人。 我觉得那地方很适合我,于是第二天便去租了一间小屋,老板是兼营便利商店的,他上下打量我:「现在是圣诞节,屋子又近海,很冷的,怎能住?」 「我会买一张棉被。」 「小姐,假如-不介意,我倒想请问-,-为什么会选中这儿?」 「这儿清静,绝对的清静,很适合我,因为……」我人急智生:「我想在这儿写一本书。」 「啊!原来是大作家,怪不得!」他满面笑容:「我明白!我明白了!」 在他感觉中,大概认为作家有怪癖,与别人不同。 我住下来,怕妈妈挂念我,打了个电话回家,妈妈还没有回来,鲁妈妈——嗦嗦,刚巧岛上的人到便利商店借用电话,我连忙把电话挂上。 我好想念安妮,但是我怕她内疚地向我道歉,说她如何的不该,竟然把一个有未婚妻的人介绍给我。 我地想回学校,我喜欢学校的生活:然而,当同学问我,-的男朋友为什么没有送-上学?我会伤心。 一年,我从未回过市区,我尝试写一些散文。 我打过几次电话回家,都是鲁妈听电话,她只会说两句话:「小姐,-为什么还不回家?-到底在哪儿?」 不想问志昂有没有到过我家,虽然多余,但是我真的很想知道。 我始终没有问,因为我知道鲁妈对志昂有成见,她不喜欢我交太聪明、太有主见的朋友。 志昂也从来不会像我其它的男朋友,为了我,奉承她,讨她欢心。 有一天,我终于找到妈妈,妈妈一开口就是埋怨:「-为什么不上学?学校寄了信来,我已经代-请假,-到底在干什么?」 「妈,-什么时候有空,我想跟-谈谈!」 「现在,我六点才出门!」 「在电话里说话不方便,到外面喝杯茶好吗?」 「-还是回来吧:很多人找-!」 「是什么人,是不是?……」我兴奋得右手在发抖。 「我记不下,有男有女,唉!该死了。每天一大堆,也难为鲁妈。」 「妈,-到底肯不肯见我?」妈妈是我唯一的亲人,我想把心事告诉她。 「我要洗澡,要钱用告诉鲁妈就行了!」 我泄气地挂上了电话。 没有人关心我,妈妈从不理会我心中的感受,她认为钱能代表一切,我真的不愿意回家,就让我在外面过一辈子吧! 我看看天,快日落了,我离开沙滩,到便利商店买面包。 「今天圣诞节,还吃面包?」老板问,他是关心我的。 「对于我,什么日子都一样!」我苦笑一下。 「年轻人,怎可以整天工作不娱乐?何况今天是圣诞节,-应该约朋友去玩一天。」 「我没有朋友!」 「这儿没有,市区总有吧?市区那么热闹,逛逛也好,顺便吃个圣诞大餐省得自己弄。」 「好主意,那我面包不买了!」 「这才是年轻人啊!」 我像下属对上司那么服从,我回到小屋,换一套带来唯一的新衣服,带了所有的钱,乘船回市区。 为了支持一年的生活,跑车我已经卖了,所以,我手上还有点钱。 我召了一部出租车。 「小姐去哪儿?」 「请一直向前驶,该转弯的时候。我会告诉你。谢谢!」 「没有目的地吗?」他的语气有点不耐烦。 「有的,我等会儿告诉你!」 前驶,转弯,转弯,前驶,表已经跳到两百块钱……「小姐,-到底去哪儿?」 「我……」我抬头一看,咦!怎会来到这儿的?志昂的小别墅,不是在附近吗? 唉!早该换了主人了! 车子驶近一点,屋子暗暗的,我看到了透着微光的玻璃窗,一棵圣诞树在闪呀闪,像我们的圣诞树那么美丽!看,那不是烛光吗?是烛光,我突然大声叫:「停车!请立刻停车!」 我放下车资,直走过去,到屋子前面,摇摇铁闸,铁闸上锁了。 我立刻打开手提包,幸而这儿钥匙,永远和海边小屋的钥匙连在一起。 我把钥匙插进去--啊!真好,新主人竟然没有换锁,我能进去啦! 我兴奋得发狂,完全忘了擅入私人住宅是违法的。 我再开了入门,又成功啦! 我轻轻走进去,果然没有亮灯,不过,一切还是那么齐整。 