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螺丝人》 第一节 1.艾刚·马卡特 a 我和艾刚·马卡特见面,是在十一月的深秋。瑞典乌普萨拉的天空一片阴霾,风开始冷起来,几片悬铃木的落叶,掉在研究室的窗边。 我马上看出艾刚是个魅力十足的人。他总是笑容不断,感觉得到他努力想让周遭的人们保持愉悦的心情。这种魅力十足的人也可能有精神疾病,但就我所知,大部分都可望痊愈。人的精神是建立在与周遭的关系上的,不想了解周遭的固执,才会真的导致生病。 他的年龄可能比我大一点,就算不比我大,大概也差不多。已经不年轻了,但动作敏捷,相当利落。身材瘦瘦高高的,有绿色的眼眸和半白而浓密的头发。 “医生,初次会面,幸会、幸会!”他一进门就爽朗地说,同时伸手要跟我握手。 当我握住他的手时,他也用力回握。回握的力道,让人感觉到他的心情愉快,见面印象不错。从这个样子看来,就算这次见面浪费时间,我也觉得无所谓。 我请他就座。他用不知道该坐硬椅子还是软沙发的眼神看着我。我示意他坐软沙发,然后我也在他对面坐下。 “为什么叫我医生?”我想开始跟他聊天。 “因为你穿着白袍。”艾刚边笑边说。 “是不是因为你问过这个海利西先生了?”我问。 “海利西?没有。”他说。 “请问怎么称呼?” “艾刚·马卡特。你呢?” “我叫御手洗洁。”我回答。 “从亚洲来的吗?”他马上反问。 “从日本来的。” 当我这么回答时,没有错过他脸上浮现的一点点害怕的表情。 “你对日本有所认识?” 于是他低头,一直思考,好像拼命地想要想起什么似的。 “日本是个科学很进步的国家。我因为日本才能活下来。” 我“哦”了一声,点点头,接着问他:“为什么?” 他露出相当惊讶的表情。 “为什么你说因为日本才能活下来?” 艾刚发了一会呆,笑了。“我也不知道为什么,只是这么想而已。” 我点点头,不再多问。 “这里东西满多的哦。”他一边环顾我当作自己房间使用的研究室,一边说。 “那幅画是毕加索(注释1:pabloruizpicasso,1881-1973年。西班牙画家、雕塑家,20世纪现代艺术的主要代表人物之一)的吗?”艾刚指着墙上的复制画问。 “是康丁斯基(注释2:1866-1944年,俄罗斯画家和美术理论家)的。画的是日本的稻草人,是横放的怎么了吗?” 艾刚稍微别过脸去,那一瞬间,他的表情好像在忍受着痛苦。 “哦,吥,没什么。这是有名的画吗?我没看过。”艾刚说话时眼睛并没有看着画。 “是抽象画的起源。你喜欢抽象画吗?” 艾刚稍微思索了一下,便摇摇头说:“不,不怎么喜欢。我喜欢比较容易了解的东西。” “比方说哪个画家?” “美国的爱德华·霍普(注释3:1882-1967年,美国绘画大师,以描绘寂寥的美国当代生活风景闻名)之类的,他们的画有时会让我感到安慰;还有比亚兹莱(注释4:1872-1898年,英国插画家,配合王尔德等文豪的著作创作了许多杰出的插画,又因26岁的短暂生命,被誉为是19世纪末插画艺术最闪亮的流星,其艺术风格对近代艺术有深远的影响)、德尔沃(注释5:保罗·德尔沃,1897-1994年。超现实主义代表人物之一)虽然不太出名,但我也很喜欢英国的查尔斯·杜耶尔(注释6:与弟弟richarddoyle共同创作妖精插画闻名)的画。” “霍普的‘夜游者’很不错。” “霍普的作品里,我最喜欢的就是那幅画。”艾刚说。 “虽然阴沉但很好懂,就像希区柯克(注释7:1899-1980年,电影名导演,他的名字几乎成为悬疑惊悚片的代号,原籍英国,进军好莱坞后也加入了美国国籍)的电影一样。”我说。 聊天时,电影是最佳话题。 “希区柯克!我以前可是他的头号影迷咧。从英国的无声电影时代开始,我就一直看他的片子,大学时考虑过朝电影界发展,那段时间满热衷的。但是瑞典的电影不太和我的口味,我了解褒曼(注释8:这里指的是前好莱坞女星英格丽·褒曼,1915-1983年,瑞典籍,曾被美国电影学会选为百年来最伟大女演员之一,曾与希区柯克合作多部电影作品,代表作“北非谍影”)的心情。”艾刚兴致勃勃地说道。 “希区柯克的电影中,你喜欢哪个时期的?” “我想除了早期的部分作品外,其余的我都看过了。但是,我当时大概都是在专门放映经典名片的电影院,或在电视上看的,不是即时的新片。” “你是哪一年出生的?” “1947年。所以我能在首映时同时看到的片子,是从‘鸟’开始的。那是我念中学的时候,大概已经是后期了。很好看,但是对于立志想当生物学家的人来说,有一点震撼。我是在哥特堡的首轮电影院看的。从那时开始,‘艳贼’、‘冲破铁幕’、‘黄宝石’、‘狂凶记’,都是在首映时同时看的。因为我是那个导演的忠实影迷。” “那是最后吗?”我问。 这是重点,如果他真的是希区柯克的忠实影迷的话。 “什么最后?” “‘狂凶记’是最后一部吗?” “啊,是的,没错,是最后一部。”他很确定的说。 “那‘大结局’怎么样?” “‘大结局’?那是什么?”好像听到意料之外的问题似的,艾刚的眼睛瞪得大大的。 是希区柯克导演的最后一部作品。你没看过吗?” “听都没听过。”他说。 “哦!”我思考了一下这个出人意表的答案。 原想就此改变话题,但又觉得没有必要,不过艾刚找到了新话题:“这里是医学院吧?” “是研究所。” “不是差不多一样吗?医生你是研究什么的?” 我犹豫了一下,决定回答:“目前在研究人类的脑部。” “啐,难怪!”艾刚又开朗地说,用力敲了一下沙发的扶手。 “我就知道,怪不得。啐!我被带到这种地方来,代表我病得相当严重,对吧?” 但是在他的表情里,还是有笑意。 “哪里生病?就是脑啊。我的脑要做胰岛素休克疗法?要被通电?那种可怕的” “你觉得有治疗的必要?”我问。 “不,完全没必要。”艾刚说。 于是我多少用医生的心情问道:“你现在可以适应社会吗?” “我认为可以。”艾刚回答。 “你了解社会所代表的意义吗?” “意义?对,我想我了解。”他点点头说。 “你每天都快乐吗?” “是呀,非常快乐。”他爽朗地回答。对于这个感想,我也没有异议。 “意思是,你有生存的目的,没有消极的想法?” “生存的目的我不清楚,但是没有消极的想法。三餐很好吃,暂时也没有想死的念头。” “那么,我也不想给你做那些治疗,马卡特先生。但是我建议你做一下mri(核磁共振造影),因为不是别人叫你过来,是你自己要来的。 “我认为你需要御手洗先生的帮忙。”海利西从一旁出现,插嘴说道。 “艾刚看了朋友一眼,露出有点惊讶的表情,然后重新看向我,问到:“我是以患者的身份,需要医生您的帮忙吗?” 我思考了一会儿,慎重地说:“有时候本人认为不重要,但周遭的人却认为重要。这种时候,往往周遭人们的判断才是正确的。” “唉!” 艾刚发出很失望的声音,肩膀一垂。 “果然是你!” 他的样子好像被感情应该不错的好友背叛了似的。但是,他并没有因此而显出生气的样子。 虽然有点异于常人,但艾刚之所以能被社会接受、在社会生活的原因就在这里。如果他此时勃然大怒,早晚会失去公民权。 “马卡特先生,”我说:“不是我找你来,是你自己说想见我的。” “咦?是这样吗?” “我用力地点点头。 于是艾刚笑了出来,然后抓了抓自己的头。”啊,对了。真糟糕,我忘了。原来如此。因为我想跟医生说说话,随便聊聊什么都可以。” 我又点点头。 “有什么事吗?” “我是为了其他的事情才来这里找你的。” “什么事?” “不,不是什么大不了的事。也许你会觉得很奇怪,是我要回去的地方。我不知道是哪里。” “是你在哥特堡的家吗?”我故意问。 “不,哥特堡我知道。不是那里。你的特殊能力也就是说,不是以医生的身份” 但是,他说到这里就打住了。 我说:“我也不太清楚。我有时可以发挥那种能力。海利西是?” 艾刚并没有回答这个问题,他有更重要的事情。 “医生,我现在很彷徨,好想爱你噶在心神不宁的梦中。我刚刚说每天都很快乐,那绝对不是谎言,但是我每天都很空虚。就是很不真实,没有生活的踏实感。我有一个该回去的地方,我很确定,我必须回到某个地方去。现在住的地方,并不是我应该待的地方,但是,我不知道那里是哪里。” 这可有意思了。 “嗯,你想知道那里是哪里?”我这么问。 艾刚深深叹了一口气,同时点头,“对,我想知道。医生,我想知道那个地方。我很想知道。” 他那诚恳专一的表情让我有些动容。 “或许我能告诉你。但我不知道那样是否会带给你好运。”我说。 艾刚惊讶地看着我,“真的吗?” 我缓缓点头。 “海利西是?”我又再问了一次。 “朋友。”艾刚回答。 在旁边的海利西好像想说什么,被我用右手制止了。 “你们认识多久了?”我进一步问。 艾刚一直努力思考。 “多久?啊,对了海利西,啊,对,我们是朋友。但是认识多久,这个嘛海利西的体重我不知道” “不是体重,我问的是你们是认识多久的朋友,是时间的长短。”我说。 “啊,医生,我明白。长短,是时间的长短。” “是的。”为了加强语气,我还用力点头。 “比方说一年、两年,或者一个月、一个礼拜” “对,就是这个意思。”我说。 “那是时间的单位。时间,时间但是体重医生,听说不管体重轻或重,掉下去的速度都一样,是真的吗?” 谈话内容改变了。 “是真的。”我肯定地说。 “但是棉花和铁块用相同的速度往下掉,有可能吗?从很高、很高的橘子树顶。” “你说橘子树吗?”我说完,不自觉地笑了出来。 这时候,我又看到海利西探出身子,便制止了他。因为我发现艾刚的言行有某种倾向,我不希望让其他主题从旁插入。 “速度不会一样,但那是因为有空气的阻力。如果在真空状态之下,就会以相同的速度往下掉。” “真的吗?”艾刚眼睛为之一亮地说。 他移开视线,看着空中一会儿。他像罗马教皇般严肃,好像在思索是否要把我提出来的科学理论当成正式学说一样。 “真空状态吗但是医生,轻的东西比较容易在空中飞,的确是这样对吧?” 这下子,换我思考这个突兀问题的理由了。 “轻的东西?”我问。 他表情认真地点头。 “怎么飞?” “当然是拍打翅膀咯。”他说。 “拍打翅膀?你说的是鸟吗?” 于是他慢慢点头。 “海鸥的身体比鸽子轻,所以海鸥大概比较容易在天空飞。”我说:“不过,那是假设它们肌力相同的情况。肌肉力量越强就越结实,一般来说体重会较重,必须把这个条件也考虑进去才行。有什么问题吗?” 于是他犹豫,沉默了半响。 我故意提到鸟,其实心里在想别的东西,我对艾刚接下来要说什么很有兴趣。 然后海利西举起手,大概觉得差不多是他发言的时间了吧。我像议长一样指了指他,他就打开皮包,从里面拿出用厚纸做的大型信封。 “洁,这是他的x光片。” 我接过黄色信封,从里面抽出大张的x光片,就着外面的光线看。x光片有两张,一张正面、一张侧面。 “我要你看看肩胛骨的地方,”海利西说:“中央有点隆起对不对?” 的确,这种片子满少见的。这种肩胛骨的片子,我到目前为止从来没看过。 “不好意思。” 说完后,我起身绕到艾刚背后,摸摸他的肩胛骨。没错,在中央有像瘤一样的突起。这种突起,两边的肩胛骨都有,但突起的位置,并不是完全对称。 “是相当大的突起。洁,这种突起,你曾经看过吗?”海利西问。 “没有。”我边说边坐回原位。 “医生,你知道肩胛骨是翅膀的遗痕这种说法吗?”艾刚开口问。 “听说过。” 我一回答完,艾刚又不讲话了。我再等,但他没再说什么。 “你是说你的肩胛骨就是这样?” “不知道。”艾刚说,摇了摇头。 “从这张x光片,大概可以看出并没有使用人工骨头吧?”海利西说:“如果是人工骨头,一看就知道,因为会反白。这个肩胛骨,从里到外,百分之百都是他原来的骨头。? 我点点头,这一点毋庸置疑。 “这的确是很特别的骨头,但你说翅膀就是长在这个突起上吗?”我问。 艾刚用奇怪的问题代替回答,“医生,什么叫做重力啊?” 我思考了一下说:“重力是朝下作用的力量。” “重量” “对,就是重量。物体在空气或水这些流体之中,除了一股朝下作用的重力外,还有一股朝上的浮力,这两股力量相减就是重量。” “但,要是没有了空气”艾刚边想边说:“地点改变,重量就会产生变化吗?” “重量比和地点没有关系。这应该说是质量。”我说。 “在地球之外的其他地方,物体也有重量吗?” “当然有。在宇宙里,有些沙尘像一艘满载石油的庞大油轮一样重。” 艾刚沉默了好一阵子,才继续开口说:“在那种地方,如果星星是由那种砂子形成的话” “那么,大概连光也无法脱离那个天体吧。因此,会形成像洞穴那样的黑暗地带。”我说。 “是黑洞吗?” 我点点头。 “黑洞,就是存在于这种条件下的天体。” “是像百慕大三角那样的宇宙坟场吗?” 我摇摇头。 “不,我认为不是这样。每个星云都有一个,我们的银河系也有。与其说是坟场,现在我们已经把它当作孕育星云和生命的母体了。” 接着我又问:“马卡特先生,太阳系的行星,从离太阳最近的开始,可以请你说说看吗?” “水星、金星、地球、火星、木星、土星、天王星、海王星、冥王星。”艾刚迅速而流畅地说,“火星的卫星是弗伯斯和迪摩斯。木星的卫星有13个,其中的欧罗巴有大量的水,它的水全部结冻,整颗星体就是一颗大冰球。但是,现在也是可能有生物存在的最大天体。” “嗯。”我佩服的说。 “我还可以说出化学元素符号,生物学的知识也很丰富。说道人类的起源,1856年,德国的尼安德河谷出现了数十万年前的人类化石。12年后,法国的克罗马侬又出现了两万到三万年前的人类化石。1891年则在印尼的爪哇,出现了五十万年前的人类化石。” “了不起,马卡特先生。那么,你知道那个吗?”我指着放在架子上的小小的恐龙模型。 “恐龙。” 他用拉丁语说道,便起身去把模型拿了过来,然后我注意到他的眼睛发亮。 “哎呀,这是什么呢?我非常喜欢恐龙,挖掘恐龙化石一直是我从小到大的梦想,还想过把它当发一辈子的工作咧!” “你知道这是哪种恐龙吗?” “脖子蛮长的,大概是梁龙(diplpdocuscarnegie)或是雷龙(brontosaurus)吧。” “已经没有雷龙了。” 我一说,艾刚好像很惊讶。 “咦?为什么?”他非常讶异,一直盯着我瞧。 “因为原先一直被认为是雷龙的那些化石,后来证实是长颈龙(apatosaurus)的一部分。” “咦?我不知道。” “这个被认为是世界最大的恐龙。”我指着模型说。 “世界最大是超龙(supersaurus)吗?”艾刚说。 “你知道超龙?”这次还我惊讶了。 “知道。最近在美国科罗拉州出现了化石。” “哦。” 第二节 “我也知道阿根廷龙(argentinosaurus)。” “哦,原来如此,你对恐龙很有研究嘛。”我更惊讶了。 “阿根廷恐龙是在阿根廷发现的,据说也许会打破超龙的记录。但是出土的只有骨头的极小部分,所以不能当作证据” “恐龙学,相爱你在是发现最长最大的恐龙的竞赛。这个已经打破以前那些记录了,叫做地震龙(seismosaurus)。你知道吗?”我说。 “咦?你在说什么?什么东西?”艾刚瞪大了眼睛。 “seismosaurus,地震龙的意思。” 艾刚的嘴巴张的大大的,“我以为我知道所有恐龙的名字,但是从来都没听过这个。地震龙是” “全长三十五公尺。体重四十二吨,一走路就像地震一样,所以叫地震龙。已经发现的骸骨,只不过是全身的百分之三十,所以一切都是推估的数据。以后也许会再作修正,也可能会有更大的出现。” “地震龙这个化石在哪里出现的?” “美国的新墨西哥州。” “美国、新墨西哥,嗯” 艾刚用看起来有点落寞的动作,把模型放在前面的桌子上。他本人应该不知道,其实他对恐龙的知识,已经为我带来相当多的推理资料了。 “我听海利西说你是个作家。” 我一改变话题,艾刚微笑了起来。 “我只写过一本童话,医生。那是我的第一本,也是最后一本书。我只是把一直浮现在脑子里的故事和风景写下来而已,我并不知道它们为何会出现。只有一部作品不能算是作家。” “是这本吗?” 我站起来,从抽屉拿出先前海利西放在我这里的那本书,高举在头上。 艾刚好像有点远视,看着写着《重返橘子共和国》的书名,点点头说:“对,就是那本。” “马卡特先生,你在你自己的书名上取了‘重返’这个词,为什么?” 艾刚认真思考,“不晓得,因为它浮在脑海里。” “这个故事里的男主角、那个少年还没有回到这个国家,对吧?” “啊,是啊,没错。” “归国是未来的事。少年也许会回去。但是,也许不会回去。” 艾刚无言地点点头。 “那个地方,是你至少曾经待过一次、很怀念的地方。因为想回去的念头非常强烈,所以脑海里才会出现这个字,不是吗?” 艾刚对我的话也点点头之后,便陷入沉思。 “不过,写了这本书代表我已经回去过了可是医生,是这样吗?还是,那只是我的潜意识?反正你是这方面的专家。” “那是你的人生啊。而且,书也是你写的。”我说。 “是吗?嗯是这样吗?或许吧。”艾刚深思着说。 “你刚才说你每天都很空虚,说这里不是你该待的地方,还说你有应该回去的地方,但却不知道在哪里。” “对,我说过。”艾刚点点头。 “你说的不就是这个地方吗?” 艾刚听了,又沉默了一下子,然后说:“这件事我想过好几次了。但是,这种地方在现实中根本不可能存在。” “所以,橘子共和国不是你该回去的地方吗?” “大概不是吧。那是幻想中的是梦想。” “那个地方出现在你脑海里,但现实上并不存在,是吗?” “是的。”艾刚点点头。 “那么,真正该回去的地方,你想不起来,是吗?” “想不起来,怎么想都想不起来。” “该回去的理由是什么呢?” 艾刚摇摇头说:”也想不起来。” “所以你下了一番功夫,拼命地要想起来吗?” “是,没错,是这样。”艾刚回答的时候,表情有些痛苦。 “你努力想起那个地方,每天拼命努力,但都没办法,于是取而代之写了这个故事。是不是这样子?” “啊,对啊,医生。就是这样。” “那么,这个故事就和你的记忆具有同等的价值。” “嗯”艾刚稍微点了一下头。 “所以,我不认为你在现实生活中的体验,以及所产生的记忆,会和这个故事毫无关系。” “对一定是这样。” “在这个故事提到了精灵,她们住在那里呢?”我问。 “她们啊,对了,我记得,是我自己写的嘛。她们住在非常非常高的橘子树上,虽然是橘子树,但是有数百尺高,就像摩天大厦一样。” “像那样吗?”我指着挂在墙上巴塞罗那圣家堂的照片说。 “对,嗯,没错,也有那种样子的。旁边的那张照片是什么?” “那是高第(注释9:安东尼·高第·克尔内特,1852-1926年,西班牙建筑家,为新艺术运动的代表性人物之一)发明的力学平衡的实验装置。像照片里那样把砂子装进几个玉米形状的袋子里,再用好几根绳子吊起来。那是他建筑秘密的一部分,倒过来看就是他的建筑作品了,那就是他思考构造体平衡的方式。” “我觉得这张照片比较接近。树枝往四面八方伸展出去,在最高的树顶有建筑物,建筑物是围绕着树的边缘建造的。因为树干还有分枝,所以有好几个村落,像是a的十丁目啦、d的十一丁目之类的。建筑物的外观像德国那个著名的城市” “海德堡吗?” “不,不是海德堡,是另一个” “罗滕堡?” “对,橘子树的的树干上,有很多外观像罗滕堡的房子那样的聚落,组成小村子。每个楼层都不一样,比如说有中国人的社区,就是美食街。精灵们就住在那样的房子里。” “那要怎样上去?” “树上有长长的螺旋梯,像带子一样缠绕在橘子树干的周围,顺着梯子可以爬上树顶的那些房子。树干很粗,根部比一间房子的外围还要粗。” 艾刚热切地解说,仿佛他真的看到那些房子和螺旋梯。 “精灵们也会爬那个梯子吗?” “不,她们会飞,可以直接从空中回家。” “她们的身高大概多少?” “身高一百公分出头。” “很娇小嘛。” “是很娇小。” “她们从以前就一直住在树上吗?” “不,以前住在地面下。”艾刚说。 “地面下?在地下城市里?” “不,不是。是埋在土里。她们在睡觉。” “埋在土里?” “对,埋在土里。” “你怎么会知道?”我问,“这件事,那本《重返橘子共和国》并没有写。” “喔,对呀。”艾刚说。 “那你怎么会知道的?” “嗯,我只是这么认为,那是我的感觉。” “你的故事里还出现了一些让人印象深刻、很特别的人物。”我换了一个话题。 “是啊,没有鼻子和耳朵的人。” “据说你也很会画画。” “我喜欢画画,喜欢的程度跟写文章差不多。” “你念过艺术大学吗?” “没有,我只念过哥特堡大学生物系。” “你可以画出那些没有鼻子、耳朵的人吗?” “现在吗?” 我点点头。 艾刚想了一下,说:“应该可以。” “是不是因为你实际看过那些人呢?” 艾刚缓缓摇头,“我不知道。” “那些精灵呢?你亲眼看过吗?” “我不知道,但不可能看过。” “那精灵住的村落呢?” “你问我有没有实际看过吗?” “对。” “大概没看过吧。” “但是没看过的东西,你也画的出来吗?” 我一问,艾刚又陷入沉思。 “我请海利西把你以前的画拿给我看过了。有很多风景画和静物画,全部都是你实际看过的东西。现场写生的比较多,也有几幅是凭记忆画的,但是没有一幅是你没亲眼看过的,不是吗?” 艾刚点点头,“我不是专业画家,是外行人,所以没看过的东西画不出来。” “文章不也是如此吗?” 艾刚用困惑的表情想了很久,然后说:“啊,对,没错一定是这样。没看过的地方,我绝对写不出来,因为我不知道该怎么写。我只能写出眼前清晰浮现、脑中确实可以想出来的东西。” “很多作家们的处女作都是这样。文明的黎明期也是如此,每面壁画、每座刻在石头上的浮雕,没看过的话一定描绘不出来。所以不管描绘的是多么奇怪的东西,一定是他们实际看过的。” 听我这么一说,他马上点点头说:“噢,对,的确如此。所以我写的东西也是这样。” “你刚才的话非常重要。你只能写出眼前清晰浮现、确实有记忆的东西,对不对?” “对。” “但是你并没有记忆,是不是?” “是的。” “那么,你一直以为是凭空飞来的故事,难道不是你的记忆吗?” “嗯” “不管多么不可思议,那都是你的记忆。你的确实际看过没有鼻子、耳朵的人,也看过精灵,而且你也曾经实际去过精灵的国度。” “会有这种事吗?” “否则逻辑就不一致了。” 艾刚听了苦笑。 “没有鼻子的人?比房子还粗的橘子树?还有树上住人的房子和村落?你是说这些都实际存在吗?” “也许真的存在于某个地方。” “那三层楼高的向日葵,还有背上长翅膀的女孩子呢?” “你的肩胛骨上,不是也有翅膀的遗痕吗?”我说。 艾刚听到这里,渐渐了解。 不久,他用力点头说:“啊,说得也是。确实如此。你说得没错。我待过那个村子。” “但是,你已经不知道它在哪里了。” 我说完,艾刚马上摇头,“我不知道到底在哪里。” “你是怎么去精灵国度的?” 闻言,艾刚看着空中说:“搭船,我是划船去的。” “是海?还是河?” “河。” “你是从哪里上那艘船的?” 艾刚又摇摇头,“我完全不知道。” “那个国度的人,应该还有其他更大的特征吧?” “有。他们的脖子都是螺丝式的,头用螺丝锁进身体里,所以脖子可以和头分离。” “脖子的地方是螺丝式的” “对,是螺丝式的。用螺丝锁进身体里。” “换句话说,用旋转头部的方式,深深插进身体里?” “是,没错。” “ok。总之,精灵的国度在河边,虽然不知道在地球的哪里,总之在河边。” “是的。” “现在,我们要寻找这个不可思议的国家。所以,河边是基本条件。再来就是那里的居民们,脖子是螺丝式的;还住着没有鼻子和耳朵的人。” “对,就是这样。” 我站起来,到架子旁拿起装满色笔和蜡笔的糖果玻璃瓶。拿着瓶子,然后打开抽屉,拿了几张影印纸回来。 我一旋转瓶子的盖子,艾刚就低下头,露出好像很痛苦的表情。 “你讨厌转盖子?”我问。 “啊,我也不知道,应该是吧。就让我觉得不舒服。”艾刚说。 “嗯,这里有画图用的软芯铅笔,也有橡皮擦。可以请你画出那些没有鼻子、耳朵的人的素描吗?” 我一提出要求,他马上开始作画,丝毫没有厌烦或犹豫的样子。很快的,奇怪的老人脸庞完成了。看起来好象在画头盖骨。 “脸上有皱纹,是老人吧?” “是老人。没有耳朵的人也是,他们都是老人。” “年轻人呢?” “年轻人都有鼻子和耳朵。” 很有趣的规律。 “没有例外吗?” “例外是指?” “没有鼻子的年轻人,有吗?” “没有。” “那么。接下来也请你画一下精灵。” 我一要求,他似乎很熟练,行云流水般画了起来,但是那张脸,和想象的东西完全不一样。 “精灵”这个名词,让人想象可爱的少女脸庞;但他画的精灵的脸和额头窄小,和刚刚画的老人一样没有鼻子,怎么看都像黑猩猩。因为他画的精灵和老人看起来一样,我怀疑艾刚搞不好只会画这样的脸。 “让我看看嗯,看起来一样。”我边看手上的画边说。 “啊,对耶,真的一样。”艾刚也说。 “精灵都是这种长相吗?” “不,也有长得很漂亮的女孩子,但是这种长相的很多。”他说。 “那故事的主角呢?” “她的脸非常可爱。但是以我的技巧,画不出来。” “那么有魅力吗?” 艾刚慢慢点点头,“对,是的。” “再麻烦你一件事。简单就好,请画一下我的脸部素描。”我要求道。 “你的脸?” “是的。” 艾刚相当吃惊。 “我觉得,就是说请问,寻找橘子共和国必须画这个吗?”艾刚问。 他大概以为我要求一张自己的画像,纯粹基于个人喜好。 “应该很重要,也许很快就派上用场了。”我说。 于是,艾刚勉为其难地画了起来。虽然花了一点时间,但是画得非常好。 “画得真棒!那么,三张都请你在右下角签名。” 我一面看着画,一面对他说。 艾刚照我说的签了名。签好之后,我拿着艾刚画的三张图走到书桌旁边,右手拿起他的作品《重返橘子共和国》。 “请你看一下,马卡特先生。这三张图放在书桌上。上面再放上你的《重返橘子共和国》,然后用手帕把它们盖起来。这条黄色大手帕是别人送我的生日礼物,很漂亮也很特别。不只很大一条,上面还有海芋的图案。” 做完像魔术师一样的动作后,我指着排列在手边架子上的飞机模型说:“这些是第二次世界大战时的战斗机。” 接着,我把四架模型飞机都拿到桌子上。 “这四架都是历史上有名的飞机。这是德国的梅赛施米特战斗机,这是英国的喷火式战斗机,这是美国的p51莫斯坦战斗机,这是日本的零式战斗机。马卡特先生,你不是喜欢在空中飞的东西吗?” 他脸部扭曲地说道:“不是,我不喜欢,我根本就觉得很讨厌。尤其是最旁边那架绿色的。” “零式战斗机吗?” “是的,我不喜欢那架,一看到它我就觉得很讨厌。” 这是个很让人意外的反应。 “那我把它收起来好了。” “麻烦你了。” “你讨厌螺旋桨吗?”我把四架飞机都摆回架上,同时问:“如果是喷射机的话就可以吗?” 我发现艾刚陷入了沉思。 “还是说,如果是拍打翅膀的就可以?这只海鸥怎么样?”我指着展开翅膀的海鸥模型。 “不,不是这样。我讨厌机翼上红红、圆圆的标志。”艾刚说。 “红太阳吗?喔我们休息一下吧。马卡特先生,要不要喝杯咖啡?” “好啊。” “海利西,你也要喝吧?” “要。” “那么我去拿三杯咖啡过来。这个房间没有咖啡机,过去一点有个咖啡吧。我现在去拿,马上回来。”说完,我便站了起来。 第三节 b 我拿着三杯装着拿铁咖啡的纸杯,回到研究室。现在距离我走出房间还不到5分钟。 我一进房间,和海利西坐在一起的艾刚·马卡特突然站起来,伸出手来要和我握手,同时靠过来说:“哎呀,医生,初次见面!幸会、幸会!。” 我把三个纸杯慢慢放在桌子上,笑着和他握手。他张大绿色的眼睛,很愉快地用力回握我的手。握手的力道似乎传达了他的好心情,感觉还不错。 “为什么叫我医生?”我问。 “因为你穿着白袍。”艾刚回答。 “请喝,这是拿铁咖啡,最近很受学生欢迎。不过是掺人工香料、美式的那种。” 我一说,艾刚看起来很高兴地接过咖啡。 “谢谢,你好像知道我要来似的。” 他向我致谢。海利西没讲话。 艾刚喝了一口说:“啊,很好喝。” “你贵姓大名?”我问。 “艾刚·马卡特。医生你呢?” “我叫御手洗洁。” “从亚洲来的吗?”他马上回问。 “从日本来的。” 实在是很不可思议的体验,好像被卷入似曾相识的超强漩涡一样。我一这么回答,艾刚又浮现害怕的表情。 “你对日本有所认识?” 于是,艾刚思考了一下才说:“日本是个科学很进步的国家。我是因为日本才能活下来的。” “为什么因为日本才能活下来?” 他听了,露出好像很惊讶的表情。 “我也不知道为什么,只是这么想而已。” “你对日本感到害怕吗?”我问。 于是,他又露出像是打从心底畏惧般的表情,但是没有说话。 “你在顾虑我吗?” 我一再重复询问,艾刚一直思考,然后说:“不知道。” “对日本的害怕,是很具体的吗?比方说日本人对你做了残忍的事,或日本人对你说了难听的话。” 艾刚对于我说的话马上摇头,“没那回事。” “所以,这种害怕并不是针对具体的事情,对吗?” 艾刚提心吊胆地点点头。他的表情看起来完全没有说谎,这表示虽然没有明确的理由,但“日本”这个字眼却带给他莫名的害怕。即使不合逻辑,但我相信这个想法没错。 “那是毕加索的画吗?”艾刚指着墙上的复制画问。 “是康丁斯基,画的是日本的稻草人。” 这次他的表情变化没有那么大。 “那是稻草人喔” “把它放倒九十度之后再画的。”我解释道。 “喔。” “是抽象画的起源。你喜欢抽象画吗?” “是的,很喜欢。”艾刚这次说了不一样的话。 “哪个画家?” “我喜欢的抽象派画家是达利(注释10:1941-1989年,西班牙画家,超现实主义画派。他的行为举止一如他的作品怪异又魔幻,令人啧啧称奇,一时备受争议)。还有德尔沃、恩斯特(注释11:1891-1976年,德国人,达达主义和超现实主义的先锋,有画家诗人的美名),我都喜欢。” “你喜欢电影吗?” “电影?为什么这么问?” 艾刚大概觉得我的问题转的有些唐突,表情变得很讶异。 “电影制作和画家的工作不是很像吗?” 他似乎接受了我的说法,答道:“对,的确如此。我特别喜欢俄国的爱森斯坦(注释12:1893-1948年,俄国导演同时也是电影理论家,犹太人,电影作品为数不多,但其电影理论“蒙太奇”对后世电影影响深远)和塔可夫斯基(注释13:1932-1986年,电影、歌剧导演,也是电影制作人,同时还是作家和演员,被誉为苏联时代最具影响力的电影人)。” “希区柯克怎么样?” “希区柯克?啊,那是娱乐电影。我喜欢他在英国时期的早期作品。” “他早期的作品你都看过吗?” “不,我很想看,但早期的作品已经不容易看到了。我看到的都是他到美国后拍摄的作品。” “‘鸟’之后的作品,怎么样?” “看过,想放松一下的时候,我常到哥特堡的电影院去看。” “你能说出他在‘鸟’之后所拍的所有作品吗?” “我想可以。是‘鸟’、‘艳贼’、‘冲破铁幕’、‘黄宝石’、‘狂凶记’。” “全部就这些吗?” “对。希区柯克的作品,后期的我全都看过。” “那‘大巧局’如何?” 他又露出讶异的表情。 “‘大巧局’?那是什么?我第一次听说。” 我点点头。虽然感想和评价不一样,但关于希区柯克,“狂凶记”是最后一部作品这一点没有改变。 “马卡特先生,我们以前曾经见过面吗?”我不得不这么问。 闻言,他目不转睛地看着我,很认真地说:“没有,我们是第一次见面。” “是吗?”我说。 “这里是医学院吧?”他问道。 一旦顺着他的说法,他就像行星绕着轨道运行一样,不断重复相同的行为。 “是研究所。”我回答了第二次。 “不是差不多吗?医生你是研究什么的?” “人脑。” “啐,难怪!”他说,用力敲了一下沙发的扶手。 好像在看影片倒带。他的脑子里,像拍摄电影一样,有固定的剧本。 “我就知道,我被带到这种地方来,代表我的脑子相当不正常,对吧?”他边笑边说:“接下来我要做胰岛素休克疗法?要被通电吗?那种可怕的” “你觉得有那种治疗的必要吗?”我问。 “不,完全没必要。”他说得很笃定。 “你的人生快乐吗?” “快乐。” “继续过这种日子你会觉得不方便吗?” 他考虑了一下。 “没有特别的感觉。” “生活上有困扰的事情吗?” “嗯,没有特别的困扰的事。” “那么,我也不想对你做治疗。但是,马卡特先生,不是别人把你带来这里的,要到这里来是你自己的意思。” “我?为什么?” “你应该有事情想和御手洗先生商量。” 一旁的海利西说话了。 艾刚看了海利西一眼,然后看着我,问到:“我需要医生的帮忙吗?” 他听起来有点不安。 “你应该在寻找什么东西吧?” 海利西说:“你不是不知道自己以前在哪里、过着怎么的生活吗?你不是因为查不出这些而感到不安吗?” 艾刚听了,迅速抬起头来说:“医生,没那回事。我是瑞典人,在哥特堡出生、长大。我念哥特堡的小学、高中,然后从哥特堡的大学生物系毕业。我没什么不知道的事。” “然后呢?” “然后?然后就坐船了。我上了海洋生物学的调查船,调查海洋微生物。后来也待过货船” “然后呢?” “然后就到这里来了。” “嗯,你的职业是什么?” “我在船上待了一阵子,不过现在下船了。” “坐船吗?” “坐海洋生物学研究所的调查船但我比较喜欢陆地上的古代生物,总觉得这份工作有点无聊。不过我喜欢船上的工作,也做过一般的货船船员。” “喔,之后你就马上到这里来了?” “对,没错。” “你目前的职业不是作家吗?”我问,“你写过一本童话书,不是吗?” “啊,对!我写过。我的职业是作家。我和这位海利西先生就是这样认识的,我们是同行。” 艾刚终于想起来了。 “你和他认识多久了?” 艾刚听了,随即陷入沉思,这也是我曾经看过一次的景象。 “多久?啊,对了我和海利西,啊,对,我们是朋友。我们的书都是斯德哥尔摩的同一家出版社出的,所以我们才会认识。但是我们认识多久了?这个嘛但是我” “你要说你不知道海利西的体重吗?” 我有点急躁,就抢先说了。这种欠缺耐性的行为,可是会让我丢了医生这份工作。 艾刚听了,瞪大眼睛看着我,他那充满畏惧的神情,让我想到圣经中的年代,法利赛人听到神谕时诚惶诚恐也不过如此吧。 “不是体重,我问的是时间的单位。我想知道你和海利西是多久以前认识的。一年?两年?还是一个月?一个礼拜?” 在我的咄咄逼人之下,艾刚变得有些畏缩,陷入沉默。 “啊,马卡特先生,抱歉。请别介意。你的肩胛骨很奇怪是吗?” 我改变话题,艾刚才稍微恢复了精神。 “啊,对,您很清楚嘛。我的肩胛骨正中间是膨胀的,骨头胀的像气球。医生,你不用摸摸看吗?” “不用了。”我说。没必要摸第二次。 “这块骨头到中心部位为止都是我本身的骨头,没有装人工的东西,所以这是与生俱来的。医生,你知道肩胛骨是翅膀遗痕这种说法吗?” 艾刚又问了一次。 “知道。”我回答。 如果人生可以像这样一再重新来过,一辈子都会很圆满。 “你的肩胛骨以前长了翅膀吗?” 被我这么一问,他好像又吓了一大跳。 “我不认为自己长过翅膀,”艾刚又随即回过神来说:“但是,我的情况也许是隔代遗传。” “隔代遗传?” “是的。你相信人类的祖先是猴子吗?” “尼安德塔人的骨骸化石,是什么时候被发现的?”我问。 “1856年。那是数十万年前的人类祖先。”艾刚说。 “那爪哇原人是什么时候发现的?” “1891年。那也是五十万年前的人类祖先化石。” “法国的克罗马侬人呢?” “1868年。是两万到三万年前的人类祖先化石。” 年份的数字没有改变。这部分就像是日常用语、红绿灯代表的意思一样,成了他的生活记忆的一部分。因此,这部分的知识并没有缺损。 “嗯,你记得很清楚嘛。不过克罗马侬人和我们没什么不一样,如果好好教导,他们可能也会开车。但是爪哇原人和尼安德塔人,都是所谓的猿人。两者之间的差别非常大。” “五十万年前的猿人,以及两、三万年前的人类,这两者之间存在着很大的鸿沟,就像波罗的海一样。不管时间上的距离或是智能方面,几乎是不同的物种。但是猴子和尼安德塔人之间的距离更大,是大西洋,大的惊人。这就是失落的连结(missinglink)。一直没有人发现两者之间的连结,猴子和原人之间,长久以来有一个没被填满的空白。尼安德塔人和爪哇原人,不可能突然出现在地球上,所以全世界开始寻找失落的连结。大家都很热衷,甚至还发生了所谓‘道森的皮尔当人’事件。医生,你知道这件事吗?” “我知道,是英国的造假案对吧?连柯南·道尔(注释14:1859-1930年,英国小说家。塑造出夏洛克·福尔摩斯这个侦探人物因而成为侦探小说历史上最重要的作家之一)都被列入嫌犯之一。” “对,你说得没错。那是1909年,发生在英国萨塞克斯郡皮尔当砂石厂的事。在高尔夫球场附近,首先出现头骨,三年后又发现下颚骨。当时还吹嘘说是可以容纳人类同等大小的大脑的猿类头骨。但在1953年却发现是捏造的。其实那是用猩猩的头骨冒充的骸骨化石,当时的人们居然热衷到做出这种不法行为的地步。” “你呢?马卡特先生?”我问。 “我也很热衷啊,简直是一头栽进去了。总之,医生,从猿猴进化到尼安德塔人,再从尼安德塔人进化到我们,明明距离这么遥远,你有没有想过直接进化?猿猴、尼安德塔人、我们,人类的进化其实是单纯的一条直线?这里有很大的谜团。” “哦,什么谜团?” “恐龙的时代,一般分为三叠纪、侏罗纪、白垩纪等三个时期。进入白垩纪后,越来越多像老鼠这样的小型哺乳类不断繁衍,占领地球,据说它们进化成为猿人,最后才演化成我们人类。但是从侏罗纪到白垩纪之间,还有一段鸟脚类的时代。鸭嘴龙就是鸟脚类,它们全身被覆羽毛,已经可以直立用两脚行走,也能在天空飞翔。这些物种之中,有的外观和人类相似。” “所以,你说它们是人类的祖先吗?” “人类的祖先只是单一物种吗?或许真如丹尼肯(注释15:1970年代,一位欧洲贵族的后裔。因为当时世界各地正流行飞碟热。丹尼肯便出版《外星人到过地球》,宣称史前已有高科技的外星人到过地球,延续飞碟热,配合媒体广泛报导)所说,也许有一个名为神的外星人,在地球上挑选了某些有未来性的动物,操控它们的dna,以自己的模样创造出高等生物。若真如此,难道他会以猿猴为单一对象?如果我是那个从外太空飞来的外星人,我会拿好几个有未来性的生物当作实验对象。不光是猿猴,鸟脚类也是基本选择。” “嗯,所以你的肩胛骨部分才会有翅膀的遗痕?” 艾刚点点头说,“我认为这是人类的起源。” “马卡特先生,恐龙在白垩纪末期的六千五百万年前就全部绝迹了,所以柔弱的哺乳类才会因为天敌灭绝而称霸地球。恐龙为什么会绝迹呢?” “因为地球的海洋枯竭,海岸线后腿,海水没了,海岸附近的生态改变,亚热带气候变得萧条凄寒,成为恐龙没有食物可吃的被子植物时代。没有食物,草食性恐龙率先死亡,接着以草食性恐龙为主食的肉食性恐龙也跟着死亡。” “哦。” 我听了涌现某种感慨,因为这是常识推断下老掉牙的说明,这个1970年代的学说现在早已失去了听众。我站起来,从书架抽出一张图片拿给艾刚看,是用电脑绘制墨西哥犹加敦半岛的海底地形图。 “马卡特先生,这是在犹加敦半岛海底最近发现的圆形巨大坑洞。你看,像这样,海里居然藏了巨大的火山口。这是中心直径两公里,整体达一百七十公里,是个相当庞大的坑洞。中心的地层含有大量的铱、变形石英,还有大量的碳。” “咦?你的意思是?” “是陨石洞。是巨大陨石碰撞地球的痕迹,这个坑洞可能是因此而形成的。而这个撞击的年代,正好就是六千五百万年前。” 艾刚好像\受到巨大的冲击,不仅脸上血色顿失,也说不出话来。他只是直盯着地形图看,整整沉默了一分钟。 “医生,这不是科幻小说,是真实的事情吗?”他终于开口了。 “当然,马卡特先生。这个陨石洞是12年前发现的。而且这个含有铱和碳的地层的年代,世界各地也确认过了,那一带都是六千五百万年前的地层。而在这片铱的薄层上面,连一具恐龙的化石也没有。” 艾刚好像震惊得快要无法呼吸了。 “铱是地球上相当稀少的物质。” “我不知道,我根本没听过这件事。” “如果撞击这么大的话,掀起的粉尘会盖住地球,完全遮蔽阳光,让全球进入冰河期。”我说。 “如果陨石这么大的画,大概引发了非常恐怖的天灾巨变。那恐龙就是因为陨石的冲击而绝迹的” “我是这么认为的。冲击之下,首先引发了大地震和巨大的海啸,海浪的高度最少也有三百公尺。毫无疑问的,美国大陆大概连数百公里的内陆也受灾严重吧,这里有很多生物都因而死亡。巨大海啸横越大西洋,大概也摧残了欧洲大陆。接着引发的大火,会烧掉大半幸存的森林,就是遗留到现在的大量煤矿。火灾持续了好几年,喷发出的浓烟、因陨石撞击地球而产生的粉尘弥漫天空,完全遮蔽了太阳,让地球有好多年变得和冰河期一样寒冷。植物遭受毁灭性的打击,需要大量食物的大型恐龙因此而死亡,于是小型哺乳类成为地球的主角。” 艾刚叹了一口气说:“怎么会这样?我完全不知道有这种发现。简直比科幻小说更让人难以置信,太惊人了!如果是真的,大概全世界的学者都吓坏了。这是生物学上的大革命,连教科书都得重新改写。” 我不理会深受激烈冲击的艾刚,从书架上拿出另一张我很喜欢的图片。这么做的同时,一股罪恶感从我的心中油然而生。 “马卡特先生,可以请你把太阳系的行星,从内开始照顺序说一遍吗?” 艾刚花了一点时间才从冲击中重新恢复,开始说:“水星、金星、地球、火星、木星、土星、天王星、海王星、冥王星” 这个知识的记忆也很稳定。 “有关木星的卫星,你知道多少?” “那是十七世纪的伽利略时代才广为人知。最早是伽利略用他的自制望远镜发现的。目前为止已发现的木星卫星有十三个,但伽利略发现的只有四个。最内侧的叫埃欧,第二个叫欧罗巴。据说欧罗巴有很多水,水里应该有鱼,否则起码会有细菌。水的表面结了厚厚的冰层。” “像这个样子吗?” 我这才拿出照片给他看。照片非常清晰,连表面的细纹也拍得很清楚。艾刚的脸上又失去了血色。 “这是什么?” “是欧罗巴的地表照片,从上空两百公里的高度拍摄到的。表面是零下一百六十度的世界,整个星球覆盖冰层,冰层上有像这样的无数裂痕。裂痕有一个特征,较大的裂缝会像这样呈现两条重叠的线条。研究学者们认为这是山脊,所以把它称之为双脊(doubleridge)。” “哦,这是真的照片吗?” 艾刚将视线移开图片,抬头问我。 “对,是实物的照片。” “但是,医生,这样的话就要有人搭火箭到木星附近才行。” “这是叫做伽利略号的无人太空探测船最近拍摄、传回地球的影像。” “伽利略号?” “是无人太空探测船。人类对欧罗巴的研究已经很进步了。双脊据说是因为冰层定期破裂,水从里面喷出表面后迅速结冰的现象,反复发生而形成的。起因是木星引起强烈的潮汐变化,所以这个冰层,会慢慢在表面移动。” “真令人难以置信,我一点也不知道。我真的不敢相信有这种事情发生,我完全无法相信。” 艾刚显然承受到强烈的冲击。 “有关你写的那本童话书” 我一边说,一边把欧罗巴的插图放回书桌上。 “你是说《重返橘子共和国》吗?那是我写得出的第一本,也是最后一本书。”他说。 “为什么?”我坐回椅子上问道。 “因为我的脑子里已经没有任何东西了。” “那个故事是怎么来的?” 艾刚听了,双手抱胸,维持这个动作片刻后才说:“唉,我不知道耶” 他左右摇摇头。 “怎么来的它就自己跑到我的脑子里。” “你什么也没做?” “对,没错。” “没有构思过吗?” 一听到这个问题,艾刚用力左右摇头说:“没有。我完全都没想过要写什么书,也没想过要创作什么故事。我根本不知道要怎么做。” “但是,你却很自然地把故事写得很棒,马卡特先生。你无意识地完成了作家才会做的事情。”我说。 “是吗?医生,但是,为什么我会这样?这明明不是我希望的。” “不,你希望这样。是你让你的脑子努力思考,做出类似作家构思故事的行为。” “那是什么行为?” “你想强迫自己想起来,想起自己失去的过去。” 艾刚听了,再度不发一语,我知道他又受到打击了。一会儿后,他发出低吟声,大概是觉得我的话有道理吧。 “你很拼命,每天都很拼命。成束的神经元尽全力持续发威,刺激你的脑细胞,某天细胞终于认输,活泼了起来,故事就取代记忆恢复而浮现出来,事情不就是这样吗?” 艾刚抬起头,空虚地望着空中一会儿。他沉默不语,拼命地思考,他在想我提出的假设是否正确。 我也配合他,默默地等了他一段时间。我必须等他本身接受这个推理。那就是《重返橘子共和国》的重要性,足以匹敌他遗失这数十年的记忆。否则,他便无法产生解析的热情。如果他想寻找这个梦幻国度的话,一切都要从这里开始。 过了许久,他叹了一口气,说:“唉,是这样吗?医生” “所以你只能得到一个故事。这是当然的,因为你的过去也只有一个。” “这本,《重返橘子共和国》是取代我失去的过去”他喃喃自语。 “正是如此。如果把你的人生比喻成用砖块堆成的金字塔,二十几年大量的记忆,你一点也不剩地完全丧失了。挖空了这么大的洞,金字塔会塌下来,你整个人会崩溃。于是你的大脑急忙创造了《重返橘子共和国》这个大砖头,临时补满那个大洞。” 他说不出话来,接着叹了一口气说:“你是说我所想出的办法,就是以故事形态呈现出来” “没错,马卡特先生,所以这个故事非常重要。如果详细探讨隐藏在这个故事里的要素,仔细解析的话,我们应该就能找到你失去的过去。” “唉”艾刚又叹气了。 他的模样看起来无法置信,又很难过。 “这个故事里面,隐藏了各式各样的东西。与你的过去息息相关的片段,化身成各种奇妙的东西隐藏在故事当中,可能就是你将记忆复制成故事时所产生的那些小怪物。” 艾刚还是没说话。 “记忆这种东西,用一般的方法是解决不了的。所谓记忆,是指用相同的模式提高反应的神经元集团。其中有的会在某个瞬间爆发,短暂消失;有的会深刻记录在构造里,成为长期记忆储存下来。人的经验被送到海马体(注释16:位于脑颞叶内的一个部位,人有两个海马,分别位于左右脑半球。海马体是组成大脑边缘系统的一部分,负责关于记忆以及空间定位的作用,因弯曲的形状貌似海马而得名),至少在这里储存两、三年。海马体把这段期间的经验反复播放,让你一再体验,然后这些频频被播放、体验的东西,就会被铭刻在皮质的某个地方并加以储存。一旦储存在皮质后,不必借助海马体,就可以顺利提取记忆。” “这样啊。” “这是目前所推断出记忆原理的模式,事件记忆(episodicmemory)可能也拥有这样的程式。而且记忆在被分解、储存的时候,为了方便提取,都附有各自的把手。” “把手?” “对。但是大脑一旦发生什么故障,这个程式的某个地方就会产生错误。比方说,对葡萄酒的味觉记忆、对萧士塔高维契(注释17:1906-1975年,前苏联最著名的作曲家)演奏乐器的音色记忆,这两者的把手颜色应该是不一样的,因为记忆的本质并不相同。但大脑也可能弄错而让两者附上颜色相同的把手,这么一来,两者就会被误认为同一个记忆而被同时提取。记忆本质的差异被虚拟掩盖,无意间,味觉记忆就这样取代了弦乐的音色记忆,反之亦然。再者,当这些侧头叶的皮质要刻画记忆的时候,不同种类的记忆会因很难分离而融合在一起,最后变成情节与实际相似,却是完全虚构的事件。这时候,不合理的地方会被舍去,随之而来的是细节各处无数的漏洞。这种情况下,人的大脑会用虚构的东西填补漏洞,从不同的角度让事情合理化。” 我说到这里,等他回应。我认为以艾刚的程度,这些说明应该足够。 他果然回应了我的期待说话了,“换句话说,你的意思是我写的《重返橘子共和国》,就是这一类的东西?” 我点点头,“所谓的事件记忆,其实就是故事,这个假设应该有充分思考的价值。” “你是说,可以找回我的过去?”艾刚说。 “如果你想寻找回去的地方,是这样没错。马卡特先生。” “我的过去,已经流失那么多了吗?” “现在应该也在不断流失中,因为你无法制造记忆,像现在这一刻,对你来说,也绝对不会变成过去。你现在拥有的过去,只有从出生、长大、上大学、毕业后上海洋调查船、看过希区柯克的电影为止。再来就没有了。这是我观察你到目前为止得到的假设:你人生中的某个时期发生了重大的事情。而你的人生从那个时间点,或者从那个时间点往前回溯几年的某个时间点开始,完全消失了。从那以后,你无法再制造记忆,也无法提取任何记忆,至少无法以合乎常理的一般模式制造或提取记忆。” “唉” “你的人生被一件像巨大陨石冲撞地球般的莫名事件,狠狠冲击了一下。从此以后,你再也无法制造记忆了。” 艾刚摇摇头,然后说:“无法制造过去?” “对。” “但是医生,我不敢相信。” 第四节 于是我站起来走到书桌旁边,“马卡特先生,这条黄色手帕的下面有什么东西?” 艾刚笑了笑,摇摇头说:“我怎么可能知道?” “这底下有你写的《重返橘子共和国》这本书。书下面有你帮我画的脸部素描,还有精灵以及无鼻老人的画,你相信吗?”我说。 “这不可能吧。”艾刚笑着说:“我们才刚见面而已。” “那么,请你过来这里,亲眼确认一下。” 艾刚走过来,战战兢兢地掀开首手帕。首先出现的是他自己写的书,他把书拿开,下面出现三张他刚刚画的图,其中有一张是我的脸部素描。 “哇,这到底是怎么回事?这些好像都是我画的图,跟我画的线条很像。啊,医生的脸!但是这我应该没帮你画过素描吧?” “请你看看右下角的签名。” “艾刚·马卡特,啊,真的!” “是你的笔迹吧?” “的确是我的。” “明明第一次见面,却有你亲笔帮我画的素描。” “啊,这到底怎么回事?” 艾刚这一天受到好几次冲击,呆立不动,也不发一语。对他而言,应该是奇迹降临了吧。 “请回座,我们继续聊吧。” 艾刚把自己的画放回桌子上,悄悄回到座位。 “我现在定期参加匿名戒酒协会,”艾刚无力地说:“和这件事情有关系吗?” “有可能。”我慎重地说,毕竟现阶段还不能够肯定。“马卡特先生,你记得自己得过癫痫吗?”我问。 “癫痫?不,没有。” “那么你也没有动过癫痫的手术咯?” “没有。” 如果艾刚得过癫痫的话,在大学毕业、去电影院看希区柯克的时代为止,应该会有癫痫相关的记忆。从前的癫痫手术,可能会把一些病例大脑组织的一部分,连同大部分的海马体,甚至连杏仁体(注释18:是基底核的一部分,位于侧脑室下角前端的上方,海马旁回沟的深面,与尾状核的末端相连,有调节内脏活动和产生情绪的功能)都切除。如果切除到这种程度,就有可能出现像目前艾刚这样的症状。 不过,这么一来又有几个无法理解的要素。动物如果割除杏仁体的话,会变得愤怒,出现错把饲料当作异性而作出性行为的举动,并且不再害怕天敌;也可能食欲异常,或变得十分乖巧。杏仁体是用来储藏恐惧经验的地方,人类若割除杏仁体的话,会失去力气,或是反而变得暴躁易怒。艾刚没有这些症状,反而对红色太阳图案、日本这个字眼抱着恐惧感。 匿名戒酒协会是聚集重度酒精成瘾患者。彼此说出自己的经验,互相鼓励,寻求远离疾病方法的聚会。艾刚这几年来,一直是重度酒精成瘾患者。也因为这个缘故,他身上出现了糖尿病和内脏疾病的症状。 而艾刚自己的推测也并非毫无道理。我之所以这么说,是因为重度酒精成瘾患者中,极少数会有乳头体(注释19:同样是组成大脑边缘系统的一部分,与情绪运作有关)严重受损的例子。这会伴随记忆漏洞,引起逆行性健忘、或丧失对时间地点等的概念。这些情况,艾刚看起来好像吻合。目前为止,这是最有可能的线索了。 当然这个假设还有检讨的空间,不过这样的患者经常会说很多谎话来填补记忆的漏洞。虽然不能说艾刚不会如此,但这种案例下,这些谎话的内容都很不稳定。虽然还需要再确认,不过目前看来,艾刚在谈论有关橘子共和国的故事内容时,看起来大致稳定。而且,有关他70年代以前的记忆,并没有出现逆行性健忘(注释20:指不能记起外伤发生之前,或者导致健忘症发病之前的事情)的迹象。 只是记忆的结构上,还有许多不明确的地方,在哪个部分有怎样的连结,也还无法充分研究清楚。关于逆行性健忘,也许现在正在恶化当中。现在的极限刚好到70年代,或许不久之后,他口中希区柯克的最后一部作品会变成‘黄宝石’、会变成‘冲破铁幕’,也许总有一天,他会以为自己从没看过希区柯克的作品。 艾刚在斯德哥尔摩的重度酒精成瘾者更生医院听到海利西提起我,就说想要和我见面。艾刚在寻找该回去的地方,希望我可以帮他查出那个地方,所以海利西才会把他带到我的大学来,那家医院的院长好像也鼓励他来找我。对海利西来说,他当然想要帮助艾刚,同时他也认为像艾刚大脑的病症这种罕见的案例,我一定会有兴趣。 “马克特先生,人生是什么呢?”我问,“所谓人生,就是记忆。如果不能结交朋友或熟人,就不能算是人生。” 艾刚没有说话。不管见过几次面都说初次见面的人,是交不到朋友的。 “你和海利西好像是朋友,但那是因为他今天一直都没有离开你的缘故。今晚分手后,明天早上你再看到他,大概还是会对他说初次见面吧。” 海利西点点头。 “对你而言,连时间也没有意义。因为从70年代的某个瞬间开始,你的时间就消失了。所谓意识,是在连续而不断流逝的时间中行形成的。没有记忆,就不会产生时间的流逝,意识也不会出现。没有意识,就无法产生过去。没有过去的话,人生也不存在。没有人生的话,就等于没出生一样。” 我说到这里停下来,艾刚一直在深思。 “你的记忆脑,不会进行正确的铭印(注释21:记忆的第一阶段,指接受并记住新的经验)和记忆保存,所以回忆也不能顺利进行。换句话说,就是不会产生过去,再这么下去,你这辈子就只能刹那的现在而已。” 就某种意义来说,我说的话是绝望的天启。但是,艾刚似乎没有马上明白,因为他本身对自己目前的遭遇感受不到不幸或痛苦。 因此我想要再多做一点实验。从见面到目前为止,我对艾刚已经有相当的了解,但不了解的部分也相当多。至少现在他的脑子没有在进行正确的铭印,这个推测应该不会错。他可能没有回想、再认回忆等障碍因为从哥特堡大学毕业后几年内的事情,艾刚还有记忆并且可以顺利把记忆叫出来。他不是完全健忘,只是记忆从某个时期以后不断持续流失,也就是说,他部分丧失了俯瞰并叙述自己的人生的能力。 但也不能假设所有的铭印都不存在。也可能是铭印和记忆保存都确实完成,只是在某个条件下,回想的开关无法启动。或者也可能是由于这个铭印错误百出,导致不能回忆。尽管不完全,既然还能想出“橘子共和国”这个故事,就不能假设铭印是零。 其次还有刻印的深度是否很浅的问题,或是复制时是否发生错误的问题,也许正因为刻印很浅才容易发生错误。如果原因是太浅,只要提高冲击的强度,也许就可以提高铭印的深度。 我从架子上把所有旋转式的药瓶拿下来,在艾刚面前的桌子上,排成一排。一共有八瓶。我从最外侧依序把瓶盖一一转开给艾刚看。艾刚看了,慢慢别过脸去。 “马卡特先生,你不敢看这些瓶盖转动吗?”我说。 “对,有点难过。” “如果勉强要求你看,你会怎样?” “如果无论如何都要看的话,我还是会看。但不太舒服。” “嗯。” 我停止旋转盖子的动作,思考着。我觉得这比想像的轻太多,还不到让他因强烈的拒绝反应而无法直视的程度。但是也可能是因为这是盖子,他的大脑知道我在他面前旋转的只是塑胶的盖子而已。但是对盖子就不舒服的话,反过来说,也可以代表他的拒绝反应,程度很激烈。 接着我站起来,把零式战斗机的模型拿过来。故意把机身前倾,让艾刚可以看到飞机主翼上的红色太阳。艾刚看了一下,又把视线移开。 我对自己接二连三地做出虐待狂似的举动,感到有些罪恶感。 “看到这个标志,你会难过吗?”我明知故问。 “会,很讨厌。”艾刚回答。 “和瓶盖比起来,哪个讨厌?” “都讨厌。” “勉强要你比较的话?” “现在应该是红色太阳。” 因为艾刚这么说,我就把零式战斗机放回架子上。虽然祖国的飞机再度被嫌弃,但至少可以证明杏仁体功能不全的功能大为降低。 “你不会向往在天空飞翔吗?” “会。” 艾刚又说了和上次不一样的话。 “是对飞机的向往吗?” “我向往在天空飞行。但这是相当普遍的想法,大家不是都想变成小鸟吗?每个人应该都想自由自在地在天空翱翔,我只不过和大家一样。所以如果你问我喜不喜欢飞机,那倒不至于。飞机和船,我比较喜欢船,因为我比较喜欢从容的交通工具。” “你明明喜欢飞,为什么飞机就不行呢?” “大概因为飞机只是向前挺进,不太自由的缘故吧。我想要的是像彼得潘那样的自由自在。” “原来如此。你的故事里有一位可爱的精灵,她的眼眸里有放映机,所以像钻石或万花筒一样闪闪发光。对于这个女孩子的描述,你的灵感是怎么来的?” “读者曾经问过我相同的问题,可是我自己也不知道。不过我看得到她,她是相当有魅力的女孩子,是让我难忘的女孩子。” “你喜欢她的程度,和像向往小鸟一样在天空飞差不多吗?” “比那个更强烈,比在天空飞强烈多了。一想起她,我的心里就会变得很难过。”他似乎有些痛苦地说道。 一看他的表情,就可以把铭印无法完成的可能性排除在外。 “你不能写出没有经历过的事,对吧?”