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易中天中华史:国家》 第一章 国家与人 上帝敲了回车键 公元1650年,也就是大清朝摄政王多尔衮去世那年,有一位名叫阿歇尔(ussher)的爱尔兰大主教经过精心研究和精密计算,向世人宣布了上帝创造世界的时间——耶稣诞生前4004年。如果你有兴趣,他还会乐意告诉你,具体的日子是1月28日,星期五;或者10月23日,星期天,上午九点。[1] 阿歇尔的日期很有意思。因为考古学的发现证明,人类最早的文明诞生于公元前3500年到前3000年之间。也就是说,如果阿歇尔计算准确无误,那么,从人类的诞生到文明的诞生,就只有短短五百年。 这当然并不可能。 文明是人类自己上演的节目,它的初潮很晚,前戏很长。 历史学家给出了另一张时间表: 440万年前,南方古猿;380万年前,早期猿人;180万年前,晚期猿人;30万年前,早期智人;5万年前,晚期智人,人类正式诞生。遗憾的是,由于缺乏化石的证据,我们还不能从中找到夏娃在伊甸园大造其反,用无花果叶发明人类第一条三角裤的确切时间。 但后面的故事是清楚的,它可以概括为以下表格: 时代 社会组织 文化标志 代表人物 形象表现 古史分期 点 原始群 裸体直立 夏娃 面 氏族 生殖崇拜 母系氏族女娲 鱼、蛙、月亮 三皇 父系氏族伏羲 鸟、蛇、太阳 片 部落 图腾崇拜 早期部落炎帝 牛 晚期部落黄帝 熊(或其他) 五帝 圈 部落联盟 早期尧 中期舜 晚期禹 国 部落国家 祖宗崇拜 夏启 是的,正如第一卷所述,夏娃造反之后是女娲登坛,创造了氏族社会和生殖崇拜;然后是伏羲设局,把氏族从母系变成父系;然后是炎帝东征,把氏族变成部落,生殖崇拜变成图腾崇拜。女娲、伏羲、炎帝,就是所谓“三皇”。 然后是“五帝”:黄帝、颛顼、帝喾、尧、舜。 五帝的历史使命,是把部落变成部落联盟。最后是启废禅让,把部落联盟变成了部落国家。 显然,时间很长的史前史,轨迹简单,线索清晰。社会组织,依次是原始群、氏族、部落、部落联盟、部落国家;文化程度,则依次是点、面、片、圈、国。最原始的文化,是分散在世界各地自生自灭的。这就是“文化点”。如果这种文化能够存活并得到发展,它就会壮大,变成“文化面”。不同的文化面,由于自身的裂变和扩散,以及相互的影响和交融,就会连成“文化片”。不同的文化片,由于迁徙、联合、兼并甚至战争,则会形成“文化圈”。这个时候,离国家就不远了;而国家一旦诞生,人类就进入了文明时代。 文明是先后发生的。在非洲北部尼罗河流域和亚洲西南两河流域,埃及和美索不达米亚一马当先。美索不达米亚是希腊语,意思是幼发拉底河和底格里斯河“两河之间”。之后,在中国的黄河流域、南亚的印度河流域、南欧的爱琴海区域,华夏文明、印度河文明(哈巴拉文明)和克里特文明(米诺斯文明)也相继发生,时间都在距今两三千年前。[2] 这就是人类的五大古老文明。[3] 五大文明形态不同,风格各异。克里特(米诺斯)的女神崇拜,在我们看来就匪夷所思;古埃及的金字塔,跟巴比伦的通天塔也两回事。唯一的相同,是都要建国。包括后起之秀波斯、希腊、罗马,也如此。比如波斯王国就产生于农业部落和游牧部落的联盟,第一任国王居鲁士也原本是大酋长。 据美国l.s. 斯塔夫里阿诺斯(leften stavros stavrianos)《全球通史》。 奇怪!为什么部落一旦成熟强大,上帝就要敲回车键呢? 阿歇尔大主教当然不管这事,但伦勃朗的一句话也许能给我们启示。伦勃朗是17世纪尼德兰(荷兰)大师级的画家,做他的学生每年要交100荷兰盾,相当于当时中国的十二两纹银。[4] 可是,就在阿歇尔宣布其神学研究成果的十几年前,伦勃朗的画室出了绯闻。他的一个学生在单独画人体写生时,居然把自己脱得跟女模特一样。对此,那位学生的辩解是:这样一来,我们就成了亚当和夏娃。伦勃朗则用手杖敲着墙说:既然如此,你们就得离开伊甸园![5] 这一对宝贝儿只好穿起衣服走人,十二两银子也打了水漂。 从氏族、部落到国家,莫非也是如此? 或者说,世界各民族相继告别原始时代的伊甸园,是因为像伦勃朗的学生一样犯了错误吗? 显然不是。 [1]阿歇尔(ussher),又译厄希尔、厄色尔。相关材料请参看朱狄《艺术的起源》第13~15页及注,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82年版。 [2]埃及文明和西亚文明谁先谁后,有争议。这里不讨论。 [3]如果加上奥尔梅克,是“六大文明”。 [4]《明史·志第五十七·食货五》:“每钞一贯,准钱千文,银一两;四贯准黄金一两”,1600年后的黄金白银比例是1:4,后来又变为1:5(《明史·志第五十四·食货二》)。1644年后由于白银大量流入国内,当时黄金白银比率为1:8左右,按照当时5500荷兰盾=110盎司黄金≈880盎司白银(1盎司=28. 3495231克)。古代1斤=16两,1两白银≈37.3克,换算出来,1荷兰盾≈0.567克黄金≈4.536克白银≈0.1216两白银。 [5]请参看美国时代生活图书公司编著《欧罗巴的黄金时代·北部欧洲》。 第一章 国家与人 没有后悔药 部落变成国家,并非因为绯闻。人类发明国家,更不是为了寻欢作乐。但这事却被认为与“逐出乐园”无异,不管那伊甸园是耶和华的,还是伦勃朗的。反正,进入国家时代,好日子就算过完,这是很多人的共识。 比如希腊和罗马的两位诗人。 古希腊的那位诗人叫赫西俄德,古罗马的叫奥维德。他们的共同观点,是都认为自己生活在黑铁时代。之前,则是黄金时代、白银时代和青铜时代。黄金时代最好,人类美好高贵,社会公正和平。白银时代马马虎虎,但不再天真无邪。青铜时代战火连天,但信仰和神性犹在。黑铁时代就一塌糊涂,人类变得贪婪残忍,互不信任,互不相容,没有信仰,也不再有真理、谦逊和忠诚。[6] 当然,两位诗人略有不同。在希腊诗人那里,青铜时代之后,黑铁时代之前,还有英雄时代。英雄时代比青铜时代好,人类与半神和英雄一起生活。可惜,英雄们被卷入底比斯战争和特洛伊战争,从此万劫不复。 这可真是“一代不如一代”。 类似的说法,我们民族也有。比如希腊、罗马的黄金时代和白银时代,在儒家那里就叫“大同”。大同之世的特点是“天下为公”。财产是公产,权力是公器,首领是选举出来的公务员,族民也都一心为公,因此夜不闭户,路不拾遗,各尽其能,各得其所,天下太平。 希腊、罗马的青铜时代,儒家叫“小康”。小康之世的特点是“天下为家”,财产私有,权力世袭,战争不可避免,道德礼仪和圣人英主也应运而生,有点像希腊的英雄时代。[7] 引自宋镇豪著《夏商社会生活史》。台西遗址的中心位置,是一组大型宅落,占地面积1400 平方米以上,由七座大小形制不一的房屋组合而成。邑内的居民成分,大体为氏族生活共同体。 至于黑铁时代,恐怕是只能叫“乱世”的。 大同、小康、乱世,就是儒家那里的历史三阶段。尧舜是大同,夏商周是小康,春秋战国是乱世。 对应这历史三阶段的,是三种指导思想和政治哲学:大同讲帝道,小康讲王道,乱世讲霸道。先秦诸子中,主张霸道的是法家,主张帝道的是墨家,儒家则主张王道。因为大同已不可能,乱世又不正常,因此应该“尊王道,行仁政,奔小康”,构建和谐社会。这恐怕也是一种中庸之道。 但这只是一家之言,诸子则另有说法。 比如庄子是只认羲皇之世的,墨子也只认大禹之世。其实就连孔子,也推崇尧舜之世。只不过他老人家比较现实,认为能够回到东周就算不错,实际上是退而求其次。 这样看,我们也是四阶段。比如女娲到伏羲,便可以叫黄金时代;炎黄到尧舜,是白银时代;夏商周,是青铜时代;春秋战国,则无疑是黑铁时代。对于前三段,诸家有争议。对于后一条,除法家外,无分歧。 如此说来,人类一旦建立国家,岂非就每下愈况,等于踏上了不归之路? 当然不是,也没有后悔药可吃。 事实上,氏族部落时代,并非庄子和希腊、罗马这些诗人哲学家们说的那么美好。夜不闭户?那是没东西可偷。炎黄与蚩尤的战争,则跟后世一样杀得天昏地暗血流成河。 更重要的是,一个民族如果没有国家,或没能建立自己的国家,她的历史就会一直停留在史前时代,比如某些印第安人。相反,只要建立过国家,哪怕后来失去,也会有自己的文明,比如犹太。 国家,是文明与史前的分水岭。 难怪孔子不但不否定小康,还要对小康生活推崇备至,说“郁郁乎文哉,吾从周”了。[8] 问题是,为什么只有建立了国家,才算进入文明时代?国家对人究竟有什么意义?人,真的是必须发明国家并生活在其中的动物吗?如果是,又为什么会有那么多人感叹今不如昔,怀念氏族和部落时代? 国家的逻辑,究竟在哪里? [6]请参看赫西俄德《工作与时日》,奥维德《变形记》。 [7]见《礼记·礼运》。 [8]见《论语·八佾》:“周监于二代,郁郁乎文哉,吾从周。” 第一章 国家与人 分道扬镳 荀子说,在人。 众所周知,荀子是从儒家到法家的中转站。所以他跟法家一样,既肯定国家,又肯定君主。为什么要肯定?为了生存。荀子说,可怜兮兮的人,力气不如牛,速度不如马,生存能力其实是很差的。然而牛马却为人所用,原因就在人能组成族群。因此,族群如果解体,人就牛马不如。[9] 这就一要有道德,二要有君主,三要有国家。 做得到吗?做得到。 在荀子看来,人与动物的区别,并不仅仅就在两腿直立遍体裸露(二足而无毛),而在于有道德。荀子说,水火有物质无生命,草木有生命无感知,禽兽有感知无道德;唯独人“有气,有生,有知,亦且有义”,这才最为高贵。[10] 所以,人能够发明国家,这是最强大的族群;也能够发明君主,这是最合适的领导。至于道德,则是最理想的组织力量。有道德,人就是万物之灵,就能结成群体并依靠群体的力量来生存。他也就有家有国,有安身立命之本。[11] 君主是核心,道德是力量,国家是归宿。 国家与人,就这样焊在一起。 这跟西方不太一样。 西方人也要国家,却未必一定要君主。古希腊的城邦是没有君主的。罗马人,从他们赶走最后一任部落王,到产生第一位君主奥古斯都屋大维,中间竟隔了近五百年,而且那皇帝还要自称“第一公民”。[12] 近现代的西方人就更是出格。17世纪的阿姆斯特丹,居然宁肯要三个郁金香球茎,也不肯要一个国王。独立战争后的美利坚人,则不但不要国王,就连统一的国家都不想要。实在拖不下去,才勉勉强强开了一个制宪会议,再磨磨蹭蹭地选出第一届联邦政府和总统。 可见,西方人对待君主的态度,是可以要,也可以不要;有的要,有的不要;有时要,有时不要。不像我们,自从有国家就有君主,只不过秦汉以前封土建国,秦汉以后天下一统,但都是君主制。直到辛亥革命前,还有立宪派主张保留一个皇帝,哪怕形同虚设,只是橡皮图章。 西方人也不认为国家跟道德有什么关系,在他们那里道德是归宗教和上帝管的。国家需要的是法,社会需要的才是德。所以,他们的国家可以有多种模式。直接民主、寡头政治、政教合一、君主立宪、联邦邦联、称王称帝,不但一一试来,而且并行不悖,爱怎样就怎样,喜欢谁便是谁。 显然,当世界各民族开始建立国家时,他们就站在了文明的大门前,也站在了历史的岔路口。 之后,大路朝天,各走半边。 很难说谁有道理谁没有。实际上,西方人也经历了君主制时代,而且至今还有名义上的王国。同样,荀子不厌其烦地解释“为什么要有国家和君主”,则说明它在当时其实已经成了“问题”,而且事情也并不像荀子讲的那么简单。比方说,氏族和部落也是群体,为什么非得变成国家? 何况世界各国的诞生原因、存在方式和发展道路也大不相同。有君主的,也有民主的;有独立的,也有附庸的;有分出去的,也有合起来的;有打出来的,也有谈出来的。五花八门,千奇百怪,不一而足。 道路的选择不会无缘无故,没有谁会拿自己的命运开玩笑。 与其论是非,不如找原因。 那就先看人家。 [9]见《荀子·王制》:“力不若牛,走不若马,而牛马为用,何也?曰:人能群,彼不能群也。” [10]见《荀子·非相》:“人之所以为人者,非特以二足而无毛也,以其有辨也。”《荀子·王制》:“水火有气而无生,草木有生而无知,禽兽有知而无义;人有气,有生,有知,亦且有义,故最为天下贵也。” [11]见《荀子·王制》:“君者,善群也。” [12]罗马人赶走最后一任“勒克斯”(部落王),是在公元前509年;屋大维成为皇帝,则是在公元前27年。 第一章 国家与人 小人之邦 如果孔子穿越到美国,一定会大摇其头。 这是什么乱七八糟的国家!这个国家并不以德治国,而是以法。最权威的机构和人,居然是法院和法官。尤其是最高法院,竟有不容置疑的解释权,岂非咄咄怪事? 法院倒也罢了,尧舜也有司法部长皋陶嘛!但律师是什么,陪审团又是什么?一个人有罪还是无罪,怎么能由这些胸无点墨的庶人说了算,皋陶大人反倒要听他们的? 议会和议员也不可思议。当然,尧舜那会儿,也有部落酋长和氏族族长的联席会议;周代则会邀请社会贤达共商国是,叫“乡饮酒礼”。但尧舜和三代都没有政党,更没有两党或多党。两党制是什么玩意?君子不党,他们却竟然鼓励党争,还为这党争花掉那么多的钱,是可忍孰不可忍! 也许,只有联邦制能让他略感欣慰,因为有点像东周。 的确,组成美利坚合众国那些state,原本是应该翻译为“邦”而不是“州”的。建国之初的十三个邦,早就有着自己的宪法、法律和民选政府,各自为政自负盈亏,颇有些像诸侯列国。它们共有的那个总统,岂非“天下共主”? 可惜这总统却一点尊荣都没有。国会可以弹劾,媒体可以批评,民众可以拿他开涮,他反倒要为什么“拉链门”之类的破事反复道歉,哪像天子? 文化艺术也不像话。电影院里,电视机上,还有酒吧和百老汇,要么怪力乱神,要么靡靡之音,要么群魔乱舞,很黄很暴力,这不是“郑声之乱雅乐”吗? 更不可思议的是,他们的民众居然肆无忌惮地批评和嘲讽总统,还可以上街游行示威。警察不但不管,反倒提供保护,这不是“无君无父,犯上作乱”吗? 那么,古代希腊又如何? 更成问题。 在爱琴海和地中海环抱的那片贫瘠的土地上,星罗棋布地林立着被称为“城邦”的国家。这虽然也有点像东周列国,却居然没有一个天子,也不分公侯伯子男。城邦与城邦,是完全平等的。哪怕一个城邦从另一个城邦分出去,一旦分家就平起平坐,各行其是,甚至反目为仇。 城邦的政治事务,则交给石匠、铁匠、皮匠、商人、小贩以及游手好闲的公子哥儿去摆弄。他们不但有权说三道四,投票表决,不肯参政议政的反倒还要罚款。这是什么莫名其妙的制度?照此制度建立的,会是东周吗? 当然不是。比如雅典城邦的政府,是从十个区年满三十的男性公民当中,各自抽签产生五十个人,再组成五百人的会议,任期一年。五百人会议的常设机构是五十人团,由五百人会议成员分组轮流坐庄,任期一个月。五十人团又抽签产生一名主席主持工作,这样的主席哪一点像国君? 无君臣,亦无父子。古希腊神话中,天神乌拉诺斯被自己的儿子克洛诺斯打成残疾失去王位;克洛诺斯则又被自己的儿子宙斯推翻打入地狱。宙斯自己也被子女们觊觎,靠普罗米修斯帮忙才得以幸免。这些故事都被希腊人口口相传津津乐道,真可谓“君不君,臣不臣,父不父,子不子”。 更可恶的,是这些制度的设计充斥着私心。 私心和私利是联系在一起的。每个人都有每个人的私利,也有每个人的私心。这在西方人看来极为神圣。为了保证自己的私利不被侵犯,私心得到满足,希腊人的办法是决策机关人数众多,任期短暂,轮换快速,任何人想以权谋私都不容易。美国人的办法则是各利益集团选出自己的代表,然后到议会去讨价还价,你方唱罢我登场。 这,难道还不是“小人”? 然而这些小人,包括被弹劾的总统,被嘲笑的政客,被送上法庭的犯罪嫌疑人,都只会认为自己的敌人不对,不会认为国家的制度不对。哪怕孔夫子苦口婆心劝其仿效东周,他们也会温和而坚定地说:对不起,no! 此中奥秘,不可不察。 第一章 国家与人 公民与臣民 孔子眼中的“小人”,在西方叫做“公民”。 公民是古代希腊人发明的词,叫波里德斯(polites),意思是“城邦的人”。这就像周代的“国人”,是指“国都里的人”。[13] 不过在古希腊,并非所有在城邦里生活的都叫公民。奴隶就不是,外邦人也不是。而且就算同为公民,权利也不一样。权利最完整的,仅限于公民中的成年男子,叫“全权公民”。他们才是城邦真正的主人,以及城邦政权的授权人。 全权公民加上妇女儿童,就叫“自由公民”。外来移民和被解放的奴隶,则叫“被保护民”。被保护民和自由公民中的妇女儿童,都没有参政、议政、执政的权利。 显然,这是一种少数人才能享受的民主。 限制人数是必然的。因为但凡公民,就有权利和义务。这是公民最重要的特征。而且有权利,比尽义务更重要。有权利,就什么都有;没权利,什么都谈不上。何况一旦享有权利,就既可以行使,也可以放弃,非常自由。 这种资格和待遇,城邦岂肯轻易授人? 