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易中天中华史:青春志》 第一章 刺客 复仇者 赵襄子又看了豫让一眼,然后长叹一声说:好吧,拔出你的剑来![1] 豫让就把剑拔出来了。 这是他第二次行刺。 为这一天,他吃尽苦头。 豫让要杀的这个人名叫赵毋恤,是当时晋国最有权势的人之一,死后谥为襄子。周代,天子、诸侯、大夫死后,都要给一个盖棺论定的称呼,叫谥号。天子的叫某王,如周成王、周康王。诸侯的叫某公,如晋灵公、晋出公。大夫的叫某子,如赵简子、赵襄子。 豫让行刺赵襄子时,春秋已经结束,战国尚未开始。晋国国君的大权,包括土地、人民、资源和财产,早已旁落到了六个氏室手中。氏室,就是大夫的家族。天子的家族叫王室,诸侯的叫公室,大夫的叫氏室。把持晋国大权的氏室,是赵、范、中行(读如杭)、知(智)、魏、韩六家。[2] 知氏的家君叫智伯,正如晋国国君叫晋侯。[3] 豫让是智伯的手下。 公元前453年,智伯死了,他死在六大氏室的争权夺利中。起先,是智伯联合赵、魏、韩三家灭了范氏和中行氏。然后,是赵襄子、韩康子和魏桓子联合起来灭了智伯。赵襄子为了解恨,还把智伯的头盖骨刷上油漆做成了酒具。 也有人说,做成了夜壶。[4] 杀人不过头点地,士可杀不可辱。襄子的快意恩仇,对于豫让来说就是必雪之耻。 豫让决心复仇。 复仇之路坎坷曲折,艰难而漫长。 其实,知氏兵败之后,豫让原本是逃进了山里的。但为了智伯,他又改姓更名,潜入晋阳(今山西太原),假扮成服劳役的犯人,到宫里去粉刷厕所。抹墙的抹子里暗藏着尖刀。只要赵襄子现身,就一刀刺将过去。 可惜“天不灭赵”。正要走向厕所的襄子忽然心中一动,两道鹰隼般的目光也立即射向豫让。 豫让束手就擒。 而且他供认不讳,公开承认“就是要为智伯报仇”。 卫士们围过去拔出了刀,赵襄子却挥手下令放人。他说,这是一个义士啊!智伯死了,并无后代。他的家臣竟然来替他报仇,难得呀! 据山东嘉祥武氏祠东汉画像石。 然而豫让并不甘心。 当然,仍以本来面目招摇过市,肯定是不行的了,必须整容。于是,豫让拔掉了眉毛和胡子,又在身上涂满油漆,弄出中毒后的累累瘢痕。为了验证整容效果,他假扮成乞丐去要饭。走到家门口,连他妻子都认不出来,只是说:这人的声音咋那么像我丈夫呢?豫让又吞火炭把嗓子弄哑。 如此受尽折磨,终于面目全非。 面目全非的豫让潜伏在赵襄子的必经之路上,准备一搏。赵襄子的车辇也按照原定路线,缓缓过桥而来。但谁都没想到,拉车的马突然惊了。 心有灵犀,赵襄子一跃而起── 一定是豫让,别让他跑了! 豫让再次被捕。这一回,他也实在没有理由被放过。 赵襄子该怎么办? 豫让又该怎么办? [总注]本卷涉及之史实,均请参看《左传》、《国语》、《战国策》和《史记》。 [1]豫让的故事见《战国策·赵策一》、《史记·刺客列传》。 [2]关于春秋和战国两个时期各自的起止年代,自古以来就众说纷纭并无定论,只有战国终于公元前221年秦并天下无异议(请参看李学勤主编《春秋史与春秋文明》、《战国史与战国文明》)。本书倾向于采纳范文澜《中国通史》说,即春秋止于公元前481年,战国始于公元前403年,春秋与战国之间有78年的空档,可称为“春秋战国之际”。 [3]知氏的知,读如智。所以知伯也写作“智伯”。《史记》之《赵世家》为“知伯”;《刺客列传》作“智伯”。智伯名瑶,谥号“智襄子”。 [4]《韩非子》和《吕氏春秋》持此说。 第一章 刺客 谁该去死 豫让最后自杀了。 自杀前,襄子帮他完成了一桩心愿,这是回头要说的。 其实豫让并不是第一个自杀的刺客,赵家被人暗算也不是头一回。赵襄子既不是赵氏家族的始祖,也不是他们家族遇刺的第一人。第一个遭遇了刺客的是赵盾,亦即“赵氏孤儿”赵武的祖父赵宣子。[5] 刺客名叫鉏麑(读如锄泥)。[6] 这个名字怪异的刺客,是晋灵公派来的。[7] 灵公是晋国的国君,赵盾则是晋国的正卿,两人的关系相当于总统和总理。总统刺杀总理,当然非比寻常。他挑选的杀手,也应该非比寻常。[8] 然而鉏麑却下不了手。 现在已经无法弄清灵公是怎样找到鉏麑的,也不知道鉏麑又是什么人。贴身心腹?宫廷卫士?职业杀手?都不清楚。他准备用什么手段行刺,也不清楚。总之,此人接受了任务,并潜入赵盾府中。 鉏麑到达赵府,正是黎明时分,赵家三道大门全部洞开。由于上朝的时间还早,赵盾便衣冠楚楚地端坐在室内养神,完全不知道刺客已经来了,身边一个卫士都没有。 鉏麑肃然起敬。 据说,深受感动的鉏麑当时喟然叹息:孤身一人也不忘恭敬的赵盾大人,是可以为民做主的啊! 这样的人,也是可以谋杀的吗? 不可以。 实际上,真正该死的不是赵盾,而是晋灵公。作为历史上有名的荒唐君主,他昼思夜想的事情除了吃熊掌,就是搜刮民脂民膏来装修自己的宫室;乐此不疲的游戏,则是站在高台上拿弹弓射人,看行人躲避弹丸寻开心。公元前607年,即春秋时期的鲁宣公二年某日,仅仅因为熊掌没煮烂,他就把厨子杀了,装在簸箕里往外扔,结果被赵盾撞见。身为“一国总理”,赵盾当然不能不闻不问;而灵公做出的反应,竟是派出杀手把赵盾做掉。 这时的鉏麑,有点像莎士比亚笔下的哈姆雷特。 自从冤魂显灵,丹麦王子哈姆雷特便陷入困境。因为他明确得知:父王是被谋杀的,凶手则是自己的亲叔叔,动机是因为觊觎父亲的王位,垂涎母亲的美色。更可恶的是,奸人已经得逞,父王却在地狱里受尽煎熬。 这很不好办。 是的,作为人子,哈姆雷特应该拿起复仇之剑;作为臣子,他却不能谋杀国君,更不能谋杀母后。谋杀他们,是以恶抗恶;不报父仇,是姑息养奸。他甚至也不能自杀,因为那是逃避责任。看来,他大约只能“苟活”。但,肩负重任的他,苟活在世间又有什么意义呢? 于是,杀不杀叔王,就变成了杀不杀自己。他也只好自问:我为什么要活着?该不该活着?生与死的意义是什么? 这就有了著名的“哈姆雷特之问”── 活着,还是去死,这是个问题。[9] 鉏麑同样陷入两难:命令必须服从,忠良不可杀害。杀害国之栋梁是不义,违背君主之命是不忠。要么不义,要么不忠,鉏麑该怎么办? 他选择了自己去死。 进退两难的鉏麑一头撞到槐树上,成为历史上第一个“自杀的刺客”。 [5]赵氏家族的始祖是赵夙,然后依次是共孟、赵衰(赵成子)、赵盾(赵宣子)、赵朔(赵庄子)、赵武(赵文子,亦即“赵氏孤儿”)、景叔、赵鞅(赵简子)、赵毋恤(赵襄子)。赵襄子去世后,他的弟弟驱逐襄子指定的接班人,自立为家君,这就是赵桓子。桓子即位一年后去世。国人认为桓子的得位不符合襄子遗愿,便杀了桓子的儿子,立襄子指定的赵浣为君,是为“献侯”。此事在本中华史第二卷《国家》第三章曾经提到。 [6]鉏是多音字,也是锄的异体字。用于国名,读如徐;用于“鉏鋙”(龃龉),读如举;用于姓氏,读如除。麑,读如尼或迷。本书所述鉏麑刺杀赵盾等事,整合了《左传》、《国语》、《公羊传》、《吕氏春秋》、《史记》之《晋世家》和《赵世家》诸家所说。 [7]晋是周代最早的封国之一,始封之君是成王的弟弟唐叔虞。晋君从西周起一路嫡传,都称“侯”,最后一代叫“哀侯”。哀侯以后,嫡系被灭,取而代之的是曲沃的旁支,始祖叫“武公”。以后晋君都称“公”,依次为武公、献公、惠公、怀公、文公、襄公、灵公。灵是“恶谥”。历史上谥为“灵”的,多半“不灵”。比如郑灵公,是因为吃王八而起纠纷,被自家兄弟谋杀的(《左传·宣公四年》)。陈灵公,则是与朝臣共享情妇,又被情妇之子愤而杀死的(《左传·宣公十年》)。 [8]卿,是古代天子或诸侯所属之高级辅佐,有上中下三等。位类上卿而执政者,叫“正卿”,也叫“冢卿”。 [9]这句话的原文是“to be or not to be”,历来有各种译法。朱生豪先生的译文是“生存还是毁灭,这是一个值得思考的问题”。 第一章 刺客 拔出你的剑来 现在回到豫让的现场。 就在赵襄子大喝一声之后,豫让毫无悬念地落入敌手,襄子也下车走到豫让跟前。他看到的,是一个变得人不人鬼不鬼的对手。 豫让这仇,原本不必报得这么苦。 事实上,就在豫让痛苦“整容”时,他的朋友就曾流着眼泪劝阻他。朋友说:犯不着呀犯不着!以老兄的才干,如果愿意投靠,不难得到赵某的重用。有了亲近的机会,你要做的事情不就方便了吗?何苦折磨自己?你这样做,要说志气是真有志气,要说聪明是真不聪明。 豫让笑着回答:老兄的办法,要说可行是当真可行,要说道德是真不道德。如果赵君真的亲近信任我,我又去杀他,那就是为了老知己而报复新知己,为了前主公而杀害后主公,没有这样破坏君臣之义的。我现在的做法,确实很难成功。但千难万难,正是为了昭明大义于天下,这才是我的目的啊!我怎么能拿着见面礼去应聘,心里却想着如何取人家项上人头呢? 这些故事,赵襄子当然未必知道。 但此刻,他站在了豫让的对面。 这时的襄子权势更大,可以自称寡人。 赵襄子说:豫让啊豫让!你要报仇,寡人原本是可以理解的。但寡人实在不明白,你先前不也服务过范氏和中行氏吗?智伯灭了范氏和中行氏,你不替他们报仇,反倒改换门庭化敌为友,自己上门去为智伯服务。同样是主公,你为什么只忠于智伯,不忠于范氏和中行氏?同样是仇家,你为什么只憎恨寡人,不憎恨智伯,还拼死拼活要为他报仇? 豫让傲然作答。 豫让说:士为知己者死,女为悦己者容。臣为范氏和中行氏服务时,他们把臣当作普通人,臣当然像普通人那样来报答。智伯却把臣看作国士,看作天底下最杰出的人,臣就要像最杰出的人一样报答他。 襄子听了,泪流满面长叹一声:好吧,好吧,豫先生呀豫先生!你为智伯尽忠,声名已经成就;寡人对于先生,也算给够意思。请先生做好准备,寡人不会再放你一马! 言毕,下令卫士把豫让围起来。 显然,襄子是要让这位令人崇敬的刺客体面地死去。而战死,无疑是最光荣的。这是赵襄子所能表达的最大尊重,也是他最崇高的敬意。 然而豫让却并不迎战。 自知必死无疑的豫让面不改色,昂然上前一步说:君上!臣听说,明主不掩人之美,忠臣有死节之义。今日之事,臣死罪难逃,理应伏法受诛。但,臣斗胆请求君上成全,让臣行刺君上的外衣,也算了却一桩心愿。 这是襄子没想到的,却是他可理解的。 好吧,拔出你的剑来! 豫让把剑拔出,然后跳起来,跳起来,再跳起来,挥剑击斩襄子的衣服。他一边行刺一边哭:老天爷呀老天爷,我终于可以报答智伯了! 三剑之后,豫让从容自刎。 现在轮到赵的仁人志士们失声痛哭了。因为他们一致认为,君子就该像豫让那样死得高贵。当然,他们也一致认同豫让说过的那句话── 士为知己者死,女为悦己者容。 ◎ 剑 商代与西周的骨制、青铜短剑。 春秋中期,中原地区的青铜短剑,多用于近战护体。 春秋后期,青铜剑发展为长剑,形制趋于统一。吴、越、楚三国的铸剑工艺远超中原各国。 战国中期,越王州句剑和越王勾践剑,剑身长达50 厘米,是吴越两国铸剑最高水准的代表。 第一章 刺客 行刺,还是演出 士为知己者死,荆轲要算一个。[10] 荆轲是“明星刺客”。 