我再度提示。 爱艾刚没说话。 “那么,可不可以想成你真的见过她?” 艾刚稍微摇摇头。 “如果那样就太好了。但是那样也很痛苦,因为再也见不到了。”说完后,艾刚又沉默了。 “马卡特先生,可以请你照我现在说的做做看吗?” 虽然好像有点不安,但艾刚还是点点头。我要求他用素描用的铅笔,在桌子上的白纸,写出abc的反手字。 所谓的反手字,是指像照镜子一样左右相反的文字。艾刚写着a到z歪七扭八的反手字。第二次起,他把自己第一次写的拿来当作范本,所以很快就写好了。像这样,他从a到z一共写了四遍。 写完后,我也让他在上面签名,再把这些和三张图一起放在桌子上,然后再把《重返橘子共和国》放在上面,最后再用有海芋图案的大手帕盖起来。 “ok,那么我们休息一下吧。”我说着,站了起来。 “我出去一下,马上回来。”说完这句话,我就到走廊去了。 2.重返橘子共和国 1 拿着小小的手肘骨头,年少的我独自坐上了船。这根骨头,是我从沙漠地底下挖出来的。我并不知道这是谁的。为了寻找骨头的主人,我踏上旅途。 我把骨头放进口袋,时而奋力划桨,时而休息发呆。河水缓缓地流淌,就算我什么都不做,船也会顺流前进。就在这时候,我看见岸上开着非常大的花,是非常大的向日葵,大概有三层楼那么高。半空中那些黄色的花朵和绿色的叶子,好像塑胶玻璃纸做的,呈现半透明的模样,在渐渐西斜的夕阳照耀下,闪闪发光。 我停下划桨的手,让船随波逐流,一面看着岸上的向日葵。 突然,从某处传来叫唤声。“喂!喂!”的大声叫着。我侧耳倾听,声音变得越来越大。于是我慢慢回过头,岸边道路很后面的地方,出现一只褐色小熊,它用很惊人的速度在追我。熊的下半身,车轮取代了脚。 “太危险了!不要过去!前面是太阳王的领域,马上回头!要不然就在这里上岸!”褐熊大声喊着。于是我摇桨,改变船的方向,朝岸边的方向划去。 船靠岸后,我拿着绳子的末端跳上砂地,拉着绳子把船拖上来。在我把绳子绑在附近岩石上的时间,熊一直停在旁边等我。当我绑好绳子、和熊四目相对时,发现他全身都是褐色的鬈毛,圆圆的眼睛很可爱,像极了泰迪熊。 褐熊说他叫做巴迪,并且问我的名字。我说我叫艾吉。他问我从哪里来,我回答从瑞典来的。虽然我嘴里这么说,其实心里并不确定,因为我想不起来。总觉得待在瑞典,好像已经是一百年前的往事了。 “嘿,你来的地方离这里好远!”巴迪惊讶地说:“那你一定会觉得这里是个相当奇怪的国家哦。” “来,我带你到处看看。”巴迪又说。 既然他这么说,我就跟着他走。在向日葵林荫道的尽头,我看见巨大的橘子树高高耸立,树顶直入云霄。 走近橘子树一看,树干很粗,大约有大房子的周围那么大,而且凹凸不平,就像一座石头山,走完一圈应该就累了。 树干的周围装设着螺旋状的楼梯,一圈圈围绕着,向上延伸到高空中。因为楼梯太高了,从底下看不到上面的情形。 树枝在半空中向四方伸展,枝叶繁茂,所以橘子树下有点阴暗……树叶聚集在一起显得相当巨大,好像遮蔽天空的乌云。但是仔细一看,叶片之间结了很多鲜艳的橙色橘子。 “来,你看这个。” 巴迪熊用手一指,我顺着看过去,发现有女孩漂浮在叶片之间,正在摘橘子。我往四周一看,到处都有女孩子在飘。 她们为什么浮在空中?当我觉得奇怪时,仔细一看,原来女孩们的背部都有翅膀。翅膀用非常快的速度拍动着,所以才看不出来。距离远,也听不到翅膀的声音。 当采下来的橘子抱满怀的时候,她们就慢慢降落到地面,绕到树的后头。后面有什么呢?我好奇地跟着她们走,发现树荫下有大型小屋那么大的瓶子,她们把橘子全部倒进瓶子里之后,再拍打翅膀飞回天空。降落时很安静,但飞上去时就会发出拍打翅膀的声音。 瓶子旁边有一张巨大的桌子,有个女人从瓶子里把橘子拿出来堆在桌子上。桌子的周围站着很多女人,她们七嘴八舌地边聊天边拿布擦橘子,再由其他人用菜刀把橘子切片,整齐地排在板子上。 然后又有别的女人过来,把切好的橘子收进笼子,再丢进前面的池子里。池子里有几个打赤脚的女人,拉起裙摆,边唱歌边踩橘子。 “她们在做橘子酱。”巴迪告诉我,“这里是制造橘子酱的户外工厂。” 池子的另一头,有一批女人用杓子把踩碎的果汁舀出来,接着将这些果汁倒进烧热的大锅里。她们一边用铲子把白砂糖放进大锅,一边用棒子不断搅拌。 果酱做好了以后,就装进对面的大瓶子。那些女人把黄色液体倒进瓶里,再用木汤匙搅拌。 “你看,她正在比较橘子酱和夕阳的颜色。她一边加柠檬汁,一边用橘子酱调成和夕阳一样的眼色。”巴迪这么告诉我。 我抬头一看,挂在西天的夕阳正好是和橘子酱一样的橙色,是橘子树和橘子酱的天空。 然后我们又回到河边,坐在石头上。巴迪不知道从哪里拿了柠檬汁来给我,我喝了一口,非常甘甜美味。 “艾吉,你为什么要旅行?”巴迪问。 于是我从口袋拿出慎重带着的手肘骨头。 “因为我在寻找这根骨头的主人,这是某人的骨头。我想骨头的主人现在正因为失去它而伤透脑筋,你知道这是谁的吗?” 我说完,巴迪说“让我看一下”,就把骨头拿在手上仔细端详。 “嗯,我也不知道。”他回答,接着说:“抱歉,我帮不上忙。不过要是我们村子的长老戴生爷爷,也许会知道一点什么。” “戴生爷爷是谁?”我问。 “他是村长,什么都知道。这个世界上的事,他无所不知。为什么会形成这个世界?为什么会有那么多种类不同的生物存在?他全都知道。”巴迪说。 “为什么?为什么他会无所不知?” “我也不知道为什么。” “他在哪里?” “他住在刚刚那棵橘子树上的村子里。你可以去找他,把骨头拿给他看,和他商量一下。” “树上有村子吗?”我感到很吃惊。 “有啊,有很多房子。但我从来没看过。” “我现在去找得到他吗?” “可以,戴生爷爷一定在家。因为他太胖了,没办法下楼梯,随时都在家。只是你要小心,别摔下来了。” “你不跟我一起去吗?” 听我这么问,巴迪马上摇摇头说:“我没办法爬橘子树的螺旋梯。因为我的脚是车轮,又没有翅膀。”他说:“我在这附近等你,你一个人去吧。戴生爷爷的家在c的十一丁目。” “c的十一丁目?” “你去了就知道,”他说:“顺着螺旋梯往上爬,一直往上。然后你会看到路标,跟着路标走就对了。” 2 于是我独自回到橘子树旁,抬头仰望看起来简直像巨大岩石高塔般的树干。 树干好像巴别塔。遮蔽整个天空视线的树枝和树叶,宛如暴风雨前的漫天乌云,也像即将冲撞地球的天体。虽然很难相信树上竟然有村落,但看到这些庞大茂密的枝叶,也许上面确实有另一个世界存在。总之,只有爬上去看看才会知道了。 木造阶梯相当老旧,脚一踩上螺旋梯,立刻发出吱吱咯咯的声音,我开始害怕了。扶手到处长满苔藓和菇类植物,也有常春藤缠绕,但这是唯一可以通往空中村落的道路。 我慢慢、慢慢地往上爬。因为树干太粗了,绕一圈就要好久的时间,但也因为这样,绕一圈就已经爬到相当高的地方了。树干黝黑而且凹凸不平,到处都有像大岩石般的树瘤。阶梯有时候从树瘤下穿过去,有时候从树瘤上方越过去,所以与其说爬树,不如说爬休火山还比较像一点。 我才17岁,而且体重比较轻,但这还是我有生以来第一次爬这么长又这么高的楼梯。楼梯很长很长,怎么爬都爬不到尽头,实在是爬太久了,中途我得停下来坐在楼梯上休息好几次。 空气随着高度攀升而改变,飘来了一阵水果的香甜气息,原来我已经很靠近枝叶了。这一带结了很多橘子的果实,背上长翅膀的女孩子,有时候会从螺旋梯飞掠过去。她们把一堆橘子抱在怀里。 一走进树枝,一位少女就漂浮在我眼前。她一直停在半空中,努力摘着橘子,但是她的翅膀没有发出声音。仔细一看,她背后的翅膀是静止的;当我这么想时,她的翅膀又动了起来。原来她们在摘橘子时,翅膀也反复不断地拍动或停止。她摘橘子摘得很认真。 我和好几个从上头飞下来的人擦身而过。大家一看到我的脸,马上露出看似害怕的表情,大概是因为我的头发颜色、长相都和她们不一样吧。但是她们很快就恢复神色,微笑着从我身边飞过去。我当然也微笑以对。 我又走过好几根树枝,终于看到写着“一丁目”的看板,钉在树干上。此时,我脚下踩的地方已经是一片平坦。房屋背对着树干并排围成一圈,房子前面是圆弧形的广场。说是广场,其实只是把木板钉成的地方忘外侧扩充出去,成为比较宽敞的通道罢了。不过,从这个区块又沿着树枝向外延伸出好几条放射状的道路,而且这些树枝极粗,上头的道路和楼梯两侧还有扶手,所以还是应该把这里叫做广场才对。 看样子,树枝道路的彼端也有好几栋房子,大概也有聚落。往水平方向伸展的树枝上才会开设道路,往上长的树枝当然就维持原状。我靠在扶手边战战兢兢地往下看,地面上的橘子酱工厂变得非常的渺小。 这里的房子都是用木头、砖瓦、灰泥盖成的;老房子,涂抹在外头的灰泥之中,还会露出里头老旧而乌污黑的柱子。虽然看不到小鸟的踪影,但似乎偶尔能听到隐藏在树叶之间的小鸟鸣叫声,还有风吹树叶的沙沙声。我感觉不像站在高高的树上,反而比较像在树林中漫步。 一走过房屋前的广场,楼梯马上又出现了,我有点烦躁的再度爬上去。这次出现在我面前的是写着“二丁目”的看板。这里也有一块平坦的空地,也有古色古香的老房子围绕着的广场,或者该叫它回廊才对,因为我之后还得像这样再往上爬九个楼层。 上了阶梯后,出现写着abcd的标志,因为树干在这里分成两个主枝,有箭头分别指着ab往这条路、cd往那条路。螺旋梯也分为两边,分别往各自的分枝延伸而上。我的目标是c的十一丁目,所以我就选择写着cd方向的道路。 不久就来到了cd的三丁目,再往上爬是cd的四丁目。就这样,我来到了八丁目。c和d在这里分开两边,因为又遇上分枝,螺旋梯也分为两边。我当然选择往c的方向,于是我就这样走过了c的九丁目、c的十丁目。 越往上爬,树枝渐渐越来越陡,但是道路和楼梯都是平的。就在我觉得双脚累得一步也走不动时候,终于到了c的十一丁目。这里也有木板铺成的广场,房子也是背贴着橘子树干围成一圈。但是只有这里的房子外观很不一样,每间房子前面都有木头圆柱,圆柱之间大都用木板铺成阳台,阳台上有满溢着东洋风情的栏杆。 木头圆柱和栏杆大都涂成红色,每间房子的屋檐下吊着很多灯笼,还垂挂着细竹编成的竹帘子。这几家应该都是餐厅,但好像还没开店,都没有客人上门。 其中一间,阳台上铺地板的房间里放着一张床,床上有个胖胖的老人在半躺着休息。这家应该是民宅。老人面前的竹帘垂下一大半,屋檐下挂着高低不等、风一吹就会发出声音的小小金属铃铛。 我站在屋檐下,把头伸进竹帘里。 “你好,请问戴生爷爷的家在哪里?” 这时候,刚好有一阵风吹得铃铛叮叮当当响了起来。老人好像没听到我的话,所以我又再问了一遍。于是老人身体连动都不动一下,只是微微动了肥滋滋的下巴和嘴唇说:“就在你面前。” “你就是戴生爷爷?”我问。 “是的。谁叫你来的?”他问。 “巴迪。”我说。 于是戴生爷爷叫我进去。我从木头圆柱之间进去,穿着鞋子就想走进铺着木板的阳台,爷爷叫我脱鞋,于是我赶紧把鞋子脱掉。 我坐在半躺在床铺上的戴生爷爷旁边,双手抱膝缩在铺地板的房间休息,走了漫长阶梯的疲累双腿这才觉得舒服多了。从树林之间吹来的风,让屋檐下的铃铛叮当作响,水果的甘甜清香、不知从哪里传来的各种虫鸣声,全都让我忘了自己置身于地面遥远的高树上。 戴生爷爷问我找他做什么,我从口袋拿出手肘骨头给他看。 “我在找这根骨头的主人。你知道是谁吗?” 戴生爷爷被我这么一问,拿过骨头,靠近鼻尖仔细端详。 “大概是芮娜丝的,”他说:“她一直因为失去右手而深感困扰。如果把这个装回去,也许以后手还可以长回来。但是骨头还不太够。尽管如此,她一定也会很高兴的。” “这位芮娜丝在哪里?我现在可以跟她见面吗?”我马上问道。 没想到这么快就找到骨头的主人。 戴生爷爷嘴巴呈八字形地想了一下,“可能很难。”他说:“这孩子现在谁都不相信,她有陌生人恐惧症。而且你不是本地人,大概不知道这里的习惯吧?” “不知道。”我说。 “芮娜丝是孟恩族出身的。孟恩人在这里,不是摘橘子,就是必须到河对面的太阳王的镇上工作。芮娜丝无父无母,还有个老祖父要奉养,所以她就去工作了。船大概快回来了,但是” “那么,如果我在港口等,就可以见到她了?” 戴生爷爷隔了一会儿才说:“如果只是看看她应该可以。她没有右手,眼睛有投影机,所以一到晚上,眼珠子会像钻石一样闪闪发光,这些特征应该可以让你马上认出她来。因为在这个村子里,只有她一个人长那个样子。但是,这孩子到太阳王的镇上工作之后,就变得越来越不肯让人接近了。” “她不会跟我讲话吗?” “应该不会。孟恩的女孩子,照规定尤其不能和外人讲话。如果你能成为这村子的人就好了。” “怎样才能成为这村子的人?” “只有跟这里的人结婚,拿到绿卡之后才行。”戴生爷爷说。 “结婚” “没错。” 我考虑了一下说:“戴生爷爷,你认识芮娜丝对不对?” “因为她就住在上面的村子,我是看着她长大的。” “那么,请你把这跟骨头交给她。” 我一说完,戴生爷爷马上回答;“那可不行。” “为什么?” “理由有好几个。第一,照规定不能这么做。” 我吓了一大跳,“怎么都是禁止的规定。” “是啊,这是很无聊的村子。第二,只有这么一根,骨头还不够。照这村子的规定,当某人惹出什么问题或是有什么提议,当事人必须负责把事情解决。” 我歪着头,不太懂他的意思。 “什么?所以呢?” “我已经老了,没办法担这种责任。我绝对不要!”戴生爷爷说完,就把骨头丢给我,我连忙用双手接住。 “但是戴生爷爷,我也没办法担这个责任啊。” “你交给她吧。你还年轻,应该可以冒险把右手拿回来。” “是这样吗”我陷入沉思,“但是,她大概不肯见我吧。就算我见到她,她也不肯跟我说话。那么,我该怎么把骨头交给她呢?” “自己想办法。”戴生爷爷说。 “虽然你这么说,但我不认为自己有什么责任。再怎么想,我都觉得自己没有义务非交给她不可。” “那这样好了,我把芮娜丝的秘密告诉你,但你绝对不能滥用。” “喔”要怎么滥用啊? “而且,这只适用在芮娜丝身上,不适用于其他女孩。就是她左脚的小趾头。” “什么?” “那是她的弱点。” “你的意思是?” “她小趾头的趾甲是按钮。用力压下去,她就会听你的话。” “咦?真的吗?”真令人难以置信。 “是这样没错。但那孩子吃了很多苦,可能不会绝对服从,但是态度一定会有很大的改变。” “嗯” “港口在沿着河畔往东走一百码的地方。年轻人,再见了,祝你好运。你要把那个孩子的幸福列为最优先考量。”戴生爷爷用有点严厉的语气对我说道。 第五节 3 下阶梯虽然不像爬上去那么幸苦,但螺旋梯实在太长,还是花了好多时间。好不容易到地面时,太阳已经下山了,四周变暗,连附近的橘子酱工厂也看不见了。还好巴迪熊还在等我,我请他跟我一起走到港口。 “戴生爷爷说这块手肘骨头,应该属于一个叫芮娜丝的女孩。你认识芮娜丝吗?据说她没有右手。” 巴迪听了,一边回想,一边滚动下半身的车轮前进。 “我不认识她,”他说:“但我好象看过没有右手的女孩子,只是没太注意。” 太阳完全下山后,向日葵枝干的细缝中亮起朦胧的灯光,照亮我们的去路。 我们很快就到了。这里杳无人烟相当寂静,路边立着疏疏落落的街灯,照亮了这一带。码头前面有两个闸门,上面也有许多小灯泡在发亮。 我在码头边的长椅坐下来,巴迪也停在我旁边。仰望天空,一轮圆月出现了,月亮周围有无数的星星闪烁着。 “最近的月亮,一直都是圆月。”巴迪说。 “咦?真的吗?”我吃惊的问。 “嗯。因为都没有变弦月,大家都在抱怨。月亮坏了。” “哦。” 这时候,在河的对岸,顺流而下的方向亮起了一盏孤灯。远远地还看不出是什么东西,然而光点越变越大,渐渐的,看起来好像一个大烛台。我吓了一跳,原来那是一艘渡轮。 随着渡轮驶近,轮廓越来越清楚。这艘大船共有三层舱房,每间舱房都灯火通明。船慢慢开了过来,模样就像大得夸张的水晶灯浮在水上面似的。它越来越大,已经是这个村子里最亮的东西了。我吓得倒抽一口气。 这艘渡轮完全没有发出·任何声音,只有水波的声音和一点点的风声。它像没帆的大型帆船,悄悄驶入,整个码头被船照得宛如白昼。站在防波堤最前方的男人们,变得清晰可见。 这是一艘大得吓人的船。村里的居民并没有那么多,为什么需要这么大的船呢?我向巴迪说出心中的疑问。 “因为也有人住在船上,”巴迪说:“而且太阳王的工厂规模相当大,必须用这种大船载运工人。太阳王为了便于管理,不准大家用不同的方式上下班,规定所有的工人都必须坐这艘船去工作。他们只把人当作齿轮般看待。” 大船靠岸时发出低沉的声响。接着,一阵啪嗒啪嗒的声音,一块木头跳板从船的侧边放倒下来,架在码头上。很多脚下有车轮的熊,从船上冲出来,喧哗噪杂地来到码头。他们在码头上疾驶,很快穿过闸门上岸。 这时候,巴迪对我说:“我的家人回来了,我要先告辞了。如果你方便的话,明天再见吧!” 说完,就去和附有车轮的熊群会合了。 附有车轮的生物,只要有心,移动的速度都很快。我急忙站起来,正想以自己胆小为由要求他留下,但巴迪的动作非常快,早就迅速混入熊群中了。这下子,我也无法马上认出哪个是我今天刚认识的朋友。 附车轮的一大群熊后面,是很多用自己双脚行走的人类。他们慢慢走到闸门,一穿过闸门,就不约而同踏着小跳步往回家的路前进。 我心想,这下糟了,人那么多,根本没办法从里面找出一个女孩子。我赶快跑到闸门旁,靠在柱子上,张大眼睛,从人群中寻找没有右手的女孩子。 我看不到这样的女孩子。每个人都有两只手。但是从我面前经过的人,有的身体几乎挨在一起,我没有自信绝对不会漏看。随着时间经过,我越来越没有信心,开始认为也许一开始我就漏看了。 码头上的人越来越少。木头跳板被收回船上,船又悄然无声地驶离栈桥。这时候我觉得今晚不行了,找不到人,正打算放弃时,我再一次往栈桥看去,发现一个娇小的女孩子,慢慢从最后面走过来。她上衣的右边衣袖,看起来被河上的风吹得飘来飘去。没有右手。就是她! 她的左手好像提着一个很小的袋子。我背对街灯站立着,所以当她从我面前经过时,在灯光照射下她的侧脸可以看得相当清楚。我感到很吃惊,因为她的脸蛋漂亮极了。 她那头带点波浪的乌黑秀发,和我的发色完全不同。低着头的侧脸,简直像刚做好的洋娃娃。她穿着迷你裙,从裙下伸出来的白皙纤细双腿,看起来既野性又漂亮。这位异国美人芮娜丝所拥有的美,是我从来没看过的。 我迈开步伐,跟在她身后。她一走出港口就左转,朝我刚刚来的方向前进,就是橘子树的方向。我在十一丁目见过的戴生爷爷说。她的家在更上面,所以她应该是要回到那棵橘子树上。 当她离开人群,走到只剩她一个人的时候,我出声叫她:“请问,芮娜丝你是芮娜丝吗?” 她听了马上回头,用充满恐惧的表情看着我。那双瞪得大大的眼眸,又令我动容了。她的脸仿佛出自画家之手的细致图画,一切都是那么娇小、美丽而端庄。 她也吓了一跳,但是我更惊慌,嘴里好不容易才挤出一句话:“我叫艾吉,我有东西要交给你。” 我一说完,她突然就跑走了,迈开脚步很快地跑开。我也跑着追出去,但是却迟迟无法追上。 她沿着河畔一直跑,不久,前方出现一座石桥。我追到泉水旁边的桥附近。 一跑进广场,她就不再跑了,开始用走的,然后靠在旁边的石头上停下来,喘息着。她太累了。于是我也不再奔跑,气喘吁吁地慢慢靠近她。她应该跑不动了吧,这下终于让我给追上了。 “芮娜丝,请不要逃跑,我有东西要交给你,因为” 接着,她唰的一声脱掉上衣。就在我感到一头雾水时,只听见啪嗒啪嗒拍打翅膀的声音,她的身体轻飘飘地浮在半空中。 我心想糟了,然后跑过去想抓她,可是来不及了。我急忙伸出手,但只有指尖轻触到她的鞋子。抬头一看,原本近在眼前的芮娜丝只剩下剪影般的轮廓,飘摇在星月罗布的夜空中。 “芮娜丝,我把你的手肘骨头拿来了。我去问过戴生爷爷才来找你的,她说你没有右手很烦恼,我并没有要害你的意思!”我对着影子大叫。 于是,翅膀挥动的声音停止了。她的剪影无声地往东边的方向,像滑过去一样的消失了。 我非常失望,重重地跌坐在泉水边的石头上。我觉得好难,虽然她应该不至于完全不理我,但目前看来她还不愿意跟我讲话。 然而仔细想想,这根手肘骨头也不一定就是她的。戴生爷爷也只说可能是,并没有保证一定是。我没有必要做到让她讨厌的地步,干脆回家算了。 我站起来,朝下午停船的河边沙岸慢慢走去。月光照亮了石板地广场的一角,那儿有几个男人。夜深了,他们却还骑在摇摇马上一边前后晃着,嘴里一边吃着棉花糖派。我经过他们面前时,还对着我微笑。 走出广场,我继续向前走,来到向日葵的林荫道。这时候,有很多人在那里散步,还有好几个是用跳的。和我擦身而过的人,一看到我都对我友善微笑,看来这个村子的居民大都很亲切。 当我走到河边沙岸旁边 “艾吉!” 我听到有人大叫我的名字。声音好像是从向日葵树的后面传来的,于是我就往那个方向一看,结果,芮娜丝随一阵风声已经降落在我眼前了。 她的脸正对着我的鼻尖,吓了我一大跳。然后她又往上飘,从半空中对我说:“艾吉,骨头给我看看!” 我从口袋掏出骨头,放在右手手掌上给她看,突然有一束白色光线射了过来。原来这光线是从她的双眼放射出来的强力照明。当光线移动到我的脸部时,她的眼珠子像万花筒般闪亮,同时慢慢地旋转着。 “让我看清楚一点。”她这么说着,双脚晃呀晃的,飘然降落在我眼前。 她把袋子和上衣夹在左边腋下,在地上站稳后,便拿走我放在手掌上的骨头,拍拍翅膀又想飞回空中。 这次我没有错过机会,我用力抓住她的左脚踝,迅速脱掉她的鞋子。她尖声大叫,在半空啪嗒啪嗒地挣扎,上衣和袋子都掉到地上了。她左脚的趾头就在我眼前。我用左手紧紧地抓住她的脚踝,想方设法要对她的小趾下手。我把右手大拇指放在她的小脚趾上,把四根手指抵在后头,用力压下她的小脚趾。 “啊!”她大叫一声,身体重重地坠落到地面上。 她的身体像根棍子一样僵硬,慢慢蜷曲成弓形。她这一摔,我心都慌了,罪恶感油然而生。我赶紧靠近她。 “对不起,你没事吧?”我问。 她痛苦得咬着嘴唇,持续呻吟了一阵子。压住她小脚趾趾甲的效果大得让我既惊讶又害怕,此时我已做好心理准备,之后她可能永远不能和我好好相处了。 身体的僵硬慢慢退去,她可以说话了。 “没事了,”她说:“已经没关系了。” “太好了。”我说。 我摊开她的左手掌,确认她还紧握着那根骨头。 “好险你还抓着,我还以为丢掉了。对不起,我太粗鲁了。但是不这么做,你根本不肯听我说话。这是你的骨头吧?” “对,是我的。谢谢你拿给我。” 这次她说话时的柔顺态度又再次让我惊艳。她的声音已经没有刚才的强硬,变得细细柔柔的,几乎听不见。 就像戴生爷爷说的,她的样子完全改变了。我赶紧把她掉在地上的上衣、袋子、鞋子捡回来还给她。 “那么,骨头就还给你了。”说完之后,我站起身。 “你要去哪?”芮娜丝说。她依然坐在地上。 “我已经把骨头还给你了,再来就没我的事了。” “不行,光是这样,骨头还不够。只有手肘的骨头还不行。”她说。 我吃惊地呆立不动。芮娜丝也慢慢起来,在我旁边站着。我看着她,发现她个子实在很娇小。 “我手上有的只有这根骨头而已,我不知道其他的骨头在哪里。” “我知道。”芮娜丝说。 “哦,在哪里?”虽然不是特别有兴趣,但我还是问了。 “在太阳王镇上的博物馆里,我早就知道了。但是因为没有手肘的骨头,偷出来也没用。不过,我现在已经拿到手肘的骨头了,只要把其他的偷回来,我的右手就可以完全恢复了。” 原来如此,我点点头说:“哦,那不是很好吗?你就对博物馆的人说明原委,去把骨头要回来就好了。” “不行。他们那些人就算我说了,也不会乖乖还给我的。必须跟他们战斗才能抢回来。”她说。 “你去报警就好了。”我说。 “不行,警察都是太阳王的同伙。”芮娜丝摇摇头说。 “总之,你自己努力吧。这不关我的事。” 我一说完,芮娜丝马上说;“跟你有关!因为把骨头送来的,就是你啊,不是吗?所以你必须帮助我才行。” 她说话的逻辑,跟戴生爷爷说的一样奇怪。我的心情变得有点厌烦,所以沉默不语。我觉得我是局外人,骨头也只是基于善意才送还给她而已。 这时候,从空中传来噗噗拍动的低沉声音,还听得到附近的树木和草丛飒飒作响。旁边的沙洲突然亮了起来,河面因为风吹掀起的涟漪也是白色的。是探照灯。光线到处慢慢移动,追到这里来了。 “快跑,艾吉!这边!”芮娜丝突然大叫,并且跑了起来。我也急忙跟着跑。 芮娜丝跑进向日葵树丛里。我也跟着跑进去。 “身体放低!钻进草丛的阴影里!” 在她说话的同时,四周突然亮得跟白天一样。探照灯就在我们两人的头顶上。我抬头看天空,像魔王般巨大的飞机影子,漂浮在我们正上方。机翼上看得到红色的圆形图案,轰轰的怪声从上面传下来,草丛飒飒作响,头发也感受到强烈的风压。 探照灯虽然照着我们一阵子,但是我们人在向日葵树下,而且又躲在很高的草丛阴影之中,所以似乎并未被发现。不久,灯光消失,翅膀的声音也逐渐远去。 “那是太阳王的巡逻机。你的小船被发现了,你已经被他们做记号,逃不了的。所以,请你帮助我。”芮娜丝看着我说。 4 芮娜丝叫我去她家,她要做晚饭,还邀请我跟她一起吃。我正好肚子饿了,所以对她的提议感到很庆幸。 在我爬橘子树树的阶梯时,芮娜丝没有走楼梯,从我旁边飞了上去。也许是因为夜深了,我一路上楼,并没有人与我擦身而过。从一丁目开始,村里家家户户都点亮了窗边的灯火。十一丁目的餐厅还在营业,经过店门口时,可以听见店内传来客人们的笑声和谈话声。戴生爷爷也不在阳台的床铺上,大概已经睡了。我就这么从家家窗户的灯火前走过。 突然,芮娜丝穿过枝叶,匆忙飞下来。 “艾吉,躲起来!别动!”她降落在阶梯上,压低声音对我说:“太阳王的巡逻机来了。”她随即押着我的身体紧贴树干。 然后我又听见噗噗的低沉声音,巨大的飞机影子再次遮蔽月亮。 最讨厌的是,它还在橘子树上短暂停留。月光不见了,四周变暗,叶子飒飒作响。巡逻机的探照灯又照下来,一边照着阶梯,一边从下往上照上来。 “你被做记号了,”芮娜丝在我耳畔小声地说:“也有可能是我” 我们动也不敢动,过了好一阵子。树叶的飒飒声渐渐消失,四周又恢复了光亮。 “它走了。我们往上爬吧。”于是我们又开始走。芮娜丝这次也改爬楼梯。 芮娜丝会飞还无所谓,对于不会飞的我来说,这段路简直是漫长的苦行,就像是爬山,要是每天这样我肯定受不了。 芮娜丝的家位于巨大橘子树接近树顶的地方,是二十丁目。周围只有两栋房子,附近没有太多枝叶遮掩,站在玄关前面便可以看到美丽的星空。芮娜丝打开老旧的木门,在烛光照明下,出现一个拄着拐杖的矮小老人。 “爷爷,怎么还不睡呢?不要紧吗?”芮娜丝责备似的问。 “不要紧。这个年轻人是哪位?”老人问。 我连忙说:“我叫艾吉。” “请进,艾吉。”老人对我说。 “这是我爷爷,荷西。”芮娜丝说。 我和爷爷握手,老人河西的手只剩皮包骨。 我们走进去,关上门。刚刚太暗了我没看清楚,近距离再看一次老人的脸,发现他的长相很奇怪。被三根蜡烛照耀着的老人面部、那个满布皱纹的小脸上,居然没有鼻子!长了一些毛的鼻腔裸露出来,在两眼之间形成两道凹槽。我还是第一次看到这种长相的人。 “艾吉,你去厨房的椅子上坐着吧,随便哪张都行。爷爷,你去沙发或床上躺着休息一下,我现在马上煮晚饭。” 芮娜丝说完,就打开身旁的房门,左手伸进门内,把上衣和袋子挂进房内的墙上,然后迅速穿上围裙。荷西爷爷则走向另一边,打开另一个房间的门,动作迟缓地走进去。这个房子虽然小,但除了厨房之外,好像还有分别属于爷爷和芮娜丝的两个卧房。 还要再向上爬三个阶梯才是厨房。我跟着芮娜丝进厨房,一个人在餐桌椅子上坐着,抬头直望着从厨房的大窗户可以看得到的大圆月,月亮看起来好像伸手可及。从月亮那一端吹来的风,入侵了微开的窗户,窗边的麻制窗帘不断随风摇曳。今晚既不热也不冷,是个非常舒服的夜晚。 芮娜丝做的豆子汤、加了很多橘子的火腿料理都非常好吃。她那么年轻,却对做菜和家事驾轻就熟,从她使用炊具的动作就可以看得出来。 荷西爷爷把面包切成两半,先吃掉里面比较软的部分后,再用汤匙把豆子汤的豆子舀进去吃。他偶尔会问芮娜丝在工厂工作的情形,不过芮娜丝一直敷衍回应,显然好像不想多说。 荷西爷爷虽然不太跟我讲话,但他似乎不讨厌我,一直叫我多吃菜、多吃水果。餐桌上也放着好像是树下工厂所生产的橘子酱的瓶子。 饭后的茶是橘子茶。芮娜丝把橘子酱加进茶里喝,所以我也学她这样做。荷西爷爷喝完最后一口茶之后,很快就跟我们道晚安,进房间睡觉了。 “艾吉,不好意思,这里只有我跟爷爷的两件卧房而已”芮娜丝边喝茶边说。 “没关系,我睡那张沙发。”我说。反正今晚我本来打算睡河滩的。 沙发旁的墙上,挂着一把旧的小提琴。 “言归正传,我该怎么做才好?” 芮娜丝把茶杯放在桌上,说:“我要把我的右手骨头拿回来,帮我。” 虽然不出所料,但我还是很惊讶,“要怎么做?” “偷偷潜入博物馆。” “什么时候?” “明天。明天晚上之前我会做好准备,也会拿到钥匙。” “你可以吗?” “大概可以。因为我认识太阳王公司的高层。” “会打起来吗?” “应该不会,但我们还是要带武器去。带麻醉枪,我不喜欢杀人。” “这样真的行吗?” “我一个人没办法,有你帮忙就会成功。” 我无话可说。是这样吗?我根本没有打仗的经验。 芮娜丝把橘子茶倒进自己的茶杯里。倒完后,也把茶倒进我的杯子。 “谢谢。骨头拿到之后要做什么?” “把你给我的手肘骨头一起合并起来,制造出我的右手。然后,可能的话,我想改变我的萨基茨其构造。”她一边把茶杯送近嘴边,一边说。 “萨基茨其构造?” “是的。” 这是我从没听过的名次。 “那是什么?” “我的身体。我和别人有点不一样。” 我点点头,因为我也这么觉得。 “你的双眼有投影机,对吧?” “对。我大脑的一部分和中央管制室的超级电脑有连结,所以我可以利用超级电脑做运算。如果是准许公开的资料,我也只要用意志力就能读取,像这样。” 手上还拿着茶杯的芮娜丝,眼睛往墙壁的方向一看,墙壁上就出现一幢位于河边建筑物的画面。 “这是什么?”我问。 “收藏我的骨头的博物馆,我们可以像这样从河面上靠近。”芮娜丝一说,视野马上移动,好像在水上滑行一样,很快就接近那幢建筑物。 接着,出现了大型隧道,越来越接近我们的视野,飞了进去,随之而来的是一段暗暗的水路。不久,就到了三面有楼梯、好像码头的地方。 “从这里开始,警戒比较松,而且速度快的话,雷达侦测不到。平常是走这个楼梯进去的,但我们要潜入的不是大门入口,而是要从这边的门进去。” 视野上了阶梯,在大厅移动,一直绕到旁边,在一个员工出入口的小门前面停下来。 “从这里进去,或者从这个通风口。”视野往上移动到天花板附近,画面是一个有很多孔隙的通风口。 “你会飞大概无所谓,我就不行,那里太高了。” “没那回事。” 她说话的时候,投影在墙壁上的画面一下子就消失不见了。芮娜丝转身面对我,把茶杯放下来。 “你是机器人吗?”我问。 “不是,我是由蛋白质和氨基酸组成的普通生物。” “嗯。” “但我的关节是螺丝式的,用螺丝或铰链合叶锁住,是老古董啦。” “螺丝式?!” “是的,很旧式的,所以才想改造一下。” 我陷入沉思。真不敢相信,怎么可能会有这种事? “是吗?你们把这种机械构造叫做萨基茨其?” “是指有这种构造的身体。” “萨基茨其,是发明这个构造的人的名字?” 芮娜丝摇摇头说:“我不知道由来。大家都那么叫。” “在这个地方对了,这里是什么地方?” “橘子共和国。” “嗯,在橘子共和国,男人和女人都可以在天空飞吗?” “只有女人。” “咦!那是因为身体不够轻就飞不起来吗?那么太胖的就飞不起来咯?” “原因我不清楚,不过,不是你说的那样。我们背上的翅膀,不是很小吗?” “嗯,对。”我觉得这件事很不可思议。 “翅膀只是用来消除引力的。其实你也可以飞啊。” 芮娜丝这么说,让我吓了一大跳。 “你在开玩笑吧?” 但是芮娜丝的表情很认真。 “我是说真的。很简单啊,只要有点勇气就行了。大家只是不知道消除引力的方法而已,其实每个人都会飞。” “少骗人了,”我说:“像你一样会飞的话,一定很好玩。但我不行,我没有翅膀。” 芮娜丝笑了,“是很好玩啊!”她说完,便站起来。 我有不好的预感。 果然不出所料,她把厨房的大型玻璃窗打开,对我说:“要不要享受一下?” “啊,不要。算了。” “过来嘛,快点!”芮娜丝说。 没办法,我只好战战兢兢地走近她。 “你会怕啊?” “有一点。” “没关系。抱紧我的腰,抱紧一点喔。” 我拿她没辙,只好照她的话做。 “不要碰到我的翅膀。” 芮娜丝用左手抱住我的背,爬到窗台上。我们的面前是树枝和树叶,再过去就是天空了。这里是离地面很远的半空中,而芮娜丝只有一只手。 我还是觉得这样不太妙,对她说:“不行,太恐怖了。如果我松开你的身体,就会掉下去摔死吧?” 芮娜丝在我耳畔笑着说:“胆小鬼。” 我有点不高兴。这不是胆子大不大的问题,哪有人不怕死的? “你不会掉下去的,你马上就会懂了。包在我身上,好吗?” 然后,芮娜丝拍动翅膀。不久,那个声音越来越高亢,变得像金属的声音一样尖锐。 “好,出发咯!” 芮娜丝瞬间用力抓住我的背,蹬了一下窗台,我赶紧抓住芮娜丝纤细的腰。我们飞到了半空中。我觉得我们要掉下去了,所以紧闭着眼睛。 但是我们没掉下去。我一发现没有往下掉,便张开眼睛一看,发现橘子树的树顶就在我的眼下。树顶的树枝慢慢地旋转,其实旋转的是我们。 咻咻的风声一直在耳畔响起,现在四周只听得见这个声音,我们真的飞在空中了。由于我太专注于飞行,所以好一阵子都没注意到其他地方;尤其是地面,完全没办法看清楚。 过了一会儿,我看到月亮了。月亮在朦胧的雾中若隐若现。我一直盯着月亮,发现了很不可思议的事,那就是月亮的表面,挖了很多小小的洞。而且,从其中一个小洞露出一根黑黑细细的棒子,棒子很长,伸向某个地方。 “啊!”我叫了出来。 “什么事?”芮娜丝的声音就在我旁边。 我不只听到她的声音,还闻到她身上散发的甘甜香气。 “你背上的翅膀停住了!” 她的翅膀停止了,但我们的身体却还浮在空中。真令人难以置信!为什么? 于是,芮娜丝发出窃笑的声音。 “好了,我要放开了呦。”她说。 她的声音很小,但四周除了风声之外,完全无声,所以我听得很清楚。 “不可以!”我大叫。她放手的话,我必死无疑。 “没关系,我在你身边。我们手牵手吧。” 接着,芮娜丝强迫我松开拼命抱住她的右手,然后用她的左手握住,迅速推开我的身体。 “哇!”我大声尖叫。但是下一秒,什么事也没有。我安然无恙地在黑暗的空间漂浮着。 “怎么样?会飞了吧?” 我很惊讶,然后点点头,“我会飞了,飘起来了。” “明白了吧?其实大家都会飞。只是因为大家都没有断然的勇气,才会没发现。” 我似懂非懂地点点头。 “是因为在这么高的地方,所以才能飞吗?如果下降到低一点的地方,大概就会掉下去吧?” “那么,我们来试试看吧。”芮娜丝说,并再度拍动背上的翅膀。于是我们前进,从雾里冲出来。 我倒抽了一口气。仿佛撒下放光粉末的大地,瞬间映入我的眼帘。在中央弯曲蜿蜒的黑色河川,河的一部分,在月光下就像老旧的镜片,发出混浊的光亮。沿着河岸,是一条散发朦胧光芒的道路。从这条道路直角弯出去有一些岔路,这些蜿蜒岔路上有许多房子,每户的窗子都点着灯火,无一例外。 从高空俯瞰,大地是一片灯海,比从地面仰望星空还要美丽,大地好像铺满无数钻石似的。 “太漂亮了!”我大叫。 “很漂亮吧?”芮娜丝说。 芮娜丝收起翅膀,我们下降到接近这片美丽的地面上方附近。这时候,芮娜丝很快地放开我的手。 “啊!”我又忍不住叫出声来,但是我的身体没有任何变化。我依然漂浮着,无声地继续前进。 “懂了吧?艾吉,跟高度没关系。” 我点点头问:“为什么会这样?” “如果从地面往上看的话,我们其实在旋转。但是,从宇宙来看,我们是停止的,所以不会掉下去。” 我想了一下这些话的意思,但是想不明白。所以我老实说:“我听不懂。” “艾吉,我们在飞的时候,不能碰地上的东西。比方说不可以碰触橘子树的顶端,否则就会掉下去。” “为什么?” “原因我也不知道,但就是这样。” “嗯” 我心像,算了,能这样飞我也心满意足了。我好像变成一只大鸟,和芮娜丝并肩飞行,让我心情非常愉快。熟练了之后,我变得一点也不在乎高度了,只是觉得好舒服。我甚至觉得能感受到这种经验,事后就算摔死也无所谓。 但是,我没有逆风飞翔的感觉。头发没什么飘动,只是浮在空中而已,仅仅如此,完全没办法前进。就算像游泳一样双手划动周围的空气,也没有任何效果。 不过我能就地扭转身子,也可以翻筋斗,但就只能这样。要前进的话,还是需要翅膀。 “好漂亮喔。从这里看地面的世界,简直像梦境。”我又说。 “是啊,非常漂亮。”芮娜丝说。 我看着她,这时她的眼睛像钻石一样闪着白光。以月亮为背景,她漂浮在星空下的样子,美得像教室墙壁上那些神圣的画作。 “那个月亮,怎么好像是假的?”我说。 “月亮?” 第六节 “是的,月亮。就那个啊。” “那个是茂朗杭金。”芮娜丝说。 又是从来没听过的名词。 “不可以碰它哦,那是很重要的东西,是我们生活中绝对不可或缺的。它能制造风和雨,万一坏掉了,这个世界就毁了,懂吗?” “嗯。”我回答。 但这时候,我发现了有点奇怪的事。 “我们像这样从上面看,那个地面上的道路,形状很有趣。这个方向的路都是直的,但这个方向的却不是。” 芮娜丝点点头,“是的。东西向的道路是笔直的。但南北向的却不是,都是弯弯曲曲的。” “为什么?” “明天再告诉你。走,我们该回家了。这里禁止夜间的自由飞行。虽然像我们这样单独飞的话,雷达应该查不到,但是巡逻机一来就麻烦了。”芮娜丝说。 5 隔天早晨,芮娜丝在做早餐的时候给我一个奇妙的小盒子,那是一个掌上型小小的灰色盒子,透明的盖子有弹簧装置,随时保持半开状态。盖子上持续播放着卓别林的滑稽动作,听不到对白,是无声电影。压下盒子关起来,画面就立刻停止;一放手,弹簧装置就弹回半开的状态,卓别林又会再动起来。 芮娜丝说,只要盒子发出铃响,我就可以看到她,应该是个人联络用的装备。 我们三个人一起吃完早餐后,芮娜丝就从厨房的大窗户飞下去上班了。但是据说可以飞的距离只能到巨木脚下,之后就必须用走的;从港口离开时也只能坐渡轮。这地方似乎限制非常多。 在芮娜丝晚上回家之前,家里就只剩荷西爷爷和我两个人。我原本想要爬橘子树的阶梯下去,看看车轮熊巴迪在不在下面,但又不想在遥远的上面和地面之间来回,只好作罢。于是,我就和荷西爷爷一起喝茶聊天。 荷西爷爷是个沉默寡言的人,在餐桌上和我面对面也不跟我说话,不过他看起来很无聊,也不讨厌跟我交谈。如果他往下走到十一丁目的话,好像就有聊天的对象,但是老人的脚似乎没力气走到那里。 我问荷西爷爷有关墙壁上的小提琴,我问那是谁的,他说那时芮娜丝的朋友的,还说对方是个小提琴高手。那位朋友曾教过芮娜丝,所以她也多少会拉琴。 接着,我们两个人就聊了一些无关紧要的话。荷西爷爷和我聊了一下他幼年时玩的游戏,不过还不到中午,他便站起身从架子上把装着酒的瓷瓶子拿下来,开始倒酒喝。 三杯黄汤下肚,他开始说起自己的不幸遭遇。他的父亲体弱多病,锁以他年轻时就一直在太阳王的公司工作。他很早婚,婚后很快就当了爸爸,所以必须更努力工作。 “你想问我的鼻子怎么了,对不对?”他说。 看我有点不好意思地点点头。他马上悲伤地说,大家都这样。没有鼻子很痛苦,连擤鼻涕都不行。不只大一点的漂浮物、尘埃会直接跑进嘴里,也很容易感冒,还必须随时注意鼻水会流出来。 他把装了酒的瓷碗放在桌子上,仿佛下了很大决心似的开始说:“这一切都是太阳王害的。”老爷爷说。 “咦?为什么?”我吓了一大跳,问道。 “我哪知道?他们做事哪需要什么理由。不,他们想要威胁我们族人,让我们顺服。为了杀鸡儆猴,就挑我这个最老实人的人当牺牲品,就是这样。因为我个子最小,最好欺负。” 我吓了一大跳,说不出话来。荷西爷爷又那碗倒酒。 “他们是疯子,没血没泪的疯子。他们在众多族人面前反绑我的双手,把我压制住,再用剑把我的鼻子像这样削掉。太过分了!大家都是有血有肉的人,他们怎么下得了手?我怀疑他们根本没有神经。我亲眼看到鲜血从我的鼻子喷出来,那一幕深深印在我的脑海里。我惨叫,昏倒了,到现在我还记得削我鼻子的凶手的长相!他戴着圆形眼镜,长的就像世界上最丑的猴子。我亲眼看到自己的血从眼睛下方喷了出去。你大概很难想象吧?这不是人类世界会发生的事,是地狱! “然后我就这样被丢在村子的大马路上。幸好太阳王他们很快就离开,村民才敢帮我解开绳子,把我带回家疗伤。尤其是我的妻子,好几天不眠不休的照顾我。本来以为我会因为失血过多而死,但数度在关门关徘徊之后,终于捡回一条命,因为我的朋友输了很多血给我。” 我受到恨大的惊吓,身体一直颤抖。我心想,怎么有人会做出如此残忍的事呢?想出割掉鼻子这个酷刑的人,本身根本就神经不正常。 “也有人被割掉耳朵。”荷西爷爷说:“他们说,因为你说谎,所以我们代替地狱的魔鬼来惩罚你,你要好好反省;有人就这样被好几个人猛力割掉舌头。太阳王他们真的很享受这种残虐的行为, 据说事后他们还都哈哈大笑。他们从以前就有以此为乐的记录。只要是和他们无关的人,尤其是身份低贱者的痛苦和鲜血,最让他们满足。” “真过分简直是食人族。”我说。我记得曾经在书上看过以前有这种人存在。 “唉,我不知道他们有没有吃人的习惯,但我想食人族应该比他们好一点。”老人说。 这番话让我对太阳王的印象越来越差。 “他们的宗教崇拜的是太阳,所以把圆形的红太阳当作象征自己的图腾。” 我想起昨天晚上看过的巡逻机,并把这件事告诉荷西爷爷。 爷爷继续说;“太阳王想要统治我们,不知道问什么,从以前就这样。他们相信只要给我们强烈的恐惧,我们就会变得乖乖的,成为他们的子民。所以定期给我们恐惧,就是他们一贯的伎俩。对于别的民族,他们毫无理由的相信,只有自己这个种族有权如此残暴地对待其他种族。我们是爱好和平的人,没有任何战斗武器,所以他们就蔑视我们种族。他们传统上认为,一个人要跋扈、大吼大叫、会欺负人,才是成熟有用的人。所以如果有本性善良的同伴,无法变成那样,就会被怒骂是不成熟、软弱无能,随时会遭到围殴欺凌。” 怎么会有这么愚蠢的人?我想。这么做只会更令人讨厌、更令人不齿而已,太阳王他们难道笨得想不通这一点吗? “但是他们的社会,科技真的很进步。我不太清楚,不过似乎与这个世界的形成有重要关系。”荷西爷爷无奈地说:“总之,我变成这副模样,不敢出现在别人面前,后来的日子真的过得很惨。工作时我都带口罩,朋友们都问我怎么回事,太阳王他们也说我戴口罩是对他们不礼貌,每天都要我拿下口罩,好好跟他们打招呼。他们习惯啰啰嗦嗦地说:我最伟大,所以你要尊敬我,否则就是没常识,是人类之耻。然后最后一定会说:你瞧不起我是吧?接着又是一阵毒打,所以我不得已只好拿下口罩。他们看了又很轻蔑地说:你好脏,滚到旁边去!” 我听了,气得全身发抖。 “我这张脸会变成这样,明明就是他们造成的。所以,如果你看到太阳王的人最好小心一点,他们都是禽兽。对男人跋扈嚣张,看到年轻女孩子就想非礼,无法无天。他们年轻的时候并不是每个都这样的,但是被可恶的长辈教导,结果长大之后人格就扭曲了,全都变成傲慢、爱欺负人、又很低级。这全是因为上面的人教育出了问题。” 老人叹了一口气。但是,芮娜丝却在这样的太阳王的工厂工作。我担心她在那里的安全,于是提出了疑问。老人回答说,没办法,因为孟恩族出身的人,按规定必须在太阳王的工厂工作,而且这个村子里也没有其他的工作机会。芮娜丝没有父母,不工作就不能生活。她好像也有很多不如意的事,说自己给她添了很多麻烦,但太阳王的工厂薪水不错。 她的父母怎了?我问。老人说:病死了,很快就会来接他。但这么一来,芮娜丝就会变得孤单无依,他说这是他最放心不下的事。 尽管自己的脸被太阳王弄成这样,但是因为危险,还是很小心地不让芮娜丝怨恨太阳王。不过,芮娜丝好像还是对太阳王抱着强烈的忿恨,爷爷怕她会对他们挑衅,希望我能阻止她。 聊到这里,老人突然烂醉如泥,倒在厨房的沙发上睡着了。我本来还想问,为什么芮娜丝的身体会有萨基茨其的构造等很多问题,但这下子全都问不成了。 我看到一条小毛毯,就拿来盖在老人的身上。而我则独自坐在厨房的椅子上,透过大窗户看着外面。从这里看得到的只有湛蓝的天空,但对我而言,此刻的凝视是有意义的。过了一夜再来看,很难相信自己昨天晚上曾经在这个天空自由飞翔过。我想我一定是在做梦。 这时候,铃声响起。我一看盒子,发现盖子上出现芮娜丝的脸。她的嘴巴在动,要我太阳下山时在橘子树下等。 “嗯,了解。”我这样回答她。 我想,不一定要在家里等,不如早点下去找巴迪,反正时间还早。于是我出门,花了很多时间慢慢走下阶梯,到下面到处找,结果在河岸附近找到附车轮的熊。 “嗨,巴迪!” 我叫他,他也朝我挥了一下手,神情愉悦地朝我移动过来。我坐在附近的石头上,和他聊了一下。 我告诉他昨天晚上我在芮娜丝家厨房的沙发上过夜,他听了有点讶异。我还说刚刚还跟芮娜丝的爷爷聊天,他没有鼻子。巴迪说他知道,大概是以前被太阳王割掉的,这件事好像村子的人都知道。 我说太阳王都是很残忍的家伙。他说对啊,那些家伙根本不是人,伤害别人身体、割掉别人器官、把人五马分尸,这些事他们都觉得无所谓,根本就是怪物。巴迪说,我有好几个朋友也被太阳王分尸了。我问巴迪不想跟他们打仗吗?他说照规定绝对不可以。 我说芮娜丝想跟他们打,而且那根手肘骨头确定是她的,她要从博物馆把自己的右手骨头拿回来。巴迪听了,好像很惊讶似的瞪大眼睛看着我。 “她有没有叫你帮她?”巴迪问。 “有。”我一点头,巴迪立刻低下头。 短暂沉默之后,他用很小的声音说:“也许这会变成跟太阳王的战争。太阳王是很可怕的对手,最好别惹他们。” 因为他的样子好像真的很担心我,所以我跟他说谢谢。 巴迪继续说:“芮娜丝,我想起来了。这只是传闻啦,听说她跟太阳王的公司高层特别亲近。” “特别?什么意思?” 巴迪摇头说:“我也不知道。不过,我不知道她到底在想什么,大家都说她好像想做什么惊天动地的事,所以你最好小心不要被牵扯进去比较好。” 我说我明白了。其实老实说,我根本不知道该怎么办才好。 我改变话题,说昨天晚上我和芮娜丝一起在天空飞,那是相当棒的体验。巴迪边笑边看着我。他说,那是你在做梦。除了背上长翅膀的女孩子之外,没有人能在天空飞。在芮娜丝家过夜,也是你在厨房里做梦。你是因为看了芮娜丝在天空飞,太羡慕了,才会胡思乱想的。 我坚称自己没有做梦。那种在夜空漂浮特有的浮游感,双脚、身体和全身都没有碰到任何东西的感觉,非常真实,绝对不是梦境。我现在也记得很清楚。微风吹动发梢、打到额头上的触感、从空中俯瞰这条河流、弯弯曲曲、在月光照耀下,像盖着一层厚玻璃般,表面透出微弱的光亮。 我也知道月亮,因为飞得很近。月亮表面开了很多小洞,有一根细细的棒子支撑着。听我这么一说,巴迪终于捧腹大笑。 “你说月亮表面开了小洞?月亮还有棒子支撑着?如果没有棒子撑着就会掉到地上?那根棒子固定在哪里?艾吉,你在做梦啦!发现这种匪夷所思的事,就表示你在做梦喔!” 被他讲得这么白,好像有点道理,连自己都渐渐没有自信起来。 我想了一下,有一件事我想问问他:“但是,巴迪,这里的东西向有笔直的道路,但南北向的却一条也没有。南北向的道路,全都是弯弯曲曲的,不是吗?” 巴迪听了,点点头说:“啊,对。是的。真的是这样。” “看吧?这是我从天空发现的。所以我真的飞过了。”我说。 “道路的事,你大概听芮娜丝提过吧?芮娜丝常常在飞,都会看到。” 巴迪根本不愿意相信。我干脆放弃,改变话题。 “巴迪,你知道萨塞茨其构造?” 巴迪点点头说:“嗯,是指身体到处都装了螺丝或铰链合叶式,对吗?” “没错。芮娜丝说,她的身体是萨塞茨其。”我说。 “哦。是吗?”巴迪回答得一点也不惊讶。 “我也是萨塞茨其。这里,这里,都是螺丝式的。” 说完后,他用右手摸了摸自己的脖子和肩膀一带。 “原来是这样” 我看着西方的天空。天空变成橘子色的,很像橘子酱瓶子里的颜色。 “艾吉。”巴迪叫我。 “什么事?”我把视线拉回。我看到巴迪鬈曲毛发下一直盯着我看的圆圆大眼。 “我再说一遍,小心芮娜丝。她已经被盯上、被做记号了,也许会以危险份子的身份,被waste掉。大家都这么说。” waste?waste——这个字的意思我无法立刻反应。因为我忘记了。接着,处理、解体、处分、废弃、分解、浪费、收拾,表示这个单字的意思,一一在我脑海里浮现。 当时我脑中浮现的想法,并不是“危险!快逃!”而是“糟糕,我得帮助她!”。对我来说,她已经不是擦身而过的陌生人了。 6 我在橘子树的前面等。太阳下山时,芮娜丝走回来了。 她手上提了一个早上出门时还没有的大纸袋,一看到我就愉快地大叫,“艾吉!”然后向我跑来。 我也举手大叫,“芮娜丝!” 再次看到芮娜丝姣好的脸庞,我好高兴。 一跑过来,芮娜丝就紧紧抱住我。我们的身体稍微分开,她便笑容满面地抬头看着我。 “我问你,艾吉。”芮娜丝说。 “什么事?” “你今天一整天都在做什么?” “和你爷爷聊天。”我回答。 “聊得开心吗?” “嗯,他现在喝醉了,在睡觉。” “是吗?他又喝醉啦” 芮娜丝面带愁容,接着又说:“艾吉,你接下来要怎么做?” 被她这么一问,我一时语塞,“怎么做?” “你打算坐船到什么地方去吗?” 我想答也答不出来,脑袋转个不停,却什么也想不起来。 “你要去哪?”芮娜丝又再问。 “不知道。”我摇摇头,然后补充说:“我想待在这里陪你。” 我一说完,刚刚巴迪的忠告在耳边响起:“你最好小心芮娜丝,别被牵扯进去。” “但是,艾吉,你五天之后就非离开这里不可了。”芮娜丝说。 “五天?” “对,外地人只能在这里待一个礼拜。” “一个礼拜”我喃喃自语。 “你想跟我在一起吗?”芮娜丝问。 “对。”我点点头说。 “那你就成为这里的人吧。”她说。 “要怎么做?” 这时候,我听见低沉的拍翅声。 “太阳王的巡逻机来了!”芮娜丝压低声音说。 但今晚飞机还不会朝这里飞过来,似乎只在远处盘旋。 “拿着!”芮娜丝把纸袋塞给我。 我拿在左手。 等巡逻机的声音稍微远去,芮娜丝立刻说:“快过来!”说完,便牵着我的右手跑了起来。 我们跑进附近橘子酱工厂的小屋的阴影里,才开始用走的。芮娜丝躲在小屋对面的角落,查看四周的动静。 我也走到附近。仰望夜空,今天晚上还是圆月高挂。就像巴迪说的,的确没有月缺的迹象。 “过来!”芮娜丝说完又开始跑,跑了三十码后,冲进山毛榉树林里,然后在树林里慢慢走着。 “要去哪里?”我问。 “前面有个秘密洞穴,现在暂时当作橘子酱工厂的仓库。” 一走出树林,芮娜丝又跑了起来,我也跟在她后面跑。当我们并肩在草原上奔跑时,突然听到轰隆隆、仿佛要撼动地面的振翅声。 “是太阳王!快!去那边!”芮娜丝大叫,全力狂奔,我也加快速度。 一看后方的天空,黑色魔物般的巨大飞机影子,像快速移动的乌云遮蔽的星空,同时慢慢朝我们接近。拍动翅膀的声音震撼着大地,越来越大,强大的风压让旁边的草丛东倒西歪。 我朝芮娜丝手指的地方望去,由于只有月光照明,四周能见的仅是山脚和树林,看不到像是洞穴的东西。但是仔细一看,原来洞窟被树遮住了。重重树叶的后面,是一个类似隧道的黑暗物体。 “那边?” “对!” 我拼命地朝树叶缝隙的方向跑过去。当我们冲进洞穴,探照灯的白光一下子就照到我们后方,紧追着我们而来。 一冲进洞穴,芮娜丝就把背紧贴着岩壁,一面平息紊乱的呼吸,一面探头看看外面的动静。外面被探照灯照得宛如白昼,再加上强风猛吹,我们可以从不断摇晃的树叶缝隙看见外头的情形。四周仍充满轰隆隆的异常震动声响。 我们屏住呼吸,静待巡逻机和探照灯离开。他们看到我们跑进这里了吗?他们是因为看到了所以才不肯定?越想心中越感到不安。 拍打翅膀的声音持续好久,探照灯也一直照着外面;但是不久开始在四周移动。 “我们被做记号了。”芮娜丝小声地说。 “不是我们,是你。你被做记号了。”我说。 “我?” “对,是你。” “为什么?” “我也不知道为什么。但大家都这么说。” 听我这么说,芮娜丝沉默了好一阵子。这时候,外面突然变暗,拍打翅膀的声音也慢慢远去。 芮娜丝这才松了一口气。她思考了一下,弯身看我的手说:“你还拿着纸袋吗?” 我举起袋子给她看。 “太好了。那帮我一下吧,到这里来。”芮娜丝说完后,朝洞窟里面走去,我也随后跟上。 墙边木箱很多,都堆到天花板去了,里头应该是装橘子酱的瓶子。 走过木箱小山,后面堆放着废弃的旧机器和杂物。芮娜丝蹲下来,从黑暗里拖出一个奇怪的机器。椅子前后排列,看样子是小型的交通工具。 “艾吉,你先把这个东西拖到外面去,我拿工具箱随后就到。” 于是我向后转,把那个交通工具拖到外面。因为下面附有车轮,拖起来不至于太吃力。 当我拖到入口处比较宽的地方时,芮娜丝拿着工具箱和纸袋从后面追了上来,她说:“再拖到外面一点,这里太窄了。” 我把机器放下,先走到外面确认附近没有巡逻机或其他人,再回到里面把交通工具拖到草原上。芮娜丝紧跟过来,点亮照明灯,拿出扳手,蹲在机器旁。她把藏在机身的半透明翅膀拉成直角方向,用螺丝紧紧固定住。再绕到后面,拉出垂直的安定翼,固定住。 “这是飞行器?”我问。 芮娜丝点点头说:“这是鸟翼机。是太阳王的东西。以前坠落在这附近,是我把它捡了偷偷藏起来,还把它修理好。人工肌肉可以用邮购买到,我买的是肌力最强的,这已经是极限了。就算这样,它靠自己的力量还是飞不上去。” 我有点吃惊,“咦?那怎么办?” “没关系,我有办法。这是燃料胶囊,我今天从太阳王工厂偷来的。”芮娜丝从纸袋拿出胶囊,打开机身侧面,装在人工肌肉旁边。 所谓的鸟翼机,是指拍打翅膀式的飞机,利用极高速振动翅膀飞行。鸟翼机使用经过dna操控所制成的人工肌肉,加上动力后产生作用。比起使用内燃动力或马达的金属制机器,鸟翼机不但重量轻很多,而且力量十足。这一带的飞机全部都是振翅形式的,就连太阳王的巡逻机也是大型的鸟翼机。 “等一下。”芮娜丝说完,把工具箱和照明灯拿回洞穴放,然后立刻回来。“我想把它拖到这座山上。这件事无论如何都需要你的帮忙,因为我只有一只手,又是个女孩子,没那么大的力气。” “好。但是拖到山上之后要怎么做?不是靠自己的力量飞不上去吗?”我说。 “不,到了山上就有办法飞了。”芮娜丝说。 “好吧。” 于是我选择了一个没有树木生长、只有小草的斜坡,把这台小型的鸟翼机推上去。 推了一个小时,终于把它推到山顶了。一路上我一直担心巡逻机再度出现。一到山上,芮娜丝马上示意我过去。我依照她的指示,推着鸟翼机。 “到这里就可以了,艾吉。谢谢你。”芮娜丝说。她站的地方,是一个很陡的斜坡。 “从这里要怎么做?”我很惊讶地问她。莫非她想利用这个斜坡? “你昨天不是说过了吗?这个村子,南北向没有直线的道路。一条都没有。这样的安排是有意义的,因为南北向的直线道路很危险。” “为什么?” “因为引力会消失。”芮娜丝的话很奇怪。 “引力会消失?”我问。 “对,你等会就知道了。南北向的直线道路,只有这个广场上唯一的一条。现在我们面朝北方,你看这里,朝北不是有一条一百一十码的直线吗?” 确实如此。没有一条道路是直的,但没有道路的广场上却有一条直线。 “我要让这个机体,在这条下坡路上滑行。因为坡很陡,速度会变很快,我也会在后面推。你坐在前面的操作椅,只要时速表的指针达到20哩,就拉这支操纵杆。因为翅膀已经调成全速,应该可以立刻飞起来。如果时速没有达到20哩就不行,因为只靠翅膀的力量是飞不起来的。” “你呢?” “我要在后面推,所以没办法握操纵杆。” “我从来没操作过这种鸟翼机,不知道会不会耶。”我说。 “没问题。只要时速表的指针指向每小时20哩,你就拉操纵杆,就这样而已。你要做的事就只有这一件,其他的我来做,好吗?” “嗯”我有点犹豫。 “快一点,没时间了。巡逻机也许很快就来了。” “好吧。”我下定决心了。 “那你坐前面的位置。扣紧安全带,然后看着时速表,可以吗?” “可以。”没办法,我只能跨进机体,坐进狭窄的驾驶座。 不过,其实前座和后座都是驾驶座,两个位置同样都附有各种仪表、节气阀、操纵杆,以及所有的操纵装置等配备。 我在位子上坐好,紧紧扣上安全带。确认好时速表的位置后,握着操纵杆。然后说:“好了,我准备好了。” 我话说到一半,一阵呼啦呼啦的声音开始响起,声音越来越大,然后稳定下来。芮娜丝已经打开鸟翼机装置的开关,人工肌肉带动翅膀开始拍动。 然后,她大声地问我:“准备好了吗?” 我点点头。心想,只许成功不许失败,要是弄坏机体就完了。