成为希腊公民的首要条件是人身自由,后来的罗马也一样。实际上,公民的公,不是公有,而是公共。希腊公民和罗马公民的财产,全都归个人所有,是完全彻底的私有制。而且唯其私有,才能公共。因为自己有私产,就不必从属和依附于任何团体、组织、机构和个人,当然自由。 公民,就是“自由的人”。 臣民则大不一样。 什么是臣?奴隶,包括战俘和罪人。 ◎甲骨文“臣”这个字,学者普遍理解为战俘和奴仆,如郑玄称“臣谓囚俘”,孔颖达称“臣谓征伐所获民虏者也”,《左传·僖公十八年》称“男人为臣,女人为妾”,郭沫若、叶玉森、杨树达、马叙伦等均持此说,但解释不同。 奴隶的主要来源是战俘。战俘最早被杀,后来则“男人为臣,女人为妾”。他们脖子上拴着绳子,被主人像牲口一样牵来牵去。个别有技艺的待遇略高,比如跳舞的“舞臣”。也有极个别的成为牢头狱霸小头目,帮奴隶主管理奴隶,比如管农业奴隶的“耤臣”(耤读如级),管畜牧奴隶的“牧臣”。[14] 这些奴隶中的小头目,很有可能是战败族群的族长或酋长。他们就是最早的“臣僚”。君臣的臣,就从这里演变过来。说白了,其实是贵族和官员在君主面前以奴隶自居,就像清代的满族王公见了皇帝自称“奴才”。 同样,民也不是好词,至少不是尊称。 实际上,古书中的民,往往被解释为冥、暝、盲、氓。这大约因为最早的民都是战俘和奴隶,有的还要被刺瞎眼睛。比如黎民,就是战败的九黎族;畜民,就是被商人统治的老奴隶;顽民,则是被周人打败又冥顽不化的殷商贵族。既然战败,自然是“民”。人,才是胜利者和统治者。 显然,在上古时期,人和民也不平等。最高级的是“大人”,其次是“小人”,最低级的是“万民”。 后来,奴隶变成平民,也还是被统治者。所谓蚁民、草民、小民、贱民、刁民、屁民,包括顺民和良民,都明显带有轻蔑和歧视之意。总之,秦汉以前,人比民贵;秦汉以后,官比民高。孟子能说“民为贵”,实在相当了不起! ◎金文“民”(克鼎)这个字,有学者解释为“盲其左目以为奴隶之总称”,也有学者解释为“萌之本字,象种子冒地而出,引申为凡草木萌芽皆谓之民”。两说均请参看商承祚《战国楚帛书述略》。 臣民,就是“臣服的人”。 公民自由平等,臣民服从依附。所以,臣民的国家必是君主制,公民则喜欢民主共和。国家模式和政治体制,其实都是人自己的创造和选择。 国家与人的关系,也许就在这里。 [13]关于城邦与公民的解释,见商务印书馆1965年版亚里士多德《政治学》(吴寿彭译本)。 [14]见《古文字诂林》第四册。 第一章 国家与人 中华的惆怅 有什么样的人,就有什么样的国。 实际上,任何一个国家的模式和样式、制度和尺度,都是由这个国家的文化、历史和国民来决定的。强大的国民喜欢弱小的政府,自由的国民欣赏松散的制度,愚昧的国民盼望英明的领导,软弱的国民依靠强权的统治。因此恩格斯说,如果某个国家的政府是恶劣的,而且尽管恶劣却仍将存在,那就可以用该国国民相应的恶劣来解释。[15] 但,这里面有问题。 众所周知,人类最早的国家,大多是君主制,少数是共和制,极个别是民主制。西学东渐前的中国人,更一直认为君主制天经地义,别无选择,反对派一个都没有。如此说来,难道世界上大多数人都是不要自由,想做奴隶的? 当然不会。 这就必有原因,必有道理。 什么原因?什么道理? 天下必须有序,群龙不能无首。 没错,中国原本就地域辽阔,人口众多,如果再摊上洪水泛滥、外敌入侵,就更需要坚强有力的领导核心,需要号召力和凝聚力,至少得有万众一心的象征。这个功能,在那时不可能由别人来承担。为此,人民只能做出牺牲和让步,对高举旗帜的君主俯首称臣。 这,大约是法家以外思想家们的想法。[16] 因此,除法家外,其他各家对君主制度和君主权力,都是“有条件的维护,有保留的赞同”。比如儒墨道三家都认为,君主可以有,但得是圣人,至少要合格。孟子甚至认为,君主如果不合格,就应该下台。又比如,三家都认为,君臣之间不能是奴役与被奴役的关系。孔子就说君对臣要彬彬有礼,孟子更认为君若“目中无人”,臣可“视如寇仇”。如果那君主太不像话,人民还可以发动革命杀了他。这能说是“想做奴隶,不要自由”吗? 君主制,并不等于奴隶制。 独立、自由、平等,毕竟是全人类的共同价值,不会有哪个民族是例外。 只不过,历史会有不同的尝试和选择。 可惜,儒墨道三家主张的条件和保留,离民主或宪政还有十万八千里,实行起来也有诸多问题。比如什么叫“圣人”,三家就说法不一。儒家讲“仁民爱物”,墨家讲“明察秋毫”,道家讲“清静无为”,请问以谁为准? 还有,君主如果不合格,怎样请他下台?有办法吗?有法律吗?有制度吗?有程序吗?没有。 那就只有一厢情愿,以及惆怅。 中华民族的国家史和文明史,就是一部不断追求独立、自由、平等,又屡屡求之不得、得而复失的“惆怅史”。 是的,正如希腊实行过“直接民主”,我们也试行过“直接君主”;罗马实现了“以法治国”,我们也探索了“以礼治国”。我们甚至设计了种种方案,希望能够做到“君权与民权并重”。最起码,也不能生灵涂炭,民怨沸腾。 然而曾几何时,这些都成为泡影。分权变成了集权,集权变成了专制,专制变成了独裁。秦、汉、晋、隋、唐、宋、元、明、清,每下愈况。改朝换代一次,起死回生一次,也腐败溃烂一次。最后,不得不拜西方列强为先生。 其实“先生们”又何尝一帆风顺?希腊城邦,孤帆远影;罗马共和,日落西山;民主进程,一波三折;自由之路,险象环生。宗教裁判所就不说了,十字军东征也不说了。单是二十世纪,世界大战就打了两次。 文明的步伐,总难免一脚深一脚浅;国家的意义,谁都不可能一夜看清。唯独需要国家,古今中外一样,不管是东方还是西方,臣民还是公民。 那么,国家的秘密又在哪里? [15]见恩格斯《路德维希·费尔巴哈和德国古典哲学的终结》。 [16]法家从不讨论为什么要有君主,他们对君主和君权的维护是无条件的。 第二章 城市跟你说 国家与城市 国家的秘密,北京知道。 作为中华帝国的首都,明清两代的北京气势非凡。运河般宽阔的护城河旁,芦苇挺立,岸柳成行,树影婆娑。每当鸭子在河上滑行,或清风从叶间梳过,倒映在水面的垛墙就会开始颤动并破碎,展现出梦幻般的景象。 抬头望去,城楼和城墙突兀高耸,在万里晴空的映衬下现出黑色的轮廓,门楼那如翼的飞檐凌空展翅秀插云霄。行人昏昏欲睡地骑在毛驴上进入城门,身后农夫肩挑的新鲜蔬菜青翠欲滴,耳边响起的则是不紧不慢的驼铃。 这就是瑞典学者奥斯伍尔德·喜仁龙笔下的北京。准确地说,是1924年的北平。它是中国所有帝都的典型和代表。也许,两三千年前的王城也就是这个模样:一样巍峨的城楼,一样浑厚的城墙,一样古朴的城门,把威严的王宫、喧嚣的街市和恬静的乡村联系起来,只是没有骆驼。[1] 是的。夏启、商汤、周武那会儿,应该不会有骆驼。 但,一定有城。 事实上,所有的古老文明都从建城开始,所有的文明古国也都有自己的城市,只不过有的声名显赫,如亚述、巴比伦、孟菲斯、耶路撒冷;有的鲜为人知,如埃及的涅伽达和黑拉康波利斯,印度的摩亨佐达罗和哈拉巴,克里特的诺萨斯和法埃斯特。没有城市,则不可能。 古老民族的建国史,同时也就是他们的建城史。 的确,一个族群人口再多,地域再广,如果没有城市,那也只是部落或部落联盟,不是国家。一个村长加一个会计,就号称总统和财长,是很可笑的。 其实就连土财主,也有土围子。表现为汉字,就是或者的“或”。或,就是国家的“國”,是最早的國字;也是地域的“域”,是最早的域字。实际上,國、域、或,在甲骨文是同一个字。字形,是左边一个“囗”,右边一个“戈”。囗,读如围,意思也是“围”,即圈子、围墙、势力范围。戈,则是家丁、打手、保镖、警卫、武装力量。也就是说,一个氏族或部落一旦定居,有了自己的地域和地盘,就会弄个栅栏或墙垣,再挖条沟,派兵看守。这就是“或”。 地盘是越变越大的,人口是越变越多的,规格也是越变越高的。于是,或旁加土,就成了“域”;或外加囗,就成了“國”。有学者认为这是画蛇添足,其实未必。国家毕竟不是土围子,岂能还是“或”? ◎金文“國”(毛公厝鼎)◎甲骨文“或”(邺三下·四三·四)◎金文“或”(兮甲盤) 很明显,国就是或。 那么,国家不同于部落的地方在哪里? 城市。 世界上的文明古国有两种。一种是一个城市加周边农村为一国,叫“城市国家”,简称“城邦”;另一种是中心城市(首都)加其他城市及其农村为一国,叫“领土国家”。两河流域南部最早出现的,就是城市国家;埃及的第一王朝,则是以提尼斯为首都的领土国家。 领土国家也好,城市国家也罢,都得有城市,也都要以城市为中心。所以,國,必须是“或”字外面再加“囗”。或,只表示有了地盘;囗,才表示有了城市。事实上,在中国古代文献中,国就是城,城就是囗,比如国门就是城门,国中就是城中。如果是领土国家,国就是国都。比如“中国”,本义就是“天下之中”,是全世界的中心城市。后来,才泛指京都所在的中原地区。最后,才表示我们的国家。 至于今之所谓“国家”,古人叫“邦”。国家二字,也原本是“邦家”。后来因为避汉高祖的讳,才改邦为国。其实,国只是都城,邦才是全境。城郭之内曰国,四境之内曰邦。联邦不能叫“联国”,邦联不能叫“国联”,邦交不能叫“国交”,中国不能叫“中邦”,都是有道理,也是有原因的。 国家的秘密,就在城市。 知道了为什么要有城市,就知道了为什么要有国家。 [1]请参看奥斯伍尔德·喜仁龙《北京的城墙和城门》,北京燕山出版社1985年版。 第二章 城市跟你说 大屋顶 城市好吗? 难讲。 不要说现在的城市病得不轻,古代的城市也未必就是人间天堂。中国古代的官员,京官也好,县令也罢,都会在自己的家乡买田置地,随时准备“告老还乡”。必须一辈子待在城里,还只能待在城中城的,只有那可怜的皇帝。 于是,作为补偿,皇帝修了圆明园,贾府修了大观园,欧美的贵族和富豪则在乡间修了或买了别墅。 城市确实未必美好。 当然,未必而已。 那么,人类又为什么要发明它? 为了安全。 城市的确比农村安全,冷兵器时代就更是如此。那时,大多数国家的城市都有城墙或城堡。比如雅典的城墙,就是公元前479年修建的。实际上,城邦(polis)这个词就来自卫城(acropolis),acro的意思是高。可见他们不但要有墙,还要“高筑墙”。当然,也要“广积粮”。 唯一的例外是斯巴达。 为此,斯巴达付出的代价,是把六十岁以下的成年男子都训练成战士,随时准备冲锋陷阵,也随时准备以攻为守。他们,是用自己的血肉筑起了无形的城墙。 同样,在汉语中,城就是墙。城字的本义,就是“都邑四周用作防守的墙垣”。如果有内外,则内城叫城,外城叫郭。如果有高低,则高的叫墙,低的叫垣。墙、垣、城、郭,可以都有,不可能都没有。没有城墙的城市就像没有屋顶的房屋,根本就不可思议。 ◎金文“城”(散盤) 城市,是古代人类的大屋顶。 当然,这里说的古代人类,主要是指农业民族。实际上,几乎所有的古老文明,埃及、美索不达米亚、华夏和印度,都是农业民族创造的。他们最先建立的,也都是城市国家。苏美尔、阿卡德、赫梯、腓尼基,都如此。[2] 这并不奇怪。对于农业民族来说,安居才能乐业。这就不但要有前哨,还要有退路。靠近田地的村庄就是前哨,有着高墙的城市就是退路。兵荒马乱,可以进城避难;遭遇灾年,可以进城要饭;有余有不足,则可以进城交换。 城市,让农民免除后顾之忧。 因此,在战事频仍的古代,最重要的是筑城,最持久的是围城,最艰难的是攻城,最残忍的是屠城。 难怪游牧民族没有城市也没有国家了,他们用不着。 海盗和桃花源中人,也一样。 事实上,一个族群,如果从来就处于和平状态,既未遭遇侵略,也不侵略别人,他们就不需要城市,也不需要国家,比如菲律宾棉兰老岛上的塔萨代人。同样,如果他们永远处于攻击状态,每个人都是战士,也不会需要这两样东西,比如巴布亚新几内亚的芬图人。[3] 可惜,我们民族既不是塔萨代人,也不是芬图人。我们不但“很农业”,还幅员辽阔,人口众多,历史悠久。所以,我们不但要有城墙,还要有万里长城;不但要有国家,还需要中央集权。而且,这个中央集权国家的首都之一北京,还得由宫城、皇城、内城和外城四道城墙围起来。 国家,是最大的屋顶;京城,是最厚的城墙。 建立国家,首先图的是安全。 但,今天的北京已经没有城墙了,世界各国的城市也大多门户开放。国家的意义和秘密,还在城市那里吗? 这个问题,请上海来回答。 [2]古老文明的创造者都是农业民族。埃及人把自己的国土称为“克麦特”(kmt,意思是有别于沙漠的“黑土地”);古巴比伦的一份文献称“田地是国家的生命”(见崔连仲主编《世界通史·古代卷》第101页);而在印度,“田地被小心地测量着”(《梨俱吠陀》)。 [3]请参看斯塔夫里阿诺斯《全球通史》。 第二章 城市跟你说 此时无墙胜有墙 上海原本也是有城墙的。 上海的城墙建于明嘉靖三十二年(1553),只不过是圆的,原因据说是经费不足。但这个最省钱的城墙,还是在1843年开埠以后,在官绅士商的一致呼吁下被拆掉了。理由,则是它妨碍了车马行旅、金融商情。 原来的墙址上,便有了一条圆圆的马路。 没有了墙的上海真的变成了滩,四通八达,平坦开阔,一点神秘感、隐蔽感和安全感都没有。 然而怎么样呢? 涌进上海的人逐年递增,甚至猛增、剧增、爆满。近一点的,有苏州人、宁波人;远一点的,有广东人、香港人;再远一点,还有欧美人、印度人、犹太人和阿拉伯人。 总而言之,有钱的、没钱的、城里的、乡下的,都往上海跑。鬼佬与赤佬并驾,阿三与瘪三齐驱,官人与商人争奇,妓女与淑女斗艳。开放的上海滩,华洋杂处,贤愚俱存,贫富共生,有如大唐帝国的长安。 但,上海并不是帝都,也没有城墙。这么多的人趋之若鹜,又究竟是为了什么? 为了自由。 自由是城市的特质。 的确,城市比农村安全,也比农村自由。如果是商业城市,就更自由。比如16世纪尼德兰南方中心城市安特卫普城内,交易所门前悬挂的标牌便是“供所有国家和民族的商人使用”;中世纪欧洲某些自治城市则规定,逃亡的农奴如果在城里住够了一年零一天,他便成为自由人。由此,还产生了一句民谚——“城市的空气使人自由”。[4] 当年的上海就是这样。热血沸腾的革命党,精于算计的生意人,个性张扬的艺术家,无家可归的流浪汉,都能在这里出出进进。二战期间,上海甚至敞开大门接纳了大量被纳粹追杀迫害的犹太人,把自由的旗帜高高举起。 没有城墙的上海,反倒是安全的。 是的,此时无墙胜有墙。 其实,如果仅仅只有安全的需要,城市和国家都并非必需。氏族和部落的土围子就已经很好。然而,哪怕它好得就像福建客家人的土楼,四世同堂,固若金汤,土围子的封闭性也终归会大于开放性。因此,在那里不会有使人自由的空气,弄不好还会相反。[5] 必须有一种新型的聚落,既能保证安全,又能让人享受到充分的自由。 这种新型的聚落,就是城市。 新聚落(城市)与老聚落(土楼)的最大区别,在于里面住的不再是“族民”,而是“市民”。市民的关系一定是“超血缘”的。他们之间的交往、交流和交易,也一定会超出地域的范围,打破族群的界限,甚至杂居和混血。 这就必定产生出两个新的东西,一是超越了家族、氏族、胞族、部族的“公共关系”,二是与此相关的“公共事务”。处理这样的事务和关系,氏族部落时代的办法和规范已不管用。管用的,是拥有“公共权力”的“公共机关”,以及如何行使权力的“公共规则”。 关系、事务、权力、机关和规则都是公共的,这就是问题的本质所在。而且我们知道,这个公共规则就叫法律,这个公共权力就叫公权,这个公共机关就叫国家,而代表国家行使权力的人就应该叫公职人员或公务员,甚至公仆。 以城市为标志,国家诞生。 也就在这天,“或”变成了“國”。 变成了國的或不再是氏族和部落。它的人民也不再是“族民”,而是“国民”。国民就是依靠公共权力来处理公共关系和公共事务的人民,国家则是利用公共权力来保证国民安全与自由的公共机关。因此,对于国家和国民,头等大事都是如何看待公共权力—— 交给谁?谁来交?怎么用? 不同的国家模式和体制,由此产生。 [4]安特卫普的标牌,见刘明翰主编《世界通史》(中世纪卷)。逃亡的农奴因城市而自由,见斯塔夫里阿诺斯《全球通史》。 [5]福建客家人的土楼堪称“迷你型城市”。它的外圈是夯土而成的厚重的墙,上面有箭垛、枪眼和瞭望哨,正中则是公共空间。居民平时各人过各人的日子,有事集中起来商量。如果遭遇侵略,则同仇敌忾。 第二章 城市跟你说 民主的模样 爱琴海早晨的阳光从来就很迷人,雅典的居民也大多起得很早。作为城邦的当家人,伯里克利(perikles)将军早早吃完简单的早餐,就吻别女友办公去了。 他的女友是外籍居民,因此只能同居,不能结婚。 这事很让伯里克利头疼,因为这意味着他们生下的儿子小伯里克利,将不能成为雅典公民。 当然,外籍居民的待遇并不差,同工同酬,来去自由。他们所做的贡献,也能得到城邦的承认和尊重。