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换星夜的女孩》 1.又一个月夜 白小绿在街角的水果店挑了几颗新鲜的小香梨,放到磅秤上秤了秤。付了钱之后,她从包包里掏出一个皱巴巴的粉红色购物袋,抖开来,把梨子丢进去。 那个购物袋上面印满一只只灰色的小飞象图案,样子憨憨的。 她走在人行道和车流之间,身上穿着一袭橄榄绿色的雨衣,乌黑的头发束成马尾,肩膀上背着一个黄色的包包,朝戏院的方向走去。 她走起路来有点懒洋洋的模样,好像她并不是那么急着去看戏。 这个城市的周末夜生活已经展开了,路上的行人推挤着。她黑亮亮的眼睛在她走过的每个地方都好奇地溜一眼。 天空上闪烁着几颗星星,她抬头看到一个浑圆朦胧的月。 一抹晚风轻抚她的脸,她从小飞象购物袋里拿出一颗梨子,用手擦了擦,放到嘴里吃。 随后她把光秃秃的梨核扔掉,从雨衣口袋里摸出一根口红,朝空气噘起嘴擦口红。擦完了,她抿抿两片嘴唇,下意识地咬了咬右手微弯的小指,继续往前走。 她走着走着,经过一个露天广场。 广场中央开出了一口麻石造的小喷泉,泉底亮着蒙蒙的五彩灯,水哗啦哗啦地向天空迸射。 她走过了又退回来,从荷包里掏出一个铜板,丢到喷泉底去,合起双手,诚心许了个愿。 来到戏院外面,看到今晚上映的戏,她嘴巴不禁皱了皱,有点发愁。今晚放的是一出血腥恐怖片。 她站在戏院的台阶上,叉开一条腿想了一会,又换另一条腿站着犹豫了片刻,终于决定去买票。 她刚付钱买了一张票,口袋里的手机就响起来。她掏出手机,读了那条短讯。 她狠狠咬了咬右手的小指,脸上的神色变得有点复杂。 现在不用看戏了。她本来就不是很想看这出戏。她拔起腿就跑,这回她跑得比小飞象还要快,不像一路走来那么慵懒。 她一边跑一边拚命回想她刚刚把小妖丢在那儿了? 到底是东面还是西面?不是东面就是西面。 她终于想起来了,是南面。她抄小路往南走,穿过马路上的车缝,奔到一个露天停车场。 她看到小妖了。 小妖像一条忠心的老狗般,蹲在那儿等她。 她跳上小妖,把它掉头,反方向驶出停车场,急转弯,越过前面几部挡路的车子,在下一个路口做了u形回转,往北飞驰。 一年前,一个灵媒被杀。 今天晚上,又死了一个灵媒。 为甚么两起命案的死者碰巧都是灵媒? 她仰起头,隔着车顶的天窗看到夜空上一轮清冽的满月。 默林夫人遇害的夜晚,也是满月。她背脊不禁一阵凉意。 默林夫人在自己家里被一根尼龙绳子活活勒死,尸体的手里无力地握着一张象征死亡的十三号牌,估计是凶手杀人后从默林夫人那副塔罗牌里揪出来放在那儿的。 自从那天晚上目睹那具看来像一团破布的年轻女尸,她再也吃不下她本来很爱吃的默林牌火腿午餐肉了。 两个月夜,两起命案,上一起命案,至今还是一点头绪都没有。 凶手没有留下任何证据。两者之间到底有甚么关连? 她咬咬小指拚命思索,一不留神,差一点就撞上隔壁行车线另一辆车的屁股。 她及时把小妖扭回来,吐了一口气。 小妖是她给这部红色丰田老爷跑车起的名字。车龄够老了,已经八年。 她开车一向不专心,心里老是在想事情,弄得小妖浑身伤痕累累。 幸好,它从不投诉。除了间中出点小问题之外,它必要时依然可以很辣。 就像现在,她油门踩到一百公里,左转右转了十几次,引擎的呼啸声就如月夜的狼,一路上奔驰。 驰至现场,她急踩煞车,小妖发出尖声,轮胎留下长长的车痕停下。 她下车,摔上门。 发生命案的大厦已经围起封锁线。 她抬头看了一眼,这是一幢七层楼高的商住两用大厦,老得一身风霜,挤在另外两幢大厦之间,看上去得像一根火柴。 一个生脸的穿制服警察守在封锁线外面。她从没见过他,估计他是刚从学堂毕业出来的。 她亮出证件。 「我是特别罪案组的白小绿。」 生脸警察让她穿过封锁线进入大厦。 今天本来是她的休假,她穿了一双新买的白色鞋子。早知道就不穿这双鞋子了。她最不想的就是穿着新鞋子踩过凶杀案现场。 她搭电梯上三楼。电梯门一开,她闻到一股幽香味儿。 进入命案现场之后,那股味儿更浓重了。 这房子小而龌龊,从天花垂吊下来一盏昏黄的仿水晶灯。 密封的一排窗子上挂着红色缀着流苏的布幔,四面墙壁漆上暗红色,已经有些斑驳了。一张中间塌了下去的红色布沙发挨着墙,上面散着几本杂志。 这时,大克拨开当作门的编结挂帘从里面一个房间出来。 「来了啊!」他个儿高瘦,长长的脸,鼻梁上架着眼镜,书卷味很重,当警察之前是念天文学的。 她问他:「尸体在里面吗?」 大克点点头:「是个女的。」他突然怔怔地看着她的脸。 她摸摸脸,问他:「看什么嘛?」 他皱眉:「里面那个死去的女人长得很像你,就好像一个模子倒出来似的。」 一阵惊惶掠过她那双乌黑发亮的眼睛。她惊住了,急急问:「她叫甚么名字?」 「依兰夫人……」大克说。「又死了一个夫人!邪门得很!这些灵媒为什么都喜欢叫自己什么夫人的?」 「她的真名呢?」她隔着挂帘朝里面看了一眼,只看到一双裸白纤细的脚踝。 大克看了看手上的记事簿:「刚刚找到死者的身分证,依兰夫人的真名是苏子仪。」 小绿一听到那个名字,浑身上下一抖,脸露哀伤的神色。 「你认识她?」大克看了看她的脸问。 她震颤摇头,心跳扑扑地伸出一只白晢的手去掀开那幅挂帘。 2.牵牛星街 里头狭小的房间是依兰夫人替客人占卜的地方。 白小绿看到夫人了。 夫人丰腴的身上裹着一袭孔雀蓝色印度纱丽,脸朝下,软塌塌的趴在一张红色的躺椅上,一条手臂曲在身体底下,另一条手臂垂在椅边,一头长发在颈子周围披散,露出来的一双小脚踝上面是两条胖胖的大腿。 她从包包里拿出乳胶手套戴上,无声地走过去。 随后她深呼吸一口气,微颤的手把尸体的脸翻转过来。她拨开遮住尸体那张脸的乱发。一双眼睛这时空空地望着她,双唇微启,吐出了一截舌尖,脖子的皮肤底下开出了一朵朵瘀红色的血花,那儿留下一道很深的勒痕。 她转身,瞪了大克一眼: 「你不想活了你!干嘛说她长得像我!」大克恶作剧地笑笑,递给她几张照片,说: 「在抽屉里找到的,是有点像你。」 她看了看那些相片中的女子。 生前的依兰夫人脸容姣好,一双迷蒙蒙的大眼,长发编结成辫子,是有点像她,也不完全像。 相片是她在那张躺椅上坐着照的,背后那面墙上挂着一张黄道十二宫图。 那张黄道十二宫图已经给人从墙上撕走,现在皱巴巴地压在依兰夫人的尸体底下,看来是凶手杀人之后才塞进去的。 「跟杀默林夫人的手法一样。」她把那张黄道十二宫图从尸体底下缓缓拉出来。 「这个灵媒杀手似乎专挑年轻漂亮和有点胖的女灵媒下手。那个默林夫人也有点胖。」大克说。 「胖女就该死吗?」她把图摊开在躺椅旁边的一张小几上。 「历史上,胖女是一种象征呢。」 「象征甚么?」 「胖女就是象征过度的吃喝玩乐。遇上饥荒、战争跟革命的时候,她们往往是大家仇恨的对象。为了平息众怒,胖女会给送上断头台。」 她哼哼鼻子: 「为什么是胖女,那胖男呢?胖男就不用死?」 她双手放在臀部,弯下身去仔细研究那张黄道十二宫图。 这幅图绘画了一个十五世纪的裸体金发女子。她眼睛俯视地上,双手在大腿两边微微摊开来,手心朝上,身上标示着黄道十二宫和它们所支配的人体各个部位。天蝎座支配生殖器,双鱼座支配脚掌和脚趾。 「默林夫人是用塔罗牌占卜,依兰夫人用的是占星术。」她站直身子,咕哝着说。「凶手杀人之后把她们占卜用的工具放在尸体身上,到底是甚么意思?」 「不管什么意思,这两个女人一定没有预见自己的死亡。」大克说。 小绿把黄道十二宫图收起来,放到一个证物袋里。 这时,大克问她:「你是甚么星座的?」 「我是蝎子,你呢?」 「我是巨蟹。」 「绝对不要批评一个的巨蟹座,他们会看得很严重。」她说着斜眼瞥了瞥大克。 大克正想说些什么时,她顽皮地笑笑。「不是我说的啊,是星座书说的,因为巨蟹都太敏感脆弱了!」 「不是敏感脆弱,是铁汉柔情。」大克一本正经地说。 她却已经没把大克的话听进去。 这时,她同情的眼睛望着躺椅上的尸体,这个可怜的女孩是那么的弱小,对于突如其来的痛苦和死亡完全没有招架之力,任由凶手像捏死一只兔子那样把她捏死。 她看了看她的身分证。依兰夫人的真名是苏子仪。 苏子仪,一个久违了却一直缠绕她心中的名字。 可这个死去的苏子仪已经二十九岁,年龄不对。 法医来检查尸体,她脱掉乳胶手套,离开房间时看到墙角的五斗柜上搁着一个陶瓷小香炉和一盒香枝。 香炉里只余下一堆灰烬,她把鼻子凑上去闻了闻,她进屋子时闻到的就是这股浓重的花香味儿。 她看了一眼盒子上的说明,这种香枝是用依兰依兰香熏做的。她陡然明白依兰夫人为什么叫依兰夫人。 接着她和戴克一起回到特别罪案组的办公室去。 特别罪案组是隶属于治安总部的,专门调查棘手的案件。 能够被挑选进来的,都是精英。 依兰夫人生前的两个男朋友都被召来问话。 两个惊骇伤心的男人还是头一次碰头。他们一直不知道对方的存在。 她和戴克从他们那里问不出甚么头绪。这两个男人看来并没有嫌疑。 两个年龄差不多的男人无论是外表和衣着都有点相似。 她离开的时候,这两个本来是情敌的男人并排坐在走廊的木椅上,哭得死去活来。 她心里想,要是她再多待一会,说不定会看到这两个男人搂着彼此痛哭。 「你是不是回家?我坐你车好了。」大克在后头追上来说。 她点点头,两个人走出停车场,跳上小妖。 小妖跨进己入睡的夜街,在黑夜中飞驰。 「真不懂,既然喜欢两个男人,为什么会喜欢两个一样的男人呢?」她说着嗅了嗅衣服的袖子,都已经过了几个钟头,那股依兰依兰的香味一直甩不掉。 「男人要是同时喜欢两个女人,也会喜欢两个看上去很像的女人。」大克说。 「可是为什么呢?」她嘀咕。 「是看上去很像,但是,没有两个女人会是一样的,除非是双生儿吧。一个人喜欢的东西,不会怎么变。」大克说完,又问她:「你相信占卜吗?」 没等她回答,他自顾自答了: 「我不该问你。你是有名的第六感少女,当然相信。」 她抿抿嘴: 「那是很久以前的事了,我现在已经没有了第六感了。」 她一路无话。 车子停在戴克的公寓外面。他下了车,拍拍小妖,朝她说:「明天见。」 「明天见。」她说。警察是不会道别的。那不吉利。 她目送着戴克的背影消失在公寓的大门后面。她喜欢这个男人,但这种感情不是男女之情,而是手足之爱。 她一直相信,要是发生危险的时候,他们两个都会愿意为对方挡一颗子弹。 她把小妖掉头,朝夜色深处奔去。她想起那个关于月亮的神话故事:月有盈、亏,消失三天,然后重新出现。 死去的人却永不会复活。多少年了,她心里始终惦记着一个人,思念与日俱增。 她把小妖开回去牵牛星街二号的公寓停下,拎着包包和小飞象购物袋走下车。 这幢玫瑰色的公寓楼高四层,座落在幽静的山边。 夜晚有些冻人了,她赶快上楼,鞋底在垫子上头擦了一擦,掏出一串钥匙开门。 她走进漆黑的屋里,伸手在门边摸索着,接着柔和的灯就亮了。 铺上木地板的屋子陈设简单。一张深蓝色的布沙发摆在客厅中央,两旁衬了两张同款的单座位扶手沙发椅。一排核桃木书柜顶着天花,整齐地放满了书。「嗄……嗄……」 笼子里一只黑亮亮的乌鸦这时朝她啼叫。 3.小山鲁 她脱下身上的雨衣,踼掉鞋子,光着脚走过去拉开方形阳台的玻璃滑门。 阳台上吊挂着一个鸟笼,笼里的乌鸦这时探出身子看她。牠的眼睛在暗影中闪闪发亮。 她拧亮阳台上的一盏小黄灯,抓了一把果仁喂牠。 乌鸦啄着果仁,跟她对望,黑溜溜的羽毛与灯光辉映着。 「嗨!山鲁!」她对乌鸦喀哒喀哒叩齿,唤牠的名字。 乌鸦不应答,偏过头去。 她嗅嗅自己身上的衣服。山鲁不喜欢依兰依兰的味道,还是牠嗅到了死人的气味? 每次当她接触过尸体,或是从凶案现场回来,山鲁都不理她。 山鲁是她前年冬天在街上捡回来的。 她发现牠时,牠躺在人行道上凄凉地发着抖。她蹲下去看牠,鲜血浸湿了牠的羽毛,牠看起来很小,只有欠欠的一握。 她连忙扯下戴在手上的两只羊毛手套小心把牠裹起来带到兽医那里去。 小乌鸦伤得很重,牠可怜的的肚皮给一只鹰的爪子抓破了。兽医把伤口缝合,给牠擦了药,却宣布牠多半活不过明天。 她泪汪汪地把牠裹在手套里带回家,每天替牠换药洗伤口,又把牠放到床头的小灯旁边。那盏灯从早到晚亮着,给牠温暖。 没想到这顽强的小乌鸦奇迹地活了下来。 她给牠起了个名字叫山鲁。 那是她儿时拥有的第一本书,是她在路边的垃圾堆里捡到的。 虽然书已经破皮,也有些缺角,但是,《一千零一夜》这个书名就像一个美梦般吸引着她。她捡起书,用衣袖使劲擦干净,藏在身上带回家去。 那个夜里,她躲在被窝里,利用手电筒的微光偷偷看书。 一连几个无眠的夜晚,她为故事着迷,想象自己就是那个勇敢的波斯姑娘小山鲁。 