大大的一棵圣诞树,和去年没有两样,只是树下似乎多了些礼物。 我走近餐桌,餐桌已经布置好了,一点也没有改,两份餐具、一盆玫瑰、两座烛台,烛台上插上娇黄色的洋烛,正在燃烧着。 真好,一切都没有改变。 我回到圣诞树旁,把挂上去的小天使弄好,我索性坐在树下,把脸贴着树,喃喃自语:「我好想你,你知道吗!」 「-终于回来了!」 我吓了一跳,回过头去,不知道什么时候,志昂竟然站在我的身后。 我立刻跳起来,向大门窜奔。 志昂一手把我捉住。「-想一走了之?」 「对不起,我知道不应该偷偷进来,请原谅我一时胡涂,放过我吧!」 「不行!」他向我吼。 「爱美小姐呢?王太太呢?」我着慌了:「请她出来好不好?她人很好,她肯原谅我的,我答应你以后不会再来。」 「什么王太太?哼!」 「你的……未婚妻!」 「未婚妻?」他把我推倒在一张椅子上。 他的样子很凶,我害怕,站了起来,他把我推回去,然后锁上入门,匆匆进厨房。我乘机想走,反正我有钥匙嘛,谁知道刚到门边,他已经拿了一条绳出来,把我缚在椅上。 「你要干什么?」 「这样-再也逃不掉!」 「志昂,你怎么了?疯啦!」我看情形不对。「王太太!王太太!」 「这儿没有王志昂太太,全世界也没有王志昂太太。」 「孩子都有了,你还不肯和爱美结婚?你太狠心了!」 「什么孩子?」 「小昂!你的儿子!」 「哪来的孩子?」他气得红了脸。「我从来没有和女孩子同过床,怎样生孩子?还替我的未来儿子改了名字呢!小昂,不错啊!」 「志昂,你不必再隐瞒,你和爱美的事,我全知道,可是,我并没有怪你!」 「-不怪我,我怪-!我们感情那么深,我说的话-完全不相信,-竟然去相信一个陌生人,-实在令我痛心!」 「你也令我痛心:订了婚为什么不告诉我?要不是你的未婚妻亲自来找我,我不知道你还要瞒多久?你欺骗我!」 「我没有未婚妻:我警告-,-再污蔑我,我打-!」 「打吧!反正我已经落在你手上。我离开是为了成全你们,好让你们夫妇、父子重聚,我有什么不对?」 「-大错特错,刚由神经病院跑出来的精神病人,-也和她交上朋友,并对她千依百顺!」 「神经病?你说谁?」 「莫爱美!」 「她那么爱你,又跟你养了孩子,竟然这样诅咒她,你实在太过分了!」 「我没有!」志昂尖嚷:「我连莫爱美的手也没有碰过。」 「你不认识她?她是来白撞的?」 「我认识她,我刚到瑞士就认识她!」 「那就没有错,你未婚妻千里迢迢地来找你,我和她见面有多尴尬,幸而你的未婚妻……」 「我说过我没有末婚妻!」他大声向我吼,双眼充满红筋,样子很骇人。 「你这么大声干什么?谁教你做事不认帐,瞒着我,如果我知道你订了婚,去年今日,我不会孤苦无依地逃出去住进公寓。」我大大反感,我进来后一直忍着他。「你不要以为缚住我。我就怕了你,你要打,打呀!话我可不能不说,我已经忍了一年,我以为你起码会对我说声对不起,谁知道你竟恶人先告状?」 「我没订过婚嘛!」他见我发火,声音也轻了。 「你订婚也好,结婚也好,总之你是一个有了对象的人,这本来是你的事,我根本无权过问。」 「我知道无论我怎样说,-也不会相信,好,-等一下。」他很快跑到楼上。 我挣扎着,发觉他缚得很紧。 一会儿,他捧着一大叠东西下来。 「看这些!」是些相片,我低头一看,吓了一跳。 「那不是爱美吗?她在干什么?好象发狂,她穿的白色衣服为什么这样怪?袖子连着的!」 「那种衣服,是专给病人穿的,当然是神经病人,因为医生怕她伤害自己。」 「你终于把她逼疯了!」 「看下去!」他把相片一张张递过来。 「这是谁?医生?」 「爱美的医生!」 「这是医院?」 