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这温柔的厨娘》 美食小语 西比尔姑娘周岁,来了许多朋友庆贺。有一个节目,就是按习俗让她抓周。把她放在旧英国地毯上,面前摆了书、笔、钱币、手机、相机、玩具等。当我把一个勺子放上去时,她毫不犹豫地拿起勺子,再也不放手。在场人的都笑了,说她爱吃,长大后肯定是做菜的好手。 她从四个月大吃辅食始,便喜欢我做的骨头鸡汤下的面条、各式菜泥、各式水果干果调的饮料。什么都爱尝试,且嘴奇挑,阿姨做的单调无味的菜一入口,便吐出来。如此小娃娃,就能从食物上找到靠近母亲之途。 收入这本书的美食文章,大多是西比尔姑娘出生前后写的,那段时间为了小生命,专心致志于吃,回忆自然跟吃相关。童年时,我第一次和妈妈一起做酱辣椒,辣得泪水横流。但就那番辣,让我尝到难受之后的快感,后来发现所有真正意义上的快感都来自于阻碍?。西比尔姑娘近日到重庆给外婆上坟,晚上参加我与朋友们的聚会,我给她一桌菜中唯一没放辣椒的藕片吃,结果她咀嚼了一下,便放声大哭。原来做这个菜用了炒完尖椒鸡丁的锅,锅洗了后仍带几分辣。真是,不等到教她可切辣椒粒的年纪,她的美食记忆,便已从辣开始,渐渐认识这个庞大的世界。 这本书得谢方鸿,她制作的我做菜的记录片,忠实地传达了我对美食的理念; 这本书得谢黄珂,曾经?有幸成为他的邻居,在我写作长篇最困倦之时,他的厨房是安置我的肠胃最温馨的地方; 这本书得谢aw,他陪伴我吃遍意大利的大小好餐馆,更有耐心日复一日地品尝我的一日三餐。 好菜与柔软心肠 有眼疾的父亲做得一手好菜,他做四川泡菜,烙饼和蒸馒头,让我现在一想起就回味无穷。家里姐夫个个都会做菜,没有差给姐姐们。印象中二姐夫本来不会做,后来二姐得了支气管炎,他学着做,不到半年,就超过了二姐。倒是两个哥哥被父亲娇惯了,只能赶得上姐夫们的脚趾。我从不认为做家务有男女之分,在我生长的环境里,谁?做得好就是谁?做,谁做了,在家里就不会少了话语权。 我长到十二三岁,父亲眼睛就看不见,姐姐们上山下乡,和灶台齐高的我,就得做菜。 大厨房里各家巧妇没有好肉,却尽其所能,把蔬菜做出多种花样来:夏天多是做凉拌,冬天喜欢做汤。父亲是江浙人,不吃辣,母亲是四川人,得狠心的辣。凡菜得做辣和不辣。因为买菜得凭票,连藤藤菜的根也稀罕,不会扔掉,用手撕成一条条,加点盐,本来不好吃的根,变嫩了,或炒或拌都好。 开始随心所欲做菜是在八十年代后期,流浪在路上,偶遇家境好的朋友,有好肉好料,我会细心而迅速地做上一桌美味来。朋友们常问,做好菜是天生的还是后天学的?秘密是什么? 我大都一笑。我一直不离弃想像力,天生饥饿,后天更饥饿,对食物的爱,对人的爱,即便我是一副铁石心肠,也会在一刹那变得柔软。 成为一个作家后,那厨房就和书房一样重要。 不写长篇时常有朋友来家吃饭,老朋友让我放松,新朋友让我兴奋,也紧张。不知他是否有忌口,尤其是西方人,要么不能吃大蒜,要么不能吃干果,一旦吃了,就中毒,要么不能吃长翅膀的东西,要么干脆是素食主义。我不想有人倒在我家餐桌下,那菜就做得格外小心。为了防万一,会做一道海鲜沙拉?,把海鲜与蔬菜分开放,松籽搁在小盘里,等客人来了,问清楚了,再放不迟。 孔子曰:“食不厌精,脍不厌细。割不正,不食。”写作未尝不是同样道理。我写长篇时,经常是一个人吃饭,照旧做一荤一素一汤,丝毫不含糊。为什么呢?吃差了,肚子就不高兴,肚子闹别扭,头脑就糊,写出来的东西必然是垃圾。 挑剔的我,若吃不好一顿饭,绝不提笔,由此,我的小说和诗幸运地与垃圾隔了十万八千里。 春天一道菜:青豆炖排骨 排骨用上好的酒事先腌半小时。青豆需新鲜。加矿泉水在瓦罐里,放入青豆和排骨,姜片盐少许,用小火炖,两个小时即可。清火去毒,美容,也治感冒。 冬天一道菜:羊腿炖萝卜 方法皆同,只是需要小蜜桔三只。民间素有“三九补一冬,来年无病痛”之说,众多补汤中,羊肉萝卜汤最实惠。 厨房之舞 小时家里不仅像囚室,生活更困难,不可能拥有单独的厨房。一个院子十三户人家有两个厨房:一大一小。我家分在大厨房,与院子后部的人共用。那厨房差不多二十八平方米,炉子一个个并排着,还有三个自搭的小炉子。墙被熏得黑黑的,灶神爷无人烧香,已经?面目全非。每家靠柴和煤球烧饭,灶面脏,三合土的地也极脏。不过厨房是院子里人最热闹的地方,东家偷西家的菜、盐、煤,吵一场恶架,肯定免不了,边吵架打架边做饭菜,是常事。 多年前我就想:有一天我定要拥有一个真正属于我的厨房,不必每天蹲在灶坑前煽火,不烧煤球,要想有火,按个键,温暖的火就来了;锅碗筷盘子皆有,鱼鸭鸡肉新鲜蔬菜不可少。这厨房包容了那个脸色苍白的少女的梦想。 多年后,我到了英国,在伦敦郊外,用写书的稿酬拥有了自己的房子。这房子有一个大玻璃房。我自然也拥有了一个自己的厨房:有抽油烟机、洗碗机和微波炉,大小不一的柜子,两个冰箱,应有尽有,切菜的地方很宽大。厨房非常亮,挂了三幅北欧流行的超现实风格的画?,靠窗的地方挂了一个铜框灯,阳光照射进来,灯上的玻璃泛出许多颜色。站在这儿,可望见花园。一回头,正对着的墙上是一个铜铸的老虎面具。 厨房和饭厅本来有一个大窗口相连。入住后第一件事就是把厨房和饭厅隔开,用一块很大的玻璃放在中间,玻璃可移动,直接从厨房里把饭菜递到饭厅,像食堂的厨子通过窗口往外递菜。久看腻之,我嫌别人可在厅里看见我在厨房里面做事。于是,我就放了两个书架,从厅里往厨房里看都是书,我却能通过玻璃看见饭厅的人,既神秘又有偷窥的感觉。 厨房好像是我的闺房,带有“女红”色彩,只有跟我亲密的女友,才让她进来,绝对不喜欢男人到我的厨房里来。唯有我的爱人除外,他偶尔会在我做饭的时候呆在厨房里面,一般都是手里拿着书,坐在独凳上,边看书边跟我说话。 我喜欢做菜,边做边打扫,做完了菜后,厨房总是干干净净。若有客人来,我不会把菜一下子全上来,而是一道一道地上。我喜欢让人不停地吃最新鲜的、带些羞涩的菜。不了解我做菜的客人,都以为马上就快没菜可吃了,他们觉得我真吝啬,就那么一点点。可一会儿,他们的眼光就变亮了,心也放平稳了,待我菜上第三道的时候,他们想吃都吃不了了。 我做菜从不放味精,情愿费工夫熬骨头鸡汤做调味,有的菜在下锅前放,有的菜在放油之后,有的菜在炒的时候,一般都不在菜快上盘时放,否则味道不如所期望的。放盐却很当心,比如炒肉片,在最先搅和淀粉时把盐放在里面,但人说这样肉会非常的老,不过稍放点香油在里面,看好火候,肉就不会老。 去朋友家,朋友都会偷个懒,让我做菜。不太熟的朋友,我自己主动请求,希望主人能让我去厨房。看什么料做什么菜,烤鸭子、凉拌菜、素炒蔬菜,海鲜火锅,也可变成牛肉羊肉火锅,烤鸭子也可变成烤鸡,不是垫黑木耳就是粉丝。 从来吃都不仅仅是充饥,吃是一门高超的艺术,吃的学问太大,要保持吃的欲望,吃得好,吃得妙,吃得有文化。有女子为了减肥,喝难喝得要命的减肥苦汤,给我的感觉,就像这人没有享受做一个人的乐趣,也不懂得吃,如此痛苦不堪,又达不到瘦身的效果。可怜的姑娘,枉来世上一次了。 记得最愉快的一次吃,是在马德里。当时大冬天,这里据说是马德里最漂亮的餐厅,由一个旧火车站改建的,高而宽敞的全玻璃房顶,耸入云天的热带植物和花卉。 那天傍晚,华灯初放,英俊的男侍者领我和西班牙的出版家到预先订好的位于二楼的座位。坐下后,我从漂亮的白栏杆望下去,庞大的空间几乎座无虚席,室内温暖如春。 头道菜端上来了:西红柿里放了海鲜。那划开完整的西红柿,送一块入嘴奇妙的感受,现在还记忆犹新,西红柿红、酸、透明,鲜得快滴出水来。盘边用骨头做的盛有粉红色的调料,衬在一片夏天才有的粉花叶上,绝色美艳。吃了一口,便不忍再吃似的,我停下刀叉来,很想知道毫无破口的西红柿,里面的海鲜是怎么放进去的?问侍者,侍者含笑,故意不作答。我左瞧右瞧却怎么也找不到开口。真是有趣又有点惊喜。 出版家有趣地瞧着我,连连道:你喜欢吗,真好。 在饥饿中活过来的人,对美食总怀着特殊感情。饥饿的体验影响了我的一生。我吃的原则是得健康、重质量、有快感。