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补鞋匠到首富》 第1章;重生1995 1995年,夏。 湘西。 陈家桥镇~ …… “真奇怪,赶集的人这么多,怎么没有一个人来补鞋?” 看着从自己的补鞋摊前面来来往往的男女老少,杨风颇感纳闷。 当然,也没谁知道,这个斯文秀气的小补鞋匠,竟然是一个从二十多年后重生过来的鞋厂小老板。 而且还是一个有着十几年设计经验的老皮鞋设计师。 算起来,他重生过来已经是第七天了。 …… 就在杨风摇头叹气时,忽然,生意临门了~ “小师傅,帮我把这皮鞋补一下。” “好啊。” 杨风感到有些意外。 这是一个女顾客,二十七八岁的样子,长得颇有几分姿色,她穿着一件白色的短袖体恤,一条黑色的紧身踩脚裤,脚上是一双洁白无瑕的波鞋,乌黑发亮的长发,宛如瀑布一样的披洒在秀肩上。 “请问这位小姐姐,你的皮鞋是哪里要补?”杨风很有礼貌的问。 小姐姐? 女子对这个称呼感到特别新奇,当即一愣。 然后,她将手里一个胀鼓鼓的有点沉的黑色薄膜袋子递给杨风;“你先看一下嘛。” “好,先看一下。” 杨风十分有礼貌的接过她手里的黑色薄膜袋子,将里面的鞋子掏了出来。 他还以为是一双女式鞋呢。(因为来补鞋的是个女顾客) 可没想到,掏出来的居然是一双男式皮鞋。 这是一双黑色的圆头皮鞋,大小为40码左右,一看就是在皮鞋加工店里面买的,手工比较粗糙。 看上去,这双皮鞋起码穿了有半年时间以上了。 “鞋后跟的线都脱了?” “是啊,这一双皮鞋后跟的线都脱了,都要踩一下线。” “好。” 杨风点头。 心里琢磨着:看来,这双皮鞋的主人,平时走路的时候,喜欢踩着皮鞋的鞋后跟行走。 否则,鞋后跟怎么会脱线脱得这么厉害。 而且,鞋后跟都严重变形了。 “小师傅,这双皮鞋的后跟都踩一下线,要多少钱呀?” “……七毛钱。” “呵呵,只要补得好,钱不是问题。” 女子一边笑着,一边掏钱包。 杨风则蹲了下来。 然后,小心翼翼的将这双皮鞋后跟部位脱掉的那些线丝清理干净。 接着,将需要踩线的地方放在补鞋机上的针头下面。 压紧压板后,握着‘把手’,开始摇起了转轮。 随着‘哒哒哒’的声音,这一双皮鞋的后跟上的线路,很快补好了。 女子拿过皮鞋,朝鞋后跟部位看了看。 然后,她很客气的对杨风笑道;“小师傅的技术真好。” “小姐姐,过奖了。” “技术是真的很好,呵呵。” 接着,这个女子将手里的钱给杨风。 “谢谢小姐姐。”杨风笑着接过钱。 …… 待这个女子离开后,杨风旁边一个摆摊的算命先生推了推架在鼻梁上的蛤蟆镜。 然后,他对杨风笑道;“这个小师傅,你年龄虽小,可补鞋的技术还不错啊。” “马马虎虎吧!~” 杨风很谦虚的回道。 然后偷偷打量这个算命先生。 这个算命先生年龄在五十岁左右。 瘦瘦单单,皮肤蜡黄,尖嘴猴腮,八字胡,豆子眼,身上穿着一件花格子衬衫,下面是一条蓝色的萝卜裤,脸上戴着一副蛤蟆镜,脚上穿的是一双黑色的旧皮鞋。 这造型?哪是什么算命大师。 分明就是一个坑蒙拐骗的老神棍来的。 “小师傅,我这鞋不知道怎么回事?穿起来打脚。” 算命先生一边说,一边抬起自己的脚后跟,让杨风看。 杨风低头看去。 他发现,这个算命先生脚上穿的这一双皮鞋的鞋后跟、都放得有点高。 毋宁质疑,这肯定是‘半吊子’做出来的皮鞋。 重生前,杨风不但会设计皮鞋,会打样版,还会做皮鞋。 因为,他重生前的19岁,曾经在一家皮鞋加工店跟一个师父学了一年。 作为一个会做皮鞋的手艺人,杨风知道,皮鞋的后跟放高了,就会打脚。 放低了,就会穿不稳。 “小师傅,趁现在不忙,帮我也把这双皮鞋搞一下。”算命先生推了推架在鼻梁上的蛤蟆镜,对杨风道。 “没问题。”杨风道。 对于皮鞋的后绑放高了这种问题,其实很好解决,用锤子将后跟部位敲软,就不会打脚了。 “多少钱?” “这???” “这样吧,小师傅,你帮我把这双皮鞋搞好,待会,我免费帮你算八字,怎么样?” 杨风想了想,道;“好,没问题。” 然后,杨风让算命先生将脚上的皮鞋脱下。 “好臭啊。”杨风强忍着恶心。 他将算命先生的皮鞋一只一只放在‘压舌板’上面,用铁锤一只一只的将后跟敲软。 敲软之后,他让算命先生重新穿上。 “现在觉得怎么样了?” “嘿嘿,不打脚了。” 第2章;陈半仙的忽悠 皮鞋修补好了,算命先生该履行他的诺言了。 只见这个算命先生骨碌骨碌的转了转豆子般大小的眼珠子。 然后,对杨风道;“小师傅,我陈半仙行走江湖半辈子,从不食言,更不会沾小盆友的便宜,你帮我将皮鞋弄好了,那么现在我也免费给你算个八字,咱们就互不相欠。” “好,洗耳恭听。” 杨风想看看,这个自称为‘陈半仙’的算命先生,到底有多大本事。 如果能把自己这个重生者的身份给算出来,那就真服了他了。 当然,作为一个从二十多年后重生过来的重生者,杨风根本不相信眼前这个什么狗屁半仙会有这么牛逼。 而且,杨风还敢笃定,这个自称半仙的算命先生绝对是个老神棍来的。 人看衣装马看鞍。 光看他这身乔装打扮就知道是个什么料了。 忽悠那些没见过世面的老爷爷和老奶奶还差不多。 想忽悠自己,没门。 不过,杨风倒也想看看,这个陈半仙究竟是如何忽悠自己的。 …… “呵呵,小师傅,你自己的生辰八字知道么?” “生辰?八字?”杨风故意装糊涂。 “意思就是,你是哪一年哪一月哪一天以及什么时辰出生的?” “哦,这个我知道。” “嗯,请说。” 杨风想了想,佯装一副很认真的姿态,告诉陈半仙:“我是1979年10月5号出生的——时辰嘛?好像是午时。” “1979年10月5号午时?” “没错。” “那好。” 接着,陈半仙一边掐着手指,一边半阖双目,嘴里念念有词。 有模有样的掐着推算了一会儿后,他缓缓睁开双眼。 然后,神色凝重的看着杨风。 “小师傅……” 陈半仙撇了撇嘴,欲言又止。 “大仙,有什么话,请尽管直说。” “唉,这……” 陈半仙似乎显得很为难,又将话咽了回去。 “请说吧,大仙,我已经做好心理准备了,不管是什么命,都坦然接受。”杨风轻松笑道。 “好,小师傅,既然这样,那我就不妨直说了啊。” “嗯。” “……唉,小师傅,你这命,可有点不大好啊。” “大仙何出此言?” “小师傅,不瞒你说,你的命,是个苦命八字。” “我是苦命八字?为啥?” “你的八字是属于水火局。” “水火局?” “没错。” “大仙,请明示,什么叫水火局” “水火局就是你的八字相生相克。” “???” “你想想,你是79年出生,可79年是属什么生肖,羊。” “是属羊。” “可在十二生肖中,最老实,最胆小,最懦弱,最容易被欺负,而且,最容易成为刀俎下的食物的,就是羊。” “好像……言之有理。” “而且,你偏偏又出生在冬天,这就更不好了,小师傅,你想想,冬天是什么季节?是寒冷的季节,大雪纷飞,到处寸草不生,要吃没吃,要喝没喝,所以,是不是命苦?” “好像……是有点~” “所以说,你的命苦——不过,这还不算是最严重的问题。” “???” “最严重的问题是,你偏偏又是在午时出生,可午时是什么时刻,午时为虎,小师傅,你仔细想想,当一只羊,遇到一只老虎,还会有什么好下场么?” 陈半仙一边说,一边看着杨风,然后推了推架在鼻梁上的蛤蟆镜。 说实话,这个老神棍的忽悠功夫确实有两下子,说得头头是道,如果杨风不是一个重生者的话,以他这种小小的年纪,说不准还真被忽悠进去。 可他是一个从二十多年后重生过来的重生者来的。 重生前,见过太多太多的大风大浪。 别说是眼前这个不入流的老神棍,就是比他厉害得多的超级骗子,都见识过。 因此,这老神棍的一番言辞,在他眼里,不过就是一处小丑唱戏罢了。 当然,杨风也不会戳穿。 戏还得继续演下去。 毕竟,大家凑到一块摆摊,也算是缘分,而且得罪了也不好。 再说,眼下还没有到赶集的高峰期,不是很忙。 所以,杨风依然佯装一副信以为真的样子。 他惊愕的看着这个老算命先生,着急的问;“大仙,那我该怎么办?” “这个?……” 陈半仙装模作样的掐了掐手指。 然后,他对杨风道;“其实,破局的办法也不是没有,只是看你愿意不愿意。” “大仙,只要不是涉及到犯法和违背道德,我绝对愿意。” “那好,我现在就问一下天上的太上老君,看他老人家怎么说。” 然后,陈半仙微微阖着双目,一边掐着手指,嘴里一边念念有词。 一会儿后,他忽然睁开双眼,对杨风道;“小师傅,太上老君刚才说,你现在唯一的破局之法,就是赶紧找一个干爹。” “太上老君让我找干爹?” “没错。” “我靠,还半仙,半你妹。”杨风心里暗骂。 然后,他问陈半仙;“大仙,太上老君有没有说,让我找一个什么样的干爹?” “他要你找一个会阴阳之术的人做干爹,这样,才可以破了你命中的‘水火局’。” “会阴阳之术的?可是……我去哪里找啊。”杨风佯装一副着急的样子。 但此时此刻,心里却有了底。 如果没有猜错的话,接下来…… 果不其然,只见这个老神棍捋了捋嘴畔的倒八字胡,推了推架在鼻梁上的蛤蟆镜,贼兮兮的笑道;“远在天边,近在眼前。” “远在天边,近在眼前?——我明白了,大仙,太上老君的意思是说,我认您做干爹,只有认了您做干爹,才能破得了我八字中的这个水火局,是不是这个意思?” “差不多。” “嗤……” 如果说杨风刚才还有点怀疑的话,那么现在,他已经可以百分之百的肯定,这个老神棍是在套路自己。 其目的就是想让自己认他做干爹。 这个老神棍为什么要做自己的‘干爹’? 作为一个重生者,杨风非常清楚,他这样做的目的,无疑是想经常到自己家里来蹭饭。 要知道,在这个年代,很多算命先生都认了自己的‘干儿子’。 而且不止一个两个。 有的算命先生认的干儿子有几十个。 甚至高达上百个。 为什么会出现这种令人匪夷所思的现象? 是这样的,这个年代,在湘西这一带的农村里面,重男轻女的思想特别严重。 许多老百姓家里添了男娃后,做大人的(尤其是爷爷奶奶)就会迫不及待的给这个小男娃看八字。 而这些神棍们就是利用老百姓们的这种心理,给他们下套。 于是,在神棍们的连哄带吓之下,这些被蒙在鼓里的家长们,为了自己的宝贝儿子或者宝贝孙子,通常都会答应人他们做‘干爹’。 于是,从此以后,这个神棍就‘合法’的成为了这个小男娃的干爹。 他们每到这个地方来,就会光明正大的到自己的‘干儿子’家里蹭饭吃。 所以说,这个年代,这些神棍们骗吃骗喝是很有一套的。 就像眼前这个老神棍,他也想忽悠杨风,想当人家的‘干爹’。 只是,他挑水找错了码头。 杨风可绝非普普通通的小少年。 他可是个重生者来的。 见过的大世面,远远超过这个陈半仙…… 第3章;武侠小说家 见杨风迟疑模样,陈半仙推了推鼻梁上的蛤蟆镜。 然后,捋了捋鼻子下面的倒八字胡,贼兮兮的笑道;“小师傅,有句话说得好,不听老子言,吃亏在眼前,我陈半仙这辈子走遍天涯海角,从来没认过干儿子,觉得你有缘,才破天荒了这么一回,所以,小师傅,在我陈半仙没有改变主意之前,你最好快答应,否则,连后悔都会来不及,可别怪本仙没有提醒你。” “……昂……这~” 杨风从小到大是个吃软不吃硬的硬骨头。 不怕人家来硬的,就怕来软的。 因此,在这个老神棍的‘好言相劝’之下,他发现自己居然有点过意不去的用直接表达的方式来拒绝了。 “小师傅,俗话说的好,过了这个村,就没有那个店,我陈半仙言尽于此,你自个好好琢磨琢磨吧!~” “大仙,我~” 就在杨风横了横心,准备直接拒绝这个老神棍的企图时~ 突然,有人在喊他。 “风大侠。” 声音很耳熟。 杨风循声一看。 原来,是同村的发小胡咬金在喊自己。 胡咬金也是1979年出生的,比杨风大了几个月,个子比杨风要矮一点,身材比杨风胖了很多,尤其是肚子,跟只蛤蟆似的圆溜溜的。 这家伙推着一辆‘凤凰牌’载重单车,打扮得很拉风,穿着一件发皱的白色短袖衬衫,下一条灰色的西装中裤,脚上是一双湘色的带子凉鞋,脖子上打着一根蓝色的领带,发型则是这个年代最流行的‘中分’。 不过,他的‘中分’瞧上去倒更像是‘茶壶盖’。 总体说来,样子是要土不土,要洋不洋。 “胡咬金,你今天不要念书么?”杨风感到有点奇怪的看着胡咬金。 他和胡咬金不但是同村,还是从小学到初中的同学。 因为种种原因,他初三没念完就辍学了。 而这个胡咬金现在还在念书。 他直到念完了初中,才没有继续念。 后来,去当了两年义务兵。 退伍之后,在粤省打工,一直从事保安行业。 “不要念。”胡咬金将单车后面的撑子打起来。 “今天又不是周末,你怎么会不要念书?”杨风有点纳闷。 “风大侠,你理解错了,我老胡的意思是;李海吾不要我去念书。” “李海吾不让你去学校上课?他凭什么?他虽然是班主任?可有什么资格不准一个学生去学校里上课?”杨风问胡咬金,因为,在辍学之前,李海吾也是他的班主任。 “唉,还不是因为我老胡写小说被发现了的事情。”胡咬金皱着眉头,轻轻叹道。 “写小说?”杨风想了起来,胡咬金这家伙有个业余爱好,喜欢写小说。 怎么说呢? 这个大胖子,从小就喜欢看小说,最喜欢看武侠小说,尤其是古龙的作品,他是如痴如醉。 初中一年级开始,就自己动手写。 自然,写的也是武侠小说。 他最大的梦想是成为像‘古龙’那样出名的武侠小说家。 问题是,他写的小说狗屁不通。 而且错别字一大堆。 恐怕除了他自己之外,世界上再也没人看得懂。 可这家伙却总认为自己的小说写的非常棒。 而且他还认为,将来,自己也会像偶像古龙一样,闻名遐迩,火遍整个华人圈。 在这种情况下,这个死胖子不管是学校里,还是放学后回家,就是写武侠小说。 连家庭作业都从来不写。 在上课的时候,也从不认真听老师讲课,而是专心专一写他的武侠小说。 因为这事,胡咬金没少挨批评。 不管是班主任,还是几何老师,或者是物理老师,美术老师,音乐老师,化学老师,等等,都没少批评过他。 但他依然是屡教不改,继续津津有味的写他的武侠小说。 杨风记得,胡咬金在学校里,当时写的好像是什么《老李飞刀》来的。 每次胡咬金写完之后,还喜欢拿给他看,让他评价。 正因为如此,胡咬金在学校里念书除了‘胖子’这个外号之外,还有另外一个外号,叫‘武侠小说家’。 第4章;《老李飞刀》 “胡咬金,你说的是不是那本《老李飞刀》?”杨风问胡咬金。 “没错。” 胡咬金撇了撇嘴,生气的道;“马的,我老胡辛辛苦苦写出来的小说,眼看再写个几十章就要完稿了,本来想去省城找出版社,可没想到,就是前几天,这个李海吾,居然把老子的手稿全部给没收了,还威胁我老胡,说要找我老爸做家访,操他奶奶个蛋。” 接着,没等杨风开口,这个死胖子又说;“依我看,这个李海吾,八成是想独吞了我的手稿,然后,他自己去找出版社出版,到时候,挣钱了,出名了,都是他李海吾,而不是我胡咬金——这个李海吾,还真是够毒的,亏他还为人师表,依我老胡看,就是个教师队伍中的败类。” “算了吧,还是好好的念书吧。”杨风强忍着心中的笑意。 作为一个重生者,他知道,胡咬金初中毕业后,当了两年义务兵,退伍后,在粤省打工,也没有娶老婆,舍不得吃,舍不得穿,所有的业余时间都发在了写小说上面。 但一直默默无闻,甚至,连小网站里面的约都签不了。 在杨风看来,写小说,需要一定的天赋。 虽说天道酬勤、勤能补拙,但没有一点天赋的话,光靠一腔热血,是没用的。 因为,写小说的人太多了。 杨风在重生前,也很喜欢看小说。 不管是村上春树的青春文学,还是路遥的纯文学,以及网上各种各样的网络小说,他都看。 像《斗破苍穹》《超级兵王》《明末边军一小兵》《完美世界》《东晋北府一丘八》等等,全都看了。 他加过不少网络作者的书友群,通过了解后,深知写作这一行有多艰难。 曾经,他也有过这样的念头,但因为种种原因,知难而退了。 所以,胡咬金写小说,出不了头,完全是在情理之中。 并不是他小瞧这个同村关系最好的发小,而是胡咬金根本就没这样的天赋。 而且,念书的成绩也不行。 经常考零分。 不及格则是家常便饭。 所以,杨风这次重生,他决定,好好开导开导这个发小。 别让他再误入歧途。 “不想念,书有什么好念的。”胡咬金大大咧咧的摇了摇头。 接着,道;“等我老胡出名了,一本小说挣的版税,比他们大学生一辈子都挣的多。” “???”杨风。 “好了,风大侠,我老胡先要办点正事,等有空了再和你聊。” “要办什么正事?这么重要。” “呃……我想看一下八字。”胡咬金神秘兮兮,压低声音;“我想看看,我老胡在什么时候写小说出名。” 道完后,他也不等杨风的下文了,转脸便对算命先生陈半仙说;“这位大仙,请问,在您这里看一个八字是多少钱?” 陈半仙可能没有料到这个小胖子会找自己看八字,于是当即一愣。 愣了须臾后,他竖起一根手指头,笑呵呵的对胡咬金道;“不多,一块钱。” “木问题。”胡咬金道。 然后,一屁股坐在这个算命先生的面前。 杨风本来想劝胡咬金,要他别浪费这一块钱了,这压根就是个老神棍来的。 可他根本没机会。 因为陈半仙已经在帮他算了。 正好在此时,也有顾客拿皮鞋来补了。 因此,杨风也不想管这闲事了。 反正也就一块钱,不多。 …… 提皮鞋来杨风这个补鞋摊来补的是一个年轻男子。 喇叭裤,大奔头,细皮嫩肉。 从气质上来判断,像是一个理发师。 只见他提着一只褐色的‘老人头’皮鞋。 走到杨风面前后,很客气的问;“小师傅,请问帮我这皮鞋补一下多少钱?” “是哪里出了问题?” “脱胶,在这个地方。” 年轻男子将手中的‘老人头’皮鞋横着拿,另外一只手指着脱胶的地方。 “哦,是这里啊。” 杨风顺着这个年轻男子手指的地方看去。 只见这只皮鞋的腰部位置,脱了很长的胶。 “多少钱?” 杨风想了想,说;“给个七毛钱吧。” 接着,他又说;“不过,你这里脱胶脱得太长了,胶水补不了,要上线才行。” 像这种有牌的皮鞋,往往都是这些顾客在档次高一点的鞋店或者商场里买的,而不是在皮鞋加工店里面买的。 因为这种皮鞋都是从鞋厂里面制作出来的。 是通过流水线上的那些机器制作而成的。 所以,在工艺方面,看起来要比皮鞋加工店里面做的皮鞋显得精美。 但一旦出了做工方面的小问题,就得自己掏钱找补鞋匠搞定。 不像在皮鞋加工店买的皮鞋,脱了胶,可以拿去找他们店里补。 “没问题,只要补好了就行。”这个年轻的理发师很好说话。 看样子,他平时也不缺少这几毛钱。 “好,那我开始上线了。”见顾客答应了,杨风也就没什么顾忌的了。 他从工具盒子里面找出一把专门用来上线的‘子线钻子’和一把‘戳子’。 再找出一团塑线。 然后,将围布系好。 再将这只皮鞋用双腿夹住。 接着,用‘戳子’沿着鞋底的弧线,戳出一条宽度正好的小凹槽。 将小凹槽戳好了之后,杨风再一手握着‘子线钻子’,一手捞着塑线,将‘子线钻子’从皮鞋里面的边沿钻进去。 再从鞋底的那条戳好的小凹槽里面钻出来。 接着,将塑线勾在‘子线钻子’的倒勾上面。 然后,将‘子线钻子’从鞋底里面带出来。 再将塑线拉紧。 这样,一个步骤就完成了。 接着再重复下一组动作…… 第5章;《射鸟英雄传》 杨风重生前不但会设计皮鞋,会打样版,而且,还会做皮鞋。 像什么拉邦、打磨、贴底、开料等等这些技术活,他都会。 因此,‘上线’这种小活,对于他来说,是小菜一碟。 不出几分钟,就已经干净而又利落的将线都上好了。 …… 将线上好了之后,杨风还有点不放心,又将鞋底扳了扳。 “好啦,可以了。”杨风很有礼貌的将皮鞋递到年轻男子面前。 虽然在重生前,他已经有很多年没有拉过这些线了,但对自己的技术还比较满意。 要知道,像那些技术不行的补鞋匠,拉的线,不但一钻长、一钻短,而且在用力拉线的时候,力度也不均匀。 这样,拉好之后,天晴的时候没事,可到了下雨天的时候,容易渗水。 并且,线也容易断。 但如果在拉线的时候,用的力度很均匀,而且又都拉紧了,那么,就不会出现这种情况。 “谢谢你了小师傅。”这个年轻男子一边将皮鞋翻来覆去的看了看,一边对杨风道谢。 接着,他从钱包里面,掏出一张五毛的和一张两毛的纸币,给杨风。 在将钱递给杨风的时候,这个年轻男子笑道;“小师傅,技术不错啊。” “过奖过奖。”杨风忙道。 “技术是真的不错,你可能不知道,我在学理发之前,是学做皮鞋的。”年轻男子笑道。 “啊……”杨风一愕。 他没想到,这个年轻男子,居然是个同行。 “呵呵,想不到吧。”见杨风愣逼,年轻男子轻轻笑了一下。 然后,他离开了这个补皮鞋的小摊。 而就在这个年轻男子离开小摊的时候,杨风赶紧回过神来,然后,朝他的左脚看去。 没错,这个年轻男子的左脚果然有点畸形。 走路的时候,用脚尖着地。 为什么? 是这样的,一般皮鞋脱胶,都是脱鞋头那个位置。 因为在贴底的时候,那个位置的受力程度最小,也就是最不容易使力。 所以,皮鞋脱胶,往往最容易脱鞋头。 可这个年轻男子,脱胶居然是脱皮鞋的腰部。 而且还只脱一只鞋。 那么,肯定就是这只脚有问题了。 …… 目送着这个年轻男子离开后,杨风算了一下,今天已经挣了一块四毛钱了。 现在还早,才上午九点多钟。 赶集的高峰期还没有到来。 因此,今天上午,最少都能挣个七八块钱。 要知道,在这个年代,一个上午,挣七八块钱,可不是个小数目了。 人家公务员一天的工资才十块钱呢。 就在杨风心里盘算的时候,胡咬金的八字也快看完了。 只见算命先生正扳着胡咬金的手,蹙眉撇嘴,貌似在观看胡咬金手上的纹路。 接着,嘴里又是什么‘爱情线’、什么‘事业线’、什么‘婚姻线’之类的。 胡咬金则非常配合的尽力将自己的手掌伸开。 从这个死胖子那副乐得不行的表情来看,算命先生一定是说了大量的好话。 …… 看完八字之后,胡咬金心满意足的从口袋里面掏出一张一块钱的纸币,给这个陈半仙。 “呵呵,仙师,我老胡写小说发达了的那一天,一定来重金酬谢您。” “小兄弟,你是个有福之人,将来,必成大事,不是将相,就是王侯。” “仙师贵言,我胡咬金铭记于心。” 说完后,胡咬金学古代人的样子抱拳。 然后,将他骑来的那辆凤凰牌载重单车后面的撑子打开。 接着就准备回下山村了。 不过,骑了百把米远之后,这胖子突然又返了回来。 “对了,风大侠,有件很重要的事情,我老胡差点忘记跟你说了。”胡咬金样子很认真的对杨风说。 “是什么事情?”杨风好奇的看着胡咬金。 “风大侠,今天我胡咬金来找陈家桥看八字这件事,你可千万不要跟别人说。”胡咬金直直的盯着杨风,似乎生怕杨风将此事给说出去了似的。 “好,没问题。”杨风点头。 接着,杨风问胡咬金;“胡咬金,看八字这事,就算人家知道了,也没事,又不是什么杀人放火见不得人的事情。” “哎,风大侠,你有所不知。” 接着,胡咬金将杨风拉到一旁,压低声音说;“风大侠,你想过没有,我胡咬金日后写小说成功了,出大名了,万一到时报纸上面、或者新闻上面将这件事情给曝光了出来,那么到时候,我胡咬金的名声,岂不是毁于一旦。” “???” “是不是这个意思——风大侠,你想想,要是日后,报纸上面和新闻里面,将我胡咬金今天到陈家桥来看八字的事情给捅了出去,到时候,世界各国的读者们会怎样看我?世界各国的媒体会怎样报道我胡咬金?——他们一定会这样说,大名鼎鼎的武侠小说家胡咬金,虽然长得很帅又有才华,可原来是一个封建思想的人啊,,,风大侠,你仔细想想,这样一来,对我胡咬金的名声,是不是会有很大的负面影响?” “???” “好啦,风大侠,你可千万要记住,我胡咬金今天到陈家桥来看八字的事情,不能跟任何人说,尤其是你的堂妹妹燕子面前,更是不能说。” “好吧。”杨风对胡咬金缓缓点头。 也不知道这个老神棍刚才怎么忽悠的胡咬金,搞得他居然这么自信。 不过,对于这家伙提醒的不让自己告诉堂妹燕子,杨风心里特别能够理解。 胡咬金从小到大,特别喜欢自己的堂妹燕子。 可以这么说,燕子是胡咬金一辈子唯一真相喜欢过的人,包括他退伍之后一直没有娶老婆、一直孜孜不倦的做武侠小说家的美梦,都是和自己的堂妹燕子有一定的关系。 见杨风答应‘不会将自己今天到陈家桥看八字’的这件事情告诉燕子,胡咬金心中大为感动。 他紧紧搂着杨风的肩膀,说;“风大侠,我胡咬金这辈子,有你这样的好兄弟,真是三生有幸,有一个秘密,我决定现在就透露给你!~” “什么秘密?”杨风忙问。 “你知道吗?就算李海吾不把《老李飞刀》的手稿退给我,我也不怕,因为,我又在写一本比《老李飞刀》更加精彩的小说,它的名字叫《射鸟英雄传》。” 第6章;混混补鞋不给钱 “射鸟英雄传?” 杨风差点没笑出声来。 他一下就联想到了金大师的那本武侠巨著《射雕英雄传》。 人家的叫《射雕英雄传》,他胡咬金的叫《射鸟英雄传》,不得不说,这个胡咬金虽然文章写得狗屁不通,错别字一大把,可创意方面还是有那么一点点的天赋啊。 “对。”胡咬金郑重的点点头,更用力的攀着杨风的肩;“风大侠,不瞒你说,这段时间,我天天呆在家里,脚不出门,就是在写这本小说,所以,就算李海吾那个王八蛋,不把我那本《老李飞刀》的手稿还给我,我胡咬金也不怕。” “嗯嗯。” 杨风心里立刻明白了,自己重生过来快有一个礼拜,怎么会一直没有看见胡咬金这个关系最好的发小。 原来,他是天天呆在家里写什么《射鸟英雄传》。 “好了,风大侠,这件事情就拜托你了——你放心,咱们兄弟俩谁跟谁啊,我老胡吃肉,你风大侠绝不会喝汤,我老胡吃米,你风大侠绝不会咽糠,等我老胡把《射鸟英雄传》写好之后,就立即去找出版社,然后,我就马上请你当我的经纪人。” “哦……好,好~” “那就这样了,风大侠,我老胡就先回下山村了,我还要赶着赶《射鸟英雄传》的稿。” 说完后,这个奇葩抬起右腿,一下跨到载重单车上。 然后,踩着单车,‘呼呼’地朝下山村的方向疾驶而去。 …… 中午到了,杨风准备收摊了。 他将口袋里的钱数了一下,居然将近二十块。 这个年代,二十块钱可不是个小数目来的。 猪肉才四块多钱一斤。 大米才几毛钱一斤。 端‘铁饭碗’的人,一个月也就三五百。 再加上到了中午这个时间段,赶集也进入了低潮,不会再有什么生意,因此,杨风想收摊的念头更大。 怎么说呢? 其实这台补鞋的机子,一直是父亲在使用。 三天前,父亲背着喷雾器在农田里打农药的时候,右脚不小心被利器给割伤了,伤得很严重,在村医那里处理了伤口之后,连走路都十分困难。 因此,杨风趁这个机会,天天挑着这台补鞋机子出门挣钱。 “小子,你就收摊了?”陈半仙问。 “已经中午了,赶集的人都回去了,还呆在这里干什么?”杨风一边说,一边开始收摊。 还真是世事难料。 就在杨风收拾东西的时候,生意又来了。 来了三个年轻人,都是十七八岁的小伙子。 其中,手里提着皮鞋的那个小伙子个子不高,单单瘦瘦,穿着一件白色的短袖t恤和一条黑色的‘满天星’裤子,脚上穿的是一双被鞋油擦得乌黑发亮的方头皮鞋。 只见他一边叼着烟,一边提着装着皮鞋的薄膜袋子,到杨风面前。 然后,将皮鞋往杨风面前一丢。 “这个补鞋的师傅,帮我把这鞋子补一下。” “好。” 见生意上门了,杨风只好又将东西放回原状。 有钱不挣是煞笔。 “你这鞋是哪里出了问题?”杨风拿起对方递给他的皮鞋,一边看,一边问。 “两只皮鞋的鞋口边沿的线都脱了,都帮我踩一下。” “好。” 果然,鞋口的很多地方,线都跳了出来。 有的跳出来十几厘米长。 这种问题看起来严重,其实很容易解决。 来回踩两路就ok了。 因此,杨风将这皮鞋一只一只的放在补鞋机子的针头下面,然后‘哒哒哒’的转着手把。 几分钟时间,全部搞定。 “都搞好了。”杨风等这个年轻伢子给钱。 年轻伢子拿起皮鞋,看了看。 然后,面无表情的抛下一句话;“不好意思,我身上没有带钱,先欠着,等手头宽裕了的时候,再一起给你。” “我靠。”杨风心里顿时明白,这个年轻伢子是想‘冲账’。 就像吃霸王餐、坐霸王车一样。 他也想补霸王鞋~ (本书已签约,求推荐,求收藏~) 第7章;山猴子 怎么说呢?其实,这个年轻伢子提着皮鞋来补的时候,杨风心里就有一种不好的预感。 要知道,在重生之前,杨风不但是一家小鞋厂的股东和皮鞋设计师,还在社会上混了三四年。 他混的第一站,就是这个陈家桥。 在陈家桥街上混了差不多一年以后,他才到南方沿海的那个大特区里面去混,一直到后面出事。 因此,对于陈家桥街上的这些混混们,不管是扛把子,还是小马仔,杨风基本上都认识。 就像刚才提皮鞋来补的年轻伢子,就是个混混来的。 这个混混的外号叫‘山猴子’,比他大两岁,洪桥人。 不过,他也风光不了多久了。 因为,在2000年,他伙同几个哥们一起抢摩托车,杀了人,当年就被捕了。 然后在第二年,吃了巡捕叔叔的花生米。 其实怎么说,这补鞋的钱也不多,就几毛钱而已。 可杨风的心里实在咽不下这口恶气。 如果对方如果客客气气说声‘谢谢’的话,哪怕就算不给钱,也没关系。 不过也就几毛钱罢了。 毕竟,这种社会上的小混混,能不招惹,就尽量不要招惹。 只有坏处,没有好处。 强龙还难压地头蛇呢。 特别是这个年代的混混,气焰非常嚣张跋扈,动辄就打人。 而且,他们打老百姓的时候,下手特别狠。 什么砖头、铁棒之类的,操起什么就用什么打。 不知道有多少老百姓在他们手里受过这种对待。 记得,杨风有一个堂叔,是一个开手扶拖拉机的。 这个堂叔还非常年轻,当时才二十多岁,还有漫长的人生等着他。 可就是因为不小心得罪了‘烂仔’,结果,被活活打死。 杨风虽然重生了,但他还记得。 这个族里的堂叔死的那年,是1996年的初夏。 他开着一辆拖拉机从陈家桥街上经过。 当时是下雨后,可能是没有注意,结果,溅了一点点泥水到一个叫‘黑皮’的烂仔身上。 这个‘黑皮’和他的几个哥们,当场将杨风的这个堂叔从拖拉机上面拽下来。 然后,一顿拳打脚踢。 还搬起砖头砸杨风的堂叔的脑袋。 杨风的这个堂叔被砸得头破血流。 当时在陈家桥医院里处理了一下伤口。 外伤好了之后,本来以为没事了。 可没想到,就在这一年的秋天,这个堂叔的脑袋发伤了。 然后不出两个月,就英年早逝。 所以说,这个年代,湘西这一带的烂仔们很不好惹,他们经常打架斗殴,敲诈勒索,是无法无天。 至于巡捕所,对他们也是睁一只眼闭一只眼。 有是巡捕所长们还和一些烂仔头子觥筹交错,称兄道弟。 所以,作为一个重生者,杨风虽然在后世也混了几年社会,而且还在沿海一带的一线大城市里的那些豪华夜总会和大赌场混迹了三年。 可是,现在,他重生了。 重生后,他在这一世只想安安心心的做一个好人。 然后利用重生的这根金手指,来实现自己重生前没能实现的梦想。 所以,对着烂仔,能不招惹,就尽量不招惹。 可这个山猴子,就这么提着鞋走了。 杨风年轻气盛,心里咽不下这口恶气。 于是,他一个箭步冲了上去。 “这位哥们,看你也不像个缺这几毛钱的人,我做的是小本生意,所以,还是给了吧。”杨风拦住山猴子。 山猴子正叼着烟大摇大摆的往前面走。 他压根就没想到,这个补鞋的臭小子居然敢拦住自己。 “你他马的,是不是活腻了?”山猴子翘了翘嘴里的‘软白沙’,仰起脸,以居高临下的姿态,俯视着杨风。 “呵呵,我才16岁,怎么会活腻了?我只是想要回自己应该得到的一点点小报酬而已。” “滚开!”山猴子后面一个‘小弟’对杨风呵斥。 接着,山猴子身后另外一个又矮又瘦的卷毛‘小弟’,也跟着怒目瞪着杨风,嘴里凶巴巴的道;“敢拦我们山哥的路,你是不不想见到明天的太阳了。” “两个小瘪三。”杨风鄙夷的瞄了他们一眼。 然后,他抓着山猴子的手,佯装一副笑脸道;“哥们,我这几毛钱,也不要了,不过,你下次还来我这补鞋的话,必须要收。” 接着,他暗暗运了运体内那股神秘的力量。 一会儿后,他才一把松开山猴子的手。 然后,回到自己的补鞋小摊。 “???” 山猴子脸色苍白的看着杨风。 不知道什么原因,刚才杨风抓着他手的时候,他感到皮肤组织和骨头都要裂开了似的。 “山哥,你怎么了?”两个小弟纷纷看着他。 “……” 山猴子擦了擦额头上的冷汗,神情很复杂的看着不远处的杨风。 看了一会儿后,他对两个小弟说;“这个小子,有两下子。” (本书已签约,求推荐,求收藏) 第8章;苗人(求收藏,求推荐) “山哥,你说这个看起来傻不拉几的小鞋匠有两下子?不会吧?这么牛逼。”山猴子的一个小弟低声道。 “我爷爷在世的时候经常告诉我,高手往往都藏在民间,所以,人不可貌相,海水不可斗量……还有一点,他要是个苗人,咱们怎么办?是不是这个道理。”山猴子神色凝重的看着杨风。 “苗人?” 一听到‘苗人’这二字,山猴子身后的两个小弟立马吓得将脖子缩了一下。 “山哥,你说这个补鞋的小子是个苗人?不会吧。” “我也不敢确定究竟是不是,可是我个人觉得,他应该是个苗人,因为,无论是长相,还是身材,这个补鞋的傻小子,都像是个苗人。” “山哥,苗人和咱们都是黄种人,你竟然也能看得出来,山哥威武。” “这也什么难的,因为天底下长得最帅的,就是咱们这个民族了,哈哈。” “也是啊,嘿嘿。” 为什么这些小混混会这么怕苗人? 是这样的;苗人会放蛊。 一旦中了他们的蛊,就死翘翘了,连最厉害的医院都束手无策。 在湘西一带,居住着数十万的苗人。 而这些大大小小的苗人区域,又以宝庆西部为最多。 在宝庆西部有两个县,都是苗族人为主。 这两个县的苗人加起来高达数十万。 除此之外,其它地方也散居着不少苗人。 就像离这个陈家桥镇数十里开外的龙山,上面就住着很多苗族人。 大大小小好几个苗寨,苗人数量高达数千之多。 这些苗族人很多都是‘熟苗’,经常穿自己民族的服饰。 由于苗人会放蛊,因此,周围这一带,很多人害怕他们。 不敢与他们接触。 生怕一不小心,就中了他们的蛊。 据说,一旦中了蛊之后,肚子就会慢慢膨胀,然后越胀越大,一直到被撑到极限的时候……(此处省略上千字) 所以,周围一带的人,都惧怕苗人。 包括陈家桥街上的这些混混们,他们天不怕,地不怕,就怕巡捕和苗人。 而巡捕和苗人这两者比较起来,他们更怕的又是苗人。 (由于种种原因,本书里面的‘政、府’都用‘衙门’代称。而‘警、察’则全部用巡捕代称。) …… 闲话少叙,言归正传。 杨风手脚很麻利的收好摊。 将摊收好之后,他准备去割两斤五花肉,然后回下山村。 今天的收获已经不小了。 一个上午,挣了十几二十块。 杨风心满意足。 再说,到了下午,也没有什么生意了。 陈家桥镇又不是什么工业大镇,流动人口非常少。 所以,只要等集市赶完,就又会恢复往日的宁静。 因此,继续呆在这里也没用。 还不如回家帮父母干点农活。 或者是去河里抓几条鱼和泥鳅,用来改善伙食。 …… 见杨风在收拾东西,一旁的陈半仙又问;“小师傅,这么早,你就要收摊了?” “虽然早,可集早已赶完了,再呆在这里也没用。” “也许还有漏网之鱼呢?” “呵呵,我不稀罕……” “……”陈半仙撇了撇嘴。 然后,他一副贼兮兮的样子对杨风道;“对了,小师傅,那件事情,你考虑清楚了没有?” “什么事情?” “就是你八字相克需要认一个干爹的那个事情。” “哦~” 杨风暗暗腹诽;“这个老神棍,还真是贼心不死,一心想让自己做他的干儿子,想得美。” 当然,他嘴里不能直接这样说出来。 于是,他委婉的道;“大仙,谢谢您的美意,可惜我杨风福气薄,消受不起您这么大的福分。” “那……好吧~” 陈半仙是个八面玲珑之人,跑江湖多年,什么样的人没有见过。 因此,见杨风如此回答,他心里也十分清楚,这个补鞋子的小师傅,八成是瞧不上自己这个干爹哩。 “小师傅,咱们后会有期!~” “大仙,后会有期~” …… 挑着担子到菜市场里面后,杨风径直走到一家猪肉摊面前。 “老板,五花肉多少钱一斤?” “四块二毛钱一斤。” “帮我割两斤。” 买好了五花肉之后,杨风挑着担子,一晃一晃的朝下山村方向走去。 一路上,他计划着下一步该怎么办? 好歹也是个重生者,总不能补一辈子皮鞋吧。 如果混成这样,那还不如直接打一脸盆水,然后自己了结算了。 要知道,自己在重生前,没有任何金手指,也没有任何经验,就凭借自己的一腔热血和努力,结果成为了一名成功的皮鞋设计师,还成为一家小鞋厂的二号股东。 现在,好不容易重生一回,却帮人家补一辈子皮鞋。 这样的话,确实还不如直接打一脸盆水,然后干脆自己淹死算了。 所以,杨风是绝不会让自己以目前的这种生活模式继续过下去。 更别说是过一辈子了。 最多只能算是权宜之计。 杨风在重生前,心里一直萦绕着一个梦想。 这个梦想就是;全世界每一个城市的角落,都有人穿他设计出来的皮鞋。 重生前,杨风没有实现这个梦想,那么现在,老天爷赏赐自己这个重生的大好机会,那么,就一定要好好把握,重新实现自己重生前的那个梦想。 作为一个重生者,杨风深知,再过5年,也就是2000年,有一种款式的皮鞋,将会风靡全世界,其热度之高,范围之广,延续的时间之长,为历史所罕见。 所以,杨风这次一定要好好把握这个机会,趁这个款式还没有出来之前,就先把它给搞出来。 那么这种款式是什么款式呢? 就是从2000年开始,一直火到2005年之后的‘火箭头’。 这种款式的特点是鞋头又尖又长,就像是火箭头一样。 更重要的是,不管是男式,还是女式,都很流行。 那些年,不管是大街还是小巷,不管是帅哥还是美女,不管是土豪还是平民,不管是亚细亚还是欧罗巴,几乎每个人的脚上都穿着一双‘鞋头又尖又长’的皮鞋。 鞋跟的高度或许不一样。 鞋身的图案或许不一样。 鞋筒的长度或许不一样。 但鞋头的形状,却是一模一样。 都是又细又长。 这种‘火箭头’款式,一直流行到2005年之后,才渐渐的退出世界历史舞台…… 第9章;皮鞋效果图 回到家里的时候,母亲正背着一大捆柴从村后面的山上回来。 1995年,杨风的母亲也就四十出头而已。 可看上去,却活像是个五六十岁的老妪一样。 这都是给累的。 家里的活太多了,每天都忙个不停。 养了三只母猪和一只专门过年宰杀的公猪。 其中有两只母猪都下了猪崽。 这么多的猪,每天光是猪食,就要煮一大锅。 烧的柴,得要一大捆。 猪草呢,起码得扯一担。 而这么多的猪草和柴都从哪里来? 自然,都是母亲一手一脉忙回来的。 由于刚从山上砍柴下来,母亲满脸大汗,头发蓬乱,打着补丁的衣服裤子和脚上专门上山穿的解放鞋子也脏兮兮的。 见母亲这模样,杨风鼻子一酸。 将肩膀上的担子放在地上后,杨风强忍着泪水,喊道;“妈。” 母亲将背后的大捆柴放在地上,擦了擦汗,问杨风;“风伢子,今天补鞋的生意怎么样?” “还行。”杨风说。 然后,杨风从簸箕里面将五花肉提了出来,对母亲说;“妈,我买了两斤五花肉,今天晚上,咱们炒着吃。” “买这么多干什么,买个一斤够你和你爸吃就行了。”母亲责备儿子。 这个善良勤劳朴素的农村妇女,也非常节省,家里有什么好吃的菜,自己从来都舍不得吃,让给丈夫和子女吃。 “一斤怎么够,您也一起吃。”杨风回道。 然后,他往灶屋里走去。 父亲在灶屋里看电视。 这是一台14英寸的黑白电视机,是杨风的姐姐第一年从粤省打工回来买的。 杨风进去的时候,电视里面正在播放赵雅芝和叶童主演的《新白娘子传奇》。 父亲很喜欢看这部古装片,因此,看得津津有味。 连儿子进来了,都没发现。 “爸。”杨风喊一声父亲。 “……”父亲一愣。 然后返回头;“风伢子,回来了?” “是的,爸。” “今天赶集的生意还好吧?” “还行,挣了二十多块。” “挣了这么多?”父亲有点意外。 倒也不是说赶集的时候能挣这么多钱而意外,而是对儿子也能挣这么多而感到意外。 要知道,他从来没有认真的教过儿子如何补皮鞋,一直教儿子如何念书,将来别和自己一样没出息。 杨风念书的时候,不管小学还是初中,父亲都没少操心。 隔三差五的往学校里跑,向老师们打听儿子念书的情况。 只是,期望值越高,失望值就越大。 望子成龙,结果倒好,初中都没有念完,就辍学了。 可他还是不希望自己的儿子像自己一样,补一辈子的皮鞋。 他喜欢儿子去学一门别的手艺,比如木匠、面匠、或者皮鞋师傅之类的。 反正,绝不希望这个唯一的儿子像自己一样做一辈子的补鞋匠。 但他现在开始发生有点事与愿违。 自己从来没有怎么教过儿子如何补皮鞋,可儿子居然就会了。 而且从大前天,自己在农田里打农药将脚割伤以后,儿子居然能够单独的挑着补鞋机子去外面补皮鞋,每天都能挣十几块,挣得比自己还要多。 这简直就是天生的补鞋匠啊。 “是啊,今天赶集的人挺多的,生意也水涨船高。”杨风道。 道完后,他看着父亲绷着纱布的脚,问;“爸,今天好点了没有?” “好点了,没昨天那么疼了。”父亲回道。 然后,他一本正经的凝视着自己的儿子。 凝视了一会儿,道;“风伢子,爸想和你商量件事。” “爸,是什么事?” “爸想让你去学做皮鞋,愿不愿意?” “去和谁学?”杨风故意问。 他记得,重生前的这一年,父亲也这样问过自己,自己当时拒绝了。 因为,父亲说的那个人是村里一个叫娅妹子的堂姑的丈夫。 杨风很讨厌这个人,记得小时候有一年,他在村里小卖部买东西的时候,亲眼看见这个人凶巴巴的动手打一个小孩,然后等人家的父母来问,却换成一副笑脸,然后撒谎说没打,只是在逗着玩。 杨风当时虽然年纪不大,但那幅画面,却像烙铁一样的烙在心里。 他觉得这个人很虚伪,不是什么善辈,对他的印象一直不好。 果然,不出杨风的所料。 只见父亲说;“去和你娅姑姑的丈夫学,他在段家坝开了一家皮鞋店。” “不学。”杨风断然拒绝。 “为什么?学一门手艺不好吗,天天像我一样,挑着补鞋机子走乡串村,就有出息了吗?” “爸,您放心,您儿子保证不会一辈子补皮鞋,这点请您绝对放心。” “???” 父亲一愣一愣的看着自己的儿子。 他觉得自己的这个儿子,在这几天,怎么变得好像有点不一样了。 以前性格内向,沉默寡言,很老实,很听话,可这几天,变得好像成了另外一个人似的,跟以前完全不同,不但变得活泼了,而且不管说什么,都头头是道。 并且,什么都能做得好。 就像补皮鞋,自己根本没教,居然就会了。 至于炒菜做饭,以前从来不会,可这几天怎么突然就会了? 而且炒出来的菜,比他妈做的还好吃。 这个为人谨慎而又忠厚的父亲哪里知道,自己的这个儿子原来是一个从二十多年后重生过来的重生者。 别说是会补皮鞋,就是设计皮鞋、打样版、都会。 至于厨艺方面?做过的饭菜,没有几千次,也有几百次。 美食方面的书籍和视频都看了不少。 什么白切鸡、红烧肉、扣肉、这些都会做。 像做这种农家小菜,自然是不在话下。 “风伢子,你要我放心,我这个做父亲的怎么放心?你初中都没有念完,又不去学一门手艺,将来怎么办?除了像我一样每天起早贪黑的挑着补鞋的机子在外面走门串户,还能干什么?” “爸,儿子说要您放心,您就放心,儿子不会骗您的,儿子会用实际行动证明给您看的,而且,就在这两三个月之内——不,儿子今天下午就要像您证明,儿子不是您想像中的那么废物。” 杨风决定今天下午露几手给父亲瞧瞧,让父亲吃颗定心丸。 至于露什么本事? 杨风决定,待会找一支铅笔和几张画画的白纸,然后素描几副皮鞋效果图,让父亲开开眼界。 这样,他就不会再为自己担心了。 就在杨风准备去房间里找念书用的那些文具用品时,一个令他十分厌恶的人来自己家了。 这个人的外号叫‘一把手’,是一个十足的小人。 问题是,在杨风的印象中,这个一把手很少会到自己家里来。 无事不登三宝殿。 今天他怎么会突然平白无故的造访自己家? 杨风开始迅速在脑海里面搜索重生前的那些回忆碎片。 搜索着,搜索着。 他忽然想了起来,这个一把手今天来自己家,是来求父亲一件事。 这件事情就是;答应收他儿子为徒。 (谢谢各位追读到这里的读者大大们,谢谢了——签约合同已经邮寄了,应该几天后,这本书就会改成签约状态了) 第10章;沙泥鳅想学补皮鞋 一把手有一个儿子和两个女儿。 儿子是老大,叫李丘,外号‘沙泥鳅’,比杨风小一岁,现在,已经辍学,天天在家里放羊。 两个女儿,大的在学做裁缝,小的还在读小学。 杨风记得,自己重生前的这一年,这个一把手天天往自己家里跑,嘴巴甜的跟抹了蜜似的,其目的就是想让父亲收他的儿子为徒。 杨风的父亲是个正直之人,所以答应了。 可没想到,这个小人的儿子学会了补皮鞋之后,立即翻脸不认人。 不但提前出师挣钱,还经常跟父亲抢生意。 还真是‘教会徒弟、饿死师父’,说得一点也木错。 后来,父亲气不过,数落了他几句。 于是,就怀恨在心。 父子俩在村里到处说父亲的坏话。 所以,杨风暗暗下定决心,自己绝不能不让父亲答应这个‘一把手’的请求,收他的儿子‘沙泥鳅’为徒。 当然,现在不好阻止。 人家连口都没有开,怎么去阻止? 所以,杨风干脆趁这个机会,画几副皮鞋设计的效果图,给父亲开开眼界。 …… 几分钟后,杨风在房间里,将旮旯一个刷子暗红色油漆的木箱子打开,从里面找出一支铅笔和一本绘画本。 接着,他准备以素描的方法画几副皮鞋款式的效果图给父亲瞧瞧。 他决定画4副图纸。 一副是‘女式皮靴’,一副是‘男式皮鞋’,一副是‘女式高跟凉鞋’,一副是‘女式旅游鞋’。 杨风估摸了一下,将这4副图纸全部画完的话,以他现在的手法,起码需要三个小时以上。 如果是在重生前,就不一样了,最多两个小时就能搞定。 可现在不行。 三天不唱口生,三天不练手生。 重生过来已经快有一个礼拜了,从来没摸过笔和纸。 再加上重生之前的一段时间也没有摸过纸和笔,因此,绘图的技术是大打折扣。 …… 当杨风画完两副‘皮鞋款式效果图’的时候,他才想起来,于是赶紧跑到灶屋里去看。 让杨风意外的是,一把手还在跟父亲扯卵蛋。 这个阴毒的小人舌头功夫不错。 大到国际大事,小到村里谁和谁吵架,他都和父亲扯。 扯了一会儿后,他终于和父亲转入正题。 “利生,有个忙,想请你帮一下。” “是什么忙?” “我的儿子,他想和你学补鞋子。” “???” 杨风的父亲感到很突然,当即顿了一下。 “利生,只要你肯帮这个忙,我李手会感激你一辈子,我李手两口子每年正月初一,一定会先给你拜年,然后才再帮我那个老娘拜年……” 见人家将话说到这个份上,杨风的父亲也就不好再拒绝了。 “李手,你不要这样说,我受不起,学徒弟的这个事,好说……” 眼看父亲就要答应了。 杨风赶紧插一句;“爸,您不是答应了收我一个同学为徒了吗?” “啊???” 杨风的父亲一愣,然后感到很疑惑的看着自己的儿子。 当他看到杨风使眼神的时候,心里马上明白了。 于是,他忙道;“是啊,我都差点忘了这事。” 然后,他佯装一副很不好意思的样子对一把手道;“李手,实在对不起,我已经答应了我儿子的一个同学,他那个同学想跟我学补皮鞋,所以,不好意思。” “利生,你再考虑一下。” “真不好意思,凡事都有个先来后到,所以……” “那……好吧~” 一把手悻悻然的起身。 临走时,他十分怨恨的看着杨风父子俩。 然后,才重重的甩手出门。 “切。” 杨风鄙夷的看着一把手的背影…… 第11章;素描(求推荐,求收藏) 一把手离开后,杨风的父亲有些担心。 “一把手好像很生气,他这样走了,以后,一定会对我们家有很大的意见。” “爸。”杨风很镇定的看着父亲:“做人,不要太好说话了,你越是好说话,越是怕得罪别人,别人就越是不会拿你当回事……” “???” “尤其是像一把手这种人,更不能和他好说话,更不要害怕得罪他。” “风伢子,你怎么会这样认为?” 父亲有些诧异的看着自己的儿子。 这几天,他明显感觉自己这个儿子变了很多。 跟几天前完全判若两人。 他自然不知道,眼前的这个儿子,虽然依旧是自己的亲生骨肉,可却是从2021年重生过来的。 无论是见识,还是胆魄,以及其它方面的指数,都远远超过同一时期。 “爸,有这么一句话,叫恩将仇报,您一定听过吧?” “嗯。” “还有一句话,叫得寸进尺,我想您也一定听过吧?” “嗯,知道。” “知道就好,这个一把手,还有他那个儿子沙泥鳅,都是这样的人,所以,爸,您即便答应收他做徒弟,教他补皮鞋这门手艺,到头来,搞到最后还是会得罪的,因为这种人都是不识好的人,他们将别人对自己的好当做是理所当然,甚至会认为是靠自己的‘聪明才智’而忽悠来的,这样一来,自然是更不会有半点的感恩之心了。” “风伢子,你?——是谁教你的这些?” “是生活教我的,生活,是世界上最好的老师。” “生活是世界上最好的老师?” “好了,爸,不要去纠结这些了,好好管好咱们自己的小日子就行了,像一把手这样的人,以后尽量的少来往,但是,也不要不搭理他,看见的时候,笑呵呵的和他打一个招呼,反正打招呼也不要发钱,不吃亏。” “嗯。”父亲缓缓点头。 然后从兜里掏出一包‘古湘’烟,从火柴盒子里拿一根火柴出来,‘嚓’的一下将嘴里的烟点燃。 吧嗒吧嗒的吸了两口后,父亲轻轻叹道;“风伢子,其实爸也知道,这个一把手不是什么好人,爸和他从小长大的还不了解他的人品,从小喜欢说坏话,喜欢挑祸,喜欢造谣,而且挑祸的手段十分厉害,能将两个无冤无仇的朋友,挑得深怨死仇,老死不相往来,然后,他就得意的哈哈大笑,爸怎么会不知道呢……只是,见他前年炸鱼把手给炸断了,有点可怜他而且~” 说完后,父亲又轻轻叹了口气,然后吧嗒了一口烟,接着,浓浓的烟雾,从他的嘴鼻里氤氲而出。 “爸,儿子知道,您是个好人,可是对人好,要分人,在好人面前,不能做坏人,在坏人面前,也千万不能做好人,你看东郭先生,他将一只狼救了,后来是什么下场,是不是?” “……”父亲沉默。 吸了几口烟之后,缓缓道;“好,爸听你的,以后也不收一把手的儿子做徒弟,但也尽量表面上跟他和着。” “爸,这就对了。” …… 做通了父亲的思想工作之后,杨风朝墙壁上的挂钟看了看。 现在还早,才下午四点钟。 夏天的日照时间长,通常七点以后才会天黑。 所以,杨风不想这样将时间蹉跎。 他先将自己画好的那两幅‘皮鞋款式效果图’拿来,给父亲过目。 然后,准备再画接下来的两幅。 “风伢子,这是你画的?” 当杨风将素描好的两幅‘皮鞋款式效果图’拿给父亲看的时候,父亲立即瞠目结舌。 然后,一双眼睛盯在两幅素描的效果图上面,就像被齐天大圣施展过了定身术似的,不知道该如何挪移开。 “爸,这两幅素描,是您儿子画的,您要不相信,儿子可以再当着您的面画两幅。” “怎?怎么可能?”父亲惊愕不已,语无伦次。 他知道儿子从小喜欢画画。 而且画的也很棒,在学校里经常第一名。 可是,儿子画的都是最简单的线条画。 没有一点技术含量。 而眼前这两幅素描画,没有专业的美术技巧,根本画不出来。 而且,画的都是鞋子。 这多专业啊。 画得是惟妙惟肖,就好像两只鞋子都在纸上面行走一般。 “呵呵,爸,这有什么不可能,儿子还有很多秘密没有告诉您呢?”杨风淡然笑道。 说真的,这两幅素描的‘皮鞋款式效果图’,对于杨风来说,是最简单的。 因为,这是用结构素描的方式画的,将立体感表现出来就行了。 如果是明暗调子素描的话,那父亲不知道会惊讶成什么样子。 因为,明暗调子素描,就像画家笔下的静物写生一样,不但要将立体感表现出来,还要将空间感、质感、以及层次感都表现出来。 杨风重生前,在白云学院学皮鞋设计的时候,这种明暗调子素描,不知道画了多少副。 除此之外,水粉、水彩、油画、等各种绘画技巧,他都学过。 因为,画‘皮鞋款式效果图’的时候,这些都可以使用得上。 当然,只是在各种‘皮鞋设计大赛’的时候才会使用这些绘画技巧。 平时工作的时候,基本都是这种结构素描。 因为boss最关注的是你图纸上面的款式。 而不是你的画工有多棒。 “是谁教你画这些的?”父亲倒吸了一口凉气,然后,将手里的图纸还给儿子。 “是我的美术老师,是他教我画的。”杨风又撒了个善意的谎言。 难不成还告诉父亲,自己是一个重生者,是从2021年重生过来的,重生前,是一个皮鞋设计师,还是羊城一家小鞋厂的二老板。 如果这样告诉父亲的话,杨风估摸着,父亲会比现在更惊讶。 当然,父亲也不会相信这种鬼话。 “风伢子,那你得好好谢谢你这个美术老师,人家教了你这样的本领,一定要记得人家的恩情,做人不能忘恩负义,更不能恩将仇报,滴水之恩,要以涌泉相报,明白吗?”父亲郑重的对自己儿子道。 “爸,我知道,您放心吧,您儿子绝不是那种人。” “那就好,那就好,你是爸的儿子,爸也了解你,不是那样的人。” 接着,杨风的父亲问他;“对了,风伢子,你的这个美术老师现在还是中学教书吗?我和你妈改天提些礼物,好好的去感谢人家。” “啊?”杨风一愕。 然后,撒谎道;“没有了,爸,这个美术老师已经被调到别的学校里去了。” “那你知道他被调到哪个学校里了吗?” “这个?儿子不知道。”杨风摇头。 “哦~” 父亲有些失望的‘哦’了一下。 “爸,您继续看电视吧,儿子再去画一会儿。”杨风道。 “好。” …… 就在杨风准备再去画两幅‘皮鞋款式效果图’的时候,胡咬金来了。 “风大侠!~”胡咬金大老远的对杨风招手示意。 第12章;密码箱里面的小说手稿 “胡大作家?”杨风一愣。 只见胡咬金这个家伙,今天下午打扮得比上午还要拉风,就跟《逃学威龙》里面那个达叔一样。 他上半身穿着一件白色的衬衣。 下半身穿着一条黑色的布料裤子。 脖子上扎着一根鲜艳的红领巾——不,不是红领巾,而是一条红色的领带。(可能是这死胖子扎领带的技术不行,所以,看起来像根红领巾一样) 头发上打着硬邦邦的摩丝。 脚上穿着一双黑色的圆头皮鞋。 手里则提着一个黑色的小密码箱。 “密码箱?” 我去,这是哪一出跟哪一出啊。 见胡咬金这造型,杨风真是有点不知所云。 但他很快想明白了。 这个死胖子,一定是冲着自己的堂妹燕子来的。 准没错。 杨风的堂妹燕子叫杨燕,是杨风的四爷爷的孙女,年龄比杨风半岁多,80后,父母都是凤凰乡的小学老师。 燕子是家里的独生女,父母都是老师,家庭条件优渥,从小打扮得跟个小白雪公主似的。 加上漂亮活泼,聪明伶俐,因此,杨风特别喜欢这个堂妹。 而且,燕子特别喜欢唱歌,嗓音非常好听,跟百灵鸟的啼声似的,十分悦耳动听。 现在,她在陈家桥镇中学念初三,再过一个月,就要毕业了。 作为一个重生者,杨风知道,自己这个冰雪聪明的堂妹,今年考上了全县的重点高中,后来,又考上了全省最好的医科大学,毕业之后成为宝庆市第一人民医院的一名主任医师,嫁的老公则是市巡捕房刑侦大队的大队长。 “风大侠,我老胡还以为你在陈家桥赶集没回来呢,哈哈,^_^。” “大作家,有何贵干?”杨风一边说,一边盯着胡咬金手里的黑色密码箱。 “找你培养培养感情不行么。” 胡咬金撇了撇嘴,找条凳子坐下。 小心翼翼的朝周围蠡测了几圈后,他准备将密码箱打开。 “这箱子里面是什么宝贝?”杨风好奇的问。 “是一件非常非常重要的东西。”胡咬金神秘兮兮的说。 “什么东西这么重要?” “嘿嘿,风大侠,你马上就知道了。” 接着,胡咬金娴熟的将密码箱上面的正确密码对着一排,然后,‘啪’的一下将密码箱打开。 随着密码箱被胡咬金打开的瞬间,杨风禁不住的往箱子里一瞧。 他还以为是个什么宝贝来的。 没想到,竟然是一本厚厚的旧本子。 “这是什么鸟东东?”杨风暗道。 不过,杨风很快明白这厚厚的旧本子是什么玩意了。 只见本子的外壳上面歪歪扭扭的写了五个钢笔字;射鸟英雄传。 下面有四个小字,也是用钢笔写的,是;胡咬金著。 “大作家,这是你的《射鸟英雄传》的手稿?” “嘿嘿,没错。” “……”杨风感到很无语。 就这破玩意,还用密码箱这样锁起来,生怕被谁盗走了似的。 谁会要呢? 拿来擦屁屁都嫌刮。 胡咬金见杨风无语,还误以为杨风是惊得说不出话来。 于是,他笑呵呵的对杨风道;“风大侠,天外有天,人外有人,我老胡会写小说,没什么好奇怪的。” 接着,他问杨风;“想不想见识一下我这手稿里面的内容?看看我老胡写的这本小说有多精彩?” “嗤~”杨风差点笑出声来。 但他强忍住了。 要是没有强忍住的话,一定会令胡咬金这家伙难堪。 “想看。”杨风强忍住笑意的对胡咬金道。 不过,这也是他的真心话。 他想看的主要原因,并不是想欣赏胡咬金的什么狗屁‘文采’。 而是感到好奇,这个胡咬金在他这本所谓的《射鸟英雄传》武侠小说里面,究竟写了什么玩意。 见杨风说‘想看’,胡咬金‘嗯嗯嗯’的点了点头。 “风大侠,实话告诉你,我老胡是看在咱俩这么多年兄弟一样的交情上,所以这本《射鸟英雄传》的手稿,才第一个给你看,否则,哪怕是人家出一百块钱的看钱,或者是金庸老爷子想看我这手稿,我都不一定乐意。”胡咬金认真的说。 “嗯,老胡,我相信。” 虽然杨风努力憋着笑意,可他却相信胡咬金这话绝对是真心话。 胡咬金是杨风的发小,什么都好,为人也正直,有同情心,有正义感,唯一的缺点就是喜欢吹牛,还好高骛远,像他写的这本《射鸟英雄传》,杨风不用看,也知道里面狗屁不通,错别字一大堆,但胡咬金却认为他自己写得很棒,堪比他的偶像‘古龙’,甚至还胜出这个偶像一头。 笑归笑,闹归闹。 为了不伤及胡咬金的自尊心,再加上杨风自己本身对胡咬金这本《射鸟英雄传》的手稿也感到好奇,想看看这家伙的手稿里面写的究竟是什么玩意。 于是,他伸手,将本子拿出来。 不过,在他还没来得及拿的时候,胡咬金突然阻止了他。 “风大侠,咱们换个地方看。”胡咬金边说,边小心翼翼的警惕着周围。 “你怕有人打劫你的手稿?” “肯定啦,已经被李海吾吞了一本手稿,这本不能再有闪失了,而且,这本《射鸟英雄传》是我老胡呕心沥血之作,无论是剧情,还是人物,都比我之前写的那本《老李飞刀》要好,一旦出版,不但会有天价版税,而且作者也会一夜成名,所以,咱们还是换个地方看,正所谓不怕一万,就怕万一。” “那好吧。” 杨风其实蛮理解胡咬金的心情,因为他重生前是个皮鞋设计师,如果是辛辛苦苦设计出来的款式图纸被人盗走,肯定也非非常难过。 何况,一本小说稿子最起码有好几万字,作者付出和努力,远远比皮鞋设计师画效果图更多。 因此,杨风很能理解胡咬金的心情和顾虑。 可换哪个地方看胡咬金的《射鸟英雄传》的手稿合适呢。 杨风想了想,对胡咬金道;“去我房间里吧,那里除了我爸妈之外,保准没人发现。” “好。”胡咬金点头。 接着,他提着保险箱,跟着杨风往他的房间里去。 到了房间之后,杨风迫不及待的将胡咬金的《射鸟英雄传》的手稿拿出来,一睹‘风采’。 然而,刚开始看‘第一章’,杨风就再也忍俊不住的笑了起来…… 第13章;唐吉坷德 胡咬金的《射鸟英雄传》手稿里面的第一章是这样写的,如下。 ‘很旧(久)以前呀,在红通通的太阳下面啊,一个长得很帅很帅的小帅哥在练武数(术)了,这个小帅哥的名字就叫胡咬金啊。 它有一个长得狠好看狠漂亮的师妹啊,在一边看他练武了,他的这个师妹的名字就叫杨燕啊,这个胡咬金呢,就很喜欢喊他的师妹喊燕子。 燕子呀呀呀,长得真是可爱可爱啊,他呢,好喜欢好喜欢她的师哥哥胡咬金啊。 所以啊,就天天的天天陪着师哥哥呀练五(武)。 就在他们呀,连(练)打(的)最爽歪歪滴时候啊,突然啦,师父爸爸来了啊。 他们的师父爸爸呀,有七百多岁啦啦啦。 可是看起来啊,像几岁的样子啊,他啊……’ …… 看到这里,杨风实在看不下去了。 他忍不住的大笑了起来。 然后将这本《射鸟英雄传》的手稿还给胡咬金。 “风大侠,我老胡的小说写的怎么样?” 见杨风笑得这么‘开心’,这个死胖子还以为是自己的小说写得太好了,才会导致杨风笑得这么‘开心’,于是,赶紧问。 “哈哈哈。”杨风开怀大笑。 笑了一阵后,杨风也不好直接打击胡咬金,但也不能欺骗说写得很棒之类的话,否则这无疑是害了胡咬金,于是,他只好反问;“胡咬金,你自己觉得怎么样?” “我嘛,嘿嘿,自己觉得还行,不管是文笔还是情节发展,都顶呱呱,虽然比不上我的导师古龙,但除了他和金庸质问,我的文笔和剧情比其他那些写武侠小说的作家们肯定都要好,哪怕是陈青云和梁羽生他俩的小说,肯定也不如我老胡的小说写的好。”胡咬金恬不知耻的道。 “哈哈,是吗?”杨风又忍不住的笑了起来。 “肯定是喽。”胡咬金摸了摸他心爱的‘茶壶盖’。 接着,他又加了一句;“而且,我相信,凭我老胡的水平,用不了多久,也一定能超过古龙和金庸。” 说完后,胡咬金赶紧蹲了下来,小心翼翼的拿着《射鸟英雄传》的手稿,然后是小心小心又小心的将这本手稿放进密码箱里面。 接着,非常小心的将密码箱重新锁好。 见胡咬金对他的手稿如此的小心翼翼,杨风又忍不住的想笑了。 他感觉这个发小和鲁迅笔下的阿q、不对、和《唐吉坷德》里面的那个男一号很像。 《唐吉坷德》里面那个男一号和胡咬金也一样,明明自己手无缚鸡之力,却偏偏以为自己是个游侠,结果,将风车当成巨人,将羊群当成敌人,从而闹出了无数的笑话。 而胡咬金也是差不多。 而且,胡咬金和那个唐吉坷德一样,都很有正义感和侠义心肠。 作为一个重生者,杨风清清楚楚记得,有一次,胡咬金写小说写得做火入魔,人家小两口扯皮,他却以为是一个男犯罪分子在欺负一个女受害人。 结果,他跑去打抱不平,打了那个男的。 没想到,不但被那个女的大骂一顿,还被巡捕拘留了起来。 最后,陪了几千块钱,才算了事。 而且,像这样的笑话,胡咬金还不止闹过一次。 所以,杨风这次重生了,他发誓,一定要把自己这个从小玩得最好的发小,从执迷于写小说出名发大财的这种春秋大梦里面拉出来。 当然,也不是现在就可以完全让这个胡咬金悬崖勒马。 毕竟,他中毒中得太深了。 只能是慢慢的来开导他,引导他,从这种不切实际的美梦里面一步一步的回头。 所以,见胡咬金对他写小说如此有自信,杨风并没有用什么大道理相劝,只是先不捧他吹他,不误导他越陷越深。 “对了。”杨风问胡咬金;“胡咬金,你的小说里面的男主角,怎么是你自己的名字?还有那个什么小师妹,怎么是用燕子的名字。” “哦,是这样的。” 胡咬金赶紧解释。 “因为这本《射鸟英雄传》呢,是我老胡的呕心沥血之作,所以,把自己的名字也加了进去,至于里面的燕子嘛?我想,等我这本小说被出版了之后,一定也会走红,红遍大江南北,红遍整个华人圈,甚至红遍整个世界,到那时候,燕子肯定也会出名,就像‘黄蓉’‘小龙女’‘林诗音’‘李秋水’她们一样,虽然不是明星,却比明星还要出名……” “我的意思不是这个,我的意思是,你怎么会把燕子的名字写进去?” “这个嘛,我老胡说了,我这本《射鸟英雄传》出版之后,就会大火特火,到时候,燕子妹妹也就跟着出名了,风大侠,是不是这个意思?”胡咬金解释。 这家伙,从小学就开始喜欢杨风的堂妹燕子,但是,嘴里却一直不敢承认,只敢一直偷偷的暗恋人家。 杨风在重生前,其实也被隐瞒了很久,直到有一次,和胡咬金一起喝酒,胡咬金当时酩酊大醉,嘴里不停的说‘燕子妹妹,我好爱你,燕子妹妹,我好喜欢你’的时候,杨风才知道,原来,这个死胖子,一直暗恋自己的堂妹燕子。 当然,胡咬金虽然很喜欢燕子,喜欢了一辈子。 但他和杨风玩得好,并非是因为燕子的缘故,而是‘物以类聚、人以群分’的原因。 虽然俩人的性格不大一样,但俩人都很正直,都很善良,都很有正义感,都很有同情心。 正是因为这些要点,所以,在下山村他们同龄人当中,他们俩人的关系才会这么好。 …… 和杨风扯了一阵子蛋之后,胡咬金又开始不经意的将话题扯到燕子身上去。 “风大侠,我发现你和你的堂妹长得有点像——不对,不是有点像,而是很像。” “是哪个堂妹?”杨风明知故问。 “就是……燕子,杨燕。” “不会吧。”杨风觉得胡咬金又在扯蛋。 虽然他和燕子是堂兄妹,可俩人的血缘关系已经相差了两代了,他俩只是同一个曾祖父,两个人的爷爷才是亲兄弟,可到了两个人的父辈这一代,也已经是堂兄弟了。 所以,他俩怎么会长得想象呢? 很显然,是胡咬金控制不住的故意将话题往燕子身上扯。 喜欢一个人就是这样,总算情不自禁的扯到对方身上去。 第14章;燕子从学校里回来看电影 “风大侠,我没有骗你,你和燕子妹妹虽然只是堂兄妹,可你俩长得是真像,是真的,我老胡好歹也是一个写小说的武侠作家,要是骗你的话,那么我这个堂堂的武侠作家就是小狗。”胡咬金样子很认真的道。 “胡咬金同志,你本来就是小狗好不好,你看看你,一个男子汉大丈夫,喜欢一个人,却不敢说出来。”杨风道。 “你?——风大侠,你是说燕子么?”胡咬金的脸色顿时一红。 “那还能有谁呢?” “风大侠,你可千万别误会啊,我怎么敢喜欢燕子,她是那么的漂亮,那么的优秀,家庭条件又是那么的好,老爸老妈都是老师,我老胡只是一个写小说的,怎么敢喜欢她,我老胡只是将她当成妹妹一样看待,再说,燕子妹妹还那么小,才十五岁,还在念初三,我好歹也是一个写武侠小说的作家,怎么敢喜欢这么小的妹纸呢。” “知道人家年纪还小就好,所以说,胡咬金,你能有这种觉悟就好了——再说,胡咬金,你若要想好好喜欢一个人,就要先优秀自己,先提高自己的质量,先让自己变得更强大,这样,才会资格去喜欢一个人,试想,如果连最基本的柴米油盐都解决不了,还有什么资格去喜欢人家,对不对——就算人家同意,你难道就忍心看着自己心爱的女人跟自己吃一辈子的苦吗?” “风大侠言之有理,所以,我胡咬金从今天起,要天天写小说,只要一有空,就写小说,就赶《射鸟英雄传》的稿,早点将这本书的手稿写完,到时候,出版了之后,每年起码挣个几十万几百万的,那时候,哈,我老胡不仅能够解决柴米油盐,还可以带着燕子一起坐飞机,到全世界各个国家旅游……” “你说什么?” “哦。”胡咬金意识到自己的口误,赶紧捂着嘴,然后纠正;“我的意思是,等我的《射鸟英雄传》出版了之后,每年挣个几十万几百万的版税我就心满意足了,到时候,不仅可以解决柴米油盐,还可以带着自己喜欢的妹纸坐飞机,到全世界各个国家去旅游……” 说完之后,这个奇葩眼巴巴的看着杨风;“风大侠,我胡大作家的这句话没有说错吧。” “……没有说错。” “所以说嘛,燕子还这么小,我老胡怎么会喜欢她呢,是不是,要喜欢也要喜欢成年的妹纸才对,燕子还没有十六岁,怎么可能会喜欢她,嘿嘿。” 胡咬金一边自言自语的说着,一边咧嘴笑着。 他还不知道,燕子已经不知不觉的出现在他身后了…… “燕子?”杨风目瞪口呆。 他万万没想到这个堂妹今天会从学校里回来。 是这样的,燕子在陈家桥中学念初三,是下半期,马上就要初中升高中的升学考试了。 为了不耽误升学考试,从初中三年级的下半期开始,燕子一直在学校里寄宿,平时,只有在周末的时候才会回来,否则,一直在学校里面。 “嘘~”燕子示意杨风不要出声。 “嗯。”杨风点头。 胡咬金这家伙还蒙在鼓里,继续喋喋不休的说着。 “所以,我老胡怎么会喜欢燕子呢?她还那么小,连发育都没有发育齐全——作为一个将会红遍整个华人圈甚至整个世界的武侠作家,我老胡根本不可能喜欢燕子,你想想,就像古龙,他要是喜欢一个没有成年的妹纸,被曝光出来的话,多难看啊,人家新闻媒体会怎么评价他?国内外的读者粉丝们,会如何看待他?以后还会不会再买他的小说?所以,作为一个写小说的武侠作家,我老胡是根本不可能喜欢燕子的……” “胡胖子,你说谁呢?” “???”胡咬金瞬间进入石化模式。 “胡胖子,你一口一句燕子,一口一句不喜欢,是什么意思?” “燕燕子,你你你是什么~什么时候来来的?”胡咬金结结巴巴,样子十分滑稽。 “我是什么时候来的?切,这关你屁事,我燕子就想知道,你这个大胖子刚才是在说谁?” “燕子,我我我……误会,误误会~” “谁跟你这个胖子误会呀,真是的。” “燕燕子,我……” “呵呵。”杨风忍不住的笑了起来。 为了帮胡咬金解围,他问燕子;“燕子,你今天怎么回来了?你不是在学校里寄宿吗?今天又不是周末?” “我是回来看电影。” “看电影?哪里有电影看?”杨风忙问。 要知道,在这个年代,能看一场电影,就跟过节日似的。 这个年代,电视机的普及率低,而且能够收视的频道也少,就那么几个,因此,在农村里面,每逢哪里放电影,是非常热闹的,全村的男女老少,都会搬着自己的凳子跑去看。 甚至包括许多外村人,也会大老远的跑去看电影。 杨风小时候,就经常和村里的一些成年人到外村去看电影和花鼓戏,最远的一次跑了十几里,就是为了看那场电影。 因此,在这个年代,有一句口头禅,叫‘电影加录像’。 由于看电影的时候,年轻的男男女女会有很多,因此,这种场所也是恋爱的绝佳时机。 许多美好的姻缘,都是从看电影的时候开始的。 双方之间从互相认识,到发展成恋人,再到最后结婚。 不过,许多各个村混混们之间的械斗,往往也是看电影的时候引发的。 所以,有利,也有弊。 “对啊,燕子,哪里有电影看?”胡咬金也跟着问。 “就是咱们村里啊,你们难道不知道,咱们村里今晚放电影。”燕子感到有点奇怪的看着堂哥杨风和胡咬金。 “咱们村里今晚有电影看?”杨风和胡咬金异口同声,齐刷刷的看着燕子。 “没错,就在王家院子里。”燕子说。 接着,这小丫头片子又说;“我说你们两个大男人呀,这么大的事情,连我一个小姑娘都知道了,你们居然都不知道,切~” 第15章;抓田鸡 燕子说得没错,这天晚上,下山村的王家院子里确实是放电影。 这个年代,放电影绝对是一件大事。 要知道,这个年代,从乡衙门请电影放映队不便宜,最少得发个七八十块钱。 因此,一般村民家里办喜事的时候,不会放电影。 只有那种家庭条件优渥的村民家办喜事的时候,才会放一次电影。 比如老人大寿啊、或者是儿子娶媳妇啊之类的。 在这种情况下,农村中平常很难得有机会看一次电影。 不过,这天晚上下山村放电影,并不是谁家有喜事。 这天晚上的电影是村衙门组织放的。 这个年代,在农村里面,每个村里一年都有四次电影。 一个季度会有一次。 分别是春夏秋冬。 这一年四次电影,每个村都有。 相当于给老百姓的一种福利。 所以,每年的春夏秋冬,下山村衙门就会派人请乡衙门的电影放映队来村里放一次电影。 于是乎,下山村的村民们,每年可以享受四次电影盛宴。 …… 太好了,居然有电影看。 胡咬金得知这个消息时,高兴得像个小孩子似的,雀跃了起来。 “今天晚上,我老胡决定不写小说,先看电影。”胡咬金激动的说。 “切,还大作家呢,那德性。”漂亮的燕子翻了个白眼。 然后,她问杨风;“风哥哥,今晚有电影看,你怎么不高兴呀?” “呵呵,高兴着呢,这么美的事情,风哥哥心里怎么会不高兴。”杨风佯装高兴的道。 但其实,杨风的内心并没多大波澜。 因为,他是一个重生者。 在他眼里,看电影根本不算什么。 记得后世,他在羊城混迹的时候,那些广场或者居民小区隔三差五的就会放一次电影。 每次他都懒得多看一眼。 不仅仅只他是这样,很多人都是这样,对放电影熟视无睹。 也是,在后世,科技远远比现在这个1995年要发达,娱乐方面也远远要多样化,什么智能手机、电脑、家庭影院之类的。 因此,想看电影,随随便便就可以看。 …… 随着时间的流逝,渐渐地,黄昏即将来临。 此时,胡咬金已经提着他的密码箱回他的胡家院子了。 这个大胖子想早点吃晚饭,然后搬凳子到王家院子里放电影的场地去占一个好位置。 杨风本来打算今天下午去河里弄些鱼虾和泥鳅之类的野味回来,可被胡咬金这么一搅合,搞得也去不成了。 于是,他干脆帮着母亲一起做家务活,一起淘米洗菜。 至于燕子这个小丫头片子,则回家陪她的爷爷奶奶去了。 燕子的爷爷是杨风的四爷爷,和杨风的爷爷是亲兄弟关系,一个爹妈生下来的。 杨风的爷爷一共有四兄弟和一个妹妹。 杨风的爷爷排行老二,上面有一个哥哥,下面有二个弟弟和一个妹妹。 燕子的爷爷排第四。 最小的是妹妹,也就是杨风的老姑姑,排行老五,嫁在宝东县的范家山镇。 …… 这天晚上,杨风亲自下厨。 他一共做了两道菜。 一道菜是‘五花肉炒青椒’。 另一道菜是‘油爆茄子’。 杨风的厨艺很不错,重生前,他不喜欢吃外面的饭菜,不仅贵,而且很不卫生,所以,他经常自己做饭做菜,哪怕和妻儿在一起的时候,也是他做饭菜。 当然,做‘五花肉炒青椒’和‘油爆茄子’这两道菜也不是很难。 像做‘五花肉炒青椒’,将切成片的五花肉放锅里用油爆炒一下,将两边炒成金黄色的时候,再将切好的青椒倒在里面一起炒,然后稍微放少许的生姜和葱花,再放一些酱油,就ok了,吃起来绝对又香又不腻。 至于‘油爆茄子’,做起来也非常简单,不过,茄子这种菜,跟油豆腐一样,特别耗油,所以,炒的时候一定要多放油,待油烧至沸腾之后,再将茄子和辣椒一起倒进去炒。 这个年代,农村里吃一顿猪肉叫‘打牙祭’,除了家庭条件特别好的村民之外,许多村民家里一个月难得吃一顿猪肉,像杨风家里,一个月最多也吃那么一两顿猪肉。 因此,这天晚上吃饭的时候,杨风还让母亲准备了酒,他想和父亲干几杯。 他下定决心,一定要让父母顿顿吃肉,要吃到腻,吃到想吐。 否则,就太对不起重生者的这个身份。 吃饭的时候,家里豢养的那条大黑狗也从外面回来了。 这次回来,它又带了一条漂亮的小母狗。 这条大黑狗是个情种,每天早出晚归,在外面到处泡妞,它泡妞很厉害,隔三差五的又换对象,像昨天,带回来的是一条麻色的母狗,而今天,带回来的就变成了一条白色的小母狗了。 这条大黑狗很聪明,回来之后,不吵也不闹,立刻换成一副老实巴交的样子,吐着舌头,乖乖的蹲坐在桌子旁,看主人一家人吃饭。 杨风的父母自然不会让它饿着,因此,大黑狗回来的时候,杨风的母亲立刻拿着它专用的餐具,从饭锅里舀一碗饭,再倒点肉汤进去,拌均匀,放在大黑狗平时专门用餐的地方。 大黑狗依然蹲坐在桌子旁,眼巴巴的看着主人一家大快朵颐。 杨风有点于心不忍,从菜碗里夹起一块猪肉,扔到大黑狗面前,说;“小黑,吃。” 大黑狗馋得直流口水,马上一口衔住。 不过,它并没有吞下去,而是做了很长的心理斗争之后,最终,将这块五花肉给它的女朋友吃。 “难怪泡妞会如此厉害,原来是个超级大暖男。”杨风啧啧不已。 他从菜碗里又夹起一块五花肉,丢在大黑狗的面前。 这一块五花肉,大黑狗倒是自己享用了。 当这块五花肉还没有着地的时候,它就已经一口衔住,然后咕噜的咽进了肚里。 …… 吃完晚饭之后,杨风跟母亲一起收拾碗筷。 父亲的脚受了伤,帮不上什么忙,所以,便一瘸一瘸的到灶屋里看电视去了。 “风伢子,妈来收拾碗筷吧,你和爸一起去看电视。” “没事的,妈,我帮您一起收拾。” 将碗筷收拾完之后,杨风洗了把脸,然后跑去房间找矿灯。 他今晚不想去看电影。 作为一个重生者,他对看电影不感兴趣。 当然,他也不会老老实实的呆在家里和父亲一起看电视。 他想去野外抓田鸡。 然后明天做田鸡炒辣椒。 这个年代,田鸡很多,每年夏天一到,那些稻田里、池塘里、水沟里、菜地里、处处都有田鸡。 因此,这个年代,想弄一顿田鸡肉,并不难。 除了田鸡之外,这个年代,野外的鱼虾和泥鳅黄鳝之类的野味,也特别多。 河里、水沟里、到处都是。 随随便便就能搞到一顿菜。 怎么说呢,在这个年代,只要你不犯懒癌,餐桌上就能顿顿吃到‘有眼珠子’的菜…… (在湘西一带,‘有眼珠子的菜’是当地老百姓的一种土叫法,意指荤菜。) 第16章;燕子被摔 晚上七点四十多分钟的时候,杨风将出门抓田鸡的一切准备工作都做好了。 在出发之前,杨风换上一双深筒水鞋,然后拿着矿灯和蛇皮袋子,雄赳赳气昂昂的出发。 至于往哪条路线去抓田鸡? 关于这个问题,杨风早就已经考虑好了。 他决定往杨家院子后面的山脚上的那一排梯田上面去抓。 那里的田鸡多,而且又肥又大。 不像下山村的村子外面那些平田,田鸡虽然也多,可基本都比较瘦小。 而且,抓的人也多。 杨风可不喜欢很多人一起抓田鸡,那样的话,田鸡容易被吓跑。 而且,杨风这个人的性格比较内向,除来胡咬金他们几个划得来的发小和学校里的同学之外,在别人面前,基本不大喜欢说话。 “风伢子,你是要出去抓田鸡?”出发之前,母亲见他一身这样的打扮,问他。 “是的,妈。” “这大黑夜的,去外面抓什么田鸡,好好的呆在家里看电视不行吗。” “没事的,妈,我都这么大个的人了,又不是三岁小孩,不用担心。” “那你得小心点,尤其是那些‘豆荚子’,千万要当心。” “妈,您放心吧,儿子知道的,儿子穿这种深筒水鞋出门抓田鸡,就是为了防那些‘豆荚子’。” 在湘西一带,‘豆荚子’是对蛇的称谓,晚上走夜路的时候,直接称为蛇不吉利,所以便用‘豆荚子’代称。 “好吧。” 见儿子这么固执,母亲便也不再说了。 当然,她也相信自己的儿子不会有事。 毕竟,已经是十六岁的小男人了。 又不是只有两三岁的小孩。 …… 出了门之后,杨风提着蛇皮袋子,打着矿灯,大步流星的直接往杨家院子后面的那些梯田走去。 就在他吹着口哨、踌躇满志走去的时候,没想到,燕子这个小丫头出现了。 燕子手里打着手电筒,另外一只手拿着一个红色的塑料小椅子。 很显然,她是去王家院子里看电影。 这个丫头片子将手电筒的光线往堂哥杨风身上照了照,立马一愣。 “咦,风哥哥,你今晚不去看电影?” “我……不想看。” “你以前不是很喜欢看电影的么?” “那是以前,现在不喜欢了。” “……也是,莎士比亚爷爷说的没错,人的爱好,会随着一个人的年龄和生活环境,而不断的改变。” “???”杨风脑袋立即冒出大堆黑线。 莎士比亚说过这样的话么? “风哥哥,看你这身装备,应该是去‘排上’抓田**?” “是的。” “……风哥哥,你等等小妹,小妹今晚也不去看电影了,跟你一块去抓田鸡,好不好?” “你也去抓田鸡?” “是啊,小妹已经有好久没有吃过田鸡肉了。” “那……好吧!~” 没办法,本来一心赶往‘排上’去抓田鸡,没想到,碰见了燕子这个古灵精怪的丫头片子。 所以,他这个做堂哥的,也只能等一会了。 …… 七八分钟后,燕子来了。 只见她换了一身旧衣服。 脚上也换成一双绿色的女式水鞋。 手里依旧拿着手电筒。 不过,她身上貌似没带任何装田鸡的设备,比如;蛇皮袋子啊、竹篓子啊之类的。 杨风很纳闷,于是,他问这个堂妹;“燕子,你去抓田鸡,不用带袋子或者篓子去装吗?抓了田鸡往哪儿放。” “嘻嘻。”燕子调皮的笑了笑。 然后,她摇头说;“不用。” “为什么不用?不用东西装?那你抓什么田鸡啊?” “嘻嘻,小妹帮你提袋子呗。” 接着,没等杨风开口,燕子又说;“风哥哥,你呢,就专门负责抓田鸡,小妹就专门负责帮你提袋子,好不好?——抓了回来后,你想给多少只田鸡给小妹,就给多少,反正小妹和爷爷奶奶也吃不了多少。” “呃……” 杨风瞬间明白了。 原来,这个丫头片子,是在打自己的主意哈。 “好吧。”杨风有些无奈。 谁叫自己这么疼爱这个堂妹呢。 就像疼爱亲妹妹一样。 就这样,这对堂兄妹俩,一前一后的往杨家院子后面的‘排上’方向走去。 “风伢子,晚上带着妹妹去外面抓田鸡,要好好照看妹妹,田鸡少抓几只没关系,一定要好好照看妹妹。”母亲的声音从后面远远传来。 杨风小时候,每次和燕子一起去上学,母亲都是这样叮嘱。 当然,她也特别喜欢这个亲堂侄女。 “好嘞,妈,我会看好燕子的。” 杨风大声告诉母亲。 然后,他带着燕子,疾步往‘排上’赶去。 (‘排上’是下山村的村民对村后面的山脚上那一带梯田的称呼) …… 到了‘排上’之后,杨风让燕子的脚步轻一点,以免吓到了田鸡。 接着,他立即投入到战斗之中。 抓田鸡,看起来容易,但其实并不容易。 因为,田鸡这种小动物,警觉性很高,哪里只要有一点小动静,就会吓跑。 所以,抓田鸡的时候,动作必须要轻盈,手法必须要快。 而且,在抓它们的时候,矿灯的光柱要对准它们的眼珠子,这样,它们的反应会迟钝一些,抓起来也相对要容易一些。 这个年代的田鸡真多,不像十几年后,大量的农药和化肥,使大量的蝌蚪和田鸡卵死亡,再加上物以稀为贵,田鸡少,抓的人却更多,因此,田鸡逐渐成了一种珍惜物种,除了人工养殖的之外,野外的田鸡几乎是翎毛凤角。 杨风是个重生者,虽然重生过来已经有一个礼拜了,但这是第一次抓田鸡,因此,抓的时候,手法有些生疏,接二连三的跑了好几只。 不过,抓着抓着,就找到了当年小时候的感觉,于是,抓了两个小时后,已经抓了四五斤了。 抓了这么多的田鸡,杨风也心满意足了。 他打算分一半给燕子,自己吃一半。 蛇皮袋子里有四五斤,分一半也有两斤多。 这么多的田鸡,即便是剥了皮,去掉内脏,也有满满的一大菜碗。 然后,炒的时候,里面再放些辣椒和生姜葱花等佐料,那么,有将近两菜碗。 一家三口够吃一顿好的了。 就这样,杨风对燕子说;“燕子,咱们回家吧。” “好嘞。” 燕子也非常的高兴。 抓了这么多田鸡,哪怕堂哥只分四分之一给自己,那么和爷爷奶奶也可以好好的大快朵颐一顿了。 于是,燕子一边走,一边高高兴兴的唱起了她偶像杨钰莹的《茶山情歌》。 “茶山的阿妹俏模样啊, 耶耶耶耶,俏模样。 十指尖尖采茶忙啊, 耶耶耶耶,采茶忙……” 燕子唱得很开心,唱得很投入。 谁知道,唱着唱着,突然,‘啊’的一声惊叫。 然后,这丫头连人带蛇皮袋子和手电筒的一齐掉到下面的禾田里。 太意外了。 太突然了。 令杨风猝不及防。 有句话怎么说来着?——乐极生悲。 说得一点也没错。 就像燕子,便属于这种情况。 现在,对于杨风来说,田鸡摔跑了没事。 关键是燕子不能有事。 否则,他不但无法跟自己的母亲交差,更无法跟燕子的爷爷奶奶交差。 何况,在所有的堂妹中,他最疼爱的是燕子。 于是,杨风赶紧拿着矿灯对着下面乱照。 嘴里则大声喊道;“燕子,你怎么了?” 还好,燕子马上回答;“风哥哥,我没事。” “没事就好。”杨风心里终于松了口气。 然后,他准备告诉燕子,自己下去接她。 可就在这时,突然听见燕子‘哎哟’的痛叫一声。 杨风心里顿时又急了,万一摔伤怎么办? 于是,他一边用矿灯照着下面,一边大声问;“燕子,你怎么了?摔到哪里了?” 很快,燕子带着泣声回答;“风哥哥,我的脚扭伤了,很疼。” 杨风忙道;“燕子,你在下面等一下,风哥哥马上就下来。” 说完后,杨风赶紧顺着一个斜坡,撑了下去。 至于什么蛇啊、刺啊的,他都管不了这么多了。 这个季节,农田里种的都是早稻,离双抢还有一个半月左右。 因此,农田里面基本上都是湿的,不像晚稻,稻穗长到这种程度的时候,田里基本上是干的,没有水。 “燕子,你不要害怕,风哥哥马上就来了。” 杨风一边安慰燕子,一边打着矿灯,朝燕子刚才掉下去的方向走去。 不出一会儿,他走到了燕子身边。 只见燕子被摔得脏兮兮的,脸上都是泥水。 让杨风无比惊讶的是,这丫头片子从这么高的地方摔下来,手电筒不知道被摔到哪里去了,可她的手却紧紧捏着蛇皮袋子的袋子口,袋子里面四五斤的田鸡,一只都没有跑出去。 看着燕子的哭丧模样,杨风哭笑不得。 “这下好了吧,要你小心,你偏不听。”杨风没声好气的数落。 “……我也不是故意的。”燕子哭丧着说。 “知道你不是故意的,是故意的还得了。”杨风没声好气的道。 接着,他打着矿灯,将燕子摔掉的那个手电筒找到。 然后,他弯着腰,将燕子从田里背了出来,再轻轻的放到一处干净一点的地方。 “是哪只脚扭伤了?”杨风问燕子。 “这只。”燕子告诉杨风。 然后,她指着自己的右脚倮骨部位;“这里。” 杨风赶紧帮燕子检查伤势。 发现燕子受伤的右脚倮骨有些发肿。 还好,他是个重生者,对付跌打扭伤的经验多多少少有一些。 于是,他一只手抓着燕子的右脚脚尖,另外一只手扶着燕子右脚的脚后跟,接着,左右前后的扭了扭。 “疼吗?” “疼。” “忍着点。” 说完之后,杨风突然将燕子的右脚狠狠一拉。 “啊!~” 燕子疼得一声尖叫。 好一会儿后,她才缓缓的回过神来。 然后,她喘着气说;“风哥哥,你下手可真狠呐。” “不下手狠一点,你这伤能好么。”杨风道。 接着,他弯着腰,对燕子说;“燕子,看你脚伤成这样,估计一时半会也走不了路,来,风哥哥背你回去吧,回去之后,擦点红花油,到明天早上就会没事了。” “好。”燕子满脸委屈的点头。 然后,趴到堂哥的后背上。 就这样,这对堂兄妹顺着小路,往山脚下面的杨家院子里赶去。 第17章;五十六片菩提树叶 背着燕子回到杨家院子里的时候,已经是晚上十点多钟了。 月明风高,万籁俱寂,只有一阵阵的狗吠声,在小小的下山村里彼此起伏。 …… 杨风不敢怠慢,赶紧把燕子背到四爷爷(燕子的爷爷)的家里。 四爷爷家里的灯还亮着。 如果在平时,四爷爷和四奶奶(燕子的爷爷奶奶)都早已经睡了。 可今天晚上居然还没睡。 毋宁质疑,宝贝孙女燕子还没有回来。 这老两口怎么睡得着。 “四爷爷。”杨风先礼貌性的翘了下门。 然后将四爷爷的门推开。 接着,将燕子放下来。 四爷爷和四奶奶都在听收音机。 一见燕子回来了,赶紧起身。 “风伢子,你妹妹这是怎么了?”四爷爷忙问。 “四爷爷,燕子和我一起在抓田鸡,不小心摔了一跤,不过没多大障碍,擦点红花油就好了。”杨风赶紧道。 “那就好,唉。”四爷爷擦了擦额头上的冷汗,然后进房里去找红花油或者其它治跌打损伤之类的药了。 杨风不敢吭声。 杨风的这个四爷爷来头很不小,连县里的干部都要给他面子,因为,他曾经是个老八陆,先后参加过抗日战争、解放战争、以及抗美援朝。 虽然现在已经是古稀之年,可依然气质不凡。 长得也很帅,是浓眉大眼、英姿飒爽。 而且走路也是笔直笔直的,当年那种器宇轩昂的军人气质依然犹在。 本来杨风的四爷爷能够一直呆在军队里面,如果不是退伍的话,他老人家最少也是个师级干部待遇。 退伍后,回到下山村。 从此以后,一直呆在下山村,哪里也没去了。 每天听一听收音机,练一练书法。 …… 四爷爷去房间里找红花油的时候,杨风的四奶奶赶紧帮宝贝孙女擦洗。 “哎哟,我的燕子啊,你下次不要再晚上出去抓什么田鸡了,多危险啊,这深更半夜的,万一遇到了不干净的东西可咋办。”四奶奶以哀求的口吻对她的宝贝孙女道。 道完后,杨风的四奶奶又看着杨风;“风伢子,你下次再也不要在晚上带你妹妹出去抓什么田鸡啦,你看看,都摔成了这样……” “奶奶,我没事,而且,也不管风哥哥的事。”燕子娇嗔。 杨风也赶紧道;“四奶奶,对不起,是我没有照顾好燕子,不过您放心,我下次保证再也不在晚上带燕子出去抓田鸡了。” “这就对了嘛。” 接着,四奶奶又赶紧帮燕子擦洗,一脸的心疼。 而杨风呢,说了一些要燕子好好养伤之类的话,也回去了。 至于今晚抓的这四五斤田鸡,他一只都没要,全给了燕子。 当做是给她滋补身子。 与此同时,也当做是孝敬四爷爷和四奶奶。 …… 回到家里的时候,父亲还在看电视。 母亲则在织刷子。 去年下半年,村里开了个刷子厂,老板是外村人,三十出头,是个改邪归正的混混。 这个刷子厂的规模很小,村里很多妇女都在这个刷子厂拿刷子回家做。 大的一毛钱一个。 小的五分钱一个。 手法快的,一天也能织三四块钱。 杨风进屋之后,先喊了一声父母。 然后,倒水洗手洗脸。 父母见他空着手回来,都挺纳闷。 “你今天不是和燕子一起去抓田鸡了吗?”母亲抬起脸,好奇的看着自己的儿子。 “是。” “那田鸡呢?在哪儿?” “都给燕子了。” 接着,杨风将今晚抓田鸡的经过一五一十告诉了父母。 父母一听,都吓坏了。 要知道,这可是他们四叔的宝贝孙女啊。 更是四叔家里的唯一独苗。 四叔还准备等燕子长大后招一个倒插门的孙女婿,然后为他们家传宗接代呢。 “那燕子怎么样?摔得严重不严重?”父母异口同声的问。 “没事,就撇了一下脚,淤了下气,擦点红花油或者其它治跌打损伤的药就好了。”杨风道。 “那就好。” 父母都长长的舒了口气。 然后,要杨风早点睡觉,已经不早了。 “好嘞,爸,妈,您们也早点睡吧。” …… 这天晚上,杨风躺在床上,缠绵悱恻。 他想起了很多很多的事情。 有重生前的。 也有重生后的。 尤其是重生前的那个妻子,杨风是越想越心烦。 杨风重生前的妻子叫范媛,是她主动追杨风的。 这个女人其貌不扬,念的书也不多,在追杨风的时候,特别婉柔,可是在一起有了儿子之后,就变成了另一个人似的,又懒又凶,又不爱卫生,脾气也非常大,动辄就摔东西。 而且,还喜欢和别的男人打情骂俏,不以为耻,反以为荣。 杨风为了活泼可爱的儿子,是一忍再忍。 可杨风越是忍,她就越是得寸进尺。 就在杨风下定决心准备和这个女人离婚的时候,没想到,一场空前规模的xx席卷了全世界。 然后,全球经济严重受挫。 杨风和朋友合伙开的小鞋厂,是以外销订单为主,因此,很快也陷入了困境。 2021年劳动节之前,终于支撑不住而倒闭了。 而就在这个时候,那个女人居然带着儿子跑了。 杨风虽然解脱了,但特别思念儿子。 于是,又开始重新抽烟,酗酒。 一次喝醉后,居然莫名其妙的重生到了1995年。 往事不堪回首月明中啊。 杨风越想越后悔。 越后悔就越心痛。 越心痛就越辗转难眠。 无奈之下,他只好阖上双目。 然后,让自己进入那个神秘的空间。 这是一个很神秘的空间,里面的情景很神奇,宛如《西游记》里面的那种仙境一般,地面上不断氤氲着滚滚烟霭。 整个空间里面,没有动物,也没有楼阁,只有一棵小菩提树的树苗。 除此之外,空无一物。 这棵小菩提树的树苗不足一米高,树身不及手腕粗,树苗上面生长着数十片菩提树叶。 这些菩提树叶绿油油的,焕发着一股奇特的香味。 奇怪的是,每次,杨风只要是心烦意乱,或者是难以入眠,然后进入空间里面来闻一闻这菩提树叶的气味,立刻就会变得气定神闲起来。 然后,出了空间,很快就可以进入酣睡状态。 更为神奇的是,他每次闻了菩提树苗上的这些菩提树叶之后,体内会出现一股神秘的力量。 这股神秘的力量很强大,不但能够使他的内劲增大n倍,敏捷度也能够呈几何式的增长。 就像今天上午,他在陈家桥摆摊给人家补鞋的时候,遇到那个叫‘山猴子’的混混补霸王鞋。 当时,他抓着山猴子的手时,也是运用了这股神秘的力量,令山猴子疼得脸色发白。 这样,山猴子才不敢造次。 并且还误以为杨风是个苗人,将他和随身带来的两个小马仔都吓得够呛。 重生过来已经整整七天了,今晚是杨风第四次进入这个神秘的空间。 进入空间之后,他轻车熟路的,很快找到了那棵小菩提树的树苗。 来到小菩提树的树苗旁边,杨风轻轻阖上双目。 然后,弯着腰,轻轻闻着菩提树叶散发出来的那一缕缕幽香。 好一会儿之后,他才缓缓睁开眼睛。 他没有急着离开空间。 而是静静的观察这棵神奇的小菩提树苗。 树苗还是跟上次一样,没有长高,也没有长粗。 一片片绿油油的菩提树叶也没有长大。 不过,他总感觉这次的菩提树叶要多了。 这是怎么回事? 究竟是自己看错了? 还是在疑神疑鬼? 于是,杨风弯着腰,好奇的数了起来。 数完之后,他发现,这次的菩提树叶居然有五十六片。 可上次数的时候,只有四十八片。 也就是说,这次,这棵小菩提树苗上面的菩提树叶,比上次多了整整八片。 真奇怪。 怎么一下多这么多。 杨风自然想不明白是什么原因。 他又弯着腰,好奇的又数了一遍。 结果,还是有五十六片菩提树叶…… 第18章;补鞋子啰 由于在神秘的空间里面闻了菩提树叶的气味,因此,这天晚上,杨风睡得很香。 而且。他还做了一个梦。 是一个很美的梦。 他梦见自己成为了一个世界闻名的鞋王。 无论到哪个国家,当地的官员和社会名流都将他视为座上宾。 无数的女粉丝为他大声尖叫。 总之,在梦里面,他杨风活得很潇洒,人气也非常高,堪比迈克尔杰克逊。 …… 翌日清晨,准时六点,杨风被一阵‘滴滴滴滴’的闹钟声音给闹了醒来。 这闹钟里面的时间是杨风自己设置的。 是这样的;他要早点起床,早点吃早餐,然后,趁早上凉快,早点挑着补鞋的机子和工具材料到更远的地方去补鞋。 因为,补鞋这种生意,不能老在附近做。 试想,天天在附近给人家补鞋,可人家哪里会有这么多的鞋出问题啊,是不是。 所以,串乡,串乡,串的是十里八乡。 至于陈家桥镇,杨风今天自然是不会去了。 因为今天没赶集。 杨风只有赶集的时候,才会去陈家桥街上去摆一摆摊。 没有赶集的时候,陈家桥街上的生意远远比不上‘串乡’的生意。 …… 从床上爬起来后,杨风赶紧洗漱,然后弄早餐吃。 早餐很简单,是两包‘康师傅方便面’。 这‘康师傅方便面’还是杨风的姐姐杨琴在清明节的时候回来、从粤省带回来的。 她带了一大件回来。 杨风的父母都不吃。 所以,都被杨风一个人给干掉了。 泡方便面这个过程就不用解释了,相信大家都吃过。 即便没有吃过的,肯定也见周围的亲朋好友们吃过。 所以,就不多加赘述了。 吃完方便面之后,杨风歇息了一阵子。 然后,挑着水桶到李家院子下面的那口水井去挑水。 这个年代,农村里没有自来水,至于摇井,只有那些家庭条件好的几户村民家里才有,因此,大部分的村民们,都是从水井里面挑水回家使用。 整个下山村,就几口井。 所以,家在水井附近的还好。 远一点的可就累了,挑一担井水回来,一个来回就有两里路。 还好,杨风的家是杨家院子里的,离李家院子下面那口水井不是很远,一个来回也就是一里路左右。 所以,挑一担井水,并不需要发费太长的时间。 杨风来来回回一共挑了三担井水回来。 直到将水缸里面的水都挑满之后,他这才放心的挑着‘补鞋的机子和其它小工具材料’之类的东西出门了。 是啊,父亲的脚受伤了,母亲又有很多家务活要干,挑水这种重活,自然不能再落到做父母的头上,否则,他自己心里都过意不去。 …… 杨风今天穿的是一件淡蓝色的短袖衬衣,下面是一条黑色的‘的确良’直筒裤,脚上穿着一双土黄色的凉鞋,发型则是这个年代最流行的‘中分’。 当然,他还准备了一个斗笠。 因为,早上虽然不晒,可一到了半上午的时候,头顶的太阳就跟毒蛇似的,晒得让你心烦意燥。 至于今天的路线嘛,,,杨风决定从村后面的那个小山坳翻过去。 然后再从石家牌村穿插到上山村。 接着,再从乌鸦村那里的一个小山岭翻过去。 对于周围十里八乡的地形,,,作为一个重生者,杨风非常熟悉。 因为,小时候,他很喜欢用钓棍钓田鸡。 钓得最远的一次,是和胡咬金他们一起钓到了宝东县境内。 整整几十公里啊。 所以,对于周围的地形,杨风是很熟悉的。 就这样,按照自己规划的路线,杨风挑着补鞋的机子和其它小工具材料之类的,顺着村后的小路,一直走到小山坳。 然后从小山坳翻了过去,再进入石家牌村。 由于在昨晚进入了空间,吸收了大量菩提树叶的神秘气体,因此,这家伙的精力十分充沛。 挑着担子走路一点也不觉得累。 几十斤重的担子在他的肩膀上,仿佛只有十几斤重似的惬意。 翻过下山村后面那个小山坳之后,下面开始出现院落了。 这是石家牌村的吕家院子,院子里的百姓都姓吕,杨风有一个女同学,也是这个院子里的。 不过,今天不是周末,杨风并不担心会遇到这个女同学。 于是,他加快脚步,朝院落里走去。 进入吕家院子里之后,杨风放慢脚步。 然后,一边慢慢走,嘴里一边喊着;“补鞋子啰,补鞋子啰……” …… 喊了一会儿后,生意来了。 一个二十多岁的少妇抱着一个胖娃娃,一手抱着一个可爱的胖小子,一手提着一双黑色的女式‘扑跟鞋’,从一栋新修建不久的红砖房子里走出来。 “小师傅,你真是修补鞋子的吗?”年轻的少妇微笑的问杨风。 因为,杨风才十六岁(虚岁)。 由于温文尔雅、单单瘦瘦,因此,外表看上去比实际年龄更小,就跟个大娃娃似的。 “是的。” 杨风赶紧把担子放下来,然后,看着这个少妇。 “喔……我这双皮鞋的鞋面坏了,想让你帮我补一下。” 年轻的少妇一边说,一边将手里的‘扑跟鞋’递到杨风面前。 “好。” 杨风接过鞋。 然后,仔细地朝鞋面上面看了起来。 看了一会儿后,杨风悻悻然的将这双‘扑跟鞋’递回去。 “不好意思,小姐姐,你这皮鞋,补不了,只能换鞋面。”杨风说。 年轻的少妇一愣。 然后,她问杨风;“小师傅,我这皮鞋为什么补不了?” “因为你这双皮鞋,不是真皮,而是革皮,是人造的那种假皮,所以无法修补,只能换鞋面。” “换鞋面?——唉。”年轻的少妇有些小伤心,叹了口气,道;“我下次再也不去城里买鞋了,又贵,又是人造皮,可当时,我在买的时候,那个老板却说是真皮,真是黑心,为了挣几个钱,不惜坑蒙顾客。” 杨风本来不想多嘴,可见这个年轻的少妇如此黯然,心里有些不忍,于是问;“小姐姐,你这双皮鞋,一定是在皮鞋专卖店买的,而不是在那种皮鞋加工店里面买的,是不是?” “对,对,没错,是皮鞋专卖店,就是宝庆市人民广场旁边的那个地下商场里面一个专门卖鞋的铺子里买的。” “我就说呢,果然不出我所料,原来真是在那种地方买的。” “小师傅,你是补鞋的,对皮鞋的真假,一定也了解一些。” “没错。”顿了顿,杨风接着又道;“小姐姐,你如果想买到真皮的鞋,要么就去皮鞋加工店里面买,虽然皮鞋加工店里面卖的皮鞋,都不是什么好皮料,是一些按斤两称的那种碎软皮,但起码是真皮——除了皮鞋加工店以外,就是那种高档的皮鞋专卖店或者鞋城里面卖的皮鞋,都是真皮,但这种场所的皮鞋价格,往往都很昂贵……” 第19章;真皮和假皮如何区分 “谢谢小师傅,我明白了。”年轻的少妇感激的看着杨风。 接着,她又问杨风;“对了,小师傅,你懂不懂真皮和假皮之间是怎么区分?我每次买鞋的时候,特别希望能买到一双真皮皮鞋,可买来的总是假皮的。那些假皮的皮鞋和真皮的皮鞋都一模一样。看也看不出来,摸也摸不出来。除非是用刀割开,才能分辨清楚。可人家卖鞋的老板怎么可能让一个顾客用刀将皮鞋割开呢?再说,就算是真皮的,被你割开了,肯定也会让你买走。那样,自己好不容易买到一双真皮的皮鞋,可结果成了一双破鞋……” 在说到‘破鞋’这两个字的时候,这个年轻的少妇脸色一红,然后讪讪的低着她那张俏脸。 “呵呵。”杨风尴尬的耸了耸肩;“你是外行人,肯定不懂如何区分真皮和假皮,其实,真皮和假皮很容易区分的。” “怎么区分?”年轻的少妇赶紧抬头,看着杨风。 “用打火机过一下就知道是真皮还是假皮了,如果是真皮的话,会散发出一股皮臭味,如果是假皮的话,那么,它会迅速蜷缩起来。” “这么简单?”年轻的少妇醍醐灌顶,睁大眼睛。 “嗯。”杨风微笑的点头。 “那皮鞋不会被打火机烧坏?” “如果是真皮,不会的,不过也不要过太长时间,有个一两秒钟,就可以了。” “太谢谢你了小师傅,有了你这一招,我以后再也不用担心买假皮的鞋了。”年轻的少妇充满感激的看着杨风。 接着,她很客气的对杨风道;“小师傅,我这双鞋是假皮,竟然补不了,就麻烦你帮我换了,多个几毛钱,也无所谓,就当是给小师傅你的学费。” “呵呵。”杨风微笑的摇了摇头;“我换不了,要想换鞋面,只有去皮鞋加工店里面换。” “为什么?小师傅,你不是专门修补鞋子的么?” “呵呵,换鞋面,必须要相同型号的鞋楦才可以,而且,还得是相同的码数……” “这样啊。” “所以,不好意思了小姐姐。” 接着,杨风挑起补鞋的机子,又上路了。 “补鞋子啰,补鞋子啰。” 杨风边走边喊。 同时,他心里暗暗发誓;下回,哪怕遇到一个再漂亮的小姐姐,自己也不再浪费这么多时间和口舌了。 不过,杨风心里也不得不承认,刚才要不是因为这个带娃的小姐姐长得有几分姿色,估计自己早就不耐烦的走人了。 所以,不论在什么年代,女人的颜值都是一张最有效也最有杀伤力的名片。 哪怕杨风是一个重生者,也不例外。 …… 从石家牌村里面的一个个院子穿插出来后,杨风挑着补鞋的机子和工具材料,开始进入上山村。 上山村一个大村来的,全村人口超过了两千口,是下山村的两倍多。 而且,这两千多村民都聚居在一个大院子里面。 再加上这个大院子里面到处是青石小巷,青砖瓦房也鳞次栉比,特别多。 因此,整个上山村看起来就像是一个小古城一样。 不过,在清朝年间,这个村确确实实也是个小古城。 当时,乡衙门的驻地。 只是改朝换代后,这个乡衙门被撤了。 新的乡衙门搬到了段家坝村。 所以,这个拥有两千多人口的大自然村,才逐渐的败落了下来。 …… 挑着补鞋的机子和工具材料进入上山村之后,杨风又扯开嗓门喊了起来。 “补鞋子啰,补鞋子啰~” 大院子就是大院子。 当杨风扯开嗓门喊之后没多久,就有人拿皮鞋出来补了。 “小师傅,我这里有皮鞋要补。” 一个三十多岁的穿着一件花衬衣的八字胡男子出现在杨风面前。 这个男子手里提着一只白色的‘坛子’皮鞋。 “小师傅,我这皮鞋划破了一条口子,麻烦你帮我补一下。”八字胡男子礼貌的对杨风道。 然后,他将自己手里的白色‘坛子’皮鞋,递给杨风。 杨风接过来,翻来覆去的看了一下。 他发现在这只皮鞋的外侧被划了一条口子,大约有五六厘米长。 补这种口子,贴皮料上去肯定是不行的。 唯一的办法是用白色的尼龙线进行‘z’型的踩缝。 但这样的话,肯定会影响到美观。 于是,杨风对这个八字胡男子道;“大哥,你这种皮鞋,补是可以补,但是补了会没那么好看了。” “好看不好看没关系,能穿就行。” “既然有你这句话,那我就放心了。” 接着,杨风从工具箱里面找出一团白色的尼龙线。 然后将补鞋机子上面之前那团黑线的尼龙线换下来。 接着,将这只白色的‘坛子’皮鞋压在补鞋机的大头针下面。 用压板压紧。 然后,手握着转轮上的‘手把’,一圈一圈的摇了起来。 …… 随着一阵‘哒哒哒’的声音,很快,这只皮鞋很快被补好了。 “大哥,行了。”杨风说。 他用剪刀将线头剪断,然后将这只白色的‘坛子’皮鞋递给八字胡男子。 八字胡男子接过去,看了看,颇感满意。 “嗯,小师傅,看不出来,你年纪不大,技术却蛮好的。”八字胡不停的称赞。 接着,他问杨风;“多少钱?” “……给个五毛钱算了。” “好。” 八字胡男子很爽快的从身上掏出一张崭新的五毛钱纸币,塞到杨风手里。 “小师傅,谢谢你啦。” 然后,八字胡男子高高兴兴的走了。 八字胡男子走了之后,又接二连三的来了几个村民拿着皮鞋来补。 男的女的都有。 他们拿来的皮鞋有的是脱线,有的是脱胶,有的是鞋底快磨穿了,有的是高跟鞋的鞋跟断裂了。 杨风重生前,不但会设计皮鞋,会打各种皮鞋款式的样版,还会做皮鞋。 因此,对于这些小问题,如同庖丁解牛,小菜一碟。 三下五除二就搞定了。 搞定之后,杨风往周围瞧了瞧。 确定不会再有人拿皮鞋来补了后,他挑着担子,准备换一个地方。 就在这时,忽然有声音喊;“小师傅,等一等,先别急着走,我这里有一双皮鞋要补。” 接着,只见一个古稀之年的老爷爷提着一双皮鞋,一瘸一拐的朝杨风走过来。 第20章;老胡子和老皮鞋 这位老人家七十岁出头,模样清癯,但背有点驼。 他穿着一身打了很多补丁的衣服和裤子,脚上是一双草鞋。 看样子,这个老人家的家庭条件是很不好。 只见他手里提着一双黑色的圆头皮鞋,一瘸一拐的朝杨风走来。 杨风本来正想挑着担子转移阵地,见眼下又有生意来了,于是,赶紧将手里的扁担放下。 然后,他谦谦有礼的看着这个老爷爷。 …… “小师傅,帮我把这双皮鞋补一下。”老人家提着皮鞋到杨风面前说道。 “好的。”杨风笑着点头。 接着,杨风从这个老人家手里接过皮鞋。 当杨风接过皮鞋一看之后,他顿时一惊。 因为,这双皮鞋不是用胶水粘合的冷压手艺,而是‘拉沿条’和‘上子线’的纯手工制作。 这说明什么?说明这双皮鞋起码也有二十年以上的历史了。 因为,在这个年代,除了毛皮鞋之外,所有的皮鞋工艺制作都是使用粘胶的方式,将鞋面和鞋底合在一起。 只有在特殊时期及之前,才会有这种‘拉沿条’和‘拉子线’的手工皮鞋。 而根据这双皮鞋的款式和沿条材质来看,历史应该更为悠久。 极像是民、国时期的那种皮鞋。 为什么? 是这样的:在特殊年代,虽然华夏大地的很多皮鞋制作工艺都是‘拉沿条’和‘拉子线’的制作方式,可这个时期的‘沿条’都是熟胶的,拉起来也相对容易。 可这双皮鞋呢,‘沿条’非常的坚硬,质量方面远远逊色于特殊时期的那种‘沿条’。 像这种质量的‘沿条’,非常难拉,在拉到鞋绑上面之前,必须要用开水泡一个晚上,这样,‘沿条钻子’才能钻得进去。 否则,就像钻在磐石上面一样,根本无法撼动其半分。 再加上这皮鞋的款式根本不像是这几十年的。 因此,杨风更加敢断定,这是一双民、国时期的老皮鞋。 那么这就奇怪了。 这位老人家,怎么会有一双历史这么悠久的皮鞋? 一时之间,杨风颇感惊愕。 他看着这位老人家,顿时像看着一位高深莫测的仙道。 虽然这位老人家穿着补丁打补丁的衣服和裤子,脚上也是一双草鞋。 但杨风现在觉得,这位老人家的背景不寻常。 绝对不会是一个普普通通的老头。 当然,杨风心里虽然这样想,但嘴里并没有这样说出来。 而且,他还努力佯装一副若无其事的样子。 …… “老爷爷,请问,您这皮鞋是哪里出了问题?”杨风非常有礼貌的问这位老人家。 由于他担心这位老人家的听力有什么问题,因此,故意提高了分贝。 还好,这位老人家的听力很正常。 “小师傅,不用说这么大声,我听得见,呵呵。”老人家笑道。 接着,他指着这双皮鞋的‘沿条’位置,告诉杨风;“这双皮鞋的这个地方的线都断掉了。” “好的,老爷爷,我看一下。”杨风笑道。 接着,他将其中一只皮鞋的‘沿条’位置扳了扳,发现确实很松。 他仔细一看,有些地方的线确实已经断了。 不过,杨风敢肯定,这些线不是穿断的,而是因为太老化了,自然断的。 如果要修补的话,必须要把一双皮鞋的‘子线’全部割开,然后再重新换线,将这‘沿条’全部拉一遍,这样,才可以。 可这种操作,实在太麻烦了,而且特别耗时,起码得一个上午才能搞定。 关键是,修补这双皮鞋,至少也得三四块钱才合算。 可这位老人家,看起来一点也不像有钱人的样子。 他能付这笔补鞋的费用么? 因此,一时之间,杨风陷入了两难的境地。 想走吧,又怕伤了这位老人家的自尊心。 不走吧,又担心自己是为爱发电。 “呵呵。” 老人家似乎瞧出了端倪。 他非常和善而又慈祥的看着杨风,仿佛看着自己的孙儿一般。 接着,他对杨风道;“小师傅,你放心,只要你把这双皮鞋补好了,我保证一分钱都不会少你的,,,要不,小师傅,这样吧,你要多少钱,我现在就先给你。” 老人家一边说,一边要掏钱出来。 “不,不,老爷爷,我不是这个意思。”杨风急忙道。 然后,他红着脸,低着头,不敢多看老人家一眼。 而且,突然之间,他发现自己是如此的渺小,宛如一只蝼蚁一般。 “孩子,其实,我知道,修补这双皮鞋,有很大难度,我已经找了十七个补鞋的师傅了,都补不了,你是第十八个,你还这么小,我这把老骨头本来也没指望,可是,我看你在看这双皮鞋的时候,跟之前那十七个补鞋的老师傅完全不一样,所以,我心里就又有了一些盼头……” 老人家一边说,一边轻轻的叹气。 杨风看着老人家那张饱经沧桑的老脸,忽然感觉心里酸酸的。 斟酌须臾后,杨风问;“老爷爷,我想问您,您一定要告诉我实话,好不好?” “好,小师傅,你尽管问,我老胡子只要是知道的,一定都告诉你。” “谢谢您,老爷爷。” 接着,杨风小心翼翼的问;“老爷爷,您这双皮鞋,不是这个年代的,而是民、国时期的,对不对?” “嗯,是的。”这个叫‘老胡子’的老人家十分震惊的看着杨风。 他万万没想到,一个才十五六岁的小少年,居然能知道他这双皮鞋是什么年代的。 杨风也惊讶的看着老胡子。 接着,他又问;“老爷爷,您这双皮鞋是不是一直没有穿过?” “是的。”老胡子叹道。 “老爷爷,这双皮鞋,一定有一个很感人的故事在里面。” “嗯,是~的。” “老爷爷,我想知道这个故事,可以告诉我吗?如果告诉我,我只收一半的钱。” 老胡子蹙眉,沉思须臾,然后,仰脸叹道;“这双皮鞋,是我们连长的。” “您连长?” “对。” 老胡子重重叹了口气,然后悲痛的回忆着;“1944年,在那一场敌众我寡的保卫战中,我们一万七千多人,最后还剩下的几千人,其他的兄弟都战死了,,,但是,我们消灭的鬼子,比我们牺牲的战友更多,多了好几倍,,,战到最后,我们弹尽粮绝,都没有友军来救我们,连长不想成为俘虏,为了掩护我们,他最后不幸战死了,临死之前,他让我们将这双皮鞋交给他的妻子,可没想到,最后就我一个人活着逃了出来,这么多年以来,我一直在苦苦寻找连长的妻儿,可一直都没有找到,所以,这双皮鞋,就一直带在身边……” 第21章;抗倭英雄的皮鞋免费补 1944年? 保卫战? 几千战士英勇战死,消灭的鬼子却是好几倍? 杨风开始运转大脑,然后在他那有限的历史知识库存中迅速搜索了起来。 搜索着,搜索着。 杨风突然想到了一个英雄般的城市。 以及一场虽败犹荣的城市保卫战。 这个英雄般的城市叫‘雁城’。 而这场虽败犹荣的城市保卫战就是——雁城保卫战。 没错,雁城保卫战。 1944年2月,倭寇在华夏大地发动了一场代号为‘一号作战’的军事行动。 1944年6月23日到1944年8月8日这段时间,倭寇在湘省的雁城,与当地守军发生了一次著名的大会战。 在那场会战中,倭寇以优势的兵力和武器,向一万余名雁城守军发动了猛烈的攻击。 他们的原计划是在3天时间结束这场战争。 可万万没想到,这群倭寇鬼子,连续进攻了一个半月,都没有攻下这座城市。 反而,伤亡惨重,连鬼子师团长都翘辫子了。 最后,还是在英勇的守军们弹尽粮绝的情况下,才不得不投降。 真想不到,眼前的这个老胡子,居然就是那次保卫战中幸存下来的。 顿时,杨风肃然起敬。 “老爷爷,您说的1944年那次保卫战,是不是雁城保卫战?”杨风问。 “……”老胡子颤了颤嘴,然后,泣声道;“是啊……” 接着,他擦了擦模糊的眼睛,缓缓道;“在那次保卫战中,我们的班长死了,排长死了,连长死了,营长死了,团长也死了,我身边的战友嘎子、进伢子、林伢子、蒜头、牛尾巴、老神医他们都死了……” “老爷爷。”杨风的嘴也跟着抽搐了起来;“您是我们国家的英雄,您是我们华夏民族的英雄,是我有眼无珠,对不起,老爷爷,我今天一定帮你把这双皮鞋修补好,而且,分文不收。” 杨风一边说,一边非常诚恳的看着这位老英雄。 然后,他从专门放工具和材料的箩筐里找出一把‘条刀’和一把‘撇刀’,又找出一把‘沿条钻子’和一把‘子线钻子’,还将里面一对男式鞋楦拿了出来,对比了一下。 接着,将一对鞋楦用力塞进去。 塞好了鞋楦之后,杨风将其中一只皮鞋用双腿夹住,然后,用‘撇刀’割鞋底和‘沿条’之间的‘子线’。(条刀和撇刀是专门用来做皮鞋的刀具) 这些‘子线’全部都老化了,虽然割断很容易,但在割断之后清理起来就没那么容易了。 将‘子线’全部清理干净之后,杨风又开始割‘沿条线’,然后,又清理这些早已老化了的‘沿条线’。 清理完‘沿条线’之后,杨风将已经生锈了的‘沿条钻子’在磨石上磨了一会儿。 磨利了之后,他开始握着‘沿条钻子’,顺着‘沿条’上面以前的那一个个老孔,开始一下一下的拉线。 他必须要一下一下的拉紧,这样,下雨天不仅不容易漏水,‘沿条线’的寿命也会长很多。 但他又不敢拉得太快了,必须小心翼翼,如履薄冰。 要知道,在工具盒里面,就剩下这一把‘沿条钻子’。 一旦断了,就没了。 因为,在这个年代,这种‘沿条钻子’是英雄无用武之地。 要不是今天遇到这个老英雄,杨风父亲的这把‘沿条钻子’,恐怕是一辈子都没有机会发挥。 …… 将这一双皮鞋都修补好的时候,已经快中午了。 杨风忙得是满头大汗。 还好,他以前在学做皮鞋的时候,师父教过他几次如何拉‘沿条’。 否则,老英雄的这一双皮鞋,他今天根本就搞不定。 将这一双皮鞋都修补好之后,杨风如释重负。 他擦了擦额头上的汗。 然后十分尊敬的对老胡子说;“老爷爷,您的这双皮鞋我已经都修补好了,只要今后不日晒雨淋,就会没事,就可以收藏很长时间。” “谢谢你了小师傅。”老胡子十分感激又十分惊讶的看着这个才只有十六虚岁的杨风。 年纪这么小,补鞋的技术却这么好。 这可真是个补鞋天才啊。 要知道,老胡子找了整整十几个五六十岁的补鞋老师傅,都束手无策。 可今天,居然被这个才十五六岁的小少年给补好了。 而且,这个小少年,还一眼看出来这是一双民国时期的老皮鞋。 这么厉害的补鞋技术,他的师父得有多厉害啊。 于是,老胡子忍不住好奇的问杨风;“小师傅,你的师父是哪里的?他补鞋一定非常厉害。” 杨风骨碌骨碌的转了转眼珠子,撒谎道;“我师父是梦里的,我的补鞋技术,都是我师父在梦里面教的。” “呵呵,小师傅,你说的也太神奇了吧,不过,我老胡子从来不喜欢强人所难,既然你不肯说,一定是有你的难言之隐,所以,我老胡子也不再打听了,不过小师傅,请你帮个忙,告诉你师父,有个叫老胡子的抗倭老兵很感谢他,能够教出来一个这么厉害的小徒弟……” 说完后,老胡子起身,准备从兜里掏钱出来给杨风。 杨风见状,连忙拒绝;“老爷爷,我说过,不收您的钱,抗倭英雄的皮鞋,都免费补。” “那怎么行呢,小师傅,又不是几分钟,而是忙了几个小时,而且,你忙得也很累,所以,今天这四块钱,一定要给你。” 老胡子一边说,一边从兜里掏出一个旧盐袋。 只见这个旧盐袋里面,有许许多多一毛的两毛的纸币和硬币。 老胡子一边说‘一是一,二是二,亲兄弟还明算账’,一边从旧得发黄的盐袋子里面抓出一把纸币,然后,连数也不数,都塞给杨风。 “不要,老爷爷,我是真的不能要,我如果今天要了您这钱,那么,我杨风就会天打雷劈的。” “那好吧。” 见杨风实在不肯收,老胡子也没有办法。 总不能拿刀架在人家的脖子上逼着人家收下吧。 不过,他临时改了另外的主意。 于是,老胡子将手里的一抓纸币重新塞进自己的旧盐袋子里面。 接着,他笑着对杨风说;“小师傅,这样吧,竟然你不肯收这钱,那么,今天中午就在我家里吃饭,好不好?” 然后,不等杨风开口,老胡子就忙道;“小师傅,只要你不嫌弃我这把老骨头的话,那咱们就这样说定了。” “好吧,那就谢谢你了,老爷爷。”杨风无奈的道。 第22章;陈半仙变瞎子了 这天中午,杨风在老胡子家里吃中午饭。 老胡子是个五保户,没有妻儿,一个人孤苦伶仃。 住的房子也十分简陋,是一间又矮又小的土砖屋,据说,以前是个专门堆放烤烟的仓库。 不过,屋子虽然简陋,房间里面收拾得非常干净。 在他的墙壁上,还挂着一把长管猎枪。 看来,老胡子平时很喜欢打猎。 …… 做饭的时候,杨风也没有闲着。 他帮着洗碗、淘米、洗菜。 老胡子则负责切菜、炒菜。 老胡子做了两道菜。 一道菜是;清炒菜豆。 另一道菜是;腊肉炒猪血丸子。(湘西的土特产) 在快要吃饭之前,老胡子问杨风,喝不喝酒? 杨风说,喝一点。 于是,老胡子从柜子里拿了一壶老酒出来。 先给杨风斟了一小杯,然后,给自己倒了满满一碗。 两道菜都炒好上桌之后,这一老一少互相礼貌性的客气一下。 接着,开始大快朵颐。 老胡子的酒量很好,一口酒,一口菜。 杨风的酒量显然就差多了。 当然,除了酒量不行之外,杨风下午还要挑着补鞋机子和工具材料串乡。 顾忌到这一点,他也不敢像老胡子这样豪饮。 只敢小口小口地啜饮着。 就这样,俩人一边吃,一边扯东扯西。 杨风虽然才只有‘十六岁’,可他的真实身份是一个重生者。 重生前,是一家小鞋厂的二当家和一个有着十几年经验的老皮鞋设计师。 加上业余时间喜欢看看小说,看看新闻之类的。 所以,知识储备方面和老胡子比起来,只强不差。 不过,杨风很喜欢听老胡子说他当年在抗倭战场上的那些往事,所以,他更倾向于让自己当一名听众。 老胡子的身上有很多触目惊心的刀伤和枪伤。 自然,这些刀伤和枪伤,都是杀倭寇鬼子的时候留下来的。 就像他的腿,之所以一瘸一拐,也是因为大腿上有枪伤。 杨风听得如痴如醉。 他特别喜欢听这种热血故事。 真的。 他也特别崇拜像老胡子这样的大英雄。 没有英雄的民族,是可悲的。 可有英雄却不受待见的民族,不但可悲,而且可怜,更可恨。 …… 在老胡子家里吃了中午饭之后,杨风先歇息了一会儿。 歇息了七八分钟后,他挑着补鞋的机子和工具材料,又上路了。 杨风打算从大山岭翻过去。 然后,再从乌鸦村那边穿插过去。 他想去那边碰一碰运气。 当然,由于在老胡子这里耽搁了太长的时间,所以,杨风今天也不打算跑很远。 串过十几二十里就差不多了。 反正,在天黑之前必须赶回家。 免得父母担心。 就这样,杨风挑着补鞋的机子和工具材料,一边喊着‘补鞋啰’,一边大步往大山岭方向走去。 大山岭位于上山村不远处的一座小山丘上面。 上面有一个小亭子,叫‘观音亭’。 这个小凉亭在清朝的时候就已经有了,是专门供过往的路人歇脚的。 杨风打算去凉亭里休憩十几分钟。 顺便欣赏一下一百多年以前文人墨客们留下的诗句。 再说,这大中午的,太晒了。 他可不想为了这几个钱,而把自己的身体给累垮了。 …… “补鞋啰,补鞋啰……” 杨风挑着补鞋的机子和其它工具材料,一边喊,一边往大山岭上走去。 可能是中午的缘故,大家都在吃饭,因此,这一路上,没有一个人拿鞋子补。 不过杨风也不气馁。 做生意嘛,哪能天天红红火火的。 凉个一两次也正常嘛。 上山村离大山岭不是很远,加上杨风人年轻,还是个十六岁的小伙子,体力充沛。 因此,不到半个小时,他顺着石板小路,挑着担子,一路爬到了大山岭上面。 当杨风爬到大山岭上面的时候,立刻有一阵清凉的山风朝他迎面吹来。 “太爽了。” 杨风喘了几口气,擦了擦脸上的汗。 然后,他迅速奔向‘观音亭’里面。 …… 骄阳似火,铄石流金。 湘西虽然是大山区,可在夏天的时候,也一样,十分炎热。 这个‘观音亭’是一个小凉亭,六根红色的木柱子,上面盖着青瓦。 虽然是一两百年前修建的,可由于后来又翻新过好几次,因此,除了建筑风格之外,当年的那种古典氛围并不浓。 凉亭上面有许多墨迹。 一目了然,是很多年前遗留下来的。 只是,由于岁月的侵蚀,再加上后来人为的原因,这些墨迹早已经淡得无法看清了。 但依然可以折射出古人们的才识和智慧。 …… 中午的时候,天气特别炎热。 再加上这个时间段,周围的村民们都在吃中午饭。 因此,从大山岭路过的人、貌似除了杨风之外,没有任何人了。 山岭上的风很大。 也很凉爽。 杨风倚在凉亭里面,有点不想动。 真的。 太舒服了。 而且,他还感觉有一阵阵困意,在不停的向自己袭来。 如果是在重生前,每天中午,杨风都会午睡一个小时左右。 重生后,由于太年轻了,才16岁,体质很棒,精力也很充沛,因此,才不像重生前那么想午睡。 可是,再年轻,精力在充沛,在这种环境下,也有点招架不住困意。 于是,杨风缓缓阖上眼睛,渐渐的,进入了酣睡模式。 …… 不知道睡了多久,杨风才醒来。 准确的说,杨风是被吵醒来了。 是被两个女孩子的声音给吵醒来的。 他隐隐约约听见一个女孩子的身影在说;“这个帅哥,长得这么帅,竟然是个补鞋的。” 然后,他隐隐约约听见另外一个女孩子的声音在说;“补鞋怎么了,又不偷,又不抢。” “没出息呗。” “……” “李带弟,你将来嫁人,是想嫁一个像他这样长得帅的补鞋匠?还是想嫁一个像武大郎一样长得丑的有钱人?” “不知道,关键看自己喜不喜欢,有多喜欢。” “我看你呀,最后一定会选择像武大郎一样长得丑的有钱人。” “……那你想嫁个什么样的男人?” “我呀?想……嫁给一个像黎明一样的男人,又帅,又有钱。” “……” 就在这两个女孩攀谈的时候,杨风偷偷睁开眼睛。 睁开眼睛朝这两个妹纸身上一看之后,杨风立刻眼前是一惊一愕。 这两个妹纸的颜值,差距太大了。 一个貌美如花。 一个丑如东施。 貌美如花的是叫‘李带弟’的那一个,也就是刚才帮杨风说话的那一个。 只见她穿着一身淡红色的花边连衣裙,带着一块银色的女式手表,不仅长相美丽,个子也很高挑,肌肤更是宛如凝脂一般晶莹。 而丑如东施的这一个妹纸,颜值就差得天壤之别了,不仅长得又矮又肥又黑,嘴唇也很厚,眼睛也非常小,是一对典型的眯眯眼来的。 问题是,她还浓妆艳抹。 因此,更显得很违和。 “就这模样,也想嫁给像黎明一样的男人,真是丑女多怪,异想天开。”杨风暗自腹诽。 不过,杨风依然不想‘醒来’,不想打扰这两个妹纸之间的对话,否则,会很尴尬。 于是,他继续装睡,除了一双眼睛微微睁开着之外,全身其它部位是一动不动。 “咦,这个补鞋匠,睡得好死啊,跟只猪一样。”丑妹一边说,一边转脸,看着杨风。 “我靠。”杨风吓得赶紧将眼睛阖上,然后,装出一副睡得很香的样子。 “可能是太累了吧,这么小,就挑着担子出门串乡,怪可怜的。”叫李带弟的漂亮妹纸说。 “累,有本小姐累吗?本小姐赶了这么远的路,脚都磨出泡了。”丑女道。 “表妹,要不要我背你一程。”叫李带弟的漂亮妹纸问丑女。 “那倒不必,而且,本小姐这么重,一定会把你压垮的。”丑女回道。 过了一会儿,这两个妹纸终于离开凉亭继续赶路了。 而杨风呢,确定她两个都走远之后,才敢‘醒过来’。 “玛德,装睡比失眠更让人难受。”杨风叹道。 接着,他朝周围看了看。 太阳貌似没开始那么恶劣了啊。 杨风准备挑起补鞋的机子和其它的工具材料,往既定的路线‘乌鸦村’赶去。 就在这时,前面出现一个瞎眼的‘八字先生’。 只见这个‘八字先生’翻着白眼,手里拿着一根棍子,一边探路,一边小心翼翼的朝‘观音亭’径直走来。 “算命的瞎子?”杨风条一愣。 然后,他禁不住的多看了几眼。 看着看着,只见这个瞎子‘八字先生’,怎么瞅着特别眼熟。 杨风想了想。 他猛然想起,这个瞎子‘八字先生’,不就是昨天在陈家桥摆摊摆在一起的那个‘陈半仙’么。 问题是,这个陈半仙,昨天好好的,怎么今天一下就变成了瞎子? 而且,今天的打扮风格和昨天的打扮风格,也迥然不同。 昨天这个陈半仙戴着一副蛤蟆镜,穿得也文绉绉的,是典型的‘知识型’。 而今天呢,不但翻着白眼,成了瞎子,还穿着一身道袍,典型的‘江湖型’。 毋宁质疑,这个陈半仙是在装瞎。 “老神棍。” 杨风可不希望遇见这个陈半仙。 作为一个真实年龄四十出头了的重生者,作为一个在重生前经历过无数大风大浪的鞋厂小老板和皮鞋设计师,他总感觉此人心术不正。 特别是昨天,这个陈半仙苦心婆口的劝自己做他的干儿子,这让杨风的心里很不爽。 本来以为自己这辈子很难再和这个老神棍碰见几次。 可想不到,才短短一天的功夫,就在这荒郊野岭的地方,又给碰上了。 还真是‘有缘’呐~ …… 陈半仙似乎并不知道杨风在这一块。 因此,他继续翻着白眼,一边用棍子探路,一边小心翼翼的往观音亭走来。 眼看这个陈半仙离‘观音亭’越来越近了。 杨风见状,赶紧坐了下来,佯装什么都没看见。 只见这个陈半仙,快走到观音亭的时候,忽然将手里那根探路的棍子往旁边一扔,嘴里嚷嚷道;“装个毛线,装得本半仙累死了。” 然后,他径直走进了观音亭。 然后,他一眼就看见了杨风。 刚开始,可能是没一下认出杨风。 但又觉得杨风挺有既视感,因此,看了一眼之后,又赶紧返过脸,看第二眼。 看着看着,陈半仙睁大眼睛,朝杨风身上上看下看。 “这位小兄弟,好面熟啊~” 杨风尴笑道;“呵呵,咱们昨天在陈家桥赶集的时候,摆摊摆在一块呢。” “哦~~~”陈半仙想了想,恍然大悟。 “呵呵,大仙,想起来了吧?” “想起来了,想起来了——记得,你当时还要认我做干爹。” “不是我要认你做干爹,是你帮我算命,说要认一个像你这样的人做干爹。”杨风马上纠正。 “哦~~~”陈半仙拍了拍脑袋,又是一副忽然想起来了的样子。 然后,他对杨风道;“小兄弟,那你现在考虑清楚了没有?” “您是说要认您做干爹的事情?” “嗯。” “对不起,我暂时不想。” “……唉,这个小伢子,你会后悔的,要知道,有多少人排队想认我陈半仙做干爹,我陈半仙一直没有答应,,,而且,我陈半仙这辈子,从来不主动认干儿子,我是看咱俩这么有缘,所以才开了这个口,否则,人家千金也难买我这个干爹。” “呃……” “小师傅,好好考虑吧,万事皆有灵,皆有意,皆有缘,冥冥之中,皆有天意,就像咱们在这个小亭子里面,为什么没碰上别人?偏偏就咱俩碰见,是不是这样的道理。” “嗯。” “好了,好话不多说,小伢子,如果你有这个心意,想做我陈半仙的干儿子,那么,就尽管到天皇岭来找我。” “好的,谢谢。” “不客气。” 接着,这个陈半仙也不管三七二十一,咕哝一声‘好困啊’这一句之后,便瘫在石凳上,呜呼大睡了起来…… 而杨风呢,赶紧趁这个机会,挑着他的补鞋机子和其它工具材料,偷偷的离开了大山岭。 接着,大步流星的往山脚下面的一个小山村‘乌鸦村’走去。 …… (本书马上就要修改成‘签约状态’了,谢谢追读到这里来的读者大大们,在此,小的恳请各位读者大大们,没有收藏的请收藏一下,有推荐票的也请投一下,拜谢了,拜谢了。 另外,由于‘投资’功能还没有弄好,因此,本书暂时还不能投资,对不起,各位尊敬的读者大大,请您们理解。) 第23章;曹细妹 就在杨风挑着担子刚到山脚下的时候,忽然,天上乌云密布。 紧接着,狂风大作,雷鸣电闪。 然后,瓢盆大雨从天而降。 杨风赶紧从担子里找雨伞。 找了一下后,他才发现,自己今天由于出门急,竟然忘记了带雨伞出门。 于是,他只好挑着担子,赶紧找地方躲避。 可周围哪里有避雨的地方? 貌似除了几棵大梧桐树之外,根本就没有地方可以避雨的。 而这个天气,到大树下面避雨,无疑跟找死差不多。 稍微有点物理常识的都知道,打雷下雨的时候,是不能在树下面躲避的。 容易招来雷电。 没办法,杨风只好挑着担子,以最快的速度,往乌鸦村里面赶去。 …… 当杨风挑着担子赶到乌鸦村里的时候,浑身上下已经被淋得跟落汤鸡一样狼狈不堪了。 可说起来也气人,偏偏有地方避雨的时候,这场大雨又很快停了下来。 夏天的天气就是这样,跟小孩子的脸似的,说变就变。 尤其是这种狂风骤雨,来的快,去的也快。 …… 雨停了,太阳很快又冒出来了。 阳光依然很毒辣,但经过大雨的洗涤后,空气变得要凉爽了很多。 此时此刻,杨风的一身被雨给淋透了,能拧出水来。 在这种情况下,杨风自然是没法再补鞋子了。 唯一的办法是赶紧回家,然后把衣服裤子给换了。 否则,弄个感冒出来,就太划不来了。 于是,杨风朝周围看了看,然后挑着担子,马不停蹄的回家。 从乌鸦村到下山村有点远,差不多有十里地左右。 杨风走得很快,因此,不到一个小时,就回到了下山村。 进了屋之后,杨风的身上还是湿漉漉的。 这一路上,又是湿气、又是汗水,弄得杨风十分狼狈,浑身怪难受。 回到家里之后,杨风的第一件事就是赶紧把衣服裤子给换了。 换上一身干衣服干裤子之后,立刻感觉要舒服得多。 父亲的脚伤没好,他在灶屋里看电视。 电视机的荧幕里面在播放着一部战争片子《乌龙山剿匪记》。 父亲很喜欢看这种战争题材的电视剧,因此,看得是津津有味。 母亲在后面的厨房里烧火泡猪食。 母亲的负担很重,家里豢养了三只大母猪和一只过年猪,另外还有二三十只小猪崽,每天需要大量的猪食和柴草。 这些猪草和柴草,都是母亲一个人搞定的。 杨风先在灶屋里喊了一声父亲;“爸。” 然后,到后面的厨房里面喊一声母亲;“妈。” 母亲见儿子今天回来得这么早,先是一愣。 看着杨风身上换的衣服裤子,她一下明白了;“风伢子,刚才下大雨,是不是被雨淋到了?” “是的。” “唉,风伢子,钱少挣点没关系,多挣多发,少挣少发,身体才是最重要的本钱,老古话都这样说,留着青山在,不怕没柴烧。”母亲安慰儿子。 接着,母亲又说;“风伢子,你回来得也正好,要不然,我正担心你爸会奈不何。” “是什么事情?连我爸都搞不定。” “等一会儿,杨亦村的那个李兽医要来咱们家阉猪崽子,阉的时候要个人帮忙,你爸的脚伤还没有好,不行。” “哦,也是,妈,您是说,那个李兽医待会就来咱们家阉猪崽子?” “是的,上午喊的他,说是下午来,现在三点钟了,应该很快就要来了。” “……” 这个年代,湘西这一带的农村里面,老百姓家里的母猪下了猪崽之后,主人往往会请兽医将那些它们阉掉。 据说,这些小猪崽被阉掉之后,就会不挑食,身体长得贼快。 这样,等卖猪崽的那一天,就可以多卖不少钱了。 要知道,卖猪崽的时候,是按斤论两卖的,而不是按只数卖的。 在重生之前,杨风在小时候,特别喜欢阉猪。 因为,每次阉了猪崽子之后,家里就有尻子吃。 那些尻子,母亲会用油爆炒,然后放些干辣椒,再放些葱花和生姜。 炒熟之后,味道特别美,除了有些腥味之外,吃起来又很香,又很辣,特别好下饭。 当然,不仅仅只是杨风家里吃猪尻子,这个年代,许许多多老百姓家里阉猪崽子的时候,那些尻子都舍不得扔掉,都拿来当菜。 这个年代,生活水平远远不如杨风重生之前的那个时候,一个月难得吃上一顿猪肉,因此,阉了猪崽子之后,那些尻子都是难得的美味。 …… 说曹操,曹操就到。 就在杨风母子俩说这个李兽医的时候,这个李兽医还真来了。 这个年代的李兽医还很年轻,才三十多岁,长得也温文尔雅,面颊白白净净的,只见穿着一件白衬衫,蓄着小平头,脚上一双黑皮凉鞋,背着一个医药箱。 母亲见李兽医来了,赶紧对杨风说;“风伢子,你先泡一下猪食,我去招呼一下。” 说完后,母亲立刻去招呼李兽医了。 杨风则拿着柴坑里的柴草,一把一把的往灶里面塞。 泡猪食的铁锅都是大铁锅,灶都是大灶,因此,每次泡猪食,需要烧很多柴草。 像杨风的母亲,每泡熟一大铁锅猪食,至少要烧掉一大捆柴。 这些柴都是母亲从后面的山上面砍下来的。 在下山村,杨风的母亲砍柴是最快的一个,因此,她被村民们戏称为‘砍柴队队长’,是乡联防队的重点抓捕对象。 杨风泡了一会儿猪食之后,母亲急急忙忙的跑来了。 母亲用洗脸盆倒了半盆开水,给李兽医清洗那些‘专门用来阉猪’的刀具。 “风伢子,你别烧了,让你爸来烧火,你赶紧去猪栏帮忙。”母亲说。 “好嘞。”杨风赶紧起身。 作为一个重生者,杨风自然知道母亲要子去猪栏干什么。 是帮着一起抓小猪崽呗。 …… 不过,到猪栏之后,母亲并没有让杨风进去抓小猪崽。 她让杨风在猪栏的门口等着。 她自己跳到猪栏里面,抓那些小猪崽子。 杨风遵从母亲的命令,站在猪栏的门口等。 等母亲将小猪崽子提出来的时候,他便用手抓住小猪崽子的两条后腿。 然后,再提到李兽医那里去‘动阉割手术’。 其实,在猪栏里面抓猪崽子,是有一定风险的。 猪栏里面的那些老母猪们,别看在平时不管事,只管吃管喝管睡。 可是,当有人动它们的崽子时,马上就有反应了。 像杨风的母亲,跳到猪栏里面去抓那些小猪崽,它们立刻变得凶狠了起来,冲着杨风的母亲大声吼叫。 有的母猪还想用它们的脑袋顶杨风的母亲。 还真是为母则刚、护犊心切啊。 不过,杨风的母亲很有经验,只见她不躲也不闪,朝那些母猪的脸上摸了几下,又朝它们的后背上来回摩挲了几下。 很快,这些老母猪就都变老实了。 变老实之后,任凭杨风的母亲如何抓它们的子女,都是充耳不闻。 好像抓的不是从它们身上掉下来的肉一样。 …… 杨风的母亲不但哄母猪很有经验,抓这些小猪崽子也很有经验。 只见她眼疾手快,一下便抓到一只,一下又抓到一只。 杨风虽然是重生者,但也很佩服母亲。 他觉得很神奇,于是,在猪栏的门口仔细观察母亲的战法。 他发现,母亲抓猪崽的时候其实是有策略的。 她不会正面抓。 而是专朝猪崽的身后抓。 而且,她不会抓别的部位,只抓猪崽子的两条后腿。 一把将猪崽子的两条后腿抓住之后,就赶紧将猪崽子提起来。 这样,猪崽子就算再反抗、再哇哇大叫、也徒劳了。 因为,它们根本就使不上劲。 母亲将猪崽送到猪栏的门口时,杨风便赶紧将猪崽子的两条后腿接住。 然后,提到李兽医面前。 李兽医则让杨风将猪崽子侧身放在地上,再按住猪崽子的两条后腿。 他则用膝盖顶住猪崽子的前半部分。 接着,用一把半月型的小弯刀,娴熟的将猪崽子的肚皮割开,然后将里面的尻子挤出来,再一刀割掉。 割掉之后,这个远近闻名的兽医世家传人用冷却后的开水将猪崽子的伤口部位清洗几下。 然后,让杨风提走。 接着,杨风再从母亲手里接过另外一只小猪崽子,提到李兽医面前进行‘阉割手术’。 …… 阉猪崽是一门体力活。 杨风虽然是个只有‘16岁’的小伙子,可几个回合之后,也觉得手脚有点发软了。 于是,他不得不将体内那股神秘的力量激活。 这样一来,就感觉要轻松多了。 阉着阉着,胡咬金来了。 这家伙穿着一身校服。 看来,今天他去了学校。 胡咬金一来,便哇哇大叫;“我靠,风大侠,我还以为你家里在杀猪,原来,是在阉猪崽子,这么好的事,怎么不叫上我老胡。” 接着,胡咬金一边勒胳膊,一边准备上阵帮着一起抓猪崽子的架势。 杨风怕弄脏了胡咬金的衣服,忙道;“胡咬金,算了,还是我一个人来吧,不麻烦你这个大作家了。” 谁知杨风话音刚落,胡咬金便忙道;“没事,风大侠,反正我这身校服也要洗了,脏不脏无所谓。” 说完后,胡咬金也不管三七二十一,便到猪栏门口去接杨风母亲递出来的猪崽子。 见胡咬金这么热心,杨风也没办法,只好由着他抓,正好,也可以帮忙省一省力气。 不过,胡咬金的蛮力确实不是吹的,一只只猪崽子到了他手里之后,都变得服服帖帖了。 连李兽医都不停的点头,表示胡咬金配合的不错。 抓了几只后,杨风问胡咬金;“胡咬金,今天下午你怎么又想起来我这里了,不要抓紧时间写小说吗?” 胡咬金凝了一下神,然后道;“听细妹说,燕子的脚受伤了,不知道是不是真的?” “你是说曹细妹?” “对啊,她和燕子关系那么好,是亲如姐妹一样的好闺蜜,应该说的是真的。” 然后,胡咬金问杨风;“风大侠,你这个堂妹,脚是不是真的受伤了?” “你去看看不就知道了。”杨风笑道。 “嗨,如果我老胡有这么厚的脸皮,就好喽。” “那有什么的,就算不是一个村的,大家也都是同学,同学之间,看看也正常。” 说完后,杨风接着问胡咬金;“对了,胡咬金,你是什么时候见到曹细妹的?她不是也转学到陈家桥中学了么?” “就是刚刚,我老胡从学校里回来,在村官家里碰见了细妹,然后她告诉我的。” “她现在她舅舅家里?” “对啊——怎么啦?奇怪么。” “不,不奇怪。” 这个曹细妹,是村官李国庆的亲外甥女,母亲是个大学生,毕业后,被分配在武冈的一家国企单位,后来又嫁在武冈。 由于家里发生了一点变故,因此,从初中一年级开始,曹细妹一直住在舅舅家里,念书也在凤凰乡中学念。 她和燕子的关系非常好,俩人是形同姐妹的一对好朋友兼闺蜜。 像燕子之所以转学到陈家桥中学去念初三,除了教学质量好质问,也是因为曹细妹的缘故。 因为曹细妹转学到陈家桥中学,所以,她也跟着去了。 而对于杨风来说,这个曹细妹不仅是同学,也是他第一个暗恋的异性。 而且,不是一般的暗恋。 是已经到了迷恋的那种程度。 每次看见曹细妹,或者哪怕是听到她的名字,心头都会莫名的一颤。 在杨风心里,曹细妹是那么的冰清玉洁,是那么的完美无瑕。 仿佛是无比神圣而又高贵的雅典娜女神一般。 不过,杨风始终不敢表现出来,只敢将这份情愫默默的埋藏在心里。 直到许多年以后,堂妹燕子告诉他,其实曹细妹也一直在默默的喜欢他,他才知道,以前的所有巧合,是怎么回事。 所以,现在重生了,他再也不会错过这个善良而又美丽的女孩了。 当然,不是现在。 现在的他才只有16岁,而曹细妹才只有15岁,和燕子一样大。 因此,杨风现在要做的是如何奋斗。 当自己有事业了,到那时,才有资格有条件对这个‘在重生前错过了一辈子’的女孩说爱。 自然,作为一个重生者,作为一个在重生前是一家鞋厂小老板兼皮鞋设计师的达人。 杨风的目标肯定不是‘挑着担子走门串户的给人家补一辈子皮鞋’的补鞋匠。 而是重生前一直萦绕在他心头的那个梦想——要让全世界每一个城市的角落、都有人穿他设计和制造出来的皮鞋。 第24章;田鸡肉 阉完了猪崽子之后,已经是下午五点多钟了。 太阳西斜,黄昏沓至。 大家都忙得够呛,个个是满头大汗。 尤其是胡咬金这家伙,由于在提猪崽子的时候、不小心被猪崽子的后腿给蹭了好几次,因此,搞得灰头土脸,身上和脸上全都是脏兮兮的。 母亲赶紧倒水给大家洗手洗脸。 “今晚您们都在我家吃了晚饭才走啊。”母亲很热情的笑着对大伙说。 “不了,谢谢,这位嫂子,晚饭就不必了。”李兽医一边洗手,一边笑着回答。 胡咬金也跟着说;“婶婶,举手之劳,晚饭就免了吧,要不,我胡咬金下次来找风大侠玩,都不好意思了。” “没事,没事。”杨风的母亲笑道;“今晚我做田鸡肉给您们吃,您们如果不嫌弃,就不要拒绝,今晚就都在这里一块吃。” 杨风的母亲已经将话都说到了这个份上,因此,李兽医和胡咬金也就不好意思再拒绝了。 李兽医还好点,没那么馋。 胡咬金一听田鸡肉,立马瞪了瞪眼,然后馋得舌头朝嘴巴周围绕了个圈。 “婶婶,你这田鸡肉,是买的?还是自己抓的?”胡咬金问。 “呵呵,是燕子那丫头送来的。”杨风的母亲告诉胡咬金。 “燕子?”胡咬金一愣。 不过,杨风比胡咬金愣得更夸张。 “妈,您说家里今晚吃的田鸡,是燕子送来的?”杨风感到很奇怪的问母亲。 要知道,昨天晚上,燕子摔了一跤,脚受伤了,杨风一只田鸡都没要了,将自己和燕子一起抓的四五斤田鸡,全给了燕子,当做是给她补身子。 燕子当时答应得好好的,可这丫头……今天……居然又送来了。 “是的。”杨风的母亲点头。 “她是什么时候送来的?” “今天早上,你刚挑着担子出门的时候,她就来了。” “送了多少?” “有三四斤吧。” “三四斤?”杨风一愕,心里暗忖;那这个丫头岂不是将昨晚一起抓的那些田鸡,差不多都送来了? “那些田鸡都放在哪里?”杨风问母亲。 “放在灶屋里的水缸旁,我还没来得及杀哩。” “妈,您怎么能收下呢?我不是跟您和爸说过,燕子摔伤脚了吗?” 杨风一边发牢骚,一边疾步朝灶屋里走去。 他看见,在那口大水缸下面,还真有一个在不停蠕动的蛇皮袋子。 蛇皮袋子湿湿的,散发着一股腥味。 他提起一看,还真是昨晚抓的那些田鸡。 …… 就在杨风将蛇皮袋子重新扎起来的时候,胡咬金进来了。 “风大侠,这就是燕子妹妹送给你的田鸡?”胡咬金指着蛇皮袋子,凑过来看。 要知道,这可是他最喜欢的妹子送来的啊。 好像这个又腥又脏的蛇皮袋子上面,都留有燕子的气息似的。 “没错。” “我靠,看不出来,燕子妹妹还有这一手,这么厉害,这么能抓田鸡,今后,谁要是娶了她,可就有口福喽,每天都吃不完的田鸡。” 胡咬金一边说,一边咂了咂嘴。 接着,这家伙又自言自语的道;“嘿嘿,以后,我老胡就专心专一写小说,燕子就专心专一抓田鸡,那日子岂不是红红火火~” “瞧你那点出息。”杨风没声好气的看着胡咬金。 然后道;“这田鸡不是燕子抓的,是我和燕子在昨晚一起抓的,我专门负责抓,燕子专门负责提袋子,就是在回来的路上,燕子才不小心摔了一跤,才把脚摔伤了。” “燕子妹妹原来是这么受伤的?”胡咬金睁大眼睛。 “那你说呢。” “……” “好了,胡咬金同学,我不和你扯这些了,我还要赶紧将这些田鸡杀了,否则今晚什么时候才开晚饭,这么多的田鸡,差不多要杀一个小时,才能搞得定。” “好,风大侠,我老胡帮你一起杀——不过风大侠,我老胡还有个事,想请你帮忙。” “什么事?” “帮我把这个交给燕子。” 胡咬金一边说,一边微微颤颤的从口袋里面掏出一张白色的明信片。 只见明信片上面歪歪扭扭的写着一首小诗;小小礼屋(物)轻又轻,但能代表我的心。虽然我两(俩)不是同母亲,但比兄妹还要轻(亲)。 下面则署名;杨燕收。 “这是你打算送给燕子的明信片?”杨风问胡咬金。 这个年代,很流行送明信片,尤其是在青少年男女之间,特别流行,不管是爱情,还是友谊,一张明信片,能代表一切。 “嗯。”胡咬金认真的点点头。 “你让我这个做堂哥的帮着人家送明信片给自己一个还未成年的堂妹?” “???” “胡咬金,你今天来我家帮忙阉猪崽子,就是为了让我帮你送这张明信片吧?” “哦,不,不。” “胡咬金,别说我不帮你这个忙,就算你自己去送,我都会阻止,你才十六岁,而燕子才十五岁,你们都还在念初中,虽说马上要毕业了,可也还没有走出初中的校门,你知道这叫什么吗?这叫早恋……” “……” “你们现在这种年纪,最重要的是好好念书,成天光想着这些玩意,能念得进书么,好汉还要书打底呢,现在你可能不懂,可等你将来走上社会之后,才知道,学历和文凭,对一个人会有多么重要。” “我靠,风大侠,你愿意帮就帮,不愿意帮就算了,我老胡自己去送,我老胡好歹也是堂堂一个武侠作家,难道就连点胆量和气魄都没有不成。” 说完后,胡咬金生气的从杨风手里一把夺过明信片,然后准备自己去燕子家里。 就在胡咬金红着脸真准备去燕子家的时候,没想到,燕子来了。 燕子是和曹细妹一起来的。 只见燕子扎着马尾辫,穿着一身校服裙。 曹细妹则秀发披肩,也穿着一身校服裙。 她俩情同姐妹,手拉手的出现在杨风家里。 看着燕子,胡咬金目瞪口呆,然后迅速将明信片塞进裤袋里,刚才的勇气,一下消失得无影无踪。 而杨风也一下呆住了。 他做梦都没有想到,曹细妹这个小女神,会出现在自己家里。 虽然作为一个重生者,杨风在重生前已经知道自己暗恋了很多年的这个女神,原来也一直在喜欢自己,可是,当他真的面对的时候,心中还是难免紧张。 因此,须臾之间,心跳频率陡然增快。 不过,作为一个心理年龄已经四十出头的重生者,杨风迅速让自己淡定下来。 然后他看着燕子的脚,问燕子;“燕子,你的脚好了?” “早就好了,昨晚擦了红花油之后,今天早上起来,脚上的肿就消了。” “那就好,要不你风哥我还担心你今天上不了学了。” “呵呵。”燕子调皮的笑了笑;“今天确实没有去上学,不过,风哥哥,你小妹即便没有去上学,成绩也不会倒退,因为,你小妹可以在家里自习。” “嗯,这就好,燕子,你马上面临高考了,千万不能松懈。”杨风对这个古灵精怪的堂妹道。 作为一个从二十多年后重生过来的重生者,杨风自然知道,这个聪明伶俐的堂妹学习成绩很优异,在班上一直名列前茅,就在1995年的这一年,她考上了县里的重点高中,后来,又考上了全省的金牌医科大学——湘雅医大。 大学毕业后,成为宝庆市第一人民医院里的一名主治医生。 嫁的老公则是宝庆市巡捕局刑侦大队的大队长,翌年便生了一个又白又胖的小子。 可谓是生活幸福美满,彻彻底底的人生赢家。 可杨风心里还是有些担心。 因为,他在后世,看过无数的以重生为爽点的网络小说,在这些网络小说中,许许多多原生世界里人和事情,都因为主角们的重生而改变了。 甚至,原本那些在原生世界中幸福平安一辈子的人物,因为主角的重生,而变成了另外一种截然相反的命运,甚至过早陨落、凋谢。 因此,杨风也不得不担心。 要知道,燕子是他最疼爱的一个堂妹。 在他的心目中,堪比亲妹妹。 “我知道,风哥哥,你就放心吧,你小妹绝对不会让你失望的。”燕子调皮的笑道。 接着,她神秘兮兮的看着自己的堂哥杨风,又神秘兮兮的看着自己的闺蜜曹细妹,然后,调皮的吐了吐舌头,不知道在搞什么鬼。 杨风是一个重生者,自然知道自己这个古灵精怪的堂妹心里藏着什么鸟东东。 要知道,在后世,曹细妹也一直暗恋自己的事,还是这个堂妹亲口告诉自己的。 只是,燕子说得太晚了。 因为,在那个时候,曹细妹已经名花有主。 而他呢,也有了女友。 所以,一切都晚了。 至于燕子为什么要选择在那个时候才告诉自己?那是因为曹细妹一直不让燕子说,而且她也万万没想到,这个曹细妹是真的喜欢自己的堂哥。 所以,一段美好的爱情,就这样无疾而终。 但这次,自己重生了,杨风再也不想错过让自己暗恋了一辈子的曹细妹。 当然,现在还不是时候。 现在曹细妹才只有15岁,正面临高考。 自己绝不能因为一己之私,而去害了人家的前途。 再说,他也要趁这几年,利用自己重生的这根金手指,好好拼搏一番。 然后等自己事业有成了,那时,曹细妹也成年了,到那个时候,再表白也不晚。 …… 由于燕子在现场,因此,胡咬金表现得又跟平时不一样了。 虽然他跟燕子一说话就会脸红,所以不敢跟燕子说话。 但如何在自己喜欢的妹纸勉强表现自己,这死胖子还是敢的。 所以,他一把从杨风手里夺过蛇皮袋子,然后对杨风说;“风大侠,这些田鸡,让我老胡来帮你杀了吧。” “不用麻烦你了胡咬金,我自己来。” “没事。”胡咬金很大声的说;“我老胡不但会写小说,不但喜欢写小说,从小到大,也一直是个很勤快的人,如果要我闲的话,比干活还累,所以,风大侠,你就安安心心的陪两位妹妹聊天,我老胡呢,就来帮你杀这些田鸡,你就放心好了,我老胡保证会弄得干干净净。” 然后,这死胖子不由分说的从杨风手里夺过蛇皮袋子,再去菜板上拿菜刀,准备去将这三四斤田鸡给杀了。 不知道这家伙是太心急了?还是太紧张了? 去菜板面前拿菜刀的时候,竟然不小心的滑了一下,啪的一下摔在地上。 “老胡,你怎么了?”杨风急忙去拉。 “胡咬金同学,你怎么了?”曹细妹也急忙弯着腰,去拉胡咬金。 “……”燕子虽然没说话,但也急了一下。 “没事没事。”胡咬金赶紧以一个自以为很潇洒的姿势,从地上爬了起来。 然后,将鼻血一抹,佯装一副若无其事的样子道;“这点小风小浪,对于我一个写小说的武侠作家来说,根本就算不得什么。” 道完后,他从菜板上面拿起菜刀,然后到外面去杀田鸡了。 杨风怔了怔,朝燕子和曹细妹耸了耸肩,接着,也跟着出去了。 “胡咬金,让我来吧。” …… 杀田鸡其实很简单,但是很残忍,破杀的步骤是;先从田鸡的后背上划一条口子,然后,将皮剥下来,接着再……(此处省略数百字) 杨风虽然不是什么佛门弟子,不会戒什么酒肉。 但是,他会以最人道的方式,来结束这些动物们的生命。 他宁愿少吃几口,也不愿意多延长这些动物们的痛苦。 要知道,虽然同样是死刑,可凌迟和安乐死,绝对是两码事。 因此,杨风在破杀这些田鸡的时候,他首先不是从田鸡的后背划一条口子然后将田鸡的皮慢慢剥下来,而是直接一下将田鸡的脑袋给切掉。 将田鸡的脑袋切掉之后,接着,才开始下一个步骤。 这样一来,田鸡们所受的痛苦自然就大大的减少了。 …… 三四斤田鸡,可不是一个小数目。 虽然杨风昨晚专挑大的抓,小的统统不要。 可这三四斤田鸡,也有好几十只。 因此,他和胡咬金两个人差不多折腾了整整半个多小时,才总算将这些田鸡都杀完。 杀完之后,便用水清洗田鸡肉。 而这时,已经快六点钟了。 此时此刻,母亲也早将饭煮熟了。 她正忙着在厨房里洗辣椒、生姜以及葱花之类的佐料…… 第25章;胡八一 夏天的日照很漫长,虽然到了下午六点(18点),但依然没有天黑。 如果是冬天的话,到了这个时间点,早已是夜幕降临了。 …… 这天晚上,为了招待李兽医和胡咬金他们,杨风的母亲一共做了四道菜。 分别是;爆炒田鸡、四季豆炒猪血丸子、鸡蛋炒苦瓜、丝瓜汤。 至于爆炒田鸡这道菜,由于份量很足,因此,一共有两大菜碗。 这样,桌子上面一共有五碗菜。 但杨风的母亲觉得单数不吉利。 于是,她又从坛子里面夹了一碗酸豆角出来。 这样,桌子上面一共有六碗菜。 好菜自然要配好酒才行。 于是,杨风的母亲又用酒壶从酒坛里面舀了一壶酒出来。 这是纯天然的米酒,杨风的父亲平时喜欢喝点小酒,因此,杨风的母亲每年都会酿制几次,这种自家酿制的米酒口感特别好,又香又黏,远远强于超市里卖的那些酒。 好菜好酒都到了桌子上面,现在,就是大家大快朵颐的时刻了。 在一阵相劝的言笑中,大家开始动筷子了。 杨风夹的第一口菜是爆炒田鸡肉。 这可是纯野生的田鸡肉啊,又鲜又嫩,堪称美味佳肴。 在后世,这种田鸡肉拿钱买都买不到,因为超市里面没得卖,菜市场里面即便有人拿着卖,也都是人工养殖的田鸡,无论是营养方面,还是肉质方面,都远远比不上这些野生的。 再加上杨风的母亲的厨艺也非常棒,爆炒的田鸡肉又辣又甜又香,因此,当杨风将夹着的田鸡肉塞进嘴里咀嚼的时候,立刻心旷神怡。 “妈做的田鸡肉太好吃了。”杨风赞不绝口。 然后,又伸着筷子,朝爆炒田鸡肉的菜碗里面夹去。 …… 这爆炒田鸡肉似乎非常受欢迎,大家的筷子都喜欢往里面夹。 出乎意料的是,胡咬金却是个例外。 反倒,他喜欢去夹那些酸豆角。 然后嘴里不停的说;“好吃,婶婶泡的酸豆角,真好吃。” 杨风觉得很奇怪,他问胡咬金;“老胡同学,你怎么不吃田鸡肉啊?你不是说很喜欢吃田鸡肉吗?怎么吃的时候又光夹酸豆角?又不是怀孕,怎么这么喜欢吃酸豆角?” 胡咬金一边津津有味嚼嘴里的算豆角,一边大大咧咧的道;“风大侠,你有所不知,酸豆角可是个好东西啊,不仅可以强身健体,还可以增强脑细胞,我老胡是个武侠作家,脑袋瓜子经常要用的,所以,我就多吃点,不好意思了风大侠,呵呵。” 说完之后,这死胖子又从碗里夹起一把酸豆角往嘴里塞。 杨风正想问胡咬金‘有什么依据说吃酸豆角可以增强脑细胞’的时候,李兽医却抢着发言了。 “这位小兄弟,你是个写小说的武侠作家?”李兽医颇为惊讶的看着胡咬金。 “嗯,没错。”胡咬金不以为然的点了点头。 “失敬,失敬。”李兽医肃然起敬。 然后,他问胡咬金;“请问小兄弟,您出过哪些书?我在平时也特别喜欢看武侠小说,像古龙的、金庸的、梁羽生的、卧龙生的、陈青云的、诸葛青云的、司马翎的、温瑞安的、还有李凉他们的书,我都喜欢看。最近,我在看一本叫《寻秦记》的武侠小说,这本书是我表姐从特区帮我寄过来的,内容特别精彩,里面的那个主角项少龙竟然能够穿越,他本来是一个现代人,可竟然能够通过时光隧道,穿越到古代去……” “我?”胡咬金骨碌骨碌的转了转眼珠子;“我嘛,暂时还没有出书,不过很快了,等我的《射鸟英雄传》的手稿完成,马上就可以出版。” 说完后,这个死胖子又低着脑袋,津津有味的嚼起了酸豆角。 嘴里还念叨:“婶婶泡的酸豆角,真是好吃。” 嚼了一阵后,这个死胖子忽然想到一件什么很重要的事情似的,抬起头,看着李兽医;“对了,李医生,您刚才说的那个什么《寻亲记》什么能够穿越时光隧道,是怎么回事?” “不是《寻亲记》,是《寻秦记》。”李兽医帮胡咬金纠正。 然后,告诉胡咬金:“这本书说的是咱们一个现代社会的人,通过时光隧道,穿越到了秦朝的故事。” “一个现代人穿越到秦朝?” “正是。” “这本书是谁写的?作者叫什么名字?” “好像是叫黄易。” “黄一?我看应该叫黄二更好,一个现代人穿越到古代,这种乱七八糟的书也写得出来,如果这样乱写,还不如干脆写西游记算了……”胡咬金嗤之以鼻,摇了摇头。 这死胖子哪里知道,这本《寻秦记》日后将掀起一股巨大的新武侠风潮。 尤其是在网络文学方面,未来的几年后,无数穿越小说和重生小说都源自于这本《寻秦记》的灵感。 正因为如此,这个叫‘黄易’的香岛武侠作家,后世被无数网文作者奉为先驱。 他去世的时候,无数网文大神发文悼念。 作为一个重生者,杨风对于这些情况是再熟悉不过。 不过,对于胡咬金来说,他自然是不知道。 而且,他没有这种先见之明,也属正常。 别说是他,就是这个年代许许多多的武侠小说爱好者,都没有想到,一本《寻秦记》,将改变着未来数十年的整个武侠小说界和其它各种题材的小说走向…… 见大家都没有吭声,胡咬金又摇了摇头,叹了口气。 然后,嚼了一根酸豆角之后,这家伙神秘兮兮的对杨风说;“风大侠,我老胡有个大胆的想法,不知道实施之后,效果会怎么样?” “什么想法?”杨风好奇的看着胡咬金。 “我想把我的《射鸟英雄传》里面的主角名字,由我自己的这个胡咬金改成胡八一。” “什么?胡八一?”杨风瞪大眼睛,一下脑补《鬼吹灯》里面的那个男一号胡八一。 “没错。”胡咬金得意的点点头。 “你怎么会想到把你《射鸟英雄传》里面的男一号的名字改成胡八一?” “嘿嘿,风大侠,难道你忘了,我老胡是哪一天出生的么。” “你是1979年的8月1号?” 杨风忽然想起来了,这个胡咬金的生日,跟建军节是同一天。 “yes。”胡咬金打了个响指,然后,又津津有味的将一根酸豆角夹在嘴里,慢慢咀嚼。 “???”杨风。 …… 由于大家都喝酒,边吃边聊天,因此,这顿晚饭吃了很久。 就在快要吃完的时候,燕子跑来了。 这丫头一进来,便急急忙忙的,很激动的样子对杨风说;“风哥哥,小妹告诉你一个天大的好消息。” “什么好消息?”杨风很纳闷,究竟是什么好消息?能够让燕子这么激动? “咱们村里,傍晚的时候,来了一个道士,这个道士很厉害,听他们说,能够把一个人的灵魂,放到阴间去,然后,在阴间可以见到死去的那些亲人……” “放阴?”杨风脱口而出。 然后,他也激动了起来。 没想到,自己重生过来还不到十天,居然又可以亲眼目睹‘放阴’。 杨风在小时候曾经亲眼目睹过放阴,当时他还不到十岁,放阴的地点是在村里的一个老姑姑家里举行,当时,下山村的很多村民在现场观看。 包括杨风,也在其中。 道士在放阴之前,会先卜挂,看这块地皮有没有煞,没有煞的话,就可以放。 然后,道士会让主人将一条竹席子摆在堂屋中间,让要放阴的人坐在竹席子上面,道士会端着一杯烧过符箓的茶水,嘴里一边念念有词,手里便不停的将烧过符箓的茶水弹在被放阴者的额头上。 用不了多久,被放阴的人就会渐渐的进入失眠状态。 然后,道士问什么,他就回答什么。 包括在阴间碰到了一个什么白胡子老头,以及碰到了哪些去世的亲人,到了什么样的地方,到的地方是有树林?还是山河?都会如实的告诉道士。 甚至,连死去数百年的先人,都可以在阴间地方见到。 当然,作为一个重生者和一个唯物主义者,杨风根本不相信这种东西,什么放阴,纯粹就是个催眠术来的。 可这只是杨风长大之后的猜测,因为,他小时候亲眼目睹放阴的时候,还不到十岁,当时的许多细微的细节,早已模糊了。 所以,今晚有这个机会,他决定重新好好的去看一下。 看看装神弄鬼的道士、究竟是如何给被放阴的人实施催眠术的。 于是,杨风忙问;“燕子,你知道今晚来咱们村里放阴的这个道士,是在谁家里放阴吗?” “知道。” “是在谁家里?” 燕子朝胡咬金看了看,然后道;“是在胡咬金家里。” “什么?”胡咬金惊了一跳。 他正准备提醒燕子,别去看这种不吉利的东西。 可没想到,居然是在自己家里放阴。 “岂有此理,什么牛鼻子道士,敢到我堂堂一个写小说的武侠作家家里装神弄鬼。”胡咬金怒道。 他骨碌骨碌的转了转眼珠子,然后自言自语的道;“一定是我爷爷喊来的,不行,我得赶紧回去,绝对不能再让我爷爷碰这种封建迷信的东西。” 接着,胡咬金抹了抹嘴,很有礼貌的对杨风的父母和其他人说;“叔叔,婶婶,李医生,风大侠,你们先慢慢吃,我老胡要赶紧回有点事。” 说完后,他不由分说的就走了。 见胡咬金回去了,杨风也赶紧乱吃了几口,然后对父母和李兽医道;“爸,妈,李医生,您们慢慢吃,我要出去一趟。” 然后,不等父母开口,也马上出门。 杨风出门后,燕子也忙道;“叔叔,婶婶,李医生,您们慢慢吃,我不陪您们了。” 接着,燕子赶紧追上来。 “风哥哥,等等我,风哥哥,等等小妹。” …… 胡咬金的家在胡家院子里面,这是一个老院子,位于下山村的中间一带,院子里全都是姓胡的人家。 月如弯刀,树影婆娑。 杨风赶到胡家院子里的时候,胡咬金家的堂屋里麇集了很多人。 都是瞧热闹来的。 只见一个穿着道袍、戴着一顶道帽的老道士,正襟危坐的坐在堂屋中间一条木凳子上面。 而胡咬金的爷爷,恭恭敬敬的站在一旁,小心翼翼的在伺候这个道士。 这个道士五六十岁,长得瘦瘦精精,尖嘴猴腮,戴着一副蛤蟆镜。 杨风仔细一瞧。 卧槽,这不就是陈半仙吗? 怎么这个陈半仙又跑这里来装神弄鬼来了。 本来,杨风还想来亲眼目睹一下放阴的场景,因为,他还是在重生前的小时候,见过放阴,不过不是因为重生的话,他已经有几十年没有见过这种神秘的盛况了。 本来今晚还想大开眼界,看道士究竟是如何使用催眠术,将一个大活人催眠到由他操控的境地。 可一见这个狗屁道士居然是陈半仙,顿时,一下就扫了兴。 眼下最重要的是要找到胡咬金,然后告诉他,这个老道士根本不是什么法师,就是一个老神棍来的,要他爷爷损失一点小钱算了,但千万别信以为真。 否则,损失真不知道会有多大。 就在杨风宛如猎狗一般用他那锐利的眼神在胡咬金家的堂屋里蠡测的时候,燕子跑来了。 “风哥哥,你怎么走得这么快,连你妹妹都不管了。”燕子气喘呼呼的说。 然后,她朝一身道袍道帽的陈半仙看去,好奇的道;“这个法师,真有这么神吗?能够把一个人的灵魂放到阴间地方去?” “忽悠广大人民群众的。”杨风轻声的告诉燕子。 然后,他担心对燕子说;“燕子,咱们赶紧把胡咬金找到,要他劝他爷爷悬崖勒马,别太对这个老神棍信以为真,否则,今晚他家的损失会更大。” 别的老神棍,杨风不清楚,可对于这个陈半仙,杨风心里是最清楚不过的。 “好。”燕子点头。 然后,和堂哥杨风一起找胡咬金。 第26章;牛皮局长胡西瓜 就在杨风和燕子俩堂兄妹正要找胡咬金的时候,胡咬金出现了。 只见胡咬金红着脸,神情十分激动的从堂屋后门跑了出来。 跑到他爷爷的面前之后,胡咬金一把拉着他爷爷,然后跟他爷爷说了些什么。 他爷爷蹭着脸,似乎满脸的不高兴。 一会儿后,只见胡咬金的老爸和他二伯从堂屋后门跑出来了。 接着,不由分说的扭着胡咬金的胳膊,强制性的将他往堂屋后面拉。 胡咬金奋力反抗,但很徒劳。 他一个十六岁的少年,哪里是两个壮汉的对手。 于是,很快被他老爸和二伯拽到了堂屋后面。 而胡咬金的爷爷呢,则对陈半仙满脸陪笑,说这说那。 陈半仙则是一副道风仙骨的姿态,模样是高深莫测。 “娘卖拐的,老神棍。”杨风心里暗骂一声。 他很想冲过去,让这个老神棍在众目睽睽之下原形毕露。 但是,他不敢这么冲动。 倒也不是说杨风忌惮这个陈半仙。 不是的。 杨风之所以不敢这么冲动,是因为忌惮胡咬金的爷爷。 在下山村,胡咬金的爷爷可是一个名声在外的一号人物。 他的外号叫‘牛皮局长’。 在下山村,如果说胡西瓜这个名字,或许有些人会不知道是谁。 可一提起‘牛皮局长’,那是无人不知、无人不晓。 无论是男女老少,第一时间内都会知道是他。 为什么? 是这样的,胡咬金的爷爷的人生有两大爱好。 一是;打鱼。 一是;吹牛皮。 有人的地方,就有江湖。 而胡咬金的爷爷则是:有听众的地方,就有他的牛皮。 只要你喜欢听,他就喜欢吹。 只要你敢听,他就敢吹。 在临死之前,他都不忘吹最后一次牛皮,说是自己存了多少多少钱在哪里。 结果呢,他的不肖儿子们赶紧去找,连毛都没找到一根。 当然,他吹得最多的还是他当年那些英雄往事。 除了喜欢吹牛皮之外,胡咬金的爷爷还有一句口头禅——老子一枪崩了你。 胡咬金的爷爷的这句口头禅在下山村是妇孺皆知。 不过,胡咬金的爷爷之所以喜欢吹牛皮,但并不是毫无一点料道的。 他也是有点家底的,才敢这么吹。 因为,他是个老革名。 年轻时,这位老人家先后参加过抗倭战争和解放战争。 后来,又参加过抗美援棒战争。 从部队里退役后,他被分配在雁城巡捕局。 然后,一路升到了雁城巡捕局的副局长。 但就在这个时候,不知道是哪个缺德鬼写了一封高密信到雁城知府衙门,说他的老婆、也就是胡咬金的奶奶是地主阶级出身的,成分不好。 于是,当时雁城一个专门管政法的副知府亲自找他谈话,问他是愿意继续任副局长呢?还是愿意要老婆? 如果是想继续呆在巡捕局的话,就马上跟老婆结束婚姻关系。 如果是舍不得老婆的话,就立刻离开雁城巡捕局。 当时,胡咬金的爷爷是义无反顾的选择了爱情。 于是,他带着老婆孩子离开了雁城巡捕局,回到了下山村。 然后,和老婆一起相濡以沫,过着男耕女织、闲云野鹤的清闲小日子。 回到下山村之后,可能多多少少有点怀念当年的风光生活、或者是想刷存在感、或者是有点虚荣心在作祟,所以,他很喜欢在村民们面前吹自己的英雄往事,有空就吹。 而且,他动辄喜欢说一句‘老子一枪崩了你’的口头禅。 不过,胡咬金的爷爷虽然喜欢吹牛,虽然是下山村出了名的‘牛皮局长’,但在下山村,很多人都愿意服他。 因为他不是在瞎吹,而是确确实实扛过枪,确确实实打过倭寇鬼子和米国大兵。 后来也确确实实在雁城市巡捕局工作过。 而且还一路高升到副局长的位置上。 可以这么说,如果不是因为胡咬金的奶奶,那么,他现在最少也是一个从五品的地方大员。 所以,胡咬金的爷爷虽然喜欢吹牛,但村里很多村民都服他。 除了喜欢打鱼和吹牛之外,胡咬金的爷爷还特别喜欢逗小孩。 他逗小孩的时候,也总喜欢一边做拔枪的动作、一边说‘老子一枪崩了你’。 因此,村里很多小孩都怯他。 杨风在小时候,就很怕胡咬金的爷爷。 每次胡咬金的爷爷一到杨家院子里来,他就会吓得赶紧躲到家里,然后慌忙把门栓拴上。 虽然已经过去这么多年了,但小时候的这些画面,杨风仍然是记忆犹新。 在重生前,胡咬金的爷爷早已死于贫困交加之中。 可因为自己的这次重生,杨风又有幸见到了这位在下山村大名鼎鼎的‘牛皮局长’。 “怎么办?风哥哥。”燕子看着堂哥杨风。 “走,咱们到堂屋后面去看看。” 杨风虽然忌惮‘牛皮局长’,不敢去当面阻止,但直接去堂屋后面找胡咬金,还是没压力的。 于是,他带着燕子,俩人迫不及待的往堂屋后面走去。 …… 当杨风带着燕子穿过堂屋里人群走到堂屋后面时,只见胡咬金的老爸和二伯,正用一根绳子将胡咬金绑在柱子上面。 而胡咬金不停的挣扎,嘴里不停的说;“爸,二伯,放开我,快放开我。” 胡咬金的父亲说;“放开你,想得美,把你放开,又去搞爷爷的破坏。” 胡咬金一边挣扎,一边说;“爸,我不是去搞爷爷的破坏,这是封建迷信,不能信,是骗钱的。” “怎么不能信,我和你二伯以前都亲眼看见人家道士能够把人的魂放到阴间去,难道我和你二伯的眼睛都瞎了么——再说,就你写小说可以,我们就不能请道士放阴,你知道我和你二伯你爷爷有多想念我们的爷爷奶奶么。” “爸,这跟我写小说不是一码事,写小说可以出名,可以挣大钱,放阴纯粹就是骗钱。” “呵,你写小说出名、挣大钱,就你写的那些小说,给你老爸我擦屎都嫌烂。” “爸,那是你不会欣赏,你不知道什么叫文学,什么叫艺术。” 道完后,胡咬金又一边挣扎,嘴里一边不停的说;“爸,二伯,你们都放开我,赶紧放开我。” 见胡咬金胖乎乎的身躯被他父亲和二伯绑在柱子上面,杨风觉得又滑稽,又搞笑。 他和燕子交换了一个眼色,然后赶紧走过去。 “先伯伯、伟伯伯,你们这是……干什么?怎么把胡咬金给绑起来了?”杨风指着胡咬金,明知故问。 胡咬金见杨风和燕子突然出现,先是一愣,然后忙道;“风大侠,燕子妹妹,你们来得太好了,赶紧要我爸和我二伯放了我!~” “呵呵。”胡咬金的父亲苦笑一声,然后,言简意赅的告诉杨风;“这个傻小子,他爷爷想念死去的父母和爷爷奶奶了,请道士来放阴,然后想到阴间去看一看死去的父母和爷爷奶奶,可他老是不让爷爷放阴,说是什么封建迷信。” “哦。” 杨风朝胡咬金看了一下,接着,他骨碌骨碌的转了转眼珠子,再返过脸,对胡咬金的父亲和二伯笑着说;“先伯伯,伟伯伯,我能理解西爷爷这么做的苦衷,我也相信,放阴这种事情,也不是什么封建迷信,因为这个世界上的东西有许多用科学是无法解释的,信其则有、不信则无,唯心主义之所以会有广大的市场,就是因为这个原因,所以,我理解西爷爷请道士来放阴的行为,但是……” 杨风说到这里,故意顿了一下,然后看着胡咬金的父亲和二伯。 果然不出杨风的所料,胡咬金的父亲和二伯异口同声的问;“但是什么?” “呵呵。”杨风笑着耸了耸肩;“但是,今天晚上,请的这个道士,不可信,因为,他就是个老神棍来的。” “老神棍?” “没错,就是那种没有什么真本领、只会骗吃骗喝的老骗子。” “不会吧?” “信不信由您们,反正,这个老道士,我早就认识了,他叫陈半仙,有时候,陈家桥或者太子庙在赶集的时候,他会去摆算命的摊位。” “算命的?” “对——只是,他今晚又换了另外一副皮囊而已。” 接着,杨风对胡咬金说;“胡咬金,你也别劝你爷爷了,没用的,当局者迷,而且,你年龄又不大,跟我一样,才十六岁,他们成年人怎么会相信,反而,你越劝,就越是起反作用,所以,一切顺其自然吧。” 杨风一边说,一边朝胡咬金使了使眼神。 胡咬金可能是没有看见杨风对自己使过来的眼神,于是,自顾自的道;“风大侠,你有所不知啊,今天晚上,我爷爷被那个老神棍骗个几十块百把块,其实还是小事,我老胡担心的是,万一此事以后被媒体曝光出去,说大名鼎鼎的武侠小说作家胡八一家里的长辈居然大搞封建迷信活动,而这位大名鼎鼎的武侠小说作家不但不加以阻止,反而袖手旁观,,,你说,要是一旦这样传了出去,我堂堂一个武侠作家的脸还往哪搁?以后还怎么混?到时候,世界各国的读者会如何看待我?世界各国的媒体又会如何评价我?而再等个几百年千把年之后,后人们又会如何看待我?又会如何评价我?风大侠,燕子,你们说,是不是这个道理?” “呃???” 杨风和燕子面面相觑。 这俩堂兄弟还以为胡咬金担心的是钱被骗。 可万万没想到,这个奇葩担心的居然是这个问题。 一时之间,杨风和燕子都不知该如何说是好了。 好一会儿,杨风才说;“胡咬金,既然你担心的是这个问题,那好办,到时候,等你出名了以后,找个公关团队,帮你澄清一下,然后再做一做宣传,就万事大吉了,什么都ok。” “公关团队?” 胡咬金和燕子都瞪大眼睛。 因为,他俩还从来没有听到过这么新鲜的单词。 “喔。”杨风骨碌骨碌的转了转眼珠子。 然后,向他俩解释;“公关团队的意思就是专门为社会组织提供公共关系咨询或受理委托为客户开展公共关系活动的信息型、智力型、传播型、组织型的服务性机构。它涉及人际关系、公共传播、传播管理、组织行为、市场营销等诸多领域,并拥有自己独特的知识体系,因此,那些公关顾问需要掌握大量的知识,包括政治学、社会学、传播学、心理学、管理学等理论原理,还包括媒介关系、公关调查等专业技能。一个成功的公关团队能够游刃有余的处理好公共关系对于企业和个人的各种错综复杂的关系和声誉都具有重要的作用。” “我靠。”胡咬金睁大眼睛,看着杨风;“风大侠,你怎么懂得这么多?我老胡以前怎么从来没有发现?” “是呀。”燕子也跟着说;“风哥哥,你这些知识都是从哪里学来的,感觉比我爸妈他们这些老师,还知道得多。” “呵呵,都是从书和那些报纸杂志上面看的,读书千卷,如行万里嘛。”杨风随口撒谎。 “是什么书?什么杂志?什么报纸?”燕子忙问。 “这个嘛?”杨风故意挠了挠后脑勺;“忘了,好像是《意林》还是《知音》上面,有关于这方面的知识。” “喔喔,谢谢你风哥哥。”求知若渴的燕子忙道。 …… 由于杨风告诉胡咬金的父亲和二伯,说这个道士叫陈半仙,是个专门摆算命摊的老神棍来的,再加上燕子在一旁也随声附和,因此,胡咬金的父亲和二伯都将信将疑了,然后跑去告诉他们的父亲‘牛皮局长’。 牛皮局长虽然被陈半仙灌了迷魂汤,可年轻的时候毕竟是从死人堆里爬出来的。 因此,他虽然不大相信两个儿子的话,可也想试探一下。 结果没想到,在他的虎威之下以及‘老子一枪崩了你’的这句口头禅之后,陈半仙居然吓得原形毕露。 于是,一场‘放阴’的盛宴,宣告破产。 胡咬金的爷爷‘牛皮局长’本来想将这个陈半仙绑起来,然后明天天一亮,就送到乡衙门的联防队。 可没想到,这个陈半仙跑得更快。 在牛皮局长还没有下手的时候,就已经溜走大吉了…… 第27章;端午节快到了 日子过得蛮快,一晃重生过来快十天了。 离端午节只剩下两天了。 杨风决定多挣一些钱,和父母热热闹闹的过一个端午节。 这天晚上,杨风将闹钟调到了五点钟。 然后,在第二天凌晨,等闹钟一响,就早早的起床。 …… 翌日凌晨五点,杨风准时从床上爬起来。 起来后,第一件事是上茅厕,再就是洗漱。 洗漱完毕后,杨风用开水泡了两包‘康师傅方便面’。 吃完之后,他挑着补鞋的机子和工具材料,开始踏上了新一天的补鞋之旅。 不过,在出门之前,杨风有点不放心,于是,又特意的检查了一下装备,看今天有没有忘记带雨伞,以免造成昨天的悲剧重演。 见箩筐里带有一把雨伞之后,他这才放心的出门。 …… 这天,杨风自然不会像昨天一样往乌鸦村那个方向了。 他准备了一条新路线。 这条新路线是从对面河村穿插过去,然后再经过卢家牌、洪福桥、毛铺——再到专塘铺,腰铺。 如果快的话,可以一直到孙家桥镇。 当然,杨风也不希望跑这么远,因为这意味着生意不好。 生意好的话,一个村里面就可以补一个上午了。 所以,杨风可不想跑到孙家桥镇去。 早上五点,天色还是朦朦胧胧的,能见度不高,古老的小山村、依然沉浸在夜色的笼罩下。 此时此刻,天空是宁静的,大地是宁静的,山峰是宁静的,院落是宁静的,空气也是宁静的。 只有那一声声狗吠声和鸡鸣声,在小小的山村中彼此起伏着、回荡着。 杨风挑着担子,踽踽独行。 他先是穿过村外的那大片农田。 然后从跨在那条小河上的小石拱桥走过去。 过了小石拱桥之后,再经过烂布庙,就抵达对面河村了。 不过,在路过烂布庙的时候,杨风的心里有一点点发毛。 为什么呢? 是这样的,这个小破庙,是一个很邪门的地方。 一年冬天,一群黄皮子在里面集体上吊。 没多久,一个叫张大厚的老猎人和他的几个徒弟也跟着在里面一起上吊。 大家都说是黄皮子索命。 因为,这几师徒平时很喜欢捕捉黄皮子。 皮子剥了后拿去卖。 骨头和肉拿着炖萝卜。 从那以后,附近的村民们经常听见这个小破庙里面有奇怪的哭闹声。 从此,除了那几个胆子特别大的村民之外,没人敢在夜幕降临之后从烂布庙前面过。 即便要路过的,也是绕道走。 杨风虽然是一个重生者,但出于对那种神秘事物的畏惧心理,因此,从这个烂布庙经过的时候,也下意识的加快了脚步。 还好,有惊无险。 …… 走到对面河村的时候,杨风找地方坐了一下。 他从箩筐里面找出水壶,喝了几口茶水,然后,又从一个薄膜袋子里面掏出几块干红薯,啃了起来。 这些干红薯,可不是后世那些超市里面卖的干红薯。 这种干红薯都是地地道道的土特产,吃起来不但很甜,有嚼味,还有红薯的原味。 不像后世的超市里面卖的那种干红薯,虽然很甜,但那都是白糖的甜味。 吃了几块干红薯之后,杨风又坐了一会儿,然后朝四周逡巡几个来回。 接着,他挑着担子,开始上路了。 此时,已经是早上六点多钟,天色已经逐渐亮了起来。 杨风挑着担子,一直往前面走。 在这个对面河村里面,他可不想补鞋子,因为,这是邻村,认识的熟人太多了。 就这样,杨风挑着担子,直接奔向卢家牌村。 到了卢家牌村的时候,已经是早上七点多钟了,这时,很多村民都已经起来,到处炊烟袅袅。 杨风也扯开了嗓门,开始喊;“补鞋子啰,补鞋子啰。” 喊了一会儿之后,一个小屁孩拿着一双鞋子跑来。 这个小屁孩才七八岁,是个男孩,脸蛋红扑扑的,穿着一件蓝色的汗褂子和一条灰色的小短裤,脚上是一双大人的拖鞋,手里拿着一双黑色的童鞋。 “师傅,我要补鞋。”小屁孩睁大眼睛,天真无邪的看着杨风。 杨风很喜欢小孩子,不管是重生前,还是重生后,对小孩子都有一种天然的亲近感。 因此,他放下肩膀上的担子,弯着腰,笑着问小屁孩;“小弟弟,你的鞋子是哪里要补?” “这里——还有这里。” 小屁孩指着这双童鞋的鞋头,告诉杨风。 “喔。” 杨风拿起小屁孩手里的童鞋,往上一看。 原来,这双童鞋的鞋头都烂了,还有鞋头处的子线也断了。 其实这也不奇怪,小孩子穿皮鞋的时候,喜欢到处乱跑,到处乱踢,因此,鞋头部位最容易先烂。 “小弟弟,这鞋头上的皮料,我补不了,不过,那些断了的尼龙线,我可以补。”杨风很亲和的告诉小男孩。 小男孩睁大眼睛,抿着嘴,仔细想了想。 然后他问杨风;“那要多少钱?” “五毛钱吧。”杨风伸出五根手指头,对小屁孩道。 小屁孩一副很认真的样子想了想,点头道;“好。” “小弟弟,你妈妈呢?” 杨风没急着帮这个小屁孩补鞋,他得先问清楚对方的大人。 否则,到头来,不但没钱,还倒打一耙的说他忽悠一个小盆友,那就欲哭无泪了。 其实,他只要五毛钱,已经很低了。 要知道,这种童鞋的尼龙线断了,拉起来比成年人的皮鞋更麻烦。 成年人的皮鞋虽然码数大,可好下手。 而像这种童鞋,虽然码数小,不需要补那么多针,可根本不好操作。 所以,五毛钱一点也不多。 如果是成年人的皮鞋要补线,起码得一块钱。 “我妈妈?”小男孩睁大眼睛,一副很委屈的样子抿了抿嘴,然后道;“我妈妈不要我和爸爸了。” 杨风心里一酸,然后问;“那你爸爸呢?” “我爸爸,他在粤省打工。” “那你爷爷奶奶呢?” “我奶奶,在煮饭。” “???” 杨风一下感到很为难。 很显然,如果补的话,恐怕这五毛钱都会打水漂。 而且,这还是开张的生意。 可要是不补的话,看着这小男孩企盼的小眼神,他又有点不忍心。 想了想,他轻轻叹了口气,然后准备帮这个小男孩免费补这双小皮鞋。 留守儿童,也怪可怜的。 就在杨风准备帮这个小男孩免费补这双小皮鞋的时候,小男人忽然问;“哥哥,你是不是担心我不会给钱啊?” “没,没有。”杨风心里一慌,忙道。 “哥哥,你放心,我不会少你一分钱的。”小男孩天真无邪的看着杨风,然后一边说,一边从裤兜里掏出一张皱巴巴的五毛钱纸币出来。 “呃?”杨风顿时一愣。 然后,他颇感惭愧的低着头,接着,找个地方坐下,再拿着这个小男孩的小皮鞋,开始补了起来。 童鞋跟成年人的皮鞋不同,同学基本上都是用猪皮制作的,而且鞋底都是深筒,因此,粘好胶之后,还得再拉一圈线。 杨风本来只想帮这个小男孩把前绑部位的线重新拉一遍。 可是,由于愧疚心理作祟,因此,他干脆将这双小皮鞋的前前后后的线全部重新拉了一遍。 杨风在用‘子线钻子’上线的时候,这个可爱的小男孩也蹲在面前,睁着圆溜溜的大眼睛看着。 “哥哥,你补鞋的技术好好啊。”小男孩由衷的称赞杨风。 “哪里哪里,小弟弟,你过奖了。”杨风笑道。 将这双小皮鞋的尼龙线全部上完之后,杨风又将鞋面上的灰垢用布擦了擦。 然后,他将这双小皮鞋递给小男孩;“都补好了。” “谢谢哥哥。”小男孩高兴的接过自己心爱的小皮鞋。 他爱不释手的左看右看之后,然后,将手里那张皱巴巴的五毛钱纸币递到杨风面前;“哥哥,给。” 杨风讪讪的笑了笑,然后轻轻将小男孩手里那张皱巴巴的五毛钱纸币推开;“算了,小弟弟,不用了,这几毛钱,留着到学校里买糖吃,就当是哥哥请你的。” “哥哥?” “小弟弟,听哥哥的,好好学习,天天向上。” “……” “好了,小弟弟,再见。” 然后,杨风挑着担子,往前面走去。 他一边走,嘴里一边喊着;“补鞋子啰,补鞋子啰。” 也许是善有善报,杨风刚走到另外一个院子里的时候,立刻有三个村民从屋子里出来,拿着皮鞋让杨风补。 其中一个村民的皮鞋是大面积脱胶。 另外两个村民的皮鞋是脱线。 杨风毫不客气,照单全收。 半个小时之后,这三双皮鞋全部搞定。 大面积脱胶的收了一块钱。 另外两个脱线的分别收了五毛钱。 这样一来,他一下就挣了两块钱。 啧啧,两块钱,在这个年代,可不是小数目了,能够买半斤上好的五花肉。 因此,杨风心里美滋滋的。 明天过端午了,所以,他今天想尽量多补几双皮鞋。 最好能够挣个二十块钱,就心满意足了。 这样,明天就可以和父母一起热热闹闹的过一个端午节了。 …… 出了卢家牌村之后,杨风挑着担子,进入了洪福桥村。 刚进入洪福桥村的时候,就有几条恶狗围了过来。 这个年代,农村里面养狗的村民特别多。 一是;为了防盗。 二是;狗这种动物,十分灵性,又够义气,老百姓喜欢养。 当然,还有一种情况,就是有一些村民养狗,纯粹是为了在冬天的时候宰掉吃它们的肉。 要知道,湘西这一带的农村里面,豢养的都是土狗,这种土狗肉,特别好吃,又很补,而且在大冬天的时候吃狗肉,又很暖身,因为狗肉属于热性食物,吃一斤狗肉,就等于是烤了三把火。 因此,有的村民养狗,纯粹是为了在冬天吃它们的肉。 对于这种勾当,杨风是干不出来。 因为狗这种动物,特别灵性,特别讲义气,也特别忠心。 因此,别说是在冬天杀它们吃它们的肉,哪怕它们受伤了,或者被那些‘打狗队’的偷偷猎杀了,杨风心里都会特别难过。 就好像是身边的某位亲人发生了不幸一样。 作为一个走乡串户的补鞋匠,杨风自然有对付狗的招数。 这是他父亲这个老补鞋匠教的,一旦在某个地方被狗围攻的话,千万不要跑,也不要怕,直接将担子里的压脚板拿出来,晃几下,它们就不敢近身了。 这一招,杨风重生后的这些日子,挑着担子到处串乡补皮鞋时,是屡试不爽。 因此,当这几条狗围着他汪汪叫的时候,他不慌不忙,将担子里的那个压脚板拿出来,对着这些狗们晃几下,这些狗吓得立刻后退了。 将这些围攻自己的土狗们吓退之后,杨风又挑着担子,往洪福桥村里走去。 “补鞋子啰,补鞋子啰。” 杨风一边喊,一边进村。 此时,已经是早上八点多钟了,很多村民已经吃完了早饭。 因此,当杨风这么一喊之后,家里有皮鞋要补的,立刻拿了出来。 这不,一个穿着一身淡红色短裙的、打扮得干干净净的年轻妹纸,就拿着一双高跟鞋走来。 “小师傅,我这鞋要补一下。”这个妹纸提着一双黑色的高跟鞋,笑着走过来,对杨风说。 “好嘞。”生意上门了,杨风赶紧放下肩膀上的担子。 然后,结果这个妹纸手里的黑色高跟鞋,一边看,一边问;“是哪里出了问题?” “这个地方的线脱了,帮我踩一下线。” 年轻的妹纸指着一只高跟鞋的腰部,告诉杨风。 “嗯,没问题。” “小师傅,这里踩一下线,要多少钱?” 杨风想了想;“五毛钱吧。” “……”年轻妹纸的神色有点不悦。 但没办法,补鞋子,五毛钱是起步价。 哪怕是一个小丁点的地方补一下,也得五毛钱…… 第28章;姐姐回来过端午 随着补鞋机一阵‘哒哒哒’的声音,杨风很快将这个年轻妹纸的鞋补好了。 “小姐姐,你看行吗?”杨风将补好的高跟鞋给它的女主人过目。 “嗯,行,补得好,小师傅,你的技术真不错啊。”年轻妹纸看了看之后,由衷的赞叹着。 “哪里哪里,小姐姐过奖啦。” “是真的补的很好——知道我为什么一眼就看出来你补的很好吗?” “……不知道。” “因为我以前也是学做皮鞋的。” “你以前是学做皮鞋的?” “没错。” “那你一定是学做‘面子功夫’的吧?” “不是,我是学做‘坐功夫’的,呵呵。” “什么?你是学做‘坐功夫’的?”杨风颇感惊讶的看着这个干净秀气的小姐姐。 学做皮鞋,分为两大种技术。 一种是做鞋面的技术,行业内俗称‘面子功夫’。 一种是做鞋面和鞋底组合的技术,行业内俗称‘坐功夫’。 而做‘面子功夫’的,通常都是女性,因为这种活轻巧、又讲究手法,因此,适合女孩子学。 而做‘坐功夫’的,通常都是男性,因为这种活比较脏、技术更复杂、而且需要一点力气,因此,适合男孩子学。 所以,学做皮鞋的男女学徒,通常是女孩子学做‘面子功夫’,男孩子学做‘坐功夫’。 而眼前这个长得温婉秀气的小姐姐,不但学过做皮鞋,而且还是学做‘坐功夫’的,因此,杨风不得不感到惊讶。 “呵呵,是呀,我喜欢做‘坐功夫’,虽然幸苦点,但挣的钱多,而且,可以更好的锻炼身体。” 道完后,这个年轻妹纸颦蹙娥眉,思索须臾,接着,拿另外一只高跟鞋对杨风道:“还有这只鞋,干脆也补一下,至于钱嘛?我再加个两三毛,怎么样?” “没问题。”杨风连忙点头。 接着,他拿着这只高跟鞋,看了看,再放在补鞋机的针头下面。 随着几下‘哒哒哒’的补鞋机声音,这只‘本来就只脱了一针线’的高跟鞋,很快被搞定了。 “谢谢你了小师傅。” 年轻妹纸将一张五毛的纸币和两张一毛的纸币递到杨风手里。 接着,高高兴兴的提着她的一双高跟鞋离开了。 …… 这天上午,杨风在洪福桥村的生意很不错,这双皮鞋刚补完,另外一双皮鞋又送上门了。 短短两个小时之内,他居然补了十几双皮鞋。 加起来,一共挣了将近十块钱。 生意这么好,杨风自然是高兴得不得了。 看来明天的端午节能热热闹闹的过了。 他打算换个地方,再挣个十块钱,然后就打道回府。 可惜天公不作美,杨风刚挑着担子准备赶往毛铺村的时候,天生突然乌云滚滚。 然后,一阵轰隆隆的雷雨声。 接着,倾盆大雨从天而降。 这一场大暴雨下了足足两个小时,其猛烈的程度,绝非昨天那场暴雨所能相颉颃。 因此,当雨停了之后,放眼四野,到处都是哗哗的大洪水。 像那些小溪小河里面,洪水早已将两边的岸都掩盖了。 这种情况下,杨风自然是没法再补鞋了,因此,他挑着补鞋的机子和其它工具材料,赶紧往下山村赶去。 一路上,杨风看见许许多多村民提着桶子,拿着各种捕鱼的工具,往洪水汹涌的地方奔去。 他们都是去打洪水鱼的。 这个年代,只要发洪水,河里、沟里、或者是小溪里的鱼啊虾啊泥鳅啊之类的就特别多。 最重要的是大鱼也冒出来了。 像每次发大洪水之后,大草鱼大鲤鱼大鲢鱼之类的大鱼都出现在各种水道里面,当地人都管这这种鱼叫‘洪水鱼’。 杨风小时候特别喜欢打洪水鱼。 每年夏天,只要一发大洪水,他就赶紧拿着捕鱼的工具出去打洪水鱼。 而每次出门,除了许多小鱼小虾之外,总能打到几条大的。 有时,还能打到半斤重的大蛤蟆或者是团鱼之类的。 …… 赶回下山村的时候,杨风看见村里的许多村民也提着桶子、拿着各种捕鱼的工具到村外的那条河里去捕鱼。 大伙就像是过年似的,欢欣雀跃的往洪水的方向奔去。 在三五成群的捕鱼大军中,杨风忽然看见了胡咬金。 只见他和他爷爷正提着桶,扛着一个大渔网,激动的往河里跑去。 胡咬金的爷爷是个吹牛大王,除此之外,他老人家最大的爱好就是打鱼,因此,虽然是一把年纪,可步履一点也不比年轻人逊色。 杨风也按捺不住了,小时候,他可是最喜欢捕洪水鱼的,而且这个年代,由于电鱼机的数量少,因此,河里面的鱼虾还是比较多,到了发大洪水的时候,随随便便捕个几斤不是问题。 因此,杨风挑着担子赶紧跑到杨家院子。 亢奋的到家里后,母亲在堂屋里剁猪草,父亲的脚伤还没有愈,他帮着母亲整理畚箕里面的那些碎猪草。 杨风本来想赶紧换衣服然后拿着捕鱼的工具去河里打洪水鱼,可是,他发现父母今天都特别高兴,在有说有笑,于是,一下勾起了他的好奇之心。 “爸,妈,您们今儿个怎么这么高兴?”杨风好奇的问父母。 “你姐姐今天上午打电话回来了。”母亲高兴的告诉杨风。 “姐姐今天上午打电话回来了?”杨风一听说他姐姐今天上午打电话回来了,也跟着高兴了起来。 “是啊,风伢子,你姐姐今天上午打电话回来,打在老村长家里。”母亲高兴的说。 (这个年代,电话的普及率很低,一个村也就那么几部电话机,因此,外地的村民打电话回家时,都是打这几部电话,然后,人家会来喊你去接电话,一般的喊一次是一块钱的跑路费。) “姐姐打电话回来怎么说?” “她说她明天回来过端午。” “什么?姐姐明天回来过端午?太好啰。” 杨风高兴得差点蹦了起来。 杨风只有两姐弟,他姐姐叫杨琴,1975年出生的,今年刚好20岁,比杨风这个弟弟大四岁。 杨风的姐姐今年虽然才只有20岁,可在粤省打工却已经有整整四年了。 她初中刚毕业,就和村里几个年轻女子一起南下粤省打工。 然后,一直在莞城和特区一带讨生活,什么鞋厂、电子厂、毛织厂、玩具厂等等之类的工厂,她都进过。 杨风和他姐姐的感情很深,从小就很深。 小时候,姐姐经常背他、抱他,带他上山捡柴,带他在水沟里捕鱼。 每当他哭鼻子的时候,姐姐总是想尽千方百计的哄他开心,帮他擦眼泪。 家里有好吃的,姐姐自己从来舍不得不吃,也要省下给这个弟弟吃。 而姐姐之所以初中刚毕业就没有念高中了,而是去粤省打工,说白了,也是因为这个弟弟。 其实,杨风的姐姐念书的成绩很好,真的,在班上总是名列前茅。 而且长得也好看,唱歌也很好听,从小学到初中,姐姐都是班上的文艺委员。 但是,由于家庭条件的原因,所以,她选择了辍学,然后到粤省去打工,将念书的机会留给了唯一的弟弟杨风。 可惜许许多多鲜花的命运,最后总是插在了牛粪上。 杨风的姐姐也不例外。 后来,姐姐被一个渣得不能再渣了的渣男给骗了,这个渣男是邻村人,叫飞板板,从小偷鸡摸狗,游手好闲,跟不三不四的女人鬼混。 长相也很丑,鼻子塌得跟一块木板似的,正因为如此,大家才喊他‘飞板板’。 杨风的姐姐漂亮、贤淑、勤劳、持家,最后却嫁给了一个这样的渣男。 更令杨风憎恨的是,这个渣男不仅经常在外面跟别的女人鬼混,还经常动手打杨风的姐姐,就连怀孕的时候,也照样狠狠的拳打脚踢。 