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易中天中华史:王安石变法》
第一章 箭在弦上 短命的改革
北宋神宗熙宁七年(1074)三月二十六日,一幅反映社情民意、描绘民间疾苦的画卷送达御前,图中的景象触目惊心惨不忍睹:开封城外尘土飞扬的道路上,流亡的难民扶老携幼蜂拥而至,个个面有菜色体无完衣。他们卖儿卖女典当老婆,也只能换来一些麸皮和粗粮勉强糊口,没有家人可卖的便去吃树皮草根,饿死在城下只是迟早的事。
这跟《清明上河图》可完全两样。
献图的是一位小官,名叫郑侠,职务是安上门监,也就是为皇帝看大门的。郑侠在奏折中说,这些都是他每天在城楼上亲眼所见,画出来的还不到百分之一。帝辇之下,惨状尚且如此;千里之外,真不知是什么样子!
神宗皇帝潸然泪下。[1]
其实皇帝对此应该早有思想准备。因为从上一年的七月开始,许多地方就没能出现有效的降雨,全国性的旱情竟然延续八个月之久。对于农业帝国,这无异于沉重打击。何况按照西汉董仲舒天人感应的观点,自然灾害是统治者不修德政的结果,也是上天的警示和谴责,必须有人负责。
舆论的矛头迅速指向王安石。
王安石是在熙宁二年(1069)二月,开始厉行史称“熙宁变法”之改革的,到郑侠献图时已经五年。五年来,反对的声音从来就没有停止过,此刻更是一浪高过一浪。道理也很简单:旱情的严重即便不是由于王安石的倒行逆施惹怒了老天爷——这当然并不可能,那么显而易见,他的变法无疑加重了灾情,也使人民群众的生产自救没了希望。
郑侠就是这种观点的代表人物之一。他指出,百姓早就家无隔夜之粮,为什么还要戴着枷锁去砍自己的桑树,拆自己的房子?就因为要偿还王安石逼他们借的国债,缴纳王安石新设的税费,而原本应该用来救济灾民和平抑物价的专项基金,却被王安石挪作他用,为政府敛财了(详见后文)。
如此新法,岂非天灾之外的人祸?
因此郑侠毅然提出:恳请陛下罢祸国殃民之法,延万姓垂死之命。如果陛下行臣之言,十日之内还不下雨,请将臣在宣德门外斩首示众,以正欺君罔上之罪。[2]
皇帝被这个不怕死的福建福清人打动了。上朝时,他将这份奏折和这张图交给宰辅们看,还问了王安石一句话:这个名叫郑侠的人,爱卿你认识吗?
王安石答:是臣的学生。[3]
神宗马上明白:他们两人应该没有私仇。
当然没有。实际上王安石不仅是郑侠的老师,还是他的恩人。郑侠虽然也是进士出身,把他引进官场一手栽培放手重用的却是王安石。而且,郑侠地位太低,根本没有资格直接向皇帝上书,奏折和图也被宫廷退回。郑侠无奈,只好到城外的官差站,谎称是绝密急情,这才快递到御前。[4]
显然,这是违法的。郑侠也在奏折中说,即便事实证明他的意见正确,仍然请求处分。也就是说,郑侠反对王安石变法,没有个人恩怨,没有利益驱动,反倒还要担风险。[5]
那么,他为什么要这样做?
也许因为观念相左,也许因为地位不同。毕竟,王安石是宰相,高居庙堂,考虑的是宏观调控;郑侠是门监,深入基层,面对的是平民百姓。按照新法,民众进行任何交易都要纳税。征收这些税费,也是门监的工作之一。郑侠却无法接受也无法执行。要知道,此时是荒年。难道那些可怜无告的难民卖儿卖女,也要缴纳营业税和所得税?[6]
郑侠忍无可忍。
忍无可忍的还有太皇太后和皇太后。
两宫皇太后也都是反对变法,反对王安石的,只是她们的意见神宗皇帝根本听不进去。有一次,神宗带着弟弟岐王赵颢陪同太后去看太皇太后,太皇太后旧话重提:民间怨声载道,纷纷反映苦于新法,是不是该停止实行?
神宗皇帝说:新法是为了利民,不是苦民。
太皇太后说:那么,是不是可以换掉王安石呢?他是很有才学,但是人缘太差。即便为了保全他,也最好让他暂时离开相位,过个一年半载再召回来,岂不是更好?
神宗皇帝说:挺身为国的,只有王安石。
岐王赵颢说:皇祖母的话有道理,请陛下考虑。
神宗皇帝却突然失态,歇斯底里地说:什么意思?难道朕把天下搞坏了吗?要不这皇帝你来做?
岐王赵颢当场吓哭。他流着眼泪说:至于吗?
亲亲热热一家人不欢而散。等到皇帝再次见到太皇太后和皇太后时,两宫的态度变得很明朗:王安石乱天下!尽管没有证据显示,这件事是发生在郑侠献图的当晚。[7]
神宗皇帝心乱如麻。
王安石却让皇上失望。面对灾情,他表现出没心没肺的满不在乎,居然说:灾害是常有的事,就连尧舜和商汤也无法避免,只要修人事以应天灾就可以了,不足为虑。
神宗皇帝大为惊诧。他说:这难道是小事吗?朕之所以如此恐惧,就是担心人事有问题。[8]
王安石还是无动于衷。
于是皇帝觉得,也许该听听韩维的意见了。
韩维的身份比郑侠还特殊。他是宰相韩绛的弟弟,也是王安石的恩人,宋神宗的老师——如果可以那么说的话。事实上,神宗还是郡王的时候,韩维就是他的身边人。而且,每当后来的皇帝对韩维的议论发出赞叹,韩维就会说,这不是他的主张,是挚友王安石的远见卓识。可以说,没有韩维,神宗恐怕就不会那么看重王安石,也不会有熙宁变法。[9]
因此,神宗在延和殿召见了韩维。
皇帝问:天久不雨,朕五内俱焚,该怎么办?
韩维答:很简单,废除王安石的新法。
如果说,在最后的时刻,压倒骆驼只需要一根稻草,那么,当这样一棵大树倒下时,骆驼已无生存的可能。皇帝也不再犹豫。他对韩维说:好吧,就由你来拟诏。[10]
诏下。三天以后,大雨。[11]
这当然未免太有戏剧性,因此未必可靠,就算属实也是凑巧。但此事被史家大书特书一传再传,却充分体现出他们对王安石变法的态度。可以说,那种憎恶,那种快感,那种幸灾乐祸和咬牙切齿,简直就是溢于言表。
对于郑侠来说,这却是及时雨,至少救了他一命。不过这位敢于直言的小官,还是被王安石的党羽流放到英州(今广东省英德市),只是由于神宗的保护才幸免于死。[12]
王安石也离开了相位,被贬为江宁知府。尽管这并不是最后的结局,他本人也在十个月后官复原职,但显然已经风光不再,与皇帝的关系也大不同于前,以至于在一年多以后再次被贬到江宁,永远离开了政治中心。
失去了这个主心骨,改革其实已难进行。
又过了八年半,元丰八年(1085)三月,宋神宗卒,享年三十八岁。太子继位,是为哲宗,年仅十岁。原来的皇太后成为太皇太后,垂帘听政,对变法进行反攻倒算。第二年即元祐元年,王安石去世,新法全部被废除。至此,一场轰轰烈烈又虎头蛇尾的改革,终于一败涂地。[13]
也许,一切都缘于郑侠那张图。
这就必须问个为什么了。答案也无非是这样几种:王安石有问题,宋神宗有问题,反对派有问题,新法有问题,或者变法本身就有问题。所有这些答案都有人主张,也都有人反对。我们的故事,却必须从头说起。
[1]以上见李焘《续资治通鉴长编》(以下简称《长编》)卷二百五十二熙宁七年四月甲戌日条、《宋史·郑侠传》。郑侠献图的时间,(南宋)林栗《言行录》称在熙宁七年三月二十六日,但未被李焘采信,但书“先是”二字。今为叙述便,姑采信之,亦姑妄言之,不必较真。郑侠所献之图失传,今据《宋史·郑侠传》所载描述。
[2]见李焘《长编》卷二百五十二熙宁七年四月甲戌日条、《宋史·郑侠传》。
[3]见李焘《长编》卷二百五十二熙宁七年四月甲戌日条。
[4]见《宋史·郑侠传》。
[5]郑侠自请处分,见李焘《长编》卷二百五十二熙宁七年四月甲戌日条。
[6]王安石新法的规定,见司马光《涑水记闻》,转引自李焘《长编》卷二百五十二熙宁七年四月甲戌日条注。
[7]以上见李焘《长编》卷二百五十二、毕沅《续资治通鉴》卷七十熙宁七年四月丙戌日条。两宫指斥王安石乱天下,李焘记为“他日”,毕沅记为“久之”,林语堂《苏东坡传》认为是郑侠献图当晚。但据《宋史·王安石传》,似在郑侠受到处分之后,王安石罢相之前。
[8]见李焘《长编》卷二百五十二熙宁七年四月己巳日条。
[9]见《宋史》之韩维传、王安石传。
[10]见李焘《长编》卷二百五十一熙宁七年三月乙丑日条、《宋史·韩维传》。实际上,神宗与韩维的讨论有多次,韩维的应对既有面陈,也有上书,但核心是废除新法,故此处从简。
[11]下雨的日子和下诏的日子一样已不可考。据李焘《长编》卷二百五十一熙宁七年三月乙丑日条注,废除新法是在三月二十八日,即郑侠献图后的第三天。据《宋史·韩维传》,当日即天降大雨。据《宋史·郑侠传》,下雨是在废除新法以后三天。今姑从《宋史·郑侠传》。
[12]见《宋史·郑侠传》。
[13]以上见《宋史》之神宗本纪和哲宗本纪。
第一章 箭在弦上 变法迫在眉睫
宋神宗继位那年,二十岁。
这是一个好年龄,既充满热情,又非少不更事。而且按照正史的记载,这位名叫赵顼(读如须)的英宗皇帝嫡长子似乎天生就是当皇帝的料。尤其让士大夫们交口称赞的,是他知书达理,尊师重道:读起书来废寝忘食,见了老师毕恭毕敬,大热天也不用扇子,侍奉两宫更是极尽孝道。尽管官修史书难免溢美之词,但我们愿意相信这是真的。[14]
事实上神宗刚刚继位便让人刮目相看,他发出的第一道诏令竟是大行皇帝的丧事从简。他还解释说,仁宗皇帝宾天之时,先帝(由于不是仁宗亲生)要避嫌,不敢裁减。朕却没有这个顾虑,正好继承先帝遗志,厉行节约。[15]
不难想象,舆论又是好评如潮。
然而这位应该不错的皇帝,死后的庙号却是神宗。
这是一个说不上好也说不上不好的盖棺论定。因为按照谥法,民无能名曰神,也就是“无法评价”的意思。中华帝国史上庙号神宗的有两个,还有一个就是明的万历。但万历皇帝是数十年不理朝政的,赵顼却励精图治奋发有为。如此天差地别却都叫神宗,可真是让人不知说什么才好。
其实在这个问题上,大宋君臣有难言之隐。
麻烦在于评价系统。按照传统观念,太上有立德,其次有立功,其次有立言,叫“三不朽”。宋神宗的道德品质当然无可挑剔。他仁慈,体察民情恤孤养老;他谦恭,克己复礼敬畏辅相;他简朴,从不大兴土木游山玩水;他勤政,总是把帝国的事务放在首位。因此,就连对变法一事颇有微词的官修史书,也不得不承认赵顼是有德之君。[16]
赵顼的优秀品质甚至很早就表现了出来。他被封为颍王的治平元年某天,手下人给他做了一双漂亮靴子。爱美之心原本人皆有之,何况这时赵顼才虚龄十七,自己又长得漂漂亮亮帅气至极,因此接过靴子看了又看,爱不释手。
旁边的韩维却说话了:亲王也需要舞靴吗?
赵顼满脸通红,立即把靴子扔了。[17]
这虽然是一件小事,却很能说明问题,至少说明赵顼是有志青年。对于大宋王朝,他是有主人翁意识的。他很想将列祖列宗的事业发扬光大,也希望帝国能够长治久安,这才放下身段虚心纳谏,并不以亲王或皇帝的身份文过饰非盛气凌人,反倒如正史所言,折节下士,海纳百川。
这种作风他一直保持了下来,以至于朝中大臣争论不休时难免举棋不定,对王安石的支持也不能一贯到底。但这里面其实情况复杂,更不能说是他的道德缺陷。
然而说到立功,就意见分歧。变法派认为他有功,反对派认为他有过。此时临朝听政的又是反对派的后台老板高太后,只不过当妈的不方便骂儿子,其他人更不敢,便只好含糊其词,宣布“不知说什么才好”,上庙号曰神宗。
那么,宋神宗不该变法吗?
不,应该,而且可以说是迫在眉睫。
最严重的问题是国库空虚。神宗继位三天,三司使(国家财政委员会主任)韩绛等人,就给皇帝陛下交了一份财政状况报告,奏折里赫然写了八个字:
百年之积,惟存空簿。
也就是说,账上一文钱都没有。
没有钱的原因在《大宋革新》一卷中已经讲过,帝国的财政收入都用来养官、养兵、买和平了。比如四年前为仁宗皇帝办丧事时,由于给文武百官和首都驻军赐酒赐肉,开封地区弄得一只羊都没剩下。呵呵,一次赐宴就能用光京师全城的羊,官员和军队的人数之多可想而知。[18]
但是没有办法。赵匡胤留下之“祖宗家法”的核心思想是维护皇权,基本国策则是能花钱买就花钱买。于是,契丹和西夏那边每年要交岁费,文官集团的人数和俸禄也要逐年增加,罪犯和难民则编入厢军养起来,免得他们造反。也就是说,为了维稳,赵宋官家只能天女散花般地撒银子。
这样花钱,谁扛得住?
没错,北宋经济是繁荣的。可惜,经济增长的速度永远赶不上开销的增长。据统计,仁宗皇祐年间,国家财政收入三千九百万,支出一千三百万,占收入的三分之一。英宗治平年间,收入四千四百万,支出八百八十万,占收入的五分之一。到了神宗的熙宁年间,收入虽达五千零六十万,支出却也是五千零六十万,竟占收入的百分之百。[19]
请问,神宗这个皇帝可怎么当?
何况这还只是说法之一。另一个统计数字却显示,英宗时期朝廷便已入不敷出,仅治平二年(1065)的财政赤字就达一千五百多万,其中非正常开支一千一百五十多万。这个数字跟前面的说法差距甚大,很难判断孰是孰非,却雄辩地证明当时帝国的管理实在是混乱至极。 [20]
混乱也不奇怪。正如《大宋革新》一卷所说,赵宋官家为了巩固皇权,防止谋反和政变,故意将制度和机构设计得非常复杂。他们先是从政府夺走兵权交给枢密院,结果兵部成为虚设;又夺走财权交给三司,户部也成为虚设。枢密院和三司都能自行其是,不必跟中书省通气。于是,国库早已空虚,枢密院还在招兵买马;民众早已贫穷,三司还在横征暴敛。最可笑的是,有一次某官员居然同时接到了中书省和枢密院的不同任命,竟不知到何处就职才是。
在如此混乱的状态下,尸位素餐的不乏其人。神宗继位第三个月,朝廷决定提拔开封知县到开封府工作。然而皇帝找这个人谈话,却发现他对自己管辖范围内的事,居然一问三不知,气得神宗皇帝不知说什么才好。[21]
这样看,朝廷岂不是花大把银子养了一群废物?
确实如此,甚至连废物都不如。因为他们还要内讧,还要钩心斗角。还是在这个月,神宗接到投诉,两位监察官员弹劾参知政事(副宰相)欧阳修,罪名是与儿媳通奸。
这对于标榜“以德治国”的大宋王朝而言,当然是天大的丑闻,欧阳修本人更是不能不答辩。他上书皇帝说:此事禽兽不如。如果是真,臣犯天下之大恶;是假,臣负天下之至冤。因此,恳请陛下主持公道,宣谕公正之臣查问:闺中隐秘之事,御史何以得知,秽行又何以败露?
欧阳修到底是欧阳修,一下子就抓住了要害。举报人当然答不上来,一会儿说记不住了,一会儿又说监察官员有权捕风捉影。查来查去,造谣者居然是欧阳修的小舅子。皇帝盛怒之下,将那两个监察官员同时贬职。
这件事耗费了神宗许多精力,结果却如此摆乌龙,皇帝再次气得无以复加。他愤怒地对那几个人说:放着许多军国大事不管,管人家的私生活干什么!当然,还有一句话他没说出来:养着你们这帮废物,难道就是让朕闹心的吗?[22]
宋的官场,真的已经腐朽。
就连重臣们也让神宗感到失望。熙宁元年(1068)四月初一,退居二线的老宰相富弼来宫中见他。皇帝满怀希望也虚怀若谷地向这位三朝元老请教,得到的回答却是:愿陛下对外二十年口不言兵,对内维持安定团结就好。[23]
神宗听明白了。富弼是知道自己锐意革新,才故意这么说的。看来,王朝的国家机器已经生锈,不改革不行。依靠那些元老,那些旧人,还有那些老办法,也不行。
吐故纳新,已是唯一选择。
[14]见《宋史·神宗本纪》及赞语。
[15]见毕沅《续资治通鉴》卷六十五治平四年正月庚申日条。
[16]见《宋史·神宗本纪》及赞语、毕沅《续资治通鉴》卷六十五治平四年正月丁巳日条。
[17]见杨仲良《续资治通鉴长编纪事本末》(以下简称《纪事本末》)卷五十六治平元年六月戊午日条。
[18]以上见李焘《长编》卷二百九、毕沅《续资治通鉴》卷六十五治平四年正月己未日条。
[19]见(清)赵翼《廿二史札记》卷二十五所引。
[20]这个统计数字见《宋史·食货志·会计》。
[21]见李焘《长编》卷二百九、毕沅《续资治通鉴》卷六十五治平四年三月丙辰日条。
[22]欧阳修被诬一事见李焘《长编》卷二百九、毕沅《续资治通鉴》卷六十五治平四年三月各条,同时请参看《宋史·欧阳修传》。
[23]见毕沅《续资治通鉴》卷六十六熙宁元年四月壬寅朔日条,参看《宋史·富弼传》。
第一章 箭在弦上 韩琦罢相
神宗继位后八个月,宰相韩琦被免职。[24]
这可不是小事,反倒应该说是天大的事。因为这位河南安阳人不但是仁宗、英宗和神宗三朝的元老,而且是曾经与范仲淹并肩作战抵抗西夏的前线指挥官,更是英宗时期朝廷的半边天。没有他,英宗和神宗没准都做不成皇帝。
故事,也许还真得从头说起。
那是嘉祐八年(1063)四月初一凌晨,宰相韩琦和其他大臣得到消息,原本已经圣体康复的仁宗皇帝,在昨夜三更突然驾崩。幸运的是,曹皇后非常镇定。她吩咐,宫门断然不可夜开,立即密传辅臣黎明觐见。因此,当韩琦等人赶到的时候,曹皇后已是一身孝服梨花带雨地站在帘前。
皇后哭道:相公,官家没有儿子,奈何?
韩琦说:不是有皇子吗?
这里说的皇子,就是英宗赵曙。他原本是宋仁宗堂兄的儿子,只是由于仁宗的三个儿子都早早夭折,才被皇帝养在宫中,又在韩琦、欧阳修等人极力主张下被立为皇子。
皇后说:他不是先帝之子。立了他,不会有人来争?
韩琦说:怎么会!
皇后说:那好吧,就听你的!于是命令掀开帘子,然后对躲在帘子后面的人说:曙儿,现在你是皇帝!
赵曙却吓了一跳:我不敢当!我不敢当!
说完,掉头就跑。
宰辅们也不由分说,一齐拥上前去围住赵曙,有的帮他解头发,有的帮他换御衣,乱作一团。韩琦当机立断,回过头来对翰林学士王珪下达命令,要他立即起草遗诏。
王珪也吓坏了,不知所措。
韩琦一声断喝:大行皇帝在位多少年?
王珪这才知道如何下笔,赵曙也这才当上皇帝。[25]
然而大宋似乎命运多舛。英宗继位仅仅三天,就在四月初四晚突然发病,近乎精神失常。初八日上朝时,居然呼天抢地到处乱走。韩琦只好上前一把抱住,也只好请出曹太后垂帘听政。后面的故事《大宋革新》中已经讲过,为了保住英宗的皇位,韩琦甚至押上了自己的身家性命。[26]
接下来,就该为太后撤帘、英宗亲政努力了。
一年后,英宗病愈。韩琦便挑了十几件政事,到西阁请英宗批复,然后拿着文件到东殿,一条条向太后汇报。
太后听了说:处分很是得体!
韩琦说:这是皇上的批示,而且批写如流。皇上能听政如此,实乃天下万幸,臣等之福。先帝陵寝复土之后,臣就应该退出中枢。现在,可以请太后恩赐一处郡县了。
据沈从文《中国古代服饰研究》。此为宋仁宗曹皇后像,神宗时,曹皇后被尊为太皇太后。该图为绢本设色,现藏于台北故宫博物院。
太后大吃一惊:相公怎么可以退?要退也是老身。老身原本就该住在深宫,每天坐在这里实在是万不得已。相公请不要走,一定要留在政府,容老身先退就是。
韩琦跪下说:太后圣明!却不知哪天撤帘?
太后不回答,站起来就走。
韩琦立即厉声吩咐礼仪官:撤帘!
帘子迅速落下。仓促间,居然还能看见太后的身影。[27]
韩琦,岂非英宗的半边天?
其实就连神宗继位,他都有拥戴之功。治平三年(1066)十二月,英宗病重,请立皇太子的奏折却被扣留。已被封为颍王的嫡长子赵顼忧形于色,问韩琦自己该怎么办。
韩琦说:愿大王日夜不离皇上左右。
赵顼说:这原本就是人子天职。
韩琦说:不是为了这个。
赵顼明白了,从此日夜守护在父皇身边。
韩琦则对英宗说:太子不立,天下不安,请陛下圣裁。
英宗这时已经病得说不出话来,只是点头。
韩琦便将纸笔递给英宗,英宗哆哆嗦嗦写下“立大王为皇太子”几个字。韩琦又说:必须是颍王,烦请陛下再亲笔书写。英宗只好又批了三个字:颍王顼。
写完,皇帝潸然泪下。
枢密使文彦博悄悄对韩琦说:看见皇上表情了吗?人到了这个时候,就算父子之间,也不可能没有想法。
韩琦说:国事就该如此,又能怎样?[28]
英宗皇帝也果然一病不起,一个月后驾崩,赵顼则顺理成章继承了皇位。不过,大臣们请赵顼继位时却发生了一件怪事:已经去世的英宗突然手指头动了起来。次相曾公亮吓了一跳,赶紧对首相韩琦说:要不再等等?
韩琦却说:慌什么!就算先帝复活,那也是太上皇。[29]
凡此种种,对于赵顼而言当然要算力挺。所以后来有人要陷害韩琦,神宗就不能答应。他说:告诉你吧,要不是他韩琦,朕也只是一个皇亲国戚罢了。 [30]
然而韩琦还是被罢免,而且因为一件小事。
这件小事叫宰相押班。依照礼制,皇帝上朝时,要有人带领其他官员恭行大礼山呼万岁,叫押班。不过,唐代押班的是监察御史,宋代规定为宰相和副宰相。但,宰相副宰相公务繁忙,礼仪性的朝会便无暇出席,当然也不押班。
这就让人抓住了把柄。
出面投诉的人叫王陶,职务是御史中丞。按照中华帝国的监察制度,中央政府的监察官员都叫御史,监察机关在西汉叫御史府,东汉以后叫御史台,明清两代叫都察院。御史台的长官叫御史大夫,副长官叫御史中丞。不过,御史大夫一职,唐代官不常置,宋代只做荣衔,元代例由皇太子或贵戚兼任,御史中丞便成为实际长官,号称台长。
其他监察官员,则叫台官。
台官是有监察权的,王陶却决定先礼后兵。他以御史台的名义行文中书省,要求对方就不押班一事做出解释,结果中书省不予理睬。王陶又以御史中丞名义行文宰相,对方又不予理睬。于是这位台长便上奏皇帝,正式弹劾首相韩琦和次相曾公亮专横跋扈,操弄国柄,藐视君主。他指出,君弱臣强绝非国家之福,罢黜二人才是对他们的爱护。
韩琦和曾公亮也立即上表待罪。韩琦说:陛下只要派个小宦官就能将臣带走,臣何尝跋扈?曾公亮则说:宰相不押班由来已久,破坏规矩的不是我们两人。皇帝身边一个官员也说:宰相固然有罪,指为跋扈却未免欺人太甚。
神宗听了,为之动容。
王陶见连上数章都泥牛入海,便宣布罢工。他说:看来臣之所言一无是处,哪里还敢再管闲事?恳请陛下将臣驱逐出京。自今日起,臣只在私宅待罪,不敢再进御史台。
同样,韩琦也以被劾之臣应该等待处分为名,宣布不再上班。神宗只好和稀泥,将王陶调任翰林学士。副宰相吴奎得到消息义愤填膺。他对神宗说:王陶血口喷人,反倒获得美差,世人会把陛下看作什么君主?
于是,吴奎也称病不朝。
宰相、副宰相和御史中丞一齐罢工当然很严重,最后的结果则是王陶、吴奎和韩琦先后离开原职,远走他乡去做地方官。当然,这里面有过反复。比方说为了安抚韩琦,曾经将罢黜的吴奎复位,韩琦却坚决不肯再任相职,神宗也只好恭敬不如从命。告别时,据说君臣二人都眼泪汪汪。[31]
但这只是悲剧的序幕罢了。韩琦和神宗都明白,他们的合作已经到头,共治天下更无可能,不如就此别过,还能留下念想和情谊。实际上,王陶并非没事找事,韩琦的唯一过错则只在他是老臣和旧人。神宗是一定要启用新锐的,非如此不能励精图治。更何况,他也已经有了人选。
[24]据《宋史·神宗本纪一》、毕沅《续资治通鉴》卷六十五治平四年九月辛丑日条。
[25]见李焘《长编》卷一百九十八嘉祐八年三月辛未晦、四月壬申朔日条及注。
[26]见李焘《长编》卷一百九十八嘉祐八年四月乙亥日条、己卯日条、壬午日条及六月癸巳日条。同时请参看《大宋革新》第二章。
[27]见李焘《长编》卷二百一治平元年五月戊申日条、杨仲良《纪事本末》卷五十四治平元年四月条。
[28]见李焘《长编》卷二百八、杨仲良《纪事本末》卷五十六治平三年十二月条。
[29]见毕沅《续资治通鉴》卷六十五治平四年正月丁巳日条。
[30]见黄以周等《续资治通鉴长编拾补》(以下简称《拾补》)卷一治平四年四月壬申日条注引《韩魏公家传》。
[31]见杨仲良《纪事本末》卷五十七、毕沅《续资治通鉴》卷六十五、黄以周等《拾补》卷一治平四年四月诸日条。三书记载略有出入,本书杂取之。下节相关事件同,不另注。
第一章 箭在弦上 司马光待命
神宗皇帝看中的人,是司马光。
证据就在前面那个案子里。当时,神宗为了平息韩琦和王陶双方的怒火,曾经打算将王陶调离御史台,由司马光出任御史中丞,王陶改任翰林学士,也就是让司马光和王陶两人对调。这个想法遭到了韩维的批评。韩维说,宰相跋扈可是要杀头的。王陶如果说得对,宰相岂能无罪?不对,王陶又岂能只是调离?恐怕应该当庭对质,判明是非。
司马光也不肯就任。他说:御史台人见人怕。陛下任臣如此要职,臣不敢辞。但是,如果弹劾宰相便被罢免,那就说明御史中丞做不得。王陶虽然未免小题大做,维护礼法却没有错。所以,臣要等到宰相押班以后才能就职。
神宗皇帝只好作罢。
然而他看重司马光却毋庸置疑。因此,虽然司马光曾经抗命,却仍在吴奎和王陶同时被处分那天再次被任命为御史中丞。应该说,年轻的皇帝对司马光是寄予厚望的。[32]
事实上,神宗也并没有看走眼。司马光,字君实,陕州夏县(今属山西)人,宝元初年进士,仁宗末年已成为活跃于政坛的新锐人物。当时,皇帝迟迟不肯建储,宰相们一筹莫展。司马光便提醒韩琦说:相公一定要只争朝夕。此刻如不昭告天下,将来万一哪天半夜三更从宫中传出片纸,上面写着由某某某承继大统,请问还有回旋余地吗?