「精神病医院!」 「我已经答应离开,也做到了,她为什么……」 「她一直住在神经病院,并不是因为-!」 「嘿!一个得了精神病的女人会自己跑到香港来?」 「-看这封信,看了也许会明白一点,是爱美的父亲给-的。」 高小姐:非常的抱歉,小女爱美胡闹到香港,打扰-,也许还伤害了-;不过,她不走故意的,她是个病人,患了精神病差不多二十年,先后进过精神病院八次。她和志昂只是世交友好,并无半点门系。我女儿的事,一言难尽,希望-能够来瑞士一次,我会带-到医院,史德威医生会详细解释有关小女的一切。对不起!请-原谅,祝福-! 莫伟文 「-明白了没有?」他问:「还有这封信,是我妈妈写给-的,她请你务必去瑞士一趟!」 「这些相片、这些信,全是……」 「-怀疑全部是假的?是我找人去做,甚至找人冒充爱美的爸爸写信给-?」 志昂很苦恼。「我知道就算祖母自样向-解释,亚拔和安妮肯为我作证,-也不会相信我的!」 我沉思,突然我低声说:「她很漂亮,但是双目呆滞、举动缓慢、反应迟钝,她的确像个病人:」 「-终于相信她有病?」 「是的!我一直都那么想,觉得她很不正常,不过,我以为她只是因为你不关心她而内心忧郁,我离开这儿,也呆了几个月。」 「像她一样定着眼睛,痴笑?」 「不是。她的确有问题,志昂,把你和她的事坦白告诉我。」 「好的,也许是白费唇舌,但非说不可。我说过,我刚到瑞士就认识她,因为她的父母和我的父母是好朋友,我们也经常在一起玩,可以说是好朋友。有一天,她拉着我要我和她结婚,我不答应,因为我从来没有爱过她,所以我拒绝她;怎知她就发狂!她的父母把她送进精神病院,我很不安,但是她的爸爸告诉我,她的女儿自小有问题,在此之前,已经进过六次医院:后来我问父母,他们也证实爱美是有精神病的!」志昂摇一下头:「她恨可怜,一住几年,我来香港之前去医院看过她,那时候,她还很平静。我来香港后不久,她也病『愈』出院,谁知她第一件事就是办手续来香港,还是偷偷乘飞机飞来。」 「你来香港后,一直给她写信,告诉她我们的事,送相片给她,把这儿的地址告诉她?」 「我发誓我没有写过信给她,不知道她怎样知道我祖母的地址,也许她向我二姊查询,二姊是个心直口快的人。她先去看我祖母,祖母并不知道爱美有精神病,她以为爱美是我们的好朋友,她把我们一起度假的事说了,她还向祖母要了我们一幅相-说她告诉-我写过信给她,她有没有拿任何一封信给-看?」 「没有!也许我当时信任她,因为她知道我们的一切,我并不知道她去找过-祖母,这一点,她倒是很聪明的!」 「-信任她,一走了之;-不信任我,-从来没有想过这一年来我有多苦。算了,现在我只有一个要求,请你跟我到瑞士,弄清楚一切!」 「我……」 「莫世伯很疚,他为了我请求医生为爱美检查。告诉-,爱美还是个处女,莫世伯和医生分别有一份报告书,莫世伯复印了一份给我,请你说,一个处女怎能生孩子?哪来的小昂?」 「志昂,你可不可以放开我?」 「不可以,-不信任我,我也不信任。我知道我放开-,-会走!」 「我不会走!我是个有信用的人,志昂,我相信你的话。」 「真的?」 我肯定地点一下头。 他很高兴,连忙解开绳索:「痛不痛?」他替我按摩双臂。 「志昂--」我轻抚他的脸:「你瘦了许多!」 「怎能不瘦?天天想-、天天找-、天天等-!」他握着我的手。「这一年-到底躲在哪儿?」 我把一切告诉他。 「可怜的小咪,过去一年,实在像个噩梦,-受够了!」 「你呢?把你的一切告诉我!」 「去年今日,我离开-,先回祖母家吩咐佣人准备晚餐,刚巧祖母已出门去参加宴会,没有人告诉我爱美来了,否则我会立刻赶回来。