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世界如锦心如梭》 冰岛姑娘和海盗性格 在心理学里有一种人格名称,叫作『t型性格』,简称为『海盗性格』,代表着创造性,外向型。拥有这种性格的人爱冒险,喜欢生命力淋漓尽致地发挥,把生命搞得像『一次事故』。 据说,爱因斯坦就是这样的人。 也许,黛比就是这样的人。 从芬兰到瑞典,我们乘坐的是“维京号”游轮。也许是因为“泰坦尼克号”留下的印象太深刻了,我上船的第一个动作就是鬼鬼祟祟地瞟着船的两舷,想数数救生艇的数目够不够。其实数也是瞎数,谁知道船上有多少人呢。 到了吃晚饭的时候,就大概知道有多少人了。晚饭被安排在九点半,即使此刻是北欧的白夜,太阳下班很迟,这个时辰吃饭也还是相当晚了。导游跑去联系,试图把我们的吃饭时间提前,未果。游轮方面的答复是:食客众多,只能分期分批地享用大餐,已经安排在这个时间,无法更改。 入乡随俗吧。 时辰到,进了餐厅,真是蔚为壮观的饕餮大军。自助餐形式,几万个不锈钢的食槽彻头彻尾地敞开心扉,各色食品竭尽全力讨好你的视觉、嗅觉,透过它们和你腹中的肠胃打招呼。无数人端着盘子,在美味之中遨游,如同饥饿的鲨鱼。 餐厅位于整艘游轮的正前甲板处,四周都是玻璃,可以把它想象成行进中的水晶宫。游客们就在这座劈波斩浪的宫殿里,有惊无险地大快朵颐。 宁静的海 得知我们能够在“维京号”游轮上享受美食,送我们上船的芬兰导游不无羡慕地说,我到芬兰七年了,还没有乘过游轮。据说,船上的大餐会让你一辈子难忘。 中国人吃饭好扎堆,有了美景,有了美味,当然要有佳客,说说笑笑当佐料,才有滋有味地惬意。伙伴们很快就发现这愿望成了窗外波罗的海的一朵泡沫。餐厅能接待的人数有限,一批人抹着嘴巴走出来,另一批人才能鱼贯而入。吃完的人散居在各处,腾出的位子也是散散落落。这直接导致了我们虽然获准进入餐厅,但并没有现成的位子候着,全靠见缝插针。 没有那么大的缝隙,可以一下子插入这么多“中国针”,只能化整为零分而治之了。 我端着盘子在熙熙攘攘的人群中寻找座位。一处偏僻的位子,一张两人小桌,一个黄种人在独自进餐。男性,个子不高,大约三十岁的年纪,服饰整洁。我猜他是一个日本人,也可能是韩国人。说实话,哪怕有一线希望,我也不愿意和一个日本人同桌进餐,但环顾左右,桌满为患,再咽着口水四处游逛,有点像“丐帮”。 我用汉语说,这里有人吗? 没指望他能听懂。海外旅行的经历,让我有一个收获。你不会说当地语言也无大碍,大胆地自说母语好了。反正人们萍水相逢之时,能够交流的信息是有限的,配合着手势和表情,大致也能猜个八九不离十。千万不能钳闭双唇什么也不说,那才是真正的闭目塞听,一头雾水。 我相信以我端着盘子没着没落的样子,他一定能明白我的意思,摇头或是点头就可答复。没想到,他非常清晰地用标准普通话回答我说,没有人,你可以坐。 我大喜过望。不单是因为有了座位,更是因为在这里遇到了同胞。我如释重负地放下盘碟,说,中国人? 他略微迟疑了一下,说,冰岛人。 我大吃一惊,说,你一个冰岛人,居然把汉语说得这么好啊! 他微笑了一下说,我以前是中国人,十几年前加入了冰岛国籍。 原来是这样。我说,那你就是冰岛籍华人了。怎么称呼你呢? 他说,你就叫我阿博好了。 我坐在阿博对面,开始吃我的很晚的晚餐。动了刀叉之后,才发现这顿大餐并不像想象中那样诱人。不怪游轮上厨子手艺不精,是我失算。单凭目测一见钟情,拣来的食物多半口味诡异。比如一种美若珊瑚的红豆子,每一颗都像宝石放射光芒,我以为是外籍的红豆沙,舀了偌大一勺,吃到嘴里方品出拌了羊油和蜂蜜。平素我不吃羊肉。 炸鸡、蔓越莓、番红花鳕鱼、惠灵顿牛排、迷迭香、酸辣墨鱼、酪梨、红酒烤肉……你很难猜出色彩艳丽的食物中蕴含着怎样陌生的原料和味道。拣到盘子里就都是菜,不得不通通吃掉,以防服务生对中国人有微词。只是照单全收很辛苦,吃相也不轻松。 阿博看出我的窘态,慢慢地等我吃完,说,我和你一道再去添些食物,我知道有一些东西比较合东方人的口味。 有了阿博做向导,在食物摊间游弋,好比有了指南针,东西好吃多了,起码入口不再龇牙咧嘴。 阿博说,客人来自四面八方,游轮上各种口味的饭菜都有。 广袤的冰川 我说,没有看到中国菜啊! 阿博说,他们主要还是接待欧洲人,当然以西餐为主。以后中国人来得多了,他们也会做中餐的。 我说,你当年怎么想起到冰岛呢? 阿博说,我很想到海外留学,成绩不是很好。美国的学校考不上,英国学费又太贵了,就到冰岛来了。在冰岛学习冰岛语,有奖学金,就这么简单。 我说,你喜欢冰岛吗? 他说,喜欢,不然我不会入籍。 我说,冰岛有什么好处,这样吸引你? 阿博说,第一是我喜欢冰岛的水。冰岛是个资源非常丰富的国家,特别是水,简直取之不尽,用之不竭。冰岛人口很少,又有广袤的冰川,简直就是一个大水库。第二是我喜欢冰岛的风光,像月亮一样。 我有点搞不明白,就问他什么叫像月亮一样,是又大又圆的意思吗? 阿博说,我说冰岛像月亮,是指它的美丽和寒冷,还有荒凉。当然了,还有各种宝藏和让人充满了想象的寥廓空间。 我说,明白了。第三点呢? 阿博说,第三是我喜欢冰岛的姑娘。她们热情豪放,敢爱敢当。如果喜欢你,就狂热似火地和你相爱。不喜欢了,就恩断义绝地同你分手,绝不拖泥带水。如果是你不干了,就直截了当地告诉她,她也不会哭哭啼啼缠着你不放。如果有了孩子,就跟你算清抚养账目,然后痛痛快快地奔自己的前程去了,再不会寻死觅活地找你麻烦。只是冰岛的法律很保护女子和孩子的利益,就算你是个富豪,如果离上几次婚,也就成了穷光蛋。 皑皑的白雪几乎覆盖了房屋,袅袅的炊烟冉冉升起 我说,看你对冰岛女子这样倾心,想必一定是娶了当地姑娘。 阿博说,曾经有过这样的想法。冰岛出美女,那里的女孩子也很阳光。她是我在一次圣诞节的聚会上遇到的,名叫黛比。我们一见倾心。那一天,正是北极圈内最黑暗的时分,天上出现了美丽的极光,是淡绿色的,横跨整个天穹,好像一匹无与伦比的绸缎,妖娆得令人恐怖。好在两个人在一起,什么都不怕了。那天我们喝了很多酒,分手的时候,彼此恋恋不舍。黛比说,咱们到乡下去吧。我说,这样寒冷,到乡下去岂不要冻死?黛比说,你跟我来,会把你热死。我就和黛比上了路。前几天刚刚下过一场暴风雪,公路上的雪虽然被铲雪机清除了,但两侧的积雪有好几米高,穿行在雪巷中,好像童话世界。我随着黛比到了冰岛首都雷克雅未克郊外的一座别墅。房子几乎被皑皑冰雪掩埋,只有房顶高耸的壁炉烟囱,证明这里曾有人居住。 童话世界一般的冰岛街巷 冰岛的富人通常在郊外都有这样的住所,主要是夏天时分来游玩,到了冬天,就人迹罕至了。我说,黛比,你有钥匙吗? 黛比说,这是我亲戚家的房子,我有钥匙,但是,没带。 我说,这不和没有钥匙是一样的吗?黛比说,当然不一样。我有钥匙,说明我有支配这套房屋的权利。我说,权利是一回事,我们进不去,这就是另外一回事了。 黛比说,谁说我们进不去呢? 我说,没有钥匙,你怎么进去呢? 黛比说,这太简单了。说着,黛比走到窗户跟前,扒开积雪,用靴子猛地扫了过去,玻璃应声而碎。黛比矫健地跳了进去,然后从里面把房门打开。我大吃一惊,说,你近乎强盗了。黛比笑起来,说,维京人的祖先就是海盗。 仿佛梦境中才会出现的星空,寒冷清澈 那一次,我和黛比在乡下的别墅待了三天三夜。屋内储备有很多罐头食品,还有饮用水,我们吃穿不愁。取暖和洗澡也没有问题,设备很齐全。窗外是极其寒冷清澈的星空,身边是极其温暖柔软的姑娘,那种感觉真是欲仙欲死。三天以后,我们回到都市。黛比对我说,咱们到此为止吧。 我大吃一惊,说,为什么,我们才刚刚开始。黛比说,我有男朋友,只是这一阶段他不在。现在他就要回来了,我们就结束了,这就是一切。谢谢你给予我的美好感受。说完,她就翩然而去。 我知道这对黛比来说很正常,但我难以接受,久久伤感。后来,我决定还是找一个中国的传统女性做妻子。文化这个东西,像胃一样,换不掉的。我不希望我的女儿在十四岁的时候就把男孩子领回家。不希望我一推门看到他们在床上做爱,还要心平气和地说,对不起,打扰你们了,然后镇定地转身离开。我做不到…… 阿博举起一杯酒,我用手中的矿泉水和他碰碰杯,预祝他早日找到中意的中国新娘。 吃罢晚饭,已近深夜。我到船上的免税商店转了转,里面也是熙熙攘攘、热气腾腾,人们提着装满酒和化妆品的袋子兴高采烈。还有很多娱乐设施,因为疲倦,听说人也很多,我就没去浏览。 这艘游轮就叫作“维京号”。维京人是日耳曼人生活在斯堪的纳维亚半岛地区的一支,也称诺狄人,至今德语中“北”仍和此发音近似。维京人口不多,却是欧洲历史上影响很大的一个种族。他们的足迹北达格陵兰、冰岛以及俄罗斯腹地,南及地中海南岸温暖的亚历山大港和耶路撒冷,西抵不列颠、爱尔兰,东达北美洲东北部。他们在这些地方耕种、放牧、交易,凭着当时欧洲最出色的航海技术,到处拓殖和贸易,在今瑞典、丹麦、挪威等地安营扎寨。连远在加拿大的圣劳伦斯湾也曾是维京人的殖民地。近东的拜占庭有精锐的维京人雇佣军团,英格兰、爱尔兰、法兰西都有他们的占领区和政权。现代英语中最常用的词汇中有九百多个来自维京语。英国东北部的六百多座村庄至今还沿用维京地名。法国船长口令中的“左(babord)”和“右(tribord)”也是维京航海家留下的。爱尔兰的首都都柏林的奠基人,也是维京人。在俄罗斯,时至今日,普京和叶利钦互称“先生”时,说的还是维京人古老的词汇。 橙红色的北极光,好像火焰 维京人的基本生活方式是农耕,他们的农庄以家族为单位。但他们并不是自给自足的小农,他们还下海捕鳕鱼,腌渍以后卖给西欧人。他们从事国际贸易,贸易的商品有石制、陶制、木制以及兽骨、兽角制成的日用器皿,金属制品,毛纺织品,珠宝饰品等。传统沿袭至今,不过是贸易的品种改成了集装箱码头、战斗机、轿车和移动电话。他们还大量倒卖各地土特产,考古中发现的存货就有斯堪的纳维亚的磨刀石和染料、荷兰的布匹、地中海的丝织品等。 严酷的环境和落后的生产方式,使维京人的文化处于相当原始的状态。神话、英雄史诗都在吟游诗人口头上流传。维京人是崇尚武力的。他们的神谱中有两大神系,最崇高的主神名叫奥丁,属于埃西尔神系,与雷公索尔为伴。他创造了世界上的一切,并拥有全部的知识,但最重要的是他是战神,主宰生死。另一个被称作瓦尼尔的神系,由弗雷和他的妹妹弗雷娅组成,相对温柔些,主管繁殖和财富。维京人崇尚武力,骁勇善战,宣称懦夫将被送进寂寞的地狱,而勇敢战死的人则升入乐园瓦尔哈拉。 实话实说,我觉得北欧的自然环境挺恶劣的,如果没有那些郁郁葱葱的树木,简直就是穷山恶水。在这里生长的维京人,如果不彪悍,早被别的部族消灭或赶走了。他们敬畏大自然的力量,相信即使是他们全能的大神,也战胜不了命运的安排。好在他们也达观,相信彻底的毁灭之后将是新一轮重生,周而复始,生生不息。 维京人并非没有文字,只是北佬传下来的由二十四个字母组成的书写体系,比较原始,又没有好的介质,只好刻在木头和石头上,这样就只能作为记录,而不方便交流。为了刻画方便,字母都由直线和折线组成,没有现代字母的曲线,如现在的“o”是圆圈,而当时则是个菱形。这种文字是后来的英语的原型。而沉郁寡言的维京人还嫌二十四个字母太复杂,逐渐简化成十六个,表达能力就更差了。有时候,人们就把维京人简称为“海盗”。 我不知道阿博在雷克雅未克郊外遇见的女子是不是一个海盗的后代,但那种性格显然和生长在温带的中国人有相当大的不同。 在心理学里有一种人格名称,叫作“t型性格”,简称为“海盗性格”,代表着创造性,外向型。拥有这种性格的人爱冒险,喜欢生活多姿多彩,喜欢生命力淋漓尽致地发挥。他们喜爱追求新奇和未知,喜欢复杂与刺激,喜欢把生命搞得像 “一次事故”。有生理学家研究指出,这些人与生俱来有一种“刺激”基因,需要经常性的强力刺激,才能保持生命的张力和兴奋,只有不断地冒险,他们才感觉到自己还活着。 据说,爱因斯坦就是这样的人。 也许,黛比就是这样的人。 突然记起阿博的一段话。阿博说他和黛比分手的时候,天空也飘荡着北极光。这一次的北极光是橙红色的,飘散着,很凌乱,好像火焰或者是巫婆的眼光。 我说,什么时候才容易出现北极光呢? 阿博说,有三个条件。 阿博很喜欢把问题梳理成几个点,也许因为是学管理的吧。阿博说,最容易出现北极光的日子,第一是要在冬天的12月,第二是要天气特别晴朗,如果有大风的搅动,极光就会躲藏,第三是要特别寒冷。 蓝色的北极光,好像黛比的头发 阿博说,真奇怪,那三天都有北极光出现,第二天晚上的北极光是金蓝色的,好像深海的海草,也像黛比的头发。 清早起来,站在甲板上,呼吸着海风传递的湿润,渐渐地接近了港口。瑞典到了。上岸的时候,我又看到了阿博。彼此间隔着很多拉杆箱和双肩包,我们只是微笑着颔首,算是招呼,算是告别。 旅途就是这样,我们会在某个地方以出乎意料的方式遇到某个人,彼此一点都不了解,却说了太多的话。 从此天各一方,也许永不相见。祝福他。 海上最古老的职业 最有名的海盗,应该非维京人莫属。维京是他们的自称,在北欧的语言中,这个词语包含着两重意思:首先是旅行,然后是掠夺。其实,说是旅行,实在是虚伪的谦虚。 听说我环球航海一周,很多姑娘最喜欢提的问题之一,居然是——你们遇到海盗了吗?有一个美丽的姑娘居然说,如果我遇到了海盗,我就嫁给他! 我哭笑不得。天啊,这一路风尘仆仆艰难险阻,风大浪高九死一生。如果再遇到海盗,那岂不是雪上加霜! 大家怎么对海盗这么感兴趣呢?我暗自好奇。 海盗,是指专门在海上抢劫其他船只的犯罪者,这可是一门相当古老的职业了。可以说,自有船只航行以来,就滋生了海盗这行当。特别是航海业发达的16世纪之后,海盗更是层出不穷。 1691年至1723年这段时间,被称为海盗的“黄金时代”,成千上万的海盗出没在商业航线上。有许多伟大的政治家、探险家也都有海盗的身份背景,比如郑成功的父亲郑芝龙,英国探险家弗朗西斯·德雷克,11世纪的丹麦国王哈拉尔德等。 弗朗西斯·德雷克 海盗的标志是骷髅旗,海盗喜欢称它为“快乐的罗杰”(joli ronge)。一个骷髅加上两根交叉骨头的旗帜,让人望之丧胆。据说这个词其实来自法语单词“joli”(即“非常红”的意思),海盗们用这个词来描述船桅上高高飘扬的血色旗帜。