所以,杨风这次重生了,他发誓,一定要对姐姐好,一定要阻止姐姐嫁给这个渣男。 他今年想开一家鞋店。 可一家店铺,自然一个人是无法应付。 所以,他想喊上姐姐。 这样一来,姐姐不但不用再在工厂里面受苦受累,还可以挣到更多的钱,真是一举两得。 要知道,在这个年代,开鞋店是很好赚钱的,这个年代的皮鞋价格高,成本又低,因此,一双皮鞋随随便便可以赚二三十块钱。 不像二十多年后,皮鞋的单价一直没涨上去,可成本却涨了不少,再加上物价早已翻了n倍,因此,做皮鞋根本就挣不到多少钱了,还不如在工厂里面打工。 这也是十几年后,曾经在各个大街小巷风靡一时的皮鞋加工店、为什么会销声匿迹的主要原因。 现在姐姐回来过端午,杨风正好可以今年想开鞋店这个设想告诉姐姐。 作为一个重生者,作为一个在重生前的鞋厂小老板兼皮鞋设计师,杨风深知,这个年代开皮鞋店,是稳赚不赔的。 再加上自己的金手指,因此,前途就更加不可限量了。 他可不想一辈子挑着补鞋的机子到处走门串户的给人家补鞋。 …… 由于明天姐姐回来过端午,杨风的心情格外开心,因此,他准备今天多抓几斤洪水鱼回来。 就这样,他赶紧将补鞋的机子和其它的工具材料放到堂屋的旮旯里,接着,迅速换上一身烂衣服裤子,然后,再从楼上将那个用来捕鱼的‘虾簸’找到,接着,提着塑料桶子,雄赳赳气昂昂的去河里抓洪水鱼了。 在出发之前,父母自然不大允许,要知道,下了两个多小时的暴雨后,村子外面那条邵水河的河水很大,汹涌奔腾的洪水就像猛兽一样的往下流滔滔不绝,这么大的洪水去抓鱼,自然是很危险的,以前村里不是没发生过这样的悲剧,有的孩子去抓洪水鱼,抓着抓着,连人带桶的都被洪水冲走了。 所以,父母都很担心,不让杨风去抓洪水鱼。 杨风笑着安慰父母;“爸,妈,没事的,你儿子的水性怎么样,您们还不知道么,而且您们放心,儿子只是河滩边上捞鱼,绝不会到水深的地方去。” 在杨风的一再安慰和请求之下,父母才终于答应让他去抓洪水鱼。 不过,杨风在出门的时候,他俩还是有点不放心的反复叮嘱,要杨风少抓几条都没关系,千万不要到河水深的地方去抓。 “好嘞,爸,妈,您们都放心吧,儿子保证不会到河水深的地方去抓。” 说完之后,杨风提着桶,手里拿着捕鱼的‘虾簸’,大步流星的往村子外面的那片大农田走去。 …… 当杨风走到村子里那条毛马路上的时候,他发现,往河里去捕鱼的村民越来越多了,大家都显得很亢奋,仿佛参加一场饕餮大宴似的,都提着桶,扛着大大小小的各种捕鱼的器具,顺着村外那片大农田的小路,疾步往邵水河方向走去。 而在邵水河的河岸上,站着许许多多捕鱼的村民。 他们以各种姿势往河里捞鱼,手里的捕鱼工具则是五花八门,什么渔网鱼叉鱼篓都有。 远远望去,河里的洪水似乎比开始更大了,更猛了,犹如滔滔黄河水似的,河堤上的许许多多地方,都被洪水掩盖了,那又黄又浑的洪水,正顺着被掩盖的河堤,将大量的洪水往河堤下面的农田里灌。 看着这幅情景,杨风唏嘘不已。 要知道,离早稻成熟的季节也就只有一个多月了。 可这样一搞,不知道有多少稻子会被洪水吞噬,浸泡烂掉。 …… 七八分钟后,杨风提着桶子拿着捕鱼的竹器‘虾簸’,走到了邵水河的河堤上。 只见滔滔洪水的河面上,时不时的有一些木头、树、以及死猪死鸡之类的东西漂下来。 河堤上面站满了人。 胡咬金和他的爷爷牛皮局长,也在河堤上,这对爷孙俩,一个用渔网打鱼,一个提着桶装鱼。 看来,这俩爷孙的收获不小,因为,胡咬金手里提的那个桶,沉甸甸的。 这么大的洪水,像杨风手里的这种捕鱼工具,是不行的。 他只适合在河滩上打捞。 于是,杨风提着桶,拿着‘虾簸’,顺着河堤,到下面的河滩上去捞鱼。 在经过胡咬金的时候,他好奇的朝胡咬金的桶里面看了一眼。 这一看,直把杨风惊得目瞪口呆…… 第29章;水猴子 只见胡咬金的桶里面,居然有一只、哦、不对、有一对水獭。 这一对水獭都有好几斤重,它们的双腿被绑在一起,虽然在桶子里面活蹦乱跳,不停的吱吱吱的叫,但已经无法窜出桶子外面了。 除了这两只水獭之后,胡咬金提的桶里面还有几条大鲤鱼和鲶鱼,足足有七八斤。 还好,胡咬金提的这个桶是个水桶来的,够大,否则,早已塞满了。 胡咬金正乐呵呵的看着他爷爷用渔网打鱼。 他爷爷不慌不忙,嘴里一边‘吧嗒吧嗒’着毛烟,眼睛一边注意着渔网里面的动静。 ‘吧嗒’了几口毛烟之后,他慢悠悠的向孙子胡咬金传授打鱼的经验;“咬金伢子,你要注意看你爷爷我是如何打鱼的,打鱼的时候,一定要有耐心,不要将网放下去就起上来,这样的话,涨再大的洪水也打不到鱼,除此之外,发大洪水的时候,打鱼一定要会选位置,不要随随便便乱打,要选在回水窝,这样,鱼就多,大鱼也多……” 又‘吧嗒’了几口嘴里的毛烟之后,他将洪水中的渔网慢慢起上来。 随着硕大的渔网离水面越来越近,里面的浪花也越来越多。 当渔网完全脱离水面之后,只见里面白花花的,一大片浪子鱼。 “哈哈哈。”胡咬金高兴得大笑。 然后,他对身边的杨风说;“风大侠,我爷爷打鱼厉害吧。” “厉害厉害。”杨风忙道。 “哈哈哈,好不容易才发一次这么大的洪水,洪水大,鱼就是多,今天不打个半桶,我和爷爷就不回去。” “是啊,而且,洪水鱼,也好吃。” “没错,我最喜欢吃的就是洪水鱼。” 胡咬金一边说,一边配合他爷爷,将渔网里面的浪子鱼全部用手舀进桶里面。 “风大侠,你刚刚来吧。”胡咬金看着杨风的空桶。 “是啊,刚来。” “那还不赶紧占个好地方,说不定,也能弄几只水猴子上来,到时候,将皮剥掉,将内脏去掉,然后用高压锅炖几个小时,我擦,多香啊。”胡咬金一边说,一边馋得伸出舌头,朝嘴巴周围绕了绕。 在湘西一带,老百姓都将水獭称之为‘水猴子’。 他们将这种动物视为水里面的野兽。 不过,大多数人不喜欢吃水獭肉,认为它们也是灵长类动物,跟人类是近亲。 甚至,还有许多人认为它们就是‘水鬼’。 自然,是更加不会吃这种动物了。 但也有少数人喜欢吃。 就像胡咬金的爷爷,他就特别喜欢吃水獭肉。 当然,在这个年代,河里的鱼虾虽然很多,但水獭这种物种并不常见,因此,能够吃它们的机会并不多。 只有在发大洪水的时候才有机会捞到它们,在平时,恐怕连见上一面都难。 在这种情况下,对于喜欢吃水獭肉的老百姓来说,这种口味就更加显得弥足珍贵了。 看着胡咬金说得有滋有味的这幅馋相,杨风刚到嘴边的话又不得不暂时咽了回去。 过了一会儿后,他才缓缓道;“胡大作家,这种动物,不叫水猴子,是叫水獭,它们是属于国家的保护动物。” “什么?水塔?” “没错。” 接着,杨风又加了一句;“它们是属于国家的保护动物,吃它们是触犯法律的。” “……风大侠,你总该不会让我老胡把这两只水猴子给放了吧?” “放不放我不知道,但是胡大作家,我就是想告诉你,这种动物,是国家的保护动物,而且数量是越来越少了。” “嘶~”胡咬金皱着眉头,想了想,道;“数量少不少,我老胡不管,我老胡就知道,这是我和我爷爷好不容易才弄到的美味,要不是今天发这么大的洪水,都不知道要猴年马月才能吃一回它们,现在要是放了,那实在太可惜了,别说是我同意,就是我爷爷,也绝不会同意……再说,我现在放了它们,要是待会,它们被别人又捞到,还不是照样要被人家干掉,是不是?” “……” “所以说,风大侠,这两只水猴子,不管是不是什么国家的保护动物,先吃了再说,嘿嘿。” 就在胡咬金说这话的时候,桶里面的一只水獭突然往桶面上窜了一下。 “我草!~”胡咬金惊得瞪大眼睛,赶紧往下一拍。 接着,他拧着这只水獭的脖颈后面的皮,狞笑着将这只水獭从桶里拧起来,嘿嘿笑着对人家道;“你娘的,到了我老胡的手里,还想逃跑?做梦吧你。” 说完后,这个死胖子又将人家狠狠扔回桶里面。 “唉~” 杨风摇了摇头。 他想算了,不管了,这两只水獭落在胡咬金和他爷爷手里,也算它们倒霉。 再说,趁现在洪水大,得赶紧去捕捞洪水鱼。 否则,等洪水退了,就什么都晚了。 要知道,现在暴雨早停了,洪水迟早会退的,只是个时间问题,估计现在已经是洪水的最高峰期了。 于是,想到这里,杨风决定赶紧去捕鱼算了。 可就在杨风提着塑胶桶和‘虾簸’要离开的时候,胡咬金忽然又改变了主意。 “风大侠,我老胡刚才想了一下,还是决定把这两只水猴子放了算了。” 杨风颇感意外的看着胡咬金。 然后,他对胡咬金翘起大拇指;“胡大作家,你不愧是个写小说的,就是英明,我没有骗你,这不叫水猴子,是叫水獭,它们是国家的二级保护动物,吃它们,那是犯法的。” “我老胡决定放它们一条生路,担心的不是这个问题,再说,吃它们,也不是一回两回了,多一回又何妨……”胡咬金缓缓摇头。 “那你担心什么?”杨风愣愣的看着胡咬金。 “……我老胡担心的是,万一此事今后被娱乐圈的狗仔队曝光了,说堂堂一个著名的武侠作家,在明明知道这个什么水塔是国家保护动物的情况下,还要吃了它们……你想想,到时候,我的读者们会怎么看待我这个大作家?媒体会怎么报道我这个大作家?是不是?” “???” “所以说,我老胡决定马上放了它们,至于以前吃掉的那些什么水塔,要吐是吐不出来了,因为它们早已变成了粑粑,被浇到了菜园里面,所以,吐是吐不出来了,但这也不能怪我老胡是不是,不知者不罪嘛,我老胡要是以前知道这些什么水塔是国家保护动物的话,肯定就不会吃它们,对不对?” “对,对,没错,没错。”杨风忙道。 “所以风大侠,你以后成了我老胡的经纪人之后,一定要向媒体多多解释这个问题,说我老胡以前不是故意吃它们什么水塔的。” “好,好,我到时一定解释。” “嗯,那就拜托你啦。” 接着,胡咬金偷偷摸摸的朝他爷爷瞧了瞧,再趁他爷爷不备,迅速的将桶里面的两只水獭扔到洪水里面去。 然后,他装模作样的大声道;“爷爷,不好啦,水塔,不,水猴子都跑啦~” 第30章;抓洪水鱼 “什么?” 胡咬金的爷爷正在专心致志的盯着渔网里面,听到这个消息时,瞬间一愣。 愣了须臾,他扭脸看着自己的这个宝贝孙子,生气的问;“它们不是在桶里面么?怎么会跑了呢?” “我也不知道啊。”胡咬金摊了摊手,佯装一副很无辜的表情;“我刚一下没注意,它们就跑了。” 道完后,胡咬金接着又道;“要不,爷爷,我这就去水里把它们重新给抓回来?” “算了。”胡咬金的爷爷忙道。 他虽然很生气,可更担心这个宝贝孙子的安危。 爹妈疼小仔、爷爷奶奶疼长孙,这话在农村中不是没有道理的。 一旦百年之后,端遗像的、拿孝棍的可都是长孙啊。 于是,这位曾经在二战打过倭寇鬼子后来又在棒子半岛打过米国佬的老革名、又反过来安慰这个宝贝长孙;“咬金伢子,算了,跑了就跑了,下次涨大洪水,爷爷再抓几只水猴子,要炖还是要爆炒,由你一句话,,,再说,今天这洪水,河里的鱼特别多,这两只水猴子跑了,正好咱们这桶子里面可以多腾出一些地方来装鱼,对不对?” “爷爷,那就这么算了?”胡咬金在他爷爷奶奶面前不愧是个戏精,无辜的样子佯装得惟妙惟肖。 “算了算了,跑了就跑了嘛,呵呵,咬金伢子,我的乖孙子啊,你可千万别跳水里面去抓它们了,再说,这么大的洪水,想抓也抓不到了,它们早就不知道遁到哪儿去了,呵呵。” “好,爷爷,那我这次就听您的,下次要是捞了两只水猴子上来,还跑掉的话,我老胡哪怕追到太平洋,也要不它们给追回来。” “……这就对了嘛。” 胡咬金的爷爷一边说,一边‘吧嗒’着嘴里的毛烟。 然后,慢慢的拉绳子,将洪水里面的渔网起上来。 这一网可不得了,离水面还很宽的时候,网里面就‘扑腾扑腾’的闹出了很大的动静。 “唉哟哟。”胡咬金的爷爷也惊呆了,赶紧严阵以待。 胡咬金也赶紧站在一边,准备帮爷爷的忙。 当他俩爷孙将这一网起出水面的时候,周围很多村民都惊呆了。 因为,网里面居然有一条很大的金尾巴鲤鱼。 起码有十几斤重。 只见这条大金尾巴鲤鱼,在渔网里面不停的挣扎,由于块头太大了,整个渔网的四根竹架子,都被它折腾得歪歪扭扭。 “哈哈,发达了,发达了。”胡咬金高兴的大声道:“看来,恶有恶报,善有善报,这老古话说得一点是也没错啊,,,从今天起,我老胡决定,除了天天写小说之外,也天天做好事,每天至少做一件,以后,我老胡还要捐款,每本小说的稿费,至少捐十分之一、不、至少捐五分之一出来,一千万稿费,我老胡就捐二百万,五百万稿费,我老胡就捐一百万,要是有一个亿的稿费,哈哈,我老胡至少要捐二千五百万……” 胡咬金得瑟的不行不行的,好像他写小说一定会像偶像古龙一样成功似的。 这么大的鲤鱼,说实话,杨风也惊得瞠目结舌。 哪怕他是从二十多年后重生过来的。 可是,看到一条这么大的野生鲤鱼,心里也无法淡定。 因此,等胡咬金俩爷孙将这条大鲤鱼弄上来的时候,他觉得再也不能浪费时间了。 于是,赶紧提着桶子、拿着‘虾簸’,去找水缓的河滩捞鱼了。 作为从小在下山村长到大的农村娃子,杨风对这条河的具体地形是了如指掌。 哪里有河滩。 哪里有急弯。 哪个位置的水深。 哪个位置的水浅。 杨风是知道得一清二楚。 要知道,他在小时候,每年的夏天一到,可是几乎每天都会到这条河里来捕鱼、摸田螺、钓田鸡、钓鱼、以及洗澡啊。 因此,他很快就找到了一处河滩。 然后,将桶放在干处,再卷起裤脚,拿着‘虾簸’,小心翼翼的到洪水里面去捞鱼。 河滩上的洪水比较浅,呈缓缓地斜坡型,下面都是浅浅的青草,如果没有发洪水的话,河滩上面根本就不会有水,河水都是在河床里面,因此,每天会有很多放牛娃赶着自家的牛到这一片片河滩上来放牛。 可发洪水就不一样了,别说是河滩,就是河堤,有时都会被洪水淹没。 拿着各种各样的捕鱼工具在河滩上捞鱼的村民有很多。 都是些不敢下深水的妇女和大姑娘。 因为,河滩这种地方,安全性很高,不易被洪水冲走。 当然,这种地方也藏不住大鱼。 像那些大草鱼、鲤鱼、鲶鱼、等等大鱼是肯定不会呆在这种浅水处,它们只会呆在水深的地方,尤其是那种回水窝,最容易招引这些大鱼。 但河滩这种地方,每次发大洪水的时候,小鱼小虾特别多。 像那些小秋刀鱼、花泥鳅、沙鳅、泥鳅、黄鳝、小鲫鱼、木虾、红尾巴鱼、黄刺骨鱼、螃蟹、浪子鱼、荷花鱼、等等各种各样的小鱼仔特别多。 每捞一次,基本上不会放空,只是捞多捞少的问题。 杨风捞得很过瘾,比吃鱼的瘾还大。 正所谓‘呷鱼没有捕鱼味(爽)’,指的就是这个道理。 不仅是杨风,许许多多来捕鱼的人都一样。 他们不一定很喜欢吃鱼,但却很享受捕鱼的乐趣。 捞了不到半个钟头,杨风就差不多捞了一两斤了。 桶里面是各种各样的小鱼小虾都有。 还有一只足有半斤重的大蛤蟆,也被他捞到了。 不过,杨风还没有鸣金收兵的念头。 因为,明天姐姐要回来过端午,所以,他想尽量多捞一些洪水鱼。 这样,到了明天,就可以好好的享受一顿洪水鱼大餐了。 …… 随着洪水的渐渐退却,河滩上裸露的地方也越来越多了。 到了下午四点多钟的时候,河滩上的洪水已经退却了三分之二以上。 而且,即便没有退却的地方,水流也不再湍急。 因此,那些小鱼小虾,也越来越少,因为它们都跑到河里面去了。 捕捞到这个时候,杨风也收获颇丰,起码捞了七八斤。 全是小鱼小虾,还有一只大蛤蟆,另外,有几条个头稍大的黄刺骨鱼。 捞了这么多,再加上洪水已经退却了,因此,杨风不想再捞了。 就这样,他洗了洗裤脚,然后,一只手提着沉甸甸的塑胶桶,另外一只手拿着‘虾簸’,准备打道回府。 就在这时,他忽然看见燕子和曹细妹这两个熟悉的倩影,一人提着一个桶,一人提着一个畚箕,顺着河堤,朝河滩走来…… 第31章;一把手又来了 很显然,燕子和曹细妹这两个丫头都是到河滩上来捕鱼的。 这个时间点,学校里都放学了,学生们来凑热闹,也是很正常。 毕竟,湘西一带虽然降雨量大,可这种壮观的洪水场面,也并不是想看就有得看的,一年也就那么几次。 可她们来捕鱼,就显得略微晚了一点。 洪水都已经退了,大家都已经捞得盆满钵满,这个时候还跑来捕捞什么鸟洞洞。 所以,见燕子和曹细妹这两个丫头朝河滩方向走来,杨风的眉头立刻就皱了起来。 但他的心跳同时也在迅速加速。 自然是因为这个曹细妹,令他的心跳在急速的上升。 这是他后世喜欢了一辈子的女神。 还好,这次,他重生了,知道曹细妹的心里其实也在默默喜欢着自己。 否则,可就真的要遗憾终生。 这也算是重生者的一大福利吧。 …… 燕子和曹细妹都穿着校服,看来,刚回来没多久。 她俩可能还不知道杨风也在这片河滩上,因此,急急忙忙的朝这边走来。 燕子手里提着一个畚箕。 曹细妹手里提着一个绿色的小塑料桶。 女孩子就是女孩子,出门捕鱼都显得这么斯文。 两个丫头都很激动,跑到河滩上之后,也没去顾忌众人们的异样眼光,立马就进入了捕鱼模式。 只见燕子这丫头,兴奋地扬起畚箕,不由分说的就朝河水里一捞。 捞上来一看之后,也不知道畚箕里面究竟捞到了一些什么玩意,燕子显得很高兴,她急急忙忙将曹细妹手里的那个小绿桶里面舀点河水进去,然后,将畚箕口对着小桶,往里面倒进去。 倒完之后,燕子乐呵呵的瞅着小桶里面,一边对曹细妹说了些什么,接着,扬起手里的畚箕,又是往河水里面一捞。 “???” 杨风很好奇,不知道燕子捞了些什么上来,于是,提着桶和‘虾簸’,径直走了过去。 走过去一瞧之后,原来,捞了几只小米虾,还有一只胖乎乎的小蝌蚪。 杨风也是醉了,他哭笑不得的看着曹细妹。 燕子此时似乎还没有注意到自己的这个堂哥来了,正双手握着畚箕,聚精会神的在河滩上洪水没有退去的地方一刮一刮。 曹细妹则显得很不好意思,她讪讪的看着杨风,羞赧的低着脸。 杨风心里也是很紧张,毕竟,站在自己面前的可是喜欢了一辈子的女神。 不过,作为一个重生者,由于知道这个女神心里其实也喜欢着自己,因此,杨风没有像后世那样紧张到夸张的程度。 反而,见曹细妹如此羞答答的,他心里轻松了下来。 他先是对曹细妹羞笑了一下。 然后,问堂妹燕子;“燕子,你这蝌蚪怎么也给捞上来了?难道晚上想炒着吃了不成?” 燕子没想到自己的堂哥也在这里,当即‘昂’的愣了一下。 然后,她撩了撩被河风吹得微微凌乱的发丝,笑着对这位堂哥道;“风哥哥,你此言差矣,小妹要了这只可爱的小蝌蚪,可不是晚上想拿着炒着吃了,而是想把它养起来……” “你想养蝌蚪?” “对,小妹还想多捞几只哩,最好有公的有母的,然后,将它们都养在一起,,,男女搭配,活着不累。” 说完后,这个古灵精怪的丫头片子放下手里的畚箕,调皮的看着堂哥,再看着堂哥手里提着的桶。 “风哥哥,你今天一定捞了很多洪水鱼?” 燕子一边说,一边朝杨风的桶里看来。 一看之后,这丫头立马惊得瞠目结舌;“哇噻,风哥哥,你可真够厉害的,捞了这么多。” “呵呵,你知道我来得有多早么,洪水还没有到高峰期的时候,就赶来了。” “那个时候,鱼一定很多,特别好捞。” “是的,捞一下,最少也有七八条。” “好恨自己啊,早知道,请假就好了。”燕子很羡慕的瞅着杨风桶子里的小鱼虾,一副很自责的样子。 接着,她对曹细妹说;“细妹,咱们来晚了,你看我风哥哥,捕了这么多洪水鱼~” “呵呵。”曹细妹比燕子淑女范多了。 其实,她看见杨风桶里有这么多鱼,也是挺惊讶的。 只不过,表面上显得云淡风轻,而不像古灵精怪的燕子,大大咧咧的,喜行皆露于色。 “不要捞了,燕子,洪水都退了,捞也捞不到什么了。”杨风对燕子道。 “不行,风哥哥,你也知道,小妹从来不喜欢放空炮。”燕子不同意,她说完之后,又扬起手里的畚箕,准备继续往‘越来越缓、越来越清、越来越小’的洪水里面捞去。 “谁说让你放空炮了。”杨风没声好气的看着自己最疼爱的这个堂妹。 然后,他不由分说的将曹细妹手里的那个小桶拿过来。 接着,往自己的桶里面倒了一两斤小鱼小虾进去。 “风哥哥,你这是干嘛?” 燕子和曹细妹都愣愣的看着杨风。 “够不够?不够的话,我再加点进去。”杨风道。 “够了够了。”燕子忙道。 “早点回去写作业吧,马上要高考了,不要将心思放在捕鱼上面,你们俩如果都能考上重点高中,我杨风对河神发誓,一定奖励你们每人十斤小河鱼,如果你们考不上重点高中的话,就一人赔我十斤小河鱼。” “好,风哥哥,咱们一言为定。” “一言为定。” “细妹,咱们回家,今晚来我家吃饭,油炸小鱼仔。” …… 杨风和燕子以及曹细妹三人回村里的时候,在河边捕捞洪水鱼的村民们也都陆陆续续的回村了。 胡咬金和他爷爷也早回村了。 在回村的路上,由于好奇心作祟,因此,这些捕洪水鱼的村民们,都喜欢你瞧我捕了多少,我瞧你补了多少。 总体来说,杨风今天捕的洪水鱼,虽然不算是最多的,但绝对也不算是最少的。 属于中等偏上的水平。 只不过,由于他给了两斤给燕子和曹细妹,因此,桶里只剩下了五六斤,这样一来,捕捞的数量在村民们中间,就并不凸出了。 回到村里之后,一些好奇心很强的村民们都喜欢来看一下,或者是问一下。 比如‘捞了多少鱼啊’‘捞到了几条大鱼啊’等等之类的。 这种情况也属正常,因此,杨风都细心的一一回答。 如果有人不相信的,就直接将桶子里面的战利品给他们瞧。 回到村里的时候,曹细妹想先回她舅舅家,她想将身上的校服换了,燕子说;“好。” “细妹,这些小鱼,你拿一半回去,你舅舅和舅妈好像也挺喜欢吃这种小河鱼。”燕子一边说,一边伸着小桶,她想将桶里的小鱼分一半给曹细妹,让她带回去。 “燕子,谢谢你,还是你都拿回去吧,我舅妈买了好多小河鱼,一下子都吃不完。”曹细妹嫣然一笑。 燕子想了想,笑道;“那好吧。” 接着,燕子又道;“那不如这样吧,细妹,今天晚上,你来我家吃饭,肯不肯赏这个脸?” 曹细妹凝思须臾,点头道;“好,不过,我要先和舅舅舅妈说一声。” “太好了细妹。”燕子很高兴的搂了曹细妹一下;“那就这样说定了,今天晚上,咱俩姐们的好好觥筹交错。” “呵呵,你们兄妹都早点回家吧。”曹细妹笑道。 接着,她关心的看着杨风,道;“杨风,你身上这么湿,赶紧快家把衣服换掉,感冒了可就不好了。” “哈哈,我正想说呢,没想到细妹你比我更关心风哥哥呀。”燕子打趣的道。 “……”曹细妹的双颊一下红了。 而杨风呢,心里顿时也特别的温暖。 这种温暖的感觉,在重生前,在那个妻子身上是根本无法得到的。 其实,一身湿漉漉的杨风也只想早点回到家里,然后赶紧将这身衣服和裤子都换掉。 下了一场大暴雨后,天气十分凉爽,要是感冒了,就不合算了。 就这样,曹细妹去她舅舅家里之后,杨风和燕子这对堂兄妹,也一边说一边笑的往杨家院子方向径直走去。 …… 回到家里的时候,杨风的母亲正背着背篓,从菜地里回来。 背篓里摘撷了许多菜,辣椒、茄子、豆荚、生姜、苦瓜、黄瓜、等等什么菜都有。 而杨风的父亲则在灶屋里一边抽烟,一边津津有味的看电视。 令杨风没有想到的是,一把手居然也在灶屋里,和父亲一起在看电视。 电视里在播放着一部叫《魔域桃源》的武打片,杨风的父亲是个老补鞋匠,他的人生除了补鞋之外,只有两大爱好,一是抽烟,一是看电视。 一把手似乎也看得津津有味。 他一边看,一边不断的挥着仅剩的那只手臂,在不断的点评。 杨风虽然是一个心理年龄四十出头的重生者,可一看见一把手这个小人,心里还是感到很不舒服。 而且,鸡皮疙瘩也禁不住的冒出来了。 毋宁质疑,这个阴险歹毒的小人今天跑到自己家里来,肯定又是想让他的儿子‘沙泥鳅’跟父亲学补鞋。 虽然杨风未雨绸缪,在这些天,在父母面前说了不少关于一把手和他一家人的坏话,,,但他心里还是有些担心父亲会忍不住的答应人家的请求。 作为一个重生者,杨风很了解父亲的性格。 父亲是一个耳朵根子很软的人,吃软不吃硬。 再加上一把手的花言巧语,因此,一时把控不住答应下来也很难说。 所以,杨风在进了灶屋之后,先喊了一声父亲。 然后,皮笑肉不笑的对一把手笑了一下。 一把手一见杨风,先是闪过一丝阴鸷的眼神。 然后佯装出一副非常热情的样子,笑呵呵的对杨风道;“风伢子,你今天下午是不是在河里捕洪水鱼?” “是的。” “一定捕了很多吧?” “差不多吧。” “在哪里?我看看。” “呵呵,就在外面。” 然后,趁一把手起身去外面看鱼的功夫,杨风悄悄问父亲;“爸,这个一把手,今天下午到咱们家来,是不是又想让你带他儿子学补皮鞋?” “是啊。”父亲一边偷瞥外面,一边悄悄点头。 “那您答应了没有?”杨风忙问。 “我没有答应。” “没有答应就好,老爸,您太英明了。” 杨风发自肺腑的给父亲点了一个赞。 在下山村,一把手和他一家人,可以说是一窝毒蛇来的,为人不仅极为阴狠卑鄙,而且特别喜欢造谣生事、挑拨离间。 并且,特别擅长造谣和污蔑。 能够将两家关系十分和睦的村民,挑拨得跟不共戴天的杀父仇人似的。 很多村民之间的互相仇视,都是他和他一家人造成的。 杨风特别厌恶这种人。 在重生前,父亲出于同情的心理,带他的儿子‘沙泥鳅’做徒弟,教他学如何补鞋。 可是,刚学会,立马就翻脸不认人了。 而且,不管是赶集,还是串乡,都抢父亲的生意。 并且,为了让自己的行为合法化,在别人面前,故意抹黑父亲,给父亲的形象和人际关系,造成了极大的伤害。 所以,这次重生,杨风是无论如何也不会让一把手的阴谋得逞。 …… 杨风本以为一把手看一下桶里有多少鱼之后,就会进来。 因此,他和父亲才不敢多说,怕被一把手撞见。 可令杨风没有想到的是,好几分钟过去了,一把手居然还没有进来。 “什么情况?”杨风心里顿生疑惑。 同时,也涌出一丝不妙的预感。 于是,杨风赶紧走出去。 走出去一瞅,杨风顿时来火了。 只见一把手正抓着桶里的那只大蛤蟆的肚子,在一紧一松的捏着。 而那只大蛤蟆则被他捏得肚皮圆溜溜的、胀鼓鼓的,四肢蹬得老直,一对眼珠子差点鼓了出来。 “一把手,你这是在干什么?”杨风心里又疼又急的忙道。 一见杨风出来了,一把手赶紧将这只大蛤蟆放进桶里。 然后,他将手往身上擦了擦,呵呵的干笑道;“呵呵,这只蛤蟆这么大,你是怎么捞到的?” 杨风强忍着心中的怒气,硬生生的回道;“瞎猫碰上死耗子,随便碰上的。” “呵呵。”一把手干笑两声;“那你运气真好啊,这么大的蛤蟆都被你碰上了,运气真好,不过,要是你今天捞到一只这么大的团鱼,就发了,你知道团鱼多少钱一斤吗?五六十块钱一斤。” “谢谢,可是我很知足了。”杨风硬声道。 第32章;管家缸蛤蟆 “呵呵,也是,也是,知足就好,知足就好。”一把手忙道,然后点了点头,干笑着。 接着,他到灶屋里,跟杨风的父亲打了个招呼,然后悻悻然的回去了。 在回去之前,他狠狠剜了杨风一眼。 杨风则用冷笑作为回应。 …… 一把手回去之后,杨风立马清洗桶里面的小河鱼了。 五六斤小河鱼,可不少啊。 这个年代,家里没有冰箱,因此,必须在今天将这些小河鱼全部清洗干净,将它们的内脏清理掉,然后,用香油炸成金黄色,这样,明天才不会坏掉。 这么多的小河鱼,杨风一个人自然是搞不定,太多了。 所以,他叫母亲一起来帮忙清洗。 至于那只半斤重的大蛤蟆,杨风也杀掉了,放在一个干净的饭碗里面,准备晚上放饭生命蒸着。 这可是道好口味啊,而且又十分营养,在里面放点猪油,放点盐巴,放些生姜和葱花,然后等煮饭的时候,将这个碗放在饭上面蒸着,等饭熟了,这只大蛤蟆也熟透了。 将这五六斤小河鱼清洗完之后,已经是黄昏了。 满满的四大菜碗啊。 杨风的母亲决定今天晚上吃一餐,然后剩下的,都用香油煎炸,留一些明天等闺女回来过端午的时候吃,其它的都用柴火熏成小腊鱼。 这种小腊鱼,熏干之后,用油爆炒一下,然后在里面放些辣椒,放些生姜和葱花,那可是又香又辣,是下饭的好菜啊。 这天晚上,杨风决定亲自下厨。 他做了两道菜。 一道是;辣椒炒油炸小河鱼。 一道是;清炒黄瓜。 至于清蒸的那只大蛤蟆,杨风决定孝敬父母。 百善孝为先。 父母为了这个家,为了自己和姐姐,这么操劳,孝敬一只大蛤蟆也是应该的。 一家人在吃晚饭的时候,胡咬金打着手电筒来了。 他不是一个人来的,而是和一个叫缸蛤蟆的小子一起来的。 这个缸蛤蟆也是下山村的人,比杨风和胡咬金小了两三岁,小学没有毕业就辍学了,天天在家里放牛。 别看这家伙年纪不大,可烟瘾不小,从小就学会了抽烟,只要谁给他烟抽,什么都愿意干。 只见这家伙穿着一件打着补丁的背带衣服和西装短裤,嘴里叼着一根‘旅行家’,发型也是茶壶盖,和胡咬金的发型很相似,再加上这家伙的身材削瘦,个子也不高,因此,看上去,和胡咬金就像是电视里面的‘哼哈二将’一样。 胡咬金嘴里也叼着一根烟,他一进来,便问杨风;“风大侠,今天晚上,对面河唱花鼓戏,你去不去一起看戏?” 杨风顿了一下,问;“胡大作家,你说今晚对面河村有花鼓戏看。” “yes。” “你是怎么知道的?” “喔~”胡咬金指着缸蛤蟆;“是缸蛤蟆告诉我的。” “老大说得没错。”缸蛤蟆用手捋了捋脑袋上的茶壶盖;“今天晚上,对面河村有花鼓戏看。” “对面河村是谁家做什么好事?”杨风的父亲一边吃饭,一边看着缸蛤蟆。 “我肯定知道,我缸****啊,如果连这点消息都不知道,那我缸蛤蟆岂不是白活了14岁。”刚蛤蟆翘着大拇指,对着自己道。 就在这时,杨风的母亲开口了;“好像我听说,对面河村今天回来了一个台弯佬。” “回来了一个台弯佬?” “没错。” “……” 要知道,这个年代,由于两岸经济发展水平相差巨大,因此,谁家要是回来一个台弯那边的亲人,那可不得了,再咸的鱼,也能翻身。 因此,谁家要是有一个台弯亲戚,那绝对不容小觑。 而谁家的这个台弯亲人要是回来探亲了,那么,在当地绝对是一件很轰动的大新闻。 就像下山村,几年前,回来了一个台弯老兵,当时,全村都轰动了。 至于这个台弯老兵的穷亲人,摇身一变,立马成为了全村唯一的万元户。 就连村官都要毕恭毕敬,要巴结他。 而村里的第一栋小洋房,也是他们家修建的。 这栋小洋房,里里外外全部都是瓷板和大理石,整整发了几万。 不过,当时,村里人也沾了点光,因为这个台弯佬回来的那十几天,天天晚上放电影,白天唱花鼓戏。 只不过,随着两岸探亲的政策已经实施几年了,这股探亲热,也渐渐退却了,没想到,现在又回来一个台弯佬。 由于今晚有花鼓戏看,因此,杨风加快了吃饭的速度。 在吃的时候,他不忘的问胡咬金和缸蛤蟆;“你们都吃过了晚饭没有,要是没有吃的话,别客气,在我家吃些粗菜淡饭,然后一起去对面河村看戏。” “吃了吃了。”胡咬金和缸蛤蟆异口同声,连连摆手。 “没吃的话,就不要讲客气啊,几口粗菜淡饭而已,这个年头,什么都缺,就是不缺温饱。”杨风一边说,一边将一块被炸得金黄的小河鱼塞进嘴里。 其实,他也知道,胡咬金和缸蛤蟆都已经吃过晚饭了。 可人家毕竟在一旁看着,不问的话,过意不去。 尤其是缸蛤蟆,虽然已经吃过晚饭了,可见杨风一家吃又香又辣的油炸小河鱼吃得津津有味,因此,不停的在吞口水,虽然他极力掩饰,可那吞口水时的‘咕噜’声,却不小。 至于胡咬金,今天下午,他和他爷爷一起在河里打洪水鱼,因此,晚上自然也是吃河鱼,这样一来,对杨风家餐桌上的那一碗又香又辣的油炸小河鱼,自然是没有多大的食欲了。 否则,以他和杨风之间那种坚不可摧的铁杆关系,以及他的性格,不要杨风喊,也会自己动手。 吃完饭之后,杨风用毛巾将嘴上的油渍擦了一下,然后,拿着手电筒,和胡咬金以及缸蛤蟆一起去对面河村看戏了。 (杨风不知道,就在他刚走没多久,他的堂妹燕子和女神曹细妹就来他家了) …… 从下山村到对面河村,也没多远,抄近路的话,三四里路而已。 杨风打着手电筒,和胡咬金以及缸蛤蟆两个家伙一边走,一边扯东扯西。 如果胡咬金和缸蛤蟆今晚不来喊他的话,那么,他今晚会拿着矿灯去田野中抓田鸡。 因为,明天是端午节,姐姐回来过端午,他想多搞一些野味,等姐姐回来之后一起享受。 一路上,胡咬金的话最多。 这死胖子吹牛的功夫和他那个‘牛皮局长’爷爷简直是绝配,隔代基因在他俩爷孙身上发挥得淋漓尽致。 自然,这个胡咬金吹嘘的都是关于他写小说方面的事情。 在胡咬金看来,他的这本《射鸟英雄传》手稿一旦完成之后,不但能够轻轻松松的出版成书,而且能够迅速走红。 并且,红的程度将会超越武侠泰斗金庸大师和他的偶像兼导师古龙大侠。 这个死胖子吹得津津有味,不断的憧憬着美好的未来。 自然,在吹嘘的时候,他一而再再而三的向杨风保证,等他火了之后,一定请杨风当他的经纪人。 至于缸蛤蟆,他也一而再再而三的保证,火了之后,一定请缸蛤蟆当他的管家。 缸蛤蟆深信不已,乐嗬乐嗬,对胡咬金是毕恭毕敬,一口一句‘老大’,口袋里的‘旅行家’不停的掏出来,发给胡咬金抽。 杨风看在眼里,差点没笑出声来。 不过,对于这个缸蛤蟆,他没什么好感。 作为一个重生者,他深知这家伙的为人有多龌蹉,欺软怕硬,挑拨离间,而且是个十足的白眼狼,不但忘恩负义,而且恩将仇报。 杨风很讨厌这种小人,正是因为这个原因,今天晚上,在吃饭的时候,他明明发型缸蛤蟆馋得在吞口水,也只是客套一句。 不过世界万物、一物降一物。 这家伙虽然龌蹉,但却偏偏在胡咬金面前,不敢造次。 而且,后来,这家伙很喜欢一把手的小女儿,结果被一把手两口子给玩得团团转,不知道白送了多少好烟好酒给人家,也不知道白帮人家干了多少白活。 当然,这种癞蛤蟆,最后连一把手那个小女儿的手都没有碰到一下。 …… 闲话少叙,言归正传。 杨风、胡咬金、以及缸蛤蟆一行三人,打着手电筒,一边说一边笑的从下山村跑到对面河村去看花鼓戏。 结果,跑到对面河村之后,村子里竟然一点动静也没有。 这下,大家都傻眼了。 包括杨风,也傻眼了。 他是个重生者,对看电影,不感兴趣,但是,对看花鼓戏,他却感兴趣。 因为,在后世,电影随随便便都有得看,各种网站,各种视频,发个十几块钱包月,什么题材的电影和电视剧都有。 可是花鼓戏就不一样了,不但非常少,而且,看花鼓戏的时候,也要在现场,才能找到那种氛围和感觉。 像网站和视频里面的那些花鼓戏,看起来一点意思也没有。 因此,他今晚宁愿不去抓田鸡,也要来凑这个热闹,结果,什么都没有。 “缸蛤蟆,你不是说,今晚对面河村有花鼓戏看吗?”胡咬金满脸不悦的瞪着缸蛤蟆。 缸蛤蟆慌了,蠡测周围,心虚的道;“是是啊。” “那怎么一点动静也没有?” “我,我也不知道啊。” “你故意耍我这个堂堂的大作家是不是?然后可以到处宣扬,是如何将一个大作家给耍了?” “老,老大,我,我没有……” “没有?那你告诉我,哪里有戏看?” “我?” “我告诉你,缸蛤蟆,等我老胡写小说出名之后、不、等我老胡把这本《射鸟英雄传》的手稿完成之后,哪怕找高俅当管家,也不会找你,草~” “老大,你听我解释,老大,我不是存心的,我是真的听说对面河村回来了一个台弯佬,今晚有花鼓戏看,所以,才在第一时间内告诉你,否则,就算借我一百个胆子,也不敢忽悠老大你……” “别磨磨叽叽了,真他娘的气人,今晚这事,真是我胡咬金人生中的一大耻辱,想我堂堂一个写小说的武侠作家,一个今后将会在全国、全华人圈、甚至全世界出名的小说家,今天晚上,居然被你这个缸蛤蟆给忽悠了,我靠,我老胡以后还有什么脸见人啊——而且今后,一旦这事被狗仔队给曝光出去,说一个大名鼎鼎的武侠作家、居然被一个连小学都没有毕业的文盲给骗得团团转,这,岂不是让全世界笑掉大牙,到时候,各国的粉丝会如何看待我?世界各国的媒体会如何评价我胡咬金?” 胡咬金越说越激动,越说越气愤,越气愤就越看缸蛤蟆不顺眼,所以,他是恨不得将缸蛤蟆的耳朵给拧成一个麻花卷。 “老大息怒,老大息怒,我不是故意的。” 缸蛤蟆一边解释,一边用求助的目光看着杨风。 虽然这大黑夜的,杨风看不清缸蛤蟆向自己求助的目光,可他能明显感受得到。 琢磨了一下后,杨风对胡咬金笑道;“老胡,算了,缸蛤蟆可能确实也不是故意的,否则,他怎么会傻乎乎的跟着我们一起白跑一趟呢?” “是啊是啊,风哥说得对。”缸蛤蟆赶紧跟着附和。 “对你个头。”胡咬金没声好气的骂了缸蛤蟆一句。 然后,他严厉的警告缸蛤蟆;“缸蛤蟆,日后,你敢将此事说出去,说一个大名鼎鼎的大作家被你给忽悠了,到时候,可别怪我老胡不讲情面。” 严厉警告完缸蛤蟆之后,胡咬金又诚恳的看着杨风,对杨风道;“风大侠,希望今晚这事,你能够替我保守秘密,今后不要跟任何人提,就当陈年烂谷子一样,永远的烂在肚子里面。” 杨风虽然觉得胡咬金很奇葩,但也能理解胡咬金的担心,于是,忙点头;“好,没问题,我对天发誓,今晚这事,保证以后不会跟任何人提起。” “谢谢你,风大侠。”胡咬金很感激的拍了拍杨风的肩膀。 然后,他缓缓凝望着月明星稀的夜空,默默的祈祷着;“但愿今晚我这个堂堂武侠小说家被忽悠了的事情不要被狗仔队发现了,否则,我这个大作家以后有何颜面面对自己的读者和世界各国的记者和媒体,还有漂亮善良的燕子妹妹,要是知道了今晚这事,以后会如何看待我,唉……” 第33章;大黑狗不见了 既然对面河村没有什么戏班子唱花鼓戏,那么,继续呆在这个对面河村,也纯粹是浪费时间。 因此,在胡咬金的号召下,大家打着手电筒,赶紧打道回府。 这一路上,胡咬金是没少埋怨缸蛤蟆。 “你他娘的缸蛤蟆,害得我老胡白白浪费了老半天时间,要不然,我老胡起码又可以多赶几千字的稿子出来。” “缸蛤蟆,你他奶奶的想一想,你这次胡说八道,胡说什么对面河村回来了一个台弯佬,有什么花鼓戏看,对我老胡的经济造成了多大的损失啊。” “别的我老胡就不说了,就说我老胡如果利用这半天时间来赶稿的话,那么,我老胡的这本《射鸟英雄传》,就能多写几千个字出来,多写几千个字出来,那么,我老胡就可以早一天将这本小说的手稿拿去出版社出版,早一天出版,那么,我这本小说就可以早一点卖给读者,早一天卖给读者,那么,我老胡就可以多赚一天的稿费……缸蛤蟆,你说,是不是这个道理?” “缸蛤蟆,你他马的动动脑筋好好想想,我这本《射鸟英雄传》,写得这么好,惊天地,泣鬼神,前无古人,后无来者,就连金老爷子的《射雕英雄传》都没有我这本小说写的好,你想想,这么好的小说,就算一天只卖一万本出去,就算一本只赚哪怕一块钱的稿费,那么,我老胡一天也可以多赚一万块钱,如果卖五万本呢?如果卖十万本呢?我靠,那我老胡岂不是亏了五万块十万块?所以,缸蛤蟆,你这次忽悠、不、你这次撒谎,对我老胡造成了多大的经济损失啊……” “是,是……” 缸蛤蟆唯唯诺诺,不停的擦额头上的汗水,好像他自己真给这个胡咬金造成了这么大的经济损失了似的。 杨风则什么话都没吭声,他一边打着手电筒,一边往前面走,默默地听着胡咬金数落缸蛤蟆,差点没笑出声来。 还好,好几次都憋住了。 …… 回到村里之后,大家该各回各自的家了。 于是,胡咬金就像古人一样,抱着拳头,对杨风说;“风大侠,今天晚上不好意思,害得你也白跑了一趟,实在对不起,扫雷(英语谐音)。” “没事,没事。”杨风忙道。 “风大侠,改天,我胡咬金会登门赔礼,要不,我今天晚上赶稿的时候,把你的名字也写到我的《射鸟英雄传》里面,算是赔礼道歉,好不好?” “……呃~” “好了,风大侠,我老胡还要回去赶稿,就不奉陪了。” 道完后,胡咬金又对缸蛤蟆道;“缸蛤蟆,你他娘的也赶紧早点回去吧,不过你要记住,今晚的事情,不要跟任何人说,包括你的老爸老妈,也不能说,否则,等我老胡的这本小说出版之后,这个管家的位置,你永远都崩想,明白么。” “好,好,老大,我保证不会,我缸蛤蟆对天发誓,要是将今晚的事情说了出去,就天大五雷轰,生儿子没py……” “得了得了,赶紧滚蛋吧。”胡咬金不耐烦的对缸蛤蟆道。 …… 回到家里的时候,已经晚上九点多钟了。 杨风刚到杨家院子,他意外的看见父母都没呆在灶屋里看电视,而是站在堂屋的屋檐下面张望着。 杨风还以为父母是在等自己。 可仔细想一想,又觉得不对劲。 因为,现在又不是很晚,才晚上九点多钟。 而且自己也不是小孩。 父母怎么会这么早等自己呢? 于是,杨风走上前去,先朝父母喊了一声;“爸,妈。” 接着,他问父母;“爸妈,您们在等什么?” 母亲忧心的叹道;“唉,今天晚上真奇怪,小黑怎么现在还没有回来?在平时,晚上最多在吃晚饭的时候,就已经回来了。” “小黑还没回来?” “是啊。” “那它哪去了?” 杨风心里顿时涌出一丝不详的预感来。 他记得,自己在重生前,家里没少养狗,住在这个老院子里的时候,家里起码先先后后豢养过七八只土狗。 后来,新房子搬到村里的马路边之后,又养了两只土狗。 直到2008年家里养的最后那只大麻狗被摩托车给撞死之后,父母才没有再养狗了。 这条大黑狗是怎么死的?杨风虽然是个重生者,但早已没有什么印象了。 不过,他敢肯定,绝不会是这样平白无故的失踪。 就这样,杨风也跟着父母,一起在堂屋的大门口等大黑狗回来。 他担心这条大黑狗会出事,虽然只是畜生,但狗这种动物,特别灵性,特别讲义气,特别有感情,像这条大黑狗,每次看见自己和父亲,都非常的亲热,总会在第一时间摇着尾巴扑上去。 时间一秒一秒的过去了,半个钟后,大黑狗还没有回来。 杨风放弃继续等了。 他想,大黑狗没有出事的话,迟早会回来,出事的话,等也没用。 而且,他想趁现在还不算很晚,出去抓几斤田鸡回来,然后,等明天姐姐回来过端午的时候,一起炒着吃。 于是,杨风对父母说;“爸,妈,您们别再等了,回灶屋里去看电视吧,小黑要回来的话,不能不用等,它也会回来的……我呢,趁现在还早,出去抓个几斤田鸡回来,然后,等明天姐姐回来过端午,中午一起炒着吃。” “风伢子,这么晚了,你还出去抓田鸡啊?”父母都有些不放心的看着儿子。 “是啊——爸,妈,您们就不用担心,您们的儿子又不是三岁小孩,再说,我也就在这附近抓,不会跑很远的。”杨风安慰父母。 “那……好吧。”父亲点头。 接着,他又加上一句;“那你要早去早回,还有,不要抓得太远,就在咱们村里的这些农田里抓。” “没问题。”杨风高兴的笑道。 接着,他换上一双深筒水鞋。(晚上穿深筒水鞋可以防踩蛇) 然后,拿着矿灯和一个蛇皮袋子,高高兴兴的出去抓田鸡了。 …… 杨风今天晚上又将抓田鸡的战场选择在杨家院子后面的那一片梯田上。 虽然这些梯田比村外那一大片一摊平阳的农田显得要阴静,但这里的田鸡要大,要肥。 因此,杨风更乐意将战场选择在这一带。 就这样,杨风将脚步放得很快,七八分钟后,便赶赴到了战场。 到了战场上之后,杨风立马打着矿灯,猫着腰,投入到抓田鸡的战斗之中。 这个年代,田鸡可真是多。 尤其是白天下了一场暴雨,晚上的田鸡更多。 因为,下了一场暴雨之后,稻田里面会十分闷热,这样,田鸡都会从稻田里面跑出来乘凉,因此,田埂上到处都会蹲着田鸡。 抓田鸡不是过家家,也需要一定的技术含量。 在抓田鸡的时候,脚步要轻盈,动作要敏捷。 而且,在抓它们的时候,一定要先用矿灯的光柱对着它们的眼珠子,这样,它们的反应才会迟钝一些。 这时,你轻轻的靠上去,突然一把抓住,然后,赶紧塞进蛇皮袋子里面,这样,一只田鸡便完完全全属于你了。 由于这个年代的田鸡多,因此,杨风专挑又大又肥的抓。 至于像那些小个的田鸡,他一概不要。 一是田鸡块头小的话,没什么肉。 二是不能竭泽而渔,要给它们留种。 抓了一个小时左右,杨风已经抓了两三斤田鸡了。 这时,他心满意足,准备打道回府。 要知道,这两三斤田鸡,可也不少了。 将它们宰掉后,剥了皮,去掉内脏,足足有一菜碗。 然后再在里面多放些辣椒和生姜葱花之类的,那么,一个菜碗都盛不完…… 第34章;半夜猪叫 提着蛇皮袋子回到家里后,四门紧闭,父母都没在家。 杨风一阵纳闷,心里暗忖着,父母该不会是出去找小黑了吧? 房门旁有一个烂布鞋,是专门用来藏钥匙的,这个秘密只有杨风一家人知道。 杨风从这个烂布鞋里面将钥匙掏出来,然后,插进门锁里面,轻轻一拧,将门打开。 接着,他将钥匙重新放进门口旁的那个烂布鞋里面。 然后进屋,将电灯的开关打开。 就在杨风进屋之后,躬着身,换脚上那双深筒水鞋的时候,父母回来了。 父亲打着手电筒,闷闷不乐。 母亲一脸阴郁,嘴里时不时的说;“真是奇怪,今晚小黑哪去了?” 杨风赶紧换上凉鞋,然后安慰母亲;“妈,您不用找了,小黑没事的话,它自己会回来的,出事的话,您们找也没用。” 父亲也在一旁跟着说;“是啊,风伢子说得有道理,小黑不见了,咱们再找也没用,没事的话,它自己会回来的,有什么事的话,咱们找也是白找。” 母亲缓缓抬起脸,轻轻叹道;“能出什么事呢?又不是冬天,冬天的话,那些不得好死的烂仔会到处打狗,然后拿去卖钱,拿去打火锅,可在这热天的,谁会吃狗肉,一斤狗肉三把火,谁会这么不要命了……” “……是啊。”父亲也跟着叹道。 然后,他转脸看着儿子;“风伢子,你今晚抓了多少田鸡?” “两三斤吧。”杨风告诉父亲。 “两三斤够了,抓那么多干什么,又吃不完。”父亲道。 “呵呵,是啊。”杨风点头。 接着,他将蛇皮袋子扎紧,放在水缸旁边。 然后,他去洗手洗脸,准备睡觉。 …… 这天晚上,杨风躺在床上,没有像前几天晚上那样心神不定。 一想到明天姐姐回来过端午,杨风心里禁不住的一阵激动。 他就俩姐弟,没有其他的兄弟姐妹了。 从小,他和姐姐的感情就很深。 姐姐是一个漂亮贤惠的女孩,虽然书念得不多,但是知书达理,而且,喜欢画画,喜欢写日记。 杨风从小喜欢画画,就是受到了姐姐的影响。 只是,红颜命薄,这么好的姐姐,最后被一个其貌不扬的超级大渣男骗取了感情,一辈子过着水深火热的地狱般生活。 那个超级大渣男,不仅吃喝嫖赌不务正业,然后经常跟不三不四的女人鬼混。 并且还经常打姐姐。 所以,杨风发誓,自己这次重生,再也不让姐姐跳进这个火坑里面。 其实,他心里早已想好了。 他想等明天姐姐回来过端午的时候,跟姐姐商量,要她别在粤省打工了,和自己一起开鞋店。 这个年代,开鞋店很挣钱,因为,这个年代的皮鞋单价比较高,成本又低,物价也低,因此,这个年代开皮鞋店,一年挣个万把块钱没什么难度。 再加上自己重生前,既是个小鞋厂的二股东,又是个有着十几年经验的皮鞋设计师,而且也会做皮鞋,还会打样版,因此,这个年代开鞋店,潜力不可限量。 再说,将姐姐叫来开皮鞋店,她就不用再在工厂里面打工,不用再受工厂里面的那些鸟气和苦累。 要知道,这个年代,粤省一带不知道有多少血汗工厂,这些血汗工厂里面不知道隐藏着多少打工者的血和泪,没日没夜的加班,伙食差得跟猪食一样,无数老板和管理人员根本不将工人们当人看,打骂工人的事件数不胜数。 作为一个重生者,杨风深知,姐姐这几年,在粤省一带的那些工厂里面打工,没少受这样的苦,所以,他想把姐姐叫来一起开皮鞋店,先不说能挣多少钱,最起码,姐姐不用受这些苦了。 更关键的是,姐姐一旦和自己在一起开皮鞋店,那么,那个祸害了姐姐一辈子的超级大渣男,根本就崩想有任何得手的机会,凭借自己这个重生者的经验和智慧,难道还搞不过一个丑不拉基的混混。 所以,杨风决定,明天姐姐回来过端午的时候,要将自己的这个计划告诉姐姐,然后,邀请姐姐跟自己合伙开鞋店。 至于能不能成功——杨风心里有着十足的把握。 …… 这天晚上,杨风睡得很香。 要不是半夜的时候,被一泡尿给憋醒来,恐怕,他能一觉睡到大天亮。 杨风是在凌晨三点多钟的时候被尿给憋醒来的。 被尿憋醒来之后,杨风也没有将电灯拉开,而是习惯性的,迷迷糊糊往房门方向走。 就在他打开房门的刹那间,突然,后面的猪栏里面传来一声猪的惨叫声。 这声音虽然不是很大,但却一下把杨风给惊醒了。 要知道,在这个年代,农村中乱得很,偷鸡偷猪偷牛的现象屡屡发生。 尤其是到了过年那一阵,要格外的当心。 稍微疏忽一下,可能辛辛苦苦豢养了一整年的过年猪,就被小偷们给偷了。 杨风在重生前,有一年腊月二十四的晚上,家里就被偷过一次猪。 父母在第二天早上才发现。 当时,发现的时候,猪栏里面就只剩下了一个猪头和一些内脏。 其它的全给小偷们偷走了。 所以,当杨风一听到这一声猪的惨叫声,就立刻被惊醒了。 他赶紧打开门,往外面一看。 只见一个黑影从猪栏里出来。 情急之下,杨风一声“谁”脱口而出。 接着,杨风马上意识到自己犯下了一个打草惊蛇的天大错误。 只见那个黑影,被杨风的这一声“谁”给吓得立刻怔了一下。 然后,他迅速的从篱笆墙翻过去。 动作很敏捷。 “有贼啊。” 杨风一边大喊,一边从地上捡起一块烂砖头,‘嗖’的一下朝黑影扔去。 “啊!~” 黑影发出一声惨叫。 他的这声惨叫,比刚才猪发出的那声惨叫声更大,更刺耳。 一见自己得手了,杨风的心情立刻好多了。 “草尼玛的,敢来偷老子家的猪,真是活腻了。” 杨风一边骂,一边朝黑影中招的方向走去。 令杨风颇感意外的是,当他走过去之后,黑影居然不见了。 “咦,见鬼了。” 杨风一脸的疑惑。 要知道,刚才,他明明用砖头击中了那个黑影。 怎么就忽然不见了呢? 第35章;端午节到了 被杨风这么一喊,父母立刻都起来了。 除此之外,杨家院子里的一些堂叔堂婶们,也纷纷被惊醒了。 “风伢子,你说刚才咱们家里来了小偷?”母亲从房间里出来后,急忙问儿子。 “是啊,妈,我刚才起来上茅厕的时候,在开门时,突然,听见猪栏里面传来一声猪的惨叫声音,我就赶紧一看,没想到,有个小偷在猪栏里面……” “那小偷呢?” “跑了——不过,被你儿子用一块砖头给砸中了。” “砸伤了没有?” “没有。” “唉,只要猪没被偷,就好。”母亲心有余悸的抚了抚胸口。 然后,她一边朝猪栏门口走去,一边问杨风的父亲;“利生,猪栏里面的这些母猪和猪崽子有没有少?” “没有少,一只都没有少。”杨风的父亲一边在猪栏里看来烂去,一边告诉妻子。 杨风的父亲毕竟是一个四十出头的大男人,处理事情的方式也不一样,他没像妻子一样在第一时间内问儿子,而是赶紧将后面的电灯全部打开,然后再赶紧到猪栏里面,检查猪栏里面的情况。 “没少就好,没少就好。”杨风的母亲长长的舒了口气。 杨风则在纳闷模式中。 要知道,在平时,自己家里根本没哪个小偷敢来作案,更别说是跑进猪栏里面。 因为,在平时,这个猪栏,一直有大黑狗在把守着。 可今天晚上,这条大黑狗刚失踪,就有小偷下手了。 真是够奇怪的。 唯一的解释是这个小偷早有准备。 否则,哪会有这么巧呢? 就在杨风琢磨的时候,院子里的一些堂叔堂婶堂哥堂弟堂爷爷堂奶奶也纷纷跑来了。 他们跑来后,赶紧问杨风和他母亲,出了什么事? 杨风的母亲有点沮丧的告诉他们,刚才,家里来贼了,这个贼想对猪下手。 “那你猪栏里的这些猪都没事吧?”一个堂婶问。 “还好,没事。”杨风的母亲苦笑着,摇了摇头。 “只要猪没事就好。”这个堂婶笑着安慰杨风的母亲。 然后,她指着夜空中,破口大骂;“哪个剁脑壳剁死的短命鬼,敢跑到咱们院子里来偷东西,看来,咱们院子里以后还要多养几条狗,要不然,谁家都不放心。” “是啊,是啊,咱们院子里必须要多养几条狗。”大家纷纷点头。 其实,这个老院子里,本来养了很多土狗的。 最多的时候有七八条。 什么;公的、母的,还有黑的、白的、黄的、麻的、等等,都有。 由于杨家院子里养了这么多的土狗,因此,在平时,外面的村民根本不敢进来。 像那些挑着担子走乡串户的小商小贩就更加不用说了。 只要有人一进院子,这七八条土狗就像是一支训练有素的小部队,会立马一起围上去。 然后,围成一个圈,对着外来者,大声的汪汪叫。 其中有好几次还咬伤了人家。 在这种情况下,下山村的很多村民都有意见。 他们纷纷提议,杨家院子少养几条狗。 其实呢,也不是他们多事,而是他们都有农田和菜地在杨家院子的后面。 许多时候,到农田里忙农活,或者是去菜地里除草、摘菜、等等,不得不从这个院子里过。 所以,在这些村民们的建议下,杨家院子里养的狗,渐渐的减少了。 像这一年,整个杨家院子里,只剩下了两条狗。 一条是杨风家养的这条大黑狗。 还有一条是一个堂叔家养的狮毛狗。 而这种狮毛狗,纯粹就是宠物来的。 因此,算起来,整个杨家院子里,在1995年,就杨风家里养了一条大黑狗。 现在,杨风家的这一条大黑狗也没了。 这就意味着,整个杨家院子,彻底成为了一个‘不设防’的‘非军事区’。 以后,任何小偷,都可以在深更半夜毫无顾忌的跑来作案。 …… 由于这个时间点是半夜深更,正是容易犯困的时候。 因此,聒噪了一会儿后,跑来瞧热闹的堂叔堂婶堂哥堂弟堂爷爷堂奶奶们,纷纷散去,然后各回各家。 杨风也回到了自己的房间里面。 只有杨风的父母依然不放心,老两口子拿着手电筒,轮流守在猪栏周围。 一朝招蛇咬,十年怕井绳。 何况,小偷就在今晚出现。 所以,杨风非常理解父母为什么会如此不放心。 再说,这猪栏里的小猪崽子们很快就要出窝了。 这可都是母亲的心血。 她为了这几只母猪和这几窝小猪崽子,不知道扯了多少猪草、砍了多少柴、泡了多少猪食,才辛辛苦苦的将它们拉扯到这么大。 这个时候,要是出个什么茬子的话,真的是难以想象。 所以,杨风的父母很紧张,完全是在情理之中。 回到房间里之后,杨风躺在床上,继续细细回想。 他总感觉今晚的事情没那么简单。 因为,这个小偷早不来,晚不来,偏偏在今晚大黑狗神秘失踪之后,就跑来作案了。 难道仅仅是巧合吗? 还是…… 而如果不是巧合的话,那么,今晚跑来作案的小偷,肯定就是一个熟人来的。 因为,只有熟人,才会对自己家,对这个杨家院子,会这么熟悉。 想到这里,杨风决定从明天起,好好的在村里观察观察。 看谁受伤了,谁的嫌疑就最大。 作为一个真实年龄四十出头的重生者,杨风可丝毫不怀疑自己扔出去的那块砖头有多狠、有多重。 …… 翌日早上,杨风早早的起床。 今天,是端午节。 这是华夏民族的重大节日,其重要意义和受重视的程度,仅次于春节。 端午节,吃粽子,赛龙舟。 作为这么重要的节日,自然,在这一天,杨风要好好休息一条,不会再像往日一样,挑着补鞋的机子,到处走门串户的给人家补皮鞋。 由于昨天晚上、不、今天凌晨三点多钟发生了小偷进猪栏的事件,因此,母亲和父亲轮着值班,守猪栏,提防小偷再次潜入。 不过,到了白天,就没事了。 因此,父母纷纷撤防。 吃了早饭之后,杨风立刻拿着菜刀和菜板,开始宰杀田鸡。 而母亲呢,则开始用粽叶包粽子。 父亲也没闲着,帮着母亲一起包粽子。 父亲虽然不会包,但他会扎棕带,因此,也大大的减轻了母亲的负担。 杨风在宰杀田鸡的时候,邻村那个卖豆腐的朱奶奶,挑着豆腐担子来卖豆腐了。 这个朱奶奶是凤凰村人,这一年,还不到六十岁,短白发,很爱干净,每天早上,她会挑着豆腐担子,在周围的几个村里卖豆腐。 “卖豆腐啰,卖豆腐啰。” 朱奶奶挑着豆腐担子到杨家院子,一边走,一边叫卖。 杨风赶紧起身,擦了擦手,然后从碗柜里拿着一个菜碗走出去。 “朱奶奶,帮我买四块豆腐。”杨风拿着菜碗走了过去,然后笑呵呵的对卖豆腐的朱奶奶说。 第36章;刘冒牌 “好嘞,呵呵。” 满天银发的朱奶奶非常和蔼的看着杨风,然后从畚箕里拿起一把铝制的小菜刀,将豆腐匣子里面四块水嫩水嫩的豆腐轻轻划开,轻轻地端到杨风的菜碗里。 “谢谢朱奶奶。” 四块豆腐一块钱。 杨风一边道谢,一边从裤兜里面掏出一块钱,递给朱奶奶。 “朱奶奶的豆腐打得真好,又白又嫩。” “呵呵,这孩子。” 就在杨风端着豆腐返回自己家的时候,只听院子里又有人在喊;“朱奶奶,帮我来两块豆腐。” …… 母亲和父亲还在包粽子。 这些粽叶是母亲昨天从后面山上摘下来的。 这种粽叶可不像后世超市里面卖的那种粽叶都是经过加工的。 这种粽叶全都是野生的,包出来的粽子有一种天然的粽香味,就算不放糖和别的配料,吃起来也又香又甜。 杨风从小到大,很喜欢吃母亲做的粽子。 母亲做粽子味道特棒,里面不但放了糖和红枣,而且,每一个粽子里面还放了一种和芋头很相似的那种野生植物的根茎在里面,吃起来是又甜、又香、又糯,味道绝佳。 “风伢子,田鸡都杀了没有?”母亲一边用棕绳扎粽子,一边看着儿子。 “妈,我都杀了。”杨风笑着告诉母亲。 然后,他问母亲;“妈,今天过端午,咱们家是杀鸡还是杀鸭子?” 母亲想了想,回道;“杀鸭,鸡先暂时不杀,都是母鸡,留着下蛋算了。” “好嘞,妈,那我趁现在还早,先去割两斤猪肉回来。” “……好,你去吧。” …… 下山村有一个猪肉摊,卖猪肉的是村里的李屠夫。 但杨风不想在这里买。 他宁愿都走几里路,到陈家镇的市场去买,也不愿意在村里的李屠夫这里买猪肉。 这个李屠夫,在村里买猪肉,没一点真假,专门诈秤。 尤其是老人和小孩子的秤,他两口子诈得最厉害。 买一斤猪肉,能有个八两给你,就烧高香了。 关键是,这李屠夫两口子诈秤诈得理直气壮。 村里曾经有人质问他俩口子,为什么在村里做生意这么没有一点真假?都是自己村里人。 你们猜这个李屠夫俩口子怎么回答? 他俩口子理直气壮的回答;“做生意如果还分村里人,那这个生意还怎么做。” 问题在于,李屠夫俩口子此言一出,村里很多人居然认为很有道理,于是,仍然在他那里买肉。 包括杨风的父母,也经常在他那里买肉。 但对于杨风来说,他最恨这个李屠夫两口子的不是这个方面。 而是有一年,他母亲将家里的整个猪卖给这俩口子,这俩口子在结账的时候,里面居然混了一张一百元的假币在里面。 杨风的父母都是老实人,最后忍气吞声,不了了之。 可杨风心里咽不下这口恶气。 所以,他宁愿多走几里路,到陈家桥的菜市场上去买,也不愿意将这个钱让村里的李屠夫俩口子挣。 从下山村到陈家桥镇,也就四里路(两公里)而已。 打个来回,一个小时搞定。 正好外面的太阳被云层遮盖住了,因此,杨风拿着钱,准备赶紧赶往陈家桥镇。 他琢磨着,过些日子,买一辆单车,这样,去陈家桥镇,就方便多了。 …… 说来也巧,就在杨风刚准备出杨家院子去陈家桥街上买两斤猪肉回来的时候,忽然,他看见姐姐提着袋子回来了。 1995年,杨风的姐姐刚刚20岁,正是女孩子最宝贵的花季年华。 杨风的姐姐叫杨琴,长得和杨风有点相像,个子超过了160,身材很苗条,皮肤十分白皙。 只见姐姐穿着一件淡蓝色的短袖t恤,下面是一条黑色的踩脚裤,脚上是一双白色的波鞋,乌黑发亮的长发用蝴蝶结一把扎在脑后。 她一手提着一个黑色的小行李袋,另外一只手提着一个沉甸甸的红色塑料袋子。 毋宁质疑,这袋子里面肯定都是吃的东西。 不过,杨风的姐姐不是一个人回来的。 在她的身后,还跟着一个和她年纪相仿的女孩子。 这个女孩子的颜值指数比杨风的姐姐就差远了,长得是又矮又肥,短发,戴着一副近视眼镜,穿着一件白色的短袖格子衬衣,下面是一条蓝色的牛仔裤,脚上是一双圆头女式皮鞋。 只见她正和杨风的姐姐有说有笑的,看样子,和杨风的姐姐关系很亲密。 杨风在看见姐姐的须臾,一股特别温馨的那种亲情,瞬间便涌上了他的心头。 而他的姐姐在这一时刻,其实也看见了自己的这个弟弟。 她在看见杨风的时候,顿时一滞,然后,高兴的向杨风招了一下手。 杨风赶紧迎了上去。 “姐!~” 杨风亲热的喊了姐姐一声,然后,帮姐姐接手上的袋子。 “都这么大了,还是回来就翻袋子。”姐姐心疼的掐了一把弟弟的脸。 然后,她向身边的这个又矮又肥的女孩子介绍;“呵呵,西施美女,这是我弟弟。” 这个又矮又肥的叫‘西施美女’的女孩子,推了推鼻梁上的近视眼镜,对杨风的姐姐道;“琴姐,其实不用你介绍,我一眼就看出来了这个小帅哥是你的弟弟,你们长得这么像,像是一个模子里刻出来的。” “那肯定啦,都是一个爹妈生下来的。”杨风的姐姐笑道。 接着,她指着前方;“西施美女,这就是我的家。” 然后,她带着这个西施美女,热情的朝家里走去。 杨风也跟着姐姐一起往家里走去。 本来,他想去陈家桥镇买两斤猪肉回来,可刚才在帮姐姐提那个红色的塑料袋子的时候,他看见里面除了有蛋糕和面包之外,还有猪肉和一条大草鱼。 当然,这猪肉和大草鱼不是和蛋糕以及面包混在一起的,而是都用其它的薄膜袋子包起来的。 既然姐姐买了猪肉回来,因此,自己就没有必要再大老远的跑去陈家桥买猪肉了。 …… 回到家里之后,杨风的姐姐先很亲热的朝父母喊一声;“爸,妈。” 接着,她满面春风的拉着‘西施美女’,向父母介绍;“爸,妈,这是我的同事兼好朋友,叫刘冒牌,是个川妹子,您们就喊她冒牌妹子就行了。” 然后,她又像‘西施美女’介绍;“西施美女,这是我爸妈。” ‘西施美女’赶紧很有礼貌的朝杨风的父母喊;“叔叔好,婶婶好。” “好,好,呵呵。”杨风的父母都很热情的对‘西施美女’笑道。 杨风的父母虽然一辈子老实巴交,但很善良,很好客,杨风重生前,曾经带一起学做皮鞋的师兄回来,在家里过了一个春节,父母照样很热情的招待他。 不过,他的这个师兄也是个白眼狼来的,翻脸不认人。 由于这事跟本文无关,就不多加赘述了。 …… 杨风的姐姐先招呼‘西施美女’在灶屋里看电视,然后,她帮着父母一起包粽子。 ‘西施美女’虽然初来咋到,但一点也不拘泥,因此,看了一下电视之后,她也帮着杨风的父母一起包粽子,一起开开心心的说这说那。 杨风呢,则帮着干其它的活。 今天是端午节,也是重生后的第一个端午节,一定要热热闹闹的过。 当然,对于他这个重生者来说,今天还有一个非常重要的任务要完成。 这个任务就是;必须说服姐姐,一起跟自己合伙开皮鞋店。 对于杨风来说,这个任务非常重要,也非常的有意义。 做为一个重生者,他不可能帮父亲补一辈子皮鞋。 如果这样没志向的话,那杨风真的是丢光了所有重生者的脸,更是大大浪费了重生者这根价值无法估量的金手指。 所以,他必须要前进,要升级,要干出一番轰轰烈烈的大事业,而不是固步自封。 但要想干出一番轰轰烈烈的大事业,那么,首先第一个问题就是得有资金。 以前,在自己没有重生之前,由于受到各种各样重生的网络小说的影响,他一直以为,重生者弄钱很容易,就跟过家家似的,随便玩点什么小把戏,第一桶金就到手了。 可是,当他自己重生之后,才发现,根本没有这么简单。 钱生钱,这个道理,他比谁都懂。 可是,你拿什么来生? 靠补皮鞋来攒钱么?这要等到猴年马月。 借钱? 找谁借? 找银行和信用社? 不管是这个年代,还是后世,一个普普通通的小老百姓找信用社或者是银行里借钱,难度都非常大。 而且即便借到了,也不多。 找亲戚借? 就更甭想了。 杨风家里的亲戚,是一个比一个穷。 找朋友借? 他现在才‘16岁’,能有什么多金的朋友。 关系最好的就是胡咬金。 找这货借? 那简直是笑掉大牙了,他自己都穷得叮当响。 当然,这个死胖子自己可不会这么认为。 再加上他这个人很够义气,因此,如果杨风找他借钱的话,他肯定会满嘴答应。 不过,肯定是这么一句话“等我老胡这本《射鸟英雄传》出版之后,想借多少都行”。 所以,找胡咬金借钱,也等于是竹篮打水。 没地方借钱,炒股票也行,这可是生财的好门路。 那些重生文的许许多多猪脚,都是靠这个金手指起步的。 问题是,杨风在重生前,对股票根本就不感兴趣,根本是一窍不通。 再说,这个小山村,哪里来的股票市场。 而且,即便是炒股票,也多少得有点成本。 难道靠天天给人家补皮鞋来攒? 所以,杨风现在唯一的希望就是寄托在这个唯一的亲姐姐身上。 他重生前的梦想是;成为世界鞋王,让自己生产和设计出来的皮鞋、遍布全世界的每一个角落。 重生前,这个梦想对于他来说,太遥远。 可现在重生了,那么,对于他来说,这可是一个天大的契机。 利用他重生的这个优势,实现这个梦想,把握性非常大。 因为,他深知,在2000年,有一款叫‘火箭头’的皮鞋款式,将会风靡全球,而且,不管是男式皮鞋还是女式皮鞋,这种款式都极为流行,直到2005年之后,才逐渐的退出历史舞台。 所以,杨风只要把握住这个机会,那么,成为世界鞋王,根本不在话下。 他的计划撒这样的;先开一家鞋店。 然后利用自己重生前是皮鞋设计师的优势,迅速将鞋店做大。 只要将鞋店做大后,不管是找银行贷款,还是用其它方式集资,都要容易多了。 这样,当手里拥有一定的资金之后,他就可以注册一家小鞋厂。 拥有一个小鞋厂之后,他就可以去羊城的那些国际鞋城,租一个档口。 然后,将自己设计出来的皮鞋款式,包括2000年开始风靡全世界的‘火箭头’,往档口里面展销。 这样一来,他就抢占了这个先机,届时,不仅会有大量的订单滚滚而来,他也可以成为全世界一个一流的皮鞋设计师。 他将会名利双收,不仅是国内,还是国外,他都将风光无限,炙手可热。 但眼下,最重要的工作是先说服姐姐,让她别再在粤省的那些血汗工厂里面蹉跎青春了,和自己合伙开鞋店。 要不,自己给姐姐打工也行。 反正无论如何,今年冬天来临之前,一定要将这个皮鞋店开起来。 因此,这个端午节对于杨风来说,意义是非同凡响。 自然,姐姐刚回来,现在跟她开口,还不是最佳时机。 起码得等吃中午饭的时候,才好跟她开口。 所以,杨风专心致志的帮父母忙这忙那。 他打算,今天中午这顿饭,由他亲自下厨。 他要为姐姐制造一系列的惊喜。 要让姐姐感受到,自己这个弟弟有多优秀,有多靠谱。 …… 欢乐的时间过得很快,一上午一晃眼就过去了。 这天中午,杨风亲自下厨。 他一共做了六道菜。 分别是;爆炒田鸡、香辣小河鱼、啤酒鸭、蛋饺子拌蘑菇、青椒炒肉、以及清炒黄瓜。 杨风将这些菜一道道的炒好,再一道道的摆在灶屋里的桌子上面。 这一道道菜,无论是卖相、还是口感,都不逊色于小饭店里面的那些小厨师。 因此,当杨风将这些菜一道道的炒好之后,他的姐姐是既惊讶,又感到难以置信。 这真是弟弟炒的么? 第37章;我想开皮鞋店 饭菜都做好了,接下来,就是大快朵颐的时刻了。 西施美女也不客气,她先拿起‘百事可乐’,先从杨风的父母面前的杯子里开始斟,接着是杨风的姐姐和杨风,最后,才将自己的杯子里斟满。 “西施美女,怎么好意思呢?”杨风的姐姐娇嗔。 “那有什么不好意思的。”西施美女大大方方的道。 接着,她拿着筷子,对杨风一家人笑道;“叔叔,婶婶,大家都别客气,吃。” “好,吃,哈哈哈。”杨风一家人高兴的大笑。 “冒牌妹子,来,把这个大鸭腿吃了。”杨风的母亲从菜碗里夹起一个鸭腿,塞到西施美女的饭碗里。 “谢谢婶婶。” “冒牌妹子,在咱们家里,千万别讲客气,就当成自己家里一样~”杨风的母亲一边说,一边就像看着自己的闺女一样慈祥的看着西施美女。 “嗯嗯,婶婶,您放心,我这个人,从来不会讲客气的。”西施美女连连点头。 “那就好,那就好。”杨风的母亲笑道。 杨风的姐姐也对大家道;“爸,妈,弟弟,我这个朋友,就是这个性格,很随便,但心地很善良,很仗义,她比我要小一岁,我刚到粤省打工就认识了她,当时,我们是在一家鞋厂打工,都在a线,晚上,我们又睡在一个宿舍里,有一次,我的饭卡掉了,食堂不给我饭吃,幸亏她,每顿分一半的饭菜给我吃。还有一次,我被几个桂省的夜叉欺负,也幸亏她帮我出头,还帮我说公道话,当时,那条流水线,都没有人敢帮我说话,就她敢这么正义……” 杨风的姐姐说完后,很感激的看着西施美女。 杨风的父母听完后,也都十分感激的看着西施美女。 然后,杨风的母亲又夹起一个鸭翅膀,硬塞到西施美女的饭碗里。 “吃,孩子,在我们家,千万别客气,就当成自己家里一样。” “谢谢婶婶,婶婶,叔叔,还有这个风弟弟,不用管我,您们自己也吃。” 西施美女是个川妹子,虽然听不懂湘西的土话,但她不傻,明白杨风一家人的话里面的意思。 加上跟杨风的姐姐也一起打工认识好几年了,俩人的关系是情同姐妹,因此,一点也不拘泥。 虽不说像是在自己家一样那么夸张,但基本也像是在自己亲戚家一样随意。 “风弟弟做的菜真好吃,这么小,厨艺这么好,完全可以到粤省去开快餐店了。”西施美女一边啃着鸭腿,一边对杨风的厨艺赞不绝口。 杨风则赶紧趁热打铁;“这种小水平发挥算什么……西施姐,不瞒你说,我不但会做我们湘菜,还会做川菜、粤菜、东北菜、闽菜、等等……” 西施美女睁大眼睛;“真的?” 杨风一脸轻松的笑道;“我还骗你干嘛。” 杨风的姐姐忙道;“西施美女,别听我弟弟瞎吹。” 接着,她一边夹起一块田鸡肉,一边看着杨风;“弟弟,你说你会做川菜粤菜东北菜,你有这么厉害吗?谁教你的?再说,你才多大,连宝庆城里都没去过几回,也知道川菜粤省东北菜?” 杨风赶紧放下手中的筷子,笑道;“呵呵,姐,您看您弟弟像是喜欢讲大话的人么?” “以前不是,可你刚才是,弟弟,你说你会做这么多菜?有这么厉害吗?是谁教你的?你从今年开春辍学,连远门都没有出过,怎么会做这么多菜呢?难道是厨神托梦给你了不成?”杨风的姐姐一脸的不相信。 杨风见时机已慢慢成熟,赶紧循循善诱;“姐,您也太小看您弟弟了,实话告诉您,您弟弟不仅会做菜,而且,还会做皮鞋……” “你会做皮鞋?” “你说呢,姐,而且,你弟弟不仅会做皮鞋,还会设计皮鞋,还会打样版。”杨琴(杨风的姐姐)睁大漂亮的眼睛。 心里暗忖着;弟弟今天是怎么啦?是不是喝多啦? 可桌子上除了‘雪碧’和‘百事可乐’之外,什么饮用品都没有了啊。 要知道,她在粤省打了整整四年工了,什么电子厂、皮具厂、玩具厂、鞋厂之类的工厂都进过。 作为一个在鞋厂里面打过工的打工妹,她很了解,会设计皮鞋、会打样版、意味着什么。 这些可都是鞋厂里面的高级技术人才啊,随随便便能挣两三千一个月。 像那些技术好的,月薪上万。 因此,她自然是无法相信弟弟的话。 弟弟初中都没有毕业,就辍学了,一直呆在家里,连远门都没有出过,谁教他这些技术。 再说,就算有人教,这些技术也不是三两个月就能学会的。 所以,杨琴对于弟弟杨风说的什么会做皮鞋、会设计皮鞋、会打样版这些,压根儿都不相信。 唯一的解释就是;几个月没见,弟弟变坏了,也变得喜欢吹牛了。 自然,这个漂亮善良的女孩,她哪里会知道,眼前的这个弟弟,压根就不是一个普普通通的人,而是一个从二十多年后重生过来的重生者,他不仅会设计皮鞋会打样版,而且,还和朋友一起合伙开过鞋厂,对于皮鞋款式的市场走向,是了如指掌。 见姐姐不相信,杨风翛然的耸了耸肩。 然后,他指着墙壁上的那两幅素描的皮鞋效果图;“姐,您知道那两幅画,是谁画的吗?” “难道真是你画的?” “您说呢,姐。” 接着,杨风又道;“姐,您要是不相信,老弟我立马就再画两幅给您瞧瞧。” 道完后,杨风也不管三七二十一,跑到房间里,将铅笔和画纸找出来,然后当着大家的面,就画了起来。 二十多分钟后,一副素描的‘女式凉鞋’效果图,在杨风的笔下,栩栩如生的画完了。 “我的天呐~” 看着这幅立体感和空间感以及质感十足的‘女式凉鞋’效果图,杨琴和西施美女都目瞪口呆,然后倒吸了口凉气。 此时此刻,她们再不信也得信了。 因为,这幅素描的‘女式凉鞋’效果图,是当着她们的面画出来的。 “怎么样?姐,要不要老弟再画一副给您瞧瞧?”杨风心里有点小自豪的瞅着姐姐和西施美女。 “弟弟,你是跟谁学的?”杨琴忙问。 要知道,她从小就喜欢画画,她画画也很漂亮,可那画的都是没有一点技术含量的线条画。 而像这种素描,要是没有受过正规的美术培训,是根本不可能学会的。 “呵呵,姐姐,您现在该相信老弟没有骗您了吧?” “姐姐相信,姐姐相信,弟弟,是谁教你画的?告诉姐姐。” “是我的一个朋友教的。”杨风随口撒谎。 “你的一个朋友?” “没错,他是我一个同学的叔叔,他不仅会设计皮鞋,还会打样版,还会做皮鞋,这些,都是他教我的。” 说完后,杨风面不改色心不跳的看着姐姐。 就在这时,杨风的母亲道;“风伢子,你去年冬天,天天逃学,难道就是跟你这个同学的朋友学这个?” “没错,妈。”杨风赶紧顺水推舟。 “哦。”杨风的母亲一副恍然大悟的样子。 然后,自言自语的道;“你的班主任还说你天天逃学,原来,是偷偷去学这个了……” “姐!~”杨风看着姐姐,蠕了蠕嘴。 就在杨风准备和他姐姐说“我想开皮鞋店”这句话的时候,西施美女忽然道;“哇噻,琴姐,你弟弟这鞋子画得好漂亮哦,真看不出来,你弟弟还有这本事,凭你弟弟这画鞋子的技术,到粤省去打工,随随便便都能挣一两千块钱一个月。” 接着,她挽了一下杨风的胳膊,扭扭捏捏的对杨风道;“风弟弟,西施姐姐想跟你学画鞋子,可不可以教我?” 杨风笑道;“没问题,西施姐,有机会,小弟一定教。” 接着,他对姐姐说;“姐姐,老弟想跟你说个事。” “什么事?” “姐姐~”杨风顿了顿,道;“姐姐,我想开皮鞋店。” “你想开皮鞋店?”杨琴有些意外。 “是的,姐姐,你老弟我,今年想开一家皮鞋店。” 接着,杨风有条不紊的跟姐姐梳理开皮鞋店的成本、市场形势、以及最后的利益评估。 道完后,杨风拍着胸膛像姐姐说;“姐姐,事在人为,您放一万个心,您老弟我敢保证,咱们开皮鞋店的话,稳赚不亏。” 杨琴颦蹙柳眉,细细凝思。 然后,她点头道;“行,老弟,姐姐支持你。” “姐姐,您太英明了。”杨风激动得站了起来。 他本来还有点担心姐姐不会答应,没想到,姐姐这么爽快的就答应了。 他哪里知道,其实他姐姐也有一颗创业的心,在粤省打工的这几年,进了那么多的血汗工厂,那些苦,那些累,只有她们这些在血汗工厂里面呆过的人才能体会。 而且,杨风的姐姐也是那种不甘平庸过一辈子的女人,否则,后来也不会被那个渣男给忽悠了。 …… 这个端午节过得很隆重,就跟过年似的。 吃了饭之后,杨风的母亲又给每人发两个粽子。 然后,她到后面的篱笆小院去,看猪栏里面的那些猪食吃得怎么样了。 人过端午,猪也要过端午,因此,今天中午,杨风的母亲给那三只母猪和那几十只小猪崽都加餐,除了以往的那些猪草和糠之外,还放了三升米在里面。 杨风则和姐姐一起收拾桌子上的饭菜。 西施美女也跟着一起帮忙收拾。 过了几分钟后,母亲忽然慌慌张张的从后面篱笆小院出来,然后对杨风的父亲说;“利生,不好了,今天是怎么回事,那些猪都发疯了。” “猪都发疯了?”杨风的父亲正用一根小竹签在剔牙,听到这话,有点不相信,好好的,猪栏里面的那些猪怎么会发疯呢? “是的,利生,你快去看看。”母亲急道。 “好。”杨风的父亲赶紧穿着草鞋,然后,急忙跟杨风的母亲一起跑到后面的篱笆小院去看猪栏里面的那些猪是怎么回事。 杨风正在跟姐姐一起收拾灶屋里的卫生,他听了后,也觉得有点小奇怪,于是,也随在父亲的身后,一起跑到后面去,看猪栏里面的那些猪是怎么回事,好好的怎么会发疯? 当杨风随着父亲一起跑到后面的猪栏之后,他立刻被眼前的情景给惊呆了。 只见平时很温顺的三只大母猪,就像得了失心疯似的,一边吐着白沫,一边用脑袋撞墙,要不就是互相撕咬,或者是撕咬那些可爱的小猪崽。 一些小猪崽已经惨死在它们母亲的利齿下,还有一些小猪崽也身负重伤。 而这三只老母猪,因为互相撕咬,也都皮开肉绽。 但奇怪的是,它们依然不罢休,继续歇斯底里,而且,嘴里不停的吐着白沫。 除了这三只老母猪之外,还有一些小猪崽的情况,也和这三只老母猪的症状一模一样。 母亲很着急,这可是她的心血啊,也是家里的一大收入来源啊。 眼看这些小猪崽就要出栏卖钱了,人家都已经交了订金,可在这个节骨眼上,却成了这幅情景。 因此,杨风的母亲是又心急又心疼,她拿着棍子,不断的驱赶着。 可再怎么驱赶,也没有一点作用,那三只老母猪和一些小猪崽,继续像失心疯似的在歇斯底里。 “怎么会这样?” 杨风的父亲着急的看着一片狼藉的猪栏里面,然后,也顺手拿起一根棒子,跟妻子一起驱赶。 杨风也想帮着父母一起驱赶这些发疯的老母猪和小猪崽。 不过,他的父亲不让,而是让他赶紧去找兽医。 “风伢子,快去杨亦村找李兽医,快去。”父亲对杨风大喊。 “好,爸,我这就去。”杨风忙道。 接着,他对姐姐叮嘱几句。 然后,赶紧朝杨亦村的方向跑去。 …… 正午时分,阳光毒辣。 杨亦村位于下山村和陈家桥镇之间,从下山村到杨亦村没多远,也就三里路左右。 杨风很心急,所以,他跑得很快。 十分钟后,他一口气赶到了李兽医家里。 今天是端午节,李兽医正好在家里。 他们家刚刚吃完饭,只见李兽医悠哉悠哉地坐在他家门口的一条竹椅上,手里一边摇着竹叶扇,一边用一根狗尾巴草剔着牙。 杨风走上前去,很礼貌的朝李兽医喊一声。 然后,他赶紧将家里那三只老母猪和一些小猪崽突然发疯的情况,言简意赅的跟李兽医讲述。 “怎么会有这回事?”李兽医听了后,赶紧放下手里的竹叶扇,然后有点不相信的看着杨风。 “是真的,李医生,您要不相信,现在就可以去我家看。”杨风忙道。 “好。”李兽医赶紧起身。 然后,他从家里背着医药箱,再将一辆半新半旧的凤凰牌载重单车从堂屋里推出来。 接着,他载着杨风,迎着毒辣的烈日,朝下山村疾驶而去…… 第38章;残忍的缝衣针 到了杨家院子之后,李兽医先将他的载重单车停放在杨风家的堂屋旮旯。 然后,赶紧背着医药箱,跟着杨风,大步流星地往后面的猪栏走去。 …… 当李兽医跟着杨风走到猪栏门口的时候,杨风的父母就像是见到大救星似的,紧绷着的脸部立刻松弛开来。 杨风此时顺眼往猪栏里看去,三只母猪和一些小猪崽可能都折腾得精疲力尽了,此时,都消停了很多,只见它们一只一只的倒在地上,横七竖八的。 不过,它们的四肢都在抽搐,嘴里不断都吐着白沫,都是哼哼唧唧的,看上去十分痛苦。 “李医生,我家里的这些猪,昨天还好好的,今天怎么会成这样?”杨风的母亲对李兽医道。 李兽医俯着身子,仔细看着猪栏里的母猪和小猪崽。 然后,他问杨风的母亲;“杨嫂嫂,您今天喂的猪食,有没有什么问题?比如扯了那些不认识的猪草?或者是加了什么其它的料在里面?” “没有啊,我扯的猪草都是跟平常一样,都是宅巴坨坨和水筒筒,另外就是一些野红薯藤,要不就是水葫芦,都是这些,有的时候我会砍一些芭蕉叶子一起放猪食里面泡,可今天没有,我看今天是过端午,心想人过端午,畜生也要过端午,于是,就比平时多加了一些糠,另外,还加了三升米进去,当是给它们过了个端午节……” “那就奇怪了~”李兽医若有所思。 他将肩膀上的医药箱轻轻放下来,然后,小心翼翼的翻到猪栏里面,朝那些嘴里不断吐着白沫的母猪和小猪崽细细观察,时不时的用手在它们的身上探一下。 “它们都在发烧。”李兽医告诉杨风的母亲。 “李医生,那怎么办?”杨风的母亲着急的看着李兽医。 “这样吧,杨嫂嫂,我先开点退烧的药,你想办法喂它们喝下去,如果好了的话,就更好,要是还没有好的话,您们到时候再来找我,好不好?”李兽医边说,边从猪栏里跳了出来,然后准备打开医药箱配制退烧药。 “李医生……您一定要帮忙,一定要帮我医好它们,拜托您了,李医生。”杨风的母亲哀求李兽医,不停的跟他讲好话。 “您放心吧杨嫂嫂,我会尽力的,我们都打了这么多年的交道了,您也不是不知道,我是个什么样的人。”李兽医笑道,然后开始配制退烧药。 就在杨风的母亲张了张嘴、想继续说什么的时候,杨风的父亲赶紧止住她;“排凤,你放心,李医生会尽力的,咱们家的这些家畜,哪一次出了问题,不都是李医生治好的,以前,李医生的父亲在世的时候,也是这么热情,咱们院子里的家畜一出问题,每次都是他老人家来,不知道治好了多少回……” 接着,杨风的父亲恭恭敬敬的对李兽医说;“李医生,这次又幸苦您了,又是端午节,又是大中午的,这么晒,把您从杨亦村喊来,真是不好意思。” 说完后,他对杨风的姐姐说;“琴宝,多准备几个粽子,待会……” “不用,不用。”李兽医忙道;“呵呵,利生哥,不用这么客气,再说,我自己家里也做了很多粽子,要吃都吃不完呢。” 李兽医一边说,一边将他的医药箱里面的各种药剂拿出来,开始配药。 就在这时,意外的情况又发生了。 只见猪栏里的一只老母猪突然‘吼’的一声大叫。 然后,它摇摇晃晃的站起来。 接着,哼哼唧唧的在猪栏里面撞来撞去。 随着这只母猪突然出现这种反常的举动,其它的猪们也跟着一起站了起来,然后一起失心疯似的起哄。 顿时,整个猪栏里面,又乱成了一锅粥。 “???” 大家一下都愣住了。 包括李兽医,此时此刻,也是愣住了。 他皱着眉头,看着这些猪,陷入沉思。 凭借多年的诊断经验,再加上父亲生前传授的那些经验,他是愈发的觉得这些猪很不对劲。 要知道,不管是猪还是牛,一旦发烧了,是一点力气都没有。 而这些猪呢?哪里是发烧。 分明就是在发疯。 朝这些烦躁不安的猪们盯了一会儿,李兽医问杨风的父母;“利生哥,杨嫂嫂,这两天,您们家的这个猪栏有没有出现什么异常情况?比如,有没有别的人来过?” “没有。” “没有。” 杨风的父母纷纷摇头。 “那就奇怪了。” 李兽医自言自语的、又陷入了沉思之中。 就在这时,杨风突然告诉李兽医;“李医生,昨天晚上,这个猪栏来了一个小偷。” “小偷?” “是的,昨晚,我半夜起来上茅厕的时候,看见一个黑影在猪栏门口,我不小心惊到了他,他就跑了,后来,我随手捡起一块烂砖头,朝他的背后砸去,他当时惨叫一声,我敢肯定,砸中了他,可奇怪的是,等我过去找的时候,他又不见了……” “那你们这猪栏里面的猪,今天有没有少?”李兽医就像是一个‘突然得到了一条重要线索’的老刑侦巡捕,十分亢奋的看着杨风。 “没有,听我妈说,一只都没有少。” “太好了。” 李兽医赶紧将医药箱重新盖上。 然后,躬着腰,激动的朝猪栏里面细细检查。 朝猪栏里检查一阵子之后,他又仔细的在那些口吐白沫的猪身上检查。 检查了一会儿后,他突然像是有重大发现似的,只见他很激动的对杨风他们一家人问;“利生哥,杨嫂嫂,您们家有没有磁铁?” “有。”杨风的父亲赶紧点头。 然后,他感到奇怪的问李兽医;“李医生,您要磁铁干什么?” “您甭管,有磁铁的话,赶紧拿来。”李兽医亢奋的道。 “好。”杨风的父亲点头。 然后,赶紧去房间里找磁铁。 不一会儿,磁铁找来了。 “李医生,这是磁铁。” “太好了。” 只见李兽医赶紧从杨风的父亲手里接过磁铁。 接着,他在一只母猪的脑袋上探来探去。 那阵势,仿佛是一个经验老道的工兵、在用仪器很娴熟的探扫地雷似的。 探了一下子后,奇怪的事情发生了。 只见一根沾着血渍的缝衣针,‘嗖’的一下、从这只母猪的脑袋里面吸到了磁铁上面。 “???” 大家都目瞪口呆,都不敢相信眼前的这一幕是真实的。 确实很玄乎,一只母猪的脑袋里面,好好的,怎么会有一根这么长的缝衣针在里面? 哪怕是杨风这个重生者,都被眼前这一幕给惊得瞠目结舌。 如此残忍的事情,居然活脱脱的发生在现实生活之中。 作为一个真实年龄四十出头的重生者,杨风的第一个反应就是这些绝对是人为的。 第二个反应便是迅速的将此事跟昨晚那个神秘的小偷联系起来…… 第39章;一把手受重伤了 忙了整整一个多小时后,李兽医用磁铁、一共从那些发疯的老母猪和小猪崽身上吸出了十一根缝衣针。 不多不少,整整十一根又细又长的缝衣针。 这十一根缝衣针,可不是从一只猪身上吸出来的。 而是分别从十一只猪们的身上用磁铁吸了出来。 而且,都是从它们的脑袋位置吸出来的。 也就是说,这是人为的。 而下这种毒手的人,其目的无非就是报复。 是想毁灭杨风家的这一大经济来源。 看着摆在地上的这十一根缝衣针,即便是阉了这么多年猪和牛的李兽医,心里也是一阵胆寒。 “是谁下这样的毒手,这样的人,心肠跟蛇蝎一样歹毒。”李兽医按着胸口,连连摇头。 “丧尽天良,真是丧尽天良,有什么事情,可以冲着我们来,为什么要对畜生下这样的毒手?它们有什么错。”一向温顺的父亲,也终于发火了。 而同样,一向温和的母亲,今天也终于抑制不住的破开骂了起来;“哪个短命鬼,烂麻子鬼,死得没好样的,跟猪有什么仇,有什么怨,有什么仇,可以找我们当面说清楚,为什么要让猪受这样的罪。” 骂着骂着,母亲不禁掩面哭了起来。 要知道,杨风的母亲对这些猪是看得很重的。 甚至可以说是一直将这些猪当成自己的晚辈一样来豢养。 从来舍不得饿着它们。 也从来舍不得冻着它们。 猪栏里的卫生,最多两天,必须要清扫一遍。 一旦猪栏的地面上潮湿了,就赶紧换那些干净的干草。 杨风的母亲虽然没什么文化,才念了小学二年级,大字不识几个。 可是,她懂得体恤,懂得善待,懂得换位思考。 她经常说,畜生虽然不是人,它们不会说话——可是,它们知道疼,知道伤心,知道痛苦。 因此,不管猪还是牛,或者是家里喂养的那些鸡和鸭,母亲从来舍不得打,也从来舍不得骂,更从来舍不得饿了它们渴了它们…… 看着摆在地上的这十一根缝衣针,杨风的姐姐杨琴和她的闺蜜西施美女也都深深震惊了。 杨琴的心里又是震惊,又是难过。 “是谁这么狠心,对这些猪下这样的毒手。”杨琴呢喃着,擦着眼睛。 西施美女也是愤愤不平。 “琴姐,这些针,是谁插进这些猪的脑壳里面的?这个世界上怎么会有这么心狠手辣的人呢,难道就不怕遭报应么,这么伤天害理的事情都干得出来,难道就不怕断子绝孙么。” 杨琴一边摇头,一边带着泣声;“我也不知道是谁这么缺德,这么损阴德的事情,都下得了手。” 然后,杨琴抬起脸,声音哽咽的问父母;“爸,妈,您们最近有没有和谁闹意见?” “没有。” “没……有。” 父母纷纷摇头。 “琴宝,你觉得爸妈是那种喜欢跟别人过不去的人吗?”母亲难过的看着自己的女儿。 “……” 杨琴没有吭声,转脸又看着整整齐齐摆放在地上的十一根缝衣针。 就在这时,杨风开口了。 “爸,妈,我想到一个人,不知道是不是和他有关?”杨风看着父母。 “谁?”母亲立即看着自己的儿子。 “风伢子,你说的这个人是谁?”父亲也忙道。 “一……把……手~”杨风缓缓道。 “一把手?”父母双双滞了一下。 “弟弟,你说对咱们家这些猪下这种毒手的人,是一把手?”杨琴也觉得很意外,看着自己的弟弟杨风。 接着,不等杨风开口,她便一边摇头,一边喃喃自语起来;“怎么可能呢?我今天回来的时候,在咱们村里刚下车,就在马路旁看见了一把手,我看见他在李屠夫的肉摊上买肉,而且,他的后脑上,还绑着厚厚的纱布,看来是在哪里摔的。” “姐,您说一把手的后脑上绑着厚厚的纱布?”杨风激动的看着姐姐杨琴。 “是啊。”杨琴缓缓点头,细细凝思;“当时,好多人在李屠夫的肉摊上买肉,一把手也在买,我还纳闷着,这个一把手是怎么搞得,后脑袋是摔的?还是碰的?怎么搞成那样——当时,西施美女也看到了,她还好奇的问我是怎么了。” “太好了,姐,你老弟我现在敢八九不离十的确定,昨晚来咱们家猪栏的那个神秘小偷,以及咱们家的猪的脑袋里面被插进十一根缝衣针的事情,跟这个一把手脱不了干系。” “???” “姐,您不知道,咱们家最近,把这个一把手给得罪了。” 接着,杨风将最近一把手天天跑来‘想让自己儿子跟父亲学补鞋’的经过、以及昨晚自己在那个神秘小偷逃跑的过程中给了一砖头的过程,一五一十的告诉姐姐杨琴。 再加上一把手这个人的人品和平时的为人风格,因此,杨琴听了之后,也觉得其中大有文章。 …… 既然最大的嫌疑犯锁定了,那么,事不宜迟,杨风决定亲自上一把手的家里去探探口风。 如果这件丧尽天良的事情,真是一把手干的,那么,杨风是绝不会轻饶了他。 就这样,杨风先跟父母和姐姐叮嘱几句,要他们先别将此事声张出去。 接着,他揣着这十一根沾着血腥味的缝衣针,往一把手家里赶去。 …… 一把手的家在李家院子的老坟山上面,那是一栋又小又破旧的夯墙房子。 这栋小夯墙房子,原本是特殊时期的一个小仓库,专门用来堆放卷烟草的。 改革后,成为了废弃的老房子。 后来,一把手娶媳妇了,因为家里太穷,兄弟太多,没有地方住,于是,便搬进了这个废弃的小仓库里面。 这十几年过去了,下山村已经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村里修建了许许多多的红砖楼房,老仓库早已破旧不堪,墙面上的那些夯土被风雨侵蚀得沟壑遍布,可一把手一家仍然住在里面。 倒也不是一把手不想搬出去,而是家里太穷,没条件修建新房子。 所以,才不得不继续蜗居在里面。 从杨家院子到老坟山没多远,如果插近路的话,也就半里路。 因此,不到一会儿,杨风就走到了一把手的家前面。 由于一把手一家人太不爱干净了,家里很难得清扫一次。 并且,茅厕就修建在一侧。 这茅厕是又简陋,又臭气熏天。 因此,杨风还没有进他家门的时候,就感到一阵头晕目眩。 “我草~” 杨风赶紧跑到空气新鲜一点的地方,大口呼吸了几口新鲜空气。 然后,他才返回来,做了一下心理准备,从一把手家的那扇又破又旧的大木门走了进去…… 第40章;谁是真凶1 走进一把手家的时候,杨风颇感意外。 因为,已经下午三点钟了,他们家居然才吃中午饭。 如果是在平时,杨风这个重生者,一点也不感到奇怪。 作为一个土生土长的下山村人,他知道,这个一把手是整个下山村最不守规则、也最没有时间观念的一家。 不管是吃饭,还是睡觉,都没一点时间观念。 说来话长。 这个一把手本来是个木匠来的。 以前,还时常有人喊他去干活。 可后来,因为他太懒了,太没有时间观念了,尤其是到了冬天,经常中午的时候,两口子还窝在被窝里舍不得起床。 所以,后来,喊他去做手艺的人、渐渐就没有了。 除了睡觉之外,他们家吃饭也是一样,毫无章法。 不管早饭、午饭、还是晚饭,都没一点时间规律。 就比如这个中午饭,有时呢,吃得很早,上午十点多一点,人家还没有做中午饭的时候,他们家就已经吃完了。 有时呢,又吃得很晚,要到下午三四点,人家的中午饭都已经消化了,他们家才刚动手做。 因此,在这种情况下,他们家有时一天只吃两餐饭。 有时一天只吃一餐饭。 可有时,一天又吃四五餐饭。 真的很乱套。 所以,在下山村,这个一把手,除了‘一把手’这个外号之外,另外,他还有一个外号,叫‘没底箩’。 意思就是;是一个没有底的箩筐。 问题是,今天是端午节。 逢年过节的,也搞到这个时间点才吃中午饭,肚子不饿么。 …… 一把手家虽然中午饭吃得很晚,可桌子上的菜还是蛮丰盛的。 有一碗‘青椒炒鸡肉’,一碗‘爆炒黄鳝’,一碗‘青椒炒五花肉’,还有一碗‘蛋饺子拌红薯粉’。 整整四大碗啊,全都是‘有眼珠子’的菜。(在湘西一带的土话中,‘有眼珠子’的菜,意指荤菜。) 除此之外,还有一壶甜酒。 真是;好酒好菜,何其美哉也。 他们一家四口人,其乐融融的围坐在桌子旁,吃得是津津有味。 而他家那条白色的土狗,也享受着这顿丰盛的端午大餐。 只见这畜生蹲坐在桌子下面,一旦有骨头扔下来了,就赶紧叼在嘴里,然后,美滋滋的咀嚼着。 毕竟,人要过端午,畜生也要过端午。 要知道,换做是在平时,这畜生哪里能这么有口福的啃得到这么多的骨头。 由于这条白狗趴在桌子下面啃骨头啃得津津有味,因此,杨风这个生人进去的时候,它也是不管不问,继续啃着它的珍馐——骨头。 还真是;上梁不正下梁歪哈。 主人是什么德性,喂养的畜生,也是什么德性。 作为揣着目的性而去的,杨风进一把手的家之后,第一眼就是朝一把手的脑袋上看去。 他发现姐姐说得没错,一把手的后脑勺确实包扎着厚厚的白色纱布。 毋宁质疑,这是受伤所致。 否则,谁会吃饱了撑着没事干,好好的在自己的后脑勺包扎一块那么厚的医用纱布。 何况还是这大热天的。 所以,这个一把手的后脑勺肯定是受了伤,才会包扎医用纱布。 而且,从包扎的纱布的面积和厚度来看,还不是一般的轻伤。 而他的这个伤是怎么来的? 杨风一下就脑补到‘昨晚小偷被自己用砖头砸’的场景。 将两者之间联系之后,杨风更加笃定,自己家猪栏里面那些母猪和小猪崽的脑袋被扎针,这个一把手脱不了干系。 而且,作为一个真实年龄四十出头的重生者,杨风也深知一把手的为人。 此人不但阴险狠毒,而且是睚眦必报。 尤其对付老实人和弱者,是格外的心狠手辣。 从小到大,在村里,不知道干过多少断子绝孙的缺德事。 因此,这种伤天害理的事情,是他干出来的,杨风觉得一点也不奇怪。 …… 由于一把手一家人都全神贯注的在享受着桌子上的美味,因此,杨风进去之后,他们都没发现,继续享受着各种美食。 直到杨风进去之后,故意轻咳一声,他们着才反应过来。 当一把手看见杨风的瞬间,立刻怔了一下。 然后,他那张又老又丑陋的脸上,皮肤组织因为心虚,而抽搐了几下。 虽然他迅速稳住了,可这瞬间的画面,还是被杨风给捕捉到了。 除了一把手之外,一把手的婆娘,以及他的儿子沙泥鳅和小女儿李姗,在发现杨风的须臾,神色也都不由自主的滞了一下。 不过,换位思考一下,杨风也能理解他们的反应。 确实也够意外的。 要知道,杨风从小到大,很少去过一把手家里。 在重生前,他到一把手家里的次数,绝对没超过三次。 而且每一次去一把手家里,都不是为了自己的私事。 因此,见这样一个稀客突然大驾光临,这一家子不感到意外才怪。 “嘿嘿。”一把手干笑两声。 然后,他用那特有的太监腔调对杨风道;“风伢子,你今天没走错吧?” “没走错。”杨风摇头。 “吃了饭没有?没吃的话,一起来吃。”一把手的婆娘客套的道。 “吃了,都快消化了。”杨风勉强一笑。 “吃得这么早。”一把手用阴鸷的目光盯了一下杨风。 “不早了。” “无事不登三宝殿,今天怎么想起来我家?你这么一来,我这破屋子,真是蓬荜生辉啊。” “太过奖了,我才16岁,而且又不是什么大官,没那么大气场——至于我为什么来你家?我想,你心里应该比谁都清楚。” “你这话是什么意思?” “是什么意思,你很快就清楚了。” 杨风一边说,一边将裤袋里的一块布团拿出来。 然后,他缓缓将布团打开。 接着,将包在布团里面的那十一根缝衣针、轻轻摆在一把手面前。 同时,他也一边密切注视着一把手的反应。 果然,只见一把手看见这十一根沾有血渍的缝衣针时,神色立刻慌了一下。 虽然稍纵即逝,但整个过程,杨风都摄入了眼里。 “这?”一把手的尖嘴微微抖了几下。 然后,他擦了擦额头上的汗,迅速稳住情绪,接着一副故意佯装毫不知情的样子问杨风;“风伢子,这些针,你摆在我面前是什么意思。” “呵呵,是什么意思,你心里最清楚。”杨风轻轻笑道。 第41章;谁是真凶2 “我不明白你这个傻子在胡说八道什么。”一把手用他那阴鸷的目光,狠狠盯着杨风。 接着,他恶狠狠地警告;“你不要仗着自己的年纪不大,不要仗着自己傻,就可以跑到我家来胡作非为,我告诉你,今天这事,你要是不解释清楚,我跟你没完!~” 一把手‘警告’完之后,一把手的丑婆娘忍不住的问;“手哥哥,他手里这些针,是怎么回事?今天是过端午,哪里有带这么上门来欺负人的。” 一把手的丑婆娘阴着脸色,面色很不悦的瞪着杨风。 杨风翛然一笑,耸了耸肩,笑道;“呵呵,我年纪小,我傻,你的意思是你很聪明,你再聪明,活到这把年纪,混的也就是这个鸟样,能聪明到哪里去……” “你们说我欺负人?我杨风从小到大,是那种喜欢欺负人的人么?我可以拍着自己的胸膛对老天爷说,我杨风这辈子,没有欺负过任何人,尤其是那种老实善良的好人,我更不会去伤害……” “我今天到你们家来,是什么原因,一把手,你心里应该最清楚,当然,你也可以不承认,但是,不要以为死不承认,我就没有办法了,我可以去报案,去告诉巡捕,然后让巡捕来查,巡捕来查之后,只要查出上面有你的指纹,告诉你,哪怕你再会诡辩,可巡捕也照样可以将你定案……” 杨风一边说,一边冷冷盯着一把手。 此时此刻,他的心中是极为愤怒的。 在他眼里,这个阴险歹毒的一把手,连个畜生都不如。 至于他这一家子,除了小女儿之外,也是一个比一个阴毒。 就像是一个剧毒无比的蛇窝一样。 被杨风这么义正言辞的一唬,一把手还真被唬住了。 他的眼珠子骨碌骨碌转了几圈之后,理直气壮的对杨风道;“你可以去向巡捕报案,马上就去,要不我陪着你去,不陪的是孙子。” “???”杨风一愣。 不是常说做贼心虚么? 怎么这个一把手比自己还要振振有辞? 难道这个老狐狸是故意在给自己摆迷魂阵? 可瞧他那自信十足的姿态,又不像是给自己摆迷魂阵。 可如果不是在给自己摆迷魂阵的话,那他后脑勺上面的伤,又是怎么回事? 顿时,杨风陷入了一阵疑惑之中。 眼珠子骨碌骨碌的转了转之后,杨风决定换一种作战方式。 于是,他迅速将自己的表情切换成另外一副笑脸。 然后,他‘笑呵呵’的对一把手道;“呵呵,不好意思,今天是端午节,所以呢,我中午多喝了几杯,说了几句醉话,请您不要当真——其实呢,我是来看望您的,因为,我上午在李屠夫那里买猪肉的时候,听他们说您脑壳受伤了,我当时还有点不相信,可到这里来之后,没想到,您后脑壳是真的受伤了……” 杨风一边说,一边‘毕恭毕敬’的样子看着一把手。 然后,他问一把手;“呵呵,这个?您这个后脑壳,怎么会伤成这样?究竟是怎么回事?我听他们说,您是在和哪个小女人吵架给弄成这样的,可是呢,我不相信,所以……” 一把手貌似有点不适应杨风的这种态度,他怒视着杨风,蠕了蠕嘴,想说什么。 就在这时,他的小女儿突然插话了;“我爸不是跟谁吵架,他这脑袋是今天大清早在楼上给摔的,今天是过端午,我爸大清早去楼上的谷仓里挑谷子,想去碾米厂碾米,没想到,不小心往后面栽了一下,正好栽在锄头上面,然后,就伤成了这样……” “是这样受伤的?”杨风惊道。 “嗯。”一把手的小女人样子十分诚恳的看着杨风,点了点头。 “卧槽???”杨风懵了。 如果这些话,是从一把手家的其他人嘴里说出来,杨风或许不一定会相信。 可从他的这个小女儿嘴里说出来,杨风就不得不相信了。 要知道,一把手这一家子,唯一善良的就是他的这个小女儿。 当然,长得最好看的、也是唯一长得好看的,也是他的这个小女儿。 所以,他的这个小女儿说的话,杨风不会怀疑。 可问题是,如果一把手这后脑勺的伤,是在他自己家里摔的,那么,昨晚那个神秘的小偷又是谁? 是谁对自己家猪栏里面的那些母猪和小猪崽下的毒手? 而且,从一把手刚才看见自己带来的那十一根缝衣针的表情来判断,他肯定是心虚。 那么问题就来了,昨晚对自己家猪栏里面的那些母猪和小猪崽下毒手的真凶,究竟是谁? 一时间,杨风心乱如麻,脑袋里面就像是一锅浆糊似的。 不过,不管真凶是谁,不管一把手有没有干系,有多大的干系,眼下,他都得先离开一把手的家再说。 毕竟,在没有确凿证据的情况下,他不能授人以柄。 于是,他努力给自己来了一个周星驰式的笑脸,假惺惺的对一把手说;“手叔,这大过节的,您也太不小心了,把自己摔成这样,还好,没有什么大碍,否则,就麻烦了,这样吧,手叔,我家里有几副药,是专门治跌打损伤的,我这就给您拿来,您呢,就放宽心,不是有一句话这么说着来的么——越摔越长寿,所以手叔,您就安安心心的把伤养好,我这就回去给您拿药哈……” “我呸,我要你这个小傻子的药干什么,我自己不会买啊。” “手叔,您看您,戾气这么重,这会影响养伤的。” “少废话,你今天崩想这样就走,一定要给我一个说法,否则,哼……” “否则什么?你信不信,我现在就去巡捕所报案!~” “你?” 一听到杨风说报案,一把手立刻又心虚了一下。 但他迅速掩饰过去,然后,色厉内荏的对杨风大声道;“你去报案啊,我一把手堂堂正正,身正不怕影子斜。” 接着,他又‘提醒’杨风;“不过,我倒是听说,报假案是要坐牢的。” “呵呵,真的假不了,假的真不了,是真还是假,人家巡捕一查就知道了,人家巡捕的技术先进得很,所以,千万不要抱着侥幸的心理,否则,到时候,后悔就来不及了。” 说完后,杨风也懒得再和这个阴险卑鄙的小人浪费口舌。 他趁这个机会,赶紧走出了一把手的家。 然后,大步流星的朝杨家院子里走去…… 第42章;西施美女想学画鞋子 回到杨家院子里之后,李兽医已经回去了。 父母和姐姐他们仍然呆在猪栏门口旁,仍然在密切关注着猪栏里面的那些母猪和小猪崽。 由于脑袋里面的针都被李兽医用磁铁吸了出来,因此,这些可怜的猪们也安静多了,它们仿佛大病初愈似的,有气无力的躺在猪栏里面。 看着这些从阎王爷面前走了一遭的猪,父亲忍不住的赞绝;“这个李医生,医术真是厉害,简直跟他父亲当年一样厉害,要是换成其他兽医,哪里会想得到,这些猪的脑壳里面被扎了针进去啊。” 杨风的母亲也一边欣慰的看着猪栏里面的猪,一边不停的称赞李兽医的医术;“是啊,这个李医生,真是厉害,他怎么就想到这些猪的脑袋里面有针在里面?他是怎么想到的呢?” “呵呵。”杨风的父亲淡然笑道;“仔细想想,其实也不奇怪,就跟我们补鞋子一样,补的鞋子多了,经验也就多了,哪里出了问题,看一下就知道。” “看你美的,你这补鞋哪里能跟人家看病相比啊。”母亲娇嗔。 “呵呵,补鞋虽然不能和治病相比,但道理还是一样的,不管做什么,熟能生巧,做久了,经验就老练了……”杨风的父亲笑道。 接着,他不经意的瞅了一眼杨风;“风伢子,你刚才是不是真去了一把手家里了?” “是的,爸。” “他脑壳是不是真受伤了?” “是的。” “这个畜生,这种伤天害理的事情也干得出来,我不答应带他儿子学补鞋,他就来害咱们家的猪,他就不怕遭报应,不行,我现在就要去找他算账,兔子急了还咬人呢,真把我当什么了!~” “爸,您先别冲动。”杨风赶紧劝住父亲。 “我不冲动,我能不冲动吗?” “爸,您不知道,这件事情的复杂性。” “???” “我敢肯定,一把手脱不了干系,我甚至怀疑,咱们家的狗也是被他害了,但是,昨晚那个小偷,不会是他,而是另有其人……” “???” “一把手的脑袋确实受伤了,但不是我昨晚用砖头砸伤的那个小偷,而是今天早上,他在楼上挑谷子下来的时候,不小心摔伤的。” “他的脑袋是自己摔伤的?” “没错——所以呢,爸,您先别冲动,但是您和妈也千万别在外面说自己家的猪都被治好了,在这些猪崽子出栏之前,千万不要说,有句话怎么说来着,不怕贼偷,就怕贼惦记,所以,咱们家没有必要跟真金白银过不去。” “嗯。” 杨风的父母都点了点头,觉得自己的儿子说得很有道理。 然后,他俩双双用诧异的疑惑的眼神打量着儿子。 因为,这些天来,他们发现自己的儿子跟以前完全不一样了,就像是变了个人似的。 八九天前,自己的儿子还老实巴交、沉默寡言,不管说话,还是做事,都十分的幼稚。 而现在呢,居然像个小大人似的,做事十分稳重、干练,说话方面,也不可同日而语。 因此,这俩口子都觉得很奇怪。 他们哪里知道,站在面前的儿子,根本不是十天前的那个儿子了,而是从二十多年后重生过来的重生者。 论年龄,和自己都差不多。 可论社会经验和阅历见识,那可比自己就强远了。 根本就是一个在天,一个在地。 当然,除了杨风的父母之外,他的姐姐也发现到了这一点。 这个姐姐发现自己这个弟弟,跟自己正月南下粤省的时候,是判若两人,不仅成熟稳重了很多,而且,在逻辑思维方面,也远非正月那个时候的弟弟所能比拟的。 因此,姐姐也是用惊讶的眸光打量着自己的弟弟。 自然,这个漂亮善良而又能干贤惠的女孩子也压根儿不知道,自己的这个弟弟,居然是从二十多年后重生过来的。 而且,在重生前,还是一个小鞋厂的老板、和一个有着十几年设计经验的老皮鞋设计师。 否则,她不被惊讶死才怪。 …… 既然猪栏里的这些猪们都没事了,那么,杨风这一家子也终于松了口气。 当然,杨风的父母还是不敢掉以轻心,毕竟,事情才刚过去,他们的心情还没有完全平复下来。 但杨风姐弟俩就释然多了。 一下午还有这么长时间,怎么打发? 杨风的建议是老老实实呆在家里看电视算了。 但杨琴的建议是要弟弟杨风再画几副素描画给她看。 而她的这个建议,也受到了西施美女的大力支持和拥护。 没有办法,既然姐姐和她闺蜜都想看自己画画,杨风也只好答应。 再说,他也必须要经常练习一下。 三天不练手生,三天不唱口生。 不管是画画还是唱歌,都要经常练习,否则,就会退化。 于是,杨风赶紧到房间里,将铅笔和画纸找出来,然后,将桌子和凳子摆好,准备再次在姐姐面前晒一下自己的画功。 要知道,这不仅关系到练习的问题,还直接关系到姐姐投资鞋店的问题啊。 所以,杨风摩拳嚯嚯,决定再好好发挥一下,彻底将姐姐给惊艳到。 这次,他不打算再画‘女式凉鞋’了,而是打算画一副‘女式波鞋’的效果图,再画一副‘女式秋鞋’的效果图。 这两种款式的效果图都比较复杂,画起来比较吃力,但也能够更好的体现出自己的技术。 于是,在杨琴和西施美女的注视下,杨风将铅笔修好,然后开始画了起来。 一个小时后,杨风的这两幅皮鞋款式的素描效果图都画好了。 看着这两幅效果图,杨琴和西施美女都激动得情不自禁。 这是弟弟画出来的么? 杨琴甚至这样怀疑自己的眼睛。 而西施美女呢,她爱不释手的拿着杨风的这两幅画,看了又看,看了又看。 然后,她跟杨风的姐姐说;“琴姐,你弟弟太厉害了,就像画家画出来的一样,这次,我一定要让你弟弟收我为徒,我一定要跟你弟弟学画鞋子。” “只要我弟弟答应,我个人完全没有意见。”杨琴笑道。 接着,她又对西施美女笑道;“要不这样吧,等我弟弟将皮鞋店开起了之后,你也一起来帮忙。” “ok,木问题。”西施美女忙道。 然后,她高兴的打了个‘y’的手势,嘴里大声说;“噢耶。” —— —— —— (第一卷结束了,谢谢各位追读到这里的读者大大们,谢谢您们,真的很谢谢您们。 接下来,就是杨风开皮鞋店的各种故事了。 在第二卷中,除了胡咬金这个男二号之外,还将会出现另外一个男三号,他的名字叫‘三德子’。 跟胡咬金一样,三德子也是一个很有趣的人。 另外,西施美女和杨风的姐姐杨琴,都会在皮鞋店里面。 她们将会和杨风一起迎接商场上的各种风云。 希望各位尊敬的读者大大们能够继续跟读下去。 不胜感激,不胜感激。) 第1章;事在人为 1995年农历5月初6这天,是个多云的好天气。 这天早上,吃了早饭之后,杨风的姐姐杨琴和她的闺蜜西施美女俩人提着行李袋,又准备南下粤省了。 本来呢,她们厂里只放一天的假,也就是端午节的这一天。 她们是向主管求情,还买了一些礼物之类的,再加上厂里也不急着赶货,因此,才答应她俩休了三天。 姐姐要出远门,杨风这个做弟弟的呢,自然要送姐姐和西施美女她们一趟。 当然,也并不是杨琴想让自己的弟弟去宝庆火车站送自己,而是弟弟非要去。 再者,弟弟也顺便看一看城里的那些皮鞋店是什么行情。 于是,她便答应了。 …… 从下山村到宝庆市,有五六十公里路程。 虽然有点远,但坐车还是挺方便的。 在贯穿下山村的那条马路上,每天会有直接从‘龙山——宝庆’的大巴车经过。 还有一班直接从‘扶启——宝庆’的大巴车,也要经过下山村。 因此,杨风他们坐车很方便,可以直接在村里的马路旁等车。 杨风他们姐弟的运气挺不错。 她们刚在村里的马路上等了没几分钟,就有一辆从‘龙山——宝庆’的大巴车开来了。 这是一辆半新半旧的老式大巴车,在坑坑洼洼的马路上,仿佛一头负重的老水牛似的,慢慢的往前颠簸着。 杨风见有车来了,赶紧起身。 然后打手势,让大巴车停住。 待大巴车停稳后,他和姐姐赶紧上车。 …… 这个年代,这种老式大巴车自然远远不如后世的大巴车那么舒适。 这个年代的大巴车上都没有安装空调,天气热的话,就将车窗和车顶的那个小窗全部打开,天气如果冷的话,那么,就将所以的车窗和车顶上面那个小窗都紧闭起来。 没办法,谁叫这个年代祖国还不发达呢。 十几年后,就完全不一样了,不管是大巴还是中巴,全部是清一色的空调。 去宝庆城里的乘客蛮多的,很多都是背着大包小包的男女青年。 毋宁质疑,他们也都是去外面打工的。 1995年,这个年代还没有发生‘民工荒’,在外面打工的人特别多。 像那些进工厂的、修路的、修桥的、搞建筑的、等等,都有。 虽然是在外面打工、卖苦力,但这个年代的打工族可不像十几年后的那些打工族。 这个年代的打工族是比较受人尊敬的。 就比如杨风的村里,那些在粤省打工的伢子和妹子,每年过年的时候回家,村里人都很尊敬他们。 尊称他们为‘粤东老板’(广~东老板)。 因此,杨风在小时候,很是羡慕这些在粤省打工的男男女女,羡慕他们回家的时候都穿得干干净净,羡慕他们抽好烟,尤其那些三十岁以上的‘老粤东’(老广~东),皮肤依然又白又嫩,跟那些面朝黄土背朝天的哈巴农民比较起来,真是不可同日而语。 所以,杨风在小时候除了有‘长大后当画家’的这个理想之外,还有另外一个梦想,就是去粤省闯荡一番,然后,像那些狗血剧里面的男一号一样,救了个什么少爷或者小姐,从此以后西装革履、吃香喝辣。 哪怕不像狗血剧里面那些男一号们那么夸张,但至少也可以像村里的那些‘粤东老板’们一样,每年到了过年的时候,穿着新衣服,提着大包小包,风风光光的荣归故里。 只是,后来,他长大了,真的去粤东闯荡,方才知道,远方的生活有多么艰辛,那鳞次栉比的血汗工厂里面的钱,有多难挣。 …… 闲话少叙,言归正传。 杨风和姐姐以及西施美女一起上了从‘龙山——宝庆’的大巴车之后,在后面找到了两张空座。 但也仅仅就这两张空座了。 杨风是个男子汉,自然不会去坐。 因此,他让姐姐和西施美女去坐。 自己则站在一旁的走廊里,将手抓在吊杆上面,同时,密切的关注着,看车上有没有扒手。 要知道,在这个年代,扒手很多,而且都很嚣张,他们敢在众目睽睽之下、熟视无睹的作案。 而通常在一般情况下,其他人都是敢怒而不敢言的。 因此,这也更助长了他们的气焰。 如果换做在平时,杨风会不管不问,反正只要别扒到自己钱包里来就行了。 可今天不同。 今天,姐姐和她的闺蜜也在车上。 而且,姐姐的钱包里有几百块钱的现金。 因此,杨风不敢掉以轻心。 要知道,这些钱,可都是姐姐辛辛苦苦在血汗工厂里面挣来的啊。 …… 杨风是个真实年龄四十出头的重生者,重生前,阅人无数,再加上重生之前也在社会上混了几年,因此,像这种扒手,他一眼就能瞄出端倪来。 在姐姐和西施美女周围观察一会儿后,杨风发现没有什么可疑人员。 于是,他阖着眼睛,开始闭目养神。 很快,陈家桥镇到了。 这辆从‘龙山——宝庆’的大巴车,在经过陈家桥街上的时候,是要停留几分钟的。 而且,有些乘客,他们的乘车路线的终点,就是陈家桥街上,尤其到了陈家桥街上赶集的时候,最多。 因此,当这辆大巴车在陈家桥街上停下来的时候,车上有一些乘客陆陆续续下车了。 正好在杨风的姐姐旁边,有一个拿着扁担的老年乘客下车。 于是,杨风赶紧将这个座位占领。 接着,他朝姐姐杨琴看了看,然后问;“姐,您说您只能拿出1000块钱?是真的还是假的?难道你每年打工的钱,全部都寄给了爸妈?自己就留这么一点?” “姐什么时候骗过你不成,再说,姐将来嫁人了,办各种嫁妆,还不得要爸妈操心么。” “那你也不能不多留一点啊,就这么一点钱,咱们这个皮鞋店怎么开啊?” 是这样的,杨风在昨天,完全做通了他姐姐的思想工作,答应和他一起合伙开鞋店。 杨风本来以为姐姐身上有不少钱,起码也有个四五千,可万万没想到,姐姐告诉他,最多只能拿出一千块钱。 而在这个年代,虽然门面费不贵,做鞋的各种材料也远远没有后世那么贵,可再怎么着,也得需要六七千块钱的本钱。 因此,杨风心里有点小着急,这几千块钱的本钱,该从哪里来。 难道真要去银行或者信用社贷款? “这个你甭管,老弟,如果你真有心开皮鞋店,那么一切难题就都不是问题,事在人为,你懂么。” “我懂,可是……” “别可是了——你先将铺面找好,其它的事情,等姐姐上去把工作辞了,再回来想办法。” 第2章;扒手 (由于本庸才在开通这个作者帐号的时候,操作失误,导致无法‘投资’,实在抱歉,让各位读者大大们投资不了。 不过话又说回来,即便能投资,其实也挣不了几个起点币,所以,还是看书最重要。 除此之外,本庸才还想说明一下;本书无法‘投资’,跟这本书其它方面是一点关系也没有,否则,尊敬的编辑大大也不会签约了。 所以,恳请各位尊敬的读者大大们放心追读,放心收藏,还有就是放心投票票【害羞】。) …… …… 大巴车在陈家桥街上停了五分钟后,开始慢慢启动了。 就在车慢慢往前启动的时候,女售票员还贪婪的伸出脖子,不停的对着车门外面大声喊叫;“去宝庆的车要走了,有没有要去宝庆的?快点啰!去宝庆的车马上就要走了哟……” 她这一喊,还真有点效果,立马又跑来三个年轻伢子,个个不到二十岁。 见又上来了三个乘客,女售票员这才依依不舍的将车门拉上,然后,对开车的司机说;“快走吧,要不然那些剁脑壳的来,又大吵大闹。” 司机没吭声,他只是扭脸朝这个女售票员看了一眼。 然后,全神贯注的往前面瞄着。 当大巴车驶出陈家桥的新街之后,他将油门一踩,接着,大巴车迅速往宝庆市方向驶去。 (这个年代,从陈家桥镇到宝庆市的中巴车是联营的,因此,别的通往宝庆市的车、如果从这里经过,只能停留五分钟,否则,就要赔偿联营公司的乘客流失损失费。) 当大巴车快速行驶之后,这个三十多岁模样的女售票员开始对刚才在陈家桥街上上车的乘客们收车费了。 “请问,您是要去哪里的?” “雀塘,一块钱。” “请问,您要去哪里?” “宝庆老火车站?四块钱,呵呵。” 女售票员一边客客气气的问,一边手脚麻利的收钱和找钱。 要知道,就刚才在陈家桥镇停留的那短短五分钟,就上来了十几个乘客。 除了几个中途要下车的之外,其他的全是去宝庆城里的。 杨风是个重生者,可刚才在陈家桥街上上车的这些人,他大多面生。 不过,最后上车的那三个年轻伢子,杨风都认识。 这三个年轻伢子都是陈家桥镇上的混混,一个叫方伢子、一个叫刚伢子、还有一个叫三猫子,都只有十六七岁,和自己年龄差不多。 他们的年纪虽然不大,但个个都是经验老道的小扒手。 很显然,这三个家伙上车,绝不会有什么好事。 于是,杨风密切的留意着他们三个。 …… 果不其然,这三个小扒手刚上车的时候,装得是一个比一个老实。 再加上他们刻意将自己打扮得土里土气,因此,整个车厢里,也没谁去注意他们。 但过了几分钟之后,他们的属性就开始暴露在杨风眼里了。 只见他们一个个的贼眉鼠眼,小心翼翼的观察着车内的乘客们,准备寻找目标下手。 观察着,观察着,他们居然先后的都将目光往杨风的姐姐身上停留了下来。 看来,自己这个漂亮清纯的小姐姐,是他们的一块肥肉了啊。 杨风虽然故意佯装心不在焉,但将这三个小扒手的一举一动都看在眼里。 因此,当他们将目光往自己姐姐身上停留的时候,杨风的心里立刻噔咯了一下。 然后,他暗忖着;你们这三个小混混,也想对我姐姐下手,真是挑水找错了码头。 怎么办? 杨风不慌不忙,故意用手臂往姐姐的手臂上顶了顶。 待姐姐看着自己的时候,再悄悄朝姐姐努了一下嘴巴,提醒要她留点神。 姐姐聪明伶俐,立刻心领神会。 于是,打起精神,朝这三个小扒手看去。 见目标对自己有警惕了,这三个小扒手都心虚了一下。 他们互相交了一下眼神,接着,很有默契的扭过脸,开始寻找下一个目标。 见三个小扒手将注意力转移了,杨风的姐姐立刻舒了口气。 她轻轻问杨风;“弟弟,你怎么知道他们是扒手?” 杨风骨碌转了一下眼珠子,然后,撒谎告诉姐姐;“姐,这三个扒手太明显了,那贼不溜秋的样子,一看就知道没安好心。” “……弟弟,你真的长大了。” 杨琴很欣慰的看着自己的弟弟,轻轻地朝弟弟的头上抚摸了几下,充满了慈爱。 她哪里知道,眼前的这个弟弟,其实是一个从二十多年后重生过来的重生者,不但开过鞋厂,还混过几年社会。 1999年,杨风从粤省回来,然后,和村里的几个混混,在陈家桥街上混了大半年,后来,又到特区混了三年。 因此,对于这一带的混水子,杨风基本上都认识。 只不过,由于他是个重生者,再加上现在又是1995年,因此,这三个小扒手自然是还不认识他。 …… 这个年代,从陈家桥镇到宝庆市的这条路,还不是柏油路面,都是毛马路,到处坑坑洼洼,因此,这辆大巴车在行驶的过程中,不断的颠簸着,搞得活像个婴儿的摇篮似的,左摇右晃。 当大巴车行驶到富阳村的时候,那三个小扒手终于找到了新目标。 很快,他们对这个目标下手了。 这个目标是个六十岁左右的老年人,背着一团棉絮,提着一个胀鼓鼓的蛇皮袋子,可能是昨晚没有睡好,再加上大巴车又摇摇晃晃的,因此,他将头倚在座位上,进入酣睡的状态之中。 这三个小扒手真够嚣张的,他们权当车上的人都是空气,视而不见。 只见他们三个在作案之前,先是用手在老年人眼前晃了晃,确定这个老乘客完全没有反应之后,便开始对这个老乘客下手了。 只见其中一个从口袋里掏出一个精致漂亮的小金属盒子,将盖子打开,从里面拿出一块刀片。 然后,他朝这位‘不断打着呼噜的老乘客的裤袋上面’,轻轻划去。 将老乘客的裤袋用刀片划开之后,另外一个小扒手递给他一个长长的小铝钩。 这个小扒手接过小铝钩,然后,轻轻的往老乘客的裤袋里面勾去。 这三个小扒手这一连贯性的作案步骤,杨风都看在眼里。 不过,在杨风看来,这三个小扒手,是看走了眼。 居然对一个提着蛇皮袋子出门的老人家下手。 试想,人家一个提着蛇皮袋子的老人家,身上能有几个钱不是。 令杨风万万没想到的是,看走眼的不是这三个小扒手,而是他自己。 因为,这几个小扒手,正将那些花花绿绿的钞票一张一张的从老人家的裤袋里勾出来。 而这个老乘客,此时此刻,既然还浑然不知,呼噜此起彼伏,就跟打雷似的响亮。 周围的乘客都看在眼里,但没有一个敢吱声的。 也是,谁会招惹这样的是非呢? 要知道,这个年代,社会上的这些混混,是很不好惹的,招惹了他们,不但讨不了好,还会引火烧身,不是当场被暴打,就是事后被报复。 因此,乘客们没有一个敢吱声的。 反而,有些心理阴暗的乘客,就像当看一场好把戏似的,津津有味的看着这出好戏。 杨风实在看不下眼了。 人家一个穷苦了一辈子的老农民,对这样的人下手,还算是人么。 因此,杨风决定帮这个老人家一把。 但肯定不能明目张胆的帮。 毕竟对方有三个人。 而且,自己还要送姐姐她们去宝庆火车站。 再加上他是一个真实年龄四十出头的重生者,在重生之前,经历过太多的炎凉的世态和人情世故,因此,也不想像武侠小说里面那些大侠客一样,明目张胆的去打抱不平。 怎么办? 杨风骨碌骨碌的转了转眼珠子,然后,计上心来…… 第3章;最麻子是我姐夫 “方哥!~” 杨风朝这三个小扒手中间一个叫‘方伢子’的喊了一声。 而且声音还不小。 “呃?” 被杨风这么一喊,叫‘方哥’的小扒手猝不及防,立马一滞。 然后,循声朝杨风望来。 除了这个叫‘方哥’的小扒手猝不及防的懵了一下之外,另外两个小扒手也跟着一懵。 尤其是正在扒老人家裤兜里钱的那个扒手,这个扒手叫‘三猫子’,被杨风突然这么一喊,是又懵又惊,自然,扒钱的动作也就跟着停了下来。 然后,朝杨风这个方向看来。 而正在打呼噜的那个老人家呢,被杨风这么一喊,也给惊醒了。 他抹了抹嘴,朝周围一看,还不知道自己身上的钱已经被扒了。 “呵呵。”见方伢子看着自己,杨风赶紧笑呵呵的站了起来。 然后,故意佯装点头哈腰的样子道;“方哥,您好。” 杨风刚才之所以喊的是方伢子,而不是喊正在扒钱的三猫子,这其实也正是他的高明之处。 很显然,如果喊‘三猫子’的话,那么,他这种行为,无疑是故意在砸人家的好事。 所以,只有喊方伢子,才是最好的办法。 这样,既可以打草惊蛇,又不会授人以柄。 反过来说,如果刚才在对老人家下手的是方伢子,而不是三猫子,那么,杨风喊的肯定就是‘三哥’,而不是‘方哥’了。 方伢子暂时还没有意识杨风是在故意砸自己的好事。 他纳闷的望着杨风,心里一阵疑惑;‘这个人是谁?怎么会认识自己?’ “呵呵,方哥,真巧啊。”杨风赶紧点头哈腰,故意朝口袋里摸了摸;“不好意思,方哥,我不抽烟的,所以,就没拿烟出来孝敬您呐。” “你是谁啊?”方伢子踩着内八字,朝杨风走了过来。 “呵呵,我是谁?您肯定不认识,我只是一个无名之辈,哪里像方哥,在周围十里八村,那可是大名鼎鼎。”杨风边说,边故意对方伢子翘起大拇指。 这一招很凑效,方伢子被杨风这么一拍,立刻嘚瑟地眯起了眼睛。 要知道,在社会上混,名声这二字,是很重要的。 可以这么说,在社会上混的人,没有一个不想出名的。 像陈家桥街上的‘东北虎’,洪桥的‘根根糖’,宝庆城里的‘刘志高’和他的‘枭雄会’,新宝县城里的‘洪伟’,凤凰乡的‘建辉哥’和跃进村的‘三十六兄弟’,等等这些大烂仔和烂仔团伙,在这周围十里八乡,有几个人不知道的。 可以这么说,在这个年代,除了电视里面经常出现的那些名人和歌星影星之外,最出名的就要数社会上混的这些烂仔了。 一旦有了点名气,不但能受尊敬,还能够极大的满足自己的虚荣心。 就像杨风,年轻的时候在社会上混,除了其它客观的原因之外,很大原因也是因为这种虚荣心在作祟。 每当人家用崇拜的眼神看着他,然后嘴里惊讶的说‘原来你就是他们说的那个风哥啊’的时候,杨风就会得意得忘乎其形,分不清东南西北,甚至连自己的父母叫什么名字都不知道了。 这就是虚荣心作祟。 因此,当这个方伢子被杨风说‘他在周围十里八村是大名鼎鼎’的时候,高兴得一双眼睛立刻眯成了两条缝。 他哪里知道,杨风之所以认识他,那是因为杨风是个重生者,而且在重生之前,在陈家桥街上也混了大半年,因此,这样才认识的他,而且杨风在陈家桥街上混的时候,还和他们打过交道。 见自己‘拍马屁’这一招奏效了,杨风也给自己的这点小聪明点了一个赞。 但为了提防突变,他没敢掉以轻心,赶紧又酝酿下一招。 果然,这个方伢子得意了一阵子之后,愈发地觉得情况有点不大对劲。 感觉眼前这个单单瘦瘦的小少年是在故意砸自己的场子。 于是,他立刻换成另外一副嘴脸,硬声对杨风道;“你是哪里人?这么大声的喊我做什么,我又不是聋子。” “呵呵。”杨风赶紧笑了两下,然后恭恭敬敬的对方伢子道;“我是下山村的人,最麻子是我姐夫。” “什么?最麻子是你姐夫?”方伢子惊愕的看着杨风。 而与此同时,他身后的另外两个小扒手,也颇感意外的看着杨风。 因为,这个最麻子不是别人,而是陈家桥街上的一个大烂仔。 在陈家桥街上混的所有烂仔当中,除了‘东北虎’之外,最出名的恐怕就要数‘三个麻子’了。 这三个麻子,其中一个叫‘青麻子’,一个叫‘三麻子’,而另外一个,便是这个‘最麻子’。 在陈家桥街上,这三个麻子绝对是大名鼎鼎的人物。 虽然他们不像‘东北虎’那样势力庞大,跺一跺脚能够令陈家桥的地皮颤三下。 但绝对也是能够说得上话的大人物。 可以这么说,在陈家桥这一带的道上,没有几个人不敢不给他们的面子。 哪怕是‘东北虎’,平时也得给个笑脸。 因此,当杨风说最麻子是他的姐夫的时候,方伢子和刚伢子以及三猫子这三个小扒手的反应才会这么大。 而且,对于他们三个来谁,最麻子不仅名气大,还和他们的老大‘石猴子’关系非常好。 每次最麻子从粤省回来,都会请他们在陈家桥最豪华的酒店下馆子。 因此,这三个小扒手除了对最麻子有惧意之外,也有一层敬意。 “最麻子真是你姐夫?”方伢子还是有点不大相信。 谁知道这个小少年是不是故意扯出这面虎旗在吓唬他们? “骗你们干嘛,不相信,你们可以去打听一下,看看最麻子的老婆是哪里人?”杨风自信十足的告诉他们。 “呃?” 三个小扒手顿时面面相觑。 当然,其实杨风也并没有骗他们,因为,这个最麻子的老婆不但是下山村的人,而且,杨风也确实要喊她喊姐姐。 是这样的;最麻子的老婆叫李玉环,比杨风大几岁,和杨风的姐姐她们关系很好。 而且,杨风小时候,吃过李玉华的母亲不少奶水。 本来,杨风还要认她母亲做干娘的。 只是后来,她母亲和她父亲吵架,一时想不开,喝了农药,然后去了另外一个世界,因此,杨风认她做干娘的事情才不了了之…… 第4章;其实姐有五千块 由于杨风是最麻子的‘小舅子’,因此,这三个小扒手也就不好再为难杨风了,他们很快下了车。 至于那个被扒了钱的老人家,也是够糊涂的,直到这个时候,居然还没有发觉自己身上的钱被扒了。 直到三个小扒手都下了车之后,有人告诉他,他才知道,自己的钱被扒了。 但在这个时候,已经晚矣,老人家再哭再气也于事无补。 因为,那三个小扒手早已经下车不见踪影。 不幸中的万幸是,老人家身上的几十张‘大团结’只被扒了一半,还剩下一半在裤袋里面好好的。 当然,要不是幸亏杨风急中生智的打岔,估计老人家的这几十张‘大团结’会全军覆没。 …… 一个小时之后,这辆大巴车终于抵达了宝庆市的老火车站。 这个年代,宝庆市的老火车站是又小又破又旧,不过这个月份还好,一到了春运的时候,这个小小的老火车站可是水泄不通,直到十几年后宝庆市的新火车站竣工,才大大缓解了这方面的压力。 杨风将姐姐和西施美女送进了老火车站里面。 在去售票厅买票的时候,杨琴一再嘱咐弟弟,要杨风在家里,不要跟父母吵架,一旦租到了门面,就马上打她们厂里的电话,至于租门面的钱,可以先找父母帮忙。 杨风连忙点头,说;“好,姐姐,您放心,我在家里会好好孝顺父母,租到了门面,就赶紧跟您打电话。” 目送着姐姐和西施美女进了火车站的售票厅里面之后,杨风才依依不舍的离开。 他不想急着回下山村,而是想先在宝庆市里面转一转,看一看那些皮鞋店是什么行情,男式皮鞋和女式皮鞋分别是卖什么价格。 对于想开皮鞋店的人来说,这些,都是必须要提前做好的工作。 否则,连个价格都搞不清楚,还开什么皮鞋店。 不过,作为一个重生者,杨风对这个年代的皮鞋价格,多多少少也有些了解。 根据他的估计,这个年代,男式皮鞋应该是卖五十块钱一双左右,而女式皮鞋,应该是卖三十块钱一双左右。 不过,估计总归是估计,还是自己亲自去皮鞋店打听最要紧,凡事弄清楚的好。 就这样,离开火车站之后,杨风在周围到处转悠了起来。 而就在杨风离开火车站大门口的时候,他的姐姐杨琴忽然返转身看着他。 这个漂亮而又纯朴的女孩一边看着弟弟的背影,一边默默点头,嘴里则自言自语的道;“弟弟,姐姐其实骗了你,因为,姐姐的存款里面不止只有1000块钱,而是有5000块,可是,姐姐不能如实告诉你,因为,姐姐担心你,担心你会有依赖思想,弟弟,希望你以后能够明白姐姐的良苦用心,既然你打算做生意,就一定要先锻炼自己、先磨砺自己,商场如战场,不会是你想象中的那么好玩……” …… 1995年的宝庆市,还非常落后,城建也非常的差,除了市中心之外,其它地方都是那种又破又旧的柏油马路。 由于这些柏油马路年代已久,因此,有些路段的缝隙已经很大了,甚至能够放进去一个拳头,至于坑坑洼洼和那些小面积塌陷的路面,到处都是。 而这个年代,宝庆市区里面也没有什么高楼大厦。 最高的一栋大楼在市中心的人民广场。 叫人民商业大厦,13层楼高。 其它的地方,都是只有四五层楼或者是六七层楼的老楼房。 而且,连镶嵌瓷板的楼房很少,都是那种红砖房,或者是墙面上铺着各种颜色的细沙。 街道上面也没有什么豪车,都是些拖拉机、面包车、货车、公交车之类的交通工具。 像‘桑塔纳’和‘夏利’这些在这个年代最为风靡的小车,街道上寥寥无几,偶尔只会驶过去一两辆。 看着眼前的情景,杨风心里是感慨万千。 这些画面,本来早已随着岁月的流逝而成为了他脑海中那本记忆画册里的一副副陈旧的画卷,只有在空闲的时候,才会偶尔掀开一下。 可万万没想到,自己居然重生了,又重新回到了这个奔腾的年代。 当然,作为一个重生者,杨风心里也十分清楚,再过十几年后,这座湘西山城将会发生一场翻天覆地的大变化。 那时,整个宝庆城跟现在完全迥然不同。 那时,宝庆市里面到处都是高楼大厦,到处是奢侈品商店,到处是新建的水泥路面,到处是各种颜色和款式的豪车,到处是智能手机。 而这个年代,这所有的一切,无疑都是天方夜谭。 要知道,1995年,华夏还没有完全确立市场经济地位,还没有加入wto,贸易只占全球极小的一部分,是无足轻重。 而在这个时候,全国的jdp总值才只有区区七千多亿美金,甚至连西班牙和巴西这些三流国家,在经济总量上也能与华夏决一雌雄。 至于人均jdp方面,就更是惨不忍睹了,才只有区区数百美金,排在全世界一百多位。 但是,再过十几年后,就完全不一样了。 那时,华夏的jdp总量已经超越了东瀛,直逼山姆大叔。 尤其在杨风重生的那一年,华夏的经济总量已经远远把东瀛抛在了后面,离山姆大叔也仅仅一步之遥,超过了他们的jdp总量的百分之七十。 而在贸易和工业生产能力方面,完全超过了米国这个世界上唯一的超级大国。 至于这座湘西小山城,也完全是耳目一新。 每每想到祖国这些翻天覆地的巨大变化,杨风心里就禁不住的无限感慨。 因为,这令全世界瞩目的伟大成就,都是在英明的x、和x的领导人的领导下实现的。 只有伟大的x,和伟大的领导人,才能带领华夏创造出如此伟大的经济奇迹。 一个个英明而又睿智的领导人,仿佛就像是一个个老船长,他们驾驶着华夏这艘巨轮,在险恶莫测的大洋中,驶过一场又一场惊涛骇浪的生死考验,最终,带领华夏人民走向幸福的港湾,让伟大的华夏骄傲的屹立在世界东方。 哪怕是米利坚这样的超级大国,也再不敢轻举妄动。 至于一百多年前那些在东方的土地上架起几门大炮就能够逼着腐败无能的满清朝廷签下一个个丧国辱权的西方大国们,更是早已服服帖帖…… 第5章;皮鞋的价格 在宝庆市的老火车站附近转悠了一会儿,杨风很快找到了一家皮鞋店。 这家皮鞋店的店名叫‘朝阳皮鞋加工店’。 店面跟楼房一样,都很简陋,卷闸门也又老又旧,上面有不少锈迹。 店铺不大,不到二十个平方米。 店里面很拥挤,又是货柜、又是工具桌、又是烤箱,还有煤球灶和高压锅以及碗筷之类的。 这家皮鞋店的老板和老板娘是一对四十多岁的中年夫妻。 杨风进去的时候,老板正系着围布,在打磨机面前给鞋绑打磨。 而老板娘呢,正和两个女顾客在谈生意。 杨风走进去的时候,老板娘还以为又来了一个顾客,于是,她一边和两个女顾客谈生意,一边朝杨风瞅了一眼,再很客气的点了一下头。 杨风没吱声,他背着手,进了鞋店之后,便朝货柜里面的那一双双样版皮鞋看来看去。 这个货柜是个木架子货柜,不大,镶嵌着四块大玻璃。 货柜里面分为上下两层。 一边摆放着男式皮鞋。 一边摆放着女式皮鞋。 作为一个从二十多年后重生过来的重生者,杨风在看着货柜里面的这些男式皮鞋和女式皮鞋时,第一反应就是;这个年代的皮鞋款式可真丑啊。 确实,这个年代的皮鞋跟二十多年后的那些比较起来,款式要丑陋很多。 这个年代的男式皮鞋,以圆头为主,主要款式是‘光面皮鞋’和‘坛子皮鞋’,有的是需要扎鞋带的,有的是不需要扎鞋带的,至于皮料颜色,主要以黑色为主,皮料方面有软皮,有硬皮,还有少数的亮光皮。 而这个年代的女式皮鞋,也是以圆头为主,另外还有少量的尖头。 当然,在款式方面,不管在什么年代,女式皮鞋的花样比男式皮鞋的花样都要多。 这个年代也不例外。 不说别的,光是鞋跟方面,女式皮鞋就比男式皮鞋花俏了很多,可谓是五花八门。 女式皮鞋的鞋跟分为;高跟、中跟、低跟、平跟、以及扑跟。 而男式皮鞋呢,就只有低跟。 除此之外,款式方面,女式皮鞋也很丰富,有高跟鞋、扑跟鞋、靴子、中筒、低筒、秋鞋、等等。 而男式皮鞋呢,只有低筒和少量的中筒。 因此,在这个小小的货柜里面,女式样版鞋的数量比男式样版鞋的数量要多了好几双。 在悄悄打量着货柜里面的皮鞋时,杨风也一边悄悄偷听老板娘和女顾客之间的对话。 只见两个小姐姐中的一个二十七八岁的小姐姐,她手里拿着一双‘刚试完脚’的扑跟鞋,口吻不悦的对老板娘说;“这双皮鞋最多二十八块钱,你愿意卖就卖,不愿意卖就拉倒,反正这个宝庆市里面,又不止你这一家皮鞋店。” 然后,老板娘说;“这位美女,你太会砍价了,一下就砍掉了十块钱,我们这都是小本生意,才二十八块钱,哪里能挣什么钱啊,连本都捞不回来,这样吧,你再多加七块钱,三十五块钱,你拿走,然后,在三个月之内、不、在半年之内,如果出现了质量方面的问题,我们保证免费包修,如果是假皮的话,我们假一赔十……” 接着,只听这个女顾客说;“三十五块钱?也太贵了吧,一双男式皮鞋也只要四十多块钱,何况,我的脚才是35码的。” “美女啊~”老板娘一副哀求的样子说;“三十五块钱,一点也不贵,一分钱,一分货,再说,只要穿得舒服,多几块钱又有什么关系,是不是,假如你去鞋摊上买一双假皮的皮鞋,虽然便宜,可穿不了两个月,就坏了,那样再便宜又有什么用呢?像我们这店里的皮鞋,买一双,起码能穿一年以上,你如果这样算一下的话,三十五块钱就一点也不贵了,很划算了……” 老板娘一边说,一边闪烁着精明的眼珠子,时不时的看着女顾客。 这个老板娘做生意的功夫还真不赖,被她这么一番长篇大论之后,女顾客还真让步了。 只见这个女顾客蹙着娥眉,凝思须臾,然后不耐烦的样子对老板娘甩了甩手,嘴里道;“好啦好啦,这样吧,我再加你两块钱,三十块,怎么样?你愿意卖就卖,不愿意卖我也没办法了。” 老板娘一听,骨碌骨碌的转着眼珠子,然后哀声道;“美女,再加两块钱,三十二,好不好?——三十二块钱我真的没赚什么钱了,赚也是赚这两分钱的工资。” 这个女顾客也不是个善茬来的,老板娘这么一说,她也骨碌骨碌的转了转眼珠子,然后,双颊很不悦的道;“老板娘,我说了,三十块,你愿意卖就卖,不愿意卖就拉倒,反正,宝庆城里面,也不止你这一家皮鞋店,是不是?” 道完后,这个女顾客一把拉起她身边另外一个和她年龄相仿的小姐姐,嘴里道;“凤妹子,咱们走,到另外一家皮鞋店去看看。” 接着,她还真拉起她的闺蜜还是什么的,就离开了这家皮鞋店。 一看这女顾客真要走,老板娘顿时急了。 要知道,这可是夏天,是淡季。 而不是冬天那样的旺季。 如果是冬天那种旺季的话,一个顾客嘛,走就走,没多大关系。 反正旺季的时候,生意好,一天可以卖七八双十几双皮鞋出去,因此,多卖一双不多,少卖一双不少。 可这夏天不一样。 夏天是淡季。 为什么呢?夏天的天气很热。 天气一热,穿皮鞋的人自然就少。 穿皮鞋的人少,顾客自然也就跟着少。 因此,就算顾客要‘烂价’,可有时候也得忍痛卖。 毕竟,‘挣’几块是几块,总比什么都‘不挣’要好。 何况,这三十块钱一双的扑跟皮鞋,价格也不算低了。 杨风帮她估算了一下,除去各种材料和工资,这双皮鞋的利润起码还有十几块钱。 这个年代,这十几块,挣的可不算少了。 所以,当这个女顾客将她的闺蜜还是什么的拉到门口的时候,老板娘赶紧叫住她们;“好,我卖,三十块钱我卖……” “是你说的,三十块。” “唉,是我说的,没错。” 接着,这个老板娘从皮鞋店里面拿出一个鞋盒子,然后,一边装鞋子,一边叹气;“唉,这位美女啊,你太会砍价了——不过,你如果穿的舒服的话,记得以后多帮我介绍一些生意来。” “没问题。”女顾客笑道。 然后,她从牛仔裤里面将钱包拿出来,从里面抽出一张‘五十’元的纸币,要老板娘找钱。 老板娘则接过钱,照了一下里面的水银头像,又用手摸了一下,以鉴别真伪。 接着,她一边找钱给女顾客,一边就像是‘做了亏本生意’似的苦着脸,不停的摇头叹气。 等这个女顾客提着皮鞋离开鞋店之后,她又像变色龙似的,立马切换成一副洋溢着极大热情的笑脸,然后问杨风;“请问这位帅哥,你是想要买什么样的皮鞋?” “哦,我?——先看一看,先看一看,呵呵。”杨风骨碌骨碌的转了转眼珠子之后笑道。 “好,你先看看,看中了哪双,就告诉我,帅哥,不瞒你说,我们店里的皮鞋,不管是质量,还是制作工艺,都没得二话说,别的皮鞋店,包质量只包三个月,可我们店呢,包质量包半年,而且,我们店里绝不会卖假皮,要不你看看,我们店的招牌上,写的是什么?是——假一赔十,也就是说,如果从我们店里买一双假皮的皮鞋,我们就赔十双真皮的皮鞋给你……”老板娘一边偷偷盯着杨风脚上穿的拖鞋,一边喋喋不休的向杨风推销自己店里的皮鞋。 她哪里知道,眼前的这个小顾客,实际上是一个重生者来的。 在做生意方面,比她更要精明,也更为老练。 而至于这个小顾客脚上穿的这双拖鞋,其实也是‘为了今天到皮鞋店里打听价钱’而刻意准备的。 为什么? 因为,杨风是个重生者。 重生前,他是专门搞皮鞋这一行的,不仅开过鞋厂,十几岁的时候,也在皮鞋店里当过学徒。 在皮鞋店里当学徒的时候,师父就已经教了这方面的经验,如果顾客来买皮鞋的话,通常要先看一看这个顾客的脚上穿什么鞋? 如果顾客脚上穿的是一双新皮鞋、或者是没什么问题的好皮鞋的话,那么基本上就没戏,这种顾客通常不是来买皮鞋的,而是来看好玩的。 而顾客的脚上要是穿着旧皮鞋或者是烂皮鞋、或者是凉鞋拖鞋之类的话,那么,这种顾客往往是真心想来买皮鞋的。 也就是说,从顾客们的脚上穿的是什么鞋,可以真实的反应出这个顾客的心理。 是真想买皮鞋? 还是来看好玩的? 一目了然。 在皮鞋行业,做生意这方面的经验,不仅只是杨风和师父,包括所有鞋店老板或者摊主,都是一样。 他们在顾客上门的时候,第一反应往往都是先看对方的脚上穿的是什么鞋。(不相信的话,可以去鞋店里试一下) 所以,作为一个皮鞋行业经验十分丰富的重生者,杨风今天来宝庆城里,刻意的穿上一双拖鞋。 这样,到皮鞋店里打听价格的时候,对方就会真以为他是来买皮鞋的,而不是来看好玩的。 当然,他想穿皮鞋来,也没得穿。 因为,他家里根本没有皮鞋。 唯一的一双鞋子,是过年的时候,母亲在陈家桥集市上给他买的一双蓝色球鞋。 所以,杨风就算是想穿皮鞋来,也没得穿…… 第6章;胡咬金和三德子 装模作样的朝货柜里面瞅了一会儿后,杨风指着一双黑色的圆头光面男式皮鞋,问老板娘;“老板娘,请问,这双皮鞋要多少钱?” 老板娘的眼珠子骨碌骨碌一转,然后笑嘻嘻的告诉杨风;“七十块?” “什么?要七十块一双?”杨风顿时一愕。 很显然,这个老板娘一定是见他年纪小,故意在坑他。 如果换成一个年龄大的顾客,她肯定不敢这样狮子大开口了。 要知道,杨风是一个重生者来的,在重生前的1998年,他跟着院子里的一个堂姑父学了整整一年的皮鞋手艺。 而在1998年,也就是在两年之后,男式皮鞋的价格才只要50块钱一双左右,女式皮鞋的价格才35块钱一双左右。(顾客来问价的话,基本也是喊这个价钱) 而现在,才是1995年。 皮鞋的价格怎么会比1998年还高? 因此,唯一的解释就是;这个黑心的老板娘见杨风年龄小,故意在坑他。 既然是这样,那么,杨风故意打探价格,心里就没什么好愧疚的了。 于是,杨风故意提高声音道;“老板娘,这皮鞋七十块钱一双,也太贵了吧。” “嘻嘻,小帅哥,咱们是一分钱,一分货,咱可不是吹牛哈,咱们这店里的皮鞋,可都是真材实料来的,一双皮鞋买回去,起码能穿个两年,所以,七十块钱呢,一点也不贵——再说,你仔细想想,像那些地摊上的皮鞋,虽然便宜,可都是假货啊,一双皮鞋穿不了几天就坏掉了,而我这店里的皮鞋,虽然是贵了一点、呃、不对,虽然是比那些地摊货要贵了一点,可却是真货啊,一双皮鞋买回去,最少也能穿一两年,小帅哥,你仔细想想,这样一算,是不是要划算多了,嘻嘻。”老板娘一边说,一边谄媚的瞅着杨风,生怕这个小肥猪飞了似的。 “那也不要这么多钱一双啊——再说,真材实料?哪个皮鞋店卖的不是真材实料。”杨风道。 作为一个重生前经常跟皮鞋打交道的重生者,杨风深知,像这种皮鞋加工店,卖的都是真材实料来的。 没有哪一家敢卖假皮和假底。 否则,就不敢保质保量了。 (这种皮鞋加工店不像那种鞋摊,鞋摊上卖的皮鞋虽然便宜,但基本上都是假皮,甚至连革皮都不是,很多是用马粪纸加工出来的那种鞋面,做好之后,再用油漆一喷,非常漂亮。可穿在脚上,用不了几天,就烂掉了。 但皮鞋加工店不会,卖的通常都是真牛皮。 鞋底也都是真牛筋底,或者是真橡胶底、真橡塑底,穿起来比较耐磨,哪怕质量再差,也能穿个一年以上。 只不过,像这种皮鞋加工店,卖的虽然都是真牛皮,但基本上都是那种论斤两买来的碎软皮。 也就是牛皮中质量最差的那种。 像那些好牛皮,如果从鞋料店进货的话,都是按尺寸折价的。 但那种差牛皮,都是按斤两计算价钱。 像这种碎软皮,虽然是真牛皮,但成本非常低。 一双皮鞋所发费的碎软皮,也就是几块钱的成本。 再加上鞋底和胶水、处理水、固化剂、以及包头黄、撑跟、铁片、等等杂七杂八的材料,一双皮鞋的成本,也就十几块钱。 如果再算上工钱的话,一双皮鞋的成本也就二十多块钱。 所以,一双男式皮鞋,如果是卖五十块钱一双这种正常价格的话,通常能挣二十多块钱。 女式皮鞋的价格往往比男式皮鞋要低二十块左右。 但成本比男式皮鞋又不会低多少。 因此,女式皮鞋的利润,往往比男式皮鞋少了很多。 这也是很多皮鞋店的老板们更喜欢男顾客的主要原因。 当然,在成本方面,除了材料费和人工费之外,还有门面费,生活开支,以及国税、地税、工商税、等等。 这些算起来,也不少。 所以,在这个年代,一般情况下,一天至少要卖掉一双男式皮鞋,才能够勉勉强强保住开支。 这也是许多鞋店老板、只会在冬天这种旺季的情况下、才会请师傅工的最主要原因。) …… “咦?” 见杨风说这种话,开了多年皮鞋店的老板娘觉得有点不大对劲,她赶紧抬起脸,然后重生打量着眼前这个一脸稚气的小后生仔。 要知道,如果不是同行的话,是根本讲不出‘哪个皮鞋店卖的不是真材实料’这种话的。 因此,这个精明的老板娘,赶紧抬起脸重新打量杨风。 杨风也意识到自己说漏嘴了,撇了撇嘴,忙道;“我的意思是,我听他们说,皮鞋店里卖的皮鞋,都比地摊货要耐穿,不像那些地摊货,都是马粪纸做的,看起来漂漂亮亮,可穿起来,最多三四天就烂掉了……” “喔~”老板娘恍然大悟。 然后重新堆起满脸笑容,对杨风道;“小帅哥,你知道‘便宜不是货’这个道理就好,所以啊,我们这皮鞋,虽然贵是贵了一点,可是耐穿啊,是不是……” “这个?” “小帅哥,要不这样吧,你开个价,好不好?” “……最多四十块一双。” “什么,四十块钱一双?小帅哥,你也太会开玩笑了吧,再加点,好不好。” “最多四十。” “四十?我们店平时卖这种男式皮鞋,最少也得五六十。” “唉~”杨风故意叹了口气,然后道;“老板娘,你这个人啊,太不老实,觉得我年纪小,很好忽悠是不是,平时一双男式皮鞋最少五六十,你蒙谁呢……” 杨风一边说,一边故意朝‘说要买的那双皮鞋’看了看,然后背着手,慢慢走出了这家皮鞋店。 老板娘一见煮熟的鸭子就要飞走了,顿时急了,忙道;“小帅哥,再加五块钱好不好,再加五块钱,马上卖给你!~” 见杨风没有反应后,她马上又说;“好,四十就四十,就当咱们交个朋友,你要是穿的舒服,下次再多帮我介绍几个人来买就行了……” 不过,这个精明得跟猴子似的老板娘再说什么也没用了,因为,杨风连头也不回就走远了。 …… 离开这家皮鞋店之后,杨风又在周围转悠了起来。 他一共问了好几家皮鞋店。 最后得出的结论是;男式皮鞋50块钱一双左右,女式皮鞋35块钱一双左右。 也就是说,1995年的皮鞋价格,跟1998年的差不多。 这时,杨风突然想起了一件往事。 他记得,1998年跟那个叫堂姑父的师父在qy县学做皮鞋的时候,师父当时说了这么一句话‘现在开皮鞋店赚不到多少钱了,材料费加了,但价格一直没提上来’。 他记得清清楚楚,师父当时是这么说的。 当时,他还纳闷着。 可现在这么一回想,才知道原来是这么回事。 1998年的皮鞋价格,和1995年的皮鞋价格相差无几。 当然,作为一个重生者,杨风还深知,再过十年二十年之后,皮鞋的价格一直没有提高多少。 比如是1995年,一双男式皮鞋的价格是50块钱一双。 可在2021年,一双男式皮鞋的价格也只要一百来块。 而在那个时候,无论是材料费,还是人工费和门面费,以及其它各种开支,都远非1995年所能比拟的。 因此,皮鞋行业越来越不挣钱,绝非一句戏言。 但这个年代,依然是皮鞋行业的黄金时代,利润依然是非常高的。 所以,杨风必须要抓住这个机会,好好的利用重生者的这根金手指,来挣这一桶金。 将这个年代的皮鞋价格弄清楚之后,杨风也决定打道回府了。 要知道,这个时间点,已经马上中午了。 杨风身上没带多少钱,才十几块。 他可不想在宝庆城里下馆子。 因此,他想赶紧坐车回去,然后回家里吃中午饭。 坐车的话,依然是到老火车站去等车。 那里等车比较容易,因为,‘陈家桥——宝庆’、‘龙山——宝庆’、‘扶启——宝庆’这些大巴和中巴,都要从老火车站经过。 所以,杨风决定赶紧到老火车站去等车。 他现在所处的位置是三眼井街,走路到老火车站,大约要半个小时左右。 因此,他加快了脚步,朝老火车站走去。 …… 不得不说,这天的天公很作美。 天上既没有出大太阳,又没有下雨。 是个难得的多云好天气。 因此,杨风一路往老火车站方向走,一点也不觉得难受。 就在杨风的‘11路车’快要到老火车站的时候,忽然,看见前面有一群人,围在一起。 好像是发生了什么事情,正被一群吃瓜群众在围观。 杨风本来不想去凑这个热闹,他想早点去等车,早点赶回下山村。 可是,又禁不住好奇。 于是,他也朝人群走了过去。 走过去一瞧,原来,是有人在吵架。 不过,当杨风朝吵架的双方一瞅之后,顿时是颇感意外。 因为,有一方居然是胡咬金和三德子。 他俩正和一个五六十岁的老妇女在争吵。 准确的说法应该是;胡咬金和这个老妇女在争吵。 至于三德子,他扶着一辆半新半旧的‘凤凰牌’载重单车,站在胡咬金身后,一言不发。 杨风本来想上前去询问是怎么回事? 可是,见胡咬金这个死胖子非常的理直气壮,于是,又放弃了这个念头。 他想瞧一瞧,究竟是怎么回事?这个武侠小说家为什么会和一个老妇女干上了? 就这样,杨风站在吃瓜群众中,密切的注视着胡咬金和这个老妇女的撕逼大战。 观了一会儿撕逼大战之后,杨风终于弄清楚是怎么回事了。 原来,胡咬金骑着他的‘凤凰牌’载重单车,搭着三德子,路过此地,见这个老妇人摔倒在路边,侠义之心泛滥,去扶人家,结果被人家倒打一耙,说是被他的单车给撞倒在地上的。 也就是说,胡咬金碰到了传说中的‘碰瓷’。 当然,在这个老妇女嘴里,说的自然又是另外一个样子。 只见这个老妇女,仿佛受到了天大的委屈似的,她指着胡咬金,大声痛斥;“你这个小胖子,这么缺德,骑单车不长眼睛,把我这把老骨头撞在地上,不送我去医院也就得了,还说是我先摔在地上,什么好心好意的来扶我,你有这么好心吗,你这个小胖子一看就不是什么好人,大家给我评评理,是不是这么回事?” 胡咬金也不甘示弱,他双手叉腰,义正言辞;“你这个老家伙,没想到会这么坏,我老胡好心好意的来扶你起来,却反咬一口,说是我老胡骑单车把你撞倒的,我草,我老胡骑单车的技术有这么差劲么,不是我老胡吹牛,别说是你这么一个大活人,哪怕是一只老鼠,只要是入了我老胡的火眼金睛,我都可以从它的鼻子底下骑过去,而不伤它一根毫毛。” 老妇女指着胡咬金;“你这个死胖子,吹牛吧,你骑单车的技术真有这么厉害,为什么会把我撞倒。” 胡咬金也跟着大声道;“我靠,我老胡要吹什么牛,真是狗眼看人低,我老胡要是把真实身份晒出来,不吓得你尿裤子才怪,草,说我老胡吹牛,真是他娘的头发长,见识短。” 老妇女瞪着眼珠子,像个母夜叉一样的瞪着胡咬金;“切,你什么真实身份?把我吓得尿裤裆?就你这个死胖子,还能有什么料道,一看就是从农村进城的乡巴佬。” “乡你娘个比,我草。”胡咬金火了,然后,他大力拍了拍自己那肉乎乎的胸膛,大声告诉老妇女;“老八婆,说你是狗眼看人低,你还不服气,你知道我老胡是什么身份么——实话告诉你,我老胡是个小说家,是个专门写武侠小说的武侠小说家,知道什么叫做武侠小说家么?古龙你知道么?金庸你知道么?梁羽生你知道么?陈青云你知道么?我就是和他们一样,也是个写武侠小说的作家,哼~” 说完之后,这个死胖子骄傲的昂起头、挺起胸,得意的环顾着周围的人群,仿佛自己真是个什么已经成名了的大武侠作家似的。 尤其当他瞅见老妇女目瞪口呆的模样时,更是得意忘形了。 “哈哈哈,怕了吧,我老胡本来不想晒出自己的真实身份,是你逼我的。” 胡咬金十分嘚瑟的看着‘被自己的真实身份惊得目瞪口呆’的老妇女。 第7章;帮手来了(求推荐,求收藏) 见胡咬金一副得意忘形的鸟样,隐藏在人群中的杨风差点笑出声来。 这奇葩,还真把自己当成了大作家。 不过,话又说回来,胡咬金这牛皮吹出来之后,效果还真立竿见影。 不仅心术不正的老妇女一下懵逼了。 就连围观的吃瓜群众中,也立即有了反应。 这不…… “小胖子,你说你是个武侠作家?”一个穿着白衬衣的打着领带的看上去很年轻的四眼男大声问胡咬金。 “没错。” “你写过哪些武侠小说,告诉我,我看我看过没有。” “射鸟英雄传,还有老李飞刀……” “射鸟英雄传?老李飞刀?”四眼男瞬间懵逼。 然后,他推了推架在鼻梁上的近视眼镜,睁大眼睛看着胡咬金。 而围观着吃瓜群众呢,也立马有人哈哈大笑了起来。 “哈哈哈,射鸟英雄传?还老李飞刀?我看是脑壳飞刀呢,哈哈哈。” “小李飞刀倒是知道,可这老李飞刀?是闻所未闻啊。” “哈哈,俺也是,射雕英雄传俺知道,是金庸老爷子写的,念书的时候,俺经常躲在教室里看,班主任都没收过好几次,可这射鸟英雄传?俺却从来没有听说过……” 人群中有人一边笑,一边窃窃私语。 而胡咬金这个死胖子,此时此刻,不但不臊,反而沾沾自喜,以为大家是在羡慕他、嫉妒他。 不过,他身后的三德子倒很有自知之明,见此情景,只见这个三德子红着脸,竖起手掌,嘴巴不停的念叨;“阿弥陀佛,罪过,罪过。” 这三德子是龙潭村人,和胡咬金以及杨风他们是同班同学,也是1979年出生的,跟胡咬金和杨风是同一年。 只不过,他是12月30号这一天出生,而杨风是10月5号,胡咬金呢,则是8月1号,因此,他的年纪比胡咬金和杨风都要小了那么一点点。 三德子的真实姓名叫李三德,父亲是汉人,母亲是个藏族人,由于从小喜欢剃光头,又喜欢向和尚一样念‘阿弥陀佛’这四个字,再加上《康熙微服私访记》里面也有个叫三德子的角色,因此,在学校里,同学们都喊他‘三德子’。 …… 人群中哄笑了一会儿之后,又有人大声问胡咬金;“哈哈哈,死胖子,你的《射鸟英雄传》和《老李飞刀》在哪里可以买得到?我经常逛书店的,怎么从来没有见过这两本武侠小说?” 这次问胡咬金的是一个大胖子,年龄三十多岁,只见他手里摇着一把纸扇子,身上穿着一件花花绿绿的短袖衬衣和一条硕大的蓝色萝卜裤,脚上穿的是一双黑色的尖头皮鞋,发型很酷毙,戴着一副墨镜,嘴唇有点厚,脸上的肉跟他肚子上的那块肥肉一样,都是肉乎乎的。 “呃?~” 胡咬金骨碌骨碌的转了转眼珠子。 然后,他义正言辞的告诉这个胖子界的大哥大;“我的《射鸟英雄传》的手稿还没有完成,不过,最多今年年底,就可以把稿子赶完,赶完后,应该最多不会超过七天、哦不、应该最多不会超过三天或者一天,出版社就会马上出版~” 说完后,这个恬不知耻的死胖子又加上一句;“我的《射鸟英雄传》出版了之后,希望各位来捧个场,我胡八一到时候不但免费送你们一本,还亲自帮你们签名……” 胡咬金一边说,一边打着拱手,面朝着大家。 “哈哈哈!~”围观的人群立马被胡咬金这模样逗乐了,又是一阵哈哈大笑。 笑声停下来之后,又有一个围观者,故意打趣的问胡咬金;“对了,小胖子,你不是说你还有一本什么《老李飞刀》吗?这本书怎么样了?难道也在赶稿?” “哦,你是说我那本《老李飞刀》啊?”胡咬金骨碌骨碌的转了转眼珠子;“我的这本《老李飞刀》,唉,说来话长~” “说来听听,反正现在也是闲着。”一个漂亮的少妇打趣的对胡咬金道。 “这个?~”胡咬金骨碌骨碌的转了一下眼珠子,然后,神色黯然的告诉这个漂亮的少妇;“唉,我这本辛辛苦苦写出来的《老李飞刀》的稿子,已经落入他人之手了。” “落入了他人之手?是什么人?把你这个堂堂大作家的稿子骗走了?难道是一个大骗子?”少妇故作惊讶。 “……大骗子倒不是,但是,此人比大骗子更可恶,更卑鄙,更他娘的无耻~” “是什么人?如此龌蹉。” “他是我胡咬金、不、他是我胡八一的班主任。” 接着,胡咬金义愤填膺的告诉大家;“我的这个班主任,叫李海无,他娘滴,太卑鄙,忒无耻,上课的时候,不会讲课也就得了,我们也不会跟他做什么计较,可是,他还喜欢不懂装懂,还喜欢耍横,而且,还喜欢没收学生们的东西,像什么书啊、本子啊、铅笔啊、橡皮啊、钢笔啊、墨水啊、等等这些,还有那些饭啊、菜啊、豆浆啊、冰棒啊、等等这些,反正,只要是能用的,能吃的,他都没收,然后拿回家,给他儿子吃,给他儿子用,没办法,家里穷嘛,所以,这个呢,我们倒也能够理解——可是,他娘滴,有一次,竟然把我老胡的《老李飞刀》这本手稿也没收了,要知道,这可是我老胡当时的心血啊,而且,还有几章,就完稿了啊,可是,没想到,就在这个节骨眼上,被这个教师队伍中的败类给没收了……” 说完后,胡咬金将双掌一拍,然后显得格外无辜的看着大家。 “那后来呢?后来你的这个班主任,把你这本什么《老李飞刀》的手稿给你了没有?”漂亮的少妇强忍着笑意,问胡咬金。 “给个毛线。”胡咬金恼怒的道;“这么价值连城的东西,到他嘴里了,还会给么。” “???” “他一定是想独吞了我胡八一的《射鸟英雄传》、哦、不、是《老李飞刀》,然后,想自己去找出版社出版,到时候,不但挣的所有稿费都是他的,而且,出名的也是他,而我老胡呢,不过是为他人做了嫁衣裳……” 胡咬金一边说,一边很痛心的样子、看着围观的吃瓜群众们。 顿了顿后,这个死胖子又道;“不过我胡八一也不怕,因为,我现在写的这本《射鸟英雄传》,比以前那本《老李飞刀》更加经典,不管是文笔,还是剧情,都远远胜过了两年前写的那本《老李飞刀》……” “???” “哈哈哈!~” 人群中又是一阵哄笑。 就在杨风实在看不下去、而想去阻止胡咬金的时候,忽然,他发现碰瓷的那个老妇女的一双贼眼亮了起来。 然后,几个年轻伢子从人群中冲了出去。 接着,一个年轻伢子去搀扶心术不正的老妇女。 而另外几个年轻伢子呢,则一脸凶巴巴的样子、团团将胡咬金围住。 见此情景,杨风心里一下明白了。 难怪这个碰胡咬金瓷的老妇女的一双贼眼一下亮了起来。 原来,是她的帮手到了。 很显然,这是一个犯罪团伙来的。 事情到了这一步,杨风自然是不能再坐视不管。 何况他本来刚才就要出面了。 因此,他一下走出了人群。 然后,站到胡咬金的身后,给这个死胖子助威…… 第8章;巡捕来了(求推荐,求收藏) 胡咬金正涨红着脸,准备与这几个围住他的年轻伢子理论,一见杨风突然出现,他立马惊得愣愣的。 “风大侠,你?~你怎么会在这里?”胡咬金颇感奇怪地瞪着杨风。 杨风笑了笑,他本来想说‘我就不能在这里啊’。 可这句话刚要出口的时候,他又改口了。 于是,他道;“呵呵,我来火车站送我姐姐去粤省,正巧碰上了你和三德子在这里。” 接着,不等胡咬金开口,杨风明知故问的问;“大作家,这是怎么回事?怎么会有七八个烂仔围着你?” 胡咬金翻了翻白眼,叹道;“唉,还不是被这个老太婆给害的,我老胡见她摔在地上,起不来,于是,好心好意扯她起来,可万没想到,她居然诬陷是我老胡,说我老胡骑单车把她撞倒在地上的,玛德,还真是‘狗咬吕洞宾、冤枉好人心’啊。” “谁叫你大发慈悲呢,这次当做教训,下次当心点。” “唉,风大侠,也不是我老胡大发慈悲啊,我老胡也知道,这年头,世道乱得很,什么样的人和事都有,尤其是城里,更乱——可是,我老胡也不能见死不救不能不拉她起来啊,你也知道,我老胡从小就是一个正义感很强的人,眼里见不得这种事,何况,发生在自己的眼皮子底下——再说,万一她又不是个坏人呢,是不是?” “……” “而且,还有一点,我老胡也不得不考虑,风大侠,你想想,等我老胡写小说出名了以后,万一今天这事被狗仔队曝光,说我老胡在某某地方、某某时间,看见了一个摔在地上的老奶奶,不管不问,一点同情心也木有……你想想风大侠,到时候,世界各国的读者会怎么看我老胡?世界各国的媒体会怎么报道我老胡?还有你的那个堂妹燕子,她那时候~又会怎么看待我老胡?是不是这个道理?” “呃……” “所以呢,嘿嘿,我老胡就把单车停下来,然后去拉这个老太婆,可谁知道,这个老太婆她娘的居然反咬我老胡一口,还说是我老胡故意把她撞倒在地上的,你说气人不气人~” 胡咬金一边说,一边做着很生气的样子。 杨风见状,忙道;“好了,算了,大作家,先别想那么远,把眼前这关过了再说。” “我也是这么想滴。” …… 就在杨风和胡咬金对话的时候,围住胡咬金的这几个年轻伢子,是愈发的目光咄咄。 其中,一个瘦小一点的年轻伢子跨前一步,恶狠狠的对胡咬金道;“你娘的,你骑单车把我姑姑撞倒在地上,这事怎么算?” “我草!~” 胡咬金毫不示弱,也往前跨一步,指着一旁的老妇女,对着这个瘦小的年轻伢子道;“这个老太婆是你的姑姑?” “你说呢,难道还是你姑姑。” “我草,我老胡才不要这样的姑姑,丢人现眼。” 接着,胡咬金挺起胸膛,怒视着围住自己的这几个年轻伢子;“你们这是什么行为?难道想逼宫不成?” “逼宫?逼你娘的宫,你以为你是皇帝啊。”一个年轻伢子大声怼道。 “那你们这是什么行为?想对我老胡打包围战啊?” “别磨磨唧唧了,老子的时间宝贵得很,赶紧说说,这事该怎么解决?” “怎么解决?嗨,又不是我老胡撞倒的,是她自己倒在地上的,我老胡好心好意去拉她,难道这也有错么?真是奇怪,反问我老胡想怎么解决,岂有此理。” “不是你撞倒的?难道她一个老人家自己会倒在地上?” “那我怎么知道啊,我是个写小说的,又不是她的贴身侍卫,再说,就她那样子,请得起我这样的堂堂一个武侠大作家做贴身侍卫么……” “你是个屁,你是武侠作家,你要是武侠作家,我狗娃子就是武侠作家他爸,是武侠作家他爷爷,他祖宗!~” “你?你他娘的敢骂我老胡?” 胡咬金终于有点控制不住了,他一边勒着胳膊,一边做着要干架的样子。 要知道,这家伙最恨人家骂他老爸和爷爷了,在他的心目中,他的老爸、尤其是他的爷爷,那可是偶像一样的存在啊。 不过,在杨风看来,这个碰瓷的老太婆的这几个帮手,也是够菜的,一看就是个二打溜的货色。 重生前,杨风在社会上混了几年,对于道上的门道,杨风是熟悉的很。 一个真正的混混,不是喊打,就是喊杀,哪里会像这些二打溜的货色一样,又要耍横,却又不敢动手。 要是换上他当年在社会上混的时候,不管有理没理,先干了再说。 因此,杨风以前在社会上做混混的时候,也有一个绰号,叫‘平头哥’。 意思就是说杨风在遇到敌手的时候,就像非洲大陆上那些憨头憨脑的蜜獾一样,不管是谁,不管有多牛逼,不服就干。 …… 虽然胡咬金的气势一点也不输于对方。 虽然胡咬金和杨风这边也有三个人。 可是,烂仔毕竟是烂仔,哪怕是再低级的烂仔,在老百姓面前,他们心里也有一种优越感,也会有一种高姿态的俯视心理。 因此,当胡咬金和这几个老妇女的帮手在对峙的时候,对方终于按捺不住,想动手。 毕竟,他们人多势众。 而且,这一带是他们的地盘。 何况,对方还是几个小乡巴佬。 因此,这些小混混们,有几个耐力不足的,就企图对胡咬金他们动手了。 杨风自然是不会坐以待毙,见这几个小混混想来真格的,他也赶紧做好准备。 要知道,他可是一个重生者,重生前,在业余时候,除了喜欢看网络小说之外,也喜欢各种体育运动,其中包括拳击和格斗之类的。 另外,他在这次重生之后,又自带了一个空间。 这个神秘的空间里面,那棵神秘的小菩提树苗,虽然不知道它是从哪里冒出来的,可是,树苗上的树叶却非常牛逼,仿佛玄幻小说里面的那些真气似的,吸了之后,不但可以强身健体,还可以提高战斗力。 因此,别说是这七八个小混混,就算再加七八个,杨风也不忌惮。 随着对方的咄咄逼人和胡咬金的不甘示弱,眼看一场大战就要爆发了——不,应该是;眼前这七八个小混混眼看就要欠揍了。 就在这关键时刻,忽然,远方一阵‘呜呜呜’的警笛声传来。 随着这‘呜呜呜’的警笛声,这几个混混忙道;“不好了,巡捕来了!~” 然后,他们立马做鸟兽散。 那个碰瓷的老太婆呢,也吓得脸色大变,赶紧一瘸一拐的跑了…… 第9章;桔园三结义 “哈哈哈!~” 见老太婆和这七八个混混仓皇而逃,胡咬金乐得是哈哈大笑。 只见这个死胖子双手叉腰,嘴里不停的叫嚣着;“别跑啊,有种的都别跑啊,哈哈哈——我草,就你们这几个小小的虾兵蟹将,也敢在一个堂堂的武侠作家头上动土,真是有眼无珠,想日后借我老胡的名头出名,哼,想得美。” 说完后,胡咬金朝地上狠狠吐了口痰。 三德子赶紧闭着眼睛,双手合十,嘴里轻声念叨;“阿弥陀佛,善哉,善哉。” 杨风也没想到,这几个混混会对巡捕惧怕成这个程度。 虽然一个是老鼠,一个是猫。 可是,犯的又不是什么杀人放火的大罪。 有必要这么夸张么。 唯一的解释就是;这些人渣都是惯犯啊。 不过,这样也好,省得自己亲自动手了。 真人不露相,露相非真人。 能不将身手晒出来,就尽量不要晒。 而且,真晒出来了,日后也麻烦。 三德子应该没事,可胡咬金就不一样了,依照这家伙的秉性,发现自己的身手这么牛逼之后,日后一定会天天缠着自己,然后问这问那,搞不好还要自己教他武功。 所以,能避免就尽量的避免这些麻烦事。 当然,倒也不是说杨风作为一个哥们,在胡咬金他们面前耍城府。 不是这么回事。 而是胡咬金这家伙,接受能力太差,可好奇心又强,因此,杨风才不想惹这个麻烦。 …… 警车依然在‘呜呜呜’的叫着。 那刺耳的尖音,绝对能对所有的不法分子起到极大的威慑作用。 令杨风颇感意外的是,当警车到身边时,并没有停下来。 而是直接呼啸而过。 看来,这辆警车这次出警,并不是冲着这里来的。 想想也是,碰瓷这种小事,如果也出警的话,那人家这些巡捕,一天还不得忙死。 刚才那几个混混的反应也太过敏了一点。 他们个个就像惊弓之鸟似的,听到警笛声音就屁滚尿流。 做贼心虚,真是一点也没错。 …… 混混们都逃之夭夭了,戏也看不成了。 自然,吃瓜群众们也陆陆续续的散去了。 不过,有些吃瓜群众在散去的时候,还在一边交谈些什么。 杨风侧耳倾听,好像是在议论刚才那个碰瓷的老太婆。 他们说的是;这个老太婆是个麻将鬼来的,平时特爱打麻将,但经常输,而且输了很多钱,儿女们帮她还了很多钱,但依然照打不误,于是,儿女们都不管她了,所以,这个老太婆在没吃没喝没钱打麻将的时候,就经常出来碰瓷了。 大致情况就是这么回事。 听了这些信息后,杨风真是唏嘘不已。 人啊,活在这个世界上,多多少少要有点意义。 就算活不出意义,也尽量不要祸害社会。 像这个碰瓷的老太婆,跟一具行尸走肉有什么区别。 所以,杨风很理解她子女们的所作所为。 虽说‘百善孝为先’,可这个老太婆这么喜欢打麻将,而且连碰瓷这种缺德的事情都干得出来。 这样的老妈,子女不管,活该。 杨风心想,要是自己的父母也像这样的德性,估计他肯定也不会太管。 当然,他的父母肯定也不是这种人。 这么大一把年龄,还碰瓷,多缺德啊。 …… 吃瓜群众们都散远了之后,此时,已经逼近晌午了。 天空中依然像早上一样,飘荡着大量的白云。 这些白云宛如叠嶂的山峦,既美丽,又壮观,将太阳的光芒遮挡得死死的。 碰瓷的老太婆和她的帮手们都逃了,围观的吃瓜群众们也散了。 因此现在,杨风也决定打道回府,回下山村。 可胡咬金这奇葩还是很不服气,只见他一只手叉腰,一只手指着混混们逃去的那个方向,嘴里大声的骂骂咧咧。 “他娘的,狗眼看人低,来敲我老胡的竹杠,也不瞧瞧我老胡是什么人来着,我老胡是堂堂一个写武侠小说的武侠小说家,将来不但要出大名,挣的稿费,你们这种货色十辈子也赚不到——我靠,就你们这些货色,也来敲诈我老胡,敲你老娘个裤衩~” 胡咬金骂得很上劲,越骂声音越大。 三德子劝他,一点作用也没有。 于是,性格温和的三德子只好作罢,然后双手合十,嘴里不停的念叨;“阿弥陀佛,罪过,罪过。” 杨风实在看不下去了。 人家早就跑远了,还神气个牛啊。 于是,杨风劝胡咬金;“大作家,算了,他们都跑了,不要生气了,再生气,他们也都听不见不是,所以,也是在浪费自己的口水,是在跟自己的精力过不去……” 就这样,杨风语重心长的劝着这个同村的发小兼同学。 刚劝的时候,也和三德子一样,不管用。 劝着劝着,杨风问胡咬金;“都马上中午了,你在这里这么费力气,肚子难道一点都不饿吗?” 直到杨风这样一说之后,胡咬金这才想起来,于是,一下条件反射的按着肚子,说;“哎哟,肚子好像是有点饿了哦。” “那你还在发什么飙呢。” “不着急,反正下馆子,饭不用算钱的,管吃饱为止。” “什么,你是打算在城里下馆子。” “那你说呢,难道这个时候,还回下山村去吃中午饭,我去,这样的话,人在半路上,已经就饿扁了,再说,我老胡每次进城来溜达,都是在城里下馆子,否则,进城就没有意思了。” “好吧,大作家,那我先回去了。” “都这个时间了,还回下山村?” “对。” “哎哟,我的风老弟哦,你肚子不饿么?” “……” “走,风大侠,哦不,风老弟,今天中午,我老胡请客,咱们三个一起痛痛快快的下馆子。” “那怎么行呢,胡咬金,你还在念书,没钱,要请也是我请。” “哎哟喔,我的风老弟哦,本来我今天进城,就是想找你一起的,可我和三德子到了你家,正巧碰上你不在家,所以,我就和三德子两个一起进城了,可万没想到,在城里居然又碰上了你,风老弟,你说说,咱们这么有缘分,这顿饭钱,不是我老胡请,谁请!” “……” “再说,我老胡是个写小说的,等今年冬天,这本《射鸟英雄传》的手稿一完成,就拿到出版社去出版,到时候,财源就滚滚来了,所以,这顿饭钱又算得了什么,是不是?” “好吧,不过,胡咬金,还有三德子,下一次下馆子,一定得由我来请。” “好,没问题。” 就这样,在胡咬金的热情邀请下,杨风跟着他们,去下馆子了。 …… 这个年代,宝庆市的市区里面虽然很落后,但饭馆却不少,到处都是。 各种各样的吃货店五花八门,琳琅满目。 像那些高档的酒店,中档的大排挡和饭店,以及低档的快餐店和路边小摊,街道两旁随随便便就可以找到好几家。 因此,杨风和胡咬金以及三德子他们三人,很快就找了一家。 这是一家快餐店,叫‘三妹子快餐店’,店门不大,也很陈旧,但里面的生意却不错。 胡咬金一眼就瞅中了这里,这死胖子感到很满意的点着头,说;“找饭店,一定要找生意好的,生意好的,口味肯定也好。” 然后,他将单车放在一旁,对杨风和三德子做出古代人那种‘请’的动作,嘴里说;“两位兄弟,请~” 三德子也挺有意思的,不知道这个小光头是有意还是无意,胡咬金摆出这么一个造型,他也赶紧跟着摆出这么一个造型来,嘴里说;“请~” 就这样,这三个家伙,就像三个小爷们似的,大大方方的走进了这家‘三妹子快餐店’。 进去之后,大家找了个地方坐下。 然后,胡咬金问杨风和三德子;“风大侠,三德子,你们想吃什么菜,尽管点,至于钱的问题,你们不用担心,我老胡每次进城,身上绝对不会少于二三十块。” “好,那我就不客气了。”杨风忙道。 接着,他告诉胡咬金;“我就来一份猪血粑炒腊肉。” “好。”胡咬金赶紧记下。 然后,他问三德子;“三德子,你想吃什么,随便点,千万不要客气,否则,就是跟我老胡过不去。” 三德子想了想,对胡咬金道;“我就……来一份清炒莴笋。” “清炒莴笋?” “对。” “我靠,三德子,你是不是真的想成佛了,清炒莴笋,亏你也点得出口,这明显是瞧不起我这个写小说的老同学是不。” 接着,这个死胖子也不管三七二十一,直接帮三德子点了;“这样吧,三德子,你就来一份青椒回锅肉,好不好?” 然后,他将写菜单的老板娘叫过来;“老板娘,帮我来一份猪血粑炒腊肉,一份青椒回锅肉,再来一份辣子鸡,然后,再来三瓶啤酒~” 想了想,这个死胖子又加上一句;“对了,还再帮我加一份清炒莴笋。” 说完后,然后他眯着眼睛,朝三德子笑嘻嘻的道;“嘻嘻,三德子,怎么样?” “阿弥陀佛,胡咬金同学,你这太破费了。”三德子赶紧双手合十。 “我靠,这叫什么破费,我老爸每年在龙山包矿洞,少说也能挣个万把块,我这个做儿子的不帮他消费一点,怎么对得起他,是不是——只是我身上的钱都被我奶奶管得死死的,所以,没办法,咱们才来这种破快餐店大口喝酒大块吃肉,等我老胡把《射鸟英雄传》的稿子赶完之后,嘿,风大侠,三德子,我可说啊,到时候,我老胡请你们在宝庆城里最豪华的、不,我老胡要请你们去省城、去京城那些最豪华的大酒店下馆子……” “好。” “好。” 为了不扫胡咬金的兴,杨风和三德子赶紧跟着附和。 “这就对了嘛,咱们三个是什么关系啊,那可是桔园三结义的生死兄弟啊,刘备和关羽张飞在桃园三结义,咱们三个念小学的时候,在桔园三结义,这事你们应该还记得吧?——只是,岁月不饶人,这一晃,几年就过去啦,咱们三个,也都十六岁啦,再过四年,就他娘的二十岁啦,唉~” 说完之后,胡咬金好像一个经历过许许多多人情和世态的中年大叔似的,无限感慨的凝望着快餐店的门口外面。 瞅着胡咬金这模样,杨风心里不觉一阵好笑。 不过,被胡咬金这么一说,杨风还真想了起来,小学二年级的时候,他和胡咬金以及三德子在小学后面的那片桔子园里面,学《三国演义》里面的刘备张飞以及关羽他们三个,也举行了一次义结金兰的仪式,记得当时还异口同声的嚷着‘有福同享、有难同当’之类的话。 只不过,作为一个真实年龄四十出头的重生者,再加上辍学之后,他和胡咬金尤其是三德子的联系不多,因此,这件事情也渐渐淡忘了。 但现在被胡咬金这么一说,小学时代的这件趣事,又冉冉浮现在眼前。 而且,杨风还想了起来,当时他们三人学刘备关羽张飞他们三人桃园三结义,是受到了班主任陈老师的影响,这个被全班同学背后冠名为‘陈老虎’的班主任,特别喜欢华夏的四大名著,尤其是《三国演义》,他更是喜欢得不行不行的。 再加上他本身就是语文老师,因此,在给全班上课的时候,很喜欢讲那些三国时代的故事,尤其是‘桃园三结义’,他讲了不下数十次。 每次讲得都非常生动,非常有感染力。 于是,在这种情况下,杨风和胡咬金以及三德子他们三个玩得最好的,就学起了《三国演义》里面的桃园三结义,也举行了一次义结金兰的仪式。 只不过,刘备和关羽以及张飞的三结义是在桃园里面举行的。 而杨风和胡咬金以及三德子的三结义仪式,是在小学学校后面的那片桔子园里面举行的~ …… …… …… (由于‘胡咬金’是本书里面的男二号,而‘三德子’是本书里面的男三号,因此,这一章就多描述了他们三个人之间的关系,希望各位读者大大们能够理解。 另外,本书由于系统的原因,无法‘投资’,所以,实在对不起,真的很抱歉,请各位读者大大们原谅,本庸才也是很无奈,其实,本庸才比谁都希望本书的‘投资’系统恢复正常。 但管理员大大给出的答案是,要本庸才正常更新,至于‘投资’系统解封的事,可能要到下一本书才行。 不过,话又说回来,就算能投资,也挣不了几个起点币,也就是几毛钱的起点币而已,所以,也没什么好投资的。 关键是书好看,才是最重要的。 说到这里,真的特别感谢追读的读者大大们,特别感谢您们,非常感谢。 本庸才这本书虽然还没有试水推,但收藏已经有几百个了,而且,我问了一下编辑大大,追读的也不少。 要知道,在起点,追读的数据和上架之后追订的数据是非常重要的,直接关系到一本书的命运。 所以,特别感谢追读到这里的各位读者大大,真的特别的感谢。 好了,话不多说了,立即码字。 请各位尊敬的读者大大放心收藏,放心追读。 本书除了‘投资’系统出了点小瑕疵之外,其它一切都很正常。 而且,‘投资’系统对本书也不会有任何影响,包括上架和推荐,都不会有任何影响。 否则,尊敬的责编大大也不会在本书不到两万字数的时候、就在作者后台发签约的信息了。 再次谢谢您们,谢谢,非常谢谢,非常谢谢……) 第10章;只喝酒,不抽烟 由于这家快餐店的生意十分兴隆,高朋满座,因此,厨房里自然也是忙得不可开交。 厨房里很忙,上菜的速度自然也就没有那么快了。 毕竟,顾客不只是胡咬金他们几个,而是有三四十个。 这个年代,没有智能手机可以打发时间,再加上这是小快餐店,不会像酒店里那样在上菜之前有免费的花生米和酸菜之类的小点心。 在这种情况下,胡咬金将烟拿了出来。 这是一包软‘白沙’烟。 这个年代,这种烟的价格是4块钱一包。 “风大侠,来一支。”胡咬金从烟盒里面掏出一支烟,递向杨风。 “不,大作家,我不抽烟,谢谢。”杨风连连摆手,微笑拒绝。 “咦,风大侠,你不是抽烟的么?比我老胡抽烟的历史还长,怎么,真下定决心戒烟了?”胡咬金有点纳闷的看着杨风。 “没错,我是真的下定决心戒烟。”杨风忙道。 接着,他又委婉的劝胡咬金;“抽烟不好,有害健康,所以,大作家,你也要少抽,最好是别抽。” “唉,我其实也想戒烟啊,可是,我是个写小说的作家,不抽烟不行啊,有时候,思路断了的时候,就要靠抽烟,来产生灵感。”胡咬金叹道。 然后,他又问三德子;“三德子,你来不来一支?” “不不不,谢谢。”三德子赶紧拒绝。 “哈哈,你们都不抽,我老胡一个人抽。” 接着,胡咬金将一支烟叼在嘴里,用打火机点燃,然后‘嘘’的一口,一副十分享受的表情。 看着胡咬金吞云吐雾的样子,杨风心里五味杂瓶,他想避开,躲避这二手烟的危害,但想了想,又没有出去了,因为,周围的顾客们,菜都陆陆续续的上了桌子,而他们点的菜,应该也很快了。 再加上稍微也有点顾忌胡咬金的感受,所以,就依然坐在桌子面前,不过,尽量的歪着脖子,避开那浓浓的烟霾。 在重生前的这个年纪,杨风其实是抽烟的。 他在辍学之前就学会抽烟了。 当时,由于受到了不良社会风气和电视里面那些港台暴力电影的影响,觉得抽烟的样子很酷毙,于是,他也跟着有样学样,学人家抽烟,然后没多久,就正式上瘾了,成为了烟民大军中的一员小干将。 那个时候的他,年纪还小,也还没有出去打工,因此,是想尽一切办法搞烟钱,什么抓泥鳅黄鳝卖,或者是抓田鸡卖,要不就是到山上抓野果子卖。 实在搞不到烟钱的话,就在村里的那些小卖部赊账。 因此,他身上经常会揣着一包‘旅行家’烟或者‘古湘’烟。 这种烟虽然不贵,但好歹是‘带了海绵头子’的,叼在嘴里,也挺有面子。 (在这个年代,烟除了牌子之外,还分为‘有海绵头子的’和‘没有海绵头子的’,‘有海绵头子的烟’价格都稍贵,没有‘海绵头子’的烟,价格都稍便宜,因此,一个烟民,嘴里叼的是好烟还是差烟,人家从‘海绵头子’上,就可以立马分辨出来。) 后来,由于村里的三家小卖部都欠了好几十块块,人家店老板们过年的时候、拿着账本跑到家里来要钱,再后来,都不赊给他了,无奈之下,杨风只好偷父亲的毛烟和卷烟纸,然后自己动手卷烟抽。 因此,在重生前,杨风也算得上是老烟虫了。 不过,几年后,因为一次体检,查出了身上携带乙肝病毒,在医生的嘱咐下,他就开始戒烟。 戒烟可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情,杨风前前后后一共戒了四次,才终于在重生之前,成功的将烟戒掉。 重生之前,杨风整整三年没有抽烟了。 哪怕鞋厂破产了,家里又发生了变故,心情沮丧到极点,但他也只是喝酒,而没有抽烟。 因此,重生后,杨风自然不会再重蹈覆辙,继续抽烟。 要知道,抽烟对身体的健康,有多大的伤害啊。 而戒这尼古丁,又有多难啊。 作为一个亲身经历者,杨风是深有体会。 …… 差不多等了二十多分钟后,杨风他们点的菜才一盘一盘的被老板娘端上桌。 最先被端上桌子的是杨风的‘猪血粑炒腊肉’。 几分钟后,是三德子点的‘清炒莴笋’。 再过几分钟之后,是胡咬金帮三德子点的‘青椒回锅肉’。 最后,才是胡咬金自己亲自点的‘辣子鸡’。 此时此刻,大家都饿了,再加上炒出来的菜,卖相很具有诱惑性。 因此,大家在上第一盘‘猪血粑炒腊肉’之后,就开始大快朵颐。 胡咬金一边叼着烟,一边给大家斟满啤酒。 杨风就不要劝了。 在帮三德子斟啤酒的时候,胡咬金说;“三德子,你也来一杯吧?” “我,不……” “少喝一点嘛,你还真打算当和尚啊,三德子,可不是我老胡说你,你老爸老妈就你一个儿子,要是去当和尚的话,估计他俩会打断你的腿,而且,三德子,我老胡还有个秘密,没有告诉你。” “是什么秘密?” “你先跟我们干一杯,我就告诉你。” “……好。” “嗯,这还差不多。” 接着,胡咬金帮三德子也斟啤酒,但他担心三德子初次喝酒,不胜酒力,于是,只斟了小半杯。 将啤酒都斟好了之后,胡咬金举着就被,对杨风和三德子大声说道;“风大侠,三德子,咱们三个既是多年的同学,又是义结金兰的袍泽兄弟,所以,今天谁也别客气,该吃的吃,该喝的喝,就像我的导师古龙叔叔说的那样,痛快的人生,才是最重要的。来,干杯。” “好。” “干杯。” “干杯。” 在胡咬金的豪情感染之下,这三个家伙将手中的酒杯‘当’地碰了一下,然后扬起脑袋,一饮而尽。 杨风重生前,是个小鞋厂的老板,又是个职场十几年的皮鞋设计师,各种应酬是少不了的。 只是因为有乙肝,不得不也将酒也戒了。 因此,整整十几年,滴酒未沾。 即便在各种应酬的场面上,也是以饮料代酒。 但这并不能代表他不喜欢喝酒。 实际上,杨风很喜欢喝酒。 真的,他很喜欢喝酒。 在查出乙肝之前,他经常跟朋友们一起喝酒。 尤其是在夏天的时候,一瓶凉啤,一碟下酒菜,那真是神仙级别的完美享受啊。 所以,现在,他重生了,虽然不想继续抽烟,但酒这个东西,他却一点也不想戒。 要知道,他的乙肝,并不是在这个时候被传染的。 而是19岁那年,跟师父学做皮鞋的时候,被传染的。 因为,他的师父和师娘都是乙肝病人。 当时他不知道,后来,师父和师娘都肝硬化住院,他才明白自己身上的这乙肝病毒是怎么被传染的。 胡咬金大大咧咧,酒量也并不差,因此,一杯下去,来了个底朝天。 杨风也来了个底朝天。 只有三德子,虽然只有小半杯,可因为平时滴酒不沾,因此,这小半杯喝下去之后,那张脸立马就变得跟苦瓜一样难看,手背则不停的搓着嘴巴周围,舌头时不时的吐出来几下。 “阿弥陀佛,罪过,罪过。”三德子一手按着胸口,一手竖立。 “哈哈哈,三德子,看来,你这辈子还真是想当和尚啊。”胡咬金笑道。 然后,猛抽一口烟,再将一块猪血粑夹在嘴里,慢慢咀嚼。 “啤酒加烟,法力无边!~”胡咬金大声道。 “阿弥陀佛,善哉,善哉。”三德子又忙道。 然后他撇了撇嘴,问胡咬金;“胡咬金同学,你刚才说,我把这杯酒干了,就有一个秘密要告诉我,现在可以告诉我是什么秘密了吗?” “可以,我老胡不是那种言而无信的人。” “是什么秘密?” “是……”胡咬金小心翼翼的看了看周围,然后轻声告诉三德子;“你老爸老妈要我帮你介绍一个女朋友~” “什么?不会吧?”三德子惊讶的睁大眼睛。 “骗你是小狗。”胡咬金抬起身子。 然后,他道;“我估计啊,你老爸老妈一定是担心你真的想当和尚,所以,才让我这个同学兼兄弟,帮你介绍女朋友。” …… 这顿饭吃了半个多小时,才吃完。 吃完之后,胡咬金结账。 然后,将账结完之后,胡咬金去门口推他那辆破载重单车。 就在这时,他发现,自己的单车居然不见了。 “我靠,我的桑塔纳怎么不见了?”胡咬金惊道。 然后不停的转着他那胖乎乎的身躯,搜寻着周围。 杨风也赶紧帮着逡巡,可哪里还有那辆破单车的影子啊。 毋宁质疑,绝对是被小偷给偷走了。 这个年代,经济落后,单车这种交通工具还比较时髦,价格方面也不便宜,只有家庭条件好的老百姓家里,才会买单车。 因此,在这个年代,很多小偷喜欢对单车下手。 杨风重生前,就丢过单车。 “算了,不用找了,找也没用,找不回来了。”杨风劝胡咬金。 “我不是心疼这钱。”胡咬金一边蠡测周围,一边小伤心的道;“我老胡心疼的是,这辆单车跟了我好几年了,我和它之间的感情就像是一对亲兄弟,它现在不见了,我怎么能不着急,要是,它被别人虐待了怎么办?——再说,我老胡堂堂一个写小说的武侠作家,将来,这事要被传出去了,说一个全球华人圈著名的武侠作家,连一辆单车都守不住,多没面子啊~” “呃,好吧,那你继续找吧!~”杨风无奈的道。 第11章;陈半仙偷单车 不过,说来也巧,就在胡咬金这家伙心急如焚的找他那辆‘桑塔纳’的时候,奇迹竟然出现了。 只见一辆巡捕专用的‘边三轮’,呼的一下在这家‘三妹子快餐店’的街道前面停了下来。 然后,从这辆‘边三轮’上面跳下来两个年轻的巡捕。 这两个巡捕从‘边三轮’上面跳下来之后,将车上一个戴着手铐的犯人拽了下来。 然后,两个巡捕羁押着这个衣衫褴褛、鼻青脸肿的犯人,表情十分严肃的让这个犯人指认现场。 指认现场之后,其中一个巡捕大声问;“请问您们这里一两个小时前,有没有谁丢了单车的?” 胡咬金赶紧举手;“报告,我丢了一辆单车。” “是什么单车?” “是一辆载重单车,凤凰牌的,不算很新,也不算很旧,但是很干净,也很漂亮,就像《小李飞刀》里面的那个小龙女一样,美丽无暇……” 胡咬金一边告诉巡捕,一边睁大眼睛,仔细看着这个居然敢偷单车的贼。 “得了得了,好像是有一辆凤凰牌的载重单车。”年轻的巡捕有点不耐烦。 然后,他皱着眉头,想了想,又帮胡咬金纠正;“小胖子,我看你一定是古龙的黑粉,要么就是平时不大喜欢看武侠剧,小龙女是谁都没搞清楚,她是《小李飞刀》里面的么?人家是《神雕侠侣》里面的好不好,是古墓派的掌门人。” “呃???” 胡咬金立马一愣,翻了翻白眼,然后挠头道;“好像是,不好意思,巡捕大哥,我搞错了,小龙女好像是《神雕侠侣》里面的那个古墓里面的妹子——不过巡捕大哥,我得解释一下,我胡咬金可不是古龙的黑粉啊,他是我的精神和灵魂导师,更是我写小说方面的指路人,所以,说我胡咬金、哦不、说我胡八一是古龙的黑粉,有点冤枉,至于说我平时不喜欢看武侠剧,巡捕大哥,这你也冤枉了我,我胡八一平时可是最喜欢看武侠剧的哦,不是我胡八一吹牛,我从小就喜欢看武侠剧,还有武侠小说,什么《连城诀》什么《碧血剑》什么《七剑下天山》《萧十二郎》的都看过,而且,我胡八一不但喜欢看武侠小说,还喜欢写武侠小说……” “得了得了,好,我说错了,小胖子,是我冤枉了你,现在就跟我们去领你的凤凰牌单车吧!~” “谢谢巡捕大哥,谢谢您们,呵呵。” 就在胡咬金和巡捕你来我去的时候,杨风则在一旁,打量着戴着手铐的小偷。 虽然这个小偷蓬头垢面、鼻青脸肿。 可是,杨风越瞧越觉得眼熟。 很有既视感的一个人。 想着想着,他突然想了起来,这不就是那个算命的老神棍陈半仙么。 没错,就是陈半仙。 这就奇怪了,这个陈半仙好好的,怎么会落魄成这样? 这个老神棍不是经常走门串户的在帮人家算命看八字么?怎么会跑到城里来偷单车了? 杨风将身子凑过去,想仔细看清楚。 而这个陈半仙,似乎也认出了杨风,神色立即一怔。 然后,赶紧低着脑袋,不再与杨风对视。 …… 在‘三妹子快餐店’前面驻足一会儿之后,巡捕重新将陈半仙押到‘边山轮’上面,然后让胡咬金一起跟着去巡捕所做笔录。 为了那辆心爱的单车,胡咬金立马应允。 在跟着巡捕去附近的巡捕所之前,胡咬金一再嘱咐杨风和三德子,要他俩在这里等,他把单车弄回来之后,马上就会返回来。 “好,大作家,你放心的去巡捕所吧,我和三德子会在这里等你的。”杨风当即表态。 三德子也跟胡咬金一样,要他放心的去巡捕所拿单车,他会和杨风在‘三妹子快餐店’这里等着的,一直等胡咬金回来为止。 胡咬金跟着两个巡捕去巡捕所拿单车之后,杨风和三德子在附近找了个地方坐了下来。 这个年代,宝庆城里虽然很落后,城建搞得很差,但市区里面,可以坐的地方到处都有。 像树荫下面的那些石凳和长椅,随随便便可以坐。 在等胡咬金的时候,杨风心里还在纠结着。 他怎么也想不到,这个陈半仙,居然跑到城里面来当小偷了。 怎么可能呢? 要知道,在这个年代,像这种老神棍,不说能发大财,但糊个口,是绝对没有问题的。 就算生意不好,到处认的干儿子,也可以随随便便去蹭几顿饭。 像这种关系到未来前途和身家性命的干爹,那个亲家干怠慢啊。 所以,这个陈半仙,居然跑来宝庆城里偷单车,完全是大大的出乎了杨风的意料。 