就算没弄坏,要再次把它推上坡也很吃力。 芮娜丝慢慢推着机体,我觉得很紧张。这时候,机体突然向前方倾斜,掉在斜坡上。我向后一看,发现芮娜丝自己也拍动翅膀,飞起来开始推动机体。在刺耳的翅膀振动声中,机体就像云霄飞车一样开始快速滑行。我差点就惊叫出来,可是拼命忍住了。 我的眼睛紧盯着时速表。指针慢慢往上爬,不过距离每小时20哩还需要一点时间。机体震动地很厉害。我抬头发现柊树近在眼前,再这么下去一定会撞到,但是又不能刹车。 “还没好喔!艾吉!”芮娜丝边推边叫。我也一直告诉自己还没好、还没好。 眼看着就要撞上柊树了。我好怕,但是速度还不够,而且斜坡已到了尽头,就快掉下去了。机体剧烈震动,我努力看着指针。指针一边振动,一边越过了20这个数字。 “快!拉!”芮娜丝大叫,我猛力拉起操纵杆。 震动突然停止,整个机体浮了起来。 “打向左边!”芮娜丝在后面喊着。 我听了,连忙把操纵杆打向左边,于是机体大幅度往左倾,擦过柊树的树梢飞了起来。 “呀呼!”我不自觉得大叫出声。 飞了!飞了!鸟翼机顺利起飞了。我回头一看,柊树已经在我的脚下。 高亢的翅膀声稍微稳定下来。 我看了一下后面的驾驶座,芮娜丝已经坐进去,正在操作加速装置。 鸟翼机就这样慢慢往左旋转。我向下看,昨晚看到的景色又出现在眼底。月光下隐约闪亮的河流、宛如撒下无数钻石般的万家灯火,好美的夜景。 “好漂亮!”我大叫:“我们再飞高一点吧。” “不行!”芮娜丝在我耳边大声说。 由于拍动翅膀的声音,不大点声就听不到对方说话。 “太阳王的雷达会侦测到飞机。我要下降到河面贴着水面飞行,不然太危险了。” “贴着水面飞?” “对,这样雷达才不容易侦测到。”芮娜丝说完,就让飞机往河流的方向俯冲。 机体大幅度往左倾斜,疾速往下冲到河面,越来越接近水面。 “喂!喂!”我吓得大叫。 “没事!看我的!”芮娜丝大叫。 当机体下降到翅膀几乎要碰到水花的高度时,芮娜丝突然把机体拉平,拉入水平飞行状态。我们很漂亮的姿势贴着水面飞,感觉就像坐上了超高速快艇。 “哇呜!”我大声赞叹。 芮娜丝实在太棒了。因为她每天在天空飞,所以能够确实掌握飞行的感觉。 “你好厉害!” “会吗?”芮娜丝说。 接着,她把加速器开到最大,翅膀的声音高亢起来,机体猛然开始狂飙。 “速度好快喔!”我又怕得大叫。 因为贴着水面飞行的缘故,机体后方升起白色水烟。强大的风压让我的头发乱七八糟,橘子树已经被远远抛在后面。 “我们现在全速前进。这里已经是太阳王的地盘了,速度快比较不容易被雷达扫描到。”芮娜丝大叫。 “是吗?那我们要去哪里?”我问。 “博物馆啊。” 芮娜丝回答得若无其事,我却吓了一大跳。因为我以为今晚只是试飞而已,没想到居然是来真的。 “今天晚上,现在就要去吗?”我大声问。 “对啊!没时间拖拖拉拉了。这架机体的飞行记录,明天以前就会送到太阳王手上,所以飞了以后立刻就要转为攻击。这样一来燃料会用完,而且如果今晚去的话,对方的戒备应该会疏忽一点。” “钥匙呢?” “拿到了。给你。” 我一看她从后面递给我的东西,是一把枪。 “这是枪,不是钥匙!”我吓得大叫。 “枪是给你的。钥匙在我这里,别担心。” 我连声音都发不出来。 “听我说,艾吉,虽然现在说这个时机不太对”芮娜丝说。 “什么事?” “等事情结束,我拿回右手之后,我们结婚好不好?” “你说什么?!”我又被她吓了一大跳。 “不跟我结婚,你就得离开这个村子。跟我结婚的话,你就可以拿到绿卡。” 我吓坏了。因为我从没想过这件事。 “但是,我才十七岁耶。”我头也没回地大叫。 “那刚刚好啊!我也十七岁。”芮娜丝也大喊。 不久,前方出现一群高楼大厦。这些伸向天际的无数建筑群,像昨晚看到的渡轮一样璀璨耀眼。我忍不住倒抽了一口气,我是第一次看到这么壮观的街景。这是光明之城,在这里,夜晚似乎永远不会到来。 鸟翼机像在水面滑行般飞翔,倏地朝市中心快速接近。一个岬角映入眼帘,上头停着好几艘船。我们朝着水面上突出的半圆形岬角前进。 这时,我又发出一声惊叫。正前方的建筑物,就是芮娜丝用投影机让我看过的那一幢低矮的圆顶形建筑。随着我们越接近,它也变得越来越大。 “博物馆!”我大叫。 靠近之后,我才发现这栋看似低矮的建筑,其实高耸直入云霄,还可以看到一个大大张开的四角形隧道,而这个隧道的入口也越变越大。 突然,机体亮起了灯光,是芮娜丝点亮的。灯亮的同时,我们也飞进了隧道,机体发出轰隆隆的巨响。突然,拍翅声又平息下来,原来是芮娜丝踩了刹车。鸟翼机的翅膀开始逆向转动,猛然减速,机体剧烈往前倾。 我们终于来到停机坪和楼梯,就是昨晚在影像上看过的地方。机体顺利减速,接着迅速漂浮起来,再安静地降落在地面上。 “解开安全带,下去吧!”芮娜丝说。她自己也站起来下机。 “飞机停在这里没问题吗?回程时,我们还要坐吧?”下飞机后我问。 芮娜丝摇摇头说:“吥,它已经不能再飞了。它靠自己的力量飞不起来,而且刚刚全速飞行过,已经没有燃料了,它派不上用场了。回程我们自己飞回去。” “啊?我不会飞耶” “艾吉,你昨晚不是飞过了吗?你忘啦?” 我哑口无言。 “自己飞回去要多花点时间。快,这边。”芮娜丝说完,左手拿起麻醉枪,一马当先往前跑。我也赶快跟上去。 我紧张得心脏就快蹦出来了。终于到了这种地步,但这是无法逃避的。 芮娜丝靠近员工专用出入口,拿出带来的钥匙,插进钥匙孔。门开了。我幻想开门的那一刹那会警铃大作,但并没有发生。 进门之后是条走廊。 “走这边,跟我来。”芮娜丝说完后,在走廊上小跑步,我也跟着她跑。 那是很长很长的走廊,不但很笔直,左右连一扇门窗也没有,尽头连接着楼梯。芮娜丝跑上去,一口气爬了两层楼。走入建筑物主体后,又是一道阴暗的走廊,我继续跟着芮娜丝沿着走廊前进。这里和刚才的走廊一样没有门。 走到尽头,我们从墙壁探出头,查看转角之后的路况,又是长长的走廊。于是我们右转,继续往前走。我觉得这个建筑物实在很诡异。 不久,我们的视线内出现了好几扇并排的门,不过四周还是空无一人,简直是巨大的空屋。然后正前方出现一道白墙,我们靠近之后才发现那不是墙,而是左右开启、高度达到天花板的门。芮娜丝扭开门把,轻轻地把门踢开。 两扇门慢慢地左右打开之后,揭开了一个空荡荡的奇妙空间。里头有个圆形地板,看起来像剧场般宽阔。抬头一看,天花板上亮着许多圆形的白灯,围绕着房间。一排奇怪的东西排列在墙边,原来是许多猿人。 好多毛色极深的半裸猿人并排着,每一个猿人就这样站在从天花板投射下来的细细聚光灯束下。 他们从远古时代苏醒过来,如今全都站在白色的台子上。有的个子高,也有的个子矮。高个子的外观和人类很相近;有的则蹲在前面,指尖只够到台子,矮小的身体长满黑色毛发,看起来像猴子。 大多数的猿人都瞪大眼睛,直视前方,默默无语。但当我一走近,他们只稍微转动脖子和乌黑的眼睛,直盯着我看。看起来好像想说什么,却没有说出话来,只是好像在看什么罕见的东西似的盯着我看。 这个房间里,除了这些整齐站在墙边台子上的猿人以外,便没有其他人了。我慢慢地从他们面前走过,一个个看着他们的脸。于是,他们也微微转动脖子,所有的视线全都跟着我移动。没有人开口,没有人想要说话。也许他们不会说话。 猿人里,还有全身覆满青白色羽毛、长相像鸟的两脚生物。小小的脸上有尖尖的鸟喙,但眼睛很大,目光犀利,表情和个性感觉就像某些严肃的人类。他的黑眼珠滴溜溜地转个不停,然后用充满敌意的眼神望着我,似乎在眼神中注入自己在台上动弹不得的忿怒。 猿人们前方的地上有几个玻璃柜,同样绕着圆形地板排列,形状就像巨大的甜甜圈。柜子里充满白色灯光,排列着数不清的骨头,都是从地底挖出来的褐色骨头化石。 “咦?” 边走边寻找自己骨头的芮娜丝突然叫出声来。我走近她,凑上前看她正在看的柜子里面。 那个柜子里没有骨头,只放了一张写着这些字的纸。 “这个骨头,已经还给芮娜丝了。” 芮娜丝抬起头,呆立着。然后按住右手衣袖上臂的地方,里面空无一物。 第七节 7 荷西爷爷醉倒在十一丁目的店里,因为这里已经是第四家了。荷西爷爷很久没下到十一丁目来,于是很高兴的一家喝过一家,根本不打算回去。我让他靠在肩膀上,陪他一家一家喝,终于了解芮娜丝皱眉抱怨爷爷又喝醉酒的心情。 在这家店里,我才第一次坐上吧台的位子。因为我未成年不能喝酒,所以之前总是回避,不坐吧台。而且在这里,我也是第一次喝含有百分之二酒精成分的橘子酒。橘子酒喝起来像果汁,比想象中好喝。 在狭窄、老旧而黑暗的店里,从外面天还亮着时,吧台和架子上就放着点燃的煤油灯,散发出强烈的汽油味。天花板和地板都是斜的,只有吧台上是唯一平坦的地方。入口很狭窄,门边堆满杂物,必须侧着身子才能勉强进入店内。 吧台里面有一个看起来和荷西爷爷同年龄、名叫范恩的老人,还有一个胖胖的中年女人。据说中年女人是老先生的女儿。 范恩老人的两只耳朵都没有了,据说也是以前被太阳王割掉的。虽然荷西爷爷这么说,但我不敢问详细的情形,而且范恩老人也不想提。 荷西爷爷不知道说到什么,吞吞吐吐地提起了有关太阳王的事:“我们多亏太阳王才能过日子” 然后,谈到别的话题时,他又说:“因为创造这个世界的人,就是太阳王。” 我实在不懂他的意思。 “小子,你要跟芮娜丝结婚吗?” 因为荷西爷爷问得突然,吓了我一跳。 “是。”我说。因为有点不好意思,所以我没再多说什么。 “你喜欢她吗?” 被他这么一问,我点点头。 “但是她很强势喔!连男人都敢打。驯服她需要技巧。” 说完后,荷西爷爷沙哑地笑了出来,接着便咚的一声,额头碰到吧台,趴着不懂。 一阵子后,又慢慢抬起头说:“但是,这样也好。换作我才不干呢。如果你愿意的话,我也赞成。你们结婚以后,芮娜丝就可以不必去太阳王的工厂工作,在橘子酱工厂就好了。” “这样日子过得下去吗?”我问。 “如果你也到工厂工作,两人一起努力就没问题。”接着又补充说:“而且,很快就要少一张嘴吃饭了。” “爷爷,这件事” 我正想说下去,荷西爷爷用力挥挥右手,大声说:“好了!好了!你不必顾虑那么多。我一点也不怕死,都活到这把年纪了。对不对。范恩?” 荷西爷爷对着吧台内的朋友说。里面的老人也点点头。 “衰老而死就是寿终正寝,只是明天早上不再醒来,如此而已。最近每天早上醒来时我都会想,怎么又醒来了?啐,已经可以不必再醒过来了。我到底要继续醒到什么时候啊?想看的东西都看过了,想做的事也都做完了,再也没什么期待了。我问你,努力工作后,那天晚上会很好睡,对吧?” “对。”我说。 “一样的道理。我努力工作了一辈子,是真的很努力哦,尤其是年轻的时候,所以我已经很想睡了。真想就这么喝醉,然后一直睡下去,不想再醒过来。真想就这么上天堂。”烂醉如泥的荷西爷爷激动地说。 我想,我得赶紧把他带回家才行,再默默让他喝下去,或许真的会升天。这就是荷西爷爷打的如意算盘。 但是,要把烂醉如泥的荷西爷爷带到广场实在不简单。不仅如此,他的腰和脚都挺不直,得先想办法通过狭窄的出入口。就算通过入口,还必须走过狭窄的小巷才能到广场。小巷子位在店面之间,窄得无法让两人并肩同行,要一前一后才能通过。我只好面朝后,拖着醉醺醺的荷西爷爷倒着前进。 再加上,小巷子里站着好几个女人,更形狭窄,空气中还飘着一股腐败水果的臭味,熏得我使不上力。这是烂醉如泥的人特有的味道。我之所以会晓得,是因为荷西爷爷身上也发出相同的气味。拖着爷爷,让我想起昨晚从洞穴里面拖出鸟翼机的事,不过当时比现在轻松多了。 一到广场时,就听到夜鸟啼叫,四周一片漆黑。芮娜丝马上就要回来了,我得快一点。刚刚那家店没有窗户,根本看不到外面天色。然而,现在才是艰难路途的开始。要拖着烂醉如泥的荷西爷爷,爬好几层楼高的阶梯,实在是非常吃力的工作。如果是在平地,也许他还勉强能走;但碰到楼梯,爷爷根本连脚都抬不起来。我只能先爬上去,然后再把他拖上来,爷爷体重很轻,所以还可以应付,只是他会故意踩空或坐下去,想要加重我的负担。在这个过程中,他还大声唱着难听而语意不明的外国歌。 突然,他好像想起什么似的停止唱歌,盯着汗如雨下的我一直看,说:“喂,小子,原来是你啊,我还以为是谁咧。给你添麻烦了。” 然后又事不关己地说:“要加油哦!” 接着又说:“艾吉,我是不是说,想看的东西都看过了,再也没有什么期待了,是吗?” 我点点头,“是的。” “才怪。大错特错!”荷西爷爷大叫。 “错在哪里?” “我还想看一样东西。那就是芮娜丝的丈夫。我想看我的孙女当新娘,更想看我的孙女婿。” 接着,荷西爷爷纵声大笑,“我还以为到底是谁敢爱我那个任性的孙女,原来是你啊?好啊,也好,你这个外地人。同村的人没人敢啊!” 说完他又唱起歌来,边唱边躺在楼梯不起来,还要我跟他一起躺。我不答应,他就火冒三丈,威胁说如果不听他的话,就不把孙女嫁给我。 把荷西爷爷拖着爬了四层楼高后,我就觉得相当厌烦。我在心中暗暗发誓,绝对不再跟他一起出门,我就这样又拖着他爬了四层。回到芮娜丝家门口时,夜已经深了,我也累惨了。 一靠近家门口,荷西爷爷突然说要让我见识一下他的小提琴功力。 “进门之后我就拉给你听,我的小提琴不是捡来的,是流浪民族的很棒的小提琴哦。”他说。 我打开玄关的门,房里一片漆黑,荷西爷爷边唱歌便跟着我进去。我爬上楼梯进了厨房,赶紧找到火柴,擦亮后,点燃厨房里的三根蜡烛。 “啊!”背后传来荷西爷爷大叫的声音。 我回头一看,发现他僵硬地站着,凝视房间的一个角落。我急忙追随他的视线,但我还没看清他在看什么,爷爷就跑向沙发。仔细一看,原来芮娜丝躺在沙发上。她闭着眼睛,看起来好像在睡觉。 “芮娜丝!”我大叫。 “怎么了?你还好吧?!”荷西爷爷靠近她问。 芮娜丝微微睁开眼睛,看着我,然后用沙哑的声音说:“艾吉,你要再回来哦,一定要回来。” 我也跑过去,说:“当然,我当然会回来。如果你等我,我就回来。你为什么要这么说?” “我等你,”芮娜丝说:“我会一直等你的。” 蹲在芮娜丝前面的荷西爷爷,用手指摸了一下芮娜丝的胸部之后,再看看自己的手指头。他的手指头沾了一点点黑色的东西,但那是因为房间太暗了,手指头沾的东西应该是鲜红色的血。 她中弹了!芮娜丝中弹了 我发出怒吼,大声说:“芮娜丝,你中枪了吗?谁下的毒手?” 这时候,我发现了惊人的事情——是右手,芮娜丝装上右手了! “芮娜丝!芮娜丝!” 荷西爷爷一边大叫她的名字,一边拍打芮娜丝柔嫩的脸颊,因为她不说话了。我一直看着芮娜丝的脸颊被拍得微微颤动,也看到芮娜丝的胸前开了一个小小的洞。 “啊,怎么这样!小提琴不见了。”荷西爷爷这么说。 我向墙壁望去,小提琴依然好端端地挂在墙壁上。 下一秒,不知道哪里传来了轰然巨响,我觉得身体好像被弹高了一寸,接着屋子剧烈摇晃。轰然巨响从下面涌上来,充斥着四周。然后我听见无数的惨叫声,还有屋子里东西掉下来乒乒乓乓的声音,厨房的架子上,杯盘像瀑布般落下,在地上碎裂,发出很大的声音。 我站不稳,只好摇摇晃晃地蹲下来。原来就蹲着的荷西爷爷,也吓得用一只手撑在地上。 “芮娜丝!”我又再度大叫。 我一看芮娜丝的脸,既夸张又不可思议的事发生了。在震动下,芮娜丝的脸慢慢开始朝向后面。明明躯干还躺在沙发上没动,但她的头慢慢旋转,长满浓密头发的后脑勺转到前面来了。 接下来的那一瞬间,啪哒一声,头转离肩膀,咚!她的头应声掉在地上,一路滚到我面前。 我仔细一看,芮娜丝的脖子里面有刻着沟纹的大螺丝。芮娜丝的头,是用螺丝锁进身体里的。 我大声尖叫,跌个四脚朝天。 3.艾刚·马克特 c 我站在走廊上,计算时间。因为我想知道我从艾刚眼前消失的时间,和他的健忘之间的关系。上次是五分钟,所以这次我打算缩短成一分钟看看。 整整消磨了一分钟后,我再度回到自己的研究室。 于是,和海利西并肩坐在一起的艾刚·马卡特,随即站起身,伸手要跟我握手,同时很开朗地说:“医生,你是医生吧?初次见面,幸会,幸会!” 情况没有改变。第三次的初次见面,我没带礼物,只是请他就坐。 “为什么叫我医生?” 我坐在自己的椅子上,同时重复了这句说了第三次的对白。我感觉自己像个演技极差的演员,因为演技不好,一直被导演要求重来。 “因为你穿着白袍。”艾刚笑着回答。旁边的海利西拼命地把已经跑到嘴边的呵欠给吞了回去。 “你是不是问过这位海利西先生了?”我问。 “海利西?没有。”他依然明快否定。但是海利西不可能没提过。 “你的名字是?”我一边问,一边小心别让自己的口气太生硬。 “艾刚·马卡特。你呢?” “御手洗洁。” “从亚洲来的吗?” “从日本来的。”连我都觉得无聊,多少有点焦躁起来。 他对日本这个字和圆形的太阳,不知道为什么抱着恐惧感,但是他也知道日本是个科学进步的国家。他隐约觉得自己因为日本才能活下来,也怀疑墙上那幅奇怪的画是毕加索画的。这些事我早就全都知道了,对于这种好像乡下外行人演的蹩脚戏,也已经感到厌烦了。 “墙上的画吗?那是康丁斯基的。”我跟随他的视线,抢先一步说。 “啊,是吗?我以为是毕加索的。”艾刚说。 “马卡特先生,你喜欢电影吗?”我突然问他。这次我有兴趣的是他会说比较喜欢希区柯克还是塔科夫斯基。 “电影我很喜欢。为什么问这个问题?”艾刚继续着生平第一次的体验,天真地问我。 “希区柯克和塔科夫斯基,你比较喜欢哪个?” 他听了,搓搓双手,脸上露出欢喜的表情说:“医生你好厉害!简直好像可以看穿我的心思,这两位我都很喜欢。要说比较喜欢哪个,实在很伤脑筋,因为他们是全然不同的类型,就像被问到比较喜欢勃拉姆斯(注释22:1833-1897年,德国浪漫主义中期作曲家)还是滚石乐团(注释23:在1960年代成名的英国摇滚乐乐队)一样,很难回答。我会因为不同的情况有不同需求,如果和朋友聚会、喝酒时,就不会听勃拉姆斯。” 我点点头。我觉得这是很明确的回答,他把握重点、回答问题的能力都是一流的。 “你能说出希区柯克的‘鸟’以后的所有作品吗?”接下来我想知道的就是这个。 “可以啊。他后期的作品我全都看过了。是在哥特堡的首轮戏院看的。分别是‘鸟’、‘艳贼’、‘冲破铁幕’、‘黄宝石’、‘狂凶记’。” “这些就是全部吗?” “他到美国后拍的片子我都看过了,就是这几部。”他很确定地说。 “马卡特先生,我们以前见过面吗?”我问。 他一直盯着我的脸看,然后说:“不,医生,我们是第一次见面。” “哦,是吗?”我说。 “这里是医学院吧?”艾刚问。 “是研究所。”我回答。 “不是差不多一样吗?医生你是研究什么的?” “有关人脑。” “啊,难怪!”艾刚说话变得有点大声,还用力敲了一下沙发的扶手。 我缓缓地把身子往后靠上椅背,等他自己提出他的脑子是否需要做胰岛素休克疗法或电击的问题。但是,结果令我瞠目结舌。 因为艾刚这么说:“医生,今天我来找你是有别的请求。” “喔!”我连忙挺直身子说:“什么事?” “其实,也许你会觉得很奇怪,是关于我要回去的地方的事情。”他说。 情况被大幅度缩短,我内心很高兴。但是,艾刚的话到这里又打住了。 “不过很难解释。” 接着,他又是一阵沉默。为了不让他再说什么自己的脑子有多不正常,或是又提到什么胰岛素休克疗法,我连忙接回原先的话题。 “你每天都感到很迷惘,好像身在虚幻的梦境里,茫然而不真实,没有生活的具体感受。你觉得自己有一个该回去的地方,但是却不知道那是在哪里。” 我一说,艾刚瞪大了双眼。 “所以,你想知道该回去的地方,你是这么想才来这里的。是不是?” 艾刚的眼神一度浮现畏惧,接着又开心地对我说:“医生,你太厉害了!对,就是这样。你怎么会知道?” 如果到一个充满失忆症的国家,我应该就是预言家或上帝了。 “如果只是想知道你该回去的地方,我大概可以告诉你。” 我这么一说,不止艾刚,连他旁边的海利西都紧张了起来。 “只是必须要你全面协助才行,马卡特先生。” “洁,你该不会要他回精神病院吧?”海利西问。 我摇摇头说:“一板一眼的医生也许会这么说,但我不会。我大概可以指着地图的某一点告诉他,就是这里。” 两人沉默了一会儿,接着“哦”了一声。 “如果真的做的到,就太神奇了。”海利西说:“只用那么一点资料。你手上的资料和我们的差不多。” “比你们还少。不过,前往梦幻国度的资料只存在你的脑子里,马卡特先生。” “什么?” “现在,我们开始来做点实验看看吧。麻烦你在这张纸上用这支绘图用的铅笔,写下英文字母的反手字,好吗?” “反手字?”第一次听到的字眼,让艾刚有点疑惑。 “是的。照镜子的话,看起来就和普通文字一样。就是指左右相反的文字。” “反手字我没写过反手字,不知道会不会” 但是一开始试着写,艾刚就写得很流畅。我要求他再写一张,这次用自己刚才写的当范本,果然不出所料,非常迅速地就写好了。 “马卡特先生,现在你的反手字很快就可以写好,你认为原因是什么?” 我想知道他自己本身所掌握的故事情节,所以才这么问。除了相当特殊的人之外,一般人都不会正式不利于自己的事实。碰到事情之后,就去找材料,试着构筑出让自己行为正当化的故事情节。用随手抓到的材料,急忙编造借口,这种虚伪的故事情节,只会让事件记忆更加被埋没。 “我小时候曾经是左撇子,后来矫正了。我想和这个可能有关系。”艾刚说。 “和那个没关系。”我冷淡地说:“因为你刚刚才做了一阵子写反手字的练习。但是,什么时候做这个练习的、在哪里练习、旁边有谁在场、基于什么理由、以什么心情做这件事,这些周边的记忆已经彻底消失了。然后,留在你的脑子里的,只剩下反手字的写法,这种与感情无关的‘内容记忆’而已。” 海利西探出身子,很认真地听我解说。 “现在我知道一件很重要的事。你的大脑在进行‘铭印’时有困难。但是,除了你的海马体判断为重要事项,并会加以反复回忆的事物之外,你都无法留下深刻印象。也就是说,对于周边事件的记忆,你的大脑都只有极为模糊的了解。所谓事件记忆(episodicmemory),是将事件发生当时的细节都完整保留,必须有时间和地点的感觉做支撑。换句话说,事件记忆包括自己当时在场的所谓个人记忆,并且要靠这一项来加以补强。一般人在唤起记忆时,个人记忆稳定时的心灵状态也会被重新回忆。但是你并没有这种个人记忆。 “而所谓的心灵状态,从某种意义来说,是全方位的世界认识,把感觉认知、思想、感情、记忆毫无接缝地连结在一起。为了产生这样的心灵状态,数百万个神经元会步调一致地一起活动,一边产生新的许多模式,一边因应接踵而来的新局面,逐渐做变化。但是基底核(注释24:与大脑皮层、丘脑和脑干相连。主要功能为自主运动的控制,以及记忆、情感和奖励学习等高级认知功能。基底核的病变会导致多种运动和认知障碍,包括帕金森氏症和亨廷顿氏症等)的部分会随时保持警觉,让这些动作之外神经元的喷发迅速消失。在附近的神经元的刺激下,曾经历过一次剧烈喷发的神经元会起化学变化,以后会对来自相同对象的刺激变得敏感,变得更容易喷发,这个过程叫做长期加强,保持这种敏感状态,就是所谓的记忆。 “如果再加上感情高涨、兴奋性的神经传达物质分泌旺盛的话,就会变成长期记忆。这种记忆会分解成非常细小的片段,并附上把手,存放在脑内广大图书馆的各个地方,然后在这个人往后的人生中,在必要的时候就能提取把手,把记忆拿出来使用。” 说完之后,我站起来,走到说桌前。 “然而你的情况是,把手并没有顺利地附在事件的片段,所以无法抓取出来。你的大脑本身无法掌握这些片段被保存在大脑的哪个部分,所以大脑才会认为,这些记忆片段并不存在于自己的图书馆里,就像这条手帕下面的东西一样” 我指着黄色手帕对艾刚说:“回忆就被放弃了。” “手帕下面?”艾刚说。 “马卡特先生,这条手帕下面有什么?” 他马上摇摇头,笑着说:“我怎么会知道?” 但是我也马上摇头说:“不,你知道。你只是没办法把它叫出来而已。” 艾刚皱起眉头,这是他第一次出现的表情,可能是他的故事脑开始产生作用了。 我说:“这条黄手帕是泥土。手帕下面,就是地底下。” “被埋在地下的猿人头骨”艾刚喃喃地说。 “答对了!”我说,并且很快地把手帕拿开。手帕下出现了《重返橘子共和国》,我把书高举在头上。 “马卡特先生,这就是猿人的头骨。” 然后我把画拿给艾刚。 “你知道这个地面是哪里吗,马卡特先生?” 艾刚在思考,然后无力地摇摇头。 于是,我说:“是衣索匹亚。” 我一直盯着艾刚的脸,但是他的表情并没有出现任何变化。接着,我把他画的图,包括我的脸部素描、精灵、没有鼻子的老人,全部拿给他。 “啊,我画的图。有医生的脸部素描,啊,还有我的签名!”艾刚很惊讶。 “还有,这是你练习反手字的纸。”最后我把那张纸也拿给他。 艾刚露出无法置信的表情。我把手帕叠好,放进口袋,坐回座位。 “喂,洁,你刚说衣索匹亚是怎么回事?”海利西问:“只是随便说说吗?” 我摇摇头说:“不,是事实。” “事实?你怎么知道的?” “推理。” “推理?用那么少的材料?” “是用那么少的材料。” 听到我的回答,海利西笑了。 “这样就能知道?用那么一点点材料?” 我也笑了,对海利西说:“那么一点点?明明这么多。” 我把《重返橘子共和国》拿在手上,举起来。 “读这个就知道了。只是需要一点生物学方面的专门知识。”我说。 “那么,换句话说,艾刚想回去的地方是衣索匹亚咯?” “不对。衣索匹亚是一切的起点。我们三个人的邂逅是无意中的偶然,但是艾刚的问题,背后似乎有着惊人的事情。” “惊人的事情?那是什么?”海利西脸色大变。 “还不知道,现在才要开始探索。但是,有可能是世界上任何人都没听过的事情。照目前的方向走,会发现非常惊人的真相喔!我现在也觉得不敢置信。” 海利西听了,看着我,不发一语。 “马卡特先生,你想回去的地方,你认为是在瑞典的某处吗?”我问艾刚。 他思考了一会儿,然后说:“不,我想大概不是。” “是外国吗?” “对,应该吧。” “你为什么这么想?” “那是不知道,我就是这么觉得。”艾刚说。 “你刚刚听到衣索匹亚,没有任何感觉吗?”我问。 这对艾刚来说,应该是很重要的情报。他一直在深思,但是好像什么都没有想起来。 他抬头说:“没有,没什么感觉。” “喔。” 这下子换我深思了,是因为是太久以前的事了吗? “那么,你是什么时候开始这么想的?”我问。 “什么时候?” “对,什么时候开始有那种感觉的?” “那种感觉” “除了现在这里之外,感觉想回到别的地方。世界的某个地方有你真正的归属,所以你想回去,是这样吧?” “啊,对。没错。”艾刚同意。 “那么,是什么时候开始有那种感觉的?” “是什么时候开始的,我不知道,只是觉得非回去不可。” “你的职业是什么?” “我上过海洋微生物的调查船。然后,也上过普通货船。所以” “是船员?” “是的。” “后来怎么样了?” “后来?后来,就到这里来了。” “下了船以后,就马上来这里吗?” 艾刚笑了。 “医生,马上的意思并不表示我刚刚下船。” “那么,是昨天吗?” “昨天不是昨天,是最近的事。” “什么时候?” “你问什么时候,这我不知道。因为,医生,不是这样吗?不管是谁,都不会连这种小事都一一记住的。每天过日子,几月几号做什么,没有人会记住这些芝麻小事的。” “确实如此。但是,你不是一直因为重度酒精上瘾,而在复健中心住院吗?” 艾刚听了,表情变得呆然若失、沉默不语。很明显的,这似乎是他没有预料到的问题。 “不,没有这回事。”艾刚用小得几乎听不到的声音回答。 “你不喜欢喝酒吗,马卡特先生?” 他又陷入沉思。接着回答:“不,我不喜欢喝酒。但是” “但是?” “有时候无论如何都要喝,不喝会难过得受不了。医生,你不会这样吗?” “有,偶尔啦。”我老实说。 “你的意志力很强。” “会吗?有目的的话,意志力才能持久。但是马卡特先生,你不是不知道自己过去在哪里?过着什么生活吗?” 艾刚听了立即否认:“不,没那回事。” 我点点头说:“喔,原来如此。” “我是瑞典人,在哥特堡出身、长大。我毕业于哥特堡的小学、哥特堡的高中、哥特堡大学的生物系,再进入国立海洋生物学研究所,然后上了海洋微生物的调查船。但是,这个工作和我的个性不太适合,所以我辞职后就到斯堪的纳维亚(注释25:指斯堪的纳维亚半岛,在地理上包括挪威和瑞典两国)的货船工作。当过下级船员就是这样,没有任何一件我不知道的事。” “然后就到这里来了?” “是的。” “那么,那段在梦幻国度生活的时间就没有了。”我说。 艾刚不语。 “那个让你热切想回去的美好经验,是什么时候发生的?” “那是” “请说。”我尝试着等他说下去。 “那是,对了,是我上货船的时候。我改坐小船,逃出那艘船。然后” “马卡特先生,你今年几岁?” 我问了一个刚刚一直没问的问题。 “几岁?年龄吗?” “是的。” 第八节 他听了,不知为什么笑了出来。他笑的原因是个谜。 然后他搔搔头说:“我想应该已经28岁了吧。” 他看起来有点不好意思,大概觉得自己已经年纪一大把了。 “28岁,确定吗?” 我追问他,于是他的自信很快就消失了。 “不,应该是27岁吧。我没有记自己岁数的习惯,也许才27岁。但是,你也知道,从学校毕业后,大家就不会在意自己的年纪了。” “是啊,因为没有人会问了。”我帮他打圆场。 “就是啊!我现在是高三,所以是17岁,人都是这样记自己年纪的。学校毕业后,周遭就几乎没有和自己同龄的人了。” “这么一来,就不知道自己几岁了,是吧?那么,马卡特先生,今年是西元几年?”我换个问题。 “西元?嗯,这个嘛不是1974年吗?不,应该是75年吧” 我站起来,从抽屉拿出一面小镜子。 “请你照一下镜子好吗?马卡特先生,请看一下你的脸。” 头发半白的马卡特,好像很不安的接过镜子,提心吊胆地瞄了一下。 这一天,我给他的众多打击中,这次大概是最严重的。他受了很大的冲击,几乎拿不稳小镜子。接下来,他一脸沮丧,从他落寞的样子看来,让人担心他与生俱来的开朗,会就此消失无踪。 “哎呀,这是谁?” 他的声音听起来仿佛是从心底挤压出来的,然后用哀求的眼神,看着坐在他面前的我。这一刻,他似乎才真心求我救他。 “这是谁呀?这个老年人。我?这是我吗?我到底怎么了?医生,我究竟” 必须再加点压力才能让他认清现实。我的这份信念,在这瞬间也好像松动了。这时候如果悄悄别管他,跟他随便聊聊,或许当医生的心情也比较轻松。但是这么做,情况就不会有进展。他有一段很想发掘出来的过去,有一个很想彻底查清楚的地方。他来找我是为了寻求解答的。要找到解答,前提是要认清现状。 “现在是西元2003年,马卡特先生。”我公布答案。 “2003年好遥远的未来”他缓缓地呢喃着。 这句叹息似的话语,显示他的精神还停留在过去他生活停止的地方。我不想再给他更不人道的打击,把小镜子拿了回来。 “我哎,现在,时间跳走了。”艾刚说。 这大概是他确实的感受。 “但是,医生,我在哪里待过,这只要找到这个国家就好了。如果我出过国,看护照就好了,应该有我去了哪些国家的记录。”他说。 他的话,显示他本来的思考能力是很清晰的。当海利西告诉我艾刚的事时,我最先想到的就是这一点。 “不过你遗失了你的瑞典护照。而且你持有护照的时候,是还没有采用电脑管理的年代,所以你的记录已经完全消失了,也不知道你的护照是在几年前失效的。你从货船下来后到现在,已经过了将近30年,但是你的人生早已完全消失了。由于你本身没有记忆,所以没有人可以帮你把记忆拿回来。” “没有人吗”他小声地说。 “是的,没有人有办法,没有线索。也许你可能透过结婚,归化成某个国家的人了。但是那个国家究竟在哪里,很奇怪的,完全没有人知道。” 艾刚因为冲击太大而沉默不语。 “我们问过全欧洲的移民局,但是还没有回覆。”海利西说。 “也许不是欧洲。”我说。 “嗯。” “美国呢?” “我们最先问的就是美国。好像不是美国。” “日本呢?” “问过了,但不是。全世界都问过了,但都没有回覆。也许他真的到四次元的国家去了。”海利西说:“或者,是只存在他脑子里的国家。” 我当然也想过这个可能。但是这个可能性,有个明显无法解释的要素。 “你离开货船后,曾在一个不存在于任何地方的奇妙国家生活过,而且时间还不算短。这个国家的名字叫做橘子共和国,而且你现在祈求回到那个国家去,意念非常强烈,只是你本身也不知道那个国家在哪里。” 短暂沉默后,艾刚自己打破沉默,“所以我来这里找你?” 我点点头说:“是的。你说希望我帮你解开这个不可思议的谜团,而且希望我帮你寻找橘子共和国的所在。” “唉”他长叹一声。 沉默之后哦,他好像下定决心似的问:“那么,到现在为止,我都在做什么?” “在叫做橘子共和国的梦幻国度里” “一直待到昨天吗?应该不是这样吧?” “不是。” “我从什么时候开始待在瑞典的?待了多久?情况怎么样?” 没有人想回答。一阵沉默。 “你以一个重度酒精成瘾患者的身份,待在瑞典赫尔辛堡的疗养院里。”海利西说。 “待了多久?” “在疗养院的时间,差不多两年。” “两年”艾刚喃喃自语。 “但是,在那之前,你好像在赫尔辛堡过着相当困顿的生活。可能住在贫民窟、或夏天窝在公园里生活过。这种日子大概也过了三年。” “三年?” “正确的时间我不清楚。是一个照顾你的男人,因为受不了才把你送到国立疗养院去,后来赫尔辛堡也受不了。当时正好斯德哥尔摩的一所收容重度酒精成瘾患者的医院想要收容你,所以你才被送过去。我们就是在那里认识的。” “啊,怎么这么惨!”艾刚说。 “人啊,有记忆不见得比较幸福。”海利西说。 “这么算起来,你在那个梦幻国度的时间,至少就是六年前了。马卡特先生,”我说:“因为你在斯德哥尔摩生活,好像也快满一年了。” “我还是瑞典人吧?幸好我是瑞典人。万一我生在其他国家,大概没办法进疗养院。瑞典的疗养院不用钱。” “事情大概是这样。六年前的事,即使是正常人,记忆也快要变模糊了。但是你一定有在脑子里想不出来的事件记忆,虽然它的形态已经完全改变。” 艾刚大概是冲击太大了,没有说话。 “就是橘子共和国。你记得吗,马卡特先生?”我问。 “记得,这个我记得。”艾刚说。 “但是就像海利西刚刚说的,不管怎么找,全世界都找不到橘子共和国这个国家。它不在欧洲、美国,也不在日本。” 艾刚摇摇头,“不可能找得到。” “也不在火星上?” “不可能在火星。因为那是虚幻的。” “你自己也承认那是虚幻的?” “因为那种事,现实上根本不可能存在。”艾刚说,同时看着我。 “那么,你的意思是,你在寻找的地方不是橘子共和国?” 艾刚摇摇头说:“不是,是别的地方。” “但是,《重返橘子共和国》这个故事,是我们唯一的线索,马卡特先生。我们眼睛唯一看得到的,只有这本书而已。你懂吗?其他所有的东西,全都在你大脑内部的褶皱里。” 艾刚没有点头,也一直没有说话。 “现在我们手上没有别的东西。我们要利用这本书,进入你的记忆脑,然后探索这个国家到底在哪里。” 听我这么说,艾刚苦笑起来。 “你要怎么进去?医生,这是不可能的。这只是虚幻的故事,不可能是真的。” “海利西,你也这么认为吗?”我也问海利西。 他有所顾忌地点点头。 “这一点我赞成艾刚的说法,洁。像帝国大厦那样高的橘子树,背上长翅膀的女孩子?三层楼高的向日葵,没有鼻子的老人?地球上没有这种地方。” “那棵橘子树,海利西,不是普通的橘子树。而且,那个村子,只有东西向才有笔直的道路,南北向没有。面向北方、以时速超过20哩的速度行驶,飞行器就会飞起来。你不觉得这些都很有趣吗?这些都巧妙地十分合理,而且有它逻辑的一贯性,不是凭空乱想的。这里有独到的科学逻辑,我到目前为止还没有看过这么有趣的童话。” 我一口气说完,艾刚和海利西都愕然地望着我。 “请你想想我刚刚说的话,马卡特先生。你的脑子认为,没有附把手的事件记忆片段,在图书馆是不存在的。这些东西,必须要你自己想起来。但是这些记忆片段确实存在。当你要强迫催促它喷发时,因为它没有把手,所以就随便抓出看起来比较合适的片段加以排列组合,想办法拼凑出看似合理的奇妙东西出来给你看,就像这个。” 我再度把手放在《重返橘子共和国》的封面上。 “youmeanthetangerreerepublicisaweirdfigmentofmyimagination?(所以你说橘子共和国是我所想象出来的吗?)”艾刚问。 “no,mr.markut,thatsnotwhatimean.‘thetangerreerepublicdoesexist.(不,马卡特先生,我不是那个意思。我是说,橘子共和国确实存在。)”我更正他。 “ah-huh?(什么?)” “rememberthedetailsofthestoryof‘returntothetangerreerepublic’.forexample(还记得《重返橘子共和国》故事里的细节吗?例如说)” 我说,并且把书翻到最前面的部分,找了一下,找到了。 “herewego,look.whataboutthepart,thesceneofchasingafairy,youwrote;‘ifollowedherdowntoabridgebyafountain’right?(找到了。你听听这个部分,追逐精灵的场景,你是这么写的:‘我追到泉水旁边的桥附近’对吗?) “sosheflewaway,thenyougaveupandreturned.(于是她飞走了,然后你放弃,掉头往回走。) “onyourwayback,yousawsomestrangepeople.strangeinwhatway?well,because;‘duringthenight,theyweresittingonrockinghorses,eatingmarshmallowpies’right?(在你回去的路上,你看到一些奇怪的人,怎么个奇怪法呢?你说他们‘骑在摇摇马上一边前后摇晃,嘴里一边吃着棉花糖派’,对吗?) 艾刚不安地点点头。 “youkeptwalkingalongandyousawmanypeoplepassingby.thebooksaid;‘everyonesmiledasidriftpasttheflowersthatgrowsoincrediblyhigh’.thesunflowerswerethree-story-tall.(你继续走着,还看到许多人与你擦身而过,书上写着‘我走过异常高大的向日葵林荫道,人们都对我微笑’,你还说那些向日葵有三层楼高。) “inanothersentenceyoudescribedthesesunflowerssomethinglikethis;‘cellophaneflowersofyellowandgreentoweringovermyhead’.(描写向日葵的句子,你是这么写的:‘半空中那些黄色的花朵和绿色的叶子,好像塑胶玻璃纸做的,呈半透明的模样’。)” 海利西仔细听着。然后,他好像开始注意到某件事情了。因为我的英文伴随着某种节奏。 “whenthesungoesdownbehindthetangerree,thepoetsays‘atangerreeandmarmdeskies’.(当太阳西下时,你的故事里说那是‘橘子树和橘子酱的天空’。)” 艾刚没说话。 “themostinterstingexpressionsarethese;‘hereyesareshininglikediamonds’,‘agirlwithkaleidoscopeeyes’.(还有更有趣的描述:‘她的眼珠子会像钻石一样闪闪发光’、‘她的眼睛像万花筒般闪亮’。” 我一直看着艾刚,然后说“theseexpressionsremindmeofthe60s.icouldhavebeensingingthesewithmyssmates,doyouunderstandwhatimean?(这些词句,让我想起了60年代,我以前可能和我的老同学们一起唱过。你知道我在说什么吗?)” 海利西慢慢点点头,好像已经发现了。 “yousee?thesecertainlyarealllyrics.veryfamouslyricsfromoneofthehitsongscalled‘lucyintheskywithdiamonds’bythebeatles!(懂了吗?这些句子都是歌词。这是一首披头士(注释26:一队来自英国利物浦的著名流行及摇滚乐团。于1960年成立,成员包括约翰·列侬、保罗·麦卡里、乔治·哈里森以及林格·史塔。他们在发行超过40张的冠军单曲、大碟以及ep,全球各地的唱片总销量超过十亿张)的名曲,叫做《露西在星钻闪烁的夜空中》。) d “原来如此,这个故事的情景就是lucyinthesky!”海利西说。 “很明显啊。叶子和花瓣都像塑胶一样半透明,有三层楼那么高的细长向日葵,都是从这个歌词来的。眼睛像钻石、背上长翅膀的芮娜丝,也是从‘lucyintheskywithdiamonds、露西带着钻石在天空’这句话来的。” “我年轻的时候虽然不是披头士的忠实歌迷,但我知道这首歌。的确,在艾刚故事开头的场景,和这首歌的歌词很像,两者都坐着船行驶在河上。” “这是个奇妙的谜团。马卡特先生是什么时候对这首曲子这么熟的?这首曲子的第一句歌词是‘pictureyourselfinaboatonariver(想象一下你坐船行驶在河上)’,然后是‘somebodycallsyou,youanswerquiteslowly(有人叫你,你回答得很慢’。这和《重返橘子共和国》的开头一样,只是故事里是熊在叫艾吉。” “我完全没发现。所以这到底是怎么回事?” “马卡特先生,披头士?”我问。 艾刚慢慢点头,但是他的样子好像不太有自信。 “我大概听过他们的歌。因为我知道披头士这个名字”他说。 “你知道‘lucyintheskywithdiamonds’这首歌吗?” 艾刚一直在想,但他说:“不知道。” 其实他不可能不知道。 “你对lucyinthesky的记忆,把手并不完整,没有办法提取;因此,你才会觉得不知道这首曲子。然而,当你在强迫自己想出芮娜丝和她所在的国家时,脑子终于引起混乱,于是就在图书馆里随便提取大概可以派上用场的片段,勉强创造记忆事件。这时候,这些片段被胡乱地提取,或者,因为它所附的是不完全的把手,所以被误认为是适当的记忆被提取出来。于是,在架构故事的时候,原本隐藏在你脑子里的真实记忆和这些被提取的片段,互相撞击,纠结在一起无法分离,至少你本身没有办法把它们分开。要仔细分开非常困难,大概也需要一些技术和相关的准备。” 艾刚一直仔细听我说话,但是我的解释好像没有完全进入他的思考里。 “洁,这是什么意思?”海利西问。 “他把曾经待过的地方的记忆,和lucyinthesky的歌词混在一起了,变成别的故事。” 海利西点点头,想了一下说:“怎么会发生这种事?” “因为这首曲子,在他失去的记忆里,占了很大的位置。” “为什么会占很大的位置?为什么是披头士而不是别的东西?” 海利西很惊讶。原因之一大概是在他的人生当中,摇滚乐并没有占那么重要的地位。我看了一下艾刚,发现他还在沉思。 “为什么不是勃拉姆斯?不是塔科夫斯基?不是希区柯克?”海利西问。 的确,对现在的艾刚和海利西来说,这些人比较耳熟。 “这个嘛,这是接下来要研究的。” 听我这么一说,海利西咬起了食指关节附近的皮肤,开始沉思。 “但是,海利西,这一点的确相当重要。”我说完后站起来,边走边想。 “洁,所以说,艾刚其实记得lucyinthesky的歌词?至少以前记得。” 我点点头,“没错,海利西。他对这首歌所表现的境界,曾经有相当清楚的记忆。不,其实现在也有。” “只是叫不出来?” “没错。” “为什么叫不出来?哦,是因为把手不完整吧。那么,为什么会这样?那为什么他会有披头士的记忆?” “海利西,他现在是摇滚乐或流行乐的乐迷吗?” “不是!”海利西马上摇头,“他大概连abba(注释28:一支瑞典的流行乐队。团名abba源自于乐队成员姓名的首字母。abba于1982年解散)都不太知道。他专门听莫扎特、勃拉姆斯、西贝流士(注释29:1865-1957年,芬兰著名音乐家)、马勒(注释30:1860-1911年,奥地利作曲家、指挥家)这些古典音乐。” “马卡特先生,你在学生时代有没有组过摇滚或爵士乐团?” 艾刚马上摇头,“没有。” “曾经是流行乐迷吗?” “不是。” “有没有哪首热门流行歌曲,是你还记得歌词、现在还会唱的?” “大概是abba的‘chiquuitita’或‘summernightcity’吧,但是我没有实际唱过。” “学生时代,你曾经买过披头士的唱片吗?” “我想是没有。” “你知道一张叫做《sgt.pepperlonelyheartsclubband》的黑胶唱片吗?” “不知道。” “那是六七年发行的。当时你几岁?” “20岁,还是学生。每天都在看science(科学)或dinosaurjournal(恐龙月刊),我不看merseybeat那种热门音乐杂志。” “洁,你好清楚哦。”海利西说。 “因为以前我都看merseybeat杂志。你会演奏什么乐器?” “都不会。” “因为生物学比摇滚乐有趣吗?” “是的。” 他点点头,我也点点头。换句话说,艾刚根本不喜欢披头士。这方面的记忆不是不隐藏,而是真的不知道。那么,他怎么会对这首歌如此熟悉?歌词表现的世界还出现在他的大脑里? “你刚提到的那个名称很长的黑胶唱片是什么?”海利西问。 “是收录lucyinthesky这首歌的披头士的专辑唱片。马卡特先生看起来似乎对披头士和这首曲子都一无所知,可是这首歌的歌词却准确地反映到他的故事里,简直就像披头士的歌迷写的一样。这是为什么呢?马卡特先生,有谁帮助你写下这个故事吗?” “没有。”他立即否认。 “在你构思时,有没有从电影、电视剧、书。故事、或与谁的对话中得到灵感?” “完全没有。”艾刚说。 “嗯。”我点点头。 “可是,洁,他可能记得这种事情吗?没人帮助过他这件事本身就是记忆。他没有办法做这些铭印。”海利西说。 “这么长的故事,不会一次同时冒出来吧?马卡特先生,因为这个故事情节经常浮现在脑海,你会不会做记录?” “会。但不是做记录,是后来才写下来的。” 我点点头。“换句话说,他在挖掘,就像把化石从地下挖掘出来一样。”我说:“把已经完成的东西挖出来,所以内容没有变化。你应该还有坐船到这个共和国的记忆吧?” “对,我记得。” “他的记忆就像这样很稳定。船是歌词,所以我想这个故事的世界,是从他的大脑里蹦出来的。” “也就是说,他并没有实际到这个橘子共和国去过咯?”海利西问。 “可以说对,也可以说错,海利西。他的确去了某地,遇到某些人。只是这个某地变成橘子共和国,而某些人则变成芮娜丝和她爷爷,以及那只熊。怎么会这样呢?是lucyinthesky害的,这首歌大大地扭曲了他的记忆。” “所以,由歌曲引出故事里的种种,在艾刚的生活中,是真实存在的吗?” “海利西你说得没错。《重返橘子共和国》里所写的东西,还有这个国家,都是确有其事。只不过对艾刚而言,这一切不在地图上,而是存在流行音乐的世界里。” “嗯,那么实际上呢?” “我想实际上也存在,就在地图上的某处,否则他不可能对于离开了六年的地方,还如此念念不忘。只是,人和精灵可能不是住在树上,那是被歌词影响,和真正的记忆重叠、抹消后鹊巢鸠占的新片段,虽然和真实记忆很相似,但实际存在的事物又和这个片段不一样。” “因为片段取而代之?” “某部分是如此,被转换了。” “某部分?其他的呢?” “应该有原封不动的事实片段存在。” “嗯,可以区别吗?” “很难吧,因为没有记号,不过应该可以。” “总之,这些是和lucyinthesky有关系的地方?” “一定有关系,错不了。” “为什么会发生这种事?” “因为对他来说,lucyinthesky具有决定性的意义。” “对一个完全不知道披头士的生物学研究生吗?” “没错,海利西。为什么发生这种事?这是极为重要的问题。”我边踱步边说。 “重要而难解的问题。歌词可以这么正确地浮现脑海的话,这首歌他一定反覆听过无数次。”海利西说。 “难解的问题,通常是解决事情的重大关键。” “但是,洁,他对歌曲没有那么大的兴趣。” “是吗?马卡特先生。” “是的。”艾刚点点头。 “我不认为他热衷听披头士的歌,可是不听又没办法记住。” “对,这一点很确定。就算大脑是万分神奇的机器,毕竟还是一台转换器,没有材料什么都做不出来。除非给它完整的资料,否则也编不出轮廓这么清晰的故事。” “换句话说,歌词要记到会唱的程度才行。但是艾刚却连一首流行歌都不会唱。” “这么一来,关联性就更强了。既然他当时连一次都没有和朋友边弹吉他、边唱lucyinthesky的话,就表示这个音乐兴趣无关。我们在寻找的事件和这首歌就有极紧密的关联。”我说。 “和什么有关?” “不清楚。总之,不管多么不可思议的事都有可能。过去,他曾经反覆听过这首歌,或者因为某件极为印象深刻的事听见了这首歌,让他得到深刻而决定性的铭印。我可以肯定和音乐兴趣没有关系,这一点毋庸置疑,海利西。” 海利西双手抱胸,开始说起故事来。 “听你这么说,我想起一个恐怖的故事。这是我采访一位精神科医生时听到的故事,是发生在美国西岸的真实案例。有一名年轻的女精神病患,只能正确记住一首爱尔兰民谣,但是那并不是美国年轻女子会知道的名曲,而是传唱在爱尔兰乡下、不为外人所知拙朴又古老的曲子。这原本是一个谜,但经过调查后发现,她在幼儿时期,似乎曾经亲眼目睹母亲被强盗杀害的现场。强盗偷偷潜到母亲背后,用铁锤敲击、杀死她。母亲死亡之前,嘴里唱的就是这首爱尔兰民谣,因此这个女病患对其他所有的记忆都很模糊,唯独这首歌记得很清楚。” “喔,”我点点头,“原来还有这么具冲击性的悲惨听法。” “也许艾刚的状况不至于那么悲惨,但差不多是这么回事。问题是,他是在什么时候、在什么情况下听到那首歌的。”海利西说完,问艾刚:“艾刚,你不记得了吗?” 没有用,如果他记得,就不会写这个故事了。这个故事就像是他的大脑因无法作业而发出的惨叫。艾刚摇摇头。 “他好像不记得了。但是,洁,你也该投降了吧。不管你是个多么优秀的脑科专家,终究是艾刚人生的局外人。聪明如你,大概也不知道我家书桌抽屉里放了什么东西吧。被隐藏起来的事实,在你的学识范围之外,我们这些局外人是不可能了解的。”海利西说。 我摇摇头说:“我不这么认为。透过推理,应该可以查明清楚。”我说出我的想法。 “推理?” “是的。” 海利西听我这么一说,笑了出来。 “连我抽屉里的东西也可以?” “如果你要的话。” 海利西笑出声,“那是奇迹。根本不可能做到。” “我不这么认为。用目前为止的资料,没有什么是不可能的。” “做得到的话,我向你脱帽致敬。” “首先应该要查明的是时间。某个时间、某件事情发生在他身上,接着又开始了某事,也许他被卷入这件事当中,甚至还害他产生铭印障碍。到这里为止可以吗?海利西。” 他想了一下,点点头说:“嗯,对。可以。” “这个时间,大概就是他记忆消失的时间点,也就是他记忆停止的时间点。要锁定这个时间点,其实并不困难。” 海利西望着空中,眼神中带着质疑。 “我们今天重复了三次的初次见面。而且古怪的对话,好像演戏时的彩排,也了解了好几件事。我们要灵活运用这些资料。” “嗯,很有趣。” “已经完成的对话中,他的谈话内容,有的有改变,有的维持不变。维持不变的事情之一,就是希区柯克。尽管对于比较喜欢希区柯克或塔科夫斯基这个问题,他的答案有改变,但是这位导演在‘鸟’之后的作品,他每部都有看,这件事情一直没变;也就是说,我们可以把希区柯克电影的上映年份当作标准。” “原来如此。” “他持续看电影,而且认为希区柯克的最后一部电影是‘狂凶记’。‘狂凶记’之后上映的‘大巧局’,在他的脑子里并不存在。” “确实如此。” “‘大巧局’是1976年上映的,而‘狂凶记’是1972年。因此,那件某事,就是在七二年到七六年之间发生的。” “是吗?嗯,没错。” “此外,我们还知道了哪些事?首先,马卡特先生的科学知识很丰富。” “嗯。” “他的知识范围包括天文学、生物学、恐龙和原始人类,十分多样化。但也有可以排除的类别,像他对抽象画和流行乐就不熟悉。” “啊,没错。” “他对重力和质量学也不熟悉,对脑科学好像也没什么专业知识;天文学的知识也实在很有限。最了解的应该是恐龙学,因为他曾经是恐龙月刊的忠实读者。” “嗯,对。” “即使如此,他却对让撼动世界、巨大陨石冲撞地球这个导致恐龙绝迹的学说,完全一无所悉,而且他也不知道犹加敦半岛发现陨石坑的事。这也难怪,那是1991年发现的。他没看过伽利略太空探测船拍摄的欧罗巴的照片,因为这也是最近的事情。这些事实都和我们的观察结果没有矛盾,他的确没有七六年以后的记忆。” 我走到架子旁,拿起了地震龙的玩具。 “他也不知道这种地震龙的发现。这也难怪,因为这种化石最早是在1979年发现的。落基山脉的正式调查,从八五年开始,正式论文的提出和命名为地震龙,则是在九一年。” 第九节 我把玩具放回架子上。 “所以难怪他不知道。不过他知道超龙和阿根廷龙。这两者的发现,让全世界的恐龙迷都兴奋莫名,他也应该是其中之一,因为当初的发表说它全长好像超过30公尺。其实这个数字灌了很多水” “是吗?” “恐龙学这种东西,和好莱坞拍摄的‘侏罗纪公园’或‘哥斯拉’电影差不多,现在的学者们都热衷于找寻最巨大的恐龙,而且世界最大的恐龙的名字,每年都会改写。” “哎呦。” “有时是脊椎骨的数量增加,有时是尾骨又多了一截。总之,超龙是在1972年发现的,而阿根廷龙则是在隔年七三年发现的,马卡特先生知道这两件事。这么一来,时间就更明确了,那件某事发生的年份,,就是七四年或隔年的七五年。” “嗯。”海利西点点头。 “而且七五年发生了雷龙(brontosaurus)消失的预兆。” “是吗?” “对,是稍后才被证实的。但在七五年初,就有研究学者发表论文,主张被视为雷龙(brontosaurus)的骨头,其实是已知的迷惑龙(apatosaurus)的一部分。马卡特先生也完全不知道这个学说。也就是说,那件某事大致上可以肯定是在1974年发生的。” “嗯,原来如此。” “这也和马卡特先生认为自己现在的年龄是27或28岁一致。27岁的话是七四年,28岁则是七五年。” “嗯。”海利西低沉的回应。 “这么一来,时间知道了。那么,七四年到底发生了什么事,就是接下来要推测的事了。” “说得也是。”海利西起身,又重新坐回沙发。 “这件某事,不但显示马卡特先生兴趣的方向,也和lucyinthesky有深刻的关系。对不对?” 海利西点点头说:“应该是吧。这就是所谓逻辑推演的结论嘛。” “我们得到的无数资料里,隐藏着很多暗示。虽然诡异的点太醒目,会混淆我们的视听,但是我们必须慎重琢磨、推理,挑选出正确无误的来使用。” “哎呀,好难啊。这么想的话,资料确实好多。” “怎么会呢?有提示啊!可以锁定大致的方向。马卡特先生是哥特堡大学的生物系毕业的,然后上了海洋微生物的调查船,对不对?” “对。” “但是他比较喜欢陆地上的生物,所以就上岸了。” “他说他比较喜欢陆地上的古代生物。” “是古代生物,”我点点头,“而且他向往挖掘恐龙的骨头,还想把它当作一辈子的工作。” “嗯。” “那么,他上岸后就去挖掘恐龙骨头了吗?我不这么认为。” “为什么?” “如果这样的话,七四年当时,这个领域最引人入胜的是南美和北美大陆。如果去了美国,他所见识到的,无论是地理环境或是实际出土的化石,都是属于不同领域的知识,都不是恐龙。” “那么,是什么?洁。” “对他来说,熟悉度比恐龙更深入的古代生物学、同时又有挖掘作业的,明显的就是人类学。那也是失落的连结,他自己也说对这方面非常热衷。” “喔。” “我们之所以能把推理往这个方向推进,是因为这些暗示都有迹可循,也很合乎道理,很多片段才能往这个方向集中,仔细找的话要多少资料都有。比方说,有关人类祖先的化石,他可以正确无误地记得尼安德塔人、爪哇原人、克罗马侬人这些化石的发现年代。在两次的询问中,他两次都正确回答,而且数字和内容完全都没有改变。再者,他对1909年的英国皮尔当人的造假案,也有非常正确的知识,这些可以说都显示他对这个方向有非比寻常的兴趣。” “嗯。” 我把艾刚画的精灵素描拿起来,给海利西看。 “这张图也显示得很清楚。