我去买礼物,再回家取食物,一回来就拼命按铃,满手都是东西嘛!可是没有人应门,我只好自己开门,我进屋,看见情形和现在一样,不过没开灯。小咪,我先把灯关了!」 他起来关灯,我挺一挺背脊。 他再次回来,坐在我身边:「我找遍整间房子见不到-,到车房,发觉-的跑车不见了,于是我立刻到处找-,我到-家,鲁妈还冷嘲热讽、骂了我一顿,我整个圣诞就是找-,什么圣诞大餐都没有吃过。后来祖母告诉我,爱美来过,我才知道事情不妙。我打长途电话向父母打听,才知道莫爱美已被她的家人接回家。于是,我立刻赶回瑞士,向爱美执问。她还是一句老话,要我和她结婚,又说替我生了孩子,但我根本没有碰过她啊!当时我十分生气,掴了她一巴掌,她又病发了。 我在瑞士住了一个月,又立刻回来找-,始终没有结果,鲁妈甚至不肯见我。我终于找到-妈妈,她说她和-通过一次电话,可是,她不知道-在哪儿,做着些什么?」他一口气地说:「这一年,除了去瑞士,我一直住在这儿,每天下了班就回家,我有信心,-一定会回来!」 「所以你把家布置成去年一样?」 「是的,我像去年一样,布置圣诞树,吩咐家裹的佣人做圣诞餐,我买了礼物,带着食物回来,我依着-的方法去布置,我祈求上帝把-送回来,因为这是我二十几年来唯一需要的礼物;果然,不久-就回来了!」 「你怎会发觉我已经回来?」 「车声。每次有车子经过,我总要跑到窗前看,我看见一辆出租车,后来看见-开了铁闸,走进来,我高兴得心直跳。」 「你这傻子!」 「我傻!」他眼眶透红。「所以-扔下我!」 「我没有扔下你,是发觉你从未爱过我!」 「我不爱-?」他瞪大了眼睛。 「是的。」一种伤感与抑郁的情绪涌上我的心头,我感到胸口似乎被迫压着,很痛。「你连对我说一声『我爱你』都不肯。」 「噢,天!」他张开了手,多冤屈:「爱一个人,不是应该用行动去表现,而是每天都说一次我爱你?小咪,如果-喜欢我说,我现在就说--小咪,我爱-,由此刻,直至永远!」 「别这样,爱情是神圣的,怎能拿它开玩笑?」 「我开玩笑?我认真的,来,快来!」志昴把我拖到圣诞树下,拿起两个盒子。「我送-的圣诞礼物:」 我连忙拆开它,是只单头的钻戒,环内刻有--志昂和小咪。我好奇地打开另一盒,也是钻戒,一式一样的,环内刻着--小咪和志昂。 「为什么会有两只?」我惊喜地间。 「去年我跑出去,是特地去看钻戒,准备回来向-求婚的;谁知道-连一个字也不留就跑了!今天,我也去买钻戒,跑了好几间,总算找到一只类似的。如果-十年才回来,这儿会有十只订婚戒指等着-!」 「志昂,你真的要娶我?」 「我求-,亲爱的。」他不等我表示,把两只戒指全套在我手上。「回瑞士举行婚礼的时候,顺便去看看莫爱美好吗?」 「好的,我应该慰问她。」 「看见她,-一切都会明白。」 「我已经明白。爱--就是信任!」 「刚才-不是嚷着要见这屋子里的王太太?」 「怎么,真有一个王大太?」我心跳得好厉害:「她是谁?」 「-啊!」他双手托起我的腰,把我捧得高高的:「戴了两只钻戒还想不认帐?」 我笑得发软:「放下我!王太太肚子饿啦!」 他放下我,拥在怀内,热烈地亲吻。 「-说过--」他喘口气:「有情饮水饱的!」 「真要饮清水吗?」我伏在他的肩膊上。 「我舍不得饿坏太太!」他轻抚我的头发。「我们吃丰富的圣诞大餐!」 「晚餐恐怕冷了。」 「我买了微波炉,不会冷。」 这儿也不冷,虽然外面刮着北风,但是屋子里却是暖洋洋的。好甜蜜,好温暖的圣诞! (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