比如医学之父希波克拉底,史学之父希罗多德,便都是外籍居民。但除非特许,外籍居民不能拥有政治权利,对城邦的公共事务也没有发言权,哪怕他是伯里克利的儿子。 伯里克利的郁闷,可想而知。 更糟糕的是,这条关于公民资格的法律,恰恰是伯里克利执政期间,由他本人提出并极力促成通过的。只不过,那时还没有这位让他神魂颠倒的同居女友。 这真是不折不扣的作法自毙。 但伯里克利只能咽下苦果,尽管他是雅典城邦最有权势的人。事实上,伯里克利不仅位高权重,而且对城邦的贡献无与伦比。正是在他的治下,雅典走向辉煌,达到鼎盛,以至于这个时期被称为“伯里克利的黄金时代”。这个时期的雅典,也被伯里克利本人骄傲地称为“希腊人的学堂”。 伯里克利,是可以相当于大禹或周公的。 然而伯里克利的待遇,却比大禹和周公差得远。作为公民,他没有任何特权和享受,只能跟其他人一起住在普通居民区里,房子是土坯垒成的墙,坡式屋顶上盖着赤陶的瓦片。作为民选的将军,他也只能听命于公民大会。他甚至必须接受这样的事实:出席公民大会受审,并判处巨额罚金和解除职务,尽管一年之后他再度当选。 这事发生在公元前430年,也就是伯里克利发表“阵亡将士葬礼演说”的第二年。正是在这个著名的演讲中,伯里克利热情洋溢地讴歌了雅典的民主制度,认为只有这样的制度才是最合理的,也只有它才能保证希腊城邦的繁荣昌盛,希腊人民的幸福安康。他的演说是那样的真诚和实在,完全没有想到很快就会被自己赞颂的制度,一耳光打得满地找牙。 命运相似的还有丘吉尔。 领导了反法西斯斗争的英国首相温斯顿·丘吉尔,也是在胜利之后被他的人民利用民主制度卸磨杀驴的。1945年7月,保守党在英国大选中落败。正在参加波茨坦会议的丘吉尔,只能黯然神伤地走下舞台。据说,挨了当头一棒的丘吉尔闻讯以后曾发表了这样一句名言:伟大的民族对自己的伟大人物,总是忘恩负义的。 丘吉尔此刻的心情,怕是只有他自己知道了。 实际上,丘吉尔那句话正是古希腊作家普鲁塔克评论伯里克利的。而且我们还必须补充一句:这样的民族也一定是崇尚民主的。事实上,只有民主国家的公民才会如此“忘恩负义”。更重要的是,也只有这样国家的公民才能够这样做。 因为民主的要义,就是“主权在民,政权民授”。 是的,在民主制度看来,国家的公共权力不是哪个人的,也不是谁家里的,而是全体人民的。是全体人民当中的每个人,都把自己的“私权利”部分地让渡出来,这才共同组成和变成了“公权力”。使用公权力的执政者,只是让渡私权利之全体人民的代理人。故,他必须由人民选举,得到授权;必须对人民负责,受到监督;还必须有一定的任期,通过选举来换届。终身制,必非民主。 所以,民主国家的国民一定“忘恩负义”。他们固然看重你以前都做了什么,做得如何,却更关心你将来怎样,想干什么。丘吉尔被取代,原因就在这里。他和伯里克利一样都是被赶下台后又重新当选,原因也在这里。 同样,民主国家的国民也难免上当受骗。伯里克利的下台,还有许多不怎么样的总统和总理的上台,便是如此。但,民主国家领导人的任期都有限制。因此,如果看走眼选错人,有后悔药可买。可见,民主是“可以纠正自己错误的制度”。也因此,它是目前“最不坏的制度”。 这就是民主。它就是这个样子,不管你喜不喜欢。 第二章 城市跟你说 君主的来历 与伯里克利的可怜兮兮相反,埃及的法老俨然是神。 古埃及人对法老的尊崇,今天看来近乎病态。当时官员和贵族最大的荣幸,是能够匍匐在他面前亲吻他的脚印;最值得夸耀的,则是终身不曾挨过他的鞭挞。他的名字不能叫出声来,因为据说里面有无法抗拒的魔力。他的王衔中有一只鹰,那是太阳神的图画文字符号,就像中国太阳里的三足神鸟。 其中第一位纳尔迈,也叫美尼斯,兼并了上下埃及,是古埃及最早的法老。这四位法老的王衔中都有鹰。 鹰神荷鲁斯原本是地方保护神,后来成为上下埃及共同的神。法老,就是国家保护神在人间的化身和代表,是太阳神的儿子,死后则成为诸神中的一个,就连入主埃及的希克索斯人也这么说。这样的权威当然毋庸置疑。只是到了帝国的后期,挑战中央的地方统治者才自称月亮神托特的儿子。 没错,君主制的要义,就是“主权在君,君权神授”。 神的儿子当然要住进神殿。实际上,法老(pharaoh)本有“宫殿”之意。称国王为法老,正如称皇帝为“陛下”,称王子为“殿下”。他们甚至死后都要住进宫里,只不过那宫殿叫“庇里穆斯”(意思是高),也就是金字塔。 神有神庙,王有王宫,朝廷当然也就叫庙堂。 但,君主并不是神,也不该是神。最早的君主,原本是部落的酋长。他们起先叫“尹”。尹,就是手上拿了根东西,甲骨文的字形跟“父”十分相像。 ◎甲骨文“尹”(《甲骨文编》甲一七一二)◎甲骨文“父”(《续甲骨文编》乙九七一) 父,也是手上拿了根东西。只不过尹手上拿的是杖,父手上拿的是斧。但有人说父拿的也是杖,还有人说父拿的其实是炬,因此是继往开来的领路人,也就是带头大哥或主心骨。 其实,父或尹,手上拿的是炬,是斧,是杖,都无所谓。因为不管他拿什么,都意味着有指挥权。所以,炬也好,斧也好,杖也好,都是指挥棒。后来,变成指挥刀。再后来,变成权杖。古埃及法老的权杖,简直就是父或尹。 与此同时,尹,也就变成了君主的君。 ◎金文“君”(天君鼎) 君,从尹从口,也就是部落王或大酋长在发号施令,听命令的则是“族群”。群,原本是不能用来说人的。人多了叫众,兽多了才叫群。人三为众,兽三为群嘛![6] 不过这是春秋以前的观念。到战国,君已经成为“人群”的领导者。但,群是“羊”字上面一个君,说明“君”原本是牧羊人,比如姜或羌。尧舜联盟中的部落酋长叫作“牧”(十二牧),不是没有原因的。 显然,君,最早是劳动者,这就是氏族的族长;后来是领导者,这就是部落的酋长;最后才是国家的统治者,这就是国君,是侯、王、皇帝。 作为劳动者和领导者的“君”,原本是一些具有个人魅力的人。他们是在族群披荆斩棘、筚路蓝缕、刀耕火种、杀出重围时脱颖而出的。策划,则神机妙算;围猎,则奋勇当先;迎敌,则指挥若定;农耕,则每每丰收。这样的人,当然不难获得族民由衷的尊敬和拥戴,成为当之无愧的领袖。他们甚至可能因为特殊的贡献而在死后被尊为神,比如大禹。 于是,君就变成了主。 ◎甲骨文“主”(甲一五○)许慎《说文解字》解释为“灯中火主”,也就是灯芯。 主,原本是灯芯。当它跟“君”联在一起时,就变成了主人和主宰,甚至救世主 。[7] 这是跟民主制完全不同的道路。 [6]见《国语·周语上》:“兽三为群,人三为众。” [7]主即“炷”的本字。小篆的主字,像一盏油灯之形,上面的一点代表灯芯上燃烧的火苗。所以,主的本义即指灯芯。主字后来多用为主人、家长以及主持、掌管等义,故另造“炷”代替它的本义。《说文·丶部》:“主,灯中火主也。”本义为灯头火焰。 第二章 城市跟你说 殊途同归 道路的选择有如航海,不同的民族有不同的海图。 东方各国选择的都是君主制。而且,也都是先从部落(或部落联盟)变成部落国家,然后从城市国家变成领土国家,最后从各自为政走向中央集权,变成王朝和帝国。 最早建立了集权制的是埃及,这就是纳尔迈(也叫美尼斯)的第一王朝。然后是两河流域,这就是萨尔贡的阿卡德王国和汉谟拉比的古巴比伦王国。印度的孔雀王朝和中国的大秦帝国则要晚得多。而且,印度的国王也不是神或“神的儿子”。他们属于“刹帝利”,等级比“婆罗门”(祭司)还低。一直要到阿育王时代,也就是中国的战国末年,印度的国王才自称“诸神的宠爱者”。[8] 中国的道路有所不同。 中国的君主不是神,而是圣。他们是“天的儿子”,叫“天子”。天子是“人中之龙”,只在天的面前称臣。当然,也没有什么祭司或教皇之类的人物,可以凌驾于他们之上。所以,中华帝国是最稳定和最完善的帝国,稳定到不可能被蛮族征服,也不可能在自己内部发生制度性的革命。 海图,确实是多样的。 希腊和罗马是另一条路。他们的政治体制其实有许多种,包括贵族政治和寡头政治。简单地说,雅典选择的是民主,罗马选择的是共和。雅典民主存在了二百多年,然后被马其顿王国征服。罗马的共和则存在了近五百年,然后是君主制。到西罗马帝国灭亡,差不多也是五百年。[9] 航线,也是多样的。 但,构成海图的要素,世界各民族却是相同的。最重要的,是公共关系、公共事务、公共权力、公共机关和公共规则。规则,有公民的约法、君主的王法,以及中国的礼法。礼法、王法、约法,原则上都应该是成文法。公权力的行使,也要依靠法令和文书。因此,各文明古国都有自己的文字,比如古埃及的“图画文字”,苏美尔的“楔形文字”,克里特的“线形文字”,印度河的“印章文字”,中国的“甲骨文字”。这是文明的界碑。 那么,选择航线的灯塔是什么? 安全与自由。 但,安全与自由就像公平与效率,是一对矛盾。侧重点不同,选择就会两样。更看重自由的,选择民主制;更看重安全的,选择君主制。因为民主的政府必定弱势,非如此不能保证国民的权利不受侵犯,国民的自由不被干涉。不过这样的政府要想集中力量办大事,在古代便难免力不从心。这是大多数古老民族最终都要选择中央集权的原因之一。[10] 是啊,要么有自然灾害需要抗拒,要么有外来强敌需要抵御,政府非得强势不可。 该法典是古希腊时期,克里特岛南部城邦格尔蒂的民法大典,是欧洲最早的法典,可追溯至公元前5世纪上半叶。 问题是,安全可以用技术来解决,自由却只能靠制度来保证。因此,世界各民族又会殊途同归,最终都将走向民主政治和民主制度。只不过在此之前,大家都得走过漫长的道路,包括西方,也包括中国。 然而,没有什么航程会是弯路,没有什么探索毫无意义。所有民族的勇往直前和坎坷曲折,都是全人类的共同财富,也都是可以互相借鉴的。为此,我们恐怕得去走走人家的航路,并顺便访问几个港口。 比如雅典,比如费城。 [8]最早实现了“中央集权”的是埃及。公元前3100年前后,以孟菲斯为界的上埃及(尼罗河上游)和下埃及(尼罗河下游),在纳尔迈(也叫美尼斯)的武力征服下变成了统一的帝国,这就是“第一王朝”。印度的“阿育王时代”为公元前273~前236年,相当于中国的战国末年。 [9]从公元前594年“梭伦改革”,到公元前337年与马其顿国王腓力二世签订城下之盟,雅典的民主存在了二百多年。从公元前509年到前27年,罗马的共和近五百年。从屋大维建立帝制,到西罗马帝国灭亡,也是五百年。 [10]同样,更看重公平的,选择社会主义,尽管社会主义也要讲效率;更看重效率的,选择资本主义,尽管资本主义也要讲公平。因此,资本主义和社会主义,是可以互补的。人类也终将在这一对矛盾中找到平衡点,走出共同富裕的道路。 第三章 从雅典到费城 民主是个意外 战国前夕,当时叫做晋国现在叫做山西的地方发生了一起谋杀案。世袭的晋国大夫赵桓子去世后,其子立即被族人集体谋杀。理由是赵桓子的继位,原本就不符合前任赵襄子的遗愿。因此,他儿子不但不能袭爵,还必须被杀掉。 也就在同一年,雅典街头有个卖香肠的却被撺掇着去当政治家,因为他被认为具有一切民主派人士的共同特点:出身卑贱,会做买卖,厚颜无耻,蛮不讲理,全家老小都是无赖。一位将军对他说:你以为什么人能当人民领袖?不是要有学问,也不是要有道德,而是既卑鄙又无知。 哈哈,太好玩了! 当然,雅典发生的事情,不是史实,而是剧情,是古希腊戏剧家阿里斯托芬讽刺喜剧《骑士》中的情节。这出戏就是在晋国那个倒霉鬼被杀的公元前424年公开上演的,还得了头奖,因此它又是历史,或可以看作历史。它至少说明,在当时的雅典,很有一些人对民主政治不以为然。 这就意味深长。 众所周知,雅典城邦的民主制度是人类历史上的第一例,它在后世是被当作成功的典范而备受推崇的。然而谁能想到,当时竟会遭到如此嘲讽?更具讽刺意味的是,喜剧原本也是最具民主性的艺术样式。喜剧,尤其是讽刺喜剧,只有在民主的氛围中才会有立足之地。也只有在民主国家,喜剧家才能真正享受到最充分的言论自由,不用惧怕因为刺痛了某些权势人物而受到政治迫害。可是,这种最民主的艺术却被用来嘲讽民主,这真是让人情何以堪! 然而只要转念一想,我们就会发现这恰恰是民主制度的优越所在。想想看吧,反对民主的人可以大声说出自己的反对,还能获得满堂喝彩,请问还有什么制度比这更不坏呢? 但这个“最不坏的制度”在当时却是异类,甚至意外。 看看左邻右舍就知道。 事实上,雅典试行和实行民主的那两个半世纪,世界格局绝非民主浪潮风起云涌,而是君主制度遍地开花。埃及,早在雅典民主改革两千五百年前,就建立了第一王朝,此刻正一会儿变成波斯人的王朝,一会儿变成埃及人的王朝。西亚,则从雅典实行民主制度的一千七百年前起,便走马灯似的出现了一个又一个的王国:阿卡德、巴比伦、赫梯、以色列-犹太,然后是亚述帝国和波斯帝国。跟雅典同时代的印度和中国,则都在走向中央集权——中国从春秋战国走向大秦帝国,印度从列国时代走向孔雀王朝。有人搞民主吗?没有。 就连希腊本土,也是三种政体并行不悖:雅典,民主政治;科林斯,寡头政治;斯巴达,贵族政治。在文明的起点上,希腊人也分道扬镳。[1] 民主的雅典,渺小而孤独。[2] 因此,当阿里斯托芬使用他的民主权利尽情嘲讽民主制度时,他当然不会想到,在雅典2550平方公里土地上进行的政治实践,连同它的成功与失败,经验和教训,都将成为种子,成为泉眼。千百年后,这种子会长成参天大树,这泉眼会变成滔滔江河,变成“顺之者昌逆之者亡”的世界潮流。 事实雄辩地证明了,一种制度、一种精神和一种文明,只要符合人类的共同人性和共同价值,就总有一天会产生出来,哪怕当时只是意外。问题仅仅在于:意外是怎么发生的,特例又为什么会变成通例? 这得先让希腊人来回答。 [1]科林斯(corinth),古希腊城邦,位于伯罗奔尼撒半岛的东北,临科林斯湾。是希腊本土和伯罗奔尼撒半岛的连接点。公元前8世纪~前7世纪中期,巴希阿德斯家族把持科林斯城邦政权,实行贵族寡头统治。 [2]雅典的民主,开始于公元前594年的“梭伦改革”,完成于公元前509年或前508年的“克里斯梯尼改革”,在公元前443~前429年“伯里克利时代”达到鼎盛,公元前431~前404年“伯罗奔尼撒战争”后走向衰落,公元前337年“科林斯会议”后宣告终结,大约存在了二百多年。之后,是亚历山大的王权统治。 第三章 从雅典到费城 山那边是海 柏拉图说,希腊人是“围着池塘的蚂蚁和青蛙”。 这个池塘叫爱琴海。 爱琴海是希腊人的母亲。她就像从海水的泡沫里创造阿芙洛狄忒(维纳斯)一样,把希腊人创造了出来。在欧洲,没有哪个地区会像希腊那样拥有如此漫长而曲折的海岸线,以及如此众多的岛屿。站在希腊任何一个山顶,你看到的都将是蓝天白云下那浩瀚的大海,一望无际。 这是一个海阔天空、无拘无束的自由世界。 如此开放的视野,是让人心胸开阔的。何况还有冬天和暖的阳光,夏天凉爽的信风,这至少保证了他们在露天广场召开公民会议,将不成问题。 只有一样东西神没给他们—— 肥沃的土壤。 的确,希腊的山坡是荒凉的,土壤是贫瘠的,许多地方寸草不生。适合生长的,主要是葡萄藤和橄榄树;适合生产的,则是葡萄酒和橄榄油,还有盛放它们的陶罐。这些产品很容易就能变成商品,贩运到埃及、波斯、马其顿等地,换取自己需要的粮食、木材和日用品。 于是希腊人说:好吧,我们航海去! 航海是自由的旅行。在滑翔机和降落伞发明之前,航海无疑最能让人体会到什么是自由,也最能让人明白什么是责任和理性。在航海中,任何头脑发热的轻举妄动和不负责任的胡作非为,都可能导致葬身鱼腹的灭顶之灾。希腊文明中一直有着自由和理性的精神,请不要忘记航海的作用。 还有殖民和经商。 殖民和经商也是希腊人的拿手好戏。据统计,公元前8世纪到前6世纪,参加殖民的城邦有四十多个,派生出来的城邦则有一百三十多个,跟爱琴海的岛屿一样繁多。它们的共同特点是“小国寡民”,比如厄齐那城邦就只有一百平方公里。但这些“小不点”却不畏强权。公元前492年,波斯国王大流士(darius)要求希腊各邦臣服,外交辞令叫“贡献水和土”。结果,帝国的使者在雅典被扔进了深渊,在斯巴达被扔进了水井。希腊人说:要水土,自己去取! 接下来,便是希腊人在马拉松和萨拉米以弱胜强,两次大败武装到牙齿的波斯军队。可爱的蓝精灵终于斗败了格格巫,这就再次证明,自由的精神一旦被自由的人民所掌握,将会转化成怎样的力量。 真正自由的,也一定是真正独立的。希腊城邦制度和殖民事业的一个重要特征,就是“独立”。不管这些大小城邦之间是什么关系,是兄弟,还是朋友,或者母子;也不管它们选择什么样的政治体制,是民主政治,还是寡头政治,或者贵族政治,都各自为政、自行其是。没有人能够凌驾于这些城邦之上,哪怕只是名义上的天下共主。 希腊,是没有“周天子”的。 实际上,希腊人如此热衷于殖民,一个重要的原因就是想独立。也就是说,一个部落或城邦的大家族如果人口过剩,那些地位相对较低、又不甘心被边缘化和底层化的“调皮捣蛋分子”,就会选择远走他乡,自立门户。