从《史记》起,荆轲的头上就一直戴着道德的光环,他的身上也被倾注了无限的同情和遐想。因为他要谋杀的是秦王嬴政,也就是后来的秦始皇,而且功败垂成。人们对嬴政有多痛恨,对荆轲就会有多敬重;对弱者有多少同情,对荆轲就会有多少讴歌。但这是靠不住的。道德的判断从来就很容易遮蔽真相,做研究却要的是实事求是,不能感情用事。 那就来作事实判断。 从司马迁的描述中我们得知,荆轲是卫国人。他流浪到燕国不走,只因为热爱燕国的狗肉和美酒,以及杀狗的屠夫还有音乐家高渐离。这并不能构成所谓爱国主义的要素。也就是说,燕国的存亡,其实浑不关他的痛痒。这是他听了燕太子丹一番慷慨陈词后,愣了半天不说话的真实原因。 事实上,荆轲刺秦并非主动请缨,燕太子丹则是买凶杀人。所谓“车骑美女恣荆轲所欲”,便一语道破天机。 字里行间,蛛丝马迹,不容小觑。 荆轲,是被当作“神风突击队员”的。 当然,也可以换种说法叫“国士待之”。 事实上他的排场之大,成本之高,所用之费,十分惊人。徐夫人之匕首,樊将军之头颅;千金之礼品,督亢之地图;高渐离之击筑,田先生之筹谋。一切高成本又具有戏剧性的要素,在这里应有尽有,而且惊心动魄,光彩夺目。唯一没作交代的,是不知道有没有过行动前的沙盘推演。 这就怎么看,怎么像演戏。 没错,演戏。包括燕太子丹的“催场”,包括众人“皆白衣冠以送之”,包括临别之际痛哭流涕慷慨悲歌,也包括十三岁就会杀人,但见了秦王就尿裤子的副使秦舞阳,都是必需的舞美、道具和伴奏。 是啊,刺杀秦王是何等机密之事,有这么敲锣打鼓的吗?就不怕秦国的卧底和线人?实际上,一次秘密行动的排场越大,戏剧性和仪式感越强,真实性就越弱。结果,作为“无韵之离骚”华彩乐章的荆轲刺秦,便成了燕太子丹编剧和导演的一场大型演出。“风萧萧兮易水寒,壮士一去兮不复还”,是主题歌。 这种语境下的荆轲,已不是刺客,而是演员。 据山东嘉祥武氏祠东汉画像石。 可惜战场不是剧场。一旦图穷匕首见,那就必须动真格。然而正如武林高手鲁勾践所言,荆轲剑术不精,还不肯虚心学习。结果怎么样呢?秦王近在咫尺,他却一败涂地。抓,抓不住;刺,刺不中;追,追不上;打,打不赢。什么都干不成功的荆轲只能在遍体鳞伤之后,靠在柱子上说完最后的台词:嬴政!老子本来就没想杀你,是要劫持了你做人质,让你跟诸侯签订条约的! 荆轲没有撒谎,燕太子丹的策划就是如此:劫秦是第一方案,刺秦不过退而求其次。这是丹的如意算盘,他其实很贪。 问题是,可能吗? 荆轲心里多半也没底。他迟迟不肯成行,恐怕就因为此。 但,历史上那些伟大的艺术家,总是会在内心深处呼唤悲剧的出现。何况太子已经起了疑心,那就什么都不要说了。荆轲义无反顾地走向他的战场或剧场,哪怕明知不能全身而退,哪怕明知这不过一场真人秀。 是的,血溅王廷的真人秀。 [10]荆轲事迹,见《史记·刺客列传》。 第一章 刺客 杀手情 聂政却不会这样。 聂政是豫让之后、荆轲之前的刺客。与荆轲不同,他的目标很明确,就是刺杀韩相侠累。他的行动也很机密,只有他和严仲子两个人知道。[11] 这更像一个职业杀手。 的确,如果说鉏麑忠义,豫让执著,荆轲会演,那么,聂政专业。他的“活”实在干得漂亮,不但干净利落地杀掉了侠累,还清理了现场,掐断了线索,让韩国人永远无法知道凶手是谁,更无法从凶手这里追到幕后。 这样的刺客,是手艺人。 手艺人是要有金刚钻的。没有金刚钻,他不揽瓷器活。就算有,也不轻易揽活。 聂政就是这样。 没错,聂政也是“士为知己者死”。他的出山,主要是感念严仲子的看重赏识。实际上,这也几乎是“中国式杀手”的共同特点。但同样毋庸讳言,聂政跟豫让不同。他不是自己要报仇,而是受雇于人,严仲子更明明白白是买凶杀人。奉黄金百镒,前为聂政母寿,就是他出的价钱。 但再高的价钱,聂政也不为所动。他谢绝了严仲子的馈赠,明确表示“老母在,政身未敢以许人”。不过,他心里是领情的。而且他认为,严仲子“奉黄金百镒”正是稀罕自己的表现。既然如此,我聂政“将为知己者用”。 因此,当母亲去世居丧已毕时,聂政专程从齐国西行到卫国,在濮阳面见严仲子,并直截了当地说:你的仇人是谁?现在交给我吧! 严仲子大喜过望。 隐忍已久的严仲子,决定给聂政配备一支小分队。因为这次行动的目标是韩国的国相,也是韩侯的叔叔。此公人多势众,防卫森严,不易下手。 然而聂政却坚决反对。他说,这事绝不可以人多。人多嘴杂,是非也多,哪有不泄密的?一旦走漏风声,后果不堪设想。因此,臣只能一人前往执行任务。 只身前往的聂政如入无人之境。他手提三尺之剑,入韩境,进国都,闯相府,上厅堂,在手持戈戟的卫士们还没来得及反应时,就一剑刺死了侠累。然后,又一声长啸,击杀了侠累的卫队数十人,剩下的则全都呆若木鸡。 聂政开始对自己动手。他先是割掉了自己的面皮,又挖掉自己的眼睛,然后剖腹挑出肠子,这才倒地而死。这一系列的动作,他做得有条不紊,一丝不苟,平心静气。 聂政,莫非是“冷血杀手”? 不,他有情有义。 什么情? 亲情,还有友情。 事实上,聂政原本是可以全身而退的。他毅然毁容不为别的,就是要保护所有相关人,包括严仲子。这也是他反对成立小分队的初衷。他对严仲子说得很清楚:韩卫两国相距不远。一旦走漏风声,韩人举国与主公作对,岂不危险?同样,一旦暴露真面目,生活在齐国的姐姐岂能不受牵连? 为此,聂政甘当无名英雄。 这就是聂政的情义了。 只不过他没想到,自己的姐姐更是一个侠女。 [11]聂政事迹,见《史记·刺客列传》。 第一章 刺客 这样的女人和男人 聂政的姐姐叫聂荣。 聂荣也到了韩国。因为聂政死后,韩国人成了没头的苍蝇。他们不知道这个刺客是谁,为什么要刺杀侠累,又是谁在幕后指使。冤有头,债有主。怒不可遏的韩侯下令将聂政暴尸街头,悬赏千金,务必查清他的真名实姓。 消息传来,聂荣立即赶往韩都,并一眼就认出了弟弟。 聂荣伏尸大哭。 围观的韩国人替她捏把汗。他们说:我们国君正在悬赏追查这个刺客,夫人难道不清楚吗?怎么还敢来认尸? 聂荣说:我当然知道,我怎么会不知道?想我这苦命的弟弟,虽然身怀绝技,志向远大,却因为放心不下老母和妾身,只能忍辱负重,屈身市井,混迹于贩夫走卒之中。现在老母宾天,妾身已嫁,他可以“为知己者死”,也可以大显身手,扬名立万了。但,弟弟因为妾身尚存,不忍牵连,竟如此地毁坏自己的容貌。我又怎么忍心为了苟活在世,而泯灭贤弟的英名呢?说完,聂荣竟哭死在弟弟的尸体旁。 这让人想到了安提戈涅。 安提戈涅是古希腊剧作家索福克勒斯的剧中人。她的哥哥波吕尼克斯在宫廷斗争中失败,被他们的舅舅、新国王克瑞翁宣布为“叛国者”,抛尸郊外,去喂野狗和猛禽。然而安提戈涅却不顾克瑞翁“收尸者杀无赦”的命令,在哥哥的尸体上撒土三次,以代掩埋。 克瑞翁盛怒。 盛怒的克瑞翁抓住自己的外甥女,问她是否知道国王的命令是不可违抗的。 安提戈涅平静地回答——
我知道。不过,我也知道另一种命令。这命令不是今天或明天的,而是永远的。谁也不知道它来自何处,但谁都不能违抗它却不受神的谴责。正是这命令叫我去埋葬波吕尼克斯,因为不能让我母亲死去的儿子没有葬身之地。聂荣接到的,莫非也是这样的命令? 塑造了安提戈涅形象的索福克勒斯,跟聂荣应该是同时代人。距离那位“自杀的刺客”鉏麑,则大约二百多年。真没想到,两个伟大的民族的童年气质,竟会如此相同。[12] 即《聂政刺韩王曲》,含“刺韩”、“冲冠”、“发怒”、“报剑”等乐段,嵇康就以善弹此曲著称。 鉏麑接到的,也是另一种命令。正是这命令让他义无反顾,正是这命令让他杀身成仁。当然,这三个人的出发点是不一样的。鉏麑是为了国,聂荣和安提戈涅是为了家;鉏麑是为了正义,聂荣和安提戈涅是为了亲情。然而他们接到的命令却来自同一个地方,这个地方就叫天良。 天良在,则天理存。 不过鉏麑虽然死了,灵公却没有住手。他设宴招待赵盾,后堂则埋伏着甲士,还有恶犬。靠着别人的帮助,被迫害的赵盾才杀出重围,逃离国都。如此步步紧逼的结果,是灵公终于被赵盾的堂弟或堂侄赵穿所杀。时间,是在这年的农历九月二十六日。 但这笔账,最后还是算到了赵盾的头上。赵穿杀了灵公后,晋国的太史董狐立即将此事记录在案,称“赵盾弑其君”,并在朝廷上拿给大家看。 赵盾说:不对,不是我杀的。 董狐说:你是晋国正卿。你被追杀,并没逃出国境;你回朝廷,又不严惩凶手。国君不是你杀的,是谁杀的? 史官的尊严有如哨兵,神圣不可侵犯。 赵盾无言以对。 这就是文天祥《正气歌》中所谓“在齐太史简,在晋董狐笔”。它比刺客的刀子还要锐利,因为人是要有一点精神的。精神的力量虽然无形,却也无敌。因此,文天祥那句话也可以改成“在韩聂荣哭,在晋董狐笔”。 这是怎样的女人! 这是怎样的男人! 有这样的女人和男人,当然会有非同寻常的情人。 [12]索福克勒斯完成《安提戈涅》,是在公元前442年(一说441年);聂政刺韩,是在公元前397年(韩烈侯三年)。所以索福克勒斯和聂荣可算同时代人。鉏麑自杀,是在公元前607年(晋灵公十四年)。所以鉏麑与聂荣、安提戈涅相距二百多年。 第二章 情人 尤物夏姬 不知道夏姬长什么样,正如没人当真见过海伦。 海伦的名字我们耳熟能详,长达十年之久的特洛伊战争据说就是她惹出来的。荷马的《伊利亚特》告诉我们,特洛伊王子帕里斯乘船来到希腊,在斯巴达受到了盛情款待。然而这位英俊少年、盖世英雄兼花花公子的回报,却是跟美艳绝伦的王后海伦偷情上床,并勾引她一起私奔到特洛伊。 怒不可遏的斯巴达国王向希腊各邦发出绿林柬,首领尤利西斯、英雄阿喀琉斯等纷纷响应。这些阿卡亚人在迈锡尼国王阿伽门农的率领下,挥戈杀向特洛伊。奥林帕斯山上的诸神也不甘寂寞,不但分别站队,而且亲自参战。战争震撼了尘世也搅动了神界,难怪诗人会如此感叹——
