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火狐虹影》 虹影对红狐说自己 话说虹影流寓英伦小岛后,隐居乡村,更觉得写作是好伴侣。经常有只红狐,携家带小来造访她的花园,有这样的读者是一大幸,所以虹影有一天鼓足勇气请它读读,并且不吝指正。红狐眼睛飞快地扫描她的文字,一边表情凝重地点头,好像已经捏算出她简简单单的命运,她的过去,她的将来: 红狐说:她的的生命分为四个十年。第一个十年是童年。母亲怀过八个孩子,死了两个,她是幺女,第六,她的出生是一个秘密,给母亲家人带来了困扰和麻烦,她从小就感到自己是个多余的人。 第二个十年是虹影上小学、中学这一阶段,18岁那年,她知道了自己是私生女,那年她跟生父见了面,但不肯喊他,至死没有认他。现在懂得人生之难,悔之莫及。 第三个十年是最重要的十年,虹影全国流浪,混迹于各个城市的艺术家之间,尝试各种生活方式。她拼命写作。不到二十岁就开始写作,至今未曾后悔这一选择。 之后是在国外生活的十年,赤手空拳打江山,总算世界上有不少国家在读她的书。在海外用华语写作,非常不易。她觉得自己是幸运的。 红狐是个不愿意被人类社会驯服的动物,所以虹影尊敬它。面对着它挑战的眼睛,虹影必须说明,她也一样,不是一个容易驯化的灵魂。 她到厨房取了一点饮料,回到花园,谢谢红狐耐心等着,但是红狐谢绝百事可乐,它绝对不食人间烟火。但是它会耐心听,所以让虹影放心说: “挑战自己”——是她一直努力在做的。她也为自己作了归纳: 首先,写虚构的女人:她的未来小说三部曲《女子有行》描写一个中国女子,在未来时间里,在上海、纽约、布拉格的奇特经历。“我”无辜卷入与自己无关的斗争旋涡,被当作领袖,佛母,政敌。其实“我”真正认真扮演的,也一直为之受罪的,是同一个角色:情人。未来将对个人,对一切想保留感情余地的个人,给予最后的摧毁打击,不管他或她逃遁到世界的哪个角落,都没有可能幸免。这恰恰是在说女性不可能自行其是。 然后,写真实的自己:《饥饿的女儿》是她的自传。她想自己承继了母亲这种爱到尽头也不休的血液。读过《饥饿的女儿》的人,都明白她在说什么。 旋过身,写诚实的他者:《k》。当她第一次读了英国诗人朱利安的遗书的时候,她被感动了。他非常同情当时灾难重重的中国,决定到中国来。他在到中国来之前给母亲写了一份遗书,说:你不用为我担心,我到中国来,已经带上了氰化钾,到时候我会自己解决,不要担心我会遇上酷刑。他说他这一生有两个理想,一个是上战场,另一个是有一个美丽的情妇。《k》写的是一种生命的享受,对中西文化的理解。 这本小说,竟然让另一个英国女人怀疑是污蔑她的先人,到中国打一个莫名其妙的“死者名誉权官司”,法庭判决罚大笔款,这是虹影做梦也没有料到的挫折。 返回来,写虚构的男女:《阿难》。阿难是释加牟尼的弟子,只有他熟记着佛祖的佛经并一一背诵下来。那个天才少年阿难太容易受诱惑,但终于成为“尊者”,成为“如是我闻”的主要传经者。今天的阿难是摇滚歌星阿难,是大富豪。却已经没有信仰,在金钱诱惑下犯过罪,但是现在甚至没有逃跑的欲望,只是想回向无拘束的流浪。 跃一步,写虚构的男人:《鹤止步》。她写男人间的情谊已好多篇了,她想探求感情的各种社会可能性。她写的是感情,无论男人或女人,无论男人之间或女人之间,感情所能引起的问题是一样的。不过男人之间的感情可能更复杂一点,男女之间的感情有一个传统的模式,而男人之间就牵涉到社会地位、荣誉、成就和骄傲。 最近,她作出一个新的自选动作,重写笔记小说:《孔雀的叫喊》,这是她“重写笔记小说”系列的第一部长篇(已完成六个中篇和短篇,分别发在《收获》、《作家》、《百花洲》等杂志上。)。作为一个新的体例。她把一个旧故事,尽可能地扭曲推演,她把中国人的旧故事移植到现代,把“中国性”放到现代生活的压力下,让它在变形中透露出本质的信息。《孔雀的叫喊》原本,是宋元明小说戏剧家最着迷的“度柳翠”故事。 她的小说,每一部构造一个不同的人生境界,段落分明,但也前后交揉,互为影响,每一部小说诞生,像是完成一段生命里程,在小说中,虹影寻到了自己。你可以说,没有这些小说,就没有虹影这个人——这个人就只是一个躯体,她的灵魂就是她的主人公的复合。 换言之,她每写出一个新的人物,自己也经过一次重生。 红狐说,行了,说够了。虹影谢谢它说得准,听得耐心。红狐一转身就跃出树篱。虹影喊起来:你还没有说我的未来。红狐,你得说一下我的将来,我的归宿。给我一个努力目标! 红狐转过身来说:我刚才这个动作怎么样? 难度之大,非人类所能幻想,虹影说。 那就对了:你一心只想道他人所未能道,总有一天你会明白,难在道人所未能道。 试问卷帘人 紫亭佳园整天都是装修的电机电钻声音,喧声呱噪。银行货款,选房办理买房手续,然后装修看厨房卫生间设备,最后买灯具窗帘家俱,到搬入已是三个月后,他们夫妻俩都正是工作最忙时,时间金钱都超支,远超过预算。正当他可以享受安居之乐时,网络泡沫破裂,公司裁人,竟然裁到他这个副总技术师头上。上帝也没有想到如此大起大落,他对小蕙说。 入住新居时,他竟然成了下岗人员!对于他现在的状况,这家未免装饰的太华美舒适一些,好象在嘲弄他的愚蠢。他完全失去了入住新房的兴奋。 小蕙正急着去医院看她的母亲,提着大包小包安慰丈夫说,没什么可抱怨的,你出去玩玩吧,你这一阵子又上班又忙家,正该休息。身怀绝技,自然有公司会要你,再说银行还有钱。 她穿着一件统裙,三十多岁了,腰还是十八少女型苗条,其实她的脸更显年轻,有的女人是越活越好看,有的女人一过中年,往下滑得比纳指更惨不忍睹。幸亏他还拥有美貌妻子的忠诚,这是最要紧的,他想。 他第一次悠闲地到附近街上走走,有个旅馆贴着旅游广告,九寨沟西藏泰国等等,正打望时有人递他一小纸片,他接过来一看是飞机票打折。北方初夏怎么像南方黄霉天,一下闷热得透心透肝,他受不了就折回紫亭佳园的冰淇淋美利坚分店,坐下来要了份冰咖啡。掏出手机打纸片上的电话。所有南飞票六折七折不等,接待小姐很热情,说旅馆也能打折。他正犹豫着,对方说,要不参加三峡四日游如何?还可去鬼城和小山峡一览风光。 他想了想,三峡即将被淹,出于对祖国文化的热爱,也应当去看看:乘飞机到重庆,从重庆坐船而下,第二日晚到达世界第一坝,住一晚旅馆,次日坐巴士到武汉,搭机回京。三天走一大圈,钱还不够他新家里一个仿明大花瓶,听起来真不错。他订了第二天的票,回家就收拾行李。 他第一次走三峡,清晨五点他正做梦,心里忽忽一动,跳到窗口,就看到阕门,红花岗石壁立千仞。一整天没有旅游阳光,云围雾罩,朦胧中露出神女娇小的身影独立寒峰。他让服务员给了一个凳子,在船舷前迎风喝啤酒,越看两岸越是感叹不已,觉得没来过的人,说话都有三分俗。那丢工作的苦恼竟没了,只可惜未闻到唐代的两岸猿啼。 小蕙早早在家炖了鸡汤,炒个肉丝笋尖,还有她的拿手好菜泰国水果海鲜烩。她换了件布旗袍,脚上是一双他从未见过的绣花鞋,头发束在脑后。他说几日没见你就变得这么鲜亮,一把抱住她,马上要求欢。她挣扎说,你看菜都准备齐了,趁热吃不好吗?他放下她,“夫人一言九鼎,好办,我们先喝几蛊”。他拿出十年的老雕红酒,用烫水温过,取出两个蓝蓝的小酒杯来,倒满后拿起来说,为了你的美。他一滴不尽地干了。 夜晚的蓝黑从阳台那边涌上来,月亮弯弯地斜依窗角,房间里灯光幽暗,他与小蕙席地坐在阳台的青石地上,习习凉风吹着他兴奋的脸,对面几幢楼比他们的早几个月出售,现在已经住满了,灯碧辉煌的,把夜空变成一片片灿烂的星河。小蕙将一旁坐垫替他放在背后。他一高兴,就去翻行李拿出一只高倍望远镜,说为了看三峡过瘾,他特地买了一个一百倍高级望远镜,不过其实是给小蕙的礼物。他说着站起来,一排排看过去,竟然看得见对面楼房间,夜晚天刚凉爽点,都开着窗。 小蕙接过望远镜,看也未看一眼就还给了他,说你明明是为自己用的,用过之物不能做礼物,你母亲没有教过你? 啥时宣布给你的礼物一定要原封?他被她抢白了,十分没趣。想想倒也是,他们之间没有旧物相赠过。这三峡一路上他望远镜不离手,已熟如朋友,她不喜欢倒也罢,可能真是应该他自己用的。 她在医院工作,说最近几天中暑的人太多,还有老人热死的。她很少说医院的事,甚至上夜班都不让他去接,因为那儿一般人都不能适应。他的确讨厌那股味儿,这会使他联想恋爱时煞风景的往事。那次约会刚入佳境她就说今天上解剖课,死人泡在福尔马林里,切到神经肌肉都动了。一帮同学拿着雪亮亮的手术刀,一人分此人身上一块,小蕙说最后教授让切开心脏的是我,她哭了。 第二天,他一见小蕙就对她说,我们结婚吧,我再也受不了。小蕙抱住他不放,说我终于等到你金口开了。 他一直是怕婚姻的,他喜欢一个人自由自在的生活,与小蕙的关系最好是同居,这是他做男人的私心,只要她不误医院里的事,他对她没有不满意的,她回家总是先洗澡,医生哪有不爱干净的。不过他总能从她身上闻出些味儿来。婚后两人感情比婚前更好,小蕙也许用 了药,因为她从来没要求他用套。高xdx潮来到时,她总是紧紧抓住他,指甲抠住他的背呵呲着说,来了来了来了,然后几乎晕死过去,等到他去给她倒一杯矿泉水,喝下后才微笑着回过神来。 小蕙依靠着他的肩膀,没一会又说,医院里最近接连出怪事,有人生出连体蛙皮人,那母亲疯了,从五楼跳到马路上,竟然拍拍灰又走回病房。 房间里的钟正好八时,酒喝到一半,电话响了,终于小蕙停了她的故事。他去接电话,是从大学起多年旧友的电话,说老也找不到他,问什么时候聚聚? 他说好啊,两人约好时间,又在电话里客套了几句男人之间的豪爽,回望小蕙,她正看着他,他做了个怪脸,她开心地笑了,他也就赶快放下了电话。 他一觉睡到第二天中午,人散架似的瘫在床上。小蕙早走了,他想不起来昨夜的事,他们做爱后,他还是照旧起来端杯水给她喝,小蕙好象说你太累了,你睡着我自己喝水。 起床后他发现,房间收拾得干干净净,桌子上插着硕大的粉色百合,衬着白墙白桌布,昨晚的残酒残汤均无影踪,地板一尘不染,小蕙一定是跪在地上擦的,她说自己像日本女子,甘为家奴。 他出去冲了两卷旅行照片,小蕙留了纸条,说今天下午去医院看她母亲,希望他也去,在那里与他汇合,然后出去看看夜市在外面吃顿西餐。 护士在给丈母娘检查血压,他提着一袋龙眼站在病房,屋里的病人都对丈母娘说,你真有福气,女婿女儿又孝顺又有钱,百事不愁。病房空调还不错,四人一间整洁有致。 他坐在病床前的一张独凳上,好久小蕙人没来也没来电话,他心里正怪着,手机响了,小蕙说她抽不开身,临时加班,今晚可能也无法脱身。 他说没关系,放心好了。护士小姐离开后,剩下他和小蕙的老母亲相对。也没啥好说,剥着龙眼皮说着三峡游览经历。小蕙的母亲说,途中不离家舍,家舍思之途中。他一时未听明白,小蕙的母亲继续说,人的一生啊,想想都是命数,打个比方我已经七十往八十里走,这次腿摔坏还不知啥时能站起来。巫山奇峰看过望过的人多了,可谁人攀登过? 他从未与小蕙的母亲有过这种对话,老太太这几年吃素吃出名堂来了。突然手机响了,以为小蕙能来了,却是朋友问他见面时间可否提前一些?当然可以。那么明天中午一起吃杭州菜如何?丈母娘插话,小蕙怎么还没来?我等她将这些脏衣服带回去洗,她指着床下一塑料袋。 他离开病房时拿走了那些脏衣服,太阳毒着把人往死里整,他开车回家,在车上给小蕙办公室打电话,没人接,手机也关了,可能病房有事吧。 洗衣机在厨房的小阳台上隆隆响,超过窗外的电机声。他看着木条长桌上的做工讲究的煤气灯,当初为何就只买一只?做摆设也得放一对。一周前,也就是去三峡前,他还在城里的古玩市场里淘东西,一家家店进去就有股土腥味,旧地毯宋明朝瓷器玉石花瓶佛像,他看见煤气灯喜不厌手,明知不该露出兴趣,有心人价杀不下来,果然花了二百四十元。小蕙说一半价都不买。 洗衣发出完毕的叫声,他走过去打开盖时,看见对面阳台有盆竹子,几乎占了阳台的五分之一面积,一片绿色映入眼帘。而且一低眼他的望远镜就在洗衣机旁边,昨天他忘在这儿。他顺手拿起,转动距离看,有个女人在对着竹子喷水,半个背露着,一条细花背带裙,紧裹丰满的身材。对面楼里的女人开门迎进一男子,男子一进门就去卫生间,过了一阵才出来。喔,他心里想,名花有主。 丈母娘的衣服不该让女婿洗,洗也就罢了,晾这衣服完全是折磨,一件件抖开拉直,像敞开丈母娘身体的隐秘,好不容易才忍住恶心。他后悔不该做这事,等小蕙明天去医院取,这时他才充分意识到现在他是主妇,是他洗丈母娘裤头的时候了。 在这中间接了两个电话,一是原公司同事关心他过得如何,另一个是朋友要来看他的新居,说是高楼里最好的二十层,温房大吉,拒人千里太不像话。他只得道歉,说是改天专请,不过他心里明白他是不想任何人来看房,既然他在岗下,人家在岗上,他不需要这些廉价的同情。 吃过晚饭他一个人往小区内的湖走去。湖边人并不多,新栽的柳树已长得两人高了,在风中婀娜婆娑。 他突然眼睛一亮,发现一女人面孔极熟,蹲在地上,与一条黑狗在说话,声音温柔而有耐心。他想了半天也想不起来这女人是谁。湖水清澈见底,岸边开满野花,古树苍天,环绕着整个小区,鸟成群地来回飞着。他走了一会就有点迷惑,仿佛跨过湖便是原始森林,会遇见那些奇奇怪怪的动物。他的手机突然响了,一接却是个错号,并不是小蕙,她也真有点反常,一直没有打电话来。 他一赌气干脆灭了电话,走到天偏暗才折回家。路过一商场,有人在门口摆摊卖盗版书和dvd盘,他选了几种最新版的反腐小说,三本一共十元。拿了书上电梯。开电梯小女孩问他什么书?他顺便就借了她一本上夜班看。 月亮冒出头,整个小区安静下来。他看了十多页小说,贪官都一个样,结局也一个样。他拿起另一本,没有跳出他的预料。这样的书还畅销?完全不值得盗版。或许他应当趁失业重温一下中学时的文学梦?他相信自己讲故事本领比这个作家强,在软件圈子里,都说他有想象力。 他没有打开电视,那里头更是笨拙无聊,没有新闻的新闻,所有的连续剧都应当砍掉十分之九长度,完全是在娱乐白痴。 那就放一盘爵士乐吸根烟。他早已戒了烟,在房间里翻了许久才找到一盒,就剩下二根,戒烟时的遗留物。他心里说,:对不起了,老婆。含着烟到阳台,腾云驾雾并没有想象的那么快意,可是内心添了些内容,什么内容他一时倒弄不清,目光扫过已渐渐干的丈母娘的内衣裤。他站在阳台看窗外景致。幢幢楼房间的西山,渐黑的世界里出现了串串点点的光,最后织成一袭珠袍。 他拿起沙发上搁着的望远镜,马上看到那女人家黑灯瞎火,隔壁那家却灯光通明,许多人喝着酒在说着话。调整一下焦距,确是在开party,那家的阳台上几个男女共用一根烟,可能是在教另一人怎么抽烟,一人姿势老道,一人把烟拿在指间一会儿夹在小指与无名指间,不停有人带着酒和鲜花进来。他把镜头移回那女人的房间,灯依然暗着。 他知道这个小区住了不少作家和演艺界的人,甚至在超市都会碰见似曾相识的面孔,却叫不出名字,可能在电视或杂志见过。正仔细想时身后有轻微的脚步,他惊得一回头是小蕙。 见我回来也不表示欢迎?小蕙说。是不是今天下午没能上医院,让你一人陪我妈就不高兴了? 我还没这么小气,再说你妈也是我妈。他好事做到底,话也说得在理。 小蕙见阳台上的晾着的衣服,早认出是她母亲的,就抱着他的腰,从背后狠狠地咬了他一口,你真是好丈夫。 他却心不在焉地递过望远镜给她,说,看对面,真热闹。 你原来在做这个事呀?小蕙很反感。她收起衣服折好,径直放进包里。突然问他,我们要不要出去散散步? 望远镜是好东西,比无聊电视好。小蕙上夜班不在家时,他就熄了灯拿着望远镜坐在阳台看东家西家。如同抽烟,这东西一沾就容易上瘾。 对面房间现在有灯了,很暗,好象是烛光。不过只有她一人,垂下绣着梅花点点的窗帘,有时她从冰箱里拿出一杯啤酒,开了盖直接拿着瓶子喝了起来,面容很忧伤。有时在床上有时坐在地板上喝酒,专心地听无声的音乐。 他的脸倒是先红,那女人的身体很漂亮,尤其是那对rx房,虽然穿着衣服,也看得出那蛮横的耸起。有一次女子像是急着出门,她忘了窗帘大开。她迅速扯掉全身内衣,快快穿上带胸罩的黑礼服,提了皮包蹬上高跟鞋就急急走了。把他看得心里咚咚跳,好象真在做下流坏事。看来主人不一定看得住名花,他得意地想道,这样的女人,招蜂引蝶也难免。 他按约去赴朋友的饭局。朋友在餐馆的门厅等着,一见他就拍他的肩,说你最近气色不 错,听说你去三峡一圈,看来有成效。他说,哪里,刚从三峡回来时一脸灰黄,最近这些天才像个人样。朋友狐疑地看看他,拉着他上二楼包间。铺着红地毯的宽扶梯的上海三十年代情调,插花艺术却是一流,侍侯小姐都年轻机灵个儿高挑,印花的白桌布搁着蓝茶碗。 坐在那里,他有点心不在焉,听老友吹吹昔日同学的事,恍若隔世。他看着隔间的大理石屏风,上面的花纹倒是精致有趣。突然他从中看出一个女人的身体,那个女人的身体!他吃了一惊,觉得自己的格式塔心理,或许真应当去玩艺术。 这顿叙旧的饭吃得较长,老友提出他到他的公司做电脑顾问,工资比他从前公司差一点,但网络市场本来就今非昔比。按说他没有不同意的理由,但是不知为什么,当初他掉了工作的气愤苦闷都不存在了,而且正好相反,他已经害怕过去的日子,每天八个小时在办公室,一干上劲把时间都忘了。 朋友说,是否嫌我给条件不理想? 绝对不是,他说,能否给我几天想想?我会给你打电话的。他自嘲地加了一句:总不可能让老婆养起来做家务,男人嘛生来命就苦! 两人为此干了一杯。他打算快些结束这顿饭。 朋友突然说,你怎么心事重重,附近好象有新开的酒吧,要不去换换环境? 他说,改天吧,不过他真想说,与其让我作你软件设计,还不如借点本钱给我开个酒吧,给人快乐,给已快乐。 对面的套房里,有个阿姨在打扫卫生,她做得井井有条,吸尘器电线收好,厨房的台面理清。从来都垂下的右边的一间房,窗帘也卷了起来。不错,那里是卧室,床旁只有一老式白绸莲灯,旧式梳妆台,可能是仿古董,墙是有一镜框镶有十来寸黑白老照片,穿的都是昔日衣服,正好对着望远镜头,这望远镜看照片毕竟不够,仿佛是一男子和一小女孩。他脑子转得快,那么这男子就是那天来找女人的男子,男子是女子的父亲,他应该想到那个看上去不年轻的男人年龄,五十多了。他一下松了口气,但愿是这么一回事:他从未看到其他男人与她在一起。 这一天过得漫长无聊,他给自己泡了一碗茶,拿出唐诗宋词,以前能熟到做集句诗,现在忘光了,看着字都怀疑自己有阅读障碍了。那么不妨一试写新款诗。试着试着涂满好几页纸,终于到了晚上,正式可抄下笔记本的却只有这么些字:这是一个让人厌烦无味的城市,今晚,别,别说什么,今晚,这一晚不需说。 当他重新从书房出来,拿起望远镜对准焦距看对面楼里时,那个女子走到了有着竹影的阳台上。头发像梳上去了,脖子就系了根丝巾,就一根丝巾,这是他第一次正面看这女人,占满了全部视图。他几乎要大声叫出来,这女人真诱人!她对着他这边站了一会,就转过了身。 小蕙进屋就开了灯,站在雪亮的客厅中间,说,这么黑灯瞎火在做什么?她边说边走站在他面前。他把望远镜递给她。她接过来一看,就扔下。你又在偷看,你真是个下流胚。小蕙一生气,连声音都变了,脸形也变了,走开了。 他觉得口干舌燥,就将本就搁在阳台窗台上的茶水喝完了,茶叶轻轻地吐出来。叫小蕙,她不应,关着房间门。他站在过道,听我解释开门吧。小蕙却不理会。他甚觉无趣,闷坐客厅沙发上。 坐了大概十来分钟,也可能一个钟头,他站了起来,他发现望远镜不在了,不知小蕙藏在哪里,床下厨房浴室一一寻来都没有。他只得去问小蕙,小蕙还是不理,他只得不礼貌地拧开了门,小蕙并不在房间,可能她一气之下出门了。 没办法,他想,那就用肉眼看。对面拉上薄薄一层窗纱,不过因为灯光不幽暗,还是点了蜡烛,看不明白人脸上的表情,女子又在抽烟,独自一人好象在听歌。 他正看得起劲时,突然房外有人开防盗门,钥匙声在响,他赶快跑过去,门已经开了。他一看,不对,不是小蕙。他听见自己的嗓子都冒烟了:你是谁? 我是谁,你还不知道吗? 她像在自家一样踢掉了鞋,朝他轻松一笑,越过沙发到阳台上,说这风真好。 她分明就是对面那女子,当然不是小蕙,虽然小蕙头发有时也盘在脑后。 你怎么还怪怪的眼神看我。女子说这冰凉的青石子赤脚走着真舒服。他看见刚才找得苦的望远镜正在地上,而且她快触及了,赶紧一步站过去,脚一往后一勾望远镜便靠墙,却几乎碰着她了。连连说,对不起对不起,非常绅士地手指沙发,请屋里坐。 女子听话地走进客厅,叹了一口气,声音突然温柔起来,你连我都不认得了,真是,你是想别的女人想疯了。她伸出手摸他的脸,肩伤心地一抖。 他想想也不对,若不是小蕙,那她怎么会有这套房子的钥匙?当然是小蕙。是他惹得她如此伤心,她在他怀里像只小猫蜷曲。他感到下面血脉贲张。他亲吻她的唇,有股等待已久的芳香气息进入他的双肺。他一把抱起她走入卧室。她紧紧依偎他,身体与他连成一体,又滋润又甜蜜。他觉得进入她真是太美妙了,这次他做得尽兴极了,他忘神地喃喃自语,真好,真好,比她好。 你这是怎么回事?她是谁,你把我当成谁?她气得劈面就是一耳光过来,跟我做爱,还想着对面的人,你想气死我! 他狠狠压着她,分辩道,你不是谁,我知道,只有进入你的身体,我的魂魄才能飞荡起来。 她脸都气红了,从他身体里抽出来说,好吧,你明白我是谁。她抬头望窗外看了一眼,继续说,你弟弟从小就是神经病,夜里起来抓碗柜里的蟑螂,白天看蚂蚁;你妈背着你爸和你叔叔,有一次被你爸爸撞见了,两兄弟打起来,你叔叔重此左胳膊不好使,残废了。后来你妈还跟人跑了,你呢,和我结婚后,你居然梦见你妈,好几次梦里和她在一个床上。你常常在梦里为此痛哭,我问你,你说从小害怕夜晚。 他气得从床上坐了起来,打断她,不要说了! 够了吧,我只想证明你就是我老公。 不对,他站了起来,抓着一地的衣服,找了一条内裤套上。你搞的什么名堂!不,你们女人间搞的什么交易,怎么把丈夫的隐私都交换?他看也不看床上女人的表情,觉得浑身上下脏得不行,就去冲淋浴。只开了凉水,待水冲下来,他想小蕙与他做这事,没有那么主动,但是高xdx潮来到却比她淋漓尽致。各有千秋,但是她当然不是小蕙,她们两换了个人,没准此刻小蕙就在对面楼里。不行,他得赶快确认。 他没来得及擦干身子,湿淋淋走出来。月光下,瞧见对面,有个女人果真在阳台上。他赶快拿起望远镜,一看却吓了一跳:赫然进入镜头的,是对面那个艳丽女子,拿了一架望远镜,在朝他这里观看!他怎么也没有想到这种可能,而且他正一丝不挂!他吓得大喊一声,望远镜从他手里跳落到二十层楼下去。 小蕙,他回头大叫。那个女人,不管是不是小蕙,正在走出门去,他只看到她的脚跟从门口消失,门哐当一声冲着他的脸关上。不知为什么他回过头朝着窗对面又喊小蕙,这时他突然觉得整幢房子都在摇晃,接着小区的楼房间冲起一个大火球,各种奇怪难受的声音同时响起。 他搬到另一个城市商品房小区已经三年,早就离了婚,在酒吧街上开了一间并不见得出众的酒吧,他也早就明白,艺术不是想玩就能玩的。 有一天夜里快到12点,店里生意清淡,只有一个老人推门进来,要了一杯小酒,就掏出一小布袋鹅卵石,摊在桌上自己玩赏。石头颜色纹路奇异,奇怪的是,大部分是各种调子的红色,玲珑可爱。他当时已经想关门,却被那石头人吸引住了,他问老人多少钱? 老人说喜欢就好,你要就挑吧。 他说好,就算你的酒钱。 他在一堆石头里挑了两颗最红最漂亮的石子。 他将石子带回家,摊在桌子上。一不小心有一颗粉红的石子掉到地上碎成二瓣。他拾起来,本想扔掉算了,手指却被石头刮了一下,痛得他一睁眼,那石头断裂处的花纹,更加复杂细致,但是花纹中明明白白有个女子在里面,静静地看着他。 忽地他想起来这个女子是谁,他马上拿起另一颗,想朝地上砸。再想想,却停住了手。 (清)黄钧宰《金壶七墨》 浙东女子某氏,父贾苏州,侨寓于南濠,女所居楼帮临河。有楚州生者,因事赴功,泊舟楼下者十八日。一日晨起,女自搴帘倾盆水,猝然见生,不自觉其盆之失于手也。自是卷帘凭窗,作书刺绣,默默然朝暮相对,然意态闲静,绝不如世俗目成眉语者所为。生之友蒋君者,距女家不过数武,乘间语生曰:“名节事大,勿妄想也。”迷移泊于胥门。 庚申之乱,南濠市廛化为焦土,女及母寻焚焉。贫民多于瓦砾河渠中淘取器物,藉为度日计。或检一物,大如豢,下圆上锐,非木非石,中软而外坚,反复视之,不识了。适有军士二人至,曰:“我为辩认。”举刀剖之,划然而半,而文理分明。谛视之,垂柳数株,中有小楼,楼下系一舟,一少年伏窗而眺,眉目如绘,众皆诧异。再剖之,片片皆然。 我们互相消失 一 傍晚雾气翻卷,尹修竹奔回学校时,她头发都披散了,本来用了一条丝绢绾住,现在丝绢不在了,风一吹,头发就乱如野草。她心里肯定,陆川躲开了她,早已回了学校,有意让她在外面乱找整整三个小时!她气喘吁吁地奔进学校大门,校园依然是空空如也,没一个人影。这是暑假,学生全都回家了,老师也走了,就他们俩人借个理由晚走,留下两个人在一起。 尹修竹朝教师宿舍那一头奔去,两棵桦树后的一片黑瓦的平房,四周有围廊,藤蔓依架延伸。中间是个小天井,玫瑰依墙爬着,开着粉红的花,人一靠近就闻见一股香气。在二十年代,师范学校的老师待遇算是比较好的,在这个偏远的北方省份,这是最高的学府之一。她朝陆川的房门怦怦怦打了一阵,没有任何回音。那么陆川真不在?她背靠廊柱,一着急,气都接不上,心跳得急促,眼前冒出金星。 她抱住柱子歇了两三分钟,稍稍感觉好一些,才用双手按住太阳穴揉了几下,眼睛才看清一些。 天已全变紫红了,尹修竹心里开始绝望,绝望透了。这时她感觉背后有人,那缓慢的脚步不陌生,紧跟着声音就到了: “尹老师,怎么啦?” 不必看,她就知道那是门房老李头,她一直想躲开的人。整个校园一时全部留给她和陆川,偏偏这里还有一个老李头和他瘫痪的老婆。人说老李头是校长家的老仆人,他做事仔细负责,对人也不错。不过在这个特殊时期,对尹修竹和陆川来说,老李头有点碍事,他们平时装作看不见老李头,老李头也知趣地装着看不见他们,大家避了解释的窘态,也算过得去。不过现在,尹修竹想,只能问他了。 “你看见陆老师吗?” 老李头说:“今天中午起没有看见。”他的脸色挺认真的。今天中午当然是他们俩一道出去的。 “我是问他有没有回来。”尹修竹急急忙忙地说,她转过围廊,到天井里。 老李头看到她真的着急了,直截了当地说:“我没有看见,我没有看见他回来。” 尹修竹心里顿时有个东西沉下去,她一阵头晕,金星四溅,像有个无底黑洞吸着她往下掉,即刻眼前的世界变得模糊,只一秒钟就发黑了,她依着砖柱滑下身,坐倒在天井里。 “尹老师,我给你取点凉开水,喝喝水就会好,”老李头焦急地边说边往外走。果然,没一会他就回来,端着碗水递过来。 尹修竹费劲地睁开眼睛,老李头那碗就到了嘴边,她喝了几口,才觉得心口好受了点,缓过了神。 当时,是她叫陆川躲起来的。她说,“我背过身三分钟,你好好躲起来,我肯定不要三分钟就可以把你找出来。” 陆川说,“不行,你得闭上眼睛,捂住耳朵,不然你还是听得出我藏在哪里。” 尹修竹说,“没问题,全按你的做。我一样还能把你找出来,你别想躲过我!” 那个树林并不很大,有个山丘,并没有山洞之类可藏身之处,从山下走到山顶只需一刻钟。但是无论陆川怎么躲,这么大的人能躲到哪里去?尹修竹花了不是三分钟,而是整整三个小时,她把树林每一处都寻遍,来来回回搜寻,林子里所有的鸟,都被她折腾得飞走了,就是没能找到陆川。她喉咙都喊哑了,脚也走痛了,一身是汗,还是没能找到那个与她捣鬼的家伙。 最后,她肯定陆川是到山脚的小镇去买东西了。急急奔下山,过石桥就有几家小店,一一看过,却没有陆川的影子。问店主,店主记不清。她又爬上山,回到那片山林。 那一群高大的杉树中的地面,铺满落地的杉叶,这是他们俩一眼看中的好地,她站在那里,闭上眼睛三分钟,一转身,陆川不见了。原先是游戏,这下子不像闹着玩。 当然不是假的了,尹修竹与老李头把事情原原本本这么讲了一遍后,站了起来。若是平日,怎么会与这个守门老头说呢,更何况是男女之事,可是她顾不得害羞。说完整个过程,她还不知道究竟是怎么一回事。 老李头说:“就这样?” “就这样。不见了!” “是玩闹?你们没有吵架?”看来这个老李头不傻。 尹修竹脸红了。 不仅没吵架,他们正好得恨不得捏成一个人。她没有对老李头说,陆川到后山树林里去散步,一路上就慌得心跳个不已,知道会出事的,那树林太幽静,太诗意盎然,彼此眼睫毛眨一下,都会知晓,肯定会出事的。 “当然没有吵架。”尹修竹几乎要嚷起来。他们一进入那树林,眼睛看对方都不一样了。风拂动出汗的手心,他轻轻揽过她来亲吻,她紧紧抱住他便不想停下。那缠绵而热烈的欢乐从空而降。缠绵好久之后,她和他会意地一笑,说,“看你能躲到哪里去。”她想象一阵游戏后,两人又会控制不住自己,哪怕他们知道天下所有的时间,这下午和整个晚上,以后的白天,依然是他们单独的时间。 她转头望望天空,黑色越聚越深,像水纹向天边漫散开来。她很害怕,那中心的黑翻卷起一座险峻的山峰。这太像洪水冲过来,把一切有生命意识的美丽东西遮避起来。不久前,她还牢牢抓在手里坚实的肉体,瞬刻间就被黑暗溶解吞没,不知去向了。她把碗里剩下的水全喝完,还是觉得口干舌燥。“怎么办呢?怎么办呢?”她心慌意乱地说。 老李头同情地看着这个年轻的女教师,好象从来不知忧愁为何物,现在却被恐惧紧扼住了咽喉。他想想说:“到街上叫人帮着找?” “镇上有警察。”尹修竹有气无力地说,这事她早就想过。 她不知老李头知道什么不知道什么,但是老头子也不作声了。他拿着碗,好心地问,“还要水吗?” 尹修竹摇摇头。 “姑娘――尹小姐,你先进屋休息一会儿,我到街上看看,顺便给你买点晚上吃的东西――干净一点的。我家里锅盆腌月赞,不好给你做饭。”他走了几步,又回过头来说:“放宽心吧!陆老师当然是跟你闹着玩的,最多明天早晨他就会回来。” 她向老李头道谢,说她不想吃东西,但若有陆川的消息,请他千万来告诉一声。 看着老李头消失在拱门外,尹修竹才感到……现在一切可能都是真的,陆川不见了,被她“玩掉”了。她脑子又回到这题目上,想她思路是出了问题,这不是早在几个小时前,就明明白白了的吗?她再也无法不面对这个事实。 二 等到夜里十二点钟,老李头也没有来。 她熄了灯,上床却无法入睡。半夜里月光从竹帘的缝隙间泻进来。她突然觉得有这点月光,陆川就可能走回。于是她跳起来,披件衣服,奔到屋外围廊里,朝那一墙玫瑰走过去。可是那厢男教师宿舍,没有任何动静,还是每个门上一把锁,每间窗都没有灯,月光阴森森地照着那些瓦片、窗框、屋檐。 她慢慢走回房间,不情愿地上床,刚又迷糊睡了一阵,突然听见一点声音,她来不及穿鞋,跑到窗前提起竹帘一看,原来雨淅沥下起,滴答作响。 这下尹修竹再也睡不着了。睡在床上听雨声,她想象陆川躲在树林里,雨会把赶回来。一直等到雨停,她起床,梳洗完毕,天也亮了。无精打彩地走到围廊里处,她到陆川门前,不必敲门了,门上仍是一把锁。 夜里下过雨,空气变得清新湿润,天井有盆指甲花沾着了水气,颜色鲜艳夺目。她坐在干净的石阶上,抬头看天,几乎没有云,不过也没有太阳,麻雀在瓦楞上停停飞飞,扑闪翅膀的声音听得清清楚楚。 她的旗袍很素静,浅蓝,镶了同色丝边,不仔细看,看不出那蓝来。当瓦楞上麻雀一只不剩时,她发现天色已晚,便站起身来,脑子里虽然一团浆糊,心里却清楚极了:陆川确实不在了。 一旦这么确定想法,她的头开始沉重,身体变得笨重,脚下的步子仿佛也不是她的了。她机械地生火,烧了一锅水后,开始淘米,结果把水洒了一地,鞋子都湿了,才把注意力从远远的地方收回来。 没有做菜,就将就豆瓣酱下饭。桌子上吊着一盏孤灯,阴雨日,天黑得早,今夜灯光也变微弱了。一人坐着吃饭,嘴里一点味也没有。吃了一半,就吃不下,去院子里洗碗,顺便又看了一下男教师宿舍,还是静极了。回到房里,收拾收拾这东西,理理床,她打开门,走到前院的办公室,没准陆川会在这里。她瞅着门缝,希望能瞧见里面有动静,可是没有,月光比前夜明朗多了,照在她娇弱的身体上,她去摇门,手用力地捶门,捶累了就摸着门,仿佛门就是陆川,她想把自己一副空空的身体摘下来附上。 尹修竹与陆川热恋才一个星期,这之前两人都未打破这层茧。放假后,周围的熟人不在了,他们才鼓起勇气。这一星期天天厮守在一起。她已经忘记了没有陆川在身边的日子是怎么样的。 她甚至已经忘记了最初见到陆川的情形:她和一个女同事从食堂把午饭拿回来,在路上同事捅捅她的腰,说前面那人,是新来的英文老师,北大毕业的,或许只是借这地方暂时落脚吧,肯定不会久呆。真是一表人材啊! 听到这话,她抬头朝左前方看去,正好看到陆川朝她投过来的眼光,那种特有的劲敛眼神,她拿着锅子的手一颤,她急忙垂下眼帘。他们互相走过,没有打招呼,她应该有礼貌,人家是新来的,可是她却突然不好意思。 同事大大方方与陆川说话。她也未停下,当作没有看见。 以后陆川总说,尹修竹的确如校里送她的绰号“冰雪佳人”。她对追求者从来没动过心。她对陆川说,育婴堂里出来的孤儿就是这样的,一个人习惯了,并不觉得有什么必要改变生活,天天教她的地理课,兼代两节国文,大部分时间关起门来写作。实际上她已经给上海的一个刊物寄出一个中篇,编者回信表示鼓励,说是“暂存待用”,她看着那信,虽未说一定会用,但是心里充满了期待。 怎么和陆川开始说话的,她想不起来了。不过天天遇见,之后就熟了。陆川也喜欢文学,而且偶尔也做文学批评,写了好几篇介绍普罗文学理论的文章,发表在报刊上。她要来看了,看得似懂非懂,不过还是给他看了刚写好的新作,一个惨情故事。 陆川把小说拿去了,过了半小时,就送回来,一声不响地还给她。 她本以为陆川会说什么,可他就告辞了。他前脚跨出门槛,她后脚就跟上了,叫住他。他停下来,她却不说话,只是疑惑地看着他。陆川笑了,走了回来,说:“我总以为女作家难看,尤其是能写爱情的女作家都难看――乔治桑那样的人――没想到像你这么漂亮,能写出动人的爱情故事。” 她完全没有思想准备,脸一下子绯红。她知道男人喜欢朝她看,已习以为常,不过从来还没有男人敢直截了当地对她说“挑逗”话。她羞得几乎要赶他出去,但是看到他那张俊美的脸上真诚的笑容,心里一酸,突然想哭。 