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飞一般的忧伤》 1、翅膀记得,羽毛书写 在遇到她之前,它未曾后悔过自己是一只鸟。相反的,它有一对羽毛丰满,开合有力的翅膀。它十分满意因翅膀而享有的高贵的自由,那种飞掠一切,俯视一切的透彻淡定。可是它却遇到了她,那是一件令翅膀亦变得无能为力的事。它常常都能在这片水塘附近看到她。初春时节,她穿着一件白色的外套和靛蓝色的短靴,小手装在一双灰色的兔毛手套里面。女孩漆黑的头发梳着平顺的刘海,皮肤仿佛很少接触太阳般白得有些不真实,眼瞳非常黝深,让人想要沉溺探究。它可以感到她与一般女孩的不同,她不似受过任何不好的浸染,好像只是一直在清澈的水潭中生长的水草,靠近了便能闻到清甜草香。可是她看起来又是那么纤弱,过分瘦削的身体在大外套里晃来晃去,它看到大片大片的风钻进她的衣服里面,那么生猛地仿佛要侵吞她。这令它感到了十分心疼,想要伸出臂膀去护住她——它竟忘记了自己只是一只鸟。 它渐渐地发现她的不同。她是没有视觉的女孩,眼前永远是黑暗。因为它注意到她手里拿着的拐杖,注意到她走路的趔趄。她看到斑斓的蝴蝶落在眼前的花朵上不会笑,有大颗的泥点溅在她雪白的外套上她亦不会蹙眉。它很少见到她微笑,她只是沉静地走到水塘旁边,把拐杖靠在一棵树上,然后面对着眼前的水这样孤单地站着。它亦不动声色,只是站在她身后的大树上看着她。常常如此,她看着水,它看着她,这样地度过一个一个的下午。它相信这样的陪伴即便不能算得上是一种保护,亦会因着它的诚心而为她求得平安。 而刚刚下过大雨。它有些失望地站在枝头,以为她不会来了。可是雨刚刚停,她就拄着拐杖摇摇摆摆地走了过来。它注意到今日的她略有不同。她穿着一件玫红色的开身毛线外套,虽然天气还有薄薄的寒意,下面却穿了黑色雪花呢的长裙。她还仔仔细细地把自己已经长长的头发分成两绺绑起来。又在苍白的脸上涂了少许胭脂,眉毛亦用心地描过,整个人看起来比平日里明艳很多。它还是第一次看到她精心打扮过的模样,觉得十分好看,心中亦觉得欢喜。它看到她径直走向水塘边。一直走过去,可是这一次却没有在岸边停住,她仍是向下走去,步子却十分沉着。它心中一惊,难道她不知道前面是大片的水吗? 她却仍是先前走去,面色坦然。它惊惧地看着她,这是一只鸟永远不会理解的事。它不会懂得人的轻生。它不会懂得生命原来可以自己选择。在它心里,生命是一件被动的事情,它以每日的吃喝生计的形式来延续,直至因为衰竭或者猎人袭击的突发事件而终结。这是无法选择无法预计的事,像是一棵树木的生长,根本逆转或者随意中止。所以它无法理解她这样镇定地走入水塘中央的意义。它只是知道自己在那一刻忽然心被狠狠地抓了一下。然后它听到自己叫了出来。它从来不知道自己可以用相同的语言和她对话,可是它的确叫住了她,那是一个年轻男子的声音,从它的嘴里铿锵有力地发出。这声音注定了它和她早已栽种在宿命里的情缘: 不要再向前走了,前面就是水了! 女孩一惊,她止住了脚步,慢慢回过身来问:你是谁? 它这才发现自己已经和她在对话。它有些害怕,又想飞起来就此走掉。可是心中却终是不舍。并且有内心已经泛起了如海潮一般激烈的声响,它多么珍惜可以与她说话,因此激动不已。于是它努力平静地说: 我只是一个路人而已。 它悄悄地站在树梢,不敢动,亦不敢发出任何声响,担心翅膀发出的声音令她怀疑。可是她却相信了它,只是问: 为什么阻止我,你不会知道生命对于我而言的绝望和漫长无边。你不会知道,眼前永远是彻绝的漆黑的感觉,就好像你被关在一只密不透风的铁笼子里,你哀求,你祈祷,你所做的一切都是徒劳,只有伸手不见五指的漆黑,一层一层地严严实实地包裹着我。你能不能体会,能不能? 她声音越来越大,空茫茫的眼睛里簌簌地掉下大颗的眼泪。它这是第一次那么近地看到一个女孩的眼泪。晶莹如清晨里最璀璨的露珠。它很想飞下来,过去衔住它,宛如珍宝一般地收藏它。它却只能站在她头顶的树梢,竭力地安慰她说: 你只是因为看不见吗?我可以做你的眼睛。总是陪着你。它十分坚定地说。它的笃定只是来自于对她的喜爱。它只是想给她些许保护和温暖。所以它并不懂得这些话从年轻的男子嘴里说出来该是多么唐突。 女孩的脸登时红透了。她只是感到一个陌生男子在比她高一点的地方对她说话。她猜测他高大,有一张刚直坚定的脸,却又略带稚气。她亦可以感觉到这陌生的男子对自己的关爱,虽然唐突却足够真诚。太阳慢慢地探出来。她就在这一刻忽然感到了和煦的阳光。一切都在很近的地方,她可以伸手碰到,包括这份刚刚抵达的情谊。于是她慢慢地舒展了那颗已经皱巴巴急于选择离去,结束的心。她轻轻地问: 那你能跟我讲讲这世界的样子吗?天空中有什么,地上有什么,它们都是什么颜色,什么姿态。 唔,它好像忽然被问住了,它从来没有描述过所看到的事物,一切被它看在眼里亦就是被接纳了,从不需要表达。这对于它显然有些吃力。它努力地描绘着自己看到的一切: 你能看到树杈上有鸟巢和蜂巢。鸟巢里面有小小的蛋,蜂巢里不断飞出忙碌的蜜蜂。天空中有层层叠叠云彩,远看是绵绵的一片,可是当你穿过的时候,却感觉只是有水滴粘在了羽毛上的沉重感,不会再看到那些白花花的东西。呃,你还可以看到房顶的瓦片,如果是冬天,就覆盖了厚厚的一层雪,像是白色的梯田,如果踩上去,就会留下像小桃花一样的脚印…… 它说着,已经完全地沉浸和陶醉了。它闭上了眼睛,仿佛感到自己正和女孩一起飞在天空里,翅膀已经尽情地打开,连耳边的风声都那么抒情。 女孩琅琅地笑了起来: 你一定是个顽皮的男孩,特别喜欢爬到高处去。所以你总是看到常人看不到的景色,是不是? 它有些不好意思了,一时不知道说什么好。女孩却又说: 不过你说的这些真是美好,我多想看到啊。 你还想看到什么?我都说给你听,也带你去看。 从此女孩以为有了一个呵护她的男子在她的身边。她能感到那层层包围起自己的温暖,令她开始渐渐变得健谈和开朗。她在每个下午都按时来到这里,站在湖边或者坐在树底下。她感觉它是个脚步很轻的男子,每次她都不能感到它走近的脚步,可是它就已经在了,站在比她高一点的地方,仿佛是俯着身子对她说话。 它亦总是在每个下午的时候来到这里。它没有手表,无法知道确切的时间,所以只要看到太阳升至最高,它就飞到水塘这边来,开始等待。它看见她走过来,却只是不动声色。直到她已经站定,开始她的等待,它才忽然对她说话。仿佛一直在离她很近的地方守护着她。有时候下雨或者阴天,没有太阳。它就在天明之后一直等待在这里,生怕把她错过。它渐渐对到处飞旋游玩失去了兴趣,它甚至对一顿美味的食物亦没有渴求,常常潦草地果腹就栖在枝头等候。 它也许不算聪敏博学,可是它尽自己所能地把所见有趣的事情都说给她听。女孩觉得它真是有趣的男子。因为它所讲述给她的世界和别人所描述的完全不同。它的视角总是那么特别,知道的事情又是那么奇妙。比如它对她讲述茂密的森林深处的动物或者天空中云霞。她猜测它一定是个喜欢旅行,格外有生活情趣的男子。 女孩亦把自己的事说给它听。她自幼丧母,跟着父亲和祖母过着平淡无味的生活。父亲是个鲁莽粗糙的猎人,常常出去打猎只把她和年迈的祖母留在家里。他有时亦喝酒至烂醉,就会打骂她,觉得她不是坚强有力的男孩子,不能撑起他将来的生活,相反的,还是一个盲女,总是给他带来诸多麻烦。而她只是默默地承担下这些,她想她可以体会一个鳏夫独自养大一个盲女的艰辛。于是她努力地多做家事,很小就学会做饭持家,亦懂得细心照顾好自己,不给别人添任何麻烦。幸而还有祖母的疼爱。祖母是信奉佛祖的善良女子,常常跪在祠堂里为她祈福。祖母亦常常说故事给她听,故事里自有外面的洞天,令她无限向往的外面世界。然而祖母却在几日前离开了人世。父亲在外打猎,只有她一个人守在灵堂里,她听着火盆簌簌冥纸燃烧的声音,忽然感到生活变成了十分细的绳索,一步的前行都是这样的艰难。于是她决定离开。这离开亦是一种追随,对母亲,对祖母。可是就是这样一个原本以为再没有什么不舍的时刻,它阻止了她。她因着常常跟随祖母诵经,相信有宿命这样一回事。于是她觉得也许是冥冥中上天安排的力量,要携住她的手带她穿出这一片荒寥生冷的荆棘。她惟有向它伸出手。 它默默地听她说着她的故事。当它听到她的父亲是个猎人的时候,心中凛然一惊。它下意识地紧紧抓了一下树枝。它自然知道这其中的危险。它见过猎人那令所有的鸟都惊惧的猎枪,它亦亲眼看到过自己的伙伴死在猎人的枪下,那个时候它和很多其他的鸟都倏地飞了起来,它们仓皇地四散逃去,那种感觉它一直那么清楚地记得。 可是它已不能就此离去。它感到女孩对它的信赖。她把自己交付,希望它代替她去感知这个世界。它的一切感知就像是她自己的感知一样。这是一种多么深重的情谊,令它感到温暖,不能退却。而它亦是需要她的。它时刻在乎着她的喜怒哀乐,它讲话的时候她全神贯注地倾听,它说到有趣的地方时她所流露出的难得的微笑,这所有的,它都是多么地在意。 然而它能给她的却只是这么少。她渐渐感到这个男子的不同。他从不抚摸她,亦不拥抱她。更加不会有亲吻。这是一种想来让女孩感到无情的交流。为什么他从不试图更近地接触自己。为什么她可以分明地感觉到他对自己的关爱,却无从得到他的任何表示。她多渴望他能再走上前来几步,紧紧地抱住她。