他们的态度也很明朗:如果殖民成功,那就分庭抗礼;如果失败,则宁肯到“蛮邦”去当雇佣兵或打工仔,也不会回来做那“凤尾”。 独立自由,比荣华富贵更重要。 这就是海的儿子希腊人。航海让他们体会到自由,殖民让他们懂得了独立。那么,经商的意义又是什么? 学会平等。 1帕提侬神庙 2公民大会会场 3公民法庭 4将军驻所 5雅典议会 6宙斯庙柱廊 7未完工的雅典法庭 8泛雅典大道 9十二主神祭坛 第三章 从雅典到费城 一刀两断 平等是商业活动的基本前提。[3] 人类为什么要有商业?因为需要交换。为什么能有商业?因为可以商量。因此,真正的商品经济,一定是公买公卖、平等互利的,也一定是成交自由、可以讲价的。这就必须独立。独立才平等,平等才自由。 谁必须独立?从哪里独立? 每个个人,都从氏族血缘组织中独立出来。 为什么要独立出来?氏族内部不平等吗?平等。但这种平等是靠不住的,因为每个成员都不能脱离组织而单独存在。绝大多数原始民族或者有图腾,或者要文身,就是为了保证自己安全地生活在族的羽翼之下。 这其实是一种人身依附关系。因此,当氏族从部落变成国家,族民就会从“对组织的依附”变成“对个人的依附”。起先是依附于酋长,然后是依附于国君,君主制就这样产生。 显然,必须跟所有的依附对象都一刀两断。 而且首当其冲的就是氏族组织。 这是需要“刀子”的。 刀子就是契机。没有契机的其他古老民族,都走向了君主制。只有希腊人,还有后来的罗马人,是个例外。 跟中国农民的进城赶集不同,希腊人的商业贸易是专业化和远距离的,也是跨氏族、跨地域,甚至跨国界的。他们很可能会跑到北非,跑到西西里,跑到小亚细亚,面对素不相识的异族讨价还价,把大批的物质倒来倒去。 这就有了三个前提,三个要求:一、产权明晰;二、独立自主;三、使用货币。也就是说,他们必须是独立的民事责任人,有权自作主张买卖商品、处分财产、敲定价格。事实上,在没有电报、电话和伊妹儿的时代,要求漂洋过海的商人每笔买卖都向氏族部落请示汇报,简直搞笑! 何况,他们还很可能在异邦娶妻生子安家落户再不回来。 那好,我们分家。 分家也不是“包产到户”。户是没有的,分到财产的是独立的个人。这是历史上最彻底的私有制—— 财产归每个个人所有,而且神圣不可侵犯。 希腊人,经济独立了。 经济独立的结果,是人格的独立;人格独立的结果,则是意志的自由。事实上,一个人只要不必依靠别人的施舍和恩赐过日子,他就不必看别人的眼色,听别人的摆布。同样,如果他能自由地处分自己的财产,他也就能够自由地处分自己的一切,包括处分自己的身体、思想、言论、政治立场和社会态度。比方说,爱上谁就跟谁做爱,支持谁就投谁一票,喜欢谁就做谁的粉丝,反对谁就骂他个狗血喷头。 相反,如果“普天之下,莫非王土”,所有人都没有彻底的产权,没有完全属于自己的财产,必定“率土之滨,莫非王臣”,谁都不独立,谁都不自由。包括至高无上的天子,也得向皇天上帝俯首称臣。 独立人格,自由意志,真是何其重要乃尔! 希腊文明的内核和精髓,也就在这里了。难怪马克思要把希腊的这段历史,称之为人类童年时代“发展得最完美的地方”;也难怪恩格斯在说到希腊人的革命时,使用了“炸毁”两个字。是的,由于航海、殖民和经商这三个炸药包,氏族血缘组织被炸得粉碎,人身依附关系被炸得粉碎,史前文明的所有优点和缺点也被炸得粉碎。希腊人,直接从族民变成了公民。[4] 再见了爹妈,咱们从此平起平坐,咱们从此各自保重。 [3]不平等的主体无法进行交易。比如中国的皇帝和臣民要互通有无,便只能一个叫“孝敬”,一个叫“赏赐”,更不可能讲价。 [4]马克思的话,见《〈政治经济学批判〉导言》;恩格斯的话,见《家庭、私有制和国家的起源》。 第三章 从雅典到费城 走向平等 人格独立和意志自由的希腊人获得了解放。但与此同时,他们也遇到了难题。 难题就是如何处理人际关系。 这在氏族社会是不成问题的。血缘,最天然、最真实、最温情也最和谐。父慈子孝,兄友弟恭,夫唱妇随,不就是中国人一贯追求也曾经行之有效的主张吗?然而此刻的希腊人,却成了宙斯式的“弑君英雄”,俄狄浦斯式的“杀父罪人”,早已“君不君,臣不臣,父不父,子不子”。他们,又靠什么来组成社会,结为群体,不至于因各行其是而天下大乱? 契约。 用契约管理社会,在希腊人那里丝毫都不奇怪。作为商业民族,他们早就意识到处理事务和关系,物比人好。这个“物”就是货币和契约。货币干净利索,契约人我两便。只要大家都信守合同,照价付款,就相安无事。而且,由于它对签约各方具有同样的约束力,因此是公正的,也是公平的。 第一种平等产生了——契约面前人人平等。 这样一种好东西,当然可以放之四海。比方说,用来制定研究问题讨论问题的方法和规则。这些方法和规则,比如逻辑,是人与自然的约法,也是人与人的约法。其中,不证自明的叫“公理”,推导的过程叫“推理”,推导出来的叫“定理”,最后的结论叫“真理”。某个结论是不是真理,不归张三说了算,也不归李四说了算,要看是否符合逻辑关系和事先约定,谁都没有特权可以蛮不讲理。 科学诞生了,真理面前人人平等。 契约既然可以用于自然,就更可以用于社会。社会的契约就是法律。只不过,它不像商业合同那样一对一地签,而是全体公民一起来。由于它是关于社会问题的,所以叫“社会契约”;由于它是全体公民签订的,所以叫“全民公约”。 所谓“全民公约”,其实就是每个人跟其他人都互为甲方和乙方,就像民主是“自己统治自己”。这样一种签约,当然更必须遵守,立法者和执法者也不能例外。作法自毙,不是立法者的悲哀,反倒是他的光荣和成功。 法治诞生了,法律面前人人平等。 但,这里面有问题。 契约面前人人平等,是没问题的。因为甲方和乙方人格平等,权利对等。谈不拢,可以不签;有情况,可以修改;执行不了,可以认赔毁约。总之,契约是可以商量的,而且只要甲乙双方商量就行。商量不通,还有仲裁机构。 法律也可以这样吗? 难。全体公民一起来立约,不可能条条款款都意见相同。如果左也谈不拢右也谈不拢又怎么办?就不要法律了? 当然不行。 也只能先做两个约定。 第一,法律的制定,只能寻找“最大公约数”,也就是每个人都可以接受或不能容忍的。比方说,不能杀人,不能放火,不能抢劫,不能盗窃,不能强奸,不能私入民宅。这些大家都同意,那就写进法律,成为共识,也成为约定。 这就是“法治原则”。 第二,如果连最大公约数也找不到,那么对不起,投票表决,少数服从多数,以多数人的约定为约定。 这就是“民主原则”。 显然,法治跟民主一定是孪生的。法律能管的,也一定只能是底线。更高的要求,比如见义勇为、救死扶伤、相濡以沫、助人为乐等等,法律就管不着了,只能靠道德。 这就导致了西方人的又一次签约,只不过这回是跟上帝签的。合同的内容是——人类承诺,做好人不做坏人,做好事不做坏事。上帝承诺:好人上天堂,坏人下地狱。 宗教诞生了,上帝面前人人平等。 当然,这次签约希腊人并不在场,也不可能在场。因为他们的那一页,已被历史翻了过去。完成新使命的,将是罗马人(请参看本中华史第九卷《两汉两罗马》)。 再见了,希腊! 奇怪!独立自由的希腊,科学民主的希腊,阳光灿烂青春年少魅力四射的希腊,怎么说没就没了呢? 第三章 从雅典到费城 衰落与复兴 希腊衰落,是因为他们丢掉了自己的精神。 什么是希腊精神?独立与自由,科学与民主。但,正如希腊的民主不彻底,他们的独立、自由、平等也不完全。奴隶是不自由的,妇女是不独立的,男人和女人也是不平等的。民主时代的雅典甚至有这样的法律:与他人之妻通奸者将付出生命代价,强奸则只需要罚款了事。因为强奸只不过损害了妇女的权益,通奸则不但挑衅了男人的尊严,还可能导致其财产落入他人之手。比方说,蒙在鼓里的丈夫稀里糊涂把一个“野种”当成了自己的儿子。 请问,这又是什么混账逻辑? 坚持混账逻辑的结果,是走向自己的反面。希波战争之后,胜利了的雅典变得贪婪、自私、狂妄、不可一世和没有节制。也许,在雅典人看来,他们有资格这样。是的,波斯帝国的两次进攻都被打退了,许多岛屿纷纷参加了雅典为首的希腊同盟;而他们自己的城邦,则在伯里克利任首席将军的十五年间,风光无限达到鼎盛,号称“希腊人的学堂”。 于是雅典人认为,他们可以称霸。 称霸的结果是争霸,是同盟国的反抗,斯巴达的不满,以及长达二十七年之久的伯罗奔尼撒战争。然后,是马其顿的乘虚而入,诸城邦的名存实亡。再后,是整个希腊变成群雄逐鹿的战场,最后并入罗马国家的版图。 斯巴达重步兵是伯罗奔尼撒战争中斯巴达军团的重要组成部分。该雕像的年代为公元前5世纪,现藏于希腊斯巴达考古博物馆。 显然,希腊的衰落和灭亡,是从雅典谋求海上霸权之时开始的。在这天,他们恃强凌弱,自己背叛了自己。 希腊精神被希腊人弄没了,留下的只有精神遗产。 但,这又是多么宝贵的遗产啊!在古罗马的立法和司法,在英国的自由大宪章和国会,在意大利的文艺复兴,在尼德兰的第一个资产阶级共和国(荷兰共和国),在法国的《人权宣言》,我们都能看到它的闪光。 还必须说说欧洲封建时代的城市自治。 所谓“城市自治”,简单地说,就是一个城市的市民“凑份子”,出钱向国王买一张“特许状”。有了这张特许状,市民就可以联合成社团,有权用社团的印章签订协议,并拥有自己的市政厅、法院和市外属地,自己管理自己的城市。 这样一种自治是完全彻底的,他们甚至可以不必理睬帝王的训令和国家的法律。最过分的时候,某些地区的自治城市还会组成联盟,发动反对皇帝或国王的战争。 说白了,城市自治,就是市民的“联合赎身”。 这可是我们中国人闻所未闻的事情,然而意义极其重大。它不但意味着市民已经成为一个阶级(市民阶级),而且意味着他们有了政治的诉求和执政的能力。市民阶级是资产阶级的前身,城市自治则是资本主义的前兆。当这样一种自由的力量足够强大时,欧洲的封建社会也就寿终正寝。 但,城市能够自治,又有两个原因。一是在古希腊,独立自主的城邦原本就是自治的,甚至可以有不同的政体。这个传统虽然断断续续,却一直延续了下来。二是从古罗马一直到后来,无论西方世界的国家体制和国家形式如何变化,契约和法治的精神都贯穿始终。就连欧洲各封建君主跟封臣的关系,也由契约来规定。有这两个前提,一种新型的国家和全新的建国方式,就迟早会诞生出来。 她的名字,就叫美利坚合众国。 第三章 从雅典到费城 费城对接雅典 美国,是希腊城邦的“转世灵童”。 同希腊人一样,美利坚人的建国史也跟航海、殖民和经商密不可分,她的前身则是13个英属殖民地。其中第一类是英国国王封的,叫“领主殖民地”,比如马里兰。第二类是国王颁发特许状,由商业公司建的,叫“公司殖民地”,比如弗吉尼亚。第三类是自由移民根据自己的契约建起来的,叫“自治殖民地”,也叫“契约殖民地”,比如罗德岛和康涅狄格。 但无论哪种,都是自治的殖民地。英国国王虽号称享有主权,却其实是“主权王有,治权民有”。13个殖民地之间,既没有隶属关系,也没有统一体制。有靠盟誓或契约来管理的,有把所有程序都交给宪兵司令的,还有种什么庄稼都由官方说了算的。它们之间,不但风马牛不相及,有的还老死不相往来。 唯一的相同是核心价值观——独立、自由、平等。 就说马萨诸塞。 1620年,荷兰的部分英国分离派教徒乘坐“五月花号”轮船,经过66天的海上漂泊,到达计划外的马萨诸塞(原计划是弗吉尼亚)。上岸时他们一共102人,但一个冬天的寒风就带走了58条生命。第二年春天,当五月花号再次来到这里时,船长却惊诧地发现,那些正在垂死挣扎的人,居然没有一个肯跟他回到“文明的”英国。原因很简单:在这里能独立,在这里有自由。 这可真是“不自由,毋宁死”。 难怪这些苦难而勇敢的人们,会被美国人视为自己的精神先驱,尽管他们不是最早的北美移民。事实上,马萨诸塞一直是独立运动的策源地,自由精神的践行者。正是他们,制定出第一份体现了“主权在民”思想的文件——《五月花公约》;也正是他们,倡议召开了“反印花税法大会”,向英国政府的横征暴敛说“不”。他们把成吨的英国茶叶扔入海中,因为自由比便宜茶叶更重要。英国人封闭了他们的波士顿港之后,没有一个失业的工人应聘去修英国兵营,没有一个贫穷的农民卖粮食给英国军队,因为他们宁肯一无所有,也绝不出让自由。后来的独立战争首先在马萨诸塞打响,并不奇怪。 这种精神是马萨诸塞人的,也是所有美利坚人的。所以,他们会打破惯例坐到一起,两次在宾夕法尼亚的费城召开大陆会议。他们当然也会在战争胜利后就一哄而散,拖了好几年才在费城召开制宪会议。因为联合是为了独立,作战是为了自由,怎么可能在赶走英国国王以后,又造出一个“美国国王”? 因此,尽管他们后来还是制定了联邦宪法,建立了联邦政府,但他们的建国日却是通过《独立宣言》的1776年7月4日。显然,在美国人看来,国家精神远比国家形式重要。或者说,最重要的是国家精神,其次是宪法,然后才轮到国会、最高法院和总统。 这就是“美国精神”,同时也是“希腊精神”。独立、自由、平等,科学、民主、法治,一以贯之,薪尽火传。 路漫漫其修远兮,从雅典到费城。 让我们重温一遍那不朽的宣言吧——
我们认为以下真理是不言而喻的:人人生而平等,造物主赋予每个人一些不可剥夺的权利,其中包括生命权、自由权和追求幸福的权利。正是为了保障这些权利,人类才在自己中间建立起政府……
为什么要有国家?现在可以搞明白了吧! 文明的秘密,也应该昭然若揭。 第四章 谢绝宗教 我们不是幸存者 当西方文明的“五月花号”从雅典启航,途经罗马、君士坦丁堡、伦敦和阿姆斯特丹,终于抵达费城时,世界上那些最古老的文明都怎么样了? 大多不辞而别。 文明的陨落,几乎是普遍性和规律性的。 最早衰亡的,是西方史学界所谓的“古代文明”。奥尔梅克,莫名其妙地消失在中美洲热带丛林,不知去向;哈拉巴,在印度河流域人间蒸发,原因不明;苏美尔、阿卡德、巴比伦和亚述,早就掩埋在黄沙和土丘之中,了无陈迹;克里特,则被后来的征服者迈锡尼人打扫得一干二净,荡然无存。至于埃及,沃土还是那片沃土,河流也还是那条河流,但民族已不是那个民族,文明也不再是那个文明。作为运气最好的一家,古埃及也只留下了西风残照,以及并非汉家的陵阙——金字塔,还有躺在里面的木乃伊。 废墟上出现的是第二代,即西方史学界所谓的“古典文明”。它们的命运五花八门:有的戛然而止,比如玛雅;有的化为灰烬,比如波斯;有的顽强坚守而终至毁灭,比如拜占庭;有的从小到大走向世界,比如阿拉伯;也有的浴火重生、东山再起,通过文艺复兴接轨现代,比如希腊和罗马。 远隔重洋的美洲,则是另一番景象。尤其是奥尔梅克、玛雅、特奥蒂瓦坎和阿兹特克,几乎个个都是谜团。他们都处于石器时期,最早学会了种植玉米,吃辣椒,喝可可,崇拜太阳神,建金字塔,盖羽蛇庙,有极高的数学水平、丰富的天文知识和极其复杂的历法,却又野蛮地用活人献祭。[1] 这座金字塔是墨西哥特奥蒂瓦坎遗迹中最大的建筑,特奥蒂瓦坎人有高超的建筑技术。 这是一种怎样的文明? 他们是来历不明的。考古发现显示,奥尔梅克文明几乎一夜之间在沼泽地里崛起,只有后果没有前因。特奥蒂瓦坎人更是奇怪,他们的“圣城”据说是按照太阳系的模型建造的,建造者自己却神秘失踪,只留下一座空城。难道特奥蒂瓦坎真是外星人的遗族,奥尔梅克真是殷商的遗民?[2] 文明的道路从来就不千篇一律,也没有一定之规。 中华文明就更是特立独行。 的确,中国不像印度,前有古代文明,后有古典文明;也不像希腊,前面有克里特文明,后面有古罗马文明;更不像美索不达米亚,阿卡德人、巴比伦人、赫梯人、亚述人、波斯人、马其顿人、罗马人、阿拉伯人、蒙古人、突厥人和西方人“轮番为治”。创造中华文明的始终是同一个民族,只不过一直在发展壮大,不断有新鲜血液增加进来。 但,这正如所有的长河大川,尽管沿途有支流汇入,却并不能改变主流的性质。 这个主流,起先叫夏,后来叫华夏,现在叫中华。 我们创造的也只有一个文明,即中华文明。这个文明从夏商周一直延续到近现代,三千七百年不曾中断。这里面没有断层和空白,也没有陨落和衰亡。没错,被西方人视为“古代文明”的商,有可能是个异端或异类。但这也只是一个民族在他的青春期有那么一点“逆反心理”,曾经离家出走在外撒野而已。很快,他就会回到那“四世同堂”的大家庭。家谱里面,仍然有他的一席地位。 中华,不是什么“古老文明的幸存者”,她原本就有顽强的生命力。同样,古代文明、古典文明、现代文明的三段论,也不符合中国国情。但,以其他文明为参照系,则是可行的,也是必要的。[3] 比如印度。 [1]奥尔梅克、玛雅、特奥蒂瓦坎和阿兹特克都有活人献祭和金字塔,也都崇拜太阳神。奥尔梅克和特奥蒂瓦坎两个民族都神秘失踪,玛雅则莫名其妙地弃城而走,只有阿兹特克为西班牙人所灭。 [2]全世界的考古学家都无法回答,特奥蒂瓦坎人从哪里来,又突然去了哪里,也不知道他们讲什么语言,但发现特奥蒂瓦坎城是根据太阳系的模型来建造的,其重要建筑之间的距离恰好与太阳系行星运行轨道数据一致,因此怀疑特奥蒂瓦坎是外星人的遗族。 有部分学者认为,奥尔梅克文明的建立,可能得到了中国商代流亡者的帮助。因为奥尔梅克文明兴起之日,即公元前1200年前后,正是殷商灭亡之时。两种文明的相似之处也很多,比如都以虎为尊,至少有150个文字符号相像,美国华裔学者许辉甚至于1999年在奥尔梅克文化展中发现了一个商代遗民的祭祀品。但此说仍有争议。 [3]西方史学界把人类文明分为三个阶段:古代文明、古典文明和现代文明。古代文明主要指美索不达米亚、埃及、克里特、印度河、中国的商文明;古典文明则包括希腊、罗马、印度、西周以后的中国。古代文明的衰落,被认为是游牧民族所摧毁。就连西周取代殷商,也被说成是“蛮族的入侵”。这显然不符合中国国情,因此本书拒绝接受这种观点。 第四章 谢绝宗教 翻过喜马拉雅 印度与中国,有太多的相似。 从某种意义上讲,中国和印度也是“美索不达米亚”,即“两河之间”。中国的两河,是黄河、长江;印度的两河,则是印度河、恒河。但西亚那个两河流域,是四通八达一马平川的兵家必争之地,中国和印度却与世隔绝。在冷兵器时代,好战的西方蛮族对这两个地方其实鞭长莫及。很少有一种无比强大的力量能够彻底摧毁我们。 于是,两种同样古老的文明,便在欧亚大陆的东端和南部,各自独立地发展起来,并坚忍不拔地走到了近现代。 相看两不厌,唯有敬亭山。 但喜马拉雅一山之隔,中华与印度又呈现出诸多不同。印度人的文明在中国的商王盘庚迁都于殷时,就已经更新换代。第一代据说是达罗毗荼人创造的,叫“印度河文明”,也叫“哈拉巴文明”。第二代才叫“印度文明”,是雅利安人入侵后,在印度河和恒河流域创造出来的。印度河文明与印度文明之间,还留下了几百年的空白。 我们的文明则没有断代,只有扩容。作为“文化圈”,夏的地盘很小,大约只在黄河中下游一带。其他地区,并非“夏雅”,而是“蛮夷”。商的势力范围就大多了,已能挟青铜文化在南方建立据点。西周文化圈更大,影响所及,北至辽河,西至陇右,南至两湖甚至两广,东则远至今之江西、安徽、江苏和浙江。当然,商人和周人,起先都只能在这些边远地区建立点状的文化孤岛。蛮夷们是各行其是的,比如四川的“三星堆文明”。但到后来,所有的小文化圈,包括巴蜀,包括闽粤,也都变成了中华文明的一分子。[4] 国家的道路也两样。没错,印度也是从部落到国家。他们的部落叫“迦那”或“维什”,酋长叫“罗惹”。他们最早建立的也是城市国家,甚至也曾有过“列国时代”,类似于我们的“春秋战国”。不过,印度的列国并没有“天下共主”。而且,还既有君主国(主要在恒河平原),又有共和国(主要在旁遮普和喜马拉雅山麓)。不像我们,从夏商周到元明清,都是君主制。 以后的航程就更不同。从秦汉开始,中国是统一长于分裂。混乱时间最长的魏晋南北朝,也只是半分裂状态。印度则相反,是短暂的统一,长期的分裂。甚至从甘婆王朝到笈多王朝之间,竟有三百多年史实不清。最后,还变成了穆斯林的王朝和英国人的殖民地。 中华连续而聚合,印度松散而间断。[5] 然而长期的分裂和不断的入侵,却并没能中断和消灭印度文明,这又是什么原因? 文化的力量。 历史上的印度,其实是屡遭外族入侵的。从公元前518年开始,先后侵略过印度的,有波斯人、马其顿人、条支人、大夏人、安息人、塞种人、贵霜人、匈奴人、白匈奴人、阿拉伯人、突厥人、土耳其人、蒙古人,最后是葡萄牙人、荷兰人、法国人和英国人。最奇怪的,居然是雅利安人自己的“孔雀王朝”和“笈多王朝”,都只有二百多年;突厥人的“德里苏丹王朝”和蒙古人的“莫卧儿王朝”,反倒都延续了三百多年。 这就让人大跌眼镜!印度文明的延绵不绝,究竟是靠什么来维持和实现的? 宗教。 [4]请参看许倬云《西周史》。 [5]请参看斯塔夫里阿诺斯《全球通史》。 第四章 谢绝宗教 有光就有影 宗教,是印度人的生命线。 似乎没有哪个民族像印度人这样痴迷于宗教。他们可以没有国家,也可以没有民族,就是不能没有宗教。他们甚至可以不必拘泥于一定非得是某种宗教。印度教、佛教、耆那教、伊斯兰教和锡克教,都行。印度教分为吠陀教、婆罗门教和狭义的印度教,也行。没有宗教,不行。 事实上,文明的嬗变,文化的传播,政权的更迭,王朝的兴衰,在印度都与宗教息息相关。孔雀王朝,是信奉佛教的。它的第三代君主阿育王放下屠刀皈依佛门后,派到邻国的就不再是军队,而是弘扬佛法的高僧。这让他得到了“转轮圣王”的称号,佛教也因此成为世界三大宗教之一。 笈多王朝则是信奉婆罗门教的,但跟孔雀王朝一样对所有的宗教都很宽容。结果是印度文化在这个王朝的治下达到鼎盛,堪比我们的盛唐,并产生了《沙恭达罗》那样的伟大作品。还有外族建立的贵霜王朝,居然把佛教传到了他们的故乡中亚,然后又传入了中国。 突厥人的德里苏丹王朝,蒙古人的莫卧儿王朝,都以伊斯兰教为国教。但莫卧儿王朝的第三代君主阿克巴大帝不但政策宽松,还娶信奉印度教的女子为妻,这又怎么能不天下归心?相反,采取高压政策的德里苏丹王朝,就遭到了南部印度教王公的反抗;莫卧儿王朝第六代君主强制推行伊斯兰教,则加速了王朝的灭亡。他的宗教政策,只不过给邻国和西方人的侵略留下了可乘之机。[6] 阿克巴大帝曾经说,一切宗教都有光,有光就或多或少会有阴影。显然,这位皇帝是英明的,他看得很透彻。 也许,还可以说说犹太。 犹太堪称世界民族史上的一个奇迹。没有谁能像他们那样,失去祖国一千八百年,流散世界十万八千里,而民族犹存。这只能归功于他们的文化,尤其是他们的宗教,那个世界上最早的“一神教”。事实上,只要相信自己的上帝雅赫维是“唯一的主”,相信先知的教诲,恪守教规,严守禁忌,那么,无论他身处何地,也无论贵贱贫富、肤色黑白,他就是犹太人。犹太教的凝聚力,毋庸置疑。 可惜,印度人和犹太人的经验,对我们都不适用。 我们也是文化力量特别强大的民族。中华的历史,是国家可以分裂,但文化依然如故;外族可以入主,但文化必须认同。因为“亡国”只关乎一家一姓一政权,文化的毁灭才是天大的事。因此,秦变成汉,隋变成唐,甚至宋变成元,明变成清,只要文化或文化精神不变,天下还是那个天下,中华还是那个中华。中华文明中断论,不能成立。 但,我们的文化力量与宗教无关。 中国人,大约是世界上最没有宗教意识、宗教观念和宗教信仰的民族。佛教传入前,中国人竟不知宗教为何物。佛教传入后,最初也被看作“方术”。没错,中国人也曾崇拜鬼神。但很快,我们的态度就是非宗教的了。孔子的说法,是“祭如在,祭神如神在”;民间的观念,是“信则灵,不灵则不信”。说到底,是实用主义的中庸之道。上帝存在吗?鬼神存在吗?冥冥之中确有神秘力量吗?如果你觉得管用,那就只当他存在好了(请参看本中华史第九卷《两汉两罗马》)。 这,难道也是信仰,也是宗教? 信仰对于中国人,从来就不是必需。宗教也一样。 这就有了三个问题:第一,宗教是从哪里来的?第二,人家为什么要有?第三,我们为什么没有? [6]莫卧儿王朝第六代君主叫奥朗则布,号“阿拉姆吉尔”(意为世界的征服者)。其父为建造著名泰姬陵的沙·贾汗。 第四章 谢绝宗教 巫术的儿子 宗教是巫术的“次子”。 巫术是人类最早的文化模式之一。在时间表上,只有工具的制造和使用排在它的前面。几乎所有的民族在原始时代都有巫术。印度人的“四库全书”《 吠陀本集》里面,就有不少上古时期巫术的记录。我们民族,更是如此。 巫术,为什么必须有? 为了肉体的生存,也为了灵魂的安顿。 肉体的生存无疑是第一位的,这就会有许多现实问题需要解决。如果技术手段不够用或不管用,便只好病急乱投医。比方说,天不下雨,就往天上泼水;人不生娃,就搞生殖崇拜;病治不好,就请道士画符。 这就是巫术。 显然,巫术是实用主义的。在原始时代,它甚至被看作一门技术,而且也需要有相关的专业技术人员,这就是巫师和巫婆。遗憾的是,即便有专门的技术和技术人员,许多现实问题仍然不能解决,因为巫术的办法并不管用。 所以,科学必然诞生。 但即便是科学,也要试错。巫术,就是人类的“集体试错”。没有巫术的千万次试错,我们就学不会天气预报,也学不会人工降雨。可以说,正是巫术,把人类领进科学之门。 因此,巫术不是“伪科学”,而是“前科学”。 是的,科学前的科学。 科学,是巫术的“嫡长子”。 实际上,科学与巫术一脉相承。它们都认为,世界是有规律的,规律是可掌握的。人类一旦掌握规律,就可以控制事态,改变现实。只不过,科学掌握的规律是现实的,巫术却很可能误入歧途。这是科学终于取代巫术的原因。 然而人类却不能过河拆桥。要知道,相对于科学已经掌握的部分,未知领域是一个更为广阔的世界。因此,我们不能失去好奇心和敏锐度,甚至不能不想入非非。好奇心害死猫,不好奇却可能害死人。 巫术,恰恰代表着人类那根敏感的神经。 也许,巫术探索世界的方法是错误的,也许而已。但科学的方法即便是正确的,也未必就是唯一的。至少,在科学诞生之前,巫术深刻地安慰了人类几千年对不可知的恐惧,抚平了人类遭受飞来横祸和无妄之灾的创伤,使人类对未来的仰望变得温柔和向往,正如我们在女娲那里所看到的。 巫术,是原始人类的心理医生。 因此,巫术还会有两个“儿子”,这就是宗教和哲学。 巫术会有这两个儿子,是因为科学并不万能全能。世界上有许多问题,都是科学回答不了的。比方说,什么是宇宙诞生的“第一推动力”?又比方说,什么是幸福?什么是自由?什么是尊严?什么是人生的价值和意义?这都是人类不能不思考的问题,而且只能拜托宗教和哲学。 宗教和哲学延续着巫术对未知世界的触摸,只不过方式不同。哲学是对超现实超经验之抽象问题的思考,宗教则是对超自然超世俗之神秘存在的相信。所以宗教靠信仰,哲学靠思辨,科学靠实验,工具靠使用,巫术则靠操作,同时也靠幻想和直觉。巫术,就是直觉、幻想,再加操作。 所以,巫术还有一个“女儿”,这就是艺术。艺术与巫术的血缘关系,在美学界早已不是秘密。简单地说,就是当某种形式或仪式的目的,由解决问题变成了传达情感,它也就由巫术变成了艺术。换句话说,人类文化发生的次序,就是从工具到巫术,再到科学、宗教、哲学、艺术。 巫术,是人类文明的“胎盘”。[7] 所有的胎盘都会功成身退,巫术也一样。 退出历史舞台的巫术除了变成艺术,还有三条出路:变成科学,希腊是这样;变成宗教,印度是这样;变成哲学,希腊、印度、中国,都是这样。 只不过,希腊是从科学到哲学,印度是从宗教到哲学,中国则有另一条路要走。 问题是:为什么会这样? [7]英国人类学家詹姆斯·弗雷泽在《金枝》一书中提出,人类的智慧、意识和精神生活经历了三个历史阶段,这就是“巫术——宗教——科学”。起先人们以为,往天上泼水,就会下雨。这就是巫术。后来发现不管用,便叩拜神灵,乞求赐雨。这就是宗教。等到连这也不管用时,人类才真正踏进科学之门,学会了天气预报,也学会了人工降雨。所以,巫术是“前宗教”,也是“伪科学”。本书不同意这个观点。 第四章 谢绝宗教 没有国界的国家 先看印度。 有着庄严肃穆之圣山(喜马拉雅)、奔流不息之圣河(恒河)的印度,似乎命中注定要成为宗教大国。因为那里有太多神秘和不可思议,太多西方闻所未闻,中国绝不会有,其他民族也完全无法想象的东西。 比如种姓制度。 种姓是印度的土特产,梵语叫“瓦尔那”,意思是颜色或品质。这是雅利安人进入印度半岛后,以征服者的身份建立起来的制度。按照他们的逻辑,雅利安人皮肤白皙,因此品质优秀种族高贵;被征服的土著肤色较深,因此品质低劣种族卑贱。种族再加职业就叫种姓,一共分为四个等级。 第一等级婆罗门,即祭司和僧侣。 第二等级刹帝利,即国王和武士。 第三等级吠舍,即平民,包括商人。 第四等级首陀罗,即奴隶和被征服者。 此外还有“旃荼罗”,也就是贱民,是“不可接触者”,比首陀罗地位还低。 种姓与生俱来,世袭不变;种姓之间则壁垒森严,严禁通婚。制度最严的时候,一个“贱民”如果不小心被高级种姓的人看见,就得躲起来自杀谢罪。 这是典型的不平等制度。 为这种制度提供思想武器、理论依据和精神支持的,是婆罗门教。唱对台戏的,则是佛教、耆那教和锡克教。佛,就是“觉悟者”;耆那,就是“胜利者”;锡克,就是“学习者”。他们也都是种姓制度和婆罗门教的“反对者”。 是啊,佛性常在,众生平等,每个人的血都是红的,为什么要分等级?神在乎的只是你的“觉悟”、你的“胜利”、你的“学习”,而不是你的“出身”。[8] 自由平等的旗帜,终于被高高举起。 佛教和耆那教创立之日,也正是孔子大讲仁爱之时。但到中国的西晋变成东晋那会儿,改革后的新婆罗门教(印度教),却在笈多王朝的大力支持下勃然复兴,以压倒性优势卷土重来,最后变成印度共和国的第一宗教。 这又是为什么? 道理也很简单:孔雀王朝灭亡后一千多年间,印度半岛北部饱受外族的侵略和蹂躏。强烈的民族主义情绪,催生了雅利安人强烈的民族认同感。这是需要宗教力量的。慈悲为怀的佛教,苦行主义的耆那,显然都不合时宜。能够完成这一历史使命的,只有雅利安色彩浓厚鲜明的婆罗门。 身份认同,同样重要。 比如犹太。 如果说印度人面对的是苦恼,那么犹太人面对的就是苦难。没有哪个民族像他们那样灾难深重,一次次妻离子散,一次次国破家亡。也许,只有耶路撒冷第二圣殿遗址上的那座哭墙,才知道他们流过多少泪水。[9] 事实上,犹太教的真正创立,就在他们集体受难之时。公元前586年,也就是释迦牟尼出生前二十年,中国春秋的楚共王讨伐郑国那年,耶路撒冷被新巴比伦国王尼布甲尼撒夷平。从国王、贵族、祭司到工匠,上万犹太人被戴上手铐脚镣掳往巴比伦,史称“巴比伦之囚”。 这就太需要救世主,也太需要认同感了。《旧约》的前五篇,即所谓“摩西五书”,就是在这个时候由他们的先知整理编写出来的。于是就有了这样的奇迹:不可胜数的弱小民族一旦国家灭亡、人员流散,就再也不可能作为一个民族而存在;唯独犹太人,即便再流亡一千八百年,也依然会作为一个伟大的民族,自立于世界之林。 现在,我们知道宗教能给人们什么了。 第一是安全感,因为有神的保佑和庇护。第二是自由感,因为真正的信仰只能发自内心。第三就是身份认同。对于宗教徒而言,说“我是佛教徒”,就跟说“我是泰国人”没什么两样,甚至还更亲切。 宗教,是没有国界的国家。 那么,我们民族为什么没有宗教,也不需要宗教? [8]佛教和耆那教的创始人都是王子。佛教创始人释迦牟尼是净饭国王子,耆那教创始人筏陀摩那是贝那勒斯王子。两千多年后创立锡克教的纳那克,虽然不是王子,却也是“刹帝利”。这就说明,独立、自由、平等,确实是人类的共同价值和共同追求。 [9]哭墙又称西墙,是耶路撒冷旧城古代犹太国第二圣殿护墙的仅存遗址。犹太教把该墙看作是第一圣地。千百年来,流落在世界各个角落的犹太人回到圣城耶路撒冷时,便会来到这面石墙前低声祷告,哭诉流亡之苦。 第四章 谢绝宗教 天上人间 我们民族很长时间没有宗教,也不需要宗教,原因当然是多方面的(请参看本中华史第三卷《奠基者》等)。但有一条可以肯定:古代的中国人是“天下主义者”。 什么叫“天下主义”?就是世界主义,或人类主义。在天下主义者看来,国家不过是天下一分子,就像大家族中的小家庭。因此,真正的人,只属于天下,不属于国家。 这,至少是春秋战国时期中国人的观念。那时的士人(知识分子),都是跑来跑去的。孔子、墨子、孟子、荀子,概莫能外,也从未有人骂他们是汉奸。最爱国的孔子,也不过是离开别国走得快一点,离开鲁国时磨磨蹭蹭走得慢一些。但周游列国、朝秦暮楚、改换门庭,则毫无问题。 好嘛!国家都可以不要,还要什么宗教? 其实,别具一格的还有希腊。 希腊人也是“天下主义者”。他们的城邦原本就是殖民的结果,他们自己更不在乎见异思迁。实际上,做一个外籍居民最严重的后果,也只是没有参政议政的公民权。但这顶多让他成不了“雅典人”,却并不妨碍他成为“希腊人”。 希腊,也是“天下”。 那么,希腊人有宗教吗? 有,但至少有一半是用来玩的。 希腊和埃及都是多神教,但埃及的神“半人半兽”,希腊的神“半神半人”。人身上的七情六欲,包括所有毛病和弱点,他们的神都有。从争权夺利到争风吃醋,从胡言乱语到胡作非为,偷情、使坏、恶作剧,奥林匹斯山上的诸神哪一样没干过?最后,神的所有错误和坏事,都被编成悲剧或喜剧隆重上演,以至于每一次祭神的庆典都是人的狂欢。 这哪里是宗教,又哪里是信仰? 宗教在希腊人那里,其实变成了艺术。 与此同时,或者更早一点,他们也把巫术变成了科学,甚至变成对纯粹真理的思考。他们的科学,是“为科学而科学”的;他们的思考,也是“为思考而思考”。因此,他们又从科学走向了哲学。事实上,哲学在亚里士多德那里,就叫“物理学之后”,中文翻译为“形而上学”。 这就跟印度人不太一样。 印度人是先把巫术变成宗教,再把宗教变成哲学的。