骷髅旗的作用是打心理战,将恐惧之箭深深射入海上猎物的心底。海盗们平时航海时,可能冒充任何国家的船只,悬挂任意国旗,他们称为“假色”。等到明火执仗抢劫的时候,就悬挂“真色”,这就是骷髅旗,起到威慑恫吓的作用。 18世纪时,第一面海盗旗由艾曼纽·韦恩船长在加勒比海升起。多数情况下,海盗在追逐猎物时,升起白色旗帜,表明身份——有时猎物会因此降下国王的旗帜而屈服。如果猎物拒绝投降,海盗们会升起黑白两色旗帜,表明穷追不舍的斗志。若猎物继续逃窜,或是海盗船长过于残暴的话,红色旗帜会在桅顶飘扬,意思是血腥杀戮:一旦捕获猎物,不留任何活口。 如果说在陆地上的抢劫,还可以单打独斗,那么海盗必须具有团队精神,一个人是当不成海盗的,因为无法在大洋上驰骋。既然是团队,就要有协作精神,所以,海盗的规章是很严格的。 海盗的规矩通常都是写成条文,并由全体船员签名共同遵守。其中非常重要的项目,就是劫掠得手后的战利品分配原则。条文中还包罗了违纪者的处罚——当然都是极其严厉的。下面,允许我不厌其烦地引用一份1724年的海盗章程。 航海望远镜与指南针 勇气与分赃规则等,我觉得都是不言自明的。最不可思议的是“不得谈论改变生活方式的话题”。这就证明,你当了海盗,你就要死心塌地走下去,这是一个行当,你不得退出。这是一种生活方式,从此成为你的命运。其中第五条:保持武器的整洁,随时可用。那么,海盗们用的是何种武器呢? 没有武器的海盗,就像没有鳍的鱼,根本无法生存。当时流行的武器是手枪和水手弯刀。这两样比较容易理解,另外就是匕首,主要作为突袭时的致命武器,在船上空间狭小、挥剑不便的地方也十分有用。 另一种专门的利器,就是登船斧。这东西的设计很巧妙,看起来貌不惊人,不过是铁板一块加上木柄而已,然而劲道很大,破坏力很强。登船时用来破坏商船的索具和网,手起斧落,马到成功。 火枪、手枪等,就是海盗的重武器了。不过,海盗们最主要的武器是水手刀。它呈弧状,劈砍时很有威力。水手刀并不需要有多么高深的技术,只要使用者骁勇并且靠得足够近,它就威力无比。 除此以外,还有火炮。 当我在北欧海域遭遇飓风的时候,面对着铅灰色暴跳如雷的大海,我想,当年的海盗们一定也曾遇到过这种风暴吧,那时候,他们的日子如何度过呢? 找到一份当年海盗们的食物清单,录在这里: 主食——发霉的面粉与米饭,腌乳酪 菜肴——鲜肉与鱼,蔬菜 饮品——不新鲜的淡水,在太阳下暴晒了数星期之久的陈啤酒,蒸馏提起的白兰地,由白兰地、茶、柠檬汁与各种香料调制而成的奇怪混合饮品(加入柠檬主要是为了防止坏血病与佝偻病) 水果——钉着铁钉的木菠萝、芒果、香蕉与苹果(钉上铁钉是为了在水果里加入铁质来防止贫血) 非常时期的配菜——海鸟、猫、狗、老鼠与臭虫 最有名的海盗,应该非维京人莫属。 维京人生活在一千多年前的北欧,今天的挪威、丹麦和瑞典。当时欧洲人将他们称为“北方来客”。“维京”是他们的自称,在北欧的语言中,这个词语包含着两重意思:首先是旅行,然后是掠夺。他们远航的足迹遍及整个欧洲,南临红海,西到北美,东至巴格达。其实,说是旅行,实在是虚伪的谦虚。维京人第一次在当地百姓面前出现时,都是以海盗的身份抢劫掠夺。 维京人个个都是强悍的战士,在战斗中异乎寻常地狂热,不畏死亡。因为人少,加之又是长途奔袭,他们需要周密的策划与出其不意的凶狠。在海上相遇时,海盗遵守古老的传统,一声不吭地将船系在一起。在船头搭上跳板,然后依次上场单挑,每个走上跳板的人都面临这样的命运:或者将对方统统杀光,或者自己战死,由后面的同伴替自己复仇。如果感到害怕,可以转身跳进海里,没有人会追杀逃兵,但放弃战斗资格的人与死者无异,从此连家人都会忽视他的存在。因此排在船头第一个上阵的,通常是最精锐的战士,他们在战斗中赤裸上身,发着粗野的吼声,忘情地享受战斗的酣畅。愤怒使维京海盗显得强大而骇人,他们被称为狂战士。 随着新航路的开辟,航海贸易业热了起来。新大陆的发现,殖民地的扩张,世界各地航行着满载黄金和其他货物的船只,各国的利益竞争和对殖民地的野心给海盗活动提供了最大的温床。随着私掠许可证的出现,海盗活动甚至开始“合法化”了。 海上霸主英国,就是靠着一群海盗起家的。我们在巴拿马运河区看到的要塞,干脆就是由海盗和海军轮流执政,一会儿是海军,一会儿摇身一变就成了海盗。 然而,海盗终于没落了。 随着工业时代的来临,各国海军实力大大加强,海岸巡逻更严密,海盗们再也没有了往日的辉煌,从18世纪末到19世纪初的相当长一段时间里几乎销声匿迹。然而,海盗并未从此绝迹。1981年夏天,一艘“幽灵船”在巴哈马群岛附近被发现,它挂着满帆航行,不回应任何讯号,侧舷上布满弹洞,甲板上到处是血迹。经查,这艘叫“卡利亚三号”的帆船,两天前曾发出求救电报,说受到四艘无标志快艇的攻击。这一切显示着:海盗们死灰复燃了。同时,更快的船、更具威力的武器都使海盗们变成了更难琢磨和更有危害性的暴徒…… 就在我写作这篇文章的时候,我看到新闻:中国的二十五名船员,被索马里海盗劫持,生命危在旦夕。 很多女子说她们喜欢海盗,看了上面这些有关海盗的资料,美丽的女子,你还会愿意嫁给海盗吗? 其实,我理解女子们的心情,与其说她们是倾心于刚强果敢不畏艰险的男子汉气概,向往披荆斩棘倒海翻江的大开大合,神往英雄主义和所向披靡的道德情怀,醉心金戈铁马铁肩道义的传奇江湖……不如说她们出于一种对英雄人格的崇拜,这与历史上和现实中横行肆虐的海盗们无关。 我希望真正具有英雄人格的男子们,多多益善。女子嫁与英雄,英雄辈出。 挪威峡湾—瀑布的天堂 挪威的峡湾被幽深碧蓝的海水充溢着,但源头并不是海水,而是高山上的冰川。由于气候变化,冰川时代结束,大地回暖。昔日不可一世的冰川开始融化,向大海缓缓滑去。终于,高山成壑,大地分裂。 “峡湾”是个词,是个专有名词。这名词在词典里的解释是——对不起,没有。我查的是《现代汉语词典》,手头最方便处摆放的就是这部词典,通常它都不会让我失望。但这一次,例外。 峡湾中的小排屋 只得分开来查。关于“峡”,它说是“两山夹水的地方(多用于地名)”。然后再来查“湾”,说是“水流弯曲的地方”。 现在,你把这两个字拼在一起,“峡湾”的意思就是:两山夹水的弯曲的地方。 现在,你明白“峡湾”的意思了吗? 我估计你还是不明白。因为两山夹水可以是长江三峡,但峡湾不是三峡;夹水的弯曲的地方,可以是漓江,但峡湾不是漓江。 峡湾究竟是什么东西呢?或者更准确地说,它不是一个什么东西,而是一个什么地貌呢? 用一句通俗的话来讲,峡湾就是海水构成的山谷。 中国的地势是左高右低,按照上北下南左西右东的标识,中国的西部高东部低,靠近大海的地势,是平坦的。这样,我们中国人就以自己的亲身体验,认为海岸线是平原和大海的渐次衔接,是一个和平过渡的交班。但这有点一孔之见,在地球的其他地方,并不都是这样。 挪威的峡湾被幽深碧蓝的海水充溢着,但源头并不是海水,而是高山上的冰川。由于气候变化,冰川时代结束,大地回暖。昔日不可一世的冰川开始融化,向大海缓缓滑去,这个过程看似缓慢柔和,实则蕴含着强大而持久的力量,犹如锋刃的切割。冰川美人,手持潺潺而化的溪流,将其当作微型利剑,日复一日潜移默化地将高山雄健的肌体划得遍体鳞伤。终于,高山成壑,大地分裂。成功地复仇之后,冰川之水义无反顾地向大海奔去,山麓荷满支离破碎的皱纹,在那里仰天叹息。海水不失时机地乘虚而入,它其实是爱戴和敬仰高山的,用深邃的咸涩的泪水把峡谷填平。 这就是峡湾了。窃以为,峡湾不如叫作陆海壑,这样比较清晰一点。但是,会不会有人以为陆海壑是海中的陆地呢?那就又说不清了。还是叫峡湾吧,去过的人多了,其义自明。 美国有本《国家地理》杂志,大名鼎鼎。中国人知道这本刊物,不少是因为《廊桥遗梦》故事里那位男主角罗伯特·金凯,这位漂泊四海、孤独、充满激情的摄影记者就常常在这本杂志上发表作品。该杂志别出心裁,有一个庞大的专家组,囊括了生态学、地理学、城市与地区发展、旅游介绍与摄影、文化自然遗产保护、考古学和可持续旅游领域的各界人士。专家们根据六项标准加上亲身体验审查,对世界各地一百一十五个旅游目的地进行了评选。这六项评选标准是什么呢? 1.生态与环境质量。 2.社会与文化完整性。 3.历史建筑与文化古迹质量。 4.美学与吸引力质量。 5.旅游管理质量。 6.未来前景。 一番讨论之后,专家组列出了全世界五十个世界最佳旅游目的地。在这张清单上,排第一位的就是挪威峡湾。 在中国乃至亚洲大陆并没有峡湾,除新西兰、智利等国偶有所见外,世界上80%的峡湾在欧洲,而欧洲的峡湾主要在北欧,北欧的峡湾则主要在挪威。峡湾的英文名是“fiord”,有时特指的就是挪威的峡湾。 挪威南部的大西洋海岸线呈不寻常的曲折,多条宽阔的“海流”蜿蜒伸展到内陆达150千米以上。峡湾的水非常深,一般都在几百米,最深达到1200米!两岸的山峰动辄也是千米高,万丈绝壁紧紧钳住一泓蓝水,这水还会随着潮汐一呼一吸,是不是有一种诡异的壮观? 峡湾里瀑布之多到了令人眼花缭乱的程度,可以说千米之内必有瀑布,常常是一眼望去,三四道瀑布同时跌落九天,细者如银丝,粗者如白绫。从北部的瓦朗厄尔峡湾到南部的奥斯陆峡湾,车行之处,无数大小瀑布如万马奔腾。一道接一道,呼啸着、喧哗着溅入峡湾,构成烟雨迷蒙、彩虹飞架的仙境。 挪威的海 旅途中,不由得想到,如果我是水,做哪里的一滴水呢?做藏北高原狮泉河的一滴水吗?那里太冷了。做大海中的一滴水吗?海啸壁起的时候,杀人夺命,罪孽深重。做黄河中的一滴水吗?虽然历史久远,但携带泥沙太过劳累,不得休息。做南极的一滴水吗?虽然洁净,但万古不化的寂寞也令人怅然。 思前想后,最后做了一个决定——生当做瀑布。瀑布的前身是小溪,无拘无束地跳跃和畅流。小溪们汇聚在一起,就长了能耐和勇气。人多力量大,水丰好办事,同心协力找到腾空而下的山岩,嘻嘻哈哈地纵身一跃,快乐地自高处跌下。水珠们拿着大顶,叠着罗汉,倒栽葱似的撞向深处,被风扯出透明的旗帜,在飞翔中快乐地撒欢。 如果我是一滴水,纵是一滴普通的水,也希冀看跌宕起伏和波澜壮阔,也渴望游弋和携手,那就做一次瀑布吧。 瀑布没遮拦地降到了谷底,反倒安静了,变成了一汪小小的泉。如果有幸在挪威做了瀑布,通常不会旅行太远的路程,就被峡湾收编了去,成为海的一部分。 在格陵兰遇见冰山 还有很多小块的浮冰,随着海浪在波峰浪谷中起伏,好像一些乳白色的不屈不挠的奶油鸭子。它们原本是大冰山的一部分,随着气候的变暖和洋流的漂移,渐渐地从母体上脱落下来,成了冰雪的孤儿。 早上一起来,天终于放晴了。一眼看到舷窗外出现了逶迤的地平线。天啊,在几天灰色波涛中麻痹了神经的我,突然像被针灸刺中了穴位,马上跳了起来。这些天,水天一色,海平线就像一个灰暗的盘子,不弃不离地包绕着“和平号”,让人把航行和静止都混淆起来。现在,海平线出现了曲折,被地平线代替,让人感到了变化的魅力。 刚开始,我以为这是一个小岛。后来,岛屿连绵不断地出现,我才知道这是一个群岛,当后来我终于明白这就是大名鼎鼎的世界第一大岛格陵兰岛时,只好狠狠地笑话了一番自己的有眼无珠。 从上午开始,我们就和格陵兰岛相依相伴。大约在七点钟的时候,我们看到了第一座漂浮的冰山。 漂浮的冰山如天空之镜 冰山的形状有一点像天鹅,露出水面的部分约有10米高,冰体是淡蓝色的,有一种不真实的梦幻色彩。我不由得想起海明威的那句名言,说冰山还有八分之七在海面以下。那是他对小说的理解,但我此时想到的只是水面下的冰山到底有多大呢。 随着“和平号”不断向北,周围漂浮的冰山越来越多,最多的时候,我数了一下,“和平号”两侧共有二十一座冰山。颜色从深蓝到水晶绿,各具千秋。 不过这种冰山都没有像“泰坦尼克号”遇到的那么大,最大也不过像一座四五层的楼房。而且“和平号”开得很慢,很谨慎地避开它们,并无险情。 大约在下午两点的时候,我们经过了一座冰川。从海上看起来,它好像是一架巨大无比的冰滑梯,从陆地倾斜入了海洋,它呈簸箕状,越到入海口处,越是宽广晶莹,终于与海水融为一体。船上的广播很负责,如果出现了鲸鱼等难得一见的景观,就会号召大家到甲板上去观看。这时候广播恰到好处地响起来,介绍了这座冰川的概况,长多少千米我没有听清,宽度好像达几十千米。总之,看着那巨幅冰川,整个人都变得头悬梁锥刺股地冷。 有些冰山像天鹅,有长长的脖子 有的冰山像极了滑梯 雅各布港冰川位于格陵兰岛西岸,它一举成名的原因除了它是格陵兰岛最大的冰川以外,还因为就是来自这座冰川的冰山,撞沉了著名的“泰坦尼克号”游轮。随着气候变暖,这座冰川的脚步是越走越快了,从1992年到2003年,运动速度从每年5.7千米,加速到了12.6千米。冰川走得越快,就意味着有更多的冰会注入大海,与此同时,中心冰盖也会变得越来越薄。 还有很多小块的浮冰,随着海浪在波峰浪谷中起伏,好像一些乳白色的不屈不挠的奶油鸭子。它们原本是大冰山的一部分,随着气候的变暖和洋流的漂移,渐渐地从母体上脱落下来,成了冰雪的孤儿。在湛蓝的海水中,没心没肺地四处游荡,越变越小,也许在某一个瞬间就隐没在浪花中,从此不知所终。 我不知道,如果北极融化了,人们是不是在这片海域上就再也看不到冰山了?到那时候,真不知道世界将炎热到何种地步。 想起前两年到冰岛时,听导游讲过的一段话。他说,冰岛和格陵兰岛的名字应该换一换。我们很奇怪,说此话怎讲。 他说,格陵兰的意思是“绿色的草地”,其实这是一片终年被冰雪覆盖的土地。那年征服者踏上这片土地的时候,恰好是最好的季节,看到了一点绿色,所以他们就把这里命名为“绿色草地”,其实这根本就名不副实。而冰岛呢,由于有丰富的地热资源,到处热气腾腾地冒着烟,反倒是绿色的草地随处可见。 像极了奶油鸭子的小块浮冰 这段公案,也许没有人来断。 我们已经能够看得见陆地了,通常陆地就意味着文明。但是,这里是个例外,荒无人烟。大家都裹着棉衣或羽绒服来到甲板上,拿着照相机不停地拍摄。冰山不动声色地漂移着,让人们想象着它们的故乡。 当人们谈论灾难性的气候变暖之时,总会提到格陵兰。没有环球游之前,我对这一点很是不解,觉得那个地老天荒的地方,和我们隔着十万八千里,如何就能影响到我们呢? 