可是没有,连轻微温柔的触碰都没有。她只是能感到他在高一点的地方对她说话,声音源源不断地输送着温暖,可是那也许只是声音。再没有其他。 这样的僵持一直心照不宣地持续着。冬天到来的时候她终于无法继续忍耐。她感到这情感并不像她想像得那么纯致。她想要问一问他。是的,她决定问一问他,为什么他不肯给她一个拥抱。他是不是在爱她。 然而她永远亦不会知道,它为了留下来守着她看着她,已经错过了飞去南方的时节,这里是酷寒的地区,只剩下寥寥几只的鸟儿。它们瑟瑟发抖地和漫长的冬天抗衡。她永远亦不会知道,当她围着厚厚的围巾,穿着棉外套和它说话的时候,它正站在枝头身体不停地打颤。她永远亦不会知道,它开始找不到食物,栖身的树枝上落满了冰冷的雪…… 她只是想索要一些爱,能够证明它爱着她的一些凭证。 于是就在那一天,当鸟又和女孩平淡地度过了一个下午之后,鸟对女孩说: 天要黑了,你得回去了。 女孩没用动,只是站在原地沉默。猝然地,女孩的眼中涌出泪水,她扬起头,对着它喊: 为什么你从来不能抱我一下呢?为什么? 它愣住了,在枝头一动不动。它何尝不想给她一个拥抱呢?这样的渴望从第一次它看到她孤单瘦索地站在湿漉漉的早春天气里的时候,就有的。可是它如何能够抱住她。它这在冬天里还瑟瑟发抖的身躯显得这样的小而委琐。它的力量是这样的卑微。它伸出翅膀,努力地想做出一个环抱的动作,可是翅膀在空中只是画出一个小小的圈就沉了下来。它能给的温暖是如此微薄,恐怕连女孩的一只手都无法暖热。 女孩在那里等待了片刻。她的心中仍是抱有一丝希望的,她以为此时它过来抱住她。然而她仍是没有等到,周围死寂寂的沉默。女孩终于失望至极地紧抓住自己的拐杖,快步跑走,而她的身后,是一只站在枝头瑟瑟发抖的鸟,在飘雪的天气里几乎变成了僵硬的塑像。 女孩的父亲亦感到了祖母死去之后女孩的怪异。她在每个下午焦灼地赶出门去。有时候会小心地向他询问时间。大约是两点钟,她必定会准时出门。他开始在她的身后跟踪她。她总是径直走去水塘边。他远远地看到她站定了,和树梢上的一只鸟对话。多可笑。女孩每个下午都跑来和一只鸟说话。他明了了她的小秘密,嗤笑,想掉头离开的时候,却亦发现这鸟儿生着一身淡黄色和浅绿色相间的艳丽羽毛,而身躯饱满,是罕见的珍贵品种。他下意识地举起了手中的猎枪——可是它还很小,它仍旧可以长得更大些,羽毛将会更加丰盈亮泽,不是吗。于是他又缓缓地放下了猎枪,决定再给它一些时间,等它长大。因为他已经发现要捕获这只鸟一点亦不难,这只鸟似是十分喜欢他的女儿,每个下午都飞来这里停在树枝上听他的女儿说话。 猎人从春天等到了冬天。他开始有些担心这只翅羽华贵的鸟会不会迁徙走掉。他决定动手。 这一日他又跟随女孩来到池塘边,他躲在远远的暗处观察。女孩在离开的时候忽然满脸是泪,跑着离开了。他心里觉得奇怪,却亦不再多顾忌。只是再看那只鸟,它一动不动地站立在枝头,因为下雪,羽毛上落下了一层一层的深深浅浅的白色。他觉得这只鸟十分怪异,纵使在枝头冻得几乎僵硬,亦不肯离开。他担心这只鸟这样下去会冻死,变得硬邦邦地栽进雪里。那样可不好,他需要在鸟的身体还温热的时候就除去它美丽的羽毛,这样羽毛才够完好明丽,亦可以卖个难得的好价。于是他瞄准了枝头那只心事重重的鸟。 砰。那只鸟就从枝头落了下来,掉在松软的雪地里,血液迅速浸染了它身下那一大块的白色积雪。它的翅膀仍是张开的,要做一个抱住的合拢动作。可是却终是空空,那擎向天空的两片翅膀之间只有迂回来去的刺骨北风…… 女孩之后再也寻不到这个一直在水塘边和她说话的男子。她来水塘边却再也没有等到它的出现。她猜想是她的那场哭泣令它失望并且离开了。她再次感到寂灭,可是仍旧不死心地天天来这里等待。她总是期望忽然有个声音从她的头顶传过来,她总是想像着那个男子已经悄悄来到这里,正悄悄俯身对她开口说话。 可是一直没有。她在空空的等待里变得越来越沉默和憔悴。越来越自闭和阴鹜。直到正月过年的时候,她一个人跑去祠堂拜祭,长久地跪在幽暗的祠堂地板上祈祷。她向死去的祖母和母亲求告,她说着不竭的思念,她多么想再次看到他。 供桌上插着散发出冷光的蜡烛。烛火照亮了桌子上供盘里那只羽毛已经被尽数拔光的鸟儿。 她祈祷完毕直起跪在地上的身子。外面的冷风呼呼地吹进来。她就在那一刻忽然又感到了它的气息。她感到它就在离她很近的地方。她惊喜地大声叫出来: 你在这里,你在这里,对不对? 2、二进制 四月的时候我回到b城市,来到了湖山路。在回到b城之前的那段日子里,我在用一根木丫杈一样的笔写我的小说,在一座潮湿的森林里。我谁都不见,只有睡眠不断来袭,离间了我和我的小说之间的关系。每次睡眠都会走进蜿蜒的蟒状的梦魇里。我在螺旋状的梦境中跌落,然后我就跌落在湖山路。没错,b城的宽阔的湖山路。大型的车疾驰而过,我站在路边不知道我是来看什么的。 这样的梦本也算不上异常糟糕的噩梦,可是我醒来的时候总是忘记了原定的小说结尾。我只好重新温习我的小说,然后决定结尾,可是这个过程里我再次被台风一样卷来的梦境击倒了,然后在另外一个恍恍醒来的晨发现我又丢失了小说结尾。 这个循环往复的过程无疑使我对湖山路发生了巨大的兴趣。这是一条从前我并不熟悉的大路。当我现在开始发现它有着某种特殊含义的时候,却怎么也想不起它是如何铺陈的。于是我决定回到b城市,我想我能在这里结束我的小说。 湖山路和我想像的不同,它几乎没有行人,只是车。飞快的车,我能感到司机在这条路上行驶的时候格外活跃的神经。 刚来到这条陌生的路,面对飞驰的车,我显得有点不知所措。所以尽管我很小心,还是在过马路的时候被一辆从西面开过来的大车撞了一下。我摔倒在马路边。 很久很久,我才缓缓醒过来,爬起来。然后我刚好看见三戈站在路口穿街而过。他穿了一条紧绷绷的翻边牛仔裤,把红灰色方块格子的半长裙子套在外面。头发是烫卷了的,手里的烟冒着火苗。在这个重度污染的北方城市,清晨的雾使我咳嗽起来。这能不能作为一篇小说的尾声我一直在犹豫。不过我猜测这也许就是命定的结尾,因为我一来到湖山路就再次看见了三戈。他失踪已久。 这样的相遇是不是有些单薄呢,我想着,是不是应该多写下几句呢。比如,我跑了过去,嘴唇翕合,冒出纯洁的白色气体,谈及了我们从前的一些。嗯,我们做过些什么呢,坐着?躺着?此时我们站在马路当中央,就是交警白天站的位置,面对着面,吞云,吐着雾,刷刷地掉下悼念的眼泪。 也或者,我还带着生为小女孩无法散去的傲慢之气,我站在街的角上邪恶地看着这出众的情人。他的裙子成功地模仿了我从前的那条,我幸灾乐祸地觉得他没有圆翘的屁股把裙子撑起来。他经过一个清晨扫大街的老婆婆,那是个严整的肃穆的婆婆,她眼睛死死地盯着这男孩看,她详细地看了看他的伞形裙子和火烧云一样的头发。然后在他要走过去的时候,她终于抬起她巨大的扫把向他打过去。 湖山路的路口是十字的,我继续向北走,故人南去。 我在遇到三戈之后,继续北行。湖山路是这座城市最宽的一条马路。树也齐刷刷地格外挺拔。在北风呼啸的清晨,所有飞驰而过的车在我身边经过都像给了我一个响亮的耳光。我沿着铺了绛红色瓷砖的人行道艰难前行。有关目的地的问题现在只好搁浅了。 其实我一直都在慢慢地询问自己,是不是要停下来。北面有什么我忘记了,对北方的渴望渐渐被那颗恋着故人的心捣碎了。我以60度倾角前行的身躯绝对不像一个少女了。 我终于停下来。我是一个佯装的行者。其实我没有带水壶,帐篷,手电筒,卫生巾以及电话号码簿。我只有一本小说。我一直都背着它写它,我必须尽快结束它,我答应过它,这个期限是四月之前。它不喜长风,四月之后的夜晚总是太过抒情,我的小说将会被糟蹋成一篇紊乱的散文或者成为一篇血泣的情书也未可知。我决定现在就坐下来写,我的小说本子是明亮的星空色,滑稽的气球簇拥的背景,中间贴着一只卡通猫甜蜜的脑袋。十五岁的时候我曾和三戈打架,三戈怒不可遏地把我的本子摔在地上,我的猫从此丢失了它彩霞一样绚丽的头颅。现在你能看到的只是剩下的那个猫的一只脖子,以及脖子上绑着的一朵杏色大蝴蝶结。没错,我的猫脖子本子陪伴了我多于5年的时光,它里面的纸曾用来和三戈传纸条,本子中间也夹过三戈写来的潦草情书,后来被我用来写小说。 这小说将以这个北方的晨日结束。两个交错的人,没有厮打,没有拥抱,大家都穿得是舒服的鞋子,轻巧地走过彼此。然后是过年了,大家都睡过了头,忘记了好些事情。 可是在我坐下来写的时候,小蔻突然出现了。小蔻坐在一辆崭新的黑色轿车上,从我旁边经过。 对于小蔻的记忆,都和颜色、指甲有关。小蔻坐在我中学班级的最前面,她最喜欢在上课的时候使用指甲油。她会随着不同的情形改换指甲的颜色,比如,化学课的时候她喜欢用一种和硫酸铜一个颜色的,而解剖鸽子的生物课上她把指甲涂成鲜血淋漓的大红,有一次我在钢琴课的课外小组见到她,她的指甲是黑白相间的。不过据说小蔻后来死于车祸。也据说我的同学们送去了五颜六色的菊花,出殡的时候放在一起像个大花车。当时我不在b城,我在遥远的地方想着,死去的时候小蔻指甲应当是什么颜色呢。 我和小蔻一直都不算很熟,但是我向来都对这个有色彩癖的女孩子抱有极大的好感。所以在小蔻从车里把头伸出来叫我时,我非常感动这女孩没有死。于是我就热情地回应了她。于是她也热情地停下车,走出来。