她的脸蛋令千舰齐发, 烧毁了特洛伊高耸入云的城塔。但,荷马始终没有告诉我们海伦到底长什么样。我们只知道,当希腊联军直逼城下时,特洛伊的元老院里也吵成一团。该不该为这样一个女人赔上身家性命,跟阿卡亚人血战一场?不少人认为不该。一个白胡子老头甚至怒火中烧地说:干脆把那妖精扔进海里得了! 也就在这时,海伦披着一袭长纱无意间从会场边款款走过。爱琴海午后的阳光柔和地洒落在她的脸上和身上,勾勒出那摄人魂魄的容貌和线条。所有的男人都屏住了呼吸,议事厅里鸦雀无声。最后,当老头子们缓过神来时,元老院的决议是:为女神而战,虽死无憾! 夏姬的“杀伤力”,也差不多。[1] 中国的夏姬跟海伦十分相似,又有所不同。海伦是传说人物,记载于荷马史诗;夏姬是历史人物,生活在春秋时期。关于夏姬的可靠史料,在《左传》。但,跟荷马一样,左丘明也没有描述夏姬的长相,我们只知道她有过很多男人。到底有多少,没人能准确说出。坊间所谓“三为王后,七为夫人,九为寡妇”的说法,是靠不住的。这种演绎,明显带着羡慕嫉妒恨,以及伪道学的真下流。 洛阳金村韩墓出土,据沈从文《中国古代服饰研究》。 长沙仰天湖楚墓出土,据沈从文《中国古代服饰研究》。 长沙陈家大山出土,据郭沫若《文史论集》图版。 春秋战国时期女性服饰、发饰、妆容已十分精美,其多样性亦可见一斑。 同样,也没人知道她靠什么征服男人。天使脸蛋?魔鬼身材?勾魂媚眼?床上功夫?或许兼而有之。反正,夏姬在这方面天赋极高,且经验丰富,也名声在外,堪称“性感女神”。于是上至国君,下至大夫,这些妻妾成群的男人,只要一看见她就眼睛发直,变成正在发情的公狗。 这样的女人,是“尤物”。 尤物是可以改变世界的,至少可以左右她的男人。 这是一位老太太的观点。这位老太太,是晋国大夫叔向的母亲。公元前514年,晋国的国君做媒,要叔向娶夏姬的女儿为妻,老太太却坚决反对。反对的理由,就是“夫有尤物,足以移人;苟非德义,则必有祸”。意思也很清楚:一个女人如果性感美丽,那就是尤物。尤物是会惹是生非的。如果她的男人没有大德大义,事情就麻烦了。 表面上看,晋国老太太的话没有错,夏姬确实弄得国无宁日。她嫁到陈国,陈国因她而亡;嫁到楚国,楚国内讧不止。在她五十岁以前,跟她有过性关系的男人几乎都没有好下场,不是身败,就是名裂,甚至死于非命。结果最好的也是英年早逝,没享过几天福。 这确乎是“祸水”。 其实夏姬惹的祸,跟海伦相比真是小巫见大巫。特洛伊城沦陷后,居民遭到大规模的杀戮和蹂躏。其他女人都成了战利品,要么做苦力,要么做性奴。只有海伦,安然无恙地回到斯巴达,回到了丈夫的身边,再次成为人间最美丽的女王,坐在铺着金毛毯的椅子上安享尊荣。无论是交战的哪一方,也无论是战前还是战后,没有任何人指责她怨恨她,反倒对她百般呵护和安慰。 同样,也没有人谴责和嘲笑阿卡亚人和特洛伊人做了蠢事,不该为一个女人作出牺牲。对此,《伊利亚特》第三章的解释是:因为海伦就像绝世的女神一样美得令人敬仰。 夏姬得到的待遇却相反。《左传·昭公二十八年》说:甚美必有甚恶——最美丽的就是最丑恶的。一个女人如果漂亮得像夏姬那样,一定不是好东西。上天既然把所有的美丽都集中在她身上,那就肯定是要让她干坏事。这虽然是那位晋国老太太的观点,却未必没有代表性。 于是,我们很想问个为什么。 [1]夏姬之事及相关人物据《左传》之宣公九年、十年、十一年、十二年,成公二年、七年,昭公二十八年。 第二章 情人 郑国女孩 夏姬是郑穆公的女儿,郑灵公的妹妹,郑国公主,姓姬。因为嫁给了陈国大夫夏御叔,所以叫夏姬,意思是“陈国夏氏氏族的姬姓媳妇”。 这很有点意思。 事实上郑国和陈国,是当时诸侯列国中最风流的。本中华史第三卷《奠基者》提到的“中国情人节”故事,就发生在郑国。那首“东周版《花儿与少年》”的《溱洧》,也正好是郑国民歌。我们知道,《诗经》收入郑国民歌共二十一首,其中可以确定为情歌的十六首。十六首情歌中,描述场景的两首,男性示爱的三首。其余十一首,都是女人向男人表达爱情。 示爱是多种多样的,比如《萚兮》(萚读如拓,去声)。《萚兮》与《溱洧》的不同在于,《溱洧》的场景是春波浩荡弥漫,《萚兮》的时节却是秋风落叶满天。姑娘渴望爱情的心,也像落叶一样翻腾回旋——
落叶遍地, 秋风吹起。 哥哥你就唱吧, 妹妹我跟着你。[2]是啊,爱,并不分春秋。而且只要心动,郑国的女孩子就会明明白白说出来。说,有委婉的,也有搞笑的,比如《山有扶苏》——
山有扶苏, 隰有荷华(隰读如席)。 不见子都, 乃见狂且(且读如居)!翻译过来就是——
山上有棵扶苏树, 池中有株玉莲花。 不见心中美男子, 撞上个轻狂坏娃娃!这就是调侃了。 实际上,狂且、狂童、狡童等等,都是昵称,因为“男人不坏,女人不爱”。子都,则是当时帅哥美男的代表,相当于“大众情人”。因此这诗也可以这样翻译——
山上有棵扶苏树, 池中有株玉莲花。 不见子都美男子, 撞上个欢喜俏冤家!但,俏冤家也好,坏娃娃也罢,其实都是心上人。一旦满心欢喜,郑国女孩的表达还可能更加火辣,比如《褰裳》(褰读如迁)——
你要真有爱, 卷起裤腿过河来。 你要不爱我, 难道我就没人爱? 你这傻瓜中的傻瓜,呆![3]原文,是“狂童之狂也且”。 好一个“狂童之狂也且”!看不上我?告诉你,本姑奶奶还不稀罕! 这是怎样的郑国女孩! 然而有过恋爱经验的人都知道,女孩子所谓“不稀罕”,其实往往是“很在意”,否则犯不着说出来。谁要是当了真,谁就是犯傻。 当然,也有直说的,比如《子衿》——
青青的,是你的衣领; 悠悠的,是我的痴心。 就算我没去找你, 你就不能捎封信? 就算我没去找你, 你就不能来亲亲?[4]呵呵。 “青青子衿,悠悠我心”;“一日不见,如三月兮”! 新郑市李家楼郑公大墓出土。郑国曾经繁盛一时,富甲一方,拥有发达的冶炼技术,所以郑国国君才会陪葬大量精美的青铜器,史称“新郑彝器”。 由此可见,郑国女孩的怨恨、解嘲、戏谑、闹情绪,都因为爱得太深。思念之切,即生抱怨。抱怨,就撒娇。比如《狡童》——
那个坏小子, 不跟我说话, 害得我饭都吃不下。 那个臭小子, 不跟我吃饭, 害得我觉都睡不安。[5]我们完全不知道这事的结果如何,不知道那坏小子后来是不是跟这女孩吃饭说话,或者干脆就各奔东西。但失恋的事肯定经常发生,比如《东门之墠》(墠读如扇)中的姑娘。她跟自己暗恋的对象几乎天天都能见面,只是那男孩对她无动于衷。这实在是一件折磨人的事,她的情歌也就唱得惆怅万分——
东门之路,多么平坦; 栗树成行,茜草丰满。 他的家离我这么近, 他的心离我那么远。[6]好得很!暗恋、热恋、失恋,《诗经·郑风》中应有尽有。也许,这就是郑国女孩的情感世界。这样的体验,夏姬也曾有过吗? 应该有。 [2]《诗经·郑风·萚兮》:“萚兮萚兮,风其吹女。叔兮伯兮,倡予和女。” [3]《诗经·郑风·褰裳》:“子惠思我,褰裳涉溱。子不我思,岂无他人。狂童之狂也且。” [4]《诗经·郑风·子衿》:“青青子衿,悠悠我心。纵我不往,子宁不嗣音?青青子佩,悠悠我思。纵我不往,子宁不来?” [5]《诗经·郑风·狡童》:“彼狡童兮,不与我言兮。维子之故,使我不能餐兮。彼狡童兮,不与我食兮。维子之故,使我不能息兮。” [6]《诗经·郑风·东门之墠》:“东门之墠,茹藘在阪。其室则迩,其人甚远。” 第二章 情人 风流本非罪过 事实上,敢爱并敢表示,并非只有郑国女孩。周代女子之爽气,其实是超出我们想象的。比如《有杕之杜》(杕读如第)中的晋国女孩——
孤零零一棵赤棠, 直挺挺长在路旁。 帅呆呆我的情郎, 啥时候到我身旁?[7]女孩如此,男孩也一样。比如《静女》中的卫国小伙,与姑娘相约在城角。然而左等不来,右等不来,害得他搔首徘徊。最后,躲起来的姑娘露面了,还送给他一支彤管、一棵青草,这可真是喜出望外——
文文静静的你, 那样美丽,那样美丽! 我在城角等了半天, 你在哪里,你在哪里? 原来你悄悄躲起, 你真调皮,你真调皮! 送我什么没有关系, 只要是你,只要是你![8]不过,说起来还是女人更彪悍,比如《摽有梅》(摽读如标,去声)中的召南女子——
熟了的梅子往下掉, 枝头只剩六七成; 熟了的梅子往下掉, 枝头只剩二三成; 熟了的梅子往下掉, 枝头一个都不剩。 你想求爱就快点来, 磨磨蹭蹭急死个人![9]呵呵,简直是逼婚。 有逼婚的,还有逼人私奔的。《王风·大车》中一个女子就这么说——
牛车款款, 毛衣软软。 我想私奔, 怕你不敢!接下来的话更火辣——
活着不能睡一床, 死了也要同一房! 你要问我真与假, 看那天上红太阳![10]这是怎样的女人! 其实所谓“王风”,就是周王国的民歌。之所以叫“王风”而不叫“周风”,一方面因为王国乃天子所在,另一方面也因为这时已迁都洛阳。天子脚下尚且如此,诸侯各国可想而知。反正,只要她们有了爱,就会不管不顾。比如《柏舟》中的卫国姑娘——
河里一只柏木船, 漂呀漂在水中间; 眼中一位美少年, 爱呀爱在我心尖。 就是到死也心不变! 哎哟妈妈, 哎哟老天, 为什么不懂我心愿?[11]这事同样没有下文。 弄不好,这姑娘只能私奔,或者偷情。 偷情在周代也是常有的事。比如召南的《野有死麕》(麕读如军)中,一位猎人就在山里跟小妞一见钟情。猎人用刚刚打到的獐子(麕)作定情礼物,两人便一起走进了树林。只不过那小妞说——
轻一点,慢慢来好吗? 不要动我的围裙, 别让那长毛狗叫个不停。[12]哈,很真实。 召南这对恋人在山上野合,齐国那对情人则在男人住处幽会。唯其如此,偷情的女人对时间很在意,也很警觉。一到黎明,就会推醒怀中的情郎,男人则只会把她搂得更紧。 于是,《齐风·鸡鸣》中就有了这样一番对话——
亲爱的,鸡叫了,天亮了! 什么鸡鸣?那是苍蝇。 真的天亮了,太阳都出来了! 什么太阳?那是月亮![13]接下来男的又说:别管那些虫子,让它们乱飞吧,我们再亲热一会。女的却说:不行不行,真的不行!我必须走了,你可别恨我啊! 怎么会呢? 花非花,雾非雾,金缕慢移莲花步。巴山夜雨巫山云,便是灵犀相通处。 事实上,有男女便有性爱,有婚姻便有偷情。因为正如恩格斯所说,一夫一妻的制度“决不是个人性爱的结果”。真正的热恋,性冲动的最高形式,是中世纪的“骑士之爱”。骑士和情人睡在床上,门外站着卫士,以便一见晨曦就催促他溜之大吉。恩格斯甚至认为天主教会禁止离婚的原因是——
偷情就像死亡,没有任何药物可治。[14]因此,婚外恋和一夜情,几乎任何民族和时代都有,社会也往往睁只眼闭只眼。风流不是罪过,只要不弄得像夏姬那样鸡飞狗跳就行。 [7]《诗经·唐风·有杕之杜》:“有杕之杜,生于道左。彼君子兮,噬肯适我?” [8]《诗经·邶风·静女》:“静女其姝,俟我于城隅。爱而不见,搔首踟蹰。静女其娈,贻我彤管。彤管有炜,说怿女美。自牧归荑,洵美且异。匪女之为美,美人之贻。” [9]《诗经·召南·摽有梅》:“摽有梅,其实七兮。求我庶士,迨其吉兮。摽有梅,其实三兮。求我庶士,迨其今兮。摽有梅,顷筐塈之。求我庶士,迨其谓之!” [10]《诗经·王风·大车》:“大车槛槛,毳衣如菼。岂不尔思?畏子不敢。大车啍啍,毳衣如璊。岂不尔思?畏子不奔。穀则异室,死则同穴。谓予不信,有如皦日!” [11]《诗经·邶风·柏舟》:“泛彼柏舟,亦泛其流。耿耿不寐,如有隐忧。微我无酒,以敖以游。我心匪鉴,不可以茹。亦有兄弟,不可以据。薄言往愬,逢彼之怒。我心匪石,不可转也。我心匪席,不可卷也。威仪棣棣,不可选也。忧心悄悄,愠于群小。觏闵既多,受侮不少。静言思之,寤辟有摽。日居月诸,胡迭而微?心之忧矣,如匪浣衣。静言思之,不能奋飞。” [12]《诗经·召南·野有死麕》:“舒而脱脱兮!无感我帨兮!无使尨也吠!” [13]《诗经·齐风·鸡鸣》:“‘鸡既鸣矣,朝既盈矣。’‘匪鸡则鸣,苍蝇之声。’‘东方明矣,朝既昌矣。’‘匪东方则明,月出之光。’” [14]见恩格斯《家庭、所有制和国家的起源》及其注。 第二章 情人 不幸与万幸 夏姬似乎命不好。 传言说,夏姬出嫁前就已经有了情人,叫子蛮,是她同父异母的哥哥。甚至还有人说,他就是郑灵公。这显然不对。因为郑灵公的字是子貉(读如何),不是子蛮。也有人说,子蛮是她的第一任丈夫。这同样可疑。