经过一路上的科普教育,我知道了地球上的每一个角落,都彼此密切相关,大自然是一个整体,不可能被国境线所束缚,也不可能人为地彻底阻隔。格陵兰的确是离我们十万八千里,但那里发生的事,和整个人类发展息息相关。科学家现在把格陵兰叫作地球命运的“转折点”,认为21世纪人类的走向,将很大程度上取决于这个岛上的冰。如果这些冰完全融化,那么全球的海平面就会上升7米,这里的冰盖消失,是人类首当其冲要面对的潜在气候灾害。 碧绿的冰山如同翠玉一般 格陵兰冰盖的加速融化已毫无疑问。冰川就像下水管道中的老鼠一般涌向大海,带去了大量的冰山。在冰川封冻的表面上形成了巨大的湖泊,大量的水通过冰与冰之间的缝隙注入了冰盖中,由此就加快了冰川滑入海洋的速度。在过去的四个夏季中,格陵兰平均每年流失3800亿吨到4900亿吨的冰。当然,它在冬天还会得到一些冰,但是入不敷出,这个冰的赤字每年是1500亿吨。这些数字委实是太巨大了,当我们平日对冰的体积只是以冰棍和冰激凌计量的时候,这么惊天动地的冰体,让人丧失了反应的能力。还是说一个大家能理解的数字吧——全球变暖的效应在两极地区会被放大,只要全球温度平均升高2.5c,格陵兰即可升温5c。 全球变暖以致冰川融化 为了以最佳的角度来审视格陵兰冰川的融化,人们开始使用卫星监测。2007年夏季,格陵兰表面温度达到了4—6c,高于往年的平均温度,直接导致了5000亿吨冰的融化,这个值比2006年大了30%。科学家说,2007年是令人震惊的一年,有四万座中型和大型的冰山从格陵兰岛脱落,被冰冷的拉布拉多洋流带走。冰山的内部温度从零下20c到零下15c不等,块头最大的超过1000万吨,长度数百米(幸好我们没有遇到过这样的冰川),小的只有钢琴大小不等。冰山本身是透明的,但冰的周围弥漫着小气泡,气泡反射白光,令大多数冰山看起来是莹白色的。而非常纯净没有任何气泡的冰川看上去是蓝色的,和天空是蓝色的原理一样。至于那些绿色的冰川是怎么回事,我也说不清了,只是千真万确地看到过这种神奇的颜色。 当时是2008年的夏季,最新的统计资料还没有出来。当我站在格陵兰岛上的时候,只觉得四周温暖宜人。当地土著的孩子们把赤裸的小脚探到海水中嬉戏,欢歌笑语。也许,不断暖和起来,对冰天雪地的格陵兰来说,是福音。可怕的是它所代表的一个趋势,这个趋势正在越来越快地向地球走来,人们不知道将会发生什么。 瑞士—巧克力王国 巧克力所有的制造方法都是在瑞士发明的,瑞士人使巧克力的制造流程和方法达到了几乎完美的地步。最可贵的是瑞士人并没有让巧克力长久地保持高昂的身价,而是毫不犹豫地把它从奢侈品的皇冠上拉到了平民的椅子上,成了大众化的消费品。 我是一个很爱吃巧克力的人。在瑞士的时候,导游的一句话让我来了兴趣。导游说: “世界上哪里的巧克力最好吃呢?是瑞士。为什么呢?因为巧克力主要是由可可脂和牛奶构成的。”我觉得这几乎是一句废话,不解决任何问题,疑团继续存在。 瑞士是一个面积只有4.13万平方千米的小国,山高水险并且冬季严寒,全国并不生长一棵可可树,瑞士也从未有过殖民地,和可可生产地如非洲、南美洲等没有任何直接关联。就是说,瑞士生产巧克力,几乎就是先天不足。然而,为什么瑞士是世界上巧克力的第一生产大国,享誉全球? 榛子巧克力 巧克力所有的制造方法都是在瑞士发明的,瑞士人使巧克力的制造流程和方法达到了几乎完美的地步。最可贵的是瑞士人并没有让巧克力长久地保持高昂的身价,而是毫不犹豫地把它从奢侈品的皇冠上拉到了平民的椅子上,成了大众化的消费品。1819年,500克巧克力的价钱高达六瑞士法郎,这在当时相当于一个普通工人三天的工资。1826年,因为建立了一家巧克力工厂,所有机器设备的动力都来自水力,大大提高了效率,每个工人每天可生产25—30千克巧克力,降低了成本。1830年,勒拉赫和自己的儿子们在洛桑建立了一家工厂,并发明了欧洲榛果巧克力。一个屠户的儿子把巧克力与牛奶混合在一起,从此结束了巧克力带有苦味的历史,产品有了一个质的飞跃。同时,他发现henri nestlé最新发明的炼乳方法很好,遂用来制造出了美味的牛奶巧克力。 苏黎世 1879年,鲁道夫·林特在伯尔尼大教堂下的阿尔河旁建立了自己的巧克力工厂。他发明了一种被称作“conchieren”的工艺,在较硬的巧克力泥中加入可可脂,使瑞士巧克力有了今天高贵、美妙的味道。 鲁道夫·林特在伯尔尼大教堂下的阿尔河旁建立了自己的巧克力工厂 瑞士是世界上巧克力消费量最大的国家,最高纪录为2001年人均消费巧克力12.3千克。以我当过医生的经验,真觉得这么多巧克力的摄入,怕容易引起血糖、血脂的增高吧。 瑞士商店里的巧克力琳琅满目,品种有几百种之多,售价也很便宜,一块简装的没有华丽外壳的100克巧克力,只需花费人民币几元钱,吃到嘴里,甜香软滑,非同一般。 说了这么半天,还是没有把瑞士巧克力天下第一的秘密揭露出来。其实,谜底很简单。导游指着车窗外说,因为瑞士有最好的奶牛,最好的奶牛挤出最好的牛奶,最好的牛奶就做出了最好吃的巧克力。 在阿尔卑斯山麓,有无边的草场和自由自在的奶牛。瑞士奶牛不是黑白花的,通常是红白花或是黄白花的。它们体形硕大,乳房饱满,无忧无虑地吃着芳草,好像生活在远古时代。导游说:“你们注意到牧草了吗?”我瞅了半天,说看不出有什么特别的,只是这里没有污染,牧草好像格外嫩绿。导游不满意,说:“你没发现牧草的品种不一样吗?瑞士精心研究牧草,培养优良品种,有时候要花费五六年的时间,才能选定某种优质牧草的种子,播撒在草地上,才会长出富有营养的牧草。吃着这种牧草长大的奶牛,才有可能挤出芬芳浓香的牛奶,然后,才能做成世界第一的口味独特的巧克力啊!” 瑞士风光 原来,巧克力的生产线是从牧草开始的,多么长远的谋略啊! 山色越发深了。车停下来休息,在欧洲,司机的工作时间是固定的,每两个小时必须休息,不得违背。车上有类似飞机上的黑匣子装置,只要汽车一发动,它就开始记录,包括测算司机每天的驾驶时间和休息的频率,以防疲劳驾驶。 此处景色优美,奶牛们三五成群,在牧场上优哉游哉地闲逛着,看到游客们,也不躲避,睁着好奇的大眼睛,好像在猜测这些人的来历。 有人充满善意地走过去,试图近距离地接触奶牛,和奶牛合影,抽冷子可能也想抚摸一把牛背什么的。导游赶紧招呼大家,说这万万使不得。 导游说:“近几年来,在瑞士,牛和人之间发生事故的比例,比过去多了许多。究其原因,可能是由于新的养殖方式造成的。” 过去奶牛受到人的照料比较多,现在,它们更多的时间是在牧场上散养,跟牧民接触的时间很少,已经不习惯跟人靠得很近。也就是说,在某种情况下,这些奶牛部分恢复了野牛的天性,桀骜不驯。你别看它们好像长得很温驯,其实发起脾气来也是很彪悍的。即便是一头样子乖巧的小牛,也不可以随便触摸,否则,你就有可能被它追得到处乱跑,或者全身负伤。 瑞士有优质的草场和数不清的奶牛 再者,旅行者来自四面八方,没有和奶牛打交道的经验。看到奶牛生气了,他们也跟着惊慌失措,不知道如何是好。有些人本能地立即转过身撒丫子就逃,但这其实是最危险的举动,会刺激奶牛进一步发作。正确的做法是保持安静,慢慢地蹑手蹑脚地远离奶牛。 多出悲剧之后,瑞士徒步旅行协会发出郑重建议:别去打搅奶牛,更不要想着去触摸它们,可爱的小牛也很危险。不要试着去吓唬它们,不要死死地盯着它们看,也不要当着它们的面舞动棍子。万一发生极端的情况,你就瞄准它们的屁股来一下。 听导游这么一说,我们个个视牛如虎,再也不敢靠近。导游稍稍缓和了口气说,如果你实在太喜欢奶牛了,在离它们20米远的地方看看还是可以的。 就这样,我虽然非常喜欢奶牛,但是没有留下一张和奶牛合影的照片,因为我在距它们25米之外的地方待着。 山路越来越险,真不知道深山里的牛奶如何新鲜地卖出去。看来我的担心不是多余的,这个问题也逼着牧人们开动脑筋。一个名叫保罗·韦勒的牧人,每年都为他的奶酪销售犯愁。他的牧场使用太阳能,木材是用直升机空运来的,设备一流。奶酪则是牧场主按照传统方法制作的,质量绝对优等。可是因为交通不便利,他的产品就是销不出去。 头脑灵活的牧人想到了出租奶牛。他在网上刊登了奶牛的照片,一头奶牛整个夏天租赁费用为380瑞士法郎,估计可产70—120千克奶酪,租赁人在9月份就可以来牧场收取奶酪——可以将其带走出售,也可以馈赠亲友。 多么聪明的牧人!保罗的计划大获成功,十五头奶牛在网上被租赁一空。保罗还计划扩大服务范围,将周围几个牧场的奶牛通通在网上租赁出去。 真佩服保罗的好脑子,当然也佩服保罗的照相技术。想来他毕竟是主人,聪明的奶牛认得他,乖乖地让他照相。它们的照片被贴到互联网上,供人们评头论足。 离开瑞士的时候,有的人买手表,瑞士的手表当然是天下第一。我也买了瑞士天下第一的东西,那就是瑞士的巧克力。我特别挑选了“三角牌”巧克力,因为喜欢包装上的图案——高耸的阿尔卑斯山。据说这个牌子的巧克力特意制成三角形状,就是为了纪念欧洲最高峰的身姿。也是为了立此存照,想到那些幸福的、自由自在的、偶尔发发小脾气的奶牛,它们分泌的精华就贮存在这块巧克力中。 后来,我又到过一个欠发达的国家,看到田里的耕牛目光惨淡、骨瘦如柴。它们的脊梁如悬崖般锐利,如果有什么人胆敢骑到它背上的话,牛肯定会在第一时间被压垮倒地,那个人的尾骨也会被牛背切出伤口。从此我对“骨瘦如柴”这个词,有了形象化的记忆。那不仅仅是极度的瘦削,更是生命的干涸和死亡的引燃。 如果我下辈子变成一头牛,就到人迹罕至的山里去,吃下的是优质的草,挤出的是优质的奶。不要被人打扰,不要留下影子,百无遮拦、自由自在地在山坡上踱来踱去,为人间的香甜贡献一点力量。 埃及莎草纸 历史蹒跚向前,当马其顿人、罗马人在金字塔和狮身人面像下面徘徊时,他们只能惊叹眼前建筑的辉煌灿烂,却对其他情况一无所知,因为完全读不懂古埃及的文字。灿烂一时的古埃及象形文字,湮灭在历史的荒凉萋草之中。 到埃及旅行的时候,我带了一个电话号码——3488676。别人以为这是一个好友或是某个机构的联系电话,其实不是,它是一个售卖莎草纸的商店。到了开罗之后,我对导游说,我要找到这个商店,据说它是在一条船上,叫作莱凯布博士莎草纸研究所,位于吉萨谢拉顿饭店南面。 导游是一位永远戴着头巾的阿拉伯女性,由于热带阳光的直射,皮肤黝黑,看不出年龄,名叫丽达。丽达的墨绿色头巾包得很严实,用一种带着彩色珠子的大头针把头巾的边边角角都别在鬓间,锱铢必较地把每一根头发都深藏起来。没有一丝头发露出的女性让人感觉到寒冷和严厉。我总怕那些大头针会伤了她的脸,但她自己毫无畏惧的样子。丽达毕业于埃及大学中文专业,没到过中国,中文说得不大好,但我们略为思索一下,听懂是没有问题的。比如她介绍神庙壁画上一位女神用“胸前的奶粉”喂养另外的神,我们就愣了,不知“胸前的奶粉”是个什么东西。再瞅瞅壁画,原来女神是用乳汁哺育小猫头鹰,这才恍然大悟。她说,莎草纸啊,哪里都有,我会带你们去买的。 可能是因为常常写字的缘故,我对纸有一份特别的尊敬,约略相当于老农喜欢好骡子、好马、好镰刀。 莎草纸在英语中写作“papyrus”,它是希腊语“papuros”的拉丁文转写,也是英文中“纸(paper)”一词的词源。出发之前,我看了很多有关莎草纸的资料,但还是没法想象莎草纸的模样。也许是对蔡伦造的纸印象太深,无论怎样琢磨,纸依然只能是我们平常所见的a4纸的架势,至多把它想成早年间用的草纸模样,也许因为都属“草”系,私下里又觉不敬。在古埃及,莎草纸是很神圣的,古埃及人将莎草纸尊称为“pa-per-aa”,意思是“法老的财产”,表示只有万能的法老才拥有对莎草纸的专有生产权。带有王室“胎记”的纸张,应该骨骼清奇、法相庄严才对。 在丽达的带领下,我们走进一个院子。水塘里生长着一些碧绿的草梗,初看起来有些像芦苇,但是比芦苇要粗壮和挺直。丽达说,这就是纸莎草,阿拉伯音译为“伯尔地”。听说在尼罗河谷野生的纸莎草,茎秆可高达3米,长得比甘蔗还要粗,简直像丛林。我们看到的家养纸莎草远没有那么彪悍,高约1米,直径和大拇指相仿。无论粗细,纸莎草的茎秆都是三角形的,属多年生绿色长秆草本植物,切茎繁殖。茎中心有白色疏松的髓,茎端有细长的针叶,如披头散发的小号松树。 现在,允许我把两个名词说清楚一点。纸莎草是一种草,就是能做成莎草纸的草。莎草纸是一种纸,是用纸莎草做成的纸。有一点像绕口令,是不是? 第一眼看到成品莎草纸的时候,我有些许失望,它没有想象中的珠光宝气,不像完整的纸,像一种编织物,平凡而暗淡。 要具体形容它的长相,容我把话荡开一点。丽达曾经说过,埃及到处都是卖莎草纸的,不要随便买,不然你们会上当。 我们就好奇,说,一张白纸,还有什么猫腻呢? 丽达听不懂“猫腻”是什么,就说,这和猫没关系,和香蕉有关系。 我们就更不明白了,说,纸和香蕉有什么关系? 丽达说,也不是和香蕉有关系,是和香蕉皮有关系。假冒的莎草纸,是用香蕉皮的内层做成的。 在丽达的解释下,我们终于明白了。香蕉皮被剥下来之后,内皮有一种丝缕样的网状结构,好像一些年代久远的旧白绸糊在香蕉外皮之内。把这些香蕉的内皮叠加在一起晾干,就大致完成了假冒莎草纸的造型。真的莎草纸在外形上和香蕉皮莎草纸非常近似。 现在,你能否想象出莎草纸的样子呢? 在这家店铺中,除了种植有纸莎草的样本外,还展示了莎草纸的制造过程。先将纸莎草茎的硬质绿色外皮削去,把浅色的内茎切成40厘米左右的长段,再把里面的芯剖为竖条,然后一片片切成薄片。切下的薄片要在水中浸泡至少六天,以除去所含的糖分和胶质。之后将这些竖条并排摆成一层,然后在上面覆盖上另一层。记住啊,两层薄片要互相垂直,类似经纬相交的编织工艺。再然后,将这些薄片平摊在两层亚麻布中间,趁湿用木槌捶打,直到将两层薄片打成一片,并挤去一切能够挤去的水分。现在,纸莎草的膜片已经相当干燥了,但是还远远不够,要用石头等重物压(以前是手工,如今多半改为机器压制)。压后再晾干,等到彻底干燥后,用浮石磨光,此时就得到莎草纸的成品。为了使墨水不至于洇开,还要在书写的那一面施胶,让莎草纸更臻完美。 莎草纸和蔡伦纸之间最大的不同,是蔡伦纸其实是一种混合的物质,它要经过多种介质的发酵和搅拌,然后还要把纸浆晒干。