韩琦连连拱手:敢不尽力![33]
再看司马光在韩琦一案中的表现,更是可圈可点。神宗任命王陶为翰林学士未果,又想任命他为侍读学士,司马光便向皇帝力陈利害。他说:这两个职位资级相近。王陶如果担任侍读学士,吴奎肯定继续罢工。这时,陛下敦促他则会失去威望,罢免他则会失去人心。再说王陶在待罪期间得到美差,恐怕也不敢接受,岂非两边不落好?
那么,又该怎么处理呢?
司马光的建议,是不让王陶继续担任御史中丞,恢复到之前的旧职。这样一来,吴奎无话可说,不敢不出;王陶也心安理得,坦然接受;至于舆论,自然平息。[34]
这样看,司马光简直就是当宰相的料。
司马光也是一个有使命感和责任心的人,对帝国的弊端和隐患更是看得清清楚楚。嘉祐七年(1062)五月,他给仁宗皇帝写了一封信,洋洋洒洒,下笔千言。其中最让人不得不佩服其先见之明的,是这样一句话: 臣恐国家异日之患不在于他,在于财力屈竭而已矣。[35]
这,不正是宋神宗要变法的重要原因吗?
何况司马光道德品质无可挑剔,学识才华难有人及。即便在那群星璀璨人才辈出的时代,他也是出类拔萃的。那么请问,司马光为什么没能成为熙宁年间的领军人物?
首先恐怕是他不能让皇帝十分满意。
就在韩琦罢相的第二天,司马光被召到延和殿。尽管此刻他那御史中丞的官衔前面还有一个“权”字,也就是“暂时代行”之意,但对皇帝的咨询依旧知无不言。
话题很自然地就谈到了人事。
司马光问:陛下知道薛向的为人吗?
薛向是理财高手,正是帝国急需的人才,人品却似乎有争议。其实,并没有任何证据证明薛向品质恶劣。但在正统士大夫看来,善于理财肯定是小人,肯定见利忘义。王安石变法备受争议终至失败,这是原因之一。[36]
可惜就连神宗皇帝也未能免俗。他说,薛向固然很难说是正人君子,只不过会理财,也懂边防。
司马光说:理财确实会,边防未必懂。
接下来又说到另一个人,司马光也不以为然,甚至给他戴上了“奸邪贪猥”的帽子,皇帝便突然不高兴起来。他对司马光说:朕每次有任命,朝野上下就议论纷纷,闹得沸沸扬扬。风气如此,只怕不是好事。
司马光说:不,这是天大的好事。知人善任可是尧舜都感到困难的,何况陛下刚刚即位?万一用了奸邪,台官谏官都明哲保身一言不发,岂不坏了陛下的大业?
神宗又问:吴奎阿附宰相吗?
司马光答:不知。
神宗再问:巴结宰相和巴结皇帝,哪个好些?
司马光答:都不好。前者固然是奸邪,但,一味迎合主上,揣摩圣意,见风使舵,也不是正人君子。
这就是皇帝不想听的话了。什么叫不迎合?难道唱反调就好?难怪朕指挥不动,也难怪不是今天这个罢工,就是明天那个称病,原来他们满脑子是这种思想!哼哼,此风断不可长,此人也得再看一看。于是第二天,司马光便改任翰林学士兼侍读学士,御史中丞则换了别人。[37]
单凭这一点,司马光就只能待命。
其实即便没有这些插曲,熙宁年间的司马光恐怕也只能在洛阳专心致志编撰《资治通鉴》。因为他虽然看到了帝国的弊端和隐患,也主张改革,却反对变法。在那封写给仁宗皇帝的万言书中,此公明确指出解决财政问题的出路是节约开支和藏富于民,改革的关键也可以概括为八个字: 在于择人,不在立法。[38]
也就是说,旧制度没有问题,问题出在用人不当。既然如此,司马光怎么可能赞成变法?更麻烦的是,司马光并提不出解决问题的具体方案,只是一味地讲修心治国善于择人之类的大道理,这种空话又岂能解帝国的燃眉之急?[39]
能让神宗为之一振的,便只有王安石。
王安石和司马光都是神宗皇帝看中的人,他起用这两个新锐前后只差一天,头一天任命王安石为江宁知府,第二天就任命司马光为翰林学士,时间是在神宗皇帝即位的三个月之后,可见皇帝的另眼相看和迫不及待。[40]
司马光却坚决不肯接受任命。
皇帝只好把他召到御前询问。神宗说:古之君子,要么有学问没文采,要么有文采没学问。爱卿却兼而有之,请问为什么要推辞翰林学士的任命?
◎治平四年(1067)有关事件一览表 月 | 日 | 事件 | 正月 初八 英宗驾崩,神宗即位 十一 三司使韩绛等上书称国库空虚 神宗下令英宗皇帝丧事从简 三月 欧阳修被诬 闰三月 二十五 王安石任江宁知府 二十六 司马光任翰林学士 四月 初八 御史中丞王陶弹劾韩琦、曾公亮 十七 韩琦、曾公亮上表待罪闭门不出 十八 王陶弹劾未果,宣布罢工 十九 命司马光与王陶对调,司马光拒绝 二十二 参知政事吴奎请罢王陶未果,宣布罢工 二十三 王陶与吴奎并罢,司马光权御史中丞 二十五 吴奎官复原职 九月 二十三 王安石任翰林学士 二十六 韩琦和吴奎被免去宰相和副宰相职务 二十七 神宗召司马光询问朝政 二十八 司马光改任翰林学士兼侍读学士 十月 初二 令司马光专心修史 初九 赐新书名《资治通鉴》
司马光说:臣不会写四六骈文,无法草拟诏书。
宋神宗说:不用。像两汉那样就行。
司马光说:本朝惯例不可。
宋神宗说:爱卿进士及第,怎么可能不会写骈文?
司马光竟掉头就跑,皇帝也只好派宦官去追,追上以后仍然不肯受命。宦官只好根据皇上的命令,将诏书硬塞进他怀里,司马光这才勉为其难地当了翰林学士。
王安石的态度同样让朝廷头疼。实际上,神宗皇帝最早的考虑,是要把他召到中央政府来工作,没想到远在江宁的王安石却一而再、再而三地请病假。最后,皇帝急了。他问宰辅们:这个人到底是真有病,还是在讲价钱?
众说纷纭。曾公亮认为王安石是真有病,吴奎认为他不来是因为韩琦在朝,韩维则认为他胸怀大志,不是可以随随便便就召来的。此事当然不可能有结论。好在,王安石接受了江宁知府的任命,这才没有继续讨论下去。[41]
显然,如果说司马光是被神宗看在眼里,那么,王安石则是被皇帝记在心中。这不仅因为韩维的不断推荐,更因为此人还没有在政治舞台上亮相,就已经满堂喝彩了。
[32]见黄以周等《拾补》卷一治平四年四月庚午日条。
[33]见李焘《长编》卷一百九十五嘉祐六年九月丁丑日条、《宋史·司马光传》、毕沅《续资治通鉴》卷六十嘉祐六年九月壬戌日条。
[34]见黄以周等《拾补》卷一治平四年四月己巳条。
[35]见李焘《长编》卷一百九十六嘉祐七年五月丁未日条。
[36]薛向事迹见《宋史·薛向传》。从中不难看出,薛向并没有什么恶行,反倒做过好事,对他的指控则只有“未能完全做到不敛财过度,统计数字难免失实”这样一句空话。
[37]以上司马光与宋神宗的谈话见毕沅《续资治通鉴》卷六十五、黄以周等《拾补》卷二治平四年九月壬寅日条。据两书,韩琦罢相是在九月辛丑,前后只差一天。另据杨仲良《纪事本末》卷五十八、黄以周等《拾补》卷一,治平四年四月丙寅,宋神宗命司马光为御史中丞,与王陶对调,被司马光拒绝。庚午,王陶被贬,任命司马光权御史中丞,癸酉日受命。这次谈话后第二天,即九月癸卯,改任司马光为翰林学士兼侍读学士,任命滕甫为御史中丞。
[38]见李焘《长编》卷一百九十六嘉祐七年五月丁未朔日条。
[39]据黄以周等《拾补》卷一治平四年四月癸酉日条,司马光受命权御史中丞当天即上书称:天下细小之事,皆未足为陛下言之,敢先以人君修心治国之要为言。再据毕沅《续资治通鉴》卷六十五治平四年六月戊申日条,当时旱情严重,难民流入京师,司马光还在讲“圣王之政,使民安土乐业而无离散之心,其要在于得人而已”。
[40]据李焘《长编》卷二百九、毕沅《续资治通鉴》卷六十五,任命王安石为江宁知府是在治平四年闰三月癸卯,任命司马光为翰林学士是在该月甲辰。
[41]以上见李焘《长编》卷二百九、毕沅《续资治通鉴》卷六十五治平四年闰三月庚子日条及癸卯日条。
第一章 箭在弦上 王安石进京
比司马光小两岁的王安石是江西临川人,字介甫,而且跟前者一样也是官员的后代,也是从小就博览群书,后来又考中进士。据说,王安石甚至原本排名第一,只是由于仁宗皇帝不喜欢他考卷中的一句话,这才屈居第四。
犯忌讳的那句话,叫“孺子其朋”。
孺子就是小孩子。春秋时,齐景公跟儿子做游戏,自己嘴里咬着绳子扮着牛,让儿子牵着走。没想到他儿子一跤摔下去,景公的牙齿就断了,从此留下“孺子牛”的典故。
显然,孺子没问题,犯忌讳的是朋。这个字让皇帝想起了朝中的朋党之争,而朋党是最让君主头疼和反感的,尽管仁宗不可能知道,党争还将由于王安石的变法而加剧。
于是皇帝说:有这句话,就不能当魁首。
大家都觉得冤,王安石自己却并不在乎。[42]
这样一个人,当然也不会在乎担任什么官职,长官对自己又有何评价。我们知道,王安石进士及第后的第一份工作是在扬州任淮南签判,长官则正是韩琦。由于读书写作常常通宵达旦,王安石上班时往往来不及梳洗,便被韩琦误以为他寻花问柳夜夜笙歌。于是有一天,韩琦终于忍不住语重心长地对他说:年轻人,要上进,不可自暴自弃啊!
对此,王安石的反应是一言不发。[43]
这让韩琦很不高兴,两人的关系也没有改善。后来韩琦罢相离开京师,神宗皇帝曾经问他:爱卿离职,谁可以接替这个位置呢?王安石怎么样?
韩琦断然否定:不可以![44]
王安石却继续我行我素。按照当时的惯例,他在扬州任签判期满之后,可以回京参加考试,从而成为皇帝秘书班子的成员。王安石却放弃了这个机会,到今天的浙江省宁波市去当知县,又到舒州(今安徽省潜山县)去做通判。他甚至谢绝了文彦博和欧阳修的推荐,一心一意做地方官。
当然,此后王安石也做过京官,但总是不安心,也总是要求调到地方上去,理由则既正当又充分:先父未葬,二妹当嫁,母亲年老多病,自己家贫口众,京师这样开销巨大的地方实在是住不起,恳请朝廷收回成命云云。[45]
◎王安石年谱 时间 | 年龄 | 事件 | 1021(天禧五年)十一月 1岁 出生于今江西省樟树市 1042(庆历二年)三月 22岁 进士及第,任淮南签判 1046(庆历六年) 26岁 任鄞县知县 1051(皇祐三年) 31岁 任舒州通判 1054(至和元年)九月 34岁 任群牧司判官 1057(嘉祐二年)五月 37岁 任常州知州 1058(嘉祐三年)二月 38岁 提点江东刑狱 1058(嘉祐三年)十月 任三司度支判官 1060(嘉祐五年)十一月 40岁 命修起居注,不受命 1061(嘉祐六年) 41岁 为工部郎中、知制诰 1063(嘉祐八年)八月 43岁 母卒,归葬江宁 1067(治平四年) 47岁 任江宁知府、翰林学士 1068(熙宁元年)四月 48岁 自江宁进京,入对 1069(熙宁二年)二月 49岁 任参知政事,开始变法 1070(熙宁三年)十二月 50岁 任宰相 1074(熙宁七年)四月 54岁 罢相,任江宁知府 1075(熙宁八年)二月 55岁 官复原职,再次拜相 1076(熙宁九年)十月 56岁 再次罢相,判江宁府 1079(元丰二年)九月 59岁 封荆国公,人称王荆公 1086(元祐元年)四月 66岁 卒
然而王安石越是辞官,朝廷就越是要他做官。双方都很执着,也都有耐心,不惜展开拉锯战。最有戏剧性的,是在嘉祐五年(1060)十一月,王安石和司马光同时被指派修起居注,也就是帮皇帝写日记,两个人竟一齐辞官。结果是司马光辞了五次,最后只好接受。王安石却死活不肯,甚至在诏书送达时躲进了厕所里。信使只好将诏书放在王安石的桌子上,王安石又追上信使退回了委任状。 [46]
不过,第二年被任命为知制诰时,就没再辞官。
这样在京师待到嘉祐八年(1063)八月,王安石终于回到又叫金陵的第二故乡江宁,也就是今天的南京,因为他的母亲去世了。也许就在这时,他写了一首脍炙人口的词:[47] 登临送目,正故国晚秋,天气初肃。千里澄江似练,翠峰如簇。归帆去棹残阳里,背西风酒旗斜矗。彩舟云淡,星河鹭起,画图难足。念往昔繁华竞逐。叹门外楼头,悲恨相续。千古凭高,对此谩嗟荣辱。六朝旧事随流水,但寒烟芳草凝绿。至今商女,时时犹唱,后庭遗曲。[48]
据说,当时以《桂枝香》的调式写金陵怀古词的有三十多家,只有王安石这首是千古绝唱。就连才华横溢的苏东坡读了以后都这样赞叹说:那老家伙只怕是野狐狸精。[49]
这首词的艺术成就确实毋庸置疑。不过,我们更多地还是读出了当时士大夫的家国情怀。尤其是“至今商女,时时犹唱,后庭遗曲”一句,忧国忧民之心可谓跃然纸上。何况“以天下为己任”也原本是王安石赞同的主张。因此,他为什么一再拒绝在中央政府任职,就难免让人猜测不已。[50]
说得过去的解释是他想干实事,不想当闲差。在宁波鄞县(鄞读如银)做知县时,王安石曾经用十三天时间走数百里路进行调研,终于弄清楚了这样一个水源充足之地竟会发生旱情的原因,并且进行了根治。在他的治理下,鄞县政通人和,百废俱兴,一派安定团结,一片欣欣向荣。[51]
第一章 箭在弦上 不二人选
第一次见到神宗,王安石就让皇帝极为振奋。
我们故事的这位主角,是在熙宁元年(1068)四月觐见皇帝陛下的,当时的官职是翰林学士。神宗问:朕想要实现天下大治,爱卿认为第一步该怎么办?
王安石说:选择道路。
宋神宗问:学习唐太宗,如何?
王安石答:要学就学尧舜,学什么唐太宗!
二十一岁的皇帝大吃一惊,有点热血沸腾。
后来,神宗与王安石单独谈话,感慨地说:唐太宗一定得有魏徵,刘备也一定得有诸葛亮,才能有所作为。
王安石答:那两个人,也没什么了不起。
神宗又吃了一惊。[57]
诸葛亮和魏徵都不放在眼里,这个王安石,究竟有多大本事,竟敢如此狂妄?
皇帝心里没底,众人议论纷纷。
第一个明确反对王安石的,是为韩琦打抱不平并与韩琦同时罢相的参知政事吴奎,理由也很充分。吴奎说:臣与王安石曾经是同事,深知此人遇事迂阔,一根筋认死理,从来不肯自我反省承认错误,在开封府“鹌鹑案”中的表现就能说明问题。因此,如果重用此人,必然紊乱朝纲。[58]
另一位副宰相唐介也说:王安石不堪大任。
神宗问:哪方面不行?才华吗?学问吗?能力吗?
唐介说:都不是,是性格有问题。他这个人,爱好读书却钻牛角尖,志向远大却不切实际,一门心思只想改变祖宗家法。如果用他做宰相,非把天下搞乱不可。
神宗又问侍读学士孙固:王安石可以做宰相吗?
孙固说:王安石才高八斗学富五车,担任翰林学士绰绰有余,做宰相却要有度量。此人心胸狭窄刚愎自用,听不得不同意见,容不下不同派别,恐怕并不合适。[59]
其实,这也正是韩琦的主张。事实证明,韩琦和孙固等人所言不虚。后来王安石刚刚成为副宰相,果然就跟同僚们弄得很僵。每次意见分歧,他不但固执己见,还会金刚怒目暴跳如雷地吼叫说:你们这些人,错就错在不读书!
另一位名叫赵抃(读如变)的副宰相忍无可忍,不得不反唇相讥:不知道尧舜的时候,皋陶都读什么书?
王安石哑口无言。[60]
这当然是后话。但正如我们在第四章将要细说的,本次改革不但一败涂地,而且后患无穷,原因之一就在于王安石的性格有问题。可惜他自己毫无感觉,这些意见皇帝也听不进去。结果直接的损失,是活活气死了副宰相唐介。
唐介是湖北江陵人,也是仁宗朝就与包拯齐名的清官和直臣。这样一个人,当然无法忍受王安石进京不久便以翰林学士的身份越权干预朝政,而神宗在宰相们请示决策时也总要先听王安石的。因此唐介对皇帝说,既然翰林院可以取代中书省,那就让王安石主持中央工作好了,他请求辞职。
神宗却不置可否。
于是很快,这位副宰相便与王安石势同水火。
唐介质问:你的主张,怎么会有那么多人反对?
王安石答:因为你们结党营私。
忠心耿耿仗义执言的唐介被指责为朋党,气得一佛出世二佛涅槃,背上长出肿瘤不治身亡。神宗前往吊唁,赠送了藏在宫中的唐介画像,上面有仁宗皇帝的亲笔题字。人们这才知道,这位耿直的三朝元老其实有何等分量。[61]
显然,反对王安石的,并非小人。
◎王安石变法前有关事件一览表 治平四年(1067) 月 日 事件 九月 二十三 任命知制诰、江宁知府王安石为翰林学士 二十六 韩琦和吴奎被免去宰相和副宰相职务 二十八 御史中丞司马光改任翰林学士兼侍读学士 熙宁元年(1068) 月 日 事件 二月 十二 神宗向文彦博等人表示不可不改革 三月 初一 神宗对文彦博等人说当今理财最为急务 四月 初四 诏新除翰林学士王安石越次入对 八月 十三 王安石与司马光辩论 十四 神宗与王安石单独谈话 二十三 神宗与王安石单独谈话 十月 初三 神宗与王安石单独谈话 熙宁二年(1069) 月 日 事件 二月 初三 以王安石为参知政事 二十七 设立制置三司条例司,变法正式开始
那么,神宗为什么还要重用王安石?
从上面的年表不难看出,这不是皇帝的一时冲动。直截了当的原因,是改革迫在眉睫。熙宁元年,也就是神宗即位第二年二月,神宗就对宰相文彦博说:天下敝事甚多,不可不革。文彦博唯唯诺诺。三月份,皇帝又说:当今理财最为急务。养兵备边,府库不可不丰。你们要努力![62]
结果怎么样呢?没有下文。
不难想象,当神宗皇帝在四月份见到王安石,亲耳听见他说希望自己成为尧舜之君时,会是一种怎样的心情、怎样的感觉。尽管神宗谦虚地表示,这样高的标准让他感到力不从心,却也满怀希望地说了很重要的一句话: 可悉意辅朕,庶几同济此道。[63]
翻译为现代汉语就是:只要你全心全意地辅佐朕,我们君臣说不定还真能实现自己的政治理想。
宋神宗和王安石,可谓一见倾心。
何况朝廷早已暮气沉沉。王安石任参知政事时,中书省宰相副宰相五人,曾公亮老气横秋,富弼称病不朝,唐介不幸逝世,赵抃叫苦连天,只有王安石生机勃勃,时人称为“生老病死苦”。不重用王安石,宋神宗依靠谁?[64]
即便如此,皇帝也还是考虑再三。
有一次,宋神宗跟王安石谈话。他说:朕知道爱卿已经很久了,不是今天才想到要用你的。很多人不了解你,以为你只会做学问,不会干实事。
王安石说:学问是用来干实事的,否则有什么用!
宋神宗问:不知爱卿如果执政,先做什么?
王安石答:变风俗,立法度。
宋神宗点点头:很好![65]
这时,能够对抗王安石的,就只有司马光。
可惜司马光同样有固执己见的毛病,两个老朋友也很快就处处针锋相对。王安石进京这年秋,京师发生地震,河北发生水灾,宰相曾公亮等人便提出,祭天大礼后请不再按照惯例进行赏赐,至少是中书省和枢密院的官员不赏。
接到提案,皇帝要翰林院拿出意见。
司马光赞成。他说:省下的钱不多,意义却重大。朝廷财政困难,原本就该减薪,正好以此为契机。更何况,治国之道是“义褒君子,利悦小人”,宰相的提案应该肯定。
王安石反对。他说:赏赐大臣能花几个钱?犯得着小里小气不成体统吗?如果财政困难,那是宰相失职,他们该辞的就是官,不是赏。何况钱不够用也不是当务之急。
奇怪!财政困难不是当务之急,什么是?
王安石说:找到善于理财的人。
司马光拍案而起:说得好听!历朝历代所谓理财,不过巧立名目横征暴敛罢了,必然是税外加税,费外加费。民众不堪盘剥,只能流离失所落草为寇,这难道是国家之福?
王安石反唇相讥:你懂什么!税费岂是生财之道?不加赋税而国库充盈,那才叫作善于理财。
司马光嗤之以鼻:无稽之谈!天地所生万物所长,总共就有那么多,不在民间就在公家,这边多了那边就少。你要增加国库收入,不从老百姓那里拿,请问跟谁要?[66]
两位翰林学士吵成一团,谁是谁非?
都只说对了一半。按照现代经济学的观点,王安石当然是对的。因为增加国库收入,确实可以不靠增加税种和加大征税比例,而靠发展生产繁荣经济,把蛋糕做大。可惜在当时的条件下,这并不容易。王安石虽然也有办法,比如兴修水利等等,但能不能立竿见影,却很难说。
因此,他之所谓“民不加赋而国用饶”云云,就成了既有诱惑力又十分可疑的说法。那么,王安石凭什么能够信心满满地这样说?他的新法又有什么高明之处呢?
[57]以上见《宋史·王安石传》、毕沅《续资治通鉴》卷六十六、黄以周等《拾补》卷三上和卷三下熙宁元年四月乙巳日条及十月壬寅日条。
[58]见《宋史·吴奎传》、李焘《长编》卷二百九、毕沅《续资治通鉴》卷六十五治平四年闰三月庚子日条。
[59]见毕沅《续资治通鉴》卷六十六熙宁二年二月庚子日条、黄以周等《拾补》卷四熙宁二年四月丁未日条。
[60]见毕沅《续资治通鉴》卷六十六熙宁二年二月甲子日条。
[61]见《宋史·唐介传》、毕沅《续资治通鉴》卷六十六、黄以周等《拾补》卷四熙宁二年四月丁未日条。
[62]见毕沅《续资治通鉴》卷六十六熙宁元年二月乙卯日条及三月癸酉朔日条。
[63]见黄以周等《拾补》卷三上熙宁元年四月乙巳日条。
[64]见毕沅《续资治通鉴》卷六十六熙宁二年四月丁未日条。
[65]见黄以周等《拾补》卷四熙宁二年二月庚子日条及注。
[66]见毕沅《续资治通鉴》卷六十六熙宁元年八月癸丑日条、黄以周等《拾补》卷三下同日条及注。
第一章 箭在弦上 方案看来不错
王安石的得意之笔,首推青苗法。
青苗法的设置基于一个事实,那就是一年当中,农民最难过是在春天。这时,秋粮已经吃完,夏粮尚未收获,正所谓青黄不接,春耕夏耘又时不我待。因此,农民必须想办法吃饱肚子,否则就会永远没有饭吃。
但是换个角度看,农民又其实有钱有粮,那就是地里的青苗。于是那些有钱有粮的富户人家,就在这个时候借钱借粮给农民,约定夏粮秋粮成熟后再加息偿还。利息当然是很高的,应该说是高利贷。还钱还粮也一般不成问题,因为有地里的青苗做担保。然而对于农民来说却有风险。如果遇到自然灾害,颗粒无收还不起债,他们就只好卖地了。
土地的兼并,便由此而生。
这个问题,必须解决。
青苗法的构想即基于此。简单地说,就是由政府替代富户借钱给农民,相当于国家农业银行以低于民间的利率发放抵押贷款。按照王安石的想法,农民反正要借钱,借谁的不是借?借政府的,安全可靠,利息还低,何乐不为?
经费也不成问题,因为各地都有常平仓和广惠仓。我们知道,当时的农业基本上还只能靠天吃饭,每年的收成也并不一样。结果是什么呢?风调雨顺丰收了,供过于求,谷价就会下跌,伤害农民;灾年米价飞涨,又会伤害市民。农业帝国既然以农为本,以粮为纲,便不能不管。
管理的办法,是政府拿出一笔钱来,在丰年谷贱的时候平价收购粮食,储存于官方粮库,等到灾年米贵时,再平价卖给百姓。这样就能防止富户奸商囤积居奇投机倒把,做到物价常平,公私两利。这个办法,就叫常平法;专门用来储存平抑物价之粮食的仓库,就叫常平仓。
至于广惠仓,则是用于防灾救济的国家储备粮库,始建于宋仁宗嘉祐二年(1057)。当时,由于地主死亡无人继承等原因,各地都有一些无主的土地,历来由官府出售。枢密使韩琦却建议,将这些土地由官府雇人耕种,所得田租专款专用,救济境内的老弱病残和灾民难民,这就是广惠仓。
显然,常平法和广惠仓,都是用来应急的。
王安石的方案,是变常平法为青苗法,也就是将常平仓和广惠仓的钱,用来做农业银行抵押贷款的本金。这其实并无不可,因为反正两仓每年都必须卖出陈谷,选在青黄不接粮价飞涨之时出售还可以平抑物价,岂非一举两得?
总之,青苗贷款利息较低,农民负担得起;所卖原本库中陈粮,国家负担不重。何况官府借出余粮,可解农民燃眉之急;秋后收回利息,可增王朝国库之资。这难道不是公私两利皆大欢喜?简直就堪称利国利民。
更何况还有实践经验作为证明。一位名叫李参的地方官在陕西任职时就试行过,王安石本人在鄞县也试行过,结果都是农民有饭吃,国库有余粮,好评如潮。[67]
再看免役法。
免役法是针对差役法的改革。差役也叫力役、徭役或者公役,其实就是义务劳动。这是钱粮以外的征收,本意可能是为了弥补低税制的不足,也可能是考虑到民众出不起那么多钱粮,便让他们到官府当差服务,以劳力代税费。
但是这样一来,为了保证国家机器的运转,民众就不但要出钱而且要出力,实在是不堪重负。事实上,宋代力役的种类也实在太多。有保管公物之役,有督收赋税之役,有追捕盗贼之役,有传递命令之役,不胜枚举。这么多的差使如果都由地主和农民承担,请问那地还种不种了?