于是我把我的小说重新装进背包里,站起来迎接她。 她说:“我今天结婚。” 我说:“不可能,你比我还小,不到年龄。” 她没有理会我的对她的婚礼提出的质疑,继续说:“你去看婚礼吧。” 我停顿了一下,注意到小蔻的手指甲今天是透明的。确实是奇妙的透明色,她碰我的时候我都感觉不到那些指甲,像不存在一样。这美妙的指甲再次提醒了我多年来我对这女孩的挂念,于是我说:“好吧,我去。你的婚礼在哪里举行?” “湖山路。”小蔻说。 我在湖山路上向南走。前面是带路的小蔻。 我又回到了湖山路的十字路口。隆隆的车穿梭,然后我就在车的中间缝隙里看到了三戈。这令我几乎发出了惊异的叫声。因为我离开湖山路至少已经一个小时,可是三戈仍旧在这条路上。三戈现在向北走。他的牛仔裤很紧,不过这并不说明他胖了,相反的,他瘦了很多。瘦了很多之后他就穿了一条更加瘦的牛仔裤,外面的裙子像朵喇叭花一样打开,他抽烟的时候鼓起双腮,像长队伍中吹风笛的苏格兰兵。 小蔻这个时候带着我过那条马路,她站在我的左边,虚无的小手抓着我。她也看见了三戈。 她说:“那是三戈。” 我说:“没错。” 她说:“他穿了裙子,他是同性恋。” 我说:“嗯。” 她问:“你和他因为这个分开的吧?” 我说:“是的。” 忽然小蔻咯咯地笑起来。她把头转向我,说:“你知道吧,你跟三戈好的那时候我也喜欢他来着。” 我转脸向小蔻,深深地看着她。她透明的指甲软软地嵌进我的肉里。 她继续说:“有一次我躲在我们校园最北角的那棵梧桐树下偷听你们说话,我还看见他把手慢慢伸进你鼓满风的衣服里。” 我脸色有点变了,我问:“你还结婚吗?” 她咯咯的笑声更加响亮了,她说: “结呀”。 这个时候我发现三戈突然改变了方向,也在过马路,向着我的方向。我看见他的脸白花花的,整个身体像是一堆雪人一样静止地挪动。 我们相遇的时候我才发现小蔻什么时候不见了。我感觉小蔻可能已经拐进附近的一个胡同里去结婚了,但是我未曾找到过湖山路的支路,从未。 我怅然地感到我的整只手,甚至延绵到整个手臂,都散发着一种激烈的指甲油味道。 三戈的新香水像墨鱼一样长满触角,在我走近的时候忽然抓紧了我。我咳嗽了几声,然后终于抬起头来面对这场相遇。 三戈和我都无法不激动。因为我们是带着多年的旧情分开的。我想主动伸开我的双臂拥抱他。但是我才发现小蔻残留在我手上的指甲油似乎是一种强力胶,此时我的左手臂已经无法抬起来了,它和我的身体粘在了一起,所以当我想做出拥抱的动作的时候,看起来像一只笨拙的企鹅险些摔倒。 我有些狼狈,不知道如何是好,仓促间说:“你看到小蔻了吗?我找不到她了。” 三戈点了点头说:“那片坟场重新整修了,小蔻的墓搬走了,在腊山上了。改天我带你去吧。” 三戈说完这话之后我们都站在原地不动,也没有找到别的话题。 b城的清晨和早晨有很大区别。b城的6点55分和7点有很大区别。这个区别也许是在雾上,比如说,6点55分的时候我看见的三戈只有一个模糊的轮廓,这个轮廓并没有使我真正明白我们两个相遇的真正含义。7点钟的时候他的脸清楚起来。他的五官都向我涌过来,我感到一阵恐慌。 这个区别也许在我的心率上,有人是做过试验的,早上的心率特别快,我现在的这颗心要一跃而出了。 我猜测三戈也有同样的感受,因为我们同时涨红了脸说了再见。 “再见。” 然后我转身就北行了,他也转身向南。我听见我的苏格兰兵他最后的皮鞋声音,我没有敢回头,可是我觉得有个女孩的脚步是伴他一起的,而且有一种熟悉味道从身后渐渐把我环抱起来,我可以确信如果当真是有个女孩和他一起,那肯定是小蔻。 7点多,湖山路开始有了阳光。我继续向北。骑士在这年代几乎绝迹,不过那天我的的确确遇到一个骑大马的。马也如我所愿是白色的良种马。骑士穿了亮闪闪的鳞片铁衣服,比湖山路的阳光还有明亮。我站在那里就不动了,我看着马和骑士经过,然而骑士没有经过,而是停了下来。 骑士不涂香水,骑士的眼睛也不是像我的情人三戈一样迷迷的。不过骑士的鼻孔里冒出的是一种新鲜的男人的气体,他的身体在一种源源不尽能量下此起彼伏,这是一片我未能详细认知的海。 这些年,我对这样的男子一直不甚了解。我觉得他们高大而粗糙,而我一直迷恋的是三戈那样精巧的男子。他给我涂过指甲绾过头发。 这时候骑士停下来,问我去腊山的路。 可是他看来并不焦急,他就牵着他的马和我慢慢地说话。 我说我也是个旅行中的人,我只是为了来结束一篇小说,然后就离开b城。骑士说他要去西边的丝绸之路。他说他想换一头骆驼。我想了想,觉得西面天空扬起的风沙会使他的脸的轮廓更加鲜明,所以我点点头,表示支持他的计划。 骑士后来和我聊到了爱情,我简单地描述了三戈,我认为这种描述无法深入,否则我将把对像骑士这样的男子的抗拒流露出来。 “唔,你是7岁之后一直和他一起吗?”骑士问。 “是的。”我说。 “那么他喜欢同性就很能理解了。一个女学者曾说,当一个男孩从小最要好的朋友是女孩儿时,他长大之后往往对同性抱有更大的好感”。 “是这样吗?”我沮丧地说,因为按照骑士的说法这已然是一个无法挽回的事实,多年决定下来的事实。 “没有错,因为他对你,一个女孩太了解了,他对你的每一部分都很了解,你,女孩对于他失去了神秘感。”骑士继续说。 这是个道破天机的骑士,他显然不像我想像的那么头脑简单。 骑士停了一会儿说要走了,他忽然问我是否乐意同去。 “一同去吧,去西边,我对女孩儿可从未失去过兴趣。”骑士的坦诚使我有点感动。 好吧好吧,我决定跟着骑士走了。可是我张开嘴说得却是: “我跟你走,不过你先把我带回到湖山路的路口,我要和三戈道别。” 我现在就站在湖山路路口的早晨里。 骑士把我放下。让我自己过去。 “呃,你可以饮马什么的。”我觉得有点对不起他。 “好啦,我在这里等你,你只管去吧。”骑士说。 我向南走,我不知道为什么,三戈再次出现,仍旧向北走。此时大约已经是上午9点钟,几个小时里三戈都在。他还是穿着他的裙子,像仙鹤一样走得小心翼翼。 这次我是向着他走去的。我们在上次相遇的马路中间相遇了。我带着他过了马路,他和我都在马路的台阶上坐了下来。我们开始聊天,也道别。我把这许多年来我写的小说给他看,那个尚没有结尾的小说。他把那本子放在膝盖上,一点一点认真地读。有时候他遇到喜欢的句子还会念出声音来。我也插话进去,告诉他这段正是我也喜欢的。后来我说到一个骑士将带走我,他充满怅然。再之后我们说到了童贞。这是我们第一次说起,我们的童贞。那是我和他一起经历的,他问我可后悔是和他这样的男子。 “嗯,是有些后悔的。因为我后来信奉了神,这件事多少影响了我的灵命。”我这么说。 我和三戈,从来没有进行过这样顺畅的详尽的谈话。我们几乎说尽了所有的话题。他甚至因为15岁的时候把我的猫脸本子摔坏了而向我道歉。我们坐在马路沿上对抗着北风,说到黄昏。 黄昏抵达眉角的时候我们再没有多余的话题。我们都感到淋漓尽致。我起身说要走了。他站起来亲吻我,我拥抱了我软绵绵的情人。 结末,他在背后冲我说:“祝你的小说早些结束。”我心中充满温暖地向北离去。 不过我没有找到骑士。定然是等待到黄昏的时间里他又遇到了其他的姑娘。可是这件事情我并没有惋惜,因为我能够再回去,和三戈坐在马路台阶上说话全是因他。这对我很重要,我将用一场充实的相聚结束我的小说,开始新生活。 可是我站在湖山路以北打算掏出我的本子结束小说的时候却发现我的本子不见了。最神奇的是,我的潜意识使我相信我是把我的本子丢在湖山路路口的马路台阶上了。我的脚步拧着我的身体揪着我的思想再次回到了湖山路路口。 天已经黑透了。湖山路上的车开始少了。每辆车都飞快地划过去,我过马路的时候险些又被撞倒。不过那车只是和我错身而过,我很奇妙地绕开了车。 正如我一直不厌其烦地叙述的,我又看到了三戈。北方的夜晚这么冷,可是我的爱人还是没有加件外套,他还是那件无数线条交叉的裙子,缓慢地穿越马路。 我站在马路对岸,我不知道应该再和他说些什么。这种不断的相遇已经有损了我们之间的感情。我就站在那里,不肯过马路。可是我好像也看见了小蔻。小蔻和三戈站在一起。小蔻的透明指甲像冥火一样闪闪发光,指甲油再次发出剧烈的香气,我几乎窒息。我开始张大嘴巴,大口呼气,然后转身开始逃跑。 我向北,放弃了我丢失的本子,我只是想赶快地离开湖山路。 湖山路的树木都很高,这里很靠近腊山,夜晚山上的动物们发出我从未想像过的声音。我飞快奔跑,这里没有路灯,我只能借助来往的车的星点光亮。 终于到了湖山路的尽头,走下去将是另外的路了。我停下来喘息,这时候我看见骑士就站在路口。他很忧伤。我说,你还在呀,我们快走吧。 黑夜下的他失去了鲜明的轮廓,像个皮影一样寥落。他摇着头说:“去西边只是我的一个美好愿望而已,我是不能的,因为在湖山路上死去的人,魂魄将永远在湖山路上,怎么走也无法离开。” 我抬起头,非常惊异地看着他。我缓缓地把我那只抬起来要迈出湖山路的脚落下。隆隆的汽车声和新的早晨来了。我所面对的骑士又照例牵上他的马在湖山路上游荡了。 3、失散的雨水 若不是杨哲,唐米便不会重遇苏泰修吧。 唐米隔着灰蓝灰蓝的玻璃窗看天空,几只鸟无声无息地掠过,那些柔软的云继续自由舒卷,像什么事也没有发生过。 她继续喝水,努力平静下来。嗯,的确什么事也没有发生过。 