之所以用“快感”而不用“幸福”、“快乐”,是想强调与食物相遇那一瞬间的感觉:随心所欲,独一无二。 在我小时候,在重庆野猫溪那条街,有一户人,属于半红半黑。半红是家里有人嫁给入城的解放军军官,半黑是本来成份是地主的。所以家境比起街上邻居,算最好。有一次,我从后院溜进他们的厨房。这家的外婆一人正在炒两只鸡蛋。又黄又香,厚厚地盛了一小碗。她让我尝,脆极了。我问她为什么她炒的鸡蛋不一样呢。她说,搅拌好蛋,倒入锅时要小心,薄薄地铺在油上面。 我从不看菜谱,看菜谱做菜失去想像力。我蒸饭也跟别人不一样。西红柿的皮剥掉之后,一切为二,放在泰国米上面,用过夜茶水,再加点橄榄油、盐,饭蒸出来,香气四溢,颜色好看,有一点酸酸的味道,米粒不硬,也不粘。 再比如做茄子:先把茄子洗干净了,放在锅里煮。十分钟后,熟了,撕成一丝一丝。茄子有一个把儿,其实也挺好吃,不要扔。把茄子丝装好盘,放点醋、糖、香油、蒜、辣椒油和花椒油,一拌,就可以吃了。 胃疼的时候,用牛奶和大米煮粥吃,胃就会舒服起来。感冒的时候喝苦瓜鸡汤是最好的:把苦瓜的籽去掉,切成小方块,等鸡汤快好的时候放进去。但不要吃里面的鸡肉,汤是非常的清淡?,不苦,喝了还想喝。夏天适合做蔬菜汤,把南瓜和绿豆放在一起煮,又解暑又美容。 都说英国饭不好吃,可我在英国住了这些年以后,发现其实恰恰相反,英国人的烤羊肉烤牛肉非常好吃。我做烤羊肉烤牛肉,不用超市里配好的调料,习惯把一块肉从中间切破,拿橙子和柠檬,挤出汁?,浇在上面,再浇两勺威士忌酒,就顶好,若放任何香料,便糟蹋了肉本来的香。 拒绝用药,自治感冒的四个办法 北京城里每天五千人被感冒击倒,新年第二天,我就被好友传染上的感冒击倒了。发烧,头痛,咳嗽不止,猛烈时咳出血来,鼻涕长流,无法入睡,说话困难,连写字都困难,更是无法冲博客之浪了。 我一向反对进医院,更反对用药,任何药都有副作用。这感冒纠缠我最难受时,感觉呼吸都停止了。最惨的是还得参加出版社在三联书店的《上海魔术师》讨论会,我穿着大衣,狼狈地不停擦鼻涕。会完后,出版社问刘震云一席人吃饭吗?刘震云说,你看虹影病成这样,还吃什么饭? 大伙儿各自打道回府。回府了,还得吃饭,这是我们生活下去必须做的事。 为了吃饭,吃好饭,我有这种郑板桥式的性格——他生病也不会去看郎中,不吃中药。在庭院里种了很多果树、蔬菜。他将自己种植的枇杷叶摘下来,放入泉水里,用瓦罐慢火煮。煮好后在里面加些糖类的蜜汁。我喜欢人回归到这种生活状态:用生姜做汤,然后放蜂蜜,早晚喝两大杯?。这是我采用的第1种“药方”。 第2种“药方”是用新西兰的茶油,放入水中,蒸沸后,倒入碗里,将嘴、鼻子贴近吸气,同时用大毛巾盖严四周熏,这样一天来回两次,每次半小时。 第3种“药方”是睡觉前蒸一个桑拿,洗热水澡,出一身汗后,换上舒服的干净衣服。 第4种“药方”,用鸡炖苦瓜汤,当饮料喝,吃青菜少放盐,而吃四川泡菜下米饭。 这段时间看宫崎峻的片子,一会儿在幽灵公主的进退两难的身份中想到自己的处境,一会儿与千寻白龙一起在桥上听他们的故事,然后跟着她坐火车去找钱婆婆。我们穿过感冒之城,到了城外,我这一身变得轻巧,渐渐神清气爽。仿佛又看见她的父母在餐馆里止不住地大吃大喝,变成一个大肥猪。10岁的小女孩居然有节制,不贪吃,这值得让成年人好好学习。面对食物得三思而后行。感冒前,那些经历说来算得上离奇惊险,我正在走出一条神秘隧道不回首,怕一回首,就回到了感冒时。 谢谢上帝保佑我平安在这儿! 吃好,才能睡好,睡好才能写好 前日应国外出版社邀请,和几个作家朋友一起在长城脚下一赫赫有名的地方吃工作午餐。那地方是很有想法的漂亮,可是一道道菜端上来,看似过夜菜,又像用不健康的食物做的,那牛肉削片,泛黑色,熏鸭肉是北京大超市口味,难以下咽。美景没美食,真是遗憾。 出版社的车送朱文和我各自回家。路上,问司机,中午的饭菜如何?他说像在大食堂吃快餐,没有感觉。这种时候,快餐恐怕比所谓精心准备的大菜能下咽。 快要过生日,好友建议到住所附近一家新开张的海鲜店,不放心,我独自去品尝。虾仁白菜、海螺上桌,瞧上去是一堆隔年的抹布,味同嚼蜡。其实新鲜的海螺,不需要放什么调料,蒸熟就好,清炒也绝不会差。 抬脚出店,不仅不会在此过生日,更不会返回,因为印象太差,恕不点名。 出版社s女士正在出我一本中篇精选集,约好去出版社吃饭。临时有事,晚了一点,请她先吃。办完事,赶过去时,接到电话,说是在一家台湾人办的名气不小的餐馆。我一听,顿时没有胃口,因为吃过这家餐馆,但事隔三日应刮目相看。 s端坐,边上还有她的客人一男一女。桌上已有凉拌豆腐干、葱爆腊肉、梅菜扣肉。一一尝过,豆腐干冰凉,放了一点酱油,好像在学日本料理,却是不到点子上。腊肉是咸肉,只有几薄片,全是葱。很像七八十年代,当年肉靠票限量供应,南方人到京城吃肉炒蔬菜,只有肉沫子,引发了肉瘾,却不能大快朵颐,着实难受。梅菜扣肉做得比罐头都不如,丝毫不香。 恰好在桌上那男士好心地用他的筷子挟了一块扣肉到我的碗里。第一次见面,彼此不知喜好,且用刚进过嘴里的筷子来给人挟菜。我忍住了才没有皱眉,这块肉当然不敢光顾。菜不好,店名也随即忘记。 最近一年里到过的餐馆无数,好餐馆太少,最喜欢的首选鼓楼东大街小经?厂胡同67号大理沙龙的云南菜,幽静的老四合院,却充满越南泰国甚至意大利风情。云南鸡汤米线,豆角好啰嗦,魔鬼烤鱼,葵叶包带子,酸菜红豆汤——令人目不暇接,云南火腿最好,用鸡汤蒸制,瘦肉红如樱桃,肥肉闪亮透明,不腻,入嘴满口香。 京城美食家黄珂先生开在798工厂里的四川餐馆“天下盐”,道道菜都地道,尤其是鸡杂锅,牛肉青菜锅,还有黄氏牛肉汤锅,吃了绝不会后悔,久不去会想念。听说后来在亚运村小营路又开了同名店,热闹非凡。 丽都饭店的“渝乡人家”,是北京城里几家连锁店里(本狐都尝过)最冒尖的,这里的回锅肉,是四川咸菜,附着白馍。这儿特制的青菜芯竹笋汤,比鸡汤还鲜美,感冒了喝,立即好了一半。忽然想起流浪时遇高人传授写作秘诀:吃好,才能睡好,睡好才能写好。 我一直只对温柔妥协 我这几天在治一个名女人,她一心要在一棵树上吊死,结果大家都看到了,她的下身被套上了带刺的鱼尾,悬在半空,衣不遮体。接下来命运如何?大家都明白,省了我费口舌。 可她呢,劝也劝不住,一根筋扭着:我在等命中的王子到来。 王子不会到来,王子都是虚构之物。现实世界里,王子还不如一顿海鲜火锅暖心暖胃。这就是事实,看不见,那要么被生吃,要么丑闻被全球曝光。聪明的姑娘,赶快醒来。 我这几天除了跟这条美人鱼打交道,还跟一种山里长的东西较劲着呢,集市里的卖菜师傅应电话所需,送来山里的野蘑菇。我拿到手里,一看,言称不能要。 “怎么啦?” “因为这东西有毒又会有后遗症。”我告诉他。 “钱拿来,我走人,少费话。” 他一把拉?过钱,动作太恶太凶。 他还不解气,扔下话来:“不就是像咱男人那了不起的玩意儿,不要,你还活不成呢……” 天哪,唔喇,呸,我吓得直打抖。啊,哟,喷嚏!决定把泡菜里的陈年酸萝卜捞起来,做一碗汤,酸酸自己,出身热汗。 因为生病,我这几天吃多了藏药,头冒着金花,总看窗外的大楼不像雪山,倒像奥威尔1948年写的未来小说《1984》,不错,没准置身其中,大兄弟用电脑控制了我们。正看着本狐的博客们,请问哪一个离开了电脑能活下去? 离了母亲,离了爱人,离了爱犬,离了快乐的性,可赖活着,可没电脑等于抽掉我们的魂,要了我们的命? 电脑是一个球! 骂得好,突然我的电脑对我说。 电脑是一个门! 我不等电脑喊好,直接说;“你这妖精妖怪,不就是为了挤点油炒盘好菜?告诉你,老家伙,本狐不做你这大厨,回山里种豆芽过清静日子去。” 电脑笑了:“好了,好了,我的主,你想想,如果我是管马的,你叫我马夫;如果我是管车的,你叫我车夫;如果我是管账的,你应该叫我什么?” 那么你也可叫管钱的,就该叫……?。我跟电脑争什么?一看时间,该吃药了。止痛药是痛时吃,不痛不吃,可是我时时痛分分痛,我得加紧吃,当作干豆子吃不成了吗!瞧瞧这屋子里滴水观音要水,黄菊也要水,这电脑哼哼叽叽也要水。可是我没有水,只有身体里的血,给了植物,我所剩无几,电脑大叫起来了。 