仅是这么一想,泪水就盈满眼睛,她赶快转过身,不想让陆川看到。几乎同时一双宽大的手臂抱住了她,她急得转过头来,正好撞到陆川下巴,吓得尖叫起来。幸亏声音不太响。陆川赶忙将她拉入胸口,等她平静下来,他才松开了手。 “我还没有说完呢,”他说。“有爱情,还应当有理想――革命理想。” 陆川说得那么平静,尹修竹觉得他恐怕爱过许多女人,一点没有她身体碰到时那种要晕倒的感觉。可是她对此没有反感。对他的“教训”话,也没有不高兴。她心里暗暗吃惊,为什么不反感呢? 一个坚定的肩膀,是她在小说中写到的,现实呢,她从未想过,可是这天她感受到,自己是如此需要,第一次需要这么一个坚定的肩膀,还有着一个强有力的理性的头脑。 好几天,陆川与尹修竹连手都未握,不过,每天晚上他都来她的屋里,在她的书桌边坐着,直到月上树梢。窗外有脚步声,人影走过,又走回来――不久来回走的人增多了。她那同事有两次还借故拿书,来逗笑。等同事走了,尹修竹有点紧张,但是陆川不当一回事,眼睛都没有斜一下,她也就镇定下来,不去管那些干扰的杂音。不久她几乎有点骄傲:是她占有了这个男人的心,是她让这个男人倾倒。学校里那些同事怎么看怎么想,她第一次觉得完全不必顾及。 那天夜里,陆川走后,尹修竹在漆黑之中,听着那打更声渐渐远去,突然觉得怀里空空荡荡,她必须紧紧抱着被子,腿裹住被子,才能压住内心的躁动。 过了一会,她开始出汗,心咚咚跳起来,浑身的骨头像散架了一样。她从来没有过这样奇异而欢快的感觉。真是丢人:她想那个男人,不管她愿意不愿意,她的身体完全不受控制。原来真正的恋爱竟然是这个样子!她很吃惊自己这种神魂颠倒如痴如醉的状态,这简直不 是她,一个从小没父母,一向独立不依赖任何感情的人。 她读到的写到的爱情都不是这样的,也没有陆川说的那样的“理想”,她现在明白,没有肉欲的爱情,不过是假正经的才子佳人小说而已。 第二天早晨尹修竹在天井见到陆川,她什么也没说,不过更像熟知多年的好朋友。有机会还是只谈文学,他们的眼神已经商定:等暑假来临。有等待,日子过得也快。 陆川与尹修竹不同,他有一个大家族,在南方福建,但是家里没有什么人等他回去,母亲已经去世,父亲妻妾多得很。尹修竹本是无家之人,以前暑假都是朋友或同事怜惜她这孤儿,邀她到家里住一阵,换个环境。大概都知道尹修竹与陆川的事儿,今年谁也没来请她。 等到校园里差不多走空了,陆川早就半夜潜进她屋子。那场面虽然在心里已经演习过许多次,一旦亲临,还是让尹修竹摧心折骨地浑身瘫倒。待到校园完全走空,他们就住在一起了。原先说好用功时各人回各人屋子,但是整整一个星期根本就没有用功的时间,甚至根本没有俩人身体分开的时间。 终于到这天中午,陆川看见窗外太阳不错,他建议他们到学校背后的山上树林去散步。 才走进树林不久,陆川就把她抱住了,狂热地吻她,并开始解她旗袍的扣子,她只好躺下来:这样即使有人经过,也未必能看见。草深,梗痛了她,陆川脱下衣服铺在草地上。陆川说他在下面,男人皮厚,不怕刺。尹修竹看到他在下面目不转晴地看着她那身体,那喜不自胜的样子,才知道上了当,赶紧伏在他身上,用手盖住他的眼睛。 她太放纵了,不守妇道,这是报应。尹修竹想,她真的把陆川玩掉了。 三 一连下了几日雨,尹修竹足不出户,既不梳妆,也不换衣服,人傻了一般躺在床上睁眼瞪着天花板。这天夜里打更的声音响起时,她听到了一个孩子的哭泣,好奇心使她走到窗前,发现蹲在黑暗中的老李头,他在小天井里蹲着抽叶子烟。她缩回脑袋,等再去看时,那儿已空无一人。她突然发现这个世界非常陌生。试着想些事,可是理不出头绪,她回到床上,无意触到枕下的日记本,拿起来看到最后一页,上面写了好几排斜斜歪歪的字:我们去树林,陆川消失不见了。 在1929年7月30日这天夜里,尹修竹将开水瓶里的热水倒入洗脸盆里,把自己的一头长发洗干净,换了一件花旗袍,坐在桌前,翻开日记本,拿出笔,记下她所能想起的事。 时间过去了,她竟然什么都想不起来,脑子一片空白,纸上还是一白版。 陆川在那个下午突然消失,前后院子几十间教室的校园就只剩下她和守门人老李头两人。“他突然就不在了,我怎么想也不对劲。”她重复地说这话,意识到自己的头脑出了问题。 “但是,为什么呢?”她找不出原因,比如他故意抛弃她或不爱她,可是越往深处想,她的思绪就更为混乱,人一下垮了,瘦得厉害,做什么事都没兴致,校门不出,连围廊外也不轻易跨出。 现在尹修竹只能吃老李头送来的饭菜,他在自家的锅灶上烧的,她也不觉得不卫生了。她吃得相当少,不停地喝茶,那茶叶是陆川给她的,每天她只上老李头那儿提开水瓶回来,她塞给老李头老婆钱,她说,就算搭伙食吧。 奇怪的是,她喝了那么多茶,还是能睡着,每天大部分时间都在睡觉,似乎在补上那一个星期缺失的睡眠。 她甚至无法再想这个问题的前因后果――好象这事完全没有前因后果可言,除了他们俩人共同的迷醉,共同的恣肆。 有时昏睡之中,她潜意识地想,那么,为什么不是她消失,而是陆川消失呢? 或许,在陆川那里,是她尹修竹消失了。完全可能是这样,两个互相消失的人如何才能 听到对方的声音,够得到对方呢? 泪水滴落进枕头,好象那是一个深潭,多少泪都可以接纳。 四 院子里突然有脚步声,很慢,但不迟疑,重重的,不是老李头。尹修竹从床上撑起身体,屏息仔细听,的确是脚步声。她睁开眼睛,看到满屋子的阳光。这是第几天了?也许过了几个星期,她想,这个沉寂得可怕的世界怎么还有脚步声,可能完全是幻觉,她复又躺下。 可是那脚步声更近了,尹修竹猛地从床上跳起来,撩起竹帘,正好来人在窗口,像是往里看,他们弄了个脸对脸。尹修竹呆住了,那脸好象是陆川,一个男人。但是,不,并不是陆川。这能是谁呢? 外面阳光太强,那个人看不清屋里,正在眨着眼调整瞳孔。尹修竹突然意识到她只穿了一条短内裤,天气已经进入三伏,哪怕这个北方内陆,正午也很热。她半睡着时肯定把睡衣脱掉了,自己也没有察觉。 她“哗”地一下盖下竹帘,赶紧退到柜子里抓了件薄黑麻纱裙子。那个人一定什么都没有看清楚,只知道窗后面露出一张脸。她想,才多久,她已经不像一个姑娘家了! 她再去看那人,他退到廊柱边,咳嗽了一声,耐心地站着。 “就是这间,”是老李头的声音。 “尹小姐在家。”一个声音说,不像是问题,而是肯定。 尹修竹飞快地用倒水到盆里,洗了一下脸,对着墙上一面已经开始脱斑的镜子抚了一抚头发。许久没梳头发,没整理自己,这么大热天,这屋子肯定有味了,看到桌上碗碟筷子脏成一气,她急得团团围。 “尹小姐方便吗?”门外的声音问。 老李头不知咕哝什么,他压低嗓子说话。 “不急,我没事,等等不妨。”那个声音说。 这次尹修竹听出来,外面那人是北方口音,声音很圆润。她觉得很难为情,怎么能如此放任自己颓唐到如此地步。她赶紧整理屋子,把脏衣服朝床底推,又推开后窗,找出扇子狠狠赶屋子里的空气。 然后,她看了一下镜子,头发还是太乱,便用梳子稍稍理了头发,飞快地拢了一下,心里挺感激那个不速之客,明白人情。 都弄好了,她这才走过去打开门,脸上挂着歉意的笑容。 的确是老李头陪着一个青年男子。那人穿着中式长衫,干干净净的蓝布,象个大学生,或是药铺学徒的样子,和蔼地看着她,带着微笑。他的脸很秀气,几乎有一种文雅女子的周正,换种说法,像个男孩子脸俏皮地长在成人的身体上,实际上他身材高大,老李头比他矮一大截,只是不像陆川那样棱角分明的英俊。 老李头对尹修竹解释说,“这是凌先生,是学校刚来的老师。”那意思是不得不来打扰你。 “凌老师,你好。” “尹老师,你好。” 两人寒喧着,却没有握手,注意力在老李头离去的身影上。 “凌风。冰激凌的凌,凉风的风。”他转过身来说,“都是当令的好东西。” 尹修竹笑起来,突然她觉得背脊发痒,但是她从不愿当着人做不雅的动作,同时她又觉得不应该笑,已经好久没有笑过了,实际上她是个不应该笑的人。她没有这权利,因为她闯了一个无法弥补的大祸,一个活生生的人消失在她的手中,一个比对面的男子更有生活激情,更应该有资格活着的男人被她杀死了。突然,她意识到现有的一切,好久以来的麻木消沉,突然被心里的一阵绞痛替代。 “尹小姐怎么啦?”凌风关切地问。 可是她难受得要命,人如一张薄纸软软地往地上倒,凌风跨上一步,正好接住她。 等尹修竹醒来,她已经躺在自己的床上,床上的脏被单枕头套子毛巾都没有了,身下垫了一张干净的席子。凌风正在给她摇扇子,看到她睁开眼睛,他问: “尹小姐好一点了吧?” 尹修竹霍地坐了起来,说:“太不好意思了,我这样子。” “再喝两口凉水。”他递给半杯水。桌子上放着一碟酸菜,还有一碗绿豆粥,飘过一股香味。这个陌生男人竟然就给她递水递食了。 尹修竹怎么看凌风都像她的弟弟,听育婴堂的嬷嬷说,她有过一个弟弟,两人是双胞胎,这是当初放在他们身上的纸条上说的。但是那个弟弟早年夭折了,她对他完全没有印象,因此从来不觉得缺失什么。现在这个小青年从天而降,她才感到自己缺一个家人,一个可以把什么话都说出来的亲人。 但是这个人,这个娃娃脸秀气的男人,她一无所知。刚认识,这个人就已在照顾她,在搀扶她,她又有什么理由认为这个人不值得相信呢?在这个世界上,有人关心她,这本身不就是太好太好的事吗? 她喝了两口水,抬起头来,用眼睛谢谢凌风,凌风似乎松了一口气。她把腿蜷起来,抱着,靠在床柱子上,看着凌风到桌子上去端那碗粥。他那帐房先生式的长褂应当很碍事,可是他真的像做过药铺学徒出身,什么东西都不滴洒出来。 她想想,不想再与他客气,现在再作自我介绍,未免有点装傻。于是她把题目引到职业上:“凌老师教什么?” “说是让我教国文,”他说。“其实我刚从师范毕业,师范毕业不能教师范。大学毕业才能教师范。” “不会吧?”尹修竹说,“我就是师范毕业,到这里教国文,我也没资格。” “哪里,”凌风笑着说,他的声音放得低低的,挺文静,虽然话说得没有他的脸相那么孩子气。“尹小姐是女作家,有才情的人,不能以学历论之。” 尹修竹把端到手里的碗放在一旁的独柜上。这凌风有点奇怪,才来第一天,把她打听得如此详细。 “你怎么知道我写作?” “刚读到的,”凌风很轻松地说。“我让寄到这个地址,果然今天在老李头那里取到了,刚出的第七期《新生》上面有你的小说。编者按说是文坛新秀初呜不凡,我看不是不凡,是好生了得,写情写人,都是大手笔。” 尹修竹双眼发直,看着面前这个人,他转过身,然后从袖子里变戏法似地拿出一本杂志,不急不忙地翻开,递到她跟前。果然,是她的中篇《逆门》,在编辑部那里放了大半年,她早已置诸脑后不抱任何希望了。拿起杂志,看看又合上,她的名字打在封面上。这真是一个奇迹,看着自己的名字变成了公众的名字。 第一次看见自己的文字排成铅字,感觉很不一样,可是当着这个捧她为大作家的人,她又不能失态,所以就未打开读。 她拿起碗,下床来坐到桌子前,那碟酸菜也可口,很快就吃完了。 “还要吗,锅里还有,我去街上小店里买的,有一大锅,尽管吃好了。”凌风说。 “我好久没这么吃得尽兴。请再来一点吧。”尹修竹说。 她走回床边,拿起杂志,抬起头,正看到凌风的眼光,没有一点嘲弄,反而非常温和而亲切,好象是鼓励她读下去。于是她就翻开读了起来。 好象是在读另一个人写的小说,那不可知的世界,纯真的心向往那溪水中的鱼,时而跃出水面,在浅水中疾游,那种自在的快乐,超越了人间的诸般痛苦。尹修竹读完后,才想起陆川提过的意见:少了点理想精神,还有,她自己曾经有过的思考:少了点欲望激情。应当加一些,本来可以写得不一样的。但是,这样也很好,单纯的世界也是很好的。 天色向晚,夕阳带来几缕金色。凌风坐在离她几丈远的地方,在看一本书。那重新添加的绿豆粥端端正正搁在桌子上。好象感到尹修竹在看他,凌风转过头来,朝她笑笑,她低下头再看一遍自己的文字。周围的一切安详宁静,敞开的窗子里传来栀子花的香气,她来这学校时种了一株在墙角,以前都不曾注意到有花苞,现在竟然开了花。除了这栀子花有变化,这世界仿佛什么也没有发生变化,原来一切还是可以恢复原样,就像那盛粥的细瓷碗,没有人打碎它,那么她尹修竹也不会打碎它。 她走过去,把碗端了起来,粥凉得舒服,她一口气喝了下去。 五 这天夜里尹修竹睡得很沉,但是天朦朦亮时,她就醒了――半梦半醒时突然想起一件事,把她唬得梦影全无。那篇小说,在刊物上署名尹玲,并不是她的本名尹修竹。尹玲就是她,这件事没有一个人知道,只有陆川。 凌风怎么会知道这是她的小说? 她出了一身冷汗,反胃,想吐,可又吐不出。这事情太神秘,她本能地觉得这与陆川突然消失有关。她太大意了,这世界危险四伏,到处有人在准备算计她,而她竟然粗心到对陌生人完全没有防范之心。 她赶快去天井的水龙头提了一桶水回屋,洗了个凉水澡:凌风昨天扶她的地方,他的手碰过的地方――她的肩膀和腰,特别不舒服,好象有肮脏的东西粘在上面。一股怒气往上冒,往她头脑上冲,她的创口不仅重新打开了,而且还有人在上面撤盐。 她赶紧穿好衣服,把头发梳直,就拉开了门。夏天凌晨的空气清爽润人,只是风有点凉凉的,吹拂着皮肤,像些小虫儿在爬。尹修竹本该有好心情,可是恰恰相反。她心急火燎地往围廊石墙那边走。天青灰,院子里悄无人声,东面的天空还有几颗微星在闪光。她长吸了口气,停下来一秒钟,已经看见凌风昨天住进的那间宿舍了,与陆川相隔一个房间,老李头晚上帮他张罗搬定的,还替他烧了开水,并提到他屋里。 尹修竹一心想要揭穿凌风的诡计:这个娃娃脸的家伙,肯定不是好人,知道陆川失踪的事,害了一个不够,还来进一步害她。 尹修竹举起手要敲门,却发现凌风宿舍的窗帘下透出灯光来――这个人竟然醒着!他在干什么,在这么一个安静的凌晨,在这个新来乍到的地方?她不由得放轻了脚步,蹑手蹑脚到窗下,慢慢抬起头,透出窗帘的缝隙往里张望,她简直不能相信自己的眼睛:这个叫凌风的人坐在窗前的书桌上,虽然没穿长衫,但还是整洁地坐着,桌上摊开的是一本杂志,再凑近一些看,还是那本《新生》,而且翻开的是印有她小说的部分。再看了一眼,她几乎要尖叫了,赶紧捂住自己的嘴,搁在杂志上的竟是她那天遗落的绾头发的丝绢,牙白中有点点浅黄的梅瓣! 她记忆迅速恢复了,想起来,那丝绢并非弄掉了,而是被陆川抢走的,他们正在闹得高兴时,头发散了,她停下来重新绾头发――哪怕在最狂乱时,她也不愿意自己不整洁。陆川一把抢了这条丝绢,塞在自己的裤袋里,不让她再为头发分神。 这个人杀了陆川! 她脑子轰地一响,本应该找到对策再行动,可是她什么也未想,就冲到门前,猛地推门,门没有关,她一个踉跄跌进屋里。但是屋里那个人一步跨在门口,正好把她接住,她几乎是一跤跌进他的怀里。 那个男人很轻柔地捧住她,乘势让她坐进他刚才坐的那张藤椅里。 尹修竹努力镇定下来,她拿起桌上的丝绢,问道:“你是谁,你从哪里弄来的?” “陆川给我的。”凌风半蹲在地上,眼睛望着她说。 “什么?”折磨了尹修竹这么长时间的问题,没想到竟如此直截了当地得到了回答,这令她非常吃惊。她脸色苍白,嘴唇发青。“他在哪里?” 凌风站了起来,拿了一张凳子过来,坐在尹修竹的对面。他皱着眉,似乎很不情愿地说: “他被捕了。关在市警第三监狱――就是老虎桥那个地方。” 完全出于尹修竹的预料,他本以为陆川死了,听见他还活着,她的眼睛都亮了光,可是马上那亮光就不见了,再没有比被捕更糟的了。只是她的声音没有先前那么尖利,理智回到她的身上。 “陆川怎么会被捕呢?”未等凌风回答,她又说了一句:“陆川怎么被捕的?”陆川以这样的方式消失――她曾经想到过这一层,陆川没有说过,但她猜得到陆川肯定是革命党,但是这与他们玩的迷藏怎么联系得上呢?一个人不能因为不想玩就被捕呀!尹修竹一脸不解的神情。 “那天,”凌风说,“那天中午在后山树林。” “你怎么知道,”尹修竹猛地站起来。“是你把他抓走的?你这个反动派!” “是的,我是反动派。”凌风摆手让她坐下。他一点不绕弯地承认了,反而使尹修竹无言以对,不知如何说下去为好。想想,还是坐了下来,她想知道到底出了什么事。 “已经盯了他很久,”凌风说。“怕进学校抓人,会引起学潮风波,这个师范学校闹学潮有名。所以一直等到那天中午你们俩出去散步,就有人来报告了。” “谁,谁报告的?” “我不知道,真的不知道――或许以后会打听到。”凌风摊摊手,“我只是市三监狱的看守,本轮不上我们这批人,不过那天突然调我们出动,他们认为要抓一个革命党要人,而且在野外,人要多一些。” “我的天!”尹修竹在心里叫道。她想起那天静谧的树林,他们像在天国伊甸园一样放肆裸戏,可爱的蝉鸣声中,只有摇曳的树叶间露出的白云看着他们。真是胡扯,一大群人在盯着呢! “上峰指示,此事惊动的人越少越好,所以我们只是在远处,想等你们两人分开再动手。有人带着望远镜,但是我没有看。” 他的话一说完,尹修竹脸涨得通红,这个凌风真会凌辱人!她能想象这批反动派狗警在那里拿她开心的情形,顿时觉得气都喘不过来。整个场面太脏,太恶心,还不如他们一枪把她打死痛快。如其那样,还不如把她和陆川统统打死在那林子里,不让他们知道,也不让他们有悔恨的机会。 “我真的没有看,”凌风说。他的话可能是诚恳的,他可能没看,他一人是个害臊的男孩子,那就证明大部分人都看了,尹修竹气恼得差一点呛住。她平生最要的是纯净,最见不得脏事,不料自己成了脏话的靶子! 凌风很体谅地等她平静下来才继续说:“等到他一离开你,藏到你看不见的地方――一棵泡桐后面,他们就把他捂着嘴扭倒了,他想挣脱,当然未能成功,更多的人扑上去按住他,把他带走。你一点没被惊动。不知为什么你站在那里闭着眼睛,捂着耳朵足足有三分钟,那时间足够把他带走。” 尹修竹嘴都张大了,原来还真是她把陆川玩掉了。她站在那里闭着眼手堵着耳朵,样子肯定傻极了,肯定让这批狗王八回去后笑疼肚子。 “那么,你怎么会到这里来?”尹修竹回过神来,终于想到眼前的人没有必要把这一切告诉她,如果这真是秘密逮捕的话。于是她换了一句话:“我的丝绢怎么到你手里的?” “我在老虎桥当看守,”凌风的语气还是那么平和,不慌不忙地说,“我非常钦佩陆川先生的道德人格和革命理想。承他看得起,把我当作朋友,他在狱中给我讲了很多革命道理。” “他现在还活着?”尹修竹问,她早就应当问陆川现在的情况。被秘密逮捕,那就是说,要处决他太容易,没有人会知道,也不需要审判之类的过场戏,所以,她潜意识里就断了这个心思。现在经凌风这么一说,她即刻追问上去。 凌风站了起来,拉起窗帘一角看看外面,院子里依然无一人,只有晨鸟在啁啾,天空已经开始变成玫瑰红。 “前天他被押走了。”凌风放下帘子,坐回尹修竹身边,声音放得更轻一些。“我也不知道押到哪里?”看到尹修竹紧张的眼光,他说:“不像押赴刑场,因为审问还没有好好开始――他们在等中央来什么人,亲自过问。我估计是想问出北方一带的组织关系。秘密逮捕,可能就是为了这个原因。我认为陆川先生可能被押到省党办去了。” “那里会拿他怎么样呢?” “陆先生不招供,恐怕会就义成仁――我不想瞒你,陆先生叫我不必瞒你。临走他只有跟我说一二句话的机会,在我帮他收拾东西的时候,他把这丝绢交给我,让我一定要带给你――” 尹修竹已经泪流满面,泣不成声。她已经无法坐着,她倒在凌风的床上,伏在床上痛哭。听到凌风最后咽下的半句话,她完全明白了: “我知道,他叫我不要等他。” “对。他先前谈你谈得很多。他说你是一个很纯洁有才能的女孩,他告诉我你的写作,说你应当有好前途。” “他不会活着回来了?” “恐怕这是陆川先生心中的夙志。”凌风仔细想了一下,“我已经决定跳出火坑,一个星期之前,我已经去找了他说的另一个接头地点,把情况转告了组织。我想一切都已经补救上。我告诉陆川先生组织上已经作了相应布置。他很宽慰,但是他说,供不供,有关他的人格,他还是一字不能吐。” “你是说他们会拷打他,上毒刑?”尹修竹从床上坐起来,恐怖地叫起来。 “是的,”凌风说,“这是肯定的。所以陆川先生让我给他买了砒霜,他说他会及早从容就义。” “你――”尹修竹尖叫起来,凌风急忙把她的嘴捂住。可还是听得见她闷着声音说:“你害死了他!”她激动地用双手想扳开凌风的手,想跳起来,凌风不得不用身体把她压倒在床上。 “尹小姐,你镇静一些,”凌风轻声说。他的手松了一点,还是随时准备捂住她,因此还是压在她身上。“我是陆川先生的朋友,我没有害他,正如那天你与他一道出去,也不能说是你害了他。” 这一句话把尹修竹说得哑口无言了。的确这一阵子,她一直都认为自己害得陆川失踪,只有她有给陆川带来灾祸的可能。看来她自怨自艾过份了。如果他们一直没有分开,那又怎么样?陆川早晚还是会被抓走!只是不会把她弄得这样疯癫癫,整整几个星期悬在空中,几乎要把自己折磨死。 这一切,这一切对于她来说都来得太快太急,她不知道怎么想才好。而凌风还是怕她会突发歇斯底里,一直躺在她身边,手按住她的肩膀。但是尹修竹已经不再挣扎,她又是一夜没睡,事情来回反复剧变,把她弄得筋疲力尽。 “平静下来就好,”凌风的声音几乎像来自空中,很遥远。“平静下来,一切都会好好的。” 尹修竹听到自己的声音在说,“平静了,我已经平静了。” “平静就好,”还是那个遥远的声音。 渐渐她感到眼睛在自动合上。“我要睡着了,” 她终于在凌风的床上睡着了。 六 此后,她每夜睡在凌风的旁边,她害怕:世界上这一切变故与残忍,不是一个小女子能承受的。凌风有时候出去打听消息,一直没有任何消息。他回来就到尹修竹那里,详详细细告诉她情况。没有死刑消息,哪怕秘密处死,他的旧日同事也会知道。但以前的同事看见他,只叫他快走。 两人分析,最有可能是陆川已经吞下砒霜,这恐怕也是对任何方面都合适的办法。 尹修竹已经不抱任何希望,凌风不管什么变故都平静镇定,这态度也影响了她。她坐下来重新写作。《新生》刊出的那个小说,反响出乎意料地好,报上有评论,也有许多读者来信,有的人感动得声泪俱下。 小说里写到育婴堂的孤儿,嬷嬷写信来,说前来问候的人很多,他们看了她的小说后,开始关心孤儿们长大之后的感情生活。 她的小说的确是半自传的,像所有开始写作的人一样,当时自己完全没有恋爱过,只是凭空虚构。 她新写的这一篇,也带半自传色彩,这次有理想,有革命,也有激情――这些以前陌生的东西现在溶进了她的血液。她已经看到理想如何感染人,陆川的理想精神和宁死不屈,从容就义的祟高感染了凌风,也感染了她。小说未写完,凌风便读了,非常感动,对尹修竹说:“你变得成熟了。” 这天晚上他们相拥在床上,互相安慰。凌风从来不要求做那个事,她也不想,虽然她很喜欢凌风,喜欢他对一切事的镇定自如,还有他的善良和正直。他们似乎有一个不必言明的约定:只有他们知道了陆川的确切消息后,才能真正互相献给对方,他们不能背着陆川做什么事,这样不公平,主要是他们内心感到不公平 ――陆川是他们的偶像,他们不能沾污这理想精神。虽然陆川留下遗言让凌风来找她,但只有陆川真正不在人世了,他们才可以执行他的遗言。他们每夜亲密地睡在一起:这夏天还没过去,他们衣衫单薄,露胳膊露腿的,听着对方的心跳,呼吸到对方的气息。这种肉欲折磨,好象是一种净化仪式,一种给他们的考验。 尹修竹每天早上醒来,睁开眼睛前,心里就祈祷:但愿这个暑假再长一些!再长一些!在一周后,在学生老师陆续回来之前,他们必须知道下一步怎么办。 一连两天,尹修竹闷闷不乐。看到她不高兴,凌风也很焦急。 这天晚上尹修竹对凌风说,“能不能快点弄清楚情况?马上就要开学了。”她忍不住了 ,首先她希望自己很快就写完新的革命爱情小说,同时也很快就应当结束这种悬挂在回忆中的生活。凌风也非常赞同。这天夜里他们的拥抱变得热烈,尹修竹亲吻凌风时,久久不肯放开,她感到周身的血液沸腾起来,她也感到他的身体在颤抖不已。他们的身体不受他们控制,紧紧地贴在一起,开始摇动起来。 最后还是凌风停住了,他挣扎出尹修竹的长吻,默默下了床,轻轻走出去。过了好一阵,他才回来,对尹修竹说:“我明天再出去,我想这次一定会打听到陆川的下落。” 尹修竹已知凌风是个说到能做到的人。他让她平静,她就会平静下来,实际上只要凌风在,只要想到凌风在,她就能镇定下来,继续写她的小说,生活中的所有事也都有了次序。 七 只是小说结尾,尹修竹写得很慢,她似乎长久地在考虑小说中的人物应当如何对付命运,替他们设身处地安排各种可能的方案,给全书作结。 但是她整天也没有安排出一个合适的结局。 这天天黑了,凌风还没有回来。尹修竹在房间里坐卧不安,她做了晚饭,看到等不到凌风回来,肚子实在饿得厉害,就先吃了,留了一半饭菜给他。当她拿着碗筷子和小木桶出去,穿过天井到石砍上的水龙管子盛水时,她听到院子里有脚步声。“凌风,”她轻轻唤了一声,把水桶拎下地。可是凌风并没有走过来,可能是没有听见,尹修竹用碗去接水,抬起头来,吃惊地看到一个陌生男人往围廊那边走,背稍稍有点驼,似乎是个儿太高了。 再仔细一看,竟然是陆川,那走路的动作和姿势,尹修竹太熟悉了,只是最近忘掉了而已。 她呆住了,手里的碗掉在地上,叭嗒一声碎成两瓣,筷子却一直滚下去,落入水槽。 陆川顺声回头,看见尹修竹,就快步走过来。 “你回来了?”尹修竹轻声说。 “我回来了,”陆川走到天井:“你不高兴吗?” 残照好象就在这一分钟里把亮度减低,好象是不让她看清陆川的脸。但是她听得出他声音很疲倦,脸上是一种憔悴,人瘦得颧骨极高,胡须也没有刮。 陆川靠近到她的身边,抓住她湿淋淋的手,她禁不住全身颤抖起来。陆川一把就把她拉到了怀里,紧紧地抱住她,那种熟悉的拥抱,马上让她喘不过气来。 “我回来了,你不高兴吗?”陆川还是那样反复地问。 “高兴,高兴,”尹修竹说。等了一会儿,她抬起头来看看他:“你怎么回来的呢?” “上午搭火车从省城回来的。”陆川说着,拉着尹修竹的手朝围廊走。 “噢。他们让你出来了?为什么呢?”尹修竹太想知道,已等不及回到屋里。“究竟出了什么事,你一走就一个月!” 陆川急急忙忙说起来,在尹修竹听来,大致与凌风讲得差不多。这时陆川突然停下来,盯着她的眼睛说:“我知道你想问什么,你想问我有没有叛变?” 尹修竹刚想声辩她根本没想到这个问题,陆川已滔滔不绝说了下去。“我告诉你:我没有叛变,我没有什么可叛变的!我已经切断了大部分联系――在暑假之前就切断绝大部分联系,因为我知道我已经被盯上了。” “被谁盯上了?” “学校里有人,”陆川轻声说。他转过头,看看四周,这让尹修竹突然想起很早见到的一幕情景:凌风也曾四处看看院子,然后才说话――这个院子里可能有什么人呢?这个学校早就走空了。凌风那天说过,陆川消失的那个中午,他们出去散步,就有人报告了。除了老李头,还有他那个路都走不动的瘫痪的老婆,能是什么人? 陆川说:“我暑假不走,就是组织上的安排,让我不要走,以免打草惊蛇。” “什么?”尹修竹现在见惯不惊了,知道有许许多多的秘密,她永远弄不清楚。“难道你留下不是与我恋爱?” “当然是。我的意愿正好与得到的命令一致而已。”陆川一清二楚地说。但是尹修竹不 明白怎么会那么一致,那么巧合。总有一个是顺带的,趁其便而行之的。革命和爱情,不会两个都一样重要,份量正好一样。 “怎么会放你出来的呢?凌风说――” 陆川正好用嘴唇在打她的嘴唇,听见她说凌风,便扫兴地放开了她,但是在她耳边咬牙切齿,一字一字地说:“不要提这个人!” “这个人是谁?”尹修竹有点生气了,她不能再被这些男人蒙在鼓里。“我的事,不是你告诉的吗?” 陆川说,“这个人是刽子手!告诉我,是不是这个人到你这里来过了?” 尹修竹心里更生气了,她其实是想说,“不就是你叫他来的吗?”只不过话一脱口,便变成:“关于我,不是你告诉这个人的吗?”所以,当她听到陆川这么问她时,她便不再说话了。 “那么,你们俩有什么事不成?”陆川进一步逼问,口气挺凶的。 尹修竹愣住了。她和凌风的确好上了,又没有真正“好上”。不都是为了陆川吗?这了实行他陆川的嘱咐,两人才相依为命的吗? 陆川看看了尹修竹,已经明白了答复是肯定的。他脸痛苦地抽搐,问道:“这个人现在在什么地方?” 尹修竹清清嗓音说:“今天去找你了。”她不愿放低声音。“他说今天一定能打探出你的消息。”她朝四周的黑暗看了一下,“该是回来时候,他出去了一整天。” 陆川一听,就催尹修竹朝屋里走,看到她脚步没有动。他说:“我就是舍不得你,才专门回来接你。” 他没有必要问问尹修竹是不是愿意。这是不需要问的事,他对他们的关系有十二分的信心,尹修竹本来就是属于陆川的。 就在这时,凌风的屋子灯突然亮了,门打开,光正好照在他们身上。尹修竹怎么也没料到凌风已经在这里,或许早就在这里,一直在等着。 “陆川先生,”凌风走出来说,依旧是那么宁静的低音,那么真诚。“陆川兄,欢迎你出狱。”他伸出手。 陆川没有去握凌风的手,也没有应声,他对这样突然冒出的戏剧性转折,似乎早有估计。他非常疲惫,现在面对凌风,好象到了表现男子气的时候。他看着凌风悬在半空的手,纹丝不动,鄙视地看着,直到那只手最后缩回去。这时他才以责问的口吻说: “是你安排我出狱的?” 凌风走上一步,肯切地说:“我哪有这样的权力,你弄出了天大的误会!我只是打听到你今天可能释放。” 他又想上来拥抱陆川,但陆川还是避开了。凌风沉矜半晌才说:“别忘了,是你把我引上革命道路的,是你让我懂得了革命道理。” “我起先也是那么想,”陆川清清朗朗地说,好象宣战似的,“但后来,你把交待的事干得那么干脆利落,甚至给我弄来了毒药,把我了弄糊涂了。我在被押走的路上,忽然明白了:我没有这么大的感召力,我不可能把一个反动派在几天之内彻底改造过来。” “所以,你也没有服毒自杀。”凌风说,“你知道组织已经作了应对,你什么关系都交待不出来了,除了一个关系――” “对,那就是你。我可以供出你,却无法说你在哪里。”陆川说:“你拿着我最爱的人作人质,我一清二楚。” “难道不是你自己请我来照顾小尹的?不是你给我的丝绢?” 凌风称尹修竹“小尹”,把陆川气着了,“你,你是个双面――三面――间谍,你骗了所有的人!” “并非如此。”凌风说:“只是我明白你可能做什么,我也失去了一切组织关系,上级知道我与你有瓜葛,他们要等你的问题全部‘解决’,才能恢复联系。我在这里等候你的日日夜夜,却改变了主意――我爱上了小尹,我也相信她爱的是我!” 这两个男人同时转身朝向尹修竹,但是她不见了,在他们正在清算旧帐时,尹修竹已经回到她自己的宿舍里,往皮箱里扔东西。当两个男人赶到尹修竹屋前,她正提着皮箱走出来。看到她,他们同时惊叫起来:“你上哪里去?” 他们都没想到,最可能消失的,反而是这个女人。 尹修竹停在来,把皮箱搁在地上。她一点也不着急地说:“别害怕!我已经听够了你们两人之间的来回倒帐,谁欠谁的!可惜,这些乱糟糟的事都卷进了我。其实连我做梦都明白,我早就不是原来那个傻乎乎的女教师了!别以为我是你们可以切开,可以分的财产,错了,我早就明白我应该成为自己!这一个月中我弄懂了许多事,没有白过。”她身子弯下,想去提皮箱,但是停下了。“你们问我爱谁?我也说不清。凌风,我们俩的爱是安宁的,我也爱过你。陆川,我也是爱你的,我们的爱非常热烈。作为男人,你们都很可爱。你们对我的爱情倒不是虚伪的。” 她回过头来,屋子里的挂钟,在这极其安静的夜晚,那嘀嗒声分外响亮。尹修竹身上的旗袍整整齐齐,头发整理得干干净净,仿佛她又回到做做姑娘时洁癖,一切都细致而从容。 陆川吃惊地盯着尹修竹,他顾不上凌风,急得上石阶,却只是站在尹修竹旁边,张口想说什么。不过,尹修竹用手止住他,她说: “爱情不应该被劫持,不管以什么名义。我相信你们各有苦衷:以前的事就算了。我们这场面,也未免太像一出戏。戏总要落幕,我认为我应该走了,今晚八点半有一班火车去南方,我现在赶去。至于你们,你们谁愿意跟我一起走?我就在火车站等着。” 她重新拿起皮箱走下台阶,到天井里,跨上石阶。她不怕远行,上海的《新生》编辑部与她保持通信,她请他们把稿费寄存在那里待取――她早就想过不可能在此地久留。现在她将以一个女作家的身份南下。她突然回过头来: “其实你们俩可以一道来,我可以稍等一下。这样你们谁都不用害怕对方再使什么绊子,你们背后的人――不管什么人――也不好做什么下作事。哪怕马上有报告上去,说是三个人一起走了,带着行李,我看哪个能明白出了什么事。” 她轻声地笑了出来,招招手说:“来吧,我们三人一起走,我说过,你们两个人我都爱。其实你们俩我谁也舍不得,离开你们其中一个,我一生都会懊悔的。我说的是真话。” 这样的结局,比任何小说都有意思,任何争风吃醋的言情小说格局,都不可能有这样出人意表的结局。她带着她的新小说,迎接她新的前程。 尹修竹边走边想,她没有听背后的脚步声,她相信那两个人都会跟了上来。她留恋地看了看路上高高的桦树,想象着他们三人一起消失在火车站。两天之后,在那燠热的南方,在竹子摇曳生姿的影子中,她双手分别拉住这两个男人,两个耳朵分别听他们对她倾诉心中无限的冤曲,无尽的瑕思。 (明)冯梦龙《情史》 吉安吕子敬秀才,嬖一美男韦国秀。国秀死,吕哭之恸,遂至迷 罔,浪游弃业。先是宁藩废宫有百花台,吕游其地,见一人美益甚, 非韦可及,因泣下沾襟。是人问故,曰:“对倾国伤我故人耳。”是 人曰:“君倘不弃陋劣,以故情亲新人,新即故耳。”吕喜过望,遂 与相狎。问其里族,久之始曰:“君无讶,我非人也,我即世所称善 歌汪度。始家北门,不意为宁殿下所嬖,专席倾宫。亡何为娄妃以妒 鸩杀我,埋尸百花台下。幽灵不昧,得游人间,见子多情,故不嫌自 荐。君之所思韦郎,我亦知之,今在浦城县南,仙霞岭五通神庙中。 五通神所畏者天师。倘得符摄之,便可相见。”吕以求天师,治以符 祝。三日韦果来曰:“五通以我有貌,强夺我去。我思君未忘,但无 由得脱耳。今幸重欢,又得汪郎与偕,皆天缘所假。”吕遂买舟,挟 二男。弃家游江以南,数载不归。后人常见之,或见或隐,犹是三人, 疑其化去。然其里人至今请仙问疑,有吕子敬秀才云。 白色的蓝鸟 1 逻辑学家贾成荫在这天早晨开始录下磁带。自从住进医院以来,他就犹豫犹豫地想这件事,住院时间长得超过预料。躺着比坐在桌前日子难过得多,但是已经习惯躺着想心事,不 然他会受不了医院,立马想离开。 