他画的这个精灵的脸,明显的就是猿人的脸,不是现代人。他画的其实就是失落的连结。” “嗯嗯。换句话说,精灵就是猿人?” “没错。提示这件事的话,马卡特先生说了好多次。例如,精灵被埋在地底下。” “喔。” “他说过,在挖他出来之前,精灵一直都在地底下休息。这也说明了精灵对他所代表的意义。” “嗯。” “还有,当我说黄色手帕就是地面,并问他下面有什么东西时,他的大脑不假思索地马上回‘被埋在地下的猿人头骨’,这也显示他和猿人与挖掘失落的连结都有关系。” “原来如此。” “更多的证据都在这本橘子共和国里。” “什么?” “男主角艾吉,带着手肘骨头坐上船,然后开始寻找这只手肘的主人。” “嗯。” “所以我想,这个猿人的骨头,手肘的部分也许是最先出土的。” “手肘的骨头” “然后他碰到手肘的主人。手肘是精灵的,精灵就是猿人,而且男主角为了让手肘骨头变完整,还要去展示大量猿人的博物馆寻找整只手臂的骨头。” “对喔。” “这可以解释为:得到手肘骨头的考古队,先寻找整只手臂的骨头,再继续寻找全身骨头的行动转变而成这段故事。” “嗯。” “这么一来,只要将我们目前得到的时间和事实现象交叉对比,就可以推断出事实发生的地点。时间是1974年,事实现象是挖掘猿人的化石。这一年,在世界的某个地方,有没有什么划时代猿人化石的发现呢?” 我说完后,面对电脑坐下说:“来查查看吧,有一个英国人制作的发掘失落连接的资料库,就在这个资料库搜寻看看吧。首先输入年代,这个现在弄清楚了,是1974年。地方?不知道,全世界。发现部位?哪里都可以,但以手肘为中心。” 我把这些资料输入电脑。 “再来就按下search” 海利西等不及了,站起来走到我身边。 “找到什么了吗?” “有了!”我说:“是衣索匹亚,阿法斯(afars)地区的沙漠。你看看首先发现手肘骨头的碎片,和狒狒、羚羊的骨头有很明显的差异,因此考古队花了数周的时间进行绵密的挖掘计划,结果又找到了大腿骨。不久,全身的化石几乎以完整的姿态出土。身高大约一公尺。因为化石身形的矮小,原本认为可能是像1924年出土的南非、唐宁婴儿那样的儿童化石。但是检查牙齿后发现,智齿已经长齐了,所以确定是成年人。这颗头骨的脑容量明显和猿类不同,从脚部和脚后跟的骨骼结构来看,判定是用两脚直立行走的原始人类的女性。 “这个大约三百万年前的原始人类化石,就失落的连结来说,是有史以来最完整的全身骨头,所以被视为史上最大的发现,在学界引起极大震撼。由于当时晚上考古队帐篷内的收音机正好在播放披头士的歌曲,所以就把这个原始人类的女性,取名‘lucy’。从出土骨骼的完整性来看,‘lucy’已经被视为目前失落连接的代表。” 我把视线从电脑移开,正好看到海利西失神似的茫然表情。 e “就是这个吗?”海利西说:“太惊人了,怎么会有这种事” “考古队帐篷内收音机播放的披头士歌曲,无疑的一定是‘lucyintheskywithdiamonds’。”我说。 “没错,”海利西也点点头,“应该不会错。” “在衣索匹亚夜晚的沙漠里,印象一定格外深刻。” 海利西一直双手抱胸。大概在想象当时的情景。 “因为沙漠确实会让音乐听起来更让人感动。洁,是否因为这一晚的体验太让人印象深刻,所以这首曲子的歌词才会深刻烙印在艾刚的脑子里?” 我点点头。 “他听到的lucyinthesky,应该就在这一晚吧。”海利西说。 “你是说,马卡特先生听这首曲子,就只有那晚这么一次而已嘛?” 因为海利西点头,所以我摇摇头对他说:“我不这么认为,海利西。这是不可能的事。” “不可能?你说不可能?为什么不可能?” “没错,反映在橘子共和国的lucyinthesky的歌词,后半部被忽视掉了。歌词后半部出现了贴满报纸的计程车、领带上有镜子的站务员、检票口的十字转门,但这些东西都没有出现在马卡特先生的故事里。这表示,铭印在马卡特先生大脑里的lucyinthesky的歌词,顶多只有从开头到三分之二的地方为止,后面的三分之一并没有记忆。” “嗯,所以我才说他只听过一次。” “海利西,这样反而更不可能。”我说。 “为什么?” “你根本不知道,失落的连结的发现,尤其是全身骨头完整的化石,对这个领域的人来说,是多么了不起的大事。大家一百年来拼命在寻找lucy。lucy创造了历史,所以人类学和考古学方面的人当然都会聚在一起,可能连古代生物学、灵长类研究、古代文明研究、化石学,甚至连恐龙学、动物园、出版社、电影公司的宴会、教会的集会,都会招待这只考古队的成员。当然他们也会召开记者会,上电视接受采访;同时也是重要餐会、慈善活动的坐上嘉宾;搞不好连政治家的候选演说、百货公司开幕典礼都会找他们去。” “哇啊!” “当初发现‘道森的皮尔当人’时,你大概知道英国人有多疯狂吧?连续几天几夜的派对、体育活动、慈善音乐会、原始人的变装比赛、演讲这些都不在话下;百货公司还大拍卖、葡萄酒无限畅饮、招待流浪汉吃上等的面包和热汤;业余考古学家查尔斯·道森还盛大地获颁骑士头衔。” “哦!业余考古学家一夕之间变成骑士啊?” “真是茫然迷失的歇斯底里,发现这件事作假之后让大家失望透顶。当然现在已经不是那样的时代了,但是他们命名的昵称很好,所以马卡特先生一行人,也应该有类似的活动吧。连续几天几夜的派对、餐会、演讲会,还有化石展示的活动,大概比‘侏罗纪公园’开拍典礼或公开纪念活动还要盛大。海利西,我问你,这种时候,派对的主办单位会想到什么事?” “不知道,什么事?” “在会场大声播放lucyinthesky这首歌。” “啊,对!” “发现lucy的考古队一行人所到之处,‘lucyintheskywithdiamonds’大概都会响彻会场的各角落吧。任谁都会想起这首歌,这个行动无人能挡。” “原来如此。所以艾刚才会记得这首流行歌的歌词?” “现场演奏或业余的妈妈合唱团,都在唱lucyinthesky。可能只要考古队成员受邀,一到车站,主妇们就在月台列队欢饮,开始合唱起来。” “这简直是受罪。” “这样的话,根本不可能记不住。” “所到之处都被lucyinthesky疲劳轰炸。” “就算是只听马勒的狗,大概也会背歌词了吧。” “原来如此,很有可能总之,艾刚确实加入了这支发现lucy的考古队。” 我点点头说:“网站上的资料里,并没有他的名字,因为他不是中心人物。但是,毫无疑问的,我想他是考古队的成员之一。” “你是说,他是寻找失落连接的史上最大发现者的成员之一。但是我不知道。我连猿人lucy的名字也不知道,还亏我曾经打算当科学记者” “因为这和你的嗜好属于不同的领域。不是研究考古学或人类学的人,不会知道。” “艾刚究竟是什么时候、以什么方式加入考古队的?他也是研究生物学的,领域有点不同吧。” “这不是什么大问题。挖掘化石和挖掘土器不一样。当然两者都需要放大镜和细针,也需要小心翼翼地轻碰石头。但在这之前,要先做挖洞、用畚箕搬运泥土、用筛子筛泥土等劳力的工作。这些工作都需要大批人手。” “喔。所以呢?” “因为他想挖掘化石,离开货船后,大概就去应征这种工作了。” 海利西又点点头,“就算这样也很惊人啊。艾刚,你对失落连接的lucy有印象吗?” 艾刚听到这个问题,想了一下,还是摇摇头。 “你想不起来吗?” “想不起来。”艾刚回答。 “变更形态的记忆,稳稳地赖着不走。”我解释。 低着头的海利西,竖起食指说:“但是,等一下,洁。这件事很奇怪。” “什么事?” “发现lucy的这件轰动大事,到底在哪里?是1974年吧?如果是瑞典。我应该会听说过。” “所以应该不是瑞典。”我说。 “如果是英国、美国,我想我也会听说过。” “那么也不是英国、美国。” “德国国内的资讯,我也会知道。我想可能是领域不同所致,但如果真的这么轰动的话,就太奇怪了。应该至少会听说吧。” “那么,也不是德国。” “波兰的舆论,我也知道一点。七四年的话更不在话下,因为当时的波兰报纸和杂志我都看过。” “那么,大概也不是波兰了。” “到底是哪里呢?” “不知道。到底是哪里呢?” “怎么?洁,连你也不知道?” “不知道。目前为止,我所说的都是想象。” “咦?真的吗?” “我知道lucy的名字,是因为这件事很有名,而且马卡特先生有这种症状,所以我刚刚的说的那么轰动的大事,一定发生在世界的某个地方。这是逻辑推演的结论。对喔!” 因为我大叫,海利西好像被我吓到。停下正要回沙发去坐的脚步,回到我身边。 “你看!海利西!这个资料库里,还有另外一个令人惊讶的资料。队长的名字!因为写在另外一页,刚刚没注意到。好巧!” “队长?” “队长的名字写在这里!” “队长的名字?那又怎么了?怎么说好巧?” “你知道队长叫什么名字吗?卡尔·萨塞茨其!” 我一说,海利西吓了一大跳。沙发上的艾刚,好像失神似的不发一语。 “卡尔·萨塞茨其?!” “对。萨塞茨其这个字出现在这里。” 我双手抱胸。因为从没想过这件事。 “萨塞茨其、萨塞茨其,我完全没想过。这是什么?在故事里,它是以型式的名称出现。其实它是人的名字,而且出现在这个地方” “洁,这是人名吗?”海利西问。 “对。卡尔·萨塞茨其,是捷克人。” “是他组织了考古队?” “是的。” “他是谁呀?” “这里说他是马拉加大学的教授。” “马拉加大学?葡萄牙吗?” “不,是西班牙。” “萨塞茨其教授,我没听过。他是有名的人吗?” 我摇摇头,“在人类学、考古学的领域也许有名吧,毕竟他有那么重大的发现。但是并没有世界性的知名度,我也没听过他的名字。有关他的生卒年分、生平经历,这里也都没有写。” “为什么?在失落连接的探索史上,是最重大的发现吧?” “lucy也因此变得有名。”我心不在焉地说。 “lucy啊是吗?所以你以前就知道?” “对,我知道。我听过lucy这个名字。”我回答,“当我看《重返橘子共和国》时就心里有数了,我想也许就是那件事。今天,像这样循着线索思考过来让我更加确定,这个案件和在衣索匹亚发现lucy有关联。” “你说案件?”海利西问。 但是目前我还无法回应什么,因为我想起了更不得了的事情。 “洁,你做人真坏。”海利西说。 我用力摇摇头说:“我还不能十分确定,但大概八九不离十。目前为止我的推理确实与实验相符,这我很确定。不过接下来我什么都不知道,和你们一样。再来就只能靠推理思考,一步一步、披荆斩棘往前推进。萨塞茨其的事,我完全没想过。当我看到住在橘子树上的芮娜丝,说自己的右手臂是萨塞茨其构造时,我也不知道那是什么东西。现在又出现了新的谜团,萨塞茨其,为什么萨塞茨其这个字会出现在这里?” 我用食指和大拇指同时按住额头和侧头部。 “萨塞茨其洁,你也不知道吗?”海利西问。 我说:“原本不知道,但是我现在想起来了。我听说他好像是个生意人,是个谜样的人物,在学术界之外很有名。他从哪里来,又消失到哪里去?有一段时间好像也有人认真地在寻找他的下落。详细情形我忘记了,但是听说大概和比利时还是哪里的著名教堂的祭坛画失窃有关。” “那是什么?” “详细的情形我已经忘了,资料不知道放到哪去了,当地现在应该还在寻找祭坛画的下落。那是比利时有名的悬案,怎么偷的、怎么藏起来的,都不知道。警察也束手无策,大概是陷入了胶着。我曾想过有时间的话想要查看看,所以才会知道萨塞茨其这个名字,他是祭坛画窃案的嫌犯之一。 “原来如此,他是西班牙的生意人啊?萨塞茨其,对了,确实是萨塞茨其,他是捷克裔的西班牙人?萨塞茨其构造指的就是螺丝式的,那是指他吗?意思原来是他!螺丝式就是他,或者他就是螺丝式。可恶!我居然没发现,真是太粗心了!想起了lucy,居然忘了这位发现者!” 我说完,海利西脸色大变,对我说:“等一下,洁,发现lucy,不是大肆宣传了吗?为什么发现它的人却在学术界默默无闻?而且你说这是案件?艾刚的事是案件吗?” “因为他不见了。” “不见了?” 我点点头,终于想起来了。 “我想起来了。萨塞茨其失踪了,他在某个时间突然消失了,从学术界、社会中消失了,就连警察18:132011-3-14也无从查起。于是,连名字都被遗忘了。” “什么时候失踪的?” “我想是70年代,我已经不太清楚了。” “在哪里?” “不知道。没有人知道。” “在西班牙吗?” “大概是在西班牙消失的,不知道跑哪去了。再也没有人知道他的行踪。” “嗯好像是个很有趣的人物。” “他的事迹多到可以写成一本书了,海利西。这是包括学术界在内的各领域的多年谜团之一。我现在想起来了,发现人类起源的‘失落的连结’的人,不久之后也‘失落’。” “喔。” “不只如此,还有很多插曲,我还听过传闻说他很受异性欢迎。卡尔·萨塞茨其是个谜样的人物,他的生、死都是一团谜,如果他已经死了的话。他的国籍、年龄不详,没有亲友也没有妻子。据说他是非常具有诈骗师性格的人,好像也很会赚钱。” “像怪盗亚森·罗宾。” “差不多,所以也招人怨恨,当然会变成别人蜚短流长的目标。就算是我,大概也有人在我背后说类似的话。对于不太合群的人,大家都想说他们的闲话。” “你是说你是诈骗师,也很会赚钱?” “这个嘛,也许不能这么说,该用别的例子。总之,就是自负、独断独行、缺乏协调性。” “对。” “总之,你不觉得事情越来越有趣了吗,海利西?马卡特先生带来的谜团,可能和卡尔·萨塞茨其失踪的谜团有关。这的确和萨塞茨其有关,他不可能没有大肆宣传lucy,而且这个发现应该也为他带来金钱和不动产。” “西班牙?所以才会出现荷西?”海利西大声叫出来:“荷西再加上范恩。洁,也就是说这个大肆宣传的轰动事件,就是在西班牙发生的吧?” 我点点头,“有一半大概是如此吧。” “一半?” 我点点头。 “那么剩下的一半呢?” “那就是这里。”我把艾刚的著作拿在手上说:“应该是在橘子共和国吧。” 海利西变得一副不耐烦的表情。 “又是那里!那里到底是哪里?不是西班牙吗?” 我摇摇头。 “你是说,既不是衣索匹亚,也不是西班牙?” “没那么简单。那大概也是萨塞茨其藏匿的地方。” 海利西听了,有点焦躁地说:“洁,马拉加大学的教授如果逃到那里,不就有办法找到他了吗?你把网络连结到马拉加大学看看好不好?大学里应该有教授名单,也许也有他现在在哪里,或是他辞掉教授后去哪个国家的资料。” “也对。不过我想事情没那么单纯” 我面对电脑,用搜寻找出西班牙马拉加大学、叫出教授名单、输入卡尔·萨塞茨其教授、搜寻。但是,没有找到资料。 “没有耶。是不是字拼错了” 我改变拼法重新再找,结果还是一样。 “限定人类学系、考古学系试看看好了。” 我试了各种方法,结果都一样。 “没有。那么,离开马拉加大学网站,在人类学和考古学领域搜寻这个名字试看看。” 但是,结果都一样。 “不行。哪里都没有。名字、资料,统统都没有。” “不知道他跑哪去了没有办法了吗?” “再来就是直接找他在马拉加大学的同事” “现在开始找的话就得大费周章,而且那所学校又不是牛津或索尔邦。” “嗯。但是萨塞茨其,据说是个不爱与人打交道的怪人。何况如果他想刻意隐瞒行踪,他要到哪里去,根本不会对周遭的人说。” “那么,我们就束手无策了吗?没有任何办法了吗?” “只有一个办法。” “什么办法?” 我指着艾刚说:“他。” 海利西听了不说话,点了几次头。 “他,还有这本《重返橘子共和国》。” 海利西仰望着天花板说:“哎呀,也是啦。但太难了!” “总比什么都没有好,而且他也见过萨塞茨其。”我说。 “真的吗?你这么认为?” “对,一定不会错。”我肯定地说。 “艾刚的过去和那个人物有关联吗?” “对。但是我不知道是怎样的关联。” “洁,所谓萨塞茨其,在艾刚的故事里,指的是身体各部分是螺丝式的人物不,不对,是这种螺丝式构造本身的名称。这个名称是这么用的,对吧?” “对。在马卡特先生的大脑里,人类学者的名字,变换成螺丝构造的名称。这是为什么?这是非常奇妙、非常有趣的谜团。” “对,为什么呢?” 我双手一摊说:“不知道啊。所以我们不是现在才要开始想吗?唯一清楚的事是,包括这些在内的故事里的每个片段,都是前往谜样的橘子共和国的车票。” 第十节 f 我决定请刚好要开车到镇上的学生,把艾刚·马卡特送回复健中心。 送走艾刚后,我继续对海利西说:“那么,接下来我们就来分析马卡特先生的故事,试着找出橘子共和国的所在吧。” “找得到吗?”海利西问。 “这一点的胜算是有的,”我很肯定地说:“我想我一定可以带你到这个共和国,但是我没有自信不会在前方迷路。” 说完,我想了一下,我在摸索说明的方法,确定之后我才继续说。 “这个故事取代的记忆,跑到他的脑子里。因此,透过仔细解读这个故事,至少可以找到橘子共和国。那么,一开始的基本想法,我的理解是,这个相当于记忆替代品的故事,它的结构是由三层组成的。” “三层?” “对,三层。根据介入真正记忆、产生冲突的东西来分析,它是很自然的由三个层面组成的。” “原来如此,也就是说介入物有三个。”海利西说。 我思考了一下,否定了他的理解,纠正他说:“不,不是这样。如果逐一分析介入物本身的话,有好几层。我想用性质来区分,这么一来,介入物就有两个,不,是两种。” “两种?那么另一种呢?” “就是现实。” “现实?喔” “最上面、离表面最近的表层,应该不用说,当然就是‘lucyintheskywithdiamonds’了。” “嗯,我了解。” “其次,最深层的东西,就是摆脱冲突、残留下来的现实。真正的记忆片段,原封不动地沉淀在这个故事的底层。” “应该很少吧?” “嗯,对,不多。”我边想边说。 “那中间呢?” “中间的那一层,就是马卡特先生身为科学人的感受,是由他本身的科学知识,尤其是那些让他印象深刻的资料大量介入而形成的。” “让他印象深刻的资料?他是怎么得到这些资料的?” “这些应该是他从科学家本人的嘴里直接听来的资料。” “为什么说是从科学家本人的嘴里直接听来的?” “因为,那些都是还没有写在一般书本上的知识。” “嗯,是吗?” “换句话说,马卡特先生在橘子共和国,很有可能长期处在这样的环境里。” “怎样的环境?” “周遭有最先进科学家的环境。这也是我推测他曾经待在萨塞茨其教授身边一段时间的理由之一。” “洁,这么一来,那不就是美国的某地了吗?” “不是。并不需要十个人,一、两个人就够了,所以未必是美国。由这些才能形成的对这一层的介入物,借着一股让他兴奋、感动的力量,以刺穿似的形态侵入这个故事最深处,变成故事的主要架构,同时也把事实排挤掉。” “嗯。” “当然,这和有关真实记忆层面的道理一样。因为兴奋而让神经传达物质分泌增多的经验,承受冲突的重大压力,残留在故事的各个角落。” “原来如此。” “中间的科学层面,也就是这些科学资料,都是最新的。从小听到大的基础性、常识性的资料,并不会让马卡特先生特别兴奋,能够刺激他的应该是足以让他惊讶、让他耳目一新的新构想才对。所以,我想应该是科学的最先进想法。” “嗯。就像还没有印刷成书本的知识,对吧?” 我点了一下头,又说:“嗯,大致是这样,但意思不是完全还没有公诸于世的东西。可能在大学课堂上被提过好几次,也可能在研究这个主题的同伴之间,被视为既成事实。在他们这些学者的聊天中可能经常谈论,一部分可能还被写成论文。而且这一部分可能早已在网络世界里流传,但并没有一般书店的出版品。我的意思是这样。” “换句话说,自然(nature)、科学(science)、细胞(cell)这些杂志” “也许有写过。” “嗯。那么,整理目前为止的资料,最下面的那一层,是没有经过任何质变的真实记忆。最中间的那一层,是记忆受到科学最新资料的冲击,改变形态而形成的故事。而最上面的那一层,则是记忆受lucyinthesky的影响,产生质变的东西。是这样没错吧?” “没错。从外到内,依次是‘披头士(beatles)层面’、‘科学(science)层面’、‘真实(truth)层面’。在这种意义下,我们姑且把这些称为b层、s层、t层吧。而且我发现一件很有趣的事,那就是b层和s层的特征非常相似。” “是吗?” “嗯。这是个巧合。它们的性质相同,简直像兄弟哦,不,不是这样。是像从左边和右边看同一个人的时候那样。” “喔。” “而且完美互补、相互呼应,非常紧密地共存共生。也许s层选取b层的某个部分融入自己,或者b层也从s层拿走自己需要的部分。它们就像这样,互取所需,完成了这个故事。所以这也可以说,是由b+s层、t层这两层所构成的。而b+s层的影响力非常强。马卡特先生毕竟是具有科学家素养人,他被披头士的歌词引导,然后又碰到新而珍贵的科学资料,决定了故事的脉络。就这样,不必要的部分可能就被删除了。因此,真相只剩下寥寥无几。” “换句话说,s层和b层把t层给盖住、藏起来了?” “就是这样。” “也就是说,如果艾刚没有科学素养的话,t层应该会暴露更多出来。” “不对。如果马卡特先生没有科学素养的话,这个故事本身就不存在。因为s层会引导全体。” “是吗?” “如果他没有科学素养,我们就没办法得到任何资料。在脑袋空空的情况下,马卡特先生可能只是个再平凡不过的失忆者而已。” “有道理。” “那么,我们就开始吧。” 我手上拿着《重返橘子共和国》,坐回沙发。 “故事一开头出现的小小手肘骨,这是t层。”我说。 “嗯,了解。这是t层,事实。”海利西说。 “他把它从沙漠地底挖出来。但不晓得是谁的。这个故事全都是事实,所以属于t层。 “坐船、划桨、顺河而下,这不用说是最上面的b层。叶子和花瓣都是用像橡胶一样的物质做成的,三层楼高的巨大向日葵,这也是b层。但就像我刚刚说过的,这也是原汁原味的s层。 “对艾吉大声呼叫喂!喂!的声音,这也是b层,但是出现的熊有问题。他是一只鬈毛、和泰迪熊很像、用车轮取代双脚、名字叫巴迪的熊。这是什么东西?” “啊,对了。这是什么东西?大概是属于s层的东西吧?” “不,这是t层。” “t层?!这只熊?!”海利西发出怪声大叫。 “对,是t层。我只能这么说。” “这种熊,现实里有吗?” “这个之后再说吧。名字叫做艾吉,从瑞典来的,这些说明全部都是t层。橘子树,这不用说当然是b层,但是长得有点太大了,所以和巨大的向日葵一样,这棵橘子树也属于s层。树干周围有街道,树枝末端有房子,真是一棵超现实的树。这到底是什么,实在很有趣。 “这一部分的b层,可能让s层的资料介入得相当深。lucyinthesky,凑巧和s层非常搭配,这个部分搭配得特别好。可以说几乎就是原物的翻版。这个以后再说明。 “背上长翅膀、漂在空中摘橘子的女孩子,这些是从漂在空中的lucy得到的印象,当然是b层,但是它同属也属于s层;也就是说,所谓的b层就是s层,b层是被s层选中的。同时也有猿人被影射,所以背后也有t层的影响。” “那么,所有的事物不一定只属于单一层面咯?” “有的东西是这样没错。lucyinthesky所呈现的世界,恰巧也是某种科学的面貌,而且这三层都符合马卡特先生神经传导物质受刺激的这个条件。也就是说,很多东西都得先通过他的科学兴趣这个过滤网。” “嗯,那么,这个说明也以后再说?” “以后再说吧。海利西。橘子树工厂,这当然是b层。” “很明显。” “住在橘子树上、c的十一丁目的中华街、名叫戴生的长老。” “嗯。” “这是t层。” “t层?” “这点毋庸置疑。再来是挂在空中的月亮。” “嗯,那这个呢?” “巴迪熊说最近几乎没有变成弦月,所以这是s层。” “很多人从船上下来。熊先下来,然后是人。这些人一穿过闸门,就全部开始跳跃着赶路回家。这简直就像噩梦的场景吧。” “这个是关键。”我说:“很棒的景象。这个才是s层。” “s层?跳跃着的人?我觉得像费里尼(注释31:1920-1993年,意大利著名艺术电影家)的电影。” “跳跃着的人群,在后面也有出现。再来是芮娜丝,蹦蹦跳跳,飞也似的跑起来。” “因为她会飞嘛。那么,这位芮娜丝呢?” “当然是t层咯。因为她是让艾刚经过这么久之后,还念念不忘想回橘子共和国的原因。” “你说t层?那么,意思是艾刚真的见过这个女孩子。” “我们必须这样想才可以。因为是t层。” “因为是t层也就是说,洁,这里的规则是,只要把t层想成是真实的就好了?” “不,海利西,不是这样。这里的所有东西全部都是真实的。” “全都是真实的?” 海利西的脸扭曲变形了。 “对。马卡特先生没有说谎。他是精神正常的科学家。所以,只要他没有被逼到相当程度,是不会说谎、也不会乱编故事的,他天生就是这种性格的人。所以一切奇妙的东西,都有其必然如此的理由,在他的世界里,这就是正常模样。” “嗯,巨大的向日葵、橘子树、眼睛是万花筒的女孩子” “应该都真实存在,存在于披头士歌词的世界里。” “是吗?是这样啊?” “但是,这些也有恰好也属于s层的东西。所以b层和s层,非常完美的融合在一起,两者几乎合而为一层。因此这个奇妙的故事,才会进行得如此流畅,因为它所有的条件都相当完备。” “嗯。那么一按芮娜丝脚上的小趾头的趾甲,她就会变得很顺从呢?” “啊,那是微不足道的问题。”我说。 “咦?是吗?” “她大概只是表现女性的某个面向而已,对于整体的理解没什么重要意义,是琐碎的小事。” “是吗还有一件事,她没有右手。” “这个很重要。” “艾刚邂逅的女孩子,可能事实上也没有右手?” 我一直在想这件事,然后说:“这个我不知道。” “但是,芮娜丝不是t层吗?” “没错。lucy的挖掘,最先出土的是右手的手肘骨头。之后的挖掘,应该就相当于寻找这只右手的主人。大概在挖掘现场,萨塞茨其队长以及挖掘的工作人员,都经常随口说出类似这个意思的话吧。也许当时的经验投射到这个上面了,这很难判断。” “嗯,太阳王呢?” “这也很重要。很明显的是t层。” “t层?” “是t层,不会错,可以说是受到b层引出的t层。因为在马卡特的大脑里,还残留着对这个太阳王的恐惧感。 “海利西你可能不知道。披头士的《abbeyroad》这张黑胶唱片里,有一首歌出现‘heresthesunking’的歌词。歌名是英文,但是唱得大半是语意不明的西班牙文;萨塞茨其教授应该是说西班牙文的。而且这首歌,也被解释成在似是而非地唱出日军偷袭珍珠港的事情。从这些资料看来,太阳王这个字,应该是被用来象征日本和日本人的。” “嗯。所以是受到b层引导的t层?然后呢?接着怎么样?” “很明显的,这个橘子共和国,是指和日本有关的地方。而且是当地人对日本这个国家,抱着极深恐惧感的地方。” “那里应该有博物馆吧?” “大概有。” “所谓太阳王的巡逻机呢?” “这大概是s层,不是事实。” “荷西爷爷呢?” “是t层。” “等一下,洁。荷西爷爷没有鼻子耶!” “这正是他是t层的证据。”我说。 “也就是说,这种人真的存在?” “和芮娜丝有关的人,全部都真实存在。她没有右手,极有可能是事实。” “所以荷西真的存在?” “是的。” “那么,这位老人说他的鼻子是被太阳王,也就是日本人割掉的这件事?” “身为日本人,我也觉得很遗憾。但是不管多么难以置信,这都是t层。因为这是逻辑推演的结论。” “在众多同伴的的面前下这种毒手?” “就是这样。” “好残忍!太难以置信了。” “是啊,我也不愿意相信。” “芮娜丝的那个房子呢?” “当然真的存在,不过可能不在树上。” “她偷偷潜入博物馆的冒险呢?” “大概有过类似的事情吧,但我认为不完全一样。事实上有过什么样的行动,在目前这个阶段,我们无法了解。” “芮娜丝的眼睛有投影机。而且大脑的一部分和超级电脑连结,可以自由读取中央管制室的资料,还可以把影像投射在墙壁上。这些是” “当然是s层。” “s层吗?大概是吧。两个人在天空飞翔” “这也是s层。” “书里又再提到月亮。月亮上开了小小的洞,还被棍子支撑着” “当然是s层。到这个阶段,b层的影响已经完全没有了。他们把这个月亮叫做茂朗杭金,这些都很合理,这部分简直就像科学杂志的论文。 “海利西,这部分非常有意思。包括这个月亮在内,全都很合理。不只如此,月亮周围总是有雾笼罩着,为什么呢?一飞到半空中,芮娜丝背上的翅膀就会停止,她警告说一碰到地上的东西就会坠落,这些又是为什么? “难道这太厉害了!东西向有直线道路,但是南北向的没有,为什么呢?海利西,你不觉得坐立难安吗?这些事情,好像有着什么我们还不知道的道理存在。而朝着北方,用时速超过20哩的速度跑,即使翅膀力量不够,也可以飞起来,这简直难以置信。 “把操作dna做出来的人工肌肉,放在鸟翼机里使用,这些全部都是s层,和在地面上跳跃着的人群完全互相呼应,都是有完美合理性、目的性的科学。明明只是马卡特先生的记忆创造出来的故事,为什么这里有这么合理的科学构想?真是不可思议。所以我才会认为,这应该是相关研究学者直接亲口告诉马卡特先生的,而且这些资料让他十分兴奋。” “嗯。”海利西随口应了一声,若有所思地说:“我是不太懂,不过你这么说似乎有点道理” “对,只要稍微对科学有点研究的人都会这么说,说这些就像小学教科书一样,是理所当然的描写。” “哦,是吗?我以前也想好好研究科学”海利西说得有点遗憾。接着继续说:“但是,洁,这个绝对不是理所当然的吧?” “什么事?” “这大概也是s层吧。就算是s层也很奇怪,这个故事只写真实的东西,不是吗?” “全部都是真实的。”我很肯定。 “故事最后,提到芮娜丝的螺丝式脖子,因地震振动而松脱了的那个情节,这是噩梦吧?这个描述泰国惊悚,难道也是s层?就算是s层,也太奇怪了吧?这很明显的不是科学。难道不是吗?脖子有无数的生理功能的管子通过,把这些管子全部切断变成螺丝式的,根本不可能会有这种构造。” “没错。”我点点头。 “尤其是碰到地震就松开,这简直夸张得不像话。这是恐怖幻想,是非常可怕的恐怖幻想。披头士的歌曲里面也没有这种歌词吧?这样的话,它就不属于任何层面。这到底是什么?” “所以它才是t层啊。”我说。 “什么?!你说它是t层?”海利西几乎是在尖叫。 “是t层。” 海利西整整目瞪口呆了十秒,然后说:“你说它是t层?” “是t层。”我也再度重复。 “怎么会是t层啊?什么意思?到哪里为止?” “全部都是。一切都照书上写的全部实际发生过。这是逻辑推演的结论。” 海利西再度说不出话来,思考了良久,终于说:“你说照书上写的,是到哪里为止?” “全部的一切。发生大地震、芮娜丝螺丝式的脖子慢慢转动,然后再马卡特面前,整颗头突然掉到地上。我们只能这么想。” “活生生的人头?” “对。” “在现实发生?” “在现实发生。” “为什么?” “不知道。”我说。 “洁,你是在耍我吗?” “没有,我很认真,虽然我也觉得这很伤脑筋。”我说:“我也吓一大跳。这是属于t层的事实。有关这个情节,我们必须把它想成完全照描述的实际发生过。不管觉得多么不可能,这个现象都是真实的。” “这根本不可能嘛!”海利西终于大声叫出来。 g “芮娜丝螺丝式的脖子掉下来,的确是个难解的谜,但这也是强而有力的提示。” “提示?” “对于这次的问题有着规则性的提示。” “何谓这次的问题?” “简单地说就是和这个橘子共和国的故事有关。这一点,在这里先保留,我们往前推进吧。这个之后再说。” “往前推进?”海利西问。他好像已经完全不知道该怎么办了。 “当然就是前往橘子共和国,可别忘记了,海利西。但是眼前该讨论的事情还有很多,你不觉得吗?” 海利西点点头说:“对,当然。我在意的、不明白的地方太多了。如果你有解答的话,希望你一一告诉我。” “你在意的、不明白的地方是什么?” “有很多,多得数不清。没想到事情会变成这样,简直无法想象。首先是关于你指出的属于s层的各个部分。t层的部分,我大概都能了解,因为是事实嘛,当然,螺丝式的脖子除外。我最不了解的是,离开码头在往回家路上走的人群,为什么像集体跳舞似的跳跃着,这个强烈幻想,你说是s层?” 我点点头,“是典型的s层。我靠着这个,才了解这个故事到底是什么。” 我这么一说,海利西用认真地表情不断思索。 “这个才是贯穿所有神秘现象的骨架。三层楼高的向日葵、盖在大树上的村落、经常笼罩在月亮周围的雾气、一飞上天就停止不动的精灵的翅膀,还有精灵说,飞行时一碰到地上的东西就会坠落。这些其实都是同一件事。” “换句话说,你可以把这些做一贯的说明?” “可以。”我很肯定。 “这是合理的吗?” “没有比这更合理、更科学的了,海利西。” “如果你做得到,那就是魔法了,洁。”海利西苦笑,“赶快说给我听,洁,我洗耳恭听。” “你还记得阿波罗十一号吗?”我开始说明。 海利西点点头说:“阿波罗十一号?怎么突然提到阿波罗?这次换阿波罗十一号啦?我当然知道,我也很兴奋,那是1969年的事了。‘我的一小步是人类的一大步’,你是说那个十一号吗?” “对,就是第一次登陆月球的美国太空船。” “我记得。然后呢?” “海利西,那个太空人,在月球上的砂地,是怎么走路的?” “怎么走?不是普通地走吗?”他说。 “那是走得慢的时候。想要赶路的话会怎么样?” 海利西在想,没有说话。 于是我说:“不是会小跳步吗?” 海利西听了,小小地惊叫了一声说:“的确!的确会这样但是,这又怎么了吗?” “那是因为想要走快的话,自然就会变成跳跃,因为跳跃比较快。橘子共和国也是一样的道理。” 于是海利西张大嘴巴说:“什什么?!什么意思?” “海利西,阿波罗十一号的太空人,在月球上为什么会变成跳的?” “没有重力就是无重力状态” “没错。不过正确的讲法不是这样,是因为重力少。人在无重力的情况下不能走路。月球上面,引力是地球的六分之一,非常小;所以想跑的话,用跳的会比较快。因为没有体重,所以引力不能顺利作用。因此,阿波罗十一号的太空人一开始大概也采取三级跳那样的跑法,但马上发现不必那么夸张,一步一步小跳着前进反而比较合理。他们在很短的时间内,学会了在月球上最有效率的移动动作。” “啊所以也就是说,这代表什么意思?” “这代表橘子共和国的引力比这里小。如果这么想,所有的事情都有了合理的解释。在高大的树木上面建造村落,应该既不稳定又危险,就算是非常巨大的树木,但应该难免会变得头重脚轻,很不稳定。万一暴风雨来袭?刮大风的话?就算没有风雨,难道不会因为上面的重量而倾斜、倒塌?顾虑到这些,再怎么敢冒险的建筑师,也不会设计这样的建筑物。 “但是,这是在地球引力范围内才会有的问题。引力小的话,常识就会改变,这些疑虑便不复存在,树顶上也可以盖村落了。如果引力和月球差不多小,而且又是没有强风吹袭的环境,的确能在树梢上建造人类的聚落。” 海利西发出低沉的喉音回应我。 我继续说:“而且,那种高达云霄的大树可能可以生长,就连向日葵也能长得像三层楼那么高。所以只要人的脚力够强,不只是小跳步,也可能出现大跳前进的人。” 海利西沉默了一阵子,终于说话了:“我懂了。这件事真的太出人意表了。我想都没想过。你的说明我了解,但是为什么会突然提到引力?难道橘子共和国是在月球上?” 我摇摇头说:“这倒不是。如果在月球上,有许多地方会和我的说明不一致。” “你说不一致?会吗?事到如今,不管哪里不一致,都不会吓到我了” “海利西,你曾经认为这个故事是幻想,对不对?” “对。当我听到lucyinthesky后,更加这么认为。” “那是凑巧。” “凑巧?” “对。所以我才说b层是被s层选中的。那个歌词世界完全一致,这是正确的科学故事。” 第十一节 “所以,是哪里不一致?” “是的,意思是有些地方会不符合科学。” “啊,哪些地方?” “比方说,月球没有空气。就算在月球做一个圆顶巨蛋,在里头充满空气也一样,只要有六分之一的引力,精灵背上的翅膀一停下来就会往下掉。而且,东西向有笔直道路,南北向却没有的这种描述,就变得没有道理。” 海利西用力点头说:“对!这到底是什么?何况,只要朝北方以时速20哩的速度跑,鸟翼机就会飞起来咧。” 我点点头。 “嗯。会有鸟翼机这个东西出现,也代表引力很小却有充足的空气。今年刚好是莱特兄弟在天空飞翔后的一百年,如果是以现代的状况,大概达芬奇也能飞吧。” “是吗?原来有空气啊。但是引力小” “对,这也表示此环境的特殊性。如果是普通的天体,引力小的话空气就会跑掉。” “是吗?” “因为空气很充足,就算不使用螺旋桨或喷射引擎,只要有昆虫式的翅膀就够在天空飞了。”我说。 “昆虫式?” “嗯。应该不是鸟式的。” “精灵也是?” “对,精灵也是,书上也写说她们背上的翅膀出乎意料的小。就算翅膀小,只要拍打翅膀的肌肉有力,在这个环境下也可以飞。” “男主角艾吉也曾被精灵带着在天上飞嘛。”海利西说。 “对。他也飞过。而且精灵们只要飞上去,背上的翅膀就会停止挥动。这些意味着什么呢?” “对,意味着什么呢?” “表示在那个地方,原本就没有重力。” “没有重力?!”海利西叫了出来。 “对。是无重力的世界。” “我快疯了。不是有吗?只是比较小。” “是人工做出来的。无重力的话就麻烦了,不是吗?你也知道,无重力的状态,人不仅无法行走,也会给身体带来很多不舒服。比方说,如果空气没有因冷热不同而有重量差,就不会引起对流,二氧化碳会残留在嘴巴周围,如果不把它去掉,人可能会窒息而死。地球上的我们之所以能生存,是因为刚呼出来的气息较温暖而往上飘,含氧气多的冷空气会取而代之跑到鼻子和嘴巴。就算不断地转动送风机,在这样的环境下,就无法避免肌肉退化。这会在短时间内发生,在无重力状态下生活几个礼拜,人很快就无法行走了。” “对啊。所以在太空站,太空人好像都常常用运动器材,踩脚踏车的踏板或跑步,来维持肌肉的力量。”海利西也说。 “就是这样。此外,心脏也会变衰弱。在地球上,人体可以透过心脏这个帮浦,不断把脚底的血液打上来。一旦没有这个必要,工作减少的心脏会越来越衰弱。据说人如果躺在床上一个月不下床,光是这样心脏的肌肉就会变薄一半。” “嗯,我听过这种说法。”海利西说。 “所以在地球出生、从未离开过地球的人类,一旦到了无重力的地方,身体会应不适应而产生很多问题,这是可以想见的。当然,几个世代过去之后或许会适应,但要完全适应,可能需要从尼安德塔人进化到我们这么久的时间。怎么办?用人工方式制造重力的必要性于焉产生。那该怎么做呢?简单、确实,又没有故障的办法,就是让整个世界旋转。用这种方式,就能在球体制造重力,让人们能站在表层上生活。” “哈哈,你的意思是,这个橘子共和国,就是一个像这种太空站的地方?” “规模应该大得多。这不是试作阶段,而是有河川、有城市的完成品,是太空殖民地。” 海利西一直在思考。渐渐的,好像把事情想通了似的。 “太空殖民地,这是巨大的圆球形世界吗?”他问。 我点点头说:“是圆球形的人工地球。它会一边旋转,一边利用离心力制造出人工重力。” “为什么需要这种东西?” “当然是因为地球迟早有一天不能住人。剑桥的史蒂芬·霍金曾经预言,地球将在1000年之内变得无法居住,原因是全球暖化和人口暴增。暖化会让极地的冰雪融化,要是所有的冰雪融化,一大半的文明会被水淹没。我们的世界,在二十世纪末,人口已经爆炸性的增加了;而气温则在这100年来上升了6度。如果以这种速度持续恶化,也许不必1000年就不能住人了。就算逃避得了这些,太阳的寿命总有一天会结束。它会膨胀、让大海沸腾,从最靠近它的水星开始吞噬,最后会收缩,变成和地球差不多大的白色小恒星。如果人类还能活到那个时候,我们迟早也必须离开地球才行。” “那搬到火星去住的话呢?” “对。有一个计划叫做外星环境地球化(terraforming),简称地球化。把让地球暖化的元凶——氟氯碳氢化合物、甲烷等,大量释放到火星上,温暖整个火星,让位在极地的大量干冰融化掉。再从地球把大量植物带到火星,让它们制造二氧化碳,然后,植物释放出来的氧气,总有一天会充满火星。” “对。这么一来,在赤道附近的话,好像可以不必穿太空衣就能生活。而且听起来似乎不必花太多时间。” “有人说只要150年左右就可以了。当然,经过如此改造过的火星,因为离太阳比较远,大概可以比地球活久一点。不过一旦太阳寿命结束,迟早也会灭亡。一开始,我也以为这个橘子共和国或许是地球化之后的火星,火星的重力是地球的三分之一。但事情不是这样,很多证据显示它是圆球形的人工地表。 “例如,书上提到,在空中,如果碰到生成在地上的树木,就会坠落下来。飞上去后,就不受旋转产生离心力的影响;再说原本就是无重力世界,所以可以一直漂浮。一旦参加自转运动,身体也会随之产生重量。如果握住挂在圆球的圆周上的东西,就代表‘和这个世界一起旋转’,那么身体就会受到离心力的作用,于是重量出现,往圆球的表面掉下去。如果是火星的话,不必碰到树木,只要背上的翅膀停止不动那一刻,就会以比在月亮更快的速度往下掉。 “其次,书上也提到,月亮周围总是有雾气笼罩。那是因为如果没有雾气的话,就看得见在遥遥上空的球体的地表了。雾气,是遮蔽视线的帷幕,所以要不断制造雾气。” “这样啊。所以艾吉也在飞起来后,就算没有翅膀,也可以一直漂浮” “就是这样,这都是无重力的缘故。精灵只有为了脱离旋转的地面、或者改变方向、加快速度时,才会使用翅膀;所以飘起来之后,就可以停止拍打翅膀了。” “原来如此!原来是这样的道理啊。那么,朝北跑,鸟翼机就会飞起来是怎么回事?” “从这个描述看来,这个太空殖民地,大概是南北向旋转的,而且是从北往南旋转的,所以南北向没有直线道路。” “所谓朝北方以时速20哩跑的意思就是” “代表这个太空殖民地的旋转速度应该是20哩。圆球形的表面,以时速20哩的速度,从北往南不断旋转。所以只要以相同的速度反方向移动,也就是从南往北以时速20哩的速度跑的话,就能抵消因旋转而产生的人工重力。” “啊!原来如此。” “所以用邮购买到的、力量不太够的人工肌肉,只要重力是零,就可以漂浮起来。” “原来如此!这就是东西向才有直线道路,南北向却没有的理由啊。” “就是这么回事。道路笔直的话,时速很容易就可以达到20哩。如果是奥运级的赛跑选手,全力奔跑也许就可以跑出这个速度。为了不让这种情形发生,才会故意把道路弄成弯弯曲曲的,在弯曲的道路上,很难达到这个速度。那里应该也没有汽车。不完全的内燃构造会污染宝贵的空气,利用从葡萄糖产生能源的生理运动构造要干净得多。 “要是开车,只要在南北向达到时速20哩的速度,在任何地方都有重力被抵消的危险。不仅汽车在空中到处漂浮会造成严重的问题;就算不是汽车,人如果在空中飘来飘去,也是既危险又会引发大混乱。所以管理阶层才会希望所有居民都乖乖地在地面活动。因此,太阳王的巡逻机也才会出来巡逻。” “原来如此,的确很有一致性。那这些事情,殖民地的居民都被蒙在鼓里咯?” “大概故意不教育他们。不过芮娜丝知道这件事。” “那这个太空殖民地是为了逃离地球而设立的吗?” “与其说逃离,不如说是为了探索新天地。荷西爷爷不是说过了吗?建造这个先进的太空殖民地,和太阳王拥有的技术能力有相当大的关系。” “嗯。” “所以他们才能站上管理者的地位,因为这个世界是他们建造的。” “嗯。也就是说,人类必须探索新天地啊” “这是为了保命必须面对的宿命。lucy就是这个象征。从她身上就可以知道,人类在遥远的太古时代出现在非洲大陆。lucy的族人如果都安于现状,一步也不离开住得很舒服的非洲,一定会被天灾地变或其他灾害给灭亡了。” “对。” “如果这样,人类的历史便不复存在,也不会有我们了。爱好冒险、不受道德束缚的人,不听有识之士的劝告,离开故乡,开始在地球上的各个地方到处移动,有的民族还千里迢迢地跑到酷寒的西伯利亚地方。那种气候酷寒、终年冰雪、食物匮乏的地方,到底哪一点吸引他们?” “嗯。但是我们的根,难道就只限于非洲一地吗?” “不清楚,目前为止的定论是如此。总之,我们因此才有今天。结果是无私和不受道德束缚,解救了我们。当然,自从有人类以来,天灾地变的发生相对较少,因此进化可以安定进行的时间比较长。就算是连续发生天灾地变,幸好也不必每次都从单细胞生物开始重新进化。” “天体互撞也可能给地球带来生命吧?” “是呀。目前的定论是,太古时代的地表,是以二氧化碳为主体的。氨基酸如果没有从外面进来,就不会形成生命。而且,若无法频频补充氨基酸,总有一天会无法供应那么多种生命延续下去。如果生命原本就是外来的,那么地球灭绝的话,生命应该会再回到外太空。为了今后继续存活下去,人类总有一天必须踏出宇宙,寻找可以居住的其他恒星系的其他行星。这不只是娱乐大众的科幻小说,是迟早必须要面对的技术摸索。” “人类本身就是这么来的,这种说法怎么样?” “什么?” “也就是说,人类在太古的过去,就像这样坐着巨大的太空船来到地球。” “嗯,但是降落失败,失去了火箭和电脑,所以只好抢尼安德塔人的毛皮,住在山洞里。不久人类连这样的记忆都丢失了,他们就从原始人重新开始进化。” “对,对。没错。” “好耶!海利西,你找个时间写本这种书吧,故事可以从挖掘出太古时代的火箭开始。地点是埋在地底一千公尺的火山口,那里有油田呈环状相连。” “哇,我迫不及待了。” “言归正传吧。由于真空的力量和膨胀,各银河现在都是孤立的,恒星的数量也持续减少。光是银河系的直径就有十万光年,离最近的恒星系也有四点二光年吧?” “比邻星吗?” “对,半人马座的比邻星。其他银河就更不用说了。据说光是到这个比邻星,如果用我们现有的化学火箭发动机,就要花十三万年的时间。用太阳能火箭发动机要一万年,用离子发动机要五千年,用原子能火箭发动机要一百年,用反物质火箭发动机要十年,用镭射发动机要六年。” “反物质?” “嗯,这必须制造出一种叫做反物质的东西并加以使用。据说要制造百万分之一公克的反物质,需要一千亿日元。那是一种理论上的物质,暂时无法实际操作。若是使用镭射发动机,大概多少有点可能性,但也是遥远未来的技术。原子能火箭发动机可以设法办到,但是到比邻星也得花一百年的时间,不是人类一辈子可以到达的距离。况且到了之后,也不能保证那里一定有适合人类居住的行星。人类只能在太空船内度过一生,留下遗言,要求后代子孙寻找新的生活环境,太空殖民地就是以这个为目的建造出来的。所以太空殖民地是人工地球,同时也是巨大的太空船。” “坐这个庞然大物在宇宙前进?” “地球不就是这样吗?地球也是太空船啊。” “殖民地内的环境,引力会变小吗?” “没有这回事。根据旋转速度的快慢不同,可以和地球的引力一样大,也可以比地球的大。但是,我想设定得小一点会比较方便。” “这又是为什么?” “理由有很多。比方说,居住环境。人口增加的时候,可以很简单的把居住空间向空中延伸。所谓的构造力学,就像莱特兄弟一样,就是和引力之间之间的战斗。引力小的话,就像这个故事描述的,可以在树上建造村落给人住。而且,如果知道永远不会有强风大雨的话,在树枝末端盖房子也没有问题。这些事情,在地球的环境下是根本无法想象的。” “原来如此。要移动或在空中漂浮,也只需要很少的能源就够了。” “就是啊,成本又低,何况能源也必须取自宇宙空间。就算采用原子能火箭发动机,也有无法从周遭获得燃料的危机。因为将来不知道会发生什么事,所以运作成本必须尽可能设定在最低廉的价格。” “芮娜丝的眼睛有投影机,这是什么呢?” “这是第二个好处。可以在人体内植入机械。” “把机器与人体结合吗?” “对。被植入在大脑里的微电脑,可以连结中央管制中心的超级电脑,把资料输入自己的大脑里。这样就不必像我刚刚那样,用手指敲键盘,土里土气地工作了。只要眼睛具备投影机的功能,也不必像我刚刚那样,把照片从架子上匆忙抽出来。若真要这么做的话,引力小当然比较有利。不,应该说,引力如果没有变小就做不到。因为在初期技术的阶段,身体植入机械后,多少会变得比较重。到时候应该会采用轻金属,但是即使这样,身体也一定会变重。” “喔。” “故事里并没有提到芮娜丝服用免疫抑制剂,但是把机械植入体内,依部位不同,可能会引发超急性排斥反应而猝死。所以我想,她可能一开始就切除会制造引起排斥反应物质的细胞了。细胞表面有制造这种酵素的基因,所以必须操控dna,一开始就把这些细胞先切除掉。但是科学如果持续进步,一开始就采用构成动物的身体作为材料,也许可以发现让人拥有和电脑或放影机相同功能的方法。不是异物的话,可以省掉免疫抗体的处理步骤。同样都是操控dna,这样会更有效率。” “嗯。” “虽然还有电源的问题,不过总而言之,这样就可以利用dna技术,以人为方式制造出像芮娜丝这样的人了。而这种生物,既可以说是电脑的一部分,也可以说就是电脑本身。人和电脑的分别,已经变得很模糊了。” “原来如此。就是所谓的人类本身快速进化,变成机械化了。” “对。人类本身开辟了进化的捷径,现在已经掌握了这种方法。” “就是萨塞茨其吧。” “不,不对。就我的观察,所谓萨塞茨其,是操控dna的前阶段,可以说比较接近机器人。这是我刚刚说的规则性的提示。” “啊,嗯。” “操控dna、采用体内的材料制造新型人类的工程,如果逐渐普遍进行的话,就必须与旧式的机器式人体改造、或接受过这种改造的人类作区隔。因此可能才将这种旧式的改造方式称为萨塞茨其构造;在故事里也可以看得出这样的规则,而且还是螺丝式的。” “已经完成到这种程度了吗?这个作品的世界。” “大概吧,我认为是这样。” “是吗?” “但是,萨塞茨其还没有成熟,就是所谓研发阶段的科学。我们目前毫无计划地大量制造金属和塑料,让自己吃了苦头。因为这些东西不会分解,无法回归自然,反而成了废物。这种生物要使用的道具,还是采用这种生物的体内材料来制造比较合理。迟早会这么做的,因为这些会回归给自然。” “原来如此。所以是人为、刻意的突变?” “就是这样。如果萨塞茨其可以那样解释的话,这是萨塞茨其领先一步的技术。如果在胚胎阶段就进行此技术,就能制造出这样的婴儿。” 海利西一直在思考。他说:“芮娜丝也在天空飞。” “是啊,她的背附有拍打翅膀的功能,也许是体内装了可以让翅膀强力振动的肌肉吧。” “这种功能也是用操纵dna的方式制造出来的吗?” “我想不是,否则就是盖美拉(注释32:希腊神话中会喷火的怪物。上半身像狮子,中间像山羊,下半身像恶龙,口中喷吐着火苗)了。我认为芮娜丝的情况,就算拍打翅膀的能力本身是靠人工肌肉,大概还是属于用机械性的方式组装进去的世代。在引力小的太空殖民地生活好几个世代的过程中,一些有才的人也许会有好几个这种构想,并且不断地迅速加以实现。掌握这个领导权的人,可能就是太阳王。起先是机械式的添加,等技术纯熟后,接着再摸索操控dna或利用盖美拉技术来进行彻底的人体改造。这已经变成那种具有肯定性的未来的虚拟小说,不是乱七八糟的幻想。” “原来如此。所谓的盖美拉是什么?” “是和不同动物之间的嵌合体。” “意思是不是这样?把人类和鸟类,在初期的胚胎阶段就混合在一起?” “大致上是这个意思。” 于是海利西双手抱胸,沉思着,“但是,洁,我再问一次,你为什么突然提到太空殖民地?难道艾刚去过那里?” “不是。”我笑着说。 “那么,这部分就不是记忆咯。” “不是亲身体验的记忆、是在橘子共和国吸收到的知识,但是变成了和亲身体验同样深刻的印象。太空殖民地,以及太空殖民地带来的新社会虚拟故事,在马卡特先生的脑子里,和亲身体验的记忆融合在一起了,于是变成了奇妙的怪物,刚好像盖美拉那样的嵌合体。” “这样啊?” “没错。马卡特先生的这个故事,是记忆的盖美拉。头是狮子,身体是山羊,尾巴是蛇。” “嗯。这我了解。那么,他是怎么得到这些的?为什么艾刚会有这种程度的知识?他是生物学家,并不是研究太空的,不是吗?” “因为他碰到了太空生物学家。”我说。 “你说什么?” “对生物学家而言,太空生物学家很有冲击性,是最让他们惊讶的新学问,同时也是他们最容易理解的新学问。因为马卡特先生有生物学的基础,所以他把这位学者的话,做了比亲身体验还正确的铭印。” “太空生物学你说他碰到了太空生物学者?” “对。” “你怎么知道?” “我知道,我可以跟你打赌。理由就是出现在t层的专有名词。在我们目前为止的讨论里,明白了一件事:专有名词一定有它的意义。其中最重要的就是萨塞茨其,他是马拉加大学的教授,找到了全身骨头最完整的失落的连结。另一方面,他也是著名的祭坛画失窃案的嫌疑犯,在迷惘的70年代失踪了,下落不明。这位极具趣味、重要人物的名字,进入了这个故事里。” “70年代啊越战已经结束了。” “但柬埔寨还在打仗,还在摸索那些愚蠢又自以为光荣的撤退方式,浪费了大笔金钱、许多时间和无数人命。也有人说萨塞茨其被卷入越战、失踪了;也有人说他在森林深处建立了一个王国。但是我都不相信。” “为什么?” “那件事和这个故事没有关系。橘子树,是普通名词;但从橘子树一直往前摸索,我们找到了名叫lucy的猿人;艾吉当然就是艾刚的化身;至于荷西爷爷我认为也确有其人。这些都有意义,而且都属于t层。出现在这个故事里的专有名词,结果全部都属于t层。属于s层和b层的专有名词,一个也没有。也就是说,出现在这个故事里的专有名词,有可能全都是反映事实。 “那么,我们试着选几个例子看看好了。首先一开始出现的是熊,那只长得像泰迪熊、下半身附有车轮的熊,名字叫巴迪;其次是长老,村长戴生;然后是精灵芮娜丝;她的祖父荷西;还有荷西的朋友,老人范恩。专有名词大概就是这些吧。其中芮娜丝、荷西和范恩,背景可能和书中描写的差不多。比较奇怪的是巴迪和戴生,名叫巴迪和戴生的人,其中至少有一个可能是太空生物学家。我可以跟你打赌。” “所以你的意思是,叫这个名字的不是熊,是确有其人,而且其中的一个人是太空生物学家?” 我点点头说:“没错。而且这两个人还把新的太空印象或太空殖民地计划的梦想,告诉了马卡特先生。我觉得这个可能性很高。” “不是一个人,是两个人?” “是两个人。” “嗯,可以确认吗?” 我站起来说:“这个简单。在太空生物学搜寻一下就好了。” 于是我又坐在电脑前,输入巴迪这个名字,然后搜寻。结果马上就出来了。 “bingo!米歇尔·巴迪,加州工科大学的教授,以《theshatteredself》这本著作而闻名。是太空生物学最前线的第一把交椅。”我说。 “喔。” “这里有他的照片。戴眼镜,头发鬈鬈的,的确很像泰迪熊。而且他和霍金一样,也爱用轮椅。” 海利西听了,吓一大跳,“嘿,你太厉害了,洁,一下子就找到了,原来是从轮椅得来的灵感啊?” “对。进行得相当顺利。” “那么,这就是我们的目标了。洁,你太棒了。艾刚在世界的某个地方碰到了这位学者,对不对?” “就是这样。我敢保证。” “那么,接下来只要打电话给这位巴迪教授,问他艾刚的事就好了。问他在哪里和艾刚见面、和背上长翅膀的女孩子说话,这样就行了。” “可惜不行。他前年过世了。”我边看他的生平边说。 宛如从苦行解脱的海利西听了,双手一摊,望着天花板焦急地说:“怎么这么惨!过世了?那戴生呢?” 我又搜寻戴生,但是在这个类别找不到。 “不在太空生物学这个类别里,那就是太空物理学。” 我说,然后在太空物理学的类别搜寻戴生的名字,找到了。 “有了。克里斯多夫·戴生,普林斯顿大学教授。可以说是理论太空物理学的长老,长久以来都是这个领域的精神领袖,相当具有影响力。可是,这位教授的情况更糟,他在九四年就过世了。” “哦,上帝,我还以为终于看到终点了” “据说戴生教授写了很多有关太空殖民地的论文。另外,他的‘电荷生物’这篇论文也备受瞩目,展现了他对太空生物学的兴趣。内容说的是**带电荷的灰尘所产生拥有意志和思考能力,漂浮在太空的新形态生物。这种生物拥有类似神经和肌肉的组织,也可以繁殖后代。看了这些资料后,海利西,我记得曾经听过戴生这个名字。虽然印象模糊,但我记得看过他的论文,巴迪我倒是没听过,所以我对这个推论很有自信。” “嗯。” “但是,海利西,这次的问题,现在才刚要开始。只找到太空生物学家和太空物理学家的名字,根本不是终点。靠这些资料,大概可以找到橘子共和国的位置,但我们还只是站在这个难解问题的起点而已。” 于是,海利西的表情变得有点不耐,越看越可悲。我这么说并不是恶意要让他沮丧,这是事实。 h “你是说,艾刚从普林斯顿大学、加州工科大学的教授听见这件事,并不是在美国?”海利西问。 “不是。”我说。 “为什么?” “你不是已经问过美国移民署了吗?” “对哦,”海利西思考了一下,然后说:“洁,有一件事我怎么都想不通。” “什么事?” “这个乍看之匣看似单纯幻想的故事,其实是正确的科学模拟。