摊派也不公平。当时,北宋政府将民众按照财产的多少分为九等,下五等一律免役。表面上看,这当然是照顾到了弱势群体。然而实际上享有特权的,还包括官员家庭、寺庙僧侣、城市居民、行商坐贾和单身男女。也就是说,帝国境内数量可观的家庭和人口,其实都是免于差役的。
这样一来,所有的差役,便都落在了中下层地主和富农的头上。结果是什么呢?是为了规避重役,他们不敢扩大生产规模,不敢增加家庭人口,甚至宁可做单身汉,还有人沦为盗贼。这对于经济发展和社会安定当然都十分不利,因此就连欧阳修和司马光等人也认为非改不可。[68]
只不过,这些人只是嚷嚷,拿不出办法。
王安石却有改革方案,办法是改派役为雇役,也就是让民众将其应服之役折合成“免役钱”交给官府,由官府雇人当差。原来不服役的官户和寺观则出一半,叫助役钱。如果用现代语言来表述,大约可以称之为“差役货币化”。
货币化的好处很明显。第一,农家出钱不出力,不耽误生产;第二,所有人一律出钱,比较公道;第三,忙不过来的人腾出了时间,社会上的闲散人员则多了一条生路,两全其美;第四,以雇役代派役更便于实现差役专业化,有利于提高行政效率。在不能彻底免除力役的前提下,应该说这是最不坏的选择,我们也不得不惊叹王安石观念的超前。
所以,后来司马光废除免役法,恢复差役法,就连许多反对王安石变法的人也不以为然。但是对于青苗法,反对派的意见却相当一致,可谓群起而攻之。
攻击的目标之一,是利息。
批评也并非全无道理。前面说过,青苗法作为国家银行的抵押贷款,本金来自常平仓和广惠仓,而两仓本是非营利事业,甚至是国家贴钱平抑物价和救济灾民。现在公然用来放贷收息,性质就完全变了,是可忍孰不可忍?
当然,反对派也承认,国家贷款的利率是比较低。然而他们说,利率再低也是放贷。那么请问,朝廷也可以像唯利是图的商人一样收利息吗?五十步与一百步有区别吗?农民青黄不接,政府却来放贷牟利,不是乘人之危吗?
王安石的答辩则未免软弱无力。他说:没错,高息贷款不如低息贷款,低息贷款不如无息贷款,无息贷款不如干脆白送。但是请问,白送得起吗?送不起。常平仓也好,广惠仓也罢,都是有损耗的,也都是要有维护费的。只有靠青苗贷款适当收取利息,两仓才可持续发展。[69]
显然,这里面涉及许多现代人都未必说得清楚的政治经济学问题。比方说,国家能不能设立商业银行?商业银行的本金应该从何而来?慈善基金能不能用于投资?政府扶贫应该是给钱还是贷款?贷款又应该是无息还是低息?
第二章 一意孤行 失败的开端
王安石刚刚开始着手变法,就挨了一刀。
事情发生在熙宁二年(1069)五月,呼啸而来的则是时任御史中丞的开封人吕诲。三个月前,王安石履新副宰相参知政事,正准备甩开膀子大干一场,却被最高监察机关的实际长官狠狠告了一状,当然出人意料也引人注目,就连对王安石变法多有怀疑的司马光也大吃一惊。
司马光是在上班途中与吕诲不期而遇的。当时,他正要去皇家读书的资善堂讲学。尽管正史没有记载吕诲此刻是否穿戴了监察官员的法袍法冠,但司马光显然看出他今天将会有所作为,于是便问他求见皇帝要干什么。
吕诲答:弹劾王安石。
司马光愕然:此人众望所归,为什么弹劾?
吕诲也愕然。他叫着司马光的字说:难道君实也是这种看法吗?王安石虽然名气大,却固执己见,不通人情,喜欢听小人的吹捧,容不得不同意见。这样的人,做个翰林学士还马马虎虎。如果成为宰辅,非弄得天下大乱不可。
司马光沉吟片刻:中丞说的这些也许是实,但是目前却并没有明显迹象,为什么不能等等再说?
吕诲答:今上即位不久,年富力强,朝夕相处日夜谋划的只有两三个大臣。如果用人不当,后患无穷。这可是心腹之患,紧急抢救尚且唯恐不及,哪里还能等待?
司马光默然。[1]
据徐海荣主编《中国服饰大典》第27页。獬豸是古代传说中的神羊,因其善判断曲直,因此獬豸冠为执法官所戴。吕诲所戴法冠应为此类。
吕诲不再与司马光寒暄,大义凛然地走进宫中。他当然很清楚,王安石现在红得发紫,唱反调不会有好下场。事实上吕诲也由于这次弹劾而被罢免,两年后又因病退休。他在病假条中说:臣原本没有大病,只因为不幸遇到庸医,乱下汤药,这才弄得不可收拾,真是教训惨痛啊!
谁都听得出,他是话里有话。
司马光得到消息,立即赶到吕诲府中探望,吕诲却已经闭上了眼睛。然而听见司马光的哭声,这位忧国忧民的监察官员居然一下子坐了起来,双眼直视司马光说:天下事还有希望。君实呀君实,你要努力,你不能放弃!
说完,他颓然倒下,再也没有醒来。[2]
可以说,吕诲是拼了命跟王安石作对。
吕诲的弹劾后来被许多人追认为有先见之明,因为当时王安石还没有露出他的峥嵘,吕诲却从一个细节看出此人的霸道和可怕。事情说来简单,有几位官员被贬职,其中包括担任翰林学士者。按照惯例,翰林学士的任免文件必须由宰相起草,王安石作为副宰相却擅自拿起笔来。宰相富弼原本就对朝政心灰意冷,此番更是气得称病不朝。[3]
作为御史中丞,吕诲当然不能容忍这种破坏政治规矩的事情。正如另一位官员所言,重要的不是那几个人的升降和去留,而是此例一开,权臣窃弄权柄将成为可能,维系政局稳定的体面、传统和祖宗家法则会荡然无存。
可惜宋神宗和王安石对此浑然不觉。或许,稳定在他们眼里也可以理解为沉闷。这种沉闷是令人窒息的。血气方刚的宋神宗不能容忍,锐意革新的王安石也不能容忍。更何况两人正在改革的兴头上,都不觉得这样一个程序问题有什么可大惊小怪的。皇帝甚至在朝堂上出示了吕诲的奏折,然后询问赵抃和王安石:外面议论纷纷,你们知道吗?
两位副宰相都说:不知道。
于是皇帝宽慰王安石说:吕诲恐怕是受人指使,并不能理解爱卿做事的良苦用心。
王安石却还是提出辞职。
宋神宗当然不能同意,将那辞呈原封不动退回。王安石则一面谢主隆恩,一面称病求退。这样几个来回之后,皇帝终于在宫中见到了看起来萎靡不振的王安石。
皇帝说:吕诲太不懂事!仔细问他,又说不出什么所以然来。这一定是中书省有人挑拨离间。爱卿放心,你我君臣心心相印,绝非随便什么人就可以动摇。
王安石并没有承认也没有否认皇帝的说法,他只是不无忧虑地指出,宰相富弼和曾公亮恐怕顶不住流言蜚语,也未必愿意革故鼎新。这样下去,变法难,求治也难。
神宗愁容满面。[4]
那时的政坛无密可保,谈话内容很快就传了出来。事情很清楚,王安石不但没被扳倒,反而有可能更加得势。这就意味着大宋的朝廷从此不得安宁,风暴倒是指日可待。在即将到来的风暴中,百年帝国弄不好就会支离破碎。
吕诲当然不能坐视不管。
事实上此人一生正是“以天下为己任”的。尽管这也是王安石的主张,但更是当时士大夫的共识。所以,吕诲此前还弹劾过韩琦和欧阳修。现在,王安石的问题显然比这两位更加严重,吕诲便决定重磅出击,高调弹劾。 [5]
弹劾的奏折洋洋洒洒,开宗明义就说:大奸似忠,大诈似信,而王安石就是这样的人。接下来,吕诲列举了王安石的十大罪状。平心而论,这十大罪状基本上是小题大做再加捕风捉影,根本没有说服力。可惜在当时,危言耸听和无限上纲是士大夫们进行政治斗争的惯用手法,吕诲也给王安石结结实实地扣上了这样的帽子:外示朴野,中藏巧诈。
结论则很简单: 误天下苍生,必斯人也。
罪名如此之重,王安石只能再次提交辞呈。
这时,应该是熙宁二年五月三十日,也就是王安石面见皇帝的第二天。神宗的反应也很迅速,他立即封还辞呈并且下诏说:昨日朕已面谕爱卿,今天却又收到奏折,实在让朕吓了一跳。天下之事需要改革的不止一件两件。如果每件事都要这样折腾,那还怎么治理国家?爱卿只要考虑如何做好本职工作就行,用不着理睬那些胡说八道![6]
皇帝态度明朗,提交辞呈的就只能是吕诲。
不过,神宗并不想处分吕诲。他对宰相曾公亮说:如果将吕诲贬职外放,只怕王安石心中不安。没想到王安石立即回答说:臣早就以身许国。只要陛下处分得当,臣绝对不敢沽名钓誉,假装避嫌,假装清高,干预人事安排。[7]
王安石说这话时,心中一定充满怨恨。
神宗无奈,只好罢免吕诲。
接替吕诲的,是翰林学士、开封知府吕公著。[8]
吕诲失败了。但这并不是他个人的失败,而是所有反对派的失败,同时也是变法派的失败。事实上,王安石的胜利是表面上的。他虽然保住了职位和权力,而且职位还会再上升,权力也会再加大,却失去了人心。包括被他引为知己推荐给皇帝取代了吕诲的吕公著,后来也要跟他翻脸。
可以说,这是一个失败的开端。
这就必须找出失败的原因,也必须从四个月前说起。
[1]见《宋史·吕诲传》、毕沅《续资治通鉴》卷六十六熙宁二年六月丁巳日条。
[2]以上见杨仲良《纪事本末》卷五十八吕诲劾王安石条、《宋史·吕诲传》、毕沅《续资治通鉴》卷六十六熙宁二年六月丁巳日条及卷六十八熙宁四年五月甲午日条、黄以周等《拾补》卷四熙宁二年六月丁巳日条。
[3]见毕沅《续资治通鉴》卷六十六熙宁二年五月癸未日条,同时请参看杨仲良《纪事本末》卷五十八吕诲劾王安石条、黄以周等《拾补》卷四熙宁二年五月癸未日条。
[4]见杨仲良《纪事本末》卷五十八吕诲劾王安石条,黄以周等《拾补》卷四熙宁二年五月癸未、丁亥、甲午日条。
[5]见《宋史·吕诲传》。
[6]吕诲的疏文在杨仲良《纪事本末》卷五十八吕诲劾王安石条、毕沅《续资治通鉴》卷六十六中,均系于熙宁二年五月丙戌王安石辞职之后,黄以周等《拾补》卷四移至五月丙戌之前,系于五月癸未日条。但通读《纪事本末》全文,尤其是神宗所谓“昨日已曾面谕朕意”云云,可知吕诲此疏当在五月丙戌王安石第一次辞职之后。具体时间顺序是:五月癸未,翰林学士郑獬出守杭州,吕诲上奏反对,神宗向赵抃和王安石出示吕诲奏折。丙戌,王安石辞职,被宋神宗封还奏折。丁亥,王安石称病不朝,宋神宗令宦官召入。甲午,王安石面见宋神宗,吕诲再上奏折弹劾王安石,王安石再次提交辞呈。乙未,宋神宗下诏称“昨日已曾面谕朕意”云云。六月丁巳,吕诲罢官。
[7]见毕沅《续资治通鉴》卷六十六熙宁二年六月丁巳日条。
[8]见《宋史·神宗本纪一》、毕沅《续资治通鉴》卷六十六熙宁二年六月丁巳日条。
第二章 一意孤行 风满御史台
熙宁二年(1069)二月极不寻常,首先值得注意的是富弼和王安石分别被任命为宰相和副宰相。两项人事变动一前一后,头天富弼拜相,次日王安石履新。我们知道,宰相和副宰相合称宰执,都是中央政府的班子成员。那么,这两项任命为什么不在同一天发表?其中难道没有奥秘?[9]
当然有,只不过很少有人注意。
实际上富弼的任命本身就很奇怪。正如我们在前一章说过的,他在神宗即位之初给出的建议是无为而治,跟王安石的主张正可谓南辕北辙。更有趣的是,富弼话音刚落,三天后王安石就在首次见到皇帝时发表了要学就学尧舜,用不着学唐太宗的豪言壮语。这样两个人,怎么可能搭班子?[10]
然而神宗偏偏就这样做了。
显然,这应该不是皇帝的一时冲动。相反,此刻的神宗恐怕很清楚,一个新老并用的“国务委员会”才是他最需要也最放心的:新人可以推进改革,老人能够维持稳定。年轻的皇帝虽然锐意革新,却并不希望他的帝国动荡不安。
于是,他想到了富弼。
富弼跟前任宰相韩琦、现任宰相曾公亮一样,也是三朝元老。而且,如果说作为北宋兵书《武经总要》主编之一的曾公亮是军事科学家,那么,主持了庆历二年(1042)对辽谈判的富弼则是杰出的外交家。当时,契丹来势汹汹向大宋索要土地,朝中文武个个谈虎色变,避之唯恐不及,宰相吕夷简则趁机向仁宗“推荐”与自己不和的富弼。欧阳修担心富弼有去无回,提出反对,富弼却进宫对皇帝说:主上之忧就是臣下之辱。臣愿意出使北朝,不敢贪生怕死。[11]
结果,富弼为双方争取到八十年的和平。[12]
这样的大臣无论威望还是忠诚度都毋庸置疑。何况富弼既不像曾公亮那样力挺王安石,也不像韩琦那样明确反对王安石。让他和曾公亮一起担任宰相,按说能够起到稳定人心的作用。当然,为了表示对老臣的礼遇,宣布王安石的任命要迟一天。应该说,这是如意算盘,也是合理安排。[13]
但是结果怎么样呢?
事与愿违,熙宁二年并不平静,以后也一样。
◎熙宁二年(1069)有关事件一览表 月 | 日 | 事件 | 二月 初二 任命富弼为宰相 初三 任命王安石为副宰相 初九 司马光请求外放,不许 二十七 设立制置三司条例司,陈升之、王安石领衔 吕惠卿为条例司成员 三月 十六 苏辙为条例司成员,提出去三冗主张 四月 十一 副宰相唐介卒 二十一 条例司派出巡视员 五月 十八 吕诲弹劾王安石 二十一 王安石提交辞呈,神宗封还 二十二 王安石称病不朝 二十九 王安石面见神宗 三十 神宗下诏宽慰王安石 不详 苏轼称神宗求治太急,听言太广,进人太锐 六月 二十二 吕诲免职,吕公著接任御史中丞 七月 初五 试行均输法 八月 初九 侍御史刘琦、监察御史里行钱顗因与侍御史知杂事刘述联名弹劾王安石而被贬出京 十一 殿中侍御史孙昌龄被贬出京 司马光和范纯仁上书抗议 十二 同知谏院范纯仁免职 十四 范纯仁公布所有奏折,富弼罢工 十五 范纯仁被贬出京 十六 罢免苏辙条例司职务 二十七 程颢任监察御史里行 二十八 侍御史知杂事刘述等人被贬出京 九月 初四 试行青苗法,又称常平给敛法 十月 初三 富弼罢相,陈升之拜相 司马光发表歧视南方人的言论 十一月 初二 陈升之质疑制置三司条例司并拒绝领其事 令枢密副使韩绛同条例司 初六 神宗欲起用苏轼,被王安石阻拦,换人 十三 颁布农田水利法 十七 司马光进讲《资治通鉴》,反对变法 十九 吕惠卿与司马光御前辩论 闰十一月 十六 启用曾布 十二月 十九 条例司奏请差遣特派员推行新法 初一 开始改革宗室待遇 二十一 吕公著攻击条例司 某日 苏轼上七千言书,王安石深恶痛绝
惹出事来的是王安石,掀起风波的是吕诲。不过,吕诲虽然被贬,却没有吓退那些言谏官员和监察官员,反而更加激起了他们的斗志。这时,尽管御史中丞换成了王安石推荐的吕公著,唐宋两代却从来就有“台中无长官”的传统。也就是说,御史台的所有官员无论职位高低,都可以弹劾宰相和副宰相,并不需要事先请示御史中丞。
于是,一波未平,一波又起。
联名弹劾王安石的是刘述、刘琦和钱顗(读如以),职务分别是侍御史知杂事、侍御史和监察御史里行。唐宋两代的御史台下辖三院,台院的主要官员为侍御史,殿院的为殿中侍御史,察院的为监察御史。资历浅的非正式监察官员都叫里行,资深的侍御史兼知杂事,总领御史台日常事务,是仅次于御史中丞(台长)的中央最高监察部门二把手。
所以,侍御史知杂事刘述领衔联名弹劾,事情的严重性就不亚于吕诲独立作战。奏折的措辞更是严厉,痛斥王安石执政以来专横跋扈肆无忌惮,反唐尧虞舜祥和之道,用商鞅韩非权诈之术,弃祖宗仁民爱物之家法,改立与民争利祸害天下之新议,以至于人心浮动嚣然不安。因此,他们请求皇帝立即撤销其参知政事的职务,就连暗中支持王安石的宰相曾公亮,抵制不力的副宰相赵抃,也应该一并罢免。
这可真是重磅炸弹。
实际上吕诲被贬之后,御史台就一直群情激奋。奏折雪片般地飞进宫中,参加战斗的也不止这三人。王安石的应对则是一面指使开封府法官王克臣罗织罪名诬告刘述,一面奏请皇帝将刘琦和钱顗贬到外地去做管盐酒事务的小官。
钱顗立即上路。离开御史台时,他当众痛骂由于王安石的推荐而进入监察部门的同僚殿中侍御史孙昌龄:身为监察官员就该精忠报国,为什么要像奴才一样服侍王安石?你自以为得计,可以青云直上吗?我看你猪狗不如!
说完,钱顗拂袖上马而去。
孙昌龄莫名其妙被劈头盖脸骂得狗血喷头,只好硬着头皮出面弹劾那个状告刘述的开封法官王克臣,说他巴结权贵欺君罔上,又说了王安石新法的许多不是,这才撇清自己与王安石的关系,挽回自己在监察部门的脸面。[14]
结果,孙昌龄也被贬。[15]
这时,一位言谏官员看不下去了。此公名叫范纯仁,职务是同知谏院,即言谏部门的副长官。言谏与监察虽然任务不同,前者劝谏皇帝,后者监督官员,但由于都负有反映舆情之责,所以同声相应同气相求。更何况这位范纯仁也非同一般,他的父亲正是曾经的改革派领袖范仲淹。
与范纯仁并肩作战的是司马光。他直言不讳地说:王安石原本就不得人心,现在又因为他而罢免御史,这是双重的不顾民心向背。如果监察官员忠于职守也要受到处分,臣恐从今往后,天下人都会闭上嘴巴,陛下再也听不到真话。
范纯仁更是义愤填膺。他说:人臣以尽职为忠,人君以纳谏为美。只有这样,执政才不敢为所欲为,小人也才不能祸国殃民。祖宗创立的言谏监察制度如果被破坏,请问陛下靠什么保证长治久安?何况王安石离经叛道党同伐异,岂非倒行逆施,难道不该罢免?曾公亮同流合污晚节不保,赵抃心知其非而不能力挽狂澜,难道还要留任?[16]
这时的司马光和范纯仁同心同德,共同维护着帝制时代原本就稀缺的言论自由,以及士大夫参政议政的权利。尽管后来司马光也会变得跋扈,范纯仁跟他也要分手。
神宗当然不能接受他们的意见。但王安石提出要将刘述送进大狱,皇帝也不同意。最后的结果,是刘述被贬到今天的江西九江去做知州,只不过是在范纯仁辞职之后。 [17]
辞职并没有马上得到批准,王安石甚至悄悄托人带话给范纯仁:别走,政府已经在讨论安排你做知制诰。范纯仁却嗤之以鼻:这种话怎么传到我耳朵里来了?是要收买,还是吓唬?意见不被采纳,高官厚禄有什么用?于是他一不做二不休,将自己的奏折抄送中书省,等于发表了公开信。
王安石咬牙切齿,奏请皇帝重罚范纯仁。
神宗说:他没有罪,给个好地方做知府去吧![18]
富弼却坐不住了。
作为三朝元老,富弼深知皇帝任命的初衷,原本也是打算维护安定团结的。他甚至在上任不久就将言谏和监察官员请到政府,希望大家同心协力和衷共济。可惜没人体恤他这和事佬,谏院的长官就不客气地说:朝廷如果做得对,谁敢不赞成?做得不对,下官就算想赞同,也办不到呀![19]
以后的日子更不好过。王安石固然咄咄逼人,范纯仁也不依不饶。范纯仁说:富弼身受三朝厚恩,却不能以天下为己任,于公于私都不妥当。由于富弼与先臣(范仲淹)是老朋友,臣又是言官,不敢私下里向他提出忠告。因此,恳请陛下将臣的奏折交给他看,让他好好反省反省。[20]
富弼无奈,只好辞职。神宗也无奈,只好同意。
于是皇帝问富弼:爱卿离职,谁可替代?
富弼答:文彦博。
皇帝默然。过了一会儿,又问:王安石怎么样?
富弼也一言不发。[21]
神宗不想要文彦博,富弼不想要王安石,天上掉下来的馅饼就落在了陈升之的头上。
不过谁都没想到,陈升之跟王安石也翻脸了。
[9]见《宋史·神宗本纪一》、毕沅《续资治通鉴》卷六十六熙宁二年二月己亥日条及庚子日条。
[10]见毕沅《续资治通鉴》卷六十六、黄以周等《拾补》卷三上熙宁元年四月壬寅朔日条和乙巳日条。
[11]见《宋史·富弼传》、李焘《长编》卷一百三十五、毕沅《续资治通鉴》卷四十四庆历二年三月己巳日条。
[12]富弼使辽在公元1042年,宋徽宗联金伐辽在公元1122年。
[13]据黄以周等《拾补》卷四熙宁二年二月庚子日条注引《续宋编年资治通鉴》,对王安石的任命原本还要晚几天,但因为神宗听到反对意见,这才提前到富弼拜相的第二天。此说可供参考。
[14]以上见毕沅《续资治通鉴》卷六十七、黄以周等《拾补》卷五熙宁二年八月癸卯日条并注。
[15]见毕沅《续资治通鉴》卷六十七、黄以周等《拾补》卷五熙宁二年八月乙巳日条。
[16]以上见黄以周等《拾补》卷五熙宁二年八月乙巳日条、丙午日条。
[17]见《宋史·刘述传》。
[18]以上见《宋史·范纯仁传》、毕沅《续资治通鉴》卷六十七熙宁二年八月丙午日条、戊申日条、己酉日条。
[19]见毕沅《续资治通鉴》卷六十六熙宁二年四月戊戌日条。
[20]见毕沅《续资治通鉴》卷六十七熙宁二年八月丙午日条。
[21]见毕沅《续资治通鉴》卷六十七熙宁二年十月丙申日条,参看黄以周等《拾补》卷五熙宁二年十月丙申日条注。
第二章 一意孤行 国家体改委
陈升之能够当上宰相,其实应该感谢王安石。
福建建阳人陈升之也是三朝老臣,仁宗时期担任过枢密副使,熙宁元年七月任职知枢密院事。枢密院是大宋的最高军事机关,长官叫枢密使,与副宰相参知政事同级,号称枢相,也是执政。但由于此前枢密使已由文彦博担任,陈升之便只能做知事。枢密使与知院事并存,是他破的例。[22]
显然,神宗对陈升之也是另眼相看。
因此,熙宁二年二月设立“制置三司条例司”(简称条例司)时,陈升之便跟王安石一起成为负责人,排名在王安石之前。条例司设立的目的很明确:经画邦计,议变旧法以通天下之利。换句话说,它就是国家经济体制改革委员会。[23]
这样看,陈升之应该算是改革派。
陈升之在“国家体改委”工作了七个多月,与王安石的合作多半是愉快的。所以,富弼离开宰相岗位后,作为同事和同志的王安石便建议由陈升之接任。这倒不完全是王安石的谦让,也因为陈升之的资格要老得多。[24]
神宗采纳了王安石的建议。
但是谁都没有想到,陈升之刚刚担任宰相,就提出要撤销制置三司条例司,理由是这个机构名不正言不顺。他对皇帝说:臣既然在宰相的职位上等着犯错误受处分,当然什么事情都要管,那么臣领导的部门怎么可以叫“司”呢?[25]
听了这话,王安石只觉得可笑:宰相领导的部门怎么就不能叫司?东汉的宰相三公不就叫司徒之类吗?再说不叫司又叫什么?像六部一样叫作条例部,还是像枢密院那样称为条例院?恐怕你这位宰相大人也不干吧?那么,难道要仿照中书省,改叫条例省不成?那可真是天大的笑话!
所以王安石对皇帝说:他是嫌这职务没面子![26]
陈升之说:那就叫“制置百司条例司”。
这倒是讲得通的。我们知道,所谓“制置条例”其实是制定政策法规,三司则相当于国家财政委员会。因此,制置三司条例只是经济改革,制置百司条例才是全面改革。过去由于陈升之在枢密院,王安石在中书省,只好将这机构设在三司。现在两人都在“省”里,就没必要再叫“三司”了。
于是皇帝说:将条例司归属中书省,如何?
王安石不同意,理由是效率太低。他说:条例司之所以卓有成效,就因为机构独立成员少,遇事好商量。如果归属中书省,什么问题都要正副宰相意见一致,什么文件都要正副宰相共同签署,什么工作都要正副宰相批准安排,哪里还做得成事?所以,条例司不能改名,也必须单列,陛下总不至于担心臣在那里搞“独立王国”吧?
神宗当然不担心,担心也不能说。相反,在过了几天的又一次御前会议上,由于陈升之坚决不肯再管条例司,甚至坚持要撤销这个机构,皇帝便对王安石说:要不然条例司的工作就由爱卿自己一个人负责?
王安石说:这不合适。当初设立此司,陛下主张中书省和枢密院各出一人,臣请与枢密副使韩绛同事。
皇帝很爽快地就同意了。[27]
条例司设置之争也算告一段落,尽管它最后还是被撤并到中书省,但那是七个月以后熙宁三年五月的事。跟王安石结下梁子的陈升之离开相位就更晚,要到那年十月,而且是因为母亲去世。不过两人从此不和,则是事实。
那么,陈升之为什么要这样做?
正史的解释,是他对那个不三不四的条例司原本就不以为然。这是有可能的,公开提出改“三司”为“百司”就是证明。因为“制置三司条例”明摆着就是要理财,而理财在许多人看来是小人的事,为正人君子所不耻。[28]
可惜,这就是设立条例司的本来目的。王安石在御前会议上说得很清楚:从古到今机构的设置都是因时制宜。如今天下财用困急,尤当先理财。这也正是陛下要特别单独创建一个司,让陈升之与臣统领的原因啊![29]
呵呵,不打自招。
为了理财而改制,可是正统士大夫不能接受的。陈升之当然知道这一点。但为了荣华富贵,他不惜假装拥护,得逞之后又翻脸不认人。这当然同样为正人君子或自命为君子的人所不耻,他们甚至给陈升之送了个外号叫“荃相”。荃就是捕鱼的竹器。《庄子·外物篇》说:荃者所以在鱼,得鱼而忘荃。荃相的意思,可以说是再清楚不过了。[30]
这么说,陈升之是小人?
难讲,至少司马光对他看法不佳。他甚至认为福建人和长江流域的人都靠不住,前者阴险狡猾,后者轻佻浮躁,远不如北方人耿直敦厚。所以,当神宗皇帝问他陈升之拜相外面有什么反映时,司马光直通通地说:不好!两个宰相(曾公亮和陈升之)都是福建人,两个副宰相(赵抃和王安石)都是长江流域的。他们当国,岂能指望风俗纯朴?
哈,地域歧视?
◎有关人物籍贯一览 姓名 | 籍贯 | 主要曾任职 | 韩琦 河南安阳 三司使、枢密使、平章事 富弼 河南洛阳 平章事、枢密使 文彦博 山西介休 枢密使、太尉、平章军国重事 吕公著 安徽寿州 翰林学士、御史中丞 韩绛 河南开封 枢密副使、同条例司、参知政事、平章事 赵抃 浙江衢州 知谏院、参知政事 吕诲 河北廊坊 知谏院、御史中丞 范纯仁 江苏苏州 同知谏院 范镇 四川成都 翰林学士、知通进银台司 郑侠 福建福清 安上门监 司马光 山西夏县 翰林学士、御史中丞、平章事 苏轼 四川眉山 翰林学士、礼部尚书 王安石 江西临川 翰林学士、参知政事、同条例司、平章事 曾布 江西南丰 翰林学士、三司使 曾公亮 福建晋江 参知政事、枢密使、平章事 陈升之 福建建阳 知枢密院、同条例司、平章事 吕惠卿 福建晋江 条例司成员、翰林学士、参知政事 章惇 福建浦城 条例司成员、三司使、参知政事 蔡确 福建晋江 监察御史、御史中丞、参知政事
多少有点吧!