磁带有种奇怪的力量,一旦用上了,他就开始以为,自己“金口难开”之名原来是假的,关上门一个人说,他就回到二十多年前做作家梦时。有一只手轻柔摸着他张开的羽毛,他身体飘升起来,这时他看到南山最高的一座乱云峰顿时剖开成两瓣,往后退成一条路,笔直的青松两排依立,空旷静穆,他欲抬步向前走去。 忽然一阵熟悉的翅膀拍击声跟在身后,他一睁开眼发现自己仍在房间里,只不过多了一个女人,主治大夫盛年年,她仍是件白大褂戴着听诊器,正看着他。 他说,“大夫,我什么都知道了。” 盛大夫的表情很有趣,眼睫毛抖了好几下,想笑,却未能办到,不过她的反应也确实快。她说,“那好,你本来就不同于常人。” “我有个想法,说了,你别怪。” 她坐到椅上,请他说。 “我想从此做自己想做的事。” “这是上帝给我们的权利,难道不是吗?”她语气很像女人,没有平时那种公事公办的客套了。 “但是我们总是在放弃这权利。”他换了一种姿势,手衬在垫高的枕头上。 “那么,你现在想做什么?”她强调“现在”,有几分讥讽。但是他不想注意别的反应。 他说,“幻想。” 盛大夫不由得仔细地看他一眼,一个五十岁的名教授,除了病容外,头发只有一部分有点泛白,脸很周正,非常文气。他知道她在看自己,有点不自在,便将目光投过去,她即刻就转移了视线。她戴好听听诊器,如往常一样给他听心脏。例行公事而已,不过他倒喜欢她给他听诊,那凉嗖嗖的仪器跟着她的手移动,划过他的肚腹,让他有种说不出来的感觉。她摘下耳塞。 贾教授握住她的手。 盛年年没有抽回来,说,“你的心脏很好,不错。” “幻想。”他重复刚才的话。 盛年年反握他的手,安慰他似地点点头。 他全身放松下来,悬崖下的大海正波涛汹涌,越过这一段后,海水深蓝明亮,清澈透底,几千米之下全是细沙绵延,再往前一些,海草和鱼群在飘游,沙滩上一层层浪,如白色的花边,簇拥在海水周围,每几分钟变换一种形态。 几只云雀飞了过来。 他想睁开眼睛,她却用手遮住他。他听到一个声音从遥远的地平线传来,从天直下,柔软如水,漫过风吹拂的草地。仿佛你所希冀的东西都在你心里,你说变,它就变。一团火突然从他身体内腾起。他听见那声音说,它飞起来了,像个八音盒,它唱歌了,歌声在灿烂的阳光中像无数闪亮的气泡飘扬。他看见一条交岔的十字路,一双手向他伸开,他扑了过去,感到他被托在空中,一阵轻微的呼吸,一片翻卷的羽毛往悬崖下坠落,越来越快,越来越猛烈。 2 贾教授的妻子缤玢傍晚回家,就坐在电话机前一一报告亲朋好友丈夫手术后癌细胞扩散的消息。人人都很吃惊,焦急地给她出主意,安慰她。可是她有个感觉,他们都早等着这一天了。她忍不住停了停,跑进厨房去倒了一大杯凉开水,可是端着水,她又喝不下去。 一轮电话打完,最后她坐回沙发,拔那个背得烂熟的电话号码。线通了,但是她像抓了一把火似的马上按掉。隔了一会儿,她拔了相同号码,握紧电话筒。她说,“请找沈立局长。” 对方懒洋洋地回答,“局长还没回家。此人像是他家保姆。” 她留了电话,请对方转告。 阳台的紫色牵牛花在发黑的天光映照下已变黑。缤玢将一杯水全喝完,她心情有所改变。再想这事似乎会将她窒息,不过不想不可能。那么就想一些令人高兴的往事。结婚十五年,他们没孩子,也没有觉得缺少什么,丈夫是个书蛀虫,这书虫儿成天在书堆里,吃书写书。因为书虫儿的缘故,她才得以留校在图书馆工作。当时如果自己不选修逻辑课,自然就不会遇见他。他还是研究生时,就给外出有事的教授代几节外系学生的课。这个贾才子不仅相貌好,个子也高,而且论述清晰严密,她一下子给他迷住了,大胆提问题,课后主动求教。仿佛一个俗套,成了郎才女貌的模式,等到两人都毕业才结婚。十多年来,知识分子身价时起时落,不过她的这个家的融洽气氛一点没受到侵扰。 婚后生活缺乏激动,差点浪漫,不过生活本来就是平凡的,他们的恋爱也没有什么激动。书虫儿读书教书写书,一丝不苟,她喜欢图书馆工作,安静,也喜欢做家务事,尤其是厨房,厨房里有兰草有指甲花,日子过得干净清爽。周末是他们的休息日,周六去看他或他的父母,一起吃饭,晚上回家,这是他们的晚上,不需要特殊的要求或暗示,他们躺在床上,脱掉睡衣,完事后,一人一床被子入睡。从没红过脸,争吵过,朋友都知道这是一对恩爱夫妻。 贾成荫在病中一直在写《逻辑学批判教程》一书,校长倒是特批她离开图书馆去医院专门护理他,帮助他整理书稿最后几章。她按时去,抄写腾清他的稿子,有时,他特别不舒服时就口述,录下音他取回抄录,整理后再让他过目。本以为开过刀后一切会好起来。结果,病情往最坏的一方发展。 她伤心极了,一人坐在黑暗里流泪。电话铃响了,她赶快拿起来,一听是沈立的声音,便止住哭,焦急地说贾成荫的情况。“沈立,你为朋友尽了力,有句话我想说,只是怕说了你会生气。” “请说吧。” “那个开刀的大夫,叫什么盛年年的,你记得吗?” “怎么啦?” “那个大夫,给我的感觉很奇怪。” “有时医生也无回天之力。”沈立还是安慰的口气。 “如果知道预料到有扩散可能,应当多切除一些淋巴组织。” “盛年年也不知道。” “她应当知道!” “医院是我们市最好的医院,同样,她也是我们市里最好的外科大夫,”沈立耐心地说,清了清嗓子。 “我看不像。穿得妖形怪状的。就是她这一刀下去要了我丈夫的命!” 沈立没有回答。他的沉默使她意识到自己的情绪过了份。“对不起,我着急了。” “我能理解,贾教授是咱们中年知识界的顶梁柱,人才难得,市政府我们责无旁贷,为他提供一切。我明天就给医院打电话,要他们用最好的进口药。” “那就太感谢了。”她放下电话。站起身来,腰和胫椎又酸又痛,她双手按在脖胫两边的穴位,用力揉了揉。暮色浓烈到那片牵牛花模糊不清,她在房间里走来走去,最后她来到书房,开了灯,将丈夫的录音磁带放在音箱里,然后坐下来,嫌不够亮,又开了台灯,拿起笔记本和笔,她按下键钮。 贾成荫清晰的声音响在屋子里:那些气球在飞,当那些小小的气球飘散开,雨水就轻洒下来。他说得非常缓慢,不过声音没有带任何感情: 雨蒙蒙,看不清窗外。她突然从床上爬起来,穿拖鞋。我一下醒了。我不明白,为什么她的睡衣带子未系上,拖在地上,她竟一点没察觉。她的身体在睡衣里如一条鱼那么游来游去,她比平日丰满,皮肤光滑,很性感。奇怪,这都是我以前没发现的。雨大起来,闪电的蓝光不时划过窗子,可是听不到雷声。她在梳妆镜前坐下来,那头发乱乱的,我很想过去把她的头发梳顺,但她呆呆地望着镜子,不作声,样子很神秘,也很美,我便不去惊动她。 敲门声响起来。 这么夜深了,我想是听错了,可能就是雷声。 她在椅子上拿起梳子,却放下,手衬着脸颊,心事重重。我走过去站在她背后把手放在她肩上,发现她湿漉漉的,衣服冰凉,全挂着水滴,衣服的一角正淌着水,地上已有一小滩水迹。可是她的眼睛不看我,而且面若桃花,嘴唇红红的。镜子里看得见房间里的仙人掌开出黄花。 她挣脱我的怀抱,仙人掌一阵摇晃。敲门声又响起来,她朝门口走去,回头看我一眼,嘴角含着笑意。她的睡衣快掉下地了,我提醒她,她却不当一回事。我跟了上去,她扑向门,睡衣果然掉在地上,她赤裸着身体打开了门—— 缤玢来不及按下停止键钮,尖叫一声,晕倒在椅子上。 3 盛年年大夫开车去卫生局的路上,遇到红灯时,她从后视镜里看了一眼自己,头发该去做一次护理了,若加了营养液,就会变得光亮。天气一进入四月,就不像霉雨季节,温度也渐渐热起来。她还是老样子,一套西服裙。为了赶在沈立尚未离开前,她一下班未回家,到地下车场开了车就直奔三号路,过二十分钟一段高架桥,就躲过塞车流,滑入城中心,几乎就到了卫生局后院。两月前她才买这辆全自动车,首先看中的是里面的装置漂亮,乳白皮椅,音响高级,外观形状线条流畅,刚好是白色。“白色的蓝鸟”,话一出她口,她就要了。 她泊好车,直接上了七楼,出了电梯,不一会就到了局长的办公室。她轻声敲门。 里面有声音回答,“进来,门开着。” 她推门进去,秘书不在,沈立局长一人在办公桌前整理一堆文件。 她走过去,把桌上的文件往边上一推。“别给我装腔作势的。” 沈立把椅子往后一移,问:“年年,什么事这么急,非要我在这儿等你不可?其实今晚我真有事,分不开身。”他放缓了声音,沉了沉气。“不过你要坚持见我,一定有道理。” “我以前没有这么麻烦过你,对不?”她话不好听,但声调平稳。 “所以,我等你来,你的事对我来说都是最重要的。” 她在沙发上坐下,神情有点黯然。“这种甜言蜜语早就不起作用了,你应该明白。”她看着他,“我来说一件关于你的事。” “我的事?” “就是。” “如果是我个人的事,我不会对你保密,如果是其他的事。”他拿起桌上的茶杯,“要喝水吗?” “别调开话题。”她说。 他把茶杯放回桌上。“那你说吧。” “那好。那个住在我医院的贾教授,那个书呆子,好象你说过,你们是好朋友?” “从小学起就是。在这城市里恐怕就我们俩小学是同学。他癌症不治,我很难过。” “手术已太晚。打开已扩散。”盛年年很不高兴地说。“我问你,为什么要让我来开刀?不开刀可能维持时间长些。” “信任你,医院领导也是这意见。” “死在医生刀下的病人多的是,我不怕冤鬼缠身。但是这个人,有点不同。我觉得好象是我有负于他。”她叹了口气,直截了当地进入题目:“你认识他的妻子?” “当然,常来常往。” “你以前说过除了我,没真正爱过别的女人,包括你的前妻。” 他脸一下沉下来,声音也变烦燥了:“你这话是什么意思?” 她从包里抽出几页纸,交给沈立。她说,“这是你的教授同学说的话,我的记录很详细。” 她沉默地看着他,眼光逼着他让他马上看。他瞪了盛年年一眼,可能觉得好奇,就从头读了下去。字迹很不规则,不过他认识盛年年的字体,读下去不难。读到最后一段: 她赤裸着身体打开了门,穿过正下着雨的青石块路,她敲开了斜面那幢房子的门。一个男人好象正在等她,她一见他,就倒在他的怀里。雨水模糊了我的视线,她把他拉了出来,不,是他把她拉了进去。不过门未关严,我站在屋檐下注视她,雨点飘湿在我脸上。所有的房子在雨中摇摆,活起来,仿佛可以如人走路一样。我跨过屋前的一小段夹竹桃,怎么也走不到这条路的对面,雨太大了。在雨水淅漓声中,一阵沉重的喘气声传到我耳边,我不顾一切地走到路那边,一排夹竹桃幸好不好,正好遮挡一下我。我看见那道敞开一些的门露出他和她紧紧相拥的身体。 雨水湿透我的衣服,举着伞的走夜路人从我身边经过,雨靴发出奇怪的声音。那人看了一眼我,又掉过头继续走路。我绕着房子转,希望找到一个地能够看清里面。但是看不清脚下的路,只能试探性前进,窗子里两个模糊的身影透过一个闪电的光重叠翻滚的剪影。我揉揉眼睛,把雨水抹掉,退回自已家门口。门口竟是她的拖鞋。她赤脚就走出去了,我心一惊。不过站在这儿,远看斜对面那房子,仿佛更清楚一些。怎么,地上有一件衣服?白色的睡衣裤在雨夜里格外醒目,雨水冲着衣服,泛着光在一点点移动,我以前看见过这衣服。一生气就踩在上面,对直朝斜对面的房子走过去,朝那半掩上的门走过去。 他张着嘴要嚷,却一口咬住了她裸露的右肩,她一下叫了起来。她在我的怀里从不叫呀。她的一条腿跨上他的腰,她和我在床上从不用这样的姿势,也不这么扭动,她的脸也从没有这样如痴如醉,享受地闭上眼睛呀。 雨水往我身体里流,往我的心里流。我看清了,看清了他的脸,我真难以相信,他竟是我从小到大,到如今最好的朋友—— 沈立的脸涨得通红,“啪”的一声把一叠纸扔在桌上,“这是什么?我不明白。” 盛年年不去回答他,却走到窗前,外面阳光仍好,院墙外六点正是下班人如潮的时候,不过这院里非常安静,绿树生机勃勃。 “什么时候说的?”沈立忍不住了。 “今天下午。”盛年年头也没回,补充一句,“这可是贾某人的自白。” “在知道癌症细胞扩散的消息后?” “你别激动。我没告诉他,我想他明白,”她回过头来。“他意志完全清醒,你别想找理由。” “这一定是你在实验你的催幻功。你这样做是违反医学道德的。”沈立像突然反应过来,脸色铁青地说,“不然,我这好朋友是个临死也不会丧失理智的人。你利用了他!” “他自己要求的。我不对你撤谎。他很自愿地合作,受功的人说的是平时不敢讲的话,最真实的话。”盛年年走近沈立,把手放在他的椅背上。 “受功的人把潜意识夸张为现实。”沈立拍了一下盛年年搁在椅上的手。“你是在吃醋。” “两种可能性都有。”盛年年笑了,“这你就看错我,我已过了吃你醋的时候,你和谁都不值得我嫉妒。至于磁带嘛,我留在录音机里,他妻子可能已经取走了,这刻儿她可能正在家里听。” 沈立跳起来,几乎吼叫了:“这太过份了,我不能让我的好朋友带着这个念头死去,更不想让他妻子搞糊涂。” “你放心,受功人自己不会记得他在幻觉中说的任何话,他醒来时一切记忆都抹掉了。他妻子当然不会公开,她遮掩还来不及呢,我也不会公开,我为你要面子。虽然我们的关系,只局限于我们俩之间,我当然得为你的名誉着想。” 房间一时没人说话,两人互相看着,似乎在衡量对方的份量。过了一会,沈立才柔和地说:“亲爱的,那么你到底想干什么?” “我想你把今年那个到加拿大进修名额给我。磁带我本可以复制一份,拿在手里,但我不愿用这种方法要挟你。这几页笔记你也可以拿去。我只是想逃开这种乱糟糟的生活,离开你。” 沈立脸上几乎看得出一丝瞬间飘过的笑容。“别早下任何决定。耐心一些,不过,我会试试看。”他心里想,或许加大拿那边那些已经倦于理性的洋人,会对她那一套催幻术好奇。 4 缤玢醒了过来,她扶着墙走进卫生间,用冷水洗了洗脸。她看着镜子里的那个憔悴的人,说:他是个病人。隔了一会,她又说,他是一个病人。 贾成荫从来就没有什么奇怪的想法,性幻想更不可能,他连做怪梦都未曾有过。每天醒来,若她说做了什么梦,他说那是梦,不值得再想。她想想也是,这样下来,她很少记得夜里的梦。她睡觉一人喜欢枕头高……他则总是平坦的,如果他们做爱,要么她在上面,要么他在上面,过程之中没有调情或未爱的话,他闭着眼睛非常忠实地尽丈夫的任务。她没有听到过他对别的女人评头论足,同样,她也不谈别的男人。 有时他去开会,打乱了一周一次的性生活,无论走再长,重新相见也不好意思立即把她抱上床。他对她有礼有节。有进她希望他对发发脾气,可是他也未做到。有一次两人去看电影,里面的男人把女人一把抱起来转几个圈,她看了他一眼,他也同时看了她一眼,两人眼睛里看不出什么异样,似乎那样的男女是疯子,他们俩才是正常的。 他们没有一起洗过澡,这么多年,他可能一次也没有看过她的身体,缤玢刚这么想,就吓了自己一跳,赶快止住。 那磁带有魔力,她将磁带取出来,放入抽屉里一个铁盒里,方如释重负。只有一种解释说得过去,丈夫的癌症转移到脑子里了。他的头脑受到肿癌的压迫,因此产生不合常理的想法。这盘磁带千万别落入外人的手里,书虫儿一生正派,她自己一世清白,都会被这盘带子的内容毁得一干二净。她又把磁带从铁盒里取出,拿出剪子剪掉,她下不了手,一时这磁带显得格外重要,她六神无主,看着磁带,不知怎么处理它才好。最后,她打开桌子中间的暗锁,在磁带壳上写上“逻辑学批判教程第十五章,补充注释”,用一个信封包好,放在存款 折子银行卡等重要文件之中。 锁上抽屉。她打电话到医院,她想找给丈夫开刀的那个主治大夫,那个叫盛年年的女人。 电话通了,可是盛大夫已下班了。 她告诉值班医生,她有急事,她需要盛年年大夫家里的电话。她急躁的态度使值班医生十分不快: “医院无权告诉病人家属医生家里的电话。” “岂有此理?” “对不起,这是规定。”那边说完就搁下电话。 惟一的办法就是打电话给沈立,告诉他贾成荫可能已神志不清,开始胡说一些莫须有的怪事。最好让沈立知道,免得出事。但她拨他的电话一半就无法往下进行,她发现她怕与沈立说话。 那么,缤玢对自己说,我不能对一个病人认真,就当一切没有发生,我得挺住,那死亡的边缘上是无边无际的阴森恐惧! 直到这时,她才想到丈夫医院床头柜上的录音机,要是他继续胡说,越说越像真有其事,怎么办?她闪过这念头,披了件衣服,拿起包到客厅穿鞋。 她赶快打的,一头大汗到医院时,已是晚上九点十分。门房拦住她,说是过了探看病人时间,不让进。 她说她是危急病人家属,必须见。她的态度坚决,但诚恳。门房没办法,说是得打电话问有关人,没有几分钟,门房手一摆让她进了住院部高级病房的大门。 全是芙蓉和盆栽莲叶,虽然花园不大,但空气不错。缤玢跑上楼梯,走廊非常安静,亮着灯,她在304病房门口停了停,里面没有动静。她没有敲门,而是推门进去。丈夫坐在床上,脸色安祥,戴着眼镜,膝上放着他的书稿。 缤玢坐在床上。 丈夫抬起头,看见她,非常惊喜,放下稿子一把抓住她的手,把她搂到跟前,他的头埋在她的双乳间,久久不放开。 “怎么啦?” “真好,你在这儿。” “怎么啦?”她重复一句。“我是说你感觉如何?”不过她词不达意,显得含含糊糊。 “我感觉很好,从来没有这么好。我想我快恢复了。”他躺倒在床上,她整个人都在他怀里,他抚摸着她,亲吻着她,她喘不过气来。他说,“和我在这儿,我想要你。” 她吓了一跳,以为自己听错了,不过他已经在解她的衣服了。她按住他的手,红着脸问:“在这里?” “这房间里一直就我一人,你去把门闩上就行了。”他说。 她抬头看看窗子,倒是垂下窗帘,即使不关窗帘,外面是大树,应该说也很安全,这时候不会有护士或医生闯进来。她低头一看自己已经半裸,而丈夫正热情地看着她。她突然想起那磁带,神色大变。 “你不愿意留在这里,那么我们回家去。”他站起来,抱住她,体贴地说:“离开医院吧,反正早晚都得离开。” 这话太不吉祥了,她的身体一下子僵硬,她紧紧地抱住丈夫,心碎地想,全是回光返照,没一点她所熟悉的样子,仿佛他是个陌生人,她眼睛一下子就红了,好不容易才忍住泪水。 丈夫说:“好吧,明天,医生会同意我们回去。” 5 阳光一早就照射到窗前。贾成荫一身竖条棉布病人衣服,伸伸懒腰,把窗帘系好。护士小姐就进来放好开水,检查仪器,写报告数字。 护士小姐刚走,盛大夫拿着病历走进来。“今天感觉好吗?”她的声音永远清脆,好听。 “不错,昨天不知怎么就睡着了。”他有点歉意地说,“我们好象没谈完话?” “我们没谈什么要紧的事?”她一边亲切地反问,一边用手势要他回到床上去。 “记得我们说什么关于幻想的权利。”他自嘲地笑笑。“搞一辈子逻辑学,却不知怎么幻想。” “你昨天难道连梦也没做过?” “比吃安眠药还睡得很深,我不太记得是怎么一回事。” “想再来一次?” 贾成荫发现盛年年的额头极高,眼睛潮湿发亮,今天她在白衣里是一件咖啡色的丝衬衣,一件过膝盖的西式裙。“怎么做梦呢,”他有些惊奇。 “我帮助你。但是做梦还得靠你自己,我没有办法给你一个梦。”她在床边坐下。她把病历放在左边桌上。 盛年年一般都是坐在床前的椅上或凳子上,第一次坐在他床边。不知为什么,他很高兴。这间房是高级病房里最宽敞的一间,卫生间也大些,甚至连床也宽些。如旅馆的标准间,布置也不太像一般的病房,虽然有医院的气味,总有朋友不时送鲜花来,缤玢总是分类装入瓶里,放在适当的位置。 “你今天看上去心情真的很好。”盛年年说。 “是托你的福。”贾成荫说。“你今天看上去很美。” 盛年年脸红了,“你瞧,我忘了你的口才。” 她的身材的曲线在白衣包裹下透出来。她比玢显苗条,不过胸部饱满,腰肢纤细,显得特别性感。他从未这么看除妻子外别的女人,他突然明白,大概是由于我不会有多少幻想的机会了,因此许多本质的东西恢复。生命终结,幻想也就随即终结。 她伸出手,把他的手握着。“我知道你在想什么,”她说。“幻想从另一个生命阶段超越另一个生命阶段,一个个体激发另一个个体。” “超越我恐惧的?” “超越肉身的局限,比如让灵魂飞翔。” 他笑了,“你是搞西医的,我是搞逻辑学的,要我们这种人相信神秘主义?” “信不信由你。若不信就试试,如何?” “你挑战我,”他沉吟片刻,然后取出录音机,按下键说:“好,成全你,我的大夫。” 盛年年将床单毯子放在凳子上。她的双臂托住贾成荫的头,把他放在枕头上,让他舒展四肢躺平。她胸前的乳沟从这个角度看得一清二楚,从衬衣里凸出来,几乎触到他的脸。房间里弥漫医院消毒剂的气味,她的白帽压着她的头发,显出她白晰修长的脖子。她的手放在他眼睛上,他闭上眼睛后,再也不是消毒剂的气味,而是一股淡淡的幽香,想想,也不是房间里的花香,而像是一种久违的气味,当她一张开嘴说话,那幽香就涌向了他。 贾成荫吸了一口气,浑身舒畅。她的声音像羽毛触及着他的皮肤,抚摸着他,轻轻地说,缺什么,就幻想什么,幻想什么,就会拥有什么。他随着那声音的节奏自语,缺什么,就幻想什么,幻想什么,就会拥有什么。一双手放在他的额头,如同一团火刹那间腾起,一片幽蓝的世界。 不要怕,让我们穿越过去。她说。 他穿了过去。 雨真大,他在雨水中奔跑。 他的面前出现小时经常去的草地。边上是山坡,山坡顶端有棵树,她站在那儿似乎在等他。她柔情地看着他,说她一直就在这儿等他,很好,你终于来了,她拉过他的手。他们一下子拥抱在一起,他亲吻她,她抱着他,草地上开满花朵。 雨水在他们身体中滑过,他问你喜欢雨吗?她点点头。他说我不喜欢,因为和你一起,我不在乎雨。他带着她跑下山坡,街道出现在面前。她突然挣脱他的手,进了一所房子。他跟在后面,穿过一道门,想抓住她,但她比他动作还迅速,他一靠近,她就闪躲开。她的头发散开,她将鞋子脱掉,把外衣脱掉,她的rx房漂亮极了,他一惊,不敢去抚摸,因为她的家人在他们周围晃来晃去,有的盯着他不走开,他的脸发红,因为他的心发颤,他一看见她的裸体,他就受不了,他想抱住她,得到她,想和她融为一体。 她在前面引路,上了楼梯,全是一间间空房,一进去他就觉得很像教室,里面堆满桌子椅子,突然到处都是人,成双成对,似乎都在等着熄灯等着别人离开,才能做爱,人人都很焦急,被情欲燃烧得难忍难受。但是灯不仅不熄,反而更亮了,而且人更多。 打更的老头来了,房间里的人都蹲在桌子下。别急,他对她说,我们好好找一个地方,仅仅属于我们俩的地方,让我好好爱你一次。他翻出窗子,把她抱了出来。他们跑到一间大 浴室,只有未关好的水龙头在滴着水,非常安静,他替她解裙子背后的钮扣,她给他脱裤子,她的手伸入他的身体里,她的抚摸使他实在忍不住呻吟起来。 就在这时,一大帮洗澡的人闯进来。 时间在消失,全是最好的时间。他看着她,她也看着他,无法反抗的情欲掀翻了一切,大庭广众之下,他一把撕开了她的衣服,把她抱起,在他们的注视下,走到大厅,把她放倒在光滑的大理石地上,他的手一挥,玫瑰从天空缓缓飘落,白色的花瓣旋转着芬芳的气息,他解开身上所有的束缚,吻住她的嘴唇,他把她的双手举起来,按住在背后,她一声声尖叫,那些花瓣渐渐组成一面镜子,他看见了另一个他朝他走来。脚步声,整齐的脚步声向他们靠拢,观众一圈圈增加。他不在乎,他动作越加粗野,由着性子来,把她翻来翻去,而她就像附在他身上一样,贴着他的心,他的心狂跳起来,猛地要将他们俩抛出来,抛出去又回来,再抛出去。真轻呵,上升,再上升,他听到八音盒奇妙的音乐,这音乐盖住了一切声音,他哭了起来,快乐到不能再忍受的地步。 盛年年浑身大汗,几乎精疲力竭地瘫倒在光亮的地板上,但是她的衣服依然一丝不乱。贾成荫的呼吸很平稳,好象完成一件极重要的工作,现在是享受休息的时候,闭着眼睛,进入了睡眠。 真没有想到她引导出来的功场,把自己也拉了进去。她只是想多知道情人沈立一些事,却无意之中知道了自己。从这个生命跌入那个生命,这太让她震惊了!这个肉身渐渐被癌症细胞蚀完的病人,她手术刀割开过的身体,在提示她生命中不可抗拒的事,那也是最可怕的事。她一时想不明白。 录音机还在吱吱地响。她走过去,把录音机拿在手里,“啪”地一声关掉。然后才取出磁卡。她将窗帘拉上,房间顿时暗了。她俯下身来,帮贾成荫搭上一条毯子。 6 十四天后。 沈立家里的电话铃声反复响起,却没人接,打电话的人也不愿留言,每响四下,就重拨再打。 侯机室里每个旅客的表情都不一样,行李或多或少,广播里不停地说将起飞的航班以及旅客的名字。 盛年年想,沈立是故意不愿听她声音。如同她与他约好见面,他也不来。你已经得到你想要的,他说得很清楚。不过他说等你去加拿大时,我会去送你的。但他还是爽约了。一定是什么事比她更重要。她在机场这次是五次打电话,可是还是没人接,他办公室也没人。登机的通知这次叫着她的名字,一次中文,一次英文。 她把手机收起。提起脚边的箱子,走入已经没人排队的登机口。 缤玢一身黑裙坐在家里沙发上已失神了一个多小时。太阳西斜后,天色就暗淡了。追悼会是一种不同于其他折磨的苦刑,它让你死去活来,脱一层皮,掉进冰窟里。尤其是在两个多月守护寄寓了无限希望之后。 丈夫的书和稿件全部运回家,堆在书房里。追悼会上,校长说系里将派人来帮她整理遗稿,即使是未完成稿,大学出版社也要出版。 她无法打起精神。她想起他火化时,火葬场的烟囱,高得出奇。那淡淡的白烟早出来,监烧工就将骨灰拉出来,盛在她事先选好的瓷缶里。一个人就这样从世上走掉,消失了。 肚子饿了,她却吃不下任何东西。她走到书房,看着一地的书和稿子,突然想起那盘奇怪的磁带。她拿出钥匙,找开抽屉,摸摸那信封还在。她把磁带取出来,没拿住,掉在地板上。 她俯身去拾。 这时,她听到敲门声。她没有说话。 门被推开,有个人走进来,门被关上。一个男人的脚步,熟悉的声音。她抬起头,眼泪一下流了下来,“沈立,我知道你会来看我的!”她泣不成声。 沈立递给缤玢一根毛巾,她却当没有看见。过了一会,她才转过身,将磁带递给他。 “就是这个?”沈立问道。 缤玢点点头。 沈立沉默地接过磁带,灵敏地用手指一勾把带子扯出来,不顾缤玢惊奇的眼光,越扯越长,垂在地上。然后他把带子抓起来,走进厨房,放入洗碗槽里,划了根火柴。火顺着带子窜过去,像点着导火索,最后“蓬”地一下烧着带子和整个,壳子,一股塑料焦糊难闻的味道充满了房间。 缤玢始终没说话,她在一旁看着他做,现在她气色好多了,眼睛也有神了。突然,她感到右肩膀上有些微的痛感,就将手伸进领子,摸了一下,按了一下,好象有个瘀块,她拉下裙子,瞧了瞧,好似牙齿咬过的痕迹,不过已变成紫青色。 她愣住了,脸刷地一下苍白。沈立拧开水龙头洗手,正好回过头,看见刚才那一幕。他的脸色也像白纸一张,嘴唇发颤,想说什么,却什么也说不出来。 8 机长说,我们就要飞出中国领海,进入太平洋上空。 她从机舱窗口看到黄色的近海大陆架,混浊的一长条海水,而前面,是青蓝的一碧如洗的大洋。 她站了起来,走进卫生间,关上门,用梳子对镜梳好头发,添了几笔口红。看看镜子,觉得没有什么理由不对自己满意,才从随身包里掏出一盒袖珍磁带。她用小手指把带子勾出来,顺轴拉出全部带子,一边拉,一边扯碎,然后把空壳扔进马桶,按钮冲掉。空气压力猛地响起,蓝色的水流旋转着,把这一切喷进天空喷入云层,落入遗忘一切的海水里。 (清)乐钧《耳食录》 东吴柳生,悦邻女萧点云,思之甚笃。一日过其门,见点云倚扉而立,生时被酒, 挑之曰:“云娘真如飞云飘渺,乍见使人眼缬不能分明。今愿熟睹芳姿,归而摹画。作水月观音供养也。”遂逼视之,云微笑,掩门而去。生徘徊户外,至暮始归。 其夜云忆生言,亦颇情注,孤灯,不复就枕。闻有弹指于窗外者,其人微吟曰: 情痴福情痴,情痴不可说。 魂断楚峰云,尚绕梅花月。 梅花复不开,魂兮真断绝! 云素娴吟咏,低问:“吟诗者谁?”答曰:“供养大夫者也,今来侍香案耳。”云方念生,且怜之,不暇问生所由入之故,遂纳之。情好燕婉。遂订终身。由是往来,殆无间夕。 一夜,云母刘来云所,突见生,亟呼其父共执之。生叩头乞舍。萧,柳素亲睦,两家门第亦显贵,不欲绝好而彰其丑也,许以女妻焉。且戒曰:“宜速以媒来。”因纵之出。 数日杳然,刘乃造柳母私语其事。母诧曰:“何诬也?吾儿久病床褥,垂毙者数矣,安能与贤女期邪?”生闻之,跃然起曰:“诚有是,昏愦之际,以为梦焉,不知游魂之为变也。”两家闻之,共讶为天合,缔姻好焉。 垂榴之夏 爹口袋不再叮当响。缘子认为这是好事:没钱爹就喝不醉,爹不醉她就不会挨打。没粮没钱,爹的脸愁成一堆草,埋着眼睛,装蒜不见人,谁也甭想叫他说话。缘子在街上乱转,看每一样东西都变了样。“成精,就能不吃不喝。”不知谁的声音在拉破嗓子吼,不过也一样有气无力。 缘子十一岁了,却只有一半截高粱杆儿高,如果田里有高粱的话。去年秋冬大旱,运河 水干涸了。地里没有现出绿,现在哪来菜花黄?她瘦皮寡脸,两根小辫,一身花衣早已不鲜艳了,布鞋圆头圆脑。这天瞅着就变阴,风凉飕飕的,吹个不停,肚子又开始嘟哝叫。 近日里爹较少出门,只是坐着。肚子再叫也没用,千要紧万要紧,肚子要紧。地空着没谷种,各家各户把剩谷糠都吃完了。一年前日本人打来了,爹就出没无常,缘子就自由了。昨夜爹没回家,也没回家过夜。 缘子现在往家的方向走,不知爹回来没有。若爹回了,她也回,家才像个家。 街沿屋檐水滴到脸上,从脖颈穿过,小虫子似的又冷又痒,她歪歪嘴。下雾天,愁苦天。路上铺的青石板,有的地方还是翻黄泥,滑得厉害,不小心就摔出个青蛙翻白肚,丑八怪。 双脚落进家前,她看见村头一群黄衣人扛枪走过,赶紧闪躲。家门坎比较高——爹是镇长,门坎就得修个高。屋里也不亮,遮住小小的身子还容易。 她突然想起来,这些陌生人昨天半夜来到镇上,那阵子她找爹就找不到。那阵子他们整齐的脚步声,几乎把房子摇动。 她眯眼瞧,军衣黄压压,刺刀光闪闪。大部队开来了。正是爹每天在担心的事,既没粮,又打仗,就成真了。肚子咕哝叫,没啥看的,她饿得慌。锅里碗里没吃的,床底下总有些坛子,该有些熬饥的东西。她像只猫钻进去,手在地上乱摸。家里不藏粮,爹一向喜欢钱不喜欢粮。 “好看吗?”爹老拿着白晃晃的银钱问。 “不好看。”下回爹再问,她得说实话。 每次见她不高兴,爹就教她练辟谷,不吃不睡,假装死人,说功到份上,能成仙。 坛子全空了,从墙边抓到一个圆圆的小东西,她钻出床底才知是石榴,还是青的,爹上次出远门回来带给她。也不坏,分开,亮晶晶的好看,酸溜溜的,一通气吃完,牙涩得难受,不过这真是好吃的东西。 有个黑影靠近门口,吓得她浑身哆嗦,往后退。“爹……”她不自得叫出声来。黑影没了,再壮着胆一看,刚才是花了眼。 可爹呢,他能上哪儿去游逛?天在变黑,阴云翻卷着压下来。 缘子小心翼翼地打开门,希望爹蹲在门边,如以往一样,酒气醺醺。可是那里没有爹。现在她一点也不讨厌爹,爹不是头一回让她担心,但今天和以往不同。今晚上什么事都不对劲,以前也常饿,没今天这么饿得难受。她只得出去找爹。 部队在运河西扎了营,镇子在河东,离河边还有一里,听不到那边的动静。街坊人家都像猪,睡得死死的,街上鬼也没一个。每年夏天都有一二日夜雾,今年没吃的了,雾还是来,白气腾腾,从水面沿垂柳尖儿飘上河岸。 “自个儿过日子,自由自在!”以前爹这么说,他把缘子送到街坊这个婶娘那个姨家里住,别提那别扭劲儿了。这一年来,爹管不上她了,缘子心里早盼这个。 可是,她心里着慌。镇上的喧闹突然消失,大人小孩全猫在屋里,露面的全跟爹一样,转转悠悠打粮食的主意。再次从外面回家,她盼望爹这刻忽然闯入,瞧见她一副可怜相,会对她好些。地窖里阁楼上,能藏着几袋玉米就好了,可除一屋家具,家里找不出一点可吃的东西。爹是镇长,却是最早没余粮的人。 老天真是不想过日子了,冬麦全没冒尖儿。爹领着全镇拜了几次龙王。龙王果真显灵,发大水,淹了个一干二净。等老天爷开眼,水顺运河里退走了。剩粮已经吃得一干二净,没种子了。爹带着几个人出去跑了几程,也没贷到种子,就是有种子下田,人也等不到秋收。好端端的田,光长草不长谷,方圆几百里的人全慌了神。 从那以后,爹就是神神道道的,要么几天不出门,要么几天不归家,好像她这个女儿是个猫儿狗儿,不用管,自己能活。 缘子从未想过娘,看别的孩子在母亲怀里撒娇,她觉得怪。缘子四岁时娘就死了,怎么死的,爹不愿说。她也不打听。街上有闲人说,娘是不想要爹,跑掉了。扫帚星,丧门神,一镇子人都不吉利。 也有人说娘那天偷偷过河,未到对岸,就淹死了。 缘子记不清娘什么样,听了也不难受。这一段运河,很宽,但不深,淹死猫狗小孩容易,大人要淹死,除非自己寻死。河畔泡泡花,有长长浓浓的芦苇,有风时,刮出滋滋响。今年夏天缘子可自在了,她跟男孩子一样,躲在草里睡。大人找不到,要费工夫用棒打草,才逮得住她。草丛里很舒服,有股清香。爹不回家,她夜里就不回家,在草里过,不凉,就是醒来时露水打湿脸蛋脚丫子。 有一次爹酒醉,说娘就是因为生她没的。娘没了,爹倒也未忌恨,好像落得个清爽。镇内镇外婆娘们对爹很热乎,他经常夜不归宿,清早回家。他不让女人上门,是不让她缘子伤心。爹起码跟两三个女人有瓜葛。有人说爹不给她找个后娘,是因为相好太多,一个也舍不得。 只是今年征粮征人,兵慌马乱,过路的军队凶狠得很,老百姓闹饥荒,一样要供养部队。爹一下就老了,满头白发。 这刻缘子又来到河边,眼睛饿得没点神,恨草样样好,就是不能吃;恨爹没影,什么话也未留下,没心没肺。雾气围绕她,淡而轻,河那边像有军队驻扎的样子,好多火光。远处有渡船,近处有军队搭的浮桥。缘子隐隐约约听到枪声,害怕极了。 突然听到哗哗水声。她急忙蹲下,不一会,有条黑影一歪一拐避进草丛,撕了衣袖往身上裹,看不清模样。缘子感觉是镇上的小铁匠。那人一边裹腿,一边呻吟着,竟然抓着草吃起来。接着好久没声音。 过了一阵缘子鼓起胆子靠近看,那人已躺得直挺挺的,果然是小铁匠。 缘子伸手去摸,没气了。她手粘乎乎的,全是血。吓得她上下牙齿打架,这是怎么搞的?草不可以吃,但不会立马要了性命。爹说没吃的了,宁可吃泥土,也别吃草。 “为啥呢?” “草割人舌头,吸人精血,人要疯。” “像大铁匠。”缘子瞪着眼珠说。大铁匠总日只知打铁,骂他祖宗也不理会,幸亏有个聪慧俊秀的儿子,十七岁就一人顶十人。 有人插嘴:“讲实话吧,那草有浪病,吃了比上天还好受。” 缘子追问什么是浪病。 “嘻嘻,婆娘要偷人,爷们尽寻野门子。” “那不好么?” 缘子未闭上的嘴被爹赏了一巴掌,爹那天对她还算客气,就一巴掌了事,大挥手,但轻轻落在脸上。 小铁匠的血把眼前这段河水染红。缘子吓坏了,找到草丛旁的小道,跑起来。她又饿又害怕,眼前全是乱飞的图案,枯树连同茅草蓬,那在风中舞动的野草,只长草的田。 