为了阻止残暴的国王每天杀一个少女,山鲁自愿嫁给国王,然后每天晚上给国王说故事,说到最精彩的地方却突然不说下去,故意吊他胃口。 国王为了听故事,只好不杀她。山鲁的故事就这样说了一千零一夜,国王早已经爱上了她。 她是曾经那样喜欢过山鲁。 直到如今,她始终相信,美好的东西是会有一千零一夜那么长。一千零一夜是个美丽的象征,那就是没有离别,永不永不说再见。 她的山鲁不但活了下来,更一天一天长大,愈来愈漂亮,彷佛会这样一直活下去。 她走出客厅,把小飞象购物袋里的梨子放到厨房的电冰箱里去。 然后,她戴上手套,晃到客厅,拧开音响。 贝多芬的《命运交响曲》在夜的房子里回荡,她随着贝多芬的节奏把房子打扫干净。 打扫完房子,她走进浴室,扒掉身上的衣服,扭开水龙头,开了一缸泡澡的水。 水满了,她跨进浴缸,泡在水里,用一块海棉擦着身,想要擦掉依兰依兰和血的味道。 突然,她滑下去,把整颗头浸泡在水里,憋着气,心里一直数着。 过了很久,当她终于憋不住了,她把头自水中拔起,甩了甩脸上和头发上的水珠。 她的脸颊白皙晶亮,头挨在浴缸边边,大口吸着气。 一个人被一根绳子狠狠勒着,拚命挣扎,没法呼吸,眼睁睁地看着自己的死亡,那是多么的可怕? 默林是阿瑟王的参谋,英国史上名列第一的宫廷魔法师,传说他是夜魔与凡间女子所生,法力无边,能召唤精灵和巨龙。 那个一年前被杀的灵媒应该是因为这个缘故而用默林夫人这个名字的吧?可惜,她召唤的是却是自己的死亡。 凶手为甚么要连续杀掉两个女灵媒?他那么恨灵媒吗?这两起命案始终茫无头绪。 要是她有第六感,那多好啊!那她就能知道谁是凶手。 她放掉浴缸里的水站起身,用一条浴巾裹着自己,拿起吹风机,坐在浴缸边缘,弯下头去,缓缓把头发吹干。 然后,她把地上的头发一根一根捡起来丢到马桶里用水冲掉,又将浴缸和浴室的地板擦干净。 她裹着浴巾,坐到阳台的台阶上,望着深沉的黑夜,默默地吃着一颗梨子。 她低下头去,嗅了嗅裸露的两个肩膀,不管她把身体擦了多少遍,依兰依兰的味道始终在她鼻子萦回不散。 山鲁早就睡着了,惟有她心中的思念在这样的月夜翻腾开来。 就是啊,有些案件也许永远都破不了,就像有些爱情也许永远都没有结果。 她起身,穿回衣服,把阳台的滑门拉上。 客厅的小几上摆着一副围棋和半瓶白兰地。她拿起棋盘上的一颗黑子,挪了几步。 离开前,她从雨衣的口袋里掏出一个小小的药瓶,抖出一颗黄色的药丸,丢进那瓶白兰地里,使劲摇了摇瓶子,喝了一口,然后把它放回去。 她把灯关掉,带上门,重新坐上小妖,仪表皮上的夜明钟指着四点二十分。 夜已阑珊,她开着小妖,驶离牵牛街的公寓,越过漫长寂静的黑暗,回去浣熊街十一号。 那是她住的地方。 4.m44星团 浣熊街这幢五层楼高的褐绿色公寓跟牵牛星街的公寓之间隔着一片海,遥遥相对。 她把小妖停在楼下,搭电梯上楼。 电梯缓缓升上顶楼,她从包包里掏出钥匙。 公寓是一层两户的,她走出电梯,打开左边的一扇木门。 木门上挂一个用树枝,干花,松子和铃铛编成的圣诞花环,已经积了些尘。 她带上门,进屋里去。 灯亮了。柔和的光线映出了家具的大致轮廓。这儿的家具和摆设几乎跟牵牛星街那边一样,灯是一样的毛玻璃灯罩落地灯,沙发是一样的深蓝色沙发,就连地板也是一样的地板。 没有乌鸦的阳台对着大海,荡来海浪的声音。 这里是她白小绿长大的地方。 门边乱七八糟地散满了她的鞋子,她手撑着挨墙的一个五斗柜,用脚找到拖鞋。 屋里乱乱的,她把包包和身上的雨衣脱下来甩到沙发去。 她晃着拖鞋踱到厨房。 厨房洗手槽里堆满了未洗的碗盘,火炉上搁着今天早上未吃完的炒蛋。她望着那盘炒蛋皱了皱眉,看来已经不能吃了。最后,她决定把蛋倒掉。 她转过身去,从冰箱里拿出一瓶青绿色的梅子酒,在一个矮玻璃杯里放满冰块,把酒倒满。 她拿着酒杯晃出客厅,在唱盘上摆了一张贝多芬,继续听她的《命运交响曲》。 梦幻的月光浮在寂寥的空中。她压着一条大腿坐在那张蓝色的布沙发里,静静地喝着冰凉的酒。 有时她想,在月夜里死去的人,会不会是活着的日子错过了许多月色? 她有一张地图,是从天空上鸟瞰这座城市的。 地图上,有她住的这幢浣熊街公寓,也有牵牛星街二号那幢公寓。 一天,她无意中发现,要是把这张地图看成一张观星图,那么,这里和浣熊街的房子,加上周围的建筑物,桥梁,公路,海岸线和小岛,以点和线连起来,竟然刚好就是巨蟹座,蛇夫座和狮子座的形状。 这座城市就像三个星座倒影在地球上。 天空上的蟹腹是由四颗小暗星组成的。这块星团有个编号:m44星团。 这里跟牵牛星街的公寓所处的位置,丝毫不差,正好就是其中对望着的两颗小暗星。 古代中国人认为m44星团是人死后要去的地方,象征着死亡。古希腊人却相信m44星团是人将要诞生之际,灵魂投胎的出口处。 没有死,就没有生。 千古以来,m44星团是开始,也是结束,是起点,也是终点,是诀别,也是重来。 她坐着的这个地方跟牵牛星街的那间公寓是m44星团的其中两颗星子。这个发现始终让她心荡神驰。 这难道是偶然的吗? 她的思绪又回到那个夜晚,那个改变了她一生的夜晚。 那个跟她在火车上对坐着,和她有宿世缘份的女孩晶亮的眼眸看进她的眼睛里。 她对她说: 「凡所际会,很少是偶然的。」 那时,她并不是她。 那时,她还不能理解她说的每一句话和她做的事。 她啜了一口梅子酒,冰块溶了,酒也暖了。她像个幻影那样坐在黎明前的迷蒙光线里,黑亮湿润的眼睛直视一片空无,往事历历如绘。 她曾经是苏子仪,那个童年回忆中只有饥饿、寒冷和孤苦的小扒手。 5.十二星宿宫与命盘图 她睡了一会就被雨声吵醒。 雨啪嗒啪嗒的打在阳台的玻璃门上。她发现自己昨晚缩在沙发上睡着了,嘴唇上还留着梅子酒的味道。 她起来,伸了个大懒腰,穿上袜子,用脚踢开沙发前面乱七八糟的东西,清出一块干净的地方。 接着她在沙发底下拿出一根绳子,握着绳子两端的把手,在地板上开始跳绳。 她不时换换花式,心里默默数着,一下不多,一下不少,跳完三百下就停。 她脸上淌满汗水,弯下腰,手撑着两个膝盖,大口喘气喘了好一会儿。 随后她去淋浴。 淋完浴,她穿上昨天那袭绿色雨衣,带了一把伞出门。 她走到楼下,奔向湿淋淋的小妖。 她开着小妖,穿过刚刚睡醒的街道,停在一家面包店外面。 她走进店里,买了咖啡和牛角包,回到车上,静静地坐在那儿,吃着面包听雷。 吃完面包,她重新发动引擎。 她又回到依兰夫人那儿。 尸体已经移走了。屋子里的空气始终带着依兰依兰的味道。 她心里默默希望,死人的味道已经消散了些,否则山鲁今天又会嫌弃她。 她不自觉地咬着小指,小心挪移着脚步,重新审视这个房间。 老大说: 「没有头绪的时候,回去那儿!回到案发现场,踩在凶手的地盘上!」 他的话,她没有不听的。 可他也说过,有些案件也许永远都破不了。 当警察的头一年,她遇过一个和男朋友在旅馆自杀殉情的苏子仪。 她奔到现场时,两个人已经断了气,手牵着手躺在旅馆的床上。 那个苏子仪三十七岁,男的也有四十岁。她压根儿没想到一个人到了这把年纪还会殉情。他们都老得可以生出罗蜜欧和朱丽叶了,她心里着实有些被他们感动。 依兰夫人是她当警察以来遇到的第二个苏子仪。 她在房间的一个抽屉里找到一个档案夹,里面有一迭依兰夫人为客人排出的一个个命盘。 她好奇地翻看那些命盘图。 依兰夫人用铅笔在每张白纸上画了一个裸体的男人或女人,神情都有些诡异。 十二星宿宫落在每个人身体的哪个部位,因他们出生的日子和时分而有所不同。 你出生的那一刻,只要一颗行星和另一颗行星的轨道刚刚改变,也许只是挪了一小步,转换了一个角度,那么,你的命运就跟上一刻或下一刻出生完全不一样。 每个人的一生似乎都写在这些命盘图里了。 可是,星星都知道吗? 她咬着小指陷入沉思。 这些命盘图里会不会有一张是属于凶手的? 他昨天夜晚是假装来占星的,还是他以前来过? 假使他是头一次来,依兰夫人会跟他说什么? 「你想知道些什么?」她是这么说的吗? 不,她也许会先问对方的出生日期和时分。 除非早有准备,否则,这一点是很难说谎的。 又或者,这个谎言已经说了很多遍。 就好像大克昨天突然问她,她是什么星座的,她很顺口就回答他说,她是蝎子。 她早就已经变成天蝎座了。她也活得像一个天蝎座。她的生日是十一月十一日,一个新月的夜晚。 这些年来,不管是谁问到她,她都能够毫不结巴地应答。她已经由衷地爱上这一天,偶尔会忘记自己本来是谁。 她挤上小妖,把那些命盘图带回去办公室。 雨一直没停,她初来乍到的那一天,也是下着这样的滂沱大雨。 那天,死了一个女孩。 6.第六感少女 三年前的那天,天空下着大雷雨。 她身上穿着橘色的雨衣,手边拖着一个小小的粉红色尼龙行李箱,一大早就来到特别罪案组的办公室。 办公室空空的。她四处张望,一个人也没见到。 她脱掉湿淋淋的雨衣,找了一张椅子坐下来,行李箱搁在脚边。 她低下头看了看,她脚上那双平底鞋都可以拧出水来了。她缩了缩脚趾,仍旧端正地坐着,眼睛探索着这片新地方。 终于,一个穿运动鞋的办公室小弟走进来。 她连忙站起身,冲他笑笑: 「我是新来的,今天来报到。请问你有没有看到其它人?」 那个长着一对蝙蝠耳朵的小弟好奇地看了看她,回答说: 「他们出去办案了。」 「那你知道他们什么时候回来吗?」 「这个我不清楚。该回来的时候,他们通常都会回来。」 她心里咕哝: 「这算哪门子答案?」 她只好坐回椅子上继续等待。 这样又过了两小时。 她索性把湿答答的鞋子脱掉。她的脚趾头都给雨水泡得皱皮。 屁股坐得僵僵的,她站起身,光着一双脚到处瞄瞄。 这里的办公桌几乎都是乱乱的,只有一张比较干净。那张桌子底下摆着一双黑色亮皮半跟鞋,鞋头别着一朵红色的玫瑰花,看上去很美。 她一只脚丫伸进去,比在那双鞋子旁边看了看。一比之下,她的脚丫显得好大,整整多出了一排脚趾。 她噘着嘴把脚缩回来,看看自己的脚。她的脚就是大。 然后,她踮着脚尖晃到走廊。走廊另一端的一个房间关上了门,静悄悄的。 她脸贴到落地玻璃门上往里看。里面黑漆漆的,她什么也看不见。 她缓缓转过身来,挨在门边,嘴唇微颤,带着些许苍凉的深黑眼睛映出一种幸福的神情。 多少年了?百转千回,等待终宵,她好像在人生边上走了一圈,终于又再见到他。 她回到那个空空的办公室,蹲下去,从行李箱里挖出一本雷蒙˙钱德勒的《漫长的告别》,脚搁到行李上,坐下来开始看书。 「她靠在我肩膀上哭。她并不是爱上我。我和她都清楚得很,她不是为我哭,只是一个女人到了刚好想流一两滴眼泪的时候。」 她读着读着嘴边不禁泛起一抹微笑。 窗外的雨终于停歇,漫长的一天已然过去。 她肚子饿得贴了背,不时咕噜咕噜地响。她却不敢去吃饭,害怕她只要一离开这里去吃饭,他就回来。 她不想错过他。 这时,她听到走廊上传来杂沓的脚步声。他们回来了。 她连忙把书塞回去箱子里,套上鞋子站起身,用手指爬梳头发。 几个探员陆续走进来,没人说话,空气中笼罩着一股沉重的气氛。她只好退到一边,像个幽灵般站着。 她看向外面,一个穿深灰色夹克的高大身影,越过寂静的走廊,走向那个房间。 昏蒙灯光下,她看到他头发全湿了,疲惫不堪。 她心中一阵震颤,眼睛不能离开他。 这时,她身后突然冒出一个声音。 「你就是那个第六感少女?」 7.特别罪案组 她回过神来,看到大克。他方脸瘦长,脑袋和身上的衬衫全湿,一双眼睛微红,严肃地看着她。 她仰头看他:「呃......我是白小绿,今天来特别罪案组a组报到。」 他好像没把她的话听进去,继续问道: 「你的第六感是不是很灵?」 她皱了皱一双眼睛。这个问题她被人问过很多次了。 她回答: 「那是很久以前的事,我现在已经失去那种能力。」 她看到他脸上乍露失望的神情。 她等着他说下去。她在这里一整天了,除了那个大耳朵小弟之外,就没见过任何人。她很想有个人跟她句话,告诉她,发生了什么事,或者告诉她,她应该做些什么。 大克却没有再说话,无声地从她身边走开。 她看了一眼办公室里另外两张生脸孔,两个男探员,一个年轻,看上去跟大克差不多,一个年纪比他们大,看上去有四十多五十岁。年轻的那个,一张娃娃脸,个头比大克小,脑袋却不合比例地大。 「好大的一颗头啊!」她心里嘀咕。 老的那个,脸上爬满皱纹,活像一个脱水的橘子,却穿得比大克和大头都要年轻。他身上一袭娇嫩的粉红色衬衫和一条绿色的低腰棉裤,脚踩一双最新款的荧光球鞋,那头乌黑的短发是染的。他那身讲究的衣服已经弄皱了,衬衫湿了一大片。 他的穿著让她想起一个人。那个人已经不能再给她痛苦了。 她瞄了瞄这三个男人。他们神情沮丧,彼此没交谈。今天肯定发生了大事情。可她是个新丁,没有人会主动告诉她。 