看看上面的表格就知道,司马光并非全无道理,但不无偏见,比如郑侠就是福建人,范纯仁则是长江流域的。神宗也显然不认可这套理论。皇帝说:陈升之是有才华的,其他人比不上,朕看他足以承担军国大任。
第二章 一意孤行 司马光出走
十一月十九日,吕惠卿与司马光短兵相接。
这时当然还是熙宁二年。但自从二月二十七日设立制置三司条例司,朝廷的变化日新月异。均输法、青苗法和农田水利法开始实行,吕诲和范纯仁等大批官员被贬,富弼离开相位并由陈升之接任,韩绛到了条例司,吕惠卿也由于变法有功备受赏识,在九月获得“崇政殿说书”的资格。
原封不动的,只有司马光。
司马光早就想走了。王安石担任副宰相六天后,他便向皇帝请求外放,但不被批准。神宗说:爱卿名闻遐迩,就连辽人都向使节打听爱卿做御史中丞的事,怎么能走?司马光无可奈何,只好留下来继续做他的翰林学士。[35]
好在,他还可以给皇帝讲课。
讲课原本是王安石的主张。他第一次见到宋神宗,皇帝便向他要改革方案,这位新任翰林学士却提出先讲课,理由是只有讲课才能统一思想。思想不明确,方案没有用。[36]
神宗批准了这个安排,为此还有了段小插曲。
麻烦出在一个礼仪问题:站着讲还是坐着讲。王安石和吕公著两位翰林学士都认为,皇帝陛下当然是坐着。但陪读的也都坐着,讲课的反倒站着,并不合适,建议改革。
提议立即引起反弹,官员们七嘴八舌。反对者说:离开席位站起来说话原本是古今常礼,何况是在君主目前。站着讲课已经实行五十多年了,怎么能妄议轻改?
皇帝无奈,只好去问宰相曾公亮。
曾公亮答:臣在仁宗朝是站着的。
皇帝也只好对王安石说:爱卿就破例坐下吧!
王安石当然不敢。[37]
这虽然是一件小事,却很说明问题。没错,王安石真能惹事,改革也确实很难。不过讲课也给了司马光机会。于是在十一月十七日那天,他就讲起了萧规曹随的故事。
宋神宗问:汉代守着萧何之法不变,可以吗?
司马光答:怎么不可以?不要说汉,如果夏商周都能坚守禹、汤、文、武之法而不变,恐怕能延续到现在。
意思很清楚:祖宗家法不可改。
两天后,轮到吕惠卿。
吕惠卿讲《周易》,而《周易》主张变通。因此吕惠卿也借题发挥说:先王之法有一年一变的,数年一变的,还有世代而变的,也有百世不变的。汉高祖约法三章,萧何就变成九章,岂能一成不变?司马光歪曲篡改历史,分明是对现实不满,借古讽今,混淆视听,请陛下召他当庭对质。
神宗只好宣司马光上前,问他有何话说。
面对吕惠卿的公然挑衅,司马光表现出君子风度,非常低调地答辩说:臣并不认为保守先王之道,就是要坐视旧法之弊而不改,也无意讥讽攻击谁。臣的本分不过讲课,仅仅希望圣贤之言能够有助于陛下的天纵聪明而已。
吕惠卿却咄咄逼人。他说:司马光作为翰林学士,应该知无不言,言无不尽。有官职而不能尽职就该辞职,有言责而不能尽言也该辞职,司马光为什么还不辞职?
司马光只好问皇帝:臣奉诏言事,已上奏折,比如制置三司条例司之类尽在其中,不知是否已达圣听?
宋神宗说:朕已经看了。
司马光说:这就不是臣知而不言了。今天公卿大臣都在这里,请陛下问问吕惠卿。三司使掌管天下财政,如不称职可以罢免,为什么要让中书省和枢密院侵夺其权?另设制置三司条例司又究竟想干什么?只要条例不要道义吗?
吕惠卿不能回答。
司马光说:言不听计不从而未能辞职,确是臣罪。惠卿责臣,并无不当,臣领罪就是。
宋神宗说:今天不过相互讨论罢了,何至于此!
其他官员也赶紧出来打圆场。
神宗又对司马光说:爱卿千万不要生气。
司马光说:臣不敢。[38]
王安石却不干了。
不干的原因,是两个半月以后,也就是熙宁三年的二月初一,韩琦在河北上书,状告王安石派遣提举官强制推行青苗法,无论贫富一律命令借款,就连不种地的城市居民也被摊派,显然与扶危济困、抑制兼并的立法精神相悖,因此建议尽快召回各路提举官,改青苗法为原来的常平法。
神宗接到奏折感慨万分。他对宰辅们说:韩琦可真是忠臣啊!身在外地而心忧王室。朕原本以为此法利民,没想到害民如此!城市居民要什么青苗钱嘛!也要强贷?
王安石却跳起来说:城市居民有什么借不得?只要他们自愿贷款,那钱贷给谁不是贷?
这就是强词夺理了。因此这回两个宰相,同时也是两个福建人曾公亮和陈升之,也都站在韩琦一边。王安石见情况不妙,马上向皇帝交请假条,称病不朝。
皇帝也马上就想到了司马光。
实际上,神宗早就想要重用此君了,只不过王安石坚决反对。王安石说:司马光外托直言抗上之名,内怀收买人心之实,发表的都是害政言论,结交的都是乱政小人。陛下委他以重任,岂不是为持不同政见者树了一面大红旗吗?
神宗只好作罢。
不过现在王安石既然病了,那就不必再听他的,司马光也被任命为枢密副使。没想到司马光却不干。他说:只要能撤销制置三司条例司,召回提举官,不行青苗法,即便什么职位都不给臣,臣也受赐良多,感到十分幸福了。
言外之意也很明显:不采纳我的意见,我就不干!
神宗当然不能同意。他说:爱卿是枢密副使,按照法定职责应该谈军事,怎么说起职权范围以外的事来?司马光却回答:没有接受新任命,就还是翰林学士,当然可以说。
君臣二人相持不下,王安石却上班了。
上班也不奇怪。因为接到病假条后,司马光便利用翰林学士起草诏书的职权,借皇帝之口把他训了一通,而且话说得很难听:如今舆论沸腾,黎民骚动,你却居然要推卸责任以求自保。卿之私谋,固为无憾;朕之所望,将以委谁?
这就等于把王安石的为人和变法统统否定了。王安石固然不能接受,并立即上书抗辩;宋神宗也觉得不对劲,赶紧下手诏安慰,又特地派吕惠卿去宣谕。最后的结果是:在家躺了二十天的王安石又回到了自己的岗位。[39]
现在轮到赵抃狼狈不堪。因为在王安石病假期间,神宗曾经下诏停止实行青苗法。曾公亮和陈升之准备奉诏,赵抃却主张让王安石自己来做这件事情。谁知道王安石复出后的第一件事,就是命令条例司驳斥韩琦的奏折。赵抃无法向天下人交代,只好上书朝廷,公开表明反对变法的态度,并在四月十九日辞去参知政事职务,出知杭州。[40]
接下来,九月十三日,宰相曾公亮辞职。[41]
陈升之更在赵抃之后就提交辞呈,只是没被批准。[42]
司马光也只好出走,到外地去做地方官,时间是在九月二十七。当然,神宗还是挽留过他。八月初八,司马光提出外放申请时,皇帝问:爱卿为什么不能留在京师呢?
司马光答:臣不敢。
皇帝沉吟良久:王安石是卿老友,何必自疑?
司马光苦笑:陛下想想吕公著的遭遇就知道了。[43]
那么,吕公著又是怎么回事?
[35]见毕沅《续资治通鉴》卷六十六熙宁二年二月丙午日条。
[36]见杨仲良《纪事本末》卷五十九王安石事迹条、毕沅《续资治通鉴》卷六十六、黄以周等《拾补》卷三上熙宁元年四月乙巳之明日即丙午日条。
[37]见毕沅《续资治通鉴》卷六十六、黄以周等《拾补》卷三上熙宁元年四月庚申日条。
[38]以上见杨仲良《纪事本末》卷五十三经筵条、毕沅《续资治通鉴》卷六十七、黄以周等《拾补》卷六熙宁二年十一月庚辰日条及壬午日条,并注引《续宋编年资治通鉴》。诸书所说不一,本书亦有改写。
[39]以上见毕沅《续资治通鉴》卷六十七熙宁三年二月壬戌朔日至壬午日条。
[40]见毕沅《续资治通鉴》卷六十七熙宁三年二月壬午日条及李焘《长编》卷二百十、毕沅《续资治通鉴》卷六十七熙宁三年四月己卯日条。
[41]见李焘《长编》卷二百十五、毕沅《续资治通鉴》卷六十八熙宁三年九月庚子日条。
[42]见李焘《长编》卷二百十熙宁三年四月丁亥日条。
[43]见李焘《长编》卷二百十四、毕沅《续资治通鉴》卷六十八熙宁三年八月乙丑日条。
第二章 一意孤行 化友为敌
与司马光相比,吕公著跟王安石的交情确实更深。熙宁之前王安石便名扬天下,就因为有韩绛、韩维兄弟和吕公著的极力推崇。这种宣传是有分量的。毕竟,他们三人都出身名门望族,吕公著更是宰相吕夷简之子。投桃须报李。御史中丞吕诲被贬,王安石推荐的接替人选便是吕公著。[44]
但在熙宁三年四月,他却被王安石控告。
控告的过程有点乌龙,吕公著、司马光和王安石的说法也不一致。核心案情大约是:条例司批驳韩琦,吕公著大为不满。他对皇帝说:朝廷怎么可以这样欺负藩镇?万一韩琦率晋阳之兵南下清除君侧之恶,请问陛下将如何对待?
这很严重,因为“清君侧”几乎等于谋反。韩琦当然不会这么说,也不会这么想。因此吕公著此言,便有诬陷韩琦之嫌。问题在于,吕公著也未必说了这话。如果没有,那么受到诬陷的,就不是韩琦,而是吕公著了。
问题是,吕公著说了没有?
当事人自己是否认的。他在多年以后回忆说,当时面见皇帝次数频繁,从来没有一个字提到韩琦。这段话是王安石和吕惠卿凭空捏造,又偷偷塞进某个文件中的,目的就是要栽赃陷害。相反,王安石的回忆录言之凿凿,吕公著不但说了这话,还说得泪流满面。司马光的记载则模棱两可,一面肯定赵抃亲眼看见吕公著从贡院走入殿中向皇帝进言,同时又称那些话是另一个人说的,被神宗张冠李戴云云。[45]
看来,真相大白是不大可能了。
不过可以肯定,处分吕公著的诏书中确有“乃诬方镇有除恶之谋”的字样。同样可以肯定的是,吕公著很不赞成王安石的变法,说起话来也措辞严厉。因此,可能存在的事实也许是:吕公著或者出于义愤,或者出于担忧,确实有过类似言论,却被王安石和吕惠卿抓住把柄大做文章。
即便如此,也让人心寒。
但这并非没有可能。在吕惠卿,也许是本无情义;在王安石,则无妨看作自我牺牲。实际上,王安石正是那种为了主义和主张可以放弃一切的人,其中就包括生活情趣和个人享受,也包括私谊和朋友。当然,是曾经的。
比如富弼和欧阳修。
富弼是王安石的老上级,欧阳修则是他的大恩人。作为文坛领袖,欧阳修的推荐和好评,可比韩氏兄弟和吕公著分量重得多。然而怎么样呢?欧阳修申请退休时,副宰相冯京主张挽留,王安石却说:这种人在一郡就害一郡,在朝廷则害朝廷,为什么要留?富弼被贬,他更是恶狠狠地说:富弼兼有鲧和共工之罪。仅仅降职,便宜他了![46]
这实在过分。
宋神宗却另有解释。他对司马光说:王安石跟吕公著确实曾经亲密无间。但是吕公著犯下罪行,作为朋友的王安石却并不包庇隐瞒,这正是无私无畏一心为公呀![47]
呵呵,原来他是“大公无私”。
这很厉害。我们知道,按照儒家伦理,欺师灭祖和卖友求荣无论在士林还是江湖都不可饶恕和宽容。但现在王安石可以不怕。因为他不是出卖朋友,而是执行公务。他追求的也不是个人的荣华富贵,而是帝国的昌盛繁荣。
那么请问,他有错吗?
显然,正是这种所谓的公字当先,让王安石在排除异己扫除障碍的时候不会有任何心理负担和道德包袱。他可以像秋风扫落叶一样对待所有反对派。如果非亲非故,就更没有必要手下留情,尤其是在立足未稳的熙宁三年。
◎熙宁三年(1070)有关事件一览表 月 | 日 | 事件 | 正月 初二 因范镇等言下诏纠正青苗法之偏 二十六 张方平出知陈州,陛辞时极言新法之害 二月 初二 因韩琦上书言青苗法之弊,王安石称病不朝 十一 司马光拒任枢密副使 三月 初三 司马光致函王安石,书信往返再三 二十一 王安石论“三不足” 四月 初八 御史中丞吕公著罢,知颍州 十九 参知政事赵抃罢,知杭州,韩绛参知政事 二十三 大批言谏监察官员被贬,台垣为之一空 五月 十五 制置三司条例司归属中书省 七月 初三 欧阳修罢宣徽南院使,知蔡州 九月 十三 曾公亮罢相 十四 枢密副使冯京任参知政事 二十七 司马光罢翰林学士,出知永兴军 十月 二十一 陈升之因母亲去世罢相 二十八 范镇罢翰林学士,退休 十二月 初九 立保甲法 十一 韩绛和王安石为宰相,王珪参知政事 二十二 行免役法
实际上正如上面表格所示,熙宁三年跟熙宁二年一样惊心动魄。王安石的重要工作之一也跟去年相同,是要跟占领了舆论阵地的言谏官员和监察官员做斗争。在高度重视言谏监察的唐宋两代,这些人都不好对付;而皇帝陛下对“天下纷纷”显然已经十分恼火,极不耐烦。
言谏和监察官员也不识好歹,他们集中火力炮轰条例司、攻击青苗法。谏院长官李常就向皇帝报告,某些州县发放贷款不出本钱,却强迫民众还利息。监察御史里行张戬则不但全盘否定改革,还跑到中书省大吵大闹。曾公亮无奈,只好低头不语,王安石则用扇子遮住脸窃笑。
张戬大怒:笑什么笑!参政觉得张戬好笑,张戬也觉得参政可笑。不但张戬,天下人谁不认为参政可笑至极!
陈升之只好出来打圆场:察院不必这样。
张戬却不领情:相公你也跑不掉。
王安石当然不能让他笑下去,很快奏请皇帝将张戬贬到湖北公安去做知县。至于李常,王安石的办法是要求他说出无本贷款州县的名字。此人打死不说,结果丢官。[48]
靠着诸如此类的办法,王安石横扫千军如卷席,只用几个月时间就让御史台和谏院为之一空,朝廷也变得安静。于是他对皇帝说:陛下现在知道为什么天下纷纷了吧?
神宗说:是朕用人不当。[49]
王安石说:也不尽然,恐怕根本就不该让人开口。陛下立法,宰相动摇于上,御史动摇于下,藩镇动摇于外,又没人替陛下保驾护航,怎么能不议论纷纷,沸沸扬扬?
神宗以为是。[50]
王安石的好朋友范镇却被激怒了。[51]
范镇的职务是翰林学士、知通进银台司,也就是通进司和银台司的长官。这两个部门负责传递文件,郑侠的难民图就是谎称机密快件通过银台司送达御前的。皇帝的旨意能不能下达,民间的实情能不能上传,通进银台司很关键。
更重要的是两司有封驳权,也就是拒绝传递他们认为不合格或者不合理的文件。范镇就这样做过。比如命令李常说出无本贷款州县名字的诏书,就五次被他封还;撤销司马光枢密副使任命的诏书,也被他封还。神宗无奈,只好同意他辞去通进银台司职务,留任翰林学士。[52]
这样一个人,当然不能容忍对舆论的钳制。在不懈努力终归失败之后,他连上五道奏折,直言不讳地指出“陛下有纳谏之资,大臣进拒谏之计;陛下有爱民之性,大臣用残民之术”。据说,王安石看了以后,气得浑身发抖。
范镇很快就被安排以户部侍郎的身份退休,应有的待遇都被剥夺,只有声望越来越高。苏轼听说,前往祝贺,范镇痛心地说:天下受其苦,我却享其名,我是什么心肝![53]
但,这已经不关王安石的事。
两个月后,也就是熙宁三年十二月,把战场打扫得干干净净的王安石,跟韩绛一起被任命为宰相。
现在王安石面前已经没什么像样的对手。韩绛对他从来就是忠心耿耿的,两位副宰相冯京和王珪则被他和他的手下看作橡皮图章和签字机器。有人曾经对他一个名叫曾布的马仔说:某些事是不是也该请示一下参知政事?曾布居然这样回答:为什么要请示?敕令完稿后叫他们画押就是。[54]
王安石俨然成为独裁者。
结果是熙宁四年变得相当乏味,就连欧阳修告老和富弼被贬都波澜不惊。新法的推行也顺风顺水。尽管发生了上访群众突入王安石私邸的事件,但很快就被他大事化小,小事化无。多嘴多舌令人讨厌的监察官员当然还有,比如御史中丞杨绘和监察御史里行刘挚,但都在七月份清除出局,刘挚还被远远地贬到湖南衡阳去看守盐仓。[55]
眼见反对派溃不成军纷纷落马,王安石笑了。
不过,他很快就会笑不起来。
[44]见《宋史·王安石传》、毕沅《续资治通鉴》卷六十六熙宁二年六月丁巳日条。
[45]见李焘《长编》卷二百十熙宁三年四月戊辰日条。
[46]事见毕沅《续资治通鉴》卷六十八熙宁四年六月甲子日条及甲戌日条,王安石与富弼、欧阳修的关系见《宋史·王安石传》。
[47]见李焘《长编》卷二百十四熙宁三年八月乙丑日条。
[48]以上见李焘《长编》卷二百十、毕沅《续资治通鉴》卷六十七熙宁三年四月壬午日条。
[49]见毕沅《续资治通鉴》卷六十七熙宁三年四月癸未日条、黄以周等《拾补》卷七熙宁三年四月戊申日条。
[50]见黄以周等《拾补》卷七熙宁三年三月甲辰日条。
[51]《宋史·王安石传》称:司马光、范镇,交友之善者也。
[52]见毕沅《续资治通鉴》卷六十七熙宁三年三月戊申日条。
[53]以上见李焘《长编》卷二百十六熙宁三年十月己卯日条、《宋史·范镇传》、毕沅《续资治通鉴》卷六十八熙宁三年十月乙酉日条。
[54]见毕沅《续资治通鉴》卷六十八熙宁四年二月甲子日条。
[55]见毕沅《续资治通鉴》卷六十八熙宁四年七月丁酉日条。
第二章 一意孤行 积怨爆发
熙宁五年(1072)八月二十六日,神宗驾临紫宸殿。[56]
紫宸殿在大庆殿的北面,是举行常朝的地方。这一次的御前会议应该是例会,在京官员都要参加的。因此文武百官行礼如仪之后,就准备退下。剩下的时间,将由“二府”也就是最高行政机关中书省和最高军事机关枢密院的正副长官向皇帝陛下汇报工作,请示圣旨。
一个名叫唐坰(读如窘阴平)的却突然冲出队列。
唐坰的职务说起来很长,叫太子中允、同知谏院、权同判吏部流内铨。第一个是官衔,是用来定级别、领俸禄、穿衣服和算资历的。后面两个是差遣,即实际工作。但第三个其实是兼职,未必当真管事。所以,唐坰真正的职务是同知谏院,也就是谏院的佐官,位在长官“知谏院”之下。
北宋谏院是负责纠正朝廷错误的机关,因此唐坰其实是有发言权的。但,提意见也要守规矩、讲程序。在御前会议上不打招呼就冲出来说话,是严重的失礼和犯规。于是神宗皇帝在惊愕之余,便让礼仪官通知他隔日再说。
唐坰却不肯。
皇帝只好吩咐:那就到后殿等着吧!
唐坰回答:臣今天的话,要当着所有大臣的面说。
说完,趴在地上不肯起来。
皇帝只好将他召到御座前,唐坰则不慌不忙掏出一个大卷轴,清了清嗓子,准备开始宣读他的长篇大论。
神宗赶紧打住:奏折留在这里,爱卿可以退下了。
唐坰却说:臣今天要弹劾的是朝中大臣,必须为陛下当面陈述,当面核实,当面论个是非。然后,这位谏官居然回过头来大吼一声:王安石,到御座前面来听参!
王安石猝不及防,不知所措。
唐坰说:陛下面前尚且如此,在外面不知有多跋扈!
王安石吓了一跳,赶紧上前。
于是,唐坰放开嗓门,滔滔不绝历数王安石的种种不法和罪过,一共六十多条。而且,每说到一件事,他就要对皇帝说:请陛下宣谕王安石,问他臣说的到底是假是真?
王安石狼狈不堪。
其他人更是一句话都不敢说。
神宗皇帝则不得不多次打断唐坰,唐坰却越讲越是精神抖擞慷慨激昂。最后,竟忘乎所以地指着御座说:陛下如果不听臣的忠言,这个位子只怕坐不久了。
所有人都呆若木鸡,吓白了脸。
唐坰却恢复了平静。他从御座前退下,郑重其事地趴下来向皇帝行了大礼,然后一个人跑到东门外待罪。
紫宸殿內,依然鸦雀无声。
神宗半天才缓过劲来,问:这人怎么胆敢如此?
王安石只能苦笑:他疯了。
唐坰当然没有疯。此人甚至原本是王安石的党羽,也是宋神宗喜欢的人。因为他曾经对神宗说,秦二世受制于赵高不是因为太强,而是太弱。他又曾经对王安石说:推行新法没什么可犯难的,只要杀几个像韩琦那样的就行了。
这样的人,怎么也反王安石?
实际上唐坰后来并未受到严重处分,只不过被贬到广州去做军需官。官修史书无法解释唐坰的反目为仇,只好说他是因为对职务的安排心怀不满。但,此人三月到谏院就已经屡屡上书,八月发难竟能洋洋万言,说明什么呢?说明不但他自己满怀深仇大恨,朝中对王安石也是怨气冲天。[57]
积怨总是要爆发的,只看什么时间,什么方式。
果然,五个月后,王安石再次成为风暴中心。
起因是一件小事。熙宁六年(1073)正月十四,王安石随同皇帝一起观赏花灯,之后又应邀进宫观赏百戏。然而当他骑着高头大马进入宣德门时,却被宦官头子张茂则喝令拦下。在张茂则的示意下,卫士还把马夫痛打了一顿。
马夫跳起来:瞎了你的狗眼,没看见这是谁的马?
张茂则怒斥:宰相也是臣子,难道想做王莽?
位极人臣又是逢年过节,却居然受此羞辱,王安石当然不会善罢甘休。于是,他向神宗皇帝投诉,要求将卫士送开封府法办。开封府的法官(一个判官,一个推官)为了讨好王安石,不问青红皂白便将卫士们各打十七大板。结果可想而知,就像一滴水掉进沸腾的油里,舆论顿时炸了锅。
一个名叫蔡确的人站了出来。[58]
蔡确也不寻常。他是福建晋江人,与后来赫赫有名的蔡京同族,此刻的职务则是监察御史里行。前面说过,唐宋两代非常重视监察和言谏。言谏官员叫谏官,唐坰就是。监察官员叫台官,蔡确就是。台官和谏官都有权提意见,何况这位御史言之有理。他说:卫士的本职工作是保卫皇上,马入宣德门当然要呵斥,开封府显然是溜须拍马徇情枉法。如不严惩,从今往后,还能指望卫士们忠于职守吗?
这当然很严重,神宗不禁为之动容。
据说,皇帝甚至还对蔡确另眼相看,准备重用。
王安石却必须为自己辩护。他的说法是:宰相在宣德门内下马是惯例,以前也从来就没有人管过这件事,怎么今年就出了新规矩?宦官和卫士是什么人,为什么胆敢对宰相如此无礼?肯定是有人背后指使。因此,王安石请求皇帝查出幕后黑手。而且他断言,那一定是破坏变法的“反革命”。
这就是典型的“阴谋论”了,也是传统社会官场斗争的惯用伎俩。似乎只要“动机不良”的帽子扣过去,无理也能变成有理。好在神宗皇帝并不糊涂,决定先弄清楚宰相下马是应该在宣德门内还是门外。此事虽然看起来小,崇尚礼治却是中华帝国的传统。破坏了礼法,也是会动摇国本的。
查询的结果莫衷一是。有人说门内,有人说门外,还有人说不记得了。只有三朝元老枢密使文彦博话中有话冷冷地说了一句:老臣我从来就是在宣德门外下马。
神宗无奈,只好将开封府那两个法官罚款了事。
王安石也只好将一口恶气咽了下去。
其实本案很可能是偶发事件,奇怪的不是宦官张茂则和宣德门卫士,而是蔡确。跟唐坰一样,蔡确原本也是王安石的党羽,而且在王安石罢相之后仍然坚持新法。他以台官的身份出来说话,背后应该没有什么“反革命”指使。
那么,蔡确为什么要弹劾开封府?
第二章 一意孤行 王安石罢相
麻烦起于市易法。
市易法就是市场法或贸易法,熙宁五年(1072)三月颁布实施。起因是一个名叫魏继宗的自称草民上书朝廷,控诉京师各大财团把持市场操控物价,在物流畅通之时压价买进囤积居奇,待物质匮乏之日再高价卖出,害得外地商贩无利可图不愿送货,城市居民不聊其生叫苦连天。因此,魏继宗建议朝廷像设立常平仓一样设立常平市易司,将市民需要的生活用品平价买进平价卖出,以平抑物价稳定市场。
这个建议被神宗皇帝采纳。
王安石政府则在开封设立了市易务,也叫市易司,通俗地说就是批零兼营的国家百货总公司。目的不是赚钱,而是要保障人民生活。至少,立法的时候是这么说的。[61]
可惜,市易务很快就出了问题。
问题据说出在负责人。此人叫吕嘉问,是吕公著哥哥吕公弼的重孙。吕公弼上书反对变法,他却偷了奏折草稿送给王安石,因此被吕氏视为家贼,王安石视为心腹。[62]
这样一个人负责国家百货总公司,能安分守己不做手脚才是怪事。根据后来的揭发,吕嘉问上任伊始,就把这个意在平抑物价的民政机构,变成了操控物价的赚钱机器。也就是说,过去有人垄断市场盘剥小商小贩和城市居民,现在也一样,只不过剥削者由各大财团换成了帝国政府。
至于吕嘉问是否中饱私囊,则不得而知。
民怨沸腾却不难想象,神宗皇帝也不能不管。他做出批示并当面询问王安石:听说市易务把所有生意都抢了,官府还悬赏抓人来市易务买卖,商贩们想卖冷饮都不可能,针头线脑之类的小百货也物价飞涨,请问做何解释?
王安石当然矢口否认,就连“吕嘉问年轻不懂事”的说法都不接受,反倒批评皇帝不识好歹。他说:如果陛下总是被小人蒙蔽,又总是听信谗言,变法岂能成功?[63]
神宗无言以对,文彦博却忍无可忍。
文彦博也是三朝元老,在反对派阵营中相对温和,这才能在枢密使的任上一待就是九年。但是现在文彦博再也看不下去,因为吕嘉问的市易务居然卖起干果和水果来,御道两旁也摆满了摊点。堂堂帝国政府居然沦为贩夫走卒,这真是成何体统。因此从熙宁五年十月到熙宁六年正月,文彦博便不断抗议,就连宋神宗也认为这种事应该叫停。
王安石反唇相讥。他说,盐和酒不也是国家专卖,垄断经营吗?官府卖盐卖酒,不也得一斤一斤出售,一升一升收税收钱?怎么就不“有伤国体”?站着说话腰不疼,吕嘉问这样忠诚能干的有几个?唱高调和干实事的谁该出局?[64]
结论不言而喻。四月二十六日,文彦博被免职。[65]
但这绝不是王安石的胜利,尽管此后的朝廷又变得鸦雀无声。可惜,防民之口甚于防川,沉默更不等于臣服。恰恰相反,按照天人合一的观念,老天爷也表示不满。熙宁五年十月华山山体崩塌之后,熙宁六年七月开始不再下雨。因此到熙宁七年三月,天怒人怨的说法便甚嚣尘上。
是啊,皇天上帝都发脾气了,且看你们如何收场!