镇上仍是黑灯瞎火的,那些野狗早被清理干净,算是有过几顿一人分一口肉的好时光。爹在,总有缘子的份,还总有一块好腿肉。爹不知到什么鬼地方去了,她就成了一个小破孩,说不上没爹没娘,可家已不是家,她便一点也不想回去。 这个运河边的小镇,一向冷落,打着花花样旗号的军队路过,没引起什么风波,不值得在这个芝麻角落地方停顿,算是老天爷照顾。镇上不半分的半青小伙子,情愿跟着部队去吃粮,爹都让他们去,叫他们今后护着点窝。 缘子不明白自己怎么走到小铁匠家门前,铁匠铺不当街,但也不偏角,去茶馆就得经过。爹有件像样的长衫,到茶馆去才穿。要等爹坐下后,大鼓书才开始。这就是镇长的分量。缘子没有镶花边的衣裙,总要过好久爹才想起给她买一件好看的衣服。不过大鼓书来镇上的喜气日子,爹总会带着她,让她坐在身边,有茶有果子。听大鼓书说金戈铁马,侠义好汉。其他孩子们都只有门窗外的份。 大铁匠木呆呆的,没啥话,跟哑巴差不离。但模样生得凶神恶气的,大人吓孩子总说,把你送到大铁匠那儿去。爹不用这话吓缘子,可是爹一不高兴就打她屁股,当儿子一般打。 这刻,对着铁匠门,她用不着怕大铁匠。可她身体打起颤来,在大铁匠门外直跺脚。没人,就是没人。“铁匠老头儿快出来,去收你儿的尸。”她这么叫,也没人理。她就对直朝门里走,门竟然一推就开。 缘子这才证实了她的猜疑:镇上的男人女人都不见了,连小毛孩子都不剩下一个,连老太婆也不在。缘子弄不清,自己怎么不是这个镇上的人了?成了个漏网的鱼? 大铁匠家暗黑暗黑的,只有墙壁。爹可能是在昨天夜里不见的,今天全镇人在她的眼皮下消失了。 她突然明白镇上出事了。 别慌,别慌。她仔细一琢磨,刚才小铁匠是从河那边来的,不知为了什么挨了枪子,受了伤,淌过河来。河那边驻扎着军队,太阳旗黄皮衣,是日本鬼子。明白了,全镇人都到河对岸去了,而且想来就是今天白天的事——她躲在草里睡觉的时候。爹永远知道到什么地方找到她。为什么不找她?或许爹自己也没去?也不想让她去? 缘子终于到了河对岸。离岸二里有个秃山包,是这方圆几百里一马平川唯一的高处。岸这边地里石头多,种不出庄稼,镇上人很少过来。 缘子趴在潮湿的土坑里。天并不是太黑,有月亮,这个晚上天色紫蓝。军队扎了几个帐篷,遮掩在树背后。但山丘上,人声闹哄哄的,隔几十步就有一个火堆,拉了一大圈儿。那不就是全镇上的人么,埋头挖土垒石。有日本兵端着刺刀枪在走动。要打仗了? 她一边想一边寻爹,虽然躲着一段距离,只要爹在人丛中间,她就能看到。可是爹并未在,再仔细看,还是没有。爹如果在,肯定指挥得吭吭响。 爹会去哪儿? 乡亲们干活挺安分,不像是被人强迫的。工地摊子很大,好像要在山上修个特别大的堡子。她闻到每个火堆旁有烙饼香,就有些明白了。 缘子嘴里只咽口水,烙饼香得让她头晕,但是没有爹,她不能过去——她得明白爹为什么不在里头,也不叫她去。 她不敢靠得太近。都说东洋兵杀人放火,爱干啥就干啥,他们来跟谁打仗?当然是咱们中国人。 缘子壮着胆摸到帐篷前,她人小,又是晚上,没被发现。帐篷里人不多,但都像当官的,围坐在一起大吃大喝,里面也没有爹。帐篷里一块摊开的布上有肉有馒头。她看得真切。乌鸦叫个不停,提醒她赶紧离开似的。她饿得清鼻涕都淌了下来,赶紧拿袖子擦。 那次深夜爹带她去镇外的地挖野菜,爹直摇头,说降了身份:一顿饭难倒英雄汉。回家洗净野菜,放几粒盐,没油,菜也喷香。爹说饿极的人,不能像正常人,必得只喝汤呀水呀。要是连着吃太多的馒头烙饼,就会立马撑死。 看着帐篷里的可口的食物,她记起爹的话,不知怎么办才好。清口水流出,想着爹做的野菜,真好吃,肚子更饿,爹你到哪里去了? 以前等不到爹时,她就蹲在茶馆的屋檐下,盼望爹走过,把她带上。镇上傍晚时刻,吃过饭的爷们都丢开老婆孩子往茶馆里窜,里面沸腾腾一片。那时有口饭填肚,那时光,哪里人多,爹就在哪里。现在全镇都在这儿,就是没爹!这些人都背着爹,给日本鬼子干事!兔崽子们! 她一狠心,转头就回河对面镇上去。她不能跟这批臭馋虫一起,她得跟爹一起。 她决定闯进那些可能藏有东西人家里弄食。她像只小猫从浮桥上过河,这边的小镇静得像个鬼住的坟墓。熟悉的每个角落,都变了样,路过茶馆时,她觉得有个人,而且这个人跟上自己。 是爹?她没有去看那人。脑子这么转了个圈,她眨眼间跳入墙边竹篓里。 那个黑衣人,一顶斗篷,脚上是草鞋,在河水里淌过,有水,没沾一点泥。脚比爹小,自然不是爹。这人步伐不快,身体不晃悠,就从缘子面前走过去了,根本没有看见她。 缘子从竹篓里出来,那以前关鸡鸭的地方,臭烘烘。她要追上已经拐进小巷的黑衣人,想明白这个人到底是谁。 暗黑的镇子,月色把街心地照得亮晃晃。缘子跟了几条巷子后,发现自己回到家门前,那两片木门大敞着。 她没有冒失进去,她听到爹的声音。天哪,爹就在家!不过她感觉不对劲,她得先看个明白。屋里声音低低的,还有什么东西叮当地响。出什么事了?怎么听不清?在这个夜里,她不知为啥变得惊慌,有种大祸临头的感觉。 她顺墙往屋后摸过去。 始终看不到爹的脸,叮当响的原来是个竹筒,在一个影子的手里。没猜错就是那个黑衣人。可能话早已说尽,他们肯定在别的地方已经会过。现在在对暗号,一定是啦,跟划拳一样。 小屋没有点油灯,月光漏入窗。缘子随着爹的背影移动眼光,看到那人从竹筒里倒出银钱。爹一声没吭,打坐在床上,只是摇了两下头。那人气恼地在屋里转动,爹的注意力是在那人的脸上身上,对一堆钱看都不看。爹的头发长,胡须像杂草,穿的却是进茶馆的长衫。 爹的眼睛这时对着窗,凭他的眼力应早知道缘子在窗外,可爹的眼睛瞎了似的,看不到她。在她打量爹的同时,那人收起钱,朝门口退去。 缘子跳下当垫子的箩筐,她从房子右旁绕,赶到门口,想截住那个坏家伙。可那人比她还精,好像早算着这一遭,在门口,轻轻的一挥手,就把她推倒在一边,扔过来的话,一清二楚: “当心小命,别跟。” 缘子站起来,忽然发现手里多了一个玉米饼。 好东西来的时候,脚边就有个捣豆子的石缸,里面是水。喝完水吃完半个饼后,她仍半依在石缸边喘气。那黑衣人,让爹不高兴的人,为什么没杀自己,反而还给出稀罕如金子的玉米饼?“爹。”她在心里叫了一声,她现在又有力气往家里跑,还有半个饼给爹。 屋里静悄悄的,爹先是坐着,现在倒在床边。 缘子奔到床跟前,她趴在爹身上,叫“爹”。爹不应声,气息微微,是走了?镇上人不说人死,而说人走。爹怎么走得这么快,不等她回来?不给她交待究竟是怎么一回事?这世道怎么啦,她一个小女孩怎么办?爹是走得奇怪,刚才还是好好的。那个黑衣人,在屋子里,肯定是要爹去做什么事。没办到,就下了毒手。 缘子在一所所房子间的街上狂奔,茶馆仍旧空空。河边上草猛长,看不见对岸,镇子扔在身后,对岸逐渐清晰。她小心地躲开一道道警卫,终于来到工地上,像个尾巴火烧急了的小老鼠。 全镇的人都在,他们不再像挨饿的样子。饿极的人眼睛里有绿光,饿凶极恶,啥事都能干出。老年人说过,一饿昏后,抓住什么吃什么,人也能吃。吃过人的人脸上有红光,一道道。可是这些为东洋人修工事的人,脸上不绿也不红。 缘子经过他们时,眼睛放得特别尖,他们的样子和平常一样。只是他们明明看见她,却都不做声,那副样儿,像魂给人拎走似的,或许是心中有愧不愿与她说话。就这么一天时间,竟然都不认她这个镇长千金了? 缘子冲着这些乡里乡亲嚷起来,让乡亲赶快去救爹。但他们都不做声,有的小孩过来,想问个究竟,却被大人拉回去了。 工地上闹了起来。翻译被叫来,看不出是中国人或是日本人。马上要打仗了,到那边干活去,别在这儿捣乱。但听到爹的名字后,翻译转身对当官的人叽叽呱呱说了一阵,当官的叫两名士兵跟在大块头的军医后面。一行人往河东这边紧赶。 屋子里架起了一盏煤油灯,从来没有这么亮堂过。大块头的医生,拿着手电听诊器在检查爹的身体。门外是两个士兵。日本鬼子救爹,救一个中国人?这未免太奇怪了。 爹在床上果然还有一丝热气,医生检查了,打针,然后让缘子一人留在屋里。爹果然挣扎起来,依然打坐在床上,眼睛还是闭着,脸色死灰。她看着爹,轻轻靠近,这时,她惊喜地感到了爹的气流,缓慢而平稳。 缘子突然明白,爹是在辟谷,没走。 日本鬼子和翻译官又走了进来。他们说了一大套话,不像是第一次说:日本人不仅现在给乡亲一口饭吃,而且同意给现在赶紧补田的谷种,但要求加快工事建成,在高粱长成青纱帐之前,不然宁愿满地撂荒。唯有爹这个镇长才能促成此事,乡亲们都听他。岗楼盖得不像期待的那样迅速,日本鬼子认为是由于爹不在场,乡亲们心中害怕,有意磨洋工,说不定吃 饱几天就会逃散。爹一开始就溜出了镇子,日本人着急了,寻他寻不着。 缘子觉得自己糊涂透了,她竟然去把日本鬼子引上门来。 他们挺明白爹的辟谷不是找死,而是有意装疯卖傻,不省人事,不愿负这责任。 “爹,爹。”缘子哭起来,她一半是装,一半是真。生个女孩确实是没用,她帮不了爹,她哭真了,成泪人儿,哭声使人烦。 医生在屋子站坐不是,到外面,在门口扔下话:“哭吧哭吧,我会再来的。”他的声音不凶,反而温暖体已人。门外两个士兵拿出两匣饼干,搁在桌上。脸上看不出同情还是厌恶,执行着任务罢了。 天说亮就亮了,黑浓的云团,阴森森的。缘子在想爹的话,不太清楚,爹辟谷到半死不活,而且这么长时间,是从前没有过的事。东洋人还会来,那个精怪的医生,要瞒他太难了。爹肯定是让镇上人去河对岸吃饭。如果他坚决反对,没有人敢去。他给大家一条活路,不给自己,也不给女儿找活路,肯定有道理。小铁匠怕是不情愿打铁做工具,跑掉时被发现,中了枪子? 缘子听到屋外似乎有声音,她不放心,跑到门外看个仔细。 突然她身子被轻轻地抓到半空,她满头燥热,看见天地之间,好白的色彩中一个巨大的黑影,吓得哇哇叫。等落到地上,她才看明白:一个黑衣人,脸遮了一半,露在外面的眼睛含着笑意,看着她。 “你去过河西,对吗?你爹答应他们了,对吗?不然他们怎会派医生来。”黑衣人逼问着。 缘子摇摇头,问:“你是谁?” “你应当让你爹帮我们。” 缘子不等此人说完,就转过身去,她不喜欢脸遮起来的人。这时她听到一个细柔甜润的嗓音:“如果是你娘让你做这事,你会听的,是不是?” “我根本没有娘,”缘子从鼻子里哼出声。她心眼里放不进娘这个形象。家门口从来就未有过娘的影子。 “知道,知道,你会这样。”黑衣人蹲下来,这时,日本医生、翻译和两个士兵出现在路口,他们又来找爹了。缘子这么想的时候,已被黑衣人一把抱到一间房子里去。 在邻居家内屋,黑衣人呼吸平缓下来,拉开头巾,露出一头齐肩青丝,一扬脸:一个女人。她着一身地道的普通人家婆娘衣裤,最普通的黑棉布。此人可能一直就是这身打扮,只不过缘子一直没看清楚。她从衣袋里掏出烙饼,香喷喷的,鸡蛋做的,递给缘子,轻声柔气地说: “想想如果我是你娘叫来的,你听我的话吗?你去让你爹别帮日本鬼子。” 缘子不接,说:“爹死了。”突然想放声大哭。 “让乡亲们逃走,修好那个岗楼,咱们军队牺牲就太大。怎么可以帮日本侵略者?” “爹死了。”缘子又重复了一句。她明白这女人是中国军队派来的,她难道不懂人要吃饭,地马上就要耕种,若没谷种,那就惨了。 “告诉你爹,他能做到。保家救国才紧要。”女人没理会缘子的话,把烙饼往缘子嘴里塞。 缘子本能地吃了一口,但坚定地转开头。 “他死了。”她还是同一句话扔给女人。 女人笑了,好看的笑,把烙饼放到缘子衣兜里,说:“你爹装给谁看,我清楚得很,他是侠义好汉,不会偏向日本鬼子;但良心太好,不想镇上人都饿死。他在左右为难,糊涂啊糊涂!男有刚女有烈,饿死也不能给敌人干活!” “真是这样?” 女人的手摸着缘子的脸蛋,缘子脸偏向一边,她不喜欢被人摸,于是她说:“为啥你一来爹就晕倒?” “他自己应当明白。我是从你娘那里来的,你去让你爹做,他总得有一个选择。你爹只 听你一人的,你是他最心疼的人。” “爹才不会呢,他总是打我。”缘子已经讨厌这人到极点,她想快些回屋去,看爹怎么样了。 “打你哪?”女人很迫切地问,“不会不会,我知道,他是怎么回事,他也打我,他心疼谁才会动手打。”女人泪水哗哗地流下来,一把抱住缘子,“我就是你娘呀,”她压着声音呜咽起来。 脚步声又走远了,还是那两个日本人。缘子听着女人说着一些许久前的事,听不太分明:爹花花事太多,她狠心扔下女儿,奔自己的路去,对不住缘子。她说得很急,时间紧了。也容不得缘子弄个明白。反正这刻从天而降一个娘,已经没用。 缘子眼睛挺别扭地看这女人,看不出娘的样子。以前爹的这个那个相好,也想讨她喜欢,给好吃的,给她打扮。一旦要她叫娘,就挨她一脸啐。以后都知道她这脾气,不套这近乎了。这个女人也要让她叫娘? “让你爹去河西指挥,别饿坏了。让乡亲们,至少减慢做工事的速度,好不好?秋后的日子,国军给钱。” 缘子一见她哭泣,心里就怪难受的,又听见她降了要求。心里慌乱起来:“要说,你自己去说。” “他哪会听,一开始他就不肯离镇子,而且说乡亲们要粮救命,钱已经没用。” 对的,眼前这个自为是她娘的人,如果真是那个黑衣人的话,那么已经与爹交涉过了,爹不同意自有原因,她得站在爹的一边。“男有刚”,爹就是刚;“女有烈”,她就是烈。这时刻,爹就在等着她!爹没让她去河对岸,就是怕镇上人以为镇长女儿在,就让他们心里有了底。爹情愿自己和女儿都饿死,不想街坊百姓饿死。缘子扔下女人跑出屋。女人没跟上她。猛一回头,门外闪过那女人的身影,躲到别的地方去了。怕她跟日本人说?不会,她连爹也不告诉,爹心里已经够苦了。 爹仍旧原样打坐,她顾不上屋子里的人,到爹跟前。爹没有感觉她走近。他辟谷更深,现在连他的手也是凉的,缘子心酸得痛。 谁也不放过爹。大块头日本军医对缘子说,刻不容缓,只要一针就可让爹醒来,但等于要他的命,他知道这中国功夫邪门,必须由自己的血肉才能唤回。你和我们都不愿他死,他活着能救很多人。 爹究竟能坚持多久,缘子心中无数,爹告诉过她,气功不易,危险,可能一根气脉不顺,就岔了,没法回转。因此,平时只教她一二招即罢。汗水从她额头手掌沁出,她的心悬吊起来。她的周围全是人,一黑一黄两类,她全都不喜欢,全都让爹不喜欢。不到无选择的地步,爹不会采取这种近乎自杀的方式。她不能让爹走,就是他打她也是快乐的。爹如果走,她也走。 缘子想想日本军医,村外的“娘”,河对岸的乡亲。爹没告诉她跟谁找活路,现在她自己决定了跟哪一头——谁也不跟,只跟爹。 她的眼睛移到自己的花衣上,旧布浅色了,花瓣似乎还如新时鲜。她的嘴唇动了动,脆脆生生的:“我就叫醒爹!” 她坐在爹的身边,和爹一个样子打坐,是的。她比任何人都需要父亲。她的手搭在爹的手上,贴紧。呼吸,像爹以前教的,全身放松,气集丹田。她眼里全是飞舞的蝴蝶。她的肠胃在碎裂,接着就会魂魄飞散。就在这时,她听见爹的呼喊,她听到了自己在应声。爹看着她,满是心爱和怜惜,她和爹走在河边淡薄的雾气之中,步子一前一后。他说:“缘子,你看,我身上的血没了,好啊,不用听谁的吩咐,也没人打我主意了。” 成片成片葱绿的草起伏,就缘子和她的父亲两人,他们踏着水波,到河的下游,山的另一面。雾越来越浓,她看背后,什么也看不到了。 〈清〉彭遵泗《蜀碧》 前朝末造,蜀中奇女子多。功虽不成,名足以不朽矣。崇祯十七年,献忠军寇川,攻新历。守备杨总兵力全力拒之,匪死伤甚多。转攻他县,仅以数垒留防。时总兵鳏居,有女方十三,说父云,百姓何辜,何不纵之,免遭血洗。吾父女至敌营,以身赎城。时献忠军无暇回兵,佯许之。一城军民,趁夜间途入山。后献忠大军掩至,总兵父女已自尽矣。 火浴之渴 台峰山顶有一块石头,石头上有两个脚印。整座山就这石头最高。珠儿好奇地将右手放上去,手心冰凉,她立即缩了回来,在衣衫上擦抹。一位打柴老头儿走近,拿起她的手仔细看。 “你从哪里来?”他问。 她指指山下,东南面的小城在一马平川的沙绿色中,黑灰的瓦屋顶一清二楚。 老头摇摇头,嘟哝一大串话,但珠儿不懂。但是老头不吭声了,收起柴捆就走。绕过竹丛,却又折回告诉她,费了劲才弄明白,老头从来没有看见人摸过那块石头。 “因为太高?”她插话。 “不,”老人忧虑地看着她,“一天后,如你还能从你来的地方到这儿,我再告诉你。” 珠儿往山下走,不能走得太快,云雾弥漫身后身前,一脚下去,像踩在半空。她攀上山崖是第一次。以前春末夏初,她都有意登上,但都未成,不是险峻,而是沿途全是桑果蛇果等野味,一路吃上去,肚子就填满,上到半山就头脑糊涂迷了路。不吃,口渴实在难受,许多藤蔓遮掩住的洞穴,像有陷阱。这次怎么上到山顶的,她忘了。可能迷糊对了。现在下得山来,她的手心出汗,浑身发麻,痒得她只能停下,这儿抓抓那儿抓抓。 她看到街口,赶快提起精神,往家跑,来不及收住,险些撞上一个收破烂的人。捂住胸口喘气。那人抬起头来看她,就提起背篓跨过水沟到另一条路上。她没有理会,继续奔跑。 这年她十三岁,经常逃学,父母管不了她,单位里忙着大炼钢铁,和铁有关的,都是好东西。不错,吃在大食堂,和大人白天打不上照面。学校老师不按课本上课,另发资料教,作业就抄报纸,你抄我也抄,只要抄得多就得表扬。她做过几次,就没有兴趣了,还不如趁课不像课的时间胡窜。城市不大,每条街都有标语,装点像过年。她收集火柴票,烟盒,做藤枪,边逛边扔,也边制造新的拍糖纸口诀,玩法不同,赌注从一分到一角,偷新华书店的书,捡集市上农民的鸡蛋,书看过就扔,鸡蛋生吃。遇见打群架分山头的男孩子,就躲开,顺便猛推一个欺负小孩的大人,那人还未回过神,她就跑没影了。 书包轻飘飘的,有时重重的,装满玻璃瓶子,药瓶子也有不同色的,装小青蛙,不是蝌蚪,就是青蛙。有一天去学校,早自习读报纸,青蛙全跳了出来。当然要做检查,她的检查比千篇一律的歌颂文章要生动,她的青蛙有各种名字,是这个小城以前产的点心名:香芋糕、桂圆饼、橙麻团、板栗花、绿豆线。 可这天,打上过山后,这个一向乐天的十三岁的女孩子,被一个砍柴老头的胡言乱语弄得莫名不安,变得若有所思。 为什么要一天之后,一天之后,会怎么样?什么事发生? 得了得了,那鬼老头才不必要理睬。她一向爱去最热闹的地方,哪里热闹去哪,是非之地,誓师大会,汽车站,电影院售票处,哪里排队,她站在哪。但这刻,她不知道去哪里好。 她绕了一圈,回家,不过不是跑,而是快步走。一个讨饭的女人,平时总是在餐馆打转,这会却在路边捡起一支烟屁股,津津有味地吸着。珠儿认识她,本来不准备去打招呼,但经过时,她去拍拍她的背,因为那女人抽烟的动作有点好玩,是被人叫做下流的姿势,长这么大,她没有真的见过谁有这种姿势,她喜欢这姿势。 她一拍女人,女人口含着烟蹲在地上,好像什么也没有看见她似的。她觉得奇怪,也蹲了下来,横过脸看见女人紧抱着头,烟头已经烧着膝盖,吱吱地冒出烟来。 她看不明白是怎么回事,就站了起来。四下望望,吸了一口气,拣条近路,来到河边。河水清澈,虽然水流比冬天时多了,河水还是清澈的。她弯下身,看到水中她的脸,一向是脏脏的,怎么变成一张粉红黛白的桃花脸?不像真的,摸着捏着,肉乎乎的。 她明白路上遇到的两人的反应,坏人才有这样的脸,好人的脸不该这样。她走进河里,捧水洗脸,却洗不掉。干脆抓泥沙抹,也抹不去。她急得把脸浸在水里,没用,照旧是桃花脸。头发生长得快而凶猛。她急躁地在水里奔跑,但是在水里脚变得很重。河面只有木船驶过,河边停着渡河的小轮船。 阳光从河水上一点点往后退,朝远处的桥退去。桥修了好几年,1949年共产党一来就开始动工,修修停停,什么原因不懂,但一直在修,三月前终于修好了,却只准人过,汽车不敢,说桥要蹋,有危险。现在又开始修,但炼钢铁是第一,所以每天只有几个工人在检修似地烧烧电焊,敲敲打打铁钉。基本上是停了。老人们说,停了好,这桥本就不该修,修了,这个城市就没有安静,又是杀人,又是放火,死尸数也数不清,更别提修桥死的人,很不吉利。 她记得有面山全埋的是建桥死的人。月亮的尖刀又插上桥头,天黑了。 父母不认识她了,她站在屋里中央,不知所措。母亲特别夸张的一声叫唤,她的眉头一跳。父亲倒也镇定,厉声说: “给我出去,把自己弄干净了才准回来。” 珠儿被赶出家,她应该想到这个结果。 省了事,家不用回,免了每晚得回家的麻烦。她一点不慌,走得慢慢的,有一二个钟头吧,才到桥跟前。桥上除了有脚手架,还有一些废纸盒,每当她在外野累了,她就想上这儿,这下好,她可以安心钻进一个干燥的盒子里,蜷缩着身体,她觉得比家里床舒服。她在一本外国小说里读过,有一个了不起的人,就是在木盒里度过童年的。这令她非常羡慕。纸盒比木盒还差,她比那人还能吃苦。 夜深,听见风声,不觉冷,倒是不习惯听不到人声。有个外婆来才好,她才不管是不是真的是外婆,有人给她讲故事就好。父母虽是机关职员,有文化,可从来不会讲故事,也不给她个妹妹,嫌女孩子麻烦。她想外婆,也想到该给外婆准备一个大坛子,外婆可以坐在上面,最好,外婆就安静地在纸盒外面,即使外婆没把手指头当胡豆一般嚼得蹦响,只要给她讲海里天上龙虾神怪,就行。 这时,她听到了声音,有手指敲在纸盒上,很轻,但一声是一声。好外婆真来了,她闭上眼睛,一点也不敢动弹。好外婆说到就到,小时听小叔讲的故事,父母不在家,狼变成外婆就趁这空当来找小孩,怎么办?想逃也太晚,不晚,逃也没用,外婆脚下会生风,会飞。 “我不是狼外婆,真是你外婆。”外婆的声音比母亲还脆甜。 “珠儿,珠儿,你出来吧。”外婆在纸盒外耐心地叫着她的名说。 这个自称外婆的人披了条头巾,背微微有点驼,脸上脖子上全是皱纹。“别想了,珠儿,你出来吧。”外婆把她心理揣摸得透,声音还脆甜,只是没了耐心,“你不出来,那我就进来,不过,咱俩呆一个盒子,不会舒服的。” 明显是讲明她的处境。 没法选择,这个好外婆会拿她做一顿美味夜宵。不就是死吗?死可怕吗?这念头冒出的同时,她打开纸盖,站了起来,十三岁的她,还是小小的,在月白天黑的桥上,却是一道很大的影子,投在栏杆上。 外婆真披了一条头巾,她看不见外婆的脸,自然看不到外婆长长的的尾巴。珠儿只见过亲生外婆的照片,母亲说不在了,是说死了,还是两人吵了架一刀两断,她不知道。她不愿意把母亲想成一个绝情人。如果眼前这人真是外婆,而不是狼装扮,那也是一个鬼变的。 奇怪,没有动静。外婆并没有走近她,还是在原地。 她索性跳出纸盒,朝外婆走去。 外婆往后退,声音有些抖:“你是谁呢?” “我是珠儿。” 外婆说:“你不是。”外婆的背突然驼得很厉害,变得又矮又小,最后缩成一团黑影,整个不见了。 她扫兴地扭过头,打开盒子,钻了进去。 直到第二天中午,珠儿肚子饿了才醒来。她跳出纸盒,身上鞋上全是木屑,上上下下打打拍拍,算是清理了。回到家,家门挂着一把锁,她忘了带钥匙,如果家门开着,父母还是要赶她。不必看路人的脸色,她也知道,头发又长了一寸,她还是桃花脸。 当然不能去大食堂,学校附近有块农田,地瓜偷着吃最甜,解饥又解渴。吃完地瓜,她往郊外走,爬上树,掏鸟蛋吃,从树上滑下来时,她记起狮子山上砍柴老头说过的话:“一天后,如你还能从你来的地方到这儿,我再告诉你。” 去问问老头子,到底要告诉我什么事?何必绕着圈,装什么疯? 珠儿在田坎上,手里握着一束勿忘我,勿忘我蓝得心动,她看着花,记起自己在有脚印的石头前,她仔细摸过石头。 不知是梦里或是那天在山上,她走着走着,脚步变轻,身子变灵巧,她只是走急了喘着气,身后有声音:“是你啊?” 她掉过头去,是那天的砍柴老头。老头看见她脸上表情和其他人都不一样,毫不吃惊,只是脸非常僵硬。她当即明白,老头儿刚才的话,可以理解为:“你还活着吗?” 她逼着他问:“讲呀,快讲,你说一天后告诉我,一天过了,说给我听。” 老头脸柔和了些,擦了擦脸上的汗,喃喃说:“道理没道理,没道理道理。” 她打断他,笑吟吟地说:“老爷子,别来这一套,有话直讲,否则等于放屁。” “言语不言语,不言语言语。”老头说。 她不高兴了,一转身,几步就到了一个小水坑,没脱鞋就跳到水坑里,哗哗地洗脚。她不在乎老头讲不讲故事,什么事可悬着她的心呢?故事都是人编的,老东西的故事,也不会精彩到哪里去。 一步跨出水坑,她脱掉湿淋淋的鞋子,一左一右提在手中。她脑子也没动一下,就站上一块有两个脚印的石头,双脚正好完完全全装在两个脚印里。老头在身后连连说:“失陪失陪。”一阵脚步声远去。老头闷得慌,拿她开心,一看不是开心的料,就撤了,真没劲。 对了,那天她在台峰山,山巅上有块石头,上面的两个脚印,就和这石头一模一样,她踩在上面,心里很踏实。珠儿坐在石头上穿鞋时,鸟儿躲在树里,赞成她似的叫得欢。她感到有点气闷,拉拉衣服,不对,平平的胸,在隆起。她一直在等着,非常害怕地盼着这一天到来,身体下湿湿的,是血。母亲告诉过她,这是月经。血倒是一会就没了,而衣服太小,rx房顶着她,隐隐发痛。几分钟不到,她从一个小女孩变成一个丰满的少女,还是一张鲜艳的桃花脸,人见了都不喜欢的脸。这可怎么好?这可怎么好?她听着自己嘴里说着,声音却是别人的,然后她高声地叫起来:“啊呀啊呐——”吐出一口悠长的气,回声在云里绕来绕去,不见结束。 她不明白应当是惊还是急,决定去找老头。 她的鞋子里外都干透时,她找到一个烂草棚。一坡路滑滑的,草棚风一吹就会塌,肯定漏雨。她推开竹块做的门进去。里面比外面想的大一些,但床干净,只有一个角落结满蜘蛛网。 她叫人,没人回答。她退后几步到口门,怎么贴了封条?她进门时,没注意。封条旧旧的,残破不堪,不是这几年,可能是刚解放那些年,她才几岁,一群牛鬼蛇神从山上押下来,个个胸前挂着黑字红x大木牌。有点儿印象,好多人家都贴了这种封条,那些地方都是好看的大房子,也都没了,这破草棚竟还有。 她重新跨进去时,动作太大,一下跌倒在床垫上。撑起身,爬起,她跪在垫子上,仰起头来,桌上供着一尊石像,石像灰扑扑的,越看越比一座房子大。她再仔细看时,发现石像有些面熟,对了,眉角嘴角像那砍柴老头。 走心思了,有毛病,她对自己说,稳住,稳住。不错,是一间草棚,她不过不小心跌了一跤。她站在起来,胸部又在隐隐疼,她感觉到rx房在长大,双颊发烧地红,她闭上眼睛。 越想越迷惑,越想越神思云游,三条路她面前出现:左一条通往石阶,石阶下是密密麻麻的黑瓦矮小房子,像蚂蚁的人,挤成团扭成线——不用说,她的家就在其中;中间一条看不清,雨雾弥漫;右一条红红的,光光闪闪。 三条路相交,时左时右时中变化。 这是什么游戏?珠儿发现她使用的语言也和以前不同了,她就地坐了下来,她的手指做那尊佛是相同的姿势,一个坐样,盘腿盘得一毫不差,背也伸得直直的。她重新闭上眼睛,点数,从一点到十二,又从十二到点到一,再从一点到十二,每一桩小事都在眼前如画展开,包括她生下就大哭,好几天都不省人事,父母以为她没救了,可她还是活过来;包括每回 生日母亲都煮两个蛋,她知道自己又长了一岁;包括她冲进燃着的房子跟着大人扑火,一人在荒山里走,对着百货商店大镜子照,眼黑眉清,虽说不上是桃花脸,也算得上豌豆花脸,她有点喜欢自己的脸了,现在的这张脸。她手指中间一条路,就是它,不管这刻是什么样的路,她都走。 她就这么做了。她感到自己被一种很重的东西击中,痛得大叫,睁开眼睛,发现她躺在街道派出所的水泥地上,房子小窗子小,她开门,门反锁;撞门,过了好半天,才听到门外一个声音:“进了拘留所,还不老实呆着?” 第二天,珠儿和这个小城十个少年一起押上去少管所的车里。全是清一色的男孩,大小不一,见她不敢说话,却都盯着她,像稀奇似的盯着。开车的、押车的都穿着崭新的军装。她听见押车的说: “瞧,那女的,是狐狸精变的,是这个犯罪集团的头子,城里每一处散发蒋匪帮国民党要回来的传单都是他们干的,竟还闯深山野沟里偷听敌台学着往台湾和外国发电波,闯下大祸了。” 临近中午,车停了,那两人进路边餐馆吃饭,他们则留在车上,照旧关着。从玻璃窗可望见那两人脸红红的回来,不知为什么那么激动。车子倒开得不快不慢,可是里面在乱笑,笑得很有节奏,这时,珠儿看见这小城唯一的大桥。 她猛拍车,叫:“停车,我要解手。” 车照开着,她觉得快流尿了,大叫。一车的男孩子跟着叫,跟打呵欠一样,传染快着,都要解手了,猛拍驾驶室的玻璃,又叫又跳。 一个急刹车,引擎响得扎耳。他们被统统赶下车,押车的比开车的火更大: “都是些小流氓,翻什么精。大爷今个儿高兴,陪你们翻翻精,去,上桥撒尿去。” 果真到了大桥口。押车的在前面,开车的在后面,他们一个跟着一个排着队小跑在中间。押车的动嘴也动手:“不准东张西望,跟上,快点。” 有工人站在脚手架上烧电焊,火花飞溅,桥栏杆也有人在刷油漆——桥在修——一跑在桥上就觉得桥在嗡嗡响,随时都要坍塌一样。 珠儿在倒数第四,她第一次注意到桥头工地挂着红红的口号——“一天等于二十年”。奇怪,一吓,也不尿急了。她的眼睛闪过一个亮点,恍然大悟。只是一瞬,她的神色立即像在寻找什么的专心专意,她的脸更加粉嫩粉嫩。 她的目光在十个少年中搜寻,这个我不认识,那个好像见到过。她或许曾经真的在某一天里和他们中的一个悄悄见面,授意了他干这事那事。她和他们打成一片,她睡纸盒里时,他们也在其他纸盒里,她无比好看的脸,被他们中的某一个亲过,她的嘴唇,也被他们中的某一个亲过,她的身体,也被他们中的某一个温柔地抚摸过。风吹拂她成熟的身体,她看见自己头发有一缕开始灰白。 围观的人多起来,但被开车的拦住。太多的人,下午是看热闹的最好时辰,珠儿的父母不会来,他们一定认为他们生了一个怪物,居然还是一个犯罪集团的头头,一个祸害,他们太没有面子,说什么,他们家,还是个不大不小的干部家。 因为珠儿不小便,男孩子们谁也不敢小便。押车的警察等得太长,恼火了: “好啊,你们手全背在后面,不撒尿了,你们戏弄我,向我挑战。”他挥着手喊,“站整齐,站整齐,向左看齐!听着,”他清清嗓子,“朝前齐步走,停住,给我撒尿,一起撒呀!兔孙子们。” 他让他们站在桥栏杆前,正对着东方,河水在他们脚下穿过。男孩子们被迫掏出那玩意儿,只有珠儿没有,她本来就没有,她只是站在那里。 “给你们一个锻炼的机会,比跳水,谁赢就放谁回家,不必去教养所。我说话算数,我今天的话一句顶一句,句句当真,跳水吧,跳赢的滚回家。” 他从裤袋里掏出一个哨子,爬踩在一堆纸盒垃圾上:“我吹第三下时,一起,一起往下跳。现在爬上栏杆。” 男孩子们都犹豫了,从上望下面的河水头晕。但是他们不看押车的警察,他们看珠儿,这桃花脸的女首领。珠儿明白在这小城当好汉,什么时候应当有胆子,什么时候得明智一些。珠儿望着河水,觉得一生经历已经太多,心里疲倦。两秒钟后,她看到自己坐在水里,浑身光彩,像被观音用水洗干净的玉女,而周围是体面的金童。于是她点点头,伸出双臂,她觉得她能飞起来。 哨子响了,栏杆上的孩子全没了。 押车的被自己哨子的威力吓懵了,他不明白这些少年怎么突然消失了。围观的人群赶到桥中心,往下看,河水仍是河水,船还是船。 没一个冒出水面,据桥上烧电焊的工人说,这么高,撞到水面都撞晕了,会不会游泳都死路一条。有人水性好,潜在水下浮到下游上百米,再冒出来。桥下漩涡多,在七天里一具具尸体均从下游几十里外打捞到,可珠儿的尸体怎么找也找不到,下游也未发现。只有一具年老的女尸,那一头白发飘浮在水里,如玉米须子,人们不认为那是珠儿。 (梁)任昉《述异记》:信安郡石室山,晋时王质伐木至,见童子数人,棋而歌,质因所之。童子以一物与质,如枣核,质含之不觉饥。饿顷,童子曰:“何不去?”质起,视斧柯尽烂。既归,无复时人。 我们时代的献身者 这个塔楼,有点象二十世纪八十年代在香港维多利亚湾建成的中国银行大楼,把空间斩钉截铁打几个折,一个纯钢的青鹤,亭亭玉立。不同的是,这塔楼建在岛的正中央,四周是嶙峋的火山岩,冷凝的花岗岩浆,象地狱一样从来未曾风化。围着这岛的,却是蓝如丝绸的海水,一直铺展到地平线弯曲成圆弧的尽头。 t-84特种机安稳地停在尖耸的塔顶平台,仿佛一头鹰落到树梢,也像鹰一样收起翅膀。用声速三倍的飞行,非常劳累。这个时代少数的忙人,只能用这种方式旅行,从北京飞到大西洋只用两个小时。忙人不得不体魄健壮,才能承受世界降在他们肩上的大任。这世界大部分人,百分之九十七的人口已经被联合国宣布为“闲人”,不用工作,也不准再工作,随他们意愿逛悠,每月发津贴比原来壮劳力工资多一倍。执行这条联合国决议坚决的国家,国民生产总值马上以每年百分之二十递增,使原先犹犹豫豫的国家也赶快动这社会大手术。的确,经济社会学家早就指出了技术先进只需要百分之三的人干活,否则互相拖累。告诉“闲人”们,他们解放了,有福了,愿干什么就干什么去,条件是不能污染环境。这是一个充分发挥人的潜力的美好世界。 扑翼机合拢了翅膀,引擎声渐渐降低,现在变得像个男低音歌手在化妆室里试嗓子。从塔顶升起的接口直接伸进机身,赶来参加这次会议的东亚代表,一个个紧一下领带,掸掸整洁的服装,走进接口,空姐托着盘递给每人一支长城牌克毒口香糖,这是航空公司为到下降岛的旅客特制的纪念品。 “小姐,谢谢。”正提起黑皮包高个的北京男子微笑着说。“不过拉慕尔病毒不是通过空气传染的。” 空姐打着日本式的躬,英语也说得如他一样bbc:“先生说的当然对,这只是敝公司的一份敬意。” 他将口香糖接了过来,想起这位此刻动作如木偶的空姐,一路上与他打趣时的活泼劲儿,自嘲似地摇了摇头:看来恐惧传染比病毒更快。 接口电梯以每秒百米的速度下降,电梯门一打开,他们就看见一位身材笔直的高级军官恭候在门口欢迎。 早从电话上彼此认识,此人是紧急部队第三号人物蒙贝尔少将。 “熊一如博士,”他敬了个礼,“我奉命带你们参观联防基地,并讲解有关情况,会议将于两小时后举行。” 他握了握少将的手,“谢了,谢了,”他说。“基地情况我在线已经作过三维实景观察。”心里咕哝,这是什么时代了,还需要实地视察!这些军官永远无法忘记二十世纪末在军校学到的规范。“不知罗琳博士是否有空?” 蒙贝尔少将说:“罗琳古斯塔夫森博士在准备两个小时后开始的会议材料。” “你能否问问她,”他尽可能谦逊地说,“能不能我们一起准备材料?” 军官立正,打开对讲机。说了两句就递给他。罗琳像经常在屏幕上一样微笑。 “一如,”她说。“有失远迎―——汉语是这么说吗?我的汉语越来越糟了。” “罗琳,我们最好立即谈谈。”