可是桌上那张杨哲留下的便条——“唐米,我找到苏泰修,回电给我。”又千真万确地标识着苏泰修十数年来的首次现身。 唐米绞着手指,咬着嘴唇,食指伸了伸,还是缩回来。 杨哲,我不知应该怎样面对苏泰修。 唐米忽然觉得自己有点言不由衷,在无回应的状况下年复一年地写着交换日记,如同一场与空白的约会,收件人是个失踪的人。如今这个失踪者像片树叶一样砸下来,虽然他的出现在预料之中,但唐米还是忍不住惊慌了。 她不禁怀恨起杨哲,仿佛看见杨哲抱着胳膊靠着对面的墙,对她促狭地笑。 那一年的秋季,路边悬铃木叶落满地。杨哲对她说,苏泰修真的那么重要吗?你爱上的只是你自行造出的影子。 那又怎样?关你什么事?十七岁时的唐米,颇有些愤愤的腔调。 杨哲大笑着拍拍她的头,唐米,我会帮你把他找出来。 两年后,杨哲真的找到苏泰修。 当然,用了一些小手段。杨哲把唐米对苏泰修的记忆拍成了一支洗衣粉广告片,屏幕上两个小孩一起放风筝,大片的向日葵田与高飞的纸鸢,煽情到不行。片尾在晾衣绳上挂了两件情侣衫,一件大书苏泰修,另一件打了只大大的问号,蓝莹莹的字。那晚唐米缩在沙发里见到这支广告时都惊呆了。 杨哲说,我没有把你的名字写上去,是因为我不能确定苏泰修是否记得你。 唐米垂下头,一言不发。咖啡馆里四面俱传来窃窃私语的声音,不远处清洁小妹拎着荷兰裙子爬上木楼梯发出咚咚声响。 是啊,你怎么能肯定他还记得你。唐米对自己说,声音小到连杨哲都听不清。 苏泰修果然出现。 杨哲在电话那头对唐米干笑,说,这家伙长得还挺标致,在清水街开了间画室。呃,还有啊,有关于你的事,我对他只字未提。 临挂电话时杨哲又说,如果你不能确定他还记不记得你,不如重新认识他一次好了。 唐米写给苏泰修的交换日记累积了六大本,每一本都是沉厚的重量与各样的心事。多年来唐米从未停止过每天在日记里对苏泰修述说一些零零碎碎的生活。那些自小学时代开始的日记,从稚拙文字与生嫩笔绘到少女清浅又单纯的心事,包容下唐米这半生的轮廓与走向。 杨哲说唐米啊,其实从某种意义上说,苏泰修更像个神甫,整天听你啰啰嗦嗦。 唐米笑说那又怎样?关你什么事? 杨哲就跳过来捏唐米的脖子,大叫死丫头你呛得很呐。 若说苏泰修是贯穿唐米人生的溪流,杨哲就像唐米头顶上空盘旋的风。 风这种东西,越是想赶远点便越是容易扇出更大的风。 那天唐米特地多乘了二十多分钟的巴士,在清水街停。她穿着粉红色的花裙子从车上跳下来,跳进一个完全陌生的环境。这座城,这座苏泰修与唐米共同生活的城,原来这样的大,大到令唐米站在巴士站上茫然,不辨东西。 原来泰修你,一直生活在城的另一边。 一转头就看见苏泰修的画室,一个男人站在门前空地上给油画框子绷画布。 唐米在认出苏泰修的一瞬间想起了泰修小时候的样子。小泰修穿着蓝白横条的t恤像个小海军,戴着红色的棒球帽,笑起来时眼睛眯成一条缝,嘴巴咧得很大,很爽朗。可是远处墨绿色木门前那个忙碌着的男人,年轻,安静,有从容不迫的气质,因为工作时的神态十分认真,而显得有些迷人。 这个因为阳光充盈而显得十分温暖宜人的下午,唐米一直站在巴士站。只是,似乎哪一辆车到站都与她无关,她任凭那些巴士匆忙驶来又匆忙离开。这个长久的时段,唐米用来观察这条贯穿她生命的溪流,看他拎东西时的动作、跟旁边的人说话、为找一管胶水而在箱子里翻来翻去。那时的阳光很烈,唐米忽然觉得心里渐渐充盈起温暖的满足感,她抬起手把头发别到耳朵后面,眯起眼睛正对着太阳,也正对着苏泰修的方向,轻轻笑起来。 泰修,你看现在,我离你这样近。她自言自语。 唐米未再有更多的举措,只是一味地站在红底白字的busstop招牌下,背对着苏泰修,偶尔很快地回头看一下苏泰修的背影,又怕人发现似的,将目光迅速地收回来,而后对着正前方傻乎乎地微笑。 许多人路过,许多车辆通过,这些本来无关的物什,在那个下午仿佛都被温煦的日光刷上了一层幸福的颜色。 唐米买来一盆向日葵种在阳台上。因为季节适宜且水份充足,很快发芽抽苗。唐米有时站在阳台上,面对着铺天盖地的阳光以及身边那盆初生的向日葵植物,收衣服的动作就像收起所有的心事。 唐米想着,等你长出第一只花苞,我就带你去见泰修。 向日葵的叶子向着阳光,却没有开花的意思。 唐米在日记本里一遍又一遍地策划着与苏泰修重逢的场景——比如在咖啡馆;比如在大街上;比如在巴士上;比如成年苏泰修认出成年唐米,彼此欣喜地拥抱,她用重逢的欣喜泪水沾湿他的衣襟;又或苏泰修自她面前无表情地走过,徒留她一人强撑着镇定自若,内心里无比落寞…… 这些场景偶尔猝不及防地闯入她的梦境,清晰得令她分不清梦境与现实,在沉睡中因为各样不同的结局而欣喜或哭泣。 醒来时,天花板雪白,晨光初露的窗外。她将手探入枕下,触及崭新又厚重的日记本。她闭起眼睛,泪水缓慢地自眼角滑过鼻梁路过紧闭的另一只眼无声地隐入浅发。她想着,不如明天去见泰修吧,无论他是否记得我,都告诉他我是唐米。 只是,倘若他全然不记得唐米的存在呢?唐米每番为重逢而下的坚定决心在遇到这个问题时都会变得不堪一击。 唉,倘若他全然不记得唐米的存在呢? “笨蛋,你不会重新认识他一次?”杨哲狠狠地用手中的筷子将面前碗里的菜戳得稀烂,望着桌子对面垂着头的唐米,一脸恨铁不成钢的表情。 “可是……” “可是可是什么?”杨哲恶劣劣地截住唐米的话头,“你写那么多日记不就是为了不要忘记他?你等了这么多年,不就是为了这一天么?” “……” “你这个笨蛋,气死我了。”杨哲愤愤地将筷子拍在桌上,其中一根飞速地弹起来以谁也没有预料到的方向落向地板。 “呶,你和苏泰修就像这双筷子,分离可能是因为身不由己,”他伸出一只手指,按住桌上剩下的那根筷子的尾巴,“但重逢却是很简单的,你只需走过去就可以。”说着,杨哲挪动手指,啪嗒一声,那根筷子也干干脆脆地落向地板。 唐米自桌子边缘探出脑袋望向地板。那双相亲相爱的筷子,筷尖儿彼此靠近。 唐米的眼睛湿润了。 唐米在城的另一边找了一份兼职,教小孩英语。每周四次,每回都会路过清水街的那个巴士站。巴士载着唐米摇摇晃晃地穿越这片城市,她便这样摇晃着想念苏泰修。巴士在清水街站停留的时间只有几十秒钟,每次她张望苏泰修的画室,至多只有这么几十秒钟。 唉,泰修仍不在。唐米在心内叹了口气,坐在巴士窗边呆呆地看着那扇墨绿色的门,有些沮丧。转过头来,却看见苏泰修走上巴士,从裤兜里掏出硬币丢在投币箱里。 朝思暮想的人突然出现,令唐米猝不及防地脸红,身体也突然僵硬起来,呼吸停止。 苏泰修向着她坐的方向看过来。 苏泰修只是轻淡地扫一眼,唐米心中便慌慌然如同着了火,急忙转过头去看窗外风景。他走过来,越来越近,唐米的胸中哽着一团硬物,窗外炎热的风一直烧到耳朵根。 苏泰修坐在了唐米的前排,是背对着的角度,从而唐米可以大胆地观察他。那样近的距离,几乎可以感受到他身上的气息,好像伸出手去,就可以触到他头发的温柔。但她并未有更多举措,只是一味地坐在苏泰修身后望着他清洁明朗的发际,流畅简略的肩线,这些她都看不够。 唐米安静地坐在座位上,察觉到自己颇享受与苏泰修同乘一辆巴士的感受,她轻轻笑起来。窗外风景如水流过,唐米在心内微微叹息:“泰修啊,你真的没有认出我。” 杨哲随手捉起一本广告册猛拍唐米的脑袋:“笨死了笨死了你,走过去对他说你是唐米,会死啊?” “……” 那么,明天,一定要去见泰修,告诉他我是唐米。唐米这样想着,将自己蜷在被窝里,下巴抵在棉被沿上,一双眼睛望着窗外阳台上的那盆向日葵。 大片月光自天空流泻而下,倘若此刻向日葵开花,它要面向哪里? 唐米站在苏泰修的画室里,正是黄昏时分。 苏泰修不在,一个笑容甜美的女孩领着唐米参观那些墙上的画作。 唐米在看到一幅有关向日葵田的钢笔速写时激动了起来,手指在画框玻璃上抚了又抚,几乎哭将下来。这不正是儿时的那片向日葵田吗。这张看起来陈旧的、颇有些年头的钢笔速写,如同一张清晰的黑白胶片,与唐米回忆中无数次出现的向日葵田全无差别。 “这件是非卖品。”一个男声在身后响起。 唐米诧异地侧过脸去,苏泰修身着浅驼色针织套头衫与宽大的灰绿色灯芯绒裤,双手插在裤兜里,以气定神闲的表情望着她。 经年累月沉淀析出的大量感情瞬间排山倒海地涌入唐米全身,在喉头积成一只极硬的疙瘩,她嘴巴张了张,还是什么也没说。 她快步逃出苏泰修的画室,全然忘记自己将那株向日葵遗落在了苏泰修的窗台。 “我,对,你,完,全,失,望!”杨哲捏着唐米的细脖子一字一顿地说,神情像个种出了萎瓜的老农,一脸的痛心疾首。 “没错,我对自己也很失望。”唐米木然地望着地板。 “而且我想我再也不会有勇气走进他的画室。”未及杨哲回答,唐米又说道,“我猜他一定还记得那片向日葵田,但我害怕知道他是否还记得当年的我。我无法应对他已经忘记我的事实,若是他真的已经完全忘记,还不如我什么都不知晓。我不要知道,无论是好的结果还是坏的结局,统统不想晓得。像现在这样,写写日记,能经常看到他,不也很好吗?” “为什么逃避?唐米,你说啊你。为什么要为难自己?为什么不为了自己的幸福试着努力?” 唐米将脸抬起来,眼睛直视杨哲,一字一句地说:“什么是幸福?什么是逃避?杨哲你不也说过‘与其遭受失恋,不如不要相恋’这样的话吗?” “我,我,我……”杨哲张口结舌,“那是因为被我爱着的那个家伙,傻乎乎地十数年如一日地爱着另一个人。