王安石却还要加大改革力度。过去,开封各商行都要向皇宫和官府供应物品提供劳役,现在王安石决定采纳商行的建议,像免役法一样改为缴纳免行(读如杭)钱。不过这样一来,就断了平时负责宫中用度之宦官和外戚的财路,吕嘉问们当然也一如既往地趁机敛财,民怨再次沸腾。
结果是什么呢?十三、十六和二十一日,皇帝三次谈到市易法和免行钱。神宗忧心忡忡地对王安石说,卖碗面条也要交费,过分了吧?听说还有为了交免行钱卖房产的。近臣和后族也说此法不好,太皇太后和皇太后还掉了眼泪。
王安石当然知道利害关系,但他更清楚,一旦后退就会全盘崩溃,只能硬邦邦地顶回去。再加上他在神宗面前猖狂惯了,话就说得难免直白:宫中哪知民间疾苦?外戚也未必无利可图。宦官的话更听不得,他们是既得利益者。[66]
两宫的面子也不给么?皇帝脸上写满失望。
王安石的地位已发生动摇。
吕嘉问却惹是生非了。他担任市易务提举官以后,就不把三司使薛向放在眼里,甚至倒打一耙诬告薛向阻碍市易法的实施。王安石当然不能容忍后院起火,宋神宗也认为薛向并不忠信,结果薛向在熙宁七年二月初九被罢免,尽管此人最早支持变法,也曾经是王安石的得力干将。[67]
但这同样不意味着吕嘉问或者王安石的胜利,形势则在此后急转直下。三月二十日,神宗夜下手诏,密令接替薛向担任三司使的翰林学士曾布对吕嘉问进行调查。皇帝的指示很明确:务将市易司不法之事着实查明,详细汇报。
曾布对吕嘉问的所作所为原本就看不顺眼,接到密令便立即找魏继宗了解情况,魏继宗也果然大倒苦水。根据他的报告,吕嘉问确实强买强卖欺行霸市,所有的货物也都低价买进高价卖出,活生生把市易司变成了吃人野兽。
听完,曾布马上带他去见王安石。
王安石问:既然如此,为什么不早说?
魏继宗答:他天天在相公身边,小人岂敢?
王安石默然。
神宗接到报告却喜形于色。他问:王安石知道吗?
曾布答:臣已经告诉他了。
神宗点头:看来要了解实情,非卿不可。
曾布答:臣虽无能,敢不尽力。
王安石当然不能同意曾布的调查结果,却拿不出像样的理由来反驳,只好解释为吕嘉问与曾布的个人恩怨。皇帝也没有当面让王安石难堪,只是在当晚发出批示:市易务一事恐怕是吕嘉问欺君罔上,而不是曾布公报私仇。[68]
这时是三月二十三,落幕进入倒计时。
二十六日,王安石的学生、安上门监郑侠呈上了他的难民图,并再次引来太皇太后和皇太后的眼泪。这就比三天后那场大雨还要厉害,彻底浇灭了宋神宗心头的烛光。
皇帝的眼神开始变得阴冷。
调查当然还在继续,就连吕惠卿也掺和进来。但在四月初三和初八的两次御前会议上,神宗却已经痛斥市易法祸国殃民,完全违背改革初衷。十七日,当曾布声称吕嘉问之流的肆虐比秦汉乱世还过分时,神宗居然含笑点头。[69]
◎本节有关事件一览表 年 | 月 | 日 | 事件 | 熙宁五年 三月 二十六 行市易法,设市易务 闰七月 初九 市易务遭质疑,王安石答辩 十月 十二 文彦博开始批评市易法,此后不断 熙宁六年 正月 十四 王安石马入宣德门事件 四月 初七 肉行徐中正等人求出免行役钱 二十六 文彦博罢枢密使 七月 旱灾开始 九月 二十八 开始收免行钱 熙宁七年 二月 初九 薛向罢三司使,曾布接任 十五 判司农寺吕惠卿加翰林学士衔 三月 十六 免行钱激起民怨 二十 夜降手诏,密令曾布调查市易务 二十一 神宗称近臣皇族皆言市易法不便 二十三 曾布汇报调查结果于崇政殿 二十六 郑侠上难民图 四月 初三 神宗始批市易法 初八 神宗痛批市易法 十七 曾布称市易务为虐史无前例 十九 王安石罢相
显然,这是笑给王安石看的。因为王安石在为吕嘉问辩护时,曾急不择言地说:除了吕嘉问,还有谁敢得罪皇亲国戚和陛下近臣?除了臣,又有谁肯为吕嘉问辩护?陛下如此婆婆妈妈琐琐碎碎,简直就是不知道帝王大略![70]
好吧,那就让你看看朕!
王安石再也扛不住了,他必须当真辞职。神宗皇帝同样心知肚明,必须当真批准。四月十九日,王安石被免去宰相职务,回到第二故乡江宁担任知府。他留下的工作,则将由官复原职的宰相韩绛和新任参知政事吕惠卿主持。
这一安排当然是为了保证五年来创立推行的新法,不至于因为王安石的罢免人亡政息。事实上,韩绛和吕惠卿也没有辜负厚望,改革成果在他们手里得到了精心呵护,以至于两人分别被时评称为“传法沙门”和“护法善神”。[71]
也许,这能够让王安石感到欣慰,因为他一直被批评为用人不当和识人不明。可惜就连这可怜的慰藉,老天也吝于施舍。王安石更是万万想不到,最后真正一刀捅进他心窝的不是别人,正是那尊护法的善神吕惠卿。
当然想不到。就连吕惠卿自己,恐怕也没想到。
[61]以上见李焘《长编》卷二百三十一、毕沅《续资治通鉴》卷六十九熙宁五年三月丙午日条。
[62]见《宋史·吕嘉问传》。
[63]见李焘《长编》卷二百三十六熙宁五年七月丙辰日条。
[64]以上见李焘《长编》卷二百三十九熙宁五年十月丁亥日条、卷二百四十熙宁五年十一月丁巳日条、卷二百四十二熙宁六年正月辛亥日条。
[65]见李焘《长编》卷二百四十四、毕沅《续资治通鉴》卷六十九熙宁六年四月己亥日条。
[66]见李焘《长编》卷二百五十一熙宁七年三月癸丑日条。
[67]以上吕嘉问诬告薛向事及后续,见李焘《长编》卷二百五十一熙宁七年三月丁巳日条前导语,参看毕沅《续资治通鉴》卷七十熙宁七年五月是月条。薛向被贬,由曾布接替,见李焘《长编》卷二百五十熙宁七年二月丁丑日条。
[68]以上见李焘《长编》卷二百五十一熙宁七年三月丁巳日条及辛酉日条。
[69]见李焘《长编》卷二百五十二熙宁七年四月庚午日条、乙亥日条、甲申日条。
[70]见毕沅《续资治通鉴》卷七十熙宁七年五月是月条。
[71]见李焘《长编》卷二百五十二、毕沅《续资治通鉴》卷七十熙宁七年四月丙戌日条。
第三章 乾坤逆转 破镜难圆
熙宁八年(1075)二月十二日,开封城外的汴河还结着冰的时候,有位信使匆匆出发前往今天的南京。正史没有记载他到达的日期,但他出现在江宁城时,那里应该已是一片春光明媚,接到诏书的王安石心中更是暖洋洋的。
没错,皇帝让他回京重新担任宰相。
王安石没有片刻犹豫就动身了,甚至有正史说只用七天就到达京师。但这恐怕并靠不住。当时从江宁到开封的标准行程是二十二天,王安石日夜兼程也快不到这个程度,何况他进京之后第一次见到神宗皇帝是在三月二十七日。如果王安石在三月中上旬就到了开封,当中那么长时间君臣二人都干什么去了?宋神宗不是急于要王安石尽快工作吗?[1]
这个时间差,让人疑窦顿生。
实际上也有人认为事情没那么简单,王安石对于自己的复出其实内心纠结,至少并不那么跃跃欲试,证据则是途经江苏省邗江县瓜洲镇时写下的那首《泊船瓜洲》: 京口瓜洲一水间,钟山只隔数重山。
春风又绿江南岸,明月何时照我还。[2]
看这意思,他似乎刚刚出发就想着何时回家了。
可惜这同样不足为凭。诗无达诂。既然刘禹锡的“病树前头万木春”可以解释为满朝新贵弹冠相庆,那么“明月何时照我还”难道不能理解为功成身退衣锦还乡?况且这首诗是什么时候写的也还有争议,与他的复出没准毫不相干。
王安石的心思,只有他自己知道吧?
不过按照标准行程计算,王安石是在接到任命的第一时间就出发了,也在到达后的第一时间见到了皇帝。因为从二月十二到三月初四,从三月初五到二十七,路上不多不少都刚好二十二天。君臣相见恍如隔世,皇帝的口气也十分耐人寻味。他说:爱卿离职之后,小人便七嘴八舌,全靠吕惠卿维持。现在清理得差不多了,爱卿可以有所作为。
王安石同样千言万语涌上心头,却只是平静地说:小人纷纷扰扰,因此不敢安心职守。此番应诏复出,确实希望能够有所建树,以此报答陛下的知遇之恩。只不过臣老迈年高身心疲惫,恐怕不能持久,恳请陛下谅察!
宋神宗说:你我君臣不要心存芥蒂就好。[3]
当然应该如此,可惜破镜重圆又谈何容易。实际上复出之后的王安石,与神宗、韩绛和吕惠卿的关系都变了,韩绛甚至因为一件小事大闹别扭。当时,要任命一个人做市易司提举官,王安石认可,韩绛反对,皇帝表示不妨让他干起来试试看。韩绛便说:如果这样,臣这宰相做不得了。
皇帝大吃一惊:小事一件,何必如此?
韩绛回答:小事都争不得,何况大事?
据陈守成著《宋朝汴河船》第85页。此为北宋常用客船,王安石从江宁前往东京途中,可能乘坐这种船。
王安石和宋神宗都只好让步。[4]
韩绛这个态度十分怪异。因为按照正史的说法,建议将王安石召回朝廷的人正是他,这一点下面还要再说。但现在看来,他们已经很难重复过去的故事,韩绛也在王安石复职之后半年离开相位去做地方官,再也没有回到中枢。[5]
至于吕惠卿,更是反目为仇。
最早参加变法并任职“国家体改委”的吕惠卿,称得上是王安石的亲密战友和好学生。不但正史认为他们两人情同父子,吕惠卿自己也对宋神宗说:能够让臣发自内心像侍奉双亲一样忠诚孝顺的,除了陛下就只有王安石一人。[6]
这是实情,至少曾经是。
王安石的弟弟王安国却看不起吕惠卿。某次,王安石与吕惠卿在家里讨论新法,王安国却在旁边用笛子吹奏起流行歌曲来。哥哥忍无可忍,训他说:老弟,你能不能远离那些靡靡之音?王安国答:哥呀,能不能远离那些小人? [7]
吕惠卿恨得咬牙切齿,便在熙宁八年正月重新审理郑侠的处分时,将王安国并案处理,判了个削职为民。消息传到江宁,王安石面对皇帝派来的信使痛哭流涕。等到他重返京师时,弟弟还没离开国门。兄弟相逢,情景可想而知。[8]
王安石连遭打击,吕惠卿却高歌猛进。他刚刚成为参知政事就重新启动了市易务案的调查程序,理由是不能只听曾布一面之词。神宗皇帝的处理意见也让他喜出望外,吕嘉问和曾布被同时罢免,一起离开了京师。变法派阵营溃不成军满目疮痍,唯一春风得意的吕惠卿,便难免自我膨胀。[9]
膨胀的表现,是也发明了一种新法。
新法叫手实法,简单地说就是要民众申报财产,由官府核实后换算成市值,然后征收财产税。隐瞒部分经举报查明全部没收,其中三分之一用来奖励举报或查实的人。
结果可想而知,官吏和衙役们如狼似虎地冲进平民百姓家中翻箱倒柜,巴掌大的地方也要搜刮一遍,就连养了几只猪和鸡都要登记注册,牛、马和狗更是难逃法网。[10]
据故宫博物院《宋人画册》扇面画《耕获图》。原图为绢本,淡设色,纵24.8厘米,横25.7厘米,签题为杨威。此图描绘了宋代江南田园风光。
这可真是鸡犬不宁。
于是大家便都觉得,相比之下还是王安石好。
韩绛也受不了吕惠卿的跋扈,据说还发现此人图谋陷害王安石,便秘密奏请皇帝将老搭档召回。实际上此事的来龙去脉正史语焉不详,已无从稽考。唯一可以肯定的是王安石确实再次被任命为宰相,时间是熙宁八年二月十一。[11]
此事显然大出吕惠卿的意料。我们知道,唐宋两代任命将相要用白麻纸书写诏书,叫宣麻拜相。于是,野史便绘声绘色地说,吕惠卿上朝时见宫中传出白麻纸,马上踮起脚尖伸长脖子,以为自己要当宰相。等到司仪官大声喊出王安石的名字,则如五雷轰顶,呆若木鸡。这当然未免夸大其词并不可靠,但要说吕惠卿闻讯愕然,则八九不离十。[12]
难怪宋神宗刚刚见到王安石,就要表扬吕惠卿了。
看来,皇帝陛下已经知道了什么,或预感到什么,只是希望他们能和衷共济。这个道理,相信王安石和吕惠卿也都明白。可惜树欲静而风不止,帝制时代重大的人事变动总是会引起骚动。某些职位较低又没有什么坚定立场的人难免要考虑改换门庭,重新站队的过程中也会充满流言蜚语,其中之一便是吕惠卿曾经打算借一桩谋反案陷害王安石。[13]
没有证据表明王安石是否相信这个传言,但显然很有不少“自告奋勇的热心人”愿意帮他报那一箭之仇。他们开始收集吕惠卿的劣迹和罪行,以便将其置于死地。
后面的案情十分狗血,陈年老账也被翻了出来。据监察官员称,吕惠卿曾利用职权伙同华亭知县强借当地富民钱款五百万购买田产。这当然问题严重。正好吕惠卿自己又屡屡辞职,皇帝便把他贬到了陈州(今河南省淮阳县)。[14]
然而华亭案从熙宁八年五月底立案,审到熙宁九年六月初也没有结果。那些决心扳倒吕惠卿的人便瞒着王安石窃取了专案组掌握的材料,夹在其他文件中送往司法部门,企图绕过调查程序给吕惠卿定罪。没想到,吕惠卿在中书省是有线人的,这个情报被火速送到陈州。得到消息的吕惠卿马上绝地反击,不但上书反诉,据说还极有杀伤力地交出一封王安石的私信,上面居然有“勿令上知”的字样。[15]
这下子麻烦大了,欺君罔上当然比以权谋私严重。于是不少历史学家认为,这是吕惠卿对王安石的出卖,也是导致王安石第二次被免职的重要原因。但这是靠不住的。因为正如下面表格所显示,从吕惠卿上书到王安石罢相有四个半月时间差。如果吕惠卿的揭发材料中真有“勿令上知”之类的内容,王安石还能在相位上待那么久吗?
那么,这件事到底是有,还是没有?
◎本节有关事件一览表 年 | 月 | 日 | 事件 | 熙宁七年 四月 十九 王安石第一次罢相 七月 二十七 吕惠卿提出手实法 八月 十七 曾布和吕嘉问同时被罢免 熙宁八年 正月 初七 参知政事冯京罢,王安国削职为民 二月 十一 王安石官复原职 三月 二十六 宋神宗与王安石谈话 闰四月 二十一 李逢谋反结案 五月 十六 韩绛为一件小事闹别扭 二十七 御史开始攻击吕惠卿 六月 二十八 韩琦卒 八月 二十一 韩绛罢相 十月 初二 参知政事吕惠卿罢 十二 权三司使章惇罢 十四 罢手实法 十二月 十五 元绛任参知政事 熙宁九年 六月 初七 吕惠卿自陈州上书控告王安石 十月 二十五 王安石之子王雱卒 初五 御史中丞邓绾罢 二十三 王安石罢相,吴充与王珪拜相
[1]以上王安石复职事见《宋史·王安石传》、李焘《长编》卷二百六十、毕沅《续资治通鉴》卷七十一熙宁八年二月癸酉日条。三书均称王安石接到任命即倍道赴京,唯毕沅书称“七日至京师”。此说应该宋代就有,故李焘书注称:嘉祐驿程,江宁府至京二十二程,此云溯流七日而至,恐未必然,当考。
[2]这首诗的写作时间学术界有争议,这里不讨论。此诗又题《夜泊瓜洲》,此处从钱锺书《宋诗选注》。
[3]见李焘《长编》卷二百六十一熙宁八年三月己未日条。按,熙宁八年二月癸亥朔,三月癸巳朔,可知二月共三十天。信使二月十二甲戌日离京,行程二十二天,应于三月初四丙申日到江宁。从三月初五丁酉日到三月二十七己未日,也是二十二天。
[4]以上见李焘《长编》卷二百六十四熙宁八年五月丙子日条及戊寅日条。
[5]见《宋史·韩绛传》。
[6]见李焘《长编》卷二百六十八熙宁八年九月辛未日条,又参看毕沅《续资治通鉴》卷七十一熙宁八年正月庚子日条。
[7]见毕沅《续资治通鉴》卷七十一熙宁八年正月庚子日条。
[8]见李焘《长编》卷二百五十九熙宁八年正月庚子日条。
[9]重启市易务案调查程序见毕沅《续资治通鉴》卷七十熙宁七年五月是月条,曾布与吕嘉问被罢免见李焘《长编》卷二百五十五熙宁七年八月壬午日条。两书对曾布和吕嘉问被罢免的时间记载不一,这里不讨论。
[10]以上见李焘《长编》卷二百五十四、毕沅《续资治通鉴》卷七十熙宁七年七月癸亥日条。
[11]见《宋史》之王安石传、吕惠卿传,李焘《长编》卷二百六十、毕沅《续资治通鉴》卷七十一熙宁八年二月癸酉日条。关于王安石复职的前因后果,李焘书注中有考证,可见种种说法均不可靠,这里不讨论。
[12]见李焘《长编》卷二百六十、毕沅《续资治通鉴》卷七十一熙宁八年二月癸酉日条。野史所说吕惠卿的表现,李焘书注认为不实。
[13]见毕沅《续资治通鉴》卷七十一熙宁八年闰四月壬子日条。
[14]见毕沅《续资治通鉴》卷七十一熙宁八年十月庚寅日条。历史上的华亭有两个,一个在今天的甘肃省,一个在今天的上海市,此处所称华亭属秀州,在今上海市。
[15]见李焘《长编》卷二百七十六熙宁九年六月辛卯日条、卷二百七十八熙宁九年十月丙午日条,毕沅《续资治通鉴》卷七十一熙宁九年十月戊子日条、丙午日条。
第三章 乾坤逆转 吕惠卿被诬
事实证明,吕惠卿是被诬陷的。
对于吕惠卿出卖王安石一案,最早提出质疑的是陆游的祖父陆佃。哲宗初年,陆佃由吏部调任礼部,以侍郎的身份参加《神宗实录》的编撰。写到这段历史时,检讨官黄庭坚主张按照当时监察官员弹劾吕惠卿的奏折表述,陆佃却认为不能只听一面之词,必须找到证据,核对事实。
黄庭坚说:按侍郎的主张做,岂非谄媚?
陆佃则说:照检讨的意思写,便是诽谤。
两人争执不下,陆佃便上了一道奏折,请求垂帘听政的太皇太后下令将宫廷收藏的有关文件发下,看看当年吕惠卿上缴的王安石书信中究竟有没有“勿令上知”的字样。
档案调出,搜检的结果是没有。[16]
后来的正史却依然认定有。对此,李焘的《续资治通鉴长编》解释说:陆佃是王安石的学生,他的话怎么能信?
这种逻辑十分可笑。郑侠也是王安石的学生,他的话怎么就信?何况陆佃与王安石虽有师生关系,对于老师的改革却是存疑的,至少态度比较客观。他曾经对王安石说:新法不能说不好,实行的结果却是扰民,比如青苗法就是。
王安石大吃一惊,问:怎么会这样?
陆佃说:因为老师听不得不同意见。
王安石大笑:我岂是固执己见的人?
陆佃答:当然。但是外面都这么说。
于是,王安石不再让他参政议政,只让他做学问。[17]
事实上陆佃的学问非常好。他对此案的重新审视,便正体现了治学的严谨,甚至有“重证据,不重口供”和“疑罪从无”的法治精神。否则,他有什么必要为“欺师灭祖”的吕惠卿辩诬?相比之下,罔顾事实的人不该脸红吗?
没错,吕惠卿上缴的书信不止一封,不可能每封信里都有“勿令上知”的字样。但是陆佃的奏折说得很清楚,调出档案的目的就是要查明这一事实。那么请问,宫中为什么要扣住关键证据不发?太皇太后可是反对变法,既不喜欢王安石也不喜欢吕惠卿的。说那封信丢了就更不通。如此重要的证据,怎么会遗失,又怎么可以遗失?难道有贼?
结论只有一个:王安石根本就没写过那样的信,吕惠卿也没有出卖他。反目为仇是真的,恶毒攻击也是真的,但那是自卫反击,最多防卫过当,因为先下毒手的不是他。
那么,先出手的是谁?
王安石的儿子王雱(读如乓)。[18]
说来王雱也是才子,甚至神童,却又是病人。他的心理恐怕是不健康的。据说,这位公子曾在父亲与程颢讨论如何推行新法时冲出来大放厥词:只要把韩琦和富弼的脑袋砍下来挂在大街上,新法自然盛行。此事虽被证伪,但要说王雱胆大妄为,王安石教子无方,则大约不诬。[19]
王雱对吕惠卿,也确实恨到了骨头里。原因可能是他们父子重返京师时,就听说了吕惠卿的种种忘恩负义。按照正史的描述,此人在担任参知政事之后就背叛了王安石,千方百计阻挠王安石复出。这种叛徒,当然人见人恨。
可惜此事查无实据,正史也只留下“凡可以害王氏者无不为”一句空话,什么细节都没有。唯一能够拿出来说说的,是他曾经想借余姚县主簿李逢谋反案大做文章,但同样没有细节。司马光的记载中只字不提,李焘也不采信。[20]
那么,吕惠卿究竟干过那些坏事没有?
没有,证据是熙宁八年六月神宗与王安石的谈话。皇帝告诉王安石:吕惠卿对爱卿很有意见呢!他说以前爱卿被人污蔑,他极力辩诬。现在他被诬,爱卿却一言不发。朕只好为卿再三解释。他又疑神疑鬼,怀疑有人挑拨离间。
王安石的回答是:臣不知道谁要陷害吕惠卿,也许他是疑心生暗鬼吧!不过,惠卿兄弟确实得罪了一些人,有些事也做过分了。臣劝他们不要树敌,他们不听。[21]
这就很清楚。如果吕惠卿当真对不起王安石,他怎么会有委屈?更何况,李逢案发生时,吕惠卿担任参知政事还没多少时间。就算他想做宰相,也不到时候吧?他的政治资本既然是变法,还得依靠王安石的影响力吧?这个时候就去把王安石搞臭,犯得着、划得来吗?
吕惠卿没有那么傻。
神宗的话,也分明是在为闹误会的好朋友做调解。
但是到了七月,吕惠卿却先是请病假,然后又几次三番提出辞职。皇帝当然不批准,还让王安石和另一位副宰相王珪去慰问。神宗说:什么事情都没有,为什么要辞职?
吕惠卿答:没有别的原因,力不胜任而已。
宋神宗说:天下事又不要你一人负责,何必呢?
吕惠卿答:臣确实能力有限。当年受命,只因安石外放朝中缺人,这才勉为其难。现在他已经回到相位,臣也早就该离开中枢,到地方上去报答陛下的知遇之恩。
宋神宗说:安石复位,正该协力,为什么要走?
吕惠卿答:因为臣碍手碍脚。陛下圣明,应该看得出他跟以前不一样了,动不动就请病假。诚如陛下所言,王安石必须觉得事有可为才肯复出。复出而不作为,那就一定是有不如意的地方。不如意,只因为臣在政府。臣以为,朝廷事可以无臣,却不可以没有他。这就是臣辞职的原因。
宋神宗说:安石必不忌讳爱卿。
吕惠卿答:当然不。但,如果陛下专心专意只听王安石一个人的,天下大治指日可待。臣在朝中于事无补,反倒横生枝节,实在是于公于私都有不利。实话实说,臣也不知道臣参知的政事,究竟是陛下的,还是王安石的?[22]
谁都听得出,这口气只是酸溜溜,而非恶狠狠。
不过到九月份吕惠卿再次辞职时,跟王安石之间就不但有政见分歧,也有个人恩怨了。尽管皇帝一再声明,关于他的流言蜚语并不来自王安石,吕惠卿还是说,王安石和王雱父子已被小人包围,自己危在旦夕,只能选择离开。[23]
可惜,这里仍然没有吕惠卿陷害王安石的行迹。
然而散布和听信流言蜚语,却并不需要讲证据,也不需要讲逻辑,只需要有情绪。以王雱的性格,自然也不会像陆佃那样去求证。那好,你不仁,就休怪我不义。对于吕惠卿这种恩将仇报的小人,王雱认为不必手软。
吕惠卿在华亭买地一案由此兴起。
这同样是疑案。证据是熙宁九年六月初七神宗明确告诉王安石,御史中丞邓绾(读如晚)报告,已经查明吕惠卿借钱买地一事不实。要知道,这个邓绾可是王安石的人,弹劾吕惠卿的也正是他。如果连他都说没有证据,恐怕此事根本就子虚乌有。就连最早弹劾吕惠卿的御史蔡承禧,后来也承认华亭案查无实据,只不过他称作“偶尔网漏”而已。[24]
王安石却认为,邓绾只是没有找到证据罢了,不等于举报不实,应该再派人查。王雱更是迫不及待,这才有了前面所说违法乱纪的事,也才逼得吕惠卿跟王安石翻脸。这恐怕就不能说是吕惠卿背叛,只能说是王雱坑爹了吧?
于是,当六月初七神宗出示吕惠卿奏折时,王安石也如五雷轰顶,只能如实报告做手脚的事自己并不知情。不过当他得知这是儿子干的蠢事时,其恼怒也可想而知。弄巧成拙的王雱愧对父亲,更是急火攻心,终于一病不起。
当月二十五日,王雱病故,时年三十三岁。
战友反目,爱子去世,谁能承受这双重的打击?王安石恐怕也不例外。但他还是又坚持了四个月,然后才在这年的十月二十三日离开相位和京师,再也没有回来。[25]
[16]以上见李焘《长编》卷二百七十八熙宁九年十月丙午日条注、《宋史·陆佃传》。黄庭坚当时的职务见《宋史·黄庭坚传》。邓广铭《北宋政治改革家王安石》一书亦采信陆佃之说,但认可吕惠卿在王安石罢相期间做过有损于王安石的事。
[17]见《宋史·陆佃传》。
[18]李焘《长编》卷二百七十六熙宁九年六月己酉日条即称:(王安石)与惠卿交恶,使人告发吕氏奸利事,皆自雱发之。
[19]见《宋史·王安石传》所附王雱传。此事之证伪,见邓广铭《北宋政治改革家王安石》。
[20]以上两说见毕沅《续资治通鉴》卷七十一熙宁八年二月癸酉日条、闰四月壬子日条,司马光和李焘的态度见李焘《长编》卷二百六十熙宁八年二月癸酉日条注。
[21]见李焘《长编》卷二百六十五熙宁八年六月丁未日条。
[22]见李焘《长编》卷二百六十六熙宁八年七月癸未日条。
[23]见李焘《长编》卷二百六十八熙宁八年九月乙酉日条。
[24]神宗此言见李焘《长编》卷二百七十六熙宁九年六月辛卯日条,邓绾弹劾吕惠卿见《长编》卷二百六十八熙宁八年九月乙酉日条、《长编》卷二百七十五熙宁九年五月己巳日条,蔡承禧言见《长编》卷二百八十熙宁十年二月己酉日条。
[25]以上见李焘《长编》卷二百七十六熙宁九年六月辛卯日条、己酉日条,卷二百七十八熙宁九年十月丙午日条。
第三章 乾坤逆转 邓绾倒台
爱子去世之后,自己离职之前,悲愤交加的王安石只做了一件事,那就是奏请皇帝将邓绾等人罢免。这是他在位期间被皇帝接受的最后一次建议,因此值得注意。
成都双流人邓绾是因为拥护变法而青云直上的。他原本是宁州(州治在今甘肃省宁县)通判,相当于副州长。这样边远地区的地方小官一般难入宰相法眼,邓绾却在朝野上下对新法议论纷纷的熙宁三年十月上书朝廷,声称:吾皇任用千古贤相,颁布青苗和免役等法,宁州民众无不载歌载舞颂扬圣泽。以臣亲眼所见推而论之,可知天下皆然。
王安石大喜过望,将邓绾推荐给皇帝。
神宗问:认识王安石吗?