他说。 “噢,这么想念我?”罗琳说。 他用余光溜了一下少将,少将识相地往远里站。他说:“就是。但我还有更重要的话说。” “总不致于向我求婚吧?”罗琳逗趣他。她是他们这一行有名的红魔美女,但也是身体力行的女权者——实际上所有的男女忙人,全拿婚姻当笑料,留给闲人结结离离。“四点钟开始的会,将审议你提交的全部报告,决定是否开始启用中国发展出来的ss22抗体,这是全世界等待了多年的消息。”她缓了口气,说:“你恐怕准备好了,而我还没有。我一向没有你的沉着劲,这你知道。” “恐怕我要马上告诉你的,比文件准备更重要。”他有点急了,声音突然提高。 罗琳惊奇了。因为这个男人从不急,总是不慌不忙,而且对她从来温顺,温顺中带着一份礼貌。“那就请你马上来。” 听见她同意了,他把话机递给少将,站立两三步远看着紧闭的电梯。少将一连串的是是是,然后恭敬地对他说:“熊博士,请,我带路。” 他们穿过一条塔内的内部备用电梯,透过玻璃的墙,看得见这个塔像傅科近一个世纪前描写的“中央监视”塔,俯视着整个大环岛。下降岛被用来作为昔日麻疯病院式的病毒隔离区,是联合国大会变成超级权力机构后的第一项命令。二十世纪末的“多政府主义”,对爱滋病毒过分手软造成病毒漫延,三十年无法控制,反而多次地方性变异造成药物失效。好不容易过了十年的后爱滋时代,享乐成性的人类,又弄出了这个拉慕尔病毒,对这次性传染病流行,国际强权政府来了个强硬手段:全世界的病人都送到这个位于大西洋中央的岛上总体隔离。 岛上以前的房子,映入他的视野,大都像美国汽车旅馆式的模样,海滨一带特别多,很整齐,倒也不能说比旅游地更为拥挤。五百米高的中心塔,是惟一的高层建筑,四周是明确无误的隔离区:封锁壕,电网,监视哨,所有的房子轮辐状一排排对着中心塔,可以一览无余。而整个岛中间用电网高墙搁断,一边是男区,一边是女区。 他想,这倒与电脑三维观察感觉不同,怎么那些鼓吹解放哲学的后结构主义者没有想到,他们为这个世界返回结构和秩序,提供了反论证? 电梯停在一个装饰优雅的门厅,无土特殊培育的植物鲜花悠然地生长着,清香如野外草地。蒙贝尔少将把眼睛靠近门上一个孔,让安检系统检查视网膜,仅两秒钟就让开,让熊一如上前去受检查:必须查两个人的视视膜图,门才能自动打开。少将敬了个礼,原地不动等门开。 他一人跨过厚重的钢门,如同什么保安机构的总部,他明白这是必要的。这里的机密如果被偷被抢或被破坏,后果比任何地方受袭击更为严重。 罗琳从办公桌后站起来,顺手摘下她的眼镜。她没有穿实验室的大褂,而是一身紫金的官员服,有点像他刚告别的空姐,不过干练而成熟。 他拥抱她,很想好好吻吻她,但罗琳侧过脸来让他贴了一下。 “欢迎,”罗琳说。“欢迎来下降岛。你是第一次来吧?” “是第一次。” “怎么样?” “像集中营。典型的集中营。历史资料上看到过。” 罗琳向他手一摆,桌前左侧有一把舒服的皮椅。他坐了下来,把手提包放在脚跟,抬起眼看正微笑的罗琳,她耸耸肩,不想在这时刻讨论这个岛像什么的无聊问题。 如何处理病毒控制的激烈争论,把医学界分成争论的两大派,更把全世界的闲人分成两大示威阵营,吵得无止无休:左翼要求尊重人权,右翼要求安全第一。他们俩都太清楚对方的观点。罗琳被任命为下降岛监管区主任,当然不仅是由于她是病毒学专家。实际上熊一如在病毒学中的地位比她高。 “好吧,让我们快点解放这集中营,”她幽默地绕回问题的关健,手却在摊满文件的桌子上理理,双手相交,作出一副公事公办的样子,而且腕表显露在她与他之间。没过一分钟,她的耐心果然到头:“那么——有何贵干?” 他皱皱眉,并不想掩饰。这些欧洲高级知识分子,汉语都说得不错,词汇量相当大,可惜在细腻的风格问题上,总会出错。他早就不再纠正此类错误,正像三十年前英语是全世界惟一通用语时,没人在乎你说得如何得体,只要能说就行。更何况他不想她说,“太谢谢你,我的汉语个人辅导员”。在这会儿,他与她现在不存在这种或那种关系。 “长话短说,”他稍稍顿了顿。“今天会议,是要检讨中国组发展出来的疫苗,决定是否作全世界推广?” “是这样。我正在看你们昨天刚补充交来的临床对比数字。” “说服力不够?” 罗琳犹豫了,她不想在会前就暴露核心小组的立场。“很有趣。”连声音都在敷衍,“不过病例不够,实验尚处于早期阶段”。她抬起头看看他焦急的脸色,她无法对这个聪明的同行隐瞒:“恐怕只能试用”。 “我赶过来想对你说的,就是我如何发现ss22抗体并开始早期培育的。”看到罗琳不耐烦的眼色,他举起两手。“十分钟,就给我十分钟,你就会明白数字报告不能说明一切。” 他身子坐直一点,条理清晰地讲起来,速度开始加快,不然这个女人会中止他,把他赶走。他明白核心小组的大部分国际专家不会认可他的报告,这个罗琳是领头的,今天必须说服她才行。 “最早,我用了一个特殊办法培育抗体。”如同站在高台前,深吸一口气,跳下水终于冒出水面,他张开嘴狠狠地吐气。 罗琳惊奇地瞧着他,她浅蓝的瞳仁清沏透明,瞪大时却显得深不可测,目光里有那种北欧的骄傲。 三年前这个时候,这种像麻疯一样腐烂人外表脸相的可怕疾病,人们都不知道发生了什么事,但是在医学界的注视之外,在民间,老百姓已经明白了底细,而且已经在用自己的方式处理。 病毒感染最早必定出现在女人身体上,在小阴唇左右两侧部位,会各出现一点小红疹子。肉眼几乎无法看见,但女人自己心里十分明白,这个敏感部位的任何异物即刻就知晓。不久她们也发现只要一次“全过程”的性交,就能把病毒转移到男子身上,自己就干干净净摆脱了病毒。那些重新感染上的女人,却是与带病毒的男人又交合了。简单地说,男人靠性交不能解脱病毒,一旦传染上,就是死症,而女人能做到,只要在病毒开始的最早一个月的红疹期做一次洗净性交。过了一个月,女人脸上开始出现脓疮,那时就无可掩藏,也就无可摆脱了。而在男人身上,潜伏期却长达三个月。 很自然,这个秘密最早是“性工作者”——妓女发现的,男人不太知道,良家妇女自然也不知道。由于潜伏期太长,而且世界范围人员来往频繁,病毒几乎在短时间内遍及全球。刚在后爱滋时代好好享受了一番性自由的现代人,几乎已经忘记了保护套是什么玩意,各地卫生局大量赶制分发,却难以普及。 一时全世界茫然不知所措,大家如惊弓之鸟,远远躲开异性,尽量避免性活动。男人怕主动的女人,女人恐惧所有的男人,而医院里住满了急性麻疯似的病人,医生头痛,对来采访的记者摆手,只能看着他们全身流脓污秽不可闻,惟一的办法是尽量隔离,其实医学界已确定这是性传染病,其他途径几乎不可能,隔离只是因为样子难看,气味巨臭,连护士,甚至殡葬师都不愿意靠近,殡仪馆要价极高。 风声一传开,妓院马上门庭罗雀,风流女子要让男人信服她不是在有意“净化”自己,已经不可能。为怕遭到报复性毒打,女人不再向男人抛媚眼,街上看不到女人性感的任何服饰,颜色鲜一点也视为有嫌疑,长裙黑布料成为贞洁的标志,一时竟成时尚。强xx案从此消声匿迹,市容严谨,洒满季节的阳光。 很快,南欧一带出现了“倒贴”,女人给男人钱,发生性关系,但给钱几乎等于说明了自己有病毒要转移。所以,还得加上其他种种骗法,装纯真处女,装一见钟情,装性欲难忍。总之,设计任何让男人上勾的办法,女人日思夜想,绞费心机,这是一场智商较量。脱化掉病毒的女人有时骄傲地声称,真正高智商的女人是一言不发,净化后,从此再也不与男人做爱,以求生命安全。不过,对男人无爱,嫉妒一词倒是从女人身上失踪,少了事非和乐趣。 “我拿自己作了抗体供应者。因为无法找到带病毒的男人。”他说。“你知道的,男人潜伏期病毒无法测定,而血中抗体数异常时,已经到潜伏晚期,血清已经病毒污染。” “什么,”罗琳惊叫起来,打断他:“你自己是病毒携带者?” “当时我就明白,若初期病毒携带者自愿供血,让我们实验室培养,或许能有法分离出抗体。可是男性病毒携带者没有任何症状,无法测出也就无法培养;女性病毒携带者如果知道,在一个月潜伏期中就想尽办法保守秘密,只有这样,才能找到男人上床。那么,惟一的可能就是自己来,如果我感染上,我的血清肯定能培养出抗体。” 罗琳额头开始冒汗,身子依在坐椅上,有气无力。她可能怀疑他们之间的一段情是否也是预谋一部分。不过明显时间不对,他们那段情发生得较早,应当是在病毒开始传播前,两人几次各种交锋不分上下,看出对方的欣赏和彼此的诱惑,床下床上他们都是出类拔萃的角色。 他笑笑,没时间解释个人间的事。 他说,他当时所在的医药公司已经宣布破产,老板借此保住资产,当然不能再给他负责的实验室拔款,已有款只能维持几个月。他们对病毒的分子链已经作出尝试性解读,眼看所有的工作都要停顿下来。哪怕他转到别的制药公司另起炉灶,缓不济急。所以就想,只能马上弄到足够血清立即开始,同时四处找资金。 “所以,你拿自己牺牲?”罗琳的声音嘶哑。 “也不尽然。我如果能在三个月内制造出疫苗,就能救自己,男人一般三个月潜伏期,我身体好,可能还长一些。我觉得这并非毫无可能——孤注一掷就是了。情况不允许我再等待。有了血清试样,急需的投资就会来。” “哦,用这种办法!”罗琳说,摇摇头,好象要摇掉这个可怕的冒险念头。 “要做‘男妓’并不容易。我到各种网恋站去找可能的对象。有的女士寻偶广告,非常像急于‘洗净’的女带毒者,尤其是自夸巨富的女人。我没有时间,也没有兴趣慢慢搞网恋,直接要求先付款入帐再见面。但是那些女人马上断了联系,猜想她们一是不放心我得了钱不做事,二是以为我是风化警察设圈套——当时安全部门的策略就是把病毒拦断在女人身上,因为只有女人知道自己在干什么。” 他看看脸色苍白的罗琳,她手在桌上一敲,示意他继续: “几次‘寻偶’失败,我清楚这不可能成功。惟一的办法是赶到消息闭塞不会看英语或汉语消息的偏僻地方,在深山老林里,有些女人正在那种地方寻找一夜情,找活命的出路。具体过程我就不讲了,耽误时间。” 罗琳用汉语说:“请讲,我在听。”她起身给他倒了一杯水。他喝了一大口,时间猛地站在他一边。他想起那时上穷碧落上黄泉地寻找对象。亏得公司还没有拍卖那架供总经理、董事或其他急事使用的折翼机,能够速度极快地在任何地点降落。在兴都库山中,在鄂尔温草原,在萨拉丁沙漠,他急如星火地找可能的女人。每到一地,他掩盖好飞机,穿最简单的不醒目的衣服,租辆车或租匹马,弄套当地衣服打扮完自己,赶快学上几句本地语言,就到集市或酒吧,寻找急不可耐的女人,那些带着巨款引诱无知的本地少年的外国女人。他如猫轻巧地嗅着鱼腥味,迈着稳健的步子向前:这样可保证自己被感染,而不会感染别人。 想当然的道理?别讥讽地笑。为达到目的,在几天之内找了几次性冒险,得到几笔经费,他必须虚假地与这些女人情意绵绵,女人看到有可能上手时会不顾一切,而他只有取到足够的钱才能肯定这真是个“有染女”,而不是同样无知的寻芳客。 三天下来,他却没有设想的那么幸运:他无法肯定成功地被感染了,而且再进行下去,他可能自己成了传染源。这要命的赌博,使他冒出一身冷汗。绝望之中,他决定进行最后一次。他将飞机上存放的地图一一摊开,目光落在太平洋环岛的一个小岛上,这是一个无法作旅游沙滩的渔村。在他选中的一系列地点中,这地方本被删去的。 第四天上午,应该说是阳光最温暖热情洋溢之时,他到达渔村,假装成一个本地贫民,在泥滩捡取海水裹上来的废物。对所有走过的男女视而不见,专心极了。终于,他看到一个女人朝他走过来,一个东方女子,衣饰讲究不俗,挽着头发,身材迷人。 她用英语跟他说话,他茫然不知所答,只是憨厚地笑,然后那女子用汉语,他更装糊涂。那女子脸也不那么紧张,绷成一个拳头的左手放开了,腕上戴着一只镶嵌宝石的镯子。 他装痴呆不懂。汉语明显不是女子的第二第三语,而是母语,虽然带一点广东腔。女子蹲在他面前,一阵浪涌来,袭得她的衣裙和鞋湿湿的,她看着他,从他周身上下看,边看边说。语句怪怪的,仿佛说的是:“你真好在这儿,认识应该,哪边家在?”她站了起来,浓黑的一头长发披散下来,回头望村子的动作优雅。他庆幸这几日的大晒太阳,已经将本来就泛黑的皮肤踱了一层褐色光泽,显得格外健康,他继续变得傻傻的,伸手去抚弄女子引人注目的手镯,他看出上面的宝石是真的。 女子立即把镯子脱下送给他。他什么也不懂地拿着,抬起头朝女子快乐地笑,很近地看这个女子,她最多不过二十多岁,眼睛深邃,右鼻翼边有颗小黑痣,地道艳丽的南洋女子。 他咕哝了几句“本地话”,知道这时候的肢体语言比什么语言都有表现力。他的目光看着她脸上的痣,曲线优美的嘴唇,目光里腾起火焰。她显然也激动起来——相信找到了一个不知情的本地青年。 他们走回旅馆时,是正午12点,旅馆很安静,白墙白栏杆衬得高大的葵叶棕姿态沉着,上面开着一串串乳黄色的花茎,阳光转成一片白光,温度上升,如他们俩的身体的感觉。所有的人前戏都很短,生怕失掉了机会,男人无法支持长时间的勃起。但是这个南洋女子,似乎真的产生了感情,在淋浴时抚摸他的脸,喃喃地诉说着什么,然后牵着他的手出浴室,两人投入忘情的拥吻。 糟糕,他想,这可能真是个寻找爱情的女人,如果他已经带毒,那就会殃及无辜。女子已经躺到床上,妩媚地朝他微笑。他回到浴室拿来毛巾,慢吞吞地擦干身体,眼睛却不朝床上望。他故意无助地站在那里,女子笑出声,叫他上前。她摸着他的身体,充满柔情,突然从床边一个提包里取出一大袋金光闪闪的首饰,要送给他。 这下子他一直悬着的心搁稳,相信找对了人,可能这女子的确相当富裕,而且把一生积蓄全部拿出来救自己一命,可能连祖辈遗产都带来了,而他能给的帮助就是将这场交易进行到底,女人爱恋的样子可能是习惯,她的rx房不大,红晕却比一般女人多些,皮肤有光泽如丝缎。 他爬在她身上,亲吻着她,正想进入她,突然,她把他推开,靠着枕头抱着腿,哭了起来,一边用汉语说:“我不能做这事,我不能做这事。” 他倒是第一次看到这样的生死关头朝后退的女人,他现在完全相信这是个带毒女,反而更加急切地要得到她,像一个淫兴大发的男人,他扑了上去,把女子按到在床上,但是她用力推开他,非常用劲,他掉下了床。 她再也不抬头看他,样子非常绝望。他看出来,这女子是认真的,是个良心发现的人,他无法再纠缠下去——他能体验这种利他情操,毕竟他自己就是在以命相搏。 他看着这局面,不知该说什么好,同时发现自己下面蔫了,失去了性能力,性欲不能讲道理。他穿上衣服,准备离开这房间,这个道义二难不是他能解决的,况且,他自己是不是已经带上病毒,还是个问号。他拧开门那一刹那,女子叫住他。 他回过头来,女子把一大袋首饰都递给他。他没有去接,惊异地问:“为什么?”。 “有了这些东西,我怕我还会想坏主意,再用这些东西去勾一个男人。” 看着那些闪亮的珠宝,他明白这是一笔相当大数目的钱,但是他还是犹豫,无功受禄,等于抢钱。 “病一发作,这些钱财完全没用。”女子伤心地说。 他需要这笔青天飞来的财富,他已经能想象经费已到,血清已备,工作就能展开,或许,对全世界的拉穆尔病人最重要的事,是他拿着这钱就走。 他走过去,接住沉甸甸的袋子,靠近她,俯下身,用汉语说:“你叫什么名字?” “珍妮,”女子几乎没有思索地回答。“珍妮陈。”这个男人突然改成汉语,没有使她吓一跳,或许她已经在精神过份激动准备赴死的状态。 他抚起女子的脸,她仍痛苦地闭着眼睛。他在她那颗痣上吻了一下,轻轻地说:“你这钱会有好用场,你也会得到好报。” 他知道这最后半句是虚伪的,疫苗的培养要三个月,三个月内,他可能来得及救自己,有这个可能,但是这个女人却只有这一次机会,为什么不让可能与机会连接一下呢?于是,他把这个女人揽入怀里。 “这么说,我们在处理一个道德问题?”罗琳尖刻地说。 他想说,欧洲人的伦理学太学理化了,中国人的道义只是讲个怜悯,讲恻隐之心。 “道德并不是供思考分析的。”他说。 “但是你看,”罗琳按了一下按钮,墙的透明圆形的办公室几乎把全岛景色全收眼底:“你看我们把这些已经病残的男女用电网隔开,不然他们会像野兽一样撕咬扭打。男人恨女人,因为女人是明知其事,有意传染给男人;女人恨男人,因为是男人传染给每个女人。” “不对,”他说:“有意传染给男人的女人,已经清除,就不会发病落到此地。潜伏期内传染给女人的男人,不知其事,不知者无罪。” “瞧,”罗琳说,“你自己开始分析善恶责任。仇恨是群体的热狂:这里的男人,恨所有的女人;这里的女人,恨所有的男人。连我们每天派出的治疗队,都必须男女分开,不然要被撕碎。” “不,我相信只有同情怜悯,才能拯救这世界,我决心来实践我的下半句誓言:在陈珍妮这样的人身上,疫苗应当起作用。” “你想找这个病人?”罗琳迷惑地问。“你相信好人不会得病?” “对了。这就是我百忙中先打扰你的目的。我怕在会议上你们这些专家否定我的疫苗,而在这里,我们会有一个成功的开始。” 罗琳神情冷淡,但仅仅是一瞬间,她收起讽嘲的微笑,一声不响地按亮电脑。看来她被这个中国男人的决心所感动。她打上jennychen的名字,屏幕上马上显出了有十个病人叫这名字。她摇摇头,招手让他走近,然后一个个打开这些人带照片的档案: “不是,”他摇摇头,“不是,往下。”在第七张上他停住了,头发挽上,脸上有颗黑痣,“好象是她。”虽然是登记照,也是一个娇好的面容。然后他读到档案:新加坡政府遣送,病历记录三个半月。“是她。” “要看近日档案吗?”罗琳犹豫地说,毕竟,她看出来,他对这女子是有感情的。 “我是医生。”他说。 罗琳一按健,屏幕上出现一张长疮的脸,几乎遮住眼睛,眼睛眯成一条缝,头发剩下不多,还被剪得短短的。再按一个键,是全身赤裸的照片,已长满疮,完全不象他曾经见到的美好胴体。他不知道这个女人是否已经完全无药可治,或许他培养的疫苗也已经无计可施。 他千万里飞越大洋到这个集中营,是为了什么呢?来听那一套枯燥的数字分析? 他说,“请今天的会议主席团同意我和这个病人同时进行治疗。毕竟,一切从肉体开始。” 他猛地脱掉上衣,撸上袖子,松开一条绑带。上臂赫然露出的,是反复感染的溃疡,现在绑带一撕,涌出无法阻止的脓血。罗琳一声不响,她已经料到这个东方男人会有这样的下场。 中国垃圾 堂妹从上海来,她是一家小报记者,这次是为一个电视小组做场记。在我这儿住了一夜。一夜我都不得安宁,因为她与我说她的男友,要我为她拿主意。 我得赶稿,没有时间,可是她很少来打扰我,何况我在上海读书时她母亲还照顾过我。她打扮得极时尚,头发染了三种颜色,前卫得虚构,有意思。 堂妹从她身上的中式毛边衣服说到第一个男友,这是他买的。可他同时买了二件,一件给另一个女孩,一件给她,当她发现时,他说这有什么,看谁能穿出这衣服的精神来。她说,当然我马上就byebye了。她解释道,衣服是衣服,人是人,二回事。 泡吧蹦的上网聊天追星,除了这个还有心做电视片的场记,真还有点敬业精神。我对她说。现在呢,在和谁搞在一起? 爱听搞字,堂妹一笑。她说,就是搞了一个制片人,有名的老帅哥。他开始追她时天天一个电话,约她到外面吃饭,与她聊他的性爱史,就是性爱史,听了她夜里睡不着觉,尽做那些飞了飞的湿梦。早晨醒来一想,这家伙恐怕是有意的吧?但他的讲述继续,还是在餐馆,他喝酒,是海量,她也是不让人的,所以二人一开始喝酒,那男的就真的喜欢她,所以给她讲的故事就更离奇。以前的二十年前的初恋都说,包括怎么找小姐的也说,表示歉意,说小姐没有什么好的,什么也不懂,飞起来也不够味,他说他爱上她。 所以那晚你们就在一起?我猜。 堂妹说,你别那么封建社会地看着我,她说,如果她十九岁还是一个处女,她肯定是个没用的女孩,如果她三个月没有一个男朋友,那她就是一个一点魅力没有的女孩,如果她半年没有过一个男朋友,指有那种飞的事啦,那她还不如不是一个女人,那就太丢脸了。 好了,不去重复堂妹的话了,接着说,那晚她到了那个男人的家,该发生的事都发生了,那男人真的特别爱她,反正表现不错。但她第二天酒醒就发现,这男人是结了婚的,因为一看就不是一个单身男人的家。他老婆是个演员,正在外地拍戏。她也没有在意。二人往来频繁,可能这次是婚外情,比以往的恋爱更热烈。那男人照旧提从前光荣历史,包括他的老婆,甚至写了给她的诗,还去给他的老婆看,说是写给那女人的。 看过那女人的照片,长相有凶气,是克夫命。他说那女人也是从别人那儿把他夺过来的,所以把他看得紧。男人这么说是在鼓励她把他从他老婆那儿抢过来。婚姻嘛,不抢没有劲,别人锅里的才香。他与她约会秘密,打手机,留讯息,几乎天天在老婆鼻子下做那飞的事。 这样的事,没有什么值得说的,堂妹很有自知之明。她说这时,她去修电脑,突然与一个电脑专家认识,那人长得就像谢霆锋第二,她坠入情网。所以她也爱那有婚室的男人,也爱这个谢帅哥,就在二人之间周旋。 很快到了她的二十岁生日。她故意没有告诉这两个男人,看他们怎么表现? 结果呢,我快打呵欠了,但还是得陪着她说话。 谢帅哥送了她一束玫瑰,说要和她一起过。老帅哥呢?忘了。她没有想到,不过人都有忘事的时候,那她就提醒他,他答应晚上十点赶到一个酒吧与她见面,他在酒吧里点了酒,二杯红葡萄酒,报歉,说不知道是她生日,她应该告诉他。 她以前不止一次说过,而他还帮她填过一个到电视拍摄组来的表格,当然记得她的生日。她说,你来了,我就很快乐了。真的,她想她还是爱他的。起码他老婆已经从外地回家了,这么晚了,他还来和她在一起,就已经很不错了。 所以她很快乐地上了他的车,而他的车基本就是他们俩飞的乐园。开到一个安全的地方,真是比家或旅馆都有疯狂的情调。 第二天第三天他都没有消息,本以为他会打电话给她,本以为他会补上一个生日礼物,比如一本书一盘音乐,想想她二十岁的生日是单独和他一起过的,就二杯酒,一大堆啤酒就算了,她很伤心。决定重新过,等她农历时热热闹闹过生日,有蛋糕和蜡烛。 有他的电话,她也不肯接,但有时她也和他通电话,甚至也同时与谢帅哥疏远,平等嘛。时间很快到了她的农历生日。生日前她正式通知他来参加,他说尽量,他很忙,也希望她不要太累,过不了多久她就应该到北京去做场记。 她的生日过得很热闹,家里亲人和朋友同学,包括谢帅哥,他说要送她一个手提电脑,他将信用卡给她,等她自己到商场去选。她反而不好意思了,她甚至还没有和他飞过,怎么可以将自己和他拴在一起。 堂妹不等我表示不屑,说,你猜我的老情人怎么对待我,真让我惊奇!她感叹。 我对他不感兴趣,我说。 她说他那天没有来,三天后才约她。她和他又到一家经常去的日本餐馆,当生鱼片端上来时,他问你的生日过得好吗? 她说,很好。但是没有多的话。 他说,我觉得我俩完了。有什么说出来吧。 她看看他,说我一直在生你的气。 严重吗?他问。如果严重就说,若不是,那就不要说,不然我喝完这杯酒就走了。 她说严重。她本想忍住,但还是说了,难道我的生日你就两杯葡萄酒就是了。这不是说要礼物,而是你一向说你爱我,可是看不见,而且那么久没有电话。 原来你像个小女孩子要礼物,给你补上就是了,要花吗?他松了一口气,然后问。你的家里人和你朋友送你什么呢?她不愿意重复,说她很满足。接着他就说起他在香港给他老婆买手表的事,他说那是一个很气派的店,他和一个朋友进去,就点着名字要一种表,欧米茄,有三颗红宝石,非常漂亮,花了二万多港币。他买表时,有一个气质不错的女子进来,买了一个浪琴表的男式,而且不像他还有点犹豫,因为拿不准老婆是否会喜欢?他对一旁的朋友说,那女人肯定是为她的情人买手表,那情人就在店外。朋友看去,果然有一小白脸站在店外等候。他又对朋友说,我为她划卡吧。朋友说,难道你一见钟情了不是?他笑了。 堂妹也笑了,居然有这样的男人,在情人面前说自己为老婆买二万多块钱的手表,简直是侮辱她。他在她面前实际就是一个穷人,她真想给他一个耳光,但是她没有,她感觉自己落入水里,快沉入水底了,这时,他对她说,上我的车吧。 堂妹问:你说,我上他的车吗?还上吗? 我说:上吗?真是中国垃圾。 魔鬼领带 据说现代男人服装,是仿照十九世纪以来士兵军服,或许可以说现代女人服装,来自农妇。这么说,服装的现代化,有民主色彩。在古代只有贵族有资格讲究服饰,现在则是讲究“装而入时”。入时就是大家认可,群趋若狂。 不过士兵和农妇毕竟不能做时装模特,再漂亮也不行,服装太简单了一些。多少世纪的贵族气派,总得留一点遗产。爵爷们的大花圈领消失了,留下一根领带;贵妇的敞胸露肩消失了,留下一根项链。 所以,服装的传统,在于注视点依旧,男人和女人都明白了脖子和前胸的重要,都知道了这是诱惑的紧要之处。当面眼光,总不能立即直接对视,先看到前胸,然后才能上移,可见男女相悦,初战的战场在领口,一见能否倾心,在于一领,必须慎之又慎。 士兵之中,最讲究服装时兴的是美国大兵。他们打仗不行,靠b-52反复扔炸弹;穿衣服却有来头:上战场着迷彩,上岗哨军服笔挺,上教堂,不论死活,必打领带。这就叫领导世界潮流。 在众多小说电影里,我们已经看到男人的领带,那是个标志:装绅士,装no.1好情人的必要的符号。临到“动粗”时,就得领带一拽,表示不必再君子了。 马科斯夫人拥有鞋城,据说不少男人拥有领带城。有几个人看到马夫人的脚了?男人的领带,却占着镜头正面的。 “看男人当然看领带。”波波不止一次这么对我说,她是时装趣味大师,京城有名的品赏家。“趣味不正,品味跌份,下面就不必做文章了。” “万一那天他正好有急事没有带领带,或带错了领带呢?”我说。 “那正显出他的无品格。”她非常肯定。 “巴黎纽约伦敦慕尼黑都在流行‘dressingdown’便服上班,”我说。 “没用!”波波说。“你们down,我up,看谁吃亏吧!” 领带学不比面相学简单:不光看领带质地,更看领带花纹。鱼水图案,表明这男人有心有情,但比较花,不专一;条纹宽带,这男人一般处事呆板,陈旧灰暗;原色单彩,这男人可靠认真,值得依赖;杂色杂花,这类男人大多是没有主意,喜欢绕着圈子办事,对感情矛盾重重;至于靠“民族性”图案表现自己,那就不如t恤文化衫,降级了。 这么凭领带判断男人,准确度模糊,不过生活就是由一系列模糊概念组成。波波旅游时,到处收集领带,好不容易在一个艺术博物馆的商店看到玻璃柜里一条日本产的有汉字的领带,边上还有一条领带,竟然印着克里穆特的接吻图。想想,还是汉字雅致,含蓄不露。 我本人总在机场的免税店买领带,总是将手里最后的演讲费等等,一分不剩下买平时不肯花钱的领带。我走过多少国家我就在多少个国家的免税店买过多少领带。不要以为我是为爱人所买,不,我只是为我心里那个人而买,那个人也可能是我自己,起码现在是我。早有好友说:你不是藏有黑白两套男式西服,加上这些各色奇异的领带,你可以变化出多少个男性的波波来? 我笑而不答。 做假小子时,爱她的人最多。我先生插话:例如我,感觉才认识她。 说到这里,你们也就明白了:波波敢评领带,非一日之寒。她从全世界收集的领带,迷惑了多少芳心。话虽已经说到这儿来,你们未必都读懂了我的文章。那个人,就因为一直不带领带,波波从未正眼看过他。但她心里很爱他,就是有点恨铁不成钢的感觉。波波决定教育教育他。于是她对他说,你怎么不戴领带?他说,太麻烦。 你带领带肯定很好,因为你长得有品味。她说得非常认真。 他想想也是,就去赛特购了一大盒名牌领带。竟然没有一条让波波看得上眼的。波波只得给他上一点领带学启蒙课。 她对他说,有一个人去香港,他的妻子问他,你怎么戴这么条金光闪闪的领带?那男的说,那是香港。妻子说,你去做什么?男的说找赞助拍电影。 妻子说,明白吗?若要拿到钱,赶快换一根素洁的。 男的不听,果然没有弄到钱,灰溜溜回来了。 波波上“领带学”课的地方是一家火锅店。那里的山城火锅全北京有名。男友一气之下将领带放进火锅里跟毛肚一齐烫。他说,香港人哪是看领带,他们只查看领带牌子。他用筷子把领带从火锅里提出来,那种一本正经劲儿,让波波开心了。于是她继续说: 你买的这些领带不是不好,主要是没有灵魂。 男友反驳,赛特的领带没有灵魂,请问哪里的有灵魂?他把领带整齐地叠在盘子里,让服务员拿走了。 波波从包里掏出一条领带,一看就是手工的,一针一线织的,用的是最好的丝线,绣了一朵梅,花没有全开,含苞着呢。男友疑惑看着她,接过来的感觉很奇怪,真好像是特有品味。 “算借吧,就这一周。”这是波波的建议,“不要勉为其难。一天吃不成胖子。” 他同意了。 如同阿里巴巴的密咒,这一周事事如意,连公司里的女职员见了他也格外亲切,老板也对他客气起来。一周后他打电话约波波,二人到国贸楼下的台湾咖啡店见面。他说了一句话,当时波波脸就飞红。是的,他显得自信,充满了野心和活力。 这故事没有什么特别的。外表说来很虚,但的确不可忽视。不需要我多说,男人有三样东西一定不能含糊,除了领带,还有皮带和手表。什么样的男人用什么样的这些东西,一个男人头发长长的,又不喜欢洗,而穿件灰黑的西装,配一条松松挎挎的裤子,手里一个呼机,还要夹在腰间的皮带上,背驼着,见酒忘命。还泡妞?请问哪个妞会让这人泡?古人都知站有站相,坐有坐相,卧有卧相。领带者,衣装之领,地位之珍贵,还用得着说吗? 最近听到一点考证,西欧某大学社会学教授所作,原始出典,密密加注,规范性学术著作。要点是:领带为xxxx的艺术性象征升华。我看了大笑,马上打波波的手机,想与领带学专家一起大笑一场。她一听竟然愣住了,竟然好久没有吱声。最后对我说:听起来,似乎是弗洛依德又一次滥用,但你拿项链配起来想一下,难道没有道理吗?这下子轮到我惊奇得无言以对。 波波叹口气:毕竟欧洲,有贵族遗风。你看一下就把国际领带学推进了一大截。快给我书,至少我在国内要维持权威地位吧! 男人的雄心,女人的电话粥 男人的雄心,说好听些,叫做“凌云壮志”,说不好听叫“野心勃勃”,好与不好都是“雄心”,因为这是男人的专利。 女人呢,平均地说,一般地说,缺乏雄心,就像缺乏雄激素。对此,没有好坏之分,一律坏话,叫做“雌伏”,叫做“婆婆妈妈”。 我对雌雄之心的区别,知道得太清楚:随便给哪一家打个电话,如果是男人接话回答,就是一片雄心之论;女人接话,就是一场婆妈之谈,细琐唠叨,功效如安眠药。所以我每夜睡前,喜欢听女友聊天。 男人的雄心之论,实在叫人害怕得睡不着,着实为他们担心:少数雄心未受挫的男子,说起话来,整个世界流淌着可能性。天下则他的天下,没有屋顶罩住,上天可以飞或飘,下海可以游或梦。其余的男人,则是没完没了在倒雄心受挫的苦水,说愤世嫉俗的酸话。如果暂时还不是他的天下,肯定是什么人在搞阴谋,会使命运之神没有看到世界的未来在他的身上。 这些男人也不想想,这个世界上,雄心比机会多几十万倍。命运能让几个人的雄心得逞?个个都当主角,让谁当配角,谁当观众?台下的人都跑到台上来了,舞台太小,这戏就演不了。 惟一的区别在于:识事务的男人,收缩雄心,散淡闲适,称为道家;或是先追求精神超拔,下辈子轮回后再来,称为佛家;不向命运低头的男人,整日满口不平之气,依然满腹经纶指点江山,称为儒家。三家说话角度不同,出发点实际上差别不大,还是要与世界决一雌雄。 还有另一种雄心未得逞的男人,专门吹征服女人如何了得。若有过几个女友,会说成几十个女友,表示他的雄壮志气,特别有吸引力。有一个特别让我恶心的男人b,专说曾经让女人自杀的光荣历史。身高一米八二,眼睛很迷人,会拉小提琴,他说小提琴就是女人,没女人不围着他转,就像小提琴绕着他的脖子。我与他在一个party遇见,他抽着烟,一下子就猜准我身上的香水味。他说他的香水知识,全来自女人。他说有一次他为两个女人买礼物,在北京最好的商店同时买二瓶香水,都是chanelno19. 我问他为什么要买相同的礼物? 他说,因为那段时间他与那两个女友相处密切,而且为了不让她们彼此知道。后来,他又买了两瓶poison(毒药)名牌香水,给这两个女人。 为什么?我问。 因为他决定同时离开两人。没有一个会有能力把他追回来,因为他对女人是决不回头的。还不如暗示她们两个不如干脆自杀。 b的话,令我不寒而栗。不是怕他,也不是相信有那么多女人为他自杀——没有几个女人会笨到如此地步——而是惊奇:男人中竟然有这样的低智商自大狂!依然是个让人担心的睡不着的角色! 我赶快与他中断谈话,转到一个人少的角落,另一女友端着酒也转了过来,她无意中听了b与我的全部谈话。她摇摇头,说这个人永远长不大,无知识:“关于香水的话,还是我教他的,我告诉他我最喜欢的是chanelno5.这个男人怎么记不住,编故事细节要准确。” 这下子轮到我转过身来看这个女人了:可不是吗?男人管逼死人命的大事,女人管走上死路的具体细节。 所以我期待女人拿起电话,我可以享受地听到她的仙人球竟然开出红白紫三朵花,很吉祥;她的小京巴狗竟然开始怀孕,肯定是邻居家野狗耍流氓,如果基因没有被污染,肯定送我一条小狗;或是孩子尚不到十岁,竟然快写完一本小说,从同性恋到异性恋,大讲男性雄心壮志,才华横溢,看来会是一个托尔斯泰。真了不起——到此电话可以结束,小男人也危险,我也够困了。 的确,女人是琐碎的,目光短浅,胆量小。正因为如此,女人活在具体生动的现在。没有女人用生活琐事压着的男人,就像没有手牵拉着的气球,直冲上天空,一直到气压很低的高空,在那里膨胀,膨胀到最大限度,然后爆裂成碎片。 为什么孔老夫子抱怨“惟女子与小人为难养也”?因为孔子带一大帮野心青年,周游列国抢官做,当过此国或彼国的大官,而且卷入政争。假如没有女子加小人把他拉回家,他就没法余生关在草屋里述而不作,成为历史第一牢骚家,而早就在某国被政敌砍掉脑袋,历史就少了一堆自以为聪明的话头。所以我上面说了,儒家的源头来自被雌伏的雄心。 话又说回来,世上有不男不女雄激素过多的女人,当然也有雄心勃勃的女人。所谓巾帼英雄,我觉得是命运最悲惨的一种人——干脆是没有人能拉回来的气球。 中国传世第一人,称为花木兰,现在有好莱坞电影为证。此人无数战场拼杀,竟然从来没受过伤,更不用说十八年没有脱下盔甲衣服洗过澡之难,尤其每次小便竟能完全隐藏,到荒漠地带干脆整日不撒尿,真是历史第一奇事。这种英雄,我希望女人们不要做。 外国传世第一人,称为圣女贞德。此人在法军全面失败退居一隅时,振臂一呼,全军振奋。结局当然很惨:被法军中嫉妒的将领出卖,烧死在火刑柱上,罪名是“巫女”。