勿需相恋,我就知道自己的结局必定是失恋……” 唐米迟疑片刻,探过头去满腹狐疑地盯着杨哲的眼睛看:“哗,你说的那家伙……不会是我吧。” “喂喂!唐小囡同学!”杨哲摆出很酷的样子,“你知道的,我只对性感钞票和惹火女郎感兴趣,你你你,你这种柴火妞……”杨哲手心全是汗,纸杯被捏成纸团。 “哎,说了不要叫我小名啦,我满二十岁了。” “唐老囡。” “真是够了。你欠扁啊!”唐米望着杨哲一脸古怪又臭屁的表情,皱着眉捏起拳头,在杨哲鼻子前面飞了飞,终是虚晃一枪自杨哲眼皮底下斜掠而过。 总是这样,有杨哲在,唐米再低落的心情都会缓慢地好起来。 苏泰修在巴士上对唐米招手,微笑。 而唐米,在看到苏泰修的一瞬间紧张起来。手足无措,慌慌张张,只是一味地将脑袋垂到胸前,假装没看见。而苏泰修似乎并未在意她的闪躲,径直走过来坐在她身边的空座位上:“我店里的小妹说那盆向日葵是你的。” 唐米将头垂得低低的。 “早知道会遇见你,我就把那盆向日葵带出来还给你了。我不太会养花,万一养死了罪过可就大了。不过你放心,目前来说它还没死,而且已经开花。若是有空,你来我画室取走吧。” “嗯。” 沉默。两人都有些困窘。 少顷,苏泰修一双手搭在前方椅背上轻轻地打着拍子,说,“看得出来你很喜欢向日葵。” 唐米略略抬起头来,仍是不敢看苏泰修,只是偷偷望着苏泰修的一双大手。 苏泰修忽然浅笑着,偏过脸来看着唐米。“不过很遗憾那幅画是非卖品,算是我很重要的私人收藏品吧。不如下次我影印一份送给你。” “那……那幅画对你是有什么特别意义吗?”唐米挣扎着鼓起勇气问道,随后又万分后悔,觉得自己十分唐突。 “嗯,那幅画是我女朋友画的。” “说起来也很有趣,我和她在很小的时候就认识了。那时我九岁,她更小,估计只有六七岁。我们一起在向日葵田里放风筝,风筝是她的。那时父母亲不在我身边,我自己又不会扎风筝,或许是……越是得不到的东西便越是期盼吧,我的最大愿望就是像别的孩子那样放风筝,在田里跑。” “那天我一个人坐在田埂上看别人放风筝,发呆。她举着一只比她人还高的大风筝,跑来说要跟我一起放,我开心坏了。我们一起在田里跑,她跑跑就跑不动了,总是摔跤,我就背着她在田里跑,风筝飞得很高……” “你知道结果怎样?结果我们跑得太远,在田里迷路了。等到大人们在向日葵田里找到我们,已经是下半夜。此后我们就再未见过面,我只知她的乳名叫小囡,她家在哪里,年龄有多大,统统不晓得。” 唐米的头越垂越低,长发遮住泪流满面的脸。 “后来我常去那片向日葵田,可我再没见到过她。想见却怎样也见不到,唉,我甚至开始怀疑她的真实性。呃……我的意思是说,她简直就像……就像……一张梦境中突然出现又突然消失的图片,无论我醒着还是入睡,都无法分辩她是真实出现过的人……还是我为了打发寂寞童年而幻想出来的某个形象。” “我用了很长时间,努力令自己确信她只是个虚无的想像。可是有一天,我在大学同学的素描册里看到那张速写。画里的景色,包括画里的那棵槐树,都与那片向日葵田景色全无二致。于是我找到这画的作者,也就是我的女朋友。” 唐米轻轻叹了一口气,努力以平静的声调问道:“那,她还记得你吗?” “她不记得了,毕竟当时……她太小了吧,她连缠住风筝线的那棵槐树都不记得了。不过,我确信她就是那个小女孩,她的乳名叫囡囡,她喜欢那片向日葵田。”巴士摇晃,苏泰修一双眼睛望着远方,温柔地笑,“再说,除了她,还会是谁呢?” “泰修啊,有时候我觉得我们就像两滴失散的雨水,来自同一朵云,可是在坠落的时候没有牵牢彼此的手。或许我就在离你不远的地方,只是,我们都变了,彼此相遇却擦肩而过,难以辨认曾经熟悉的对方。然而我一直牢记着你还是一朵云时的样子,那时我们都是孩子。在那个孤立无援的迷路深夜,你站在大槐树下说我们以后会是最好的朋友,会一起长大,一起变老。 这些,原来你还记得。” 唐米将日记本合起来,眼眶红了。 窗外,瓢泼大雨。 又是秋天。那些树叶安静落下,铺就一张暮秋花纹的粗糙地毯。 唐米走在杨哲右边,一路上用脚尖踢着石子,活泼的石子在落叶堆里一路跌跌撞撞地蹦过去,未及多远便被落叶淹没。 “真像一出真假公主的戏。”杨哲叹息。 唐米慢吞吞地走着,什么也没说。 “你就这样放弃?” “嗯。” “不如我去告诉他真相?” “不要!”唐米停下脚步,抬起眼睛盯着杨哲。 “为什么为什么?!”杨哲愤愤地踢起路边一只易拉罐,那些落叶因为受到惊扰,再度飞起又静静落下。 “不为什么。” “神经!”杨哲转身大踏步地走,将唐米抛在身后。 唐米双手插在大衣兜里,望着杨哲的背影轻轻微笑起来:“何必呢?获知他始终存留着有关我的记忆,且与我一同期盼着重逢的来临,这就已经足够我满足了。何况任我们多么努力,也无力避免重逢时出现的任何一个失误。毕竟不是每一个人都对真相了如指掌,不是每一个人都能认清谁是自己曾经失散的雨水。就算我表白又能怎样?那厢新的相遇已经开始,我若重去拉他的手,她便成为他新一滴失散的雨水。我放弃,是因为他已经获得适合的幸福。” 这些话,杨哲没听见。苏泰修也不会听见。 又一片树叶落下,哗啦一声轻轻砸在唐米衣领上。唐米将身子微微前倾,那树叶自唐米肩上缓慢滑下,落入无数枯叶之中,瞬间便再分辨不出。 4、目睹女巫失踪事件 我总是虚度光阴。 比如这样的夏天,蒸汽在四周飘荡。哪怕是包防腐剂,也会发霉。 我决定旅行。 去年的这个时候,垦说,和我去南方吧,更热的天气里,或许人会更清醒。 天知道我为什么会和一只狗站在屋檐下,而且,没有人知道我们会这样站多久。 雨下得很大,如果用瓢泼来形容似乎还不够,热带的对流雨,通常看起来更像天空被谁戳了个大窟窿,流量可以用来洗脸。垦在信里说她最喜欢三亚的阳光,我千里迢迢地来看,却只看到暴雨。 垦玩失踪,而且把店给关了。空荡荡地竖着招牌——垦冰品。去年垦离开以前,垦说在三亚,一年四季都会有人吃冰品。然而我大声嘲笑她的思想火花,说垦你还是留在这儿好好教书吧,教小孩子画画比调鸡尾酒有前途得多。她抱着肩笑,如果人人都像你那样喝喝海风就喂饱全家,饿的那个才有可能是我喔…… 垦离开已经一年,在三亚捣鼓着伊有声有色的理想事业。而我失恋,一遍又一遍。这我已经习惯,惟一不习惯的是失恋时没有垦来陪我喝酒。那种时候,我重复性地怀念垦做的黑芝麻雪糕。红酒搭配黑芝麻雪糕与垦的嘲笑,对失恋的我来说,其实是种享受。 干脆和垦在一起好了,有时我有这样的念头。 可一回头,看见垦脸上狡黠的笑,我知道倘若某天变作垦的丈夫,一定生不如死。 垦擅长乱来,比如在红豆冰里加啤酒,烧仙草里混合酱色大冰块,让人一不小心啃了自己的舌头。毫无疑问垦在吃吃喝喝方面是极有天分的。我是受害者,从高中一路罹难到大学毕业。七年,垦把我从玉树临风喂成嗜甜土猪。 是,嗜甜土猪,她这样形容我。 店主不在,门前的植物倒是生长得极为茂盛,一些灰溜溜的树木向天空举起粗糙不堪的枝杈。 若你有坐在这里等垦回来的打算,还是先去涂些防蚊水吧。隔壁西点屋的小妹把头探出来对我说。 嗯……请问她去了哪里? 云南吧……好像是这样。她沾着满手面粉侧过脸来,我看见她发梢上沾着一小块儿果酱,应该是橙酱来着,在雨水光影里新鲜闪亮。 嘿,是你带来的狗吗?她惊奇地问。 当然不是,我以为是你的。 她立刻屁颠屁颠地不知道从哪里翻出来半根肉肠去喂狗。那时候腊肠比我幸福,比如我也很饿,却没有人来喂我。 在后来的日子里,我和西芹一直管那只狗叫腊肠。早上西芹对狗儿说——去,叫你爸起床。腊肠就扭着屁股跳上我的床像舔肉骨头一样舔我的脸,以致我每次吃大鱼大肉的梦都做得破破烂烂。 总的来说腊肠是条相当幸福的狗,西芹一点也不嫌它脏嫌它吵嫌它爱放屁什么的。有时我坐在西芹的西点屋里看着她忙来忙去的时候,心里一直在赞叹世间怎么还有像西芹这么善良这么能干这么贤惠的女孩。赞叹的声音大了一点,西芹会说呸光说好听的养你不如养腊肠你看看人家腊肠都没和我红过脸没在半夜爬起来四处翻东西吃。 我说腊肠都快被你喂成肉肠了,光是消化那么多东西都够它受的,半夜起来跑步减肥倒是有可能。 西芹喜欢穿拖拖拉拉的棉布长裙,式样繁琐,像拖把一样浪费布料,还秉承了拖把的本质特性,在地上拖来拖去。我说西芹你是天下最不像女巫的女生,因为你的店从来不需要扫帚或是拖把什么的。 西芹以停我的饭来要挟我,这我不怕,我会指着腊肠嚷嚷着要吃花江狗肉反要挟。或许腊肠是听得懂中文的,我一这样说,它就跑到我面前来,放很臭的屁。 我就这样日复一日地被她俩欺负着,说实话这挺幸福。 垦不在的时候,我常常全身涂满防蚊水,跑去她的店门前那些乱七八糟的植物丛里坐着。 坐着看夕阳,那是个绝佳的位置,能看见海天间温煦的落日,平静安宁的沙滩。西芹形容说那像烤箱里的蛋黄派截面。喏,那片椰林呢……就当葱花儿好了。她得意洋洋。 晴朗,无风。西芹会牵着我和腊肠一起跑去沙滩边。浪花一遍一遍地冲上岸,我们坐在云下,看海洋变魔术,吐露许多宝物。有时是贝壳、海藻、螺类,有时是塑胶泡沫、拖把。这种场合腊肠往往是最兴奋的,每次都要捡好多骨头形状的破石头烂木头回来。 这样的天气,若是可以,希望我们能变成手指大小的小人儿,躲在海边一丛丛的琼花菜里眺望天空……西芹把脸埋在我怀里轻轻说。 抱紧她,我说西芹我喜欢你。 真的? 真的。 