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别曲》 第1章 挽歌(1) 教堂祭坛前面的一口棺木里,躺着一个女人,她的名字叫夏绿萍,年仅五十一岁。曾经姣好的容颜苍白,合上的眼皮轻轻勾销了前尘往事。她瘦小的身躯被一张缎质的白色被子覆盖着,双手垂在身旁,怀中有满抱的白玫瑰,开得翻腾灿烂。 夏绿萍的朋友不多,唯一的亲人是弟弟一家。偌大的教堂里,疏疏落落的坐了几十个人。最前排,两个穿黑色丧服的女孩子并肩而坐,低声啜泣,两个人的背景看上去有些相似。靠近走道的是李瑶,李瑶旁边的是夏绿萍的侄女夏薇。 起立唱《奇异求恩》的时候,李瑶不时回头朝教堂那道圆拱门望去。 “他不会来的了。”夏薇说。 “他会不会收不到消息?”带着一脸的失望,她说。 “我通知了他舅舅,但他舅舅也只有他三年前的地址。他要来的话,已经来了。” “你有见过他吗?” 夏薇摇了摇头,说:“都不知道他变成什么样子了。” 唱完了圣诗,人们重又坐下来,教堂里悄然无声。 李瑶步上祭坛,坐在那台黑亮亮的钢琴前面,她身上的黑色裙子散开来轻轻地落在一边。外面的曙色穿过教堂穹顶的彩绘玻璃,投影在她脸上,她看上去竟有着她老师夏绿萍年轻时的影子。她送给老师的最后一曲,是萧邦的《离别曲》。 她的手指在琴键上错落地弹奏,像风在树叶间吹拂,生命在树叶下面茁壮成长,然后衰败,是那样缠绵,那样激动,又那样破碎,那音乐,竟奏出了尘土的味道。 当最后一个音符在琴键上轻轻地熄灭,李瑶抬起头朝那道圆拱门再看一眼,它终究没有打开。 2 在送葬的车上,夏薇把一个小包包交给李瑶,说: “是姑母留给你的,韩坡也有一个。” 李瑶打开那个小包包,里面是一个小小的糖果罐,已经有点锈蚀了。她望了望身边的夏薇,两个相视微笑。 “已经很久没吃过这种果汁糖了。”夏薇说,然后笑笑问:“里面有糖吗?” 李瑶摇了摇那个糖果罐,罐里发出叮叮咚咚的声音。她打开盖子,把里面的东西倒在掌心里,是两个十法郎的铜板。 李瑶眼里盈满了泪水,那两个看上去平平无奇的铜板,把她送回去很久很久以前的时光。 第1章 挽歌(2) 3 李瑶那双稚嫩的小手在琴键上欢快地奔腾。 “不!不是这样!我说过多少遍了?是用十根手指弹琴,手腕不要动。”夏绿萍用一把尺劈劈啪啪的打了那双手腕几下。 她缩了缩手,嘟起嘴巴。 夏绿萍撇下她,走进书房里。 李瑶听到夏绿萍在房间里翻东西的声音。然后,她从房间里走出来,吩咐李瑶:“把手伸出来。” 李瑶以为又要捱打了,战战兢兢地伸出双手。 夏绿萍把两个铜板轻轻地放在李瑶两边手腕上,说: “现在把双手放在琴键上,我们来弹下一首歌,记着,不能让铜板掉下来。” 李瑶小心翼翼地把双手放到琴键上,学着只用手指去抚触。她摆动手腕的坏习惯是从那时开始慢慢矫正过来的。 那年她三岁。 每个星期有四天,她会到夏绿萍位于薄扶林道的公寓学琴。 夏绿萍总爱穿一身黑,冬天时是黑色高领毛衣,夏天时是v领的棉衣或衬衣。无论什么季节,她的裤子都是七分长的,露出她那双小巧的脚踝。 钢琴旁边,放着一罐美味的果汁糖,李瑶弹得好的时候,夏绿萍会奖她吃一颗糖。李瑶最爱柠檬味,韩坡喜欢薄荷。 韩坡是后来才出现的。 那天,练完了琴,夏绿萍奖了李瑶一颗糖。她奖给自己的,是一支名唤“罗密欧与朱丽叶”的夏湾拿雪茄。她有时会吸雪茄,所以房子里常常弥漫着烟叶的味道。 第1章 挽歌(3) 她坐在阳台旁边的一张红色布沙发里,小心地撕走雪茄烟的标牌纸环,用一把小剪刀把烟口剪开,然后用一根长火柴点燃了那支雪茄。 她悠悠呼出一个烟圈,告诉李瑶,要弹最好的琴,吸最好的雪茄,穿最好的鞋子,吃最好的东西。为了支付这种生活,她便不能只挑最好的学生。她扫扫李瑶的头: “我不是说你啊!你将来会很出色的!” 然后,她补充说,“罗密欧与朱丽叶”不至于最好,但她喜欢它的名字和味道。 一通电话打进来,夏绿萍去接电话回来之后,很兴奋的告诉李瑶: “下次你来,我给你介绍一个小男孩。” “他是谁?” “他叫韩坡,年纪跟你差不多。” “他是来学琴的吗?” “嗯,他很有天分!”夏绿萍回到沙发里,吮吸着那支跟随她清秀脸庞毫不相称的雪茄。她呼出一个烟圈,说:“他是个孤儿。”一种微笑的凄凉。 4 那天放学后,司机把李瑶送到夏绿萍薄扶林道的公寓,她连跑带跳的爬上楼梯。 门打开了,一个小男孩羞怯地立在那台史坦威钢琴旁边。她身上穿着校服,脚上那双皮鞋已经磨得有点破旧了。比李瑶高出一点点的他,搓揉着手指头,小小的眼眸里透着一点紧张。 第1章 挽歌(4) “李瑶,这是韩坡。”叨着一支雪茄的夏绿萍把李瑶叫了过去。 李瑶朝他笑了笑。他两颊都红了,讷讷地,没有回应。 “让我看看你的手。”夏绿萍跟韩坡说。 韩坡伸出了双手,他的手指很修长。 夏绿萍捏了捏韩坡双手,眼里闪着亮光,说:“很漂亮的手!” 然后,她问: “你以前学过弹琴吗?” 韩坡摇了摇头。 “那么,你会弹琴吗?” 韩坡点了点头。 “你随便弹一首歌吧!”她一双手支着琴,吩咐他。 韩坡坐到钢琴前面。他低头望着琴键,双手抓住琴椅的边缘,动也不动。 夏绿萍没说话,一直在等着。倒是李瑶有点不耐烦,在韩坡背后瞄了好多次。 夏绿萍手上的雪茄都烧了一大半,韩坡却依然僵在那里。她终于说:“如果你不想弹便算了。”带着失望的神情,她转过身去,挤熄了那支雪茄。 忽然,咚的一声,韩坡轻轻地,温存地抚触琴键。仅仅只是一瞬间,那台钢琴像是他小小身躯的延伸,跟他融为一体,琴声里有一种动人的悲伤。后来李瑶才知道,韩坡这天弹的,是中国著名作曲家黄友棣写于一九六八年的《遗忘》,这是他妈妈生前最爱弹的一支歌。 当他弹完了最后一个音符,李瑶走上去,在韩坡的背脊上戳了一下。她愣了愣,回过头来望着她。她朝他微笑,他羞怯地笑了。 “李瑶,你干什么?”夏绿萍瞪大了眼睛。 她没法解释,她就是想用手指戳他一下,那是一种喜欢吧。更小的时候,她参加一个小亲戚的生日派对,佣人把蛋糕捧出来,那是个很漂亮的钢琴形状的蛋糕,每个小朋友都流着口水等吃,主角还没来得及把蜡烛吹熄,-用手指戳了戳那个蛋糕,在上面戳出了一个洞洞。那个小亲戚呆了一下,眼耳口鼻一瞬间全都挤在一起,哇啦哇啦的大哭。她就是喜欢戳她喜欢的东西。 她是那样喜欢过/。 第1章 挽歌(5) 5 窗外月光朦胧,一个男人柔情地用钢琴弹着一支缠绵的情歌。 那是巴黎小巷里的一家法国餐厅,以新鲜的炭烧乳猪脚驰名。这里是二十四小时营业的不夜天,晚饭时间有钢琴演奏。有了音乐,吃猪脚大餐这么粗犷的行为好像也马上变得温柔了。 那位年轻的钢琴师弹完了一曲,走到吧台前面的一张高椅坐下,点燃了一根烟。他看来是那么落魄,然而,比起他在祖国波兰的生活,这里已俨然是天堂。 一个女侍捧着客人用过的盘子打他身旁走过,钢琴师眯起了那双深褐色的大眼睛,对她扮了个鬼脸。她是他的女朋友,同样来自东欧。她朝他销魂一笑。 那个女人把盘子拿到厨房,堆在洗碗槽里。正在洗碗的是两个年轻的中国人。 这个时候,一个年轻的中国女人从后巷探头进来,好像找人的样子。 “/!”她喊。 /愣了愣,抬起泡在洗洁精泡沫里的一双手,甩了甩,洒落了一些水珠,走到那个门口去。 “很久没见了!什么风把你吹来的?”他对女郎说。 “你有信。”女郎从皮包里掏出一封信交给/,说:“从香港寄来的。” /把双手往牛仔裤上擦,接过了那封信。他并没有立刻拆开来看,而是上下打量女郎。 “看什么嘛?” “你好像胖了!” “你才胖!”女郎靠在门框上,斜眼望着/。 停了一会,她说:“我在念时装设计。” “是吗?我赚到钱,一定来光顾。” “我做女装的!”女郎说。 “那我改穿女装!”他咯咯地笑。 女郎没好气地说:“我走啦!” 女郎走了之后,/蹲在地上看信。信是舅舅寄来的,告诉他,+死了。 /站了起来,把那封信折起,塞在牛仔裤的后袋,回去继续洗碗。 “以前女朋友吧?”叶飞问。 叶飞从北京来。/跟他认识六个月了,是很谈得来的朋友,或者也有一点同是天涯的情义吧。叶飞跟他不同,叶飞就是喜欢法国,做梦都想着来巴黎。/喜欢四处跑。三年前,他从香港来巴黎,然后去了西班牙、意大利、奥地利、荷兰,最后又回来巴黎,钱花光了,就打工赚钱,储够了钱,又再离开,是流浪,也是在浪掷日子。他已经秀久没回去香港了。 “我昨天也收到我哥哥的信,他在国内是有点名气的。他上个月刚刚横渡长江,是游泳过去呢!不简单啊!电视台都去采访他。他去年已经横渡了黄河,正准备迟些横渡长江。