我想她也是巫术中人,不然哪能让全军听令? 当代的雄心女人,实在太多,举不胜举,大半荒唐言行,可以与狂悖男人一比。例如有某富女,向报界声称她穿的衣服,“均是领导世界新潮流”,否则宁肯不穿。这比声称她是天主教新选出的女教皇更让人目瞪口呆。 例如某才女,声称自己是“基因皇后”,因为她把国外本是公开的英文资料读懂了;又有某才女,声称在某名牌大学一年级就因成绩优异得到博士学位,创该校六百年校史新记录。这些人的雄心真是太男人化,女性特别注意的细节真实都不问了。 铁血宰相俾士麦,如果遇到个慈禧当政,抽用军费建花园,又有什么办法?所以雌威加雄心,最要不得。feminism,先前译为“女权主义”,现译为“女性主义”,我举双手赞成。不是说女人应当把“权”拱手让给男人,而是说女权成了主义,与男权主义一样危险。 请想一下,全人类每个人一概雄心勃勃,这日子还过不过?我每天临睡前的电话粥还煲不煲? 男人是不是毛虫? 朋友来电子信,要我去乐趣园网的小说包间玩。我拇指一按他给的网址就上去了,竟然是他在那儿坐台,而我和另外三个女作家当老板。不过生面孔比熟面孔多,年纪轻轻,思想却生了花发。 “对不起,我错过门,来迟了。诸位,能否告诉男人有多坏?我正在写专栏,想不出来,只好问你们。男人在我眼里好像不错。” 我留下话就出来了。出来就接到一个男人打来国际长途电话,说他现在在国内成了女人心中的偶像,成了她们心灵导师,现在书和人都是抢手货。他近期准备到英国来搞定他的畅销书《xxx说女人》外文版,伦敦有个书市,他一定要在这会上做成外文版权,让洋女人们狂热地读他的书,不再把钱花在看心理病医生上,他希望我能接待。 我说你没有吃错药吧? 他说,是真的。你还不赶快学习我的书? 我又问了一句。 他很不高兴了,他说他就是女性心中的教父! 电话结束后,自然想起半年前在大连的一件事。与好友d约好吃晚饭,结果一晚上她都在说一个我们共同认识的男人。 她说他真有本事,哪怕在最不可能交朋友的地方交朋友,比如在机场或火车站,那最亮眼的女子,幸运的女子,有一面带善意的男子与你搭腔,说认识你。你记不得没有关系,然后他介绍他自己是一个作家。而且即刻看出你疲惫,说你劳累,要多注意休息,女人要年轻好看,得睡好,其次才是化妆品要好。 不要以为他是在争取你的好意,他会说他已经结婚,妻子是多么高贵多么动人,她最难得的是个开放的新女性,对他一百个放心。 若你没有人接,他会说可以一起走。别担心,是来接他的车,开车的是艳丽女子。他的手机响,又是女子,甜甜地问候。不是妻子,是好朋友。他说,他喜结红粉知已。他问你,有没有必要买一艘海底沉船?有网站问他要不要,就在渤海,三百元,百分之八十的可能是甲午海战打沉的日本舰艇。只花三百元,夜里睡觉想到那海里永远有一只有历史的船属于你! 你不会没有好奇心,于是留了电话。 下次你接到他的电话,约你上雅气的咖啡厅。结果到约会地点,你发现那儿已经有三个美女文学爱好者围着他,老师长老师短。他不乱动手脚,规矩得令你疑惑。女性的嫉妒心被引上来了,这时你才刚开始被勾上铒。 我对d说,看来变化真大,以前他可不这样,起码我认识的他不是这样。当时他在一家大桥下开火锅店,很是辛苦,生意却不好。后来跟着大部队南下闯世界,每天辛苦,有时惨到睡街边,创业不容易。别人说他有克妻相,所以女人都怕他,他交女朋友很难。他的妻子生孩子死了。 是得病死了。d抢过话头。他写文章说他在海边买了块地,叫滨海椰子第一乐园,把妻子的骨灰葬在那里,还带情人去参观。 念旧情,不错。我说。 d挥挥手说,有一次我对他说,你把你老婆气死了?听说她得了癌症,叫你回去照顾,却发现你和女人在一起。他说不该说的话别说,我还不至于这样吧。d说,他是炒股发家的。也不错,敢于及时收手来做文学这门生意,等于专职写情书。这个孤独的世界,我们女人的确需要情书,已经没几个男人写得出来,真是悲痛!可是他的名言,你听听:我此生最大的理想是让天下女子怀上我的优良品种! 我笑了。 他说他和这个女人睡过和那个女人睡过。某某在床上很荡,谁是个木头。他说所有的女诗人一个样,阴萎。他要在四十岁前超过这三年中国奥运会夺得的全部金牌数。现在要节约资源,将良种播到国外去。破坏洋人的基因,宏扬我中华。我们先不说他睡过没有,而是男人没有权这么开新闻发布会,一旦一个男人这么做,他的心和肉其实很烂。 有一次他到大连来,请她到他住的五星饭店见面。他把一帮人弄到旅馆外一个山东餐馆吃饭。不在饭店吃,节俭是美德。可是那餐馆又破又脏,他对女服务员喝来使去的,席间不停地叫来女孩介绍给另外两个男子,说他们正在筹办模特儿大赛,明目张胆地对身边一个女孩说,若她和他们中间任何一人好,她会弄到一个三等奖的。等到结帐了,他装着没有看见,等着别人付钱。低头对她说,你应该付,你是地主。她当时愕然,他以前落难时她给了他经济上帮助。男人必买单——真正的女权主义会认为降了等级,而在于:是他请她吃饭。 我理解d的心情,她是一个很单纯的女子。若是我告诉她就是这么个男人想到伦敦来一番凌云壮志,不知她会怎么说? 想想,就他那煽情文字在醋缸里浸泡的功夫,哪能打动那些一批接一批的女孩子。可见他真有口才,也有时间磨女孩,给女孩出主意,有时必是很体贴女孩的心,才会弄到精神领袖的地步,如果他真有那本事的话。 写到这时,我突然心血来潮想到小说包间去逛一下,于是按了下键窜了进去。关于“男人有多坏”一说,果然有话在那儿等着我: 少年甲:即便是杀人放火的黑社会,也有英雄主义在。 少年丁:丧心病狂的没遇过。 少年丙:搞多角恋爱的也不算坏。 少年乙:像李有钱这样把男人剥光了脱了虚伪外衣赤裸面世的男人,也不知坏在哪里。 少年甲:特别在女人面前。最混蛋的男人也就是在情人面前说老婆不好。 少年丁:不过这也不算什么,是男人的矫情吧。 少年乙:男人在男人面前坏,这个女人不必关心。 至于还有更坏的地方,那就是人的共性,男女都有,脱离男人的概念了。 总之男人还是有好东西。 少女a:男人也就那点能耐,能坏到哪儿去哩? 少女c:这毛虫是不是男人?贴一则台湾女作家黄宝莲《仰天45度角》书里的一段文字为证。 毛虫就是我生命最深沉原始的巨大恐惧,这是一种无法言说的生理恐惧,不合逻辑,没有理性。发生在毛虫和我之间的诸多事故,除了承认它是来自魔鬼的诅咒,我没有其它更好的解释。那种恐惧尖锐如刀、细密如针,扎进血肉,渗进神经,深入骨髓,操纵脑神经系统,让整个人发狂失控,崩溃瓦解,莫名颤栗。 这毛虫是不是男人?我想不是,起码黄宝莲不是这个意思。世间万物既简单又不简单。不过她有一言在此似乎专对症下药:“一个人可以上刀山,跨火海,天不怕地不怕,却怕蟑螂,怕老鼠、怕高、怕飞、怕幽闭的空间、怕敞开的空间。世间万物,物物相生相克。” 我们如何改变男人世界 周六去听一位男性朋友在一个“女子高尚气质学堂”的演讲。这位朋友思想开放,观念新锐,妙语连珠,激活台下成功的白领女人死水微澜的内心。她们纷纷发言,历数男人各种罪状,义愤填膺,正气凛然,很像多年前我在一本小说中写的一帮年轻女子组成女性俱乐部,要用甘地式的不合作主义、费边式的渐进主义、新马式的改良主义改造社会。首先,拒绝男人的性霸权,挫折他们的性侵犯倾向,最终改造男性沙文主义。 有个穿花边裙的女子激动时竟站起来说,我们得战胜自我,不向男人妥协。 听众都喧宾夺主抢着发言,长篇大论,故事都忧怨痛苦,成了婆婆妈妈的忆苦控诉会。 煞风景的是另一个坐在一边沉默寡言的女子,却插口说,我们有一天会到四十岁,现在就担心男人不爱,那时半老徐娘怎么办? 她的话给全场打了一个大问号作结。 三个小时听下来,我发现这些美丽气质的女学员们未必弄明白:第一,男人是什么;第二,女人是什么;第三,作为一个人,你到底要什么?女人在没有了解自己是什么前,怎么谈得上战胜自己?看清自己,恐怕更重要。 我们讨论的男人,只占这世界的一半不到,但无法否认的是,世界上的活动大部分是男人在活动。如何看待男人,也就是如何看待世界。说男人的趣味,无非就是说社会趣味;说男人的傲慢,无非就是说社会的傲慢。社会的白日梦,也就是男人的白日梦。 烧饭的以女人为多,为什么名大厨美食家多为男人? 学钢琴的以女人为多,为什么演奏大师多为男人? 穿时装买新衣以女人为多,为什么设计大家以男人为多? 女人最欣赏优美的线条艳丽的色彩,为什么大牌画家以男人为多? 愤怒生气,情绪冲动,是女人看家本领,为什么敢扔炸弹敢动刀枪驾驶自杀飞机的以男人为多? 需要精神依靠的以女人为多,为什么救世主、菩萨、上帝代言人,多是男人? 读小说,甚至写小说的以女人为多,为什么诺贝尔文学奖大多给了男人? 这样一遍理下来,作为女人心里就亮堂多了。 如果这世界是男人世界,这社会是男人社会,尤其这中国是男人中国,那么我这篇小文章,岂不成了《第三只眼看中国》、《山坳上的中国》、《走向世界》这样气势磅礴的大题目? 假定我能写那题目,也会被称为“巾帼不让须眉”、“女中豪杰”、“蓝袜子”等等,名称虽好,但是写得不像女人,编者会认为我文不对题,人不对号,违反稿约。 因此,就题目说女人的眼光,看世界看社会,虽然是一种自我矛盾修饰,强要做文章,还是可以做得。 一般说有三种女人看男人之法: 第一,极端女权主义的看法。说这是因为社会是男人控制的,各行各业对女人的岐视,有意漠视女人的成就,压制女人受教育求发展的权利,这社会是一个男人的大阴谋团体,专门设计出来压迫女人。我个人不属于这一派; 第二,修正式女权主义立场。说这是因为男权社会几千年,把女人的社会角色固定化了——围在卧房、产房、厨房里。而女人们也把自己的角色固定化,认为外面的世界本来就是男人的世界。一句话:被男人奴役惯了,就甘于自我奴役。这么说,女人的苦恼至少男人要负一大半责任。我声明,本人属于这一派,我站出来要求男性社会对岐视女性负责; 第三,前女权主义或非女权主义。说这根本原因是男女生理体能不同,自然导致的社会分工,女人要负责生育,男人就要负责生产;女人要负责养抚,男人就要负责御敌;女人要负责琐碎具体的家事,男人就得担当家国大任,从事数学、哲学的抽象思维乃至终极超越,就必须是男人的任务;女人只能管管油盐酱醋,打翻醋,还让男人小看。 我当然拒绝做这“没出息”派。 不为别的,就因为“小女人文章”泛滥成灾,原因当然是“小女人读者”这个集体上帝的命令。读者,我的好读者,如果你自认小女人,自甘小女人,而且喜欢小女人的脂粉文字,那么我们现在就好说好散,免得你做头发时,拿起我的文章,败了兴致。 不过,我是自由撰稿人,靠稿费过日子。如果所有的你都不看我的文字,我就得过免费减肥的生活。因此我还是得写让那么多小女人读者愿意掏腰包的文字。 怎么办呢?我只得玩点小花招:我的话表面有层意思,背面又有层意思。表面意思给你快乐的时光,背面意思让我自己对得起自己。 我大谈美食,你可以明白我主张你一星期去一次餐馆足矣;我大谈时装,你可以明白我主张漂亮女人可以抓到什么穿什么;我大谈电影精彩,你基本上可以明白大部分片子只消化十分钟“快进”,就算看完;我现在言归正传,说男人了,你可以明白任何俊男帅哥不值得看第二眼,女人的第二眼马上让他们肾上腺分泌太多;任何不把你当一回事的男人,你该掉脸就忘得一干二净。 你是不是认为我话说得太阴阳怪气,水水火火,不一刀子划清?不,绝对不。我是一个极端顶真的人。只不过我知道这个社会男性势力太大,但是男人急躁,糊涂,记忆力不佳,智商也不及我们女人,甚至寿命也短。只要我们有耐心,一点点耐心,我们就能完成一场和平演变。 因此,不妨慢慢做头发,慢慢做美容,慢慢照镜梳妆。不急,时间在我们这边,至少,在我们半老色衰之前。 小脚与全中国男人的性癖 燕莎一楼有个“南美酒吧”,每夜绵歌艳舞。在京的鬼子们特别喜欢在那儿喝几杯,舞几曲。一天晚上,我和朋友b一起陪两个英国朋友去那儿。推门进去,扑面而来的浓烈异国情调,舞池暴满:台下在跳,台上两个样子像来自巴西的女郎边唱边跳,穿的却是中式兜带,大半身体线条毕露,美艳得让人瞠目结舌。我们一席三人坐下边喝酒边看热闹。舞池正在跳探戈,有一对穿红色的金发男女,花样百出,今夜必须出尽风头。 我说:她的脚不简单,这么高跟旋转如飞。 旁边有个洋人说,哪能与中国人比?三寸金莲,听说舞起来叫皇帝连国家也不要了。 因为我是桌上惟一的中国人,他们只能问我:中国男人一定觉得小脚很性感? 我很意外,因为这是第一次我听到西方人谈论小脚,以前我听到的都是小脚是摧残,太没有人性之类的话。 我一点不恶作剧地说:可惜我不是小脚,不知道中国男人如何反应。 那你母亲是吗? 我母亲也不是。母亲年轻时,必须缠足,每次缠上,都被她拆掉了。她为此甚至绝食,最后取得胜利。否则她会做县太爷夫人,而不是袍哥头子老婆。 这位洋人插话,如果现在中国女人是小脚,我做梦都会笑醒。小脚在中国消失,温柔美丽的小脚女人只能到电影里去找,至少对我们西方男人来说是终身遗憾。 我站起来想给这个洋鬼子一个耳光。但是我从他眼睛里的狡讦看出来他是嘲弄。毕竟是中国社会让女人残废一千年,到底毛病出在哪里?我觉得著作等身的中外专家没有一个弄明白此中道理。 以下我说的话是我的独到见解。专家们听着:你们引用时务必注明出处,以防我到法庭告抄袭罪。 看来专家们一致的意见是:小脚,这个中国人形象上至今残留不去的污点,原因完全在全中国男人一千年不变的奇怪性心理,即小脚“恋物癖”。比如,康正果最近出版的《身体和情欲》说:“当男人越来越迷恋那三寸的金莲,不缠足或缠足得偏大,失形,竟成了身为女人的致命缺陷。” 根据?因为“全球适用”的规律是:男人的性偏好,是女人身体变形的根据。西方男人对女人的三围要求,迫使女性在身材上竞争诱惑力。西方男人好细腰,于是十八世纪开始流行紧身褡,二十世纪流行减肥节食,做oo7大海报上的美人;西方男人好长身曳臀,于是有高跟鞋;西方男人好大波,于是有《海滩救生队》的帕梅拉,然后隆乳术大兴。 虽然我住在西方,但我对西方男人的性趣究竟是否如此,知之不详,评头论足时总觉得力度不够。到处是减肥广告,弄得我也认可了。应当说:减肥对女人本身没有坏处,胖子总是死于心脏病。用鞋子撑个高个子,也不错。我的老邻居玛丽的女儿说,她一旦穿上特高跟的鞋,穿上露出乳沟的晚礼服,发现男人矮一头,对她说话的语调都变得谦恭有礼。一句话:西方的美容癖好,似乎对女人本身也并不是完全没有好处。小脚不然,我想不出任何用处。 用这个“定律”套中国,整整一个千年的小脚史,就只能怪中国男人的小脚“性癖好”?我一直怀疑这个解释,因为小脚实在难看。小时候我喜欢乱窜,让我看到了邻居老太太解掉裹脚布后的样子:那种丑陋,那种臭味,让我一生难忘。当然我不是中国男人,现在已经抓不到一批男人来做测试,肯定或否定都是悬猜。 嗜小脚的故事挺多:辜鸿铭爱小脚的特别气味。不过这个人不能算数。他是半洋人,一心一意反潮流。凡是北大同事反对的,他都偏要拥护。他做戏挺认真,我们就真上他的当了。 晚清小说《二十年目睹之怪现状》中也有一个嗅脚癖,既是“怪现状”,即非常人所能为。 再看小脚癖的源头:南唐李后主宫中女人太多,窅娘想邀宠,只能大做牺牲,弄出个花招舞姿,引来皇上恩顾。李后主只是喜新厌旧,好新奇这个性趣正常,不能让他为千年陋习负责。等到新奇变成流行,流行变成体制,那就不是性感问题:小脚一千年,没让中国男人腻烦透顶,这才是怪事。 依我之见,小脚与中国人的“性趣”没有什么关系。小脚长盛不衰的原因,是中国社会特殊的“等级流动”社会制度。与任何社会一样,社会讲等级。但是西方一直到十九世纪,中国在宋明之前,等级是世世代代不变的。所谓九品中正,所谓“上品无寒门,下品无世族”。唐开始施行科举,但族士制度势力依旧。那时没有女人裹小脚之举,裹得再小还是寒族。 赵匡胤大军灭南唐,李后主到汴京做了职业诗人,窅娘当了职业舞女。此后,男人就开始有机会靠苦读写命题作文改变社会地位,而全国女人就开始扎小脚表明决心:社会地位能靠吃苦而改变。男的能朝为田舍郎暮登天子堂,女的能靠自我折磨的毅力表明改变社会地位的决心。到本世纪初,教训子女的村野小民依然心里明白:“你这男娃不刻苦读书,一辈子当不了官。”“你这女娃不狠命扎脚,看哪个好人家娶你!” 满清入关,武力征服成功后,强令汉族男人留辫,女子放脚以示臣服,而且不惜在江南一再屠城压服反抗。但女子好像对放脚的抵抗更激烈,满人只能见好就收。汉人做到了“男降女不降”,男子打辫子才能考科举,女子没小脚怎么往上爬? 这就解释了为什么效率极低。根本无法号信全国军阀政府,忙于内战无法顾及社会改造的国民党政府,在根除小脚上却是异乎寻常的成功:“五四”之前妇女就开始纷纷放足,二十年代有面子的男人已经不能再有小脚夫人,三十年代如果不休掉小脚夫人就面子扫地。改造之彻底,之容易,我更不能相信小脚是中国男人的性趣。这个时期男人同时丢失的千年宝物,是科举,证明科举的确与小脚共生。一句话:小脚不是追求性感,而是改变社会地位的努力。一旦无此用途,消失得极快。 有人说,小脚陋习之消失,是西风东渐,社会风气改变,就是中国男人的性趣,变得西方化了。我看这说法完全不了解中国社会,没有任何西化之风能叫僻远山村的女人在一代之内放弃缠足。 专家们说道:西方女人鞋着高跟,实际上与小脚功用等同。既然如此,在燕莎眼睛贼溜溜地看高跟女郎扭腰摆臀的男人,为什么不去看据说也能使女人摇曳生姿的小脚呢? 《毕业生》里的女人的玉腿伸出来,顶端是一个怪里怪气的畸形肉团:中国的达斯丁霍夫曼站在那儿,激动得心跳都停止了?少胡说吧!告诉那些坚持认为中国人性心理有大毛病的中外专家:我——不——相——信! 一群迷失的狗 当婚姻逼近一个男人,如果他是自由之身,即使这女子是他心爱的,他也不会放弃他做单身男人的自由。那么若是女子自己提出,那情况就更糟,干脆失败。如果这男人是一个有家室的男人,这女子的爱就等于吹了一个肥皂气泡,未上青天就破灭了。 她黑发,不高,丰满但不胖,西班牙人,才二十二岁,到北京学汉语。一开始学校有名的帅哥追她,她逢朋友就说,毫不掩饰。有一天我去看她,一晚上她抽烟抽得很厉害,说话紧张,但普通话已说得比我这个外地人还地道。 那个幸运的中国男人有一米七八高,她说着拿出照片。我一看,长相在北京大街小巷都可抓出一大把。 她说,他看她眼睛透亮,热情似火。她经常和他跳弗朗明哥,说着她唱起来,边唱边站起来,身子一抖脚尖一踮手就如鹤转动。 突然她哭了,说那男人把她扔了。她决定反过来追他,结果当然不如她所愿。 当时我感动,因为爱一个人得有爱的能力,还得有这勇气。那男人被一个洋妞追到这种程度,别的不说,虚荣心该满足了吧? 她说,她决不离开中国,直到把他追上手为止。 美国朋友m是一位记者,有无数男人追她,但她爱上一有妇之夫,也是个记者。她要那男人离婚和她结婚。男人不肯,开始婉拒,后来就有意躲她。她去男人可能去的地方找他,有一天终于在一个party上找到。她说你没有必要对我如此,我怀了你的孩子。 去医院做了。男人想也不想地说。 我一人也要孩子。因为我爱你。她记得当初他说他妻子没有生育,对此很遗憾。她转身的速度比他还快。 时间过得很快,孩子出生了,她给他送了封电子信,顺便传去孩子的照片。他很震惊,回信只有两行,一,你休想和我结婚!二,主动提出付孩子的生活费。她当没有看见一样,反而建议他看看孩子。 一年后,她有了他的第二个孩子。他还是不肯与她结婚,但帮她租了条件不错的房子,负担两个孩子的生活费。二年后,他们到伦敦来度蜜月。 j的妻子在外地有份很不错的工作,周末才回家,所以他需要一个保姆照顾家和六岁的女儿。这天妻子回家,立即就发现丈夫对她很冷淡。她问他,是不是在外边有女人了? 没有,不可能。丈夫一口否定。等见到保姆,凭女人的直觉,她明白了。她开掉了保姆。丈夫与她大吵一架。丈夫的理由是,你没有权利做我的主。 第二次她从外地回家,发现家里多了一个家教,住在家里。丈夫对她说,我们的女儿需要她。结果夜里发现丈夫不在床上。她一下傻了,如果她提出离开这个男人,岂不是正中他的下怀。她不说,辞掉外地工作,在当地找了一份低薪的工作,每天都回家。但丈夫对她就像朋友一样,家教仍然住在他们家里。 伦敦温布尔敦网球场附近有很多风格不一的酒吧,英国女子都喜欢上那儿聊天,大多聊男人。小女孩会说,男朋友越多越好,绝对不超过两个月,kiss可以,但不要轻易让男朋友上手,除非喜欢的男人。反正选一正式男友一定要那有男子汉气的。大女孩说,经济情况第一,男人没有一份好职业怎么成?已婚女人说,男人只配当振动按摩器,他们寻欢作乐,我们又怎么不可以? 没有一个女子认为男人长相重要,这和国内的女性不一样。帅是第一,在这儿说出来会变得可笑。像前面说到的三个故事,那三个男人自己都不明白他们自己的一切,好像裹上越来越多的纱网。男人想看清的只是一个女人的肉体,不太在意女人的心灵,喜欢与女人保持一个距离,让他们放心,有安全感,如同第二个故事里的男人后来对我的朋友说,“总得给我一个倒车的机会,我不能让女人爬上头来,也不能让女人决定我的幸福,我情愿不幸福。” 我这朋友说:“男人说到底是一个没有长大的孩子,内心很虚弱,面子需要强撑着,嘴里不饶人。其实很可怜!他们是一群迷失的狗!记住,不是狼不是羊”。 苏珊娜的爱情 在恐怖分子劫持民航飞机直冲世贸大楼的时刻,我正与三个女友坐在云南的一家酒吧里。电视里在不停地报道,那场面,像凶徒强暴女人。我们加紧喝酒,不停地添酒不停地干杯:世界正像离轨之火车,前面只有五分钟的活着时间,一百五十层的大楼正在我们眼前崩塌,香消玉殒。因此,一分一秒都无需掩饰,全部言语出自真心,我第一次知道人类的语言具有音乐的节奏和美妙。 a说,她可以爱b,也可以爱d。a很像我经常在小说里虚构的女主人公,她的笑声和那两幢大楼一齐发出重金属相撞的声响,她说她曾经在那最高之处接受过一个人,在整个城市风景的高空,她的身体与另一个人的身体进行交流,她觉得整个世界的人都与她同享快乐。 c说,她有一位大学同学,天天山盟海誓,到第四个年头还是没有得到她的回应。而那位同学是全校第一美男子,身高一米八二,校篮球队中锋。每次c回学校时,这位男士都在校门口那条小径上等候,趁着夜色将c抱起,好像要强迫她做什么事,但却是彬彬有礼,一直抱到c的宿舍门口才松手,鞠躬而别。一年后面临毕业,依然如此僵局。这个男士竟然以死相酬,没有留下任何纸片就自杀了。从此c再也没有记起过他的名字,到现在还是想不起来。她甚至没有见过与他认识的任何人,更没有回过那所大学。 e就是我,我每次去纽约时,都去世贸大楼。有一次在大楼下亲眼看见一人发酒疯。那是一个失恋者,三十多岁的男人,西服领带穿戴整齐。他喊着:“苏珊娜,我爱你!”不是张艺谋在电影里那有气无力的声音:“安红,我想你。”而是一种心肺撕裂的声音。他边哭边喊,明显苏珊娜早就走了。警卫很人性,没有将他架走,只是在他四周走来走去,直到他晕倒地时才将他抬上救护车。 我不明白,在这个恐怖时刻,为什么听到三个“男人不像男人”的故事。或许这样的男人让我们感动,或许现代社会已经到了“男子汉”像恐怖分子一样稀少的地步? 多年了,我已经忘记这事,那个“9。11”之日,我又想起那个呼唤“苏珊娜,我爱你”的男人。谁是苏珊娜?多么不可思议的场面!那个在情里自伤自残的美国男人,他像一幅色彩鲜艳的画留在我大脑少有的空白处,血的颜色,比朝阳还能把我从半植物人的日常生活里启动。好多年了,“爱情”这个久违的词,在这个夜晚才回到我们真实的世界。 于是我问:男人和女人,谁更需要爱情? 几乎整整一部历史,都在说:在男女关系中,双方生来就是不平等的:男人要性,女人要爱,男人要即时快乐,女人要情意绵绵。男人要自由,女人要筑巢,男人是女人越多越妙,女人对男人是抓住一个就不放。一句话,男儿志在四方,女人把婚姻当做终身事业。 但是在这个“真相毕露”的时刻,我们发现情况正相反:男人左瞧右瞧都是痴情郎,女人对这种男人不屑一顾。这些男人好像都到过云南,被傣族妇女放过蛊。 而传统是什么?传统中的女人必须忠贞,多情是男人的特权。如果一个女人要爱情,说明她很不正常,需要治疗。因为她知道如果一个女人要性多于情,就不怎么正常,需要教育,如果一个女人要性还要情,就更不正常,需要鞭子训诫。 如果她只需要一个负心人,永远宽恕他,像格里格的歌剧《皮尔金特》,她就是歌剧里不朽的女子。 那些为得不到爱情或就结束生命的男人,甘愿做苏珊娜裙下风流鬼的男人,都不配做她的爱人,换句话说,那样的男人就只是半个男人或不是男人,只配在琼瑶小说里赚人眼泪。 为什么不应该这样?生来如此,天生如此,女人顾家,主内,男人走向社会,主外。女人的忠贞一向不必得到回报,理该守空房,女人是为在社会守贞,不是为某个男人。她爱一个薄情郎也罢,爱一个负心人也罢,都是为了社会和人民大众。 让我们的苏珊娜休息一会儿。没人不知咱们的社会现在早到了角色重新平衡的时候了。现代性转型、城市生活方式,使那种忠贞开始成为多余物,使社会不再以家庭作为基本细胞。 在这种时候,明白人就会发现男人女人的天性,是社会强加给男人女人的分工,是后天nurture(培养),而不是先天的nature(天性)。先天nature正好相反:在男女关系中,男人要女人,极为有限,性生活消耗精力;女人要男人,可以无限,因为性反而增强她的精力。过去男人雄心勃勃,到处拈花惹草,惹得蝶舞莺歌,完全是因为社会把女人变成颤颤栗栗的花草,而且只能染一次,就得从一而终。所以男人的肾上腺素大量分泌,侵略性十足,到处耀武扬威,收集战利品。 下面我讲的这个故事,说明天性正在压倒培养。法国有个性心理实验室,做了一个“志愿”的试验:把有幸福家庭身体健康心理正常的男女,分别放到完全隔离,类似于荒岛的环境。自然而然,会发生男女之间的老故事。没有选择,本身就决定了选择,一个月后,几乎每对都如胶似漆。然后把他们全都放回原先的生活环境之中,看哪些人愿意回到原先的家庭。结果百分之八十的男人“高高兴兴回家去”,只有百分之二十的人愿意跟新的女人,或者“两者皆可抛”,追求新的浪漫去也。女人呢,情况不相同,竟然百分之七十的女人不愿意回到原先的家庭。 结论:男人天性念旧顾家,女人天性喜新厌旧。 我仔细读了这份有趣的实验报告。这个实验在整个欧洲引起很大争议,因为有挑唆家庭不和之嫌。我完全理解报告所得的结论,只有一项,我认为造成了实验结果扭曲:所选的男女,都尚无子女。如果有孩子,结果就会大不相同,女人有母性,回家的愿望更强。 但是该实验室专家认为结果不会不同,因为已经有报告发现欧洲男性比女性对继子继女更容易接受,也就是说男性更不重视“是否己出”,不关心血脉流传。他们恋旧,是恋女人多于恋子,他们的爱情很纯粹。相反,女人的母爱往往限于亲子女。因此重做这个实验,结果不会不同……这就是现代社会发展的趋势。 上帝,难道中国男人的几千年不变的传宗接代狂——这个中国女人忠贞的最大奖赏——也有一天会改变?我绝对不信,苏珊娜,你信不? (选自2003年第3期《台港文学选刊》) 银座故事 那是一个周末的晚上,带着蓝色。我按约去那个男人的房间,那里已有五位男大学生。一个诗人,有如此的崇拜,应该有点满足。但他不,总抱怨生不逢时。当一房间人聊得正起劲时,他说,到楼下餐馆坐坐。 有人问:餐馆? 他说,是的,去吃点东西喝喝酒。 我表示我不去,我和其中一位男生说高兴了,正要去研究生院的银座,那里有一个诗人聚会。我问他去不去?他说,你去吧,今天我没有空。 第二天上午我听课出来,正要进图书馆,他在身后叫住我,说晚上一起去散步,看天边最后一抹霞光。我说好。可是我忘了。等我想起这事后,已经快十点了,赶快往他住的地方走,结果在宿舍楼门口碰见他和一艳丽小姐,他当没看见我一样,带着那小姐往外走。我想向他道歉,也没机会。正好在路上,我遇见两个朋友,就一起去上银座了。 一刻钟不到,他和那个艳丽小姐也来了,坐在我和他以前晚上经常坐的位置上。背对我们坐下。 二天后的晚上,他把我拉到校园外的树林茂盛的小径,很静,能听到远处的流水声。他生气地说要离开这儿,只是因为我在这城市,具体点,在这学校,使他改变了主意:既不去南方经商,也不去北方,虽然那儿有一大堆朋友。南北方都不去了。 你在嫉妒。 朋友们都说你用情不专,他回答。 对对,我朝三暮四。 他说还有自知之明,你男朋友一大筐,我算老几?如果我现在女孩多,也不过是向你学习。 他的话真让我另眼相看。可是他说,如果你对我的感情当真,若当真,我也当真,行不行? 感情可如此搞平价批发,倒是新鲜事。可是那天晚上,我听了,心里非常难过。于是我就这么告诉他了。 他冷冷地看着我。 天渐渐凉了,冷得厉害。我们在小径上来来回回走着,没有目的地,没有起始。这条路像架在半空,如果我们停下,仿佛下边就是死神。我们一刻不停地走着。这时,我对他说,我倒想离开这儿,想离开的是我,并不是你。他态度一变,开始说服我,说他有多么需要我,他说他要离婚,要和我结婚。我说,你说服不了我,我不会留下来,除非出现奇迹,而奇迹往往是弱者制造的幻象。 那时我生活困难,看不到出路,我的写作,陷入一片死海。杂志社和出版社怎么对待我的,我若回想就等于重新做恶梦。嫁一个男人,显然违背初衷,更不合我性格,我从未有过那么绝望。离这儿最近的城市是南京,而离我最近的是城中心的一条弄堂,住着我的姑姑。姑姑对我很好,不过见面的时间,总是很短暂。一座城市,一个人,一间房,一条路,都会与我的写作戚戚相关。可是,我找不到自己,甚至看不见有其他什么人可以进入我的世界。 柔和的灯光从校园的楼房里倾洒出来,录音机放着温馨的歌曲,二十来步水泥石阶,淌着月光。刮着冷风的夜,依然蓝色。我现在还记得那个夜晚,当我回头,一个盲人戴墨镜,手拄拐棍,但大步流星,朝我们迎面走来,从我和他中间穿过去。步态自信,他几乎撞倒我。 不过那只是我的希望而已。他擦着我的边走过去,我愣住了,看着他消失到黑暗里。我问他:你看见了吗? 他说,我看见了。 第二天,他带了一个穿黄毛衣的女研究生来见我,那女孩对我说:你有男朋友吗?我不作答。场面很冷,甚至他也不与她说话。等那人走后,他对我说,你应当有一个男人,那男人非我不可,因为你值得我同情。 我说,我倒想找一个女朋友。 他脸上的笑容静止了,隔了一会儿,他说愿意让我帮你找吗? 若找到,万一我爱上怎么办? 我说,没问题。 他立即声明:我是戏言。 我说,你不是戏言多妙。 你真的喜欢女人?他说。 难道你还怀疑吗? 从那以后,他对我很是放心,不再盯着我,但反而使我疏远了他,干脆躲着他,不管他上门、打电话或写信,甚至扬言自杀,任何方式,我都不肯见他。最后他进入我写这城市的小说中,名字叫古恒。 两块大洋 天生恐惧镜子,那是另一个令我极度不安的世界,尤其当我回忆一些特殊的往事时,感觉那世界,被雾气袭上一层我抹擦不净的灰蓝色。 记不清从几岁开始我发誓要离开那个出生的山城的?也记不得在十八岁那年我是在哪一天离开它的,之后的日子过得非常迅速,我一直都在路上流浪。什么都不妨试试,各种艺术形式,各种生活方式,我的小包里或裤袋里始终装着安全套,哪怕没能用上,带上它,就感到了性的存在。爱情在我眼里已变得非常虚幻,结婚和生养孩子更是笑话,我就是不想走每个女人都得走的路。我的脸,早已失掉青春色泽的脸,只知道及时行乐的笑,已经不会为任何人,也不会为自己流一滴泪了。 直到我觉得应该走得更远、必须向父母告别,我才决定回故乡山城去。 那天小路上全是树叶,我站在错乱狭窄的石阶上,看到院子里一个白发苍苍的人,坐在一把旧木椅上,他面前的两扇大木门发黑,院墙外的石岩像刀斧削过的锋利,冷风扫过,嗖嗖地响。 我一点声音也没有地跨入院子,走近他。六六,你回来了。父亲双眼已瞎,却依然有感觉到是我,脸上即刻出现了慈爱的笑意。 我说,我回来了,可是太匆忙,什么都没给您和妈妈带。 你回来看我们就好了,你在外面不容易,从你上次走后,听说外面出事了。你妈迷信,她就给菩萨烧香,保你平安。 那天晚上我和母亲挤一个床,父亲则睡在竹板长凳搭的床,父亲是照顾我,担心我长途旅行睡不好。两床间隔着一把旧藤椅。除了床,屋里还有一个五抽屉柜和一个衣柜。小窗终年不见阳光,被另一幢房子封得严实,白天也要点灯才看得清楚。屋顶有间阁楼,低的地方比人矮,结满蜘蛛网的天窗坏了,没人修,成了风口,吹得板墙上的旧报纸东掉一处西掉一处。老鼠在地板上跑得欢,无法住人。就如此窄小的地方,在多年前竟住下我的父母、三个姐姐、两个哥哥!几人挤一张床,那时只要能躺下,就能睡得好。 那个我回家的晚上,潮湿,寒冷,听得见猫在瓦片上绕着天井狂奔,那熟悉的叫声,一如多年前。我不禁打了个激灵,身体本能地贴紧母亲。 母亲六十奔七十了,脑子仍敏锐,她问我,你是不是还要走? 我一动不动,我不知道怎么回答好。 母亲说,你一人在外,要多加小心。这个家,我们谁都不牵挂,就牵挂你。黑暗中母亲的脸侧了过来,眼里似乎闪烁着泪水。你最小,又生在那个倒霉的灾荒年。你爸爸被弄回来,没了工作。我没有奶喂你,即使有奶也不行,我得去老远的地方上班。你连一口牛奶也没喝过,靠玉米碴和菜叶熬粥,你命大,居然活了下来。 父亲没有睡着,他插话:把那两块大洋找出来吧。 母亲开了灯,披上衣服,下了床,从床底拉出家里惟一的皮箱。她念念叨叨地找钥匙。第一次知道家里有两块大洋,是在我小时,最多只有四岁,当时父母的声音放得极低,样子极神秘:母亲说,把大洋拿到银行兑换,再借些钱,找个好医院,治你的眼睛。父亲说,算了,眼睛治不好。再说,去兑换不就自招了吗? 朦胧的夜色中,几声汽笛呜咽,涌入耳旁。我不必闭上眼睛,就能看见,一艘运货船驶向长江嘉陵江的混合处,一个年轻的水手把缆绳扔到趸船上,套牢。这个水手,在几年之内,当了二副、大副,到了一九四九年,已是一个拖轮的船长。 父亲说山城临解放时,风声很紧,船溜的溜,人跑的跑。军队抓住父亲的船运军火上溯嘉陵江。那儿长段江岸已有解放军出没。父亲知道推脱不了,他用棉被包裹身体,仅露出眼睛,从江上第一声枪响时,他就开始大拐“之”字前行,以躲避炮弹和如雨的子弹。 