她只好坐回去她一直坐着的那把椅子里,无处安放的眼睛盯着窗外迷蒙的黑夜发呆。 幸好,一只鸽子把她从这个窘境中解救出来。 这只濡湿的灰绿色鸽子不知从那里飞来,停在外面的窗台,小小的脑袋好奇地贴到玻璃上,好像在看她。 她回看牠。 牠彷佛知道她在看牠。牠拍拍翅膀,在窄窄的窗台上来回踱步,似是表演给她看。 她咬着弯弯的小指朝那只鸽子咧嘴笑了。她想起她过的所有日子里,总是遇到各种各样的鸟。其中一些,她甚至不知道名字。 这只鸽子好像认得她,头抵住窗玻璃盯着她看。 她伸出一根手指头去轻轻叩窗。鸟有所应答,爪子在玻璃窗上抓了一把。 她看得出神,身后突然有个声音说: 「你还不走?」 鸽子展翅飞走。她回过头来,看到是大克跟她说话。 她站起身。这时她发现,大头和脱水橘子已经不见了。 「今天不会有什么事情,你明天再来吧。」 她看了看手边的行李,本来想问他知不知道哪个位子是她的,她想把箱子留下。话说到嘴边,她的肠子隔着肚皮响起一串咕噜咕噜,吵着想要吃饭的声音,就连离她几步之遥的大克都听得见。 她脸尴尬地红了,手按在肚子上。 他说:「明天见。」 「明天见。」 随后,大克走了。 她穿回雨衣,拖着箱子离开。 她穿过无人的走廊。来到那个房间外面时,她看到了灯。 房间的百叶帘落下。她的眼睛隔着百叶帘的缝隙偷偷看进去,一个暗影孤零零地罩在一盏昏黄的灯下,映出了轮廓,可她看不到那张脸。 她经过了,又回看了一眼。他还没走。 小妖在对街等她。 她把行李放上车,坐上小妖。她的鞋子还没全干,她索性脱掉鞋开车。 开到下一个街口。她看到前面拐角处亮着灯。 她把小妖开过去。灯亮的地方是一家叫「花间醉」的日式居酒屋,门口放着一块写上菜单的黑板。这一带看来就只有这里还没打烊。她想起自己饿了。 她把车停在外面,下车走进去。 居酒屋的位子几乎都坐满了不睡觉的人。她嗅到了食物温暖的香味,肚子更饿了。 她挤过桌子与桌子之间狭窄的走道,找了个位子坐下来,点了一个豆腐牛肉锅,一碗饭和一杯名叫「花间醉」的梅子酒。 女服务生把食物端来,她捧起热腾腾的白饭,把牛肉和豆腐夹到碗里,三两下就把菜和饭扒光,酒也喝掉。 随后她又点了另一杯「花间醉」。 她脱掉鞋子,盘起两条腿,舒服地坐在椅子上,缓缓喝着酒。 她的肚子终于安静了。她拿出那本还没看完的《漫长的告别》,翻到夹着书签的那一页继续看下去。她很快追到结局了。 她读了几页,那张书签从书里掉下。她一条腿放下来踩着她脱掉的一只鞋子,弯身想要捡起桌子底下的书签。 一只多毛的大手早一步把书签检了起来还给她。 8.直视内心 「呃,谢谢你。」 她说着抬起头,看向那只多毛大手的主人。 她的脸亮了起来。 「是你啊。」 这时她才发现,大克原来一直坐在她旁边的一个位子,一个人喝着酒。 她进来的时候太饿了,眼里只有能吃的东西,只看到这张可以坐很多客人的长桌刚好空出一个座位,根本没看到他。 她不知道大克在这里坐了多久。他也许坐得够久了,肯定看到她刚才狼吞虎咽的样子。 她悄悄把一双脚伸进桌子底下找回她脱掉的鞋子,心里嘀咕: 「这个人真是的,刚刚为什么不打个招呼!却在这里鬼鬼祟祟的偷看我。」 「你的第六感为什么会消失?」大克直直地问她。 她心里咕哝:「这头多毛瘦猩猩为什么老是追问第六感的事?很烦人呢。」 她不情愿地回答: 「我十一岁那年患了一场大病,差一点就活不成。」她吐了一口气。「从那天起,我再也没有什么第六感了。」 「你小时很出名,我在电视上看过你。」 「我不知道原来你是我的影迷呢。」 「你是不是能够直视人的内心?」他好像没听到她话里的嘲讽。 「知道别人心里想什么,有什么好啊?」她避开了他的问题。 「我看过你在那个节目上表演,你准确预言了六个月后东欧一个小国的一场瘟疫。」 「不管我预言过什么,我现在已经是个失效的第六感少女了。」她拿起酒杯喝酒,眼睛越过杯子看他。他看来并不相信她已经没有第六感了。他直把她当成犯人审问。 「你可以跟死人对话吗?」 她望着他说: 「就算我还拥有第六感,也没法跟死人对话。跟死人对话是灵媒做的事。」 「你能不能够凭第六感抓到凶手?」他死心不息追问。 她简直想用力扯掉他手背上的毛,看看他惨叫的样子。 「要是我有这个本事,我就是女神探。」她晃着酒杯里的冰块,自嘲地说。 很长的一段时间,他没有再说话,默默地喝着酒。 她低下头去看书。他们像两个不认识的人那样,背朝着背坐着。 终于,她听到他拉开椅子的声音。 她眼角的余光看到他站起身,到柜台那边结了账。 他没有跟她说一声就离开。她望了望他刚刚坐的位置,他杯里的酒已经喝光了。 她看着他的背影,心里骂道:「真没礼貌!但我以后都要跟他一起工作!」 随后她走出居酒屋。 雨又下大了。她坐上小妖,脱掉鞋子,开车回去。 车子越过寂寞长街,在经过的地方溅起了水花。她打开电台收听深宵音乐节目,思绪却又飘远了。她刚才故意跟多毛瘦猩猩说,知道别人心里想什么,有什么好啊? 能够直视人的内心,终究是好的。 电台这时播出每小时一节的新闻报导。 新闻报导说,几个小时之前,一名特别罪案组的女探员不幸殉职,凶手在逃。 她把车戛然停下。 她的赤脚踩住煞车,悚然想起那双放在桌子底下,缀着玫瑰花的漂亮红鞋,那是一双小脚。她想起大克今天晚上锲而不舍地追问她第六感的事,他问她是不是能够凭第六感缉凶。她想起走廊上那个疲惫不堪的湿淋淋的身影。突然之间,所有这一切都可以连系起来。 她倒抽了一气,微颤的一双赤脚重新开车。 回家的路上,天已经渐渐亮了。 她一夜无眠。第二天早上,天空依然刮着大风雨。她穿上一袭绿色的雨衣和一条七分裤,开小妖回去。 她把车停在对街,拎起包包,将雨衣的兜帽拉上去遮住头,匆匆下了车,钻进去后车厢,把昨天的尼龙行李箱拉出来。那个行李箱上面印着一只很大的小飞象。 大雨打在她露出车厢的一截屁股上,她狼狈地把箱子挪到地上。 正想再钻进去拿伞的时候,她冷不防后面冒出一个声音: 「白小绿。」 她转过身去看到他。他打着一把深蓝色的伞为她挡雨。那双周围有点皱褶的深黑锐利的眼睛直视她,好像在对她笑。 她没想到会在此时此地看到他。他到底在这里站了多久啊?她竟然一直都没发觉。 她罩在他那把伞下,抬眼看他,偷偷用手把缩了上去的湿湿的裤管拉回原样。 9.人心最可怕 「呃,老师!」她一双闪亮的黑眼睛冲他笑。 「什么时候来的?」他问她。 「昨天已经来过。」她回他说。 「走吧!」他说完,打着伞走过对街。 她拖着行李,跨越地上的小水洼紧跟着他。 她偷瞄他的侧脸,一本正经地说: 「我以后得改口叫你老大。」 他们在警校认识时,他是特别罪案组的头头,来给他们上过六个月的课。 他跟其它教官完全不同。他不会板着一张脸,他说话不像军训。他长得很高,却不是那些看起来整天泡在健身房里的大块头。他身上有一种说不出的潇洒。他有时会跷起腿坐在教室前方跟他们上课,他怎么看都像个一身书卷气的文人。 他总是教导他们,查案用的是脑袋。他还开玩笑说,据他所知,福尔摩斯也是脑袋比身体发达,柯南道尔笔下这名厉害的大侦探有段时间甚至吸食过大麻。 「至于侦探小说的祖师奶奶阿嘉莎?克莉丝蒂,她书里那个神探白罗也不是四肢发达的。要四肢发达,我们已经有警犭了。」他说这话时,班上的同学都笑了。 大家笑得忘形的时候,他严肃地说: 「将来你们遇到的,最难对付的罪犯往往是那些极为聪明的人。」 然后,他深沉的眼光扫视课室里每一双眼睛,告诉他们: 「人心是最可怕的。」 她不禁难过地想,他是不是见过了最可怕的人心? 虽然她老是在他面前装出不佩服的样子,她其实记得他说的每句话。 他不会摆出一副大英雄大侦探的模样,也从不像某几个来教书的客席教官那样炫耀自己破了多少大案。可谁都知道他韩哲在警界是号人物。 他授课妙语如珠,没有架子,爱跟他们泡吧,喜欢喝白兰地,一喝就是几杯,从来没醉过。她最爱看他微醺的一双眼睛。她看到那双眼睛里的一抹愁思。 他惟一一次跟班上十二个男生赛跑,轻轻松松的,就赢了他们。跟女孩子赛跑时,他却故意输给她们。 他喜欢跟他们打篮球,投篮失手时习惯在篮球架下垂头丧气走一圈,嘴里好像嘟嚷些什么。男生们一口咬定他那时是在说脏话。可她从来没听他说过一句脏话,倒是喜欢看他失手的样子。是他那个受到挫败的样子唤起她埋藏在心中已久的思念。 但她知道,他已经认不出她来了。 每次在警校看到她,他的眼睛都好像在微笑。她不知道自己看上去有哪一点好笑。 她仔细研究过自己的一张脸。是那双有点机灵的黑眼睛好笑吗?难道是她的神情逗他发笑?会不会是他看穿了她故意装出不佩服的样子?或者刚刚相反,因为她看来没有被他的魅力迷倒,倒引起了他的兴趣。 还是他跟其它人一样,知道她是那个第六感少女?他对她好奇。 她甚至担心他也许认出她来了。或者,他虽然没有把她认出来,却觉得她似曾相识。 然而,她终究看出他不认得她。 她决定不去深究。管它呢!要是她每次都能够让他笑,那又有什么坏啊?说不定他把她当成他养的一头小狗了,只要看到她,他的眼睛就会禁不住微笑起舞。 因为他的出现,他们那一届十七个同学当时都下定决心要以特别罪案组做为将来的奋斗目标。 三年后,在众多竞争者中,只有她被挑选进来。 现在,她走在他身边,跟着他搭电梯上楼,又跟着他走出电梯,越过昨天只有她一个人走过的的昏蒙走道,心中因喜悦而发颤。但是,在他面前,她一向掩饰得很好。 他们一起走进昨天那个特别罪案组的办公室。大克,大头和脱水橘子在那儿。韩哲把她介绍给他们三个认识。脱水橘子原来有个挺好听的名字,不过,后来她还是喊他脱水橘子。大头的名字,除了他娘,没有人记得,大家都喊他大头。 大克看到她时,脸露尴尬憔悴的神色。她装着昨天晚上没有在居酒屋遇到他的样子。 韩哲跟他们三个说: 「小绿是我的学生。」 她喜欢他这样介绍她。 她拖着行李在他身边站着,比他矮了差不多一个头。可听到他这么一说,她脸上漾开了一朵微笑,两个小肩膀禁不住一阵有如小鸟拍翅般的轻颤,脖子缩了缩,看上去又好像更矮了些。幸好他没看见。 他从来就不知道她有多爱他。 她镇定了些,目光转开去,看到了昨天摆在桌子底下的那双红色亮皮鞋子。 是这双鞋子把韩哲永远从特别罪案组带走了。 10.老师的小狗 现在,她坐在自己的位子上,把脚搁到底下那个小飞象行李箱上头,翻看她从依兰夫人那儿带回来的一迭命盘图…… 大克老是把小飞象说成是「死飞象」。他后来告诉她,她头一天拖着死飞象行李箱出现时,身上穿一袭雨衣,看上去好像从一个很远的地方回来。 可到了第二天,他看到她又拖着行李回来,不禁开始怀疑她是个无家可归的女人。而且,她无论晴天雨天都穿一袭雨衣,看来就像在火车站露宿的精神有问题的女人。他和大头,还有脱水橘子,初时都在背后喊她「雨衣妹」。 她好几次没好气地教训他: 「这雨衣是时装,你懂吗?不下雨也可以穿!」 至于她带着的行李。她只说: 「第一天上班,我有很多东西要带嘛!」 她没带来多少东西。那天装在箱子里的,不过是一台手提电脑,一个她调职时带着的杯子,一本记事簿,几本雷蒙?钱德勒的书,一只有补丁的毛毛狗,几包卫生棉和一些杂物。 这个箱子她用很多年了,她习惯放在工作的地方,好像随时都可以把所有东西丢到箱子里离开似的。 她没法解释这种习惯,也许因为她的确曾经是个无家可归的人,心底里的流浪意识一直伴随着她。没有安全感的孩子,后来的日子,无论过得多好,终究是没有安全感的。 大克又说,她那天跟在韩哲后面进来办公室时,比他矮了一个头,那个屁颠屁颠紧跟着他,生怕跟丢了的样子,看上去就像老大的小狗。 她听了不但没有生气,反而把大克当成了知己。 她白小绿就是要做韩哲的小狗,老跟着他。 日子风卷云散,三年就这样过去了。 那天她上班之前买了一份早报。报纸以头版报导女探员遇害的消息。名叫程琳的女探员三十四岁,长了一张娃娃脸。她因为生病请假在家,凶手清晨闯进她家。当时她正在厨房里,对方朝她胸口轰了三枪。那个可怜的女孩甚至来不及伸手去拿自己的枪还击。 她坐在车上读完报,随手把报纸丢到一边,继续开车。 一路上,她不禁满腹疑团。根据报纸报导,程琳不是执行职务时遇害的。那是因为她正在调查的案件吗?还是私人恩怨?要是因为她正在调查的案件,韩哲是不是也会有危险? 后来,当她看到韩哲站在车边时,韩哲说不定看到了她丢在车上的那份早报。 那天,他把她介绍给大家之后,安排她跟大克工作。 她禁不住在心里喊: 「就没有别人吗?」 当她看到大克同样露出一个不情愿的眼神,她心里简直讨厌他。 她没想到他们后来会成为好朋友。 三年前刚开始的时候,不是这样的。 她和大克负责循着程琳正在追查的案件和她的私人生活调查。 