杨风哪里知道,这个陈半仙,不但好吃懒做,而且喜欢搓麻将、打字牌。 更甚的是,还时不时的到城里来找‘小妹’。 并且瘾还不小。 在这种情况下,只好铤而走险了。 再加上他出门作案之前,帮自己卜了一卦,卦象显示不会出事。 所以,这老家伙就敢在光天化日之下,在‘三妹子快餐店’门口顺手牵羊,偷胡咬金的凤凰牌载重单车。 可谁知道,这次卜卦不灵验,他刚到那些销赃点进行销赃的时候,就被盯住已久的便衣巡捕们给一网打尽了。 所以说,天网恢恢,疏而不漏。 害人者,最终会反害到自己也。 …… 半个小时之后,胡咬金还真推着他的那辆心爱的凤凰牌载重单车返回来了。 只见这死胖子笑眯眯的,脸上洋溢着十分高兴的表情。 也是,这个世界上,还有多少比‘失而复得’更令人高兴的事情了呢。 瞅着胡咬金高兴的样子,杨风也受到了传染,心里面的那些阴郁顿时一扫而光。 是的,欢乐是能够传染的。 “哈哈!~” 胡咬金推着单车,一脸乐瑟的到杨风和三德子面前。 “真是想不到,我老胡的这辆桑塔纳,又回来啦,哈哈~” “你们这是有缘。” “那是,我老胡是什么人啊,又长得帅,又会写小说,英俊潇洒、玉树临风、才华横溢、风度翩翩、才高就斗……像我这样的好主人,到哪里去找啊。” 接着,这死胖子抹了抹他心爱的‘茶壶盖’,然后大大咧咧的对杨风和三德子道;“风大侠,三德子,咱们走,我要带你们去一个好地方。” 第12章;开导三德子 “什么好地方?”杨风感到有点好奇。 他看着胡咬金,不知道这死胖子葫芦里又在卖什么药。 “你崩问,跟我去就知道了。”胡咬金神秘兮兮的道。 接着,他让三德子坐前面,让杨风坐后面。 然后,扶着龙头,踩着单车,一摇一晃地往前面一条叫‘自忠路’的街道方向驶去。 …… 七八分钟后,胡咬金载着杨风和三德子在一家破旧的录像厅前面停下来。 “到了,就是这~”胡咬金一本正经的对杨风和三德子道。 “……这就是你说的好地方啊?”杨风一边看着录像厅门口的海报,一边问胡咬金。 只见录像厅的楼梯门口有一张红色的大海报。 在那张大海报上面,用毛笔歪歪扭扭的写着几排大字: 今天下午,13;00《性x港姐》、《换.妻档案》、《粤东杀.人狂》。 “没错,就是这。” 胡咬金将单车撑好。 然后,他拍了拍手上的灰垢,笑呵呵的问杨风;“这地方的环境怎么样?” “样你的锤子。”杨风生气的看着胡咬金;“想不到,胡咬金,原来你是这种人,居然喜欢看这种录像。” “我靠,风大侠,看你说的,把我老胡想象成什么人了,我告诉你,我老胡这辈子,除了燕子之外,谁都不……” 说到这里,胡咬金忽然意识到了什么,赶紧捂着嘴巴,然后,讪讪的看着杨风。 “得了吧,你这德性,还想打燕子的主意。” “误会,风大侠,你误会我老胡了,我老胡带你和三德子到这里来,可不是自己想看这些鸟东东,而是要完成一件很重要的任务,这任务特别重要。” “什么任务?” “是……”胡咬金神秘兮兮的看了看三德子。 然后,他躬着身躯,鬼鬼祟祟的将杨风拉到一旁。 “风大侠,你知道我老胡今天为什么会连《射鸟英雄传》的稿子都不赶了?而跑到城里来吗?” “为什么?” “唉,还不是为了三德子的事情?” “怎么和三德子又扯上关系了?” “风大侠,你有所不知,三德子的老爸和老妈,见三德子天天阿弥陀佛,很担心,于是,特意跑到我家里来,要我好好开导开导三德子,他们家就三德子这一根独苗,千万别断了香火了……” “三德子的父母这样和你说?” “唉,虽然没有这样直接说出来,可却是这么个意思。” “???” “所以说嘛,我老胡也是受人之托,忠人之事。” 顿了顿,胡咬金接着继续道;“风大侠,你也知道,咱们和三德子的关系,那可是兄弟加同志的情义啊,咱们在小学二年级就开始桔园三结义了——再说,人家的老爸老妈将这么重要的任务交到咱身上,那说明什么,说明是相信咱。” “……” “所以,我老胡今天连小说都不写了,打算把三德子带进城里来,好好的开导开导他,可谁知道他娘的,刚进城,就碰到那个坏老太婆,我老胡见她这么大一把年纪,摔在地上,怪可怜的,去扶她,可万万没想到,她居然倒打一耙,说是我老胡骑单车撞倒了她,搞得白白浪费了这么长时间……唉,要不然,我老胡今天早就把三德子给开导了,真他娘的倒霉。” “……哦,明白了~” “所以说嘛,风大侠,我老胡带你们到这里来,绝非是我老胡想看这种鸟东东,我老胡才不想看这种东西呢,我堂堂一个写小说的武侠作家,要是看这个东西,将来被传出去,那还得了,我老胡怎么面对千千万万的读者?怎么面对世界各国的媒体?是不是这个道理?——再说,我老胡是个堂堂正正的正人君子,从小就行的正,走的直,所以,怎么会来看这种玩意呢,是不是……” “好了,别说了。” “那?风大侠,你的意思是,,,咱们现在可以带三德子进去开导了?” “开导你个鬼。” “???” “胡咬金,如果你真的想帮三德子的话,现在就赶紧离开这里,越快越好,别让三德子这么纯洁的灵魂,受到了玷污。” “咦,风大侠,你这话什么意思?我怎么越听越糊涂呢?什么纯洁的灵魂?什么受到了玷污?” “我的意思是,三德子才16岁,比我们还小两三个月,怎么能够接触这种东西呢——再说,国家规定的法定结婚年龄是22岁,现在还早得很,三德子的身体又不是哪里出了问题,要担心什么,即便要开导,也不是这个时候,起码也得再过两三年吧,现在正是长身体的时候,你这么开导,可不是在帮他,而是在害他,知道么?” “害他?” “唉,胡咬金同志,我这么跟你说吧,我们现在都是在发育的时候,如果现在就接触这些不纯洁的东西,那么,就会影响到身体发育,到时候,就甭想再长高了,而且也会影响身体里面其它的机能,明白了么?” “???”胡咬金还是一脸懵样。 不过,见杨风直直的盯着他,赶紧佯装出一副理解了的样子,连连点头;“哦,明白了,明白了。” “明白就好,所以,胡大作家,咱们现在赶紧带三德子离开这种乌烟瘴气之地,以后也少带他来这种地方。” “好,好。” “嗨,这种馊主意,亏你也想得出来。”见胡咬金屁颠屁颠的样子,杨风不禁摇了摇头。 “对了。”胡咬金又返转回来;“风大侠,那三德子的老爸老妈交待的事情,怎么办?” “放心,三德子正常的很。” “三德子天天阿弥陀佛,很正常?” “是很正常,不用担心,胡大作家,你如果不相信的话,咱们现在就立个字据,三德子以后要是真不想娶婆娘而像出家当和尚的话,就把我的脑袋砍下来,给你当球踢。好不好?” 作为一个重生者,杨风太了解故事的走向了。 虽然后世,走入社会后,杨风和三德子的联系很少,直到后来qq和微信里面的那些同学群才有联系。 但杨风知道,三德子很早就娶了老婆了。 2005年的时候,三德子还在羊城的那些鞋厂里面做过鞋子,还开过出租车。 至于他的老婆,杨风也见过一次。 虽然个子不高,颜值也不出众,而且脸型还偏大,但却是个很贤惠很勤劳的女人。 和三德子的感情很好…… 第13章;爱辉皮鞋店要转让 由于不用再进录像厅开导三德子了,因此,胡咬金骑着他心爱的凤凰牌载重单车,载着杨风和三德子,往回家的路上进发。 一路上,也不知道为什么,三德子好像有点不高兴,任凭胡咬金怎么吹嘘,或者是挑逗他开心,但都没有反应。 在路过老火车站的时候,杨风忽然从单车后面跳了下来。 “风大侠,你突然下来干嘛?”胡咬金问。 “胡大作家,你们自己回去吧,我坐车回去算了。”杨风说。 倒也不是杨风跟钱不过去,而是从宝庆市里面到下山村有几十里路,这个年代,又没修柏油路,一路上全是坑坑洼洼的毛马路,到处铺着碎石子,这好几十里远,别说自己坐得累不累,胡咬金载着两个人,也够累的。 虽然胡咬金一路上嘴里大大咧咧的说没事,但杨风可不想给这位发小添这个麻烦。 因此,路过火车站的时候,杨风就突然从胡咬金的单车后面跳下来,然后准备坐中巴车回去。 “风大侠,你该不会是怀疑我老胡的驾驶技术不好么?” “不是。” “那你是跟自己的钱过不去?” “也不是……而是这么远,坐单车太难受了。” “那好吧。” 胡咬金见杨风执意要坐中巴车回下山村,也不再劝了。 但他心里明白,这发小不是嫌他技术不好,也不是嫌坐单车累,而是体谅他,怕他累着了。 再加上这家伙还想留点精力回去写小说,因此,也就作罢了。 不过,在载着三德子骑走之前,胡咬金一再嘱咐,要杨风别将今天到录像厅这事跟燕子说。 杨风拍着胸膛保证,此事绝不会跟燕子说。 见杨风这样保证,胡咬金也就放心了。 于是,他摸了摸心爱的‘茶壶盖’,大唱一句‘风风火火闯九州啊’。 然后踩着单车,载着三德子,迅速往回家的路上驶去。 …… 虽然从宝庆老火车站坐车到下山村不那么方便,可到陈家桥镇的中巴车却方便得很,每隔半个小时就会有一趟。 因此,杨风等了没多久,就等来一辆开往陈家桥的中巴车。 待中巴车停稳之后,他迅速上车,然后找了个座位坐了下来。 …… 到陈家桥镇的车站时,已经是一个小时之后的事情了。 天空依然飘荡着白云,少许的阳光从白云的缝隙间穿过来,将炽热的光芒投射到大地上。 此时是下午三点,离天黑还有几个小时。 中巴车进车站之后,杨风跟着车上的乘客一起下车。 但他没有立即回下山村,而是疾步,朝中医院方向返回去。 是这样的,刚才,杨风在中巴车上往车窗外面张望的时候,他看见中医院旁边的那家‘爱辉皮鞋店’前面,立着一个‘本店转让’的牌子。 杨风有点好奇,他想去看一下。 顺便探一下口风,是不是真的转让。 如果这家皮鞋店真的转让的话,那么,只要价格能在他接受的范围之内,他一定会想方设法的转让过来。 要知道,开皮鞋店,像这种转让的,比那种什么都要动手新买的,可要节省多了,起码可以少发三分之一的成本。 而像这种店铺转让,也不奇怪,也许是老板找到了更好的去处,或者是家里发生了什么事情,要么就是生意不好。 反正,这种店铺转让的事情很常见,一点也没什么好奇怪的。 从陈家桥镇的车站到中医院,也就几百米,因此,杨风一下就走到了。 走到‘爱辉皮鞋店’前面之后,杨风没有立即进去,而是先顺眼观察了一下。 这家皮鞋店的门面装修不算好,也不算太差,门面里的面积比较大,是一间长方形的铺面,目测一下,起码有六七十个平方米。 店铺里面有一个高一米长两米的玻璃货柜,墙面上还有一个刷着橙色油漆的木架子,架子上面摆放着各种款式和各种颜色的男式皮鞋和女式皮鞋。 店里的生意貌似很惨淡,里面没有一个顾客,就只有老板和老板娘两口子坐在里面。 这老板和老板娘都是三十来岁,颜值都是中等偏上的那种,穿得也比较时尚,属于男才女貌。 可能是生意不好的缘故,因此,两口子在里面都没有干活,都直愣愣的看着外面,一见有人要进去买鞋子的样子,眼睛立马放大,脸上也立马浮出笑靥来。 但见不是的之后,那脸上的表情立即又切换成失望,一副悻悻然的样子。 见这个鞋店的老板两口子这幅模样,杨风心里也顿时有了底。 看来,这家皮鞋店是真的要转让了。 而且转让的原因,八九不离十的是因为生意不好。 就这样,杨风顿了顿神,然后,背着手,一副悠悠然的样子走了进去。 一见有顾客光临了,老板两口子赶紧起身。 然后,老板娘一边看着杨风脚上的拖鞋,一边笑盈盈的道;“这位小兄弟,你喜欢什么样的款式?” “我先看一看。”杨风一本正经的样子笑道。 接着,他装模作样的朝玻璃货柜里面、以及墙壁上刷着橙色油漆的木架子上看了起来。 而老板和老板娘俩口子,则态度非常友好的跟在他身后。 这个年代的皮鞋款式,就不再重新一一赘述了,反正男式皮鞋的鞋型基本是圆头为主,鞋面几乎都是‘光头’和‘坛子’这两样,‘坛子’里面要么是花皮,要么是光皮,要么是亮光皮,反正就这几样。 至于女式皮鞋,也都是些老实巴交的圆头和尖头,鞋跟自然也是些高跟、中跟、低跟、平跟、以及扑跟这些。 朝木架子上面和玻璃货柜里面看了一会儿之后,杨风问老板和老板娘;“老板,老板娘,您们这皮鞋店,是不是要转让?” 老板和老板娘都愣了一下,这俩口子都没想到一个穿得这么朴素的毛头小子会问这话。 “哦,是啊,是,是~”老板娘赶紧点头。 “那您们这店的转让费,是多少?” “???” 老板娘的眼珠子骨碌骨碌转了转,然后一边打着手势,一边告诉杨风;“六千。” “六千?”杨风瞪大眼睛。 “对,六千。”老板娘点头,然后看着杨风。 就在这时,老板用怀疑的眼神和语气问杨风;“小兄弟,你该不会是想转让吧?” 杨风笑着点头;“呵呵,我确实有这个想法。” “是你爸妈~要你来问的?还是帮别的人~来问的?”老板脸上的怀疑依然没有退去。 这也难怪,杨风此时才‘16岁’,又是一脸的稚气。 再加上这寒碜的打扮。 谁会相信是他要转让。 因此,别说是这老板俩口子,换上任何思维正常的人,都会怀疑。 可没想到的是,杨风的回答是;“呵呵,是我自己来问的。” 第14章;同行是冤家 “你想开皮鞋店?”老板和老板娘俩口子都有点不敢相信的看着杨风。 “呵呵,没错。”杨风笑道。 接着,杨风耸了耸肩,道;“老板,老板娘,说句您们不爱听的话,您们可别不高兴啊。” “但说无妨。” “您们这皮鞋店想六千块钱转让出去,我看,估计是很难,而且几乎是不可能。” “怎么不可能,我们这皮鞋店,生意好得很,一年万把块钱随随便便挣,要不是我们俩口子要去宝庆的鞋料城里开鞋料店的话,我们才舍不得转让。”老板娘忙道。 而且佯装一副很不舍的样子,典型的戏精一枚。 老板娘刚道完,老板接着道;“小兄弟,你可能是见我们店现在生意不好,所以才误以为我们这皮鞋店没什么生意,挣不到钱,小兄弟,不知道你有没有做过皮鞋,做过皮鞋的人都知道,我们这种皮鞋店,在夏天的时候,是淡季,因为夏天天气热,没人会穿皮鞋,只会穿拖鞋和凉鞋,可是,一到了冬天,生意就好得很,要忙都忙不过来……” “我知道,夏天是淡季,可是,您们要说您们这皮鞋店生意好,看来,是真把我杨风当成三岁小盆友来忽悠了。” 接着,杨风一边道,一边指着玻璃货柜里面和木架子上面的皮鞋;“您们看看,这些皮鞋外面,您们虽然擦得干干净净,可这些皮鞋里面,有这么多灰尘,而且,有些皮鞋都变型了,这些皮鞋,至少摆在这里也有半年以上的时间了吧,否则,怎么会变型呢。” “……”老板和老板娘俩口子面面相觑,哑口无言。 他们怎么也想不到,眼前这个一脸稚气的小少年,对皮鞋居然如此精通。 当然,他们万万想不到,眼前的这个小少年,居然是一个从二十多年后重生过来的重生者。 而且,在重生之前,不但是一家小鞋厂的老板,还是一个有着十几年经验的老皮鞋设计师。 并且,还会打样版,会各种皮鞋工艺制作。 因此,别说是这些小小的问题,哪怕这些皮鞋从设计到制作完成,他全部都很娴熟。 “所以,您们说您们这皮鞋店生意好,是根本不可能的,您们不要把我当小孩忽悠,实话告诉您们,我对于皮鞋,可是熟悉的很,别说是会做,就是这些皮鞋的样版,我都能够打出来……” “你会打样版?” “呵呵,您说呢。” 瞅着老板和老板娘俩口子惊讶的样子,杨风呵呵笑道。 事实上,他已经很谦虚了。 真的。 作为一个重生前专门跟皮鞋打交道的人来说,除了打样版之外,设计和绘图这些,他都会。 只是,他不想惊到了这两口子,再加上觉得没有必要将自己的这些辉煌过往说出来,所以,便隐瞒了。 “哇,原来你是个版师。”老板娘惊愕加崇敬又加少许质疑的看着杨风。 要知道,在皮鞋行业,会打样版,那可是一门非常了不起的技术。 在这些普普通通的皮鞋师傅眼里,版师就像是神一样的存在。 “呵呵,只是会打版而已,版师称不上。”杨风翛然笑道。 接着,他问老板和老板娘;“老板,老板娘,明人不说暗话,咱们就开门见山吧,您们再说说,您们这皮鞋店究竟要多少钱才转让?如果咱们双方都觉得能够接受的话,就更好,如果谈不拢的话,也没关系,您们可以继续找下家,而我呢,也可以早点做其它的准备,反正东方不亮西方亮,再说,我也仔细看了,您们这店里的各种工具,也都用过不止一年半载了,像打磨机和大头机这些,都是老货了,这些东西,我如果去鞋料城里面买,也多发不了多少钱。” “???” 老板和老板娘俩口子互相对视了一眼。 接着,老板娘笑嘻嘻的说;“呵呵,小兄弟,哦不,小帅哥,还真看不出来,你年纪这么小,却是个行家,这样吧,咱们也来个爽快点的,五千,怎么样?五千。” “五千?” “对。” “不。”杨风急忙摇头;“五千的转让费太贵了,这么多钱,我还不如开一家新店,什么都是用新的,多好啊,而且,转让了您们这店之后,我还要重新找码头,开在这种地方,根本挣不到什么钱,否则,您们也不会转让了。” 杨风一边说,一边失望的准备离开这个皮鞋店。 就在他刚迈开脚步的时候,老板急忙问他;“小帅哥,那你开个价,看行不行,你要是也开个价,这样,咱们才好讨价还价嘛,不管是做生意,还是做买卖,都是讨价还价,哪里有一锤子就定音的买卖?” “好吧。” 杨风驻足,然后,他竖起三根手指头,道;“三千。” “什么?三千?” “对,最多三千的转让费,您们愿意就愿意,不愿意的话,我就马上走人。” “三千?小帅哥,这也太低了吧,能不能再提高点?”老板谄媚的看着杨风。 要知道,如果不是因为在这里实在呆不下去了,他俩口子也根本不会转让,也舍不得转让。 其实,刚开始开在这里的时候,他们这皮鞋店,生意还挺不错,即便不是旺季,每天也能卖个三四双皮鞋出去,如果是旺季的话,每天能卖七八双十几双。 可是,自从一些烂仔隔三差五的来闹事之后,他们这皮鞋店的生意,就江河日下了。 刚开始,他俩口子还不明白其中的奥秘,还以为是自己的服务态度不够好。 直到几个月前,几个烂仔来严厉警告,别再卖皮鞋出去,否则,发现一次,打一次。 直到这次,他俩口子才明白过来,原来,一切都是有人在暗中捣鬼。 至于是谁,就不用多说了。 不管什么行业,同行都是天然的冤家。 而陈家桥镇上,总共就三家皮鞋店。 除了他们这家‘爱辉皮鞋店’之外。 另外还有两家。 一家是‘桥头皮鞋店’。 还有一家是‘黑猫皮鞋店’。 因此,背后搞他们的人,不是‘桥头皮鞋店’,就是‘黑猫皮鞋店’。 除此之外,像他们这种初来咋到的外地人,根本不可能再有别的仇人了。 何况,来肇事的经常是一些当地的烂仔。 而且,企图也很明显,就是阻止他们这家皮鞋店的生意发展。 第15章;奔腾年代 “小帅哥,不,这位小老板,三千的转让费太少了,实在太少了,真的太少了,还能不能再多加一点?”老板娘睁大眼睛,一副讨好卖乖的神情看着杨风。 “最多三千,一分都不能多了,我就是这个价,您们如果愿意转让给我的话,那么,我现在马上就交押金,您们不愿意转让,也没关系,我马上就走人,您们也可以找下一个买家。”杨风斩钉截铁的道。 然后,他神色十分平静的看着老板和老板娘俩口子。 说句心里话,这三千的转让费,确实是偏低了一点。杨风自己心里也知道。 但没办法,以他目前的状况来看,只能出这个价。 而且,像这种皮鞋店转让,三千块钱的转让费虽然是低了一点,但细细一算,其实也亏不了多少。 要知道,这店里的一切工具,都是旧的。 而且,还不是一般的旧。 像这些打磨机、大头机、各种刀具、夹子等等之类的,全都旧得很。 起码也用了两年以上了。 所以,三千块钱的转让费,对于这个老板和老板娘俩口子来说,其实也亏不了多少。 说真的,要不是因为自己是这个状况,手头太紧,三千块钱他还不一定乐意转。 谁愿意用旧的啊。 用新的难道不香么。 所以说,自己也是迫于无奈,才愿意转让这家皮鞋店。 而对于这老板俩口子来说,也不是很亏。 总体来说,是双赢的结果。 …… “怎么样?”杨风背着手,云淡风轻的看着老板和老板娘。 “三千?”老板娘愣着神,然后悄悄觑着丈夫。 见丈夫微微点了点头,表示‘行’,她才无奈的叹道;“好吧,小帅哥,三千就三千吧!~” 其实对于她俩口子来说,也挺无奈的。 要知道,他们这皮鞋店,转让的牌子,挂在门口外面快三个月了。 前前后后来转让的人,也有十几个了。 但每一个都以谈崩而告终。 现在,他俩口子已经不想再将宝贵的时间、浪费在这家皮鞋店上面。 何况,多浪费一天,不但要耗费一天的宝贵时间,还要多发费一天的开销。 像房租和税收之类的这些,肯定是少不了的。 除此之外,还有生活开支,以及人工成本,这些可都是损耗啊。 “嗯。” 见这俩口子同意了,杨风感到满意的点了点头。 接着,他背着手,一边环顾着店里面的东西,一边缓缓道;“老板,老板娘,其实三千块钱的转让费,您们也亏不了多少钱,别小看我年纪小,可我根本不外行——像这打磨机,我都不用试,就知道已经用了两三年了,还有这大头机,也是老款,这烤箱,应该也用了一两年了吧,货柜什么的,都是很旧的,所以,三千块的转让费,您们也亏不了什么钱……” 说完之后,杨风又感到有点不放心的将打磨机上面的开关按钮顺手按开。 然后,将大头机也用脚踩一下。 发现这些机器还都能用之后,杨风这才擦了擦手,然后准备交付订金。 “这样吧,老板,老板娘,我身上就二十多块钱的零用钱,我呢,就先交二十块钱的订金给您们,然后您们写一张单据给我,我回去之后,就马上拿转让费来给您们,您们看怎么样?” “好,没问题。” “这就对了,这年头,二十块钱,也不是一个小数目,谁会拿二十块钱打水漂不是。” “是啊,这年头,钱没那么好挣了,不像前几年,在宝庆城里随便摆个烤红薯摊,一天都能挣上百块,只怪我们胆子小了,不敢放开手脚,所以,才会混成今天这个样子,否则,早在城里买房了。”老板无比感叹的道。 对于生活在二十多年后的人们来说,老板的这种感叹,纯粹是装逼,无病呻呤。 要知道,这个年代,可是干大事的黄金时代啊。 像后世那些庞然大物、比如芝麻开门、藤鹅、亿达、华伟手机、以及潘卖房这些著名的企业和商人,此时此刻,都还正在打拼的路上苦苦砥砺。 对于这个年代的人来说,老板的感叹是不无道理。 因为,不管是卖衣服、卖皮鞋、还是卖烤红薯,似乎都比别人要慢了半拍。 尤其是在1992年以后,当时还只是朝廷里的副宰相的那个伟人,在以铁腕的手段实行‘抓大放小’的政策之后,导致无数的‘铁饭碗’一夜之间变得朝夕不保,纷纷下海,这样一来,买卖就更难做了。 因此,对于生活在这个年代中的无数普普通通的缺乏前卫思维和长远眼光的小生意人来说,确实是晚了一些。 所以,这个皮鞋店老板的感叹,对于生活在这个年代中的像他这样的小老板来说,是绝对的于情合理。 只是,他哪里知道,其实,正是这个奔腾年代,造就了一批后来在华夏乃至全球都具有一定影响力和实力的商业大咖。 …… 闲话少叙,言归正传。 三千块钱的转让费谈妥了之后,杨风让老板写一张收据单。 然后,他从兜里掏出两张大团结,俩人一手交钱,一手交单。 搞定了转让手术之后,杨风将这张单小心翼翼的放进自己的口袋里面。 然后,说了几句客套话之后,杨风赶紧租一辆摩托车,风尘仆仆的往下山村赶回去。 几分钟后,杨风回到了家里。 父母都在家。 母亲在堂屋里剁猪草。 父亲的脚伤还没好,他在帮母亲将剁好的猪草往铁锅里面按。 杨风进屋之后,先喊一声“爸,妈”。 然后,他连茶都没来得及喝,就迫不及待地对父母说;“爸,妈,我今天送姐姐去宝庆火车站的路上,姐姐说,我开皮鞋店的这件事情,如果有什么眉目的话,就要我找您们帮忙。” “你姐姐这样跟你说?” “对。” “那有什么眉目了没有?”父亲一边往铁锅里按猪草,一边抬脸,像儿戏似的看着儿子。 “爸,有眉目了。” “什么眉目?” “我刚才在回来的时候,在陈家桥街上,转了一家皮鞋店。”杨风一边说,一边从裤袋里面将那张收据单拿出来。 “你说什么?”父亲还以为自己听错了。 “爸,你儿子我刚才在回来的时候,在陈家桥街上,转了一家皮鞋店,您看,这是那家皮鞋店的老板开的单据。” 杨风一边说,一边将单据递给父亲。 “???” 父亲十分诧异的看着自己这个才只有16岁的儿子,他还以为是戏言,可没想到,居然真的当了真。 因为,在他看来,开鞋店,是一件很重大的事情。 能开店做生意的人,都是有本事的人。 而自己这个才仅仅16岁的儿子,哪里能干这种大事。 很显然,无论是儿子的年龄,还是儿子的能力,都严重不符。 而此时,正在剁猪草的母亲,也仿佛意识到了什么。 她缓缓放下手里的菜刀,撩了撩耳畔的头发,然后抬起头,默默看着丈夫和儿子。 见父亲这种反应,杨风早就做好了心理准备。 当然,杨风很理解父亲的这种反应。 父亲是个老补鞋匠,补了一辈子皮鞋。 对于父亲这样的人来说,人生格局实在太小了。 像开店这种事情,在父亲这样的人看来,完全就是出人头地,或者是人生的巅峰。 再加上自己现在才16岁,之前一直是一种非常老实的形象。 像自己这种人,应该一辈子像父亲一样、挑着补鞋的机子在周围十里八村串一辈子的乡,才符合父亲的认知。 虽然自己之前也和父亲说过要开鞋店之类的事情,可在这个忠厚本份的中年男子看来,根本就没当真。 因此,自己现在突然说在陈家桥转让了一家皮鞋店,父亲大人不感到惊诧才怪。 不过,惊诧归惊诧,可单据上面的白纸黑字却写得清清楚楚,3000块转让费,已交付订金20块,2天之内必须支付,否则20块钱的订金分文不退。 看完单据之后,杨风的父亲用那种很陌生的、好像从来不认识自己儿子的神情、看着杨风。 然后问;“风伢子,这家爱辉皮鞋店,在陈家桥街上的什么地方?” “在中医院旁边。”杨风告诉父亲。 父亲仔细想了想,然后缓缓点头;“那里好像是有一家皮鞋店要转让的,好像两个月前,就看到了写着要转让。” 接着,他抬起脸,看着儿子;“风伢子,你有没有想过,人家开得好好的,为什么要转让?” “肯定是生意不好。” “那你还去转让?风伢子,你真笨,比我还笨,这个世界上,哪里有天上掉馅饼的美事,就算有这样的美事,凭什么会掉在你的脑壳上面。” “爸,您这话说得是没错,可是,您知道为什么李嘉诚会成为香岛首富吗?而您为什么会补一辈子皮鞋吗?就是因为一个字——怕。” 杨风此言一出,他的父亲立刻哑口无言。 不过,母亲却忍不住的发声了;“风伢子,你这样说你爸,对得起你爸吗?——要不是你爸天天挑着补鞋的机子到处去补皮鞋,你和你姐姐能健健康康的长到这么大?要不是你爸天天挑着补鞋的机子到处去给人家补鞋子,你和你姐姐能念初中?你和你姐姐,从小到大有没有饿过一顿,有没有冻过一次,还不都是你爸天天挑着补鞋的机子、到处走门串户的给人家补鞋子,你和你姐姐从小才能过上这么舒坦的小日子……” 第16章;芝麻开门皮鞋店 “妈,您误会了,儿子不是这个意思。” 杨风意识到自己刚才有点冲动了,对父亲说了不该说的话。 于是,他赶紧跟父母道歉;“妈,爸,对不起,儿子刚才说的不是这个意思,您们可千万不要误会啊,儿子刚才说的意思是,一个人,要想干大事,成大器,就不要前怕狼后怕虎,否则,永远都会一事无成,像香岛的那个首富李嘉成,就是敢闯敢拼,所以,才年纪轻轻,就拥有了自己的产业,到了中年的时候,已经成为了整个香岛和华人圈的首富,我说的是这个意思,所以,爸,妈,您们千万不要往心里去啊~” 道完歉之后,杨风悄悄窥察父母的反应。 母亲没吭声,但脸上还是有些不悦。 父亲倒显得不那么在乎。 毕竟,是自己的儿子。 而且又不是故意说出来的。 因此,这个父亲反倒安慰起自己的儿子来;“风伢子,爸知道你不是这个意思,爸其实不用你说,自己心里也清楚,一辈子就是这样,没有出息,只会种田种地,喂猪打狗,然后就是挑着补鞋机子,到处走门串户的给人家补皮鞋,所以,爸就指望着你能够有点出息……” 接着,父亲又道;“可你初中都没有念完,老师就不肯要你了——所以,爸的想法是让你去学一门好手艺,一辈子别像爸这样,天天挑着补鞋的机子到处去给人家补皮鞋,这种活看起来轻松,其实很累,你这几天应该也体会到了,天天挑着补鞋的机子,走三四十里路,是什么滋味,肩膀皮都磨破了,脚也磨出了血泡,下雨的时候,还要淋雨,出大太阳的时候,还要硬生生的对着太阳晒,所以,爸不希望你一辈子像爸这样,即便没有念多少书,起码也得学一门好手艺——你现在既然想做生意,爸也支持你,只要你敢闯,爸就敢做你的后盾,可是风伢子,你开皮鞋店,先不说别的,咱先不说这家皮鞋店的生意怎么样,你既然打算开皮鞋店,起码得自己会做皮鞋吧,连做的不会做,怎么开皮鞋店?难道一来就请师傅?” 父亲一股脑儿的说了一大堆,然后看着儿子。 杨风理解父亲的心情。 真的,他特别理解父亲的心情。 父亲是个老实巴交的哈巴农民,一辈子只会种田种地,补皮鞋。 可正因为如此,父亲对自己充满了期待。 念书的时候,父亲可是没少操心,隔三差五的到学校里来问老师,自己的成绩怎么样?上课听不听话?等等…… 当自己因为某种原因辍学之后,父亲的心情也跟着低落了好几天。 要知道,杨风家里,是二代单传。 爷爷虽然有四兄弟,可是,父亲却只有他一兄弟,虽然还有两个姑姑,但这两个姑姑,都是嫁出去的。 而到了他这一代,除了姐姐这个迟早要嫁人的女丁之外,又只有他一兄弟。 因此,杨风是这个家唯一的希望。 肩负着光宗耀祖的重任。 在这种情况下,父亲望子成龙、给予厚望,这种心理,就非常正常了。 既然自己念书的这一条路断了,那么,现在,做生意也不失为光宗耀祖的另一种方式。 因此,杨风有这方面的冲劲,父亲绝对是鼎力相助。 关于这一点,杨风这个重生者,心里非常清楚。 反倒,父亲最不喜欢看到自己的这个儿子像自己一样没有出息,每天除了扛着锄头下田下地之外,就是挑着补鞋的机子,到处走门串户,给人家补一辈子皮鞋。 于是,杨风铿锵有力的对父亲道;“爸,您放心,你儿子肯定会做皮鞋,所以才敢开皮鞋店,没有这金刚钻,就不敢揽着瓷器活。” “你会做皮鞋?你什么时候学过做皮鞋?难道就画几张皮鞋画?人家就来买了?你要知道,人家买的是皮鞋,而不是你画的那些皮鞋画。”父亲质疑的看着他。 这也难怪,别说是杨风的父亲,哪怕换成任何一个人,都不会相信,自己这个儿子,辍学才几个月,辍学之后,又没有去哪,怎么平白无故的就会做皮鞋了? “爸,这个您放心,您儿子肯定会做皮鞋才敢开皮鞋店。” 顿了顿,杨风接着又说;“爸,妈,要不这样,您们先去看儿子做,好不好?等儿子在您们面前做出了一双皮鞋、给您们看了之后,您们再支持,咋样?” “???”父亲。 “???”母亲。 一会儿后…… “风伢子,你真会做皮鞋?” “是真的会做。” “你是什么时候学会做皮鞋的?” “爸,妈,这个您们崩管,反正只要知道儿子会做皮鞋就行了,而且,儿子还要实话告诉您们,儿子除了会做皮鞋之外,还会做很多门手艺。” 杨风一边说,一边认真的看着父母。 他已经想好了,如果父母问他是谁教的话,他就撒谎说是做梦的时候,在梦里面梦见了一个白胡子老爷爷,然后所有的云云,都是这个白胡子老爷爷教的。 这么一说之后,如果再用其它的方式渲染一下,衬托一下,那么,父母一定会信以为真。 这个年代,湘西一带,农村人很迷信。 受了惊吓,找和尚或者道士作法。 小孩子夜哭,找和尚或者道士作法。 生病了,找和尚或者道士作法。 想发财,找和尚或者道士作法。 甚至东西丢了,也找人作法。 不过,这不是和尚或者道士,而是一种被称之为‘将人婆’的女巫。 正是因为这个年代,湘西一带的农村里面如此迷信,再加上父母又都没有念过什么书,因此,杨风如果哄父母,说是梦里面的一个白胡子老爷爷教他学会做皮鞋的,那么,他父母相信的概率非常大。 但令杨风感到意外的是,父母并没有追问下去。 只见父亲说:“风伢子,如果你真的会做皮鞋,我和你妈保证尽快帮你想办法将转这个皮鞋店的三千块钱弄到手。” 杨风一愣。 然后道;“爸,谢谢您的支持,您和妈就拭目以待吧。” …… 为了以免夜长梦多,就在这天下午,杨风带着父母,风尘仆仆的赶到陈家桥镇。 到了陈家桥镇上之后,杨风又赶紧带着父母去‘爱辉皮鞋店’。 到了‘爱辉皮鞋店’之后,杨风先跟这家鞋店的老板和老板娘说明来意。 然后,他立马系上围布,将制作皮鞋的各种工具和材料准备好。 接着,他开始现场将做皮鞋的技术表演给父母看。 作为一个重生前跟皮鞋打了十几年交道的鞋厂老板兼皮鞋设计师,这种制作皮鞋的工艺和流程,对于杨风来说,完全是小菜一碟。 不过,做皮鞋的技术含量也不算低。 而且程序很复杂。 虽然做皮鞋不是什么高科技技术,可是,如果没有学过几个月的话,是绝对学不会的。 做皮鞋的第一个步骤是做鞋面。 但做鞋面,又分为了很多的小步骤。 1:用鞋样和水银笔,在皮子上面画料。 2:画好料之后,用剪刀剪下来。 3:铲边。 4:刷胶水。 5:等胶水干了之后,用小铁锤‘复收’。 6:‘复收’好了之后,用大头机将各种皮料缝合起来。 这样,一双皮鞋的鞋面就算完成了。 做好鞋面之后,接下来,就是拉鞋邦。 拉好鞋邦之后,要放在烤箱里面,用煤球火烤一个晚上,将里面的胶水都烤硬,烤定型。 然后,第二天将鞋邦上的小铁钉用夹子拔下来。 接着,割下脚料,刷胶水,给鞋底和鞋面上要粘胶的部位打磨。 最后是刷处理水,刷树脂胶。 然后放在烤箱里面烤。 当鞋底和鞋面上的温度恰到好处时,赶紧粘上。 再用铁锤使劲按压。 一直到按压紧了为止。 这样,一双皮鞋便大功告成了。 当然,制作皮鞋的工艺流程里面,还有许许多多的小步骤,就不一一描述出来了。 以后有机会再细细描述。 否则,本庸才现在起码还得水两三千字出来。 …… 杨风在拉鞋绑的时候,父母都在旁边观摩着。 老板和老板娘俩口子也在旁边观摩。 观摩了一会儿之后,老板和老板娘都惊呆了,不停的叫‘好’。 为什么? 自然是眼前这个一脸稚气的小少年,皮鞋做得非常棒。 像鞋面上的各种部位,都很均匀。 大头机踩出来的针线,也非常好看。 至于拉出来的鞋绑,就更绝了。 不但鞋绑的表面拉得非常光滑,而且也拉得非常紧。 并且,拉出来的左右两个鞋绑,不管是长短,还是高低,以及鞋面上的那些亮点,都非常的对称。 “这个小师傅,想不到,你的皮鞋做得这么漂亮,这样的技术,真是罕见。” “是啊,这个小师傅,你的手艺这么好,师父一定也很厉害吧。” 老板和老板娘俩口子,不停的给杨风点赞。 杨风则不以为然。 因为,他的主要目的不是听老板和老板娘俩口子称赞,而是要让父母信服。 然后好出资三千,让自己赶紧将这家皮鞋店转让过来。 …… 见自己的儿子会做皮鞋,而且还做得这么漂亮,连老板和老板娘都不停的称赞,在这种情况下,杨风的父母自然是都信服了。 当然,俩口子万万没有想到,自己的儿子不但会画皮鞋,而且还会做皮鞋。 这确实挺邪乎的。 好端端的,又没有人教,怎么就突然会做皮鞋了呢? 于是,杨风的母亲感到奇怪的问他;“风伢子,你实话告诉妈,你是什么时候学会做皮鞋的?” 杨风骨碌骨碌的转了转眼珠子,然后按照原计划,撒着谎告诉母亲;“妈,其实您儿子,早就会做皮鞋了。” “你早就会做皮鞋了?怎么可能呢?又没有谁教你?——你是什么时候会做皮鞋的?是谁教的?我和你爸怎么一直不知道?” “妈,说出来,您可能有点不相信。” “说,究竟是怎么回事。” “好,既然您这么想知道,那么,儿子就实话告诉您,儿子会做皮鞋,其实是做梦的时候,梦里的一个白胡子老爷爷教的。” “是你做梦的时候,梦里面的一个白胡子老爷爷教的?” “没错,而且,这个白胡子老爷爷,不但教儿子怎么做皮鞋,还教儿子怎么打样版,再加上儿子在新华书店里面也买了这方面的书自学,于是,就学会了……” “???” 神情滞了须臾后,杨风的母亲激动的对丈夫(杨风的父亲)说;“利生,看来,是咱们家的祖上显灵了,否则,风伢子怎么会做这样的梦——利生,咱们买些好菜,再到冥器店买些纸,晚上好好敬一下祖上的在天之灵。” …… 有了父母的支持,杨风转让这个鞋店,就顺利多了。 就在第二天,父亲亲自带着三千块钱,然后跟儿子杨风一起,来到陈家桥镇,和这家鞋店的老板俩口子办理转让手术。 将转让手术办理好之后,这家‘爱辉皮鞋店’,就正式是杨风的产业了。 这是杨风重生后的第一个实体产业。 虽然在重生前,杨风开过小鞋厂,但此时此刻,心情依然有点小激动。 要知道,现在的他,可不是重生前的那个他。 现在的他,将会以这个鞋店为起点。 然后,依靠自己重生者的这根金手指,迅速崛起。 杨风完全有把握相信,在五年的时间之内,自己将成为世界级别的著名皮鞋设计师和皮鞋生产厂商。 在十年之内,自己将会和芝麻开门、惊东、潘卖房、亿达、等等这些商场大咖们在商场上一决雌雄。 而在二十年后,也就是他重生前的2021年,他将会站在世界的巅峰。 到时候,什么口罩机、口罩、各种测温仪器、还有呼吸机等等之类的医疗设备,让他想不成为世界首富都难。 不过,眼下,最重要的还是把这个皮鞋店经营好再说。 毕竟,这是他重生过来后的第一个平台。 平台虽然有点小,可始终是属于自己的平台。 作为自己重生后的第一个平台,这个皮鞋店的店名,自然是不能再叫‘爱辉皮鞋店’了。 必须重新起一个店名。 至于重新起什么店名? 关于这个问题,杨风其实在昨晚就已经想好了。 他决定将这个皮鞋店叫‘芝麻开门皮鞋店’。 要知道,现在才1995年。 那个在后世大名鼎鼎的商业奇人马雨,现在还呆在江浙一带,还刚刚创业。 至于他的‘芝麻开门网站’,要等到4年之后,也就是1999年,才会正式注册。 因此,现在杨风用‘芝麻开门’这个店名,一点也不算是侵权。 第17章;小卓玛 自己创业,自己当老板,无论在什么年代,都是许多五好年青一生为之奋斗的目标。 杨风在重生前,虽然开过小鞋厂,还做过其它乱七八糟的小生意。 可重生后的初次创业,依然令他心里一阵小激动。 作为一个后世有着一定创业经验的重生者,杨风知道,接下来,迎接他的将是一个崭新的人生。 各种姿势的挑战与机遇,将时时刻刻伴随着他。 当然,杨风不管是在重生前,还是在重生后,都有他个人的理念与信念。 总体概括起来就是两个字——诚信。 没错,诚信。 在杨风看来,对于任何一个创业者来说,都要坚守“诚信”这两个字。 不管是做大生意,还是做小生意,都要以‘诚信’为本。 否则,受最大损失的不是顾客,而是你自己。 因为,顾客只能忽悠一次,再也不会上第二次当。 但你的诚信一旦没了,就永远也休想在商场上有所作为。 …… 做生意,有两方面尤为重要。 一个是周转资金。 一个是人手。 这两个就好比是人体内的血液与骨骼,缺一不可。 不过,杨风并没有急着在第一天就开张。 磨刀不误砍柴工嘛。 预备工作是最重要的。 因此,杨风将这家鞋店转到手之后,就在这天夜里,将店里的七七八八仔细整理了一下。 总共是;打磨机一台、大头机一台、条刀五把、撇刀三把、黄胶一桶、南光树脂半桶、固化剂一瓶半、新钉子一盒、缝纫线三个、剪刀三把、处理水半瓶、甲苯水一桶、纸板十七张、纸丁十张、碎软皮三十斤,硬皮一捆、软皮一捆、亮光皮半捆、猪皮半捆、猪里皮一捆、白布两捆半、橡胶男式鞋底五十一双、橡塑男式鞋底三十七双、牛筋男式鞋底二十八双、硬胶女式高跟鞋底六十五双、硬胶女式中跟鞋底二十七双、橡胶女式低跟鞋底八双、橡胶女式平跟鞋底二十三双、橡胶女式扑跟鞋底三十三双、扣子两包、金属花两包、男式鞋带两扎、女式鞋带一扎、粗磨石一个、细磨石一个、烤皮一捆、烤皮鞋垫五十双、布鞋垫七十五双、鞋架一个、小铁锤两把、拉钩一把、烤箱一个、各种男式鞋楦二十五双、各种女式鞋楦五十双、各种男式鞋样五袋、各种女式鞋样十袋…… 除此之外,便是玻璃货柜和木架上的男式皮鞋和女式皮鞋,总共有三十六双,至于款式之类的,就不一一介绍了。 将鞋店里面的各种做鞋工具和材料都清理好之后,杨风估算了一下房租和各项税收的开销。 这家皮鞋店的面门费是五百块钱一个月,国税和地税以及工商税加起来是三百二十七块钱一个月,另外,还要租房子住,这样,一个月的房租和各种税加起来,差不多要一千块钱。 如果再加上生活开销和进料的开支,周转资金起码需要两千块钱。 自然,以杨风目前的条件,这两千块钱只能找家人帮忙。 家里要是帮不上这个忙,那么,他也只好找信用社去借了。 可对于一个才只有十六岁的事业刚刚起步的少年来说,在这个年代,对信用社借钱,如果没有私人之间的关系的话,再加上又没有大人做担保,希望不是很大。 因此,最靠得住的还是家人。 所以,后世有一句话说得好;不管在什么时候,家人永远都是最坚强的后盾。 将店里的各种材料和工具整理好之后,杨风接下来要做的就是订做招牌了。 对于一个店铺来说,招牌就相当于脸面。 因此,杨风不想马马虎虎。 可身边又没有流动资金。 怎么办? 这难不倒杨风这个重生者,他从木材店买来材料,又从五金店买一桶白色的油漆和一桶红色的油漆。 将各种材料买好后,杨风亲自上阵。 他先将招牌的架子装好。 再自己刷油漆。 刷好油漆之后,他用毛笔在上面写着;芝麻开门皮鞋店。 两边则用小字写着;订做、各种加工、保质保量…… 将招牌搞定之后,杨风为了吸引顾客的注意力,他又发了整整一天的时间,画了十几副素描的皮鞋效果图,然后将它们贴在店门外面。 至于开张的日子? 杨风和姐姐已经电话里面商榷好了,就订在农历的五月十八日这一天。 因为,这一天的日子好,很吉利。 而且,姐姐辞的快工也到期了,可以在皮鞋店开张之前赶回家。 要知道,开皮鞋店,最少也得两个人,一个做鞋底,一个做鞋面。 而到了赶集的时候,或者在平时顾客多的时候,也好应付。 一个人的话,是根本应付不过来的。 别说是这种皮鞋加工店,哪怕是皮鞋专卖店,一个人也有点捉襟见肘。 当然,到了冬天那种旺季的时候,两个人都远远不够。 因此,杨风准备带几个徒弟。 或者是到了秋天,请皮鞋师傅来做师傅工。 但眼下还是先把姐姐教会再说。 杨风很有信心,凭借姐姐的聪明伶俐,最多三个月,就可以学会做鞋面。 然后最多在冬天来临之前,就可以独当一面。 …… 1995年农历5月17日的这一天,杨风的姐姐杨琴从粤省赶回来了。 由于提前在电话里通知了,因此,杨风的姐姐到陈家桥的时候,没有先回下山村,而是先找到杨风转手的这家‘爱辉皮鞋店’。(现在应该叫‘芝麻开门皮鞋店’了) 姐姐到店门口的时候,杨风正在店里磨各种刀具。 见姐姐提着行李袋回来,杨风赶紧迎接。 令杨风意外的是,姐姐在电话里说的那个西施美女、没有跟着她一起回来。 倒是她身边多了一个穿着藏服的小女孩。 这个小女孩也就是五六岁的样子,穿着一身花花绿绿的藏服,脚上是一双白色的童鞋,扎着小马尾,模样长得非常漂亮,看上去就像是二次元里面的小女孩似的,眼睛水汪汪的,又大又圆,脸蛋红扑扑的,嘴巴很小巧,嘴唇的弧线特别好看,而且还有一对很可爱的小虎牙。 这个小女孩似乎有点认生,她先是好奇的打量着店里面,一看到杨风走过来,就赶紧怯怯的躲到姐姐的身后。 杨风很好奇,问姐姐;“姐,这个小女孩是谁?” 姐姐很亲切的蹲下,很心疼的搂着这个小女孩。 然后,她告诉杨风;“她叫小卓玛,是一个藏族的小女孩。” 第18章;开张大吉 “藏族小女孩?” 杨风有点糊涂了。 姐姐怎么会领一个藏族的小女孩回来? 而且,这个漂亮可爱的藏族小女孩,貌似除了身上穿的这身藏服之外,其它方面怎么看、也不像是一个来自青藏高原的小妹妹。 杨风重生前,虽然从没去过青藏高原,可却见过生活在那上面的藏族同胞。 羊城就有不少。 他们有的经常在羊城市区里面的那些街道两旁摆地摊,卖各种藏族特色的首饰和服饰以及药材等等之类的。 尤其是在国际鞋城那一带,藏族同胞最为常见。 除此之外,杨风在电视上面、抖音里面、网页上面也经常见到藏族同胞。 这些藏族同胞们哪怕长得再漂亮、或者再帅,但他们在外貌方面都会有一个很明显的特征。 这个特征就是;他(她)们的脸蛋上,会有那种高原人特有的陀红。 而这个叫‘小卓玛’的藏族小妹妹,她那张漂亮可爱的小脸蛋上很明显没有高原人的这种特征。 并且还十分白净,宛如羊脂一般剔透。 恐怕连内地的许多汉人小盆友,脸蛋都没有这么白嫩。 因此,姐姐说这个小卓玛是藏族人,杨风心里就不得不质疑。 但他又不得不相信姐姐的话。 要知道,姐姐这人的三观非常正,从小到大,从来没有骗过人。 因此,杨风心里的那杆天平秤,很快便偏向于姐姐说的话。 而且他还这样想,也许这个小卓玛跟着父母一直生活在内地?所以脸蛋才会像汉人小盆友一样白白净净、水水嫩嫩。 这种情况不是没有可能。 作为在羊城生活了十几年的皮鞋设计师,杨风知道,在羊城就有这种现象,而且还不止一例两例。 像那些从小在羊城出生然后又一直生活在羊城的藏二代或者藏三代,除了保持他们的民族风俗习俗之外,在长相方面,跟内地的汉人几乎是不相上下。 因此,杨风渐渐相信,这个小卓玛是个藏族女娃。 可既然如此,那么,新的疑惑又来了。 这个小卓玛,怎么会跟姐姐在一起? 而且还被姐姐带回来了? 于是,杨风问;“姐,小卓玛的爸爸妈妈呢?她怎么和会你在一起?” “呵呵。”杨琴轻轻抚摸着小卓玛的小脸蛋,然后微笑的告诉弟弟杨风;“姐也不知道,姐是在羊城火车站的时候,看见小卓玛一个人在广场上哭,就过去问她是怎么回事?她告诉你姐,说她的爸爸妈妈都不要她了,然后,就一直跟着姐,这不,我回来湘西家乡,她也跟着来了。” 说完后,杨琴轻轻叹了口气,然后就像一个年轻的母亲似的,无比怜爱的抚慰着小卓玛。 “哦。”听姐姐这么一说,杨风总算是明白了。 原来,是这个小卓玛的爸爸妈妈不要她了。 所以,她才会和姐姐在一起。 可是,遇到这种事情,姐姐可以去找巡捕啊。 羊城火车站那一带,有那么多巡捕,还有那么多保安,随便找哪一个都行。 否则,就算是小卓玛的爸爸妈妈真的不要她,她总还有爷爷奶奶或者外公外婆吧。 换位思考一下,换成杨风是她的爷爷奶奶,这么一个漂亮可爱的小孙女丢了,该有多心疼啊。 再者,小孩子的话,也不能全部当真。 试想,这么漂亮可爱的女儿,她的爸爸妈妈怎么会舍不得不要呢? 因此,杨风觉得,八成是这个小卓玛淘气,然后她的爸爸妈妈很生气,数落了几句,这样,小卓玛就以为是爸爸妈妈不要她了,然后就穿着她妈妈的拖鞋,这样跑了出来。 应该就是这么回事。 想到这里,杨风忙问;“姐,你当时在羊城火车站的时候,有没有找巡捕或者保安?然后将小卓玛的事情向他们反映?” 令杨风意外的是,姐姐风快的回答;“找了。” “既然找了巡捕他们,那小卓玛怎么还?……” “呵呵。”杨琴抚摸着小卓玛的头发,对弟弟杨风道;“小卓玛特别黏你姐,跟你姐特别亲热,哪怕是巡捕,都拿她没办法,就黏你姐,而且,她还跟巡捕所的巡捕们说,你姐是她的小姨,所以,你姐就想,既然这么投缘,干脆就带回来算了,然后,再慢慢的找她的父母,否则,她一个这么小的女孩,万一在火车站遇到了坏人怎么办?……” “说的也是。”杨风听了后,很理解的点了点头。 …… 既然杨琴回来了,那么,‘芝麻开门皮鞋店’的开业,便如期举行。 1995年农历5月18日这天,‘芝麻开门皮鞋店’正式开业。 这么小的店开业,大办酒席什么的就没有必要了。 因此,杨风姐弟俩就在店门口放了一挂五十响的鞭炮,当做开业仪式。 开业这一天,除了杨风姐弟和小卓玛之外,他们姐弟俩的父母也在店里。 为了庆祝开业大吉,父母早早的就在市场里买菜。 他俩买了一只鸡、一条鱼、两斤五花肉、一斤鸡蛋。 至于其它的小菜以及生姜和葱花之类的,都是家里带来了。 在放鞭炮的时候,小卓玛特别开心。 这小家伙捂着耳朵,笑个不停。 当鞭炮声音停止了之后,她赶紧去捡鞭炮。 杨风的姐姐和父母都特别喜欢小卓玛,生怕她在捡鞭炮的时候有个什么意外。 于是,紧紧的跟着她身后。 小卓玛今天穿的不再是藏服了,而是一身淡红色的儿童服。 脚上也不再是那双大人穿的凉鞋,而是一双女童版的小凉鞋。 这些都是杨琴昨天下午帮她在市场里买的,总共买了三套儿童装和两双小凉鞋,一共发了两百多块钱。 放完鞭炮之后,聚在‘芝麻开门皮鞋店’前面的男女老少们,越来越多了。 大家都用好奇的眼光看着这家新开业的皮鞋店里面。 当然,他们的目光主要还是集中在店门口的那十几副杨风素描的皮鞋款式效果图上面。 要知道,这些素描图,没有一点美术功底的人,是根本画不出来的。 虽然杨风画这十几副皮鞋效果图已经明显感到生疏了很多。 可是,那种立体感、空间感、质感、层次感,他还是能够表现得出来。 因此,在围观的这些外行人眼里,无疑是非常漂亮非常有水准。 赞美声因此是不绝于耳。 “哇,画得好漂亮啊。” “这个店老板,一定是个画家。” “不,应该是学过美术,否则,真正的大画家怎么会来做皮鞋?” “不对,这是皮鞋设计师画出来的。” “不可能吧,难道这个店老板是个皮鞋设计师?” 就在大家交头接耳议论纷纷的时候,两个熟悉的身影从人群中挤了进来。 “让一让,请让一让啊。” 这两个熟悉的身影不是别人,而是胡咬金和三德子。 只见胡咬金的手里提着一块匾,而三德子的手里提着一大袋礼品。 俩人一进皮鞋店,胡咬金立马便将牌匾放下来,然后抱起拳头,对杨风一家人道;“杨伯伯,杨婶婶,琴姐,风大侠,开业大吉之日,我胡咬金和三德子祝您们皮鞋店生意兴隆、财源广进、蒸蒸日上、越做越大——同时,祝杨伯伯和婶婶身体健康、万事如意,祝琴姐永葆青春,然后找一个像小李飞刀李寻欢一样称心如意的郎君……” 第19章;山猴子来闹事 不得不说,胡咬金这家伙,小说虽然写得烂不忍睹,可嘴皮子功夫却是顶呱呱,就像他那个牛皮局长爷爷一样,能够把人逗得心花怒放。 被他这么一顿好话之后,杨风的父母都高兴得哈哈大笑。 “坐,坐,大家都坐。” 杨风的母亲赶紧招呼大家坐下,然后给大家倒茶,端出瓜子花生以及糖果出来,让大家吃。 胡咬金他们也不客气,一边有说有笑,一边大大方方的吃了起来。 “你们几个今天一定要在我们这里吃中午饭啊,听清楚没有,否则,我和你们的杨伯伯都会不高兴的。”杨风的母亲对大家说。 “好,没问题,杨婶婶,就是不用您说,我们今天也要在您们店里吃中午饭,而且,我胡咬金以后还要经常来蹭饭。”胡咬金大大咧咧的回道。 “只要你这个小胖子不嫌弃,我们随时欢迎。”杨风的母亲高兴的说。 就在胡咬金和杨风的母亲你一言我一句的时候,燕子对杨风说;“风哥哥,我想跟你说个事。” 杨风看着这个古灵精怪的堂妹;“燕子,是什么事?” 燕子说;“风哥哥,我想和你学画画。” 杨风立即道;“没问题,只要你愿意,什么时候来学都可以。” 燕子高兴的道;“好啊,风哥哥,谢谢你。” 接着,燕子又看了看坐在她身旁的一脸羞答答的曹细妹,对杨风说;“风哥哥,小妹再跟你说个事,细妹她也很想跟你学画画。” “没问题,只要你们俩个想学,随时都可以。”杨风激动的道。 重生前,杨风错过了曹细妹,导致后悔终生,现在重生了,他是绝不会再错过这个暗恋了一辈子的女孩。 当然,现在肯定不行。 现在,他才16岁。 而曹细妹才15岁。 哪怕再喜欢,也要将这份爱意默默地隐藏在心里。 否则,就不是在爱人家,而是在害人家。 要知道,人家曹细妹现在还没有初中毕业,今年高考之后,才和燕子一起在新宝县第一高级中学念高中。 后来,燕子考上了湘雅医科大学,她也考上了株城计算机学院,成为了世纪之交的天之骄子。 再后来,她和大学男友一起在南方沿海打拼,俩人在那座城市买了房子,还生了个漂亮活泼的女儿。 因此,曹细妹过得其实也挺幸福。 虽然在重生前,杨风在三十多岁的时候,才从堂妹燕子嘴里得知原来曹细妹也一直喜欢自己,可对于生活幸福的曹细妹来说,这种感情,顶多只是一份小小的遗憾而已。 甚至连小小的遗憾都算不上。 因为,人家的丈夫是本科生。 而他呢,连正儿八经的专科学历都算不上。 而且,曹细妹的丈夫长得也不差,对曹细妹也挺好的。 因此,在曹细妹的眼里,她对自己的这种喜欢,顶多只是一种小小的遗憾而已。 但对杨风来说,却不止只是小小的遗憾了。 而是终生的痛苦。 因此,他现在重生了,老天爷赏赐给了这个重生的机会给他,自然是不想再错过眼前的这个女孩。 但作为一个为人以德为标准的正人君子,杨风绝不想因为自己的一己之私,而去害人家一辈子。 所以,即便不想再错过,也要等人家大学之后,才开始。 何况,杨风现在也要将主要精力放在创业上面。 男子汉大丈夫,没有实力,没有事业,有什么资格去爱一个好女孩,有什么资格去跟人家谈未来。 在杨风看来,一个大老爷们,如果是真正爱一个女人,不但要爱,还要承担得起爱的这个责任。 而不仅仅只是嘴里说爱、或者心里想爱这。 还要拥有一定的物质基础。 否则,看着自己心爱的女人,跟自己一起吃苦受累。 为了柴米油盐、而活得人不像人鬼不像鬼。 这样的爱,是真正的爱吗? 这样的爱,于心何忍。 “呵呵,风哥哥,想不到,你画画居然画得这么棒,前些日子,你不在家的时候,我和我奶奶还有细妹在你家玩,当时,伯伯告诉我们,灶屋墙壁上的那两幅素描是你画的,小妹我还不敢相信,想不到,竟然真的是你画的——对了,风哥哥,你是什么时候学会画素描的?小妹怎么不知道?” 杨风骨碌骨碌的转了转眼珠子,然后撒谎道;“这个嘛,其实你风哥哥早就会了,只是,你风哥哥一直没有告诉你而已。” “是谁教你的?素描这种东西,如果没有人教的话,靠自己自学,是根本学不到的,必须要有会美术的人教,然后理论加实践的练习,才能学会。” “呵呵,说得没错,不过燕子妹妹,假如风哥哥告诉你是谁教的,你肯定不会相信。” “小妹肯定相信,快说,风哥哥,是谁教的?”燕子迫不及待的道。 “是……” 就在杨风刚想撒谎告诉燕子说是‘自己做梦的时候、梦里面的一个白胡子老爷爷教的’,没想到,小卓玛突然跑进来了。 小卓玛像个小大人似的,慌慌张张跑进来。 跑进来之后,赶紧拉着杨风的手,说;“舅舅,舅舅,外面来了大坏蛋,他们要打小姨。” 杨风忙道;“在哪里?” 小卓玛用小手指着店门外面;“就在外面。” “好,舅舅马上出去看。” 接着,杨风拉着小卓玛的手,大步跑了出去。 原来,是几个小混混,和姐姐在店门前面理论什么。 姐姐的情绪似乎有点激动,正对着那几个小混混言辞凿凿。 而这几个小混混,似乎非常神气。 他们好像是在向姐姐警告什么话似的。 令杨风有点意外的是,这几个小混混之中为首的那一个,居然是山猴子。(注;这个山猴子在本书第一部《补鞋风云》第7章里面出现过) 还真是冤家路窄啊。 这个山猴子是黑皮的马仔。 他跑这里来干什么? 难道是发现了自己,所以前来报复? 或者是纯粹想来闹事? 杨风赶紧走了过去。 然后,问姐姐杨琴;“姐姐,是怎么回事?” “他们说要咱们交保护费。”杨琴情绪激动的指着山猴子他们。 第20章;你不是苗人 “交保护费?”杨风神色一凛。 然后,他缓缓转过身子,目光凌厉的盯着山猴子他们。 山猴子他们几个小混混仿佛突然被杨风身上这睥睨的气势给摄了一下,都禁不住的往后退了一步。 不过,当山猴子看清对方是杨风时,紧绷着的脸部皮肉组织、立刻又松弛开来。 “哈,我还当这家新开的皮鞋店的老板是谁呢?原来是一个臭补鞋匠,咦,混得还不错啊,一个臭补鞋的,居然开起皮鞋店来了,乌鸡变凤凰,泥鳅变神仙了哈……” “少废话。”杨风冷冷凝视着这个傻不拉叽的二流子,缓缓道;“是你们想要来我这店收保护费?” “是啊,怎么啦。” 山猴子往前一步,像只王八一样的昂起脑袋,嚣张的看着杨风;“上次在你那里补皮鞋,老子忌惮你,是以为你是个苗人,怕你会放蛊,然后来害老子,所以老子才会忌惮你,但现在,老子不用忌惮你了,知道为什么吗?” “为什么?” “因为老子已经打听清楚了,你根本就不是个苗人,老子还知道,你就是下山村的人,老子正想去下山村找你,没想到,你自己倒送上门来了,哈,天堂有路你不走,地狱无门你偏来,我看你是真的活得不耐烦了啊。” “你打听我?” “没错,上次在你哪里补皮鞋,差点把老子的手都给捏断了,害得老子擦了好几瓶红花油,这医药费,找谁报销去?” “所以,你就打听我一个小补鞋匠,然后想来敲诈,是么?” “是又怎么样?不是又怎么样?一个臭补鞋匠,还敢这么嚣张,敢顶嘴,真是活腻了。” 山猴子一边说,一边想用手来戳杨风的胸膛。 “……” 杨风背着双手,岿然不动。 他面无表情的看着山猴子,想给这家伙点颜色瞧瞧。 作为一个真实年龄四十出头的重生者,作为一个在重生之前开过鞋厂混过社会的人,杨风深知,对付这种小混混,千万不要跟他们讲什么道德,更不要对他们忍让。 因为,你越是忍让,他们就越会得寸进尺,越会穷凶极恶。 然后自己这家‘芝麻开门皮鞋店’,就将会永远不得安宁。 所以,只有让他们知道厉害,让他们皮肉和骨头都痛不欲生一次,他们才会不敢,才会有所忌惮。 怎么说呢? 其实,说白了,这就和当年的小倭寇一样,是一帮欺软怕硬的胸包。 你越是怕他们,他们就越来咬你。 你越是对他们狠,他们就越怕你,越不敢招惹你。 就是这么个道理。 更何况,杨风每天晚上都会进一次那个神秘的空间,吸纳那个神秘的空间里面的那棵小菩提树苗上面那些树叶散发出来的气息。 这种神秘的气息形成一股神秘的气体,仿佛一股强大的力量,在杨风的身体里面的各个经脉处流窜。 所以,杨风决定,好好教训一下这帮垃圾。 就在杨风暗暗运起体内那股神秘而又强大的气息准备对山猴子他们动手的时候,没想到,他的姐姐,也就是杨琴这个‘护弟魔’,再也沉不住气了。 只见杨琴一下冲到弟弟杨风的前面,然后展开玉臂,护着弟弟。 “弟弟,你走开。”杨琴大声道。 然后,她色厉内荏的对山猴子他们凶道:“你们几个想干什么?还真无法无天了是不是,现在是法治社会,你们却不但收保护费,还想动手打人,我告诉你们,你们这样过分,我现在就去巡捕所报警。” “报警?” “对,报警!让巡捕抓你们,你们这样无法无天,不要以为我们不敢报警!” “哈哈哈!笑死我啦~” 山猴子和身后的几个小混混哈哈大笑。 然后,山猴子问杨琴:“你知道我们老大是谁吗?” “管你老大是谁!” “哈哈,连我们老大是谁都不知道,就瞎比比的说报警,你这老女人,我看你是发搔发得神志不清了吧!” “你?”杨琴的脸颊一下就变成了猪肝色。 要知道,她今年才刚刚二十岁(虚岁),连男朋友都没有谈过。 可现在,居然就被人骂老女人了。 虽然眼前这几个混混的年纪看起来都比她小了那么一点点。 可心里的感受却可想而知。 就在杨琴想破天荒的爆一句粗口时,她身后的小卓玛突然跑到了她前面。 然后,就像她护着弟弟杨风一样的张开双臂护着她。 “你这个丑八怪,骂谁是老女人?我看呐,你比我小姨更老……而且,你这个丑八怪丑九怪丑十怪不但很老,又很丑,比电视里面那个武大郎伯伯,还要丑上十倍,一百倍,一千倍,一万倍,一亿倍!~” 小卓玛很生气的瞪着山猴子,一边用非常标准流利的普通话针锋相对。 “草,这个小娃娃,是从哪个石头缝里面蹦出来的?居然敢骂我山帅是丑八怪,真是瞎了你的小狗眼,好多人都说,我山帅比刘得华还要帅!~” 山猴子一边说,一边很臭美的甩了甩他脑袋上那几根又稀疏又枯燥的黄头发。 “你比刘得华叔叔还帅?——切,你这个丑八怪丑九怪丑十怪要是比刘得华叔叔还要帅,那我小卓玛就比玛丽连梦露阿姨还要美一千倍一万倍!~” 小卓玛一边说,一边毫不畏惧的挺起她那可爱的小胸膛。 说完后,她返过小脸蛋,像个小大人似的安慰她身后的杨琴:“小姨,不要怕,有我小卓玛在,这些大坏蛋不敢欺负您的。” 然后,这个小家伙又将她那漂亮可爱的小脸蛋返回去,继续像只小母老虎似的,瞪着山猴子他们。 “我警告你,不要说老子丑,老子是公认的陈家桥三大美男子之一,你这个小搔蹄子要再敢说老子丑,信不信,老子现在就把你的舌头割下来。”山猴子对小卓玛凶道。 小卓玛没有一点害怕的样子,她双手叉腰,挺起小胸膛,横眉竖眼的怼回去:“说了又怎么样?只要你这个丑八怪丑九怪丑十怪敢欺负我小姨,我就要说,丑八怪,丑九怪,丑十怪!~” 第21章;老虎不发威,你就当病猫 “妈的,我看你这个小丫头是欠打,是不见棺材不落泪。”山猴子怒道。 然后,他伸出那宛如老鼠爪子一样的手爪,想揪小卓玛的耳朵。 就在这时…… 说那时,那时快。 只见杨风风驰电掣般的一把抓住山猴子的手腕,嘴里骂道:“二哈,一点道德底线都没有,连小孩子都动手,你还是不是个男人。” 骂完之后,杨风随着惯性,将手一推。 “啊哟!~”山猴子惨叫声迭起,脚步踉跄。 很快,山猴子疼得脸色发白,大汗淋漓。 他握着‘骨头不知道有没有错位’的手腕,惊恐的看着杨风。 不过,仗着人多势众,再加上像杨风这样一个小小的臭补鞋匠,他也根本没放在眼里。 因此,山猴子依然虎视眈眈。 也是,像杨风这种人,他平时欺负得还少吗。 虽然现在看来,杨风横得了一时,可到最后,哪一个不是乖乖的在他面前服软。 当然,更重要的原因是;山猴子是带着他的老大‘黑皮’交待的任务来的。 这个任务就是——保护费。 现在,就这么灰溜溜的回去,怎么跟老大交差。 因此,山猴子虽然很吃疼,但依然对‘芝麻开门皮鞋店’虎视眈眈。 就好像一只凶恶的狼,在虎视眈眈的盯着一块香喷喷的肥肉似的。 甩了甩手后,山猴子对其他的小混混们大声喊道;“兄弟们,给我上,今天咱们好好过过手瘾,给我狠狠教训这个臭补鞋匠,把他的破店也一起砸了。马拉个巴子的,敢跟我山猴子斗,真是活得不耐烦了。” “是。” 随着山猴子这么一喊,其他几个小混混的神情一下亢奋了起来。 只见他们像是一群狒狒似的,一股脑儿的朝杨风冲过来。 杨风见状,忙对姐姐杨琴她们大道;“你们快躲开!~” 接着,杨风运起体内那股神秘的气息,嘴里一边说;“正好,老子想试一试,这神秘的气流在体内究竟有什么威力?” 然后,杨风不由分说的对着这几个小混混就是一阵‘噼噼啪啪’的拳来脚去。 “啊!~” “啊啊!~” “啊啊啊啊!~” 短短不到两分钟的时间,这几个混混全被杨风给打趴在地上了。 “我靠,原来我这么牛逼?” 见自己面前‘浮尸遍野’,杨风心里是既高兴,又非常惊讶。 这可是他重生之后第一次大量的使用体内的真气,没想到,威力居然如此强大。 这还得了。 有这样的好身手,以后别说是陈家桥街上这种小地方,哪怕到了宝庆城里面,他都不会惧怕任何黑恶势力。 “舅舅,您好帅!~”小卓玛这个小家伙高兴得在一旁鼓掌。 而杨风的父母和姐姐呢,见杨风并没吃亏,反而把这几个混混打在地上,心里顿时也就放了心。 不过,他们很快就惊诧了起来。 “风伢子是什么时候变得这么能打的?” 杨风的父母和姐姐全都感到疑惑不解。 燕子和曹细妹也跑了过来。 她们也像杨风的父母和姐姐一样,很惊讶的看着杨风。 尤其是曹细妹,次次卡,对杨风除了喜欢之外,又多了一份崇拜。 至于胡咬金,这死胖子自然不会闲着。 其实在刚才,他本来已经做好了战斗准备。 准备和杨风一起并肩作战。 只不过,他万没想到,杨风居然这么快就把这几个小混混给放倒了。 杨风的这种超强战斗力,搞得胡咬金是一脸魔怔。 他傻愣愣的看着杨风,怎么也难以想信,昔日里,这个老实巴交的发小兼同学和哥们,今天身手居然这么牛逼。 该不会是学会了什么武林秘籍了吧? 这个平时喜欢写小说的、一心想成为古龙第二的死胖子,一下就脑补到了这方面。 “我靠,风大侠,你什么时候变得这么牛逼了?是不是偷学了什么武林秘籍?”胡咬金颇感不解的看着杨风。 “呵呵,哪里什么武林秘籍?我只是平时喜欢锻炼锻炼,再加上这几个哈巴仔的战斗力也太差了,跟一个个草垛子似的,因此,我才这么容易把他们放倒。”杨风笑道。 “哦,原来如此,我老胡还以为你像《连城诀》里面的那个男一号一样,是从哪个悬崖上面摔下去,然后,再奇遇般的得到了一本绝世武林秘籍……” “没有,没有。” “没有就好,有也不要隐瞒我胡八一。” 接着,胡咬金瞪着眼珠子、叉着腰、板着他那张肉乎乎的肥脸,凶狠狠地对狼狈不堪的山猴子和他带来的几个混混道;“妈啦个巴子的,你们这几个二流子,真他马的有眼无珠,我老胡在这里,也敢来捣乱,也不打听打听我老胡是个什么人物,实话告诉你们,刚才幸亏是我的这位兄弟出手,而不是我老胡出手,否则,现在,你们这几个哈巴仔就不是躺在地上,而是躺在棺材里面了,知道么?” “知道知道。” “知道了,还不快给我老胡滚蛋!~” “是,是~” 几个混混揉的揉脸,揉的揉肩,揉的揉大腿,然后像几只落水狗似的,一瘸一拐的离开了。 “喂,你们去哪里?”山猴子想把这几个小马仔喊回来。 可一见杨风那雷霆般的脸色,便吓得立马缩了回去。 然后,他也赶紧跟着那几个小马仔的后面,一起离开了。 “我呸!一堆狗屎~”见这几个混混离开了,胡咬金狠狠朝地上吐了口痰,用脚使劲碾了碾。 然后,他嘴里凶狠的说;“就你们几个小蟊贼也敢来,今天算你们走运,要是刚才我老胡亲自动手的话,你们的麻烦,绝对大了。” 胡咬金一边大声说,一边讨好的看着燕子。 不过,燕子没有鸟他。 而是将注意力放在堂哥杨风的身上。 还真是奇怪嘞。 这个堂哥什么时候身手有这么厉害了? 难道这个堂哥平时是;真人不露相、露相非真人? 想到这里,她朝自己最好的闺蜜兼同学曹细妹看去。 只见曹细妹正在羞怯的看着杨风。 在曹细妹那看向杨风的眸神中,是既有一层爱慕,又比以往多了一丝崇拜。 “风哥哥这次真正的走桃花运了。”燕子心里暗道。 …… “舅舅,您好棒啊。”小卓玛又开始拍手鼓掌。 自从昨天下午杨风和姐姐杨琴带着她去超市里买衣服之后,这个小家伙便开始喊杨风喊舅舅,喊杨琴喊小姨。 “小家伙,就你皮。”杨风很是疼爱的刮了一下小卓玛的小琼鼻,然后干脆把她举了起来。 “哈哈哈。”小卓玛在半空中高兴得哈哈大笑。 “放下来,赶紧放下来,别摔着了。”杨风的父母和姐姐赶紧要杨风把小卓玛放下来。 本来她们就特别喜欢这个藏族小女孩。 加上刚才小卓玛在山猴子面前护着杨琴的那幅萌样,更是让他们喜爱得不行不行的。 当然,除了杨风一家人之外,现在,燕子和曹细妹对小卓玛的关注度一下飙升。 她们也特别喜欢小卓玛。 尤其是燕子这丫头,萌生了一种想直接认小卓玛做干妹妹的念头。 只是一想到小卓玛喊她的堂哥杨风喊‘舅舅’,喊堂姐杨琴喊‘小姨’,于是,她又放弃了。 …… 就在‘芝麻开门皮鞋店’欢腾一片的同时,店外那些吃瓜群众们也都欢噪了起来。 这些吃瓜群众们、本来都以为这家新开的皮鞋店要倒霉了。 要知道,这个年代,烂仔欺负老百姓,就等于是狼欺负羊啊。 说公道话都没谁敢。 可万没想到,这几只羊居然敢反抗。 而且,还三下五除二的将这几匹恶狼给打跑了。 真是大开眼界。 在这种情况下,有几个吃瓜群众朝‘芝麻开门皮鞋店’走了进来。 他们朝货柜里面的皮鞋看了看。 然后,其中一个问杨风他们;“老板,您这皮鞋怎么卖?” 第22章;万友武术馆练过 问杨风的是一个三十岁左右的年轻男子。 这个年轻男子身上穿着一件蓝色的花格子衬衫,下面是一条灰色的喇叭裤。 脚上是一双旧得早已变型了的大头皮鞋。 从他脚上穿的皮鞋来判断,应该是真心想来买皮鞋的。 “请问帅哥,您要买的是哪一双皮鞋?”杨风赶紧笑容可掬,十分礼貌的问这位男子。 要知道,对于做生意的人来说,笑容就是最好的名片。 正所谓‘生意不在和气在’。 做生意,服务态度是非常重要的。 顾客就是上帝。 恐怕没有几个上帝喜欢卖主一副冷冰冰的面孔。 “是这双。”年轻男子一边说,一边指着玻璃货柜里面一双上面有鞋带子的圆头坛子皮鞋。 “呵呵,这双皮鞋?60块。”杨风微笑的对这位年轻男子道。 当然,像这种男式皮鞋,正常情况下,售价通常是50块钱一双左右。 但作为老板,必须要喊价。 你总不能一开口就说50块钱的实价出来吧。 买东西的顾客,往往会讨价还价。 哪怕你只喊40块钱,或者是只喊10块钱,顾客还是会跟你还价。 因此,杨风多喊了10块钱的价。 怎么说呢? 对于这个年代的这种皮鞋价格来说,杨风喊60块钱的价,其实已经算是喊出的良心价了。 像那些‘吃得咸’的老板,漫天喊高价的现象非常普遍。 他们往往会将一双只有50块钱的皮鞋,喊70、80、甚至90、100。(在生意场的术语中,‘吃得咸’意指是‘心黑’) 反正,是随便坑。 坑到了,就赚了。 没坑到,也不亏。 反正无非了多浪费一点口水而已。 如果遇到那种犯糊涂的顾客,或者是出手大方的顾客,说不定就坑到了。 但杨风是不会这么做生意的。 第一,他的心没有这么黑。 第二,根据生意场上的定律来看,往往像那些喜欢狮子大开口乱坑顾客的奸商,往往都成不了大气候。 做生意,讲究的是以‘诚信为本’。 一旦养成了这种恶劣的品性,想改都难。 正所谓;冰冻三尺、非一日之寒。 人的品性一旦被潜移默化之后,想再改回当初,就难了。 所以,杨风绝不会为了这点小便宜,而失去自我。 …… 本来,杨风以为自己对这个年轻的男顾客喊出60块钱的价格,对方会讨价还价。 至少也会还个七八块钱的价吧。 可令杨风没有想到的是,对方竟然根本没还价。 而是问;“你们店里买皮鞋,保质保量多久?” “三个月。”杨风赶紧微笑的竖起三根手指头;“在三个月之内,如果发生质量方面的问题,我们店一定包换,比如皮裂了,或者是皮断了,或者是鞋底裂了断了,都可以换。” “真的?” “肯定是真的,反正,只要是属于质量方面的问题,而不是那些人为方面的问题,比如踢坏了或者刮坏了之类的,我们店保证在三个月之内包换,关于这点,等一下您买了之后,我会开一张单据给您。” 接着,杨风又特别强调;“除此之外,如果在我们店里买的皮鞋,发生了脱胶这种问题,在一年之内,不,在穿烂之前为止,我们店一概包免费维修,保证分文不收。” “嗯,好吧,帮我买这种款式。”年轻男子感到很满意的点了点头。 “你是穿多大的鞋码?”杨风心里有点小激动。 没想到,刚开张,就卖了一双皮鞋出去。 还真是开门红啊。 年轻男子想了想,告诉杨风;“39码。” “好,我马上给您找一双39码的。”杨风微笑的道。 接着,他打开玻璃货柜的木门,给这个年轻男子找39码的上面有鞋带子的圆头坛子皮鞋。 说来也巧,这个年轻男子刚才看中的这一双样板鞋,正好是39码的。 而且,这双样版鞋做的时间应该还不是很久,虽然上面沾有灰尘,但还没有变型。 “太好了。”杨风看了鞋底的码数之后,赶紧拿出来。 然后,他一边擦水机鞋油,一边对年轻男子笑道;“呵呵,帅哥,您运气真好,这双正好是39码的,看来,您是鸿运当头,穿了这双皮鞋之后,一定会财源滚滚来。” “谢谢老板,年纪这么小,就会开店做生意了,将来,一定前途无量。”年轻男子也跟着笑道,然后从裤袋里掏钱包出来,准备给钱给杨风。 不过,就在他掏钱的时候,忽然左顾右盼,然后压低声音,悄悄对杨风说;“小老板,我要提醒你一句,以后要当心点,今天你得罪了那帮土匪,他们一定会来报复你的,这帮土匪我太了解了,大本事没有,欺负我们这种人那是一个比一个狠。” “谢谢大哥的提醒,您放心,我不会有事的。” “那就好。” 就在这个年轻男子提着皮鞋准备离开的时候,他忽然又转身,压低声音问杨风;“对了,小老板,你这么能打,是不是在哪里练过武术?” “哦?——确实练过,呵呵。” “是在哪里练的?能练出这么好的身手,师父一定也很厉害。” “这个?——呵呵,我是在万友武术馆练的。” “万友武术馆?你说的就是新化那个天天在电视上面打广告的万友武术馆?” “对,就是那里,呵呵。” 没办法,杨风只好撒谎。 因为他总不能告诉对方、自己是在那个神秘的空间里面吸纳了那棵小菩提树苗上的树叶散发出来的气体才会这么牛逼吧? 如果这样说的话,估计人家也不会相信。 而且,不但不会相信,反而以为你是在骗他。 所以,还不如撒谎。 再说,在新化,确实有一个叫万友武术馆的武术馆。 这个武术馆在宝庆市的这些地方电视台上面,是天天打广告。 而且,这个武术馆的质量确实也还过得去。 杨风重生前,村里有一个小矮子,因为身材矮小,经常在村里和学校里被欺负。 后来,他老爸老妈发钱,让他在这家武术馆学了三年武术。 出师之后,焕然一新。 从此以后,就不再是人家欺负他,而是他欺负人家了。 …… 闲话少叙,言归正传。 年轻男子发60块钱、一分钱的价都没有还买走了一双皮鞋之后,又有一个在店里看鞋子的顾客问杨风,这双皮鞋多少钱一双? 这次问杨风的是一个大妈。 这个大妈应该有四五十岁了,短发,穿着一身黑色的裙子,身材很臃肿,脚丫不是很大,目测一下,也就37码和38码之间。 只见她的脚上穿着一双白色的扣子凉鞋,瞧她的打扮和气质,应该就是陈家桥街上的人。 大妈问的是一双黑色皮料的女式平跟皮鞋。 杨风顺眼看了一下,然后思索须臾,再非常礼貌的告诉这位大妈;“这双鞋子?45块钱。” 跟刚才卖给那个年轻男子的圆头坛子皮鞋一样,这双女式皮鞋,杨风也多喊了10块钱的价。 没办法,这是生意场上的潜规则。 因为,哪怕你一分钱的价都不喊,人家顾客照样还是要还价。 毕竟,像第一个开门红的年轻男子这样的顾客非常少见。 杨风喊60块钱,他是一分钱都不还,就买走了。 杨风心想,要天底下都是这样的顾客,那还不发死。 当然,这是不可能的。 确实是不可能的,就像这个大妈,杨风刚跟她说“45块钱”,她立马就一副大惊小怪的样子。 “哎呀,45块钱一双皮鞋,小伢子,你这店里的皮鞋怎么卖得这么贵啊。”大妈惊道。 第23章;烂价(求推荐,求收藏) “呵呵,不贵,一点也不贵。”杨风赶紧带着职业性的微笑,对这位大妈道。 “45块钱还不贵!我们平时买一双皮鞋,最多也才20块钱。”大妈大声反驳。 “呵呵,那一定是地摊货,要不然就是水货,否则怎么会这么便宜?阿姨,您好好想想,一双皮鞋,这么大的鞋面,这么大的鞋底,还有胶水,里布,包头黄,铁片这些,另外还有人工费,还有税收这些,一双皮鞋,如果才20块钱,不是水货的话,怎么盈利?是不是?”杨风笑道。 杨风道完后,他的姐姐杨琴也跟着很礼貌的笑道;“阿姨啊,便宜没好货,20块钱的皮鞋,肯定不是好货,我也买过一双,穿了三天都没有,下了场雨,皮鞋被雨水一泡,结果,皮料就裂开了,仔细一看,原来里面根本就不是皮料,而是马粪纸做的,呵呵~” 大妈被杨风俩姐弟说得无话可说,她骨碌骨碌转了转眼珠子,道;“那也不要45块钱这么贵啊!” “呵呵,阿姨,那您说个价,您觉得多少价钱才合理?做生意嘛,有喊价,肯定也有还价,讨价还价很正常,咱们这又不是商场,所以,您也开个价,然后,咱们来还一还价。”杨风笑道。 大妈狡黠的转了转眼珠子,然后,对杨风打着手势,嘴里一边道;“最多25块钱!~” “25块钱?——阿姨,您开玩笑吧,我不买,我不买。”杨风迭忙摇头。 “小伢子,25块钱已经不低了,我看你这店今天开张,再加上看你这个人又像个爷们,跟我男人在世的时候一样,敢跟那些天杀的烂仔叫板,而且我家那男人在生的时候也像你一样,不但是五中的体育老师,还会拳脚功夫,几个烂仔都近不了他的身,正因为这样,所以,我才来想帮你做个生意,25块钱,一分钱都没得多,你愿意卖就卖,不愿意卖我就去别的皮鞋店买,反正陈家桥街上,又不止你这一家皮鞋店。”大妈一说一大堆,说完后,做着一副想走人的样子。 杨风见状,淡然一笑,道;“阿姨,不好意思,您还是去别的皮鞋店买吧,这25块钱,我不能卖,卖也是亏本生意,卖得越多,就亏得越多,所以,我还不如果摆在这里,至少货还在。” “小伢子,你有生意,当真不做?” “呵呵,不是我不想做,而是不能做,阿姨,我刚才也跟您说了,这亏本的买卖,做得越多,就亏得越多,既然这样,那我还不如不做。” 其实,杨风并非故意套路这个大妈,而是一番肺腑之言。 亏本的生意,做得越多,就亏得越多,因此,除非是处理品,或者是脑子进水了,否则,谁也不会这么傻乎乎的干这种事情。 再说,做生意,价格稳定很重要,千万不能为了一点蝇头小利而‘烂价’,就比如大妈要买的这双平跟女式皮鞋,成本是25块钱左右,即便是大妈出到28块钱,也就是说让杨风赚3块钱,那么,杨风也不会卖。 为什么? 因为像这种女式皮鞋,最低卖价都是30块钱以上。 如果为了挣这3块钱,而不惜把这个价钱卖烂了,那么,下次人家再来买皮鞋的话,最多也只会出这个价。 因为在顾客的潜意识中,你店里的这种皮鞋,就只是这种价。 否则,为什么人家能买走? 所以,开这种皮鞋店,千万不能因为那几块钱的事情,而把价钱烂了。 否则,烂的不是别人,而是自己。 再说,一旦被同行知道了,一定会在背后数落,甚至当面来数落。 如果碰上对方破罐子破摔的话,那么,他也会烂价,甚至比你的价烂得更低。 这样,就形成了一种恶性循环。 结局自然就是两败俱伤。 因此,稍微有点商业头脑和大局观的生意人,都不会为了眼前的蝇头小利,而干出鼠目寸光的傻事来。 当然,不关只是做皮鞋生意,其它生意亦是如此,绝对不能为了眼前的蝇头小利、而干出那种‘鹬蚌相争、渔翁得利’的事情出来。 …… 见杨风是铁了心的不卖,这个大妈顿时又有点为难了。 因为,她其实也看上了刚才那双女式平跟皮鞋。 只是,她这人太精明、太老辣,于是,故意摆出这样一副姿态,逼杨风就范。 可没想到,这个看上去一脸稚气的小店老板,居然就像是被冷水泼了似的,无动于衷。 因此,她顿时也为难了起来。 不过,一想到这个镇上不止就这一家皮鞋店,所以,又咬了咬牙,准备离去。 …… 就在这个大妈刚迈开脚步准备离开‘芝麻开门皮鞋店’的时候。 突然,另外一个年轻一点的女顾客对杨风说;“这位小老板,这双皮鞋,我要了。” “???” 幸福来得太突然,杨风一下子竟然没有反应过来。 反应过来之后,杨风忙道;“好,我马上拿给你。” “谢谢——不过,我不是45块钱买,而是32块钱,怎么样?小老板,如果你愿意卖的话,我马上就买。” “32块钱?” 杨风想了想,点头道;“行,32就32,大家交个朋友,如果您穿的舒服的话,下次就帮我介绍几个顾客来~” “好嘞。”年轻一点的女顾客高兴的道。 看来,她是真心看上了这双皮鞋。 而不是故意跟刚才那位‘只出25块钱价格’的大妈在抬杠。 不过,就在杨风给这位年轻一点的女顾客打包这双皮鞋的时候,走到店门口的那个大妈,又返回了。 “小伢子,这双皮鞋,我要了,我也出32块钱。”大妈举起手,对杨风大声道。 “呃???” 杨风顿时一愣。 这剧情,也转得太突然了吧。 当然,作为一个有原则性的重生者,杨风肯定不会再重新将这双皮鞋再卖给这位大妈了。 否则,另外这个年轻一点的女顾客会怎么想。 而其他顾客,会怎么看待自己这家皮鞋店。 因此,别说是这位大妈也同样出32块钱的价,哪怕再加5块钱,或者是再加10块钱,他都不会卖。 因为,这是原则问题。 也是一个严肃的道德问题。 当然,再如何,礼貌还是不能丢,毕竟,人家是顾客。 于是,杨风笑呵呵的起身,彬彬有礼的对这位大妈道;“不好意思,阿姨,这双皮鞋,已经被这位姐姐要了,所以,我不能再重新卖给您了,请您理解。” 说完之后,杨风本以为这个吝啬的大妈会走。 可没想到,这个大妈居然举起一根手指头,很认真的对杨风道;“33,小伢子,我再多加一块钱,33块钱卖给我,行不行?” “呃?~”杨风懵逼。 第24章;小卓玛的办法(求推荐,求收藏) 错愕了足足几十秒钟后,杨风才反应过来。 反应过来之后,杨风用一副‘很抱歉的神情’看着大妈。 然后,他缓缓笑道;“不好意思,阿姨,我不能卖,因为,这双皮鞋,这位大姐已经买了,所以,我不能卖给您,很抱歉。” “为什么?小伢子,为什么不能卖给我?我出33,我出的价钱比她还多了1块,为什么不卖给我?难道你这么笨?有钱都不赚。” “这不是笨不笨的问题,也不是多没有多一块钱的问题,而是涉及到一个先来后到的问题。我总不能为了多挣您这一块钱,而言而无信的丢了做生意的原则和为人的道德,是不是?所以,不好意思,阿姨,您如果真想买的话,就请另外买一双,这一双皮鞋,是不能卖给您了……” “不,我就要这双——如果说先来后到,我比她更先来后到,我也比她更先看中这双皮鞋。”大妈不依不饶。 “呵呵,阿姨,您说得没错,可是,你先看中这双皮鞋的时候,咱们并没有成交。”杨风努力保持微笑。 “可我现在想好了,而且,我还多出了一块钱。” 大妈一副誓不罢休的样子。 “???” 见大妈一副非这双皮鞋不可的模样,杨风一下也不知道说什么为好了。 这个大妈就是只老犟驴来的。 但能怎么办,杨风又不好生气。 毕竟,人家是顾客。 你总不能为了这件事情,而在众目睽睽之下,跟自己的顾客发火吧。 所以,杨风一时感到有点棘手。 不过,再棘手,杨风也绝不会再把这双皮鞋重新卖给她。 别说只多一块钱,哪怕是多五块钱、或者多十块钱、都不行。 做生意,诚信二字,非常重要。 这二个字,贵如千金啊。 丢弃了这二字,那么,自己的生意,也甭想做大、做强。 充其量,只是一个鼠目寸光、成不了什么大气候的小奸商而已。 何况,这也涉及到做人的道德问题。 因此,杨风绝不能因为这小小的一块钱,而见钱眼开的违背做人的最基本准则。 就在杨风感到有点犯难的时候,小卓玛忽然跑到他面前。 “老舅,您是不是为了这双皮鞋卖给谁而犯难啊?老舅,您不要浪费这么多脑细胞,千万不要,您放心,我有办法。”小卓玛趴在杨风耳畔轻轻说。 接着,只见这个小家伙,蹦蹦跳跳的跑到年轻一点的女顾客面前,然后附在这个年轻一点的女顾客耳畔,不知道和人家说了些什么。 然后,她又像一只快乐的小燕子似的,蹦蹦跳跳的到大妈身边。 到大妈面前后,小卓玛背着小手,小蛮腰一扭一扭的,仰着她那张漂亮而又可爱的小脸蛋,对大妈说:“婶婶,这双皮鞋,您很想买,可是,那位阿姨也想买,虽然您比那位阿姨多出了一块钱,可是我老舅先卖的人却是那位阿姨,肿么办?” 然后,这小家伙一副若有所思的样子。 接着,这小家伙又继续对大妈说:“要不这样吧,婶婶,我老舅卖给那位阿姨,然后,您再从那位阿姨手里买来,这样,咱们都不亏,您看好不好?” 说完后,小卓玛眨了眨她那双晶莹的充满了灵气的大皓眸,萌兮兮的望着大妈。 “这?”大妈陷入沉思。 然后,她点头:“好,行,只要她答应,我没意见。” “婶婶,您太英明了。” 小卓玛高兴的打了一个“耶”的手势。 然后她雀跃的到杨风面前。 “老舅,搞定。” 接着,小家伙将杨风打好包的那双皮鞋提在手里,再跑过去,递给年轻的女顾客。 “阿姨,谢谢您的支持。” “呵呵,不客气。” 年轻一点的女顾客十分喜爱的看着小卓玛。 “给。”年轻一点的女顾客将手里的三十二块钱递给这个小家伙。 “谢谢阿姨。”小卓玛高兴的道。 然后一双眼睛盯着大妈。 令大家意外的是,大妈这个时候还真从钱包里面掏三十三块钱出来。 然后如数的交给这个年轻一点的女顾客。 “你数一下,看有没有少。”大妈绷着脸,提醒年轻一点的女顾客。 “谢谢,我会数的。” 年轻一点的女顾客数了一下。 三张大团结,加三个硬币。 一共三十三块钱。 分文不少。 “够数吧?” “够数。” “够数我就提走了。” 然后,大妈提着装着皮鞋的黑色塑料袋子,笑呵呵的离开了‘芝麻开门皮鞋店’。 看着大妈高高兴兴提着鞋子离去的背影,杨风不禁摇了摇头。 大千世界,真是什么样奇葩的人都有啊。 就像这个大妈,开始态度十分坚决的只出二十五块钱。 可等人家看中了,她居然一下愿意出三十三块钱。 比人家的还高出了一块钱。 正所谓一件小事,往往能够反映出一个人的性格和行事风格。 从这件小事上来看,这个大妈平时的为人,有多么的令人望而生厌。 …… 看着大妈提着皮鞋走了后,年轻一点的女顾客也是摇了摇头,苦笑一下。 然后,她很和蔼的问杨风:“小老板,你们皮鞋店,除了卖现成的皮鞋之外,也订做皮鞋吧?” 杨风忙道:“订做,而且最多三天,就可以拿货。” “那好,帮我订做一双吧。”年轻一点的女顾客道。 “没问题。” 接着,杨风又道:“大姐,谢谢您,要不我刚才不知道怎么办才好,您也看到了,那个大婶非要这双皮鞋不可,就好像是抬杠似的。” “呵呵,她就是这种性格,别人喜欢的,都是好的。” “是啊,这个世界上,形形色色的人都有,唉。” “所以啊,你年纪这么小,就自己创业了,还真挺难为你了,以后啊,你还会碰到更加古怪的顾客。” 道完之后,这个年轻一点的女顾客又道:“小老板,你就帮我订做刚才那种款式,码数也是一样的38码。” “好。” 杨风赶紧给这个年轻一点的女顾客开单据。 很快,杨风就将单据开好了。 这种单据就跟那些订货单一样。 将顾客订做的皮鞋款式和码数都写清楚。 还有就是订货的日期,和交了多少订金,几天来拿货,都写清楚就行了。 杨风在帮这个年轻一点的女顾客开订做皮鞋的单据时,这个年轻一点的女顾客很是喜爱的看着小卓玛。 “小老板,你家的这个小外甥女好可爱啊,又很聪明,而且又很漂亮,好好培养,将来一定很有出息。”年轻一点的女顾客对杨风道。 “呵呵,谢谢夸奖。”杨风笑道。 “不是夸奖,而是实话实说。” 接着,年轻一点的女顾客叹了口气,满脸遗憾的道:“唉,我要是有一个像你家外甥女这样的女儿就好了,只可惜,我是生儿子的命,一共生了三个,个个都是带把的,唉。” …… …… (这一章被屏蔽了,现在反反复复删改,搞得真是心憔力悴。) 第25章;小卓玛的真实身份是什么?(求推荐,求收藏) 这天上午,杨风一共卖了6双皮鞋出去。 除了这卖出去的6双现成品之外,另外,还订了2双皮鞋出去。 也就是说,这家‘芝麻开门皮鞋店’在第一天开业的第一个上午,就已经销售了8双皮鞋。 还真是个大满贯啊。 这8双皮鞋中,有男式皮鞋,也有女式皮鞋。 两者各占一半。 男式皮鞋一双的平均利润是25块到30块左右。 女式皮鞋一双的平均利润是15块到20块左右。 这样一算,那么,这家‘芝麻开门皮鞋店’,今天上午就赚了将近200块钱。 开业的第一天上午,而且还是在夏天这种淡季,就一共销售了8双皮鞋出去、赚了整整将近200块华夏币。 这是什么概念? 这个年代,200块钱的购买力,又意味着什么? 要知道,这个年代的猪肉,才只要三四块钱一斤。 而大米,才只要六七毛钱一斤。 除此之外,销售出去的皮鞋,又正好是8双。 8,这个数字,在华夏是非常吉利的。 它代表着“发”的意思。 因此,这样一来,这家‘芝麻开门皮鞋店’在开业这天,就当之无愧的迎来了“开门红”。 对于做生意的来说,这绝对是一个非常好的兆头。 绝对是值得庆祝一番。 于是,在这种喜悦感满满的心情下,杨风又忙不迭的跑到菜市场,买了一只大团鱼回来。 …… 这天中午,小小的‘芝麻开门皮鞋店’里,迎来了一顿丰盛的大午餐。 一碗红椒炒鸡肉。 一碗红椒炒五花肉。 一碗草鱼炖豆腐。 一碗煎蛋。 一碗猪蹄炖海带。 一碗四季豆炒肉。 一碗丝瓜炒肉。 一碗清蒸团鱼。 不多不少,总共是八碗菜。 除了这八碗菜之外,还有各种啤酒和饮料。 当然,菜虽然丰盛,但吃的人也不少。 加上杨风一起,一共是九个人。 分别是:杨风的父母、杨风的姐姐杨琴、小卓玛、燕子、曹细妹、胡咬金、三德子,再加上杨风自己。 这么多的好酒好菜。 再加上杨风的姐姐杨琴的厨艺又是顶呱呱,做出来的菜道道是色香味俱全。 因此,这些菜在刚端上桌子的时候,胡咬金这家伙就有点等不及了。 不过,碍于他的女神燕子在场,所以,没敢表现出来。 而是一边偷偷吞着口水,一边帮大家倒啤酒倒饮料。 倒到小卓玛面前的时候,胡咬金故意逗小卓玛:“小家伙,你是要喝饮料?还是要喝啤酒?” “我呀?”小卓玛用食指撑着下颌,想了想:“就啤酒吧!” “不会吧?你还真喝啤酒?”胡咬金有些吃惊。 “呵呵,啤酒算什么,本小姐以前还喝过青稞酒、女儿红、还喝过白兰地、伏特加、还有法兰西进口的香槟酒……”小卓玛骄傲的告诉胡咬金。 不过,在说完之后,这小家伙又忽然意识到自己说错了什么似的,赶紧用她的小手捂着嘴巴,然后睁大眼睛的看着大家。 “呵呵,本小姐、不、我是胡说的,其实这些我都是从电视里面看到的,我根本就不懂,也从来都没有喝过这些,嘻嘻~” 说完后,这小家伙露着两颗可爱的小虎牙,萌萌的望着大家,观察大家的反应。 “???” 大家都张着嘴,面面相觑。 就连一向大大咧咧的胡咬金,此时此刻,也被这个藏族小女孩的这一番酒知识给弄得陷入瞠目结舌状态中。 要知道,这才是一个只有六岁的少数名族小女娃啊。 居然有着这样的见识。 什么白兰地、什么香槟之类的,居然全知道。 一个普普通通百姓家的小女娃,有这样的底蕴么? 想到这里,胡咬金不由得用质疑的小眼神,朝杨琴以及杨风姐弟俩看去。 然后,这死胖子皱着眉头,摸着下巴,仿佛一个智者似的,陷入思索之中。 而此时此刻,杨风和姐姐杨琴也是目瞪口呆。 姐弟俩感到难以置信的面面相觑。 好一会儿后,杨风才轻声的用湘西土话问姐姐;“姐,这个小卓玛,您是真的从羊城火车站捡回来的么?” “肯定是真的,难道姐姐还会骗你不成。”杨琴也同样用湘西土话告诉弟弟杨风。 说完之后,她见小卓玛天真而又有点小恐慌的看着大家,心里顿时非常感到不忍,于是,急忙对小卓玛笑道;“小卓玛,别害怕,这些哥哥姐姐叔叔阿姨都只是觉得你刚才说那么多洋酒的名字,感到很奇怪而已,没有别的意思,呵呵~” “小姨。” 被杨琴这么一说,漂亮可爱的小卓玛一下仿佛受到了很大的委屈似的,一下扑到杨琴的怀里,然后哽咽的道;“小姨,刚才那些酒的名字,小卓玛都是从电视上面看到的,小卓玛从来没有喝过,小卓玛只是想骗一骗这个胖子哥哥而已,没有别的意思……” “好,小姨相信你,小卓玛,乖,不要害怕,小姨相信你。”杨琴十分疼爱的将小卓玛拥在怀里,不停的安慰着。 杨琴这么一安慰之后,燕子和曹细妹也纷纷跟着安慰起来。 她们本来就特别喜欢小卓玛,现在见小卓玛这么委屈,更是心疼。 “阿弥陀佛,罪过,罪过。”三德子双手合十,嘴里轻轻念叨。 杨风的父母见状,都轻叹一声。 然后,杨风的母亲轻轻抚摸着小卓玛的小脸蛋,十分慈祥的看着小卓玛,仿佛一个充满了慈爱的奶奶凝视着自己的宝贝小孙女似的。 “小卓玛,在奶奶这里,当成自己的家,不要害怕,知道吗?如果有谁敢欺负你,奶奶和爷爷,第一个要去找他算账。” 说完后,杨风的母亲将一个大鸡腿夹到小卓玛的饭碗里面,然后轻轻抚摸着小卓玛的头发,说;“小卓玛,吃,多吃点,吃饱点,然后就长得快,长得高~” “谢谢奶奶。” 小卓玛破涕为笑。 然后用手抓着大鸡腿,大口的用力扯了一块鸡腿肉下来。 然后津津有味的嚼着。 “小卓玛,好吃吗?”杨风很疼爱的看着小卓玛。 “嗯,好吃,真好吃。”小卓玛一边点头,一边看着手里的大鸡腿,嘴里不停的咀嚼。 由于嘴里的鸡腿肉太多了,因此,她那可爱的小嘴巴周围全是油。 “呵呵,好吃就多吃点,把这两个鸡腿全部吃了,好不好?”杨风笑道。 “嗯嗯,好,没问题,老舅,您放心吧,小卓玛今天中午一定把这两个大鸡腿全部都干掉。” “那就好,那就好,小卓玛,你不是想跟老舅学画画吗?吃完之后,老舅马上教你。” “好,老舅,一言为定哦。” “你放心,小卓玛,老舅一言,驷马难追!” “哈哈哈!~” 被杨风这么一说,大家都开心的大笑了起来。 第26章;阳光保险公司的肖经理(求推荐,求收藏) 这顿丰盛的午餐,吃得很过瘾。 大家都吃得十分尽兴。 尤其是胡咬金,大口喝酒、大块吃肉。 这死胖子可能是喝多了一点,吃的时候,嘴里不停的说;“嗯,好吃,真好吃,婶婶做的菜就是好吃,等我胡八一的《射鸟英雄传》出版了之后,我一定发一千块钱一个月、不、发一万块钱一个月,请婶婶专门帮我胡八一做菜……” …… 饭饱酒足了之后,大家先坐在凳子上歇息一会儿。 然后,胡咬金学着古代人的样子,抱着拳头,对杨风说;“风大侠,我还要回去赶稿,因为我必须在今年过年之前,把《射鸟英雄传》这本武侠小说的手稿完成,然后在过年之前,拿到出版社去出版,所以不好意思,我就不奉陪了。” 杨风赶紧笑道;“好吧,大作家,你赶紧回去赶你的稿子吧。” “谢谢风大侠的理解。”胡咬金抱拳道。 接着,胡咬金又和杨风的父母以及杨风的姐姐说一些告辞之类的话。 又和曹细妹以及燕子说一些告辞之类的话。 最后,他又对小卓玛说一些告辞之类的话。 然后带着三德子,踉踉跄跄的离开了‘芝麻开门皮鞋店’。 见胡咬金连路都有点走不稳,杨风有点不放心。 于是,杨风赶紧搀扶着胡咬金,到菜市场那里叫了一辆拉客的‘慢慢游’。 然后他叮嘱三德子,要三德子一定好好的把胡咬金送回下山村。 “阿弥陀佛,杨风,请你放心,我知道。”三德子点头,要杨风放心。 “那就麻烦你了三德子。”杨风拍了拍三德子的肩膀。 然后,他心里才稍感踏实的返回‘芝麻开门皮鞋店’。 …… 当杨风回到皮鞋店里的时候,他感到有点意外。 因为,燕子和曹细妹竟然都不再店里。 而且小卓玛也没有在店里。 只有杨风的父母和姐姐在店里。 “奇怪嘞。” 杨风颇感纳闷,因为燕子和曹细妹下午都想跟杨风学画画,怎么就突然都不见了? 而且连小卓玛居然也不见了? 难道她们三女将一起出去消化了? 于是,杨风赶紧问姐姐,燕子和曹细妹以及小卓玛都哪去了? 杨风的姐姐笑着告诉杨风;“刚才有两个顾客来买皮鞋,都是女孩子,她俩跟燕子和细妹都是同学,买了两双女式皮鞋之后,就带着燕子和细妹一起去她们家玩了,小卓玛也跟着去了。” “小卓玛也跟着燕子和细妹她们一起去她们的同学家玩了?”杨风错愕的问道。 要知道,这小卓玛,今天才和燕子她们认识,居然这么短时间,就跟着人家出去溜达了。 “是啊,呵呵,小卓玛和燕子她们的性格很合得来,而且,小卓玛还偷偷告诉我,她说她跟燕子有种一见如初的感觉。” “一见如初?”杨风惊愕的睁大眼睛。 这小家伙,还真妖孽啊。 这么小的年纪,居然就知道‘一见如初’了。 …… 既然燕子和细妹以及小卓玛她们都没在店里,那么,杨风就可以暂时的不用教她们画画了。 作为重生前是一个事业心很重的事业男,杨风可不想白白浪费时间。 世界上没有什么比时间这种东西更加宝贵了。 因此,杨风想趁这个空闲的机会,向姐姐输送一些关于做鞋面方面的技术知识。 因为,开皮鞋店,一个人是无论如何也不好操作的。 至少需要两个人。 而像姐姐这么聪慧的女孩子,一旦学会了做鞋面之后,不管是做皮鞋,还是做生意,绝对都能独当一面。 于是,杨风决定趁这个机会,先教姐姐一些学做皮鞋方面的知识。 “姐姐,您想不想在现在就学做皮鞋?” “想啊。”杨琴赶紧点头;“我想快一点学做皮鞋,越快越好。” “那就好,姐姐,有您这句话,您老弟我心里就有底了。” 接着,杨风从架子上面拿起一个未加工的鞋面。 然后,开始有模有样的跟姐姐杨琴讲解如何制作皮鞋鞋面的过程。 “姐姐,做皮鞋,分为两种技术,一种是做鞋面的技术,在这个行业里面,被称为‘面子功夫’,另外一种是做鞋底的技术,在这个行业里面,被称为‘底子功夫’或者是‘坐功夫’。 从事鞋底技术的,通常都是男性。 而从事鞋面技术的,通常都是女性。 知道这是为什么吗? 因为,做鞋底,需要发费一定的力气。 比如在拉鞋绑的时候,需要力气,否则鞋绑拉不紧。 贴了鞋底之后用手压和按锤的时候,也需要力气,否则贴不牢,容易脱胶。 因此,做鞋底这方面的技术,更适合男性。 而做鞋面就不一样了,只需要画料、剪料、铲皮、刷胶水、复收、然后踩线,等等这些工艺流程,全部都是轻活,而且又需要细心,因此,这门活更适合女性干……” “弟弟,你的意思就是想让你姐学做鞋面,是吧?” “没错,老姐,您真聪明,弟弟就是这个意思。” “那就赶紧跟你老姐说说如何做鞋面吧,别再浪费时间和口水了,再说,你老姐我在鞋厂也干过,像那些鞋面,你老姐我也做过,虽然我们在鞋厂做的是流水线,可没吃过猪肉还没见过猪跑啊,所以,你只要教一下你老姐,你老姐我一定不会让你失望的。” “好,姐姐,既然这样,那你老弟我就直接教了哈~” …… 就在杨风拿着一个鞋面,一边向他姐姐示范一边教如何制作的时候,店外进来了一个顾客。 这个顾客是个男的,三十岁左右,身材偏胖,穿得很斯文,还戴着一副近视眼镜,手里夹着一个黑色的公文包,很有一种城里的知识分子下乡的那种感觉。 只见这个男顾客始终保持着一副笑容,他进来后,在店里东看西看。 杨风姐弟俩见来顾客了,赶紧放下手头的‘工作’。 然后,杨风很有礼貌的跑过来,保持着微笑,默默的站在这位男顾客的旁边。 站了两分钟后,杨风带着职业性微笑的问;“请问帅哥,您喜欢什么样的皮鞋?” “喔。”男顾客顿时一怔,返过那张充满了喜感的胖脸看着杨风。 然后推了推架在鼻梁上的近视眼镜,笑道;“呵呵,我只是看看,只是看着。” “没关系,喜欢看就看吧,我们店也热烈欢迎,反正,只要进来的,就是客人。”杨风笑道。 接着,他又朝这个男子的脚上穿的那双皮鞋瞄了一下。 这个男子穿的是一双黑色‘老人头’皮鞋。 虽然不是很新,但也不是很旧。 看来,这个男子平时是一个很爱讲究的人。 因此,他不但衬衣和领带以及裤子都很工整,皮鞋也擦得油光发亮。 毋宁质疑,从他脚上穿的这双皮鞋来判断,这个男子不像是来买皮鞋的人。 而是来看鞋的。 至于什么原因? 也许是消遣,也许是对新店好奇,也许是有其它的目的。 果然不出杨风的所料,只见这个男子朝货柜里面和货架上面看了一会儿之后,推了推鼻梁上的眼镜。 然后,样子比杨风还要客气十倍的笑道;“呵呵,老板,你们这店是新开业的吧?” “是的。”杨风也礼貌的笑着回礼。 “生意怎么样?” “还行,马马虎虎。” “呵呵。”这位四眼男扶了扶鼻梁上的近视眼镜,然后骨碌骨碌的转了转眼珠子。 接着,他带着弥勒佛的笑容,问杨风;“老板,有没有兴趣买一份保险?” 保险? 杨风顿时明白了。 原来,这个四眼男是个卖保险的。 难怪总感觉哪里不对劲,万万没想到,这个四眼男居然是个卖保险的。 不过,杨风仔细回想一下,这个年代确实也有卖保险的出现了。 由于在这个年代,卖保险是一门新鲜事物,再加上很多卖保险的巧舌如簧,又是在孤陋寡闻的农村里面活动,因此,有不少村民上了当。 特别是那些最没有见识的妇女,最好忽悠,成功率几乎是百分之五十以上。 杨风的父母曾经就被忽悠过,最后,白白损失了几千块钱的血汗钱。 所以,对于这种卖保险的,杨风是没有一点好感。 说白了就是用空手套白狼的方式在集资。 因此,一见这个笑得像弥勒佛的四眼男笑嘻嘻的看着自己,杨风的自我防范意识功能一下又往上升了一级。 “嘻嘻,老板,怎么样?” 四眼男一边看着杨风,一边笑嘻嘻的将腋下夹着的黑色公文包拿出来,将拉链拉开。 然后,从里面拿出一叠文件和证书。 不过,他没有急着先让杨风看证书和文件。 而是先笑嘻嘻的问杨风;“老板,你贵姓?” 杨风忙道;“我姓杨。” “哦,杨老板,看你这么年轻,最多不会超过十八岁吧。” “没错,我才十六岁。” “哎呀,才十六岁,就自己创业当老板了,了不起,真是了不起,将来,一定会大有作为。” 一番糖衣炮弹之后,接着,四眼男向杨风自我介绍;“我姓肖,是阳光保险公司的经理,呵呵,你也可以叫我小肖,或者是肖哥。” 自我介绍完毕之后,这个四眼男又开始将那些乱七八糟的所谓证书,一张一张的摆给杨风看。 “杨老板,您看,这是我们公司的证书,我们阳光保险公司,是一家股份制的保险公司,我们公司的宗旨是;让顾客满意,让顾客放心。” “杨老板,您看,这一张,是宝庆市知府亲自颁发给我们公司的荣誉证书……” “杨老板,您看,这一张,是美利坚的太平洋保险公司特意颁发给我们公司的荣誉证书,以表达我们公司为华夏和世界保险事业上所取得的成果表示赞赏……” “杨老板,您看,这一张,是我们朝廷里的副宰相亲自颁发给我们阳光保险公司的……” “杨老板,您看,这一张……” …… 说了一大堆之后,这个自称为‘阳光保险公司经理’的四眼男,还以为杨风这个十六岁的小菜鸟成功被自己给忽悠到了。 于是,他笑呵呵的起身。 然后推了推架在鼻梁上的近视眼镜,像弥勒佛一样的笑呵呵问杨风;“怎么样?杨老板,要不要签署一份?” “不好意思,我——暂时不需要,呵呵。”杨风也跟着笑呵呵的笑道。 甚至,比这个四眼男笑得更加灿烂。 “什么?” 四眼男感到很意外,非常的意外。 要知道,他做这行以来,在农村里面,已经成功的拿下了数百客户,男女老少都有,成功率几乎是百分之百。 在他看来,杨风这个毛都没有长齐的小皮鞋店老板,自己根本不需要发费太大的力气,就能搞定。 他刚才之所以说了一大堆,纯粹是想顺便的自我训练一下。 因为,这些日子以来,他发展的那些客户,都太简单了,一下就搞定,根本没有什么挑战感。 他可不想让自己的口才退化。 因此,刚才才将杨风当成靶子一样的自我训练一下。 可万万没想到,这只小菜鸟居然没有被自己忽悠到。 顿时,一种前所未有的沮丧、愤怒、挫折、等各种心情,在心里油然而生。 脸上也跟着抑制不住的显露了出来。 只不过,很快消失了。 随之而来的,又是一副弥勒佛式的笑容。 “呵呵,杨老板,你可千万要想好,这么好的事情,人家盼都盼不到,您想想,一个月,只要向我们公司交一百块的保险金,连续交十年,到了国家规定的法定年龄之后,就可以领取养老费,就跟吃国家粮的官差们一样,多好啊——除此之外,我们公司里还有意外保险,有防自然灾害保险,有失业保险,每个月也发不了多少钱,只要……” “不好意思,我暂时是真的不需要,谢谢。”杨风客气的回道。 “???”四眼男悻悻然的看着杨风。 他的心很不甘。 他无法接受自己竟然搞不定一个这么年轻的毛头小子的事实。 在这个四眼男的眼里,杨风虽然是这家皮鞋店的老板,但肯定不是真正的老板。 真正的老板一定是背后的父母,或者其他年龄成熟的哥哥或者姐姐。 于是,四眼男决定转移目标。 他决定将方向转为杨风的父母或者什么哥哥姐姐之类。 但他萌生出这个念头之后,心里又有点不甘。 心不甘的最大因素并不是这份保险。 而是;自己堂堂一个金牌级别的忽悠大师,居然连一个一脸稚气的毛头小少年都搞不定。 这才是这个四眼男最不甘心的地方。 失败啊。 真是失败啊。 自然,这个四眼男哪里知道,眼前这个才十六岁的社会小菜鸟,其实是一个从二十多年后重生过来的重生者。 在重生之前,这只社会小菜鸟不但是一个有着十几年经验的老皮鞋设计师,还是一个小鞋厂的老板。 并且,还混过社会,接触过各种各样的人物。 因此,像他这种土包子,忽悠不到人家,自然是再正常不过的事情了…… 第27章;你这是非法集资(求推荐,求收藏) 就在四眼男准备改变他的战略方向将忽悠的矛头指向杨风的父母和姐姐时,燕子和曹细妹以及小卓玛她们忽然回来了。 只见小卓玛手里提着一袋熟透了的杨梅,一边和燕子及曹细妹她们有说有笑、一边像个受检阅的小女兵似的跨着她那矫健的步履、满面小春风的朝‘芝麻开门皮鞋店’里走进来。 进来后,这个小家伙提着手中的杨梅,调皮地向杨风炫耀起来;“老舅,您猜,这是什么?” “杨梅呗——这还用猜,一眼就看出来了,你老舅我从小吃到到的东西。”杨风哭笑不得的看着这个小家伙。 朝燕子和曹细妹看了看后,杨风问小卓玛;“小卓玛,你们刚才去哪里了?” “我们呀?……”小卓玛像个小大人似的幽幽的道;“老舅,不瞒您说,我刚才跟燕子姐姐和细妹姐姐去了花姐姐她们家里,花姐姐家里有一棵好大的杨梅树呀,树上有好多的杨梅呀,我袋子里的这些杨梅,就是从花姐姐家的那棵杨梅树上面摘下来的。” “花姐姐?” 杨风马上明白了。 这个小家伙嘴里的‘花姐姐’,八成就是燕子和曹细妹的同学来的。 …… 走进皮鞋店里之后,小卓玛将杨梅放在桌子上。 然后,她用小手指戳着自己的小脸蛋,用那种若有所思的觉得很很奇怪的眸神看着四眼男和他面前那叠证书和资料。 “咦,老舅,这个四眼叔叔是干什么的?是不是来咱们店里收税的呀?”小卓玛悄悄问杨风。 “不是。”杨风摇头;“他是保险公司的。” “保险公司?”小卓玛睁大眼睛。 然后,皱着她的小眉头,须臾,便一副恍然大悟的模样;“哦,我明白了,他是卖保险的。” 接着,这个小家伙一副很警惕的样子盯着旁边的四眼男,然后凑到杨风耳畔,轻轻说;“老舅,您可千万别上当了啊,这种人不是卖保险的,他其实是搞非法集资的,老舅,您要是信了他,就完蛋啦,后悔都来不及,哪怕投再多的钱,也是丢进了老虎的大嘴巴里面,从此以后就有去无回啦,所以,老舅,您可千万别上当呀——虽然我小卓玛相信,凭借老舅的聪明才智是不会上当的,但我小卓玛还是不得不提醒老舅您一句,老舅,表上当,千万表上当……” “小卓玛,你放心,你老舅我不会上当的。”杨风哭笑不得的告诉小卓玛。 接着,杨风感到匪夷所思。 他一边瞅着这个小家伙,一边有无数的黑线源源不断的从他那脑袋瓜子里冒出来。 要知道,这个小家伙才只有六岁,是个藏族小姑娘,可居然能知道这么多,真是太妖孽了。 这哪里是一个普普通通少数名族孩子啊。 普普通通的少数名族的百姓家里,能培养出这样妖孽的孩子吗。 一时之间,杨风又开始了各种质疑。 当然,姐姐在羊城火车站捡了这个小家伙,应该不会有假。 可这个小家伙怎么会出现在羊城火车站那个地方? 而且,父母怎么会舍得不要她呢? 这么漂亮的孩子,这么聪明的孩子,这么可爱的孩子,她的老爸老妈,怎么会舍得不要呢? 因此,杨风对这个小卓玛的真实身份,愈发的感到扑朔迷离起来。 就在杨风脑补着各种姿势的画面时,小卓玛这小家伙又附在他耳畔,轻轻提醒他一句;“老舅,您可千万别上当,切记,小卓玛敢对我们吐蕃高原上最尊敬的xx活佛发誓,这个四眼叔叔绝不是个卖保险的,而是一个搞非法集资的那种大坏蛋,是专门骗人坑人的那种大王八蛋。” “你放心,小卓玛,老舅也对最尊敬的女娲娘娘发誓,保证不会相信这个四眼狼的鬼话,其实,你还没有回来的时候,你老舅我就已经知道他不是一个卖保险的而是一个搞非法集资的了。” “老舅,我小卓玛没有看错人,您不愧是我小卓玛最聪明最可爱最帅的老舅。” 朝杨风的肩膀上拍了拍之后,这个小家伙又重新抬起头,很警惕的朝四眼男看了一眼。 然后,她就像个小大人似的轻轻摇了摇头,径直往杨风的姐姐杨琴身边跑去。 而这个四眼男呢?本来想转移目标,从杨风的父母和姐姐身上下手。 可刚才小卓玛的那些话,他其实都听在了耳里。 于是,脸色是一阵红,一阵白。 站也不是,坐也不是。 好一会儿,他才尴尬的笑了笑,对杨风说;“杨老板,您的这个小外甥女真会开玩笑啊,她说我是搞非法集资的,我怎么会搞非法集资呢?我们阳光保险公司是一家大型的股份制有限公司,我们的公司是受到了衙门的合法批准的,我们公司的宗旨是;生命只有一次,保险受益一生,用户的放心,是我们最大的安心……” “谢谢谢谢。”杨风终于有点不耐烦了。 他强装欢颜,对四眼男道;“谢谢您,可是,我们真的暂时不需要这些,所以,我也不想耽误您的时间了,对不起,不好意思。” 杨风的话说到这个份上,四眼男知道继续呆下去也没有什么意义了。 于是,他默默的收拾好桌子上面的各种证件和资料。 然后,悻悻然的离开。 但在离开这家皮鞋店之前,他突然转过脸,狠狠的朝杨风和小卓玛剜了一眼。 …… 四眼男离开后,杨风的父母也决定回下山村了。 家里喂养了三只老母猪,还有那么多小猪崽,杨风的父母很不放心。 于是,他俩跟杨风姐弟俩交代一番后,便离开了‘芝麻开门皮鞋店’,然后往下山村赶回去。 杨风的父母回去后,燕子和曹细妹继续在店里。 他们的升学考试已经考完了。 接下来,是两个月的暑假。 在这两个月当中,她们等录取的通知书,其它任何跟学校有关的东西都没有了。 因此,这两个月,她们可以尽情的享受。 毋宁质疑,燕子和曹细妹留在‘芝麻开门皮鞋店’里,是想让杨风教她们画画。 而对于杨风来说,也不算是浪费时间。 因为,他也想多画一些素描的皮鞋效果图,将它们贴在店里店外,里吸引顾客们的注意力。 除此之外,也可以练练手。 正所谓;三天不练手生、三天不唱口生。 画画这个东西,也是经常要练习的,否则容易退化。 除了以上的两点原因之外,还有一个非常重要的原因,那就是;杨风想借这个机会,在曹细妹面前好好表现自己。 作为一个重生者,杨风深知,在爱情方面,吸引异性比追异性,更为重要。 在后世,不管是抖音上面,还是各种恋爱技巧知识大全里面,都在以不同的方式提醒千千万万的单身狗,妹子是靠吸引来的,而不是靠追来的。 靠追来的妹子,你永远只能在她面前当舔狗。 而且,即便追到了,也不会长久。 没办法,情场就是有这么残酷,跟战场一样,虽然没有硝烟,但处处充满着陷阱与杀戮。 因此,杨风决定好好在曹女神面前表现一下自己,将自己的优点展现出来给她看,以此来赢取这位女神的芳心。 虽然这位女神现在才只有15岁,可这种年纪也正是情窦初开的时候,正是少女们怀春的时候,虽然自己不会那么缺德的想yy人家,可赢取一下芳心,总归还是可以的嘛。 于是,将桌子和铅笔以及画纸准备好了之后,杨风立马在她们面前展现了起来。 至于店里的生意,就暂时由姐姐照看着。 …… “学素描,首先要学会观察,要观察一件静物的阴影部分在哪里?高光部分在哪里?明暗交界线在哪里?学会了观察之后,才学着动笔……” 杨风将一只皮鞋摆在面前,一边讲解,一边做各种示范。 燕子和曹细妹听得很专心,很认真。 小卓玛也罕见的专心而又认真的听着,还不时像个小大人似的点头。 跟这三个大小美女们讲解完后,杨风便开始拿着铅笔和画纸,画了起来。 当然,作为一名皮鞋设计师,他根本就不需要对着皮鞋画,而是直接凭借想象,将皮鞋的轮廓以线条的形式勾勒出来。 然后再进行素描。 …… 就在杨风画完了两张的时候,突然,外面闯进来一群人。 这些人冲进来,便准备砸店里的东西。 杨风一看,这些人不是别人,而是山猴子那伙人。 不过,为首的不是山猴子,而是他的老大——黑皮。 第28章;黑皮(求推荐,求收藏) 黑皮抽着一根‘不知道从哪里弄来’的雪茄,一边冷冷盯着杨风,面无表情。 这混蛋的个子不高,才160。 但长得很结实,轮廓分明。 由于皮肤黝黑,因此,大家都喊他‘黑皮’。 这个年代,这傻吊的这身打扮确实很拉风。 连杨风这个重生者都不得不这么认为。 只见他戴着一副大框的墨镜,穿着一件花花绿绿的短袖衬衫,下面是一条蓝色的喇叭裤,脚上穿的是一双褐色的尖头皮鞋,头发则是这个年代最为流行的中分发型,上面打着少许的摩丝,脖子上面挂着一条金色的粗项链,足足有拇指那么粗,手上也戴着一个金色的大戒指,看上去起码有上千克。 看上去是既十分的洋气,十分的霸气。 只是这些焕发着金色光泽的项链和戒指究竟是真金还只是镀金,那就不得而知了。 …… 被前呼后拥的黑皮面无表情的抽着雪茄。 他一言不发,冷冷的盯着杨风。 他身后的山猴子则捂着脸,又怯又恨的看着杨风。 “黑哥。”山猴子终于开口了。 他捂着脸,怯怯的对黑皮说;“黑哥,就是他,就是这个小子,不但不交保护费,还动手打了我们,而且,当我们把你的大名报出来之后,他反而下手更狠,并且嘴里还说,老子打的就是黑皮这傻吊的人。” “他真的会武功?” “真的会武功,黑哥,您想想,他要不会武功的话,我们几个,怎么会输得这么惨。” “他真的是这么说的?说他打的就是我黑皮的人?” “真的是这么说的,黑哥,您要不相信,我山猴子马上就对天发誓给你看。” 山猴子一边说,一边做着要对天发誓的样子。 “不用了,山猴子,我相信你。”黑皮轻轻道。 然后,他将手里的雪茄吧嗒两口,狠狠扔在地上。 接着,伸出脚,狠狠的碾了碾。 然后再狠狠的盯着杨风。 这混蛋的种种狠劲,仿佛是故意在秀给杨风看似的。 “秀你妹,傻吊。”杨风暗骂。 作为一个重生者,杨风从心底里瞧不起这种人。 不过,杨风虽然表面上不屑一顾,但心里也不敢太大意。 要知道,在陈家桥街上,黑皮可不是一般的小混混,而是属于一个大咖级别的人物。 1995年,这狗日的还不到二十岁。 年纪虽小,但在陈家桥街上却是响当当了。 就连在陈家桥街上大名鼎鼎的‘东北虎’,有时候也不得不顾忌。 为什么这混蛋这么拽? 主要是有以下两大原因。 一;这混蛋打架很凶,下手很狠。 打人的时候,往死里打。 要知道,在道上混,这点尤为重要。 因为,打架很狠,人家才服你。 而你在这个圈子里,才说得上话。 如果连只鸡都不敢杀,那人家如何怕你?道上的兄弟们如何服你? 大家只会瞧不起你,说你这个人没量(胆量)。 是个孬种。 然后,在你这个团伙里面,无论发生什么,你都没什么发言权。 就像陈家桥街上的第一号boss‘东北虎’,就是因为打架凶狠,所以才这么出名,最终才在陈家桥街上能够立足。 否则,凭他一个东北人的身份,千里迢迢的从东北跑到这里来躲难,要是打架不够凶狠的话,在陈家桥街上早就不知道被其他的混混们碾成了什么样子。 二;这混蛋是洪桥人。 而在周围十里八乡,洪桥的知名度非常大。 是这样的;洪桥的烂仔多,打起架来个个凶狠,别的地方的烂仔都忌惮他们,甚至连宝庆城里的烂仔,都知道有洪桥这么一个地方,其知名度,就是打出来的。 正是因为这个黑皮是洪桥人,打架又十分凶悍,因此,在陈家桥街上,除了‘东北虎’和三个‘麻子’之外,几乎无人敢惹。 而即便是‘东北虎’和退居其次的三个‘麻子’,在想动黑皮之前,也得掂量掂量他这个洪桥人的身份。 因为,在陈家桥街上混的洪桥烂仔很多,不少大佬级别的烂仔也都是洪桥人,像‘根根糖’‘丰伢子’‘周三喜’‘伢利’他们,全都是洪桥人。 (解释一下;在陈家桥街上,除了本地烂仔之外,还有很多外地烂仔在混,其中包括洪桥、毛铺、雀塘、豪塘、凤凰、太芝庙、牛马司等等各地的。 这些烂仔们,主要以青少年为主,除了家庭原因之外,大多是受到了港台violence影视剧的影响,从而有样学样,误入歧途。) 正因为以上的这两点原因,这个混蛋才敢在陈家桥街上如此嚣张跋扈,才敢动辄打人。 不知道有多少普通老百姓,被他打得住院,甚至最后翘辫子。 像杨风的一个族叔,就是被这个混蛋给活活打死的。 当时,杨风的堂叔因为开拖拉机不小心溅了一点泥水在他身上。 结果,被拉下拖拉机,当场毒打,用砖头砸,直接将杨风的堂叔的脑袋砸开瓢。 没出几个月,杨风的这个族叔就因为脑袋发伤而惨死在了床上。 而这个混蛋仍然逍遥法外,照样溜冰、跳舞、泡学生妹。 不过,这事发生在杨风重生前的1996年,也就是明年。 所以,现在貌似还不到时候。 当然,自己的族叔惨遭这样的毒手,杨风是绝不会坐视不管。 既然已经重生了,那么,他在明年会千方百计的阻止让这种悲剧发生。 最好是今年将这个王八蛋打趴,或者是送进大牢。 …… 闲话少叙,言归正传。 由于山猴子将杨风描述得神乎其神,就跟武侠小说里面的那种武林高手似的,因此,黑皮也不敢轻举妄动,只敢装一装13,然后试探一下。 当然,也不是他自己亲自出面试探,而是让身后的几个小马仔试探。 于是,这混蛋冷冷朝杨风看了看。 接着,打了个响指,对身后的两个小混混道;“四伢子,狗伢子,你们先给我上,给我狠狠教训一下这个傻吊。” “遵命。” 四伢子和狗伢子这两个小混混赶紧讨好的看着黑皮。 然后,像两条小疯狗一样,张牙舞爪的朝杨风逼近…… 上架感言 这本书,在今天中午12点钟,就要上架了。 实在对不起,各位收藏的兄弟们,从今天中午12点钟之后,这本书就要收费了。(伤心) 本庸才也是没有办法。 真的。 本来,按照起点中文网的规定,一本书上架,至少要到30万字之后。 而本庸才这本书才20万字不到,就急着上架,实在也是迫于无奈。 因为,本庸才身边出了严重的事情,所以不得不早点上架。 其实,一本书这么早上架,对于任何一个作者来说,都是弊大于利。 为什么? 因为,按照起点中文网的惯例,一本书的成绩哪怕再差,但在正常字数上架之前,最少都会有一次试水推。 而像都市文,哪怕试水推的成绩再差,至少也能增加上千个收藏。 因为,都市和玄幻,是起点的大热门类,流量非常大。 而且,试水推的时候,还可以赌一把。 万一成绩好,还可以晋级。 这样,就会获得更多的推荐。 也许成绩就一路上去了。 所以,本庸才放弃了试水推的机会,在20万字之前,选择上架,也是迫于无奈。 因为,有很重要的事情要处理。 否则,辛辛苦苦码了这么久,谁会舍得这个试水推? 至于上架之后,等处理完最近发生的重要事情后,每天保底4000字数以上。 在有事要忙的时候,更新可能会少点。 毕竟,本庸才只是一个业余作者。 但再忙,这本书也肯定不会断更。 绝对不会断更。 关于这一点,本庸才可以保证。 除此之外,本庸才还想特别强调一点,这本书,哪怕成绩再差,也要到百万字数之后才会完本。 一是关系到一个作者的信誉。 谁会喜欢公公文啊,是不是? 其次是,本庸才在开通这个作者帐号的时候,由于操作失误,因此导致‘投资系统’无法投资。 读者大大们无法投资,自然,会令这本书的成绩大大下降。 关于这个问题,本庸才已经跟尊敬的青舟大大反映了。 尊敬的青舟大大告诉我,这本书只要好好的完本,在开下一本书的时候,‘投资系统’会解封的。 要知道,本庸才为了这个‘投资系统’的问题,是焦头烂额。 因此,哪怕是为了‘投资系统’能够解封,本庸才也会将这本书好好的写到百万字之后、才会完本。 毕竟,就算这本书的成绩不好,可本庸才还指望着下一本书不是。 而‘投资系统’无法解封的话,在下一本书,肯定又会重蹈覆辙,大大的影响成绩。 说到这里,本庸才也想顺便向各位读者大大们说明一下。 其实,一本书,能不能‘投资’,一点也不重要。 真的,一点也不重要。 重要的是书写得好看不好看。 看得爽不爽。 这才是最重要的。 因为,就算能够‘投资’,其实也挣不到几分钱。 最多也就是挣个几毛钱而已。 除非能够ip,可能才可以挣到一两块钱。 可就算挣到这一两块钱,又有多大的用处呢,是不是? 这个年代的物价这么贵,这一两块钱,还不够买一包最差的烟。 所以,书写得好看不好看,才是最重要的。 …… 好了,言归正传了,各位读者大大们。 这本书今天中午12点之后,就要上架了。 跟所有的起点作者一样,本庸才心里也非常忐忑。 这本书是裸\奔上架的,现在的收藏数量是423个。 虽然本庸才不指望这本书能挣大钱。 可是,也不希望订阅的数据太难看了。 所以,恳请各位读者大大,能够赏个脸,支持一下。 反正也发不了多少钱。 就算追订的话,一个月下来,也就几块钱的事情。 一包软‘白沙’烟而已。 所以,还是恳求各位读者大大、能够赏脸支持一下。 本庸才不胜感激。 如果收订比的数据好看,说不定,编辑大大还会给推荐位的。 这种事情,在起点不止发生过一两次。 所以,本庸才再三恳求,读者大大能够赏个脸,支持一下。 拜谢了!~ 再次拜谢了!~ 再再次拜谢了!~ (握拳) 第29章;黑皮也在万友武术馆练过(求订阅) “俩二货,找打。”杨风心里暗骂着。 然后一边紧攥着拳头,一边将体内那股神秘的真气、悄悄运在拳头上。 就在杨风准备教训狗伢子和四伢子的时候,这俩二货很快冲上来了。 他俩都有十七八岁,也就是说,在年龄方面,都比杨风‘大’。 由于之前都没有见识过杨风的厉害,再加上一心都想在boss面前表现自己。 因此,这俩货根本没有将杨风放在眼里。 反倒一心只想早点对杨风动粗。 他俩都不相信,杨风有山猴子嘴里说的那么牛逼。 …… 先冲上来的是四伢子。 这家伙是个平头,高矮跟杨风差不多,但体格比杨风要壮,念书的时候,体育成绩特别好。 由于腰杆比杨风粗,再加上自己又是个烂仔,而且后面还有黑皮他们七八个在撑腰。 因此,他冲上来之后,不由分说,对杨风就是一勾拳。 杨风则不慌不忙,也一拳头挥了过去。 砰!~ 两只拳头碰撞在一起。 “啊!~” 立刻传来杀猪般的嚎叫声。 不过,这杀猪般的嚎叫声,不是从杨风嘴里发出来的。 而是从四伢子嘴里发出来的。 一声惨叫后,只见这不务正业的货瘫坐在地上,紧紧捂着自己的手,脸色惨白,豆大的汗珠不断的从额头上面沁出来。 “不知死活的傻吊。”杨风冷冷一笑。 然后他又迅速转过身,对另外一个朝自己扑过来的狗伢子、一拳头砸去。 这一砸,正好砸在狗伢子的脸上。 “嗷呜。” 狗伢子也立刻发出一声惨叫。 就像狗咬狗的时候,或者是狗被棒子打的时候,发出的那种痛叫声一样。 痛叫声过后,只见这个狗伢子捂着被杨风一拳头砸歪了的嘴巴,痛苦的将脸捧着。 …… 嘶~ 黑皮见杨风如此能打,那冷峻的神色、立刻凝重了起来。 他没有自己先动手,而是先让四伢子和狗伢子上,主要目的就是想试探杨风的战斗力如何? 究竟有没有像山猴子说得那么神乎其神? 现在看来,山猴子一点也没撒谎。 这个‘芝麻开门皮鞋店’的小老板,身手确实不凡。 或者说,确实会点武功。 只是,在黑皮眼里,此时的杨风,虽然会点武功,能打,但仍然是凡夫俗子一个。 因此,他依然没有撤退的意思。 依然想给杨风来个下马威。 只不过,会大大提高自己的备战级别而已。 就像山姆大叔一样,如果动拳头,在对两河流域国方面,和对龙国方面,重视度肯定是不一样。 对手的段位不同,实力不同,自己的重视度自然也跟着不同。 国与国之间如此,人与人之间也自然如此。 因此,黑皮一下子损失了两员大将,对杨风的戒备一下大大提高。 但仍然不会撤退。 其实,也在杨风的预料之中。 包括黑皮刚才派四伢子和狗伢子打头阵,其目的想试探杨风的战斗力如此,其实,这也在杨风的预料之中。 正因为如此,杨风刚才在出手的时候,才毫不手下留情的给了狗伢子和四伢子雷霆一击。 他就是想让黑皮知道自己的实力有多牛逼,想让黑皮知道自己是不好惹的。 然后,好知难而退。 杨风这么做,倒也不是说他惧怕黑皮。 不是的,他对黑皮可没一点惧意。 在他这个真实年龄已经四十出头的重生者眼里,而且重生前经历过无数大风大浪、还混过社会,黑皮这样的货色,算什么。 连屁都不是。 充其量只是一只小强而已。 杨风之所以不想将事情闹大,主要是在刚才考虑到、自己开了个鞋店在这里。 而且,姐姐和小卓玛、以及燕子、曹细妹她们都在店里面。 生意人嘛,以和为贵。 即便是要教训黑皮,也不是在光天化日之下。 比如在晚上,随便找个地方,给他来个几闷拳,或者是来个几闷棍,让他变成残疾,要不在医院里躺个一年半载的,岂不悠哉。 何必这样傻乎乎的在大白天的摆显出来呢。 是不是? 在正人君子眼里,杨风这种行为无疑是龌蹉的,是卑鄙的,是属于下三滥的手段。 但在杨风看来——或者说是,对于杨风这个在重生前经历过无数风风雨雨见识过无数魑魅魍魉的重生者来说,这种手段,一点也不算什么卑鄙和下流。 因为,他的为人原则是;在好人面前,绝不做坏人。 但在坏人面前,也绝不做什么君子。 这就是杨风后来的人生理念。 如果对付黑皮这种罪恶累累的人渣,还讲什么君子的话,那就不叫君子,而是叫傻子。 所以,杨风并不介意对这样人使用阴招。 哪怕再阴点都无所谓。 但再使用阴招,也绝不是现在这个时候。 现在是什么时候? 现在是下午,是光天化日之下。 真要是真闹毛了,以后自己这个皮鞋店还怎么做生意啊。 何况,今天是开业。 是‘芝麻开门皮鞋店’开张营业的第一天。 所以,杨风并不想将事情闹大。 至少现在不行。 因此,最好的办法是用实力,将黑皮吓退。 如果他实在不想撤退,那么,也没办法,杨风也只好对不起了。 他可不是个什么善男信女来的。 只要是黑皮敢动他的底线,那么,他就敢下狠手。 不惜在光天化日之下将黑皮弄得半死。 皮鞋店也会继续开下去。 至于以后?兵来将挡,水来土掩。 …… “小子,身手不错啊。”黑皮对杨风皮笑肉不笑的道。 “马马虎虎吧。”杨风勉强一笑。 “身上这么牛逼,是不是在哪里练过?”黑皮硬声问道。 “没错,练了一年。”杨风随口撒谎。 “在哪里练的?”黑皮一下饶有兴致的看着杨风。 “昂……是在万友武术馆。”杨风又随口撒谎。 “什么?你也在万友武术馆练过?”黑皮吃惊加兴奋的道。 “没错。”杨风继续撒谎。 然后,擦了擦额头上的细汗。 常言道,做贼心虚。 可杨风发现,自己撒谎的时候,居然也心虚。 没办法,谁让自己是一个五好青年呢。 令杨风颇为意外的是,自己此言一出,没想到这个黑皮立马高兴的道;“我也在万友武术馆练过一年功夫。” “什么???”杨风吃惊的瞪大眼睛。 他万万没想到,这个黑皮居然也在万友武术馆练过功夫? 难怪这个黑皮会这么拽,原来也是个练家子来的。 可自己在重生之前的19岁,也在陈家桥街上混了大半年。 怎么就没有听说过这个黑皮学过武功呢? 真是邪门了。 不过,现在最关键的是,接下来该咋办? 撒谎撒到了钉子上,人家也在万友武术馆练过,自己这个谎,接下来该怎么撒? 试想,如果黑皮再继续问下去的话,比如,你是哪一年学的?或者师父是谁?长什么模样?哪里有一颗痣?武术馆有多大?宿舍在哪里?厕所又在哪里?吃饭的地方又是在哪里?等等之类的。 这样一问,那么,杨风这个谎,铁定是会露馅。 因为,他压根什么都不知道。 于是,一时之间,杨风的脸色愈发的难看了起来。 而就在杨风做贼、不对、撒谎心虚的时候。 黑皮还真这样问了起来。 “小老板,你是哪一年在万友武术馆学的武功?”黑皮虎颜大悦的问杨风。 毕竟,按照古代江湖中人的说法,他们可是同门师兄弟来的,天然就有着一种亲近感…… 第30章;天马流星拳(求订阅) “昂???” 杨风眼珠子骨碌骨碌转了转,然后,急中生智的告诉黑皮;“我是1985年在万友武术馆学的功夫,当时,我才6岁。” 说完之后,杨风觉得放能心了。 因为,他撒谎说他自己是在1985年6岁的时候、在这家武术馆学的武功。 因此,再巧也不会巧到黑皮也是在这个时候、正巧在万友武术馆学武。 再说,就算黑皮真的也碰巧在这一年也在万友武术馆学武功,那么,他这时的年纪也不大。 也才只有几岁而已。 这么小的年纪,再加上过去又有十年之久,因此,许多记忆里的画面,也早已变得模糊。 所以,杨风觉得自己这个谎、撒得特别有水平。 堪称是完美无瑕的谎言。 既顾了此、又未失彼。 真乃彼此兼顾也。 只是,聪明反被聪明误。 杨风满以为自己这个谎撒得很高明。 但他不知道的是,在1985年,这家武术馆还没开馆。 而这家武术馆的馆长兼教练,还不知道在哪里混球。 杨风不知道,但作为一名真正在这家武术馆学过武术的弟子,黑皮自然知道。 因此,黑皮质疑的看着杨风,道;“1985年?——不可能吧?1985年的时候,这家武术馆还没有开,刘万友师父还在嵩山……” “啊?”杨风懵逼。 然后赶紧改口;“哦,可能是我记错了,不是85年,而是~88年,当时我9岁,好像那年,我父母通过熟人,送我去万友武术馆学武功。” 说完后,杨风有点心虚的擦了擦脸。 虽然作为一个很有料道的重生者,他不会惧黑皮这个二打溜的货色,可作为一个‘认为自己并非是坏人’的大爷们来说,撒谎终究是不对的。 哪怕是善意的谎言,心里都多多少少会有些发虚。 可自己这算善良的谎言么? 最多应该勉强是~算。 因此,杨风心里自然是没有那么淡定。 “88年?那还差不多。”黑皮点头。 接着,黑皮又道;“我也是这一年,父母送我去万友武术馆学功夫。” “不会吧?这么巧?”杨风惊道。 “还真是这么巧,所以,咱们不但是同门,还是同届,如果是在古代的话,咱们就是真正的师兄弟。”黑皮点头道。 接着,他问杨风:“对了,你当时去咱们万友武术馆学武的时候,是几月份?” “好像是?……五月份,反正是夏天。” “呵呵,那我是你师兄,因为,我过完春节,父母就送我去报名了。” “???” “所以,我是你真宗的师兄,而你是我正宗的师弟。” “???”杨风继续一头雾水。 这剧情,恐怕连小说里面和电影里面,都没有这么狗血吧。 这些混混来收保护费,来闹事,自己反抗,然后,居然稀里糊涂的弄出一个师兄来。 太狗血了。 只是,接下来该怎么接这个便宜师兄的招? 除了走一步算一步,貌似也没有更好的办法。 所以,杨风此时此刻,心里是巴不得这个黑皮赶紧带着他的人马离开。 别再让自己烧脑细胞了。 没想到,就在杨风这么期待的时候,黑皮反而在凳子上坐了下来。 然后,他亲热的问杨风;“师弟,你当时是住在那间宿舍?还记得吗?” “这个?咦——倒忘了,毕竟嘛,那时还小,又过去有这么多年了,所以,忘了。” “呵呵,你现在也不大,再说现在也才是95年,离88年也才7年而已,哪里有这么容易就忘记了,除非是患了健忘症。” “呃……” “对了,师弟,你当时学的究竟是哪门功夫?看你刚才打出来的那套拳,是什么拳术?我怎么从来没见师父打过?更没见他教过?” “呃,这个?我这拳术是?……” 就在杨风脑补那些乱七八糟的拳术名字时,一旁的小卓玛突然替他回答了。 “我老舅打的是天马流星拳!~”小卓玛神气的告诉黑皮。 “天马流星拳?”黑皮魔怔了一下,然后细细思索。 这拳法的名字还耳熟啊。 只是,怎么也想不起来了。 就在黑皮纠结这个什么‘天马流星拳’的来路时,小卓玛往前走几步。 然后,骄傲的挺起小胸膛,自豪的对大家说;“我舅舅在什么朋友武术馆学的这套天马流星拳,可厉害呢,能一下打倒七八个、不、打到一百个、一千个……而且,我老舅在使出他的天马流星拳的时候,比那个圣斗士星矢还要牛,圣斗士星矢在打天马流星拳的时候,还总喜欢哇哇的大叫一声,可是我老舅连叫都不用叫,直接就把这套拳法打出去了,就像刚才,二话不说,就放倒了两个狗腿子,哈哈哈……” “别胡说。” 看着这个小淘气鬼一本正经的胡说八道,杨风赶紧上前止住。 “我这小外甥女净瞎说,你崩信她的。”杨风对黑皮道。 “我不会,师弟,你放心,小孩子嘛,都这样,喜欢调皮,你师兄我家的那个小侄子也是一样,经常喜欢胡说八道,有时,我哥哥和嫂子揪他的耳朵都没用,反而越说越高兴。”黑皮笑道,并故意把‘你师兄我’这四个字的音加重。 与此同时,他也终于想起来了。 这个‘天马流星拳’,不就是小时候看过的那部东瀛动画片《圣斗士星矢》里面那个男一号的看家本领么。 记得那个男一号一出手,嘴里就会大喊一声“天马流星拳”。 就在黑皮脑子里尽冒出小时候看的那部东瀛动画片《圣斗士星矢》的一页页画面时,外面有顾客来买皮鞋了。 见有顾客进来,杨风赶紧对黑皮道;“师兄,今天有点忙,改天咱请您喝酒,咱们师兄弟好好痛饮一回,怎么样?” “好,没问题。”黑皮赶紧站了起来。 接着,他带着自己的人马,从‘芝麻开门皮鞋店’撤退。 在撤退之前,黑皮严厉警告他的手下们,以后别来招惹,如果谁招惹他师弟和这家皮鞋店的话,就等于是跟他黑皮为敌。 “好。”黑皮带来的七八个小混混异口同声。 唯独山猴子,是满脸的不甘心。 第31章;五中的美术老师(求订阅) 黑皮带着他的手下们离开后,小小的‘芝麻开门皮鞋店’里面,顿时又清静多了。 进来店里的是个男顾客。 四五十岁的样子,长得单单瘦瘦,戴着一副近视眼镜,穿得很斯文,白衬衣,的确良布料的黑色直筒裤,脚上穿的是一双深黄色的带子凉鞋,腋下夹着一个黑色的公文包,气质十分儒雅,从外形上判断,应该是个老师、或者镇衙门的工作人员之类的。 见店里有顾客上门,杨风自然是分外高兴。 做买卖,顾客就是上帝。 哪怕说是衣食父母,都不为过。 于是,杨风赶紧微笑的看着这位男顾客,然后想过去打招呼。 没想到,就在杨风准备过去服务的时候,小卓玛抢先了一步。 “这位帅伯伯,您好,欢迎您光临本店。”小卓玛就像是一个专业的奢侈品店售货员似的,十分有礼貌的跟顾客打招呼。 男顾客正在看皮鞋,见蹦出来一个这么小的女老板,当即愣了一下。 然后,他推了推架在鼻梁上的近视眼镜,满脸喜爱的看着小卓玛。 “嘻嘻。”小卓玛保持着职业性的笑容,表情十分认真而又敬业的看着这位男顾客。 就在这时,杨风的姐姐杨琴对小卓玛说;“小卓玛,过来,不要打扰你舅舅做生意。” 小卓玛一脸的不乐意;“小姨,我不会打扰老舅做生意,您放心,我也会做生意的。” 接着,这个小家伙有模有样的对男顾客说;“帅伯伯,请问您喜欢什么样的款式?我们店的款式多种多样,一定可以让您满意,如果您还不满意的话,可以将您心里喜欢的款式告诉我舅舅,他会设计。” “哈哈,有意思。”男顾客高兴的仰头大笑。 然后,他问小卓玛;“小家伙,你叫什么名字?” “我叫卓玛。” “卓玛?”男顾客想了想,然后躬腰,好奇的打量着小卓玛;“这不是藏族人的名字吗?” “是的。” “那你是藏族人。” “yes。” “???” “帅伯伯,请问,您喜欢什么样的款式,尽管挑,尽管选,另外,我舅舅也会设计哦。” “我知道,我一看您们贵店画了这么多皮鞋素描图,就知道您们贵店的老板会设计皮鞋。” 接着,男顾客又仔细盯着小卓玛,然后,又抬脸盯着杨琴,若有所思。 好一会儿,他才缓缓的对杨风道;“这店里的这些素描皮鞋的图,都是您画的?” “呵呵,是的。” “您会设计皮鞋?”男顾客满脸狐疑。 要知道,杨风才只有16岁(虚岁),看起来是一脸的稚气,就跟个没有成熟的大娃娃似的。 这么小,就是皮鞋设计师?会素描?这令这位男顾客无论如何也感到难以置信。 狐疑了一会儿之后,这位男顾客对杨风说;“其实,我也是画画的。” “您是个画家?”杨风感到有点意外。 虽然杨风判断这位男顾客不是个干农活的人,应该是个什么老师或者镇衙门里面的公差之类的。 可他怎么也没有将这个男顾客和‘画家’联系起来。 因此,当这个男顾客说‘他也是画画的’时候,杨风感到比较出乎意外。 “画家谈不上。”男顾客推了推架在鼻梁上的近视眼镜。 “那您是?……” “呵呵,我是五中的美术老师。” “美术老师?难怪呢,失敬,失敬。” 在陈家桥镇上,除了小学和初中之外,还有一所高中学校,全名叫‘新宝县第五高级中学’。 这所高中的教学质量很差,是全新宝县倒数第一第二的一所高级中学,每年高考,大学的成功率非常低,寥寥无几。 并且,那几个考上大学的,也都是一些普普通通的本科。 像985和211之类的,想都崩想。 因此,到这所学校念高中的,基本都是那些成绩差的。 他(她)们考不上重点高中(或中专),但读技校又不甘心。 于是,便跑到这所号称是‘打胎学校’的学校里来混文凭。 毕竟,这个年代,高中文凭还是比较吃香,许多家庭条件好的娶媳妇或者嫁女婿,如果对方是个高中文凭的话,哪怕其它方面普通一些,也会大加分。 而不像十几年后,满大街都是大学生,至于高中生,地位是一落千丈。 “呵呵,请问小老板,你是在哪里学的素描?”男顾客笑脸看着杨风。 “昂……”杨风骨碌骨碌的转了转眼珠子,然后撒谎道;“我念初中的时候,我们班的美术老师画画特别好,我的素描,都是他教的。” “哦,原来如此。”男顾客一副恍然大悟的样子。 接着,他指着墙壁上和门外的那些素描的皮鞋效果图,对杨风道;“小老板,你的素描,很有水平,层次感处理得很好,明暗交界线很到位,高光部分和阴影部分,都处理得非常好,这样的素描功底,绝非几个月的初学者就能画出来。” “呵呵,老师,您过奖了,涂鸦之作,难登大雅之堂,哪里能和您相比啊。”杨风忙道。 “不。”男顾客推了推鼻梁上的近视眼镜,摇了摇头,轻轻叹道;“其实,我的素描水平很一般,像其它的水粉技巧、油画技巧、也都很一般,否则,我就不会跑到这种地方来当美术老师了。” “您太谦虚了,您这是韬光养晦,是在为了今后的重生而在涅槃——再说,当老师也并没有什么不好,老师这门职业,是非常伟大的,关系到祖国的未来……” “呵呵,言之有理。”男顾客拍了拍杨风的肩膀,用诧异的眼神打量着杨风。 然后,推了推鼻梁上的近视眼镜,开始认真的看货柜里面的各种皮鞋。 看了一会儿后,他指着货柜里面一双圆头皮鞋,问杨风;“请问小老板,这双皮鞋多少钱?” 杨风朝里面瞄了一下,然后彬彬有礼的告诉这位男顾客;“不喊价,五十块。” “好。” 男顾客很干脆的从钱包里面掏出五张大团结。 然后,他笑着对杨风说;“我先交钱,再试鞋子,够有诚意吧。” “谢谢,谢谢。”杨风忙道。 第32章;拉鞋绑(求订阅) 在提着皮鞋离开‘芝麻开门皮鞋店’的时候,这位身份是美术老师的男顾客对杨风笑道;“杨老板,不,我还是干脆喊你小杨吧!——小杨,我其实本来是来看皮鞋的,因为我家里还有三双皮鞋,都是我老婆买的皮鞋,平时很少穿,我今天是闲着无聊,来您们店看好玩的,见你会美术,人又这么直爽,索性就买了一双……” “谢谢您了李老师。” (这位美术老师姓李) “不客气——再说,咱们一手交钱,一手交货,谁也不欠谁,有什么好谢谢的。” “呵呵。” “对了,小杨,有空的话,咱们好好喝一杯,怎么样?” “好。” “那就一言为定。” “一言为定。” …… 看着李老师提着皮鞋离开‘芝麻开门皮鞋店’,大家都用意外加崇拜的眸神看着杨风。 包括燕子和曹细妹,亦是如此。 “风哥哥,你刚才谈生意的样子好帅啊。”燕子跑过来对杨风道。 “哪里,燕子,你风哥哥只是长得帅而已。”杨风看玩笑的道。 “切,臭美,小妹夸你一句,就分不清东南西北了。”燕子嗔道。 然后,她努了努嘴,要堂哥杨风瞧一下曹细妹。 杨风心领神会,偷偷将目光朝曹细妹瞅去。 就在这时,小卓玛这家伙跑过来。 这小家伙拉着杨风的手,望着杨风说;“老舅,燕子姐姐说得没错,你好帅啊。” “你听见了?” “嗯嗯。” “哈哈,帅你个头,你老舅我不过就是会画画会做生意而已,其它毫无可取之处了。”杨风笑着朝小卓玛的小琼鼻刮了一下。 “老舅,亲我一口。”小家伙指着自己的小脸蛋,对杨风道。 “亲一口没问题,不过,以后不许你说老舅帅了。”杨风戳了一下这小家伙那精致玲珑的小琼鼻。 “好,本小姐以后保证不会说老舅很蟀了。”小家伙边说,边歪着小脸蛋,让杨风亲。 “哈哈哈!~”小家伙的萌样,把大家都逗乐了。 …… 亲了一口小卓玛之后,杨风本来想找鞋楦,然后拉几双鞋绑,明天好做出来。 因为,今天卖了这么多皮鞋出去,又订做了两双,必须要赶出来。 只是,燕子和曹细妹都在店里,自己说了要教她们画画,因此,杨风计划,晚上再拉鞋绑算了。 反正也来得及。 只是,在晚上拉出来的鞋绑,没有白天拉出来的效果这么好。 是这样的,拉鞋绑对光线度比较有要求,因为拉鞋绑,既要将鞋绑拉光滑、拉紧,还得要将鞋面拉正,不能拉歪了。 除此之外,拉鞋绑必须要将左右两只都拉对称。 高矮、长短、以及前面的鞋头,都要拉对称。 这样一来,除了在下力的时候要均匀之外,还要亮起眼色。 也就是说,要用自己的眼睛来看,看拉的鞋绑左脚和右脚有没有对称。 如果没有对称的话,就必须赶紧调。 否则,一旦在烤箱里过了夜,鞋绑完全定了型,想调都没法调了。 而在使用眼力的时候,对光线度就存在一定的要求了。 因此,白天拉出来的鞋绑,比晚上拉出来的鞋绑,通常会更漂亮些。 当然,如果是做皮鞋的老师傅,那就另当别论了。 因为,他们在拉鞋绑的时候,往往凭感觉,就能知道左右脚的鞋绑有没有拉对称。 但杨风在这方面,算不上老师傅。 虽然他以前学过做皮鞋,可后来,从白云学院出来之后,从事的都是皮鞋设计这个职业了。 所以,在拉鞋绑方面,算不上老师傅。 只是会拉而已。 …… 要说燕子和曹细妹这俩闺蜜,善解人意的功夫太到位了。 就在杨风想先教她们画画的时候,她俩都不学了。 “风哥哥,依小妹看,还是下次有时间的时候,再教我和细妹画画吧,再说,我和细妹还有点私事,所以,我们今天下午就不学了。”燕子对杨风这么说。 杨风本来想挽留一下,说“没关系,今天下午也可以教的”。 但见燕子说她和曹细妹还有点私事要去解决,因此,便放弃这个念头了。 “好吧,下次有时间再教你们画画吧。”杨风对燕子和曹细妹笑道。 “谢谢风哥。”燕子高兴的道。 然后,她跟杨风说她和曹细妹还有点私事,所以先回去了。 杨风想了想,点头道;“好,你们去吧,下次有空,再好好的教你们学画画。” “谢谢风哥哥。”燕子调皮的道。 接着,燕子和小卓玛抱抱。 然后和曹细妹手牵手的离开了‘芝麻开门皮鞋店’。 …… 就在燕子和曹细妹刚离开‘芝麻开门皮鞋店’的时候,天空忽然打了几声雷。 然后,滚滚乌云从远方以雷霆之势的挤压过来。 看着突变的天气,小卓玛着急的对杨风和他姐姐杨琴道;“小姨,老舅,您们说燕子姐姐和细妹姐姐会不会被淋雨啊?” “不会的。”杨风道。 “为什么啊?”小卓玛天真无邪的看着杨风。 “因为不会下雨——不对,因为大雨不会下到陈家桥镇上来。” “老舅,为什么大雨不会下到这里来啊?” “你难道没有看见那些乌云被风吹得往另外一个方向跑了吗?” 小卓玛赶紧翘着她的小pp,往外面的天空望去。 然后,很快回来,对杨风点点头;“好像是喔。” …… 为了将上午卖断码的那些皮鞋做出来,杨风赶紧找鞋面、鞋楦、以及纸板。 将前任老板俩口子剩余的那些鞋面找対码之后,杨风又将鞋楦和鞋样以及纸板找到。 找到之后,他一手拿着圆珠笔,一手拿着鞋底的样子,开始在纸板上画了起来。 做皮鞋,看起来简单,其实很复杂。 包括制作皮鞋的时候,各种各样的小工艺程序,数不胜数。 如果拉鞋绑的话,这画纸板的工作,是少不了的。 因为,鞋楦上面没有订纸板,这鞋绑就没法拉。 所以,对于拉鞋绑来说,画纸板是第一步。 纸板是什么呢? 就是皮鞋鞋垫和鞋底之间的那层纸皮。 在拉鞋绑之前,要先用鞋底的鞋样,将一双双鞋底的弧形在纸板上画出来。 然后再用刀削下来。 接着,订在鞋楦的底面,再用撇刀顺着鞋楦底面的弧形,将纸板削出鞋底的形状。 然后再用条刀将纸板的边沿笑成斜坡型。 然后,才可以将刷好糯米胶和放好撑跟和包头黄的鞋面蒙在上面,开始拉…… 第33章;萧炎和消炎(求订阅) 杨风系着围布、握着‘龙头铁夹’在拉鞋绑的时候,姐姐杨琴和小卓玛俩人在一旁静静的看着。 这俩家伙摆出的姿势很有意思。 杨风的姐姐杨琴坐在杨风对面的竹椅上,两双玉手的背托着下巴,水汪汪的杏眼目不转睛的看着弟弟如何拉鞋邦。 而小卓玛呢。 这小家伙站在杨琴的左边,一只手叉腰,另一只小手背也是托着自己那小巧的下巴,手肘则撑在杨琴的秀肩上,一双清澈的大眼睛睁得大大的,就像她的‘小姨’杨琴一样,也是目不转睛的看着‘老舅’杨风如何拉鞋邦,那认真的样子,要多萌有多萌。 杨风也在认真的拉着。 除了几天前,在转让这家皮鞋店的时候,为了在父母面前证实自己会做皮鞋,杨风才拉过几双鞋绑之外,他已经有很多年没有拉过鞋绑了。 三天不练手生,三天不唱口生。 时隔这么久,杨风拉鞋绑的水平自然大不如前。 但并不说明他不会拉。 只是没有那么熟练而已。 而且,拉着拉着,他也慢慢的找到了手感。 因此,‘龙头铁夹’在他手里舞得是呼啦呼啦。 至于鞋面,刷好了糯米浆之后,在鞋楦上面放正,就用三颗小铁钉分别将鞋绑的前面和前绑的左右两侧都固定住。 然后,将后绑用小铁锤敲下来,再将鞋后跟的高矮定位。 然后便是三下五除二的往上面栽小铁钉。 不到一会儿,杨风已经拉好了三只鞋绑。 看着杨风拉鞋绑拉得如此认真而又卖力,姐姐杨琴有点心疼,时不时的帮他擦脸上的汗。 在帮弟弟擦脸上的汗的时候,杨琴又忍不住的问;“风伢子,姐姐想问你个事,希望你能跟姐姐说实话。” “嗯,姐你问吧。” “风伢子,你说你学做皮鞋是梦里面的一个白胡子老爷爷教的,这话蒙爸妈可以,但想蒙你老姐,肯定是蒙不到,你老姐没那么迷信,现在,就我们这几个人在这里,风伢子,你就跟姐说实话,你这门皮鞋手艺,究竟是跟谁学的?” “是呀,老舅……”小卓玛这小屁孩也跟着说;“就我们这几个人在这里,你就跟小姨说实话,告诉小姨,究竟是跟谁学做皮鞋的,说了也不用担心,您就放心好啦老舅,您说了之后,我小卓玛肯定是会守口如瓶的。” 说完后,这小家伙睁大眼睛,十分认真而又好奇的看着杨风。 “守你个头。” 杨风又疼又爱的看着这个便宜得来的‘小外甥女’。 他本来想伸手去捏这个小家伙的小脸蛋,可突然发现自己的手很脏,全是黏糊糊的糯米浆和小铁钉上面的锈迹,因此,赶紧又作罢了。 看着姐姐和小卓玛都很认真等自己回答的样子,杨风皱着眉头,暗忖对策。 须臾,他呵呵一笑,对小卓玛道;“小卓玛,你想不想听老舅讲故事啊?” 一听杨风说要讲故事,这个小家伙的孩子天性立马迸发出来。 只见她赶紧直起小身子,伸起一双小手臂,嘴里大大的说一声;“想!~” 杨风见自己‘避重就轻’这一招这么一下就奏效了,乐得呵呵一笑,然后他得意的看着姐姐,问小卓玛;“小卓玛,你想听舅舅讲什么故事给你听啊?” 小卓玛想了想,告诉杨风;“我想听孙悟空三打白骨精的故事。” “这故事太老套了,不够精彩。” “老舅,那您想讲什么样的故事呀?” “老舅想跟你讲一个又很好听、但又是一个前所未有的故事,特别的新颖,你喜欢吗?” “好,喜欢的话,那老舅就开始讲了啊。” 接着,杨风一边拉鞋绑,一边开始跟小卓玛讲;“在很久很久以前,有一个小帅哥,他的名字叫萧炎,他有一个妹妹,叫萧薰儿。这个萧炎呢,他是一个废材,但同时,他也是一个天才,更让你想不到的是,他是一个从现代世界穿越过去的……” “穿越?”杨风的姐姐杨琴和小卓玛异口同声,都用颇为不解的眸神看着杨风。 然后,小卓玛好奇的问;“老舅,您说的这个穿越是什么意思呀?” “这?~” 杨风迅速开动脑筋,然后迅速组织了一下语言。 接着,向小卓玛和他的姐姐杨琴解释;“穿越的意思就是,现代社会的人,因为某种原因,而突然穿越、哦不、突然回到了古代,这就叫穿越!~” “一个现代的人,因为某件事情,突然回到了古代?——哇噻!~”小卓玛睁大眼睛,满脸的不可思议和兴奋。 而杨风的姐姐杨琴和小卓玛也是一样,满脸的不可思议以及兴奋。 在她俩看来,这种事情,太前卫了,太超现实主义了。 看着这俩家伙这种夸张得超乎寻常的反应,杨风不禁摇了摇头。 但作为一个重生者,杨风也能理解。 他完全能理解,姐姐和小卓玛的这种超常反应。 要知道,‘穿越’和‘重生’这些词汇,虽然在他重生之前的那个年代是烂大街了,就连三岁小孩都知道是怎么回事,尤其是在各大电子书,不是穿越或者重生,人家压根不会瞄一眼。 可在这个年代,却是非常新颖的。 黄易大大的《寻秦记》才在这一年开始出版。 至于被古天乐他们搬上银幕,则还要再过两年之后。 因此,姐姐和小卓玛她们的反应如此夸张,根本就不足为奇。 别说是她俩,哪怕换成是杨风自己本人,要是不因为重生的话,在这个年代,他听到穿越这种事情,反应肯定也是和姐姐以及小卓玛一样,会觉得非常的新颖和非常的匪夷所思。 试想,一个人,怎么可以回到古代呢? “呵呵,小卓玛,舅舅讲的这个故事,你喜欢么?”看着小卓玛夸张的表情,杨风忍不住的问。 而且,他要的也是这种效果。 要不是用这种话题将话题引开,估计姐姐和小卓玛这俩家伙会一直追问‘自己这门皮鞋手艺究竟是跟谁学的’。 “喜欢喜欢,老舅,我非常喜欢。”小卓玛赶紧激动的回答。 然后,这小家伙擦了擦小额头上的细汗,一边扳着小手指,嘴里一边自言自语的道;“好刺激啊,一个现代的人,居然可以回到古代?我滴个神啊,这种故事太好听了,比孙悟空三打白骨精还要好听。” 自言自语完之后,小家伙赶紧又激动的对杨风道;“老舅老舅,您继续讲,这个消炎哥哥,跟小薰儿姐姐怎么啦?” 第34章;斗破苍穹(求订阅) “好,没问题。” 见小卓玛这小家伙如此高兴,杨风心里自然也跟着高兴。 于是,他继续开始跟小卓玛和姐姐讲萧炎和萧薰儿的故事。 …… 杨风讲得津津有味。 他的姐姐杨琴和小卓玛也听得津津有味。 这一大一小两位美女,是从来没有听得这种新颖而又有趣的故事。 什么‘穿越’什么‘斗气’什么‘斗之气’之类的新鲜名词,是闻所未闻。 听起来,比《西游记》和《封神榜》这些神话故事还要玄乎。 而对于杨风来说,这样的故事简直是小菜一碟,信手拈来。 作为一个从二十多年后重生过来的重生者,像这种题材的故事,他是随随便便就能抓出来一大堆。 他现在跟姐姐和小卓玛讲的这个故事,叫《斗破苍穹》,是一本吊炸天的以东方玄乎为题材的网络小说来的。 现在这个年代的人自然是一无所知,可十几年后,这本网络小说将会在一个叫‘点娘’的小说网站上横空出世,点击率破亿,均订数万,出版后,实体书也畅销百万册,而且热度一直不减,直到杨风重生前的2021年,它的人气仍然没有被超越,在企鹅书城里面,依然是畅销榜上的常客,并且,改编影视后,播放量数十亿,甚至因为这本书,还出现了一个新的成语,叫‘恐怖如斯’。 其中里面最流行的一句话,居然被无数的青少年视为座右铭。 这句话便是;莫欺少年穷。 更牛逼的是,这本网络小说的作者,在写这本书的时候,居然是一个只有十几岁的少年。 还真是恐怖如斯啊。 当然,杨风虽然觉得这个少年作者很牛逼,能够写出如此吊炸天的网络小说,但并不崇拜。 因为,再流行,也只是网络小说,没有一点营养,难登大雅之堂,始终无法被主流认可,更无法像《百年孤独》或者《阿q正传》《平凡的世界》等巨著一样流传下去。 因此,这种书拿来消遣一下还可以,或者是当成故事讲出来,逗小卓玛这样的小盆友开开心还可以,但其它方面就不行了。 作为一个从二十多年后重生过来的重生者,杨风不担心没有故事讲。 因为,在重生前,业余时间,杨风很喜欢看网络小说。 除了《斗破苍穹》之外,还有《凡人修仙传》《完美世界》《诡秘之主》等大量的网文。 只要小卓玛和姐姐喜欢听,他可以以人格作为担保,这些故事,哪怕是讲一辈子,也讲不完。 因此,杨风根本不担心。 只要小卓玛和姐姐喜欢听就ok了。 …… 讲着讲着,杨风很快讲到了萧家比武。 小卓玛和姐姐杨琴俩都聚精会神的听着。 眼睛挣得大大的,认真的看着杨风往下讲,生怕漏过什么精彩的桥段似的。 就在杨风讲到萧炎突然遭到纳兰嫣然退婚的时候,突然,外面来顾客了。 进来的这个顾客是个年轻漂亮的女子,穿得很时髦,戴着一个洁白无暇的太阳帽,身上穿着一身洁白的连衣裙,脚上是一双透明的高跟凉鞋,肩膀上背着一个小挎包。 这个女顾客进来之后,便在店里东看西看。 见有生意上门了,杨风赶紧将注意力转移到这个女顾客身上。 他想起身,去做这笔生意。 毕竟,根据重生前的经验,顾客来店里买鞋子的时候,先看(她)脚上穿的是什么鞋,好判断对方是不是真的想买。 判断好了之后,最好一直陪着顾客,热情而又礼貌的伺候,脸上始终保持微笑。 这样,就算是那种摇摆不定的想买又不想买的顾客,但你的服务态度如果做得这么完美,那么,这笔生意就起码已经成功了百分之七十以上。 剩下的百分之三十,则要看自己的口才和能力了。 杨风本来想起身,跟顾客谈生意。 可见姐姐已经起身了,于是,他又放弃了这个念头。 然后继续握着‘龙头铁夹’,认真的拉鞋绑。(注;龙头铁夹是专门用来拉鞋绑的一种工具,会做皮鞋的兄弟们应该都知道) 毕竟,自己开这皮鞋店不会是一天两天,而是很多年,甚至一辈子。 这么长的时候,让姐姐单独的锻炼一下,也未尝不是件好事。 总不能随便什么东西,都要自己亲自来搞定吧。 如果是这样,等生意做大了之后,哪怕自己有三头六臂,都会累得够呛。 所以,让姐姐单独锻炼一下,没什么不好。 再者,杨风也相信姐姐的口才能力。 姐姐虽然书念的不多,但从小聪明伶俐,脑袋瓜子灵活,嘴巴也很甜。 因此,让姐姐单独做生意,杨风放心。 …… 杨风的姐姐跑去做生意之后,小卓玛也赶紧跟着跑去了。 这小家伙虽然才只有六岁,但却非常会见机行事。 因此,一见店里来顾客了,她不再纠缠杨风讲‘消炎哥哥和消薰儿’的故事。 而是像个小大人似的,赶紧跟着‘小姨’一起去做生意。 接着,这个小家伙就像个小空姐一样,在女顾客面前摆出一个十分淑女的posture。 只是,令这两位美女失望的是,这位漂亮时髦又年轻的女顾客,并不是来买皮鞋的。 她在店里看了一会儿之后,就离开了。 甚至连单价都没有问一下。 杨琴和小卓玛面面相觑。 然后,小卓玛做着‘无奈’的表情,耸了耸肩,摊开双手。 等这个女顾客完全走出‘芝麻开门皮鞋店’的时候,她赶紧又跑了过来。 然后,迫不及待的对杨风说;“老舅,刚才讲到哪里来了?继续讲,再继续讲。” 见这小家伙一副急不可待的样子,杨风又好气,又好笑。 他十分疼爱的看着这个小家伙,然后故意逗她;“不好意思,你老舅忘记了。” “不会吧,老舅,你还这么年轻,难道就得健忘症了?” “我不知道,反正想不起来了。” “那好吧。”小卓玛无奈的叹道。 接着,这个小家伙颦蹙着小柳眉,仔细想了想。 想了须臾后,她突然高兴的告诉杨风道;“对了,老舅,我想起来了,您刚才好像是讲到那个叫什么消炎的哥哥在他们消家的比武场上和什么消灭比武的时候,一个叫什么辣妹子的小姐姐突然跑来了,然后,这个辣妹子小姐姐要和消炎退婚。” 第35章;纳兰嫣然(求订阅) (感谢各位兄弟的打赏,万分感谢,万分感谢。) —— —— —— “没错,刚才好像是?讲到?~他们比武这里来了。”杨风故意这样道。 接着,他帮小卓玛纠正;“小卓玛,你搞错了,这故事里面可没有一个叫什么辣妹子的,只有一个叫纳兰嫣然的小姐姐。” “喔喔喔~” 小卓玛一副恍然大悟的样子;“是喔,老舅,您说的好像是娜娜嫣嫣,不是辣妹子,不好意思,老舅,是我弄错了。” “不是娜娜嫣嫣,是纳兰嫣然。”杨风再次帮这个小家伙纠正。 “娜娜俨然?”小卓玛睁大眼睛,仿佛这个名字对于她来说,太古怪,或者是太新奇。 “小卓玛,你又搞错了,不是娜娜俨然,而是叫纳兰嫣然。”杨风再再一次帮小卓玛纠正。 为了以免这个小家伙再弄错,杨风干脆用笔在本子上面将这个名字写下来。 将‘纳兰嫣然’这四个字写下来之后,杨风又担心这个小家伙不认识这几个字。 于是,他又在‘纳兰嫣然’这四个字上面,用拼音注释。 不过,就在杨风注拼音的时候,小卓玛告诉他;“老舅,您放心吧,这几个字本小姐都认识,所以您不用在上面写拼音这么麻烦。” “你都认识?”杨风质疑的看着这个小家伙。 要知道,这小家伙现在才只有六岁。 按照这个年代的正常入学年龄,像她这个年纪的小盆友,大多数还在上幼儿园。 甚至有的小盆友还没有上幼儿园。 而是在家里玩过家家,或者是煮灰饭饭。 然后要到七八岁的时候,才会进幼儿园。 因此,这小家伙说自己都认识这几个字,杨风是不大相信。 “老舅?”小卓玛好像已经看出这位‘舅舅’对自己不相信似的;“老舅,您是不是不相信我说认识这几个字?” “哦,我没,没……” “您都写在脸上了啊老舅。” 接着,这个小妖孽道;“老舅,您也太小看我小卓玛了,这几个字算什么,哪怕比这几个字更难的繁体字,我小卓玛都认识,还有像那些甲骨文啊,小篆啊,隶书啊,金文啊,大篆啊,等等这些,本小姐都认识。” “不会吧,小卓玛,你这么牛逼?”杨风惊道。 要知道,小卓玛说的这些古文,可不是一般的古文。 尤其是像甲骨文,只有那些文字专家们才能认识。 而她一个才只有六岁的小屁孩,居然也说自己认识。 看来,这个小家伙真是将自己也当成了一个像她一样、不、比她还小的三岁小孩来忽悠了。 “老舅,看来您还是不相信呐?”小卓玛睁大眼睛,双手托着下巴,萌萌的看着‘老舅’。 “???” “老舅,您要是不相信,哪天可以考考我小卓玛,看我小卓玛有没有忽悠您。” 说完之后,这个小妖孽赶紧接着又说:“不过,老舅,现在您得讲故事,否则,被吊胃口的滋味可太难受了。” “那好吧,老舅就信你一次。”杨风无奈的点头。 “老舅,这不是相信不相信的问题,而是我小卓玛有没有吹牛的问题——要不老舅,我这么跟您说吧,真的假不了,假的真不了,是真还是假,考考就知道。” “肯定要考考的。” “随便,乐意奉陪——不过老舅,您现在的问题是得赶紧跟我讲这个叫什么什么纳兰嫣然是如何退婚的,否则,我这心里被吊得实在难受。” “好吧。”杨风‘没声好气’的朝小卓玛瞄了一下。 接着,他又开始跟小卓玛讲纳兰嫣然向萧炎这个废材退婚的故事。 …… 开业的这一天,‘芝麻开门皮鞋店’的生意是十分兴隆。 才短短一天的功夫,居然一共销售了十二双皮鞋出去。 要知道,这可是夏天淡季啊,而不是冬天那种黄金季节啊。 并且,这天又不是赶集。 居然卖了这么多皮鞋出去,实在太逆天了。 不,确切的说法应该是很反常。 在陈家桥镇这种穷得鸟不拉屎的小山镇上,不是旺季,也不是赶集,一天居然卖了这么多皮鞋出去。 这恐怕是财神爷在暗中相助。 否则,怎么会出现这样的怪事。 不过,不管这事有多怪,可毕竟是现实,而不是幻想,不是做梦,所以,杨风也只好‘接受’这个远远超出他预测的结果。 这十二双皮鞋,其中有十双是卖现成的,另外两双是订做的。 卖现成的包括七双男式皮鞋和五双女式皮鞋。 订做的分别是一双男式皮鞋和一双女式皮鞋。 男式皮鞋的利润,除去材料成本和人工费用,是30块钱一双左右。 女式皮鞋的利润,除去材料成本和人工费用,是20块钱一双左右。 粗略的估算一下,杨风这家‘芝麻开门皮鞋店’今天一共挣了三百多块钱。 啧啧,1995年,一家这样的小皮鞋店,一天挣三百多块钱,这是个什么概念? 而且,现在天还没有黑,说不定在晚上还会有生意上门。 开张第一天,生意这么兴隆,真是大大超出了杨风的预计。 本来,杨风是这么想的,今天是第一天开张,最多卖个两三双皮鞋出去,他就感到心满意足了。 毕竟现在是淡季,又不是赶集这一天,因此,只要不‘打白板’,他就心满意足了。 甚至,哪怕是‘打白板’,他也能够理解。 毕竟现在是淡季,不是旺季,也不是赶集。 所以,就算是‘打白板’,他也是做好了这样的心理准备。 他本来也考虑过明天赶集的时候开业。 可明天是单日子。 而且赶集的时候,人太多了。 这个年代,陈家桥街上又非常乱,他可不想在第一天出什么不吉利的纰漏,因此,才选择在这一天开业。 他还想着;如果今天实在没有卖一双出去,就在下午搞个‘优惠大酬宾’的活动。 结果倒好,天还没有黑,就销售了十二双皮鞋出去。 看来,这样的好兆头,完全是预示着自己这个重生者的幸福未来正式启动啊。 …… 这天晚上,由于杨风要忙着拉鞋绑,因此,是姐姐杨琴买菜做饭。 姐姐杨琴去菜市场买菜的时候,小卓玛依然守在‘老舅’杨风面前。 当然,这个小家伙不是在学杨风拉鞋绑,而是在守杨风的故事《斗破苍穹》。 讲比写,可要轻松简洁得多。 该漏的地方漏,该删的地方删。 至于精彩的部分,就浓墨重彩几句。 讲了一个下午,杨风已经讲到‘萧炎在戒指里面遇到药老’的这个剧情阶段来了。 小卓玛是听得津津有味、如痴如醉。 同时,她也十分崇拜的看着自己的‘老舅’。 没想到,这个‘老舅’不但会做皮鞋,而且还会讲故事。 并且还讲得这么好听。 哈哈,以后,这耳朵可有享受了。 小家伙心里美滋滋的。 她托着小小的下巴,目不转睛的看着自己的‘老舅’所讲的这个故事,接下来会何去何从。 而杨风也是乐不知彼。 他特别喜欢这个藏族小女孩。 聪明伶俐,漂亮善良,活泼可爱。 因此,小卓玛高兴,他也高兴。 不过,接下来,杨风发现自己高兴不起来了。 因为,他在一边拉鞋绑一边准备好好给小卓玛讲‘萧炎在戒指里面遇见药老’的精彩桥段时。 一张令他十分厌恶的面孔,悄然无息地出现在他的‘芝麻开门皮鞋店’里…… 第36章;赤脚医生春妹子(求订阅) 这张令杨风十分生厌的面孔,自然不是什么生人来的。 她是一个熟人,是跟杨风一个村的熟人,都是下山村的人。 只不过,杨风是男的,她是女的。 杨风的老爸是个补鞋匠。 而此女的老爸,是下山村的赤脚医生。 也就是说,在下山村,他们俩的老爸是属于两个完全不同的阶层。 一个在村里是备受尊敬。 一个在村里是备受歧视。 为什么杨风会如此厌恶这个赤脚医生的女儿? 是这样的,杨风的奶奶的死,和这个赤脚医生的女儿,有着最直接的关系。 杨风的奶奶是在1994年、也就是去年逝世的。 说来话长;1994年夏天,杨风的奶奶小感冒,到村里的赤脚医生那里去买药。 这个赤脚医生姓黄,村里人都尊称他‘黄医生’。 当时,这个黄医生给杨风的奶奶开了几服西药,然后再要她吊几瓶点滴,说很快就会好起来的。 在农村中,老百姓大多都没什么文化,再加上这个赤脚医生平时在村里为人也不算太差,经常笑脸相迎,挺和蔼的一个人。 因此,杨风的奶奶就听从了这个赤脚医生的吩咐,将钱付了后,在这个赤脚医生的诊所里打点滴。 而在当时,帮杨风的奶奶打点滴的、就是这个赤脚医生的大女儿。 此女叫‘春妹子’,此时,她刚从卫校毕业,天天在家里跟父亲实习。 按照老爸的吩咐,她先将药配好,然后开始帮杨风的奶奶打吊针(点滴)。 在打吊针的时候,不知道是这个春妹子没有将针头钻进血管里面?还是杨风的奶奶动跑了位? 反正,没过一会儿,杨风的奶奶的手臂就肿了起来。 而且肿起来的速度很快,就跟面包似的,迅速膨胀。 回来之后,没过几天,杨风的奶奶就瘫痪了。 然后,不到三个月,老人家就惨死在床上。 死的时候是瘦骨嶙峋,死不瞑目。 而在这三个月当中,这个春妹子没有任何一句道歉的话,也没有来探望过一眼。 而且,她一口咬定,是杨风的奶奶打吊针的时候,自己不小心将针头蠕动了,于是便出了这种事情。 由于杨风的父母都没什么文化,都是法盲来的,而且为人又老实懦弱。 再加上杨风在重生前的这个时候,也才15岁,什么都不懂。 因此,此事便不了了之。 但后来,杨风每次想起奶奶惨死的情景,心里便特别伤心,与此同时,也特别窝火。 很明显,这是一起医疗事故。 而且是一起非常严重的医疗事故。 无论春妹子是什么借口,她都难辞其咎。 因为,杨风的奶奶是在她诊所里出事的。 而且也是她亲手扎的针。 可杨风的奶奶瘫痪在床上整整三个月,她们父女俩没有来探望过一眼。 也没有一句道歉的话。 而杨风的父母都是法盲,再加上人又老实,在村里是个软柿子,因此,此事就这样不了了之了。 杨风很爱他的奶奶。 杨风的奶奶也特别疼爱杨风姐弟俩。 从小到大,都将杨风姐弟俩当手心宝似的呵护。 这次重生之后,每次夜深人静的时候,杨风就会想,如果自己能够再往前重生一年就好了。 也就是说,如果是重生在1994年的这个时候,而不是1995年的这个时候,那么,自己就可以见到奶奶,而自己的奶奶也就不会惨死了。 或者是,哪怕自己重生的时候,正巧碰上奶奶已经瘫痪在床上了的那个时候,那么也好,他也可以尽力挽救。 就算挽救不了,他也一定要找这个春妹子讨回公道。 只可惜,世界上没有如果。 永远都不会有‘如果’。 可虽然没有‘如果’,但杨风对这个春妹子的恨意,却是难以消除的。 因为,此女便是造成奶奶惨死的罪魁祸首。 …… 春妹子还没意识到,自己走进的这家皮鞋店,店老板居然是自己村里的人。 她更没有想到,自己已经被一双血红的眼睛给紧紧瞪着。 因此,走进来后,她提着一个小包,若无其事的在店里东看西看。 看了一会儿后,她指着一双男式皮鞋,扯开嗓门问;“老板,这双皮鞋怎么卖?” 杨风赶紧起身。 然后,他冷冷的走过去,朝春妹子指的男式皮鞋看了一眼。 “60。”杨风冷冷回答。 “60?好贵啊。”春妹子嗲里嗲气的说。 然后她转回头,想说“老板……”。 就在这时,她忽然发现,这个皮鞋店里的老板居然是杨风。 因此,一下便陷入目瞪口呆的模式之中。 好一会儿,她才缓缓反应过来。 “你?你?风伢子,你?” “我怎么了?” “你?你是这皮鞋店的老板?” “对。” “你?”春妹子难以置信的看着杨风。 她始终不相信,自己眼前的这个同村人,会是这家皮鞋店的老板。 这个春妹子比杨风大三岁,其貌不扬,又矮又肥。 1995年,她19岁,从卫校毕业一年。 只见她穿着一身粉红色的裙子,脚上是一双高跟凉鞋,打着口红,画着眉毛,头发是这个年代女性最为流行的‘绑发’。 她本来长得又矮又肥,五官也不好看,因此,配上这身打扮,不但没有起到什么效果,反而弄巧成拙的显得更难看。 从一个设计师的角度来看,杨风觉得,像春妹子这种脸蛋和身材,打扮应该要尽量的自然一点,这样才会更适合一些。 可她却反道而行之。 当然,好看不好看,不管杨风的鸟事。 他只想出了心里的这口恶气。 而且,像面对这种生厌的人,哪怕打扮得再到位,或者长得再漂亮,但在自己心目中,都是很丑陋的。 因此,杨风继续保持着冷冰冰的面孔。 “老舅,您怎么啦?”一旁的小卓玛见杨风的神色有点不大对劲,赶紧悄悄问。 “没什么?”杨风勉强一笑。 …… 良久,春妹子才彻底的回过神来。 彻底回过神来之后,她嘶的一下,然后问杨风;“不对呀,这家皮鞋店的老板,以前不是那俩口子么?怎么突然成了你了?” “很奇怪么?” “哦,不,不奇怪。” 接着,春妹子指着玻璃货柜里面的一双黑色的光头男式皮鞋,问杨风;“这双皮鞋,60块钱太贵了,咱们是同村的,能不能少一点?” “没问题。” 然后杨风反问春妹子;“你打算出多少价钱?才会买?” 春妹子想了想,皮笑肉不笑的对杨风笑道;“呵呵,最多40。” “40块钱?你想买这双皮鞋?” “对,我是想送给我男朋友。” 说完后,春妹子低着脸,一副羞答答的模样。 杨风本来不想将这双皮鞋卖给春妹子,然后想找个借口,将奶奶去年惨死的事情说出来,再理直气壮的指责这个春妹子。 可是,一听说她想买这双皮鞋送给男朋友,于是,立即又改变了主意。 第37章;让你男友泡汤(求订阅) “行,没问题。”杨风点头。 接着,杨风又忙道;“不过,最少得50块钱。” “50块钱,这么贵?” “我草,一双皮鞋50块钱贵么?说句实话,我是看在咱们是同村的人的份上,才50块钱卖给你,否则,如果是别人来买的话,最少也得55块钱。” “这么说来,我是沾光了啰?”春妹子用感到奇怪的眼神看着杨风。 因为她感觉,眼前的这个杨风,跟她以前认知中的那个傻小子,怎么有点不一样了? 以前的那个傻杨风,又傻、又老实、又懦弱、又口拙。 而眼前的这个杨风,怎么变得机灵了很多? 而且又能说会道的。 这不科学啊。 一时之间,春妹子愈发的感到不可思议。 她哪里知道,眼前的这个杨风,根本就不是她认知中的那个杨风,而是一个从二十多年后重生过来的重生者。 在重生之前,他不仅是个皮鞋设计师,还是一个小鞋厂的老板,并且,还在南方沿海地区那个著名的特区里面混了两三年,什么五花八门的人物都见识过,都打过交道,因此,别说是她这种小小的卫校毕业生,就是市人民医院的主治医生,他都不会觉得自己矮半分。 “有没有沾光,你自己心里还不清楚么。”杨风一边道,一边从玻璃货柜里面,将春妹子要买给她男票的那双皮鞋拿出来。 “既然你说咱们是一个村的人,说我沾了光,那么这样吧,这双皮鞋45块钱,怎么样?行的话,我马上给你钱,然后,你以后有个什么感冒之类的,到我家来治,我保证帮你优惠点。”春妹子边说,边看着杨风。 “你才感冒呢。”杨风佯装生气。 然后,他一副很不情愿的样子道;“好,45就45吧,记得,你男朋友穿得舒服的话,多帮我介绍几个顾客来。” “没问题。”春妹子见杨风答应45块钱卖给她,立即高兴得笑了。 她哪里知道,杨风正神不知鬼不觉的在皮鞋上动了手脚。 而杨风动的这个手脚,将使春妹子的这次幸福,极有可能永远的和她擦肩而过。 …… 交了45块钱之后,春妹子提着皮鞋离开了‘芝麻开门皮鞋店’。 看着春妹子走路时那肥硕的pp一扭一扭的背影,杨风心里是一阵恶心。 “哼,丑女人,害得我奶奶惨死,看老子以后怎么慢慢玩死你。”杨风冷笑着。 然后,他朝地上狠狠吐一口沫。 见‘老舅’的神情有点反常,一旁的小卓玛歪着小脖子,陷入沉思。 “老舅,你怎么了?刚才那个肥肥的姐姐是不是让您心里很不爽呀?”小卓玛好奇的问杨风。 “没有。”杨风摇头道。 “真的没有吗?”小卓玛歪着脑袋。 然后,道;“老舅,您有什么心事,瞒不过我的眼睛的。” 道完后,这个小家伙叹了口气。 接着又像个小大人似的摇头道;“唉,刚才那个小姐姐,我看呐,也不像是个什么好人。” “小卓玛,你看得出来?” “肯定看得出来撒,要这点都看不出来,本小姐这辈子岂不是白活了。” “你才多大啊,就这辈子。” “不小了,已经六岁了。” 接着,这个小家伙故作深沉的摇了摇头,叹了口气;“唉,岁月不饶人啊,转眼之间,本小姐就已经有六岁了。” 然后,她又是有模有样的摇了摇头,叹了口气。 “切,小屁孩一枚,连你老舅都没说老,你这小屁孩也来说老。”杨风十分疼爱的白了小卓玛一眼。 接着他问这小家伙;“小卓玛,你是怎么看出刚才那个丑女人不是什么好人的?快说给老舅听听。” “这还不简单么,莎士比亚爷爷说过这么一句话,眼睛,是人类心灵的窗户,所以,不管是好人还是坏人,从他的眼睛就可以看得出来,如果是一个好人,那么,他的眼睛就像是深秋的甘露一样,水汪汪的,纯净无暇,可一个坏人,那眼神就完全不一样了,天生就带有一股戾气,哪怕他再会伪装,但眼睛也始终伪装不了,所以,从刚才那个肥肥的姐姐的眼睛里,我看出来,她绝不是个什么善茬,绝对是一个狠角色。”小卓玛一边说,一边用各种动作配合着。 说完之后,她仰着那张漂亮的小脸蛋,凝望着杨风。 “老舅,您觉得我说错了没有?”小卓玛问。 “你说的一点也没错。”杨风很惊讶的看着这个小妖孽。 没想到,小小年纪,既然能够讲出这样一番话来。 长大了还得了,要是误入歧途的话,还不是个祸国殃民的角色。 就在杨风准备以‘老舅’的身份,对这个便宜外甥女进行一番教育的时候,姐姐杨琴从菜市场买菜回来了。 杨琴买了一斤鸡蛋,买了一坨水豆腐,买了半斤瘦肉,还有一些青菜。 至于生姜和葱花,中午还剩了一些,因此,就没有必要买了。 见姐姐买菜回来了,杨风赶紧系着围布,重新拉腰邦。 而小卓玛则赶紧高兴的迎了上去,然后拉着杨琴的手,‘小姨小姨’的问个不停。 杨琴又爱又心疼的笑着。 朝小卓玛的小脸蛋捏了一下后,她从口袋里掏出一块牛皮糖,递给小卓玛;“喜欢吗?” 小卓玛赶紧一把接过去,嘴里高兴的说;“喜欢。” 然后,这小家伙很有礼貌的对杨琴说;“小姨,谢谢。” 接着,她津津有味的享用了起来。 看着小卓玛吃得如此馋的样子,杨风皱着眉头,对杨琴说;“姐姐,以后您少买这种东西给小卓玛吃,这种零食都是加工类的垃圾食品,里面含有防腐剂,而且制作的时候又不卫生,吃多了对身体不好。” “没这么严重吧?” “有这么严重,姐,您要不相信的话,可以去医院里问那些医生,看是不是真的,看您老弟我有没有骗您。” “好,我相信,以后尽量的少买这种东西给小卓玛吃了,小孩子,最好还是多吃五谷杂粮,只有多吃五谷杂粮,才长身体。” “对。” “风伢子,刚才姐在路上碰见了咱们村里的春妹子,就是黄家院子里那个黄医生的大女儿,姐看见她手上提着一双皮鞋,好像是新的,姐问你,她的这双皮鞋,是不是在咱们店里买的?” “没错,是在咱们店里买的。” “那就对了,要不姐心里总纳闷着,平日里,这个春妹子很瞧不起人,高人一等似的,可刚才碰上,变了个人似的,比以前客气多了。” 道完后,杨琴问弟弟杨风;“对了,风伢子,那春妹子在咱们店里买的这双皮鞋,买了多少钱?” “45块钱。” “什么?45块钱卖给她了?” “没错。” “你?……”杨琴情绪激动的看着自己的弟弟。 她嘴里本来想说什么。 可想了想,又欲语还休了。 “风伢子,我去做晚饭了,你好好照看小卓玛,别让她乱跑,外面人多车多。”杨琴说。 “好的,姐姐,您放心吧,我知道的,我看着,小卓玛不会乱跑的。”杨风告诉姐姐。 “嗯。”杨琴点头。 然后,她提着菜,面带不甘之色的去厨房里做晚上的饭菜。 而杨风呢,则系着围布,重新坐在竹椅上,拿起‘龙头铁夹’,继续拉摆在木架子上没有拉完的鞋绑。 他必须在今晚将这些要拉的鞋绑全部拉完。 这样,晚上才好一起放在烤箱里面烤。 而到了明天白天,才好一次性的都做出来。 因为,鞋绑必须要用煤球火烘烤一个晚上,否则,就容易变型。 第38章;请师叔去红灯笼歌舞厅(求订阅) (各位读者大大,由于本人最近比较忙,所以,暂且一天一更,实在对不起——等过几天后,也就是从7月1号开始,每天保底两更,分别是在早上8点之前、和中午12点之前。除此之外,偶尔会小爆发一下。) …… …… 这天晚上,杨风的姐姐杨琴做了两道菜。 一道菜是;煎荷包蛋。 一道菜是;油煎水豆腐。 杨风的姐姐杨琴,厨艺也是顶呱呱。 自古以来,子随父,母随女。 作为杨风的母亲的亲闺女,杨风的姐姐杨琴和她妈的厨艺比起来,也不相上下。 因此,杨风的姐姐杨琴今晚做的这两道菜,也都是色香味俱全。 尤其是这道油煎水豆腐,不但要厨艺好,还要有细心。 因为在煎的时候,必须要掌握火候,还要有耐心,这样,煎出来的水豆腐才会两边都是金黄金黄,看上去十分漂亮,十分具有诱惑感。 而杨琴今晚煎的这个水豆腐,也煎到了这种水准,两边都是金黄金黄的,十分的有卖相,多一分则糊,少一分则嫩,真是煎到了恰到好处,跟五星级大厨的水平相比,也是不遑多让。 再加上里面放了些嫩姜和葱花,又放了些瘦肉和大红椒,因此,今晚这道‘油煎水豆腐’,吃起来是爽歪歪。 …… 在吃晚饭的时候,小卓玛这小家伙依然不肯放过杨风,老是不停要杨风讲《斗破苍穹》的故事给她听。 并且,这小家伙还皱着小眉头,心里不停的在纳闷着;‘故事里的消炎哥哥怎么会叫这样的名字?消炎,消炎,难道是他老爸担心他天天跟别人打架会受伤?经常要消炎?所以才给这个男一号哥哥取了个这么奇葩的名字?’ 除了‘消炎’的这个名字感到很奇怪之外,这个小卓玛对‘消袋儿’的这个很奇葩的名字也感到不可理喻;‘消袋儿,消袋儿,是什么袋儿要消灭?难道是她有很严重的眼袋么?’ 就这样,整整大半顿饭的功夫,这小家伙不好好吃饭,就是不停的要杨风讲《斗破苍穹》给她听,而脑子里也不停的在纳闷这些‘被她自己给搞得乱七八糟’的问题。 见小卓玛如此喜欢听《斗破苍穹》的故事,杨风也不难理解当初那个土豆大神在‘点娘’连载这部小说的时候、为什么会那么火爆了。 因为,这部小说确实有它的可取之处。 比如里面的人设很有意思。 故事情节也很精彩。 尤其是开头的那几句‘这里是属于斗气的世界,没有花俏艳丽的魔法,有的,仅仅是繁衍到巅峰的斗气’,在当时,是很新颖很具有吸引力的,尤其是对广大的少年小盆友而言,更是如此。 不过,对于小卓玛的小脑袋瓜子里在纳闷些什么,杨风还一时没有觉察到。 直到这个小家伙自言自语的将那些纳闷的话说出来之后,杨风才终于知道,原来这个小家伙,不好好吃饭,老是皱着眉头,不是在挑食,而是在纳闷《斗破苍穹》里面的男一号和女一号的名字。 ‘萧炎’被她搞成‘消炎’。 ‘消黛儿’被她搞成了‘消眼袋’。 真是奇葩到家了。 明明是她自己搞错了好不好? 还质疑人家土豆大神取名字的水平。 为了打消小卓玛的疑虑,为了让这个小家伙好好的吃晚饭,杨风决定好好和她解释清楚,这个故事里面的人物们的名字是怎么回事? 看是她自己弄错了?还是人家土豆哥不会取名字? 就这样,杨风顿了顿嗓子,然后准备告诉小卓玛,‘消炎’不是‘消炎’,而是‘萧炎’,而‘萧黛儿’也不是‘消眼袋’,是叫‘萧~黛~儿’。 就在杨风正准备拐弯抹角的向小卓玛解释这些的时候,没想到,外面来人了。 仔细一看,进来的不是什么顾客,而是山猴子和他的两个小马仔。 只见山猴子一副怯怯的样子走进来。 进了‘芝麻开门皮鞋店’之后,他径直向杨风他们走过来。 然后,他毕恭毕敬的跟杨风打招呼;“师叔好!~” 接着,又恭恭敬敬的分别跟杨琴和小卓玛打招呼;“师娘好,小师妹好!~” 杨风还以为自己听错了。 这混蛋居然喊自己喊‘师叔’。 这是哪一门子跟哪一门子啊。 更离谱的是,他居然喊姐姐喊‘师娘’,喊小卓玛喊‘小师妹’。 这是吃错了什么药啊。 就在杨风准备问山猴子是怎么回事时,他的姐姐倒先问了。 “你?你喊我什么?”杨风的姐姐看着山猴子。 “喊您师娘啊。”山猴子傻愣愣的回答。 “师娘?”杨琴懵了。 自己怎么好好的突然成了‘师娘’了? 连男朋友都没有谈过呢。 小卓玛也一样,挺着小胸膛,问山猴子;“你喊本小姐喊什么?” “小师妹啊。” “小师妹?” “对啊。” “我去,谁是你小师妹啊。” “你舅舅是我的师叔,你不是我小师妹是什么。” “我老舅是?……” 就在小卓玛准备说‘我老舅是你什么师叔’的时候,杨风有点不耐烦了。 他厌恶的看着山猴子,抢着小卓玛问;“山猴子,你是不是弄错了?我什么时候成你师叔了?” “你跟我们老大是师兄弟,我们老大经常教我们武功,所以,你就是我们的师叔了。”山猴子向杨风解释。 接着,他问身后的两个小马仔;“泥鳅,团鱼,你们说对不对?” “对。”两个小马仔异口同声的大声道。 然后,他俩纷纷喊杨风;“师叔。” “好了好了,谢谢。” 杨风终于弄明白了,今晚,这个山猴子突然跑来喊自己喊师叔,原来是这么回事。 迅速整理了一下自己的思绪后,杨风问山猴子;“无事不登三宝殿,我想,你们现在这个时候来我这皮鞋店,一定是有什么事情吧?” “师叔说的对。”山猴子忙道;“我们老大,今晚想请你去红灯笼歌舞厅去跳舞。” “你是说?黑皮今晚想请我去红灯笼歌舞厅跳舞?” “没错。” “???” 杨风没有回答。 他一言不发的看着山猴子和他身后的两个小马仔。 与此同时,他心里琢磨着;今晚黑皮请自己去红灯笼歌舞厅玩,一定是有什么目的。 否则,好好的,怎么会想起请自己去红灯笼歌舞厅跳舞呢? 作为一个重生者,杨风对这个‘红灯笼歌舞厅’这个娱乐场所,并不陌生。 在这个年代,这个歌舞厅,是陈家桥镇最为高档的场所。 每天到了晚上,到了7点钟之后,陈家桥街上会有大量的混混和其它各界的俊男美女们跑去那里跳舞。 怎么说呢? 在这个年代,陈家桥街上虽然落后,但可以潇洒走一回的娱乐场所却并不少。 比如;溜冰场、录像厅、歌舞厅、桌球室、麻将馆、还有发廊,等等大量的场所,可以供那些爱潮的男男女女去潇洒去娱乐。 但在这些场所中,最为高大上的便是这个‘红灯笼歌舞厅’。 对于这个年代的陈家桥镇来说,这绝对是一个纸醉金迷的地方。 不知道有多少爱情和婚外恋,在这个歌舞厅的歌声和彩球彩灯之下发生…… 第39章;黑皮的阴谋(求订阅) 看着杨风若有所思的样子,山猴子小心翼翼的试探着问;“师叔,待会去不去红灯笼歌舞厅,我们老大为了您,今天晚上已经在那里开了一间小包厢~” “我……” 杨风想了想,准备告诉山猴子说‘去’。 可没想到,杨风还没来得及开口说‘去’的时候,小卓玛这小家伙已经帮他回答了。 “我老舅吃完饭就去。”小卓玛替‘老舅’杨风向山猴子回答。 接着,小家伙又对杨风说;“老舅,这有什么好犹豫的,这么好玩的地方,怎么能不去。老舅,您如果害怕的话,待会,我小卓玛陪您一块去。” 这个人小鬼大的小家伙一边说,一边用她的小手拍了拍自己的小胸膛,一副信誓旦旦的样子。 “你老舅都还没答应呢。”杨风没声好气的看了小卓玛一眼。 然后,他告诉山猴子;“好吧,等我先吃了饭,待会我就来。” “呵呵,那就这样说定了。”山猴子点头哈腰的笑道。 接着,他板着脸,严声正色的对身后的两个小马仔说;“快说谢谢师叔。” 两个小马仔一听,赶紧恭恭敬敬的对杨风点头哈腰;“谢谢师叔。” “不用不用。”杨风忙道。 “师叔,那咱们就说定了啊,我这就回去跟我们老大说。” “好。” 不过,就在山猴子带着他的两个小马仔转身准备离开‘芝麻开门皮鞋店’的时候,杨风突然又将他们喊了回来。 “师叔,请问还有什么吩咐么?”山猴子笑嘻嘻的问。 “没有别的吩咐,就是想麻烦你们,以后不要叫我师叔了。”杨风勉强笑道。 就在杨风说完之后,小卓玛也跟着说;“麻烦你们以后也不要喊我小师妹,本小姐不是你们的小师妹。” 接着,不等山猴子他们反应过来,这小家伙又接着说;“还有,麻烦你们以后不要喊我小姨喊师娘,我小姨连男朋友都没有谈过蔼,怎么就突然成了你们的师娘了?所以,麻烦你们以后表喊我小姨喊师娘,三克油!~” “???” 山猴子和他带来的两个小马仔纷纷一愣。 然后纷纷点头;“哦,好,好,以后保证不会。” 接着,他们三个灰溜溜的离开了‘芝麻开门皮鞋店’。 …… 山猴子他们三个离开了‘芝麻开门皮鞋店’之后,杨琴问弟弟杨风;“风伢子,待会,你是真的要去什么红灯笼跟他们跳舞啊?” “对。”杨风缓缓点头。 “风伢子,你不能去。” “为什么?” “爸妈一再跟我交代,不能让你和这些人混在一起。” 杨琴一边说,一边用严厉的眸光,看着自己这个唯一的亲弟弟。 杨风也抬起脸,看着自己的姐姐。 被姐姐这么一说,他心里顿时明白了。 一定是父母担心自己学坏,担心自己也变得像这些混混们一样不务正业,所以,才让姐姐盯着自己防着自己。 作为一个真实年龄四十出头的重生者,杨风很理解父母的这种担心。 因为在重生前,他也是一个做父亲的人。 他也希望自己的儿子长大后、能够正正当当的做一个五好青年,将来有出息,长命百岁。 而不像那些吊儿郎当游手好闲的混混们一样,整天不务正业,尽干一些违法的事情。 最后的结局不是蹲铁笼子,就是吃巡捕叔叔们的花生米。 所以,他十分能理解父母的苦心。 同时,杨风也很理解自己这个唯一的亲姐姐对自己的担心。 试想,天底下,哪个当姐姐的,不希望自己的弟弟堂堂正正的活在法律下、而是学坏呢。 所以,杨风非常理解姐姐的担心。 何况,这个年代,由于受到大量港台暴力影视和不良社会风气的影响,有无数的青少年有样学样,纷纷成为烂仔。 因此,杨风更理解姐姐的担心了。 看着姐姐忧心的俏脸,杨风笑着安慰姐姐;“姐,您放心吧,您老弟我只是去会一会这些人而已,保证不会跟他们学坏,您老弟我这辈子最大的梦想就是做一个成功的生意人,像李嘉成和比尔盖次一样,成为首富,而不会这么没有出息的在这种小地方当小混混。” “不是姐姐不放心,而是这个世界上,有许许多多的事情,最后的发展方向会出乎自己的意料,连成语都这么说,近墨者黑,近朱者赤。” “姐,您放心吧,不会的,如果您老弟连这点自制力都没有,那还开什么皮鞋店,做什么生意,那天天像老爸一样挑着补鞋的机子到处给人家补鞋子得了……” “……你说咱们爸?” “哦,姐,您老弟我不是这个意思,千万别误会了哈,您老弟我只是打个比方而已,绝对没有歧视咱们老爸的意思。” “哦~” “所以,姐,您就答应让我今晚去红灯笼歌舞厅会会黑皮他们,看他们的葫芦里到底想卖什么药,要知道,咱们开了一家皮鞋店在这里,而他们都是这街上的混混,所以,有的时候,逃避是没用的,还不如大大方方的面对。” “是呀,老舅言之有理。”小卓玛也跟着点头附和;“躲脱不是祸,是祸躲不过,小姨,您要是不放心,待会吃了饭之后,我小卓玛陪老舅一起去红灯笼跳舞,有我小卓玛看着老舅,您就放心好啦,保证不会允许老舅误入歧途的……” 说完后,小卓玛扑腾扑腾的看着杨琴,睁着那双宛如皓月一般的大眼睛,像个小大人似的一本正经。 见小卓玛这认真的样子,杨琴不禁一笑。 “就你皮。”杨琴十分疼爱的戳了一下这个小家伙的小脸蛋。 …… 就在杨风和姐姐杨琴以及小卓玛在‘芝麻开门皮鞋店’里欢声笑语其乐融融的时候,红灯笼歌舞厅的一间小包厢里面,山猴子也正在向老大黑皮汇报。 “芝麻开门皮鞋店的那个小傻吊,答应今晚会来么?”黑皮翘着二郎腿,怀里搂着一个学生妹,面无表情的问山猴子。 “会来的,老大,您放心,一定会来的。”山猴子忙道。 “会来就好,如果他不来,你就再去请他,一定要请来为止。”黑皮告诉山猴子,然后,朝怀里娇滴滴的学生妹的脸蛋上狠狠亲了一口。 “好,老大,他要是不来,我就再去请他。”山猴子忙道。 一会儿后,山猴子一边满脑子yy的偷看着黑皮怀里的学生妹,一边小心翼翼的问黑皮;“老大,您~是不是真的和芝麻开门皮鞋店里的那个傻小子~是师兄弟?” “弟个毛线。” “老大,您不是说您也在那个什么万友武术馆里面学过功夫么?” “学过毛线。” “老大,您?” “哈哈,老子是忽悠那个傻小子的……” 朝怀里娇滴滴的学生们脸蛋上又狠狠亲了一口后,黑皮对山猴子道;“不过,老子虽然是在忽悠芝麻开门皮鞋店的那个傻小子,但老子也觉得,那个傻小子也在忽悠我。” “老大,您是说,芝麻开门皮鞋店的那个傻小子,他也没有在万友武术馆学过功夫?” “没错。”黑皮点头。 