至少没人告诉我们,这位子蛮是哪一国的公子。也没人告诉我们,他俩是什么时候结婚的,婚后又生活了多少年。总之,子蛮究竟是夏姬的丈夫,还是情夫,死无对证。我们只知道,在与夏姬有了性关系后不久,子蛮就去世了。这让夏姬一开始便背上了“克夫”的罪名,叫“夭子蛮”。 坏事开了头,后面就收不住。子蛮去世后,跟他上过床的这位郑国公主,便嫁给了陈国大夫夏御叔,从此叫“夏姬”。夏姬跟夏御叔过得似乎不错。他们生下了儿子夏征舒,也没听说有过什么不雅之闻。可惜十几年后,夏御叔也撒手人寰。这在那些视红颜为祸水的人眼里,便理所当然地成为夏姬“不祥”的证据。没有人替她想想,作为天生尤物,年纪轻轻便成为寡妇是何等的不幸。 寡妇门前是非多,何况还是在陈国。 陈人跟郑人一样风流成性,两国也都有一个特别的地方叫“东门”。东门未必是“红灯区”,但肯定是恋人或情人寻偶求爱的“约会区”。所以,郑国的情歌便说“出其东门,有女如云”,而陈国情歌所谓“东门之池,可以沤麻;彼美淑姬,可与晤歌”,也可以理解为“东门之池,可以泡妞”。[15] 郑国和陈国,都是性爱的自由王国。 实际上陈国比郑国更开放。前面说过,郑国是有情人节的,叫上巳节,时间是在三月三。陈国却似乎天天都是情人节。陈人因为自称是舜帝之后,巫风盛行,国人个个能歌善舞。他们甚至有一部分女子,专门从事巫术,以歌舞祭祀神祇。这种“神妓”其实是最早的性工作者。《诗经·陈风》中的《宛丘》,就是某个男子献给巫女的情诗。 何况陈国的祭祀活动次数频繁,地点则除了东门和宛丘,还有南方之原。于是每到这时,陈国的男男女女便成群结队地倾城而出,泡巫女,会情人,找对象,大开其性爱派对。 不难想象,在风气如此的陈国,性感漂亮的夏姬一旦变成单身,事情会怎么样。 首先是国君陈灵公“当仁不让”,然后是他与卿大夫孔宁和仪行父“资源共享”,君臣三人共同成为夏姬的情人。他们甚至穿着夏姬的内衣,公开在朝堂上谈论偷情的过程,交流做爱的经验,大讲三十七八的她如何风韵犹存。夏姬的内衣怎么会到他们的身上?是夏姬给的,还是他们偷的?不清楚。但可以肯定,他们的行为丝毫都不避人耳目,在陈国朝野已是公开的秘密。 这事终于闹得沸沸扬扬。《诗经·陈风》中的《株林》,便是当时国民议论此事的讽刺诗。这诗说:我们国君为什么要去株林?谁都知道那里住着什么人。他是去看子南(夏姬之子夏征舒)的吧!第二天早上,他在那里吃点心。 看来,即便是主张性自由的陈国人,也觉得事情有点过分。舆论监督的结果,是导致了一位大夫的死亡。因为他对灵公君臣的所作所为,公开提出了批评。于是,在陈灵公的默许下,他被孔宁和仪行父谋杀。 没有了监督的君臣三人更加肆无忌惮。一年后,也就是前面一章说到的鉏麑自杀后八年,即鲁宣公十年的五月八日,这三个家伙居然在夏姬的客厅里,嘻嘻哈哈地争论她儿子夏征舒长得更像他们当中的谁。 陈灵公嬉皮笑脸地对仪行父说:征舒像你。 仪行父厚颜无耻地回答:也像君上您。 这玩笑开得实在过分,因为夏征舒无论如何不可能是他们的私生子。士可杀不可辱。忍无可忍的夏征舒,便在陈灵公出门时一箭射死了那家伙。[16] 这应该是第三个死于非命的“灵公”。第一个是前一章讲过的晋灵公。他是因为为君无道,被赵盾的族人赵穿杀掉的,时间是在公元前607年(鲁宣公二年)。第二个就是夏姬的哥哥郑灵公。他是在晋灵公死后两年(鲁宣公四年),因为吃王八而起纠纷,被本国两位公子杀死的,当国君还不足一年。六年后(鲁宣公十年),便轮到这位因偷情而丧命的陈灵公。前面说过,谥号叫做“灵”的,其实都不灵。但八年之内一连死了三位灵公,也未免太有戏剧性。夏姬六年前死了哥哥,这会儿又死了情人,实在倒霉透顶。 更倒霉的是,就连郑灵公的死,后来也被某些人说成与夏姬有关。他们说郑灵公就是子蛮。他被本国两位公子杀死,其实不是因为吃王八,而是因为吃醋。也就是说,郑灵公和某公子,不但都是夏姬的哥哥,而且也都是夏姬的情人。他们争风吃醋积怨已久,这才刀兵相见,翻脸不认人。 当然,这种无稽之谈夏姬并不知道。同样,我们也不知道陈灵公被杀后,她是什么态度和心情。我们能知道的是,惹出大祸的孔宁和仪行父逃到了楚国,杀死陈灵公的夏征舒则自立为君。弑君和篡位,在当时可是滔天大罪。垂涎已久的楚人便有了可乘之机,也有了灭亡陈国的“正当理由”。第二年(鲁宣公十一年)十月,楚军攻进陈国,杀死夏征舒。然后搂草打兔子,顺手牵羊把夏姬带了回去。 等待夏姬的,将是她无法主宰的命运。 幸运的是,她遇到了巫臣。 [15]见《诗经·郑风·出其东门》、《诗经·陈风·东门之池》。 [16]原因请参看《左传·宣公十年》杜预注。 第二章 情人 情种巫臣 关于巫臣,我们掌握的材料不多,只知道他是楚国申县的县公,家族为屈氏,字子灵。他的名字,几乎仅仅是因为夏姬才被载入史册的,因此除《左传·宣公十二年》提到过一笔外,以后便事事与夏姬相关。 巫臣与夏姬,前世有缘。 夏姬被带到楚国后,庄王和大夫子反(公子侧)便眼睛发直,都想要她,却被巫臣阻止。巫臣劝阻庄王的说辞是:大王出兵陈国,原本是讨伐有罪;如果占有夏姬,那就是贪恋美色了。以小贪而害大义,可以吗? 庄王只好放弃。 巫臣劝阻子反的说辞,则是夏姬“不祥”。巫臣说,这个女人,克死了她的第一个男人子蛮和第二个男人御叔,害死了第三个男人灵公,连累了亲儿子夏子南,搞垮了大夫孔宁和仪行父,灭亡了陈国,真是谁沾上谁会倒霉。人生苦短,保命要紧啊!再说天涯何处无芳草,何必一棵树上吊死呢? 子反也只好放弃。 庄王和子反弃权后,夏姬被分配给了襄老,实际上成为襄老儿子的情人。因为八个月后,襄老就战死在疆场。夏姬则似乎没有片刻犹豫,就跟襄老的儿子上了床。没有人对此表示大惊小怪。也许在公众看来,夏姬这样的尤物,可是从来就不在乎什么后果的。 谁都没有想到,这里面其实另有文章。 时隔多年人们才发现,巫臣劝阻庄王和子反,其实是自己想要夏姬,而夏姬似乎也钟情于巫臣。史书没有记载他们相爱的过程,只知道他俩配合默契,利用国际政治斗争“曲线救国”,终于双双私奔到晋国。 这事相当复杂,也只能长话短说。 简单地说,夏姬被许配给襄老是在鲁宣公十一年十月。第二年六月,就发生了晋楚之战,交战地点则在郑国。战争中晋军射死了襄老,又俘虏了楚国的王子,并带了回去,准备用来交换被楚国俘虏的自己人。 于是巫臣就觉得机会来了。 巫臣的办法,是先跟夏姬打招呼:只要你回到郑国,我就娶你。然后又让人从郑国送信给夏姬:只要你回国,就能得到襄老的尸身。夏姬跟襄老,毕竟是法定的夫妻。她要回国收尸,楚庄王不能不批准,何况巫臣也做了工作。夏姬心里也清楚,所谓葬夫只是借口。事成之后,巫臣也不可能再回到楚国。于是夏姬扬言:得不到我丈夫的尸体,就不回楚国。 果然,夏姬一回到郑国,巫臣就跟她秘密结婚。 婚后,夏姬留在了郑国,巫臣却没有马上叛逃。事实上,他一直等到楚庄王去世,等到楚共王(共读如恭)即位后的第二年,才付诸行动。这一次,他利用了出使齐国的机会。只不过走到郑国,他就把任务和礼品都交给副使,自己则带着夏姬远走高飞。他俩原本是想去齐国的。由于齐国刚刚战败,便改变主意去了晋国。这一对情侣在晋国安家落户,巫臣还做了晋国的大夫。 当然,襄老的尸体和被俘的楚国王子,也被晋国归还了。但这是在巫臣叛逃后的第二年(鲁成公三年),跟巫臣和夏姬一毛钱关系都没有。 回顾夏姬一生,性爱游戏不少。她甚至不在乎情人们之间的关系是君臣,是父子,可谓上下老少通吃。但这一回,夏姬和巫臣可是玩真的了。种种迹象表明,他们应该是一见钟情,而且相见恨晚。为了这难得的爱情,从密谋私奔到实施叛逃,他们用了七八年的时间。[17] 真心相爱的结果,是让巫臣和楚国都付出了沉重的代价。巫臣叛逃五年后(鲁成公七年),没能得到夏姬的楚国大夫子反杀光了巫臣的族人,巫臣则说服了晋国与吴国联盟伐楚。他甚至亲自到吴国担任军事顾问和教练,害得子反他们一年之内七次疲于奔命,被打得顾首不顾尾。 只有夏姬修成正果。 与巫臣结合后的夏姬是幸福的。晋国老太太反对迎娶的儿媳妇,就是他们的女儿。尽管与巫臣相爱时,夏姬已五十上下,但好歹等到了真爱。实际上,夏姬成为尤物,原本是上天的安排。能否遇到德义之人,其实由不得自己。她的所作所为,不过希望能够主宰自己的命运,因此一生都在等待和努力。在巫臣之前只遇到庸才或人渣,那不是她的错。 [17]夏姬被带到楚国,是在鲁宣公十一年(前598);襄老战死在郑国,是在鲁宣公十二年(前597);夏姬和巫臣私奔到晋,是在鲁成公二年(前589)。 第二章 情人 赖不到神头上 跟海伦相比,夏姬有点冤。 没错,夏姬是乱了伦,但乱伦在当时习以为常。[18]夏姬也偷了情,但没有一次是在婚姻状态中。相反,当她跟丈夫御叔一起生活时,甚至在等待巫臣来团圆时,从未有过绯闻。比起海伦的背叛丈夫来,哪个问题更严重? 夏姬当然也惹了祸,但海伦惹的祸更大:特洛伊城彻底毁灭,众多英雄战死沙场,无数百姓惨遭蹂躏。然而结果却两样:我们被告知夏姬是一个淫妇,却几乎听不到对海伦的任何谴责。事实上,她一直以美丽女神的形象活在人间。2004年5月9日,华纳兄弟拍摄的影片《特洛伊》上映,第一个周末就赢得了4560万美元的票房。海伦的魅力毋庸置疑。 夏姬备受争议,海伦无限风光,这是为什么? 最简单的解释,是人神有别。 对!夏姬是“人之罪”,海伦是“神之过”。 谁都知道事情的起因:天后赫拉、智慧女神雅典娜和爱情女神阿芙洛狄忒进行天界选美,奖杯是一只苹果,上面刻着“送给最美丽的人”。诸神让特洛伊王子帕里斯裁决。帕里斯鬼使神差地将苹果给了阿芙洛狄忒,阿芙洛狄忒则把海伦作为奖品给了帕里斯。所以,从偷情到私奔,海伦都没有责任,也可以不负责任。至于奥林帕斯山上的诸神,当然也不会负责。 没人负责,就没法问责,也不必指责。该做的,是狂欢、起哄和看热闹。 这是典型的希腊做派。 据英国画家约翰·斐拉克曼(john xman)画作,左边是“裁决者”帕里斯,右边是阿芙洛狄忒、雅典娜、赫拉三女神。 作为回报,爱神阿芙洛狄忒引海伦与帕里斯相会。亦据斐拉克曼画作。 夏姬就没有那么好运。中国没有希腊那样的神,更没有谁会为一个女人的选择埋单。甚至按照宗法和礼教,女人就不该选择自己的命运。她要做的,是听从父母之命媒妁之言,跟一个自己不认识的人结婚,然后生儿育女,相夫教子。如果遇人不淑,只能自认倒霉。如果不幸丧夫,也只能自认倒霉。夏姬,怎么会有人理解有人同情? 当然,她也赖不到谁头上。 这样看,有神是好的? 错!问题不在神,而在人。我们知道,希腊的宗教,其实是艺术;希腊的神,则其实是人。看看奥林帕斯山上的那些伙计吧!骄纵、蛮横、放荡、小心眼。他们相互欺骗,故意找碴,争风吃醋,互不买账,还积极参与人类的战争和偷情,很黄很暴力。这跟人有什么区别? 区别就在人会死,神则是不死的。不死的神不受自然规律的限制,这才恣意妄为又不负责任。这当然很没道理。在特洛伊战争中,英雄阿喀琉斯对破坏游戏规则的阿波罗怒吼:你当然不担心将来会有报复!大埃阿斯则对降下漫天迷雾的众神之王宙斯怒吼:如果我们必须死,那就让我们死在阳光下吧! 这是正义的呼声,它比神性更高贵。 好吧!既然神可以行为乖张,人当然也可自由选择,至少人类的某些天性和天赋可以免责,比如爱和美。因此,海伦和帕里斯是不受谴责的。为他们的偷情打一场战争,也是值得的,甚至是必需的。有这样一场战争,英雄才成其为英雄,正义才成其为正义,爱情才成其为爱情,美才成其为美。一位英国学者甚至说,《伊利亚特》的真正寓意,也许就体现在它的两行诗中——