程琳的私人生活很简单,她一个人住,没有男朋友。 她和大克回去程琳的公寓看过。公寓陈设简单,厨房里放的都是干粮和微波炉食品,地上仍留着大摊干了的血迹。 然而,她发现厨房流理台上放着一瓶伏特加,已经差不多喝完了,旁边的一个玻璃杯里还留着伏特加的味道。程琳早上走进厨房,是为了倒酒。 法医检查程琳的尸体时,发现她的胃液里含有大量的酒精,证明她死前喝了很多。 这样看来,程琳那天请假,不是因为生病。 一个大清早就喝烈酒的女人不是酗酒就是失恋。程琳根本没有男朋友。她为谁失恋? 直到很久之后的一天晚上,她跟大克在「花间醉」喝酒。他终于告诉她: 「这个傻瓜,她喜欢老大。」 然而,她却看出来了,程琳喜欢韩哲,大克喜欢程琳。 他为她伤心欲绝。她刚死的时候,他变成了一头受伤的刺猬,甚至觉得她取代了程琳的位置,所以不喜欢她。 后来,却因为内疚而又加倍对她好。 那天她问他: 「老大知道吗?」 「她大概不是老大喜欢的那一类。」大克苦涩地笑笑。 要是她知道有任何别的女人喜欢韩哲,她肯定会觉得心里不是味儿。可是,她却同情起程琳来。 这起案子一直未破。他们连个边儿都摸不着。 一年后,韩哲离开了特别罪案组。 他没说为什么要走。可她知道,他一直为程琳的死而内疚。也许,要不是她那天喝了酒,她不会毫无还击之力。 他为一个他没爱过的女人而自责。 他走的那天,也是下着大雨。 她站在窗边,看到他打着伞的身影渐渐离开她的视线。 她咬着唇,抑住眼中的泪水。她讨厌别离。 她走了那么迂回漫长的路,终于来到他身边,他却又要走了。 11.墓园 这天早上五点钟,她起床,穿着白色内衣和小短裤跳绳跳了三百下,累了,又回到床上,缩成一团,睡了一会再起来。 她穿上绿色的雨衣离家,坐上小妖,转出浣熊街,穿越三个街口,在一家刚刚开门营业的小花店外面停车。 她走下车,在店里转悠,最后,她挑了一束小白菊,又买了几朵白兰花。 她回到车上,把白兰花放在车前的通风口旁边。她嗅闻着白兰花的香味,开车穿过两条隧道,从北到南,驶上往郊区的五号公路。 车子离开五号公路,沿着海边走。十五分钟之后,她来到墓园。 她下了车,拿着小白菊,走进荒凉的墓园。 她穿过一排墓碑,终于在一块米黄色大理石墓碑前面停下脚步。 她弯腰把花放在墓前。 这里躺着她的父母白驱驰和尹玮玮。 她望着墓碑上父母的黑白照。她妈妈是个冷若冰霜的美人儿,比她漂亮多了。妈妈活着的日子,她们没说过几句话。她爸爸长着一双看起来永远那么诚惶诚恐的眼睛。她曾经尝试和他说话,但他就像害怕一种他不能理解的东西那样害怕她。 她跟父母从来不亲密。可他们死了之后,她却怀念起他们来,觉得终于跟他们变亲密了,只要她想,什么时候她都可以来看他们。她跟这两个死去的人之间,再没有秘密了。 这天是他们的死忌。 她离开墓园之后,把小妖开回去特别罪案组。 她把车停在她的停车位里,刚好看到大克从出租车走下来。 她走下车,站在车边等他。 「你很早啊!」她说。 大克拥有驾照,却不喜欢开车,无论远近,只爱坐出租车。她常常取笑他对出租车有一种没法解释的情意结。别人恋物,他恋出租车。 他们一起走进办公大楼,大克跟她说: 「我比对过默林夫人和依兰夫人的客人名单,发现有三个人的名字重复出现。」 「那些迷信占卜的人,通常不会只光顾一个灵媒。他们就像女孩子,家里的化妆箱不会只有一根口红。」她说。 他们进了电梯。他突然问她: 「你今天是不是擦了香水?你闻起来很香。」 「不是香水,是白兰花。」她偏过头去闻闻自己。 「你相信一个人死了会变成一颗星星吗?」她回过头来问他。 「一个人死了还能自杀吗?」他问。 「那自然是不可能。」 「那么,人死了就不会变成星星。星星是会自杀的。」 「你是说,星星会自杀?」她略微惊讶。 他点头: 「就像鲸鱼会集体搁浅。那其实是鲸鱼自杀。」 她微笑: 「要是人死了,不是去了一个美丽的地方,那太难过了。」 她又问大克: 「那时你为什么读天文学?」 他看向她,露出似笑非笑的表情,没回答。 「什么嘛?我好像从来没问过你。」 两个人走出电梯时,他转头跟她说: 「你请我吃晚饭,我告诉你。我已经约了那三个人下午过来一趟。」 「晚饭就晚饭!」她说:「我去看看依兰夫人那迭命盘图里有没有他们的。」 下午两点的时候,那三个人陆续来到。两个女的,一个男的。 那两个女的,一个是不停失恋的二十六岁办公室女郎。另一个是二十三岁的神经质。 办公室女郎平均每个月都会去见灵媒,常见的灵媒有七个。为什么是七个? 「七是我的的幸运数字。」她笑着回答。 小绿看看她,终于明白她为什么两边耳朵总共打了七个耳洞。 她是依兰夫人被杀那天的其中一个客人。 「我走的时候,她还是好端端的。她说我的真命天子很快会出现。」 小绿这时瞥了一眼档案夹里办公室女郎的命盘图。依兰夫人在旁边写了几个小字: 「一生孤独」 神经质本来是默林夫人的客人,默林夫人被杀后,她改为光顾依兰夫人。 「她们都死了,那我以后要找谁?我找的人都死了,我就说我是个魔女,接近我的人都没有好下场,我爱的男孩子也都死了。」她幽怨地说。 小绿瞄了一眼藏在档案夹里的她的那张命盘图。依兰夫人用铅笔在旁边写了两个字: 「烦死!」 她憋住笑。 这两个女孩都没有可能干掉默林夫人和依兰夫人,而且,她们都有不在场证据。 最后,轮到那个男的。他二十七岁,好像把家里所有衣服都穿到身上,看上去瘦骨伶仃,架着一副黑色粗框眼镜,眼神不定。 她望着他那张苍白的脸,觉得好像在哪里见过他,却想不起来。 「我见过你。」粗框眼镜盯着她看了一会,说:「你是那个第六感少女。」 她没回答他,脸上没有任何表情。已经不是第一次,有陌生人认出她来。 粗框眼镜是个计算机程序技术员。 「可以说说你为什么常去占卜吗?」她问他。 他幽幽地回答: 「我想要了解自己。」 这是她听过的最美丽,也最伤感的理由。她突然发现,他其实没有外表看起来那么弱小。 她看了一眼他那张命盘图,不禁脸露惊诧。 依兰夫人在他那命盘图旁边没有写什么,只用铅笔画了一个骷髅头。 但是,他同样有不在场证据。 她把他放走了。 八点钟,她跟大克一起离开。 两个人坐上小妖。他问她: 「你要请我到哪里吃饭?」 她眼珠子一溜,说:「我们去吃怪婆婆粽子!」 他不禁摇头苦笑: 「又去吃粽子?你还真会省钱。」 她笑着把车拐出停车场朝东驶上天桥。突然,她想起在哪里见过粗框眼镜了。 她今天早上在墓园里见过他。 12.石榴街的怪婆婆 「我今天早上见过他。」她告诉大克。 「谁?」大克问。 「那个粗框眼镜。」她眺望车外。 「你在哪里见过他?」他眼睛转向她…… 「我在墓地见到他。」她说。「可他也许只是碰巧在那儿出现。」 她眼角的余光看到大克脸上露出好奇和关心。 「今天是我爸爸妈妈的死忌。」她说。 她把小妖从第五街开上第七街,越过一个菜市场,穿过四个街口,把车停在石榴街一个小摊对面。 「真不懂你为什么那么爱吃粽子,你前世不会是屈原吧?」大克嘲笑她说。 「下车吧!陆探员。风萧萧兮易水寒。」她拔掉车匙,瞥了他一眼,俏皮地回话。 「原来你真的是屈原投胎。」大克咧嘴一笑。 摊主是个瘦小驼背的老妇,一头稀疏的白发,松弛的脸上布满孤寂的皱纹,爱穿黑色衣裤,小脚上常常穿的是一双油渍斑斑的球鞋,已经看不出本来的颜色了。 小绿在背后叫她怪婆婆。怪婆婆不爱说话,不爱笑,即使是看到相熟的客人,脸上也没有高兴的表情。 怪婆婆的小摊不过就是一辆残破的板车。 数十年来,她只在夜晚摆摊子。她的小摊只卖两种东西:咸肉粽和桑寄生莲子鸡蛋茶,两样东西都曾经做得极好,光顾的客人很多。这几年,怪婆婆老了,手艺也退步了,水准已经大不如前,光顾的客人也越来越少。 今天晚上,热气蒸腾的板车前面那几张折迭桌和小板凳也是空空的。 「老婆婆,给我来两只棕子,两碗莲子鸡蛋茶。」她一边拉开一张小板凳坐下一边说。 怪婆婆没应答,着手挑了两只粽子,用剪刀把粽子上的草绳剪断,粽子放到碟子里,又舀了两碗糖水,连同一小碟雪白的砂糖,端到他俩面前。 小绿把粽子叶剥开,闻了闻,朝大克一笑:「好香喔!快吃吧!」 她说着拿起筷子开始吃,眼角瞥见怪婆婆回到板车那儿,空空地站着。 「你现在是不是可以告诉我,你为什么读天文学?」她的目光转回来看向大克。 大克吃了一口粽子,慢慢说:「我是说过,你要是请我吃饭,我告诉你。」 「我现在是请你吃饭啊!」她沾了砂糖吃粽子。 「女屈原,你是请我吃粽子。」他装着不满的样子。 她拿着筷子说: 「我来问你,粽子是用什么做的?是糯米做的吧?糯米是不是能够煮成饭?那我就是请你吃饭!」 他说不过她,身子往后靠,带笑问: 「你为什么想知道?」 「我为什么想知道?」她眼珠子转了转。「我本来不一定想知道,但是,你越是神秘我越想知道。」 「你也没告诉我你的第六感为什么消失。」 「我有啊!我跟你说过,我大病了一场。」 「你没说是什么病。」 她看着大克,一脸认真地说: 「不就是老人痴呆症嘛。」 说完,她笑了起来。她看到他刚刚差一点就以为她接下来说的是真话。 笑完了。看到他失望的神情,她说: 「上帝给你的东西,上帝也可以要回去,怎样要回去并不重要。那你呢?轮到你了。」 「我高中的时候,暗恋一个学姊。」大克说。「她当时的男朋友是个念天文学的大三学生。」 「你是为了她读天文学?」 「我心里清楚得很,即使我也读天文学,她并不会爱上我。可是,我那时一个劲地觉得念天文学的男生都很帅。跟女生约会也有很多借口,可以带她去看星星,看流星雨时还可以黏在她耳边解释给她知道。后来我发觉,是那个男生很帅,不是念天文学的男生很帅。我被骗了。」 她禁不住笑,揶揄他: 「失望呀!还以为是因为你对这个宇宙有很多浪漫的想法呢。」 大克挑挑眼眉,说:「我是念科学的,念科学的人不浪漫。」 「你那个学姊长得很美吧?」她又问。 「我已经不太记得她长什么样子了,那时大概是觉得她很美吧,否则不会那么傻。」 「她后来是和那个男生一起吗?」 「那个男生在大四那年冬天溺死了。」 「溺死?」她没想到故事的结局是个悲剧…… 「他失踪三天之后,尸体在海上飘浮。尸体捞起来的时候,穿着整齐的衣服,鞋子不见了,但两只袜子都还在。一直查不出他到底是自杀的,还是被人推下海的。」 「那个女孩子很可怜。」她说。 「有些死亡永远是个谜。」他说。 他们有一会没说话,随后她起来付钱。付钱的时候,她看到板车的蒸炉里还剩下十几只粽子。「这些都给我吧。」她说着从包包里掏出那个粉红色的小飞象购物袋来。怪婆婆脸上没有表情,把粽子从蒸炉里拿上来。小绿把粽子放进购物袋里。 付钱的时候,怪婆婆抬起那双皱褶下垂的眼睛看了看她。 小绿看到怪婆婆的眼光,她装着数着钞票,没回看她。 「你每次都买那么多粽子回家,你一个人能吃吗?」大克问她。 「能吃!」她微笑甩着手里那袋沉甸甸的粽子。 他们走过对街,上了小妖。 她离开石榴街,把大克送回去,然后到牵牛星街看山鲁,跟牠玩了一会,在阳台上空空地坐了很久。 直到她觉得累了,她开小妖回去浣熊街的公寓。 回到家里,她把粽子塞进冰箱的冷冻室,那儿还留着几只上次买的粽子。 她伸手进衣服里脱掉胸罩,给自己倒了一杯梅子酒,坐到客厅的蓝色沙发里,打开唱机,听着歌。 石榴街从来就没有石榴树。 那条老街是她儿时每天回家的必经之路。 多少个夜晚,她在外面一整天都没有扒到荷包,一身邋遢,饿着肚子空手回来,都要从那儿走过。 她脑里想到的是舅舅发怒的样子和他那根可怕的皮带。只有八岁的小女孩,毫无希望地拖拉着颤抖的脚步,不想回家,却也没有任何一个地方可以去。 13.舅舅 她忘了是谁说过,你终于会变成你用了前半生去憎恨的那个跟你最亲的人。 她害怕变成她的舅舅,那个欺负她的酒鬼,那个老扒手,那个一生落魄的人。 可是,她现在不也是爱上了酒精吗?她的酒量好得很。她爱着的也是个爱喝酒的男人。 她的父母在她四岁那年死了。她惟一拥有的是一张父母的合照。 她有一对慈爱,漂亮又年轻的父母。然而,她的记忆已经很模糊了,只依稀记得她的故乡美得像世外桃源,花开处处,天空很蓝。她跟父母住在一幢水泥盖的平房里,那儿有一个很大的院子,鸟儿常常来栖息。还有一种香味一直在她记忆里萦回,是院子里的桂花香。 她只记得两个关于父母的情景:长得很高,身材苗条的妈妈,脸上漾着花一样的微笑,弯下腰,张开两条手臂想把她迎入怀里。至于爸爸,她没看到他的脸,回忆里只留下他宽厚的肩膀和颈背上的发脚。爸爸把她抱在胸膛,嘴里愉快地哼着一阙歌,她小小的脑袋贴在他的肩膀上,听着歌,沉沉地睡去。 父母死了之后,那幢房子里只剩下她孤伶伶一个人和一群寂寞的飞鸟。 