接着,他吃惊的看着山猴子;“你今天怎么变得这么聪明?” “老大英明,咱们当小弟的自然也会跟着沾这些聪明气。” “呵呵。”黑皮得意的笑了笑。 又朝怀里那个娇滴滴的学生妹亲了一口后,黑皮告诉山猴子;“芝麻开门皮鞋店的那个傻小子,他跟老子说他是85年在万友武术馆学的功夫,可老子随便瞎蒙一下,他就立马也改口,说是88年在万友武术馆学功夫,可老子查了一下,88年,那家万友武术馆,也还没有开棺,所以,他怎么学?跟谁学?” “老大,那他身上的功夫?是怎么回事?” “没错,芝麻开门皮鞋店的那个傻小子,身上确实有点功夫,老子故意让狗娃子他们打头阵,试探一下,没想到,狗娃子他俩刚上前,就被那傻小子给放倒了,所以,那傻小子的身手非常的不简单,虽然老子平时喜欢拳击,拳击方面,也从来没有缝过对手,但跟这傻小子对战的话,老子没有十足的把握可以赢得了他……”黑皮侃侃道。 虽然黑皮嘴里这样说,说什么‘没有十足的把握可以赢得了杨风’。 但他心里其实十分清楚,不是自己‘没有十足的把握可以赢得了杨风’,而是根本赢不了。 只是碍于面子,不敢这样直说出来罢了。 如果这个心狠手辣的小人可以赢得了杨风的话,估计杨风当时就头破血流了。 “老大,您既然和芝麻开门皮鞋店的那个傻小子不是什么师兄弟,可今晚为什么要请那个傻小子来跳舞?”山猴子禁不住好奇的问。 “呵呵,老子是想利用他。”黑皮阴狠的说道。 “老大?您是想?……”山猴子被黑皮身上的这股狠劲吓得心头一凛,他怯怯的看着黑皮,见黑皮的目光射向自己的时候,又吓得赶紧将脸移开了。 “嘿嘿,东北虎在陈家桥街上,已经嚣张很久了!~”黑皮狠狠的咬牙道。 接着,他又紧搂着怀里的学生妹,朝她脸上狠狠亲一口…… 第40章;小卓玛啊小卓玛(求订阅) 吃了晚饭之后,杨风帮着姐姐一起收拾桌子上的碗筷和盛饭剩菜。 将桌子上的碗筷和剩饭剩菜都收拾好了之后,杨风用毛巾擦了擦油腻腻的脸和嘴。 然后,准备出门,赶往‘红灯笼歌舞厅’。 …… 就在杨风刚走到‘芝麻开门皮鞋店’的店门口时,小卓玛追了上来。 “老舅,老舅,等等我,等等我。” 小卓玛气喘呼呼的追上来。 只见这小家伙就在刚才,换上了一件新裙子。 这是一条海军服式的背带裙,是昨天下午,杨风的姐姐帮她买的。 这小家伙不仅换了新裙子,发型也刻意打扮了一下,在她的小马尾上,扎了一朵大红花。 脚上那双有‘米老鼠图案’的小凉鞋,也用鞋油擦了一下,看起来既干净,又亮锃锃的。 见这个粉雕玉琢的小家伙这副打扮,杨风先是魔怔了一下,然后便明白了过来。 他琢磨着,一定是这个小家伙也想跟自己一起去‘红灯笼歌舞厅’玩,所以,才把自己打扮得如此精致如此漂亮。 当然,杨风心里是不情愿带这个小家伙一起去‘红灯笼歌舞厅’的。 那是一个什么地方。 鱼龙混杂。 乌烟瘴气。 各种三教九流的人都有。 再加上小卓玛又是一个才只有六岁的小孩子,万一里面有个打架斗殴什么之类的,把她误伤了怎么办? 所以,杨风是很不想带这个小家伙一起去‘红灯笼歌舞厅’。 不过,为了不想让这个小家伙伤心,杨风并没直接说不带她去。 而是佯装出一副一无所知的样子,故意问小卓玛;“小卓玛,你要去哪里?” 小卓玛擦了擦额头上的细汗,然后,一副十分认真的样子,告诉杨风;“老舅,我想跟您一起去红灯笼歌舞厅。” “我是去那里有事——再说,你一个小孩子,去那种地方干什么?” “我担心您呀,我不放心您呀。” “你担心我?你不放心我?”杨风指着自己,诧异的看着这个‘说话像小大人一样的’小妖孽。 “对呀!~”小卓玛睁大眼睛,仰着她的小脸蛋,天真无邪的看着杨风。 “呃……”杨风撇了撇嘴。 然后对小卓玛道;“小家伙,你应该说反了吧,应该是;如果你老舅我带你一起去红灯笼歌舞厅的话,是你老舅我担心你不放心你才对,怎么会是你担心我不放心我呢?……你才多大啊,小屁孩一个。” “老舅,您这话说得有点不对。”小卓玛睁大眼睛,有点不服气的样子,看着杨风。 “哪里不对?” 杨风被这个便宜捡来的小外甥女的这幅萌样给逗乐了。 要不是赶着要去‘红灯笼歌舞厅’会黑皮的话,他倒想好好的逗一逗这个小家伙。 “老舅,您这是明目张胆的在搞年龄歧视。” 接着,没等杨风来得及开口,这个小家伙便像是连环炮似的;“我们小屁孩怎么啦?咱们国家的朝廷和衙门里有那条法律规定、小屁孩不能跟大人一起去歌舞厅呀?咱们小屁孩担心自己的老舅、不放心自己的老舅、又怎么啦?法律上有哪一条明文规定小屁孩就不能担心自己的老舅不能不放心自己的老舅呀?” “???”杨风一下被这个小家伙怼得傻眼。 翻了几下白眼之后,杨风决定改变战术。 于是,他安抚小卓玛说;“小卓玛,你老舅我没有看不起小屁孩的意思,更没有歧视小屁孩的意思,你老舅我是去红灯笼歌舞厅有事,等一会儿就马上回来,所以,你就在店里好好陪小姨,再说,你老舅我的‘天马流星拳’你也见识过了不是,所以,就不用担心老舅,不用不放心老舅,好好在店里陪小姨,你小姨是个女性,手无缚鸡之力,你应该担心她不放心她才对……” 说完后,杨风不等小卓玛开口,便故意扯开嗓门,大声对姐姐杨琴喊道;“姐,我要去红灯笼歌舞厅有点事,很快就回来,您和小卓玛在店里,好不好?姐!~” 杨风的姐姐杨琴正蹲在桌子后面洗碗筷,听杨风这么一喊,立马大声回道;“好,风伢子,你去吧,不过别在那里喝酒,更不要跟别人争执,早去早回。” “我知道,姐,我会早去早回的——不过,姐,您要来拉一下小卓玛,因为她也要跟着我一起去红灯笼歌舞厅。” “什么?小卓玛也要跟你一起去?” “是啊姐。” “好,我知道了。” 接着,杨琴将手上的油腻在围布上面擦了擦,然后走过来,对小卓玛说;“小卓玛,你是不是要和你舅舅一起去红灯笼歌舞厅?” “是呀,小姨。”小卓玛睁大眼睛,然后,一副‘可怜巴巴’的模样,看着杨琴。 “你不许去!你一个小孩子去那种地方干什么?跟小姨好好呆在店里,知道吗?”杨琴严厉的对小卓玛说。 “小姨!~”小卓玛骨碌骨碌的转了转眼珠子,然后一副小大人模样、‘语重心长’的对杨琴说;“小姨,其实我也不想去,我才不愿意去那种乌烟瘴气的地方呢?可是,我担心老舅,万一老舅在那里和别人吵起来了打起来了怎么办?所以……” “你的意思是?你去监督你舅舅啰?” “嘻嘻,正是这个意思。”这个小戏精调皮的笑道。 “得了吧你。”杨琴一把拉着小卓玛的小手臂,严肃的道;“跟小姨在店里,听见了吗?你舅舅的事情,不用你操心。” 说完后,杨琴朝弟弟杨风使了使眼神,然后说;“风伢子,你快去吧,不过你要记住,在那里不许喝酒,不许和别人争吵,不许多管闲事,然后,早去早回。” “谢谢老姐。” 杨风如获大赦,朝小卓玛那不服气的样子看了一眼后,赶紧溜出了‘芝麻开门皮鞋店’。 然后,疾步朝‘红灯笼歌舞厅’的方向走去。 …… ‘红灯笼歌舞厅’离‘芝麻开门皮鞋店’其实也没有多远,没有几步路。 要知道,整个陈家桥镇,才只有两条街道,一条新街和一条老街,加起来也不过一公里左右。 而‘红灯笼歌舞厅’和‘芝麻开门皮鞋店’都在新街,因此,哪怕是一个在街头,一个在街尾,也不过半公里路而已。 何况,这两者之间,并不是街头和街尾之间的距离。 因此,杨风走了不到短短几分钟的时间,就走到了‘红灯笼歌舞厅’的大门口。 这个年代,这家歌舞厅在陈家桥街上,是最高档最豪华最奢靡的一家娱乐场所。 虽然用后世人的眼光来看,这家小小的歌舞厅,是非常简陋的。 但在这个年代,在这个小小的陈家桥街上,它却是鹤立鸡群的存在。 每天到了傍晚,镇上的年青男女们、以及各个单位和机关里的工作人员,就跑来放松放松了。 至于这里面的消费,也不是很贵,门票才一块钱一张,小孩子免费。 像里面的烟酒以及各种饮料之类的,也不是很贵,比正常价格只高出那么一点。 而不像那些城里的夜总会或者大酒店里面,一瓶一块多钱的啤酒能卖到十几块钱这么离谱。 由于消费不是很贵,再加上又是陈家桥街上档次最高的同时也是唯一一家跳舞的娱乐场所,这家歌舞厅的生意自然是非常火爆,杨风赶到这里的时候,只见门口不断的有人在进进出出。 而此时此刻,里面的音乐声早已响起。 播放的正是这个年代最为火爆的舞曲之一《曼丽》。 我们的过去、我们的情意 怎么能忘记 曼丽你怎么这样 忍心静静的就离去 我很伤心从今以后 不能够见到你 只有留下地往日情景 使我常回忆 一样的青山、一样的绿水 只有我和你 曼丽可记得我们时常 快乐地在一起 我很伤心从今我们 就要永别离 只有希望在梦中能够 和你长相依~~~ 第41章;东北虎和古代将军(求订阅) 歌舞厅门口卖票的是一个年少的女孩。 这个年少的女孩,杨风重生前认识。 她叫‘阿蓉’,是这家歌舞厅老板娘的亲外甥女。(杨风重生前的1999年,在陈家桥街上当过大半年的小混混。) 此时,这个阿蓉才只有十五六岁,个子比杨风重生前认识她的时候更矮,发型一样,是短发,脸蛋也一样,长得有点肥,姿色非常普通,但性格很开朗,很活泼,是个话痨。 只见她穿着一身‘在这个年代特别时髦的’黑色超短裙,不时的跟买票的顾客们说这说那、嘻嘻哈哈。 看见阿蓉的瞬间,杨风有点意外。 因为,在重生前的1999年,他在陈家桥街上当小混混的时候,这个阿蓉也在‘红灯笼歌舞厅’卖票。 而现在,她也在这里卖票了。 记得重生前,他问过阿蓉,在这里上班有多久了?当时阿蓉告诉他,才山了半年。 可没想到,现在就已经在这里卖票了。 看来,张无忌的老妈临死前对张无忌说的那句话没有错啊;越漂亮的妹子越会忽悠人。 问题是,阿蓉漂亮么? …… 由于现在这个阿蓉还不认识杨风,因此,杨风走过去,也没觉得有什么尴尬。 径直走到歌舞团门口的柜台旁边后,杨风彬彬有礼的问;“阿蓉,请问,门票多少钱一张?” “???”阿蓉一愣。 然后急忙抬起头,看这个喊自己名字的伢子是谁。 当她看见是自己一个素不相识的伢子时,那张圆坨坨的脸蛋上,顿时浮现出一片小小的疑云来。 而杨风此时也意识到自己刚才口误了,居然无意中喊出了阿蓉的名字。 于是,他赶紧笑呵呵的解释;“我一个朋友跟你很熟,他也经常在你们这歌舞厅跳舞的。” “你一个朋友跟我很熟?经常在我这里跳舞?——他叫什么名字呀?” “……我也不清楚他叫什么名字,因为是刚认识的。” “哦。” 阿蓉眯着细小的眼睛,看着杨风。 然后突然笑着问;“看你很面生,应该是第一次来我们这里跳舞的,你说你朋友跟我很熟,是不是想让我给你优惠一点呀?” “不,不。”杨风急忙摆手;“我不是这个意思,不是这个意思,再说,一张门票也不是很多钱,最多也就是一块钱,能优惠到哪里去,是不是。” “没错。”阿蓉笑眯眯的用她那短小的肥手撩了撩额前的短发,然后看着杨风。 看着看着,她忽然想了起来;“对了,你好像不是今天上午那家新开业的叫什么‘芝麻开门皮鞋店’的小老板么……” “……对。” “哈,原来真是你啊,我就说,怎么看起来有点面熟呢?”阿蓉高兴的道。 “……”杨风不知道该怎么回答。 没想到,自己重生过来,居然提前认识了这个阿蓉。 看来,后世那些以重生为题材的网络小说里面写得真没错啊,重生是可以改变原来的人生,包括重生之前经历过的那些人和事,都有很大的概率可以重新改写。 “你们皮鞋店里面和门口的那些皮鞋,都是你画的吗?画得好漂亮啊。”阿蓉按着胸口,情绪有些小激动。 “昂,是的。” “哇噻,画得那么漂亮,一定是学过美术吧。” “这个?对,是学过。” “难怪,画得那么好,比我们美术老师还画得好十倍。” 激动的道完后,阿蓉接着又问杨风;“对了,帅哥,你们皮鞋店,怎么取一个那么奇怪的店门?叫芝麻开门皮鞋店——说真的,这个店名,好有个性耶,我阿蓉长这么大,还从来没有见过有这么有个性的皮鞋店的店名,像什么‘朝辉皮鞋店’啊、‘团结皮鞋店’啊、‘桥头皮鞋店’啊、还有那么什么‘李家皮鞋店’啊、‘老胡皮鞋店’啊、‘张大姐皮鞋店’啊,这些店名,我都见过,可从来没有见过‘芝麻开门皮鞋店’这样有意思的店名……” 说完之后,阿蓉兴奋的看着杨风,问;“帅哥,你是怎么想到给你的皮鞋店取一个这样有意思的店名的呀?” “昂,这个?……” 可能是心虚的原因,杨风一时竟然不知道该如何回答为好。 要知道,这个‘芝麻开门’,在杨风重生前的那个年代,也就是在二十年后,那可是大名鼎鼎一个网站啊。 不仅在整个华夏,就是在全世界,都颇有知名度。 不知道有多少国家的boss跟这家企业的小个子握过手。 甚至,就连朝廷里的网站,都因此爆过一句很著名的段子;没有xx的时代,只有时代的xx。 而在现在,创建这个著名网站的那个叫马雨的小个子,还在江浙一带颠沛流离。 而这个‘芝麻开门网站’,还要等到1999年,也就是4年之后,才会创建。 也就是说,这个名字,现在还没有在衙门相关的机构注册。 这么牛叉的名字,杨风现在不趁早占有了,难道还要等几年后,等那个小个子来占有啊。 要知道,作为一个重生者,杨风还想自己亲手打建这个‘芝麻开门’的品牌。 然后,他想利用自己重生的这根金手指,迅速将这个品牌做大。 等将来,比马雨做得更大、更强。 他要让这个品牌为祖国做贡献。 而不是给祖国添麻烦。 自然,这么重要的机密,杨风现在是肯定不能跟这个阿蓉说。 因此,他得找另外一个好借口才行。 可找什么借口最合适呢? 杨风的眼珠子骨碌骨碌转了转,终于,他找到一个很好的借口。 他决定将《天方夜谭》里面那个故事里的男一号,来做一下挡箭牌,忽悠这个跟好奇宝宝似的阿蓉。 不过,就在杨风张了张嘴,然后准备一本正经的对阿蓉胡说八道时,忽然来了一群顾客。 这群顾客的气势很强大。 都是些年轻的俊男美女。 这些年轻的俊男美女们、打扮得十分时髦、光艳。 其中,走在最前面的两个男子,最为引人注目。 左边的这个男子年龄为二十多岁,他带着一副大墨镜,蓄着平头,穿着一身黑色的衣服裤子,脖子上挂着一条很粗的金项链,个子不是很高,但身材非常结实,腰杆子也挺得很笔直。 作为一个在陈家桥街上混过的重生者,杨风一眼就认出了这个男子。 这个男子不是别人,而是陈家桥街上大名鼎鼎的‘东北虎’。 此时的东北虎,正是意气风发的时候,既年轻,又能打,虽然是个外来户,可在小小的陈家桥街上,却独霸一方。 右边的这个男子,杨风就不认识了。 这个男子的个子要比东北虎高些,目测有一米七五左右,面孔俊朗,皮肤很白皙,年龄也是二十多岁的样子。 这个男子的打扮则非常的吸引眼球,直接令杨风瞠目结舌。 更准确的说法应该是;直接颠覆了杨风的三观。 因为,这个大帅哥居然穿着一身闪闪发光的铜色盔甲。 没错,是一身闪闪发光的盔甲,就像古代那些英姿飒爽面如冠玉的帅哥将军们、上战场之前的那种英姿一样。 而且,这个男子除了身上穿着的这一身盔甲之外,头上也戴着一个古代将军那样的头盔。 杨风虽然是一个重生者,可见这个男子的这身打扮,不得不颇感惊愕。 他的第一个反应就是;难道这家伙也像自己一样,是一个重生仔? 要不,这大帅哥就是从某个世界穿越过来的古代将军? 否则,他怎么会是一身这样的打扮? …… …… (解释一下;各位尊敬的读者大大,这个穿着一身盔甲的男子,是本文中一个重要的人物,但绝非是什么穿越仔来的。 注;本文是一本正儿八经的重生文,绝不会搞得乱七八糟。 另外,非常感谢追读到这里的读者兄弟们,万分感谢,真的,万分感谢。) 第42章;黑皮想拉杨风下水(求订阅) 东北虎不愧是陈家桥街上的扛把子,出手就是不同凡响。 只见他从容不迫的走到阿蓉面前,直接从钱包里面掏出几张‘大团结’出来。 然后,连数都没数,就落落大方的对阿蓉说;“不用找了。” “谢谢虎哥,谢谢虎哥。”阿蓉立马拿着钱,眉开眼笑。 …… 东北虎这伙人从歌舞厅的大门口进去之后,杨风本来想将刚才‘自己的皮鞋店为什么要叫芝麻开门’的起因告诉阿蓉。 可这个拜金女现在所有的注意力、全部集中在东北虎塞给她的几张‘大团结’上面。 因此,杨风干脆趁这个机会,从兜里掏出一块钱直接放在阿蓉的柜台上,接着,走进了‘红灯笼歌舞厅’。 走进‘红灯笼歌舞厅’之后,杨风心里一下涌出轻微的不适感来。 倒也不是说这家歌舞厅本身的环境令杨风感到不适,而是里面的烟味太大了。 杨风是一个重生者,重生前,就把烟给戒掉了。 因此,他心里才会产生出这种排斥感。 当然,除了歌舞厅里面四处弥漫着的烟味之外,这家歌舞厅本身的环境,也令杨风稍微有点不适。 杨风是一个从二十多年后重生过来的重生者。 重生前,作为一个小鞋厂的老板、和一个有着十几年设计经验的老皮鞋设计师,杨风没少和朋友以及客户一起进各种娱乐场所。 像羊城那些高档的夜总会、ktv、俱乐部、迪吧、大酒店等等之类的娱乐场所,他都没少在里面打过卡。 因此,这个年代的这种小歌舞厅对于他来说,简直就是一个土包子,根本不屑一顾。 …… 这家歌舞厅的舞厅不是很大,二百个平方米左右。 里面的装修自然无法和后世那些夜总会以及ktv相颉颃。 风格也是大相径庭。 只见舞厅的中间,是一个不停滚动的大彩球。 顶上和墙壁上挂满了彩灯、 至于地面上,中间部分是跳舞的、 周围全是小包厢。 每一个小包厢都只有几个平方米的空间,然后里面摆放两条长椅和一张长桌,周围则用一米多高的湘色木板隔开。 杨风走进去的时候,舞厅里面有很多年轻男女互相搂着,他们在舞池中翩翩起舞。 而音响里面播放的则是在这个年代红遍大江南北的玉女掌门人歌星杨钰莹的《风含情、水含笑》。 这家歌舞厅虽然规模不是很大,但里面的人却很多,热闹非凡。 因此,要找一个人,也并不是那么好找。 …… 就在杨风暗忖着怎么找黑皮的时候,忽然,山猴子一下出现在他面前。 “师叔,您终于来了。”山猴子见到杨风,是满脸的欣喜。 然后,他毕恭毕敬的握着杨风的手,告诉杨风;“我们老大在7号包厢等您,他不到7点钟的时候,就已经来了,呵呵。” “不好意思,我是店里有点事情,所以来晚了一点,实在抱歉。”杨风笑道。 虽然他厌恶山猴子这个人,可现在毕竟和黑皮是师兄弟关系。 而山猴子又是黑皮师兄的手下。 凭借这层关系,他也不好秀脸色给人家看。 “呵呵,没关系,没关系。”山猴子连忙笑道。 接着,他很有分寸的引着杨风,客客气气的朝7号小包厢走去。 …… 杨风跟着山猴子走到7号小包厢的小门口时,黑皮正搂着他最近新泡的一个学生妹,在一边剥着葡萄,一边不时的调戏着。 一见杨风来了,黑皮赶紧起身。 “师弟,太好了,你来这里,说明咱俩师兄弟的情义比泰山高,比海水深。” 接着,黑皮十分亲热的搂着杨风的肩膀。 “师弟啊,老一辈的人常说,打虎亲兄弟,上阵父子兵,咱们虽然只是师兄弟,可要放在古代,那可是一家人啊,你看那些武打片里面,什么师祖、师父、师叔、师侄之类的,完全就是一个大家庭,像楚留香、乔峰、傅红雪、萧十一郎他们,哪一个不是为了同门的师父和师兄师弟赴汤蹈火的……” “是,是。”杨风赶紧点头。 虽然他忽悠黑皮说自己是在万友武术馆学过武功,可冲着黑皮的这股亲热劲、再加上自己心里的愧疚感,因此,重生以前对这个混账的种种负面形象,都暂且搁在了一边。 不过,杨风虽然不停的对黑皮点头,但目光也不经意的搜寻着周围,他想看东北虎和那个穿着盔甲的大帅哥坐在哪个位置。 只是,目光搜寻了几个来回之后,都没有找到他们。 “来,师弟,坐,请坐。” 黑皮非常亲热的拉着杨风在自己的身旁坐下。 然后,这混蛋从口袋里掏出一支雪茄来,递给杨风。 “师弟,这雪茄我是托朋友从宝庆城里带回来的,特别香,你也来一支。” “不,谢谢,我不抽烟的,呵呵。” “……这样啊——不过,不抽烟也不错,虽然抽烟很爽,可是有害健康,连烟盒上面都这样写着,所以,师弟,不抽烟也有不抽烟的好处,在这方面,师兄一百个支持你。” 黑皮一边说,一边用打火机将嘴里的雪茄点燃。 然后,悠悠的吸了一口。 轻轻阖着双目,仿佛十分享受。 …… 跟杨风叙了一阵‘万友武术馆’的师兄弟之间的‘旧情’之后,黑皮狡黠的窥着杨风。 然后,他开始按照自己酝酿出来的计划行事了。 而此时此刻,杨风还蒙在鼓里,不知道自己正在被人家套路。 “师弟啊,你开皮鞋店,一年能挣多少钱?” “呵呵,我暂时还不知道。” “自己开店做生意,一年挣多少钱,怎么会不知道呢?” “不,是这样的,这是我第一次开皮鞋店,所以,还没有统计。” “哦,是这样的啊——不过师弟啊,我看开皮鞋店也赚不了多少钱,你想想,一双皮鞋也就卖个几十块钱,哪怕全部赚了,一年又能赚多少是不,还不如李嘉成老板身上的一根毫毛挣得多。” “???” “这样吧,师弟,看在咱俩是同门师兄弟的关系,你呢,以后就甭开皮鞋店了,干脆就经常跟着我黑皮在陈家桥街上混,你看怎么样?” “这个?……” “要不,你做老大,我这个当师兄的做老二,怎么样?” “这?……” 杨风‘为难’的看着黑皮。 现在他终于弄明白,这个黑皮今晚为什么要请自己来‘红灯笼歌舞厅’了。 原来,他是想拉自己下水。 想让自己为他所用。 然后,沦为他手中的一颗棋子。 想到这里,杨风的心里开始不淡定了。 很明显,这个黑皮今晚请自己来‘红灯笼歌舞厅’,是根本没有拿自己当师兄弟看待。 他只是想让自己沦为他手中的一颗棋子而已。 既然这样,那么,自己忽悠他说是在万友武术馆练过,就没什么好愧疚的了。 于是,杨风一下站了起来,一边笑着,一边直言不讳的告诉黑皮;“不好意思,师兄,我做不到。而且,对于我来说,开皮鞋店更有人生意义,也更有价值。” 说完之后,杨风准备找个借口,赶紧离开这个藏污纳垢的地方,然后回皮鞋店。 就在杨风准备开口向黑皮告辞时,舞池中间不知道发生了什么事情,突然变得闹哄哄的。 接着,便听到有人在大声争执。 而且有一方的声音还很耳熟。 “出什么事了?”杨风心里暗忖着。 然后,循声走了过去…… 第43章;胡咬金被小太妹‘杀猪\’了(求订阅) 走过去一看之后,原来,是胡咬金这个家伙在和一个袒胸露背浓妆艳抹的小太妹在争执。 在胡咬金身后,还站着一个小光头。 这个小光头不是别人,正是和杨风他们仨一起从小念书、然后在小学二年级就‘桔园三结义’的三德子同学。 “咦,他俩怎么会在这里?”杨风感到有点奇怪。 不知道胡咬金和三德子今晚发什么神经,怎么跑到‘红灯笼歌舞厅’里来消遣了。 他俩在平时可都不是这样的人啊。 不过,杨风也没多往这方面想,毕竟现在情况紧急。 因此,想先弄清楚、这个死胖子究竟为什么会和一个打扮得跟小妖精似的小太妹在这里争吵? 于是,杨风从人群中挤了过去。 挤进去后,他问胡咬金,是怎么回事? 胡咬金做梦都没想到杨风会冷不防的在这种地方冒出来,因此,没有回应杨风,而是继续和小太妹怼。 “胡大作家,这是怎么回事?怎么和一个妹子吵起来了?” 杨风扳了一下胡咬金的肩膀。 “啊?” 胡咬金这才反应过来。 当他看清楚扳自己肩膀的是杨风时,立马一怔。 然后,他反问;“风大侠,你怎么会在这里?” 杨风道;“你先崩管我怎么会在这里,你先跟我说说,你这是怎么回事?怎么和人家女孩子吵起来了?” “马的。”胡咬金很生气的指着前面跟个母夜叉似的小太妹,义愤填膺的告诉杨风;“这个小搔娘们,故意在害我老胡,我老胡在和三德子在跳交谊舞的时候,她好端端的突然跑过来,跟我老胡说要去上厕所,然后要我老胡帮她背一下包包,我老胡见她是个女流之辈,于心不忍,于是,便答应了,可没想到,她拉完厕所回来之后,要我将包包还给她,然后,她朝包包里看了一下,突然说少了一千块钱,然后,要我老胡赔她一千块钱……” “我懂了。” 听完胡咬金的倾述,杨风立刻明白了是怎么回事。 毋宁质疑,百分之百是胡咬金被这个小太妹给‘杀猪’了。 对于‘杀猪’这种事情,杨风这个重生者并不陌生。 重生之前,他在陈家桥街上做小混混的时候,也干过这种勾当。 其套路就是;教唆一个小太妹,在舞厅或者溜冰场将预先好的包包给选中的‘猪’,让‘猪’背一下,其借口就是上厕所什么的,然后,等‘上完厕所’回来要了包包之后,就说包包里面少了多少多少钱,然后要‘猪’赔偿。 这种‘杀猪’的勾当,杨风重生前在陈家桥做小混混的时候,也干了好几次,每一次都能有所收获,只是多少不等而已。 当然,也不能盲目的干,要找准目标是不是‘猪’。 否则,如果对方不是一只傻乎乎的‘猪’、而是一只灵性的‘猴子’或者一只凶恶的‘老虎’,那么,就不叫是‘杀猪’了,而是自己被反杀了。 所以,在找‘猪’这一步,是至关重要的,‘猪’必须要傻、胆子又要小、又看上去没什么背景,这样,才容易得手。 而这个胡大作家,今晚荣幸的成为了人家的‘猪’。 不过,从一个旁观者的角度来看,胡咬金确实也适合成为最佳目标,这死胖子不仅长得肥肥的,还打扮得十分奇葩,大夏天的,居然穿一件风衣来跳舞。 正所谓;奇货可居。 这样的目标,别说是这个小太妹和她的同伙,就是杨风当年在陈家桥街上做小混混的时候,也肯定会将这个死胖子当成是‘猪’的最佳人选。 …… 胡咬金可能还不知道自己已经成为人家眼里的‘猪’了。(就算知道,他也不会承认) 但他清醒的意识到、自己遇到了坏人。 因此,只见这个死胖子挺着大肚皮,跟对方于理据争。 可能是见自己这方多了一个帮手,而且还不是一般的帮手,而是战斗力爆棚的帮手,因此,胡咬金的气势比杨风赶来的时候更足,只见这家伙指着小太妹,声音洪亮的跟对方说;“我老胡最后一次告诉你,我老胡没有拿你的一千块钱,你的包包,我老胡根本就没有打开过。” 小太妹是有团伙的,因此,哪里会轻易放过眼前的这只‘猪’,所以,她也不依不饶的跟着扯开嗓门;“你没有打开我的包包,那我的包包里的一千块钱哪去了?难道是它们自己长了翅膀飞跑了?” “那我怎么知道啊,这个问题,你不能问我老胡,要去问你的这一千块钱,问它们自个是怎么回事,怎么跟你玩捉迷藏——再说,我老胡也不是那种小偷小摸的人。” “哼,你不是那种小偷小摸的人,那你是什么人?” “说出来吓死你。” “切,吓死我?——难道你是巡捕?或者是军爷?不过,看你这又胖又傻的样子,也不像。” “我最后一次警告你,别说我老胡胖,更别说我老胡傻,明白了吗,我老胡要是胖,那刘得华也是胖了,我老胡要是傻,那人家大名鼎鼎的古龙和金庸也是傻了!~”胡咬金的情绪十分激动。 要知道,这死胖子最恨人家说他胖,更恨人家说他傻。 “切,就你,也跟刘得华比,而且还跟人家古龙和金庸比,你知道他们是干什么的吗?他们是作家,是专门写武侠小说的大作家!” “没错!~” 一见小太妹把‘作家’和‘大作家’这几个字的音说得很重,胡咬金心里立刻嘚瑟起来。 写小说,这可不是一般的职业啊,而是备受人尊敬的无冕之王啊,哪怕是医生或者律师,也没有这种职业风光啊。 就在胡咬金沉浸在自己这无比风光的职业当中而颇感荣耀的时候,小太妹身后的几个同伙,终于按捺不住了。 这几个同伙自然也是小混混来的,其中有两个,杨风有点面熟,尤其是个子最高的那一个,杨风重生前在陈家桥街上混的时候,也见过不止一次两次。 这个个子最高的混混诨号叫‘猪尾巴’,他的身高超过了180,这个年代,在南方这种地域,这种身高是非常显眼的。 只见他从小太妹的身后冲出来,冲到胡咬金的面前,然后用手指着胡咬金的鼻子,恶狠狠的威胁;“你他马的还不还这一千块钱?你要不还的话,老子今晚就干死你!~” 胡咬金的个子才一米六多,站在这个巨无霸的面前,显得矮了半截。 因此,当这个巨无霸朝小太妹身后冲到他面前的时候,他不禁往后退了几步。 但他很快稳住阵脚,然后也毫不示弱的回敬对方;“我老胡也最后一次回答你,我没有拿这个小搔货的一千块钱,我甚至连她的包包都没有打开过,我老胡是见她可怜,见她急上厕所的样子,才答应帮她背一下包包,否则,如果她不是这么三急,我老胡是压根都不会搭理她的,再说,我堂堂一个写小说的大作家,会干这种龌蹉的事情出来么?而且,我一本书的稿费是上百万上千万,就这么一千块钱,我会看在眼里么?切,真是羞辱我老胡,更是在羞辱整个小说家的队伍,羞辱了全世界的小说家……” “???” 见胡咬金自称自己是个写小说的大作家,‘猪尾巴’一下懵了。 而小太妹,也瞠目结舌。 然后,难以置信的上下打量着这个自称为‘写小说的小说家’的傻胖子。 除此之外,她身后其他的几个同伙,也都用不敢相信的眼神打量着胡咬金。 见对方对自己的身份如此惊讶,胡咬金又得意了起来。 他自豪十足的抬起脸,睥睨着这几个在他眼里不值一提的小混混。 “看把你们这几个吓成这样——哼,就你们,也敢敲诈堂堂一个武侠作家,没出息的凡夫俗子~” …… …… …… (ps;从明天起,本书正常更新,每天保底两章,分别是早上8点钟之前,和中午12点钟之前。) 第44章;黑皮解围(4000字大章) 好一会儿之后,小太妹和‘猪尾巴’以及其他几个小混混才回过神来。 回过神来之后,‘猪尾巴’用那种颇为怀疑的眼神看着胡咬金。 “你说你是个写小说的大作家?”‘猪尾巴’问胡咬金。 “哼,没错!~”胡咬金骄傲的抬起他那胖乎乎的脸。 “写的是武侠小说?” “对头。” “写过哪几本武侠小说?说给我听听,我‘猪尾巴’平时最大的爱好就是玩妹子和看武侠小说,像金庸、古龙、陈青云、黄易、卧龙山、李凉、诸葛青云他们的书,我都看过,除了这些小说家的作品之外,我还看过其他一些乱七八糟的小作家写的武侠小说,所以,我想看看,你写的是哪几本,我有没有看过你写的那些书。” “这个?……”胡咬金的眼珠子骨碌骨碌转了转,然后对猪尾巴道;“我老胡一共写过两本小说了,都是武侠小说,不过,这两本都还暂时没有出版,尤其是现在写的这本《射鸟英雄传》,我还在赶稿中,等今年过年之前,把稿子赶完之后,我老胡马上就拿到省城的出版社去出版。” “什么?射鸟英雄传?还没有出版?” “对!”胡咬金撇了撇嘴,接着又道;“不过,我老胡想,这本《射鸟英雄传》最多不会超过明年春节,就会出版。” 道完后,胡咬金接着看着小太妹和这几个混混,正声道;“所以,你们觉得,我堂堂一个写小说的武侠作家,难道会干这种缺德的事情么?再说,就这区区一千块钱,值得让一个武侠小说家出手么?它有这么大的面子么?” “什么玩意?” ‘猪尾巴’神色凝重的看着胡咬金。 然后,他哈哈大笑了起来。 接着,自言自语的道;“看来,今晚这‘猪’真没选错,原来是一个大煞笔来的,哈哈哈。” 一阵嘲笑过后,猪尾巴又指着胡咬金的鼻子,一副恶狠狠的样子,对胡咬金做最后一次警告;“马的,老子最后一次警告你,还不还这一千块钱,否则,老子立马让你爬着出去。” “……”胡咬金颇感意外,没想到对方居然敢对自己这样一个堂堂武侠小说家动真格的。 还真是没有一点礼貌啊。 就在胡咬金也准备以牙还牙的时候,杨风终于出面了。 “有话好说。” 杨风担心胡咬金吃亏,赶紧拦在胡咬金前面。 作为一个重生者,作为一个重生前在陈家桥街上当过大半年小混混的人,杨风见识过‘猪尾巴’这人的性格,他这人仗着自己身材高大,不知道动手打过多少平头百姓。 因此,现在在胡咬金面前,面对胡咬金这种‘猪’,他是极有可能会大打出手。 但作为一个在陈家桥街上开皮鞋店的创业者,他不可能一来就针锋相对的以同样的态度去对人家。 强龙还难压地头蛇呢。 因此,杨风尽量将姿态放低,在挡在胡咬金身前的同时,客客气气的跟对方说‘有话好说’。 “???” 猪尾巴见半路突然蹦出来一个这样不知死活的小土包子,顿时一愣。 然后,他凶巴巴的对杨风道;“你他马的是不是活腻了?敢挡老子的路子。” ‘马的。’杨风心里暗骂一声,真想给这个人渣一拳头。 不过,一想到自己在陈家桥街上开皮鞋店,多一事不如少一事。 再加上他重生了,这辈子的人生观是;一切为正。 因此,杨风是努力的克制住自己内心波澜的情绪,尽量保持一副笑容。 “呵呵,有什么话好说,有什么误会可以解释清楚嘛。”杨风笑道。 “解你妈个头,这个死胖子把老子的马子里的包包里的一千块钱拿了,现在赶紧给老子赔来。”猪尾巴佯装很生气的样子,指着胡咬金。 “我草,你这个排骨精,这样污蔑我老胡,我老胡好歹是个写小说的武侠作家,你这样污蔑我老胡,败坏我老胡的名声,以后要是对我的小说的销量有问题,你赔得起么——不行,我得马上、不、明天等天一亮,就去大理院告你这个排骨精和你这个丑不拉几的马子。”胡咬金愤懑的道。 要是现在不是晚上、而是白天的话,估计他已经跑去巡捕所报案了。 “你骂谁是排骨精?”猪尾巴指着胡咬金大声责问。 “你啊,这里除了你长得这么瘦之外,谁还是排骨精,我去。”胡咬金不屑的还了一个白眼。 “你这个死胖子,我长得有那么瘦么?”猪尾巴这次真的生气了,好像胡咬金骂他是排骨精,很伤他自尊心似的。 不过,猪尾巴虽然长得高,个子有180,但仔细一看,其实确实也很瘦。 尤其脸上的额骨,深陷下去。 眼窝也陷了下去,使得那双阴鸷的眼睛看起来更有一种阴森森的感觉。 “我去,你本来就很瘦啊,难道非要我说你胖啊。”胡咬金骄傲的挺着他的大肚子,好像此时此刻,长得肥是一种外貌上的优势了似的。 “你……” 猪尾巴正想发飙,但被他的女友、也就是冤枉胡咬金偷了她包包里一千块钱的小太妹拦住了。 “猪哥哥,不要跟这只猪争这些没用的,别上了他的当。”小太妹轻轻提醒猪尾巴。 然后,小太妹双手叉腰,挺着胸,到胡咬金跟前。 接着,挑了挑眉,对胡咬金喝叱;“喂,你这个死胖子,别磨磨叽叽的了,赶紧赔本美女的一千块钱来。” “我去,我老胡什么时候拿你一千块钱了,我老胡见你要去上厕所,央求我帮你背一下包包,见你是个妹子,再加上我老胡又是个写小说的武侠作家,不能见死不救,所以,好心好意帮你背一下包包,你他娘的反而倒打一耙,说我老胡偷了你一千块钱,告诉你,你这样冤枉我老胡,污蔑我老胡的名声,我老胡要去巡捕所报案,还要去大理院告你,我要你赔偿我老胡的名誉损失费,还有对我小说出版以后造成的销量方面的损失,这些,你全都要赔!~” “赔你马个鬼。”小太妹怒怼回去。 然后,她扭过脸,对身旁的男友猪尾巴说;“猪哥哥,咱们现在怎么办?这个死胖子好像没那么笨,很难上道,而且,他不但不上道,反而说要去巡捕所报案,还要去大理院告我们。” “这个死胖子。”猪尾巴咬着牙,恨恨地盯着胡咬金。 摸了摸下颌之后,猪尾巴轻轻的对小太妹和身边另外几个同伙说;“看来,这只猪不好对付,咱们只有来硬的,给他点颜色瞧瞧,让他吃点苦头,然后,看他还敢不敢不上道。” 说完之后,他狠狠的盯着胡咬金。 然后,大声对身旁的几个同伙说;“兄弟们,这个死胖子黑了我马子一千块钱,现在死不认账,咱们只有把他狠狠的搓一顿,才会老实。” “废了他。” “废了他。” 猪尾巴的几个同伙和小太妹纷纷举起手臂。 “没错,所以,兄弟们,给我狠狠的打,把他的手脚都打断,一直打到他肯赔钱为止。” “好。” “砍了这个死胖子。” …… 形势千钧一发。 眼看胡咬金就要被这伙人‘修理’了。 作为同村和同学、以及‘桔园三结义’的好哥们,杨风自然是不会作壁上观。 因此,杨风赶紧将体内那股神秘的真气运在拳头上。 接着,护在胡咬金前面,以防不测。 眼看猪尾巴这伙人就要挨杨风的拳头了,就在这时,黑皮突然出现。 “你们这是干什么?”黑皮厉声质问猪尾巴他们。 “这个死胖子,趁我马子去上厕所的机会,拿了我马子的包包里一千块钱,我们想向他要回来,可他却矢口否认。就在刚才,我们想修理一下这个死胖子的时候,这个傻吊突然出现,然后,他一直护着死胖子,我严重怀疑,他们俩是同伙。”猪尾巴非常忌惮的看着黑皮,再一副‘恨恨然’的神情、看着杨风和胡咬金他们。 说完后,猪尾巴本以为黑皮会向着他说话。 可没想到,黑皮非但没有帮他说话,反而破口斥责;“你他马的是不是瞎了狗眼?你知道他是我什么人吗?” “他?是?”猪尾巴怔怔的看着黑皮。 “他是我的师弟。”黑皮一边指着杨风,一边大声告诉猪尾巴。 然后,黑皮又指着胡咬金他们,大声告诉猪尾巴;“他们都是我师弟的好朋友。” “师弟?”猪尾巴懵逼。 “没错。”黑皮一副‘恨铁不成钢’的样子;“现在知道了么?” “知道知道。”猪尾巴连忙点头。 “既然知道了,还不快滚。”黑皮朝猪尾巴他们狠狠地白了一眼。 接着,他像是变了个人似的,对杨风洋溢着一副笑脸,呵呵笑道;“师弟,不好意思,来晚了,以后在陈家桥这一带,如果有谁敢惹你欺负你,就告诉他,说是我黑皮的师弟,这样,看谁还敢为难你。” “谢谢,谢谢。”杨风感激的对黑皮道。 但他心里总感觉有些不对劲。 …… 出了‘红灯笼歌舞厅’的门口之后,杨风问胡咬金和三德子;“胡大作家,三德子,你们今晚怎么会跑来跳舞。” “……”胡咬金撇了撇嘴,想说什么,又咽下去了。 三德子则看着胡咬金,然后告诉杨风;“是胡咬金邀我来跳舞的,他说跳舞可以放松心情,陶冶情操。” “跳舞可以放松心情?陶冶情操?”杨风一愣,然后看着胡咬金。 “不,不是不是……”胡咬金被杨风看得好像有点不好意思似的,吞吞吐吐。 然后,他正了正色,对杨风道;“还不是为了三德子。” “为了我?”三德子吃惊的指着自己。 “你说呢?——要不是为了你,我老胡怎么会大老远的跑到陈家桥街上来跳舞,我老胡的《射鸟英雄传》的手稿,今天规定的任务还没有赶完呢。”胡咬金脸色不悦的回道。 接着,他把杨风拉到一旁,然后轻声告诉杨风;“三德子的老爸老妈担心三德子真的想当和尚,长大以后不想娶婆娘,三德子家就他一兄弟,当老爸老妈的肯定担心断了香火是不是,所以,就要我老胡帮他们的忙,让三德子学着开窍,所以……” “所以你就把他带来‘红灯笼歌舞厅’跳舞?” “没错——呵呵,不让他多接触接触这种环境,怎么开窍?” “……”杨风无语。 “风大侠,不瞒你说,我老胡本来今晚是想把三德子带去踏水桥下面的那个录像厅开窍的,可咱们前几天,在宝庆城里的时候,当时你跟我说,咱们这种年纪,接触那种东西不好,会影响身体发育,还会影响身高,所以,我就没有带他去录像厅了,而是把他带到了歌舞厅……” 胡咬金说完后,像个二哈一样,眼巴巴的看着杨风,等杨风给他的表扬。 杨风哭笑不得。 不过,为了不伤及这个死胖子的初衷,因此,还是表扬了他一句。 表扬完之后,杨风告诉胡咬金;“胡大作家,其实你不用带着三德子开窍,你放心,他以后会娶老婆的,你现在主要要做的,是好好学习,天天向上,要不,你老爸就你一个儿子,你老爸对你那么好,难道你忍心让你老爸失望么?” “风大侠,你放心,我老胡一定会好好学习天天向上的,我等下回去就去赶稿子,把今天规定给自己的任务完成,我老胡每天最少要写一千个字出来,这样,我的这本《射鸟英雄传》在年底之前,就可以完本了,然后等完本之后,就马上交给出版社,等出版社一出版之后,我老胡就可以赚很多很多的稿费,到时候,我要好好孝敬我老爸,还要我爷爷奶奶,都要好好孝敬。” “呃……”杨风立刻又陷入到无语模式之中。 不过,杨风虽然觉得这个死胖子好高骛远、异想天开,但他的一片孝心还是值得点赞。 这个死胖子从小就没有了母亲,父亲又一直在龙山包矿,因此,他从小便是由他那个‘牛皮局长’爷爷和地主千金奶奶抚养长大。 不过,胡咬金小时候确实也够可爱,特别讨人喜欢,长得胖乎乎的,说话又很有趣味,在下山村,很多村民都很喜欢逗他。 至于胡咬金的母亲,在胡咬金不到两岁的时候,就跟一个野男人私奔了。 从此以后,一直没有回来探望过这个儿子。 直到杨风重生前的2021年,他的母亲都一直没有跟他联系。 —— —— (这是四千字的大章,是两章合拼成一章之后一起发了出来,所以,今天就这一更了,希望尊敬的读者大大们能够理解。) 第45章;居安思危(4000字大章) 杨风本来想叫胡咬金和三德子一起去‘芝麻开门皮鞋店’里玩一下,坐一坐。 但胡咬金不同意。 因为,他说他还想回家写一下小说,赶一赶《射鸟英雄传》的稿子。 而三德子好像也想和胡咬金一起回去了。 在这种情况下,杨风也就不再挽留这两位‘桔园三结义’的同学加哥们了。 互相道别之后,杨风从‘红灯笼歌舞厅’踉踉跄跄的往‘芝麻开门皮鞋店’方向走去。 …… 月光皎洁,星光璀璨。 这个年代的陈家桥街上,还没有安装路灯,路面也不是后来的水泥马路,而是一条年久失修的也并不宽阔的柏油马路。 虽然这个小山镇的交通闭塞,经济落后,可晚上却很热闹。 只见在新街的街道上,有许多镇民们在徜徉着。 特别是学校里的学生们,不管是新街还是老街,都有很多,到处都可以看到他们的身影。 小学生还好,初中生也过得去,可五中的那些高中生、就完全不一样了。 这些濒临成年人阶段的高中生们,有的手拉手,有的肩并肩,桥上,树底下,屋檐下,巷子里,他们的身影和声音,无处不在。 除了镇民和学生们之外,还有一些打工仔和打工妹,也会在晚上出来溜达一下。 这个年代,虽然陈家桥镇的经济很落后,但街上也有一些小作坊。 这些小作坊基本以服装制造为主,大的作坊有几十个工人,小的作坊里面也有七八个工人。 这些作坊的老板通常都在株城的服装批发市场买了摊位,然后,他们会把成品运到那些摊位上进行批发,生意好的,一年能挣十几万,即便生意差的,一年也能挣个两三万。 因此,这个年代,陈家桥街上,这些搞服装生产的小老板们,都挺赚钱的。 而且,他们不知道的是,再过三四年,这个小山镇上,将会像冒春笋似的冒出来三四百家大大小小的服装生产作坊。 而这个小山镇,也将成为一个在周围数百里闻名的一个服装生产基地。 当然,现在还没到那个时候,因此,就不再加以赘述了。 在晚上,陈家桥的新街和老街,除了这些在街上徜徉的镇民和学生以及打工者之外,街道两旁也摆了不少小吃的摊。 这些小吃摊,卖着各种各样的小吃。 有卖麻辣烫的、有卖臭豆腐的、有卖烤红薯的、有卖炒粉的。 反正是七七八八,什么都有。 对于这些小吃,杨风这个重生达人,是一点兴趣也没有。 因为,在杨风眼里,这些小吃就像那些渣男渣女一样,既不卫生,又有害健康。 但依然有许多人喜欢吃。 尤其是那些少男少女,特别喜欢吃这些渣渣食品。 为什么? 因为好吃啊。 …… 回到‘芝麻开门皮鞋店’的时候,已经是晚上9点多钟了(21点多钟)。 杨风还没有走到店门口的时候,就远远的看见店门开着。 好像回来得有点晚啊。 不行,得找个理由,来应付姐姐和小卓玛。 尤其是小卓玛,这个小家伙,人小鬼大,年纪小,心里却鬼得不行不行的。 出门前,姐姐可一再吩咐,要自己早点回来。 结果,还是搞到9点多钟才回来。 找什么理由好呢? 杨风想了想,决定就将在歌舞厅遇到胡咬金被小混混们当‘猪’杀的经过告诉她们。 这可是有事实依据的。 更重要的是有胡咬金和三德子这两位证人。 因此,杨风也完全没有必要担心会露馅。 因为,他根本就没有撒谎,所以,要担心露什么馅呢?是不是? …… 走到‘芝麻开门皮鞋店’的店门口的时候,杨风一下被店里的画面给深深的吸引住了。 这是一副非常温馨、非常温暖、也非常温情的画面。 只见在皮鞋店里那雪白的电杠光线下和呼呼转个不停的吊扇下,姐姐杨琴和小卓玛肩并肩的坐在玻璃货柜旁边的那一条长凳上。 她俩都穿着睡衣,都是长发披肩。 姐姐杨琴用她那凝脂般的玉手背撑着小巧的下巴,一双美丽的大眸子,目不转睛的凝视着外面。 她一言不发,只是静静的凝视着。 不知道她是在回忆那流水般逝去了的往事?还是在凝望着店门外面的夜景? 反正,没有人知道她心里在想什么。 包括杨风,此时此刻,也不知道姐姐心里在想些什么。 小卓玛这个小家伙就更有意思了。 这个小家伙也像杨风的姐姐杨琴一样,用她那肉乎乎的小手背撑着那精致而又好看的小下巴,一双灵动的大眼睛,正目不转睛的凝视着外面。 表情也是和杨风的姐姐一样,很深沉,一言不发。 “这该不会是在故意秀表情吧?” 杨风见这两家伙摆出来的造型如此默契,不觉一阵好笑。 他直了一下腰杆。 然后,从容不迫的走进了店里。 令杨风颇感意外的是,他走进店里的时候,姐姐和小卓玛居然都没有反应过来。 直到杨风故意喊一声‘这皮鞋多少钱一双’之后,这俩家伙才如梦方醒,然后,赶紧问;“你是说哪双皮鞋?” 不过,当她俩看清这所谓的顾客,竟然是杨风的时候,立马拉着脸。 “老舅,麻烦您下次回来,不要开这种玩笑好不好?幸亏我小卓玛没有心脏病,要是有心脏病的话,还不被您给活活逗死呀……”小卓玛撑着脸,翘起她的小嘴巴,翻了翻白眼。 杨风的姐姐也忍不住的责备了几句;“风伢子,我还以为是谁呢,原来是你,这么大个的人了,还跟姐开这种玩笑。” 接着,杨琴又责备弟弟杨风;“风伢子,你怎么搞到现在才回来?不是说早点回来吗?” 杨风赶紧解释;“哦,是这样的,老姐,您老弟我本来想早点回来,可是,在红灯笼歌舞厅里面正巧遇上了胡咬金和三德子他们,而且,他们正好出了点事情,所以,您老弟我就回来得晚了一点。” “风伢子,你是说?你在红灯笼歌舞厅里面遇到了胡咬金和三德子?” “对。” “他们在歌舞厅里面出了点事?出了什么事?” “唉,被人家套路了。” “被人家套路了?套路是什么意思?” “是……” 杨风正想跟姐姐解释一下‘套路’这个词语是什么意思的时候,没想到,小卓玛抢先一步跟姐姐解释了起来。 “小姨,老舅说的这个套路,意思就是;下套子的意思?” 解释完后,这个小家伙抬起她那张漂亮而又可爱的小脸蛋,笑嘻嘻的问杨风;“老舅,是不是这么个意思啊?” “差不多吧。”杨风有点吃惊的看着这个小妖孽。 然后,继续跟姐姐讲诉今晚胡咬金和三德子在红灯笼歌舞厅被那个猪尾巴跟他的小太妹马子被套路的整个过程。 听完弟弟的讲述之后,杨琴顿时陷入了愕然的那种状态。 好一会儿后,她才舒了口气。 “唉,这些人啊,好样不学,偏学坏样,胡咬金好心好意帮她背一下包包,结果,故意说里面掉了一千块钱,这不是故意在坑做好人好事的人吗?”杨琴忿忿不平的叹道。 接着,她提醒杨风;“风伢子,你可千万不要学他们那样,做人,要堂堂正正的做人,要安安心心的做人,干那种昧良心的事情,是要遭报应的,善有善报,恶有恶报,这句话是从来不会错的。” “姐,我知道,您放心吧,您老弟绝不会干那种缺德的事情。” “这就对了——还有,弟弟,姐还要提醒你一下,下次,如果也有像这样的人要你背包包的话,可千万别答应啊,知道吗?” “我知道,姐,您放心吧,他们这种人,套路不到您老弟的。” …… 这天晚上,杨风一个人打了个铺,睡在皮鞋店里面。 而姐姐跟小卓玛则睡在里面的小房间里面。 这是‘芝麻开门皮鞋店’开业的第一天,经历的事情还挺多的。 不过,最令杨风意外的是今天开业第一天,生意居然这么好,一共卖了十几双皮鞋出去。 要知道,现在是夏天,正是淡季的时候。 而且,今天又不是陈家桥赶集的日子。 杨风的预期是能够卖个两三双皮鞋出去,就乐翻天了。 结果,没想到,却卖了十几双出去。 光是纯利润,就挣了二三百块。 在这个猪肉才只有三四块钱一斤的年代里,这二三百块钱的购买力,绝不是闹着玩的,能顶公务员的大半个月的薪水了。 在睡觉之前,杨风又有点不放心,他从‘床上’爬起来,将电灯摁开,然后检查一下烤箱里面的煤球火。 接着,再将那些胶水、甲苯水、处理水、南光树脂、等等易燃的化学用品放到一边,这才安心的重新爬到‘床上’。 要知道,对于开这种皮鞋加工店的人来说,这种安全意识一定不能少。 正所谓‘居安思危’,必须要时刻的提醒自己。 因为,开皮鞋店发生火灾的这种事故不是没有发生过。 像胶水、甲苯水、处理水、南光树脂、以及固化剂这些做皮鞋必须使用的材料全是化学用品来的,一旦有点火星,就会造成重大的财产和生命事故。 杨风在重生前,有一个朋友,也是开这种皮鞋加工店的,当时,他的这个朋友带着妻子和女儿,在西南一个县级市开了一家皮鞋加工店。 由于他和妻子都没有安全意识,都有那种侥幸心理吗,因此,像那些化学用品经常和烤箱挨得很近。 结果,一天夜里,店里突然发生火灾。 妻子和年仅三岁的女儿活活烧死。 而杨风的这个朋友幸亏将卷闸门打开了,因此,自己逃了出来。 但也被大面积烧伤,从那以后,成为了他们村里的一个怪人,一直打光棍。 所以,开这种皮鞋店,一定要有安全防范意识,千万不能抱有侥幸心理。 否则,一旦发生了火灾,就是玩命的事。 即便自己侥幸逃过一劫,但财产方面的重大损失肯定是避免不了的。 作为一个重生者,作为一个在重生前既混过社会又开过鞋厂的老皮鞋设计师来说,杨风自然是不会犯这种低级的错误。 …… 这天晚上,杨风又进入了那个神秘的空间里面。 这次进去之后,他惊讶的发现,那棵小菩提树苗好像长高长大了一些。 而菩提树苗上面的菩提树叶,也好像变大了一些。 不过,数量方面依然没有多,仍然是五十六片。 这些菩提树叶绿油油的,树叶上面的纹路清晰可见,每一片菩提树叶上面都焕发着淡淡的清香。 杨风轻轻的嗅过去,然后阖上双目,尽情的吸收着菩提树叶里面散发出来的那些神奇的气息。 …… 翌日,是1995年农历5月19日。 这天是陈家桥赶集的日子。 陈家桥虽然只是一个人口不足两千的小山镇,可在方圆数十里范围之内,却是最大的集市,不管是洪桥,还是太芝庙,或者是雀塘和毛铺,集市的规模都无法跟陈家桥相媲美。 因此,每逢赶集的这一天,陈家桥镇上便会特别热闹,到处是人流如织、摩肩接踵。 为了迎接赶集,杨风的姐姐大清早就起来了。 杨风本来还想再多睡一会儿,可是姐姐老是不停的催他,要他别睡懒觉了,今天是赶集。 没办法,在姐姐的催促之下,杨风只好懒洋洋的从‘床上’爬起来。 将‘床’收拾好之后,然后,到后面的小厨房里去拿牙刷和牙膏,开始洗漱。 洗漱完毕之后,姐姐的早餐也已经做好了。 杨风的姐姐做的早餐是米粉,里面放了些豆腐干、木耳、炒花生米、以及辣椒粉,吃起来是又辣又香。 杨风拿着碗筷,准备吃早餐的时候,小卓玛从后面的小房间里面出来了。 这小家伙穿着一身绿色的小睡衣,睡衣上面有一个兔子的卡通图案,脚上是一双大人的拖鞋,一看就知道是杨风的姐姐的。 长发虽然被这小家伙捋顺了一下,但还是有些凌乱。 只见这小家伙步伐蹒跚,好像还没有睡饱,一副睡意朦胧的样子。 杨风的姐姐杨琴又疼又爱的看着小卓玛。 “咦,小卓玛,你干嘛起得这么早?怎么不多睡一会儿?”杨风的姐姐逗小卓玛道。 小卓玛伸起小手,打了个哈歇,然后用她那肉乎乎的小手背揉了揉眼睛。 接着,小家伙告诉杨风的姐姐;“小姨,没关系的,我一到了早上就会失眠,所以,您不用操心我。” 说完之后,这小家伙拿起她自己的小牙刷和小瓷杯,一边打着哈歇,一边到后面刷牙去了…… 第46章;马雨在湘西(求订阅) 吃了早餐之后,杨风系上‘专门用来干活用’的围布,然后将烤箱门打开。 将烤箱打开之后,杨风将昨晚在烤箱里面烘烤的十几双鞋绑、小心翼翼的拿出来。 一双一双的拿出来之后,放在木架子上面。 然后,他在工具桌上找到一把‘铁夹子’,开始拔鞋邦上面的那些小铁钉。 拔完小铁钉之后,他接下来的任务就是;割下脚料、刷黄胶、打磨、刷处理水和树脂胶。 最后就是贴底。 对于做‘底子功夫’的皮鞋手艺人来说,这些步骤听似简单,但实际上,做起来一点也不简单,无论那个步骤没有做好,都会引起皮鞋的质量问题和舒适问题。 尤其是‘贴底’这个步骤,要是没有做好的话,会直接影响到脱胶这个问题。 要知道,做皮鞋这门手艺,如果脱胶的话,对于这个皮鞋店的信誉无疑会是一个非常大的损害。 因为,没有谁愿意买一双刚买回来没穿几天就发生脱胶这种问题的皮鞋。 包括本庸才自己,肯定也不愿意。 …… 杨风拿着‘铁夹子’、将鞋邦上面那一排排密密麻麻的小铁钉拔完的时候,还不到早上八点。 但在这个时候,小小的陈家桥街上已经开始热闹起来了。 今天是赶集的日子,不同于往日,对于周围的山民们来说,赶集这一天,无疑是一个隆重的日子,有许许多多山民们会挑着自家种的瓜菜或者鸡蛋之类的,到集市上来卖。 还有许多干其它副业的山民,比如抓蛇的、采药的、抓野兽的、采野果和野菜之类的、以及那些编织各种竹器的山民们,在赶集的这一天,都会早早的赶到陈家桥这里来,然后好抢占一个好一点的‘码头’,这样,这场集市下来,哪怕不能卖完,也能销个十之七八出去。 除了各种小商小贩之类,在赶集的这一天,还有那些耍杂技的、算命的、以及卖各种狗皮膏药的、等等各种各样的江湖人士,就像是闻到血腥味的蚂蟥一样,也会大老远的跑到集市上来,然后再早早的占领一个地理位置有利一点的‘码头’,以便好好的挣点小钱。 随着时间的流逝,赶集的人越来越多了。 到了上午九点多钟的时候,整个陈家桥镇上,不管是新街还是老街,到处都是熙熙攘攘、人头攒动。 人口流动量大,做买卖的,生意自然也会越来越好。 ‘芝麻开门皮鞋店’也不一样,加上杨风画的那些素描的皮鞋效果图,吸引了很多老百姓的眼球,因此,店里的顾客是来来往往,络绎不绝。 到了上午十点半的时候,已经卖了5双皮鞋出去了。 照这种形势下去,今天又会是一个大满贯。 由于皮鞋店里的顾客多,流动性又大,因此,杨风也不得不放下手里的活计,不时的招呼顾客们,或者是谨防那些‘三只手’来顺手牵羊。 作为这家皮鞋店的女主人,杨风的姐姐杨琴自然也一刻也没有闲着,不停的照顾顾客,和顾客们谈生意。 而小卓玛这个小家伙,也非常懂事。 见店里忙成这样,她也跟着来帮忙。 别看这个小家伙年纪小,才只有六岁,可不管是在做生意方面,还是提防‘三只手’的警惕性方面,都不亚于一个成年人。 甚至,远远超越了那些普普通通的成年人。 因为,这个小家伙不但伶牙俐齿、能说善道,然后,情商也非常高,很会洞察顾客们的真实想法。 再加上她年纪又小、长得又萌,因此,十分讨顾客们的喜爱。 …… 忙到十一点半钟的时候,‘芝麻开门皮鞋店’里已经卖了八双皮鞋出去了。 其中分别是;男式皮鞋五双,女式皮鞋三双。 一双男式皮鞋的纯利润是30块钱左右,一双女式皮鞋的纯利润是20块钱左右。 那么,今天上午,‘芝麻开门皮鞋店’已经挣了二百多块钱了。 啧啧!~ 一个上午还没有过完,就挣了这么多。 不管是杨风,还是杨琴,以及还是小卓玛,脸上都绽开了花一般的笑容。 哪怕是杨风这个重生者,对自己皮鞋店的这种生意兴隆度,也是感到很意外的。 因为,现在是夏天,对于做皮鞋买卖的来说,是淡季。 为什么? 试想,在大热天的,有几个人会穿皮鞋,无论是男是女,都以穿凉鞋或者是穿拖鞋为主,只有到了冬天的时候,天气冷,穿皮鞋的人才会多,因此,每年的冬季,也是皮鞋行业的旺季。 问题是,就算是旺季,在正常情况下,每天卖个七八双皮鞋出去,生意也已经算很不错了,如果是赶集的时候,则卖个十几二十双出去。 可杨风这家‘芝麻开门皮鞋店’,在这种大热天的,昨天开张,就卖了十几双皮鞋出去,而今天赶集,上午还没有过完,就又卖了八双皮鞋出去,这么好的生意,貌似也只有在冬天那种旺季的时候,才会出现啊。 因此,杨风在高兴的同时,又感到挺纳闷的。 他怀疑自己这次重生,是不是除了那个神秘的空间之外,还自带了一个财神系统。 只不过,这个财神系统还没有被激活,所以,暂时还没有出现而已。 否则,杨风实在无法用别的理由来让自己信服,短短开业两天,生意怎么会这么火爆? 当然,更令杨风惊愕的是,今天上午卖出去的这八双皮鞋,竟然没有一双出自他手,而是姐姐和小卓玛俩位美女卖出去的。 而且,财神爷对她们俩都没有偏心。 因为,她俩分别各卖了四双皮鞋出去。 …… 就在杨风感到自愧不如的想买两块豆腐撞死的时候,店里又进来一位顾客了。 这是一个男顾客,年龄30岁上下,个子不高,中分发型,上面是一件有点发皱了的白衬衣,下面是一条黑色的的确良直筒裤,脚上是一双褐色的凉鞋,脖子上飘着一根红色的领带。 见店里又来顾客了,杨风赶紧迎了上去。 他堂堂一个男子汉大丈夫、又是一个自带空间的重生者,可不想惨败在这两位美女手里。 不过,当杨风迎上去之后、他惊讶的发现,这个矮矮瘦瘦的男顾客,特别的有既视感。 仔细一看,杨风的心脏立刻咯噔了一下。 因为,这个年轻的男顾客不是别人,而是后来大名鼎鼎的商界奇人马雨。 他一手创建的‘芝麻开门网站’,不仅火遍了整个华夏,还在全世界其它国家和地区、也有着非同凡响的知名度。 由于名气太大了,再加上许多国家的政要也将他视为座上宾,因此,到了后来,这个小个子是愈发的膨胀。 最后,终于走上了一条不归路…… 第47章;马雨也喜欢这个店名(求订阅) 不过,杨风还是不敢确定。 毕竟,这个世界上,撞脸的人不少。 像后世的一个著名娱乐节目《开森明星脸》,播出的每一期,都会有和明星撞脸的嘉宾出现。 而像这位马雨大大,在后世的网络上,也爆出过跟他撞脸的照片。 而且还不止一张。 何况,大名鼎鼎的马雨,怎么会出现在湘西这个小山镇上? 人家可是江浙人啊,跑这个鸟不拉屎的小地方来干什么? 就算人家现在还没有在商界成名,也应该是在沿海一带的大城市里搞什么翻译之类的工作,或者是正在经营一个非常小的网站,至于这个小网站叫什么名字,杨风丝毫不知,但他记得,这家小网站,貌似是华夏历史上第一家网站。 所以,这位马大大怎么会突然出现在湘西这个小山镇上呢? 在这各种原因之下,杨风现在还不敢就认定,此人一定就是后世那个大名鼎鼎的马雨。 但就算不是,两者之间也长得太像了吧。 不管是五官、还是身高、以及神韵方面,都是惟妙惟肖。 几乎就是另外一个马雨的翻版来的。 所以,杨风决定先来个旁敲侧击,弄清楚之后,看这个小个子究竟是不是马雨? 弄清楚之后,如果他要真是后世那个大名鼎鼎的‘芝麻开门网站’创始人马大大,那么,再想办法跟这位充满了传奇色彩的商业大亨攀附关系也不迟。 毕竟,能够干出一番那么大的事业,能力自然是非同寻常。 虽然自己是一个重生者,可一块这么大的肥肉摆在眼前,也不得不万分谨慎。 要知道,一旦攀附上这位大大,日后,哪怕分一杯小羹也好啊。 就这样,杨风整了整身上的衣服,将自己的精神面貌迅速收拾了一番。 然后,彬彬有礼的走过去。 接着,非常客气的问;“请问这位大哥,您是想买什么皮鞋?” ‘马雨’想了想,呵呵笑道:“我先看一下,好不好?” “没关系。”杨风赶紧十分尊敬的对‘马雨’道。 接着,杨风小心翼翼的跟在这位‘极有可能是马大大’的小个子顾客身后。 而这个‘马雨’呢,也转过那张十分有个性的脸,认真的看着货柜里面的皮鞋。 看了一会儿后,‘马雨’呵呵一笑。 然后,他问杨风;“小帅哥,请问,这家皮鞋店的老板是谁?” “就是我。”杨风落落大方的点头。 “……你?是这家皮鞋店的老板?”‘马雨’略微吃惊的看着杨风。 “对。” “哎哟。” ‘马雨’扭过脸,仔细的看着杨风。 看了须臾,他问杨风;“你应该也就十六岁左右吧?” “没错,今年刚好十六岁的虚岁。” “哎哟,这么小就拥有自己的平台了,有出息哦。” “过奖过奖。” “不是过奖,而是确实很优秀,不过,小伙子嘛,就是要敢闯敢拼。” 顿了顿,‘马雨’接着又问杨风;“小伙子,你怎么这么小,就不念书了?” 杨风想了想,回道;“家里穷,而且,学校里的老师也不好,所以,就辍学了。” “哦~”‘马雨’若有所思的点了点头。 接着,他又问杨风;“小伙子,这店里店外用素描画出来的皮鞋,都是谁画的?” 杨风本来想谦虚一下,可对方极有可能是后世那个大名鼎鼎的马雨,因此,他就直言不讳的告诉对方;“这些都是我画的。” “都是你画的?”‘马雨’惊道。 他没想到,这些素描出来的皮鞋图,居然都出自眼前这位才十六岁的小少年之手。 如果真是这样的话,那么,这个小少年,就不可小觑了。 想到这里,‘马雨’开始重新打量起杨风来。 打量了一会儿之后,他问杨风;“小伙子,请问,你们这皮鞋店的店名,是谁取的?” “是我取的。”杨风有些心虚的告诉‘马雨’。 要知道,‘芝麻开门皮鞋店’的这个店名,完全是剽窃了后世那位在商界大名鼎鼎的马雨大大的‘芝麻开门网站’的这个名字啊。 只不过,现在才是1995年,后世这位马雨大大的‘芝麻开门网站’还没有成立,要到四年之后,也就是1999年的时候,这家后来在华夏大地上叱咤风云的著名网站才开始成立,因此,自己这家‘芝麻开门皮鞋店’的‘芝麻开门’这四个字,根本不能算是剽窃,是完全合法的。 但来路再正,可始终也是借用了人家马大大的创意。 而眼前这位‘马雨’,虽然暂且还不能完全确定就是后世那个大名鼎鼎的商界大咖,可毕竟俩人的相似度极高,而且极有可能就是后世那个大名鼎鼎的马大大,因此,杨风心里就难免有些心虚了。 毕竟,他不是那种干了亏心事还有各种理由来说服自己的坏人。 “这个店名取得好啊,十分的有创意,我很喜欢这个店名。”‘马雨’连连点头。 然后,他重新审视眼前这位比自己要小了十几岁的杨风。 而杨风呢,越来越隐隐感觉,此人就是后世那个大名鼎鼎的马芝麻。 为了彻底解开心中的疑惑,杨风决定开始循循善诱。 于是,他佯装一副什么都不知道的样子,对‘马雨’道;“听大哥的口音,好像是江浙一带的人吧?” “没错,我是江浙人。”‘马雨’吃惊的看着杨风。 没想到,这个才只有十六岁的小少年老板,不仅会素描,会起这么好的店名,还能听出他的口音。 还真是后生可畏啊。 他哪里知道,其实,此时此刻,杨风比他心里更加的吃惊。 因为,对方这么一回答之后,杨风心里已经有百分之九十九点九九的把握认定,这位小个子顾客,就是后世那位大名鼎鼎的马大大。 只是,令他十分疑惑的是,这位马大大,怎么会跑到湘西这个小山镇上来了? 真是不可思议。 就在杨风想继续旁敲侧击的完全笃定对方的身份时,‘马雨’忽然问他;“小帅哥,你怎么听出我的口音是江浙人?” “这个?……”杨风的眼珠子骨碌骨碌转了转,然后急中生智的告诉对方;“我有一个同学,他也是江浙人,他的名字叫马雨,我们经常在一起玩,所以,我就慢慢的能够分辨出江浙的口音了。” “什么?你同学叫马雨?”‘马雨’目瞪口呆。 “对啊,他叫马雨,怎么啦大哥?”杨风故作惊讶。 从对方如此夸张的反应来看,杨风基本上已经认定,这个小个子,就是后世那个大名鼎鼎的商业奇才马雨大大。 杨风推断得没错,此人正是后世那个大名鼎鼎的商业奇才马大大。 因为,他很快就用他的回答证实了这个问题。 “呵呵,我也叫马雨。”‘马雨’尴尬的笑了笑。 “您也叫马雨?” “对。” 然后,马雨大大问杨风;“小帅哥,你的这位同学,是江浙什么地方的人?你知道么?” “好像是?拧波人。”杨风撒谎道。 然后,佯装毫不知情的笑了笑。 要知道,只有撒谎告诉马雨大大,说自己的这个‘同学’是拧波人,才可以彻底摒除对方心里的疑虑。 因为,作为一个从二十多年后重生过来的重生者,全华夏人都知道,那个‘芝麻开门网站’的boss马大大,老家是西湖市的。 自然,杨风最好的回答方式就是告诉马雨大大,他的这位‘同学’是拧波人,而不是西湖市人。 果不其然,杨风这么一撒谎之后,马雨的脸部肌肉组织,一下松弛了下来。 “哦,拧波人……”马雨大大自言自语的道。 然后,他又继续看起了玻璃货柜里面的皮鞋…… —— —— —— (不好意思,各位尊敬的读者大大,这本书里面将会出现大量的世界商界名人和华夏商界名人,由于涉及到各种问题,因此,所有的名字一律使用化名,希望各位尊敬的读者大大能够理解,万分感谢。) 第48章;马雨要投资皮鞋店(求订阅) 就在马雨大大俯着头看着玻璃货柜里面那些皮鞋的时候,杨风也非常热情的跟在他旁边。 不过,杨风的服务态度虽然很热情,但绝不是那种毕恭毕敬或者低三下四的低姿态。 一;他的性格不允许。 二;对方是一个非常牛逼的顾客,这个顾客十几年后将会在华夏的商界掀起一场惊风骇浪,以至于深刻的改变了整个华夏的消费模式和付费模式,杨风还想和他热乎热乎呢,好日后分一杯羹,因此,他绝不能给这位大佬心里留下一个不好的印象。 于是,在这些主观和客观的原因下,杨风虽然服务很到位,但绝不是那种毫无尊严的模式。 …… 马雨朝玻璃货柜里面看了一会儿之后,很快看中了一双皮鞋。 这是一双‘三尖头’男式皮鞋。 看中之后,马雨先要杨风将这双皮鞋拿出来,让他看一下。 看了一两分钟后,马雨又试穿了一下。 然后,他问杨风;“小帅哥,这双皮鞋我要了,多少钱?” 杨风想了想,笑着对马雨道;“58块钱。” “58?这么贵?能不能少点?”马雨问杨风。 “???”杨风一愣。 没想到,后世大名鼎鼎的商界大神马雨大大,居然也会为了这区区几十块钱一双的皮鞋讨价还价。 不过,仔细想想,杨风觉得也不奇怪。 因为,此时此刻的马雨,才刚开始创业。 正是经济捉襟见肘的时候,据网上的那些资料,说马雨大大在第一次创业的时候,为了2万块钱的资金,是到处求爷爷告奶奶,东借西借,最后,好不容易才勉强凑齐。 因此,作为一个从二十多年后重生过来的重生者,杨风也很能理解,这个时候的马雨大大会为了区区几十块钱一双的皮鞋而讨价还价。 于是,想了想之后,他问马雨;“那您觉得能出多少钱?” “这么多。” 马雨先叉开四根手指头,然后再叉开五根手指头。 很明显,他的意思是45块钱。 45块钱一双皮鞋?这超出了杨风的底线。 虽然对方是马雨,但杨风依然不想以这种价钱卖出去。 于是,杨风皱起了眉头,问马雨;“大哥,45块钱一双皮鞋,价格太低了,赚不到什么钱,能不能再加点?” “45块钱已经可以了。”马雨道。 接着,马雨又道;“45块钱一双皮鞋,纯利润最少有15块到20块,不错了。” “呃……”杨风一怔。 马雨不愧是马雨,居然能够一下窥出一双皮鞋的利润。 确实牛逼。 但就算一双皮鞋的纯利润能挣这么多,杨风还是不能卖。 因为,他不能烂这个价。 要知道,做买卖,烂价是最愚蠢的行为。 一旦开了坏头,那么,以后的价钱就很难再卖上去了。 因此,稍微有点远见的生意人,都不会为了眼前的蝇头小利,而把自己的价给烂了。 于是,杨风对马雨道;“虽然45块钱,我能赚十几块钱,可是,我是个买卖人,不能把这个价钱烂了,希望您能够理解。” “……好吧,再加5块钱,50块,怎么样?”马雨想了想之后,道。 “行,没问题,50块钱,就当交个朋友。”杨风点头,然后准备帮马雨将这双皮鞋打包。 就在杨风将这双皮鞋擦灰擦油打包的时候,马雨笑着说;“小伙子,真会做生意,这么一下,就挣了我二三十块钱,看来,我也要来做皮鞋,做皮鞋很挣钱啊。” “呵呵。”杨风笑道;“做皮鞋哪里有做网站挣钱啊。” 杨风本来是随口说出来的。 可他这么一说,马雨浑身立刻狠狠的颤了一下。 然后,他无比惊讶的看着杨风。 仿佛是看着一个十分罕见的稀世珍宝似的。 “你?你刚才说什么?”马雨问杨风,由于太吃惊了,因此,说话都打了一下结。 “我说,做皮鞋哪里有做网站挣钱。”杨风重复这句话。 不过,说完之后,杨风忽然意识到自己犯下一个很严重的错误——准确的说,应该是失言了,于是,他赶紧缄默。 但马雨哪里会放过这个话题。 要知道,这个年代,网络还十分的落后。 而在这个年代,整个华夏都没有几个人能够意识到这个行业在以后将会有多大的钱途——除了他马雨之外。 可眼前这个皮鞋店的小老板,一个才区区十六岁的小少年,一个可能连高中都没有念过的低学历娃子,居然知道网络这个东西,而且还知道网络这东西挣钱,这也太逆天了吧。 难道?这就是传说中的商界奇才? 是一个比自己还要有先见之明的天才? 一时之间,马雨内心宛如遭受着狂风巨浪的袭击,强烈的震撼着,久久无法平静。 好一会儿之后,他才缓缓的回过神来。 然后,从钱包里掏出一张赞新的五十块钱的纸币出来,准备递给杨风。 而此时此刻,杨风心里也在做着很激烈的斗争。 眼前的这个小个子,可是后世身价数千亿的商界白金大神啊,曾经占据过华夏首富宝座的商业天才啊。 他可不想错过眼前这千载难逢能够跟对方结交的好机会。 眼下,唯一的办法,将是将这双皮鞋白送给这位马雨大大,这样,才好有个开头,否则,就是一场普通的小买卖。 可要白送,也得师出有名吧,找个像样一点的借口,总之,不能让对方觉得是有所图。 可该找一个什么样的借口呢? 才能既不引起马雨大大的怀疑,又能顺利的跟他结交。 就在杨风迅速的运转脑细胞的时候,没想到,马雨倒先开口了。 “小帅哥,能不能抽出点时间,我想跟你商量件事。”马雨对杨风道。 “大哥,是什么事?”杨风忙道。 “你听说过‘合资’吗?”马雨笑着问。 “合资?我~没~没听说过~”杨风故意装不知道,脑袋摇得跟拨浪鼓似的。 “那你有没有听说过投资?”马雨又问。 “投资?——投资好像听说过……”杨风心里一阵狂喜。 难道马雨大大,是想让自己投资他的阵营? 如果是这样的话,那么,无疑是天上掉下了一块超级大的馅饼,然后正好砸在他头上。 要知道,这个马雨大大,可是个商界奇才啊。 在后世,他的身价高达数千亿。 如果他让自己投资他的阵营的话,哪怕只占百分之十、或者是哪怕百分之一的股份,那么,也将会是一笔天文数字。 这么大的好事,到哪里去求啊。 在这种情况下,杨风心里的狂喜程度,是无法用笔墨来形容。 只是,接下来,马雨大大的话,令杨风的心里,发生了一个三百六十度的大转变。 因为,他说的并不是让杨风投资他的阵营。 而是对杨风说;“我想投资你的这家皮鞋店,可以么?” 第49章;马雨的课机号码(求订阅) “您是说?您想投资我的这家皮鞋店?”杨风还以为是自己听错了,十分惊讶的看着马雨。 “对,我想投资你这家皮鞋店。”马雨笃定的点头笑道,很认真的告诉杨风。 “???”杨风不知所云。 瞬间,一大片黑线,从他的脑袋里面,源源不断的往外冒。 …… 迅速地经过一番梳理后,杨风很快弄明白了马雨的意思。 这个马雨,真不愧是个商界奇才啊。 他看出了自己身上潜藏的巨大商业价值,于是,想把自己捆绑在他的那辆战车上。 问题在于,他没有要求自己投资他。 而是他来投资自己。 也就是说,这位未来的商界大咖是想啃自己这块奶酪,而不是让自己去分他的一本羹。 这对杨风来说,就有点无法接受了。 要知道,他是一个重生者来的。 在接下来的几年里,只要没有发生什么大的意外,那么,他一定会身价过亿。 因为,在后世的2000年,将会有一款风靡全球的皮鞋款式“火箭头”横空出世。 这款叫“火箭头”的皮鞋款式,在全世界整整风靡了数年之久。 而且不管是男式皮鞋、还是女式皮鞋,都很流行这种款式。 而自己只要抓住这个机会,那么,不但可以迅速的成为亿万富豪,还可以成为全球皮鞋行业的一颗巨星。 到时候,自己岂不是要被眼前的这位未来商界天王薅羊毛了。 不仅如此,等这个皮鞋款式的热度过了之后,在接下来的三年之后,将会出现一场在全世界大规模流行的传染病。 那时候,食盐和板蓝根这些东西,将会成为许多国家抢购的货物。 因此,自己把这个机会也抓住,再赚他个几十亿,根本不是什么难事。 然后,再过十几年后,也就是2020年的那场被号称是‘第三次全球大战’的大xx将会在全球的各个角落大规模爆发。 全世界所有的国家无一幸免。 而且,直到杨风重生之前,仍然没有一点被遏制的现象。 反而是愈演愈烈。 光是衙门公布出来的数据,都有上亿然中招,全球死亡的人数也高达数百万。 至于真实的数据有多少,恐怕只有老天爷才知道了。 而在这场全球无一国家幸免的‘第三次全球大战’中,那些平时非常冷门的商品,比如口罩、测温仪、呼吸机、等等这些,将会变得极为紧张。 连号称‘世界巡捕’的山姆大叔,为了多抢一点这些物资,也不惜耍流氓,甚至从自己的盟友手里明目张胆的开战机来抢。 因此,杨风如果抓住这个机会,那么,别说是小小的亿万富翁。 就是成为全世界的首富,都是轻而易举的事情。 不仅如此,他还可以提前通知衙门相关机构,做好预防工作,还可以直接拿自己其中的一部分,比如几十亿只口罩出来,报晓伟大的祖国,已解‘第三次全球大战’刚爆发的时候,祖国所面临的燃眉之急。 总而言之,杨风这次重生,最多在四十出头,就可以成为世界首富,财富将远超那时的马大神,甚至也将会超越比尔盖次。 因此,现在如果让这位马大神来投资自己,这本买卖,岂不是做得太亏了。 而且,他此时的日子也很不好过,并且,这次创业彻底失败。 要过几年后,也就是1999年的时候,他正式创建‘芝麻开门网站’,事业才开始慢慢起步。 而在那个时候,恐怕自己的‘红箭头’皮鞋款式已经开始在全世界流行了。 所以杨风哪怕再笨,也不会答应让这位马雨来投资自己。 除非是自己投资他还差不多。 …… 见杨风一脸的犹豫,马雨淡然一笑。 然后,这个小个子对杨风说;“如果你不欢迎我投资你们‘芝麻开门皮鞋店’,也没关系,我也不能勉强你——我看,不如这样吧,咱们先交个朋友,以后有空的时候,经常联系,你看行不行?” “好啊。”一听这位马雨大神说要跟自己交朋友,杨风不加思索的就答应了。 然后,他努力抑制住内心的激动,向马雨‘解释’;“不好意思,马大哥,我们皮鞋店是小本经营,所以,暂时没有必须引资,请您理解。” “没事没事。”马雨笑道。 他拍了拍杨风的肩膀,亲切的问;“对了,小兄弟,我还不知道你贵姓呢?” “姓杨,单名风。” “木易杨的杨?” “对。” “风是哪个风?” “大风吹的风。” “哦,杨风,好名字啊。”马雨微笑的点头。 接着,他对杨风说;“杨风兄弟,我看这样吧,咱们先互相留个联系方式,以后多多联系。” “好的。” “你的电话号码是多少?” “我?我没电话。”杨风讪讪的回答。 “那你的课机号是多少?” “啊?” 作为一个重生者,在听到‘课机’这个名词的时候,杨风一下子竟然没有反应过来。 要知道,这种通讯工具,如果不是因为重生的话,在杨风的印象中,早在五百年前就被淘汰了。 而随着时光的流逝,这种古老的通讯工具也早已成为历史的尘埃,渐渐在人们的脑海中被彻底淡忘。 可以这么说,在后世,那些年轻的九零后的和零零后,这些小弟弟小妹妹们几乎没有一个听说过曾经有过这么一种通讯工具。 包括杨风自己,如果不是这次重生的话,基本上也已经遗忘了这个世界上曾经还有过这么一款通讯工具。 所以,正因为如此,刚才被马雨这么一问,他才会出现这种夸张的反应。 虽然杨风被魔怔了一下,但他也很快想了起来。 在这个年代,有这么一种被称为‘课机’的通讯工具。 怎么说呢?在这个年代,人们之间的联系方式,主要是写信、打电话、课机这些为主。 至于手机这种东西,还要再过几年,才会大规模的出现。 当然,这个年代也有类似于手机的通讯工具。 这种通讯工具叫‘大哥大’。 不过,能够用得起这种通讯工具的人,是少之又少。 别看这种东西跟砖头一样,又笨又重,又不方便,而且功能也非常少。 但在这个年代,价格却非常的昂贵。 买一部‘大哥大’,至少也得发好几千块。 更离谱的是,这种通讯工具的收费十分昂贵,打一分钟的电话,要好几毛钱。 而且,还是双向收费。 ‘双向收费’的意思就是;不仅打电话出去要发钱,接听人家打过来的电话也要发钱。 并且,两者之间的收费是一样的。 因此,在这个年代,流行着这么一句话‘大哥大,很潇洒,买的起,养不起’。 第50章;镇太爷夫人要设计皮鞋(求订阅) 马雨不愧是马雨。 他见杨风被自己问得不知所云,一下就明白了这个叫杨风的小皮鞋店老板身上、没有‘课机’这种玩意。 否则,怎么会是这种反应。 为了打破尴尬的局面,马雨淡然一笑。 然后,他笑着对杨风道;“杨风兄弟,我看不如这样吧,我把我的课机号码留给你,然后,你以后如果愿意交我这个朋友的话,就课我的机,联系我,怎么样?” “行。”杨风赶紧点头。 “那就这样说定了。”马雨笑道。 然后,他又拍了拍杨风的肩膀。 接着,提着皮鞋,一步三回头的离开了‘芝麻开门皮鞋店’。 …… 马雨提着皮鞋离开‘芝麻开门皮鞋店’之后,杨风开始转移了注意力。 外面的风很大,太阳很刺眼。 现在才11点半。 随着中午的来临,赶集的人会变得越来越少。 不过,在这个时间点,赶集的人依然还是挺多的。 因为,高峰期还没有退却。 一直要到12点钟之后,也就是吃晌饭的时候,赶集的人才会越来越少。 为啥? 因为人家都要回去吃饭饭了。 …… 由于赶集的人多,因此,小小的‘芝麻开门皮鞋店’里面,顾客还是挺多的。 男男女女,老老少少,时不时的进进出出。 姐姐和小卓玛都在跟各自的顾客谈生意。 就在杨风刚才‘伺候’马雨大佬的时候,这俩家伙又分别一人卖了一双皮鞋出去。 这样一来,连同杨风刚才卖给马大佬的那双皮鞋,今天上午,小小的‘芝麻开门皮鞋店’就一共卖了11双皮鞋出去了。 11双皮鞋,这是个什么概念? 虽然是赶集,人流量很大。 可现在是淡季。 在淡季的时候,短短半天之内,卖了这么多皮鞋出去,生意有多兴隆,可想而知。 用后世的一句网络段子来说,就是‘简直就是要逆天了’。 没错,确实是要逆天了。 在淡季的月份,赶个集,居然卖了这么多皮鞋出去。 这样的生意,伤不起哈。 因此,杨风心里是乐得不行不行的。 他哪里知道,外面有两双猩红的眼珠子,正十分恼怒而又怨恨的盯着自己这家小小的皮鞋店里面。 …… 过了12点钟之后,赶集的人开始越来越少了。 杨风的姐姐将手里的钱交给杨风。 然后,她准备去市场买菜,做中午饭。 人是铁,饭是钢。 生意再好,也不能饿着肚子不是。 …… 小卓玛这小家伙正在跟一个顾客谈生意。 这小家伙虽然才六岁,可就像个小大人似的,十分懂事。 只见她一本正经的和对方介绍店里的各种皮鞋。 而那个女顾客居然也真把小卓玛当成小大人来对待,样子认真而又严肃的问这问那。 见小卓玛如此聪明伶俐,杨风的姐姐仿佛看着自己的亲闺女一样,眸神无比柔和怜爱的看着这个小家伙。 “风伢子,我去买菜,你在店里好好看店,看好小卓玛。”姐姐出门前,叮嘱杨风。 “姐,您放心吧,我会照看好店里和小卓玛的。”杨风对姐姐道。 接着,他忽然想起来什么似的,急忙问姐姐;“姐,您今天中午想买什么菜?” “……买一条草鱼,再买一些酸菜,今天中午,咱们搞酸菜鱼吃。” “好,姐,酸菜鱼不错,好久没有吃过了。”杨风高兴的点头。 他刚才其实也正想让姐姐今天中午做酸菜鱼吃,没想到,姐姐正好去买这些菜。 还真是一个肚子里生出来的,心有灵犀一点通。 “姐,您赶紧去买菜吧,不早了。” 见姐姐发愣,杨风赶紧提醒。 “好,那我去了,风伢子,您在店里好好看店,好好看着小卓玛啊。” “姐,您放心,老弟我知道的。” …… 见姐姐去买菜了之后,杨风这才返过身。 然后注意和小卓玛谈生意的这个女顾客。 这个女顾客是个中年妇女,四十岁左右,个子不高,身材很臃肿,腰杆就跟水桶似的,又粗壮又很油腻。 不过,从这个女顾客的打扮和气势来看,应该是个大户人家来的。 虽然没有凤冠霞帔那么夸张,但这一身行头,绝对也不是普通百姓家的经济条件能够支撑得起的。 只见她穿着一身暗红色的绣花旗袍,挽着发髻,涂着口红,画着眉毛,手里提着一个不知道是什么牌子的真皮包。 而且,手腕上戴着的那个金手镯,足有一根大拇指那么粗。 “阿姨,这双皮鞋怎么样?” 只见小卓玛指着一双褐色的高跟鞋,微笑地问中年女顾客。 问完之后,这小家伙还故意加上这么一句;“这双皮鞋可以哦,我们店在昨天和今天,已经卖了六双这样的款式出去了。” “???” 中年女顾客想了想,然后摇头;“还是算了,不好看。” “那您觉得哪一双好看呢?”小卓玛不急不躁,十分有耐心的问这个中年女顾客。 “这些?……都不好看,我都不喜欢。”中年女顾客摇着脑袋。 由于摇得太快,因此,肥脸上的那些赘肉,也跟着像水面一样的起着涟漪。 “不喜欢也没关系,阿姨,其实您也可以设计一双呀,我老舅他会设计皮鞋,您想要什么款式,他都能够设计得出来。”小卓玛微笑的告诉中年女顾客,眨巴着大眼睛,十分有耐心的等着对方的回应。 看着小卓玛十分有耐心的模样,杨风心里是既疼爱又好笑。 这个小妖孽,明显就是做生意的一把好手啊。 将来走做生意这一条路子的话,前途一定会是一片光明。 就在小卓玛准备继续有耐心的和这位中年女顾客磨嘴皮的时候,杨风于心不忍,决定立马出面搞定这位中年女顾客。 于是,他往前走几步,然后绽放出一个周星池式的笑脸。 接着,对这位中年女顾客道;“大姐,您喜欢什么样的皮鞋款式,我们这皮鞋店,都能做得出来,就算货架上面没有现场的,但只要您把心里所想的告诉我,那么,我可以立即给您设计出来。” “真的吗?”中年女顾客睁大眼睛。 “肯定是真的,否则,我店外的招牌上面怎么会写有‘设计’这两个字在上面?” 中年女顾客想了想;“那好,本夫人今天就试一下——本夫人长这么大,还从来没有亲眼见人家如何将皮鞋设计出来。” “ok。” 接着,杨风投其所好的问这位中年女顾客;“大姐,不,夫人,请问,您心里有没有过一种很喜欢的皮鞋款式,想买,到是到处都买不到,您喜欢的话,就告诉我,我马上将它画出来,然后再将它设计出来……” 第51章;捉猪崽子(求订阅) “好哇。”中年女顾客忙道。 接着,她用两个肥肥的食指指尖分别按着那张肥脸两边的太阳穴部位。 然后,皱着眉头,凝思须臾。 再告诉杨风;“本夫人一直有一个设想,这个设想是一种鞋头很尖的皮鞋,越尖越好,本夫人很想有一双这样的皮鞋,可是这么多年来,本夫人从来没有看见哪里有这种款式的皮鞋,哪怕是宝庆市里的那些鞋店和皮鞋商场,也没有看见有这种款式的皮鞋买……” “很尖的鞋头?”杨风吃惊的看着这位自称是什么‘夫人’的中年女顾客,脑子里面一下脑补出几年后风靡全球的‘火箭头’的画面来。 他万没想到,眼前这其貌不扬的中年女顾客,既然能有这种创意。 难道这位长得肥肥的夫人是一个设计天才来的? 顿时,杨风对这位自称为‘夫人’的中年女顾客,一下多了几分敬意。 只不过,这位中年女顾客接下来的回答,就大大的颠覆了杨风的想象。 “对,本夫人想要一双鞋头很尖的皮鞋,这样,万一遇到什么色狼想对本夫人欲行不轨,本夫人就好一脚踢爆他。”中年女顾客摇头晃脑的告诉杨风。 “???” 杨风再次被魔怔到。 他还以为这位中年女顾客真有如此高的艺术造诣,没想到,她心里的设想,原来是为了保护自己,提防色狼。 我去,这反转,着实令杨风大跌眼镜。 而刚才对这位中年女顾客的敬意,也顷刻之间消失殆尽。 “哦,夫人,对不起,这种款式的皮鞋,必须要有相应的鞋楦才能制作出来,抱歉。”杨风笑着告诉中年女顾客。 “要有相应的鞋楦?” “对。” “这?唉~”中年女顾客悻悻然。 “呵呵,不好意思——要不夫人,您看咱们店里的这些皮鞋,有圆头,有方头,有尖头,它们都是在相应的鞋楦上做出来的,您可以在这个基础上,施展您的艺术才华,想要什么样的款式,只要告诉我,最多三天后,就可以来拿货。”杨风带着歉意的对这位中年女顾客道。 “这?……”中年女顾客想了想。 然后指着一双尖头的高跟鞋,对杨风道;“这双皮鞋款式其实也可以,可就是中间搭的这块皮不好看,本夫人想把这块皮去掉,然后换成一朵花一样的东西在上面,您看行不行?如果行的话,本夫人就马上订做一双。” “没问题。” “好,那就这样说定了,三天之后,本夫人来拿鞋。” “好,三天后,百分之百给您做出来。” 接着,杨风让这位自称‘本夫人’的中年女顾客交5块钱的订金,再开一张单据给她。 就这样,在中午到来之前,这家‘芝麻开门皮鞋店’,又卖了一双皮鞋出去。 就在这位中年女顾客刚走出‘芝麻开门皮鞋店’的时候,小卓玛赶紧神秘兮兮的问杨风;“老舅,您是真的会设计皮鞋呀?” “会呀,小菜一碟。” “这我就放心了。” “???” “老舅,您知道刚才这位肥肥的阿姨,是什么来头么?” “不知道。” “她是镇太爷的婆娘。” “镇太爷的婆娘?” “对,她亲口对我说的——所以老舅,您真的会设计皮鞋,我就放心了,要不然,只好等本小姐亲自出手~” “你亲自出手?什么意思?” “喔,这个?老舅,我的意思是,如果您不会设计的话,我可以帮您尝试一下。” “你尝试?你会设计皮鞋?会打样版?” “切,老舅,看您说的,事在人为嘛。” 说完后,小家伙萌萌的翻了个白眼。 …… 今天是‘芝麻开门皮鞋店’开业的第二天,一个上午又卖了十几双皮鞋出去。 这么好的生意,真是值得庆贺。 这天中午,杨风的姐姐杨琴做了一大盆酸菜鱼,杨风觉得还不过瘾,又买了一斤卤猪耳朵,然后又买了一瓶百事可乐,开开心心的享受了一顿丰盛的午餐。 …… 时间过得很快,转眼间,半个月过去了。 在这半个月中,一切都很平静,杨风这‘芝麻开门皮鞋店’的生意总体来说也不错,头三天特别火爆,每天卖十几双皮鞋出去,不过接下来又淡了好几天,每天买个一两双,可过了几天后,生意又会突然火爆个一两天。 总之,就像是过山车一样,有起有落。 但这种现象,对于做生意的来说,很正常,做生意嘛,就是这样,有时生意好,有时生意差,这是很正常的规律,何况眼下是淡季,就更显正常了,花还无百日红呢。 这天上午,杨风在贴底的时候,母亲来了。 母亲用竹篮子提了很多菜来,都是自己家里种的蔬菜,比如茄子、长豆角、辣椒、黄瓜、菜豆这些。 这些天,杨风的母亲隔三差五的就会从家里提一些菜来。 杨风和姐姐杨琴都明白母亲的用心,自己家里种的蔬菜,多天然啊,全部都是用‘人体化肥’滋补出来的,不像菜市场卖的那些菜,有很多都是用化肥催出来的。 当然,更重要的是,从自家带菜来,这样,就不必要发钱到市场里去买菜了。 农村里面的中老年人,都是这种心态,包括杨风的母亲,自然也不例外。 每次,杨风的母亲提着蔬菜来店里的时候,都只会坐一会儿,问这问那,然后和小卓玛亲热一会,接着,就会提着竹篮子回下山村。 但这次没有。 这次,杨风的母亲在提着竹篮子回下山村之前,还特意嘱咐一件事。 这件事情就是要杨风明天回去一趟。 因为,明天家里的那些小猪崽要卖了。 因此,母亲要杨风回去帮一下手,比如帮着称秤,帮着算钱之类的。 杨风不加思索的就答应了。 作为一个重生者,杨风非常理解母亲的心理。 要知道,在这个年代,在农村中,卖猪崽可是一件大事来的。 就像是种田‘搞双抢’一样,卖猪崽也是一次巨大的回赠。 一年到头,那些农村妇女们辛辛苦苦日复一日的扯猪草、砍柴、煮猪食、提猪食盆子、换猪栏里的草,无非就是为了这么一天的到来…… 第52章;小姑姑(求订阅) 1995年农历6月初6这天早上,杨风吃完姐姐做的蛋炒饭之后,就急急火火的往下山村赶去。 不过,他刚走出店门,小卓玛也要跟来。 杨风见这小家伙也要跟自己回下山村,立马对她说;“老舅很快就回来,你和小姨在店里,帮着小姨一起看店。” 小卓玛努着小嘴巴,不高兴的道;“不行,老舅,我也要跟您一起回下山村,外婆今天卖小猪崽,我也要去帮忙。” 杨风忙道;“你这小屁孩能帮什么忙啊——听话,跟小姨在店里,老舅最多中午就回来。” “老舅,您又在歧视我们小屁孩了。”小卓玛一脸的不乐意,立马大声反对。 接着,这个小家伙一边扳着小手指头,一边对杨风道;“我怎么就不能帮忙啦,我可以帮您和外婆计数呀,可以帮您和外婆算钱呀……” “小卓玛,你不……” 就在杨风想表示再一次拒绝的时候,姐姐杨琴笑着对杨风说;“风伢子,你就带小卓玛一起回下山村吧,店里我一个人照看得过来,反正今天不赶集,不忙。” 见姐姐这么说,杨风也只好耸了耸肩,然后捏了一下小卓玛的小琼鼻;“好,老舅答应你,行了吧!~” “老舅万岁!~”小卓玛高兴的道。 接着,这个小家伙雀跃的跑到她的小房间里面,将她那个小包包背了出来。 然后,她对杨风说;“好啦,老舅,咱们这就赶路吧!~” …… 从陈家桥镇到下山村,并不远,也就是三四里路程而已。 如果换做平时,杨风会走路回去。 一来可以锻炼身体。 二来可以省一块钱的车费。 可今天,杨风放弃了走路,而是选择租了一辆摩托车回下山村。 毕竟,他现在是个店老板,店里的生意不错,这半个月,虽然生意起起伏伏,但总体来说,还是挣了不少,没有一千也有七八百。 要知道,这可是淡季啊。 而且是物价极低的1995年。 才短短半个月的功夫,就挣了这么多,可着实不是一笔小数目了。 正所谓财大气粗,身边有钱了,一双腿脚自然也甘贵了很多。 而且租一辆摩托车回下山村,也可以让平时瞧不起自己家里的那些村民们看看,现在,咸鱼不再是咸鱼了。 除了以上的这个原因之外,另外,还有一个很重要的原因,也导致杨风不想走路回村里。 那就是小卓玛。 没错,小卓玛。 虽然从陈家桥镇到下山村不是很远,可怎么来说,也有三四里路。 让一个小孩子走,那么,这三四里路就绝对不算是不远了。 而且,母亲今天要卖小猪崽,杨风也必须尽快赶回家。 如果跟小卓玛走路一起回下山村,那得走到什么时候啊? 因此,这也是杨风决定租摩托车回下山村的另外一个重要原因。 …… 这个年代,租摩托车回村,是一件非常风光的事情。 当然,价格也不菲,从陈家桥街上到下山村,虽然只有短短三四里路程,却起码要三块钱。 而这大清早的,摆租的也不多,就几个而已。 杨风喊了一个‘他重生前认识’的摩托出租司机,然后搭乘着他的摩托车,一路风驰到下山村。 随着‘呼’的声音,几分钟后,摩托车就驶到了下山村。 杨风让摩托车在通往杨家院子前面的那条小道上停下,接着,他从钱包里掏三块钱出来。 然后牵着小卓玛的小手,疾步朝杨家院子里的方向走去。 …… 到家里的时候,家里非常热闹。 来卖猪崽子的人有十几个,大家都围坐在桌子周围吃早饭。 (是这样的,按照湘西农村的风俗习惯,家里卖猪崽子的这一天早上,主人家必须要办一顿饭,然后,等大家吃完早饭之后,才开始买猪崽子) 母亲的饭菜也搞得很丰盛,鸡鱼肉三生都有。 杨风顺便朝今天来买猪崽子的人看了一下,既有同村的村民,也有外村的村民,还有几个是亲戚,包括小姑姑和几个堂舅。 杨风没想到今天小姑姑也会来自己家里买猪崽子。 一看到小姑姑,杨风的鼻子立刻一酸。 杨风的父亲有三兄妹,除了杨风的父亲之外,还有一个大姑姑和一个小姑姑。 杨风的这个小姑姑叫杨云华,是父亲三兄妹中间的最小一个,她比父亲要小十岁,此时,才三十出头,很年轻。 在奶奶的这三个孩子当中,杨风的小姑姑是最有文艺的一个,她很喜欢看书,喜欢看报纸,而且喜欢写诗,并且,小姑姑的长相也很俊俏,个子也高,她在出嫁之前,经常带杨风姐弟俩,即便是出嫁之后,对杨风姐弟俩也非常好。 只是,这个小姑姑的命运很悲惨,嫁的丈夫家里一贫如洗,而且,丈夫的脾气也非常犟,虽然不敢动手打人,可是,动辄就黑脸,打冷战。 最重要的是,小姑姑一点也不喜欢这个丈夫,她喜欢的是念书时候的一个同学。 只可惜,这个年代,在婚姻大事方面,子女的决定权很小。 在奶奶的逼迫下,小姑姑无奈的嫁给了这个男人。 然后,在那里,当牛做马,起早贪黑,每年承包十几亩田,每年喂养几头猪,天天累死累活的。 结果,又是皮肤癌,又是高血压。 才五十多岁的时候,就悲惨的去了另外一个世界。 杨风清清楚楚记得,重生前,当得知小姑姑死去的消息时,就好像是被雷给劈了一下似的。 然后,那些日子沉浸在巨大的悲痛之中。 直到重生之前的那一天,每当回忆到这个小姑姑的时候,心里仍然是十分难过。 因此,这次重生,他也发誓,要混出人样来,然后让小姑姑也过上好日子,不再那么劳累。 …… 小卓玛不愧是个小妖孽。 这个古灵精怪的小家伙非常的会察言观色,到了杨风家里后,她很亲热的朝杨风的父母喊“外公、外婆”。 然后,又朝十几个正在吃饭的‘来买猪崽子’的人分别喊“叔叔、阿姨、婶婶、伯伯”等等。 喊完之后,她背着上面有米老鼠卡通图案的小包包,规规矩矩的站在一旁。 平日的那种小萝莉形象,此时此刻是俨然不见。 在大家眼里,绝对是一个十足的小淑女。 既懂事、又聪明、又可爱。 不过,这些来杨风家里买猪崽子的村民和亲戚,很多人都不认识小卓玛。 因此,当他们见小卓玛和杨风这么亲热,而且喊杨风的父母喊“外公外婆”的时候,都颇感奇怪。 于是,纷纷抬头看着杨风的父母,都是满脸的疑惑。 包括杨风的小姑姑,也被弄糊涂了,不知道自己的哥哥和嫂子从哪里突然弄来一个这么大的小外孙女。 要知道,侄子杨风才只有十六岁。 而侄女杨琴,今年也才二十岁。 可眼前这个漂亮可爱的小女娃,有好几岁了。 怎么着也不会是侄女的吧。 因此,杨风的小姑姑也是感到很奇怪,是一脸疑惑的看着自己的哥哥嫂嫂(杨风的父母)。 杨风见状,赶紧俯到小姑姑耳畔,然后言简意赅的将小卓玛的来历轻声告诉小姑姑。 小姑姑听了后,这才恍然大悟。 然后,十分疼爱的看着小卓玛这个小家伙…… 第53章;一把手迟到了(求订阅) 大家热热闹闹的吃完饭之后,歇息了几分钟。 接着,杨风的父母开始安排了。 这个年代,在湘西一带的农村里,主人家卖猪崽子的时候,通常会当着大家的面做一些叫做‘阄’的东西。 这种‘阄’有很多种作法。 可以用纸团,可以用小棍子,可以用面签,反正,做‘阄’的方法有很多种。 将‘阄’都做好之后,主人会让大家抓。 为什么主人在卖猪崽子之前,要做阄让大家抓呢? 是这样的;猪崽子的重量通常不一样,就像人的五指一样,有的长,有的短,而猪崽子也是一样,虽然是一窝生下来的,可长了两个月之后,有的大,有的小。 而块头大的猪崽子,自然会重些。 块头小的猪崽子,自然会轻些。 可大伙买猪崽子的时候,都想挑小的买。 为什么? 因为买小只的猪崽子少发钱。 买大只的猪崽子要多发不少钱。 反正是买回去豢养到过年的时候要宰掉的,因此,大伙为了省钱,自然都想挑小只的买。 而这样一来,你也想买小只的猪崽子,我也想买小只的猪崽子,就会发生争执。 那么,什么办法最好解决呢? 答案就是;抓阄。 没错,抓阄。 只有抓阄,才能让大家心服口服。 跟打牌赌博一样,愿赌服输嘛。 抓阄也是一样,愿抓服输。 抓大抓小,都凭自己的运气和手气。 要是你抓了之后又不肯认账,那么,就不是主人和你之间的事情了,而是其他来买猪崽子的人和你之间的事情。 这样一来,主人家自然是落得干干净净。 因此,在这个年代,在湘西一带,凡是家里喂养猪婆生了猪崽子到了卖的那一天,为了公平起见,同时也为了自身脱离干系,主人家通常会做一些‘阄’,然后让大家抓。 抓了之后,才再开始按照‘阄’上面的顺序,让大家一个一个的挑,一个一个的选,再一个一个的卖出去。 …… 杨风家里每年卖小猪崽子的这一天,都是杨风的父亲当着大家的面做‘阄’,今天也不例外。 只见杨风的父亲先当着大家的面撕几张纸,然后再按照人数,撕成十几张。 接着用铅笔在这些撕开的小纸张上面,写下‘1’‘2’‘3’‘4’‘5’等等这些阿拉伯数字。 写好之后,当着大家的面揉成纸团。 然后用手来回抛几下。 抛散之后,接下来要做的就是将这些‘阄’扔在地上,让大家抓。 不过,在扔这些‘阄’之前,父亲朝外面左看右看,然后自言自语的道;“真奇怪,这个一把手怎么现在还没有来?” “别等他了。”其中一个来卖猪崽子的村民说;“这个一把手你还不知道,跟个懒猪似的,不管做什么都不心急,要不然,家里怎么会那么穷。” “可他要是见怪了怎么办?”父亲有些不放心。 “见怪就见怪,这种人,还怕他怪?怕他个鸟,你越怕他,他越咬你。”另外一个来杨风家里买猪崽子的村民说。 “不行,还是再等等,要不然,他会很生气的。”父亲还是有些不放心。 要知道,上次因为他儿子要学补皮鞋没有答应的事情,已经对杨风一家恨之入骨了。 现在,要是再弄这么一出,这个阴险卑鄙的小人不知道该有多恨。 “等个球啊。”大家开始不乐意了。 杨风也劝父亲,要他别等一把手了,他自己没有一点时间观念,耽误大家的时间,要怪,只能怪他自己。 在大家的劝说之下,杨风的父亲有点动心了。 不过,就在杨风的父亲准备让大家抓阄的时候,这个一把手突然赶来了。 只见他和他的儿子沙泥鳅一起赶来。 他空着双手。 他的儿子沙泥鳅挑着一担竹箩筐。 父子俩似乎很着急,一来便问杨风的父母;“吃了饭没有?” “饭都快消化了。”刚才那个村民说。 “吃饭怎么不等我?我们来你家买猪崽子,陪一顿饭,是天经地义,怎么你们都吃完了,不等一下我?”一把手很生气的看着大家,然后,再恨恨的看着杨风的父母。 要知道,这可是丰盛的大餐啊。 不管在谁家里买猪崽子,早上都少不了一顿好酒好菜,哪怕家里再穷或者再吝啬的主人家,也会割几斤猪肉,然后再搞点豆腐之类的。 可大家都吃完了,都没有等他,因此,一把手是非常生气,心里是非常的不爽。 见一把手生气的质问‘吃饭为什么不等他’,作为今天的东家,杨风的父母赶紧解释说,已经等了很久,你没有来,于是,大家就先吃了。 杨风的父母解释完之后,其他人又纷纷说,等了很久,你不赶来怪谁? 众怒难犯。 见大家都谴责自己,一把手也不敢再说什么了,因此,他只好忍气吞声,选择了默认。 见一把手不再说什么,杨风的父亲终于松了口气。 他将手里十几个‘阄’抛在地上。 接着,对大家说;“好了,各位亲朋好友,您们现在可以抓了,不过,您们不要抢,尽量的不要抢,一个一个的来。” “好。” “没问题。” 大家纷纷答应。 “谁先来?”杨风的父亲环顾着大家。 “我。”一把手第一个举起手。 然后,他走到十几个‘阄’的旁边,仔细看了看,再将其中的一个‘阄’捡起来,激动的打开。 一把手抓了之后,接下来又轮到第二个、第三个…… 不到两三分钟的时候,地上的‘阄’全部都被抓完。 …… 将地上的‘阄’都抓完之后,杨风的父亲让大家将手里的‘阄’晾出来。 接着,从上面写着‘1’的这个‘阄’开始,让一个一个的挑选猪崽子,再一个一个的卖给对方。 幸运抓了‘1’这个‘阄’的是杨风的一个堂舅,这个堂舅此时很年轻,才三十多岁。 只见这个堂舅拿着‘阄’,给杨风的父母看了一下,然后高高兴兴的去猪栏里挑选小猪崽子。 不过,就在杨风的这个堂舅刚到猪栏旁准备挑选猪崽子的时候,突然有人反对了。 “慢!~等一下!” 反对杨风堂舅的这个人不是别人,正是今天迟到了的一把手…… 第54章;一把手耍赖(求订阅) 大家正按照各自手中抓的‘阄’在排队等候,没想到,一把手突然喊人家‘慢’。 这令大家感到非常意外。 于是,一瞬间,十几双眼睛,一下齐刷刷的盯着这个阴险而又卑鄙的小人。 …… “怎么了?李手。”杨风的父亲也颇感奇怪,看着一把手。 “稍等。”一把手挥着他那条‘在几年前炸鱼被炸断’的胳膊,从人群中走了出来。 然后,他对杨风的父亲说;“我不同意,我反对,我提议,再重新抓阄。” “李手,开玩笑吧,刚才不是已经抓了吗?”杨风的父亲忙道。 “但你做这些阄的时候,我没在现场,所以不算。”一把手理直气壮的看着杨风的父亲。 毋宁质疑,这个小人是想反悔。 至于反悔的原因,不用多想,肯定是刚才抓的‘阄’不太理想。 否则,他这种人怎么会反悔。 巴不得算数才是。 而事实也确实是如此,一把手刚才抓的‘阄’,是不太理想。 不是一般的不理想,是很不理想,非常的不理想。 因为,他刚才抓的‘阄’上面、竟然写的是一个‘16’的阿拉伯数字。 这意味着什么? 要知道,今天早上来杨风家里买猪崽子的人,总共才只有16个,而这个一把手抓的‘阄’居然是16号。 也就是说,这个一把手刚才抓的这个‘阄’,是倒数第一。 而倒数第一的意思就是;要等大伙都挑选完之后,剩下的那几只都不要了的,才属于他。 这岂不是亏大了? 因此,一把手表示反对,说要重新再抓一次。 …… 一把手不乐意,说要重新再抓一次阄,其实呢,对于杨风的父母来说,倒无所谓。 大不了再重新做一次‘阄’就是了。(这也是抓阄的好处,主人家可以落个干净) 可其他那些挑着箩筐来杨风家里买猪崽子的人,就不会同意了。 尤其是最前面的那几个,反对最为强烈。 当然,将心比心,换成谁都不会同意再重新抓阄。 自己好不容易才抓到前几名,如果再重新抓的话,天晓得待会再抓个什么上来? 因此,抓到前面的那几个、立马表示强烈的反对。 “不行,我不赞同。” “既然已经抓了,再重新抓,岂不是坏了规矩么。” “反对,坚决反对。” 大家纷纷反对,没有人赞成一把手提议重新抓阄的建议。 包括小卓玛,也悄悄的对杨风说;这个只有一只胳膊的独臂大伯,是条大癞皮狗。 见大家都反对,没有一个赞成的,反对的声浪是越来越大,一把手骨碌骨碌的转了转眼珠子。 然后,他佯装很生气的对大家道;“既然你们都不同意,也行,这猪崽子,我不买了。” 说完之后,这个一把手赶紧带着儿子,‘气冲冲’的走了。 “什么人啊。” “哦,见自己没有抓到好阄,就要重新抓,那待会谁抓到他手里那个阄怎么办,难道又要重新抓不成。” “这个独臂佬,做人挺狡猾的,可你狡猾,人家也不傻啊。” 见一把手带着他儿子走了,大家议论纷纷,都摇摇头。 包括杨风的父母,也摇了摇头,对一把手今天的行为表示严重不满。 皱着眉头想了想之后,杨风的父亲大声对大家说;“对不起,各位亲朋好友,耽搁了大家的宝贵时间,实在不好意思,咱们接下来,继续按照阄上面写的顺序来,一把手不要也没关系,剩下的猪崽子,我们自己留着,反正我儿子和女儿在镇上开皮鞋店,我就多喂两只猪,过年的时候,多做一些腊肉,给我儿子女儿吃,省得他们每天要发钱在市场买肉吃。” “有道理。”杨风的父亲说完之后,人群中立刻有人点赞。 “好了,那就开始吧。”杨风的父亲大声道。 接着,大家又开始忙乎了起来,都按照阄上写的顺序,一个一个的挑选猪栏里面的猪崽子。 …… 在农村中,卖猪崽子就跟搞双抢一样,很幸苦,又累又忙。 不过,累得开心,忙得也开心。 因为,这是对一年幸苦劳动的巨大回赠。 杨风的任务是帮着父亲一起抓猪栏里的那些猪崽子。 也不是随便乱抓,而是等买猪崽子的人按照阄上的顺序将猪崽子挑选好之后,他在和父亲一起将这只被挑选中的猪崽子,从猪栏里抓出来。 然后再放进箩筐里面,用大秤来称这只猪崽子的重量。 可千万别以为这活很轻松啊。 不但很累,而且很脏。 要知道,这个时候的猪崽子,不像上次阉猪的那个时候了。 经过两个月的舒坦小日子,再加上杨风母亲的悉心照料,此时的猪崽子,每一只都白白胖胖,重达几十斤。 这么大体量的猪崽子,后腿的蹬劲也很大。 而且,它们都很灵性似的。 当杨风和父亲在猪栏里面抓它们的时候,这些猪崽子仿佛都意识到自己即将就要和猪妈妈永别了似的,因此,比上次阉它们的时候、反抗更为激烈。 …… 不过,这些小猪崽子再不好抓,但它们毕竟都是猪娃娃。 而且数量也是有限的。 抓一只,就少一只。 因此,随着时间的流逝,猪栏里的猪崽子是越来越少。 到了半上午之后,猪栏里面已经所剩无几。 此时,杨风也累得大汗淋漓。 身上很脏,有很多地方被猪崽子们的后腿给蹬得黏乎乎的。 搞不清究竟是猪粪还是污泥,反正很脏。 至于小卓玛这小家伙,也没有闲着。 杨风和父亲在猪栏里抓猪崽子的时候,她便帮着杨风的母亲,一起看秤,一起计重量,并且单独算价钱。 别看这小家伙才只有六岁,做事的时候,却像个小大人似的,是有模有样。 只见她背着小包包,每当杨风和他父子将一只猪崽子的重量称好了之后,她就朝秤上面看一下,然后迅速的用笔和纸记下来。 接着,便一边扳着小手指头,一边以心算的方式,迅速将价钱计算出来。 在心里将价钱算出来后,便将计算出来的结果、大声告诉杨风的母亲。 刚开始,这些来杨风家里买猪崽子的村民和亲戚都不放心。 包括杨风的父母,也不放心。 甚至,连杨风也不放心。 毕竟,这是一个才只有六岁的小孩。 既然连笔都不用,直接在心里算价钱。 算错了怎么办? 谁愿意当这个冤大头啊。 可当他们将小卓玛心算出来的答案重新再算的时候,发现这个小家伙既然没有算错过一次。 哪怕后面的尾数都没有算错。 顿时,大家都惊得瞠目结舌。 这个小家伙,也太逆天了吧。 才小小六岁,居然就会乘法。 而且还是两位数的乘法。 更牛逼的是,还不是用笔和本子算,而是直接在心里将答案给算出来。 这智商,完全就是个神童级别了…… 第55章;皮鞋店被砸了(求订阅) 将猪崽子都卖完之后,已经差不多到上午11点钟了。 这个时间点,离吃中午饭也不是很久了。 杨风本来想在家里和父母一起吃午饭,然后到下午的时候,再带着小卓玛回‘芝麻开门皮鞋店’。 可一想到姐姐一个人在店里,他又放弃了这个念头。 于是,杨风便和父母说,他要回陈家桥镇,因为姐姐一个人在店里,怕出什么事情应付不过来。 杨风的父母本来也想留儿子在家里吃中午饭,可见儿子这么说,觉得也是,于是,便答应让儿子赶紧回皮鞋店。 不过,在杨风临行之前,母亲用蛇皮袋子装了许多新鲜的瓜果,都是这两天在菜地里摘的。 比如丝瓜、冬瓜、苦瓜、黄瓜之类的。 母亲让杨风带这些瓜果回皮鞋店。 除此之外,母亲还将家里那只老母鸡下的一些蛋用一个薄膜袋子装好,要杨风带回皮鞋店,然后和姐姐以及小卓玛一起吃了。 杨风本来想拒绝。 要知道,这些都是家蛋来的,补得很,不像超市里卖的那些人造蛋,吃了对身体反而有害无益,所以,杨风想让父母自己留着,毕竟,父母都四十多岁了,都是中年人,身体各方面都走下坡路,他们自己也要滋补身体。 可母亲一再坚持要杨风带回去。 母亲又爱又疼的看着小卓玛,对杨风说,你自己不吃,可以让姐姐和小卓玛吃。 在这种情况下,杨风不得不也将这些家蛋一起带回去。 在走到杨家院子口的时候,小卓玛这小家伙乖戾得很,不停的挥手,跟杨风的父母说再见。 杨风的父母也是依依不舍。 他们舍不得儿子,同样也很舍不得这个便宜得来的小外孙女。 因此,直到儿子和小卓玛的背影完全消失在视线中,才转身进屋。 …… 杨风带着小卓玛顺着杨家院子的小路,往村里的马路方向走。 烈日炎炎,树叶婆娑。 就在杨风一边提着菜,一边牵着小卓玛,走到村里的马路上时,忽然碰见了燕子和曹细妹。 只见她们和村里其她几个女孩在树荫下踢毽子。 在踢毽子的是燕子,曹细妹在一旁看着燕子踢。 只见燕子踢得很高兴,踢的花样是不断翻新。 在踢毽子方面,燕子可不是吹的,不管是村里,还是学校里,她都是个踢毽子的高手,能一口气踢半天,并且,能够踢很多花样出来,比如;前踢、后踢、金鸡独立踢、倒翻踢、等等,她都会。 小卓玛和杨风一起在马路旁等车,一见燕子和曹细妹她们,立刻很高兴的指着燕子她们,对杨风说;“老舅,您看,燕子姐姐和细妹姐姐,她们在那里踢毽子。” 杨风其实比小卓玛还先要看见燕子和曹细妹。 但他要急着等车回‘芝麻开门皮鞋店’,因此,便佯装没看见,以免小卓玛这家伙要跑去玩,然后耽误回‘芝麻开门皮鞋店’的时间。 要知道,小卓玛这小家伙,和燕子她们虽然刚认识不久,可性格却非常和得来,这半个月的时间里,每次燕子来皮鞋店里玩的时候,都喜欢和燕子黏在一起。 所以,杨风刚才看见燕子和曹细妹的时候,虽然看见了,可却在小卓玛面前故意装作没有看见。 而现在,小卓玛已经看见了,那么,他装不装,都没有必要了。 因此,他笑着问小卓玛;“小卓玛,你总该不会想和燕子姐姐细妹姐姐她们一起踢毽子吧?” 没想到,小卓玛认真的点头;“嗯,老舅,我确实有这个想法。” 接着,小家伙又咧嘴笑着说;“老舅,开玩笑的,不要当真哈,嘻嘻。” “你这小家伙。”杨风又疼又爱的用手指戳了一下小卓玛的额头。 “嘻嘻,老舅,您不会生气了吧。” “谁跟你生气啊,小屁孩。” “老舅,您又歧视我们小屁孩了。” “呃……” “嘻嘻,老舅,开玩笑的,我知道您不会歧视我们小屁孩的。” 接着,这个小家伙又对杨风说;“老舅,您等我一下,我去和燕子姐姐打个招呼,然后马上回来。” 杨风想了想,道;“快去快回。” “ok。” 接着,小卓玛蹦蹦跳跳的朝燕子她们那片树荫下走去。 小卓玛走过去后,只见这个小家伙朝燕子和曹细妹她们喊了一声。 燕子立马停止了踢毽子的动作,然后跟曹细妹一起蹲了下来,很喜爱的摸了摸小卓玛的小脸蛋,不知道和这个小家伙说了些什么。 很快,小卓玛便牵着燕子和曹细妹的手,走了过来。 “老舅,您先回去吧,我要在这里和燕子姐姐还有细妹姐姐一起玩。”小卓玛‘气喘呼呼’的对杨风道。 杨风故意斜视着小卓玛,手指朝小卓玛的额头上一顶,嘴里蹦出来一句;“我就知道你这个小家伙会变卦。” “嘻嘻,老舅,不好意思,下不为例。”小卓玛调皮的笑道。 然后,她拉着燕子和曹细妹的手,说;“燕子姐姐,细妹姐姐,走,咱们过去踢毽子去,本小姐已经有好久没有踢过毽子了,脚早就痒得不像话了。” “人小鬼大。”看着小卓玛这小家伙的背影,杨风又疼又爱的骂了一声。 然后准备专心专一的等车回‘芝麻开门皮鞋店’。 不知道为什么,就在刚才,他心里突然慌慌的,就好像有什么不好的事情发生了似的。 可究竟是什么原因?他又说不出来。 总之,就是心里突然慌慌的,这种感觉,在重生之后,他心里还从来没有出现过。 不过,在重生之前,倒是出现过。 尤其是在鞋厂倒闭之后,妻子带着儿子不辞而别之前,这种感觉尤为明显。 正好在这个时候,来了一辆中巴车。 这辆中巴车是从‘太芝庙——陈家桥’的,中巴车还没有到的时候,杨风就赶紧做出了‘请停车’的手势。 然后,当中巴车一停下来的时候,他赶紧上了车。 …… 七八分钟后,这辆中巴车在陈家桥的车站停了下来。 杨风赶紧下车,然后提着蛇皮袋子,大步流星的往‘芝麻开门皮鞋店’方向奔去。 由于杨风走得很快,因此,几分钟后,他就走到了‘芝麻开门皮鞋店’的店门口前面。 不过,当杨风走到店门口前面的时候,立马惊呆了。 只见店里一片狼藉。 碎玻璃、皮鞋、凳子、各种制鞋工具,地上到处都是。 而新买的那台黑白电视机也被砸得稀烂。 姐姐则头发凌乱,清秀的脸颊上划有伤痕,她一言不发的坐在凳子上发懵。 “我草,皮鞋店怎么被砸了?” 杨风赶紧走到店里面,然后问姐姐,是怎么了? 第56章;怀疑是黑皮干的(求订阅) 姐姐杨琴一脸茫然,坐在凳子上,一见弟弟杨风回来,立刻扑到弟弟的怀里,失声哭了起来。 “姐姐,这是怎么了?这究竟是怎么回事?是谁把咱们的皮鞋店给砸了?”杨风赶紧扶着姐姐的胳膊,问姐姐。 “呜呜呜,我也不知道,就在不久前,突然闯进来一伙年轻人,不由分说的就动手砸店。”姐姐哭道。 “姐姐,您认不认识他们?” “不认识,一个都不认识,呜呜呜。” “那是谁呢?”杨风皱着眉头。 想着想着,忽然,他的脑海里面闪过一个人的名字。 “难道是他?~”杨风自言自语的道。 他指的这个‘他’,不是别人,而是陈家桥镇上赫赫有名的小混混头子——黑皮。 没错,黑皮。 为什么杨风会将第一怀疑的矛头指向这个黑皮身上呢? 是这样的,这半个月的时间里,黑皮三番五次的以各种方式暗示杨风,要杨风做他的帮手,一起对付东北虎。 但每一次,杨风都委婉的拒绝了。 因此,黑皮怀恨在心,虽然这个杂毛嘴里没有直接说出来,可那神情,哪怕是个瞎子都看得出。 因此,杨风唯一怀疑的对象就是这个黑皮。 而且也只能是黑皮了。 除此之外,他实在想不出、还有谁会来砸自己的店。 更重要的是,会这么巧。 偏偏是在自己回下山村的时候,就跑来砸店。 …… 姐姐依然在杨风的怀里哭泣着。 杨风将姐姐扶了起来,然后帮姐姐擦了擦眼泪,安慰道;“好了,姐姐,别伤心了,砸了就砸了,咱们再重新买就是,旧的不去,新的不来。” “可这电视机,是新买的,还有这玻璃货柜,做一个起码又得发一两百块钱。” “没事,姐姐,您老弟我正看这玻璃货柜不顺眼呢,想换一个不锈钢架子的玻璃货柜,所以,这样砸了,正好帮咱省了力气,呵呵~” “就你皮。” “不是皮不皮的问题,而是这是您老弟我的心里话。” 帮姐姐又擦了擦眼泪之后,杨风将姐姐扶到竹椅子上坐着。 然后,他问姐姐;“姐姐,我想问您一件事。” “嗯。” “我带着小卓玛回下山村之后,您有没有和谁说?” “……没有。” “那就奇怪了,难道这伙来砸咱们店的煞笔们会掐会算不成,算准了我没在店里,然后跑来砸店?” 就在杨风陷入沉思的时候,姐姐忽然告诉他;“我想起来了!~” “想起什么来了姐姐。” “你带着小卓玛去下山村没多久,有一个年轻伢子到咱们店里来买皮鞋,然后,这个年轻伢子问我,老板怎么不在店里?我告诉他说,你回下山村了,这个年轻伢子又问我,你什么时候回来?我告诉他说,你要中午之后才会回来~” “一定是他,一定是这个煞笔,草他马的,敢来砸老子的店。”杨风愤懑的道。 狠狠骂了几句后,杨风告诉姐姐;“姐,这伙人还会再来的,所以,咱们日后多留个心眼。” “嗯,弟弟,我会的。”杨琴点头。 接着,她对杨风道;“弟弟,咱们现在去报警吧!~” “先别报警,再说,报了也没什么鸟用。”杨风忙道。 因为,就在刚才,他想出了一个引鱼上钩的好办法。 只要不出意外,用不了多久,他就可以将这次砸自己店的人给抓个现场。 虽然他怀疑黑皮,可毕竟没有一点证据,因此光怀疑也没用,得人赃俱获才行。 而且,凡事都有出乎意料之外的时候,也许自己最怀疑的对象,偏偏又不是呢? 要知道,这样的剧情,在小说和电影里面,可没少出现过。 因此,杨风决定先暂且忍着,等过些日子,再来个‘引蛇出洞’。 不过,眼下的任务还是先把店里面被砸得乱七八糟的东西给收拾干净再说。 要不然,就这画面,人家怎么来买皮鞋啊? …… 就在杨风和姐姐收拾店里的时候,姐姐杨琴猛然娇躯一抖。 好像突然想起来一件非常重要的事情似的。 “小卓玛呢?”姐姐看着周围,然后睁大眼睛问。 “哦,她在下山村,和燕子她们一起玩呢。”杨风一边捡地上那些乱七八糟的东西,一边告诉姐姐。 “喔。”听弟弟说小卓玛在下山村和燕子她们一起,杨琴刚才紧绷着的心弦一下松弛开来。 她一边摇头,一边抚了抚胸口,自言自语的道;“吓死我了,我还以为把小卓玛给弄丢了……” 说曹操,曹操就到。 就在杨风的姐姐心有余悸的时候,小卓玛回来了。 只见这小家伙背着小包包,蹦蹦跳跳的走进来。 她不是自己一个人回来的,而是胡咬金用那辆又笨又重的凤凰牌载重单车搭着她回来的。 这个小家伙一进店里,立马目瞪口呆。 好一会儿,才缓缓反应过来。 “我去,这是怎么回事?” 接着,这小家伙用小手按着自己的小嘴唇,问;“小姨,老舅,这是怎么啦?” “被砸了呗。”杨风想也没想,脱口而出。 “是谁敢砸咱们的皮鞋店。”小卓玛的一对眉毛往上一挑,生气的道。 然后,她将横跨在肩膀上的那个小包包取了下来,狠狠扔在一条竹椅子上。 接着再双手叉腰,自言自语的大声道;“没想到,我小卓玛第一次出门,回来得晚了一点点,店就被人砸了,看来,砸店的大混蛋一定是知道我小卓玛没有在店里,才赶紧趁这个机会,要不然他们肯定不敢这么大胆。” 自言自语的道完之后,小卓玛又赶紧扭过小脸蛋,问杨风和杨琴;“小姨,老舅,这些来砸店的大坏蛋,您们都看清楚了没有?” “没有。”杨风摇头;“我和你也一样,回来的时候,店里就变成了现在这样子。” “难道是小姨一个人在店里的时候,他们跑来砸店的?”小卓玛就像个小巡捕似的,问杨风和姐姐杨琴。 “应该差不多吧。”杨风点头。 “这个世界上怎么会有这么卑鄙无耻的人,趁小姨一个人在家里就跑来砸店,这算什么英雄好汉呐!~”小卓玛生气的道。 接着,她面朝店门外面,大声道;“有本事就冲我来!~” 第57章;桥头皮鞋店和张老大皮鞋店(求订阅) 就在小卓玛横眉竖眼、满脸不服气的时候,胡咬金走进来了。 胡咬金的反应也像小卓玛一样,一进来便瞠目结舌。 然后他问杨风;“风大侠,你这皮鞋店是怎么回事?怎么会搞成这个样子。” 杨风正想找个什么借口搪塞一下胡咬金,没想到,小卓玛抢先将真相说了出来。 “被砸了呗。”小卓玛告诉胡咬金。 “我靠。”胡咬金立马一惊;“是谁这么大胆?敢砸我老同学的店。” 接着,他挺起胸膛,朝胸膛上大力的拍了拍,然后对杨风和他姐姐杨琴道;“风大侠,琴姐,您们告诉我老胡,是谁砸了你们的皮鞋店,我老胡这就去给您们出这口恶气。” 杨风道;“要我知道的话,还会等你说这样的话,我早就跑去报仇了。” “那就这样算了?让人家白砸了?”胡咬金一脸很不服气的样子。 “肯定不会就这样算了,也肯定不会让这些人逍遥法外,可是,我们是谁都不知道?怎么搞?” “依我老胡看,一定是上次那伙王八羔子,他们当时在你手里吃了亏,然后今天,趁你没有在店里的时候,就跑来砸店。如果不是他们,那么就是这街上别的皮鞋店干的,同行是冤家,所以,他们干脆一不做二不休的把你这店给砸了,让你们不会做生意。”胡咬金大大咧咧的道。 “没错,有点道理。”杨风点头,然后有些惊讶的看着胡咬金。 他没想到,这个奇葩,还有点逻辑思维能力。 其实,杨风在联想到黑皮的时候,也将街上另外两家皮鞋店联想到了。 在这个小小的陈家桥镇上,一共是三家皮鞋店,分别是杨风的这家‘芝麻开门皮鞋店’,另外两家便是‘桥头皮鞋店’和‘张老大皮鞋店’。 常言道,同行是冤家,杨风这家‘芝麻开门皮鞋店’自开业这半个月以来,虽然不是生意天天红红火火,可总体来说,也是非常好,好得跟冬天的那种旺季差不多。 因此,作为同行,另外两家皮鞋店不可能不会眼红。 但仔细一想,杨风又觉得不是他们干的。 至少这两家皮鞋店不会是亲自参与者。 因为,像砸店这种事情,除了社会上的混混之外,其他人都干不来。 而他们这种开鞋店的,难道有这么大的能量,能够指使社会混混来砸自己的店? 除非是有关系还差不多。 当然,也不是没有这种可能性。 但杨风更倾向于是黑皮干的。 也就是说,杨风认为,自己这皮鞋店今天上午被砸,跟黑皮脱不了干系。 在自己结识的这些人当中,也只有他具有这么大的能量。 “风大侠,琴姐,依我老胡看,这事咱们最好先报警,让巡捕来破案,等巡捕将凶手抓住之后,咱们再想办法将这凶手暴打一顿,以解心里的这口恶气。”胡咬金对杨风和姐姐杨琴道。 “你觉得巡捕会为了这种小事来大费周章么?再说,就算巡捕抓到了今天砸我皮鞋店的人,我们怎么去打人家?怎么出这口恶气?”杨风看着胡咬金。 “我们可以偷偷的潜入巡捕所啊,比如深更半夜的时候,假扮成蒙面人,然后,悄悄的溜进去,再把凶手暴打一顿,要不弄点什么泻药让他吃了也行,反正,不能让他舒坦。”胡咬金一边说,一边很认真的看着杨风和杨琴。 “胡大作家,我看你是写小说写糊涂了吧,巡捕所怎么溜得进去?真当咱们是古代的大侠客,能够飞檐走壁啊。”杨风没声好气的看着胡咬金。 刚才还在为这个死胖子的逻辑思维能量的超常表现感到有点小惊讶,没想到,才一下子,就又‘二’了起来。 “那怎么办?难道这皮鞋店就白让人砸了?——风大侠,不是我老胡说啊,这种事情,就算你风大侠忍了,我老胡都不能忍,因为,这不仅是在砸你的皮鞋店,还在砸咱们下山村人的脸面,你的脸面可以不要,可是,咱们下山村人的脸面,不能丢!~”胡咬金激动的道。 “肯定不能就这样算了。”杨风道。 就在杨风准备将自己酝酿好的‘引鱼上钩’计划说给大家听的时候,小卓玛突然说;“小姨,老舅,我小卓玛有个好办法,可以把今天砸咱们皮鞋店的那些混蛋给引出来,然后,一网打尽。” “什么办法?”杨风问小卓玛。 他正想把自己‘引鱼上钩’的计划说给大家听,没想到小卓玛突然插上这么一句,因此,一下勾起了他的好奇心,想看看,这个小家伙是怎么想的。 “我的办法是——引蛇出洞。”小卓玛神秘兮兮的环视着杨风和姐姐杨琴以及胡咬金。 “引蛇出洞?”胡咬金鼓着眼珠子,看着小卓玛。 “没错。”小卓玛点头。 接着,这个小家伙一边扳着她的小手指头,一边像个小大人似的对大家道;“你们想想,今天这伙坏蛋跑到皮鞋店来砸咱们的店,一定是看我小卓玛没有在店里,所以才敢这样胡来,所以,我想在明天、不、后天、假装没有在店里,然后故意找个地方躲起来,这样,他们肯定又会以为我小卓玛没有在店里,然后肯定又会来砸店,这样,我小卓玛就可以假扮成一只大老虎,一下跑出来,把他们全部给抓住……” 说完之后,这个小家伙得意洋洋的看着大家。 杨风是哭笑不得,正想问这个小家伙,是不是说完了? 没想到,胡咬金这个奇葩居然很认真的对小卓玛点头,嘴里缓缓道;“嗯,言之有理~” “那是必须的。”小卓玛得意的仰起小脸蛋。 然后问杨风和姐姐杨琴;“小姨,老舅,您们觉得我小卓玛这办法怎么样?” “???”杨琴张了张嘴,没说出来。 杨风没声好气的看着这个小家伙;“你觉得他们都害怕你,所以才不敢来砸店。” “应该是这样的,否则,我小卓玛在店里的时候,怎么没有见有人来砸店?” “得了吧。”杨风哭笑不得的看着这个小家伙。 不过,这小家伙的智商指数确实很高,才六岁,还在上幼儿园的年龄,居然有这种思维,跟杨风完全想到一块去了,实在是妖孽。 只不过,杨风将今天跑来砸自己皮鞋店的某某某忌惮的对象、想成是自己。 而这个小家伙,居然将今天来砸自己皮鞋店的那伙某某某忌惮的对象,想成是她…… —— —— (各位尊敬的读者大大,谢谢您们追读到这里,如果有推荐票票的话,麻烦投来吧,还有如果觉得哪里不行,可以留个言,本庸才觉得需要改正的地方一定会改正,谢谢了。) 第58章;果真是黑皮一伙人干的(求订阅) 就在杨风他们在‘芝麻开门皮鞋店’里商榷着如果‘引鱼上钩’计划的时候,在陈家桥老街一家名叫‘踏水桥饭店’的老饭店的一间小包厢里面,也正一片欢声笑语。 这间小包厢里面,一共有八个人在觥筹交错。 分别是黑皮、桥头皮鞋店老板、张老大皮鞋店老板、山猴子他们。 另外还是四个年轻伢子,都是些无名小卒,而且,也都不是在陈家桥街上混的小混混。 桌子上面摆满了好酒好菜。 只见他们一边说说笑笑,一边大口喝酒,大口吃菜。 桥头皮鞋店的老板和张老大皮鞋店的老板都是中年人,原来,他们是亲戚关系来的,而且,跟黑皮也都是亲戚关系。 只见桥头皮鞋店的老板一边啜酒,一边笑哈哈的对黑皮说;“表弟啊,这次你又帮了大忙了,要不然,芝麻开门皮鞋店把生意全部都抢走了,现在被你这么一搞,估计没有个把月,是恢复不了元气了。” 桥头皮鞋店的老板说完之后,张老大皮鞋店的老板也跟着说;“这个芝麻开门皮鞋店,最好在冬天来临之前,把他们给弄走,要不然,就像是一根刺一样,卡在陈家桥街上,对我们的生意会大大影响。” 黑皮不慌不忙,一边夹菜,一边笑道;“两位哥哥,您们放心,这家芝麻开门皮鞋店,我迟早会被他弄走,不过这家皮鞋店的那个傻小子,身手很不凡,我们不能像以前一样那样明目张胆的直接威胁或者是直接轰,所以,只能慢慢的来,不过,只要有您们老弟我在陈家桥街上混,这家芝麻开门皮鞋店就休想有好日子过。” 说完之后,这个黑皮又转过脸,对山猴子说;“山猴子,你的这几个兄弟都不错,吃完饭之后,我再好好感谢他们,然后,等下次有机会,还是让他们去芝麻开门皮鞋店,你放心,跟着我黑皮混,保证不会亏待。” 山猴子见黑皮这样表扬自己,受宠若惊,忙道;“谢谢黑哥,谢谢黑哥,您放心,黑哥,这些都是和我一个村的,这次,他们从粤省打工回来,都想跟着我在陈家桥街上打天下,他们在粤省的那些工厂里面也吊炸天,连车间主管都怕他们,所以,在办事能量方面,黑哥您尽管放心,只要好好栽培,肯定能前途无量。” 山猴子毕恭毕敬的对黑皮说完之后,又对他的这新带入门的四个小弟说;“飞伢子、里伢子、麻子、狗狗,你们都听见了没有,只要咱们好好的跟着黑哥混,将来,一定前途无量,至少比你们在那些什么鞋厂里面是要强多了,明白了没有。” “明白了明白了。” 四个新入门的小混混忙道。 接着,他们纷纷举着手里的酒杯,对黑皮表忠心。 …… 一转眼,又是七天过去了。 这七天,世界上发生的大事还不少……(由于害怕被404,所以就不举例出来了) 不过,国内倒是跟往常一样,经济照样快步往前发展,老百姓照样安居乐业。 唯一具有轰动效应的是高考和中考的结果都出来了。 那些考上的天之骄子们欢欣雀跃。 没有考上的则黯然神伤。 正如杨风重生前那样,燕子和曹细妹都如愿以偿的考上了新宝县的名牌高中。 这所高中在新宝县是尖子学校来的,每年会有相当一部分学生考上大学,其中不乏清华北大复旦这些一流大学。 这七天当中,对于‘芝麻开门皮鞋店’来说,基本上是风平浪静。 不过,杨风发现,生意好像没有以前那么好了。 真的,以前生意虽然有起有伏,可再怎么样,也不会‘打白板’。 可这七天当中,有四天是‘打白板’。 另外那三天,一共也就卖出了几双皮鞋。 不过,杨风并不着急。 作为一个重生者,他绝不是放眼当下,而是展望未来。 现在,他要做的,是要把隐藏在暗处那股喜欢跟自己这家‘芝麻开门皮鞋店’过不去的黑恶势力扫除掉。 否则,自己这家皮鞋店在陈家桥街上、恐怕就会永远不得安宁。 至于怎么拔除掉?自然是——引鱼上钩。 而这个鱼是怎么个上钩法,就不用多解释了。 因此,这天早上,杨风又像七天前一样,带着小卓玛大模大样的离开‘芝麻开门皮鞋店’,佯装去外面有事情,一下子回不来。 不过,走到陈家桥市场后面之后,他赶紧又偷偷的带着小卓玛从后门溜了回来,然后,等‘鱼’上钩。 令杨风扫兴的是,第一天,‘鱼’并没有上钩,小小的‘芝麻开门皮鞋店’里面是一点动静都没有。 不过杨风并不气馁,在第二天,又像第一天一样依计划行事。 功夫不负有心人。 第二天,‘鱼’还真上钩了。 就在半上午的时候,七天前砸这家皮鞋店的那几个小混混又来了。 他们先派出一个人,假装是到‘芝麻开门皮鞋店’买皮鞋。 在买皮鞋的时候,故意兜杨琴的话,找借口问杨琴,老板哪去了?什么时候才能回来? 而杨琴也按照计划,故意告诉这个‘夜不收’,说杨风出去有事了,至少要到下午才会回来。 很快,这个假装把自己扮成顾客的小混混便离开了‘芝麻开门皮鞋店’。 然后,不到十几分钟,便冲来三个小混混。 他们拿着木棒之类的,跑进‘芝麻开门皮鞋店’之后,不由分说的就开始准备砸店。 不过,他们刚开始动手的时候,杨风就突然从天而降,一下出现在他们面前。 这几个小混混可能见杨风的年纪不大,比他们的年龄还小。 因此,也没怎么放在眼里,还觉得很奇怪,黑皮老大为什么会忌惮这个比自己还小的店老板。 不过,接下来,杨风告诉了他们的答案。 就在他们准备跟杨风过几招的时候,还没明白是怎么回事,杨风的拳头就宛若雨点般的砸在了他们身上。 噼里啪啦的就是一顿猛揍之后,个个鼻青脸肿。 杨风在痛揍这几个混混的时候,小卓玛也在一边,不断的为杨风打气。 “打得好,老舅,打得好,打死这几个大混蛋,哼,居然敢来砸我们的皮鞋店。” 小家伙似乎特别开心,那张漂亮的小脸蛋乐成了一朵花。 …… 就在杨风痛揍这几个小混混的时候,按照计划,姐姐杨琴也跑去巡捕所报警了。 姐姐杨琴去巡捕所报警的时候,小卓玛这小家伙也跟着一起跑去了。 “你跑来干什么?”杨琴问这个小家伙。 “小姨,我不放心您。”小卓玛对杨琴说。 姐姐和小卓玛去巡捕所报警的时候,杨风也没有闲着。 他趁这个功夫,恶狠狠的威胁这几个躺在地上不断痛苦呻呤的小混混,问他们为什么要砸店?是谁喊来闹事的? 令杨风颇感意外的是,这几个小混混居然非常的‘讲义气’。 无论杨风怎么威胁他们、恫吓他们,或者怎么折磨他们,都不肯说是黑皮指使的。 不过为了减少痛苦,这帮小混混胡乱的报出另外一些风牛马不相及的名字来。 比如张三李四之类的。 甚至,一个小混混还胡说八道的说是什么铜锣湾的扛把子郑伊建和‘山鸡’喊他们来砸店的。 杨风自然是不会相信这些胡说八道的鬼话。 因此,准备动用非常手段(狠手段)。 而就在杨风准备对这几个小混混动用非常手段、来逼着说出来幕后指使者的时候,巡捕们赶来了。 一共来了两个巡捕和三个治安,他们都是陈家桥镇巡捕所里的。 在小卓玛这个小家伙的带领下,他们是大步流星的赶到了‘芝麻开门皮鞋店’。 然后,迅速的将这几个砸店的小混混们给控制了起来。 简单的问了一下情况后,这几个巡捕和治安将这四个小蟊贼统统带回了镇巡捕所…… 第59章;肥猫考上中专了(求订阅) 目送着巡捕羁押着四个小混混走出‘芝麻开门皮鞋店’的背影,杨风有些埋怨的看着姐姐。 他本来想问姐姐,为什么这么快就将巡捕带来了?怎么不慢一点?搞得自己想动用非常手段来威逼小混混说出幕后真凶的时候,巡捕们正好就赶来了。 但张了张嘴之后,杨风又没有问了。 为什么? 因为小卓玛这小家伙已经说出了原因。 “好巧啊,我和小姨在半路上,正好碰见了这几个巡捕叔叔,然后我和小姨就把他们直接带回店里来了……” …… 为了抓住确凿的证据,这天下午,杨风往巡捕所先后跑了三次,又买了一条‘红塔山’烟。 令杨风意外的是,巡捕方面告诉他的是这几个小混混喝多了几杯,上了头,所以就干出了这种事情。 也就是说,这几个小混混砸杨风的皮鞋店,根本没有受过任何人的唆使,而是酒醉后干出的事情。 杨风不相信,要知道,自己这家皮鞋店不是被砸第一次了,而是已经被砸第二次了。 更甚的是,这几个小混混专挑他出门的时候来砸店,很明显,是有蓄谋的。 因此,杨风不相信巡捕方面的结果。 可不相信又有什么办法呢? 难道你一介平民,还去质疑巡捕办案不成? 这肯定是不现实的想法,至少目前,杨风这个重生者还没有这么大的能量。 踽踽地从巡捕所回来之后,杨风怏怏不乐。 姐姐问他是什么结果? 杨风如实的告诉了姐姐。 旁边的小卓玛一听,立马很不服气的道;“肯定是巡捕没有认真审,不行,我小卓玛要亲自去一趟巡捕所,要把真实的情况弄清楚。” 小家伙说完之后,跑到房间里去将她的小包包背上。 然后,还真打算往巡捕所去。 “小卓玛,你要干什么?回来!~”杨风立马喝住小卓玛,要这个小家伙别去巡捕所捣乱了。 在杨风和他姐姐杨琴俩姐弟的制止下,这个小家伙才终于决定不去巡捕所,然后横眉竖眼,很不服气的一屁股塌在竹椅子上。 这天傍晚,杨风没有拉鞋绑了,反正这些日子生意冷淡,做了皮鞋摆在那里也无人问津。 不过,虽然没有拉鞋绑,但杨风却准备设计几双新颖的皮鞋款式出来。 开这种小皮鞋加工店,款式越多,就越能吸引顾客的眼球。 正所谓;东方不亮西方亮。 做皮鞋买卖也是一样,款式一多,顾客挑选的余地就大,就算这双款式没人喜欢,那一双款式总会有人喜欢,就是这个道理。 不过,杨风还没有来得及动手绘图的时候,胡咬金来了。 这死胖子是骑着他那辆凤凰牌载重单车来的,可能一路上踩得有点急,一进店里就擦脸上的大汗,然后气喘呼呼的告诉杨风;“风大侠,今晚咱们村里放电影,你回不回去看?” “村里是谁家办喜事?”杨风问。 要知道,这个年代,放电影是一件很隆重的事情,只有家庭条件好的老百姓家里办什么红喜事,才会请电影放映队来放一场电影,否则在平时,是很难得有机会看一场电影的。 胡咬金擦了擦脸上的汗,告诉杨风;“是咱们村副村官家里今晚放电影,风大侠,你知道么,副村官家的傻女儿,考上了中专。” “副村官家的女儿考上了中专?”杨风佯装有点意外的看着胡咬金。 但作为一个重生者,他对此事是早已知晓。 记得重生前的这一年,这个副村官的女儿考上了中专,然后,在当天晚上,副村官就从乡衙门请电影放映队来村里放了一场电影。 不过,如果不是因为重生的话,杨风肯定会觉得非常意外,甚至会觉得非常的不可思议。 这个副村官的女儿叫刘建园,外号叫‘肥猫’,和杨风以及胡咬金他们从小学到初中都读同一个班。 说起这个刘建园,杨风印象最深的就是长得很肥,很能吃,一天到晚嘴里就没有闲过。 但念书的成绩非常差,每次考试都是全班倒数前三名。 在杨风的印象中,她考试几乎从来没有及格过,总是考个十几二十分,有时还考零分。 因此,经常被老师骂‘猪是铁’。(‘猪是铁’是湘西一带的土话,意思是笨得跟猪一样。) 就这样一个大傻妞、大吃货,居然能考上中专,因此,在下山村,引起了很大的轰动。 要知道,这个年代的中专可不像后来的中专。 这个年代的中专非常吃香,而且包分配,毕业之后,便会分配到学校里当老师,就像这个刘建园,中专毕业之后,就被直接分配到凤凰乡小学当老师,后来,嫁的老公也是在乡衙门上班的工作人员。 当然,无论是重生后的现在,还是重生前,杨风都始终不肯相信这个大吃货是凭自己的成绩考上中专的。 毋宁质疑,肯定是家里托关系才考上的。 否则,就她那脑袋瓜子,别说是考中专,就是考最差的高中,都没门。 “怎么样?风大侠,今晚回不回咱们下山村看电影?”胡咬金喘着大气,问杨风。 “你大老远的骑单车跑来,就是为了告诉我这个?”杨风看着胡咬金。 “那肯定是啰,咱们村好不容易有人放一次电影,咱们这关系,不来通知你一下,是不是太不够意思了,而且以后,你要是怪我老胡怎么办?” “我才不会怪你这位大作家,也不敢怪你这个将来前途无量的大作家,再说,就一场电影而已,看与不看,有什么大不了的。” “这么说,你今晚是不打算回咱们村里看电影啰?——你知道今晚放的是什么电影么?” “什么电影?” “都是打小鬼子的电影,一个叫《烈火小刚》,还有一个叫什么《铁道打劫队》……” “???” 杨风魔怔一下。 然后,他问胡咬金;“胡大作家,你说的是不是《烈火金刚》和《铁道yj队》?” “对,对,是《烈火金刚》和《铁道yj队》。”胡咬金赶紧点头。 然后讪讪的挠了挠他那张肥嘟嘟的脸…… —— —— (谢谢追读到这里的各位读者大大,谢谢!~) 第60章;胡咬金的苦衷(求订阅) “算了,胡大作家,我今晚~还是不回咱们村看电影了。”杨风摇了摇头,看着胡咬金。 “不会吧,风大侠,这么好看的电影你不看?”胡咬金睁大眼睛,对杨风的这种回答、貌似感到特别意外似的。 道完之后,这个胡咬金接着又道;“不对啊,风大侠,我记得你以前是最喜欢看电影的,尤其是这种打小鬼子的电影,你是最喜欢看了……” “谢谢你,老同学,我今晚有点事情要忙,所以,就不回咱们村看这场电影了,呵呵。”杨风笑道。 当然,实际上,杨风并不是不喜欢看电影,也不是有什么事情要忙。 而是作为一个重生者,这两部电影、杨风都早已看过了。 像这两部电影里面的剧情和出场的人物,杨风都记得清清楚楚。 尤其是《烈火金刚》,杨风在重生前没多久,又看过一次。 当时,是在手机上用一个叫‘企鹅视频’的播放软件看的。 里面那个刁世贵、猪头小队长、肖飞、以及毛驴太君他们,杨风是记忆尤新。 因此,如果再看的话,就显得没什么意思了。 胡咬金哪里知道自己的这位好哥们是个重生者来的。 因此,这个死胖子是不依不饶,发挥他那爱啰嗦的革名精神,继续劝杨风回村里看电影。 至于理由?则是什么‘过了这个村就没有那个店’之类的。 反正,他这次似乎是铁了心的要劝杨风今晚回下山村看电影。 而胡咬金在劝杨风的时候,小卓玛这个小家伙,居然也跟着一起劝。 只见这个小家伙一边津津有味的玩着她的‘拼图游戏’,一边翘着小嘴巴对杨风说;“老舅,看在咬金哥哥这么努力而又热情的份上,您就跟着他一起回咱们村里去看电影吧,至于咱们店里,老舅,您就放心好啦,有我小卓玛在,保证不会出什么问题的。” “得了吧,就你这小屁孩,人家一下就扔老远了。” “老舅,您又在歧视我们小屁孩了。” “不是歧视,而是事实。” 没声好气的对小卓玛说完之后,杨风又返过脸,看着胡咬金。 这家伙依然没有回去的样子,而且,是一副眼巴巴的苦逼样看着自己。 好像很迫切地希望自己今晚回村里看这场电影似的。 “呃???” 杨风觉得有点不大对劲。 事情有点反常啊。 这死胖子这么希望自己今晚回下山村看电影,应该绝对不止只是看电影这么简单,一定还有别的原因。 否则,自己这样拒绝,以他的性格,早就骑着单车回去了。 可现在,这个死胖子居然还像只死猪似的赖在‘芝麻开门皮鞋店’里面,一副‘你若不答应、我就不走’的样子。 想到这里,杨风故意咳嗽一声。 然后,他正了正色,一本正经的问胡咬金;“胡咬金同学,你老实告诉我,今晚你这么想我回去看电影,是不是有别的原因?有的话就告诉我,否则,我今晚宁愿在店里数蚂蚁,也不会回下山村看这场电影!~” “没有。”胡咬金慌忙摇头:“风大侠,没有其它的原因,是我老胡自己来喊你的,我老胡见今晚的电影这么好看,所以,就骑着桑塔纳来了……” “不,胡大作家,你撒谎。” 见胡咬金心神不定的样子,杨风更加笃定了自己内心的判断。 果不其然,在杨风的紧逼之下,胡咬金终于说出了真相。 原来,是这么回事:这个胡咬金在傍晚的这个时间点、骑着他的‘桑塔纳’、大老远的从下山村赶到杨风的这家‘芝麻开门皮鞋店’来,确实是想告诉杨风,今晚下山村有电影看,而且还是他喜欢的电影。 但在村口的时候,遇上了燕子,他先是跟燕子打声招呼,然后再告诉燕子,自己是到陈家桥镇上喊她的堂哥杨风回来看电影,最后又在燕子面前夸下海.口,说一定要把杨风请回来看电影,否则,他就呆在陈家桥不回来。 也就是说,这个胡咬金之所以特别希望杨风今晚回下山村看电影,最主要的原因是在人家的堂妹面前夸下了这样的海.口,因此,才这样希望杨风今晚回去看这场电影,否则,他会在自己最喜欢的妹纸面前挂不住脸面。 弄清楚这个原因之后,杨风即便不想回下山村看电影,但也不得不看在胡咬金的面子上回去了,否则,人家在燕子面前岂不是太没有面子了。 就这样,杨风答应胡咬金,说吃了晚饭之后,就立马回下山村。 不过,胡咬金的建议是要杨风别吃晚饭了,立马搭乘他的‘桑塔纳’一起回下山村,至于晚饭,就干脆去他家里吃算了。 杨风一听,当即表示不同意。 从小到大,杨风都喜欢中规中矩,他不喜欢蹭别人的饭,更不喜欢欠别人的人情。 虽然在这个年代,祖国已经基本上解决了温饱问题,一顿饭算不了什么大问题,但杨风还是觉得在自己家里吃比较好。 不仅如此,杨风还要胡咬金别这么急着回下山村,晚饭干脆在‘芝麻开门皮鞋店’吃算了。 在杨风和姐姐杨琴以及小卓玛的相劝之下,胡咬金答应了杨风,决定今晚在‘芝麻开门皮鞋店’跟杨风他们一起吃晚饭,吃了晚饭之后,再骑着自己的‘桑塔纳’,带杨风一起回下山村,看今晚的电影。 晚上的饭菜是杨风的姐姐杨琴做的。 虽然这几天,‘芝麻开门皮鞋店’的生意有点凉,可在伙食方面,杨风姐弟俩却从不吝啬。 生意再差,也不能亏待了自己的肚子。 因此,这天晚上,杨风的姐姐一共做了三道菜。 分别是;爆炒猪肝、清炒黄瓜、鸡蛋炒苦瓜。 吃完晚饭之后,杨风歇息了一下,然后准备搭乘胡咬金的凤凰牌载重单车,回下山村看电影。 就在杨风和胡咬金走到店门外面的时候,小卓玛突然说,她也要跟着一起回下山村看电影。 杨风本来想让小卓玛和姐姐一起在皮鞋店里面守店的,可小卓玛这家伙强烈的要求和杨风一起回下山村,因此,没有办法,杨风只好答应了。 就这样,胡咬金骑着单车,前面载着小卓玛,后面载着杨风,摇摇晃晃的往下山村方向驶去。 十分钟后,也就是在晚上7点多钟的时候,单车准时到达下山村的副村官家前面。 今晚的电影在副村官家前面的坪里放映。 由于这个年代的娱乐元素并不丰富,再加上看电影的机会也比较少,因此,当杨风他们赶到的时候,副村官前面的那块坪里,已经麇集了很多村民在那里。 一块白色的大幕布,被几根又粗又结实的绳子、拉在副村官家前面的那两棵大梧桐树上…… 第61章;堂哥卖冰棒被欺负(求订阅) 到了下山村的副村官家前面之后,胡咬金赶紧把他那辆专用的凤凰牌载重单车停下来,然后推倒一旁,将锁拉好。 接着,带着杨风和小卓玛,往放电影的坪里走去。 要说胡咬金这家伙,虽然老做不切实际的武侠作家梦,可有的时候却很神奇,神奇得连杨风都不得不钦佩。 就像这次,他在密密麻麻的这些来看电影的村民当中,一下就找到了燕子。 就好像是一条‘嗅觉很灵敏的、受过了专业训练’的警犬似的。 燕子正和曹细妹坐在一条长凳上面,这俩闺蜜一边聊天一边嗑瓜子,也不知道在聊些什么话题,反正是聊得很开心。 胡咬金走到她们身后,然后对燕子说;“燕子,你猜一下,是谁来了?” 燕子欣喜的转过脸颊;“是我风哥哥回来看电影了?” “没错。”胡咬金得意的挺起胸膛;“我胡咬金说过的话,就一定能做到,就像写小说,我胡咬金说过,在今年过年之前要把手稿赶完,就一定可以赶完,从不食言。” “呃……” 燕子想说什么,可张了张嘴,又好像顾忌到什么似的,于是欲语还休。 就在这时,杨风已经带着小卓玛走到了她们的面前。 小卓玛一看到燕子和曹细妹,非常的亲热,赶紧扑了过去。 “燕子姐姐,细妹姐姐。” 小卓玛很亲热的喊燕子和曹细妹,然后就像久别重逢的好闺蜜似的,跟燕子和曹细妹有说不完的话、诉不完的相思。 燕子和曹细妹也十分喜欢这个小卓玛。 像曹细妹,虽然是性格文静的玉女型,可在燕子和小卓玛她们面前,就一下变得开朗了很多,虽然用‘话痨’这个词语来形容有点夸张,可话量绝对比平时要猛增不少。 三位美女亲热了一会儿,燕子抬起她那张漂亮的脸颊,问杨风;“风哥哥,最近生意怎么样?” “还行。” “还行就可以,现在是夏天,是淡季,像做皮鞋生意的,要到了冬天,生意才会好。” “是啊。” 杨风一边点头,一边借着月色,偷偷看着曹细妹。 没想到,曹细妹也正偷偷看着他。 杨风心跳频率陡然加速,脸色一红,然后,赶紧将脸转过去。 而曹细妹也一样,她本来也打算偷看杨风,可没想到,杨风也正好偷看她,于是也是心跳加速,脸颊绯红,接着几乎和杨风在同一时间将脸扭到一边,羞得不敢再看。 青葱岁月就是这么美好,一切都是那么的纯洁,那么的无暇,正因为如此,青春的爱情,也是最令人难以忘怀、最令人值得回味。 …… 又跟燕子聊了几句后,放映员开始用广播说话了。 说的都是些场面话,比如恭喜刘建园金榜题名之类的。 随着播音员说话,也意味着电影很快就要开始放映了。 这《烈火金刚》和《铁道yj队》两部电影,杨风都看过,因此,也没有什么兴趣。 毕竟,电影不像歌曲,好听的歌曲可以反反复复的聆听一遍又一遍,可电影再好看,看过一次之后,基本上就索然无味了,哪怕是后世那个火遍整个华人圈的喜剧大王周星池主演的《唐伯虎点秋香》,看过一遍之后,再看第二遍的兴趣程度会大为降低。 但小卓玛正和燕子以及曹细妹腻在一起,这小家伙看样子是今晚不看到散场,是绝不会回去。 因此,杨风自然是无法脱身。 所以,他干脆在周围转了起来。 周围很热闹,除了看电影的村民们之外,还有卖零食的小商贩,另外还有卖冰棍的。 这个年代,这些小商小贩就像是蚂蟥一样,只要哪里人多,就往哪里钻。 而且,这些卖零食的小商贩们,基本是妇女为主,她们平日里挑着箩筐,里面卖的也尽是些炒熟的瓜子、花生、豆子、牛皮糖、暴发糖、米糖、等等之类的。 平时如果是哪里唱戏、或者是放电影、肯定就能够看到她们的身影。 除此之外,学校周围也经常能够见到她们的身影。 尤其是小学,她们去得最频繁。 因为小学的学生们,这种年纪最喜欢吃零食。 日子虽然艰辛,但在这个年代,她们的幸福感绝对高于后世许许多多生活条件高于她们的那些女性。 …… 闲话少叙,言归正传。 杨风在放电影的场地周围转悠的时候,又碰到了村里几个和自己年龄相仿的小玩伴们。 这些小玩伴们有的已经辍学了,有的正在辍学的路上。 农村里的孩子,基本上都这样,顶多初中毕业就没有再念书了,然后,去学手艺,或者是去粤东一带的工厂里面打工,能够有机会上高中的很少,而能有机会上大学的更是翎毛凤角,一个村也就那么几个。 因此,农村里的孩子,前途与城市里的孩子相比,往往是天壤之别,其实,他们在起跑线的时候,就已经彻底输了。 加上社会阶层的不断固化,因此,他们的下一代,下一代的下一代,大多数也远远无法和城市里的孩子相提并论。 世界就是这么的残酷。 杨风和村里的这些玩伴们,关系其实也不是太好。 在重生前,杨风在村里除了胡咬金之外,基本上没有别的铁杆玩伴了。 因此,杨风和他们聊了几句之后,也没有继续再聊下去的欲望了。 随着放映员对着广播讲完场面话之后,今晚的电影也马上即将正式开映。 就在这时,人群后面突然传来了一阵争吵的声音。 争吵的声音越来越大。 声音都很耳熟。 一个是沙泥鳅的声音。 还有一个是杨风的堂哥的声音。 很明显,沙泥鳅的声音占据着压倒性的优势。 杨风赶紧循着声音走了过去。 走过去一看之后,杨风很快就弄明白了。 原来,堂哥背着一个白色的泡沫箱子在卖冰棒,而沙泥鳅也背着一个白色的泡沫箱子在卖冰棒,双方为了抢生意,而争吵了起来。 更准确的说,应该是堂哥正在被沙泥鳅欺负。 因为,听他们争吵的内容来看,是杨风的堂哥先到这里,而沙泥鳅是刚才才来的。 也就是说,是沙泥鳅在抢堂哥的生意…… 第62章;真正的傻比(求订阅) “你这个死哑巴,再不走开,老子把你的眼珠子挖出来!~”沙泥鳅张牙舞爪,一副穷凶恶极的模样。(沙泥鳅是一把手的儿子) “这这这是我先来来的。”杨风的堂哥涨红着脸,结结巴巴的与理据争。 “是你先来的又怎么了?这地方又不是你家的,死哑巴,傻哑巴。”沙泥鳅瞪着一双眼珠子,叉开五根手指头,仿佛随时就要将杨风的这个堂哥的一双眼珠子给挖出来似的。 “是是是我先来来的。”杨风的堂哥继续理论。 但很明显,在气势上,杨风的堂哥被沙泥鳅碾得是死死的。 杨风的这个堂哥叫杨友,是杨风的大爷爷的二孙子,比杨风大两岁,从小性格懦弱、胆小怕事。 加上父亲死得很早,因此,平日里经常沉默寡言,不管在村里还是在学校里,一年到头都很难得说几次话。 于是,村里人给他取个外号,叫‘友哑巴’。 意思就是说杨风的这个堂哥像个哑巴一样。 而这个沙泥鳅,比杨风还要小两岁,此时才14岁,并且长得又矮又瘦,活像只猴子似的。 虽然长得又矮又瘦,但在他老爸(一把手)和老妈的精心栽培下,为人却一点也不弱,反而十分厉害,是阴险奸诈、嚣张跋扈,而且动辄就用挑拨离间、造谣生事的手段去对付他人。 并且很喜欢干欺软怕硬的勾当。 在强者面前,就像条哈巴狗一样。 在弱者面前,则如狼似虎。 以欺负弱者为乐。 舌头也极其恶毒,是个典型的毒舌男来的。 杨风在重生前,在此人手里吃过亏,特别是杨风的父亲,收他为徒,教他补鞋子,谁知道这个小人刚学会了之后,就立马自立门户,然后翻脸不认人。 杨风对这种人是没有一点好感。 不管是重生前,还是重生后,杨风都尽量的避免跟这种人接触。 本来这次重生后,杨风不想跟这种人发生什么瓜葛,但也不想有任何纠纷。 小人如疯狗,能避开就尽量避开。 可现在,见这个沙泥鳅如此明目张胆的欺负自己的堂哥,杨风这个做堂弟的,心里怎么也不爽。 当着自己的面,欺负自己的堂哥,这算什么回事啊。 …… 眼看沙泥鳅的动作变得越来越挑衅。 他在一边骂堂哥的同时,还一边将手指头直接往杨风的堂哥脸上戳。 常言道,打虎亲兄弟,上阵父子兵。 虽然杨风和这个堂哥不是亲兄弟,但也是同一个曾祖父。 可在农村中,这种关系是非常亲的。 还在五服之内。 在血缘关系上,还是属于第四代。 在《婚姻法》上,这种血缘关系还属于近亲。 别说是堂的,哪怕是表的,这种血缘关系也不能结婚。 何况,杨风和这个堂哥从小都生活在杨家院子里。 从小一块长大。 因此,现在见沙泥鳅得寸进尺,杨风这个做堂弟的、自然是无法再袖手旁观了。 就在沙泥鳅一边骂一边又将手指头往堂哥的脸上戳的时候,杨风赶紧一下拦住。 接着,杨风硬着脸色,对沙泥鳅说;“沙泥鳅,有什么话可以好好说,不要动手动脚的。” “???” 沙泥鳅欺负杨风的堂哥正在兴头上,杨风突然这么冒出来,直接导致他一愣。 当他看清楚这个‘半路杀出的程咬金’是杨风的时候,沙泥鳅的表情立马又恢复一副穷凶极恶的模样。 “关你什么事?”沙泥鳅咬着牙、恶狠狠的对杨风说。 接着,他又骂杨风一句;“傻比。” “你才是个傻比,一个傻不拉几的人,开口闭口喜欢骂别人是傻比。”杨风冷冷的怼回去。 怼回去之后,杨风再轻蔑的乜斜着这个‘跟他老爸一样喜欢自作聪明’的二哈。 “你骂谁傻比?”沙泥鳅浑身一怔,然后,他愤怒的盯着杨风。 要知道,从小到大,这个沙泥鳅一直认为自己是一个很聪明的人,就像他的老爸老妈一样聪明。 因此,也只有他骂别人是傻比的份。 而现在杨风居然骂他是个傻比,那么,对于他这种‘一直认为自己是很聪明’的人来说,简直就是一个天大的羞辱。 于是,这个沙泥鳅愤怒的怒视着杨风。 那双跟鸡爪一样的手,也在发抖。 看着沙泥鳅被自己激怒的样子,杨风心里冷冷一笑。 “还真是个傻比来的,傻不拉几的人。”杨风心里暗忖着。 然后,他漫不经心的对沙泥鳅道;“除了骂你是傻比,还能骂谁?傻乎乎的,连这个都听不出来,还开口闭口骂别人是个傻比,就你这傻不拉几的人,也有资格去以智欺愚,二哈来的。” 说完之后,杨风冷冷的盯着沙泥鳅,眼神中尽是鄙视。 “你?”傻泥鳅气得浑身发抖。 “我怎么了?你咬我啊?你来咬啊,傻比来的。”杨风又朝沙泥鳅冷嘲热叽。 他特别厌恶这种人。 真的,特别厌恶。 就像厌恶那些从茅坑里飞出来的苍蝇一样。 与此同时,杨风也很清楚,像这种二哈,为什么会认为自己很聪明。 说白了,是自作聪明。 就像他老爸老妈一样,在强者面前,阿谀奉承,在弱者面前,欺压霸凌。 这难道不是聪明么? 像那种弱者,就算你和他们关系再好,又能沾到什么好处? 而强者就不一样了,跟他们把关系搞好,在他们的心里留个好印象,说不定,日后还能沾点小光。 就算沾不到小光,也不亏。 在这种逻辑下,因此,沙泥鳅和他的老爸老妈都觉得自己很聪明。 除此之外,像那些挑拨离间、搬弄是非、造谣、两面三刀、无中生有的说坏话,也都被这一家子人认为自己是很聪明的一种行为。 再比如,看谁不顺眼,或者是谁手里吃过亏,当着面,不显露出来,甚至依然跟他嘻嘻哈哈、打成一片。 他们的理由是;像那些笨蛋,会干挑拨离间造谣害人的这种事情么? 只有像他们这种脑袋瓜子聪明灵活的人,才会干。 并且,如果自己造的谣、挑的祸端,人家如果越相信,就说明,自己越聪明。 理由还是一样,只有脑袋瓜子聪明,才可以将谎话说得惟妙惟肖啊。 像那些笨蛋,谁会将谎话说得这么逼真?是不是? 第63章;沙泥鳅学狗叫(求订阅) “你?你?你?” 沙泥鳅被杨风气得说不出话来。 与此同时,他觉得眼前的这个杨风,突然之间,变得十分陌生,仿佛他从来不认识似的。 在以前,杨家院子里的这个‘傻子’,又内向,又怕事,又不肯说话,典型的笨蛋一枚,像他这种‘聪明人’,是从来不会将这种‘傻子’放在眼里的。 可现在,这个‘傻子’居然如此的巧言令色。 还一口一句‘傻比’的嘲骂自己。 一时间,沙泥鳅感到是不可名状。 但与此同时,像自己这种‘聪明人’,被一个从来没有放在眼里的‘傻子’羞辱,对于他来说,非常是伤尊严。 因此,他越想越愤怒,越愤怒就越想一把掐死杨风。 可他只敢这样想而已,不敢付诸于行动。 因为,他那不到140的小个子,在杨风这种173的高个子面前,简直就不是一个等级的。 因此,他敢怒而不敢动手。 可心里又很不甘心。 于是,这个从小就一肚子坏水的毒蛇,骨碌骨碌的转了转眼珠子。 然后,又虚张声势的张牙舞爪,将自己扮成一副穷凶恶极的表情。 他企图朝杨风冲过来。 但刚往前两步,又赶紧退缩了回去。 然后,又张开双爪,警惕的瞪着杨风。 瞪着,瞪着,突然,他朝杨风‘嗷嗷’的叫了几声。 就像是一条恶狗在遇到强大的人类时一样,只敢吠,但却不敢上前。 …… “我草。” 杨风立马被沙泥鳅这学狗叫的样子给惊了一下。 重生前,他就听说过,这个沙泥鳅在面对比自己强大的对手时,会用学狗叫的方式来唬退对方。 他听说过,可从来没有亲眼目睹过。 今晚终于是大开眼界了。 没想到,这个阴险恶毒的小人,还真是这么回事哈。 遗憾的是,这是1995年,没有智能手机。 否则,将这个小人这种虚张声势学狗叫的表情拍下来、然后发布到网上,一定会获得不少网民的点赞和评论。 …… 沙泥鳅学完狗叫之后,继续举着双爪,一副龇牙咧嘴的样子,狠狠盯着杨风。 “大千世界,无奇不有。” 杨风摇了摇头,想让堂哥背着冰棒箱子换一个地方卖冰棒,别跟这个小人一般见识。 可就在杨风刚想侧身跟堂哥这样说的时候,这个小人突然伸着脖子,又朝杨风‘嗷嗷嗷’的做几声狗叫。 这下,杨风终于彻底生气了。 “你有病啊,这么喜欢学狗叫是不是,哪天村里来戏班子了,我去和班主说一声,要你去戏台子上面学个饱,行不?” 说完之后,杨风鄙夷的看着这个小人,心里又暗骂一句傻比。 沙泥鳅被杨风这么一骂,顿时又将脖子往后缩了一下。 这个欺软怕硬的小人,在面对弱者的时候,是穷凶极恶、变本加厉,但在遇到比自己更狠的人的时候,就会踟蹰不前,不敢这么嚣张了。 “友哥,别跟这二哈一般见识,换个地方去卖冰棍,码头差一点也没事,大不了少卖几个冰棍出去又如何。”杨风对堂哥说。 “……”堂哥看着沙泥鳅的脚下,有点不甘心的样子。 要知道,这可是个好码头啊,正在路岔口,最引人注目,生意最好。 杨风的堂哥虽然老实懦弱,但并不代表傻。 为了这个码头,他一早就背着冰棒箱子来了。 而现在,堂弟要自己换一个地方,心里怎么能甘心呢。 这就好比是明目张胆的从自己手里抢面包、而自己却要选择忍气吞声。 不过,老实人就是老实人。 只见杨风的堂哥犹豫了一下之后,然后背起冰棒箱子,极不情愿的准备换另外一个地方去卖冰棒。 不过,令杨风没有想到的是,就在堂哥背起冰棒箱子准备再换一个地方继续去卖冰棒的时候,沙泥鳅突然大声说;“你不能走!~” “???”杨风。 “???”友哑巴。 “你这个傻不拉几的二哈,又怎么啦?”杨风不耐烦的乜斜着沙泥鳅。 “友哑巴,不能走。”沙泥鳅指着杨风的堂哥,恶狠狠的说。 “为什么不能走?人家走不走,关你鸟事。” “他要赔冰棒给我。” “什么?” “他要陪我十个冰棒——不,最少赔十五个冰棒给我。” “他要赔十五个冰棒给你?凭什么?你脑袋是不是真的被烧坏了?想钱想疯了吧。”杨风怒道。 就在杨风不耐烦的盯着沙泥鳅的时候…… 忽然,背后有个声音说;“你们这两个杨家院子里的傻子是怎么回事?为什么欺负我儿子?” 说这话的不是别人,正是沙泥鳅的父亲——一把手。 杨风赶紧转过身。 没错,是沙泥鳅的老爸——一把手。 这个一把手也不知道有多少天没有洗澡了,不仅衣服皱巴巴的,身上也是臭烘烘的。 脸上那络腮胡子,也有很多天没有修理了,乱蓬蓬的。 看着一身肮脏的一把手,杨风顿时明白了,刚才为什么沙泥鳅不让堂哥走。 因为,他的救兵来了。 …… 在下山村,一把手俩口子可是出了名的护犊子。 不管自己的儿子是对还是错,有没有欺负别人,反正,一旦儿子和谁吵架或者打架,他两口子在第一时间内、都是帮着自己的儿子说话。 杨风清清楚楚记得,在重生前,当时貌似是十二三岁的时候,一天下午,放学后,这个沙泥鳅欺负村里一个寡妇的儿子,不但故意撒尿在人家身上,还用棍子砸人家的脑袋,将寡妇的儿子的脑袋砸得出血。 这个寡妇的儿子比沙泥鳅年龄小一两岁,才不到十岁,是这个寡妇唯一的儿子。 因此,当儿子哭哭啼啼的回家之后,寡妇特别伤心,也特别愤怒,他拦住沙泥鳅,然后将这个沙泥鳅推搡在地上。 结果,就在这天下午,一把手俩口子怒气冲冲的冲到寡妇家里。 然后,不由分说的,对寡妇破口大骂。 还要寡妇赔钱,给他儿子去医院看有没有被摔伤。 虽然后来不知道事情是怎么解决的,但一把手俩口子护犊子的程度,是可见一斑。 也正是在这种情况下,这个沙泥鳅才更是变得有恃无恐,在村里和学校里到处欺负人。 反正有老爸老妈在背后撑着,怕个毛线。 当然,作为一个从小就认为自己‘很聪明’的‘聪明人’,沙泥鳅虽然经常在村里和学校里欺负人,但也是看对方的实力去的。 他绝不会傻乎乎的去欺负那些比自己或者自己家更加强大的人。 这也是父母一再提醒他的箴言。 所以,他欺负人,看对方的实力去。 像杨风的堂哥友哑巴这种人,在他眼里,随便怎么欺负都行…… 第64章;杨风和一把手吵起来了(求订阅) 一把手指责杨风和堂哥欺负他儿子沙泥鳅,杨风肯定是不会承认。 倒也不是说杨风这个重生者惧怕这个一把手,而是他根本就没有欺负沙泥鳅,叫他如何承认? 男子汉大丈夫,敢作敢当。 欺负了就欺负了。 没欺负就没欺负。 总不能自己明明没有欺负、非要承认自己欺负了吧? 再说,杨风和他堂哥友哑巴非但没有欺负沙泥鳅,反而恰恰是沙泥鳅在欺负杨风的堂哥友哑巴。 因此,杨风冷冷一笑,反问一把手;“我们什么时候欺负你儿子了?” “那我家沙宝宝为什么说你们欺负他了?” “那我怎么知道啊?难道你家这个傻宝宝吃了狗屎,然后非说是狗屙给他吃的、就是狗屙给他吃的啊?真是莫名其妙……” “你?你这个杨家院子的傻小子,敢骂我儿子吃狗屎?”一把手愤怒的指着杨风。 杨风从小就性格内向,不善言辞,因此,在这个一把手眼里,也是下山村‘傻子’队伍中的一员,一直以来,都没有将杨风放在眼里。(在农村中,那些性格内向的很容易被一把手这种人当成是傻子) 可现在,这个傻子不仅胆大,敢跟自己怼,还敢拐弯抹角的骂自己的宝贝儿子吃狗屎。 这叫一向在下山村的老实人中间横着走的一把手如何忍受。 当然,这个一把手自然不知道,眼前这个傻子,并非是一个真正的傻子,只是从小性格内向而已。 不仅如此,这个傻子还是一个从二十多年后重生过来的重生者,在重生之前,不但是个老皮鞋设计师,还是一个小鞋厂的老板,因此,像他这种货色,是根本就不会放在眼里。 “我只是打个比方而已。”杨风佯装一副无奈的样子、摊开双手,向一把手解释。 接着,杨风又戏谑的对一把手道;“麻烦你不要开口闭口就称呼别人是傻子好不好?称呼别人是傻子,是一种很不礼貌的行为,而且,骂别人是傻子,也是需要资本的——你觉得你有什么资本可以动辄骂别人傻子?你很聪明么?你很有能力么?你很有本事么?是不是会背后说别人的坏话、挑别人的货、人家相信了,就是聪明?——这不叫聪明,这叫缺德!——再说,你难道就没有相信过别人的坏话、没有被别人当枪使过?你好好想想,没有么?” “你?”一把手涨红着脸,瞪着杨风。 “唉,省点力气吧~” 杨风心里暗骂一声‘老傻狗’,无比厌恶的看着这个卑鄙阴险一身邋里邋遢的总喜欢自作聪明的像垃圾一样的小人。 然后,他对堂哥说;“友哥,咱们走。” “好。” “友哥,您要记住,以后如果这种人再来欺负你,千万不要害怕,因为,你越是害怕,他就会越变本加厉的咬你!~” “好。” 就在杨风带走堂哥准备离去的时候,突然,沙泥鳅又拦住杨风的堂哥,然后说;“赔冰棒!~” “你是不是脑子进水了?老是要人家赔冰棒给你~”杨风怒道。 友哑巴这次也不再畏畏缩缩,他挺着胸,壮着胆子,大声的对沙泥鳅道;“我为什么要赔冰棒给你?” “你浪费了我这么多时间,要不然,我起码能卖几十个冰棒出去。”沙泥鳅瞪着眼珠子,看着杨风俩堂兄弟,在说话的时候,不忘的叉开五指,在空中挥舞着。 “哦,原来你这就是要我友哥赔你冰棒的理由?”杨风恍然大悟。 难怪沙泥鳅老是要堂哥赔他冰棒,原来是这么回事。 “没错,快赔冰棒来~” “我草,你这不是在倒打一耙么,你占人家的码头,也占了人家这么多时间,人家没有要你赔冰棒,你反倒要人家赔冰棒,你这不是在明目张胆的欺负人家么?” “少废话,快赔冰棒,死哑巴。” 沙泥鳅一边说,一边挥舞着叉开的五指。 也不知道他是有意还是无意,说着说着,鸡爪一样的手指头又朝杨风的堂哥脸上戳来。 这一次,杨风的堂哥友哑巴不再像之前畏畏缩缩了。 可能是杨风给了他勇气的原因,只见沙泥鳅的手指头在快要戳到他脸上的时候,他突然一把抓住沙泥鳅的手指头。 然后一下推开。 “哎哟!~”沙泥鳅痛叫一声。 然后迅速将手指缩了回去,痛苦的捂着。 就在沙泥鳅痛叫一声‘哎哟’的时候,他的老爸一把手还以为杨风和友哑巴俩堂兄弟动手打了自己的儿子,于是,立即情绪很激动的挥舞着他那仅剩的一条胳膊,大声说道;“你们为什么打人?你们这两个杨家院子的傻子,凭什么打人?” “我们什么时候打人?” “你们明明刚刚打我儿子!~” 一把手愤怒的指着杨风的鼻子。 “谁打了你儿子?——傻不垃圾的,我警告你,不要用手指着我鼻子!~”杨风怒道。 一把手是个欺软怕硬的小人,见杨风这样瞪着自己,立马将手缩了回去。 只是,这个独臂佬在将手缩回去的时候,眼里闪过了一丝谁也没有瞧见的怨恨和阴鸷。 “沙宝,你怎么了?他们打着你哪里了?”一把手赶紧很关心的问自己的儿子。 令杨风和他堂哥友哑巴没有想到的是,这个沙泥鳅居然撒谎的告诉他老爸;“他们打我这里,又打了我脑袋!~” “他们居然敢这样对你动手!~” 一把手十分心疼的抚慰着他的宝贝儿子,然后,恨恨的站起来,准备质问杨风和杨友这俩堂兄弟。 不过,当他站起来的时候,发现这对杨家院子里的堂兄弟,已经不见了。 “怎么,打了人就想逃?” 见杨风和杨友俩堂兄弟‘吓’得逃跑了,一把手那欺软怕硬的本性立马显露了出来。 他恶狠狠的环顾着周围,一副‘今晚不把杨风和杨友弄个半死就誓不罢休’的样子。 当然,杨风也并没有带着他堂哥杨友逃跑。 有这个必要吗? 他只是嫌恶心,因此,便拉着堂哥杨友到另外一个位置,然后要堂哥杨友将冰棒箱子摆放在这里,继续卖他的冰棒。 杨风心里十分清楚,像一把手这种穷凶极恶且又很喜欢欺软怕硬的小人,如果自己没有给他一个彻底的下马威,今晚这事,是绝对脱不了身…… 第65章;一把手的仇恨(求订阅) 这个年代,娱乐元素十分匮乏,尤其农村中,更是如此。 因此,由于平时很难得看上一回电影,再加上《烈火金刚》这部打小鬼子的电影、确实也非常精彩。 在这些因素下,虽然刚才杨风和一把手父子俩在后面激烈争吵,但并没有太影响到村民们看电影的热情。 大家依然都将注意力集中在那宽大的幕布上面。 除非是发生械斗,否则是很难得转移这些村民们的注意力。 尤其是在电影很好看的时候。 …… 作为一个重生者,杨风心里十分清楚,今晚跟一把手这么一闹,这个‘阴险卑鄙、且又喜欢欺软怕硬’的小人,是绝对不会善罢甘休。 一;这个小人的性格很强势。 二;自己在他眼里,只是一个‘傻子’,对于他来说,被一个‘傻子’这种态度,简直是天大的侮辱。 其实,别说杨风是在他眼里只是一个‘傻子’,哪怕是个比他强大的那些强者,这个睚眦必报的小人也会想法设法的进行报复。 至于挑祸的手段,则是五花八门,令人防不胜防。 比如;背后挑祸、说坏话、造谣、或者是暗地里投毒之类的。 反正,只要是可以报复的手段,这个阴险卑鄙狠毒的小人会无所不用其极。 当然,作为一个重生者,杨风并不惧怕这个小人。 他只是不想去惹这个麻烦而已。 古人云,宁罪千君子,莫惹一小人。 虽然这种话对君子是非常不公平,但同时也确确实实在提醒大家,别和生活中的那些小人发现龃龉。 否则有你受的。 其实对于一把手这种小人,杨风这样的重生者根本没有放在眼里。 如果真要玩狠的、玩阴的,杨风有一千种办法可以将这个一把手和他全家整得求生不得、求死不能,永世不得超生。 只是,这次重生,杨风将主要的精力都放在事业上面。 他不想为了这么一个傻不拉几的小人而延宕自己的梦想。 所以,才选择尽量的不和他一般见识。 但真要是带翻了杨风心里的怒火,那么,他肯定也绝不会心慈手软。 在后世,他见过太多形形色色的人,经历过太多形形色色的事。 生活教会了他许许多多的道理。 因此,他后来一直提醒自己,在好人面前,千万不能做坏人,但在坏人面前,也千万不能做好人。 自然,对一把手这种阴毒卑鄙的小人,他是肯定不会讲什么‘以德报怨、以善报恶’的所谓君子之道了。 你敬我一尺,我敬你一丈。 你害我一次,我定要十倍还之。 这就是杨风这次重生的人生格言。 …… 电影还在继续放映,村民们看电影的热情依然还在高涨。 《烈火金刚》放映完之后,放映员拿着喇叭,说了几句场面话。 然后,接着放映今晚的下一部电影《铁道yj队》。 这部电影主要讲述了抗倭战争时期,在鲁南铁路沿线有一支铁道yj队,他们破坏倭寇鬼子铁路运输,有力地打击了敌人的故事。 在这个年代,这种抗倭题材的电影是很受欢迎的,许多老百姓都喜欢看。 小卓玛这个小家伙对这种打小鬼子的电影也很感兴趣。 她坐在燕子和曹细妹的中间,旁边是胡咬金。 只见这个小家伙托着小下巴,睁大眼睛,聚精会神的观看着。 当放到高c段的时候,这个小家伙会赶紧直起小身子。 然后对燕子以及曹细妹和旁边的胡咬金点评几句。 接着,又继续认真的观看。 看着漂亮可爱的小卓玛,杨风心里有一种说不出的喜欢。 这个小家伙无论摆什么样的造型出来,杨风都觉是那么的萌。 萌得就像个小公主一样。 以至于杨风有时候不得不质疑这个小家伙真正的身世是什么。 …… 月亮越爬越高来,那些闪闪发光的小星星、宛若一颗颗小小的钻石一样镶嵌在夜空中。 杨风朝放电影的坪里转悠了一圈之后,又走到堂哥友哑巴的身旁。 令杨风没有想到的是,他走了一圈之后,居然没有看到一把手。 难道这个小人这次这么大量?或者是忌惮自己?而不敢采取下一步的行动? 当然不是。 因为,此时此刻,一把手正跑到了杨风的家里,然后在杨风的父母面前‘投诉’,说杨风是如何的嚣张,如何的欺负他家儿子。 杨风的父母自然是不会相信一把手的这种鬼话。 这老俩口子太了解自己儿子的为人。 从小到大,从来没有去欺负过别人,只有别人欺负他的份。 所以一把手说杨风欺负他儿子沙泥鳅,怎么可能呢? 何况,这个沙泥鳅虽然年纪不大,但性格却很强势,再加上深得一把手俩口子的真谛,是一肚子坏水。 因此别说是杨风会欺负他,只要他不来欺负自己的儿子杨风就烧高香了。 见杨风的父母不肯相信杨风欺负了自己的儿子,一把手心里很不爽。 一气之下,他居然使出了惯用的伎俩,准备在杨风的父母面前挑拨他们父子和母子之间的关系。 至于招数则是他惯用的;他在村里听某某人说,杨风背后很恨父母,不但诅咒父母,而且还说长大了之后,不赡养父母,更不会替父母送终。 一把手对造谣挑祸这种勾当非常熟练,编得有声有色,说得惟妙惟肖,将杨风的母亲忽悠得差点就相信了。 不过还好,杨风的父亲定力很强大,他和一把手的年龄差不多,都是四十多岁,从小就知道这个一把手是个什么样的人,干过多少缺德事。 所以,无论一把手如何绘声绘色的挑拨、怂恿,他始终不相信自己的儿子会这样对待自己。 见杨风的老爸不相信,一把手恼羞成怒。 他扬言,要杨风一家子后悔都来不及。 然后,狠狠的拂袖而去。 …… 晚上十一点钟的时候,今晚的两部电影差不多已经都放映完了。 可村民们依然依依不舍。 今晚的电影确实好看,虽然后面那部《铁道yj队》比前面那部《烈火金刚》差了点,但也很精彩。 那些yj队员们,一个个是生龙活虎,爬火车的时候都跟过家家似的轻松自如,干小鬼子的时候更过瘾,就像劈草垛子似的轻而易举,将一个个小鬼子们劈得惨兮兮的,哇哇大叫,屁滚尿流。 随着电影幕布上一个个演员名字的出现,村民们再不舍,也不得不接受今晚这场电影盛宴宣告结束了的事实。 因此,纷纷拿起各自的凳子,然后散场回家。 小卓玛也从长凳子上跳了下来。 这个小家伙一边牵着燕子和曹细妹的手,一边在周围东张西望。 “咦,老舅哪去了?”小卓玛满脸疑问。 “老舅该不会不要我了吧?”小卓玛自言自语的道。 就在这个小家伙像个小大人似的满脸疑云时,杨风突然出现在她面前。 “小家伙,今晚的电影看得过瘾不?”杨风半蹲着身子,问小卓玛。 “过瘾,特别过瘾,大饱眼福。”小卓玛很认真的告诉杨风。 然后她问;“老舅,您刚才去哪里了?怎么我到处都找不到您呀?” 就在杨风张了张嘴、想跟这个小家伙解释的时候,这个小家伙又说;“老舅,今晚就算了,不过下次您有什么事情,一定要先记得告诉我,免得我来担心,知道么?” “……好吧。” 杨风又疼又爱的对小卓玛吐出这两个字…… 第66章;不干净的东西(求订阅) 由于已经是深夜十一点多钟了,这个时间点,自然是没了中巴车可以回陈家桥镇。 至于摩托出租的,到了这个时候,肯定也是没有了。 毕竟,这是湘西农村,不是城市里面,也不是粤东那些工业区,通常到了晚上七八点之后,各种运营的交通工具就全部都打道回府了,然后要到第二天早上才会开出来。 不过,没有交通工具,也没事。 杨风决定带小卓玛开‘11路车’回‘芝麻开门皮鞋店’。 从下山村到陈家桥镇也就是三四里路,加上是晚上,又没什么急事,不用赶时间,因此,就算走得慢一点,也没事。 就这样,杨风朝噪杂的人群中看了一眼后,准备带小卓玛走路回陈家桥镇。 …… 放电影的场地散场的速度很快,刚才还热闹哄哄的场面,一下就清静了很多。 放映员正在收拾他的放映机。 就在杨风带着小卓玛准备赶往陈家桥镇的时候,燕子和曹细妹以及胡咬金围了过来。 燕子走过来后,问杨风;“风哥哥,这么晚了,您该不会还打算回陈家桥镇吧?” 杨风点头;“对,打算回陈家桥镇,你琴姐姐一个人在店里,我有点不放心。” “这么晚了,回陈家桥镇,路上难道不害怕么?” “怕什么?难道害怕有老虎?” “no。” “那是害怕晚上遇到什么打劫的烂仔?” “也不是——小妹的意思是,那种不干净的东西?” “不干净的东西,是~鬼吧?”杨风故意把声音提高。 燕子一个哆嗦,点了点头,意思是‘没错’。 “燕子啊,不是你风哥哥我说你,都什么年代了,还信这个。”杨风漫不经心的道。 “风哥哥,你也是下山村的人,你不是不知道,在剪刀庙那一带,经常闹那些不干净的东西。” “那都是杜撰出来的,至于真的有没有那种不干净的东西,谁又见过。” “……” “所以啊,燕子,千万不要听信那些子虚乌有的东西——再说,你也是个能够考上重点高中的半个文化人,更相信的应该是科学,是唯物主义,而不是这个鬼神之说。” 接着,杨风俯身,问小卓玛;“小卓玛,待会你敢不敢跟老舅一起回陈家桥?” “敢啊,那有什么不敢的。”小卓玛不加思索的挺着她的小胸膛回道。 “那咱们如果是走路回陈家桥呢?” 小卓玛想了想,然后又挺起她的小胸膛;“也敢啊,那有什么不敢的,我小卓玛活到这么大,还从来没有不敢在晚上走路回家的,想当年,我小卓玛……” “切,你才多大啊。”燕子揶揄小卓玛。 “燕子姐姐,我已经不小啦,今年已经有六岁啦,按照我们华夏国的正常寿命标准,我的人生、已经过了十二分之一啦。” 小卓玛一边说,一边扳着小手指头。 感慨几声后,这个小家伙又用她的小手、勒了勒横背在小肩膀上的那个小包包。 “才十二分之一?算什么,我燕子就算能活到一百二十岁,现在都不止十二分之一了。”燕子道。 “燕子姐姐,您比我小卓玛的年龄也没有大多少啊,也才只有九岁呀。” “可我是大人,你是小屁孩。” “燕子姐姐,你也跟我老舅一样,歧视小屁孩。” “我哪里歧视你们小屁孩了?” 接着,燕子对她身边的胡舔狗道;“要不这样吧,咬金哥哥,你待会送我风哥哥和小卓玛他们回陈家桥镇,好不好?” “呃???”胡咬金有些为难的看着燕子。 皱着眉头思索须臾后,胡舔狗无奈的点头;“好,燕子妹妹,我老胡马上就按照您的指示,用我的桑塔纳将风大侠和小卓玛送到陈家桥街上。” “不必了,胡大作家。”见胡咬金一脸为难,杨风赶紧止住。 作为和胡咬金从小一起长大的发小,杨风太了解这货的性格了。 这家伙虽然平日里看起来大大咧咧,可也有胆小的一面。 倒也不是说这个死胖子在被别人欺负的时候不敢反抗不敢跟人家打架,而是他怕那些不干净的东西。 因此,他答应说待会骑他的凤凰牌单车送杨风和小卓玛,完全是为了讨好燕子,所以被迫无奈。 所以,杨风不想让胡咬金送自己和小卓玛回‘芝麻开门皮鞋店’。 再说,这么晚了,他也担心胡咬金在回来的路上,会出什么幺蛾子。 见杨风跟燕子说不要自己送之后,胡咬金如获大赦,立马对燕子道;“燕子妹妹,你看,不是我老胡不愿意送,而是你堂哥风大侠不要我送,所以,我想送也没办法。” “得了吧。”燕子对胡咬金翻了个白眼。 接着,她嘱咐堂哥杨风,要他在路上小心点,如果实在遇到什么不干净的东西,就赶紧回下山村,然后到明天天亮,再去陈家桥镇,毕竟这个年代,还是性命更重要,不能为了赶时间,而连自己和小卓玛的性命都不顾了。 燕子说完之后,曹细妹也罕见的发话了。 她虽然没有扯到不干净的东西上,但也劝杨风,要杨风明天天亮之后,回陈家桥镇,毕竟,这么晚了,遇到那些烂仔,也不好办。 杨风被曹细妹这一席话说得心里暖暖的。 女神的温暖就是不一样啊。 比春天的太阳还要暖和。 不过,杨风还是执意要回‘芝麻开门皮鞋店’。 不知道为什么,让姐姐一个人在店里,他总是不放心,心里也总是忐忑不安。 而根据墨菲定律,越是这种情况,就越容易出事情。 因此,杨风必须今晚回去。 再说,真遇到什么烂仔,他也不害怕,就凭他的身手,几个小小的烂仔,根本不在话下。 所以,他一点也不担心这个问题。 并不是他自负。 而是他确实有着这么牛逼的身手。 …… 和燕子以及曹细妹胡咬金他们道别之后,杨风牵着小卓玛的手,顺着下山村的那条马路,往陈家桥镇的方向走去。 不过,刚走了几步,小卓玛这个小家伙就突然不动了。 她说自己脚疼。 杨风知道,这个鬼精的小家伙,是想让自己背她回陈家桥镇…… 第67章;萧炎哥哥和肖飞叔叔谁更厉害(求订阅) 杨风虽然身材单薄,但毕竟是个有着173身高的小伙子。 因此,背小卓玛这个小屁孩还是不在话下。 就这样,杨风躬着腰,将小卓玛背在背上。 然后,他接着月色,背着小卓玛,往陈家桥镇的方向一脚高一脚低的走去。 …… 月光皎洁,蛙声起伏。 连绵的丛山峻岭在夜色中宛如一尊尊天神,捍卫着整个湘西大地。 …… 从下山村通往陈家桥镇的是一条毛马路,六七米宽,在这个年代,还没有铺柏油,路面上全是碎砂石,每个月,龙山一带的养路队都会缮修一两次。 现在是深夜十一点多钟,马路上一个人影都没有。 并且,在下山村至陈家桥镇之间,有两里路程没有人烟,只有一座大山挨着。 而当地人曾经闻风丧胆的‘剪刀庙’就在这一段路旁。 据周围一带人传言,在这座小庙里面,曾经发生过几次诡异的事件。 最诡异的一次事件发生在特殊时期……(由于担心这章被屏蔽,小的就不将这件毛骨悚然的事件说出来了。) 因此,每到黄昏之后,周围附近的人,都尽量避免从‘剪刀庙’前面路过。 不过,随着岁月的变迁,这座令许多下山村村民谈虎色变的小庙早已不存在了,甚至连遗址也被种上了菜瓜。 可那些令人心惊胆战的传说,却影响着一代又一代下山村村民和附近的老百姓。 …… 杨风背着小卓玛,顺着马路,一脚高一脚低的往陈家桥方向赶去。 小卓玛这小家伙是个话痨来的,即便到了这么晚,仍然说个不停。 不过,她这次的主要话题,基本上是说今晚电影里的内容和人物。 特别是在说到《烈火金刚》里面那个肖飞的时候,小家伙是满嘴的称赞。 而杨风为了不扫这个小家伙的兴,也不停的点头,嘴里‘嗯嗯,是,对啊’的应付着这个小家伙。 由于杨风将脚步放得很快,因此,不到一会儿,便背着小卓玛走到了剪刀庙遗址前面的那一段路上。 在从剪刀庙遗址前面过的时候,杨风下意识的将脚步放得过快了。 虽然他不相信那些封建迷信的鬼神之说,可作为一个土生土长的下山村人,他从小就听到过有关于剪刀庙里所发生过的各种诡异事情。 因此,也就从小便在他心里种下了这么一颗种子。 虽然杨风胆子大,重生前,晚上抓田鸡的时候,敢一个人提着蛇皮袋子跑到坟山里去抓,可每次晚上从这个剪刀庙遗址前面路过的时候,总会情不自禁的提一下神,而脚步也会情不自禁的放快。 就像这次,也一样,在路过剪刀庙遗址的时候,脚步下意识的加快。 小卓玛哪里知道这些,这个小话痨,依然喋喋不休的说着今晚电影里面放的那些情节和人物。 说着说着,她忽然问杨风;“老舅,您说这个肖飞叔叔和《斗炮苍穹》故事里面的那个萧炎哥哥,谁更厉害?” 杨风一愣,没想到这个小话痨会问这么奇葩的问题。 “你是不是说《斗破苍穹》故事里面的那个萧炎?” “对呀,斗炮苍穹。” “不是斗炮苍穹,是斗破苍穹。”杨风帮小卓玛纠正。 他心里寻思着,要是后世的那个土豆大神知道这个小家伙这么修改他的书名,估计会气得屁股冒烟。 “斗破苍穹?” “对,是斗破,不是斗炮。” “哦,老舅,我知道了,下次再也不会说斗炮苍穹了……”小卓玛自己检讨。 接着,她将脖子伸到杨风的肩膀前面,然后又问;“老舅,您觉得,这个什么金刚里面的肖飞哥哥和《斗破苍穹》里面的那个萧炎哥哥,他俩谁更厉害?” 杨风本来想直接说‘那肯定是斗破苍穹里面那个萧炎更厉害’,可想了想,他又没有回答,而是直接反问小卓玛;“那你觉得呢?” “我觉得呀……”小卓玛双手攀着杨风的双肩,歪着小脑袋,思索须臾,然后对杨风道;“我觉得今晚那个什么金刚里面的肖飞叔叔比《斗破苍穹》里面的萧炎哥哥更厉害。” “你怎么会觉得《烈火金刚》里面的这个肖飞叔叔比《斗破苍穹》里面的那个萧炎哥哥更加厉害呢?”杨风对小卓玛的回答感到很意外。 没想到,这个小家伙居然会认为肖飞比萧炎更厉害。 小孩子的思维方式,真是难以理解。 “那肯定是肖飞叔叔更厉害呀。” “为什么肖飞叔叔更厉害?” “因为他会杀小鬼子,而《斗破苍穹》里面的那个萧炎哥哥,不会杀小鬼子。” “呃……” …… 在路过剪刀庙的时候,跟往常一样,什么事都没有发生,什么诡异的画面也没有看见。 不过,当杨风背着小卓玛走过了剪刀庙之后,突然,他看见前面有一个红色的身影。 而且,这个红色的身影还在唱着歌。 至于唱的是什么歌,杨风听不懂。 但杨风能从对方的声音中听出,这个红色的身影是个女子。 “我去!~” 杨风一下脑补出后世在电脑里面看的各种悬疑电影里面的那些画面,与此同时,也立刻提高戒备。 小卓玛这个小话痨,依然喋喋不休的说着《烈火金刚》里面的那个肖队长。 这小家伙看来已经彻底成了肖飞的粉丝,就连前面突然出现一个唱歌的红色身影,她都不知道。 直到将‘肖飞骑着单车在县城偷袭那些小鬼子’的精彩桥段又说了一遍之后,她才注意到。 “老舅,前面好像有一个阿姨。”小卓玛对杨风道。 这小家伙居然一点也不害怕。 “你怕不怕?”杨风感到很奇怪的问这个小家伙。 “怕什么,为人不做亏心事,半夜不怕鬼敲门。”小卓玛大声的对杨风说。 然后,这个小家伙居然要杨风把她从后背上放下来。 “你要下来干什么?” “老舅,我想去问一下这个唱歌的阿姨,怎么这么晚还不回家?是不是被老公欺负了?” “去你个头。”杨风没声好气的道。 接着,他一边暗暗运着体内那股神秘的力量,一边背着小卓玛,加快脚步,准备从这个红色女子旁边走过去。 没想到,就在这个时候,这个半夜唱歌的红色女子,忽然‘哈哈哈’的大笑了起来…… 第68章;春颠婆(求订阅) 这个红色身影的女子的笑声,十分凄厉,十分悲惨,听起来令人浑身直起鸡皮疙瘩。 作为一个真实年龄四十出头的重生者,杨风并不相信什么鬼神之说,可这笑声听在耳里,也令他浑身的肌肉不由自主的绷紧,再加上背着小卓玛,顾忌这个小家伙别受伤害,因此,他加快脚步,一下从这个红衣女子身旁走了过去。 就在杨风从这个红衣女子面前走过去的时候,红衣女子忽然扭过脸,看着他。 而杨风此时也恰好看了这个红衣女子一眼。 他看一眼之后,发现这个红衣女子有点眼熟。 迅速走过去之后细想,这不就是村里的那个春颠婆么。 然后,杨风又仔细思索,他一下想了起来,这个春颠婆,在现在还没有死,好像要两三年之前,才生不见人死不见尸。 …… 这个春颠婆和杨风是一个村的,也是下山村,她比杨风大了几岁,此时,才二十出头。 春颠婆的父母都是赶马车的,她有个弟弟,叫李又明,和杨风是同学。 不过,这个李又明小学没有毕业就辍学了,然后常年累月的跟着父母一起赶马车。 后来,由于没有娶上媳妇,也神志不清了。 不过,听村里人说,这个春颠婆小时候很正常,念书的成绩而且很好,考试经常拿一百分,后来因为一场大病,然后变成了颠婆,从此经常疯疯癫癫,晚上也在外面不归家,后来也不知道怎么回事,居然怀孕了。 再到后来,就生不见人,死不见尸。 村里人都说她死了。 杨风本来对这个可怜的女孩的印象完全没有了,没想到,今晚居然又碰见了她。 …… 从春颠婆面前快速走过去之后,杨风又加快了脚步,往陈家桥镇上赶去。 走到前面有人烟的地方时,只听小卓玛在杨风的后背上叹气的说;“哎呀,吓死本小姐啦。” 杨风没声好气的道;“你不是不害怕么?——你不是还要去和人家说话么?” “你真以为我不害怕敢去问她呀?”小卓玛也没声好气的对杨风道。 “???” “我是想给您壮胆,想给您打气~” “……” 杨风虽然没有吭声,但心里在此时完全明白了。 原来,这个小家伙开始跟自己说‘要去问秋颠婆问什么唱歌?是不是被老公欺负?’的时候,并不是不害怕,而是想用这种方式给自己壮胆。 这个小妖孽,年纪这么小,居然会心理学。 杨风心里不禁对小卓玛的来头又多增添了几分神秘。 …… 回到陈家桥镇的时候,由于是夏天深夜,因此,街上还有人在走来走去。 基本上都是些高中的学生来的。 到陈家桥街上的时候,小卓玛要从杨风的背上下来。 杨风没有答应这个小家伙,直接背着她往‘芝麻开门皮鞋店’走去。 令杨风意外的是,当他背着小卓玛到自己的‘芝麻开门皮鞋店’的前面时,卷闸门虽然拉下来了,可店里居然还亮着灯。 看来,姐姐还没有睡觉。 杨风将小卓玛从背上放下来,然后将卷闸门下面的那扇小门打开。 接着,带着小卓玛进去。 进去的时候,姐姐正看着他。 只见姐姐坐在大头机旁边,拿着一把条刀,另外一只手按着一块废弃了的皮料,在学‘铲边’。 见弟弟带着小卓玛回来了,她赶紧将手里的条刀放了下来。 就在杨琴蠕了蠕嘴想说什么的时候,小卓玛这个小家伙一下跑了过去。 “小姨!~” 小卓玛一下扑到杨风的姐姐杨琴的怀里。 杨琴很疼爱的抚摸着小卓玛的小脸蛋,然后问杨风;“风伢子,这么晚了,你怎么也回来?” 杨风笑道;“担心店里有事。” 然后,杨风对姐姐道;“姐,这么晚了,还学什么铲边,熬夜对身体不好,早点休息。” 杨琴淡然笑道;“反正闲着没事。” 然后,她又拿起条刀,准备继续朝废弃的皮料上铲去。 做皮鞋手艺,学‘面子功夫’这一行,铲边是一门难度比较大的技术活,仅次于针车。 这种技术活,看起来很简单,但其实不然。 因为,皮料的边沿,必须要铲得很到位,不仅宽度一样,而且厚度也要一样。 否则,在‘复收’了之后,再用大头机针车的时候,就会很难踩。 并且,铲得太薄了,鞋面也容易烂开。 因此,在皮鞋手艺的‘面子功夫’这一行,铲边这一门工艺是很重要的。 当然,主要是要多练习。 至于技术含量,其实没什么,将握刀的姿势和按皮的姿势做对了就ok。 …… 见姐姐还要练习铲边,杨风又心疼的劝了一句,要姐姐早点睡觉,明天白天练习也可以,反正现在是淡季,没什么生意。 然后,杨风到水龙头面前去接水洗脸刷牙、然后再洗澡。 刚才一路上,从下山村回来店里,走了三四里路程,又背着小卓玛,虽然是深夜,可这大热天的,也出了不少汗。 因此,不洗澡是万万不行的。 躺在床上也睡不着觉。 在刷牙的时候,杨风寻思着,明天再去买一台电视机来。 上次新买的那台黑白电视机,被那几个混混砸店给一起砸烂了,这期间,整天是一点娱乐都没有。 做皮鞋这一行,大多时间都是很闲的。 不管是赶货还是没有赶货,都很闲。 尤其是嘴巴,最闲。 因此,做皮鞋这门手艺的,有这么一种说法;三个臭皮匠,胜过诸葛亮。六个臭皮匠,强过朱元璋。 意思就是做皮鞋,嘴太闲了,因此,喜欢说这说那,说着说着,主意就出来了。 …… 闲话少叙,言归正传。 这天晚上,杨风又进入了那个神秘的空间里面。 然后,他又来到那棵小菩提树苗旁边。 走到那棵小菩提树苗的旁边之后,杨风又半阖双目,吸纳了不少从菩提树苗的树叶上散发出来的那些气息。 吸纳了一阵之后,杨风感觉心情十分舒畅,精力十分充沛,好像能力拔千斤似的。 起身之后,杨风将树叶数了数。 他发现,这些树叶还是跟以前一样。 不多不少,依然是五十六片。 不过,杨风总感觉这棵小菩提树苗比昨天晚上进来的时候,要长高了、长粗了…… 第69章;飞板板,不要走(求订阅) 第二天,杨风早早的从床上起来。 他起来的时候,姐姐还没有起来。 杨风暗思着,姐姐应该是昨晚练习铲皮很晚才睡觉,所以,现在还没有起床。 否则,以姐姐的勤快指数,早就该起床了。 …… 湘西的盛夏,早上非常的美丽。 空气也十分清晰。 旭日仿佛一块金色的绿豆饼,从东方的山脊缓缓升起。 鸟儿们奋着翮,不停的在空中盘旋,欢鸣。 花草树叶在微风中,不停的摇曳着…… 由于姐姐没有起床,因此,今天早上的早餐由杨风亲自来做。 