我走近电脑,突然看见你在里面,你对只剩下最后一口气的我,还是暴戾地把嘴伸出屏幕来。 我后退半步,轻轻地说:“专制的大兄弟,你千知万知,就是不知,我一直只对温柔妥协?。” “可是我只对你的酸萝卜汤妥协?,”你突然放低声音,哀求道,“请你给我半碗吧!” 餐馆和拉拉 拉拉们近些年喜欢到餐馆,胜过到通常去的北京紫竹院公园聚首。拉拉比男同志喜欢外表装束,流行寸头,以前倒是不能从头发上看出来。她们大都从熟悉或半熟悉的人堆中找自己喜欢的人。东城好几家连锁的台湾餐馆,可见女人们手拉手进去,坐下来,一边吃一边聊,总有好些人用异样的目光盯着她们。 仍在北京东城,有个王府改的餐馆,拉拉们爱去那儿。一进门,那些女服务员打扮成清朝高贵的格格们,高髻插花,热情地招待。这儿像是女儿国,包间里,拉拉?们酒足饭饱后亲热地在烟榻上依靠在一起,仿佛从前宫女们为了度过没有男人的寂寞日子,彼此以厮磨或抚摸对方身体得到性满足。有时她们在腰间套上一个假xxxx,代替男人进行性交。 到这儿来的女人,有种心照不宣的感觉。离这儿不远是后海胡同,一些由小资或外地艺术家开的小餐馆兼酒吧,拉拉面前放着一台笔记本电脑、两盏可口小菜加上啤酒,与一个看上去中意的女子攀谈。相比男同志,女同性恋们几乎没有马上进行性行动,起码表面上不这样,她们讲究感情世界胜过感观世界。当然并不排斥她们喜欢集体裸舞,或开同性之爱party。 我写过不少女同志小说,她们失恋,嫉妒,被包养,幼时心灵遭到创伤,常被评论家称为“中国女性主义的旗帜”。我有一个小说被研究生写论文最多:女同性恋们组成同性恋俱乐部,女同性恋对不道德男人,采取审判的方法,来打压男性的自尊和地位,她们用一把大铁剪刀阉割男人的性器官。本来故事发生在中国首都北京,因为杂志社害怕,刊登时,地点改成了上海。 所以,是拉拉的读者,都认为我是拉拉?。有时在餐馆里遇到我,哪怕有我朋友在场,也会走过来,介绍自己。有的拉拉介绍完自己后不会离去,若是我和朋友会转场到酒吧,她也会跟着去。一旦认识,马上就有占有欲,机警别的女人对我的态度。有一次我在西单图书大厦签名售书,一个女同性恋来签名,她要请我去吃上海菜。我客气地拒绝了。我与出版社在人大有活动,她就一直跟着。出版社请她离开。第二天我们去上海,在机场遇到她,她打扮得非常漂亮,她一直跟到上海。在上海三天,她每天通过旅馆前台给我转来一封长长的信,说她如何喜欢我,信里谈到小时父亲如何抛弃她和母亲,她与不停自杀的母亲相依为命等等。她说她恨男人,也不是对每一个女人会动心,而我,让她丢魂落魄,夜夜难眠。“能不能再见我一次?哪怕一次也好。”她的信似一团火,可是点不燃我。虽然我不想见她,她还是写信来。这种狂追,最后到我回伦敦才停止。 坐在霄云路一家舒适的小餐馆里,面对美食及女人一颗柔软的心,说实话谁能不受到诱惑?c在这儿的一家椰子柠檬东南亚风味的餐馆认识了小凤,两人一见倾心。半个月后,两人租了一间胡同里的房子开始共同生活。小凤的母亲听到这消息如同雷击,劝女儿回家,但是小凤不听。c在音乐学院毕业,没工作,晚上到五星级的旅馆拉大提琴。我见过小凤,她看上去很年轻,短发漂染了几缕黄色,穿牛仔裤,上面套了一件唐装,一说一个笑,非常可爱。一年后我和朋友坐在她俩经常去的这家餐馆,我说起小凤,问她和c怎么样? 朋友说,难道你没听说? 我摇摇头。 朋友说c在旅馆认识了一个加拿大男人,两人的关系进展快速,到了谈婚论嫁时候。小凤伤心之极,采用各种方式拉不回c,最后对c说,她同意c离开,但是要与c告别。一个晚上她与c做完爱后,用水果刀捅死了c,她自己报了警。朋友说,小凤绝望之极,她不能没有c,c比她的母亲更理解她,也比母亲对她好。c曾发誓要一辈子和她在一起,生是同飞鸟,死做鬼也要在一起。小凤交代时态度恶劣,故意对抗,被判了死刑。据说行刑那天小凤打扮得漂亮,让母亲送来口红和一件黄色的连衣裙,高高兴兴地装扮好,面带幸福的微笑面对开枪的人。 她如愿以偿!朋友连连感叹。而我早已泪流满面。 一对学者女同性恋,一个四十岁,一个四十四岁,两人各有住所,各有事业,周末聚在一起,大都爱问我京城有哪家新开张的餐馆,有时是她俩去,有时我们三人在那餐馆见。不过因为她们住在三里屯附近,我们就常去那儿的三个贵州人。水果拼盘来了,一人一手一支香烟,当我们谈到同性之爱时,年长的从皮夹子抽出一张照片来,是一张自拍的婚纱照,两人看上去最多三十岁。照片背后写着一行娟秀的字:“我们相爱,我们也想和心爱的人白头偕老。” 她们走在时代前列,那好看的婚纱不过是自我安慰而已,父母反对,亲友蔑视,同事看不起,自然没有祝贺者,更不合法。但在我眼里,她们是最可爱的人。 他年的团圆饭,今年的团圆饭 在我的自传中记载了一次团圆夜,那时我在上小学。冷心冷肠的天气,一家子围坐在家中的小煤球炉子吃有点油星儿的火锅。 父亲说,菜没了,让四妹去洗菠菜来烫。 四姐说,让六六去。 母亲同意,叫我去。她让我洗菜时不要多用水,却要专心。我答应着,拿了理好的菠菜去天井,在大厨房淘洗。 大姐烫了一筷子由我淘洗好的菠菜,吃在嘴里,即刻吐在碗里,连声叫有沙。 三哥站起来说,“去,重洗。” 大姐问:“你是不是说话了?” 我摇摇头。 “肯定说了,”四姐嘴里有菜,含含糊糊地说:“她??常一个人对墙壁说话。” 母亲说:“难怪你洗的菠菜不干净。” 我一时未回过神来,他们一齐大笑起来。我反应过来,说,“我真的没说话,连跟自己也没说话。”他们笑得更厉害了。 我火了,把刚端在手里的饭碗往地上一搁,对母亲说,“我不吃饭了。” 母亲说不吃就不吃,你让出地方来,让姐姐哥哥坐宽点。 我站了起来,走出房间。 “人这么小,脾气倒还不小。”听不出是谁的声音在我身后响起,堂屋里没灯,没有一个人跟来。我出了院门,穿得少,外面冷极。院门外路灯被人用皮弓弹灭了,黑压压一片。对面朝天门码头的港口客运站大楼上的大标语在闪烁,似乎听得见隔岸稀疏的鞭炮声。我一路往公共厕所去,那个地方可避风寒,这个除夕夜不会有人。我小心翼翼走进满地是屎尿的厕所里,两只脚踩在两处干净一些的门背后的地上。尽量少吸气,避开一点浓重的臭熏熏的厕所气味。我就站在那里,浑身哆嗦,脑子十分清醒,几个小时几个小时地站下去。 到天亮,家里人才找到我,他们找了一夜,上上下下几条街,谁?也没想到我会在厕所里,是大姐尿急了,上厕所才发现了我。 那个年夜经?常在我的梦中回返。一家子围坐在小铁炉边无论吃什么,其实都是温暖的。年夜饭家里有荣幸得到等待的只有一人,那就是大姐。大姐没从乡下回来,母亲脸上便没有笑容,她会走到堂屋,甚至到院门外看。 大姐会在半夜一身是汗赶回来,进门就大叫妈。母亲笑得合不拢嘴,上下打量她,给她递开水和热毛巾。难怪二姐说母亲偏心,三哥站在二姐一边。 我高兴母亲高兴,只要母亲高兴,父亲就高兴,这个年才过得高兴。在吃团圆饭前,家里总是打扫楼下房间和阁楼的尘埃,用父亲看过的旧报纸重新糊屋顶和墙壁。桌椅都要搬到天井去用洗衣服的水洗净,再擦干搬回来。公用厨房里有大小不一磨成粉状的汤圆袋子,挂在高处,因为滴水,下面接着盆子。由于彼此不放心,到年夜这天必然移回各自家中。这天父亲会从袋里取出些粉来,做馅,然后包汤圆。一部分为年早晨吃,一部分得先在年夜做油炸汤圆——家里的传统,用来祀典祖先。 父亲说一口浙江?话,与母亲低声说着自己不在人世的家人。我们几个孩子都不敢出声。房间里那扇小窗透出月光,邻居们都在各自庆贺新年,有放鞭炮的,有欢唱的,也有吵架的,孩子啼哭不休。 母亲年夜时说得最多就是外婆,讲外婆的故事,讲她怎么得病从乡下被送到城里这间房子。没钱坐船,走山路会是五六天,可是舅舅们连更连夜不睡觉地赶,两天两夜,他们到家,一身衣服没一处是干的。 流寓伦敦十多年,春节大都在无知觉之中度过。有时倒是英国邻居提醒,是你们中国春节了,祝节日快乐。我才过节。点亮蜡烛吃年夜饭时,我说得最多的也是母亲的故事,她怎么从家乡抗包办婚姻,逃到重庆城里。我做汤圆是想念那个曾经?让我存活下来的家。 写这文章,已能听见年夜的钟声在一步步靠近,父亲走了,母亲也走了,那个与我生命相连的人连挥挥手也不曾有,也走了。他不存在这个世上,这就是事实。