比所有事情都重要的, 一是爱情,二是战争。[19]这让我们想起了《左传》,想起了“国之大事,在祀与戎”。模仿前面的句式,这话翻译过来就是——
比所有事情都重要的, 一是祭祖,二是打仗。呵呵,希腊更看重女人,我们更看重祖宗。但无论希腊还是华夏,战争都是重要的,战士也都是重要的,更是史家不可忽略的。因为只有在战争中,人性的美和丑才会暴露无遗,并表现得淋漓尽致。 那就来说战士。 [18]春秋时期的性关系,远不像后世那样严谨。有人跟庶母偷情,有人抢儿媳妇和弟媳妇,有人做换妻游戏,有人甘愿戴绿帽子,还有兄弟姐妹乱伦。这些事《左传》都有记载,可参看刘达临《中国古代性文化》。 [19]请参看约翰·德林瓦特主编《世界文学史》,北京大学出版社2011年版。 第三章 战士 极品战俘 夏姬和巫臣叛逃到晋国的第二年,知罃(读如智英)也被楚国释放了。 知罃是个战俘。 战俘知罃是晋国大夫荀首的儿子,所以也叫荀罃。荀首的采邑叫智(也写作知,是同一个字,都读智),因此荀首被称为智伯或知伯,谥号知庄子。他的接班人,当然代代都称智伯,正如晋国的国君代代都称晋侯。知罃后来就成为智伯,谥号知武子。本卷第一章讲到的那个智伯,那个豫让拼死拼活也要为之复仇的智伯,则叫荀瑶,谥号知襄子。 在前章说过的夏姬故事中,我们知道楚国和晋国发生了一场战争,史称“邲之战”(邲读如必)。邲之战,晋军是一败涂地的,知罃也被楚军俘虏。这时的荀首,是晋国的下军大夫。荀首说:抓不到别人的儿子,就要不回自己的儿子。于是,本已战败的荀首便在撤退的途中带领亲兵杀了回去,一箭射死了夏姬的丈夫襄老,又一箭射伤了楚国的王子,并把这一死一伤两个人带回晋国。 这事给了巫臣一个机会,让他成功地娶到了夏姬。当时巫臣就曾告诉楚庄王,晋国一定会提出交换战俘。果然,鲁成公三年(前588),晋楚两国达成协议:晋国送还楚国王子和襄老尸体,楚人则放知罃回国。 这时,知罃已经做了九年战俘。[1] 于是楚王为知罃送行。 当然,这时的楚王已经不是庄王,而是年轻的共王。 送行时,双方都客客气气,彬彬有礼。共王称知罃为“子”,也就是“先生”或“您”;自称,有时称“我”,有时称“不穀”(读如谷),意思是“我这不善之人”。这是王者的谦称,因为楚君已经称王。但严格地说,他应该自称“寡人”,也就是“我这寡德之人”,这才是诸侯的谦称。 知罃则自称“臣”,或“累臣”,也就是“被俘的小臣”;称自己的父亲为“外臣”,也就是“外邦小臣”,而且直呼其名。提到自己的国君,则称“寡君”,也就是“敝国寡德之君”。这些称谓,都是当时的外交礼仪。 谈话温文尔雅,又充满张力。 共王问:先生怨恨我吗? 知罃答:不怨恨。两国交兵,下臣无能,做了俘虏。贵国的执法官没有用下臣的血来涂抹贵军的军鼓(执事不以衅鼓),而是让下臣回国接受军事法庭的审判,这是贵君上的恩典。下臣自己如此无能,又敢怨恨谁? 理解这段话,需要有一点知识。按照当时的制度,将士出征之前先要祭祀社神,叫“祭社”。祭祀用的肉和酒要分给大家,叫“受脤”。同时要用血涂抹军鼓,叫“衅鼓”。衅鼓的血,往往是用战俘的,而且最好是等级高贵的战俘。知罃所谓“执事不以臣衅鼓”,其实是说楚人没有杀他。 不杀之恩,照理说是应该表示感谢的。 因此共王又问:那么先生感谢我吗? 然而知罃却回答:不感谢。两国君臣为了国泰民安,克制自己,宽待他人,释放战俘,永结友好。这样功德无量的事,下臣不曾与闻,哪有资格表示感谢? 共王再问:先生回国后,拿什么报答我? 知罃答:不知道。下臣心里没有怨恨,君上也不会居功自傲。既没有怨恨,又没有功德,下臣不知怎样报答。 楚共王碰了一鼻子灰。 于心不甘又无可奈何的共王只好说:尽管如此,还是恳请先生把自己的想法告诉寡人。[2] 结果知罃说了三种可能。 知罃说,第一,如果承蒙贵君上的福佑,下臣得以作为战俘,带着这一把朽骨回到祖国,被敝国寡德之君军法从事,以振军威,以儆效尤,臣虽死无憾,永垂不朽。 第二,如果寡君法外施恩网开一面,将臣赐予您卑微的外邦小臣荀首,任其处置;家父经寡君批准,在宗庙实行家法,戮臣于列祖列宗灵前,臣同样虽死无憾,永垂不朽。 第三,如果寡君不批准家父的请求,那么,下臣将依法担任敝国的职务,率领一支小部队,镇守边疆保家卫国。到那个时候,如果不幸与贵军相遇,下臣将奋勇当先拼力死战,决不三心二意,左顾右盼。这一片赤胆忠心,就是下臣可以报答君上您的。[3] 楚共王肃然起敬。 被震撼的共王以最隆重的礼仪送知罃出境。他甚至感叹说:晋国有这样的战士,我们是无法与之争雄的。[4] 这是怎样的战俘! 事实上,这样的战俘在春秋时期并不罕见。鲁襄公十七年(前556),一个名叫臧坚的鲁国战士在战败后被齐军俘虏。齐灵公居然派了一个宦官去看他,并对他说“你不会死”。这事做得实在不靠谱。但此公既然是一个被谥为“灵公”的昏君,离谱也不足为奇。 然而对于臧坚,却无异于奇耻大辱。因为按照当时的制度和礼仪,宦官是不可以对贵族下命令的,更无权决定贵族的死生,哪怕只是传达国君的命令。这样做,不但对接受命令的人是羞辱,对下达命令的人其实也是侮辱。于是臧坚朝着齐灵公所在的方向叩首说:承蒙关照,实不敢当!但君上既然赐下臣不死,又何苦要派这么个人来传达厚爱? 说完,坚持认为“士可杀不可辱”的臧坚用一根尖锐的小木棍挖开自己的伤口,流血而死。[5] 这又是怎样的战俘! 战俘尚且如此,战士又该是怎样的风采、风骨和风度,也就可想而知了。 [1]知罃被俘,是在鲁宣公十二年(前597)夏;被释放,则在鲁成公三年(前588)夏。 [2]此处原文为“不穀”。但为便于读者理解,凡楚王自称“不穀”处,以后均改为“寡人”。 [3]请参看杨伯峻《春秋左传注》。 [4]事见《左传·鲁成公三年》。 [5]事见《左传·鲁襄公十七年》。 第三章 战士 风采,风骨,风度 战士的风采,《诗经》里有。 比如《周南·兔罝》(罝读如居)——
张开天罗,撒开地网; 打下木桩,迎接虎狼。 赳赳武夫, 是君王的屏障; 赳赳武夫, 是国家的栋梁。是啊!在古代社会,有国家就有战争,有战争就有战士。只要是战士,就会睁大警惕的眼睛。这就是所谓“肃肃兔罝,施于中林”。兔,不是野兔,而是老虎,即“於菟”(读如巫涂)。[6]罝,则是猎网。所以,此诗也可以这样理解:朋友来了有好酒,若是那豺狼来了,迎接它的有猎枪。 这是怎样的风采! 这样的风采,《楚辞》里也有。 在《九歌·国殇》中,屈原是这样描述楚国战士的:操着吴戈,挟着秦弓,带着长剑,披着犀甲。战旗遮蔽了天日,敌人多如乱云。他们冲进了我们的阵营,杀伤了我们的兵丁。然而我们的战士,却拿起鼓槌敲响战鼓,驾起战车驱策战马,冒着疾风暴雨般射来的箭矢奋勇当先。因为战士们知道“出不入兮往不反,平原忽兮路超远”,开弓就没有回头箭。 为国尽忠,是战士的本分。 于是屈原这样唱道——
诚既勇兮又以武, 终刚强兮不可凌。 身既死兮神以灵, 魂魄毅兮为鬼雄!这又是怎样的风采! 金文中手执干戈的武士形象。 据战国嵌错宴乐水陆攻战纹壶。 据江苏淮阴高庄战国墓出土铜器残片刻纹。 据湖北随州曾侯乙墓出土漆棺彩绘。 风采的背后是风骨。公元前684年,鲁庄公率军与宋国作战,一个名叫县贲父(贲读如奔)的战士担任他的驾驶员。战场上,拉车的马突然惊了,鲁庄公也掉下车来。庄公说,照规矩,谁当驾驶员,作战之前是要占卜的。今天有此一难,是因为没有占卜啊!县贲父说,以前从来不出事,偏偏这回出事了,只能怪下臣不够英勇。于是冲进敌营战斗而死。战后,马夫洗马时发现,那匹马身上有一枚箭头。这才明白出事的原因是马中了流矢,并没有县贲父的责任,庄公便下令为他写一篇悼词。为士人写悼词的风气,就是从这件事开始的。[7] 这样的风骨,史不绝书。公元前480年,也就是孔子去世前一年,卫国发生内乱,大夫孔悝(读如亏)被围困在家中。孔子的学生子路听说,立即前往救援,因为他是孔悝的家臣,也是战士。结果,一场混战中,子路被剁成肉泥。孔子闻讯悲痛欲绝,立即吩咐厨房倒掉已经做好的肉酱。[8] 其实子路原本可以不去救援的。事实上,他赶到国都时,城门正在关闭;赶到孔家时,家门已经关闭。他的同学子羔(也就是高柴),孔悝的家臣公孙敢,也都劝他不必作无谓的牺牲,因为反正来不及了。子路却慷慨赴死。他说:食人之禄,忠人之事。有利可图就追随左右,大祸临头就逃之夭夭,我不是那样的人! 同样,子路也不必死得那么惨烈。他的死,仅仅因为在战斗中冠缨被对方用戈砍断,帽子会掉下来。子路说,一个君子,必须活得体面而有尊严。就算去死,也不能免冠。于是放下武器腾出双手,从容地系紧冠缨,任由敌人砍杀。 这又是怎样的风骨! 有风骨就有风采,也有风度。比如在襄老战死知罃被俘的那次战争中,就有这样一段小插曲:撤退的晋军有辆战车陷在坑里动弹不得,追赶他们的楚国战士便停下车来,喊话教晋军怎样修车。修好的战车没走两步,又不动了,楚人又喊话教他们怎么处理,直到晋军彻底把车修好。 最后,晋军终于从容撤退,一走了之。更可笑的是,晋人得了便宜还卖乖。他们一边逃亡一边喊话:楚军弟兄们,谢谢了!到底是超级大国呀,跑路很有经验的嘛! 如此楚人,真是君子风度。但如此风度却让人怀疑:这样打仗还叫战争吗? 当然还叫。只不过,彬彬有礼。 至少,春秋的是。 比如晋楚城濮之战。 [6]《兔罝》之兔为於菟,最早由宋代王质提出,闻一多《诗经通义》亦有证明。 [7]事见《礼记·檀弓上》。对这一记载的解释请参看张荫麟《中国史纲》。 [8]事见《左传·鲁哀公十五年》、《孔子家语·子贡问》。 第三章 战士 军事奥林匹克 城濮之战发生在公元前632年。晋国这边,文公亲自到场。楚国那边,统帅是成得臣(字子玉)。开战前,楚帅先派使者宣战,话就是这么说的:敝国的战士恳请与贵国勇士做一次角斗游戏。君上靠在车里观赏就行,下臣愿意奉陪。 晋文公则派使者回答说:敝国的寡德之君已经接到了大帅的命令。寡君之所以驻扎在这里,是因为信守当年的诺言,遇到贵军要退避三舍。如此而已,岂敢抵挡贵国的威武之师?不过,既然敝国还没有接到贵军停战之令(其实是对方已经宣战),也只好拜托大夫您(指楚国使者)转告贵军将士,驾好你们的战车,忠于你们的国事,明天早上见。[9] 这可真是先礼后兵,跟球赛差不多。 实际上春秋的战争更像竞技体育,只要决出胜负就各自收兵,因此时间很短,原则上只有一天。比如刚才说的城濮之战,就只打了四月初二这一天。初三、初四、初五,胜利了的晋军原地休整。