我看他什么时候再横渡英伦海峡来看我,就连买机票的钱都省回了。”叶飞说。 “你知道猪为什么只有两只脚趾吗?”/把盘子里一只吃剩的猪脚捡起来,丢在一旁。 “管他的!” “只有两只脚趾,就是一只连着一支,一双一对啊!” “你胡扯什么?” “那就是连理趾啊!在天愿作比翼鸟,在地愿为连理趾。”/呵呵的笑了起来。 “有什么好笑?” /低着头,自顾自苍凉地笑下去。 6 下班之后,/与*朝巴黎的夜晚走去。 第1章 挽歌(6) “去看艳舞吧!”/突然拐个弯去,说。 “哪有钱?”*跟在他身后说。 “我请客!” “我来巴黎大半年了,还没有看过艳舞!”*的手搭在/肩上,一边走一边说。 两个人来到舞厅,在舞台前面找了个位子。 /点了一瓶红酒,然后又叫侍者送雪茄来。 侍者把一个雪茄盒捧到/面前,里面放着几种雪茄。/挑了两支“罗密欧与朱丽叶”。 *笨拙地吸着雪茄,摇摇头,说:“真不敢相信我们刚刚还在厨房里洗盘子!” 裸露上身的艳女郎随着音乐在台上跳着诱惑的舞步。/深深吸了一口雪茄,缓缓吐出一个烟圈。这一支烟燃亮了往昔的时光,一种愁思从他心头升起,那些日子,竟已在年华虚度中消逝。 那天,/的妈妈把他抱在膝盖,将他那双小手放在自己手背上,在钢琴前面弹着她喜欢的歌。当他还是个婴儿,妈妈就喜欢弹琴时把他拥在怀里,鼓励他伸出小手去摸索那些发亮的黑白琴键。她弹琴的时候也唱歌,歌声温柔而迷人。那一刻,母亲、孩子和钢琴亲密地融为一体。 直到琴音的残响完全消失之后,妈妈把他放下来,告诉他,她和爸爸要出去一会,很快便会回来。 外面大雨纷飞,他们开车出去,回程的时候在一条山路上突然加速时撞坏了,翻到陡峭的山坡下,两个人的身躯摔成了肉酱,再也回不了家。 当天晚上,舅舅来把他接走。 第二天,是/四岁的生日。 很长一段日子,他没有再碰那台钢琴,他的世界变得寂静无声。 后来的一天,工人来把他家里的东西统统搬走。他爸爸妈妈欠了一笔债,那是用来抵债的。 舅舅拉着他的手,两个人站在公寓的楼底下。昏天暗地,雨沉沉地落下。两个工人把那台钢琴扛到楼底下,准备待会再抬到货车上。/挣脱了舅舅的手,冲到那台钢琴前面,扯开了盖着钢琴的那条布。雨淅沥淅沥地滴下,他的手指在琴键上弹着妈妈以前喜欢的歌。工人重又用一条布把钢琴遮着,然后抬上了车。就在这个时候,一个穿黑衣黑裤的女人,撑着一把红伞从雨中跑来,问他舅舅徐义雄:“这个孩子有学钢琴吗?” 第1章 挽歌(7) “没有。”徐义雄冷冷地说。 +从口袋里掏出一张名片交给徐义雄,说:“这是我的电话号码,如果你有兴趣让他学琴的话,可以找我。” “我们没钱。”徐义雄说。 “我可以不收学费。”+说。 徐义雄没回答,随手把那张名片放在口袋里,拉着/走。 /跟在他舅舅后面。走了几步,他往回望,看到+优雅地站在雨中,一种说不出的温柔。 他在舅舅家里没说过一句话。三个月后,徐义雄找出+的名片,打了一通电话给她,表示愿意让/去学琴。 在+的公寓里,他第一次弹了妈妈常常弹的《遗忘》。那天,+叨着一支雪茄,站在钢琴旁边,雪茄的味道在房子里流曳,醺着他的脸。 7 /和*喝了不少酒,摇摇晃晃地走在长满栗树的长街上。 *突然很机警地跳过一条狗粪,一边走一边咒骂:“巴黎就是狗屎多!” /走在前头,暗夜里,远处不知什么地方一盏灯还高高地亮着,像灵堂里的一盏长明灯。 8 窗外,漫漫长夜缓缓的月光,/坐在他那间小公寓的地上,啃着从餐厅带回来的卖剩猪脚,这是他在潦倒日子里最丰盛的食物。 那个雨天,+无意中从阳台上用望远镜看到他在对面一幢公寓的楼底下歇斯底里地弹琴。虽然琴声被雨声盖过了,但他的动作和音感震撼了+。这么小的一个孩子,手指每一下落在琴键上,竟好像与那淅淅沥沥的雨声同歌。她吃了一惊,告诉自己,一定要教这个学生。 然后,她撑着雨伞跑来,在最苍茫的时刻,救赎了他。 9 /走到楼下拍*的门。 *朦朦胧胧的来开门。 “你有没有钱?”/问。 “你要多少?” “你有多少?” *在床垫下面翻出一叠钞票,那里有几百法郎。 “我现在只有这么多。你要钱来干什么?” “回香港。” “你刚刚那样花钱,现在又问我借钱回香港?早知道不用你请去看艳舞!”他咕哝。 “你只有这么多吗?”/一边数钞票一边说。 “你还想怎样?” “我回去送一个人。”/说。 “又要交租,又要交学费,我哪来这么多钱?真是怕了你!我明天去银行拿好了,我户口里还有点钱。” “不用了,我找以前的女朋友想想办法,每个人借一点,应该可以凑够钱买一张机票的。”他说。 *笑了:“那你不只买到一张机票,大概可以环游世界了。” 10 /靠在甲板的栏杆上,遥望岸上那座教堂的圆顶。他是回来送葬的,此刻却在渡轮上。 就在推开教堂那道圆拱门的短短一瞬间,他听到萧邦的《离别曲》,他的手僵住了,立刻缩了回去。虽然隔了这许多年,他马上听出是谁在弹。只有她才能够把《离别曲》弹得那样诗意而破碎,宛若在风中翻飞而终究埋于尘土的落叶。这些年来,她进步了不少,已经不可以同日而语。 第1章 挽歌(8) 他颓然坐在教堂外面的石阶上,再没有走进去的勇气。 11 一晃眼十六年了。八岁那一年,他和李瑶都已经是八级钢琴的身手。+替他们报了名参加少年钢琴家选拔赛,首奖是英国皇家音乐学院的奖学金。 那是个冬日的夜晚,天气异常寒冷,钢琴比赛的会场外面,陆陆续续有参赛者由家长带来。/跟在舅舅后面,他身上穿着一套租来的黑色礼服,脚上踩着那双舅母前一晚帮他擦得乌黑亮亮的皮鞋,一副神气的样子。然而,他冻僵了的手却在弹大腿,把大腿当成了琴,一边走一边紧张兮兮地练习待会要比赛的那支曲。 前一天晚上,他听到舅舅跟舅母说,要是他输了这个比赛,便不要再学钢琴了。 “弹琴又不能混饭吃!”他舅舅说。 徐义雄是个脚踏实地、办事牢靠、属尽职守的邮差,还拿过几次模范邮差奖。/的父母死后,他把/接回来抚养。他是不情不愿的让/去跟+学琴的。他压根儿不相信艺术可以糊口,只想/努力读书,有个光明的前途。那么,他也就是尽了做舅舅的责任。 /的爷爷是个二世祖,靠着父亲留下来的一点祖业,一辈子从没做过任何工作。/的妈妈中学一毕业就嫁了给他爸爸,从没上过一天班。 这两夫妇很恩爱,婚后住在薄扶林道一幢布置得很有品味的房子里,过着优越而附庸风雅的生活。/四岁之前,身上穿的是质料最好的名牌童装,生日会不是在麦当劳而是在乡村俱乐部举行。三岁那年,他已经去过巴黎,虽然他事后完全没有印象。 直到这对夫妇交通意外身故之后,大家才发现他们因为挥霍和不擅理财,早已债台高筑。 徐义雄很疼他姐姐,但他无法认同她过生活的方式。他觉得他有责任保护/,不让他走父母的旧路。 这次输了的话,就证明他不是最捧的,那又何必再浪费光阴?世上有千千万万的人在学钢琴,成名的有几人? 第1章 挽歌(9) 会场外面,有人在/背上戳了一下,他知道是两条手臂于是立刻垂了下来,装着一副很轻松的样子-走到他身旁,朝他淘气地微笑,脱下手套,伸出双手,说: “漂亮吗?” 她那十片小指甲涂上了鲜红色的寇丹,宛若玫瑰花瓣。 “妈妈帮我涂的!她说她每次涂这个寇丹都会有好运气。” 这天晚上,-穿了一袭象牙白色的丝缎裙子,领口和裙摆缀满同色的蝴蝶结,侧分界的头发贴贴服服的在脑后束成一条马尾,随着她的身体摇曳。 陪着来的是她妈妈傅芳仪。 她温柔地摸摸/的头,问: “紧不紧张?” /抿着嘴,紧张得说不出话来。他可没-那么轻松-的爸爸是个白手与家的建筑家,家境富裕,即使拿不到奖学金也没关系,她依然可以去外国深造。但/输不起。 +在大堂里等着他们。她捏住/的手,责备他:“为什么不戴手套?你双手很冷!”她一边说一边搓揉那双因为紧张和寒冷而哆嗦的小手。 第1章 挽歌(10) 12 /和-一起在后台待着,前面的几个参赛者都弹得很好,/又再偷偷弹自己的大腿- 首先出场。她站在台中央鞠了个躬,然后缓缓走到那台钢琴前面坐下来,双手轻柔地抬起,像花瓣散落在琴键上。 她弹得像个天使,那台庞然巨物比她小小的身躯何止重百倍?却臣服在她十指之下。她把+为她挑的萧邦《雨滴》前奏曲弹得像天籁,靠着她,凡人得以一窥那脱俗而神圣的境界,片片花瓣从天堂洒落。 /在后台看得目瞪口呆,-比平日练习时发挥得更淋漓尽至,这是她弹得最好的一次《雨滴》。他肩头的石块更重了。 掌声此起彼落,-进去后台时,兴奋地戳了戳他的肩头,在他耳边说:“你也要加油啊!” 13 /坐在钢琴前面,就在这一刻,他心头好像有几十只小鸟乱飞乱撞。+为他选的是《离别曲》。 