我记得授课时老师讲到蔡伦造纸要用旧渔网,以增加纸的韧性。我曾举手提问,说是如果旧渔网用完了怎么办?蔡伦是停产还是改用新渔网?老师斥责道,真是没脑子!蔡伦不会用新渔网的,那太浪费了。再说,新渔网没有旧渔网好用,捣不烂的。那时候到处都是江河,旧渔网多得很,根本就用不完。一席话如醍醐灌顶,至今想起来,还觉得老师英明,那时候到处都是江河啊! 莎草纸是单纯和唯一的,它只用一种原料,也不搅拌和发酵,只是把水分沥干。利用植物纤维进行编织,没有制作纸浆的步骤,因此不是造纸。从这个意义上讲,莎草纸更天然和纯粹,虽然不是很洁白,但泛着柔和的象牙黄的光泽,有着永不重复的纵横交错的纹路,柔韧而抗压。 千年不朽的莎草纸,不怕折卷,不怕水浸 纸莎草在古埃及是象征永恒的神草,用来造纸已经有了五千多年的历史。它不怕折卷,不怕水浸,如同一种不死的精灵,在几千年后,色彩依然鲜艳如初。 古埃及人对纸莎草十分崇拜,把它当作王国的标志。在壁画中,你常常会看到国王手持纸莎草茎状的权杖。莎草纸后来成为地中海地区一种通用的书写材料,希腊人、罗马人以及阿拉伯人都曾经用它不倦地书写过。和子孙昌盛的蔡伦纸相比,莎草纸命途多舛。它被使用到8世纪左右,就渐渐消亡了。从阿拉伯传入的廉价纸张代替了制作流程烦琐的莎草纸,在此之前,羊皮纸和牛皮纸已经在很多领域取代了莎草纸。它们来源广泛,在潮湿的环境下更耐用。 在欧洲,幸好教会对莎草纸独有青睐,直到11世纪左右依然在正式文件中使用莎草纸。现在留存下来具有确切年代的莎草纸实物文件是一份1057年的教皇敕令和一卷书写于1087年的阿拉伯文献。 莎草纸消亡以后,制作莎草纸的技术也因缺乏记载而失传。后来,跟随拿破仑远征埃及的法国学者虽然搜集到古埃及莎草纸的实物,也没能复原其制造方法。直到1962年,埃及工程师哈桑·拉贾(hassan ragab)利用1872年从法国引种回埃及的纸莎草,重新发明了制作莎草纸的技术。 我们看到的就是这种死而复生的莎草纸制作方法。除了制造工艺之外,这家店铺的墙上、玻璃框内陈列着各式各样的纸莎草纸画,尺幅从一本书大小到一丈见方应有尽有。题材大多取自流传几千年的神庙壁画,也有埃及的风土人情和阿拉伯文字,所绘人物有一种特殊的生动。如果脸面是侧向的,身体就是正向的。或者相反,脸面是正向的,身体却是侧向的。不知为什么,古埃及人的身体和头颅好像总是不屑于完全统一。画以线描为主,勾画准确,线条中间填满了饱胀的颜色,多以金、蓝、红为主,颜料是以动植物和矿物为原料特制而成,色彩夸张而浓烈。可惜我们对古埃及的历史不是很了解,搞不清画中人物的起承转合,只有目瞪口呆的份儿。在二楼售货处,摆着用纸莎草编织的篮、罐、鞋、帽、绳等各种工艺品,售货员们穿着传统的阿拉伯袍子,和满墙满地的画张交映在一起,更让人眼花缭乱。我看看标价,很不便宜,就和丽达讨主意。丽达说,买这里的,别的地方常常是假的,没办法识别。你们要选好的,这里的最好。 但我们还是不愿轻易掏钱包。看起来工艺并不是特别复杂,一张画就要几百块钱,是不是太贵了呢?丽达说,你看墙上。 我们就看墙上。丽达说,墙上有你们领导人的照片。我们果然看到了出访埃及的领导人在这里参观时的微笑照片,于是便放下心来。 买了几张画之后,我看到一张绚烂的莎草纸,四周的图案是雄赳赳气昂昂的太阳鸟,中心写满了字。我问丽达,这是什么东西? 丽达永远是言简意赅的,说:“文书。” 我说:“什么文书呢?” 丽达说:“契约。” 这基本上和没回答差不多。我也能看出它好像是一份证书,但证明的是什么呢?是尼罗河上的某一块土地的归属,还是金字塔下某一群骆驼的主人? 我穷追不舍地问,丽达终于说:“结婚证。” 我说:“谁的结婚证呢?” 丽达说:“谁的结婚证都可以的。” 看来,丽达是没有法子说得更清楚了,我站在地当央,独自猜想这张纸到底是怎么回事。售卖此物的盛装小姐看我迷惘的样子,拿出一支蘸满了金粉的笔比画着。这可不是一支普通的笔,是纸莎草茎削成的三角形短棒,笔端蘸着金粉,熠熠闪光,好像一支魔棍。小姐手舞足蹈,不停地用魔棒在契约上笔走龙蛇。我问丽达:“她要干什么?” 丽达说:“她在问你的名字。” 我奇怪,说:“我的名字和她有何相干?” 丽达说:“你和谁结婚了,她就用古埃及文字把你们的名字写上去,万古长青。” 原来是这样。我想告诉丽达,这里用“白头偕老”可能比“万古长青”更合适,想了想,没说。这是一种用法老的文字复制的结婚证书,款式完全是复古的,和从木乃伊身边挖出来的结婚证书一模一样。只要告诉这位小姐你需要填写的名字,现场办公,她很快就可以把夫妻的名字写好,交到你手中。 古埃及的象形文字 当然,收费也不菲。 写到这里,我介绍一下古埃及的象形文字。 在埃及漫步,你总是会不期然遭遇这些古老而神秘的符号。它们镌刻在石碑上,描画在神像旁,在金字塔,在法老墓,到处都有它们魔幻般的身影。它们不像是字,像是一些绘画和咒语,讲述着绚烂而复杂的历史。 资料上说,古埃及的象形文字,真的就是一种绘画形式的文字体系。前身基本上就是图域,是一种靠想象描写的象征符号,被古埃及人用来记载事件。它用一定的图形表示一定的事物或概念。画三条波浪的横线表示“水”,画两座夹峙的河谷边的山峰表示“山”,画个中间加点的圆圈表示“日”。后来有了表意字,如画许多小蝌蚪象征成千上万的“多”字,牛在水边奔跑表示饥渴的“渴”字,这多少有点抽象的含义。要是写成一个句子,表达一个比较完整的意思,就把这些单个的图画符号组合在一起,构成一个复杂的表意图形。初时常用的象形字有五六百个,用这样的图画符号记录发生的事,显然不太方便。写一个字就需要画很多画,遇到复杂抽象的概念或事物,有点少慢差费。后来,古埃及人把象形字发展成为表音字,放弃原来的字义而赋予其一定的声音,甚至连声音也不全部采取,只采取第一个音节。例如:埃及人把猫头鹰叫作“姆”,它的图形既表示猫头鹰,又表示“姆”这个声音。这样的表音符号有二十四个,都是辅音,没有元音。 这种象形文字(又称圣书体,或碑铭体、正规体)的文字体系,同苏美尔文、古印度文以及中国的甲骨文一样,都是独立地由原始社会最简单的图画和花纹衍生而来的,它们仿佛是寓言,甚至是魔术。这种神秘的字体由于形体复杂,书写速度太慢,所以那些经常要使用文字的僧侣逐渐将其简化,并采用速写与圆笔的形式创造了一种草书体,这就是人们所说的僧侣体了。僧侣体文字先是用来抄写文学作品和商业文书等,大约到了第二十一王朝前后,僧侣体才开始用于书写宗教文献。 埃及的壁画 公元前525年,古埃及被波斯征服。此后,埃及人被迫使用波斯文字来记载发生的事情。而记载古埃及历史的那些图画和图形,随着掌握这种文字的祭司逐渐去世,后来竟没人能识,成了天书。 历史蹒跚向前,当马其顿人、罗马人在金字塔和狮身人面像下徘徊时,他们只能惊叹眼前建筑的辉煌灿烂,却对其他情况一无所知,因为他们完全读不懂古埃及的文字。灿烂一时的古埃及象形文字,湮灭在历史的荒凉萋草之中。 1798年,拿破仑率军远征埃及。1799年,他手下的一名军官布夏尔带领士兵在罗塞达城附近修筑防御工事时,发现了一块黑色玄武岩断碑。碑上用两种文字、三种字体刻着同一篇碑文。最上面用的是古埃及的象形文字,中间是古埃及的草书体象形文字,下面是希腊文字。这就是著名的“罗塞达碑”。 发现“罗塞达碑”的消息在当时的《埃及通讯报》上发表后,立即引起各国学者的浓厚兴趣,他们纷纷试图译解碑上的文字。碑上的希腊文很快就被读通了。碑中间的那段文字也很快就被确认是古埃及的草书体文字。但是,尽管学者们能借助碑上的希腊文领悟到象形文字和草书文字的含义,却依然没有解开古埃及的象形文字之谜。 年仅十一岁的法国少年商博良决心揭开“罗塞达碑”上古埃及文字的秘密,让石碑说话,告诉人们古埃及的秘密。为了读懂埃及象形文字,他勤奋工作了二十一年。商博良发现,古埃及人写国王名字时都要加上方框,或者在名字下面画上粗线。“罗塞达碑”上也有用线条框起来的文字,是不是国王的名字呢?经过不断探索,商博良终于对照着希腊文,读通了埃及国王托勒密和王后克里奥帕特拉这两个象形文字。它们可以从右到左,也可以从左到右,或者从上到下拼读出来。商博良由此确信,象形文字中的图形符号,总的来说,代表的是发音的辅音符号。经过不懈的努力,到了1822年,这个在一千多年间始终令人茫然不解的埃及象形文字之谜,终于被商博良解开了。 原来,“罗塞达碑”上的碑文是公元前196年埃及孟斐斯城的僧侣们给当时的国王写的一封歌功颂德的感谢信。这位国王就是第十五王朝法老托勒密。他登上国王宝座后不久,取消了僧侣们欠缴的税款,并为神庙开辟了新的财源,对神庙采取了特殊的保护措施,给僧侣们带来了一系列好处,很快赢得了僧侣们的敬仰。僧侣们写了这封感谢信,并把其内容用三种文字刻在这块黑色玄武岩碑石上。 小小的罗塞达城,由于有了这块借以解开埃及象形文字之谜的碑石而举世闻名。不过,这块著名的碑石如今并不在埃及,而是被收藏在伦敦的大英博物馆里了。 埃及象形文字与汉字的不同之处在于,它依然保持单独的图形字符。这种文字可以横写,也可以竖写,可以向右写,也可以向左写,到底是什么方向则依据动物字符头部的指向来判断,至于在单词单元上则怎么匀称美观怎么写,只要不影响意思,上下左右,天地自由。 我们一下子从开罗售卖莎草纸的商店,跑到了几千年之前的古埃及象形文字,罗列的这些资料有点枯燥,请原谅。简言之,古埃及文字是充满了想象的自由散漫的文字,它们花哨而饱含着魔法的意味。比如,和现代字母“a”相对照的古埃及象形文字,大致像一只神态自若的鸟。和现代字母“f”相对应的好像是一条蜿蜒的蛇。和 “b”相对应的近乎一只向左撇着的脚。和“u”相对应的仿佛是一圈盘起来的绳。“z”则像两把背道而驰的匕首…… 当然,以上的描述,仅仅是我在对照着商店里发给我们的字母表匆匆一瞥所得出的粗浅印象,很不准确。未曾请教过专家,甚至也没有和丽达核对过。丽达此刻正忙着呢,被大家东拉西扯地砍价,根本没工夫理会这样枯燥的问题。 一位朋友可以用法文和售纸小姐交流。我说,古埃及文字能书写咱中国人的名字吗? 朋友说,这还不简单,你的名字是由哪些字母组成的,她在表上一对照,依样画葫芦地把象形文字填到莎草纸上,不就大功告成了? 我有心想买,说,你帮我问问,价钱可否商量? 朋友如实翻译过去,售纸小姐很优雅地摇着头,不停地说着什么。不用朋友翻译,我也知道没戏。果然,朋友说,小姐告知我们,莎草纸本身的价钱虽然并不是很贵,但所用的颜料都是由矿物质提炼的,很珍稀。特别是书写名字的金粉,用的是真金,可以保证永不变色。人们当然希望自己的结婚证书能够长久保存,以象征爱情的永不褪色吧。所以,不能便宜。 得,缄口吧。在这样的攻势下,你甚至觉得如果继续讨价还价,就是对姻缘的大不敬了。 我在国内的一对朋友正准备结婚,我决定为他们置办一张法老的证书,当作独特的贺礼,婚礼时拿出来也许会震惊四座。我正在一笔一画地书写他们的名字时,站在一旁的朋友悄声对我说,建议你还是不要这种古怪的结婚证。 我一惊,停了笔,说,怎么啦? 朋友说,一个已经覆灭了的王朝,一种已经消失了的文化,一份已经无人能识别的文字,这吉利吗? 哦,哦!我还真没从这个角度想过问题。我说,你的意思是…… 朋友说,反正要是我结婚,就不喜欢这种东西。 我看着这位朋友年轻的脸,心想也许她说得有道理。我已经上了年纪,饱经风霜,对兆头之类的东西就趋向麻木淡然。但年轻人也许比老年人更迷信呢,还是尊重他们的意愿吧。 我就放下书写名字的笔,对售纸小姐说,对不起,我不要法老的证书了。小姐惊异地扬了扬眉毛。眉毛很细很弯,轻轻抖动。 我对朋友说,可我还是非常想要莎草纸。 朋友说,你的意思是要一卷空白的纸吗? 我说,是的。我喜欢这种以几千年的古老工艺制作出来的纸,喜欢它能够经历几千年的风霜依然洁白柔软。 朋友说,这很简单,我来跟她说,就买几张空白的莎草纸吧。 我也以为这是很简单的事,不想朋友却和售纸小姐好一番交涉,小姐还请示了一个长胡子的中年男子,可能是他们的领导吧。最后好不容易才成交,价钱是彩色画的80%。我说,什么都不用画了写了,为什么打折并不多? 朋友说,我也是这样和他们论及的啊。我说,不是说颜料很贵吗,不是说金粉很贵吗,现在我们不要这些东西了,为什么价格并不便宜?他们说,从来没有人单独买过空白的莎草纸,这等于让他们售卖原料。他们如果很便宜地把莎草纸卖掉了,就没法经营了。本来他们只同意打9折,现在还是优惠了呢! 我说,谢谢你了,就这样吧。 马萨达永不再陷落 『陷落』是一个可怕的词。世界上很多地方很多城市很多国家,都曾经陷落过。原因不外乎天灾和人祸。长安的陷落、罗马的陷落……陷落之后是血泊和杀戮,是肝脑涂地和尊严尽失,是文化的倒退和文明的坠毁。 马萨达是以色列死海边高昂的头颅。 马萨达这个名称,最早出现在希腊文手抄本中,在亚拉姆语中是“堡垒”之意。它位于死海西岸边的峭壁上,看不到丝毫绿色,和周围充满盐土气息的绵延小丘,没有大的区别。马萨达山脚下的砂石大地上,绘有粗糙的水纹状痕迹,这位不拘一格的大手笔涂鸦者,乃是死海日复一日的咸浪。想当年,这世界上海拔最低的咸水湖,面积比现在要大,波涛汹涌。由于气候干旱变暖,死海不断瘦身,留下了这身宽体胖时的飘逸衣褶。马萨达凭山扼海,是绝佳的制高点。站在山下遥望,想起让诸葛亮挥泪斩了马谡的“街亭”,两者似乎有某种神似。这里的易守难攻不言而喻,当年的人们如何解决水源呢?它的最终沦陷,是否和缺水也有关呢?心怀疑问,开始上山。 从山脚到山顶,有两条路可选。一是乘坐箱形缆车,然后自己再爬八十级台阶,即可抵达山顶的堡垒处。还有一条是呈“之”字形的粗糙土路,名叫“蛇道”,蜿蜒曲折。我胆怯地瞄了一眼,估计以我的体力,至少要两个小时吧。 我年少时在西藏当兵,手足并用攀爬雪山落下了心理创伤,凡有工具可借用时,必定偷懒。上了缆车,人们纷纷倒向右侧车厢,那一边可以看到正午时分的死海。它如巨大宝镜,迸射出烂银一般的强烈反光,晃得人睁不开眼。人又偏竭力想去看,个个眯缝着眼皮仄着身子,坠得缆车似乎都歪了。 这里曾经有过森严的堡垒和华美的宫殿,如今成了一片废墟 马萨达海拔50米。