今年年夜,我是一个人。就是一个人,我也会和粉拌馅,做一碗晶亮剔透的汤圆,对着一轮明月吃起来。 汤圆是甜的,月亮是残的,你不得不信,人心是会变的,变阴晴变圆缺都由不得你。周遭节日的气氛,会一寸寸浸透开来,嘲笑孤独者的魂。 将进醋 都知道我喜欢吃醋。没见过我的人,知道我醋劲十足,与我有一面之交的人,更觉得我是在醋罐子里长大的。 男人怕惹一身醋味,由此决定不必与我打交道;女人躲我更远些,以免不小心醋火烧身。 这样一来,我的生活清闲,冷观风花雪月,热对雷电狂雨,透过久远的历史,残酷的战争,重述心里一层层影像,在讲故事中度过平淡日子。写故事累时,给友人写写专栏,偶尔浇上浓厚的四川麻辣醋,让不爱我故乡之人,吱唔得一言发不出。 说起故乡,都说重庆人“口重”。哪怕一碗普通的担担面,也要放十多种调料,辣椒、花椒、麻油、蒜、姜、糖、花生酱等一样少不了,自然不可没有醋。重庆人做菜少不了醋,什么糖醋排骨、醋溜肉丝和白菜等等。每家小店铺里最占地方的,就是一个大酱油缸,一个更宏伟的大醋缸。 我小时几乎天天只能吃泡菜,吃腻了,还是得吃。母亲长年在外做工,父亲眼盲,摸着换泡菜缸沿的水,所以,家里泡菜较酸,夏天经常用来做酸菜汤。那时全国??济紧张,生活困难,凭票买肉,肉稀罕得要命,无肉的漂着几叶青菜的酸菜汤,久吃让我倒胃口,恨酸味。当时我是给酸怕了,决定逃离重庆,远走他乡。他乡再苦,至少可以与吃醋再见。 不料全中国人民都吃醋:北方人吃饺子,没有醋宁愿饿肚子;南方人宽容一些,吃馄饨,也要蘸着醋才香。到秋天螃蟹肥大,就非要姜丝和醋蘸着吃,不然对不起被烧红的螃蟹。真是祖国大地一片醋香。 我却坚持初衷,许多年,都拒醋而远之,若无菜,宁愿拌酱油下饭。后来到了西方,食品不一样,英国的辣椒酱带甜味,着实不好吃,也将就着混过去。欧洲好几国有特色醋,吹得好听,尝过依然是醋,我依然不敢恭维。 一个人阅历丰富了,才知道年轻时有叛逆心理,实在是缺乏大包容之心。觉悟有时候来得很奇怪:五年前的春天,到长沙签售新书《阿难》,出版社就在当地,对我照顾得很周到,美容足浴全套服务,吃饭每顿选不同的饭铺。 我当然非常高兴,胃口大开。况且每顿饭,虽然店铺不同,却必有一样,上好的红葡萄酒,比法国西班牙意大利名酿醇得多。赞美之余,我忍不住打听湖南人的职业机密:为何酒到湖南,就香味奇特爽口滑润,让我精神也好,睡眠也佳。说了不少好话,才听出了湖南人的秘密:酒里兑了一种醋,叫做贵妃醋。原来湖南人闹革命,理由总与别人不一样。我的拒醋决心,开始动摇。 回到北京后,竟然思之心切。查寻京城,竟无一店售之。在网上辛苦搜索半天,才找到一家店。只好打电话订了一箱贵妃醋,天天晚上当饮料喝。 后来与朋友一起到一家香港人办的饭店吃饭,首先端上来一种淡淡?的清汤,味美如天外之水。喝了,又要了一碗。一问,结果是饭店老板自家酿的醋。 到东南亚一圈,看见柠檬的多种用途,也尝试了各种用柠檬做出的菜、汤和鸡尾酒,都是恰如其分的好。回到家里,我试着用青柠檬和黄柠檬做菜,酸味完全不同,青柠檬更鲜,黄柠檬酸味中性。用柠檬更能消除鱼和牛肉的腥味,加入沙拉?或中式凉菜,更能提味,满嘴清香。 若是吃饺子或面条,加入柠檬汁,可保持饺子本来的美味。 为了试出柠檬的更多用途,我比较了一向受宠的贵妃醋,觉得柠檬味鲜,醋口感醇厚。 于是我下定决心,做个沾酸惹醋的女人。说到底,不在醋罐子里游泳的女人,不能翻?倒海般发醋威掀醋风的女人,肯定被男人看不起。世界秩序太乱,没有吃醋女人出来维持秩序,男人肯定弄得自己不想活下去。 因此,我还是借着那越来越浓的记忆,从厨房飘出的醋味,写了这文章。快哉此醋,可浮一大白。 母亲做稀饭的秘诀 母亲做稀饭时头很低,她的头发很短,眼睛不是太好,整个身体凑近锅。她手里握着长木勺,不时搅动米粒。母亲转过脸来,总是有笑容。 给母亲办丧事,最后一日在重庆,毫无胃口。姐姐问我想吃什么?我不假思索地说:“冬汗菜稀饭。” 说完便知是想念母亲。那是母亲最喜欢的一种稀饭,稠稠的,带点糯。 饥饿年出生的我,最怕吃稀饭,但母亲做的饭,怎么吃都觉得香。印象中母亲做饭不多,我十八岁离家出走,有十年在路上,决心做一个孤心独胆女子。直到出国后,命运更加颠簸多劫,想到故土之根,才渐渐与母亲联系多了。九六年我与小唐回去看她,住的日子也最久,据小唐说有三个月。我记不得,只感觉那炎夏破天荒。 家里仅客厅有台空调,卧室只好用电风扇,我怕热,正在写《饥饿的女儿》,就在客厅里工作。 每天醒来,母亲已上街市买菜回来。她在厨房做稀饭。四川人叫粥为稀饭,蒸得水干的饭叫干饭。母亲做稀饭会加青菜,每日不同,或加绿豆、红豆,也加过红薯土豆,小火慢慢熬。她从客厅走到厨房,又从厨房走到客厅,看着我伏在电脑上工作,就一声不响地坐在我旁边。 小唐很喜欢吃稀饭。母亲笑着说,“小唐是渠县来的人。” 小唐不解。 母亲说,“那是个穷地方,缺粮,就只能顿顿吃稀饭。” 我流浪时去过那个地方,一个人在渠江边静坐,江水泛着斑驳的阳光,跟长江?一样,那时我对自己面前的路茫然失措。 那个夏天有好几日都是40度高温,而报道的只是38度、39度。母亲做好了稀饭,端到客厅,降温。她挟泡豇豆泡红萝卜,一家人围坐桌边,吃着饭,听母亲讲乡里旧事。 昨晚我在家里做小米红枣稀饭,做好了,却没有香味。母亲在我小时就告诉过做稀饭的秘诀:料得新鲜,菜要嫩,用瓦罐和山里泉水,最紧要是有好心境。 我差后者,悲伤充满了我的心。屋里飘浮着熟悉的音乐,母亲的背影忽近忽远,这一次她没有朝我转过脸露出笑容来。 最难忘的童年佳肴 父亲,也就是养父,每临近清明节,都会做清明粑。每年一开春,我就眼巴巴等着和父亲一起上山。 学着走路是一岁多,两岁不必大人扶,自个儿走。三岁就跟父亲上山。坡弯弯曲曲,不是特陡,沿途开有野花,五颜六色,晃着眼香。最喜欢豌豆胡豆花,嫩粉嫩白,女孩子的花。四五岁后,慢慢走,父亲不必时时背我,他不放心,就跟在我身后。站在家门前,抬头可见南山,连绵着黄山,奇异挺拔,酷似骆驼孔雀大象,山前临江,山后有山,云雾缭绕,怪是神秘。看似近,真要爬上山顶,却要花两小时。一般我们就在山腰上,沿清水溪走,不到一碗泉就止步。 父亲在家很少说话,到了山上,他也是一句顶一句,实打实。坡上潮湿地方,生有一种草本细叶,周身白毛茸茸。父亲蹲下,摘了一瓣,放在我手心里,说,灾荒年没吃的,都吃它,后来连它都没得吃,就吃它的根。我打破砂锅问到底。父亲说,在浙??老家叫“锦菜”、“米菜”,四川人叫“清明菜”。这么多名字,我记不住,但是记住了父亲说话时的神情,仿佛久远的过去,拉着他的脑袋。父亲吩咐我摘尖儿,留住根,明年还能摘。清明一刻最嫩,之前只嫩香,气稍弱,之后显老,端午节一过,老得不能吃了。 满满一网篓,父亲下山前用溪水洗净,回家后又用水清一遍。切碎,晾在竹箕里,准备面,通常是面粉,偶尔用糯米粉。加入清明菜,揉均匀,拍成巴掌那么大,薄薄的一个接一个,贴在铁锅周围,锅底放半木勺水,盖上锅盖焖。十分钟后,揭锅盖,锅底还残留滚烫热水,顺时针转,一直到个个粑透黄,用锅铲翻个儿,两面黄就起锅了。蘸些白糖,原本糯是糯,菜香是香,现在是饼黄、陷露点点碎白,吃在嘴里,有嚼劲,酥软软甜蜜蜜,香气妩媚,胃口大开。 上初中时,父亲眼盲厉害,夜里照样啥也不见,白天视觉更差,不可能到山上摘清明菜。我呢,各种书都乱看,看到清明粑居然是父亲老家浙南的传统佳肴,历史久远,溯至晋文公、介子推,清明菜,学名叫“鼠尾草”,也叫“艾草”或“陈艾”。我问父亲。 父亲说,同样名字,但不是端午节驱逐蚊虫、熬水洗澡、少长疔疮用的那种。 下年吧,我去摘清明菜,粑里可以放鲜笋芥菜肉丁? 父亲没有回答。边上邻居马妈搭讪,鲜笋芥菜肉丁?痴人说梦吧?美滋了,没天没地? 经她这一顿抢白,我脸红了。买肉凭票,大清早排长队,还可能买不着肉,就是节省了票,有肉,可到哪里去弄鲜笋芥菜?巧妇难为无米之炊,真是笑话。 回想父亲一年年做的清明粑,大都是甜的,偶尔咸,撒点花椒粉。他专心致志切菜和面,埋头在灶前转动铁锅炕粑,与邻居们八卦做菜,嘻笑怒?骂截然不同。父亲嗜叶子烟和陀茶,饭量不多,从不挑嘴。