直到一天,一个美男子拎着一个皮革行李箱,风尘仆仆,好像从一个很遥远的地方来。 他是妈妈的亲哥哥,长得跟妈妈很像。 那时是夏天,他身穿一件浅色的麻布西装,一件粉红色的衬衫,以一条印满蝴蝶图案的彩色丝布代替领带,脚上穿一双白皮鞋。他嘴唇很薄,鼻子直挺,大眼睛微微下弯,脸色红润,头戴一顶宽边草帽,看来是个好人。 他皮肤白晢,手指的指节瘦长,左手无名指上戴着一枚镶有八边形粉红色黄玉的金戒指,身上香水的味道充满了整个屋子。 看到她时,他放下皮箱,脱下帽子,彷佛向她行礼。他的头发上过发油,乌黑发亮,侧分,分界线很直。脸上留下刮过胡子的青蓝色。 他弯下身来,与她等高,脸上的微笑皱了一双眼睛。他问她: 「你就是子仪吗?」 她紧紧搂住怀里的一只毛毛狗玩具,好奇地盯着这个男人看。她从来没见过穿得这么讲究的男人。 他伸出那只指节瘦长的手,抚抚她的头。 「我是你舅舅。」他说着把那顶草帽套到她头上。 帽子遮住了她的眼睛,她掀开帽缘偷看他,愁苦的脸笑开了。 第二天,她穿着小花裙子和一双簇新的白色丁带鞋,带着毛毛狗和一个小皮箱,离开了那幢房子,跟舅舅去坐火车。 当他们并排站在月台上,每个女人都偷偷看他。 一列火车驶来,缓缓停下。舅舅把她抱上车。从此以后,她永远离开了那个花开遍地,漫天飞鸟的故乡。 旅途漫长,舅舅的兴致很好,在车上跟她说了很多话。他告诉她,他去过世界上很多地方。 「你随便在地图上指着一点,我也去过。」他说。 他又说: 「你知不知道,有一个国家,天空上所有的鸟儿都长着金色的羽毛?每天一大早,清道夫得把牠们前一天掉下来堵住马路的羽毛清走,好让汽车和行人通过。」 她惊得张大了嘴巴。舅舅又说: 「因为到处都是羽毛,所以,住在那儿的国民都有鼻敏感。」 舅舅拿出西装口袋里的一瓶威士忌,喝了一口,继续说: 「有一个很远很远的小城,我都忘了名字,城里长满了梨树。」 「我家院子里也有一棵梨树。我喜欢吃梨。」她脸露失望的表情。她以为舅舅接下来要说的是比金羽毛更神奇的故事。 舅舅又喝了一口酒,慢条斯理地说:「那不一样。」 「那些梨比我家的更甜?」她吞了吞口水。 舅舅露出嫌她笨的眼神,说: 「你家那些怎可以拿来比!那儿的梨树长出的梨,每一颗都像一头大象那么大,一颗梨掉下来,要五十个人分着吃。有时五十个人都吃不完,还要回家找人帮忙。」 她双手放在唇边,吃惊地想象着那颗巨梨到底长什么样子。 这些故事,他后来一直重复。 火车翻山越岭,穿过丛林和沼泽,越过大片泥路,开上漫漫的平原。天气闷热,她和舅舅睡了又醒来,醒了又睡。 一天,他们来到旅程的最后一站。她跟着舅舅下车。 这时舅舅已经有点醉意。她拉着舅舅的手,两个人走出车站,上了一辆出租车。 车子在新铺的柏油路上穿梭。她看向车窗外面,看见到处都是高楼大厦,走在街上的男男女女全都穿得摩登又漂亮。 她看到一座教堂和教堂顶的风向鸡。 她看到一群飞雁在蓝色的天空上成排飞过。 这里比起她来的那个地方要冷很多,天空没有她的故乡蔚蓝。 但是,这里有她惟一的亲人。 她看向舅舅,他挨着椅背,默然无话,那双动人的眼睛好像累了。 她一度以为,这个男人是带给她幸福的。然而,他带她走的,却是地狱的路。 14.大同花顺 她捧着新的橘子水,目瞪口呆地看着神奇舅舅点了一根香烟,吸一口,徐徐呼出一个烟圈,烟圈消散了,他手上的香烟竟然变成一朵玫瑰花。她又看着他从空空的手上变出一只白色的鸽子来。 但是,他在台上说的那些笑话,她没听懂。 「嗨,你这裙子很漂亮!」这时,她身边响起一个声音。 她转过头去,看到刚刚在台上唱歌的那个瘦歌女,脸上的粉很厚,身上仍旧穿着那件漂亮的珠片歌衫,跟她隔着一张吧台凳坐着,朝她温柔地笑。 她害羞地咧咧嘴。 歌女看到她那个模样,又笑了,跟她说: 「橘子水是冰的,别喝太多,会坏肚子喔。」 她点点头,闻到她身上的花香味儿。 后来,她累了,张大嘴巴,打了几个呵欠,没把橘子水喝完就趴在吧台上睡着了。 第二天,她在旅馆的床上醒来。 那天,老板娘把隔壁的储藏室清出来,变成给她住的小房间。 舅舅一个人待在房间里的时候不多。他那些女人总是夜晚来,第二天早上走。 她们之中,有的是夜总会的歌女和舞娘,也有她从没见过的。她们有时笑着来,哭哭啼啼地走,有时哭着来,笑嘻嘻地走。每个女人看来都很爱他,却没有一个可以独占他。 这些女人都喜欢她,她们之中也许有一些,是想巴结她,想藉由她来讨好舅舅。那时她太小了,不会分辨谁是真情谁是假意。这些女人把她当成洋娃娃.帮她擦口红,涂指甲,卷睫毛,在她头发里洒香水。她们教她跳舞,带她看电影。然而,只有那个她第一天在莉莉丝见到的瘦歌女丁丁每次她发烧的时候会抱她去看医生,不去夜总会上班留下来照顾她。 丁丁是舅舅的情人之中最不起眼的。她很瘦,两个乳房像小花蕾,鼻子有点儿塌,脸上的皮肤不好。可是,她的歌唱得最好。舅舅不爱她,但他也不拒绝她。舅舅很会在每个女人身上找出可以跟她共度一宵的理由。 他爱酒,也爱女人。在莉莉丝混的那些日子,舅舅总爱跟台下的观众重复那个他沾沾自喜的笑话。 他会给自己倒一杯威士忌,啜一口,然后意味深长地说: 「女人是酒精,有的酒很冲,有的很苦,有的很甜,有的很辣。不过,你不会一辈子只喝一种酒。」 他还有一个自认为一样棒的笑话。 他会邀请几位观众上台,请对方在一副扑克牌里随便抽一张。 他总能够猜出那张是什么牌。 当他一次又一次猜中之后,他看来却一副意兴阑珊的模样,然后说: 「爱情就像赌博,赌了那么多年,输过也赢过,其实已经一点都不觉得刺激了,但是,你还是会继续赌。」他说着摊摊手。「因为,不赌也没有什么事情可以做。」 许多年过去了,当她终于明白这两个笑话,她始终喜欢第二个。 在莉莉丝的日子,也是舅舅最春风得意的日子。虽然只是个混饭吃的魔术师,在歌女与歌女表演的空档上场,但是,这已经是他一生中的伟大时刻。 自从她那天来到舅舅身边之后,舅舅每次赌钱都赢,手气好得连他自己都不敢相信。 那些好日子,他的荷包永远是鼓鼓的,喝好酒像喝橘子水,给妞儿们,也给自己买很多漂亮衣服。他挥金如土,就连莉莉丝守门的那两个印度人也收过他不少打赏。 赌徒最迷信的就是运气。一个过去在赌桌上一直输的人,忽然变成赢家,除了对自己的赌术深信不疑之外,就是寻找身边的幸运天使。 那自然是他妹妹留下的小孤女。 他这个好人,不计较妹妹和妹夫生前对他诸般冷淡,千里迢迢把他们的女儿带回来,出钱送她去读书。这个亮眼的娃儿一点都怕生,喜欢黏着他。他第一眼看到她,就知道她是来报恩的。 舅舅喜欢带着她到处向人炫耀说: 「她是我的大同花顺!」 后来有一天,在莉莉丝的后台,她问舅舅: 「什么是大同花顺?」 舅舅咯咯大笑,把她抱到膝盖上,从西装口袋里掏出一副扑克牌,抽出五张黑色葵心a,k,q,j和10点在桌子上排成一行。然后,他的大手握着她两只小手伸出去指指那五张牌,告诉她: 「大同花顺就是最好的一手牌。小毛是舅舅的大同花顺!」 当她回首,她发现,那也是她和舅舅的伟大时刻。 可是,人在过着伟大时刻的时候,是不自知的。 舅舅的伟大时刻只有短短的八个月。 八个月后,他开始在赌桌上不停地输。他不服气,借了高利贷再赌,再赌还是输,结果欠下一屁股的债。 从前那些晚上来,第二天早上走的女人,有的借他钱,有的给他骂走,有的索性不来了。 他赌得越来越凶,喝酒像喝水。最后,连莉莉丝也因为他经常醉酒失场,把他解雇了。 一天晚上,他带着行李,她穿着小花裙子,匆匆离开了天堂旅馆。 他们不停换便宜的旅馆住。他以前那些情人,只有丁丁仍旧来找他,帮他付房租,替他还债,偷偷在他口袋里塞钱。 当她发烧的时候,也是丁丁带她去看医生。舅舅连给她看医生的钱都没有了。 那时候,她偏偏三天两头就生病。 那个夜晚,她睡在舅舅床边的折迭床上,断断续续地咳,那咳嗽声听起来就像一头受伤小猫的哀哭。 当她转过身来,黑暗中,她发现一双熟悉的眼睛俯视她。舅舅头发乱蓬蓬,弓起一条腿坐在床缘,一动不动,宿醉的双眼闪着寒光。 他让她害怕。 她嗫嚅着喊了一声:「舅舅」 他好像没听见。 突然,他跳下床,一把将她抓起来,高举到头上,气冲冲向她咆哮: 「你这个小王八!你有完没完你!我交上八辈子的霉运才会把你接回来!我什么对不起你了!你害我还不够!你跟你妈简直是一个模子倒出来,都是狼心狗肺,不知道感恩图报的家伙!」 她双脚离地,在他手里惊哭起来。 他更气了,猝然给她一个响亮的巴掌。 她吓呆了,惶恐颤栗的眼泪爬满那张没有血色的脸。 舅舅头一次打了她。从此以后,这再也不是什么新鲜事儿。 他认定,他以为是来报恩的孤女,原来是向他讨债的。 15.莉莉丝的伟大时刻 每个人也许都曾经拥有他一生中最伟大的时刻。 对舅舅来说,他卑微的一生中最伟大的时刻就是在莉莉丝夜总会表演的日子。 那天离开火车站,出租车把他们送到热闹大街拐角的一幢小旅馆。 她下车,抬头看到旅馆灰灰的外墙上吊挂着一个霓虹招牌,写着「天堂旅馆」。 她跟着舅舅走进狭小的旅馆大堂,看到一个圆滚滚的中年女人,两条雪白的手臂和一双大乳房懒洋洋地搁在柜台边,望着外面的街景。 看到他们进来时,女人连忙从柜台里面走出来,朝舅舅脸露谄媚的笑,高声说: 「魔术师,你回来啦?」 舅舅就像他对沿途所有偷看他的女人那样,回她一个迷人的微笑,说: 「老板娘,这是我的外甥,来跟我住。」 老板娘蹲下来,把她从头到脚打量一遍,只差点没有把她从头到脚嗅闻一遍。 她伸出一只肉肉的手抚摸她那一头在火车上睡乱了的黑发,大惊小怪地说: 「噢!你是鬈毛的呢!你叫什么名字?」 「苏子仪。」她小声回答,闻到老板娘身上发胶的呛鼻的味道。 「魔术师,这个小丫头长得跟你很像啊!」老板娘站起身,意味深长地对舅舅咧嘴一笑,说:「是外甥女还是私生女啊?」 「老板娘,你真的是太不了解我了。」舅舅朝她挤挤眼眉:「我怎么会只得一个私生女!」 老板娘空张着嘴巴,过了一会才懂得笑。「那倒是!那倒是!」 舅舅接过她手里的小皮箱。两个人爬楼梯上了三楼。 他掏出钥匙打开房间的门。 她一动不动地黏在门边,眼睛好奇地打量这个带浴室和简单家具的陌生小房间。 「别站在这里,进去吧。」舅舅用手推了推她的肩膀。 她挪进去,看到地上排着几双擦得亮晶晶的男装皮鞋,惟一的一张床收拾整齐,铺上已经泛黄的米色床单。墙边的嵌镜衣柜挨着一个五斗柜,五斗柜上放着一瓶白开水,几个杯子和一瓶喝了一半的威士忌。 舅舅拉开五斗柜的抽屉,找到一条毛巾,扔给她说: 「现在去洗把脸。」 她接住那条毛巾,茫然地等着。 他把威士忌倒进一个玻璃杯里,喝了一口,回头发现她仍然站着。 他皱了眉头,懊恼地问她: 「你自己会洗脸的吧?」 随后,他看了看她,又看了看浴室的洗脸台,于是明白了。 他搁下酒杯,把房间里的一张小凳搬到浴室的洗脸台前面,然后抱她起来,放到凳子上,帮她扭开水龙头。 水哗啦哗啦地涌出来,她低下头洗脸,头发和身上小花裙子的领口都弄湿了。 洗完脸,舅舅帮她拧干毛巾,把她转过来。 他用手拨好她贴在前额的几绺湿湿的头发,定定地看着她的脸良久,好像在研究她。 他先是皱着眉,然后笑开了。 「你长得跟你妈妈好像一个模子倒出来。她小的时候也是鬈毛的,头发很多,皮肤白里透红,眼睛很大,是个漂亮的小娃儿,成天跟在我屁股后头跑。」 他说着瞄了一眼她身后那面挂在浴室墙上的镜子。他在看自己。 这时,他脸露伤感。 「她长得像我。」他说。 过了一会,他眼里的伤感消失了,讪讪地说: 「她长大了就看不起哥哥,不记得有这个哥哥了。」 她咬住嘴唇,不解地望着他。 随后,他拿起一把梳子,仔细对镜把乱了的头发梳好,吩咐她说: 「去换件衣服跟我上班。明天我叫老板娘把隔壁储藏室清出来,在那儿放一张小床,你就睡那边。你不能跟我睡一张床。但你最好学会自己拧毛巾。」 她从凳上跳下来急急跑去找衣服,把她一路上带着的毛毛狗塞进箱子里。 舅舅又对她皱眉,说: 「穿得体面些,待会你会见到很多漂亮的小姐。」 她蹲下去,在皮箱里挖出一条小圆领黑色天鹅绒裙子换上,又用手擦拭白色丁带鞋鞋面上的灰尘。 她站起来,看到舅舅露出满意的神情。 「走吧!小毛!」 小毛是她的乳名。 舅舅就在对街的莉莉丝夜总会上班。 莉莉丝入口宽宽的双扇玻璃门门顶上镶着一块巨型的霓虹招牌,两个穿制服的印度人守着门口。鲜红色厚地毯从外面的台阶一直铺到里面那道弧形楼梯上去。 印度人毕恭毕敬地为他们开门。她跟着神气的舅舅走进去。里面很暗,她闻到了香水的味道。 她跟着敏捷的舅舅踏上那道金色扶手的宽阔楼梯,听到歌声和音乐声。 到了楼梯顶,她看到了舞池。