血溅在驾驶舱的玻璃上,押船的士兵惨叫一声,不知是吓得跳下河还是受伤了抓不住船舷跌下去?父亲既紧张又害怕,疯狂地开着船,军火随时都可能爆炸,他就等着被阎王带走。 当父亲从千疮百孔的船上人不像人鬼不像鬼地下到沙岸上,等候在那儿的军官,掏出两块大洋给父亲。就在当夜这一带地区就被解放军占领了。 母亲把皮箱里的衣服往上放,一件暗红蓝花的双层绸质旗袍,在一叠布衣中非常醒目。我弯腰取过来,觉得是见过:多年前的一天,我在一张发黄的照片上看到,有一个穿着这件旗袍的女人,跟电影里的女人一样好看。我现在想起那个好看的女人就是母亲,只是当时不相信那是她。 母亲抬起脸,看了我一眼说,你要喜欢,就给你了,城里名裁缝用手工做的,大小也许正好合你的身。 我摸着母亲这件珍惜的衣服,她几十年没机会穿,竟如新的一样,袖口,开叉,一针一线,均匀贴切,右襟边的丝纽扣,更是做得玲珑。 我对母亲说,不必找那两块大洋,母亲却不理会我,说你爸爸让找就得找。 山城解放了,城里城外到处是五星红旗和歌声,解放军接管了整座城市。很快公私合营,接着肃反开始。有人捎来口信,母亲急着去监牢看大姐的生父——一个袍哥头,没能见成,说是已经敲了脑袋。母亲那天从江边回来,就病倒了。 因为父亲敢和我的母亲生活在一起,运动一来就引来麻烦。轮船公司的军代表对父亲说,你竟然和国民党军队合作,在我们解放这个城市时运军火支援蒋家王朝!原来被捕的国民党军官说出那艘船和那个不怕死的驾驶员,幸好他忘了说那两块大洋。军代表训斥父亲:你还娶了一个袍哥头的老婆,收留反革命的后代。 父亲对母亲说,我有千张嘴也说不清,冲不过去没命,冲得过去也一样没命。那年,先让他停职写检查,然后关起来。那个房子是个临江的吊脚楼,他凝视江上,一艘艘日夜行驶的船,他的眼睛是从那时开始不好。灾荒年时眼睛扎针似的地痛,最后从船上跌下江里,送进医院,查出了眼病已到了不能治的程度。父亲离开了船,他还能看见什么呢? 母亲从箱子里拿出一个包好的衣服,揭开来,是一层层白绸,两块银元,色泽相当暗淡。我合着绸子一起接过来。冰凉的绸子触及我的手,感觉到两块银子沉甸甸,右边的一块有个小缺口,有点乌红,像时间烙上的印记。 当过娇太太的母亲,在生下我后,因为父亲眼睛有病,就只能出去做临时工,给人洗衣服,当保姆,在建筑工地抬石头和氧气瓶。有一次,母亲病了,从跳板上栽到江里,被捞到起来,她第一句话就是:我还能抬。母亲怕失掉工作。 我们住的一个烂朽的大杂院,差不多都是走船的,渐渐搬走了,船员甚至看趸船的人都可以调换到一个条件好一些的房子,不用花一刻多钟上公共厕所,也没有附近香烟厂的吐着污气,冲着我们的耳膜大吼大叫。风雨之夜,天井堵塞,雨水浸入房内。下乡的哥姐能不回家就不回家,这个鬼地方,街脏得无处下脚,医院、菜市场、邮局、渡船汽车都沾不上边。 每年春节的团圆饭自然吃得不欢而散,父母知道他们的处境,在儿女面前直不起腰,不管儿女如何抱怨自己生错了家。 包括我在内,以前没谁看得起父母,觉得有这样的父亲就是一生前途无望的原因,升学、就业,更不必说参军、入团入党当官。他们很少回这个家,各顾自己艰难的生活,甚至彼此很少往来。谁都有理由,谁都可以把自己的失意和不顺归于这个家。除了我的父母,几乎没有一人喜欢我,邻居、老师、同学,多少年来,我的心不也和我的哥哥姐姐一样么? 父亲这时从被窝里坐起来,说他要看看大洋。母亲替他披上衣服,他咳嗽起来。我过去给他捶背。他眼睛睁得很大,直盯前方。一双枯瘦的手,长满老年斑,轻轻摸着银元的边角,一手拿起一块对敲一下,仔细听那声音,说是真的。他的表情平和,安祥,几十年来,他都这样对我的母亲,对他的孩子们,对身边的每个人,对那些朝他无穷抱怨的人,连一句回应的话也没有。 父亲对我说,到哪里,都得有几个应急的钱,这点银子能用上,也就值了。 他把两块大洋放在我手心里。 半夜,母亲翻过身来,掖了掖我被子的一角,手轻拍着我:好好睡,好好睡。 我无法入睡。为了使母亲安心,我闭上眼睛。 清晨来得既快又早,我轻脚轻手起床。我从包里取出母亲给我的旗袍,里面夹着包裹着白绸的两块大洋,我把大洋拿了出来,贴在脸上。然后放下,这是父亲用命、用一生的痛苦换来的,曾一度,不,一直在主宰我们一家人的命运,还是让其陪伴父亲。 父母熟睡着,发出均匀的呼吸声。我提着行李,轻轻拉开门,迈出院子高高的门槛时,我的脚步稍稍停顿了一下,但是我没有回头,我不能回头。 我几乎是跑到了江边,那儿第一班轮渡已有少许旅客。轮渡把我驶向对岸,我不停息地直奔向火车站,到北京,直到飞机宽大的翅膀游出大陆架边缘上空,我发现自己的全身才放松。 我走在一条洁静的街道上,我穿着母亲的丝绸旗袍,这儿距我的故乡正好相差半个地球,是我能走的最远处,上学、打工、写书,我拼命想忘掉那个山城。有一天我踏着夜色回到我从小生长的院子,母亲和父亲老泪纵横,直问我:为什么不告诉我们你只住一晚?而且这一次走了这么远。外国啊,听都没有听说过的地方!你怎么活呀?你应该把这两块大洋带走。这是我们一辈子惟一能给你的东西。 我默默地接过他们递给我的两块银元,紧握在手里。 我醒了,发现手里握着的不过是远处早祷的钟声。 我照例又失眠了,除了失眠更多,我在加倍衰老。但是夜深人静时,我打开房门,奔到空无一人的街上,天空变幻莫测,那么蓝那么深,在如波浪般的涌动中,一艘满身枪眼的船冒着烟,突突突地向我驶来。 做一个温柔的好厨娘 写作是我的职业,但在生活中,我希望自己是一个温柔的好厨娘。 总是自己做饭,其他人进不了厨房。但有观看的权利,若有兴致时总是站在坐在边上,边与我说话,边看书或报纸。厨房里有花有音乐,三个美女从画里静伺一边,我总开玩笑,说美女们都对他好。他说好是好,只可惜你一点都不嫉妒。我说,我怎么不嫉妒呢?我之所以如此专心做菜,就是想讨你的好,让你长得如此的好。 说完,我自己先笑了。 我几乎每天的菜都不重复。菜不多,一般一荤一素加一汤。中午简单,晚上复杂,会喝酒,吃甜点。 我喜欢做菜,完全是天性。即使去朋友家,我总是希望主人能让我也做一做。拿手菜也很多,比如海鲜水锅、烤鸭子、凉拌菜、素炒蔬菜,很多人都吃过,吃过就难忘,比如烤鸭子不是垫黑木耳就是填粉丝。 从来吃都不仅仅只是充饥,吃是一门很高超的艺术,吃的学问太大,保持吃的欲望,吃得好,吃得妙,吃得有文化。有女子为了减肥,喝难喝得要命的减肥苦汤,给我的感觉就像这人真不会做人,也真不懂得吃。如此痛苦不堪,又没有达到瘦身,真是可怜,枉来世上一次了。 记得最愉快的一次吃,是在马德里。当时大冬天,马德里最漂亮的餐厅是由一个旧火车站改建的,高而宽敞的全玻璃房顶,耸入云天的热带植物和花卉。 那天傍晚,华灯初放,英俊的男侍者领我和西班牙的出版家到预先订好的位于二楼的座位。我从回廊望下去,那么大的空间几乎座无虚席,而且室内温暖如春。头道菜端上来了:西红柿里放了海鲜。那奇妙的感受,我现在还记忆犹新,西红柿红、透明,鲜得滴水,用骨头做的盛有粉红色调料的调料,一片夏天才有的粉花叶,绝色美艳。我很想知道完整的西红柿里的海鲜是怎么放进去的。问侍者,侍者含笑,故意不作回答。我左瞧右瞧却怎么也找不到开口。真是有趣又有点惊喜。我的出版家有趣地瞧着我,连连道:你喜欢吗,真好。 在饥饿中活过来的人,对美食总怀着特殊感情。饥饿的体验影响了我的一生。我吃的原则是必须健康、重视质量,讲究色彩,产生快感。之所以用“快感”而不用“幸福”、“快乐”,是想强调那一瞬间的感觉,还有随心所欲,独一无二。 我从来不按菜谱做菜,我觉得菜谱是很可笑的、骗人的东西,按照程序做出来的东西都不对。第一流的厨师应该没有条框的限制,只有超自我、超他人,超越于食物的江湖之上,他才称得上是真正的大师。好菜不必用味精,任何一样菜都有本来的味和香。 这样的道理不是我总结出来的。在我小时,在重庆野猫溪那条街,有一户人,属于半红半黑。半红是家里有嫁给入城的解放军军官的,半黑是本来成份是地主。所以家境比起街上邻居,算最好。邻居都不跟这家人往来,同样这家人也不与其他人说话。可这家人对我却不错,有一次,从后院我溜进他们的厨房。这家的外婆一人正在炒鸡蛋。又黄又香,她让我尝,脆极了。我问她怎么她的鸡蛋不一样呢。 这个“地主婆”说,因为她不放味精。待我又问,她便说了上面那席话。当然不是说得我那么正规,她边做菜,边说,声音温和,声调也慢。她以前吃惯了美味,现在雇不了厨子,所以只得自己做,做起来虽不如专门的厨子好,但也得心应手。 她人生得俊俏,当时六十岁的人,脸上居然没有皱纹。她九十岁过世,我是听家人说的。以后回重庆,路过她家,那儿已住进别的人,那一家人早就搬走了。 愿意向大家推荐英国的沙拉,法国的法式鸭肉看上去像生的,西班牙的熏猪腿肉,重庆的火锅,成都的小吃,广州的早茶,上海的西餐,农家的温火炖汤。 特别推荐印度菜。 “世界超级美味之一印度菜,享受它有百分之三十五来自嗅觉,百分之三十五来自味觉,其余百分之三十来自视觉、听觉和触觉。”——《阿难》231页。 在东京拜访一事无成者周树人 那是东京最热的夏天,是我移居国外后遇到的最酷热的日子,那是1996年。漫长宽阔的青山大道,我忽然觉得与我并肩而行的那个身着和服的人,似曾相识。他沉静地走着,没有朝我看一眼。他走到一所房子前背对推拉门转过身来,进入一张泛黄的照片:是一个小伙子的样子,开始留小胡子,和日本青年没有什么区别。我看见照片背后他题下的名字:周树人,1906年。这题字如我脚步一样有音有节。我转头看四周,并没有什么异样:皇宫大道美丽如初。我没有惊惶,因为我就是来找他的,就象1936年的萧红,曾经在东京等待他的灵魂。阴阳两界,过去今日,在某一时刻某一地点能够交会:遇到6字,就象火车开过叉口,扳道工的鬼魂在关切地注视。 我看到的周树人,个儿不高,是不能嘲笑日本人矮的少数中国人之一。人偏瘦,完全没有后来那一身英气,那种嘲弄天下群雄的傲睨目光。他在成为把中国历史推上审判台的鲁迅之前,一直是个意志消沉的人,一个一无所成的人。留学日本前后七年,可以说做什么失败什么。不是不想做好,也不是没有能力做好,就是做不好,可能他认为命中注定是个失败者。 刚到东京读语言学校,那时还能写出“我以我血荐轩辕”这样的豪句,一辈子唯一的一句激情。到小地方仙台读医学院,成绩看来不行。据他自己说,凡是到了中等,就会有日本同学怀疑老师藤野先生让他先看了题目,可见他一直分数不高。留过学的人,都明白,留学生成绩往往比较本国人好,因为本是精选出来的。《呐喊》那篇著名的序言中写的新闻电影,被鲁迅专家门捧为“爱国主义的觉醒”,其实那时的他感到震惊的是中国人自己的麻木,以及他自己的无助。 于是他到东京,“弃”医而“自学”文学。从他这一段时间写的文章,可以看到他读书杂乱,漫无目标。《摩罗诗力说》、《文化偏至论》被认为是尼采哲学的中国版,仔细看就明白是乱抄书,自相矛盾之处甚多。外国文学读得多而不成系统,最后还是回归国学:每星期日去章太炎的东京寓所听经学课。 我想问,周树人如果在上海“自学文学”,又会如何?那里的南社分子已经非常活跃,并且开始转入小说。如果周树人的深刻沉静,昂然出世,代替徐枕亚,周瘦鹃,包天笑之流领导中国文学的转型,可能新文学运动的起端,会提前在上海出现,中国现代小说,就不会与中国固有文化传统一刀切开。我当然无法为历史作悬测,但是周树人在日本,就在我提着裙子,低身脱鞋进入的一间房子里,闲住了两年多,只是用文言翻译了一本小说集,写了几篇头绪如乱麻的文化论文。这倒也不奇怪:这个人终其一生,没有成为一个思索严密的理论家,外国文学也一直在介绍,但从无系统。在东京时,用了功夫,但是他不会在这两个领域里成功。 于是他投身革命,参加了浙江同乡组成的光复会。只是当派他到中国去执行刺杀任务,他犹豫了,因为怕母亲无人赡养。这是最好的推脱理由,他的领导马上解除了他的任务,而且从此把这个怯懦的人视为不革命或反革命。我绝对不希望周树人枉死在反满恐怖的行动中,象俄国虚无党那样,用炸弹革命,反而推迟了国家的现代化进程。但是此人后来写文章,说如果光复会领袖陶成章当了皇帝,老朋友如他也会掉脑袋,就觉得他未免夸张了。鲁迅专家都避而不谈此事,我想替周树人辩护一句:他的性格中缺乏以命相拼的血性,也无法冷峻到指挥别人去拼命——中国政治能干的人实在嫌多,太好:周树人有勇气做一个考验关头临场退却的人。 除了应母亲命回乡成包办结婚之礼,他似乎从来没有女人。现在写野史者纷纷扬扬,说白净清秀的信子,周作人的日本妻子,原是他的女友。此事已成千古之谜,没有足够证据,多说也是白说。我相信不是真的——他的性格中缺乏浪漫。 不管真相如何,在两性关系上,他并非没有兴趣,却始终只能压抑。他和那个从东北投靠他而来的年轻女作家的感情,我有中篇小说《归来的女人》写到中间曲折。女作家不得不只身来到东京,如1996年的我,行影孤单,看每个男人都象那个人。但是一个一生忧郁的人,你能让他在病床上点燃浪漫? 我绝对不应当是发现他有忧郁症的第一个人。那么多鲁迅专家,应当看出,他在日本住了七年,竟然对日本景色秀丽,从不着一字,从来没有什么美好的回忆。如果他是反日情绪强烈,倒也罢了。不,他并没有那样的排外情绪。他只是对什么都无法提起精神:当他在生病时,一人躺在榻榻米上,觉得四周的大楼正在坍塌,把他吞没。只是没有自绝的必要,才撑着去买药和食品。多年后他喝醉了,对着月光下的自己的影子说:只有你知道,我是一个人在挣扎,只有你知道,有多少次,我已经向命运投降,渴望一死了之,但我终于活了下来。他成为书写历史的胜者,成为每件事都做得惊天动地辉煌灿烂的大师,这真是命运的讽刺。 回国后他从中小学教师,做成教育部小官僚,谋生为业,其他一直没有兴致,也没有专业可言。唯一的兴趣,是校雠古籍,抄录整理古碑。回国后转向国学,是留学生中常有的事,但是他做的闲事,与他的留学毫无关系,日本七年,在他的生命中成为潜流,至今没有人理解的一段生涯。但是我明白:要有鲁迅,必须要先有失败者周树人。 周作人正好可以作为对比:小伙子一到日本就兴高采烈,事事新鲜。日本的花草树木悦目,日本女人的“素足”动心,日本类似唐俗的民风,使他终身回忆不尽。周作人跟着乃兄“自学文学”,也真是认真,西洋文学,日本文学,都学到一个系统知识。在种族歧视严重的日本,他并没有气鼓鼓地勉强滞留,实际上周作人在日六年,乐不思归。这里谈不上不爱国,留学而与环境心理对抗,无论如何不是好事。至于周作人的恋爱成功,更是没有自卑加自尊折磨的人才能做到。 面对历史,我只能说:痛苦出诗人。失败和失意紧跟着周树人,许多年,加深了他的内向,他的深沉,一直到新青年的钱玄同来逼稿,才突然找到喷涌的出口,于是出现了中国文化史上的一个奇迹,中国现代文学,一开始就有了一个极高的起点。没有爱情的生活,制造了对文字的爱情。但是在这个壮观的喷发之前,那是多少年不得志的忧郁?多少年找不到感情寄托的苦恼?多少年碌碌无为的颓唐?多少年与幸福背道而弛的悲怆? 我不止一次在梦里梦见他,那些在东京的日子,樱花早谢。我想到他,看见我自己如孩子的孱弱,我记得那天晚上,日落之时,我对着镜子换上一件深黄色和服,插上菊鱼兰花,且学一次杨贵妃带到蓬莱岛的浓妆艳抹。从马篑坡死里逃生的杨贵妃,在日本开拓艺妓行业——她不会别的专业——我为什么不能做一次艺妓?这是一种艺术职业,不是“妓”。鲁迅日记里,有“席中招妓”记录,那么,我就去。为鲁迅辩护的人说这是“同席招妓”。我知道不是,是他要我去说说话。因此,我去,穿上让他或许会心里一动的服装,跟着他,走进那照片发黄的心境。 那年夏天在东京,我突然醒悟:我应当学学我去见的人,周树人从来没有梦想充当民族的喉舌,我也决定清除代小女子发言的打算。于是自己沉一沉气,开始乱读闲书,胡拼cd,让自己在忧郁中慢慢体验忧郁。心理消沉时,看男人女人,也就都平淡如水。 周树人近四十岁突然爆发,变成自己也没有想到会变成的人:我在临近四十岁时渐渐沉静随遇而安,做一个努力模仿当年周树人的人——我终于敢做一个失败者。 流言与小说 是疏忽是乐趣,是无事生非留下的祸根,是杯水风波的震源。 谁不对流言深恶痛绝? 爱真理的人痛斥流言,流言无真理价值。 可又有谁不爱听流言?某某大理论家为稿费争吵,某某高官被人看到和一个漂亮女人在一起,某某演员靠腿上功夫上银幕,某某炒股倾家荡产,等等,不计其数。 流言就像走后门,人人切齿痛恨,但有谁能绝对不走,也不让人走? 当你对一个反流言主义者说,轻声地,神秘地:“听说,你认识的某君出了一件事情,但只是听说而已。”他会马上正颜厉色喝令打住,然后自己跑到盥洗室去洗耳朵。你遇见过这样的人吗? 君子听了到他为止,或许忠告你流言不足为凭,望勿再言。小人听了,眉飞色舞,过瘾之色溢于言表,而且感激你把流言的接力棒交给了他。 曾有不少人研究过“东西嫉妒异同论”,结果,据说是东西嫉妒者都善用流言。其实,衣冠楚楚的西方学者聚会的时候,流言同样是上品开胃酒。爱听流言,是东西共性,唯一的区别是效果。 东方人怕人说,越怕流言的威力就越大——流言可畏,流言杀人。西方人就怕没人说,流言的箭射向了谁,谁即人所瞩目的幸运儿,没有流言的人,是被忘却的可怜虫。 当你拿过一本小说,由于你不想再听流言。但是,小说继续告诉你流言,用更安全的方式,更文明的渠道,更优美的语言。 我们从小说中听流言,我们的时间太短暂,生命经验太有限,我们不是冒险家,不是探险者,不是闯祸包,也不是亡命徒,我们是有责任感的公民,循规蹈矩地活着。生活是如此正常,如此重复,我们很难成为流言的对象。 流言使我们扩展了自身可怜的经验范围,知道了一些别人的生活,转换了些枯燥无味的生活,添了乐趣,加了色彩。小说使我们超越了简单寻常的经验重复,体验一下不为我们设置的生活。 小说的主人公作奸犯科,我们不敢;小说的主人公虎穴孤胆,我们只有虚惊的份;小说的主人公多是我们无法接触的边缘人:阅尽人事的妓女,生活苦闷的富翁,半人半鬼的乞丐,来历不明的英雄。他们是法外之神,理外之仙。 我们通过小说,知道了他们的秘密。 有时,小说主人公也很平常,平常心,平常事,过着庸俗的生活,他们在命运面前缺乏经验,一无所措,甚至愚蠢,我们从中得到了安慰。 能否认为读小说本身不就是在偷听?有个叙述者在讲故事,讲自己或者别人的故事,此人根本就不是讲给我们听的,此人往往为了自己,或者更为特殊的私人目的。感谢作家的记录,我们听到了这段流言。 假定作家偷听到叙述者的流言,叙述者则是被自己的流言构筑出来的人物。小说是对流言的双重抽象。读小说,使我们对流言可鄙的好奇心升华,我们心安理得,自然而然。 爱真理的人痛斥小说,小说是谎言。毫无真理价值。 爱经验的人热爱小说,小说是流言,充满了经验价值。 如果真理不一定是经验的真理,那么,流言和小说都会引导我们走向真理迷人的可能性。 冬天,我们去南方 早晨起来,我打开电脑,有宝莲一电子信,说昨晚她梦见和我一起在南方旅行,住的旅馆是个院子,有竹林假石山水塘,总有些年轻的男子们想亲近我们,说是爱好文学。那个旅馆像个秘密基地,不时有人在院墙周围刺探,想窥视我们的私生活。 当我们整理好行李,要离开时,来了我的叔叔,他戴着细边眼镜,短发苍劲,人斯文秀气,话不多,却真诚含蓄,送来一套线装书,还有两件一模一样的黑色丝绸大衣给我们。我们翻着衣服,里层是纯白的羔羊毛,袖口和衣边也镶一圈白,衣背下摆开叉,还有连身帽子,时髦华丽至极。我们穿在身上,非常合身,就像照着我们的身材做的,细工慢活。 我们喜欢极了,不肯脱下身。 宝莲的信让我笑了,大概她不知我从未有过叔叔,无论是生父家的弟弟或是养父的弟弟,都没有机会见到。也许她是知道,才在梦里给我一个那样周道的叔叔,既给我们精神粮食,又给我们这样的女子喜欢的衣服。 这个异域小岛现在的天气已得穿毛衣了,半月前我回来,就觉得自己被这儿的天气给击中了,患了忧郁症。我突然明白我是想念那江南水乡,鲜衣美食,朋友相拥互相呼风唤雨,夜夜笙歌宴席。而这儿,完全是孤独的隐居生活,除了读书和写作,就是收拾花园的花草。幸好还有宝莲这样的朋友在这城市,不时通电话和电子信。宝莲说,醒来就想找个裁缝依样做梦里的大衣,但是,那来羊卷绒?哪里寻中国丝绸布料?哪有裁缝师?不像小时候,经常进出裁缝师傅的工作室,比手画脚跟师傅解释心里想要的衣服式样。如今叫服装设计师,不是随便给张三李四做衣服的。 梦里事我越来越忘得干净,不过倒是清晰地记得一年多前,我第一次见宝莲的那个晚上。 我也是刚回来,还未到春天,天气非常冷。那天晚上,我和赵毅衡没有开车,而是乘地铁到北部一个朋友家里。进门到客厅坐下,宝莲已和男朋友在那儿了。之前知道她是个很好的作家,但见面时彼此显然很生分。宝莲端庄美丽,我惊为天人。不过和所有我认识的台湾女子一样,宝莲说话也慢慢的,突然转移话题说我的衣服好看,问我在哪里买的? 我穿了一件法国人革新的半长丝绒旗袍,长袖喇叭状,有许多纽扣。我告诉宝莲衣服是在什么店买的,当我开始说那儿有许多拐来弯去的小街,小街上有一些奇怪的小店时,我觉得小岛一下离我近了,她也一下离我近了。 一屋子里人围着火锅,边喝葡萄酒边聊天,我们竟忘了时间。等我们发现,急急赶到地铁时,已错过最后一班地铁。城市之大,而且正好在南北相反方向。和我们一道离开的宝莲和男友他们等在地铁站边,他们邀请我们去家里。我与赵毅衡商量,这么晚了,连叫出租都不可能。头次见面,就要住在家里?宝莲再三说没有关系。 盛情难却,于是我们欣然接受了。 到宝莲家后,她点上蜡烛升起壁炉火,我们听音乐抽烟喝酒。楼上书房里有一张宝莲手握毛笔长发飘飘的黑白照,那神情,那优雅,我只在张爱玲小说里见过!第二天早晨,我们坐在玻璃房子里吃早餐,我们接着昨夜的话题聊,说起我们共同认识的朋友,说得最多的是南丫岛,宝莲在那儿住过,她讲完一个邻居自杀的过程,我发现她不仅是个天才的语言艺术家,还是个知人情冷暖细腻精致的人。 当我两年前在台北,与宝莲一起在联合文学出版社的新书新闻发布会上,讲到我们的认识时,我说一切都是那么不真实,仿佛是小说,伦敦是一个奇大的迷宫。 正因为这是个迷宫,我与宝莲谈厨技、园艺、一部电影一本书,分担烦恼或是我们身边发生的一件细小的事时,比如说到自家花园青蛙的故事,生活真实的一面才显示在我们眼前。 要不要去有着山的公园或运河走走?是否愿意到一块绿地野餐散心?宝莲总是有好主意,好心情。不然,宝莲说,天就冷了,一冷人就想蜷缩在屋里。 我想最好,我们还是去梦里的南方,乘一列火车去找那个有竹林假石山水塘的小院,在冬天到来时,如何? 穿木履过soho 这几天英国一足球队长的丑闻弄得大街小巷纷纷扬扬。此队长每年七十八万英镑的高薪,已婚,却骗一脱衣舞娘和一幼儿园护士,说自己尚是单身,郑重地向她们求婚,与她们同时有染,弄出丑闻。 英国小报专门报道名人这种新闻,高价收买,《太阳报》每天发行三百五十万份,是严肃报纸的十倍、几十倍。有关女人把“真相”卖给报纸,可获大利,称为“吻过就说”(kissandtell)。足球明星出了这种事,大小报都以全版片幅报道评论。 名人有无隐私权?有两种看法:名人既为名人,受公众注意,他就失去了这权利;二,名人也是人,应该享受与普通人相同的权利,当然有隐私权。 正好有一个从国内到伦敦来的出版社朋友p,他对隐私权没有兴趣,却拿着报纸,不还我。第二次我们约在城中心见面,他看了两天伦敦,觉得伦敦桥、大本钟和西敏寺诗人墓,还没有故宫、长城和十三陵有意思。这儿的景致仿佛与他的沉重的历史感沾不上边,而站在山海关,马上就感觉那马队汹涌而来。他说得振振有词。我看看表,到了晚上吃饭时间。他建议找家中国餐馆吃饭。 主随客便,我笑了,说没问题。不过你第一次到英国,不想尝尝英国菜? 他不以为是地说,不就是炸鱼和薯条,最多加一盘色拉。这是我有生以来吃的最难吃的东西。真不知你这些年是怎么过来的?你看你还穿木履,咱们中国的吧? 是啊,真正的中国手工鞋。我还是笑着说:将就活。我这人粗得很。吃什么都一样。 不一会我们就顺路穿过国家画廊,到了位于soho的中国城。街不宽,小巷走一辆车就满了,酒吧和咖啡馆包括时装店一个接一个。本来p很累,突然精神一振,一条小巷子走完又走下一条,也不提吃中国饭了。我开始没有明白,待他急不可耐地让我快一点时,才注意店名,原来是脱衣舞厅。soho的这类场所包括同性恋pub都是较隐晦的,起码不像巴黎那么红灯高照,色情服务大张旗鼓。再说p可是有名的好丈夫学者型男人,我有点意外。我想走开,但他让我陪他,于是我们继续往前走。 他朝一个窗孔里看,有侍者出来热情招呼他进去。他很紧张,将他的挎包扔给我,就跟着侍者进pub去了。包太沉,我没有接住,却掉出一些地图,还有报纸,我拾起来一看,是我前两天给他的报纸,我还未细看。为打发时间,我便站在街边看起来。 那位桃色足球明星举着球的彩色照片极醒目,当然不如贝克汉姆那么英俊,不过也看得过去。有关报道不仅是整版,还有第二版,竟然是他的脱衣舞情人的玉照:金发披在身后,身姿绝色,下半身未穿任何东西,脚蹬一双特高跟黑皮鞋,正在台上,手握舞杆,妩媚地朝我们一笑,不迷死人不罢休。 正在看时,p出现我面前。这么快?我问。 他说,本来也不想看。他停了停才说,能否别跟我妻子说? 原来他担心这个。我说没问题。 于是p第二次进去了。我一等他不来二等他还是不来,肚子饿了,就到街对面的一个咖啡馆坐下,要了一杯冰咖啡和一份甜点。 终于等到他出来。他也叫了一份甜点,一边喝咖啡,一边连连说,带劲带劲。那女人跳到近时,就到我膝盖前。有一段舞台延伸,跟时装表演差不多的,但是感觉完全不同! p这点好,喜欢说,不像其他人什么心里都藏着,故意神神秘秘。有一次在蒙特列,记得和几个国内来开会的朋友一起要住旅馆,叫了一辆出租,路过那儿的红灯区,其中一人就要出租车停下。当然不让下,因为他又不懂英语也不懂法语,一个朋友也没有,弄丢了怎么办。他急得用中文大骂,娘希皮,咱到这儿就是要看稀罕! 我先生八十年代刚开始就留学,赶上西方世界的“性解放”浪潮最后一轮。我先生向我说过,在艾滋病流行前,那些嬉皮士的放纵,当时他在伯克利加大读博士。亲眼看见那最后一批嬉皮士衣服怪怪,留胡子,披长头,夜宿帐篷,男女相拥抽大麻。他看到过的女人身体太多,以致于他拍女人照都很得要领,线条轮廊都是一般男人不会捉住的,知道什么样的女子应该以什么样的角度,尤其是眼睛都拍得湿湿的,亮亮的,含着春水似的。这也是我有很多好看照片的原因,自然得归于他在这一时期的体验。 那时从中国到美国的人,别说那好奇心,那种想到文化冲击“洗礼”的人,可以想到是怎样的心情。一些文化人代表团,包括作家代表团,总是悄悄对他提出要求,要他带他们到那种特殊场所去。一问,他们是指那些描写性解放的书里说过的事。我先生只能告诉他们,那是私人party,不是买门票就能进入的脱衣舞场,而且必须一对对才能进去。他的解释引起国内来客的不满,弄得他很烦。 中国还没有这类东西,那时国外的时装杂志,如vogue,有人带回国内,在海关查到会被没收。 p很羡慕我的先生赶上了性革命的末班车,他说舞厅里那样的女人才是女人,真美!他眼睛和声音似乎还在过刚才那顿洋荤的瘾。 于是我说,是美。我指着街对面另一家门面,说,你看那一家。那是脱衣舞男,供女人看的。 p听了十分吃惊,两眼圆瞪,说这怎么可能? 我说,你看,女客在进出,跟你一样兴奋。 p说,这太荒唐了,这资本主义社会太荒唐。 我看了他一眼,换了一种口气说,如果你妻子也去看男脱衣舞,你会怎么样? 那我就打断她的脚。他说着,叹了口气,那就只有一条路:离婚。 我说,这太不公平,而且刚才你还在感叹“红磨房”里的女人漂亮。 p说,那就怎么样?不管到什么时代,男人和女人都不一样。我们去一家中国餐馆吧,我请客,谢你让我满足了这一生的心愿,看了梦想的东西。他站了起来,拉开咖啡馆的大门,如一位绅士一样。 待我走出门,他说,我吃中国菜,娶中国女人,做中国绅士。有点性幻想,就此而已,对生活很满足。 闭上眼睛说我爱你的伟大 「骄傲」在中文里是个贬义词,英文的pride是中性的,以前中国古人也视为中性,可以「骄」阳似火,也可以天之「骄」子,可以「傲」慢无礼,也可以「傲」视群雄。因此,我恳求大家共同决议把「骄傲」一词改成中性。 我的请求不会有用,不过从上面正反例子,已经看出,骄傲多半与男人有关。阳刚之气,雄起之势,皆是从两性关系转化来的绝妙好词,比如公鸡,公鱼,公鸟,甚至公猪,公蚂蚁,都是一派天生优越,不可一世。 坏事几乎都躲在好词后面:男人,表面再绅士的男人,都得用骄傲作为心理威而刚,男女关系完全是一种心理关系,而不是生理关系。女人对付男人,只能玩弄诡计,当两面派:女人勾住男人,就得培植男人的骄傲;女人拒绝男人,百试百灵的妙方就是推翻男人的骄傲。 有好几天的清晨我的私人电话被一个男人侵扰,他的声音应该说非常酷:宝贝,想和我做爱吗?总是这么一句。这样的事对我不新鲜,但在中国对我来说还是少见,当时我身边有爱我的人,他看着我满脸惊异,要接过电话,我摇摇头。我最不肯「伤人」。可一周下来电话依旧,我认为这人做人太过了,于是再次响起那个男人的声音时,我只是说「你太次了。」 这次轮到对方搁下电话。 次的是什么?当然要具体化,要让对方明白他在这方面「次」的可能性不是很小,而是很大。究竟次什么,倒是无所谓:钱,权,貌,品格,年龄,风度,汽车牌号,房子档次,包括那玩意儿尺寸大小,投篮技巧──什么都可以,关键是让这种男人明白,他没有什么可骄傲的资本。男人的性冲动可能会很野蛮,直接动物性,甚至比动物都不如,可以不择食,缺乏对同类最普通的同情,打消这种野蛮的恶的性冲动,却要用文明的方式──夺掉他必不可少的心理威而刚──骄傲。这做起来并不困难,所以我不太明白那些苦于性骚扰的女人,是否太「老实」,缺乏心眼,缺乏一种必要的「实际」和「世俗」。 反过来,你要让男人冲动起来,就只能灌迷魂汤,施毒,一种你制造的散发着香气的毒。以前人们以为迷魂汤和毒的主要成分是性色搭语言或小恩小惠。错,大错特错。迷魂汤的主要成分,跟有野心的下级对上级说的话差不多:捧他,必有用,有根据没根据一样的捧,卡米拉就知道对查尔斯王子的讲演稿赞美,迫不可待地要他赶紧传真给她一读为快,黛安娜就不会,结果呢,这两个女人的命运一个在天上一个在地下。这也是卡米拉的毒,让查尔斯王子一服了,就上她这一个又老又不美的女人的瘾。 男人是很难服侍的,很「骄气」的动物,尤其是你爱的男人,最难服侍:你得给他补缀起来在社会上受伤累累的骄傲之心,兼做母亲、佣人和心理医生。这样的生活当然很累,很苦。我不止一次遇见女朋友对我抱怨,她的丈夫有点病就装重病,躺倒在家,等着安抚,而且在床上也一样,只自己快意,要女人全套服务,却不肯做一点报答。「我和他结婚,他没有给我洗一次头发,也没有洗一次澡,别谈同浴了,哪怕我病了,也没有给我洗澡。」这话用在植物和花朵上面也是合适的,若一个男人对植物每天浇水爱惜生长,那他对他的妻子或女朋友就不会不太尊重。由此,我给想省事的女人提供一条良言: 不要与你不真心佩服的男人做爱,撒谎很累人又难受;更不要嫁给你不真心佩服的男人,因为要撒谎一辈子,实在太难,不是人过的生活。 不得不撒谎一辈子来滋养维系男人的一点可怜的骄傲,我们女人这一生还有什么意思? 我的一位女友,典型的女强人,我总以为她一辈子婚姻无福,哪个男人会容下她呢?殊不知,她「娶」了一个小她十岁的男人,不仅个儿高,而且长相非常像广告上的帅哥。看起来,正好违反了我说的定律:愈是年轻的丈夫,当然愈难得骄傲得起来──在生活、事业和家庭里,我的那位女友永远是女强人本色,对男人,她哪肯低眉顺眼。 我相信她那位「小白脸」,只是聋子的耳朵──精巧的摆设而已。 有一次女友邀请我去她家吃结婚二周年家宴,说就请我一人,我们俩好久没有在一起聊天了。我和她坐在客厅沙发上边喝白兰地边听爵士乐谈私房话,那小丈夫在厨房里忙碌。靠阳台是一大瓶玫瑰。我用酒杯碰了她的手指,眼一眨──这是我缓和我的问题的冲击力,不是向情人送秋波,哪怕我喜欢她,我问道:「怎么样?」 「什么『怎么样』?」女友对我的暧昧神情很不以为然。她是女中俊杰,说话干脆利落。 「你老公如何?」 「很好嘛!」 「我说的是你们的婚姻关系怎么样?」 「我正要给他买第二枚结婚戒子,你说我和他要好不要好?」 「不必绕到一边去。你直说吧,他表现如何?」 「雄风傲然!」 「我的天,」我叫起来。我既然敢在这儿说男人,当然略知男人一二,我不能容忍我发现的规律有例外。当然任何规律都有例外,但是总不能让例外出现在我最了解的女友身上。 我说:「你的迷魂汤和毒方肯定出奇绝妙?」 「很简单,」女友大笑起来:「我要这个小孩子来劲,只消经常闭上眼睛说一句话:『你看你多了不起!把我这样骄傲的女人都征服了!我爱你的伟大!』」 球星的性感 这是个糊涂题目,就象说“美女作家”,“俊男诗人”。一个作家写得如何,与相貌绝对无关。当然长得好总是让人喜欢,但是长得好写得不好,最好趁美貌未衰时,及时改行。足球运动员也一样:球踢得好,难看点照样惹人喜欢,所谓一帅遮百丑。一般说来,最杰出的运动员相貌不佳:巨星贝利马马虎虎,马拉多纳几乎象武大郎,齐达内象个秃头学究。当今巴西最杰出的双星,罗纳尔多象个弱智儿童,里伐尔多象个动物园看门人——能把动物都吓得静下来。 而且,这是个犯忌题目。当年荷兰名将古利特,到英国当教练,执掌切而西。大概以为自己长得不错,就提出耸人听闻的口号,要在英国推行“性感足球”。结果一败再败;被切而西炒鱿鱼后,再掌纽卡素,又是一败涂地,只好回荷兰老家待业。“性感足球”,就此成为笑柄。 我喜欢干一行象一行的人,英文叫做“明白自己是干什么的人”。在这个范围内,长得好当然使我快意。意大利三届世界杯老将马尔迪尼和英扎尔两位,一直让我看不厌,实际上整个意大利队都帅极,我希望这个队拿冠军,这样可以多看到他们迷人的照片。 英国队经常有一些讨人喜欢的小伙子。