你可能会说,原以为是壁立千寻的山崖,原来不过区区50米。请注意啊,此处高度虽然以海拔标注,但周围却是低于海平面近400米的死海。也就是说,马萨达高出周围海面约450米,峭壁和峡谷,刀剁斧劈般直上直下,让它显出桀骜的高耸。即使在今日,这突兀而起和与四周几乎完全断离的身姿,也属绝佳的军事要地。更不消说在两千多年前的冷兵器时代,它成为天造地设的堡垒之冠。 宫殿遗址 上得山来,马萨达的顶部倒很平坦,大约有650米长、300米宽,像巨大的土黄色桌面。放眼四望,它是森严堡垒和华美宫殿的奇异混合体。堡垒见过,宫殿见过,在同一个视野中,坚不可摧的防御工事和绚烂华美的宫殿遗址绞缠一处,比肩而立,你中有我,我中有你,真是第一次目睹。这两组遗址的主人是不同的:宫殿属于残暴多疑的希律王;萧索的古战场,则属于沥血而亡的犹太勇士。 希律王时期的建筑,包括宫殿、浴室、储藏室、居室、防御工事和供水系统等,设计精良,施工考究。残存的壁画栩栩如生、马赛克地板精雕细刻、硕大无朋的石梁、千年不倒的罗马柱……显示着皇家的威严与工匠的鬼斧神工。有个足有几十平方米的宽大浴室,还可以看到地板下预留的半尺高的悬空间隙。导游请我们猜猜这是干什么用的。我们一脸茫然,想不出它的奥秘。我觉得可能是埋藏武器的地方,希律王怕有人趁他洗澡的时候加害,故备下暗器……但我不敢贸然作答,怕说错了显得很蠢。导游告诉我们,这是两千多年前用来作为蒸汽循环加热的装置,类似今天的“地暖”设备,我不得不叹服帝王之家源远流长的奢靡。待走出温暖的享乐窝,扑面而来的是森冷的断壁残垣,持续向人们释放战火纷飞时储存下的杀戮之气。 一只鸽子在岩壁上用喙啄水,紫褐色的头羽点得捣蒜一般。我原以为这里有泉眼,走近来,才发现是一处如何向马萨达输水的模型,旁边放着一个矿泉水瓶子。想得很周到,游客若看不懂,可以用水瓶接了水,浇在模型的山麓上。水一洒下,等于撬动了机关,水会顺着山势,流向模型中的蓄水池。野鸽子们也深谙此道,时不时地来模型处喝水。马萨达聚水的法子,说起来复杂,其实就是将远方山脉降下的雨水,用一个复杂的集水系统收集起来,再经过暗渠,顺着辗转水道,让水最终流进峭壁西北侧的蓄水池。据说蓄水池总容积为4万立方米,可以提供丰沛的水源。 约瑟夫曾写道:“希律王在每个地方都建造了蓄水池,这样他就可以成功地为住在这里的人提供水。甚至好像在使用泉水一样。” 谈到马萨达,必须要说到约瑟夫。他是一位犹太历史学家。公元66年时,他指挥兵马,成为加利利地区反抗罗马帝国统治的犹太军队司令,不幸兵败被俘。此君后来投降了,归顺罗马军总部。就是他,记录了有关马萨达的史实。 据他考证,在以色列哈希曼王朝,马萨达就修建了原始的碉堡。公元前37年至公元前31年,希律王在这里开始大兴土木。这个希律王,就是《圣经》中记载的曾想杀害刚出生的圣婴耶稣的那个人。此君的残暴多疑,可见一斑。虽说罗马人一直庇护着希律王,不过来自朝廷内外的敌意和各种潜在的威胁,还是让希律王忧心忡忡、寝食难安。他在辖区内四面八方地睃寻,最后在死海边找到了这座孤独的峭壁之山。他设计了别宫加要塞的格局,为自己备下既可以享受也可以避难的场所。至今还可以看到能够凭栏远望死海的奢华宫殿(那时的死海距离山脚比现在要近很多,景色更为壮观),还有鳞次栉比的仓储室、营房、军械库等。天险和人工相得益彰,共同构筑了1.3千米长、3.7米厚的带有很多塔楼的城墙。 希律王 希律王死后,罗马人占据了马萨达。公元66年,在以色列加利利地区,开始兴起了反抗罗马帝国统治的运动。不堪重压的犹太教徒,组织起来,身佩短刀,在闹市潜伏着,遇到有罗马人经过,就猛地扑上去,白刀子进,红刀子出,专门刺杀罗马人。这种短刀类似匕首,十分利于近战夜战和贴身肉搏,故此他们得了一个绰号———“匕首党”。匕首党骁勇善战,辗转迁徙,从罗马守军手中,一举打下了马萨达。反抗者开始把这座孤零零的山岭,作为反抗罗马大军的根据地,拖家带口聚集到了马萨达。其中艾塞尼派的首领梅纳哈姆,在耶路撒冷被敌人杀害后,他的追随者们也逃到了马萨达。梅纳哈姆的侄子爱力阿沙尔,成了马萨达要塞的指挥官。希律王为自己享乐和防身所度身而造的宫殿,成了犹太教徒顽强抵抗的最后据点。他们在山顶各个地方修筑工事,建造生活设施;把王室住宅分隔成很多小房子,挤住了很多人;还养了鸽子,主要是为了通信联络;还养了鸡,那是为了改善生活;还造了犹太会堂、议事大厅……总之政治、军事、生活设施,一应俱全。 公元72年,在提图斯占领耶路撒冷并且毁坏第二圣殿三年之后,罗马的军队,决定要拔掉马萨达这个眼中钉、肉中刺。席尔瓦率领大约一万五千人的罗马大军,包围了马萨达。马萨达是一座面积并不是很大的孤山,把它合围成针插不进水泼不进的铁桶,并不是很难的事情。席尔瓦刚开始没想到这会是一场持久战,他认为山上不过是乌合之众,一看到大兵压境,加上断水断粮,挨不了多久就会土崩瓦解举手投降,或许不费一兵一卒兵不血刃呢。当时马萨达要塞有多少犹太人呢?真的不多,大约一千人,其中还有很多妇女儿童。如此寡不敌众,马萨达已是在劫难逃。铁壁合围之下坚守的时间有多久呢?各种记载不一样,有说几个月的,也有说三年的。就人们的感情来说,更愿意相信三年的说法。顽强和不屈,就像河流,旷日持久源远流长更值得人感佩。总之,在相当长的一段时间内,马萨达严防死守岿然挺立,让罗马人伤透了脑筋。他们心生一计,逼迫成千上万的犹太犯人当苦力,驱赶他们运送泥土,沿着马萨达的西壁,修建了一道攀缘的坡道。打个通俗点的比方,罗马军队使用浩大的人工,堆砌起了一架斜插山顶的云梯。 如今的马萨达,依稀还可以看见当年华美宫殿的痕迹 站在马萨达西围墙处,迎着猎猎罡风,俯瞰这处长堤,会感受到它志在必得的凶险用心。再放眼,可看到山下平坦地,有八处呈长方形或是菱形的营盘痕迹,那就是罗马大军的驻扎地。以色列的4月,正是仲春,加之死海地势低洼,类似一面凹透镜,将太阳光聚焦于此,炙热已似馕坑。此刻山风如刺刀般尖锐地刺穿耳膜,全身不由得渗出冰冷。试想当年的马萨达将士们,也曾站在此处,目睹天梯一天天迫近山顶,那是怎样的惊觉和无奈?其实居高临下地打击修堤的犹太苦力们,并不是难事。马萨达山上有的是石头,现在还堆放着大如磨盘的石弹。抬起石块,一撒手,骨碌碌地滚下去,杀伤力肯定不小。但马萨达山顶的犹太人,觉得修堤的都是同胞,不忍下手。于是索命的长堤,就在罗马军吏的吆三喝四下,在守军眼皮子底下,一天天隆起,不断地长高,终于在某个晚上,长到就要抵达马萨达山顶了。铁打的营盘滴水不漏,土夯的巨蛇红芯吐焰,马萨达的每一个人都明白,末日近在咫尺,最后的时刻到来了。天亮时分,罗马军队必将攻占马萨达。 这一天是公元73年4月15日,也就是逾越节的前一天晚上。马萨达首领爱力阿沙尔发表了那篇著名的讲话。 “勇敢忠诚的朋友们,我们是最先起来反抗罗马的犹太人,也是坚持到最后一刻的人!感谢上帝给了我们这个机会,当我们从容就义时,我们是自由人!为了让我们的妻子不受蹂躏而死,让我们的孩子不做奴隶,我们要把所有财物连同整个城堡一起烧毁。不过一样东西要除外——那就是我们的粮食。它将告诉敌人,我们选择死亡不是由于缺粮,而是自始至终,我们宁愿为自由而死,不愿做奴隶而生!” 犹太战争 话语在马萨达上空激荡,如同钢铁的风铃被飓风抽打,坚硬的声响摇撼夜幕,群星颤抖。 这是全体殉难的信号。但是犹太教律法规定教徒不可自杀,这就使得如何集体死去,成为一道难题。 约瑟夫在《犹太战争》中,记下了其后的惨烈过程:“他们用抽签的方式从所有的人中选择了十个人,由他们杀死其他人。每个人都躺到地上,躺在自己的妻子和孩子身边,用手臂搂住他们,袒露自己的脖颈,等待那些中签执行这一任务的人的一击。当这十个人毫无惧色地杀死了其余所有人之后,他们又以同样的方式为自己抽签。中签的人将先杀死其余的九人,再杀死自己……那最后剩下的一个人,检查了所有躺在地上的尸体,当看到他们已经全部气绝身亡之后,他便在宫殿的各处放起火来,然后用尽全身的气力将剑刺进自己的身体,直没至柄,倒在自己的亲属身边死去。” 在马萨达遗址中,展示有最后抽签时所用的死签,那是考古发掘出来的十一块陶片。每片上面都写有一个名字。其中一片写的是ben yair,是首领;其余十片可能是抽签出来杀死同伴的人的名字。人们指着第二排第四块陶片说,这就是那个最后抽到死签的人。 小小陶片里埋藏着多少深沉的苦痛和不屈!这该是怎样的无畏和担当! 第二天一大早,罗马人以为会遭遇马萨达守军的殊死抵抗,他们披上铠甲,搭好梯桥,对城堡发起了猛烈的袭击,不料迎接他们的只有早起的鸽子咕咕的啼声。罗马人走入焦黑的城堡,没有看到一个敌人。准确地讲,是他们没有看到一个活着的敌人。他们殚精竭虑攻下的,不过是一座死城和九百六十具尸骸。 我凝视着那块写着古老文字的陶片,思绪溯流而上,游走到了一千九百多年前。 月黑风高死期已定的马萨达山顶。抽到第一次死签(实际上是暂时活着的签。不过这种活着,需要比引颈受死更大的勇气)的十人以外的所有人,和自己的妻子儿女一起躺在地上,相互拥抱,彼此感受着最后的温暖。那十个人走向大家,锋利白刃一一穿喉而过。很快,地上血流成河。在杀掉了所有人以后,他们又开始了新一轮的抽取死签。那个名字排在第二排第四个的人,领受了这一艰难使命…… 思绪集中在最后那个勇士身上。据记载,当时城堡中共有九百六十七个人。这就是说,第一次中签的十个勇士,平均每个人要杀死将近一百个人,才算完成任务。被杀的人中,不但有共同迎敌苦苦守城的同胞,还有很多孱弱的妇女和熟睡的婴童。杀敌固然是一种勇敢,杀死亲人,更是需要异乎寻常的勇敢吧?连续杀死一百个人啊,看多少鲜血倒海翻江飙射而出,听多少呻吟此起彼落惨绝人寰!一剑封喉,手腕不能有丝毫的抖动。动作要手起刀落干净利落,任何拖泥带水,都会增添亲人的痛苦……一串串热血烫弯了雪亮利剑,溅满了勇士残破的征衣。 当他们再次把写有自己名字的陶片聚拢在一处后,最惨烈的英雄被遴选出来了。他要继续杀人,鲜血之上,再铺新红。如果说刚才还是一支团队,这一次,他是彻彻底底孤独了,陪伴他的只有呜咽悲风。 他没有退路,只有不眨眼地杀下去,直到静悄悄的山顶,只遗有他一个人浓重的呼吸。他的工作还没有完,还需一个又一个地翻检尸体。如果有人残存一丝生机,他会毫不迟延地补刀,让所有的挣扎都湮灭在黎明前最稠厚的黑暗中。之后,他带上火种四处跑动,将一间间房屋从容不迫地点火焚烧。在火光的映照下,那满山遍野的鲜血,一定美艳如花。 一切都完成之后,天已经蒙蒙亮了吧?杀人放火,这不是简单的事情。人要一个个地杀,火要一把把地放。人要确保必死无疑,火要力求烈焰冲天。 在微茫的晨曦中,一抹猩红从死海东岸娩出,带着咸而湿的冷冽,一如渐渐暗凉下去的忠魂之血。 现在,他要完成最后一件工作了。他把短刀刺进了自己的胸膛,看着自己的鲜血喷薄而出,和天边的朝霞混为一体。按照教义,作为犹太教的教徒,自杀是不该的。他的忠勇成为叛逆。 死海的日出,有一种惊魂动魄的美。死海看起来无比清澈,水的浮力很大,手指在其中摆动,遭遇阻力,好像在黏稠的膏汁中搅动。死海比普通海水浓烈十倍的含盐量,让它成为地球上的奇特存在,你永远无法在死海沉没。在无风无浪非常平静的日子里,死海也会蒸腾似岚似雾的光影,绝不像普通水面在此刻会倒映出清丽影像。 一位摄影家朋友说,死海总是莫名其妙地朦胧,在镜头中迷离。这或许因为它无时无刻不在蒸发,水汽抖动……水的盐分太高了,如同烈日下被曝晒的沥青路面。 死海的日出由于这种特殊的地貌,宛如从微沸的油锅里蹿起亿万朵燃烧的火焰,惊世骇俗。无数跳跃的光芒在黏腻的海面上飞速滑行,如同金红翅膀的鲲鹏展开血羽,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席卷而来,俯冲着扑到了马萨达山下。无际光焰卷起滔天银浪,镀亮了山崖。 也许有人会疑惑,既然马萨达的勇士们都集体殉难了,后人如何知道这可歌可泣的故事?是不是杜撰出来的? 原来,有两个妇女和五个小孩躲在一处蓄水池里,得以在集体殉难中幸免。一名妇女历尽艰辛,找到了犹太史学家约瑟夫,向他叙述了亲眼所见的故事。人们因此得知了罗马军队破城之前发生的一切。从此,犹太人失去了家园,身影从迦南大地上蹒跚远去,流散到了世界各地。 死海 在犹太民族的历史上,马萨达于是成为英雄主义的象征。这里曾经以少抗多以弱抗强,当失去赢得宗教和政治上独立的希望之时,万众一心地选择了用死亡代替奴役的命运。这是理想主义的千古绝唱,这笔精神遗产,不仅属于犹太民族,而且属于整个人类,反抗压迫的斗争精神将永远不朽。 以色列国防军每年都会在马萨达举行庄严的仪式,以纪念英烈。在以色列,参军服兵役是每一个公民的神圣职责,男子三十六个月,女子二十四个月,谁也不能当“逃兵”。入伍后的第一课,就是到马萨达瞻仰遗迹,这里是爱国主义教育基地。每一个新兵,必得从山脚下沿着那条我望之生畏的蛇道,以最快速度爬到山顶,然后对着飘扬的国旗宣誓。还据说,摩萨德——也就是全称为“以色列情报和特殊使命局”(它是由以色列军方在1948年成立的,与美国中央情报局、苏联部长会议国家安全委员会“克格勃”一起,并称为世界三大情报组织)的人员,不单要徒步攀爬这座陡峭的堡垒遗址,而且必须是在夜里,在熊熊火把的映照中起誓。 既然是宣誓,就一定有宣誓词。我听到了两个版本。第一种是:“马萨达永不陷落!”第二个说法是:“马萨达永不再陷落!” 两个版本,相差一个“再”字。我特别请教了一位希伯来语的博士,她说,那句宣誓词最准确的翻译应该是第二个——“马萨达永不再陷落!” 一个“再”字,寓意深刻。它说明马萨达曾经陷落过,但这样的悲剧,以色列人民再也不允许它发生了。他们必将用生命保卫马萨达,当然也包括整个国土。 “陷落”是一个可怕的词。世界上很多地方很多城市很多国家,都曾经陷落过。原因不外乎天灾和人祸。长安的陷落、罗马的陷落、君士坦丁堡的陷落、巴黎的陷落、南京的陷落……陷落之后是血泊和杀戮,是肝脑涂地和尊严尽失,是文化的倒退和文明的坠毁。 大自然所致的陷落,多因为山呼海啸。人世间的陷落,就一定源自有人前来攻占,抵抗不及,于是沦亡。如果杜绝了攻占,就不会再发生陷落。 