这儿的灯更暗,香水味儿更浓了。 她看到舞池上男人和女人搂抱着跳舞。她看到一个穿粉红色珠片曳地歌衫的瘦歌女在台上用幽怨的歌声唱着《梦醒时分》。 她跟着潇洒的舅舅越过舞池,在舞台边与桌子之间的走道穿过。她的鞋子好像给某个不小心的人踩了一脚,她不敢叫出声来,只是有点儿心痛。 她看到那个歌女斜睨着舅舅,然后又看了她一眼。 她跟着满脸笑容的舅舅来到对着舞台的长方形吧台那儿。舅舅把她抱起来放到吧台凳上,跟酒保耳语了几句,又吩咐她说: 「你坐在这儿别走开,等下看舅舅表演。」 她看着舅舅的身影没入黑暗中。 那个认得舅舅的酒保把一杯橘子水和冰淇淋放在她面前。冰淇淋上面有一块威化饼。 她啜着橘子水,用一个小银匙一小口一小口地挖着银杯里的冰淇淋塞进嘴里,最后才吃掉那块威化饼。 唱《梦醒时分》的瘦歌女接着又唱了几支歌。 舞台上的灯亮了些,轮到舅舅上场了。 这时,他已经换上一套领口镶有闪亮珠片的黑色礼服,里头一件白衬衫,打了深红的领结,戴着白色手套,眼睛看起来熠熠闪光,人显得很英俊。 16.天使巷 舅舅欠的债够多了,就像一只鸽子不停衔来树枝想要铺出一条罗马大道,永远也铺不完。 除了旧债,还有完不了的新债。 他已经变成另一个人了,从一个浪子变成一个多愁善感的混蛋,在廉价酒精与无情赌桌之间过着堕落的没有明天的日子,抱怨着命运对他的刻薄残忍。 从前那个风趣的美男子已经变成一个成天醉醺醺的酒鬼,那张俊脸只留下往日的叹息。他那双曾经把香烟变成玫瑰花,也能从袖口里变出鸽子的灵巧的双手已经毁了,是某天给一个恶狠狠的债主扭断了手骨的。他再也不可能回去当一个魔术师了。 外甥女成了他的受气包。两个人的命运如今已经扣在一起,她逐渐长大,一副可怜相,越来越像她妈妈,他也好像有越来越多的理由恨她。 后来,他们连肮脏的小旅馆都住不起了。 那个苦寒的夜晚,她跟着舅舅从一辆公车走下来,越过路边有小贩叫卖的石榴街,经过一幢荒废的病院,来到天使巷。 巷子里住了几十户人家,灰灰的内衣裤横七竖八地晾在垢渍斑斑的窗外,遮住了大片天空。她嗅到汗水和尿水的酸味,夹杂着食物残渣和腐坏的味道。她想念故乡庭院的桂花香,还有那天挥别的车站。 这儿却成为他们最后落脚的地方。 要是这个也能算是家的话,他们的新家在巷口一幢破房子的阶梯底。 那个地方本来不是住人的,精明枯瘦的女房东用几块木板把那几十尺围起来,装上一扇窄门,再加一把锁,就变成一个可以出租的狗窝了。 旧租客留下两张木床和一个破衣柜。那天夜晚,舅舅把他最好的那几件衣服挂起来,像个落魄的贵族那样,把他最宝贝的那几双过时的皮鞋摆齐在衣柜前面,然后像条狗一样,爬上床睡觉。 她躺在自己的小床上,卷着身上的被子,望着倾斜的天花板,在舅舅的鼾声中很快就睡着了。每个夜晚,她最渴望的就是投进睡乡。睡着了,也许就可以不用挨打。 天使巷口的家,有大半年的租金,都是丁丁帮他们付的。 丁丁就是那只不停衔来树枝想要铺出一条罗马大道的笨鸽子,不管她辛勤飞多少回,都是徒劳无功。舅舅永远有新的债,也从来不懂感恩。 丁丁才是来报恩的那个人,她最后是卖了自己来偿还她欠这个男人的债。 那个又热又黏的夏天,是丁丁最后一次来天使巷。 每次丁丁来,舅舅都会把她赶出去。她蹲在巷口忍受着蚊子的叮咬,看隔壁那几个小男孩踢球。 终于,她看到屋子的门从里面打开了。 她走到门边,听到丁丁回头跟舅舅说: 「你去把债还了吧!不要再赌了!我就只剩下这些钱,再也没办法帮你了。」 「不赌了!真的不赌了!」舅舅软绵绵的声音从床上回答。只有拿到钱的时候,他彷佛又变回一个多情男子。 丁丁转过头来看到她时,带上门,微笑拉着她的小手,说: 「小毛,你饿了吧?我们去吃蛋糕好不好?」 她伸手抓抓大腿上的蚊痕,朝丁丁咧咧嘴。 在那家漂亮的西餐厅里,她啜着橘子水,吃着一块香甜的草莓奶油蛋糕。 丁丁对她说: 「小毛,我要结婚了。」 她空张着嘴,不明白这是道别的开场白。 「他是我的歌迷,开肉店的,以后不愁没吃的。」丁丁嘴边浮起一抹苍凉的微笑,说下去。「他给了我一笔钱办嫁妆。他追我很多年了,没你舅舅长的帅,但他是个好人啊。」 她又说:「我不会再回去莉莉丝了。」 「你不唱歌了?」她向她皱了皱嘴唇。 「不唱了。以后也许跟他生个小孩,我喜欢小孩子。」 她说这话时,眼里却泛着亮晶晶的泪水。 「还想吃蛋糕吗?」 她晃晃脑袋回答。 丁丁用餐巾纸帮她抹走嘴边的奶油,看着她良久,彷佛再也不会见面似的。 她瘦瘦的手摸摸她的脸,说: 「小毛,你以后要听舅舅的话,别惹他生气。你舅舅是个好人,他只是过不惯这种日子。等你长大了,你就明白,有些男人只有在顺利的时候才有光采。」 她听不明白丁丁的话,但她还是点了几下头。 离开餐厅,丁丁用出租车载她回来。 车子停在巷口。丁丁没下车,打开她那边的车门,让她下车。 「小毛,这是我的电话号码,你藏好。」她塞给她一张写上新号码的纸条,叮嘱她。「你有什么事打这个号码给我,千万别让你舅舅知道,我再没有钱可以给他了。」 她把丁丁给她的纸条折小,藏在身上短裤的口袋里,拚命点头。 「回去吧。」她凄凉地看着她。关上车门之前,她说。「我再也不会见他了。」 她走了几步,扭过头去,目送着车子驶出巷口,隔着车窗看见丁丁的背影。 丁丁不曾回过头来。车子渐渐离开了她的视线,终于看不见了。 她转身,手里拎着丁丁在餐厅买给她的一盒蛋糕,越过地上的一摊积水,回到阶梯底那个家。 舅舅不在家。 她亮了灯,蹲在地上把丁丁给她的纸条藏在毛毛狗的肚子里,然后用一根线密密缝好。 那只她一直带在身边的毛毛狗早已经从白色变成灰色。她抱着它和蛋糕的甜腻滑进温柔的梦乡。 那天晚上,舅舅没回来。只消一个夜晚,他就把丁丁给他的钱输光了。 她脚上布满新的旧的蚊痕,幸好在梦里不会觉得痒。 17.小扒手 天使巷就像一片被遗忘了的荒芜地,似乎从来就没有鸽子飞来过,只有小麻雀和瘦乌鸦偶尔停下来一瞥,然后头也不回地远飞。 没有了谁,日子还是照样过,只是过得凄凉些,也麻木些。 丁丁不来,舅舅不会去找她,也不会难过,只有在他指天骂地的时候顺便也骂上一句:「那个没良心的鸡丁!」 他甚至一度雄心壮志起来,成天做着发财梦,就像一只鸡突然无由来地相信自己会变成空中盘旋的鹰。那阵子,他脸上回复了光彩,重又穿上他那些过时西装与皮鞋,像个生意人似的,经常出去见人。 天使巷的左邻右舍都以为他们这个连鸟儿都不肯飞来的地方很快会诞生一个大财主。 回家的时候,他会笑瞇瞇地跟她说: 「小毛,等舅舅做成这宗买卖,大把好日子等着我们啊!那个没良心的鸡丁再回头,我也不要她!」 可惜,就像他以前做过的那些发财梦,这个梦根本连个边儿都摸不着。 于是,他又回到酒精和睡眠中逃遁,甚至变本加厉,一天到晚都不愿离开他那张破木床。 她听到他偷偷在夜里哭,那哭声像咳嗽,也像梦呓。 要是说舅舅会在这个虫窟中慢慢死亡,变成一只枯干的死老鼠,她也不会觉得惊讶。反正,每个人最后都会离开她,她的父母,丁丁,然后是舅舅。 那个晚上,追租的女房东在外面大声拍门,吵着要把他们撵走。舅舅依然缩在被子里没起床。 他们悄悄关掉屋里的灯,假装不在家。 女房东终于骂了一串脏话离开,然后悄无声色。 周围变回一片死寂。她瑟缩在她那张小床上,以为这一夜已经结束了。 过了一会,舅舅突然坐起来,亮起床头几的一盏暗灯。 「嘘!小毛!」 她听到舅舅小声喊她。 她假装睡着没听见。舅舅继续喊: 「嘘!小毛!嘘嘘!小毛!」 那声音听起来不凶,不像要打她。她以为舅舅又要她收拾东西,趁夜里悄悄搬走。 她只好从被窝里冒出头来,假装用双手揉眼睛,从手指的缝隙偷看他。 舅舅朝她扭扭头说: 「过来!」 她掀开被子下床,用脚找到拖鞋,怯怯地走向他。 他头发蓬松,胡子没刮,嘴边浮起一抹奇怪的笑意。 「你想不想学魔术?」他的声音几乎是温柔的,慈爱的。 她丈八金刚摸不着头,只懂咧着嘴看他。 他看了看自己的一双手,叹了口气说: 「舅舅这双手已经废了,我把我会的都教你,你学不学?」 她其实没那么想学,但她不敢说不。 他高兴地站起身,从衣柜里找出一条西裤穿上。接着,他拿起放在床头的荷包,在她眼前晃了晃,然后塞入裤袋里,故意露出一角来。 他转过身去背对着她,吩咐她: 「你来拿我的荷包。」 她听话伸出手去拿。那只手还没碰到他的荷包就挨了打。 她痛得连忙把手缩回来。 他好像想骂她又忍住了,和颜悦色地说: 「不是这样拿!动作要快些!我来教你。」 她被舅舅久违的温柔感动了,他们好像又变得亲近。 为了赢得他的赞赏,他教的,她拚命去学,她甚至爱上她学的东西。 然后有一天,舅舅把她带到市中心的热闹大街上。他站到老远,让她自个儿实习。 她一开始就尝到甜头。那天,她扒了一个冒失女人的鼓鼓的荷包交给舅舅。 舅舅数了数荷包里的钞票,脸露笑容,拍拍她的脑袋,边走边说: 「我们去吃大餐,然后买过几件象样的衣服!」他说完,看着她,皱眉说。「你看你!多寒酸!」 她低头望了望自己脚上那双夹脚拖鞋,禁不住缩了缩脏兮兮的十个脚趾头,紧跟在舅舅后头。 她禁不住偷看他的背影。每当手头有钱的时候,他又变得潇洒迷人了。她是那样崇拜过舅舅,在她无知的弱小的心灵里,她是那样想要讨好他。 如今,她可以赚钱给舅舅。他们再也不用害怕房东来追租,甚至偶尔可以像有钱人一样,上餐馆吃一顿丰富的。 她是天生的扒手,出手快,动作敏捷,很会挑下手的对象。没多久,舅舅已经回到赌桌上,放心让她一个人出去。 她成天在大街和广场上晃荡,寻找不幸的猎物。 可惜,她不是永远都走运。 当冬天降临,街上的行人稀少,她穿着单薄的衣服,忍受着冷冽的北风,有时候一连几天都扒不到荷包,只好蹒跚地走路回家。 这些时候,在家里等着她的,是一张失望和恼火的脸。舅舅看到她空着双手回来,认定她偷懒,二话不说,脱下身上的皮带狠狠抽打她。 他比她强大,她只有挨打的份儿。 一天夜晚,她又空手回来。饥饿和恐惧折腾着她,她拖曳着脚步,希望回家的路永远走不完。 石榴街的夜晚照例很热闹,一排卖熟食的小摊占了大半条街。她一个小摊接一个小摊走过,眼睛贪婪地看着一盘又一盘热腾腾的食物吞口水。 来到怪婆婆的小摊前,她停了一下脚步。 来买粽子和鸡蛋糖水的客人很多,怪婆婆只有一个人,一双粗糙的手忙个不停,爬满皱纹的难看的脸上从来就没有笑容。这一带的小孩子都很怕她。 她眼角瞥见怪婆婆身上蓝布围裙的两个口袋塞满了钞票和沉甸甸的零钱。 她走过了,又踱回来,看到粽子和糖水差不多卖光了。再过一会,怪婆婆会一个人推着板车回去。 她溜了一眼又走远,去别的摊子看看。那些摊子要不是一家大小或者两夫妇一起干活,就是年轻力壮的男人。于是,她又踱回来。这次她没停在怪婆婆的小摊前面,而是站在对街。 后来,一个男人来买粽子。她听到怪婆婆冷冷地说: 「卖完了。」 男人失望地转到别的小摊去。 她在夜晚的寒风中抖着,看到怪婆婆开始收拾。她蹭着脚取暖,到处张望,装着她没看怪婆婆。 这时,她感觉有一只手粗鲁地拍了拍她的肩膀。 她一惊,转过头去,看到怪婆婆不知道从哪里冒出来,站在她面前,手上拿着两只粽子,脸上没有表情,嘶哑的声音说: 「拿去!」 她楞住,没有伸出手去接。 「拿着!」怪婆婆不耐烦地把两只粽子塞在她手里。 她抱着粽子,拔腿就跑。 「回来!」怪婆婆突然在后面叫住她。 她煞住脚步,扭过头来看她,以为她后悔。 怪婆婆大步走向她,然后塞给她一小包东西。 她看了看,是一包白砂糖。 「粽子沾砂糖才好吃!笨丫头!」怪婆婆粗声粗气地说。 她以为她想吃粽子,竟不知道,她一直盯着的是她围裙口袋里露出来的钱。 她说了声谢谢,声音小得听不见,拿着砂糖奔跑回家。 舅舅不在,她松了口气,蹲在地上,像个饿鬼一样,把沾了砂糖的粽子大口大口塞进嘴里,吃饱了就钻上床睡觉。 有生以来,头一次,她带着羞耻爬进梦乡。 羞耻感折磨着她。即便她回到大街和广场上晃荡,她已经不再是那个理直气壮的扒手。 如今,她只是为了活下去而当个扒手,并不是为了讨好舅舅。 她再也不会幻想得到舅舅的爱。在她幼小却也老成的的心灵里,她彷佛知道,想要得到舅舅的爱,已经不可能了。 舅舅好像感知这一切似的。既然她不爱他,他打她打得更凶,更不留手了。 不只一次,他喝醉之后跟她说,等她长到十五岁,他要把她卖掉,当个歌女或者舞娘,报答他的养育之恩。 他总是一再提醒她: 「你欠我太多了!」 那天晚上,她扒不到钱,回家又挨打。舅舅疯了似的,抓起皮带,拚命往她身上抽。她像受惊的可怜小猫,一直窜到墙角去。无处可逃了,她伸手去挡,那一下刚好打在她右手的小指上,她的指骨被他打断了。 她痛得抓住受伤的小指掩嘴大哭,哭得全身发抖。