他双手温柔地抚触琴键,好像在弹一首即兴创作的诗,每一个音节都以惊心的韵律获得了醉人的色彩。就在这时,一颗汗珠从他额头滚下,缓缓流过他的眼眉和眼睑,刚好停在他的睫毛上。由于聚光灯的折射,那颗汗珠成了一个五彩幻影,挡住他的视线,/觉得有点涩,眨了眨眼,就在那一瞬间,他的手指错过了一个键。他仓皇地想去补救,结果却只有更加慌乱。像一盘走错了的棋,他把自己逼上了绝路。 草草弹完了最后一个音符,他的头发全湿了,心头的小鸟都折了翅膀,惨然地飞堕- 在后台看到失手的/,她难过得哭了。 /呆呆地望着琴键,只希望可以重来一次,只要一次就好了,但这是永不可能的希望。 14 那个晚上,-拿了首奖。这个奖,把他们从此分隔天涯。 回家的路上,舅舅跟他说: “不要再学了。” 他默默地走着,没抗议,也没哭。 直到-上飞机的那天,他坐在校车上,因为修路的缘故,校车走了另一条路。那条路上有一家琴行,橱窗里放着一台擦得亮晶晶的黑色三角琴,在阳光的滤洗下,闪耀出一道灿烂的光华。就在那刻,他的脸贴住车窗,明白了这是他和钢琴永远的永别,所有辛酸都忽然涌上眼睛,他抽抽噎噎地哭了。如果爸爸妈妈还在,那该有多好。 第1章 挽歌(11) 15 /从台阶上站了起来,在怀中掏出一小包巧克力,松开丝带,把里面两颗松露巧克力埋在教堂前面的一株白兰树下。这是他带回来给+的。 有一次,+从巴黎带回了这种圆圆胖胖的松露巧克力给他和-,每一颗都有一种丝绒般的 光泽,融在舌头的一刹那,留下了甜蜜的滋味。 “像一个完美的c大调!”+叹喟。 她告诉他们,将来有机会到巴黎的话,千万别忘记尝尝这个巧克力,她自己是每一趟到巴黎都不肯错过的。 他猜想+当天那盒巧克力是在名震巴黎的“巧克力之屋”买的,他带来了,用两个c大调代替灵前的一束白花。 16 十六年后的《离别曲》弹完了,十六年前的《离别曲》却依然回响于他的记忆里。弹琴的那个人还是像个天使吗? 他离开了教堂,毫无意识地走上一艘渡轮,横渡往事的潮涨潮落。教堂上的钟楼遥遥在望,这个老去的孩子,只能在船上为+唱一支挽歌。滔滔流逝的时光,化作白日下的一掬清泪。 第2章 遥远(1) 在那个浩大而高远的寒夜里,她眼里溢满了泪水,蜷缩在他怀中,想着遥遥远远的未来。人生是个过程,自有其前进的齿轮,但她何其幸福?她深爱的人愿意成为她背后的动力。 1- 和顾青是在英国认识的。当时,她跟一个念作曲的男生分手差不多一年了。圣诞节临近 ,她的日本同学望月邀请她去参加平安夜的派对。 “这种日子,不要再窝在宿舍里!”望月说。 派对就在望月男朋友桶田那幢漂亮的公寓里举行。当夜,-在那里邂逅也是从香港来的顾青。从不相信一见钟情的她,当下才发现,人们不相信某样事情,也许是他们还没机会遇上。一旦遇上了,便再没法那么振振有词。 顾青是她一直向往的人。 心理学家说,人的潜意识中,存着老旧而破损的家庭照片,只受到如那泛黄印象的人吸引。顾青的出现,就是那么理所当然,他像是她已经认识很久的人。在异乡那个寒冷的冬夜,他那温暖的微笑和从容的气度,震撼着她灵魂中的每一丝每一毫。而她何其幸运?这种震撼并不是单向的,她仿佛也是从他那张老旧的家庭照片里走出来的人。 世界充满意外,心灵则不然。我们爱的是我们一直在心中酝酿的人,然后有天邂逅这个预先设定的理想,问题只在时间迟早。 派对结束之后,顾青送-回去。已经是凌晨两点钟了,两个人朝伦敦的平安夜走去,一路上心荡神驰。到了宿舍外面,顾青问她: “你明天——呃,应该说是今天稍晚的时候会做些什么?” “我会在家里孵鸡蛋。”她朝他微笑。 “我也是孵鸡蛋,那么,不如我们一起去吃眉头炒饭,你也可以再考虑一下那个表壳。” 她灿然地笑了。 当天大伙儿交换礼物的时候,-抽到望月在波特贝露道一家古董店买的玫瑰金表带。顾青抽到的竟刚好是桶田一个朋友送出来的古董表壳,同样是玫瑰金。 第2章 遥远(2) 顾青坚持要-收下那个表壳,-却认为顾青应该得到那条表带,因为那个表壳对她来说好像大了一点。顾青把表壳放在-的手腕上量度了一下,说: “不会太大,刚刚好。” 但她坚持不该要他抽到的礼物。 这个讲座持续到圣诞夜他们吃炒蛋饭和鸭的时候。结果,他们决定各自保留表壳和表带,纪念他俩的相识。 2 从那天开始,-在伦敦不再是形单影只。两年的日子里,她和顾青经常结伴去看歌剧、逛博物馆,或者到湖区去度假。他们也一起游过了罗马、佛罗伦斯和巴黎。顾青有时会陪她练琴,他是个很好的听众。 正在剑桥念金融财务硕士的顾青在朋友间是个很受欢迎的人。他有人情味,正直,幽默,读书成绩好,人又聪明。顾青在家里排行第三,有两上姐和一个妹妹。顾青出身自香港一个名门望族,家里是开银行的。虽然家境富裕,顾青过生活却很俭朴。他课余在学校里当助教,赚点生活费。为了省点房租,他还帮忙年老的房东溜狗。他溜狗很用心,他会陪那条缺少运动的哈巴狗跑步,让它四条腿都练得结结实实,结果,那条街上大半的狗主都雇他溜狗。 第一次请-吃饭的那个圣诞夜,他笑笑跟她说: “感谢一条斑点狗和两条老虎狗,这顿饭是它们请客的。” 那以后,-常常陪他溜狗。 顾青穿衣服也很简朴,他冬天常穿的那件蓝色呢绒拉练外套,都穿了六年。他的头发是自己剪的,也帮朋友剪。 有一年,傅芳仪去米兰看时装展,回程的时候来伦敦探望。顾青陪-去接机,傅芳仪一看见顾青就喜欢了,但她提醒她女儿: “千万别那么年轻便结婚,婚姻会扼杀一个女人的梦想。” 3- 的爸爸妈妈在她十一岁那年离婚了。 那天早上,她在学校宿舍里接到爸爸打来的电话,一向坚强硬朗的爸爸在电话那一头泣不成声,一个十一岁的孩子倒过来安慰一个四十岁的男人。 “我没事!我真的没事啊!爸爸。” 直到两个星期后的暑假,同学都回家去了,爸爸独个儿来伦敦看她。暮色里,-在宿舍外面看到这个仿佛在一夜之间老去的男人,她眼里盈满了泪水,跑上去,跳到爸爸身上,紧紧地揽着他,手指在他颈背上戳了好几下,既是怜惜,也是责备;责备他留不住妈妈。 4 离婚是傅芳仪提出的。 这个拥有美满家庭的幸福女人,有天独个儿逛街,突然很想吃一片蓝莓乳酪蛋糕,于是,她带着无比的渴望走进一家咖啡店,点了一片蛋糕和一杯牛奶咖啡。 待者端来一片蓝莓乳酪蛋糕,蛋糕旁边放着一球香草冰淇淋。当她尝到第一口蛋糕的滋味时,全身突然一阵战溧,记忆里骤然一响,把她送回去遥遥远远的青春岁月。 中学毕业晚会结束之后,她跟几个要好的同学去了咖啡店。她们都点了那里最美味的蓝莓乳酪蛋糕,蛋糕旁边放着一球香草冰淇淋,那是个怎么吃也不会胖的年纪。她用手指沾了点蛋糕放在嘴里品尝。同学们热烈地讨论着自己的将来。每个人都有梦想。她们问: “芳仪,你呢?” 第2章 遥远(3) 她想要成为时装设计师。 她从小说喜欢时装。她那个美丽而端庄的妈妈在友戚间是以会穿衣服出名的,虽然生活紧绌,而且不过是个家庭主妇,但傅芳仪的妈妈总是把自己和孩子打扮得漂亮和得体,她还会自己做衣服。 带着这种遗传长大的傅芳仪,自然也很会穿衣服,她中学时的零用钱大部分都花在时装杂志上。她本来想念时装设计,为了前途,选了英国文学。妈妈说,念英国文学,毕业后起码可以当教师,生活比较稳定。 大学第二年,她认识了比她年长七岁的李存厚,毕业之前,她意外怀了-,只得匆匆披上婚纱去。 婚后,丈夫的事业愈来愈成功,女儿在八岁那年拿到奖学金上英国皇家音乐学院,现在十一岁了,她将会有一个灿烂的未来。 傅芳仪突然有点炉忌自己的女儿,-面前有一片壮阔的梦想,可是,她自己呢?除了一段已经消逝的爱情和一段平淡的婚姻,她一无所有,而她已经不年轻了。幸福,到底是她所过的生活,还是那些她曾热切地向往却失落了的生活? 她望着面前那一球融掉在蛋糕旁边的冰淇淋怔怔发呆。 那个晚上,她告诉李存厚,她要离婚。无论这个跟她共同生活了十一年的男人怎样哀求,她也不肯回心转意。她已经不爱他了,这个男人只是她的亲人,是她的热土旧地,埋葬了她诗意的青春和梦想,而且已经无能力再提供她需要的爱了。她不怪他,但她告诉他,生命会在某个时刻召唤我们;召唤她的,是一片乳酪蛋糕。 那个可怜的男人以为他妻子疯了。 5 傅芒俯用赡养费开了一家高级时装店。她那几个最有野心的同学都赶在生物时钟敲响之前结婚生孩子,只有她,重寻失落了的梦想。她要成为时装女王。 李存厚在离婚后把香港的生意统统结束了,一个人去了加拿大魁北克,整整两年陷在悲伤之中。两年后,他在街上碰到一个中学时的女同学,这个女人从前很仰慕他。李存厚跟她结了婚,生了个男孩,留在那边生活,不打算回来了。 