国与国之间所有的攻伐,说到底,是为了争夺资源和空间。 面对无法调和的利益之争时,如果不想进入殊死的博弈,人们通常会说——把“蛋糕做大一点”。意思就是只要利益变大变多,所有参与其中的人都可以多分到一块,可能就会化干戈为玉帛,平息争端,缓和冲突。我以前觉得这是一个好方法,各方各得其所,谁的利益都不受损失。直到2008年春夏,我买一张船票环游地球。三个多月绕地球一圈航行下来,最重要的发现却是——地球这块蛋糕,不可能做得更大了。它就那么大,没有任何法子让地球长个了。 其实,这是一个非常简单的道理,不用走那么远的路,花那么多的旅费,只要坐在房间里用脑筋稍微想一分钟,就彻底明白了这件事。世界上的事情,有时真是诡异。越简单的东西,越是要付出大代价,才能参透。地球上所有发生过的领土之争,说到底就是资源之争,空间之争,尊严之争。巴勒斯坦地区只有不到3万平方千米,大家都要有生存的权利。争取持久和平,让每一座城市都不再陷落,是所有爱好和平的人的共同愿望。人类必须找到兼顾所有人最大利益的平衡点,这个星球才能平安。那种为了自己的利益,以剥夺他人的生存权为出发点的“陷落”之战,是再也不能重演了。 在加德满都直面生死 快餐似的文化忌讳谈论死亡。人们觉得它是丑陋的,阴暗的,恐怖的,悲痛欲绝的,人们要把死亡秘藏起来……在这种迷雾笼罩下,死亡变成了另外的东西。 这个世界上有两百多个国家,每个国家都有自己的国旗,形状基本上都是长方形。有一个国家,国旗是三角形的,全世界就它独一份。国旗由上小下大、上下相叠的两个三角形组成。旗面为红色,旗边为蓝色。红色来自国花红杜鹃的颜色,蓝色代表和平。三角旗中的太阳和月亮图案代表王室,旗角代表喜马拉雅山脉的山峰。 这个国家就是尼泊尔。它的首都加德满都,意为“独木之寺”,坐落在加德满都河谷里。既然叫河谷,当然要有河。在其中流淌的巴格玛蒂河,是恒河的主要支流之一,为尼泊尔人民心目中的“圣河”。 巴格马蒂河边,有一处闻名世界的文化遗产,大名“帕斯帕提纳”神庙,它还有个俗名叫 “烧尸庙”。它充满了庄严的神秘感,是整个南亚印度教最神圣的庙宇,也是印度教里的主神——湿婆最重要的庙宇。 这座神庙至今不对印度教徒以外的游客开放,我们连站在门口往里瞅一眼,都不被允许。 我不知“湿婆”的中文译名,是谁最早定夺的。他名字里虽然有个“婆”字,却是男性神,司掌毁灭与重生。当地导游是个二十多岁的小伙子,曾在中国留过学,中文甚好,学识也不错。他管湿婆叫“破坏神”,我有几分奇怪,问,为什么“破坏之神”成了最重要的神灵呢? 著名的巴格玛蒂河 帕斯帕提纳神庙 导游想了想说,那么,就翻译成“毁灭之神”吧,可能更为恰当。按照印度教的解释,世界处于不断的毁灭和重建之中。面对混乱和邪恶,只有先毁灭它,才能在新的基础上获得再生。 据说每到世界末日,湿婆神就会准时出现,跳起他最拿手的宇宙之舞。舞动的瞬间,宇宙为之震撼,大地为之颤抖,整个世界便在他的舞动中毁灭。然后,他继续舞动身体,在彻底地消亡空寂后,开启下一个宇宙轮回。 一次长途赶路,我们的旅行车前面是一辆当地大巴。大巴尾部画着一个鲜丽无比的神祇头像,粉面樱唇,长发披肩。在长达几小时塞车的缓慢行程中,此“美女”锲而不舍地对着追随其后的我们,款款微笑。我问导游,这女仙叫何名字?导游答,他即是湿婆。我大吃一惊,说,毁灭之神怎能长得这般美丽?导游告诉我,此尊有无数个化身,这等俊美模样,是他常常显现给世人的形象。 我们到达巴格玛蒂河的时候,暮色四合。总觉得去看一处陌生景致,第一眼触碰它的时间点,非常重要。有时简直是一见定生死:要么一见钟情,要么拒之千里。 河边矗立着“烧尸庙”,概因此地是加德满都最大的印度教徒火葬场,迄今已有一千多年的历史。我粗略计算了一下,如果以一天焚化十具尸体计算(这实在是太保守的估计,我们去的那一天,就焚化了几十具。不过估计早年间人口没有这么多,故取个低值数字),一年就是三千六百五十具。一千年,天啊,共有三百多万人在此袅袅升天,蔚为壮观! 湿婆 旅行车停在远处,愿意去的人沿着通往河边的小路缓缓走过去。臭而焦糊的气味挟持着鼻子,越来越浓。 导游边走边说,中国来的旅行团,大约只有不到三分之一的人,会愿意观看这个场景。余下的人,三分之一根本不会下车,拒绝目睹死亡,说这太恐怖吓人了,怕留下恶性刺激。还有三分之一的人,刚开始比较好奇,带着一点探险心理,下车后会跟着我的步伐,慢腾腾地往前走。但走不出百十步,就半途而废,打道回府了。对了,正确地讲,是打道回车了。这其中又有约五分之一的人,因为紧张,会发生干呕或者呕吐。 中国人,非常害怕死亡吗?导游可能被这个疑团缠绕甚久,索性停下脚步,回过头问我。 我说,在我们文化中,基本上没有露天火葬这种习俗,所以,比较不适应。难道说……你们……就不害怕吗? 导游说,不害怕。习惯了。这就是生活的一部分。 我问他,你第一次看到这种情形,多大呢? 导游认真回想了一下,说,五岁。 我惊讶,太小了啊。 导游说,并不算很小。你看,他们的年龄不是更小吗? 这时我们已经抵达了巴格玛蒂河,见一些小孩子正在河边玩耍。真是的,有的看起来只有三四岁。 是家里人特意带你来看的吗?我问。 导游说,并不是特意。死亡在我们的文化中,是很平常的事情,人们并不避讳,也不恐惧。大家从小就不害怕这件事。你看到人们的伤感,是因为觉得再也不能看到死者了,人们为分别而哀伤。对于小孩子,并没有谁想到要教育他们不怕死。如果家里有人死了,或是邻居需要人帮忙,小孩子也会来,并没什么特别之处。 我试探着问,你设想过自己死后的情形吗? 他笑了,露出洁白的牙齿。说,这个不用想啊。我们都知道自己死后会怎样,非常清楚,一点都不陌生。我们了解死后所有的程序,知道自己也一定会走这样的路,很踏实的。 一句“很踏实”,让我对尼泊尔印度教徒的生死观,有了更深切的了解。 其实,每个人心里都曾思考过死亡。一个盘旋不断的问题深藏脑海——我们将如何离开这个世界?说得更直白些,你将怎样死去? 我想绝大多数的人,不希望自己死于战场。那我们就要共同维护世界持久和平。我们也不希望自己死于意外和恐怖事件,不希望自己死于交通事故,不希望自己死于天灾人祸和瘟疫。 我觉得自己能接受的死亡是——死于自然规律,死于理智选择过的自我终结,死于我认为有必要付出自己生命代价的事业。 在过去的一个世纪里,死亡这件事,悄悄地从家中转移到了医院。如果一个病人,死在家里,人们会遗憾地说:还没来得及送到医院,人就…… 人需要到医院里去死,几乎成了文明进步的重要标志。现代社会的成就之一,就是让死亡从日常居家中成功隐没。医院的白大衣如同魔法师的黑斗篷,铺天盖地罩住了死亡,让死亡变得日益陌生和遥远。然而,死亡没有走开。它静静地坐在城市的长椅上,耐心地等待着某个适当的时机,站起身来,把你悄悄领走。亲爱的,我在下一个路口等你……它不是这样轻轻地念叨。 快餐似的文化忌讳谈论死亡。人们觉得它是丑陋的,阴暗的,恐怖的,可怕的,肮脏的,悲痛欲绝的,甚至是可以用来嘲讽的,人们要把死亡秘藏起来。那些实在无法回避的裸露的死亡,或是赋予诗意,或者赋予想象。在这种迷雾笼罩下,死亡变成了另外的东西。 我理想中的死亡是这样的。周围的人对死亡有比较充分的准备,在精神上接受这件事情的必然性,不悲戚和惊惶。在临终之人的最后时刻,尽量保持温和的平稳与冷静。如果实在忍不住,可以轻轻地哭泣几声,以示告别。不然远行的人,回头看到大家捶胸顿足泪眼滂沱,会感到无能为力并充满不安和愧疚。对于无法逆转的死亡,请不要抢救,不单是为了节省资源,也为了顺应规律。在应当画上句号的时候,迟迟不落笔,这个尾结得不好,就成了无以弥补的憾事。 清晨的帕斯帕提纳神庙,烟灰还未散尽 还是回到巴格玛蒂河边。离焚烧现场还有一段距离,见浑身涂满白灰的一群苦行僧在静修。他们裸露着削瘦如柴的身体,长长的头发盘起,胡子打成死结缕缕垂下……令人明白了什么叫作“纠结”:纠缠在一起并打着死结。导游告诉我,苦行僧身上涂的不是普通的白灰,而是“尸骨粉”。早年间,这粉末真的来自焚烧后的尸体,现在宽松点了,可以用白颜料替代。 导游接着说,苦行包罗万象,比如断食、凝视火焰、长时间独脚站立、唱赞歌时停止呼吸等。要经过一系列修炼,以达到灵魂悬浮飘起,进入无我境界。 苦行僧 我忍不住插话,近乎自虐啊。 导游说,苦行僧就是要靠禁欲、不享乐与自我克制,割开自己与尘世间千丝万缕的联系。 在世界各地行走,很关键的一点就是看到各式各样的文化传承,不要显得太吃惊。我尽量保持镇定,离开了苦行僧们的阵营。 越发靠近火葬台了。浓烟一团团涌来,草木的灰烬裹挟着燃烧中逐渐消亡的生命颗粒,将我们包围。 巴格玛蒂河,被印度教徒认作是通往天国的阶梯。此河的上游与下游各建有若干座火葬台,具有严格的等级划分规定。河的北岸属于贵族,南岸属于平民百姓。下游为王公贵族专用,平民百姓要在上游。也就是说,北边的火葬台修建得越靠近下游,地位越高。通常似乎以河的上游为贵,这儿的规律有所不同。导游解释,越是靠近下游,越可以更快更早地融入恒河,达到永生的境界。 印度教坚持不放弃阶级的不平等,至死仍顽强地区分着高贵与卑贱的界限。在尼泊尔,印度教教徒占总人口的86%。 中华民族的死亡之旅,多以黑色和白色象征,显示着刀剁斧劈般的对立。尼泊尔印度教徒的死亡,颜色则要丰富得多。橙色的鲜花明亮地簇拥着,其间还有闪闪的金色和烁目的鲜红点缀着,显出异样的生机勃勃。 河边堆满木头,大块呈条状,类似东北林区的木头柈子。还有细密的碎柴禾,看来是引火用的。木头垛边还有一束束萎靡的干稻草,初起我想不出它的用处,后来观看了火化的整个过程,方才解悟。 在巴格玛蒂河边,有一些从岸上倾斜入河水的石制长台,类似放大几十倍的搓板。悲戚安静的人,抬着一具裹着黄绸、撒满鲜花的尸体走过来,安放在石阶上。尸体的双脚浸泡在温暖的河水中,覆盖在面部的黄绸被晚风吹拂,好像死者还有呼吸。 地上安放着一个做法事用的铜盘,摆满了鲜花和猩红色的染料。祭司用圣水荡涤死者的双脚并洒敷面部,然后把禾草放到巴格马蒂河水中蘸了蘸,熨帖地平铺在尸体上面。亲属们最后往死者的嘴巴里滴了圣水,再用头轻触一下死者的脚,以示最后的尊敬和诀别。 现在,尸体之四周铺垫着大块木头柈子,上面又铺了一些细柴禾。死去的人如同童话中的豌豆公主一般安歇了,只不过他头上枕的脚下蹬的身上盖的,都是清香的木头。木头的味道不错,但分量沉重,活人承受不起。一个看起来是死者儿子的人,拿着火把绕着尸体转了几圈,然后把黄布抽了出来,自下而上点燃柴草。 清晨的加德满都 在印度教信仰中,火葬是通往极乐世界的途径,死亡是一种解脱,亲属并没有过多的悲伤。孩子们照旧玩着游戏,有时就在死者身旁嬉闹玩耍,也不会受到训斥。有些孩子还跳到河水里摸寻钱币,丝毫不忌讳河里遍撒的骨灰。 浸过河水的稻草,湿漉漉的。覆盖在柴禾垛子最上面,像蒙上了一层密不透风的草被。火焰燃烧的时候,无法飞快地冲腾起火苗。温度的升高变得徐缓而温和,在无尽的青烟当中,尸骨慢慢酥碎了,变成洁白的齑粉。 我打听到此地的火化平均费用为一千卢比,当地普通工人每月的工资约为两千卢比。也就是说,要在巴格玛蒂河边享有一个体面的葬礼,约需半个月工资。 印度教认为,人的生命来自“地、水、火、风、空”五大元素,对死者进行火葬,将骨灰撒入水中,符合自然的轮回,河水会带着死者的灵魂流到恒河。每个灵魂有八千四百万次生命,每经过一次轮回都会提升一个层次。入了圣河,灵魂可以不用进入轮回,直接通往天堂。 火葬现场没有哀痛,没人大放悲声,有的只是安之若素的悄然和有条不紊的既定程序。 焚化一具尸体的整个过程,大概需要持续四五个小时。我悄声问导游,所有的人——呃,都是这个数值吗? 导游回答,基本上差不多。如果特别虚胖或是得了肾病水肿的死者,时间就会更长一些。骨瘦如柴癌症死的人,会短一些。卖柴禾的人都有经验,能估计出大概要用多少斤柴才能烧透。柴禾需要在河边提前买下来。多了,用不了。少了,不够用。 我私下想了一下。买多了的结果是浪费,这自然不太好。如果买少了,柴烧完了,骨殖尚未化净,会很麻烦。所以,还是宁多勿少吧。 我又问,柴禾都是一样的吗? 导游说,价钱不一样。最好的柴,有森林的味道。 我绕着火堆走了一圈,烈焰灼烤,不能靠得太近。我退开几步问,人的身体在火焰中会发出红色光芒吗? 导游说,人形在大约一个半小时的时候,就会完全消失。骨骼散了,看不出人的样子。今天这几具尸体,燃烧的时间要么太早,要么太晚,所以没有出现你想象的光芒。 我说,我猜尸体在火中会动。 导游说,咦,好像你看过现场一样。你说对了,尸体在火中是会动的。火焰烧到了关节韧带,韧带会猛地收缩,人的手会举起来,腿脚也会一弹一动的。最严重的时候,死尸会在火焰中坐起来。 我说,会害怕吗? 导游说,不害怕。我们都知道,只要火焰继续燃烧,这一切就会消失。手和脚不会再动,人也会依然躺回到火焰中心…… 火光渐渐萎灭之后,火葬工用长长的竹竿,彻底翻动火堆。等火候差不多了,他用铲子把烧剩下的骨骸挑出来,盛在器皿里,用白布包好,然后挖个坑把布包埋进去。最后,他从河里舀上几桶水,泼洒到石头平台上,把残留在上面的骨灰和木炭冲入河里。平台便变得干干净净,一个人的肉身就这样彻底消失了。 我喜欢巴格玛蒂河边这种对待死亡的安然之态。当然可以有哀伤,为的是我们短暂的分别。不管如何,我再也看不到你的笑脸,听不到你的叮嘱,触不到你的体温,摸不到你的指尖……这些都是多么地令人感伤啊!不过,我不应该害怕,我也没有必要害怕。尽管死后的相貌已不复从前,但我们不能因为一朵花从枝头落下,就放弃对它的喜爱和珍惜。人的生命外形,可以有千百重奇奇怪怪的变化,但人的友爱和怀念,和这些外在的形象无关。越是能平常看待生死,越是能珍惜我们的现在。 不要把死亡看成是污秽、凄惨、恐怖、丑陋的事情。既然我们每个人都一定要走过这个阶段,那么把它正常化、从容化、洁净化、温暖化,不但对他人是一种仁慈,对自己也是一种亲切的关爱。 巴格玛蒂河与那些世界上著名的长河大江相比,流程很短。我去的时候,正值枯水期,河面只有几十米宽,河水很浅,流速很慢,散发着异味,在夜色和火光中,仿佛是静止的沥青。它给我的震撼和启迪,却绵长深远。在混浊的巴格玛蒂河边,你可以如此清晰地看到死亡。