有一次,下乡当知青的大姐回城,她看厚厚的《红楼梦》。我也趁空看,边看边抄?在小本子上。红楼里有个丫头叫晴雯,盛了一碗火腿鲜笋汤,端放在宝玉跟前,宝玉便就桌上喝了一口,说:“好烫!”另一丫头袭人笑道:“菩萨,能几日不见荤,馋的这样起来。”一面说,一面忙端起轻轻用口吹。她教一旁的人学着服侍宝玉,别一味呆憨呆睡。口劲轻着,别吹上唾沫星儿。她认为那汤肯定好喝。我年纪太小,不太看得懂小说,倒是对里面的吃感兴趣。到走廊前,对着栏杆下堂屋的父亲问,过年时他做的咸肉和鲜肉汤,是否就是小说里的宝玉吃的汤? 父亲像是没听见一样,继续裹他的叶子烟。大姐从楼下房间一步跨入堂屋,快人快语:“那是爸爸的浙江家乡菜,腌笃鲜,若是用浙江金华或宣威的火腿,味才好。爸爸以前走船时买回来我吃过,爸爸还用来做过清明菜滋饭。”她得意地说。 我好奇地问怎么做。大姐一步步上楼来,嘴里卖着关子说,你得请我,我才说。 我请她说。她看看我半晌,才说,谁也不会告诉你,只有我。用清明菜和糯米,菜少一点,米多一些,放盐和葱花和猪油。菜切碎。米淘净。油锅烧热后,下火腿和清明菜炒,撒盐炒出味来,加适量水,放糯米拌匀,盖好锅盖,文火煮熟,出锅前放葱花,就是一顿香喷喷的饭菜。 大姐说得我馋极,口水都快流下。 大姐向来会说,不会做,一上灶,再好的东西一经?她手都变难吃。我羡慕她能吃到父亲做的清明菜滋饭。尤其是父亲再也不做清明菜后,我也没有再吃过这种粑。问过家人,都说很难在重庆的山上找到清明菜,一些野菜成为佳肴,有人养,能卖出好价钱,比如马思苋摘二根,而清明菜几乎绝迹了。 如今父亲与我生死两隔,葬在南山八年有余。每每想起父亲,差不多都是给我做小棒、做算盘、给我穿衣的事,他把斗笠递给我,说天要下雨。他摸着黑走路,扶着楼梯上阁楼的样子,那扶着墙的手哆嗦着向前,试探性地摸着,稳妥后,才再向前一步。他能很远就知道我回家,不说话,当我近了,叫他时,他只是笑笑。好多小时的情景,像一帧帧发黄的黑白相片来回重叠,却忘了清明粑,和清明菜也隔开了。 细雨纷纷,去山上的路全是行人。我走在其中,看见父亲在前面,我叫他停下。可是父亲不应,继续走。我茫然失措,回到家里,惊喜地发现父亲在大厨房里,他专心致意地转动铁锅,做清明粑,我便站在灶前,望着。父亲把做好的清明粑放在扁平碗里。我脚跟脚随他回到屋里,父亲说,等妈妈回家再吃。可我两眼还是盯在碗里。他看看我,拿起一个清明粑,分了一半,蘸了少许砂糖,递给我。我狼吞虎咽,最后把大拇指食指舔了又舔。父亲问我:“好吃,还想要?” 我点点头。父亲把那一半拿在手里,蘸了砂糖,又递给我。我高兴地吃起来。吃着吃着,我醒了。父亲好些年绝口不提清明粑,是因为他心里装着清明粑,对他这个一生都只能在异乡生活的人来说,清明粑就是家乡。我喜爱的食物一向会吃了再吃,可是唯独清明粑,一直有意识地避着,是由于清明粑连着父亲,我一日比一日思念他。 我最早的美食老师 这是一个十三户人家的大杂院里,共有两个厨房,一个小的,一个大的。我家的灶在大厨房的一个角落。除了七八个灶,各种锅盆水罐和煤球筐,把大厨房每寸地都塞得严严实实。因为地盘小人多,加上重庆人本来性子急,肝火旺,那块巴掌大的地充满戏,比大剧场的大舞台还生猛好瞧。 普通百姓,为着那一张嘴,奔忙辛苦。普通百姓,眼低,盯着自己锅里,心向着他人碗里,手却高而长。互相尝对方的菜,这是客气的,通常不必客气,直接把长勺伸向邻灶,土豆空心菜豆子菜包,有啥尝啥,如同自家一般。稍不留神,东家的煤球,就到了西家的灶里,油盐酱醋,更容易搬家。谁家买了鱼,得小心看护。蹲下身去掏煤灰,一起身,揭开锅盖,鱼少了个头。“啊,我的脑袋不见了。天王老子,当我的面都敢吃。不要命了?你们这几个东西伸出舌头来,让我瞧。” 作贼的心虚,不让他瞧。 “日你妈哟,那就是你这个龟儿子馋婆娘偷的!” 千万不能说“偷”,更不能指爹娘骂,一旦如此,一场好架开场。牙齿对牙齿,手对手,脚对脚,碗在旋,筷子在飞,煤球也在射,扫把也在狂奔,整个院子的大人小孩都到场观战,热闹异常,有添火加油的,有劝架的,有说风凉话的。可是不论打得多么厉害,锅里的那顿菜绝对不会拿出来参战。 就算打架再厉害,哪家人要吃饭,也会自动中断,到屋子里享用食物,不管另一方是如何跺脚指着天骂祖宗八代,还是专心地吃着饭。 家家生活都不宽裕,如何在有限范围里吃出好菜来,家家都费了脑筋。我开眼看着,充满了惊奇。西瓜吃完后,不舍得扔掉,把皮与芯间的部分切出来,放上盐,拌着辣椒大蒜酱油,真是又脆又香,可口之极。饭有锅巴,放些水,和萝卜叶子一焖,那萝卜叶子香和米粒完全可进入红楼大观园。逢着生日必做豆花,要磨黄豆,在豆浆上点出可爱的花来。剩下的豆渣,不会扔掉。纱布包起来煮熟,炒豆渣泡菜,香味不亚豆花。豆渣太多,吃不完,分一小半做豆渣饼,加一点面粉,放一点葱花,搁一点儿菜油和盐,大铁锅里,烙得两面黄澄澄,脆皮,柔软芯,真是世上美味。 因为家家都是穷百姓,无能力吃山珍海味,却在做咸菜时讲些笑话满足嘴馋。不过说来道去,大都是食物相克的种种忌讳:羊肉怕西瓜,一同吃伤元气;牛肉惧栗子,一同吃呕吐;柿子畏螃蟹,同吃腹泻;洋葱蜂蜜,同吃必伤眼睛;狗肉绿豆,多吃易中毒;萝卜放木耳,同吃得皮炎;牛肉搁毛姜,同吃会中毒死亡;驴肉加黄花,同吃会心痛致命;黑鱼勿加茄子,同吃易会得霍乱;兔肉别放小白菜,同吃易呕吐;芥菜鸭梨,同吃发呕;马铃薯香蕉,同吃面部生斑;海蟹大枣,同吃易得疟疾。还有柿子红薯搭配,会结石;豆浆不宜冲鸡蛋,会便秘;鹅肉鸡蛋,同吃伤元气;猪肉菱角,同吃会肚子痛;豆腐蜂蜜相拌,耳失聪;胡萝卜白萝卜相冲;蕃茄黄瓜、香蕉芋头,胃酸会胀痛。 多少人试过?不得知,但是谁也不敢造次,穷老百姓也爱小命一条,甚至比那些生存条件好的人更爱。关于吃,马虎不得。阎王老爷也是欺软怕硬。说法一久,成为规矩,就变得神圣。我上小学后,家里姐哥下乡当知青,剩下五哥、我、父亲母亲。父亲眼盲更厉害,我开始做菜,面对那些规矩,也不敢造次。有一次忘记,正值周六晚,母亲从造船厂回家休息。我把胡萝卜白萝卜炖排骨,果然萝卜不是萝卜,胡萝卜不是胡萝卜,汤少了萝卜的香甜。小碗里是用来拌排骨和萝卜的调料——用家里的泡江?豇,切碎,放了盐、酱油和油辣子。父亲一向慈爱,不说好歹。母亲一吃,就搁了筷子,很生气地训斥我:告诉你这两种东西不能放在一起,把这排骨都糟蹋了。耳朵喝西北风了,听不见? 我嘴里没说,只是把头低下。可是母亲非要我亲口说错,我就是不说,她觉得我鸭子死了嘴壳子硬,不认理。那晚母亲对我一直没好脸色。不过睡前,我听见她在自言自语地说,真是,头回吃六妹儿的菜,虽说那萝卜搁错了,汤倒也不难吃,那作料弄得很新鲜。哎,她啷儿跟我一样,天性儿欢喜做菜,搞不准她哪天长大了可以做个呱呱叫的厨师,这也是条谋生的路。她长叹一口气,倒头就睡着。 我睡不着,做厨师?我很不了然,当时我傻做文学梦,想长大吃笔杆饭。不过打那后,每周末母亲回家来,都在说我做的菜。哪怕她进门时再累再不开心,只要拿起饭碗,和我说做菜时,也会心平气和,显出了不多见的耐心。“做泡菜,要心诚,就会味好,而且不会生花。”这一点,与周遭邻居所说不同,邻居都说,做泡菜筷子不能沾生水,更不能沾油腻,那么会生花会变臭。母亲说,“把你的心融在菜里面,菜就会变得和你想象的一样好吃。”说实话,母亲的话,我半懂不懂,可是句句都烙在心上。 母亲过世整整一年,在她死前二十年里,我都没向她展现过我的厨艺。我与她,聚少离多,回回在一起,要么是带她去我认可的好餐馆,要么是姐姐哥哥把菜准备好了,我不必亲自下厨。母亲也未再向我提一句当厨师的话,她可能认为我实现了小时的梦想——成为一个作家,瞧不起厨师。我呢,为写书和生存,一年比一年忙,忙得连自己的面目都模糊,一次也未告诉她,我偏爱美食成痴,进行种种尝试研究,胆大眼高,比如把胡萝卜白萝卜放在一起,做成丝,凉拌生吃,两种味仍可保留,相互辉映。是的,我成了一个美食狂,甚至电视台到家里拍美食家纪录片节目时,都没有告诉她。我忘了母亲早年心里的想法,也很少告诉她我自己的生活,一点儿也没提供给她多余的想像空间,母亲想起我时,恐怕都是过去日子的点滴,母亲当然记得小时的我,记得长大后匆匆忙忙地见她的我。 