跟傅芳仪由相识到结婚十三年之后分离,然后在异乡遇上一个故人,过着另一种人生。他终于相信,生命会在某个时刻召唤我们,而我们唯一可以做的,是回应这种召唤。 第2章 遥远(4) 6 十年之间,傅芳仪已经建立起她那个小小的王国。她的眼光得到不少顾客的赞赏,时装店一再扩充,还开了两家分店。每年的时装节,她穿梭于巴黎、伦敦、米兰和纽约,亲自去见设计师,亲自买货,像个大学女生那样,提着沉甸甸的笔记簿在各个时装展上努力做功课。 时光是否永难唤回?永远失落?那得要看你肯付出什么代价。 傅芳仪找到真正属于她的舞台,她比以往任何时刻都要快乐,虽然这种快乐有时候伴随着异国长夜的孤单。 由于爽朗迷人的个性,她有过两段罗曼史,但她早就决定不向爱情效忠,只效忠于自己。 她对时装充满热情,对数字却一塌糊涂。由于不擅理财,加上汹涌的经济风暴,她债台高筑,两家分店先后关闭,欠下银行一大笔债,连前夫留给她的那幢房子都抵押了。 7 当外婆在长途电话里把消息告诉-的时候,她才知道妈妈两年来都在还债。 一个星期后,傅芳仪来伦敦看时装展-去旅馆找她时,她头发蓬松,房间的床上放满了衣服。看到了-,她把她拉到一面椭圆形的镜子前面,将衣服一件一件披在-身上,兴奋地向-缕述这些设计的每一个细节是多么令人赞叹。然后,她喜孜孜地告诉-,她刚刚拿到这个品牌的代理权。 还是-首先提起欠债的事。 傅芳仪满不在乎地说: “只是个小数目。” “那到底欠多少?”-问。 第2章 遥远(5) 傅芳仪耸耸肩,说: “我不知道。” 一个人不知道自己户口里有多少钱,和一个人不知道自己欠债多少,都是同一个理由,就是太多了- 毫无办法地看着她妈妈,她背朝着-,蹲在地上收拾散落一地的衣服。就在那一瞬间,-看到她曾经年轻美丽的妈妈头顶上有了一绺白发,一种悲伤忽然淹没了她,妈妈变成了她的孩子,她不理她,她就灭亡了。 “我不要去德国了。”她说。 8- 本来打算毕业后去德国深造的,顾青说好要跟她一起去。现在她决定回香港,她得把这个决定告诉顾青。 “我陪你回去。”顾青说。 “你用不着这样做。”她知道顾青一直不想回去香港。回香港去,便意味着他要到家庭的银行工作。 “我们不是说好了的吗?”顾青朝她微笑。 去年,他们在伦敦的湖区度假。那个晚上,星垂湖畔,他们靠在那幢租来的小白屋前面,她问他: “你知道为什么女钢琴家比男钢琴家少吗?” “因为男孩子弹琴比较棒?”他笑笑说。 她戳了戳他的鼻子,说: “因为,一个女孩子在不同的城市间奔波演奏,是很孤单的。” “以后无论你去哪里,我都陪在你身边。”他说。 在那个浩大而高远的寒夜里,她眼里溢满了泪水,蜷缩在他怀中,想着遥遥远远的未来。人生是个过程,自有其前进的齿轮,但她何其幸福?她深爱的人愿意成为她背后的动力。 第2章 遥远(6) 9- 回到香港的第二天,接到+的死讯。+患的是肺癌。她并没有告诉身边的亲人和朋友。做手术切除体内癌细胞的那天,她是一个人进去医院的。主诊医生苏景志是她的老同学。进去手术室之前,苏景志很认真的问+,要不要通知什么人。 “如果我没有醒过来的话——”她疲倦地微笑。 +在手术后醒来,拒绝了随后的化疗。 “我不希望弹琴的时候,我的头发会一大把一大把的掉在琴键上。”她虚弱地说。然后,她又说:“而且,你和我都知道这是没有用的。” 出院的那天,苏景志坚持开车送+回去。下车的时候,她问: “还有多少时间?” 他黯然地告诉了她一个非常短暂的时间。 她凄凉地笑了: “还可以吸雪茄吗?” 苏景志笑了笑,说: “如果我是你,我不会放弃这种好东西。” 回家之后,她一如往常地生活。一天夜里,疼痛折磨着她。她爬起床,走出客厅,拧亮了钢琴旁边一盏昏黄的灯,坐在那里,点起一支雪茄。 她颤抖着吐出一个烟圈,这支烟像吗啡一样,暂时麻醉了她的痛楚。五十年的时光一晃而过,她手里夹着烟,用琴键抚爱回忆。同样一支小夜曲,二十年前有人为她弹过,她曾经撕心裂肺地爱过那个男人,此刻都成为往事。时间伟大而漫不经心地重新安排人与地,她曾经以为,当她年老,有一天,她和他会在这个城市重逢,他温柔地问起她的近况,就在那一瞬间,所有的微笑和痛苦都盈盈在眼前,却又流转如飞。惟有爱情,始终如此的兴奋与渴望,又终于如此的挫败与荒凉。 她那双枯瘦的手在琴键上散落如雨,最后,她倒在那台她心爱的钢琴前面,没掉过一根头发。她手里的烟还没烧完,像那支低迥了二十年的小夜曲,萦绕在她身畔。 第2章 遥远(7) 10- 陪着+的灵柩到墓地去。送葬的行列中,一个穿黑色大衣的年轻女人不时朝她微笑。 离开墓地的时候,这个女人走到-身边,自我介绍说,她名叫林孟如,是+以前的学生,算起来是-的师姐了。林孟如现在是一家跨国唱片公司的高级职员-知道这家唱片公司,他们做的音乐很有水准。 林孟如称赞-在教堂里弹的那支《离别曲》实在弹得太好了,然后,她问-会不会有兴趣作曲- 现在跟妈妈住在一幢租来的小公寓里。爸爸留下来的那间大屋已经卖掉了,用来还债。她正需要一份工作。 她用家里那台她八岁之前用的山叶钢琴写了两首歌。那天,她带着曲谱去找林孟如。林孟如刚好搬到新的办公大楼去。搬运工人在外面团团转,林孟如从一堆乱糟糟的东西里找出一部电子琴,横放在两排叠得高高的唱片上,跟着曲谱试着弹她写的歌。 她紧张地望着林孟如,虽然她以前在学校学过作曲,但作的都是古典曲,浒曲还是头一遭。写得好的话,她说不定可以拿到一点钱,以后的生活也有个着落。 一边弹的时候,林孟如望着-,满意地笑了- 松了一口气,她从林孟如的笑容里看到了一种肯定。 林孟如挪开了琴,跟-坐在办公桌上喝咖啡,然后,她问-会不会有兴趣自己来唱那两首歌。 “相信我,你会成名的。”她跟-说,她的语气是那么肯定和充满信心。 11- 是一定要成名的,林孟如在心里跟自己的。她以前在一家规模比现在小的唱片公司工作,但她还是做出了很不错的成绩。一年前,她被高薪挖过来。一向高傲的她,以为可以更上层楼。可是,一年下来,她连一张像样的成绩单都交不出来。跟她同级的另外两个人,手上都有一、两张皇牌,帮公司赚了大钱。老板虽然没说什么,但她的前途是押在这里的-的出现,是她的希望。她很相信自己的眼光,以-的条件,要窜红是毫无困难的- 的命运同时也是她自己的命运。她要不惜一切把她捧成一颗闪耀的明星。唯一令她担心的,是这个女孩子对于当歌手这件事看来并不很热衷。她了解这些学古典音乐的人。她们心里有太多复杂的情结。于是,她换了一种方式跟-说: “我们一起来做一些好音乐吧!” 12- 并不像一些学古典音乐的人那样抗拒流行,流行音乐有个好处,就是普及。音乐是个旅程,每个人也许都曾经被一支流行曲深深地感动过。这支歌陪着他们成长,也陪着他们老去,然后,在人生某个不经意的时刻,同一支歌会唤回了所有的往事。 在伦敦的时候,她和望月经常躲在宿舍房间里偷偷听“辣妹”,两个人还学着辣妹的唱腔,把睡裙撩到大腿上,跳着性感的热舞。她只是没想过会站在舞台上唱歌。 这个女孩子从来不需要选择自己的命运。三岁那年,妈妈发现了她的音乐天分,把她送到+那里学琴。八岁那年,她拿了奖学金去英国。在她年轻的生命里,最沉痛的打击是父母离婚,那也不是她可以控制的。 然后有天,命运把她送回来她出生的地方,童年那些无忧的日子已经远远一去不可回了。 此刻,命运又向她招手,而且是在她老师的墓地里。她从未了解命运的奥秘,然而,当机缘之鸟翩然降落在她的肩头上,她不禁再三回首。或许,她可以做一些好音乐,这些音乐将来会成为别人的回忆,唤回生命中美好的时光。而且,她还能赚一点钱,救救她那个太任性的妈妈。 第2章 遥远(8) 13 林孟如带着-写的歌去找一个人。她走进一间位于一幢大厦二十楼的录音室。录音室里,有个男人蜷缩在一张短沙发上睡觉,身上穿着一件黑色毛衣。林孟如坐到他脚边,拍了拍他的大腿。男人朦朦胧胧地醒转过来。林孟如把曲谱递给他,说: “这两首歌写得怎么样?” 男人坐直身子,揉了揉疲倦的眼睛,一边看歌谱一边伸出手去拿那杯放在旁边的,凉了的咖啡。 “谁写的?写得不错。”他呷了一口咖啡,说。 “是个女孩子。”她回答。 “她是什么人?” “我的师妹,英国皇家音乐学院钢琴系毕业。她的嗓子不错,我想你捧红她。” “她长什么样子?” “很快你便知道。”她一边说一边帮他扣好毛衣上松开了的三颗钮扣。 她和他之间有一种暖昧的余情。 这个双眼布满血丝,头发乱糟糟,胡子没刮,看来已经几天没离开过录音室的男人名叫胡桑,在德国学音乐。