死亡在这里不再是一个符号,一个抽象的无法想象的概念。它沉默着,清晰明确安然并且带着温和的不可抗拒,展现在我们面前。 我们一边生存着,一边思索着死亡,在这种思索中,让生命变得更有方向感,获得脚踏实地的安宁。 金字塔的祖先 世界各地的金字塔,像是一母同胞的兄弟,虽身材略有不同,长相基本是一个轮廓。它们在风沙中蹲踞着,把无数谜团撒向人间。 2000年6月9日《参考消息》转载俄罗斯《论据与事实》周报第18期报道称,俄罗斯科学家于1999年8月至10月间,在西藏冈仁波齐峰发现了世界上最大的金字塔群。 我十六岁半到西藏阿里当兵,二十八岁转业回京,十一年在阿里军分区度过。冈底斯山脉的峰峦,伴随着我的青春年华。崇山峻岭中居然隐藏着无数金字塔?我们日夜巡逻,嚼冰咽雪,匍匐旷野,原来都是在金字塔础石之上?无数次眺望雪山银顶,以为那是通往宇宙的天梯,其实不过是人工堆垒的尖峰? 如果这是真的,只有两个解释。一是人类历史有无法想象的辉煌,现刻只是漫长跋涉中的一节碎环。再不就是外星人曾经造访地球,留下足以昭示丰功伟绩的铁证,等待地球人的顿悟…… 冈仁波齐峰天生丽质,具有近乎完美的外形。它敦实挺拔,以几乎无可挑剔的线条,组成一个标准的四棱浑圆体,抵向苍穹。山顶冰雪覆盖,分布着众多冰川。南坡冰川多于北坡(这有点奇怪。想象中,应该是北面的冰川更多才对。但冈仁波齐就是这个样子)。巨大的岩石沟槽和下垂的冰带,组成了一个“卍”字符。远古时代,气候比现在寒冷,冈仁波齐一定覆盖着更为繁厚的冰雪,冰川更为粗犷。它白发苍苍气宇轩昂的神圣凛冽之气,当比今日更为森严浩大。 俄罗斯科学家们的发现,并未得到证实。冈仁波齐只是世界上最大的金字塔形地貌。茫茫地球上,遗留至今的最伟大最古老的人工建筑,是金字塔。金字塔以无可辩驳的神秘和宏大,位居世界七大奇迹之首。 埃及现有金字塔九十六座,最大的胡夫金字塔建于公元前2570年左右,原高146.5米,因年久风化,顶端剥落,现高136.5米。底座每边长230多米,塔底面积5.29万平方米,塔身由二百三十万块石头砌成,每块石头平均重2.5吨。据测算,十万人用了三十年的时间才得以建成。 月亮金字塔位于墨西哥,坐落在特奥蒂瓦坎古城城北,是祭祀月亮神的地方 墨西哥有玛雅人的太阳金字塔,修建时间为公元250年。它坐东朝西,基址长225米、宽222米,塔高66米,共有五层,体积达100万立方米。旁边屹立着月亮金字塔,建筑风格和太阳金字塔一样,只是规模稍小,晚两百年建成。 秘鲁也发现了金字塔,在时间上,是埃及金字塔的孪生姐妹,其辉煌毫不逊色于古埃及金字塔。 欧洲也发现了金字塔群。2006年10月,科学家塞米尔在波斯尼亚举行新闻发布会,宣布自己发现了欧洲的第一个金字塔群。主塔高约220米,比埃及的吉萨大金字塔还高出约三分之一。石块被切割成立方体,被人工打磨过。它是由两千多年前在当地生活的古伊里利亚人建造的,大约修建于公元前600年左右。 玛雅人的太阳金字塔 我在危地马拉蒂卡尔热带森林中,也看到过很多座古老的金字塔。那时还允许攀爬,我气喘吁吁登到一座70多米的金字塔塔顶(相当于二十层楼),朝四下里一望,丛林中还潜藏着数不清的金字塔,历史都在一千年以上。感觉不仅仅是震撼,而是惊骇。 我还乘坐十一个小时的汽车,探访过伊朗有七千年历史的依兰金字塔。它是世界文化遗产,古老残破。唯一不变的是金字塔的形状,端正明晰,绝不含糊。 我不是这方面的专家,资料也很有限,但这个世界上,到处都有金字塔,乃不争之事实。 这些庞然大物,曾耗费无数人力和财富。那时劳动生产力低下加上工具落后,先人们为什么殚精竭虑耗时弥久地建造这个耸立在天地间的石制几何形象?它蕴含着怎样的象征和寄托?金字塔到底是干什么用的?有人说是祭祀祖先用的,有人说是和天文、历法有关,有人说是祭天祭太阳的神坛,有人说是法老或国王的陵墓……不管怎么说,金字塔一定有非常重要的作用,重要到必须以倾国倾城之力来筑造。 金字塔并不用任何黏合剂,完全是靠石头与石头之间的棱隙,咬合在一起(类似中国木匠的卯榫),密密相连,没有一点缝隙。我在多个金字塔下试着亲手抠过石缝,指甲都快劈了,还是完全揳不进去。也就是说,金字塔从某种程度上来说是不可修复的,一旦坍塌,便是彻底毁灭。 蒂卡尔热带森林中还潜藏着数不清的金字塔 我已经走过七十多个国家,一次又一次地在苍茫大地上和这种巨大体量的建筑物邂逅,思绪万千。世界各地的金字塔,像是一母同胞的兄弟,虽身材略有不同,长相基本是一个轮廓。它们在风沙中蹲踞着,把无数谜团撒向人间,大智若愚地沉默,不动声色千万年。 再来说说“雪山之宝”的冈仁波齐峰。它位于东经81.3°、北纬31.4°,海拔6638米(也有另外的高度数字,相差不了几米,此处略去。我总觉得对于山来说,高度不是特别重要,又不是跳高比赛。山若有知,根本就不在乎这几米)。 冈仁波齐并非冈底斯山脉的最高峰,冈底斯山脉的最高峰为冷布岗日,海拔7095米。冈仁波齐的形状卓尔不群,不用任何人指点,你就能从千山万壑中一眼辨识出它。传说中,它植根地狱,山体在人间,白色山顶直达天界。长期风化作用而形成的天然台阶纵贯峰体中央,好像通往云端的悬梯。人称它像“石磨的把手”,蕴含此山为天地轴心之意。 人们对于冈仁波齐神山的崇拜,可上溯至公元前1000年左右(我觉得真实的崇拜历史一定比这要久远得多。只是太早的年代,还没有文字。没有文字,就缺少了证据) 。 佛教中的西方极乐世界,指的就是冈仁波齐。冈仁波齐同时也被印度教、苯教、耆那教、拜火教,认作是世界的中心。 在公元前6世纪兴起的耆那教中,冈仁波齐被称作“阿什塔婆达”,即最高之山,是耆那教祖师瑞斯哈巴那刹获得解脱的地方。印度教三位主神之一的湿婆,家就住在冈仁波齐。前佛教时代的象雄苯教时期,冈仁波齐被称为“九重万字山”。关于让我们稍感陌生的拜火教,恕我多说两句。拜火教古称祆教,在基督教诞生之前,是中东中亚最有影响的宗教,为古波斯帝国的国教。在金庸的小说中,被称为“明教”。尼采的名著《查拉图斯特拉如是说》,这个“查拉图斯特拉”,就是祆教的创始人琐罗亚斯德。有一款常常挂在嘴边的车——“马自达6”,这个名称,来自祆教的大神——阿胡拉·马兹达。冈仁波齐也是拜火教的圣山。 青年时代在西藏阿里的经历,让我站在世界上不同地区的金字塔身旁时,产生了迷茫的感悟。我与它们似曾相识,我一定在什么地方见到过它们,亲近过它们。有某种类似脐带般血肉相连的缘分,息息相通。 我肯定是第一次到埃及吉萨,第一次到中美洲危地马拉蒂卡尔,第一次到墨西哥特奥蒂瓦坎,第一次到伊朗与伊拉克交界处的依兰……我在中国,也从未看到过任何一座真正的金字塔。这种莫名其妙的熟识感,从何而来?一定是错觉。以我内科主治医师和心理学家的双重经验,怀疑自己受了什么蛊惑,精神发生了某种不正常。 检点自身,我确认在浮想联翩那一刻,神志清晰,呼吸轻缓,心跳匀称,手足温暖,目光朗澈,嗅觉既不过敏也不迟钝……几乎算是一生当中最好的健康状况之下,可感觉依然如此稀奇古怪并不可思议。 毫无疑问,我与它们曾相识! 我是唯物主义者,不相信轮回。我知道物质不灭,估计自己来世或许变成鸟雀之羽或麦子之穗,但我不相信还会幻化成人。那需要太多的机缘巧合,概率微小到可以忽略不计。我的前世可能是一缕流云或是一滴海水,但我也不是人。我和这些金字塔恍若故知,只能是今生今世的事情。这一辈子并不太长久,来得及从容梳理一遍。让我仔细想想我在哪里见过你——惊世骇俗的金字塔们! 类似的惶惑,以前也出现过一次,只不过那是面对着一座庙宇。 我仰望着它,眼里渐渐充盈泪水。我始终坐在宫殿的基石之下,没敢爬上去。 不是因为害怕。这座几乎呈90度角的宫阙很难爬,但我当年在藏北高原,攀过比任何人工建筑更险峻的山峰。我相信这种十几岁磨炼出的爬山童子功,会像忠实的狗跟随我,不曾远离。我知道自己畏惧的是什么。 埃及吉萨金字塔是一个群体的总称,而不是一座单独的金字塔 你万不能爬!它在模拟一座神圣的山,那就是冈仁波齐。我的心对我耳语。 那是在柬埔寨的小吴哥窟。 关于小吴哥窟是冈底斯山脉冈仁波齐峰袖珍版这一看法,在此刻之前,没有任何人向我灌输或是暗示过。它完全是我在近距离仰望小吴哥的那一刹那,萌出的念想。它猝不及防但坚不可摧,霎时统辖了我的身心。 我甚至可以想见,那个设计如此恢宏建筑的设计师,其实,没有见过真正的冈仁波齐。上古时代,路途迢迢万分险阻,能够真正抵达冈仁波齐的人,少之又少。设计师听人描述过,在遥远的西方,有一座大雪山,它的样子便是如此这般,高大雄伟,陡峭森严。设计师于是按照想象,塑造了这座神仙庙宇。他精彩地把握住了两个特征:外形呈四面棱锥体,近似金字塔;有细密的台阶,陡直巍峨。 我不敢攀爬小吴哥,便在这座冈仁波齐的模拟建筑四周不停地走着,好似转山。后来我把这一番感慨向西藏阿里地区群艺馆的韩新刚老师说起,他愣了一下,叹道,我听一个美国人讲过类似的话,只是他的顺序和你相反。 我问,此话怎讲? 韩新刚说,那个美国人是先去的吴哥,当时没有你这么多的感触。他后来抵达阿里,第一眼看到冈仁波齐的时候,他大叫,啊,这不是一个放大了无数倍的小吴哥吗! 小吴哥窟前一景 我曾对冈仁波齐是“世界中心”的说法,不明其意。 中心,不是指地理或是自然界居中的位置,而是先民在寻找中,寄予无限希望和伟大力量的所在。 鳞次栉比的金字塔,最让人不解的,还不是它的体积,而是修造它们的动机。沧海桑田修建如此浩大的工程,需要多么摧枯拉朽振聋发聩的理由!为什么地球上到处都有人工堆砌的高耸的四面体?都有细细密密攀升入天的台阶?都有极为艰难的攀爬之路? 只有一个解释。全世界的金字塔,都在刻意模仿一座山——冈仁波齐峰。 由于相距遥远,渗透了各宗教各种族设计师们的想象,这些金字塔的形状有些微的差别。比如高度,比如底座的形状,比如顶部的式样……各有千秋。但是万变不离其宗,它们的基础蓝图只有一张——传说中远在天边的大雪山。它君临天下的端正仪表,四周呈细密的台阶状升起…… 远古的人们,比我们想象的更要充满好奇,英姿勃发。对自己赖以居住的大地,饱含生猛的探索精神。他们对山有原始的崇拜,因为站得高看得远,一览众山小,可以更早地发现危险,可以更快地逃离野兽和山崩地裂的天灾,可以更稳妥地发现食物保护自己……居高临下,这是喜爱山的强大理由。爱山,还有更深刻的精神诉求,倾注着人们对于太阳神的崇拜——只有在山上,才能亲近这个光芒四射的火球。在任何一种宗教中,高尚的神祇都居住在万山之巅。 佛祖居住在须弥山。 湿婆居住在冈仁波齐。 上帝接见摩西,是在西奈山上。 观音住在普陀山。 文殊住在五台山。 地藏王住在九华山。 普贤住在峨眉山…… 宙斯当然也是住在山上。奥林匹斯山坐落在希腊北部,米蒂卡斯峰高2917米,为希腊最高峰。 那么,寻找地球上最高的山,一定是先民们梦寐以求的愿景。它在哪里?人们常常以为只有到了15世纪之后,麦哲伦、哥伦布启动大航海,人类才有可能周游世界,在这之前,大伙儿一直呈分隔状态老死不相往来,实属谬误。 在欧洲人所谓的“发现”世界之前,世界早就存在。特别是陆地上的探险,我相信远古时代的人们对此充满干劲,四处流窜,乐此不疲。这种寻觅,并不是一代人完成的。探险的血脉生生不息,一代接着一代前赴后继,寻找最高耸的山脉,寻找神明栖息的地方。虽然没有现代便利的交通条件,没有快捷的交通工具,没有详尽的地图和完备的设施,历尽艰难,但那时也自有好处。没有边界,没有国境,没有意识形态的割据,没有签证和遣返……当然,虎豹熊罴风霜雨雪的熬炼是少不了的,好在那时的人们勇往直前,毅力非凡。 青藏高原是世界屋脊,古人也不傻啊,走啊走的,终于就走到了这个麇集超一流群峰的所在地,见到了冈仁波齐。 冈仁波齐的海拔高度,与8844.43米的世界第一高峰珠穆朗玛相比,差着老大一截子。 这是一个无法跨越的命题。上古人类既然苦苦寻找,为什么不找世界上最高的山峰,而只找了一个比较高的山峰呢?要知道,在青藏高原上,比冈仁波齐高千米以上的山峰比肩而立,怎么那时候的人竟视而不见,选了一个二等身高的山脉,来寄托无限崇拜和敬仰之情呢? 我在飞机飞越珠穆朗玛峰时,恍然有感。恕我说句不甚恭敬的话,单就外形来讲,此峰犬牙交错,乏善可陈。它不对称,不平衡,不高贵,也不神圣……众山之中,除了高度,它实在平淡乏味。且它在群峰包绕之中,极其艰险,远古时代真正能抵达那里的人数,多半是零。人们于是把比较容易抵达,颜值甚高光彩夺目的冈仁波齐,选作了世界中心。 纵观世界,哪座山峰最美丽,最雄伟? 非洲的乞力马扎罗比不了,欧洲的阿尔卑斯比不了,亚洲的天山比不了……这些山我有幸去过了,多少有一点发言权。至于南北极,可能有更多的冰雪,但那里没有如此超拔傲然的山形! 就像选美不能光凭身高,还要有方方面面的综合素质考察。冈仁波齐以一种人世间不可企及的雄伟和高傲,屹立在苍穹之间。 “山不在高,有仙则灵。”桂冠当仁不让地落在冈仁波齐白雪皑皑的额顶,从此千万年闪烁圣洁之光。 当你看到它的时候,你可以不信任何神,但你不得不被这大自然的雄奇伟力所折服。你觉出自己的渺小和卑弱,要借着与伟大山峦的联系,让自己具有更大的勇气和韧力。印度教、苯教和佛教徒从世界各地来这里转神山。佛教徒按顺时针转山,朝拜巡礼;苯教则往相反方向转山。各念其经,互不相扰。 记得我在阿里时,曾问一位当地老人,古往今来,究竟有多少人曾来冈仁波齐朝过圣呢?他回答我,脚印若有一张纸的厚度,摞叠起来,可和雪山比肩。脚印若是歌声,千山万壑中,鼓乐齐鸣激荡不息。脚印如有光芒,这儿就是第二个太阳栖息的地方。脚印如能化成飞鸟,你将看不到山峰的影子,这里将全被鸟羽覆盖…… 我第一次看到冈仁波齐时,长空碧蓝,雪山莹白。我从没有在任何地方,看到过这种催人泪下的蓝色和白色,双膝发软。遥想远古洪荒时代,当那些最勇敢最坚定最无畏的人,在无尽跋涉和九死一生的奔袭中,突然见到这座雄奇的山峦,定也思绪万千,顶礼膜拜。但此山再美好,高寒缺氧,终也要离开。使者们口口相传,将冈仁波齐峰乃天地之轴神祇家园的理念,带到各自的古老帝国。头人酋长国王法老一干人等,根据汇报和传说,心驰神往。他们无法亲抵神山,能做的就是倾其所有,不惜血本模拟这座伟大山峦。