我真是自私透顶。若是我给母亲做一次饭菜,她是那么爱美食,让她吃上一次我的菜,她会多么快乐。母亲,原谅我,你会的,就好像我小时一样,你对我大声呵斥:“六妹,这个冬瓜豆筋棍啷个烧得寡淡,这么一点点儿?” “妈妈,不要生气,一定是被厨房里的偷油婆渗水了。”我只得老实回答。 爱吃火锅的重庆人 重庆人爱吃火锅,也会吃火锅,三天不吃火锅就口水长流。出门在外,最想的家乡菜也就是火锅。我在伦敦,因为想吃火锅,会飞回重庆,找那小街深巷子里的老火锅。火锅越吃越想吃,会有瘾,会成一个瘾君子。飞回重庆,得等十多个小时,才能解馋,不能救一时之急。于是,自己做火锅。就近,拓展做火锅的料。红烧牛肉做锅底没问题,英国多的就是牛肉,口味可以说是全世界最好吃的牛肉之一,那些鲜毛肚难解决,不过可以在唐人街买到冰冻黄蟮鱼鳅,偶尔在英国的大超市里也有腰片卖。鸡肝鸭胗豆芽在印度小店里也会找到,只是鸭肠鹅肠绝对不可能买到,不像在纽约,任何一种可在重庆当作火锅原?料的东西,都能买到。我曾在那儿的中国人聚集地佛à?逊,遇到一个重庆朋友开的火锅店,吃到最地道的毛肚、黄喉、鸭血火锅。而在伦敦吃火锅,就只能将就些了,临时解馋。 重庆人吃火锅有历史。曾读有人考究了我们祖先发明容器——鼎,大约在一万年以前,人们把能吃的东西放进鼎里面,生火,煮熟食用。《韩诗外传》中也有记载,说古代祭祀或庆典,要“击钟列鼎”而食,众人围在鼎的四周,将牛羊肉等物什放入鼎中煮熟分食,这就是火锅的萌芽。《中国陶瓷史》中介绍“樵斗”,放在火盆之中,以炭火温食。今天的重庆火锅在容器上,虽然有变化,但在锅中放格状的分类器具,仍是延续古代的做法。在三国时期就有了这种东西,锅中分五格,可调五种味道,类似现在的“多味火锅”。历史上真正有记载的是宋代火锅。史书上说宋人林洪在其游玩五夷山,访师道时,在雪地里得到一只兔子,因没有厨师烹制。“师云:山间只用薄批,酒酱、椒料活(浸油)之。以风炉安桌上,用水半铫(半吊子),候汤响一±?后(等汤开后),各分以箸,令自夹入汤摆(涮)熟,啖(吃)之,乃随意各以??供(各人随意蘸食)。”从吃法上看,类似现在的“涮兔肉火锅”。火锅兴盛起来是明清时期。清朝烹饪理论家袁枚在《随园食单》中就有记载,除民间喜欢食用火锅外,清朝皇室也十分喜欢食用火锅。 三年前我在北京,被一熟知京城名吃的朋友带着,在一家格格府餐馆吃到号称清皇室的菊花火锅,火锅高汤调就,烫生鱼和菌类时蔬,味道不错,用的也是那时的双环方形火锅。 不过火锅真正出现在重庆较晚,大约是在清代道光年间。作家李颉人在其所著的《风土什志》中,把火锅的形成和发展说得清楚:吃水牛毛肚的火锅,则发源于重庆对岸的江北。最初一般挑担子零卖贩子将水牛内脏买得,洗净煮一煮,而后将肝儿、肚儿等切成小块,于担头置泥炉一具,炉上置分格的大洋铁盆一只,盆内??煎倒滚着一种又辣又麻又咸的卤汁。于是河边、桥头的一般卖劳力的朋友,便围着担子受用起来。各人认定一格,且烫且吃,吃若干块,算若干钱,既经济,又能增加热量。直到民国二十三年,重庆城内才有一家小饭店将它高尚化了,从担头移到桌上,泥炉依然,只是将分格铁盆换成了赤铜小锅,卤汁、蘸汁也改由食客自行配合,以求干净而适合人的口味。 老一辈人说,重庆火锅较集中的地方是在好几个城门前的江边。长江边上的船工跑船常宿于这种地方,停船升火做饭驱寒,炊具仅一瓦罐或铁锅,罐或锅中盛汤,加入各种菜,又添以海椒、花椒祛湿。船工吃后,美不可言。 又有说法是沿岸做苦力,收工之后,家里做的菜都凉了,就将菜里放些水,将辣椒花椒放些在里面,将百菜萝卜蒜苗豆腐重新煮一下。后来发现这汤天天可做,放些豆瓣、姜、蒜、花椒等调料,味更好,还省事。于是这种吃法便沿袭下来,渐渐丰富,用牛骨、活鸡、鲫鱼、鸭、蛇等吊汤,既增加了鲜味,又减轻了刺激性,味碟也有多种,如用麻油、蚝油、熟菜油、汤汁,成为重庆人特有的美食。有人说重庆火锅,天上飞的,不吃飞机,地上跑的,不吃火车,其他什么都能吃。 确是如此,重庆火锅选料广泛,创意新奇。重庆毛肚火锅,以毛肚为主,后来演变到清汤火锅、鸳鸯火锅,近些年来,重庆火锅范围更大了:啤酒鸭火锅、狗肉火锅、肥牛火锅、辣子鸡火锅、蛇肉火锅,包括为外国人准备的西洋火锅,不下百余种,放入火锅烫食的东西扩大到了家禽、水产、海鲜、野味、动物内脏、各类蔬菜和干鲜菌果,各取腹所需,各吃口所长,随心所欲,无所不有! 重庆人吃火锅不分冬夏,冬天吃火锅取暖,夏天吃火锅为了出汗。炎夏三伏天,太阳如火燎,可在重庆,火锅店照样生意火红。大堂坐满,就在店外大街摆上桌椅,甚至延伸在大马路上,可以到几百多米长。看不见,黑灯瞎火也无怨言,有条件的,牵出白炽灯泡来,男女老少热热闹闹、汗流浃背地围着火锅,吃火锅,吃到高兴时,男人裸露着上身,喝着冰镇的山城啤酒,大声吆喝着划拳,女人个个粉面如春,给男人助兴,打情骂俏,要菜要酒。五一路上老火锅幸存不多,南岸邮电学院附近有一家老火锅,夜夜客满。 北京的海底捞,徒有虚名,一点也不好吃,放多少辣椒也不辣,像港式小火锅没劲,只是服务一流的好。皇城老妈重庆火锅,味也走失。重庆小天鹅,倒是不错,只是有表演,震得耳朵都要聋掉了。成都耙子火锅,居然在京城位居一位,让重庆人颜面扫地。此店火锅,做法考究,肉片、腰片、鸡片片得大而薄;黄喉、鸡肫剞花刀;葱段、蒜苗、金针菇切得长短一致。摆桌面也讲究,先烫食的原?料离锅近些,反之远些,大小盘子,围住火锅,如众星拱月,十分好看。牛油香厚,你要加多辣,服务员都不多言。深夜去,几个朋友谈诗论文,吃个兴头,吃后回家倒头便睡,何谓幸福,这就是幸福。 重庆人喜欢美食,也爱琢磨美食,吃了上顿想下顿,新老朋友,聚在一起会商量怎么吃出新花样。这股子钻研劲头,似乎他们个个是饥饿鬼,想像力十足,一旦有机会实施,便创造出令人目不暇接的佳肴。若在北京,要吃地道川菜,尤其是吃水煮肉片、鱼和麻辣鸡块得去重庆人开的餐馆,正宗味香;要吃小吃,得到成都人开的店里,小吃做得精美。 吃是重庆人夜生活的主要项目。在重庆,很多餐馆都是24小时营业,百分之九十以上的餐馆都是凌晨一两点钟熄灯,爱吃的重庆人使这座城市成了不夜城。过年过节,更是吃的比赛,家家户户变着花样儿吃,自家做,餐馆吃,都要吃出一个排山倒海之势才罢休。以前物质贫乏,重庆人走人缝——走亲戚,就提着一块腊肉或几节香肠,这是重礼了。现在送礼更讲究,送吃的,得送老四川的灯影牛肉、好吃街的口水鸡等类似名吃,否则就直接送红包。重庆人爱吃,吃得多,口味重,吃米饭和面食多,却怎么吃都不胖。在重庆,你很难见到一个胖子,不管是个子高的还是个子矮的,基本上都偏瘦。这证明重庆人会吃,吃出了水平。 重庆人皮肤好,特别是女人,个个水灵灵,捏一把能掐出水来。重庆雨水充足,空气湿度大,重庆人的好皮肤是由于他们不顾一切地吃火锅和辣椒花椒,吃出一身热汗,体内的毒素和湿热都被排解掉了。 重庆人直率、豁达、包容,求进取,脾气也火爆,不精于算计,两句话不和就吵起来了。但他们也通情达理,道理说清楚了就不再计较。 重庆人仗义,我在自传体小说《饥饿的女儿》中描述过重庆人的这种性格。重庆人为了朋友两肋插刀,可以连性命都搭上。重庆人团结,一人有难八方帮助,天下人是一家。重庆人讲义气,也好客。朋友来了,他们会把家里最好的东西拿出来招待客人,绝不是为了撑门面,而是确实想让客人吃好,不像上海人,有了好东西绝不会藏着掖着。 去年重庆火锅节,重庆北滨路,马路和人行道都摆满了火锅,2164桌,绵延公里。10万人同烫火锅一夜烫掉毛肚6吨,试问,哪个城市的人有如此气魄,如此可爱? 罗宋汤之恋 对西餐最早的印象是在重庆,和一帮朋友去心心咖啡店。母亲说过这是抗战时孔二小姐经?常光顾的地方。母亲的第一个丈夫袍哥头子也曾在这儿显派,前呼后拥,招摇过市。母亲提起这个地方,脸上表情很复杂。 我是这种人,吃过的餐馆,差的好的都不会忘,中等没特色的,就当没去过。心心咖啡馆的罗宋汤和牛排做得不差,都说那厨师的父亲就是当年给孔二小姐做罗宋汤的,这道汤让我对西餐产生了兴趣。 