曾经为英国队做了两届队长的前锋林纳克,是足球界少有的文雅君子,一般足球选手说话粗鲁木呐,林纳克发音之标准清晰,令人惊奇。果然现在他成了bbc主持人,经常会灵机一动现场幽默,可见智商之高。另一个文雅球星欧文,许多小姑娘见欧文狂喜,每次见他出场,我对侄女说,瞧,看我给你选的男朋友。侄女大乐。听说林纳克和欧文,都从来没有得过黄牌,踢得巧妙又规矩,君子好球,足以弥补英国足球流氓带来的耻辱。 丹麦队的前锋桑德,今年被评为丹麦的足球先生,他算是三十老将,但是已经躲过人生大劫:上届世界杯后,被诊断为癌症。这次奇迹般地重返沙场,丹麦队主力雄风依旧。 拉美多帅哥,我认为这是印地安人血统,也就是我们黄种人近亲之故。人类学家如果不同意,等世界杯踢完再跟我罗嗦,现在我只顾看球。乌拉圭的左中锋雷可巴,在国际米兰效力,但是长得象远东人,绰号叫做“中国人”(elchina)。 与其让这小伙子给拉美增光,不如早点欢迎他加入中国队,就象德国拉进波兰的前锋克罗兹大得好处一样。 斯洛文尼亚虽然输给西班牙,但是输球不输人,踢得光彩。中锋扎霍维克尤其得我欢心。据说他在东欧很受崇拜,号称“东欧的贝克汉姆”。我觉得贝克汉姆如果能够被称为“西欧的扎霍维克”,就应当满足了! 我在北京说这话,也敢到英国说,想打架的球迷,最好了解一点我的武术承传。既然已经说了,我就索性说开去:我最讨厌打扮得怪里怪气的运动员。贝克汉姆的老婆波式辣妹(poshspice)上台穿得太少,我没意见,那是她的职业。贝克汉姆的头发永远在玩花样,却让我极其厌恶。上届世界杯,他踢人一脚,踢掉了英国队前程,当时我正在家附近的“莫里斯”酒吧观看,立时有好几个汉子去找武器,要赶到机场去恭候贝兄。那时他的一头金发加一脸孩子似的天真,我顿起怜香惜玉之意,赶快给说好话,让那几个莽汉打消杀意。这次他带伤上场,我一点不感激,因为我早知道他的“莫希甘”发型,犯了“最后一个莫希甘人”之大忌。这次英国如果有人上机场恭候,我不阻拦,我让人带上一个臭鸡蛋。 为什么?因为踢球就好好踢球。这个贝克汉姆把踢球当做秀机会,开创了一股绝对恶劣的潮流。我的“丑男”榜名单越来越长:足球场上的光头越来越多,电视里看起来好象有十个球在满场飞,德国的那个杨克冲上去时,真搞不清球在哪里。阿根廷那个维龙,长胡子剃光头,特别怪异,无怪乎曼联高价买下此人,就此与奖杯绝缘;瑞典的隆伯格,染红中间一溜,似乎有意让对方后卫不会忽视他的位置;土耳其的球门鲁斯图,涂个花脸,球照样飞进去。至于日本那个戴左罗面具的家伙,上场好象小丑上台,真是叫人替我们的东邻发愁。 这篇说性感球星的文字,最后说的却是我讨厌的球星。这本是题中应有之义。球场不是舞台,总不见得能跑的人个个好看。当然,最不好看的就是把球场当舞台的球员。因为,还是那句话,我喜欢干一行像一行的人,我在这些人中选帅哥。 近乎恼怒的透明 进房间后,她觉得口渴,接了一杯自来水,刚喝一口就立即吐出来,水有股腥味。从机场乘出租,来海滨的途中,经过不止三个墓区,大都是四十多年前这个小岛上一场战争的死难者,当然只是胜利的死者才有墓地。她在想象被炮弹炸得一段段的胳膊身躯,但她想象不出那些脸被毁坏的样子。她把门窗打开,朝海的房间,风景不错,只看得见一些热带植物,仙人掌茁壮肥大,三层楼高的阳台外,一个嫩嫩的花苞,太阳晒着的一面是红的。她探出身试了试,够不着。 许多年来第一次放开一切,“休假”,她看见门背后镜子里的自己:头发还不算太蓬乱,白衣白裤,眼睛很放松。心想今日就在附近转转,买些食品。以后几天,中饭在外面吃,早晚饭自己做。女友的别墅,说空着,要她来住。 街卵石铺得灵巧,被雨水洗得干干净净,坡度却大,停泊的车辆只得在路沿上缩着。商店门小,橱窗也小,旅游纪念品,几乎家家相似,看两家就没什么兴趣了。她坐在海边长椅上,游船舢板在动,海水蓝,深蓝,天也蓝,淡蓝;房子洋的有洋味,土的有土味,但都和附近的峭岩一样被阳光漂白。走过她面前的大多是游客,本地人偶尔也有,他们肤色深浓,方言混杂拖拉,倒像是外地人。海滩不宽,躺满肉条儿,男女成双,一家成堆,一人逛来逛去的游客,怕就只她一个。想到这里,她反而有点自豪:单身贵族,其乐何如?靠近别墅的街,亮光稀少,路灯时有时无。猫在无人的街上狂叫,黑暗中潜行的云压得极低。一瞬间,盖住所有的房子的形状。她的脚步声,回声突然传得老远。 桃汁香,纸盒不大,但倒三四杯不成问题,价格比她住的内地大城市低多了。但是黄瓜蔫蔫的,小白菜泥多。小岛不像能自给自足蔬菜,据说从前产棉花,现在种土豆。她笑笑,干脆生产石头罢了。遍地白石,层层齐整,采石场一定靠海或山。春天的花在其他地方早灭了任何希望,可是在这儿,花整年不谢,艳丽红火,跟她一度拥有的脸有点相似。认识她的人说,她是看不得的,一看不会让人转眼。那是从前,岁月跑得比月食还快,这不能怪她。 现在更显出魅力。多年不见的女友,巧遇她时说。就为这话,她接受了“发了”的旧友的好意,住进她的这套别墅。 女友真周到,已经请管房人买了食品装在冰箱里。冻格里可能是什么海鲜,有股海腥味,下面有水果蔬菜。不管怎么说,有人对自己周到,总是好事。她坐上观海底自然景物的游船,怕是冲着招客的船老板来的。这个男人皮肤黝黑,制服花里胡哨却笔挺,男子汉气十足。 太阳光温暖地照在身上,但海风冷冷的。还未到下底舱的时候,船顺着海湾行驶,速度极慢。左岸一块不小的岩石,刻着一些字,她仔细辨认,竟认出是在此跳海自杀者的名字。不像其他岩石,题的字冠冕堂皇,古香古色,做作得很。她从化妆小袋里拿出镜子。对着镜子,修口红。在餐馆吃午饭时,未能上洗手间。嘴不能红如猪血,也不能紫如死灰,她喜欢自己的唇膏带点亮粉,柔和自然,保持湿润的纹线。这种口红在她居住的城市只有一家商店才能买得到。 她,刚成为独身主义者,来旅游并不是追求艳遇,不过,也不是为修行。舱里响起音乐,没一会儿,音乐轻了,驾驶室里船老板打着本地官话导游讲解,说对岸是尼姑庙。想到修行就见到尼姑庙,见鬼!她在心里骂道。船前驶一分钟后,峭崖上的尼姑庙、古树、紧闭的门更清晰了,其他游客纷纷涌往底舱,她也没发觉。 等回过神下到底舱,已没靠玻璃窗的位子,她只好坐在楼梯上。水泡银闪闪在船底游动,光线一束束从水面射下来,水起伏的快乐,就是她曾有过的快乐。观海底自然景致,纯属一时兴起。但此刻,她掏出照相机,是愉快的。 手掌大的鱼,一群群视若无人地游着。白沙石间的海藻一片又一片,船经过,就不断摇动,荡得水兴奋不安。又轻又柔,像人的拥抱。想被拥抱?不,已经失去,所以不必当真。不当真,才可以正常地引着比喻,不带酸酸的浪漫劲。礁石几乎划破船底,特殊加工没在水下的玻璃舱,底面一定铺了厚橡皮,不然早撞得船沉人亡。鱼越来越密,越来越黑,在水里游得自由,好像精子,游在水道里。这个比喻一点没猥亵的意味。 她站起来,打开闪光灯,拍一张精子群行的情景,不拍毫无意识的礁石。她举起镜头,眼睛盯住玻璃窗,连续按下快门。突然,镜头中出现一条大章鱼,朝她的脸猛冲而来,啪的一下八个吸盘同时扣在她脸前的玻璃上。她吓得大叫一声:“章鱼!” 当她醒过神来,和众人一起看玻璃时,那里什么也没有。小小的黑鱼优雅地集体转了个身。“这一带从没有过章鱼,神经病。”船老板不高兴地说。刚才舱里游客因为她一叫,一起拥向她站的右边,船被猛扭了一下,好不容易摆稳。船老板赶紧叫游客各自回原位置坐定。 她火了:“你凭什么出言不逊,明明就是章鱼。” “不要大惊小怪。”船老板口气不狠了,像要息事宁人,继续做他的生意。 她比受责怪更恼火:“明明是一条大章鱼。你不能骂人。” “嗨,”船老板也不客气了,“这么近海有章鱼,我就开渔行,不赚这辛苦钱了。” 一位当官模样的游客站出来断理:“她说拍了照片?那就见照片吧,问题简单,一清二楚。”这一说,她才发现自己冒的火实在没必要。她不想打这赌,但船老板得意扬扬地说:“我他妈的此地生此地长,海里山头烂熟。你的乘船费胶卷冲洗费我全付了,怎么样?”他的态度变友好了,继续兴高采烈做导游介绍。她想了一下,就转回胶卷,下船时递给了船老板。 快冲一小时,她逛了一小时商店,表盯得极准,回来看印出的照片。果然有一张:紫黑的海水里有个漂浮物,样子像章鱼,只不过是透明的,看不出是什么东西,也可以说是礁石上的花斑。船老板不认账了:螺旋桨打起的浪花加上玻璃上的麻点,照片模模糊糊,什么也不能证明。照相馆的冲印师傅更气人,说她的胶卷有问题,让她买这儿产的胶卷。两个男人相视而笑,脸都变得尖尖的。 “游客扔的东西太多,塑料袋什么的。” “旅游污染。” “可能是保险套吧?” 两个男人来劲,说得不像话了!她扔下钱赶快走。无聊之事被她弄得更无聊。游船照常每小时开出海湾。她坐在售票处不远的长椅上,气生够了,觉得有些凉,便往山上走。门窗上的铁框样式都不一样,黑色多绿色稀少。网状密集的巷子人影增加,跟在她身后。前面左右的石坡没一个人,她停在迂回的梯子边,克制不住对自己的怒火。看什么海底自然风光?看出一场吵架!生平最烦的就是吵架,却总是逢架必吵,未胜先退。两辆摩托急驶而来,打着转,突然停在她两步远的地方,罩着头盔穿黑皮衣的家伙很像那个游船老板。 肚子饿,头有点痛。太阳已退入海里,身上的衣服显然不够,得加件毛衣才对。怎么忘了吃晚饭?受气后,她就会晕头转向。 回到别墅,她松了口气。海上没有星光,月亮没精打采地在云间立着。阳台旁的仙人掌模糊一团,不过车辆比白天多,有的车还能怪叫,对讲机在响:有人不会使用电炉加烤箱,有人热水器没热水,问题,全是问题。总之,这儿夜里比白天喧哗。 她泡了杯茶,走到阳台上。朝墨黑的夜海注视许久,心才静下来。然后退进房间,闩上落地窗,拉好窗帘。睡意袭来,她打了两个呵欠,躺到床上。猫为什么会溜进房间里,从床上跃到厨房?她突然惊醒了,发现房门大开,走廊灯光铮亮,泻入房间。她下床,去关房门,才发现房门是好好关着的。敞开着的是冰箱门,冰箱灯光照得房间一股腥味——冰箱门前地板上坐着章鱼,一条章鱼!圆头圆脑上黑眼珠溜转,她走到哪里盯到哪里。 她的手猛地盖住自己的嘴,倒抽一口凉气,双腿几乎站不住,摸到电灯开关。坐到椅子上仔细揉眼睛,再睁开眼看,才发现是冰箱里冻着的章鱼掉在地板上,化冻了,摊开八肢,圆头萎萎蔫蔫,只有腥水在流淌。 放毒女人 作品中的“鬼气”与四川的风土人情有关,也与我从小生活的环境有关 我的生活与其他的作家不一样。我是从平民窟里出来的。那里没有书,能看得到的都是所谓的“革命文学”。是别人从图书馆里偷出来的,偶尔也能看到几本外国小说。家里很早就关灯,只好在路灯下看书。昏暗的灯光,阴冷的巷子很让人害怕。如果下雨,你会发现每条巷子鬼鬼崇崇的,阴气弥漫。我上小学时就发现有人被平白无故地被逮起来。在学校里,公安局的人经常来。要是有人写了什么东西,就会被怀疑是特务。写作能产生这样大的轰动效果,能把这么多的人牵连进来,它对于我是很刺激的事。贫民窟的语言却是一笔一生也用不完的财富,特别是方言。我母亲就很会讲故事。比如谁家死了人,谁的灵魂复活了,谁会到阴间受到惩罚等等,她讲得绘声绘色。母亲说她也是反叛的。她最早出来就是为了逃婚,在重庆的街头遇到了袍哥头并与他结了婚生下大姐,后来不能忍受又跑了出来,靠做苦工养活孩子。不久,又被一位船员看上,结婚并生下一大堆孩子。在饥谨的年代,船员常年外出,母亲又与小她很多的男人相爱,生下了我。当时养父在宜宾,那么多孩子要吃饭,母亲没有办法。她当时不知什么叫私奔,如果知道,她说她还会私奔。 最喜欢的小说《康乃馨俱乐部》 有人经常问我:女性作家的女性主义体验还存在着对两性关系调和的一些幻想,而你却完全打破了这种幻想并采取了一种极端的行动,像〈〈康乃馨俱乐部〉,这些受过男人伤害的女人组成一个团体向男人报复,这种否定“父权”,否定“xxxx”的作法是不是当今女人的出路? 〈〈康乃馨俱乐部〉是我94年写的2011年的事,当时在上海,一群女人组成了一个俱乐部对男人实行血腥报复。我想,其他人肯定不敢这样写,这也是我思想的一个极至。小说里的矛盾冲突,我想是整个女性与男性的性别冲突问题,最后发展到阉割他们的生殖器,这只是一个象征。其实我本人并不赞成这种极端的手段。我觉得还是应该调和,找到一条好的解决途径,但实际很难,在这小说里,妇女的地位没有变化,男女性别冲突没有解决,只是一个白日梦而已。要解决这些问题仅靠女性自身是办不到的,它跟整个社会,政治有很大的关系。 我的选择 我开始和文字打交道,就感到内心有个巨大的引力黑洞,永久地吸纳着渴望:从一开始我就意识到,写作自由,比其它自由更难得到。渴望自由的人,只能据守内心,任何一个国家,任何一个政府,可以这样允许那样不允许,但它主宰不了我们的内心,即便它惩罚我们的皮肉,窒息我们的呼吸,但这内心谁也进入不了——除非我们自己把这个地方拱手相让,事情的性质就截然不同了。 东西方世界看看不一样,其实太相同。当所谓的自由一下包裹全身时,现实生活,逼迫我们的写作,不得不拱手相让出自由,我们的内心也由不得我们拒绝一切,我们没有选择。一个汉语作家哪怕能坚持一丁点的自由,要所身处的社会承认你内心那份自由写作,却难极了。你的声音通过不了你的文字传递到你想传递的人耳旁,你的思想和情感跟你的文字遭遇相似,变成一堆除你之外谁也不会在乎的东西。我们常常自慰地告诉自己,我是在为那些愿读自己的作品的人写作,那些人将是我的亲人,我最可爱的朋友。但事与愿违,我们的文字得不到这样的友谊。 那么,就让自己安于承受这种被抛弃的局面,一个汉语作家,没能生活在本土,却得面临吃饭穿衣房租生病等等具体的生存问题,本土作家解决这些问题要方便得多,哪怕三亲六戚靠不了,也可找朋友,借借钱便把难关度过了,一句话,那是你的国家。而海外作家除了需面临的这些存活问题,还得对异域文化采取毫不敌视的态度,这个人不仅站在边缘的边缘,而且还必须自我乐观。不管我们承认不承认这点,远离自己的文化,无论是自愿的或是被迫的,对我们来说,是一个带摧毁性的,甚至是致命的挫伤。 托马斯曼字字句句计较德文书的出版,而对其它文版本不在乎,我想,这就好比一个进入暮年的人,行将别世的人,看重一生中唯一有过的一次快乐体验,是一致的。顾城最终未能逃过遗忘和失去读者孤独的追击,在新西兰嘻皮士居于的貌似自由的小岛上,与他构想成童话的自由擦肩而过,他的写作即使到了组诗〖鬼进城〗一种张狂挥洒自如的状态,但这自如的状态不过是他虚拟的文字的气势,甚至借〖英儿〗人为安排一种发泄,他也未进入真正的自由写作。我们只要轻轻地闭上眼睛,就可看到他作品后面不便公开的怨艾,在他的叙述时就被扼杀。他无法自由处置别人的生死,只能自由处置自己的生命。我不得不对自己说:无论在中国还是西方,有那么少数,并且是优秀的作家,最终选择自己结束生命的结局,与其说是绝望,不如说是最后坚持选择权。 是的,无论我们做什么,都可归于是我们自已选定的。这么说,道理十足。自由打着漂亮的幌子,教我们自欺欺人,我们有了这假饰的自由,写着经过精心装扮的自由的文字,与自己的内心打着哈哈,跳着一轮又一轮漂亮的假面舞。 女作家天生凭感觉写作,即使极少数女作家有丰富的技巧和经验,感觉这一因素在任何女作家的创作中也占了相当重的比例。感觉是接近自由的,但是依靠着这近距离的优先,我们获得了写作的自由吗?没有。 虽然我们可以写非“正常”之的感情,异性的,同性的,超自然的,我们仍被圈于一个框或笼子里。可笑的是这框或笼子,在许多时候并没有一个明确的规定,而是几十年来,几千年来,咱们古老文化潜移默化在每个中国人身上的印痕,是伪善的道德巨大的投影。是的,当我决心结束自己肉体生命,谁可拦得住我?当我决心写部艺术上自己满意而卖不出去的小说,谁能剥夺我这个选择?读者?出版商?批评家?我必须维护我的最后一个选择。我忘掉他们,我就得到了解脱。 地铁站台 列车停止的方式很奇怪,停得那么慢,最后还是一个猛煞车。车厢接头哐的一响,他的笔尖猛地划了一长道。哦,到了。他从报上抬起头,合上笔套。可窗外不是站台,暗淡的灯光照着隧道的墙壁,贴着车窗。电缆上积满灰尘,像烟瘾者的肺管。这是中途停车。 半年都过去了,何必在乎半分钟。他看了看手表,九点十分。约好九点见面。她在电话里半开玩笑说,站台人很多,你不会认不出我的脸吧?她说她会在站台上,像以前等他那样。 这安排似乎太温情,跟她的性格有点不符。在一起两年,他领教够了这个骄傲的心灵,哪怕是毫不足道的失败,哪怕是菜里多搁了盐,也不喜欢提起。她不喜欢输,万一输了,忘得越快越好。为什么她主动提起了这事呢?她本不会再提起会面。实际上这半年来她从未主动打电话给他,只来过两封信,只说事务不谈自己,简短干脆,第二封比第一封更短,不像她写的信。 车停了,车厢里谁也没有在意。一对年轻恋人在车厢那头,手拉手,互相注视,眼珠也未转一下。如痴如醉,真是一个美妙的开始,他想,如一切开始一样。对面的醉汉也没有动,打着鼾,眼角挂着两滴泪水。车厢里各人干各人的事,没有人对半途停车有任何不耐烦,他们知道,一切不由他们控制,甚至没有在乎,没有像他那样抬手看表,当然,没有分手半年的情人在等他们。 只有一个老头,衰老得几乎不能动了,顺腿挂着的手杖,轻轻叩着地板。就这一点不耐烦,灰色而苍白。 他低下头,又看起手中的报纸。报纸再厚也已经看腻,乘地铁从北到南,跨越整个城市,好像跨过很大的时差。非洲的饥饿,南美的暴乱,看过了,都与他无关。早在十分钟前,他就开始做字谜。英国人的玩意,这比读报更能消磨时间。 17(竖三格)被水盖住,三格,很简单,wet.怎么啦?他想。这是个暧昧的字眼,一个叫人怦然心动的字眼,一个她重复过无数次的字眼。她第一次说,我都湿了,满脸绯红,虽然那里他们已同居很久。那也是在地铁里,他说了一些只有他们才懂的话。她握着的手,指甲抓了他一下,还瞪了瞪眼睛,你敢再胡说。 不是停车这个事实,而是这个事实的讲述使车厢里的人感到了异样。连对面的醉汉也眼开了眼。而那对恋人也开始注视窗外。 司机在说话,英语从车厢里扩音机中传出,似乎来自很遥远的地方,语调呆板而音节模糊,像在念咒: 由于前方车站发生事故 列车中途停车 清理工作还须一段时间 有人掉在车底 把她抬出列车才能进站 给旅客带来不便 地铁公司恳请原谅 他没完全听懂,但他感到不安。这声音本身就叫人不安,虽然说这话是叫人安定。司机又重复了一遍,他那伦敦土腔实在让人不舒服,但这次他听懂了;而且听出那是个女人,her.他的心格登了一下,一个女的掉进车轮之间!整个车厢一片肃静,好像每个人都看到了站台上惨景,那个醉汉喃喃地说:啊,一个女人,一个女人。 18(横五格)的分叉。这是什么词,他想。分岔、岔路,从一条道到许多条道,到更多条道,路永远不断地分岔,一岔就难以回头,像树枝越分越远。他想,这不就是树枝吗棗bough?可是从哪里开始分的岔呢?是她的骄傲?是我的忍让?他们的关系好像总是一个悖论。为了让我回去,她必须收拾傲心,可她的失败她的绝望无助反而使他的耐心忍让失去了对象。如果只需要床上拥抱,那多好,甚至只需要呻吟,不需要语言。他从来就无法理解她的语言。 他有点愠恼地在字谜上写下那个词,但仔细地,格子太小,人和人本来就不易走到一起,尤其在这异国他乡。人和人相遇,就像风中树枝偶然触及,这种偶然和必然一样,应该想到却又常常忘记,“连理枝”会绞杀许多事实,包括自己。 他不愿想下去,他往下做,19(竖五格),植物繁殖器官的一部分。怎么今天这个字谜尽是暧昧记号儿,有意撩拨人。见鬼了,一个女人的身体,她的身体,像盛开的百合花。这比喻太陈旧,他曾用过一次,被抢白了几句。她是诗人,把语言像毛巾一样这么扭过来,那么扭过去,永远在寻找吓人一跳的表达方式。萼粉红、瓣艳紫,花瓣的表达还是花瓣。 他拼出来了:petal.笔在纸上拖了一下,远远划出格子。很难记起那时说过的话,可他记得一句:让我看看。她说,看什么?啪的一声把灯关了。你们搞科学的人就想把什么都搞清楚,我们搞文学的就想把什么都搞模糊,越模糊越美。他想反驳,但她伸手关灯那动作太冷峻。那还带着浴室潮气的身子却叫他透不过气来。 事情过去后,她突然说:真想我们分开一段时间。他问:怎么啦?又是诗人的气质?没什么,一点感觉。我们至今互相不太理解。我们好像裹上越来越多的纱网。你想看清我的肉体,我想看清你的心灵,可我们都越来越看不清,也许有个距离就好一点。他没搭腔,这样的谈话已好多次了。开始他还试图劝阻她,后来他就明白劝阻是没用的。艺术家的神经在异国他乡,不能帮助人,只能妨碍你。像往常,他用鼾声淹没她的话。但半夜他醒来,看见她睁大着眼睛,仰天看着黑暗,双手压在胸前。 他看着写下的词:潮湿、树枝、花瓣……在哪儿见过这几个词。在诗里!在她的诗里?也许吧!今天她一定要见我,为什么呢?这个骄傲的女人,半年中不理睬他多次和好的请求,现在到底是什么使她放下架子?处境绝望?还是半年落寞使她心灵被榨干!她若回头,自己怎么办?再次走到一起,也必须准备重新分手,她的一切不可能改变,哪怕分离六个月之久。 我们刚接通知 前站车故已清理 列车即将前行 地铁公司感谢各位顾客耐心合作 车厢里一下静下来之后,那对年轻人高兴得鼓掌吹口哨。等了二十多分钟,连他们也厌倦了调情。时间能改变一切,能使天使冒火,也能让魔女驯服。谁知道这半年她是怎么过的,靠写诗!他很久没读到过她写的诗。他的圈子与文学无缘,更不用说那些印数极少的文艺杂志上的华文文学作品。他也不去关心,诗已经很遥远,就像她。潮湿、树枝、花瓣。 列车缓慢地开动了,灰色电缆在窗外模糊成一条轨迹。她还会在那里等吗?已经误了半个多小时。想到这次可能见不着她,他觉得心里突然一空。如果她已失望地离开,似乎是他故意有违初衷,遇上这延迟,存心使她失望。这一刻他觉得非常想见到她,把她抱在怀里,让她在肩上,忘掉过去的一切。 列车终于驶进车站,小心翼翼,好像怕再出事。他丢开报纸,走到车门口,站台上挤满人,半个小时以来第一辆南行车。他挤出车门,站台上到处是脸,各种各样的脸,就没有一张熟悉、苍白的脸,带着焦虑和期待,朝他的方向看。 他沿着站台走去,人渐渐稀少了,到站的,上车的,都离开了月台,依然没有她。 他忽然想起和字谜有关的那两句诗: 人群中出现的那些脸庞 潮湿黝黑树枝上的花瓣 常听她说起,是她最钦佩的一个住在伦敦的美国诗人写的。他觉得这两行诗太平淡,不需要一个大诗人才能写出,可今天这些词让他悟出一点滋味,当他空空的脚步声在月台上响着的时候。 然后他从出口到了电梯。到哪儿去找她呢?她想必知道站台上出了事故,就应当耐心等着,或许这又是一个考验,看看他的情意究竟多深,这样做就错了,他已经厌倦了男女之间的游戏,而她似乎还需要这些。 就像这两句诗,他想。就那么几个词,平常的词,顺手牵羊做字谜也显得太容易一些。你如果没完没了地咀嚼,似乎真能感到幸福是那么短暂,人生有如风中的花,随时可以凋零。可是你不去咀嚼,它们就不过是几个没用的常用词。 他到了电梯顶上。外面的街道一片漆黑,下起了小雨,灯光迷蒙。再尽头,街角上似乎有急救车的尖叫声在飘远。突然他想起这门口应当停过一辆急救车,一个女人搞出来的事故,这个落在车下的女人还活着吗?怎么站台上一点痕迹也没有?没人提起这事,没人还记得这事。 他转过身,从街边细雨中退回。细雨后面应当是另一个世界,他不想去了解的世界。他走回入口,该是回去的时候了。 水性扬花的女子——虹影印象记 马兰 父亲死了 是一种自杀 另一位父亲活着 是另一种自杀 谁还能说黑暗的尽头是光明 苹果落下 你有多少背景在飞奔 在男人失踪的世界 还能有什么比这更好 写出这首诗,我想可以谈有关虹影的印象了。 虹影大概希望我写她的尖刻和善良,如胡兰成写张爱玲那类文字。 “写得和别人不同”。她说。 不少学者、诗人、作家论述过虹影。描写虹影挑战我,从何而起呐。 我必须找好一个切如点,一刀下去,见血如见花。胡兰成能让张爱玲跃然 纸上,那时因为情人关系,我只好把她当情人来写了:)) “我难道不是你的情人吗,只是我老了,不上床了。”虹影说。 那她就是我不上床的女情人:)) 女性朋友间的调情话是暗中涌动的河水,不知开始,速度,终端,更 不明方向。 断断续续和虹影通了四年多的伊妹儿。 我说,我看上了一件手工编织的毛衣,要三百多块美金,就算了。 她说,不要后悔,你手中的就是最好的。 我明白我和她的不同了。她是珍惜现实的女人,而我向往我得不到的东西。 最早和虹影联系是因为她要主编一套海外作家的丛书。 我将祥子、jh、诗阳、揭春雨、梦冉、瓦克等橄揽树同仁的诗作寄去。 那应该是97年。 我向虹影约稿,当时她用中文传伊妹儿出乱码。她竟不怕麻烦从伦敦寄来了软 盘。 我编了一期的虹影诗歌的专栏。 从此,虹影以作品不断支持“橄揽树”,是“橄揽树”的吹鼓 手。 帮忙联系河北人民出版出了“橄揽树”第一本散文选。 以上公务和虹影素描几乎不相关,但“橄揽树”是我与她联系的开始。 女作家和诽闻纠缠比较正常。但虹影还官司缠身,则是女作家中少见。 有关虹影与男人关系的传闻,其艳情的风格、空间、数量已到让笔者惊叹的地 步。以我对流言蜚语宁信其有的态度,虹影在我眼中就放出神秘的光芒。哇赛:)) 我没有问过她那些男女情事是真是假,真假不重要的,有何关系呐。一个女 人,或者说一个女作家与一个男人或者n个男人发生故事,不过是数学的加法,对 女人的灵魂影响有限。而肉体的欢娱或者饥饿从某种程度也是过眼云烟。生活就是 这样继续下去,如果我们最终没能自杀。 但一个女人,不仅仅女作家在男人的世界如果她用了真情,动心了,那几乎肯 定她必伤无疑,而爱情所带的伤害是致命的。爱情对女人是生命,只有生命才能毁 灭生命。 “是玫瑰就把他人刺痛/是小草就碧满山坡/是爱人就回回头,招招手再上 路。” 如此,虹影(所有的女人)没有你不能唱的歌,没有你不能爱的男人,没有你不 能写的字。 我知道,面对面走近盛名之中的女性作家,即便是朋友,就我而言,天性害羞 (尽管已变得大方多了),怕祸从口出(无法控制)成为人际交往中的阻碍。另外,女 作家敏感。敏感的个性脆弱,多疑,经不起碰撞。但你与谁相识相知,那是姻缘, 甚至一面之下便可明白,这个人能与你走到多深。像你爱上谁,是刹间的事,电光 一闪,无法避免。 其实虹影不如其他海外女诗人(张耳,胡军军,辛虹,田晓菲)容易进入对话。 我们说话时断时续。有时我笑了,她问你笑什么?我也不知道我笑什么。有时她突 然沉默,我得找一个话题打破沉默,这并非我的擅长,我自己也不是一个好的交谈 对象。 她自是直接,我行我素的态度但又神秘。这种神秘表现方式是一种受惊般的自 卫。我想她所受到的伤害,如十指连心在记忆中悄然翻动。我们都背负记忆,步入 中年妇女的角色,这是底色,背景。据说我们人类有把苦难记忆删除的功能,与生 俱来,但我怀疑,太深的烙印所形成与社会的隔膜是抹不掉了。 竟没有和虹影谈论文学,写作。往往彼此过问一下生活状态。她问,心情好不 好。我说,不太好。不好就来北京玩吧。在北京没有家。那你买个房子吧。钱不 够。那租房子吧。我不喜欢租房子了。谁不租房子呀,北京写作的朋友差不多都租 房子的。 虹影是独立的,她独立生活的能力首先是自食其力。全靠写作糊口并且过上了 “资产阶级”的生活,这是写作女人的理想。八十年代的初期,她就出川了,混迹 于江湖。她,这个饥饿的女儿意志坚定,目光锐利,因为在八十年代文学风潮中坚 持下来的作家应该意志坚定。 女人的善良是一种天性的素质,不需要学习,也无需培养。善良是你的本能, 难以根除。善良的女人令人放心。虹影的善良,不证自明,就像你我也保持着对人 的善意,那是经过多少黑暗,丑恶,背叛,侮辱,冷言冷语而残留在体内。 虹影的小说“饥饿的女儿”,“k”形成2001年至今的文学现象,一个热点, 一段新闻。 她的经历,她的作人,她的长相,她的版税都成为谈资。而这一切,需要她去 担当,承受。 长江边上贫民区走出来的女人,可以试风波为常景了。 去年夏天在香山饭店,与她不期而遇。 那天,我们走进三楼,在走廊,先见着孙康宜教授,那旁边亭亭而立的女子无 疑是虹影了。忙打招呼。 我抱了抱虹影。行西式之礼。 你看我什么?她问。 看你的rx房。我大胆妄言。 你这个鬼东西。 我记得有人说虹影身材很好,确实是很好的。 第二天,我们两个妇道人家,没有去听学术讨论,便一同登香山了。 虹影穿牛仔裤,紧身白上衣。她是山城的女人,山对她是闲庭信步的地方,没 有高度。我以成都平原女人的懒散明显跟不上她的速度,一度失去联系。她把鞋脱 了,提在手上,赤脚下山,得意洋洋地说,有小孩子都跟我学。 你到哪儿了?问她。 找男人去了。她开玩笑。 那男人呢? 过了就过了。她继续开玩笑。 这是一种虹影似的坦白和洒脱。其实不过又如何?但在这背后,甘苦自知,不 足于外人道哉。 我开始向她提问,表明态度:你愿意答就答,任性而为。 问:用几句话综述自己的个性,在良家妇女、风尘女子之间选择—— 修女,日本艺妓。 问:喜欢什么样的男人?如何面对男人?—— 床上床下功夫好的人。化了装对不喜欢的男人。 问:在英国这些年,最大的感受是什么,也就是你被改变了什么?—— 它使我眼睛很亮,看得清方向。 问:最喜欢自己的什么?—— 上半身下半身都喜欢 问:外国文学和中国文学举三部影响你的著作—— 老残游记,金刚经,远游的诗神(赵毅衡) 问:喜欢谁的作品—— 高尔基童年三部曲,三岛由纪夫,马兰的诗 问:故乡对你意味着什么?—— 写作 今年夏天在万丈红尘的上海,给虹影电话。我说,你这电话要打三次才有人接 吗? 我出去了嘛。 又出去鬼混了呀。 我没鬼混。 是不是明天去台北? 是,正在准备行李。 吃饭没有? 还没有呢。 这么惨。 当然这么惨,一直在忙,取钱,收拾。 你要吃饭,要个盒饭吧。 再说吧。你什么时候来北京? 七月中旬吧。 我可能不在北京了。 虹影是长江边上的女子,包含漂泊的天性。江边的女子理当水性扬花。她们更 容易理解河流,不会因为桥梁的存在而忽视河流。河流朝着远方,具备速度,不可 理喻。河流是现在时。在此地在此时只有一次。 刚从重庆奔丧回来。在澳大利亚。在香港。去台北。去上海。又回英国。又去 法国。在成都。在沈阳。在南京。 “我在网吧写信。”,“我刚到家,才联上电脑。” 一个在路上的女人。 虹影:诽闻、官司,著名女作家。 虹影素描:妖媚(她说话的声音、手势都带着湿度,普通话混着明显的川音)。 大眼晴(深不见底)。瘦(有骨感)。她躺在香山宾馆的双人床,说,我胖了。 你算胖,那我们还活不活呀。 她走进卫生间,至少半个小时。描唇,涂眼影,抹粉。女人的面孔是需要打扮 的。化妆是女人的手艺活,甚至是禅。 在众人之中,虹影轻易形成谈话中心,她有控制气氛、话题、转移视线的能 力,这样善解人意的女人天生要成名成家。“他是怎么回事”,在她家附近的餐馆 聚会,一男士谈够了风月,突然大骂人垃圾。“他喝多了,平时不这样的”虹影解 围,“哎,你不要喝了,送你回家吧。”。那男子骂人意犹未尽,虹影几乎把他塞 进出租车。 她热爱自己,这很难得。对于在饥饿中长大的女子,除了热爱自己,才不被毁 灭、消失。 在网络上读到“虹影会做秀”的批评。似乎女作家只能沉闷不酸,自苦,自 怜。如果一个女作家声称她是美女,她是最好的女作家,便招来人性张扬,通俗的 恶评。 美女本身是主观的。任何女人都可直言她是美女。 她的脾气急促、直接。 她说快把你国内的地址寄来,出版社要。 我发出邮件。 她回条责备我太大意了,怎么不写邮编,那有你这样做事的? 我说我不知道我家的邮编,已经打过电话问我妈了,她也不知道,没关系,没 有邮编也可以的。 她对邮编迷信,不写几个阿拉伯数学,她怀疑信就寄不到目的地。 她是形式主义者,从她的房间布置可证明。没有沙发,几个好看的大垫子,席 地而坐。一个墙壁的书架。一尘不染。 她是享乐主义者:迷恋般地啃着一块鸡脚。家中装有桑拿浴。 她有大姐大的气派,不要让我像大姐姐地关照你。 她的完美主义情结在她的着装上完美地体现了。耳环、项链、围巾、手提包、 帽子、香水与她的衣服相配。她的腿长,上身收紧注定是有衣架子的女人。 她在厨房手脚麻利。西瓜一刀切下,再在其中转几圈,倒入盘中已是大小均衡 的小方块了。 她温顺地坐在地板上,对我们说,我就坐着听吧。 她节俭,懂得多种省钱的办法。你用这个卡订机票、旅馆会打折。 虹影自称为猫,有九条命。 她被“k”的诉讼缠绕,在长春签名售书,收到传票,当众泪下。 大风大浪都过来了,书也出了。所以你要坚持。 “这几天在家用功学习。”她说。 中国作家官司层出不穷。作家之间,作家与媒体,作家与书中人物。 在美国,一个作家有官司了,那是非常新闻了。 中国人看重文字,以字为命,而文学更具备了振救国民的重担,从胡适、鲁 迅、毛泽东都抱此宗旨。 所以小说从不登大雅之堂到了神殿的地位。小说丧失了游戏的精神,没有游戏 娱乐的功能,小说的想象力无法充分展开。文字好似陷井,你得步步为营,如履簿 冰。 我们历来太重注文字的真实性。文字本身体现的真实与真实本身远隔千山万 水。所谓的真实其实是没有真实可言的。真实是相对的,没有绝对真实的存在。每 个人都是主观的,都在用自己的语言形成文字的真实。 在对待作家的创作上,我们是否应尽量避免把作家本人与小说中的人物,把小 说中的人物与历史中的人物这两种“对号入坐”。那么,作家有着更广阔的自由, 更大的想象空间,毕竟小说提供的阅读经验并非历史的编年史。 她在北京有了房子,她说她恨死了住旅馆(深有同感)。 旅馆是过客的往处。有了房子就像有了家。买房子,装修,购家具,前前后后 打点一切琐事,她是能干的女人。四川重庆的女人没有不能干的。她们性格刚烈如 火与重庆的酷热相呼应,她们温情、妖媚、神秘暗和了长江之水。 杜拉斯七十岁写出了“情人”,有理由期待作为作家的虹影继续写作下去,继 续“饥饿的女儿”之旅。 作为漂亮女人的虹影,也有理由演义出更多的情爱恩仇。 祝福她,也愿更多的人为她祝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