他本来想做木耳米粉,可想了想,又做稀饭了。 好些日子没有吃过稀饭绊油条了,杨风又有些怀念稀饭绊油条的那种美味。 当然,这种美味,必须要将稀饭做好,才好吃。 否则,就不是什么美味了。 而是猪食。 …… 作为一个重生者,杨风对稀饭的作法是非常娴熟。 在重生前,早上吃早餐的时候,稀饭绊油条也是他很喜爱的一道美食。 当然,做稀饭并不是随随便便将大米放在水里面煮一下、就叫稀饭了。 更不是将吃剩下的米饭放在水里泡开、就称之为稀饭。 不是的。 正宗的稀饭,绝不是这种做法。 正宗的稀饭吃起来非常香,而且是大米的那种浓郁的香味。 随随便便将大米和水一起煮或者用剩下的米饭放在水里面煮,这样的稀饭虽然叫‘稀饭’,但吃起来,口感极差,跟猪食没什么两样。 正宗的稀饭的做法是;先将适量的大米用水淘干净,然后放在一边搁置二十分钟左右,接着,再将它放在电饭煲里面加入适量的水一起煮,在煮沸腾的时候,用筷子将电饭煲的盖子架起来,留一条缝隙,然后继续煮,再边煮边用筷子搅拌,七八分钟后,就大功告成了。 这样的稀饭才是正宗的稀饭,吃起来不仅很香,而且是大米的那种原味的香醇味道,再配几根油条,绝对是早上的一道美食。 …… 杨风将稀饭做好之后,又在外面买了几根油条。 回到店里的时候,小卓玛已经起床了。 可奇怪的是,姐姐居然还没有起床。 杨风觉得有点不大对劲,他先问小卓玛,问是怎么回事? 小卓玛在刷牙,这个小家伙一边摇头,一边含糊不清的说她不清楚。 于是,杨风赶紧走到姐姐和小卓玛睡的小房间门旁。 他先敲了一下门,见里面没有动静,赶紧走进去。 走进去之后,杨风吓了一跳。 只见姐姐满头大汗,就好像在做噩梦似的,一边左右扭着脑袋,嘴里一边不停的呢喃“飞板板,不要走”。 “怎么会这样?” 杨风吃惊的看着满头大汗的姐姐,然后用手探了探姐姐的额头。 一探之后,杨风更是惊愕不已。 因为,姐姐的额头很烫。 很明显,姐姐在发高烧,而且烧的程度不低。 不行,得赶紧送姐姐去医院。 于是,杨风立马起身,他先对还在刷牙的小卓玛说;“小卓玛,你在店里呆着,哪儿也别去,早餐已经做好了,想怎么吃就怎么吃,我现在要送你小姨去医院。” “小姨怎么啦?”小卓玛赶紧用杯里的水将口洗漱干净,看着杨风。 “你小姨身体不舒服。”杨风告诉小卓玛。 为了别让这个小家伙担心,杨风故意只用‘不舒服’来形容。 “喔,好,老舅,您放心,有我小卓玛在,咱们店里保证不会有事。”小卓玛赶紧点头。 “那就好,小卓玛,老舅就拜托你了。”杨风诚恳的对小卓玛道。 接着,他赶紧走到小房间里。 然后背起姐姐,就疾步往镇医院方向跑去。 …… 现在还是早上,还没有到八点钟,因此,镇医院里的医生和护士还都没有正式上班。 不过,有值班的医生和护士。 杨风将姐姐背到镇医院之后,值班的医生和护士正好闲着。 于是,杨风赶紧对医生道;“医生,我姐姐发高烧,快帮我姐姐看一下是怎么回事。” 这个值班的医生是个中年男子,他一见状,便赶紧用手背探杨风的姐姐的额头。 探了之后,他急忙对杨风说;“你姐姐烧得很厉害,需要马上打退烧针。” “好——谢谢医生。” 杨风赶紧点头,然后到外面的收费部去交费。 …… 还好,很及时,打了退烧针之后,杨风的姐姐明显好多了,她渐渐清醒过来,有气无力的睁开眼睛,吃力的看着周围。 “风~伢~子,这~是~在~哪~里?”姐姐很费力的问,身体很虚弱。 “这是在医院里面姐姐。”杨风赶紧告诉姐姐。 然后,他打了一杯冷开水,喂姐姐喝。 在喂姐姐喝冷开水的时候,杨风很心疼的看着姐姐。 与此同时,杨风的脑袋瓜子里面始终思索一件时期。 这件事情就是;姐姐发高烧昏迷的时候,嘴里为什么会一直喊着‘飞板板,不要走’这一句? 要知道,姐姐嘴里喊的这个‘飞板板’,不是别人,而是杨风后世的姐夫。 但杨风对这个姐夫是一点好感也没有。 甚至是非常恨。 因为,他后世的这个姐夫,是个超级大渣男来的。 简直是渣得没有边际。 说来话长。 杨风后世的这个姐夫,是一个烂仔来的,家里很穷,从小就开始偷鸡摸狗、打架斗殴。 小学没毕业,此人就辍学了,然后一直不务正业,在外面到处鬼混。 让杨风很钦佩的是,这个姐夫虽然其貌不扬,但对女人却非常的有办法。 不知道多少良家女子被他糟蹋了。 但令人愤慨的是,这种‘要颜值、没颜值要钱没钱大渣男,对女人又极不珍惜,不但薄情寡义,而且心狠手辣。 凡是被他追到手之后的良家女子,被玩腻了之后,几乎都只有一个下场。 那就是;被他以各种手段送到那些红灯区,然后成为他的摇钱树。 甚至,有的还被卖到东南亚。 至于是死是活,就只有老天爷知道了。 问题在于,这么渣的人,偏偏却是海王,不知道有多少女人迷恋。 …… 后来,这个超级大渣男不择手段的将杨风的姐姐泡到手。 等杨风的姐姐生了小孩之后,他对杨风的姐姐的态度一下就变了。 从那以后,非打即骂。 并且,这个超级大渣男还经常从外面将那些不三不四的女人带回来睡。 还要杨风的姐姐伺候这些女人。 杨风的姐姐只要有丝毫不满,就会招致一顿毒打。 重生前,杨风替姐姐感到难过。 但更觉得姐姐活该。 他觉得姐姐很贱。 这么好的一个女孩,又漂亮、又贤惠、又能干,什么样的好男人不找,却偏偏被这个超级大渣男搞定。 但再觉得姐姐很贱,可终归是自己的亲姐姐。 因此,杨风这次重生之后,他有一个很大的任务。 那就是;不惜一切办法,阻止姐姐被这个渣男泡到。 就比如,杨风开这家‘芝麻开门皮鞋店’,他苦心破口的将姐姐从粤省那些工厂里面喊回来一起经营,其中有很大部分原因,也是为了避免让姐姐落入这个超级大渣男之手。 因为,姐姐就是在粤省工厂里面打工、被这个超级大渣男泡到手的…… 第70章;皮蛋瘦肉粥(求订阅) 杨琴喝了几杯冷开水之后,气色明显好多了。 见姐姐气色好了很多,杨风也就彻底放心了。 他赶紧跑到医院门口,买了一碗皮蛋瘦肉粥上来,然后喂姐姐喝。 姐姐似乎很饿,当杨风将皮蛋瘦肉粥端到她面前时,她毫不矜持的就大口喝了起来。 姐姐喝饱之后,杨风拿着纸巾,很暖心的帮姐姐擦嘴。 “让我自己来吧。”姐姐杨琴将杨风手里的纸巾拿过去,自己动手擦嘴。 擦了一会儿之后,姐姐杨琴问;“风伢子,我怎么会在医院里面?” “您发高烧了,神志不清,我把您赶紧送到医院里来了。” “哦——那小卓玛呢?” “姐,您放心,小卓玛在店里,我要她别出门。” “你怎么不带在身边呢?她还是个孩子,这么小,放店里怎么能放心。” 杨琴一边说,一边想起身穿鞋,然后回‘芝麻开门皮鞋店’。 不过她的身体还是太虚弱了,刚起身,就‘哎哟’一声,然后就无力的瘫坐在床上。 杨风赶紧扶住姐姐。 “姐,您别动,好好休息,我这就去把小卓玛带来。” “好,你赶紧去吧,越快越好。”杨琴担心的看着弟弟。 跟小卓玛相处的这段时间,她早已将这个小家伙当成了亲人。 “我马上就去。” 见姐姐这么担心小卓玛,杨风赶紧点头。 然后,往病房的外面走去。 其实,杨风对小卓玛并没什么担心的。 虽然这个小家伙才只有六岁,可却非常聪明。 她的智商值最少都有120以上,远远超过一般的成年人。 再加上杨风在背着姐姐离开‘芝麻开门皮鞋店’的时候,一再叮嘱她,要她好好呆在店里,别出门,因此,杨风并不很担心小卓玛的安危。 不过,这只能说明杨风并不是很担心这个小家伙的安危,但多多少少还是有一点担心。 特别是当姐姐的病情好转了之后,杨风就更担心了。 毕竟,小卓玛虽然很聪明,可毕竟是个孩子。 而且,杨风总觉得暗处有一双眼睛,在紧紧的盯着‘芝麻开门皮鞋店’。 就像前两次‘芝麻开门皮鞋店’被砸,就跟暗处那双锐利的眼睛脱不了干系。 所以,杨风加快了脚步,想快点赶到‘芝麻开门皮鞋店’。 只有亲眼看见小卓玛安然无恙,他心里才能彻底的放心。 不过,令杨风颇感意外的是,当他刚走到镇医院门口的时候,只见小卓玛居然来了。 这个小家伙穿着一身海军服裙子,背着她专用的那个小包包,手里提着一个保温瓶,正一边打听,一边朝镇医院门口走进来。 “小卓玛,你怎么跑来了?”杨风吃惊的看着这个小家伙。 “???” 小卓玛可能没想到‘老舅’会突然出现,于是当即一愣。 等反应过来后,她赶紧高兴的朝杨风走过来。 “老舅,小姨怎么样了?”小卓玛问。 “已经没事了。”杨风看着小卓玛。 “阿弥陀佛,没事就好,没事就好,要不然担心死我了,唉~”小卓玛赶紧抚了抚胸口,长长舒了口气。 然后她问杨风;“老舅,小姨现在在哪里?” “在上面的病房里。”杨风指着医院大楼的二楼。 “那咱们赶紧上去吧。”小卓玛忙道。 接着,这个小家伙提着保温瓶,大步的往医院里面走。 杨风则跟在她身后。 “小卓玛,你手里提的是什么?”杨风一边看着小卓玛手里提的保温瓶,一边问。 “皮蛋瘦肉粥。”小卓玛回答。 “什么?你这也是皮蛋瘦肉粥?”杨风惊道。 自己刚才在医院外面的小吃店买了一碗皮蛋瘦肉粥端上去给姐姐喝,没想到,这个小家伙又提了一保温瓶来。 而且,这家伙哪里来的钱买皮蛋瘦肉粥? “是呀。”小卓玛点头。 接着,小卓玛赶紧向杨风解释;“哦,老舅,不好意思呀,太心急了,所以差点忘了告诉您了——刚才,我卖了一双皮鞋出去,是一双男式皮鞋,卖了60块钱,所以,我就在早餐店买了一碗皮蛋瘦肉粥,提来给小姨补补身子。” 说完之后,这个小家伙接着又提起手里的保温瓶,对杨风说;“老舅,您放心吧,这一碗皮蛋瘦肉粥很补的,我在买的时候,是我亲自舀进去的,里面有很多瘦肉和皮蛋,嘻嘻~” “……”杨风不知道该说什么是好。 不过,看着这个小家伙手里提的保温瓶,杨风的眼睛突然模糊了起来。 这小家伙,真暖心啊。 自己和姐姐没有白疼她。 …… 就在杨风擦眼睛的时候,不知不觉,已经到了镇医院的二楼。 “老舅,小姨住在哪一间病房?”小卓玛一边东张西望,一边问杨风。 “207。”杨风一边告诉小卓玛,一边带着这个小家伙往207病房方向走去。 很快,这对‘舅甥’便走到了207的门口。 一看见杨琴躺在病床上,小卓玛赶紧扑了过去。 “小姨!~” 小卓玛扑到杨琴的怀里,然后哭了起来。 哭了一会儿后,小卓玛将保温瓶提起来;“小姨,这里面是皮蛋瘦肉粥,您赶紧喝了吧,很补身子的。” 杨琴轻轻抚摸着小卓玛的头发;“小姨不饿,小姨刚才已经吃了早餐了。” 小卓玛一听,立即抬起小脸蛋;“小姨,您已经吃了早餐了?” “对。”杨琴点头;“也是皮蛋瘦肉粥。” “啊?……” 小卓玛立刻目瞪口呆。 …… 由于杨琴的身体并不大碍,只是体虚而已,因此,就在这天上午,离开了镇医院。 回到‘芝麻开门皮鞋店’之后,还不到中午。 杨风今天想歇业一天。 一是姐姐的身体还比较虚弱。 二是他想去县城的鞋料店进鞋料。 像店里的牛皮和鞋底以及胶水之类的,都没有剩多少了。 因此,杨风想去县城的鞋料店买这些鞋料。 现在还不到中午,从陈家桥镇坐车到县城,也就是一个多小时而已,来回还不到三个小时。 因此,他现在去的话,在天黑之前,完全可以赶回来。 不过,令杨风没有想到的是;就在他叮嘱姐姐和小卓玛好好呆在‘芝麻开门皮鞋店’里哪里都别去之后、然后再打开卷闸门的那扇小门准备去镇车站坐车赶往县城买鞋料的时候…… 突然,一张令他十分厌恶而又十分憎恨的面孔,出现在店门口~ 第71章;超级大渣男飞板板(求订阅) “飞板板?”杨风脱口而出。 他还以为是自己看错了。 于是,再仔细一看。 没错,是飞板板。 就是这个在自己重生前祸害了姐姐一辈子的超级大渣男。 只见这个超级大渣男穿着一件白色的短袖t恤,下面穿着一条黑色的喇叭裤,脚上穿着一双白色的波鞋,蓄着平头,戴着一副近视眼镜,脖子上挂着一副手指头粗的金色项链,一个人站在‘芝麻开门皮鞋店’的店门口,一见杨风打开门出来,赶紧装成一副可怜巴巴的样子来。 此时,这个飞板板还很年轻,才二十出头,由于出道早,胆子大,又讲‘哥们义气’,因此,在道上也吃得比较开,虽然他是凤凰乡人,可是,在陈家桥街上,也认识不少烂仔,许多烂仔也卖他的面子。 不过,他的大本营不是在家乡,而是在粤省的珠三角地区一带,专门干那些偷鸡摸狗、中巴车上抢劫、以及诱良为娼这些勾当。 样子长得虽然很丑,可有不少良家女子被他祸害了。 尤其是工厂里面的那些打工妹,不知道祸害了多少个。 …… 看着这个又丑又瘦的大渣男,杨风是气不打一处来。 与此同时,杨风的脑袋瓜子里也不停的冒黑线出来。 很明显,这个超级大渣男出现在自己的皮鞋店门口,一定是知道了自己的姐姐在店里。 可他是怎么知道的? 要知道,自己除了昨晚回下山村看电影之外,一直呆在店里面,很少出去过,可自己从来没有看见这个飞板板出现过。 因此杨风心里很纳闷,这个飞板板是怎么知道自己的姐姐在这里的? 他是在什么时候知道的? 除此之外,姐姐发高烧昏迷的时候,为什么会不停的说‘飞板板,不要走’这句话? 难道姐姐喜欢这个又丑又瘦的超级大渣男么? 最令杨风感到担心的是,姐姐是不是已经被这个超级大渣男给‘搞定’过了? 如果是这样的话,那么对于杨风来说,以后想分开这段孽缘,难度系数就大了许多。 更重要的是,对杨风来说,是一个天大的耻辱。 他无法接受自己最爱的亲姐姐,居然被一个这样的人渣给xxx。 而且,以姐姐的为人,这一定是她生命中的第一个男人。 …… 飞板板继续一脸可怜兮兮的样子看着杨风。 他似乎认出了杨风是谁。 不过也不奇怪,因为,杨风和他的姐姐长得有点像,再加上又住在一起,哪怕是换成别的人,也能揣测得出来,他俩是一个妈生出来的亲姐弟。 见飞板板一副可怜兮兮的样子看着自己,杨风心里是又愤怒,又感到极其厌恶。 当然,作为一个重生者,他不能一来就表现出认识这个大渣男。 所以,他佯装出一副不认识的样子,冷冷的问;“你是谁?” “呵呵。” 飞板板先是客客气气的一笑,然后恭敬的对杨风说;“我是琴琴的男朋友。” 接着,他反问杨风;“看样子,你应该是琴琴的弟弟吧。” “没错。”杨风冷冷回道。 然后,他愤怒的攥起了拳头。 万万没想到,自己的姐姐居然已经成为了这个大渣男的女朋友。 这真的是一种莫大的耻辱。 就这样,一股无名的怒火,宛如地下的火山一样,‘轰’的一下喷发出来,接着,在杨风的心里熊熊的燃烧着。 甚至,他开始恨屋及乌的恨起了自己的姐姐。 他恨自己的姐姐为什么要看上一个这样的大渣男。 恨自己的姐姐很肮脏。 …… 就在杨风怒视着这个超级大渣男的时候,小卓玛突然从店里出来了。 只见这个小家伙从店里出来后,她睁大眼睛,一副很好奇的样子看着飞板板。 然后,她又看着杨风,问;“老舅,您不是说要去县城进做皮鞋的材料么?怎么还在这里呀?” “……”杨风没有回答,只是对小卓玛勉强笑了一下,然后又继续怒视着飞板板,就像是仇人相见分外眼红似的那种画面。 “咦,怎么啦?”小卓玛嘟着小嘴,又看着飞板板。 然后,她踮起脚尖,将杨风的身子拉低,对着杨风的耳畔悄悄的问;“老舅,这个人是谁呀?怎么长得有点像电视里面的那个西门大官人。” “他有西门庆那么帅吗?”杨风脱口而出。 “没有。”小卓玛赶紧摇头。 然后这个小家伙直起小身子,仔细的望着飞板板。 接着,又踮起脚尖,俯着杨风的耳畔,悄悄的道;“不过,他的神韵和《水浒传》里面的那个西门大官人很像耶——老舅吗,我小卓玛长到这么大,看人是从来不会走眼的。” “……” 杨风吃惊的看着这个小妖孽。 这个小妖孽,难道是火眼金晴不成? …… 惊讶的看着小卓玛之后,杨风又直起身躯,怒意盎然的瞪着飞板板。 瞪了一会儿后,他冷冷问;“我姐姐是什么时候成为你女朋友的?” “呵呵,好几年了。”飞板板赶紧油腔滑调的笑着。 然后,他从裤袋里面掏出一包‘红塔山’的烟出来,从里面抽出一支。 “小舅子,来,抽一支。” “谁稀罕你的烟。” 杨风啪的一下将飞板板递烟的手打开。 然后,他恶狠狠的警告这个超级大渣男;“我警告你,以后别来接近我姐姐,否则,我会让你求生不得,求死不能。” 警告完后,杨风拉着小卓玛,准备进店里质问姐姐,问姐姐跟这个飞板板究竟是怎么回事? 但就在杨风拉着小卓玛准备走进店里的时候,姐姐突然出现了。 姐姐站在门口,怔怔的看着飞板板。 那神情是既伤心,又怨恨。 仿佛一个被感情伤得很深很深的怨妇似的。 蠕了蠕嘴后,姐姐仿佛想对这个超级大渣男说什么,却又欲语还休。 见姐姐对这个超级大渣男的这种表情包,作为一个真实年龄四十出头的重生者,杨风心里顿时明白。 姐姐心里一定有这个大渣男,或者说,她喜欢这个大渣男,否则,不可能会是这样的反应。 真没想到。 姐姐居然会喜欢这种货色。 杨风摇了摇头。 这一刻,姐姐的形象,在他心里是一落千丈。 怎么说呢? 杨风在重生前,特别厌恶渣男,并且同时也厌恶被渣男玩弄过的那些女人。 只要是被渣男玩弄过的女人,哪怕长得再漂亮,或者是再优秀,杨风知道之后,就不会再多看一眼。 在后世,网络上面很流行这么一种现象;那些和黑种人一起谈过恋爱的华夏女人,或者是被黑种人玩弄过的华夏女人,只要是在网上曝光之后,千千万万的华夏男网民会立刻进行口诛笔伐,他们使用的文字和图片会非常的有羞辱性,也会非常的愤怒,因为在许许多多华夏男人的眼里,这些被黑种人啪过的华夏女人,都很肮脏,都很贱。 但对于杨风来说,他并不会有这么大的反应。 因为杨风更仇恨的是被那些渣男玩弄过的女人。 反而,像那些黑种人,杨风的厌恶值其实并没那么大。 因为他觉得,黑种人之中,也有好男人。 所以,并不是被黑种人啪过的女人,就很肮脏。 比如就像山姆大叔联邦的一个前总桶,他也是黑种人来的。 但这个黑种人非常优秀,非常的有正能量。 杨风对他很有好感。 包括许多高学历的华夏女人,都对他有好感。 而每当这些高学历的华夏女人表露出对这位山姆大叔联邦前总桶的好感之后,并没有几个华夏男人出来表示反对。 所以,杨风一直秉持着一个观点,黑种人不一定都是渣男,他们当中,也有好男人。 只有是好男人,那么人家跟对方谈恋爱,就无可厚非。 但对于那些渣男,杨风是十分痛恨的。 无论是黑种人还是黄种人或者是白种人,杨风都特别的讨厌。 就像眼前的这个飞板板。 他宁愿姐姐的男友是黑种人当中的好男人,也不愿意是眼前这个比苍蝇更觉得恶心的超级大渣男…… 第72章;老舅,包在我身上(求订阅) 姐姐的眼睛红红的,看来刚才哭过。 见姐姐这模样,杨风又心疼又生气。 他将姐姐拉进店里,然后问;“姐,您是什么时候成为飞板板的女朋友的?” 姐姐一怔,然后思索须臾,缓缓道;“大概有半年多了~” 杨风一听,没错,跟飞板板说的时间很吻合。 顿时,杨风心里又是一气。 然后他试探性的问姐姐;“姐,那您是不是想帮他将孩子生下来?” “???” 姐姐一愣。 然后她怔着脸,看着自己的弟弟;“风伢子,你说什么呢?” “我是说,你该不会想将孩子也生下来吧?” “谁的孩子?——你胡说什么呢?” “我?” 杨风张了张嘴。 忽然,他惊喜的看着姐姐。 “姐,您的意思是,您没有和他发生过那种事情?” “什么事情?” “就是你现在还不是这个大渣男的人?” “风伢子,你把你姐想成什么人了……” “太好了!~” 杨风高兴的差点跳了起来。 接着,他赶紧走到外面,然后指着飞板板的鼻子,狠狠警告;“飞板板,我警告你,以后别来找我姐,否决,我见一次打一次。” 说完之后,他又怒视着这个超级大渣男,狠狠提醒;“你现在还站在我店门口干什么?还不快走开!” “呵呵。” 这个飞板板不愧是个超级大渣男,他不仅不生气,反而笑呵呵的看着杨风。 “小舅子,有话好说,我和你姐姐的事情,那是我们之间的事情,再说,爱情是没有国界的,何况咱们都是老乡。” “乡你……” 杨风本来想骂‘乡你妈个比’,可话刚到嘴边,又赶紧咽下去了。 因为,他骂人不喜欢骂对方的大人,这是一种很不礼貌的行为。 再说,这个飞板板虽然可恶,但他的母亲却是无辜的。 而且,他母亲也是深受其害。 其实说起来,飞板板之所以变成这样,他母亲也有一定的责任。 因为,飞板板就一兄弟,没有哥哥姐姐,也没有弟弟妹妹,从小父亲就死了,母亲含辛茹苦的将他拉扯大。 由于就这么一个儿子,因此,母亲十分宠溺,只要是能做得到的,是要什么给什么,这就为飞板板日后的人生埋下了祸根。 正所谓;父母是孩子最好的老师。 是非常有道理的。 后来,飞板板不务正业,没钱的时候,就找母亲要。 母亲不给,就对母亲非打即骂。 家里什么值钱的都偷出去卖了。 甚至连门窗和锅瓢也被这个忤逆子偷出去卖掉了。 后来,这个超级大渣男娶了杨风的这个姐姐之后,有了孩子,依旧如此。 并且,还惹上了d瘾,直到最后孤苦伶仃的惨死在监狱里面。 而他惨死之后,他的母亲没多久,也跟着他去了。 因此,飞板板变成这个样子,他的母亲也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 可作为一个目不识丁的农村老妇女,又懂什么呢? 并且,这个飞板板的母亲在他们院子里,在他们村里,口碑非常好,从来不与人发生口角。 而且,也喜欢帮助他人。 因此杨风对这个飞板板再有成见,但也不能骂人家的母亲。 不过,虽然杨风不会连他的母亲一起骂,但对于这个渣男,是没有一点好感。 所以,杨风将‘乡你妈个比’这句话收回来之后,又换成另外一句;“你是不是脑子进水了啊。” 然后杨风又狠狠警告;“我警告你,马上滚开,不要在我皮鞋店前面出现,而且以后别来接近我姐姐,否则,我见你一次,就打你一次,明白了么?” “呵呵,小舅子,你怎么生这么大的气呢,要不,咱们去喝一杯怎么样?”飞板板依然是一点也不生气,继续和杨风嘻嘻哈哈。 杨风哪里有这份耐心,他对这个超级大渣男本来就是厌恶之极。 还好,姐姐并没有和他发生那种关系,要不然,就一切都晚了。 想到这里,杨风决定趁现在姐姐还没有被他放倒的时候,来一次狠点的,否则等这个混蛋将生米煮成熟饭之后,说什么都晚了。 于是,杨风暗暗运起体内的那股神秘的气息。 接着,他冷冷凝视着这个超级大渣男,攥着拳头,准备一拳头让这个超级大渣男彻底变成歪瓜裂枣。 不过,就在杨风准备动手的时候,这个超级大渣男似乎意识到了危险。 他赶紧笑呵呵的点头哈腰;“好,小舅子,你放心,我以后保证不会来找你姐姐。” 接着他一溜烟的跑了。 …… 见飞板板逃之夭夭的狼狈模样,杨风也慢慢松开了拳头。 其实,他也不是特别想动手。 要知道,现在是法制社会,在不是正当防卫的情况下,打人是犯法的。 不仅要赔钱,搞不好还要被巡捕抓进去蹲一段时间。 因此,不到万不得已,杨风是不想动手。 否则,这个飞板板是根本没有机会可以从他拳头下安然无恙的退出。 瞅飞板板的背影渐渐消失在视线中,杨风的脸部肌肉也渐渐松弛了下来。 他缓缓走进店里,然后看着姐姐。 姐姐依然是一副不开心的样子,虽然小卓玛在她身边一直安慰、开导,但那张漂亮的脸上,依然没有露出发自内心的笑容来。 见小卓玛像个小大人似的安慰姐姐开导姐姐,杨风的心情又多云转晴了。 他想了想,对小卓玛招手。 “小卓玛,你过来一下。” “老舅,有什么事么?” 小家伙一边问,一边朝杨风跑了过来。 杨风将小卓玛拉到一边,然后悄悄对小卓玛说;“小卓玛,现在,老舅有一件很重要的任务要交给你,不知道你能不能完成?” “老舅,是什么任务?赶紧说吧!”小卓玛像个小大人似的,一本正经的看着杨风。 杨风没有急着将这个任务说给小卓玛听,而是先悄悄的朝姐姐看了看。 然后,他才轻声的问小卓玛;“小卓玛,你觉得西门庆是不是一个好男人。” 小卓玛睁大眼睛,赶紧摇头;“不是,是一个大渣男。” “那好,从今天起,你就专门负责破坏你小姨和刚才那个男的之间的关系,做不做得到?” “没问题,老舅,包在我身上!~” 小卓玛一边拍着她的小胸膛,一边很认真的回答…… 第73章;去县城进鞋材(求订阅) “那就拜托你了。”杨风感激地拍了拍小卓玛的小肩膀。 如果换成是别的小孩,杨风自然不会这么幼稚,将一个‘这么重要的事情’交给一个垂髫小孩去做。 但小卓玛就不一样了。 这个聪明得有点逆天的小妖孽,杨风还真相信她能搞得定。 …… 交代完这个任务给小卓玛之后,杨风看了看墙壁上的挂钟,已经12点钟了。 这个时间点,该吃中午饭了。 “小卓玛,你在店里好好陪小姨,老舅现在去买菜做饭,你肚子饿的话就把那几个苹果吃了。”杨风对小卓玛道。 接着,杨风又对小卓玛叮嘱一番,然后去菜市场买菜。 杨风的想法是吃了中午饭之后再去县城进鞋料。 反正坐车来回也就三个小时,再加上在县城买鞋料的时间,顶多也就是五六个小时而已。 现在是夏天,一天的日照时间很长,夜幕降临的时候通常是七点多钟之后。 因此,杨风即便是吃了中午饭之后再去县城进鞋材,在时间上也来得及。 作为一个在重生前在事业上小有成就的重生者,杨风可不想给自己养成‘拖延症’。 …… 中午的饭菜很简单,一盘青椒炒肉,另外是六个煎荷包蛋。 这些饭菜自然也都是杨风亲手做的。 将饭菜做好了之后,杨风赶紧喊姐姐和小卓玛吃饭。 不过她俩都不想吃。 姐姐杨琴不想吃的原因是‘刚才吃了一个大苹果’,而且虽然退了烧,但胃口依然没有恢复到平日里的状态。 小卓玛不想吃的原因则是‘刚才吃了两个大苹果’,所以她不想吃。 当然,这不是最主要的原因。 最主要的原因是这个小家伙正在津津有味的玩‘尔罗斯方块’。 这个小家伙玩游戏的瘾很大,她能玩得什么都忘了。 当然,她玩游戏也很厉害,一口气能打到十几关。 见姐姐和小卓玛都不想吃,杨风也没有再喊了。 还要急着去县城进鞋材呢。 因此,他赶紧盛一碗菜,然后自己先吃了起来。 …… 吃完中午饭之后,杨风擦了擦嘴上的油渍。 然后,他跟小卓玛吩咐几句。 接着,便带着钱,去县城了。 不过,杨风不是去新宝县城,而是去隔壁的宝东县城。 这个县城很大,而且工业制造也很发达,是整个湘省名列前茅的几个县城之一,更是全国的百强县之一。 这个县城有很多‘城’,像什么五金城、书城、建材城、工业品城、鞋材城、等等之类的。 并且,从陈家桥镇坐车到这个县城,也不是很远,来回不到三个小时。 怎么说呢? 陈家桥镇这个地方,虽然不是什么交通要道,可它距离宝庆城和新宝县城以及宝东县城都只有五六十里路。 而且,坐车也很方便。 再加上这个宝东县城的经济远远比新宝县城发达,因此,新宝县的老百姓,很多都是在宝东县城里面混饭吃,而不是在新宝县城里面混饭吃。 比如那些;拉板车的、踩三轮车的、擦皮鞋的、搞出租的、等等杂七杂八的人,都是在宝东县城里面讨生活。 为什么? 原因自然是非常简单。 宝东县城又大、又发达,全国各地的商人又多,这样以来,讨生活的机会自然也就多。 而不像新宝县城里面,死气沉沉的,就连几个国营工厂,都在苟延残喘,摇摆在倒闭之间。 …… 从陈家桥镇到宝东县城的公交车很多,每半个小时,就发一趟车。 杨风赶到车站的时候,正好一辆开往宝东县城的公交车要发车了。 卖票的中年女人正站在车门口,举着手,大声吆喝着。 “开往宝东县城的要发车喽,没上车的赶紧上车哟!~” “等等我。” 杨风赶紧奔过去,然后从车门口钻了上去,再到车厢后面的空座位上去坐下。 一两分钟后,随着‘轰’的一声,中巴车启动了。 …… 车上的乘客很多,有几个面熟的。 不过,由于平时没有说过什么话,再加上杨风是个少年,在他们眼里不起眼,因此,互相多看一眼,就算是过去了。 由于是去县城进鞋材,杨风身上带了七八百块钱,因此,他不敢打瞌睡,要谨防扒手,万一这些钱被扒手扒走,那可真是欲哭无泪了。 就这样,这辆中巴车在坑坑洼洼的马路上蹒跚地往宝东县城方向行驶着,在半路上不停的有乘客上车,但下车的乘客要少于上车的乘客,因此车厢里是越来越拥挤,也越来越闷热。 行驶到铁炉村的时候,又上来了一对老人家。 这是一对老年夫妻来的,都有七十多岁了。 他俩上车后,早已没有座位了。 卖票的见状朝里面大喊;“上来一对老人家,谁发发善心,让个座。” 卖票的中年女人喊了几声,车厢里都没有反应。 就在卖票的中年女人准备再喊一下时,杨风大声说;“老人家,到我这里来坐吧!~” “谢谢这位小伢子。”卖票的对杨风抱以一个微笑。 然后她对这对老年夫妻说;“老人家,后面有个小伢子让座,您们去后面去坐吧!” “好嘞,呵呵。” 老两口高兴的笑道。 然后拄着拐杖往杨风这个方向慢慢走来。 “老爷爷,老奶奶,到这里来坐吧。”杨风对这对老人家笑道。 其实,刚才卖票的中年女人在喊要大家为老人年让座的时候,杨风就已经蠢蠢欲动了。 只不过,他在准备让座之前,先观察了一下这老两口的面相。 确定这老两口不是那种‘坏人变老了’的老人家之后,他马上就萌生出想让座的念头了。 虽然站着比坐着累,可尊老爱幼是华夏民族的优良传统。 他杨风绝不是那种自私到连老人家座位都不肯让的华夏男儿。 但也绝不会给那种‘坏人变老了’的老家伙让座。 至于其中的原因,就不用多解释了,相信很多读者大大们心里都明白,说不定还有过共同感受。 …… 从陈家桥镇到宝东县城也就是五六十里路程。(请注意,不是公里) 虽然是毛马路,虽然在中途不停的有人上车和下车,可一个多小时之后,还是顺利的抵达了宝东县城的汽车西站。 到了汽车西站之后,杨风迅速的下车。 然后,迅速的往鞋材城奔去。 虽然这是杨风重生之后第一次来鞋材城进货,但他在重生前却来过不少次。 因此,他知道这个鞋材城在什么地方。 也知道如何看质量、如何讨价还价。 不过,就在杨风刚走出宝东汽车西站的时候,突然,一个声音将他的注意力和脚步都吸引住了…… 第74章;乞讨的残疾小女孩(求订阅) 只见在宝东汽车西站的站门口,有一个脏兮兮的小木板车。 在这个小木板车上,坐着一个残疾小女孩。 这个残疾小女孩的年纪跟小卓玛差不多大小,虽然衣衫褴褛、蓬头垢面,但长得很漂亮。 她的一双脚都断了。 伤口还没有愈合,看上去是触目惊心,散发着恶臭,而且还有不少苍蝇在她那双小脚上的伤口上面飞来飞去……(由于本人害怕被404,因此,这个残疾小女孩一双脚上的伤口就不详细描述了。) 她的头顶上有一把破烂的雨伞。 这把破伞不大,刚刚能勉强遮挡住恶毒的阳光。 在这个可怜的残疾小女孩前面,有一个破烂的瓷碗,还有一瓶只剩下一半了的矿泉水。 总之这一切看上去,好像是有人帮这个可怜的残疾小女孩提前预备好似的。 也就是说,这个可怜的残疾小女孩,绝不是她一个人到这里来乞讨的,肯定是有四肢健康的人帮她准备好、然后再故意把她安排到这里来乞讨的。 只见这个可怜的残疾小女孩可怜兮兮的看着不断路过的行人,那枯裂的嘴里不断重复着一句;“大哥大哥发大财,大哥大哥一百万……” 一旦有人朝她面前的破碗里投钱进去,她立马就会非常感觉的看着对方,然后嘴巴不停的说;“谢谢大哥,谢谢大哥——大哥今年一定能发大财,大哥今年一定能一百万。” 然后等施舍的人走远了之后,她又会重新抬起那张脏兮兮的小脸蛋,然后不停的向路过的行人重复着;“大哥大哥发大财,大哥大哥一百万……” 看着这个可怜的残疾小女孩,杨风心里一阵心酸,更是一阵心疼。 尤其是看着这个小女孩脚上的伤口,杨风的心脏就立马一阵悸动。 他本来想投个一两块钱到这个小女孩前面的那个破碗里面。 不过,就在将钱拿出来之后,他又突然改变了主意。 作为一个真实年龄四十出头的重生者,作为一个在重生前经历过无数大风大浪同时也见识过无数丑恶现象的热血男子来说,杨风很明显的感觉到,眼前的这个小女孩不对劲。 因为,在重生前,当时在特区混的时候,杨风接触过这样的人渣。 这些人渣大多是中原省人,他们在华夏大地四处拐卖儿童。 许多儿童被他们拐走后,能高价卖走的就高价卖走,其余的就用极其残忍的手段故意弄成残疾,然后,会运送到各个‘点’上,将他们摆放在那里,然后为他们挣钱。 如果那些小孩挣得多的话,就有饱饭吃。 如果挣的数目不够,不仅没有饱饭吃,还会毒打。 更令人发指的是,他们为了尽量赚取路人的同情心,会将小孩的伤尽量的弄严重。 而且,还故意不让小孩的伤口愈合。 一旦接近愈合的话,他们会故意用器具敲烂。 真是丧尽天良啊。 因此,杨风在重生前,在当时,偷偷的去报案,让巡捕来抓。 可谁知道,正好那个巡捕和他们有利益往来。 于是,杨风被神秘人莫名其妙的砍成重伤。 要不是他当时跑得快,能不能活命都很难说。 也正是因为这一次,出院之后,杨风后来彻底的退出了‘江湖’,然后在羊城一边打工,一边学皮鞋设计。 经过自己的努力,和那百分之一的天赋,成功的成为了一名在羊城炙手可热的皮鞋设计师。 本来这次重生之后,杨风不想管这种‘闲事’。 可是,他见这个小女孩太可怜了,于是,同情心又开始抑制不住的泛滥起来。 凭借重生之前的经验,杨风知道,这个可怜的小女孩周围,一定有‘眼线’盯着。 而且,在这个宝东县城,肯定还不止这一个‘点’。 肯定还有别的小孩。 小心翼翼的朝周围蠡测了一下之后,杨风假装从钱包里掏钱出来,然后准备朝小女孩前面的破碗里扔进去。 就在杨风做这些连贯性的动作时,他偷偷的问这个小女孩;“小妹妹,你的爸爸妈妈呢?” 小女孩正张开嘴巴准备说‘谢谢大哥’之类的感谢话。 没想到,眼前这个陌生的大哥哥会突然问自己的爸爸妈妈,于是,那孱弱的瘦躯突然一怔。 接着,她想说什么,但又很快闭住不让自己说出来。 然后,她惊恐的看着杨风。 须臾,又切换成一副之前的模样,继续道;“谢谢大哥,谢谢大哥,大哥今年发大财,大哥今年一百万……” 见小女孩如此忌惮,如此三缄其口,杨风更是心疼不已。 与此同时,杨风更加的笃定,这个小女孩不是真正的乞丐,她是被某伙犯罪团伙裹挟到这里来乞讨的。 但有什么办法呢? 小女孩不敢将真相告诉他。 而且,杨风也不敢逗留过多的时间,以免暗处的那个‘眼线’,会伤害这个可怜的残疾小女孩。 于是,朝小女孩叹了口气之后,杨风准备离开,然后去鞋材城进货。 至于这个可怜的残疾小女孩是生是死,就看她自己的造化了。 反正自己也是有心无力。 …… 就在杨风刚准备离开的瞬间,突然,他听见一句非常细微的声音在对自己说;“大哥哥,救我,救救我。” 声音十分的轻微。 轻微得他几乎没有听见。 是谁在呼救? 杨风下意识的转过脸,然后看着这个可怜的残疾小女孩。 只见这个小女孩惊恐的睁大眼睛。 她想说什么,却欲言又止。 接着,她又恢复之前那副若无其事的模样。 很明显,刚才这声音,是从这个小女孩嘴里发出来的。 但她并不十分相信自己。 可又不是完全不相信自己。 也就是说,她对自己究竟‘是好人还是坏人’的定位,很复杂。 她不想错过这次解救自己的机会,但是又害怕杨风是暗线。 …… 对于这个乞讨的残疾小女孩这种很复杂的心理,杨风这个重生者是完全能够理解的。 因为,重生前的二十年前,也就是2000年之后的那些年,当时才只有二十岁的杨风在粤省那个大名鼎鼎的沿海特区里混的时候,他认识的那伙专门拐卖儿童的犯罪分子,在将孩子故意弄残再摆到‘点’上挣钱之后,他们会找一些小孩子不认识的犯罪分子,故意装做是好人,然后再装成是想挽救小孩子的样子,一旦小孩子中了圈套之后,他们就会将可怜的小孩子往死里打。 然后再反复的进行几次实验之后,那些侥幸活下来的小孩,就会对来‘救’他们的‘好人’产生一种深深的戒备心理。 这也是导致那些真正想营救的巡捕们无法下手的最大原因。 就像眼前的这个可怜的残疾小女孩,她对杨风将信将疑,就是源于这种原因。 还好,杨风是一个重生者,再加上重生前在社会上混的时候吗,跟这种丧尽天良的犯罪分子打过交道,深谙他们的手段和控制小孩的方式,因此,他知道如何找突破口。 而且,杨风同时也敢肯定,这个可怜的残疾小女孩,绝对也是一个在智力方面不会比小卓玛差到哪里去的小孩子。 要想让她消除对自己的戒备心理,其实,最好的办法是用跟她年纪一样大小的小孩子来将真相套出来。 想到这里,杨风又不免后悔了起来。 早知道是这样,今天来县城进货把小卓玛那个小家伙带来就好了。 凭借那个小家伙的智商指数和伶牙俐齿,杨风寻思着,从这个可怜的残疾小女孩嘴里套出真相根本不是什么难事。 眼下,杨风如果想让这个可怜的残疾小女孩告诉自己实情,只有两种办法可用。 一;完全消除她对自己的戒备心理。 二;找一个既聪明又可靠的小孩子,从她嘴里套出实情。 但这两种办法实施起来,似乎都存在一定的难度系数。 怎么办? 就在杨风骨碌骨碌转着眼珠子的时候,忽然,他想到了一个两全其美的好办法。 这个两全其美的好办法是这样的;杨风准备直接带走这个小女孩,如果是暗处的‘眼线’出来阻止他,那最好不过,他可以直接出手将对方擒获,以他体内那股神秘的气息所转化的力量要对付几个普通人,简直是小菜一碟,这也是杨风的底气所在。 因此,就算暗处监控这个可怜的残疾小女孩的‘眼线’出现,杨风也不担心,反而,他是求之不得。 这是其一。 其二,就算藏在暗处监控这个可怜的残疾小女孩的那些‘眼线’不敢出现,也没关系,那么杨风可以直接带走这个小女孩,然后送到医院里面,再找巡捕叔叔求助。 这是其二。 除了以上两点之外,还会出现一种局面,那就是杨风在带走这个小女孩的时候,在暗处监控她的‘眼线’不会出现,但一旦这个可怜的残疾小女孩反抗,那么,极有可能会有那些见义勇为的旁观者出来打抱不平。 这种情况发生的概率有很大。 不过,对于杨风来说也没关系。 他正好可以将此事闹大,然后等巡捕叔叔来,这么一来,这个可怜的残疾小女孩也安全了。 总而言之,只要他现在带走这个可怜的残疾小女孩,无论发生以上哪一种情况,对于这个小女孩来说,都是一种能够解救她的好途径。 所以说,杨风觉得这是一个两全其美的好办法…… —— —— (各位尊敬的读者大大,这个剧情以及这个剧情里面这个可怜的残疾小女孩,本庸才并不是胡乱杜撰的,因为生活中确实存在这样触目惊心的现象,本庸才以前在粤省那个沿海特区里面当小混混的时候,曾经就亲眼目睹过,幕后黑手就是中原省的。) 第75章;二十年前的那个残疾小女孩(求订阅) 当然,在准备动手解救这个可怜的残疾小女孩之前,杨风并没有冒冒失失,而是先蹲下来,语气尽量很温和的对这个小女孩说;“小妹妹,我知道你现在被一些大坏蛋控给控制住了,那么大坏蛋将你打成这样,然后利用你赚钱,小妹妹,你一定很痛,你很想找人解救自己,但是你又不相信对方是好人好是坏人,就比如我~” 杨风一边说,一边轻轻的指着自己。 顿了一下之后,杨风又轻轻地对这个小女孩说;“小妹妹,哥哥可以救你,请你不要害怕,哥哥保证不会害你,哥哥现在就带你去医院治伤,然后给你买很多好吃的,好不好?” 接着,杨风也不管这个可怜的残疾小女孩愿意不愿意,他一把抱起这个小女孩,转身就走。 杨风以为这个可怜的残疾小女孩会哭,会反抗。 令他颇感意外的是,这个小女孩并没有哭,而是就像抓着一根救命稻草似的紧紧抱着杨风的肩膀,然后惊恐而又担心的看着周围。 这个可怜的残疾小女孩仿佛知道杨风就是她的救星似的。 杨风十分心疼的抚了抚这个小女孩那又脏又乱的头发。 然后紧紧抱着她,一边警惕着周围,一边准备先去找医院。 这个可怜的小女孩的双脚伤成了这样,要是现在不及时救治,不但会终身残疾,搞不好还会有失去性命的危险。 因为,这触目惊心的伤口已经被感染了,已经在发炎。 如果现在不及时医治,就来不及了。 …… 在宝东县城的汽车西站周围有很多小诊所,但正规医院却没有,要到八一路那边才有一家县级医院,作为一个重生者,杨风重生前曾经到过这个县城不少次,因此对于周围的环境和地理位置,他还是很清楚的。 就这样,杨风抱着这个可怜的残疾小女孩,一边很警惕的注意着周围,一边疾步往八一路方向走去。 走着走着,可能是不小心碰到了小女孩的伤口,这个可怜的残疾小女孩突然‘哎哟’一声。 杨风赶紧说一声‘对不起’。 没想到,这个可怜的残疾小女孩马上很有礼貌的回一句‘没关系’。 然后她声音微弱的问杨风;“大哥哥,你为什么要救我啊?” “???”杨风一时语塞,不知道该怎么回答。 其实,杨风之所以冒险救这个可怜的残疾小女孩,除了强烈的同情心和正义感在作祟之外,还有一个很重要的原因。 这个很重要的原因是;二十年前——确切的说是2001年,当时,他还在粤省沿海那个著名的特区里面当小混混的时候,也遇到一个类似的小女孩。 当时,那个可怜的小女孩也像这个小女孩一样,被丧尽天良的犯罪分子将腿活活xx,然后扔在‘点’上为他们挣钱。 当时那个可怜的残疾小女孩也像这个小女孩一样,很希望杨风救她。 但那个时候的杨风就是一个普普通通的社会小青年,而且又穷得叮当响,哪里敢救。 没想到,几天后,他再次见到那个小女孩的时候,那个可怜的残疾小女孩已经惨死在她的‘工作岗位’上了。 从那以后,杨风特别自责,也特别盔甲,心理也一直有一个阴影。 他永远也忘不了那个可怜的残疾小女孩当时向他求助时的那双大眼睛和那种眼神。 每次回忆起来的时候,他就隐隐作痛。 正因为如此,刚才,在西站口外面,这个可怜的残疾小女孩用十分微弱的声音求助说‘大哥哥,请救救我’时,杨风才下定决心要管这个闲事。 否则,他这个重生者恐怕这一辈子都不得安宁。 而他的良心这一辈子也会受到谴责。 要知道,他现在可不比重生前的那个2001年那个时候,那个时候他没有救那个可怜的残疾小女孩,多多少少还情有可原,因为他当时就是个小混混,而且身无分文,根本就没有实力去菩萨心。 但现在不同,现在他完全有这样的能力。 尤其是他体内那股神秘的气息,对付几个普普通通的男子,根本就不在话下。 所以他这次如果对这个可怜的残疾小女孩见死不救的话,他会比重生前更加愧疚,良心也会受到更大的谴责。 …… 从宝洞汽车西站到八一路不是很远,不到两里路程。 再加上杨风又疾步如飞,因此用不了多久就可以到了。 不过,走着走着,杨风突然感觉背后有人在跟踪自己。 八成是监控这个可怜的残疾小女孩的‘眼线’。 一想到是那些丧心病狂的傻吊出现了,杨风心里就又是激动,又是兴奋。 因此,他不但没有加快脚步,反而故意将脚步放慢,然后故意佯装成是一副很累了的样子。 果不其然,不出一会儿,后面追来两个寸头男,一前一后的截住了他。 这两个寸头男都是二三十岁的年轻人,都身材偏肥,只是一个高一点,一个矮一点,他俩将杨风截住之后,一边恶狠狠的盯着杨风,一边咬牙骂‘找死’。 “啊!~” 见这两个寸头男突然出现,可怜的残疾小女孩大惊失色,吓得紧紧将她那张好看的小脸蛋埋在杨风的怀里。 杨风轻轻的拍着这个小女孩的后背,轻轻的安慰她说;“小妹妹,别害怕,大哥哥是大侠,会武功,待会看大哥哥怎么收拾他们。” 安慰了可怜的残疾小女孩之后,杨风又暗暗运了运体内那股神秘的气息,然后翛然笑道;“你们是什么人?干嘛挡着老子的去路,好狗还不挡道呢,难道你们连狗这样的畜生都不如?” “你他马的活腻了。”个子矮一点的寸头男龇牙咧嘴的盯着杨风;“赶快将你手里的小孩放下来。” “有病吧你这个傻吊,老子干嘛要放下来?”杨风故意挑衅。 “你是活得不耐烦了。”个子高一点的寸头男狰狞的看着杨风,用手摸了摸嘴,露着野兽一般的笑容。 “是谁活得不耐烦了还不好说呢。”杨风轻松的耸了耸肩。 然后,他又故意挑衅;“哎呀,我好怕啊,我好怕啊。” 被他这么一挑衅之后,效果马上来了。 只见个子矮一点的寸头男从身上掏出一把匕首,朝个子高一点的寸头男使了使眼色之后,然后,嗖的一下朝杨风身上刺来。 “太好了,就是等你这个傻吊先出手,哈哈。”杨风很兴奋的哈哈笑道。 为了避免伤到身上的小女孩,他轻轻一闪。 然后返身一脚,将这个个子矮一点的寸头男踹飞。 接着,不等另外这个个子高一点的寸头男反应过来,他又是飞起一脚,踹向对方的心窝。 不过,令杨风暗暗吃惊的是,这个个子高一点的寸头男的武力值似乎要厉害了很多,虽然被杨风这一脚给踹得往后趔趄了几下,但并没有像个子矮一点的那个寸头男一样被他踹飞。 看来,这个个子高一点的寸头男还有两下子。 想到这里,杨风立即将身上的残疾小女孩放下来。 轻轻安慰了一下之后,他兴奋的朝对方摆出一个李小龙式的动作。 嘴里也跟着道;“来啊,傻吊。” 而这个个子高一点的寸头男,也十分震惊的看着杨风。 他万万想不到,这个看起来一脸稚气的小少年,居然会有如此厉害的身手。 于是,他也迅速调整自己刚才那轻敌的心态,然后握着匕首、‘呼呼’的在杨风面前舞弄着。 杨风自然是不会给机会让他伤害到自己,反正他又不是第一个先动手的。 于是,他朝周围看了看。 然后迅速朝地上捡起一块废弃的砖头。 接着,对着对付的脑袋,狠狠的拍去。 很快,一声‘啊’的惨叫声传入杨风的耳里。 接着,一具头破血流的身躯,就像一个又粗又大的木桩子似的,慢慢栽倒在杨风的跟前…… 第76章;让你做太监(求订阅) “傻吊,欠收拾。” 杨风朝倒在地上头破血流的高个子寸头男狠狠踹了几脚。 然后,又朝那个吓得一脸发白的矮个子寸头男狠狠踹了起来。 “啊,哎呦,嗷呜!” “踩死你,踩死你这个禽兽不如的狗杂碎。” 将这个矮个子寸头男狠狠踹了一阵之后,杨风觉得还是不解恨,因为他生平最恨的就是这种伤害孩子的人。 像这种不法分子,简直是天理难容,对天真烂漫的小孩子居然也能够下如此毒手。 因此,杨风又抬起脚,直接一脚,将这个矮个子寸头男的下面踹成太监。 然后又狠狠吐了口痰,才抱起可怜的残疾小女孩,准备赶紧往医院里奔去…… 看热闹的人有很多,男女老少都有,他们都向杨风投以无比惊讶的眼神。 一个这么小的小伢子,居然单挑两个一看就像烂仔的寸头男,而且下手还这么狠,这也忒牛逼了吧! 当然,吃惊归吃惊,但没几个出来多管闲事的。 这个年代,社会上的烂仔多得很。 尤其在宝东县城这种鱼龙混杂的地方,打架斗殴这种事情是常有发生。 打死人的现象都屡见不鲜。 因此,大家对这种现象是早已见怪不怪了。 而且,从双方的年纪和穿着打扮来看。 很明显,杨风这一方是老百姓阵营的。 而寸头男这一方是烂仔阵营的。 因此,杨风打赢了,就更没有谁愿意多管闲事。 要知道,在平时,烂仔们横行霸道,嚣张跋扈,没少欺负老百姓。 所以大家见这两个寸头男被杨风打得这么惨,巴不得拍手称快才好,谁还会将枪口对着杨风这个小老百姓呢。 只是,大家都感到很惊讶,一个才十五六岁的小少年,身手怎么会如此牛逼?居然能一个人单挑两个成年男子,而且还将对方打得遍体鳞伤,趴在地上起都起不来,这也太匪夷所思了吧! 杨风哪里知道围观者们心里想些什么,他只想快点将这个可怜的小女孩送到医院里面,然后进行医治。 否则多耽搁一分钟的时间,这个可怜的残疾小女孩就多一分永久残疾的危险。 就这样,杨风跟围观群众们说了几句场面话,然后抱着可怜的残疾小女孩,往八一路奔去。 …… 由于杨风健步如飞,因此,七八分钟后,他终于抱着小女孩到了八一路的县人民医院。 到了县人民医院之后,杨风先交门诊费,然后再抱着小女孩去外伤科。 由于杨风挑选的是专家级别的医生,因此排队的患者不是很多,不需要发费太多时间,排了一会儿队之后,就轮到了他俩。 这个专家医师是一个五十多岁的老年人,当杨风抱着小女孩进去之后,饶是这个老专家这一辈子见识过无数各种各样的外伤,可朝小女孩脚上的伤口处看了一眼之后,也立马瞠目结舌,然后皱起了眉头。 “她是你什么人?”老医生问杨风。 “她是我妹妹。”杨风撒谎的告诉老医生。 “你妹妹的这双脚怎么会伤成这样。” “我也不清楚——我妹妹她失踪了好一些日子,等我找到她的时候,就是这副模样了。” “一定是那些千刀万剐的烂仔干的,唉。” “是啊。” 接着,杨风赶紧问这个专家医师(老医生);“医生,我妹妹这伤还能治吗?” 老医生想了想,叹道;“必须赶紧手术,好不好,就要看她的造化了……” “谢谢医生,谢谢。” 然后,杨风拿着这个专家医师开的条子,赶紧抱着可怜的小女孩去找护士,安排病房,接着再赶紧去交费窗口交费。 不过,在交费窗口交钱的时候,杨风傻眼了。 因为至少要交3000块钱才能够动手术。 并且动了手术之后,还会随着日后的住院费用和各种药费而增加。 可现在,杨风身上总共才只有七八百块钱。 怎么办? 难道将这个可怜的残疾小女孩扔这里不管了? 不,杨风做不到。 既然已经救了这个小女孩,那么就好人做到底。 否则,他又会像重生前的2001年在特区遇到的那个‘被不法分子故意弄残、然后逼着乞讨的’残疾小女孩一样,当时小女孩哀求自己救她时,可自己却因为种种原因而见死不救。 后来小女孩死了,自己也一直生活在愧疚之中,良心一直受到谴责。 因此,这次自己重生了,老天爷这样厚爱自己,能够让自己能够重生一次,那么就不能再让这种悲剧重演。 否则自己的良心一辈子都不得安宁。 而且,也对不起老天爷赏赐给自己的重生。 问题是,动手术得先需要交3000块钱。 否则哪怕你病死烂死,医院也不会多看一眼。 医院可不是慈善机构,他们也需要挣钱。 否则哪里来的钱给医生和护士们发工资。 怎么办? 杨风想来想去,眼下唯一的办法就是回陈家桥镇,然后找姐姐她们求助。 至于这个可怜的残疾小女孩,也得一起带回去,否则把她一个人留着放在这里,杨风很不放心。 想到这里,杨风决定马上付诸于行动。 因为他不想多浪费一秒钟的时间。 否则,这个可怜的残疾小女孩就会多一份危险。 …… 就这样,杨风赶紧走到病房,将可怜的残疾小女孩抱起来,然后准备带着她回陈家桥镇筹医药费。 可怜的残疾小女孩特别听话,特别乖。 她已经是非常的信任杨风了,对杨风完全没有半点戒备之心。 杨风带着她去哪儿,她便会跟着去哪儿。 杨风要她干什么,她就会跟着干什么。 因为,在她那幼小的心目中,杨风已经成为了一个非常可靠的、非常值得信赖的大哥哥。 所以,杨风抱起她准备离开医院的时候,她问都没问一句。 不过,杨风却不想让这个可怜的残疾小女孩心里有一丝丝担忧。 因此他在抱起这个小女孩的时候,告诉她;“哥哥先带你离开这里,然后最多在明天,再来给你做手术,好不好?” “……好。” 可怜的残疾小女孩很乖戾的点了点头。 接着,她那瘦小的手臂、紧紧搂着杨风的脖子…… —— —— —— (各位尊敬的读者大大们,你们猜一猜,这个可怜的残疾小女孩,是什么身份? 另外,厚着脸皮求一下推荐票票,求一下月票,手里有这些票票的话,麻烦投给我,本庸才虽然之前求过推荐票票,可却是第一次求月票。 另外,每天保底两更,不管一章的字数是2000?还是3000?或者是4000?都是保底两更,而且,会时不时的小爆发一下。 各种尊敬的读者大大,本庸才再厚着脸皮求一次,推荐票,月票——拜谢了) 第77章;馨馨和小卓玛是闺蜜?(求订阅) 为了赶时间,同时为了避免让‘伤害这个可怜的残疾小女孩’的那伙不法分子遇到,杨风在县人民医院前面叫了一辆出租车,然后,赶紧将小女孩抱到车子里面。 …… 这个年代的出租车通常都是‘夏利’,这种出租车的车速虽然和中巴车一样,但比中巴车要节省时间多了。 因为它是直达的,不会像中巴车那样,在途中时不时的上客,又时不时的下客。 这样一来,无疑是耽误了大量的时间。 杨风之所以宁愿多发三十块钱坐这种出租车回来,其中一方面也是出于这种考虑。 因为在他眼里,这个可怜的残疾小女孩的伤势要紧。 所以,三十块钱算什么。 比得上这个可怜的残疾小女孩的两条腿吗? …… 出租车抵达陈家桥镇上的时候,是下午4点多钟。 从宝东县城回来,一路上发费了仅仅四十多分钟的时间。 下午4点多钟,此时,还没有到黄昏。 太阳的光线依然还是很强烈。 不过,由于刚才在途中、天空下了十几分钟的雨。 因此,空气没有那么炽热了。 轻风掠来的时候,脸上能感觉到爽爽的凉意。 …… 出租车开到‘芝麻开门皮鞋店’前面的时候,停了下来。 杨风先将车费钱递给出租车司机。 然后他赶紧抱着小女孩下车。 皮鞋店里只有姐姐一个人,小卓玛这小家伙不知道哪去了? 不过此时,杨风将主要的注意力都集中在如何救治这个可怜的残疾小女孩身上,因此他抱着这个小女孩走进店里的时候,只是随便问了一句“姐姐,小卓玛哪去了”。 然后他一边将小女孩放在椅子上面。 “小卓玛跟燕子她们出去玩了。”姐姐告诉杨风。 然后她好奇的看着这个可怜的残疾小女孩,又看着弟弟杨风,问;“风伢子,你不是去宝东县城进鞋材了吗?鞋材在哪里?” 接着,她又看着这个一身脏兮兮的小女孩,问;“这个小女孩是谁?” “哦,姐,她是我在宝东县城遇到的……”杨风对姐姐道。 接着,杨风将自己去宝东县城之后的所有经过,一五一十的告诉姐姐。 杨风的姐姐是个很善良的女孩子,听了弟弟的讲述之后,虽然对店里的资金周转能力有些担忧,但还是心急的对弟弟说;“那你还愣着干嘛,赶紧将这个小孩子送到医院里面去医治,至于钱的问题,我待会想办法。” “好嘞。”杨风高兴的点头。 然后准备抱着这个小女孩去镇医院。 作为一个重生者,杨风心里很清楚,镇医院如果搞不定的话,就会向杨风推荐其它的医院,或者是直接拨打县里的医院或者市里的医院,让他们开120车来接。 但眼下,不管镇里的医院能不能搞定,都得先把这个可怜的残疾小女孩送去再说。 要知道,就算镇里的医院搞不定,他们也会赶紧用药。 这样,这个可怜的残疾小女孩的一双脚,变成永久性残疾的风险就会降低很多。 就这样,在姐姐的同意之下,杨风迅速抱着这个可怜的残疾小女孩,往镇医院里跑去。 …… 不到十分钟,杨风便抱着这个小女孩跑到了镇医院。 他先排队交诊断费。 然后再抱着这个小女孩去外伤科医生那里去诊断。 这种镇医院不像县医院,有什么‘专家’和‘普通’之分。 杨风的运气很好,他抱着这个小女孩到外伤科医生的门口时,正好前面一个从医生的门诊室里面出来。 于是,杨风便直接抱着这个小女孩进去了。 跟在宝东县城的县人民医院诊断的结果一样,这个小女孩必须赶紧进行手术,否则将会面临截肢。 不过,镇医院无法进行这种大手术,所以,只能去县医院。 杨风点头,表示同意。 就这样,这位医生帮杨风拨通县医院的电话,然后半个小时之后,县医院的救护车便会赶来。 在此期间,先给这个可怜的残疾小女孩打点滴,以免伤口部位恶化。 …… 二十分钟后,杨风的姐姐赶来了。 跟杨风的姐姐一起赶来的还有小卓玛,以及燕子、曹细妹。 小卓玛这个小家伙似乎玩得特别开心,只见她穿着一身打着蝴蝶结的白色连衣裙,扎着小马尾,背着她那个专用的小包包,跑在最前面。 走进输液室之后,小卓玛问杨风;“老舅,听说您救了一个小姐妹,是不是有这回事呀?” “你说呢?” “她在哪里?” “……在打吊针。”杨风想了想,指着坐在椅子上打吊针的残疾小女孩,告诉小卓玛。 “老舅,善有善报,您这辈子和下辈子以及下下辈子,一定会有好报的。” 说完后,小卓玛跑到残疾小女孩前面去看。 看着看着,这个小家伙突然大声的哭了起来。 “???”杨风有点纳闷,赶紧一看。 只见这个小家伙大声的问残疾小女孩;“你是不是馨馨呀?” 残疾小女孩难以置信的看着小卓玛,然后缓缓点头;“我是馨馨。” 接着,她声音虚弱的问小卓玛;“你是不是小卓玛?” “是呀,我是小卓玛。”小卓玛哭着回答。 接着,她一下抱着馨馨,大声哭道;“馨馨,你怎么会在这里?” 而这个叫馨馨的残疾小女孩也大声的哭着问小卓玛;“小卓玛,你怎么也会在这里?” “是我先问的,你要先回答我。”小卓玛哭着说。 “……”馨馨蠕了蠕嘴,她想说,可看了看杨风他们,又将话咽下去了。 看着小卓玛和这个叫馨馨的残疾小女孩,大家都懵了。 包括杨风,也是一脸的懵逼。 他做梦也没有想到,自己救下的这个可怜的残疾小女孩,居然会和小卓玛认识。 这究竟是怎么一回事啊? 就在杨风和他姐姐以及燕子曹细妹都丈二和尚摸不着头脑的时候,小卓玛跑了过来,然后告诉大家。 “舅舅,小姨,燕子姐姐,细妹姐姐,这个馨馨,是我的闺蜜。” “什么?你们是闺蜜?”杨风惊愕的睁大眼睛。 “对,我们是闺蜜,是从小一起玩到大的闺蜜。”小卓玛认真的点头。 —— —— —— (各位读者大大请猜一下,这个叫馨馨的残疾小女孩是什么来头?小卓玛的真实身份又是什么?) 第78章;王大林的千金(求订阅) “小卓玛,你的闺蜜怎么会变成这个样子?”杨风的姐姐杨琴很心疼的看着正在打吊针的馨馨,一边问小卓玛。 “她说她被坏蛋给绑架了,具体情况我也不太清楚。”小卓玛泪汪汪的回道。 “那你闺蜜是哪里人?她的爸爸妈妈是谁?你应该都知道吧?”杨风赶紧问。 “我知道。”小卓玛点头。 然后,这个小家伙一边吧嗒吧嗒的掉着眼泪,一边告诉杨风他们;“她是羊城人……她的老爸老妈是开公司的。” 天呐,原来是个富家小千金。 杨风和杨琴姐弟俩倒吸了口凉气。 一个富家小千金怎么会出现在这个地方? 而且还被不法分子如此虐待? 种种疑问出现在杨风的脑海里面。 不过,眼下的当务之急除了救治这个小馨馨之外,就是赶紧报警,然后让巡捕方面尽快联系小馨馨的家人。 否则,她家的爸爸妈妈不知道该有多着急。 这么大的事情,陈家桥镇这种小巡捕所,肯定是搞不定的。 因此,杨风准备到县巡捕局去报案。 反正待会要和救护车一起去县城。 …… 半个小时后,县医院的救护车来了。 杨风和小卓玛一起陪同小馨馨去县医院。 由于救护车不能搭乘这么多人,因此,杨风的姐姐杨琴、以及燕子和曹细妹,就都没有去了。 在救护车上,小卓玛紧紧握着小馨馨的手。 大家都默默无言。 到了县医院之后,杨风赶紧到交费窗口交费,接着,再抱着小馨馨到外伤科去。 一切都安置好了之后,小卓玛主动请缨的留下来照顾她的闺蜜小馨馨。 而杨风则赶紧去县巡捕局报案。 值班的巡捕听了杨风的述说自豪,很快赶来了。(正好这个时候,小馨馨还在手术室外面排队,没有做手术) 赶到县医院之后,巡捕赶紧询问小馨馨的各种情况。 巡捕在问小馨馨的时候,一旁的杨风则惊得半响都说不出话来。 因为,这个小馨馨的老爸居然叫——王大林。 而她老爸和老妈开的公司,居然是叫——亿达公司。 她还有一个哥哥,居然叫——王匆匆。 这个年代的人肯定不知道王大林和亿达公司以及王匆匆是什么,可作为一个从二十多年后重生过来的重生者,杨风对这这些名字都不陌生。 二十年后,这些可都是如雷灌耳的名字啊。 尤其是小馨馨的哥哥——后世这个特别喜欢找网红做pao友的王大公子么,知名度可一点也不亚于一线明星。 他的微博粉丝数量高达数千万,比许多一线明星的粉丝数量还要多。 因此,杨风在听到小馨馨的这些信息时,惊得连下巴都差点掉了。 因为他做梦都没有想到,自己这次歪打正着救下的、竟然会是后世那个大名鼎鼎的首富家的千金小姐。 这也太狗血了! 不过,接下来,杨风的脑袋有点短路了。 因为,作为一个从二十多年后重生过来的重生者,他清清楚楚记得,后世那个和马雨齐名的王大首富只有一个少爷。 也就是那个全华夏人民都知道的爱网红公子哥。 可现在,怎么现在又多出一个千金? 这令杨风颇感奇怪。 要知道,在后世,网上所有的资料都显示,这位跟马雨齐名的王大首富,只有一个儿子。 那就是喜欢网红的王匆匆。 可现在却又多出了一位小千金。 这是什么情况? 杨风百思不得其解。 唯一的解释就是;在后世,这位王大首富的这位千金遇难了,所以各种信息没有显示出来? 如果是这样的话,那么杨风无疑是改变了历史中的这一粒分离子。 因为自己的这次重生,救了这位小千金,那么,在十几年后,各个关于王大首富的网络资料上不会再显示他和他的老婆只有一个儿子了。 还会显示有一个叫王馨馨的女儿。 而那位对网红情有独钟的王公子,也不再是家里的独生子。 而是会多出一个亲妹妹。 想到这里,杨风心里不禁一阵莫名的激动了起来。 甚至有种做梦的感觉。 万万没想到,自己这次重生,居然意外的改变了一个在华夏经济上具有时代代表性的大咖的个人历史。 当然,这位重生仔不知道的是;因为自己这次碰巧救了这位王大首富家的千金,对他未来的事业和感情的规划会带来多大的影响。 只不过,这是后话,所以暂且不表。 …… 除了自己歪打正着的救了王大首富家的小千金而激动得差点流了鼻血之外,杨风此时对于小卓玛的背景也是愈发的感到扑朔迷离。 要知道,能够跟王大首富家的千金成为闺蜜,可不简单啊。 得是什么样的家庭背景才能和这位小馨馨、不、和这位王馨馨小姐成为闺蜜? 细思极惊。 当然,在这个时候,后世那位在商场上叱咤风云的王大首富还没有达到这种高度,他俩口子还在创业的道路上辛辛苦苦的在打拼。 直到要再过几年之后,他名下的‘亿达’集团才会慢慢的羽翼渐丰。 而现在,他们都像千千万万普普通通的华夏老百姓一样,走在大街上,没有一个人会认识。 …… 县巡捕局的工作效率比镇巡捕所的工作效率要强多了。 就在第二天,县巡捕局和小馨馨的家里人取得了联系。 然后就在这天下午,王大林和妻子乘坐飞机,急急忙忙的赶到了湘省。 到了湘省的省会机场之后,又直接乘坐出租车赶往新宝县。 然后,在这天傍晚,他俩口子在县医院见到了自己的宝贝女儿王馨馨小姐。 这是杨风第一次亲眼目睹这位后世的华夏首富。 此时,他还年轻,才四十岁,正是男人风华正茂的年纪。 这位王老板长得很帅,加上曾经当过兵,在部队里淬炼过,因此,浑身散发着一种英武之气。 而他的妻子也像杨风在后世看到的那些网络照片一样,很优雅,很有气质。 只见他俩夫妻一见到小馨馨,立即泣不成声的拥在怀里。 然后对杨风是千恩万谢。 这一幕很感人,杨风的姐姐当即热泪盈眶。 病房里的其他住院者也都唏嘘不已。 杨风这位重生者也差点掉眼泪了。 不过,他发现,这个时候,小卓玛这个小家伙突然不见了。 杨风心里一惊,赶紧跑到病房外面去寻找。 找了一会儿之后,他居然发现,这个小家伙躲在通往厕所的那条走廊的一个柱子后面…… —— —— —— (各位聪明的读者大大,您们应该都猜到书里面的这位‘王大林’是谁了。 没错,就是那位商界大神。 不过,由于小的担心本书会被404,所以,将书里面的这位‘王大林老板’的家乡地址修改了一下。 这样就安全了一些,反正大家知道是谁就可以了。 另外,求一波推荐票票。 拜托了……) 第79章;大黄狗(求订阅) 看着小卓玛一副鬼鬼祟祟的样子,杨风擦了擦脸上的汗。 然后,他没声好气的问;“小卓玛,你怎么跑这里来了?你这样突然不见,知道你小姨和老舅我心里有多担心么。” “扫雷,扫雷~”小卓玛一边轻声的道歉,一边偷偷摸摸的朝周围东张西望。 见没什么异常后,小家伙这才小心翼翼的从柱子后面走出来。 “老舅~”小家伙尽量压低声音。 “小卓玛,你跑这里来干什么?”杨风好奇的问。 小卓玛朝周围看了看,然后骨碌骨碌的转了转眼珠子。 接着,这个小家伙突然佯装一副心不在焉的样子,对杨风道;“喔,我嘛~就是到处走一走,到处逛一逛,没有别的意思,嘻嘻~” “真的么?”杨风翻了翻白眼,又是疼爱又是生气的瞅着这个便宜小外甥女。 杨风心里琢磨着,这个小家伙这样偷偷摸摸的,绝对是有什么原因。 至于是什么原因? 杨风臆测;她肯定是在故意躲避小馨馨的老爸老妈(王大林夫妻)。 至于这个小家伙为什么要躲着人家的老爸和老妈? 杨风估计,答案只有一个。 那就是;这个小家伙一定是担心自己会被王大老板两口子认出来,导致自己的身份暴露了,然后才会故意躲着小馨馨的老爸老妈。 否则,这个小家伙不可能会突然变得如此的谨慎。 要知道,小馨馨的老爸老妈没有来找她时,小卓玛对小馨馨是跑前跑后、形影不离。 而且为了让小馨馨的心情好起来,她还将杨风讲给她听的《斗破苍穹》,再重新讲给小馨馨听。 所以,这个小家伙突然鬼鬼祟祟,答案只有一个,那就是在故意躲避小馨馨的老爸老妈——也就是王大林俩口子。 而这,也恰恰反映出了这个小家伙的来头很不简单。 要知道,王大林俩口子可不是盖的。 虽然现在,他俩口子还在创业的道路上砥砺前行,还没有成为华夏妇孺皆知的商界大神,可毕竟手里已经有了公司。 在这个年代,手里能够经营公司的,实力可想而知。 因此,能够与他们家的宝贝千金一起玩耍的,自然背景也很不简单。 不过,杨风也不打算现在揭穿小卓玛。 这个小家伙这样隐瞒自己的身份,自然有原因的。 至于原因是什么?肯定不是那么简单。 因此,杨风现在不打算揭穿这个便宜小外甥女的身份,但与此同时,也会尽量的保护她。 …… 王大林俩口子在县医院没呆多久。 就在这天夜里,他俩从这家县人民医院发高价租了一辆救护车,然后直接将他们的宝贝女儿小馨馨送往省医院,然后再送往国外,为女儿的脚伤进行治疗。 王大林俩口子在带着小馨馨离开县医院之前,对杨风是感激不尽。 并且,他俩口子一人将一张名片递给杨风,说以后有什么事情,可以尽量的找他们。 杨风虽然表面上佯装得很淡定,还假装推辞了几下,但心里是欣喜若狂。 还真是好人有好报啊。 自己这么一次善举,竟然和后世这个大名鼎鼎的华夏首富交集上了。 看来,以后还得继续多做好事,多多发扬雷峰叔叔的精神。 …… 这天晚上,杨风带着小卓玛在县城好了家旅馆,住了一晚。 然后,在第二天,他带着小卓玛,风风火火的回到了陈家桥镇。 回到陈家桥镇‘芝麻开门皮鞋店’的时候,姐姐正在一边看店,一边练习铲皮。 正所谓;勤能补拙。 经过这些天刻苦的练习,姐姐铲皮的技术已经大有长进。 再练习个一段日子,就能达标了。 看着姐姐铲皮铲得满头大汗,杨风有些心疼。 不过,杨风最担心的是飞板板那个超级大渣男来撩姐姐。 虽然他已经用狠话狠狠警告过那个超级大渣男了,可谁知道他会不会死心。 而姐姐对他的喜欢,杨风是看在眼里的。 杨风真的搞不懂,像姐姐一个这么好的女孩子,怎么会喜欢上飞板板那样的人渣? 难道真的是‘男人不坏,女人不爱’。 不幸中的万幸是,姐姐现在还没有被那个渣男搞定。 否则——杨风一定会把那个超级大渣男的xx割下来,然后扔去喂狗。 对了,姐姐身边怎么坐了一条狗? 是一条大黄狗。 这畜生正吐着舌头,一声不吭的坐在姐姐身边。 “这是谁家的狗?” 杨风心里一阵疑惑。 难怪小卓玛这次没有大老远的‘小姨、小姨’的扑进去了。 看来这个小家伙是在忌惮这条大黄狗啊。 “姐姐,这条大黄狗是谁的?”杨风一边走进去,一边问姐姐。 为了提防这条狗来咬自己和小卓玛,他也暗暗将体内那神秘的真气运在掌心。 要是这畜生敢动嘴来咬自己和小卓玛的话,杨风会立马一掌劈了它。 然后将它大卸八块,拿来炖火锅吃。 其实,杨风也不是害怕被狗咬的疼痛。 而是担心会感染。 一旦感染了那个狂犬病毒,可不是闹着玩的。 记得后世有人被街上的流浪狗咬了之后,没出三天,就翘了辫子。 所以,杨风是不得不防。 …… 杨琴正在专心致志的练习铲皮。 一见弟弟杨风和小卓玛回来了,她立马放下手里的活。 “这条大黄狗是胡咬金带来的。”杨琴先告诉弟弟。 然后她问;“风伢子,你们怎么就回来了?小馨馨呢?动了手术没有?” “昨晚就动了手术了。”杨风告诉姐姐。 然后不等姐姐问,他便对姐姐道;“小馨馨已经被她的爸爸妈妈接走了。” “小馨馨的爸爸妈妈找来了?”杨琴又惊又喜的看着弟弟。 “是的,他俩昨天下午就找来了,然后昨天晚上把小馨馨送到省城的那些大医院去治疗了。” “那太好了,谢天谢地。” “对了,姐姐,您刚才说,这条大黄狗是胡咬金送来的?” “对。” “胡咬金是什么时候来的?” “就在刚才,他刚走,你和小卓玛就回来了。” “这么巧。” 杨风朝大黄狗看了看。 就在杨风将目光投向这条大黄狗的时候,这条大黄狗突然对杨风扮了个萌脸。 “我去!~”杨风一愣。 然后,他问姐姐;“姐,胡咬金送这条大黄狗来的时候,有没有和您说什么?” “说了。” “他说什么?” “他说有一件很重要很重要的事情,要亲口告诉你,我问他是什么事情,他怎么也不肯说。” “很重要很重要的事情要告诉我?” “对。” “这死胖子,在耍什么把戏。” 就在杨风条件反射的朝这条大黄狗看去的时候,没想到,它突然又朝杨风扮了一个萌萌的表情包。 而且这表情包、比刚才那表情包、看上去更有意思…… 第80章;一把手要害我?(求订阅) “我去~” 杨风一个激灵,他觉得自己受到了莫大的羞辱。 于是,准备走过去,教训这条大黄狗几句。 没想到,杨风刚拔脚的时候,他身旁的小卓玛突然跑了过去。 “有意思,真有意思。”小卓玛一边朝大黄狗跑过去,一边高兴的道;“我扮什么,这条大黄狗哥哥也跟着扮什么,太有意思了。” 然后,这个小家伙捧着大黄狗的狗脸,做了几个亲昵的小动作。 “小卓玛,当心它咬你。”杨风赶紧提醒。 “不会的,老舅,它不会咬我的,嘻嘻。”小卓玛高兴的道。 然后她很快和这条大黄狗打成一片。 就在杨风准备去姐姐和小卓玛睡的那间小房间里拿几双鞋楦出来打版的时候,胡咬金来了。 这个死胖子正一边啃着大油条,啃得满嘴都是油。 他一进来,便赶紧对杨风说;“风大侠,你可终于回来了,太好了。” “胡大作家,是不是有什么事?” “肯定有事撒。”胡咬金紧张兮兮的道。 朝手里的大油条狠狠扯了一大口之后,胡咬金一边津津有味的咀嚼,一边小心翼翼的朝店门外面东张西望。 然后,他神秘兮兮的对杨风道;“风大侠,我有一个很重要的情报要告诉你,这个很重要的情报对于你来说,是非常的重要,直接关系到你的性命。” “直接关系到我的性命?”杨风睁大眼睛。 “对。”胡咬金很认真的点头。 然后,又是狠狠的朝手里那根大油条扯了一口下来,美滋滋的在嘴里嚼着。 “不会吧?难道是有人想暗杀我?”杨风瞪大眼睛,看着胡咬金。 他怀疑这死胖子是不是最近写武侠小说写得走火入魔了。 否则,怎么会突然说出这种莫名其妙的话来。 要知道,这个年代可不比封建时期。 这个年代是法制社会。 虽然有点乱,虽然人心复杂,虽然天天有混混打架斗殴。 可要像封建时代那样随心所欲的草菅人命,却没有几个人敢这么做。 哪怕是社会上的那些混混,顶多也只敢将人家打伤打残,但真要直接杀人,他们是万万不敢。 除非是活腻了想吃巡捕叔叔的花生米。 否则是没谁这么大胆。 可胡咬金这死胖子却神秘兮兮的跟自己说,有人要自己性命?这就有点奇怪了。 是谁冒着被吃巡捕叔叔的花生米的危险、敢来索取自己的性命? 再说,凭借自己这牛逼的身手,貌似除了朝廷和衙门之外,又有谁能要得了? 因此,杨风是不大相信。 见杨风不相信,胡咬金将手里最后剩下的那一截大油条全部塞进嘴里。 美滋滋的咽了几口之后,胡咬金一边心满意足的摸了摸肚皮,一边小心翼翼的看了看皮鞋店外面。 然后他轻声告诉杨风;“一把手想害你。” “一把手想害我?”杨风惊道。 “你小声点。”胡咬金急道。 接着,这个死胖子又很谨慎的看了看店门外面,朝杨风点头道;“没错,一把手想害你,所以风大侠,你最近最好多注意一点。” “他想怎么害我?”杨风压低声音。 “他想用一种神秘的药,把你毒成傻子,想死又死不了,想活又活不好。” “这么歹毒。”杨风自言自语的道。 当然,以一把手的为人,干这种阴狠歹毒的事情出来,一点也不奇怪,这种事情他也没少干,甚至连人家的畜生也不放过。 像以前,他和村里的一个村民发生矛盾,奈何不了人家,就对人家豢养的那头水牛下毒手,将一根竹签,活活卡在那头水牛的喉咙,后来直到那头水牛惨死之后才发现,喉咙里面有一根竹签卡着,虽然当时不知道是一把手干的,可十几年后,还是知道了。 因此,一把手要对自己使阴手,杨风一点也觉得不奇怪。 这个人不但心狠手辣,而且睚眦必报,像自己前几天晚上因为堂哥的事情和他父子俩干了起来,肯定会遭到报复。 只是,令杨风没有想到的是,这个一把手会用什么神秘的药,把自己毒成傻子。 究竟是什么药,有这么牛逼?能把一个大活人毒成傻子,既让人死不了,又活不好。 于是,杨风一边琢磨着,一边看着胡咬金。 …… 胡咬金被杨风盯得心里有些发慌。 他赶紧朝自己下面看了看,然后尴尬的将裤子上面那条拉链拉上来。 “呵呵,忘了。”胡咬金红着脸,尴尬的笑了笑。 这死胖子还以为杨风刚才盯着他那里看。 杨风也没想到这个死胖子连大门都没关。 反应过来后,他对胡咬金笑了笑,说;“没事,我又不是妹子。” 接着,他问胡咬金;“你是怎么知道一把手要下毒来害我的?” “我是……”胡咬金张了张嘴,然后小心翼翼的朝店门外面蠡测了几个来回,说;“我可以告诉你,但你要答应我一件事。” “你放心,我保证不会告诉任何人,说是你将这个消息告诉我的。”杨风道。 “我说的不是这个。”胡咬金赶紧纠正。 杨风有点意外,问;“那是什么事?” “是,是……”胡咬金涨红着脸;“就是我大门刚才忘记关了的这事,你千万不要告诉别人。” “好,我答应你,胡大作家,其实,就算你没有提醒我,我也肯定不会将这事告诉别人,这又不是什么很光彩的事情,对不对?” “谢谢你,风大侠,要是这事以后被传出去,我老胡还怎么见人啊,一个堂堂的武侠作家,居然连大门都忘记了关上,到时候,一旦媒体这样曝光出去,世界各地的读者会怎么看待我老胡,世界各国的报纸和新闻会怎么报道我老胡,更重要的是,燕子妹妹……” 说到这里,胡咬金下意识的看向杨风。 杨风赶紧摆手;“你放心吧,胡大作家,我保证守口如瓶,如果刚才这事,要是我杨风说出去的话,就天打五雷轰,出门被狗咬。” “嗯。”胡咬金终于感到放心了的点了点头。 然后,这个死胖子又小心翼翼的看了看店门外面。 接着,轻轻对杨风道;“我是昨天晚上在外面抓田鸡的时候,偷听到的,当时,我听一把手和他的那个丑婆娘说,他弄了一种很神秘的药,这种药一旦让人吃了就会变傻,而且效果特别好,哪怕是像爱因斯坦这样的聪明人,只要是吃了它,也会变成一个大笨蛋,所以,风大侠,你最近最好是当心点,你要是变成了笨蛋,我老胡怎么办?我还打算等这本《射鸟英雄传》出版了以后,让你当我的经纪人呢……” 说完之后,胡咬金很担心的看着杨风。 好像杨风如果不听,就真的很快会变成一个大笨蛋似的…… 第81章;皮鞋如何打样版(求订阅) “谢谢你,胡大作家,我会小心的。”杨风很感激的看着胡咬金。 虽然不知道胡咬金的这个‘情报’可信度有多高,但对杨风来说依然很重要。 至少他大大提醒了杨风。 要知道,杨风最近这段时间,右眼皮子老是跳。 虽然杨风不相信农村里面的‘左跳财、右跳祸’这种屁话,但作为一个真实年龄四十出头的重生者,他总感觉有什么事情要发生。 因此,他最近一直多给自己留了一个心眼。 而且,从胡咬金那股认真劲来看,说得极有可能是真的。 否则,这位大作家不会大老远的从下山村跑到陈家桥镇上来告诉自己这个。 所以杨风给自己提了个醒,最近要当心一把手的动静。 …… 这天,杨风本来想去宝东县城的鞋材城买鞋材回来。 要知道,他本来在昨天就是特意去宝东县城进鞋材的,可谁知道,路见不平拔刀相助,碰巧的救了王大林巨巨的千金小姐,因此把这事就给耽搁了。 所以,杨风想今天再去宝东县城进鞋材,虽然店里的生意冷冷清清,但店里的很多鞋材都快用完了。 他想未雨绸缪,然后搞点创意,吸引顾客,增加‘芝麻开门皮鞋店’里的生意,这样一来,到时候就需要很多鞋材用了。 不过,杨风虽然决定今天重新再去宝东县城进鞋材,但他上午不想去,毕竟已经不早了,所以,他想像昨天一样,中午吃了午饭之后再去,反正来回也就三个小时而已,时间方面宽裕得很。 虽然要到中午吃了饭之后才去宝东县城的鞋材城进鞋材,但上午还有这么久,杨风可不想白白浪费这宝贵的时间,因此,他决定打几副样版出来,让‘芝麻开门皮鞋店’里的款式多一些。 款式多,顾客选择的余地也大,因此,对生意方面也有很大的帮助。 根据杨风重生前的经验,做皮鞋这一行,就是要款式多,这样生意才会好。 就比如同样是皮鞋店,但这家皮鞋店只有五种款式,而那家皮鞋店却有十种款式,那么,顾客肯定是喜欢去有十种皮鞋款式的这家店里买皮鞋。 因为穿皮鞋就像穿衣服裤子一样,穿的就是款式。 款式好看,穿在身上也就好看。 除此之外,杨风也想顺便练一练手。 打样版这种技术,也跟画画一样,时隔久了,就生疏了。 杨风重生过来已经有一个多月了,但他还从来没有打过样版,因此也想借这个机会练一练手。 就这样,杨风从姐姐和小卓玛睡的小房间里找了几款鞋楦出来,然后开始在上面贴‘美纹胶’,接着拿着铅笔,准备在美纹胶上面画轮廓。 会皮鞋‘打样版’这种技术的同行们都知道,这种技术的含量虽然说容易不是很容易,但要说难也不是很难。 第一步;在鞋楦的外侧贴美纹胶,然后从中间割开,将多余的部分撕掉。 第二步;用铅笔在美纹胶上面画皮鞋款式的轮廓。 第三步;将美纹胶撕下来,然后再贴在样版纸皮上面。 第四步;按照每一码的数据,用圆规标准的标下来。 第五步;用剪刀将圆规划出的轮廓剪下来。 就这么简单。(内行的朋友们一看就明白意思了) 当然,这是手工打版的方式,如果是用电脑打版,就不一样了,而是有专门的软件,直接将数据输入进去就行了。 但现在是1995年,谁会用电脑打版? 即便是羊城和莞城的那些大鞋厂和大型的皮鞋设计公司,全都是清一色的手工打版。 何况像‘芝麻开门皮鞋店’这种加工店,用手工打版已经是绰绰有余了。 …… 外面的天色渐渐的阴了下来。 杨风在打样版的时候,姐姐和小卓玛都在一旁看着。 她俩看得很认真,都是睁大眼睛,仔细的看着杨风的一举一动。 要说小卓玛这个小妖孽,的确聪明,这个小家伙看了一下后就知道是怎么回事了。 “老舅,您这是在打样版吧?” “是的。” “哇噻,打样版这么简单。” 小家伙似乎很吃惊的样子。 而杨风的姐姐呢,也是非常的好奇。 她在粤省打工的时候,也进过鞋厂。 在鞋厂里面打工的时候,听过各种有关于版师的神秘传说。 在鞋厂里面,对于车间里面的员工们来说,版师就像是神一样的存在。 即便是车间里面的主管、或者经理,也会对版师非常的尊敬。 因为,版师不仅工资很高,而且也是一门技术活。 上班的地方也是开发室。 因此,在他们眼里、是非常的具有神秘性的。 “弟弟,你这打扮的技术是跟谁学的?”杨琴的呼吸也变得急促了起来。 这是她第一次看见打样版。 没想到,皮鞋的样版,就是这么打出来的。 “是梦里面的那位白胡子爷爷教的。”杨风半开玩笑似的告诉姐姐。 对于他这个才‘16岁’的重生者来说,这样撒谎欺骗姐姐,也实属无奈之举。 难不成告诉姐姐、自己是个重生者不成? 别说自己不会这样说,即便是说了,姐姐恐怕也不会相信。 而且,比自己说‘是梦里面的那位白胡子爷爷教的’更会让姐姐觉得是撒谎。 “弟弟,你又在骗你姐姐了。”杨琴自然是不会相信弟弟的‘鬼话’。 什么‘是梦里面的白胡子爷爷教的’?骗三岁小孩还差不多。 “是啊,老舅,您又在忽悠小姨了,老舅,您就老老实实告诉小姨,到底是谁教您打样版的?”小卓玛也不相信,帮着她的‘小姨’这样说。 见小卓玛这天真可爱的样子,杨风忍不住的伸手、捏了一下这个小家伙的小脸蛋。 然后,杨风又笑着说;“小卓玛,老舅没有忽悠你小姨,也没有忽悠你,老舅说的是真的,老舅的这门技术,真是梦里面的那个白胡子老爷爷教的,呵呵。” “老舅,您骗人。”小卓玛大声说。 …… 就在小卓玛要打破砂锅问到底的时候,店里忽然进来了一个顾客。 见店里来生意了,小卓玛赶紧起身。 然后这个小家伙急急忙忙的跑了过去。 跑出去后,这个小家伙就像个空中小姐似的,摆着仪态,微笑地对进来的顾客说;“您好,欢迎光临!~” 杨风起初也是高兴了一下。 要知道,这‘芝麻开门皮鞋店’已经有好几天没有开张了。 甚至连来看皮鞋的人影子都没有一个。 现在终于进来了一个顾客,心里自然是有点小小的激动。 其实这也是心理作用,在心理学上面,称之为‘期待值’。 像刚开业那几天,生意火爆的时候,进来几个顾客,心理根本没有什么波澜。 可现在生意不行了,哪怕有一个顾客进来,心里也会小小的激动一下。 就像现在。 不过,当杨风朝进来的顾客一看之后,立刻就失望了。 因为,进来的这位顾客,是下山村的一个熟人。 这个顾客叫‘缸蛤蟆’。 没错,就是胡咬金以前的跟屁虫——缸蛤蟆。 这个缸蛤蟆,家里又穷、又才只有14岁,比自己还小两岁,此时,根本就没有赚钱的能力。 所以,他进来店里,八成是因为别的什么原因。 反正不会是来买皮鞋的…… 第82章;缸蛤蟆的健力宝有问题(求订阅) 已经有好些日子没有见到缸蛤蟆这个家伙了,杨风感到有些意外。 只见缸蛤蟆这次打扮得比较潮。 他手里提着一个沉甸甸的塑料袋子,身上穿着一件新买的白色汗褂子,下面是一条与他身型很不相符合的大号萝卜裤,脚上穿的是一双拖鞋,头发依然是以前的汉奸头,不过在前面的那一小撮染了一些黄颜色。 这个年代将头发染成黄颜色很罕见。 因为这个年代的发色、除了自然黑之外,极少有异色。 哪怕是城市里面,也都是以自然黑为主,然后要等个两三年之后,那些喜欢时髦的俊男美女们才会大量的将头发染成黄颜色。 “风哥,好久不见。” 刚蛤蟆人小鬼大,进来便对杨风谄媚的笑着。 “缸蛤蟆,最近在忙什么?怎么好些日子没有看见你了?”杨风问。 缸蛤蟆骨碌骨碌的转了转眼珠子,然后咧嘴笑着告诉杨风;“最近我外公身体不好,我娘老子要我去外公家里帮着干农活,所以就很长时间没见到了,呵呵……” 说完后,不等杨风开口,这家伙又道;“风哥,这么长时间没有看见,其实我也挺想你的,呵呵。” “你想我?” “对,骗你天打雷劈。”缸蛤蟆发誓。 然后他问杨风;“风哥,您这皮鞋店是什么时候开的?我怎么不知道?” “开了已经快有一个月了。” “生意怎么样?” “马马虎虎吧,还能熬得下去。” 道完后,杨风看着缸蛤蟆,问;“缸蛤蟆,你今天怎么有空来我这店里,是不是准备买一双皮鞋回去给你爸妈穿?” “不是不是,这段时间身上干了,打牌也手气不好,天天输,输得连穿裤子都穿不起了。” “手气这么差?” “呵呵,是啊。” 接着,缸蛤蟆从他手里提着的塑胶袋子里面拿出一品健力宝,递到杨风面前;“呵呵,风哥,您这皮鞋店开业的时候,我没有在家,所以没来,今天,我请你喝这瓶饮料,当做是赔罪。” 说完后,缸蛤蟆紧紧盯着杨风。 “不必了不必了,还是留着自己喝吧。” “没关系的风哥,我这袋子里还有,你先喝嘛。” “我不喝。” 杨风再一次拒绝。 作为一个重生者,他十分清楚缸蛤蟆这个人,此人既缺德、又小气,别看这一罐小小的健力宝,对于他来说,相当于喝了他的心肺了。 所以,杨风不打算喝这家伙的健力宝,他可不想欠这个人情。 而且杨风还考虑到,万一自己喝了缸蛤蟆的这罐健力宝,下次他来买皮鞋、或者是他带家人亲戚什么的来买皮鞋,自己还怎么和他讨价还价。 拿人手软,吃人嘴软。 对于做生意的人来说,如果没有利益上的纠葛,这种小人情最好还是尽量避免。 “喝嘛,风哥,没关系的,嘿嘿,下次我来您店里买皮鞋,保证不会跟你讨价,你说多少,就是多少。”缸蛤蟆继续笑呵呵的劝着杨风喝,而且还说‘下次到杨风这皮鞋店里来买皮鞋保证不会还价’这种话。 看来,他是铁了心的准备请杨风喝这罐健力宝了。 见缸蛤蟆这么热情,杨风也就不好意思再拒绝了。 于是,他拿起健力宝,拧开盖子,准备喝。 不过,就在杨风刚张开嘴准备喝的时候,他猛然觉得有点不对劲。 因为,缸蛤蟆的脸部绷得紧紧的。 而且在目不转睛的注视着自己。 那神情就好像《水浒传》里面的潘婊子、在看着老公武大郎喝药时的那种画面似的。 “大郎,该喝药了。” 一想到《水浒传》里面这句经典的台词,杨风心里赶紧一个嘀咕。 然后将手里的健力宝放下了。 接着,他直直的盯着缸蛤蟆。 …… 见杨风直直的盯着自己,缸蛤蟆立即心虚的哆嗦了一下。 然后,他声音有些发抖的问杨风;“风哥,你怎么不喝了?” 杨风没有回答。 而是继续目不转睛的盯着缸蛤蟆。 盯了一会儿,他突然很严肃的问;“缸蛤蟆,这健力宝是谁让你送给我喝的?” “啊?” 缸蛤蟆惊了一下。 然后一边转着眼珠子,一边呵呵笑道;“风哥,这饮料就是我请您喝的啊,怎么了?” “哼,怎么了?你自己心里清楚。”杨风冷冷的看着缸蛤蟆。 缸蛤蟆神色一滞。 骨碌骨碌的转了转眼珠子后,他嘿嘿笑道;“风哥,你今天是怎么了?小弟我只是想请你喝瓶健力宝而已,您上次这皮鞋店开业,小弟没有赶来参加开业大典,这次请您喝这瓶健力宝,就当是赔罪。” “是嘛。” “是啊,风哥,要不然,我现在就对天发誓,我缸蛤蟆如果不是真心真意想请风哥喝健力宝,就天打雷劈,就一辈子……” “好了,你别发誓了,要是发誓灵验的话,你这辈子都不知道被雷劈过多少回了。” “风哥,您的意思是,您相信我了?” “呵呵。”杨风冷冷一笑。 然后直直的盯着缸蛤蟆,硬声道;“缸蛤蟆,你老实告诉我,这瓶健力宝,到底是谁让你拿给我喝的?坦白从宽,抗拒从严,否则,我现在就去报警,让巡捕来处理。” “啊?” 缸蛤蟆立刻慌了一下,但很快又恢复正常。 恢复原状后,这一肚子坏水的小家伙又是拉开脸皮,嘿嘿笑道;“风哥,你今天是怎么了?我说过,这饮料就是我请你喝的,你这皮鞋店开张的时候,我没有赶来给红包,所以今天就请你喝这瓶健力宝,当做是赔罪,就这么简单,真的没有别的意思……” “我看,应该是一把手让你来将这罐健力宝拿来给我喝的吧?” “啊!~” 一听到‘一把手’这三个字,缸蛤蟆立刻瞠目结舌。 然后他那又黑又瘦的身躯,也跟着抖了起来。 不过,这家伙确实是干坏事的好材料。 不到十几秒钟,居然又恢复原状。 然后,又是若无其事的样子,嬉皮笑脸的看着杨风。 “嘿嘿,风哥,说哪里话呢,这瓶饮料就是我本人请您喝的,您要实在不相信,我缸蛤蟆就对天发誓,我……” 就在缸蛤蟆举着手,又准备对天发毒誓的时候,一旁的小卓玛大声说;“你不要再对天发誓啦。” 接着,这个小家伙叉着腰,挑着眉毛,十分警惕的看着缸蛤蟆。 盯了好一会儿后,小卓玛才翻了翻白眼,然后指着桌子上面的那罐健力宝,对缸蛤蟆说;“你要是想证明自己是清白的话,就把这瓶健力宝喝了吧!~” “啊?~” 缸蛤蟆很惊讶的看着小卓玛。 第83章;一把手的毒计(求订阅) “喝啊,怎么?不敢喝吗?” 小卓玛指着桌子上的健力宝,横眉竖眼,小脸通红,不断的要缸蛤蟆自己喝。 “我我我……” 缸蛤蟆神色慌张,目光游离不定。 见缸蛤蟆这急促的模样,哪怕是个笨蛋,也明白是怎么回事了。 何况,杨风还是一个从二十多年后重生过来的重生者。 现在,他终于敢确定胡咬金的‘情报’的真实性了。 细思极恐啊。 …… 虽然杨风不喜欢去惹别人,但别人如果欺负到他头上,也绝不会轻饶。 何况,还是对自己下毒。 这明显是要把自己往死里搞啊。 想到这里,杨风不禁怒意盎然。 想弄死我? 好,你等着! 杨风心里暗暗发誓,一定要弄得一把手连后悔都来不及。 要让这个独臂佬知道自己的厉害。 否则,这个阴险恶毒且又极其卑鄙的小人永远也不知道‘死’字是怎么写。 当然,眼下最重要的任务,还是从缸蛤蟆嘴里逼出实情再说。 于是,杨风狠着脸,逼视着缸蛤蟆;“缸蛤蟆,我最后一次问你,这健力宝,是不是一把手故意让你拿给我喝的?” “不,不是。”缸蛤蟆还在狡辩。 “既然你死不肯承认,那么缸蛤蟆,我只好报案了,把你交给巡捕处理,到了巡捕所之后,你不要以为不承认就可以万事大吉了,我告诉你,没用的,因为这上面有你的指纹,还有一把手的指纹,人家巡捕只要对比一下指纹,就马上知道了,到那个时候,你再想说实话都来不及了,肯定会罪加一等,说不定会枪毙。” “枪毙?~”缸蛤蟆惊道,瞳孔一下放大。 “你说呢,你知道么?你这属于故意杀人罪,这种罪行是很重的,性质也非常的恶劣。” “???” “所以,你现在说还来得及,咱们都是一个村的人,不看僧面看佛面,只要你说了,我保证不会为难你。” “好,我说。” 缸蛤蟆差点给杨风跪了下来。 接着,他将实情一五一十的告诉杨风。 原来,这罐健力宝确实是一把手给缸蛤蟆的,他让缸蛤蟆将这罐健力宝送给杨风喝,而且亲眼看着杨风喝下去。 不过,一把手将这罐健力宝给缸蛤蟆的时候,并没有告诉缸蛤蟆,他在里面下了药。 也就是说,缸蛤蟆压根就不知道,这罐健力宝里面有毒。 至于事成之后的奖赏,就是;买两包好烟给缸蛤蟆抽,另外等过几年,将小女儿嫁给缸蛤蟆做老婆。 将这些告诉杨风之后,缸蛤蟆吓得哭丧着脸,等候着杨风的发落。 而杨风在听完这些之后,也什么都明白了。 还真是一把手那个阴毒卑劣的小人干的哈。 既然这样,那就看谁弄死谁。 不过,对于缸蛤蟆为什么肯助纣为虐的来害自己这个问题,杨风也清楚其中的缘由。 虽然缸蛤蟆故意隐瞒了,刚才没有告诉他,可作为一个重生者,杨风心里十分清楚。 那就是;缸蛤蟆这只癞蛤蟆喜欢人家的小女儿。 一把手的小女儿叫三妹子,长得很标志,而且又很能干,心肠也是他们家唯一一个比较正的人。 缸蛤蟆从小就喜欢这个三妹子,从小就立志,将来娶老婆一定要娶三妹子这样的妹子。 既然喜欢人家,那么,自然也就得先讨好人家的老爸老妈了。 因此,这个缸蛤蟆是没少讨好一把手俩口子。 他家里有李子树和杨梅树。 但每当李子和杨梅熟了之后,缸蛤蟆自己都舍不得先吃,要提着送到一把手的家里,让一把手俩口子先品尝。 除此之外,他还帮一把手家里做过不少义务劳动。 比如,双抢的时候,他帮着一把手家里割禾、打稻子。 一把手俩口子在菜地里干活的时候,他帮人家除草、挖土。 一把手俩口子在山上捡柴的时候,他帮着人家砍柴、背柴。 后来,一把手家里修建新房子,他帮着人家到山上砍树、抬树,帮人家搅拌灰浆,搬砖。 全都是免费的义务劳动。 奇葩的是,这个二货的老爸和老妈,也十分支持自己的儿子免费帮人家干活。 因为他俩口子,也真的以为一把手会把自己那个如花似玉的小女儿嫁给他们做儿媳妇。 因此,为了人家的小女儿,这只癞蛤蟆是没少讨好人家。 包括这次,缸蛤蟆帮一把手送毒药给自己喝,有很大原因,也是因为这个哈批喜欢人家的小女儿,所以才助纣为虐,充当人家手里的一把刀。 只是那个一把手太自作聪明了,这么重要的事情,居然让缸蛤蟆来做,也真是傻到家了。 好了,真相已经大白,杨风也就不打算为难缸蛤蟆了,毕竟,他只是一把刀,而不是真心想害自己的幕后主使。 不过,杨风虽然不打算为难缸蛤蟆,但也并没打算就这样放了他。 因为,他有一件事情还需要缸蛤蟆的配合。 那就是报案之后,让缸蛤蟆为自己在巡捕面前作证。 大理院可以不用去,但一定要在巡捕面前证明,是一把手让他害的。 想到这里,杨风看了看战战兢兢中的缸蛤蟆。 然后笑了笑,对缸蛤蟆道;“缸蛤蟆,你放心,我不会向巡捕叔叔报案说你想杀我——不过,你得帮我一个忙。” “风风哥,是是什么忙?”缸蛤蟆结结巴巴的看着杨风。 “待会我去巡捕所报案,你得跟我一起去,然后在巡捕面前证明,这罐健力宝是一把手故意让你拿给我喝的。” “这?……” 缸蛤蟆为难的看着杨风。 “呵呵,怎么样?缸蛤蟆,你答应还是不答应?” “风风哥,我我……” “你不答应也没关系,待会我到巡捕所去报案,就说是你也想害我,到时候,看大理院怎么判刑。” “风风哥,我……我……” “别我我我的了,实话告诉你,缸蛤蟆,你待会如果不打算跟我一起去巡捕所作证,我就连你一起告,你不要以为自己会没事,如果抱着这样的侥幸心理,那就大错特错了,因为,这健力宝上面有你的指纹,巡捕到时候一验就知道了,你说,到时候你还能逃得掉么?” “???” “好了,缸蛤蟆,你答应还是不答应,现在就给句痛快的话。” “答应,答应,风哥,我答应。”缸蛤蟆忙道。 第84章;缝衣针事件的真凶(求订阅) “这就对了嘛。”杨风笑道。 接着,他意味深长的拍了拍缸蛤蟆的肩膀;“识时务者为俊杰,懂么。” “???”缸蛤蟆发懵。 一旁的小卓玛赶紧解释;“我老舅的意思就是说,做人,一定要懂得识时务,就是这么个意思。” 接着,这个小家伙摇头叹道;“唉,没文化,真可怕。” …… 过了一会儿后,杨风准备带着缸蛤蟆去巡捕所。 就在杨风小心翼翼的将‘一把手害自己的罪证’放进一个薄膜袋子里面之后、然后再准备带着缸蛤蟆一起去巡捕所的时候,忽然,他想起了一件很重要的事情。 由于过去已经有一个月了,杨风都差点忘记了。 这件事就是一个月前的那天深夜,一个小偷潜入他小院子后面的猪栏里,然后在那些猪的脑袋里面插入缝衣针。 当时,他发现了,那个小偷逃跑,他从地上捡起一块砖头砸在那个小偷的后背上。 他明明记得自己砸中了,那个小偷还惨叫了一声。 可匪夷所思的是,当他借着月色,走过去之后,小偷居然不见了。 他还怀疑是一把手干的,于是在第二天到一把手家里去看,结果不是一把手,而是另有其人。 现在,杨风突然怀疑,当时那个小偷,就是缸蛤蟆。 于是,他忽然盯着缸蛤蟆,道;“缸蛤蟆,我问你一件事情,你必须老实交代,否则,我会让你后悔都来不及。” 缸蛤蟆怯怯的看着杨风,点头道;“好,风哥,您问吧,只要是我缸蛤蟆知道的,一定老老实实告诉您。” “那好。”杨风点头。 然后,他剑走偏锋的突然诈唬“缸蛤蟆,你在一个月之前,为什么要用缝衣针插进我家那些猪的脑袋里面,说,是不是也是一把手指使你干的?” “啊?” 缸蛤蟆措手不及,没想到杨风会突然这么一问,于是,立刻陷入心虚、紧张、不安的状态之中。 不过,这个小混蛋确实是一块干缺德事的好材料,虽然他被杨风这个诈唬弄得一下反应不过来,但很快他就恢复了镇定。 恢复镇定之后,缸蛤蟆佯装一副毫不知情的样子,无辜的对杨风道;“风哥,你在说什么,我我不明白。” “呵呵,缸蛤蟆,你不肯承认是么?”杨风紧紧逼视着缸蛤蟆。 “风哥,我是真的不明白,真的不知道您在说什么?” “呵呵,是么?” 如果在刚才,杨风还只是怀疑的话,那么现在,他敢确定,那天深夜‘用缝衣针插入自己家的那些猪们脑袋里’的小偷,就是这个缸蛤蟆。 要知道,杨风是个真实年龄四十出头的重生者。 重生之前,他不但是个皮鞋设计师和小鞋厂老板,还曾经钻研过心理学。 虽然当时钻研心理学只是出于好玩和好奇,钻研了一段时间后就放弃了,但杨风对这种犯罪者的心理,却有了一定的了解。 就比如他刚才为什么不直接或者循循善诱的问缸蛤蟆,一个月前的一天深夜、自己家里那些猪脑袋里面的缝衣针是不是跟他有关? 而是采用了这种突袭的方式来问? 就是因为,如果缸蛤蟆没有干这种事情的话,那么,他的第一反应是觉得很奇怪、不知所云。 可如果干了这种事情的话,那么,他的第一反应便是紧张心虚、血压飙升、局促不安。 然后,镇定之后,他哪怕外表上恢复到正常状态,可也会心虚,然后会下意识的做其它的小动作,尽量来掩饰自己。 而缸蛤蟆刚才那前前后后的反应,都在向杨风透露着,一个月前的那天深夜,将杨风母亲豢养的那些猪们的脑袋里面插入缝衣针的,就是他。 没错,就是他。 虽然回过神来之后,缸蛤蟆不会承认。 但他的各种反应告诉了杨风的真实答案。 因此,见缸蛤蟆撒谎,抵赖,杨风心里的火气又冒了出来。 不是杨风的戾气重,而是缸蛤蟆干出来的这种事情,太残忍了,太令人发指了。 完全是丧尽天良啊。 试想,将缝衣针插进猪们的脑袋里面,这得需要多狠的心肠和多残忍的手段才下得了手。 但这个缸蛤蟆却做了。 可想而知,这个缸蛤蟆,手有多么的歹毒。 想到这里,杨风看向缸蛤蟆的眼神,又带着往日的鄙夷。 他想让这个心狠手辣的小王八蛋吃点苦头。 虽然幕后指使者并不是他,而是那个一把手,可下手将缝衣针插进猪们脑袋里面的人,却是这个小傻吊。 既无能,又毫无一点善念的人,杨风心里是十分鄙视的。 当然,现在的任务、是赶紧带着缸蛤蟆去巡捕所报案。 然后让巡捕尽快将一把手抓捕归案。 至于缸蛤蟆这种人渣,以后让他吃苦头,有的是时间。 想到这里,杨风故意点了点头,然后道;“好,缸蛤蟆,你不承认也没关系,等巡捕去收集证据之后,你想抵赖也没用了—。 你以为你不承认就万事大吉了啊,告诉你,巡捕可以找到你的指纹,然后再跟你对比一下,一旦对比出来,到时候,别怪我不讲同村人的情面……” “这么久了?巡捕叔叔还能找到指纹?”缸蛤蟆惊得脱口而出。 “你说呢,你当巡捕叔叔是吃干饭的啊。实话告诉你,巡捕叔叔们除了可以收集指纹之外,他们还有更牛逼的破案技术,那就是dna。” “弟饿矮?” “没错,dna。” 接着,杨风一边吓唬缸蛤蟆,一边解释;“这是一种分子结构,哪怕是你身上的一个细胞,都可以对比出来,然后,即便你死不认罪,大理院也可以以此为证据,将你定罪。” 杨风故意吓唬缸蛤蟆,要知道,现在才是1995年,这种破案技术还没有出现,要七八年之后,才会开始在华夏的巡捕机构渐渐推广,而现在,最牛逼的破案技术还只是指纹对比。 果不其然,被杨风这么一吓唬之后,缸蛤蟆立刻招供了。 “风哥,跟我无关,是一把手叫我这么做的,他给了我一把缝衣针,然后要我插进你老妈养的那些猪的脑袋里面,他说事成之后,会给我五包‘旅行家’烟,还会把他们家的三妹子嫁给我做婆娘……可谁知道,那天晚上,我被你砸了一砖头,差点没命了,呜呜呜~”缸蛤蟆哭丧着脸,告诉杨风。 “你前些日子说在你外婆家里,一定是在养伤吧?”杨风很鄙夷的看着这个心狠手辣的小傻吊。 “对,我有一个堂外公,他是个老中医,我天天在外婆家里,吃他给我抓的草药。”缸蛤蟆哭丧着脸,怯怯的看着杨风。 第85章;抓捕一把手(求订阅) 真相大白了,杨风心里很舒坦。 确实很舒坦。 非常的舒坦。 只不过,他万万没想到,一个月前的那天深夜、跑到自己家里来用缝衣针插进那些可怜猪们脑袋里面的那个小偷,居然会是缸蛤蟆。 这个小傻吊啊,这种伤天害理的事情也干得出来。 将缝衣针往猪的脑袋里面一根根的全部扎进去。 人家难道不痛苦么? 虽然这些可怜而又无辜的猪们是畜生阶级,可它们也像人类一样,有痛觉神经。 试想,假如一个人将一根缝衣针,全部扎进你缸蛤蟆的脑袋里面,你很爽么? 由此可见,这个小傻吊的手段有多残忍,可见一斑。 虽然是受了一把手的唆使,可冲他这残忍度,杨风也无法原谅。 倒也不是说杨风是什么‘爱猪人士’,而是将心比心罢了。 幸好,李兽医的医术高明,能够窥出其中病根。 否则,那些可怜而又无辜的猪们,就有的罪受了。 想到这里,杨风对缸蛤蟆这个小傻吊是更加的厌恶了。 当然,在后世,杨风对这种人也没什么好感。 这种人虽然智商不高,可为人却厉害。 欺软怕硬、说坏话、挑拨、等等这些缺德事情,是没少干。 记得,杨风在失意的那些日子,也曾受到过他的讥讽。 因此,杨风对这种傻吊实在没什么好感。 只不过,杨风眼下不好发作而已。 因为,还要利用他来对付一把手。 …… 杨风要带缸蛤蟆去巡捕所的时候,小卓玛也要跟着一起去。 杨风自然不会答应一个小屁孩也跟着去。 又不是去逛街,是不是。 所以,杨风要小卓玛在店里好好陪小姨,别东跑西跑。 再说,万一店里来了很多顾客,小姨一个人也应付不过来不是。 这个小家伙本来翘着小嘴巴,不怎么答应。 可一听到‘顾客’这两个字,立刻就亢奋了起来。 然后就同意了。 不过,她也有一个小小的条件,要杨风带一个炸鸡腿回来。 对于小家伙的这种要求,杨风自然是不会拒绝。 反而,他还巴不得这个小家伙多吃点。 小孩子能吃,才证明身体健康嘛。 反之,一个像小卓玛这种年纪的小孩子,如果什么都没胃口的话,那就绝不是什么好事了。 …… 从‘芝麻开门皮鞋店’到陈家桥镇巡捕所没有多远,不到一里路。 如果是在后世,杨风必须带着缸蛤蟆去凤凰乡报案,因为他们的户籍是属于凤凰乡的。 但这个年代不一样,这个年代,区这一级的行政机构撤了还没多久。 凤凰乡也没有设立巡捕所。 甚至连驻乡巡捕都没有,只有联防队。 而这个陈家桥镇巡捕所,是陈家桥区巡捕所的前身。 现在它是整个陈家桥老区范围内的唯一一个巡捕机构,可以暂代陈家桥撤区之前那七个乡所有的治安事件。 因此,杨风虽然是凤凰乡户籍,但仍然可以在这个巡捕所报案。 (注;在1995年以前,华夏的县和乡之间,还有区这一级的行政单位,后来才逐渐被撤销,然后又进行乡镇合并) 在去巡捕所的路上,缸蛤蟆低着脑袋,连看都不敢看杨风一眼。 杨风也懒得看他。 这个小人,太令人厌恶了。 如果不是想利用他来整一把手,那么,杨风根本不会和他多说一句话。 不过,走到半路中的时候,杨风突然又想起了一件事情。 “缸蛤蟆,我再问你一件事情,你要老实告诉我。”杨风边说,边厌恶地朝缸蛤蟆瞄了一眼。 “好,风哥,您说。”缸蛤蟆低着脑袋,弱弱的回答。 不了解他的人,根本无法想象这种人居然残忍得能够用缝衣针刺进猪的脑袋里面。 “一个月前,我家的那条大黑狗,是不是被你给弄着吃了?”杨风一边问,一边注视着缸蛤蟆的表情,看他是什么反应。 “我不知道,我没有,风哥,您别冤枉好人。”缸蛤蟆理直气壮的赶紧告诉杨风。 “是真的么?” “真的,我要骗您,我缸蛤蟆遭天打雷劈,这辈子都喜欢不到三妹子。” “好吧,我相信。” 见缸蛤蟆第一反应是情绪激动、而不是心虚,再加上他刚才发毒誓的时候,连‘这辈子都喜欢不到三妹子’这样的毒誓都发出来了,杨风也完全相信了一个月前,自己家那条大黑狗平白无故的失踪,跟缸蛤蟆一点关系都没有。 那么问题来了。 既然不是缸蛤蟆,那又会是谁呢? 毋宁质疑,唯一的解释就是一把手干的。 否则,自己家那条大黑狗,不可能会平白无故的突然失踪。 而且正好它失踪的那天晚上,缸蛤蟆就扮成蒙面人,潜入自己家的小后院里,然后对那些无辜的猪们下毒手。 因此,那条大黑狗神秘失踪,分明就是有预谋的。 既然是有预谋,那么跟一把手是脱不了干系。 …… 到了巡捕所之后,杨风立刻找到了接警处。 然后,他又立刻跟接警处的巡捕说明来意。 并且,一边将‘物证’健力宝呈给这位接警处的巡捕大人。 至于缸蛤蟆这个人证,杨风自然也没有忘记,一并呈上。 听完杨风的讲述之后,这位接警处的巡捕表示高度重视。 于是,他立刻向巡捕所其他的相关人员反应。 要知道,这可不是一件什么偷鸡摸狗的小案件。 而是一起有预谋的投毒案件。 性质十分恶劣。 一旦破获,对于他们这一年的业绩方面也是一份不小的功劳了。 这个缸蛤蟆还算配合,在巡捕的威严以及杨风的‘提醒’之下,他老老实实的将整个事情的经过、如实告诉巡捕叔叔。 听完缸蛤蟆的陈述之后,巡捕叔叔们决定马上到下山村去抓捕一把手。 不过,缸蛤蟆不同意他也跟着一起去。 也就是说,去抓捕一把手,他不去。 关于这点,巡捕和杨风都答应了。 虽然缸蛤蟆嘴里没有明说,可杨风心里清楚,这个小傻吊是担心自己的形象在一把手的小女儿三妹子心目中受损,所以才不愿意跟着一起去。 不过这也无所谓,重要的是,巡捕叔叔去就行了。 就这样,十几分钟之后,杨风和两个英姿飒爽的巡捕同志,搭乘着一辆‘边三轮’,轰隆隆地往下山村方向驶去…… 第86章;一把手,快跑(求订阅) 从陈家桥镇到下山村只有三四里路,因此,七八分钟之后,这辆‘边三轮’便一路疾驶的驶到了下山村。 到了下山村之后,杨风让巡捕在通往李家院子里的那条小路口停下来。(一把手的家在李家院子后面的老坟山) 然后准备带着这两个巡捕,顺着这条小路,到李家院子后面的老坟山,去抓一把手。 说来也巧,就在杨风带着两个巡捕走到小路口后面的那个小卖部前面时,正巧看到一把手在小卖部里面跟别人侃个不停。 也不知道这个小人又在说谁的坏话,或者是挑谁的祸。 正说得指手画脚,唾沫横飞,是非常的起劲。 当然,杨风哪里知道,这个一把手正在说他的坏话,正在挑拨别人对他的仇恨。 只见一把手一边指着手,一边红着脸,对小卖部的老板娘和其他几个在玩耍的村民们说;“杨利生家的那个傻儿子,真是傻,你们猜怎么着?” “怎么着?” “天天在盘算,村里谁娶不到老婆,村里谁又嫁不出去,还有,他还说咱们村里,谁偷野汉子,谁又傻,这些,唉,你们说这个傻子傻不傻?” 一把手一边说,一边挥舞着那只炸鱼被炸断的胳膊,一副非常义愤填膺的神情,好像杨风真干过这些缺德事似的。 说完之后,然后狡黠的注意大家的反应。 果不其然,他这么一挑拨,立马就有人愤愤不平了。 第一个愤愤不平的是一个叫伟二哈的村民,他听一把手这么一说,里面涨红着脸,问一把手;“这个傻子这次说了谁?” “嘿嘿。”一把手嘿嘿一笑,然后对这个伟二哈道;“他说了咱们村里很多人,也说了你,说你是个大笨蛋,没有出息,还说你是个丑八怪,比蛤蟆要要丑。” “他真是这么说的?”伟二哈立马冒火了。 “骗你干嘛,我是亲耳听到的,除此之外,他还说,咱们村里xx娶不到老婆,xx没人要,xx偷野汉子,xx在外面不是打工,而是在**,唉,这个傻子,你们说傻不傻,真是傻得拉不出屎了,唉……” (天地良心,杨风从来没有说过这些话啊) “我草,这个傻子。”伟二哈的脸色立即涨红得就像发炎了的猪肝一样,又青又红。 然后,只见这个傻比挥舞着手指,脖子上的青筋涨得像条小泥鳅似的,大声骂道;“这个傻子,真是傻,我伟帅哥什么什么得罪过他,要这样来损我,下次我要是碰见他,一定要将他的屎都打出来……” “是啊,真是傻,你又没有得罪他,要这样来损你,真是傻得拉不出屎,唉。”一把手赶紧火上浇油。 然后他骨碌骨碌的转了转眼珠子,又赶紧道;“伟帅哥,你可千万不要说是我告诉你的啊,要不然,那个傻子会跟我没完。” “我不会的,我保证不会出卖你的,我没那么傻。”伟二哈很感激的对一把手道,然后又气怒意盎然的破开大骂;“这个傻子,真是傻,敢这样损我,我下次看见他,一定要把他的嘴巴打烂。” “对,对。”一把手赶紧火上浇油的点头;“这种傻子,太傻了,不好好教训一下,会继续犯傻。” 接着,这个阴险卑鄙的小人,又继续挑杨风的祸,说杨风的坏话。 “你们知不知道,这个傻子,跟别人说,他要搞死某某,搞死某某……”一把手佯装十分不平的神情,对小卖部里面的老板娘和村民们道。 他话音刚落,立马就有一个村民问一把手;“这个傻子要搞死谁?” “唉。”一把手故意叹了口气,然后悄悄的道;“我告诉你们,可千万别说出去了。” “不会说,我们保证不会说。” “好。” 一把手点了点头。 接着,他‘好心’的告诉大家;“他说要搞死咱们村里的李x,刘xx,张xx,王x,胡xx,李xx,反正有很多很多——对了,还有你~” “我?这个傻子说要搞死我?我怎么了?这个傻子,真是傻到家了,娘**的,我这就去他家里问他。”一把手榜上有名的这个村民愤怒的道,好像杨风真说过要搞死他似的。 这些傻比们哪里知道,杨风正带着两个巡捕,不知不觉的朝这个小卖部里面走来。 一把手还没有发觉,继续惟妙惟肖的造杨风的谣,挑拨大家仇恨杨风。 这是他惯用的伎俩,在下山村屡试不爽,不知道有多少个‘敌人’躺过他的枪。 而且,别人越是相信他的妖言,他就越认为自己很聪明。 当然,别看这个老二货在挑拨别人时惟妙惟肖、十分逼真。 但村里其他的小人在他面前挑拨其他人的时候,这个老二货是真是假又分辨不出来了,因此,也老是被其他的小人拿着当枪使。 由于这跟本书无关,因此就不多加赘述了。 …… 闲话少叙,言归正传。 就在一把手这个阴险卑鄙的小人挑拨村民们仇恨杨风的时候,杨风突然带着两个巡捕走了进来。 一把手起初没有发现,继续津津有味的挑拨大家对杨风的仇恨。 这是这个小人最有杀伤性的武器,他看谁不顺眼,或者是跟谁对上,就用这一招去害别人。 不以为耻,反以为荣。 就在这个阴险卑鄙的小人说得津津有味时,杨风带着两个巡捕已经走到了小卖部的门口。 这时,他才发现到。 在看见杨风和杨风身后的两个巡捕时,这个阴险卑鄙的小人立马魔怔了一下。 然后,他猛然意识到什么,赶紧转身就往小卖部的后面跑去。 “别跑。”杨风一边大声叫,一边朝一把手追去。 而两个巡捕也跟着迅速追了过去。 别看这个一把手是个独臂佬,可跑起来却非常快,就像是一只矫健的驯鹿似的。 因此,他从小卖部的后门窜出去之后,立马就往田垄中跑去。 这个月份,早稻已经完全成熟了,离‘双抢’不到半个月,因此,田野中到处是金灿灿的,仿佛一片金色的海洋。 杨风自然不会这么轻易放过对自己投毒的小人,因此,当一把手往小卖部后面的田垄中跑去的时候,也赶紧追了上去。 而两个巡捕,也从不同的方向包抄了过去。 这两个巡捕,一个是退伍军人,一个是巡捕学院毕业的,因此,身手都不赖,配合得也非常默契,很快就将一把手的退路给断了。 在三个人的围捕之下,一把手终于缴械投降。 不过,当杨风和两个巡捕围过去的时候,这个阴险卑鄙的小人,突然佯装一副十分无辜的样子,大声的问大家;“你们这是要干什么?” 然后,便是一副‘死猪不怕开水烫’的模样。 第87章;指纹(求订阅) “呵呵,干什么?你自己心里清楚。”杨风十分鄙夷的乜斜着这个小人。 虽然杨风心里恨不得将这个阴险卑鄙狠毒的小人碎尸万段。 可表面上依然装得云淡风轻。 毕竟,自己可是个人类啊。 在众目睽睽之下,跟这种狗一样的东西龇牙咧嘴,岂不是太掉身价了。 岂不是让村里人闲话。 “我清楚什么?我什么都不清楚?你这个傻子!~”一把手激动的挥舞着他那只炸鱼炸断的胳膊,瞪着眼睛,大声反驳,将‘傻子’这两个字说得很重。 “是吗,你心里没数吗?”杨风冷冷道。 然后,杨风又鄙夷的看着这个一把手,道;“我真搞不懂,像你这种傻不拉几的老家伙,怎么开口闭口喜欢喊别人喊傻子,也不知道你哪里来的资本,哪里来的优越感,像你这种傻不拉几的老家伙,要学历没学历,要能力没能力,要本事没本事,一辈子窝在这个小山窝里面,除了会种田种地抓鱼抓田鸡之外,什么都不会了。 哦,对了,你还会说别人的坏话,会挑别人的祸,是不是觉得会这些缺德的勾当就很聪明了?是不是觉得自己说的坏话挑的祸有很多人相信就认为自己很聪明了?你这不叫聪明,叫缺德,叫坏,只能更加说明你这个人的心术不正,是干这种缺德事情干多了,所以才会这么善于说别人的坏话挑别人的祸。 别人不是不会说坏话,不是不会挑祸,只是不愿意干这种缺德事而已,要说挑祸说坏话,连幼儿园的小盆友都会,不信你试试!~” “你?~”一把手被杨风说得无话反驳,气得身子发抖,那炸鱼炸断了的残肢也跟着发抖。 他更难以接受的是,这个他一直没有放在眼里的小傻子,居然如此刁钻,这无疑是大大伤害了他那高高在上的优越感和自尊心。 “我怎么了我我我,傻不垃圾的老傻吊,你干了什么事情,真以为别人不知道啊,实话告诉你,我早就知道了~” “你?”一把手脸色铁青,骨碌骨碌的转了转眼珠子后,这个老傻吊又开始自作聪明的抵赖了;“我不清楚你这个傻子在说什么,你今天如果不给我说清楚的话,我跟你这个傻子没完。” 就在一把手还想继续耍嘴皮子的时候…… 巡捕不耐烦的道;“清不清楚,跟我们到巡捕所就真相大白了,别在这里磨磨唧唧了,赶紧走。” 很快,在两个巡捕叔叔的羁押下,一把手灰头土脸的被带上了‘边三轮’。 接下来,自然就是被这两个巡捕叔叔押到巡捕所去审问了。 …… 就在一把手被两个巡捕带上‘边三轮’的时候,围观的村民也越来越多了。 大家都不知道发生了什么事。 包括刚才在小卖部里面、被一把手挑唆的伟二哈他们,也是一脸的懵逼。 尤其当他们看到本村的小村民杨风也在‘边三轮’上面坐着的时候,更是一脸的懵逼。 “奇怪,一把手干了什么坏事?怎么被巡捕抓了?” “你们看,杨家院子里那个杨利生的傻儿子也在车上面,这两个巡捕抓一把手,应该和他有关系。” “这个傻子,不是在陈家桥街上开皮鞋店么,怎么跑回下山村来了?” 围观的村民们议论纷纷。 纷纷凭借自己的主观臆测。 就在巡捕将‘边三轮’发动的时候,突然,一把手挥舞着他那只‘炸鱼被炸断’的残缺胳膊。 朝村民们大声喊道;“各位乡亲,你们看看,杨利生家这个傻儿子又犯傻了,他带巡捕来抓我,我们可都是一个村的啊,你们都要给我作证啊,这个傻子,吃里扒外,带着外人对付咱们村的人,我这次绝不会饶了他的。” 一把手这么一喊,立刻,许多不明真相的村民纷纷指责杨风。 当然,这个独臂老确实也够阴险,虽然没什么本事,智商也很一般,可做人这方面,却十分厉害。 就像他这么一喊,并且故意将‘咱们村’这几个字音说得很重,这无疑是在故意离间村民们与杨风之间的关系。 也就是说,他巧妙的将‘他与杨风之间的矛盾’、转化为了‘下山村全体村民与杨风之间的矛盾’。 这样一来,杨风自然就会在下山村引起公愤。 而他,也占据了更多的优势。 这也是这个独臂佬经常认为自己‘很聪明’的一个重要原因。 试想,这么高明的计谋和手段,那些傻子的脑壳里面想得出来么? 只有像他这样的‘聪明人’,才能想得到这么聪明的计谋和手段。 不过,还真别说,在农村里面,还真有很多农民会受到一把手的煽动。 正所谓;谣言止于智者。 这种情况,在城市里面,绝对很难得发生。 可在农村里面就不一样了,基本都是没什么文化的人,头脑又简单,再加上又嫌弱爱强。 因此,一下子便有不少村民被煽动了起来。 不少村民骂杨风是个‘傻比’,骂他是‘汉奸’,平白无故的带着巡捕来抓自己村里的人。 对于这些傻不拉几的村里人,杨风作为一个重生者,自然是不会和他们一般见识。 反正到了巡捕所之后,巡捕会用证据和技术让这个阴险卑鄙而又奸诈恶毒的小人自动地原形毕露。 到时,杨风再让他在下山村里面身败名裂也不迟。 然后再来狠狠打这些二哈们的脸也不迟。 但现在,杨风是很不想和这种人浪费口舌。 要知道,在下山村这种农村里面,一把手可是主流圈子里的人物。 在许多村民、尤其是那些中老年村民的心目中,一把手是一个‘聪明人’。 而这些村民也通常认为自己也是‘聪明人’。 自然,‘聪明人’就要向着‘聪明人’了。 至于什么人情味,狗屁都不是。 只有那种大笨蛋才会讲人情味,才会将道德。 至于聪明人,讲的只是利益。 何况,连古人们都说;人不为己,天诛地灭。 因此,只有那些傻比才会有正义感,有同情心,有人情味。 至于这些村民为什么会认为一把手这样的老二哈是‘聪明人’。 其一,他很合群,性格外向,话多。 不像那些‘傻子’,天天闷着个脸,一天到晚难得说几句话。 (也就是说,在农村里面,性格外向的人往往会被认为是聪明,认为是机灵,而性格内向的人,则是傻子,是笨蛋) 其二,一把手经常说别人是傻比,骂别人是傻比。 而只有聪明人,才会像一把手这样,说别人是傻比,骂别是傻比。 因此,在下山村很多村民中,尤其是那些中老年村民们的心目中,一把手自然便是一个‘聪明人’来的。 其次,一把手性格外向,人缘关系很不错。 别看他平时一副穷凶恶极的样子,可那是因人而异。 像那些家里有钱的、或者是性格比较强势的村民,一把手绝不会‘傻乎乎’的去欺负。 不但不会‘傻乎乎’的去欺负,反而会阿谀奉承。 只有对于那些老实巴交的村民,一把手这个‘聪明人’才会‘很聪明’地去欺负、去凌辱。 而在农村里面,通常会有一种这样的现象,那些家庭条件好的村民、以及性格强势的村民,通常占据着主流的地位。 而且还掌握着舆论的风向标。 他们说一,就是一。 他们说二,就是二。 他们说谁是好人,谁就是好人。 他们说谁是坏人,谁就是坏人。 他们认为谁是聪明人,谁就是聪明人。 他们认为谁是笨蛋,谁就是笨蛋。 甚至,打个屁都是香的、是对的。 而一把手这样的‘聪明人’,自然是很受他们的欢迎。 不管他造的谣言或者是说的坏话,是真还是假,都会很主观的去相信,去支持。 所以,在这种众目睽睽的情势之下,杨风这个重生者,最好的办法就是懒得理会。 尤其是懒得和一把手这个阴险卑鄙的小人去浪费口舌。 随他怎么喊,怎么哇哇大叫,都没关系。 等巡捕确定了他是投毒想害自己的主谋之后,再让这个独臂佬在下山村身败名裂也不迟。 看一看啊,这就是你们眼里的‘好人’。 这就是你们眼里的‘聪明人’。 …… “你喊够了没有。” 巡捕很厌恶的看着一把手。 “没有,这个傻子,吃里扒外,我一定要……”一把手恨恨的看着杨风。 “好了好了,别哇哇叫了,否则,罪加一等。” 巡捕不耐烦的道。 接着,随着‘轰’的一声,这辆‘边三轮’一溜烟的往陈家桥镇驶去。 …… 十分钟后,这辆‘边三轮’在陈家桥镇的巡捕所大院里面停了下来。 停下来之后,两个巡捕吆喝着一把手下车。 然后他们一左一右的押着一把手,进入了巡捕所的办公楼。 这个年代,陈家桥镇的这栋巡捕所大楼是一栋老房子来的。 这是一栋六七十年代遗留下来的老房子。 墙面斑驳,十分旧,连瓷板都没有镶,全部刷涂着细沙,经过岁月的侵蚀,这些细沙早已褪了色,看上去是又脏又旧。 至于房顶上面,也是早已不再青了的瓦片。 巡捕将一把手从‘边三轮’上面吆喝下来之后,这个时候,一把手开始有点慌了。 要知道,这可是巡捕所来的,而不是他可以为所欲为的下山村。 这是象征着公正与和平的司法之地。 是老百姓心目中神圣而又充满了威严的衙门。 这是无数老百姓与生俱来就会畏惧的地方。 他一把手哪怕再拽、再横,也不敢在这种地方撒野。 何况,他还是个‘聪明人’。 怎么会这么不识时务? 就这样,一把手紧张不安的配合着两位巡捕,进了巡捕所大楼的二楼上面,然后再进一个审讯室。 接着,忐忑不安的坐在凳子上,等着巡捕叔叔们的问话。 至于自己怎么回答?他早已烂熟于心。 而杨风呢,则在外面等着。 巡捕让他进来的时候,他便进来。 毕竟,他可是受害者啊。 …… 一把手在审讯室里面惴惴不安的等了一会儿后,进来了一个中年巡捕。 这个中年巡捕的手臂下夹着一个文件,他长得有点削瘦,进来屋子里之后,先了严肃的看着一把手,一言不发的看着。 然后,开始对一把手进行问话。 “你叫什么名字?” “……” “问你话呢!~” “李手。” “多大年龄了?” “43岁。” “哪里人?” “下山村人。” “知道自己为什么被抓到这里来吗?” “我不知道,我是个清白之人啊,你们巡捕可不能乱抓好人的啊。”一把手情绪很激动的站了起来,好像自己很无辜的样子。 “你清不清白,是好人还是坏人,我们巡捕自然会给你一个交代,我们巡捕的宗旨是绝不会放过一个坏人,也绝不会冤枉一个好人,这点请你放心。” 说完之后,这个中年巡捕小心翼翼的拿起‘健力宝’,严肃的问一把手;“你认识这个吗?” “……”一把手心里一虚。 但他很快恢复原状,然后摇头;“我不认识。” “是真的不认识吗?” “巡捕叔叔,我是真的不认识啊。”一把手苦着脸,喊人家‘巡捕叔叔’,其实人家巡捕叔叔比他还小好几岁。 这个中年巡捕没跟一把手一般见识,也没在意这个称呼,而是严肃的看着一把手。 他指着‘健力宝’,目光如炬的问;“那如果上面有你的指纹怎么办?” “指纹?——什么指纹?”一把手这个法盲和文盲,对指纹是什么不清楚。 “你连指纹是什么都不知道吗?” “巡捕叔叔,你说的指纹,是不是手指印?” “没错,就是手指印。” 接着,这个中年巡捕又举着‘健力宝’,一本正经的问一把手;“现在,你认识这罐健力宝吗?” 一把手的身子条件反射的一晃,然后声音发虚的回道;“我,我不认识。” “你是真的不认识吗?” “我是真的不认识。” “你好好想想,最近,要没有送这样的健力宝给其他人,然后要这个人让另外一个人喝了?” “我?~”一把手慌得脸肉一抖,然后赶紧摇头;“没有,我没有。” “真的没有吗?” “巡捕叔叔,我是真的没有,我什么都不清楚,什么都没有。” “好,你不承认,也没有关系,不过,我们会对比这罐健力宝上面的指纹和你的指纹,如果对比上了,到时候,你被大理院量刑的时候,一定会罪加一等。” “……” “所以,坦白从宽,抗拒从严,现在想清楚还来得及,你自己做过什么,最好老实交代,不要非得等我们查清楚,我们一旦查出来的话,你就没有现在这么轻松了。”中年巡捕一边说,一边逼视着一把手。 作为一名优秀合格的巡捕,这个一把手是个什么人,他基本能够判断得出来。 “……” 一把手仍然不吭声,一副‘我就不承认,你能咋滴’的姿态。 “呵呵。”中年巡捕冷冷一笑。 然后严厉的道;“我再次重申一次,你最好老老实实交代,不要抱着侥幸的心理,不要以为你什么都不说,我们巡捕方面就会拿你没有办法,我告诉你,我们现在就可以采集你的指纹,然后和这健力宝上面的指纹对比一下,一旦发现有你的指纹在上面,就算你不承认,大理院也照样可以判你的刑,而且一定会重判。” “啊?”一把手这下吓坏了。 “我说,我马上说。”这个法盲加文盲诚惶诚恐,擦了擦脸上的汗。 然后,开始老老实实的跟中年巡捕交代自己的作案过程…… —— —— (可能是太讨厌这个反派人物了,因此,这一章有点长,不好意思,请各位读者大大们原谅。) 第88章;老鱼公的女婿老鼠哥(求订阅) 根据一把手的招供,他对杨风的整个投毒过程是这样的。 首先,他花了十多块钱,在一个什么朋友那里买了一种什么很神秘的药。 然后,到小卖部买一罐健力宝。 再从医院捡一个废弃的注射器。 然后,将这个被医院扔掉的注射器,将这种神秘的药、注射到这罐健力宝里面。 接着,他唆使村里的缸蛤蟆,让这个小哈批将这一罐健力宝想办法让杨风喝下去。 至于事成之后的报酬,就是两包‘旅行家’香烟,以及等过几年后,将小女儿三妹子嫁给缸蛤蟆做婆娘。 而他之所以给予缸蛤蟆这样的报酬,就是因为知道这个缸蛤蟆一直喜欢他家的三妹子。 对于缸蛤蟆来说,这是最具有诱惑力的报酬了。 别说是做投毒的帮凶,哪怕要他去杀人,都会去干。 整个作案过程,基本上就是这样的。 …… 听完一把手的招供之后,中年巡捕皱起眉头。 然后,他冷冷看着一把手;“你为什么要害你们村里的这个伢子?” “哼。”一把手顿时咬牙切齿。 接着,他仿佛受了天大的冤屈似的,恨恨的告诉中年巡捕;“我想让儿子跟他父亲学补皮鞋,本来他父亲会答应的,可就是这个傻子,从中作梗,他父亲才拒绝了。” “就为了这点小事,你就要对人家下这样的毒手?” “不,还有。”一把手恨恨的道;“不知道为什么,这个傻子以前傻得要死,就像猪一样,又不肯说话,可从今年的一个多月前开始,好像突然变了一个人似的,不仅很狡猾,而且能说会道,并且,还专门跟我做对,就像前几天,我们村里的副村官的那个傻女儿考上了中专,那天晚上放电影,我儿子在卖冰棒,没想到,他和他那是跟他一样傻的堂哥,那个叫有哑巴的哈皮,一起欺负我儿子,而且,还动手打了我。” “动手打了你?” “对。” “怎么打的?” “这样打,这样打。” 一把手一边告诉中年巡捕,一边挥舞着仅剩的胳膊做示范。 当然,杨风并没有像他示范的那种动作一样打他。 但这个阴险卑鄙的小人,做得却像真实的一样。 中年巡捕一边看着一把手的示范动作,一边皱着眉头。 “他这样打你,当时现场有没有目击者?有没有证人?” “……昂~”一把手骨碌骨碌的转了转眼珠子,点头道;“有。” “那你当时为什么不报警?或者为什么不跟你们村里的村官反映?” “我觉得他是个傻子,太傻了,所以,就没有跟他一般见识。” “既然这样,那你为什么又要用这种伤天害理的方式来害人家?” “昂?我……”一把手语塞,呼吸急促。 见一把手这种反应,有着丰富经验的中年巡捕,自然明白是怎么回事。 于是,他没有再理睬这个问题,而是问;“你下在健力宝里面的这种药,是从哪里弄来的?” “……”一把手一怔,然后沉默。 “说,你注射在健力宝里面的这些药,是从哪个渠道弄来的?你必须回答这个问题,否则,你的罪名会有很重,到时候,恐怕要在牢狱里面呆几十年,一直要呆到你老死为止。”中年巡捕连逼带吓的问一把手。 在巡捕的威逼之下,一把手吓得脸色发白。 “是,是我的一个朋友那里买来的。”一把手瑟瑟发抖的回答。 “你的这个朋友是谁?” “他,他是……”一把手吞吞吐吐,想说又不敢说。 “快说,别浪费时间了,否则,吃亏的只会是你自己。” “是,他是老鱼公的女婿。” “他叫什么名字?多大了?” “叫什么名字我不知道,就知道大家都喊他老鼠哥,年龄二十七八岁。” “他现在在哪里?” “在,在……” “他现在在哪里?快说。” “好像还在我们下山村。” 接着,一把手像爆豆子似的,一股脑儿的都爆了出来。 “老鼠哥告诉我,这种药是从缅典那边带过来的,不管是人类还是其它动物,吃了之后,都不会有什么生命危险,但是都会变傻,哪怕是像牛魔王那么聪明的科学家,吃了之后,也会成为一个呆头呆脑的大傻瓜,傻得连个老婆都娶不到。所以,我就买了十多块钱,想用杨家院子里的那个风傻子,做一下实验……” 听完一把手的讲述,中年巡捕和一旁做笔录的小巡捕互相看了一下。 然后,中年巡捕严肃的对一把手道;“你想不想戴罪立功?” “想。” “好,既然想戴罪立功的话,马上带我们去将这个叫什么老鼠哥的人抓起来。” “我不能去!~” “这是你唯一戴罪立功的机会!~” “……” …… 杨风在巡捕所里面呆了一会儿之后,他想回一下‘芝麻开门皮鞋店’。 他想看一下姐姐和小卓玛。 不知道为什么,他的眼皮子还是在跳。 而且,不仅是右眼皮子在跳,左眼皮子也跟着在跳。 跳着跳着,这两只眼皮子好像在比赛似的,居然一只比一只跳得厉害。 虽然杨风是个真实年龄四十出头的重生者。 可一双眼皮子这样跳,跳得他心里也慌慌的。 因此,他想回一下‘芝麻开门皮鞋店’,看店里有没有什么事情。 就在杨风走到巡捕所大院门口的时候,没想到,只见小卓玛这个小家伙来了。 除了小卓玛之外,还有胡咬金、三德子、燕子、曹细妹他们。 小卓玛牵着燕子和曹细妹的手,小脸蛋写满了忧色。 一看见杨风,她立马奔了过来。 “老舅,怎么样了?没什么事吧?那个大坏蛋呢?”小卓玛睁大眼睛,捧着杨风的脸,左看右看。 “呵呵,老舅像会有事的人么。”杨风一把将这个小家伙抱了起来。 然后,他问胡咬金他们;“你们怎么来了?” “我不放心啊。”胡咬金道;“今天这眼皮子老是跳,我担心你有什么事,然后就赶来了。” 接着,胡咬金又急忙问杨风;“风大侠,我在村里听说,你带巡捕把一把手抓了,是不是真有这回事?” “对!” “我草,这个死独臂佬,我就知道,他一定会对你下毒手的,前天晚上,我老胡提着蛇皮袋子、打着矿灯,在田野里抓田鸡的时候,可是听得清清楚楚,一把手想害你。” 道完后,胡咬金接着又急忙问;“风大侠,这个一把手是不是对你下了毒手了,快告诉我,他是怎么对你下毒手的?我一定要把这个老傻吊写到我的小说里面,为了让这个老傻吊身败名裂,我老胡决定,在《射鸟英雄传》里面再多增加一个反面派,他的名字就叫——一把手。” 第89章;缸蛤蟆想跟胡咬金学写小说(求订阅) “呵呵。”杨风苦笑一下。 看着胡咬金很认真的样子,杨风轻轻叹了口气,不知道该从何说起。 尤其是一想到今天的现实版《大郎,你该喝药了》,杨风就心有余悸。 幸亏自己反应快,发现得及时。 否则,就真的喝了那个缸蛤蟆送给自己的药了。 想一想,还真是庆幸啊。 …… 杨风这一副讳莫如深的模样,更勾起了胡咬金的好奇心。 于是,这个死胖子又渴求的看着杨风,问;“风大侠,你快告诉我,一把手究竟是如何加害于你的?我好把他写到我的《射鸟英雄传》里面,我要让这个独臂佬遗臭万年。” 见胡咬金这么想知道,杨风没办法,只好告诉他。 然后,杨风将今天中午缸蛤蟆来‘芝麻开门皮鞋店’里表演《大郎,你该喝药了》的前前后后,言简意赅的告诉胡咬金。 并且,顺便还将一个月前的那天深夜、自己家的猪栏里的那些猪妈妈和猪宝宝们的脑袋里面、被小偷刺进去了很多缝衣针的事情、也一并说了出来。 胡咬金一听,当即火冒三丈。 “这个缸蛤蟆,居然是这种狼心狗肺的人,他娘的不像我老胡一样助人为乐,反而助纣为虐,亏他还想拜我为师,幸好我还没有答应,否则,我要是有个像他这样的徒弟,岂不是丢尽了颜面,麻麻皮……” “缸蛤蟆想拜你为师?” “没错。” “他想跟你学什么?” “他想跟我老胡学写小说!~” 接着,没等大家开口,胡咬金又道;“他娘的,幸好我老胡没有答应,要不然,将来一旦被狗仔队知道了,再曝光出去,我老胡还怎么做人,各国的读者会怎么看我这位鼎鼎大名的武侠小说家?各国的新闻会怎么报道我胡咬金、不、胡八一~” “……” “对了,风大侠,缸蛤蟆这个傻比现在被关在哪里?我要去教训他一顿,否则,我老胡实在咽不下心里的这口恶气,他麻麻皮,幸好今天发现这个哈批是个什么人了,否则,我老胡差点就打算收他为徒了。” “我不清楚缸蛤蟆被关在哪里。”杨风摇头。 接着杨风又道;“他应该走了吧,毕竟,他是属于未遂,在法律上,不会有很大的刑事罪责。” 对于法律知识,杨风多多少少还知道一些,毕竟,他是一个从二十多年后重生过来的重生者,虽然不是什么法律硕士,可在后世,业余的时候,多多少少也接触了一些这方面的知识,而且他还追过一部法律相关方面的电视剧,叫《精英律师》,因此,对法律知识多多少少了解一些。 再说,没吃过猪肉,还没见过猪跑啊。 不过,这次,杨风这位堂堂的重生者又判断失误了。 他话音刚落,只见缸蛤蟆就突然出现在大家的视线中。 更令杨风错愕的是,这个家伙居然戴着手铐,被一个巡捕押着,正准备登上一辆吉普车里面。 “这是什么情况?”杨风傻眼,颇感意外的看着这一幕。 他哪里知道,缸蛤蟆这个哈批在被巡捕询问他关于投毒一案的时候,居然胡乱的把以前一些偷鸡摸狗的事情也给一起扯了出来。 而且,还涉及到一起命案。 因此,被巡捕立马戴上手铐,然后继续旁敲侧击。 结果,又敲出了一些乱七八糟的事情出来。 这不,巡捕正准备带着他去一起悬案现场。 …… 看见缸蛤蟆的须臾,胡咬金也感到很意外。 回过神来之后,胡咬金立刻冲了上去。 然后,他一边怒道,一边想揪缸蛤蟆的衣领;“你他娘的,居然敢助纣为虐的害风大侠,你不知道他是谁么,他是我兄弟,是我同学,还是我将来的大舅子!~” 这个死胖子可能是太激动了,居然口无遮拦,搞得杨风和燕子俩堂兄妹瞠目结舌。 八字还没一撇呢,就大舅子了。 何况,完全是胡咬金一厢情愿。 …… 缸蛤蟆正被手铐烤着,垂头丧气的,准备跟巡捕一起去指认去年的一起命案现场。 没想到胡咬金突然冲到他跟前。 于是,当即一愣。 接着,这个家伙一下跪在胡咬金面前。 然后紧紧挨着胡咬金的大腿,哀求道;“咬金哥,不,师父,求求你,不要把我逐出师门,我很想跟你学写小说,只有跟你学写小说,三妹子将来才会做我婆娘~” “谁他马的是你师父?” 胡咬金一脚踹开了缸蛤蟆。 然后,他很讨厌的看着缸蛤蟆,准备继续教训这个下山村的小败类。 不过,被巡捕给轰开了。 …… 缸蛤蟆被巡捕带到吉普车上面之后,这辆吉普车很快便驶出了巡捕所大院。 然后,往去年发生的那起命案现场驶去。 一把手也在这天傍晚,被巡捕带去下山村,一起去抓那个卖给他毒药的人,也就是老鱼公的女婿——老鼠哥。 他们一行人赶去的时候,老鼠哥正在岳父老鱼公家里吃晚饭。 就在他们吃得兴致盎然的时候,巡捕从天而降。 然后当着他岳父岳母和妻子的面,把他给直接带走了。 令巡捕没想到的是,这居然是一次意外的大收获。 因为,这个老鱼公的女婿,原来是个大骗子。 有很多诈骗案件都跟他有关。 当然,抓捕老鱼公的女婿的这件事情,杨风也不知道,也就没有必须赘述了。 不过,作为一个土生土长的下山村人,作为一个从二十多年后重生过来的重生者,这个老鱼公的女婿是个什么人,杨风心里是十分清楚。 这是一个大骗子来的。 也是一个大烂仔来的。 在泡到老鱼公的女儿之前,这个老鼠哥是无恶不作。 后来,可能是太喜欢老鱼公的女儿了,所以才收敛了几年。 不过后来因为好赌,输了很多钱,然后,又重操旧业,到处招摇撞骗。 包括老鱼公家里,也被他骗得很惨,好好的一个小康之家,被骗得负债累累,以至于老鱼公的妻子绝望得喝农药。 但杨风的这次重生,拯救了老鱼公这一家。 因为,现在,老鱼公的女儿还没有正式和他结婚。 而因为一把手对杨风投毒,又导致这个大骗子提前n年被抓。 因此,老鱼公家里也就没有后来一系列的事情出现了。 所以,杨风的这次重生,对于老鱼公家里,绝对是一件大幸事来的。 不仅仅是对于老鱼公家里是一件幸事,而且杨风的这次重生,因为改变了很多原来的剧情,因而,很多不幸的事情都得到了避免。 就比如他那个被黑皮活活打死的堂叔,这件事发生在1996年——也就是明年。 可是,因为杨风的重生,他的这个堂叔也幸运的幸免于难。 不过,由于这是后话,所以就暂且不表了…… 第90章;帮小姨介绍一个男盆友(求订阅) 杨风本来以为,这次一把手最少会被关个半年。 虽然他投毒未遂,可性质却非常恶劣。 只要是证据充分,那么,大理院应该也不会轻饶,关个半年或者重罚,应该是没问题的。(如果从律所请律师基本上如此。) 但令杨风瞠目结舌的是,在第二天,这个一把手居然就被无罪释放了。 这个阴险歹毒的小人为什么会安然无恙的出来? 投毒残害杨风的人证和物证都确凿。 可为什么会被无罪释放? …… 我们再将镜头转到‘芝麻开门皮鞋店’来。 农历1995年6月23日这天,又是陈家桥镇赶集的日子。 为了迎接赶集,这天早上,杨风和杨琴姐弟俩一大清早就起来了。 起床后,这姐弟俩先是洗漱。 然后,做的做早餐,收的收拾店面,准备开开心心的迎接赶集。 要知道,在这个年代,湘西这一带的农村里面,赶集可是个很笼罩的日子。 每到这一天,周围十里八村的老百姓们就像是过小节似的,三五成群的去赶集。 其中以妇女为主力军。 她们有的是提着家里的一些农产品来集市上卖。 有的是来集市上买点七七八八的东西。 有的纯粹是来凑热闹。 因此,每到了赶集的这一天,无论是哪一个集市,周围十里八村的老百姓都很开心。 当然,不仅是老百姓高兴,开店或者摆摊的老板们更加高兴。 为啥? 很简单,每次赶集的这一天,便是他们做买卖的黄金日子。 人流量大,生意自然也会好。 就像后世那些网络作家们一样,他们写的书,收藏数量大,通常订阅的成绩也会更好。 道理非常简单,你得先必须有读者收藏,然后才会有读者订阅。 同样一本书,这个作者的读者收藏数量只有100个,而另外一个作者的读者收藏数量有1000个,那么,在正常的情况下,另外一个作者的vip订阅成绩肯定会更好。 因为人家的基数就摆在那里。 所以,赶集也是一个道理,人流量大,基数也就大,这样,在正常的情况之下,生意也会好n倍。 杨风打扫店里那些货柜里面的皮鞋上面那些灰尘时,非常认真,也非常仔细。 虽然这些天,‘芝麻开门皮鞋店’的生意不是很好,杂七杂八的事情也接踵而至,但杨风并不着急。 他一点也不着急。 不但不着急,反而成竹于胸。 为什么呢? 1:现在是淡季,生意冷淡这种现象很正常。 毕竟,皮鞋生意不像服装生意,更不像饮食生意,无论春夏秋冬都有顾客临门。 皮鞋生意做的是冬天的买卖,在这大热天的,谁会穿皮鞋啊,是不是? 所以,虽然生意不好,但杨风并不着急,这是其一。 2:杨风最近这段时间又打了不少样版。 只要把这些样版鞋做出来,那么,对店里的生意肯定会带来极大的帮助。 而且,姐姐还在学做鞋面。 学做鞋面可不是一朝一夕就能学会的,有很多小工艺流程,每一道小工艺流程,都是不同的技术活。 虽然做鞋面的技术含量不是很高,比造飞船相差了十万八千里。 可也绝非像吃饭或者眨眼睛那样,轻而易举就可以学会了。 必须要经过时间的锤炼。 因此,眼下,虽然‘芝麻开门皮鞋店’的生意不好,但杨风并不着急。 眼下,他最主要的任务就是将‘芝麻开门皮鞋店’打开人气,打开市场。 让大家知道有这么一家‘芝麻开门皮鞋店’。 其二,就是让姐姐赶紧学会做鞋面。 再一个就是,尽量的多做几套样版出来。 除此之外,杨风还想带一个徒弟。 这样,到了冬天旺季的时候,好歹有个帮手。 当然,没有徒弟的话,杨风也不需要担心。 因为,他可以等秋天来临的时候,去各乡各村请做皮鞋的师傅。 然后,按照多少钱一双的工钱,让师傅做。 自己只要把一把关就行了。 (解释一下;做皮鞋加工店这一行,一旦到了秋天,许许多多的鞋店老板都会请师傅工。 生意好的皮鞋店会请三四个,或者是五六个,甚至八九个皮鞋师傅都有。 即便生意不好的那种皮鞋店,通常也会请一个做‘坐功夫’的皮鞋师傅来帮自己赶货。 而请皮鞋师傅,通常在秋天来临的那个时候,就要开始请了。 否则,都会被别的皮鞋店请走。 尤其是技术好的皮鞋师傅,都很抢手,是抢手货来的。 至于是请‘面子师傅’还是‘坐功师傅’,酌情而定。 当然,也有一种情况不需要请师傅工,那就是你带的徒弟特别多,而且学做鞋面的和学做鞋底的徒弟很均匀,在这种情况下,就不需要请师傅工。 另外还有一种情况,那就是皮鞋店的生意太差了,差到没必要请师傅工。) …… 由于是赶集,因此,虽然眼下才早上7点多一点,可陈家桥镇的新街和老街都逐渐的热闹了起来。 像那些卖菜的、卖河里面的小鱼小虾的、卖各种山货的、以及摆地摊卖衣服裤子或者各种狗皮膏药的,早早的就赶来了。 然后抢占一个好一点的码头,迎接这个隆重的赶集日。 天气也很好,绚丽的朝阳在东方冉冉升起,天空十分湛蓝,宛如一面硕大无比的玻璃镜子似的,镶嵌在一望无际的蓝天之上。 姐姐在做早餐。 杨风拿着一个扫把和一个畚斗,在清扫店门口那些杂七杂八的碎脏物。 然后,他再准备将招牌搬出去。 就在杨风搬招牌的时候,小卓玛屁颠屁颠的跑来了。 这个小家伙刚刷完牙,由于没有擦洗干净,只见她嘴周围还残留一些牙膏泡泡在上面。 小家伙穿着一身儿童睡衣,脚上是一双拖鞋。 不过这双拖鞋明显就不是她自己的,因为这双拖鞋明显比这个小家伙的一双小脚丫要大了很多。 因此,肯定不会是她的拖鞋。 至于会是谁的? 答案只有一个,是杨风的姐姐的。 这么‘大’的拖鞋穿在脚上,跟小家伙的小脚丫自然是很不匹配。 更辣眼的是,这个小家伙还将这双拖鞋的左右脚穿反了。 左边的穿右脚。 右边的穿左脚。 搞得杨风发现之后,是啼笑皆非。 只见这个小家伙急急忙忙的朝杨风跑来。 也不知道是有什么重要的事情,反正那急急忙忙的样子,好像是迫不及待要告诉杨风似的。 “老舅老舅。”小卓玛一边举着小手,一边屁颠屁颠地朝杨风跑来。 “有什么事么?”杨风放下手里的畚斗,感到有点纳闷的看着这个小家伙。 “老舅老舅,我有件事情,要跟你商量一下。” “你这小屁孩能有什么事情?” “老舅,你又在歧视我们小屁孩了。” “呃,不好意思,老舅不是故意的。” “这还差不多。”小卓玛翻了翻白眼。 接着,这个小家伙小心翼翼的朝周围东张西望,生怕被人瞧见了似的。 然后,她轻声的对杨风说;“老舅,我有件事情,想和您商量一下。” “是什么事情?快说,今天是赶集,老舅我忙得很。” “那我就说了哈。” 然后,这个小家伙又是小心翼翼的朝周围环顾一个来回。 接着,她对杨风说;“老舅,我想帮小姨找一个男盆友。” “你想帮你小姨找一个男盆友?”杨风还以为自己的耳朵听错了,立即被这个小家伙的这句话给弄得惊了一跳。 “没错。”小家伙认真的点了点头,一双天真无邪的大眼睛望着杨风。 “???” 杨风一脸疑惑的看着小卓玛。 他不知道今天怎么了? 这个小家伙怎么突然会跟自己商量这件事情? 当然,作为弟弟,杨风心里其实也巴不得姐姐能够早点找到一个好男朋友。 然后再过上幸福的小日子。 这样,他这个当弟弟的心里也欣慰。 并且,那个超级大渣男飞板板也无机可乘了。 在这方面,杨风这个当弟弟的很了解自己的姐姐。 姐姐是个保守的女孩子,她只要是有主了,就绝不会跟别的男人乱来,绝对会恪守妇道。 问题是,眼下能去哪里一下找到这么称心如意的好姐夫啊? 而且,奇怪的是,这个小家伙今天早上怎么突然跟自己提这事? 莫非是有鬼…… 就这样,杨风一脸严肃的看着小卓玛。 然后,他严肃的问这个小家伙;“小卓玛,你是不是有什么事情瞒着老舅?” “没有呀。”小卓玛天真无邪的望着杨风,那一对大眸子,宛如两颗晶莹的夜明珠,清澈见底。 “真的没有吗?”杨风目不转睛的看着小卓玛。 他始终觉得有点不对劲。 因此,他心里琢磨着,这个小家伙一定是有什么事情瞒着自己不肯说。 否则,这个小家伙怎么会平白无故的一大清早突然跑来跟自己说、要帮‘小姨’介绍男盆友…… —— —— —— (谢谢追到这里的读者大大们,谢谢了,本庸才是个新人,无论是文笔还是剧情方面,都无法跟大神们相提并论,所以,万分感谢能够追读到这里的读者大大们,万分感谢!~) 第91章;扬州炒饭和咖喱饭(求订阅) 果不其然,在杨风的旁敲侧击之下,小卓玛终于说出了实情。 原来,昨天下午,也就是杨风昨天下午带着缸蛤蟆去巡捕所报案的那几个小时,那个超级大渣男飞板板,他娘的又跑到‘芝麻开门皮鞋店’来纠缠杨风的姐姐了。 虽然小卓玛又骂又赶,但根本就于事无补,一点效果都没有。 再加上昨天晚上,杨风的姐姐在睡觉的时候,又说梦话,嘴里一直在梦呢着“飞板板,你真的喜欢我吗”这一句。 所以,小卓玛很着急。 她绝对不能辜负老舅(杨风)对自己的厚望,绝对不能将老舅交给自己的这个任务给搞砸了。 于是,这个小家伙就想到了这个妙招——帮‘小姨’介绍一个男朋友。 不过,杨风有点搞不懂,这个小家伙才只有六岁,怎么就想到了这个点子上了? 于是,杨风故意问小卓玛;“小卓玛,你怎么想到帮你小姨找一个男朋友?” “当然要帮小姨找一个男朋友撒~” “为什么?” “老舅,您难道没有听说过吗?治愈失恋的最好良方,就是时间和新欢。” “???” “时间是最好的良药,因为时间可以冲淡一切,可对于小姨这样的大姑娘家来说,用时间这种良药太奢侈了,不符合现实,而且,那个西门板板(飞板板)又老是会来找小姨,这样,小姨就更能忘记这个西门板板了,所以,最好的办法,就是给小姨找一个新欢,这样,小姨就很快就可以从这个情网中走出来了……”小卓玛一边向杨风解释,一边扳着小手指头。 “???”杨风很吃惊的看着这个小妖孽。 这个小妖孽才只有六岁,居然多感情的事情懂得这么多,这也太逆天了,到底是谁教给她这些知识的?连杨风这个真实年龄四十出头的重生者都觉得自愧不如。 “那万一你小姨找的这个新欢、哦,不对、万一帮她找的这个对象,她不如意,怎么办呢?她依然还是会忘不掉那个飞板板。”杨风故意这样对小卓玛道。 “老舅,这点请您放心,我小卓玛明白,许多女孩子失恋了之后,虽然找到了新欢,可依然还是忘不了旧爱,其实,并不是她们不想忘掉旧爱,而是新欢不够好——所以,我这次一定会帮小姨找一个很优秀的小姨父,找一个她很喜欢的小姨父,那么,小姨就不会再想念那个西门板板了。”小卓玛一五一十的分析。 小小年纪的她,逻辑思维十分清晰,分析的也十分到位,杨风虽然是个重生者,但此时此刻,他不得不在心里一连给这个小妖孽点十个赞。 这个小妖孽,长大了可不得了啊。 而且,看她那信心满满的样子,心里好像有了人选似的。 杨风本来不想再逗这个小家伙,因为今天是赶集,他必须要尽快的把货柜里的样版皮鞋都整理好。 可又忍不住的想问。 毕竟,这件事情对于他来说,也关系重大,因为受害者是他的亲姐姐。 他可不想自己的亲姐姐、被飞板板那个超级大渣男给control,这不仅是他的耻辱,更是丢尽了所有重生者的脸。 试想,一个重生者,连个这样的渣渣都对付不了,那还有什么用,还不如早点自我阉掉算了。 于是,杨风旁敲侧击的故意问小卓玛;“小卓玛,看你这样子,是不是心里已经有了满意的人选?可以胜任做你小姨的男朋友?” “肯定有撒。” “是谁?”杨风忙问,然后紧紧看着小卓玛。 他想看看这个小家伙的眼光到底怎么样? 不过,就在小家伙刚张了张嘴想告诉杨风的时候,姐姐杨琴突然走了过来。 “你俩在密谋什么呢?”杨琴莞尔笑道。 “哦,没,没什么。”小卓玛赶紧道,然后偷偷对杨风吐了一下舌头。 “早餐都做好了,赶紧过来吃早餐吧,要不然都凉了。”杨琴笑道。 “ok。”小卓玛打了个‘ok’的手势。 然后她屁颠屁颠的跟在杨风的姐姐身后,去吃早餐。 杨风也迅速用鸡毛掸子清扫了一下货柜里面的灰尘,然后去洗手,再跟姐姐她们一起吃早餐。 今天早上的早餐是蛋炒饭。 不,准确的说,是扬州炒饭。 只见炒米饭里面,除了鸡蛋之外,还有红萝卜方块、包菜丝、以及火腿肠这些。 这是杨风重生之后,第一回吃扬州炒饭,重生之前,他时不时的会到那些‘沙县小吃店’里面去吃一顿。 没想到,姐姐今天早上会做扬州炒饭,这令杨风感到有点意外。 因为在平时早上,姐姐做早餐,不是粉条就是面条,要不就是蛋炒饭。 不过,对于姐姐的厨艺,杨风一直是很称赞的。 这一方面,姐姐很随母亲,做菜做得很好吃。 再加上姐姐在粤省打工好几年了,因此,会做扬州炒饭,一点也不奇怪。 当然,不仅是杨风对今天早上的早餐感到意外,小卓玛也感到有点意外。 “哇噻,咖喱饭~”小家伙惊道,然后便是馋涎欲滴,活像只小熊猫突然看到一根鲜嫩的竹枝似的。 “这不是咖喱,是扬州炒饭。”杨风立马帮这个小家伙纠正。 “我知道,嘻嘻。”小卓玛调皮的吐了吐舌头。 然后,她一边坐在凳子上,一边道;“不过,小姨今天早上做的扬州炒饭,确实有点像咖喱饭耶。” “你吃过咖喱饭?”杨风有点惊讶的看着小卓玛。 要知道,咖喱饭,是南亚的土特产,尤其是阿三国内,特别盛行这种美味。 可小卓玛居然知道,而且有一定程度的了解,那就说明,她肯定也吃过。 一个才六岁的小孩子,就享受过国外的这种美食,而且知识面比较广。 毋宁质疑,家庭背景一定是很不简单。 像农村里面的这些孩子,别说是吃过这种南亚美食,恐怕是一辈子连听都没有听说过。 想到这里,杨风不禁又忍不住的朝这个小家伙多打量了几眼。 而小卓玛呢,仿佛也突然意识到自己说错了什么似的。 她骨碌骨碌转了转眼珠子,然后赶紧跟杨风解释;“老舅,您千万表误会,我从来没有吃过咖喱饭,长这么大,连见都没有见过,这些都是从电视里面看到的,所以老舅,您千万不要误解喔……” 第92章;小卓玛的真正来历(求订阅) “赶紧吃早餐吧。” 杨琴一边用手轻轻顺了顺小卓玛的头发,一边又疼又爱的看着小卓玛,仿佛在看着自己亲生的孩子似的。 其实,杨琴心里有一个秘密,瞒着大家。 这个秘密,包括杨风的父母也不知道。 因为,小卓玛根本不是她从火车站捡来的,而是一个生命垂危的女子托付给她的。 当时那种情景,就好像是香岛警匪电影里面的那种场景似的,一天夜里,杨琴因为飞渣男的事情,受到了伤害,于是,这天夜里她没有在工厂加班,而是请了假,一个人在珠江边走来走去。 走到夜深人静的时候,突然,杨琴看见一个受伤的黑衣女子,背着一个小女孩,仓惶的逃过来,后面有几个黑社会一样的男子在追赶。 这个黑衣女子逃到杨琴身边的时候,实在逃不动了。 她要杨琴帮个忙,将这个小女孩带走,越远越好,最好是天涯海角。 然后,她还将身上的一个小皮包也交给了杨琴,这个小皮包胀鼓鼓的,里面有几万块钱。 黑衣女子对杨琴说,这点小心意,是救这个小女孩的报酬,是一点小心意,然后,她要杨琴赶紧抱着小女孩离开,然后远走高飞。 至于她,则带着伤去对付追赶的那几个黑社会一样的男子了。 就这样,杨琴连夜带着小卓玛离开了珠三角地区,赶回了湘西老家。 但为了不让父母担心,她一直谎称是在羊城火车站捡来的。 实际上,根本就不是这么回事。 至于她救的这个小女孩是谁?不用说出来,大家应该也知道。 没错,就是小卓玛。 杨琴本以为瞒不了多久,可没想到,小卓玛非常聪明,非常配合。 因此,这个秘密除了她和小卓玛之外,再也没有第二个人知道了。 当然,小卓玛的真实身份是什么?杨琴也不知道。 她从来没有直接问过。 拐弯抹角的倒了问了一次。 可小卓玛吱吱唔唔的搪塞了过去。 从那以后,杨琴就再也没问这个小家伙的真实身份了。 …… “小姨,你也吃。”小卓玛很懂事,她一边津津有味的吃着杨琴做的扬州炒饭,一边要杨琴也吃。 “嗯,小姨也吃,呵呵。”杨琴轻轻的抚摸了一下小卓玛的小脸蛋。 然后,她拿着筷子,也跟着一起吃了起来。 在吃早餐的时候,杨风一边美美的享受着姐姐炒的扬州炒饭,一边寻思着小卓玛这个小家伙刚才没有说出来的下半文。 他发现这个小家伙真的很妖孽,太早熟了,才小小六岁而已,居然就知道感情方面的那么多事情。 甚至,还知道时间和新欢是治愈失恋最好的良药。 实在是太早熟了。 杨风寻思着,这个小家伙究竟是什么来头?究竟是在一个什么样的生活环境中长大的?才导致小小年纪的她、居然能够明白这么多的道理。 就在杨风满脑子纠结这个问题的时候,突然,他看见店门外面出现一个很熟悉的身影。 这个很熟悉的身影,杨风一眼就认了出来。 这个很熟悉的身影不是别人,而是令姐姐神魂颠倒的超级大渣男飞板板。 我草。 一看见这个身影,杨风心里就很不爽。 不是警告过这个丑叼,叫他别来骚扰姐姐么。 居然还敢来。 看样子,是没有尝到苦头啊。 要是给他点苦头尝一尝,让他断几根肋骨,或者让他头破血流,保准就会老实。 当然,心里不爽归不爽,当杨风也不好直接走过去。 因为,姐姐就在旁边,他怎么好下手。 因此,杨风心里暗忖着,等下次有机会的时候,一定要让这个丑叼好看。 真他马的是活腻了,居然敢将自己的话当成耳边风。 …… 杨风本来以为,就他一个人看到这个超级大渣男在店门外面晃悠。 可没想到,小卓玛也看见了。 其实,这个小家伙比杨风还要先看见,只是故意不吭声而已。 当她发现杨风也看见了的时候,赶紧对杨风眨了眨眼睛。 然后,她突然说了一句莫名其妙的话;“咱们皮鞋店隔壁那个修单车的哥哥,长得好帅啊,而且人又很好。” 说完之后,小家伙故意叹了口气,然后幽幽的道;“唉,要是我有一个这样的小姨父,就好啦。” 接着,这个小家伙也不知道是不是故意的,她笑眯眯的看着杨风,连早餐也忘记了吃。 杨风瞬间明白了,原来,这个小家伙今天早上偷偷跟自己说要帮姐姐杨琴介绍个对象,八成指的就是这个修单车的年轻男子。 不过,仔细想想,杨风也觉得这个修单车的年轻男子也挺不错的。 又勤快,又老实,长得也不错。 虽然不是梁朝委或者王利宏那样的大美男,但绝对也称得上中等偏上了。 至少比姐姐做梦都思念的那个超级大渣男飞板板强一万倍。 而且,这个修单车的年轻师傅还有一门手艺。 虽然十几年后,修单车这门手艺被淘汰了,可现在这个年代,依然是个香馍馍来的。 再说,就算十几年后姐夫、不、修单车的这个伢子的手艺被淘汰了,可还有自己不是。 等十几年后,自己这个重生者,凭借重生的这根金手指,不说能挣个几十亿几百亿,但几千万几亿是根本没有问题的。 到时候,自己随便给一个什么职位,都够他和姐姐幸福了。 所以,杨风觉得这个修单车的年轻师傅挺不错的,做姐夫绝对靠谱。 虽然杨风和他没有多少交集,可多多少少也有点印象。 老实、勤快、而且对人也非常的有礼貌。 哪怕再差再差,也比飞板板这个超级大渣男要强一万倍一亿倍。 想到这里,杨风觉得小卓玛这小家伙还挺有眼光的,虽然才只有小小六岁的年纪,可却懂得怎么看人了。 问题是,人家有没有老婆? 再一个,姐姐会不会喜欢? 毕竟,这种事情,要两厢情愿,强扭的瓜不甜,互相对不上眼的话,在一起也不幸福。 不过,既然小卓玛提到了这个点上,那么,杨风以后就会放在心上。 想到这里,杨风又朝店门外面看了看。 他发现,飞板板居然还在店门外面徘徊。 尼玛的,当我说话是放屁啊。 杨风心里火了。 他朝姐姐看了看,然后,悄悄起身,决定去店门外面好好教训一下这个超级大渣男。 要让他知道自己说话不是放屁。 要让他知道‘痛’字是怎么写的。 不过,杨风起身之后,这个超级大渣男好像已经意识到了杨风要去教训他似的。 于是,他迅速的朝店里面瞅了瞅。 接着,赶紧跑了。 第93章;一把手被无罪释放了?(求订阅) 吃完早餐之后,杨风姐弟俩赶紧收拾碗筷,然后,准备应付店里的生意。 虽然在平时生意差得嗨一样,可在赶集这一天,杨风还是打起了十二分的精神来。 毕竟,这是赶集,人流量很大,各种魑魅魍魉也出来了。 就算生意不好,也得提防那些‘三只手’不是,最起码,不用亏老本出去。 杨风姐弟俩在忙着店里的时候,小卓玛这个小家伙将自己那个专用的小包包背在身上,再打扮了一下,然后对杨风姐弟俩说;“小姨,老舅,我出去有事一下,很快就回来。” “你要去哪里?”杨风的姐姐忙问。 “去外面有一下事情,很快就会回来。”小卓玛说。 然后这个小家伙准备出门。 杨风和他姐姐自然都不会允许这个小家伙单独出门,万一有个三长两短怎么办? 要知道,这年头乱得很,不法分子多得很,万一这小家伙像她的闺蜜小馨馨一样,被人贩子拐走,然后再活生生弄成残疾,那可咋办? 虽然这小家伙很聪慧,可毕竟只是个六岁的小孩子,在强力面前,是一点反抗力也没有。 因此,杨风赶紧追上去,然后一把拦住这个小家伙,以长辈对晚辈的那种严厉道;“小卓玛,你这是要去哪里?你怎么越来越不乖了,小姨和老舅都不让,你却偏偏要出去,再这样,我就要打你屁股了。” “嘘~”小卓玛竖起中指,做着‘别出声’的动作。 接着,她悄悄对杨风道;“老舅,你放心,我不会有事的,我就去一趟隔壁的单车维修店,很快就回来。” “你想帮你小姨介绍对象?”杨风立马明白了。 这个小家伙,还真是人小鬼大啊。 “对。”小卓玛认真的点了点头。 接着,这个小家伙很认真的告诉杨风;“老舅,您知道么,只有这样,才能让小姨彻底对那个西门板板死心,而且,我也问过小姨了,她说她对那个修单车的哥哥也很有好感。” “真的么?”杨风高兴的道。 “那肯定是蒸的撒,难道还是煮的啊。”小卓玛嘟着小嘴巴,翻了个白眼。 然后,她又悄悄告诉杨风;“老舅,而且,隔壁店里那个修单车的哥哥,也喜欢小姨。” “是真的么?”杨风激动的看着小卓玛。 “那肯定是蒸的撒。”小卓玛睁大眼睛;“您以为我最近就天天闲着什么事都没干啊,从您上次将这个艰巨的任务交给我小卓玛的时候,我小卓玛就开始放在心上啦。” “我明白了,小卓玛,老舅误会你了,谢谢你。”杨风这次发自真心的对这个小家伙道歉。 与此同时,他也明白了,原来,自己在前几天对小卓玛说‘要她想办法拆散姐姐和飞板板之间的狗皮感情’时,这个小家伙就一直在行动。 而隔壁这个维修单车的年轻师傅,便是她行动的结果。 想到这里,杨风心里对这个小家伙的看法又更提升了一个层次。 如果说以前是另眼相看的话,那么现在,便完全是刮目相看了。 真想不到,这个小家伙才只有六岁,办事居然如此认真,还如此有效率。 顿时,杨风赶紧对这个小家伙翘起了大拇指。 “老舅,不要表扬我,等咱们皮鞋店生意好了,给我买一个游戏机就行啦。”小卓玛像个小大人似的,对杨风道。 杨风想了想,摇头道;“不行。” “为什么不行老舅?” “因为你还小,你要好好念书。” “……唉,好吧。”小卓玛叹道。 接着,这个小家伙对杨风道;“老舅,我这就去隔壁的单车维修店,我这次去的主要任务是去打探一下他家里有几个兄弟姐妹,家庭条件好不好,要是家里太穷的话,我就帮小姨再另外找一个,毕竟这个年代还是现实一点好,贫贱夫妻百事哀,家里太穷了,再美好的爱情也会被击败的……” “???”杨风瞠目结舌。 “好啦,老舅,我先过去啦,趁现在赶集的人还不多,我先去打听清楚,拜拜。” 小卓玛一边做着‘拜拜’的手势,一边要往店门外面走。 当然,杨风不会让这个小家伙一个人这样出门,他心里肯定是不放心。 因此,他看着小卓玛出了店门之后,再进了隔壁的单车维修店里面,这才放心的转身,回到‘芝麻开门皮鞋店’。 …… 这天赶集的生意还马马虎虎,由于杨风这几天打了很多样版,因此,这天上午也买了四双皮鞋出去。 这些销量虽然跟‘芝麻开门皮鞋店’开业的那一天相比相差甚大,可也不算太差了。 在这种淡季,也勉强能够保住两天的开支。 不过,杨风依然不太满意。 自己好歹是个重生者来的,难道吸金能力就这么差劲。 而且,他总觉得有点诡异。 因为,像赶集的人这么多,可进来自己店里的人却很少。 哪怕是看皮鞋的,也寥寥无几。 杨风总感觉哪里不对劲。 他决定抽时间,去陈家桥街上的另外两家皮鞋店看一看,摸一摸情况。 看另外两家皮鞋店的行情怎么样? 要知道,商场如战场。 知己知彼,方能百战不殆。 于是,杨风跟姐姐交代了几句。 接着,他走出‘芝麻开门皮鞋店’,准备去探一下陈家桥街上另外两家皮鞋店的行情。 这个陈家桥街上,总共有三家皮鞋店。 一家是他的这家‘芝麻开门皮鞋店’。 另外两家分别是‘桥头皮鞋店’和‘张老大皮鞋店’。 在平时,杨风在街上溜达的时候,其实也暗暗观察了一下这两家皮鞋店的情况。 这两家皮鞋店都属于那种很古板的皮鞋店,没有一点新意。 在生意方面,一般般,马马虎虎。 说不上好,也说不上差。 就是除了保住开销之外勉强能够盈利的那种。 但杨风在平时都是在没有赶集的时候去观察的。 至于赶集的时候、这两家皮鞋店是什么行情,他还不大了解。 因此,他这次决定去刺探一下‘军情’。 就这样,杨风跟姐姐交代了几句之后,然后出了‘芝麻开门皮鞋店’。 接着,准备朝‘桥头皮鞋店’和‘张老大皮鞋店’走去。 不过,杨风刚走出店门的时候,他忽然看见一个熟悉的面孔。 在看见这个熟悉的面孔时,杨风先是一愕,然后感到很意外,也感到有点难以置信。 因为,他看到的这个熟悉面孔不是别人,而是昨天下午被巡捕抓走的一把手。 没错,是一把手。 他怎么这么快就被放出来了? 他不是被关在巡捕所里面么? 他可是投毒案的主凶啊。 怎么这么快就被‘无罪释放’了? 第94章;装比打脸(求订阅) 虽然杨风颇为意外,可一把手这幅狼狈不堪的形象,还是在他的意料之中。 只见这个阴险狡诈的小人的脸上和身上到处都是脏兮兮的。 脸上和嘴角还残有血迹。 才短短一夜之间,他就瘦了一大圈。 额骨比以前更加高凸。 眼窝比以前更加深陷。 那一对黑乎乎的眼圈,比公园里面的熊猫宝宝的一对黑眼圈还要夸张。 不过,这小人虽然看上去要瘦了很多,可奇怪的是,精神状态却是非常好。 只见他神采奕奕的,仿佛突然中了个什么万元大奖似的,全身每一个细胞都处于高度亢奋的状态之中。 真是奇怪嘞。 怎么会这么嗨? 按理来说,他借缸蛤蟆之手对自己投毒,东窗事发后被巡捕叔叔抓了进去,应该哭都来不及才对。 可现在,却跟屌丝娶了白富美似的。 …… 杨风在注意到一把手的时候,一把手也正盯着他。 一把手盯着杨风的眼神既很恶毒,又很得意。 只是,发现杨风注意到他之后,又因为心虚而赶紧将目光移开。 但很快又朝杨风盯来。 然后更是一副春风得意的样子。 仿佛在对杨风说‘你咬我啊,你咬我啊’。 “老沙雕~” 看见这个小人这幅得意忘形的狗模样,杨风心里是一阵恶心。 本来杨风刚才还想去观察‘桥头皮鞋店’和‘张老大皮鞋店’,康康这两家皮鞋铺的生意如何。 可一见一把手突然出现,而且就出现在自己店外面的街上,于是,杨风又改变了主意。 他很想弄清楚,是什么情况,这个一把手这么快就被巡捕叔叔们给放了出来。 本来杨风想面无表情的走过去跟一把手打招呼。 可见这个小人既得意又阴狠的盯着自己,干脆,他就换一副大大方方的样子。 于是,杨风就像川剧变脸似的,立马将自己的脸谱切换成一副很高兴的样子。 然后大大方方的朝一把手走过去。 “咦,你这么快就从牢房里面出来了?恭喜啊恭喜。” “哈哈哈。”一把手先是一愣,然后大笑了起来。 “想不到吧,我这么快就出来了,哈哈。” “你跟衙门里的人是亲戚?——你家跟衙门有亲戚关系?” 杨风确实感到挺意外的。 要知道,一把手对自己投毒这种事情,又是铁证如山,如果没有关系的话,他这种主谋,怎么这么快就能从巡捕所里面出来。 至少也得被关个几个月。 可他这么快就被放了出来。 而且,瞧一把手现在这一副牛气冲天的德性,就更能说明这一点了。 “我要什么亲戚关系。”一把手很得意的道。 “那你是怎么出来的?——你人赃俱获,如果没有关系的话,怎么也得在里面呆过几个月吧。是不?”杨风道。 “哈哈,我什么人赃俱获?”一把手得意的大笑。 由于长得獐头鼠目,一年到头又难得洗几次澡。 因此,笑起来不但很狰狞,而且臭味极大。 “我去,真臭。”杨风赶紧捂住嘴,挡住一把手的口臭。 然后,他问一把手;“那那瓶健力宝是怎么回事?” “哦,你说那瓶健力宝啊,健力宝就是拿来喝的,另外还怎么了,哈哈。” “你在里面没有放什么东西进去么?比如药啊毒啊之类的。” “哦,放了,不过,什么都不是,哈哈。”一把手大笑。 然后,他瞪着眼珠子,阴鸷的看着杨风;“你这个小傻子,还真是看不出来,原来竟然这么坏。” “我怎么坏了?”杨风也皮笑肉不笑的看着一把手。 接着,杨风又皮笑肉不笑的道;“我这辈子,又从来没有主动的害过谁,不会主动的去欺负谁,更不会去欺负去伤害那些弱者,我怎么个坏法?——哦,难道你说谁坏就是谁坏啊。” 杨风一边说,一边十分厌恶鄙夷的看着一把手。 这个一把手,很喜欢说别人‘傻’或者说别人‘坏’。 在村里污蔑别人形象时,也最喜欢用这一招,动辄说别人‘傻’或者‘坏’。 而实际上,这个傻比是最坏的,什么阴险卑鄙恶毒的事情都干得出来,而且很喜欢欺负那些弱者和不幸者。 问题是,在下山村,或者在农村中,他的这一招很凑效。 他如果说谁‘傻’或者‘坏’,那么,很多村民的心理往往就会偏向于这一方,就会将一把手攻击的这个某某往一把手说的这一方面去形象化。 就比如,他如果说张三‘傻’,那么,哪怕这个张三其实一点都不傻,但很多村民都会下意识的将这个张三视为傻子。 再比如,一把手如果说李四‘坏’,那么,哪怕这个李四一点也不坏——不但不坏,反而在平时喜欢行善,可这个一把手只要这么一说,那么,很多村民就会立即在李四身上贴上一个‘坏’的标签。 因此,在下山村,一把手是舆论界的大王。 很多人都忌惮他,甚至惧怕他。 因为,他想要污蔑一个人,那么那个人的形象,很快就会在村里一落千丈。 虽然实际上,他这个人坏得流脓,智商也很平庸,一辈子除了会害人之外,一点出息和能力都没有。 但在下山村的许多村民心目中,他却是一个‘聪明人’的形象,是一个‘好人’的形象。 为什么? 因为他会说啊。 他天天不是说谁‘傻’,就是说谁‘坏’。 既然他天天说某某‘傻’或者某某‘坏’。 那么村民们就会忽略他这本人,而去关注他说的这个某某某。 接着,又会下意识的觉得一把手是个好人,是个聪明人。 也就是说,这些村民都没有什么判断力,都没有什么洞察能力,他们分辨一个人,基本上是靠耳朵听,然后最多是对说的这个人进行察言观色,再很主观的进行判断。 如果说的这个人只要戏精一点的话,那么,基本上就能够人云亦云了。 而一把手不但喜欢说,还善于演。 因此,在下山村的舆论界,他无疑就是主流的存在了。 …… 见杨风又敢反抗,一把手恼羞成怒。 他狠狠的盯着杨风,缓缓点头,一副‘哼,看我怎么让你在下山村身败名裂’的表情。 杨风则故意抱以微笑,当然,他对一把手抱以的这种微笑,是带有一点挑衅味道的。 作为一个真实年龄四十出头的重生者,他如果忌惮一把手这种小人背后说坏话,那重生之前,岂不是白混了。 而且,他对于下山村的人如何看待自己,一点也不在乎。 因为,在他眼里,这些人就是傻吊来的。 如果在乎一些傻吊怎么看待自己,那自己岂不是真正的傻吊了。 何况,人是为了自己而活的。 一个人如果活在别人的言论和看法之中,那么,这个人活在这个世界上,就是一场悲剧。 一辈子也将会一事无成。 活得就像一具行尸走肉。 总之,杨风是这么认为的;只要自己是堂堂正正的做人,顶天立地的处世,行的正,走的直,不管别人怎么看,怎么认为,他都不会去在乎,更不会去在意…… 不过,有一件事情,杨风现在很想弄清楚。 这件事情就是;一把手怎么这么快就被巡捕放出来了? 不过,杨风改变了主意,他决定不向一把手旁敲侧击,而是直接去巡捕所问。 他想弄清楚,这个对自己投毒想让自己陷入万劫不复的地狱之中的幕后黑手,为什么这么快就被放出来了? 就在杨风厌恶的朝一把手鄙夷了一眼然后准备去巡捕所的时候,一把手突然阴笑道;“傻子,你难道不想知道我是怎么出来的吗?嘿嘿。” “你是怎么出来的?” “吉人自有天相。”一把手一边说,一边得意的望着老天爷。 接着,他得意忘形的对杨风道;“嘿嘿,没错,我是对你下毒,我想让你这个傻子一辈子傻下去,就像你的爸爸你的爷爷你的曾爷爷那么,都傻一辈子,而且,我想让你比那些傻子更傻……” “嗯……”杨风皮笑肉不笑的对一把手点头,然后道;“继续说。” 一把手见杨风如此云淡风轻,不由得一愕。 阴狠的朝杨风凸了一眼后,他继续得意的说;“本来,我想让你比你爷爷你爸爸你爸爸的爷爷更傻,可没想到,缸蛤蟆那个傻子,居然露了馅,让你发现了,我当时很后悔,我想如果我这么聪明的人亲自来喂你喝药,或者是换一个比缸蛤蟆聪明的人来喂你喝药,你就喝下去了,然后,你这辈子就会变得比现在更傻,而我肯定也不会被发现……” “嗯,继续说,呵呵……”杨风依然云淡风轻,虽然心里很鄙夷这种自作聪明的二哈。 “呃……” 一把手见杨风还是没有生气,又是一愕。 但很快,他又得意了起来。 于是,接着继续往下说了起来;“缸蛤蟆这个傻子,连这点事情都办不好,还想让我把小女儿嫁给他,这样的傻子,我哪怕将我家的三妹子嫁给一头猪,也不会嫁给他,当然,就算他昨天成功的把毒药喂给你喝了,我也不会把我们家的三妹子嫁给他,哈哈!~” “挑重点说,你家三妹子像嫁鸡还是嫁狗,不关我鸟事。” “……好!~” 第95章;飞板板骑摩托车撞一把手(求订阅) 经过一把手的讲述之后,杨风终于弄明白了。 大致经过就是这么回事;‘一把手从他的一个什么朋友那里买了一种药,据他朋友称,这种药很神秘,是从缅点那边带回来的,吃了可以让人变成大笨蛋,哪怕是爱因斯坦那样的天才,吃了之后,智商也可以直接为零。 于是,一把手为了报复杨风,决定让杨风变成一个智商为零的大笨蛋。 但一把手又不亲自动手,他决定找一个替死鬼帮他动手害杨风,这样,万一事情败露,自己可以推脱得干干净净。 于是,他一下就想到了缸蛤蟆。 为了引诱缸蛤蟆上钩,利用他这把刀残害杨风,一把手先是哄骗缸蛤蟆,说自己这健力宝没有什么问题,然后再给缸蛤蟆放出了巨大的诱饵。 他告诉缸蛤蟆,事成之后——也就是看着杨风喝下自己准备的这罐健力宝之后,将获得丰厚的奖赏,到时,不但奖赏两包好烟给缸蛤蟆抽,还会将自己的小女儿三妹子嫁给缸蛤蟆做婆娘。 为了让缸蛤蟆吃下定心丸,一把手还特别强调,不是现在嫁,而是等过几年,等缸蛤蟆和三妹子都长大成年之后,才行这门亲事。 缸蛤蟆一听,立马就动心了。 要知道,一把手的小女儿三妹子,可是缸蛤蟆心目中的超级大女神啊。 他是做梦都想亲这个超级大女神一口啊。 于是,在这巨大的诱惑之下,缸蛤蟆蠢蠢欲动。 他答应一把手,将一把手事先准备好的健力宝想办法让杨风喝下。 就这样,缸蛤蟆带着这罐健力宝,来到芝麻开门皮鞋店,找到杨风,然后忽悠杨风喝这罐健力宝。 紧接着,被杨风识破,然后就有了巡捕叔叔抓一把手的这一幕。 巡捕叔叔将一把手抓到之后,在巡捕的审问之下,再加上证据确凿,一把手很快就招供了,并且,很快又将这药的来源告诉了巡捕们。 接下来,巡捕就去抓将药卖给一把手的那个什么朋友。 再接下来,一把手就被巡捕叔叔放了……’ 一把手告诉杨风的大致情况就是这些。 不过,杨风听了后,还是稀里糊涂的。 事情经过的前半部分很容易理解。 可结尾部分,就令杨风一头雾水了。 怎么巡捕将卖药给一把手的那个什么朋友抓住了,一把手就被放了? 要知道,这起投毒案的幕后主使是一把手。 他那个朋友只是卖给他药而已。 所以,杨风没有搞明白,究竟是怎么回事。 于是,他问一脸得瑟的一把手;“你这说了就跟没有说一样,对我投毒想害我的幕后黑手是你,怎么将你那个什么朋友抓了,你就被释放了?这跟你那个朋友有什么关系?虽然他将药卖给了你,可他不是这次投毒案的主谋啊,而且连帮手都算不上。” 一把手刚开始不肯说。 但他又不想走。 因为他还想继续在杨风面前装比打脸。 直到杨风反复问了好几次之后,他才骨碌骨碌转了转眼珠子,然后告诉杨风;“他卖给我的药,是假的。” “明白了。” 听到一把手说‘假药’这两个字,杨风顿时什么都明白了。 原来,一把手从他朋友那里买的这些神秘药,是假药,因此,也就构不成投毒这一说法了,自然而然,他就被无罪释放了。 换句话说,这一次,幸亏是他的这个什么朋友卖给他的这药是假药,才救了一把手,否则,一把手就是在故意对杨风投毒,然后,大理院便会以故意投毒的罪名,来给一把手判刑。 万万没想到,居然是这么回事。 一把手买药来害自己,结果买来的却是水货。 而恰恰是这水货,歪打正着的救了一把手,得以让他逍遥法外。 还真是老天爷都帮他啊。 杨风忿忿不平,恨不得骂老天爷几句。 不过,当这个念头在心里浮出之后,又很快被他掐灭了。 因为,如果这药不是假药,而是真药,那么,杨风没有识破缸蛤蟆的话,一旦喝了下去,到时会是什么后果? 那么,他这个重生过来才一个多月的重生仔,就会变成一个智商为零的大笨蛋。 如果是这样,那么他这个重生者,就没有一点意义了。 不但没有意义,反而,丢尽了重生者的脸。 所以,从另外一个角度来看,这也是不幸中的万幸。 “好险啊。” 杨风禁不住的擦了擦脸上的冷汗。 “对了,你这个朋友是谁?他怎么连你都坑?朋友之间,居然卖水货,这算什么朋友?这叫损友。”杨风对一把手道。 一把手的脸一阵青一阵白。 犹豫了一下后,他十分生气的告诉杨风;“还不是老鱼公的那个女婿,没想到,这个人,居然这么坏。” “是他?”杨风惊道。 没想到,一把手所指的这个朋友,是老鱼公的女婿。 老鱼公的女婿是个什么人,作为一个从二十多年后重生过来的重生者,杨风心里再清楚不过了。 这就是个大骗子来的。 而且,还是那种没有一点底线的大骗子。 老鱼公本来是个小康之家,可就是因为这个女婿,最后家里不但变得一贫如洗,还负债累累。 为啥? 因为他家里的钱全被这个女婿给骗了。 不仅家里所有的积蓄都被这个天杀的女婿给骗光了,而且,老鱼公俩口子还到处帮女婿借钱。 为了帮女婿借到钱,不惜亲自做担保,然后在所有的亲朋好友那里,以及村里的信用社,全部都借到了。 可万万没想到,女婿拿着他到处辛辛苦苦借来的钱,并不是经营什么公司,而是拿着到市里去挥霍,很快就挥霍一空。 从此以后,老鱼公家里,一下就从天堂堕入了地狱。 一夜之间,仿佛老了十岁。 一气之下,将女婿扫地出门。 而他这个曾经在村里引以为豪的宝贝女婿,便带着他的女儿,在外面四处流浪。 近墨者黑,近朱者赤。 老鱼公的这个女儿也很快学坏了,跟着老公一起坑蒙拐骗。 后来实在骗不到了,就生小孩卖。 后来,把身体生垮了,这条财路也断了。 而在这个时候,她心爱的老公身体也出问题了,于是,万般无奈之下,这俩口子又重新回到了下山村。 这已经是十几年之后的事情了。 对于这个作孽的女儿,老鱼公俩口子仍然接受,毕竟,是自己的亲骨肉。 可对于这个曾经在下山村引以为豪的女婿,老鱼公俩口子一点情面都没有给,立马扫地出门。 于是,这个大骗子就扎了一个棚子,在山脚下住了下来。 不到半年,就惨死在这个棚子里面了。 当然,这是十几年之后的事情。 而现在,这个老鱼公的女婿依然过得很潇洒,西装领带,手握大哥大。 而老鱼公一家人此时此刻是毫不知情,依然将这个女婿照顾得比亲儿子还要周到。 并且,老鱼公还在村里到处炫耀,自己家的这个女儿找了个好老公,不但英俊潇洒,而且事业有成。 搞得村里很多人羡慕。 尤其是那些大姑娘小媳妇,羡慕嫉妒恨的都有。 要知道,这个老鱼公的女儿,长得并不咋滴,也就是普普通通的姿色。 也没有念过多少书,初中毕业后,便在外面打工。 可这样的质量,居然能找一位高富帅。 这老天爷也太不公平了吧。 因此,村里很多大姑娘小媳妇都愤愤不平。 觉得老天爷不公平。 或者是丑女有丑富。 她们哪里知道,这压根就不是什么高富帅,而是一个大骗子。 并且,还是一个不学无术的混混来的。 从小就不务正业,偷鸡摸狗,打架斗殴,坑蒙拐骗,吃喝嫖赌,是样样俱全。 …… “嘿嘿,怎么样?想不到吧?” 见自己在杨风面前装比打脸这么成功,一把手乐得脸上就像是盛开的海棠花。 虽然这次他差点身陷囹圄,但老天有眼,让他成功的逃过了。 “嗯嗯,确实想不到。”杨风有点无奈的叹道。 要知道,如果老鱼公的女婿卖给一把手的药不是假药而是真药的话,那么这次,一把手就没有这么轻松能够逃脱法律的制裁。 不过转念一想,杨风又觉得没有什么大不了的。 来日方长嘛。 而且,他肯定,这个一把手还会对自己下毒手。 当然,他这次也不会等到一把手先对自己下毒手了。 他会先让一把手在下山村身败名裂,然后再狠狠收拾他。 至于是什么办法搞这个小人,杨风心里已经有了。 看着一把手还在洋洋得意的样子,杨风呵呵一笑。 然后他故意挖苦一把手;“你不是个聪明人吗么,怎么也被骗了?” 一把手的脸怔了一下,然后红着脸道;“我当他是朋友,如果是别人的话,谁能骗到我这样的聪明人。” “不见得吧,你当他是朋友,他当你是个傻比。”杨风故意道。 道完之后,他乜斜着一把手,又故意加上一句;“当然,你本来就是个傻比。” “你,你说谁是傻比。”一把手生气了。 因为,他最恨别人说他是傻比了。 他可以这样说别人,也可以这样看待别人。 但别人绝不能这样说他,更不能这样看待他。 否则,就是对他这个聪明人的最大羞辱。 “肯定是说你啦,除了你,还有谁。”杨风故意这样揶揄。 “你?~” 一把手涨红着脸,愤怒的瞪着杨风。 他想说什么,可张了张嘴,又将话咽了下去。 “哼,不跟你这个傻子一般见识。”一把手恨恨的道,然后拂袖而去。 “慢走啊~”杨风故意调戏。 不过,接下来的一幕,令杨风目瞪口呆。 只见一把手突然惨叫一声。 然后便身子一飞,倒在血泊之中。 很快,一辆赞新的摩托车停了下来。 “马的,走路没长眼睛吗?” 摩托车司机下车之后,一边朝一把手走过去,嘴里一边恨恨的骂道。 这个摩托车司机不是别人,正是像苍蝇一样缠着杨风姐姐的那个超级大渣男——飞板板。 原来,这个飞板板弄了一辆摩托车,正想到杨风的姐姐面前来装装比。 可没想到,才第一天,不,才是骑第一次,就撞人了。 当然,准确的说法不是他骑摩托车撞一把手,而是一把手来撞他的摩托车~ 第96章;一把手瘫痪了(求订阅) 飞板板蹲了下来,然后,他一边朝一把手咒骂,一边看了看一把手的伤势。 看了之后,他用手探了一下一把手的鼻孔。 然后,他又是一边咒骂,一边骑着摩托车跑了。 而一把手呢,依然昏迷不醒的躺在地上。 没人管,也没人搭理。 只有那些喜欢瞧热闹的人,才围着他指指点点,议论纷纷。 杨风可不想管这闲事。 虽然他和一把手是同村人,但同村人有什么义务就一定要来管这个闲事?又不是亲人或者朋友之类的关系。 何况,同村人之间害人的、幸灾乐祸的、看把戏的、打架打得头破血流的、甚至打死人的现象都有。 所以杨风没有这个义务。 总之一句话,关系好,什么都好说。 关系不好,你是死是活,关老子鸟事。 又不是老子骑着摩托车把你撞在地上的。 不过,杨风也感到挺不可思议的,将一把手这个小人撞倒在地上的竟然会是飞板板。 还真是冤家、不、恶人路窄啊。 而且,就算飞板板没有骑着摩托车走人,一把手从他身上也敲诈不了多少钱。 因为飞板板是一个比他更横更凶的超级大渣男。 正所谓恶人自有恶人磨。 何况飞板板自己都是个以敲诈勒索为正当职业之一的混混。 一句话,一把手被飞板板撞了,等于是被老天爷给撞了。 除了自认倒霉之外,别外他法。 …… 虽然赶集的高峰期以及过了,可围观一把手的吃瓜群众却越来越多了。 “咦,这个大叔怎么了?怎么躺在地上?” “这个脏兮兮的老头怎么啦?是不是被人打啦?怎么躺在地上起都起不来?” “卧槽,这里怎么死了一个人?尸体摆在街道上,管都没人管。” “这个人是谁呀?怎么看起来有点眼熟呀。” 围观者议论纷纷,但就是没有一个愿意救一把手的。 此时,杨风已经从‘桥头皮鞋店’和‘张老大皮鞋店’前面刺探了情报回来,居然还看见一把手躺在街道旁没人管。 一把手似乎昏迷了,只见他紧闭着眼睛,一点反应都没有。 “不会吧,被摩托车撞一下而已,难道会这么严重?”杨风有点不大相信。 就在这时,也在凑热闹的小卓玛发现了杨风。 小家伙赶紧跑到杨风身边,然后拉着杨风的衣角;“老舅,老舅,这个人怎么啦?怎么一直躺在这里?是不是死啦?怎么没有人来救他呀?” “我也不知道。”杨风撒谎道。 然后他问小卓玛;“那你为什么不救他?” “我不救。”小卓玛摇头。 “为什么?” “因为我不想做东郭先生。” 接着,小卓玛又道;“这个人一看就不像个好人。” “嗯,有眼力。”杨风对小卓玛翘起了大拇指,给这个小家伙点赞。 然后他朝店里看了看,问小卓玛;“你小姨呢?” 小卓玛赶紧扭过她的小身躯,往后面一看,然后耸了耸肩;“我不知道。” “她有没有看到这里躺了一个人?” “小姨来看了一眼,然后她说这个人是谁,就赶紧回店里了。” “懂了。”杨风点头。 他心里暗忖着,姐姐八成是不想救这个一把手,但是又不想被熟人发现在现场,说她见死不救,然后,她干脆躲起来,这样,就什么闲话都沾不上了。 杨风的这种判断是最合情合理的,因为一把手在下山村是出了名的坏。 而且一家人除了小女儿三妹子之外,其他的都一肚子坏水。 何况,一个月前,家里那些猪的脑袋里面扎了许多缝衣针,幕后主使者就是这个一把手。 因此,姐姐对这个一把手肯定是没有一点好感,在这种情况下,肯定不愿意搭救。 为了提防被熟人发现,然后沾上闲话,她唯一的办法肯定是不在现场,这样人家就不好说什么了。 杨风琢磨着,一定是这么回事。 不过杨风还真判断失误了。 他姐姐虽然没有亲自救这个一把手,但已经给120打了电话。 用不了多久,120急救车就会赶来。 所以,杨风这个善良的姐姐,虽然不想亲手救一把手。 但背后会不忍心作壁上观。 在她眼里,这毕竟是同村人。 虽然一把手不将她们这些弱者当同村人看待,但是她却不能不将一把手不当同村人看待。 只不过,杨风不知道这些。 否则,他一定会被姐姐的这种善举给活活气得吐血。 …… 太阳越来越大了。 风却越来越小了。 由于空气的温度越来越高,因此,围观的吃瓜群众们越越来越少。 奇怪的是,救护车还没有来。 杨风可不想在太阳底下受这种罪。 于是,他带着小卓玛赶紧离开,然后往对面自己家的‘芝麻开门皮鞋店’走去。 就在杨风带着小卓玛刚走到‘芝麻开门皮鞋店’的店门口时,一把手的大女儿和儿子沙泥鳅赶来了。 一把手的这个大女儿叫李巧,村里人都喊她‘巧妹子’,小学没有毕业,就开始去粤省打工,所以,她现在虽然只有16岁,可却是个老江湖了。 这个巧妹子为人也深得父母的真传,舌头又毒又长,嫌贫爱富、欺软怕硬、在车间里面喜欢用鬼蜮伎俩陷害同事。 像后世因为‘江歌案’而导致一句网络名言很火爆,叫‘防火防盗防闺蜜’,用在她身上再适合不过。 长得也丑,像《西游记》里面的丑妖女似的。 偏偏打扮得很火爆,喜欢袒胸露背,脸上也经常浓妆艳抹。 在杨风看来,这种打扮,反而更令人生厌。 因此,杨风和她虽然是同村,而且从小又是同学,但没有一点好感。 只见这个巧妹子和弟弟沙泥鳅以及另外一个年轻伢子赶来之后,先哭着朝躺在地上的一把手喊了几声。 然后再让另外那个年轻伢子背起来,往医院里背去。 那个年轻伢子可能是这个巧妖怪婆的男票,很听巧妖怪婆的话。 巧妖怪婆要他赶紧将一把手背起来,然后去医院,他迫不及待的照办。 好像是故意在巧妖怪婆面前表现自己似的。 而那个年轻伢子在背一把手的时候,沙泥鳅也赶紧帮着一起搀扶。 一家人毕竟是一家人,虽然毒似蛇蝎,可一家人之间,还是挺有亲情的。 不过,作为一个重生者,杨风心里十分清楚,巧妹子和沙泥鳅这样孝顺,是因为没有利益上的纠葛。 在后世,一把手俩口子出事瘫痪在床上的时候,姐弟俩照顾了不到一个月,然后你推我,我推你,最后都撒手不管。 唯一孝顺的是一把手的小女儿‘三妹子’。 最后还是她经常默默照顾父母,直到一把手俩口子归西。 …… 很快,一把手被送进了医院。 送进医院之后,由于被撞伤了背脊骨,加上以前的老伤,因此,这个一把手竟然提前十几年瘫痪了。 然后一年之后,一命呜呼。 对于杨风这个重生者来说,他的重生,又改变了一个人的命数。 因为,如果不是因为他重生,那么,就不会得罪一把手。 而没有得罪一把手的话,那么这个一把手也就不会从老鱼公的女婿那里买什么神秘药来害他。 而一把手没有从老鱼公的女婿那里卖这种‘神秘药’来害杨风的话,那么,他就不会被巡捕叔叔带走。 这样一来,之后一系列发生的事情,就都不会发生了。 所以,从某种角度来说,这个一把手比杨风后世要提前了十几年瘫痪,然后又提前了十几年归西,完全跟杨风的这次重生有关。 当然,这种关系也只是客观成立的。 毕竟,起歹心的是一把手。 将歹念付诸于行动的也是一把手。 因此,他变成了这样,完全是咎由自取。 不关杨风的鸟事。 这就叫;善有善报,恶有恶报。不是不报,时候未到。 第97章;杨风的母亲偷菜了?(求订阅) 时间过得很快,几天又过去了。 这天,下山村有一户人家要办丧事,由于死者是族人,因此杨风必须要回去一趟。 死者是个四十多岁的中年男子,跟杨风是同一个族谱。 作为族亲,杨风必须得回村里帮忙,帮这个死者家里干那些杂七杂八的活,比如;发烟、挑水、扎丧棚、挖坟坑、放铳、或者是烧火、打开锣、举族旗之类的。 反正,在农村中,一旦某个家里有人去世,就需要很多人帮忙。 自然,是义务劳动,每天只有三顿饭吃,工资一分钱没有。 在这种情况下,帮忙的往往都是自己族里的族人。 …… 在湘西这一带的农村中,办丧事这种事情,通常称之为‘事大当’。 但由于死者是一个中年男子,才四十多岁,连个‘寿’字都没有捞着。(60岁才算寿年) 因此,他就没有资格被称为‘事大当’。 甚至连‘白喜事’都算不上。 不仅如此,一旦像这种中年人死了,家里还得请法师要‘赶魂’。 ‘赶魂’的时候通常是在出殡的前一天晚上,法师会一点敲锣打鼓,一边吹牛角。 这种仪式,意思就是将死者的魂魄赶出去,以免在村里害人、或者是找替死鬼之类的。 …… 杨风回到村里的时候,他的父母已经在死者家里帮忙干活了。 父亲的任务是和族里的几个堂叔堂哥挖坟坑。 母亲是在厨房里帮忙。 杨风的任务是挑水。 他和另外两个姓杨的族兄一起,要保证厨房里用水。 而这个年代,农村里没有自来水,都是要从井里挑水,因此,这种工作量是比较大的。 要知道,办这种丧事,吃饭的人会有很多,不但会有大量的亲朋好友,还会有许多村里人送礼的,并且,加上那些龙灯队和锁啦队之类的,就更多了,尤其到了出殡前一天,家庭条件再差的也会有个七八十桌,这样一来,挑水的工作量就非常大了,一天下来,平均一个人起码要挑几十担水。 不过,对于杨风来说,还是不用担心,他这种年纪,正是精力非常充沛的时候,有使不完的力气,而且体内又有真气,因此一天挑个几十担水,不是大问题。 而且,他在帮忙的时候,胡咬金也跑来,陪着他一起,这样一来,就显得没有那么寂寞了。 第一天,吃饭的人不多,因此,工作量也不是很大,一天下来,杨风和另外两个族兄挑个几十担水就行了,然后到了晚上,吃了晚饭之后,杨风就赶紧回‘芝麻开门皮鞋店’,然后到第二天早上又来。 第二天的工作量也不是很大,加上胡咬金来陪着他一起吹牛,所以,也很快就过去了。 第三天亦是如此。 到了第四天,工作量就很大了。 因为明天要出殡,这天,许许多多的亲朋好友以及村里人都会来吃‘补心饭’,所以,厨房里需要大量的水。 再加上一个族兄在挑水的时候,不小心把脚给扭伤了,所以,三个挑水的就变成了两个,偏偏又一下喊不到人,这样一来,要不停的挑水,一直挑到下午五六点钟,把几口大水缸和杀猪桶全部都挑满之后,才总算歇息了下来。 杨风还好。 另外一个族兄累得够呛。 连走路都踉踉跄跄。 这天晚上,杨风决定多玩一会才回陈家桥镇。 因为明天的出殡,所以,会很热闹。 在这个年代,农村中,办丧事绝对是一个村里很隆重的一天。 锣鼓声、鞭炮声、铳声…… 有钱的人家还会请戏班子日日夜夜唱戏。 甚至还会请乐团,来表演歌舞之类的。 