八十年代在北京,有朋友请我到莫斯科餐厅吃饭,那道罗宋汤让我倒胃口,西红柿放得太晚,土豆也炖得不烂,奶油似有怪味,我尝了一口,就想吐,看看朋友关注的脸,止住了,抱歉地说自己身体有些不适。想想八十年代的北京,别说西餐不对劲,中餐地道的也不多,那时若想在京城吃上顿舒服的饭菜,选涮羊肉和烤鸭绝对不会错。 九十年代初在苏联转飞机时,我肚子饿极,看见一家日本餐馆,就进去要了一碗面。本来狼吞虎咽,突然闻到空气里有股鲜美之香,抬头四下望去,原来是一家俄国餐馆,不错,就是罗宋汤。面条在我嘴里变得如同麻绳,后悔走错了门。付了账单,我走过去隔着玻璃窗一瞧,真是一家不错的店,汤是汤,肉是肉,而且服务员都是超级美妇人,挺着大rx房,头上系了头巾,热情地招待着客人。 在伦敦有一位美厨娘兼好作家黄宝莲,我上她家吃过好多次西餐,但是真正征服我的是她做的罗宋汤。她在厨房里如蜻蜓点水:一会儿拿出红萝卜,一会儿拿出牛肉,西红柿又红又大。我们说着读过的一本书,回忆认识的一个人,在遥远的东方,那个叫南丫岛的地方,在自家门前一棵树上结束自己年轻的生命。她写过这个从前邻居的故事,那是小说,是艺术,在活生生的现实里,叙述这个敢决定自己命运的人时,我发现死也有自身的美。宝莲在用笔和声音讲这个人,这个人其实又活了两次,活得都非常精彩。 那天厨房里做着罗宋汤的时间里,我喜欢上这故事,喜欢南丫岛,喜欢上这个傍晚。宝莲的客人们陆续来了,她点上灯,划了火柴,点上蜡烛,音乐也从角落升起。 我们一一落座,喝着罗宋汤时,夜色呈现出深紫色。伦敦,神秘的伦敦,第一次向我露出她真实的面孔。 在我试着自己做罗宋汤时,我变得对这道汤非常渴望:很长一段时间不敢沾它,拒绝想它,比如情愿吃清汤、奶油汤、蔬菜汤、浓汤、冷汤,不管是地方性或是传统性的,像蘑菇汤、咖喱青瓜汤等等,就是绕开罗宋汤。仿佛思念一个情人,已到了极致:忘记他——其实是为了他,到不顾一切的关头。 有好几次我上街,眼睛都是盯上做罗宋汤的料,甚至不假思索地买回了家。但我放弃了。 牛肉该是不肥不瘦,一斤左右,加些土豆、胡萝卜、番茄、芹菜,切成丁。洋白菜、白胡椒粒、盐,还有糖。这是一个口味宜重的汤,盐和糖都要多一点,盐可提鲜,糖可盖住酸味。盐和糖都要一点点地加入,时不时地尝一下,以掌握分寸。在上桌前浇上些许酸奶油。 一直到有久违的好友自远方来,她有些感冒。我问她,你想吃什么?她摇摇头,然后说吃什么都没有胃口。她脸色苍白地坐在沙发上,看着窗外的树叶,她突然说,我好想吃一种东西。 什么东西?我好奇地问。 可是你未必能做得出来,她说,罗宋汤呀罗宋汤,我真想上海红房子的罗宋汤。 我让她等等。家里一直都备有做这道菜的料,但嫌光是牛肉不够做成我想要那种味,于是上街买了牛尾来制作底汤,用了矿泉水,而放弃自来水。开了一罐西红柿酱,那红色和酸味比新鲜西红柿浓烈,加了一点儿新鲜西红柿,先把它们油炒,油温要适中,太高容易破坏蕃茄酱的酸度,炒要炒透,炒透了汤色才会好看。 厨房里什么声音都没有,非常安静,我都听得见自己的心跳。把装汤的盘子从柜子里找出,洗好擦净,一勺勺把汤盛入。然后端上桌,盖上盖。再放上黑麦面包。我请好友来。好友坐下来,我揭开盖子,她看了看盘子,又看了看我,低下头去,吸了一口气。然后用勺子盛了一口放入嘴里。之后她再也没有看我,一直到把那盘汤扫荡干净,最后用面包擦净盘底,那姿势既淑女又刁钻,非常妖娆。她突然笑了起来,我认识她十一年,从未看见她那样开心地笑过。 你得教我做这汤,她说。 我说这是秘密,概不外传。我开始吃罗宋汤,哈,和我想要的效果一样。可怜的好友,她永远不知道这是我第一次做这道汤,除非她碰巧读到这篇文章。 如何火鸡,如何圣诞 在伦敦十余载,每进入十二月,街街火树银花,户户张灯结彩。我这异乡人,总是隔岸观火,心里惆怅莫名。收贺卡,也买来贺卡,写上祝福邮走。夜里,有可爱的小孩子们挨家挨户唱圣诞歌。按习俗给巧克力糖果,一关上门,与家人对影成六人。 吃过别人家n次圣诞大餐,火鸡差不离皆成了老太太的肉,牙齿如锯,却难下咽。若是自家非吃火鸡,倒是情愿选火鸡腿,酒盐油浸透,放点水,水蒸干,上盘,像盐焗鸡。讲究的英国人说,仅是火鸡腿,那可不是过圣诞节。 有一年感恩节在加州伯克利大学开会,好友设家宴,邀请到会者参加。一听吃火鸡,我表情不情愿。好友说,尝一下我的火鸡吧,或许不一样。他家客厅在二楼,一楼是他的大书房兼卧室,全是堆至屋顶的书,还有一架大钢琴。好友带我到花园,有一个大瓦罐在花丛中,煞是醒目。好友说,那是用来做吃的的。 蜡烛点亮,主客落座,空气里溢满葡萄酒香。一个大火鸡端上桌来,熏过,如腊肉的味道儿,看相也极好,诱人直掉口水。从火鸡肚里掏出小洋白菜、土豆泥、面团、腌苹果,鸡肝??调料。切一片送入嘴里,果然味美,舒软有致。我惊喜地看着好友。他说,火鸡就是用花园里的瓦罐熏烤的,一天一夜,用小火侍候。这夜晚因为有这只火鸡,变得温情脉脉,与好友多年不见的距离,也一下子缩短。 还有一年圣诞,在慕尼黑旅行。朋友邀我去她家过圣诞,传统是吃鱼。她、她母亲、丈夫和我,一共四个人,一人一条红鳟鱼。家住湖边,与鱼店约好,圣诞前夕去拿新鲜的鱼。结果我一看鱼,条条肥壮,一个人根本吃不完,作为厨师的我建议只做两条。大家反复讨论,最后决定先吃两条,若不够再做。要做整鱼,只能用大坦锅。油热后,爆姜丝蒜,倒入水,放入香草和火腿蘑菇,放鱼,浇上杜松子酒,盖上盖儿,二十分钟后即好。朋友为过世的父亲摆了盘,盛了鱼。四个人为他举杯?。她母亲自从丈夫走后一直伤心,这圣诞之鱼易接近天堂之魂。 那晚我睡在她家客房,想着不在人世的父亲,想着远在山城的母亲。母亲是不过圣诞的,到她去年走后,我整理遗物,发现她把历年我寄给她的所有圣诞卡都保存着,有一张是一个女孩子站在圣诞树下,树上有一个大火鸡。 有字歪歪地写着:“祝爸爸妈妈圣诞快乐。希望能为你们做火鸡。” 是我的笔迹,已发黄了。上面的日期是1991年。我常年离开父母,从未有一个圣诞节,和他们度过。想来妈妈心底里一定盼着我做火鸡,一直盼着。而我忘了。 今年圣诞,十一月末就准备了圣诞树,十二月中旬才陆续装点,只是北京店里无火鸡出售。我费尽心思,终在燕莎国际超市买到一只美国原装七公斤火鸡。用胡椒、盐和伏特加酒抹过火鸡内外,密封好放在阳台挨尽寒风,三天后解开,火鸡已有股浓浓香味。皮上抹黄油,肚子里塞栗子、茴香菜、精选鸭肉牛肉、面包蘑菇红萝卜土豆、迷迭香草,大火220度烤着。 手里握一杯?香槟酒,马斯卡尼的歌剧《乡村骑士》从客厅远远传来,图里杜的咏叹调,揪着心痛。一小时过去,又一杯香槟握在手中。两小时过去,烤箱铃响。端出黄澄澄的火鸡,香气扑鼻而来,止不住泪水滴到上面,皆成盐粒,厚厚的一层。爸爸妈妈你们不会觉得咸。你们安静地坐在客人中间。第一次用刀叉,也一点不生不疏,慢慢地划一小块,送入嘴里,咀嚼着,享受地闭上眼睛。 我欢喜异常,走到你们身边,生怕客人们听见,俯下身来悄悄地说,谢谢你,爸爸,谢谢你,妈妈,圣诞快乐,天天快乐! 转身看镜,都说镜子可传达这世界与另一世界的信息,那么只要可能,我都想如此:以后年年圣诞能在餐桌上与父母之魂相见,即使就一分钟也好。 转来转去吃人间美味 圣诞节后john和妻子伊莎贝拉来看西比尔姑娘,带来一本他朋友写的长篇。我花了一天时间看完,说的是纽约一对学者夫妇请客的长长短短的故事,他们转来转去吃饭,有趣生动,通过请客吃饭把好些中国人在国外的境遇呈现出来,难怪夏自清老先生会给他写序。其中有一章提到john,因为珠宝商的岳父喜欢他这女婿,便把家业传给了他。当然是小说,小说就是杜撰,现实里,john是个学者,不过他的法国妻子做得一手好菜,倒是名符其实。 我吃过两次他妻子的菜,厨艺当推京城西人的高手。抱着希望去他家吃饭,基本没失望而归。芦笋汤,是用骨头汤作底,不用普通水,上桌时加奶油。一种法国才有的羊胎菇,切得碎碎的,撒在汤面上,既好看,又好吃。我一般不去窥视人家的厨房,因为毫无兴趣。但汤如此之好,引发了好奇心,于是这次打破常规。一般好厨师都不喜欢被看,她倒也大方,默认不说,还拿出一本法国厚烹调书来,给我一一介绍。