邓绾答:臣不认识。
神宗说:这是当今的古人。
又问:认识吕惠卿吗?
邓绾答:也不认识。
神宗说:这是当今的贤人。
邓绾退下,去见王安石,两人一见如故。
王安石问:家属也一起来了吗?
邓绾答:匆匆进京,未知所使,不敢俱来。
王安石说:为什么不一起来?我不会让你走。
宰相陈升之和副宰相冯京却决定让邓绾回宁州,只不过由副职晋升为正职。邓绾大为不满,公开发牢骚说:大老远地把我叫来,怎么还让我回去?我不干!
旁边看热闹的人问:那你认为该做什么官?
邓绾说:总得弄个馆职吧!
馆职就是唐宋两代在史馆、昭文馆和集贤院等处任职的官员,所选皆天下俊才,一经任命便是名流。众人见他如此不知天高地厚,便问:难道不会是谏官吗?
邓绾说:那也理所当然。
这实在贻笑大方,京师同乡更是羞与为伍。然而让人大跌眼镜的是,这家伙果然被任命为集贤校理,在馆职中属于中等。于是邓绾便说:笑骂由他笑骂,好官我自为之。[26]
呵呵,小人得志啊!
两个月后,王安石也宣麻拜相。
从此邓绾官运亨通。熙宁四年四月,他成为最高监察机关二把手侍御史知杂事,同时兼任司农寺(国家农委)的负责人。我们知道,司农寺是熙宁变法期间的重要机构,诸如青苗法和农田水利法都由其制定推行,之前的正副长官分别为吕惠卿和曾布。由于吕惠卿父亲去世必须居丧,王安石便让邓绾接替了吕惠卿。邓绾也没有辜负王安石,上任第一天就弹劾富弼拒不推行青苗法,给了反对派沉重一击。[27]
敦煌61窟壁画中的宋代收割场景。据沈从文《中国古代服饰研究》。
王安石很满意。
于是到熙宁五年二月初三,邓绾便代理御史中丞,成为最高监察机关实际长官。这是破例的,因为由知杂事而升任中丞,之前从未有过。事实上,邓绾屡创奇迹:不经考试便由通判而任馆职,半年之后到御史台做秘书长,只用十个月就担任长官。如此平步青云,简直就是坐了直升机。
对此,神宗给出的理由是:邓绾不嫉贤妒能。[28]
但是到熙宁九年十月初五此人被罢免时,皇帝陛下的御批却是:邓绾居心险恶,天性奸诈。论事荐人,都不讲政治规矩。哈,措辞如此严厉,可谓雷霆霹雳。[29]
请问,这又是为什么呢?
直接原因是邓绾的自作聪明。按照正史的说法,这家伙是个投机分子,靠巴结王安石上位,又在王安石罢相后投靠了吕惠卿。只是他没想到,王安石居然回来了。为了将功补过洗刷前嫌,便又成为王雱他们攻击吕惠卿的打手。
可惜邓绾的改换门庭,跟吕惠卿曾经暗地里陷害王安石一样查无实据,正史也只有“邓绾亦弥缝前附惠卿之迹以媚安石”一句空话。但根据同一史料,邓绾在御史台设专案组对吕惠卿华亭买地一事立案侦查,是王雱指使的。[30]
因此,王雱去世,安石请辞,邓绾便如丧家之犬。利令智昏的他,力劝神宗挽留王安石,乃至出言不逊,还要皇帝赐给王安石一座宅子。结果,不但皇帝龙颜大怒,王安石更是如坐针毡,只好上书弹劾邓绾,请皇帝严惩。
皇帝当然二话不说,将他撵出了御史台。[31]
投机取巧飞黄腾达的邓绾成了过眼烟云,留下的教训却很深刻。我们不禁要问:以王安石之廉洁自律,为什么会看上邓绾?以邓绾之八面玲珑,又怎么会自取灭亡?
这很值得琢磨。
第一个问题似乎不难回答,因为王安石的用人一直遭到诟病,南宋杨仲良《续资治通鉴长编纪事本末》就有“王安石专用小人”条,名列其中的有邓绾,更少不了吕惠卿。
但是如前所述,吕惠卿恐怕是被污名化了的。他那个买地的事也在熙宁十年正月结案:华亭知县被判处脊杖刺字发配沙门岛(今山东省长岛县),吕惠卿的弟弟吕温卿作为同案犯则只是被贬。据说,温卿是招了的,专案组也掌握了一些线索。不过邓绾倒台,吕家就给温卿送去名叫“绾出汤”的药,办案人员也不再深挖细找,草草了事。 [32]
可惜这并不能说明问题。专案组既然能够因为人事变动而不再追究吕温卿,又岂能保证他们当初不会为了讨好邓绾和王安石刑讯逼供?也只好让那华亭知县去做替罪羊,以此证明帝国一贯正确。真相如何,无人知晓。
显然,这不是冤案,也是疑案。
何况就算吕惠卿和邓绾都是小人,又能怎样?没错,韩琦也好,富弼也罢,还有文彦博和司马光,也许都是正人君子,但也都反对变法。那么请问,王安石是该选择为了做一个所谓好人而放弃改革,还是应该为了变法不拘一格地唯才是举呢?答案恐怕不言而喻吧?
麻烦还在于,无论邓绾或吕惠卿人品如何,王安石自己都是有理想有道德的。因此,他可以理直气壮地将变法看作道德的事业,也能够以此为标准重新界定小人与君子:凡是拥护变法的都是君子,凡是反对变法的都是小人。
呵呵,两个凡是。
这是一个深刻的错误,错在哪里却只能在讲完司马光的故事之后,到第四章再讨论。实际上,作为践行者,王安石想不了那么多,也顾不上那么多。他只能依靠那些拥护变法的人,不管他们的拥护是真心实意,还是虚情假意;是为国为民,还是自私自利。此外,他别无选择。
事实上,变法派成员五花八门,发自内心赞成改革的大有人在。吕惠卿就是。要知道,他参加制置三司条例司工作的时候,一切都还没有头绪,前途也十分渺茫,他其实无利可图。若非真心诚意,他也做不出那么多贡献。至于后来与王安石分手,其实有多种原因,王安石又岂能预料?
何况并非所有人都背叛了王安石。邓绾就没有,他只是做了蠢事。邓绾的愚蠢在于,他居然忘了,大宋的江山从来就姓赵不姓王,真正大权在握的是皇帝。因此,当他为了留住王安石而跟神宗较劲时,自己就给自己判了死刑。
同样,当王安石将政敌和战友都驱逐出朝时,他也自己给自己断了后路。别忘了,赵宋官家历来就有一条不可逾越的底线,那就是任何人都不能威胁到皇权。因此,如果朝中俊杰只有王安石一人硕果仅存,那么对不起,这颗果子就该摘掉,否则皇帝陛下还怎么称孤道寡、君临天下?
看来,邓绾和王安石都犯了同一个错误。
是的,他们都看错了宋神宗。
[26]见李焘《长编》卷二百十六熙宁三年十月癸亥日条、毕沅《续资治通鉴》卷六十八熙宁三年十月辛酉日条。另据(南宋)洪迈《容斋随笔·馆职名存》,馆职分三等,上等叫修撰,中等叫校理,下等叫校勘和检讨。
[27]以上事见李焘《长编》卷二百二十二熙宁四年四月丁卯日条及毕沅《续资治通鉴》卷六十八熙宁四年四月戊申日条。曾布同判司农寺见毕沅《续资治通鉴》卷六十八熙宁三年九月戊子朔日条,吕惠卿判司农寺见《宋史·吕惠卿传》,时间当在熙宁二年九月。
[28]见李焘《长编》卷二百三十熙宁五年二月癸丑日条,《宋史·邓绾传》。
[29]见李焘《长编》卷二百七十八熙宁九年十月戊子日条。
[30]见毕沅《续资治通鉴》卷七十一熙宁八年十月庚寅日条。
[31]见李焘《长编》卷二百七十八熙宁九年十月戊子日与壬辰日条、毕沅《续资治通鉴》卷七十一熙宁九年十月戊子日条。
[32]见李焘《长编》卷二百八十熙宁十年正月戊寅日条。
第三章 乾坤逆转 帝王心思
王安石最后一次在朝堂上见到宋神宗是哪一天,已无从稽考。那天的气氛看起来跟往常没什么两样,王安石便谈起对吕嘉问的安排。当时,吕嘉问已经回到京师,参与了王雱他们与吕惠卿的斗争,但没有被追究。于是,王安石便建议任命此人为集贤院学士,皇帝的答复则是放放再说。[33]
结果,一放就是半个月。
因此这天上朝,王安石便旧话重提。皇帝陛下却仍然不肯表态,只是回过头去发呆。所有人都不敢说话,神宗却又转过脸来问:听说相公想辞职,已经很久了?
王安石猝不及防,低头答道:是。
又说:陛下坚留,不敢马上就走。
大殿中安静得能听见心跳。
皇帝不再说什么,王安石也很快便离开相位。[34]
此事未被正史采信,因此真伪莫辨。照理说,似乎不该有这样难堪的场面。毕竟,太祖皇帝留下的祖宗家法,是与士大夫共治天下。因此从太宗到神宗,北宋历任皇帝对朝中大臣都礼遇有加,政治文明的程度远远高于明清两代。孔子主张的“君使臣以礼”,在宋代应该说得到了实行。[35]
事实上,王安石离职以后的待遇并不低。他在罢相一年多之后的元丰元年(1078)正月被封为舒国公,又过了一年多,改封荆国公,从此人称“王荆公”。甚至到他病故时,虽然掌权的已是反对派,也仍然被追赠了太傅的头衔。
宋,是彬彬有礼的。至少,这时还是。
然而客气礼貌并不等于满心欢喜,宋神宗对王安石恐怕也早有不满。责任当然在王安石。众所周知,此人素有“拗相公”称号,一根筋认死理,只论事不看人,在皇帝面前也倔头倔脑,说起话来胡同里赶猪直来直去,跟他自己的穿衣戴帽一样不修边幅,常常弄得皇帝和同僚下不了台。
这样的案例不胜枚举。比如熙宁五年到七年讨论市易法和免役法,就是皇帝或他人问一句说一句,王安石就顶一句驳一句,简直问都问不得。说到激动时,不是指控同僚结党营私破坏改革,便是批评神宗不识好歹不明是非。[36]
如此作风,谁受得了?
所以,神宗第一次罢免王安石,固然有前面说过的种种原因,恐怕也未尝没有这样的考虑:安石呀安石,回到江宁冷静冷静,改改你那臭脾气吧!改了,朕还用你。
可惜,王安石就是不改。
其实复出之后的王安石也非麻木不仁。据说他曾经对亲近的人说:现在圣上对我,只从得五分时也得也。可惜江山易改本性难移,他还是依然故我,想说什么就说什么,甚至想闹情绪就闹情绪,想请病假就请病假。[37]
这在王安石,或许既是出于对主义的坚持,也是出于对神宗的信任。他曾在复出之后两三个月时说:臣之所以敢于直言,只因为陛下能够容忍臣下犯颜谏争。否则,安石就算有十个胆子,又岂敢忘记明哲保身的古训?不过,陛下修身立德虽然堪比尧舜,是非分明却不如唐太宗。如果敢直言的不能赏,出问题的不能罚,岂能要求大家都说真话?
听完这话,宋神宗也笑了。他说:台官只有挨骂挨批和撤职查办的份,何尝有过奖赏?现在找个愿意干的都难。
王安石说:不知道唐太宗那会儿,是不是也这样?[38]
这当然可以传为美谈。可惜好景不长,皇帝陛下的忍耐也有限。最让他记忆深刻的,应该是熙宁八年十一月。当时宰相韩绛和副宰相吕惠卿都已离职,朝廷急需人手,王安石却又请病假了。神宗一天十七次派人探望,也不管用。
皇帝只好问个究竟。
王安石的回答,是要狠狠整治那些反对新法的人。
神宗很为难。他说:据反映,民间也叫苦。
王安石说:冬天刮寒风,夏天下暴雨,老百姓不也叫苦连天吗?有什么了不起,值得大惊小怪?
神宗说:就不能没有寒风和暴雨吗?
王安石不高兴,继续生病。
这一次,神宗又迁就了王安石,只要是他推荐的人都予以重用,王安石的权势也达到了顶峰。但,这并不等于皇帝心中就没有阴影,没有想法,没有疙瘩。[39]
是啊,这大宋的江山,究竟是谁的?
宋神宗心里翻江倒海,吕惠卿也来火上浇油。熙宁九年六月,被王雱等人逼得跟王安石彻底翻脸的吕惠卿,在奏折中说了这样的话:请陛下想想,陛下平时是以什么人的待遇对待王安石,王安石又是以何等人自许的?三纲五常、君臣大义和政治规矩,难道可以由于他一个人而废掉吗?[40]
皇帝很可能心头一紧。
我们不知道,皇帝此刻是否想到了熙宁五年七月。那时有个名叫郭逢原的小官突发奇想上书朝廷,请求将宋神宗与王安石的礼仪由君臣改为师生,还提出取消枢密院,把权力集中到中书省,以便王安石大权独揽,令行禁止。
这真不知是哪根神经搭错。
神宗当时就极为不悦。他对王安石说,这肯定是个轻浮浅薄的家伙。王安石却说:人才难得呀![41]
嗯?什么意思?皇帝不能不有所警惕。
如果神宗还想起熙宁七年四月,就更会心惊胆寒。当时旱情严重朝野不安,自己也食不甘味寝不安眠,王安石却说什么水旱常数,不足为虑,丝毫不肯为朕分忧。好吧!你既然是连天命都不畏惧的,想必也不在乎天子。[42]
不用想了,宰相必须换人。
毫无疑问,熙宁九年十月下旬神宗的心理活动,是只有他自己才知道的,这里说的都是猜测。但,接任的是枢密使吴充和参知政事王珪,却很能说明问题。事实上,吴充虽然与王安石是儿女亲家,对王安石的做派却不以为然。正史也说得很明确,吴充担任宰相,是因为中立无私。[43]
至于王珪,更是阿弥陀佛。此人是在王安石第一次拜相的同一天任参知政事的,之前则与王安石和司马光在翰林院共事。熙宁元年八月,那两人为一件事争得不可开交,王珪却对神宗说,从不同角度看都有道理,唯陛下圣裁。[44]
担任宰相后,王珪变得更加乖巧,决不多嘴多舌,一切听从皇帝指挥。他对自己的定位,是上殿叫取圣旨,进殿叫领圣旨,出殿叫已得圣旨,人称“三旨宰相”。[45]
神宗皇帝很满意。
这就是邓绾他们看错宋神宗的地方了。没错,宋神宗和王安石都主张变法,也主张集权。但,王安石是为了变法而集权,宋神宗却是为了集权而变法。因此,当他实现了集权之后,就不能容忍有人分权。王安石也必须走人,哪怕没有了王安石的朝廷和岁月变得非常无趣,简直乏善可陈。
实际上,尽管为了厉行改革,神宗一而再、再而三地将王安石不喜欢的人打发到外地,终使王安石一家独大,但这绝不是神宗理想的模式,也不是大宋传统的模式。赵宋官家最喜欢的,是朝中大臣既不铁板一块,也不撕破脸皮,总有人发表不同意见,然后由皇帝来终审和仲裁。
这,大约就是所谓“帝王之术”吧!
不过,之前北宋朝廷基本上没出大乱子,也因为士大夫和皇帝都对这祖宗家法心领神会,小心翼翼维持着方方面面的平衡。这一点,富弼是懂的,但被王安石搅黄了;神宗更是懂的,但被司马光搅黄了。因为按照神宗的想法,最好是司马光和王安石同时在朝。哪怕轮流坐庄,也不错。
问题是,司马光做了宰相,就一定很好吗?
也难讲。
[33]吕嘉问参与王雱违法乱纪一事见李焘《长编》卷二百七十六熙宁九年六月辛卯日条、毕沅《续资治通鉴》卷七十一熙宁九年十月戊子日条。
[34]见李焘《长编》卷二百七十八熙宁九年十月丙午日条注引(南宋)吕本中《杂说》。
[35]见《论语·八佾》。
[36]以上见李焘《长编》卷二百三十六熙宁五年闰七月丙辰日条、卷二百三十九熙宁五年十月丁亥日条、卷二百四十熙宁五年十一月丁巳日条、卷二百四十二熙宁六年正月辛亥日条、卷二百四十六熙宁六年八月庚寅日条、卷二百五十一熙宁七年三月庚戌日条、癸丑日条及戊午日条。
[37]见李焘《长编》卷二百七十八熙宁九年十月丙午日条注引(南宋)吕本中《杂说》。
[38]见李焘《长编》卷二百六十三熙宁八年闰四月乙巳日条。
[39]见李焘《长编》卷二百七十熙宁八年十一月丙戌日条。
[40]见李焘《长编》卷二百七十六熙宁九年六月辛卯日条。
[41]见李焘《长编》卷二百三十五、毕沅《续资治通鉴》卷六十九熙宁五年七月条。
[42]见李焘《长编》卷二百五十二熙宁七年四月己巳日条、毕沅《续资治通鉴》卷七十熙宁七年四月辛未日条。
[43]见李焘《长编》卷二百七十八熙宁九年十月丙午日条。
[44]见黄以周等《拾补》卷三下熙宁元年八月癸丑日条,司马光与王安石的争论见本书第一章第六节。
[45]见李焘《长编》卷三百五十六、毕沅《续资治通鉴》卷七十八元丰八年五月庚戌日条。
第三章 乾坤逆转 司马光复辟
司马光进京那天,万人空巷。
这是元丰八年(1085)三月的下旬。二十多天前,神宗皇帝驾崩,享年三十八岁。已经在洛阳住了十五年的司马光接受程颢的建议前来送别大行皇帝,刚刚走到殿门就被卫士认出。他们以手加额说:这是司马相公啊!百姓们也从四面八方纷纷赶来,将司马光团团围住说:相公不要走,留下来辅佐新皇帝,给我们这些苦命的人儿一条活路吧![46]
司马光惶恐不安,也心潮澎湃。
很难说正史的这段记载有没有夸大其词,但高层和底层都有人对变法不满则恐怕是事实。尽管导致不满的原因各不相同,比如权贵集团因为改革本身被动了奶酪,普通民众则因为执行有误加重了负担,但不满却一模一样。
不满是一种情绪,而情绪是不讲道理的。
这很麻烦。
更麻烦的是,现在行使皇权的人恨透了新法。此人就是神宗的母亲高太后。神宗去世后,继位的哲宗实足年龄不到八岁半,只能由她以太皇太后的身份垂帘听政。[47]
实际上这位太皇太后非比寻常。她是将门之后,曾祖父在太宗时便以武功起家。母亲则是仁宗曹皇后的姐姐,因此从小就在宫中生活,与英宗皇帝青梅竹马,神宗赵顼和岐王赵颢都是她的亲儿子。她的地位,谁能挑战?
何况老太太的道德品质也无可挑剔。她从不为自己牟取私利,就连高家盖房子搞装修都是她掏私房钱。有一次神宗的奶妈来走后门,太后说:你来干什么?又想重蹈外戚干政的覆辙,替人说情要官吗?下次让我看见,立马杀了你!
于是大家都说:女中尧舜啊![48]
这下麻烦大了,因为司马光也是公认的君子。女中尧舜加臣中皋陶,首先就占领了道德高地。最高权力被道德理想和民意基础武装起来,那可是如虎添翼所向无敌。高太后和她姨妈兼婆婆曹太后共同反对的新法,则必死无疑。
事实也是如此。垂帘听政两个月后,太皇太后就调整了中央政府的班子。一位后面将要讲到的变法派人物改任知枢密院事,司马光接替他担任门下侍郎。这时,由于神宗的元丰改制,宰相不再叫平章事,改成左仆射兼门下侍郎,为第一宰相;右仆射兼中书侍郎,为第二宰相。副宰相也不再叫参知政事,改为门下侍郎、中书侍郎、尚书左丞和尚书右丞四人。所以,司马光此刻的职务是第一副宰相。[49]
司马光也当仁不让。一个月前,他的主张还只是对新法进行甄别:便民益国者存之,病民伤国者悉去之;现在却全面否定变法,指控青苗、免役、市易和其他新法都是“生事之臣”的肆意妄为,不符合先帝本意。至于废除新法是否会违背“三年无改于父之道”的儒家伦理,这位历史学家也有解释:太皇太后做主,明明是母改子,怎么是子改父?
此言一出,高太后如释重负,复辟派也一片叫好。至于那八岁半的小皇帝,当然也没有意见。他发表意见,并把那被颠倒的历史再颠倒过来,要到九年以后。[50]
该残卷是司马光唯一传世的《资治通鉴》手稿,为一份提纲,上面有司马光修改的痕迹。纵33.8厘米,横130厘米。中国国家图书馆藏。
人事安排和组织工作也进展顺利。当年与司马光并肩作战的范纯仁,被王安石排挤出京的吕公著,还有苏轼和苏辙兄弟都回到了京师。范纯仁被任命为负责审读诏旨和奏状的给事中,吕公著更担任了副宰相尚书左丞。至于宰相蔡确和韩缜,则既不团结,又都被弹劾,下台只是迟早的事。[51]
形势大好,司马光却犯错误了。
问题出在如何看待曾经的改革措施。正确的做法是具体问题具体分析,该废的废,该留的留,该纠偏的纠偏,可以改良的改良。然而做起来却其难无比。不但司马光和王安石不可能达成共识,就连苏轼和范纯仁都有不同意见。
比如免役法。
这是王安石最看重的,也是司马光最痛恨的。元祐元年正月,司马光大病一场,自以为将不久于人世,便强支病体致函中央政府,声称当务之急莫过于废除免役。又亲笔写信给吕公著,留下政治遗嘱说:我已将贱体托付医生,将家事托付愚子。国事未有所托,现在就拜托仁兄了。
他还说:恶法不除,我死不瞑目。[52]
在司马光的坚持下,免役法于元祐元年三月被罢。消息传到江宁,王安石目瞪口呆。他说:怎么,就连这个法也要废除吗?我跟先帝可是研究了整整两年才推行的,方方面面都考虑周全了呀!说完,王安石不禁老泪纵横。 [53]
看来,他也死不瞑目。
免役法的成败得失,恐怕只能在下一章再讨论,苏轼的故事也将在后面再讲。这里要说的是,他对司马光的决定也不赞成。苏轼认为,免役和差役各有利弊,只能两害相权取其轻。何况政策要有延续性,就算要改也不能急刹车。这话很是在理,司马光却在政事堂发起脾气来。苏轼便说:当年韩琦做宰相,阁下做谏官,争得面红耳赤也不管不顾。难道现在自己大权在握,就不许苏轼知无不言了吗?
司马光马上笑着道歉,但依然不改。[54]
范纯仁也认为,免役改差役,不妨三思而后行,谋定而后动,要改也最好先试点,循序渐进。何况宰相应该抓大放小集思广益,最忌谋自己出。什么事情都自己拿主意,下面的人就会揣摩上意谄媚逢迎,那可就更糟糕了。
司马光根本不听。
范纯仁一声长叹:又来了个王安石![55]
也许,这就是悲剧所在了。实际上,从担任副宰相门下侍郎算起,司马光在中央政府工作的时间,加上闰月也只有十六个月,任宰相后七个月就病故。拜相那天,司马光躺在床上不能动,太皇太后派人将诏书和印玺送到府上,又颁下恩旨特许他不必朝觐。司马光却不敢当。他说:不面君岂能视事?终于在病情好转之后奏对于帘前,然后上班。
唉,他这是奋不顾身啊!
显然,如果说王安石是宁可得罪所有亲朋好友,也要将变法进行到底,那么,司马光就是拼了命来唱反调,累得吐血也要把那些新法都推翻了。他们这样做,并没有什么个人的利益驱动,完全是为国为民,因此义无反顾。在高举道德旗帜的国度里,遇到这样的人,鬼神都要让他三分,谁胜谁负就只看权力在谁那里。现在,当然是司马光占上风。
但,他的生命也到了最后一刻。
司马光最后一次上朝,是在元祐元年八月十二日。六天之前,青苗法被废除。对此,司马光原本犹豫,甚至认为该政策的立法精神并不错,只是执行中出了问题。范纯仁这时已经升任同知枢密院事,便奏请朝廷继续发放青苗贷款。
苏轼却认为,青苗法不是执行有问题,而是立法本身有问题。他说,老百姓过日子,从来就是量入为出,因此勤俭持家,虽贫亦足。现在额外多出一笔钱来,难免会变得大手大脚。朝廷却不管这些,只管收利息,这不是坑人吗?
司马光听了这话,立即从床上爬起来,冲进宫中在帘前问太皇太后:是哪个奸贼蛊惑陛下再发放青苗钱的?
范纯仁吓得面如土色,一句话不敢说。[56]
王安石更是说不成,五个月前他就去世了。
二十五天后,司马光也撒手人寰。
至此,各种新法基本上都废除净尽,但这绝不等于戏已演完。要知道,就连许多反对王安石的人,比如前面说过的李常,也认为新法并非一无是处,真心拥护变法的就更不甘心自己的失败。只要时机成熟,便会卷土重来。
比如章惇(读如敦)。
◎本节及下节有关事件一览表 年 | 月 | 日 | 事件 | 元丰八年 三月 初五 神宗驾崩,哲宗继位 二十一 太皇太后垂帘听政 下旬 司马光奔丧开封,旋即回洛阳 四月 十四 吕公著兼侍读,司马光知陈州 二十七 司马光提出甄别新法 五月 十八 第一宰相王珪卒 二十六 第二宰相蔡确改任第一宰相 知枢密院事韩缜任第二宰相 第一副宰相章惇改任知枢密院事 司马光任第一副宰相门下侍郎 六月 十五 程颢卒 七月 初六 吕公著任副宰相尚书左丞 十二 司马光奏请重新审视新法,从之 九月 初四 罢免行钱 十月 二十五 罢方田法 十二 十四 范纯仁任给事中 元祐元年 正月 初一 改元元祐 不详 司马光病,托推翻新法事于吕公著 二月 不详 苏轼、范纯仁与司马光分歧 闰二月 初二 首相左仆射兼门下侍郎蔡确罢 司马光拜相,接任左仆射兼门下侍郎 初四 吕公著由尚书左丞改任门下侍郎 二十三 知枢密院事章惇罢 二十七 范纯仁同知枢密院事 三月 初三 罢免役法,王安石闻讯愕然 四月 初二 右仆射兼中书侍郎韩缜罢相 初六 王安石卒 十五 文彦博授平章军国重事 吕公著拜相,接任右仆射兼中书侍郎 五月 初一 韩维任副宰相门下侍郎 十九 苏辙弹劾吕惠卿 六月 十八 贬吕惠卿,罢市易法 二十八 诏令既往不咎 八月 初六 罢青苗法,复常平法 十二 司马光最后一次上朝 九月 初一 司马光卒 元祐八年 七月 初一 范纯仁拜相,任右仆射兼中书侍郎 九月 初三 太皇太后崩 绍圣元年 四月 十二 改元绍圣 二十一 章惇任左仆射兼门下侍郎
[46]见李焘《长编》卷三百五十三元丰八年三月壬戌日条、毕沅《续资治通鉴》卷七十八元丰八年三月庚申日条。
[47]见《宋史·哲宗本纪一》。哲宗生于熙宁九年(1076)十二月初七,到元丰八年(1085)三月初五,实足年龄八岁三个月。
[48]见《宋史·英宗宣仁圣烈高皇后传》。
[49]见《宋史·哲宗本纪一》。
[50]以上所述司马光主张甄别新法,见李焘《长编》卷三百五十五元丰八年四月庚寅日条,全面否定新法见毕沅《续资治通鉴》卷七十八元丰八年五月戊午日条。母改子说李焘系于四月庚寅日,毕沅系于五月戊午日。邓广铭《北宋政治改革家王安石》认为,司马光提出此说是不把新皇帝放在眼里,似欠妥。毕竟,新皇帝只有八岁半,如何跟他讨论国家大事?