那……为什么喜欢我? (哦妈妈,她们女人为什么总是问同一个问题……)嗯……你很特别。 特别?哪一点? 你知道,不是每个女生拿着扫帚拖把都像女巫。何况我女朋友从来不拿那些狗屁魔法道具却每天穿着拖把扫地,难道你不觉得我女朋友具有与生俱来的女巫气质…… 哈,我也喜欢你,老妖怪。西芹对着我大喊,跑去海水里把女巫拖把弄得很湿。 夏天。 嗯? 如果有一天,我不见了,你会怎样? 找呗,这么个大活人还找不着么? 如果找不着呢? 就算你变成了手指大小的小人儿,我也会把你揪出来种在花盆里每天给你浇水晒太阳让你快高长大…… 如果这样还找不着呢? 那我就坐在这儿等,想你的时候就给你写信。 可你没有我的地址,笨。 嗯……那我把信塞进玻璃瓶送去海里漂流。当它们随着洋流遍及各大洋,全世界的人都会知道在中国三亚的海岸,有个傻小子每天都以爱情的名义制造不可降解的垃圾公害污染海洋资源。这样全世界的人都会来帮我找到你,但他们的目的并不是感动于我们的爱情和我的痴情,只是为了让我停止制造垃圾…… 这时西芹在我的怀里睡着了,腊肠在欧石槿丛里捉萤火虫,爱情呢?爱情在轻柔的海风里闪耀光芒。 垦说夏天你怎么来了?招呼也不打一声。然后她用一个很大的拥抱来和我打招呼,我在她的头发里闻见彩云之南的清新花香。 我早来了,你跑哪里玩儿去了,害得我寄人篱下。我指指西芹的店。 回头,西芹正倚着门笑呢。 后来我回忆这一切,总是想不起那时西芹笑的样子,是不是也因此忽略了她落寞的眼神。也许,也许,假如那时我能给西芹一个拥抱,什么都不会发生。 听垦说我这样的状况就叫做中暑。 眼神呆滞,身上冒出大量汗水,而且胡言乱语。 垦不知道从哪里挖来好些草根树皮什么的煮成汁喂我,说是凉茶,南方人不中暑就全仗着天天喝这破玩意儿。我不喝她就动用武力,样子像个女巫。 最终我喝了,因为有那么一刻,垦的眼神酷似西芹。 而我那么想念西芹。 垦指天发誓说方圆一百米只有她垦冰品一家店,从来就没有过什么西芹的店,也没有过什么美女西芹,但说不定会有某只流浪狗叫腊肠。 说不出话来。如果西芹失踪也算作中暑症状,真想快点好起来。 那片西芹的店……我说的是原址,只是一片无人打理的花园。处处生长着千篇一律的芋叶与种类繁多的蕨,一些浅紫色的小花盛开得小心翼翼。辣椒一般炽红的太阳下,近近远远的树枝末梢,每一朵叶子都像抱有重重心事,噤若寒蝉。 三亚这宁静的盛夏午后,你叫我如何相信西芹的店只是一片废弃的花园? 张着嘴,仰视天空,那时天空没有一丝云,我干涸的声音仿佛从很远的地方特意运来,垦,我在哪里? 三亚。 我沉默。因为根本不会有人相信我。 包括垦。 我把我的西芹弄丢了,而且找不出合理解释。 有时我会在梦里重回遇见西芹的那个雨季,她在蛋糕堆砌的西点屋里,提着繁琐的棉布长裙黯然行走。窗外有雨,面包与果酱得以温柔碰撞。雨水过后空气里突然漫无边际的困顿,是谁,谁在西芹与我之间早早做了规范。 那天她把头探出来对我说:“若你有坐在这里等垦回来的打算,还是先去涂些防蚊水吧……” 那天她沾着满手面粉侧过脸来,我看见她的发梢上沾着一小块儿橙酱在雨水光影里新鲜闪亮。 像我这样学热动力的男人,从来都缺乏天才的想像力。然而那些花花绿绿片片段段的脆弱回忆,忽明忽暗地洞穿心脏。失恋已经上升到失意,垦的黑芝麻雪糕也无能为力。梦境变作非人间的奢侈品,灵魂悬在床与天花板之间,依然被西芹飘飘的衣裙巧手牵引。 同垦走去海岸边,浪花未穷,坐待云起。对她说起西芹女巫拖把一样的棉布长裙,垦说土猪同学你得学会遗忘。 遗忘,这是你现在惟一能做的。她说。 我无言。 遗忘是万能粘补剂,补得住千篇一律的沉沦与各式各样的幻灭。 只是,为何选择用幻灭来令我完成这次遗忘?你是否明白有些事情就像少年时代吹响的那支短笛,手指已经忘记,然而嘴唇总是亲切记起。 这就和你一样无法忽略。 有关你的所有回忆依然在我脑海里深刻演奏,重重叠叠一遍一遍。 然而你对我置之不理。 还是在我熟睡的时候偷偷回来?扒在窗户上偷看我的样子,连呼吸都不敢吹在玻璃上。我忘记你也许是没有呼吸的,或许你是一个女巫一只狐狸一个天使或是别的什么东西。 这不重要,真的不重要。 重要的是我无法忽略,你一转身就萧条了我的一生。 没有人知道为什么在垦冰品的隔壁突然出现了一座西点屋,名字叫做“西芹的店”。 店主就是我,做出来的蛋糕相当难吃。垦常常在我午睡的时候偷偷把我的作品全倒掉,然后轻手轻脚地帮我重做。是这个原因吧,通常店里的生意在傍晚时分总会很热闹,而她就倚在门旁看着我手忙脚乱。 她笑,她以为我什么都不知道。 那时候垦陪我一起去海边。我远远抛入海水里的那些玻璃瓶里通常有这样的字句—— “就算你变成了手指大小的小人儿,我也会把你揪出来种在花盆里每天给你浇水晒太阳让你快高长大……” “那我就坐在这儿等,想你的时候就给你写信……” 垦说我这样的行为相当白痴,况且那些瓶子就和我做的蛋糕一样面目可憎,缺乏美感。 愿望美就可以了,我这样回答。 呸。 我做不出好味的糕点,后来将整个店交给垦打理。我呢,用学了四年的热动力知识改造垦的烤箱,垦的糕点越做越好,不知是否与此有关。 傍晚时分,我喜欢坐在垦冰品的门口看天边的流云轻淡掠过,重复怀念西芹形容夕阳的蛋黄派理论。 垦坐过来说土猪你变了,然而我不习惯你不恋爱时的样子。 我已经没有力气恋爱,垦。 或许这样蛮好,不恋爱就不会失恋。她双手拢住耳边头发,轻轻耸了一下肩。 从什么时候开始,垦开始穿长裙,我竟然没有发觉。 沉默了好半天,我开口,垦,忘记一个人要用多长时间? 我只知道用一年那么长的时间,是不够的。她低下头轻轻说。 从什么时候开始,垦变得很忧郁,我竟然没有发觉。 太阳落入海水时,一切如宇宙一般膨胀开来,又如全然凝涸在冰河里。一切被夸张得近乎脆弱,同时又迤逦着安然消瘦。一缕古老的光线流泻在时光的斜坡上,我透不过气来。 垦,我好像变成了空荡荡的游泳池,池里又脏又有裂缝,不知明年能否使用。 她一眨未眨地看着我,之后慢慢开口说:我们走吧。 的确该走了。 丽江相当美丽。 坐在一家很小的茶馆里,我歪着头搅动面前的咖啡,垦冲着对面那个老外的照相机竖起两只手指,两人都被南国的阳光晒得黑黝黝的。窗外一条河流绵延不断,从这里看过去,在秋日黄昏下,光闪闪的俨然过期红茶一路流淌。沿河一些民居已经完全商业化,繁闹喧嚷。为了解闷,我开始数垦手指甲上绘制的微型瓢虫。 无聊。 咖啡杯已经空了,无物可搅的时候,一些人群开始搅动黄昏。 垦突然坐过来,夏天,我爱上一个人。 难道是邻桌那个长得像头翼龙的法国男人?我小声问。刚才垦用法语同那家伙聊了有两个多小时,如今那头翼龙以一幅音乐评论家似的神气定定地盯视我的脸。 嗯……严格来说是暗恋吧。垦一付不好意思的样子。 我支持你的任何选择,不过垦同学,你不觉得速度太快了吗?虽然这么多年你从未有过男朋友,爆发力如此之强尚情有可原。 可是我爱的那个人的身边一直有女朋友来着,走马灯似的换。 不知从哪里突然飘来一阵烦躁的烟,空气里沾着满腹狐疑的味道。我开始抠自己的手指甲。垦,法国人的多情举世闻名。 可他是中国人来着。 嗯? 我的意思是……与那个法国人无关。我暗恋着的那个人,是中国人,和我们一样黄皮肤黑头发,而且……而且长得不像翼龙。 有多久了? 七年。 我认识? 嗯。垦点头。像一只年幼的羊羔紧张地注视我,身体僵挺挺的。 我一直没告诉他的原因是……是他的身边一直有不同的女生来来去去。他总是不停恋爱又不停地失恋,每次失恋了就找我陪他喝酒,其实那对我来说一种折磨。 我想逃避这样的折磨,然而我只能选择遗忘。去年夏天我离开他,临行前我问他想不想和我一起走,他回答我说垦以后我去看望你吧。 我独自在三亚住了一年,一年没有见他,我以为已经忘记。我觉得我做得很好,起码不像刚到三亚时那样想他了。可那天他站在垦冰品的店门前傻傻地对我招手,我知道,他突然出现在我的面前,这才是我真正想要的…… 说起来我还要感谢那个长得像翼龙的家伙,听说那个下午他旁征博引滔滔不绝不知道从那里翻出来各种理论说服垦的木头脑瓜进行初次爱情表白。后来垦的那些表白单纯地统治着我的头脑和喜悦神经,我们在回三亚的路上一直笑着拥抱亲吻,一次美得出奇的旅行。 我就是这样容易满足。 然而现在,我站在西芹的店门前发愣,垦,那西芹呢? 于是垦又开始指天发誓说方圆一百米只有她垦冰品一家店,若不是某天某个傻小子跑来开了这片店,这里永远也不会有什么西芹的店,也没有过什么美女西芹,谁知道是不是那个傻小子偷偷编出来哄骗一些单纯的善良女生。但说不定会有某只流浪狗真的叫腊肠,不如我们去领养一只狗狗? 于是我们有了一只叫腊肠的狗,它与那只曾和我站在同一屋檐下的腊肠并无区别。我真的开始相信遗忘是种万能粘补剂,甚至粘补了我一些曾经清晰的记忆。 垦又提醒我应该及时纠正对感情一贯的不良态度,说是提醒其实是真正意义上的要挟。她开始像西芹一样叫嚷着以停我的饭来达到对我思想的箝制,下一步也许是焚书坑猪。 垦渐渐喜欢在蛋糕堆砌的西点屋里,提着繁琐的棉布长裙,女巫一样走来走去。窗外有雨,面包与果酱得以温柔碰撞。雨水过后空气里突然漫无边际的困惑,是谁,究竟是谁在垦与我之间早早做了规范。 你说我是不是该将信将疑? 我开始难以辨析在我身边的这个女人究竟是垦还是西芹。 