在这种人为的造山运动中,寄托自己的权威和理想,祈祷与神灵的对接,希冀长生和转世。 全世界无数的金字塔,应运而生。无论大和小,它们都有极其相似的四棱锥体态、细密的台阶,极难攀爬……这都是冈仁波齐的特征。今天,我们在世界上能看到的残存金字塔,只是鼎盛时期遗留下来的极少一部分。它们作为先民们最朴素最原始的信仰和追求,因冈仁波齐的旷世屹立而久远长存。 我和一位曾在阿里高原航拍的军人交谈。 飞越神山,你可有什么感觉?我问。 没什么特殊的感觉。记得那天万里无云,气流十分平稳。 可曾看到什么?我问。 您指的是什么?他一时间没明白我的意思。 指的是……我一时语塞。停顿了一会儿,说,奇异的景象。比如,宫殿、神祇,还有仙草什么的。 出于礼貌,他耐心回答:没有宫殿,没有神佛;没有仙人,没有湿婆;没有仙草,没有神鸟……除了冰雪,什么也没有。哦,裸露的地方,有赭色岩石…… 乞力马扎罗山 阿尔卑斯山 我顿了顿,又问,有没有外星人遗留下来的发射塔或是类似的机械装置? 没有。什么都没有。只有冰雪和岩石……他简洁而肯定地又一次作答。 这就是冈仁波齐的地理真相。然而,还有心灵的真相。 愿我们的心底,永留仰望苍穹的圣地。愿所有燃烧发光的生命,均来自祥和温暖之心。冈仁波齐,是静思和与宇宙沟通的圣处。 印第安人的龙舌兰 据说要喝出龙舌兰酒的妙处,需将蘸着盐粉的手掌,面向着燃烧的火焰猛地击响。在盐末飞腾掠过火焰后的那一瞬,飞快地吸入口中,然后再缓缓饮下一口龙舌兰酒,其味绝佳。 彩虹布就是用龙舌兰的纤维制成的布。龙舌兰是仙人掌科的亲戚,粗犷坚硬,想象一下——它织成的布,接触皮肤可能像砂纸吧?当年学医的时候,知道龙舌兰是有毒的植物,每天给小兔子喂几勺它的汁液,三天之后,兔子就中毒而亡。估摸着它的纤维也类似铁线,肯定强韧有余,绵软不足。 所有的想象,都有局限。当我第一次摸到以龙舌兰纤维为主加以少量的棉纤维织成的布单子时,立刻被它浓艳的色彩和舒适的手感所折服。 我们来到一家纺织作坊,很多土法织机困倦而疲惫地蹲在那里,诉说一种无奈。有织了一半的布匹架在古老的织机上,经纬分明。我以为会让我们看织布,不想工人却先把我们引领到一株茂盛的龙舌兰面前。那人先是飞快地摘下了一片龙舌兰的叶子,三下五除二撕开叶片外层,露出了莹白的内芯。他接着变戏法似的把内层叶片揉搓了两下,叶片的纤维就松散地破开了,好像我们把玉米穗最贴身的包皮一缕缕扯裂,看到的结构便类似破衣烂衫的褴褛下摆。工人继续剥离龙舌兰的叶片,一直把纤维束捋到了龙舌兰的叶尖处。这时,奇迹出现了,龙舌兰叶尖有一枚坚硬的刺,长约三四厘米,褐黑色,十分坚固。它的身下垂着刚才破开的龙舌兰叶脉纤维,于是像极了一根纫着长长麻线的钢针。 龙舌兰的叶子 据说龙舌兰的品种多达上千种 工人们正在采龙舌兰叶 龙舌兰酒的味道总是令人过口难忘 我刚开始只是惊叹这一柄绿色的叶子,何以在片刻之间就变成了钢针穿着白线的造型,以为只是一个形似的把戏,却不料那工人拿起龙舌兰针线,随手一刺,这枚植物针,就轻而易举地穿透了他的衣袖布料,可以想见那针尖的锋利程度,绝不亚于真正的钢针。想想也是,你在野外被植物的利刺所伤,那份快捷和深入,都绝不比人工制造的利器逊色。 我想,这针的质量是没得说,但纤维的韧度如何呢?可能是看出我的疑惑,工人把手中的龙舌兰针线递给我,让我抻拉。我要如实报告,这种纤维的坚固性,简直堪比钢丝。当它们聚集成束的时候,单凭人力,根本没有法子将它们揪断。 工人很开心地看着我败下阵来,说,古代印第安人就是用这种针线来缝补衣裳,编织渔网,搓绳子……他们将龙舌兰纤维染上色,然后随心所欲地搭配线束,织成布,就叫作“彩虹布”。因为是纯手工制作,并没有现成的图案,所以,几乎每一块布都是独一无二的,颜色鲜艳无比,绝不重复。 你想啊,在亲眼看见一片生机盎然的龙舌兰叶子,如何摇身一变就成了纺织品的雏形,之后又听了这声情并茂的解说,你难道还能抑制住买一块美丽的彩虹布的渴望吗? 龙舌兰还可以酿酒。龙舌兰酒,是墨西哥的国酒。墨西哥的土著人是印第安人。在古代,印第安人已经会利用龙舌兰的纤维织衣,用块茎酿酒,取其汁液解渴。 《梁书·诸夷传》中写道:“扶桑国在大汉之国东两万余里,地在中国之东,其土多扶桑木,故以为名。” 至今仍未能确认,扶桑国到底是日本还是墨西哥?《山海经》中所谈到的神木“扶桑”,是否就是龙舌兰呢? 公元5世纪,中国和尚慧深就在《扶桑国记》中描述了“叶似桐,初生如笋。国人食之,实如梨而赤”的扶桑。 这种奇怪的植物究竟是什么东西呢?它强韧,耐腐的叶子纤维可以制绳织衣。它“如梨而赤”的果茎可以酿酒……这些特征都与龙舌兰一拍即合。 龙舌兰是仙人掌科的植物,在咱们北京,是精心养在花盆里的,一副弱不禁风的样子。如果对龙舌兰的印象来源于此,那你可就大错特错了。在墨西哥广袤的土地上,到处生长着灰绿以至翠绿甚至带点蓝色的龙舌兰。它高大巍峨,肥厚多汁的叶子如巨兽的舌头,酣畅淋漓地伸展着,翻卷着,所向无敌啖向天地。如果碰到龙舌兰开花,就会从一条条龙舌聚集的中心部,挺拔出一株钻天的花莛,在高约10米以上的顶端,麇集浓密细碎的花朵。 不过,这还只是说生长着的龙舌兰,那么酒是如何酿造的呢? 相传,很早以前,人们从野火燃烧后的地里,偶然发现龙舌兰的根茎被加热发酵后会产生一种奇特的滋味,于是,开始人工加热龙舌兰,得到了一种液体。这种液体,后来就被称作“特基拉”。 上个世纪的1997年9月15日,墨西哥驻香港总领事馆邀请回归后的特区首长董建华出席墨西哥独立节招待会。董建华特首在致答谢辞后,提议为墨西哥人民的幸福干杯,然后礼貌地接过东道主递给他的酒杯一饮而尽。想不到,酒杯里不是通常在这种场合喝的香槟或葡萄酒,而是浓烈的特基拉。这让董特首大吃一惊。他低声问左右:“好家伙,这是什么酒,这么辣。”他私下里的话,却通过开着的扩音器,传遍会场,引起宾主一阵开心的笑声。原来,东道主事先没有告诉董建华杯子里装的是什么酒。这时,东道主才得意地笑说:“这叫特基拉。” 在墨西哥有上千种龙舌兰。但是,只有哈利斯科州及其毗邻地区的龙舌兰,才可以酿出真正的“特基拉”。这一带的龙舌兰很特别,颜色也不同,是一种特别深沉的蓝,墨西哥人称之为“蓝色的阿加维”。 用来酿酒的不是龙舌兰的叶子,而是那形状像菠萝,也被称作“菠萝”的根茎。每棵龙舌兰的根茎都有三四十千克,要生长八至十年才能酿酒,而且只有一次收成。熟透的根茎是深红色的,含糖高,闻来有股酸味。先要把“菠萝”切块,装进密封的炉窖里蒸熟,然后榨汁、自然发酵。不用任何添加剂,在常温下过五至六天,有时要七天,榨出的汁就自然发酵了。装入橡木桶里窖藏一段时间,通常是八至十个月。陈酿要窖藏两年,然后才装瓶出厂。 高大巍峨的龙舌兰花 龙舌兰纤维 我喝过龙舌兰酒,有一种奇怪而辛辣的味道。据说要喝出龙舌兰酒的妙处,需将蘸着盐粉的手掌,面向着燃烧的火焰猛地击响。在盐末飞腾掠过火焰后的那一瞬,飞快地吸入口中,然后再缓缓饮下一口龙舌兰酒,其味绝佳。我没有看到过这样饮酒的场面,想来一定很是富有表演性,要手疾眼快,嘴巴舌头还要高度配合,真是有趣。 这样的龙舌兰酒,你敢不敢喝? 玛雅人和中国人是同一祖先吗 玛雅人和中国人之间,隔着浩瀚的太平洋,但又有很多相似之处。玛雅的文物和三星堆那里的出土文物,更有一种神韵相连。 危地马拉的飞机可真是小啊。我从来没有坐过如此小而残破的飞机,好像一辆就要报废的面包车,只有十几个座位。双翼,螺旋桨,飞行高度大约在1000多米,地面上的景色始终清晰可见。如果不计较颠簸,单就高度来讲,恍惚之间似乎不是坐飞机,而是在某高层建筑的楼顶上。 我们到达军用机场的时候,并没有现成的飞机停靠在那里等着载人。周围是持枪的警卫人员,我们既不敢乱说乱动,也不敢询问飞机何时会来接我们。一切都很迟缓,放慢了速度。这条线路是从危地马拉的港口飞往热带雨林中藏匿着的玛雅人废墟遗址蒂卡尔,因为是包机,价格不菲,两天时间需要六千多人民币。我早就对玛雅文化心怀崇敬,特别选了这条线路,原来以为包机是格外的待遇,会很周详。事到临头,才发现包机就是很小的飞机,专门为这条线路而设。 站在热带黏热的空气中,周围有一种糖稀般的甜香气。飞机终于来了,远远地从天边俯冲下来,好像一只蜻蜓。我觉得距离远,故而它看起来很小,等到就要在身边降落了,发现它还是那样小,像一架模型。小唐用手指做出按压键盘的动作,我不解,问,这是什么意思? 他回答,我在模拟操纵遥控器。我觉得这飞机是个玩具。 危地马拉全景 当这如同玩具般的飞机从我们身边轻盈滑过,一个趔趄停在军用机场停机坪上时,我真的有点恐惧了。 它的机翼高低不平,好像是早年间贫民家中用来洗衣的大铝盆。舱门打开,连个梯子也没有,有人从远处端来一架单薄的小梯子,抵住机门,向我们做了个手势,意思是你们顺着它爬上去就是了。那梯子,和我家在超市买的往书架高层摆放书籍的小梯子差不多,弱不禁风的样子。 这一趟旅行曾跨越几个大洲几个大洋,山高水险关隘重重,我很少有害怕的时光。因为完全是自找苦吃,怨不得别人,所以哪怕是打肿脸充胖子我也总是兴致勃勃。此刻看到这架简陋的飞机,想到报纸上常常登出中南美洲飞机失事的报道,我吞吞吐吐地对小唐说,我有一个请求。能否把我和芦淼分开? 小唐说,为什么呢? 我说,很简单啊。我们家一共有三口人。我,芦淼,还有芦淼的爸爸。 小唐说,是的。这我知道。 我说,你想啊,要是我和芦淼因为飞机失事而暴亡,芦淼的爸爸一得到这消息,打击就太大了,估计也活不了太长时间,这样我们一家就算家破人亡了。如果把我和芦淼分开,要死就只死一个,损失就比较小些,噩耗传来也好化悲痛为力量。 小唐说,嗯,您讲的有道理。 不过,这话也就是说说而已。因为日方的旅游名册早已造好,恨不能几个月前就定妥了安排的,要想改变,谈何容易! 我们上了这架小飞机。起飞没多久,我就觉得腿上一热,好像怀里抱着个小婴儿,不安分地尿到了我腿上。这当然是不可能的,我怀里抱的是书包,书包里装着护照和银行卡,还有照相机和电脑。除此之外,就是一杯水。 哎呀,问题可能就出在这杯水上。 我因为血压高,每天要吃降压药。降压药的拿手好戏,就是利尿。把你的血容量降下来,血压就釜底抽薪了,没有动力了。利尿剂的麻烦就是你会没来由地口渴,所以我现在也添了毛病,无论走到哪里,都要带一杯水。我用的水杯,不是干部们爱用的那种保温杯,而是一种家庭主妇用的塑料杯子,但密封性极好,在何种情况下都不曾漏过。 现在,这种不漏的杯子,悍然背叛了我。在空中,它的盖子崩开了,水流了一书包。我忙不迭地收拾包内的电器,要知道这其中的哪一样出了毛病,都会造成巨大麻烦。正手忙脚乱地拾掇着,芦淼从他的座位走过来,低声问,你有没有手帕纸? 我说,干什么? 这话刚一出口,我就明白了。原来他的杯子也漏了,水洒了出来,也面临着收拾残局。 说到底,不是我们的杯子质量不过硬,而是这种破旧不堪的小飞机,根本就没有密闭的压力系统,一旦飞上天空,气压无法保持恒定,水杯中的空气就膨胀起来,盖子就被顶开了。我们两个的书包都水漫金山,一路上什么景色也顾不得看,忙活着拯救那些潮湿的电器。 等我收拾停当,看了一眼驾驶舱,不由得笑起来。原来我们一直朝着太阳的方向飞,这样驾驶舱就首当其冲,被太阳晒得如同暖房。热带的太阳是很毒辣的,驾驶员们被晒得受不了,居然拿出一张报纸样的东西,糊在了驾驶舱的前挡风玻璃上(恕我借用了一个汽车上的名词,我也搞不清飞机的玻璃窗应该叫什么名字)。我吓了一跳,心想这开飞机的若是看不清方向,该如何是好?我们也太没安全感了。不过又一想,开飞机主要靠的是仪表,目光的作用可能在降落时比较重要,平稳飞行的时候,就让他们闭目塞听吧。 说到这里,可能有的朋友要问了,说你是一个乘客,这驾驶舱里的情形,你又是如何知道的呢? 飞机的驾驶舱和乘客们的座位是相通的,连个小门都没有,所有的景观都一目了然。如果要想劫机,一个健步就冲到仪表盘前了。 坐这种小飞机,有一种大家庭的感觉,好像彼此住在一个套间里。下飞机的时候,我们不停地向驾驶员表示感谢,非常真心实意。要知道,大家能平安落地,实在是阿弥陀佛啊。 我回来查了一下资料,在我们之前和之后的那几个月,危地马拉都有飞机失事。 蒂卡尔国家公园 下了飞机,我以为就到了密林中的玛雅遗址蒂卡尔,谁知还有近两个小时的车程。今天晚上宿在旅店,明天一大早才能进入热带雨林,探访蒂卡尔国家公园。 真是不容易,我想起了西天取经。 我们的导游不会说英语,只能说西班牙语,名叫本地多。我们还另有一位西班牙语导游,是台湾到危地马拉定居的青年,十分友善,叫小林。于是我们得来的知识就很坎坷并宝贵,先要由本地多用西班牙语介绍一遍,再由小林翻译成汉语。 本地多是玛雅人的后裔,我觉得他长得有些像蒙古人。把这个观感同他说了,他说是这样的,他生下来的时候,屁股上有一块青色的胎记,玛雅人都说只有他们的族人才有这种印记。 关于这一点,我后来查证了资料,这种胎记,叫作“蒙古痣”,仅见于蒙古人种。我国有一位人种学家,十分敬业,蹲在妇产科医院做了第一手的统计资料,在中国婴儿中,出生时带有这种臀部青色印记的孩子,占到了94%以上。但在白种人当中,这种印记极为罕见。 屁股上的青印记一下子拉近了我们和本地多之间的距离,他说,他没有去过中国,但他听说在中国有很多和玛雅文化有密切相似性的遗存,他一定要想办法去中国一趟。 我们都说特别欢迎。一位朋友问本地多,您屁股上的青色印记还在吗? 本地多很遗憾地说,随着慢慢长大,印记就不在了。 我说,这种印记在我们儿童中也是这样的,长大了就不在了。不过,这已经说明了玛雅人种和蒙古人种的密切关系。 玛雅人和中国人之间,隔着浩瀚的太平洋,但又有很多相似之处。玛雅的文物和三星堆那里的出土文物,更有一种神韵相连。玛雅人与中国人同种。美洲的印第安人是从亚洲去的,属蒙古利亚种,这已成了世界人类学家的共识。玛雅人也属蒙古利亚种,许多去过玛雅地区的人都能看出玛雅人酷似中国人。(这一点实在是令人惊叹。你有的时候会觉得,他们怎么可能是外国人呢?自己家的邻居就是长这个样子啊!真是讶异的感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