吃完楚军留下的粮食,就启程回国了。春秋时最短的战争甚至只有一个早上,叫“翦灭此而朝食”。[10] 战争的地点,则一般在国境线上。我们知道,封邦建国是要划定国境线的,叫“封疆”。国境线叫“疆”,所以战场叫“疆场”。国境线在“野”,所以战争叫“野战”。 野战并不粗野,更不野蛮,而且事先要宣战。宣战要派使节,国君或统帅不能亲自出面。但使者宣战,却又必须以国君或统帅的名义。态度,当然是客客气气;用词,也都是外交辞令;称谓,则极其讲究。不宣而战,是战国时代才有的。那时正如孟子所说,是“争地以战,杀人盈野;争城以战,杀人盈城”,恨不得把对方赶尽杀绝,哪里还有什么礼仪?[11] 春秋的战争,却极讲礼仪,甚至有打到一半停下来行礼的。城濮之战后五十七年(前575),晋楚两国发生鄢陵之战,晋国大夫郤至(郤读如隙)三次遇到楚王,每次都要下车,脱下头盔,小步快走,表示对一国之君的礼貌和恭敬。 这时的楚君是共王,同样彬彬有礼。他甚至派了一位使者带着一张弓,去慰问郤至。使者代表楚王说:刚才战斗最激烈的时候,有一位穿浅红色军装的人,真是君子啊!他见了寡人就小步快走,会不会受伤了呢? 郤至立即脱下头盔行礼:伟大的君上!您卑微的外邦小臣郤至,追随敝国寡德之君参加战斗,承蒙君上恩准披上了盔甲。公务在身,因此不敢当面叩谢君上的亲切关怀。拜托贵使禀告君上,下臣身体很好,正要与贵军决一死战。 两个人如此这般地客气了半天,郤至更是三行肃拜之礼,这才依依惜别,然后继续战斗。[12] 礼,比胜负更重要。 讲礼仪,就讲规则。第一条,不斩来使。使节无论职位高低,任何时候都神圣不可侵犯。第二,不以阻隘。就是不在险隘的地方阻击敌人,一定得在开阔地带堂堂正正地进行决战。第三,不鼓不成列。就是对方阵势摆好之前,另一方不能击鼓进军。第四,不重伤。就是格斗的时候,不能让同一个人重复受伤。如果对方已经受伤,不管伤在哪里,都不能再来第二下,应该让他回去治疗。第五,不擒二毛。就是不能俘虏花白头发的人,应该让他回去养老。第六,不逐北。就是敌人败退时,不能追。追也可以,五十步为限。所以在春秋,五十步是可以笑一百步的。因为跑五十步就安全了,你跑一百步干什么? 如此绅士风度,堪比奥林匹克。 这些游戏规则,是谁在什么时候制定的?不清楚。它们都得到了严格执行吗?也未必。但可以肯定,这些规则在战国时期便被破坏得一干二净。因为在战国时期,战争的目的是兼并他国,当然要消灭对方的有生力量,大规模不眨眼地杀人,打歼灭战。这个时候,谁讲礼仪,谁就是找死。 春秋则相反。战争的目的说得好听是维持国际秩序,维护世界和平。说得难听点,也不过争当江湖老大。老大可是要以德服人、以身作则的,事情就不能做得太过分。这样的战争,自然列阵如球赛,宣战如请客,交手如吃饭,格斗如竞技,温文尔雅,费厄泼赖,最多温良恭俭而不让。 军事奥林匹克,只可能在春秋。 [9]事见《左传·僖公二十八年》。退避三舍,是晋文公在公元前637年对楚成王的承诺。 [10]见《左传·成公二年》。 [11]见《孟子·离娄上》。 [12]见《左传·成公十六年》。 第三章 战士 好男才当兵 春秋和战国,战士也不一样。 怎么不一样? 春秋的是君子,战国的是小人。 这里说的君子和小人,是阶级意义上的。换句话说,君子即士人,是贵族;小人即庶人,即平民。如果参加战争,则贵族叫“士”,平民叫“卒”。士,既参战也作战,所以叫“战士”。卒,参战不作战,只是跟着跑,所以叫“走卒”。走,在古汉语中就是“跑”的意思。战士和走卒,是两码事。 河南汲县出土,内容为水陆攻战场景,两军对阵、徒卒、仰攻、投石、水战等等,无不具备。 其实士之与卒,地位从来就有高低。早就有文字学家认为,士,跟王、皇一样,都是一个人端坐的样子,只不过王和皇头上特别大而已。这是有道理的。事实上,士就是“无冕之王”。他们作为贵族,跟天子、诸侯、大夫一样,成年时都要加冠。孔子的学生子路宁愿死,也不肯免冠,就是不能丢了士的身份。只不过,士只加冠,天子、诸侯和大夫则不但加冠,还要加冕,这才成了王或皇。[13] 卒就不一样了。文字学家一致认为,卒就是穿某种衣服的人。这衣服上会做记号,甚至写个“卒”字,表示是当差的、跑腿的、服劳役的,是小人。 ◎甲骨文“士”(甲3913)◎甲骨文“卒”(乙7200) 所以,士是高贵的,比如绅士、爵士、武士道。卒则是卑贱的,比如隶卒、狱卒、马前卒。马前卒这三个字最能说明问题:战场上,士披甲胄,叫“甲士”,乘车作战。卒就无甲可披,只能穿件布衣,鞍前马后跟着跑。 由是之故,车兵曰乘,步兵曰卒。中国象棋之将、仕、相、马、车、炮、卒,就是这种军事制度的体现:卒是最低级的,仕则仅次于将。将就是大夫,仕则是士。乘车的士比步行的卒高贵,因此可以“丢卒保车”。 总之,在春秋时期,士参战也作战,卒参战不作战。战士是高贵的、体面的、有尊严的,也是骄傲、自豪和快乐的。而且无论国君、大夫,还是一般的士人,只要上阵,就是战士。因此,一个贵族男子如果不能从军,就是奇耻大辱。相反,平民成为战士,则是极大的荣耀。当然,他们必须表现优异,而且仅限于在农民中选拔。地位更为卑贱的工匠和商贩,是没有资格的。[14] 好男才当兵。战争,是贵族的游戏。 这就是春秋的观念。 是贵族,就要有贵族精神和君子风度。这种精神和风度,上级和敌人也都要尊重和敬重。前面说过,楚王和郤至在晋楚鄢陵之战中,是相互致敬的。同样在这场战争中,晋国的一位君子,也向一位楚军将领表示了敬意。晋国的君子叫栾鍼(读如真),是中军统帅栾书之子,当时担任晋国国君的车右,也就是持矛站在国君的右边,相当于侍卫长。楚国这位将领则叫子重,多次率军征战,是楚国的名将。鄢陵之战,他当然也在场。他的旗帜,在战场上高高飘扬。[15] 栾鍼看见子重的战旗,肃然起敬。他对国君说:当年下臣出使楚国,子重曾问臣晋国之勇,臣答整整齐齐、井然有序。他又问还有什么,臣答心平气和、从容不迫。现在两国交兵,如果不去致敬,就不算井然有序;如果言而无信,就不算从容不迫。请君上批准下臣派人去送酒。 晋君批准了栾鍼的请求,栾鍼的使者也到了子重的麾下。使者说:敝国人才匮乏,寡君只好让鍼勉强凑合着做他的车右。鍼公务在身,不能亲自来犒劳大帅的部下,只好派某某代为敬酒,还望大帅见谅! 子重躬身答礼:栾鍼大人真是好记性,还记得我们当年的谈话。于是接过酒具一饮而尽,然后拿起鼓槌继续击鼓。 顺便说一句,子重从清晨一直战斗到了黄昏。 什么叫君子?这就是。 [13]据徐中舒《士王皇三字之探原》。 [14]请参看《国语·齐语》。 [15]古代乘车之法,尊者居左,御者(驾驶员)居中,又有一个人居右,以备倾侧。这个人,战时叫车右,平时叫骖乘。见《汉书·文帝纪》颜师古注。 第三章 战士 环球同此高贵 的确,所谓君子,虽然原本指阶级和出身,但久而久之便会变成一种人格精神,包括刚直不阿、光明磊落、行侠仗义和相互尊重,其核心则是高贵。这种精神在古代战争中表现得尤为突出,而且还是全球性的。 比如古希腊。 在波斯人眼里,希腊人是固执、愚蠢和荒唐的。他们总是要选择最平坦最开阔的地方,双方摆好阵势,派出传令官相互宣战,然后才开打。这跟我们春秋的“不以阻隘”,简直如出一辙。由于双方都没有可以隐藏和躲避之处,结果自然是两败俱伤,就算一方胜出也得不偿失。 对此,一位波斯将领表示十分不解:既然你们言语相通,又有传令官宣战,为什么不能通过谈判来消除争端解决问题呢?如果只能诉诸战争,又为什么不能先给自己找个有利地形,然后再尝试开战呢?[16] 其实,嘲笑希腊人的波斯人,自己也差不太多。公元前479年8月,波斯和希腊的军队在普拉提亚平原会战。波斯人先到,在阿索普斯河北岸摆开阵势。由三十多个城邦组成的希腊联军,则拖拖拉拉半天都凑不齐,开战前还有人源源不断赶来。然而就在希腊人慢慢集结,甚至只有少数散兵游勇时,兵强马壮的波斯军队却按兵不动。直到希腊人有了十一万之众,波斯统帅才下令进攻。这跟我们春秋时期的“不鼓不成列”,又有什么两样? 结果,普拉提亚会战以波斯人的惨败告终。 这让我们想起了泓之战。 公元前638年,也就是普拉提亚会战的一百五十多年之前,楚宋两国战于泓水。当时宋军先到,也摆好了阵势。然而无论在楚军过河前,还是过河后,宋襄公都不肯发起进攻。他硬是要等到楚军完全站稳脚跟阵势摆好,才敲响战鼓。结果,宋军大败,襄公负伤,并于第二年去世。 战败后,宋国人都怪罪襄公,襄公却不后悔。他说,不重伤,不擒二毛,不以阻隘,不鼓不成列,都是礼。不遵守这些礼,就不是君子。寡人虽然是早已亡国之殷商的残渣余孽,也不能做偷鸡摸狗的事。 有此想法的,并非只有宋襄公。 比如亚历山大。众所周知,马其顿国王亚历山大有一句名言:偷来的胜利不光彩。因此,在公元前331年高加美拉大战的前夜,他拒绝了偷袭波斯大营的建议。是啊,有着贵族精神和君子风度的古代军人认为,战争是一种高尚而荣耀的事情,必须堂堂正正地进行。乘人之危和落井下石都是不义的。这样做,不但违反规则,而且胜之不武。 亚历山大善有善报。公元前326年,也就是高加美拉大战五年后,他在印度河遭遇波鲁斯。当时亚历山大率领的是骑兵,且远道而来,喘息未定,人生地不熟。波鲁斯布下的却是象阵,还从容不迫,以逸待劳。胜负,几乎不言而喻。 然而波鲁斯却像当年的宋襄公和波斯统帅一样,心甘情愿地坐失良机。他耐心地等待马其顿军队渡河、集结、调整、休息、布阵,一直等到对方一切就绪,这才与之交锋。结果印军大败,波鲁斯也做了俘虏。 傻得可爱的波鲁斯,可谓印度版的宋襄公。 不过这位“印度宋襄公”同样善有善报。亚历山大待他以国王之礼,还让他继续统治自己的王国。这不仅因为波鲁斯有着魁伟的身材、英俊的外表,更因为他有着武士的英勇和高贵。正是这种精神,让亚历山大由衷地表现出欣赏和崇敬。 这是一种王者风范。 的确,在印度的种姓制度中,国王和武士都属于第二等级,叫“刹帝利”。作为高贵的等级,刹帝利也必须有高贵的表现。婆罗门教的《摩奴法典》甚至明确规定,战争中不能使用“奸诈的兵器”。而且,跟中国春秋的“不重伤”和“不擒二毛”一样,他们也不能攻击处于弱势的人。弱势群体包括妇女、儿童、老人、残疾人、伤病员,也包括俘虏、逃兵、胆小鬼、旁观者,甚至包括没穿甲胄、解除武装和睡眠中的人。违反规定者,将受到鄙视和诅咒,并不得进入天国。 人是要有一点精神的。是贵族,就得有贵族精神。尽管这精神在全世界都已所剩无几,但毕竟曾经存在。是的,曾经存在,在希腊,在波斯,在印度,在马其顿,在中国。 宋襄公,你不孤立! [16]请参看雷海宗《中国的兵》(中华书局2005年版)及书后附录王以欣《古代的战争规则和侠义精神》。本节参考该书和该文之处甚多,无法一一注明,谨此致谢! 第三章 战士 难言宋襄公 不过,温文尔雅绅士风度慈悲为怀的宋襄公,又似乎并不是什么善类。我们知道,殷商用活人做牺牲品的制度虽然被周人废除,春秋时期却仍有一位子爵因此被杀——他被另外几个国君杀了来祭祀社神。