这一切,究竟是从哪一天开始的? 一定有人目睹了西芹的失踪,或是垦的失踪,一定有人撒了谎。 可是,垦,或者是西芹,我爱的这个女人如今躺在我怀里沉沉睡过去。 谁撒了谎? 这个问题,一点也,不,重,要。 5、不如我们重新开始 那是2001年的冬天。城市里刚刚下过一场大雪。天空是那种很干净的蓝。风不是很大。路面有一点点滑。行人车辆都小心翼翼。惟有几个快乐的儿童跑来跑去玩着摔跤的游戏。他们的面颊带着艳丽的红,笑声如云雀一样动听。然后,苏天涯在我的面前出现。 她穿着卡其布料的外套,背着一个大大的挎包,自我的对面缓缓走来。低着头,头发长长短短,散开来盖住了她的半边面孔。乖乖巧巧的小女生样子,平淡无奇。我之所以多看她几眼的原因,是因为那天她在她的卡其长裤外面还套了一件格子的短裙,红与黑搭配的颜色。看起来有点滑稽,像素素淡淡一张脸上用力擦上的两抹腮红。我有点忍俊不禁。 我和她最接近的时候,我们之间的距离只有0.01公分,我甚至闻到她淡淡的洗发水的味道。然后她目无表情与我擦肩而过。但是在下一秒钟,我突然听到身后重重的落地声。 我转过身来看见坐在地上的苏天涯,她恼怒地朝我看了一眼,面孔因为周围行人的注视而微微涨红。我听到她的嘴里小声而熟练地吐出了两个字。然后她迅速爬起来,脱掉身上沾了泥泞的裙子。继续走路。好像什么都没有发生过。 我从她的后面目瞪口呆地看她一直走远。清爽的一身卡其色,背着大大的挎包。一双平底球鞋。头发在肩上摆动,依然还是瘦弱乖巧小女生样子。除了她小手指勾着的那件晃荡的短裙子,除了那依然在我耳膜间穿荡的两个字,她说,我操。 我想我对我和苏天涯的再次碰面一直是心存期待。在那以后的一周里,我曾经数次在路过那条街道的时候若有所盼。甚至在苏天涯摔跤的地点我会长久注视,我模仿着她嘴唇的那两次轻巧的翕动,然后独自发出令路人诧异的笑声。所以当苏天涯终于再次出现的时候,我注视她的目光像一只吃了耗子药的耗子。这句话是向航对我说的。虽然它很通俗,但是好像我到现在也没怎么搞懂。 那天是12月30日。刺猬乐队成立一周年纪念日。我们一行五个人都为此心潮澎湃雀跃不已。漫长的期末考试和临近年关的拮据让我们这些以往意气风发的有为青年已经沉闷了很长一段时间。现在我们终于等到这个冠冕堂皇的理由来肆无忌惮狂欢一次。到处派发邀请函。石磊在饭桌上一边大口地吞着泡面一边含糊地下着命令,他说,同志们,我们一定要深入到群众中去加大我们宣传的力度。在那个举国欢庆的日子到来的时候,我们要把我们的这个屋子搞得像澡堂一样热闹。然后他转过头来看了一眼调试吉他的我,蓝山,你见过澡堂的对吧。 我一向对中国的澡堂叹为观止。所以当大批大批的陌生男女自黄昏之后逐渐进驻我们的客厅时,我一直用崇拜的眼神看着立在门口的石磊。他始终保持着抽筋一般的笑容,并且时刻谨记着自己的台词,例如欢迎欢迎,请进请进。人头攒动。三个房间也悉数被占领。音响开得那么大。陈远和小姚跳到桌子上卖力地带动着气氛。歇斯底里的歌声一阵又一阵。地板被咣咣踏响。有情侣附和着唱到动情,便开始当众无休无止地亲吻。啤酒一箱一箱被抬进来,我和向航站在厨房负责派发酒水,将一只一只空的杯子倒满,然后把空瓶子一个一个摆好。向航不时在旁边没命地吹着口哨,做出呼啸的尖叫。他说,蓝山,场中有很多陌生的单身的mm耶,我帮你物色一个同度新年夜。 我呵呵地笑。自从和泱泱分手以后,我在很长时间内对女人提不起兴趣,为此他们曾经煞费苦心地为我举行了大规模的相亲活动,虽然都以失败而告终。此后一旦真要有猎艳机会,也会齐心一致让给我。我江湖气地捶他一记肩膀,向航,如果真有裤子外面套裙子的姑娘,你倒是不妨及时通知我。说完的时候,我目瞪口呆看见苏天涯再次低头缓缓从我对面走来。她说,你们这里有没有别的酒。依然是小女生的样子,头发凌乱,穿黑色毛衣,一条包腿的仔裤,她没有再穿裙子。我是立刻神经反射对她说,今天你要是再摔跤了,你脱什么。 她的头抬起来,目光在我脸上逡巡了半晌,然后我看见小小的火焰在她的眼睛里燃着。但是她尽量做出面无表情的样子,她说,我最近喜爱裸奔,多谢关心。然后转身离去。我哈哈大笑,向航转过头来很疑惑地看着我。 两个月后,苏天涯成了我的女朋友。自从打听到她是石磊的高中同学的同乡师妹之后,我轻而易举拿到了她的电话号码和她的邮箱地址。追求手法总是老套无奇。最重要的是,两个月之后,苏天涯真的成了我的女朋友。那个时候,正是新学期的开始,我在火车站一把抱起甫下车的苏天涯,在她抗议的尖叫里热烈地亲吻她。并且郑重地拉开外套的拉练,自胸口取出一朵压扁的玫瑰花。我说苏天涯,你再不答应我,我马上就去卧轨。 我必须要承认苏天涯真的是一个很特别的姑娘。她很顺利地就和石磊他们打成一片,喝酒的时候能把所有人都灌倒。她穿着我的衬衣在各个屋子之间流窜,大声地叫着起床了起床了上课了上课了。心情好的时候,她会买大包大包的东西回来煮给我们吃。乐队每个周末去酒吧演出的时候,她就坐在底下跟着拍手,把玫瑰花瓣扯下来洒在我的头上。 石磊说,蓝山,天涯是个好姑娘,你要珍惜她。我朝他严肃地点点头。但是我没有想过泱泱会回来。 剧情真的很老套。泱泱是我以前的女朋友。在一次校园演出的时候认识她,她是那场晚会的司仪。穿紫红的晚礼服,黑发盘起,双腿修长,腰肢纤细,眼睛笑起来的时候是美丽的月牙形。我想我是很爱她的,和她在一起过的第一个生日,我捧着一大束玫瑰花对她说,泱泱嫁给我吧。她说好啊。我突然就撒开手哭了。我和她经常拉着手去逛家居商场,我会指着一张大床对她说,泱泱我们以后结婚了就睡这个。我们在路上看见小孩子玩耍的时候,我就说,泱泱,以后咱们要生一窝孩子。但是我们还是分手了。她说,蓝山,你给不了我想要的生活。转身就投入了别人的怀抱。我哀求她有好长一段时间,她换掉手机号码,我就去她的宿舍楼下等。后来她干脆搬出去。偶尔来上课的时候,也是从一辆白色的帕萨特里面出来。她说,蓝山,你这样行为真叫人厌恶,你别自己掉价。我以前怎么会和你这样的人在一起。 后来我就放手了。拉着石磊他们出去狠喝了一个晚上,哭了吐了醉了笑了,醒过来就和没事人一样了。除了整整半年对任何女人都提不起兴趣之外,我表现得非常良好。没有人再提起泱泱,泱泱就那样消失了。然后苏天涯出现。 接到泱泱电话的时候,苏天涯正在教我念英语。电话铃孜孜不倦,天涯推推我的肩膀。我满不耐烦地接过来听,我说,喂。长长的沉默之后然后我说嗯,还好。好吧。挂掉的时候,苏天涯说谁啊。我就笑,一个朋友,约我出去谈点事。苏天涯说哦。那你赶紧去吧。外套穿上,外面有点冷。我说还有时间不急不急,就过去心虚地亲吻苏天涯的脸。但是苏天涯笑着缩成一团,像一只怕痒的松鼠。她说你快去吧。早点回来,我等你一起吃晚饭。 泱泱在酒吧等我。依然还是美丽的样子。海藻一样的长发,穿吊带的裙子。仰起头看见我的时候,她的眼泪扑簌地下来。她说蓝山,我一直很想念你。你这半年过得好不好。然后我们开始喝酒。泱泱的酒量不好。坚持着喝了三瓶科罗娜之后,她就开始呕吐。她气喘吁吁地挂在我身上,她说蓝山,送我回去好不好。她柔软的温暖的身体,我记忆里的芬芳。她的嘴唇贴在我的耳后,似有温暖眼泪滑落我的颈项。她说,蓝山,让我们重新开始,我知道你还爱我,我也爱你。蓝山,我们毕业就结婚。那一天晚上,我终于没有回去。手机响了又响。泱泱按下我的身体,腾出一只手去接过来说,他现在没空。然后迅速地关机。 第二天早上泱泱拉着我一起回去的时候,我看到坐在客厅里的苏天涯。她的头发已经长起来,扎成一束,露出苍白的脸。她说,你回来啦。我让石磊他们都出去了,我们好好谈谈吧。 泱泱就嗤笑一声,有什么可谈的。蓝山一直爱的是我,你最好赶紧离开,追究到最后,不过是让你更难堪的结果。天涯的眼神就那么直直地看着我,她说,蓝山,真的是这样吗,你从来没有爱过我吗。我的大脑一片空白。我避开她的眼,我嗫嚅地翕动着嘴唇,但是却不知道应该说什么。 然后天涯就笑了。她站起来,她说蓝山,我不怪你。你最后抱我一下吧。泱泱毫不犹豫地扬起手,我震惊的看见天涯脸上迅速升起的一片红。她没有还手。她轻轻地对着泱泱说,那算了吧。请你以后好好地照顾他,不要再离开他。天涯走进房间提出她收拾好的行李。她说打扰你们了,再见。一滴眼泪也没有。没有再看我一眼。 泱泱拉着我的手,她说,蓝山,我终于又回到这里了。我们又能在一起了。她似无限幸福地把双手环上我的腰。但是我终于捉住她的手,我说泱泱,对不起,给我一点时间,我要想一想。 石磊他们回来的时候,我依然呆若木鸡地坐在床边。屋子里面是起初的样子,没有天涯的东西也没有天涯。石磊慢慢走过来问我,你昨天晚上和谁在一起。我抬起头来对他说,泱泱。他的拳头果断地砸下来。陈远和小姚迅速地冲过来抱住盛怒的石磊。向航一边将我拖起来。他大声地说,蓝山,你流血了。我就扯开嘴,有腥甜潮湿的液体从我的鼻子里流下来,流过嘴唇。它们很温暖。 我终于没有再接受泱泱。我说,泱泱,对不起。我曾经爱过你。但是我现在爱的是天涯。她用仇恨的目光看着我,失声痛哭起来。她说你们男人都不是东西,玩完就算。 石磊终于和我恢复邦交。我们还是五个人住在房子里。常常集体睡过去,错过上课时间。买很多泡面和啤酒回来。周末照例去酒吧唱歌。