他是她的旧情人。他监制过许多出色的唱片,名字一度炙手可热。曾几何时,她为他的才华倾倒,他们深深地相爱过。 七年前,他为她离开了太太和儿子。那时,她才二十三岁,他三十三。她终于得到她想望的男人;可是,得到了,又是另一回事。爱在生命里流逝,在期待落空的每一个瞬间流逝,也随着她的成长而流逝。 他不再是她心中那个神圣而高大的形象,不再是一个遥不可及的情人。从前,她总觉得自己配不上他,她得不断进步以免跟他距离太远。后来支发现,不进取的那个人是他。终于她明白,她需要的,是这个男人的缺席,而不是他的在场。 她知道惟有胡桑能帮-,-需要他,他也需要。他的事业已经今非昔比了。 第2章 遥远(9) 14 胡桑看着那两页歌谱,他没想过对她说不。他深深地爱着面前这个女人,有些人注定是另一个人的死穴,林孟如是他的死穴。分手四年了,他依旧像过去一样爱着她,依旧在夜里思念她。他甚至能够为她死,何况是要在事业上帮她一把?他听说她在新公司里并不如意。他太知道了,她好强的外表只是用来掩饰脆弱的自我,她老是怀疑自己不够好,不值得爱,惟有不断前进,才能证明自己的价值。 只要他还有一口气,他会守护在她身畔。 15 这个时候,顾青和-在一家印度餐馆里吃饭。她兴奋地复述了今天发生的事:林孟如喜欢她的歌,并且问她会不会有兴趣自己来唱。如果她答应的话,他们会跟她签约,然后出唱片,她可以做她自己喜欢的音乐。这意味着她将会成为歌手。 她好像期待顾青的意见;然而,他看得出来,她是期待他的支持。他也知道她需要一点钱来帮她妈妈还债,而她是不会接受他的援助的。 “为什么不试试看?”他做了她期待的事情。 她那么有天分,能够好好使用,才没有白活一场。 “我能够为你做些什么?”他问。 顾青现在在家族的银行上班,他姐姐顾贻和顾雅也是在银行里工作。顾贻是个工作狂,是爸爸最得力的助手,顾云刚最疼她。顾贻谈过几段恋爱,如今还是独身。顾雅只比顾青大一年,顾青从小就觉得她是家里最聪明的孩子。然而,人太聪明了,便难免会迷失。她很多时候不知道自己想要追求一些什么,她刚刚和相恋两年的男朋友分手。 顾青的妈妈最疼他,顾青到银行上班,也是为了妈妈。这个善良的女人虽然渡洋留学,骨子里却很传统。他相信人生有许多责任。为人女儿,为人妻子,为人母亲,都是她的责任,她总是害怕自己做得不够好。 在自己家族的银行上班,时间比较容易控制。那么,他便可以为-处理一些事情。结果,-跟唱片公司的合约是他去谈的,他成了她的经纪人。 16- 的唱片在四个月之后推出,那是一张很有水准的唱片,甚至有评论说,这张唱片是胡桑近年的代表作。唱片的销量超过了他们预期的,-的名字已经有人认识了。 名气好像一夜之间涌来,几乎令人措手不及,她忙着为事业奋斗。 今天晚上,-要出席电视台一个现场直播的音乐节目。顾青一个人在家里,看到了在电视屏幕上出现的她-穿着傅芳仪为她搭配的衣服,品味出众。她一边弹琴一边唱歌,她是那么漂亮,甚至比以前更漂亮了一些。一种不安忽然压在顾青心头。在伦敦的日子,除了天气偶然令人沮丧之外,生活是那么简单和平静,仿佛是可以过一辈子拭目以待。时光已经永难复回吗?铺在-脚上的,是顾青从来没有想过也没法想像的一种人生。他会从此失去她吗? 然而,很快地,他这种想法受到了自己内心的谴责。如果他对一个人的爱是足够的,为什么会害怕她成功?难道他不希望她成功吗?从认识她的那天开始,他便知道她不会是个平凡的女孩,他比任何人更早地发现她的优秀。这一刻,他不是应该感到骄傲吗? 假使他洽谈室要失去她,那么,他至少是无愧的。他们一起走过了伦敦的夜色,他知道,以后的夜色也许都不一样了。然而,每一个改变,都是通向一次考验,正如今天晚上,她不在身畔,但他发觉自己比往昔更爱她。 第2章 遥远(10) 人的生活就像作曲,每人在自己生活的乐章里都有一个房屋的位置,他愿意和她一起谱写他们共同的那支歌。 17 /没有回去巴黎,那天在渡轮上,他遇到一个人,改变了他的计划。那人是他的旧同学鲁 新雨。鲁新雨在一行座位里发现了/,他走上去跟他打招呼,两个人拉杂地谈了一些往事。鲁新雨记得/以前很受女生欢迎,而且很会做生意。/不知道从哪里弄来一些冒牌皮具,卖给那些爱慕名牌又买不起真货的女生。他还收集同学们的旧唱片,拿去二手唱片店转卖,自己收一些车马费。 /窘困地笑了,这些事,他都不记得了。那时为了赚点零用钱,减轻舅舅的负担,他做过很多兼职。 “你有兴趣做唱片店吗?”鲁新雨忽然说。 然后,鲁新雨告诉/,三年前,他开了一家唱片店,卖新唱片,也卖二手唱片。这家店的规模虽然小得可怜,但是从一开始便赚钱了。现在,他很想把这家唱片店送给别人。三个月来,他一直找不到合适的人,他平日是坐地下铁上班的,今天很偶然的搭渡轮,然后遇上/,而/以前也帮同学卖过旧唱片,看来他是最适合的人选了。 /其实吓了一跳,怎么会有人把一盘赚钱的生意无条件送给他呢? 这个时候,鲁新雨带着一抹幸福的微笑说,他女朋友下个月便要去西班牙,她会在那边逗留一年学西班牙语。他答应了陪她一起去,他不放心她一个人。他又补充说,她是个很好孤女孩:聪明、迷人,很特别。他走了,唱片店便没人打理,反正卖出去也赚不了多少钱,他想要送给一个人。 /没答应。 鲁新雨坚持要他再考虑一下,并且跟他约好隔天在唱片店见面。 隔天,/去了唱片店,那家店小得只能让几个人同时挤进去,生意却还不错。然后,那个女孩来了,/看见她,不禁有点诧异。她只是个很平凡的、长着一双大耳朵的女孩。爱情或许都是大近视,我们爱上惟有我们才觉得无与伦比的人,那是一种视觉的偏差。 三个人去吃饭的时候,鲁新雨坐在大耳朵旁边。大耳朵的话很少,一直低着头看书,鲁新雨不时提醒她说,菜凉了,先吃一点吧。这个时候,大耳朵会抬起头来,朝她男朋友柔情地微笑。/被这种感情打动了,答应替鲁新雨暂管理唱片店,而不是作为一份礼物。 “一年后你加来,我便还给你。”/说。 他想,或许可以利用这一年时间赚点钱,再去任何一个地方,除了巴黎。他突然对巴黎的猪脚感到一股嫌恶。这天晚上,鲁新雨刚好点了一客蜜汁火腿,和大耳朵两个人吃得很滋味的样子。 18 于是,/留了下来,四个月后,他在唱片店里看到-的唱片。这张名为《遥远》的唱片,是-自己作曲的,里面收录了她的钢琴独奏。唱片风格介乎古典和流行之间,看得出是秀有野心的尝试。唱片封套上,-穿着一袭无袖的白色丝衬衣和黑色西裤,靠在一台亮晶晶的史坦威钢琴前面,一副自信满满的样子。 她出落得比以前更清秀了,只有一双眼睛依旧淘气又明亮,跟小时候的她没有两样。他以为-有天会成为钢琴家的,怎么一夜之间成了歌手?他把那张唱片放在店里最当眼的位置,整天播她的歌。只是,就跟那张唱片的名字一样,他和她,已经太遥远了。 第3章 重逢与遗忘(1) 1 一开始就是一个坏日子。/大清早接到舅母的电话,提醒他别迟到,这天是他父母的忌辰。他持上电话,醒来又滑回睡眠,以致当他再度醒来时,已经迟了。 他匆匆赶到墓地去。他的父母死于二十年前的这一天,埋在同一口墓穴里。二十年来, 徐义雄每年的这一天都一定率领一家人来拜祭。/只有在去了欧洲的那三年才缺席。 他来到墓地的时候,表妹徐幸玉朝他抛了个眼色,又望了望她爸爸的背脊。/就是怕看见他舅舅,怕他的唠叨和责备的神色。现在,徐义雄脸上又出现了那种神色,知道了/还在卖唱片之后,他说: “为什么不正正经经找点事做?” 徐义雄不知道他这个外甥脑子里想些什么。他大学毕业之后,在实习学校教了九个月英文,便去了欧洲,像个寄失了的邮包似的,几乎是下落不明,三年后才又打回头。 他这个人太不进取了。他有多么不进取,徐义雄就觉得自己有多么愧对姐姐和姐夫。他可是尽了心去教养/的,他把他当作自己的亲生儿子看待,把他供到大学毕业,以为他会好好为前途打算,谁知道他什么事都好像漫不经心似是而非的,枉费了自己的一番苦心。遗传就是这么奇怪的事情,/终究还是像他爸爸,即使韩维泽在二十年前的这一天就从儿子的生命中缺席。 /一直默不作声,他很少跟舅舅说话。他尊敬舅舅,可他们是用两个不同频道思考的。 2 离开墓地的时候,徐幸玉把一个小小的蛋糕盒放到/手里。明天是他的生日,她买了一片蛋糕给他。 “别忘记吃啊!”她用手指托托脸上那副大眼镜说。 她要赶回去上课。她是医学院四年级的学生,聪慧、好学、善良又为人设想,只有她没枉费徐义雄的苦心。她长得像她妈妈,不算漂亮,却惹人好感。 /擒着蛋糕,沿着墓地外面的街道走去,忘记走了多远。 父母在他的记忆里已经渐渐模糊了。那块老旧的白色大理石墓碑是时间玄秘的飞逝,提醒他,他曾经是某个人的儿子,曾经有个把他抱到心头;只是,能够这样做的人已经远去,躺在一口墓穴里。 他走路时几乎视而不见,所以他几乎走过了她的身边,直到他感到自己的臂膀被人戳了一下,他才回过神来,看到了她。但是她已经在远处就认出他了。她走到他身边,露出一抹惊讶的微笑,说: 第3章 重逢与遗忘(2) “你是/吗?” “我几乎认不出你来!”他抱歉地说。但这是个谎言,他看过她的唱片,即使没看过,也不会记忆她的容貌。他只是对这样子的重逢有点措手不及。 她问他要去哪里,他回答说没什么事要做。她问他知不知道+过身了,他点了点头,说自己当时在巴黎,没法赶回来。既然他没地方要去,她提议找一家咖啡店坐下来,她知道附近有一家很不错的,那里有非常出色的意大利咖啡。 他走在她身边,近乎难以置信地看着她。在一个微小的时间里,一种属于以前的时光忽然重演如昨,却都成了斑驳的记忆。 3 这本来是不愉快的一天。大清早,-在一本杂志上读到一篇关于她的评论,那是由一位很权威的乐评家写的。对方在文章里毫不留情地抨击她这个学古典音乐出身的人,不好好去弹她的钢琴,反而在舞台上卖弄色相,简直是古典音乐的一种沦落。在文章的结尾,对方还嘲笑她写的歌实在媚俗得可以。如果不是靠着几分姿色,谁会买她的唱片? 顾青出差去了,她憋着一肚子的委屈离开公寓,想要吸一口善良的空气,于,她想起了附近有个墓地。 走过墓地的时候,她远远看到一个儿时的相识。一种温暖的感觉从她心头升起,她满怀高兴地走到他身边。戳了他一下。他回过头来,神情有点诧异。 4 “我变了这么多吗?”她问。 “你一点都没变。”他说。 “我写过很多信给你,你一封都没回。”她微笑着抱怨。 “我太懒惰了!”他抱歉地说,低头啜饮了一口咖啡。 这又是一个谎言。 他没回信,因为他太妒忌她了。 他输了那个比赛,钢琴也从他的生活中告退。他从来没有想过,在他们两个人之间,只有一个人能够继续往前走-从英国寄回来的每一封信,都是对他无情的折磨,提醒他,他不是那个幸运儿。 他曾经多么向往成为钢琴家?八岁之前,他的生活和钢琴,就像音乐和弦上的音符一样共同存在,而命运却把他们硬生生地分开了。他恨自己,也恨。如果是另一个人赢了,他会好过一点- 临走之前,打了好几通电话想要跟他道别,他都假装生病,没有接电话。一天,避无可避,他拿起话筒,用一种亢奋得近乎异样的声音说,他正在踏单车,听起来好像他完全不在乎。 “你明天会来送机吗?”她在电话那一头问。 “不行啊!我明天要上学。” “你记得写信给我啊!”她叮嘱。 后来,他一封信也没写。而其实,他曾经多么喜欢。 第一次到+家里,他弹完了一支歌,-在后面用手指戳了他一下,他笨拙地朝自己身后看去,看到她站在那里,一张脸红红的,朝他灿然微笑。不知道为什么,他也笑了。那是爸爸妈妈走了之后,他第一次笑。 第3章 重逢与遗忘(3) 他那天弹的,是妈妈生前常常弹的《遗忘》。妈妈喜欢把他抱在膝盖上,一边弹一边唱,那是一支悲伤的歌。妈妈从来没有跟老师学琴,她是自己跟着琴谱弹的,妈妈也没教过他怎么弹。 那天在+家里,+叫他随便弹一支歌,他紧张得对着琴键发呆。时间变得愈来愈漫长了,一种熟悉的音调突然从他心中升起,就像妈妈再一次把他抱到怀里,握着他的小手,放到琴 键上,鼓励他默默背出每一个已经深深刻在他记忆里的音符。原来,人的灵魂从不会遗忘。 就在那个时间里,他回头看到-,她就像一个诗意的音符,跟逝去的妈妈和他最爱的钢琴融化在一起,唤回那种温暖的怀抱。 虽然-输了他也不可能赢,但是,她赢了,把他丢下,在那个时候,就是对他的背叛。 5 她几乎不会知道,在/心中,她是那个背叛了这段友情的人。 到了英国之后,她写过很多信给他,一直写到十一岁。在知道爸爸妈妈离婚的那天夜里,她躲在被窝里,靠着手电筒的一圈亮光,照亮信纸,写了一封很长的信给他。这一次,他依然没有回音。她没有再写了。 起初,她以为那些信寄失了,又或者是他已经搬家;可是,她很快记起,/的舅舅是个邮差。 她渐渐相信,/已经把她忘了。 6 提到近况的时候,她才知道/已经放弃了钢琴。 “为什么?”她诧异地说。 他耸耸肩:“就是不再喜欢了。” 虽然他看起来满不在乎,但她猜想是那次比赛挫败了他。 她并不想赢,她家里有能力送她出国深造。她希望/能够赢,那么,他们便可以一起去英国。 她一直觉得/比她出色。他家里连一台钢琴也没有,他平时用来练习的,是他舅舅买给他的纸印琴键,就是一种把琴键印在纸上的东西。他把琴键铺在饭桌上,弹的时候完全无法听到声音,只能想像。 在那个寂静的世界里,他却奏出了最响亮的音符。他是个天才。 她忽然对他感到无限的同情。 第3章 重逢与遗忘(4) 7 “这又有什么可惜呢?毕竟,人生除了钢琴之外,还有其他。”他再一次耸耸肩,呷了一口咖啡说- 问起他近况的时候,他很轻松的说,他现在帮朋友暂打理一家唱片店。 “那你一定知道我出唱片了,你觉得怎样?”她热切地期待着他的回答。 “很好,真的很好。”他回答说。 多少年了?改变的不是-,而是他-知道他在巴黎混过,于是问起他知不知道有一家猪脚餐厅?她去巴黎的时候,在那里吃过饭,有个来自波兰的琴师在那里弹琴,弹得不错。 他无法坦白告诉她,那个时候,他就在咫尺之遥的厨房里洗盘子。只要他刚好走出厨房去,他们便会相逢。 幸而,他错过了! 曾几何时,他们只是隔着一个英伦海峡,却也隔着天涯的距离。 8 “你不觉得像那篇评论说的,我是在卖弄色相吗?”她问/。 他咯咯地笑了:“如果我有色相可以卖弄,我也不介意。” “你也有一点色相的!老师就比较疼你。” “异性相吸嘛!” “可惜你赶不及参加她的葬礼。” “人死了,不是躺在一口墓穴里的。”他说。 他们怀了一个早上的旧,那篇恼人的评论已经变得微不足道了。跟整个人生相比,它又算得上什么? 临别的时候,她叮嘱他以后要常常联络。 “这次别再把我忘了!”她说。 第3章 重逢与遗忘(5) 9 他不会忘记儿时那段幸福的时光。 一个阳光灿烂的夏日,当他和-来到+家里的时候,见到+头上戴着一顶阔边草帽,臂弯里穿着三个救生圈,雀跃地说: “今天天气这么好,我们不要上课了,我们去海滩!” +驾着她那部白色跑车载着他们到海滩去,一路上,车里那台电唱机回荡着麦当娜的《像一个处女》,他们三个跟着音乐兴奋地扭动身体。 在海滩附近的商店里,+帮-拣了一套粉蓝色的三点式游泳衣,他自己拿主意挑了一条小鹿斑比的游泳裤。 他们三个都不会游泳,于是各自坐在一个救生圈里,那是他们的小船。在近岸的水面上,他们用双手代替船浆划水。 后来,他们趴在沙滩上晒太阳、吃冰棒。他偷偷把-丢弃的那支冰棒棍子藏起来,放在枕头底下,在夜里吻它。 10 窗外月光朦胧,在他那间狭小的公寓里,/正在读一本书。这本书是+死后留给他的,美国存在心理学家罗洛·梅著的《自由与命运》。 那天,夏薇把书交到他手里。他一直想,老师为什么送他这本书呢?她自己何尝不是摆脱不了命运的荒凉,最后孤单地死在她心爱的钢琴前面。 这些日子以来,他把书读了一遍又一遍,惊异地意识到+的一番苦心。她好像站在远处,朝他微笑,祝愿他重新了解命运的深沉。命运并非指偶然降临在我们身上的厄运,而是对于人类生命有限性的接纳与肯定,承认我们在智力及力气上的限制,并永无止境地面对自身的弱点和死亡的威胁。 第3章 重逢与遗忘(6) 命运的精彩就是有种种限制,有勇气去冲破这些限制,便是作为一个人的自由。 他曾经埋怨命运使他变成孤儿,然后,又夺去他的钢琴。他或多或少因此放逐自己,而今才发现那些并不是自由,而是逃避。 +虽死,犹在鼓励他。她比任何人都要了解这个孩子。 比赛前一个月,+把他接到自己家里住,好使他可以用一台真的钢琴练习。输了那个比赛之后,他没有再到+那里去。+来找过他两次,他两次都躲起来,没有为自己争取过一些什么。+也没有再来了。 他最后一次见她,是站在窗前,看着她失望地离去的背影。那天下着雨。她穿一身黑色的衣服,撑着一把红伞,就像第一次出现的时候那样。 她从雨中来,又从雨中去。这不是她的命运,而是/自己的命运。他张开了翅膀却没有飞翔。 十六年来,+的一双眼睛一直没有离开过他。当生命的弦线将断,她为他留下了自由之歌,只待他自己去吟唱。 11 /把书合上,想起他儿时拥有过的一套书,同样是礼物,而且,最后都成了死者的礼物。 