此事在当时,恐怕是遭了恶评的。《左传》的态度,便明显地不以为然。[17] 这起血案的主谋,就是宋襄公。 看来,宋襄公也不是什么“人道主义者”,更非君子。 没错,宋襄公是所谓“亡国之余”,难免念念不忘殷商的传统。但宋国大夫子鱼同样是殷商的“残渣余孽”,却完全不赞同襄公的做法。这位大夫在襄公执政的十四年间,几乎一直充当着“反对党”。曹之盟,宋襄公要杀鄫国国君祭祀社神,他反对;泓之战,宋襄公坚持所谓“不鼓不成列”,他反对;鲁僖公十九年的围曹,二十二年的伐郑,他当然也都反对。因为襄公的所作所为,其实都只有一个动机,那就是称霸中原。这在子鱼看来,无异于痴心妄想。他曾经无奈地说:国君的野心也太大了,小小宋国怎么承受得了啊![18] 事实证明,子鱼是对的。 泓之战的前一年(前639),宋襄公大会诸侯,希望那些依附楚国的国家改换门庭,奉自己为盟主。楚人虽然肚子里冷笑,却也装模作样地表示同意。于是到了秋天,襄公便再次大会诸侯,准备扎扎实实过一把老大的瘾。 对于这件事,子鱼当然也是反对的。反对无效,便建议襄公带着部队去。谁知宋襄公的书呆子气又发作了,或者认为江湖老大更应该像个君子。他说,我们讲好了谁都不带兵的。我提出的规矩,我怎么能破坏? 结果,宋襄公被楚人俘虏。[19] 这时的襄公,倒是头脑清醒了。他很清楚,能救宋国的只有子鱼。实际上子鱼原本也是可以做宋国国君的。他是襄公同父异母的哥哥,因为庶出而不能立为太子。宋桓公病重时,当时还是太子的襄公曾经建议父亲传位于子鱼,因为子鱼既年长,又仁义。桓公表示认同。子鱼听说,立即飞快地跑开。他说:弟弟能把君位都让出来,还有比这更仁义的吗? 襄公这才成为国君。[20] 此刻,做了俘虏的宋襄公便托国于子鱼。襄公说:哥呀,快回去镇守国家吧!这个国家,就是哥哥你的。寡人是因为不听忠言,才落得这个下场啊! 子鱼则说:君上就算不讲这话,国家也是臣的。于是立即回国加强战备。宋国国人也同心同德,准备迎接楚人的进攻。楚人传话给宋人:不妥协,就杀了你们的国君。宋人则说:抱歉!承蒙列祖列宗保佑,我们有国君了。楚人要挟不成,只好放了襄公。襄公自由后,就跑到卫国,准备在那里度过余生。子鱼说,这个国家,臣是为君上镇守的,君上为什么不回来呢?便把襄公接回国来。 这个感人的故事,记载在《公羊传》,司马迁的《史记》没有采信,因此是否可靠不得而知。而且回国以后的宋襄公,也并没有接受教训,第二年又自不量力地去讨伐楚的同盟郑国,并与楚军战于泓水,受伤而死。 但,《公羊传》的故事如果可靠,那么襄公和子鱼,就堪称当时最好的君臣和兄弟。 至少,是之一。 这很重要。因为在周代,甚至在整个中国古代,君臣都是最重要的关系,君臣之义也是最大的义。在春秋时期,它甚至是不分国别的。因此即便在战争中,外邦的臣子见了敌方的君主,也得恪守臣礼,让他三分。 实际上这个规则也得到了遵守和执行。比如在鄢陵之战中,晋国的下军统帅韩厥和新军副帅郤至,都有机会俘虏楚的同盟国国君郑成公,但他们都放弃了,因为不能让一国之君受辱。郑成公的侍卫长则让武艺更高强的驾驶员留在车上护驾,自己冲进敌阵,掩护国君撤退,终于战斗而死。[21] 这才是周的战士。对于他们来说,做一个好臣子,是比做一个好战士更重要的事情。或者说,一个好的战士,首先得是好的人臣。当然,一个好的统帅,也首先得是好的人君。不了解这一点,就看不懂周人的风采和风范。 [17]事见《左传·僖公十九年》。 [18]见《左传·僖公二十一年》。 [19]请参看《公羊传·僖公二十一年》。 [20]事见《左传·僖公八年》。 [21]事见《左传·成公十六年》。 第四章 人臣 老爹退下 鄢陵之战的战场上,有泥沼。 泥沼非常之大,挡在晋军营垒前,大家都小心翼翼绕开走。中军统帅栾书和副帅范燮,率领自己的亲兵一左一右护卫着国君。晋君车上,少毅是驾驶员,栾鍼是侍卫长,但战车还是陷进了泥沼。 身为中军统帅和晋国大臣,栾书当然不能袖手旁观。于是他下车走过来,准备扶国君转移到自己的车上。 栾鍼却大喝一声:栾书退下! 喝令栾书退下的栾鍼慷慨陈词:国家大事,你岂能一人独揽?再说了,侵犯别人的职权,这叫冒犯;放弃自己的职责,这叫怠慢;离开本职工作岗位,跑到别人那里,这叫捣乱。有这三条罪名,你还动吗? 于是栾书立即退下。 栾鍼则跳下车来,用力掀起战车,脱离险境。[1] 这事在鄢陵之战中,不过小插曲,却被史家隆重地记载下来,其实是有深意的。事实上,栾书不但是中军统帅,而且是栾鍼的父亲。下级呵斥上级,还劈头盖脸,岂非不忠?儿子呵斥父亲,还直呼其名,岂非不孝? 据《中国历代战争史地图集》。 恰恰相反。 事实上栾鍼的做法,完全符合礼仪,也合乎道理。首先,这是在国君面前。君前无父子。无论什么人当着国君之面,都要直呼其名。这个规矩,一直延续到明清。其次,栾书如果把国君转移到自己车上,就无法再行使中军统帅的职权。这当然是失职和失责。第三,栾鍼的职务是车右。按照当时的制度,车右的任务原本就是保障安全和以备万一。栾鍼该做的事,栾书又岂能越俎代庖?那可真是狗拿耗子多管闲事,不折不扣的侵权或越权。[2] 本是用于祭祀的酒器。上有铭文五行共四十字,大意是:在正月季春,栾书作此器,用以祭祀祖先,希望长寿,子孙永宝用享。 由此可见,所谓“君仁臣忠,父慈子孝”,有先后。公私不能两全,则先公后私。忠孝不能两全,则先忠后孝。在人君面前,人父必须退居二位。而且,为了让儿子尽忠,做父亲的往往要委屈自己,甚至牺牲生命。 比如狐突。 狐突是晋文公重耳的外祖父,在晋献公时曾担任太子申生的驾驶员。献公去世后,国君是惠公。惠公担任国君十四年,与宋襄公同在公元前637年去世,继位的是他的儿子,是为怀公。怀公很清楚,当时晋国的人心所向和众望所归,其实在公子重耳。重耳流亡国外,狐突的儿子狐毛和狐偃追随左右,实在是怀公的心腹之患。[3] ◎晋献公的子孙
若有人兮山之阿, 被薜荔兮带女罗。 既含睇兮又宜笑, 子慕予兮善窈窕。山之阿(读如婀)就是山凹,被(读如披)就是披,薜荔(读如毕利)和女罗(即女萝)都是蔓生植物,含睇(读如第)即含情脉脉,微微斜视。四句歌词翻译过来就是——
有个人儿呀, 在那山窝窝; 肩上披着薜荔, 腰上系着女萝。 含情脉脉, 微微笑着。 这样好看的样子, 是因为你爱我。确实性感,尤其是还有豹子。 豹子是山鬼的坐骑,也可能是驾车的,因为还有车。车身是辛夷木,旗帜是桂花树,车里装着石兰和杜衡。这些香花和野草,都是要送给心上人的。 那么,心上人是谁? 不清楚,也不必清楚,因为这不是情歌,而是神曲。实际上,《楚辞·九歌》十一篇,原本都是沅湘流域人民祭祀时唱给神听的。其中,《东皇太一》祭祀上帝,《云中君》祭祀云神,《大司命》祭祀生命之神,《少司命》祭祀生育之神,《东君》祭祀太阳神。这些是天神。《湘君》和《湘夫人》祭祀湘水之神,《河伯》祭祀黄河之神,《山鬼》祭祀巫山神女。这些是地祇。《国殇》祭祀阵亡将士,这是人鬼。天神、地祇、人鬼,全都有。至于《礼魂》,是送神曲。 送神曲非常简短,而且一片欢乐祥和——
祭礼已成啊敲锣打鼓, 击鼓传花啊载歌载舞。 此起彼伏啊男巫女巫, 亮丽歌喉啊从容步武, 春兰秋菊啊千秋万古!都说请神容易送神难。现在看,倒像是反的。 负责请神和送神的,是巫觋(读如惜)。巫就是女巫,觋则是男巫。他们是祭祀舞台上的中心。因为所谓“巫”,就是“女能事无形以舞降神者也”。[19] 所以,女巫就是女舞,巫女也就是舞女。或者说,巫者就是舞者,也是歌者。他们的歌舞不仅为了颂神和娱神,更是为了通神。古人认为,巫觋是人神之间的媒介。天神、地祇、人鬼有话要说,就通过巫觋发言,叫“显灵”。人有事情要请神指点或帮助,也通过巫觋表达,叫“通灵”。 因此,在祭祀或巫术的仪式上,巫觋便既是巫师,也是鬼神,叫“为神而亦为巫,一身而二任”, 颇有些“又做师婆又做鬼,吃了原告吃被告”的意思。[20] 巫觋既然有这样一种任务,那么,他们当中至少得有人穿着神的衣服,扮着神的模样,做着神的动作,讲着神的语言,表现着神的情绪,成为神的形象代言人。 这样的巫觋,就叫“灵保”。[21] 灵保可能是最古老的神职人员和表演艺术家。他们是巫术的,也是艺术的。因为只有表演逼真,人们才会相信他们真是神灵附体。同样,也只有当真认为自己能够通神,才能逼真。到最后,可能连自己都弄不清是在表演还是玩真的。 楚人《九歌》的魅力,正在于此。 明白了这一点,就不难理解《山鬼》。这一曲歌舞,是女巫表演的。她们要祈求的,则是爱情。既然是爱情,那就会有相爱也会有失恋,因此既有含情脉脉的凝视、耐心守候的期盼,也有“东风飘兮神灵雨”、“风飒飒兮木萧萧”、“怨公子兮怅忘归,君思我兮不得闲”。至于是谁爱谁,谁失恋,都不重要,因为这是在为一切有情人祈福。 同样,我们也不必拘泥于诗句本身,硬要弄清楚哪部分是山鬼的,哪部分是女巫的,因为她原本“一身而二任”,早已融为一体密不可分。要紧的,是体会。 其他篇章,也如此。 那是一些怎样的形象和场面!云中君华采若英,灵动飞扬,“与日月兮齐光”;大司命神秘威严,高傲冷峻,“众莫知兮余所为”;少司命竦剑拥艾,荷衣蕙带,“入不言兮出不辞,乘回风兮载云旗”;太阳神东君英武豪迈,潇洒多情,“举长矢兮射天狼”,“援北斗兮酌桂浆”。[22] 噫!以北斗七星为勺痛饮桂花酒,这是什么样的神灵,这是什么样的形象! 还有《湘夫人》——