对吧?” “是的。” “也就是说,这些全部都是将来可能发生的事,对吧?” “没错。”我说。 “但是,其中唯一一件事除外,不是吗?” “那件事是什么?” “芮娜丝的螺丝式脖子,还有她的头在艾刚眼前掉到地上的描述,这不是科学。就算机器人这种科学在理论上站得住脚,这种人的脖子也不应该是螺丝式的。全世界都在制造机器人,在制造两脚直立行走的机器人方面,目前全世界技术最先进的国家应该是日本。除了日本之外,还有很多种机器人,像迪士尼乐园早就有虽然不会到处走,却有音效动漫效果的精巧人偶了。” “60年代开始就有了。” “但不管是哪个机器人,脖子都不是螺丝式的,不是吗?” “大概是吧。” “螺丝式脖子的说法简直太荒唐了。为什么一定要做成螺丝式的?做成螺丝式的,是因为要常常转下来吧。” “我也这么想。”我同意。 “这是一般人偶的做法不,即使是人偶也不会用这么奇怪的构造。” “没错。” “所以这一点我不懂。这根本不是科学,是噩梦。虽然还不到疯狂的地步,确是精神有问题的人所看到的幻象。不管从哪个角度怎么看,在科学上都是不可能发生的。洁,这本《重返橘子共和国》不是一切都很合逻辑,连细节都很合理的科学故事吗?” “是这样没错,海利西。” “所以螺丝式真的和小跳步一样吗?我总觉得怎么看都像费里尼的‘爱情神话(注释33:是导演费里尼1969年的作品)’那样,让人觉得是一种恐怖幻觉。难道背后也有合乎逻辑的解释?” 我摇摇头说:“没有这种解析,海利西。” “那么,究竟是怎么回事?这种从任何角度看都是无法解释的恐怖,你却说是科学” “海利西,我没这么说。它是属于t层的。” 我一说完,海利西马上接着说:“t层?啊!对了,因为这是事实?” “对。” “可是,这么一来,我就更不懂了!是事实的话,这么荒唐的事应该不可能发生吧?说它是幻想也好,说它是披头士的歌词也罢,但两者都不是,不是吗?说它是科学的话,也许可以用我不懂的什么东西来牵强附合。但你说它是事实?我完全无法理解,这种事根本不可能实际发生!”海利西激动地说。 “一般来说大概不会发生吧。”我笑着说。 “就是说嘛,洁。但是明明这样,你还这么肯定地坚持说它是t层。” “对。”我坚决地说。 “你的理由是什么?” “理由是到目前为止的规则性。专有名词一出现,所有和这个人本身、立场、行动有关的描述,全部都是t。所描述的事实一定存在,否则就必然有与之相似的行动或事实存在。所以,如果它不是事实,道理就说不通了,因为前后会变得不一致。” “胡扯!你刚刚不也说这不可能吗?” “我是说过,但我是说平常是不可能发生的。它和马卡特先生的大脑一样,这个大脑,也不是平常会有的。” “那么,这种说法怎么样?有个什么药剂的瓶盖,对他来说是非常重要的瓶子。这个瓶盖松掉了,艾刚把它和芮娜丝的脖子搞混了。” 我摇摇头说:“这是不可能的。” “不可能?为什么?” “这种形式的转换,在这样的案子里绝对不会发生。瓶子和盖子,兴致与人类的脖子根本不一样。因为拿掉瓶盖而发生什么事,谁会怕?” “嗯” "盖子和有着五官的人类头部,对大脑而言承受的冲击深度是完全不一样的。如果两者都是瓶盖的话,就另当别论。就算如此,这种混淆很快会被遗忘,就算弄错了瓶盖,也不是什么大不了的问题。" “所以不是这个吗” “不是。” “那么,这个说法怎么样?芮娜丝遇到火车车祸。车祸中有人,大概是芮娜丝,头被撞断了。这个事实在他的记忆里模糊了,所以就变成这个故事。” “这也不对,”我肯定地说:“不可能。” “不可能?” “不可能。别忘了螺丝这种特殊的物品,所以不可能是这种情况。” 第十二节 “那么杀人分尸呢?” “一样不可能。如果是分尸案,就只是砍断头的故事了,重点是螺丝。这是极为特殊、人工制造出的形态,在自然界不存在,外观和功能也都很特殊。螺丝是利用旋转确保前进的,很难收到其他外来力学的影响;也因为具有这种功能,才被设计成机械的一部分。这样的东西不会无端出现。身体某部分有螺丝的动物、树枝基部有螺丝的树木,世界上哪里有这种东西?” “的确没有。” “螺丝,只有在机械里面才会有,所以螺丝就是螺丝,不是其他东西,这个世界上没有东西可以取代它的功能。如果螺丝是某种东西的投射,那么原本的东西就只能是螺丝。这么一来,不管看起来多么不可能,还是只能把它想成确实如此发生过。” “螺丝就是螺丝那么,用在洋娃娃身上怎么样?身高差不多这么高、女孩子常常拿来玩换衣服游戏的洋娃娃,头可以拿下来的那种” “你看过脖子是螺丝式、可以换衣服的洋娃娃吗,海利西?” “确实没有。但是” “而且,常常在玩、宝贝得要命的洋娃娃头掉下来,你觉得马卡特先生会因此而受到激烈冲击吗?” “这个嘛也对。他已经是中年人了。不是十岁的小女生,早就过了玩洋娃娃的年纪。” “就算他是十岁的小女生也不可能。海利西,你有点想错了。这个案子不是那么幼稚的东西,是足以破坏马卡特先生大脑的事情哦!你一点你别忘了。” “你说什么?这么严重?!” “对,没错!换衣服游戏的洋娃娃怎么可能破坏他的大脑?” “你是说,因为这件事情,他的脑子才会坏掉?是这样吗?” “至少可以肯定,这件事也破坏了他的脑子。但如果问说是不是只因为这个单一因素,答案恐怕是no。” “啊。” “的确是很难置信。他的大脑原本应该更坚固、稳定,精神也应该更正常才对。他考上哥特堡大学,从生物系毕业,还以生物学家的身份生活过一阵子。到底遇到什么样的事件,才能把他打击得像病弱的少女一样,实在很难想象。” “对啊,应该不会是洋娃娃的头。” “看到洋娃娃的头掉下来脑子就坏掉的人,根本没办法挖掘猿人骨头。” “对,每次看到骨头出土就昏倒。” “如果还有其他别的东西的话——我想肯定有的,那么应该是更具体的外来压力造成的障碍,还有就是酒精。” “何谓外来压力造成的障碍?” “是指因意外、受伤而让脑功能发生多重障碍。” “你说的意外是指?” “车祸或重击造成的障碍,或是遭到施暴等情况。” 我说完,海利西想了一下,然后说:“你会这么想的理由是?” “是马卡特先生的翅膀的遗痕。” “什么?你说什么?” “他的肩胛骨啊。正中央不是有点隆起吗?那应该有什么意义才对。” “有什么意义?告诉我。” “我目前手上木有任何资料,纯粹是以医生的身份和知识下的判断。我没有他的脑部mri,也没有他全身的x光片。如果让他全身照x光,连小地方也做仔细检查的话,一定可以发现好几个地方会有骨头异常的现象,这我敢跟你打赌。换句话说” “嗯,换句话说?” “马卡特先生的肩胛骨,过去曾经严重损坏过。不只是骨头龟裂而已,有一部分,大概是中央的部分吧,曾经整个粉碎并且无法修复。中间的隆起,就是修补的痕迹。而且只有那里隆起,代表这是很久以前的手术。” 海利西听了,沉默了一下子,然后说:“但是,洁” “嗯,你想说并没有使用人工骨骼吧?” “对。” “他的皮肤上一定留有手术的痕迹。看了那个痕迹,他是否动过手术就一目了然了。其次,关于你的问题,所谓人工骨骼,简单地说,就是磷灰石凝固后的东西。这在x光片中会呈现白色。金属的补强材料,不用说也都是白色的。” “嗯。” “但是,海利西,人类的骨骼,是由三十条纳米的磷灰石和三百条纳米的胶原蛋白组合而成的;人类的骨骼就是这些分子排列整齐的构造。因此,只要混合这两种东西,给予适当条件的话,就可以做出和自然骨骼很相似的固体出来。” “嗯。” “所谓的适当条件,在实验装置内环境下,就是ph值9,摄氏39度。” “原来是这样啊。” “在这个条件下把两者混合的话,两种分子开始整齐排列,变成白色纤维状的东西。把它压住固定后,就是成分和真的骨骼非常相近的人工骨骼了。” “原来如此。你是说艾刚用的就是这个东西?” “就是这样。” “如果是这种东西,在x光片上不会呈现白色的?” “不,会呈现白色的。” “咦?那么” “海利西,这种新型人工骨骼的优点并不是这个。所谓人类的骨骼,大概两年半就会全身换成新的骨骼。” “嗯,我听过这种说法。” “首先,一种叫做蚀骨细胞的东西会溶化老旧骨骼,而另一种成骨细胞会附着在融化之后的痕迹上,并且让新的骨骼形成。利用这样的过程,全身的骨骼会不停地持续汰旧换新。不这么做的话,人的骨骼会迅速劣化,人类就会在数年内灭绝。这样的过程,也代表这个人还活着。精密的人类身体,之所以能比汽车保存长久,也得感谢这种结构。” “确实如此。” “以往的人工骨骼或金属,会被蚀骨细胞当作异物而跳过去,这也难怪,所以补强的部分永远都维持现状,而且它碰到神经的话也会痛。” “嗯。” “之所以会被当作异物,原因是成分和骨骼不一样。但是这种新式的人工骨骼,成分和真的骨骼极为接近,所以会被蚀骨细胞误认它是真的;这代表它也会被蚀骨细胞溶化,被溶化后就和真的骨骼一样,会有成骨细胞附着在上头,结果真正的骨骼就长出来了。” “原来如此。” “也就是说,以人工骨骼当踏板,可以把真正的骨骼诱导到这个地方来。如此不就可以完美地修复了吗?” “是啊。嗯,艾刚使用的可能就是这种材质咯?” “对。这种新型的人工骨骼的想法,确实在70年代就有论文出现。马卡特先生的肩膀上装的,可能是用试作品做的。” “所以那根本不是翅膀的遗痕。” “至少马卡特先生的肩胛骨不是。提出这个想法的是日本的医生,这表示如果马卡特接受治疗是在70年代的话,操刀的医生是日本人。地点在和日本有关的医院,或至少是有日本医生执业的医院,这样他才能使用日本制的试作人工骨骼。” “嗯,原来如此。” “之所以会有很大的隆起,不是铰链的遗痕,而是因为这项手术在当时才刚萌芽,实验性质居多,该放进去的人工骨骼数量、形状、大小等等都不知道。因为没有前例的数据当参考。因此,可能是为了安全起见,放了比较大的东西进去。因为日本有句俗话说大能容小。” “对,也得考量到失败的情况。” “是的。万一无论如何都必须再开一次刀,太大总比太小好处理。” “嗯,也对。” “这代表马卡特先生曾经遭到重大意外事故,让他两边的肩胛骨都有粉碎性骨折。如果这样,他的脑功能障碍,自然就有可能和这个意外事故有关。” “原来如此。跟翅膀、酒精成瘾就无关了” “和酒精成瘾有关。因为酒精成瘾而让乳头体受损伤,或损伤恶化而导致目前的状态,这种假设也值得参考。大概过度的酒精摄取,对他的大脑而言,就像对想投河自杀的人,从背后狠狠推他一把一样。” “嗯。” “总之,肩胛骨遭到重大撞击,粉碎骨折,很难想像头盖骨会毫发无伤。从这件事可以看出,他碰到了导致重伤的重大意外事故,这件事是不会错的。如果真是这样,这个意外事故让他的大脑严重受损的可能性就很高。我们靠推理,很自然地被引导到这里,那么,那个地方到底在哪里?” “那个地方在哪也可以推理出来吗?” “对,靠推理可以找到。显示地点的关键就在那里转来转去,就算缺乏经验的推理家,也应该可以找得到。” “真的吗?我不知道那个地方不但有日本医生驻诊的医院,而且日本对当地影响力很大。其他还有什么?所谓的太阳王又是什么?” “所谓的太阳王,大概是象征日本的军队、战后日本企业的进驻、经济的往来等等吧。其他的话,海利西,据说还有戴生和巴迪教授的别墅。” “啊,别墅啊?原来如此。” “他们不是大富翁。大概是用合理价格,在那里建造了一个外国人住的社区,是同为英语人士可以集体购买、居住的社区形态。” “啊,嗯。” “而且,如果萨塞茨其也到那里去的话,他的目的应该不是想和有钱人打交道,而是想和高级知识分子聚在一起。也许萨塞茨其很有钱,但其他的人顶多是手头还算宽裕。这些人希望有个地方可以一年去几次避寒或避暑,而且当地人不仅要会说英文,西班牙文也要会;就算不会说,起码也勉强能沟通。” “听起来好像洛杉矶。” “但是,不是洛杉矶。别忘了还有没鼻子、没耳朵的老人。” “真的有这种人?!” “我想是有,不是多到满街都是,但是70年代应该还有一、两个存活着。” “这种地方,真的存在吗” “还有一件事,就是70年代曾经发生过大地震。” “地震?” “对,地震。因为地震,芮娜丝的头才慢慢掉下来的,不是吗?这是t层。这样的话,它也必须实际发生过才行。有地震,海利西。” “那么,艾刚受伤,也是因为地震?” 我点点头。 “有可能。我们再搜寻看看吧。” 我上网搜寻地震的相关资料,把显示世界大地震的图表找出来,还顺便叫出了标示地震常发生地点的世界地图。 “找到了,这里也有图表。七四年以前的可以不要,要七四年以后数年以内的。” “等一下,洁,为什么数年以内?80年代不行吗?” “可以。但如果萨塞茨其和这个事件有关,而且又因此死亡的话,70年代会有更多吻合的点。如果他是在使用假名的状态下,死于大地震的骚动中,再也没有比这更完美的消失方式了。如果他在地震后还活着,像他那样的人,一定会有什么传闻或资料出来,可是后续什么消息都没有,表示他早就死了。嘿,有耶,海利西,七六年1月24日,发生了芮氏地震六到七级的地震,震源是民都洛岛附近的海沟。八打雁、葡多咖蕾拉、卡拉邦等地受灾严重。” “八打雁?葡多咖蕾拉?那是哪里?是西班牙属地吗?” “据说马尼拉也受灾严重。是菲律宾啦,海利西,菲律宾发生大地震。” “菲律宾?!” “对,菲律宾。” “你好像早就知道了,洁。” “对,猜到的。因为巴迪他们的别墅、太阳王、西班牙属地,还有之前的‘茂朗杭金’。” “‘茂朗杭金’?那是什么?好像听过。” “是出现在橘子共和国的人工月亮,芮娜丝把它叫做‘茂朗杭金’。其实这是菲律宾语‘雨(man)和风(hangin)’的意思。位在太空殖民地中央的人工月亮,可能就是在表面开小洞,让雨滴从小洞往地面落下来的装置。风也是从这个人工月亮以人工方式让它吹出来的。这个圆球是月亮,同时也是具有制造风雨的机器,所以芮娜丝把它叫做‘风和雨’。” “喔喔。” “其实‘茂朗杭金’这个名字不是她取的,而是在菲律宾有房子的巴迪或戴生教授取的。名字是谁取的不重要,重要的是这种语言是塔加洛语,‘芮娜丝’也是,是‘星期一’的意思,也许芮娜丝是星期一出生的。你知道塔加洛语吧?那是菲律宾话。它可以说是菲律宾的公用语,但又有点不对。政府以塔加洛语为基础创造出菲律宾文,努力推行,希望在菲律宾普及化。据说菲律宾有一百多种方言,所以需要一种共通语;然而英文普遍的程度,恐怕是亚洲第一。总之,这种语言让我猜到橘子共和国就是菲律宾,连调查地震都不需要。而地震发生在菲律宾也在我意料之中。” “这样啊” “书中也说芮娜丝是孟恩(mangyan)人。孟恩族其实是民都洛岛上原住民的后代,而且菲律宾曾是西班牙的殖民地。当地人现在会说西班牙文的人不多,但民都洛岛上现在还在说西班牙文,至少都听得懂。对于在西班牙活动的萨塞茨其教授而言,应该是不错的地方。还有,这里有很多日本企业进驻,日本人很多,所以应该也有日本医生和日本的医疗技术。 “菲律宾和夏威夷一样,从以前就有美国的海军基地。太平洋战争中,日军进驻,赶走美军,短暂占领过一阵子。当时部分菲律宾人民组织游击队,盘踞山中,突击日军,带给日军很大的困扰。因此,日军对提供食物等援助给游击队的当地人,给予严厉的惩罚,惩罚的方式就是劓刑。” “劓刑?” “没错。这是封建时代的日本武士,传统留下来的愚蠢刑罚,在众多同伴面前斩落鼻子或耳朵。为了让百姓感到恐惧、让他们顺从,日军处心积虑,才会出现这种野蛮行为。更惨的是,当时被如此对待的菲律宾人,好像有很多是无辜的。因为这种暴行,当地人彻底憎恨、蔑视日本人。” “喔。不只日本人,俄国的彼得大帝做过这种事。” “战后进驻菲律宾的日本企业,也污染了菲律宾的自然环境。但是70年代后,日本人渐渐开始反省,部分日本企业也协助菲律宾的自然保护,盖别墅尽力扶植当地的观光产业,也兴建给外国人住的别墅。” “原来如此。” “七六年1月发生了大地震。这么看来,菲律宾完全符合了所有的条件,查到这里,毫无疑问菲律宾就是橘子共和国。” 海利西似乎听得有些出神,说:“啊真实惊人啊。” “我们到咯,海利西。欢迎光临橘子共和国。” 我这么一说,海利西马上露出苦笑。 “但是,这里其实是地狱。”我说。 海利西听了,露出怪异的表情说:“是吗?” “对。70年代的菲律宾,正是毒虫最嚣张的年代。” “啊但是你很清楚耶,洁。” “我是很清楚。我连一般家庭的电压是110伏和220伏都知道,因为当时我就在附近,所以很清楚,光看那个地方的风气我就了解了。70年代,菲律宾,唉!多么悲惨的年代啊。” “真的吗?” “动荡不安的年代。马可仕(注释34:费迪南德·马可仕。1917-1989年,菲律宾的第十任总统与独裁者)还没有被放逐,附近还在打漫长的战争;美国是恐怖活动和毒品泛滥,这里则是亚洲的地狱,真的是史上最糟的时代。所以,菲律宾是最适合犯罪者窝藏的地方。” “真的吗?” “真的。它也是亚洲数一数二的贫穷国家。”我说,“简直就是一场疯狂的茶宴(注释35:《爱丽丝梦游仙境》里的一幕,许多东西出现在餐桌上,让茶宴变得一团混乱),但是当时他们喝的不是茶,而是来自世界各地的毒品调制成的鸡尾酒。在这种地方,脖子是螺丝式的人被杀,一点也不稀奇。” 海利西好像在猜测我真正的意思,静静地看着我。 不久之后,他说:“洁,你是很正经的在说这些话吗?” “当然是正经的,因为那是什么都可能发生的年代。”我笑着说。 “你刚刚是不是说,一个活生生的人,脖子是螺丝式的,然后被杀了?” “对。” “是药物成瘾患者的幻觉吗?” 我摇摇头说:“不,是事实。” “也就是说,像艾刚的小说那样的案子” “发生了。我想一定发生过。” “就像书中所写的一样?真的发生了?” “真的发生了。”我肯定地说。 “洁,我们来打赌今天的晚餐好不好?”海利西说。 “好啊。” “我认为没有发生,而你认为发生了。这样可以吗?” “可以。身为脑科学者,我得为自己的逻辑殉道,不是吗?如果没有发生,理论上说不通,所以我只能说它真的发生了,这是研究者的义务。现在我们就来确认看看吧,看是事实背叛了脑科学的理论,还是理论的正确性可以得到证明?” “我发现了一家很棒的餐厅,洁,也许价格有点贵。你要取消打赌的话就趁现在喔。” “我不可能取消的。” “不,还是算了吧,洁。这样对你不好意思。”海利西说。 “你怕了吗?” “喂,这句话是谁要说的啊?我只是觉得明知会赢的比赛,对你实在不公平,显得我很没男子气概。” “别介意,海利西。那家餐厅有什么料理?” “腌鲱鱼和鹿肉,还有起司和硬面包” “不错嘛!好像和葡萄酒很搭。那么我们早点结束,赶快去吃。” “是你要请客耶,洁,搞清楚状况啊。” “是你请客。” “好,如果你这么想请客的话我也无妨咯。洁,那要怎么确认?” “警方应该会留下记录吧?” 海利西点点头说:“如果是那么诡异的案件,应该会有报案记录,如果真的发生过的话。但是,要查哪里的警察?” “先查马尼拉的。找不到的话,再找八打雁,这样应该可以。” “用电脑搜寻?” “先用搜寻的就好了。日期很清楚,七六年1月24日,这不会错。如果找到什么线索的话,再用电话联络就好。”我对着电脑说。 “洁,你到底在想什么?有什么计划吗?” “什么意思?”我边敲键盘边反问。 “假装搜寻根本不可能存在的案子,是想开什么玩笑吗?你的举动才真的叫做疯狂茶宴吧。” “那么,你要怎么解释马卡特先生写的故事的最后那一段?” 海利西不屑地笑了笑,然后说:“我的天啊!别装了,洁,你到底想做什么?你要怎么捉弄我?故意一本正经地敲键盘,到底要连线到哪里去?是想让我看头掉了的米老鼠吗?” “好啊。” “书中的描述不必一五一十地全部反映事实,不是吗?就这么一件,是他把大胆的、艺术家的构思给写了出来,不行吗?” “不对,这不是那种性质的东西。既然他写得出来,那件事就一定真的发生过。不管看起来多么不可能,它都一定存在过,人脑就是这样的机制。” 海利西双手一摊,叹了一口气,然后说:“喔。如果真的发生过那种事,就不能打赌腌鲱鱼和鹿肉这么小气的东西。我们就吃遍乌普萨拉的每家餐厅,一直吃到天亮吧?还有葡萄酒,我把乌普萨拉所有的葡萄酒都买来,带去你家,倒在浴缸里,然后跳进去,把酒喝光给你看。” 我听了捧腹大笑,不放声大笑我会受不了。笑完之后,我说:“钱准备好了吗,海利西?你看,找到了!” 然后我指着出现在电脑液晶荧幕上的某个部分,上面写着: “七六年1月24日,弗朗哥·v·塞拉诺螺丝杀人案。八打雁省皮拉尔大道的办公大楼,发现了弗朗哥·塞拉诺(56岁)遭枪击毙命的尸体。弗朗哥的躯干和头部被切断,连结头部的颈子上,看得到一个直径9公分左右的大型螺丝;躯干的颈部则开了一个刚好可以容纳螺丝的洞,洞里看得到可以锁上头部螺丝的螺帽沟纹。” 我瞄了一下海利西,他也在看电脑荧幕上的英文。 看完之后,他带着一脸复杂的表情望着空气,再把视线聚焦在我的脸上,对我说:“我今天带的钱,可能不够把乌普萨拉所有的葡萄酒都买下来。” 我很慷慨地对他说:“没关系,葡萄酒下次再买就好。今天晚上先去吃鹿肉吧。” i “这是什么情况?这个案子是?”海利西嘟囔着:“这是发生在这个人世间的事吗?洁,你早就知道了吗?” 我站起来,来回踱步。 被海利西这么一问,我停止脚步说:“不,我不知道。” 然后想了一下,继续说:“证据是” 这个回答有点麻烦,我又踱起步来。于是海利西忍不住反问道:“证据怎么了吗?” “海利西,我刚说你要请客,但今天的晚餐我们各付各的吧。因为我也弄错了。”我说。 “弄错了?你说弄错了?”海利西有些惊讶。还搞不太清楚状况。 “弗朗哥·塞拉诺这个人,毫无疑问的,应该就是卡尔·萨塞茨其,而且年龄也相符。可是死的人不是芮娜丝,是萨塞茨其。这和马卡特先生的小说不一样,是我没有料想到的。” “啊,原来如此。”海利西说。 “所以今天的晚餐你不必请客,也不必喝光全乌普萨拉的葡萄酒。” 海利西听了点点头,小声地说:“太好了。”但是他的表情看起来一点也不好,他追问:“这到底怎么回事。洁,这位被杀的人是萨塞茨其吗?” “起码不是马卡特,他现在还在这个城市。” 他点点头说:“对,这么简单的事情我了解。那么,为什么萨塞茨其的脖子上有螺丝?” “这个我现在正在想。”我说。 “连你也不知道?” “对,我不知道。”我回答。 说明情况的方法有好几个,但是每个我都无法认同。我最不认同的是,因为精神病所致的这个解释。 “这样不行,资料太少了。芮娜丝还没登场,马卡特也还没出现。” 我又坐回电脑前,找出八打雁警察局的网站,但是网站上并没有放“弗朗哥·塞拉诺的螺丝事件”的档案。于是我打电话给菲律宾的查号台,问出八打雁警察局的电话号码。 然后我打了电话过去,请他们接刑事科,接电话的是一名叫做里柯的警官。我向他表明意图,还拜托他,若是该单位还留有关于七六年1月的弗朗哥·塞拉诺案子当时的详细资料,请他让我看看。我也告诉他这通电话是从瑞典乌普萨拉大学的医学中心打的,这里有个可能是该案目击者的人,大脑受到创伤。而调查弗朗哥·塞拉诺的案子,所得到的资料可能对他的治疗有帮助。 里柯对我说,这是将近三十年前的旧案,资料并没有放在他们的办公室,因为这是被编成警察学校教科书的特殊案例。到资料库找的话,可能还可以找到档案,只是大概需要几天的时间。他还说他们人手不够,如果无论如何都要的话,只能自己过去找,但是找到的可能性很低,他本人并不建议。 我问他能否让我看那本教科书,他说可以,而且可能有英文和西班牙文的数位资料。如果需要的话,他待会儿会去找出来寄给我,还跟我要了电子邮件信箱。于是我相当仔细地告诉他我的信箱账号,也跟里柯要他的电子信箱。 接着,我问当初承办这个案子的警察是哪一位,他说事隔太久,没办法马上知道,但短时间内就可以查出来。他们可能退休了,也不知道是不是还活着。我请他查明后,把对方的电话和地址告诉我。然后我问他是否也在教科书上读过这个案子,他说读过,于是我请他把他所知道的全告诉我。以下就是他告诉我的大致内容: 八打雁最热闹的皮拉尔大道上,有一栋杰生办公大楼,弗朗哥·塞拉诺的办公室就在这栋大楼里。弗朗哥当时刚因结婚而归化为菲律宾籍,但他和菲律宾人的妻子已经分居了。他是相当成功的企业家,刚完成收购八打雁、卡拉邦最大的巴拉旺百货公司连锁店。 这家百货公司,是从做店面展示的小公司开始起家的。后来成功地发展成附设餐厅的服饰、食品店,最后成为拥有四家分店的大型百货公司。董事长名叫劳洛·李吉尔,在他自己这一代就把公司扩大到这种规模。他和弗朗哥·塞拉诺是交情很好的老朋友,大概是因为这层关系,才会兴起把百货公司卖给弗朗哥,自己退休的念头。 这位劳洛的办公室也在这栋杰生大楼里。1月24日晚上,劳洛回到自己位在杰生大楼的办公室,发现弗朗哥被射杀身亡,尸体躺在沙发上。他很惊讶,上前摇晃尸体,结果弗朗哥的头却从肩膀掉到地上。仔细一看,头部的脖子下方看得到螺丝;而躯干上本来应该有脖子的地方变成一个洞,从洞口可以看到螺帽的沟纹。 劳洛吓了一大跳,当时正好发生强烈地震,街上一片混乱,电话也不通。因此等他到警察局报案时,已经耽搁了相当长的时间。接获报案的八打雁刑事课迅速行动,当晚就逮捕到涉有重嫌的嫌犯。案情大致是如此。 之后,这件案子,被当成精神病患以异常方式毁损尸体的特殊案例,在菲律宾的犯罪分子之间十分有名;检警单位也对这件史无前例的案子百思不解。另外也引起心理学家们的热烈讨论,他们提出很多解释和见解,表示凶手除了可能为先天性异常者之外,也有可能是受毒品或越战影响的人。由于此案特殊,据说还被菲律宾警察学校拿来当作教科书上精神病患的犯罪实例,与美国的查尔斯·曼森的案子并列。然而,这件案子的犯案动机其实仍有待查证。 我再三询问里柯,凶手是否已经逮捕,他也给了我一个肯定的答案。案件发生时他还不是警官,所以并不清楚。但如今已经结案,凶手在法庭上被判处无期徒刑,目前正在监狱服刑。 我问,凶手是否有理由要割断尸体头部,或是塞入螺丝?里柯说完全没有。我再问,有没有发现从死者身上是否有某部分被挖走或藏起来,里柯也肯定地说没有。我的问题是,为了塞入螺帽,应该多少都必须挖出一些肌肉和骨头,于是问他有没有发现这类的东西,他也说应该都没有。 我又问,内脏都在吗?他说全部都在。我原本以为,也许螺丝只是幌子,其实是凶手得把掏出来的部分肉体藏起来;但如果是这样,又想象不出必须这么做的理由。就算真有理由,不但造成外伤的可能性极高,被掏出的也很有可能是内脏。既然内脏都还在,可能是因为螺帽塞不进去,所以只掏出那一部分的肌肉和骨头而已。 我问里柯,凶手对于为什么要在脖子和躯干塞入螺丝和螺帽,是怎么说的?他说这些事情他都不知道,只是法院怀疑当时凶手可能有精神障碍,所以动员了很多精神科医生和一般医生等许多专家出庭。因为案情太诡异,据说审判也拖了很长的时间。 我又问,行凶的动机是什么?他说他不知道,还说他会寄教科书给我,叫我自己看。里柯本人则认为,虽然只是综合众人的说法,不过这件凶杀案是先天性精神异常的产物,并没有很明确的理由或内情。 这样的结果在我意料之中,但是这样的解释极有可能出错。所谓精神异常这种看法,往往是警察或司法,在面对无法解释的案子时的最佳避难所;如果连毒品、战争的影响都搬出来的话,表示检警有先下结论、再找证据之嫌。我认为精神障碍固然极有可能,但若伴随实际要做那么麻烦的工作,而且还用螺丝这种不自然的东西,那这个看法就太不合理了。 我问巴拉旺百货公司后来的状况,他说现在已经没有了。巴拉旺被马尼拉的大型百货公司并购,完全变成现代化的百货公司了。 在里柯所说的案件概要中,艾刚·马卡特并不存在。于是我说,弗朗哥的尸体被发现,可能和一个叫做艾刚·马卡特的瑞典人有关,问他有没有听过这个名字?里柯说自己不记得听过这个名字,而且教科书上也没有记载。如果这是事实,那就非常奇怪了。艾刚·马卡特这么重要的人物,却因为不明的原因,没有人知道他的存在。这是为什么? 第十三节 我又问了劳洛·李吉尔后来怎么样,他说完全不知道,还说当年劳洛好像已经是要从经营百货公司退休的年龄了,也许已经死了。 我告诉里柯,我认为弗朗哥的本名叫做卡尔·萨塞茨其,曾经是马拉加大学的教授,是个人类学家,问他知不知道这件事,里柯说他不知道。对于名叫lucy的猿人骨头,他也一无所知。那么,这是否意味lucy的骨头现在并不在菲律宾,而是在西班牙? 我问,八打雁是否有美国教授聚集的度假村或别墅区?他说八打雁没有,但是从八打雁坐渡轮45分钟可到的民都洛岛的瑙汉湖,有个叫做向日葵养老村的地方,住了许多美国人;里柯还表示,据说以前有大学教授住在那里。我觉得从名字看来,应该不会错。虽然不清楚萨塞茨其、艾刚有没有住过那里,但是巴迪和戴生应该住在那里;艾刚可能就是在那里和他们有了交集。 我又问,遭逮捕后正在服无期徒刑的凶手,是不是个独臂的女性?里柯说没错。我慎重地又问,她的名字是不是叫做芮娜丝?他说对,她叫芮娜丝·席皮特。这下子,芮娜丝出现了,而且确实少了一只手。 我判断里柯知道的大概就是这些,于是我请他把教科书寄给我,也请他查看看当年承办此案的警察是不是还活着。如果还活着,请他告诉我警官的电话号码和地址,然后才挂上电话。我不知道里柯是否肯帮我做这些事,也不知道他会不会立刻去做,但是从电话中听起来,他似乎是个诚实的年轻人。 我一放下话筒,海利西开始咄咄逼人,问我:“他说芮娜丝被逮捕了?” “没错。”我边站起来边回答。 “芮娜丝是凶手?!”他的声音很大。“真是太出乎意料了!那么,头掉下来的不是芮娜丝,而是萨塞茨其?是这样对不对,洁?” “对。这一点毫无疑问。”我敢保证。 这么一来,萨塞茨其失踪之谜就解开了。1976年之后,他就一直长眠在菲律宾的某个墓地了。 “芮娜丝是凶手?所以艾刚的故事里发生了转变?”海利西开始发表意见:“那是艾刚的愿望吗?芮娜丝是精神病患,也是凶手。艾刚不愿意相信,宁愿把她想成被害者这个想法怎么样?洁。” “不错,海利西。或者是” 我这么回应,所以海利西呆站在一旁等我说下去。 “或者是什么?”他问道。 但是目前这个阶段,很难回答这个问题。 “海利西,马卡特先生为什么没有出现?”我说:“到处都没有他的踪影。” 但是他似乎不愿思考这句话的含义。他说:“对艾刚来说,芮娜丝不是非常重要的女性吗?在故事里,她聪明、活泼、孝顺年老的爷爷,是个非常迷人的女孩子。但在现实里,她是凶手,而且是个连曼森都相形见绌的精神病患,对吧?” “她现在以精神病患的身份,一边接受治疗,一边在监服刑。悲惨啊,这太悲惨了。”我边说边踱步,然后把所有的可能,逐一作检讨。 “为什么悲惨?洁。难道会像艾刚刚刚说的,会被电击或被迫做胰岛素休克疗法?” 我微微点了好几下头说:“既然变成了凶手,应该会被毫无顾忌地修理。” “嗯她现在应该很惨。”海利西说。 这是一定不会错的。然后他双手抱胸,想了一下,接着说:“可是呢,不简单,我们算是大有斩获!洁,你真厉害,居然只靠这么一点点资料,就把我们带到这么深入的地方。” “现在,她应该变成真正的精神病患了吧。”我说。 “真正的?你的意思是她本来不是吗?”海利西问。 “所以我才说悲惨啊,海利西。” “啊?” “因为她不是凶手。”我说。 “咦?真的吗?”海利西又大叫出声。 “真的。她被误认是凶手了。说什么受毒品、越战影响?芮娜丝是女的耶!” “嗯,对。说什么越战的影响,又说先天性精神异常,感觉上好像是为了对事情有交代,就什么都不在乎了。” “没错,海利西,这种情况常发生在棘手案件当中。但在这个案子里,也许这是里柯的记忆模糊,或者他的理解不够充分,他只是说出普通的常识而已。不过因为他不是承办人员,这也是没办法,但是凶手做的事情太不寻常了。” “的确。” “不,我的意思不是我刚刚说过的太残酷、太诡异。凶手带着很大的螺丝,应该是金属制的。为了插入脖子,当然需要挖出部分肉体,但首先要先切断这个金属。螺丝也许是中空的,但无论如何都需要力气和工具,如此一来,不断会在脖子的切断面弄出伤口,螺丝塞进去时也必须非常用力;这都需要相当大的臂力。 “要把螺帽插进去,其实更加麻烦。为了插进体内,必须先把相当分量的肌肉和骨头挖出来才行;这和开膛手杰克、强暴犯的行为,性质不一样。它是像制作桌子和椅子那样,需要细心耐心的专业手工,执行时也需要强烈的意志与冷静。精神病患大多不是这样,否则就不会杀人了;他们的目的是破坏,而非创作。所以,我很难想象凶手的意识可以如此坚韧不拔。” “嗯。” “做这些加工行为需要空间,那凶手又是在哪里进行的?木匠工作需要臂力,把尸体搬过来也需要男人帮忙,处理善后更麻烦。为什么要切断脖子?切断肚子的话,尸体的搬运会更轻松。总之,女精神病患会完成这么麻烦的蠢事,实在令人难以置信。” “就是说啊。需要臂力、体力的工作,连男人也” “对。男的精神病患也不会做这种事。” “就算不是精神病患” 海利西这么一说,我笑了出来。他终于发现自己到目前为止的激辩很奇怪。 “没错,海利西,就是这样。就算不是精神病患,也不会做这种事。首先,这种加工行为,并不是人类本能的冲动。谁会因为在别人身上装螺丝而感到情绪激昂?精神病患会因为杀害行为本身而感到愉悦,包括刺杀、劈开、悬吊、扰人讨饶、穿奇装异服、脱衣服、在身体涂抹东西等等,也有用枪抵住被害人,让对方吃东西吃到胃撑破的例子。 “有的则不会有上述的行为,而是表现在性方面的冲动上,性侵害当然是最典型的。但是如果没有这种能力的话,就会破坏对方的性器官,用异物插入、割断等等,女性也有可能犯下这些脱轨行为。这样的情况下,大部分的加害者选择的方式,都是能用最低限度的力气就可以完成。加害者通常都很傲慢、懒散,而且大多内心十分胆怯,不喜欢花时间。 “但是螺丝?螺丝和精神病患的冲动相差了十万八千里。螺丝这种东西根本不适合他们,这不仅要很认真,也要花很多功夫和时间。他们会选择更轻松地满足冲动,若让过程拖长,也要边得到本能的愉悦边做,这才是他们的精力来源。精神异常的人如果持续做这种枯燥的事,会觉得很扫兴。” “嗯。”海利西一直在思考。 我说:“总之,基于某个原因,她被误认为是凶手,这就等资料送到之后再讨论吧。太阳下山了,我们去吃饭吧,各付各的。” 但是海利西还在思考,没有动作,然后他说:“被误认但是,那已经是30年前的事了耶。” 我点点头说:“所以我才说太悲惨了。30年来没有人管她,没有人帮她。她被冤枉、被逮捕后,在监狱被关了将近30年。太惨了,我们必须做点什么才行。” 4.弗朗哥·塞拉诺、螺丝事件 a 我的朋友御手洗洁,根据艾刚.马特卡的症状和艾刚所写的故事书《重返橘子共和国》,抽丝剥茧呈现在我眼前的世界,远比我想象的还要大,那是庞大,深沉,奔放而异乎寻常,像外太空那样难以理解的世界。 不,这种说法本身已经不正确了。我太过惊讶而失去冷静判断的能力,连在艾刚所写的故事背后潜藏这现实世界这件事,我都没有预料到。在洁的推理下所呈现的世界,总使我目瞪口呆,而那个世界无边无际的膨胀,也使我惊恐。 艾刚从我意料之外的亚洲国家回来,他在那个国家遭遇到的诡谲事件,丝毫不比他自己写的故事逊色。 这个时间奇怪又诡异,充满无法解释的谜团,却不能理解凶手这么做的理由,也就是犯案的动机的话,接下来发生的毁损尸体的行为就更无法了解。此外,我们也就不知道行凶的凶手是谁;再说艾刚应该和这个案子有关,但他到底扮演什么角色?明明与此案有关,他又为何能逃过专案小组的追查?芮娜丝.席皮特是正真的凶手吗?或者像洁说的,她并不是凶手?既然不是,为什么她会被逮捕?女性被误认为是凶手的话一定有相当的理由才对。如果凶手不是她,那么真凶是谁?这号人物逃到哪里去了?为什么这个人没有被逮捕?这一切全都是谜团。 所谓的谜团,意思不是因为没有资料才解不开。后来菲律宾的警察把案子的详细资料寄过来了,但我们看了更加不解。虽然我们终于找到了“橘子共和国”,但是在那里等着我们的,那个所谓的“弗兰哥.塞拉诺.螺丝事件”的真相,却比艾刚坏掉的脑子写出来的奇幻故事更错综复杂。 为什么这样稀奇古怪的凶杀案会发生在菲律宾海边的小城市?割断脖子也就算了,为什么非得在脖子和躯干之间塞满螺丝和螺帽不可呢?这样的凶杀案,是我前所未见,闻所未闻的。解决了一个难题,却又带来了更多的难题。 菲律宾警察寄来的东西,首先是警察学校教科书里的案件记述。因为教科书是为了充实将来的警界人才,内容相当专业而详细,一般人可能不大容易懂,所以我尽量简明的节录,内容如下:1976年1月24日晚间9点多,住在八打雁,经营巴拉旺百货公司连锁店的劳洛.李吉尔,到几家经常光顾的酒吧喝过酒后,回到自己位于皮拉尔大道上杰生大楼二楼的办公室。 办公室很宽敞,曾有6名员工。但劳洛已经把巴拉旺百货公司连锁店卖给了老友弗兰哥.塞拉诺,所以他想在一月底关闭办公室。员工和事物器材都已经撤走,因此房间显得空荡荡的。因为没有东西可以被偷,大门也没有上锁。 劳洛有自己的住家,但是离皮拉尔大道有段距离,所以他喝完酒之后,想在距酒吧区比较近的办公室的客厅沙发躺一躺,等待酒醒。他已经不想在闹区的皮拉尔大道做生意了,以后能到这里喝酒,休息的机会也不多了。 然而,当他打开办公室客厅的大门一看,发现已经有人占领了沙发。走近一看,原来躺在沙发上的是弗兰哥.塞拉诺。虽然没有开灯,但是在从窗户里照进来的闹区灯光下,弗兰哥的脸可以看得很清楚。劳洛以为弗兰哥睡着了,可能因为有事来办公室等他,等着等着,却睡着了。 可是,劳洛把灯打开之后赫然发现,弗兰哥灰色西装的左胸上,开了两个有焦痕的小董,从领子可以看出里面的白衬衫被血染红了。他认为弗兰哥被枪杀,于是蹲下来靠近弗兰哥,轻轻拍拍他的脸颊,摇了摇他的上半身。他的身体已经完全冰冷,但是吓人的是紧接着发生的事。弗兰哥的头部从肩膀松掉,咚一声调到地毯上,然后一直滚,碰到房间中央桌子的桌脚后才停下来。 因为脖子被切断,所以弗兰哥的头部和躯干分开了。正当吓坏的劳洛想打电话给八打雁警察局时,突然发生大地震,四周开始崩坏。持续摇晃了十秒左右,办公室内的厨房里的橱柜被震开,盘子,咖啡杯都从里面掉下来,碎裂一地;窗户的玻璃也破了一大半。劳洛的办公室里什么也没有,所以受灾程度仅止于此但是杰生大楼却出现外墙剥落等损毁。 外面的皮拉尔大道也是一片混乱,到处都是玻璃碎裂声,墙壁崩塌声,人们的惨叫哀嚎声。附近住宅区有房子倒塌,所以也有很大的轰隆声。窗外尘土飞扬,好一阵子能见度都很低。不久,警笛声响起,似乎是巡逻车在街上奔驰,但劳洛没办法拦下警车求救。 劳洛拿起电话想打给八打雁警察局,却因为地震电话不通。他认为凶手可能刚还躲在办公室,心生恐惧,赶紧走出办公室,穿过混乱不堪的大马路,徒步去报警。 只是,当他走到警察局,发现警察局也受灾严重,为了紧急抢救,整理残局,就出受伤人员而忙的人仰马翻。听取了劳洛的报案后也没有人可以出动处理,因此劳洛被要求在旁等待。好不容易带着警员赶到现场,十点半左右把现场封锁,开始进行搜查。 被害人是弗兰哥.塞拉诺,五十六岁,是归化的菲律宾人,也是企业家。他有一些负面传闻,?从事融资贷款,各方面对他的怨言不少。已婚,没有子女,和菲律宾人的妻子已经分居。和女性之间的绯闻好像不曾间断。 尸体的状态十分不寻常,不但因为脖子被砍断,躯干和脖子分开,脖子切断的下方,看得到一根直径九公分的螺丝的沟纹。它的材质是金属,中空,经过电镀,外观呈银白色。更不寻常的是躯干,本来应该是脖子的肩膀中央部分,也开了一个直径九公分的洞,洞内可以看到螺帽的螺旋状沟纹。 因为这个螺丝へ螺帽,很明显是成对的,所以试着旋转后发现完全可以吻合。这个螺丝本来用途则不清楚。 弗兰哥.塞拉诺的一体,穿着深灰色的西装,西装底下是白衬衫,没有打领带。死因是被抢射击致死。子弹几乎正确的两度射穿左胸的心脏。毫无疑问的,这就是死因。但是这个个案子和其他的枪击命案不一样,有很多明显的特色。 子弹是点三八口径,从连发式的左轮手枪里射击出来,这一点毋庸置疑。一下是对死者枪伤的描述: 死者上半身的穿着,如前所述,最外面是灰色西装,底下是白衬衫,最里面是白色棉质内衣。这三件衣服的胸部左侧,也就是心脏那一边,三间都有a,b两个贯穿孔。这个弹孔是很重要的证据,所以详述如下。 a孔,b孔在最外面的西装外套上都有焦痕。以此研判,凶手是让枪口紧贴西装射击的,补强这个想法的是,外套上的a孔大约是3.2x3.4公分,里面的衬衫上则开了约5.6x4.3公分的洞,最里面的内衣的洞大约是6.5x5.2公分。也就是说,越靠近身体的衣服,弹孔越大。b孔的数字也差不多,外套是3.1x3.3公分,衬衫是4.8x4.5公分,内衣是5.1x5.5公分。与a孔相同,也是越往下弹孔越大,这是近距离射击的特征。 再者,外套上除了弹孔周围的碳粉外,弹孔左右还有连发式左轮手枪的弹匣喷发出的黑色附着物,因此可以确定凶枪是连发式左轮手枪。不久,不久,也证实凶枪是s&w公司的枪械。 更具特色的地方是,弹孔有两个,但体内的子弹却有三发,都留在脊椎骨附近。因此判断,凶手让枪口紧贴死者的外套左侧(从凶手的角度看是对面右侧)先开了一枪,而第二枪把位置往旁边移了一点点,也让枪口紧贴不动,可能连开了两枪,第一个位置和第二个位置也可能顺序倒错。 射入的角度,两者都是从斜上方向下大约四十五度。这就可以了解,这就可以了解的洞两个都在上方,但子弹停留的地方,三科却都靠近腰部下方了。两者都严重破坏心脏。从a孔或b孔射入的子弹到底是哪个先造成致命伤的?由于体内的破坏程度太严重,很难判别。 之所以说一说本案很有特色的原因之一,是如果让枪口极近距离射击的话,射入角度从上方向斜下方射入的情况极为罕见,大部分都是接近九十度的角度。从这件事来看凶手的身材可能相当高大;然而死者的身高也有一百八十公分。 還有,从三颗子弹都严重破坏心脏来看,要给与致命伤,第一发就够了。尽管如此,凶手还是连开三枪,也也很少见。 相较之下,白衬衫的领子以及外套的领子比其他部分干净,而且领子距离尸体的切口很近,这点也相当特别。这当然表示砍头发生在射杀之后;同时,因为砍断脖子的出血量较少,所以砍断或塞入螺丝都应该是在射杀三十分钟之后才进行的。从切口流出来的血很少,沙发上几乎没有沾上血迹,这也显示,死者被射杀时并不是躺在沙发上。 此外,如前所述,凶手切段尸体和毁损尸体实在射杀之后才进行的,这点毫无疑问。但是当鉴识课在客厅地板,浴室瓷砖,排水口等地方进行採证时,居然用光敏灵也检查不出血迹反映。这个结果,虽然代表无法确定这里就是毁损尸体的现场,但也不能把这里排除在外。所以凶手究竟是不是在这里切割,毁损尸体?还是在别的地方?根本无从研判。 而且,调查房间后发现,挂在墙上的小提琴被直直的劈成两半,而墙上一颗点三八口径的子弹,这颗子弹也被认为是从杀害弗兰哥的手枪射击出来的。由于子弹没有血迹,研判可能是要打弗兰哥却打偏了。 尸体遗失的部位,只有食道上部的极小部分;其他包括内脏,全部都被保留下来。警察为了调查尸体各器官的完整度,很快的就解剖尸体,也发现死者在下午六点左右吃了中国菜,推算之下,死亡时间的范围便缩小到晚上七点到八点之间。 当警方进行遗体解剖,光敏灵血迹反应等检验时,裘裘.拉莫斯刑警和洛贝特.马卡蒂刑警两个人在前往位在同一栋大楼内,死者弗兰哥的办公室调查。结果两人发现,和死者早有婚外情关系,而且时有争执的芮娜丝.席皮特躲在办公室里。两名刑警要求她一起回警局进行侦讯,遭到她的拒绝和激烈抵抗。由于没有逮捕令,刑警不敢强迫她,但是她突然开枪,击中马卡蒂刑警的腹部,伤势严重。席皮特开枪后想要逃跑,因此拉莫斯刑警开枪击中她的脚和肩膀,她倒地后遭到逮捕。 警方在死者弗兰哥的办公室里发现席皮特的右手义手,指尖还被检测出硝烟反应。席皮特在日本人经营的制鞋厂工作,她的工作是把橡胶鞋垫粘在凉鞋里面。虽然她的右手是义手,还是可以用来扣胶枪的扳机,因此即使是义手,他还是有可能用右手射击手枪,杀死弗兰哥。 此外,芮娜丝.席皮特拿在手上的那把用来射击警官的手枪,是s&w的六连发左轮手枪,和杀死弗兰哥.塞拉诺的子弹弹道一致,而手枪上只有席皮特的指纹。弹匣内剩下一枚点三八的子弹,把打偏的那一发算在内,对死者一共开了四枪,对警官开了一枪,子弹数目完全吻合。再加上她如果不是凶手,就不可能开枪袭警,所以席皮特被断定就是杀害弗兰哥.塞拉诺的凶手,并且被逮捕起诉。 说完就站起来,照例又边踱步边说:“但是同时也给我们很多提示。” 这一天,我们没有叫艾刚来。 “比如说?”我问。 “弗兰哥.塞拉诺的尸体的所有状态,完全无法理解。”他说。 “你指的是哪个?他的左胸开了两个洞……” “那个也是。但是首先是角度,为什么一定要从上方,以四十五的角度往下射击呢?” 我回应洁的问题:“死者弗兰哥是蹲着的,或者坐在椅子上。对了,应该是沙发上吧,而凶手是站着的。有什么不对吗?洁” “实验看看吧,海利西。你到那张沙发坐下。”然后洁朝门口走去,说:“凶手开门进来,像这样拿着手枪。如果是你,会怎么做?” 我马上站起来。 “对了,会站起来吧?”他说:“如果看见可疑的人当然会站起来。这样的话双方面对站着,射入的角度就不会变成从上面往下的四十五度。” “如果是熟人呢?” “对,这样的话,对方是熟人的可能性就高了。但就算不是熟人也无所谓,凶手可以用枪逼死者跪在地上。海利西,你跪下来看看。” 我照做。于是洁一直朝我走来,低头看着我:“这么一来,勉强呈四十五度了。” “对。” “但是,有必要紧贴外套吗?为什么不能这样开枪?” 洁把伸长的食指,靠近我的左胸说:“现在的距离大约是五十公分。这样的话,也许凶手怕会瞄不准心脏吧?” “对,因为射击时会有反作用力。” “不,左轮手枪的后坐力很小。弹匣式的自动手枪,弹壳会往旁边飞出去,造成一股向后的反作用力。但就算这样,这么短的距离下,后坐力不成问题。” “嗯,也对。” “总之,不仅没有必要把枪口抵住外套,凶手根本不能这么做。这样的话,握枪的手就会进入对方的守备范围内了。当然持枪者还是占优势,但要是手被抓住,互相扭打的话,就更不容易瞄准心脏了。既然决定杀人,从这里快点开枪比较保险。” “嗯。” “但凶手还是不顾危险,就算像这样相互扭打,还是把抢抵住左胸再射击。难道是凑巧成功的吗……?” “喔,对啊!洁,凶手冒了这种危险,所以才有一发打偏了。” 洁听了沉默了一下,思考后说:“这还很难说,从这个角度想要开枪打跪在地上的被害人,结果打偏了,会打到墙上吗?” “嗯,也对哦……”我说。 “或者凶手也跪着,这样和弗兰哥面对面?” “嗯。” “他没有理由这样做,而且这样的话,射入角度又无法成为四十五度了。总之,暂时假装是这样好了。接下来才是问题。凶手让枪口紧紧抵住弗兰哥的左胸,准确的射穿心脏了,对不对?” “对。” “那就下来弗兰哥会怎样?” “应该会倒在地上吧,或者沙发上。” “那你倒在地上看看。”洁要求,我就仰躺睡在地上。 “对,会变成这样。弗兰哥会仰躺在地上,像在睡觉的样子,然后凶手在开第二枪,但是不知道为什么,这时候凶手又想把枪口抵住她的胸膛,像这样。” 他像是要跨坐在我身上弯下身来,然后用食指抵住我的左胸。 “你看,角度是九十度,不是四十五度。” “对哦。”我也同意。 “一枪是四十五度,一枪是九十度的话,可以理解。因为击发两枪的话,这是很自然的。如果两枪都是从上往下四十五度的话,一定有什么必须如此的理由,到底是为什么呢?真的有什么特别的原因吗?” “嗯。”我在地上想了一下,然后说:“大概没有吧?” “通常是没有。”洁肯定地说:“因为这是不自然的行为,这是其一。其二,我们把时间稍微回溯,为什么有开第二枪的必要?一枪就让弗兰哥毙命了呀。” 我爬起来,说:“那是因为担心。为了慎重起见,再补一枪。” “担心什么?” “担心也许没打中心脏……” “那为什么冒着危险也要把枪口抵住胸部?为的不就是要一枪让他毙命吗?” “也许凶手以为自己打偏了……” “凭手感应该就可以知道,而且事实上也没有打偏。这个凶手根本没必要开两枪,但为什么开了两枪?” “但是,洁,没有规定不能开两枪吧?为了慎重起见,而且当时还有点时间。开两枪的话,就不会有留下活口的危险。这样也许不够干净俐落,但可以确定对方必死无疑。这有什么问题?” “不可能,那里是市中心,开太多枪是很危险的,会发出巨响,但这些因素在本案都不是重点,可以暂时不考虑。自动手枪无论开两枪或三枪,所需的时间差不多。那么其次,为什么子弹的射入孔有两个,但子弹却有三颗?” “咦?这样不行吗?” “不是行不行的问题。你不觉得奇怪吗?想开三枪的话就开三枪也无妨,为什么刻意只开两个弹孔?” 我边往沙发一坐边回答:“我不懂你的意思,为什么这样不行?” “我的意思是,凶手似乎有必须这么做的理由,而那个理由是什么呢?” “有必须这么做的理由……是吗?” “我是这么认为的。我想,这一切全部都是从同一个理由衍生出来的。子弹三颗,弹孔却只有两个。你听好,死者在第一枪就毙命,没必要开第二枪,但凶手还是开了第二枪,所以才有两个弹孔。” “两个,也就是说,洁……” “你也这么觉得吧!”他不听我讲完,抢着说:“开三枪留下两个洞,一枪就已经达到目的了,却还是开了两枪。因为这个凶手,有必要在尸体上开两个洞。” “嗯嗯……一个不行啊……” “对,而且超过两个也不行。” “换句话说,一定要两个才行……?” “对。而且这两个洞,都必须从上方以四十五度的角度往下,用手枪射击才行。” “但是,就像我们刚刚的实验,弗兰哥应该倒在地上。一般情况下,从上面对倒地的人开枪,射入的角度会变成九十度。若要弄成四十五度,就要把枪倾斜成这样才行。为什么呢?” “嗯。” “再者,这时候,凶手可能必须让枪紧贴在衣服,开出这个洞才行。” “为什么?这是谜题。你认为答案是什么?海利西。” 我想了一下说:“给我一点时间的话,也许我想得出来。” “那你就想想看。” 我想了一下,还是投降,“不行,现在我的脑子一片混乱。我想要在安静的气氛下慢慢想。” 洁听了说:“可以啊,你一定要想想看,提示多得不得了。” “两枪都是让枪紧贴衣服的,这也是提示吗?” 洁点点头说:“对。这个凶手一定得让枪口紧贴衣服,或者应该说,凶手无法让枪离开被害人。” “紧贴衣服射击的话,对凶手有什么好处?外套上会有烧焦痕迹,还会沾上火药……” “那倒无所谓。” “今踢衣服射击的话,衣服上的贯穿孔,越接近内衣越大吗?” “对。” “那么,离开的话?” “会越小,外套上的洞会变成最大。如果把枪离开衣服二十公分的话,马上会变成这样。” “所以说……” “但是这样也没关系,当时凶手应该想离开一点的,紧贴的话,因为枪支构造不同,沾到火药的方式也不一样。像这个案子,就因此查处凶枪是连发式左轮手枪,所以当然还是要和被害人保持距离射击最好,但是凶手却没有这么做。” “为什么?” “因为他一保持距离,洞就会变成三个。” “变成三个不行吗?” “不行。”洁说的很笃定。 我一直想,但是想不出理由。 “为什么不行呢……?” “那就是提示。你找个安静的地方,利用这些提示好好想一想。” 被洁这么一说,我苦笑了出来:“我会想想看的。但我有几个问题,想问问专家。我母亲很早就过世了,当时,很不可思议的,她身上没有出现尸斑。医生告诉我,医生告诉我那是因为整个身体的血液都凝固了的缘故。但是,凶杀案的尸体,但是凶杀案的尸体,尸斑往往是个关键。这次的案子,也因为在被害人死后才分尸,所以从尸体流出来的血液就变得很重要了。” “你说的没错,海利西,令堂是病死的吧?” “对。” “病死和突然死亡,会出现这样的差异。” “果然不一样吗?” “不一样,病死的话,体内的血会迅速凝固。但是因为杀人等因素突然死亡的话,血液不容易凝固。即使凝固了,也会遭到酵素破坏。” “嗯,原来是这么回事啊。” “因此,凶杀案的尸体会出现尸斑,是因为体内的血液还在凝固的缘故。” “原来如此。所以这种状况下,就算头被砍了,血还是会流出来?” “会。” “但是不会喷出来。” “因为心脏已经停止跳动了。而且和尸体的摆放姿态也有关。” 我点点头说:“但是经过三十分钟的话,就几乎不会流出来咯……嗯,但要是酵素破坏血液凝固,从被害尸体流出的血液,难道永远不会凝固吗?” “没那回事,还是会凝固的。”洁说。 “需要多久时间?” “八分钟左右,跟普通血液一样。” “八分钟,蛮快的嘛。” “是啊。” “水和血,哪个快?” “什么哪个?水通常不会凝固啊!” “干掉的话?” “血比较快。”洁回答。 “血比较快干?嗯,那么,干了的话,应该就不会再沾到别的地方了。” “你是说沾到布那一类质料上的血吗?经过八分钟后会不会沾到别的布上?那只能用擦的了。” “擦?是吗……” “就像用紅色蜡笔擦过一样。” “还有一件事,我刚想起来,就是四十五度的射入角的事。如果九十度的话,子弹不是会贯穿身体吗?” 洁点点头说:“如果极近距离射击,又恰好避开头骨的话,应该会。” “也就是说,凶手之所以把枪放斜的,是为了把子弹留在体内?” 洁摇摇头:“不对,他在墙上也留了一颗子弹。就算贯穿身体,子弹也会陷入地板。” “对哦。”我点点头说:“螺丝也是提示吗?” 洁听了立刻点头:“螺丝当然是,那是最大的提示。” “最大的谜团就是最大的提示,对不对?” “完全正确。头部装螺丝,躯干装螺帽,然后把头部旋锁进头里的状态,应该才是凶手的目的,确保头和身体相连……” “为什么那是他的目的?当初不把头砍断,死者的头原来不就已经牢牢的固定在身体了吗?”我说。 “对,你说的没错,海利西。”洁想了又想,然后说:“所以,当初根本就没有锁紧,而是故意把它装成马上就可以转开的状态。换句话说,装上螺丝,而且把它插到容易松开的程度,这才是犯人真正的意图。为什么要刻意做这种事呢?” “嗯。” “要给谁看么?不过看到的人只有劳洛而已,顶多再加上办案的刑警。” “也对。” “如果为了给刑警看,原因是什么?为了陷害谁么?罪名最后落在芮娜丝身上。所以说,在弗兰哥的脖子上装螺丝,就能让芮娜丝入罪?” “大概没办法,”我说:“如果芮娜丝不是在制鞋厂工作,而是在螺丝工厂或机械工厂工作的话,那有另当别论。” “还是说,其他有什么人可以嫁祸么?不,不会这么做的,因为毫无意义嘛!这是不合理的劳力工作,这样的劳动一点意义也没有。”洁说。 “确实如此。为什么凶手却做了这种事?” “嗯。” “是精神异常吗?是深深被螺丝这种形态吸引的人……” “嗯,一般人大概都会这样解读。” “凶手也许在精神上受到‘装上螺丝的尸体’压迫,不管清醒货睡着,都被这个影像纠缠,怎么样都摆脱不了。” “说道芮娜丝,她也很奇怪,为什么她会出现在弗兰哥的办公室?又为什么要对警察开枪?这也让人觉得没意义,全是一些莫名其妙的事。她是因为袭警才被逮捕的吧?否则警方应该也毫无头绪。这种粗重的工作她做的来吗?又是在那里做的?是独力犯案的吗?工具和材料呢?动机呢?她不只是个女人,还是个独臂的女人哦。” “也对。” “她根本不可能做到!这一点法官到底是怎么处理?认定她是独力犯案的吗?真有意思。总之,里柯是这么说的:马卡蒂刑警的枪伤虽然复元了,只可惜他已经过世。不过听说拉莫斯还活着,里柯应该会把拉莫斯的地址和电话号码用电子邮件寄给我。” “如果能和拉莫斯刑警通电话,这个案子的资料就会增加。目前资料还不够。马卡特先生也是,现在连他的影子也没见到。案发当时他到底在哪里?谜团太多了,海利西。这种情形下,什么都很难说。等我跟裘裘.拉莫斯通过电话后,再跟你说我的想法吧。”洁说。 第十四节 人形泥偶1 “一切都是从人形泥偶开始的。”一旁的卡尔·萨塞茨其说。 他唇上留着八字胡,一边啜饮白兰地,一边用他那一贯充满自信、说教式的口吻说话。即使是闲聊,他也会迅速开始炫耀他的知识,上起自己的课来。 萨塞茨其的眼神带着阴沉、轻蔑,再加上消瘦的脸庞、鹰钩鼻、笑也不笑的嘴唇,总是散发着令人厌恶的气息。 “这原本是旧约圣经诗篇一三九的描述。大卫对神这么说:‘我在暗中受造,在低的深处被联络,那时,我的形体并不向你隐藏。我未成型的体质,你的眼早已看见了,你所定的日子,我尚未度一日,你都写在你的册上了。’人形泥偶出现在这里,也从这里产生了用土块制造人形泥偶的构想 “也有另一种传说。亚伯拉罕要前往应许之地的途中,遇到了老实人诺亚的儿子闪。两人一起冥想,理解上帝的旨意,用黏土制造了很多泥偶,把生命吹进泥偶里,带到巴勒斯坦。这是犹太人《创作之书》里的故事,这本书的作者据说是亚伯拉罕,但其实是三世纪到六世纪之间的作品。 “犹太教并不把吃了禁果的亚当和夏娃视为原罪,反而承认这是与创造有关的冒险,创造才是神的工作。这个工作的核心是什么?就是语言和数字。深用语言和数字,创造了无数的生命和天地。所谓接近神,简言之,就是试图了解神秘的语言和数字所产生的行为。犹太人之所以会出现这么多优秀的学者,秘密就在于这个信仰。 “犹太教和基督教完全不一样,基督教在神和人之间设立了教会,但犹太教不一样,神和人可以之间联系,双方是契约的关系。所以人可以和神对话,虽然不允许人神平等,但是人是被允许接近神的。 “犹太人在巴勒斯坦的地盘被消灭,进入了颠沛流离的年代,于是她们在巴比伦附近改了很多犹太教的教学院,在此思考犹太人承受的苦难里潜藏的神的质问,并且彻底研究犹太教的教义。当时,他们还以法利赛派学者的知识为基础,系统化整理出来一部教典,就是今天仍存在的《塔尔穆德》(犹太法典)。 “另一方面,也出现了另一个流派,他们埋首于神秘主义,推敲恶魔发动攻击的个中意义、思考造物主之宇宙的流派。他们认为身为造物主的神力,它的象征就是人形泥偶。这一派的拉比(老师)渐渐相信,只要把自己的地位提升到高僧,自己也能拥有创造人形泥偶的能力。 “据说拉瓦拉比终于制造了人形泥偶,但是这个人形泥偶无法开口讲话。如何做出能够开口的人形泥偶,拉瓦就能成为神。因此人类修行者所能做的人形泥偶,仅能到此为止。 “犹太教的某一派,一直在思考要怎么才能变成像拉瓦那么尊贵的人,才能做出人形泥偶。他们寻找创造人形泥偶的秘密,日夜不断修行,自我锻炼。他们日复一日的进行连恶魔也害怕的秘密仪式,努力想知道把生命吹进泥娃体内的神的语言,这种秘教的一派就是卡巴拉。 “卡巴拉思想开出最美丽花朵的地方,是西元1000年左右的南西班牙。那里当受虽然受到伊斯兰教统治,但却处于卡巴拉的全盛期。许多拉比在这里作提升自我的冥想,并且得到了神的语言的,留下了很多的神秘文献。 “许多文献对于把生命吹进尘土或者人形黏土里,记载了看似有理的方法:包括很多咒语、在黏土周围绕圈跳舞、方向、舞蹈动作、动作时嘴巴该念的咒文内容,这些就是人形泥偶的仪式。只是很不幸的,从来没听过有成功的例子。 “但是卡巴拉的时代很短暂。西元1100年左右,进入了十字军的时代,人们奉献自己的鲜血,想要夺回上帝的尊严和圣地,这也是屠杀异教徒的开端。夺回耶路撒冷后,基督教徒的气势愈加高涨,屠杀异教徒成为重任趋之若鹜的激情表现,在全欧洲掀起一阵狂潮。许多罪恶深重的犹太人被军人或武装民众逮捕,带到远离市街的悬崖上,在民众的拍手和欢呼声中,被推落谷底。每当他们头上脚下坠落悬崖、头被岩石撞得粉碎时,大家就欢声雷动,手舞足蹈。有些犹太人被活活烧死,甚至被活生生的解剖。” 卡尔走过去,把墙边的白布掀开,取下之后,出现了一座大理石裸像。乍看之下以为是断臂的维纳斯,但她的两只手都在。 萨塞茨其站在石像旁边说:“你们知不知道,为什么从地底挖出来的这座维纳斯没有双手?” 我在吧台的高脚椅上,以臀部为支点旋转了一下,望着与我有点距离的萨塞茨其。 我视线的彼端,是个像大学教室的地方,维纳斯就站在黑板面前。我回头一看,阶梯式的座位逐层高到天花板。那里满满地坐着学生,但他们却全部都是布制的人偶。 “那是因为这座雕像的双手,摆出显示犹太民族优越性的手势。所以希腊人就把她的双手卸下来,就是这样。” 萨塞茨其把维纳斯的右手举到肩膀的高度。雕像就像柔软的橡胶,被弯折也没有出现裂痕。随意任人抬高摆弄。接下来,萨塞茨其轻轻松松地像扭转栓子一样,一圈圈地转动雕像的手臂。接着,石像手臂和肩膀的地方出现了缝隙,缝隙越来越大,终于拆下来了。原来维纳斯的右手是螺丝式的,而她的身体侧边留下一个好像是装螺丝的洞。 “显示犹太民族优越性的手臂,是错误的,所以必须像这样拆卸下来。” 接下来,萨塞茨其把手放在维纳斯的左手上;这边应该也是螺丝式的。他抓起手臂,毫不费力地转动,再度轻轻松松地卸下来。 “完成这个动作之后,接着我们就要开始探究生命的秘密。傲慢的人,必须被奉献成为科学的牺牲品,这是神的旨意。为了让她乖乖的,最好事前放血。” 萨塞茨其从教室讲桌、我这里看不到的后方拿出电钻。一打开电源,电钻的尖端就发出尖锐的金属声,开始运转。萨塞茨其看了电钻一眼,确认它在转动,就把尖端抵住雕像的腹侧。电钻钻进体内,声音变钝,他双手我住的机械部分也慢慢接近雕像。 他计算好时机,迅速拔出电钻,红色鲜血染红白色身体,同事啪地喷出一道血线。萨塞茨其这次从讲桌拿出宽口玻璃瓶,在出血的的地方把血盛装起来。鲜血啪啪地一边发出声音一边流入瓶底。 接下来,他又在雕像另一边的腹侧、胸部、下腹等地方,用电钻钻洞,让血细细地喷溅出来,然后在个喷溅出来的地方方玻璃瓶接血。维纳斯雕像,到处都用红色水柱喷溅而出,站在那里,就像一座诡异的喷水装置。 “为了了解生命的秘密、神的语言、做出人形泥偶,因此有必要肢解人体。唯有经过肢解,人类才会暴露秘密。” 这次,萨塞茨其手上拿着旋转的电锯。电源一打开,发出比刚才电钻更刺耳的声音。 “一切齐备的人体,只不过是隐藏神的秘密的面纱。安定会阻碍进步!” 然后萨塞茨其把旋转的电锯随意的压在维纳斯的腿上,发出“吱”的强烈金属声,血像红色喷雾一样飞散开来。仔细听,才发现那原来是女人的惨叫声。金属声变成了女人的哭喊声,这个声音变成激烈的惨叫,越来越大声,尖锐得让人想捂住耳朵。 当我回过神来,发现维纳斯的白色雕像,居然变成芮娜丝。她全身到处喷出鲜血,没有双手的芮娜丝,摇摇晃晃地站立着。 惨叫声停歇时,它的脚从大腿根部被锯掉,慢慢往前方倒下去。接下来,只剩一只脚的芮娜丝也站不稳,慢慢地往相反方向倒下去。 地板早就变成蓝色塑胶垫了。芮娜丝倒地的身体,不断痛苦地挣扎、蠕动,同时血也继续不断喷出来。蓝色垫子伤的血洼,也不断扩大。 萨塞茨其把双手插进芮娜丝的头发里,用力旋转她的头,一直转,就想要打开大型栓子一样,她的头一直在转动。她的头原来也是螺丝式的。终于,她的头被旋转下来了,掉在蓝色塑料垫上,然后慢慢滚,滚到垫子边缘。 萨塞茨其说:“什么东西可以让人类的科学进步?是战争。什么东西可以让医学进步?是死刑和人体实验。” 我听了他的话,吓得惊醒了过来。 b 隔天,我有去乌普萨拉大学找洁谈谈。我心中有很多疑问,有的当然和案情有关,也有其他的问题。 “菲律宾这个国家。是说英文的吗?”我问。 “嗯,可以这么多。”洁点点头说。 “但是居民的名字,好像全部都是西班牙名字。” “嗯,没错。” “芮娜丝是塔加洛语,难道没有菲律宾式的名字吗?” 洁摇摇头,笑着说:“没有吧。据说盖达的部分组织就藏身在菲律宾。” “啊,对哦。” “这个国家的背景非常复杂。” “你是指历史?” “没错,十五世纪时伊斯兰教传入菲律宾。当时,民答那峨完全伊斯兰化。只是当时还没有统一全岛的政府,于是盖达组织和回教建立起关系。十六世纪,麦哲伦在环游世界途中来到宿雾岛,他以西班牙国王的名义发起战争,战死在当地,后来西班牙派遣征军来袭,攻陷马尼拉,此后的三百年,菲律宾就变成西班牙的殖民地:而菲律宾这个名字,是从当时的西班牙国王,腓力二世来的。” “是这样子的啊?” “所谓的菲律宾人,原本是指在菲律宾出生的西班牙人。” “喔。” “西班牙人为了统治全岛,半强迫地要居民从伊斯兰教改姓天主教,所以现在岛民有九成是天主教徒。而且为了加快统治脚步,西班牙人还逼岛民把名字全部改成自己好记的西班牙名字。” “啊,是吗?然后呢?” “当时的影响一直延续至今。所以菲律宾虽然在亚洲,但国民却都取西班牙名字。” “嗯。” “到了十九世纪,名为卡的普南的秘密团体武装起义,独立战争开始。当西班牙人对这种活动束手无策时,美国从中介入。然后用两千万美金,把菲律宾从西班牙人手中买过来。” “哇,有这么过分的事啊。” “没错。两个大国没有事先知会菲律宾人,就擅自进行买卖。而美国靠武力让菲律宾革命失败,此后的五十年,菲律宾有沦为美国的殖民地。现在菲律宾说英文就是当年遗留下来的结果。” “嗯。” “到了二十世纪,太平洋战争爆发,日本人赶走美国人,曾短暂地统治过菲律宾。战后,好不容易才独立成菲律宾共和国。这就是菲律宾的历史背景。” “原来如此,所以各国的文化侵入,层层相扣。” “欧洲也有很多这样的国家,但是岛国特别容易发生这种情形,因为军队可以靠船调度。” 不久,八打雁警察局的里柯警官,把裘裘·拉莫斯的地址和电话送过来了。洁看了那个地址之后说,他住在民都洛岛的养老村。马上打电话过去,对方很快接起电话。可能里柯事先照会过拉莫斯了,他接到洁的电话一点也不惊讶。但是他年纪很大,洁和他对话好像有点吃力。他好像听不太懂洁说的话,洁好像也听不太懂他的话。 “你那里是民都洛岛的养老村吧?”洁问。 为了能让我也听得到拉莫斯的声音,洁把电话切换成免持听筒,只听见老人以很难听得懂的声音给力肯定的答复。 洁放下听筒,开口说:“你住的那个地方,有没有美国人的别墅?” “外国人的村子和我这里有点距离。那里是小木屋,我们的是公寓的样式。”拉莫斯说。 “弗兰哥·塞拉诺命案发生时,我认为名叫米歇尔·巴迪和克利斯朵夫·戴生的美国大学教授,在那个美国人的村里都有房子。” “这我不清楚,等一下你问那里的社区好了。只要跟他们说我的办公室电话,他们应该就会知道。那里也有外国人专用的社区办公室电话。” 然后,老人把电话号码告诉我们。洁一边向他道谢,一边把它抄下来。 “里柯应该已经告诉过你了。我现在是从瑞典的乌普萨拉大学打电话给你的。有关弗兰哥·塞拉诺的螺丝事件,我想问你一些细节,可以吗?” “那是好久以前的案子了…………”前刑警说。 “无论是大大小小的事情,只要是你还记得的,都请告诉我好吗?” “可是……我看,还是由你来发问吧。” “死者弗兰哥·萨拉诺,是归化的菲律宾人,对吧?” “对。” “是透过结婚而归化的吗?” “对,当时这种方式比较容易。” “你见过他的妻子吗?” “葬礼上正好有机会见到。” “她是怎样的人呢?” “看起来是个普通的女人,但好像不是很正经。” “她的职业是什么?” “她说是经营餐厅的,但我觉得她开的可能是酒廊。总之,就是那样的类型。” “你调查过弗兰哥的背景吗?” “大致上查过。他是被害人,和黑社会好像又没有关系,所以调查很快就结束。反正案子当下就解决了,因为凶手已经抓到了。” “弗兰哥是有钱人吗?” “嗯,好像满有钱的,但存款不至于多到吓人,大概足够买一间大房子吧。” “那些钱到哪去了?” “应该是给他太太了。” “查过他的不在场证明吗?” “查过,没问题。案发时她一直在一堆客人面前。只是弗兰哥的钱,有一大半都变成巴拉旺百货连锁店的经营权了,所以她也继承了那些产权。” “所以,她还是拿了很多钱咯?” “没错,但之后公司就经营不善。生意失败后,马上转手给别人。她既没有经营能力,也没有经验。” “弗兰哥在菲律宾的东西就只有这些?” “他还买了很多芮娜丝上班的制鞋厂的股票,所以弗兰哥应该也是重要干部之一。” “那些股票也被他太太拿走了吗?” “对。” “巴拉旺百货连锁店,是他从发现尸体的劳洛·李吉尔手上买过来的,对吧?” “对。” “劳洛是怎样的人?” “没什么特别问题。他工作认真,大家对他的评价都很好,还白手起家创立了巴拉旺百货连锁店。” “他是菲律宾人?” “对,但我忘了是他,还是他爸爸是在欧洲出生的。之后就和弗兰哥他们走得很近。” “草创期间就开百货公司?” “不,一开始是很小的店。餐厅展示柜里不是都有食物模型吗?他们原本就是从做那种模型的公司起家的。他说曾去日本进修,制造那种模型的技术,当时日本是最先进的。他从日本学成回来后,菲律宾还没有那种公司,所以他一手包揽了所有生意,赚了大钱,然后把公司规模扩大。接着他又收购大型餐厅,餐厅赚钱就开连锁店,然后又在餐厅附设沙利沙商店,卖起了日用杂货和食品。这有让他大赚一笔,于是就开了巴拉旺百货公司。这是他的发迹史,他是八打雁的传奇人物,在业界人尽皆知。” “他是八打雁的人?” “是的。他第一家公司叫做里扎耳食品模型股份有限公司,就在拉皮尔大道上,他就是从那里发迹的。” “案发当时也是吗?” “不,当时他已经不做食物模型了。我想那里早就变成百货公司的仓库之类的用途了。” “他现在人呢?” “我完全不知道。他从经营的一线退下来,在某个地方过隐居生活,也许已经死了。反正他退休以后,经济应该也很充裕。” “嗯。作案用的是s&w公司的连发式左轮手枪,子弹是点三八口径的,对吧?” “后来凶抢出现了。” “芮娜丝拿在手上,对不对?” “芮娜丝是凶手吗?” 前刑警听了好像很意外,一时答不出来,然后哼了一声说:“关于这个问题,我不想回答,当时我只是逮捕射击我搭档洛贝特的凶手而已,判她有罪的是法院。” “但是,问口供的应该是你们吧?” “那个女的什么也没对我们说。至少就弗兰哥.塞拉诺的案子和她自己的关系,她都三缄其口。” “在法庭呢?” “在法庭上也一样。” “为什么?” “不知道。” “她为什么要躲在弗兰哥的办公室里?如果她是凶手,应该会逃走吧?” “我沒有任何想法,席皮特也沒有回答这个问题。” “她不是凶手,为什么要对刑警开枪?” “不就是因为她是凶手吗?至少逮捕她时,我是这么想的。” “她当时对你的搭档开了一枪,对吧?” “对。” “她拿的手枪,弹匣里只剩一颗子弹。对不对?” “预备的子弹呢?” “她没带。” “弗兰哥.塞拉诺中了三枪,办公室客厅墙上有一颗子弹,然后洛贝特也中了一枪。子弹的去向是这样的吧?” 前刑警沉默了一下,说:“不,现场墙壁上的子弹,不是那把枪射出来的。” 他的话真是出人意表。 “哦?是吗?警察学校的教科书上,写着是从同一把手枪射击出来的子弹。” “它写错了。口径是一样,可是弹道不一样。那是另外一把手枪射击出来的子弹。” “你是说同型的手枪?” “嗯。” “同一厂牌?” “有可能。当时那种枪很普遍。” “嗯,墙壁上的子弹不一样啊……这么一来,我就渐渐了解了。弗兰哥的办公室里有手枪吗?” “没有。” “嗯。”洁思考了一下,然后问:“芮娜丝.席皮特只有一只手,对吧?” “对,没错。” “义手呢?” “义手拆下来了。她把义手拆下来了,夹在腋下。” “夹在腋下?” “对。” “她把义手夹在腋下?” “为什么,她为什么不把义手装上去?” “我也不知道,总之她当时只有一只手。” “对于这件事,她有没有说什么?” “席皮特什么都不肯说,一句话都没有说就进监狱了。” 洁听了,又沉默了一会,继续说:“我想再确认一次,她在法庭上什么都没有说?” “对,审判期间都是如此。” “被捕后的侦讯呢?” “被捕后暂时没办法侦讯,因为她没有意识。她中弹了,被送到警察医院,是我开的枪。四天后才能开口说话,但是却什么也没说,一句话也没说。” “有没有说自己是无辜的?” “没说。” “嗯,她保持緘默的理由是什麼?” “不知道。” “她不讲话不是会被当作凶手么?” “她已经被当作凶手了。” “她和死者之间的关系呢?听说有过争执。” “她是他婚外情的对象。我刚才说过,弗兰哥有个分居中的妻子,也许是为了保有公民权才没有离婚吧。总之他有妻子,所以不能娶席皮特。” “席皮特呢?” “咦?” “你们查过席皮特的户口么?” “席皮特?那倒没有……” “没关系,不好意思。还有呢?” “我想席皮特当时还未成年。她好像本来是劳洛.李吉尔的女朋友,而且留言说,弗兰哥向劳洛把她买下来。” “用钱买?” “说来是有一点特殊的做法,弗兰哥可能认为这样做的话,劳洛的心也不会动摇。” 我一听,想起了菲律宾被西班牙卖给美国的事。 “劳洛也是把巴拉旺百货公司连锁店卖给弗兰哥了吧?” “没错。” “顺便把女人也卖了?” “对。” “就像百货公司的附件一样吗?” “弗兰哥这个人似乎就是会做这种事的人。对他而言,凡事都像做生意,用钱就能解决一切。” “如果结婚是为了拿到公民权,那是当然的。” “劳洛有经济困难么?” “这个嘛,不管是百货公司的经营还是私生活似乎都穷途末路了。因为事业扩充太大,据说还有负债,不过当年大环境也不好。” “女方没意见吗?” “不是因为有意见才杀他的吗?” “席皮特对劳洛呢?” “喜不喜欢他吗?我不知道。” “你没问吗?” “没有。” 洁稍微想了一下才说:“那我再问你有关螺丝的事情。对于弗兰哥的尸体装了螺丝这件事,你的想法怎样?” “我?我……老实讲,我不知道。” “不是你的想法也无所谓,八打雁警局当时的看法?” “大家什么也不知道,连心理学家也不知道。我们也问过美国的心理学家,他们也不知道。大概是在异常精神状态下,才会这么做吧。” “谁精神异常?” “凶手啊。” “她是什么时候,在哪里下的手?” 老人听了,沉默不语。 “那工具呢?她是女的,而且只有一只手。” “因为她什么也没说,所以我不知道。” “尸体加工的时间已经知道了,是推测死亡时间的三十分钟左右。这个时间,她有不在场证明吗?” “没有。” “是在现场动手的吗?那么现场就必须在地上铺一块很大的塑料垫才行。锯子、刀子、螺丝、螺帽,这些都是起码的必需物品。” “我也知道实际上操作很困难。” “现场是否发现了这些工具的东西呢?” “没有。” “她上班的工厂,和螺丝有什么关系吗?” “完全没有。” “那个螺丝的用途已经查清楚哦了吗?” “有人说那是灯具所用的螺丝,就是展示用的。大型白色球形灯具。但是没有仔细调查。” “因为案子已经解决了,才没有仔细调查吗?” “是的。” “很多案子都是因为太快抓到凶手,反而留下很多疑点。如果是她犯下的案子,一定有男人帮忙,调查中是否出现了这样的男子呢?” “不清楚。” “现场留有染血指纹之类的东西吗?” “没有,完全没有。不止没有血指纹,连指纹都没有,喷了光敏灵也完全没有血迹反应。” “凶手一定是戴了手套,而且非常谨慎小心。或者尸体加工的地点不是那里。” “是啊。” “所以说,做完这些困难的事之后,芮娜丝一直躲在死者的办公室等警察来。警察当然会来,因为她躲在同一栋大楼里,警察来了之后就开始开枪攻击。这么说的话,就算是女性崇拜者、妇运团体大概都会把她当作凶手。” “确实笨到家了。” “那她为什么要那么辛苦,分尸再塞进螺丝呢?” “就是说啊。” “不是为了逃避嫌疑么?” “是啊。” “我好像有几个地方不明白。” “对,我也是。” “对了,地震是什么时候发生的?” 第十五节 “你的意思是……?” “劳洛.李吉尔发现了脖子被切断的尸体,当时头还装载躯干上。” “对。” “于是他拍拍死者的脸颊、摇晃死者上半身,因此头部才脱落,掉到地上。劳洛因此吓了一大跳,想要打电话报警。这就是事情的经过,没错吧?” “没错。” “发生地震,是在哪个时间点呢?是发现尸体、还没用手碰的时候吗?是手去碰了尸体,头掉下来之前,还是之后?或者是在劳洛离开尸体,想去打电话的时候?” “是最后那个,劳洛离开尸体的时候。” “这话是谁说的?” “当然是劳洛.李吉尔。现场只有他一个人,所以我们是能相信他的话。” 洁听了低头想了一下,然后抬起头说:“那么,头掉下来的理由是什么?” “是李吉尔摇晃尸体的缘故吧。” “这么说来当时螺丝并没有锁紧,只要摇晃的话就会松脱咯?” “应该是这样。” “发现尸体的话,人会去摇晃的可能性很高。于是,这位凶手因此才确认头会松脱。换句话说,凶手想让头部松脱,对吧?” “大概是这样吧。” “看到人头落地,应该会很害怕。” “那是一定的。” “害怕的话,就会留下深刻的印象。” “那是凶手的目的吗?” “只要把头多转几圈,让它紧缩进身体里面,头就不会送脱离,不是吗?” “是啊。” “当初没有锁紧的原因,难道是螺丝上面有东西吗?” “没有。” “那么,为什么不在好好的转进身体内部呢?” “我也不知道,真希望凶手告诉我。” “那么,凶手认定劳洛.李吉尔会摇晃尸体,所以故意让他看到头掉下去的那一幕?” 老人沉默一时没有回应。隔了一会儿才说:“照理说是这样没错。如果问我这样做有什么意义,那我也不知道。” “可能到人头落地一定会吓一大跳。” “这还用说,世界上没有人不怕的。” “劳洛目击了当时的景象,并出庭作证,于是杀害弗兰哥的重罪就落在芮娜丝身上?” “她开枪打洛贝特,这就够了吧。” “这件事,大概是凶手无法预料到的。当然,这得先假设凶手不是芮娜丝,所以在弗兰哥的尸体加工这件事,也许是想嫁祸给她。” “应该不是这样。” “怎么说呢?” “在弗兰哥的头塞进螺丝这件事,不会让芮娜丝承担杀人罪名。” “那么当时会因此获罪的人,除了她之外还有别人么?” “没有。”前刑警马上回答:“把螺丝塞进脖子,这实在太突兀了。大家都吓了一跳。当年我们惊吓的程度和你们现在差不多。螺丝,就是这么毫无脉络、毫无预警的出现了,谁也料想不到。” “以前有出现过螺丝这类的案例吗?” “完全没有。所以我们根本就想不到这种东西要给谁看、或者要嫁祸给谁。” “除了芮娜丝之外没有别人……” “对。再说,也许你会问我:当时芮娜丝之外还有怎么样的关系人吗?不,没有。” “没有吗?” “对,没有。” “有没有叫艾刚.马卡特的瑞典人呢?” “艾刚?马卡特……?” “对,你没有印象吗?” “没有耶……” “在搜索是也没看到过?” “没有,凶手很快就被抓到了。印象中,之后好像没有再做什么搜索。” “我认为死者弗兰哥.塞拉诺的本名是卡尔.萨塞茨其,是他在西班牙时的名字,你有印象吗?” “卡尔.萨塞茨其……啊……这个我隐约有印象,这个给人感觉很夸张的名字。我在查死者户籍的时候,好像曾看到过一次。啊,等一下,艾刚、艾刚……对,艾刚,是这个名字没错。” “你在哪里见过他?” “不,我没见过他。他怎么了?” “他跑到我这里来了,他回瑞典了。但是他的脑部受伤,失去了某个特定时间的记忆,于是他和他的朋友来我这儿治疗,所以我开始调查这件事,于是查到了你,拉莫斯先生。” “喔,没有记忆,治疗的可能性呢?” “如果你问的是他能不能回复在菲律宾的记忆,大概很难吧。” “是吗?如果他能恢复记忆,或许可以找到重要线索。” “拉莫斯先生,你想找到线索么?” “想啊,我很在意这个案子,虽然我已经是退休的人了,但是这个案子实在太特别了。” “因为是大案子吗?” “对一般人不是,但对警方是。对了,说道那个艾刚……” “也对,艾刚怎么了?” “芮娜丝.席皮特回复意识后所说的第一句话,就是艾刚。艾刚.马卡特。现在我突然想起来了,对,就是这个名字。” 洁听到一半就皱紧眉头,表情严肃,问:“芮娜丝说了什么有关艾刚的事?” “什么都没说,完全没有。只是问艾刚呢?艾刚呢?艾刚.马卡特呢?这样而已。” “其他的呢?” “没有,当时没有。” “她恢复意识时你在吗?” “对,我恰好在场。” “是嘛?那么,后来她有再度提起艾刚的名字吗?” “有,我觉得她好像有再提到一、两次,大概就只有这样。其中一次,那是……大概……命案现场杰生大楼下面有一辆机车,因为它摆了很久都没有移动,我原本怀疑是席皮特的车,但是她只有一只手能骑车吗?于是我就去问席皮特。在警察医院的病房,光是问她这个问题我就花了将近一个小时。最后她承认了,说那是她的。我问她,你只有一只手能骑车吗?她说可以。” “嗯,当时她说了艾刚的名字?” 老人又再度沉默。 “嗯,不,当时没有。当时她什么都没说。后来,席皮特要求看报纸。不是向我要,是向医院的护士要,这件事我是后来才知道的。护士当然以为她要看当天的报纸,但其实不是。她要的是四、五天前,二十四日案发当天的报纸,也就是自己被逮捕当天的报纸。一般的凶手不会想看自己被逮捕的新闻报导,所以医院和我觉得很奇怪。可是席皮特不是要看自己被捕的报道,或者是看发现尸体的报道,她好像是在找什么特别的东西。” “她找到了吗?” “不,好像没找到。接下来好几天,她都拼命看报纸,大概把整份报纸都从头看到尾了,大概还是没找到她要看的东西。后来她就不再看报纸了。” “那么,当时她并没有说出艾刚.马卡特的名字?” “没有。” “什么时候才说的?” “是那么时候啊……等等,我想一下。席皮特完全不跟警方合作,也完全不回答任何询问,但是偶尔会问我们问题。有一次她问:塞拉诺的家怎么样了?大概是这类的问题。” “塞拉诺的家?” “对,弗兰哥.塞拉诺的家在八打雁郊外的海边。那房子盖在悬崖边,是栋有点奇怪的房子。” “他的家是不是有个房间陈列着人类和动物头骨化石,还有古文书?” “对,没错,你很清楚嘛。还有义手和义脚的试作品。” “义手和义脚的试作品?” “对。总之,房子在地震中受到严重损坏。不仅部分家具倒塌下来,就连外墙上通往二楼和顶楼的楼梯也松脱、垮掉了。但是楼梯是木造的,其实已经腐烂、枯朽。后来我把这些事告诉她。” “嗯,当时她说了艾刚的名字?” “不,当时也没说,只是默默地听我说话而已。后来,我有个念头,就去调查了席皮特的摩托车的车籍资料,结果发现,那部车确实是系皮特的,但是我去她上班的日商制鞋厂打听,很多证人表示,她不常骑,反而常常让一个男人骑。我在问席皮特这件事,原本以为她还一样什么也不肯说,没想到她却说出了艾刚.马卡特这个名字。而且我还记得,她说的时候眼镜一直盯着我看。” “嗯。” “但就象这样而已。除此之外她什么也没说。就算我问艾刚.马卡特是谁、住在哪里、和她是什么关系、哪国人、职业是什么,她一概不回答。” “你调查了吗?” “因为我很在意,当然做了调查。那是从没听过、也不像西班牙人的名字。搜查还是弗兰哥以为主轴。我想,艾刚如果是可疑人物,在查清弗兰哥的人际关系时一定会出现。但是不管怎样都没发现这号人物,所以这条线索就这样不了了之。” “哎呀,这样实在太可惜了,拉莫斯先生!”洁说:“如果调查这个线索,应该可以找出案子的真相。” 前刑警短暂沉默后说:“放马后炮谁不会啊。” “不过我已经了解的差不多了,只是总有不清楚的地方。只要理清这些疑点,就能真相大白。” “你是说三十年前的案件,现在也能查清楚吗?就像上个星期才发生的案子那样吗?” “只要有资料,一千年前的案子也一样。” 老人听了,发出干咳似得声音,感觉好像在笑。他说:“好有自信啊,医生,但是实际的案件和你的专长不一样。” “警察学校教科书上的案件记载,似乎有好几个错误。” “可能有吧。” “错误的资料无法对事实有正确的掌握。” “说的也是。” “你刚刚说,凶手精神异常,所以对螺丝装在尸体脖子上的这个情景有遐想。” “对。” “凶手想让李吉尔看见这一幕吗?” 老人突然沉默,然后说:“什么意思?” “他想把这种画面呈现的作品,给李吉尔这个外人看?他是想把自己对艺术的灵感给外人看?借此寻求认同,让对方理解吗?” “我不懂你的意思。” “我是说,这样的东西不是应该好好的保管在自己的势力范围内吗?如果不是这样,宁可让更多人看,那是千辛万苦才做好的,我无法想象会用那种粗暴的方式随意弃置。看到的人只有着一个,随后赶到的刑警们,大概会很快破坏这个作品,然后开始无聊的搜查。如果是艺术家,应该很难容忍这种事。” 老人沉默,好像一直在思考,接着说:“也就是说,这个凶手为这个灵感的画面牺牲了吗?” “我觉得不合效益,这个工作很耗体力。做到了这种地步,就算想把作品留在自己身边慢慢鉴赏,也是可以理解的。所以这样的线索,无论如何我都很难接受。” “那么,医生你是怎么想的?这样的确是很花工夫。” “如果费了那么大功夫,如果那么干脆就丢弃在现场的话,除非具有可以让自己拜托杀人嫌疑,保护自己的效果,否则就不合效益。” “嗯,这我能了解。这一点我也考虑过,但是那么做到底可以让谁入罪?谁都得不到好处。” “不必让谁入罪,只要能隐藏自己的罪状就好了。” “怎么做呢?” “你想听我的想法吗?” “想听,请务必说给我听。” “刚刚你说,你也被脖子上塞进螺丝吓了一跳。我们大家都一样。” “对,我说过。” “但是我却不太惊讶。” “这样啊!” “我已经收集了很多资料,有必要的话我会说给你听。” “医生你真是自信满满啊!我并不讨厌自信的人,请务必说给我听。” “全部都说明不可能,因为资料还不齐全。脖子末端装着螺丝的头部,可以牢牢的插入身体内部,让它即使被轻轻摇晃也不会掉,对不对?拉莫斯先生。” “对,是的。” “凶手之所以没有这样做,是故意要借劳洛的手,把头弄掉的。” “也许吧……但是……” “我的意思是,劳洛弄掉了死者的头这件事,对凶手来说,就是达到保护自己的效果了,对吧?” “对,大概是这样吧。” “所以凶手当时就不能把螺丝式的脖子和躯干牢牢锁紧。” “不能把脖子末端塞进螺丝的头部,牢牢的和躯干锁在一起?故意让劳洛把头部弄掉就可以保护自己?有这种道理吗?” “我觉得可能有。” “怎么说?” “在这之前请回答我几个问题。拉莫斯先生,你赶到那个现场,看到了弗兰哥的尸体,对吧?” “当然看到了,看了很多次。” “头在哪里?” “滚到桌脚附近。” “躯干躺在沙发上。” “没错。” “你到达的时间是几点左右?” “晚上十点左右吧,也可能再晚一点……大概是这个时间。” “弗兰哥的躯干,灰色西装下面是白衬衫,没有打领带,对不对?” “对,没有错,他的样子现在还烙印在我的脑海里。” “裤子呢?” “裤子是黑色的。” “灰色西装左胸有两个弹孔,也就是点三八口径的子弹开了两个并列的弹孔。” “对。” “洞的四周有焦痕,左右还沾有从连发式左轮手枪弹匣喷出来,淡淡的烟灰。” “就是这样。” “从西装看到的白衬衫,有血渗在上面吗?” “岂止渗血,白衬衫一片血红。” “嗯。”洁好像在思考似得沉默了一下,说:“那西装呢?” “西装没那么红。可能因为是深灰色的,没那么明显。” “问题是内侧,我想问的是,西装内侧看起来怎样?” “衬里是黑色的,所以血迹不明显。” “血是不是像擦过一样附在上面?” “对,从他名字的刺绣上来看,是有这种感觉。” “与脖子切面接触的衬衫领子上,血迹又如何?” “领子没沾什么血。和胸部的鲜红比起来,等于几乎没有。” “弗兰哥是不是很瘦?” “他的体型非常瘦,你怎么会这么想?” “他的脖子长吗?” “因该算长的吧。因为已经被切断了,我不太清楚。” “现场是闹区吧?是很热闹的地方吗?” “对,的确很热闹。现在比较萧条,但当时很热闹。从许多角度来看,那都是喧闹的时代,街上闹哄哄的,很吵。杰生大楼虽然是有办公室进驻的大楼,但是一楼有很多承租户,大部分都是餐厅和酒店。地下室也是,开了大众餐厅,一到夏天晚上就敞开大门,成了喝酒的酒店。大家把当时刚上市的大型收录机摆在店前面的椅子上,大声播放流行歌曲。” “原来如此。” “如果你是问能不能拿手枪碰砰砰乱打,可以说对,也可以说不对,当时治安是在很差,因为附近长期打仗,只要一发动战争,大量的毒品就会在周边泛滥。” “没错,没有毒品的话就没办法打仗。” “那是令人厌恶的时代,街头常有因暴力、强xx、毒品相关的争执;警察每天都被批判无能;日商公司自组武装卫队,雇用离开军队的高手,晚上在街上巡逻。原则上是保护自家公司的员工,但是他们本身就会惹是生非。” “日本人的风评不好么?” “当时……不,现在也不太好,日本人在战争时高压统治,现在在八打雁也惹出一些问题。” “什么问题?” “八打雁的扩建问题,就是卡拉巴森计划。由于马尼拉附近已经无法建造大型港口,所以想把八打雁扩建成为可以让大型船只出入的港口,因此居民遭到强制迁移,只是,政府并没有事先通知居民,也没有和居民协商,就突然强硬进行,甚至还摧毁了九十户民宅。而居民被强制搬进去住的地方,不但交通不便,地况也很糟糕。” “跟日本人有什么关系?” “这个计划的资金,有百分之八十是日本的oda(officialdevelopmentasistance官方发展援助)出的。反对人士声称这是日本人的二次侵略。” “嗯。” “其实我们政府也有问题。总之,当地人对日本人怀恨在心。话说回来,那案情呢?该让我听听你的想法了吧。” “弗兰哥外套的口袋里,有皮夹吗?” “有。” “里面有钱吗?” “有,还装了蛮多钱的。” “嗯,那办公室那边怎么样?” “李吉尔的办公室里什么都没有。” “我问的是弗兰哥的办公室。” “有很多钱和贵重物品。” “这样啊。那么弗兰哥的外套里有枪吗?” “没有,只有皮夹和手帕、皮夹里还放了信用卡和驾照。” “嗯,这样就差不多了。如果你想听,我就说说我的想法。资料,目前这样就够了。”洁说。 于是我赶紧在椅子上坐好。 人形泥偶2 “到了十二、三世纪,与人形泥偶有关的文献突然开始出现在世界各地。一位叫做哈席德的拉比说,他曾和获得生命的人形泥偶一起走过一段路。法国的加昂也说,他终于听到神的秘密话语,把创造人形泥偶的仪式系统化了。” 卡兰·隆塞茨其又用他一贯自信满满的口吻大放厥词。 “西元一六零零年,当时捷克的布拉格是世界文明的中心。来自全世界的学者、占星术专家、炼金术专家、魔术师、思想家、作家、诗人都聚集到这里、竟相设法提高自己的知名度。大家都在追求神隐藏起来的意志,都想重视神的奇迹,这些都是当时最先进的科学,于是布拉格成为神秘主义者和魔术师巨大的熔炉,被称为‘一千个奇迹与无数恐怖的城市’。 “布拉格有最先进的学问,同时也是迫害之都。在这里,天主教之外的异端、异教,都遭到严重迫害。这个城市也有犹太人集中营,他们忍受迫害、苟且偷生。在这样的城市里,人形泥偶复活了。因为这个城市弥漫的气氛,非常符合犹太教的喀巴拉。 “布拉格的犹太人,制造了很多的人形泥偶和相关故事。聚集在这个城市的知识分子中,最引人注目的是塔兰穆德学者,同时也是神秘主义者的雷夫拉比。当时的国王鲁道夫,对雷夫本人和他的思想,尤其是关于人形泥偶制作的部分有着极高的兴趣,并召他入宫亲切交谈。据说他在当时,曾经用市中心河流提防旁的黏土做了人形泥偶。 “人形泥偶在巴拉格这个城市,化身为像耶和华那么凶暴的守护神。十字军时代的迫害再度出现,犹太人经常受到生命危险的威胁。他们必须起而保护自己的生命安全,他们想要守护神,而这个守护神一旦站起来,武装人民、国王军队都无法打败他,拥有绝对的强大力量,于是犹太人的生命形态,渐渐变成依靠人形泥偶过活,或者操作人形泥偶来保全性命。 “雷夫用黏土做人偶,用神的语言念咒语,完成把生命吹入黏土的准备工作后,就在人偶的额头上写下希伯来文的‘emet’这个字,这是最后一道手续。这时候,如果不小心漏写了第一个字母,变成‘met’,因为那是泥土的意思,人形泥偶就会因此马上毁坏,回归泥土。然而,雷夫想做的事,真的能让大型泥人动起来吗?难道不是想用这个迷人的幻想,引诱有权势的人,和他们勾搭在一起吗? “人形泥偶的故事有很大的美丽,所以不管什么时代都能持续再复活,当人类发现了电这个惊人的力量之后,玛丽·雪菜不再用神秘咒语,而是借着电机力量,把生命灌进人造生物的体内,创造了‘科学怪人’,这才是用新科学制造出来的人形泥偶。当核子被发现时,这次就用核子能,创造了别的怪物。 “犹太人的这个神秘学,也已经看透了真相。神,用秘密的文字符号,创造了无数的不同生命和天体,就像《创世纪》说的。这些密码文字,隐藏在细胞的底层;现在我们终于找到这些文字,也看得懂这些文字了,那就是基因。不久的将来,透过改写这些文字而制造人形泥偶的故事,一定会被记载下来。 “情况随着时代演变,人形泥偶的故事向科学越贴近,真实性越来越高。故事和科学,两者同样都是在人类的大脑里创造出来的。但是,犹太人所说的那一切全都是虚假,不管用什么咒语,生命都不会降临到黏土的人偶身上,人类身体的构造,永远没办法克服排斥反应;核子能无法让人体活动;就算改写基因,合成不同的动物,也要到遥远的未来才可能得到长久的生命。这是犹太人的智慧,也是幻想,这件事本身没有意义,他们只想操弄这种想法来延长自己的政治生命而已。 “人形泥偶有我们一切的文明,也有美丽、教训和破灭。我们的科学史,就是想制造人形泥偶,想了解神的文字的历史。我们一边追求更强的人形泥偶的手、更快的人形泥偶的脚、可以看得更远的人形泥偶的眼,才会达到今天的成就。然而完全没有必要做成人的模样,只要拥有符合各个目的的形态的好了。 “例如,我们用来作战的枪支就是如此,开一枪就可以让远方的敌人倒地。为了想要有人形泥偶的超级力量,我们制造了手枪,制造了机关枪,制造了大炮,制造了飞弹,制造了氢弹。现在拥有最新装备的军队,看起来已经比人形泥偶、比耶和华更强大了。 “人形泥偶的幻影,把我们牵引到这个地步。人为什么要制造枪支?希特勒为什么要制造飞弹?都是因为无法制造人形泥偶。只有人形泥偶才是万能的,它用自己的眼睛看、思考、破坏。现在我已经找到做人形泥偶的方法了。不是用黏土做的,人形泥偶必须用人的身体才做得出来。跟我来。” 接着,卡尔·萨塞茨其穿着白袍的背部转向我,走出去。哪里是红提坦往前延伸很长很长的走廊,怎么走都看不到尽头,是很不可思议的长廊。 右边的墙壁上,排列着一整排窗户。从窗户可以看到外头大太阳下炙热的战场,到处好像都是炮弹、飞弹掉下来炸开,像钵一样的黑色大洞,血淋淋又支离破碎的士兵尸体,散乱在洞口旁和斜坡上。医护兵开卡车过来,捡起支离破碎的手和脚,丢进卡车的车斗。 “那些是制造科学怪人不可或缺的材料,”萨塞茨其疾步快走,同时若无其事地说:“但是,那些已经不行了,太迟了。” 萨塞茨其看着我说:“越南到底是什么,你知道吗?” 我说不知道。 “美国现在正在蒙受羞辱,在丛林中,在沼泽里,不分日夜的被水蛭吸血,忍受生不如死的屈辱,忍受,忍受,再忍受。就算越南接受了苏俄和中国的支援,毕竟是个小国。和这种小国交战,美国这个泱泱大国,居然还吃了意想不到的败仗。这是美国开国以来,首次尝到的奇耻大辱。这么下去,美国人的尊严要往哪里摆?怎么办?大概会花钱彻底加强军备吧。会尽全力开发惊人的新式武器吧。然后要做什么? “介入中东。因为越战本来就是美国介入中东的前哨战。介入中东后要做什么?要控制石油。然后呢?就是支持以色列,援救被伊斯兰教包围、孤立无援的犹太人。你懂意思吗?美国就是人形泥偶!一边大口喝石油,一边为了保护犹太人而凶猛战斗的人形泥偶。犹太人终于像这样驯服了美国人,把这个新巨人,变成了自己的人形泥偶。这才是犹太人的智慧。而这个越南,九十八美国变成人形泥偶的最后一道手续。” 萨塞茨其停下脚步,面对左边的门。 “来吧,就在里面,我的人形泥偶就在里面,进去吧。” 第十六节 一进门,就看见天花板上吊着奇怪的大鸟笼,明亮的灯光照在鸟笼上。 鸟笼的形状,像一个双手水平伸展的人,里面关着一个穿着内衣的年轻亚洲男子。他的仪式很清醒,看得到他在眨眼睛。 “他是俘虏。”萨塞茨其如此向我解释,然后发出愉快的笑声。他很少笑,除非很快乐。 “他说他家里有十岁和七岁的女儿在等他回去。她们跟他很亲,很爱他。” 关俘虏的笼子,只有手脚的部分,是粗网目的金属网子做成的,呈筒状,大小仅容手脚勉强塞进去,手脚伸进的底部,有皮带固定住手腕和脚踝。躯干和头的部分,只有侧面有可以围住全身的粗大金属框。 “你知道义手、义脚的构造吧?”萨塞茨其回头问我:“知道它们是怎么动的吗?以前是单纯的木棒。只用木棒做出类似手脚的形状,完全不能动,像木偶一样。不过最近的技术,已经达到可以稍微依照主人的脑部指令动作,只是稍微而已。 “这个构造很简单。义手内部的感应器和微电脑,会读取连接到手部切断部分的神经所传送出来的电子讯号,转换讯号并加以推测大脑的指令。进而指挥义手动作。要怎么读取呢?不是透过电流,而是来自神经的脉动。这样的脉动一定会牵动切面附近肌肉的某个地方,感应器会读取这些肌肉微弱、空洞的颤动,然后逆向推测大脑的指令的内容。真的是非常原始的方法。 “断面附近的肌肉微弱颤动很难读取,因此要利用手术,把伸向手臂的神经回路连接到胸部肌肉。因为胸部肌肉的面积比较大,颤动也比较强,这么一来比较容易读取运动神经中枢的意志。让手臂、手腕、每根手指头的讯号,全部都分布在整个胸部上,让胸部表面的各部分颤动,再让肌肉感应器来读取这些颤动。使用久了,熟练之后,脑部适应了,机械就会记住比较容易读取的肌肉的颤动方式。” 萨塞茨其说完后,从鼻子里发出轻蔑的哼声,说:“芮娜丝的义手也是这种构造,只要提高感应器的精密度,就算不把神经末端连接到胸部肌肉,迟早也能从手臂切断面周围肌肉的细微颤动,准确读取运动中枢的意志。 “但光是这样还是不行。用这种原理做出来的义手,顶多只能抓东西、拉操纵杆、抠扳机,做到这些简单的动作而已。为了让义手、义脚做出与真的手脚相同的动作,总有一天得将电极插进大脑的运动中枢,以便正确读取电子信号。但是,这项技术必须等到遥远的未来才有办法完成。目前我们只能靠从残存在身体的肌肉,读取运动中枢的意志,指挥义手做动作。要提高这个技术的完成度,我有一个很好的办法。” 萨塞茨其说完后,揭开盖在紧绑鸟笼旁边的白布,原来是电锯。他打开电锯,圆形电锯发出破坏性的声音,开始转动起来。 锯子是固定在机械的一部分上的,控制操纵杆就能移动自如。萨塞茨其握着操纵杆,往右边的水平方向推过去。转动的锯子,就往俘虏士兵的右腿鼠蹊部靠过去。金属网刚好在那里留了空隙,好让锯子的锯齿可以从空隙侵入进去。他大声惨叫:“我说!我什么都说!饶了我吧!” 萨塞茨其完全不熟这个声音影响。电锯其二俘虏的腿部肌肉,喷出大量鲜血;随着电锯持续转动,发出钝浊的声音。但是,我简直听不到这个声音,因为俘虏发出的惨叫声更大。 电锯发出切肉、切断骨头的声音。圆形锯子把脚整只切断后,摇摇晃晃地春夏来。斜插在地板的细木棒撑住了下坠的笼子,所以那条腿就在空中晃来晃去。萨塞茨其用收把笼子推倒后方,于是笼子便以和地板接触的一个点为中心,吱的一声转到旁边。 鲜血像瀑布一样,从切断面流下来,打在地板发出啪啪的声音。士兵白色的牙紧咬嘴唇,头部激烈左右摇晃,发出不堪入耳的惨叫。萨塞茨其用口罩罩住露出微笑的嘴巴,缓缓带上橡胶手套。他打开类似手术台的桌子抽屉,从里面拿出透明的义脚,这个工作要花上十几分钟,很需要耐性。 不久,沾满鲜血的义脚装填作业完成。萨塞茨其拿下口罩,用白布仔细擦拭沾满鲜血的义脚。白布很快被鲜血染红,义脚看起来又变透明了,里头的构造清晰可见:可动式关节的金属芯棒、取代肌肉的油压装置、分布各处的五颜六色电线。最不可思议的是,义脚里面居然没有血。 “这么一来,可动部分的肌肉纤维就连在一起了。如果他能客服疼痛,认真努力的话,迟早可以靠自己的意志,正确做出弯曲膝盖、抬脚等的动作。义脚的轻金属芯棒,在骨头上锁了螺丝,但是,这样还无法完全自由自在地随意使唤义脚。” 接着,萨塞茨其又打开电锯的开关。士兵再度发出惨叫声的同时,他又喜不自胜的,把士兵的右手臂整只锯断。被锯断的右手,又晃动下垂,在细木棒的支撑下,手臂摇摇晃晃地停在空中。 血又从他的手臂靠近肩膀的位置大量出血。俘虏因为大量出血,脸色变得苍白,又因为极度恐怖而呕吐,早已叫不出声音来。萨塞茨其又打开抽屉,这次从里面拿出义手,戴上口罩,开始着手装填作业。 在漫长、需要高度耐性的作业完成之后,安静下来的士兵身上已经装好了沾满鲜血的人工右臂。萨塞茨其一样用白布擦拭义手,义手马上恢复原先的透明。里面的金属棒。油压装置和彩色电线,都清晰可见。 “这样就完成了!”萨塞茨其拿下口罩,同时满足的说。 对于可怜的士兵,他似乎没有一丁点的人性。 他继续说:“等它复元之后,他就能靠自己的意志,像以前一样控制手脚,也可以抱女儿,多么幸福啊。这才是科学的恩惠。” 然后,萨塞茨其指着透明义脚里,清晰可见的小小黑盒子说:“那是微电脑,有了它,就能从肌肉纤维之家读取肌肉神经的信息。透过感应器,正确读取大脑的指令内容,再传达给油压活塞,让关节弯曲、伸展,使唤义脚做动作。重点是切断之后,不能让伤口愈合,否则组织会变质,微电脑就无法正确判读肌肉纤维的脉动。让其他的肌肉和脂肪夹在重点的话,讯号的读取会变得很麻烦、恨不完整。把裸露在切断面的肌肉纤维,和多个感应器端子直接连接,在目前的状态下,这个方法才是最好的。而且如果用这个方法。最好是单边的手脚都丧失比较好。我的理论是,这样的话,可以促进左脑的发达进化,加快适应脚步,很快就可以获得特殊的运动中枢。” 会比以前好吗?我战战兢兢、不成声地问他。 “这只义手和义脚,不会比以前的手脚有力,大概也会比以前更不方便,这是事前就设定好的。这也没办法,因为他是敌兵。这只义手和义脚所拥有的,只有生活上必须的、最低限度的能力而已。但是我也可以砍断他的手脚后,不帮他装义肢,放任不管;也可以把他的身体压得粉碎,让他死无全尸。这是胜利者的特权,所以,我的心肠算是仁慈的。 “这个方法,用数不完的好处。首先是人道上的见解。严刑拷打,切断手脚后弃之不理的话,就有人道问题。只要想到优秀的义肢已经准备好了,情报部队可以放心地砍断俘虏的手脚。从俘虏口中得到的情报,可以救我方的数万条人命。这是其一。也许你会觉得这样很残忍,但我不这么想。就算我不切断他的手脚,他也可能因为美军的炮击而失去手脚。到时候谁会帮他装优秀的义手、义脚? “还有一个,只要有这种附有微电脑的义手、义脚,就可以敌兵的两只手两只脚全部都砍断。因为就算只剩躯干和大脑,微电脑也可以接收从大脑传来的微弱电流,指挥手脚动作。习惯就好,人类身体的适应力是很强的。靠这种义手义脚,他还是会有办法活下去的。” 切断后必须马上装才行吗?我问。 “当然是这样,”萨塞茨其点点头,“肌肉纤维的主要地方必须全部连接起来,这项工作必须在肌肉还很新鲜的情况下进行。此外,切断的部位也不是任何地方都合适,要选择适当部位的肌肉作处理才行。” 卡尔、卡尔,有微弱的声音在呼叫这个名字。我寻声一看,因为大量失血而脸色苍白、呕吐物沾满嘴巴四周、不断哭泣的人,居然是芮娜丝。她痛苦地咬紧牙关,奄奄一息地呼叫卡尔的名字,同时她也被吊在半空中摇晃。 芮娜丝!我大叫,我的心脏好像都要结冻了。不止右手,现在她连右脚也没有了。 “还有一个好处,那就是借着安装上去的义手、义肢,可以把这个人变成无敌的人形泥偶。他可以成为拥有老虎钳握力、铁哑铃拳头的无敌士兵,还可以用机关枪取代手脚。不管什么武器,今后应该都可以开发出来。这就是我理想中的人形泥偶,真正的人形泥偶。” 萨塞茨其的声音越来越远。卡尔、卡尔,芮娜丝边哭边喊着萨塞茨其的名字。这个声音慢慢接近,觉得像要跑进我耳里时,我突然醒了过来。 c “灰色西装的左胸上,被点三八口径的手枪开了两个洞,对吧?”洁说。 “对。” “我没有照片,所以我现在会把我所了解的部分做个叙述。如果有错,请告诉我。” “好。” “西装上被枪击而留下的洞,两个都有焦黑痕迹,也都沾有烟灰,洞口附近也都有从连发式左轮手枪的弹匣里喷出来的薄薄烟灰,对吗?” “没错。” “点三八口径的贯穿孔,西装、西装下的白衬衫、再往下的内衣,越往下越大,对吧?” “对。” “两个洞的子弹,两颗都是从上往下,约四十五度的角度射进去的。” “嗯,对,就是这样。” “洞有两个,但留在弗兰哥体内的子弹却有三颗。” “没错。” “内衣,白衬衫都被血染得鲜红,但是接近脖子切段的领子却相对干净。” “嗯。” “而且西装的衬里,有擦过的血迹。” “对,不过那种材质看不太出来。” “但是,但是衬里应该沾上血才对吗?” “应该是这样,但是衬里是有光泽、不容易沾湿的材质。” “死者弗兰哥的脖子被砍断,还装上螺丝。而装了螺丝的头部,在地震发生前,因为被劳洛.李吉尔摇晃上半身而松脱,掉了下来。” “嗯。” “不是因为地震,而是因为被人摇晃才掉下来的,这样没错吧?” “对。” “赶到现场的你们,只是追认发生过的事情而已。” “嗯,嗯,可以这么说吧……” “照现场的状况来看,劳洛的说辞相当合理,于是就这样追认了,不是吗?” “嗯,算是吧。” “这是所有的资料,我们就用这些资料来研究看看。首先,西装有焦黑的痕迹,但越往下的衣服,子弹所开的洞就愈大,这是极近距离射击的特征,所以枪口是抵住外套射击的。但是如果是这样就很奇怪。要让枪口及近距离射击的话,应该是针对倒地无法抵抗的对手,或从背后射击。这样的话,要让枪口紧贴对方衣服也比较容易。只是这种情况,子弹射入体内的角度一般会变成接近九十度。” “弗兰哥是从前面遭到射击,子弹是从上方朝四十五度下方射击进去的。但是不知道为什么,却是极近距离的射击。如果凶手以站姿,对着跪在地上的对手胸部射击的话,也会变成从上方朝下的四十五度角度,但是这种情况,就很难进行极近距离射击。因为枪身接近对方,被杀的另一方会抵抗。因此,枪口离衣服数寸的距离不叫自然。” 前刑警没有说话。 “当然也不能说绝对不可能,只是会相当困难,然而凶手却迅速又自然的这样做了。接着又把枪口抵在倒地的弗兰哥胸口,这次两枪,连续击发。” “嗯,没错。” “于是这次的角度,自然会接近九十度。对凶手而言,最自然的射击姿势所呈现的弹孔,射入角度不会是四十五度,所以这是有点故意作为的结果。换句话说,如果采取四十五度的角度射杀,外套的洞不会有焦痕买衣服的贯穿孔会越往下越小。如果外套有焦痕、贯穿孔越往下越大的话,射入角度应该是九十度。这么看来,这是矛盾的。” “嗯,这样的想法应该也没错。只是枪杀尸体各种情况都有,不见得都合理。” “没有让这一切顺理成章的方法吗?也就是说,我认为应该有一种犯案手法,可以把这些疑点都当成是基于某种理由所产生的结果。这个手法,可以透过其他不可思议的事情交叉比对找出来。” “所谓的其他不可思议的事情是什么?” “太多了。弗兰哥尸体的脖子被切断、塞入螺丝;衬衫被血染红,但是靠近脖子切断面的领子很干净;还有西装衬里没有沾到血迹。” “不是没沾到。” “像擦过一样。而且,其中最不可思议的是……” “是什么?” “劳洛.李吉尔发现弗兰哥的尸体、摇晃死者上半身造成头部掉到地上,这一连串的事情,居然没有目击者。” “没有目击者?这是……医生,你说这是最不可思议的事?” “是的,拉莫斯先生,这是非常不可思议的事。” “我不懂你的意思,为什么这是不可思议的事?” “拉莫斯先生,这么奇怪难解的案子,居然这么快就破案了,为什么?” 拉莫斯没有回答。 洁似乎想等他回答,却接着说:“那是因为芮娜丝开枪射击洛贝特,对不对?而且是用杀死弗兰哥的点三八口径的左轮手枪。” “嗯。”拉莫斯说。沉默了一下,然后又说:“是的。” “明知道警方下一步一定会到弗兰哥的办公室里去搜查,但芮娜丝却很出人意表的呆在那里。如果她呆在别的地方,要逮捕她应该要花很多时间。当时她手上拿着杀死弗兰哥的凶枪,还用那把枪射击警官。” “嗯。” “而且那把枪上只有芮娜丝的指纹。” “对。” “只要欠缺其中任何一项,以后的发展就会完全不同。请你试着假设没有这些事,情况会怎样?” “没有这些事?” “因为凶手应该也是这样想的。也就是说,芮娜丝在场、向警官开枪等对他有利的发展,应该不是凶手所期待的。” “你是说那些事,对真凶而言是意料之外的事?” “对,那些应该都是意外。如果想知道这个案子的真相,就要把那些事情排除之后再做考虑,也就是说芮娜丝没有开枪的情况。来吧,拉莫斯先生,结果会变成怎样?” “我们这些无能的警察没办法抓到凶手,案件会陷入迷宫……” “怎么会!不要这么说。只是少了芮娜丝这个凶手,案情的进展确实会变的非常棘手。那么到底是谁、为什么又犯下这个案子呢?” “嗯。” “这么想之后,你们应该会立刻展开例行的搜查,不是吗?” “对,确实如此。” “这个案子欠缺的就是一般理性的搜查行动。因为凶手很快就出现,而且毫无预警的被逮捕归案。案子就像脱臼了一样,以很不自然的形式结案。” “嗯……” “凶手应该预料到警方会开始搜查。所以现在开始,请你想象一下你们当初可能会做的搜查。面对这么不可思议的案子,你们首先会做什么?” “去弗兰哥的办公室……” “你们确实去了。在弗兰哥办公室里,出现了奇怪的东西。” “哪有?除了席皮特之外,我们什么都没发现。” “义手。” “义手?你说我们发现了义手?” “对。” “那是席皮特拿着的。” “因为席皮特先发现了它。如果你们早一步到,应该是你们先找到的。” “是这样吗?” “是的。还有呢?” “还有什么?” “手枪。也许你们会在那里发现手枪。” “你是说杀死弗兰哥的手枪放在那里?” “芮娜丝对警官开枪是意外……” “等一下。那不是意外,席皮特是瞄准射击的。她是故意开枪的,她想逃离现场。” “不,我不是那个意思,她应该是刻意开那一枪。我的意思是,她人在现场是个意外。而且,如果她不是凶手,她也许凑巧在那里发现一把手枪。” “你说凑巧发现?” “因为那不是年轻女孩子平常会带的东西。” “嗯……然后呢?” “如果芮娜丝没有出现,你们就会发现手枪,也会发现义手。而且这只义手的指尖上,沾了开枪时的烟灰。这和义手曾经握过那支手枪的想法并不冲突。” “嗯,这么一来就更确立了芮娜丝.席皮特的嫌疑,我们就会去逮捕她。” “逮到她之后,万一她有不在场证明的话怎么办?” “不在场证明?” “对,不在场证明。” “那是因为她已经被逮捕了。”洁说。 拉莫斯沉默。 “何况她是因为对警察开枪,让警官重伤之后才被逮捕。这么一来,谁都深信她是凶手。检察官和法官,就算觉得又有点不可能,也会认定她是凶手,判她重刑。这是谁都预想得到的,所以没有人敢挺身作证。如果有人挺身说案发事看过她,这个人会怎么样?当然会被当作凶手的同伙。就算无法马上肯定,可以想象那个人也会被怀疑,惹上一堆麻烦。” “对,有常识的人都不会这么做。当时的菲律宾,吸大麻、吃迷幻药的大有人在,一旦和某案件扯上关系,便有可能被冠上其他罪名。” “你的意思是,席皮特其实有不在场证明?” “如果她不是凶手的话,那是当然的。这么一来,可能有人能够为她的不在场作证,但是那个人不敢挺身而出。因为她开枪攻击了警官,,替她作证就等于亲口承认自己是凶手。” “但是,芮娜丝.席皮特没有对还处于被怀疑阶段的话,能证明她不在场的人还是有可能会出面。也许是不熟的人、也许是亲戚,总是可能会出来作证。如果这样,警方会怎么做?她是女的,而且只有一只手,要砍断死者的头,搬运一个一百八十多公分的大男人,这种费力气的活对她而言简直是天方夜谭。何况她没有大型螺丝、切段加工的工具,也没有地方可以加工尸体。” “嗯嗯。” “还有,凶手会让自己的义手有硝烟反应后,在和行凶枪支一起丢在现场附近吗?再怎么样都会带走。这样的话,警方可以合理怀疑这个证明是假的。在这种情况下,就算逮捕了她,也很难起诉。檢察官再怎麼努力,也很難判她有罪。这样的话,便很难有一个决定性的关键逮捕她;而在这种情形下,法院也不容易下达逮捕令。” “嗯。” “相较之下,也许菲律宾的法院可能会比较容易发出逮捕令,但是这种情况呢?应该也很难吧。要是现场有她染血的指纹、或有谁目击她从现场出来、或在她家地板找到弗兰哥的血迹——当然是没有加抗凝剂的血迹,如果真的发现了这些证据也罢;但事实却不然。在这样的情况下发出逮捕令的话,就表示法院认定,在缺乏证据的情况下,一个独臂且未成年的女孩子,单独做了这么大的案子。就算你是法官,也会很不以为然吧。” “你是说,如果那个女孩子没开枪的话,就很难逮捕她?” “是的,拉莫斯先生。就算她开枪,但对象不是刑警的话,就会变成另一个故事。也许会以和弗兰哥无关的名义起诉,罪名也会更轻。不过就因为她开枪,而且是对刑警开枪,才会变成那样。” “对席皮特而言,这是能想到的最坏的结果。” “没错。所以她被当作杀害弗兰哥的凶手。如果缺少这些发展的其中任何一项,她应该不至于被怀疑杀害了弗兰哥。” “这我懂。那她为什么要开枪?如果不是凶手的话,到底有什么理由要开枪?何况是对警官。” “这之后再研究。” “等一下,医生。身为退休的菲律宾警官,我不能同意。不是凶手的人,居然有理由开枪袭警,这一点无论如何我都无法想象。” “什么理由?” 洁好像不想讲,但被问得没办法。只好说了:“她最重要的人身受重伤,快要死了,不立即赶过去的话,那个人可能没命。如果她被当作重要关系人带走,可能暂时无法自由行动;这么一来,那个人肯定会死。这就是她当时的处境。” “哦哦!”前刑警似乎很吃惊,说:“说的好像你身临其境一样,对这个案子好像知道得被我们还多。” “旁观者清。” “所以你说,当时她很重要的人刚好身受重伤?有这么凑巧的事么?”老人好像故意要挖苦似的,发出一些笑声。 “拉莫斯先生,请别忘了地震,当时八打雁发生了前所未见的大地震。” “啊,对了,地震!你是说她重要的人在地震中受伤,快要死了?那会是谁呢?当时她祖父还在,但是他平安无事。” “她祖父叫荷西吗?” “喔,你好清楚哦。你怎么知道?” “这也晚点再说。他在日本统治时代,曾被日军割掉鼻子吗?” “对,你真的很清楚耶~” “他现在人呢?” “早就死了。不过他生前好像都会到监狱探望孙女。” “嗯。” “等一下,医生,你说因地震而重伤濒死;但是当时皮拉尔大道附近,是有房子倒塌,但没有任何人受重伤或死亡,杰生大楼这栋住商混合的大楼,有人受伤,但不是重伤。反而是八打雁警察局受灾更严重,因为建筑物已经很老旧了。” “那么,他重要的人受重伤的地方大概不是在皮拉尔大道附近。” “她住的公寓和住家附近都没事。” “可能也不是那一带。” “那是哪里?不,话说回来,这样的看法我们当初的确没料想过。但如果真是如此,席皮特为什么要去杰生大楼弗兰哥的办公室?不是应该直接去医院吗?如果她搬不动伤者,应该火速赶到医院,向医院说自己朋友受了重伤才对。” “她当然也这么想,但是在那之前,她还有无论如何必须先做的事。那件事很快就能完成,而且是救那个人必需要做的事。只是,当她到现场的十号,凑巧和你们碰个正着,还被要求跟你们一起走,她当时分秒必争,你们却不肯放她走,她因此惊慌失措,终于用手上的枪袭击刑警。” 沉默了一阵子之后,拉莫斯说:“很有趣的故事,医生,实在很有趣。事隔三十年,再听你说当年的事,真的很有意思,你有证据吗?” “有。” “那就奇怪了。” “奇怪?” “当然奇怪。首先,为什么当时席皮特受伤会拿着三八口径、显示是杀死弗兰哥凶器的s&w手枪呢?照你刚刚说的,席皮特并没有机会从凶手手中那倒这把杀死弗兰哥的凶枪,不是吗?” “嗯,所以我认为那把枪实在弗兰哥的办公室捡到的。” “捡到的?你说枪是捡到的?”拉莫斯叫了出来,然后大笑。 洁也笑了。 “十九岁的女孩子一般不会捡那种东西吧。” “大概是吧,但是,一般的女孩子也没装义手啊。” “装义手,说得也是。义手……为什么提到义手?” “那应该正是她急着要做的事。她急着到办公室拿回自己的义手,也找到义手了。但是义手的指尖沾了灰尘,旁边还掉了一把枪。她感到不安,才会把义手和那把枪都捡起来。不管是不是十九岁,是不是女孩子,这是人之常情。” “你说什么?所以她当时是为了……?” “去拿她的义手,结果凑巧和你们碰个正着。我想当时弗兰哥把她的义手给抢走了。” “弗兰哥?把义手抢走?为什么他要这么做?” “如果义手的指尖沾了烟灰的话,那是为了让它看起来像开过枪。也就是想要嫁祸给芮娜丝,不是吗?” “谁要嫁祸?”前刑警的声音仿佛是从牙缝里挤出来的。 洁笑了,然后说:“除了弗兰哥之外还有谁?” “等一下,医生,你是不是快要疯了?”老人说。 我也有同感。 “你说弗兰哥想要把杀人罪嫁祸给席皮特?是这样吗?” “是的。” “医生,请别忘了,被杀的人是弗兰哥,你是说弗兰哥要把杀自己的罪,嫁祸给席皮特?” “拉莫斯先生,我才要请你别忘了,杀弗兰哥的是别的凶手,不是弗兰哥本人。想杀弗兰哥的是别人,他想把杀人罪嫁祸给芮娜丝?席皮特。” “证据呢?这种想法的根据在哪里,医生?” “墙壁上的子弹,把小提琴射得裂成两半又飞进墙壁里的子弹,这颗子弹的弹道不一样吧?” “啊,那个啊……这样啊,是那个喔……”拉莫斯一时语塞,似乎在深思。 “那一枪不是凶手,而是弗兰哥击发的。怎么样?事情就清楚了吧?” “完全不清楚!”前刑警说。 我也有同感。 “弗兰哥想杀凶手,所以到劳洛的办公室去。但是在劳洛办公室的凶手,也想杀弗兰哥。而且凶手早一秒开枪涉及弗兰哥,弗兰个几乎同时击发的子弹,没有打中凶手,却打中墙上的小提琴。” “怎么会,有这么难以想象的事……” 前刑警终于说话了。 “这才开始而已,拉莫斯先生。”洁说。 “哦,不,因为我也有这种预感才会这么说的。那么那把枪,弗兰哥想射击凶手的那把枪,倒地现在到哪去了?” “没在现场的话,就是凶手拿走了。” “拿走了?丢掉了吗?” “是的。” “丢到哪里?菲律宾的海沟?” “这点就很妙了……”洁有点过意不去的说。 “啊,我不会再吓到了。怎么个妙法?” “我想可能是在弗兰哥的办公室里吧。” “喔喔…………”老人发出绝望的声音说:“我不能理解你说的话,怎么会这样!” “这没什么深奥的道理,因为那就是弗兰哥的枪。” “但是没有枪啊,办公室里根本找不到。”老人焦躁地说。 “怎么会没有,芮娜丝捡到的。” “什么,你说席皮特捡到的?” “是的。” “你是说那把席皮特用来射击洛贝特的枪?” “对。” “喂,你忘了吗?那把枪,千真万确,是射击弗兰哥的枪,我敢保证。” 洁轻轻点点头。 “所以凶手搞错了。他把弗兰哥射击自己的枪,和自己射击弗兰哥的枪弄错了。” “弄错了?这么重要的东西也会搞错?” “他弄错了,把自己的枪放回去了。这时候的凶手,因为事情一发不可收拾,她的心情大概十分震惊,也非常慌张。只有弄错这件事,也算是奇迹了。” 老人又沉默了一下。然后说:“你的脑袋到底怎么了?你说什么事情一发不可收拾?为什么这么重要的东西会弄错?你为什么这么想?根据呢?” 第十七节 “因为你刚刚自己不是说,两把枪不仅口径相同,也有可能是同型、同公司制造的吗?你还说当时那种枪非常普遍。” 老人哑口无言。 “由于凶手一直想把手枪带走,他惊魂未定,所以就带走了意外出现的弗兰哥的手枪。如果冷静思考,其实把枪留在现场就可以了。如果放在弗兰哥的外套口袋不好,放在地上就好了,只是他可能太害怕了。” “……是嘛?也对。因为枪完全一模一样,凶手不小心就会弄错。他弄错了,把枪放回弗兰哥的办公室。捡到那把枪的席皮特,想离开现场,想早一点回到受伤的重要朋友身边。但是我们不知道她的苦衷,强迫她留下来。她变得歇斯底里,就开枪射击的洛贝特。” “没错。” “席皮特为什么不把她的苦衷告诉我们呢?只要她说出来,我们也会设法帮她。” “也许她不这么认为吧。总是,我想有人告诉她这种事回警署再说。” “嗯,也许是这样。但是为什么被逮捕后,她还是没说呢?” “人在昏睡状态时无法说话吧。” “恢复意识后也可以说啊。” “也许她有不能说的苦衷。” “不能说的苦衷?” “也许她无法判断可不可以把心中的不安说出来,因为没有时间问本人。” “所谓的本人是指?” “那个受伤的人啊。” “哦……” 拉莫斯很惊讶,又沉默了一下才说:“真是惊人。你好像亲眼目击似的。可是你凭什么这么认为?编出这种像小说情节一样的内容,应该有所根据吧?” “芮娜丝.席皮特在医院的时候不是要求看报纸吗?她要求看二十四日、隔天、再隔天那段时间的报纸,而且看得很认真。她想看的是有没有那个人死亡的报道,但是没有看到,她因此就放心了,大概是这样。” “没有那样的报道……嗯,也许是这样吧。但这样就表示他过久了吗?也许他死了,只是没上报而已。” “不,他获救了。虽然资料不够,但我很确定。也许那位重伤的朋友所在的位置,要是死了人一定会见报。既然没上报,就表示获救了。” 老人又惊讶的沉默了一会儿,说:“有那种地方吗?” “应该有吧。如果在倒塌的屋顶下也许不会报道。但如果是很醒目的地方,就会被报道出来。” “啊,也对。” “她认为那里很醒目,所以应该获救。” “你觉得那个人获救了。” “对。” “根据呢?” “如果那个人死了的话,芮娜丝可能早就把事情和盘托出了,她在警察医院复原之后,之所以什么都没说,很有可能是在包庇那个人。” “这是你的想象吧?”老人又焦躁的说。 “不,这另外有根据。总之,拉莫斯先生,讨论到这里可以吗?我么已经花了很多时间。总之这件棘手的案子看起来迅速暂时解决,都是因为芮娜丝开了枪、被逮捕的缘故。而她之所以开枪,可能有万不得已的理由。” “嗯,既然你说这件事另有根据,而且以后才要告诉我根据何在的话,那么到这里,我大致了解。” “所谓了解,是指你同意芮娜丝.席皮特有可能不是凶手吗?” “嗯。” 洁问了残酷的事,前刑警沉吟了一下。身为退休警官,而且又是亲手把芮娜丝送进监狱的当事人,面对这个问题,确实很难表示同意。 “我不同意,但我承认这种想法是成立的。” 洁不再苦苦相逼,“我再回到刚刚的话题。假设芮娜丝.席皮特的行动,不像七六年一月二十四日实际发生的那样。也就是说,她没有出现在弗兰哥的办公室,或者她没有拿枪、没有射击洛贝特,而是乖乖的把枪交给你,乖乖找你们的要求跟你们一起走。那么,你和检察官,可能就不能把她以杀死弗兰哥.塞拉诺的凶手身份起诉她,不是吗?” “这不是我能决定的;但这都是因为听了你刚才的说明,我才改变了想法。那么,如果事情变成你说的那样,又会如何?” “拉莫斯先生,这才是我想问的问题。如果席皮特不是凶手的情况下,你们会怎么做?” “我们会另外找凶手。” “对,你们会这么做。那么,你们会先找哪里?” “应该会先从临时起意的强盗杀人这条线索开始考虑吧,但是这不可能。首先,弗兰哥的外套口袋里有皮夹,里面的钱没有被偷。当然也许是犯人没有把钱全部偷走,还留了一些钱在里面。其次,你们会在弗兰哥的办公室里找到枪;就算和席皮特碰个正着,她也毫不抵抗地把枪给你,还说这把枪是掉在弗兰哥办公室里的。 “相信这种说辞的话,事情就变成凶手射杀弗兰哥后,拿着枪故意走到死者办公室,把强丢下后逃亡;不过很难想象会有这样的强盗,何况办公室里的钱和贵重物品都还在,还有尸体断掉的脖子和螺丝的装填,没有一个强盗会下这种功夫,所以这条线索应该很快会被束之高阁。” “但就算不是强盗,我当了一辈子警察,也没看过有哪个杀人犯愿意在这么奇怪的事情上费工夫。” “就是说啊,但你们还是会采取行动。接下来怎么做?会遇到怎样的问题?” “这么一来……会有问题的,应该是劳洛?李吉尔的不在场证明吧。” “大概吧,是劳洛?李吉尔的不在场证明。” “因为没有其他关系人了。” “就警方所知道的人看来的确没有。当初警方之所以不认为劳洛的不在场证明有问题,是因为凶手立即被捕的缘故,所以也没有必要过滤芮娜丝之外;于是劳洛?李吉尔的不在场证明便不成为问题。这是问题的次序,但是……” 这时候,洁对着空中伸出食指,继续说:“这个部分非常重要,拉莫斯先生。如果那一天,芮娜丝?席皮特没有出现在杰生大楼的话,劳洛的不在场证明一定会是个问题。难道不是吗?” 前刑警在地球的另一边沉默不语,大概是在思考吧。我可以感觉得到,事到如今还要承认自己的错误,对老警官来说面子很挂不住。 沉默良久之后,前刑警叹了一口气说:“如果没有凶手的话,的确会变成你说的那样。” “发现尸体,摇晃后头掉下来,接着发生地震,虽然想要马上打电话报警,但电话因地震不通。这些都只是劳洛的片面之词,没有人可以为她证实。不过后来逮捕了芮娜丝;要是当初没有抓到凶手,劳洛毫无疑问一定会被怀疑。你们一定会质疑他,是你开枪的吧?是你把头砍掉的吧?” 又是一阵沉默。老人大概在思考洁所说的话。 “到底怎么回事?医生,劳洛他……” “如果他在案发后还很冷静的话,案发当时表示他身边有目击者。但是意外的,本案的凶手迅速被捕,所以他也不需要目击者了。” “你说不需要了?医生,目击者可以被这么轻易的创造出来;没必要的时候又让他消失吗?”老人说。 “对啊,当然是这样,拉莫斯先生。目击者之所以消失不见,并不是劳洛用他的意志去让他不见的,而是因为凶手被捕,所以劳洛不必勉强把他找出来。我是这个意思。” “嗯,好像有点不太懂……所以医生,你是说,本案还有其他目击者?” “有。” “喔,你这么肯定?” “很肯定,还有目击者。” 我也大吃一惊,边听边心跳加速。 “我不这么认为。医生,话说得这么满不太好吧?” “我可以跟你打赌,赌什么都可以。我很肯定,否则逻辑就说不通了,这是逻辑推演得结论。” “这种事真是前所未闻。万一你错了的话,怎么办?”前刑警有些挑衅地说。 “这个嘛……”洁得眼镜望向远方,想了一下,然后说:“我就买下八打雁所有的葡萄酒,送去你家,把酒全倒进浴缸,然后一头栽进去,一口气把就喝光给你看。” 我叹了一口气。 老人发出沙哑得笑声说:“这真是了不起得壮举。万一我输了的话呢?” “那就请你答应我一个请求好吗?一个小小的请求,我只想请你让我和某一个人用电话交谈。” “你还满大方嘛。” “这条线索,到这里大概就差不多了,反正之后还会再讨论,我们会到原来的调查结果吧,就是点三八口径的子弹射出两个贯穿弹孔的事。要探讨这个问题,必须以刚刚说的推论作为前提。” “哦,我洗耳恭听。” “点三八口径的子弹,只用来夺走弗兰哥?塞拉诺的命,正确的说是破坏他的心脏,除此之外没有别的目的,对吧?” “对。” “而且不管哪颗子弹,都确实破坏了弗兰哥的心脏,是吗?” “对。” “那么,一枪应该就够了。开一枪,弗兰哥就已经死了,没错吧?” “嗯,没错。” “那么,对凶手而言,这一枪就应该把工作做完了,不管多么骚动的年代,多门嘈杂的地区,凶手应该都不像制造出多次枪响才对。” “嗯。” “弗兰格明明已经死了,但是这个凶手却又开了两枪。这样的话,凶手就有无论如何都有必须再开枪,而且是两枪的需要。我只能这么想,拉莫斯先生,你认为呢?” “你说他必须开枪?而且是两枪?” “也就是说,必须再把两颗点三八口径的子弹,打进弗兰哥的身体里。这样可以吗?” “是吗……你是这么想的吗?” “我觉得不是。不是这样,而是凶手有必要在尸体再开两个洞。” “再开两个洞……?但是开在尸体上的洞,总共就是两个。” “没错。但是留在体内的子弹却有三颗,这表示凶手开了三枪,但是留下来的洞却是两个。这样的话,凶手三次射击中的两次,正确地击中相同的位置。而且,为了达到如此精密射击的目的,凶手甘冒危险做了极近距离的射击。” “嗯,怎么回事?我不太了解意思。请你再具体一点说明。” “我来做具体说明。这个说明的前提是,假设先前局的条件全部都成立。” “嗯。” “就像我说过的,如果要瞄准被害人胸部,由上往下以四十五度的角度射击的话,这是极近距离的射击,很危险。万一被害人抵抗,就无法准确命中心脏,所以凶手应该宅在离死者远一点的地方开枪。因此,这样的射击,不仅能顺利穿透心脏,外套上也不会有焦痕和烟灰。而且贯通孔越往下面的衬衫、再下面的内衣,应该也会越来越小。” “嗯。” “这时候,弗兰哥的手也还在西装的口袋里,握着枪。他没料到有人会对他开枪,但是他早已做好开枪的准备,所以立即还击。只是他没打中凶手,打到墙上的小提琴了。弗兰哥右手指的硝烟反应 “没有,当初没有检测。” “因为现场没有枪,所以你们没想到死者也开了枪对吧。” “对。” “死者弗兰哥倒在地上。于是凶手把枪口瞄准自己第一枪开出的洞,再开第二枪。然后再把枪口往旁边挪一点点,抵住外套,又开了第三枪。再来就是开在死者身上的洞的数量、开在衣服上的贯穿孔的数量,我就接着说明。因为两个洞都是极近距离的射击,所以连个都有焦痕、也有烟灰,而且两个贯穿孔都是越往下越大。洞有两个,体内的子弹有三颗。” 短暂沉默后,拉莫斯说:“是啊,如果凶手这么做的话,确实会导致尸体所呈现的情形。但问题是,凶手为什么要这么做?你必须说明清楚这一点才行,不能光是误打误撞的推测出符合现状的犯案手法。” “你说的没错,而这也是关键。凶手不是因为好玩才这么做的。他虽然害怕,但是就算有枪声会引人注意的危险,他还是非这么做不可,这是为什么呢?” “答案只有一个。因为外套的洞,和身体的洞错开了。” 前刑警和我听了都吓得说不出话来,整个场面陷入沉默。很明显的,洁的这句话直击事情核心,所以我们想不出任何反驳的话。 “洞错开了。” 老人好不容易开口说话:“洞错开了……”他又重复一次。 于是洁继续说:“对,所以为了让外套、衬衫、内衣、还有身体,都有一致贯穿的洞,才会再开两枪。而且后来的两枪,只能和第一枪一样,由上往下做四十五度的射击。” 又是一阵沉默,前刑警似乎一直在思考,然后说:“洞错开……怎么会这样?再说,错开有什么不妥吗……?” 这次洁并没有回答他的问题,反问他:“嗯,你觉得呢?为什么不妥?” “难道子弹并没有杀死弗兰哥吗?但是衬衫被血染红了,内衣也是。” “衬衫和内衣,和开在身体上的洞一致?” “对。如果他只穿衬衫和内衣的话,凶手就没有必要再开一个洞了。” “也就是说,既然他再开了一个洞,就表示外套的洞和下面的洞错开了。是这样吗?” “正是如此,拉莫斯先生。因此,凶手必须在外套的洞的位置再开一个洞。” “这样啊!”老人大声地说。 “外套、衬衫、内衣。身体,都要有一贯的洞,这么一来,外套的洞就有了意义。为了准确得在外套的洞重复再开一枪,凶手便需要从极近距离射击。”洁说。 “原来如此!” “但是光是这样还不够。因为这样会留下另一个贯穿了衬衫、内衣。身体的弹孔,但外套上没有这样的孔,因此他必须在外套的相同位置在开一枪,所以这一枪也是极近距离射击。这是不自然的极近距离射击的理由,也是尸体上开了两个弹孔,但体内却有三颗子弹的原因。” “嗯。”前刑警沉吟着,害我又吓了一大跳。 “这样看来,似乎没有必要两枪都以四十五度的射入角射击,只要其中一个洞呈四十五度就可以了。但是开在外套上的洞,只要在显微镜下仔细观察,从纤维的破碎方向、烧焦的方式。血迹印染的方式,或许就能发现射入角度的不同。因此,为了慎重起见,两枪都用相同的角度射入。” 短暂沉默之后,退休的老刑警投降认输。 “原来如此,我甘拜下风。事情应该就像医生你说的一样,才会开了两个弹孔。我终于了解了,你的分析能力太了不起了,我向你致敬。” “真是谢谢,拉莫斯先生。但这不过是入口而已,从这里引导出来的事情,才是更重要的。” 老人低声叹了一口气说:“啊,是嘛?接下来会怎么样呢?我已经老了,实在跟不上医生你的头脑。” “拉莫斯先生,你应该了解事情很不自然。为什么外套的洞,和贯穿衬衫、内衣、身体的洞会错开了呢?” “对哦,说的也是。为什么会错开呢?” “其实最大的问题不是这个。”洁说。 “如果错开的话,别让他穿西装就好了。把弗兰哥没穿外套的尸体,丢在现场就好了。只要衬衫、内衣、身体的洞是完全贯穿的就可以了,但是凶手为什么没有这样做?” “啊。” “因为死者无论如何都必须穿西装,所以这么不自然的加工才会变的必要。” “啊,对哦,确实如此。为什么?” “你觉得是为什么?” “不知道,我一点头绪都没有。”老人听起来完全是个手下败将。 “这里才是这整个案子的核心。” 洁似乎变得有所顾虑。也许老人已经很累了,所以并没有提出反问。 他继续说:“那是因为有人看到弗兰哥是穿着西装死的。除此之外,还有别的理由吗?因为这样,所以凶手才必须做那么牵强的事。一旦把外套脱掉,目击者会作证说这和自己看到的不一样。当然,虽然凶手动过手脚把弹孔增加成两个,但是目击者当时应该没有看得那么仔细。” 老人没讲话,大概已经没力了。 洁说:“因此我才确信,这个案子一定有目击者,只是目前消失了。” 这句话,没有人回答。 人形泥偶3 我把刀子插进切断脖子后露出的食道,拼命把它挖大。每当我把身体抬上抬下,食道的洞就会发出低音号角似的微弱声音,把留在胃里的空气吐出来。那是一股混合胃酸、未消化食物和血腥的难闻气味。 我长时间抱着恶魔全省微湿的身体,努力想要挖出他内脏的肉。这个恶魔到底要让我尝多少苦头才甘愿?他自信满满、口若悬河的长篇大论,每每都让我不禁作呕,只要听一次,接下来的两三天,心情都高兴不起来。 他身上血腥和脏器的味道,和腐烂、呈现暗红色的肉一样;明明才刚死,却发出这么强烈的臭味。因为他的身体早已经腐败了,活着却腐败,腐败了却又活着,这就是恶魔的模样。他曾经得意洋洋的长篇大论,也举行召唤恶魔的卡巴拉神秘仪式。这个腐臭味让我想起召唤恶魔的仪式。 据说以前在西班牙南部,卡巴拉的神秘仪式相当盛行,穆斯林等异教徒也曾经参加。他们把动物腐烂的内脏丢满一整锅,在啵啵地慢慢炖煮。于是充斥宇宙的恶魔,会被这个味道吸引过来,聚集到房间来。恶魔挥动翅膀,开始在房间盘旋,只要开口问,这些恶魔就会告诉你这个世界创建的秘密。这个世界上,为什么会充满这么多苦难?为什么歧视和杀戮永远无法杜绝?为什么疾病、贫困、卖春一直存在?这些苦难里,神是否托付了什么讯息? 没有。恶魔充满自信的立即回答。任何讯息都没有。如果看起来有,那就是期待带来的错觉。神没有那么高尚,也没有任何想法。他只是想派遣无聊,每天快乐过日子而已。 而且恶魔告诉我们,我们人类称之为神的东西,是多么好色、傲慢、怠惰,只会享受人们的痛苦。平凡百姓是如何被他欺骗、落入他巧妙设计的陷阱、天天受折磨,却被他视为消遣娱乐。被称为之神的混蛋,大啖愚蠢百姓供奉的供品,食物碎屑掉了满地,还抱着裸女沉溺于奸淫。 所谓的世界,只是耶和华做来娱乐用的棋盘而已。是那个凶暴、唉人类的血甚于一切的恶魔做出来的、充满欺骗、矛盾和恶意的杀戮游戏。人类就是那些可怜的棋子。这盘棋的设计是,不管怎么下,人类终究要流血。因为不流血就太无聊,就达不到娱乐的目的了。 如果没有定期的饥荒、食物不足、女人不足而必须向邻国掠夺,日子就维持不下去;这都是耶和华设下的陷阱,所以人类会进行掠夺、流血。当然,不这么做的话,我们自己就会灭亡。于是邻国日后当然会攻打回来,掠夺我们的食物和女人,又会血流成河;这是理所当然的。这就是以牙还牙、以眼还眼,是智者教导的巧妙诈术。等儿子们长大,又要去攻打邻国;这也是理所当然的,一定要报仇,然后又要流血。 魔女吸人类的鲜血,因此人们捕捉魔女,捆绑她们的四肢,和牛马绑在一起,再用力鞭打牛马,牛马吃痛狂奔,于是魔女的身体被撕成八块,飞散开来。魔女的血大量流出,人们欢声雷动,用面包沾魔女的鲜血吃。这也是理所当然的,因为魔女是恶魔,挟着正义之名,要彻底毁灭她们,永世不得超生。然后吃下魔女鲜血的人,体内又会生出魔女。然后再吸人们的鲜血。 人从内心信仰神。但是神太多了,每个神都命令信徒去杀害其他神的信徒。所以信徒们情绪激愤,连彼此的小孩也加以伤害。就这样,每个行为都彼此牵动,成为永久的杀戮。 当初神创世界,就已经将人世创造成一个游戏的棋盘,满足他的玩心。掉入陷阱的人们,在激动的情绪中颤抖着互相残杀无可取代的朋友,耶和华看了乐不可支。 人为什么这么喜欢杀人?没有杀人胆量的人,也已看似合理的理由,看别人被杀;人类怎么会这么喜欢这种事呢?难道他们喜欢看同伴被人用极端痛苦有残酷的方法杀死吗? 为什么想要把人绑起来、开膛破肚、再把拿出来的肠子缠绕在树干上,慢慢把人折磨而死?为什么想要在众人之前,割掉女人的rx房?为什么喜欢把人和狼一起装进布袋,再倒吊起来? 为什么那么想看别人被活活烧死?把人活生生绑在木椿上,先割喉让他无法出声,再一片片割下他的肉,割下的肉再堆积成山,为什么可以让人那么兴奋?把活生生的人从背部由上而下长长地划一刀,再把两边的肉和皮肤像翅膀一样掀开,让他长期在街角势众,为什么可以让人感到快乐。 因为人类的心灵,最初就已经被创造得如此残暴。在大家面前要说看似合理的谎话,但剥开谎言的外皮,那样的行为,大家都想做、想看得不得了。人被创造的时候,就已经是体形较小的恶魔;因为名叫做神的恶魔。制造了和自己相似的人类和这个世界。 所以人哪,不要引以为耻,尽情释放这种内心的欲望吧,互相欺骗、互相杀害、互相侵犯、互相污蔑吧。所谓人类,就是为了让耶和华愉悦而制造的棋子,所以恶魔低语说,做我们的好朋友吧,这就是当年神创造天地的真相。 我切断萨塞茨其的脖子,只是从食道往胃挖了一点点,就冒出非常难闻的味道。这种强烈的恶臭应该会沾到我身上,暂时不会消失吧。混合着胃酸、未消化食物和血腥的这股恶臭,就是萨塞茨其被恶魔附身的证明。 不管他身上穿着多么昂贵的衣服,就算是西装笔挺、趾高气昂地对学生教授佯装高尚的课。他的肠子已经腐烂成这副德性了,他只不过是一具恶臭、丑陋的臭皮囊罢了。我曾经闻过他打嗝的味道,简直恶臭扑鼻。 人们在卡巴拉集会上听到的恶魔低语,那些不是真相,而是陷阱吗?如果这样,人为什么会那么狂热,那么轻易的就接受了耶和华?你说那个是因为被虐待。那么,为什么会被虐待?因为土地贫瘠,没有食物。如果这样,迁移到别的地方后,为什么不能喝当地的人好好相处?因为太有自信,疏忽了对别人表示善意,为什么疏忽了呢?因为有力量的差别。 为什么会产生力量的差别?为什么这个世界被设计成这么不公平?为什么力量小的人反而比力量大的人更嚣张、更爱挑拨?为什么不嘲笑别人就活不下去?智者为什么不加以谴责这些现象,反而希望能成为那些嘲笑他人的上位者?难道这就是他们努力的原因吗?大家不是说,这所有的战斗,其实不是为了占有这股充斥着争夺火种的危险世界吗?那么,神为什么要创造卡尔?萨塞茨其? 你说其实这不是耶和华做的?但是这个世界无论如何转动,都会有人愤怒、不满。难道人们真的敢肯动,这个世界不是为了杀戮而设计的有些? 不懂,我不懂。但是无论如何,如果神说不要消灭他,那么就由我来消灭他。就算这次的杀人能让耶和华快乐、会违背神真正的旨意,我也不在乎。因为他是应该被消灭的邪恶。 脖子的切断面,露出暗红色的肌肉。圈住这些肌肉的有肤色皮肤,还有挤在皮肉之间的黄色环状脂肪。我得把那些脂肪挖出来。不管多么恶臭扑鼻,不管血腥味仿佛透过皮肤永远沾在我身上,我都必须做。那是我的使命,也是我生而为人的理由。 恶魔必须被消灭。那些可能会被他折磨、被他杀死的人命,必须得到救赎。如果你想享受我的作为,耶和华!你就尽情享受吧。 当我把手伸向萨塞茨其的头部时,他的头慢慢地转了半圈,脸部面对着我。然后他的眼皮慢慢睁开,半张着眼睛小声地说:“住手,救命啊……” 是女人的声音。仔细一看,眼前的脸居然变成芮娜丝。这个冲击把我吓醒了。 d 后来,到了约定的日子,我和艾刚,以及特别照顾艾刚、让他以最好的待遇住院、斯德哥尔摩酒瘾更生医院的院长三个人在一起。我们一到洁的办公室,就看到洁在敞开的大门前拉小提琴。 他是吉他高手,这我早就知道了,但是他却不善于拉小提琴。 听起来,他似乎在拉小提琴曲中数一数二的高难度曲目,萧士塔高维契的作品,可是却拉的反反复复,音也抓不准,表现不出完整的旋律。 我们走进房间,他才从艰辛的演奏中回过神来,愉快地说:“哎呀,各位先生,欢迎大驾光临!” 然后他把小提琴的弓,轻轻的横摆在会客室的桌子上。 艾刚率先走上前和洁握手。 “嗨,医生,我叫艾刚.马卡特。” 他之所以没有说初次见面,是因为我在事先已经一再交待过他了。 “我叫御手洗洁。”洁愉快地说,还表示等我们很久了。 然后他以匆促的口吻继续这样说:“如你所见,我是从日本来的。日本是个科学相当先进的国家,但是在二次大战的时候做了很多残暴的是,带给很多亚洲人民伤害和恐惧。就像纳粹一样,真的犯了非常严重的错误。我国再也不会做那种事了。” “那张画吗?那是康定斯基画的,不是毕卡索。画的是日本的稻草人,是九十度横放的,那就是抽象艺术的开端,就像罗姆人在罗马尼亚接触到小提琴后,完全改变了中世纪音乐一样。还有,我一点也不想对你做胰岛素休克疗法或其他野蛮的治疗,所以请你尽量放轻松。” 他突然这么长舌的原因,我完全能够了解,但是艾刚和院长大概不知道吧。对他们两个而言,今天都是第一次和洁见面。 “那么,我的大脑已经相当严重了,对不对?根本无法治疗了……”艾刚悲伤的说。 这句话我已经听他说过好几次了,我发现他脑子里好象有事先准备好的数套说辞。他会从中挑选,经过排列组合后再说出来。因为在和洁见面的场面,不管试几次,艾刚绝对提不出新的说法。 “你觉得有必要治疗吗?”洁又再度妥协,好像在念剧本里自己的台词。 “啊,不。我每天这样就很满足了。三餐都很美味,日子也过得很快乐。我也喜欢像这样和别人见面、聊天、当然,我也常常失败,但有的人愿意原谅我,所以我对自己目前的生活很满意。只不过……”他说到一半,停了下来。 “只不过什么?”洁问。 艾刚沉默不语。我也在旁边思考让他沉默的理由,但是想不出来。 “医生,你刚刚拉的小提琴?”艾刚问。 “你问我刚刚辣的很差的曲子吗?那是<流浪者之歌>……” “咦?原来那是<流浪者之歌>啊!” 因为我不自觉的叫了出来,让洁不知道该如何答腔,他大概觉得很受伤吧。 “算是啦,也许你们听不出来,据说这首曲子是萨拉沙泰在匈牙利听到罗姆人即兴演奏后,深受感动,以他听到的旋律为基础创作出来的作品。就这样,弦乐史上最伟大的作品诞生了,这是东方和西方冲突下的结晶。” “东方和西方的冲突?” “对。只有西洋乐谱理论的话,绝对无法创作出那样的曲子。只有没有乐谱和理论的罗姆乐师们的创作,那些也只会是消失在空中的急性曲调。这首曲子正因为结合了两个条件,这个旋律才流传百世。你在想什么吗,马卡特先生……” “不,小提琴的声音……还有你刚刚说东方和西方冲突这句话……我说不上来,但很吸引我,却又让我脑子一片混乱。” “没错,发生在菲律宾的弗兰哥.塞拉诺.螺丝事件也是这样。从各方面看来,这案子是个东西方结合的产物,也是东西方冲突;只有西方的话,则不会发生。” “海利西告诉我,我该回去的地方已经找到了,对吗?如果是的话……” “请在等一下。要为回去着准备。”洁说。 艾刚露出不安的眼神。 “洁,罗姆人是什么人?”我问。 “他们以前被称为吉普赛人,据说在全世界有一千万人。印度西北方听说是他们的故乡。大约一千年前,因为异族入侵,被迫离开故乡,成为流浪民族。欧洲大部分的国家,境内都有一万多个罗姆人,瑞典也有很多。罗姆人数量少于一万的,大概只有挪威、芬兰、立陶宛、爱沙尼亚而已。罗姆这个字,在他们的语言里就是‘人’的意思。” “你懂得真多。” “嗯,因为我有个朋友就是。” “所以,现在不再使用吉普赛这个字眼了吗?” “对,因为吉普赛有歧视的意味。” “咦?真的吗?我不知道。我以为顶多是指流浪的人,甚至觉得它很富诗意,很好听耶。” “因为吉普赛人给人不卫生的流浪汉或者妓女的印象,但是他们的音乐才华真是了不起。如果没有罗姆人和美国黑人,就没有我们现在音乐。我非常喜欢佛拉明哥的吉他,这个古典名曲的基础旋律,也是同一个起源。” “因为佛拉明哥也是吉普赛音乐。” “对。佛拉明哥也源自西班牙南部罗姆人群居的地方。罗姆人强烈的节奏,离开北非来到西班牙,和安达卢西亚地方的悲欢旋律擦出火花。萨拉沙泰在匈牙利听到的草原音乐也一样,<流浪者之歌>就是‘吉普赛旋律’的意思。” “六百年前,罗姆人从罗马尼亚的外西凡尼亚越过高山,来到匈牙利。他们的音乐,为罗马尼亚式的哀愁曲调注入了热情的节奏,而且产生了没有乐谱、引领爵士风潮,相当出色的即兴演奏技法。 这就是<流浪者之歌>的主要元素。光靠即兴的快板演奏,就产生出如此奔放而华丽的旋律,发出令人震慑的力量,像碎钻一样闪闪发光。然而作者将这个原始的感情思绪,隐藏在西洋乐理的乐谱里,我以前都无法体会;但现在我居然听出来了。所以我懂了,这和往南流传到西班牙,和吉他结合创造出来的音乐一样,用相同的精神,演奏相同的音乐。现在我完全懂了。” 洁不知怎么了,今天显得特别情绪高昂。 “这首曲子处处呈现奔放而华丽的感觉,这样的感觉每次能按照乐谱来演奏重现,实在很不可思议。这应当归功于当时打动萨拉沙泰的无名天才,他……我觉得她的即兴本领和品味,是独步千年的。” “人们就这样聆听着流浪者受欺压的悲伤旋律;爵士乐也一样,表现出南方黑人遭到压榨的惆怅……哼,这样的解释太通俗了!他们的音乐不是这么肤浅的。就算试着接触,但他们的精神是模仿不来的,他们的音乐是运动的,就像篮球,是身体自然发出的节奏。这一切就是这样极其自然的一气呵成。” 第十八节 洁说完后,还一直站着。 于是我干咳一声,说:“你说得没错,洁。音乐的话题应该说够了吧?这位是艾刚住院的医院院长。” 洁好像才终于发现,自己不着边际的热烈演说,在初次见面的陌生人面前显得有点失礼。 “哎呀,我太失礼了,院长先生。我说的太忘我了…………”然后他和陪艾刚来得院长握了握手。“来,请坐。” 洁这时候才请我们坐上沙发。 “不会不会,你的话我深有同感。”院长宽容地说,把身子倚上沙发。 他年纪已经很大了,应该不喜欢久站。 “我也很喜欢罗姆的音乐,尤其喜欢他们的小提琴,像《小蓓蕾》啦,《云雀》啦等等,你知道吗?” “《云雀》!当然知道,”洁说:“那是我最喜欢的曲子。那才是音乐。在音乐演奏受到权威、自我保护、中规中矩、傲慢等各种压抑之前,那是真正的娱乐。如果说,篮球选手跳起来碰触篮筐、吹奏没有乐谱的音乐、边演奏边跳舞、这些都是不应该、不得体,都必须受到惩罚,那么人类的文明早就消灭了。我叫御手洗,院长你呢?” 洁天真的模样,简直像高中生参加舞会偶然碰到校外生,在问对方名字一样。 “我叫莫德凡?修特方,很高兴见到你。我常听这位海利西先生提到你,听说你非常有才华,我早就想跟你见面了,所以今天才一起过来。” 洁苦笑说:“才华?我不知道耶,有吗?我对乐器的本事也仅止与此了。冒昧请问,修特方先生,你是哪里人?” “罗马尼亚人。我出生的时候,当地是匈牙利的国土。” “哦,是希特勒的缘故吗?” “对,说到罗姆的小提琴,你听过《神奇之马回来了》这首曲子吗?” 洁微皱起眉头,摇了摇头说:“不,没听过。” “是吗?真可惜,我最喜欢的吉普赛小提琴曲子,就是那一首。那才是你刚刚说的,完全把悲伤埋在心底,一心追求快乐的音乐,艾刚的事情我也很担心,他的症状非常特殊,我很有兴趣。所以我一听到他的遭遇,马上把他从赫尔辛堡叫来,因为我认为国家辅助我成立的小小设施,或许能对他有所帮助。可以的话,我希望他能痊愈,恢复记忆,所以我想和医生你谈一谈,就过来拜访你了。” “真是意想不到,我太幸运了。欢迎,太欢迎了。”洁好像真的很高兴。 修特方院长说:“但是我也和你刚刚说的一样,认为只要患者快乐就好了,没必要冒险勉强作治疗。治疗也是有利有弊,再说让患者恢复记忆,通常会替他们带来更多痛苦。只是,至少必须让艾刚远离酒精,因为酒精会引发各种内脏疾病,缩短患者寿命。” “大脑也是,现在不能完全排除他的乳头体受大量酒精影响而损伤。马卡特先生在菲律宾时,应该摄取了大量的酒精吧?” “听说他长期待在戒酒中心,以前好像也吸毒。” “嗯,但是我不认为他不必接受治疗。只是,普通的方法对他没有意义。开刀会有副作用;吃药的话,以他的状况,就像用鞭子逼不爱读书的学生坐在书桌前一样,是无法持久的。” “说得也是,那要怎么治疗?” “如果奇迹能发生的话就好了。能治疗他的,也就只有奇迹了。” “奇迹?等待发生奇迹吗?” “对,光等待也可以。大陆漂移的说法、彗星撞地球让恐龙灭绝的说法,后来都是过了一段时间才取得共识的。如果假设正确,总有一天一定会发现重要关键,获得证明。” “我同意,那是神的旨意。” “但是大陆漂移的说法不会死亡,艾刚的寿命却有限;他也和我们一样,迟早会死去,所以他没有那么多时间。”洁说。 修特方院长听了没有再说什么。 “洁,可以拜托你继续做之前的解谜吗?那天你只说明了一半,还有很多事情没弄清楚。” 洁点点头说:“可以,但是时间可能不太够。你想知道什么?” “当然是有关弗兰哥?塞拉诺,不,是卡尔?萨塞茨其的螺丝杀人事件。昨天晚上,我一直在想;然后说给艾刚听时,又继续思考。按照你的说法,那件案子有目击者,所以凶手必须在萨塞茨其的外套上,不,是萨塞茨其的身上快两个弹孔,对不对?” “对。” “换句话说,凶手帮萨塞茨其换了外套,对吧?其他都维持现状,只是帮他换了外套而已。” “是这样没错。外套底下,是没打领带的衬衫,那大概是他平常的打扮;还有那条黑裤子,也是他平常的穿着。” “你是说只有外套不是?” “外套应该是凶手按照萨塞茨其平常穿着事先准备好的,但是却弄错了,所以必须也让真正的嶐塞茨其穿上目击者看过的外套,此外,如果嶐塞茨其打了领带的话,事情就更不得了了。” “这一点我不懂,洁,你说准备好是什么意思?他又是什么时候,怎么准备的呢?目击者看过什么了?目击者又是谁?” “凶手之所以必须让死者换外套,是因为目击者看过开了洞的灰色西装。” “所以,这么做是为了让目击者再度看到时……” “不对,凶手是要给到场的警察看的,所以让刑警看到的嶐塞茨其,必须也穿着那件灰色的西装才行。因为目击者的证词,可能和警察看到的东西不一样。” “不一样?谁?警察看到的嶐塞茨其的服装,会和谁的不一样?” “假的卡兰·嶐塞茨其。” “喂,哪里有假的,洁!这个论调我可是第一次听到,快把话说清楚!” “光靠我说清楚也不能真的解决问题。马卡特先生,你能对我的朋友说清楚这件事吗?” 艾刚却摇摇头,然后无力地说:“不行,我什么都不知道。” “你想不起来吗?”洁问。 “对,我什么都想不起来。”艾刚摇摇头。 “海利西已经告诉你了吧?” “刚刚在来这里的路上,我才跟他说的。”我补充说明。然后问:“你说的目击者到底是谁?” “当然是他啊!”洁又不耐烦似的说。 “他?艾刚?”我吓了一大跳,不禁反问洁。 “对,海利西,目击者就是肩胛骨上有翅膀痕迹的艾刚,不然还会有谁?快,马卡特先生,快想起来,否则事情就没有进展,你记得劳洛·李吉尔吗?” 艾刚还是摇头。 “完全没印象?” “刚刚挺海利西提过,所以只听过名字……但是,这不是我以前就记得,而是刚刚的记忆。”艾刚说。 “艾刚看到什么了?洁。” “ok,我从头说起吧。你和劳洛·李吉尔一起走进杰生大楼二楼,劳洛的办公室。” 洁说完之后,一直观察艾刚的表情。但是艾刚的表情没有出现任何变化,他只是直望着远方,眼神茫然。 “你想不起来吗?那么我们把时间往前推一点,你从下午六点以后,一直和劳洛·李吉尔在一起,两个人在八打雁的酒吧,一家接一家,喝了很多酒,一直喝到要去杰生大楼的劳洛办公室为止,你酩酊大醉,然后一起走进办公室。” “酩酊大醉?洁,你怎么连这个也知道。” 洁一听我提问,马上不耐烦地挥挥手说:“嘘,嘘,我知道,海利西,那个待会儿再说。” “我在喝酒……?和劳洛·李吉尔两人,当天下午,从黄昏到晚上……”艾刚低着头说。 “一九七六年,一月二十四日那天晚上,马卡特先生,想不起来了吗?” “那么久以前……不行,什么都想不起来。”艾刚痛苦地说。 “你跟着劳洛,进入他的办公室。事情是这样子的:你们从走廊大门进去,穿过办公室到会客室;劳洛大概走在前面。接着发生什么事了?劳洛怎么了?他在大喊什么吧?这个叫喊中,你看到了什么?马卡特先生,是沙发上,在会客室里,像你现在坐的这种沙发上面。” “不行……不行。我完全想不起来。”艾刚低头,双手抱着头。 “洁,不想啦,这样他想不起来。他生病了,你这样逼他,只会达到反效果。”我看不下去,忍不住说。 “海利西,包在我身上,我可是脑科专家,不会做没有胜算的事。这种方法虽然老套,但以他的情况来说是最好的治疗。他可是写过《重返橘子共和国》的喔,所以行得通的,一定行得通,他的脑子里面,还有记忆的片段存在。”洁说完后,瞄了墙上的时钟一眼。 “没别的办法了吗?除了恢复他的记忆之外,难道没别的办法解决这间案子了吗?” “海利西,正好相反,如果要治疗他的脑子,其他还有很多办法。但是如果以要解决案子,就一定得让他恢复记忆才行。” “嗯。” 我双手胞胸,心想,真的是这样吗?想想也没错,毕竟都是三十年前的旧案了,除非他想起来,否则不但看不到事情的原委,也无法证明。 “他是目击者吗?他看到什么了?洁,你已经知道了吧?” “我早就知道了。”洁说。 “那就告诉我们吧。” “不行。”洁劈头一口拒绝,同时也在思考。 “这很简单吧,对你来说,不过是做个说明而已。” “对,是很简单。” “那就麻烦你了。” “不行。由我来说的话,这件事本身会变成他的记忆。这么一来,他永远没办法靠自己的力量想起来。”洁说。 “为什么非得由他想起来不可?只要能够他接受你的解释不就好了吗?” “在法院上这可行不通吧。” “法院?” “对,我想要的是在审判时派得上用场的东西。” “什么审判?真相明白的话,何必事到如今还去劳烦法院……” “海利西,你以为我为什么要这么辛苦?如果真相只要在这里说就好了的话,那就太简单了。”洁说。我这才明白他的深思熟虑。 “但是你怎么会知道?”我问。 “知道什么?”洁反问,又瞄了一下时钟。 “他看到的东西啊。是靠推理吗?” “啊,对,是的。”洁用拳头抵住额头,冷淡地说。 “靠推理就能知道?很简单吗?” “对,很简单。”洁说完后,又站了起来。 “对你而言大概很简单,这我了解,但是对我而言,却还是一头雾水。” “怎么会?这种东西,还称不上推理。”洁大步走近书架,从书架取出一本薄薄的书,说:“都写在这里了。” 然后,他对着我们挥挥手上那本《重返橘子共和国》的封面,再把书放在书桌上,又开始踱起步,一边说:“所有的一切,都完整无误地写在这里了。我该说的话已经都说完了,你们自己看吧。” “你说他是目击者,为什么?” “因为他背上的肩胛骨。”他停止踱步,“啊,不,这件事,除了奇迹之外,再也没有别的办法了。” “科学或医学的治疗法,都没有办法治好他吗?” “对他这样的病例,科学帮不上忙;因为没有任何科学方法,可以唤起特定一段时间,或某一件事的记忆。朋菲尔德的电极刺激?心理治疗师的催眠疗法?这些都指挥引导出错误的记忆而已。即使混杂了一些正确的记忆,也无法得到足以呈上法庭的结果。办法只有一个。” “奇迹吗?” “对。” “呆呆地等待,奇迹就会发生吗?” 洁没有回答我的问题,只是重复不断的快步踱来踱去。 “洁,你所谓的解决是什么?” “所谓的解决就是解决,一切都会有答案。卡尔.萨塞茨其为什么被杀、被谁杀、为什么脖子被割断、为什么头和躯干会被塞入螺丝?萨塞茨其为什么被换了外套?尸体还被开了两个洞?艾刚.马卡特是角色是什么,他怎么会受重伤?他明明应该是目击者,为什么途中凭空消失?芮娜丝.席皮特的角色是什么,她知道什么,又为什么保持缄默?我所谓的解决,就是能将所有的这一切谜题一个不剩的解释清楚,马卡特先生的记忆也得以恢复,还可以帮助应该帮助的人。” “一口气解开所有的谜题吗?” “对,这就是所谓的解决。这应该也是你所乐见的吧,海利西。难道不是吗?” 听完洁的话,我又想了一下,接受了他的说法。这时候,洁书桌上的电话响了。 人形泥偶4 芮娜丝.席皮特从走廊的那一头慢慢走过来。她穿着累死军装的衣服,右手拿着手枪。每当她往前踏出右脚,身体的某个地方就会发出微弱的机械声。 天花板透出宛如日光灯的冰冷光线。已进入光线下方,芮娜丝的身体就像透过x光一样变透明了。 在瑞纳斯的身体透光的那一瞬间,定睛一看,才发现她的身体有一大半是机械。头部的头盖骨盒里面的大脑呈半透明状,这个部分不是机械;但是脖子的部分,有一根大螺丝,螺丝是连接躯干深处,牢牢锁住。 她的躯干,则安装了代替骨骼的金属架子,在透视光下面,闪着微弱的银光。里面有应该是用来固定机械的螺丝和铆钉,每个都闪闪发光。她体内的每个部分,都有累死齿轮的零件,缓缓地转着,二级真空管一闪一闪的亮着。她似乎还保留人类的内脏,肺、心脏和消化器官的肠道遍布在这些机械的缝隙之间。 她的右手和右脚完全是机械。手、脚和躯干连接的地方,都和脖子一样,用很大的螺丝固定着。在透视光下,深入体内的螺丝的沟纹和螺帽都闪着白光。 手臂和小腿都用轻金属的棒子代替骨骼;膝盖和脚踝上,都装了机械式的可动关节。活塞式的小型人工肌肉负责把这些机关连接起来,里面有数不清的电线。但是不知道为什么,她的左手和左脚上是纤细的肌肉,就是一般女人的手脚。 当她从头时光下面走出来,恢复人类的外观时,我问她:“芮娜丝,你要去哪里?” “我要杀了他。”她用穿满坚定意志的声音,马上回答。 “杀了他,杀谁?” “那个恶魔!我今天就要杀了他。”芮娜丝说。 “我要战斗,我要报仇雪恨。我决定了,不要阻止我。我马上要动手了,就是现在。”芮娜丝说。 e 洁接起电话,讲了一会儿。然后把电话切换到扩音机上,挂上话筒,朝我们招手说:“马卡特先生,请到这边来。海利西,你也是。” 我诧异地站起身来,催促艾刚一起向洁走过去。 洁把一张附有滚轮的椅子拉倒艾刚身后,按住艾刚的肩膀,让他坐在椅子上,然后他智者靠近走廊边的折叠椅,于是我把折叠椅拿过来,打开和洁并肩坐在一起。 “哈啰,哈啰,艾刚,是你吗?” 是个细细的女人声音。艾刚好像吓一跳似的抬起头,一直盯着白色的扩音机。 “艾刚,回答我。艾刚,是你吗?” “请回答,马卡特先生。”洁说。 “谁?你是谁?”艾刚说。 “芮娜丝,芮娜丝?席皮特,你记得吗?” “芮娜丝?芮娜丝?席皮特?”艾刚小声地说。坐在一旁的我也惊异不已。 “二十七年前,我是你的妻子。你记得吗?” “你是我的妻子?” “我们常和我爷爷荷西一起吃饭啊。我做的卤肉,你还记得吗?你都夸我做得好,还说百吃不厌,还有鱼肉串烧,你也很爱吃。我们常在皮拉尔大道的餐厅一起吃饭,你都点烤全猪,我都陪你一起吃。你最喜欢烤全猪了。不知道你还记不记得苏绿海的珊瑚礁?我一直都记得,我们一起在苏绿海潜水。你还对我说,你想一直住在这个国家,想起来了吗?” “芮娜丝,芮娜丝……你,你是从哪里打电话来的?” “马尼拉的监狱,监狱里有公用电话。本来我是没办法从这里打电话的,在警方的要求下,狱方才特别准许的。现在,我是透过警方的安排,才能用这个叫什么网络电话的东西跟你通话,时代变了。艾刚,啊,艾刚,真的是你吗?我真不敢相信,我多么期待这一天啊。我很好,虽然年纪大了。你好吗?多让我听听你的声音。” “快说话呀,马卡特先生。”洁催促道。 “芮娜丝?席皮特小姐……我很好,我在瑞典过得很好。” “你终究还是回国去了,我就知道。这也难怪,那是你的祖国嘛。” “瑞典是我的祖国……”艾刚喃喃道。 “你不喝酒了吧?” 艾刚摇摇头说:“已经不喝了,现在滴酒不沾。你怎么知道。” “我听说的。我听说你后来还失去记忆。不过今天还能这样跟你说话,真是太好了。知道你过得很好,真的太好了。知道你过得很好,真的太好了。这样就够了……”女子的声音变得有点模糊。 “真没想到,芮娜丝?席皮特小姐会打电话来,我做梦都没想到。太突然了,我真的吓了一大跳,原来芮娜丝真的存在在这个世界上……现在我好想做梦一样。啊,我该怎么办才好?” “二十七年不见了,好想跟你说话。听说你还是单身……没想到真的能跟你通话,真的难以置信,他们居然会特准我讲电话。但我不能讲太久,他们说只能讲十分钟,短短的十分钟……” “十分钟,二十七年不见却只能讲十分钟……”艾刚茫然似的喃喃低语。 “是啊,但还是太棒了。大概是有什么内情,他们才会破例吧。这个冰冷的监狱、残暴的警察,真的难以置信,这是奇迹。” 芮娜丝的鼻音里夹杂着笑声。 “艾刚,有一件事,我要你亲口告诉我。这二十七年来,我每天一直一直都在想这件事,真的是一刻也不曾停止思索的疑问。我一直在想,如果有机会和你说话,第一个就要问你这件事。这个梦,我做了好几次。二十四号晚上,八打雁大地震的那个夜晚,你不是跑到我家吗?因为大地震,到处都有房子倒塌,你担心我所以特地跑来,我好高兴,你记得吗?” 艾刚听了还是没讲话,只是一直在想事情。他说:“对不起,我想不起来。” “哦……然后我们两个一起骑摩托车,要去弗兰哥的家拿回我的义手,去他位在海边悬崖的家,你大概不记得了。” 艾刚之时茫然地望着前方。 “想不起来吗?那我稍微说清楚一点。我们进去卡尔家的卧室、客厅,还有他喜欢的陈列室都找过了,但是到处都找不到我的义手。当天晚上,弗兰哥抢走我的义手,还把我赶出他家,这是以前从未发生过的事;他好像想用我的义手做什么坏事。我想义手应该在他的办公室,一定要赶快把它拿回来。我和他常常吵架,憎恨彼此,我不听他的话,他想教训、毁了我。” 艾刚不发一语,但是他的大脑明显地正在承受强烈的刺激。 “我说我们出去吧,所以你先走出陈列室,想要从屋外的楼梯走下楼。但是你一踏上楼梯,楼梯就崩塌了,发出好大的声音,是地震把楼梯震坏的。你和楼梯一起掉到悬崖下的岩石上,我大声尖叫,但是束手无策。我马上想用弗朗哥家的电话叫救护车,但是电话因为地震打不通,后来我试着报警,也一样打不通,所以就马上骑摩托车奔向医院。” 芮娜丝说到这里,暂停下来。 艾刚没有反应,于是芮娜丝继续说:“从你来我家,到你掉下悬崖,我们几乎没有交谈。我完全不知道你发生了什么事,也不知道杰生大楼发生了什么事……你当时非常激动,像小孩一样害怕,浑身颤抖、说不出话来。虽然如此,但是我觉得你好像要告诉我什么事。只是我也很急,现在想起来,当时我应该好好听你说话才对。我催你说,有话晚点再说,然后就从公寓飞奔出去。而且那天晚上,你好像喝了酒;你的样子很奇怪,感觉好想没人指挥你,你就不会动似的。 “然后我前往医院,途中经过杰生大楼,我当时非常犹豫。后来还是决定上楼去一下比较好,也许我可以拿回义手,也许弗兰哥办公室的电话可以通。弗兰哥不在,门也没锁。我很快就发现义手了,但是旁边掉了一把手枪。义手的指尖有点脏,我凑近鼻子一闻,有火药和油的味道。电话还是不通,我很紧张,就拿着义手和枪想到走廊去,这时候,刚好和进门的警察撞个正着。他们叫我跟他们一起走,我根本不知道发生了什么事,警察也什么都不肯告诉我,所以我说绝对不肯跟他们走。结果他们想把我铐起来,情急之下,我就开枪打警察了。因为我想,如果不赶快到医院找救护车救你,你就会死。接下来我也被警察开枪击中,被逮捕了。 “我在医院恢复意识后,刑警先生告诉我芙兰哥被枪击、死亡的事。老实讲,我很高兴,也知道你那么激动的理由了。弗兰哥对我做了那么残酷的事,我恨他,恨不得杀了他,这些你都知道。我好几次扬言要杀掉弗兰哥,你也都听过,所以我相信,你是为了我才把弗兰哥杀掉的。所以我在病床上,暗中在内心发誓,如果你能幸运存活下来……啊,我多么期待你能活着啊。如果你还活着,就算我被严刑逼供,就算被判死刑,我也不会把你做的事告诉警察。我绝对、绝对不会说,我在心里狠狠地发誓。 “因为……就算你获救了,也是躺在病床上,毫无抵抗之力。万一我说了,你就会马上被逮捕。我当时在弗兰哥的办公室没有要求警察去救你,真是对极了。毕竟我对你做了那么残忍的事。这通电话,一定有很多男人在监听,也一定会被录音,但是没关系,我已经不是会感到害羞的年纪了。除了你之外,我还跟另外两个男人有男女关系,这一直让你很痛苦,我明知道你很爱我,也知道你很痛苦,却还同时跟三个男人交往。我明明不讨厌你,而且还很爱你,但还是伤害了你。 “我会这么做也是为了钱,因为我从小无父无母。我无意找借口,但是菲律宾的女孩子很容易沦落到这种下场,对菲律宾人来说,yes有可能是no,因为长期被外族统治,所以没有说no的习惯,被人追求就回答yes,于是糊里糊涂地同时和好几个男人交往,结果问题就严重了” “对不起,我也爱劳洛,只是他的事业遇到瓶颈,所以我被弗兰哥用钱买下来。弗兰哥把你当成部下,让你入我的户籍,归化成菲律宾人,只是实际上,我还是他的女人,一直要我呆在他身边。他知道我喜欢你和劳洛,还很高兴。他还认为菲律宾是他们的殖民地,他觉得殖民地的女人跟动物一样,可以用钱买卖。女人跟猫狗一样,不,或许比猫狗还不如。我想反抗他,才瞒着他继续和劳洛见面。我明明有你了,真是对不起。你有多痛苦啊。” “这件案子的时效已经过了,所以我才敢说出来,而且我无所谓了,出狱后也没什么好处,所以,我会死在这里,我在这里也交了朋友。只是,告诉我一件事,弗兰哥的案子,真的是我想的那样吗?” 但是,艾刚对苪娜丝的询问还是没有任何反应。可以看出他想回答,嘴唇动了一下,但是没有说出任何话。 “艾刚,你不回答我吗?” “苪娜丝,席皮特,我很痛苦,我的大脑一点用也没有,已经完全坏掉了,如果我能回答你的问题,那该有多好!如果菲律宾有时效,而且时效已经过了的话,我没有任何不回答你的理由。就算时效未到,我被关也无所谓。我没有记忆。我现在经历的事,不会变成我的过去;今天晚上睡一觉之后,明天全忘了。所以,我的人生根本不存在。这样的话,我的生活,跟关在监狱没两样。原来我做了那种事?我杀人了吗……?我完全不知道。如果是这样,我马上去菲律宾,然后坦白说出我做过的事。” “不要!”苪娜丝大叫:“如果你这么做,我就不知道为什么要忍耐到今天了。求求你,千万别这么做。” “但是苪娜丝,我现在连我自己怎么会在这里都不知道,七十年左右之前,我在这个国家生活过的事,我还有记忆。但是,之后的记忆完全没了,就连我曾住过菲律宾的事,还是这位医生告诉我的,我也不知道我是怎么回瑞典的;为什么我会在这里,我也不知道。” “原来如此,你很痛苦吧。” “但是,我一直认为我非回某个地方去不可。我觉得,现在所在的此地,并不是我应该待的地方。我必须回某个地方去,而且,虽然不知道是谁,但我觉得我必须去和一个很重要的人见面。那里才是我的归属,才是我的国家。” “谢谢你,艾刚。” “然后,我却不知道那里是哪里……在这里,我的双脚好像一直没有踩到地面,轻飘飘的,一点也不安稳,但是我已经知道了。我也知道该见的人是谁,就是你。这样的话,我非去不可,不管会发生什么事,我都要回去,回自己的国家,那里才是我的祖国。” “谢谢你,艾刚。我做了那么对不起你的事,你还对我这么好。但是,我是谁,你真的还想不起来吗?” 听了她的话,艾刚看起来就快要哭出来了。这时候,我才真的体会艾刚的痛苦。 “没关系,事情没那么糟,这我很清楚。我现在的处境,我一直认为是我自己咎由自取,我太傲慢了。我对欧洲人和日本人,怀着满腔的愤怒和报复,他们一直通知菲律宾,坏事干尽。现在,日本还想用钱破坏八打雁的环境。我自负的认为,我的年轻、从前拥有的一点魅力,都是神赐给我用来报复的工具。我这么做,充其量只是为了我自己。 “哎呀,好像没时间了。艾刚,谢谢你,能和你说话真是太好了,我好高兴。我忍耐到现在,总算有了代价,请你代我向为我们制造机会的医生好好道谢。我爱你,爱你高高的身材,绿色的眼眸,若软的栗色头发,还有你纤细温柔的心;你所有的一切我都爱,我真的很爱你。对当时的我来说,你是我的所有。 “劳洛也是好人。你大概会认为我不专情,但是我也爱他。他为了我,为了菲律宾做了很多事。他说,这都是因为菲律宾是他父亲葬身的地方。但是,我不爱弗兰哥.塞拉诺。他是很聪明的人,而且好像也有很多人崇拜他,但是我不爱他。他就像机器一样冷酷,是真正的虐待狂。别人因为他而疼痛、受尽折磨,特却可以快乐欣赏。错哦从没看过这种人,这种男人根本不懂如何爱女人。 “在苏禄海和你一起游泳的情景,仿佛像昨天的事一样,我到现在还记忆犹新。那时候,每天都像做梦,那些时光是真实存在过的;那样的日子,我应该更珍惜才对。我的国家也有那么漂亮的大海,真希望它永远不要被污染。海水的颜色跟你的眼珠子颜色一样,只是不管苏禄海还是你的眼眸,我都再也见不到了。 “艾刚,虽然你应该想不起来,但我们曾在劳洛家,吃我做的卤肉,一起喝酒,聊天,一起听劳洛拉小提琴。那首曲子叫做《神奇之马回来了》,你好象很喜欢那首热闹的曲子。那是相当快乐的曲子,而且劳洛的演奏仿佛就是天才小提琴演奏家,像他那么会拉小提琴的人,应该没有第二个了吧。 “啊,再说下去我要哭了。再见了,艾刚,也许我们无法再见面了,但我很感谢你,这句感谢你大概不能体会吧。即使明知如此,我还是忍不住要说。我深爱的绿色眼眸,苏禄海的海水颜色,我会把这些都放在心里,在这个铁窗里继续活下去。请你保重……” “芮娜丝!”有人大叫。 那是从艾刚背后传来的声音,是院长。 “我本来打算忍耐,但是忍不住了。我是劳洛啊,芮娜丝,我是劳洛.李吉尔!” “劳洛?你说你是劳洛?是你?真的是你?”芮娜丝也在遥远的地球彼端大叫。 “是的,芮娜丝,对不起,真的对不起。我今天是打算向这位医生坦白一切才来的,因为听说他已经看穿一切事实的真相。我本来下定决心,在你们对话时完全不插嘴的,我心意已决。但是芮娜丝,你说的那么悲伤,我忍不住叫了出来。听了你的话,我无法继续保持沉默。” “真的很对不起,害你变的那么凄惨。我活不了多久了,我的身体很差,剩下的时间已经不多了。为了赎罪,我在国家资助下,成立了重度酒精成瘾患者的医院,好照顾艾刚。但是你更重要,我这就去菲律宾,把我所做的事和盘托出,让你离开监狱。我保证,我应该早点去的,但是我工作缠身……不,这是借口。希望你再等我一下,我一定会救你出来,在我死之前一定要做到。所以,请你再等一下。” “劳洛,是你?你做了什么?” “我想告诉你,但是已经没有时间了不是吗?我们见面后,有时间再慢慢说吧。” “劳洛,你好吗?” “好,还过得去。