车祸之后,警察在他父母的尸体旁边找到一套书,那是一套共十二本的《姆明童话》故事书,芬兰作家朵贝·杨笙的作品。回程的时候,他的父母走上了另一条路,没能带着这份冒雨出去买的生日礼物回家。 书的扉页上,有他妈妈的笔迹。 给我亲爱的儿子: 历险、迷失、挫折和泪水,本来就是人生的一部分。 愿你生命中永远有童话和乌托邦。 四岁生日快乐! 妈妈 第3章 重逢与遗忘(7) 儿时,数不清多少个孤单的夜晚,当他思念起爸爸妈妈的时候,他躲在被窝里,藉着手电筒的微光,一页一页的重读这套他已经忘记读过多少遍的书。有时候,他翻到其中一页,啜泣起来,又睡着了。醒来的时候,发觉那一页泪湿了一大片。 八岁以前,他想像自己是姆明,-是哥妮,是他女朋友。八岁以后,哥妮走了,他也不再是姆明,而是成为了流浪者史力奇。他迷上了那个浪荡的身分,相信自己也会流浪天涯。孤单的心灵藉着比喻的绿桥来抚慰自己。这套单话陪着他成长,是他横渡时间的小舟。 从《姆明童话》到《自由与命运》,多少年了?原来他从未领会自由。 他的哥妮回来了。冻结在时间里的许多东西,因距离而照亮。青春驱散了单年,但驱散不了从前的比喻和依恋- 在他心中漾了起来,就像窗外朦胧的夜,朦胧的月。 12 “我今天在街上碰到/,他回来了!”-在电话那一头说。 “喔,是的,我两个月前见过他,但是那阵子太忙,忘记了告诉你。”夏薇说- 似乎相信了她的说话,还跟她说好改天三个人要一起吃顿饭。她愉快地答应了。 挂上电话之后,夏薇伏在自己的公寓里,久久地望着她养在鱼缸里的一条泡眼金鱼。 她以为-迟早会知道/回来了,却没想到那么快。 葬礼之后,有一天,她去找/的舅舅打听/的消息,知道他回来了。她满怀高兴地跑去找他。来到唱片店时,她看到/站在柜台旁边,身上穿着绿色的棉衣和牛仔裤,脚上踩着一双布鞋。儿时有一次,在+家后面的山坡,/走在前面,她在后面追他。他跑得太快了,脚上的一只布鞋飞脱了出去,她被那只鞋绊倒,跌了一跤,滚到山坡下面的一个污水窝里。她以为自己会被水淹死,就在那一瞬间,她看到一双只穿了一只布鞋的脚站在上面,原来/回头找到了她。他把她拉了上去。 第3章 重逢与遗忘(8) 重逢的这一天,他也是穿着布鞋,像是一个从她童年往事中走出来的人,时光的青鸟翩然回归。 他说她变漂亮了,她说他还是老样子。她把+留下的一个小包包交给他。他打开来看,里面是一本叫《自由与命运》的书。 他请她去吃饭,他们度过了一个愉快的晚上,还提到她那次滚下山坡的事。/问起-,那一刻,她突然害怕-会成为他们之间的障碍。于是,她撒了个谎,说自从葬礼之后,已经没见面了。 13 她非常妒忌-拥有一切,她出身好,长得漂亮,而且总是那么幸运,她的际遇好得令人看见了心里不由得发酸。在-身边,她显得多么寒伧。 +虽然是她的姑母,但+眼中只有/和。她的八级钢琴是一级一级考回来的,不像-和/那样天才横溢。她从来就不是个突出的孩子。中学毕业之后,她考上教育学院,现在是一名小学教师,在自己的母校教音乐。她向往这份工作,只想保有自己小小的幸福。 小时候,他们三个常常玩在一起,然而,/和-比较要好一点。有一年,-在家里举行生日会,那天来了好多小孩子和大人。吃蛋糕之前,-问/要不要去她的房间看看,夏薇听,也跟着去- 的房间像是公主的寝宫,那张铺上粉红色床单的弹簧床两边绑满了蝴蝶结-和/趴在上面聊天,她跳上床去,挤进他们两个之间那道小小的缝隙里。 今天,她却害怕-挤进她和/之间。 那个愉快的晚上之后,她为没有告诉-/回来了而感到内疚;然而,好多次,在电话那一头听到-的声音时,她提不起勇气说出来,时间耽得愈久,她愈不知道怎么说,也不知道怎么解释,惟有当作忘记了。 第3章 重逢与遗忘(9) 她告诉自己,-已经拥有那么多,她才不会在乎/,何况她已经有顾青了。可是,那她又为什么不告诉-呢? 她默默地望着缸里那条泡眼金鱼,是她去年生日买给自己的礼物。她忽然觉得自己有点儿,因为妒忌的缘故,她的眼睛下面长出了两个像气球般的水泡,成了一种负担。人要是不会妒忌,寻该有多好。 14 夏薇又去买了一条金鱼。她提着金鱼去唱片店找/。 “送给你的!”她把金鱼拎到他面前。 “泡眼金鱼?”他接过那个透明胶袋,里面那条金鱼正在转弯,两边水泡看起来好像不太对称。 “你养过金鱼吗?” “小时候养过。” 然后,她漫不经心地说: “-打电话给我,说前几天碰到你。她说看看什么时候,我们三个人一起吃顿饭。” “哦,好的。”他说。 “不知道她会不会带顾青来呢?我还没见过他。他们在英国认识,他是剑桥毕业的。” 她偷偷瞄了瞄/,他的神情没什么特别。 看见他脸上没有反应,她望着那条泡眼金鱼说:“它很容易养的。”接着,她又问:“-的唱片卖得好吗?” “还不错。” “那便好了!一定要她请吃饭!”她一边帮/整理唱片一边说。 “你家里有鱼缸吗?”她忽然问。 /摇了摇头。 “我真是的!我该送你一个。” “我待会去买。” “我去买好了,反正我没事做。” 她走了出去,在水族馆挑了一个跟她家里那个一模一样的大肚鱼缸和一些饲料。她抱着鱼缸,欢愉地穿过渐深的暮色。想到把一个生命放在/身边,是意味着什么的,她盈盈地笑了。 第3章 重逢与遗忘(10) 15- 和顾青去看了一场电影。电影不怎么样,但是配乐很出色。 散场的时候,-圈着顾青的臂弯,走在夜色里。 “如果我也能够写出这种音乐,真是太好了!”-向往地说。 “我看过你妈妈公司去年的帐目。”顾青说。 “怎么样?”她紧张地问。 “负债的比率太高了。” “我劝劝她吧!” “有没有想过卖出去?” “不行,这是她的生命!” “我明白。”她笑笑说:“她是个艺术家。” “那我呢?” “艺术家的女儿当然也是个艺术家,都很可怕!” “可怕?” “太追求完美。” “你不追求完美的吗?我以为你是追求完美所以才会喜欢我的啊!”她的头搁在他的肩膀上,笑了起来。 “我们做银行的,都很俗气。” “你才不是!” 第3章 重逢与遗忘(11) 停了一会,她说: “我可以怎样帮/?” “你是说以前跟你一起学琴的那个男孩子?” “其实他算是我的师弟啊!我比他早一年跟老师学琴的。” “你赢了不是你的错。” “可是,他因此而放弃了钢琴!你没听过他弹琴,他弹得比我好。以他的才华,是不需要这么浪荡的。” “好了,我们现在去什么地方庆祝?”顾青忽然说- 愣了愣:“庆祝什么?” 他神秘地笑笑:“你将会为一个广告片配乐。” “真的?”她难以置信地望着他,“你为什么不告诉我?” “合约是黄昏时刚刚签好的。你负责配乐,喔,当然了,还要麻烦你当女主角!” “是什么产品?” “卫生棉。”- 显然有点失望。 顾青看了看她,咯咯地笑。 “卫生棉也很好啊!不过帮卫生棉配乐就比较伤脑筋!”她皱起鼻子说。 “是手表!”顾青终于说。 他又补充说: “而且制作费很高。” 第3章 重逢与遗忘(12) 她戳了戳他的脸: “你好可恶啊!” 他捉往她的手,一边走一边说: “酬劳不是太高,但这是个好机会。我知道没有钱你也会做,如果因为不满意那个酬劳而帮你推掉的话,你会恨我一辈子。” “你谈了很久吗?”她问。 “一个月了!我跟林孟如说好不要告诉你的。其实,酬劳也算不错的了,跟我心中的数字相去不远。” “你是怎样做到的?” “这是我的谋生伎俩,否则我怎么念财务?我不是艺术家,我只要有限度的完美。” 夜已深了,-拥抱自己的幸福时,不免想到/。去英国之前,她问/会不会来送机,他说不来了。那天在机场,她一直等一直等,希望他最后会出现,他始终没有来。妈妈催她上机,她回头看了许多次,知道他不会来了。 飞机爬到半空,在群星之上高高飞翔的时候,她问妈妈: “/为什么不来?” 傅芳仪微笑说:“他心里不好受。” 去了伦敦之后,她写了很多信鼓励他继续学琴,/一封也没回。此刻,她忽然明白,她的鼓励,是一种炫耀。虽然她用意并非如此,但她终究是不自觉地炫耀了自己的幸福。 走过一家意大利家具店的时候,她看到玻璃门旁边有个圆柱形的鱼缸,在昏暗的夜色中闪闪发亮。鱼缸里面养了很多条泡眼金鱼。她的鼻子贴着玻璃,定定地看着其中一条泡眼金鱼。/看到她那些信时,大概也会气成这个样子吧?两只眼睛都长出了沉甸甸的气泡。 第3章 重逢与遗忘(13) 她赢了不是她的错,但是那些信是多么笨拙和残忍?亏她还以为那是出友情而写的。 16 签好合约之后,顾青和林孟如一起离开律师行。 “你打算什么时候告诉-?”林孟如说。 “我约了她今天晚上看电影。”他说。 “从没见过有人这样谈合约的,本来是人家占上风,到头来变成是你占上风。下次我想加薪的时候,一定请你当我的经纪人,帮我争取。” “其实这个月来我也胆颤心惊。” “他们喜欢-的形象。这个广告对她的事业很有帮助。” “她最需要的是你,还有胡桑。”他诚恳地说,“我能为她做的,比不上你们。” “你知道吗?”林孟如忽然说,“当她说要带个人来跟我谈出唱片的事,我是有点防备的,后来见到你,你清楚知道什么是对她好的,你很合理。” 他笑了:“因为我不是个艺术家。” “艺术家我认识许多,真的没几个是合理的!”她摇头叹息。 道别的时候,她问: “为什么你会帮她接这个手表广告?起初的时候,另一个护肤品广告提出的条件似乎更好一些。” “她是个音乐家,这个广告能让她有更大的发挥。” “我同意。” 把林孟如送上车之后,他走了一段路去买电影戏票。为这句荷李活电影配乐的,是个大师级人物,他知道-会喜欢。 接下那个手表广告,因为对方舍得花钱去制作。而且,手表是他-的故事。相逢的那天,各自抽到的表壳和表带,就像一个线团,把他们紧紧地牵在一起。手表,是时间永恒的见证,在他们之间尤其意味深长。因此,在和广告商角力的过程里,他多么害怕输掉?直到赢了之后,他才敢告诉她。 第3章 重逢与遗忘(14) 17 夜晚慢慢地降临,林孟如靠在床上,摇了个电话给胡桑。 “-的唱片做得很好,谢谢你。” “那即是说,我没有被开除,她下一张唱片还是会由我来做?”胡桑在电话那一头笑笑说。 她对着话筒笑了。 她从来不曾怀疑自己的眼光。她把胡桑从她的爱情生活里开除,但没有把他从她的人生里开除。他们之间有一种属于灵魂的东西,就像一颗流星虽然已经燃尽,却还有一种亮光在闪耀。寂寞的时候,她会想念从前的日子,警觉时光的匆匆。可是,每一次,她会告诉自己,她已经不爱她了,她怀念的只是当时的自己。她感动的,是有一个男人曾经那样宝贝过她。胡桑不是唯一和她睡过的男人,但却是唯一一个她希望第二天看到他就睡在身旁的男人。那个时候,她以为幸福也不过如此。 18 他们三个终于约了这天见面-拿主意选了薄扶林道一家叫“铜烟囱”的小餐馆,+以前带他们去过。第一次去的时候,+跟他们讲了一个故事。 “你们知道附近有个卧虎山吗?”+幽幽地说- 、/和夏薇一边用叉卷意大利面一边定定地望着+。 “卧虎山发生过一宗很骇人的双尸案,二十多年前的事了,是情杀!一对情侣被人杀死了,吊在树上。” 他们三个吓得魂飞魄散。 “人死了之后是去哪里的?”后来,/问。 “妈妈说是天堂。”-说。 “天堂在哪里?”+问。 “在姆明谷?”/说。 +几乎把嘴里的面条都喷了出来。姆明谷是《姆明童话》里,姆明一族住的那个海湾。 “天堂是一组失落了的音符。”+若有所思地说。 第3章 重逢与遗忘(15) 19 十数年了,他们又回到“铜烟囱”来。眼睛怀抱的,记忆会随之抚触。这晨似乎遣忘了时间的流逝,一切如旧,连那张红格子桌布也跟从前一样- 先到,一个人啜饮着柠檬水,然后是夏薇,她也要了一杯柠檬水。 “老师留给/的东西,你有没有带来?”她问。 “喔,我前几天经过唱片店时已经交了给他。” “是什么来的?” “好像是本书。” “唱片店的生意好吗?” “还不错,但他是帮朋友打理的,那个人还有大概半年便回来。” “改天我要去唱片店看看。” “你千万别去!那儿人很挤的,而且那个商场人流复杂木,有很多卖色情小电影的店,听说都是黑社会经营的。” 听到夏薇这样说,-反而更想去看看。她想知道/在个什么样的地方生存。 “你们知道卧虎山就在附近吗?”/刚坐下来的时候,便故弄玄虚地说。 “卧虎山发生过一宗很骇人的双尸案,是情杀!”-朝夏薇笑了笑,然后转问/:“对吗?” “你还记得?” “老师当时说得很可怕呢!怎会忘记?况且那天还有个人说天堂在姆明谷。” /窘困地笑了- 打开菜单,说: “我们吃些什么?” 结果,他们同样点了那里最有名的罗宋汤和牛舌肉意大利面。美好的味道几乎没有改变,把三个长大了的孩子送回去童年一段幸福的时光。他们谈了许多事情。她把带去的一大袋旧唱片交给/。 第3章 重逢与遗忘(16) “反正这些唱片我很久没听了。” /翻出来看了看,说: “都是些好唱片,有些已经绝版了,能卖很好的价钱。这些唱片你舍得卖吗?” 她是故意把一些绝版唱片挑出来给他的。 “我家里已经放不下了。你不要给我钱,请我们吃饭好了!”她说。 过了一会,她又问: “你朋友回来之后,你有什么打算?” “到时候再想吧!或者再去什么地方。”他耸耸肩,一副毫不在乎的样子。 “没想过留下来吗?”夏薇补了一句。 “我习惯了四处去,哪里都一样。”他说。 她心里想,熟土旧地跟遥远的天涯,到底是不一样的。初到伦敦的日子,每天艰苦的练习令她流过不少眼泪,一双臂膀累得梦里都会发酸。那个时候,她多么想家?那个时候,她才知道什么是乡愁。 爸爸妈妈离婚之后,她常常怀念从前那个幸福的家,这又是另一种乡愁。十多年了,她终于习惯下来,忘记了乡愁。后来遇上顾青,她对他一见钟情,觉得自己好像早就跟他认识了,这难道不也是一种乡愁? 所有的渴求,原来都是乡愁。就像望月常常跟她说,故乡的面条是最好的,在异乡孤寂的夜晚,她多么渴望直奔东京,吃一碗最平常的拉面,就心满意足了,拉面只是形式,乡愁才是内容。内容注入了形式,化为对一碗面的向往。有一天,我们会不顾一切奔向朝夕渴望的东西,投向那个属于故乡的怀抱。 乡愁是心底的呼唤,她不相信有人是没有乡愁的。 放在面前的一盘牛舌肉意大利面,也曾经是她的乡愁,在重聚的时刻,唤回了童年往事。 第3章 重逢与遗忘(17) 21 所以,当她看到/在面条上倒番茄酱时,她禁不住笑了。 他握住瓶底,瓶口朝下,迅速地甩动瓶子,像画圆圈似的,在快要触到盘子时又停下。于是,本来塞在里面的番茄酱很轻易的就甩了出来。 也许他忘了,这种倒番茄酱的方法,是她教的。有一次,在这里吃同样的面,/猛拍瓶底,怎也倒不出番茄酱,于是,她站起来,很神气地给他示范了一次。 这是妈妈教她的。 妈妈说,那是她年少时恋慕的一个男生教她的。那天,为了亲近他,她请他去吃西餐。吃意大利面时,她蹩脚地倒不出番茄酱,他教她这个方法。 数十年了,妈妈没有再见过那个很会甩番茄酱的男生。他的一些东西,却永远留在她身上。 她想像,将来/会把这个倒番茄酱的方法教给自己的孩子。她也会传授给自己的孩子。然后,大家都忘记了这种方法是谁发明的。 人生是个多么奇妙的过程。 她拿起瓶子,很熟练地甩出一点番茄酱。 22 他不会忘记,这种倒番茄酱的方法是-教他的。 有一年冬夜,他人在阿姆斯特丹一家中国餐馆里,身上的钱仅仅够吃一盘炒饭。那盘炒饭一点味道都没有,他看到桌子上有一瓶番茄酱,像发现了救星似的,他把番茄酱甩在饭里。就在那一瞬间,他想起了-,想起了童年和遥远的家,想起了钢琴。 那盘炒饭,他几乎是和着泪水一起吃的。 曾几何时,-是他的乡愁。 第3章 重逢与遗忘(18) 23 夏薇带着沉甸甸的提包出去,又带着沉甸甸的提包回来。离开“铜烟囱”的时候,/想要帮她拎提包,她连忙抢了过来说: “我自己拿就可以了。” 她把提包里的旧唱片全都倒在床上,这些唱片,她本来是带去给/的,有好几张,她甚至从严不他借给别人。可是,看到-首先把自己的旧唱片送给/,她忽然没勇气把自己那些拿出来。 这是一场品味的较量,好害怕输给。 她把唱片一张一张放回去抽屉。然后,她站了起来,走进厨房,打开壁橱,找出一个蓝色的盘子,这是她上陶艺班时做的,上面手绘了星星和月亮,是她最喜欢的一个盘子。接着,她打开冰箱,把里面的一瓶番茄酱拿出来,旋开盖子,握住瓶底,像/和-那样甩番茄酱。可是,她的圆圈画得太大了,番茄酱泼到墙壁上。 整个晚上,她都在用一条湿毛巾擦掉墙上的番茄酱。 妒忌带着濡湿的獠攻,像只吸血鬼似的,想要吸干她的血。直到睡眠慢慢而无奈地漂来,她扔下手里的毛巾,爬到床上,听一张她原本想要送给/的唱片,在歌声里想念他。 24 /在唱盘上换了一张又一张唱片,长夜悠悠,音乐在他那狭小的公寓里流曳,他的耳朵沉醉地倾听着,就像也重温了-听这些唱片的时光。 每一张唱片上,都有她的指纹和气息。这些旧歌,都是她喜欢的,有些已经十几年了。她当时过着怎样的生活?是什么样的心情?他不免浮想联翩。 夜已深了,她和她的音乐盘踞在他心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