我虽不懂法文,但是有图片,不碍?事。许多经典法国菜和意大利菜甚至中国菜做法类似。她准备烤的羊排,先用盐和胡椒抹香草,大蒜片夹在肉中间,用线将羊排连结起来,竖起来放成拱形。烤好后,把做好的意大利米饭置于拱形中。一尝,羊排嫩又香酥,米饭软,超级好吃。 几天后,她来我家,吃过我的小金瓜汤、鳕鱼西红柿虾、咖喱鸡块、墨西哥米饭后,自我评说,我的菜是不按菜谱做的,而她的菜是按菜谱做的,不太灵活。 我说你做的羊排就不是,菜谱上没有米饭,你自己创造了。我前后请他们两口子吃饭都是做的西菜或泰国菜,没有做过家乡菜。相谈甚欢时,我说,下次做四川菜,请你们。他们非常高兴。 我一般很少做家乡菜,有人说,虹影能做西菜,未必能做好川菜。说这话的人没动脑子。我是吃这菜长大的,做川菜如同轻车熟路。做川菜,对我是回忆,尤其是和不在人世的父母相关,痛苦多,弄得自己伤生忧世。情绪控制能力一年年增强,想些无关紧要之事做菜。 过瘾的川菜是乡下菜,料新鲜,味纯正。胎中受饿,小时受饿,我梦里出现食物次数比别人多。梦还常常重复,大都是历年吃过的好东西,绝不滑过乡下菜。十四五岁一人坐长途汽车去宣汉,又走山路到清溪镇看四姐。知青赶场时偷农民的鸡,清理完毕,用树叶子燎烧嫩毛去腥,砍成小块,用鸡油和鸡块一起爆炒,加水,摘一片肉桂叶子或扔两枝茴香一把盐,烧一个小时就满屋喷香。那鸡是家养,狗咀嚼骨头都会放慢速度,恋着吃,知道吃完,此生难有。十八岁出远门,在全国无目的乱跑,曾歇脚在渠县一个写诗的朋友家,两间平房,父母在煤矿做工,平日就她和妹妹两人。屋后有一块自留地,种了些蔬菜。做晚饭时,天已暗黑,她带我去扯了一把大白菜,在井边洗干净,柴火烧红了大铁锅,倒入菜油,放一勺盐,把菜倒入冒青烟的油锅里。白菜本来张牙舞爪,结果三下五除二就乖顺了。吃起来,比肉还意味深长。还是二十来岁时和几个诗人一起到川西金沙江?,寨子里有个小旅馆,做了一道过桥鸡,一大盆青红辣椒粒和花椒油调料,鸡在汤里煮熟后,捞起,撕成一块块,吃一块放入调料盆里浸泡半分钟,比一向红火的火锅和水煮鱼强百倍。 三峡深山中一小餐馆,只卖肉丝和米饭。先是听人说过,后来和一个朋友专程找去。走了很久的山路,小餐馆在一个临小河的小镇子里,只有两张桌子,位子得先订,一人一锅,人再多也只是一锅。切肉丝如丝,炸好锅倒入肉后,用斗笠盖上大铁锅,往上浇一大木勺冷水。起锅后这肉丝,根根如蛇在动弹,放入嘴里疑是仙境之物,就是即刻死也值。 重庆八一路的老四川,那灯影牛肉、白汁?牛肚、枸杞牛尾汤、沙参牛鞭汤、清炖牛肉汤,也在我的梦中占有一席之地。不过最不能忘的是那竹笼中的粉蒸牛肉,几条街都闻得见那香,一闻见说饥肠咕咕叫,饿得直想奔过去,抓一笼过来,不顾烫热,就伸手抓吃。 四川人初一、十五打牙祭的当家菜回锅肉,也该是四川菜的无冕之王。据说源于民间祭祀,敬鬼神、祭祖宗的祭品之一熟猪肉,四川人天生嗜吃,重实际,扔之可惜,把熟猪肉回锅,加以调料,当佳肴。 在四川人人能做回锅肉,做得都不会比外地大厨差。清末成都的一位翰林,宦途失意隐在家居,潜心烹饪。原煮后再炒的回锅肉,蒸熟后再炒,保持肉质浓郁鲜香,曾名噪一时。从小邻居少用此法,我母亲也不这么做,为的是煮肉的汤,是稀罕,肉汤得派上用场,或放西红柿或放青菜头,做出一锅好汤,吃泡菜或咸菜,就是过节一般。回锅肉配料是泡姜胜过生姜,蒜苗胜过蒜苔,豆腐干胜过红薯粉,辣青椒胜过肉椒,郫县豆瓣胜过永川豆豉。 在伦敦数年,少不了在家里请客,朋友都要求我做回锅肉。我当然从命。不过英国的猪肉并不好吃,如同美国的猪肉一样,不香,有股草味。那就先淹酒,多放泡姜。 在统一的超市或个人的小肉店里二刀肉并不好找,五花肉倒是容易,而且便宜。放在蒸笼里蒸熟。热的时候又烫手,下刀难以均匀,肉冷了再切,肥瘦易断。我把肉放在冷水里浸一浸,若是急,就放到急冻室里两三分钟,趁外冷内热时下刀,就非常好切。中火倒一些菜油,下肉片,下郫县豆瓣,混合熬炒,让豆瓣色泽和味道深入肉中。肉片熬制成一个一个灯盏窝,放豆腐干、蒜苗、甜酱、酱油少许。入盘后最好等到其他菜都做好,那时回锅肉已冷,再回一道锅,来回翻?炒,肉香到舍不得起锅。 这道菜至此,才算真正完成。 窗外狂风吹拂着松树,哗哗作响。和至爱亲朋,在温馨的灯光下坐下来,放一盘巴赫cd,捧着一碗白米饭,安心地品尝这人间美味。人称到四川没吃回锅肉,就等于没到过四川。那么人远在天涯海角,因为有了这回锅肉,就像回到家乡一样。 哦,我不止一次感叹,没吃过我做的回锅肉的人,若突然甩手离世,我会为他万分遗憾。 在奈良没有找到好餐馆 火车驶进奈良站。提了行李下到月台上。在火车站门口搭了出租车。 车子在单行道上绕了几圈后,我想起地图上,旅馆离车站很近,若是步行,应该就在车站附近,走路最多十分钟。五六分钟后,车子停下来,我一看是城中心的中心。 白凤旅馆门面很冷清,拎了行李,叫了半天人,老板才出现,结果他直呼姓名,倒是很热情。把行李放在专运行李的小电梯上,这一方便,让我另眼相看。拿了钥匙,上了三楼,进了房间,很大的一间日式卧房,带浴室,价格合理极了,让我更另眼相看。 躺在榻榻米上休息,眼睛猫到门号,觉得有感冒的警示。果然一清点喉咙,有阵阵寒气。想去找个地方泡温泉。走下楼来,发现一楼竟然有免费温泉,真是喜出望外。 肚子咕咕叫饿,就去街上。每家餐馆都火热,区别不了好坏。可能临近周末,人都喜欢到外面吃饭,凑近看,还是如此。最后选择吃生鱼片。进到一家人稍少的餐馆,就着吧台似的座位,点了生鱼。少女时看过一部日本电影,高仓健主演,他很寂寞,妻子背叛他,跟人跑了,他到小酒馆喝闷酒到天亮。我记不得电影名字,可是吃生鱼片时,他整张苦闷的脸就在面前晃呀晃,可一点也不影响我的吃兴。 其他客人继续离开,老板开始整理灶台器具,我再要了一份生鱼片,他还是一副要打烊的模样。我喝着清酒,有些醉了,结了账往外走,还是觉得奈良很冷,而且街道突然变得安静,一个行人也没有,更不会像京都有花枝招展的艺妓结伴而行。 该是午夜了,肚子还不觉得饱,进了一家啤酒屋,要了海鲜烧烤。尝了一口,真难吃,什么味道也没有。索性不吃了。 一个人往街南走,很快就看见旅馆“白凤”二字。 进了温泉室,一个人也没有。 脱衣服时,有点害怕,四下打量,干净异常,和服和木屐放得井井有条。一池温泉可爱地冒着水泡。我怯生生伸进脚去,立即忘了深更半夜一女子独处的危险。墙上日文上说泉水里有钠盐化物、碳氢盐,对神经痛、肌肉痛、关节痛、五十肩、病后体弱都有疗效,爬山者最适合洗温泉,怀孕者更是。这可和中医说得不同,中医认为温泉里含有的硫磺等物质,对孕妇有害无益。看来是一方神圣一方净土。 换衣服时发现一女服务员敲门后进来,手里有一托盘,里面是一杯茶。她放下托盘,对着我说了几句话,那意思是请我享用。 喝了茶,喉咙本是渴得厉害,寒气一下子没了,浑身热乎乎,披了和服上了三楼房间,倒下榻榻米就睡着了。 青山中夹了团团红叶,大玻璃窗下面全是裸着的男女,他们嬉闹非凡,摆了好些大盘小盘吃的。月亮圆盘似的顶在露天温泉上端。情歌忧伤悦耳,他向我招手,从未见他如此坏坏地笑着。“快,亲爱的,他们等我俩等得太久!”他说。 我俩直接从窗子外陡峭的石梯走下去,那池水波光涟涟,梯边有人弹奏吉他,开着粉白浅黄的菊花,他往我头发上插上一朵,牵了我的手,走入了池中,又递过一枚樱桃到我嘴里。 这样被人爱过吗? 没有爱过这么多人。 他走得太快,我没抓牢,手一滑就不见了。我不要爱那么多人,我只爱他,在这儿,在以后。可是太晚,怎么也无法在人群中寻着。我急坏了,沉下池底,没有人,只有一池底红红的樱桃。眼一睁,突然发现自己躺在榻榻米上——原来是个梦。 可是我对面的镜子里,有一枝菊花,准确地说是在我黑黑的发辫上。我忙用手擦镜子,镜子里的我一脸惊异。走廊外有风铃,有节奏地响着。此情断与不断都在那儿,越久记忆越深,如同美食。 烧了一壶开水,把抹茶倒入杯里,冲入开水,一股茶香年鼻而来。好久没这样盘膝坐着,静静地喝茶,一边等着天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