他好像被她吓着了,停下来看了她一眼,看到她缩在那儿喘气。 确定她没有被他打死,他松了一口气,丢下皮带出去喝酒。 他走了,她呜呜哀哭着从墙角站起来,蹒跚走到床边,拿起她那只毛毛狗,忍受着手指的疼痛,用剪刀把毛毛狗肚子上的缝线剪开,挖出丁丁很久以前给她的那张纸头。 她拨通了电话,一听到电话那一头的声音,她的眼泪再也止不住了。 18.像爱情的关系 每一段扣得很深的关系都是爱情,都有它最像爱情的时候,也都经历着甜蜜与苦涩,渴望与心碎,热情与荒凉。 每一段爱情,却也有它最不像爱情的时候。那时候,这两个人像什么呢?像老朋友?像亲人?还是看来像一个错误? 许多年过去了,她心里依然恨舅舅。她好像不是恨他那样对待过她,也不是恨他给她过上那种苦日子。她是恨他轻蔑了她的爱,那曾是一个小女孩对这个世界最纯真的感情。 她偶尔还是会想起他。 他已经不住在天使巷那个虫窟了。 她走了,他过着什么样的生活?他曾经试图去找她吗?找不到的时候,他有没有片刻的悔疚? 像他这样的一个酒鬼,也许几年前已经醉死在街头。死的时候,孤伶伶一个人,身上依旧穿着他最宝贝的那些过时西装与皮鞋,看来有点滑稽,却也显得安详。他终于过完了卑微又寒酸的日子,再也不用抱怨什么了。上帝已经厌烦了他。 此时此刻,她身为白小绿这个人,在寂寞夜街上开着小妖朝牵牛星街驶去。小妖在她急速拐弯的时候颠了一下,然后又回复平静,乖顺地走上一条坡道,在路的尽头停下。 她走下车,爬楼梯上楼。 山鲁看到她进屋里来,偏着头,嗄嗄叫了几声。 她拉开阳台的玻璃门,抓了一把瓜子喂给牠。 牠从笼子里探出头来啄食。 她对牠说: 「每个人都说乌鸦的叫声很难听,山鲁,你也不例外喔!」 山鲁没听懂,又叫了一声。她啐了牠一口,然后走进厨房,给自己倒了一杯冰冻的梅子酒。 她拿着酒,晃出客厅,坐到长木茶几前面的一张靠背椅子里。 她放下酒杯,咬着微弯的小指审视摆在茶几上的那盘棋。这根手指被舅舅的皮带打断了指骨,愈合之后,第一个指节骨歪了,从此再也把没法伸直,可也不碍着她做任何事。别人不留心,甚至看不出来。只有她记得这个伤口,老是情不自禁地把小指放到嘴边啮咬。结果,指甲都陷进肉里去了。 她上次走的那一步棋,依然没有回答。 她皱眉研究了一会,伸手把上回走的那颗黑子挪到另一个位置去。 她嘴角不禁泛起一抹俏皮的微笑,抬头看看山鲁,得意地跟牠,也跟自己说: 「嘿嘿......是应该这样才对。」 韩哲还没回来过。这一次,他去得够久了。 她不知道他在哪里。 他也许正在以色列,黎巴嫩,巴勒斯坦,或是世上某个危险的地方,为那些雇用他的人卖命。他的身边,此刻也许睡着一个跟他萍水相逢,主动投怀送抱的异国女人。等他醒来,这个美丽的女人会设法把他留住。终有一天,他会留下,不再回来。 每次这么想的时候,她都觉得鼻子酸酸的,好像这一切已然发生。她会接到他某天从远方拨来的一通电话。 他在电话那一头,快活的声音说: 「谢谢你帮我看房子,我不打算回来了。」 这并不是最糟的。 最糟的是,她再也听不到他的声音。 终于有一次,他回不来了。 她想象自己看着他冰凉的尸体,苍白一如裹上了一层象牙色的薄膜,乌黑的头发覆盖着太阳穴,宽宽的肩膀向她敞开着,哀伤的眼睛终于合上了。 她止不住生气的泪水,责备他说: 「你这个傻瓜!你这个大傻瓜!为什么要去干那种私家调查员的活!你真的有那么不要命吗?你为什么总有那么多幻灭的理想?」 然而,他已经永远听不见了。她只是对自己的灵魂哭泣。 要是他听到,他迷人的眼睛也许会鲜活起来,抱歉地笑笑,好像在说: 「噢,我不是故意的。」 他们的关系像什么呢?有没有曾经像爱情的时候?抑或,终究只是她一个人的爱情。 他从来不认得她。 明知她爱他,他聪明又善良地避开了,只留下那个「我不是故意的」的眼神。人生就像他爱喝的白兰地,有一种调调,充满了无望的梦想,苦涩而甜蜜。 他从来不赌钱,却是个赌徒。他比舅舅赌得高明,赌得潇洒,却也赌得更凶。 他赌的是命。他好像命运的游子,爱上了枪口下的生活。 百折千回,她爱上了的依然是一个赌徒吗?她始终逃不出她的宿命。 韩哲喜欢她,喜欢逗她。他比她大了十四年,一直把她当做他钟爱的一头小狗,却从来没有把她看作一个女人。 有时候,她不禁想,在特别罪案组的头一年,会不会已经是她们这段关系最像爱情的时候?以后再也没法超越了。 那时候,他们是出生入死的兄弟。 所有一同出生入死的兄弟,不都像情人吗?只是他们不自知。 他们曾经共度美好的时光,寂寞的夜晚在酒吧里相伴。离开酒吧的时候,他们从来不道别,只是微笑一下,然后各自走上回家的路。 他从来不知道,当她回到浣熊街的公寓,她会留恋地伫立在开阔的阳台上眺望他的公寓。他和她是m44星团的其中两颗星。 她从来没见过他那些女人,但她知道那些女人一直存在,就像她知道每个幽静的山谷里总有鸟儿飞翔。 19.他是早降的一场雪 他的名字没有出现在教官的名单上。直到他那天进入课室之前,她想都没想过他会来警校授课。 他就像提早降临的一场初雪。经过一夜的酣睡,破晓时分,她蒙蒙眬眬从房间的床上醒转过来,猝然发现窗外白茫茫一片。她卷着被子裸脚走下床,推开窗,探出身子去接住漫天的飞雪。雪吻在她的脸颊,轻抚她的眉睫,飘摇掉落在她手心里又溶化了。她畅饮了那一掬冰雪。 她像一个疲惫的旅人无意中遇上提前抵达的一列火车,虽出乎意料,却像救赎般来临。她兴奋地大步跨过路轨,奔向这列载她回家的车。漫漫的孤独长路终于有了回归。 他是所有早来的东西中最美好的。 那个热烘烘的星期四午后。她刚刚练完跑,坐在开了空调的课室的第三排,短发盖着耳朵,身上的汗衫湿答答地黏着背,渐渐干了。她盘起穿着短裤晒成蜜糖色的两条腿懒洋洋地坐着,一只手支着下巴,用一条揉成一团的小毛巾抺着额角上细细的汗水,昏昏欲睡。 突然,脚步声由远而近,走进一个人来。 那当然是他。 一瞬间,她完全醒过来了。 他好像比她记忆中更挺拔,身高至少有一米八二,身上穿着薄薄的蓝夹克,洁白的衬衫敞开了第一颗钮扣,灰色棉裤裹着结实的屁股和一双长腿,穿着黑色便鞋的脚不大,也不至于是小脚,跟身高成正比,使他走起路来有一种潇洒。 一向放在课室前方那张椅子不知给人挪到哪儿去了。他随手拉了一把椅子,跨骑上去,手臂放在椅背上,面朝班上的每个人,自我介绍。 「我是韩哲。」他开口,愉快的声音说。 他那两片嘴唇连鸟儿都会失神地拍着翅膀飞过去,羞答答地亲一个。 他冷静却又哀愁的黑眸却好像在说: 「宝贝,亲一个就好了。我并没有那么相信爱情。」 开头那二十分钟,他说过什么,她完全忘了。 她心情复杂,好几次偷偷瞥向他,心里既高兴也难免一丝失望,他似乎认不出她来,只有她不曾忘记他。 然而,就在下课前的几分钟,他清澈的深刻的目光突然毫无预兆地停在她脸上。 她后悔了。她不该希望他认得她。 「请你不要把我认出来!要是你认得我,此时此刻,我惟有否认。」她心里拚命祈祷着。 他看着她好像有三秒钟那么长。 「这位同学很面熟。」他慢慢说。 她脸颊发烫,一颗心几乎要从唇边跳出来。 这时,班上的同学好像回答抢答题的学生那样,一个个抢着说: 「她是那个第六感少女白小绿!」 「她上过电视和报纸!」 她进警校的第一天,这些跟她同辈的人都认得她,大家像好奇的侦探那样打听她,奇怪她后来为什么消声匿迹。 「喔!」韩哲终于点了一下头。 他朝她咧嘴一笑: 「那时候,警队有人提出找你来帮忙破案。我们有很多未破的案。」 班上的笑声此起彼落。 她顿时松了口气,脸上的红晕渐渐消散。 「那时我挺忙的。」她笑开了,在座位上调皮地说。 他略微苦恼地向她求助: 「我办公室的抽屉里还有几起悬案未破。但我最想知道的,是我今天早上无论如何也找不到的另一只袜子到底死去哪里。」 他挠挠耳朵说: 「那双袜子我很喜欢。」 班上又再响起一片笑声。他们在警校里从来就没见过这么帅这么可爱的老师。无论男生女生,在第一堂课结束之前已经给他迷住了。他就是有那种魅力。 笑声陆续停歇,欢乐的气氛鼓舞着她。她略微震颤的声音回答他: 「我现在已经没有第六感了,不过,我知道那只袜子在什么地方。」 她这话引起了他的好奇。他侧着头,竖起耳朵等她说下去。 「你的袜子在你不刻意去找的时候自然会出现。」她羞答答地说。 他用手拍了一下椅背,拉开椅子站起来,微笑的眼睛飞舞着,说: 「我就知道女人的第六感决不可以小觑。」 她跟大伙一起笑了。 他走了之后,大家舍不得离开课室,七嘴八舌地议论着他。 从课室的一排窗子看出去是警校的停车场和遥远的一片翠绿峡谷。她抵着窗台,目光越过窗子寻找他的身影。 她看到他从学校大楼敏捷地走出来,大步走向停在松树下的一辆蓝色的法国标致轿车。那辆车不新也不旧,并不张扬,看来跟他就像老朋友一样匹配。 他坐进去,发动它。 她咬着嘴唇,看着那辆蓝色标致缓缓绕圈驶出停车场,开上警校外面那条下坡道,移离她的视线。 窗外的阳光细细碎碎地斜落在她脸上,映出她眼睛里的一抹清澄明亮。她在多年之后终于见到他了。 他来早了,却也好像来得正是时候。 她想起白小绿在火车上对她说的那句话。 凡所际会,很少是偶然的。 韩哲没有认出她来。她倒宁愿他认为她是那个特殊的少女。 白小绿的故事终究比她的故事美丽许多。 20.警察遗孤 自从韩哲那天像一股旋风一样突袭警校之后,他的故事也很快在他们这个班上传开了。 他是著名的警察遗孤。 三十六年前,两名本来有大好前途的年轻探员在一次出任务时失手,同时身中多枪殉职。这两人的妻子当时都怀有身孕。 两个遗腹子先后出生,其中一个就是韩哲。 这个跟母亲靠着遗孀的抚恤金和遗孤福利过活的男孩壮得像一匹马,长大后跟他父亲一样,当上了警察,而且成为非常出色的警察。没有人知道另一个遗腹子的去向,就连是个男孩还是个女孩,也无人闻问了。 这个故事,她还是头一次听到。 在她以前搜集的贫乏的关于他的资料里,根本没有这部分。不是进来警校,是不可能知道的。 这个警察遗孤走上他父亲的路。不一样的,是他在父亲已经结婚的那个年纪依然单身,一直到现在。听说,他女朋友很多。 她可宁愿他是这样。他毕竟比她大十四岁。过去这些年,天知道她有多么渴望长大。她害怕他没等到她长大就已经跟一个女人结婚了。 他在警校只授了几堂课。对他来说,她也许只是那个传奇少女,是班上一个漂亮的女生。可对她来说,他是她最长久的思念。 最后一堂课的那个星期三。他一走进课室,十七个同学都嚷着要请他去酒吧喝一杯答谢他。她当然也是最落力起哄的那个。这天之后,她不知道哪天可以再见到他。 他听他们说完,等他们安静下来了,皱着眉,严肃地说: 「我是公务员,不能接受贿赂。」 她差一点就相信了他。 他突然笑开了,眨眨眼睛说: 「有酒喝,管它呢!贿赂就贿赂呗!」 她笑了出来,跟大家一起鼓掌。 他做了个要大家停止鼓掌的手势,一本正经地说: 「我警告你们!你们可别以为将来进特别罪案组会容易些。好了,现在,快把你们身上的钱统统拿出来让我看看有多少,今晚我要喝穷你们!」 警校附近有有两家酒吧,一家是教官常去的,他们自然是不敢去。另一家「谷地」要走远些,面对着那片漂亮的峡谷,是他们去的,吃的喝的都不错。她更喜欢那儿的气氛。 他们任由韩哲挑一家。有他在,他们自然能去教官爱去的那一家。 当他听到那家酒吧是教官爱去的,他扬扬下巴,调皮地说: 「那一定很闷,我们去另一家。」 他们在「谷地」喝了很多。那个热情的老板娘,虽然一把年纪,都能当个年轻的祖母了,一看到韩哲,竟像怀春少女那样,不停端来很多小吃给他们,又请他们喝酒。 他们占了酒吧最里面的一张长桌。她跟他之间隔着几个男生。她做梦也没想过有一天可以跟他一块喝酒。当眼前发生的事看来并不真实,她突然不知道跟他说什么好。 她静静地坐在那儿啜着一杯覆盆子伏特加。 时间在她喝的那几杯覆盆子伏特加里荡漾着.那美丽的赤色终于还是到了杯底。 离开酒吧时,大伙都好像醉了,几个男生相互推搡着追逐着。 「谷地」酒吧离警校有一千两百米,是条安静的小路,落满了秋天的杏树的叶子。几盏朦胧的遥远的路灯点缀着路的两旁,然后消失了。夏天的时候,他们常常可以捡到杏子,让她想起故乡的梨树,还有舅舅那个梨树的故事。 恨一个人,原来还是会记得他说的故事。 深秋的山风有些冻人。他们走这条路来的时候没喝酒,不消一会就走完。现在喝了酒,这条路似乎变成了一千两百米的许多倍。他们像一群分散的蜗牛那样缓慢地向前移动。 这时候,韩哲宣布: 「走路不晃的,以后进特别罪案组会容易些!」 大家都好像被这句话点了穴道似的。明知道他是说笑,各人都暗暗较劲,连忙打起精神走路。 