身体到处都有毛病,但是还勉强活着,还能用自己的脚走路,酒也戒了。你呢?你在那里应该过得不好吧?” “是啊,是不轻松,但无所谓,好歹还活着。你居然也在那里,今天是什么日子啊!” “对啊。我自己也不敢相信,我居然会在这里。我看你刚刚好像要挂电话了,所以才忍不住叫你。我想,如果不叫你,也许永远都没有机会再跟你讲话了;我终究无法忍耐到最后。” “警卫先生,拜托,再延长五分钟!”芮娜丝对旁边的人请求。 这时,一直保持沉默的洁突然插嘴了,“我是瑞典乌普萨拉大学的御手洗教授。这位女士是被冤枉入狱的;现在我们正在解决菲律宾最大案子的真相。我请求,在必要的范围内,请无限制延长这通电话。此外,我保证这个请求是来自已经退休的裘裘•拉莫斯警官、现任的里柯警官,以及八打雁警察局刑事课所有人员的共同意愿。” 电话那头一片沉默,一会儿之后,传来芮娜丝颤抖的声音。 “教授,谢谢你!啊,神哪!请赐福给瑞典的那位教授。教授,你是日本人吗?”芮娜丝问。 “很可惜,我是日本人。”洁勉强回答。 “啊,神啊!感谢日本人。”芮娜丝大叫。 洁双手一摊,对着我,表情愉悦地说:“我居然意外地对我的祖国作出贡献,海利西。“然后转向院长说:“李吉尔先生,快,轮到你表现了。请拿起那把小提琴。” “小提琴?为什么?”院长被吓到了。 第十九节 “制造奇迹啊!现在请让我见识一下你吉普赛小提琴的威力,就缺这临门一脚了。光是叫他妻子出来好像没有用,还必须推他一把。快,请演奏那首《神奇之马回来了》!” 老院长闻言,忍不住哀叹,“我已经三十年没碰琴了!何况是那么难的曲子。当弗兰哥的子弹把墙上的小提琴劈成两半时,我就看到神的旨意了。当时我就决定,要讲继承自父亲那把罪孽深重的罗姆小提琴的历史,永远封锁起来。” “你现在把它解开吧,令尊也正在天国聆听;受尽苦难而死的所有罗姆人的灵魂,都在天上聆听。现在正是你施展琴艺的时候,你必须拯救的人就在这里。他的病,连最先进的科学也束手无策。最后的可能性,只剩下罗姆的音乐了。你现在不演奏,要什么时候演奏呢?快!你是艾刚的朋友吧?” “我是他的朋友,我的所作所为,无时不刻不为了他着想;我随时都在思考,要如何让他过得更好。再不采取行动,不仅芮娜丝,连艾刚都会被弗兰哥那个恶魔搞死。弗兰哥那家伙,无疑是个天才,但骨子里却是个不折不扣的恶魔,他在全世界都犯过案。当芮娜丝的心意动摇,我也很难过;我其实一点也不想把芮娜丝让给弗兰哥。如果是艾刚的话,我还打算退出的。” “现在能帮助艾刚的,只有你而已。快,请表演你这辈子最精彩的演奏!” “好!”劳洛拿起小提琴,说:“我已经老了,不知道能演奏到哪里。神奇之马的速度很快。” 然后老人的脚在地上咚咚地踏步。洁也配合,用鞋子在地上踏出声音,似乎打算带出节奏。悦耳的琴声就从老人的提琴里顺着节奏滑了出来。我不由自主发出惊呼。 没想到他这么厉害;光听他的说词,还让我以为他只是平凡的业余乐手。老人的运指,快得让人目不暇接。他只是轻轻的演奏着,但强烈的乐音仿佛压缩了房里的空气。他的琴声把草原节奏性十足的奔驰马匹,表现的淋漓尽致。 他激烈而又撼动人心的演奏下,曲子活了起来,让人想要吹着口哨。洁开始用手打拍子,我也忍不住脚踢地板,手打拍子。老人不断拉动的弓,不是轻轻地滑动,而是大幅度地上下摆动,每当琴弓上下摆动时,强烈、快速、愉悦的音符就从老人的下巴以弹跳似的气势飞奔而出。 突然之间,乐音起了变化,快速、活泼的节奏消失了,房间里充满阴郁的弦音,变成我们耳熟能详的慢板曲调。拉长的高音、阴森而消沉的低音,还有夹在其中,像珍珠粉般闪耀、纤细的音符,弦音流畅优雅却很忧郁,令人联想到多瑙河的涟漪、黄昏时古老城市的街灯。 明明是非常慢板的曲调,却偶尔有异常快速的装饰音滑进来;然而这样快慢连接的流畅性,丝毫不破坏整体节奏缓慢进行的冷静性,实在是非常精彩的演奏。我忘了老人的下巴夹着一个小小的木箱子;听他的演奏,就像在聆听从天而降的神的歌声。当乐音低沉时,我以为那不是琴弦真懂得声音,而是人的嘴里吐出的叹息。 一曲奏罢,院长微微点头致意。这个动作,带有老人惯有的迟缓。洁拍手,我也拍手;透过扩音器,我好像也听见芮娜丝在拍手的声音。 “我已经老了。我刚才拉的就是《流浪者之歌》。刚才听到你演奏,就忍不住技痒。” “我是第一次听到这么精彩的《流浪者之歌》,李吉尔先生,不,修特方先生,眼前似乎浮现了带着小孩流浪的罗姆旅人,殷切地对我们倾诉长期以来的苦痛。你真是杰出的演奏家,你也是罗姆人吧?”洁称赞他后,又提出问题。 修特方点点头说:“是的。不过和我父亲的技巧比起来,我简直是小巫见大巫,我父亲才是真正的小提琴高手。只要给他时间和场地,他一定可以名扬世界。只是他的运气太差。” 老人慢慢坐回沙发,将小提琴和琴弓静静地横摆在桌上。 “我出生的地方,是外西凡尼亚的帕拉卡村。村子力一千多人之中,住了包括我们在内的五十多个罗姆人。以前,罗马尼亚王国准许罗姆人在那里定居,成为社会最底层的劳动人口,外西凡尼亚是罗姆人西进的通路,自古以来就有很多罗姆人经过这里,越过高山,流浪到匈牙利。” “这也难怪外西凡尼亚的政治情势会那么复杂。” “帕拉卡村,在第一次世界大战时仍属于罗马尼亚;但是第二次世界大战时,因为希特勒援助匈牙利。纳粹的失礼让帕拉卡村又变成匈牙利的领土,而纳粹的军队也进驻村里。在那之后,村民举行结婚典礼,都会请父亲他们去演奏,当时我父亲是红牌,每到一个地方都围绕了大批乐迷。不只在村子里,在国内也是数一数二的顶尖好手,那大概是我父亲最辉煌的时期吧。 “所以我父亲的乐团也为匈牙利军队和纳粹演奏。每当匈牙利打胜仗、或是要出兵的时候,我父亲都会去演奏,鼓舞士气,要没有我父亲,乐团就无法演奏,所以他总是站在最前面。但这不是我父亲喜欢做的事情,他是被逼的。 “不久,战败了。村子又变成罗马尼亚的领土,而当时的领导人希奥赛古一步步走向独裁。我们一家人被视为匈牙利人的同伙,在村子里备受虐待。在我父亲的演奏下被送上战场的人,很多人都战死或受伤。然而,这并不是我父亲的错。 “父亲被殴打,母亲也数度遭受暴行,这都是因为嫉妒。战争时,村子里有好多女人为我父亲争风吃醋;于是我们被村民用石头追着赶出村外。就像刚刚你说的一样,父母带着我这么小的小孩,把仅有的家当全堆在马车上,开始漫长的流浪。我们在草原搭帐篷睡觉;一走在菜园旁,马上被说是偷菜贼,被人丢石头。每到一个地方,父亲就站在街头演奏,但是赚不了什么钱。我还小,一点忙也帮不上。 “因为有人强迫父亲帮罗马尼亚演奏,父亲不肯,所以我们逃到布达佩斯,最后到了西班牙。不管到哪里,父亲都找不到正常的工作,我们变得非常穷。在极度贫困中,母亲饿死了,因为没有钱看医生。带着病人到处流浪有多痛苦,没有经历过的人是无法体会的,父亲常常独自躲在无人的树下哭泣。 “母亲的死,让父亲像行尸走肉一般,他的演奏技巧因此百年的奇差无比;当年号称罗马尼亚第一乐手的好本领,早已消失不见。当我们到西班牙的卡迪兹时,父亲在街上听人说菲律宾有工作机会。 就决定要去菲律宾,还说将来要去非洲,但就算去了非洲,好像也是什么都没有,罗姆人艰难的旅行,差不多只是发生在中世纪而已,纪念前也是这样,啊,我说这些题外话,有没有关系?” 洁听了,很快瞄了一下艾刚的表情,说:“没关系,你尽管说,这对这个案子来说,这是相当重要的资料。” “菲律宾也没有什么好工作给父亲做,我在菲律宾成长,这段时间一直跟他学拉小提琴,父亲好像不怎么想教我,是我一直求他教我的,因为我喜欢,也尊敬父亲的演奏,只是父亲几乎每天说,每次上课都说;劳洛,就算你弹得好,也不要想靠它生活,这样只会被人瞧不起而已,而且,音乐一定会被政治和战争利用。” “你改名字了吗?” “继续用罗马尼亚的名字也太不方便,有一天,父亲说日本有有工作机会,于是带我去了日本,但是当时父亲的演奏已经很差,酒精让他的手指无法动弹,就算当街头艺人。也是程度最差的。当时我已经弹得相当不错,但父亲坚决不让我跟他一起演奏,因为他非常讨厌演奏家的工作,不像让儿子也成为演奏家。” “我们走遍日本各大都市演奏。当我们到了九州这个地方的时候,在四处都种田的乡村里,有一家叫做立花食品模型研究所的小公司,做的是装饰在餐厅展示柜里的食物模型,我完全被这些模型的真实感吸引住了,着实让我惊艳不已。这么美好的东西,我在全世界的任何地方都没看过,这就是我想做的,当然,这么精良的视频模型技术,当时还没有传入菲律宾。 “以前的食品模型都是用蜡做的,我曾经看过,但是我一点也不动心。我那次之所以会被吸引,是因为当时刚好是用聚氯乙烯取代蜡的时代,把矽胶淋在食物上,矽胶凝固之后,把真的食物拿出来丢掉,接着在完成的模型里倒进聚氯乙烯,凝固了之后再拿出来上色,有时还会用火炉将模型实际加热。这样做出来的模型,和蜡做的不一样,非常逼真,强烈地感动了我。如此完成的模型与实物完全无法区分;尤其是牛排,有肥肉的烤肉,逼真得几可乱真,不止外观,触摸起来也像,因为它很柔软,好像真的可以吃的样子。 “我告诉父亲,决定留在九州,到立花食品模型上班,因为我没有签证,无法成为正式员工。我请他们让我以长期进修的身份,在公司包吃包住一年,从基础开始学习制造的模型的技术。 “当时视频模型的黎明期,还出于实验、摸索、技术开发的时代。在真的食物上该淋什么下去套模,要在凝固的聚氯乙烯上色,该用什么涂料才好?聚氯乙烯本身就是透明的,很难上色;于是大家都有样学样,照理论做。首先,必须让聚氯乙烯本身变成不透明,才能上色;如果是饮料的模型,则必须维持透明;肉和鱼是白色的,需要很多白色涂料;肉,蔬菜,基本色是完全不同的。我和师傅一起开发各种技术,最后连啤酒的泡沫,蛋糕上的慕斯,都下工夫做得很细嫩,真的很有意思。我想他们雇用我,绝对没有亏本。 “带着这个技术,我回菲律宾开公司,赚大钱。我拼命工作,公司渐渐扩大,刚好碰到几次不错的机会,我收购餐厅,不知不觉就扩大成百货公司了。这时候我父亲过世,他死在我买来让他养病、位在民都洛马的房子里。那撞房子在海边,有西班牙式的庭院,是一间相当不错的房子。父亲在那里终老,是我小小的安慰。 “但是在马尼拉白手起家的我,终究还是失败了。现在我还在想,如果只做橱窗展示就好了,如果尽量不要开餐厅就好了。女性服饰、女用内衣、食品、厨房用品,根本不必去经营这些我不懂又没兴趣的东西,我又没老婆,最后客人都不上门了。不过说到经营餐饮业,嗯,我想还是要看种族,像意大利人就很在行,餐厅里的菜色总是变化很快,客人也不太注重食品模型,到头来,是我自己跟不上时代潮流。 “就在这时候,我在西班牙企业家的聚会中认识了弗兰哥·塞拉诺。他吹嘘自己是学者,但其实是个很让人讨厌的人,还有人说他在世界各地都有房子和女人,不过,弗兰哥的小提琴和钢琴都弹得很好,而且和我一样,他也想在菲律宾创业,所以想要结交在菲律宾生活很久的白人朋友。他和我都有在欧洲流浪的经验,他是捷克人,我是罗马尼亚人,感觉很亲近,所以我决定和他做朋友。这是我人生最大的错误。 “透过弗兰哥,我认识了艾刚·马卡特。我在民都洛马的房子,就在美国人村落的附近,我们可以常跑去找他们聊天。因为艾刚是学生物的,对他而言,美国学者的想法不受拘束,天马行空,就像好莱坞电影一样有趣。 “艾刚是非常可爱的家伙,我把他当儿子看待,他的求知欲太强了,所以才会受到弗兰哥吸引,只要谈论新的学问,他就眼珠子发亮,听得入神。他受伤后,记忆也没有了,还因为酗酒,被送进外国人的游民设施里安置。我实在无法把他一个人丢在那里,所以当我要回欧洲时,就把他带回到瑞典了,我想,有记忆障碍的人,在自己的祖国总比漂流异乡好。 “但是,当我结束短暂的旅行,回到赫尔辛堡时,发现他还是过着很凄惨的日子。所以我申请到政府的补助,加上我剩下的全部财产,在斯德哥尔摩办了一家重度酒精成瘾患者的更生医院,收留了他,而我也一直都过着单身生活,因为我不想有家庭,我从小看着父亲的痛苦长大,换个角度想,我也了解人母的辛酸。我认为,如果没有我这么小的孩子,也许他们就不会那么苦。 “再说,可以的话,我希望能和像我一样拥有罗姆血统的女子共组家庭。我当然喜欢亚洲人,但是没有出现让我有恋爱感觉的女人,只比欧洲人更喜欢一点而已。然而苪娜丝不一样;我曾想过,如果和她在一起应该也很好。她有所有南方女子特有的奔放和开朗,而且能歌善舞,我认为她拥有与罗姆女子相似的热情。我对她有好感,老实说,我身上的罗姆血液开始骚动。我想会欧洲大陆,所以到处寻找一辈子的伴侣。我希望能找到和我同种、同体质的女人,却事与愿违。 “可能是我对经营不够热衷,估错时代潮流,加上越战结束以及流通模式瞬息万变,巴拉旺百货公司转眼就经营不下去了。而我一直没有绝对要重振公司的热情,总绝对该把公司卖掉了,因此,我主动开口要卖给弗兰哥。弗兰哥想在菲律宾做生意,但是百货公司和他想做的行业不一样。所以他一口回绝了,于是我就放弃,想去找其他买主,但是没有买主愿意以我想的条件买下来。在我将近绝望的时候,弗兰哥主动再找我,他说可以想我收购;但是有一个条件。我问他什么条件,他说要连苪娜丝也一起卖给他,这就是条件。 “我答应了这个条件,我实在是太笨了。一方面我察觉到苪娜丝的内心已经不在我身上了,原本一直以为原因是弗兰哥,所以我想既然如此,让她跟了弗兰哥也好,况且,当时肯依照我想的条件收购巴拉旺的人,也只有弗兰哥而已。但是随着时间经过,我才渐渐了解情况。让苪娜丝的心离开我的,不是弗兰哥,而是因为她爱上了艾刚。 “而且,弗兰哥想做的事业,是义手、义脚等辅助器材研究开发厂商。当时因为越战,断手断脚的人很多,虽然说越战结束了,但是战火并没有因此而消失。首先是柬埔寨的内战,其次非洲、以色列、中东等地,战况都在持续扩大;弗兰哥已经料想到这样的情况,而且开发辅助器材与他本身的研究领域相符,所以才打算投身这个事业。 “这件事本身倒无所谓,要做什么研究或事业,都是弗兰哥的自由。而且如果他的义手、义脚对受伤的人有用,这样帮助别人也很有意义。然而,弗兰哥的计划没这么单纯。那个恶魔所注意、所感兴趣的是苪娜丝,因为她没有右手。她和她母亲以前出过车祸,所以从小就没右手。她的父母都已经过世了。活着的祖父是她唯一的亲人,但过没多久也死了,于是苪娜丝成为举目无亲的孤儿,在菲律宾孑然一身。如果能够把她当作情妇,照顾她的生活,弗兰哥就能像对待白老鼠一样把她的生死掌握在手中;她孤独无依的处境,也是引起弗兰哥兴趣的原因之一。 “弗兰哥简直就像从中世纪黑暗时代复活的男人;也像有希特勒当靠山的疯狂科学家;又像取得犹太教神秘魔法的狂人;好似以前在布拉格那个万家争鸣的时代。那个家伙对苪娜丝有兴趣,我原先以为那是男女的情感,但其实不然。他不但不把她当女人看,更不把她当人看;弗兰哥根本就把她当场动物,实验用的动物,她没有右手,于是弗兰哥说,如果再加上没有右脚的话,她的左脑迟早会变得具有特殊功能,他还说对实验而言,这是极为有趣的事情。他也说了为了这种人,他已经设计好了义脚,只差没有试用而已。 “因此,他想找时间带她到柬埔寨,假装成卷入战争,打算看段她的右脚,他说这些话的时候,就像对待从路边捡回来的野狗一样冷酷无情,连砍断的位置都告诉我了,后来,弗兰哥大概是想把苪娜丝陷害成杀死我的凶手,才会改变了计划。总之一叶知秋,弗兰哥对苪娜丝的想法就是这样,完全没把她当人看。 “现在听到这种事情,也许你们都无法相信吧,大概会觉得宾主太夸张了;但当时就是那样的时代,经常有许多断手断脚的人从越南运送过来,那些事、那些情景对当时的人来说是再真实不过了。邻国从太平洋战争一直到进入七零年代都持续战乱,你们相信吗?打了将近四十年的战争,也难怪大家都完全觉得不正常了。 “战争,一定会吸引恶魔过来;而那些靠战争赚钱的人,耳边总是不断有恶魔魅惑的低语,弗兰哥就是最典型的。他的义手、义脚计划,不只是为了失去手脚的人,那是次要的,并不是那家伙真正的目的,他主要的目的是砍断别人的手脚,拷问战俘,砍断他们的手脚才是重点,手脚砍断后,立刻装上他制造的义手和义脚,换句话说,他是为了放心大胆地砍断手脚,才制造义手和义脚的,所以,他不是配合失去手脚的人,制造适合他们的义肢;而是配合已经完成的义脚、去砍断别人的脚,所以事先想好几个合理的砍断部位,的确,如果是这种拷问的话,也许很有效。但是会想出这种事的人,也只有恶魔吧。对于苪娜丝,他其实打从一开始就想这么做了。 “我怕得全身颤抖,同时也觉得自己责任重大,但是现在已经不能把买卖契约变回白纸了,要让这个计划终止,除了杀死弗兰哥,别无他法。光是让苪娜丝一个人逃走没有用,疯狂的弗兰哥迟早会想出下一个计划,再下一个计划,并且冷静地彻底执行;这就是他的为人,所以我决定杀死恶魔,我想出的计划是……” 这时候,一直沉默不语的洁,迅速举起右手。 “停!”他说,然后转向艾刚,问:“马卡特先生,你怎么了吗?” 在这个声音的催促下,一看艾刚,他的眼睛闪亮着前所未见的亮光,坚定地看着前方。 “啊,<神奇之马回来了>……”他低声地说:“这首曲子,我常听劳洛演奏。然后苪娜丝会配合小提琴跳舞,左手抓住裙摆,一直转圈圈。” “对,没错,艾刚,你想起来了?”苪娜丝激动地叫声,从远方传过来。 “啊,苪娜丝,卤肉,是卤肉,还有一道菜,绞肉和茄子还有蛋……” “蛋包茄子!” “对了!我最喜欢吃这道菜,我总是边吃边问你,可不可以一辈子天天做给我吃?那是我认真求婚时说过的。” “对,没错,艾刚,你想起来了呀?” “我想起来了。苏绿海的颜色也想起来了,我抱着你,对你说过好几次,我想要在这么漂亮的地方过一辈子。” “对,没错,艾刚,你都想起来了。” “我想起来了,终于想起来了。苪娜丝,你在监狱吗?太过分了,我一定要救你出来,啊,苪娜丝,我好想你。” “我也想你,艾刚。” “怎么办?我该怎么办?我该怎么办才好,医生?我想就苪娜丝啊。” “你记得他吗,马卡特先生?一月二十四日晚上,一直和你在八打雁街上喝酒的劳洛·李吉尔先生。” 艾刚转过头,一直盯着劳洛。 “我老了吗?艾刚。”劳洛,不,莫德凡·修特问。 “啊,劳洛,好久不见了……”说完后,艾刚站起来走近劳洛,两人紧紧地拥抱。 分开后,劳洛说:“你终于回来了?艾刚,欢迎你回来!你骑着神奇之马回来了。” “是啊,托你那首曲子的福。” “其实我们天天见面,艾刚。我非常担心你。我虽然已经这个老了,但还没死。来,我们一起把你太太救出来。” 洁从旁边插话:“请你记起一月二十四日晚上看到的事情,马卡特先生。你跟在劳洛后面,走进劳洛的办公室。穿过办公桌,打开会客室的门走进去。那里有什么东西?” 艾刚坐回椅子,一直想,然后说:“劳洛大叫出声,我一看,卡兰,不,弗兰哥·塞拉诺睡在沙发上,是仰躺着的。房间里很暗,但从窗户进来的霓虹灯,把塞拉诺先生的脸照得很清楚。他好像睡着了,但是西装的下面看得到的白衬衫,是鲜红色的,西装上开了小洞。劳洛弯下腰,用手指摸西装的洞,说是血。” “艾刚……” 劳洛想说话,洁立刻举起右手,制止他:“嘘,马卡特先生,你继续说。” “我感到头晕,站不稳,想吐,也许是喝太多酒了。塞拉诺先生被枪杀,已经死了,他从衣索匹亚开始就一直和我在一起。当我想到这里,我就蹲下来想吐……哎,不行,我现在好像也想吐了。医生,厕所在哪里?” “那个门出去就是……” “好,没事了……大概不要紧了,只是刚刚很不舒服。” “你还好吗?艾刚?”苪娜丝的声音从远方传来。 “哦,苪娜丝,我没事,只要能听到你的声音……” “马卡特先生,如果想救席皮特小姐的话,你得加把劲,那是几点左右的事?” “我想还不到八点。” “李吉尔先生是一开始就去摸弹孔了吗?” 艾刚听了,一直努力想,接着说:“啊,不,不是,他一开始是靠近塞拉诺先生的尸体,摇晃他的上半身,然后再拍打他的脸颊。” “对,于是脸颊的肉就微微颤动吗?” “洁,为什么连这种事也问?”我问。 洁没回答,用手比了比《重返橘子共和国》那本书,接着说:“然后呢?马卡特先生。” “然后他再用手摸摸西装上的弹孔说,是血。” “李吉尔先生说的?” “是的。” “嗯,这是相当重要的事,马卡特先生。”洁说。 “是。” “塞拉诺先生的胸部,被枪开的洞,有几个?” 艾刚又一直回想,然后说:“我不知道,我不记得了。我当时已经相当醉了。” “嗯,说得也是。”洁好像觉得有点可惜,继续问:“那么,墙上的小提琴怎么样?” “怎么样是指……” “有没有断成两半?” 艾刚看着虚空,然后说:“不,没有。” “你是说小提琴没坏,还挂在墙壁上?” “是的。” 于是洁很满意地连点好几下头,说:“很好,马卡特先生,然后呢?” “我想打电话报警,当我正要打电话时,大地震发生了。一开始就是轰的一声,脚下突然涌起很大的震动,还发出很大的声音,大地响起很可怕的声音。紧接着就是一阵惊人的天摇地动。房子摇晃得很厉害,到处传来玻璃碎声、陶瓷碎裂声,还有不知道什么东西剥落的噼啪声,一定是墙壁的瓷砖剥落了,然后人的惨叫、哀号,车子互撞的刺耳声音,同时一起传出来。然后,房间突然变暗了。” “停电了吗?” “不,我想没有停电,至少杰生大楼没有马上停电。之所以会变暗,是因为窗外扬起的灰尘的缘故。灰尘把外面大马路的霓虹灯、街灯都遮蔽了;我看了一眼窗外,厚厚的灰尘让外面一片漆黑。” “嗯,摇晃大概持续了多久?” “感觉满久的,大概有十秒左右吧……我没法站着,就慢慢蹲下去,总之,摇晃的很厉害。” “当时,在那个强烈的摇晃中,你看到了什么?” 艾刚听了,慢慢抱着头,然后发出一阵呻吟,说:“不可置信的东西。” “是什么?” 但艾刚只是一直低着头。 “说出来会比较舒服,马卡特先生,闷在心里不好。” “塞拉诺的头,就在我的眼前,慢慢地往后转。然后,后脑勺转到前面来,接着头部从肩膀脱离,咚地掉到地上。刹那间,这件离谱的事让我失去了意识,那是噩梦一场。” “真的又发出声音吗?” “我觉得好像听到了,但也许只是错觉。” “因我周围很嘈杂吧?然后呢?” “然后就在我眼前滚,在地上滚动……” “塞拉诺的头?” “对,是的。那种东西就在眼前,我觉得自己能活着真是不可思议。” “到哪里?” “咦?” “头滚到了哪里?” “房间中央,有一张像这样的桌子,滚到桌脚旁边。” “碰到桌脚才停下来吗?” “是的。” “你吓到了吧?” “简直吓破胆了。” “嗯,然后呢?” “我想打电话报警,因为地震的摇晃已经过去了。” “房间里没开灯吗?” “没开。因为窗外不再烟尘弥漫,还有隐约的亮光透进房里。” “房间里有电话吗?” “不,店还在隔壁房间的办公室。” “嗯,然后呢?” “我想去隔壁房间打电话,但是劳洛说也许有凶手的指纹留下来,叫我不要碰比较好。而且,因为刚刚的地震,电话大概也不通了吧?” “原来如此。然后你怎么做?” “我说那我就走路去报警,劳洛也说这样也好。但是他看我魂不守舍的,就问我是不是在担心芮娜丝?” “嗯,然后呢?” “我为这件可怕的事惊慌失措,吓得魂飞魄散,但还有部分原因我自己也不太清楚。被劳洛这么一说,我才知道确实是为了芮娜丝。我非常担心芮娜丝,简直坐立难安。她只有一只手,又和老年人一起住,玩意房子倒了,也许无法自救。就算房子没事,一个女人一定很无助。我担心得要命。” “谢谢你,艾刚。”芮娜丝透过电话说。 “于是劳洛对我说,你去找芮娜丝好了,这里我自己来想办法。我会走路去报警,你别担心,快去看芮娜丝。因此我就赶快跑出去,跑到芮娜丝家。” “原来如此,这么一来,就很清楚了。再来就接到刚刚芮娜丝说的地方了。” “是的,医生。”芮娜丝的声音说。 “这就是目击者消失的的原因,目击者已经没办法重回现场了。因为他和塞拉诺家外面的楼梯一起掉到悬崖下的岩石上,身受重伤。另一方面,席皮特小姐因为太急于想救马卡特先生,一时慌乱才开枪攻击刑警,然后引出遭到警官还击、受伤,也无法自由行动。 “修特方先生,对你来说。目击者不回来对你比较有利。原因是为了对意想不到的事故进行掩饰作业,你需要时间。而且,一旦进行了掩饰的工作,马卡特先生目击弗兰哥尸体的时间,就算之后发生了地震,和你去报警的时间,两者也会有很大的落差。” 修特方院长默默点点头。 “对警察来说,他们也不需要目击者了,你的不在场证明,也不需要有人证实。因为凶手迅速出现,也被逮捕了,因此你改变了说词。于是你说只有你一个人单独发现弗兰哥的尸体,而且还把发现时间往后挪了一点。杀人的时间是八点不到,而你带艾刚去现场查看的时间更早。但是你决定把发现时间改成九点多。而且你把头颅掉下来,说成是地震发生前,你用手去摇晃的结果,并不是地震造成的。” 院长又点点头。 “这个原因,大概是因为你不想把头颅掉下来说成是意外。你想让它成为虚构的凶手的意图。” “嗯。”院长忠于出声。 “其实那是意料之外的事,也极有可能是你犯下的失误。然而这件事如果被发现,真相可能因此曝光。” 院长又点点头。 “马卡特先生掉到悬崖下的岩石上,两边肩胛骨都有粉碎性骨折。如果真的是这样,上市应该更严重,可能连后脑、背部、骨盘都受伤了。那里是改变的岩岸,对吧?席皮特小姐?” “是的,从大马路很难发现,所以我才会很担心。”芮娜丝说。 “但是,从海上不久很容易看到了吗?” “说得也是。” “楼梯塌陷,人掉到岩石上的话,可能被经过的船只发现,把他救起来的。” “我想一定是这样,我现在也这么认为。” “然后就他的人,把他送到有日本医生的医院,紧急开刀,在他背上装了当时还在试作阶段的人工骨头,这一连串的事情,理论上都说得通了。后来马卡特先生虽然伤势痊愈,却出现了记忆障碍。修特方先生,这是很好的转机,同时你也很幸运地逃过这场浩劫。现场只剩你一个人,你可以慢慢花时间思考事情的应对和处理。” “说得也是。但是我当时的心情没那么悠哉,因为事情的进展完全出乎意料。我感到惊慌失措,也觉得我失败了。” “失败的地方只有一个,就是把弗兰哥的手枪放回他的办公室。既然子弹留在墙壁上,干脆把强放在地上就好了。” “但是,这样的话……” “对,这把枪又被你拿错了,因此才会让芮娜丝背负杀人罪名。凶手突然出现,你的不在场证明不再是问题,因此,你辛苦制造的艾刚这个目击者也变得不需要了。你全身而退,所以可以说没有失败,只是制造了一个冤枉受罪的人。” “唉,是啊,所以还是失败了,医生你说得没错。” “不,我被抓是因为我开枪打警察。”芮娜丝说。 “芮娜丝,谢谢你,听你这么说,我心里好过多了。” “那你当时知道弗兰哥在加班吗?”洁问。 “我知道。当时他每天晚上都在办公室待到很晚,为了和巴拉旺百货公司的客户交涉,他必须加班。因为我很熟悉百货公司的业务内容,所以我也很清楚他必须到深夜还独自待在办公室。” “洁,你说辛苦制造的目击者,这是怎么回事?是指修特方先生的不在场证明吧?为什么制造目击者会和他的不在场证明有关?”我问。 “凶手要让马卡特先生扮演的最重要角色,并不是让他看到弗兰哥被枪杀的尸体,而是要证明在发现尸体前,他和修特方先生已经一起连喝了好几个小时的酒。这才是目的。” “嗯,然后呢?” “修特方先生从黄昏就一直和马卡特先生在一起,从没离开过,一直到八点前还一起发现弗兰哥的尸体。这么一来,修特方当然就没有嫌疑了,不是吗?” “当然是。”我说。 “弗兰哥的死亡时间,推估是在七点和八点之间。但是修特方先生从六点多就一刻也没离开过,一直和马卡特先生在一起,所以他不可能是凶手。” “对,当然是这样。错了吗?”我接着问:“难道是修特方先生杀了弗兰哥?” “到底怎么样呢?总之,海利西,跟你讲也没用,要出庭的人又不是你。马卡特先生,这个问题你怎么解释?” “你要我解开谜题?” “对,你才是当事者。而且如果你想就席皮特小姐,你必须连事情背后的真相都要有准确的了解才行。” “你是说是谁、用什么方法杀了塞拉诺先生吗?” “对。你要了解,这个案子究竟隐藏了什么惊天动地的机关。” “第一,我不是凶手。”艾刚说。 “嗯。” “因为我是当事者,我知道自己没有杀人。” “嗯,所以呢?” “李吉尔,不,修特方先生也没有杀人。因为他从黄昏开始一直都跟我在一起,一秒钟都没有离开过我。” “嗯,但是,马卡特先生,这么一来就没有凶手了。席皮特小姐也没有杀人。” “我没有开枪打他。”芮娜丝说。于是房间一片沉默。 “那么,这么一来……人到底是谁杀的?” “这里面有提示,”洁把《重返橘子共和国》拿在手上,继续说:“一切都在你写的这本故事书里。解开谜题的钥匙,确实在这里。” 艾刚还是保持沉默。 于是洁翻开书的最后一页,再往前翻了几页,说:“这是非常简单,也显而易见的。这里这么写着,我要念了哦:‘因为荷西爷爷这么说,我看了墙上的小提琴。小提琴依然好端端地挂在墙壁上。’怎么样?” “对,就是你刚刚说的吧?” 第二十节 f “这里还有,“我看着芮娜丝是脸颊被拍的微微颤动,然后我也看到,芮娜丝的胸前开了一个小小洞。”如何?” “啊,原来如此。”艾刚说。我也终于发现了。 “我不是受重伤了吗?所以去塞拉诺海边的房子之后的记忆全都没了。现在好不容易才想起这些,但是后来什么都没有,一件事也想不起来,完全空白,甚至连楼梯崩塌的记忆都没有。但是后来我去住院的事情,倒是很清楚。我已经没有机会再看到塞拉诺先生的尸体了,但是我当时看到的东西好象真的和海利西医生说的不一样。” “尸体的头部一样是被砍断的,头部装了螺丝,虽然一模一样,但是我看到的时候,和警察发现的的时候,确实有几个地方不一样。我和劳洛一起发现塞拉诺先生的尸体时,墙上的小提琴没有坏,这是事实,我记得很清楚,因为我亲眼看到了。再来是枪在西装上打的洞,这一点我记得不太清楚,但我记得确实只有一个洞,而不是两个。” 洁拍了拍手,发出清脆的声音,然后露出了会心的微笑说:“对!这才是重点,马卡特先生,你太棒了,跟我想的一样!你发现的弗兰哥的尸体,和来到现场的警察看到的尸体,不一样的地方只有一个;加上房间的样子,一共是两个地方不一样,一个是墙壁上的小提琴,另一个是开在西装左胸弹孔的数量。换句话说,你所发现的尸体,和警察看到的尸体从头到尾都一样,但其实是别的东西。” 房间顿时陷入沉默。 “所谓别的东西,是怎么回事?是别人的尸体吗?”我激动的问。 “你是说还有另一具尸体,脖子一样被人上了螺丝?” “但是,那千真万确是塞拉诺先生。艾刚也说。” 洁把手掌向上,好像鼓励她往下说似的慢慢招招手。 “医生,那的确是弗兰哥.塞拉诺先生,这一点没有怀疑的余地。我从在衣索匹亚挖掘化石开始,就一直和他在一起;他的脸、他的体型,我太熟悉了。” “但是你不是喝醉了吗,马卡特先生?”洁说。 “就算烂醉如泥,也应该不会看错。我和他非常亲近。”艾刚说。 “洁,弗兰哥有孪生兄弟吗?”我问。 “医生,是和弗兰哥.塞拉诺长的一模一样的尸体?”艾刚也问。 大家都沉默了下来。 洁看情形,大家的意见都说完了,才开口说话:“你们的意思是,卡尔.萨塞茨其有个双胞胎,而且凶手同时杀了他们两个人?” 洁说完后,嗤之以鼻的笑了起来:“那就是双尸命案了,罪会更重,也没办法制造不在场证明。那另一具尸体到哪里去了?再说,萨塞茨其有双胞胎的说法,我没听过。” “制造不在场证明?” “对,马卡特先生。凶手利用这个诡计来制造不在场证明,而且在计划途中,发生了完全无法预期的重大事件,计划因此失败。这个失误,让整个案子变成奇案。综观整件事的来龙去脉大致是这样。” “所谓无法预期的重大事件是什么?” “当然是地震。” “啊,原来是地震?”我说。艾刚也点点头。 “我必须跟马卡特先生说话,海利西。” “啊,不好意思。”我说。 “不,你要提问、要参加我们谈话都没关系。但是发现和发觉,一定要由马卡特先生说出来。我希望你记住这一点。” “但是,艾刚已经恢复记忆了,不是吗?还需要这么费心吗?” 洁听了,摇摇头说:“很可惜,事情没这么简单。他现在的状态相当不稳定,可能明天又失去所有的记忆。” “咦?是这样的吗?” “很遗憾。就算今天能达到这样的进展,但明天以后也许又会恢复到今天原本的状态;今后大概会一直重复这样的情况。如果可以像今天这样,已经是最好的结果。不过我们有强力的武器,不妨保持乐观。” “什么武器?” “罗姆的小提琴。当然,如果能加上席皮特小姐的声音的话,就更好了。碍于法律也许很难实现,但是只要有小提琴,就可以常常敲开他记忆图书馆的大门了。所以修特方先生,你要勤快练习神奇之马哦。” “有这种事……”我气馁的说。 “事情就是这样,所以一定要加深马卡特先生往后的铭印才行。光听别人说明,神经元物质的喷发量很少。铭印遭到风化,马上就被遗忘了。席皮特小姐,你听到了吧?请你一起参加。你可以自由提问,但主体还是马卡特先生。” “我知道了,医生。地震让凶手失败了,对吧?” “没错。” “他做了什么失败的事?” “马卡特先生,你认为凶手做了什么失败的事?”洁问艾刚。 “地震让凶手做了什么失败的事,对不对?”艾刚再度确认。 “对,因为发生了凶手无法预期的事。事先应该被藏起来的东西被看到了,那是什么?” 艾刚认真思考,但是说不出话来。 “马卡特先生,推理的原则之一,就是要站在凶手的角度来思考。他的计划是什么,又想如何进行?” “意思是凶手想让我看到怎样的情况,是嘛?” “就是这样,马卡特先生。” “但是,却没办法让我如愿看到……” “对。就是这样,马卡特先生。然后呢?” “如果地震没有来的话,会看到什么?” “谁会看到?” “当然是你啊。看到尸体的人,只有你而已。” “你刚刚说过,弗兰哥的头之所以会掉,并不是因为上半身被摇晃。” “是的,因为事情产生了变化。这个变化牵涉到两个阶段,起先是从凶手预想的第一个剧本;其次是对警察的说明和事实不同。事实是怎样呢?” “摇晃上半身,拍他脸颊的时候,头没有掉下来……”艾刚说。 “那么,头掉下来,是什么时候?” “地震的时候,因为地震的摇晃才掉下来的。” “是,那么,如果地震没有来的话?” “头就不会掉下来……” “对!就是这样!马卡特先生,那么,如果地震没有来,你会看到什么?” “这个嘛……塞拉诺先生被枪杀的尸体吗?” “对。你只会看到弗兰哥.塞拉诺被枪杀的尸体而已。换句话说,这才是凶手想要的事情发展。” “是吗?” “凶手没有计划到地震会来。何时当然的,毕竟不是常有的事。这么一来,事情往后会如何进展呢?” “我会打电话报警吧,因为看到了枪杀的尸体。” “到那里打?” “隔壁的办公室。” “如果有人说那里有凶手的指纹,咬你去别的地方打,你会怎么做?” “大概会去外面打公用电话吧。” “附近有吗?” 艾刚认真回想,说:“没有,离这里蛮远的。” “所以你会去那里打?” “应该会。” “那么,如果有人告诉你,打完电话后,就待在大楼门口等警察,再把警察逮上楼,你会怎么做?” “这样的话……我大概会照做。”艾刚说。 “这么一来,就会多出十分钟或相当的时间出来了。如果事先把最近的公用电话弄坏,或在电话亭贴上“故障”的字条,就可以赚到更多的时间了。” “赚时间?什么时间?” “凶手可以在会客室和尸体相处的时间。”洁说。 “啊……?为什么要这么做?”艾刚问。 “这段时间,凶手做了什么事?” 艾刚沉默了一下,摇摇头说:“我不知道。” “凶手的行动是这样的。你走以后,他火速跑到弗兰哥的办公室;因为在同一楼层,很快就到了。然后他对弗兰哥大叫,快到我办公室来,有奇怪的东西。于是他把弗兰哥带到现场的会客室,指着弗兰哥的尸体要他看。弗兰哥被自己的尸体吓到,想要看清楚于是蹲下来,凶手就把我时机,一枪射穿了弗兰哥的左胸。” “嗯。”艾刚和我都回应了一声。 “然后,凶手把假尸体从沙发上丢开,把真尸体放在沙发上,摆出完全相同的姿势。接着迅速拆解尸体,装进袋子里,再从窗户丢到后面的巷子里,或暂时藏在一楼的垃圾桶里。” 这段出人意料的说明,简直吓得我魂飞魄散。 “开枪射杀不需要太多时间,所以这段时间,大概五分钟就够了。事情大概就是这样吧。” “啊,原来如此……” “你是说当时弗兰哥还没死,还在自己的办公室吗?” “我们必须逆向思考。我们太在意脖子的螺丝了,那情形太惊人、太特殊,所以大家难免会误以为是凶手故意这么做的。其实不然,那个螺丝并不是要给人看的,应该要藏起来,本来别人不应该看见的。” “原来如此。” “原来如此,怎么会这样!”我忍不住惊叫出声。 “等一下,医生,”艾刚说:“那么,那是人偶还是什么?” “没有脖子上有螺丝的人。既然有螺丝,就一定是假人。” “你是说人偶吗?” “用这个字眼应该也可以吧。”洁冷静地说。 “但是,我明明看到弗兰哥的脸颊,被劳洛拍得微微颤动。” “聚氯乙烯是软的,被拍打的话,应该也会颤动。” “聚氯乙烯……对了,做食品模型的那个原料!”艾刚说。 “没错。” “但是,医生,他的身体也是软的,不像橱窗展示模特儿那样硬邦邦。不管是扶起上半身摇动他,或是把他稍微拉高一点,他全身的动作都相当柔软、自然。” “这样的话,又是什么原因呢?马卡特先生。” 艾刚想了一下,马上说:“啊,是义肢吗……” “弗兰哥不是在研究那些东西吗?” “他家的确有很多义手,义脚的试作品。他也叫我试戴,我试戴过好几次。因为我没有右手。”又传来芮娜丝的声音。 “那么,试戴结果如何?” “试戴上去后,有的硬得没法动,但是大部分的都能弯起来,都很柔软、很自然。” “那应该就是那种的咯。” “所以凶手是…………” “是这位修特方先生。” “是劳洛?” “对。弗兰哥让我看过好几次他试作的辅助器材,还有他的真人面具,他很早就做了一个挂在卧室墙壁上。”修特方说。 “噢,的确有。”芮娜丝也说。 “我曾把他的真人面具借来,注入硅胶后套出模子,然后再把聚氯乙烯倒进模子里,用我以前制作牛排样本的技巧,做了一张他的脸。那是我花了很多时间,所做出来的绝世之作。死人失去血色的皮肤、一条条皱纹、一根根胡子,我都逐一仔细制作。 “我在鼻子里放了芯棒固定整个脸型,将整个面具拿起来摇晃,感觉就像真的一样,我对自己的技巧深具信心,话虽如此,为了慎重起见,我还是灌艾刚喝酒,而且为了让他不至于醉到不能走路,我还找了理由和他在一起很长的时间。 “头发的话,我从巴拉旺百货公司的橱窗展示模特儿里,寻找和弗兰哥相似的半白头发,但发现一戴上去就会穿帮,所以又去假发商店买了适合中年男子的假发回来使用。躯干部分,本来也想用橱窗展示模特儿的身体,但也不适合,因为弗兰哥太瘦了,橱窗展示模特儿之中没有体形像弗兰哥的。而且,就像刚刚医生说的,让艾刚看过之后,必须赶快拆解成小零件。弗兰哥做好的辅助器材里没有这里的东西,就算有,我也不能开口向他借。 “况且,做得太大的聚氯乙烯面具,也没办法黏在橱窗展示模特儿的头部。于是,我就用展示用的灯具和灯台当基础,做出躯干部分。这么一来,头部大小可以随意制作,身体的形状也可以自由调整。最大的优点是下巴到脖子的连接部分可以做得很柔软,摇晃时,要是这里太硬就会穿帮。 “因为是灯具,所以脖子是锁螺结构,这样容易分解,也可以调整脖子的长度,因为弗兰哥的脖子特别长,接着再装上义手和义脚。但是完成后一看,明明已经刻意拉长的脖子,看起来却还是短了一点。弗兰哥的脖子,真的是异于常人地过长,因此我必须把螺丝少转一圈,让脖子看起来更长一些,然后我在左边的胸部射进一枪,也让衬衫染上红色血渍。原本以为自己做得很棒,结果实际完成后,才发现有太多的败笔和意外,我一度心都凉了半截。这样几乎就快把答案都讲出来了,可以吗?” 洁听了,伸出右手,做出请他继续讲的手势。 “因为我把螺丝少转了一圈,所以脖子的螺丝变得优点松松的,这我心里有数。所以当我拍他的脸颊,摇晃他的上半身给艾刚看时,一边让他的头向后仰,一边小心别让头掉下来。到此为止,我觉得自己做得很好。这时候,地震来了。实在摇晃的太厉害了,震动让螺丝松脱,头就掉下来了。当时,说真的我已经放弃杀弗兰哥的计划了。我缜密计划,花时间细心制作那家伙的脸和手脚,也准备好了那家伙平常穿着的衣服,但却被一场突如其来的地震,在刹那间全破坏掉了。我心想他真是命大的家伙,真的无法置信,我半认真地相信,那场地震,是恶魔为了救他才故意制造的。 “但是我发现,艾刚好像没有察觉那是假人,他似乎以为看到了脖子上装了螺丝的弗兰哥尸体。大概是喝醉酒的关系,也可能是脸做得太逼真了。要是艾刚没有信以为真,这个计划就会当场泡汤。还好我当下脑筋动得快,我想如果接下来顺利的话,计划还可以继续进行下去。 “但我还是很迷惘。仓促之间的修正计划,就这样执行的化肯定会露出破绽;再说如此一来会花很多时间,就不能在预估的短时间内完成。这是必须在五分钟内完成,否则就会失败的机关,但是我仔细一想,也许反而可以争取到更多时间。只要叫艾刚去找芮娜丝,就会多出很多时间。于是我向艾刚提议,问他要不要去找芮娜丝,如果他不去,我就打算停止这个计划。 “艾刚毕竟非常担心芮娜丝的安全,他说想去,所以我就让他去了。我还告诉他,接下来我一个人会想办法,要他不用回来,这么一来我就可以彻底完成我想做的事了。既然都走到这一步,就非得把事情完成不可。艾刚已经看到弗兰哥的尸体了,因此在他的认知里,弗兰哥已经死了;何况如果继续让弗兰哥活着,不止芮娜丝,还会有更多人受害。 “已是我依照计划,右上戴上手套,去弗兰哥的办公室。也许他已经因为地震离开办公室了;如果他不在,这个计划还是要中止。不过现在,而且只有他一个人。于是我把事先计划好的台词说出来:请过来一下,我的办公室里有奇怪的东西。 “弗兰哥表示他有兴趣想看,跟我预期的一样。但是当弗兰哥走到灯光明亮的走廊时,我看了吓一大跳。没打领带,白衬衫,黑长裤,这些都还好;但是外套换过了。上午我才确认过,他却又换衣服了,他从来没有这样过。我准备了好几套弗兰哥的外套,但是太迟了,艾刚已经看过灰色外套。那是既成的试试,怎样都无法改变,事到如今,我也只好硬着头皮干了。 “他乖乖地跟在我后面走来,这是好事,但其实那是因为他也想杀我。我被杀的地方最好是我自己的办公室,而不是他的办公室或走廊。走进会客室,我让弗兰哥看了尸体,就算是他,也不免吓了一大跳。他虽然聪明有才能,但我的计划更高明,心里大喊痛快。趁他蹲在尸体上方那一刻,我用握在口袋里的手枪,毫不犹豫地瞄准他的心脏开一枪。我练习过很多次了,一枪命中。 “然而这时,发生了我意料之外的事,他也在口袋里握着手枪,在被集中的瞬间,也朝我开枪还击,令我相当吃惊,子弹从我身边擦过,打中墙上的小提琴,小提琴从中间裂成两半。在那瞬间,不知道为什么我想起了我父亲,也想起我们一家漫长而辛苦的流浪生活,还有罗姆人的历史。 “弗兰哥一枪毙命,倒在地上。但这又是一件麻烦事。我正好打中和人偶一模一样的问偶只,这和计划一样。不断涌出的鲜血开始染红白衬衫,于是我赶快把人偶丢到地上,把真的尸体放在沙发上。但是他的西装是深蓝色的。艾刚应该会记得当时看见的西装的颜色吧。想到这里,我就无法下判断,深蓝色和深灰色,到底应该怎么办才好?当下我的结论是,应该无所谓吧。 “接着,我赶紧分解人偶,捡起桌脚旁的人头,统统塞进衣橱里那个事先准备好的大袋子,提了袋子就跑出房间。当然,我特别注意不被人看到,慌张之余我还是锁了门。接着我先到弗兰哥的办公室,惊慌失措的脑子什么好主意都想不出来,我把枪放在地上,然后从紧急逃生梯下楼,穿越因地震而乱七八糟的大马路,回我公司的仓库。那里是我最早开发食品模型公司的地方,当使用来当作百货公司的仓库。 “我锁上大门,打开大袋子,从袋子里拿出人头、锯子,急忙把人偶的螺丝部分切下来,再拿出喷漆作业用的大型塑胶垫、刀子、锯子、手套装进大袋子,又回到现场。这个时候,对外套的不安又再度涌现,又觉得不换不行,因为深蓝色和灰色差太远了,我想艾刚应该会记得,所以我把人偶穿着第绣有塞拉诺名字的灰色西装脱下来,一起戴回现场。在现场,死者的血已经开始干了。当初没有立刻决定换西装是错误的,我想上衣大概没办法沾上血了。 “我锁上门,打开大袋子,拉出大型塑胶垫铺在地板上。接着戴上手套,把尸体从沙发上移到垫子上,用锯子锯断脖子,血已经不流了。然后,我用刀子从躯干部分的肩膀开口,朝内脏的方向往下挖,只挖出必要的肉和骨头,再用力把螺帽硬塞进去。这是令人毛骨悚然的工作,但是非做不可,弗兰哥被塞进螺丝的尸体,已经被艾刚看到了,必须制造出相同状况的尸体才行,所以我像恶魔般拼命加工。 “脖子也是,我把刀子从脖子下方的断面,切进皮肤和肌肉的交界处,把一圈环状的肌肉和脂肪挖出来。那股味道非常臭,现在做梦都还会闻到,半夜因此吓醒过来。挖好后,我把中空的螺丝硬塞进去。这么一来,身首异处、脖子上有螺丝的尸体就完成了。再来是外套,非换不可。 “我脱掉尸体身上的深蓝色外套,帮他换上灰色的。我知道他的尺寸所以很合身,但是外套的洞和下面衬衫的洞,位置是错开的。这是当然的。因此有必要再开一枪,在身体开另一个新的洞。我不偏不倚地把枪口压在西装上的洞,朝下方以倾斜的角度射击,然后小心翼翼瞄准衬衫的洞的位置,从外套的上面再开一枪。当然,两枪的射击角度都一样,这么一来,弗兰哥应该会被视为中了两枪。 “完成后,我把没头的尸体放回沙发,把脖子装了螺丝的人头,放在桌子脚边的位置,我把真正的弗兰哥的尸体,重新呈现艾刚稍早看过的样子。然后我赶紧收拾工具,把所有的工具用深蓝色的外套包起来,再用塑胶垫卷起来,装进大袋子,手套也脱下来放进去。这次我没锁门就回到马路对面的仓库里,当然,这次也很小心不让人发现。 “我在仓库的洗手间不断用肥皂洗手,还用钢刷刷了好一阵子。开枪时,虽然隔着手套,但火药还是可能沾上手指。如果警方用光灵敏检查,我的手和这个流理台恐怕都会检测出血迹反应。但是我想既然都戴了手套,应该不要急才对。我不放心把沾了血的工具放在仓库。如果检查需要,这里也可能成为调查地点之一;万一自己被留置,无法马上回来;但要是把别人卷入处理善后的工作。这里可能就会曝光,再说我也不相信任何人。但是,没有时间开船出海把这些丢进海里,台外报警反而会让警方怀疑。因此,我先把沾了血的刀子等工具清洗一下,藏在我自己车子上的脚踏垫和座位底下,枪也放在一起。 “一切处理妥当之后,我赶紧跑到八打雁警察局。警局也因为地震收到了严重的破坏,他们吩咐我坐着等,等了很久。等待时的不安情绪差点让我发狂,后悔的念头逼得我几乎崩溃。早知道地震发生时中止计划就好了,有好几次我都这么想。那么诡异的尸体被看到的话,一定会全国哗然,警方一定会全力缉凶。这么一来,我的计划肯定会败露。我觉得自己到底做了什么蠢事,这下子完蛋了,我甚至认真地想逃出警察局。还有味道,我突然发现,我穿的衣服上沾有浓浓的血腥味。我应该换件衣服再来,我根本没料到要做那么可怕的事。 “这是我涉入这个时间的全部经过。警察看过现场后,出人意表地完全没有怀疑我。我的仓库、不在场证明、衣服上的味道,完全没有被怀疑,我实在不知道为什么。其实那是因为芮娜丝被捕了,但是我当时并不知道这件事,每天都浑浑噩噩地过日子。在现场的时候,我也没怎么被警察盘问。警察自以为是地问这问那,我也随声附和就应付过去了。我装作被吓得精神恍惚,其实我的心情确实也是如此,于是不知道从什么时候开始,就变成是我单独发现弗兰哥的尸体的。 “而且,放在弗兰哥办公室的手枪,是我射击弗兰哥的凶枪。两把枪都是同型的,我拿错了。虽然枪上没有指纹,但是,有哪个凶手会笨到把凶枪放在现场附近的?我已经完全惊慌失措,错误百出,根本算不上完全犯罪。然而在懵懵懂懂之中,我好像无罪开释了一样。” “因为席皮特小姐被捕了。”洁说。 “但我根本不晓得。因此我决定趁逃得了的时候,赶快离开菲律宾。于是我去了欧洲,躲在我还拥有公民权的罗马尼亚。我在布加勒斯特租了一间平凡的公寓,过了一段很低调的日子。一年左右之后。我开始收集罗马尼亚的资料。当然知道芮娜丝被捕,吓了一大跳。芮娜丝被捕的消息,当时并没马上公诸于世,大概是因为她受伤、住院的缘故吧。 “艾刚也下落不明,我很担心。于是我独自辗转回到八打雁,到处打听艾刚的消息,最后终于在收容所找到他。他失去记忆,名字也被改成杰克•强生,他被当作美国人,因为他想不起自己的名字。他好像交到坏朋友,喝酒、吸毒样样来,身体也变得很差。我想尽我所能帮助他,但我帮不上什么忙,顶多只能以朋友的身份,从收容所把他接出来,带他回瑞典。在赫尔辛堡租房子给他,暂时让他住,之后我又自己流浪旅行去了。 “但是,我的旅行没有预期的收获,每天都很失望。我想那是我杀人的报应。我悄悄回到赫尔辛堡,发现艾刚独自栖身在公园,全身脏兮兮的,让走在路上的主妇们看了退避三舍;在这么下去,他很快就会病死。 “所以我想办法让他住进赫尔辛堡的更生机构,并且预付了一点钱。把他安顿好之后,我到斯德府要求补助,外国人也没问题。而且这么做可以更快申请到永久居住权,没有医生资格也可以开设。就这样,我帮艾刚从赫尔辛堡带来,让他住院。这就是到现在为止的事情经过。” 院长说到这里暂停了一下,我没有说话。 “对艾刚来说,这样总算可以过着比较像人的生活。但是,随着我自己越来越接近人生尽头,就越为芮娜丝烦恼。每天早上,我都从梦见芮娜丝的梦里醒来。这时候,刚好艾刚在朋友的介绍下认识御手洗医生,还说你已解开案子的谜底。我心想,审批日终于来了,于是就和他们一起过来,相对医生坦白一切,希望能救出芮娜丝,我想这样做的话,我会比较轻松,也可以安心离开人世。我非常感谢医生给我这个机会。” “卡尔•萨塞茨其十个彻头彻尾的恶魔,杀了他我一点也不后悔。如果再回到那个地方,那个时代,我还是会再杀他。但是芮娜丝真的很可怜,如果上帝给我重新再做一次的时间,我回杀了萨塞茨其,但不会连累芮娜丝。我发誓。 “这通电话应该有录音吧?我明天准备一下,后天就去菲律宾。我不再逃避、也不再隐瞒,我也会带艾刚一起去。要做笔录或出庭,我都配合。我在这里要提出要求,请尽快释放和本案无关的芮娜丝•席皮特,也希望八打雁警察局得到应有的处分。 “那么,我要为前往菲律宾做准备,先告辞了。这是我仔细考虑后的决定,绝不更改,请放心。御手洗教授,谢谢你让我下定决心。你拥有超凡的能力,今后请你不仅要帮助怀有脑疾的病人,也要帮助因为犯罪身败名裂、或即将身败名裂的人。这是我的请求。” “我会尽我绵薄之力。” 然后两人互相握手。 接着,洁对这电话扩音机说:“席皮特小姐,你很快就要被释放了,请再忍耐一下。马尼拉监狱的各位,以及八打雁警察局的各位,谢谢你们的协助,这通电话到这里可以结束了。莫德凡•修特方先生和艾刚•马卡特先生后天会去菲律宾,请你们做好重新审判的准备。” “御手洗医生,谢谢你。”芮娜丝叫道。 艾刚等洁从椅子上站起来,马上叫他:“御手洗医生!”然后一把抱住他。哭着说:“医生,谢谢你,我第一次碰到你这么棒的人。” “艾刚,我们会再见面,真的会再见面,对不对?我真不敢相信。啊,感谢上帝!”芮娜丝的声音也说。 “芮娜丝,等我,我马上过去。我马上就把你从监狱里救出来。你出来后,我们再一起住,我们是夫妻啊!!!!!”艾刚说。 “好,如果你还要我的话。啊,我好担心,我已经老了。” “我也老了,芮娜丝。” “御手洗医生,我该怎么谢谢你才好呢?”芮娜丝说。 “下次请我吃卤肉好了。”洁淡淡地说。 “没问题!!!那么我要挂电话了。真的非常谢谢你。” 然后电话挂断了,房间一片寂静。 “医生,我该说什么才好呢?”艾刚绿色的眼睛充满泪水,“我没有办法表达我的谢意,我很穷,什么都没有,不但没有钱,连记忆都没有。” “你有更棒的东西,”洁说,“后天,你终于要回到橘子共和国了。然后,你要继续写续集给我看。” “好。”艾刚笑了出来。 “然后我们一起吃卤肉。请你跟席皮特小姐知会一声。” “走吧艾刚。”莫德凡•修特方先生站在门口催他。 等艾刚走近后,莫德凡朝洁挥手道别。 “修特方先生,还有一件事。”洁说。 “什么事?” “卡尔•萨塞茨其涉嫌在比利时还是哪里投了教堂的祭坛画,这件事你知道吗?” “我知道。”院长说。 “那是哪里呢?” “比利时,是根特市圣巴夫大教堂里的‘神秘的羔羊’其中的一幅——‘士师图’。那是凡•克兄弟花了二十年时间才完成的杰作,只是一直不知道是谁偷的、怎么偷的。” “原来是圣巴夫大教堂啊。萨塞茨其承认是他偷的吗?” “不,他是提过这件案子,但也只是得意地窃笑而已。大概就是他干的没错,他当时就颇嚣张,好像在说有本事就破案给我看。” 洁点点头。 “你对那个案子有兴趣?” “是啊,从以前就一直很有兴趣。” “如果是你的话,一定可以破案,那是到目前为止无人能破的悬案。我们先告辞了。” 莫德凡•修特方微微欠身行礼,转身离开,艾刚也跟着离去。 “祝你们旅途平安!”洁对他们说。然后回来,坐在沙发上,小声地说:“这大概是他最后一趟旅行了。” 只剩我和洁两个人,我带着终于松了一口气的心情,叹了一口气,坐在他前面的椅子上。心情放松之后,有点累。 “洁,你这次的表现太精彩了。”我由衷地说:“我们一直都待在这个房间里,但感觉上好像环游了世界一周似的。不,比环游世界更棒。你赶快把这次的经验写成书。” “是吗?”洁说,笑了笑。 “当我带艾刚进这个房间的时候,做梦都没想到会牵引出这么不可思议的故事。好像被迫坐云霄飞车一样,高xdx潮迭起,尽是令人瞠目结舌的发展。” 洁点点头。 “螺丝原来是那样啊,洁,完全出乎意料之外。” “推理的逻辑,本身就是丰富的故事,”洁说:“够写一本书了。” “是啊,这次我完全能够了解。”我说。 “那么,愉快的消遣结束了。该回头做本来的工作了,摸鱼摸太久了。但是在工作之前,我们再去吃鹿肉和腌鲱鱼好不好?那个很好吃。”洁说。 “可以。好,今晚就让我请客,算是让我感动的谢礼。”我说。 “嗯,那我就恭敬不如从命了。”洁说完,站起来拿大衣。 人形泥偶5 “噢,我已经埋葬了那个恶魔。”芮娜丝说。 “是你埋的吗?”我觉得有点意外。 “对,是我。”芮娜丝肯定地说:“他已经回地狱去了。他不是该待在这个世界的人,他不是人;他没有感情,只靠大脑活着。在他眼里,除了自己,其他人都像是动物,不,是像昆虫活着爬虫类一样。” “你也知道这些了?”我问。 “对,我早就知道,一直都知道,所以我根本不爱他。看着他,我才相信恶魔真的存在;原来真的有恶魔混杂在我们的世界里,但是有恶魔就有上帝,我知道。” 这个回答,让我知道自己还在做梦,因为这个回答就是我一直在追寻的答案,我一直期待他会这么回答我。但是她的认知,一直没有到这种深度。 只是,我并没有因为知道自己还在做梦而失望,反而有点轻松。我看了一下四周,我们正航行于湛蓝的苏禄海上。 “无论如何,你能重获自由,真是太好了。”我有点心酸地对她说。 “是啊,多亏有你。” 然后芮娜丝一边迎着海风,一边抱紧我。我闻得到她身上的香水味,同时也感受到她的右手硬硬的,她的右手是义肢。 “啊,劳洛,我爱你有多深呢????!!!!”她在我耳畔说:“我希望能和你过一辈子。我想和你一起住,一起生孩子,当孩子的父母亲,一起变老。” 然后她放开我,接着说:“但这是不可能的。因为我已经老了,没办法生孩子了。” 她又说:“你想我失去的右手,跟我的生命一样重要。但失去的不会再回来了,懊恼也没有用。” “对,因为四季会更迭。”我说:“万物都有周期循环,所有的事物都在变迁,都在改变,没有什么是一成不变的;这是亚洲的思想。随波逐流也无妨,不为所动也罢,两者都是人的生存方式。” “对,一切都变了,”芮娜丝也说:“动乱不安的亚洲也变得安静、和平了。” “是啊,我们一直希望能变这么安定。战争会召唤疯狂的人。”我说:“战争是恶魔们的派对。” “对,也有人被这愚蠢的战争牵连,白白断送了一辈子。” 芮娜丝说完后,低头偷偷笑了出来。我看了她的样子,知道我问问题的机会来了。 “你爱艾刚吗?”我问。 “爱。”芮娜丝笃定地回答。我没有嫉妒,很满意她的回答。 “我是你的右手,艾刚的眼睛是你喜欢的苏禄海。”说完后,我没来由地感到欢喜。 我是她身体的一部分,而且比艾刚重要。 “我已经旅行很久了,几乎环绕过地球一周。今后,我想以父亲的身份守护着你们,然后我会像个罗姆人,在旅途中结束我的一生。保重,希望今后你和艾刚幸福快乐。” 我早就想这么说了;我差一点来不及说就离开这个世界。能在最后说出口,我非常满足。 ——全文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