不过,这个死者家里比较穷,因此,丧事的场面搞得也比较简陋,不像有钱人家里办丧事到处张灯结彩,请戏班子日夜不停的唱戏。 这个死者家里没有这么好的条件。 所以,就一切从简了。 但即便如此,也还是很热闹的。 …… 丧事结束之后,小小的下山村又归于平静。 杨风也回到‘芝麻开门皮鞋店’,然后继续经营自己的事业。 不过,杨风刚回到‘芝麻开门皮鞋店’,胡咬金就骑着他的凤凰牌载重单车来了,要杨风赶紧回家一趟。 杨风问;“怎么了?” 胡咬金气喘呼呼的告诉杨风;“你老爸老妈跟人家吵架了。” “跟谁吵架?” “还能是谁,就是老青蛙的那个恶婆娘。” 接着,胡咬金告诉杨风,这个老青蛙的婆娘一口咬定杨风的母亲偷了她家的菜,杨风的母亲不承认,于是,就吵了起来。 “岂有此理。”杨风勃然大怒。 然后他一下跳到胡咬金的单车后面,让胡咬金载着自己,往下山村赶去。 赶到下山村的时候,杨风的母亲依然还在和杨青蛙(死者)的婆娘争论。 杨风的母亲是个贤惠的妇女,在村里一向不与人争吵。 而杨青蛙的婆娘是村里出了名的泼妇、毒舌妇。 因此,杨风的母亲哪里是这个恶女人的对手,人家骂了十句,她一句还没有骂出来。 围观的村民很多。 有瞧热闹的,有幸灾乐祸的。 杨风自然不会让自己的母亲受到这样的欺负。 因此,他一下走了过去,然后问母亲,是怎么回事? 母亲一见自己的儿子,立刻委屈得眼泪吧嗒吧嗒的往下掉。 然后,她告诉杨风,三婶(杨青蛙的婆娘)一口咬定她偷了厨房里的菜,非得要她赔,还要她赔礼道歉,并且,还得是放鞭炮的形式赔礼道歉。 说完之后,杨风的母亲一边哭,一边摇头;“我没有,不是自己的东西,我一根葱都不会要。” “妈,我相信您,您不是那种人。”杨风安慰母亲。 然后,怒视着这个刚死了丈夫的恶女人。 其实,杨青蛙的死,说是煤矿瓦斯爆炸,还不如说是这个恶女人折磨死的。 并非是杨青蛙的命薄,而是经常在阎王爷面前晃悠。 俗话说,常在河边走,哪有不湿鞋的。 经常在煤矿里跟死神打交道,迟早有一天会出事。 躲得了初一,躲得了十五么? …… 怎么说呢,杨风的这个族爷爷杨青蛙,是一个很老实很憨厚的人。 虽然辈份上是爷爷,可他的年龄和杨风的父亲差不多大小。 常言道,物以类聚,人以群分。 虽然杨青蛙比杨风的父亲大一个辈份,可俩人的年龄相差不大,由于都是老实人,因此,俩人的关系挺不错。 杨青蛙在生的时候,只要一有空,就喜欢来找杨风的父亲聊天。 而他每次来的时候,杨风的母亲总喜欢拿点家酒或者炒豆子招待。 其实,杨青蛙以前过得没有这么累。 自从娶了这个恶女人做老婆之后,就开始进入地狱了,常年累月的在当挖煤工人。 他的这个恶婆娘是个二婚的,嫁来的时候,还带了三个儿女一起来。 杨青蛙长得矮小,又很老实,娶老婆不容易,所以,就娶了这个半路婆,并且,好二话不说的接纳了她带来的这三个子女,而且视如己出。 可这个恶女人不但不知足,反而渐渐的暴露了她的本性。(她的前任丈夫也是被她活活骂死的) 不但好吃懒做,还经常对杨青蛙颐指气使,并且,让杨青蛙去煤矿干活,然后每个月的工资全部如数上交给她。 不但如此,还骂着杨青蛙加连班。 并且,放假的时候,只要回来,就骂着他去田地里干农活。 也就是说,杨青蛙一刻都没有歇着。 而她呢,就打一打字牌,喝一喝小酒。 别看这个恶女人长得又矮又丑,却非常喜欢打扮,一年到头不知道要买多少新衣服裤子。 杨青蛙老实懦弱,再加上这个恶女人嫁来之后,给他生了个儿子,所以杨青蛙就一忍再忍。 毕竟,在这一方面,杨青蛙比《情满四合院》里面那个傻柱要幸运一些。 不像《情满四合院》里面那个傻柱,被寡妇压榨了一辈子,连个孩子都不给傻柱生,将傻柱的所有工资全部发在她自己的儿女身上,真是损到家了。 但这个恶女人嫁来之后,给杨青蛙生了个儿子。 所以,在这方面,杨青蛙比傻柱幸运。 问题是,人是有血有肉的,不是机器人。 干挖煤工人这种活,虽然工资很高,但却十分危险,一旦发生瓦斯爆炸或者是塌矿,基本上就玩完了。 正因为如此,在这个年代,虽然很穷,可许多女人宁愿受穷,也不愿意自己的男人去吃这碗饭。 要知道,在这个年代,湘西一带的农村中管挖煤以及从事其它矿井工作的人叫‘吃阎王饭’。 意思就是在阎王爷面前讨口饭吃。 所以,许多女人宁愿受穷,也不愿意让自己的男人去吃这碗饭。 可杨青蛙的这个恶婆娘不一样,她不但骂着杨青蛙吃这碗饭,还逼着人家经常加连班。 常在钢丝上走,哪有不出意外的。 因此,这些年,杨青蛙是没少出事。 可这个杨青蛙的命很大,每次都能够死里逃生。 最离谱的一次是他们在下面作业的一共有十几个人,一次瓦斯爆炸,就他一个人活了下来,其他的都挂了。 至于是怎么活过来的? 据杨青蛙生前说,那次,瓦斯爆炸的时候,他赶紧趴在地上,正好他身下有一些水,因此,逃过了一劫。 而其他工友就没有这么幸运了,全部遇难。 但这一次,幸运之神没有再降临到他身上。 这一次塌矿,里面的所有工人,无一生还。 杨青蛙也不例外。 所以,下山村很多人都说,杨青蛙如其说是死于事故,还不如说是死于他的这个恶婆娘之手。 要不是这个恶女人经常骂杨青蛙,经常逼着杨青蛙去做挖煤工人,经常骂着他加连班,那么,杨青蛙怎么会在四十多岁就这样翘了辫子。 杨青蛙在生的时候,经常说这样一句话“婆娘娶得好,就是个婆娘,娶得不好,就是个磨娘”。 他娶的不是个婆娘,而是个磨娘,结果,把自己给活活磨死了。 当然,这个恶女人后来的结局也不好。 杨风是个重生者,他知道,杨青蛙死了之后,这个女人找了个对象。 这个对象是个老混混。 把她所有的抚恤金骗了之后,人就跑了。 自从这个男人跑了之后,这个女人的日子是一天不如一天。 加上她性格暴躁,对儿女非打即骂。 而且,舌头非常毒,对自己的亲生骨肉也不放过,开口闭口骂儿子女儿是‘短命鬼’‘烂麻子鬼’‘爆肚子爆死的’‘被汽车盘子碾死的’等等。 所以,儿子女儿长大后,都对她不是很好。 于是,老了之后,这个恶女人就捡破烂为生。 一直到孤苦伶仃的在小屋子里死去。 但这个时候,这个恶女人还是风头正劲。 要知道,杨青蛙刚死。 煤矿老板赔偿了一万多块钱。 作为死者的老婆,这一万多块钱,自然是全部落入了她的腰包之中…… 第98章;一把手的婆娘挑的祸(求订阅) 杨风的母亲是个温和贤惠的妇女,骂架哪里是杨青蛙的恶婆娘的对手。 因此,只有招架之功,根本就没有丝毫的还手之力。 杨风这个当儿子的,自然是看不下眼,不会白白让自己的母亲在自己面前这样受人欺负。 可令杨风匪夷所思的是,这个杨请问的恶婆娘一口咬定母亲偷了她厨房里的菜,就好像是亲眼所见似的。 虽然这个恶婆娘很凶,舌头很毒,可自己的母亲跟她并没有什么瓜葛啊。 而且杨风还记得,这个恶婆娘对自己的母亲还不错,家里有一些剩下来的红薯叶之类的,还主动的问母亲要不要。 可这次却是像吃错了药似的,一口咬定自己的母亲偷了她厨房里的菜。(杨青蛙死之后,他家办的丧事,杨风的母亲被管事的分配在厨房里干活) 而且瞅她那生气的样子,根本就不像是在装的。 这究竟是怎么回事? 杨风怀疑,一定是有人对杨青蛙的这个恶婆娘说了些什么,所以才会导致这个傻比一口咬定自己的母亲偷了菜。 而当杨风突然看见一把手的婆娘也在围观的人群中观望的时候,立刻就明白了什么。 于是,杨风要母亲别浪费口水了。 然后,他径直走到杨青蛙的恶婆娘面前,心平气和的问;“你一口咬定我妈偷了你的菜,请问有没有什么证据?” 杨青蛙的恶婆娘见杨风问证据,当即一愣。 她是个连小学一年级都没有念完的哈巴文盲,哪里懂杨风说的什么证据。 于是,愣了一下之后,又摆开架势,然后对着杨风的母亲,破口大骂;“你这个不要脸的贼婆,偷我家的菜,吃了后死得没好样,偷我家的菜,吃一个死一个啊,偷我家的菜,吃了断子绝孙,偷我家的菜,吃了没人过年啊……” 这个恶女人别看目不识丁,是个哈巴文盲,可骂起人来,却一套一套的,而且,什么话最恶毒,就骂什么话。 杨风是个有着一定质量的重生者,对这个傻比一样的女人自然是十分厌恶。 只不过,看在她死去的老公份上,再加上按照辈份,又要管她叫奶奶,因此,才努力克制住了。 “先别急着骂?请问,你说我妈偷了你的菜,有没有什么证据?或者说,有没有谁看见了?” “肯定有人看见了!~” “是谁看见了?请说出来,否则,你这样血口喷人,我要到大理院去告你。”杨风愤怒的道。 要知道,这种事情,可不仅仅是‘菜’这么简单,而是关系到一个人的形象和口碑。 尤其是在这种农村里面,一旦被人栽赃成功,那么这个‘贼’名是一辈子都洗不掉的。 对于母亲这样的很爱惜自己的羽毛的人来说,无疑是比杀了她还难受。 所以,杨风这次一定要讨个说法。 并且,还要将背后挑祸的人揪出来,然后让她一起在下山村身败名裂。 “我为什么要告诉你?我有这么傻吗?要是我告诉你是谁说的,岂不是出卖了人家。” 道完后,这个恶女人又捋了捋衣袖,然后准备继续破口大骂。 在农村里面,对于这种泼妇来说,谁骂架越厉害,就越能显示出自己很牛逼。 而且,在骂架的时候,体内也会产生大量的多巴胺。 因此,在这个年代,农村里面骂架这种现象司空惯见,别说是一个村子,就是一个院子,三天一小骂,五天一大骂,也是很常见。 “排凤这个死贼婆啊,偷了我家的菜,吃一个,死一个,排凤这个死贼婆啊,偷我家的菜,吃了全家死光光,排凤这个死贼婆啊,偷我家的菜,吃……” 恶女人骂架的本领很牛叉,双手撑腰,横眉瞪眼,一口一句花样,并且指名道姓的骂。 杨风终于忍不住了。 这个傻比,这样欺负自己的母亲,是可忍孰不可忍。 因此,他指着恶女人的鼻子,严厉警告;“我警告你,别再骂我母亲,否则,别怪我不客气,我要不是看在你大了两辈的份上,要不是看在青蛙爷爷的份上,早就对你不客气了,信不信。” 这是杨风最严厉的警告了。 确实也是杨风的心声,如果这个恶女人不是杨家的族人,如果不是杨青蛙爷爷的婆娘,如果不是看在她为青蛙爷爷生了一个儿子的份上,早就一巴掌扇过去了。 哪里会忍到现在。 还有一个原因也很重要,那就是杨风不想让背后挑拨的那个黑手看把戏。 因为,他一旦动手打了这个老傻比,那么,背后挑祸的那个黑手,就正好遂了她的意。 因为她挑祸的最终目的,就是想两家大打出手,变成不共戴天的仇人,最好是打得家破人亡,那样,她才能达到最爽点。 因此,也正是因为这个原因,杨风才一直强忍着。 否则,他也一巴掌狠狠扇了过去。 杨风虽然在努力的忍着。 虽然他忍得很幸苦。 可这个老傻比却蹬鼻子上眼了。 她一听杨风说‘否则早就对你不客气’这话之后,立马对杨风挺着胸。 然后步步紧逼的道;“什么?你想打人?你这个傻小子想打我?打啊,打啊。” 接着,这个老傻比又哭天喊地的大声道;“打人啦,贼婆家的这个傻子要打人了,你们看看,这个贼婆的儿子要动手打我这个寡妇了。” 被这个老傻比这样一喊,顿时,周围围观的村民们就像是炸开了锅似的。 最先开始起哄的是一把手的婆娘。 这个龌蹉的丑妇女,努力掩饰住自己内心的激动,然后对身边的人挑拨道;“傻子要打人了,杨利生家的这个傻子要打人了……” 被这个丑妇女这么一挑拨,围观的村民立刻有人道。 “什么,这个傻子想打人?” “这个傻子敢打人?他这么大的胆。” “傻子嘛,有什么不敢的,要不怎么是傻子。” “我听说,他在陈家桥街上开皮鞋店,根本不是他开的,而是他姐姐开的。” “对,对,我也听说了,我还听说,他姐姐的钱,都是在粤省**挣来的。” “唉,这个傻子,傻得拉屎都拉不出啊。” “傻子啊,真是傻子啊,比他老爸和爷爷以及曾爷爷还要傻啊。” 村民们议论纷纷,一双双逼视的目光,宛如箭矢一般的投射在杨风身上。 他们想看看,自己眼里的这个傻子,究竟有没有这么大的胆,敢在众目睽睽之下动手打人。 而且打的还是一个嫁到村里来的女人。 要知道,打人不好打,打女人更不好打。 因为人家是有娘家的。 你动手打了人家,人家往娘家一跑。 那么,人家娘家的那些人,还不跑来和你拼命。 对于这个问题,杨风这个重生者,自然也意识到了。 因此,他虽然满腔怒火,但还是尽量的忍着。 除非是这个女人先动手,先动手打自己。 那么,自己就可以理直气壮的动手了。 想到这里,杨风贼兮兮的笑了笑。 然后,他故意对这个恶女人骂一声;“傻比,傻不拉几的傻比。” 果然,这个恶女人控制不住的挥舞着双爪,朝杨风的脸上抓来。 太好了。 杨风心里窃喜不已。 然后,他一边假装躲闪,嘴里一边大喊;“打人啦,救命啊,青蛙爷爷的老婆要杀我啊。” 接着,他趁一个机会,朝这个傻比的肚子上,狠狠踹去…… 第99章;恶女人赶娘家了(求订阅) “啊!~” 恶女人一声痛叫,然后像狗一样的佝偻着身子,紧紧捂着肚子,额头上的冷汗像豆子一般的沁了出来。 草你马的,老傻比,敢来惹老子。杨风心里怒骂着。 接着,他依然佯装一副很害怕的样子,举着双臂,灰头土脸的对周围围观的村民们大喊;“杀人啦,青蛙爷爷的婆娘要杀人啦,大家快救救我啊,各位叔叔阿姨婶婶伯伯爷爷奶奶弟弟妹妹,求求你们,救救我啊。” ??? 围观的村民们都被这一幕搞懵了。 这究竟是什么情况啊? 尤其是一向自诩自己很聪明的一把手的婆娘,此时此刻,也彻底懵逼。 这究竟是谁打谁啊? …… 就在这天上午,这个恶女人赶娘家了。 到了娘家之后,她一把眼泪一把鼻涕的哭述,说在下山村被欺负了。 恶女人的娘家兄弟很多,加上堂兄弟一起就更多了,因此,她的这些娘家人一听,马上就愤怒了。 接着,来了几十个,拿的拿铁棍,拿的拿屠刀,浩浩荡荡的往下山村赶来,一定要将杨风这个傻子活活打死。 杨风此时也没有闲着。 作为一个真实年龄四十出头的重生者,他深知,这个恶女人不会善罢甘休,肯定会‘赶娘家’,然后从娘家帮救兵来。 因此,杨风决定来个恶人先告状。 他骑着胡咬金的单车,先跑到凤凰乡联防队,然后再跑到陈家桥镇的巡捕所,向巡捕们报案,说母亲被人污蔑,自己也被人打了,而肇事者便是这个刚死了老公的恶女人。 向凤凰乡联防队和陈家桥镇的巡捕所都报了案之后,杨风便没有什么顾忌了。 自己已经先礼后兵,不管凤凰乡的联防队员和陈家桥镇的巡捕管不管这事,可自己都已经通报过了。 因此,接下来,恶女人的娘家人一旦敢刁难自己,那么自己动起手来,也就没什么顾虑。 何况,他也巴不得这个恶女人将她的娘家人喊来,这样,自己就可以当着她娘家人的面质问她为什么要一口咬定自己的母亲偷了她家的菜。 …… 这天下午,恶女人的娘家兄弟们赶到下山村之后,立刻赶往杨家院子。 然后数十人包围了杨风家的房子。 嘴里叫嚣着,一定要杨风给个说法,为什么要打人,否则就要把杨风的手脚全部打断。 杨风的父母都吓坏了,他俩老口子一再要儿子赶快逃命。 但杨风岂会惧怕这些乌合之众。 于是,他从灶屋里提一把菜刀出来,接着就直接搬条凳子,坐在自己家的大门口,横眉怒视着恶女人的这些娘家人。 跑来瞧热闹的村民很多。 杨家院子里除了燕子之外,没有一个敢出来帮杨风撑场面的。 除了燕子,杨风身边的支持者还有胡咬金和曹细妹。 但杨风不让他俩站在自己身旁。 毕竟,燕子是自己的堂妹,师出有名。 而胡咬金和曹细妹跟自己一点关系也没有,大家都是下山村的人,如果胡咬金和曹细妹偏袒哪一方,那么,定然会招致不必要的麻烦。 尤其是曹细妹,她并不是下山村的人,加上又是一个女孩子,所以,杨风坚决不让她站在自己身旁为自己撑场面。 别看恶女人的娘家有几十个人,而且手里都拿着家伙,可当杨风拿着菜刀搬着凳子坐在堂屋大门口的时候,他们没有一个敢第一个上前的。 都是你看着我,我看着你。 见恶女人的这些娘家人一个个这幅孬样,杨风翛然一笑。 然后他大声质问;“你们都是什么人?你们这是什么意思?这么多人,个个拿着凶器,擅自围攻私人住所。” 杨风质问完了之后,一旁的燕子也跟着大声呵斥;“你们这是什么行为?我丰哥跟你们有什么冤仇?你们眼里还有王法吗?这么多人手持器械,是不是想在光天化日之下杀人?” 随着杨风和燕子这么一质问,恶女人的这些娘家人都沉不住气了。 其中一个男子挥舞着手里的铲刀,怒视着杨风,嘴里大声问道;“你这个傻小子,为什么要打我姐姐?” “呵呵,我什么时候打你姐姐了?”杨风淡然笑道。 “你今天上午打我姐姐,还将她踹倒地上,我姐姐严重受伤了,要住医院,这笔钱怎么算?” “是她先打我,是她先动手打我,很多人都看见了,是你姐姐先动手打的我,你看看,她把我这里全部抓伤了……” 杨风一边说,一边拉开衣领。 自然,这是他故意让恶女人先抓伤的,这样,自己就完全占据了有理的这一方。 毕竟,不管是在城市里,还是在农村中,大家的认知都是先动手打人就不对。 何况,杨风此时只是一个十六岁的‘孩子’,还是一个未成年人,你一个几十岁的妇女,动手打一个‘孩子’,算什么回事。 因此,当杨风将自己身上的‘证据’这么一晒之后,恶女人的这些娘家人,顿时都哑口无言了。 包括恶女人自己,也是语塞。 因为,确实是她先动的手,是她先动手抓杨风。 不过,泼妇终究是泼妇,本性永远也不会改变。 所以,语塞了一下之后,她又恢复杨风了本性,只见她瞪着眼珠子,凶巴巴的指着杨风,嘴里大声道;“就算是我先动手,可我是个女人,而且按照辈份,我是你奶奶,你这样踢我算什么,你……” “就算你是女人是我奶奶又怎么了?”杨风趁这个恶女人没有说出下文的时候,迅速转移重点;“就算你是个女人,是奶奶,也不能冤枉我老妈偷你的菜啊。” 道完之后,接着,杨风不等这个恶女人反应过来,继续大声的对她的娘家人道;“各位舅爷爷们,您们给我母亲评评理,这个……奶奶,她一口咬定我母亲偷了她的菜,而且还指名道姓的骂我母亲是个贼婆,您们觉得她这种行为对不对?我实话告诉各位舅爷爷,她的这种行为,叫污蔑,叫诽谤,是要负刑事责任的,因为,她没有一点证据,就凭借道听途说,就胡乱在大庭广众之下骂一个无辜者是小偷——根据我国刑法第246条的规定,行为人捏造事实诽谤他人,情节严重的,应当立案。犯诽谤罪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 杨风一边说,一边正义凛然的环视着恶女人的娘家人。 尤其是当目光扫到恶女人的脸上时,故意停留了一下,然后狠狠逼视着这个大字不识的老法盲。 如果不是看在死去的青蛙爷爷的份上,杨风真想过去狠狠扇这个老傻比两巴掌。 而这个恶女人也很震惊的看着杨风。 她万万没想到,自己眼里的这个傻子,居然如此勇敢,敢于跟自己对抗,而且还如此的有知识,连法律这么高贵的东西都懂。 一时之间,这个在下山村以泼辣著称的恶女人,对杨风不由得多了几分敬畏。 与此同时,这个恶女人的这几十个娘家人,也被杨风刚才这一席高大上的言论给惊到了。 并且,在这些人中,那些头脑灵活一点的以及思想开明一点的,也渐渐的意识到了情况可能不是恶女人说的那么回事。 但杨风哪里肯放过这个机会。 自己的母亲被这个恶女人在大庭广众之下那样辱骂,指名道姓的骂贼婆,这对于一个农村妇女来说,是多大的羞辱啊。 因此,杨风改成一副温和的笑容,然后对恶女人的这些娘家人说;“各位舅爷爷,今天这事,我是不肯就这样算了,我会去大理院上告,我一定要给我母亲讨回一个公道,她在那么多人面前,指名道姓的辱骂我母亲是贼婆,口口声声说我母亲偷了她的菜,这对我母亲来说,造成了多大的心理伤害,对我母亲的形象又造成了多大的负面影响,所以,我一定要去大理院告,我要她还我母亲一个清白,我一定要让伤害我母亲的人得到应有的惩罚,大理院是一个讲法律讲证据的地方,我相信,大理院一定会还我母亲一个清白的,他们也一定会让作恶的人得到应有的惩罚的……” 杨风的声音很洪亮,铿锵有力,一身充满了正气和愤怒。 一时之间,恶女人和她的娘家人纷纷陷入了沉默。 包括杨风的父母,还有燕子,他们都无比惊愕的看着杨风。 仿佛眼里的这个儿子和堂哥,是突然从外星球降临到地球上似的。 好一会儿,才传来掌声。 “好,说得太好了。” 鼓掌的人是胡咬金。 接着,燕子和曹细妹也都鼓起了掌来。 “说得太好了,太有感染力了,比马丁路德金叔叔的《我有一个梦想》还要有感染力,还要让人痛彻心扉……”燕子嘴里不停的说道。 接着,瞧热闹的人群中,也纷纷传来了鼓掌的声音和叫好的声音。 许多村民给杨风点赞。 他们对杨风的态度,跟以往相比,完全是迥然不同。 不过,有一个人例外。 这个人便是一把手的婆娘。 只见这个长得又阴又丑的妇女,正阴狠的盯着杨风…… 第100章;一把手的婆娘倒霉了(求订阅) 在村官的主持下,杨风和恶女人之间的冲突最终偃旗息鼓了。 杨风没有向大理院告恶女人。 而恶女人则当面向杨风的母亲道歉。 不过,她始终不肯透露是谁告诉她是杨风的母亲偷菜。 从这点可以看出,这个恶女人虽然残暴虽然泼辣,但也有讲义气的这一面,从某种意义上来讲,她这种人还不算坏得无可救药的那种。 因此,杨风也没有跟她计较这件事了。 何况,就算这个恶女人不说出来,杨风也心里清楚是谁在挑唆这个傻比。 毋宁质疑,就是一把手的那个丑婆娘。 并不是杨风胡乱揣摩或者疑人偷斧,而是有确凿的证据证明是这个老妖婆在背后兴风作浪。 这个丑不拉基的老妖婆,不但在杨青蛙的恶婆娘面前挑拨说杨风的母亲偷了她的菜,还在胡咬金面前挑拨,叫他不要和杨风做朋友,还说杨风如何如何算计他如何如何说他坏话。 胡咬金虽然算不上什么智者,但是非黑白还是分得清。 尤其是对于杨风这个发小,胡咬金是一百个相信。 因此,他绝不会被一把手的丑婆娘当刀使。 更不允许任何人伤害他的发小。 所以,当他将一把手的丑婆娘如何挑拨他与杨风之间的关系这事告诉杨风之后,杨风交代了他一个任务,要他在村里到处散布一把手的丑婆娘的谣言,到处说一把手的丑婆娘的坏话。 胡咬金立马就答应了。 干这种‘缺德事’,杨风不在行,但对于胡咬金这死胖子来说,却是得心应手。 所以,就在杨风将这个艰巨的任务交给了他之后,他立马发动手下的那些小弟,然后在下山村到处散布一把手的那个丑婆娘的谣言,说她偷野汉子,还到处偷东西。 由于胡咬金这帮人说得有鼻子有眼,因此一把手的这个丑婆娘的形象在小小的下山村一下变得狼藉不堪。 在这个人云亦云、以讹传讹的是非之地,你只要舌头够长、够毒,那么,就不会被欺负,更不会被什么可畏的人言中伤…… 白驹过隙,时光飞逝。 一转眼,又是三天过去了。 这天,杨风在‘芝麻开门皮鞋店’里做样版鞋的时候,胡咬金突然骑着他那辆老掉牙的凤凰牌载重单车来了。 胡咬金好像有什么急事似的,一下单车,就立马走进店里,然后跟杨风说;“风大侠,我决定不念书了。” 杨风一愕,然后问胡咬金;“你不念书?那你这辈子怎么办?一个人没有文化,就等于废了。” “我可以写小说赚钱。”胡咬金大大咧咧的回道。 接着,这个死胖子一边扳着手指头,一边举出那些文化程度低的名作家,像莫言老师、沈从文老师、以及海岩老师,都被他举例出来了。 除此之外,他还举出了顾城、高尔基、以及还珠楼主他们这些例子。 举例完毕之后,胡咬金抖了抖肥胖的肚子,然后面不改色心不跳的对杨风说;“事实证明,只要是天才,即使没有文化,照样也可以成为著名的大作家。” “你的意思是,你是个天才。” “……没错。”胡咬金想了想之后这样回道。 接着,他又恬不知耻的道;“准确的说,我老胡应该是天才中的天才。” …… 胡咬金说到做到,就在这天,他正式跟家里的老爸和爷爷说,他不想念书了,想专心专一的写小说。 他的老爸和爷爷也没有很强烈的表示反对。 一;这个年代,初中毕业已经算不错了,这个年代的初中毕业生,大致相当于后来的高中毕业生,如果有人做媒的话,问男方,念了多少书,那么,说自己初中毕业,女方立马就会感到非常满意。 二;胡咬金念书的成绩太差劲了,考试每次不及格不说,还经常考零分。 在其它时候,也最多考个二三十分。 用老师的话来说就是;这是一块炼不融的猪是铁。 因此,他的老爸和爷爷也断了这份念想,没指望胡咬金能够为家里光宗耀祖,只要他安安分分的,别学坏,就行了,至于其它,都无所谓。 三;胡咬金的家庭条件不错,他的老爸经常在龙山包矿洞,虽然没有发达,可比起普普通通的村民家,家庭条件要好了一大截。 所以,他老爸和爷爷的想法是,只要胡咬金别去学坏,别当混混,就心满意足了。 至于念不念书,都是其次。 反正是一块炼不融的猪是铁,念了也是白念。 何况,他自己本人都没有心念书,那么,就更加没有必要强迫让他念下去了。 正所谓,按着鸭子进不了食。 本人不努力,再强迫也没有用。 胡咬金正式辍学之后,天天在家里奋笔疾书。 写累了,就骑着他那辆专用的凤凰牌载重单车,到杨风的‘芝麻开门皮鞋店’里来玩一会。 后来,他干脆买了一个泡沫箱子,然后摆放在杨风的皮鞋店前面。 然后一边写小说,一边卖冰棒。 …… 一转眼,又是一个月过去了。 一年一度的‘双抢’马上就要来临了。 对于种植水稻的老百姓来说,这是一年之中最忙最累的时刻。 也是最喜悦最激动的时刻。 因为,忙忙碌碌几个月,就是为了这几天。 这就好比工薪阶层一样,辛辛苦苦累一个月,就是为了发工资的这一天。 农民们也是一样,从制种、到摘秧、然后再到犁田、耙田、然后再到扯秧、摘田、到打农药、除草、置化肥等等,就是为了丰收的这几天。 只不过,工薪阶层上班的时候虽然累,但领工资的时候却一点也不累,反而很轻松。 而农民伯伯们则在丰收的时候,更累,更幸苦。 要知道,‘双抢’可不是闹着玩的。 短短十几天的功夫,不但要把早稻收割完,还要赶紧摘晚稻秧。 这一茬一茬的接着来,不累得你喘不过气来才怪。 …… 杨风家里种了好几亩稻田,因此,‘双抢’的时候,肯定要回下山村帮忙,帮着父母一起搞双抢。 而姐姐杨琴自然也要跟着一起回家,帮父母一起忙双抢的工作。 至于小卓玛这个小家伙,自然也跟着杨风姐弟俩一起回下山村。 三个人都回下山村了,那么,‘芝麻开门皮鞋店’就暂时歇业几天。 等双抢忙完了之后,再重新开门做生意…… 第101章;西施美女和宝姐姐驾到(求订阅) 说来也巧。 杨风和姐姐以及小卓玛回到下山村之后,家里来了一对打扮很洋气的年轻男女。 不是城市人的那种时尚。 而是乡巴佬的那种时髦。 女的穿着一身淡红色的格子超短裙,戴着一副太阳镜,脚上是一双恨天高。 这个女的长得又矮又丑,但有点面熟。 仔细一看,嘿,这不就是姐姐的那个好闺蜜刘冒牌么。 没错,就是那个外号‘西施美女’的川妹子。 另外这个男的,杨风就不认识了。 不过,杨风总觉得这个男的怪怪的。 这个男的二十岁左右,和姐姐她们的年纪差不多。 不过,看上去就像个娘们一样,不但长得细皮嫩肉,而且穿的衣服裤子都很女性化。 只见他穿着一件花花绿绿的花边衬衣,下面是一条紧身牛仔裤,脚上穿着一双黑色的坛子圆头皮鞋,手指十分修长。 最让人受不了的是,说话嗲里嗲气,就像台弯那个姓林的女星一样。 不,说话比姓林的那个女星还要嗲几分。 令杨风颇感诧异的是,姐姐这个非常保守的女孩子,和这个男的关系很亲密,就像是闺蜜一样。 刚见面,就像是久别重逢的闺蜜,三人很快就打成了一片。 这种场面,别说是杨风,就连小卓玛在一旁都起了鸡皮疙瘩。 “咦,小姨和那个男的关系怎么这么亲密啊?” “咦,她们还手拉手。” 小卓玛在一旁不停的皱着眉头,苦着脸蛋,表情很夸张。 嘴里也不停的嘀咕着。 嘀咕了一会儿之后,这个小家伙悄悄跑到杨风身边来,然后问杨风;“老舅,您说那个穿花衬衣的,到底是男的还是女的呀?” “是个男的。” “可他说话怎么就像个娘娘一样,而且,小姨怎么和他关系那么好呀?还有那个姐姐,和他的关系也那么好,就像闺蜜一样?” “我也搞不懂。”杨风摇了摇头。 因为他从小到大,还从来没有见姐姐跟哪个男的这么亲热过。 刚开始,杨风还以为这个男的是西施美女的男朋友,可观察了一会儿之后,杨风发现,他根本就不像是西施美女的男朋友,倒更像是关系很要好的闺蜜。 问题是,男女有别啊。 …… 杨风的姐姐杨琴和西施美女以及这个说话嗲里嗲气的年轻男子寒暄了一阵之后,她开始互相帮大家做介绍。 “这是我弟弟,杨风。” “这是我小外甥女,小卓玛。” “这是我好闺蜜,刘冒牌小姐,人称人见人爱花见花开的西施美女。” “这是我好闺蜜,李宝桥哥哥,不过,我们平时都喊他宝姐姐。” 互相介绍完之后,杨琴对西施美女和宝姐姐说;“二位好姐妹,你们来得正及时,我们家正好马上要搞双抢,缺少帮手,你们就正好赶来了,真的是太谢谢你们二位好姐妹了,这几天,就得也幸苦二位姐妹了。” “没问题,没问题,咱们三姐妹,有福同享,有难同当。”宝姐姐就像个娘们似的忸怩着身子,而且,他在说话的时候,还不时的甩着兰花指,就像是古代宫廷里面的那些老太监似的。 “卧槽。” 杨风和小卓玛纷纷瞪大眼睛,然后面面相觑。 “老舅,您过来。”小卓玛悄悄对杨风说。 “过来干什么?”杨风轻声回答。 “我有话要跟您说。” 接着,这个小家伙把杨风拉到屋子外面,然后问杨风;“老舅,您说那个宝姐姐,是不是个人、妖啊?” 小家伙怕杨风不明白人、妖是什么意思,又赶紧对杨风解释;“在东南亚有一个国家,那里有很多男孩子,从小就被当做女孩子培训,而且,他们还会每天吃一种雌性激素的药物,所以,变得就像个女孩子一样,不但白白净净,连喉结都不会再有,而且说话的声音也像我们女孩子一样,又尖又细。” “你见过这些人、妖?”杨风有点吃惊。 虽然他总觉得小卓玛的身份很不简单,很有来头,可这小家伙才六岁,居然能够将人、妖的释义表达得如此清晰如此完整。 “对。”小卓玛脱口而出。 脱口而出之后,这个小家伙又赶紧改口。 “不不,我没有亲眼见过,我只是在电视和报纸里面见过,呵呵。” “哦。”杨风佯装什么都不知道。 接着,杨风对小卓玛道;“这个宝姐姐可能是个人、妖,也有可能不是人、妖,不过你小姨和他是好朋友,应该很清楚他到底是不是人、妖,所以,问一下你小姨,就马上清楚了。” “没错。”小卓玛点头;“我待会找机会去问一下小姨,看一看这个宝姐姐究竟是不是人、妖,要不然,我怎么总感觉他怪怪的。” …… 这天中午,杨风的母亲杀了一只鸭,然后又将杨风买回来的五花肉放里面一起炒着。 这种自家豢养的鸭,可不像杨风后世在粤省那些菜市场或者超市里卖的鸭,这种自家豢养的土鸭,不仅非常香非常甜,而且肉也非常紧,营养价值也很高。 炒的时候,在里面放些五花肉,放些干豆角,放些生姜和辣椒,吃起来绝对是一道美味。 不像杨风后世在粤省的时候,菜市场和超市里面卖的那种鸭肉,全部都是用饲料喂大的,全部都打了激素,因此,虽然又大又肥,但口感远远比不上自家喂养的这种土鸭。 为了迎接西施美女和宝姐姐以及‘双抢’的到来,杨风的母亲做了满满一桌子的好菜。 其中有;五花肉炒鸭肉、蛋饺子煮粉条、茄子炒肉、长豆角炒肉、青椒炒河鱼、油煎水豆腐、等等。 每一份菜都是足足两大碗,份量非常足。 除了这满满一桌子的好菜之后,杨风的母亲还烧了一锅甜酒。 在吃饭的时候,大家是其乐融融,有说有笑。 吃完饭之后,杨风的姐姐和西施美女她们帮着收拾桌子上的碗筷。 而杨风则跟着父亲一起到楼上去搬打谷机,还有割稻子用的镰刀之类的工具。 搬打谷机可不是一门轻松的活,尤其是打谷机的那个大轮子,又重,又不好搬。 杨风心疼父亲,因此,他动用了体内的一点真气,一个人将打谷机的大轮子从楼上扛了下来。 然后,他又让父亲抬后面,他太前面重的那一头,将打谷机的身子从楼上搬了下来…… 第102章;宝姐姐,不要(求订阅) 从楼上将所有大大小小的工具都找下来之后,一年一度的‘双抢’工作,就正式开始了。 …… 双抢的第一步工作,是将稻田里的稻禾割断。 割断之后,一小捆一下捆的放在地上摆好。 将稻禾割断摆好了之后,接着,便有两个人,一边踩打谷机一边将稻禾上面的稻谷打下来。 而其他的人则负责递送那些割断之后摆放在地上的一小捆一小捆的稻禾。 当打谷机里面的稻子积累到了一定的数量之后,便专门有一个人负责将这些谷子用撮箕从打谷机里面撮出来,倒在箩筐里面。 然后再挑回家。 再在地上摊开,对着太阳猛晒。 谷子晒干之后,然后再用风吹车吹干净,然后放在仓里面。 将稻田里的稻子收割完之后,再赶紧放水犁田、耙田。 然后又扯秧、栽秧。 将所有田里的秧都栽完了之后,一年一度的‘双抢’工作,才算正式结束。 不仅如此,而且,必须要在短时间内完成。 否则一旦超过时间的话,便会影响到晚稻的产量。 因此,在南方的农村中,双抢是最忙的,也是最累的。 毫不夸张的说,一场‘双抢’下来过来,直接有人累得被送去医院。 …… 锄禾日当午,汗滴禾下土。谁知盘中餐,粒粒皆辛苦。 这首诗写得是一点也不夸张,一点也不过份。 杨风是个从小在农村中长大的人,作为一个真实年龄四十出头的大老爷们,农村里的这些疾苦,他是了如指掌。 正因为如此,他后来才非常刻苦,非常努力,在羊城一边打工,一边攒钱到白云学院学习皮鞋设计,然后后来又在羊城开鞋厂,这所有的一切努力,就是为了摆脱农民的命运,也让自己的子孙彻底摆脱农民的命运。 烈日当空,空气中仿佛都能听见噼噼啪啪的声音。 虽然一年一度的双抢工作才刚开始,但在农村中,已经到处是热火朝天的场面了。 只见在下山村后面一带的田野中,到处有忙碌的身影和声音。 杨风家里一共有三亩多田,加上父母承包别人的那一亩,一共四亩多田。 如果在往常年,这可不是一个小任务啊。 别小看才四亩多田,可在双抢的时候,绝对能累得你够呛。 可今年不同了,人多力量大。 今年多了西施美女和宝姐姐,并且,小卓玛也非要闹着去田里干活,这个小家伙干重活不行,但割禾以及递禾这种工作,还是没有问题的。 因此,今年搞双抢就有了七个人。 这么多人,自然是轻松多了。 杨风的父母决定先收割牌上的那丘田。 因为现在是下午了,而那一丘田最小,离家也最近,所以,杨风的父母决定先从这一丘田开始。 这一丘田才只有三分,还不到一亩的三分之一。 因此,这一行七人的双抢大军,一下子就割完了。 割完之后,杨风和父亲将打谷机搬到田里。 然后,杨风和父亲一边踩打谷机一边打谷子。 其他人则负责将割断在地上的那些一小捆一小捆的稻禾、递给他们父子俩。 在递这些稻禾的时候,小卓玛是跑得最勤的一个。 别看这小家伙年纪小,可干活却非常认真,也非常细心,连一根稻穗也舍不得浪费。 一旦发现有一根稻穗掉在地上,赶紧捡起来,然后小心翼翼的将上面的谷子勒到打谷机里面去。 由于人多,再加上才区区三分田,因此,才刚到黄昏的时候,就已经搞定了。 搞定之后,杨风负责将谷子挑回家。 父亲和母亲则清理打谷机。 其他人则在杨琴的带领下,浩浩荡荡的回家。 回到家里之后,杨琴将家里的大西瓜切开,然后和西施美女、宝娘娘、以及小卓玛她们一起吃西瓜。 而杨风则赶紧挑着水桶,去井里挑水。 要知道,这么多人,洗脸洗澡需要很多的井水。 他总不能还等父母从农田里忙完回来之后再让父母挑水吧。 …… 这天晚上,为了款待大家,杨风的母亲又做了满满一桌子的好菜。 当然,这些菜都是杨风姐弟俩从陈家桥镇上买回来的。 吃完饭之后,大家看电视的看电视,聊天的聊天。 在晚上的时候,燕子和曹细妹她们也来杨风家玩了。 燕子的命很好,父母都是老师,因此,双抢再苦再累,也和她一丁点关系也没有。 曹细妹的命也很好,城市姑娘,父母都是吃朝廷饭的,从小到大就不要干什么苦活脏活。 令杨风傻眼的是,燕子和曹细妹来了之后,很快就和宝姐姐打成了一片,好像根本不在意男女有别似的。 当然,到了晚上睡觉之后,还有更让杨风傻眼的事情发生。 …… 这天晚上,杨风的姐姐和西施美女以及小卓玛睡一张床,而杨风和宝姐姐睡一张床。 杨风本来以为,这个宝姐姐虽然像个娘们,可毕竟是个大老爷们,因此睡一张床也没事。 可没想到,到了半夜的时候,他突然感觉有双手在自己身上乱摸。 杨风当时还以为是在做梦,睁开眼睛之后,居然是这个宝姐姐在色眯眯的摸自己。 “卧槽。” 杨风惊得差点从床上跳了起来。 然后赶紧跑了出去。 跑出去之后,他终于明白,姐姐这么保守的女孩子,为什么会和宝姐姐关系这么好了。 为什么姐姐和西施美女以及宝姐姐三人情同姐妹了。 为什么就连燕子和曹细妹,也喜欢和宝姐姐这个大老爷们一块玩。 原来,这个宝姐姐是传说中的同——性——恋。 想到这里,杨风惊出了一身冷汗。 更令他起鸡皮疙瘩的是,这个宝姐姐居然从房间里出来了。 然后,他就像个十分温柔的妻子似的,问杨风;“你怎么还不回去睡呀?这大晚上的,一个人在外面,别着凉了呀,亲弟弟,来,姐姐抱抱你……” “别过来,你别过来。”杨风吓得赶紧阻止宝姐姐,要他别过来。 …… 这天晚上,对于杨风来说,注定是一个不眠之夜。 为了避免被宝姐姐x骚扰,杨风这天晚上是一整晚都没有回自己的房间睡觉。 还好,他可以进入那个神秘的空间。 他可以在这个神秘的空间里面舒畅的呼吸菩提树苗上面那些树叶里面散发出来的气息…… 第103章;超级娘炮宝姐姐(求订阅) 第二天,又是个大晴天。 这天大清早,杨风的姐姐早早地起床了,然后将杨风喊起来,去稻田里割禾。 是这样的,现在是六七月份,天气很热,太阳很晒,能晒得你出油。 但早上不一样,早上很凉快。 因此,在湘西这一带,每年双抢的时候,家家户户都会大清早的去农田里干活。 这样,人就不要那么受罪,到了上午的时候,也可以提前下班。 不过,杨风的姐姐只喊了杨风。 至于西施美女和宝姐姐,人家都是客,怎么好意思喊人家这么早起来去干活。 而杨风的父母,姐姐就更不会喊了。 杨风的姐姐是个很孝顺的女儿,巴不得什么活都揽在自己身上,不让父母干,自然,她肯定不会大清早的把父母喊起来,然后去农田割稻子。 不过,也不用杨风的姐姐喊他们的父母,因为,杨风的姐姐起床没多久,父母也起床了。 然后,简单的洗漱了一下,就戴着各种收割的农具,往稻田里赶去。 今天,杨风的父母决定收割‘六亩大丘’的那丘田。 那一丘田有一亩半,是一丘大田。 由于周围四面都围着小土丘,而中间正好是六亩,因此,下山村的村民将这里称之为‘六亩大丘’。 杨风洗漱完毕后,带着镰刀,用瓶子打了一壶冷开水,然后挑着一担畚箕去农田里。 搞双抢的时候,需要很多农具。 除了打谷机和箩筐以及镰刀之外,还要畚箕、撮箕这些。 因为,谷子在打谷机里面打完之后,还有很多稻禾碎屑。 而这些稻禾碎屑里面,也会有很多遗留的稻谷。 所以,这些没有清理干净的稻禾碎屑,通常会用畚箕装起来,再从田里挑回家,慢慢整理里面遗留的那些稻谷。 别看这些稻禾碎屑不怎么起来,可家里如果有几亩田的话,不管是早稻还是晚稻,一场收割下来,几十斤的稻谷随随便便能清理得出来。 杨风挑着畚箕,跟姐姐一起准备往‘六亩大丘’赶去的时候,小卓玛这家伙突然在床上哭了起来。 姐姐很心疼,赶紧放下手里的镰刀,然后跑去房间,把小卓玛抱起来。 小卓玛在哭个不停,嘴里不停的喊‘妈妈,妈妈’。 不过,这个小家伙虽然在哭个不停,嘴里虽然不停的在喊‘妈妈’,可是她依然在睡梦中的状态。 也就是说,这个小家伙可能在做噩梦。 她的哭和喊,都是跟梦里面的剧情相配合的。 杨风的姐姐虽然只有二十岁,可哄小孩子非常有细心。 在姐姐的轻哄下,小卓玛又迷迷糊糊的深睡了。 而在此时此刻,跟姐姐和小卓玛睡一张床的西施美女还没有醒来。 她睡得很香。 还打着小呼噜。 而跟杨风睡一张床的宝姐姐则醒来了。 不过,还是没有完全清醒。 只见这个‘公公’穿着拖鞋,一边打着哈歇,一边半睡半醒的往后面的小院子里走去。 他应该是想去上厕所。 不过,这位昨晚骚扰得杨风不敢到床上去睡的宝姐姐可能是走错了方向。 去后面的小院应该是往后面走。 他可好,居然迷迷糊糊的往堂屋的大门口走。 走到大门口外面之后,才缓缓的清醒过来。 “厕所呢?”他自言自语的道着。 然后用手朝嘴巴哈歇了几下,接着,回到正确路线,往后面小院落的厕所走去。 看到宝姐姐的时候,杨风心里立马哆嗦了一下。 然后他赶紧避开。 虽然大家都是男同胞,都是带把的。 可昨晚那事,总令杨风心里说一种不出的尴尬。 被男人x骚扰啊。 杨风有史以来,还是破天荒的遇到头一回。 想一想都头皮发酥。 不过,这个宝姐姐没当回事似的。 或者说,好像对昨晚那事情完全忘记了似的,提着裤头,继续往厕所里走去。 出来之后,他惊讶的看着杨风姐弟俩。 “我的好姐姐,你们这么早就农田里干活了。”宝姐姐吃惊的看着杨风姐弟俩,然后问杨琴。 “是啊。”杨琴笑道。 然后她对宝姐姐道;“宝姐姐,没关系,你再睡一会儿吧。” “我不,我不~”宝姐姐就像个娘们似的扭着他的细腰。 然后他对杨风的姐姐道;“我的亲姐姐,你怎么不早点喊我起床呢?还有西施姐姐,也把她喊起来,然后咱们三姐妹一起去田里割稻禾。” “呵呵,那怎么好意思呢,咱们在粤省工厂里面时,虽然都是闺蜜,是姐妹,可你们到了我家来了,就都是客,我怎么好意思让你们客人一起这么早就去农田里干活呢。”杨风的姐姐笑道。 “那有什么不好意思呀,你分明就是不拿咱们当姐妹。”宝姐姐嗲声道,而且在说话的时候,还像个女人似的跺了几下脚,看得杨风头皮一阵发麻。 尤其是一想到昨晚被这位娘炮x骚扰的情景,他就浑身都冒起了鸡皮疙瘩。 不过令杨风吃惊的是,这位宝姐姐好像什么事情都没有发生似的,看着杨风,非常平常,搞得杨风的姐姐以为什么事都没有。 但这反而令杨风心里更发麻了。 他发誓,从今天晚上起,再也不和这个超级娘炮睡一张床了。 哪怕是睡大街,也不敢和宝姐姐一起睡了。 如果是个真正的美女,杨风心里自然是巴不得。 可问题是,这位宝姐姐,是位大老爷们啊。 大老爷们好这一口,杨风虽然是个重生者,虽然重生之前他活了几十岁,可这种homosexuality,他却是破天荒的头一回遇到。 …… “琴姐姐,你等小妹一下,一下下就好了。”宝姐姐扭扭捏捏的对杨风的姐姐道。 然后,他一溜烟的跑到房间里,将衣服穿好。 接着再一溜烟的进行洗漱。 那动作快得就好像是电影里面的特效似的。 洗漱完毕后,他又跑到杨风的姐姐的房间里,将西施美女摇醒来,然后对西施美女说;“记得做早饭呀。” 然后他再疾步走到杨风的姐姐面前,嗲声对杨风的姐姐道;“好了,琴姐姐,咱们出发吧。” 咦。 看着这个比后世那个鹿含和吴签凡还要娘炮得过份的宝姐姐,杨风是不停的摇头。 由于是看到宝姐姐抛给自己的媚眼时,杨风就恨不得赶紧找个地方躲藏起来。 第104章;人多力量大(求订阅) 在农村里面,到田地里干农活,早上确实很凉爽,不像上午和下午那么热、那么晒。 杨风和父母、姐姐杨琴以及宝姐姐一行五个人,一个早上,就将‘六亩大丘’的那一亩半田里的稻禾全部割完。 割完之后,杨风的母亲回家做早饭。 而杨风则和父亲一起去抬打谷机。 这样,等吃了早饭来之后,就只管打谷子了。 这天早上,杨风的母亲做了四道菜,分别是;煎水豆腐、苦瓜炒肉、煮南瓜、鸡蛋炒黄瓜。 毕竟,早上不像中午和晚上,不是正餐,所以饭菜也就没有那么丰盛,其实这也是在农村,如果是在城市里面的话,早上随便买几个包子或者馒头,就解决了。 杨风和父亲将打谷机抬到‘六亩大丘’再回到杨家院子里的时候,母亲已经快将早上的饭菜做好了。 这个时候,小卓玛和西施美女都已经起床了。 小卓玛拿着扫把和畚斗在扫地。 西施美女在敷面膜。 虽然是几块钱一张的廉价面膜,但西施美女每天都要敷一张。 吃早饭的时候,燕子和曹细妹来了。 燕子问杨风,要不要人手帮忙?要的话,她和曹细妹来帮着递禾。 杨风自然是巴不得,搞双抢这种活,人手是越多越好,多多益善。 不过,杨风的母亲不让她俩来帮忙。 杨风的母亲担心这两个丫头会被恶劣的太阳晒黑,同时也担心四叔和四婶不高兴。(杨风的四爷爷和四奶奶) 要知道,燕子是他俩老人家的手心宝,这个宝贝孙女吃一点苦,他俩老人家都会心疼老半天。 而且,杨风的母亲也担心曹细妹的舅舅会不高兴。 曹细妹的舅舅是下山村的村官,他只有三个儿子,没有女儿,因此,将曹细妹这个外甥女看得非常重,就像自己的亲闺女一样重。 不过,杨风的母亲虽然不同意,但燕子和曹细妹坚持要来帮忙。 这样一来,杨风的母亲也没办法了。 杨风是求之不得。 不过他心里很清楚,燕子和曹细妹这两个丫头来帮忙,其实就是来凑热闹,图个乐子,真要她们干活,干不了多少的。 吃完饭之后,大家歇息了一会儿,便戴着斗笠,浩浩荡荡的往‘六亩大丘’出发了。 在出发之前,小卓玛用一个空瓶子,装半瓶水,里面放了很多盐。 杨风问这个小家伙,这是什么东西?带这个东西去田里干什么? 小卓玛说,这是她发明的化学武器,她要拿这个东西去田里屠杀蚂蟥。 田里的蚂蟥太讨厌了,捏不死,也摔不死,所以,只有用这种化学武器把它们给泡死。 说也奇怪,蚂蟥这种软体动物,很多人都有点忌惮,软软的,黏黏的,尤其头部的那个吸盘,让人心里发毛,别说是小孩子和女人,就是杨风这种大男人,也不喜欢跟它们有任何的接触。 可小卓玛却一点也不害怕蚂蟥,反而,这个小家伙很喜欢玩弄它们。 就像昨天下午,在牌上的那丘小田双抢的时候,有蚂蟥吸在她腿上,她将蚂蟥拔掉之后,居然要先将蚂蟥揉捏一阵,将人家肚子里的东西全部揉捏出来,之后才扔掉。 小家伙还说,以后她长大了,要专门买一个金鱼缸,拿来养蚂蟥,无聊的时候,就捏蚂蟥玩,反正这些吸血虫也不是什么好东西,不知道吸了多少人和动物的血,虐待一下它们,老天爷也不会惩罚她的。 杨风当时认为这个小家伙是说好玩的。 现在看来,这个小家伙长大之后,还真会有这种可能性。 …… 由于杨风这支双抢队伍的规模比较大,加上燕子和曹细妹以及小卓玛一起一共有九个人,因此这一路人,比较引人注目。 要知道,双抢的时候,各个农民伯伯家里的人手都比较紧张,一家最多也就五六个人而已。 可杨风家去田里的却有九个,就像一支小游鸡队一样,所以,很多村民都很羡慕。 人多力量大。 搞双抢,人越多越好。 …… 到了‘六亩大丘’的时候,大家二话不说,立刻开战。 就像昨天下午一样,杨风和他父亲依然是这支双抢大军的主力,他俩负责一边踩打谷机一边打稻禾。 因为,踩打谷机是最幸苦的,也是最忙的。 不但要费力气,还要不停的握着稻禾放轮子上打。 而其他人就轻松多了,除了杨风的母亲负责清理打谷机桶里面的谷子和碎屑之外,其他的六个人全部递禾。 也就是说,三个递禾的负责一个踩打谷机的。 这样,哪怕是再慢,也忙得过来。 不过,大家都没有偷懒,递禾的时候,一个比一个快,就好像是在比赛似的。 这样,就把杨风和他父亲两个踩打谷机打谷子的给累坏了。 这一捆稻禾上面的谷子还没有打干净,另外一捆稻禾就已经递到面前来了。 特别是小卓玛这个小家伙,虽然拿了‘化学武器’来杀蚂蟥,可到了田里之后,又不杀了,她和宝姐姐以及西施美女负责递杨风这边的稻禾。 这个小家伙,别看只有六岁,可递稻禾的时候,比西施美女和宝姐姐的动作还要快。 将这一捆稻禾递到杨风手里之后,再赶紧嘻嘻哈哈的跑去抱下一捆稻禾。 然后,趁杨风和他父亲拖打谷机的那七八分钟的功夫,她才赶紧在田里抓蚂蟥。 然后,将这些倒霉的蚂蟥一条一条的往装满了盐水的瓶子里面使劲塞。 嘴里一边狠狠的说;去死吧,吸血鬼,去死吧,可恶的吸血鬼。 …… 由于人多,因此,‘六亩大丘’的这一亩半田,才短短一个上午的功夫就收尾了。 按照这种进度,杨风家的双抢工作,最多七八天就可以搞定。 人多就是好啊。 干活又快,又不累。 不像那些人少的,一个双抢下来,不但要十几天才能搞得完,而且人也已经累得精疲力尽了。 为了好好招待大家,这天中午,杨风的母亲又杀了一只鸭子。 然后,在村里的李屠夫那里买了三斤五花肉。 但杨风觉得不够,双抢这么幸苦,一定要像过年一样,不但要管质,还要管量。 于是,杨风又跑到村里的李屠夫那里,一口气买了三斤五花肉,还有两斤猪肝和两斤猪大肠。 除此之外,杨风还在村里的小卖部买了几瓶饮料和啤酒。 另外,在回来的路上,又在那些家里有鱼塘的村民家里,买了一条十七八斤重的大草鱼。 …… 这天中午,杨风家里就像过年一样,热热闹闹。 桌子上面也丰盛无比,啤酒鸭、爆炒猪大肠、爆炒猪肝、红烧大草鱼、等等一应俱全。 这些菜都是杨风亲自做的。 不对,确切的说,都是杨风亲自炒的。 至于洗菜和切菜,则有好几个人帮忙了。 其中有燕子、小卓玛、杨琴、曹细妹、以及宝姐姐…… 第105章;村官李国庆(求订阅) 这个宝姐姐好像是看上杨风了似的,总是喜欢盯着杨风看。 就比如,杨风在田里踩打谷机的时候,他是第一个站队杨风这边的。 杨风在厨房里下厨的时候,他也是第一个跑来帮杨风洗菜和切菜。 而且,动作比小卓玛还要快。 只是,他是一个大老爷们,跟杨风有着同样的生理结构。 正所谓;异性相吸、同性相斥。 试想,一个大男人,整天盯着另外一个大男人含情脉脉、抛媚眼,这个大男人心里会是什么滋味? 可想而知。 因此,杨风心里的这种心情,现在是特别的别扭,特别的不适。 偏偏小卓玛这个小家伙也时不时的蹦出来一句;“宝姐姐,我老舅帅不帅?” 或者是;“宝姐姐,我老舅长得有没有男人味?” 而小卓玛在问的时候,宝姐姐总是一边风含情水含笑的凝视着杨风一边嗲声的说“很帅”或者是“很有男人味,我好喜欢”。 这样一来,搞得杨风的头皮更是发麻。 切菜的时候也差点切到了手。 虽然他的‘芝麻开门皮鞋店’里需要带徒弟。 但是他发誓,等过几天,也就是等双抢忙完了之后,一定马上让姐姐把这个超级大娘炮送走。 从哪来就回哪去。 当然,他也不会亏待这位超级大娘炮,双抢的这些日子,他会算工钱给宝姐姐的。 而且不会少算,只会多算。 其实,到现在,杨风对姐姐越来越看不懂了。 重生以前不知道,可现在重生后,他发现姐姐有点陌生。 完全不像他重生前的那个姐姐。 倒也不是说姐姐身上有什么问题。 而是姐姐的交友观,令杨风大跌眼镜。 像她的这两个好闺蜜,西施美女是个奇葩。 而这个宝姐姐更是个奇葩。 比如西施美女,其实长得又矮又丑,但她总以为自己很美丽,并且还很喜欢打扮,发型也搞得很时髦。 至于这位宝姐姐,就更不用说了,明明是个大老爷们,却跟个女人似的,不但说话嗲里嗲气,而且表情和动作和女人都无异。 更甚的是,他居然喜欢对自己这样的大男人动手动脚。 真是变太啊。 杨风可不想收这样的徒弟。 否则,他的‘芝麻开门皮鞋店’,肯定每天会搞得鸡飞狗跳,不得安宁。 …… 随着饭菜都做好了,大家也开始上桌,然后享受这顿丰盛的午餐。 当大家落座的时候,宝姐姐又挨着杨风身边的那个位置坐了下来。 搞得杨风的头皮又麻了起来,他想换一个座位,可换也不是,不换也不是。 见杨风这局促的样子,燕子和曹细妹都偷偷发笑。 才在稻田里干了一个上午,燕子和曹细妹这两个丫头的脸上都晒红了。 杨风心里很过意不去。 这两丫头,可都是金枝玉叶啊。 燕子的老爸老妈都是老师。 曹细妹的老爸老妈都是城里的铁饭碗。 虽然现在寄在老舅家里,可她的老舅是下山村的村官,舅妈则是凤凰乡中学的老师。 家庭条件可都是顶呱呱的。 平时根本就不需要干什么重活。 因此,这俩丫头上午跟着杨风递了一个上午的稻禾之后,脸上都被毒辣的太阳晒得通红。 再这么下去的话,过几天,脸上就会被晒脱皮,然后变成黑色。 因此,杨风决定,不让这两丫头下午再去受罪了。 她俩如果真想帮忙,就在家里照料一下谷子。 反正收割了几百斤谷子了,家里也需要一个人照料。 种过稻子的朋友应该都知道,稻子收割完之后,要经过太阳晒,晒干之后,再用土制的吹风机将晒干的稻谷里面的碎屑吹干净,然后才可以入仓。 所以,不管是搞双抢,还是收割晚稻,家里都必须要有一个人招呼。 因为,在晒谷子的时候,要赶那些来吃谷子的鸡鸭和鸟类,还要用耙子反复的耙,至少半个小时要耙一次,这样,太阳才能晒得均匀。 所以,杨风觉得,如果燕子和曹细妹想帮自己家帮忙搞双抢的话,就让这俩丫头在家里照看谷子。 至于小卓玛这个小家伙,也让她老老实实在家里呆着。 别一起去田里受罪了。 不过,当杨风刚将这个想法说出来之后,立马遭到了燕子和小卓玛的反驳。 “我不同意。”燕子大声说。 “我也不同意。”小卓玛也跟着大声说。 “你为什么不同意?”燕子感到奇怪的看着小卓玛。 小卓玛睁大眼睛,想了想,回答;“因为你不同意,所以我也不同意呀。” 不过,接着,这小家伙又说;“因为老舅总喜欢歧视我们小屁孩,所以,我要用事实证明,小屁孩干活,也不比大人差。” 说完之后,小家伙骄傲的挺起小胸膛,用小手在她的小胸膛上拍了拍。 “切,小屁孩。” 燕子又疼又喜爱的朝小卓玛的小脸蛋上捏了一把。 然后,她准备将自己的理由告诉杨风。 其实燕子和曹细妹帮杨风一起搞双抢,是有一个很重要的秘密的。 也就是说,她俩并不是吃饱了撑着没事,没罪找罪受。 不是的,是有一个很重要的秘密。 除了这个很重要的秘密之外,燕子和曹细妹从来没有干过这种活,觉得搞双抢很好玩。 当然,这俩丫头也是真心想帮杨风分担一下双抢的幸苦。 不过,最重要的还是那个秘密。 否则,她俩最多也就是受个半天一天的苦,就不会再干了。 …… 就在燕子想对堂哥杨风说自己和曹细妹为什么想帮着搞双抢时,杨风忽然感觉有一股无形的压迫感在向自己家压来。 然后,曹细妹的舅舅和她的大表哥,忽然出现在杨风的家里。 曹细妹的舅舅是下山村的村官,小名李瓜,大名李国庆,四十多岁,长得肥头大耳,一脸福相。 由于这位村官大人能说会道,据说还会几手功夫,因此,虽然只有一兄弟,可在下山村颇有威信。 还有一个传言,也大大神化了这位村官大人。 据说,他会一门很神秘的秘术。 这门秘术是;只要对着自己的裤袋拍三下,对方身上的钱,就到他的裤袋里去了。 反正村民们也不知道是真是假,但在小小的下山村,是被传得神乎其神。 所以,曹细妹的舅舅一辈子都可以不用干活,就能吃好喝好。 当然,作为一个重生者,杨风是不会相信这样的鬼话。 世界上哪里有这么牛逼的秘术,用手朝自己的裤袋拍三下,对方的钱财就自动的到自己裤袋里来了。 你以为是变戏法啊。 变戏法也没这么神通好不好。 因为变戏法,还需要用障眼法来迷惑观众。 所以,这纯粹就是屁话来的。 至于曹细妹的舅舅为什么一辈子都不用干活,就天天大鱼大肉?而且就在他当村官以前就是这样的幸福生活了? 那是因为,曹细妹的舅妈是凤凰乡中学的老师。 人家的工资每个月还有几百块呢…… 第106章;抢水打架(求订阅) 当曹细妹的舅舅突然出现在杨风家里的时候,杨风的父母立刻感受到了一股巨大的压力。 这种巨大的压力,来自多个方面。 既有这位村官大人身上所散发出来的那种官威,也有他多年以来在下山村一直被神化的个人威严。 村官大人穿着一件白色的短袖衬衣和一条淡红色的的确良直筒裤,脚上是一双有扣子的凉鞋。 只见他进来杨风家里后,先是背着手,鼓着眼珠子,朝大家环视一圈。 那种俯瞰众生的气势,就好像是古代的某位大领到睥睨着匍匐在地上的一群普通老百姓似的。 当他的目光环顾到杨风身上时,多停留了几秒钟。 然后,他才最后将目光落到自己的宝贝外甥女曹细妹的身上。 “细妹,你在这里干什么?咱们自己家里难道没饭吃吗?” “舅舅,我……” 曹细妹好像很怕她舅舅似的,怯怯的看着舅舅,欲言又止。 就在这时,坐在她身边的燕子替她说;“李伯伯,不好意思,今天上午,我带着细妹帮我风哥哥家递了一上午稻禾,除此之外,我们哪里也没有去,所以,李伯伯,请您放心,细妹不会有事的。” 燕子呵呵地对李村官笑道,由于她经常跟曹细妹一块玩,因此,在这位村官大人面前,也没那么拘泥。 果然,燕子这么一说,李村官没有再吭声了。 不过,他虽然没有吭声,但却板着脸上的横肉,冷冷的看着燕子。 朝燕子冷冷看了七八秒钟后,他硬声对曹细妹说;“跟舅舅回来。” 然后,他朝自己的儿子使了个眼神。 他儿子立马走到曹细妹身旁,说;“细妹,跟我们回家,咱们家今天中午吃团鱼,野生的团鱼,好吃得很。” “大表哥,我?” “走吧,细妹。” 接着,村官的大儿子拉着曹细妹的胳膊,往外面走去。 杨风本来想说几句,可话到嘴边,他又不敢说了。 倒也不是说他害怕李村官的官威。 不是的。 他忌惮的是这位李村官是曹细妹的舅舅的这个身份。 因为这个尸位素餐的村官大人是曹细妹的舅舅,杨风才会忌惮。 如果这位大贪官不是这个身份的话,估计杨风早就怼起来了。 一个村官,没有经过任何允许,私自闯入村民家里甩脸色,甩给谁看啊? 当你是谁啊。 如果是在重生前的这个年纪,杨风心里会有点害怕这个肥头大耳的村官大人。 可作为一个真实年龄四十出头的重生者,重生前又是在羊城有着一定影响的皮鞋设计师和小鞋厂的老板,而且还在沿海那座一线城市混了几年社会,杨风什么样的妖魔鬼怪没有见识过。 因此,你小小的一个村官,算个毛线啊。 倒也不是说,杨风不尊重挡的干部。 而是这位村官大人,实在不值得令他尊敬。 既不管事,又贪得无厌。 这样的村官,简直就是挡的害群之马。 因此,杨风不是不尊重挡的干部,而是不尊重这个人。 因此,要不是看在曹细妹的面子上,杨风刚才就已经对这位肥头大耳油光满面的村官大人发飙了。 …… 在村官大人的命令下和他大儿子的拉扯中,曹细妹不得不离开。 曹细妹离开之后,刚才还其乐融融的画面,就好像被泼了一盆冷水似的,气氛一下变得压抑了起来。 好一会儿,杨风的母亲才对西施美女和宝姐姐她们笑道;“吃,大家尽管吃,别客气,喜欢吃什么就尽管吃,把这里当成自己的家。” 在杨风的母亲的劝说下,大家纷纷拿起筷子,然后美美的享用这顿佳肴。 就连小卓玛也吃得比平时快了很多。 这个小家伙应该的肚子饿了,只见她握着一个油光光的大鸭腿,一边扒饭,一边大口扯鸭腿上面的肉。 由于嘴里塞得满满的,因此,这个小家伙的小嘴周围全是油腻。 吃完了中午饭之后,大家歇息了两三个小时。 然后,到了半下午的时候,也就是等太阳没那么恶毒的时候,才去田里割禾。 …… 双抢虽然很累,很幸苦,很忙,可田里的事情是有限的。 就好像爬山一样,哪怕那座山的山峰海拔再高,但始终也是有限的。 因此,多爬一步,距离终点就少了一步。 而搞双抢也是一样,虽然很累很忙,可田里的活是有限的。 多忙一天,田里的稻禾就多收割了一亩以上。 杨风家里总共才四亩多水稻田,所以,忙了三四天之后,田里所有的早稻都收割完了。 早稻收割完之后,接下来的工作就是将稻草全部扎起来。 一把一把的扎起来后,放在田埂上。 接着,等干了之后再挑回家。 可千万别小看这种干稻草,在农村里面,作用非常大。 一;可以用来做牛料。 这种干稻草拌米糠煮熟了之后,是牛魔王的美味来的。 而且在冬天,外面的青草都被冰雪覆盖了之后,那么,这些干稻草便可以成为牛魔王的主粮。 二;这种干稻草可以用来垫牛栏和猪栏。 然后,等猪牛们拉的屎尿跟这些垫在栏里的稻草拌在一起发酵后,又可以成为有机肥料。 可千万别小看这种肥料,农田里可是大量的需要。 因为,这种肥料是有机肥料。 比起那些化肥和复合肥之类的,这种有机肥料要好得多。 它们不但可以肥稻子和各种蔬菜,还可以肥沃土地。 不像化肥和复合肥,它们本身是完全没有什么营养,纯粹就是靠吸取土地里面的营养来滋补稻子或者蔬菜。 这样一来,农田里面如果每年光扔这种化肥和复合肥、而不扔牛粪和猪粪之类的有机肥的话,那么,过几年之后,土地就会变得越来越贫瘠,就会渐渐的盐碱化、沙化。 因此,这种稻草也是很好的有机肥料的原料。 三;这种干稻草除了可以当牛魔王的粮食和有机肥料以及猪栏和牛栏里面的垫材之外,还可以当燃料。 像这个年代,经济远远没有杨风重生前那么发达。 因此,农村里面很少有电磁炉和液化气煤气之类的燃料。 无数老百姓家里,不管是煮饭还是炒菜,都是烧木柴和干草之类的。 因此,这种晒干了之后的稻草,除了以上的那种巨大用途之外,还可以用来做燃料,煮饭、炒菜。 所以,在农村里面,这种打了谷子之后的稻草,对于农民伯伯来说,其实是非常有作用的。 总而言之,稻禾身上的每一个部分,都是农民伯伯们眼里的宝。 …… 闲话少叙,言归正传。 将稻草扎完再拉到田埂上之后,接下来,就要为双抢的下一部分‘栽禾’做准备工作了。 而在栽禾之前,必须要犁田、耙田。 否则,硬梆梆的,怎么栽? 所以,在栽禾之前,必须将田犁好耙好,接下来才能栽。 而犁田耙田之前,必须要先将田里灌适量的水,才能犁,才能耙。 而每年的双抢这个季节,大部分的农田,都是干的。 除了像‘六亩大丘’这样的湿田之外,大部分的农田都必须要灌水。 而老天爷不会偏偏在这几天下雨吧。 因此,每年的这个时候,水库里面都会放水出来。 这样一来,就产生了扯皮的根源。 因为,各家各户都要水来灌自家的田。 你也要,我也要,因此,每年为了抢水,都会发生大量的吵架。 甚至是发生械斗,然后打架打死人的这些现象。 像杨风村里,就发生过这种情况。 一年,两户村民家,为了抢水,结果大动干戈。 最后,一个村民的脑袋被锄头砸得稀巴烂。 当然,凶手也没有逃脱法律的制裁,被巡捕叔叔喂了花生米。 所以说,每年双抢的时候,不但很忙、很累,而且还要抢水灌田。 对于农民伯伯来说,真的是‘谁知盘中餐、粒粒皆辛苦’,一点也没错啊…… 第107章;母亲和姐姐被伟二哈欺负了(求订阅) 杨风家一共种了四亩多田的水稻。 可这四亩多田之中,就只有‘六亩大丘’那一丘田是湿田,其它的全部都是干田。 而即便是‘六亩大丘’这种湿田,也必须得灌一些水进去,这样才能够犁,才能够耙。 更甚的是,杨风家的田,离水渠都不是很近。 所以,每一年,到了双抢的时候,杨风家里不但要忙着收割稻禾打谷子,还要为了灌水的事情操很大的心。 并且,由于杨风的父母都是性格温和的人,不喜与人吵架,所以,这样一来,就免不了被人家霸占水源,因而每年双抢的时候因为灌水进田而比别人操更多的心,付出更多的精力。 杨风从小耳濡目染,自己的父母在村里是如何被人欺负的。 就像双抢的时候灌水入田,明明是自己父母守到的水,可人家趁父母不注意,就赶紧偷水,这样的情况,发生在父母身上忍气吞声,如果发生在其他的村民身上,谁敢做出这种行为。 这还不算,有时候,有的村民还明目张胆的来抢父母的水源。 虽然父母在愤怒到极点的时候也会反抗,但到最后,还不是照样不了了之。 所以,杨风作为一个真实年龄四十出头的重生者,他今年是绝不会允许这样的情况发生。 如果谁敢这么做,他绝对会让这个傻吊吃不了兜子走。 …… 扎稻草比割禾和打谷子快很多,一亩田的稻草,大家一个早上就搞定了。 将田里所有的稻草都扎好了之后,杨风让西施美女和宝姐姐好好休息两天。 然后,母亲和姐姐负责守水。 因为守水这种活很轻松,姐姐和母亲都是女人,这么轻松的活,自然是让姐姐和母亲干。 他和父亲则在这几天要将这四亩多田全部犁完,再耙完。 犁田和耙田,这是比较幸苦的活,尤其对于杨风这样的生手来说,一个上午下来,会累得趴下。 南方农村的人都知道,这个年代,没有什么农业机械化,犁田和耙田都是人和牛操作的。 像铁犁和铁耙,全部都需要人来掌握,牛魔王在前面背犁或者背耙跑,人在后面掌握犁和耙,还要掌握牛魔王的方向。 这样一来,如果是杨风这样的生手的话,根本就control不住。 不但会感到非常的吃力,非常累,而且犁(或者耙)得速度也非常慢,可能一个上午过去了,还搞不定半亩田。 可如果是个熟手的话,就完全不同了,会容易很多,犁田和耙田的时候,不但轻松,而且速度也快。 像杨风的父亲这样的老农民,犁田和耙田就不是很幸苦,因为他会使用巧力气,知道如何驾驭牛魔王的方向和往前走的速度。 因此,今年这几亩田,又是杨风的父亲犁和耙。 杨风则接手母亲往年干的活,拿着锄头,将父亲那些没有犁好或者耙好的地方勾平。 除此之外,一丘田犁完了和耙完了之后,他帮父亲将铁犁和铁耙背到另外一丘田里。 这样的重活,杨风不忍心让父亲干。 …… 这天上午,杨风和父亲又赶着牛魔王,背着铁犁,去田里犁田了。 姐姐和母亲一人拿着一把锄头,去田里灌水。 小卓玛也跟着一起去了。 这小家伙前两天和西施美女以及宝姐姐一起,负责在家里扒翻扒谷子,以及驱赶晒谷场上那些企图来吃谷子的鸡鸭。 但今天是个阴天,谷子不敢拿出来晒。 因此,这个小家伙今天吃了早饭之后,便陪着杨风的母亲和姐姐一起去守水库里下来的水。 在刚到九点钟的时候,小卓玛突然慌慌张张的跑来。 然后,她气喘呼呼的对杨风说;“不好啦,不好啦,老舅,您赶快去一趟,有个大坏蛋要打外婆和小姨,他不是吓唬外婆和小姨,是真的动手打。” “我草,谁这么大胆,活腻了是不是。”杨风赶紧放下手里的活计。 然后跟着小卓玛往姐姐和母亲守水的那一丘田跑去。 跑去之后一看,只见母亲正和一个村民在争吵。 姐姐则在一边护着母亲。 这个村民叫伟二哈,三十多岁,长得矮墩墩的,平时为人比较霸道,和一把手的关系很不错。 只见他扬着锄头,大声呵斥杨风的母亲和姐姐。 而他手里的那把锄头也时不时的举起来,好像要砸杨风的母亲和姐姐似的。 毋宁质疑,肯定是为了抢水的事情在争吵。 因为,每年的双抢,都会有许多村民为了抢水的事情而争吵。 像往年,有的时候,村民们为了抢水,打架打死人的情况都有。 还有两个村或者两个家族因为抢水而发生大规模的械斗。 就连乡衙门的官差们来,都镇压不住场面。 …… 见母亲和姐姐被伟二哈大骂,而且还拿着锄头威胁,做着要用锄头砸母亲和姐姐的动作,杨风心里立刻火冒三丈。 这还得了,欺负母亲和姐姐到这个份上,是真当老子是空气了是不是。 就这样,杨风赶紧冲了过去,然后一把夺过伟二哈手里的锄头,再指着这傻吊的鼻子,厉声喝道;“你他马的想干什么?你敢动我妈和姐姐的一根手指头,我要你死得很难看。” 伟二哈和一把手那个阴险歹毒的小人一样,也是个欺软怕硬之人,只不过,平时为人没有一把手那么卑鄙而已。 他见杨风一下从天而降,顿时怯了一下。 但一见对方是杨风这个自己眼里的傻小子时,气焰顿时又嚣张了。 “傻小子,欠打了!~”伟二哈的声音飙得很高。 他将声音飙得这么高,可不是像一把手那样虚张声势。 而是在他眼里,杨风就是一傻小子。 也就是说,他认为自己吃定了杨风。 “你才欠打了!~”杨风愤怒的指着伟二哈的鼻子。 要不是因为是同村人,杨风会毫不犹豫的甩他一巴掌。 接着,杨风将母亲和姐姐紧紧护着。 他一边问母亲和姐姐;“妈,姐,究竟是怎么回事?是不是这个伟二哈来抢自己家的水?” 令杨风意外的是,母亲和姐姐居然异口同声的回答;“不是。” “那是怎么回事?” 杨风感到很意外的看着母亲和姐姐,然后又看着眼前这个双目似乎要冒火了的伟二哈。 他还以为是这个伟二哈明目张胆的抢自家的水源,所以才发生了这种争吵。 可没想到,竟然不是这么回事。 既然不是这个伟二哈从母亲和姐姐手里抢自己家的水源,那又是因为什么而大吵? 杨风赶紧问母亲和姐姐。 很快,母亲和姐姐告诉杨风是怎么回事。 只是,当杨风弄清楚缘由之后,感到匪夷所思…… 第108章;又是一把手的丑婆娘背后害人啊(求订阅) 原来,事情是这么回事;杨风家的田和伟二哈的田在一块,但杨风家的田在水渠的上游,伟二哈的田在水渠的下游。 朋友们肯定认为,杨风家里的田应该要先灌水,因为杨风家的田是在水渠的上游,伟二哈的田是在水渠的下游。 不是这样的。 是谁先守到了水,就先灌盖谁家的田。 这个伟二哈是个狠人,为了自家的田早点灌到水,他昨晚守了一个通宵。 可就在今天早上,他刚回家吃早饭,水就被堵死了。 而恰好杨风家的这丘田的田坝口又是挖开的,他辛辛苦苦守了一个通宵的水,哗啦啦的往杨风家的田里灌。 这么一来,这个伟二哈自然是非常的生气。 他一口咬定,是杨风的母亲或者姐姐故意堵他家田里的水,然后引进自家的田里灌溉。 问题是,杨风的母亲和姐姐压根就没干过这事。 于是,双方就吵了起来。 吵着吵着,一向在村里比较强势的伟二哈,就要动手打人。 说真的,刚才杨风如果晚来一步,这个伟二哈还真动手打他的母亲和姐姐了。 弄明白整个事情的来龙去脉之后,杨风这才发现是一场误会。 于是,他又问母亲和姐姐;“妈,姐,您们到底有没有将伟二……哥的水,往咱们家的田里放?” “没有。” 杨风的母亲和姐姐赶紧回道。 “我们怎么会干这种缺德的事情?” “我们压根就不知道是谁将水往自家田里放的。” 杨风的母亲和姐姐继续解释。 杨风很了解母亲和姐姐的为人,因此,听母亲和姐姐这么一听,他更加的敢肯定,这水不是母亲和姐姐往自己家的田里放的。 可不是母亲和姐姐放的,又是谁放的呢? 如果真是其他人干的,那么,事情就不简单了。 作为一个真实年龄四十出头的重生者,杨风用脚指头也能想的到,这分明就是有人在栽赃陷害,是故意在挑拨杨风家和伟二哈家发生矛盾。 想到这里,杨风迅速的在脑海中搜索相关的信息。 就在杨风寻思着是谁在故意挑祸生事的时候,这个伟二哈又很生气的指着杨风的母亲和姐姐,嘴里大声道;“不是你们干的,还是谁干的,难道这水会自己堵自己挖不成。” “不是我们干的。” “不是我们,我对天发誓。” 杨风的母亲和姐姐纷纷解释。 可这个伟二哈始终都不肯相信,此事与杨风家无关。 因为事情很明显,自己辛辛苦苦守了一整夜的水,哗啦啦的流往杨风家的田里。 虽然杨风家的田的田坝口早已经被他赶紧堵死了,可看着已经流进去的水,他心里是非常的难受。 杨风其实也理解这个二哈的心情。 换成是自己,心里也会不好受。 试想,自己辛辛苦苦守了一整夜的水,灌溉到别人的田里,心里能爽吗。 可问题在于,杨风的母亲和姐姐没有干过这缺德的事情,没有故意将伟二哈辛辛苦苦守了一整夜的水往自己田里灌溉,更没有故意堵死伟二哈家的田坝口。 但这个二哈很偏执,就揪住杨风的母亲和姐姐不放,就一口咬定是杨风的母亲和姐姐干的。 于是,双方争着争着,又要大动干戈了。 在这种情况下,杨风肯定也不会忍让这个二哈。 虽然这个二哈的心情,他能理解,但凭什么自己的母亲和姐姐就要成为他的出气筒呢。 所以,杨风严厉的警告伟二哈,别乱来,否则别怪他不客气。 然后,杨风问母亲和姐姐;“妈,姐,您们去水渠上游赶水的时候,有没有看见什么人在这里出现?” “有,有很多。” “有哪些人,告诉我。” 杨风的母亲回忆了一下,然后对杨风说;“有张三嫂,戴二娘,六叔,胡猫头,龙凡,老鱼公,还有剑飞妹子,还有?记得还有丑女人也在这里出现过……” “丑女人?妈,您说丑女人也在这里出现过?”杨风激动的问母亲。 与此同时,心里也有了七八分的把握。 因为,这个丑女人不是别人,正是一把手的那个丑婆娘,因为长得很丑,所以,在下山村,她的外号便叫‘丑女人’,全村的人基本上都这样称呼她。 而杨风之所以将第一嫌疑目标对准这个丑女人,是因为这个丑女人和自己家之间的过节,以及这个丑女人平时的为人,像这种卑鄙缺德的事情,别人干不出来,但是她绝对干得出来。 除了以上原因之外,还有一点,杨风也认为这起栽赃陷害的事情跟这个丑女人脱不了干系。 为什么? 因为,一把手家里根本就没有田在这附近。 而丑女人怎么会平白无故的出现在这一带。 所以,这也是个很大的疑点。 …… 伟二哈真的是个二哈,一口咬定是杨风的母亲和姐姐偷他辛辛苦苦赶来的水,因此,还在对得理不饶人的对杨风的姐姐和母亲发飙。 甚至,飙着飙着,他又想动手了。 杨风自然是不会允许这个二货对自己的母亲和姐姐动手,因此,和伟二哈互相推搡了起来。 伟二哈虽然年龄比杨风大了很多,可哪里是杨风的对手,因此,推搡了几个回合之后,他摔在了地上。 正好又摔在水渠里面,因此,搞得一身全是泥水。 这个伟二哈平时不怎么锻炼,虽然一身肉多,可多是些肥肉来的,属于虚胖。 因此,摔到水渠里之后,就像蛤蟆似的四脚朝天。 好不容易才翻身起来。 翻身起来后吗,这个二哈气急败坏的指着杨风;“你,你这个傻小子,敢动手打人,偷了我家的水,还敢动手打人,我今天不一刀捅了你,我就是狗娘养的。” “傻吊,是你在动手好不好,傻不拉几的,像条狗一样,一口咬定是我妈和我姐姐偷你家的水,你有什么证据吗,哦,看我家的田坝口开着,就认定是我妈和我姐姐挖的啊,我妈和我姐姐有这么奔吗,你以为和你一样没脑子啊……”杨风也很愤怒,怒视着这个比猪还蠢的二货。 “不是你家干的还是谁干的?难道是这些水会自己挖开你家的田坝口不成?” 这个二货的脑袋只有一根筋,反反复复的又是这句话。 反正,他认定了,这水就是杨风的母亲和姐姐偷的。 不过,由于刚才跟杨风的一番交战,他发现自己眼里多年的‘傻小子’原来没有传说中的那么好欺负,因此,气势比开始明显要弱了许多。 不再像开始那样嚣张跋扈了。 “我说得很清楚了,不是我妈和我姐干的,你要不相信,咱们打个赌,然后,我今天晚上,就把真凶揪出来,行不行?” 杨风一边说,一边没声好气的怒视着这个比傻柱还要愚蠢的傻猪——伟二哈~ 第109章;杨风扮冤魂,吓唬丑女人(求订阅) “打赌今晚抓住真凶?谁是真凶?” 伟二哈一副很质疑的表情看着杨风,活生生一个现成的扣扣表情包。 “别啰几八嗦了,你就说,敢不敢跟我打这个赌?”杨风乜斜着这个连小学都没有毕业的二货。 “敢。”伟二哈很兴奋的看着杨风,然后问;“怎么个赌法?” 杨风想了想,道;“如果今晚,我揪出幕后那个真正偷你田里的水的真凶,你就赔我两包红塔山烟,然后当着村官的面,给我妈和姐姐道歉。如果我今晚没有揪出这个真凶,那么,我就赔你两条红塔山烟,然后也当着村官的面,给你道歉。怎么样?” “好,一言为定。”伟二哈赶紧点头,忙道。 这可是天上掉下来的大馅饼啊。 有这样的大好事,这个二哈是巴不得。 为什么这个二哈会如此激动,如此高兴。 因为,在这个‘脑袋只有一根筋’的二哈看来,偷自家田里水的肯定是杨风的母亲和姐姐。 事实很明显,自己田坝口被堵死,而杨风家的田坝口却是挖开的,自己辛辛苦苦赶来水,往杨风家的田里流了那么多进去。 这件事情,不是杨风的母亲和姐姐干的,还会是谁干的? 除了以上这个原因令这个二哈很激动之外,另外,这个二哈也是个赌棍来的,在村里特别好赌,但赌运又很差,再加上又大脑不发达,而且也没有什么赌技,因此,每年辛辛苦苦找副业挣的那些钱,全部都在牌桌子上输得干干净净。 现在,摊上个这么稳赢不输的赌局,他自然是高兴得不得了,就像中了奖似的。 并且,自己赢了,可以赢两条红塔山烟,而就自己算输了,也只输两包红塔山烟。 这样的美事,到哪里去找啊。 于是,这个二货在心里连骂杨风十个傻比。 “傻比,傻比傻比傻比,大傻比大傻比大傻比大傻比大傻比……” 为了以防杨风反悔,这二哈赶紧跑回家里,找来一张纸和一支烂圆珠笔,然后要跟杨风白纸黑字的立字据。 跟杨风立了白纸黑字之后,这个二哈还是感到不放心。 于是,又从家里将红印找出来,然后要杨风在字据上面按手印。 当他和杨风双双按了手印之后,这个二哈心满意足的看着这个字据,小心翼翼的收藏好,然后嘴里又连骂杨风“傻比,傻比,傻比,傻比,大傻比,大傻比,大傻比……” …… 转眼间,这天晚上到了。 这天晚上,为了帮母亲和姐姐清洗冤屈,同时为了整一整伟二哈这个傻吊,杨风早早的就准备好了。 经过白天‘业余时间’的暗中调查,杨风完全敢肯定,害得母亲和姐姐被伟二哈骂的幕后黑手,不是别人,就是一把手的那个丑婆娘。 这个丑女人,为了挑生事端,趁伟二哈和杨风的母亲姐姐都不在的时候,赶紧将伟二哈的田坝口堵死,然后再将杨风家的田坝口挖开,让伟二哈辛辛苦苦赶来的水哗啦啦的往杨风家的那丘田里流,造成是杨风的母亲和姐姐挖的假象。 这个阴险卑鄙的丑女人,和她那个被炸鱼炸断手的一把手完全有得一拼。 还真是物以类聚人以群分,一点也没错。 就连两口子,都这么搭配。 一个比一个阴险。 一个比一个恶毒。 一个比一个卑鄙。 …… 确定‘陷害母亲和姐姐’的真正幕后黑手是一把手的这个丑婆娘之后,杨风便开始琢磨,如果让这个丑女人承认罪行。 当然,直接问是肯定不行的。 这个丑女人,哪怕再笨,也不会亲口承认是自己故意挖开杨风家的田坝口然后陷害杨风的母亲和姐姐。 所以,直接问是肯定不行。 但向巡捕叔叔报案也不行啊。 一件这么小的事情,人家巡捕叔叔会兴师动众么。 又不是什么伤人和杀人之类的大案。 所以,杨风思前虑后,决定剑走偏锋,用吓唬这一招,吓唬一把手的这个丑婆娘,然后让她自己亲口承认,是她故意陷害杨风的母亲和姐姐,故意将伟二哈那丘田的田坝口堵死,然后又将杨风家的那丘田的田坝口挖开,让伟二哈辛辛苦苦赶来的水流向杨风家的田里,从而引起伟二哈的愤怒,再借伟二哈这把刀,来杀杨风的母亲和姐姐,甚至杨风一家。 在这个丑女人看来,此计谋的成功率非常高。 因为她将现场布置得太完美了。 再加上她又知道伟二哈是脑袋只有一根筋的哈批,而且又喜欢动怒,动怒之后又控制不住手脚,所以这个丑女人笃定,自己此计谋会大获成功,接下来,就等着看好把戏行了。 而事情也确实如这个丑女人所料。 伟二哈发现自己的田坝口被堵死、而自己辛辛苦苦赶来的水往杨风家的田里流淌之后,第一个反应就是一下认定是杨风的母亲和姐姐干的。 然后便大发雷霆。 如果不是杨风来得及时,这个傻批一定会动手打杨风的母亲和姐姐。 只是,人算不如天算,就在最关键的时刻,杨风出现了,然后扼杀了丑女人的阴谋诡计。 …… 闲话少叙,言归正传。 杨风经过仔斟细酌之后,ps掉了几个计划。 最终,他决定用‘吓唬’这一招,让一把手的那个丑婆娘吐出真话,承认陷害杨风的母亲和姐姐的事情,就是她干的。 杨风为什么要用这一招呢。 是这样的,这个一把手的丑婆娘,不但阴险奸诈,而且特别喜欢兴风作浪。 她兴风作浪的最坚利器就是三寸不烂之舌,到处造谣、挑祸。 在她的祸害之下,下山村那些喝农药的、跟丈夫离婚的、或者是离家出走的,有很多都是她的‘功劳’。 虽然在现在,下山村的很多村民都以为这个丑女人胆大,不怕吓唬。(因为她家住在老坟山) 但作为一个从二十多年后重生过来的重生者,杨风知道,这个丑女人胆子并没有大家想象中的那么大。 尤其像她这种干尽了缺德事的人,当受到惊吓之后,心里也会发虚。 杨风记得,华夏奥运会期间,这个丑女人曾经在村里疯过一段时间。 而她那段时间的发疯,就是被吓出来的。 所以,杨风今晚决定用吓唬这一招,让这个丑女人说出真话。 接着,他则赶紧用录音机将音录下来。 然后再向伟二哈证明自己母亲和姐姐的清白,让这个傻比当着村官的面,给自己的母亲和姐姐道歉。 计划好了之后,杨风的下一步就是将计划实施了。 他先从西施美女那里将她的‘随身听’借来。(这个年代的‘随身听’也有录音功能) 然后,又找来一身红衣服,还找来一块红布,准备到时候,把自己打扮成灵异电影里面那些冤魂厉、鬼的样子。 所有的准备工作都完成了之后,杨风便带着这些东西,朝老坟山跑去。 …… 一把手的家在李家院子后面的老坟山。 这是一片荒芜的坟山。 也非常的凄凉。 由于这片坟山下面埋葬的都是半个世纪以前的死者,后来再也没有埋葬过新的死者,因此,在下山村这个地方,被称为‘老坟山’。 整个老坟山就住了一把手一家人在这里。 其实,一把手一家人住在老坟山,也是迫不得已。 以前特殊时期,这里属于下山村的其中一个仓库。 后来,改革开放之后,政策变了,这个仓库也跟着废弃了。 一把手娶了丑婆娘之后,由于家里兄弟多,没有地方住。 于是,在征得村官的同意下,他带着丑婆娘搬了进来。 不过,一把手从来不信邪,也从来不相信这种鬼神之说。 所以,他住在老坟山,从来不害怕。 每当村里有村民问他晚上害不害怕时,他总是说“要怕,也是鬼怕我”。 而在他的个人传染之下,他的那个丑婆娘和子女们,也都不害怕。 习以为常嘛。 住久了,就慢慢习惯了。 …… 从杨家院子到老坟山有一里多路。 插近路的话,就很近,不到半里。 不过插近路要穿过一片小树林,而且是小路,不好走,路旁到处是荆棘和草丛,如果是在冷天没事,在热天的话,就很容易踩到蛇。 所以,杨风选择了走光明大道。 反正一个晚上有这么长时间,吓唬一把手的丑婆娘,一个晚上有十几个小时,有的是机会。 反正为了还母亲和姐姐的清白,同时为了打击伟二哈,他准备今晚一个晚上不睡觉。 至于在哪里吓唬,杨风早已经想好了。 就在一把手的后门外面。 然后,等一把手的那个丑婆娘上茅厕之后,在那里吓唬。 要知道,一把手的茅厕在他的房子侧面。 如果他们家的人要出来上茅厕的话,必须要走后面出来。 所以,杨风将他今晚的‘战场’,选择在一把手的后门外面。 当然,他赶到这里来的时候,其实也不是很早了。 差不多是晚上十点多钟这个样子。 反正,他是在家里看了三集《新白娘子传奇》之后,才来的…… 第110章;丑女人的自言自语太雷人了(求订阅) 杨风的运气还不错,他等了半个小时不到,一把手的那个丑婆娘就从后门出来了。 这个丑女人应该是拉肚子,她从后门出来之后,赶紧急急忙忙的往茅厕跑去。 杨风没有急着吓唬这个丑女人,他等这个丑女人进了茅厕之后,再慢悠悠的换上红衣服,然后,走到茅厕旁边,再准备在这个丑女人的面前晃几圈,先把气氛搞出来,再慢慢吓唬。 一把手家的茅厕跟露天茅厕差不多,非常简陋,上面盖了一些干枯的茅草,周围用一张烂竹席围着,前面连个‘门’都没有,如果有人朝厕所上面那条路上过的话,那么,光溜溜的屁股踮子是一目了然。 而在下雨天更惨,这么简陋的茅厕,解手的时候,要一边淋雨一边屙粑粑,因为上面那些茅草根本就不起作用。 杨风自然不会‘欣赏’这个丑女人屙粑粑的样子,看着都恶心。 再说,虽然月光的光线很大,可这大晚上的,想看也看不清楚。 当然,就算看得清楚,杨风也不会看,他可没有这么重的口味。 于是,杨风将红衣服穿在身上之后,他准备先在茅厕周围晃几圈。 并且,他还选择在从后面通往茅厕的那个方向晃,这样,就断绝这个丑女人跑回屋子里的念头。 不过,就算她尖叫出来,杨风也不担心,因为一把手已经瘫痪了。(被飞板板的摩托车撞瘫痪的) 而她的大女儿在粤东打工,儿子沙泥鳅虽然在家里,但这个小人,害人比他老爸老妈还阴险还卑鄙,可到了真刀真枪的时候,胆子比老鼠还小,也只有在面对比他弱的和那些老实人面前,才一副穷凶恶极的模样。 所以,就算他的老妈受到了惊吓,也不敢出来帮忙。 说不定这个丑女人惊叫之后,他会赶紧用被子蒙着脑袋,然后不敢出声。 所以,丑女人的这个儿子,杨风也不担心待会会出来救援。 杨风唯一担心的是这个丑女人和一把手生的小女儿。 这个小女儿叫‘三妹子’,不但长相漂亮,而且心地善良,并且性格也比较勇敢果断,整个下山村的人都说,一把手和这个丑女人有个好小女儿,完全不像是这俩个狗男女生的。 所以,杨风决定先在茅厕周围晃几下,等这个丑女人吓得腿发软了之后,再问今天上午陷害自己母亲和姐姐的经过。 就这样,杨风换上红衣服之后,轻轻走到一把手家的后门通往茅厕的那条小路上,接着,扮成冤魂,吓唬这个丑女人。 这个丑女人平时干了不少缺德事情,村民有些妻离子散的,喝农药的,都是被她那张毒舌头害的。 村里人虽然不清楚,但作为一个重生者,杨风心里清清楚楚。 就像他的准干娘,跟准干爹吵架之后,一气之下喝了农药,然后在乡卫生院灌肠也没有抢救过来,最后仍然撒手人寰,其罪魁祸首,就是这个丑女人,怂恿杨风的准干爹,说他准干娘在村里跟某某男人眉来眼去,搞精神出轨。 这个丑女人,真是罪该万死啊。 杨风心里越想越愤怒。 越愤怒就越恨这个丑女人。 他决定,今晚一定要将这个丑女人好好吓个半死,才解心头之恨。 就这样,杨风朝茅厕慢慢逼近。 随着杨风离茅厕越来越近,他也渐渐听到茅厕里的动静。 这个一把手的丑婆娘确实在拉肚子,只听见粪缸里面噼里啪啦的。 然后,他开始听见这个丑女人在一边拉屎,一边自言自语的说。 “好舒服啊,真是好舒服啊。” 接着,又听见她自言自语的说;“这个该死的一把手,死又不死,要死了就好,我就好找野汉子,要么就早点嫁个帅哥。” 我草,杨风颇感意外。 这可是好罪证啊,于是,杨风赶紧将‘随声听’的录音功能打开,然后将这个丑女人的原话录下来。 不过,刚录了一下,这个丑女人忽然自言自语的说。 “那个伟二哈,真是傻,田坝口其实是被我堵死的,杨家院子那个利生哈批的田坝口其实是被我挖开的,可这个二哈认定了是利傻子的婆娘和女儿干的,真是傻到家了,只要是聪明一点的人都能想的到,不是她俩娘女干的……不过,也是我太聪明了,做得像天衣一样,连洞洞和缝都没有,哈哈哈……” ‘不打自招啊。’ 听到这个丑女人的这一段自言自语,杨风心里颇为激动。 幸好赶紧录下来了,不用再从她口里吓出来那么麻烦了。 太好了。 …… 这个丑女人白天不知道吃了什么东西,还在继续拉肚子。 而且,一边拉的时候,还时不时的放几个屁。 而且这个丑女人放的屁特别臭,要是杨风没有提前准备口罩的话,估计当场就会被臭晕过去。 丑女人还在自言自语。 接下来,更雷人的话出现了。 “嘻嘻,明华哥哥的家伙真是大啊,功夫又那么好,比一把手这个不中用的强多了,每次干的时候,都起码两三个小时,次次让我是又死又活的,要不是因为刘运华那个骚货,明华哥哥一定会跟我一辈子好下去的。” “这个刘骚货,跟我抢明华哥哥,我一定要想办法弄死她。” “我要挑祸,我要造谣,我要让这个寡妇像李道平的那个傻婆娘一样,气得喝农药,我要挑拨伟二哈那样的傻货去打死她,去杀了她这个骚货……” 我去。 听到这个丑女人的这些自言自语,杨风心里惊得宛如惊涛骇浪一样。 他万万没想到,这个丑女人居然跟村里的老光棍胡明华有女干情。 而且,小卖部的那个活寡妇(刘运华),也是这个老光棍的情人。 太雷人了。 杨风万万没想到,今晚居然会有这样的收获。 他万万没想到,这个丑女人会这么烧,居然给一把手戴绿帽子。 他万万没想到,这个丑女人居然是这种货色。 以前,他一直以为,这个丑女人只是阴险,只是卑鄙,只是舌头毒,只是舌头长,只是喜欢兴风作浪,可他从来没想到,这个丑女人会这么烧,居然背着一把手偷野汉子,背着一把手给他戴绿帽子。 更令杨风没想到的是,村民那个小卖部的活寡妇刘运华,居然也是这个老光棍的马子。 这个活寡妇口味真是重啊。 她怎么会跟这个老光棍搞在一起呢? 杨风真是想不通。 要知道,这个老光棍,不但邋遢,而且经常喜欢说那种不堪入耳的流氓话。 什么xxx、xxx之类的,简直从了他的口头禅。 最重要的是,这个老光棍长得也不帅,经常剃光头,跟港岛的那个经常演山级片的男星徐锦姜有几分相似。 难道真的是看上了他的那家伙大? 第111章;丑女人被活活吓死了(求订阅) 也不知道这个臭女人白天吃了什么有毒的食物,居然拉了将近半个小时,才提着裤头站起来。 至于这半个小时之中,自言自语了多少雷人的话,就不一一说出来了。 反正是不少。 许多雷人的话,连杨风这个重生者都是闻所未闻。 …… 丑女人提着裤子,准备从茅厕出来的时候,杨风也要正式开展他今晚的‘吓唬计划’了。 本来,杨风早就该吓唬了。 可谁知道,这个丑女人自言自语了这么多雷人的新闻出来。 因此,杨风今晚才大大的延宕了他今晚的‘吓唬计划’。 不过,虽然杨风将这个丑女人大料的爆料和上午陷害母亲和姐姐的罪证用‘随身听’录了下来,可他还是决定吓唬吓唬这个丑女人。 总不能让他空跑一趟吧。 而且,像这种坏到骨子里也烂到骨子里的女人,如果不惩罚一下的话,也实在太没有天理了。 于是,杨风悄悄站起来,然后,慢慢的在丑女人眼前晃一下。 也不知道这个丑女人是不是有近视眼。 杨风刚晃那几下的时候,她居然没有发现到。 直到杨风故意弄出动静说‘鬼啊、鬼啊’之后,她才发现,有一个红影在身边晃动。 “你你你是谁?~” 丑女人被突然冒出来的这个红衣鬼吓得直哆嗦,说话也结结巴巴的。 “我~是~石~珍~萍~”杨风故意装成女人的声音,抑扬顿挫。 至于他说的这个‘石珍萍’,不是别人,正是他的准干娘——也就是被这个丑女人害死的那个。 “啊啊啊,你你你是石石石珍萍?~” “没~错~” “啊!~” “你~为~什~么~要~害~我~” “我不是故意的,我不是故意的,饶了我吧,饶了我吧!~” 说着说着,这个丑女人还真的跪地求饶了。 我去。 杨风心里一阵恶心,然后继续吓唬;“快~说~,你~为~什~么~要~害~我?~” “我我?” “快~说~,否~则~我~马~上~掐~死~你~” 杨风一边尖声吓唬,一边伸出手,做着要掐这个丑女人的脖子的动作。 “我?我?~” 丑女人吓得瑟瑟发抖,身如筛糠。 忽然,她嘴里吐出白沫,然后身子一歪,就倒在地上,不省人事。 “我去,这么快就晕死了,胆子真小。” 杨风觉得意犹未尽。 他鄙夷的朝晕死在地上的丑女人瞄了两眼,然后准备打道回府。 不过,就在打道回府之前,杨风又朝这个丑女人身上踹了两脚。 这样,他才解气的离去。 …… 第二天,吃了早饭之后,杨风赶紧带着‘随身听’,往伟二哈家里赶去。 赶到伟二哈家里的时候,这个二货一家人正在吃早饭。 这个二货昨晚抓了很多田鸡,因此,今天早上吃的是田鸡肉。 杨风一进他屋,便兴高采烈的说;“证据来了,待会,你跟我到村官家里去,然后对我母亲和姐姐赔礼道歉。” 伟二哈正夹起一块田鸡腿往嘴里送,听杨风这么一说,忙问;“是什么证据?” “你很快就会知道了。” 接着,杨风将‘随身听’的声音打开。 很快,里面传来了一把手的丑婆娘的声音。 “这是谁?”伟二哈很吃惊的看着杨风。 杨风想了想,道;“是谁你先甭管,反正昨天,你家那丘田的田坝口不是我姐姐和我妈堵死的,你的水也不是我妈和我姐姐放的,所以,你要履行你的诺言,带村官家里,亲自向我妈和姐姐认错,道歉。” 杨风一边说,一边将他和这个伟二哈昨天立的字据拿出来,摆在伟二哈面前。 伟二哈一愣。 接着,他突然从杨风手里抢过这字据,然后一下撕毁。 “你?” 杨风没想到这个伟二哈有这么一招,顿时一愕。 “呵呵,丰伢子,不,丰哥……”伟二哈换成一副十分亲切的表情,对杨风呵呵笑道;“开个玩笑,何必当真,大家兄弟嘛,再说,我和你爸爸关系也不错,这点小事,就不要斤斤计较,是不是~” 接着,这个伟二哈对他的婆娘说;“帮丰哥准备一副碗筷,再将家里的那瓶药酒拿出来,我今天早上,要和丰哥好好喝一杯。” “哦,好~”伟二哈的婆娘正在给她儿子喂饭,听伟二哈这么说,赶紧起身,然后准备给杨风拿碗筷。 “不用了不用了。”杨风忙道。 其实,一直以来,他对这个伟二哈并没什么差感。 这个伟二哈虽然和一把手走的近,虽然智商低了一点,虽然平时有点蛮横,但心眼并不算坏。 因此,杨风对他并没什么差感。 而且,这个伟二哈也挺可怜的,娶的这个老婆,也是智障,生的儿子,也是智障,已经六七岁了,还不会自己吃饭,要老妈喂饭给他吃。 作为一个重生者,杨风还知道,伟二哈的这个儿子后来很惨,摔在池塘里,活活淹死了。 至于他的这个智障老婆,也挺可怜的。 因此,杨风也不想为难他们,不想要这个伟二哈怎么样。 只是,昨天上午,这个伟二哈对自己的母亲和姐姐过份了一点,而且一口咬定是自己的母亲和姐姐偷了他田里的水,他实在咽不下这口气,所以才会今天大早跑到伟二哈家里来。 既然伟二哈示弱了,那么,事情也就算了。 就这样,杨风跟伟二哈又说了几句田里放水的事情,然后离开了他的家,往杨家院子走去。 不过,当杨风走到村里的小卖部前面的时候,他突然听说,一把手的那个丑婆娘死了。 死的情景很吓人,双眼凸出,舌头从嘴里伸出,临死之前,仿佛看见了什么很吓人的东西。 杨风听到一把手的丑婆娘这个死讯时,心里当即一滞。 总该不会是昨晚被自己活活吓死的吧? 杨风心里这样暗忖着。 他朝周围看了看,然后想去老坟山,到一把手家里去看一下情况。 没想到,这个丑女人,害人的时候那么狠,胆子却这么小,这么被吓唬一下,居然就归西了。 眼下,杨风最担心的是,巡捕会不会找上门来找自己的麻烦。 一旦巡捕知道这个一把手的丑婆娘的死因跟自己有关的话,那么,可就完蛋了。 虽然不是故意杀人这么严重,但肯定也不会被轻判。 因为,自己是直接导致这个丑女人翘辫子的主要因素啊。 想到这里,杨风这个重生者,心里又有点害怕了。 不过,这个年代,巡捕的破案率很低。 而且,民不举,官不究。 只要一把手一家没有报案,巡捕也不会上心。 又不是什么大人物来的。 不过杨风心里始终还是有点忐忑不安…… 第112章;学做皮鞋要先学磨刀(求订阅) 杨风走到老坟山之后,只见一把手家里有很多人。 都是他们李家院子里的族人,起码有几十个。 这些李家的族人们在忙个不停。 有的在插丧旗,有的在摆桌凳,有的在将火药夯进三眼铳里面。 屋子里面有哭哭啼啼的声音。 杨风仔细一听,是一把手的儿子和女人在哭。 这也很正常,自己老妈死了,怎么会不伤心呢。 杨风又往前面走了几步,只见丑女人的棺木已经摆放在堂屋里了。 自作孽,不可活啊。 缺德事做多了,所以才会被活活吓死。 杨风暗忖着,如果是换成自己这样的正派人士,哪怕再有什么魑魅魍魉来吓唬自己,也不会被吓到。 为啥? 因为自己堂堂正正,根本就没有做过什么亏心事,更没像这个丑女人这样丧尽天良的去害别人。 所以,就算有什么冤魂厉鬼之类的,也吓唬不到他。 在杨风看来,不管是人还是鬼,都要讲道理。 对那种不讲道理的鬼,杨风也不害怕。 哦,我跟你无冤无仇的,你要来吓唬我,谁怕谁啊。 当然,作为一个真实年龄四十出头的重生者,杨风也不相信这个世界上有鬼这种东西存在。 虽然大千世界无奇不有。 可这种超自然的东西,杨风从来没有亲眼目睹过。 再说,真有这种东西存在,那这个世界岂不是早乱套了? 所以,杨风压根就不相信。 倒也不是说唯物主义观在作祟,而是实事求是,有就是有,没有就是没有。 杨风本来想到一把手的堂屋里去看一看,看一下躺在棺木里的丑女人被自己吓成了什么样。 可是,当他往前面走的时候,突然看见曹细妹的舅舅、也就是下山村的村官大人也在这里。 看到这个梦中女神的老舅时,杨风心里突然噔咯了一下。 然后,他赶紧扭过身子,打道回府。 …… 时间过的很快,几天又过去了。 经过这几天的幸苦,杨风家里的双抢终于忙完了。 可以这么说,华夏国的农民是很幸苦的。 而且,一年到头,又没有多少收入。 还不如在工厂里面做普工划算。 就像1995年这个年代,在工厂里面打工,一年好歹能挣两三千的纯利润。 可当农民的话,一年到头,能挣个一千多块就撑死南天门了。 并且,当农民又很累。 就不说双抢这十几天,在其它的时候,田里和菜地里也经常要忙这忙那。 比如,农田里隔一段时间,就要去除草。 菜地里也经常要浇水,要松土。 特别像红薯藤,长大了还要翻几次,否则藤上的茎就会长到泥土里面,然后大量吸收根部的营养,这样,地下的红薯根茎就无法长大。 更甚的是,这个年代,做农民不仅很累,又不挣钱,而且还要交农业税。 每年要上交几百斤粮食给朝廷。 直到几年后,那个温文尔雅的宰相大人上台后,才永远的废除了压在华夏农民身上有数千年的农业税。 双抢忙完之后,杨风和姐姐又要回‘芝麻开门皮鞋店’了。 这次,‘芝麻开门皮鞋店’里又增加了两名新成员。 那就是西施美女和宝姐姐。 至于如何安顿他俩,杨风心里早已经安排好了。 他想让西施美女学做鞋面,宝姐姐和自己学做鞋底。 毕竟,宝姐姐虽然很娘炮,可毕竟是个男儿身,而做鞋底需要一定的力气,比如拉鞋绑、贴底压锤这些工序,都需要发费力气才能搞得定,但做鞋面就不一样了,从画料到针车完成,都不要发费什么力气。 所以杨风决定让西施美女跟姐姐一起学做鞋面,而宝姐姐和自己学做鞋底。 不过,令杨风没有想到的是,当他在路上,将这个想法告诉西施美女和宝姐姐的时候,他俩居然都表示反对,都不同意。 西施美女不同意的原因是她想学做鞋底。 而宝姐姐不同意的原因则是他想学做鞋面。 还真是奇葩啊。 于是,就这样,在他俩的反对之下,杨风又重新将计划安排了一下。 他绝对换过来,让西施美女这个妹纸跟自己学做鞋底,而宝姐姐这个超级娘炮,跟姐姐学做鞋面。 然后,杨风将这个重新做的决定告诉西施美女和宝姐姐。 西施美女和宝姐姐听了之后,都高兴得不得了。 就像三岁小孩子似的对着杨风又笑又闹。 回到‘芝麻开门皮鞋店’之后,杨风将店里先收拾了一下。 这段日子,虽然杨风和姐姐他们每天都在下山村帮父母一起搞双抢,可每天晚上,杨风还是会回到店里来睡觉。 一是怕被宝姐姐姓骚扰。 二是怕店里被小偷光顾。 因此,这个‘芝麻开门皮鞋店’虽然关了一段时间的门,可由于杨风每天晚上都会回来睡,所以,店里依然有生气。 而不像那种许久没人住的旧宅一样,阴气沉沉。 由于刚搞完双抢,大家都很幸苦,因此,杨风姐弟俩决定,先好好休息一天,然后等到明天再正式开工。 令杨风姐弟两颇感意外的是,西施美女和宝姐姐不同意。 他俩说,时间是宝贵的,绝对不能浪费。 他俩的意思就是从今天起,马上开始学,不耽搁一分钟的时间。 没办法,这对闺蜜俩太勤奋了,杨风只好答应了他们的要求。 于是,杨风决定从今天开始,教他俩学做皮鞋。 杨风将工具桌子里面那些要磨的‘条刀’和‘撇刀’都找了出来,然后又将两把生锈了的剪刀也找了出来。 西施美女和宝姐姐见杨风找出来这么多刀具,面面相觑。 然后他俩问杨风;“师父,你找这么多刀出来干什么?” “要磨。”杨风道。 “磨刀?” “没错。” 接着,他对西施美女和宝姐姐说;“在学做皮鞋之前,要先学会磨刀,这是学做皮鞋的入门功,只有先学会磨刀了,才可以正式学做皮鞋。” “没问题。”西施美女一脸轻松的道;“磨刀太简单了,我现在就磨给你看。” 接着,这个川妹子也不管三七二十一,从杨风手里抢过一把‘条刀’,然后蹲在磨刀石前面,就一下一下的磨了起来。 而宝姐姐呢,也不肯落后,当西施美女从杨风手里夺过一把‘条刀’到磨刀石前面磨之后,他也从杨风手里夺过一把‘撇刀’,然后到另外一块磨刀石前面,一下一下的磨了起来。 这两个奇葩磨了一会儿之后,举起刀,看了看被自己磨得光溜溜的刀刃,然后问杨风;“师父,磨得怎么样?” 杨风摇头笑道;“不行。” “你连看都没看,怎么就知道不行?”西施美女和宝姐姐都很不服气。 “呵呵。”杨风笑了笑;“我不用看,就知道你俩磨得不行。” 第113章;好多竹鼠啊(求订阅) 接着,杨风从他俩手里将磨好的‘条刀’和‘撇刀’拿到了,随便用手试探了一下。 然后,他找两块小废皮,对西施美女和宝姐姐笑道;“你们试一试,用你们磨好的刀,来割一下这两些小废皮。” “好耶。” “ok。” 接着,西施美女和宝姐姐拿起他们刚磨好的刀具,割杨风递给他们的小废皮料。 刚开始挺锋利的,可是割了一下之后,便割不动了。 “感觉怎么样?”杨风问西施美女和宝姐姐。 “……” 西施美女和宝姐姐你看着我,我看着你,都不吭声。 “呵呵。”杨风淡然一笑,然后对西施美女和宝姐姐道;“二位哥哥姐姐,你们可不要小看磨刀这门技术,看起来很简单,其实里的学问大着。” “学做皮鞋,最先学的就是磨刀,这是入门功,必须要先将刀磨好了,才正式学做皮鞋,因为,做皮鞋这门技术,有很多地方都涉及到要用刀的地方,不管是学鞋面还是学做鞋底,都有很多地方要用到刀。” “比如鞋面方面,将皮料画好了之后,必须要用剪刀剪下来,这里就要用刀,铲皮的时候,也少不了刀,你总不能拿手来铲吧。” “至于鞋底技术方面,用刀的地方就更多了,铲纸丁要用刀,削纸丁要用刀,割下脚料要用刀,还有剪包头黄和衬跟,都要用刀,所以,做皮鞋这门技术,很多地方都涉及到要用刀。” “可是,刀一旦没有磨好,就会直接影响到做皮鞋的速度,正所谓磨刀不误砍柴功,做皮鞋也是一个道理,刀没有磨好的话,不但会影响做皮鞋时候的速度,而且还会直接影响到做出来的皮鞋的质量,因为,刀刃不够锋利,削出来的效果肯定就不会那么干净利落,这样,自然就会影响到一双皮鞋的整体美观,所以说,做皮鞋,磨刀这门功夫,是非常重要的……” 杨风口若悬河,说了一大堆,将西施美女和宝姐姐说得是一愣一愣的。 “……想不到,磨刀原来这门重要。”西施美女看着杨风手里的各种刀具,自言自语的道。 “好像说得是有点道理哟。”宝姐姐甩了甩手,嗲里嗲气的道。 “对,确实很重要,所以,每一个学做皮鞋的学徒,第一步就是要先学会磨刀,什么时候把刀磨好了,师父才会正式传授别的技术。”杨风认真的看着西施美女和宝姐姐。 接着,杨风指着手里的各种刀具,向宝姐姐和西施美女介绍,哪一种刀具是哪一种用途。 比如条刀该如何使用,该使用在哪些地方,撇刀又该如何使用,该使用在哪些地方,剪刀又该如何使用,该使用在哪些地方。 一一的介绍完各种刀具的功能和用途之后,杨风又指着两个磨刀石,告诉西施美女和宝姐姐,哪里是‘粗石’,哪里是‘细石’。 在磨刀的时候,‘粗石’和‘细石’分别有什么功能。 接着,杨风将手里的刀具都放下,然后只拿着一把条刀,走到粗磨刀石旁,蹲下来,先在粗磨刀石上面蘸些水,再一手握着刀柄,一手压着刀身,然后一下一下的磨了起来。 杨风重生前不但是个有着丰富经验的皮鞋设计师,还学过如何制作皮鞋,因此,磨刀对于他来说,简直是小菜一碟,不出一会儿,他便将这把条刀的刀刃磨锋利了。 磨锋利了之后,他先用手小心翼翼的试探一下,然后让西施美女和宝姐姐拿着他磨好的这把刀去歌废皮料。 结果,西施美女和宝姐姐在废皮料上面轻轻一割,便像割豆腐一样的割开了。 “我滴个老娘哟。”超级娘炮宝姐姐惊得瞠目结舌。 “怎么会这门锋利?”西施美女既惊愕又带着少许崇拜的看着杨风,由于她盯的时间有点久,起码有半分钟以上,因此,搞得杨风都有点不好意思了。 就在这时,小卓玛这个小家伙插话了。 “所以二位阿姨,你们都要认真学习,不要以为磨刀很简单喔,其实也是有技术含量的,想当年,我小卓玛整整学了三个小时,不,三十分钟,才会学磨刀的……” 小卓玛这个小家伙竖着三根手指头,恬不知耻的在西施美女和宝姐姐面前夸夸其谈。 “小妹妹,你也会磨刀?”宝姐姐嗲声地对小卓玛道。 “嗯嗯。”小卓玛连连点头。 接着,这个小家伙从桌子上拿起一把撇刀,走到磨刀石旁,然后有模有样的蹲下来。 “你们仔细看好,就是这门磨的……” 小家伙一副小大人的模样,很认真的教西施美女和宝姐姐。 而西施美女和宝姐姐居然还真的凑了过去。 然后还真的问小卓玛,该怎么磨怎么磨? 搞得杨风和姐姐杨琴在一边啼笑皆非。 …… 转眼半天过去了。 湘西的夏天,虽然太阳也很晒,可由于到处是丛山峻岭,因此,比起粤省那些地方要凉爽得多。 这天下午,杨风很认真的教西施美女和宝姐姐如何磨刀。 说句心里话,这二位的接受能力有点不大好,就连磨刀这门简单的技术,杨风都教了一遍又一遍。 要知道,虽然将刀磨得又锋利又耐用有点难度,可是磨刀的方式和动作并不是很难。 但西施美女和宝姐姐这一对闺蜜,杨风硬了教了一遍又一遍。 最后没办法,只好让小卓玛这小家伙来敷衍。 别看小卓玛这小家伙才只有六岁,而且杨风也从来没有正式的教过她如何磨刀。 可她就在旁边看,都比西施美女和宝姐姐磨得要好多了。 …… 就在这天下午,三点钟过后,杨风在拿着一只鞋楦准备打样版的时候,胡咬金和三德子忽然来了。 只见胡咬金手里提着一个沉甸甸的黑色薄膜袋子,这家伙满脸黝黑,好像是在哪里被晒成这样似的。 他一进‘芝麻开门皮鞋店’,就将手里的那个黑色薄膜袋子往桌子上一扔,然后嘴里对杨风喊道;“风大侠,送好口味给你来了。” 杨风没有先问是什么好口味,而是先看着胡咬金的脸,问;“大作家,你最近去哪里了?脸怎么变得这门黑了?” 胡咬金在凳子上一屁股塌下来,然后叹道;“唉,还不是被我那外公外婆给搞的。” “你在帮你外公外婆搞双抢?”杨风问,心里寻思着最近怎么难怪没有看到胡咬金,原来这家伙在帮他外公外婆忙双抢。 “是啊——这么大一把年龄,还种田?而且还种了几亩,我靠,这不是找罪受么。” “呵呵,胡大作家,这你就不要怨恨你外公外婆了,他们两老人家种了这门多田,还不是为了自食其力,不想给后人添麻烦……”杨风笑道。 “可累的是我和我爸呀。”胡咬金大大咧咧的道。 其实说起来,胡咬金的老爸真的挺孝顺,胡咬金的母亲私奔很多年了。 自从胡咬金的母亲跟野汉子私奔后,胡咬金的老爸不但没有怨恨妻子,也没有怨恨岳父岳母,并且还是像以前一样对他俩老人家很孝顺。 而且这么多年以来,他一直没有再娶老婆。 做男人做到这一步,真是当之无愧的舔狗之王了。 “……”杨风沉默。 沉默须臾后,他看着桌子上那个沉甸甸的黑色薄膜袋子,一边问胡咬金一边走过去看;“老胡,这里面是什么鸟东东?” “好口味啊。” “什么好口味?” “你抗抗不就知道了。”胡咬金土包子打洋屁。 “我靠,这么多老鼠?”杨风将袋口打开一看之后惊道。 但他很快便纠正过来;“这些都是竹鼠?” “没错,都是竹鼠,全是我从我外婆家后面的竹山上弄来的。”胡咬金告诉杨风。 接着,胡咬金又道;“怎么样?风大侠,敢不敢吃?” 第114章;三德子也来学做皮鞋(求订阅) “那有什么不敢的?”杨风高兴的道。 要知道,竹鼠这东西,在后世可是一道美食来的,像那些大酒店里面,竹鼠肉一百多块钱一斤,还是饲养的,像野生的竹鼠,就更不止这个价了。 不过,在现在,这种竹鼠还是无人问津,烂大街都没人要,因为人们喜欢将它们跟家里的老鼠联系在一起,所以也就没人吃这个东西。 因此,胡咬金见杨风说敢吃这玩意后表现得很惊讶,也就在情理之中了。 “你真敢?” “废话,这么极品的美食,你来多少我吃多少。” “???”胡咬金神色一滞,有点难以置信的样子。 接着,他赶紧站起身来,张开双臂,向杨风抱来;“风大侠,你可真是我老胡的好兄弟啊,我还以为你不敢吃呢。” “你放心胡大作家,绝对不会暴殄天物的。” “阿弥陀佛,善哉善哉。” 三德子在一旁赶紧双手合十。 “风大侠,跟你说个事情。”胡咬金对杨风道。 “什么事情?” “三德子不打算继续念书了。” “什么?三德子不想再念书了?那他想做什么?他还这么小,不念书,将来怎么办?” “他想和你学做皮鞋。” “???” “怎么?风大侠,咱们桔园三结义的好兄弟,难道连这个忙都不肯帮?” “不是不是。”杨风忙道。 “那你怎么吞吞吐吐的?”胡咬金用怀疑的目光打量着杨风;“我本来想教三德子写小说,跟我一起写武侠小说,可是他不会,所以,我就只好想到让他跟你学做皮鞋了。” “学做皮鞋没问题,我求之不得,可是,三德子才16岁,才初中毕业,这么点文化,将来怎么办?而且,他老爸老妈就他这么一个儿子,怎么现在就不送他继续念书了?” “唉,风大侠,你还不知道,三德子的老妈一个礼拜前在医院里检查,说是什么肝硬化,所以,他家哪里还有钱念书,治病都没钱,再说,三德子也不想念了,他是真的想跟你学做皮鞋,他说,做皮鞋这手艺好,天晴在阴处,下雨在干处,而且一辈子都不用像他老爸老妈那样天天跟黄土黑泥打交道,所以,他就想学做皮鞋。” “没问题。”杨风叹道。 其实对于杨风来说,现在夏天已经过了一半了,离冬天的淡季已经只有四五个月了,他也巴不得多带几个徒弟,这样,就省了一笔请师傅工的开支。 问题是,三德子和他是小学开始就关系很好的哥们,怎么忍心看着他才初中毕业就辍学了呢。 虽然在这个年代,初中毕业的文凭已经ok,可过十几年后,就什么都不是,只配在工厂的车间里面做普工,干最脏最苦最累的活,娶个老婆都成问题。 因此,从朋友这个立场来看,杨风是一百个一千个不希望三德子现在就不继续念书了。 只是杨风也没想到,三德子的母亲怎么突然肝硬化了? 还真是应了那句话,好人不长命,坏人千百年,祸福旦夕之间。 …… 既然三德子想跟着自己学做皮鞋,那么,现在杨风就有三个徒弟了。 分别是;西施美女、宝姐姐、以及三德子。 如果再加上姐姐,那么就有四个。 不过,以姐姐的技术,虽然现在还不能独当一面,但鞋面的功夫也比以前进步了很多,自己只要再好好教一下,冬天之前,绝对能够单打独斗。 现在,鞋面方面,是姐姐和宝姐姐。 那么,杨风就决定让三德子学做鞋底。 一是从‘芝麻开门皮鞋店’目前的人数来看,学做鞋面的够了。 二是三德子是个伢子,学做鞋底更合适。 于是,杨风对三德子说,让他学做鞋面。 三德子赶紧点头,满口答应。 这样一来,这个小小的‘芝麻开门皮鞋店’里面,现在学磨刀的就有三个了,分别是;西施美女、三德子、宝姐姐。 而小卓玛呢,则在他们后面有模有样的教如何磨刀。 这个小家伙虽然才只有六岁,可教得却很认真,很细心。 …… 大家在各司其职的时候,杨风则和胡咬金一起杀竹鼠。 当然,这些竹鼠都已经死翘翘了,根本就不要杀,只需要剥皮破肚就行了。 而且,这些竹鼠都是胡咬金今天抓的,因此,肉质还是比较新鲜。 看着这又鲜又肥的竹鼠肉,杨风差点吞起了口水。 唯一有点遗憾的是,现在是夏天,没有冬笋。 否则,这样的美味,和冬笋一起炖,然后在里面加些生姜以及干辣椒之类的配料,那口味简直就是爽歪歪啊。 所以,现在不是冬天,没有冬笋,不能将这又鲜又嫩的竹鼠肉和冬笋肉一起炖,也是一个小小的遗憾。 不过也没关系,没有冬笋也无妨,可以放那种新鲜的嫩姜,然后再多放一些新鲜的红椒,再放些老干妈之类的佐料,一起炖着,口味也绝对是一绝。 就在杨风和胡咬金一起处理竹鼠肉的时候,小卓玛也跑来了。 这个小家伙跑过来,特意向杨风汇报西施美女和宝姐姐以及三德子学磨刀的情况。 小家伙虽然才只有六岁,可汇报这些的时候,条理十分清晰,逻辑十分清楚。 胡咬金故意逗她;“小卓玛,你知道这是什么肉么?” “竹鼠肉呗。”小卓玛一眼就认出来了。 “厉害厉害。”胡咬金对小卓玛翘起大拇指。 然后他问小卓玛;“敢不敢吃这样的肉?” “切。”小卓玛漫不经心;“有什么不敢的,我们家经常吃。” 说完之后,这个小家伙仿佛又突然意识到什么不该说的似的,赶紧捂着小嘴巴。 然后屁颠屁颠的又跑过去教西施美女和宝姐姐以及三德子如何磨刀了。 …… 这天晚上,杨风亲自下厨,亲自到市场买各种配料和佐料。 虽然这个年代不像后世,菜的种类没有后世那么齐全,没有那么多反季菜。 可也有很多新鲜的,而且都是纯天然制作品。 杨风和胡咬金在市场买了很多新鲜的嫩姜和葱花以及朝天椒。 意外的是,他看见一个菜摊子上面有干笋卖,于是赶紧卖了半斤,准备在晚上和竹鼠一起慢慢炖。 不过,除了这些佐料之外,杨风还买了一斤鸡蛋和一些苦瓜之类的蔬菜。 因为,他担心姐姐和西施美女她们不吃竹鼠肉,所以,就准备多做一道菜,以防不备…… 第115章;宝姐姐被胡咬金一脚踢到床底下(求订阅) 这天晚上,‘芝麻开门皮鞋店’里面比以往的晚餐都要热闹。 要知道,今晚吃饭的人可不少,一共有7个。 分别是;杨风、杨琴、小卓玛、西施美女、宝姐姐、胡咬金、三德子。 虽然有7个,但吃竹鼠肉的只有三个,分别是;胡咬金、杨风、以及小卓玛。 其他的人都不喜欢吃竹鼠肉,因为她们认为这些竹鼠肉是老鼠肉。 这样,就会脑补池塘里面和草丛中那些臭气熏天的老鼠尸体。 而只要想起那些画面,就会作呕。 但杨风和胡咬金很喜欢吃,大快朵颐。 尤其小卓玛这小家伙,平时吃饭总是一小口一小口的往嘴里扒,可今晚吃了这竹鼠肉,就不是一小口一小口了,而是一块一块的往嘴里夹。 而且,这小家伙在一边吃的时候,还一边不停的点头,嘴里说话‘嗯,好吃,真是好吃’。 并且,这小家伙还不停的问杨琴‘小姨,您怎么不吃呀?很好吃的’。 …… 吃完晚饭之后,大家收拾碗筷的收拾碗筷,扫地的扫地,看电视的看电视。 由于‘芝麻开门皮鞋店’一下多了3个徒弟,因此,杨风决定再租一间房子,用来做宿舍。 租房子很方便,又不是粤省那种人口流量非常大的沿海地区。 就在杨风这家‘芝麻开门皮鞋店’的楼上就有房子租,一个大间,才七八十块钱一个月的房租。 杨风找到房东,很快在楼上租了一间房,然后姐姐杨琴和小卓玛以及西施美女她们几个女菩萨,都睡这里,以后,这就是她们睡的宿舍了。 至于杨风和三德子以及宝姐姐,则都睡在‘芝麻开门皮鞋店’里面。 后面的那个小房间,也就是之前小卓玛和姐姐杨琴睡的那个小房间,现在成了宝姐姐的宿舍。 杨风依然像以前一样,在店里面打个地铺,然后睡在店里面。 今晚胡咬金没有回下山村,因此,也和杨风他们一起睡。 今晚的电视里面在热播一部叫《天涯明月刀》的武打片。 杨风是个从二十多年后重生过来的重生者,重生之前,玄幻的和仙侠的各种小说和影视剧都看腻了,所以,对这世的武打片一点也不感冒。 可胡咬金他们就不一样了,看得是津津有味。 一直看到晚上十一点之后,等三集全部播放完之后,才意犹未尽的上床睡觉。 今晚他和宝姐姐睡一张床,睡里面那个小房间,杨风则和三德子在外面打地铺。 本来杨风安排三德子和宝姐姐一起睡里面那个小房间的,毕竟,他俩以后都要住在里面。 可三德子对宝姐姐这个超级大娘炮很有心理排斥的反应,死活也不肯和他一起睡。 而胡咬金则正好相反,不仅看电视的时候和宝姐姐的话很多,交流各种看法和意见,而且睡觉之前,主动请缨,说要和宝姐姐睡一张床。 就这样,今天晚上,杨风和三德子在外面打地铺。 而胡咬金则和宝姐姐睡里面那个小房间。 杨风对宝姐姐这个超级大娘炮的作风可是了解得一清二楚啊,在下山村帮父母一起搞双抢的时候,第一个晚上就和这个超级大娘炮睡一张床,结果还没有到半夜,就开始对他进行姓骚扰,动手动脚,搞得他赶紧到外面坐了一宿,一整晚都没有睡觉,从那天晚上之后,就再也不敢跟宝姐姐一起睡了。 因此,杨风见胡咬金和宝姐姐两一边有说有笑一边互相搂着肩膀进入那个小房间的时候,心里替胡咬金捏把汗。 因为,他虽然很清楚宝姐姐的口味是什么,可胡咬金并不知道。 在胡咬金看来,肯定认为宝姐姐是个大男人,虽然娘炮了一点,但肯定也不会对自己有什么企图。 所以,杨风有点担心。 不过一想到胡咬金这颜值,杨风心里的担心立刻又减掉了一大半。 他不相信宝姐姐的口味会这么重,会对胡咬金动手动脚。 想到这里,杨风心里又踏实多了。 于是,将地铺打好了之后,立刻关灯睡觉。 这天晚上,杨风做了一个很长很长的梦。 他梦见自己穿越到一个神话世界当中,他梦见自己变成了唐僧,然后被女儿国国王虏走。 不过,当女儿国国王将脸上那个黄金面具摘下来之后,他居然惊喜的发现,这个美丽倾城的女儿国国王,居然是曹细妹。 接着,他又梦见自己赶往西天的途中,遇到了白骨精。 他被白骨精抓了,白骨精想吃他的肉,他想喊孙悟空和猪八戒来救自己,可这个孙悟空和猪八戒不但不救,还狰狞的笑着,然后跟白骨精说要一起吃自己的肉。 就在这个时候,杨风从梦中惊醒了。 他赶紧睁开眼睛。 屋子里黑蒙蒙的。 电风扇在呼呼的转个不停。 他忽然听见屋子里有人在哭泣。 没错,不是幻觉,也不是梦境,而是真的有人在哭。 杨风心里一惊,赶紧从地铺上爬起来,然后将电灯的开关线拉开。 “我草~” 杨风吓了一跳。 只见宝姐姐赤果果的蹲在小房间的门口,将脑袋埋在双臂之中。 而刚才这哭声,就是从宝姐姐嘴里传出来的。 这个超级大娘炮怎么啦? 杨风迅速脑补起来,然后他赶紧穿上休闲裤,走过去,问宝姐姐;“宝姐姐,你怎么了?是谁欺负你了?” “呜呜呜~” 宝姐姐的哭声更大了。 他一下扑进杨风的怀里,然后满脸委屈的呜呜哭道;“咬金弟弟把我赶了出来,不让我睡,呜呜呜~” 我去。 杨风心里顿时什么都明白了。 其实,不用宝姐姐说出来。杨风心里也明白是怎么回事。 这个超级大娘炮,肯定是对胡咬金动手动脚,然后被胡咬金赶了出来。 不过,杨风有一方面搞不懂,像胡咬金这死胖子,又矮又肥,长得又猥琐,这个宝姐姐怎么会对他动手动脚? 看来,这宝姐姐的口味还真是重啊。 “呜呜呜~” 宝姐姐还趴在杨风怀里啜泣着。 杨风浑身是直起鸡皮疙瘩。 这像什么话啊。 杨风真的很想一脚将宝姐姐踹飞。 但他不能这么做。 因为他现在是人家的师父。 没办法,杨风只好硬着头皮,然后,像哄小孩子似的,一边拍着宝姐姐的肩膀,一边不停的安慰着这个超级大娘炮;“不哭,不哭~” 谁知道,杨风这不安慰还好,这一安慰,宝姐姐反而哭得更厉害了。 就像个受尽了委屈的小媳妇似的,哭得梨花带雨。 而且,他还一边哭,一边大声的对杨风说;“今晚我要跟你睡,今晚我要跟你谁~” 第116章;威武将军(求订阅) 翌日清晨,杨风大早地就起来了。 起来之后,他先上了个厕所,然后进行洗漱,接着,给大家做早餐。 一想起宝姐姐昨晚的那股哭劲,杨风的心脏就一阵痉挛。 真他马的受不了,世界上怎么会有这么奇葩的人类。 明明是个男儿身,却比娘们还要娘。 杨风估计,这个宝姐姐,恐怕就连后世的鹿娘炮和吴娘炮都无法与他相颉颃。 真是生不逢时啊。 杨风琢磨着,如果这个宝姐姐再晚生个十几二十年的话,估计后世那些号称流量王的小鲜肉就不是鹿和吴了,而是他宝姐姐。 …… 杨风今天早上做的早餐是煮面条。 当然,不是随随便便煮熟就ok,他还炒了一些木耳和猪肉在里面。 杨风之所以喜欢在店里搞早餐,并不是想节省那几个钱,而是自己动手做的早餐,比外面卖的早餐要干净,要卫生,份量也要足一些。 如果真将本钱计算在里面的话,其实,在家里自己亲手做早餐和在外面买早餐吃,也差不多。 就像今天早上,杨风做的这早餐,总共也发了十几块钱。 而这七个人在外面买早餐吃的话,最多也就是二十块钱。 成本方面差不多的。 但自己动手做的早餐要卫生,而且份量也足。 不像外面买的早餐,不但贵,也不卫生。 杨风还亲眼见过那些卖包子馒头的,擦了鼻涕之后,手又在包子馒头上乱摸。 或者是他去快餐店炒快餐的时候,看见老板在用手擦脚指头,可连手都不洗,就跑到了厨房里面去,然后洗菜切菜炒菜。 想一想都恶心啊。 …… 杨风在做早餐的时候,姐姐杨琴也从楼上新租的那个租房(宿舍)下来了。 “你这么早就做好早餐了?” 姐姐有些意外。 “是啊。” “又做面条吃。” “是啊。” 然后杨风问他姐姐;“姐,您不喜欢吃面条么?” “没有没有。”姐姐连忙摇头。 然后她说;“我担心她们更喜欢吃包子馒头。” “呵呵,不会的,姐,您老弟做的面条,她们绝对都喜欢吃,然后吃了第一顿之后,就想再吃第二顿,吃了第二顿之后,然后就又想吃第三顿。” “臭美吧你~” …… 杨风的姐姐在刷牙的时候,西施美女也下来了。 只见西施美女穿着一身睡袍,脚上是一双人字拖鞋,一边走,一边揉眼睛,一副睡意朦胧的样子。 “西施姐姐,请问,小卓玛那个小家伙醒来了么?”杨风问西施美女。 西施美女打里面两个哈歇,捂了捂嘴,然后告诉杨风;“她还没有起床,就像条小懒虫一样,睡在床上一动也不动。” “睡得这么沉?” 杨风嘴里虽然这样说,但心里有点不放心。 虽然小卓玛并不是自己的什么亲外甥女,而只是个便宜得来的小外甥女而已。 但在杨风的心目中,早已经将小卓玛当成亲外甥女来看待了。 所以,虽然杨风表面上如无其事,但心里却有点担心。 “这个小家伙,该不会是感冒了吧?”杨风暗忖。 “您放心吧,师父,小卓玛不会有事的,她昨晚和一只小狗狗玩到很晚才睡觉,所以现在还没有起床。”西施美女仿佛知道杨风在担心什么似的,懒洋洋的告诉杨风。 然后她又打了几个哈歇,去刷牙洗脸了。 …… 大家吃早餐的时候,小卓玛终于从楼上下来了。 只见这个小家伙披着头发,穿着一件上面有米老鼠和唐老鸭卡通图案的睡裙,脚上是一双比她的小脚丫大了很多的拖鞋,当然,这拖鞋绝不会是她自己的,而是杨风的姐姐的拖鞋。 小家伙怀里抱着一只小狗狗,这只小狗狗是黑色的,还不大,还是狗宝宝来的。 小卓玛小心翼翼的抱着小黑狗,到‘芝麻开门皮鞋店’之后,对大家说;“您们先吃,别等我,我还要帮威武将军洗澡澡。” “威武将军?”大家都愣住了。 “是呀。”小卓玛睁大眼睛,看着大家。 然后她忽然想起什么似的,赶紧向大家解释;“哦,我说的威武将军,就是我怀里的这只小狗狗,这是它的名字——您们以后都要记住,喊它的时候,就喊威武将军。” 接着,小卓玛一边用手轻轻梳理着威武将军身上的毛发,一边问;“威武将军,你说我说得对不对?” “汪~汪~”小狗狗立即汪了两声,真的很神奇。 “嘻嘻,小姨,老舅,西施姐姐,宝姐姐,咬金哥哥,三德子哥哥,您们都看见了没有,威武将军它说对哩,嘻嘻。” “???” 大家都懵逼了。 这小狗狗,还真是聪明啊。 难怪小卓玛会这么喜欢,而且还给它取了一个这么霸气的名字。 …… 吃了早餐之后,胡咬金对杨风说,他要回下山村一趟,因为他要赶紧回去写小说,他必须要在今年过年之前,把《射鸟英雄传》这本小说的稿子赶出来。 杨风点头,连忙说,行,胡大作家,赶紧回去赶你的稿子吧。 “那就谢谢风大侠了。”胡咬金就像古代人一样,向杨风抱着拳头,做着‘告辞’的手势。 就在胡咬金要转身离去的时候,宝姐姐忽然嘴里嗲了一下,也不知道他嗲的是什么意思。 其实今天早上,杨风一直在注意着宝姐姐的一举一动。 他诧异的发现,宝姐姐一个早上都用含情脉脉的眼神看着胡咬金。 而胡咬金一直装作没有看见的样子。 有的时候,他会狠狠瞪一下宝姐姐。 可宝姐姐不但不收敛,反而眼神里面的秋波更多了。 看得出来,这个宝姐姐是真的很喜欢胡咬金。 还真是萝卜青菜、各有所爱啊。 宝姐姐居然会喜欢胡咬金这样的胖子。 也不知道胡咬金是什么地方吸引了他。 只是,一想到被宝姐姐这样的超级大娘炮青睐,杨风心里就很不舒服。 就好像吃了一肚子大便似的,很想呕吐。 …… 胡咬金回下山村之后,大家又开始各司其责了。 杨风继续打样版。 姐姐继续在练习铲皮。 而西施美女和三德子以及宝姐姐三个,则继续在练习磨刀。 不过,小卓玛今天没有当他们的教练了,这个小家伙现在在专心专一的和她的威武将军说话…… —— —— —— (求推荐票,求月票) 第117章;小卓玛抓小偷(求订阅) 1995年农历7月23日这天,又是陈家桥赶集的日子了。 这天,‘芝麻开门皮鞋店’里早早的把店门打开,以便迎接这个热闹的日子。 这大半个月以来,经过大家的苦苦练习,西施美女和宝姐姐以及三德子三人都已经学会了磨刀。 现在,宝姐姐正式学做鞋面,由杨风的姐姐杨琴先带着干最简单的活计,比如如何画料以及剪料之类的。 而西施美女和三德子则正式跟杨风学做鞋底。 当然,也并不是一来就让他们马上学拉鞋绑或者贴底。 杨风重生前当过学徒,知道什么叫做循序渐进。 所以,不会让他们一来就学难度高的技术活,而是让他们先学着刷糯米浆,刷胶水之类的。 等他们将这些简单的步骤做好了,然后再让他们学难度大的。 …… 赶集这天,人很多,人流量很大。 人一多,就什么牛鬼蛇神都冒出来了。 所以,这天上午,杨风和姐姐都加强了注意力,在跟客人谈生意的时候,也谨防有‘三只手’来顺手牵羊。 从上午9点半开始,是赶集的高峰期。 然后要一直延续到中午吃饭的那个时候,才会恢复到往日的正常状态。 这半个月以来,由于杨风又多做了几双样版鞋,再加上又画了几副素描的皮鞋款式图在墙壁上那些显眼的位置,所以,‘芝麻开门皮鞋店’里的生意又渐渐好了一些。 虽然不能和冬天那种旺季相比,但保住店里的开销还是没有问题的。 反正像开皮鞋店,赚钱主要是靠冬天,热天的时候,能保住开支就可以了。 随着赶集的高峰期的到来,‘芝麻开门皮鞋店’里的人也渐渐多了。 杨风和姐姐赶紧招呼顾客,其他人则依然忙着手中的小活,要做出那种比较忙的气氛出来。 做生意就是这样,一半靠真诚,另外一半靠忽悠。 但这种忽悠,也并非是说对顾客坑蒙拐骗。 而是要营造出一种以假乱真的假象,让顾客产生错误的判断。 这样,生意才会有起色。 否则,很容易陷入那种可怕的马太效应之中。 就譬如有的超市和饭店,虽然质量和口味相差无几,但有的生意却很火爆,有的生意却清淡得跟没有放油的开水一样。 这是什么原因? 就是马太效应造成的。 因为,顾客们都会有一种从众心理。 如果哪个店里忙,哪个店里生意好,他们就越喜欢往这家店里钻。 反之,如果那家店里很闲,生意也冷冷清清,那么,他们就会望而退却。 因此,杨风就是要营造出一种这样的氛围出来,让顾客产生误判的心理。 甚至他还这样计划,如果店里没有顾客的话,那么,就找人假扮顾客,来吸引外面的真顾客临门。 …… 由于‘芝麻开门皮鞋店’里的款式多,而且风格又比较新颖,因此,顾客越拥越多。 杨风和姐姐杨琴是忙得不亦乐乎。 小卓玛也背着她的小包包,一边招呼顾客,一边观察那些三只手趁机作案。 而三德子和西施美女以及宝姐姐他们三个呢,则慢慢的忙着手里的零活,比如剪衬根,画料,以及修纸板这些。 别小看这些零活,其实做起来,也挺耗费时间的。 所以,趁这个机会,杨风让他们自己做。 这样一来,既可以锻炼自己的手法,又能给顾客营造出一种‘忙’的假象。 到上午11点钟左右的时候,‘芝麻开门皮鞋店’里已经一共卖了7双皮鞋出去了。 其中有4双是女式皮鞋,3双是男式皮鞋。 虽然女式皮鞋的利润比男式皮鞋少,可只要销售量跟得上去,那么其实还是挺可观的。 就像这4双女式皮鞋,算起来,差不多也挣了八九十块钱。 薄利多销嘛。 就在杨风和一位时髦的小姐姐谈生意的时候,突然听小卓玛在大叫一声;“小偷别跑。” 接着,只见小卓玛紧紧揪着一个年轻伢子的衣角。 这个年轻伢子也就十七八岁,又高又瘦,面色苍白,看上去,很像是那种瘾君子。 杨风还以为他是偷皮鞋,所以,下意识的朝他身上一看。 结果,什么都没有看着。 不过,小卓玛这个小家伙紧紧拽着他的衣角不放,而且小卓玛的小脸蛋就像是个怒得生萌的表情包似的,是瞪着眼睛,咬着牙齿,看样子,很生气。 这究竟是什么情况? 杨风了解小卓玛,虽然这个小家伙才只有六岁,但十分的聪明伶俐,所以,肯定不会抓错人。 她既然认定了这个年轻伢子是小偷,那么,自然会有她的道理。 而且从这个年轻伢子那慌张的神色来看,也一定是做了什么亏心事。 “交出来,否则我马上报警,让巡捕叔叔来抓你。”小卓玛一边紧紧拽着这个年轻伢子的衣角,一边怒视着对方。 “我我我交什么呀?”年轻伢子神色慌张的道。 “刚才偷了我的钱,赶紧交出来,快点,否则本小姐真的马上报警了。”小卓玛严厉警告。 “我我我~” 在小卓玛的威逼下,这个年轻伢子乖乖的将几张皱巴巴的纸币,从袋子里掏出来。 这几张纸币都是一毛的、两毛的、甚至还有一分的。 不过,他并没有立马还给小卓玛,而是壮着胆,质问小卓玛;“你你你凭什么说这些钱是是是你的?” 这个年轻伢子结结巴巴的,也不知道他是被吓的?还是说话真的结巴? “因为上面都有我的名字。”小卓玛厉声道;“你信不信?不信的话,你就自己仔细看一下,看上面是不是真的有我的名字?” “啊?” 小偷的身子猛的颤了一下。 然后他赶紧一张一张的观看。 就在这时,小卓玛哈哈笑了起来;“哈哈哈,吓唬你的,笑死宝宝了。” 接着,小家伙又说;“上面肯定没有我的名字,但是都有我的指纹,所以,这也足够能够证明这些钱都是我的,信不信?咱们现在就找巡捕叔叔。” “???”小偷再一次懵逼。 他怔怔的看着眼前的这个小妖孽,一副难以置信的表情。 看到这一幕,杨风心里顿时明白了。 这个小偷,一定是个新手,他之所以对小卓玛下手,就是为了试手。 杨风重生前混过社会,结交过各种道上的人,像那些‘三只手’,他结交过好几个,而且都是五十多岁的老三只手来的。 这些老三只手带了徒弟之后,往往会让徒弟跟着自己观看一段时间,短则十几天,多则几个月,等徒弟看会了之后,就会让他们练习。 当然,刚开始的时候,并不是真的到外面下手,而是让徒弟对自己下手,或者是让徒弟之间互相演练。 等老三只手觉得行了之后,才让徒弟到外面去真正的实弹演习。 但实弹演习的时候,都不会对年青人下手,尤其是忌惮对年青男子下手,一来是年青男子不好下手,二来是一旦发现了,会很麻烦。 所以,他们通常会找那种老年人或者是小盆友下手。 然后等慢慢熟练了之后,才对年青人下手。 也就是说,今天小卓玛极有可能是成了这个新手的演练对象。 而照这种情景来看,那么,这个小偷的师父,肯定也在周围。 因为,徒弟演练的时候,师父往往都会在周围看着,这样一来,既可以观察这位徒弟的潜力如何,又可以尽量减轻徒弟的心理压力。 要知道,帮有帮规,道有道行。 干这一行的,别看是小偷小摸,但规矩却很严格,很像是古代那些师徒之间的关系,一日为师,终身为父,一旦出师了,那么,就要终身孝敬这个师父。 就这样,杨风赶紧悄悄的朝周围蠡测。 他发现,还真有一个熟悉的中年男子面孔。(杨风重生前也在陈家桥街上做了大半年的小混混,因此很多道上的人,他都认识。) 只不过,这个熟悉的中年男子非常警觉。 他发觉杨风注意到自己之后,便迅速离开了现场。 “呵呵。”杨风摇了摇头,苦笑一声。 然后他对小卓玛说;“小卓玛,放了他吧,让他走。” “什么?老舅?” “放了他吧。” “???” 小卓玛疑惑的看着杨风,然后,她缓缓松开小偷的衣角。 接着,一本正经的对他说;“今天看在我老舅的面子上,就暂且放你一马,下次要是再敢对本小姐动手,就别怪本小姐不客气了,哼~” 第118章;摸奖(求订阅) 这天赶集的生意很不错,一共卖了13双皮鞋出去。 这13双皮鞋种,其中分别有8双是女式,另外5双是男式。 这个年代,一双女式皮鞋的利润是20块钱左右(正常情况下只会多,不会少),而一双男式皮鞋的利润是30块钱左右(正常情况下只会多,不会少),因此,今天赶集,就挣了二百六七十块钱。 如果下午再卖个一两双的话,那么今天就挣了三百块钱。 已经很久没有过这么好的生意了,杨风的心情非常好。 他仔细分析了一下,今天的生意之所以会这么好,除了财运这个因素之外,主要还是自己店里的款式多,而且新画的那几副大幅的皮鞋效果素描图,也吸引了不少顾客的注意。 这样一来,生意自然就会好了。 因此,杨风决定,再多打一些样版出来。 反正这东西又不难。 对于外行人来说,打样版这门技术很神秘,很有技术含量,听上去很高大上。 但对于杨风这样的内行人来说,其实非常简单,就是用美纹胶贴在鞋楦的外侧,然后再用铅笔把款式的轮廓画出来,然后再把美纹胶从鞋楦上面撕下来,贴在样版纸上面剪下来就行了,接着再按照数据,用圆规将每一码的样版在样版纸上面画出来就ok,很简单的。 所以,杨风决定再多打几副样版出来,尽量多让店里有一些花样,让顾客有选择的余地。 至于几年后风靡全球的‘火箭头’款式,杨风现在还没打算弄。 一是制作这种款式的皮鞋,必须要有相应的鞋楦,而这种鞋楦,在鞋楦厂还没有开发出来,别说是华夏,哪怕是全世界,也没有出现,因此,杨风即便有这个心,但也没有这个条件,这是其一。 其二,他现在开的是皮鞋店,而不是皮鞋厂,他不想将这种款式过早的投入市场,一旦被别的设计天才发觉,然后赶紧进行开发,那就完蛋了,自己还指望着这个款式让自己成为全球有影响力的著名鞋王呢,还指望这个款式给自己挣第一桶大金呢。 因此,杨风现在想先将这个款式在心里收藏好,等时机成熟了,赶紧再从心里掏出来。 杨风相信,最多三年之内,自己就可以实现这个夙愿。 但肯定不是现在。 …… 由于今天的生意这么火爆,挣了这么多钱,因此,杨风今天中午亲自去菜市场,他想买些好菜,犒劳犒劳大家。 于是,杨风在出门前,跟姐姐嘱咐了几句,就带着钱包往菜市场走去。 不过,杨风刚走出‘芝麻开门皮鞋店’的时候,小卓玛就追了上来。 “老舅,老舅,等等我。” 小卓玛一边追杨风一边喊,威武将军也跟着她跑来。 杨风赶紧停步,然后问小卓玛;“老舅现在去菜市场买菜,你该不会也想跟老舅一起去吧?” “没错。”小卓玛点头,小脸蛋红扑扑的。 然后她对杨风说;“威武将军说在店里闷得慌,它想出去走一走。” “???” 杨风睁大眼睛看着小卓玛。 “怕是你闷得慌想出去走走吧?” “不是我,是威武将军。” 没等杨风开口,小家伙接着又说;“老舅,没骗你,真的是威武将军闷得慌,所以我想带它出去散散心,顺便陪老舅您一起去买菜。” 小卓玛一边说,眼睛一边睁得大大的,她那又大又圆的大眼睛和专注的神情,使得这个漂亮得跟白雪公主一样的藏族小姑娘看上去更萌,更可爱。 “……好~吧~” 杨风没办法,只好答应了这个小家伙的请求。 反正也就是去菜市场买菜,很快就会回来。 就这样,杨风带着一娃一狗,疾步往菜十分方向走去。 陈家桥镇菜市场位于踏水桥旁边,在湘西一带的小山镇,这是一个很大的菜市场,有上百个摊位,里面卖什么菜的都有,既有肉类,也有各种蔬菜,并且,还有好几个摊,专门卖那种各种各样的山货。 虽然赶集的人挺多的,但高峰期过了之后,就明显会呈几何式的下降。 可奇怪的是菜市场外面的人依然很多,十分热闹。 这是怎么回事? 杨风赶紧仔细一看,原来,大家都围在一个摸奖的台子前面,下面有好几个工作人员,她们前面摆放着许许多多的彩票,这些彩票都是一沓一沓的,摸奖的人很多,虽然这些彩票要2块钱一张,可依然挡不住大家的热情。 杨风很好奇,他带着小卓玛到台子前面的一块贴着红纸的牌子上面一看。 只见上面用毛笔字写着;特等奖,仙女,五名,奖金为30000元现金。 一等奖,龙,十名,奖金为10000元现金。 二等奖,凤,三十名,奖金为5000元现金。 三等奖,老虎,五十名,奖金为2000元现金。 四等奖,豹子,一百名,奖品为17英寸黑白电视机一台。 优秀奖,狗,三百名,奖金为高压锅一个。 纪念奖,猫,一千名,奖金为一个茶杯或者一把雨伞。 我去。 看见上面标注的这些奖金和几等奖之类的,杨风就不禁想骂娘。 这分明就是套路啊。 分明是吸引大家家破人亡的套路啊。 这个年代摸奖,不像后来的体育彩票或者彩球那样透明。 这个年代摸奖,水分很大。 就像上面标注的这些特等奖一等奖之类的,里面能有一个,就很不错了。 并且,那些哇哇大叫说‘中奖了’的,很多都是他们的内部人。 像这些买奖券的老百姓们,最多也就是能中个四等奖或者优秀奖和纪念奖之类的。 不过,老百姓似乎都不管这些,他们都像是被打了鸡血似的,个个红着眼,精神十分亢奋的拿着钱,趋之若鹜的往工作人员面前挤。 然后,毫不心疼的将钱交给工作人员们,再激动的将那一张一张甚至是一沓一沓的像卡片一样的奖券买到手。 将奖券买到手之后,迫不及待的将上面那一层黑铅刮掉。 接下来,绝大多数人的面孔都是无比的失望和沮丧。 只有一小部分人高兴的大喊‘我中了,我中了’。 当然,中的基本上都是一个茶杯或者是一把雨伞之类的纪念品。 而每当出‘大奖’的时候,台子上面的男女主持人便会拿着话筒,激动的向台下的老百姓欢呼‘这位先生中了一等奖’或者是‘恭喜这位小姐,中了二等奖’。 而主持人的这些话就像鸡血似的,加上这男女主持人擅长调动气氛,因此台下又立马陷入到一场新的亢奋场景。 作为一个从二十多年之后重生过来的重生仔,杨风对这些套路是一点兴趣也没有。 因此,他径直往菜市场里面走进去。 而小卓玛呢,竟然也像杨风一样,对摸奖这种游戏似乎也根本不感兴趣,她带着威武将军,跟着杨风一起进入菜市场…… 第119章;威武将军被狗肉摊屠夫打(求订阅) 杨风很好奇,问小卓玛;“小卓玛同志,你怎么不去看看?” “有什么好看的?” “那么多人在摸奖,好热闹啊。” “切,都是骗人的。” 接着,这个小家伙又补上一句;“这种鬼把戏,本小姐以前见得多了,所以,本小姐才不会上这个当。” “你才多大?敢滥用‘以前’这两个字?” “唉,不小了,已经有六岁了。”小卓玛轻轻叹道。 好像她这六岁,已经有很大了似的。 “对了,老舅,您可千万别去摸奖啊,都是套路,套钱的。”小卓玛提醒杨风。 “呵呵,你老舅才不会这么笨呢。”杨风笑道。 …… 到了菜市场之后,杨风赶紧买菜。 他先在肉摊上买了两斤五花肉,又买了两个猪腰花和两斤排骨。 然后,再到鱼摊上买了一条金色尾巴的大鲤鱼。 接着,在小卓玛的建议下,他又在一个卖山货的摊上买了一斤半的田鸡干。 最后,在蔬菜区买了几样蔬菜,分别是茄子、苦瓜、四季豆、辣椒、生姜、以及葱花香菜之类的。 杨风今天中午打算搞一个红烧鲤鱼,再搞一个爆炒猪腰花和油炸排骨。 然后再炒一份四季豆炒五花肉。 至于其它剩余的菜,则拿着晚上做。 就在杨风提着这些菜然后带着小卓玛回‘芝麻开门皮鞋店’的时候,在经过一个狗肉摊时,小卓玛怀里的威武将军突然像是受到了什么刺激似的,大声汪了起来。 然后,它一边大声的哀鸣,一边从小卓玛的怀里挣脱,接着,跑到卖狗肉的屠夫脚底下,朝这个屠夫又抓又撕咬。 仿佛这个屠夫是它不共戴天的杀父仇人似的。 这个屠夫三十多岁,打着赤膊,满脸横肉,长得有点像《水浒传》里面的那个镇关西,杨风重生前虽然曾经在陈家桥街上混了大半年,可却从来没有见过。 这只威武将军是小狗狗,虽然发狠,但却没什么杀伤力。 可这个屠夫见威武将军来撕咬自己,也不管是谁家的狗,他抬起脚,一脚将威武将军踹飞。 ‘呜!~’ 威武将军被重重的踹在旁边的水泥柱上面,它惨叫一声,痛苦的在地上翻滚。 可神奇的是,它翻滚了一下后,又继续爬起来。 然后一摇一晃的,脚步凌乱的朝屠夫慢慢走去。 “小畜生,找死!~” 屠夫手里拿着屠刀,朝威武将军破口大骂,然后又想踹威武将军。 “住手。” 小卓玛心疼得不得了,赶紧展开双臂,护住威武将军。 “这小畜生是你的?”屠夫怒目圆瞪,凶巴巴的问小卓玛。 “是我家的。”小卓玛大声回道。 然后她怒视着这个屠夫,大声质问;“你为什么要踢我的小狗狗?” “它咬了我,我不踢它啊!” 接着,屠夫拧着小卓玛,往旁边一扔,然后想用屠刀劈了威武将军。 “威武将军,快跑。”小卓玛不顾身上的疼痛,朝威武将军大喊。 可奇怪的是,这威武将军不但不跑,反而很反常,继续大声的旺旺叫。 不过它这次不是朝屠夫身上扑去,而是朝小卓玛跑来,然后用它那幼小的身子保护小卓玛,仰着脑袋,冲着屠夫旺旺大叫,仿佛在警告屠夫,要他不要伤害小卓玛。 屠夫见状,几步冲过来,一把抓着威武将军,然后狞笑;“敢咬老子,老子今天晚上就把你给炖了,吃炖乳狗。” 就在屠夫抓着威武将军的时候,小卓玛突然一口咬着屠夫的手腕。 “哎哟。” 屠夫疼得大叫一声。 然后他抬起手,想打小卓玛。 就在这关键时刻,杨风一把抓住屠夫的手腕,喝道;“一个这么大的老爷们,动手打一个小孩子,算什么本事。” “你是谁?敢管老子的闲事。” “我是你大爷。” “你敢骂老子,活得不耐烦了。” 屠夫双目瞪着杨风,然后想对杨风动手。 不过他惊讶的发现,自己被杨风抓住的这个手腕,居然就像是被铁夹给夹住了似的,怎么也挣不开。 “警告你,立马放开,否则,我废了你!~” “你先给这位小女孩道歉,我再放了你。” “我看你是真的活腻了,识相的赶紧放开我。” “你先道歉,听见了没有。”杨风继续忍着。 要不是这次重生,想安心安意的做生意赚大钱,他现在已经对这个屠夫动手了。 不过,在这个屠夫眼里,杨风的忍耐被当成了是惧怕,是好欺负,再加上见杨风才十几岁,还是一个稚气未脱的小少年,因此,他胆子也就愈发的大了,虽然他的一只手腕被杨风抓住了,可另外一只手腕还能够自由的活动。 于是,他攥着拳头,想用这只手动手打杨风。 但杨风哪里会给他这个机会,就在这个屠夫的另外这只拳头先对他击来的时候,他轻轻将屠夫的手腕一扭。 然后只听这个屠夫嘴里立刻发出‘啊’的一声惨叫。 “傻吊。” 杨风鄙夷的看着这个屠夫,将他一推,推了出去。 然后杨风扶起小卓玛,再将威武将军抱着。 “小卓玛,我们走,别和这个傻吊一般见识,咱们还没吃中午饭,赶紧回去做饭吃。” “嗯。” 小卓玛点头。 然后她一把抱过呜鸣中的威武将军,跟着杨风往前走。 瞧热闹的人很多,有很多人担忧的看着杨风和小卓玛。 杨风重生前虽然从来没有见过这个卖狗肉的屠夫,但作为一个真实年龄四十出头的重生者,他心里清楚,这个屠夫绝不是个什么好东西,绝对是个混账来的。 果然如此,就在杨风带着小卓玛要离开的时候,屠夫在背后大叫一声;“小杂碎,别走。” 接着,他操着屠刀,朝杨风劈来。 杨风只听见背后有一阵劲风,他不慌不忙,一个急转身,然后朝屠夫的脸上一劈腿扫去。 “啊!~” 屠夫疼叫一声,被杨风重重的劈在地上,脸上的淤青以肉眼可见的速度迅速呈现,嘴里也是鲜血。 “傻不拉基的傻吊。” 杨风轻蔑的藐视着这个屠夫,然后带着小卓玛,继续往回店的路上走。 就在这时,突然又传来另外几个男子的声音。 “小子别跑,今天要不废了你,老子就是狗娘养的。” 接着,只见两个男子,一个中年,一个青年,他们分别拿着一把屠刀,朝杨风劈来。 原来,他们都是肉摊的屠夫。 第120章;黑皮的表哥(求订阅) “小卓玛,你抱着威武将军到一边去。”杨风赶紧对小卓玛道。 然后他不慌不忙,将手里的菜都放下。 接着,一个连环腿,啪啪的朝这两个屠夫身上劈去。 其中一个屠夫被杨风劈倒在地上。 另外一个屠夫不知道是运气好?好是武力值高?居然躲过了杨风的这一连环腿。 然后他操着手中的屠刀,继续发狠的朝杨风劈过来。 只不过,他这次运气没刚才那么好了,手中的屠刀还没有劈到杨风的身上时,就被杨风一拳头狠狠砸得连牙齿都掉了好几颗。 “呜!~” 这个屠夫嘴里发出痛苦的呜鸣声音,就像刚才威武将军发出的呜鸣声音一样。 不过,他虽然被杨风一拳头砸得很惨,可眼神里的那股狠劲却依然存在,反而比刚才更加凶狠了。 杨风是一个重生者,重生前什么样的事情和人没有见识过,因此他心里自然明白,这几个屠夫虽然输了,可心里对自己却仍然充满了蔑视。 就好比一匹狼,虽然被一只羊给打败了,可它心理的那种对羊的蔑视却依然存在,而且它只要一有机会,仍然会对这只羊进行报复以及杀戮。 可对方如果是一只老虎的话,就不一样了。 它不仅输了,而且从心理上会畏惧对方,哪怕对方是一只生了病的老虎,它都依然不敢有什么企图。 而现在,杨风在这几个屠夫心里,就是这种形象。 虽然他们在杨风手里吃了亏,可他们从骨子里依然瞧不起杨风。 日后,他们肯定会找杨风报复。 因为在他们心里,杨风就是一只羊来的,而不是老虎。 这就是身份的差距。 只是,他们哪里知道,眼前的这个小少年,不仅是一只老虎,还是一只披着羊皮的老虎。 …… 杨风本来想走,可小卓玛怀里的威武将军却不停的望着狗肉摊上面呜鸣着,眼里的泪水就像是断了线的珍珠似的,不停的往下掉落。 杨风心里顿时一软,他突然感觉事情没那么简单。 那狗肉摊上面的狗肉,应该跟这威武将军有着莫大的关系。 说不定还是它的老爸或者老妈来着。 否则,这只小狗狗今天怎么会如此反常? 杨风猜得没错,这案板上的狗肉,就是威武将军的老妈。 而且,威武将军还亲眼目睹了这个屠夫用套狗圈把自己的母亲从主人的家门前偷走。 这年头,湘西一带有很多偷狗贼,像这种夏天还好些,每年一到了冬天,就会有大量的偷狗贼。 这些偷狗贼几乎都是些混混和屠夫来的,每一只狗都至少能够为他们带来两三百块的收入。 他们偷狗的手段防不胜防,杨风家里就有狗被他们偷走过,除此之外,杨家院子里和整个下山村,每年都会有大量的狗惨遭他们的毒手。 所以,杨风对这种偷狗贼的深痛恶绝的。 要知道,有一年冬天,他家惨遭偷狗贼的毒手的那条狗狗,非常聪明,也非常的有义气,哪怕一年没有见面,它都能够老远认出你来,然后亲热的扑到你身上。 因此现在,杨风见小卓玛怀里的威武将军对狗肉摊上面的那半边狗肉不停的呜鸣,不停的掉眼泪,他心里一下就明白了什么。 于是,他朝这三个屠夫狠狠看了一眼,再从小卓玛手里抱过威武将军,走了过去。 只见威武将军一到了狗肉摊上面之后,立刻颤抖着小身躯,朝仅剩的半边狗肉上扑了上去,然后依依不舍,不停的呜鸣着,场面非常感人。 人有感情,动物其实也一样,也是有感情的。 尤其动物之间的母子亲情,最为感人肺腑。 “你知道我是谁吗?” “你小子死定了。” 一脸横肉的屠夫从地上爬起来,狠狠警告杨风。 “我管你这个傻吊是谁,我警告你,别惹我,否则,我会让你后悔都来不及。” “哼,就凭你这小杂碎也敢来吓唬老子,不是老子吹牛,在整个陈家桥街上,还没有几个人敢这样跟老子说话。” “这么大的口气。” 杨风现在越发的发现这个屠夫和《水浒传》里面那个镇关西很像,尤其是这德性,简直就是一个版本。 “哼,我要吓唬你做什么……” 就在这个屠夫想把自己的身份背景报出来的时候,旁边一位好心人对杨风说;“这个屠夫是黑皮的表哥,现在趁还没有撕破,赶紧跟他道个谦,再请他吃一顿饭,再封个大一点的红包给他,也许他会原谅。” “切,我还当有什么来头呢,原来是黑皮的表哥。”杨风恍然大悟。 难怪这个傻吊会这么拽,原来是黑皮的表哥。 奇怪的是,他重生前的1999年下半年,在陈家桥街上当了大半年的小混混,并没有见过此人。 “嘿嘿,怕了吧?”黑皮的表哥耳朵很尖,听到了刚才那些话,因此,立刻嘚瑟的看着杨风。 “怕啊,我好怕啊。”杨风故意装作害怕的样子。 然后他将‘仍然在不停呜鸣’的威武将军从狗肉摊上面抱起,接着提起放在地上的菜,然后对小卓玛说;“咱们赶紧回家,你小姨她们肚子一定饿了,别在这里跟这些傻吊耗费时间了。” 接着,他也不管黑皮的什么表哥在后面如何大声嚎叫,带着小卓玛,便往‘芝麻开门皮鞋店’走去。 就在他刚离开的时候,黑皮的表哥立马问周围的人群;“你们有没有谁认识这个小子的?” “我认识。” “这小子是谁?住在哪里?” “他是那个叫什么芝麻开门皮鞋店的。” “我靠,我还当是什么人,原来是个臭皮匠。” 接着,黑皮的表哥立马神情很亢奋的对另外两个屠夫道;“李哥,笋伢子,咱们今天下午,不,待会就去芝麻开门皮鞋店,这次,不敲他个三四万出来,咱就是狗娘养的。” …… 杨风带着小卓玛回到‘芝麻开门皮鞋店’的时候,姐姐正在和几个顾客谈生意。 这些顾客中,其中有一个居然是陈家桥街上大名鼎鼎的烂仔之王‘东北虎’,另外还有一个男子穿着一身盔甲。 除此之外,还有两个寸头男和三个时髦靓丽的妹子。 杨风颇感意外,没想到‘东北虎’会光临自己这种小小的皮鞋加工店。 以他的‘社会地位’,穿的皮鞋肯定都是县城和宝庆市里面那些高档的鞋店里面的皮鞋。 至于另外这个穿着一身盔甲的男子,杨风就更看不懂了。 真的,他虽然是个重生者,可还从来没有见过这种异类。 不过,这个男子很年轻,也就二十多岁。 长得也很帅。 并且又高又白净,很像是《隋唐英雄传》里面的那个秦叔宝转世…… 第121章;东北虎和盔甲哥还有缺德(求订阅) 杨风还以为东北虎他们闲着无聊,是在自己店里看好玩的。 要知道,像他们这种地位,怎么会跑到自己这种小店里来买皮鞋呢。 令杨风意想不到的是,他们还真买了。 而且一连买是三双。 并且连价钱都没怎么还,这三双皮球,分别是两双男式和一双女式,男式一双60块,女式一双40块,三双加起来一共卖了160块钱,总共挣了一百多。 大佬就是大佬啊。 出手就是不一样。 东北虎他们几个买了皮鞋之后,其中一位靓丽的小姐姐问杨风的姐姐杨琴;“老板娘,请问您们店里的这些素描画,都是谁画的呀?” “都是我弟弟画的。”杨琴一边说,一边指着杨风。 “画得真有水平。”这个靓丽的小姐姐一边看着墙壁上那一幅幅素描的皮鞋效果图,一边由衷的赞叹着。 不过,当她顺着杨琴手指的方向看到杨风的时候,又满脸的质疑。 要知道,她也是学设计的,学的是服装设计。 对于最基本的这种素描绘画技巧,她也很熟悉。 在她心里,能够画出这种画的,一定是那种风度翩翩、年龄老成的年轻伢子。 可居然没想到,是一个看上去一脸稚气才只有十五六岁的小少年。 这怎么可能呢? 抛开这素描水平不说,光是这皮鞋款式效果图的线条和轮廓,就得需要多扎实的功底啊。 所以,这位靓丽的小姐姐看着杨风,是满脸的狐疑。 杨风是一个真实年龄四十出头的重生者,自然知道这位好看的小姐姐心里在纠结些什么。 于是,他淡然一笑,从容不迫的走上前。 “小弟弟,这些画真的都是你画的?” “如假包换,假如小姐姐不相信,小弟现在就当着大家的面,再画几幅。” “……厉害,厉害,画得这么棒。” 这位靓丽的小姐姐对杨风翘起小拇指。 接着,她问杨风;“名师出高徒,小弟弟,你画画是在学校里学的?还是有师父教的?” 杨风想了想,笑道;“是师父教的。” “厉害厉害,画得很专业。” 漂亮的小姐姐又对杨风翘起小拇指。 “其实,以你的水平,完全可以去做一名设计师了,在这里开这种皮鞋店,实在太屈才。” “小姐姐过奖了,小弟觉得,开鞋店也有开鞋店的好处,虽然是小本经营,可这平台却是属于自己的,自己创业,哪怕挣得少,也比打工要好。” “说得也有道理,小弟弟,改天有空,我来向你请教请教。” 接着,她告诉杨风;“我也是学这门的。” “请问小姐姐学的是什么专业?” “我学的是服装设计。” “服装设计?挺好的,工资挺高的,像羊城那些技术好的服装设计师,一个月随随便便上万。” “小弟弟去过羊城。” “喔。”杨风意识到自己失言了,赶紧捂着嘴巴。 接着,他讪讪的撒谎笑道;“我没有去过,我是听说的。” 当然,杨风并没有撒谎,重生前,他在羊城混迹的时候,像火车站周围的那些国际服装城里面,那些档口的服装设计师,技术稍微好一些的,哪一个不是几万一个月。 所以,他并没有撒谎。 现在虽然只是1995年,但根据他作为一个重生者的见识,他知道,羊城火车站周围的那些国际服装厂里面的服装设计师,技术好的上万块钱一个月的也不是没有。 即便技术没有好到那种程度,一个月几千块也不少。 就在杨风和这位靓丽的小姐姐攀谈的时候,东北虎走过来了。 东北虎比杨风大十岁左右,个子和杨风差不多高,身材也差不多,都挺单薄的。 “兄弟,您就是这家鞋店的老板吧?”东北虎很亲和的对杨风笑道。 “对,是的。”杨风忙道。 “兄弟,不错啊,这么小就自己当老板做生意,将来一定是前途无量。”东北虎一边拍着杨风的肩膀,一边笑道。 如果是重生前,杨风一定会非常的受宠若惊。 要知道,眼前这个单单瘦瘦的年青男子,可是陈家桥街上的头号烂仔,在新宝县城也有一定的知名度,不知道有多少人想巴结他。 因此,如果换成是在重生前,杨风一定会受宠若惊。 可现在他不会有如此强烈的心理反应。 因为他是一个从二十多年后重生过来的重生者。 在重生前,他不仅是个在羊城具有一定知名度的皮鞋设计师,还是一个小鞋厂的老板,并且还在沿海那个著名的一线大城市里面混过,像那些奢靡的夜总会和一掷千金的大赌场,他哪里没呆过,什么样的人物没有见识过。 何况他身手现在也不同凡响,七八个成年男子不是他对手。 因此,眼前这个东北虎,在他眼里,也不过是一个平庸之辈罢了。 而且他还有种预感,这个东北虎今天带这么多人到自己的‘芝麻开门皮鞋店’里来买皮鞋,一定是有什么目的。 而这个目的,极有可能是冲着自己来的。 要知道,自从‘芝麻开门皮鞋店’开业以来,自己在陈家桥街上没少表现过战斗力,虽然每一次都是被迫的,可自己的超强战斗力却有目共睹。 因此,作为陈家桥街上最大的扛把子,如果能够把自己拉入他阵营里面的话,无疑会大大增强他的实力。 所以,杨风认为,东北虎今天突然带这么多人到自己店里来买皮鞋,很有可能是带有这种目的性的…… 杨风猜的没错,他并没有‘自作多情’。 这个东北虎今天带这么多人来造访杨风的‘芝麻开门皮鞋店’,就是冲着他来的。 不过,他并不是想把杨风拉到他的阵营里面成为他的小弟。 他是想跟杨风走近。 然后跟杨风慢慢的成为好朋友。 这也是东北虎做人方面的一大优点。 否则,他一个从东北跑来避难的外乡人,怎么能够在陈家桥街上立足这么多年?并且成为最用知名度和影响力的扛把子呢? …… “兄弟,我先自我介绍一下,我叫李虎,外号东北虎。” “这位是我的好兄弟,是新宝县城里的,江湖人称盔甲哥。” “这位也是我的好兄弟,也是新宝县城的,大家都喊他缺德,但是他一点也不缺德,哈哈。” “这位美女叫李琴琴,也是新宝县城的,不仅美丽,而且很大方,以后你去新宝县城,尽管去找她,什么馆子都请你下,哈哈。” 东北虎一一向杨风介绍他身边的人。 最后,他给杨风留了个科机号码。 然后,他告诉杨风,以后他们就是兄弟,如果在陈家桥街上有谁敢惹或者敢欺负,尽量将他东北虎的名号报出来就是…… 第122章;黑皮的屠夫表哥来闹事了(求订阅) 东北虎他们这一行人离开之后,小小的‘芝麻开门皮鞋店’里面,顿时又安宁了很多。 时候已经不早了,已经到中午12点半了。 杨风早已饥肠辘辘,因此,他赶紧动手做饭菜。 除了杨风之外,大家其实也都饿了。 因此,当杨风将菜提到后面的小厨房之后,大家赶紧帮忙,洗菜的洗菜,淘米的淘米,切菜的切菜。 人多就是力量大。 不到一个小时,香喷喷的饭菜都上桌了。 红烧鲤鱼、油炸排骨、五花肉炒四季豆、大蒜爆炒青菜。 每一样菜都色香味俱全。 此时已经是中午13点半,大家都已经饿得不行,因此,当饭菜上桌之后,大家也没有客气,盛好饭就大快朵颐。 …… 就在大家吃到一半的时候,店门外面突然闯进来七八个男子。 为首的很眼熟。 仔细一看,原来是菜市场那个狗肉摊的屠夫,也就是黑皮的表哥。 只见这个黑皮的表哥一进来,不由分说的就号召同伙们砸店。 在他的号召之下,其余的男子不由分说,拿起手里的铁棒以及钢管,朝‘芝麻开门皮鞋店’里就猛砸了起来。 须臾功夫,店里便一片狼藉。 太突然了,再加上杨风正在津津有味的填肚子,因此,反应速度也没有往常那么快,所以,等他反应过来的时候,店里的货柜什么的全部都被砸烂了。 我草。 杨风顿时火了。 他最痛恨在吃饭和睡觉的时候被人打扰。 何况还是这种砸店的行为,就更加不能容忍了。 因此,杨风将一块金黄的排骨夹进嘴里之后,然后抄起一根凳子,朝这伙人便猛砸起来。 随着一阵‘啊啊啊’的惨叫声音,顿时,小小的‘芝麻开门皮鞋店’里更是惨不忍睹,除了到处是皮鞋和碎玻璃之外,到处也多了鲜血和躺在地上的伤者。 至于黑皮的表哥(狗肉摊屠夫),脑袋直接被砸开了瓢。 将这些人渣都砸得半死不活之后,杨风这才解气的扔掉手里的凳子。 然后他冷冷站在黑皮的表哥面前,半蹲下来,怒目瞪着这个哈批;“你他娘的脑子是不是有毛病啊,有什么话不能好好说么,干嘛非要一来就砸老子的店?” “你你你敢动手打我?”黑皮的表哥一边捂着脑袋,一边很震惊的指着杨风;“等等我表弟黑黑皮回来,看他怎么收收拾你。” “好啊,我等着。”杨风嘚瑟的点头。 其实他本来不想动手。 要知道,他这么一动手,哪怕再有理由,巡捕和大理院方面也不会向着他了。 可他咽不下心里这口恶气。 他宁愿不要追回这笔损失,也要出了这口恶气,也要把这个现代版的‘镇关西’狠狠教训一顿。 否则,他一辈子也会觉得憋屈。 黑皮的表哥见杨风一点也不忌惮他表弟,顿时愣了一下。 然后他问;“你你是不是新开这皮鞋店的?是不是不不知道陈家桥街上有有我表弟这号人物?所以才才……” “我知道,早就知道。” “知道了你你还?——你真是是活腻了了。” “活你马个比,我看你这傻吊才是新来这陈家桥做买卖的,否则,怎么会敢来砸老子的店?” “???” “别废话了,你说,把老子的店砸成了这样,该怎么办?” “你你想要我赔钱?” “你说呢?难道还要我赔钱给你不成?这是你带人上门来砸我的店,就算我揍你,也是正当防卫,或者最多算是防卫过当。” “???” “我现在给你两条路选择,一条路是赔钱,我也不会要你多赔,你将我店里砸坏了多少东西,就赔多少钱给我,至于我修理你们的手术费用,就免了,当我一次义务劳动。” “第二条路呢?”黑皮的表哥的脸部一连抽搐几下。 他狠狠盯着杨风,没有半点惧怕的意思,虽然他和同伙被修理得很惨,但心里却仍然有着强烈的高人一等的优越感,心里仿佛在说‘嗯,等我表弟黑皮来了,看怎么收拾你’。 “第二条路?” 杨风皱着眉头,想了想。 然后道;“第二条路就是永远滚出陈家桥街上,以后别让我再见到你,否则,见一次揍一次,就跟今天一样。” “你?~” “我怎么了?傻吊。” 就在杨风起身的时候,一旁的小卓玛也很生气的对着黑皮的表哥狠狠道;“哼,老虎不发威,你就当病猫,活该。” 然后,小卓玛朝他脸上狠狠吐了口痰,这才大摇大摆的走开。 …… 在黑皮的表哥的带领下,这些来砸店的同伙们很快一瘸一拐的相互搀扶着离开了。 看着这些人渣的背影,杨风突然苦笑一下。 他在后世看过无数的重生小说。 每一本重生小说里面的猪脚大大都混得风生水起,都很顺利。 可自己呢,他娘的开个小皮鞋店,就一波三折的。 等以后开鞋厂或者成为世界著名鞋王之后,还不得更多的是是非非要面对。 唉,命运多舛啊。 就连重生,都是如此。 想到这里,杨风不由得轻轻叹了口气。 …… 就在这天黄昏的时候,黑皮亲自来了。 他身后除了卖狗肉的屠夫表哥之外,还有几个小跟班。 这几个小跟班有杨风眼熟的,也有杨风眼生的。 只见黑皮来到‘芝麻开门皮鞋店’之后,先是强忍着心中的怒火,让屠夫表哥向杨风赔礼道歉。 接着,他亲自对杨风抱拳,道;“师弟,不看僧面看佛面,我表哥脑子有点智障,不大懂事,所以有什么冒犯的地方,请多多包涵,我这个做师哥的,也铭记于心。” 杨风是个吃软不吃硬的人,他本来想怒怼一下黑皮他们。 可见黑皮如此示弱,他又做不出手了。 虽然他看得出来,黑皮表面上对自己示弱,可心里却恨之入骨。 但人家的表面功夫起码也做到位了啊。 所以,杨风突然有点为难了。 接招吧,自己店里这么大的损失怎么办? 不接招吧,人家黑皮这么对自己低三下四,怎么好意思拒绝。 要知道,虽然人家年龄不是很大,个子也不是很高。 可在陈家桥街上,人家可是几个为数不多的响当当的扛把子之一。 多多少少有点面子的人物。 所以,杨风一下感到为难了起来。 就在杨风左右为难的时候,小卓玛突然说;“如果我老舅原谅他的话,那我们这芝麻开门皮鞋店里的损失怎么办?难道这砸店就白砸了么?” “不,你别误会。”黑皮赶紧摇头。 然后他对杨风和小卓玛说;“你们店里有多少损失,这次都记在我头上,我很快就会给你们,最多不会超过明天中午。” “好,那就这样说定了喔。” 小卓玛点头。 “一言为定。” 黑皮强装欢颜的道。 第123章;黑皮的疯狗计(求订阅) 黑皮这个人,虽然为人很混账,可杨风没想到,他说话还是挺算数的。 就在第二天中午,这个黑皮还真的将‘昨天屠夫表哥带人砸杨风的皮鞋店’的一切损失,都如数的赔给了杨风。 不多不少,他一共陪了一千五百块钱。 现金结算。 赔了这一千五百块之后,黑皮问杨风够不够? 杨风说够了。 黑皮说;“既然够了,那么希望师弟以后高抬贵手,请不要为难我表哥。” 杨风轻叹道;“没问题,只要他以后不再来店里闹事,保证不会为难。” 黑皮点头;“那我就替我表哥谢谢了。” 接着,黑皮告诉杨风,他的这个表哥是他大姨娘的儿子,他这个大姨娘,对他有救命之恩,小时候,他在外婆家里玩,掉进池塘里面,差点被淹死,幸亏大姨娘赶到,赶紧把他救了上来,否则,便早已不在人世了。 说完这个典故之后,黑皮再一次对杨风替他表哥道歉,然后离开了‘芝麻开门皮鞋店’。 离开‘芝麻开门皮鞋店’之后,他又赶紧到医院,到他的屠夫表哥住院的那里,然后告诉他表哥,已经没事了。 与此同时,他也警告他表哥,以后别再去惹‘芝麻开门皮鞋店’。 表哥听了后,忿忿不平;“表弟,难道你就真咽了这口恶气。” 黑皮立马露出狠色,狠狠咬牙道;“肯定咽不下这口恶气,但这个傻小子会武功,明火执仗的不是他对手,而且我还听说,东北虎在拉拢他。” “那怎么办?” “表哥,您放心,我自有办法,我会让这个傻小子去见阎王,而且不会等很久时间。” “表弟,你该不会是想杀了他吧?”黑皮的屠夫表哥瞠目结舌。 虽然这个年代,打架斗殴不会有什么大事,将人打伤打残也没事,可如果真故意杀人的话,那就不一样了,一旦被巡捕抓到,可是要判死刑的,是要吃巡捕叔叔的花生米的。 所以这个年代,虽然治安有点乱,到处都打架致伤致残,可真正死人的例子很少,而像那些打架打死人的,凶手往往也难逃一死,因为他们毕竟不是电视里面那种真正的黑社会,一旦杀了人,巡捕很容易就将他们抓获,然后交给大理院判刑。 所以当黑皮露出狠色说‘会让这个傻小子去见阎王’这句话的时候,他表哥表现得很震惊。 “嘿嘿,我会让他死,但不会是我亲自动手。”黑皮阴狠的笑道。 接着,他将弄死杨风的计划告诉表哥。 其实计划很简单,他最近捡了一条疯狗。 奇怪的是,这条疯狗虽然神经不正常,可对他却十分乖戾。 所以,他想派几个小弟故意去‘芝麻开门皮鞋店’闹事,然后将豢养的那条疯狗也带去。 让疯狗咬杨风。 这样,杨风就会因狂犬病发作而翘辫子。 “好计,好计。”黑皮的表哥一听,立即对这个阴狠的表弟翘起大拇指。 人家借刀杀人,他这是借狗杀人。 关键是,这借狗杀人,比借刀杀人还干净利落。 不过,黑皮的表哥想了想,又劝黑皮;“表弟,依我看,放疯狗去咬这个傻小子确实是个好主意,可派手下去他店里闹事就没有必要了,这很像是画蛇添足,容易引起巡捕的怀疑,所以,想个其它的办法,让疯狗咬他一口,这样,巡捕不会怀疑,这个傻小子也会一命呜呼。” “嘿嘿,表哥,您不愧是块老姜,表哥,您说得没错,我刚才也在考虑这个问题,所以,表弟会想另外一个办法让疯狗咬这傻小子一口,而且又一点怀疑都不会到我们头上。” “这就对了,表弟,我就等你的好消息了,哈哈。” …… 就在黑皮俩表兄弟如何策划谋害杨风的时候,杨风也在店里讨论这方面的问题。 不过,主要跟他讨论这个问题的人,不是姐姐,也不是三德子他们。 而是小卓玛这个小家伙。 “老舅,您觉得黑皮会是心甘情愿的赔这么多钱给咱们么?”小卓玛问杨风。 “肯定不会是心甘情愿的。”杨风笑道。 对于黑皮这个人渣,杨风这个重生者是非常了解。 这个人渣不仅很猖狂,而且心狠手辣,并且是个雁过拔毛的人。 平时他在陈家桥街上嚣张跋扈惯了,只要他拔别人的份,哪里有别人拔他的份。 所以这次,哪里会心甘情愿的吃这么大的亏。 杨风心里有个预感,觉得这个黑皮一定会对自己报复。 只不过具体会在什么时间,就很难说了。 而且杨风还隐隐觉得,这个黑皮这次对自己的报复,一定会很狠,也很阴险,很卑鄙,很下流的那种方式。 反正绝不会是明目张胆的那种。 因为他不敢这么做。 “老舅,您可要当心点哦,尤其是最近这段时间,因为心理学家说过这么一句话,鱼的记忆力只有七秒,人最强烈的报复心理只有七天,所以,在这七天之内,老舅,您一定一定要当心,一定一定一定要当心。” “你放心吧小卓玛,老舅会当心的。”杨风笑道,然后摸了摸这个小家伙的脑袋,心里腹诽着,心理学家什么时候说过这样的话? …… 日子很快又过了一天。 这天上午,不到9点钟的时候,胡咬金骑着他那辆专用的凤凰牌载重单车一拐一拐的拐到了‘芝麻开门皮鞋店’前面。 下了单车之后,胡咬金立刻走进来,然后很激动的对杨风说;“风大侠风大侠,你想不想再吃炖竹鼠肉?” “想啊,怎么了老胡?”杨风边说,边下意识的朝胡咬金手里看去。 他还以为胡咬金这次又带了这美味来,所以才这么说。 可没想到,手里空空如也,什么都没带。 “想的话,现在就跟我走,立马走。”胡咬金很激动的对杨风道。 “立马就跟你走?去哪里?”杨风颇感奇怪的看着胡咬金。 “我带你去一个好地方,那里有很多很多的竹鼠,我靠,风大侠,不是我老胡吹牛,这次咱们可发达了,以后有吃不完的竹鼠肉。”胡咬金非常激动的看着杨风。 接着,这个死胖子马上又补充了一句;“对了,风大侠,这次你要准备一个大袋子,越大越好,否则我担心你装不完。” “有这么多竹鼠么?是哪里?”杨风被胡咬金这死胖子的这股兴奋劲给逗得差点笑了起来。 “有,绝对有,这是我老胡的新发现,比当年拿破仑发现南美新大陆的时候,还要更伟大。” “拿破仑发现南美新大陆?” “没错,风大侠,咱们赶紧走吧!燕子妹妹还在等着咱们呢。” 第124章;天皇岭好多竹鼠啊(求订阅) 在胡咬金的催促之下,杨风赶紧在店里找了一个旧蛇皮袋子,然后准备跟着他赶往下山村。 就在杨风快走到店门口的时候,小卓玛这个小跟屁虫又像往常一样,赶紧追了上来。 “老舅,老舅,等等我。” “我和你咬金舅舅去抓竹鼠,你来干什么?” “我也跟你和咬金哥哥一块去抓竹鼠呀。” 小卓玛天真无邪的看着杨风,这个小家伙,也不知道是怎么称呼的,经常称呼杨风为‘舅舅’,称呼杨风的姐姐杨琴为‘小姨’,称呼杨风的父母为‘外公’和‘外婆’,可称呼燕子却成了‘燕子姐姐’,称呼曹细妹也为‘细妹姐姐’,称呼胡咬金则是‘咬金哥哥’。 反正这些人被这个小家伙称呼得一团糟。 杨风帮她纠正了好几次,也没能纠正过来。 虽然这个小家伙只是被杨风的姐姐杨琴从羊城火车站‘捡’回来的,跟大家一点血缘上的关系也没有,可被她这么乱称呼,也不大好啊,有点不成体统。 杨风蠕了蠕嘴,想再拒绝这个小家伙,别让她跟着去拖后腿。 可胡咬金被她这一声‘咬金哥哥’又逗乐了。 于是,胡咬金忙道;“风大侠,就让小卓玛一起去吧,不碍事的,而且,她也可以帮咱们找一找竹鼠洞,也是好事,别看小卓玛年纪小,可眼神说不定比咱们还好使呢。” “那……好吧~” 在胡咬金的‘求情’之下,杨风只好带小卓玛一起去。 不过就在要出店门的时候,这小家伙又说要等一下。 杨风还以为这小家伙又怎么了。 只见她迅速的跑到小房间里面。 不出一会儿,换上一身旧衣服,然后高兴的对杨风和胡咬金道;“老舅,咬金哥哥,咱们现在就赶紧出发吧!~” 大家出发之前,杨风的姐姐杨琴又免不了一番叮嘱。 主要是叮嘱杨风一定要照看好小卓玛,别让她摔倒了或者是丢了之类的。 杨风安慰姐姐,要姐姐放心,绝不会把小卓玛弄丢,少一根毫毛,回来找他问罪。 胡咬金也在一旁跟着宽慰杨风的姐姐。 杨风的姐姐这才放心的让他俩带着小卓玛一起离开‘芝麻开门皮鞋店’。 …… 又是个烈日当空的天气,已经好些天没有下过雨了。 胡咬金踩着他的专用单车,搭着杨风和小卓玛,气喘呼呼的往下山村方向驶去。 十几分钟后,到了小卖部。 只见燕子早已在村里的小卖部那里等了。 燕子穿着一身旧一副,脚上是一双旧解放鞋,扎着两条大麻花辫,一只手拿着一个半新半旧的蛇皮袋子,另外一只手握着一把锄头,这丫头一看见杨风和胡咬金他们,立马高兴得挥起了手来。 “燕子姐姐。”小卓玛高兴的朝燕子大喊。 “小卓玛,你怎么也来了?”燕子似乎有些意外。 “嘻嘻,我跟老舅一起来的,一起去抓竹鼠。”小卓玛抬起头,水汪汪的看着燕子。 然后她问燕子;“燕子姐姐,您也要和我们一起去抓竹鼠么?” “是的。”燕子高兴的点头,然后朝小卓玛的小脸蛋上捏了捏。 “燕子妹妹,曹细妹呢?”胡咬金一边将单车锁好,一边问燕子。 “她呀,刚才她舅妈来买东西的时候,把她一起叫回去了。” “哦,我还以为是她主动退出了,既然是这样,咱们就抓紧时间,不等她了,咱们早点上天皇岭,今天不抓他个十斤八斤,就在山上过夜算了。” 胡咬金大大咧咧的道。 “天皇岭?”杨风诧异的看着胡咬金。 他还以为胡咬金说的那个竹鼠很多的地方是哪里,原来是天皇岭。 “对啊,我说的那个地方,就是天皇岭。” “老胡,你怎么知道那上面有很多竹鼠的?” 杨风问胡咬金。 要知道,天皇岭那可不是一般的地方,那可是周围一个谈虎色变的禁忌之地。 许多村民,包括那些胆大妄为的砍柴队,平时也不敢乱去天皇岭,因为那个地方闹鬼。 以前,那上面是一个庙宇来的,庙宇里有很多和尚。 听村里的老人家说,最少有二三十个和尚。 特殊时期……(由于担心本书被404,所以这上万字省略) 杨风还以为胡咬金说的这个‘竹鼠很多的地方’是哪里,想不到居然是天皇岭。 “怎么了风大侠?” 见杨风皱着眉头,胡咬金感到有点奇怪。 “老胡,你怎么想到天皇岭那个地方了?” “呵呵,风大侠,这你就不懂了。”胡咬金挺了挺胸,故意朝燕子看了看。 然后,他骄傲的告诉杨风;“风大侠,自从上次在你店里吃了那顿竹鼠肉之后,我老胡这些日子,除了天天写小说,就是找竹鼠,他娘的竹鼠肉真是好吃啊,吃了真是过瘾啊,我老胡这辈子都戒不掉了,可想吃,得自己动手找啊,难道天上还会白白掉竹鼠不成,所以我老胡这些日子,天天除了写小说,赶《射鸟英雄传》的稿子,就是找竹鼠,可天天找啊找啊,找了很多地方,都找不到,所以,我就想到了天皇岭这个地方,常言道,最危险的地方,就是最安全的地方,我想竹鼠们也是一样,那上面虽然不干净,经常闹鬼,可我老胡就偏偏往那个地方找,结果你猜怎么着?我草,那就是一个竹鼠之国啊,到处都是竹鼠,甚至走路的时候,都能够踩到竹鼠,哈哈~” “有这么夸张么?” “骗你是小狗——信不信,咱们去不就知道了。” “可是,燕子?” 杨风担心的看着燕子,那种地方,女孩子去不好,因为按照老人们的说法,女性属阴,女孩子去那种阴气重的地方,会不吉利。 “没事,风哥哥,现在都什么年代了,咱们还信什么鬼不鬼的,再说,这个世界上哪里有鬼啊,如果真的有鬼,那这个世界早不乱套了……”燕子气定神闲的道。 接着,小卓玛也跟着道;“是呀,老舅,燕子姐姐说得不错,如果这个世界上真的有鬼,那么咱们这个地球早就被鬼统治了,再说,就算真的有鬼,他们也奈何不了我们人类,老舅,您仔细想想,是不是这么回事,否则我们人类为什么会是主宰呢,所以老舅,表害怕鬼,为人不做亏心事,半夜不怕鬼上门,我倒还巴不得遇到鬼呢,想看一看,鬼到底长的是什么样子的,唉……” 说完之后,这小家伙还故意幽幽的叹了口气。 “得了得了,别再说了。”杨风赶紧对小卓玛道。 他丝毫不怀疑,这个小妖孽长大以后,绝对是一块当演员的好材料。 第125章;胡咬金吹牛(求订阅) 一切就绪之后,杨风和胡咬金以及燕子小卓玛四人,立刻浩浩荡荡地往天皇岭方向赶去。 天皇岭位于下山村后面的皇岳山上面。 那是一处小山坳来的,山坳里面十分幽静,有许多针叶树和竹子。 杨风小时候曾经在那里放过牛。 记得有一次,放学之后,他在那里放牛。 放着放着,便睡着了。 等他醒来的时候,已经是夜幕降临。 当时,周围朦朦胧胧的,静谧得让人心里发悚。 而且隐隐约约能够听到怪异的声音。 杨风当时也不知道是什么声音,也没去想那么多,他赶紧在周围搜寻。 还好,老牛就在他身旁的不远处,在慢慢的磨草。 杨风心里顿时松了口气,然后赶紧牵着这头老黄牛回家。 虽然当时,杨风并没有多害怕,可事后一想,总有种心有余悸的感觉。 这么多年过去了,每次回忆那次的情景时,杨风心里总是会酥酥的。 所以,这次跟着胡咬金去天皇岭,他心里总有点不踏实,但又具体说不出是怎么回事,但就是心里不踏实。 …… 从下山村的小卖部到天皇岭有三四里路,是一条小路,这条小路先到皇岳山的山脚下,然后再顺着这条小路往上爬,一直抵达天皇岭。 一路上,胡咬金不断的吹嘘,说他今天一定要抓个几十斤上百斤竹鼠回来,吃不完的就用来腊干,做腊竹鼠吃。 这死胖子是个大馋鬼,每次一说到吃的时候,就忘乎其形,连老爸老妈姓什么都不知道了。 不过,在燕子面前,这死胖子还多少保留了一些清醒。 所以,他说完之后,就厚着脸皮问燕子这问燕子那的。 燕子为了敷衍他,也只好时不时的点一下头,或者嘴里‘嗯’的一声。 …… 爬到天皇岭的时候,已经是上午10点半了。 虽然岁月匆匆,可天皇岭那座庙宇的残迹,依然残留在小山坳的那个坪里。 这个土坪有上千个平方米面积大小,以前的‘天皇庙’就修建在这个土坪上面。 虽然数十个春花秋月过去了,但当年这座庙宇的地基、石墙、以及水井等依然犹在。 看到这些遗迹的时候,杨风完全能够脑补出当时和尚们生活的场景。 虽然才是上午十点半,可整个山坳里面没有一个人,只有鸟儿们的欢啾声和风吹草动的声音,除此之外,再无其它的声音了。 这个小山坳里面有一片大面积的竹林,应该是当年和尚们留下的,每年到了春天的时候,就会有许多村民成群结伴的来这一带挖竹笋,冬天的时候也有挖冬笋的,不过相对而言,比春天挖春笋的人要少很多。 而现在既不是冬天,也不是春天,因此,这个上面就显得冷冷清清了。 “老舅,这是什么地方?”小卓玛第一次到这种地方,感到很新鲜,也感到很好奇,因此问杨风。 “这就是天皇岭。” “这是不是就是待会咱们要抓竹鼠的地方呀?” “嗯,没错。” “好阴森喔。” “那肯定阴森啦,因为……” 杨风刚想将这个地方过去的那段历史告诉小卓玛,可想了想之后,又赶紧打住了。 一;他担心吓着了小卓玛。 二;他担心吓着了燕子。 三;他想快点进入战斗,已经很多年没有挖过竹鼠了,还是重生前干过这事,一想起当时挖竹鼠时的场景,他就心痒痒。 不过,杨风虽然想刻意隐瞒小卓玛,但胡咬金这家伙却说了出来。 “小卓玛,你知道这是什么地方么?” “知道呀,我老舅刚才告诉我了,这就是天皇岭。” “可你知道这天皇岭,以前是干什么的么?” “我?我不知道~” 小卓玛摇头,然后睁大眼睛,饶有兴致的看着胡咬金。 “呵呵,这个地方,曾经是个庙,后来那些和尚死的死、散的散了之后,这里便闹鬼……” “胡咬金!~”杨风赶紧喊胡咬金,想止住他别再往下说,以免吓了小卓玛和燕子。 “没事呢,有我老胡在此,哪个妖魔鬼怪敢来造次。”胡咬金一边拍着自己的胸膛,一边大大咧咧的吹牛皮。 而小卓玛呢,这小家伙的眼睛睁得更大了,小脸蛋上的好奇表情也更浓了。 燕子也是很感兴趣的样子看着胡咬金。 见胡咬金顿了须臾,她居然催促了起来。 “死胖子,快说呀。” “好,好,我说,我说。”胡咬金得意的笑道。 接着,这死胖子又道;“有一年,我老胡一个人背着我爷爷的猎枪,到这里来打猎,你们猜我老胡看到了什么?” “看到了什么?”燕子和小卓玛异口同声,然后都睁大眼睛,看着胡咬金。 “嘿嘿。”胡咬金故弄玄虚的笑了笑。 接着,他直直的盯着燕子和小卓玛;“我看到了一个光头大和尚的背影。” “???” “我老胡还以为这个光头大和尚也是跟我老胡一样,是在这山上打猎的,于是,我老胡就和他打一声招呼,谁知道,他娘的居然没有回应……” “那接下来呢?”燕子和小卓玛异口同声的问胡咬金。 然后,这俩家伙的眼睛睁得更大了,呼吸也更重了。 “接下来——我老胡就走了过去,想看一看这个光头大和尚究竟长得有多帅,竟然敢不理我老胡,于是,我就背着猎枪,直接走到他面前,接着,你们猜我老胡又看到了什么?” “看到了什么?”燕子和小卓玛又是异口同声的问胡咬金。 “我~看~到~了~又是一张背影!~” “又是一张背影?” “对。” “咬金哥哥,您的意思是说,这个光头大和尚没有面孔,他的前面和后面,都是背影?” “对。” “哇噻,好恐布哦——那后来呢?” “后来?嘿嘿,我老胡就一脚把他给踹飞了。” “???” “吹牛吧?” “吹牛是小狗,只不过,这事已经过去很多年了,所以,有些细节,我老胡已经记不清了,不过燕子、小卓玛,你们两个放心,只要有我老胡在,就肯定能够保护你们,别说是妖魔鬼怪,哪怕是孙悟空来,我老胡也照样能够一拳把他给揍扁。” 说完之后,胡咬金还真做了一个‘一拳打过去’的动作。 然后再甩了甩他头顶上的‘茶壶盖’。 杨风实在看不下去了,他对胡咬金说;“胡大作家,别再吹了,咱们赶紧抓紧时间挖竹鼠吧,要不很快就中午了。” “没事没事。”胡咬金大大咧咧的摆了摆手;“这天皇岭的竹鼠这么多,要着什么急,我保证不用半个小时,就能挖几顿大餐出来。” 第126章;女性死者(求订阅) 接着,胡咬金准备继续吹新的牛。 不过杨风不想再浪费时间了,于是,他对胡咬金道;“胡大作家,你要在这里吹的话,就好好的在这里吹,我不陪你了,我先去竹林里挖竹鼠了。” 说完之后,杨风不管三七二十一的拿着锄头和蛇皮袋子,就往竹林里爬去。 “好好好,我不吹、不、我不说了,好汉不提当年勇,说了没意思,还是早点挖竹鼠,以免饿了这两位大小姐。”胡咬金忙道。 接着,他跟着杨风一起,往竹林里爬去。 …… 天皇岭这一带竹林里的竹子都很大,这些竹林还是以前和尚们在世的时候种植的,已经有数百年的历史了。 进入竹林之后,杨风握着锄头,立马开始寻找竹鼠洞。 这些竹鼠们生活的洞穴,一般都在竹子的周围,它们生活的洞穴的土质都比较松蓬,而且藏的也不是很深,因此,只要一找到竹鼠洞,里面十有八九的回有竹鼠在里面。 而且这个年代,竹鼠肉在湘西这一带还不流行,很多吃货们都喜欢将竹鼠和老鼠们混淆在一起,在他们眼里,竹鼠和老鼠一样的恶心作呕,因此,他们拒绝老鼠肉,自然也一并的不吃竹鼠着玩意了。 这就导致这个年代的竹鼠数量很多,而不像杨风重生之前,山上的竹鼠基本上已经绝迹,酒店里的那些竹鼠肉,都是养殖场出来的。 胡咬金说得不假,这竹林里的竹鼠确实挺多的。 杨风挖了不到一会儿,就挖了七八只大竹鼠出来。 至于那些小只的竹鼠少年和竹鼠宝宝们,杨风都手下留情,放了它们一马。 一是不忍心。 二是不能竭泽而渔。 不过,胡咬金就不一样了,不管是大只的还是小只的,他全部都一锄头砸死,然后扔进蛇皮袋子里面。 用这死胖子的话来说就是;竹鼠再小也是块肉,哪怕塞一塞牙缝也好。 燕子是个心善的女孩子,她看不惯胡咬金的这种行为,狠狠的批评了胡咬金几次。 在这种情况下,这个死胖子才有所收敛。 …… 快到中午的时候,杨风已经抓了二十多只大竹鼠了。 全部都是大号的,最小的都有七八两以上。 他在杀这些竹鼠的时候,也是选择最为人道的方式,用锄头对着它们的脑袋,猛的一下砸死,不让它们受半点痛苦,这是杨风的原则,他不反对吃肉,但拒绝虐杀。 就像封建社会的那些犯人,虽然凌迟和砍头都是死罪,但对于他们来说,这两者之间的意义完全不一样。 凌迟那可是活活折磨死。 而砍头则不一样了,是痛快而死。 所以,杨风在杀这些竹鼠的时候,都是一锄头对着它们的脑袋砸死的。 已经抓了这么多,杨风完全心满意足。 这么多的竹鼠,哪怕是剥了皮,挖了内脏,起码也有七八斤重,一餐是肯定搞不定的。 在里面放些生姜辣子葱花之类的佐料,起码可以吃三餐。 看着这么大的收获,小卓玛也非常高兴。 要知道,这个小馋鬼也很喜欢吃竹鼠肉。 唯一脸色一直闷闷不乐的可能就是燕子。 当然,别人不知道原因,他杨风心里知道。 这个堂妹虽然嘴巴不饶人,可心地却十分善良。 今天上午,在她眼皮子底下杀了这么多的竹鼠,心里肯定有排斥反应。 在从竹林里下来的时候,小卓玛一边小心翼翼的往下面走,一边问杨风;“老舅,咱们明天还来不来?” “明天不来,再过段时间吧,这么多竹鼠肉,一下子吃不完的。” “老舅,我有个建议。” “什么建议?” “找银行贷款,然后把这片竹林承包下来。” 接着,这小家伙又说;“根本我小卓玛的观察,最多再过十年,竹鼠的价值就会翻倍,也许能翻十倍八倍都不一定。” “???”杨风顿时哑言。 他很震惊的看着这个小妖孽。 这个小妖孽,真是厉害,这么小年纪,就有这种先见之明。 看来,天生就是一块当商人的好材料。 就在杨风为这块绝世璞玉震惊不已的时候,突然,听见燕子‘啊’的一声惊叫。 然后,只见燕子的表情极为夸张,好像突然看到了很可怕的东西似的。 “怎么了燕子?” 杨风赶紧护着这个堂妹。 然后朝燕子看向的方向看去。 这一看之后,杨风顿时也傻眼了。 因为他看见一个红衣女gui。 不对,确切的说,是一个穿着一身红裙子的女性,面朝泥土背朝天的趴在一棵大竹子的旁边。 这个女子一动不动的趴在那里。 由于她是趴着的,所以,看不到她的脸蛋,也不知道她的年龄有多大了。 不过,朝她那黝黑的长发和白皙的肌肤来判断,应该是一个很年轻的女性。 “燕子妹妹,怎么了?” 胡咬金足足几分钟之后,才反应过来。 “胡大作家,你看一下那里。” 杨风指着趴在地上的红裙子女子,对胡咬金道。 “不会吧,是谁大热天的跑到这上面来睡觉?”胡咬金使劲的吞了几口口水。 其实这个死胖子比杨风还先看到,在燕子刚发出惊叫声的几秒钟后,他就已经发现了。 只是这死胖子被吓坏了。 直到刚才才缓缓回过神来。 “喂,你是谁?”胡咬金壮着胆子,又对对方喊了一声。 对方还是没动静。 事情到了这一步,已经很清楚了,这是一具死尸来的。 否则,一个大活人绝不会以这种方式出现在这种地方。 只是,这个女死者会是谁? “怎么办?风大侠?”胡咬金神色慌张的看着杨风,虽然他极力掩饰,但仍然才他的眼神中透露了出来。 “报警。”杨风缓缓道。 他心里暗忖着,要是在后世就好了,可以直接报警。 这个年代,报警就麻烦多了。 这个年代没有手机,更别提后世那些跟小掌上电脑一样的智能手机了。 所以,要想报警的话,还要先下山,之后,再到巡捕所去,才可以报警。 好麻烦啊。 “老舅,我去看看。”小卓玛对杨风道。 这个小家伙,居然一点也不害怕,脸上没有半点害怕之情,心静如水。 “别过去。”杨风对小卓玛道;“保护第一作案现场,等巡捕叔叔们来了之后,这样,他们就可以找到更多有价值的线索。” “嗯,老舅,我听您的,我不过去。”小卓玛认真的点头。 接着,这个小家伙又道;“老舅,其实我也知道,案发的第一现场要保护,我很小的时候就已经知道了,所以我刚才就算过去,也不会破坏现场的。” “你很小的时候?——你现在才多大呀?”杨风哭笑不得的看着这个小家伙。 “六岁啦,您以为我还小呀。”小卓玛像个小大人似的回道。 —— —— —— (厚着脸皮求月票,求推荐票) 第127章;杨风被疯狗咬了(求订阅) 由于突然看到一具女、尸,因此,大家下山的心情,就好像突然是被一层阴翳的雾霭给遮住了似的,没有上山的时候那么愉快了。 就连胡咬金,也锁着眉头,心事重重的模样。 “真他娘的奇怪,这天皇岭,怎么会有死人?”一路上,胡咬金不时的自言自语。 下了天皇岭之后,大家没有急着回家,而是立即赶往陈家镇的巡捕所去报案。 到了陈家桥巡捕所之后,大家赶紧把在天皇岭所见到的一切,跟巡捕说明。 巡捕一听,立即高度重视。 要知道,这可是命案啊。 对于一个小小的巡捕所来说,没有什么案情比命案更加重要的了。 哪怕是县巡捕局,也是将这种命案放在首位。 因此,陈家桥镇巡捕所的所长,立即亲自带领六七个巡捕,往天皇岭赶去。 就这样,大家连中午饭都没有吃,就又陪着巡捕们赶往天皇岭。 等一切都忙完之后,已经是半下午了。 死者是一名女性,刚20岁,是一名在校大学生,龙潭村人。 至于死因,是被人掐住脖子,窒息而死。 至于为什么会被人掐住脖子,巡捕也通过指纹和其它线索,很快查了出来。 原来,凶手竟然是这个死者的男友。 这天早上,死者跟男友一起爬山,因为在山上,和男友发生感情上的冲突,于是,这个心理一直不大正常的男友,一怒之下,活活掐死了女友,之后清醒过来后,丢下女友逃之夭夭。 整个过程就是这么回事。 …… 回到‘芝麻开门皮鞋店’里的时候,已经是黄昏了。 这折腾了一天,杨风觉得比在店里做一天皮鞋还累。 不过,一想到那个稀里糊涂惨死的女大学生,杨风心里又不禁一阵唏嘘起来。 还如此年轻,又是个大学生,居然就这样稀里糊涂的惨死。 真的是太可惜了。 不过,再可惜也于事无补。 人都已经死了。 再可惜又有什么用呢。 正所谓;生死有命、富贵在天。 人的一切,其实冥冥之中,都有定数。 以前,杨风并不相信命运这个东西。 可自从经历了太多的事情之后,他就慢慢的相信了。 你可以相信世界上没有神仙,没有鬼妖,但绝不可不相信命运。 就比如好好的,突然摔一跤,或者是同样的一对孪生兄弟姐妹,可一辈子的人生却迥然不同,这其实就是命运造成的。 就像‘运气’一样,命运这东西,它既不是封建迷信,但又无法用科学来证明。 而且,你也无法阻止。 你唯一能够做的就是;尽量去避免某些灾难的发生,但如果已经尽量避免之后,灾难还是发生了,那么,这便是命运了。 打个比方,如果一个人,他过马路的时候,从来不闯红灯,而且也瞻前顾后,可结果还是被车给撞了,那么,这就是命中注定有此一劫了。 就是这么个意思。 …… 闲话少叙,言归正传。 