因此,印度人的宗教尤其是佛教,便极具哲学意味。当然,他们的哲学也极具宗教意味。包括他们的非暴力主义、转世轮回和因果报应,还有瑜伽,都带有神秘主义的色彩。 的确,喜马拉雅山麓和恒河岸边的印度,似乎是一个灵魂不灭的国度,一座建在人间的神殿,一条永远洁净的圣河。在那里,你能听见来自天国的声音,就像犹太先知、耶稣基督和穆罕默德能够直接得到神的启示。 犹太人和印度人在天上,希腊人和中国人在人间。 一直生活在人间的中国人甚至部分地保留了巫术。民间喜欢的口彩,皇家喜欢的祥瑞,便都是巫术的遗风。毫无疑问,进入文明时代以后,巫术不再占据舞台的中心,它也要变。只不过,既没变成科学,也没变成宗教。 那又变成了什么? 礼乐。 巫术变成礼乐,其实就是变成道德和审美,或伦理与艺术。因此,其他民族依靠宗教去实现的功能,在中国就靠礼乐来完成。礼的任务是维持秩序,给我们安全感;乐的作用是保证和谐,给我们自由感;中华民族独有的礼乐文明,则帮我们实现身份认同。 所以,我们没有宗教,也不需要宗教。 实际上,从巫术到礼乐,在中国就像从部落到国家一样自然,只不过时间要晚得多。准确地说,那是周人智慧的体现。因此,我们现在还不能讨论礼乐。因为历史舞台上还有一些明星没有退场,必须交代它们的去向。 比如图腾。 第五章 告别图腾 神佑尼罗河 在氏族时代有巫术的,到部落时代也有图腾。 比如埃及。 跟中国、印度、美索不达米亚不同,埃及不是“两河之间”。埃及人只有一条母亲河,那就是尼罗河。在上古时代,尼罗河就像一条珠链,从南到北连缀着大大小小珍珠般几十个聚落。这些聚落,古埃及人叫“斯帕特”(spt),希腊人叫“诺姆”(nomos),中文则翻译为“州”。它们原本是部落,后来变成了国家。古埃及文明,就从这里诞生。 变成国家的“斯帕特”或“诺姆”,起先是部落国家,也是城市国家。他们都有自己的保护神。其中不少是动物,比如鹰、蛇、狼、公牛、狮子、鳄鱼、朱鹭;也有的“半人半兽”,比如厄勒藩丁的克努姆神,就是羊头人身。 哈!埃及跟中国一样,也有“羊人”。 他们的“伏羲时代”或“炎帝时代”,也是群魔乱舞。 没错,远古原本就是牛鬼蛇神的舞台。他们的鹰神、蛇神、鳄鱼神、朱鹭神等等,最早也都是图腾,甚至生殖崇拜的象征。进入文明时代后,就变成了国家的保护神。 这是一个重大的转变。 转变是必然的,也是必需的。实际上,人类发明图腾的目的原本有两个,一是要“变母系为父系”,二是要“变氏族为部落”。因此,国家一旦诞生,它们就该鞠躬谢幕,就像巫术必须变成科学、宗教或礼乐。 问题只在变成什么。 埃及人的选择是把它们变成神。这当然是最顺理成章的。因为图腾原本就极具神秘色彩,是能够让氏族的老祖母神奇怀孕的神秘物。它也原本就享有神的地位和尊崇。比方说,不能吃图腾动物的肉,不能以粗暴、猥亵和戏弄的态度对待它们,它们死后要举行隆重的葬礼等等。 图腾变神,岂非轻而易举? 何况对于君主国,这样做最合适,也最合算。因为君主制的要义,就是“主权在君,君权神授”。所以欧洲那些君主登基,都要教皇来加冕。但如果国王是“神的儿子”,那就连授权的程序都不用走了,岂不便当? 再说这一点都不难。从部落到国家,从图腾到神,对于民众来说,不过是族民变国民,族徽变国徽;对于君主来说,则不过族长变酋长,酋长变国王。图腾,原本就是部落的祖先。酋长,当然是“图腾的儿子”。因此,只要顺便把图腾变成神,就一切ok。埃及的神从动物变成半人半兽,最后又变成人形,道理就在这里。 这确实神! 也许,正是依靠这种“神力”,埃及从部落国家到统一王朝,只用了短短几百年。公元前3100年,世界上大多数民族还没睡醒的时候,纳尔迈(美尼斯)就兼并上下埃及,建立了“第一王朝”。跟中国相比,不但时间早得多,进程也快得多。此后至少还要一千年,中国传说中的夏才会出现,而且还只相当于埃及的“诺姆国家”。秦始皇一统天下,则要到两千八百多年以后。那时,埃及早就先后被波斯和马其顿征服,只剩下落日余晖了。[1] 奇怪!这个“神佑之国”怎么会亡? 因为埃及的神是图腾变的。 [1]先后征服埃及的,是波斯国王冈比西斯和马其顿国王亚历山大。 第五章 告别图腾 成败都是它 图腾不能变成“国家神”吗? 不能。因为图腾与族民是血缘关系,国家与国民则是公共关系。因此,从原则上讲,变部落为国家,就必须同时变革作为血缘关系纽带的图腾。首先,必须把所有部落的图腾都一笔勾销。然后,要么取其部分重塑一个,比如中国的龙;要么干脆直接另造保护神,比如竞争上岗的雅典娜。 可惜,埃及没能这样。 埃及人的做法,是把所有的图腾全部变成了神,正如他们把所有的部落直接变成了国家。于是,原来有多少部落,后来就有多少诺姆;原来有多少图腾,后来就有多少神。如果这诺姆是部落联盟,那么,同一诺姆还会有许多神。再加上后来创造添加的,古埃及的神据说竟有两千之多。 不对吧?几十个诺姆,怎么会有两千多神? 有两个原因。首先,他们的神原本就多,差不多每个村社就有一个,类似于我们的土地公公。其次,古埃及人对待宗教的态度极其开放和开明。他们不但一视同仁地看待其他诺姆的神,就连外国的神来了,也愿意与之共进晚餐。 好嘛!这么多神,谁说了算? 主神。 埃及的主神也有两种。一种是地方性的,一种是全国性的。那么,谁是全国性的主神?哪个诺姆是江湖老大,他们的神就是主神。比如荷鲁斯,原本是提尼斯的保护神。提尼斯的国王纳尔迈(美尼斯)“一统天下”后,荷鲁斯就成了上下埃及共同的主神。当然,为了让大家都接受,必须在这只鹰的头上加一个太阳,因为太阳神是古埃及人都崇拜的。 后来,底比斯变成老大了,底比斯的阿蒙就成了主神。阿蒙曾经有过各种形象,有时是一只鹅,有时是一条蛇,有时是一头羊。但最后,它的头顶也升起了一轮红日。 位于底比斯的卡尔纳克神庙中,神像头戴太阳盘。 也就是说,只要自己的神变成了全埃及的太阳神,就坐稳了江山。但,老大是轮流坐庄的。于是古埃及就会有许多主神,甚至许多个太阳神—— 拉、荷鲁斯、阿蒙、阿吞等等。 这就意味着“皇帝轮流做,明年到我家”,岂能不乱? 更何况,无论谁当法老,都得坚持“君权神授”,也都得巴结讨好神庙和祭司。神庙和祭司如果强势,法老就会从神子变成神奴。比如十八王朝有一位女王跟她儿子(同时也是她的堂兄弟)争权夺利,后来把她儿子扶上王位的就是祭司。[2] 显然,王朝后期的祭司就像中国东汉的外戚、晚唐的宦官,有废立皇帝之权,至少不难架空法老。最后,阿蒙神庙的某个祭司干脆篡夺了王位,埃及也从此进入“后王朝时期”。[3] 说起来这也是法老们自作自受。因为神庙和祭司原本就是他们自己养肥的,谁知道竟会尾大不掉?问题是他们又不能不仰仗神庙和祭司。因为他们统治的合理性,政权的合法性,都来自神,而且是图腾变成的神。 神权政治,注定只能饮鸩止渴。 古埃及政治的成败,也全在图腾变神。 那么,它就不能变成别的什么吗? 能。比如罗马。 [2]十八王朝的这位女王叫“哈特舍普苏特”,是“图特摩斯一世”的女儿,后嫁给她父亲同父异母的兄弟“图特摩斯二世”,并生下“图特摩斯三世”。所以“图特摩斯三世”既是她的儿子,也是她的堂兄弟。这种乱伦的近亲繁殖在古埃及王族中非常普遍。请参看金观涛、王军衔《悲壮的衰落》。 [3]篡夺法老的王位的阿蒙神庙祭司叫“赫利霍尔”,事情发生在公元前1085年。 第五章 告别图腾 法治罗马 罗马人用法律替代了图腾。 这并不奇怪,因为罗马本身就是奇迹。 没错,罗马出现在世界舞台上时,起初是一点都不显眼的。公元前753年罗马开始建城那会儿,埃及人早就盖起了金字塔,波斯人早就发明了拜火教,印度的《吠陀本集》早已完成,中国则进入了东周。就连希腊,也已经举办了六届奥林匹克运动会。这时的罗马,算什么呢? 蕞尔小邦。 罗马的弱小,甚至让他们躲过了许多劫难,因为没人把他们放在眼里。然而很快,他们就让世界刮目相看。勃然雄起的罗马,扫平了意大利,占领了西班牙,征服了阿拉伯,把诸多文明古国尽收囊中。马其顿、叙利亚、希腊、埃及,都变成了罗马的行省,迦太基甚至还被改名为阿非利加。[4] 由此,罗马得到了一个雅号——“世界的征服者”。 不过,尽管罗马人把地中海变成了自己的内湖,但如果仅此而已,他们也顶多只是英勇善战的骑兵,开疆辟土的汉子,甚至杀人如麻的武夫。然而罗马对世界的贡献,却不在武化,而在文化。至少在西方人那里,罗马绝不仅仅只是一座城市,一个国家,一段历史,更是一种文化和精神。 那么,罗马留给世界最宝贵的遗产是什么? 基督教,罗马法。 也许,这才是罗马征服世界的利器,以及她永垂不朽的原因。是的,自从安东尼和埃及女王克娄巴特拉兵败自杀,屋大维被称作“奥古斯都”,延续了五百年的罗马共和国就终结了。之后的罗马帝国,跟中国的两汉并驾齐驱。她先是兴盛,后是分裂,最后灭亡。西罗马帝国,亡于中国的南北朝那会儿;东罗马帝国,亡于中国明朝的景泰年间。[5] 罗马的日子,够长的了。 这么长的日子,那么大的地盘,靠什么来维持和维系? 契约。 作为“希腊人的好学生”,罗马人把希腊人建立的契约精神发挥得淋漓尽致。基督教和罗马法,都是它的集中表现。基督教,就是“与神签约”。签约有两次,先签的叫“旧约”,后签的叫“新约”。罗马法,则是“为人立法”。立法也有两种,一种叫“公法”,一种叫“私法”。公法是处理国家事务的,私法是处理国民关系的。有了公法和私法,国家与国民,就各安其分,各得其所,不至于乱成一团。尤其是国民,既有安全感,又有自由感。因为当他们需要安全的时候,有法律保护;需要自由的时候,又公私分明。 国家的功能,被罗马法成功地体现。罗马作为国家,又岂能不成功? 明确界定“公私两权”,合理处分公权力和私权利的法典,叫《民法大全》。它是由东罗马帝国来完成的。那个时候,中国是南有南梁,北有北魏;欧洲则兵戎相见,烽火连天。这不能不让人感慨系之!是啊,罗马人似乎天生就有法律头脑和法律兴趣。他们竟然想出这种办法,来管理那庞大复杂的国家,而且在只剩下半壁江山时还乐此不疲。 法治,也许是罗马的秘密所在。[6] 当然,法律不是唯一的,甚至不是最重要的。没有罗马军团的铁蹄,这一切都可以免谈。罗马,其实就像法国画家热罗姆笔下的共和政体:壮硕的女神左手拿着橄榄枝,右手拿着钢刀,身后是一头随时都可能怒吼的狮子。 但,这跟图腾又有什么关系呢? [4]迦太基(qrt hdst),坐落于非洲北海岸(今突尼斯),与罗马隔海相望。大约在公元前8世纪~前6世纪,迦太基开始向非洲内陆扩展,并开始称霸西地中海,与希腊分别控制着地中海的西东两边。最后因在三次布匿战争(punic wars)中均被罗马打败,而于公元前146年灭亡。罗马人摧毁迦太基之后,在公元前122年便建立新城殖民于原迦太基城废墟领土之上,公元前29年罗马将迦太基设为非洲阿非利加省的一部分。 [5]西罗马帝国亡于公元476年,东罗马帝国亡于公元1453年。 [6]德国法学家耶林说过,罗马人对世界有三次征服,第一次用武力,第二次用宗教,第三次用法律。法律的征服是最持久的。 据19世纪法国画家让·莱昂·热罗姆作品重绘。 第五章 告别图腾 并非图腾的图腾 罗马法与图腾的关系,在于“身份认同”。 的确,图腾制度创立的初衷,原本是“变母系为父系,变氏族为部落”。但正如黑格尔所说,手段总是会高于目的。因此,当图腾当真出现时,便有了一个意外的功能。 这就是界定族民的身份。 界定是一点都不困难的。鹰图腾的部落成员,都说自己是“鹰的后代”;龙图腾的部落成员,都说自己是“龙的传人”。鹰是鹰,龙是龙,这就是“区别”;你也是鹰,我也是鹰,这就是“认同”。这跟后来说“我是英国人,你是法国人”,或者“都是炎黄子孙,爱国不分先后”没什么两样。说“法老是荷鲁斯的儿子”,也不奇怪。 部落能够变成国家,图腾功不可没。 但,图腾变成神,好理解;变成法,或者由法来替代,想不通。图腾是神秘的和具象的,法律则是理性的和抽象的。图腾,怎么会变成法,又怎么能变成法? 秘密在人。 马克思说得非常清楚:人到世间来没有带着镜子,他怎么知道自己是人?只能通过他人来证明。比方说,保罗是人。彼得发现自己跟保罗一样,因此彼得知道自己是人。 但,这种方法靠不住。 靠不住是显然的。是啊,彼得要靠保罗证明,那么保罗又靠谁来证明?靠彼得吗?那就成了“相互论证”。于是保罗只能靠乔治,乔治只能靠玛丽,玛丽只能靠彼得,彼得只能靠保罗。这又成了“循环论证”。而且,只要其中一个“不是人”,整个证据链就会断裂,结果大家都不是人。 人的确证,如何实现? 只能靠“超人”。换句话说,这个证明者必须是人,否则不能提供证明;又必须超越一般人,否则不能证明所有的人。 图腾便正好符合这个标准。 没错,所有的图腾都是“族的祖先”,因此是“人”。所有的图腾都是动物、植物或者自然现象(比如电闪雷鸣),因此“不是人”。所有的图腾都神圣而神秘,因此是“超人”。 可惜,图腾局限严重。它只认本族,不认他族;只认族民,不认国民。罗马当年面临的,便正是这个问题——他的国民是多民族和多元文化的。这就太难办了!使用本族图腾吧,其他民族不认;保留各族图腾吧,天下分崩离析;干脆不要图腾吧,又无法认同身份。 幸亏罗马人想到了法律。 法律为什么就能代替图腾呢?因为罗马法包括公法和私法,私法又包括人法、物法和诉讼法。人法的意义,就是从法律的角度界定了什么是人。罗马法规定,法律意义上的人有三个条件:第一是具备人格,第二是享有权利,第三是承担义务。其中,第一条又最重要。因为没有人格,就不可能享有权利,也谈不上承担义务。 人格表现于法律,就是权利,即身份权。身份权有三种:自由权、市民权、家族权。自由权是基本人权,市民权是罗马公民的特权,家族权则实际上是父权。一个人,如果没有家族权,就不是“男子汉”;没有市民权,就不是“罗马人”;没有自由权,那就“不是人”。 反过来也一样。[7] 这就可以实现“身份认同”。因为一个自由人只要被授予市民权,他就是罗马人。同样,这也便于国家治理。因为只要剥夺一个人的身份权,他就可能成为“孤魂野鬼”,甚至“人民公敌”。那可真是人人得而诛之,死无葬身之地。[8] 只不过,这一切都是通过“界定法律地位”来实现的,因此是地地道道的“以法治国”。而且,这个人原来属于哪个国家、民族、阶级,都变得不再重要。正如只要皈依佛门,就是“佛教徒”;接受洗礼,就是“基督徒”。 宗教,是没有国界的国家。 法律,是并非图腾的图腾。 既创造了法律(罗马法),又创造了宗教(基督教),罗马人对世界文明的贡献当然永垂不朽。 [7]罗马法规定的“身份权”中,最重要的是“自由权”。没有自由,即为奴隶。这就区别了“奴隶”和“自由人”。其次是“市民权”,包括参政议政、担任公职、选举被选举等“公权”,结婚、诉讼、处分财产、建立遗嘱等“私权”。这是罗马公民的“特权”。这就区别了“罗马人”和“非罗马人”。至于“家族权”,则实际上是“父权”。这就区别了“父子夫妻”。 [8]罗马法还规定,只有同时具备自由权、市民权和家族权三种“身份权”,才是“完整的人”。否则,就叫“人格减等”。丧失家族权叫“小减”,丧失市民权叫“中减”,丧失自由权叫“大减”。罗马人的统治手段,就是让被征服者处于不同的“法律地位”。公元212年,罗马皇帝卡拉卡拉颁布敕令,授予罗马境内所有自由人公民权利,就是“怀柔政策”之一。 第五章 告别图腾 认祖归宗 罗马法确实让人叹为观止。 这是一个逻辑严密、思路清晰的系统。公法与私法,私法更重要;人法、物法、诉讼法,人法更重要;具备人格、享有权利、承担义务,人格更重要;自由权、市民权、家族权,自由更重要。安全、自由、身份认同,都能通过法律地位来实现,岂非“不是图腾,胜似图腾”? 事实上,法律也是“超人”。法律为了人、属于人,由人制定也由人执行,因此是“人”。法律抽象普适、铁面无私、六亲不认,因此“不是人”。法律的尊严神圣不可侵犯,所有人在它面前都一律平等,因此是“超人”。 这就堪称“不是神祇,胜似神祇”。以法律代图腾,当然比“以神祇代图腾”棋高一着、智胜一筹。 那么中国人呢? 图腾在中国又变成了什么? 祖宗。 众所周知,祖宗崇拜是最具中国特色的文化现象。传统社会的中国人,最高的人生目标就是“光宗耀祖”,最起码的社会义务则是“传宗接代”;而一旦犯了错误,遭遇惨败,受到制裁,则“愧对列祖列宗”。祖宗,能管我们一辈子。 那么,什么是祖宗? 最老的父亲。 实际上,祖的甲骨文字形,就是一根露出龟头勃然雄起的阴茎。它也就是“且”,起先是男性生殖崇拜的象征。这样的象征物,世界各地都有,只不过在中国叫“祖”。石制的叫石祖,陶制的叫陶祖。后来这东西越做越大,就从雕塑变成了建筑。印度的塔,埃及的方尖碑,其实都是。 ◎甲骨文“祖”(前一·九·六)◎甲骨文“且”(甲四一四) 很明显,正如国和或是同一个字,祖和且也是同一个字。