[51]吕公著的任命见毕沅《续资治通鉴》卷七十八元丰八年七月戊戌日条,范纯仁的任命、韩缜攻击蔡确、蔡确和韩缜被弹劾见该书同卷同年十二月甲戌日条及丙子日条。
[52]见毕沅《续资治通鉴》卷七十九元祐元年正月丙辰日条。
[53]见毕沅《续资治通鉴》卷七十九元祐元年三月庚申日条、朱熹《三朝名臣言行录》卷六之二《丞相荆国王文公言行录》。
[54]见毕沅《续资治通鉴》卷七十九元祐元年二月辛巳日条。
[55]见李焘《长编》卷三百六十七元祐元年二月丁亥日条、毕沅《续资治通鉴》卷七十九元祐元年二月辛巳日条。
[56]司马光最后一次上朝日期见李焘《长编》卷三百八十五、毕沅《续资治通鉴》卷八十元祐元年八月丁酉日条,后述事见李焘《长编》卷三百八十四、毕沅《续资治通鉴》卷八十元祐元年八月辛卯日条。
第三章 乾坤逆转 了犹未了
司马光的眼中钉章惇,是苏轼的朋友。
章惇是福建建州浦城人。跟两宋所有的大臣一样,后来当了宰相的他也是进士出身,只不过考了两次。第一次由于名次在侄儿章衡之下,章惇竟在殿中将敕书退还,然后扬长而去。直到第二次考试名列前茅,才做了商洛知县。
苏轼便来找他玩。
两个风华正茂的年轻人来到仙游潭。那是终南山中一处绝佳的景点,潭上石壁峭立,潭下悬崖万丈,一根木头颤颤巍巍横在当中。章惇说:苏兄到对面石壁上写几个字吧!
苏轼当然不敢。章惇便紧了紧袍袖,满不在乎地走过那独木桥,又像猿猴一样轻巧地缘着树木跳下,然后用笔饱蘸漆墨在石壁上写下五个大字:苏轼、章惇来。
写完,章惇原路返回,面不改色。
苏轼说:你这家伙,将来能杀人。
章惇问:为什么?
苏轼说:对自己都这么狠,何况对别人?
章惇哈哈大笑。[57]
事实上正是这股劲,使章惇成为最后的护法神。其实早在熙宁初年,他就参加了制置三司条例司的工作,只不过贡献和影响在吕惠卿之下。熙宁七年九月十七日,作为国家财政委员会的三司发生火灾,着火房屋上千。神宗登上西角楼眺望,只见一位官员率领本部兵丁赶往现场救火。皇帝询问此人是谁,答曰章惇。第二天,他就代理了三司使。[58]
可惜好景不长。熙宁八年十月吕惠卿被贬,章惇也被邓绾状告为同恶,贬到外地。此后,他起起落落,还担任过翰林学士和参知政事。但到元丰五年四月出任门下侍郎,章惇便成为变法阵营新一代的领军人物和中流砥柱。因此,神宗驾崩之后,他跟司马光和太皇太后便必有一战。[59]
交锋也很快就开始。
元丰八年五月,第一宰相王珪去世,第二宰相蔡确顺理成章接替了王珪,留下的位置却没有按照顺序由第一副相章惇接任,而是给了知枢密院事韩缜。章惇离开相府改任知枢密院事,门下侍郎则由司马光担任,成为第一副相。
一个半月后,吕公著也出任第三副相尚书左丞。
显然,这是太皇太后在洗牌。章惇也准备迎战,机会则说来就来。十月,宫中发出懿旨,要任命五个谏官。章惇便在上朝时说:按照惯例,谏官的任命要由翰林学士以上级别官员提名,然后由正副宰相报告。由宫中出旨指名道姓可是史无前例,不符合祖宗家法。再说臣也奇怪,陛下怎么会知道这些人的,莫非是宦官推荐?此例不可开。
太皇太后忙说:不,不,不是宦官是大臣。
章惇说:大臣推荐应该公开,为什么要密荐?台官言官必须公正,怎么能用与宰相副相关系密切的人?臣当然相信司马光和吕公著大公无私,就怕以后被奸臣钻了空子。
政治规矩不能破坏,太皇太后只好让步。[60]
梁子却也结下,何况章惇还要誓死捍卫新法。元祐元年年初,章惇与司马光就免役法展开辩论,几乎将司马光驳得体无完肤。是可忍孰不可忍,司马光团队迅速反击。他们先是扳倒了首相福建晋江人蔡确,同时群起围剿章惇,给出的罪名之一竟然是南方人尤其是福建人必定祸国。[61]
章惇终于被贬,一去就是八年。[62]
即便在这八年间,对手也没放过他,章惇最后被打发到杭州去看守道观,官名提举洞霄宫。尽管在宋代,洞霄宫为天下道观统领,但这种职务显然不是章惇想要的。[63]
因此,当他重返朝廷时,便开始反攻倒算。
其实,这次章惇得以回到中枢,与他的主义正确与否已经无关,根本原因是太皇太后在元祐八年(1093)九月初三驾崩,亲政的哲宗皇帝既要刷存在感又要出窝囊气。这就必须跟垂帘时代一刀两断。划清界限的最佳方式当然莫过于重启熙宁新法,而完成这个任务的最佳人选则是章惇。
于是,第二年四月十二日,哲宗宣布改元绍圣,意思是继承先帝神圣的遗志。九天后,章惇由洞霄宫管理员被直接任命为首相左仆射兼门下侍郎。谁都看得出,这种非同一般的人事变动,意味着皇帝的决心之大也非比寻常。[64]
章惇接到任命立即动身,送行的人不绝于道。章惇却只将福建沙县名士陈瓘(读如灌)请到船上,虚心求教。
陈瓘说:敢问相公何事为先,才不辜负天子厚望?
章惇沉思良久,然后说:司马光奸邪,先办了他!
陈瓘说:相公错了。
章惇声色俱厉地说:司马光独掌权柄,肆意妄为,诽谤先帝,擅改成法,误国误民,怎么不是奸邪?
陈瓘说:只看行迹不看心迹,谁没有罪?从熙宁到元丰多有不同,先帝难道没调整?其实温公(司马光)错就错在行事太急用力过猛。就像船,哪边重哪边轻都不对吧?
章惇大为惊异,留陈瓘吃饭,然后揖别。[65]
这是历史给予的最后一次机会,前两次则被王安石和司马光错过。其实平心而论,凡事有利有弊,新法和旧章恐怕都有问题,因此王安石和司马光也都有道理,共同错误则是行事太急用力过猛。如果章惇能够接受陈瓘的意见,吸取前人教训,抛弃门户之见,恪守中庸之道,不偏不倚团结一切力量稳步进行调整,事情也许还有救。
可惜,这并不可能。
章惇回到开封,就像当年的司马光一样,被沸腾的民意和情绪裹挟,年轻时的狠劲也冒出来了。为了彻底否定哲宗亲政之前的政治,官方文件中竟然出现了“垂帘之初,老奸擅国”的字样。如此咒骂太皇太后,堪称面目狰狞。[66]
对待司马光他们,就更不会心慈手软,大体上是活着的统统罢官,死了的追夺赠谥,甚至还提出要将司马光和吕公著开棺暴尸。这就实在太过分了,哲宗不忍,其他人也看不下去。吏部尚书许将就认为这样做有亏圣德,同知枢密院事曾布则秘密上书,请求不要毁掉吕公著的墓碑。[67]
这时的章惇,完全走向了自己的反面。
没错,司马光复辟时,章惇是冷静客观的,看待新法也还实事求是。他说,保甲法一日不除,则有一日之害。不过免役法没有错,产生弊病只是“行之太速”而已。然而现在怎么样呢?章惇岂止矫枉过正,简直就是疯狂。[68]
更疯狂的是大兴冤狱。正如我们在《大宋革新》一卷中所说,当年神宗皇帝要将一个小官刺配军州,身为副宰相的章惇都坚决抵制,声称士可杀不可辱。此刻,他却差一点就将流放到岭南的反对派统统杀掉。幸亏哲宗头脑清醒,明确表示不敢违背祖宗家法。否则,岂不血流成河?[69]
看来,陈瓘的话全都白说了。
章惇却成了转折点。如果说,之前司马光与王安石的不可调和,是主义之辩再加意气用事,那么,章惇和他之后就是权力斗争再加你死我活了。典型表现,则是徽宗时首相蔡京对司马光等人的疯狂清算。正是这种胡作非为,将仁宗以来的政治文明彻底摧毁,终于导致北宋之亡。
当然,这只是亡国的原因之一,而且是后话。
现在,王安石变法的故事已经讲完,留下的是无限惆怅和惨痛教训。前车之覆,后车之鉴,弄清楚这段历史的问题所在,也许是我们更该做的工作。只不过,事情恐怕还得从王安石、司马光和章惇的一位共同朋友说起。他的坎坷命运和不幸遭遇,很能发人深省,说明问题。
没错,这个人就是苏轼。
[57]见《宋史·章惇传》、民国《盩厔县志》。
[58]见《宋史·章惇传》、毕沅《续资治通鉴》卷七十熙宁七年九月壬子日条。
[59]见《宋史》之神宗本纪三、章惇传,毕沅《续资治通鉴》卷七十一熙宁八年十月庚子日条、卷七十七元丰五年四月甲戌日条。
[60]见毕沅《续资治通鉴》卷七十八元丰八年十月丁丑日条。
[61]章惇与司马光的论战见李焘《长编》三百六十七元祐元年二月丁亥日条,蔡确被贬和御史王岩叟称南方人祸国见毕沅《续资治通鉴》卷七十九元祐元年闰二月庚寅日条及己丑朔日条。
[62]章惇被贬,见毕沅《续资治通鉴》卷七十九元祐元年闰二月辛亥日条,复出见该书卷八十三绍圣元年四月壬戌日条。
[63]见《宋史·章惇传》,毕沅《续资治通鉴》卷八十一元祐四年十二月丁酉朔日条。
[64]章惇新职务史上有不同说法,另一说为右仆射兼中书侍郎,见黄以周等《拾补》卷九绍圣元年四月壬戌日条及注。
[65]见《宋史·陈瓘传》、毕沅《续资治通鉴》卷八十三绍圣元年四月壬戌日条。
[66]见毕沅《续资治通鉴》卷八十三绍圣元年四月是月条。
[67]见毕沅《续资治通鉴》卷八十三绍圣元年七月丁巳日条。
[68]见毕沅《续资治通鉴》卷七十九元祐元年二月丙子日条。
[69]见《宋史·章惇传》。
第四章 教训所在 苏轼下狱
元丰二年(1079)七月,苏轼被捕,罪名诽谤。
逮捕令是神宗皇帝亲自签署的,专案组则由言谏机关的长官知谏院张璪(读如早)和监察机关的长官御史中丞李定负责。皇帝还批示,由御史台选派朝臣一人前往今天的浙江省湖州市,将时任知州的苏轼捉拿归案。[1]
敕令一出,如雷霆霹雳,不及掩耳。
御史台选派的太常博士皇甫遵不敢怠慢,带着一个儿子两个法警立即出发,日夜兼程。驸马都尉王诜(读如身)也不敢大意,马上派人通过苏辙给苏轼通风报信。两拨人争先恐后你追我赶,幸亏苍天有眼,皇甫遵因为儿子生病在路上耽误了半天,猝不及防的苏轼总算有了思想准备。
没过多久,皇甫遵也到了。
皇甫遵到达湖州之后,便径直走进州衙。这位钦差大臣全身官服手持笏板站在庭院里,两个法警白巾青衣一左一右护卫在旁。他们俩左顾右盼面目狰狞,不知道要干什么。
来者不善,苏轼吓得不敢出门。
这时知州的职权已由通判祖无颇代行。祖无颇说,是福不是祸,是祸躲不过。事已至此,也只能出去见他。
苏轼问:那我穿什么衣服?
祖无颇说:还没定罪,当然穿官服。
苏轼便也一身官服手持笏板走到庭院站定,祖无颇率领州衙其他吏员戴着头巾站在背后。一眼望去,但见两个法警怀里鼓鼓囊囊,看起来像是匕首,后来才知道是公文。
皇甫遵却半天不开口,只是盯着苏轼看。
苏轼被看得心里发毛,便硬着头皮对皇甫遵说:轼近来得罪颇多,看来今天是要赐死。君要臣死,臣不敢辞。只是恳请钦差法外开恩,让苏轼回去与家人诀别。
皇甫遵这才说话:倒不至于。
祖无颇便上前一步说:总应该有公文吧?
皇甫遵问:你是什么人?
祖无颇答:代理知州祖无颇。
皇甫遵出示御史台公文,原来只是逮捕令。
但,必须立即执行。
第四章 教训所在 皇权本是钟摆
传统的说法,是有人救了苏轼。
第一位重要人物是王安石。早在三年前,他就已经离开相位闲居江宁不问朝政。但听说苏轼危在旦夕,却立即上书皇帝说:岂有圣世而杀才士者乎?这句话很关键。因为当时营救苏轼的人虽然也有,比如张方平和范镇,结果却是自己也变成了同案犯。所以时事评论员们便认为,苏轼的案子是王安石“一言而决”,苏轼的命也只有他救得了。[9]
再就是仁宗的皇后曹氏了。这时她是太皇太后,正重病在身,将离人世。老太太把神宗叫到床前对他说:当年苏轼兄弟进士及第,仁宗皇帝喜出望外,说是为子孙发现了两个宰相。现在苏轼写几首诗也算有罪,过分了吧![10]
神宗皇帝不说话,只是流眼泪。
两位重量级人物伸出援手,苏轼终于死里逃生,哲宗继位后又入朝为官。元祐三年(1088)四月二十六日,太皇太后高氏,也就是神宗的母亲、哲宗的祖母,在夜间召见殿中值班的苏轼。这时距离乌台诗案的发生,已将近九年。
太皇太后问:爱卿前年做什么官?
苏轼答:团练副使。
又问:现在做什么官?
苏轼答:翰林学士。
再问:知道为什么升得那么快吗?
苏轼答:幸遇太皇太后和皇帝陛下。
太皇太后说:不对。
苏轼说:莫非是大臣推荐?
太皇太后说:也不对。
苏轼大惊失色:臣虽无行,却也不敢走邪门歪道。
太皇太后说:这是先帝的意思呀!先帝读卿文章,总是感叹再三,连称奇才,只是还没来得及重用而已。
苏轼听说,五味杂陈,失声痛哭。
太皇太后和哲宗皇帝也哭,君臣哭作一团。[11]
这事十分耐人寻味。神宗确实欣赏苏轼,未及重用也是事实。问题是,时隔多年,作为母亲的太皇太后为什么要旧话重提?难道是要变相地为乌台诗案打补丁? [12]
倒也未必,因为神宗并不想杀苏轼。
这是有证据的。苏轼下狱后,王安石的弟弟王安礼曾经为他求情。王安礼说:自古大度之君,不以言论罪人。如果苏轼受到惩罚,臣恐后世批评陛下容不得才子。
神宗回答:放心,朕就没打算深究。[13]
这个心思当然只有皇帝自己知道。因此某次上朝,宰相王珪便说苏轼有不臣之心。这是指控谋反,神宗也立即正襟危坐问道:此人固然有罪,但不至于此,卿何以知之?
王珪说:有诗为证。
神宗问:什么诗?
王珪答:根到九泉无曲处,世间惟有蛰龙知。
墨迹素笺本,横34.2厘米,纵18.9厘米,行书17行,129字,现藏台北故宫博物院,是苏轼在被贬黄州的第三年寒食节时作,在书法史上影响很大,被称为“天下第三行书”。
前面说过,王珪从来就是两边讨好左右逢源的。如果连他都来落井下石,可见朝中已是一片喊杀。事实上当时风声之紧人人皆知,皇帝在对王安礼交底时也特地告诫:这些话你不要传出去,以免他们在整治苏轼时连累到你。
所以,如果神宗要将苏轼置于死地,王珪提供的便正是机会。然而皇帝却说:诗人之词,岂能这样解读?他那诗朕知道,是写桧树(桧读如贵)的呢,关朕什么事!
章惇在旁边也说:人君人臣,都可称龙。
神宗说:没错。诸葛亮就是卧龙,难道也有不臣之心?
王珪张口结舌,面红耳赤。[14]
显然,神宗如果想搞文字狱,简直易如反掌。苏轼如果活在朱元璋或乾隆帝的时代,有十个脑袋也砍掉了。但是他没有被杀,没有被禁止写作,已出版的著作没有毁版,朝廷也没有把所有人的作品都检查一遍。这就说明,神宗并不曾想要杀鸡儆猴,借此机会钳制言论,禁锢思想。相反,有此四个没有和一个不曾,可以断定乌台诗案不是文字狱。
不过,也就只差一点。
证据则在办案人员的深文周纳和刻意曲解。比如:一朵妖红翠欲流,春光回照雪霜羞。化工只欲呈新巧,不放闲花得少休。这本是苏轼写牡丹的,也被说成是指桑骂槐。如此办案,岂非地地道道的文字狱?只是未能得逞而已。[15]
问题是,这一点又是怎么差出来的呢?
直接原因当然是神宗皇帝的一念之差。他刚刚接到报案时是大发雷霆的,逮捕令和严查令就是证明。但与王安礼的密谈则告诉我们,他后来变得比较冷静。冷静很可能是李定他们把事情做过头了,引起了皇帝的警惕。更重要的,恐怕还是他头脑里有一位最高检察官,那就是祖宗家法。
没错,善待士人,与士大夫共治天下。
那么请问,还能搞文字狱吗?不能。对翰林学士起草的官方文件挑毛病,是经常会有的事情。但在文人墨客的艺术作品中寻找谋反的证据,则将为士林所不耻。据说,苏轼写桧树的那两句诗,在狱中也曾被问起。苏轼回答,王安石有诗云:天下苍生待霖雨,不知龙向此中蟠。我这个龙也就是他那个龙。办案人员听了,不禁为之一笑。[16]
显然,抓住只言片语扣帽子,在宋代是不文明的。这是共识,也是必须坚守的底线。因为大家都要写作,谁能保证不被曲解?章惇之所以要为政敌苏轼说话,恐怕就因为有此共识和底线。相反,李定和王珪被人蔑视,则因为他们在需要集体捍卫士大夫尊严的时候,做了可耻的事情。
神宗当然丢不起这个人,更怕丢了江山。实际上从太祖皇帝开始,赵宋官家就很清楚他们那个靠欺负孤儿寡母得来的政权,其实没有合法性。没有合法性,又要维持,就只能讲正当性。与士大夫共治天下,则是正当性之一。皇帝们对文官集团客客气气,固然由于教养,心虚也是原因。
如果不心虚了呢?
对不起,就会像后来的徽宗那样,胡作非为。
可见,这种政治文明是脆弱和靠不住的,就连士大夫们的坚守也靠不住,否则王珪之流怎么会雪上加霜,李定之流又怎么会连声喊杀?皇帝的决策就更是只看怎样才有利于巩固皇权。所以,尽管神宗并不打算深究苏轼,却也不对御史台喊停。他对王安礼的解释是:此案毕竟是御史告发。为了保证言路畅通,只好让苏轼暂时受点委屈。
这个细节值得注意,因为以前不是这样的。熙宁八年闰四月初八,一个不怎么样的御史请求辞职,中丞邓绾为了留住他,上书称其“资性端谨,终始如一”。神宗在朝堂出示奏折,看着王安石和吕惠卿笑。一贯谨言慎行的副宰相王珪则说:刚才惠卿已经改成“资性颇邪,终始如一”了。这时的君臣同僚之间,还真有点一家人说说笑笑的意思。[17]
但是王安石再次罢相之后的朝廷,却变成了神宗皇帝的一言堂。他的保证言路畅通,也绝不是为了民主决策或言论自由,而是为了自己集权。为此,他把言官和谏官都变成了鹰犬,只要服从命令听指挥,咬错人也没关系。
乌台诗案,当作如是观。
何况帝国对于何为诽谤,何为劝谏,从来就没有过严格的界定,结果便只能凭皇帝的一念之差。甚至就连统治是否开明,政治是否文明,也没有谱。因为皇权本是钟摆,往左摆到底就是专制,往右摆到底就是动乱,正好停在当中就是开明。但,能不能停在当中,能够停多久,只有天知道。
王安石和司马光,当然也不知道。
[9]见(南宋)周紫芝《太仓稊米集》卷四九《读诗谳》。
[10]见毕沅《续资治通鉴》卷七十四元丰二年十月乙卯日条。
[11]见《宋史·苏轼传》,毕沅《续资治通鉴》卷八十元祐三年四月辛巳日条,参看李焘《长编》卷四百九。
[12]据李焘《长编》卷三百四十二、毕沅《续资治通鉴》卷七十七元丰七年正月辛酉日条。乌台诗案四年后,神宗曾经打算任命苏轼知江州,未果。
[13]见李焘《长编》卷三百一、毕沅《续资治通鉴》卷七十四元丰二年十二月庚申日条。
[14]见李焘《长编》卷三百四十二元丰七年正月辛酉日条。
[15]见(宋)朋九万《东坡乌台诗案》。
[16]见(南宋)胡仔《苕溪渔隐丛话后集》卷三十东坡五。
[17]见李焘《长编》卷二百六十三熙宁八年闰四月己亥日条。
第四章 教训所在 改革与道德无关
元丰七年(1084)七月,神宗命令黄州团练副使苏轼移往汝州(今河南省汝州市)。苏轼上表谢恩,同时请求在有自家田产的常州居住。得到批准后,已自称东坡居士的苏轼便从黄州顺江而下,在前往常州的途中路过金陵。
听说苏轼来了,王安石十分高兴,穿着便服骑着毛驴前往码头见他。东坡也不戴帽子出船迎接,笑着说:苏轼今天胆敢以野人的模样参见大丞相!
王安石笑着说:繁文缛节岂为我辈所设?
东坡说:苏轼也有自知之明,相公门下用我不着。
王安石并不正面回答,只是请他同游蒋山。这一游就是好几天,两人谈古论今,说诗参禅。事后,王安石叹息着对其他人说:不知还得几百年才会再有如此人物![18]
这是实话。
而且,苏轼是,王安石和司马光又何尝不是。
现在看来,从仁宗到神宗,真是群星璀璨的时代,这三人则是群星中的巨星。司马光有《资治通鉴》传世,王安石是唐宋八大家之一,苏轼更是以其在文学和艺术各个领域中的卓越成就,成为两宋文明的骄傲、标志和象征。
更难得的是,他们不但才华横溢,而且人品极佳。元祐元年(1086)四月初六,王安石病逝江宁。当朝宰相司马光重病在床不能上朝,便写信给副宰相吕公著说:介甫道德和文章都有过人之处,只是性格有点问题。如今仙逝,朝廷又在拨乱反正,那些无耻之徒必定趁机诋毁。因此,拜托仁兄奏请天子对介甫优加厚礼,以彰节义,以正世风。[19]
垂帘听政的太皇太后接受了司马光的建议,追赠王安石为太傅。苏轼则利用执笔起草制书之便,给他的这位老对手兼老朋友,以极高的评价:名高一时,学贯千载;智足以达其道,辩足以行其言;瑰玮之文足以藻饰万物,卓绝之行足以风动四方;用能于期岁之间,靡然变天下之俗。[20]
有如此朋友和政敌,王安石可以含笑于九泉。
耐人寻味的是,死后赢得司马光和苏轼如此敬重和好评的王安石,得势时对他们俩却极尽排挤之能事,甚至视司马光为害群之马,苏轼为乱政之人。比如熙宁二年八月神宗问起对苏轼兄弟的看法,王安石的回答便是:那两个人啊,不过会些诡辩术,善于摇唇鼓舌、纵横捭阖罢了。[21]
王安石为什么会这样?嫉贤妒能吗?
不,政治挂帅。
的确,在王安石那里,政治立场、政治态度和政治路线是第一位的,甚至可以决定对一个人的道德判断。至于二者之间的关系,则可以按照“中国式逻辑”来推定——
王安石是有道德的。
所以,王安石变法是道德的。
变法是道德的。
所以,反对变法是不道德的。
司马光和苏轼反对变法。
所以,司马光和苏轼是小人。
这道理看起来很顺,可惜反过来也一样——
司马光是有道德的。
所以,司马光反对变法是道德的。
反对变法是道德的。
所以,主张变法是不道德的。
王安石和吕惠卿主张变法。
所以,王安石和吕惠卿是小人。
请大家想想,这种逻辑,是不是很荒唐?
岂止荒唐,还会制造冤案。
王安石正是这样做的。变法之前他就对神宗说,尧舜之所以是尧舜,就因为能够识别小人与君子,并将那些凶贼统统诛杀。结果怎么样呢?被指控为凶贼的竟是忠诚而友善的富弼,司马光、韩琦和苏轼等人则被指控为流俗。[22]
这种手法,王安石可以用,反对派也可以。
比如李定,几乎一开始就被定性为小人,证据是他居然不为母亲仇氏披麻戴孝。然而实际情况是,李定并不能确定自己是不是仇氏所生,岂敢服丧?没错,此人在乌台诗案中的表现堪称邪恶,却不等于他可以或应该被冤枉。[23]
还有章惇。此人是跟吕惠卿等一起被《宋史》列入奸臣传的,证据之一是从不以官职私授所亲。他的四个儿子进士及第,三个都交给吏部公事公办,打发到州县任职,只有老四安排在京做了小官。如此不近人情,当然是奸。[24]
呵呵,这样不以权谋私的奸臣,还真没见过。
御史中丞刘挚的弹劾状也很可笑。他说,章惇明明知道免役法祸国殃民却坚持己见,无非是怕以后见了王安石不好意思,因此宁可辜负朝廷。好嘛,吕惠卿反目为仇,你们说他奸;章惇始终如一,也说他奸。那么请问,如果想做一个忠臣,又该怎么对待王安石呢?装作不认识吗?[25]
诸如此类,实在不值一驳。
至于他后来的所作所为,也不是奸,是狠,是疯狂。
不过,最疯狂的还不是章惇,而是蔡京。此人堪称大名鼎鼎,读过《水浒传》的都会说他是奸臣,却很少有人知道他原本是司马光的党羽。元祐元年(1086)二月,司马光下令五天之内恢复差役法,人人都说时间太紧,只有开封知府蔡京如期完成任务。司马光大喜过望说:如果大家都像阁下这样,还有什么政策不能落实,什么法令不能实行?[26]
然而怎么样呢?蔡京翻脸比翻书还快。
我们知道,北宋倒数第二个皇帝徽宗,跟哥哥哲宗一样也是反对元祐年间之政策的。他甚至发明了“元祐奸党”的称呼,将反对新法恢复旧章的人统统列入黑名单,用他著名的瘦金体书写出来,刻成石碑,叫元祐党籍碑。上了榜单的人全都受到迫害,某些人如苏轼的著作还被焚毁。
这份黑名单,便很可能是蔡京炮制的。后来,他又利用职权将人数扩大了两三倍,位居榜首的就是司马光。
更可笑的是,章惇居然也榜上有名。[27]
这当然足以证明蔡京之奸,却也同时证明道德其实与政治无关。政治讲的是立场,道德讲的是品质。品质好的可以有不同立场,比如王安石和司马光。那些立场坚定的人尽管会被骂作奸臣,却其实大多没有道德问题,比如章惇。可见除见风使舵者外,立场的选择其实无关乎道德。[28]
第四章 教训所在 执政岂能大无畏
熙宁三年(1070)三月二十八日,也就是变法开始一年以后,神宗皇帝召见副宰相王安石,问了他一个问题:外面议论纷纷,称朝廷有“三不足”之说,卿知道吗?
王安石答:不知道。哪三不足?