帝子降兮北渚, 目眇眇兮愁予。 袅袅兮秋风, 洞庭波兮木叶下。[23]是的,天帝的公主就要降临江中的小洲。望眼欲穿,怎么能不让我忧愁。可是她,却若隐若现,时有时无。放眼望去,但只见秋风吹拂之下,洞庭湖微微泛起波浪,树叶儿一片一片轻轻地飘了下来。 这,还是巫术吗? 当然还是。 但,更是艺术,就像希腊人的宗教。 [18]此说最早由清人顾成天《楚辞·九歌解》提出,后孙作云、闻一多、马茂元、陈子展、姜亮夫、郭沫若均持此说。 [19]见许慎《说文解字》。许慎还说,巫字的形象是一个人长袖善舞的样子,但罗振玉、林义光、商承祚等诸多学者均不同意,认为字形与袖无关,与玉有关。请参看《古文字诂林》第四册第761页。但巫就是舞,并不错,《九歌》可以证明。 [20]请参看钱锺书《管锥编·楚辞洪兴祖补注》。 [21]请参看王国维《宋元戏曲考·上古至五代之戏剧》。 [22]请参看吴广平校注《楚辞》。 [23]帝子,就是公主;北渚(读如主),北边水中的小洲;眇眇(读如秒),遥遥远望;袅袅,微风吹拂。下,读如户。 第六章 鬼神 因此我们无信仰 跟中国一样,希腊也有巫术。 希腊的巫师跟楚国的巫觋息息相通。他们也是人神之间的媒介,同样可以通灵。因此,他们被叫作“神的着魔者”(entheos)。被神灵附体,则叫作“神性的着魔”(enthousiasmos)。这时,男巫和女巫都会陷入一种迷狂的状态。那些崇拜狄俄尼索斯的女巫,还会一边如醉如痴地舞蹈,一边奔跑着翻山越岭。当然,男巫和女巫在着魔时也会载歌载舞念念有词。这些词句被认为是“神赐的真理”,这种神灵的感动则叫“灵感”(inspiration)。[24] 艺术创作要有灵感,起源就在这里。 因此,当希腊人把他们的巫术变成宗教时,便顺理成章地把宗教变成了艺术。 希腊的宗教是艺术,早已为黑格尔所揭示。希腊的神也就是人,只不过比一般人更高大,更完美,更健康,更有力量,而且永远不死。其他方面,则与人无异。所以,当一个希腊人路遇俊男靓女时,他可能会停下脚步,羡慕而恭敬地问对方:你是不是神?[25] 神在希腊,是最高的美。[26] 但请注意,与人相比,希腊的神也只是更加漂亮而已。这种漂亮是纯粹的美,身体的美,外貌的美,与道德无关。相反,奥林帕斯山上的神几乎是“无恶不作”的。许多苦难和悲剧,就来自神祇的意气用事和胡作非为。所以,希腊人从来就不把他们的神看作道德楷模。相反,他们对于神的无法无天和不负责任,很可能愤愤不平。 比如阿喀琉斯。 阿喀琉斯是在自己的好友战死后,才真正投入特洛伊战争的。为了替好友复仇,他杀死了特洛伊王子赫克托耳,并发誓要将赫克托耳的尸体拿去喂野狗。赫克托耳的父亲到军营来求他,请他敬畏神祇,阿喀琉斯却不以为然。他的说法是:那些神祇为人类规定了命运,自己却优哉游哉! 当然,阿喀琉斯最后还是答应了老人的请求,并停止攻城十一天,以便特洛伊人有足够的时间安葬赫克托耳。但这与敬畏神祇无关,而是被老年丧子的特洛伊国王所感动,并想起了自己年迈的父亲。中国人的“不看僧面看佛面”,在希腊人这里是不管用的。他们不看佛面,只看僧面。 我们则又是另一种风采。 周人崇拜的炎帝、黄帝、颛顼、帝喾,以及尧、舜、禹、汤、文王、武王,是否漂亮不知道,道德高尚则毋庸置疑,或不许质疑。就连那些自然神,也要有贡献和功德。比如天上三光,是可以瞻仰的;地上五行,是赖以生存的;名山大川,是出产财物的。中看不中用的,谁会把他当神?[27] 天神和地祇有功,人鬼有德,都不必漂亮。 神在中华,是最高的善。 有功有德的神祇们是周天下的“纪律检查委员会”。周王国一位名叫过的史官说:神祇降临人间,一般是在两种时候。一是这个国家将要兴盛,二是这个国家将要灭亡。前一种时候,神要来看一看他们有多高尚;后一种时候,神要来看一看他们有多邪恶。虢公国一位名叫嚚的史官则说:国家如果将要兴盛,就听人民的;将要灭亡,就听神祇的。因为神,既聪明,又正直,还专一。人想要怎么样,他就按照你的愿望帮助你。如果你存心要失败,神一定让你去死。[28] 史嚚的话,很有意思。 按照史嚚的说法,人类的命运并不是神决定的。恰恰相反,神的决策反倒是人决定的。人要学好,神让你步步高升;人要学坏,神让你万劫不复。神能够起到的作用,是给你一个加速度,加快你的兴盛或灭亡。如此而已。 这样的鬼神崇拜,难道也能叫宗教,叫信仰? 当然不能。 那该怎么说? 有鬼神无宗教,有崇拜无信仰。 这就是华夏民族的文化特点。其中略有差异的,也无非是南北不同。简单地说,就是北方更主张把鬼神崇拜变成伦理道德,南方则更愿意变成艺术审美。但不要信仰,则南北如一。唯其如此,历史上在汉民族中影响最大的宗教,便是最不像宗教的佛教和道教。佛教讲觉悟,道教讲成仙,也都不是信仰(请参看本中华史第十二卷《南朝,北朝》)。 可以跟我们相呼应的,是希腊。 把宗教变成艺术的希腊人,实质上也没有信仰。由此带来的好处,是很早就建立了人本精神;由此带来的麻烦,则是核心价值观难以恒定。毕竟,在民族的童年,精神支柱的建立仍然需要神助,尽管有神未必有精神。 由是之故,希腊文明终于陨落。希腊的人本精神,以及他们的科学和民主,也要暂时坠入深渊,然后才能通过文艺复兴而得到弘扬。但从此,便牢不可破。 这个问题,我们同样存在。 我们的人本精神也是早熟的。因此,如何保证观念的恒定和社会的稳定,就煞费了先贤们的苦心。周公他们的办法是建立了井田、宗法、封建和礼乐四大制度,由此维持了数百年的太平,也有了我们民族的青春志。 然而也正是在青春靓丽的春秋,周制度和周文化开始崩坏。礼坏乐崩的结果,是天上的鬼神和地上的天子,一齐失去了自己的权威;高贵的君子和卑贱的小人,也一齐失去了道德的底线。中华大地变成了霸主和枭雄们耀武扬威和争权夺利的屠场,就像伯罗奔尼撒战争期间的希腊。 问题是华夏文明却没有像希腊那样日落西山,反倒在动荡的春秋战国开出了灿烂的思想文化之花,这就是先秦诸子百家争鸣。之后,则更是在新的时代勃然复兴,并成为伟大的世界性文明,先是在秦汉,后是在隋唐。 这又是为什么呢? 无疑,这是只能从长计议的事情。在此之前,还必须走进那风起云涌波澜壮阔的时代,看一看从春秋到战国,我们民族演绎的又是怎样一种华彩乐章。 本卷终 请关注下卷《从春秋到战国》 [24]请参看朱狄《灵感概念的历史演变及其他》。 [25]请参看丹纳《艺术哲学》。 [26]请参看温克尔曼《古代艺术史》第四卷《论希腊人的艺术》。 [27]请参看《国语·鲁语上》。 [28]均见《左传·庄公三十二年》。 后记 年轻就是好 记得当年读《诗经》,最打动我的不是《关雎》,而是《汉广》——
南方有嘉木, 可是靠不上; 汉水有女神, 可是追不上。 汉水是那样宽广, 我真是没有希望; 长江是那样绵长, 我真是没有方向。我喜欢这诗,因为我也失恋了。 那会儿,我在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的军垦农场当农工。住的是干打垒,吃的是玉米面,干的是体力活。农场没什么娱乐活动,电视和电脑更是闻所未闻。幸好奔赴边疆时,随身还带了几本书。遇到难得的农闲,除了读唐诗宋词和鲁迅先生,便翻译《诗经》和《楚辞》打发日子。直到现在,也还能回忆起当时的译文,比如《有狐》——
狐狸找对象, 在那石梁上。 让人心疼的穷小子呀, 可怜他没有衣裳。还有《月出》——
月亮出来皎皎的, 姑娘容貌娇娇的, 姑娘身段高高的, 我的情思悄悄的。当然,这都是做梦。没什么姑娘像《草原之夜》说的那样“来伴我的琴声”,更不会像《敖包相会》唱的那样“自己跑过来”。碰钉子的事,倒是有的。 奇怪!苦哈哈的,还有这念头? 有,因为年轻。 在我们这个世界上,没有比年轻更好的了。一个人再有权,再有钱,再有地位,都买不来换不来年轻。年轻,就可以胡思乱想;年轻,就可以个性张狂;年轻,就可以不管不顾;年轻,就可以神采飞扬。年轻人是有特权的,因为他少不更事,因为他血气方刚,因为他来日方长。 人类也一样。 是的,每一个古老的文明和民族都有自己的童年和少年,也有自己的初恋和失恋。阿尔塔米拉的洞穴壁画,红山文化遗址的女神雕塑,斯通亨奇的环状列石,复活节岛的巨石人像,表现着人类童年的纯真和质朴;古埃及的金字塔,巴比伦的占星术,古印度的阿修罗,古罗马的万神殿,还有古希腊的荷马史诗和奥林匹克,我们的《诗经》和《楚辞》,以及共同拥有的英雄好斗和少女多情,则表现出少年的飞扬跋扈和天真烂漫,异想天开和胆大妄为,甚至不知天高地厚。 没错,青少年时代的世界各民族都一样,脸上长着青春痘,身上流着孩童血,头上顶着新月和旭日。 是的,那时年少。 这是事实,也是历史,问题是怎么看。 马克思在谈到希腊艺术时说过,一个成年人并不可能再变成儿童。但,儿童的天真不让他感到愉快吗?他不该在一个更高的阶梯上,把自己的真实再现出来吗?一个民族的固有性格,不是在他儿童的天性中,在每一个时代都纯真地复活着吗?为什么历史上的人类童年时代,在它发展得最完美的地方,不该作为永不复返的阶段显示出永久的魅力呢?[1] 当然应该。 从西周、东周到春秋,就是我们民族的少年时代。那时的人,是有着真性情、真血气的,因此有情有义,也敢爱敢恨。这才有杀身成仁的刺客,追求真爱的情人,义无反顾的战士,忠贞不贰的臣子,力挽狂澜的使节,以及人情味十足的鬼神。他们集体地表现出一个民族在她“发展得最完美地方”之永久的魅力和风采。 因此,如果说本中华史第三卷《奠基者》描述了我们民族的“身子骨”,那么本卷要展示的就是“精气神”。那些少年心气,那些男生女生,那些花花草草,那些磕磕碰碰,都无不透出青春气息,湿漉漉不由分说地扑面而来,让我们无限向往,让我们过目不忘。 请在这里多停留一会儿吧! 前面的路,将风高浪急,险象环生。 [1]请参看马克思《〈政治经济学批判〉导言》。 本卷大事年表 前684年,鲁宋之战,县贲父因马惊而自责,冲进敌营战斗而死。 前656年,齐楚召陵之战。骊姬逼死晋太子申生。 前651年,晋献公去世,里克杀奚齐、卓子,荀息殉难。晋惠公即位,宋襄公即位。 前650年,晋惠公杀里克。 前647年,晋国发生饥荒,秦国进行人道主义救援,史称“泛舟之役”。 前646年,秦国发生饥荒,向晋国购买粮食,遭到拒绝。 前645年,秦晋韩之战,晋惠公被俘。一个月后被释放,杀庆郑。 前639年,宋襄公大会诸侯,被楚军俘虏。 前638年,楚宋泓之战,宋襄公坚持守礼,战败受伤。 前637年,宋襄公死在五月,晋惠公死在九月,晋怀公杀狐突。 前634年,齐伐鲁,鲁僖公派展喜使齐,齐退兵。 前632年,晋楚城濮之战,双方彬彬有礼宣战。 前630年,晋文公联合秦国伐郑,叔詹和烛之武救郑。 前607年,鉏麑因拒绝谋杀赵盾而自杀。晋灵公被赵穿所杀。 前605年,郑灵公被杀。 前599年,陈灵公因夏姬故,被杀。 前598年,楚庄王伐陈,夏姬归楚,被许配给楚国大夫襄老。 前597年,春,楚庄王伐郑,郑国投降。夏,晋楚邲之战,襄老战死,知罃被俘,楚军教败退的晋军修车。 前589年,夏姬和巫臣私奔到晋国。 前588年,知罃被释放。 前584年,巫臣使吴,教吴以车战及外交,并联晋伐楚。吴国崛起。 前575年,晋楚鄢陵之战,战争中相互行礼。楚王派人慰问晋国大夫郤至,晋君车右栾鍼向楚军将领子重敬酒。晋国下军统帅韩厥和新军副帅郤至为恪守君臣之道,放弃俘虏郑成公的机会,郑成公的侍卫长则为掩护国君撤退战斗而死。 前559年,卫献公因待臣无礼而被驱逐出国。 前556年,鲁国战士臧坚被齐军俘虏,因不愿被羞辱而自尽。 前546年,弭兵之会,晋楚争当盟主,楚人先歃血。 前543年,蔡景公为太子娶妻于楚,私通,被弑,太子继位,是为蔡灵公。 前541年,楚国令尹子围访问郑国,娶公孙段之女。虢之会,季武子侵郓,叔孙豹不以贿免。子围弑君即位,是为楚灵王。 前537年(鲁昭公五年),楚伐吴,蹶由使楚被扣,囚禁十四年后回国。 前531年,楚灵王杀蔡灵公,灭蔡,以蔡国太子祭祀社神。 前529年,楚国内乱,灵王自杀,蔡人复国。 前525年,吴伐楚,公子鲂占卜,战死。裨竃预言宋、卫、陈、郑同日火灾。 前502年,晋卫会盟,卫灵公让晋国大夫执牛耳,自己先歃血,发生冲突。 前480年,子路战死。 前453年,豫让刺杀赵襄子未果,自尽。 前397年,聂政刺韩,后自尽。 前227年,荆轲刺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