国家是由部落演变而来的,祖宗崇拜则源自男性生殖崇拜。 氏族变成部落以后,生殖崇拜就变成了图腾崇拜;部落变成国家以后,图腾崇拜又变成了祖宗崇拜。祖,则一贯到底。图腾和祖宗都是男性的,祖当然要坚守岗位。只不过在图腾时代,它要变成动物,比如蛇、鸟、牛、羊、龙等等。但骨子里,还是那话儿。 显然,祖,是父系制度和男权政治的象征。 但,图腾是把男性生殖崇拜神圣化,祖宗则是把图腾崇拜世俗化。所以“祖”的形制和意义都要变。在氏族时代,它就是生殖器;到部落时代,就变成象征物;到国家时代,则变成了宗庙和神主。 宗庙就是祖先的祭殿,神主则是祖先的牌位。神主应该是先有的,办法是把对氏族有开创之功的男性祖先之符号刻在石祖或陶祖上。后来祖宗越变越多,性器也不再堂皇,就换成石牌和木牌,但仍然叫“祖”。为了供奉神主,又盖起了房子,这就是“祖庙”或“宗庙”,简称祖和宗。宗字上面那个“宀”(读如棉),就是房子;下面那个“示”,就是牌位。 神主和宗庙,就是“祖”的新概念。神主就像图腾一样重要,宗庙则像祭坛一样崇高。因此,建立氏族或家族,都要先建庙。以祖庙为中心,族长率族而居,叫做“籍”。祖立则籍立,祖在则籍在,祖毁则籍亡,叫“毁庙灭籍”。 这样的籍,当然就叫“祖籍”。 进入国家时代以后,祖庙或宗庙又成了国家的象征。以祖庙为中心,国君率民而居,叫做“国”。祖立则国立,祖在则国在,祖毁则国亡,叫“毁庙灭国”。 这样的国,当然就叫“祖国”。 后面的结论便顺理成章:华夏既然是“祖宗之国”,也就不会是天国、神国或者法治国。 那么,华夏的体制是什么? 第五章 告别图腾 家天下 还是先看埃及。 埃及的部落变成国家后,很快就天下一统、中央集权了。而且,是统一在神的旗帜之下。至高无上的是太阳神,他是上下埃及共同的保护神,与上下埃及共同的君主法老相对应,叫什么名字则另当别论。 太阳神之下,是全国性的“方面神”,比如尼罗河神(奥西里斯)、手艺神(普塔)、妇女神(尼费塞斯)。他们对应着中央政府各部门,相当于中国的“六部尚书”。 地方上,首先是上埃及和下埃及各有一个保护神,然后是各地区又有各地区的保护神,对应着各地方官。也就是说,埃及的神也是有“行政级别”的。他们的级别会随着王朝的更替而调整,甚至形象都会跟着变化。 显然,古埃及的政治体制,是“人神同构”。 中国则是“家国一体”。国是放大的家,家是缩小的国。君臣官民都是父子,四海之内皆为兄弟。君父、臣子、父母官、子弟兵,真是“好大一个家”。[9] 问题是,为什么会这样? 因为我们跟埃及一样,也是从部落直接变成国家的。我们并没有像希腊人那样,炸毁氏族血缘组织,然后“按照地区来划分居民”,由公民重新组成国家。但是,我们又没有像埃及人那样,把图腾变成神,而是变成了祖宗。因此,族民变成国民以后,依旧四世同堂,照样认祖归宗。 实际上,中国古代国家的建立和管理,一直就是家族式的。从西周到春秋,是三个层次的家族:天子的王族,诸侯的公族,大夫的氏族。它们也分别叫做王室、公室和氏室。秦汉以后,只剩下皇室和皇族。但在地方上,尤其是在广大农村,仍然祠堂遍地,家谱续传。一个人要想安身立命,依靠的还得是父老乡亲。 这就叫“天下为家”,也叫家天下,或家国体制。 家天下,是中国人的一大发明。它解决了一个西方学者认为两难的问题:要家庭还是要族群。按照他们的研究,家庭是族群的天敌。但凡家庭稳固的地方,族群一定松散;如果性交自由,则个体自然成群。因此,要么开放家庭,给个体更多自由;要么发明一种更高级的形式,把家庭融化在其中。[10] 中华的家国体制,就是这样一种“更高级的形式”。 如此说来,这种体制是最好的? 对不起,世界上没什么最好,只有最合适。对于传统社会的中国人,它也许是合适的。这种制度从西周一直延续到清末,就是证明。但传统社会解体后,中国人六神无主,张皇失措,道德滑坡,不知何去何从,同样是证明。 看来,还是黑格尔说得对:凡是合理的,就是现实的。反过来也一样。因此,一种东西如果曾经长期存在,那就一定有它的合理性。同样,如果它居然能够毁于一旦,则肯定有不合理性。更何况,世上没有任何东西是永恒的。罗马城墙上刻的这句话,说得一点都不错。 显然,问题不在“好不好”,而在“为什么”。 那就回顾一下夏商周吧! [9]正因为中国古代的国家体制是“家国一体”,所以当年海瑞骂皇帝,司法部门就参照“儿子骂父亲”来量刑。流氓地痞叫“地头蛇”,也因为高高在上的是一条龙。 [10]见恩格斯《家庭、所有制和国家的起源》援引吉罗·特龙《婚姻与家庭的起源》一书所引埃斯潘纳斯《论动物的社会》的说法。 第六章 闯他一回红灯 启废禅让 没有证据证明,夏并不存在。 由于考古学提供的实物证据不足,夏的存在一直遭到质疑。它甚至被怀疑是周人捏造出来的,目的则是为了证明推翻殷商的合理性和合法性。这当然有道理。问题是,如果没有夏,殷商就成了“天上掉下来的林妹妹”,讲得通吗?[1] 当然讲不通。事实上,从史前的尧舜到文明的殷商,中间必有一个重要的转折关头和过渡时期。叫不叫“夏”,就像夏之前叫不叫“尧舜”,反倒是无所谓的。 同样,把夏看作一个发育成熟的“王朝”,也是自作多情。不但夏不是,商和周也不是。准确地说,夏是“部落国家”,商是“部落国家联盟”,周是“半独立国家联盟”。夏商周可以叫“三代”,却不能叫“三朝”。 事实上,夏商周都不是统一国家,也不是领土国家,甚至不是完全形成的国家。独立主权国家的出现要到战国,完全做到“按照地区划分国民”和“依靠权力处理事务”,则要到秦汉甚至秦汉以后。标志,就是“中央集权的郡县制”。 之前,是漫长的成长期。 催生这古老文明的助产士是夏启。由于夏的君主称为“后”,所以又叫“夏后启”。夏是国号,后是王衔,启是人名。后,不是前后之“後”的简体字。它原本就是“后”,意思是诞育者。在传说中,正是夏启这位诞育者废除了禅让制,开创了世袭制,把尧舜时代的部落联盟变成了部落国家,中华民族从此进入文明时代。 这就叫“启废禅让”,是中华史上的第一次大革命。 启,真是个好名字。 不过,司马迁在叙述这段历史时,恐怕很纠结。 作为历史学家,太史公不能不实事求是;而儒家的影响,又像挥之不去的梦魇。按照儒家的说法,尧舜禹,都是温良恭俭让的。让,十分重要。交权的要禅让,接手的要谦让。所以,舜接班,先要守丧三年,然后是避让,一个人跑到南河之滨躲起来。让谁?尧的儿子丹朱。可惜“同志们”不干。各部落的酋长,谈工作、打官司、唱赞歌,都找舜,没人理睬丹朱。舜,这才正式接替尧,做了部落联盟的ceo。 这个程序,禹也走了一遍。只不过他是躲在阳城(在今河南省登封市),避让的则是商均。 不客气地说,这是胡扯! 尧舜禹时代,制度不是禅让吗?父死子继,不是还没变成规矩吗?那么请问,舜和禹,凭什么要避让前任的儿子?所以这事根本就子虚乌有。就算有,也是做秀,还是后来那些篡改历史的儒生帮他们做的。 其实这又何必! 我们要问:避让就一定是美德吗?担任部落联盟的一把手当然好处多多,至少能满足男人的雄心和权欲。要不然,尧和舜为什么死不放手,夏后启又为什么当仁不让?但从法理上讲,接过权杖,毕竟首先意味着责任和担当,尤其是在那个多事之秋。那么再请问:舜和禹的避让,或谦让,或礼让,是负责呢,还是不负责?是有担当呢,还是没有? 何况就算想当老大,又如何?男儿本自重横行。男人雄心勃勃就像他性欲旺盛,既不光荣,也不可耻,只不过正常。但如果装腔作势,就虚伪。可惜这种虚伪根深蒂固。后来曹操当魏王,曹丕做皇帝,便都“三让之”。 这是一种恶俗。 永远让人尊敬的司马迁,也未能免俗。 [1]美国历史学家伊佩霞著《剑桥插图中国史》认为,由于没有确定的夏遗址能与文献记载相符,因此不能确定商以前是否有一个发育成熟的夏朝。但确定无疑的是,中国历史上在这个时期发生着巨大的转折。这个说法是科学的。 第六章 闯他一回红灯 老调子已经唱完 不装的是夏启。 按照也许是编造出来的老规矩,禹在生前也指定了接班人,这就是“益”。禹去世后,益也萧规曹随,躲到了箕山之阳。然而故事却并没重演。酋长们都不理睬他,反倒成群结队地拥戴启当老大。启也不客气,受之无愧了。 老调子已经唱完,这戏演不下去。 如此结果,很让儒家没面子,可惜却是铁的事实。更何况,如果不承认世袭制的合理性,则从周武王到汉武帝,其合法性岂不也都成了问题? 只好打圆场,说明“事出有因”。 司马迁说,启这个人,其实是很优秀的。不像尧的儿子丹朱、舜的儿子商均,扶不起来。再说了,益当二把手的日子短,才干和功劳都还没来得及表现。所以酋长们都拥护启,都说我们的领袖不愧为缔造者大禹的儿子啊![2] 好一个“吾君帝禹之子也”!扯来扯去,只有这句话说到了根本,说到了点子上。 是的。禹的儿子,这才是关键。 其实,前面讲的那些,什么“禹子启贤”,什么“佐禹日浅”,都不能自圆其说。启优秀,难道益不优秀?不优秀怎么能入禹的法眼?益当副手的时间短,难道启的时间长?他可是一天都没干过。说到底,就因为世袭制势在必行,此刻不过瓜熟蒂落,水到渠成。因此,就算益的资历深、功劳大,比启还要德才兼备,恐怕也没用,除非益的实力大大超过启。 实力才是资本,世袭才是趋势。 事实上,启废禅让之前,各部落的酋长恐怕早就已经世袭。这时,如果联盟的老大还得“让”,谁都别扭。相反,能把禅让制给废了,则皆大欢喜。那些早已变成“各路诸侯”的家伙,当然乐观其成。 事不宜迟,顺水推舟,夏后启毅然闯红灯。 结果怎么样呢?他成了“元后”。其他那些,则叫“群后”。当然,他们原本就叫“后”,比如后夔、后稷、后羿等等。但,名称没改,性质变了。过去是部落酋长,现在是国家元首。这就像古代印度,部落首领叫“罗惹”,邦国君主也叫“罗惹”。正所谓“蔺相如,司马相如,名相如,实不相如”。 ◎甲骨文“后”许慎《说文解字》释:“象人之形。施令以告四方。” 当然,这时的国家还不成熟,只是雏形,因此只能叫“部落国家”。这样的政治实体也一定很多,它们被整体地称为“诸夏”。诸,意思是“众多”。诸多的部落国家都叫夏,并非成了夏的“王臣”,只意味着仿效和承认。 诸夏,是“文化的认同”。 不认同的,则叫“诸狄”和“诸羌”。 也有不服的。 不服的部落叫“有扈”,地盘在今天的陕西户县,跟夏启原本一家,都姓姒(读如四)。他们的唱反调,是反对夏启还是反对世袭,不清楚,也许兼而有之。反正,这是敬酒不吃吃罚酒,必须用拳头教训。于是夏启毫不犹豫地率兵讨伐,并且下令说:奋勇当先的“赏于祖”,临阵脱逃的“戮于社”。 文化密码,就在这道命令里。 夏启所谓“祖”和“社”,指的都是牌位。祖是祖宗的牌位,叫“神主”;社是社神的牌位,叫“社主”。社神就是土地神,也就是“皇天后土”中的“后土”。古代行军打仗,如果是元首“御驾亲征”,就要用专车装载这两种牌位随行,以便用神祇和祖宗的名义进行赏罚。夏启的车上有祖,说明他们已经有了祖宗崇拜,甚至早就有了。早到什么时候?尧舜。因为尧舜都没有图腾。没有图腾,崇拜什么呢?也只能是祖宗。 祖宗崇拜跟世袭制度,是相辅相成互为表里的。它甚至就是世袭制度的文化准备、思想准备和舆论准备。因为一旦确立了祖宗的地位,领导人的选举和禅让就不再可能。想想也知道,天底下哪有“选爸爸”和“换祖宗”的? 也许,我们的故事就该这样讲下去,如果不是有了商 。 [2]《史记·夏本纪》称:“禹子启贤,天下属意焉。及禹崩,虽授益,益之佐禹日浅,天下未治。故诸侯皆去益而朝启,曰:吾君帝禹之子也。” 第六章 闯他一回红灯 谁代表中国 商也是一个“闯红灯”的。 闯红灯是使命所在。事实上,正如尧舜禹只不过“三个代表”,夏商周也不是“三个王朝”。尧舜禹与夏商周,分界线是国家的诞生。尧舜禹代表之前的部落联盟,夏商周则代表之后的初级阶段:夏是草创,商是探索,周是形成。进入西周后,国家就是国家,不再是部落。但即便是西周,也只有城市国家,没有领土国家,更谈不上“中央集权,天下一统”。因此,夏商周都不是“朝代”,而是“时代”。 时代总要终结,集权则是趋势。春秋是准备,战国是实验,秦汉是完成。之后的魏晋南北朝是反复,唐宋元明清则是调整、巩固、充实、提高。再后,鸦片战争、甲午战争、十月革命三声炮响,这个时代也终结,中国又走到了今天。 不同的时代有不同的文明和文化,夏商周也一样。 事实上,夏商周不但是三个阶段和三个时代,也是三种文化和三种文明,创造它们的则是三个民族:夏族、商族和周族。当然,他们起先都不是民族,充其量是“部族”。这三个部族,应该大体上同时起源。司马迁说,夏的始祖禹,商的始祖契(读如谢),周的始祖弃,都是尧舜联盟的“内阁成员”。这个说法,并非一点影子都没有。张光直说,夏商周三代相继又三国并存,则完全可能是事实。 奇怪!并存的三家,怎么会是三代? 关键在于“谁代表中国”。 什么叫“中国”?古人所谓“中国”,首先不是政治概念,而是文化概念,意思是“世界文化中心”。这个中心的地理条件是要在中原,因为这是古人心目中的“天下之中”。建立在这个地方的城市,就叫“中国”。 当然,所谓“中原”,有一个较大范围;“中国”所在,也有弹性。比如夏启都安邑,在山西;夏桀都洛阳,在河南;商汤都亳(读如博),在山东;盘庚迁殷,又在河南。他们都是多次迁都的,所以商又叫“殷”或“殷商”。周的都城则有两个,一个叫“宗周”(长安),在陕西;一个叫“成周”(洛阳),在河南。反正,夏商周的都城在哪里,哪里就是“天下之中”,就是“中国”,就是“华夏”。 问题是,凭什么归他们说了算? 因为综合国力最强。 文化从来就是“趋炎附势”的。谁是江湖老大,大家就跟谁学。何况综合国力最强的,往往文化水平也最高,至少当时是这样。何况夏商周,也会有意识地推行,体面的说法叫“以文明去教化”,简称“文化”,是动词。为此,他们甚至不惜动用武力,先“武化”,再“文化”。刘向的《说苑·指武篇》讲得很清楚,“文化不改,然后加诛”。也就是说,我好心好意用文明去教化你,你还死不改悔,那就看刀! 文化,就是“和平演变”。 和平演变的背后,则是武力的征服。所以,商周都要发动战争。但,只征服,不消灭。商人的做法,是先驱逐,后同化;周人的做法,则是先安顿,再同化。总之,所谓“三代”,其实是夏商周先后取得了文化的主导权,在历史舞台上唱主角。原因,则因为后来居上,这才轮流坐庄。 显然,所谓“中央之国”,其实就是个“t型台”。夏商周,都要粉墨登场走猫步,担任中华文明的模特儿,给周边的各个民族做榜样。 不同的,是风格。 第六章 闯他一回红灯 甲骨文与青铜器 殷商文明,诡异而绚烂。 诡异绚烂的殷商文明,青铜铸就,甲骨绘成。 的确,正如罗马最宝贵的遗产是基督教和罗马法,殷商最伟大的发明是青铜器和甲骨文。尤其是甲骨文,它就是现代汉字的直系祖先。也许,我们现在已经无法知道它们的准确读音,但能够知道它们的意思,因为甲骨文不是拼音文字。而且,正因为不是拼音文字,当时那些说着不同方言的部落或部落国家,才有可能迅速地接受殷商文明,中华文明也才能延续三千多年不中断。[3] 汉字,确实是一种神奇的符号。 神奇也不奇怪,因为它原本就是“通神”的。通神在古代是一件大事。沟通的对象有两个,神祇和祖宗;方式则有两种,占卜和祭祀。占卜用龟甲兽骨,这就有了“甲骨文”。祭祀用青铜礼器,这就有了“钟鼎文”。后来还有刻在石头上的,则叫“石鼓文”。但无论甲骨、钟鼎、石鼓,都能通灵,既通神灵,又通心灵,是我们民族的“通灵宝玉”。 难怪古人说,汉字被发明出来时,天上要下小米,鬼要在晚上哭个没完。 对不起了,鬼们! 事实上,人类作为万物之灵,必定是“创造符号的动物”。只不过,我们民族创造的符号,天然地就有一种卓异的风格。它是实用的,却又有艺术的品位和审美的意味。甲骨文朴拙劲挺,钟鼎文雄健诡谲,石鼓文厚重恣肆。那里面,有筚路蓝缕的草莽之气,开天辟地的英雄之情,以及初生牛犊的没心没肺。从商到周,都如此。 这是一种“童年气质”。 同样的气质也体现于青铜器,这是商人的拿手好戏。夏虽然有黄铜也有青铜,但商掌握的冶炼技术显然水平更高,这才把夏人请下了 t 型台。因此他们的猫步,肯定走得铜光闪闪,铿锵有力,极尽炫耀之能事。 炫耀什么? 英武、富有、权威。 承担了这个任务的是兵器和礼器。兵器是杀人的,礼器则是吓人的。所以他们的青铜礼器上,满是妖魔精怪、牛鬼蛇神、魑魅魍魉,比如有头无身的食人怪兽“饕餮”,一头两身的怪蛇“肥遗”,一只脚的“夔”和两只角的“虬”,全都面目狰狞形象恐怖,不是“杀人不眨眼睛”,就是“吃人不吐骨头”。 这是一种“狞厉的美”。[4] 是的,狞厉。但同时,又天真。如果说,面对仰韶文化的彩陶,我们呼吸到的是潮乎乎的生命气息;那么,殷商青铜礼器给人的感觉,则是杀气腾腾又嬉皮笑脸。其中有粗野,有蛮横,有霸气,有威严,也有顽皮和搞笑,甚至“某种真实的稚气”,因为那毕竟是我们民族童年的作品。 