伏特加的酒劲很厉害,她觉得自己醉了。 她脸上挂着假装没醉的微笑,试着帮身体找个平衡点。 「你不想进特别罪案组了?宣布投降了吗?」韩哲不知什么时候突然从她身边冒出来说。 「呃,不,我想!」她舌头结巴地回答。 她看不出他到底有没有醉。他的眼光鞭策着她。她大口吸气,挺直腰背,两条手臂在身旁微微张开保持平衡,傻呼呼地说: 「如果我走路有点晃,不是因为我醉了,是我的脚不听话。我最想进特别罪案组了!」 她说的话顶没意义,只有醉鬼才会说出口。 这句话却把他逗笑了。 他弯腰把一片叶子捡起来放到自己头上,小声在她身边提示: 「抬起头,眼睛望着前面的一点,不要老望着自己的脚!别让叶子掉下来。」 她照着他的话做,学着他那样,捡起一片叶子放到头发上。 她试着不晃。 他走在她身边,唱起歌来。 你愿意抓住一颗流星吗? 就在它坠落地面之前。 你难道不明白, 当你一蹶不振时就不会有人爱你。 把我捡起来带回家吧。 我会抱起我的旧吉他, 为你唱一首怀旧金曲, 只要你愿意抓住一颗流星。 她扭头看他,他已经越过她,跟她隔了几步的距离。 他头发上的枯叶掉落了,他并未察觉。 她悄悄把那片叶子捡起来,跟自己说: 「他醉了。」 她踮高脚,想把那片叶子放回去他头上。他比她高太多了,她颠了几步,差点就成功。那片叶子在他头发上停留了大概一秒钟却又飘落了。 后来,他发现那片叶子不见了。他转身,目光找了一会,看到她。 她眨眨黑亮的眼睛,很小心地朝他走出一条不晃的路。 他瞥了瞥她头发上的杏树叶子,脸露疑惑的神情。 她若无其事地继续走。 她知道他为什么感到疑惑。她那片叶子一直没掉下来。 这是她永远不会告诉他的秘密。 她那天刚好在头上别了一个黑色的发夹,正好用来夹住叶子,就是这么简单又幸运。 他们终于走完了那一千两百米的路。 他上了他那辆标志。 他们歪歪斜斜地并排站着,然后立正,一只手放在额头前面,向他敬礼。 她敬礼的时候没忘记用另一只手按住头发上的那片叶子,朝他得意地笑。 他看了看他们,没好气地摇头,打亮车灯,把车调头驶出停车场。 她目送着他的车灯没入夜色里,跟自己说: 「我必须进入特别罪案组。」 那是再见他的惟一机会。 21.回到莉莉丝 快毕业的时候,班上的同学陆续收到通知,知道自己会派去哪个部门。只有她,一直没有收到信。 那时候,她做了许多美丽的白日梦,譬如说,以她优秀的成绩,她会不会破格成为第一个一毕业就能进入特别罪案组的学员?说不定是韩哲选了她。 直到那天,警校的主任教官「螃蟹」召见她,她还以为是有好消息。 她心情紧张又满怀希望地走向教官大楼二楼螃蟹的办公室。 她敲门进去,长方形的宽阔的办公室里,除了中年发福,身上的五花肉几乎挤出制服,走路像螃蟹的主任教官,还有另一个没穿制服的男人,看上去老得应该退休了。他白发方头,有一张大得像月亮的脸,皮肤黝黑,脸上的皱纹多得像夹心饼干,要多丑有多丑。光是这张皱皮大脸,连警徽都不用亮出来,就能吓死几个大贼。 她本来以为螃蟹已经很丑了。他们背后叫他螃蟹,除了因为他走路像螃蟹,他圆滚滚的脑袋也像蟹壳,头顶寸草不生,两旁剩下的头发看来就像几只软趴趴的蟹爪子。然而,一跟这张大脸比,她觉得螃蟹甚至可以称得上可爱。 她一进来,大脸的眼睛就没停止过上下打量她,弄得她浑身不自在。 「这位是陆警官。」螃蟹对她说。 她向陆大脸敬礼。 「坐。」陆大脸木无表情命令她。 她立即在他们面前的一张木椅子坐下来,挺直腰背,双脚合拢,双手放在两个膝头上。 「白小绿,你身高一米六五?」陆大脸看了看手上的一份档案。 那个看来是她的档案。 「是的,长官。」她回答。 「体重五十五公斤?」 「是的,长官。」她回答。 「你会不会唱歌?」 她心里一怔。这问题太奇怪了。然而,警校的训练,就是不能对长官的提问有任何异议。 「回长官,我会唱歌。」她一本正经地回答。 「唱来听听。」陆大脸命令她。 她眼角偷瞥螃蟹,螃蟹脸上没有任何表情。 她清清喉咙,放声唱起歌来。 你愿意抓住一颗流星吗? 就在它坠落地面之前。 你难道不知道, 当你一蹶不振时就不会有人爱你。 把我捡起来带回家吧, 我会抱起我的── 「行。」陆大脸像一个麻木的听众,脸上的表情毫无更动。 她文风不动,心里却不禁嘀咕: 「他们不会是想派我去参加歌唱大赛吧?」 他们突然要求她唱歌,她想也没想,就唱了这首老旧的乡谣。这首歌是韩哲那天唱的。她听一次就会唱。丁丁以前常常教她唱歌。她跟丁丁差好远,可还是不错的。 陆大脸又问她: 「你会不会打麻将?」 「回长官,我会打麻将。」 她眼也不眨,心里咕噜: 「你们劳师动众,不是想约我打麻将吧?」 「会不会打扑克?」陆大脸接着问。 「回长官,我会打扑克。」 她在一个赌徒身边长大,从骰子到麻将到轮盘到扑克,没有她不会赌的。要是她愿意,她也许会是一个无赌不精的赌徒。 「你有没有男朋友?」陆大脸木然问。 这时她想起了韩哲,不禁闪了一下神。 陆大脸盯着她的小脸。 「回长官,我没有男朋友。」她回过神来,连忙回答。 「白小绿,我们正在考虑派你担任一个卧底任务。」陆大脸直视她。「但是,考虑到你的过去,你曾经是那个第六感少女。假如你被认出来,你的处境将会十分危险。」 原来不是特别罪案组,她心中不免有些失望。 可她深深知道,要是愿意当卧底,立下大功,将来进特别罪案组的的路会容易许多,时间也会缩短些。 只要能够进特别罪案组,她什么事情都愿意做。无论前面有什么危险,她也会毫不犹豫地飞奔过去。 「回长官,那已经是很久以前的事,相信不会有很多人认得我。要是有人认出我来,我会否认。同时我相信,卧底会拥有另一个身份,我的名字不会再是白小绿,那是我最好的掩护。我认为我可以胜任,希望长官考虑我。」她渴望的眼睛直视陆大脸。 陆大脸扬了扬两道白眉说: 「你还不知道我要派你做什么。」 她的确没想到,陆大脸是要她去当一个赌鬼歌女。 她更没想到,她要登场的地方是莉莉丝夜总会。 他们给了她一个新的身份。 她现在是王珍妮,一个名字普通的二十二岁歌女,出身卑微,嗜赌又颓废,生活一片苍白。 她用王珍妮的的身份住在租来的简陋小公寓里。那幢干巴巴的二十层高紫色公寓就在莉莉丝附近,方便她上班。 为了配合王珍妮的身份,她烫了一头长卷发,染成红色,每天抹上浓妆,穿得妖妖娆娆,戴上廉价首饰和名贵金表,看起来像个小妓女。她完全知道怎样扮演这个角色,怎样演活这些颓废的女孩。她在莉莉丝见到的,都是这些女孩。 她一直担心会有人认出她来。这种担心后来证明是多余的。莉莉丝已经物是人非。 莉莉丝几年前易手,名字没变,重新装潢,格调高级了许多,是男人找乐子的地方。 守门的印度人已经换成两个金发碧眼的俄罗斯人。那块霓虹招牌更大更亮,红色丝绒地毯从外面的台阶一直伸展到那道熟悉的弧形楼梯上。 没想到,多年以后的这一天,她重又踏上那道大理石楼梯。 不一样的,是她长大了,她脚上穿的不是她从故乡穿出来的那双白色丁带鞋,而是一双银色尖头高跟鞋。她左手手里抓住一个黑色珠片包包,右手的手指夹着一根点了的香烟,缓缓走上二楼舞池。 无论这个地方怎么改变,空气里始终荡着那种欢乐地狱的味道,糜烂如故,就像一瓶换了高级包装的廉价酒精,骨子里还是一样的。 她第一晚唱的是丁丁的首本名曲,也是她那天踏进莉莉丝听到的第一首歌。 那个请她喝橘子水的酒保已经不见了,从前那些歌女和舞娘,她也没见到。这些女孩也许都已经老了,嫁作归家娘了,又或者过着悲惨的人生。 唱着歌,看着台下那些陌生的模糊的脸孔,她猝然发现,好像有些东西冻结在时间里面。要是她没有变成白小绿,那么,王珍妮说不定就是现在的她。 她风情的目光抚过台下每张脸,轻抬粉扑扑的下巴,咧嘴一笑。人生到底是充满讽刺呢?还是过去与现在之间一场又一场的轮回?不管走了多远的路,她也许依然会用另一种自己意想不到的形式重复过去,回到那条老路上。 她唱起《梦醒时分》来,最像丁丁,连丁丁以前也喜欢听她唱,有时一边听一边取笑她的老气横秋。 她想起那些她活得像个老小孩的日子,想起那样爱过她怜惜过她的丁丁。 她不知道丁丁这一刻在哪里,日子过得好不好。 后来她有恨过丁丁吗? 那种感情太矛盾,也太累人了,好像已经遥远得像一个世纪以前。 22.孤独的演员 卧底也就是演员,是个孤独的演员。 这出戏,无论演得好或不好,她也无法说与人听。 她终于明白陆大脸那天为什么问她有没有男朋友。她不能,也不可能被任何人爱着。这个角色好像为她量身订做似的。从亘古到现在,她一直都是孤身一人。 她太了解孤独了。而她总是安慰自己,了解孤独也就了解韩哲。孤独的人认得孤独的人。 别的演员可以有演技生涩,演得不好的时候。这一出戏演得不好,下一出再来过。然而,她只能演得好。演不好,她连命也保不住,根本没有机会重演一回。 那些漫长而孤单的日日夜夜,她过着王珍妮的生活。白天睡觉,晚上到莉莉丝上班,唱着嘲笑爱情却又渴望爱情的歌。要是说什么女人最相信爱情,那就是被爱情遗忘的女人,比如说,莉莉丝那些歌女和舞娘。 每晚离开莉莉丝,才是她最精彩,演来也入木三分的一台戏。 她饰演那个没有明天的寂寞赌鬼,一双脚在赌桌下面生了根似的,每天把所有希望都倾注到赌桌上,却总是带着所有绝望离场,然后想办法明天借钱再赌,好像不赌也没有其它事做了。 她拚命把钱输掉,静静地等待高利贷向她招手。 警方追踪这个高利贷集团已经有三年,手上一直没有足够的证据。 这个集团专门向夜生活女郎放贷,手段狠辣。一年前,一个吸毒的小舞女因为没法还债而被他们从三十楼的天台扔出去,死的时候,整张脸都碎掉。 她在警方档案里看过尸体的照片,那张脸已经不能说是一张脸了。 传说集团首脑是个长相英俊的男人,警方的情报显示,他是莉莉丝的幕后老板。这个神秘人从来不露脸,露脸的是他哥哥。她在莉莉丝见过这人两次,大家都叫他秦哥。 秦哥四十出头,中等身材,皮肤白晢,那张脸像路标一样平凡,很难相信他有一个英俊的弟弟。 秦哥身上穿的是最普通的白衬衫和黑西裤,毫不起眼。他眉头深锁,看上去是个不快乐的男人,冷漠的三角眼让人不寒而憟。 他让她想起韩哲在课堂上说过的那句话: 「人心是最可怕的。」 她当时终究没有想到,她离开警校之后马上就能体会这句话里的意思。 越是过着这种日子,她越是想念他。 什么时候才能再见到他啊? 有时她很害怕,她会不会失手,变成那个碎掉了脸的小舞女,此生再也不能与他相见了。 那个夜晚就像其它的夜晚,她午夜两点钟离开莉莉丝。 她累了,穿着俗艳的黑色珠片迷你裙,踢着高跟鞋走路。 她不习惯穿高跟鞋,走起路来,背有点驼,一双瘦长的脚叉开来呈八字。她也没刻意去改。在她设计的王珍妮这个角色里,走路八字脚就跟抽烟和赌钱一样,够颓废够懒散的。 她沿着路肩,朝她常去的那个小赌场走。 她拐过街角,伫立在路边,等交通灯转号。 今晚她又得输掉一笔钱。她不禁想,要不是她必须输,她能赢吗? 灯号转了,几辆车子在她面前停下。过马路时,她眼角无意中瞥到身边其中一辆车。 她不会认不得车上的人。他是她朝思暮想的人。 韩哲坐在他那辆蓝色标致的驾驶座上。车上只得他一个人,他的脸藏在夜色的暗影里。 她多久没见过他了? 她在马路中心停下,隔着车头挡风玻璃看向他,嘴角一咧,朝他微笑。 然而,她很快就后悔了。韩哲好像认不出她来。 他木无表情,冷冷的看了她一眼,就像看到街上一个不认识的人。 交通灯转号,车子陆续从她身边驶过。她只好避到一边。 韩哲没有为她停留,她的微笑却一时回不过来,笨拙地停留在她失望的难堪的脸上,看来像个寂寞的生日蛋糕。 他是认不得她,还是已经把她忘了? 她看着那辆疾驶的蓝色标志没入朦胧夜色中,僵住的微笑终于塌了下来。她突然觉得很累。 她掉头,往回走。 今天晚上,她不想去赌,不想唱歌,不想再穿这身衣服。她想回家。 她回到王珍妮那间龌龊的公寓。在那儿,她带来的惟一一件属于她的东西,是一个小而瘦长的玻璃花瓶。 花瓶里每天都插着一枝她喜欢的桔梗花。 王珍妮不需要桔梗花,是演这个角色的她需要。 只有当她看到鲜花时,她才会觉得这些日子还是人过的,是有希望的,是很快会过完的。 这天晚上,瓶子里孤伶伶地插着一枝忧郁的紫色桔梗。她关上门,踢开鞋子,匆匆扒掉身上的珠片裙,点了一根沙龙,狠狠地抽了几口,然后像个酒鬼一样,拿起一瓶琴酒,咕噜咕噜地灌下去。 她喝醉倒在床上,闻着自己口里的烟味哭了,哭得一塌糊涂。她不是像王珍妮那样哭,甚至不是像白小绿那样哭。哭的时候,她永远都还是苏子仪。 为什么韩哲永远不会认得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