由于蛇皮袋子里面的死竹鼠长时间没有处理,因此,如果拿来吃新鲜的,口感已经大为下降。 这样的肉,不但没有了那种香味和甜味,还会有一种浓烈的腥味。 但丢掉又太可惜。 要知道,白天和胡咬金他们辛辛苦苦爬到天皇岭上面,就是为了这些小家伙啊。 而且,都已经打死了,这样丢掉的话,总感觉是在浪费粮食。 杨风从小到大都不是那种喜欢浪费的人。 浪费可耻。 所以,杨风在这天晚上,将这些竹鼠全部处理干净,然后,用来腊制。 就像那些死鱼或者死鸡,吃新鲜的,已经没什么口感。 可如果是用来腊制的话,绝对是一道美味来的。 这天晚上,杨风做了一个很奇怪的梦。 他梦见自己在一片荒无人迹的森林里面。 他心里很恐慌,漫无目的的往前走。 走着走着,突然闯来一条疯狗。 这条疯狗的全身的毛发轧起,露着锋利的牙齿,眼睛通红通红,布满了血丝。 它一看见杨风,就不要命的朝杨风扑来。 杨风心里一个哆嗦,想赶紧逃走。 可奇怪的是,他的双脚就像是灌满了铅似的,无论如何使劲,都迈不开脚步。 他急得满头大汗。 疯狗龇牙咧嘴,眼看离杨风就只有咫尺之遥了。 就在这时,他突然醒了。 醒来的时候,发现自己居然全身都是冷汗。 真是奇怪,杨风重生之后,还从来没有做过这种噩梦,更没有因为噩梦而被如此吓过。 可这次居然被吓得浑身冷汗涔涔。 不过,杨风也没有多想。 日有所思,夜有所梦。 他思索着,今晚这个噩梦,八成是跟白天在天皇岭看见的那个死去的女大学生有关。 …… 过了二天后,陈家桥赶集的日子又到了。 这天,杨风又早早的起床了。 起床后,他先是到厕所解手,然后洗手,再进行洗漱。 就在杨风准备做早餐的时候,姐姐从楼上下来了。 姐姐让杨风收拾店里面,今天的早餐,她来做。 杨风巴不得姐姐做早餐,一是姐姐的厨艺比他好,二是做早餐太麻烦了,虽然只是早餐,可做起来,跟中午饭和晚饭也没多大的区别。 因为他做早餐,不管是下面条,还是下米粉,总喜欢放很多配料在里面,比如木耳、肉丝、豆腐干之类的。 所以,做起来一点也不啻于中餐和晚餐。 当然,他其实也可以简简单单的做。 但杨风做不到。 在杨风看来,一天三餐,不管是早餐还是中餐或者晚餐,都要吃好。 这不仅只是填饱肚子的问题,还是对生活的一种态度。 人活在这个世界上,有条件享受的时候,就是要享受嘛。 如果连吃都马马虎虎,那活着还有什么意思。 …… 杨风将店里搞完卫生之后,将店里的东西都摆放好之后,姐姐也将早餐都做好了。 姐姐今天早上做的是烩面。 这种烩面的作法,是她在粤省打工的时候,从一个中原省朋友那里学的。 先将各种配料炒熟,然后将这些配料放在湿面上面一起篜。 但‘芝麻开门皮鞋店’里没有湿面,怎么办? 这难不倒杨风的姐姐。 这个能干的妹子,她自创了一种新的方法。 她的这个自创的方法是;先将干面先煮熟,然后都捞出来,放在冷水里面,之后,再放进一个个碗里面,将配料洒在上面,然后像中原省的那种制作方法,放在锅里面蒸…… 第128章;皮鞋怎么脱胶了?(求订阅) 杨风的姐姐在做早餐的时候,三德子也起来了。 三德子跟宝姐姐睡一张床,都睡在皮鞋店后面的小房间里面,也就是之前杨风的姐姐和小卓玛睡的那个小房间。 三德子的精神很好,他见杨风在搞店里的卫生,连洗漱都先暂且搁在一边,要跟着杨风一起搞卫生。 “呵呵,老同学,这不用你操心,你先刷牙洗脸吧,待会吃早餐,今天早上我姐姐做了烩面,你从来没有吃过的,很好吃的。” “阿弥陀佛,好,杨风同学,那我就先去洗漱了。” “去吧。” 看着三德子的背影,杨风打心眼佩服。 真不知道他是怎么和宝姐姐这个超级大娘炮睡在一起的,究竟是三德子能忍?还是宝姐姐这个超级大娘炮没对他动手动脚? 杨风决定,改天夜里,找个机会,偷看一下。 想到这里,杨风下意识的朝后面的小房间瞄了一眼。 房门紧闭着,宝姐姐还没有起来。 每天总是到了吃早餐的时候,他和西施美女才都会起床。 杨风打心里觉得,他们当徒弟比自己当徒弟的时候可要舒服多了。 想起自己重生前那会当徒弟学做皮鞋的时候,每天早上要大清早起床,然后搞店里的卫生,再将水缸里的水挑满,接着,再帮师父师娘做早餐。 往往到了这个时候,师父才起床。 而师娘则通常要在他将早餐做好了之后才会懒洋洋的起床。 当然,在那个年代,不仅只是杨风当徒弟这么幸苦,所有行业的徒弟都一样。 所以,在那个年代,有一句俗语,叫‘徒弟,徒弟,三年奴隶’。 意思就是当徒弟跟做奴隶一样幸苦。 …… 杨风的姐姐将早餐做好的时候,宝姐姐和西施美女他们终于起床了。 小卓玛也起床了。 只见宝姐姐起床后,穿着睡衣,一边扭着屁股,一边去刷牙洗脸。 西施美女和小卓玛也一样,都睡意朦朦的,好像一整夜都没有睡好似的。 看着小卓玛这小家伙,杨风每次都哭笑不得。 这小家伙不知道什么原因,每次起床总喜欢穿她‘小姨’(杨风的姐姐)的拖鞋下来。 而且还喜欢将左右脚穿反。 当然,这其实也符合许多小盆友的审美观。 许许多多的小盆友都是这样,喜欢穿大人的鞋子,而且喜欢穿反。 哪怕他们明明知道自己穿反了,可还是不换过来,好像觉得将鞋子穿反是一件很好玩的事情似的。 “老舅,今天早上吃什么早餐?”小卓玛一边打着哈歇,一边问杨风。 “今天早上的早餐很好吃,你可能从来没有吃过。” “是什么早餐?连我小卓玛都从来没有吃过?” “烩面——你吃过没有。” “灰面?”小卓玛一下没有反应过来。 但很快,她便知道是什么了。 “哦,老舅,您说的是不是他们中原省人吃的那种烩面?”小家伙恍然大悟。 “对头。” “切,我还以为是什么呢,原来是烩面。” 接着,小卓玛口馋的吞了吞口水,道;“不过这烩面确实很好吃,我在羊城的时候,除了日笨料理之外,最喜欢吃的就是烩面了,又香又辣,非常好吃。” “又香又辣?” “哦,是我经常要求要放辣椒进去的。”小卓玛赶紧解释。 然后她顺了顺脑后的长发,对杨风说;“老舅,我先去洗漱了,不和您聊了,等吃早餐的时候,咱们咱好好的聊一下烩面方面的知识。” 说完之后,这小家伙拖着大她脚丫很多的成人拖鞋,提着裤头,往厨房里走去。 …… 今天的生意又很好,在赶集的高峰期还没有来临的时候,小小的‘芝麻开门皮鞋店’里面就开始有顾客临门了。 而且不止一个。 一下子来了七八个。 这么多的顾客,杨风姐弟俩赶紧高兴的伺候。 小卓玛也将自己打扮得漂漂亮亮,吃了早餐之后,她换上一身海军服款式的裙子,背着她平时经常背的那个小包包,然后就像空中小姐那样仪态优雅的站在店里。 商场如战场。 可商道又如人道。 做生意,形象方面非常重要。 可以直接给顾客的心理带来第一判断。 假如一个形象邋遢、又总是板着一副嘴脸的老板,相信是没有几个顾客愿意去他店里买东西的。 由于‘芝麻开门皮鞋店’里的服务态度很到位,再加上款式也很多,因此,就这一下子的功夫,就卖了4双皮鞋出去。 而且这4双皮鞋中,有3双是男式。 因此,就这短短一下子的功夫,‘芝麻开门皮鞋店’里就挣了一百多块钱。 就在杨风姐弟俩还没来得及高兴的时候,店里又来了一个顾客。 这个顾客是个男的,三十岁左右。 不过,杨风感觉有点不对劲。 因为这个男顾客很眼熟。 而且,他黑着脸,气势冲冲,手里提着一个红色的薄膜袋子,袋子里面兜着一双皮鞋。 他一进来,便拉长着脸,生气的对杨风道;“老板,我这皮鞋买了才几天,怎么就脱胶了。” “脱胶?”杨风感到很意外。 因为,他做皮鞋是从来不会脱胶的。 在这方面,他绝不是吹牛,因为他在贴底的时候,不管是鞋底和鞋面的温度方面,还是贴的方式方面,他都是能把握得非常到位。 哪怕他以前在当学徒的时候,师父也经常夸他,说他的皮鞋做的很好,从来不会脱胶。 当然,杨风贴底的技术之所以会这么好,也跟师父有着最主要的关系。 因为他师父做皮鞋的技术也非常好,做的皮鞋也极少出现过脱胶的现象。 而在贴底如何保证质量问题,师父是毫无保留的教给了他。 第一,温度一定要控制到位。 第二,贴底的时候,方式一定要用对。 只要以上两方面做好了,然后胶水质量方面没有问题,那么,皮鞋就绝不会发生脱胶的现象。 所以,在这方面,杨风是非常有信心的。 可今天,居然发生了脱胶的现象。 而且这顾客买这双皮鞋还没几天。 杨风仔细想了一下,这个男顾客,就是在上次赶集的时候,将这双皮鞋买走的。 “呵呵,不好意思,不好意思。”杨风赶紧向这位男顾客赔礼道歉。 然后,他将这个男顾客手里的皮鞋接过来。 再仔细一看。 这一看,直把杨风惊得瞠目结舌。 因为,这双皮鞋脱胶不是一点点,而是大面积的脱胶。 从鞋头到鞋跟,全部都脱胶。 难怪这个男顾客会如此生气。 原来脱胶脱成了这样。 别说是眼前这位男顾客,就是换上杨风自己,恐怕也会什么生气。 可问题是,这皮鞋怎么会脱胶脱得这么严重? 一时间,杨风陷入深思之中。 要知道,这店里的皮鞋,除了转让这店的时候剩下的那些存货,其它的皮鞋全是他亲手制作出来的。 而他手里拿着的这双皮鞋,也正是他亲手制作的。 第129章;脱胶的皮鞋真多啊(求订阅) “我还以为你这皮鞋店做的皮鞋一定会很好,没想到这么水,我真是看走眼了。”男顾客不断的发牢骚。 因为太生气的缘故,他的脸也是一阵红一阵白的。 “不好意思,不好意思,我马上就补好。”杨风不断的道歉。 顾客就是上帝。 对于做生意的来说,顾客就是最重要的。 发生了质量问题,人家顾客数落几句,是很正常的现象。 所以,杨风一点也不恼怒。 他现在唯一要做的,就是赶紧帮这位男顾客将脱胶的地方都补好胶水。 就这样,杨风赶紧用毛刷子和擦布将皮鞋上面脱胶的地方清理干净,接着,再在上面涂处理水,做进一步的清理工作。 等处理水干了之后,杨风开始将配好了固化剂的胶水涂在上面。 然后,等胶水干了之后,用煤火烤一下,趁胶水温度正好的时候,赶紧将脱胶的部位都粘上,接着用锤子按紧。 在用锤子压的时候,杨风担心力度不够,又重新脱胶,所以,他特意多压了几个来回,感觉没什么问题了之后,才稍微放心的停了下来。 “不好意思,这应该是个失误,下次保证再也不会发生这种质量问题了。” 杨风一边道歉,一边将这双补好了胶水的皮鞋重新装进薄膜袋子里面。 “呵呵,这是刚粘好的,现在还暂时不能穿,否则又会脱胶,要等三四个小时之后才可以穿。” 在将这双皮鞋递给这位男顾客的时候,杨风不忘的叮嘱对方。 …… 男顾客离开‘芝麻开门皮鞋店’之后,杨风终于松了口气。 他万万没想到,自己会做出这种质量的皮鞋,才刚卖回去几天,就脱胶了,而且脱胶脱得如此严重。 如果不是亲眼所见,杨风绝不会相信,刚才那双皮鞋居然是自己亲手做出来的。 他琢磨着,八成是自己在粘这双皮鞋(贴底)的时候,忘记了压锤。 否则不可能会脱胶。 可他仔细想一想,又觉得不对劲。 就算自己在贴底的时候,没有压锤,脱胶也不会脱得如此严重。 一定是胶水里面忘记了放固化剂? 所以才会造成这种情况出现? 作为一个在重生前跟皮鞋打了二十多年交道的皮鞋设计师,杨风在皮鞋方面的知识和经验是十分丰富而又老练的。 皮鞋脱胶,一般是以下三种原因造成的。 一;贴底的时候,温度没有到位,温度或是高,或是低,这样贴出来的鞋底,很容易发生脱胶的现象。 二;贴底的时候,方法没有用对,比如胶水没有刷到位,或者是处理水没有刷到位,这样贴了底之后,很容易脱胶。 除此之外,贴底的时候,没有压边,没有按锤,或者是力度不够,在这种情况下,皮鞋也容易发生脱胶的现象。 三;材料方面出现的问题,比如配胶水的时候,里面没有放固化剂,这种情况最容易导致皮鞋脱胶,除此之外,胶水或者固化剂或者处理水的质量有问题,比如是那些假冒产品,水货之类的,也容易发生脱胶的现象。 因此,杨风在做皮鞋的时候,最注重以上的这些问题。 因为皮鞋一旦脱胶,就会对一个皮鞋店的信誉造成很大的负面影响。 试想,谁会喜欢买那种穿在脚上没几天就脱胶的皮鞋啊? 估计没有一个喜欢买这种皮鞋。 因此,皮鞋脱胶,对于一个鞋店来说,是一个很重要的问题,直接关系到这家店的形象。 当然,偶尔出现过一两双这样的情况,一般问题还是不大,顾客们不会去计较。 可一旦是大规模的发生这种脱胶的情况,那么,对这家皮鞋店的形象和信誉,绝对是一个致命的打击。 所以,刚才就出现这么一例,杨风心里虽然有些不安,但还是没有太放在心上。 毕竟,‘致命开门皮鞋店’开业以来,就出现过这么一例。 谁还没个意外啊。 马还有失蹄的时候呢。 高手还有失误的时候呢。 所以,杨风并没有太放在心上。 因为他将此事当做是自己的失误。 就这样,当外面的顾客进来看鞋子的时候,他很快就释怀了,然后继续保持着舒心的微笑,和顾客们谈生意。 不过,不到十分钟,外面又有顾客提着皮鞋进来了。 这是一个二十七八岁的女顾客,她可没有刚才那位男顾客那么有耐心。 提着皮鞋进来后,她便像吵架似的,大声质问;“老板,你这是怎么搞的?我这皮鞋买回去才几天,就脱胶脱成这样了啊?” 这个女顾客一边大声质问,一边瞪着眼珠子,挑着眉毛,将手里的皮鞋往地上一扔。 随着这位女顾客这么一闹,负面影响立马呈现。 “什么?这店里做的皮鞋脱胶?” “不买了不买了,皮鞋脱胶买来干什么啊。” “哎哟喂,脱胶,我上次买的皮鞋就是爱脱胶,害得我在下雨天的时候经常不敢穿出门,不买了,还是换别的皮鞋店吧。” 就这样,店里的顾客们纷纷摇头,离开‘芝麻开门皮鞋店’。 甚至连一个正准备和小卓玛‘一手交钱一手交货’的顾客,也赶紧放弃了。 她迅速将手里的钱重新放回钱包里面,然后急忙走出‘芝麻开门皮鞋店’。 任凭小卓玛如何解释如何挽留,都于事无补。 搞得连一向机灵得跟小猴子似的小卓玛,顿时也束手无策,只好干瞪眼,扼腕叹息。 “老舅,怎么了嘛?好好的怎么又来了一个脱胶的?搞得刚才煮熟的鸭子都飞了。”小卓玛嘟着小嘴巴,问杨风。 “我也不知道是怎么回事。”杨风回道。 如果说刚才那双脱胶的是偶然现象的话,那么现在又蹦出来一双脱胶的,就有点问题了。 作为一个从二十多年后重生过来的皮鞋设计师和鞋厂老板,杨风心里隐隐约约的出现了不安。 他甚至还有一种这样的预感,待会,还会有脱胶的皮鞋出现。 杨风的预感很灵验,不出十分钟,又有一个顾客提着皮鞋到‘芝麻开门皮鞋店’来兴师问罪。 无独有偶,又是脱胶的问题。 而当这个顾客提着皮鞋跑到‘芝麻开门皮鞋店’来兴师问罪后没多久,又有之前在这家店里买过皮鞋的顾客提着皮鞋来质问杨风,皮鞋买回去才几天为什么就脱胶了? 而且,这次跑来‘芝麻开门皮鞋店’兴师问罪的顾客还不止一位,而是有三位。 接下来,这天上午,一共来了十一位之前在杨风这家‘芝麻开门皮鞋店’里买皮鞋的顾客提着皮鞋来兴师问罪,问题如出一辙,都是两个字——脱胶。 就这样,整整一个上午,‘芝麻开门皮鞋店’里没有再卖过一双皮鞋出去了,而是不停的在帮这些顾客补胶水。 像这些顾客,脾气好的还好些,大不了发个牢骚或者是板一下脸色,就没事了。 像那些脾气不好的,以及那些泼辣的和蛮不讲理的,还在‘芝麻开门皮鞋店’里大吵大闹。 并且一而再再而三的跟杨风说要重新做一双。 或者是退款。 搞得杨风是焦头烂额。 但事情还是没有结束。 因为就在这天下午,又有顾客提着皮鞋来兴师问罪了。 而且也是同一个质量问题。 那就是——脱胶~ 第130章;脱胶的罪魁祸首(求订阅) 这么多皮鞋脱胶,哪怕是世界上再笨的笨蛋都想得到,这件事情绝不是偶然。 一定是哪个方面出了问题。 杨风陷入沉思。 他不相信是自己的技术出了问题。 因为无论是在掌控温度方面,还是在贴底的手法方面,他的技术都是顶呱呱的。 重生前,当时在当徒弟的时候,做的皮鞋就基本上没有出现过脱胶的现象。 哪怕是教他手艺的师父,也在这方面经常表扬他,甚至还向他请教,是如何做到的? 因为,他师父虽然技术也好,做出来的皮鞋也极少有脱胶的,但在脱胶的概率方面,还不如杨风。 他俩师徒是典型的青出于蓝而胜于蓝。 后来,当杨风将贴底的整个过程演练给师父看了之后,他师父才发现,杨风在贴底的过程中,除了方法非常正确之外,并且,他掌握温度比自己还要精确。 这才是杨风做出来的皮鞋的脱胶率几乎为零的关键所在。 因此,杨风对自己的技术是没有丝毫怀疑的。 再说,脱胶也是这几天才开始出现的。 如果是技术方面的问题,那么在‘芝麻开门皮鞋店’刚开业之后,就会发生了。 所以,绝不会是杨风的技术有问题。 既然不是技术方面的问题,那么,唯一的问题就是材料方面了。 比如;处理水、胶水、固化剂、等等。 这些都关系到贴底后会不会脱胶的关键所在。 问题是,在这材料方面,杨风也想不出哪里出了问题。 因为,自从‘芝麻开门皮鞋店’开业之后,他一直都是在同一家鞋材店买材料。 这家鞋材店是宝东县城里面鞋材城的一家鞋材店,老板和老板娘都挺好的。 杨风这家‘芝麻开门皮鞋店’里所有的材料,包括各种胶水、皮料、鞋底、里布、鞋底、牛皮垫等等,全部都是在那一家鞋材店买的。 因此,怎么可能会出现问题呢? 并且,为了安全起见,杨风从来不买那些杂牌。 比如黄胶,他经常买那种‘强力牌’的。 白胶则也经常买‘南光树脂’。 固化剂和处理水这些都一样,都是买正宗牌子的。 哪怕是甲苯水,他都不会买那种便宜的杂牌。 他宁愿多发一点钱,也要买正宗的牌子的各种胶水和化学用品。 因为这些都直接关系到皮鞋制作好之后会不会脱胶,所以,他宁愿多发钱,也要图个安心。 做生意,信誉这两个字,贵如千金,比什么都重要。 因此,杨风绝不会吝啬这几个小钱。 可问题在于,既不是自己技术方面的问题,又不是胶水方面的问题,那这些皮鞋怎么会脱胶呢? 而且脱胶脱得如此严重,简直是触目惊心的地步。 这究竟是什么原因造成的? 难道是人为的?是这些顾客故意将这些皮鞋的鞋底和鞋面都撕开? 不,绝不可能。 杨风马上否定了这个想法。 要知道,人为撕开和自然脱胶完全不一样。 人为撕开的话,脱胶的鞋底上,会粘上许多鞋面上的那些毛毛。 是一目了然。 杨风刚开始其实也这样怀疑过,可当他仔细检查之后,发现这些脱胶的皮鞋,全部都是自然脱了的。 再说,只要是贴底后,质量没有问题,那么如果想人为将鞋底和鞋面撕开的话,根本就不是一件简单的事情。 因为胶水一旦将鞋面和鞋底粘牢了之后,是极为牢固的。 牢固得都融为了一体。 所以,如果想人为撕开的话,哪怕是就大力士,也绝非轻易办的到。 但问题是,既不是自己技术方面的问题,又不是胶水方面的问题,而且也不是人为方面的问题,那么,这些皮鞋是怎么脱胶的? 想来想去,杨风还是决定从最薄弱的环节下手。 那就是胶水。 而就在杨风检查胶水的时候,在陈家桥的另一处,‘桥头皮鞋店’的老板和‘张老大皮鞋店’的老板,还有那个狗肉摊的屠夫,以及黑皮他们几个正高高兴兴的坐在一起。 这些人渣正一边喝酒嗑瓜子花生,一边聊天。 “哈哈,这下‘芝麻开门皮鞋店’一定完蛋了。” “还是表弟这主意好啊,这一招,足可以让这个傻小子一蹶不振。” “依我看,不出半个月,这个皮鞋店就会关门大吉。” “哼,敢跟我们抢生意,就你这傻小子,还嫩了点。” “这个傻小子,不弄死他,难消我心头之恨。” ‘桥头皮鞋店’的老板和‘张老大皮鞋店’的老板以及狗肉摊的屠夫一唱一和之后,他们三同时看着黑皮。 “表弟,接下来怎么办?这傻小子会不会发现?”‘桥头皮鞋店’老板看着黑皮,问。 “嘿嘿,他很难发现的,再说,就算他发现了问题,又于我们何干,有什么证据。”黑皮洋洋得意的道。 原来,是他派人盯着杨风去宝东县城进鞋材,然后再偷偷的使用各种威逼利诱的手段,让‘杨风经常买鞋材的那家鞋材店的老板’故意卖假劣胶水给杨风。 这样,便可以让杨风的‘芝麻开门皮鞋店’发生大量皮鞋脱胶的现象,让‘芝麻开门皮鞋店’的信誉彻底扫地,让顾客彻底流失,接下来的关门倒闭的事情就顺理成章了。 现在看来,这一招非常妙,直接打到了杨风的七寸上面。 当然,这个恶毒的损主意,并不是黑皮想出来的。 毕竟,他是个外行人,不是专业人士,哪里懂得这方面的弯弯道道。 因此,自然是他的两个表哥——也就是‘桥头皮鞋店’的老板和‘张老大皮鞋店’的老板想出来的。 不但是这次针对杨风的‘芝麻开门皮鞋店’,包括杨风之前转让的这对老板俩口子,以及以前所有在陈家桥街上开的皮鞋店,全部都是被他俩给整出去的。 只不过,这次碰上了杨风这个‘会武功’的硬茬。 所以,他们才不敢像以前那样,直接明目张胆的威逼杨风搬店走人。 或者是派人在外面守着,不让顾客进店买皮鞋等等各种下三滥的手段,逼着人家走人。 假如杨风和以前在陈家桥街上开皮鞋店的老板们都一样,都是普普通通的身手,那么,他们早就明目张胆的将‘芝麻开门皮鞋店’砸得稀巴烂,或者是直接派人在‘芝麻开门皮鞋店’外面守着,不让顾客进去买皮鞋。 这样一来,‘芝麻开门皮鞋店’自然就经营不下去了。 没办法,遇到了杨风这个身手牛逼的傻小子,他们只好费脑筋的使用这些‘高明’的招数来对付了。 不过,‘桥头皮鞋店’的老板和‘张老大皮鞋店’的老板对这种结果虽然满意。 但狗肉摊的屠夫对这个结果依然还是不满意。 这个屠夫姓李,是黑皮的姨表哥,他在陈家桥的菜市场之所以横行霸道,完全也是仗着黑皮是自己的表弟。 现在,‘芝麻开门皮鞋店’虽然被整成了这样,但这个李屠夫心里还是不满意。 不是一般的不满意。 而是很不满意。 要知道,他在杨风手里吃的亏可不是一次那么简单。 而且,几天前,他带着人去‘芝麻开门皮鞋店’找杨风的麻烦时,手腕差点就被杨风给扭断了。 这口恶气,叫他如何咽得下去。 因此,当‘桥头皮鞋店’的老板和‘张老大皮鞋店’的老板心满意足的感到满意了之后,他的一对三角眼里面,依然闪烁着凶狠的光芒。 “表弟,难道就这样轻易饶过了那个‘芝麻开门皮鞋店’的傻小子?” “表弟,我亲口向他报出了您的名字,可他还是那么嚣张,而且还说,要打就打黑皮那傻货的表哥。” “表弟,打狗也要看主人啊。” 这个李屠夫一边狠狠的嗑瓜子,一边不停的怂恿黑皮。 黑皮则慢慢的听着,脸色一阵青一阵黑的。 当这个屠夫表哥说了一大堆之后,他才笑了笑,然后拍了拍李屠夫的肩膀,道;“你放心吧表哥,我不会这么放过这个傻小子的,我黑皮在道上混了这么多年,还从来没有谁敢在我面前这么嚣张,所以,我这次不但要让他的皮鞋店倒闭,还要他下地狱,要他的这条命。” “……表弟,您想怎么弄死这个傻小子?” “嘿嘿,我最近养了一条狗,是一条疯狗,这条疯狗谁都咬,可偏偏就服我黑皮,哼,这个傻小子,我让他好看,敢跟我黑皮做对,活得不耐烦了。” 黑皮一边说,一边阴狠的咬着牙,紧紧握着手里的酒杯。 “表弟,您的意思是,放这条疯狗咬他?让他得上疯狗病?”李屠夫小心翼翼的问。 “没错。”黑皮点头。 “表弟,您这条计策太高明了。”李屠夫乐不可支。 然后,他赶紧拿起酒杯,要跟自己的黑皮表弟干杯。 “对了,表弟,这种事情,您自己千万不要亲自动手,让其他人干,这样就算出了事情,也轮不到您头上来。”李屠夫赶紧叮嘱黑皮。 “谢谢表哥,我知道,我早就想到这点了。”黑皮轻轻一笑。 然后仰起头,将酒杯里面的白酒一饮而尽…… 第131章;胶水有问题(求订阅) 杨风在‘检查前些日子在宝东县城的那家鞋材店买来的那些胶水’的时候。 ‘芝麻开门皮鞋店’里又有顾客提着皮鞋来找麻烦了。 问题还是跟刚才一样,两个字——脱胶。 而且,跟上午那些脱胶的皮鞋一样,都是大面积的脱胶。 娘滴个乖乖哟。 杨风心里真想骂娘。 如果只是脱个一双两双,或许还是偶尔现象。 可这样个脱法,绝对就是不正常了。 既然不是他技术方面的问题,那么就是材料方面的问题了。 虽然县城鞋材店的那对老板俩口子总是笑脸相迎,看上去人畜无害,可防人之心不得不有。 杨风决定将前几天从那家鞋厂店买来的那些胶水好好看一下。 当然,眼下还是先帮这位顾客把皮鞋的胶水补好再说。 …… “你娘的,你们店到底会不会做皮鞋啊?” 这个顾客的脾气很大,将手里的皮鞋往地上一扔,然后瞪着眼珠子,大声斥责杨风他们。 “不好意思,息怒,息怒。”杨风赶紧赔礼道歉。 没办法,顾客就是上帝。 皮鞋脱胶脱成这样,而且买回去才几天就这样脱胶了,换成谁心里都不爽。 “马上帮老子补好,否则,就退钱。” “好,好,马上补。” 杨风立马拿着刷子,将这双皮鞋脱胶的部位将灰尘刷干净,然后再用布擦干净,接着,准备用处理水清理。 不过,就在杨风准备用新买的那瓶处理水来清洗的时候,他突然脑回路了一下。 于是,他立马将以前那些处理水和胶水以及固化剂都找出来。 虽然这些都已经用完了,但里面还残留了一些。 就好比在超市里买的那一瓶瓶的花生油一样,虽然吃完了,但瓶底仍然会残留一些在里面。 于是,杨风将残留的使劲倒出来,再来清洗这双皮鞋脱胶的地方。 接着,等处理水风干了之后,便开始将南光树脂胶和固化剂配在一起,小心翼翼的抹在上面。 然后等胶水干了之后,在煤火上稍微烤一下,待出现一点温度之后,赶紧粘上,然后用锤子压紧。 “搞定了。”杨风一边笑道,一边将这双补好了胶水的皮鞋还璧归赵。 接着,他又提醒这位顾客;“对了大……帅哥,这双皮鞋刚补好胶水,先暂且不要穿,等胶水完全冷了之后,再穿,否则还是会脱胶的,呵呵。” 这个顾客没说什么,就像个大爷似的,一眼不发,待杨风提醒完之后,他白着眼斜视了杨风一眼,然后从杨风手里一把将补好了胶水的这双皮鞋夺过来。 接着,他狠狠的说;“如果再脱胶,我就不是拿这皮鞋来补了,而是要你直接退钱,而且还要连我跑来跑去的幸苦费一起算,哼!~” “呵呵,没——不好意思,不好意思,不会了,您慢走。”杨风依然保持着职业性的微笑。 虽然他心里很不爽,但毕竟人家是顾客,不到万不得已,还是不要撕破脸皮为好。 “哼!~” 这个顾客又白了杨风一眼。 然后提着这双刚补好胶水的皮鞋,大摇大摆的走了。 “我呸!~” 一旁的小卓玛早就按捺不住了,朝这个顾客的背影狠狠吐了口痰。 然后,这个小家伙双手叉腰,对着这个顾客的背影恨恨的说;“不就是买双皮鞋么,有什么了不起的,难道我们店少你一个顾客,就会倒闭呀,死丑八怪,长得一点也不帅,长得比成奎按还丑……” “好了,算了算了,小卓玛,不要生气了,你也不要怪他,咱们店自己也有不对的地方,发五六十块钱买一双皮鞋,买回去才穿几天功夫,就脱胶了,而且不是一般的脱,而是大面积的脱,这种事情发生在谁身上,都不爽快,所以,咱们先好好反省自己吧,先好好检讨自己。”杨风劝小卓玛。 “本小姐知道咱们店里也有很大的责任,可就是看这死丑八怪不顺眼。”小卓玛咬着牙齿,恨恨的对刚才来补胶的那个男顾客离去的方向说道。 然后又朝地方狠狠吐了口痰。 用力的来回踩了踩之后,小卓玛问杨风;“老舅,咱们店里的皮鞋怎么会这么脱胶?脱得我都看不下去了,老舅,这究竟是什么原因?” 小卓玛这样问的时候,杨风的姐姐杨琴也跟着问;“风伢子,咱们店里的皮鞋是怎么回事?怎么会这样脱胶?再这样脱下去,咱们店就只好关门了~” 说完之后,姐姐轻轻叹了口气,然后满脸忧色。 “我也不知道,但肯定不是我的技术问题。” “不是你技术问题,那是什么问题?是什么方面的原因?” “一定是胶水有问题,否则不可能会这么脱胶,姐姐,您仔细想想,咱们店开业也有两个月了,什么时候脱过胶?就是今天这样大规模的脱胶,而且都是新做的皮鞋,发生这种批量性的质量事故,一定是胶水有问题。” “你胶水是在哪里买的?” “在宝东县城的鞋材城,经常在那一家鞋材店买的。” “那赶快去找他,一定要把这事弄清楚,否则,咱们这家芝麻开门皮鞋店还怎么开下去啊,用不了多久,就会声名狼藉了。” “好的,姐姐,您放心,我马上会弄清楚的。”杨风安慰姐姐。 接着,他大步流星的朝皮鞋店后面那个专门堆放鞋材的地方走去。 虽然他没有设备和仪器来检验前几天买的那些胶水和处理水的真伪,可是他却可以通过另外一种方式来辨认真伪。 这个方式就是看包装。 没错,如果包装一模一样,那么,基本上就说明新买的这些胶水和处理水没什么问题。 因为一个厂家和车间里面生产出来的产品,包装是不会出现丝毫差别的。 可如果不是一个厂家和车间生产出来的产品,哪怕包装得再逼真,也活有细微上的差别。 就好像一张真币和一张假币,哪怕这张假币制作得再逼真,但也会和真币有微观上的差别。 另外,像那种真烟和假烟之间,以及真酒和假酒之间,真药和假药之间,那些这些假冒产品模仿得再惟妙惟肖,可也会和真产品的包装上有所差别。 尤其是在对比之后,就更加明显了。 因此,杨风决定用这种办法来辨认前几天在宝东县城的鞋材城的那家鞋材店里买来的胶水是不是有问题。 如果发现有问题的话,那么,他绝不会轻易罢休,会立马去找那家鞋材店老板俩口子的麻烦。 会要那俩口子给个说法,为什么要卖这些假货来害自己。 想到这里,杨风又庆幸起来。 幸好之前用过的那些胶水罐子和瓶子都没有扔掉。 否则要对比都不好对比了…… 第132章;林冲鞋材店(求订阅) 不对比不知道。 一对比惊一跳。 当杨风到后面拿着以前买的各种胶水桶和胶水瓶、然后再跟前几天买的那种胶水桶和胶水瓶对比一下之后,杨风惊讶的发现,前几天买的这些处理水、黄胶、固化剂、树脂胶等等之类的,居然跟以前那些胶水桶和胶水瓶上的包装是迥然不同。 不过,如果是单独的将前几天买的那些各种胶水的桶子和瓶子摆放在一旁,看上去好像是没有什么问题。 可是,一旦将它们和以前买的那些胶水桶和瓶子对比一下之后,视觉上的差别就明显的出来了。 不管是在颜色方面,还是在字体方面,以及字体的排序方面,都有所差别。 比如,以前买的那些南光树脂胶的桶子和瓶子,颜色虽然是橙色,但明显要深一些。 可杨风在前几天买的那一桶南光树脂胶的桶子,虽然也是橙色,但色度方面明显要浅一些。 还有,在字体上,字体的大小和颜色,也是有差别的,另外,字体的排序方面,也有差别。 除了南光树脂胶的桶子之外,像杨琴在前几天买的固化剂、处理水、黄胶的桶子和瓶子,跟他在以前买的那些都有差别。 这难道是生产商家脑袋抽筋了?突然要把包装修改一下? 可就算是这样,难道这些胶水的所有老板的脑袋都抽筋了? 而且还是在同一时间? 这绝对不可能的事情。 那么,唯一的解释就是;那家鞋材店的老板俩口子,故意卖假劣产品给自己。 我草。 一想到这里,杨风立即怒火烧心。 就这样,杨风立刻找来几个大号的蛇皮袋子,将这些胶水和以前买的一些胶水桶子和瓶子都装在蛇皮袋子里面。 接着,他准备直接去宝东县城,找那家黑心的鞋材店老板俩口子兴师问罪。 就在杨风提着这些蛇皮袋子准备去嘱咐姐姐好好照看店里的时候,小卓玛这小家伙跑来了。 “老舅,您是不是要去找卖这些胶水给您的那个老板的麻烦?”小卓玛愤懑的问。 这个小家伙虽然才只有六岁,可却非常聪明伶俐,而且特别会观形势。 “……对。” “老舅,我也跟您一起去。” 接着,还没等杨风开口问这个小家伙‘你跟着去干什么’时。 这个小家伙已经屁颠屁颠的跑到杨风的姐姐杨琴、也就是小卓玛的‘小姨’跟前。 然后,她跟杨琴说;“小姨,我待会要去城里,跟老舅一起去把这事情弄清楚,所以店里就麻烦您多打招呼了。” “你要跟你老舅去城里?——你老舅去问鞋材店的老板,问清楚事实,可你一个小孩子跟着一起去城里干什么?” “我不放心老舅呀——小姨,就这么说定了哈。” 接着,这个小家伙也不管杨琴愿意不愿意,就跑到后面的小房间里面,把她的那个小包包背出来。 然后,她挽着杨风的手,说;“老舅,咱们赶紧走吧!~” “???” “走啊,老舅,看着我干什么呀。” “昂,哦,哦~” 没办法,这小家伙非要跟着自己一起去,杨风只好答应了。 反正,凭借他的身手,保护一个小孩子是绰绰有余。 …… 外面的天空越来越阴暗,一层层黑云从远方滚滚积压而来,天上雷声轰鸣。 看样子,待会要下大雨了。 杨风一手提着胀鼓鼓的蛇皮袋子,一手拉着小卓玛,疾步往车站跑去。 到了车站的时候,正好有一辆‘陈家桥——宝东’的中巴车要开了。 杨风赶紧带着小卓玛上车。 然后,将胀鼓鼓的蛇皮袋子放好,再找座位坐下。 说来也巧,就在这辆中巴车刚启动的时候,天上的暴雨就倾泻而下了。 …… 中巴车驶到宝东县城的汽车西站的时候,已经是一个多小时之后了。 到了汽车西站之后,小卓玛还躺在杨风的怀里睡觉。 这个小家伙昨晚不知道是不是没有睡好,她从上车之后没多久,就睡着了。 然后一路上,不管车子颠簸也好,猛停也好,她都没有醒来,睡得很香。 还时不时的呢喃几声‘妈妈,爸爸,爷爷,奶奶’。 杨风很心疼这个小家伙,因此,尽量的不吵醒她。 不过,已经到了宝东西站了,再不忍心吵醒,也要弄醒来了。 难道这样抱着她去鞋材城不成。 于是,待这辆中巴车在宝东西站里面的车位上停稳之后,杨风没有急着下车。 而是轻轻的摇晃小卓玛;“小卓玛,小卓玛,快醒来,到宝东县城了。” “呜哇,呜哇~” 小家伙在杨风怀里翻了个身,肉乎乎的小手背擦了擦小嘴巴流出来的口水,继续酣睡。 “小卓玛,小卓玛,已经到站了,醒来,别睡了~” “呜哇,呜哇,别吵鹅,表吵鹅~” “喂,小家伙,别睡了。” 杨风哭笑不得,车上的乘客都下完了,司机和售票的阿姨在催促杨风,要他赶紧下车。 “不好意思,我现在就下车。”杨风对司机和售票员笑道。 接着,他抱着小卓玛,另外一只手提着胀鼓鼓的蛇皮袋子,然后吃力的下了这辆中巴车。 下了中巴车之后,杨风抱着小卓玛,提着这个胀鼓鼓的蛇皮袋子,准备往鞋材城走去。 鞋材城离汽车西站没有多远,走路的话也就十几分钟到了。 “这位小帅哥,要不要拉一下。” 一个拉货的妇女,拉着一个小铁架车朝杨风走来。 杨风本来想说‘不要’,可看了看手里的小卓玛,他又赶紧改口,于是问这个皮肤黝黑腰如水桶的拉货妇女;“大姐,拉到鞋材城多少钱?” 拉货的妇女想了想,伸出四根手指头;“四块,怎么样?” “算了,我还是自己走路算了。”杨风忙道。 才这么一点远,居然要四块钱。 这分明是看他年纪小,把他当笨猪来宰。 要知道,这个年代,四块钱,可不是一个小数目啊。 能够买一斤多猪肉了。 而且,杨风还敢断定,待会如果自己真的让她拉的话,她保证不会直接走到鞋材城,而是会转一个圈,再到鞋材城里面去,然后在中间,也许还会要自己再加钱。 就像那些开出租车的司机一样,人家打车,如果是个外地的生人,他们明明可以走很近的路抵达目的地,可为了多挣几个钱,非得绕着街道东转西转,最后转了一大圈之后,才将乘客送到目的地,这样,车上的计费就不止那么多钱了。 而这个拉货的也是一样,专门坑外地人和年纪不大的人,觉得他们不认识路,很好坑。 但杨风哪里有这么好坑。 虽然他只是一个才只有‘16岁’的小少年,可他是一个重生者,真实年龄已经有四十出头了,什么样的世面没有见识过,什么样的套路没有目睹过。 因此,这个黑心的妇女想坑他,没门。 …… 见杨风拒绝,拉货的妇女赶紧跑到他面前,然后狡黠一笑,忙道;“小帅哥,呵呵,那你说~多少钱?” 杨风想再次拒绝,然后要么换另外一个拉货的,要么直接走路去鞋材城,反正也不是很远。 就在这时,怀里的小卓玛醒来了。 小卓玛先了揉了揉眼睛。 然后茫然四顾。 “老舅,到了吗?” “到了。” “到了您怎么不叫醒我呀?真是的。” 然后,这个小家伙赶紧从杨风的身上下来。 接着,她像个小大人似的对杨风说;“老舅,咱们抓紧时间,赶紧去那个什么店吧。” 第133章;做贼心虚(求订阅) “呵呵,小帅哥,3块,只要3块钱就帮你拉,好不好?”拉货的妇女见杨风要走,赶紧一副笑嘻嘻的样子,朝杨风伸出三根手指头。 “老舅,这个大婶是干什么的?”小卓玛看着这个拉货的妇女,问杨风。 然后,杨风还没有回答,她立马恍然大悟的道;“哦,一定是拉货的。” “对。” “老舅,您说的那家鞋材店离这里远不远?如果不远的话,咱们干脆就走路去算了,能省一分是一分,再说,这个年头,3块钱差不多能买一斤电视机了。” 小卓玛边说,边拉着杨风走。 拉货的妇女愤恨的瞪着小卓玛,觉得如果不是因为这个小女孩,自己就一定可以拉到杨风这笔生意。 于是,她愤恨的说;“3块钱哪里能买到一台电视机?小妹子,你用3块钱帮我买一台电视机试试看。” “大婶,请不要钻牛角尖好不好,我的比喻打错了,不过3块钱起码也能够买到电视机里面的一个零件了。” 道完后,小卓玛朝这个拉货的妇女白了一眼。 然后拉起杨风的手就走。 “老舅,咱们走,别理她,这种人看起来人畜无害,实际上很坑爹的。” …… 十分钟后,杨风拉着小卓玛,一手提着胀鼓鼓的蛇皮袋子,来到了鞋材城。 到了鞋材城之后,他直接往‘卖假劣胶水给自己’的那家鞋材店走去。 这家鞋材店叫‘林冲鞋材店’,老板和老板娘俩口子都是四十多岁的中年人。 老板看起来很憨厚,不怎么爱乱说话。 老板娘胖乎乎的,眼睛很大,平时经常挂着笑脸。 虽然身体发福了,可看上去,年轻时候的姿色应该很不错。 杨风之所以选择在这家鞋材店经常买鞋材,就是觉得这老板和老板娘俩口子是好说话的那种人。 再加上他这家鞋材店的店名叫‘林冲鞋材店’,杨风也不知道这老板的名字到底是不是叫林冲,他也从来没有问过,不过,他一直对《水浒传》里面的那个豹子头林冲很有好感,所以,也爱屋及乌的对这家鞋材店和这店里的老板有一种好感。 可谁知道,他俩口子居然卖劣质胶水给自己。 对于开皮鞋店的来说,这无疑是在心窝上捅刀子啊。 …… 杨风拉着小卓玛走到这家‘林冲鞋材店’前面的时候,店里有顾客在买鞋材。 老板和老板娘俩口子正在忙碌着。 老板在忙着搬货。 老板娘则忙着在计数。 杨风本来想等一会,想避一下嫌,等这个顾客买完鞋材之后,再过去兴师问罪。 毕竟,断人财路如同杀人父母。 就这样冒冒失失的走过去兴师问罪,岂不是坏了人家的生意。 可是,一想到今天自己的皮鞋店里有那么多脱胶的,都是因为这对黑心的老板夫妻而起,杨风心里顿时也气不过来。 于是,他也不管他娘的三七二十一了。 直接拉着小卓玛提着胀鼓鼓的蛇皮袋子,就走进了林冲鞋材店。 杨风刚走进去的时候,老板和老板娘都在忙碌,没有太注意。 这俩口子还以为又来了一个新的顾客呢,于是一边忙,一边招呼杨风坐。 不过,当他俩见是杨风的时候,神色立刻都懵了一下,然后迅速变得慌张起来。 虽然他俩口子很快的将这慌张的神色掩饰了过去,但还是被杨风这个重生者捕捉在了眼里。 “咳咳~” 杨风先故意咳嗽两声。 然后他准备问这老板俩口子,前几天卖给自己的这些胶水是怎么回事? 不过,杨风还没有来得及开口的时候,小卓玛已经替他先开口了。 只见小卓玛双手叉腰,满脸怒意的问;“请问二位,你们卖给我老舅的胶水是什么情况?怎么做出来的皮鞋全部都脱胶呀?” “……” “……” 老板和老板娘同时一愣,然后面面相觑。 接着,老板娘强装欢颜的问小卓玛;“呵呵,请问这位小妹妹,你在说什么,什么假胶水,什么脱胶,我怎么一句都听不明白?” “哼,不要装糊涂了,我们证据都带来了。” 小卓玛很生气的看着老板娘和老板。 接着,她对另外这个正在‘林冲鞋材店’买鞋材的顾客说;“大哥哥,这家鞋材店的老板俩公婆心好黑啊,故意卖假胶水给我老舅,害得我老舅的皮鞋店里做出来的皮鞋全部脱胶,顾客一个接一个的提着皮鞋来找我老舅的茬子,还说要把我老舅的皮鞋店砸了……” “真有这回事?”正在这家鞋材店里买鞋材的顾客将信将疑的看着小卓玛,然后又看了看杨风。 要知道,在鞋材店里买鞋材的,通常都是开皮鞋店的老板,而且这种顾客的黏性往往很大,一旦认定了哪家店,日后就会经常在这家鞋材店里买鞋材。 但问题是,谁都不希望自己买假货,尤其是这胶水,可是重中之重啊,直接关系到一双皮鞋的质量问题。 试想,一家皮鞋店里做出来的皮鞋经常脱胶,那么,还有谁敢去买啊。 就好比一家药店一样,如果卖的是真药,那么,人家就会经常去这家药店买,哪怕这家药店里卖的药稍微贵一点,也会经常选择在这家药店里买。 可如果这家药店卖的是假药,那么,人家最多买一次,第二次就再也不会去买了。 因为天底下没有几个病人愿意买假药吃进嘴里的。 如果是这样,还不如不吃。 而开皮鞋店也是同样一个道理。 没有哪一家的皮鞋店老板愿意买假劣鞋材。 尤其是胶水这种东西,更是慎之又慎。 任何一家皮鞋店的老板,最害怕这个问题。 所以被小卓玛这么一说,这个正在‘林冲鞋材店’里买鞋材的顾客,就立刻有点动摇了。 “别听这个小短命鬼乱说。” 一向充当笑面虎的老板娘在情急之下,立刻露出了她的庐山真面目。 “我们店里,从来不卖假鞋材,一分钱,一分货。” “是嘛?”杨风终于发言了;“你们这店里,真的一分钱一分货?真的从来不卖假劣鞋材?” 说完之后,杨风愤怒的将蛇皮袋子里面的胶水桶和胶水瓶都拿了出来,然后义正言辞的大声质问;“这些是怎么回事?” 老板娘立刻心虚了一下。 不过,她马上又恢复原状,然后对杨风道;“我不明白你在胡说八道什么,请你不要打扰我们店里的生意,你要不走的话,我现在就报警,让巡捕叔叔来抓你。” “好啊,你报警啊,把巡捕叔叔叫来啊,我巴不得呢。” 接着,杨风对在这家店里买鞋材的顾客说;“这位大哥,我想您应该也是开皮鞋店的,我是在陈家桥街上开皮鞋店的,前几天,我在这家鞋材店买了几桶胶水和处理水回去,没想到,做出来的皮鞋全部脱胶,而且脱得非常厉害,是一整只一整只的脱……” “对,一整只一整只的脱。”小卓玛也跟着帮腔。 “你开皮鞋店多久了?之前是在哪家鞋材店买鞋材?”顾客问。 “我开了快两个月了,生意还马马虎虎,之前,一直在这家鞋材店买鞋材。” “那之前在这里买的鞋材有没有什么问题?” “没有。” “那既然之前在这里买的鞋材没有什么问题,怎么这次买的鞋材又有问题了呢?” “是啊,我也觉得匪夷所思。” 杨风一边说,一边怒意盎然的朝老板和老板娘的脸上看去。 只见这俩口子正狠狠盯着杨风。 可当杨风的目光瞥向他俩口子身上的时候,立即便怔了一下。 然后,赶紧很心虚的将脸转向另外一边。 就是个瞎子都看得出来。 这是做贼心虚的表现啊。 何况,杨风还是一个从二十多年后重生过来的人精。 这就更加瞒不过他的火眼金晴了…… 第134章;原来是黑皮他们搞的gui(求订阅) 被杨风说了缘由一阵之后,这个第一次在‘林冲鞋料店’进货的顾客,是越来越动摇了。 终于,他对老板和老板娘说;“不好意思,老板,老板娘,我今天身上没有带现金,所以,这些鞋材可能我要先赊账……” “你?~” “这样吧,您们如果愿意卖给我,或者是愿意相信我这个人,那么就将这些鞋材卖给我,我过几天一定将钱拿来,如果您们不愿意卖,或者是不相信我这个人,那么也没有关系,我找我的下家,您们可以继续找您们的下家……” 很明显,这是这个顾客的一种很委婉的脱辞来的。 只是不好意思直接从嘴里说出来,所以只好用这一招。 在生意场上,这一招也是司空惯见。 因此,‘林冲鞋材店’的老板和老板娘当即就明白了。 他俩是恨恨的瞪着杨风,恨不得立即将杨风身上的皮给扒下来。 杨风冷冷一笑。 待这个顾客离开之后,他走到老板和老板娘的面前。 “呵呵,咱们的账还没有算呢。” “什么账?——赶紧离开,否则我立即叫巡捕来抓人了。” 老板娘似乎一点也不在乎杨风这个老顾客。 但这让杨风愈发的感到有鬼。 要知道,像这种开鞋材店的,做的都是老顾客的生意。 而且他们的生意来源也很少,都是些开皮鞋店的。 否则,谁会跑来买鞋材啊。 又不是成品皮鞋。 “呵呵,我离开?我为什么赶紧离开?实话告诉你们,今天必须将这事情解释清楚,否则,我绝不会饶了你们。” “对,绝不会饶了你们!~”小卓玛也跟着帮腔,并且,比杨风的声音更大。 “你?你们?”老板娘虽然平时为人强势,可那也是看人去的。 在软弱者面前,她就像是一只老虎。 可在强者面前,她就成了一只老鼠。 典型的欺软怕硬型人格。 “别磨磨叽叽了,快说,这胶水到底是怎么回事?” “你们知道吗,就是因为你们这胶水,害得我今天掉了多少生意,害得我中午连饭都吃不下……” “你们开这种店,做的都是长久生意,怎么能够这样害人呢?” “你们想让我的皮鞋店倒闭,实话告诉你们,我的皮鞋店倒闭了,你们也别想好过。” “不要以为你们不承认,我就没有办法,告诉你们,这上面有你们的指纹,这就是铁证,不管是巡捕局,还是大理院,都会相信,因为铁证如山。” 在杨风一连串的连哄带吓之下,‘林冲鞋材店’的老板和老板娘终于招架不住了,俩口子都方寸大乱。 “不是不是我们干的。是是是……” “是谁?” “对,是谁?坦白从宽,抗拒从严。”小卓玛又跟着在一旁帮腔。 “是,是,是……” 就在老板娘要脱口而出的时候,一旁的老板突然故意咳嗽一声。 然后,这个老板娘就像是从梦中醒过来似的,突然清醒过来。 只见她一言不发。 然后绷着那肥肥的脸,将脸扭到一旁,尽量不与杨风的目光接触。 虽然老板娘不肯说了,但杨风此时完全明白,自己的‘芝麻开门皮鞋店’今天出现的批量性事故,罪魁祸首就是这家‘林冲鞋材店’。 至于幕后黑手是谁? 毋宁质疑,肯定是个熟人来的。 杨风赶紧运转大脑,寻思自己重生之后,得罪过的那些人。 以及自己开‘芝麻开门皮鞋店’对谁带来利益损害。 想着想着,他全明白了。 绝对是陈家桥镇上的另外两家皮鞋店搞的鬼。 要知道,这种主意,外行人是根本想不到的。 问题是,‘桥头皮鞋店’和‘张老大皮鞋店’都是一些普普通通的小皮鞋加工店,他们哪里有这么大的能量,能够煽动这个‘林冲鞋材店’的老板俩口子来害自己。 自己可是这家鞋材店的老顾客啊。 他们为什么宁愿损失自己这个老顾客?也要在这些胶水上做手脚? 答案只有两个。 一,有更大的利益。 二,被人威逼。 想到这里,杨风立刻想到了黑皮。 因为,他据悉,陈家桥街上屹立了好几年的‘桥头皮鞋店’的老板和‘张老大皮鞋店’的老板和黑皮都是表兄弟关系。 因此,这种事情,如果黑皮没有出手的话,是很难办到的。 问题是,黑皮只是在陈家桥街上的道上有一定份量,在宝东县城,他算个屁。 看来,是有比黑皮更牛逼的人在幕后操纵。 这个人也许是黑皮在宝东县城投靠的势力。 但不管怎么样,黑皮的嫌疑是免不了的。 于是,杨风立刻诈唬这个‘林冲鞋材店’的老板和老板娘;“你们不要隐瞒了,我知道是谁,你们只是从犯而已,就算你们不说,我也知道是他干的……” “???” “他个子不高,皮肤黝黑,短卷发,外号黑皮。” “啊……” 当杨风将黑皮这两个字说出来的时候,这老板俩口子的反应迥然不同。 都显得要夸张了许多。 看来,一定是黑皮。 杨风使劲的咬了咬牙,他没想到,黑皮居然也在背后搞自己。 虽然自己拒绝了和他同流合污,但也尽量的不去得罪这个黑皮啊。 更重要的是,这个黑皮每次碰见杨风的时候,都表现得特别客气,一口一声‘师弟’的。 现在看来,这个黑皮真他娘的阴险啊。 知人知面不知心,说得可是一点也没错啊。 想到这里,杨风立即对这家鞋材店的老板娘和老板说;“我也不想太为难你们,赶紧帮我前几天买的树脂胶和黄胶以及处理水和固化剂重新换一下,都换成以前的,另外,再赔偿十双皮鞋的钱给我,这事就算过去了,我保证以后,再也不会来打扰你们,怎么样?” 说完之后,杨风一脸翛然的看着老板和老板娘。 他以为这老板娘和老板俩口子会答应,至少也会将前几天买的假劣胶水换成真货。 可没想到,这个老板娘突然就像变了个人似的。 只见她从柜台下面操出一把菜刀来,然后指着杨风;“你他马的傻小子活得不耐烦了,也敢来敲诈本姑奶奶,也不是打听打听你姑奶奶是什么人,想当年,你姑奶奶在整个宝东县城都是横着走的一号人物,就连巡捕局长见了本姑奶奶,都要称一声小姐,就凭你这个傻小子,毛都没有长齐,也敢来敲诈本姑奶奶,识相的赶紧跟本姑奶奶赔礼道歉,然后再将刚才吓走的那个顾客的损失赔给本姑奶奶,否则,本姑奶奶今天就废了你……” 只见这个身材臃肿的老板娘,一边说,一边将手里的菜刀,朝凳子上狠狠一剁…… 第135章;敬酒不吃吃罚酒的鞋材店老板娘(求订阅) 我草。 杨风颇感意外。 没想到,这个又丑又肥的老妇女,居然变化得这么快。 刚才还是一副怕怕的样子,现在突然动刀动枪了。 还一口一句‘本姑奶奶’。 当老子是吓大的啊。 顿时,杨风心里的那股怒火,燃烧得更旺了。 他也更不想轻易放过这个老妇女了。 怎么说呢? 其实,这个‘林冲鞋材店’的老板娘不这么蛮横还好,杨风也许只要她将前几天在这店里买的这些假劣胶水换成真货,就ok。 可现在不一样了。 这个老傻比,居然敢动真刀真枪的来吓唬自己。 而且,还要自己来赔偿她的损失。 真是挑水找错了码头。 看来,这个老妇女八成是见自己年纪不大,又长得温文尔雅,于是,定然把自己当成了那种唬一唬就两腿发软的软柿子。 想到这里,杨风也不想讲什么道德了。 他决定,待会、不、就现在,给这个老妇女一些厉害瞧瞧。 其实杨风并不知道,这个老妇女对他动刀动枪的,并不是在虚张声势。 她在年轻的时候,是一个混社会的。 在宝东县城里面,有着一定的知名度。 什么三教九流的人物,她都认识。 什么样的男人,她都啪过。 因此,像杨风这种才只有16岁的小少年,她自然是不会放在眼里。 否则,她也不敢为了更大的利益,而故意卖假胶水给杨风了。 当然,她也走眼了。 因为,眼前这个才16岁的小少年,根本就不是她想象中的那么不堪一击。 她更是不知道,眼前这个才只有16岁的小少年,居然是个从二十多年后重生过来的重生者。 所以,她就故伎重演,用以前对付别的软柿子的招数,来对待杨风。 …… “你想要砍人?”杨风故意装出一副怯意来。 不过,令杨风颇感意外的是,小卓玛这个小家伙,此时此刻,不但没有被这个老妇女手里的菜刀吓倒,反而也从地上捡起一根棍子。 然后像个小女侠似的,摆出招式,护在杨风前面;“老舅,您快走,我来掩护您。” 接着,这个小家伙严厉警告老板娘;“您别乱来,我可不怕您哦,君子动口不动手,亏你还是做买卖的,难道连生意不在和气在这个道理,都不明白么。” “小搔货,走开,否则本姑奶奶连你一块剁了。” “我不走开,你卖假胶水给我老舅,害得我老舅的芝麻开门皮鞋店快要关门了,你这么缺德,为老不尊,为什么我们要走开,就连封建社会,都还有个说理的地方哩……” 说完后,小卓玛又轻声提醒杨风;“老舅,您赶紧走,我来掩护您~” “没事的,你难道没有见识过老舅的身手么,这样的大婶,别说拿菜刀,手里拿的是一把机关枪,你老舅我都不怕。”杨风轻声对小卓玛道。 这个便宜小外甥女这么护着自己,令杨风心里又感动,又温暖。 唉,要真有这么一个外甥女就好了。 只可惜,这是姐姐便宜捡来的外甥女。 想到这里,杨风心里顿时又一阵遗憾和惋惜。 …… ‘林冲鞋材店’的老板娘依然举着菜刀,对杨风的态度也愈发的咄咄逼人,似乎杨风如果不答应赔偿她刚才的损失,就立马要把杨风大卸八块似的。 杨风自然是没有将这个老妇女放在眼里。 他更不会答应这个老妇女的无理要求。 反而,他是愈发的坚定,今天一定要让老妇女退款,并且赔偿他‘芝麻开门皮鞋店’的经济损失和名誉损失。 于是,杨风懒得跟这个老妇女浪费时间了。 他趁老妇女举着菜刀向自己步步紧逼的时候,猛然出手,一下夺过她手里的菜刀。 接着,他指着老妇女的肥脸,警告道;“老子的时间宝贵得很,没有功夫和你在这里瞎耗,而且你长得又这么丑,老子也没有兴趣和你在这里消遣,你现在马上给我退钱,并且,赔偿我店里因为皮鞋大规模脱胶而造成的经济损失和名誉损失,否则,老子会让你后悔都来不及,不信试试看。” 老妇女一惊,她没想到杨风的手法如此快,这样一下子就从自己手里将菜刀给夺走了。 同时,她也没想到杨风并不是自己想象中的那种软柿子,想咋捏就咋捏。 不过,她依然没有忌惮眼前的这个小少年。 因为她认为,杨风刚才迅速将自己手里的菜刀夺走,并不是这个小少年的身手有多么的牛逼,而是趁自己不备罢了。 因此,这个老妇女继续挑眉瞪眼,对杨风凶道;“傻小子,识相的赶紧给姑奶奶赔钱,刚才被你劝退的那个顾客,肯定得你赔,否则,本姑奶奶就没法在这鞋材城里面混了。” 这个老妇女一边凶巴巴的,一边伸手,来拦杨风,生怕杨风溜跑了似的。 杨风本来想针锋相对的也要这个老妇女赔偿自己‘芝麻开门皮鞋店’大规模脱胶事件的经济损失和名誉损失。 可他朝店外看了看,顿时又改变了战略方针。 于是,他冷冷一笑;“我要是不赔呢?” “哼,你敢试试看。” “好,那我就试试看。” 接着,杨风故意拉开嗓门,对外面大声道;“各位老板,您们给我评评理,这个‘林冲鞋材店’前几天,卖假劣的胶水和处理水给我,害得我做出来的皮鞋全部脱胶,那些顾客们不但要我赔偿,甚至还要砸我店里的招牌,我今天带着证据来到这里,找这老板和老板娘要个说法,可谁知道,这个母夜叉一样的老板娘,不但不给我个说法,反而拿刀吓唬我,并且还倒打一耙,要我赔偿她的损失费,您们觉得这合理么?公平么?这人缺德么?这个鞋材店缺德么?” 由于杨风故意扯开嗓门,因此,这么一喊,立刻引起了许多鞋材店老板和顾客们的注意力。 这一下,‘林冲鞋材店’的老板和老板娘都急了。 要知道,开这种鞋材店,本来客源就少。 因为只有那种开皮鞋加工店的才会上门,其它各行各业的人,谁会吃饱了撑着买一些鞋材回去啊。 就在那些想买衣服裤子的,谁不买现成的衣服裤子、而买几块布匹回家啊。 因此,被杨风这么一闹,‘林冲鞋材店’的老板和老板娘顿时都急了,生怕被这些来来往往的顾客知道,这样一来,以后还怎么做买卖。 于是,老板娘想赶紧止住杨风,让杨风别再这样大喊大叫了。 可杨风怎么会让这个老妇女得逞呢。 因此,他不但没有住口,反而将嗓门扯得更大了。 “各位老板,各位帅哥美女,您们大家给我评评理,这个‘林冲鞋材店’前几天,卖那些假劣的胶水和处理水给我,害得我们皮鞋店里做出来的皮鞋全部脱胶——那些顾客们不但要我赔偿,甚至还要打我,还要砸我店里的招牌,我今天带着证据来到这里,来找这老板和老板娘要个说法,可谁知道,这个母夜叉,不但不给我个说法,反而拿刀吓唬我——并且,还倒打一耙,要我赔偿她的损失费,您们觉得这合理么?公平么?这人缺德么?这个鞋材店缺德么?” 第136章;杨风动手打人了(求订阅) “这么缺德啊。” “这家店是怎么做生意的啊,怎么能够卖假胶水给人家?这不是在害我们这些做皮鞋的吗。” “这种店,咱们以后千万别去进货,太坑了。” 顿时,被杨风这么一喊,许多顾客都议论纷纷起来,都表达对‘林冲鞋材店’的所作所为严重不满。 这一下,‘林冲鞋材店’的老板和老板娘俩口子可急了。 要知道,开鞋材店的,做的就是这些开皮鞋店的生意。 如果开皮鞋店的不从他们店里进鞋材,那他们这种鞋材店就等于是死翘翘。 而开皮鞋店的总共才多少,一个镇也就是那么几家罢了。 因此,被杨风这么一闹,等于是直接砸了他饭碗。 这自然是无法允许的。 于是,‘林冲皮鞋店’的老板娘从她店里走出来,然后勒起胳膊,朝杨风的脸上大骂;“你这个傻小子,在胡说什么,你要再胡说,本姑奶奶现在就撕烂你的嘴。” 杨风自然也不会让着她,于是,也针锋相迎的道;“你这个又老又丑的大妈,你要是不给我个说法,不赔偿我的损失费,我就要大喊大叫,我要把你们店里卖假货的事情都喊出去,要让大家都知道,怎么啦。” “你敢。” “你看老子敢不敢。” 接着,杨风又故意提高嗓门,然后在鞋厂城里面声音嘹亮的大声道;“大家快来看呀,大家快来瞧呀,这家林冲鞋材店故意卖假材料啊,卖的胶水全部都是假的啊,害得我店里做出来的皮鞋全部都脱胶啊,可这老板俩口子不但不负责,还不准我告诉大家呀,天底下哪里有这样做生意的呀……” 随着杨风这么一喊,整个鞋材城的顾客和店铺几乎全部都惊动了。 而杨风在大喊大叫的时候,小卓玛也没有闲着。 这个小家伙不知道从哪里找来了一根棍子和一个烂塑胶桶。 杨风喊一句,她就跟着敲几下,仿佛一个小鼓手在随着音乐节奏打鼓似的。 “你你你?你这个傻小子,竟然敢来砸我店的招牌,看本姑奶奶不撕烂你这张嘴~” ‘林冲鞋材店’的老板娘气急败坏,她还真叉开双手,要来撕杨风的嘴。 杨风没有躲避,故意让她撕一下。 接着,便狠狠一脚,将这个老板娘踹了个四脚朝天。 “哈哈哈哈哈!~” 围观者们大笑,纷纷指着老板娘,又是数落,又是幸灾乐祸。 这老板娘羞愧万分,她披头散发的从地上爬起来,然后张牙舞爪,准备又来撕杨风的嘴。 “别以为你是个女人我就不敢正当防卫。”杨风大叫一声。 不过,他发现这个老妇女并没有将一双魔爪朝自己脸上抓来,而是改变了方向,朝小卓玛的小脸蛋上抓去。 “小卓玛,小心。”杨风大声道了一句。 接着,他风驰电掣般的奔过去,一把抓住这老妇女的胳膊,然后用力一推,将她推在地上。 这一下,这个老妇女没有再起身来抓杨风和小卓玛了,而是塌坐在地上,嚎啕大哭。 “这个小短命鬼啊,少年鬼啊,死得没好样的啊,来欺负我这个女的啊!~” 老妇女一边大哭,一边捶胸擂足的骂杨风。 而她的丈夫呢,居然也从店里跑出来,然后跟着这个老妇女一起大哭。 杨风和小卓玛面面相觑。 他还以为这个老板会像个爷们一样的跟自己来几招硬的。 可没想到胆子这么小,就像个娘们一样哭鼻子。 也真是醉了。 不过,无论这‘林冲鞋材店’的老板和老板娘哭得有多伤心,杨风都不会心软。 因为,他必须要个说法。 哪怕巡捕叔叔来了,他还是要个说法,并且要这俩口子赔偿自己的经济损失和信誉损失。 于是,杨风躬着身子,看着这对互相抱头大哭的俩口子,道;“你们哭是没用的,我这个人是不会同情你们这种人的,你们最好马上给我退钱,并且赔偿那些脱胶皮鞋的各种损失,否则,我会一直在这里,让你们这鞋材店永远也没生意。” “呜呜呜,你不要太过份了。”老板哭道。 “是谁过份?究竟是谁过份?我本来想好好跟你们说的,可你俩口子是什么态度?是怎么对我的?” “呜呜呜,你知道我外甥是谁吗?” “你外甥是谁跟我无关,哪怕是天王老子,也不关我鸟事,你现在马上给我退钱,然后再赔偿我的损失,别再在我面前耍泼皮,都几十岁的人了,耍这种泼皮还有意思吗?” “呜呜呜,我外甥不会放过你的。” 就在这老板和老板娘俩口子准备从地上爬起来的时候,鞋材城里面突然来了几个巡捕。 这几个巡捕应该是刚才哪个喜欢操空心的人喊来的,只见他们进了鞋材城之后,直接朝‘林冲鞋材店’奔来。 奔来之后,其中一个为首的巡捕凶巴巴的看着杨风和塌坐在地上的老板和老板俩两口子。 接着,这个为首的巡捕问;“你们这里是怎么回事?” 杨风正想开口,没想到,这个老板娘恶人先告状;“巡捕叔叔,您们可要帮我们做主啊,这个小短命鬼,光天化日之下,居然动手打我一个女人家,你们看这里,还有这里,都是刚才被这个小短命鬼打的……” 老板娘一边说,一边指着身上,给巡捕们看。 巡捕们瞄了几眼之后,严神正色的凝着杨风,硬声问;“你为什么要打人?” “是她先打我老舅的。”小卓玛抢着说。 见小卓玛对巡捕们说是自己先动手的,老板娘急了,立马一边瞪着小卓玛,一边大声道;“我什么时候先打你老舅了?你这个小爆肚子爆死的小骚蹄子,可别乱冤枉人。” “我没有冤枉你呀,我是在实话实说。”小卓玛虽然才六岁,可气势一点也不弱,口齿也十分清晰。 说完后,这个小家伙很认真的看着这几个巡捕,然后告诉他们;“各位巡捕叔叔,我小卓玛可以作证,是这个大婶,先动手打我老舅,骗您们的话,我就是一条小狗。” “她是怎么打你老舅的?”其中一个巡捕问小卓玛。 “她是这样打的。” 小卓玛一边说,一边向这几位巡捕示范‘撕嘴巴’的动作。 接着,她很认真的样子,告诉这几个巡捕;“各位巡捕叔叔,你们要不相信的话,可以问别的目击证人,要不然,可以直接从我老舅的嘴巴上提取指纹……” “我们相信。”巡捕们道。 只要有证据,对方哪怕再抵赖,也是徒劳。 这也是刚才杨风为什么要让这个老妇女先撕自己嘴巴一下然后再动手的原因。 因为只要是对方先动了手,哪怕自己打了她,也不理亏。 在法律上,也有保障。 可以称之为——正当防卫。 或者最多是防卫过当罢了…… 第137章;老板娘的儿子熊哥和黑皮难道是人贩子 很快,杨风和这个‘林冲鞋材店’的老板和老板娘都被带到了巡捕所。 这件事情,说大不大,说小呢,也不是很小,毕竟是属于打架的性质了。 因此,结果如何,全凭巡捕们想怎么处理。 由于杨风证据确凿,再加上巡捕的问讯之后,弄清楚了先动手的是‘林冲鞋材店’的老板娘,因此,巡捕准备让双方以私了的方式,让‘林冲鞋材店’退还杨风买假劣胶水的那些钱。 至于其它的,就免了。 要知道,虽然是老妇女先动的手,可吃亏的却是她这一方。 而且,这个老妇女是本县人,因此,多多少少也卖了点老乡的情面。 (注;杨风是新宝县人,这里是宝东县城,但陈家桥镇距离宝东县城更近,再加上宝东县城的经济远远比新宝县城发达,因此,许多陈家桥一带的老百姓,都喜欢往宝东县城里谋生。) 杨风对巡捕们的这个处理结果虽然不是很满意,但也接受。 毕竟,真闹到大理院的话,光是律师费,就够呛的。 所以,就当吃了一次亏。 如果往更深里说,就是‘吃亏消灾’吧。 没办法,只能这样安慰自己了。 否则,能怎么办? 真发钱请律师和人家打官司不成。 就在杨风准备在协议书上面签字的时候,突然,从外面气势冲冲的进来几个年轻男子。 走在最前面的那个年轻男子一见到老板娘和老板,就大声的问;“爸妈,是谁打您们,是谁敢这么大胆,老子一定要让他好看。” 很显然,‘林冲鞋材店’的儿子来了。 杨风立马循声一看。 只见是一个身高170左右的平头男。 不过,当杨风看到这个平头男身后的几个人时,立马瞠目结舌。 因为,其中一个居然是黑皮。 没错,就是黑皮。 这个黑皮,居然和这个老妇女的儿子是一伙人。 见到这一幕,杨风心里顿时什么都明白了。 难怪这对老家伙宁愿失去自己这样一个长久顾客,也要买假劣胶水给自己。 原来黑皮和他儿子是‘哥们’来的。 除了黑皮之外,在这个老妇女的儿子的身后,还有一个年轻男子,也令杨风颇感眼熟。 只是一下子想不起来在哪里见过。 但这个人,绝对不止只是仅仅一面之缘那么简单。 杨风皱眉冥想。 想了一会儿后,杨风的心里突然噔咯了一下。 因为,这个年轻男子,居然是他一个月前,在宝东西站外面救下馨馨之后,跑来围堵自己和馨馨的那个人贩子。 杨风还清清楚楚记得,那个人贩子后来被自己干翻在地上了。 不知道是死是活。 后来,他就赶紧抱着馨馨到医院里去了。 杨风差点都将这事给忘了。 可万万没有想到,居然在这里又碰见了这个丧尽天良的人贩子。 而且,他跟这个老妇女的儿子是哥们。 还有黑皮,和他们居然也是哥们。 顿时,杨风额头上冷汗涔涔。 不是被吓出来的冷汗,而是太令他震惊了。 …… 黑皮自然第一眼就认出了杨风。 认出杨风之后,他也是顿时一惊。 然后赶紧把老板娘的儿子拉到外面去。 接着,他对老板娘的儿子说;“熊哥,这个人我认识,不好惹。” 老板娘的儿子熊哥皱着眉头问;“这个傻小子是什么人?为什么不好惹?” “他会武功。” “会武功?” “没错,而且武功很不一般,所以,不好惹啊。” “跟我相比呢?” 这个熊哥平日里喜欢打拳击,拳击的技术也很牛逼,再加上体力也不小,因此,成了宝东县城的一小霸。 “熊哥,他可能~可能比你还要……” 说到这里,黑皮不敢往下说了。 “我明白了。” 皱了一会儿眉头之后,熊哥道;“会武功又怎么了,再牛逼,难道有我的真家伙牛逼。” 说完之后,熊哥将手做出一个‘枪’的手势,然后嘴里‘啪’的一声。 …… 而就在黑皮和老板娘的儿子熊哥在外面说这些的时候,那个人贩子,也认出了杨风。 在认出杨风的须臾,这个人贩子也非常的惊讶。 真是冤家路窄啊。 人贩子先是怯了一下。 接着,他露出凶狠的眼神来,似乎要杨风好看似的。 当然,虽然这个人贩子的眼神十分凶狠,但这里毕竟是巡捕所,所以,他也不敢轻举妄动。 心里再怒火滔天,也暂且先忍着。 …… 由于黑皮将其中的内幕和利害关系都跟老板娘的儿子熊哥说了,因此,这个熊哥也就不想先为难杨风。 要知道,这里是巡捕所,如果为难杨风的话,反而是帮了他。 来日方长,他有的是机会和手段整杨风。 就这样,杨风和老板娘之前签了私了的协议之后,带着小卓玛和这个老板娘退还的假劣胶水钱,离开了巡捕所。 接着,便打道回府。 不过,他心里很清楚,这次想轻轻松松的回去,可能没有那么容易。 他也万万没想到,这个老板娘的儿子居然和黑皮还有那个掌控馨馨的人贩子是一伙的。 (馨馨是王大林的女儿,和小卓玛是闺蜜,在这一卷的第77章和之前出现过。) 我草。 这可是个惊天大发现啊。 想到这里,他对黑皮这个人的看法,更差了。 重生之前,他一直以为,黑皮这个混蛋,虽然心狠手辣,嚣张跋扈,在陈家桥镇一带无恶不作,可跟人贩子这一类人,却是两码事。 可万万没想到,他居然和人贩子也搅合在了一起。 与此同时,杨风也清醒的意识到,以后的日子恐怕是更不太平了。 要知道,自己在一个月前,从这个人贩子手里救下小馨馨,他们肯定是不会善罢甘休。 杨风甚至还怀疑,这一个月以来,这个人贩子和他背后的团伙,一定在到处找自己的下落。 而今天,终于冤家路窄的给碰上了。 至于自己的大本营,肯定也是藏不住了。 黑皮肯定会和他们说的。 想到这里,杨风心里真想骂娘。 自己这次重生,本来只想好好的利用重生这根金手指,做生意,挣大钱。 可万万没想到,麻烦事情却接踵而至。 真他娘的烦躁啊。 杨风最讨厌这些繁琐之事,就像苍蝇一样,会搅得让人不得安宁。 当然,对于这些傻吊,杨风虽然觉得像苍蝇一样的令人心烦,但绝不会惧怕他们。 凭借他体内那股神秘的气息,这些二打溜的货色,在他眼里,就像是一只只蚂蚱似的,根本不用发费多大力气。 杨风担心的是,会殃及到身边的这些亲人和朋友。 比如小卓玛、姐姐、三德子、胡咬金、西施美女、以及宝姐姐和父母他们。 杨风很担心会殃及到他们身上去。 要知道,这些傻吊,是什么阴狠卑鄙的手段都干得出来的啊…… 第138章;皮鞋店又被砸了(求订阅) 杨风以为自己和小卓玛在回陈家桥的路上会发生些什么事情。 比如;有人来堵截之类的,或者是有人来突袭之类的事情发生。 可结果却风平浪静。 什么魑魅魍魉都没有出现。 不过,这反倒更引起了杨风心里的警觉。 要知道,这种平静,才是最大的不平静。 背后才隐藏着更大的暗涌。 杨风不相信‘林冲鞋材店’的老板娘的儿子和那个人贩子会放过自己。 还有那个黑皮,肯定也会从中作梗。 就连小卓玛这样的六岁小盆友也不相信。 …… 回到陈家桥镇的时候,‘芝麻开门皮鞋店’里面正热闹着。 外面瞧热闹的人不少。 大家都在围观‘芝麻开门皮鞋店’里面发生的事情。 杨风心里一沉,虽然他不知道店里发生了什么情况,但肯定不是什么好事情。 “老舅,咱们店里出事了,赶紧走。”小卓玛对杨风说。 然后,这个小家伙牵着杨风的手,撅着她的小屁屁,就往‘芝麻开门皮鞋店’的门口跑去。 挤进吃瓜群众中之后,杨风发现店里有人在闹事。 姐姐正和闹事的人理论。 闹事的人有好几个,都是男子,他们嚣张十足的要动手打姐姐。 胡咬金和三德子他们在前面护着。 店里则是一片狼藉,小小的皮鞋店被砸得乱七八糟,地上到处都是碎玻璃和皮鞋以及铁钉、制鞋工具等等之类的东西。 杨风顿时心里一股无名之火立刻冒了出来。 草你马的,敢砸老子的店。 老子这次如果不要你们翻倍的赔偿,就把老子的杨字倒着写。 不过,在冲进去之后,杨风先安顿好小卓玛。 他担心小卓玛一起进去,会在里面被误伤到。 隐藏,他要小卓玛先在外面好好呆着,别进去。 接着,他三步并做两步走的一下冲了进去。 冲进去之后,杨风一把揪住要打姐姐的这个男子的衣领,大声喝道;“这店是谁砸的?” 这个男子先是一惊。 见对方是杨风这样的小少年之后,立马嚣叫道;“是老子砸的,怎么样?” 然后,他又大声的对杨风道;“老子不但要砸你的店,还要把你的招牌也砸掉,哼,昨天买的皮鞋,今天就全部脱胶了。” 男子一边说,一边指着旁边的一个男子。 这个男子看上去要年轻些,只见他将手里提着的一双皮鞋朝杨风面前一丢,然后冷声道;“你自己好好看看!~” “老子不用看。”杨风黑着脸道;“皮鞋脱胶,是胶水方面的原因,我今天到宝东县城,刚才才回来,没有去别的地方,就是在找那家鞋材店的麻烦,然后另外换了新的胶水,你的皮鞋脱胶,我可以修补,在买的时候,我就跟你们说了,发生质量问题,我们保证免费修,如果是断底断皮的质量问题,三个月之内,我们包赔,你的皮鞋脱胶了,我可以帮你补好,可你为什么要砸我的店?” “哼,为什么要砸你的店?皮鞋脱胶脱成这样,不砸你的店?砸谁的店——我们没有动手砸人,就已经很客气了。” “你敢!你们试试看。” “你看老子敢不敢,也不打听打听,老子是什么人物。” 这个男子说完后,接着,号召其他的男子;“这个傻小子不但不会做皮鞋,而且还口出狂言,兄弟们,咱们打!~” 随着这个男子这么一喊,其他的几个男子纷纷对杨风动起手来。 见此一幕,杨风心里顿时明白了。 这伙人一定是有备而来的。 说不定就是个阴谋。 也许他们(或者是他们背后的黑手)早就知道自己的皮鞋店里这几天胶水有问题,做的皮鞋会脱胶,所以故意来买皮鞋,然后再以此为借口,故意找茬。 想到这里,杨风也不打算讲什么客气了。 要知道,刚才,他之所以没有急着动手,是因为误以为这些人是真正的顾客。 然后,在自己店里买的皮鞋才穿一天,所以,行为才会这么过激。 在这种情况下,杨风自然是先手下留情,接着看一看情况,再动手教训几下,然后再要他们翻倍赔偿。 可眼下竟然不是这么回事,那杨风也就没什么好情面可讲的了。 于是,他暗暗将体内的那股神秘的气息运在手心。 接着,不由分说的对着这几个男子便动起手来。 在一阵噼噼啪啪的声音中,这些男子惨叫不绝。 不出一会儿的功夫,就个个鼻青脸肿的。 尤其是为首的那一个男子,连嘴巴都被打歪了。 至于刚才要动手打姐姐的那个男子,也被杨风打掉了门牙,嘴里全是血。 “你?你?……” 为首的男子翻着白眼珠子,语无伦次,他无比震惊的看着杨风;“你你你怎么这么能打?” 这个男子话音刚落,另外一个男子一边捂着嘴巴,一边吃疼的说;“虎哥,咱们咱们被骗了,那个王八蛋故意故意没有告诉咱们,这这个傻小子会武武功……” “是啊,唉,今天可能碰上硬茬了……”这个男子轻声叹道。 “呵呵。”杨风冷笑的看着这些人。 然后,他蹲了下来。 接着,一把揪着为首的那个男子的头发,冷冷问;“现在该怎么办?你们把老子的店砸成了这样,该怎么赔?” “我?我?……” “别我我我的了。”杨风抓着这个男子的头发,用手在他的左脸上轻轻拍了拍;“好好想想,该怎么赔偿我这店里的损失,我的皮鞋店,可不是游戏机,不是随随便便给你们砸好玩的。” “我?呜~呜~” 这个男子歪了歪嘴,哭丧着脸,差点哭了起来。 就在这时,一旁的小卓玛赶紧提醒杨风;“老舅,千万不要心慈手软,否则他们下次还是会来搞破坏的,朱元璋爷爷曾经说,对坏蛋慈仁,就是对自己残忍,所以老舅,千万不要因为他的样子现在可怜,而放过他,您要好好想想,他们刚才在砸咱们店的时候,有没有慈悲,他们刚才在要动手打小姨的时候,有没有慈悲……” 小卓玛说完后,一旁的胡咬金也跟着帮腔;“是啊,风大侠,小卓玛妹妹说得很对,千万不要对这种人发慈悲,更不能对他们仁慈,否则,就是对自己最大的残忍。” 说完之后,这个死胖子又对小卓玛说;“小卓玛妹妹,哥现在要提醒你一句,你刚才说的‘对敌人慈仁、就是对自己残忍’这句话,不是朱元璋爷爷说的,而是我的伟大导师古龙伯伯说的,知道么,下次可不要再混淆了啊……” “……是吗?” 小卓玛立即拉下脸来,然后翻了翻白眼。 第139章;曹细妹的舅舅五十大寿(求订阅) 在杨风和胡咬金的连哄带吓之下,这伙人终于说出了实情。 原来,他们是受到一个人的唆使,到‘芝麻开门皮鞋店’里故意来买皮鞋,然后,再故意以皮鞋脱胶为借口,来砸‘芝麻开门皮鞋店’。 至于唆使他们的那个人是谁?他们也搞不大清。 因为他们也不认识。 但那个人的模样,他们都记得。 毕竟,才是这几天内发生的事情。 据这些男子称,那个人长得单单瘦瘦,还请他们下了一顿馆子,又每个人买了两包芙蓉王烟。 至于这买这双皮鞋的钱,也是那个人腰包里掏的。 那个人还答应,事成之后,每个人再买两包芙蓉王烟,而且还每人五十块钱的大红包。 听完这些男子的描述之后,杨风他们心里都明白了。 这不仅是一起有预谋的砸店事件,而且,一定是熟人搞的鬼。 而且,根据杨风的推测,这个熟人,极有可能就是黑皮他们。 至于这些男子所说的‘那个人’,八成就是山猴子。 …… 既然情况已经弄明白了,杨风也就不想再跟他们浪费时间了。 他先问这些人,是公了还是私了? 如果是公了的话,就赔偿2000块钱。 如果是私了的话,就直接找巡捕叔叔们来抓人。 当然,巡捕叔叔们抓了人之后,店里的损失,还是要算在他们头上。 在杨风和胡咬金他们的威逼恐吓之下,这些人都表示私了。 至于这2000块钱,他们每人凑几百块钱出来。 至于他们怎么个凑法,杨风就管不了这么多了。 …… 将这件事情妥善处理完之后,杨风的姐姐赶紧问杨风,到宝东县城问的胶水,是怎么回事? 小卓玛赶紧抢着将整件事情的来龙去脉一五一十的告诉杨琴。 杨风见小卓玛在‘汇报’,便不再操这个心了。 于是,他问胡咬金,今天怎么有空来‘芝麻开门皮鞋店’?怎么没有在家里写小说? 胡咬金告诉杨风,是燕子让他来的。 “燕子让你来找我,是有什么事?” “村里今天晚上唱花鼓戏,燕子特意让我老胡来将这个好消息告诉你,这不,正巧就赶上这伙傻吊来砸店。” 说完之后,胡咬金又叹气的说;“唉,要是我老胡早来几分钟就好了,来的时候,这些傻吊正好将这店砸完,都怪我啊,都怪我啊。” 胡咬金很自责的揪着自己胸口上的衣服,一副非常悔恨的样子。 “这怎么能怪你呢?”杨风笑着拍了拍胡咬金的肩膀;“你又不是诸葛亮能掐会算,再说,幸好你赶来,否则,这些人一定会对我姐姐他们动手。” “那是,指不定还会光天化日之下干出那种强干的事情出来。”胡咬金立马挺起胸膛,骄傲的道。 接着,这死胖子开始吹嘘起来;“我老胡赶来的时候,这些傻吊正想对琴姐动手,我岂能让他们这种人糟蹋琴姐,于是,我连桑塔纳、不、单车都没有来得及打撑子,就赶紧冲了进来,然后,就挡住了这些傻吊,我说,你们如果谁敢动琴姐的一根手指头,我立马就让你们求生不得求死不能,你猜怎么着,这些傻吊,立马就不敢动琴姐了,哈哈……” “谢谢,谢谢你了胡大作家。” 杨风不管这死胖子说的是真还是假,反正是一个劲的点头道谢。 因为,不管这个死胖子说的是真还是假,但假如没有他及时出现的话,后果肯定是不堪设想。 因为,他没有在店里,店里就两个男性。 一个是三德子。 一个是宝姐姐。 三德子这么老实的一个人,除了整天‘阿弥陀佛’之外,简直是半点战斗力也没有了,所以,他能够保护好自己就很不错了。 至于宝姐姐,就更不用说了。 这个超级大娘炮,指望他来保护姐姐和西施美女,简直比太阳从西边出来还要渺茫。 他只要别吓得尿裤裆,就已经是超常表现了。 所以,幸好胡咬金赶来。 这个死胖子虽然没有什么真材实料,可侠义之心却不缺。 并且,以他的块头和满嘴的牛皮,唬几下子还是不成问题的。 不过,杨风没想到,是燕子堂妹要他来的。 “胡大作家,村里是谁家喜事?”杨风问。 要知道,一般情况下,如果不是红白喜事的话,是不会有人请戏班子的。 请戏班子唱一场,起码也得发几百块。 所以,一定是村里谁家有红白喜事。 “你真不知道啊?”胡咬金眯着眼睛,神秘兮兮的看着杨风。 “我真不知道,再说,我又没有在村里,怎么会知道呢?”杨风笑道。 “呵呵,你猜猜。” “我猜不出来,别卖关子了。” “那好,我就实话告诉你吧——今天,是你的女神的舅舅五十大寿。” “你是谁,细妹的舅舅,李村官?” “没错。”胡咬金眯着眼睛笑道。 接着,他对杨风道;“好啦,话我已经转达到,去不去,就是你自己的事了,我得先回村里去了,今晚要看戏,所以,要抓紧时间,写千把字的稿子出来,要不然,今年过年之前,哪里有稿子交给出版社啊……” “好吧,胡大作家,那你先回去赶稿吧。” “嗯。” 接着,这个死胖子走到店门口。 然后将他的‘桑塔纳’从地上扶起来。 跳到单车上之后,他踩着单车,一拐一拐的走了。 不过,没踩多远,他又回来了。 “怎么了,胡大作家。” “他娘的,老子的单车好好的,怎么突然没气了。”胡咬金一边告诉杨风,一边环顾着周围的人群。 看有没有人故意放他单车胎里面的气。 自然,他什么线索都没有找到。 于是,发了几句牢骚之后,胡咬金推着单车,往旁边的单车修理店走去。 而杨风呢,则和姐姐以及三德子他们一起收拾店里这些乱七八糟的东西。 看着这些被砸的东西,杨风的心,真疼啊。 虽然那些傻吊赔偿了2000块钱给他,但心里还是禁不住的疼。 因为,这被砸的,不仅仅是‘芝麻开门皮鞋店’。 而且,还是他的心血。 以及——理想。 …… 这天晚上,杨风回下山村了一趟。 因为,是他女神曹细妹的舅舅的五十大寿。 他想到现场去体验一下这位村官大人五十大寿的气氛。 并且,顺便看一下曹细妹。 已经有一段时间没有见过这位女神了,心里怪想的。 只是,现在他们年纪都小,都是十五六岁的少男少女。 所以,杨风只能暂时将这份爱意埋藏在心里。 他想趁这几年的光景,好好的利用自己重生的这根金手指,拼一下事业。 而曹细妹这几年也要在学校里深造。 即便要追她,也得等她上大学的那个时候…… 第140章;杨风被疯狗咬了(求订阅) 时间过得很快,几天时间又悄然过去了。 由于这几天,杨风使用真胶水和处理水以及固化剂这些化学材料,因此,脱胶的现象已经完全被杜绝了。 至于之前脱胶的那些皮鞋,杨风也都一一补好。 并且,这些顾客,每个人都发了一个红包,以表歉意。 虽然红包不大,里面只有几块钱,但这些顾客们也欢天喜地的。 在这种情况下,‘芝麻开门皮鞋店’的声誉,又渐渐的好了起来。 …… 这天,又是陈家桥镇上赶集的日子。 这天的天气有点阴沉沉的,并且还下起了下雨。 虽然天公不作美,但赶集的人依然很多。 因此,‘芝麻开门皮鞋店’又卖了十几双皮鞋出去。 这天中午,杨风带着小卓玛去菜市场买菜。 在去菜市场的路上,不知道为什么,他心里总感觉怪怪的。 而且,右眼皮子也跳个不停。 左跳财,右跳祸。 看来,是有什么倒霉的事情要发生在自己身上。 杨风不敢掉以轻心,尤其这几天,他一直想找黑皮的麻烦,可奇怪的是,这个混账这几天一直没有在陈家桥街上抛头露面。 这让杨风心里十分的疑惑,也更加的加重了他的警觉。 要知道,这可是这个心狠手辣的混蛋东西的大本营啊。 事出反常必有妖。 而且杨风心里总感觉,这个杂毛最近在想着法子来搞自己的路子。 因为,他不可能会放过自己。 就像几天前,那几个男子因为‘皮鞋脱胶事件’而故意砸自己的‘芝麻开门皮鞋店’,就是他在背后一手策划出来的。 …… 果不其然,杨风不是在疑神疑鬼。 他提着买好的菜,刚走出菜市场的时候,突然,一条狗朝自己冲来。 这条狗的体型很大,而且是罕见的红色狗毛,眼珠子也比一般的狗要绿。 不过,在这畜生的一对绿眼珠子里面,布满了血红的血丝。 只见这条畜生突然朝杨风冲来。 然后,不由分说的就往杨风身上扑。 杨风最害怕狗了。 不管是重生前,还是重生后,他都很怕狗。 因为,一旦被这种畜生咬了,可不是闹着玩的,不仅仅只是疼一下那么简单,而是万一感染上什么狂犬病之类的,就死翘翘了。 在后世的时候,他记得看过一个新闻。 一个西按的男子,在街上突然被一条狗咬了一口。 这个男子赶紧到医院里去打狂犬疫苗。 结果,不出几天,还是死了。 像这种事情,杨风在后世没少耳闻目睹过。 他的小姑姑的儿子也曾经被狗咬了一口。 结果没过多久,就口吐白沫,然后发高烧,学狗叫。 后来,虽然治好了,可后遗症却一直存在。 因此,杨风最害怕这种畜生。 不是怕疼,而是怕送命。 好不容易重生一回,突然在阴沟里翻船,值得么。 所以,一见这放狗朝自己扑来。 杨风赶紧想闪开。 但已经来不及了。 因为,他必须要保护好小卓玛。 如果这样一闪开的话,这条大狗就会咬中小卓玛。 所以,杨风在闪开的同时,怠慢了几秒钟,先抱住小卓玛,然后再闪开。 可就是这关键的几秒钟,令他的屁股被狗咬中。 “我草!~” 杨风一脚将这条狗踢开,然后将小卓玛放下来。 接着,他准备报仇雪恨,将这条畜生的性命了解。 这条狗被杨风踹得不轻,被杨风踹中的时候,大大哀鸣了一声。 不过,它在地上翻了一个滚之后,立马就跑了。 加上是赶集,虽然高峰期已经过去了,但街上的人依然很多。 因此,这条狗钻入人群中之后,一下子就消失得无影无踪。 杨风感到屁股一阵火辣辣的疼痛。 虽然小时候被狗咬过不少次,可却从来没有这么疼过。 真的,就像是被火燎的那种感觉一样。 关键是,疼痛还是小事。 万一感染上什么狂犬病之类的,可就麻烦了。 于是,杨风赶紧提着菜,背着小卓玛,迅速回到‘芝麻开门皮鞋店’里面。 回到‘芝麻开门皮鞋店’之后,杨风对姐姐说;“姐姐,今天中午的饭菜就劳烦您来做,我要去医院一趟。” “怎么了?”姐姐忙问,然后担心的看着弟弟。 “没事,刚才被狗咬了一口。”杨风佯装若无其事的样子,尽量不让姐姐担心。 “你知道是谁家的狗吗?如果知道的话,就赶紧要这家的主人,给你一杯茶喝。”杨风的姐姐忙道。 这个年代,在湘西这一带,流行这样一种土方法,一旦谁被狗咬了,就找主人要一杯茶喝,或者是要主人给其它的什么零食也行,这样,就不会有大碍了。 杨风小时候被狗咬了之后,父母经常带着他去这家的主人要一杯茶,让杨风喝下,然后就什么事都没有了。 可杨风是一个重生者,他深知被一条狗咬了之后的后果会有多么严重。 尤其是这种来历不明的狗。 因此,杨风对姐姐说;“姐姐,您放心,我知道的,我很快就回来,您先做饭菜吧,西施美女她们一定饿了。” 说完之后,杨风带着钱,赶紧往镇医院方向走去。 …… 到了镇医院之后,杨风先挂了个号,然后将来意告诉医生。 医生是个四眼男,很年轻,应该刚从学校里出来的。 他听了杨风的讲述之后,也觉得这不是小事,建议杨风赶紧打疫苗。 不过,镇医院没有这种疫苗,这个年代的镇医院规模小,药品也远远没有后来那么齐全。 因此,这个四眼医生建议杨风赶紧去县医院打疫苗。 就这样,杨风连中午饭都没有来得及在店里吃,就急忙坐中巴车,去县城。 至于在赶往县城这一路上的经过,就没有必要再讲述了。 到了县城之后,杨风按照重生前的记忆,很快找到了县人民医院。 然后,他先挂了个号,接着,赶紧去排队,进行会诊。 直到打了疫苗针之后,他才略感放心。 …… 从县人民医院打完疫苗针之后,杨风从医院里出来,他准备先在县城吃点东西,把肚子填一下,然后再回陈家桥镇。 这个年代,新宝县城的城建十分落后。(注;是新宝县城,而不是宝东县城) 街道是柏油路,但又脏又烂,到处坑坑洼洼。 街道两旁的楼房也又脏又旧,都是些上面铺着细沙的老楼房,最高的也就七八层楼,像那种新建的瓷砖楼房,很少,只有广场周围才有那么几栋。 县城不愧是县城,虽然落后,可比陈家桥那种小山镇又强多了。 到处都是人来人往,到处都是单车和慢慢游(三轮车)。 涂着口红穿着鲜艳裙子的美女们,也随处可见。 杨风肚子很饿,他已经顾不上欣赏这些美景,于是,随便找了家快餐店,点了一份青椒炒肉。 等菜炒好之后,他立刻狼吞虎咽了起来。 第141章;陈半仙变成洗发水公司经理了(求订阅) 在县城填饱了肚子之后,杨风在县城的大街上闲逛了一圈,然后坐车从县城回到陈家桥镇。 令杨风没有想到的是,在中巴车上,他遇到了一个熟人。 这个熟人已经有很久没有见过他的面了。 这次突然碰到,令杨风感到非常的意外。 因为,这个熟人不是别人,而是以前想忽悠他成为其干儿子的那个老神棍——陈半仙。 没错,就是陈半仙。 碰巧的是,他俩还坐在一起。 不过,在刚开始,杨风并没有认出这位老神棍来。 因为这个老神棍的变化非常大,根本就不像是以前那个样子。 只见他身上穿着一件白衬衣,和一条蓝色的的确良裤子。 脚上穿着的是一双黑色的光头皮鞋。 手腕上戴着一块银光闪闪的‘上海牌’手表。 脸上戴着一副近视眼镜。 头发上则打满了摩丝。 只不过,由于他的头发很稀薄,再加上又是中分发型,所以,这摩丝打得看起来更像是一位老汉奸。 除此之外,陈半仙的腋下还夹着一个黑色的公文包。 这个公文包是新的。 仿佛才买了还没有多久。 至于是真皮还是假皮?杨风就不知道了。 反正是个公文包来的。 …… 这变化实在是太大了。 这哪里像是一位看给人家看八字的老算命先生啊。 分明就是一位教书先生来的。 不对,分明就是一位衙门里的什么小领导之类的来着。 再加上这位老神棍在两个月前,在宝庆城里偷单车被巡捕抓了。 因此,杨风就更没想到,眼前这位打扮得斯文端庄一本正经的四眼老男子,居然是以前那个专门以坑蒙拐骗为生的陈半仙。 直到陈半仙认出了他之后,杨风才知道,原来,自己在车上遇到了熟人。 通过一路上的交谈,杨风更是大吃一惊。 因为,这位陈半仙现在已经没有再给别人算命看八字了。 根据这位老神棍递交给杨风的一张名片上面显示,只见他现在的身份和职业是‘阳光化妆品有限公司市场营销部经理’。 我草。 阳光化妆品有限公司营销部经理? 什么鸟东东啊? 杨风甚至怀疑自己的眼睛是不是出了问题。 “你……现在是一家化妆品公司的经理?”杨风一边拿着名片,一边无比惊讶的看着陈半仙。 要不是刚才经过反复的确认,杨风绝对以为是自己的眼睛看错了。 “呵呵,没错。” 陈半仙捏了捏他的八字胡笑了笑。 接着,他动作很绅士的从口袋里掏出一包烟来。 然后从烟盒里面抽出一支。 递给杨风。 “来一支!” 这是一包‘红塔山’烟,价格不菲,在这个年代,也要十几块钱一包。 “不,谢谢,我不抽烟。”杨风连忙拒绝。 接着,杨风好奇的问陈半仙;“请问~你们公司里生产的是什么产品?” 作为一个从二十多年后重生过来的重生者。 作为一个在重生之前是一个在羊城有着一点小名气的皮鞋设计师和一家小鞋厂的老板,杨风对这些商业上的弯弯绕绕,是非常了解。 因此,他想看看这位乌鸦变凤凰的老神棍,究竟在搞什么飞机。 为什么? 因为杨风他不相信,这位老神棍会突然成为一个什么阳光化妆品有限公司营销部的经理。 要知道,成为一个公司的经理,得需要什么能力和学历啊。 就凭他陈半仙,怎么可能呢? 何况,在两个月前,这个老神棍还在宝庆城里偷单车。 如果不是碰巧偷的是胡咬金的单车的话,杨风恐怕直到现在都会蒙在鼓里,这个老神棍不仅会坑蒙拐骗,还是个偷单车的小偷。 所以他怎么可能相信这位老神棍现在突然成为了一家公司里面的经理呢? 果然有鬼。 只见这个陈半仙被杨风这么一问之后,忽然微微怔了一下。 然后他骨碌碌的转了转眼珠子。 接着,轻轻一笑,道;“我们公司里专门生产各种化妆品,主要以洗发水为主。” “洗发水?” “没错。” 接着,陈半仙笑盈盈的向杨风介绍;“我们公司里生产的洗发水,效果非常好,不仅可以去头屑,还可以滋养头发,而且还可以让头发获得新生,比如像那些秃顶的,脱法严重的,以及头发枯黄的,都使用我们公司生产的洗发水,使用之后,都可以得到非常有效的治疗,效果是十分的明显。” “这么牛逼。” “没错。” 然后,陈半仙看着杨风,试探性的问:“你有没有兴趣卖一瓶?” “昂……”杨风假装想了想,然后对陈半仙道:“不好意思,我暂时不想买。” “不买也没关系。”陈半仙呵呵笑道,然后轻轻叹了口气。 杨风不知道这个老神棍葫芦里卖的是什么药,因为,他这声叹气,好像故意是叹给杨风听的似的。 果然,一会儿后,陈半仙问杨风:“你现在在做什么?是不是还在给人家补皮鞋?” 杨风本来想告诉陈半仙,说自己现在不是在补皮鞋了,而是在开皮鞋店。 不过,想了想之后,他决定来个将计就计,于是,故意撒谎回道:“对,还在补皮鞋。” “你补皮鞋一天能挣多少钱?” “不多,有时十几块,有时连两三块都没有。” “挣这么点钱,你以后怎么娶老婆哦。” “???” 陈半仙又是故意叹了口气。 接着,他问杨风:“你想不想发大财?做一番轰轰烈烈的大事业?” “想。” “想就好,说明你这个人还有得救。” 陈半仙朝杨风的肩膀拍了拍。 接着,他捏了捏嘴巴上面的八字胡子,又推了推鼻梁上的‘近视眼镜’。 然后,他一本正经的对杨风道:“这样吧,看在咱们是熟人的份上,我告诉你一条发财致富的路子,不知道你愿不愿意干?如果愿意的话,不出二个月,我陈半仙,不,我陈经理一定可以让你风光无限,开桑塔纳,住洋房,娶城里妹子做婆娘,如果不愿意,那也没有办法,按着鸭子吃不了食,你自己要受穷,要一辈子没出息,再遇到贵人,也是枉然……” “愿意,愿意!”杨风假装很激动的样子忙道。 然后,很企盼的眼神,目不转睛的看着陈半仙。 “嗯,是个可造之材,是个可造之材啊。” 陈半仙一边捏着他的八字胡,一边感到满意的点了点头。 接着,他正襟危坐的对杨风道:“我陈半仙、哦不、我陈经济是阳光化妆品有限公司的营销部经理,介绍一个人进我们公司是完全没有问题的,正好现在我们公司也需要像你这样的可造之材,所以,我可以挖掘你,然后给你提供一个自由发挥的平台和广阔的天地……” 说到这里,这位陈半仙故意咳嗽了两声,然后骨碌骨碌的转了转眼珠子,偷偷朝杨风瞥了一眼。 见杨风好像‘中招’后,这个老神棍又捏了捏他嘴上的八字胡,然后推了推鼻梁上的‘近视眼镜’,嘿嘿一笑,对杨风道;“不过,小兄弟,你在进我们公司之前,需要从我们公司购买一瓶洗发水,然后,你可以以我们公司为根据地,发展你自己的下线,在发展了五个下线之后,那么恭喜你,你就可以成为我们阳光化妆品有限公司营销部的组长,然后,你的下线再每个人发展五个下线,你就成为了我们公司营销部的主管,如果你的下线的下线每个人再发展五个下线,哈哈,那你就也和我陈经济一样,可以荣升为营销部的经理,到时候,就什么都不用做,每天在公司里打打卡,报个道,就ok了,然后每个月只管领工资,月薪绝不会低于这个数,而且,公司还会分配单独的公寓和一辆夏利给你……” 陈半仙一边说,一边笑眯眯的看着杨风。 第142章;老神棍陈经济是搞传销的(求订阅) 陈半仙的口才很不错,口若悬河,滔滔不绝。 如果杨风不是一个重生者的话,以他目前的这个年龄和这个年代的眼界,还真会被这个老神棍给忽悠到。 不过,杨风是一个从二十多年后重生过来的重生者,重生之前,他混过社会,开过鞋厂,又是羊城小有名气的皮鞋设计师,因此,什么样的人都接触过,什么样的事情也都见识过,所以,以陈半仙这种段位的货色和这个年代的局限,是根本无法将他忽悠到。 其实,当陈半仙说到一半的时候,他就已经完全听明白了。 这哪是什么公司啊,分明就是搞传销的传销窝来的。 当然,杨风也不想戳破他,任凭这个老神棍在胡说八道,反正从县城坐车一路到陈家桥镇有几十里路程,这个年代又不是柏油路,而是毛马路,这样一路颠簸起码得发费一个把小时,才能够到陈家桥镇,因此,就当是看小丑表演好了。 陈半仙见杨风没有提出质疑,还以为杨风被自己忽悠得动心了,于是,得意的捏了捏八字胡,又继续向杨风灌输他们所谓的‘阳光化妆品有限公司’里面各种诱人的福利和待遇。 一直说了整整将近二十分钟,说得口干舌燥的时候,才停了下来。 接着,他看着杨风,笑眯眯的问;“小兄弟,你觉得怎么样?” “哇靠,这么好的工作,比天上掉的馅饼还要香啊。”杨风故意装作很惊讶的样子。 然后他问陈半仙;“那进你们公司,买一瓶洗发水要多少钱?” 陈半仙想了想,缓缓伸出一根手指头,眯着眼睛对杨风笑道;“不多,就这么点。” “一块?” “呵呵,不是……” “十块?” “呵呵,也不是,是一……” “一百块?” “对。” 陈半仙谄媚的看着杨风,眯着眼睛笑道。 然后,他试探的问杨风;“小兄弟,你觉得怎么样?” “这个?……”杨风故意装出一副犹豫的样子。 “机不可失,时不再来哦~” “这?……” “人的一生,往往就只有那么一两次机遇,就看你能不能把握住,把握住了,就从此飞黄腾达,人上人生,把握不住,就一辈子永无出头之日,俗话说,千里马常有,伯乐却难觅,许多时候,过了这个村,就没有那个店了,所以,小兄弟,你一定要想清楚,以免后悔终生……” “这个?……” 杨风又故意佯装出一副仔斟细酌的样子来,故意钓一钓这个老神棍的胃口。 他深知,虽然这个老神棍表面上表现得不是那么期望,但心里是巴不得自己上钩。 直到足足过了七八分钟之后,杨风才故意叹了口气,道;“不好意思,陈经理,我没有这么好的命,加入不了您们的公司。” “为什么?” “因为——我没有钱。” “???” 陈半仙为难的看着杨风,骨碌骨碌的转了转眼珠子,然后他又推了推鼻梁上的‘近视眼镜’,问杨风;“那你身上现在有多少钱?” “才……十块。”杨风故意撒谎。 “十块?这个……” 陈半仙又推了推鼻梁上的‘近视眼镜’,然后憋了憋嘴,对杨风道;“那这样吧,你去银行贷款,贷九十块钱、不、最好是贷一百块钱出来,然后,再进入我们公司,反正咱们都是熟人,相识一场,也是缘分,你放心好了,小兄弟,我们阳光化妆品有限公司的大门,永远向你敞开着……” “这……” “别婆婆妈妈了,男子汉大丈夫,要想成大器,干大事,就要像个爷们,要把爷们的气势和风度拿出来。” “???” 杨风表面上装糊涂,心里其实笑得差点笑出声音来。 这个老神棍,真把老子当什么了,二个多月前,自己在陈家桥赶集补皮鞋的时候,他就想忽悠自己做他的干儿子,认他做干爹,然后好经常到自己家里来蹭饭。 而现在,又想把自己忽悠到他的贼船上,成为传销团伙的受害者。 这个年代的人很多都不知道,可杨风是一个重生者,他深知,一旦自己被陈半仙忽悠到他的贼船上,那就完蛋了,不把皮和骨头给剔干净,绝对不会轻易放了自己。 要知道,像这种传销窝里面,许多触目惊心的事情都发生过,像那些受害者跳楼的、喝药的、等等自杀自残的现象都有。 甚至,有的受害者被这种团伙里的成员活活打死。 然后消尸灭迹。 只是这个年代,这种非法团伙才出现不久,还没广为人知,因此很多老百姓被蒙蔽了而已。 杨风甚至怀疑,哪怕是这个陈半仙,也不一定完全知道其中的内幕。 …… 见杨风还是没有答应,陈半仙有些急了。 他决定再加大砝码。 于是,他骨碌骨碌的转了转眼珠子,对杨风笑眯眯的道;“小兄弟,看在咱们是熟人的份上,这样吧,你先暂且交这十块钱,剩余的九十块钱,我陈经理再来帮你想办法,你看怎么样?” “这个?……” “还有,你加入我们公司之后,我肯定会罩着你,毕竟,咱们认识也有七八年了,不看僧面看佛面嘛,所以,你绝对放心,我陈经济保证不会亏待你,而且,在发展下线的这个方面,我也会给你优惠,别人要发展五个下线才有机会升任组长,但你只要发展四个,我就提拔你,让你当组长,你看怎么样?” 我靠。 这个老神棍,为了把自己拉上贼船,还真是煞费苦心啊。 杨风心里是闷着发笑。 这个老神棍虽然是个人精,可在他这种重生者面前,就是一个跳梁小丑。 中巴车开到这个时候,已经到雀塘镇了。 离陈家桥镇不是很远了。 因此,杨风也不想再忽悠这个老神棍了。 他想了想,对这个陈大经理道;“陈经理,还是算了吧,我没有这种福分,我还是老老实实的做我的皮鞋,脚踏实地的吃皮鞋这碗饭算了……” “什么?小兄弟,这么好的机会,你白白浪费?” “……” “香岛的那个首富李加城,你听说过么?” “听说过。” “那你知道,他发达之前,是干什么的么?” “难道?……” “没错,他就是靠在咱们阳光化妆品有限公司开始发迹的,他当时也像你一个,是个摆小摊的,不过,他不是补皮鞋,而是补衣服,专门给别人补衣服的那种,后来,被我们公司的老板看中了,于是,让他加入我们公司,后来,没过几年,他就发达了……” “这么牛逼?” “对,这位李加城首富,就是在咱们公司挣的第一桶金,所以小兄弟,你可千万要想清楚,不要到时候后悔都来不及啊,你要知道,这个世界上,什么药都有得买,可就是买不到后悔药啊……” 第143章;引蛇出洞(求订阅) 经过一个多小时的一路颠簸,中巴车很快要进入陈家桥车站了。 这个老神棍还在滔滔不绝的给杨风做思想工作。 杨风听得有点耳朵受不了。 他没想到,这个老神棍居然会如此的有耐心。 口舌功夫这么牛逼,不干忽悠工作这一行,太可惜了啊。 他这就叫专业对口。 但杨风自然是不会上他的钩。 堂堂一个重生者,如果被这种人忽悠的话,那就太失败了。 还不如找块豆腐一头撞死,然后再重新重生一次。 问题是,杨风已经直接拒绝了他好几次,可这个老神棍还是不厌其烦的给他继续做忽悠工作。 而且,老神棍还说,在下车之后,要请杨风下馆子,然后俩人一边喝酒吃肉,一边畅谈未来。 没办法,杨风只好在这辆中巴车还没有驶进陈家桥镇上的时候,就趁车上另外几个乘客下车的间隙,也跟着一起溜下了车。 然后,赶紧逃之夭夭。 任凭老神棍在中巴车上如何呼喊,都充耳不闻。 …… 回到‘芝麻开门皮鞋店’的时候,店里正忙碌着。 不是顾客,而是税务人员在收税。 无论什么年代,税是少不了要交的。 否则,衙门机器如何运转。 这个年代,做生意开店的,总共要交三种税。 分别是;国税、地税、工商税。 其中国税和工商税是朝廷税收。 地税则是地方衙门的税收。 国税和工商税的数目是朝廷规定的,当地衙门无法干预。 可地税则是当地衙门实施的,收多还是收少,完全凭当地衙门boss的意愿。 boss规定的数目多,这个地方做买卖的负担就重。 boss规定的数目少,那么,这个地方那些做买卖的就负担轻一些。 由于有些地方的boss出于各自原因,将当地的地税故意调得很高,因此,造成当地的那些生意人和外地的投资商难堪重负。 在这种情况下,导致许许多多的资本撤离,于是,这个地方的经济往往会变得萧条。 这种现象,在这个年代,很多地方都出现过。 就像这个陈家桥镇,本来有很多服装厂,虽然大多是小作坊的形式,但只要继续发展下去,那么,这个小山镇就有成为服装产业基地的趋势。 可镇衙门的头头,为了一己之私,人为的将地税调得非常高,因此,导致许许多多的服装厂无法承受,纷纷撤离,于是,本来经济开始活跃的小山镇,又被打回原形,变得死气沉沉。 税务工作人员在‘芝麻开门皮鞋店’里正在和杨风的姐姐交涉什么,只见杨风的姐姐在不断的说好话。 见杨风回来,姐姐杨琴赶紧对税务工作人员说;“正好,说曹操,曹操就到,这是我弟弟,他是我们店里的法定人。” 然后,姐姐杨琴走到杨风面前,说;“弟弟,这个月的地税又加了。” “加了多少?” “三百。” “加这么多?我草,这不是要把咱们这些做买卖的人都逼走吗。” “是啊,唉~” 接着,杨风的姐姐告诉杨风,这些税收工作人员刚才在隔壁店里收税的时候,和老板吵了起来,还差点动手打架了。 “不会吧,这么没一点素质?” “是啊,唉。” 轻轻叹了口气之后,姐姐嘱咐杨风;“弟弟,你千万不要和他们吵,民不与官斗,他们要加税就让他们加好了,咱们实在呆不下了,大不了离开这个地方,然后再换别的地方去开皮鞋店,反正咱们祖国这么大,又不只有陈家桥这一个地方可以开。” “你放心吧姐姐,我不会和他们争执的。”杨风安抚姐姐。 然后,他转身,面带微笑的和这些地税局的工作人员进行沟通。 接下来,该交多少,一分钱不少的交给了这些大爷。 (其实这些都不是真正的地税局,都是这个年代当地衙门私设的。) …… 地税局的工作人员离开‘芝麻开门皮鞋店’之后,姐姐问杨风;“弟弟,你中午被狗咬了一口,医院里怎么说?没事吧?” “没事,姐姐,您放心,我已经在医院里打了狂犬疫苗了。” 接着,杨风悄悄的对姐姐说;“姐姐,我这两天可能要演一场戏,所以,请您配合一下。” “演戏?弟弟,你要演什么戏?” “是一处好戏。” 接着,杨风对姐姐的耳畔嘀咕了一阵。 嘀咕完之后,杨风对姐姐道;“姐姐,咱们只要依计行事,那么,这个幕后放疯狗来咬我的那个傻吊,一定会原形毕露。” “好,姐姐答应你,一定好好配合。” 接着,杨琴问;“风伢子,你真的确定这条咬了你的疯狗,是有人故意的?” “一定是有人故意的,否则,怎么会这么蹊跷。” “……” “姐姐,我刚才跟您说的这个引蛇出洞的计划,千万不要告诉别人,哪怕是小卓玛,也不要和她说,反正在计划完成之前,就只有天知地知您知我知。” “风伢子,你放心吧,姐姐不会乱说的,你难道还不了解姐姐吗。” “了解,了解。”杨风赶紧笑道。 是这样的,杨风刚才跟姐姐策划了一个计划,这个计划叫做‘引蛇出洞’。 计划的过程其实很简单;从明天开始,杨风假装被那条来历不明的疯狗咬成了狂犬病。 按照杨风的计划,只要他在这几天一直假装是狂犬病发作,那么,那个幕后黑手就会因为他自己的阴谋得逞而放松警惕,然后,极有可能会暴露出自己的身份。 自然,这种计划必须要有人配合,才会更有效果。 而且,杨风还考虑到姐姐的心情。 他害怕姐姐会担心。 因此,即便没有人配合,杨风也会提前将这个计划告诉姐姐,以免姐姐因为自己的狂犬病‘发作’而担心。 …… 事不宜迟。 在第二天,杨风开始按照计划行事。 这一天,他突然像变了一个人似的,在‘芝麻开门皮鞋店’里面突然变得神情呆滞,就像个煞笔似的,整天一言不发。 而且好端端的,突然学一声狗叫。 或者是傻笑。 一整天都是这样。 搞得小卓玛和三德子以及西施美女他们都很担心。 而姐姐就更加的‘担心’了,从上午开始,眼睛就红红的。 然后,在第三天,杨风的狂犬病更加严重了。 还发起了‘高烧’。 第四天,便躺在店里面,‘昏迷不醒’了。 而就在这一天,幕后的黑手终于出现了…… 第144章;果然是黑皮(求订阅) 果然不出杨风的所料,这个幕后黑手不是别人,正是‘黑皮’。 这几天,黑皮一直派人在暗中盯着‘芝麻开门皮鞋店’的一举一动。 通过手下人的观察,他得知杨风被疯狗咬了之后,已经发作了。 而且现在躺在椅子上半身不遂,就跟已经瘫痪了似的。 在这种情况下,这个心狠手辣的混混小头子终于撕下了他的面具,露出了原来的嘴脸,带着几个小弟,大摇大摆的闯入‘芝麻开门皮鞋店’。 黑皮带着小弟大摇大摆的闯进‘芝麻开门皮鞋店’的时候,三德子和杨琴正准备带着杨风‘去医院’看医生,没想到,黑皮他们这伙人如狼似虎的冲了进来。 “你们?你们想要干什么?”杨琴佯装一副既愤怒又害怕的样子。 “嘿嘿,我们想干什么?我们想要砸你的皮鞋店!~”黑皮身后的山猴子走到前面说。 “你们要砸店?难道不怕我报警,让巡捕把你们抓走吗?”杨琴继续佯装一副既生气又担心的样子。 “哈哈,报警,当人家巡捕叔叔是三岁小孩啊,你们想喊来就喊来啊,要是报警管用的话,老子这些年已经不知道进去过多少回了,哈哈~”山猴子嚣张的大笑。 就在杨琴想继续跟山猴子他们理论的时候,小卓玛一下冲到了前面。 只见小卓玛双手叉腰,挑着眉毛,先对杨琴说;“小姨,您走开,有我小卓玛在,他们不敢怎么样。” 然后,这个小家伙对山猴子他们警告;“你们不要趁人之危的想砸我们这家皮鞋店,不要以为我们的皮鞋店好砸,砸坏了一样东西,您们赔得起么?——你们真以为我老舅是生什么大病这辈子起不了床啊?实话告诉你们,我老舅只是暂时得了个小感冒而已,最多过两三天,就会好起来,到时候,又生龙活虎的,看你们谁被他开第一刀。” 小卓玛故意吓唬山猴子他们。 小家伙这么一吓唬,确实起到了一些效果,只见山猴子他们的神色立马慌了起来,然后不知所措的看着黑皮。 黑皮轻轻一笑,道;“别怕,这个小搔蹄子是故意在吓唬你们的,他的老舅不是小感冒,而是被疯狗咬了,现在恐怕已经毒火攻心了。” “嗷,嗷!~”听黑皮这样说,杨风赶紧很配合的学着狗叫的样子,嗷嗷的叫了几声。 “哈哈,兄弟们,你们都听见了么,这就是狂犬病发作时候的样子。”黑皮高兴的看着大家。 然后,黑皮漫不经心的朝小卓玛她们瞄一眼。 接着,黑皮慢慢走到已经‘病毒已侵入膏肓’的杨风面前,得意的笑了笑。 然后,他缓缓问杨风;“你昨天下午,是不是到新宝县城的人民医院?” “唔~唔~”杨风口吐白沫,吃力的点头。 “呵呵,你是不是在县人民医院打狂犬疫苗?” “唔~唔~”杨风就像是个低智能儿似的吃力点头。 “哈哈,傻吊。”黑皮一改往日在杨风面前那种恭恭敬敬的姿态,哈哈大笑的对杨风道;“你知道前几天,咬你的疯狗是什么狗吗?是卢旺答疯犬,它是由非洲鬣狗、非洲野狗、和咱们华夏土狗杂交的杂种,你知道它咬上一口,会有多少病菌到你身上么?哈哈,真以为打一针狂犬疫苗就管用了啊,别说是打一针,就是打十针,打一百针,都不管用——所以,你这下就准备后事吧!~” 道完之后,黑皮恶狠狠的看着杨风,仿佛恨不得杨风马上死掉似的。 杨风听完之后,心里也是一惊。 虽然他是个从二十多年后重生过来的重生者,而且在重生之前见多识广。 可黑皮嘴里所说的‘卢旺答疯犬’,它还是破天荒的头一回听到过。 他只知道,在非洲大陆上,有一个叫卢旺答的内陆小国,这个小国曾经发生过一次惨绝人寰的种竹——大——屠——杀。 那次大——屠——杀,才短短几个月,就造成了上百万人惨死。 并且屠戮的方式特别残忍,都是砍叨和铁棒之类的凶器。 后来,这个国家内部互相和解之后,也学习咱们伟大的祖国搞经济改革,取得了很不错的成效,在杨风重生前的时候,这个非洲内陆小国的经济形势在世界范围内虽然说不上有多好,可在非洲大陆上绝对名列前茅,老百姓们的温饱问题起码得到了解决。 因此,这个叫卢旺答的非洲内陆小国,杨风听说过。 可黑皮嘴里所说的这个什么‘卢旺答疯犬’,杨风却闻所未闻。 并且,这混蛋还说这种疯犬是由非洲草原上的鬣狗和猎狗以及咱们华夏的土狗杂交的野种。 这就更加离谱了。 稍微有点动物常识的朋友们都知道,非洲草原上,鬣狗和猎狗之间是天敌啊,是不共戴天的大仇人啊。 它们一个是肛肠科主任,一个是肛肠科副主任,只要遇到了一起,就互相**,因此,怎么可能会爱爱呢? 难道爱情的力量真有这么伟大? 能够让一对老死不相往来的动物在一起啪啪啪? 这也太荒谬了一些吧? 不过,黑皮刚才所说的有一点,杨风不得不承认。 那就是他两三天前在县人民医院里打的狂犬疫苗,确实没有什么效果。 如果不是他幸好进入那个神秘的空间,利用菩提树苗上的树叶上所散发出来的那些神秘的气息的话,估计他现在真的已经变成了一条疯狗。 所以,黑皮这点说得没错,他弄来的这条疯狗确实与众不同。 只是,这个心狠手辣的混混头子做梦也没有想到,杨风什么事情都没有,他所表现出来的一切,都是假装出来的。 不过,杨风现在还不想‘卸妆’。 他还想继续做一会儿的影帝。 因为他的好奇心很重,所以他想弄清楚,黑皮的这条什么‘卢旺答疯犬’,到底是从哪里弄来的? 于是,这家伙继续假装口吐白沫神志不清的样子。 然后,他慢慢吞吞的问;“黑黑皮,你你这疯疯狗是从哪哪里弄弄来来的?” 黑皮收敛起脸上的笑容。 他想了想,然后弯着腰,俯视着杨风,冷笑道;“是从我的一个朋友那里弄来的,至于我那个朋友叫什么?看在你已经快要死了的份上,就告诉你吧,他是你们下山村的女婿,江湖人称‘老鼠哥’。” “我靠,又是老鱼公的女婿?”杨风情急之下,脱口而出。 他万万没想到,自己这次居然又和老鱼公的女婿交集上了。 上次,一把手从老鱼公的女婿那里买神秘的毒药,据说是从缅店那边弄来的,吃了之后,受害者就会变成一个全身瘫痪的患者,要死也死不了,要活也活不成。 结果,他卖给一把手的却是假药。 因此,一把手幸运的从巡捕手里放了出来。 只是,天网恢恢疏而不漏,善有善报恶有恶报。 才刚放出来,就在陈家桥的街上被一辆摩托车撞伤了,然后半身不遂,现在还躺在床上,估计也活不了多长时间了。 而现在,这个黑皮弄来的这条很邪门的疯狗,居然又是从老鱼公的女婿那里买来的。 还真是有‘缘’呐…… 第145章;黑皮被废了(求订阅) “???” 黑皮吃惊的看着杨风。 刚才这傻小子还是病恹恹的躺在椅子上,口吐白沫,半死不活的。 现在怎么一下就精神了? 真他妈的奇怪。 黑皮百思不得其解的看着杨风,满脸的难以置信。 杨风呵呵一笑,决定再装下去也没有必要了。 于是,他一下站了起来,拍了拍身上,对黑皮笑道;“哈哈,想不到吧?” “你?你不是?”黑皮怔怔的看着杨风。 而他身后的几个小弟,也都怔怔的看着杨风,满脸的不可思议。 包括小卓玛,以及三德子、西施美女、宝姐姐他们,也全都惊呆了。 唯一平静如水的恐怕只有杨风的姐姐杨琴了。 因为,她是唯一的知情者。 “老舅!~” 小卓玛反应过来之后,一下子冲到杨风面前,然后扑在杨风身上,呜呜呜的哭了起来。 “老舅,我还以为您……呜呜呜~” “没事没事,老舅没事,不用担心。” 就在这时,三德子和宝姐姐以及西施美女也都簇拥到杨风身边,无比激动而又惊喜的看着杨风。 “对不起,骗了大家,也是迫不得已啊。”杨风学着胡咬金的样子,给大家抱拳。 接着,他向大家解释和姐姐杨琴一起合伙计划‘引蛇出洞’这件事情的整个来龙去脉。 说完之后,他又向大家抱拳;“不好意思,让你们担心了,实在对不起。” 接着,他‘笑呵呵’的对黑皮他们说;“谢谢你们的配合,谢谢!~” “……”黑皮的脸色一阵青一阵白。 他的嘴巴一阵哆嗦。 意识接下来可能会发生什么。 不过,既然到了这种已经无法挽回的地步,那也就不再有什么好顾忌的了。 换句话就是说,脸皮已经撕破了,干脆就撕破到底。 反正已经撕破了不是。 何况,他黑皮也不是好惹的。 不管是手下,还是身后,都有不小的势力。 想到这里,黑皮干脆将神色一凛,然后色厉内荏的对杨风道;“呵呵,傻小子,你命还真大啊!~” “拜你这个傻吊所赐——呵呵,傻吊,是不是让你失望了?” 接着,杨风不等黑皮回答,突然伸手,一把狠狠掐住黑皮的脖子。 “傻吊,你敢来害老子,就凭你这傻不拉几的样子——老子今天不会动你,但老子以后会让你生不如死,请你给老子记住今天所说的这句话。” 说完之后,杨风将黑皮往后狠狠一推,然后大喝一声;“滚!~” 黑皮被杨风推了个趔趄,然后轰的一下栽倒在地上。 山猴子几个都想上前,想在老大面前表现一下自己,但摄于杨风的y威,没有一个敢的,于是,你看着我,我看着你。 现在,见黑皮被杨风这样推在地上,赶紧围上前去。 “黑哥。” “黑哥。” 山猴子这几个手下纷纷拉扶黑皮。 黑皮的脸色一阵青,一阵红,一阵白。 见山猴子这几个小弟来拉自己,感觉面子上受到了极大的损害。 于是,他狠狠的对山猴子他们大声道;“砸店,立马把这家皮鞋店给我砸了。” “黑哥。” “黑哥。” “砸店啊!~” “还愣着干嘛,快砸。” 然而,没有一个敢动手的。 过了一会儿后,他们将黑皮扶了起来。 “老大,咱们赶紧走吧,以后有的是机会。” “老大,是啊,君子报仇,十年不晚。” 在小弟们的搀扶下,黑皮一瘸一拐的准备离开‘芝麻开门皮鞋店’。 不过,小卓玛挡住了他们。 “你们不能就这样走。” “???” “我们店里的东西,你们损坏了多少,就原价赔偿多少,还有,如果下次还要再来捣乱,就加倍赔偿,下下次如果再来捣乱,那就加倍再加倍的赔偿……” “???” 黑皮和几个手下面面相觑。 然后,大家互相从兜里凑钱,这才被小卓玛放行。 …… 看着黑皮他们离开‘芝麻开门皮鞋店’之后,杨风的脸色又渐渐的沉了下来。 因为,他不能就这样放过这个阴狠手辣的畜生。 否则,还不知道他会干些什么伤天害理的事情出来。 而且,宝东县城那些人贩子,估计现在也通过黑皮的介绍,而对自己摩拳擦掌。 这伙人贩子,可都是一些丧尽天良之徒,自己绝不能掉以轻心。 除此之外,还有一个原因,也令杨风不想放过这个畜生。 因为,在重生前的1996年,也就是明年,这个畜生将自己的一个族叔给活活打死了。 当然,不是当场打死。 而是用砖头将族叔的脑袋砸成重伤,砸得头破血流。 然后,没过几个月,这个族叔就因为脑袋发伤,惨死在了病床上。 所以,杨风这次绝不会放黑皮一马。 何况,这个畜生放疯狗来咬自己,也是将自己往死路上搞。 依照杨风有怨报怨有仇报仇的性格,是绝不会善罢甘休的。 所以,这次,杨风一定要让黑皮生不如死。 当然不会要了这个畜生的命。 毕竟现在是法制社会,要了人家的命,要是被巡捕查出来,是要被判死刑的。 杨风可不想因为这个畜生而把自己的这条命赔了进去。 那就太不划算了。 也太不值了。 但杨风也绝不会让这个傻吊有好日子过。 因此,最好的办法就是废了他。 而且神不知鬼不觉的废了他。 …… 一个礼拜之后,陈家桥街上出现了一件轰动性的新闻。 臭名昭著的烂仔头子黑皮,手脚全部被折断了。 至于是谁干的?没谁知道,也没有谁想操这个心。 大家就知道,这个恶棍终于恶有恶报了。 恶人自有恶人磨啊。 一时间,陈家桥街上许多街民们,就像是过节似的,大家开开心心的庆祝。 有的甚至是放鞭炮、弹冠相庆。 唯独小小的‘芝麻开门皮鞋店’里面,显得异常平静。 “老舅,黑皮被人打断手脚了,您知道么?”小卓玛问杨风。 “不知道。”杨风摇头。 “老舅,您真的不知道?” “呵呵,是真的不知道。” “那就奇怪了,是谁惩治了这个大坏蛋了呢?” 小卓玛若有所思。 “呵呵。”杨风轻轻摇了摇头,笑了笑。 因为,这个黑皮的手脚是怎么断的,只有他心里最清楚。 …… 日子过得很快,又是几天过去了。 这几天的生意比前些日子又好了一些。 每天总能够卖几双皮鞋出去。 尤其是赶集的时候,十几双皮鞋的销量是少不了的。 在这些日子里,三德子和西施美女以及宝姐姐他们的技术都有些小进步。 比如,西施美女已经会削鞋楦底部的纸丁了。 宝姐姐也会铲皮了,只是铲得不怎么好而已。 至于三德子,已经能够帮着杨风一起拉鞋绑了。 当然,他只是帮着杨风打下手,因为调鞋绑这种难度高的技术活,还必须得杨风来搞定…… 第146章;人贩子出现在陈家桥镇上(求订阅) 这天,是1995年农历7月16日。 再过一个月,一年一度的中秋节就要来了。 由于前两天下了雨,直到昨天才停下来,因此,眼下虽然还是夏季,但空气却比较凉爽,并不是那么炎热。 这天又是赶集。 跟以往赶集一样,挺热闹的。 每次赶集的时候,不管是开店的还是摆地摊的,生意都很火爆。 ‘芝麻开门皮鞋店’自然也不例外。 从早上开始,店里的顾客一直来来往往,几乎没有停歇过。 虽然有许多顾客不是来买皮鞋的,而是来看皮鞋的,可由于顾客的流量基数大,因此,到上午十点钟左右的时候,‘芝麻开门皮鞋店’里总共也卖了七八双皮鞋出去。 其中既有男式,也有女式。 由于顾客多,杨风和姐姐杨琴一直忙着。 小卓玛这个小家伙也像往常一样,背着她那个专用的小包包,在不停的和顾客谈生意。 别看这小家伙年纪小,还不到七岁,可谈生意却是一把好手,跟顾客交谈的时候,头头是道。 不仅如此,这个小家伙还会跟顾客们玩心理战术,比如,顾客在摇摆不定的时候,她会用那种‘钓胃口’的战术,让顾客最终成功的买下。 用西施美女的话来说,这就是天赋。 是基因中就决定好了的。 是与生俱来的。 就像许多各方面的天才一样,虽然努力很重要,但其实天赋更重要。 如果一个普通人,没有天赋的话,努力坚持一件事情,或许能够出成绩,但绝对很难达到金字塔的顶峰。 可如果是有天赋的话,就不一样了,只要付出少许的汗水和心血,不但能够出成绩,而且能够鹤立鸡群。 比如那些画家、作家、音乐家、发明家、数学家、物理学家等等,大量的例子有迹可循。 上午十点多钟,是赶集的高峰期。 加上今天貌似有些异常,因此,到十点半的时候,小小的‘芝麻开门皮鞋店’里面,几乎是人满为患了。 在这种情况下,三德子、西施美女、宝姐姐这些徒弟们,都放下手中的活计,然后帮着杨风一起照顾各位顾客大大们。 杨风在和一位打扮时髦的美女讨价还价。 这位美女穿着这个年代最为时髦的‘迷你裙’,挽着发髻,玉一般的脖子上挂着一根细细的金项链,耳朵上面带着一副镶嵌着蓝色宝石的耳环,身上戴着一个这个年代最潮的随身听。 这位美女看中的是一双前面有蝴蝶结的淡红色高跟鞋。 这双高跟鞋是杨风新设计出来的,显得十分优雅,但又不失高贵。 杨风喊的价最低是三十五块钱一双。 可这位迷你裙小姐姐却只出二十五块钱一双。 双方相差了十块钱。 这么低的价格,杨风自然是不愿意卖。 他的心理最低承受价格是三十块钱,再也不能低于这个价格了。 就在双方僵持不下时,突然店里来了另外一个小姐姐。 这个小姐姐是一个四眼妹,年龄二十出头,身材很苗条,穿着一件粉红色的连衣裙。 她也一眼看中了这双前面有蝴蝶结的淡红色高跟鞋,见迷你裙小姐姐舍不得出价,她说她愿意三十五块钱的价格买下来。 这下迷你裙小姐姐就不乐意了,她说是她先看中的。 就这样,这两位小姐姐,居然为了这双前面有蝴蝶结的淡红色高跟鞋,吵了起来。 吵着吵着,这位迷你裙小姐姐很生气的拿起其中一只淡红色高跟鞋,随手往外面一扔。 这下可好了,外面这么多赶集的,那么命中率再差,也会扔到其中某一位的身上。 杨风虽然不是肇事者,可毕竟这‘芝麻开门皮鞋店’是他开的。 因此,心里立刻噔咯了一下。 然后赶紧往外面看去。 奇迹没有发生。 一个年轻的男子被这个高跟鞋扔中了。 如果是古代的那些大户人家的大小姐抛绣球选亲的话,那么这位年轻的男子一定是修了八辈子的福。 问题是,这不是古代,更不是大小姐抛绣球选亲。 而是这个迷你裙小姐姐一时泄愤后的冲动之举。 因此,这位被砸中的年青男子,是一点也不值得庆贺。 反而是倒了八辈子的血霉。 只见这个年轻男子好像是被这个高跟鞋仍中了头部,他正捂着脑袋,蹲在地上。 杨风看不见他的脸,只可以从他的皮肤和身材以及穿着打扮方面来判断,这个倒霉蛋是个二三十岁的年轻男子。 这下好了,迷你裙小姐姐一时的冲动,把人家的脑袋给开花了。 这下没个千把几千块,是脱不了身了。 当然,这千把几千块肯定不会是杨风出,而是这位‘一时之间铸成大错’的小姐姐出。 看呐,这就是冲动的惩罚啊。 冲动是魔鬼。 这下好了吧,三十块钱底线的时候,死活不肯买。 见人家另外一个小姐姐愿意出三十五块钱,又赶紧抢着要买。 然后抢着抢着,就大小姐脾气爆棚。 这下舒服了,把人家的脑袋砸成这样,看你这位小姐姐怎么脱身。 杨风也不知道是该幸灾乐祸,还是该替这位迷你裙小姐姐大呼时运不济。 只见这位迷你裙小姐姐貌似也清醒了,发现自己这么一冲动,把个赶集的大哥哥的脑袋给砸了。 这可如何是好啊。 迷你裙小姐姐一时之间,不知所措,差点哭了起来。 就在这时,奇迹出现了。 只见这位被高跟鞋砸中脑袋的年轻男子,不但没有进店来索赔,反而捂着脑袋迅速离去。 那样子,好像生怕是被谁认出来了是的。 奇葩啊,又是一个奇葩啊。 好歹也找人家赔个一瓶双氧水或者红花油之类的不是。 结果这个年轻男子什么都不要,就急急忙忙的跑了。 不过,杨风看着这个年轻男子的背影,突然心头颤了一下。 这背影,好像在哪里见过似的。 顿时,杨风心里猛然涌出一种丝丝不详的预感来。 他连店里的生意都顾不上了,就赶紧朝这个年轻男子的后面追去。 由于赶集的人很多,因此,杨风不敢掉以轻心,生怕追掉了。 他一定要看看,这个年轻的男子到底是谁? 一是强烈的好奇心理在作祟。 二是心里总有一种不好的第六感。 这种第六感并非是疑心病造成的,而是真真切切的一种感知。 追了十几分钟后,杨风终于在如潮流般的人海中追上了这个年轻男子。 他本来想赶到这个年轻男子的前面,然后辨认。 但没想到,就在这时,这个年轻男子忽然往后扭了一下脸。 就好像谍战剧里面的那些被跟踪的人突然返过身看有没有甩掉身后的跟踪人员的场景似的。 随着这个年轻男子这么一转身,这一下,杨风看清楚了。 他顿时倒吸了一口凉气。 因为,这个年轻男子不是别人,而是他在宝东县城先后见过两次面的那个人贩子。 第一次见到这个人贩子的时候,当时是在救王大林的千金馨馨小姐,也就是小卓玛的闺蜜。 第二次见到这个人贩子的时候,是在宝东县城鞋材城附近的那家巡捕所,当时跟着‘林冲鞋材店’的老板和老板娘一起进巡捕所的时候,他看着这个人贩子和‘林冲鞋材店’的少爷以及黑皮在一起。 而这次,则是第三次了。 …… 这个人贩子为什么会出现在陈家桥街上? 而且还出现在自己的‘芝麻开门皮鞋店’前面? 并且,还这么害怕被自己发现? 就是用屁股都能想到,这个人贩子,是冲着自己来的。 想到这里,杨风的心弦顿时绷紧了。 要知道,这个人贩子可不仅仅是一个人,他的背后,有一个庞大的团伙。 也就是说,这个团伙现在盯上杨风了,要对杨风出手了。 杨风自然是不会害怕这些货色。 可是,他担心小卓玛,担心自己的姐姐,担心父母,担心西施美女和宝姐姐以及胡咬金他们这些朋友。 要知道,这些丧尽天良的不法分子,什么事情干不出来。 而他们这次冲自己来的目的,除了黑皮这些小人在中间捣鬼之外,自然也与另外一次事情也关。 这次事情就是;两个月前,他在宝东西站的街道前面救了小馨馨的那一次,绝对是有关联。 当然,既然来了,杨风也就只好接招了。 说实话,要不是担心身边的人,杨风对这些货色,还真没怎么会放在眼里。 重生前,他不但开过鞋厂,不但是一名在羊城有着小名气的皮鞋设计师,在二十出头的时候,也是个吃社会饭的绿林中人。 当时,他可不是在家乡的这些地方混,而是在粤省沿海那个著名的特区里面混。 跟那种地方和那些场面比起来,家乡的这些混混,算个毛线。 什么样的真刀真枪的场面没有见识过。 何况,他现在体内拥有着一股强大的取之不竭的神秘气息。 这好比是如虎添翼。 因此,这些货色,杨风是根本不会放在眼里。 只是,明枪易躲,暗箭难防。 自己倒是不怕,可小卓玛和姐姐他们,自己可一定要保护好,不能有个闪失。 想到这里,杨风赶紧伸手,朝这个人贩子抓去。 不过,就在这关键的时刻,突然有个人在喊他。 “风大侠,你怎么会在这里?难道店里没有生意么?” 第147章;胡咬金的小说手稿被爷爷没收了(求订阅) 喊杨风的不是别人,而是胡咬金。 “风大侠,你在干什么?你怎么跑这里来了?店里难道没有生意么?今天是赶集啊。” 胡咬金一边说,一边抓着杨风的胳膊,笑呵呵的看着杨风。 而就趁这须臾功夫,人贩子一下消失在赶集的人潮之中。 还真是巧啊。 早不出现,晚不出现。 偏偏在这个时候,这位大作家就冒出来了。 顿时,杨风是气不打一处来。 但他又不好发作。 不知者不罪嘛。 人家胡咬金哪里知道你在追踪一个人贩子呢。 因此,杨风咂了咂嘴,自认倒霉的摇了摇头。 然后,他问胡咬金;“胡大作家,你今天怎么有空来赶集了?那本《射鸟英雄传》难道不要赶稿么?” “赶个毛线的稿哟,稿子都不知道被我爷爷藏到哪里去了。” “怎么?你的那本大作的手稿被你爷爷没收了?” “是啊,唉~”胡咬金叹了口气。 然后他告诉杨风,最近,他的爷爷不知道发什么神经,好端端的,突然不准他写小说了,刚开始,天天批评他,教育他,后来,天天故意骚扰,再后来,趁他不注意,把手稿给没收了,然后藏了起来,到处找都找不到。 “那你现在咋办?” “我打算再重新写,反正,我爷爷要我好好念书,我死也不念,我就是要气他,就是不让他的阴谋得逞,就是不念书,看他怎么搞。” “胡大作家,你怎么能够有这种思想呢,你爷爷让你好好念书,他是为了你好,是想你有出息,是为了你将来的前途考虑。” “可我老胡写小说难道没有出息没有前途了么,一本小说出版后,光是稿费,就能够比一个大学生打工十年还挣得多,如果再改编成电视剧的话,那么,一辈子都吃不完,再说,写小说还能够出大名,像金庸古龙琼瑶阿姨他们,哪一个不是靠写小说出名的啊,到时候,我老胡要是写小说出名了,不是往我爷爷那个老古板的脸上贴金么,不是为我们老胡家光宗耀祖么……” 胡咬金越说越起劲,越说越充满了憧憬。 杨风也不知道该怎么劝他。 因为这死胖子已经是走火入魔的节奏。 像他这种人,就跟后世那些写网络小说的一样,都是属于走火入魔的那种,以为自己能够赚大钱,出大名,其实,那都是白日梦,异想天开,写小说哪里有那么好成功的。 何况,像胡咬金这种二打溜的写作水平,别说是出名赚大钱,就是出版都是个大问题,哪怕是自费出版,恐怕都过不了编辑审核的那一关。 当然,杨风现在跟这个死胖子说这些没有用,因为他完全走火入魔了。 他一根筋的认为自己是个写作天才,能够出大名、赚大钱。 像他这种人,想让他清醒过来,唯一的办法是让他碰壁、栽跟头。 正所谓不到黄河不死心。 只有让他到了黄河,恐怕才会死了这条心。 所以,杨风现在跟这个死胖子说什么都不管用,他也不想浪费这些口水,还不如转移话题,避重就轻,否则,这个死胖子会越说越带劲。 想到这里,于是,杨风看了看胡咬金,问;“胡大作家,你还没有告诉我,今天跑陈家桥来干什么?总该不会是跑来赶集吧?” “唉,我是想去你店里找你,然后让你帮点忙,没想到,在这里正巧碰上了你。” “去我店里找我帮忙?帮什么忙?——老同学,只要是我杨风做的到的,一定鼎力相助。” “好,爽快,我就知道你风大侠会答应的。” “快说,是什么忙?如果要借钱,我马上就去店里帮你拿。” “不是要借钱,我老胡会穷到那一步么。” “那是什么忙?快说。” “……”胡咬金想了想,对杨风道;“想让你去帮我爷爷求个情,或者是想个别的什么好办法,帮我把那本《射鸟英雄传》的手稿要回来……” “这个?……” “呵呵,风大侠,你最近两个月,智商很在线,让我老胡都刮目相看,好像是变了个人似的,所以,我老胡相信你一定会有办法,帮我从爷爷那里把《射鸟英雄传》的手稿要回来,呵呵。” “这?……你让我好好想想。” “好,风大侠,那我老胡就恭候佳音了,我相信,你风大侠一定不会让我老胡失望的。事成之后,我老胡一定请你下馆子,然后再把三德子也喊来,咱们兄弟三人,好好的喝一杯。” “好。” “对了,风大侠,三德子最近在你那里学做皮鞋怎么样?手艺进展得如何?” “还行,虽然三德子不是天赋异禀,但他肯吃苦,肯努力,肯下苦功夫,勤奋好学,所以,他现在已经能够简简单单的帮我打下手了。” “那就好,这样,我就对得起他老妈的在天之灵了,也不辜负他老爸对我的嘱咐了。” 说完之后,胡咬金双手合十,做了一个阿弥陀佛的手势。 然后,他呼吸急促的问杨风;“风大侠,那你今天能不能帮我从我爷爷手里把手稿要回来?” “……今天恐怕不行。” “那明天呢?” “明天?看情况吧……”杨风苦笑一声,然后耸了耸肩,做了个‘无奈’的动作。 倒也不是说杨风故意在推搡,而是他一时之间,真没什么好法子帮胡咬金从他那个老局长爷爷手里把《射鸟英雄传》的手稿弄回来。 甚至杨风还估计,恐怕他还没在胡咬金的爷爷面前开这个口,估计这老人家就会满脸不高兴了。 因为这不是在帮胡咬金,而是在害胡咬金。 将心比心,如果自己到胡咬金的爷爷这把年龄,孙子初中毕业后就不想再念书了,然后天天呆在家里写小说,关键写出来的小说还狗屁不通,连个小学生都不如,试想,换成他的话,还愿意会让孙子继续写下去么。 肯定不会啊。 因此,杨风估摸着,现在别说是能从胡咬金的爷爷手里帮他把那本狗屁不通的《射鸟英雄传》手稿要回来。 只要他爷爷现在没有将那本所谓的手稿一把火给烧了,就阿弥陀佛了。 所以,他帮胡咬金搞定这事,难度系数还真不小。 不过,办法也并不是没有。 只是现在一时难以想出来而已。 而且,虽然杨风暂时无法帮胡咬金想出一个什么有效的好办法啦,但有一点他却很清楚,要想帮胡咬金从他爷爷手里把《射鸟英雄传》的手稿要回来,关键地方不是从他爷爷身上下手,而是要从他身边最信赖的人身上下手。 比如胡咬金的奶奶,就是个很好下手的目标…… 第148章;小卓玛帮胡咬金出的神秘主意(求订阅) 这天中午,胡咬金没有回下山村,而是跟着杨风一起在‘芝麻开门皮鞋店’里吃午饭。 午饭是杨风的姐姐做的,一共四道菜。 分别是;西红柿炒鸡蛋、油炸豆腐炒五花肉、清蒸草鱼、丝瓜汤。 虽然只有四道菜,可每一道菜的份量都很足,因此,大家也够吃了。 在吃饭的时候,胡咬金依然心里念挂着《射鸟英雄传》的手稿的事情,这死胖子好像连吃饭都没什么胃口,嘴里老是念叨着小说小说之类的。 杨风心里清楚胡咬金的意思,他之所以这样念叨个不停,一是心里确实很着急,二是想让杨风帮他快点从他爷爷手里将手稿弄回来。 但一时之间,杨风还想不到更好的办法,唯一最为可行的办法就是从胡咬金的奶奶身上下手,让她帮胡咬金把这手稿弄回来,否则,靠去和他那个牛皮大王爷爷磨嘴皮要手稿,估计嘴皮还没有开始磨的时候,就被呛回来了。 就在胡咬金摇头叹气的时候,小卓玛突然说;“咬金哥哥,小妹有一计,不知道你愿不愿意采纳?” “快说。” 胡咬金精神顿时振奋起来,迫不及待的问小卓玛。 杨风也赶紧看着小卓玛,看这个小家伙葫芦里又卖什么药。 “嘻嘻。” 小卓玛笑了笑。 然后,神秘兮兮的朝大家环顾了一圈。 接着,这个小家伙对着胡咬金的耳畔叽里呱啦的嘀咕了一阵。 由于小卓玛嘀咕的声音很轻,因此,大家都没有听到。 但胡咬金的反应却迥然不同。 只见这家伙听了小卓玛的一阵嘀咕之后,拍着大腿大笑;“好啊,小卓玛,此计妙啊——小卓玛,事成之后,我老胡保证不会亏待你,一定要请你下馆子,到时候,你想吃什么,尽管点,我老胡来买单。” 说完之后,胡咬金哈哈大笑起来。 然后,他的胃口也好多了,刚才还郁郁寡欢,现在一下胃口大开,拿着筷子就一阵狼吞虎咽。 杨风愕然。 包括姐姐杨琴,也都诧异的看着胡咬金和小卓玛。 不知道这个小家伙刚才给胡咬金出了个什么神仙主意,令胡咬金是如此的振奋。 于是,杨琴问小卓玛;“小卓玛,你刚才跟咬金舅舅说了什么?是什么计谋?可不可以告诉小姨?” “不可以。”小卓玛一边往嘴里扒饭,一边摇头;“此乃天机,不可泄露也。” “人小鬼大。”杨琴又疼又爱的白了小卓玛一眼。 接着,她问胡咬金;“咬金伢子,刚才小卓玛究竟跟你说了些什么?她说的……” “不好意思,琴姐,这是天机,在事情没有成功之前,我老胡不能透露半分,否则,有违天机,琴姐,希望您能理解。”胡咬金一口回绝。 然后,这死胖子也像小卓玛一样,将饭碗里的米饭,大口大口的往嘴里扒。 “那好吧!~”杨琴见小卓玛和胡咬金都不肯说,也没有办法,她笑了笑,然后要大家多吃菜,不要剩到晚上。 杨风心里自然也挺好奇的。 他不知道小卓玛这个小家伙刚才跟胡咬金出的是什么馊主意,搞得如此神秘。 但他不想问这两家伙。 既然人家不愿意说,那就不说好了。 反正他迟早会知道的。 不过,杨风心里也隐隐猜到了些什么。 当然,他也不敢确定。 毕竟,只是揣摩罢了。 而且,杨风眼下在心里最关心的并不是这个,而是宝东县城的人贩子集团已经找到陈家桥老了。 接下来,自己该怎么面对这伙人。 他担心的倒不是自己,而是小卓玛和姐姐她们。 毕竟,人家在暗,他们在明。 而且这又是一伙心狠手辣阴险卑鄙的不法分子团伙,什么卑鄙和伤天害理的事情都干得出来。 而自己又只有一双手,一个脑袋。 又不是像哪吒和孙悟空他们那样的三头六臂。 因此,一旦这伙人在对自己下手失利之后,再对姐姐和小卓玛或者西施美女她们下手,该怎么办? 尤其是当他们拿着自己身边的这些人来要挟自己的时候,又该如何面对,如何处理。 这些事情,杨风不得不考虑周全。 …… 吃完午饭之后,天空中又出现了乌云。 这些乌云宛如一座座嶙峋的大山似的,朝远处滚滚积压过来。 胡咬金担心下大雨,再加上回家心切,想尽快地从爷爷手里将《射鸟英雄传》的手稿要回来。 因此,在吃了午饭之后,这死胖子刚稍微休息了几分钟,就跟杨风告辞。 然后,迫不及待的往中巴车站走去。 胡咬金离开‘芝麻开门皮鞋店’之后,杨风也帮着姐姐一起收拾桌子上的碗筷。 西施美女和宝姐姐以及三德子也帮着一起收拾。 这三个家伙现在都已经摆正自己的位置了。 知道自己都是徒弟,而不是老师傅。 所以,这些日子,都有了改变。 比如,变得比以前自觉了很多,也变得比以前勤快了很多,像搞卫生之类的这些活,他们现在每天早上根本不要杨风说,就自觉的自己搞,三个人一人一天,轮流来。 …… 将碗筷收拾好了之后,杨风想去午睡一会儿。 他每天都有午睡的习惯。 根据后世他在各种养生会馆得到的结论,午睡不但可以令下午的精力充沛,还可以增加人的寿命。 像日笨,有许多长寿老人,他们之所以长寿,其中有一个很重要的原因,就是每天坚持——午睡。 因此,杨风不管是在重生前还是在重生后,每天都喜欢午睡一段时间。 这样,不但可以解除疲劳,还可以改善新陈代谢。 不过,今天中午,杨风感觉比平时要困。 也不知道是什么原因造成的,总是提不起精神似的。 只是,当他躺到竹椅上阖上双目之后,又发觉自己难以入眠了。 倒也不是说不困。 而是他的脑海里面,老是会浮现出上午的时候,出现在自己店门前那个人贩子的面孔。 恐布啊。 居然直接找到陈家桥镇上来了。 要不是幸亏那个女顾客正好生气拿高跟鞋砸中的话,杨风还蒙在鼓里。 这也是杨风最为担心的一点。 明枪易躲,暗箭难防。 看来,接下来的日子,这家小小的‘芝麻开门皮鞋店’,又有麻烦啰。 杨风越想越觉得心烦意乱。 为了让自己好好的睡个午觉,他不得不又进入那个神秘的空间里面。 然后,轻轻的走到那棵神秘的小菩提树面前,低脸朝嫩绿的菩提树叶上面嗅去。 这两个月以来,这棵小菩提树苗上面的菩提树叶又多了几片。 树腰好像也长粗了一些。 杨风琢磨着,再等个一年半载,这棵小菩提树苗应该会出落成亭亭玉立的大姑娘…… 第149章;小卓玛被人贩子团伙绑架了(求订阅) 杨风的担心并不是多余的。 几天后,他担心的事情发生了。 …… 这天晚上,吃了晚饭之后,杨风没有像以前那样出去进行消化(散步),而是像之前两天一样,老老实实的呆在‘芝麻开门皮鞋店’里,因为他有种预感,宝东县城的那些人贩子最近会对自己下手。 正所谓;不怕贼偷,就怕贼惦记。 一旦被贼惦记上了,真他娘的是一件很恼火的事情啊。 会让人防不胜防。 当然,杨风并不担心自己。 但他担心‘芝麻开门皮鞋店’里的其他人啊。 尤其是小卓玛,她还是个小孩子,杨风最不放心的就是她。 要是这些人贩子冲着自己来,那还好办,凭借他的身手,哪怕来个七个八个的,也会铩羽而归。 就算是偷袭,以他的反应能力,对方也没有多少得手的机会。 但他担心对方会朝自己身边的人下手。 尤其是小卓玛,她是个孩子,最容易被对方盯上。 因此,杨风将小卓玛列为第一重点防范对象。 但老虎也有打盹的时候。 天天这样防着也不是个办法。 因此,这天晚上,杨风决定故伎重演。 像上次‘引那些砸自己店的混混们出洞’一样,自己悄悄躲藏起来,然后以静制动,引对方出现。 这样,等对方出现再对自己身边这些人动了手之后,自己就可以雷霆出击,将其一击制服。 至于制服了之后,接下来怎么办?杨风也已经想好了,先把这些狗日的打个半死,然后再顺藤摸瓜,将他们幕后的势力摸出来,这样,就永绝后患了。 就这样,杨风决定就从今晚开始,按计行事。 不过,杨风还没来及的部署的时候,就出事了。 这天晚上,八点多钟的时候,姐姐杨琴忽然眼泪汪汪的告诉他,小卓玛不见了。 接着,姐姐将一张纸团打开,给杨风看。 只见纸条上写着;想救小女孩,今晚十二点,老板一个人到将军岭来,记住,不许报警,而且也只许一个人来,否则,小女孩性命不保。 “这是怎么回事?”杨风傻了傻眼。 自己守得这么紧,小卓玛怎么就忽然不见了。 貌似刚才不久之前,他还见到这个小家伙。 记得这个小家伙正逗威武将军玩耍呢。 可才多久的功夫,怎么就忽然不见了? “我也不知道是怎么回事,呜呜呜。”姐姐杨琴哭道;“我刚才去楼上时,忽然看见钥匙孔里面插着一张小纸条,我就将它拔出来,然后打开,就看见上面写着这些,我赶紧找小卓玛,结果没有找到,然后我就赶紧下来,把这张纸条给你看了,呜呜呜~” “那威武将军呢?” “好像?好像也不见了,呜呜呜~” 然后,姐姐杨琴一边哭,一边问杨风;“风伢子,现在怎么办啊,这些坏人怎么会绑架小卓玛啊,咱们家有什么钱啊,开店两个月了,连电话都没安装,就买了一个bp机,还天天是我戴着,呜呜呜~” “姐,您先别着急。”杨风赶紧安慰姐姐。 这些日子,虽然杨风提醒姐姐和西施美女以及宝姐姐、三德子她们,没事的话尽量少单独出门,但他并没将其中的缘由告诉大家。 一是不想大家害怕,更不想引起群体恐慌。 二是杨风也不敢确定这些人贩子究竟会不会对大家下手。 因为在杨风看来,这些人贩子第一个应该会拿他自己开刀。 虽然自己身手牛逼是铁板上的事情,可对方还没有和自己真正的较量过。 唯独较量的一次是一个半月之前,在宝东县城西站救小馨馨的时候,当时,和那个暗中监视小馨馨的人贩子干过,当时差点没将这个王八蛋打死。 就这一次,后来再也没有和这个团伙交过手了。 因此,在杨风看来,按照电影里面的那些剧情,这些人贩子们,就算要动自己身边的人,起码也先跟自己交个手,然后奈何自己不了,再从自己身边的人下手,以此要挟自己。 可没想到,这些狗日的居然直接将第一个步骤略过,然后直接从第二步骤开始。 而这第二步骤,小卓玛是被杨风列为最不放心的一个。 如果使用代入法,将自己代入成这些人贩子、然后通过自己身边的亲人要挟来搞自己这种身手牛逼的对手的话,那么,小卓玛是最好下手的。 一,她是个小孩。 二,作为一个小孩,最容易触及到对方心灵深处那个最脆弱的部分。 就像港台那些黑到电影一样,挟持对方的亲人,尤其是他们幼小的儿女,逼对方就范,然后用残忍的方式将对方除掉。 真的,在这个年代,不知道有多少港台黑到电影,都是这种剧情。 那些丧尽天良的东西,将对方的老婆和孩子抓住,带到一个偏僻的地方,然后让对方来,逼着对方下跪,待对方为了老婆孩子的性命彻底放弃了他那强大的抵抗之后,就立马将对方残忍的杀死,最后,将对方的老婆孩子全部斩草除根。 这样的剧情,在那些以黑到电影为题材的港台电影里面,不知道出现过多少次。 因此,杨风也严防着这种悲剧在自己身上上演。 而对方如果真要这么干的话,那小卓玛无疑是最好下手的目标。 像其他的,比如姐姐杨琴、宝姐姐、三德子、西施美女她们,都是成年人。 别说是不好挟持,即便被挟持了,也无法像小卓玛一样,令自己方寸大乱。 头疼啊。 没想到事情会发生得这么突然。 虽然杨风在心理方面不止演习过一次,可当这种事情真正的发生了之后,他还是无法淡定下来。 怎么办? 自然,唯一的办法,是按照纸条上面的时间,去将军岭救小卓玛。 当然,如果对方真要像港台那些黑到电影里面一样,利用小卓玛除掉自己,然后再残杀小卓玛,那么,杨风也绝不会让他们得逞。 他心里已经有了主意。 对方真要这么做,他会让对方生不如死。 …… “风伢子,咱们报不报警?”姐姐问杨风。 “先别报警。”杨风对姐姐道。 也不是杨风并非不愿意报警,而是现在是晚上,陈家桥巡捕所的巡捕除了值班的之外,其他的巡捕都下班了,所以,报警也没卵用。 再说,凭借陈家桥镇巡捕所的战斗力,即便报了警,也根本搞不定。 搞不好到时候不但坏了他的计划,对小卓玛也会带来极大的风险。 因此,不报警反而更好。 当然,如果换成是县巡捕局的话,杨风肯定会报警。 毕竟,县巡捕局,不但有特种巡捕,还有武装巡捕。 他们如果是参与营救的话,成功率会大大增加。 不过,在出发之前,杨风又告诉姐姐,要报警。 但不是现在,而是在晚上的十二点钟之后。 等到了那个时候再去报警…… 第150章;人贩子都死了(求订阅) 为了小卓玛的安全,杨风只身一人去了将军岭。 将军岭位于皇岳山,这是一个小山岭来的,两边是峭壁,中间只有一条几米宽的小路通过,地势非常险要。 而且也是两个县的交界线。 在小山岭的这边,是陈家桥。 而从这个小山岭翻过去,便是宝东县的黑田铺乡了。 也就是说,在小山岭的这边,是属于新宝县,在小山岭的那边,则是属于宝东县的范围。 因此,虽然这个小山岭不大,但由于地理位置非常重要,所以在古代,是兵家要争之地。 据当地人代代相传,在明末的时候,这个小山岭上面曾经有一位南明的将军驻扎在此地,因此,这里便被称之为将军岭。 只是,到了满清时期,皇岳山上盗匪猖獗,而这个将军岭,不但是盗匪们对过往行人打劫的重要地点,而且还是他们一个非常有利的据点,虽然没有夸张到‘一夫当关、万夫莫开’的程度,但绝对也给官府造成了很大的麻烦。 后来,官府终于将这些盗匪围剿了。 将这些亡命之徒围剿了之后,官府为了以绝后患,将原来小山岭上面那个小小的城堡拆掉了。 从这以后,这个小小的将军岭上,所有的历史痕迹都烟消云散,只留下一段段波澜壮丽的传说。 在满清后期,也就是在八旗老爷们快要完蛋了的时候,当地一位善名远播的绅士,在这个小山岭上面修建了一个小凉亭,专门供过路人歇脚。 这个小凉亭不是很大,但对于过路的人们来说,却是一个很理想的歇息场所,因为这个小凉亭正好修建在将军岭的最上面,而且这个小凉亭的建筑风格不像大家想象中的那种小凉亭,是一个什么阁楼的造型。 不是的,这个小凉亭虽然叫‘亭’,但更像是一座小青砖房。 它是一个长方形结构,两边是青砖墙面,上面盖着瓦片,在这座建筑物的里面,是两排长方形的石凳,路人们歇脚的话,可以直接在石凳上面坐下来或者躺下来,非常方便。 因此,杨风怀疑,那些人贩子一定是将小卓玛抓在这个里面。 现在是晚上,而且又是深夜十一点,根本就不会有路人经过。 如果他们将小卓玛抓在这种地方,再利用小卓玛要挟自己的话,那么,依照港台电影里面那些扛把子被对方抓住子女之后的结局,自己基本上是凶多吉少。 只不过,这些傻吊太小看了自己。 自己的战斗力岂是港台电影里面那些普普通通的扛把子们的身手岂能相提并论的。 再说,他们想利用小卓玛弄死自己,然后再灭掉小卓玛,这种港台电影里面的剧情,会发生在自己身手么。 哪怕他再疼爱小卓玛,也绝不会让对方这么得逞。 因为,这样不但是害了自己,同时也害了小卓玛。 因此,像港台电影里面那些扛把子们最后的悲惨结局,是根本不可能会发生在杨风的身上。 …… 借着月色,杨风从山脚下一口气走到了将军岭。 虽然他身上带了一个矿灯,可为了不暴露自己,因此,杨风根本没有将矿灯打开。 他想等救了小卓玛之后,在回家的路上,再将矿灯打开。 现在他只是随身带着,到了关键的时刻,还可以当武器使用,这矿灯少说也有三四斤。 如果在地上没有砖头或者石块之类的,将其砸在对方的脑壳上面,绝对够对方喝一壶的。 只不过,令杨风万万没想到的是,他小心翼翼的走到将军岭上面然后再走到这个小凉亭旁边之后,居然一点动静都没有。 难道是这些人贩子想给自己搞偷袭不成? 没道理啊,他们有小卓玛为要挟,有必要多此一举么? 而且,自己根本没有将矿灯打开,他们根本就没有发现自己,怎么搞突袭。 不过,杨风还是不敢掉以轻心。 于是,他一边保持高度警惕,一边转着身子,朝周围小心翼翼的蠡测着。 月色凄凉。 空气清新。 小山岭上面的树木花草、在清凉的晚风中轻轻曳动。 这是什么情况? 怎么一点动静也没有? 杨风觉得有点不对劲。 他甚至有点怀疑,这些狗日的人贩子是不是故意在耍自己? 当然,作为一个真实年龄四十出头的重生者,杨风绝对不会轻易的暴露自己。 于是,他从地上捡起一块石子,然后故意朝小凉亭里面扔一下。 没反应。 杨风依然还是不放心,他又在地上摸了一块比刚才更大的石头,然后再往小凉亭里面扔一下。 砰!~ 还是没有反应。 这就奇怪了。 杨风脑袋里面的黑线,开始往外面冒了起来。 他小心翼翼的朝周围看了看,然后,小心翼翼的从小凉亭的门口摸了进去。 就在杨风刚走到小凉亭的门口时,里面一股浓烈的血腥味朝他迎面扑来。 这是什么情况啊? 杨风绝对有点不对劲,他小心翼翼的又来了一次‘投石问路’之后,将手里的矿灯打开。 顿时,杨风傻眼了。 只见这个小凉亭里面根本就没有小卓玛的影子。 更让杨风傻眼的是,地上横七竖八的倒着三个男子。 准确的说,是三具尸体。 这三具尸体一动也不动的躺在地上。 血腥味就是从他们身上散发出来的。 而这几个男子的死相,都很狰狞。 还好,杨风艺高人胆大,依仗着自己牛逼的身手,再加上又是一个只相信科学而从来不相信迷信的重生者,因此,才没有被这种恐布的场景吓得腿软。 如果换上别的人的话,在这种场景下,估计早就尿裤子了。 这几个男的是谁?怎么会死在这种地方? 杨风很好奇,于是,他将手里矿灯的光线,往这三个死者的脸上一一照去。 这一照,惊得差点令杨风的鸟毛都竖了起来。 因为,这三个死者中,其中一个居然是——人贩子。 没错,就是跟自己有过几次交集的那个宝东县的人贩子。 这就玄乎了。 很显然,这三个都是人贩子团伙成员。 杨风也丝毫不怀疑,是他们抓走了小卓玛。 也是他们想利用小卓玛来要挟自己,然后趁机弄死自己。 可现在,他们怎么都死在了这里? 是谁杀了他们? 还有,小卓玛哪去了? 这几个人贩子不是抓了她然后来要挟自己吗? 怎么不见这个小家伙? 想到这里,杨风的心脏顿时猛的一沉。 他赶紧打着手中的矿灯,在周围四处寻找。 找着,找着…… “小卓玛!你在哪里?” 杨风急得一连喊了几句。 可周围,除了凄凉的月光和树木野草的簌簌声响之外,貌似什么都没有了…… 第151章;小卓玛是开玩笑的?(求订阅) 太令人匪夷所思了。 这几个人贩子,抓了小卓玛,然后用纸条的方式告诉自己,让自己大老远的爬到这个将军岭来救小卓玛。 结果,自己还没有赶到这个鸟地方,这几个人贩子居然就莫名其妙的翘了辫子? 而小卓玛居然神秘失踪了? 这是怎么回事? 杨风是百思不得其解。 难道是这个小家伙在这个将军岭把这几个人贩子干掉了?然后她自己跑了? 这怎么可能呢。 这简直比天方夜谭还要天方夜谭啊。 …… 下山的路上,杨风打着矿灯,失魂落魄的往陈家桥镇上的方向走。 月光如纱,清风如水。 杨风一个人打着矿灯,在崎岖的小山路上踽踽独行。 虽然是一个真实年龄四十出头的重生者,可此时此刻,杨风是心乱如麻,只感觉大脑里面乱糟糟的。 小卓玛是凶是吉? 还有,自己回去之后,如何向姐姐交待? 要知道,这个小家伙,虽然跟自己一家人没有半点血缘关系,可无论是父母还是姐姐,都视如亲人。 尤其是姐姐,那可真是将小卓玛当成了自己的亲生外甥女来疼爱啊。 不,她是当成了自己的亲生女儿来疼爱。 而如今,情况变成了这样,小卓玛又下落不明,姐姐在得知这个消息之后,心情会如何,可想而知。 看来,明天一大早,杨风是必须要去陈家桥镇的巡捕所报案了。 虽然在这种小巡捕所报案,没有多大用处,可对小卓玛的安危来说,只会有利,而不会有害。 只要是对小卓玛有利的,哪怕现在让杨风干什么都行。 就是一定要让这个小家伙平平安安。 …… 回到‘芝麻开门皮鞋店’的时候,已经快凌晨一点了。 杨风本以为,这个时间点,店里应该很清静了。 除了姐姐之外,其他的几个家伙都睡着了。 可令杨风没有想到的是,他快走到店门口的时候,发现店门口有好几个人在等自己。 其中还有一个小小的身影。 当然,这个小小的身影由于站在前面,因此,杨风也没有看清楚。 “回来了,回来了……” 大家见杨风回来了,赶紧走了过来。 就在这时,这个小小的身影突然扑到杨风身上。 “老舅,您怎么现在才回来呀?” 杨风正因为小卓玛的事情,而丢了魂似的,因此,也没大注意。 不过,当这个小小的身影再一次对杨风喊‘老舅’的时候,杨风猛然一下看着她。 “小卓玛?” 杨风难以置信。 小卓玛怎么会在这里? 杨风还以为出现了幻觉。 他赶紧摸了摸自己的额头,然后又揉了揉自己的眼睛,再掐了掐自己的手臂。 没错,不是在做梦。 这个小家伙,确实是小卓玛。 “你?小卓玛?你?……” 饶是杨风这个从二十多年后重生过来的重生者,此时此刻,也彻底的懵逼了。 他不知道发生了什么? “小卓玛?你不是被那几个坏蛋绑架了么?你怎么……” 杨风瞠目结舌的指着小卓玛,然后,又看着姐姐和店里的其他成员。 “老舅,您怎么啦?” “老舅,你刚才是不是去哪里喝酒啦?” “老舅,我没有被绑架,表担心。” 小卓玛睁大眼睛,天真无邪的看着杨风,样子仿佛比杨风更疑惑。 就在这时,姐姐杨琴赶紧对杨风解释;“风伢子,今晚的时候,是小卓玛开的玩笑,那张纸条,其实是小卓玛写的,她想跟咱们开个玩笑,所以,就别再放在心上了,早点睡吧,不早了。” “开个玩笑?” “对。” “那张说她被绑架了的纸条,然后要我到将军岭去找她,是小卓玛自己写的?” “……对。” “这?这怎么可能呢?” 杨风差点语无伦次。 要知道,刚才,他在将军岭看到的那三具人贩子的尸首,可绝不是什么幻觉来的。 如果这个小家伙是跟自己搞恶作剧,她没有被那几个人贩子绑架,那么,那几个人贩子的尸首又做如何解释? 因此,杨风根本就不相信姐姐的话。 可问题是,如果小卓玛真的被那三个人贩子给绑架了,那她现在怎么会安然无恙的站在这里? 而那三个人贩子,又是死于谁手? 难道凭借这个小家伙自己的力量不成? 这无疑是比天方夜谭还要荒谬。 可是,如果…… 杨风越想越乱,越想越难以梳理其中的缘由。 于是,他干脆不纠结这些了。 只要小卓玛能够安然无恙就好。 至于其它鸟东东,杨风暂且搁在一边。 总之,他觉得今晚这事绝不简单。 因为,他不怀疑自己在将军岭看到的那一幕,会是什么幻觉。 …… 这天晚上,杨风躺在床上,缠绵悱恻。 直到他强迫自己进入那个神秘的空间,然后再嗅小菩提树上那些树叶散发出来的气息,心绪才缓缓沉淀下来。 第二天,陈家桥镇上传开了一条很轰动的新闻。 在将军岭上的那个小凉亭里面,有三个死人。 这三个死人都是外地人,死因全是脖子被利器割、断。 至于他们都是什么人?又是什么人杀了他们?巡捕还在调查中。 这三个死者的尸首是早上上山去砍柴的老百姓发现的。 据悉,这个老百姓当时在将军岭的那个小凉亭里面看到这三具尸首的时候,当场吓晕了过去。 然后,清醒过来之后,他一边往山下跑,一边大声喊“死人啦,将军岭死人啦”。 …… 这天的生意不是很好。 由于不是赶集,再加上规律线的原因,因此,整整一个上午,‘芝麻开门皮鞋店’里才卖了一双皮鞋出去。 不过,对于这个季节来说,‘芝麻开门皮鞋店’的生意已经算很不错了。 要知道,现在是夏天,是淡季,穿皮鞋的人非常少,好多皮鞋店都是打白板,所以,能够开张,就很不错了。 这天上午,燕子和曹细妹来‘芝麻开门皮鞋店’玩了。 这两天,这两位美女都在新宝县城里面玩。 虽然对于杨风这个‘在后世见过大世面’的重生者来说,新宝县城这种地方,纯粹就是鸟不拉屎,也就比非洲和南亚次大陆那些国家的城镇要雅观些,可对于这个年代像燕子和曹细妹她们这些没有出过远门的女孩子来说,绝对是一个繁华发达的小东方明珠了。 小卓玛和燕子以及曹细妹的关系很亲,燕子和曹细妹一来‘芝麻开门皮鞋店’,这个小家伙便像个小大人似的,拉着人家问这问那,嘘长问短。 那股亲热的劲,就好像是那种‘好久没有见过面的好闺蜜’似的。 不过,一旁的杨风是看这个小家伙越来越不简单。 如果不是在这个以科学观为主调的时代,他一定会以为,这个小家伙是天山童姥来的…… 第152章;沙泥鳅学做皮鞋了(求订阅) 这天中午,燕子和曹细妹没有回下山村。 在杨风姐弟俩和小卓玛的热情挽留下,她俩都在‘芝麻开门皮鞋店’里吃午饭。 这天的午饭是小卓玛做的。 这个小家伙非要做,还对大家说她会做什么藏式菜。 在这小家伙的极力要求之下,大家只好由着她这一次了。 一个小时之后,这个小家伙做了一锅大杂烩。 里面除了猪肉、猪肝、煮鸡蛋之外,还有丝瓜、冬瓜、油炸豆腐、蘑菇、白瓜等等之类的蔬菜。 小家伙说藏族人很喜欢吃这个,还管这个叫什么‘松赞干布火锅’。 …… 小卓玛做的菜虽然有点搅混,但味道却还不错。 别有一番滋味。 大家在吃饭的时候,胡咬金突然骑着他那辆专用的凤凰牌载重单车来了。 这死胖子见‘芝麻开门皮鞋店’里有这么多人在吃饭,而且心目中的白雪公主燕子也在,因此,当即一愣。 然后,他赶紧把杨风拉了出来。 “胡大作家,有什么事?这么急。”杨风嘴里正塞着一个煮鸡蛋,被胡咬金这么一拉,差点被噎住了。 “风大侠,我刚才来帮我爷爷买药的时候,你猜我看见什么了?” “看见什么了?” “我看见沙泥鳅在桥头皮鞋店里面学做皮鞋。” “???” 杨风还以为自己听错了。 “不信的话,你现在就去看看,看我老胡有没有骗你。”胡咬金对杨风道。 “???” “好了,风大侠,我已经告诉你了,现在,我要回下山村了,我爷爷等着要药。” “吃了午饭再回去。” “不,我回去吃午饭算了,我爷爷等着要药。” 说完后,胡咬金推着单车,然后骑了上去,接着急急忙忙的往下山村方向驶去。 最近,胡咬金的爷爷身上那些在抗丑援朝战场上遗留下来的旧伤又犯了,加上肺炎和胃炎这些沉疴旧疾,因此,隔三差五的要买药。 而胡咬金的父亲一年到头,绝大部分时间都在龙山,很少回家。 他的二叔和三叔也都在外面找副业。 所以,胡咬金便成为了家里唯一的劳动力。 一旦家里有什么事情,都是他在跑来跑去。 胡咬金骑着他的‘桑塔纳’走了后,杨风顿时连吃饭都没有心情了。 他想亲自到‘桥头皮鞋店’去看看,看村里的那个一把手(独臂佬)的儿子沙泥鳅是不是真的在‘桥头皮鞋店’里面学做皮鞋。 虽然他相信胡咬金不会骗自己,可凡事还是亲眼所见的为好。 倒也不是说杨风忌惮这条毒蛇。 而是感到有点意外。 因为,杨风清清楚楚记得,这个跟他父母一样卑鄙的小人,在自己重生前,是在学做衣服,后来又在服装厂跟着他姐夫学裁片,是个裁片师傅。 可现在,居然成了在学做皮鞋? 这究竟是什么情况? 难道是自己这只小小的蝴蝶,改变了他的人生进程? 杨风一边皱着眉头思索,一边慢慢往‘桥头皮鞋店’方向走去。 当他走到‘桥头皮鞋店’前面的时候,顺眼往里面一看。 嘿,这个小傻吊,还真在店里面学做皮鞋。 只见他身上系着一块围布,正蹲着一块磨刀石前面,在有模有样的磨刀。 看来,胡咬金说得没错,这个长大后比他父母还阴险卑鄙的小人,是真的学做皮鞋了。 自然,学的时间肯定也不是很长,可能才几天的功夫而已。 因为,自己上次从这里过的时候,没有看到他在里面。 其次,学做皮鞋这门手艺,任何徒弟在入门之前,都是从磨刀的时候开始学。 而沙泥鳅这个人,虽然说不上有多聪明,但也不是那种跟猪一样的大笨蛋。 因此,他现在还在学磨刀,只能说明一个问题。 那就是;他学的时间还不长。 …… 从“桥头皮鞋店”方向原路返回之后,姐姐杨琴忙问;“风伢子,你刚才哪去了?怎么吃个饭还到处乱跑,跟小时候一样。” 杨风摇头笑了笑。 然后他告诉姐姐杨琴;“姐,咱们村里的一把手,您知道吧?” “知道,就是李家院子里的那个炸鱼把手炸断的独臂。” “对。” “怎么啦风伢子?” “他的儿子也在学做皮鞋了。” “你是说?那个沙泥鳅?” “没错。” “他也学做皮鞋了?” “对。” “在哪里学?” “桥头皮鞋店。” “他是不是跟桥头皮鞋店的老板或者老板娘有什么亲戚关系?” “应该没有。” “那桥头皮鞋店的老板怎么会收他做徒弟?” “是啊,所以,我也有点纳闷。” “……风伢子,他学就学呗,跟咱们有何相干?” “……”杨风没有回答,但心里总有点不踏实。 “……好了,别乱想这想那了,风伢子,赶紧吃饭吧,要不小卓玛老是问,老舅为什么不吃了?是不是她做的不好吃?” “好。” 杨风点头。 接着,跟姐姐一块去吃饭。 当杨风走到桌子旁坐下来的时候,小卓玛忙道;“老舅,您怎么现在才进来?要是再进来晚一点,菜就都被我们吃光了,快吃快吃。” 然后,这小家伙一边夹菜,一边津津有味的咀嚼,嘴里发着含糊不清的声音;“嗯,好吃,好吃,我做的松赞干布火锅,太好吃了。” “哈哈哈。”大家大笑了起来。 杨风也跟着笑了起来。 作为一个重生者,他可从来没有听说过有这么一种火锅的。 ‘重、庆火锅’倒是耳熟能详。 记得重生前,羊城有一家叫‘秦妈火锅店’的,里面的火锅特别棒,而这家‘秦妈火锅店’的老板,就是重、庆人。 大家在大笑的时候,燕子好奇的看着杨风,然后问;“风哥哥,刚才胡咬金来店里,然后把你拉出去,他跟你说什么小秘密呀?” “……没说什么?” “不可能没说什么,否则这个死胖子不会搞得那么神秘兮兮的。” “哦,他就说,咱们村那个一把手的儿子沙泥鳅,现在也在学做皮鞋了。” “沙泥鳅也在学做皮鞋了?” “没错。” “他那种傻乎乎的人,能学得会么。” “应该能吧。”杨风点头道。 接着,他惊愕的看着燕子;“你说他傻乎乎?” “对呀——这种人,表面上看起来聪明,其实是个大笨蛋来的,这就叫大愚若智,要不风哥哥,咱们打个赌,我赌他这个人,一辈子都不会有什么大的作为。” “……我?相信你说的话。”杨风想了想,缓缓道。 就在杨风伸手,缓缓夹菜的时候,店里面进来了一位顾客。 这是一个男顾客,三十多岁,长得又矮又瘦,脸上戴着一副近视眼镜。 见店里来顾客了,杨风赶紧起身。 不过,当他朝这个男顾客的脸上瞧去时,顿时一愣。 因为,这个男顾客不是别人,而是他念书时期的班主任——李海无老师~ 第153章;班主任李海无(求订阅) 没错,正是李海无老师。 一看见这个教师队伍中的败类,杨风心里就来气。 这个败类是杨风的初中老师,专门教语文,是杨风的班主任,也是胡咬金和三德子的班主任,作为一名初中教师,他的文凭也不高,高中毕业,平时很喜欢看《福尔摩斯探案集》。 这位四眼老师教书不行,甚至还会认出错别字来,可很喜欢打学生,动辄就是抽耳光,罚站马步桩,要么就是掐耳朵,掐脸蛋。 并且,还搞复习班,并且收费昂贵。 为了让学生们参加他的补习班,这败类在正常上课的时候,就像个哑巴一样,除了一味的体罚学生们之外,一节课几乎是一言不发,整节课就是在讲台上看《福尔摩斯探案集》,然后要学生们自己自习。 然后,所有的知识,他都要到补习班上的时候,才会教出来。 在这个年代就发明补习班这种害人匪浅的东西,亏他也想得出来。 如果从时间上来看待这个问题,这个李海无老师哪怕没有排上补习班的鼻祖,起码也是长老级别的人物了。 因为,在这个年代,老师办补习班挣外快的现象非常罕见,在杨风的印象中,他是唯独的一个。 要知道,这个年代,在农村中,这些学生们的父母们,除了种田种地之外,一年到头就是出去找几个月的副业,比如修马路修宝矿之类的活计,因此,年头年尾,家里根本就没有多余的钱,除去各种开销之外,能够不拖欠学费,就已经是很难得了,不知道有多少学生们的学费,在一学期念完了之后,还没有交清。 可这个败类居然还搞个补习班出来,加上这个年代学生们的家长们都没有什么文化,根本就不知道这属于违规,因此,只好任人宰割,于是,使得本来就不堪重负的学费问题,更是雪上加霜,在这种情况之下,直接导致了许多学生提前辍学。 不过,对于杨风来说,他最恨这个败类的地方并不是这一点。 而是这个败类居然当着全班同学们的面,冤枉他偷饭盆子,然后直接导致他退学。 是这样的,初三上半期,一天下午放学后,轮流到杨风和另外一个女同学搞卫生。 奇怪的是,就在这天下午,杨风和另外三个同学一起合伙在饭堂里面蒸饭的饭盆子不见了。 然后在第二天,李海无老师一口咬定是杨风偷了这个饭盆子。 并且,列出了种种罪证。 一;丢失的饭盆子,正好是杨风和其他三个同学一起合伙蒸饭的。 二;正好这天下午,是杨风和另外一个女同学搞卫生。 三;这位女同学比杨风早离开教室。 也就是说,杨风是这天下午最后离开教室的一个。 基于以上这三点,这位自诩为侦探天才的班主任,一口咬定这个饭盆子是杨风偷的,而且毋宁质疑。 问题在于,杨风根本就没有偷这个饭盆子。 至于这个饭盆子哪去了,他也不知道。 所以,杨风很冤枉。 但冤枉有什么用,在这位大侦探的‘罪证’之下,以及他作为班主任的身份,全班所有同学几乎都一致认定是杨风偷了这个饭盆子。 然后从这天开始,杨风的苦日子就来了。 每天上学,都要面对各种嘲笑和谩骂。 而且,同学们还帮他取了个外号,叫‘风偷’。 并且,个个防他也跟防贼似的。 尤其是全班所有同学的饭盆子,生怕被他再偷了似的,一个看得比一个紧。 在这种情况下,杨风在一天上课的时候,向这位大侦探老师解释,饭盆子不是他偷的,他没有偷饭盆子。 结果,整整一节课,被这个败类扇了一百多个巴掌,将嘴里的牙龈血都扇出来了。 不仅如此,他还特意写了一封信,让同村的同学李张福交给他的父母。 信上的大意是;杨风在学校里不听老师的话,经常跟老师做对,他作为班主任,不想再要这样的学生了,要杨风换别的班或者学校。 从那以后,杨风经常逃学。 然后,到期末考试的时候,他辍学了。 沦为了一个连初中都没有毕业的半文盲。 他的皮鞋设计技术,还是后来在羊城一边打工一边在白云学院里面学的。 在当时,这所大专学院还不叫白云学院,而是叫白云技术学校。 当时,最高文凭还不是大专,而是中专。 虽然这么多年过去了,可每次杨风一想到这个败类老师的时候,就恨得牙痒痒。 他本来以为,这辈子再也不会见到这个教师队伍中的害群之马了。 哪怕自己重生了,也不会见到。 可没想到,重生过来后才两个多月的时间,就见到了他。 还真是——眼受罪啊。 …… 李海无老师刚走进‘芝麻开门皮鞋店’的时候,并不知道这家皮鞋店的老板,居然就是自己当年的学生。 因此,走进来之后,他落落大方,在货柜里面无所拘泥的东张西望。 直到杨风他们走过来的时候,他才发现,原来这家‘芝麻开门皮鞋店’的老板,居然是当年、不对、居然是去年冬天,被自己一节课扇了一百多个耳光的杨风。 于是,他顿时一愣。 愣完之后,他又以老师的姿态,居高临下的俯视着杨风。 “这不是杨风吗?”李海无老师一边道,一边推了推架在鼻梁上的近视眼镜。 尤其这厮长得獐头鼠目,因此,笑起来也显得很猥琐,活像是一只老鼠精一样。 “嗯。”杨风点了点头,没有喊他。 “这皮鞋店是你开的?” “嗯,对。”杨风又点了点头,依然冷冷的注视着这个误人子弟的败类。 “你是这家皮鞋店的老板?”李海无老师显得很吃惊。 他又推了推架在鼻梁上的近视眼镜,一副难以置信的表情看着杨风。 要知道,这个学生,在他眼里,就像老一辈的一样,一辈子肯定也是种田种地,跟锄头打交道。 可没想到,才短短几个月的功夫,他居然开起了皮鞋店,当起了店老板。 还真是人不可貌相,海水不可斗量啊。 顿时,这位班主任,看向杨风的表情,越像一朵春天的梧桐花似的,越来越舒展开来。 只是,他的这种‘笑容’,令杨风很不习惯。 而且无论从哪个角度来看,都觉得恶心。 “没错,我是这家皮鞋店的老板?”杨风面无表情的点头。 “……”李海无神色微微一滞。 然后推了推鼻梁上的近视眼镜,对杨风笑道;“杨风,你厉害啊,老师没看错人啊,你在我手下做学生的时候,我就经常说,你长大了之后,一定会有出息的,没想到,这么快就得到了验证,呵呵~” “是么~”杨风冷冷道。 第154章;坑爹的补习班(求订阅) 就在杨风和李海无打嘴炮的时候,燕子和曹细妹已经三德子他们也都纷纷过来了。 大家朝李海无喊了一声;“李老师好。” 接着,纷纷回到桌子上。 其实燕子她们根本不喜欢这位李海无老师,不说别的,光凭他办补习班这一点,就够损阴德的。 可没办法,人家毕竟是个老师,现在又在‘芝麻开门皮鞋店’里面,你总不能装做什么都没有看到而连一声招呼都不打吧。 因此,燕子和曹细妹以及三德子他们也不得不过来喊一声,然后再重新回到桌子旁。 甚至,就只这样礼貌性的喊一声而已,连问这个败类有没有吃饭之类的客套话,都没有谁问一句。 “呵呵,你们也好,你们也都在这里啊。”李海无老师尴尬的笑了笑。 然后,他居然还没有找借口离开‘芝麻开门皮鞋店’的意思,而是眼馋的指着一双皮鞋问杨风;“杨风,这双皮鞋多少钱?” 杨风想了想,回道;“65块钱一双。” “65块钱一双?”李海无老师瞪大眼睛。 他本来以为,自己这个做老师的,在学生开的皮鞋店里面买皮鞋,会优惠一些,可没想到,喊的价格貌似一点也没比别的皮鞋店便宜,反而更高。 “对。”杨风皮笑肉不笑的点了点头。 然后,十分厌恶的看着这个误人子弟的败类。 而他之所以喊价这么高,也是因为这个败类的原因。 如果对方是别的顾客,他最多喊60块钱一双,可对方是这个为师不尊的李海无,那么,他就喊出65块钱一双的高价出来。 也就是说,杨风故意将这双皮鞋的价格喊高了5块钱。 令杨风颇感意外的是,这个败类老师居然还没有打退堂鼓的意思,而是笑呵呵的和杨风讨价还价起来。 “呵呵,杨风,咱们师生一场,你这价钱,能不能少点?”李海无老师推了推鼻梁上的近视眼镜,谄媚的看着杨风。 “不好意思,这是最低价,否则,我会亏成本的。”杨风面无表情的摇了摇头。 看来,这个教师队伍中的大败类是真心看上了这双皮鞋。 不过这也不奇怪,因为这双皮鞋是杨风这几天新‘设计’出来的一种款式。 是一双打皱的款式。 要知道,这种打皱的款式,在过几年后,可是非常的流行啊。 许多男女都喜欢这种款式。 当然,跟杨风重生后非常倚重的‘火箭头’,还是无法相颉颃的。 毕竟,这‘火箭头’款式是全球范围内大流行,无论男女,都极为喜爱。 甚至每一个款式,包括眼下这种打皱的皮鞋,都注入了‘火箭头’的元素在里面。 “你?” 李海无老师很生气的看着杨风,脸色顿时也白了。 他没想到,自己亲手教过的学生,居然会如此对待自己,不但没有一点‘孝心’,反而比别的皮鞋店吃得更咸、宰得更猛。 “呵呵,不好意思,李老师,这双皮鞋是新出的款式,你到别的皮鞋店去买的话,根本就买不到,可以这么说,在全华夏,或者全世界,目前就我店里有这种皮鞋,所以,你想买的话就赶紧抓紧时间,要不然待会就别人买走了……”杨风皮笑肉不笑的对李海无老师道。 而小卓玛这个人小鬼大的小家伙也在一旁帮腔;“是啊,喜欢的话就赶紧出手,晚了的话,人家买走了,可不要后悔喔~” “你?你?~”李海无老师气得浑身发抖。 他想离开‘芝麻开门皮鞋店’,可又实在舍不得这双皮鞋。 因为,他太喜爱这种款式了。 说来也巧。 就在这个时候,外面进来了一个男顾客和一个女顾客。 看来是一对情侣关系。 只见这个男顾客和女顾客进来之后,朝货柜里面看了看。 接着,两个人居然同时看上了这双‘打皱’的皮鞋。 “这双皮鞋好看,这双皮鞋好看,老公,我建议你买这双。”女顾客惊喜的指着这双皮鞋,对男顾客道。 “嗯,我也喜欢,你不说,我也准备买它。”男顾客笑道。 然后他问杨风;“老板,这双皮鞋多少钱?” 杨风想了想,对他俩道;“62。” “62块钱一双?可以,我买下了。” 这个男顾客连价钱都没有跟杨风还,就直接从裤袋里掏钱包出来,然后准备一手交钱,一手拿鞋。 而此时此刻,一旁的李海无老师的脸色变得更加难看了,那瘦巴巴的身子骨,也抖得更厉害了。 “杨风,你这是什么意思?卖给我要65,卖给他们只要62,你这是存心在刁难我是不是,我好歹是你的班主任,你连这种欺师灭祖的事情也干得出来?”李海无老师十分生气的指着杨风责问,由于太过于激动,因此,脸部那干巴巴的皮肤组织也在颤抖。 “呵呵,不好意思,人家是小鲜肉,所以,我优惠了3块钱——哦,对了,你说你是我老师,是我的班主任,说我欺师灭祖,我怎么欺师灭祖了?我在你手里念书,是交了学费的,这怎么就成了欺师灭祖了?再说,你当年、不对、你去年冤枉我的时候,当着全班同学的面说我偷饭盆子的时候,怎么没有想到你是一个为人师表的老师?你当着全班同学的面抽我耳光的时候,怎么没有想到你是一个应该成为学生们楷模标兵的老师?——切,亏你现在也说得出口,也好意思说你是老师,你办补习班,是谁允许你这么干的?你坑了多少学生们的缺德钱?你摸没有摸过自己的良心,现在这个年代,咱们祖国还不富裕,那么多学生家庭交不起学费,而你不但没有尽到一点当老师的责任,反而趁火打劫的搞补习班这一套,这种缺德的事情,你居然也干得出来,难道就不怕遭报应么……” 杨风说完之后,愤怒的看着李海无老师。 令杨风颇为意外的是,这个李海无老师不但没有一点羞愧之情,反而理直气壮的跟杨风四目相对。 “我办补习班怎么了?我还不是为了提高你们的学习成绩?我这么幸苦的为了你们,你这个学生,不但没有有感恩之心,反而来数落我的不是,你作为一名学生,难道良心被狗吃了吗?难道这样对待你的老师吗?” 我草。 杨风见这个李海无如此冠冕堂皇,顿时也是醉了。 没见过这么厚颜无耻的人。 而且还是一名以身作则率马以骥的人民教师。 真是刷新了他这个重生者的三观。 就在杨风想振振有辞的怼这个败类老师的时候,一旁买皮鞋的男顾客一边看着李海无,一边有点不知所云的问杨风;“老板,你刚才说什么?说他搞什么补习班?” 第155章;李海无老师倒霉了(求订阅) “补习班的意思就是……” 就在杨风准备言简意赅的告诉这位年轻的男顾客、什么是‘补习班’的时候…… 小卓玛这小家伙帮着杨风解释了起来;“补习班的意思就是,除了正课之外,老师私自设立的课,不过,这种课不是免费的,而是额外要学费的,而且,这种补习班的学费,往往会比正式的学费还要贵,而且不止贵一点点,而是贵了很多很多……” “那这些学费是学校里收取了?还是老师自己私自收取了?”女顾客颦蹙柳眉,忍不住的问。 “当然是老师们自己收取了啦,如果学校知道的话,他们就会给些好处费给校长啦,如果学校不知道的话,就被他们自己独吞了啦。” “啊!~”男顾客和女顾客听完之后,顿时目瞪口呆,然后面面相觑。 包括杨风,也对小卓玛的解释也颇感震惊。 他一直以为只有自己这个重生者知道补习班这种不法事情的具体细节,没想到,这个小妖孽居然也知道得这么清楚。 看来,以后自己得更多多关注这个小妖孽才行。 “是不是现实比电影更荒唐啊,哈哈。”小卓玛笑道。 接着,这个小家伙又对这两个男女顾客说;“不过,这还不是最恼火的,最恼火的是,他们这些办补习班的老师们在上课的时候,都会当自己是哑巴,什么课都不教,然后要等到自己上补习班的时候,才会将这些知识教给学生们,所以,这些可怜的学生们不想上他们的补习班也不行,否则成绩会跟不上,但上了他们的补习班的话,那些家庭条件差的学生哥哥和姐姐,就根本无法负担……” “啊!~” 年轻的男顾客和女顾客又是一惊。 然后双双怒意盎然的盯着李海无老师。 “是真的吗?”年轻的男顾客逼视着李海无老师。 李海无老师被这男顾客那凌厉的目光给摄得身子颤了一下。 但他很快又振作起来。 “一个小屁孩说的话,你也相信?”李海无老师推了推鼻梁上的近视眼镜,努力佯装一副淡定的样子道。 “我就问你,是不是真的?”年轻的男顾客提高了分贝,紧紧逼视着李海无老师。 “???”李海无老师那瘦小的身子骨又是微微一颤。 然后他又推了推架在鼻梁上的近视眼镜,对这个男顾客道;“是又怎么样,不是又怎么样,关你什么事呢。” 接着,他平静的看着这个男顾客,也冷冷一笑,一副‘你又能拿我怎么样’的派头。 要知道,这个李海无老师之所以敢私自办补习班,敢这么缺德的坑学生们的钱,也并非是没有一点原因的。 他的老婆的舅舅,是乡联校的主任,全乡的所有学校,包括小学和初中,都归他老婆的舅舅管。 因此,他搞这种补习班,就算是校长知道了,也不敢说什么二话。 除非是这个校长当腻了,想自动退位。 但这正合了他的意。 因为他老婆的舅舅正寻找一切机会,想把他扶到校领导的位置上去。 否则,就凭他一个高中生,哪里有资格教初中。 教一教小学还差不多。 …… 见李海无老师一副‘你又能拿我怎么样’的派头,年轻的男顾客和女顾客都生气了。 “你是哪个学校的?你叫什么名字?”年轻的男顾客问李海无老师。 而他在问的时候,完全是一位上级询问下属的那种语气和姿态。 他的这种语气和姿态,令一旁的杨风感到很不对劲。 难道这年轻的男顾客,是一位很有来头的大人物? 如果真是这样,那么,这个李海无老师就要倒霉了。 不过,杨风朝这位年轻的男顾客和女顾客看了看,又觉得不大像什么大人物。 他们才多大岁数啊,三十岁都不到。 能是什么大人物。 顶多是衙门里的一个办事员而已。 不过,也许他们的老爸老妈是大人物来的,这个也说不定。 想到这里,杨风的眼睛顿时瞪直了。 而此时此刻,李海无老师也嗅到了一股不对劲的气味。 这种气味令他心里有些紧张。 不过,一想到乡联校的主任是自己老婆的舅舅,而且这个舅舅背后也很不简单,在县衙门的教育部门有大人物撑着,因此,他的怯意顿时又消除了。 “我是凤凰乡中学的,我叫李海无,怎么了?”李海无抬头挺胸的回道。 虽然有些顾忌,可自己有后台,怕什么? 而且,在这些旧日的学生们面前,也不能丢了脸面。 “凤凰乡中学的李海无老师是么,好的,我记住了,你准备接受处分吧!~”男顾客冷冷看着李海无老师,就好像是给李海无老师判了死刑似的。 当然,就算李海无老师不把自己的大名报出来,他也可以查得到。 因为,他的老爸是新宝县的常务副知县。 他现在也是县锦衣卫的一名小领导。 而这位女顾客,则是新宝县电视台的记者。 这次,他俩到陈家桥镇来,是因为工作上的原因。 在路过‘芝麻开门皮鞋店’前面的时候,被店里店外那些素描画给吸引住了。 然后便进来看一下。 没想到,碰到了这档子事情。 …… 这个李海无老师确实倒霉了,三天后,被开除出教师队伍,并且,还要接受另外的处罚。 至于他老婆那个乡联校主任的舅舅,也跟着倒霉,被撤了职务,而且还被查出了别的问题。 甚至,连他老婆的舅舅背后的关系,也一同被揪了出来。 只是,这些都跟本文无关紧要,就不赘述了。 …… 时间过得很快。 几天又过去了。 随着一天一天的流逝,学生们开学的日子也越来越近了。 这天上午,杨风系着围布,在贴底的时候,突然,听到小卓玛在后面喊一声‘救我啊’。 接着,便什么动静都没有了。 杨风刚开始没大注意,以为这小家伙又是在跟那个小盆友玩捉迷藏的游戏。 可很快,他又觉得不大对劲。 也说不出具体是什么原因,就是觉得心里揪。 于是,他赶紧放下手里的活计,跑到后面去看。 结果,什么都没有瞧见。 “不好。” 杨风心里一沉,赶紧往外面追去。 远远的只见一个穿着一身白色休闲衣服裤子的男子,抱着小卓玛往田野中跑。 这个男子跑的速度很快。 奇怪的是,跑着跑着,他突然停了下来。 好像是突然被什么人给拦住了似的。 杨风颇感纳闷。 不过,眼下小卓玛的安危要紧。 于是,他急忙将体内那股神秘的气息运在脚底,然后风驰电骋的往这个白衣男子的方向跑过去…… 第156章;玫瑰姐姐(求订阅) 当杨风跑过去之后,他发现,这个男子的前面,站着一个极为美丽的妹子。 这个妹子二十岁左右的芳龄,鹅蛋脸、杏眼、樱桃小嘴,肌肤胜雪,身高起码170以上,身姿婀娜,扎着马尾。 只见她穿着一件蓝色的短袖上衣,下面是一条紧身牛仔裤,脚上是一双黑色的尖头平跟鞋,气质非常出众,宛如一朵娇艳中绽放的雪莲。 这个美女虽然长得国色天香、秀色可餐,可她那双眸珠所迸发出来的眸光,却显得并不那么温婉,更像是一朵带刺的玫瑰。 只见她眸光十分凌厉的盯着将小卓玛绑架的白衣男子,那冷艳无比的表情,仿佛预示着她有着非同一般的身手,就像电影里面的那些巡捕队伍中的那些霸王花一样,随时会对这个男子出手一击。 而这个男子仿佛也嗅到了一股不寻常的危险气息,想尽量避开这个美女。 但这个美女哪里肯放过他。 男子往哪里走,这位美丽的小姐姐便往哪个方向逼进。 一点也不给这个男子逃窜的机会。 见此情景,杨风顿时懵逼了。 这个美丽的小姐姐是谁? 她怎么会出现在这里? 她为什么要拦住这个白衣男子? 很显然,她这么做的目的,无非是为了从这个白衣男子手里救下小卓玛。 更令杨风颇感疑惑的是,这个小姐姐在看到他的那一瞬间,并没有显示出有什么惊讶,仿佛早就认识了他似的。 可自己压根儿就不认识她啊。 小姐姐,你是谁啊? 可不可以告诉我? 你长得好漂亮啊。 不过,你再漂亮,我也不会爱上你。 因为,我已经有细妹了~ …… 这个男子现在已经到了走投无路的地步了。 前有小姐姐挡着。 后有杨风截住。 而且,手里还挟持着小卓玛。 这样一来,无疑会大大对他的战斗力形成掣肘。 因此,他随便往哪个方向逃,都没有一点机会。 可以这么说,他现在已经深陷绝境了。 当然,小卓玛虽然会大大影响这个白衣男子的战斗力的发挥,但同时也能给他带来极大的作用。 比如,在这种情况下,他完全可以以小卓玛的安危、来对杨风和这个美丽的小姐姐进行要挟。 这样以来,受到掣肘的就不是他了,而是杨风和这个美丽的小姐姐了。 于是,只见这个男子朝左右看了看,然后嘴里发出恶狠狠的警告;“你们都别过来,否则,我立马弄死这个小家伙。” 白衣男子一边威胁杨风和小姐姐,一边做着要弄死小卓玛的动作。 不过,小卓玛一点都不害怕。 只见这个小家伙一边蹬着双腿,一边大声的对杨风和前面的这个美丽的小姐姐喊道;“老舅,玫瑰姐姐,您们都别管了,弄死这个大坏蛋再说,否则,要是任由他摆布,我们三个就全部都会死得很惨,因为这种大坏蛋是不会讲信用的,电视里面可经常这样放……” “闭嘴!~” 白衣男子狠狠瞪了小卓玛一眼,然后用手捂着她的嘴。 接着,又对杨风和这个叫什么‘玫瑰姐姐’的美眉凶道;“你们都别过来,否则,我马上弄死她,不信你们看看……” 被这个白衣男子这么一威胁,玫瑰姐姐还真犹豫了。 只见她很想往白衣男子逼进,然后趁机救下他手里的小卓玛。 可是她又非常的忌惮。 因为她很担心伤到了小卓玛。 由此可见,这个玫瑰姐姐跟小卓玛的关系很不简单。 这个玫瑰姐姐究竟是谁?她为什么跟小卓玛这个小家伙这么熟?杨风现在还不得而知。 不过,眼下最重要的是赶紧想办法把小卓玛救下来。 否则,他还真担心这个白衣男子会伤害这个小家伙。 要知道,人在绝境之中的时候,什么狗急跳墙的事情都干得出来。 于是,杨风赶紧换成一副笑脸,对这个白衣男子说;“呵呵,帅哥,别激动,有话好说,有话好说。” 见杨风认怂了,白衣男子的脸部肌肉立刻松弛了一些,心跳频率也立刻缓了下来。 只见他骨碌骨碌的转了转眼珠子。 然后,恶狠狠的对杨风和玫瑰姐姐发出命令;“你们现在马上都跪下来,快,跪下来,然后用双手把脑袋抱住,背对着我,否则,我现在立刻就掐死这个小东西。” 这个男子一边这样警告,一边伸出手爪,狠狠掐着小卓玛的小脖子。 由于这个男子掐得有点紧,因此,小卓玛很快就咳嗽了几声。 “咳咳咳~”小卓玛连续咳嗽几声。 但这个小家伙很勇敢。 只见她在被这个白衣男子威胁到生命的情况下,依然不肯服软。 嘴里很吃力的断断续续道;“老舅,玫瑰姐姐,您们表管我,马上出手,赶紧弄死这个大坏蛋,千万别像电视里面的那个老虎哥一样下跪,到最后还是不会放过咱们的——老舅,玫瑰姐姐,赶快动手,我小卓玛死了没关系,大不了二十年后,又是一个好……有是一条女汉子,老舅,玫瑰姐姐,快,快点动手……” “别废话,妈蛋,是不是嫌活腻了。”白衣男子恶狠狠的警告小卓玛。 而杨风也大声的对小卓玛道;“别胡说八道。你才多大啊,就说这种话,你老舅我都还舍不得死呢,这世界这么美好,有这么多的美女和美食,死了都可惜啊。” “老舅,你,你不是喜欢细妹姐姐么?”小卓玛一边咳嗽,一边问杨风。 “没错,你老舅我是很喜欢你的细妹姐姐,但我也喜欢其他的美女啊,就比如你的这个什么玫瑰姐姐,长得这么漂亮,你老舅我也很喜欢呀,哈哈。”杨风一边哈哈大笑,一边尽量分散这个白衣男子的注意力。 小卓玛虽然才只有六岁,但这个小家伙聪明得很,听得出杨风的弦外之音,于是,她也跟着配合的道;“老舅,您这样可是不行的哦,我这次如果还能活下来,一定要把这话转达给细妹姐姐。” “别,别,小卓玛,你可千万别害你老舅啊。”杨风笑道。 就在这时,白衣男子似乎很不耐烦了。 他一边掐着小卓玛的脖子,一边面目狰狞的威胁杨风和玫瑰姐姐;“少废话了,赶紧跪下,快,否则,我立即掐死这个小东西。” “别,别。”杨风赶紧道。 然后,他笑呵呵的对这个白衣男子道;“呵呵,帅哥,我听你的,马上跪,现在马上就跪,好不好啊~” “少啰嗦,快点,你,还有她,赶紧都跪下,然后背对着我。” “呵呵,好,好,没问题。” 杨风举起双手。 然后,做着下跪的动作。 就在这时,突然,他听到一声惨叫。 紧接着,只见这个白衣男子痛苦的捂着脖子,身体剧烈的抽搐着…… 第157章;小卓玛的真实身份是什么(求订阅) “???” 杨风十分震惊的看着眼前这一幕。 他本来想找机会对这个白衣男子下手,没想到,已经被谁抢先一步了。 …… 抢先一步下手的不是别人,而是美丽得不可方物的玫瑰姐姐。 “哼!~” 看着倒在地上剧烈抽搐的白衣男子,玫瑰姐姐的眸神,宛如北极的寒冰一样冰冷。 “玫瑰姐姐。”小卓玛一下扑到她怀里。 “小卓玛,刚才没被吓到吧,不好意思,姐姐刚才去买了一个雪糕,回来的时候你就被这个男的给劫走了,对不起小卓玛,姐姐下次一定会保护好你……” “没关系,玫瑰姐姐,您表自责,这不怪您,不怕贼偷,就怕贼惦记,要是被贼惦记上了,就算您时时刻刻防着都没有用。” 帮玫瑰姐姐擦了擦那张美丽的脸颊之后,小卓玛又转过她的小脸蛋,抬头看着杨风;“老舅,不好意思,又让你操心了,小次小卓玛会小心的,保证不会再让这些坏蛋抓到,更不会让他们利用小卓玛来威胁您们。” “没事,小卓玛,你不用自责,是老舅对不起你,没有看好你。”杨风忙道。 接着,杨风看着玫瑰姐姐,问;“这位小姐姐,请问你是什么人?” “我?……” 玫瑰蠕了蠕嘴,抬脸看着杨风,刚想说什么,小卓玛这小家伙赶紧抢着告诉杨风;“老舅,她是我的玫瑰姐姐,是我的姐姐。” “小卓玛,我不是在问你,我是在问她。” 接着,杨风又问玫瑰;“小姐姐,小弟想请教一下你,请问你是什么人?” 要知道,刚才就这么几个人在场,他还没有来得及出手,这个挟持小卓玛的白衣男子就惨遭杀身之祸了。 那么问题只有一个,刚才是这位玫瑰姐姐,抢先了他一步下了手。 由此可见,这位美艳动人的玫瑰姐姐的身手十分牛逼,绝不会在他之下。 那么问题来了,这么牛逼的美眉,怎么会甘心充当小卓玛的保护神? 而且,确切的说,更像是她的一个贴身保镖。 这不得不让杨风联想到后世阅读过的那些大量的网络小说中的故事和人物,比如《校花的贴身高手》《我的校花姐姐》《总裁夫人的贴身护卫》等等之类的。 而眼前的玫瑰姐姐和这位小卓玛小盆友之间的关系,跟这些网络小说里面的人物之间的关系简直是如出一辙。 在这种情况下,杨风不得不更深层次的怀疑,小卓玛的真实身份究竟是什么? 她的来历是不是真的像姐姐所说的那样,是在羊城火车站捡来的? 这位美丽动人的玫瑰小姐姐,又是什么来头?她跟昨晚发生在将军岭那三个人贩子被杀之事,是否有最直接的关联? 就在杨风往更深处推断的时候,小卓玛问他;“老舅,这个大坏蛋是什么人啊?他的胆子怎么这么大啊?他是不是嫌活腻了啊?居然敢在光天化日之下绑架本小姐。” 问完杨风之后,这个小家伙又抬起她那张漂亮可爱的充满了灵气的小脸蛋,问玫瑰;“玫瑰姐姐,这个丑八怪大坏蛋究竟是什么人啊?怎么找到了这里来了?” 玫瑰一脸厌恶的朝躺在地上已经死翘翘了的白衣男子看了看。 然后她皱着眉头,细思须臾。 接着,摇头道;“姐姐不知道是什么人,但肯定和咱们无关。” 玫瑰为什么敢如此笃定? 因为,如果她们的敌人找到陈家桥这种小地方来了,那么,派出的杀人就绝不会是一个这么菜的,而且,也绝不会只派这一个杀手。 要知道,她们的敌人可不是普普通通的敌人啊,而是在羊城一带只手遮天的大人物。 因此,玫瑰猜测,这个白衣男子的来头,肯定跟她和小卓玛无关。 既然跟她和小卓玛无关,那么,就只可能是跟杨风有关了。 