只不过,这个儿童堪称“顽劣”。 这没有办法。历史从来就不会在脉脉温情的牧歌中进展,反倒经常得踏着千万具尸体前行。我们的殷商文明,也注定只能是“有虔秉钺,如火烈烈”。[5] 他们后来葬身火海,同样并不奇怪。 [3]中华文明能够延续三千七百年不中断,殷商的甲骨文和秦始皇的“书同文”,功莫大焉。事实上,现代汉语的语音,尤其是“普通话”,不要说跟商周,就是跟唐宋,也“不可同日而语”。但我们能够欣赏唐诗宋词,看懂《诗经》和《左传》,甚至能够解读商周的卜辞和铭文,这就是汉字的功劳。 [4]请参看李泽厚《美的历程》。 [5]见《诗经·商颂·长发》。 第六章 闯他一回红灯 天命玄鸟 商的这种气质,不太像中国。 殷商的统治跟埃及一样,也是“神权政治”。在中国历史上,也只有商的王宫里,会有那么多“神职人员”。他们相当于埃及的祭司,叫“巫”。另一类高级知识分子,则叫“史”,也叫“士”。史,是管人事的;巫,是通鬼神的。巫和史,就构成了两种文化系统和文化传统—— 巫官文化和史官文化。 商周之分野,便在于此。 周是重史官的,商则重巫官。巫官的任务,是揣摩神意,预测凶吉。方法有两个:龟与筮,也叫“占龟”与“祝筮”。筮,就是用筮草占卜;龟,则是先在兽骨或龟甲上钻眼,再放进火里烧,然后根据裂纹来解释神意。这些解释都要刻在兽骨或龟甲上,所以叫“甲骨文”。 但与埃及不同,商王并不为巫官另建神庙。他的神庙就是他的王宫,他自己则是最伟大的“与神沟通者”。标志和象征,就是青铜礼器。礼器属于王,不属于巫。因此,王宫所在地既是政治中心,也是祭祀中心。 这就把王权和神权统一起来了。同样,在商人那里,祖宗崇拜和鬼神崇拜也是统一的。因为在天上,最善于也最能够与神祇沟通的,是商王的祖先;在地上,最善于也最能够与祖先沟通的,则是商王自己。因此,不是祭司而是商王,或者说“时王”(在任商王),才与神祇之间有一种天然的契合。 是的,神契。 时王、先王、神祇之间的契合来自天赋,因为“天命玄鸟,降而生商”。这是商族赞美诗《玄鸟》的第一句,讲述了一个古老的神话:商的女性始祖简狄在吃了一只玄鸟蛋后,就怀孕生了他们的男性始祖契。这当然是“天意”,也意味着“神权”。于是,天命与神授,也统一起来了。 那么,这只神秘的玄鸟,又是什么? 燕子。[6] 玄鸟或燕子北归,是在春天。春天是性爱的季节,也是商代人们性解放和性自由的时光。这时,除男性奴隶外,贵族、平民和女奴隶,都可以自由地来到玄鸟神庙,在神的面前尽情享受一夜情。当然,也可以多次和多人。 奇怪吗?不奇怪。因为许多民族都有这样的习俗,比如印度人和非洲人。目的,则是在一个短时期内回到原始时代,弥补婚姻对人性的压抑,重温远古给性爱的自由。它甚至是古罗马的一个固定节日,叫“沙特恩节”。不过,时间是在冬至,也没有燕子或玄鸟。[7] 这是性爱的“复活节”。 商人的“沙特恩节”不但复活了性爱的自由,也揭示了文化的密码。它告诉我们,商族最早是以燕子为生殖崇拜象征的。后来,它变成了图腾。进入国家时代以后,又像古埃及那些图腾一样,变成了神。 变成神的燕子,原本完全可以像荷鲁斯那样,继续保持鸟的形象,因为它很可能就是伏羲手上那只太阳神鸟。那么,你是鹰,我是燕,大家都是太阳神,有什么不可以?可惜,太阳崇拜是属于夏文化的,商文化必须更高级。高级就得抽象。于是玄鸟就变成了一个抽象的神—— 帝或上帝。 天庭有“上帝”,是因为人间有“下帝”。下帝商王,是玄鸟的后代,上帝的宠儿,青铜礼器的主人。饕餮、肥遗、夔龙和虬龙,都为他保驾护航。 这样的江山,虽非铁打也是铜铸,怎么也说亡就亡了呢? [6]也有学者如郭沫若,认为玄鸟是凤凰。 [7]见恩格斯《家庭、所有制和国家的起源》及注。 第六章 闯他一回红灯 不能再胡闹了 把殷商赶下历史舞台的是周。 周人的气质完全不同。 正如后世儒家所言,周人很可能是“文质彬彬”的。孔子就说“郁郁乎文哉,吾从周”。相比较而言,夏则“朴而不文”,商则“荡而不静”。换句话说,夏质朴,商放荡,周文雅。夏的时代毕竟原始,想华丽也华丽不了。意识形态更不成熟,只好听天由命,甚至傻里呱唧。[8] 那么商呢?商人真的放荡吗? 放荡。或者说,爱折腾。 商人确实喜欢折腾。张衡的《西京赋》就说“殷人屡迁,前八后五”,也就是商汤之前迁徙八次,商汤之后迁都五回。是的,这个民族有可能起源于河北易水流域,后来迁徙到渤海沿岸和山东半岛。他们来到中原有如当年的炎帝族,也经过了万里长征。只不过,炎帝是西戎,他们是东夷;炎帝的图腾是兽(牛),他们的是禽(玄鸟)。但敢想敢干,一样。 这是一个富有想象力、创造力、探索精神、开拓精神甚至叛逆精神的民族。他们几乎把所有的可能都尝试了一遍,结果弄得自己一半像中国,一半像外国:神权政治像埃及,等级观念像印度,制定法典像巴比伦,商品经济像腓尼基,奴隶制度像罗马。根据卜辞的记载,他们甚至可能有罗马那样的角斗表演,让沦为奴隶的战俘自相残杀,供商王和贵族观赏。[9] 殷商六百年,浓缩了世界古代史。 但最“不像中国”的,还是他们的工商业城市经济。殷商的工艺水平极高,手工业也相当发达。就连马缨和篱笆的制作都有专门的工匠,完全达到了专业化的程度。这些产品除了满足商王和贵族的骄奢淫逸,也拿到市场上买卖。生意最好的时候,庙宇都会变成市场。更多的商品则被成群结队的商旅驾着牛车骑着象,运往五湖四海世界各地。这种盛况,在上古唯独殷商,以至于后人会以轻蔑的口气把做生意的称为“商人”。 如果不是周人异军突起,殷商会不会发展为罗马帝国? 难讲。 黄河九曲十八弯,中国道路也一样。 然而在周人看来,商人就是在“闯红灯”。 罪行是确凿无疑的,其中最为严重的有三条。第一是“析财而居”,也就是父母在世的时候,就分家过日子,包产到户,甚至析财到人。就连妇女,也有自己独立所有的土地和财产。第二是“以业为氏”,也就是从事什么行业,就采用什么氏,比如制陶的是陶氏,制绳的是索氏,做旗帜的是施氏,编篱笆的是樊氏。第三是“以国为姓”,诸侯封在某国就姓某,商王也不管他们是不是自家人。谁的实力强,谁就是大爷。 毫无疑问,这是对祖宗家法的背叛,这是对家国体制的破坏,这是对中华传统的挑战。想想看嘛!以业为氏,还有“父”吗?以国为姓,还有“君”吗?析财而居,还有“家”吗?家都没了,还有“国”吗?家国、君臣、父子都没有了,还有“天下”吗?照他们这样下去,变图腾为祖宗,岂不是白干了? 这就比酗酒、泡妞、开裸体舞会、以渔猎为游戏、迫害忠良不听劝告、让女人干预朝政等等严重多了,甚至比严刑峻法滥杀无辜还严重,当然不能再让他们胡闹下去! 后起之秀周,要为中华文明立法、立范、立规矩。 奠基者来了。 本卷终 请关注下卷《奠基者》 [8]见《礼记·表记》:“夏道尊命,朴而不文;殷人尊神,荡而不静”。 [9]殷商卜辞中有“卜贞,臣在斗”(前二·九)的记录,吕振羽、翦伯赞两先生均猜测有用奴隶的角斗表演之事。 后记 巡航日志

1. 谜语

升到巡航高度后,在飞机上就多半只能看到云。 做一次全球的飞行是必需的。因为从本卷起,中华史就进入了国家时代。从部落到国家,是历史的岔路口。在那里,先前的同路人即世界各民族开始分道扬镳,各自朝着自己认准的方向往前走。没人知道前景如何,更不知道狮身人面的斯芬克斯,正蹲在那路口冷笑。 是的,斯芬克斯。 岔路口上常有劫匪,但斯芬克斯与众不同。她不要钱,却赌命。这家伙从古埃及跑到古希腊后,不但变成了女妖,还从缪斯那里学到一肚子谜语,专门为难过往的行人。谁要是猜不出谜底,她就把谁一口吞掉。直到忒拜的英雄俄狄浦斯一语中的,她才狮子般地咆哮了一声,一头摔下万丈悬崖。 现在看来,希腊人是太乐观了。斯芬克斯其实没死,只不过从岔路口来到了思想界。那可是智者云集的地方,有层出不穷的主义可供饱食,也有众多的谜团可供提问,不愁没有俎上之肉,盘中之餐。 国家的逻辑,便是其中之一。 是啊,人类为什么要有国家呢?为什么一个民族要想告别史前进入文明,就得先把国家发明出来?如果说事出偶然,为什么无一例外?如果说这是进步,又为什么会有那么多人怀念氏族和部落的时代? 这样的难题,正合斯芬克斯的口味。 一个又一个的体系被吃掉了,学者们不得不选择审慎的态度。他们在写到这个历史的重大转折时,原则上都只描述,不分析。他们会告诉我们,某某国家是由部落或部落联盟转变而来的,也会告诉我们是怎样转变甚至是通过谁来实现转变的。但为什么要变,鲜有深究。即便探究,也往往仅限于西方世界。 然而中华文明不能缺位。从西周到春秋,我们实行的是最独特的国家制度;从秦汉到明清,建立的是最典型也最稳定的帝国。罔顾中华民族的经验和逻辑,文明的大门前,历史的岔路口,就只能是波诡云谲,迷雾重重。 斯芬克斯神闲气定笑傲江湖。 我们怎么办?

2. 办法

1798年7月,拿破仑率领他所向披靡的远征军来到了埃及。他们在吉萨高地壮丽的晚霞下,看见了海一般辽阔、夜一般死寂的土地,看见了默默无言巍然矗立的金字塔,以及被希腊人称为“斯芬克斯”的狮身人面像。几乎所有人都被震撼。拿破仑,这位“骑在白马上的时代精神”庄严地说:士兵们,四千年的历史正在看着你们! 也就在这时,一个不识好歹的家伙贸然开炮,还一炮便打歪了狮身人面像那一米七五的鼻子。这一炮,不知是心慌意乱,还是擦枪走火。 反正,斯芬克斯的鼻子没有了。但这样一来,反倒让它的微笑更加冷峻而傲然。 炮打斯芬克斯的故事,二百年间在埃及广泛流传,也不断被历史学家们辩诬。有人说,让它失去了王冠、圣蛇、长须、鬃毛和鼻子的,其实是几千年的日晒雨淋,风吹沙袭。也有人说,砍掉它鼻子的,是一位名叫沙依姆·台赫尔的人,原因是反对偶像崇拜。还有人说,拿它眼睛和鼻子当靶子练习射击的,其实是埃及玛穆鲁克王麾下的士兵。 但无论真相如何,这些经验对我都不适用。因为我写中华史,是要审视“世界文明中的中华文明”,找到“中华文明中的共同价值”,弄清楚三千七百年以来我们的命运和选择,回答“我们是谁,从哪里来,到哪里去”这三大问题。 这就必须直面斯芬克斯之谜。只有弄清楚国家的逻辑,才知道文明的轨迹,也才能破译中华的密码。只不过,迎面而上是不行的,绕道而行也是不行的,装作没看见就更不行。 唯一的办法是升空。 因此,在完成史前文化的“破冰之旅”后,有必要来一次“ 全球巡航 ”。目的,则不但要看清楚各民族的“文明轨迹”,更要看清楚全人类的“国家逻辑”,而且是“共同逻辑”。 知道共同逻辑,才能找到共同价值。

3. 钥匙

升空的感觉很好。 没错,升到巡航高度后,多半只能看到云。但云和云是不一样的。不同的云下面,有的是山,有的是河,有的是草原,有的是森林。更何况,一旦云开雾散,我们还能像李贺说的那样:遥望齐州九点烟,一泓海水杯中泻。 那“九点烟”是什么? 城市。 星罗棋布的城市是国家的象征,文明的界碑。任何一个民族,只要建立了城市,就同时建立了国家;建立了国家,也就进入了文明。以此为界,之前的岁月叫“史前”,也是神话和传说的时代,之后才是“历史”。 历史就是文明史。 城市则是“文明的标志”。许多早已消失的文明,就是因为考古队发现了城市的遗址才得以确认的,比如克里特和哈拉巴,奥尔梅克和玛雅,也包括美索不达米亚。 钥匙找到了。 那么,城市的秘密又在哪里,怎样才能发现它? 这要感谢我们民族的伟大发明,这个伟大发明就是象形文字。象形文字比拼音文字优越的地方,在于能够保留最原始的信息,尤其是甲骨文和金文。而且,通过对文字演变的考察,我们还能发现历史的轨迹。这套“中华史”从第一卷开始,便大量使用古文字为线索和证据,原因就在这里。 甲骨文和金文告诉我们,国就是城,城就是墙。这显然是为了安全和安全感。但现代城市是没有墙的,这就证明人们还要自由和自由感。既要安全,又要自由,只有城市才能实现。城市的秘密破译了。 问题是,为什么城市出现以后,部落就变成国家了呢? 因为人变了。 组成氏族和部落的,是“族民”;组成城市的,是“市民”;组成国家的,是“国民”。族民与市民,有什么不同?族民有血缘关系,至少有“泛血缘关系”。没有,就得联姻。市民则可以有,可以没有,本质上没有。他们的关系是公共的,所以叫“公民”。其希腊文本义,就是“城邦的人”。 有公民,就有公共关系和公共事务。处理这些关系和事物,氏族和部落时代的习俗是不管用的,得靠公共权力和公共规则,还得要有按照公共规则行使公共权力的公共机关。 这就是国家。 现在,国家的秘密破译了吗? 没有。因为并非所有的国民都是公民。恰恰相反,在人类文明之初,绝大多数国民都是臣民。

4. 发现

这一点,在巡航高度看得十分清楚。 如果用不同的颜色代表不同的国家体制,比如民主制为蓝,共和制为红,寡头制为黑,君主制为黄,再加上氏族和部落为灰,不毛之地为白,那么,文明之初的世界地图,除了大片的灰和白,便是大面积的黄。红与黑很少,仅出现于爱琴海、巴尔干、喜马拉雅山麓等个别地区。代表民主制的蓝,则几乎只是一个点,而且一闪即灭。 它的名字,叫雅典。 然而这个被淹没在黄色之中的小不点,却在一千多年后死而复生,并成为汪洋大海。就连那些实际上的专制统治也不得不打出民主的旗号。今日之世界,已是一片蔚蓝。 至少,看起来是。 那么,民主是意外,还是必然? 这个问题很难回答。如果说是意外,为什么后来成为潮流?如果说是必然,为什么当时独一无二? 也只能找样本,做比较,查线索。 样本就是美国。这个制定了人类第一部成文宪法的国家,这个谈出来而不是打出来的国家,是民主、共和、宪政的典型。然而这个由商人、工匠、律师、文盲、探险家、淘金者和流浪汉组成的国家,却与雅典有着惊人的相似。他们的建国,居然都是因为航海、殖民和经商,几乎一模一样。 那又如何? 航海让人体会到自由,殖民让人懂得了独立,经商让人学会了平等。平等就不容专制,独立就需要互利,自由就必须有法可依。独立、自由、平等的结果,势必是民主、共和、宪政,是契约治国和权力制衡。 从雅典到费城,西方文明的秘密昭然若揭,核心价值也一目了然。 但,这是全人类的共同价值吗?

5. 鸟瞰

回答是肯定的。 道理很简单:如果独立、自由、平等不是共同价值,那么,民主、共和、宪政就不会成为世界潮流。事实上,世界各民族对此都有追求。比如中国的墨家、道家和佛家,便都讲平等,分歧仅在实现平等的方式。儒家虽不讲平等,却讲对等,也讲独立和自由,只不过主张相对独立和相对自由。 这一点,我在第六卷《百家争鸣》还要细说。 其他民族,也一样。 于是问题就来了:既然独立、自由、平等是共同价值,民主、共和、宪政又为什么会姗姗来迟,就连西方也走了一大圈弯路? 显然,国家必定还有秘密。 而且,还一定隐藏在分手之前的起点之中。 这就不能再走街串巷,只能回到斯芬克斯拦劫行人的岔路口,还得鸟瞰。结果也很清楚。世界各民族的史前道路是一样的,都是从氏族到部落再到国家。史前文化也是一样的,都有巫术和图腾。但进入国家和文明时代后就分道扬镳。巫术在印度变成了宗教,在希腊变成了科学;图腾在埃及变成了神,在罗马变成了法。原始文化脱胎换骨。 宗教是“没有国界的国家”,法律是“并非图腾的图腾”,它们共同实现的是身份认同。任何一种国家体制和国家道路,都不过是世界各民族在不同的历史条件下,为了实现安全、自由和身份认同所做的不同选择和探索。 这就是国家的秘密。 也是国家的逻辑。

6. 着陆

看清了人家的路,也就看清了我们的来龙去脉。 中华文明的与众不同之处,就在于巫术没有变成科学,也没有变成宗教,而是变成了伦理和艺术,即礼乐。图腾则既没有变成神,也没有变成法,而是变成了祖宗。从生殖崇拜(女娲、伏羲),到图腾崇拜(炎帝、黄帝),再到祖宗崇拜,就是我们走过的道路。 换句话说,其他民族的身份认同,或者靠神,或者靠法,或者靠信仰,靠观念,唯独我们是“认祖归宗”。夏后启能废除禅让制,尧舜禹会变成夏商周,原因就在这里。从秦汉到明清,君主制坚如磐石,原因也在这里。 有了祖宗崇拜,才有了家国体制,也才有了从夏商周到元明清的三千七百年文明史。就连什么叫“中国”,也得以弄清。所谓“中国”,就是“当时先进文化的中心”,夏商周则是“三个代表”。他们前赴后继,不断探索,轮流坐庄,终于奠定了中华文明的基础。 基础是牢固的,影响也是持久的。今天的一切,都可以追溯到那时,包括文字符号和文化心理,文明方式和核心价值。 因此,与埃及、美索不达米亚、哈拉巴、玛雅、波斯、拜占庭等先后毁灭、中断、消亡、失落的文明相比,也与不断更新的西方文明相比,我们的文明“超级稳定”。如何评价这种“超级稳定”,自然不妨见仁见智。但弄清楚其所以然,则恐怕更为重要。 不过,那将是第三卷的事。 现在,巡航已经结束,请调直座椅靠背,打开遮阳板,收起小桌板,系好安全带,我们着陆。 下一站,是周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