神宗说:天变不足惧,人言不足恤,祖宗之法不足守。
王安石说:臣不知这话从何说起。陛下躬亲听政,唯恐伤民,怎么是不惧天变?广开言路,虚怀若谷,怎么是不恤人言?至于祖宗之法不足守,臣以为正该如此。仁宗在位四十年,修敕不知凡几。家法如不可变,祖宗为何要改?[31]
此事没有下文,“三不足”却成为疑案。请问,王安石说过这些话吗?如果说过,为什么要矢口否认?如果没有,反对派又为什么能抓住大做文章?这是编得出来的吗?
何况怎么看,也都像他说的。
因此,一种可以被多数人接受的判断是:无论王安石是不是说过这三句话,或有过诸如此类的言论,“三不足”都代表了他的思想,甚至是他变法革新的精神支柱。[32]
这是可能的,也是可怕的。
没错,按照现代科学观点,自然界的变化与人世间的事情没有因果关系。像西汉董仲舒他们说的那样,发生地震或水灾是由于统治者德政不修犯了错误,并不成立。但是这种不科学的说法却有积极意义。因为中华帝国的掌舵人,无论皇帝还是代行皇权的,权力都实在太大了。他们既不像后来欧洲的帝王那样有教皇和教会制约,又不像之前周代的天子有诸侯制衡。管得住这些人的,只有老天爷。
所以,当王安石他们表现出不惧天变的苗头时,老宰相富弼就忧心忡忡。他说:人君畏惧的也只有天。如果连天命和天谴都不害怕,那还有什么事情做不出来呢?[33]
的确如此。也难怪后来的徽宗和蔡京君臣胆敢那样肆意妄为,因为精神导师王安石已经帮他们打消了顾虑。
不惧天变的,当然更不惧人言。
事实上,并非没人劝过神宗他们。富弼就曾在喜降春雨的某天提醒皇帝:愿陛下不以今日雨泽为喜,常以累年灾变为惧。苏轼也曾当面批评皇帝:求治太急,听言太广,进人太锐。据说,神宗当时闻言悚然。但是结果呢?苏轼被打发到开封去做法官,富弼也在半年后离开了相位。[34]
这时是熙宁二年的上半年,变法刚刚开始。
实事求是地讲,变法之初的宋神宗和王安石,头脑都是冷静的,甚至考虑到了失败和搞砸的可能。神宗皇帝说,古往今来所有变革,常常是一人失误满盘皆输。王安石也直言不讳:人才难得也难知。当年尧舜和群臣共同选择鲧,尚且治水失败,何况今日变法要用的人不止一个两个,又哪能不会看走眼?所以,他们才决定设立制置三司条例司,希望依靠制度而不是个人来实现富国强兵和长治久安。[35]
制置三司条例司成立一个月后,神宗询问进展,王安石回答:文件是起草好了。不过,如今要理财,就得使用能干的人。这样一来,天下就会以为朝廷重才不重德,只知道要钱不注意礼乐教化。所以,臣请陛下考虑轻重缓急。
神宗点头称是。[36]
然而很快,王安石就变得狂躁而亢奋。
变化并不奇怪。熙宁二年九月初四,也就是制置三司条例司成立半年后,青苗法颁布施行。对于改革的第一步,王安石他们当然高度关注。神宗甚至派出两个宦官实地考察,得到的信息是此法大得人心。然而几乎与此同时,批评的意见也排山倒海般地汹涌而来,眼看就要淹没那弱小的青苗。
◎论“三不足”前后与青苗法有关事件一览表 年 | 月 | 日 | 事件 | 熙宁二年 九月 初四 试行青苗法 十一月 十九 司马光与吕惠卿辩论青苗法 熙宁三年 正月 初二 因范镇等言下诏纠正青苗法之偏 二十六 张方平因反对青苗法出知陈州 二月 初一 韩琦上书言青苗法之弊 三月 初二 宰相曾公亮、陈升之批评青苗法 王安石称病不朝 初三 司马光致函王安石 条例司疏驳韩琦 文彦博批评青苗法 陈留县抵制青苗法 十七 范镇抵制青苗法被罢 二十一 王安石论“三不足” 二十五 孙觉因反青苗法被贬 四月 初八 御史中丞吕公著反青苗法被贬 十九 参知政事赵抃反青苗法被罢 李定颂扬青苗法 二十二 知谏院李常等人反青苗法被贬 史称台谏一空
冰火两重天,岂能不亢奋,不狂躁?
不能说朝廷听到的捷报都是谄媚逢迎的谎言,李定就不像是撒谎的样子。更不能说韩琦他们是恶毒攻击。文彦博说得对:韩琦三朝宰相,难道不比那两个宦官可靠?[37]
因此,可能的事实是,青苗法本身有利有弊,实施情况也有的地方好,有的地方差。李定他们看见了好的,而韩琦他们发现了问题。这时,最重要的就是客观冷静。
王安石却做不到,反而暴跳如雷。某日,监察御史里行程颢奉旨去中书省见他,他一开口便声色俱厉。程颢则不紧不慢地说道:讨论公事,就不能心平气和好好说话?
于是,程颢被打发到地方上去做提刑官。[38]
这可真是人言不足恤。
结果是什么呢?众叛亲离,就连最早将他推荐给皇帝的韩维也离他而去。王安石却不在乎,也不能在乎。因为在他看来,他从事的是利国利民不同凡响的伟大事业,这种道德的崇高感、使命感和优越感,让他斗志昂扬无所畏惧。
道德,是王安石的鸡血针,甚至海洛因。
司马光也一样。实际上,历史给了他机会,环境和条件也比王安石好得多。在他的阵营里,能对差役法一分为二的苏轼已经要算头脑清醒,范纯仁更是客观公正。这时,哪怕他稍微冷静一点,事情也不至于像后来那么糟。
可惜,司马光比王安石还要意气用事和只争朝夕,一门心思沉醉于反攻倒算,凡是王安石主张的他就推翻,凡是王安石废除的他就恢复。至于这样做是否当真利国利民,是否有道理和可操作,全都不管,因为他身上流淌着一心为公的道德血液,眼中饱含着忧国忧民的真诚泪水。
悲剧就这样酿成。
看来,恐怕要对道德唯一和理想至上的文化传统做出深刻反省了。道德当然是必需的,却不是唯一和首要的。真正好的政府还要科学、民主和法治,这些都比清廉重要。政治家就更是必须审时度势,不能因为动机纯正而一意孤行。
同样,之前的“不合作主义”也未必可取。
毫无疑问,不合作本身并没有问题。作为个人,谁都有权利不予合作,作为政治家却需要慎重考虑。如果面对的是专制政权或纳粹政权,岂止不能合作,还该奋起抗争。然而宋不是。宋代政治至少是开明的,表现就是皇帝与士大夫的共治天下。有此前提,留在朝中抗衡岂非更好的选择?
但是司马光做不到,因为他要坚守道德立场,占领道德高地。结果,君臣可以共治,士大夫却不能相容。何况祖宗家法只是规定了皇帝不能独断专行,文官集团意见分歧却不知道该怎么办。结果,皇帝倒是没有独裁,宰相如王安石和司马光反而成了独裁者,岂不滑天下之大稽?
结果呢?离皇帝独裁也只有一步之遥。
事实上王安石变法的严重后果之一,就是共治天下变得越来越难,最高权力受到的制约也越来越少。因为变法原本就有集权倾向,党争则更是便宜了皇权。何况祖宗家法只是政治规矩,不是政治制度。如果连这也不足守,士大夫们又内讧不已,本来就脆弱的政治文明便会荡然无存。
显然,政治文明需要制度保障,也需要心理保障,那就是无论在哪个领域,哪怕在战场,都不能鼓吹和提倡什么大无畏的精神。人是要有敬畏之心的,掌握了公权力的就更是如此。你可以不信上帝,也可以不信天命,但总得有所敬畏有所不为。什么都不怕,那才可怕。
有敬畏才有底线。所以,司马光终其一生,都只会反对王安石的变法,不会进行人身攻击。到宰相变成连自己性命都不在乎的章惇,情况就开始急转直下。再到胆大包天底线全无的蔡京,则不可收拾。这一切,王安石可曾想到?
恐怕想不到,他已经完全被自己的大公无私和无所畏惧陶醉了。这当然是我们无可奈何的事情。问题在于,王安石变法的动机,就当真一点问题都没有吗?
[31]见毕沅《续资治通鉴》卷六十七熙宁三年三月壬子日条、黄以周等《拾补》卷七熙宁三年三月己未日条。此事发生日期,毕沅书不明,仅系于壬子日条下,黄以周书明确为己未日,今从黄以周。
[32]漆侠《王安石变法》一书即认为,“三不足”是反对派造的谣言,但符合王安石的为人。邓广铭《北宋政治改革家王安石》则不但认为王安石亲口说过这三句话,而且还认为这“三不足”正是他变法革新的精神支柱。
[33]见毕沅《续资治通鉴》卷六十六熙宁二年二月甲子日条。
[34]见毕沅《续资治通鉴》卷六十六熙宁二年四月丙午日条、五月癸巳日条。
[35]见杨仲良《纪事本末》六十六“三司条例司废置”条、黄以周等《拾补》卷四熙宁二年二月甲子日条。
[36]见杨仲良《纪事本末》六十六“三司条例司废置”条、毕沅《续资治通鉴》卷六十六熙宁二年三月壬辰日条、黄以周等《拾补》卷四熙宁二年三月戊子日条。
[37]见毕沅《续资治通鉴》卷六十七熙宁三年三月甲午日条。
[38]见毕沅《续资治通鉴》卷六十七熙宁三年四月己卯日条。
第四章 教训所在 目的是个问题
熙宁四年(1071)五月,北宋首都发生了一起上访群众大闹京师的事件。据正史记载,闹事的是开封境内东明县的农民,人数上千。他们先去了开封府,后去了御史台,而最让人大吃一惊的,是居然冲进了王安石的私人住宅。
这事可就真闹大了。
神宗闻讯,下令立案侦查,案情也很快查明。御史中丞杨绘报告,这些群众之所以上访,是因为在推行新法时受到不公正的待遇,原因则在司农寺(国家农业委员会)的实施细则和越权干预。开封府当然不予受理,上访群众一怒之下便冲进了宰相家中,却被告知此事相府不知。不过,王安石还是问了一个问题:你们来,知县知道吗?
上访群众说:不知道。
然后,他们又去了御史台,被杨绘劝散。
此事的后续不甚了然,王安石却显然挨了一棒。因为按照他的说法,变法是为了让民众过上好日子。那么,东明县这些农民又为什么要上访呢?何况还是在农忙季节。
王安石只好把一肚子气出在东明知县身上。他说:这个知县也太不像话。自己的问题不去解决,却往上面推。如果天下人都像这样,动不动就进京拦驾击鼓,聚众闹事,那还成何体统!治百姓就该动真格的,不能示以姑息。[39]
看来,他还是不肯检讨自己。
那么,激怒了东明县民的,又是什么呢?
免役法。
前面说过,免役是王安石最得意,司马光最痛恨,苏轼认为修正后可以保留的新法,核心则是差役的货币化。货币化的好处第一章已经讲过,道理则如苏轼所说,出钱的不用出力,出力的不用出钱,天经地义,各得其所。[40]
请问,这有什么不好呢?
至于东明县民闹事,则是因为司农寺负责人邓绾和曾布胡来。我们知道,差役货币化有个交多少钱的问题,数额则由县里按照财产的多少定出等级,邓绾和曾布却以司农寺的名义另设标准。民众该交的钱变多了,当然要上访。
这么说,错误出在执行环节,政策是没问题的?
当然有。因为此法名为免役,其实劳役没免,只是改成交钱。钱这玩意,难道可以从天上掉下来?而且正如司马光所说,农民手里并没有钱,就连地主也没多少现金。要交免役钱,只能卖粮。大家都卖粮,粮价就会跌。但是官府不管这些,催款如催命。逼急了,就只好卖房卖地卖耕牛。[41]
请问,这是利民还是祸民?
不过认真说来,这只是技术问题。解决的办法,则是由民众自由选择,愿意出钱的出钱,愿意出力的出力,差役法和免役法并存。倘能如此,改革也不至于一败涂地。[42]
可惜,王安石还有保甲法。
保甲法的立法精神,是对农民进行军事化管理。王安石规定:十家为保,五十家为大保,十大保为都保。每家每户两个男孩选一人为保丁,参加军事训练;大保每天晚上轮流派出五人,在保内巡逻。看清楚了吧?实行差役法时,农民要到官府当差。现在不当差了,改为当兵,当辅警。[43]
这可是凭空多出来的役使。出钱不用出力,变成了出钱还要出力,怎么是减轻农民负担?再说了,原来的跑腿送信隔三岔五才有一次,现在的站岗放哨却是天天都有,又岂能不违农时?何况保内出了事情,保民还要负连带责任。难怪就连章惇也说,保甲法哪怕存在一天都是祸害。[44]
显然,要保留免役法,就必须废除保甲法。
然而在王安石那里,却是通盘考虑的。两法的实行都在熙宁三年十二月,初九立保甲法,二十二日行免役法。保甲在前,免役在后,这可绝不是碰巧。事实上,王安石就是要竭尽一切可能,把财富和人力都集中到国家手里。因此即便先有了保甲法,收免役钱时也不等价交换,而是要加收百分之二十,叫宽剩钱。青苗贷款的利率也是百分之二十,半年收一次,一年下来就是百分之四十,还要说是低息。[45]
从这一墓志铭中可见宋代保甲法中都保长保正的名称。据“话说中国历史系列”《昌文偃武的时代:宋》第49页。
变法之用心,已昭然若揭。
实际上,正如本书开始就说过的,宋神宗和王安石变法的首要任务是解决财政危机。因此,正如那位被打发到湖南衡阳看守盐仓的监察官员刘挚所言,为了理财,屠夫商贩也出进政事堂;为了牟利,针头线脑也要官府来卖。政府拼命赚钱大发横财,抢夺市场与民争利更是不争之事实。[46]
比如市易法。
读过本书第二章就知道,市易法是直接导致王安石首次罢相的一项改革,从皇太后到士大夫、大老板到小市民无不咬牙切齿。这四种人看法一致实属罕见,此法变成过街老鼠却不能只怪执行官吕嘉问。事实上王安石已直认不讳,本项改革就是要与民间资本争夺利润。只不过在他看来,由于政府利薄,商人利厚,所以不必有道德和心理的负担。[47]
国进民退啊!难怪民怨沸腾。
问题是,何以如此呢?
因为王安石是一个国家主义者。在他心目中,国家利益是高于人民利益的,更高于个人利益。因此,即便其新法确有利民和富民的考虑,那也是次要的。民众就算得了方便和好处,也是搭便车。首要目的,是富国强兵。
既然如此,王安石当然不会在乎民众的满意度了。保甲法试行时,开封知府韩维报告,农民为了逃避做保丁,竟有自己砍断手指甚至手腕的。皇帝大吃一惊,王安石却轻描淡写地表示,这种事就算有,也不足为奇。他还说,如果什么事情都听老百姓的,君主和官员的存在还有何意义? [48]
这就简直近于冷血。
此图上的广告招牌为“刘家上色沉檀拣香”,出自《清明上河图》。宋代民间商业繁荣,店铺广告也随处可见。
一方面是冷酷,另方面是小心眼。青苗法也好,市易法也罢,说白了就是见不得民间赚钱。是啊,青黄不接之时反正会有人放贷款,货物出进之间也反正会有人赚差价。于是很简单:与其让民间占便宜,不如让国家得利益。
民不加赋而国用足,奥秘就在这里。
看来,通过做大蛋糕来丰盈国库,至少一时半会是不予考虑了,因为那来得太慢。立竿见影的办法,还是重新切分蛋糕。被王安石一眼看中和死死盯住的,是民间的贷款利息和商业利润。而且,由于这里说的民间资本已被贴上“兼并之家”的标签,所以也不必有道德和心理的负担。
兼并在中国是个奇妙的词语,是褒是贬天上人间。比如秦始皇的兼并叫统一大业,商人和地主的就十恶不赦。其中奥秘,恐怕只能用马克思的观点来解释:农业帝国存在的理由不在别处,仅仅在于自给自足的小农是马铃薯。他们必须被装在一个口袋里,并接受上面赐予的雨露阳光。[49]
这样一说就清楚了。为了保证皇权的正当性和政权的稳定性,帝国绝不能允许马铃薯被别的口袋装起来,也不能允许马铃薯变成巨无霸。因此,兼并之家必须被抑制,甚至被宰杀。只不过江湖好汉是杀富济贫,王安石是杀富济国。
然而正如《大宋革新》一卷所说,宋代经济繁荣的原因之一,就在于农村不抑兼并,城市不设宵禁,帝国政府藏富于民,民间资本相当活跃。这虽然未必能产生所谓资本主义的萌芽,却毕竟是在走向近代,请问该阻止吗?
何况,为富未必不仁,商人也是国民。跟兼并之家争夺市场和利润,甚至殃及贩夫走卒这样的池鱼,怎么能说不是与民争利?更何况,那些事情不让民间资本做,就得由政府接管。政府来垄断市场、操作金融,就一定很好吗?
这一点,我们很快便会知道。
[39]见李焘《长编》卷二百二十三熙宁四年五月戊戌日至庚戌日条、《宋史·王安石传》、毕沅《续资治通鉴》卷六十八熙宁四年五月壬子日条。东明县北宋属开封府,金初移治今山东省东明县。
[40]见毕沅《续资治通鉴》卷七十九元祐元年二月辛巳日条。
[41]见李焘《长编》卷三百六十五元祐元年二月乙丑日条。
[42]据毕沅《续资治通鉴》,免役法行于熙宁三年十二月戊寅,差役法罢于熙宁四年十月壬子,可见两法曾经并存。
[43]见毕沅《续资治通鉴》卷六十八熙宁三年十二月乙丑日条。
[44]见李焘《长编》卷三百六十七元祐元年二月丁亥日条。
[45]两法颁布实施日期见毕沅《续资治通鉴》卷六十八熙宁三年十二月乙丑日与戊寅日条。
[46]见毕沅《续资治通鉴》卷六十八熙宁四年七月丁酉日条。
[47]见李焘《长编》卷二百五十一熙宁七年三月戊午日条。
[48]见毕沅《续资治通鉴》卷六十八熙宁四年五月壬子日条。
[49]见马克思《路易·波拿巴的雾月十八日》。
第四章 教训所在 谁主沉浮
最早暴露出问题的,是青苗法。
平心而论,青苗法的设想并不错,考虑也算周全。按照熙宁二年九月条例司颁布的规定,农民贷款是自愿的,地方政府不得强行摊派。还贷的时候,愿意还钱就还钱,愿意还粮就还粮,还粮按照市场上的平均价格计算。如果遇到自然灾害,允许在下一个收割季节再还,不得催要。[50]
可惜执行起来,就不是那么回事。
首先是明令禁止的强行摊派在各州县盛行,以至于朝廷不得不在青苗法实施三个月后就再发诏令,要求巡视员认真检查,发现违令官员立即通报。然而话音刚落,第二个月就接到河北安抚使韩琦的报告,强行摊派屡禁不止,就连根本不种地的城市居民也被要求借这种农业贷款。[51]
神宗想不通。他问司马光,问题出在哪里呢?他听到的普遍反映,都认为青苗是良法,只是用人不当。
司马光说:依臣之见,法亦不善。
宋神宗说:已经三令五申不得强贷了呀!
司马光说:巡视员却在暗示地方官摊派。开封境内十七个县,只有陈留严格执行自愿贷款的原则,结果没有任何人来借钱。其他县贷出那么多款,不摊派怎么可能?[52]
那么,地方官又为什么要顶风作案呢?
很简单,就因为他们是地方官。在帝国体制下,地方与中央是上下级关系。因此,青苗贷款在中央是政策,到了他们那里就是政绩。他们也很清楚,虽然宋神宗和王安石都说贷款不能勉强,其实内心深处是希望青苗法成功的。成功的标志当然只有一个,那就是贷出很多钱收回很多利,民众还表示感恩戴德,只不过后者可以造假,前者必须当真。
这就不能由着民众自愿。相反,越是不想借钱的,反倒越要逼他们借,因为不想借钱的都是大户人家。按照条例司的规定,一等民户的贷款额度是五等的十五倍。相反,贫户则不但借钱少,还贷能力也低,中央又规定不得亏损。那么请问,地方官的眼睛该盯着谁,不强行摊派又怎么成? [53]
立法本身也有问题,比如贫下中农贷款必须由地主富农做担保,或者领衔。这当然是为了保证官府能够收回本金和利息,对于地主富农却是无妄之灾。过去,他们可以借钱给贫下中农获取利息,现在反倒要替他们背债,请问谁会心甘情愿?也只好要求他们“奉旨贷款”了。[54]
何况条例司还口是心非,各地的贷款也有指标。尽管从理论上讲,指标由地方上自己确定,但是不想表功邀宠的又有几个?熙宁四年十月,就有个地方官不顾实际情况报了四十万,幸亏被有良知的副职奏请皇帝制止,这才没害得当地民众倾家荡产。即便如此,王安石还是派人前去质问青苗钱为什么贷出去那么少。那位已经升任正职的官员回答:不是规定民众自愿吗?他们不愿意,难道可以强迫?[55]
王安石无言以对,只能暗暗切齿。
遭遇灾年延缓还贷的规定也没有得到执行。熙宁七年旱情那么严重,催款官吏却仍然似虎如狼,民众要缴纳的除了青苗债,还有免役钱。如果不是郑侠献图,使皇帝下达暂停追缴(权息追呼)的诏令,不知多少民众要家破人亡。[56]
不乏可取之处的政策,就这样变成恶魔。
然而根本原因却是司马光没有也不可能看到的,那就是政府做了不该他们做的事。不妨设想一下,如果由多家可以竞争的商业银行来发放贷款,又有司法独立的民事法庭解决纠纷,朝廷不过宏观调控,事情会这么不可收拾吗?
可惜,商业银行和司法独立,当时都不可能。
市易法的问题也一样。
前面说过,所谓市易法,就是国家控制商品流通;所谓市易务,则是国家百货总公司。问题在于,百货公司即便可以国有也可以官办,但那也只能是企业不能是衙门。王安石和吕嘉问的市易务却不但是政府的工商行政管理机构,还同时是企业和银行,可以向商人发放抵押贷款,利息也是百分之二十。这就等于是一个人既当裁判员,又当运动员,还当观众,完全是胡来。如此违背经济规律和管理原则,不妨碍经济发展,不弄得骂声一片,才是咄咄怪事。
王安石却死不悔改。
执迷不悟也不奇怪,因为他崇尚国家主义,当然会相信政府万能。熙宁二年七月,王安石推出了均输法。这是他的第一项改革,核心内容则是将宫廷和衙门需要的用品,由地方供奉改为官方采买。原因是老办法太混乱,要用的东西送不来,没用的又堆积如山,地方上负担也重。代理开封法官的苏轼却不赞成。他说,由官员用公款购买物品,肯定会不是名牌不买,没有回扣不买,还能指望节约开支? [57]
这才真是清醒的认识。
可惜,苏轼并未能一句话点醒梦中人。王安石的梦实在太宏伟也太美好,为国为民,堪称菩萨心肠。为此,他不惜霹雳手段,哪怕哀鸿遍野,地主富农和中小企业破产。
现在,似乎已经可以总结出王安石变法四大问题:国家主义、政府万能、理想至上、道德唯一。由此造成之最严重后果,则是北宋用了一百多年的时间,好不容易才建设起来的政治文明、商业文明和社会文明不同程度受到冲击,直接或间接导致了徽宗的乱政和亡国。事实上,从熙宁变法到靖康之难不过五六十年,顷刻间便山河破碎,可谓惨不忍睹。
这当然是只能从长计议的话题。要说的是,王安石变法四大问题暗含着一种倾向,那就是专制主义,或者走向专制的可能。因为崇尚国家主义,相信政府万能,就难免从集权走向专制。尽管在熙宁年间,这还只是苗头,这苗头也要到忽必烈他们把两宋文明彻底摧毁之后,才会在朱元璋父子的鲜血浇灌之下长成参天大树。当然,是别人的血。
但,王安石仍然难辞其咎。他的儿子王雱不是扬言要把韩琦和富弼的人头挂在街上吗?自己不也五次三番提醒皇帝尧舜处死了鲧吗?他的保甲法不也像商鞅,散发着法西斯的味道吗?凡此种种,请问离专制主义又有多远呢?
留下的教训,更是惨痛而深刻。
毫无疑问,王安石是改革家,他的变法也是改革,而且是必要的改革。这让他赢得了崇高的声誉和许多同情,尽管某些同情不但可笑,还很廉价。幸运的是,王安石让我们明白了一个道理:不要以为改革就好,还要看为何改革,为谁改革,怎样改革。如果没有想清楚这三个问题,那就只能算盲动;如果像王安石那样弄错了答案,更得咽下苦果。
另一个教训便是应该怎样看待理想,看待道德。有理想的人无疑值得尊敬,尤其是同时还有道德。但,如果他掌握了公权力,还要用这公权力来实现理想,就有可能变得恐怖和必须警惕。要知道,道德是用来自律的,道德高尚不等于认识科学决策正确,社会理想的实现更是只能靠全民的共识和践行。一旦动用公权力强制推出,就一定是悲剧。
问题是,以当时的情况,王安石不改革,行吗?改革而不动用公权力,不依靠政府部门,行吗?也不行吧?
这恐怕就是更深层次的悲剧了。是的,中华帝国发展到两宋,一方面是文明程度到达了顶峰,另方面是整个体制和机制都出了问题。结果,不改则烂,变法则乱,改革和纠偏用力过猛则亡。何况北方还有人虎视眈眈,先是女真,后是蒙古,他们可不是已经变得和平的契丹,更不是菩萨。
风萧萧兮易水寒,丧钟已在刺骨的寒风中敲响。
宋,将漂浮在水面上,淹没在大海中。
本卷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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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见杨仲良《纪事本末》卷六十八青苗法上、《宋会要辑稿·食货》、黄以周等《拾补》卷五熙宁二年九月丁卯日条。
[51]见毕沅《续资治通鉴》卷六十七熙宁三年正月乙卯日条、二月壬戌日条和癸亥日条。
[52]见毕沅《续资治通鉴》卷六十七熙宁三年三月己亥日条。
[53]以上规定见《宋会要辑稿·食货》。
[54]见毕沅《续资治通鉴》卷六十七、黄以周等《拾补》熙宁三年二月壬戌朔日条。
[55]见毕沅《续资治通鉴》卷六十八熙宁四年十月庚申日条。
[56]见毕沅《续资治通鉴》卷七十熙宁七年四月辛未日条。
[57]见《宋史·食货志下八》。
本卷大事年表
1067年(治平四年),宋英宗赵曙卒,太子赵顼继位,是为神宗。1068年(熙宁元年),以王安石为翰林学士兼侍讲。
1069年(熙宁二年),以王安石为参知政事,开始厉行改革,史称“熙宁变法”。设制置三司条例司,行均输法和青苗法。
1070年(熙宁三年),行保甲法和免役法。司马光反对新法被贬,王安石任宰相。
1071年(熙宁四年),定科举法。苏轼被贬。
1072年(熙宁五年),行市易法、保马法、方田均税法。
1073年(熙宁六年),枢密使文彦博反对新法被贬。
1074年(熙宁七年),郑侠上流民图请废新法,王安石被贬,吕惠卿为参知政事。
1075年(熙宁八年),王安石官复原职。
1076年(熙宁九年),王安石辞职,变法失败。
1077年(熙宁十年),黄河决口。
1079年(元丰二年),苏轼下狱,被贬到黄州。
1084年(元丰七年),司马光《资治通鉴》完成。
1085年(元丰八年),神宗卒,太子继位,是为哲宗。太皇太后垂帘听政,引旧党,罢新法。
1086年(元祐元年),司马光拜相,尽废新法。苏轼任翰林学士。王安石、司马光卒。
1093年(元祐八年),太皇太后卒,哲宗亲政。
1094年(绍圣元年),章惇为首相,恢复新法。
1100年(元符三年),哲宗卒,弟徽宗继位,章惇被贬。
1101年(建中靖国元年),苏轼卒。
1102年(崇宁元年),立元祐党籍碑。
1127年(靖康二年),北宋亡,南宋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