因为现场,除了她和小卓玛之外,就只有杨风这一个大活人。 就从这一点来看,也和杨风脱不了干系。 而事实也确实如此,这个白衣男子确确实实也是跟杨风有关。 因为,他不是别人,而是宝东县里面那伙人贩子团伙派来的。 他的任务本来是潜入陈家桥镇,找机会弄死杨风。 于是,他绑走了小卓玛,然后想利用小卓玛逼杨风束手就擒。 可万没想到,这个小身份会给他招来这么大的麻烦,最后导致他去见阎王。 所以,凡事都是;人算不如天算。 谋事在人、成事在天啊。 …… 杨风本来想今天借这个机会,彻底弄清楚小卓玛的真实身份。 可这个玫瑰姐姐好像是有意回避这个问题似的,一旦涉及到这方面,就三缄其口。 没办法,既然人家不肯说,杨风也不好强求。 但杨风的心里很清楚,小卓玛的背景非常的不简单。 否则怎么会有这么牛逼的美女保镖? 二十多分钟之后,陈家桥镇巡捕所的巡捕们赶来了。 这些巡捕们有的询问杨风和小卓玛他们,有的赶紧验尸。 由于玫瑰已经离开了,因此,现在现场的在场人员,就只剩下杨风和小卓玛。 对于这个白衣男子的死因,杨风‘供认不讳’,说是自己干的。 但为什么要干死他?杨风跟巡捕们回到巡捕所去之后,将整个事情的来龙去脉都告诉巡捕。 巡捕听了之后,立刻展开调查。 调查后,他们发现,杨风说的全都属实。 也就是说,是这个白衣男子绑架了小卓玛,最后,杨风在万般无奈之下,才出了手,干掉了这个社会人渣。 就在这天,这个白衣男子的身份被陈家桥镇的巡捕所查明了。 这个白衣男子名叫坤纱,是宝东县一个人贩子团伙中一个很重要的骨干。 他这次来陈家桥镇的目的,是带着任务而来的。 因此,杨风干了他,不但无罪吗,反而为陈家桥镇的老百姓们做了一件大好事,是为民除害。 由于杨风‘大大方方’的将这个白衣男子的死包揽在自己身上,因此,昨天晚上发生在将军岭的那三个人贩子之死的原因,也被巡捕怀疑是杨风干的了。 于是,他们又找杨风做这方面的调查。 不过,这三个人贩子之死,杨风就没有这么大方一起承担了。 他的回答是‘不清楚’或者‘不知道’。 杨风这么回答,巡捕们也没有特别强调什么。 因为,根据他们的调查,那三个人贩子的身份都已经弄清楚了。 全都不是什么好鸟来的。 都是那种伤天害理的,干贩卖小孩子勾当的不法之徒。 这样的人渣,死了就死了呗,巡捕懒得去抓什么真凶之类的…… 第158章;冬天到了(求订阅) 光阴似箭,岁月如梭。 不知不觉,1995年的冬天来了。 这一年的第一场雪,来得比以往似乎要早了一些。 大江南北,到处银装素裹。 这几个月的时间里,这颗蔚蓝色的星球上发生了许多大事。 像巴黎地铁站和阿拉伯半岛上的那些大事就不一一明说了。 咱们伟大的祖国,在伟大舵手的英明领导下,这一年秋天,贯穿南北数千公里的京九铁路也竣工了。 随着这一伟大世纪工程的竣工,祖国的经济将会迎来更稳健、更迅猛的发展。 而十九世纪被大不列颠占领的那颗东方明珠,也将与祖国取得更紧密的联系。 …… 这几个月的时间里,小小的‘芝麻开门皮鞋店’里也发生了不少改变。 首先是店里的成员又多了一个学徒,这个学徒是胡咬金的舅舅的儿子,外号叫‘萝卜丝’,年龄和杨风以及三德子不相上下,都十六七岁,长得单单瘦瘦,说话有点小结巴,因此沉默寡言,但干活很勤快,也很好学。 他在‘芝麻开门皮鞋店’是学做‘鞋底功夫’。 有的时候是杨风教,但大多情况下,是三德子教。 经过几个月的努力,三德子的技术跟刚来的时候完全不一样。 现在,他已经完全能够独立的将一双鞋面制作成一双成品皮鞋,并且质量还不差。 当然,在‘芝麻开门皮鞋店’里面,不仅三德子的手艺突飞猛进,已经能够独立的完成一双皮鞋,宝姐姐和西施美女他们的手艺也都突飞猛进,都能够独立的完成一双鞋面。 只不过,在工艺方面,还达不到杨风和姐姐杨琴的那种水准而已。 除了以上之外,这家皮鞋店的规模比夏天的时候要大了一些。 二个月前,杨风在后面又租了一间小房,专门用来堆放各种鞋材。 由于鞋材都有地方堆放,不用再像以前一样占用店里的位置,因此,店面也就宽阔了。 而这些腾空出来的地方,杨风自然是不会浪费。 他用来摆放新增的玻璃柜。 要知道,在这几个月了,杨风又新设计出不少皮鞋款式。 冬天到了,杨风必须要多设计一些新款式。 这样,便成吸引更多的顾客。 由于新设计出不少款式,原来的地方肯定放置不下这么多的新样版。 所以,杨风就多买了两个玻璃柜。 用来放置这些新设计出来的样板鞋。 除了以上的这些变化之外,另外还有变化。 那就是——‘芝麻开门皮鞋店’里的装修也跟之前不一样。 在几个月前,‘芝麻开门皮鞋店’里的装修很简陋,就跟普普通通的皮鞋店一样,没有一丁点亮眼的地方。 可现在不一样了。 现在,店内的墙面上到处都是杨风新画的素描画。 里面画着各种各样的皮鞋款式都有。 除此之外,门口的那块招牌,杨风也修改了一下。 显得更有艺术特色。 但又不偏离大众化。 不过,真说起来,这几个月里,小小的‘芝麻开门皮鞋店’里面,最大的变化还是少了一个人。 这个人便是小卓玛。 小卓玛的真实身份说出来,大家一定会吓一跳。 这个小妖孽的身份可不是一般的身份,而是一个‘红三代’。 而且,她的爷爷曾经是粤省的常务副布政使。 她的叔爷爷则是羊城市的知府大人。 而她的外公,也是青藏高原上吐蕃的一个地方大员。 父母都是羊城有名的企业家,年轻有为。 至于那个美丽冷酷的玫瑰姐姐,便是她的贴身保镖。 几个月前,小卓玛家里发生了一次大变故。 由于这次大变故涉及到政只方面,所以就不详细描述了。 这场大变故之后,小卓玛是唯一没有锒铛入狱的一员。 当时,玫瑰因为这个家族的其它事情,也暂时没有照顾到小卓玛。 于是,这个小家伙便独自一人到处乱跑。 最后跑到了羊城火车站附近。 然后在那里正好遇到杨风的姐姐杨琴。 说来也很巧,杨风的姐姐杨琴、长得和小卓玛的母亲特别像。 所以,这个小家伙在第一眼便对杨风的姐姐十分亲近。 这个小妖孽故意找机会接近杨风的姐姐杨琴,又撒了一些谎。 后来,就跟着杨琴回到了湘西。 至于玫瑰妹子,她当时就发现了。 但她对杨风的姐姐杨琴的长相感到十分震惊,因为杨风的姐姐杨琴和小卓玛的母亲长得太像了。 于是,她没有惊动小卓玛和杨风的姐姐杨琴,但也没有放任不管,虽然主人家里发生了大变故,但她是一个十分有情义的人,所以,在暗中一路追随到湘西。 至于将军岭的那三个人贩子,都是被她杀死的。 为了不暴露自己,她要小卓玛一起隐瞒。 直到几天后,小卓玛被那个白衣男子绑架的时候,她迫不得已,才正式露面。 而在三个月前,小卓玛的爷爷和叔爷爷都沉冤昭雪,无罪释放。 因此,小卓玛也被玫瑰带了回去。 现在,小卓玛又重新回到了羊城的大家庭,在羊城一家贵族学校念小学一年级。 不过,这个小家伙虽然回到羊城了,但仍然和杨风姐弟俩保持着密切的联系。 不是每天打电话,课机,就是写信。 而且,这个小话痨经常能在电话里说很久,全都是她身边发生的那些乱七八糟的小事情。 虽然这个小家伙经常和杨风姐弟俩联系,但杨风和姐姐心里,都觉得空荡荡的。 总觉得这个‘芝麻开门皮鞋店’里少了些什么。 尤其是杨风的姐姐,经常触景生情,黯然神伤。 杨风也一样,每次一想到小卓玛以前在店里的那些欢乐的情景,心里就不免有些黯伤。 当然,不仅是杨风姐弟俩,其他那些成员,比如西施美女、三德子、宝姐姐、以及萝卜丝他们,还有燕子和曹细妹她们,都挺想念这个小家伙。 还好,这个小家伙答应大家,过春节的时候,会来湘西一趟,给大家拜年。 因此,大家心里又好受些。 …… 1995年农历11月22日这天,又是陈家桥镇上赶集的日子。 昨天夜里,又下了一场大雪,因此,这天整个陈家桥街上,都是白雪皑皑。 屋檐上的冰吊,长的足足有半米不止。 天气虽然寒冷,但依然阻挡不了老百姓赶集的热情。 因此,这天上午,小小的陈家桥镇上,不管是新街还是老街,到处都是熙熙攘攘、摩肩接踵。 冬天是皮鞋生意的旺季。 因此,从早上开始,‘芝麻开门皮鞋店’里就一直没有停歇过。 顾客是一群一群的进店。 由于买皮鞋的顾客太多了,因此,杨风让大家都放下手里的活计,然后招场的招场,谈生意的谈生意…… 第159章;东北虎和盔甲哥来了(求订阅) 到上午11点钟的时候,‘芝麻开门皮鞋店’里已经销售了四十多双皮鞋出去了。 其中男式30双,女式15双。 这样,不到一个上午的时间,这家‘芝麻开门皮鞋店’就盈利上千元。 在这个年代,这绝对不是一笔小数目来的。 但对于杨风这个重生者来说,肯定不会知足。 好不容易重生一回,如果开一辈子皮鞋店的话,那岂不是太失败了。 他的计划是在这三年之内,开一家鞋厂,然后再到羊城的那些国际鞋城去联系一家档口,将自己设计的皮鞋款式往档口里摆放,一旦有外商看中然后下订单,就能够迅速崛起了。 当然,如果资金充足的话,自己去羊城国际鞋城开一家档口,那是最好不过的。 问题是,开一家档口,资金起码好几十万。 去哪里弄这么多资金? 因此,杨风现在唯一的办法是开一家鞋厂。 然后和羊城国际鞋城里面的那些档口进行合作。 一旦有自己设计出来的皮鞋中单,那么,就可以大规模的进行生产。 而那些档口的老板,也会争相抢着和自己合作。 (注;档口老板的合作伙伴至少是鞋厂,或者是外贸公司) 对于自己设计方面的实力,杨风是丝毫不加以怀疑的。 在重生前,他就已经是羊城小有名气的皮鞋设计师。 再加上重生之后的这根金手指,因此,就更是如虎添翼。 可以这么说,他所有的款式都可以不要,只需要将几年后风靡全球的那个‘火箭头’设计出来,那么,就可以成为全世界具有一定影响力的设计师或者皮鞋大王。 就能够与欧美那些著名的皮鞋设计师或鞋王并驾齐驱。 作为一个重生者,杨风相信,用不了几年,这个梦想就可以实现。 但今年是肯定不行了。 …… 跟往常一样,由于快到中午了,因此,赶集的人群也渐渐少了起来。 因为大家都要回家做中午饭了。 可奇怪的是,街上的人越来越少,但‘芝麻开门皮鞋店’里的顾客却越来越多。 杨风他们是忙得不可开交。 一直忙到中午将近1点钟的时候,才渐渐停歇下来。 而到了这个时候,他们的销售额已经达到了六十双。 店里的皮鞋,包括那些陈货,卖出了一大半。 他们必须赶紧赶货。 否则,到了下一个赶集日的话,店里的皮鞋会卖空。 杨风也没想到生意会好到这种程度。 否则,在秋天的时候,他会去请几个师傅工来。 像他们这种开皮鞋店的,每年到了秋天的时候,几乎都会请皮鞋师傅。 不管是‘鞋面师傅’,还是‘鞋底师傅’,都要请。 其实,说是请,就是招聘。 只不过,这种皮鞋店不像那些工厂,可以将招聘牌摆放在厂门口。 皮鞋店这样做是行不通的。 一是从来没有皮鞋店这么干过。 二是这个年代,会做皮鞋的师傅不多,一个村往往才那么几个皮鞋师傅,有的甚至一个村没有一个,因此,像这种开皮鞋店的,每年到了秋天请师傅的时候,必须要一个村一个村的去打听,然后打听到这个村里有皮鞋师傅之后,再亲自登门,跟这些师傅谈条件,谈妥了之后,师傅便带上行李,跟着老板一起回皮鞋店。 其实,杨风在秋天的时候也去外面请过师傅。 只不过,他跑了好几个村子,一个都没有找到,再加上店里又带了这么多的徒弟,然后再加上自己,心想觉得不请师傅也能搞定,可谁料到,冬天的生意好得出乎他的意料。 如果每次赶集都卖这么多皮鞋出去的话,那么,肯定是忙不过来的。 要知道,赶集的时候,一天卖六七十双,再加上平时每天卖十几二十双,店里的这些人,哪里能忙得过来。 除非每天晚上都加班赶货,而且还要加到十一二点,就跟鞋厂里面一样。 但人家都是学徒,让人家这样加班,杨风心里怎么也过意不去。 可不加班加点的话,又根本忙不过来。 肿么办? 想到这里,杨风这个重生者,做出了一个史无前例的决定。 他决定,让三德子、萝卜丝、西施美女、宝姐姐全部都‘有偿劳动’。 也就是说,他们虽然都是学徒的身份,可杨风决定,不让他们白干,而是实行工资制度。 三德子和萝卜丝以及西施美女是做鞋底的,每做一双,能够获得2块钱的工资。 宝姐姐是做鞋面的,每做一双鞋面出来,能够获得1.2块钱的工资。 这样一来,无疑能够大大增加大家的积极性。 然后,就算晚上加班,大家也不会有怨言。 而杨风心里也不会愧疚。 因为他是付了工资的。 给徒弟付工资,在所有开皮鞋店的老板当中,杨风绝对是破天荒的头一个。 至于姐姐,他就不用付工资了,因为他们姐弟俩是合伙经营。 不管赚多少,都是对半开。 当然,杨风的姐姐杨琴并没有想过要跟弟弟一起分钱,可杨风不乐意啊,所以,她也只好接受。 反正,即便分到她手里的钱,有很大一部分也要交给父母。 她不仅是个乖乖女,更是个孝女。 她不想让父母白白把自己养这么大。 …… 杨风决定在中午吃饭的时候,将‘工资制度’宣告给大家听。 现在,趁空闲的时候,他要去买菜做饭。 已经快中午一点钟了,大家还没有吃饭,肚子都已经饿了。 生意再好,可吃饭的问题还是第一位啊。 当然,杨风并没有让大家饿肚子。 他先在外面的包子店买了二三十个包子,让大家先填一下肚子,然后,他再带上三德子和萝卜丝一起去菜市场买菜。 至于今天中午吃什么菜? 杨风已经想好了。 他准备买一只鸡、一只团鱼、一只烤鸭,另外,再买些猪肉和一些蔬菜,比如胡萝卜和芹菜之类的。 这个年代,陈家桥镇上的菜市场没有反季节菜,夏天出的是什么菜,菜市场里面便卖什么菜,冬天出的是什么菜,菜市场里面便卖这些菜。 反正,没有夏天卖白萝卜、白菜、或者冬天卖茄子、苦瓜之类的情况。 即便有,也是非常少。 就在杨风带着三德子和萝卜丝,准备去菜市场买菜的时候,店里又来顾客了。 来了两个男顾客。 不过,这两个男顾客都是熟人。 确切的说法应该是;都是杨风的朋友。 其中一个是东北虎。 另外一个是盔甲哥。 他俩一进来,便爽朗的跟杨风握手。 然后都笑道;“杨风兄弟,生意兴隆啊!~” “虎哥好,盔甲哥好。” 杨风也赶紧跟东北虎和盔甲哥握手。 第160章;胡咬金去省城找出版社(求订阅) 自从黑皮出事后,东北虎和盔甲哥便渐渐的到‘芝麻开门皮鞋店’走动了起来。 虽然杨风从来没有跟人说黑皮的手脚是被自己给废了的。 可不知道怎么回事,整个陈家桥镇上都说是他干的。 包括东北虎,也认定黑皮的手脚是被杨风给废了的。 可杨风从来没有承认过啊。 倒也不是杨风不敢承认,而是他不想承认。 虽然黑皮这个混账东西在陈家桥街上嚣张跋扈,坏事做绝,十分遭人恨。 可一旦杨风真的承认了,那么,日后肯定是有麻烦的。 不说别的,巡捕所方面的麻烦,肯定是少不了。 因此,大家认为是他干的就行了。 但杨风本人绝不能承认是自己干的。 否则,将会对他的这家‘芝麻开门皮鞋店’不利。 他可不想因为这个虚名,而葬送了自己的事业。 …… 东北虎和盔甲哥走进‘芝麻开门皮鞋店’之后,先是拱手对杨风笑道;“杨风兄弟,生意兴隆啊。” 然后,东北虎对杨风说;“帮我订做一双皮鞋可以么?” “没问题。”杨风赶紧笑道;“虎哥要订做皮鞋,小弟我哪怕赶夜,也要赶出来。” 接着,杨风问东北虎;“请问虎哥,您想订做一双什么样的皮鞋?” “我想订做一双鳄鱼皮的皮鞋,至于价钱,杨风兄弟,咱们亲兄弟,明算账,该多少就多少。” “呵呵,虎哥,您这样说太见外了,不过,这鳄鱼皮,我从来没有在鞋材店问过,不知道有没有这种皮料?” 对于东北虎这个人,杨风心里十分有好感。 虽然东北虎在陈家桥街上很多人忌惮,打架的时候下手很狠,可他从来不会像黑皮那样欺负弱小,更不会对老百姓下狠手。 可以这么说,东北虎在陈家桥街上混了这么多年,从来没有欺负过老百姓。 在这方面,他比黑皮要好多了。 因此,杨风很喜欢和东北虎打交道,也乐意和他称兄道弟。 “没关系,有的话,就帮我订做一双,没有的话就算了,千万不要因为这事而操劳。” “不会的,虎哥,您放心好了,我明天去宝东县城进鞋材的时候问一下,看鞋材城里有没有鳄鱼皮卖。” 对于这种鳄鱼皮,杨风只听得多,但见得少,哪怕重生前开鞋厂的时候,也没见过几回真正的鳄鱼皮。 尤其是像那种野生的鳄鱼皮,就更加没有见过了。 像鞋材城里卖的那种鳄鱼皮,一般是人工饲养的鳄鱼身上的,这种皮料十分耐穿,真正的鳄鱼皮,哪怕穿个七八年乃至十几年,也不会坏。 但市面上的假鳄鱼皮很多,像那些包包之类的,很多都是用假鳄鱼皮制作出来的。 这种假鳄鱼皮都是人工制作的,就像人造革一样。 只不过,制作假鳄鱼皮的材料比较特殊,所以,一块假鳄鱼皮的售价也不低。 东北虎和盔甲哥在‘芝麻开门皮鞋店’里呆了一会儿之后,便有人打他们的电话。 好像是有什么急事。 因此,东北虎将大哥大挂了之后,便带着盔甲哥急匆匆的离开了。 而杨风也带着三德子一起赶赴菜市场。 当杨风和三德子他们走到菜市场的时候,已经是中午1点多钟了。 这个时间点,大家都已经吃完了午饭,因此,菜市场的人很少。 人一少,买菜自然也方便了很多,所以,杨风很快就将想要买的菜都买好了。 将鸡、团鱼、猪肉、以及一些蔬菜买好了之后,杨风和三德子他们提着菜,大步流星的回到了‘芝麻开门皮鞋店’。 回到‘芝麻开门皮鞋店’之后,便开始动手洗菜。 杨风今天中午想做四道菜。 分别是;辣子鸡、清炖团鱼、五花肉炒青椒、以及酸辣大白菜。 杨风虽然是个伢子,可厨艺方面绝不逊色于那些女人,哪怕是他的姐姐杨琴,在厨艺方面,也比杨风好不了多少。 …… 一个小时之后,这四道菜都已经做好了。 将菜一一端到桌子上来之后,大家也没有客气,将高压锅盖揭开,便赶紧盛饭。 然后大快朵颐。 在吃饭的时候,由于少了小卓玛这个小话痨,因此也就安静多了。 大家都自顾自的吃着,吃得津津有味。 中间除了西施美女说了几句无关紧要的话之外,饭前到饭后,几乎没有一个人吭声,都在享受着美食。 就在大家快要吃完的时候,店里走进来一个人。 是一个小胖子。 这个小胖子手里提着一个密码箱,身上穿着一件蓝色的西装,下面是一条黑色的萝卜裤,脚上是一双褐色的老人头皮鞋,头顶戴着一定鸭舌帽,脸上戴着一副廉价的墨镜,年纪十六七岁。 小胖子刚走进店的时候,大家都没有认出来。 就连杨风,也一下没有认出来是谁。 直到这个小胖子将脸上的墨镜摘下来之后,杨风才认出,这死胖子居然是胡咬金。 我靠,打扮得这么蟀,是赶着去哪里相亲啊。 就在杨风张了张嘴、还没有来得及将这句话说出口的时候,胡咬金眯着眼睛对他笑道;“风大侠,您好!~” “你?你这是怎么回事?”杨风指着胡咬金手里提着的密码箱,结结巴巴的问道。 “呵呵,我准备去一下省城。”胡咬金笑了笑,又重新将那幅‘可能几块钱从地摊上买来’的墨镜戴在脸上。 “你?你去省城干什么?” “去联系出版社。” 胡咬金边说,边将手里那个密码箱放在桌子上面。 撇了撇嘴后,胡咬金讪讪的对杨风道;“风大侠,想求你点事。” “什么事?请说,只要是兄弟我能帮得到的,一定解囊相助。” “……我身上的钱不够,所以……” “没问题。”杨风赶紧道。 然后他问胡咬金;“老胡,您想借多少,尽管开口。” 胡咬金想了想,伸出两根手指头;“20块。” “20块?”杨风吃惊的看着胡咬金,还以为是自己听错了。 我靠,就借20块? 20块钱能跑去省城做什么? 貌似刚够一路车费钱而已。 “是的,20块。”胡咬金说完后,就像港台电影里面那些boss们似的,动作十分潇洒地推了推架在脸上的那幅廉价墨镜。 “没问题。”杨风赶紧朝口袋里掏钱。 他没有朝钱包里只掏20,而是直接掏了一张50的出来,塞到胡咬金手里。 “胡大作家,去省城20块钱太少,刚够一路车费的,您至少带个50块钱在身上,否则,到了省城怎么办,起码得买瓶水喝吧!~” “不用,风大侠,20块钱已经足够了。”胡咬金非常自信的将杨风递过来的50块钱推开。 然后,他又潇洒的推了推脸上的廉价墨镜。 接着,问杨风;“风大侠,你知道我老胡去省城是干什么么?” 第161章;20块钱就行啦(求订阅) “不知道。”杨风看了看胡咬金手里提着的密码箱,故意摇了摇头。 “呵呵。”胡咬金又装比的推了推架在脸上的廉价墨镜。 然后,他提起手里的密码箱,大言不惭的告诉杨风;“我这次去省城,是去联系出版社。” “你的小说手稿都写完了?” “对。” “这么快?不是规划在过年之前才完成手稿么?” “没错,现在是过年之前,只不过提前了几个月而已。” 接着,胡咬金情绪亢奋的告诉杨风;“身上没有钱的日子太难捱了,我老胡穷怕了,所以,我老胡决定早点赶完《射鸟英雄传》的手稿,早点出版,然后早点实现财务自由,这样,我就可以早点去城里买豪宅,早点买桑塔纳,早点出国去旅游,更重要的是,我可以最心爱的那个妹子面前早点证明自己的人生价值,可以让她早点发现我老胡不仅英俊潇洒,而且才高八斗,那样,她就可以早点瞧得起我老胡了,嘿嘿……” 这个胡咬金越说越得意,越说越起劲。 好像他这次只要从省城回来,就可以蜕变成一个全新的豪华版胡咬金似的。 杨风自然不会相信这个死胖子的这些屁话。 作为一个重生者,他深知胡咬金以后的人生会是一个什么样的结局。 哪怕他即便不是一个重生者,也会知道,凭借胡咬金那本写得狗屁不通的什么《射鸟英雄传》的手稿,拿到省城去找出版社,将会是一个什么样的结果。 因此,现在看着胡咬金说得津津有味的样子,有点啼笑皆非。 但心里更多的是难过。 就好像重生前在阅读《唐吉坷德》这本书的时候,虽然看到许多情节的时候,会忍不住的捧腹大笑。 可大笑完了之后,更多的是对‘一个小人物在命运面前所做出的荒唐行径’感到难过。 而眼下,他对胡咬金也是同样的心情。 他知道胡咬金为什么认为只带20块钱去省城找出版社就足矣了。 因为这个死胖子以为他到了省城去找到出版社之后,一切都不用发钱了,到时候,出版社会如获至宝的请他吃请他喝,请他住高级宾馆,甚至请他到处游山玩水。 因此,这个死胖子才认为,自己只带个二十块钱去省城就足够了。 但旁观者清,当局者迷。 作为一个局外人,杨风深知这个家伙这次带二十块钱去省城之后会是一个什么样的后果。 恐怕用不了半天的时间,就会举目无亲,流浪街头。 然后最终能否回到下山村都是个大问题。 要知道,这个年代很乱,尤其是对于那些流浪汉来说,生命朝不保夕,像那些‘丐帮团伙’,最喜欢对这种流浪汉下手,他们会将流浪汉的手脚活活打断,然后再摆放在某一处街道旁,向路人们乞讨,直到生命走到尽头,都不会有一个人发现真相。 这样的事情,在这个年代,比比皆是。 因此,杨风作为胡咬金的铁杆好友,他绝不会坐视不管。 于是,他对胡咬金道;“老胡,还是多带些钱去省城,俗话说的好,不怕一万,就怕万一,万一要是有个什么意外的,身上多带些钱总能应付不是,还有,这是我的bp机号码,到了省城之后,如果有什么……好消息,记得在第一时间告诉我这个兄弟。” 杨风一边说,一边将手里的两张50面额的纸币递给胡咬金。 “不用不用。”胡咬金大大咧咧的将杨风递给他的100块钱推开;“风大侠,我知道你是好意,是担心我这个兄弟,但这么多钱真的不用,我老胡到了省城之后,那些出版社的人巴不得来求我,到时候,吃香的,喝辣的,什么没有啊,所以,风大侠,我很谢谢你的担心,但我老胡可以慎重的告诉你,你的担心完全是多余的——还有,风大侠,你放心,等我老胡这本《射鸟英雄传》出版了以后,到时候我的经纪人肯定是你,所以,你这家‘芝麻开门皮鞋店’,到时候就交给琴姐打理,你呢,就安心安意的做我老胡的经纪人,你放心,咱们这么多年的兄弟,我老胡肯定亏待不了你,一个月的月薪起码得有两三千,我到时候还会给你发奖金,缝年过节的时候,还会给你发各种礼品,所以,一年下来,几万块钱随随便便都有,岂不是比开皮鞋店强多了……” “???” “好啦,风大侠,不用借这么多给我,有个20块钱的路费就足够了。” “那~好吧。” 见胡咬金如此执迷不悟的不肯要,杨风也没有办法。 他只好将这两张50的重新塞回自己的钱包里,然后再拿两张‘大团结’出来。 不过杨风很不放心。 他决定,这两天,店里的生意暂时让姐姐照料。 他则偷偷跟在胡咬金后面,一起去省城。 对于他来说,赚钱是小,胡咬金的安危是大。 作为从小到大玩在一起的铁杆哥们,他可不愿意见这个死胖子有什么三长两短。 就这样,当胡咬金意气风发的离开‘芝麻开门皮鞋店’之后,杨风也跟姐姐交代了几句。 然后他带着钱包,迅速往店门外面走去。 接着,他会一直跟踪胡咬金到省城。 这样,胡咬金一旦落难了,他好有个照应。 至于到了省城之后,杨风也不担心会跟丢了。 因为,省城就那几家出版社。 而胡咬金这家伙这次进省城,肯定是冲那几家出版社去的。 所以,即便万一跟丢了,只要到那几家出版社去等着就ok了。 …… 我们再来将镜头转到胡咬金这里。 这个死胖子,从杨风手里借了20块钱之后,赶紧提着密码箱,跑到陈家桥镇的公交车站去坐车。 他的路线是先坐车到宝东县城。 然后再从宝东县城的西站坐车直达省城。 估计三个小时后,就可以到达省城。 由于心情格外好,因此,这个死胖子赶往陈家桥镇的公交车站的时候,是一路哼着歌走去的。 他哼的是黄家句的经典之作《长城》。 到了陈家桥镇的公交车站之后,他迅速找到一辆开往宝东县城的车,然后迅速上了车。 他不知道的是,杨风为了保护他,特意租了一辆摩托车,提前到了宝东县城。 然后,再将提前到省城,将会在省城的汽车站附近等胡咬金。 等他出现了之后,将会一直跟踪…… 第162章;洋鬼子打乞丐(求订阅) 按照杨风的估计,胡咬金最多三个小时之后,就可以到达省城的汽车站。 可没想到,这个死胖子直到下午六点多钟,也就是天黑了之后,才出现在省汽车站。 也就是说,他发了整整5个小时的时间,才到杨风等候的地点。 为什么这个死胖子会‘迟到’2个小时? 是这样的,这个死胖子在宝东西站买车票的时候,遇到俩口子在扯皮,他以为是一对陌生人在打架,于是侠义之心爆发,跑过去帮忙,结果,将男的打了几拳头,被送进了西站附近的巡捕所,弄清楚情况之后才被放了出来。 还好,男子没有找他赔偿,否则估计今天都赶不到省城。 …… 胡咬金出现在省城汽车站的时候,杨风正在吃肉包子,他买了六个肉包子,又买了一瓶豆奶,在慢慢的吃,慢慢的等。 这已经是他等的第三辆‘宝东——岳麓市’的大巴客运车了,如果这一趟还没有等到胡咬金出现的话,那么,他就准备找旅馆下榻了。 因为,这是今天‘宝东——岳麓市’的最后一趟大巴车,这趟车如果还没有出现胡咬金,那么,他继续在这里等下去也没有意义。 功夫不负有心人,当他目不转睛的盯着打开的车门之后,还真看见胡咬金尾随着车上的其他乘客们下了车。 只见胡咬金还是穿着蓝色的西装和黑色的萝卜裤,脸上戴着一副墨镜,头上戴着一顶鸭舌帽,手上提着一个密码箱,密码箱里装的自然是他的《射鸟英雄传》的手稿,样子显得十分酷毙。 这死胖子在下车之后,先是小心翼翼的保护好手里提着的密码箱,警惕的朝周围东张西望,见没有什么打劫的可疑分子之后,才慢慢放松神经,然后昂首阔步的朝站外走去。 杨风见胡咬金这幅德性,哭笑不得的摇了摇头。 然后他一边咀嚼着手里香喷喷的肉包子,一边小心翼翼的尾随着胡咬金。 …… 走出站外的时候,此时,夜幕早已降临,华灯初上。 1995年的省城,城建方面还远远没有杨风重生前的那么好,这个年代的高楼大厦很少,基本上都是六七层楼高的楼房,有的镶嵌着瓷板,有的刷涂着细沙,甚至还有的直接将红砖暴露在外面。 而这个年代,省城里面除了市中心的那几条路段之外,其它的很少有水泥路面,几乎都是清一色的柏油路面,街道上车水马龙,但很少见到‘奔驰’‘宝马’之类的豪车,几乎都是‘桑塔纳’和‘夏利’,尤其那些出租车,是清一色的‘夏利’。 杨风一边吞咽着香喷喷的肉包子,一边紧随在胡咬金身后,那画面,就好像是谍战中的特务跟踪一个已经暴露了身份的特工似的。 胡咬金则提着密码箱,一边往前走,一边在周围东张西望。 走着走着,这死胖子突然停下来了。 杨风很纳闷,远远的朝胡咬金前面一看。 原来,是一个洋人在打一个乞丐。 这个洋人是一名男性,欧美人,四十岁上下,长得牛高马大。 只见他叼着一个烟斗,正在对一个抱着他大腿不放的老太婆拳打脚踢。 周围很多路人经过,可大家熟视无睹,任凭这个洋人如何踢打这个老太婆乞丐,都不管不问,有的当做热闹瞧,有的直接走了过去。 天气很寒冷。 可见到这一幕,杨风的心更寒冷。 人穷志短,一点也没错。 这个年代,华夏的经济还十分落后,和南亚阿三是同一水平,比人家阿三强也强不了多少。 由于经济落后,国家贫穷,因此,华夏在国际上的地位非常低,无论到哪个洲和哪个国家,人家都瞧不起,哪怕是非洲那些穷得叮当响的黑gui们,也没将华夏人当回事。 至于欧美人,就更不会将华夏人当回事了。 这种情况,要一直延续到十几年后,才慢慢改变。 尤其到杨风重生前的那几年,华夏的经济在全球已经成为了一支举足轻重的力量,就连山姆大叔也不敢轻视。 要知道,在2021年,华夏的经济总量已经超过了山姆大叔的百分之七十五,人均jdp也连续三年破万,此时的华夏,已经远远将第三名的小日笨抛在身后。 至于欧美那些国家,除了山姆大叔之外,其余的西方发达国家都无法与华夏相提并论,哪怕是普鲁士,也不到华夏的零头。 手里有钱了,在国际上的地位自然也就跟着水涨船高了。 没有谁敢轻视华夏,包括西方那几个主要发达国家。 作为一个从二十一世纪重生过来的重生者,杨风是深有体会。 他曾经到加拿达旅游的时候,当地许多白人,一听杨风说是从华夏来的,立马竖起大拇指点赞。 这便是钞能力。 可这个年代就不一样,这个年代的华夏还非常的贫穷落后,堂堂一个十几亿人口的泱泱大国,国民生产总值才六七千亿美刀,人均才数百美刀。 这种水平,别说是和欧美那些西方大国比较,就连海峡对岸的那个宝岛,也远远不如。 因为这个年代,海峡对面的那个宝岛的国民生产总值也达到了五千多亿美刀。 可人家才两千多万人口。 人均两万多美刀。 相差数十倍。 正因为这种巨大的差距,对两岸的和平统一造成了巨大的阻碍。 尤其是对岸宝岛的那些老兵们回来探亲的时候,大路那些穷亲人们的表现,更令他们对和平统一产生了严重的抵制心理。 这种心理,直到十几年后,才开始慢慢好转过来。 …… 闲话少叙,言归正传。 杨风远远见到这个洋人打乞丐的这一幕,心中的怒火立刻迸发了出来。 有钱怎么了,这是华夏,由不得你们洋人放肆。 何况,再过二十多年后,你们这些洋鬼子在华夏的雷霆震怒之下,一个个的都变怂了。 顿时,杨风脖子上的青筋凸起,他狠狠将手里残余的肉包子塞进嘴里,然后准备冲过去,将这个洋鬼子狠狠痛扁一顿。 哪怕冒着在胡咬金面前暴露的危险,也要出了心里这口恶气。 就在杨风攥着拳头,准备朝这个‘仍然在毒打老太婆乞丐’的洋鬼子冲过去的时候,只见胡咬金这死胖子突然大喝一声;“住手。” 然后,他以自杀性的爆发力,不顾一切的朝洋鬼子面前冲去。 杨风本来想冲过去,狠狠教训这个洋鬼子。 可见胡咬金已经冲过去了,他赶紧又停了下来。 然后,他悄悄躲在一旁,密切关注着胡咬金和那洋鬼子的一举一动。 一旦胡咬金撑不住的时候,他就会立马冲过去。 然后以一名华夏人的身份,狠狠教训这个嚣张跋扈的洋鬼子…… 第163章;华夏魂(求订阅) 果然不出杨风所料,这胡咬金虽然是个胖子,但根本不是这洋鬼子的对手。 几个来回后,便被洋鬼子干趴在地上了。 这也难怪,无论是身高还是体重,胡咬金都跟这个洋鬼子不是一个段位的。 这就好比拳击台上的两个拳击者,一个身高才165,一个身高185,一个体重才150,可另外一个体重却250. 这样一来,块头小的一方,肯定是处于劣势的一方。 何况,这个洋鬼子全身都是肌肉,而胡咬金全身都是肥肉。 …… “躲给,躲给,强李子~躲给(骂人的英文谐音)”洋鬼子朝趴在地上的胡咬金破口大骂。 然后,他准备对胡咬金拳打脚踢。 胡咬金则紧紧的护住手里的密码箱。 这死胖子平时最爱护自己的脸蛋,总认为自己是个蟀哥,可眼下连自己的这张脸蛋都不防护了,就死死防护手里的密码箱。 由此可见,里面这本狗屁不通的《射鸟英雄传》的手稿对他来说有多么重要。 但洋鬼子似乎一点兴趣也没有,他甚至懒得朝胡咬金手里的密码箱多看一眼。 只见这个白鬼佬朝胡咬金继续辱骂,准备立即对胡咬金进行拳打脚踢。 天气虽然寒冷,可周围的人很多。 但却没有一个敢或者愿意加以制止的。 仿佛这种事情对于他们来说,都事不关己、高高挂起。 倒是有一些喜欢瞧热闹的人会驻足,然后津津有味的观看这一出好戏。 悲哀啊。 真是悲哀啊。 如果不是朝自己胳膊上掐一把,杨风还以为自己穿越到了满清时代。 就像日俄战争里面描述的情节一样,外国人在华夏大地上厮杀,华夏人充当炮灰。 当这一批华夏人被外国人屠的时候,另外一批华夏人却麻木不仁。 反而觉得是一处好戏,于是饶有趣味的围观。 当然,其中也不乏热血男儿。 就像胡咬金这种华夏男儿,他们在关键时刻,总会挺身而出。 然后,为了国家,为了名族,不怕牺牲,不畏艰难。 正是因为这批华夏魂,才使得伟大的华夏屹立在地球的东方数千年而不倒。 才使得伟大的华夏成为四大文明古国中唯一没有被西方殖民的一个。 这便是我们伟大华夏的精髓,是我们伟大华夏的骄傲。 也是我们伟大华夏在艰难的环境中,迅速发展成为全世界瞩目的一条巨龙。 腾飞吧,巨龙。 我亲爱的祖国~ …… 眼看胡咬金就要遭这个洋鬼子的毒手了。 就在这时,杨风迅速将体内那股神秘的气息运在手心。 然后,一下冲了过去。 冲过去后,他对着这个洋鬼子一边骂“pig”,一边施展拳脚,如雨点般的泄去。 这个鬼佬牛高马大,再加上百年以来的优越感,根本不把又穷又瘦小的华夏人放在眼里。 于是,他也朝杨风一边骂,一边准备给杨风一个下马威。 不过,他哪里是杨风的对手。 在杨风的拳脚功夫之下,这个牛高马大的洋鬼子是惨叫迭起,就连招架的机会都没有。 直揍得他鼻青脸肿,还舍不得停下手来。 “敢在咱华夏的土地上撒野,我丢你老母,我们打死你这个傻不拉几的鬼佬。”杨风一边骂,一边打。 周围传来一片掌声。 “好。” “打的好。” 甚至还是年轻时髦的美女们在欢呼;“小帅哥,你打人的样子真帅,待会我请你去吃牛排。” “不要不要。”杨风赶紧拒绝。 然后,继续对这位鬼佬猛揍。 而胡咬金也帮着一起揍。 “你娘卖拐的,敢动手打我老胡,知道我老胡是什么人吗,我老胡是个武侠作家,就凭你这凡夫俗子也配,我老胡的书出版之后,很快就会出名,要是这事日后被各国记者报道出去了,我老胡这张英俊潇洒的脸还往哪搁……” “还有,你他马的敢打我老胡的脸,这么帅的脸被你打坏了怎么办?我老胡以后在镜头面前,怎么面对世界各国的读者。” “干死你,老子干死你。” 胡咬金越说越气愤,越气愤就下手越重。 一时之间,这个鬼佬被揍得哇哇大叫。 揍着揍着,一个女鬼佬突然出现了。 这个女鬼佬金发碧眼,高挑苗条,年龄也在四十上下。 她一走过来,就赶紧拉扯。 嘴里用极为生硬的华夏话大声喊道;“我要抗议,我要向你们的衙门抗议。” 而就在这时,巡捕来了。 一共来了三个巡捕。 这个年代的巡捕,都是穿那种黄色的巡捕服装。 他们走过来之后,先是一惊。 然后赶紧制止。 制止之后,忙问;“这是怎么回事?” “他娘的,这个印、度佬打人。” 胡咬金觉得还不解恨,指着被他揍得七窍流血的鬼佬,还想再踹一脚。 “我们不是印、度人,我们是米国人。”女鬼佬操着十分生硬的华夏话解释,脸上的优越感十足。 “啊?” 三个巡捕面面相觑。 然后有点为难的看着大家。 就在这时,杨风道;“我管你们是什么国家的人,你们在我们国家动手打人,就是不对,就要受到我们国家法律的制裁。” 接着,杨风跟巡捕们解释刚才发生的情景,从鬼佬动手打老太婆乞丐开始,一直说到这个女鬼佬刚才出现后。 几个巡捕听了后,都感到很生气。 但又面露无奈。 要知道,这个年代,华夏大地正在改革开放的初期,需要大量的外资,因此,对这些外国佬进行了某些方面的容忍。 而不像十几年后,这些西方人在华夏大地犯了罪之后,也一样严惩。 其中还有被判处死刑的西方人。 但这个年代迫于资金和技术方面的种种压力,不得不做出一些让步。 当然,这种让步,也只是涉及这种打打闹闹的民事方面。 一旦他们做损害华夏利益的事情,照样严惩不贷。 因为,咱们华夏的骨头,永远都是全世界最硬的。 咱们华夏的魂,永远也是全世界最具有凝聚力的。 犯我华夏者,虽远必诛。 …… 天气很寒冷,哈一口气能够清清楚楚的看见从嘴里氤氲出来的二氧化碳。 在外面呆了一会儿,这三个巡捕想带杨风和胡咬金以及这对鬼佬男女去巡捕所做笔录。 毕竟,这是涉外事件。 可没想到,这两个鬼佬居然不肯去。 看着这两个鬼佬的窘样,杨风这个重生者其实心知肚明。 这两个鬼佬,肯定是在国内混的不好的,因此,才跑到华夏的土地上来撒野,平衡一下那阴暗的心理。 要知道,真正有钱的鬼佬,这个时候是不会出现在这种地方的。 而且真正有钱的鬼佬绝不会像他俩这样穷酸样。 这种现象,其实不仅只是在这个年代,就是杨风重生之前,也差不多存在。 很多鬼佬在华夏大地上看起来很风光,其实在他们自己的国家,都是那些吊丝来的。 发展中、国家的许多人都认为外国的月亮更圆。 而且消费低,物价水平低。 所以,他们便跑来秀一下优越感。 其实,在他们国家,这些吊丝们连狗屁都不如。 胡咬金他们自然不明白这些内幕。 但杨风肯定明白。 因为他是一个真实年龄四十出头的重生者。 这样的现象,他见多了…… 第164章;胡咬金不吹牛会死(求订阅) 由于这两个鬼佬都不愿意跟巡捕一起去巡捕所做笔录,因此,杨风和胡咬金也就没有必要跟着去了。 当然,巡捕们也并没有轻易放他们走。 毕竟,动手打老外,也是一件不小的事情。 幸亏这两个鬼佬没有去领事馆,否则不管是对是错,都是一起涉外事件。 所以,巡捕们将胡咬金和杨风‘教育’了一顿。 教育一顿之后,便放他们走了。 …… 此时已经快到晚上九点了。 如果是夏天的话,这个事件段还不算太晚,夜幕降临也才一个小时左右。 可现在是冬季,日照时间短暂,虽然才晚上九点,但已经觉得很晚了。 杨风和胡咬金并排走在街道旁的人行道上,昏黄的霓虹灯光将他俩的身影映射得朦朦胧胧,仿佛莫奈笔下的人物一样。 “风大侠,你怎么会在岳麓?”胡咬金一脸纳闷。 “我到省城来有点事情,没想到,正巧遇到你了,真是巧啊。”杨风撒谎道。 “是有什么事情?怎么我不知道,记得我上车之前,还在你的皮鞋店里。” “这个?……”杨风骨碌骨碌转了转眼珠子,继续撒谎道;“我是想来省城看一下皮鞋款式,现在不是快过年了么,我想多设计一些皮鞋款式出来,这样生意岂不是会更好。” “哦,原来如此。”胡咬金若有所思,然后提着保险箱继续往前走。 “风大侠,你饿了没有,我请你去下馆子。” “下馆子就没必要了,还是省着点,不过我是不饿,如果你饿了的话,咱们去找个地方吃面,不过我不吃,我刚才不久前,吃了几个肉包子,又大又香,现在肚皮还撑着。”杨风一边说,一边指着自己的肚皮。 他没有撒谎,因为他确实不饿,这个年代的这六个肉包子,可不像后世卖的那些肉包子。 这个年代的肉包子个头都很大,一个肉包子,一只手都抓不住,里面的馅也很多,杨风要不是肚子饿再加上嘴馋的原因,最多四个就够饱了。 “我也不饿,呵呵,我在宝东西站的时候,吃了个快餐,是炒田螺肉。”胡咬金笑道。 接着,他告诉杨风;“他娘的我今天真倒霉,在宝东西站的时候,遇到一个男的打女的,那男的打得很凶,将那女的脑袋都打破了,周围没一个人管,我老胡还以为是这个男的想强干这个女的,于是赶紧去帮忙,可没想到,这女的居然帮着这男的一起打老子,事后我才知道,原来他俩是两口子,唉,下次再遇到这种情况,哪怕就是打死,都不管我老胡的事了。” “你是不是就是因为这事耽搁了一班车。” “那不是么,这两口子还找来巡捕,还把我老胡弄到了巡捕所,还好,那男的还通情达理,不要我赔偿了,否则,那个贱女人还要我赔偿他们的医药费呢,真是狗咬吕洞宾,不识好人心,他奶奶个熊的,我老胡好歹也是堂堂一个写武侠小说的作家,等我这本《射鸟英雄传》一出版,最多在今年过年之前,就会火遍大江南北,然后最多在明年过年之前,不,最多在明年夏天到来之前,我老胡的笔名就会在全世界各大新闻报纸上亮相,可没想到,居然遇到这种事情,真他奶奶的是我老胡一生中的污点啊——还有那个女的,真他马的也够贱,她男人把她打成了那样,还是那样护着她男人,我好心好意的去帮她,居然还动手打我,还说我要是敢伤她男人一根毫毛,就跟我老胡拼命……” “这种女人是很贱的,所以,你下次遇到了,先弄清楚真相再动手,像这种女人,哪怕被他老红家暴死,也不值得同情。” “是啊,奶奶个熊的。”胡咬金又是骂骂咧咧。 接着,他忽然看着杨风;“风大侠,今晚那鬼佬多亏了你,要不然,估计半条命已经没了。” “???” “唉,我老胡正想对他狠狠教训一顿的时候,没想到,你出现了,虽然你也在打他,可下手比我老胡轻多了,如果是我老胡下手的话,他的胳膊和腿早就报销了。” “你?你后来也不是在打了么?”杨风惊愕的看着这个厚颜无耻的死胖子。 明明是他出手救了这个死胖子,可这个死胖子却颠倒黑白,混淆是非。 说真的,如果当时要不是他及时出手,这个死胖子不知道会被那鬼佬揍成什么样子。 “可我老胡才没打几下,巡捕叔叔就赶来了啊……唉~” 胡咬金叹道,一副十分遗憾的样子。 “呃……”杨风翻了翻白眼,不想和这个死胖子再纠结这个问题。 以胡咬金这死胖子的秉性,要是今晚这事,他一直憋在心里,那才真的叫奇怪。 …… 天气太冷了。 杨风决定先找个地方住下。 虽然他重生前,到过这省城不少次,可现在,他发现自己对周围的环境并不很熟悉。 因为在这个年代,许多地方都没有开发,许多标志性的建筑物也没有出现。 要不是这些街道的名字没有改变的话,杨风都不知道现在是在什么区域。 正因为有这些街道名,因此杨风才知道,前面离大学城很近了。 大学城那边,便是大名鼎鼎的岳麓山。 大学城附近有很多简陋的招待所,那些招待所都是为学生们准备的,许多情侣们到了周末,就会在这些简陋的招待所里面开房,然后就释放压力。 因此,杨风决定今晚去这些地方住。 倒也不是说他想欣赏什么现场直播节目,而是这些招待所便宜,省钱。 就这样,杨风顺着沿河路,往前面的大学城方向走去。 可胡咬金是第一次来省城,这死胖子就像是刘姥姥进大观园似的,不停的东张西望,脸上尽是羡慕之情。 “卧槽,省城就是省城啊,好多高楼大厦啊。” “我老胡等这本《射鸟英雄传》的版税拿到手之后,第一件事就是要在这里先买一套房子。” “不,我要买两套,买三套,把我的老爸和爷爷奶奶都接到省城来住,让他们跟着我老胡一起享清福。” 胡咬金自言自语,说得有滋有味,好像他很快就可以实现这个梦想似的。 但一旁的杨风、看着胡咬金憧憬的样子却是一阵心酸。 因为他知道,接下来,也就是从明天开始,将会有什么样的打击、等着这个死胖子来承受。 …… 走着走着,俩人很快走到大学城前面的路段了。 “咦,风大侠,这是什么地方?” “这里就是大学城。” “你怎么知道?” “昂?——我是在过那立交桥的时候,看到路牌上面写着,所以就找到这里来了。” “哦,原来如此。” 第165章;电视机坏了?(求订阅) 杨风带着胡咬金,很快在大学城附近的居民区找了一家小招待所住了下来。 这个年代,这种招待所十分简陋,里面没有空调,没有电脑,也没有饮水机,只有一台老掉牙的黑白电视机和一个开水壶。 至于床铺,也不是席梦思,而是木架子床。 其实这种招待所也挺适合大学城里的那些男女大学生,如果是高档次的话,他们肯定是消费不起的,毕竟,在大学城里上大学的这些男女大学生,有很多都是来自农村,家庭条件差,生活费低,一个月根本就没有剩余的零用钱,就连一日三餐都要省吃俭用,哪里还有多少多余的钱泡妞,所以,即便是来开房,这几块钱也是从牙缝里省出来的。 可以这么说,每个周末过后,很多大学生必须要开始勒紧裤带,三餐改成两餐,否则到了月底的那七八天就要饿肚子。 这家招待所的老板和老板娘是一对五十多岁的老夫妻,都是岳麓市本地人,不过不是这大学城附近的,而是黄花区那边的,他俩在这里开招待所已经有七八年了,因此,练就了一双火眼金晴,一看杨风和胡咬金就知道不是什么大学生,而都是从外地来的。 老板娘满头白发,体态臃肿,她拿着钥匙,将杨风和胡咬金带到一间门牌号为207的房间里,然后再将钥匙交给杨风,接着交代几句,便一晃一晃的离开了。 房间很小,不到二十个平方米,里面一张木床,一台又老又旧的黑白电视机,一个开水壶,两双拖鞋,至于冲凉房和厕所,都要到外面去,在走廊的尽头有一个公用的冲凉房和厕所。 胡咬金对这种居住环境似乎感到很满意。 在他眼里,这种地方已经很高级了。 可对于杨风这个从二十多年后重生过来的重生者来说,这种居住环境令他心里非常的不适。 正所谓‘金窝银窝不如家里的狗窝’,可这种地方,连个铁窝都算不上啊。 尤其是屋子里那股怪异的腥味,令杨风心里作呕。 胡咬金进来之后,他的第一件事就是将密码箱找个好地方放置。 这死胖子找来找去,觉得放到哪里都不放心。 最终,他决定将这个里面装着《射鸟英雄传》手稿的密码箱放在枕头底下。 这样,到了晚上就不怕被小偷偷走了。 将他的宝贝密码箱小心翼翼的放在枕头底下之后,这个死胖子将电视机打开。 可没想到,这台老掉牙的黑白电视机打开之后,全是雪花点,无论播放哪个频道,画面都不清楚,一片模糊。 “我去,这电视机摆这里当花瓶好看啊,不行,我马上去找老板,叫他重新帮咱们换一间房。”胡咬金很不满的对杨风道。 “算了算了,就住一个晚上,再说现在也不早了,还要去冲凉,冲完凉之后起码十点多钟了,所以,早点睡吧——再说,你不是明天还要去找出版社么。” “好吧,风大侠,听你的,今晚早点睡,明天早点去找出版社,等我老胡这本《射鸟英雄传》出版了以后,老子要到最豪华的酒店里去包一间房,然后咱俩在里面好好享受……” “到明天再说。”杨风故意打了个哈歇,然后准备去冲凉。 说实话,他今天也确实有点累了。 从中午开始,一直到现在,都没有闭过眼睛。 而在平时的时候,他是有午睡的习惯的。 “要得。”胡咬金点了点头。 然后连袜子都没脱,就准备上床睡觉。 “喂,胡大作家,你不洗脚么。” 杨风差点没被胡咬金那臭烘烘的脚给熏晕,他赶紧捏着鼻子。 “算了,这么晚了,不洗了,明天再一起洗。”胡咬金懒洋洋的说。 “不洗脚怎么行呢,你受得了人家怎么得了,赶紧起来,去把脚洗了。” 在杨风的连拉带扯之下,胡咬金终于慵懒的从床上起身。 然后跟着杨风一起去走廊尽头的那个冲凉房。 不过刚走到门口,胡咬金仿佛被什么给突然弄醒了似的,浑身一怔。 然后他忙道;“我的手稿。” 接着,这个死胖子赶紧从到床头,将那个又脏又臭的针头掀开,然后将枕头下面的密码箱拿起来,小心翼翼的夹在腋下。 “还好,没有掉。”胡咬金一副心有余悸的样子抚了抚胸口。 “晕死。”杨风缓缓摇了摇头。 然后,他带着胡咬金一起去冲凉房洗脚洗脸。 还好,冲凉房的水龙头里面有热水,这样,胡咬金洗了脚之后,杨风又美美的冲了个凉,然后才回房间。 回到房间的时候,杨风惊讶的发现电视机的荧幕画面居然很清晰了。 里面正在播放这个叫《玫瑰之约》的相亲节目。 那个漂亮的女主持人,正拿着话筒,在帮各位男女嘉宾撮合。 “这是谁调好的?”杨风惊讶的问胡咬金。 胡咬金坐在床上,用棉被捂着腰部以下,正看得津津有味。 “这还用问么,当然是我老胡调好的。” “我不相信。” “你不相信也没办法,古龙老师说过,一个人的嫉妒心,是可以蒙蔽一切的,包括他的信任细胞。” “古龙说过这话?” “对,你要不相信,可以翻开《楚留香传奇》的第122页,这一页的下面写着这一句话。” “???” 就在杨风张了张嘴的时候,这台老掉牙的黑白电视机,又突然不清晰了。 刚才还是好好的画面,一下子又变得全是雪花点。 “我靠,什么鬼电视啊。” 胡咬金赶紧从床上爬起来。 然后他握着电视机上面的内天线调了起来。 没想到,被他这么一调,反而更严重了。 “有没有搞错哦。” 胡咬金赶紧穿着拖鞋屁颠屁颠的跑出门外。 接着,他用手敲了敲隔壁的房门;“帅哥,不好意思,麻烦您再来帮一下忙,我房里的这台电视机又不清楚了。” 被胡咬金这么敲了几下后,隔壁的房门‘嘎’的一下打开了。 然后,从里面探头探脑的出来一个四眼男。 这个四眼男十分年轻,也就二十岁多一点点,看来,应该是大学城里的一个大学生。 脸上戴着一副高度近视眼镜。 模样十分的温文尔雅。 至于他为何单身一个人租个房间?杨风就不清楚了。 只见这个大学生十分的文明有礼貌,被胡咬金这么敲开门之后,他并没显示出半点生气的意思,反而,微笑的看着胡咬金。 然后,他跟着胡咬身后,进了胡咬金和杨风下榻的这间房间里。 接着,他握着电视机上面的内天线慢慢调试起来。 说也奇怪。 被这个大学生这么一调试之后,这台黑白电视机的荧幕很快又清晰了,上面一个雪花点都没有。 “牛逼啊。” 杨风暗暗给这个四眼大学生点了个赞…… 第166章;出版社找到了(求订阅) 可能是白天累坏了吧。 这天晚上,杨风看了一会儿电视剧之后,很快倒床上睡了。 胡咬金也看了没多久,就睡着了。 这家伙睡觉很喜欢打呼噜。 而且呼噜声经常打得很大。 不过,他的呼噜声再大,也吵不醒杨风。 因为杨风太困了。 …… 第二天凌晨,天还没有亮的时候,杨风便被一阵动静给吵醒来了。 这动静是隔壁传来的吗,闹得很大声,跟杀猪似的,嚎叫不断。 杨风是一个真实年龄四十出头的重生者,他一听这声音,心里自然便明白了是怎么回事。 这对大学生还真够野的啊,天还没有亮,就开始干这种事情了。 当然,作为一个过来人,杨风觉得这种现象也不奇怪。 这个年代,虽然社会风气远远没有后来那么开放,可也有许多喜欢追新潮事务的年轻男女在结婚之前就啪啪啪。 再说,大学生,都已经成年了,尤其到了大三大四的时候,都二十出头了,因此,谈个恋爱也正常。 如果是在初中或者小学,那么就很不正常了。 不过,在后世的时候,许许多多初中生便已经手牵手的在放学后的路人走了。 甚至有的小学生都是手牵手。 所以,也没什么大惊小怪的。 …… 杨风起床后,赶紧提着裤头,往厕所方向跑。 空气很寒冷,一离开被窝之后,全身很快凉飕飕的。 杨风冻得直哆嗦。 跑到厕所之后,杨风很快找一个位置,将体内的废物排泄出来。 然后,再提着裤头跑回来。 当他在经过门口的时候,隔壁的动静闹得更大了。 而且,不止这一个房间的动静,好几个房间里都传出了这种声音。 “卧槽卧槽,比赛啊。” 杨风摇了摇头,赶紧进了门,然后将门关上,一头钻进被窝里。 胡咬金这死胖子睡得很沉。 虽然他在这个时间点没有打呼噜了,可却不断的在磨牙。 而且还时不时的说梦话。 这死胖子在说梦话的时候,一口一声‘燕子、燕子’的。 看来,他对燕子还真够痴情,连做梦的时候都梦到燕子。 不过,站在燕子的这个角度,杨风这个做堂哥的,觉得她跟胡咬金不大合适。 虽然这死胖子不坏,而且身体也没什么毛病。 可他跟燕子根本不是一个层次的人。 或者说不是一个世界的人。 当然,杨风这次重生了,如果这死胖子别再成天做白日梦,梦想成为什么武侠小说家,而是抓住他这艘重生的大船,一起打拼,最后身价也有个几亿或者几十个亿,那么,跟燕子倒也不是没有可能。 要知道,在女人的心目中,有时候,面包比爱情更重要。 …… 早上七点半的时候,杨风把胡咬金从床上叫了醒来。 接着,俩人一起洗漱,再带着胡咬金的密码箱,去外面吃早餐。 这个年代,早餐的品类远远没有后世那么丰富。 什么肯德基、麦当劳、营养宝宝、美式面包店、等等各种各样的都没有。 满大街的几乎是清一色的包子、馒头、米粉、烤红薯这些。 不过,这个年代的早餐品类虽然少,但份量却很足。 不像后世,买六七块钱的早餐都吃不饱。 这个年代,一个大馒头,就能将你的肚皮撑满一半。 杨风和胡咬金在大街旁随便找了一家卖早餐的小摊,然后坐了下来。 接着,俩人都要了一碗水饺。 很快,大婶将两碗水饺端到胡咬金和杨风的面前。 这水饺二块五毛钱一碗,都是大碗,里面是满满的一碗。 看着这热腾腾的香喷喷的水饺,杨风一下食欲大开。 于是,和胡咬金互相说了一声‘吃’之后,两个人都端着碗,大口大口的吃了起来。 天气虽然寒冷,可大碗热乎乎的,就好像是‘暖手宝’一样,将手暖得十分踏实而又舒服。 又香又热的饺子,吃在嘴里,不知道有多爽。 还是这个年代的生意人实在啊。 要是在后世,这么大一碗的饺子,起码也得十几二十块钱。 关键是,只看见汤,看不见几个饺子。 吃完饺子之后,杨风抢着将钱给了。 然后,对不停的伸长舌头狠舔碗底的胡咬金说;“接下来,咱们去哪里?” “出出版社!~”胡咬金表情亢奋的看着杨风。 然后又继续用舌头狠狠将碗底饶了一圈,这才不甘心的离去。 …… 省城有很多家出版社,杨风是个重生者,他清清楚楚记得,在大学城附近,也有一家出版社,叫‘岳麓出版社’。 现在还早,出版社的工作人员应该还没有上班。 但杨风决定早点将出版社找到,这样,才不会耽误时间。 于是,杨风带着胡咬金,在周围四处打听了起来。 这个年代,没有智能手机,也没有手机上的那种万能的‘地图’软件,因此,这样打听起来,很麻烦。 尤其是那些出租车,故意不告诉你。 当然,杨风也不会向这种人打听,他专挑那种摆小摊的或者是看起来一本正经的市民打听。 像他和胡咬金这种十六七岁的少年伢子,嘴巴再甜一点,打听起来,也不是太招人烦。 所以,打听了一阵之后,他们很快便弄清楚了岳麓出版社的具体位置在哪里。 此时已经是八点半之后了。 杨风估摸着,出版社的工作人员应该都已经上班了。 于是,他带着胡咬金,俩人疾步朝出版社方向走去。 只有让这个死胖子到了出版社之后,然后再遭到编辑大大们的各种拒绝,这样一来,他的‘武侠作家’的梦想,才会死心。 否则,他这一辈子都会活在幻想之中。 这也是杨风这次赶来省城的最主要原因。 因为,他作为一个重生者,不能眼睁睁的看着这个发小执迷不悟而作壁上观。 …… 岳麓出版社位于沿山大道,离大学城不是很远。 杨风和胡咬金很快就走到了。 胡咬金的神情十分亢奋。 就好像看见胜利的曙光就在前面对他召唤似的。 只见这死胖子那张肥脸不断的颤抖着。 “风大侠,你放心,我老胡这本《射鸟英雄传》今天出版了之后,中午就请你去省城最豪华的大酒店吃一顿。” “风大侠,我老胡这辈子的经纪人就你一个,你是我的金牌经纪人。” “风大侠,你要是觉得不好玩的话,我今天晚上请你去按摩,我要帮你找一个最靓的——对了,听说省城有尔罗斯的妹子哦,又白净,又高挑,又苗条,十分正点。” “还有,听说省城的电视台在咱们全华夏都有名,我老胡今天就带你去参观一下,凭我老胡的身份,今天肯定是他们的座上嘉宾,嘿嘿……” 这胡咬金一边走,一边眯着眼睛,不停的跟杨风畅谈着他的未来幸福人生。 不过,说着说着,他的眼睛突然直了。 然后脚步也缓缓停了下来。 杨风也一样,跟着胡咬金缓缓停下了脚步。 因为,前面正发生着一场激烈的战斗…… 第167章;胡咬金又打抱不平了(求订阅) 这场激烈的战斗,是一个年轻的伢子,在毒打一个年轻的女孩子。 只见这个年轻的伢子揪着这个年轻女孩子的头发,在狠狠的扇耳光。 女孩哭得撕心裂肺,嘴里大喊‘救命啊,救命啊’。 可周围没有一个人愿意去管这个闲事。 任由这个年轻的伢子如何暴打。 包括杨风,也不愿意去多管这种闲事。 很显然,这是一对情侣之间的战斗。 对于这种女孩子,杨风不是心肠硬,而见死不救。 而是救了之后,很可能会反咬一口。 因为他重生前也曾经遇到过这种事情,当时同情心和正义感泛滥,跑去阻拦。 结果倒好,被人家倒打一耙。 甚至,那个被男朋友打得头破血流的贱货,也跟着男朋友一起来污蔑杨风。 最后搞得杨风被关进了巡捕所,被巡捕叔叔狠狠的教育了一顿,然后还赔偿了几千块钱,方才了事。 更令杨风无语的是,这个贱货被她男友打得头破血流之后,纱布都没有包扎,就秀起了恩爱。 杨风差点没气得吐血。 所以,眼前的这一幕,令杨风无动于衷。 一个愿打,一个愿挨,有什么办法? 就在杨风想叫上胡咬金赶紧去出版社的时候,胡咬金突然说;“风大侠,你等我一下,这个歹徒光天化日之下强干良家妹子,我老胡不能见死不救,否则,以后一旦被狗仔队曝光,说全世界著名的武侠作家胡八一在某某地方见到一个手无缚鸡之力的良家妹子被一名穷凶恶极的色狼强干的时候,任由这个良家妹子如何呼救,都见死不救,试想,到时候,各国的读者会如何看待我老胡?各国的媒体会如何报道我老胡?各国的国王会如何评价我老胡?更重要的是,到时候,燕子妹妹会如何感想?所以,我老胡必须要去救,马上就去施救……” 这死胖子一边说,一边攥着拳头走过去。 不过,走了几步之后,他忽然又退了回来。 “???”杨风不知所云的看着这个死胖子。 他正想给英明抉择后的胡咬金点赞。 没想到,这个死胖子将手里的保险箱交到杨风手里。 “风大侠,帮我保管好,万一有什么意外,到时候,你帮我拿到出版社去,稿费全归你,只要帮我留个笔名就行了。”胡咬金悲壮的看着杨风。 然后,将手里的密码箱,郑重的交到杨风手里。 “???” 杨风懵逼的看着这个死胖子。 还以为这个死胖子想明白了,不去多管闲事了。 没想到,居然是想将手里的密码箱交给自己保管。 顿时,杨风对这个奇葩又是哭笑不得。 努力抑制住心中的笑意之后,杨风赶紧拉住胡咬金。 “胡大作家,你难道忘记昨天的教训了?” “昨天什么教训?” “你自己说的,在宝东西站的时候,看到一对男女在扯皮,你以为是歹徒在强干无辜的妹子,于是去打抱不平,最后人家却是一对情侣,结果你被巡捕带到了巡捕所,被关了两个小时,这可是你自己昨天亲口告诉我的……” “哦,这个啊……” 胡咬金愣了愣眼,然后,他对杨风说;“风大侠,此一时非彼一时,没有可比性,昨天那个臭女人,一看就是个鸡来的,可这个妹子不一样,一看就是个纯洁的好妹子,所以,我老胡不能见死不救啊——再说,万一到时候,国内外的那些记者和媒体将这事曝光了怎么办?说我老胡堂堂一个武侠小说家,见人家歹徒对一个良家妹子非礼而视而不见听而不闻,到时候,全世界数以亿计的读者们会怎么看我老胡?全世界所有国家的国王和宰相们,会如何审视我老胡这个人,所以,风大侠,你就不要阻拦了,我老胡绝对不能袖手旁观~” 说完之后,这个死胖子不管三七二十一的一下冲破杨风的阻拦,然后冲到那个正在暴打女孩子的年轻伢子,先是大骂一声,然后一把抓着人家的胳膊,就像巡捕叔叔抓犯罪分子的那种姿势将这个年轻伢子的胳膊往后面扭着。 这个年轻伢子正打的起劲,没想到,半路上忽然杀出一个这样的小胖子,顿时整张脸都愕然。 然后,他大声质问胡咬金;“你个哈批是谁?多管什么闲事?” 胡咬金义愤填膺,一对眼珠子瞪着这个年轻伢子,嘴里大声说;“少废话,现在就跟我老胡去巡捕局。” “你是谁?我为什么要跟你去巡捕局?” “老子行不改名,坐不改姓,笔名胡八一,真名暂时无可奉告,你在吃巡捕叔叔的花生米之前,只要记住我是胡八一就行了。” 道完之后,这死胖子对人家大喝一声;“走,跟我老胡去巡捕所一趟,现在就去,别浪费时间了,我老胡待会还要赶紧去出版社,你要是浪费了我老胡的宝贵时间,别说你这一条命,就是十条命,恐怕都赔不起,走!~” “你?”年轻的伢子张口结舌。 思索须臾后,他顿时明白了,自己遇上了神经病。 这可麻烦了。 要知道,在华夏,神经病打了人,是不要负一点刑事责任的。 可如果一个正常人打了神经病,那么,又需要按照法律遭受处罚,严重的还要蹲笼子,甚至吃巡捕叔叔们的花生米。 所以,在华夏,只要是一个正常人,多多少少都会对神经病患者有点忌惮。 想到这里,顿时,刚才还穷凶极恶的年轻伢子,现在一下变得可怜兮兮。 而举在半空中的手,也缓缓的放了下来。 而就在此时,被他打得口鼻都流血的年轻妹子,也跟他的表情包一样,都是一脸的惊愕。 不过,就当胡咬金扭着这个年轻伢子非去巡捕所不可的时候,这个年轻妹子突然拦住胡咬金。 然后大骂胡咬金;“你脑子是不是有病啊,为什么要送我男朋友去巡捕所。” “什么?他是你男朋友?”胡咬金惊道。 “他不是我男朋友,难道还是你男朋友啊——神经病。”年轻妹子对胡咬金怒骂。 接着,她十分心疼的拉着刚才毒打自己的年轻伢子,然后满脸心疼的朝这个年轻伢子打量。 接着,心疼的问;“凡凡,没事吧?这个神经病没有伤到你吧?” “没有。” 这个叫凡凡的年轻伢子极为厌恶的将这个年轻妹子的手甩开。 然后,他双眼瞪着胡咬金;“原来你不是神经病啊。” “没错,怎么了?” “既然不是神经病,那么请麻烦你,现在跟我走一趟。” “去哪里?” “这还用问,当然是巡捕所啦……” 第168章;作家的处境(求订阅) 很快,胡咬金被这对年轻的男女送进了巡捕所。 到了巡捕所里面之后,这对年轻男女立即控诉胡咬金,说他如何脑残,神经是如何的有问题,平白无故的动手打人,就跟街上那些攻击性很强的智障者一样。 还好,省城的巡捕不是那么好忽悠的。 在他们的专业询问和杨风的解释之下,很快弄清楚了事情的真相。 弄清真相之后,巡捕们将这对年轻男女狠狠教育了一顿。 将胡咬金无罪释放。 …… 从巡捕所出来之后,胡咬金不停的骂娘,尤其对这个贱女人,他恨得牙痒痒,说以后再遇到这种事情,再也不管了。 不过,胡咬金最担心的还是;万一此事以后被狗仔队给挖出来了,他的这张脸往哪里搁?各国的读者会如何看待他?各国的媒体会如何报道他? 在这个死胖子的眼里,他成名是铁板上的事。 而且,用不了多久,最多几个小时之后,他的人生就会发生一个华丽的转变。 他将成为一个真正的武侠作家。 他人生中的第一桶金,将被正式挖掘。 于是,在亢奋的心情下,胡咬金将刚才发生的不愉快的事情抛到了九霄云外。 他比杨风还走得快,恨不得立即赶到出版社。 …… 半个小时后,杨风和胡咬金出现在岳麓出版社的大门口。 他俩正被门口的保安拦着。 除了他俩之外,大门外面还被拦下了十几个人。 只见他们有的背着一个包,有的提着一个袋子。 神情都绷得紧紧的。 基本上都戴着一副眼镜。 一看就是属于知识分子的那种类型。 …… “你们是干什么的?”门口的保安面无表情的问杨风和胡咬金。 “我是来出版我的小说的。”胡咬金忙道。 “跟他们到一块去,待会前台小姐出来后,你们再和她说。”保安指着那群知识分子对胡咬金和杨风道。 杨风心里顿时明白了。 原来,这些四眼男,也都像胡咬金一样,是来出版社想出版他们写的小说的。 这个年代,网络十分落后,更别谈什么文学网站了。 因此,小说发表只有两种途径。 第一种途径是;向那些五花八门的杂志投稿。 第二种途径是;找出版社进行出版。 由于这个年代,文学爱好者也特别多,但出版社和杂志社的数量就那么几家,因此,他们的文字想变成铅字,是非常困难。 不知道有多少大作家,他们在成名之前,走南跑北,到处找出版社,或者是散文以及短篇小说被杂志社退稿一次又一次,甚至是石沉大海,杳无音信。 哪怕是后来那些经久不衰的文学著作,像畅销百万的《尘埃落定》《白鹿原》等等这些巨著,在出版之前,也经历了无数磨难,被无数出版社拒之门外,最终才好不容易有机会获得出版。 而且,有的名著连出版的机会都没有,而是作者自己掏腰包,自费出版,最后到市场上去之后,获得了巨大成功。 就像捷克的《好兵帅克》、以及米国的《永别了武器》这些世界名著,便经历了这样的命运。 还好,太阳再刺眼,也遮挡不住金子的光芒。 这些名著终究还是像金子一样,面世之后,熠熠生辉。 …… 有一句话说的好,叫做;文人相轻。 自古以来都是如此。 当胡咬金被保安撵到四眼队伍中之后,大家都用鄙夷的目光看着他。 有的甚至连看都不想看,就一脸嫌弃的将脸扭到一旁。 女人何苦为难女人? 作家何苦为难作家? 错。 因为这些所谓的作家,都穷得叮当响。 大家都心知肚明。 而且,在这个年代,一本书想获得成功,实在太难了。 也别说获得成功,光是获得出版的这个机会,就难度非常大。 就像他们这群‘作家’当中,只要其中有一个的‘作品’能够有机会获得出版,就已经很不错了。 其实后来那些多如牛毛的网络作者也是一样。 国内在网上进行写作的,起码千万人数以上。 在外人眼里,这些人都被冠名为‘网络作家’。 但实际上,这个庞大的群体中,能够获得签约的非常少,还不到百分之五。 而在这些签约的当中,又有许多只能在那些小网站里面签约。 而能够挣到钱的,就更加少了,可能不到签约作者中的百分之十。 至于年挣百万的大神作者,就更加少了,全国也就区区百来号人而已。 而且大部分都集中在那些颇具知名度的大网站。 因此,这个队伍也非常的艰难。 ‘文人’相轻的现象也很严重。 为什么? 因为穷啊。 别人不知道,可大家自己心里都很清楚啊。 …… 胡咬金被保安轰到四眼男队伍当中,这死胖子对人家笑呵呵的。 可没有一个人愿意搭理他。 都赶紧将脸扭过去,然后假装看报纸或者看书之类的。 还好,这个死胖子也没有放在心上。 依然笑呵呵的,将笑容挂在脸上。 上午九点半的时候,从出版社的大门里面,出来一个穿着工作服的女孩子。 这个女孩子二十出头,脸蛋很白净,涂着口红,挽着发髻,手里拿着一个对讲机。 她出来之后,门口的保安立刻换成一副笑脸,然后和她嘀咕了几句。 接着,这个小姐姐看着外面越来越多的‘作家’。 然后问;“您们是都来投稿的吧?” “对。” “是的。” 大家赶紧围了上去。 胡咬金也不敢怠慢,跟着大家一起围了上去。 “您们有没有和编辑预约的。”小姐姐问大家。 顿时,人群中鸦雀无声。 “预约?预约是什么意思啊?” 有好几个‘作家’这样问。 其中包括胡咬金。 “预约就是提前和我们出版社的某位编辑有约定的。”小姐姐微笑的向大家解释。 “没有。” “没~有~” 大家纷纷摇头。 然后你看着我,我看着你。 “呵呵,既然没有的话,大家就请回吧!~”小姐姐微笑的对各位‘作家’们说。 顿时,人群又鸦雀无声。 但没有一个愿意离开的。 要知道,他们身上的包里面,不仅仅只是他们的手稿,更是他们对未来的期待啊。 就像胡咬金的密码箱里面那本所谓的《射鸟英雄传》的手稿,虽然在外人看来,是狗屁不通、一文不值。 但对于胡咬金来说,却是他的希望,他的未来。 因此,这个出版社的前台小姐姐说要他们离开,心里如何能甘心。 连给编辑看一眼的机会都没有。 没有到黄河,如何死心? 因此,大家没有一个愿意走的。 都站在出版社的大门口,傻乎乎的等着。 就在这时,门口的保安突然说;“我可以帮你们……” 第169章;保安的骗稿套路(求订阅) “啊???” “可以帮我们?” “真的么?” 保安此言一出,仿佛在静谧的湖面上,投下一块石头,立刻沸腾了起来。 要知道,这些‘作家’们,很多人的日子过得比曹雪芹还要惨。 人家曹雪芹写《红楼梦》的时候,虽然穷得喝粥,可至少还有的暖被窝的老婆。 可这些‘作家’们,当中活得比曹雪芹还不如,不但穷得叮当响,身边也没个老婆或者女友。 他们唯一的希望就是自己的小说赶紧出版,然后一书成神,接下来,活得巨额稿费。 然后吃香的,喝辣的,买洋房,迎娶白富美,走上人生的巅峰。 就像胡咬金这死胖子,也差不多。 虽然有爷爷和老爸的荫庇,不至于喝稀饭,可他心里也是巴不得自己的《射鸟英雄传》赶紧能够出版,然后迅速火遍全世界,接着到处出国旅游,然后迎娶杨风的堂妹、也就是这个死胖子心目中的超级女神‘燕子’。 不过,杨风总觉得这个保安有点不大对劲。 一个小小的保安,哪里有这么大的能量。 只是,是哪里不对劲,还待继续观察。 看他接下来是什么套路。 “肯定是真的。”保安堆满笑意的告诉大家。 接着,他跟大家说;“我可以帮你们将稿子直接交给编辑,我在这里已经做了这么多年的保安了,这里很多编辑,我都认识。” “太好了。” 这些萎靡的‘作家’们就像被打了鸡血似的,顿时都亢奋了起来,纷纷将手里的各种包包打开,然后准备将里面的稿子掏出来,交给保安。 不过,唯独胡咬金没有这么干。 这个死胖子虽然很激动,将他的密码箱打开了。 但就在要将密码箱里面的那本手稿拿出来的时候,这个死胖子不知道又想到了什么,突然止住了。 然后,他眯着眼睛,静观其变。 杨风感到很好奇,不知道这死胖子心里在想什么。 于是,他凑过去问;“胡大作家,大家都急着将他们的手稿交给这个保安,你为什么不交呢?” “我觉得不大对劲?”胡咬金眯着眼睛,乜斜着这个忙着接稿子的保安。 “是哪里不对劲?”杨风略微有点吃惊的看着胡咬金。 这家伙的脑袋瓜子并没那么不好使嘛。 在关键时刻,还能够保持清醒。 能有比较理性的分析。 这说明,这家伙的脑袋瓜子还不是榆木疙瘩。 还有点作用。 “万一他要是起了坏心眼,拿着我老胡的这本《射鸟英雄传》不给了怎么办?到时候,他说是他自己写的,我岂不是白帮他写了这么久,那我老胡还混个屁啊。” “对,言之有理。”杨风感到满意的点了点头。 胡咬金能有这种分析能力,说明他还不是一个傻得无可救药的人。 脑壳还有得救。 “你是怎么考虑到这一点的?”杨风问胡咬金。 “嗨,经一事长一智,上本《老李飞刀》被李海无那个败类老师骗去了,这本《射鸟英雄传》还会再重蹈覆辙么,如果是这样,我岂不是说明我老胡太笨了。” “没错。” 杨风终于明白了。 原来,这死胖子是上次被李海无那个老师中的败类给吓怕了,所以,他现在将这事当成自己人生中一次宝贵的经验教训,然后反复的鞭策自己、反复的提醒自己。 看来,这死胖子不傻啊。 因为,杨风刚才突然想到的问题,也是这方面。 果然不出胡咬金所料,当这些‘作家’们在美滋滋的憧憬着美好的未来时,突然,一辆又破又旧的慢慢游在出版社的大门口前面停了下来。 接着,从这辆慢慢游上面下来两个四眼男。 这两个四眼男是一对双胞胎来的,都很年轻,二十多岁的样子,而且都穿着同一款式的羽绒服和牛仔裤。 只见这对四眼男双胞胎下了慢慢游之后,先从口袋里掏钱。 将车费付清之后,疾步朝出版社门口走来。 然后,走到保安前面,指着保安,大声质问;“我们的小说手稿呢,你弄哪里去了?快拿来给我们。” “是什么小说手稿啊?”保安佯装一脸不知。 “一个月前,我们来这家出版社投稿,你拦住我们不让进去,然后说可以将我们的稿子直接交给编辑,你说你在这里做了很多年的保安,认识很多编辑,要我将手稿交给你,然后编辑看中了,就告诉我们,可已经过去一个多月了,怎么还没有一点眉目。” “哦,这个啊——你们放心,你们的小说手稿,编辑大大还在审核,审核好了之后,觉得行的话,就马上告诉你们。” “可已经过去一个多月了,哪里要这么长时间,再说,我们想到别的出版社去投稿,所以,将我们的小说手稿,还给我们。” “不急,不急,迟早会还的,只不过这一下还不太方便,你要知道,人家编辑大大们日理万机,每天不知道要看多少小说手稿,所以,耽搁一下也很正常。” 说完后,这个保安接着对现场其他的‘作家’们说;“各位作家兄弟,您们不要受到其它不良信息的影响,将小说手稿都交给我,我帮你们一起交给编辑大大过目,我也不图什么回报,只不过,你们的小说走红了之后,记得请我下一次馆子,就心满意足了,好不好?” “好。” “好。” 刚才还紧张兮兮的气氛,顿时又沸腾了起来,大家纷纷都将各自的小说手稿,往这个保安手里塞。 就在这时,又来了一个人,是一个三十多岁的四眼小阿姨。 只见这个四眼小阿姨走来后,对着保安便大声哭闹;“把我的小说手稿还来,否则,我今天一定报警。” 这个保安一愣,然后装糊涂的问这个四眼小阿姨;“你说什么手稿啊?我怎么听不懂啊?你是不是弄错人了啊?” “啊?” 四眼小阿姨的神色顿时一怔。 然后,她突然明白了什么似的,声嘶力竭的对保安喊道;“你是不是想不认账?三个月前,我在这家出版社来投稿,当时,你不让我进,然后出来一个女的,说要和这里的编辑先预约,才可以将小说手稿交给他们审核,然后你说你和这里的编辑都认识,说可以帮我将小说手稿转交给他们过目,我当时信以为真,可谁知道,这么久了,不但杳无音信,你现在连承认都不承认了,快说,把我的手稿弄哪里去了?快还给我?否则我报警。” “你去报啊,真是莫名其妙,我都不知道你哪里有什么小说手稿。” 接着,这个保安指着这个四眼小阿姨,对其他的‘作家’们说;“各位作家兄弟,你们千万别相信这个女人的鬼话,这个女人的神经有问题,经常跑来说要什么小说手稿,搞得我很不得安宁,她要再继续这样下去,我只好采取报警的措施,让巡捕大大们来管束这个蛇精病!~” “哦,是这么回事。” 被这个保安这么一说,大家顿时都明白了是怎么回事似的,于是,顿时,都用鄙夷的目光看着这个四眼小阿姨。 唯独杨风,心里渐渐明白了好坏。 也知道了这个保安用的是什么套路。 说白了,这个保安现在就是在骗稿。 没错——骗、稿…… 第170章;胡咬金受出版社的打击了(求订阅) 保安骗小说手稿? 如果不是亲眼所见,杨风还真不敢相信。 一个小小的保安,居然干这种违法的勾当。 不过,这个年代,没有监控视频。 如果没有充分的人证和物证的话,那么,是很难抓住其把柄而把他送进该去的地方的。 但常在河边走,哪有不湿鞋。 杨风相信,这种人迟早有一天会被自己的行为、而把自己给弄进铁窗泪里面的那个地方去的。 说来也巧。 就在杨风这样思索的时候,不到一会儿,还真来了几个巡捕。 这几个巡捕来了后,立刻将这个保安用手铐铐了起来。 接着,为首的巡捕到出版社大院里面,然后十几分钟才出来。 出来的时候,有两个很儒雅的男子和一个斯文秀气的女子陪同着。 他们朝保安看了几眼后,又跟巡捕说了些什么。 然后不出一会儿,便把这个保安给带走了。 …… 保安被巡捕狼狈的带走之后,门外那二三十个‘作家’们一下慌了。 有的跑到出版社的工作人员面前。 更多的追着巡捕,找保安要手稿。 看着这一切,杨风有点像海市蜃楼的感觉。 这剧情,转变得也忒快了吧。 不过他还是挺佩服胡咬金的,这个死胖子,平日里看起来大大咧咧,可到了关键时刻,心思却挺缜密。 “胡大作家,接下来怎么办?”杨风问胡咬金。 “……” 胡咬金想了想,然后对杨风说;“风大侠,你在外面等我一会,趁这门口没有保安,我先进去找编辑,他娘的,我老胡要不是看在亲自跑到这里来的份上,还不想让这本《射鸟英雄传》在这里出版呢,真是不识好歹,我老胡的小说拿到他这里出版,是多大的荣誉啊,竟然如此不识好歹,下次到这里来,必须让这里的社长亲自出来迎接,否则,我直接让别的出版社出版,哼。” 说完之后,胡咬金提着密码箱,昂首阔步的从大门口走了进去。 由于一时半会没有保安看守,因此,他很快就进了大楼。 杨风在大门外面等着。 他不想进去出这种洋相。 以他作为一个重生者的经验,这死胖子进去之后,接下来会经历什么,用脚指头都能想得出来。 因此,他在外面找了个地方,坐了下来。 …… 果不其然,二十分钟不到,胡咬金提着密码箱,气势冲冲的从出版社里面出来了。 这家伙的脸色很难看,嘴里也不知道在骂些什么,好像受了很大的憋屈似的。 见胡咬金这模样,杨风心里暗忖着,这下总该死心了吧。 不说完全死心,至少也得死一半心。 否则,就他写的那些狗屁不通的文字,也想出版,那连幼儿园的小朋友都可以当作家了。 胡咬金骂骂咧咧的很快走过来了。 杨风赶紧站起来。 然后他故意问;“胡大作家,怎么样?出版社的编辑们怎么说?” 胡咬金撇了撇嘴,满脸的不服气;“他娘的,这里的编辑,这么没有一点水准——走,咱们去别的出版社,我老胡要气死这家出版社,等我老胡的《射鸟英雄传》出版了之后,一定会非常畅销,整个华夏,整个华人圈,整个世界,都会流行我老胡的小说,那时候,这里的编辑和社长就是都跪在我老胡面前,都不给他们出版,哼!~” “???” “走,风大侠,咱们去找另外一家出版社,这省城这么大,一定不止这一家出版社——风大侠,你放心,我老胡这本《射鸟英雄传》出版了之后,一定不会亏待你,经纪人的位置,是一定给你留着,到时候,你就别开皮鞋店做什么皮鞋了,就一心一意的当我的经纪人,年薪十几万是肯定有的,比做皮鞋不是挣钱多了。” “昂,哦,哦~” “走吧,抓紧时间。”胡咬金对杨风道。 道完后,他又很不服气的扭过脸,朝身后的这家出版社的大门口狠狠吐了一口痰。 “我呸,有眼不识泰山,连这点眼光都没有,还开出版社,还有这里的这些破编辑,恐怕连小学都没毕业,说我老胡的小说不行,我看你们的脑袋瓜子才不行!~” …… 离开岳麓出版社之后,杨风开始配合胡咬金找下一家出版社了。 省城的出版社有很多,光是衙门性质的大出版社,就有好几家,另外那些私人出版社就更多了。 这个年代,是出版行业的黄金时代。 由于这个年代的娱乐元素远远没有十几年后那么丰富,因此,很多人都喜欢看书看报纸,再加上这个年代对盗版打击得很厉害,所以,很多小说和杂志以及报纸的销量极高,像那些有名的书籍,一年销量几十万册上百万册,根本就不是什么难事。 十几年后出版行业就渐渐的滑坡了。 尤其是智能手机大量的普及之后,对出版行业完全就是一个致命的打击。 那个时候,无论是小说还是新闻,还有那些音乐作品和影视作品,都可以在手机上面直接看。 所以,那时候,许多出版社的处境举步维艰。 像衙门机构下的正规出版社还能够勉强生存下去。 像那些私人出版社,就只有面露倒闭的命运。 …… 冬天的省城很寒冷。 大街上的行人也不是很多。 倒是那些小商小贩,不顾严寒,为了家里的生计,艰难的在外面摆着各种小摊。 其中以吃的小摊为最多。 什么炒瓜子、烤红薯土豆、热豆浆之类的,比比皆是。 生活不易啊。 不过,这年代,别看这些摆小摊的,其实也挺挣钱,一天下来,也不比上班的差。 像一些商业头脑发达的,日后有的成为了餐饮业或其它行业的大老板。 省城的出版社不少,但并不是集中在某一个地方。 再加上人生地不熟,什么都要打听。 因此,找到快中午的时候,杨风和胡咬金才到了一家名叫‘文艺出版社’的出版社前面。 这家出版社的规模,看起来比岳麓出版社的规模还要大。 杨风和胡咬金到这里之后,俩人在外面打量了一下。 然后,胡咬金迫不及待的提着密码箱,走到大门口,跟门口的保安嘀咕几声。 接着,这死胖子从口袋里掏出备好的好烟,不停的发给这个保安抽。 然后,这个保安便把他放了进去。 胡咬金进去出版社里面之后,杨风则在外面等。 杨风心里十分清楚,这死胖子接下来会在里面遇到什么样的打击。 要是他的小说能出版,那简直比天方夜谭还要荒谬了。 果不其然,二十分钟后,胡咬金又从出版社的大门里面出来了。 这死胖子这次出来的时候,脸色比上午从岳麓出版社出来时的脸色更加的难看。 嘴里也不停的在嘀咕着什么。 不是骂。 而是在发牢骚。 第171章;胡咬金想自己开出版社(求订阅) “怎么样?胡大作家?”杨风走上前去,明知故问。 “唉。”胡咬金苦着脸,摇了摇头,叹了口气。 然后,这死胖子忿忿不平的说道;“这个出版社,没想到,比那个叫什么岳麓出版社的编辑还要迂腐,还更没有眼光……” “你的意思是,他们不接受出版。”杨风故意问道。 “那不是么,这么有水准的一本佳作,可以说是石破天惊,不是我老胡吹牛,我这本《射鸟英雄传》,虽然比不上古龙和金勇,但在咱们华夏内地,是前无古人后无来者,绝对是顶呱呱,而且,出版了之后,以我老胡的写作风格和小说里面的布局,可以这么说,是非常的畅销,不说畅销上亿,但卖个几千万本出去是没有问题的,可这里的编辑居然都有眼无珠,说我老胡写的不行,而且有的看了第一页,就给了我,唉,都是迂腐啊……” “……”杨风没有吭声。 他还以为这个死胖子这次会受点教训,知道自己的水平是几斤几两。 可没想到,还是如此执迷不悟。 杨风虽然是个重生者,可对胡咬金这奇葩,还真是服了。 看来,还得要让他再多碰几次钉子,才知道自己是什么料。 …… 时间已经不早了。 杨风决定先找个地方吃中午饭。 然后吃了中午饭之后,才有力气继续陪这个死胖子瞎折腾。 反正这次他到省城的主要目的是让胡咬金彻底清醒过来。 不再像重生前那样一意孤行。 重生前,这个死胖子写了一辈子小说,也毁了自己一辈子。 这次自己重生了,自然不会再让这种悲剧发生在自己这个发小身上。 他必须要将这个死胖子从梦想的泥潭中拉上来,然后回到人生的正轨上面。 省城吃饭的地方很好找,到处都是快餐店。 有高档的,也有便宜的。 杨风和胡咬金走到一家很大众化的快餐店里面,然后杨风问胡咬金;“胡大作家,你想吃什么菜?随便点。” 胡咬金有点不好意思的看着杨风,然后说;“帮我来个清炒土豆丝吧!~” “清炒土豆丝?” “没错。”胡咬金讪讪的回道。 他实在不好意思点像样一点的菜。 要知道,这次来省城,他身上一分钱都没有,是身无分文的跑来找出版社,还是在陈家桥对杨风借了二十块钱。 本来他以为,自己到了省城之后,找到出版社就立马可以谈妥出版的事宜。 然后凭借自己这本《射鸟英雄传》的手稿的质量,出版社一定会将自己视为座上宾,吃香的,喝辣的,晚上还会帮自己在宾馆开房。 可谁知道,结果居然是这么一场结局。 幸亏杨风也跟来了。 否则,他恐怕得饿死在大街上了。 因为,凭借他武侠小说家的高贵身份,是肯定不会去乞讨的。 所以,这也算是不幸中的万幸了。 不过,虽然已经碰了两个大钉子,可这个死胖子依然没有意识到自己的错误。 也就是说,他依然不认为是自己的小说写得不行,而是这些出版社的编辑没有眼光,没有水准,发现不了自己这颗熠熠发光的钻石。 但他坚信,凭借自己这种惊天地泣鬼神的写作才华,在省城总会有一家出版社慧眼识才的。 到时候,等他的《射鸟英雄传》畅销了之后,他要到这两家出版社的门口前,去气死他们。 胡咬金相信,这一天很快就会到来。 而且不会超过今年春节。 …… 胡咬金点的菜是‘清炒土豆丝’。 杨风点的菜是‘木耳炒鸡肉’。 他担心胡咬金吃不好,于是又多点了一份辣子排骨。 在吃方面,杨风从来不喜欢节省。 如果一个人连吃都要抠门,那活在这个世界上还有什么意思。 再亏待也不能亏待自己啊。 何况,杨风开皮鞋店可挣了不少钱。 因此,他就更不会亏待自己了。 将菜点好了之后,足足等了半个小时,菜才一一的炒好。 这也难怪,店里生意太好,厨房里忙不过来,杨风也不责怪他们,自己也是个做买卖的,将心比心嘛。 菜端上来之后,两个人也没有客气,盛好米饭之后,就大快朵颐了起来。 胡咬金看起来很饿,他是狼吞虎咽。 由于吃得太急了,因此,有好几下都被噎了。 杨风赶紧劝他慢点吃,然后端起开水壶,帮他倒开水。 快餐店里虽然没有空调,但由于吃饭的客人多,因此,里面也暖烘烘的。 “风大侠,等我这本《射鸟英雄传》出版了之后,我想自己开一家出版社,到时候,我老胡的小说,就不用找这些出版社了,都自己出版,这样,既省事,又赚钱。”胡咬金一边咀嚼,一边对杨风道。 “嗯,这个想法不错。”杨风有点吃惊的看着胡咬金。 没想到,这死胖子还有点商业头脑,想到了这个点子上。 要知道,海峡对面那个宝岛的著名言情小说作家琼瑶阿姨,她写的小说都是自己开的出版社出版,这样,不但在稿费方面,出版方面的利润,也都自己挣了,可谓是一条龙的产业链啊。 只是,胡咬金写的这些小说,如果他真这么干的话,估计最后亏得连裤衩都没有。 当然,他也没有这种财力来开出版社。 见发小吃惊的看着自己,胡咬金顿时得意了。 “嘿嘿,风大侠,我老胡这个想法,是不是很到位啊?” “确实到位,不过……” “嘿嘿,风大侠,咱们干脆吃了饭之后,别去找出版社了,赶紧回宝庆,然后,我老胡回去联系几个人,合伙开一家出版社,然后再把我这本《射鸟英雄传》先在自己的出版社里出版,怎么样。” “啊?”杨风破天荒的失态一回。 “这叫肥水不流外人田。”胡咬金自鸣得意。 接着,他拍了拍杨风的肩膀,道;“风大侠,你放心,虽然我自己开出版社出版,但经纪人的位置,也是属于你的,而且,到时候,出版社也由你来管理,工资照样开,这样,你到时不仅可以拿经纪人的工资,还可以拿出版社总经理的工资,这样岂不是更乐哉。” “昂,这个,这个,胡大作家,还是先吃了饭吧,要不菜都凉了……” “好,先吃了饭,然后咱们赶紧回宝庆,开出版社。” 说完后,这死胖子端着碗,大口咽了起来。 恨不得将桌子上的饭菜、马上都咽到肚子里面去…… 第172章;潘卖房也写小说(求订阅) 吃了饭之后,杨风跑去结账。 胡咬金则一边摸着肚皮,一边打着饱嗝,慢慢悠悠的往门口走去。 看来这个死胖子真不准备继续去找出版社了。 因为,杨风在柜台结账的时候,胡咬金不是向人家打听哪里还有出版社,而是打听哪里可以坐车去省客运站。 这个奇葩啊,还真是世界上少有。 不过脑壳有的时候确实也挺开窍,居然能想到这个点子上面来,也真是个人才。 连杨风这个重生者都不得不佩服。 …… 结完账之后,杨风从快餐店里出来。 他朝外面的天空看了看,然后问胡咬金;“胡大作家,咱们接下来去哪里?” “干脆还是先去找几家出版社再说吧。”胡咬金道。 “你不是说想回宝庆么?” “唉!~”死胖子叹道;“真是天意啊,我刚才打听了几个人,问去省客运站往哪里坐车,竟然没有一个人知道,所以,干脆还是再去找几家出版社,反正已经到这里来了,不再找一下,岂不是亏了来回的路费。” “那……好吧。”杨风缓缓点头。 然后,他跟着胡咬金又开始去打听哪里有出版社。 …… 两个小时之后,杨风和胡咬金来到了全省最大的出版社‘湘省人民出版社’前面。 这是整个湘省规模最大的出版社,级别也最高。 据说,这里的社长和书机的级别,都相当于副厅级。 而且后来许多著名的作家,都在这里独家出版过他们的作品。 其中就包括那个大名鼎鼎的武侠作家黄易大大,也在这里出版过他的作品,并且是独家出版。 出版社的规模大,级别高,自然,往这里跑的作家们也多。 这些作家们,基本以知识分子为主。 当然,如其称之他们为作家,不如称之为文学青年更确切些。 因此按照标准,那些真正称得上是作家的人,都是在文坛上取得一定成绩和有着一定影响力的人。 就像后世网文界一样。 许多自称为‘写小说的’,其实连小文学网站里面的约都签不到。 因此,他们最多只能算做是‘网文爱好者’,而不能算做是网文作家。 写作这条道路真艰辛啊。 因为,投身于这个行业的人太多了。 每个人都想成为高尔基或张爱玲。 可世界并不需要太多的艺术家。 因此,这个行业就像演艺圈一样,显得尤为残酷,斗争尤为激烈。 不知道有多少人写了一辈子,结果连发表都是个难题,更别说是成名了。 …… 杨风和胡咬金到这家出版社的大门口前面时,只见有不少看上去很像是知识分子的男男女女从大门进进出出。 有的不到二十,有的白发苍苍。 大多人的神色很凝重。 好像是受到了什么很大的打击似的。 他(她)们出来的时候,身上都夹着一个包包之类的东西,走路都匆匆忙忙。 一目了然,作品无法获得出版。 而那些成功通过保安和前台这一关进去的‘作家’们,都显得很激动,很兴奋,但同时又比较紧张。 “唉,金子到哪里都会发光,不是金子,到哪里都会被雪藏。”胡咬金摇了摇头。 然后,这个死胖子对杨风道;“风大侠,你在这里等我一下,我先去问问。” 接着,这个死胖子小心翼翼的提着手中的密码箱,将发型摸了摸,然后,气宇轩昂的走了过去。 走过去之后,只见这个死胖子跟大门口的保安和前台扯了起来。 杨风虽然听不清这死胖子在跟人家扯些什么,但他基本能猜个八九不离十。 不过,杨风也懒得去操这个空心。 他只想这个死胖子在这里遭到打击之后,能够早点醒悟过来,别再整个做那些不切实际的武侠作家梦了。 不过,这死胖子确实有两下子。 只见他跟人家扯了一阵之后,居然成功的进入了大门里面。 然后提着密码箱,往出版社的大楼走进去。 牛逼啊,胡咬金。 杨风由衷的在心里给这个死胖子点了个赞。 然后,他转着身子,打量着周围。 现在已经是下午四点多钟,在寒冷的冬季,这个时间点已经距离天黑也就只剩下一个多小时了。 太阳的光芒在这个时候已经不再像中午那样强烈。 而空气中的温度,却变得更加的低。 很多人都穿着厚厚的棉衣,脚上穿着笨重的毛鞋。 虽然离天黑越来越近,但出版社却显得越来越忙碌。 这个年代的出版社就是不一样,不像杨风重生前的那个年代,由于电子书的巨大冲击,几乎所有的出版社前面都是冷冷清清。 就在杨风一边跺着脚一边东看西看时,忽然,他看到一张颇为面熟的面孔。 这是一个很年轻的男子。 只见他戴着一定绒帽,身上穿着一件黑色的旧羽绒服,下面是一条蓝色的的确良裤子,脸上戴着一副近视眼镜。 如果他在走出出版社的大门口没有取下头顶上那顶大绒帽的话,杨风可能一下不会去注意到。 因为他如果没有取下头顶上那顶大绒帽的话,特征不是那么的明显。 可当他在走出出版社大门口的须臾,悻悻然的取下头顶那顶大绒帽的时候,杨风想不注意都难了。 因为他那地中海的发型和那张永远保持在脸上的笑容,再加上他的五官,令杨风一下就联想到后世那个在房地产行业大名鼎鼎的一个大佬——潘卖房。 没错,就是潘卖房。 从华夏依靠衙门的扶持,攫取了数百亿资金后、然后俩夫妻跑去米国捐巨款的那个大名鼎鼎的经济汉干潘卖房。 看着这个笑面虎从出版社走出来,腋下还夹着一个包包,杨风顿时愕然。 难道他也曾经是个‘写小说的’? 对于这个经济汉干的信息,杨风重生前,在网上了解得比较多。 包括他的二婚老婆和儿子,杨风在网上都了解过。 倒也不是说对这种人感兴趣,而是曾经有一段时间,这俩口子经常在网上曝光,尤其是那些数典忘祖的话,令杨风想不了解一些都难。 可根据他重生前在网上了解的那些资料,貌似这个潘卖房根本没有什么‘作家’之类的经历。 难道是自己认错人了? 天底下是有撞脸的人。 毕竟,这世界上有数十亿的人口。 可撞脸撞到连神韵都非常相似,而且那张笑面虎的名片都如出一辙,这就太罕见了。 当然,虽然杨风觉得这个正朝自己这个方向走来的‘作家’同志是潘卖房,但心里也没有百分之百的把握就是这个人。 可他跟人家又不熟。 难道直接这样过去问人家,是不是潘卖房? 这貌似不大好吧。 肿么办? 骨碌骨碌的转了转眼珠子,杨风计上心来…… 第173章;潘卖房原来是个作家(求订阅) “潘卖房!~”杨风故意喊一声。 然后,他偷偷地观察这个笑面虎的反应。 果然,当杨风这句‘潘卖房’一喊出口之后,这个笑面虎立刻怔了一下。 然后,他呆呆的看着杨风。 这样一来,此人必是潘卖房无疑了。 卧槽。 杨风心里一阵狂跳。 没想到,自己居然能够在这里、遇到后世那个大名鼎鼎的经济汉干。 这趟省城之行,没白来啊。 哪怕自己没有成功在这次将胡咬金从他的那个不切实际的武侠作家梦想中拉出来,但能够在省城碰巧遇到潘卖房这个经济大汉干,也算是不虚此行了。 “你?你是?” 潘卖房怔怔呆呆的看着杨风。 自己根本就不认识眼前的这个小少年啊。 他怎么知道自己的名字呢? 一时之间,潘卖房脸上全是疑云。 但牛逼的是,哪怕是在这种时候,他的那张脸上,依然保持着僵硬的笑容。 笑面虎这个头衔,还真是实至名归啊。 “呵呵,好巧啊。”杨风故意笑道。 接着,他故意问潘卖房;“卖房大哥,你怎么会在这里?” “呵呵,我在这里有点事情。”潘卖房推了推鼻梁上的近视眼镜。 然后他问杨风;“请问你是哪个?不好意思,我实在想不起来了。” “我啊。”杨风骨碌骨碌转了转眼珠子;“哦,我叫杨风。” “杨风?”潘卖房脸上顿时浮现出一阵疑云。 “对。” “你?你怎么知道?知道我的名字?” “我有个朋友的朋友的朋友的朋友的朋友,他认识你,呵呵。” “你朋友的朋友的朋友的朋友的朋友???” 潘卖房被绕晕了,诧异的看着杨风。 忽然,他仿佛意识到了什么。 于是,他扶了扶脸上的近视眼镜的架子,赶紧讪讪笑道;“不好意思,我还有点事情,我先走了,再见。” “等一下。” “对不起,我还忙。” 说完之后,这个笑面虎急匆匆的走了。 看着这个在日后席卷了华夏数百亿资金、跑去大洋彼岸对面投敌的这个经济大汉干,杨风心里是一阵翻滚。 差点没呕吐起来。 不管是重生前,还是重生后,杨风最痛恨的就是这种汉干。 明明是披着华夏人的皮囊,却非要去认贼作父。 当然,他相信,这种人虽然出卖祖国利益,跑到国外去认贼作父,但到了最后,肯定不会有什么好果子吃的那一天。 因为,在人家眼里,这种人也不过是一条狗而已。 根本就不会正眼瞧一眼。 何况,随着伟大的祖国日益变强,这个大汉干总会有后悔的那一天。 杨风相信,这一天很快就会到来。 因为,根据各种经济预测,祖国最多在2030年,jdp总量就可以超越丑国。 而在其它指标方面,也会迅速接近,赶上,超越。 就像2020年,在那场席卷全球的xxxxx中,伟大的祖国成为了全世界唯一的安全岛。 不知道有多少国外的华人和外国人,想到这个安全的岛屿上来避险。 …… 闲话少叙,言归正传。 将近过了一个小时之后,胡咬金终于从出版社的大门里面走了出来。 这个死胖子走出来的时候,他脸上的那种表情、跟别的‘作家’走出来的那种表情迥然不同。 不是沮丧,更不是兴奋和激动什么的。 而是愤怒。 没错,愤怒。 只见这死胖子提着保险箱,一边从大门里面走出来,嘴里一边愤愤不平的大声道着;“这个世界怎么啦,我靠,世界这么大,怎么没有一个伯乐,难道我老胡这种惊天泣地的天才小说家,就要这样被埋没了?” “不可能,绝对不可能,你们会后悔的,很快就会后悔的。” “我靠,说老子的书不行,老子的《射鸟英雄传》写得这么棒,老子是看得起你们这家出版社,才到你们这里来投稿,老子是想让你们挣大钱,没想到,你们这么笨,钱都送到你们手里来了,都不知道要。” 胡咬金一边走,一边很不服气的骂骂咧咧。 “怎么了?胡大作家?他们答应出版了你这本《射鸟英雄传》了没有?”杨风赶紧走过去,故意这样问。 “没有,我草,偌大的出版社,没有一个有水平的。” “算了,老胡,我看,还是……”杨风想趁这个机会劝胡咬金悬崖勒马,认清自己。 不过,在看着胡咬金气得满脸通红的样子,杨风又差点想笑。 这死胖子有这种结果,纯属正常。 要是胡咬金的这本《射鸟英雄传》能出版,那才是怪事。 当然,这也是不可能的事情,除非是这个出版社所有的编辑都瞎了眼睛,这样才会有这种极其荒谬的事情发生。 要知道,一本书想要获得出版,并不仅仅是一个编辑说了算。 而是要经过许多编辑的交叉审核,再经过主编的落锤,最后还要经过会议,进行市场评估,然后才会出版。 也别说这种正规的出版社,就是后来的网文写作,一本小说如果想能够成功签约的话,都必须要经过责编和主编的交叉审核,最后才进行确定能不能签约。 所以,胡咬金的这本狗屁不通的《射鸟英雄传》想出版,是根本不可能是事情。 哪怕奇迹发生,也不会发生这样的奇迹。 因为这得所有的编辑和主编的脑子都进了水,才会发生这样的奇迹。 问题是,有可能么? “唉,力拔山吸(兮)气盖世。时不利西(兮)猪(骓)不逝。猪不杀西(骓不逝兮)可奈何!咬金咬金(虞兮虞兮)奈若何!” 胡咬金念出一首狗屁不通的诗来,然后摇头,嗟叹不已。 好像自己是一位龙蟠凤逸的盖世大才子似的。 “嗤~” 杨风没忍住,笑出声来。 还好,这死胖子正沉浸在自己怀才不遇的巨大伤感之中,没有觉察到。 因此,杨风的这一下失态,才没有引起他的反应。 “唉~”胡咬金又沉重的叹了口气,摇了摇头。 然后他问杨风;“风大侠,我听说,《红楼梦》这本书,是曹老师写完等了快一百年之后,才走红的啊?” “对。”杨风点头。 接着,杨风又说;“除了《红楼梦》之外,很多小说都是经过了很长时间的沉淀,才焕发出它的价值,像《变形记》和《尘埃落定》这些巨著,都是经历了无数磨难之后,才向世人展现出它们的珍贵。” “这么说,我老胡这本《射鸟英雄传》,难道也要等几年甚至几十年后,才会火起来?” “这个?我也不太清楚,不过胡大作家,凡事不要强求,一切顺其自然的好。” “我知道,唉,看来,我老胡也要像曹雪芹一样,要被埋没一段时间了……” 说完后,胡咬金那张胖乎乎的肥脸上,溢满了悲壮之情。 第174章;打道回府(求订阅) 冬天很寒冷,日照时间也很短暂,比夏天起码提前两个小时天黑。 因此,当杨风和胡咬金离开这家出版社的时候,已经是黄昏降临了。 这个时间点,杨风和胡咬金自然是无法回宝庆。 因此,他们准备先找个快餐店吃晚饭。 然后在省城再找一家小招待所。 住一个晚上之后,在第二天,再准备打道回府。 …… 省城这地方,虽然消费比山区里面高,可找吃的地方也特容易。 什么兰舟拉面、川菜馆、湘菜馆之类的,到处都有。 快餐店也是比比皆是。 杨风和胡咬金很快就找到了一家看上去还不错的快餐店。 走进去之后,杨风问胡咬金想吃什么菜。 胡咬金皱着眉头,思索须臾,然后告诉杨风;“帮我来份清炒土豆丝吧。” “又是清炒土豆丝?”杨风有点意外,然后傻眼看着胡咬金。 要知道,这家伙在中午的时候也是点这道菜。 晚上又点这道菜。 有点不大正常啊。 要知道,胡咬金这吃货,是无肉不欢啊。 不过,杨风很快想明白了。 这个死胖子是不好意思,过意不去。 因为,在省城的这所有开销,都是杨风在掏钱包,因此,这死胖子有点不好意思。 别看这死胖子平日里大大咧咧的,但在哥们义气方面,他绝不含糊。 他不想麻烦杨风,因此,也不愿意点昂贵的菜。 想到这里,杨风呵呵一笑。 然后他对快餐店的老板娘说;“帮我来份辣子鸡——再来份红烧鲤鱼。” “点这么多菜干什么?”胡咬金讪讪的看着杨风。 “嗨,没事,不就几块钱的事情么,咱们从小一块玩到大的兄弟,如果连这个都在乎,就太见外了。” “……” “好啦,胡大作家,别觉得不好意思了,咱们之间,还有什么不好意思的。”杨风笑着拍了拍胡咬金的肩膀。 接着,他找地方坐下。 …… 过了一会儿后,杨风和胡咬金点的菜,一一炒好上桌了。 “胡大作家,咱们来不来一瓶?”杨风问胡咬金。 “来一瓶什么?” “啤酒,白酒,随便挑,咱们兄弟俩,今天晚上来个痛快。” “好。”胡咬金爽快的点头。 接着,这个死胖子对快餐店的老板娘说;“老板娘,您们店里有没有二锅头?” “有呀。” “帮我们来一瓶二锅头。” “好嘞。” 很快,年轻漂亮的老板娘后面房间里拿出一瓶二锅头。 胡咬金赶紧接过来,然后拧开瓶盖,帮杨风斟酒。 “风大侠,我老胡今天在这里起誓,日后,我老胡出人头地后,做的第一件事,就是给你加薪水,到时,我还要再帮你请一个经纪人助理,就像电视里面的那些老总的助理一样,我也帮你安排一个经纪人助理,这样,你又有空帮我打理出版社,又不用那么忙着去应付各种电影公司之类的活。” “……”杨风。 “他娘的,我胡咬金就不相信,我写的小说,会没有出头之日,我胡咬金写的这么棒,就没有人买账,这些出版社的编辑个个都有眼无珠,发觉不了我老胡这样的盖世人才,难道天底下的读者们也会像他们一样,会不识货。” 这天晚上,胡咬金喝了很多酒,把他心里的怨气,都发泄在了酒杯上面。 杨风也喝了好几杯,但对于杨风来说,还是撑得住。 虽然杨风的酒量不大,但区区这几杯还是没什么大问题。 由于胡咬金喝了不少,酩酊大醉,因此,吃完饭之后,杨风搀扶着他去找招待所。 这死胖子还真是个奇葩,醉到这种程度,居然还不忘密码箱。 只见他紧紧握着他的宝贝密码箱,生怕里面的《射鸟英雄传》的手稿丢了似的。 …… 这天晚上,胡咬金在床上说了很多梦话,全都是关于燕子和他的小说这两个话题。 这死胖子对燕子确实够痴情的。 作为一个堂哥来说,杨风替燕子这个堂妹感到欣慰。 虽然这个死胖子并不算是什么出类拔萃的英才。 虽然燕子这个堂妹冰雪聪明。 但在这个纯洁的爱情变得越来越少的世道上,一个男人能够如此的痴情于一个女人,也却属难得。 要知道,在这个年代,狼多肉少的现象并不明显,男女比列还比较均衡,男孩子娶不到老婆的现象还不多,也就是说,男孩子的选择余地还有很大。 因此,真正的爱情也就显得弥足珍贵。 在这种情况下,像胡咬金这么喜欢燕子,用一辈子来喜欢,就显得很令杨风这个重生者感动了。 要知道,在这个年代,渣男们骗女孩子通常是打着感情牌的。 一个其貌不扬的渣男,只要善于伪装,善于打感情牌,就能够骗到不少妹子。 而不像后世,骗子们欺骗女人,都是把自己伪装成有钱人,都打着自己是有钱人的幌子,来欺骗各种女人。 也就是说,在这个年代,女人缺的是真正的爱情。 所以,胡咬金对燕子的这份真情,就足以令杨风这个做堂哥的感到欣慰了。 当然,作为一个重生者。 作为胡咬金的发小。 杨风会想办法让这个死胖子放手。 让他不要像自己重生前那样,为了燕子,而做一辈子的单身狗。 不是不值得,而是没必要。 因为,不合适就是不合适。 他和燕子永远都不是一个频道上的人。 …… 第二天早上,杨风大清早就醒来了。 不过,令他颇感意外的是,胡咬金起得比他还早。 他起来的时候,胡咬金正跑来跑去的在刷牙洗脸。 杨风心里一阵纳闷,琢磨着这死胖子今天该不会是又改变了主意、准备继续在省城找出版社吧? 所以,他试探性的问胡咬金,起得这么早干什么? 胡咬金眯着眼睛,笑眯眯的回答;“早点回宝庆。” “你不想找出版社了?”杨风惊道。 “找个毛线。”胡咬金眯着眼睛笑道。 “我老胡昨天晚上想了一整个晚上,想来想去,决定今天不找出版社了,俗话说得好,求人不如求己,所以我老胡下定决心,自己开一家出版社,然后专门出版自己的小说。” “???” “好啦,风大侠,既然你也醒来了,那就早点起床刷牙洗脸,然后咱们早点回宝庆,呵呵。” “好。”杨风点头。 接着,他穿上拖鞋,往厕所里跑去。 …… 洗漱完毕之后,杨风和胡咬金决定先去外面吃早餐,然后再回招待所退房。 要知道,现在还早,招待所的老板和老板娘都在睡觉,杨风不想这么早去吵醒人家。 当杨风和胡咬金走出门外的时候,他俩惊讶的发现,外面白茫茫的一片。 原来,昨天晚上,又下了一场大雪…… 第175章;小卓玛和小馨馨来了(求订阅) 看着眼前这白雪皑皑的世界,杨风不得不感叹大自然的美。 这个年代,没有厄尔尼若现象,天气比较正常。 大自然的鬼斧神工,宛如一幅幅绝世巨画,完美无瑕的展现在人类面前。 …… 这天早上,杨风和胡咬金在早餐摊上,一人吃了一碗馄饨。 然后,俩人返回昨晚下榻的招待所,拿着押金条子找老板娘退房。 退了房之后,俩人便乘坐公交车,往省城的长途汽车客运站赶去。 一路上,胡咬金的情绪有些低落。 杨风也不想打扰他。 如果这死胖子能够自己想通更好不过。 如果他自己想不通的话,那么,杨风再想办法让他想通。 反正,这次重生,绝不能让自己的这个发小重蹈覆辙。 就像唐吉坷德那样,一辈子生活在幻想之中。 唐吉坷德至少在临死之前还幡然醒悟了。 而这个死胖子,恐怕一辈子都没有从他的武侠作家梦里面醒悟过来。 …… 回到陈家桥镇的‘芝麻开门皮鞋店’时,已经是上午10点多钟了。 今天不是赶集,因此,‘芝麻开门皮鞋店’里不会出现那种顾客兴隆的场景。 不过,令杨风颇感意外的是,当他走到‘芝麻开门皮鞋店’的门口时,发现店里居然多了几副熟悉的面孔。 其中一个是小卓玛,还有一个是小卓玛的贴身保镖玫瑰。 而另外一个则是小馨馨。 还有两个戴着墨镜的彪汉,这两个彪汉气质不凡,一看也是保镖来的。 杨风琢磨着,他俩应该是小馨馨的贴身保镖。 看到小卓玛和小馨馨这两个小家伙时,杨风心里颇为惊喜。 没想到这两个小家伙来了。 是什么时候来的? 杨风高兴的走进店里。 第一个发现杨风的是小卓玛。 这个小家伙穿着一身厚厚的羽绒衣。 她一看见杨风,赶紧很亲热的扑了过来。 “老舅!~” 小家伙一下扑到杨风身上。 杨风赶紧将这个小家伙抱了起来。 然后对着她的小脸蛋亲了又亲。 一连亲了十几口之后,杨风问;“小卓玛,你们是什么时候来的?” “昨天。” “来了之后不告诉老舅一声,老舅的课机号码,你小姨有。” “我想给老舅一个惊喜嘛。” “……好吧。” 杨风笑着,又朝这个小家伙的小脸蛋上亲了一口。 然后将她放下来。 细细观摩。 几个月不见,这个小家伙比以前长高了一些。 貌似也比以前长肥了一些。 就在杨风准备再将这个小家伙抱起来往空中抛一下的时候,玫瑰和小馨馨走过来了。 玫瑰还是一身黑色装扮。 只不过,她身上的这身黑色衣服,不是几个月前的那种休闲款式,而是皮料。 是真正的皮衣。 这一身,少说也要几千块吧。 当然,这几千块对于玫瑰这个职业保镖来说,也算不得什么。 “玫瑰姐姐,您好。”杨风笑着跟玫瑰打招呼。 “您也好。”玫瑰笑着点头。 这位大美女,在这种情况下,完全没有往日的戒备。 因此,她的美,看起来就更加迷人了。 “您们是在昨天来的吧?” “对。” “那你们昨天晚上住在哪里?” 杨风本以为她们会说‘昨天晚上住宾馆’,可没想到,小卓玛插话告诉杨风;“我们昨天晚上在‘芝麻开门皮鞋店’里面睡。” “你们在这店里睡?” “嗯。” “你们这么多人,怎么睡得下?” “打地铺呗。” 然后,小卓玛告诉杨风;“我们昨天买了几条棉被,都是又大又厚的棉被,里面全是真鹅毛,所以,盖在身上一点也不冷,非常的暖和。” “呃?……”杨风也是醉了。 他想问,为什么不去宾馆睡? 没想到,小卓玛这个小家伙又告诉他;“老舅,您是不是想问我们这么多人,为什么不去宾馆入住?好吧,老舅,我现在实话告诉您,我们不是舍不得这钱,而是舍不得‘芝麻开门皮鞋店’,所以,我们昨天晚上就在店里打了地铺。” “明白了。”杨风心里瞬间明白了是怎么回事。 一下子,他感觉眼窝里湿漉漉的,视线也模糊了起来。 于是,他将小卓玛抱起来,朝这个小家伙的小脸蛋上又是狠狠的亲了一口,然后才放下来。 小馨馨则睁大眼睛,咯咯的笑着。 这位王千金,几个月前,还是人贩子手里一棵挣钱的工具。 幸亏杨风,救了她,让她脱离了那种比地狱还要恐怖十倍的苦海。 因此,她年纪虽小,可对杨风的感情却不一般。 在她那幼小的心目,已经将杨风视为了哥哥或者叔叔一样的亲人。 当然,小馨馨不像小卓玛。 她的性格内向,因此哪怕再高兴,但表面上也不会表露出来。 “对了,你们都不用上学的么?”杨风高兴之余,突然想到了这个问题。 “我和馨馨都向老师请了假——老舅,你猜我们请假请了多久?” “请了多久。” “嘻嘻,请到过完春节。”小卓玛调皮的笑道。 “请这么久?那你们的学习怎么办?小卓玛,老舅告诉你,老舅虽然特别欢迎你和馨馨来玩,来看老舅和你小姨,可是,老舅更希望你们好好念书,长大后,成为一个对祖国的四个现代化建设有用的人才……” “嘻嘻,老舅,您放心吧,我和馨馨都不会耽搁学习的。” “何出此言?” “嘻嘻,我们的老爸老妈,都帮我们请了私教,除了语文和数学之外,还有英语和美术以及物理的私教,这些老师们,最多在明天就会坐飞机从羊城赶来。” “啊???” 饶是杨风是一个重生者,也不由得目瞪口呆。 这有钱人的生活方式,就是不一样。 这天中午,杨风在菜市场买了许多菜,除了鸡鱼肉之外,还有火腿肠,香肠,腊肉这些。 这天中午,吃饭的人很多,一共有十几个,将小小的皮鞋店里挤得是水泄不通。 吃完饭之后,小卓玛提出个建议,想去下山村看望外公外婆,也就是杨风的父母。 本来小卓玛在昨天就想去的。 可是昨天,燕子和曹细妹从县城回来了一趟,然后她俩在今天早上才回县城。 再加上昨天杨风的父母也来了一趟‘芝麻开门皮鞋店’。 所以,小卓玛便没有去下山村了。 但今天,小卓玛非去不可。 见小卓玛这么有‘孝心’,杨风自然是求之不得的答应。 要知道,小卓玛虽然不是真正的外孙女,可在父母眼里,如同亲生一样疼爱。 而且,正好杨风也想回下山村一趟。 他已经有很多天没有回过下山村了。 也想回村里看看。 看一下这个将他从小孕育长大的家乡…… 第176章;过年了(求订阅) 时间分为两种。 一种是;既实时间。 一种是;心理时间。 即实时间指的是用实数表示的时间,也就是我们形影相随的不在额外维运动的点所形成的时间。 这种时间的运转速度是永恒不变的。 而心理时间指的是一个人在心理层次所感受出来的那种时间差。 这种时间不是永恒的,也不是固定的。 它会随着一个人的心理变化而改变。 比如,当你在等待某一个人或者某一件事情的时候,你会发现,时间过得很缓慢。 而当你徜徉在欢乐之中的时候,此时你会发现,时间过得很快。 这便是心理时间。 …… 1995年的冬天,‘芝麻开门皮鞋店’的生意很好,加上小卓玛和小馨馨这两个小家伙也经常在店里嘻嘻哈哈,因此,杨风每天的心情都格外的欢乐。 就像个抹了一层蜜在上面似的。 离过年越来越近了。 杨风估算了一下。 这年冬天,如果到腊月二十九那天放假的话,那么,‘芝麻开门皮鞋店’里除去材料费、和西施美女以及三德子他们大家的工资、还有店铺的门面费和要交的各种税等等开支,杨风这家‘芝麻开门皮鞋店’至少能挣五万块钱以上。 这还只是一个最保守的预算。 啧啧。 五万块钱,这是什么概念? 这可是1995年啊。 而不是2025年啊。 虽然改革开放已经十几年了。 可在1995年,万元户还是有一定的含金量的。 而杨风一个冬天下来,居然挣了整整五万块钱(以上)。 那么,等于他一个冬天,就成为了下山村的首富。 这就是重生的力量。 要不是重生这根金手指,杨风哪里能年纪轻轻,才刚17岁,就成为了下山村的首富。 而接下来,他还要成为乡首富、县首富、市首富、省首富、全国首富、最后一直到世界首富。 凭借他重生的这根金手指,想实现这个目标,一点也不难。 根据最保守的估计,他在2021年,也可以成为世界首富。 至于什么理由敢让杨风这个重生者有如此信心,就不直接说出来了。 各位聪明的读者老爷们想想2020年发生了什么,心里就明白了。 …… 当然,这五万块钱,也挣得实至名归。 一点也不冤枉。 由于杨风这个重生达人的努力,因此,‘芝麻开门皮鞋店’的皮鞋款式很多,质量也很好。 再加上杨风又舍得发钱、在当地的那些小电视台到处打广告。 因此,不仅是陈家桥镇附近的老百姓跑来杨风这家‘芝麻开门皮鞋店’里买皮鞋,就连许许多多县城里的帅哥和美女、乃至宝庆市里面的俊男美女们都跑到‘芝麻开门皮鞋店’来买皮鞋。 在这种情况下,杨风也顺便给自己的皮鞋注册了商标。 至于这商标的名字,,,就是叫‘芝麻开门’。 杨风琢磨着,等规模扩大了之后,就将这个‘芝麻开门皮鞋店’搞成一个‘芝麻开门皮鞋厂’。 当然,这种厂在开始会以小作坊的形式经营。 然后,他会去羊城,与那些国际鞋城的档口老板们进行合作。 再推出那款在后世劲爆全球的‘火箭头’。 只要这种款式一做出规模,那么,他就会以几何式的速度,迅速在全国以及全球打开市场。 到时候,他将成为全球新晋的鞋王。 身价将会飙升。 千万、亿、十亿、百亿…… 等皮鞋方面做出名堂之后,他再会多面开花,凭借自己重生的这根金手指,将会在房地产、娱乐行业、餐饮行业、甚至网文行业,到处进行投资。 那时候,年入数百亿不是问题。 但这仍然不算做杨风的终极目标。 他的终极目标是,口罩机、呼吸机、测温仪这些医疗器械。 也就是说,哪怕他这个重生者再笨,再无能,但只要抓住2020年的这个机会,他到时候想不成为世界首富都难。 当然,作为一名华夏人,他绝不会赚祖国的钱。 他只会趁这场浩劫,薅全世界的羊毛。 尤其是米国的羊毛,不将它薅它干干净净,就是狗娘养的。 …… 在1995年这个年代,过年还十分热闹。 十分的有年味。 不像十几年后,过年一点气氛也没有。 这个年代,每年到了过年的时候,家家户户都会忙得不可开交。 小孩子穿新衣服,买鞭炮。 大人们则忙着杀过年猪,打过年豆腐。 有的还会烤过年酒。 由于杨风生意好。 因此,这个年也过得非常热闹。 他不但提前让老爸老妈杀过年猪,还买了一只羊。 然后,羊头、羊肉、羊杂碎,哪一样不是美味。 杨风在冬天的时候,很喜欢吃这种热性食物。 像羊肉、牛肉、狗肉这些热性食物,他都喜欢吃。 冬天将这些肉用来打边炉的话,那可是堪称一绝。 像正宗的土狗肉,在里面加些辣子和桔子皮,那味道真是特别香。 让人回味无穷。 除了买了一只羊之外,另外,杨风还提前买了五十斤牛肉和二十斤狗肉。 另外还买了几十斤草鱼。 都是很大一条的那种大草鱼。 这种大草鱼,用来打边炉,也是爽歪歪啊。 杨风在重生之前,由于害怕发胖,害怕长小肚腩,因此,他不敢大吃。 这对于他来说,无疑是很痛苦的。 要知道,一个人活在世界上,如果不能享受口福,那绝对是一件憾事。 但杨风在重生前却没有这样的口福。 因为他害怕高血压。 而且,杨风在重生前,不仅要少吃肉,还不能吃辣椒。 因为他有痔疮和肛裂这些沉疴旧疾。 加上人到中年,要控制体重,预防各种疾病。 所以,杨风特别禁口。 哪怕再好吃的珍馐摆在他跟前,也不敢多动一下筷子。 可现在不一样了。 现在,杨风重生到了十六岁。 正是新陈代谢功能非常好的年纪。 再加上又没有痔疮和肛裂这些毛病。 因此,他可以敞开肚皮,大胆的吃喝。 反正不用担心发胖。 也不用担心菊花被爆。 …… 湘西的小年是腊月二十四晚上。 然后,二十九晚上过大年。 三十日晚上便是除夕夜,小孩子们守压岁钱。 盼过年,盼过年,年头到年尾,天天盼过年。 其实,不仅小孩子盼过年,许多大人们也照样盼过年。 因为,一年之中辛辛苦苦忙到年尾,就是为了好好的享受这十几天的幸福时刻。 吃好的,玩好的。 哪怕家庭条件再差,也会置办几件新衣服,买十几斤猪肉,另外便是杀鸡宰鸭。 然后好好的享受这难得的时光。 除夕夜,看春晚。 小孩子守压岁钱。 由于在腊月二十四这天,小卓玛和小馨馨都被她们的家人接到羊城去过年了,因此,杨风的‘芝麻开门皮鞋店’里又没有那么热闹了。 不过,忙还是很忙。 因为在这几天,是皮鞋最畅销的时候。 大家都铆足了精神干。 然后要到二十九这天,才会放假。 放假的这一天,工钱也一并结清。 然后大家各自回各自家里开开心心的过大年。 这几天,虽然很忙,但钱也挣的多。 杨风挣大钱,西施美女和三德子他们挣小钱。 每天的伙食也非常好。 不是羊肉火锅,就是牛肉火锅,要不然就是狗肉火锅。 反正,每一顿都是火锅。 吃得大家看见肉就腻…… 第177章;发财饭和根饭(求订阅) 在湘西一带,有个风俗习惯,每年腊月的最后一天早上。 也就是这一年的最后一天早上, 这天早上的早饭特别重要,被称之为‘根饭’。 这天早上的这顿早饭会吃得很早,老百姓们都在天还没有亮之前、就要起来做饭做菜,然后在天亮之前吃饭。 吃了早饭之后,才开门,放炮仗。 以这种方式向村里人表示,自己家里已经吃过早饭了,可以来玩了。 根据湘西这一带的风俗习惯,这一顿早饭的意义很重大,非常的重大,关系到吉凶,如果这一家村民还没有吃早饭,你就去玩或者去敲门,那么是很不吉利的,这叫‘踩根’。 因此,许许多多的老百姓,往往在半夜的时候,就起床了。 然后在凌晨三四点钟的时候就吃完早饭了。 吃完早饭之后,有的继续躺床上去睡觉,有的则烤火,看电视,或者一家人在一起一边磕瓜子花生,一边聊天。 …… 除了腊月最后这一天的早饭之后,一年之中,另外还有一顿早饭,也极为重要,其重要性和‘根饭’完全能够相媲美。 这顿早饭便是正月初一早上的这顿早饭,被湘西这一带的老百姓称之为‘发财饭’。 这一顿饭的意义也十分重要,跟‘根饭’一样重要。 而且意义也非常重大,直接关系到新的一年里的吉运。 正因为如此,才叫‘发财饭’。 不过,‘发财饭’跟‘根饭’虽然都非常重要,但也有不同的地方。 ‘发财饭’没必要起得那么早。 往往天亮之后吃也可以。 这是因为‘发财饭’不存在踩根的说法。 当然,跟‘根饭’一样,村民们在没有吃完‘发财饭’之后,家家户户的门也是紧闭着的。 然后要等吃完了饭之后才会打开。 接着就是放鞭炮。 用这种方式告诉大家,我家已经吃完早饭了,现在可以来拜年了。 …… 除了这两顿早饭之外,在湘西这一带,每年过年的时候,还有一个仪式也非常的重要。 这个仪式就是;大年三十日的这天晚上(一年最后那一天的晚上),不管大人还是小孩,都要洗澡。 哪怕天气再寒冷,也要洗澡。 大人们管这天晚上的洗澡叫‘洗账’,意思是把一身所有的账都洗掉,无账一身轻嘛。 小孩子管这天晚上的洗澡则被称为‘洗灾’,意思是把一身的灾都洗掉,然后来年平平安安的成长。 …… 大年三十这一天的具体日常就不详细赘述了。 因为这一天,是做生意的黄金月的最后一天。 由于是最后一天,因此非常忙。 包括‘芝麻开门皮鞋店’,也非常的忙。 可以这么说,从早上到晚上,顾客就没有停过,是络绎不绝。 当然,不仅仅只是‘芝麻开门皮鞋店’,所有的店铺在这一天也是都非常的忙。 要知道,明天就是新的一年了,该买的年货,没买的年货,在这一天,都要买好,买齐。 …… 这一天,‘芝麻开门皮鞋店’里除了杨风姐弟俩之外,西施美女、三德子、宝姐姐、萝卜丝、以及另外新请的两个皮鞋师傅,都在忙。 虽然他们的工资都已经结清了。 但是他们依然没有离开‘芝麻开门皮鞋店’。 依然继续在帮忙。 不是杨风要他们帮忙,而是他们自发的帮忙。 得民心者得天下啊。 做生意也一样,老板有情有义,下属们自然也会贴心贴意。 当然,杨风也巴不得人手越多越好。 因为这一天实在太忙了。 人手多,就可以帮自己分担压力。 比如帮着跟顾客谈生意,帮着照看之类的。 …… 在上午的时候,胡咬金、燕子、曹细妹她们也都跑来“芝麻皮鞋店”帮忙了。 帮着照看生意。 跟顾客谈生意。 尤其是那些三只手,在过年的时候,作案最为频繁,因为他们也要过年嘛。 所以,对这些三只手,也得多留几分神。 …… 这一天的生意太好了。 真的,实在太好了。 整个‘芝麻开门皮鞋店’的店里积剩下来的皮鞋,全部销售一空。 一双都没有剩下。 一百多双剩货,全部都卖完了。 我草,牛笔啊。 销量这么大,自然也利润不少。 算起来,这一天这个小小的‘芝麻开门皮鞋店’是挣了两三千块。 以至于到了傍晚的时候,有顾客跑来店里买皮鞋,居然已经没货了。 卖了这么多皮鞋出去,杨风自然也不会亏待大家。 他给每个人都发了一百块钱的工资。 包括燕子和曹细妹以及胡咬金,也是每个人一百块,一视同仁。 然后,杨风还想请大家去馆子里吃年夜饭。 只不过,大家都没答应。 毕竟这是一年之中的最后一天,大家都想在家里跟亲人团聚。 既然大家都想在家里跟亲人一起吃年夜饭,杨风也就不再勉强。 于是,他又给每个人发了一个二十块钱的红包。 这样一来,他们每个人就在这一天挣了一百二。 刚开始的时候,杨风发这个红包给她们,都不接。 后来还是杨风的姐姐说,就当是给大家的压岁钱。 于是,大家才接下了。 接下来,就是关门,然后各回各家。 吃年夜饭,看春晚,热热闹闹的过除夕。 然后到第二天正月初一,就走门窜户的去亲友家拜年。 一直要到过了元宵节之后,才回做事。 包括杨风,他也要到过了元宵节之后,才会将‘芝麻开门皮鞋店’的店门打开。 然后,迎接顾客,做生意。 至于在这段时间里,他要好好的休息一下,因为,这个冬天,他太累了,太幸苦了。 虽然挣了好几万块钱,可人也不轻松。 为了赶货,同时为了预防危险事故,每天晚上,他是最晚一个睡觉的。 而每天早上,他又是最早一个起床的。 要不是他年轻,身体撑得住的话,估计已经被累出病来了。 创业就是艰难,哪怕是个重生者,也不会随随便便成功。 至于正月里的这半个月的时间如何安排? 杨风早已经规划好了。 初一,给村里的族亲们拜年。 初二,去外婆家拜年。 初三,去大姑姑家拜年。 初四,去小姑姑家拜年。 初五,去大姨家里拜年。 初六,去三姨家里拜年。 初七,去四姨家里拜年。 初八,去五姨家里拜年。 初九,开始旅游。 杨风的旅游计划是去羊城。 他想到羊城的国际鞋城去看一看。 顺便也去羊城看一下小卓玛和小馨馨。 至于火车票,这个不用担心。 虽然春运期间,一票难求,但只要有钱,就没有办不成的事。 火车站买不到车票,可以去买那些高价票。 每年春运期间的时候,火车站附近大把的票贩子。 只要你兜里有钱,他们手里就有票。 也正是这些数不胜数的票贩子,使得每年本来就非常紧张的春运工作、变得更加雪上加霜。 哪怕巡捕局派出大量的便衣,也无补于事。 …… 闲话少叙,言归正传。 1995年12月30日这天傍晚,杨风姐弟俩将红包发给大家之后,然后又说了一些祝福之类的吉利话。 接着,大家各自回家了。 而杨风也准备关店门了。 接下来,他除了时不时的来查看一下之外,要到正月十五之后,也就是过了元宵节之后,才会将店门打开。 两个在冬天发高价请来的皮鞋师傅都是豪塘人,而且是一对堂兄弟,因此,他俩一起回豪塘。 三德子和萝卜丝都是龙潭村的人,因此,他俩一起回龙潭村。 至于其他人,包括西施美女和宝姐姐,都回下山村。 因为除了曹细妹和西施美女以及宝姐姐之外,其他几个都是下山村人。 而曹细妹一直住在舅舅家里,西施美女和宝姐姐没有回家,都跟杨风一起,到杨风家里去过年。 所有,一行六人,高高兴兴的往下山村方向进发。 一路上,大家有说有笑的,因此,没出多久,就到了下山村。 接着,就是回家吃年夜饭,高高兴兴的看春晚。 1995年,虽然华夏依然贫穷,但早已解决了温饱问题。 这是伟大的挡和正府的政策和底线。 哪怕再穷,但也必须建立在温饱线以内。 再加上,华夏虽然在美刀方面的人均jdp很低,但华夏币的购买力却并不低。 一斤肉折算成美刀,才四五毛钱。 一斤大米折算成美刀,才一两毛钱。 因此,到了过年的时候,老百姓可以尽情的敞开心扉,高高兴兴的过大年…… 第178章;炮竹一响,钱在地上(求订阅) 1996年的春晚还有点嚼头,不像十几二十年后的春晚那样看起来索然无味。 这一年的春节联欢晚会以京城为主会场,在魔都、长安设立分会场。 由张晓海执导,主会场由赵忠祥、倪萍担任主持。 魔都分会场由程前、袁鸣担任主持。 长安分会场由周涛、张晓担任主持。 晚会采用三地互传直播的形式,使春晚走出京城,让京城以外的观众感受春晚现场的氛围。 晚会于1995年腊月三十日晚上、也就是1996年2月18日晚20:00在华夏电视台首播。 至于节目方面,以各种娱乐节目为主。 分别有;《过大年》《难忘今宵》《一样不一样》《江河共举杯》《公仆赞》《隔夜修书》《欢歌恋曲》《畅饮回忆》《中国我可爱的故乡》《迎春钟声》《神州大对歌》《名人名曲组唱》《老少乐》《总会等到那一天》《穿越霓虹》 《绿》《三洞房》《95流行风》《流光溢彩》《明天会更好》《行云流水》《三鞭子》《我们一起来唱歌》《我属于中国》《路口》《真情永远伴着您》《今晚直播》《丰收夜》 《打工奇遇》《我的爱对你说》《其实你不懂我的心》《中国戏曲真神奇》《乡风乡韵》《一个钱包》《兵哥哥》《过河》《火火的北京》《机器人趣话》《童心童趣》。 晚会的高嘲部分便是本山大叔主演的小品《三鞭子》。 本山大叔在这个时候,还比较年轻。 还不到五十岁。 可由于他天生的那张喜剧脸,再加上各种幽默滑稽的台词和舞台风格,使得他在每一年的春晚上大放异彩,成为每一年春晚上的最大看点,整整十几年,经久不衰,以至于被后来的各大国际和国内媒体称之为东方的‘卓别林’。 看完春晚之后,便进入了倒计时。 随着华夏电视台的几位主持人齐声念;10、9、8、7、6、5、4、3、2、1~ 一声“过年了”。 整个场面达到了高峰。 而此时此刻,小小的下山村也到处放起了鞭炮。 须臾,全村便都洋溢在鼠年春节到来的巨大喜悦之中。 杨风也放起了鞭炮。 他不但买了很多‘震天雷’,还买了很多大花炮。 这都是一百响的大花炮。 是托人从宝庆城里买回来的。 各种各样的图案设计都有。 整整十封一百响的花炮,被杨风姐弟俩和西施美女以及宝姐姐整整齐齐的摆放在院子里。 摆好了之后,随着大家用打火机点燃。 一分钟后,开始‘轰、轰、轰’的一声声巨响在夜空中炸开。 每一声巨响,都有一朵巨大的烟花图案在夜空中出现。 这一朵朵绚丽的烟花,宛如七彩的照明弹一样,将整个下山村都照得一片亮白。 “好美啊。” 大家都仰望着,欣赏着夜空中这唯美的艺术。 尤其是宝姐姐,一边拍着手,一边笑呵呵的不断的做出各种评价。 在一声声花炮的巨响中,杨家院子里的族人们都跑出来了。 这些族人有的是杨风的堂爷爷奶奶,有的是堂叔叔婶婶,还有的则是堂哥堂弟堂姐堂妹。 燕子由于跟父母一起在学校里过年,因此,她没有出现。 否则,这个家伙肯定也会跑出来。 不,她会在杨风家里,和杨风他们一起看春晚。 …… 在湘西一带的农村里面,有这么一句俗语,叫做;炮竹一响,钱在地上。 意思就是这些炮竹,都是用钱放出来的。 或者说;这不是在放炮竹,而是在放钞票。 寻常老百姓家里,在这个时候,顶多也就是放一挂鞭炮而已。 或者是一封鞭炮都不放,而要留着明天早上吃‘发财饭’的时候放。 因为,再便宜的鞭炮,也要个一两块钱啊。 普普通通的村民家,有很多节省的,心里疼啊。 可杨风倒好,一下放十封大花炮。 而且一百响的大花炮。 啧啧,有钱人就是任性。 这得要发多少钱啊。 在这种一生难得几回看的场景中,就连杨风的大奶奶也仍不住的点赞;“风伢子,你开皮鞋店赚了很多钱啊,这么舍得,这一放,起码得发好几十块啊。” “是,是,大奶奶。”杨风赶紧点头。 其实,这老人家哪里知道,杨风今晚放的这十封一百响的大花炮,何止是几十块,而是发了整整七八百块钱。 而且这种款的大花炮,在陈家桥镇上都没得卖。 而是他拖人从宝庆城里带回来的。 为了这些大花炮,光是小费,就给了一百多块钱。 没办法,一个冬天下来,挣了几万块,不好好的在村里摆一摆阔,杨风于心何安。 当然,对于杨风来说,他并不是想在村里人面前摆阔。 他没这么心胸狭窄。 再说,他的眼界也没有这么狭隘。 他之所以发这么多钱,搞这种热闹的场面出来,主要原因是图个热闹。 毕竟,这是他重生后过的第一个春节。 如果太冷清了,他感觉对不起老天爷赏赐给自己的这个重生的机会。 当然,私心也是有那么一点点的。 虽然发这么多钱买这么多大花炮放是为了图个热闹,但同时也图给自己老爸老妈挣个脸面。 老爸老妈在村里窝囊了一辈子,他这个做儿子的有出息了,这个脸面不挣,对得起列祖列宗么? 对得起老天爷么? 对得起自己么? 而且,这还只是今年春节。 明年春节,杨风估摸着,会搞成更大的场面。 到时候,就不是一次性的放十桶一百响的大花炮了。 而是要一齐放五十桶、一百桶。 …… 等这十桶大花炮都响完之后,杨风帮着父母一起收拾现场这些废弃的花炮桶。 然后,用肥皂将手洗干净。 又将脸擦了一下。 接着,准备上床睡觉。 要知道,这个年代,很多电视台,包括各个省级卫视,一过了零点之后,就会显示一个‘谢谢观看’的标语。 然后什么节目都没有了。 所以,这个时候,上床睡觉是最合适的。 何况,天气这么冷,家里又没有安装空调,不早点爬被窝里面,还干什么? 这天晚上,杨风又进入那个神秘的空间里面。 然后又跑到那棵神秘的小菩提树苗旁边。 这棵神秘的小菩提树苗很奇怪,怎么老是也长不大。 并且,叶子也老是不多不少。 但是,这些菩提树叶里面散发出来的那股清香的气息,似乎越来越浓了一些。 杨风还发现,这种神秘的气息,不但可以增强他的体质和各种身手指数,还可以治疗各种疾病。 并且,还可以疗伤。 比如,感冒、哮喘、肚子疼、刀伤、摔伤、咬伤等等各种各样的杂症,都可以医好。 真是神奇啊…… 第179章;拜年了(求订阅) 第二天早上,是农历1996年的正月初一。 这天早上的早饭叫做‘发财饭’。 虽然按照湘西农村里面一带的风俗,这天早上的早饭(发财饭)不用像昨天早上的早饭(根饭)一样起得那么早,可是,杨风的母亲还是早早的起床做饭做菜了。 等到她将饭菜都做好的时候,天色才刚刚蒙蒙亮。 正月初一的早上,饭菜肯定也是非常丰盛的。 其中除了鸡鱼肉这三生之外,还有羊肉、牛肉、兔子肉等等。 但对于杨风他们来说,更感兴趣的还是蔬菜。 尤其是各种反季节菜,是他的最爱。 比如苦瓜、茄子、番茄、黄瓜、长豆荚等等各种各样夏天的菜,在这个季节吃,别有一番风味。 如果换做古代,连皇帝他们都没有这样的口福呢。 …… 杨风的母亲将饭菜做好了之后,喊大家起床吃饭。 当然,这个时候,也只剩杨风和西施美女以及宝姐姐没有起床了。 像杨风的姐姐和他老爸,在这个时候,都已经起床了。 然后,帮的帮母亲摆桌子,洗漱的洗漱。 “风伢子、西施妹子、宝伢子,都起床吃饭了。” “好嘞。” 被母亲这么一喊,杨风立马依依不舍的从温暖的被窝里爬起来。 然后穿衣服。 至于睡在别的房间里的西施美女和宝姐姐她们,也都赶紧起来了。 别看她们平时里在‘芝麻开门皮鞋店’里的时候无所拘泥,像自己家里一样。 可到了下山村的杨风家里之后,都变得十分的乖戾。 尤其是在杨风的父母面前,都非常的礼貌,非常的有分寸。 从床上起来之后,杨风先跑去茅厕里面解了个手。 然后洗手,再进行洗漱。 西施美女和宝姐姐她们也和杨风一样,先去茅厕解手,然后再赶紧洗漱。 洗漱完毕之后,杨风的母亲已经敬完了祖宗的饭菜。 接下来,大家开始痛痛快快的吃‘发财饭’。 在吃饭之后,杨风的父母先给大家说一些吉利的好话。 这也是湘西农村里面很多地方的风俗。 特别是老年人,最喜欢信这个。 正月初一早上嘛,肯定是最讲究图个吉利的。 不仅是礼貌问题,更关系到新的一年里、个人的运程问题(运气和前程)。 至于这种话该怎么讲? 自然是非常简单。 无非都是些‘今年身体健康、万事如意、财源广进、良缘佳到’等等之类的。 杨风的母亲不善于讲这些,但杨风的父亲很善于讲。 他不但对杨风姐弟俩讲了一大通,还对西施美女和宝姐姐讲了一大通。 讲完这些吉利话之后,杨风的父母立刻招呼大家吃饭。 不过,这天天大鱼大肉的,大家也吃不了多少。 哪怕是杨风的父母,也已经吃腻了。 因此,大家动筷子开吃之后,桌子上的那一碗‘萝卜干’和那一碗‘清炒胡萝卜’反而更受欢迎。 吃完‘发财饭’之后,按照惯例,就是开门,放鞭炮,以这种方式告诉左邻右舍们,已经吃完早饭了,可以来串门了。 其实,杨风家的这顿‘发财饭’吃的还不算是下山村最早的。 因为,他们家还没有吃完的时候,村里已经有人放鞭炮了。 这就意味着,有人比他们家吃得更早。 放完鞭炮之后,大家开始烤火,看电视。 然后,等到上午九点钟的这个时候,开始在院子里挨家挨户的去拜年。 按照规矩,第一个拜年的对象,是爷爷奶奶。 但杨风的爷爷奶奶都已经去世了,所以,他家第一个拜年的对象,是大奶奶家里。 也就是杨风的爷爷的大哥家里。 接着,便是杨风的三爷爷家里。 然后,是杨风的四爷爷家里。 拜到这个时候,杨风的父母就可以回家了,因为他们的长辈都已经拜完了,除非是去那些比自己年长的堂哥家里拜年,否则没有必要了。 除此之外,他们也必须要有一个回家,去招待来自己家里拜年的那些堂弟弟以及堂侄子之类的。 而杨风和姐姐呢,还得接着拜。 因为,他姐弟两是晚辈,虽然在院子里没有亲大伯和亲叔叔,可却有很多堂伯堂叔之类的族亲,这些长辈,他们姐弟俩必须要去拜。 由于吃饭吃得早,因此,杨风他们一边看电视一边烤了一会儿火之后,还是早得很,才早上七点多钟。 电视里也没什么好节目看。 就在杨风准备去添加一些瓜子花生和糖果的时候,门外突然来了一个‘送财神菩萨’的中年男子。 这个男子穿着一身打着补丁的衣服,肩膀上背着一个布袋子,手里拿着一叠‘财神菩萨图’。 这也是湘西农村里面的一大特色。 每年过年的那段时间,就会冒出来很多‘送财神菩萨’的人。 这些人都是贫苦老百姓,甚至还有乞丐。 他们会抓住这种过年的机会,从某些地方进货(财神菩萨图像),这种货的进价,都只有几分钱,但他们拿到各家各户卖的时候,起码要五毛钱一张(大多是一块钱一张)。 而在这种新年期间,也没有哪个老百姓家里会拒绝的。 一是;一般像这些‘送财神菩萨’的人,嘴里能说会道,真是口绽莲花,出口成花,所以,老百姓们通常也不好意思拒绝。 二是;过年的时候,老百姓最相信吉利这些东西。 所以,当有‘送财神菩萨’的人来到家里的时候,通常会给个五毛钱或者一块钱,家里穷的也会给个几两米之类的,然后,再将这些‘财神菩萨图像’贴在自家的大门上,图个吉利。 由于这个年代,这些‘送财神菩萨’的人特别多。 因此,有时候,一个春节下来,很多老百姓家的大门上面的‘财神菩萨图像’都贴满了。 像杨风家里,他爷爷奶奶在世的时候,有一年接了七八十张‘财神菩萨图像’。 搞得大门上面连个贴的地方都找不到。 结果,只好往别的门上面贴。 …… “恭喜老板发大财,恭喜老板鸿运来!~” 在‘送财神菩萨’的中年男子的一番好话之后,杨风的父母赶紧笑呵呵的给他一块钱,然后将这张财神菩萨图像接在手里。 接着,准备粘些米饭放上面,贴在大门上。(煮熟的米饭有黏性) 不过,他们也根本来不及贴这张‘财神菩萨图像’。 因为,这个‘送财神菩萨’的中年男子刚一离开,另外一个‘送财神菩萨’的人又接踵而至。 令杨风颇感意外的是,这个‘送财神菩萨’的人,居然是个美女来的。 而且,从她的穿着打扮上来看,很像是个城市人。 并且,还是一个知识分子…… 第180章;美女送财神菩萨(求订阅) 只见这个美女身姿婀娜,窈窕有致,她身上穿着一身廉价的地摊夹克和紧身牛仔裤,漂亮白净的脸颊上,戴着一副近视眼镜。 黝黑的长发一把束在脑后。 瓜子脸、樱桃嘴、双眼皮、肌肤白嫩如藕。 年龄也最多二十出头。 这位美丽的小姐姐背着一个帆布包,站在杨风家的大门口,然后声音十分甜美的对着杨风家的屋子里说;“一元复始新年到,二龙戏珠春意闹,三阳开泰恭喜你,四季发财赚钞票,五福临门快进来,六六大顺步步高,七星捧月就是你,八面威风志向高,九霄云外是烦恼,十全十美最最好,百折不挠祝福你,千言万语都嫌少,万紫千红春光美,你在花丛眯眯笑……” 杨风重生前虽不是个什么见色起意的大渣男,可却见不到如此漂亮的小姐姐受这样的委屈。 要知道,在湘西这一带的农村里面,‘送财神’这种活可是下九流啊。 就像古代的戏子一样,在老百姓心目中是很贱的,因此,如果不是被逼到那种程度,是没有人愿意出来受这份罪的。 要知道,送这个东西,都是在大年三十正月初一这几天送,而这几天却是一年当中最喜庆的时候,俗话说就连叫花子都有个三十初一,何况是正儿八经的老百姓。 而且,送这个东西,不但像讨米一样,要口圆舌滑,还要看很多的脸色。 因为,虽然是新年新春,可有的百姓家里是不待见送财神菩萨的人。 所以,不是逼到那种程度上,是没有人愿意冒着严寒,大清早的走乡窜村,挨家挨户的送这玩意。 杨风的父母都是心善之人,见这个漂亮的妹子正月初一就出来受这份罪,赶紧从兜里掏出一块钱塞到妹子手里,然后欢喜的说‘谢谢’。 杨风也走了出来,对这个漂亮的小姐姐说;“小姐姐,你身上还有多少财神菩萨,我全要了。” 送财神菩萨的小姐姐神色一愕。 然后,将信将疑的对杨风说;“我恐怕还有好几百张。” “我全要了。” 接着,杨风从身上拿出钱包,从里面抽出一沓‘大团结’,对这个送财神菩萨的小姐姐说;“小姐姐,不用数了,都拿去吧。” “这?这怎么行呢?” “没事,小姐姐,都拿去吧。” 杨风将钱往这个送财神菩萨的小姐姐手里一塞,然后将她手里那叠财神菩萨图纸全部拿了过来。 “这?小弟弟,这怎么好意思呢?” “没事。”杨风笑道。 而在这个时候,杨风的母亲也非常亲和地问这个送财神菩萨的小姐姐;“妹子,吃了饭没有?如果不嫌弃,就在我家吃点吧,填饱一下肚子。” “不,婶子,我不饿,我吃了。” 送财神菩萨的小姐姐赶紧一边说,一边将她背在身上的那个帆布包打开给大家看。 只见里面还有一些饼干面包方便面之类的食品,另外还有一瓶矿泉水。 很显然,这个小姐姐是一个自尊心很强的人,她这样做,是在向杨风一家证明自己不饿,有东西吃。 既然这样,杨风一家也就不好意思再挽留人家进屋吃饭了。 毕竟是正月初一,人家又是个二十出头的姑娘家,哪里好意思啊。 于是,杨风母子和这个小姐姐又说了一些很暖心的话,接着,目送着这个小姐姐离开杨家院子。 杨风一家哪里知道,这个送财神菩萨的漂亮小姐姐的身份背景很不简单,她是宝庆市里一个很有影响力的家族家里的千金,目前是某个大学的在校大学生。 只不过,由于家里遭受了变故,迫于无奈,才出来干了这个。 但没出几年,她家又重新崛起,又成为宝庆市里面的一大豪门。 并且比之前更加强大。 也是宝庆市的第一个亿万富豪。 只是,由于这是后话,所以暂且不表。 当然,在这个年代,对于那些城里人下乡送财神菩萨,大家也不感到十分奇怪,因为这种现象并不罕见。 从92年开始以后,许多国营工厂倒闭,许多工人被迫下岗。 这些下岗工人们在下岗之后,也面临着生存问题,所以,什么活都干,甚至连擦皮鞋的都有。 并且,还有无数小媳妇为了家庭生计,被迫南下,然后成为数以万计的风尘女子中的一员。 因此对于过春节‘送财神菩萨’这种现象,并不奇怪。 这个送财神菩萨的小姐姐走到杨家院子口的时候,突然又返了回来。 然后,她问杨风;“小弟,请问您尊姓大名?” 杨风想了想,告诉她;“我叫杨风,陈家桥镇上有一家皮鞋店,叫‘芝麻开门皮鞋店’,就是我们家经营的。” “原来你就是传说中的那个‘芝麻开门皮鞋店’的那个小老板呀?”送财神菩萨的小姐姐又惊喜又意外的看着杨风。 “是的。”杨风缓缓点头,一脸愕然。 难道自己那家破店的名头这么响亮了? 连眼前这个漂亮小姐姐都听说过? “哎呀,小弟弟,没想到,你真是传说中的那个‘芝麻开门皮鞋店’的小老板,我今天能够在这里见到您本人,真是三生有幸。”送财神菩萨的漂亮小姐姐就像看着一个小明星似的,一脸崇拜的看着杨风。 “我有好几个同学穿的皮鞋,是您店里做出来的呢。”小姐姐告诉杨风。 接着,她将自己的姓名和联系方式,都告诉了杨风。 然后才有点不舍的离开杨家院子。 …… 这个漂亮的小姐姐离开杨家院子之后,又陆陆续续的来了十几个‘送财神菩萨’的人。 然后,从早上八点半开始,杨风随着父母和姐姐,开始去院子里的各个长辈家里拜年。 而西施美女和宝姐姐则在家里烤火、看电视。 杨风的爷爷奶奶已经不在了。 因此,他们家出门拜年的第一个目标,便是大奶奶家里。 这个大奶奶是杨风的爷爷的大哥的媳妇。 杨风的大爷爷曾经是宝庆城里一家国营工厂的厂长,由于十年前,家里发生了变故,唯一的儿子在云贵高原上承包工地时,因为某种原因被当地人残忍杀害,他一病不起,从那以后,杨风的这个大奶奶便带着三个年幼的孙子,依靠杨风的大爷爷死后的那点微薄的抚恤金,艰难的过日子,直到三个孙子都长大成人。 杨风的这个大奶奶年轻的时候是个大美人,当年倭寇鬼子进村的时候,被倭寇鬼子们侮辱过,因此,平日里沉默寡言。 杨风一家去大奶奶家拜年的时候,大奶奶马上拿出早就备好的瓜子花生以及糖果之类的东西出来招待。 由于大奶奶的家庭条件不是很好,因此,杨风一家也没有多吃。 只是象征性的吃了一点。 然后将带来的一些礼品交给大奶奶。 在大奶奶家里坐了十几分钟之后,他们一家人又往三奶奶家里奔去。 接着,便是四爷爷四奶奶家里——也就是燕子的爷爷奶奶家里…… 第181章;壮观的春运(求订阅) 正月初一,杨风跟姐姐他们给院子里的各个族亲家拜年。 正月初二,杨风一家子,除了母亲在家里要招待来拜年的亲戚之外,其他的便一起去外婆家拜年。 正月初三初四,分别去大姑姑和小姑姑家拜年。 然后从正月初五起,开始去姨妈家拜年,从大姨开始,一直到最小的那个姨妈。 这个年代的春节,特别有春节的气氛,从正月初二开始,那些耍龙灯的、耍狮子的、就开始冒出来了。 然后从正月初四初五起,那些耍花灯的、耍木人戏的、皮影戏的会纷纷冒出来。 春节是一个普天同庆的节日,对于这些民间艺人们来说,也是挣钱的黄金时期。 一个春节下来,少说百来块钱是能挣得到的。 不过,这个年代的这些民间艺人,也不是吃干饭的。 他们都有真正的本事。 就像那些耍狮子的,在舞狮子的时候,那个精彩劲,令人拍手叫绝。 而像那些耍花灯的,他们就像电视里面的那些武林高手一样,不但能够‘鲤鱼打挺’,还能够‘鹞子翻身’,并且,八仙桌在手里舞得呼啦呼啦溜转。 像那些牛逼的戏子,他们能够一只手撑着八仙桌,就像会轻功似的跳过来跳过去,而且,脚尖根本不会碰到八仙桌。 记得杨风重生前,他的大姑姑的小女儿,就是吃这碗饭的,一年到头,除了出去耍花灯的时候,其它时间,都是在团里练。 那可是实打实的真功夫啊。 杨风的这个表姐虽然看起来很单薄,但真动起手来,几个普普通通的成年男子,根本不是她的对手。 因此,这个年代的民间艺人,没有一个吃干饭的。 全都是靠真本事吃饭。 而不像后世的那些小鲜肉和流量明星,全靠特效。 据说连背台词都不会。 整场戏下来,全是一二三四五六七八九十解决。 事后还要专门弄一个帮他(她)们翻译的。 明明是一身华夏、皮,全偏偏要靠翻译才能解决。 这也是后世华夏的演艺圈里的一大奇观吧。 …… 给各位亲戚家拜年的琐事,就不一一讲了。 讲来讲去,大家心里也都知道是怎么回事。 因此,也不想来水这些字数了。 从农历1996年的正月初十开始说吧。 这一天,杨风准备乘坐火车南下羊城。 一是去羊城的那些国际鞋城看一看。 二是去看一看小卓玛和小馨馨这两个小家伙。 当然,玫瑰小姐姐她们这些保镖,杨风肯定也少不了问候的。 由于到昨天、也就是正月初九这一天为止,所有的亲戚家的年都拜完了,因此在初十这一天,杨风也就可以安心安意的南下羊城了。 现在是正月初十,正是春运非常紧张的时刻。 这个年代的春运可不是盖的,经过这个时代的朋友们,应该都有个切身体会。 这个年代的春运,绝对是华夏的一大特色,为世界瞩目。 各位想想,华夏的春节,和过年前的那几天加在一起,还不到二十天。 而在这短短的二十天时间里,华夏会出现一场规模高达数亿人口的大迁徙。 对于这个年代的交通运输工作来说,会是一场多大的压力。 正因为如此,春运期间,才会一票难求。 也才有票贩子这个市场出现。 这些票贩子们,趁火打劫,他们往往会刻意的抬高票价,低则数倍,高则十几倍。 比如,一张火车票,原价是50块钱,可到了票贩子水里之后,至少要200块钱以上才会卖出来。 有的甚至卖出的价钱高达七八百。 这绝对是个暴利行业啊。 因此,有不少家庭,一年当中,什么事情都不干,什么农活也不做,就靠在春运期间贩卖高价票,然后足以一年的开销了。 当然,对于有钱人来说,也有一个好处,那就是——方便。 没错,高价票虽然昂贵,但买起来的时候,也很方便。 不用在火车站的售票厅里面排队。 而且,还会有票贩子们主动的上来问你要不要? 杨风是一个重生者,重生前,他不但开过鞋厂,做过皮鞋设计师,而且也混过社会。 在刚开始会社会的时候,他也指染过这一行。 因此,知道其中的套路。 …… 杨风这是重生后的第一次出远门。 之前去过最远的地方,就是去省城,陪胡咬金一起找出版社。 不过,他这次南下羊城,也是胡咬金陪同他。 并且,这张高价票,还是胡咬金弄来的。 因为他一个亲戚在干这行。 是他的一个什么表姨来的。 正所谓,肥水不流外人田。 所以,杨风决定,这个钱让胡咬金的这个什么八竿子打不着的表姨来赚。 正月初十这天早上,杨风吃了早饭,然后一边等胡咬金来送票,一边整理行李,准备出发前往宝庆火车站。 杨风的行李没带多少,就一身换的衣服裤子,另外还有一些湘西的土特产,带给小卓玛那个小吃货吃,因为这个小吃货在电话里面一再提醒,要杨风带一些土特产给她。 胡咬金这个死胖子办事有点不大靠谱,就跟他平时写小说一样。 杨风一直等到半上午,他才屁颠屁颠的跑来。 还好,从‘宝庆——羊城’的火车是下午才发车,否则杨风定会将这个死胖子严厉批评一顿。 这个死胖子从家里赶来杨家院子的时候,已经是上午九点多钟了。 只见这个死胖子穿着一身蓝色的西服,戴着一根红色的领带,还戴着一副蛤蟆镜。 他的发型在过年前也换了,不再是以前那个‘茶壶盖’,而是换成了卷发。 乍一看,很像港台的那个电影明显赫邵闻。 胡咬金赶到杨家院子里的时候,杨风问他;“胡大作家,你怎么现在才来?” 胡咬金赶紧解释;“不好意思风大侠,昨晚陪老表们一起打麻将,很晚才睡,所以现在才来,不过没关系,火车要到下午才发车,所以晚一点也没事,去早了,还要在那里等……” 这死胖子一边装模作样的打着哈歇,一边从口袋里掏出一张崭新的火车票,给杨风。 杨风接过火车票,顺眼朝上面一看,然后放进钱包里。 接着,他提起行李,准备出发。 胡咬金也跟着杨风一起走。 杨风不想让胡咬金去宝庆火车站送自己,因此,他对胡咬金说;“胡大作家,谢谢你了,你现在回家吧,我一个人就行了,不会走丢的,没事。” 胡咬金一边打着哈歇,一边忙道;“没事,风大侠,我也要去宝庆火车站,昨天又有几个朋友要火车票,我要去宝庆跟我表姨说一下。” “原来是这样——那好吧。” 就这样,杨风和胡咬金一起到村里的那条马路上等公交车。 接着,赶往宝庆火车站…… 第182章;火车站的打工仔和打工妹(求订阅) 一个半小时之后,杨风和胡咬金坐的公交车,终于一路颠簸地驶到了宝庆火车站。 这个年代的宝庆火车站,还是老火车站。 又旧又脏又乱。 而且这个老火车站的规模也很小。 整个火车站的面积(包括月台这些地方),还不到五万平方米。 而且,这个年代,宝庆火车站是终点站。 还没有通往别的地方的火车、从这里经过。 因此,交通可谓是非常落后。 到了宝庆火车站之后,孤陋寡闻的胡胖子立马被眼前的情景惊呆了。 “我艹,这么多人。” “很奇怪么。” 杨风一点也没感到惊讶,因为这种画面,跟杨风重生前的那个18岁第一次出远门南下粤省的场景是完全一样。 整个火车站里里外外,到处是人山人海。 无数背着行囊的男男女女,将小小的火车站挤得水泄不通。 这些背着行囊或者提着行李袋的男男女女,基本上都是南下粤省的打工仔和打工妹。 他们都是在过年之前、从珠三角地区的各个血汗工厂里面千里迢迢的赶回来过年。 然后在家里呆几天之后,又急急忙忙的赶往珠三角。 否则,会面临各种各样的处罚及其它后果。 火车站的人实在太多了。 真的。 特别多。 而且还有无数打工仔和打工妹提着大包小包不断的从宝庆市各个地方赶来。 至于火车站里面,就更不用说了。 别的地方可能还稍微好些,售票厅里面,那可真的就是人满为患了。 售票厅里面那些排队买火车票的打工仔和打工妹们,在各个窗口前面排成一队一队的。 这些队伍就像一条条蜿蜒绵亘的长龙一样,一直排到了站外很远的地方,还看不到尽头。 而且,还有大量的打工仔和打工妹加入这些队伍。 可即便如此,他们也很难买到车票。 为什么? 因为,这个小小的火车站里面早就没有车票销售了。 所有的车票都卖完了。 包括卧铺票、坐票、甚至站票等等,也早已告罄。 现在,唯一的希望是等上面的通知,看能不能多增加几班加班加点的车次。 这样,才可以有多余的火车票,重新售给这数以十万计的打工仔和打工妹们。 …… 由于火车站周围的人太多了,因此,有许多巡捕和武装巡捕在维持秩序。 巡捕们穿着厚厚的巡捕服,在周围不断的走动着,逡巡着。 武装巡捕们都是年轻的小伙子,他们穿着统一的迷彩服,手里都拿着木棍之类的器械,一旦见有乘客不听话的,敢僭越规则的,立马就吼几声。 要是还没有效果,那么,就大棒伺候。 天气阴沉沉的,十分寒冷。 空气仿佛都结了冰似的,能够让人的脸瓜子冻得生疼。 火车站周围有无数票贩子在潜伏,在窥伺。 但也有无数的便衣巡捕在暗中观察注意。 倒霉的票贩子们,被一个一个的揪了出来。 被便衣巡捕们揪出来之后,会先吃几巴掌,然后直接被塞进警车。 杨风手里有火车票,是高价票,是他发了好几百块钱从胡咬金那个什么小表姨手里买来。 只要手里有票,心里就踏实。 因此,杨风一点也不着急。 他继续在火车站周围逗留着,然后等中午的时候,在外面那些快餐店吃饭。 吃完中午饭之后才进火车站候车。 倒也不是说杨风是个慢性子。 不是的。 而是他触景生情,又回忆起自己18岁那年第一次出远门南下粤省珠三角地区打工的场景。 当时也是在这个老火车站。 他跟着舅舅一起上的火车。 说真的,如果不幸好是重生的话,他恐怕一辈子也没有机会再看到这种盛景了。 所以,他现在要好好的看看,好好的回忆。 胡咬金由于还要去找他的那个什么小表姨拿什么火车票,因此,他在火车站没有呆多长时间,就抱拳跟杨风说,他还有点事情,要先走一步。 杨风忙道;没事,胡大作家,你有事情就先去忙吧,咱们以后多联系,反正我的课机号码,你也有。 “好,要得,一言为定。”胡咬金大大咧咧的对杨风抱拳。 接着,他屁颠屁颠的走了。 胡咬金这死胖子离开后,现在,杨风在火车站周围是‘举目无亲’了。 还好,他是一个重生者,重生之前,这鸟不拉屎的老火车站,他也来过很多回,因此,并不算是什么‘人生地不熟’。 就这样,他提着行李,在周围转了起来。 转到中午十二点钟之后,就找快餐店吃午饭。 吃完午饭之后,歇息了一阵子,然后提着行李进火车站的候车室。 令杨风意想不到的是,他的这张‘宝庆——羊城’的火车票,发车时间是下午15点过5分。 可到了快要发车的这个时间点的时候,突然又临时改变时间了。 变成了17点30分钟才发车。 也就是说,延迟了整整两个多小时。 没办法,杨风只好又继续等。 这个年代‘等’的滋味可不好受,又没有智能手机,又没有电脑,唯一能够打发时间的便是那些报纸和各种书籍。 如果不是个重生者的话,也好受一点,毕竟习惯了。 可作为一个从二十多年后重生过来的重生者来说,这种‘等’的滋味,就真的很郁闷了。 但也没办法,不等不行啊。 除非你不打算乘坐这趟火车了,那就另当别论。 就这样,又苦苦等了两个多小时之后,杨风才终于上了火车。 接着,找到自己的座位,等火车发动。 …… 春运期间,华夏的运输压力真的太大了。 杨风乘坐的这趟火车,不仅座无虚席,车厢里面也到处挤满了人。 像走廊里面,人家根本就无法过路。 但还有更‘精彩’的在后头等着。 作为一个从二十多年后重生过来的重生者,杨风心里十分清楚,眼前的这种局面,已经算很人性化了。 因为,这辆火车在中途各个站停车的时候,还不断的有大量的乘客拥上来。 这些乘客们也都是打工仔和打工妹来的,个个背着大包小包,然后乘坐这趟火车南下珠三角地区的各个血汗工厂里面。 但对于他们来说,能够上火车,已经是很幸运了。 不知道有多少无法上火车的,只能等下一趟火车。 而下一趟火车会什么时候才到?能不能上得了车?恐怕只有老天爷才知道了。 因此,这辆火车每到一个城市的站台停靠的时候,都有无数的打工仔和打工妹在月台上拼命的奔走、歇斯底里的嘶喊。 甚至很多情绪完全失控。 他们失控到用石头和铁棒之类的器械、拼命的砸火车上的玻璃窗和车门。 砸开了,便连滚带爬的爬进来。 砸不开的,就只能眼巴巴的哀嚎、祈求。 直到十几年后,祖国又修建了大量的新铁路,再加上大量的高铁,春运工作的这种紧张局面,才得到大大缓解…… 第183章;暂住证(求订阅) 杨风买的高价票是有座位的,是第7车厢里面的第77号座位。 全部都是7。 这个数字,呵呵,还挺有意思的。 当然,如果是8这个数字的话更好。 因为,8这个数字代表着吉利。 …… 上了火车之后,杨风按照他的火车票上规定的座位号,将自己的座位找到,然后坐下。 车厢里的人太多了,里面十分噪杂,空气也十分污浊,这种寒冷的春节还好,如果换成是夏天的话,车厢里面塞这么多人进来,空气中的那种算臭味,难闻得估计能够令你窒息。 不过,由于是春运,因此,小孩子很少,车厢里面都是年轻的打工仔和打工妹。 看着他们上车之后那种激动而又兴奋的样子,杨风心里有一种说不出的滋味。 这个年代南下粤省打工的人,哪怕再年轻,也是七零后,许多是六零后,都经历过苦难的生活,因此对于今天这种幸福的生活格外珍惜,格外知足,虽然乘坐这种长途火车很幸苦,可对于他们来说,一点也不觉得有什么大不了的。 很快,发车的时间到了。 17点30分钟的时候,在一声‘呜’的长鸣声中,这辆老式的绿皮火车,仿佛一头年迈的老水牛似的,背着沉重的铁犁,缓缓的往前面游走着。 随着车速越来越快,渐渐的,一个又一个的村庄,从窗外划过。 火车启动没多久,车厢里面便传来一阵‘当当当’的金属敲打声音。 接着,传来一阵抑扬顿挫的叫喊声音;“卖瓜子花生、香烟啤酒饮料!~” 毋宁质疑,是火车上的那些售货员推着他们的小铁车来了。 随着售货员的叫喊声音越来越近,走道上的打工仔和打工妹也拼命的往两边挤、 以便挤出一条通道来,让这个售货员和他的小铁车往前面过。 在火车上,卖这种零食的售货员应该是唯一能够很方便路过的人,哪怕车厢里再拥挤、走道上面人再多,也妨碍不了他们路过。 为什么? 因为他们推着的小铁车就像一个小型的装甲车时候,他只要在后面推着,然后敲打几下,乘客们自然会纷纷避让。 作为一个从二十多年后重生过来的重生者,杨风深知,在火车上卖这种东西很挣钱,利润很高,而且这个年代,这些售货员已经不再是铁路局的员工了,很多都是承包的,一年交多少给铁路局,然后剩下的全归自己挣,生意好的一年能够轻轻松松挣好几万,杨风重生前有个朋友的姐姐就是在火车上干这行的,三年之后,直接在她们市里面买一套房子。 …… 火车从宝庆老火车站启动之后,轰隆隆的往前面行驶了半个小时,然后在宝东县火车站停了下来。 当火车还没有停稳的时候,只见宝东县火车站的月台上那些候车的乘客们(几乎都是南下的打工仔和打工妹),一窝蜂似的跟着跑。 当火车还没有停稳的时候,他们便急不可待的想上车了。 小小的月台上,黑压压的全是人影。 当火车停稳了之后,乘务员将车门打开的刹那间,全都迫不及待的往前面挤,都争先恐后的想上车。 很快,在一阵阵叫喊声中,车厢里的人越来越多了。 这使得本来就很拥挤的车厢,变得更加拥挤了。 原来的乘客们叫苦不迭。 有的还发牢骚,或者骂娘。 但杨风深知,这还只是刚刚开始。 在这趟行程中,火车将会先后停靠十几个站。 而每停靠一个站的时候,都会有成千上万的打工仔和打工妹往车上挤。 可下火车的人又寥寥无几。 最后导致厕所里面都挤满了人。 连解手的问题都解决不了。 男人还好,直接用个什么瓶子接住。 可女人们就惨了,除了尿在裤裆里面,别无它法。 十几分钟后,这辆老式的绿皮火车又轰隆隆的启动了。 杨风有点后悔了。 虽然作为一个重生者,他在上火车之前,已经做好了受罪的心理准备,可当真正到了这一步的时候,心里却依然禁不住的溢出了悔意。 这哪里是去旅行啊。 分明就是受罪。 虽然有个座位,可置身在这么拥挤的车厢里面,连挪动一下身子都是个麻烦事情,心里的那种苦闷,可想而知。 当然,如果按照正常入座,倒也没那么痛苦,因为一个座位规定只坐一个人,这样一来,挪动一下身子非常自由,非常轻松。 问题是,现在车厢里面人这么多,有些站票的乘客,也厚着脸皮往座位上挤,这样一来,原本规定只坐三个乘客的凳子,就坐了四五个,所以,不挤才怪。 就像杨风对面,原本是规定只坐三个人的,结果,却挤了五个人。 如果连抱在手里的小孩也一起算上的话,那么就是六个人。 受罪啊,真是受罪啊。 在这种情况下,杨风不得不让自己进入那个神秘的空间里面,然后靠近那棵神秘的小菩提树苗,轻轻嗅着小菩提树苗上面那些树叶里面散发出来的神秘气味。 这样,他顿时感觉要舒服多了。 整个人的精神状态,都非常的放松。 而且,哪怕车厢里面再拥挤,好像都跟他已经无关了似的。 …… 经过漫长的行驶,第二天上午,这辆绿皮火车终于到达了羊城火车站。 下了火车之后,杨风急不可耐的朝站门口走去。 接着,走出站外。 羊城属于南方,是粤省的省会城市,也是伟大祖国改~革~开~放的前沿阵地。 虽然现在才1996年,可这座城市,却早已散发着现代化的气息。 跟湘省的省会城市相比,这座城市就像是一个时髦前卫的白富美,全身上下都十分的洋气。 杨风在火车站附近的一家快餐店买了一份米饭,然后痛痛快快的吃了起来。 吃完之后,他用餐巾纸擦了擦嘴巴周围的油腻。 然后,朝火车站后面的黄圣堂方向走去。 因为,大名鼎鼎的几座羊城国际鞋城,都在那个地方。 不过,在赶往黄圣堂的时候,杨风也时刻警惕着。 这个年代,粤省很乱,敲诈勒索的事情层出不穷,尤其是那些穿保安服的保安,一定要当心,这些保安专门敲诈外地来的打工仔和打工妹,而且下手很狠,有的一次性要敲诈好几百块钱。 至于他们敲诈的借口通常是查暂住证和流动人口证。 其实这种事情,是巡捕们查的,但那些没什么文化的打工仔和打工妹哪里知道这些。 再加上胆子小,因此,不知道有多少被敲诈过。 而像那些胆子大一些的打工仔或者打工妹,如果敢跟保安们对抗的话,那么,很可能会招致一顿毒打。 当然,这些保安们其实也都是来自五湖四海的打工仔,都是通过关系进入保安公司。 但由于身上穿着这身制服,再加上打工仔和打工妹都胆小怕事,因此,他们很容易得手。 像这个年代的这些保安们,那些心狠手辣的,不出几年,就可以买一套房子…… 第184章;国际鞋城偶遇后来的女明星刘滔滔(求订阅) 墨菲定律中的有些金句说得好;你越不希望发生什么,往往就越容易发生什么。 杨风也一样,他不想被保安们盯上,结果,却真被盯上了。 他走到省汽车站后面的时候,已经渐渐松了口气。 因为再走个几百米,就进入安全地带了。 是这样的,火车站这附近一带的那些保安,都是保安公司里面的,而这种保安公司是属于区巡捕分局的保安公司,因此他们还敢明目张胆的对外来打工仔和打工妹进行敲诈,如果换成是‘内保’的话,没这么大胆。 为什么? 因为这些保安公司的保安由于直属于巡捕分局,而各个保安中队又隶属于各个管辖范围内的巡捕所,所以,他们与巡捕们有着一定的联系,这样一来,即便出了什么事情,只要不是大问题,巡捕往往也会网开一面。 并且在有的时候,这些保安还拥有一定的执法权,像街道两旁的那些巡逻的保安、跟着警车一起巡逻的保安、以及羊城火车站周围那些便衣保安,都有一定的执法权。 不仅如此,像巡捕所里面那些看守犯人的,有些也是保安。 因此,他们在敲诈勒索的时候,如果这些外来的打工仔和打工妹身上没有暂住证或者流动人口证的话,他们是可以将其抓起来然后送往巡捕所。 要知道,这个年代,暂住证和流动人口证这些证件,在粤省十分受关注。 许多没有办理这些证件的都被送进了看守所。 (有些详细的就不敢多说了,怕被404) 直到后来那位著名的大学生在看守所**x的事件发生之后,这些强加在外地打工仔和打工妹身上的证件,才被逐渐取缔。 但有些地方衙门依然偷偷摸摸查这些证件。 杨风清清楚楚记得,他2006年在羊城郊区的某个村落里的时候,就被村里的治保会查了。 当时,有许许多多的打工仔和打工妹被关押起来。 他是被村里的治保会罚了几百块钱之后,才被释放。 后来,这些强加在外地打工仔和打工妹身上的枷锁,直到2008年之后,才彻底的消失在历史舞台。 但那些可怕的烙印,却深深的烙在这个时代经历过的每一个打工仔和打工妹的心中。 …… 闲话少叙,言归正传。 杨风走到省汽车站后面的时候,背后突然有人喊他;“站住!~” 接着,两个穿着‘外保’制服的保安追了上来。 (注;保安公司的保安被称为外保,单位内部的保安被成为内保) “狗日的,还是被你们盯上了。”杨风心里暗骂一声。 然后他转过脸,笑道;“呵呵,两位大哥,有何贵干?” 见杨风没有别的外来人员出现的那种惊慌,两个保安都感到有点意外。 他们相互看了一眼,然后凶巴巴的问杨风;“身上的证件,掏出来看一下。” “什么证件?” “暂住证,流动人口证。” 杨风本来想质问这两个保安‘你们是什么?有什么资格查这些?’。 可想了想之后,他又忍住没这样问了。 于是,他耸了耸肩,笑道;“不好意思,两位保安大哥,我身上没有这些证件,只有一张身份证。” 在说这句话的时候,杨风故意将‘保安’两个字的字音加重。 说完之后,杨风又假装很绅士风度的笑了笑。 其实,他也是没办法,因为他这身份证是借用表哥的,他的身份证还没有办理,因为还没到法定年龄,虚岁才17岁,按照巡捕局的规定,华夏公民,要年满18岁,才可以办理身份证。 由于身份证是表哥的,所以,出门的时候,也就没有办理流动人口证了。 至于暂住证,其实他现在可以暂时不必要办,因为他身上有火车票,这种火车票可以保7天,7天之内,可以不必要办理。 但过了7天之后,必须要办理暂住证,否则被抓住之后,要么罚款,要么送往看守所,只有这两条路可以走。 见杨风这个一脸稚嫩的少年并不惧怕自己,两个连帽子都戴歪了的保安相互一视。 然后,其中瘦一点的那个保安又凶巴巴的对杨风道;“身上没有这些证件的话,就赶紧跟我们走一趟,快点,别浪费老子的时间。” “呵呵,两位大哥,还是不必要这么麻烦了吧。”杨风强忍住心里的恶心,谄媚的笑着。 然后一边从钱包里面抽出两张‘大团结’,一人一张。 “两位大哥,幸苦了,拿去买包烟抽一下,呵呵。”杨风一边笑,一边看着他俩。 “……” 两个保安贼眉鼠眼的朝周围看了看,然后迅速从杨风手里接过这两张‘大团结’。 “嗯。” 两个保安点了点头。 然后,其中一个硬梆梆的语气对杨风道;“这次就算了,下次记得带证件出门啊。” “好,好。” “哼。” “两位大哥慢走啊。” 杨风笑呵呵的对这两个保安招手,直到他俩的身影走出百米之外后,才收敛起笑容。 然后狠狠朝地上吐一口痰;“我呸,看门狗。” …… 从省汽车站走过来之后,便是羊城国际钟表城。 从钟表城走过来,再穿过街道下面的那条小隧道,便是黄圣堂了。 而羊城大名鼎鼎的那几座国际鞋城,就在这个地方了。 重生前,杨风无数次到过这个地方,因此是轻车熟路,径直往国际鞋城奔去。 现在是1996年的农历正月十一,还是新春佳节期间,但羊城国际鞋城里面的许多档口已经开门迎客了。 为什么? 因为许多欧美鞋商过的是圣诞节,华夏的春节对于他们来说,什么都不是。 因此,在这个时候,仍然会有许多鞋商到国际鞋城来,然后一旦看中哪款皮鞋款式,便会下订单。 不过,由于是春节,国际鞋城里面也有一些档口还没有开门,因此,这几座国际鞋城里面,不如以往热闹。 杨风是个重生者,重生前,经常往国际鞋城里面跑。 因此,现在到了这里,颇有一种熟悉之感。 不过,这个年代,这些国际鞋城的大楼都比较新,而且有些国际鞋城是老楼,新楼还没有修建,因此,跟杨风重生前的画面有些不大一样。 杨风望着这些大楼,然后朝其中一座国际鞋城的门口走过去。 走进去之后,他朝那些档口里面看了起来。 来来往往的外商还不少。 这些外商都是蓝眼睛,高鼻子,身上的体味很重。 他们背着大包小包,在一个又一个档口的玻璃后面摆放着的一双双皮鞋款式看去。 而那些档口里面的老板和老板娘,也都笑脸相迎。 对于杨风这个毛头少年,他们自然是不屑一顾。 杨风也没放在心上。 因为这完全是正常现象。 换位思考一下,换成他是这些档口的老板和老板娘,肯定也会对自己这种稚气未脱的毛头小子会不屑一顾。 就在杨风东张西望的时候,突然,他看到一张很有既视感的面孔。 仔细一看。 这不有点像后世那个在演艺圈红了好几年的女明星刘滔滔么。 没错,就是她。 这个年代,这位女明星还很年轻,还不到二十岁。 她出演的第一部初女作《外来媳妇本地狼》,还没有开拍…… 1,重生1993 1993年,农历正月初8。 湘西。 宝庆市老火车站。 …… “李刀,李刀,快醒醒,快醒醒!~” 在一阵摇晃中,李刀缓缓睁开了眼睛。 他揉了揉惺忪的双眼,惊讶的发现,自己居然置身在一个非常陌生的环境之中。 更令李刀瞠目结舌的是,眼前这个不断呼喊自己的人,居然是自己的同村兼发小——胡大牛。 没错,是胡大牛。 只见这个死胖子正焦急的看着自己。 但这不是最重要的。 最重要的是,这个胡大牛居然成了一个不到二十岁的小青年。 而且,他的一造型也很奇怪。 不再是黄头发和休闲装。 而是变得非常老土。 只见他那肉乎乎的身上穿着一件蓝色的老式西装,下面穿的是一条黑色的萝卜裤,脚上穿的则是一双大头皮鞋,发型则是早已淘汰了很多年的‘中分’。 而周围的人群呢,无论男女老少,也都是这种很老款的造型。 充满了时代感。 而且,他(她)们都背着或拎着各种各样的行李袋。 行李袋都是胀鼓鼓的,沉甸甸的,仿佛里面装了很多东西。 他(她)们的样子十分忙碌。 神色也十分凝峻。 这画风,很像是上个世纪八九十年代春运期间那些南下粤省珠三角的打工仔和打工妹。 这该不会是拍电影吧。 李刀目瞪口呆。 使劲的揉了揉双眼之后,他又往周围仔细观察。 只见周围的建筑物也都是些老式风格。 而且又破又旧。 街道上的车辆也充满了时代感。 都是上个世纪八九十年代的那种绿皮公交车、拖拉机、棚子车,以及夏利、桑塔纳等等之类的小轿车。 我靠,这究竟是怎么回事? 自己怎么会出现在这种地方? 李刀彻底傻眼了。 要知道,就在刚才不久前,他还在粤省沿海那个著名的经济特区的一个城中村里面。 因为老婆出轨的事情,他一个人呆在公寓楼里喝闷酒。 喝着喝着,便迷迷糊糊地睡着了。 结果,一觉醒来,便莫名其妙的出现在这种地方。 真是活见鬼了。 难道自己稀里糊涂的被人送到了横店? 这怎么可能呢。 就在李刀满脑子黑线时,一个姿色中上的少女跑来了。 这个少女手里拿着一个药盒。 年龄十七八岁的样子。 眼睛大大的,樱桃小嘴,瓜子脸,皮肤很水嫩,窈窕的娇躯上穿着一件白色的夹克,下面是一条黑色的踩脚裤,脚上是一双洁白无瑕的波鞋,黝黑的长发一把束在脑后。 少女慌慌张张的跑来后,见李刀醒了,她顿时是又惊又喜。 “刀哥哥,你醒了就好,要不吓死我啦。” 少女赶紧走过来,然后扶着李刀。 “???” 看着这个漂亮的少女,李刀更懵了。 因为,这个漂亮的少女不是别人,而是他的堂妹——叶子。 叶子怎么会在这里? 而且这么年轻? “你~是~叶~子?” “是呀,刀哥哥,你怎么啦?” “你?你怎么会在这里?” 李刀清清楚楚记得,这个堂妹失踪了整整二十多年。 正是在这个如花似玉的年纪失踪的。 后来,当自己碰巧遇到她的时候,已经是四十多岁了。 当时,堂妹的状况极为悲惨。 已经沦为了一个街边的乞丐婆子。 而且神志不清。 完全可以用惨不忍睹来形容。 李刀把她救了之后,送回了老家湘西。 可没过多久,她就凄惨的去了另外一个世界。 没有谁知道堂妹在这二十多年之中经历过怎样可怕的事情。 可现在,她怎么会出现在这里? 不对劲啊! 难道自己重生了不成? 李刀朝脑袋使劲拍了拍。 然后,他又朝周围蠡测。 接着,李刀不得不相信一个事实,自己确确实实已经重生了。 没错,自己重生了。 自己像网络小说里面的那些猪脚大大们一样,重生了。 否则,怎么会匪夷所思地出现在这种地方? 想到这里,李刀的心跳频率陡然加快。 血压也迅速升高。 呼吸变得非常急促起来。 他努力地按了按胸口,尽量地让自己的心情平缓下来。 然后朝周围环顾着。 依照目前的情况来看,自己一定重生在1993年的正月初8。 为什么李刀敢如此笃定他重生到了1993年的正月初8? 是这样的,1993年的正月初8,李刀第一次出远门。 他第一次成为南下粤省珠三角地区的千万打工大军中的一员。 自然,也是第一次到宝庆市的老火车站坐火车。 也就是说,李刀人生中的许多第一次,都是在这天开始的。 除了他之外,这天跟自己一起南下粤省打工的堂妹叶子,也是第一次出远门,第一次坐火车,第一次南下粤省打工。 只不过,叶子在这个第一次中,很不辛的在火车上失散了。 然后,在接下来的整整二十多年里,一直都杳无音讯。 直到2014年的时候,李刀在粤省沿海大都市深真罗胡区的一个隧道下面、才意外的发现了这个堂妹。 可在这个时候,曾经漂亮伶俐的叶子,已经面目全非。 从一个活泼的少女,变成了一个惨不忍睹的老乞丐。 不但神志不清,而且手脚也全部折断了。 李刀发现她的时候,正奄奄一息的躺在一个又脏又臭的角落里。 前面摆放着一个破碗。 身下是一条破毛毯。 要不是叶子额头上那颗美人痣的话,李刀一下子还认不出来。 在看到这个堂妹的须臾,当时,李刀是颇感意外,颇感震惊,更是颇为难过。 询问了一下后,李刀迅速将堂妹背走。 没想到,遭到几个彪汉的堵截。 看到这几个彪汉的时候,李刀心里彻底明白了。 这个失散了二十多年的堂妹,已经被黑恶势力控制,沦为了万千‘丐帮’成员的一份子。 还好,李刀平时在业余时间,除了喜欢看网络小说之外,还喜欢锻炼身体,喜欢各种体育活动。 而且喜欢练一些乱七八糟的武术。 尤其是李小龙的截拳道和双截棍,他玩得是炉火纯青。 因此,凭借牛逼的身手,他迅速击退了这几个彪汉。 接着,李刀背着堂妹,到附近的派出所报警。 几天后,他将堂妹带回了湘西老家。 可不出一个月,堂妹就惨死了。 正是因为堂妹的事情,李刀后来一直活在深深的自责之中。 因为,如果不是因为自己这次没在火车上看好堂妹、而导致她失散的话,那么,这个漂亮善良的堂妹,就不会有如此凄惨的结局。 而一直将堂妹视为掌上明珠的四爷爷和四奶奶,也不会先后因为伤心过度而病逝。 善良的堂叔和堂婶,也不会一辈子活在恹恹不振的精神状态之中。 还好,自己重生了。 而且正好是重生在1993年正月初8的这个节骨眼上。 终于有了弥补的机会。 这一次,李刀肯定不会再让堂妹在火车上失散了。 而且,他还要趁这个机会,弄清楚,叶子究竟是怎么跟自己在火车上失散的? 2;好冷啊 1993年正月初八,天气阴沉沉的,异常寒冷。 寒冷的空气宛如凌冽的冰刀一样,在辽阔的天地间肆虐着。 这个年代,宝庆市的新火车站还没有修建。 还是以前那个又脏又乱的老火车站。 这个老火车站不仅很破旧,整个站区的面积也很小。 可是,它却肩负责整个宝庆市数百万人口的运输压力。 从宝庆市前往全国各地的外出人员,几乎全部压在这里。 尤其是到了每年春运的时候,每天都会有数十万计的外出人员从宝庆市境内的四面八方,赶往这个小小的老火车站。 因此,这个小小的老火车站压力特别大。 每一天,站里站外,都是摩肩接踵、熙熙攘攘。 场面非常壮观。 要说这正月里,春节还没有过完呢,怎么会有这么多人出门? 是这样的,这些提着大包小包的外出人员、都是南下粤省珠三角地区各个工厂里面的打工仔和打工妹。 他(她)们每年在过年之前,会急急忙忙从粤省珠三角一带的各个工厂里面赶回来。 然后,在家里呆个几天之后,又急急忙忙南下。 要知道,粤省珠三角的那些工厂里面,放假的天数通常不会太长。 一般也就是七八天而已。 因此,他(她)们必须要在假期结束之前,赶到各自的工厂里面。 否则,会面临各后果。 …… 李刀和胡大牛以及叶子买的是高价火车票。(从票贩子手里购买的火车票) 按照火车票上面规定的时间,他们很快就要进站了。 但作为一个重生者,此时此刻,李刀的心里是七上八下。 他很想打退堂鼓。 为什么? 因为,这个年代,坐长途火车太难受了。(这个年代的火车没有空调) 尤其在这种春运期间,车厢里面特别拥挤,因此,那种滋味就更加难受了。 加上这是李刀第一次出远门,所以,他终生难忘。 这趟开往粤省省会城市广洲的火车,活像是一趟地狱之旅。 每一次李刀回忆这次远行的时候,都会不寒而栗,浑身直起鸡皮疙瘩。 真有这么夸张吗? 绝对有。 要知道,眼下不但是春运,而且,他们乘坐的是一趟加班加点的火车。 这种加班加点的火车是春运期间的产物。 这种火车是临时性的。 坐这种火车,特别折磨人。 为什么? 因为这种加班加点的临时火车,每经过一个车站,不管是大站起来小站,都要停一下。 而且,在别的火车擦身而过的时候,也要停一下。 一定要等别的火车过了之后,才可以再行驶。 这样一来,无疑是大大增加了时间。 如果是正常班次的话,从宝庆到广洲,也就十一二个小时。 可坐这种火车,起码要发费二十多个小时以上。 这还不算。 关键是,车厢里太拥挤了。 非常拥挤。 几乎拥挤到了没有立锥之地的那种程度。 经历过这个时代春运的兄弟们,一定是颇有感触。 在宝庆老火车站出发的时候,火车上已经是人满为患了。 它们每经过一个车站的时候,都会停留一段时间。 然后,会有大量的乘客、争先恐后地往车上拥挤。 尤其像这种加班加点的火车,不管是大站还是小站,都会停留一段时间。 这样,载客量就更加惊人了。 以至于还没有出胡南省境内的时候,整辆火车就被挤得跟坛子菜似的,连厕所里都挤满了人。 可要急着南下粤省各个工厂里面的打工仔和每停打工妹才不会管这些。 他(她)们只想早点登上火车。 为了能够登上火车,是不顾一切。 从火车门里面挤,挤不上的就往窗户上面爬。 (待续……) 车上挤这么多的人,自然是非常难受。 连喘口气都难。 再加上又是整整二十多个小时,因此,这种滋味,可想而知。 在重生之前,李刀从广洲火车站下车的时候,当场就呕吐了起来。 后来,在接下来的几天里,他每天都浑浑噩噩。 连晚上睡觉的时候,都感觉在火车上似的摇摇晃晃。 许多年以后,他每次回忆这次南下的经历,都心有余悸。 因此,李刀想打退堂鼓。 他不想受这个活罪。 但是,他又不能这么做。 因为,叶子就是在这次南下出事的。 她就是在接下来的这趟火车上,神秘失散,然后沦落到万劫不复的深渊之中。 所以,为了这个堂妹,李刀必须要受这次罪,一起南下。 而且,他也想弄清楚,堂妹叶子到底是怎么失散的? 他总觉得这件事很蹊跷。 因为,李刀清清楚楚记得,上火车之后,他和胡大牛以及叶子三个人,一直挤在一起,从来没有分开过。 可到了晚上,等自己一觉醒来之后,叶子就不见了。 然后怎么找都找不着。 直到后来到了2014年的时候,也就是说,过了二十多年以后,自己在粤省沿海大都市深真市罗胡区的一个天桥底下,才意外的遇到了她。 可这个时候,可怜的叶子已经成为了一个乞丐婆子。 并且还神志不清。 模样十分悲惨。 所以,李刀这次绝对不能打退堂鼓。 哪怕这次南下的旅程再水深火热,他也要保护好叶子。 并且,找出叶子神秘失踪的真正原因。 …… 天气越来越寒冷了。 随着呼啸的北风,很多人的脸都冻得像包子一样。 每呼吸一口气,都能清楚地看见、从口鼻中氤氲出来的二氧化碳。 小小的老火车站,人越来越多。 到处都是喊叫的声音和奔跑的声音。 到处都有票贩子被潜伏在暗处的便衣警察逮住。 逮住之后,啪啪几个巴掌,然后便戴上手铐,接着连拖带拽地塞进‘上面安装着警报器’的面包车里面。 李刀他们的火车票上面的时间是下午13点50分钟。 已经只有半个多钟头了。 因此,他们要赶紧抓紧时间进站。 虽然是春运,但手里只要有火车票,进站还是不难。 只要排在队伍里面,然后过关卡的时候,将火车票给火车站的工作人员看一下就ok了。 如果手里没有火车票的话肯定不行。 要知道,现场维持秩序的那些武警们可不是吃素的。 谁要是敢硬闯,立马大棒伺候。 当然,作为一个真实年龄奔五了的重生者,李刀十分理解这些武警战士们的严厉。 如果不采取这种措施的话,天知道会出什么乱子。 要知道,这个小小的火车站周围,每天都簇拥着十几万‘一心只想早点南下粤省’的打工仔和打工妹。 如果不采取严厉手段来控制局势的话,一旦发生混乱,那么,就会引发一场巨大的人伦悲剧。 将会有无数个家庭陷入悲痛。 这样的情景,在春运期间,不是没有出现过。 因此,武警战士们必须严厉对待,不能有任何闪失。 …… 在无数羡慕嫉妒恨的目光中(主要指那些没有买到火车票的打工仔和打工妹),李刀一行三人提着行李袋,安然无恙的过了关卡。 然后,他们跟着队伍,疾步往火车站里面走去。 走到月台之后,大家等待了十几分钟。 接着,在工作人员的喇叭声中,迫不及待地登上了一辆南下粤省的绿皮火车。 3;工厂 上了火车之后,叶子和胡大牛都像打了鸡血似的,十分激动,有说有笑。 但李刀却愁眉苦脸。 他心里一点也高兴不起来。 为什么? 是这样的,作为一个重生者,李刀知道这趟‘南下之旅’会是什么滋味。 别说是中途要停的那十几个车站、和那些车站拥挤上来成千上万的乘客,就是现在,这辆火车的各个车厢里面也已经够挤了。 不管是座位上,还是走廊上,都挤满了人。 只不过密度还没有大到那种十分严重的程度而已。 等过了衡羊火车站之后,厕所里面也会被塞得满满的。 不过,李刀虽然很发愁,可一想到能够在这次解救叶子这个堂妹,精神顿时也振作了起来。 是啊,只要能够救叶子,哪怕下刀山火海,也绝不退缩。 在重生前,他因为叶子的事情,自责了一辈子。 这次再也不会出现这种悲剧了。 可以这么说,老天爷让自己重生,也是对叶子的一种挽救。 从某种意义上来说,也是叶子的一种重生。 其实,最好的办法是不让叶子登上这趟火车,那就什么事情都没有了,而且自己也不要受这种活罪。 只不过,在没进火车站的时候,李刀劝了叶子几句,说今天别南下广洲了,改天也行,但却一点效果也没有。 反而,叶子用不可思议的眼神看着他。 要知道,在重生前的这一天,李刀是最激动最兴奋的一个。 他比任何人更加的想急着南下。 包括叶子,也没有他的心情这么迫切。 可现在,突然来了一个三百六十度的大转变,叶子不感到奇怪才怪。 因此,当李刀对叶子说‘叶子,咱们今天别去粤省了,改天再去’的时候,叶子是一头雾水,然后就是匪夷所思。 再加上这高价票发了一百多块钱一张,现在火车已经马上快要开了,要退也非常麻烦,这样一来,叶子就更加不会答应了。 何况,第一次出远门的叶子,对千里之外的粤省充满了憧憬,她巴不得能长出一对翅膀,早点飞到那个童话一般的工厂里去。 …… 随着13点50分的时钟抵达最后一秒,这趟春运的火车,也开始启动了。 在一阵长鸣声中,这辆载满了成千上万名打工大军的老式绿皮火车,也轰隆隆的往前缓缓行驶了起来。 那又老又旧的火车头,拖着一个个笨重的车厢,仿佛是一头年迈的老水牛,背着一个沉重的铁枷,吃力的在田野中往前行走似的。 当火车启动的时候,车厢里面噪杂的声音,顿时一下安静了许多。 这个年代的火车没有空调。 还好,现在是冬天,十分寒冷。 因此,也不需要空调。 这么多人挤在一起,很暖和。 李刀和叶子以及胡大牛挤在一块。 叶子是第一次出远门,也是第一次坐火车,因此,对车厢里面的这种环境,感到十分新奇。 在重生前,李刀也是第一次。 只有胡大牛不是第一次了。 这个死胖子已经在粤省打了一年工了。 怎么说呢? 胡大牛和李刀以及叶子都是同一年出生的。 但胡大牛在他们三人当中,是最大的一个。 因为胡大牛是1975年5月份出生的。 而李刀是1975年10月份出生的。 叶子则是1975年11月份出生的。 所以在这三人小组之中,胡大牛的年纪最大。 他们三人不仅是同一个村,而且从小到大,还是同班同学。 关系一直非常好。 这次南下,也是胡大牛喊他们一起出去的。 这个死胖子在珠三角一个叫东广市的后街镇上打工。 据说在一个什么鞋厂里面。 去年冬天回村里过年的时候,这死胖子风风光光。 西装领带,大头皮鞋,头发上涂满了摩丝。 那架势,活像一个成功人士荣归故里一样,令村里很多人羡慕。 从那天起,村里人都改口喊他‘胡老板’或者‘广冬老板’。 而不像以前那样喊他‘胡胖子’。 再加上这死胖子很喜欢吹牛皮,满口大话,把他在珠三角的打工生活,描绘得有滋有味,因此,村里有更多人羡慕他了。 甚至有很多媒婆主动帮他做媒。 包括李刀和叶子,对这个死胖子也是无比的羡慕,迫切想希望在春节过后,跟他一起南下。 万般无奈之下,胡大牛吱吱唔唔的只好答应了。 在重生前,李刀不知道胡大牛的这个‘万般无奈’意味着什么。 但作为一个重生者,李刀比任何人都清楚,胡大牛打工的那家鞋厂,哪是什么人间乐园,分明就是一个血汗工厂来的。 每天累死累活的干活,没日没夜的加班。 吃的伙食却跟猪一样差。 而且,管理人员还动不动打员工。 并且,还经常拖欠工资。 更可怕的是,有很多员工在‘犯错’之后,厂方会让你自己‘自离’。 然后,身无分文的流落街头,继续找下一个血汗工厂,重新开始新的牛马生活。 当然,在这个时候,这个从小爱吹牛皮的胡大牛、依然还没有讲真话。 还是在不停的吹嘘着。 而叶子也睁大眼睛,那张漂亮的脸颊上,写满了期待。 “大牛哥,你说的这个鞋厂里面,还有电影院和书店呀?”叶子就像一个懵懂无知的小孩似的,在津津有味的听大人讲故事。 “是啊。”胡大牛挺着胸膛,骄傲的告诉叶子;“我们这家鞋厂,不但有电影院和书店,还有美发店,而且,厂里的员工,都是免费。” “哇,太好了,好想早点成为你们厂里的员工呀。”叶子高兴得眉飞色舞。 “你放心,叶子,有我胡大牛帮忙,你和李刀俩兄妹都可以成功的成为我们厂里的员工。”胡大牛大大咧咧的拍着胸膛,对叶子和李刀这俩堂兄妹做保证。 李刀实在听不下去了。 他本来不想捅破胡大牛的牛皮,可听他吹嘘得这么天花乱坠,把叶子忽悠得一愣一愣的,他心里很不是滋味。 要知道,正是这次南下,害得叶子万劫不复。 于是,李刀没声好气的对胡大牛说;“胡大牛,你说的这个鞋厂,真的有这么好么?” “那还用说,我告诉你,李刀,我们鞋厂,不但有美发店和电影院和书店,还有卡拉ok,每天下班之后,或者是在平时放假的时候,全厂所有的员工,都可以去卡拉ok里面跳舞,而且全部免费,像那些没有男朋友的女孩子和没有女朋友的男孩子,都可以在里面找对象,谈恋爱……” 胡大牛撇了撇嘴,继续大言不惭。 “呵呵,我看未必吧。”李刀笑道。 “怎么是未必?我胡大牛难道还会骗你们不成?”胡大牛急了。 “再说,如果我们厂里没有这么好,我过年回家的时候,哪里会穿得那么好,哪里会白白胖胖,就是因为工厂里面的生活太幸福了,所以才把我们员工都滋润得那么好。” 胡大牛一边吹牛,一边拍着肉乎乎的胸膛。 这个‘吹牛不用打草稿’的死胖子哪里知道,眼前的这个李刀,其实是个重生者来的。 4;凶手 “好了好了,胡大牛,不要争辩了,你说的这家鞋厂,还有珠三角上面那些杂七杂八的工厂,里面的生活究竟是甜还是苦,是温暖还是幸福,咱们去体验一下就知道了。”李刀一边说,一边笑着拍了拍胡大牛的肩膀。 因为眼下争论这些也没有意义。 已经上了这艘‘贼船’了。 所以,对于李刀来说,他目前的主要任务并不是要跟胡大牛争个高低。 而是要趁自己重生的这个机会,找到叶子在火车上神秘失散的真正原因。 这才是重中之重。 其它的一切都是其次。 李刀很感谢老天爷让自己也像后世那些海量般的网络小说里面的猪脚大神们一样,能够获得重生。 而且,正好是重生在这个节骨眼上。 这样一来,自己不但可以弥补后世错过很多的遗憾,还可以挽救叶子这个堂妹。 可以让叶子不再重蹈覆辙。 从这方面来看,李刀的这次重生,不但是他本人的重生,也是叶子这个堂妹的重生。 毋宁质疑,因为自己的这次重生,那么,便可以让叶子这个堂妹避免了她重生前所发生的那场巨大悲剧再次上演。 可以避免她再次步入到那个可怕的万劫不复的深渊之中。 …… 随着时间的蔓延,这辆南下的春运火车很快驶入了这趟漫长的南下旅程的第一个火车站“宝东火车站”。 这是一个县级小火车站,但作为一辆加班加点的火车,必须在这种小火车站停留十几分钟。 当火车驶入这个小火车站之后,月台上的黑压压的全是人影。 全部都是……(待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