还是和以前一样了,没有天涯了。 美丽的天涯。她总是喜欢穿着我的大衬衣,她的头发乌黑柔软。她的脸是一朵洁白的茶花,眼睛里面总有跳动的小火焰。 可爱的天涯。她睡着的时候像一只猫,呼吸轻浅。她冬天出门要在裤子外面套一条裙子。因为她说她不知道什么时候会摔跤。 豪爽的天涯。她喝酒的时候总是一仰而尽,她说,把我钱包拿去,你们这帮人再和我客气就不是男人。 泼辣的天涯。一帮人嬉笑着走过踩到她的脚不说道歉的时候,她会叉着腰追过去,一巴掌甩上那个人的脸。 无聊的天涯。她日日追着我问,蓝山蓝山,那天我要不答应你,你是不是真的会去卧轨。蓝山蓝山,你什么时候开始爱上我,你爱我什么。 快乐的天涯。她在酒吧里面大声地喝彩。她把手圈到嘴边对着我们喊,我爱你们。她哈哈笑的时候会整个人缩成一团。她从来没有哭过。 没有天涯了。房间里面那些柔软的抱枕没有了,桌子上的安徒生童话没有了,那只老被踹到床下去的加菲猫没有了。没有天涯了,她收拾了她所有的衣物和用品。她在那个清晨坐在客厅里等我回来,最后残存的希望要和我谈一谈。然后她走了。她挨了泱泱一巴掌,但是她没有还手。她对泱泱说,请你好好照顾他,不要再离开他。她的眼睛里面的火焰熄灭了。她的眼睛里面聚集了那么多那么多的眼泪,但是她咬着唇不让它们掉下来。她说,打扰了,再见。 夏天终于到来。校门外面的蔷薇花开了一地。天涯说,蓝山,到时候你要摘一朵下来别在我的头上。但是天涯没有了。图书馆的台阶上有许多乘凉的人群。天涯说,到时候我们带着啤酒坐过去喝。但是天涯没有了。 我想我还是可以假装一样生活。上课唱歌喝酒睡觉,还是对女人提不起兴趣。但是我每天给天涯写一封信,像我起初追求她的那些日子。我还是会每天拨打她的电话,然后听见那头迅速挂断的声音。 7月,终于到来的我的生日。石磊说我们好久没什么活动啦。这次我们好好热闹一下。兄弟们都拾起精神来啊。我就看着他,扯起嘴角来笑。我想起我写给天涯的mail。我说天涯,今天是我的生日。我很想念你。天涯,给我一个机会重新开始。天涯,我爱你。我屏住呼吸拨过去的电话,依然是利落的挂断的声音。 提回来的三桶扎啤。一个大大的生日蛋糕。一大把散乱的蜡烛。叫来的几份外卖。石磊说,蓝山,来啊,先许个愿。然后我们吹蜡烛。 向航挤着眼睛问我,蓝山,你许的是什么。 天涯,我想他们都知道,我的22岁的愿望,只是你。但是我不会说出来,因为说出来就不灵了。 喝酒。一杯一杯灌进胃里去。冰凉液体在全身肆虐。我爬进洗手间里去吐,眼泪哗啦啦的掉下来,天涯,为什么你还不来。终于无力滑落在地板上。 醒过来的时候,看见的是窗外湛蓝的天空。脑袋像被卡车碾过。我揉揉眼睛,痛苦地呻吟。一杯热茶送过来,我说谢谢。热的毛巾送过来,我说谢谢。一个橘子送过来,我说谢谢。我的眼泪又开始掉下来,我说,天涯,你终于回来了吗。 抬起头,是天涯目无表情的脸,她说,林蓝山,不如我们重新开始。 6、下坠 办公楼的13层。整个学校最高的建筑。他抱着书刚刚迈出教学楼的时候,看到那一记飞翔。白色衬衣在空中鼓胀打开,像一对翅膀。然后迅速而利落的砸到地面上。他的眼睛突然一片血红。书本“啪”的一声自手中掉落。 尖叫。救护车的鸣笛。重重围观人群。他站在外围看到一个失声痛哭的女孩子,颤抖如风中的树叶。她的男朋友使劲地拥抱他。她是整个事故最直接的目击者。尸体正好掉落在她的正前方,血溅上了她的脸。有一个面目苍白的男生艰难地从里面挤出来,蹲在一旁开始呕吐,太恐怖了,血肉模糊。他一边无助地仰起头来同他说,脑浆洒了一地。 他觉得自己开始呼吸困难。心脏的血液刷刷倒流。隐约有呼啸的风声在耳边盘旋。 胃里的抽搐让他不自觉地倒退一步。然后他看到她的脸。她站在他的旁边,双手环抱在胸前,看着骚动混乱的人群,面无表情。但是嘴角有一抹讥讽的笑。她漆黑的头发下,面孔透明的白。 是整个场景里面最镇定自若的女孩子。 他突然上前对她说,陪我去抽一支烟,好不好。 学校西侧的长廊。爬满了紫色的藤萝。绿色叶片,柔软的枝蔓垂挂下来。阳光穿透缝隙跳跃。 他深呼吸一口坐下来,才发现自己戒烟已经很久。他尴尬地望着她,不想被她以为是借机搭讪的男人。 她捡起那些掉落在地上的花瓣,摊在手掌心里面,鼻子凑上去轻轻地嗅。然后她从裤兜里面摸出一包烟,扔给他。 蓝白硬壳的七星。她蹲过来替他点火,然后给自己也点上一支。 他终于感觉自己的心跳回复平稳。虚弱地对她笑一下,我已经很多年没有见过这样的场面。 她长长的刘海挡住侧面。他只看到她翕动的睫毛。 她转过身来看着他,然后似笑非笑:死亡也只不过是一种告别的形式。我们每一天都在告别里面。畏惧或者逃避都没有用。 她的声音同她的神情一样淡漠。她同他遇见的任何女孩子都不同。 可是一定要用这样彻底的方式吗。事情总有转圜的余地,或许过了明天,就会不一样。他忍不住叹息。有一朵花瓣落下来掉在她的头发上,他轻轻地伸手拂去。 可是聂,并不是每一个人都有明天。她的眼睛里面突然波光潋滟。她的嘴里吐出他的名字。 他突然觉得有无垠的哀伤如潮水兜头将他覆盖。胸腔里面又开始有硬块郁结。 她俯过身去亲吻他的脸。声音仿若从风里传来,聂,我多希望我不是为你而来。 他的嘴唇尝到咸涩的滋味。一切都如同幻觉。 晚上的时候,他照例站在楼道里给蓝打电话。整个楼层都已经栖息。只残余一盏昏黄的灯。两年多来的习惯,一些心里涌动的声音,总有蓝在一边倾听。在蓝毕业后的这大半年,他开始用电话向她诉说生活的点滴。 蓝最近的工作似乎越来越忙。常常加班。家里的电话总是无人接听。今天拨过去的时候,是12点。蓝终于接起电话,她的嗓音疲惫。他对他说学校里面的这起自杀事件,他想告诉她那个突然出现的女孩子。但是蓝突然对着他打了一个哈欠。她说,聂,对不起,我最近真的很累,我明天打电话给你好不好。 他抓着手机开始不知道说什么。 蓝挂断了电话。他发现自己很想抽烟。然后他又听见她的叹息,聂,你还没有睡吗。 他慢慢向那扇门板走过去。 男生的公寓和女生公寓连在一起。只在每个楼层用一道加锁的门隔开。有的时候,从能够伸进一只手的缝隙里面可以看到穿睡衣的女孩子走来走去。 她站在门板的那一边。依然是白天的白衬衣,布裤子,似笑非笑的脸。这个女孩凭空出现,无处不在。她从门缝里递给他一支烟,刚刚在和蓝打电话吗。 他扬起眉毛。她开始呵呵地笑,聂,我说过,我对你的一切了如指掌。有的时候晚上睡不着,站到楼道里抽烟,会看到你抓着手机靠着墙壁讲话,想,外表这样锐利的一个男人,怎么可以表情柔软像掐出水来。后来打听到你的名字。 他吐出一个烟圈。 然后他的心里突然钝痛,像被一把大锤敲击。因为她接着对他说,聂,过了12点,已经是新一天,生日快乐。 烟熏上了他的眼睛。 她是惟一对他说生日快乐的人。整整一天,他没有等来蓝的电话。他确信她已经忘记了这个日子。 他一直呆在宿舍里面,睡觉听摇滚。他开始往电脑里塞vcd。看见生日那天的金城武。他在片子里面打电话给很多人,他跑步,吃凤梨罐头。耳机里面他的声音故作镇定,缓缓陈述。但是那样的落魄和寂寞。一个穿风雨衣的女人戴着墨镜出现。她对他说了一句生日快乐。他爱上她。 无法忍受。他关掉电脑去小卖铺终于给自己买了两年来的第一包烟。 11点的图书馆台阶,已经没有很多人。只有三两对的情侣靠在一起娓娓细语。 两年前,似乎也是这样的一个夜里。他喝多了酒,抓着刀片往自己的手腕割下去。看着鲜血从脆弱的血管喷薄而出,他觉得自己快死了,开始大声地哭泣。 是一个女孩子跑过来拿手绢替他包扎。他推她。她狠狠地甩给他一个耳光,她气愤地全身颤抖,她说你还算个男人吗。他愣愣地看着她,她的眼泪大滴大滴地掉下来。 她是蓝。 她帮他戒酒戒烟。带着他去上自习,一起去食堂吃饭。她长他一届。 从来没有人关心过他。可是她的笑容是漆黑夜里打进的阳光。她甚至替他规划将来。 她毕业的时候,他追着火车送她。他觉得他这一辈子所有没有通道可传输的感情,都统统灌输到她的身上。他爱她,尊敬她,崇拜她。她是他所有的动力信仰和希望。这个可以站在高台上随时演讲的女孩子,目标明确,乐观积极,但是有那样一颗温柔善良的心。 她对他说,聂,我在上海等你。 他们第一次做爱的时候,他颤抖的手指解不开她的衣裳。他从14岁开始就接触女人的身体,可是他生怕亵渎她。 他说,蓝,我要娶你。她躺在他身上,微笑着点头。他的眼泪突然像雨一样倾盆而下。 可是她忘记了他的生日。他们已经有半年没有见面。 他宁愿相信她只是太忙了。他知道外企的工作一向繁忙,而她是那样一个要强的女孩子。 他开始掏出手机拨打她的号码。他想告诉她,他就快毕业,他们马上就可以在一起,像以前的那些日子。他会照顾她,不让她那么辛苦。 家里的电话还是无人接听。他拨她的手机,他很少会打她的手机。他觉得她如果不在家,就一定是在工作。工作的时候他不能去打扰她。 接通了,是一个男人的声音。那头说,请问你哪位。 他觉得是自己按错了号码。他又重新打过去,还是那个声音。 他开始大声的咳嗽。骆驼的烟味那样呛。 一只手掌按在他的肩膀上。 没有抬头。他已经渐渐开始习惯这个女孩子在他最落魄的时候出现。她的白衬衣和布裤子,刘海挡住大半面孔。身上淡淡的花草气息。 她似乎真的对他无所不知。 我不能失去蓝。他没头没脑地对她说这句话。他知道她会懂。她呵呵地笑,像夜晚掠过窗棂的一阵风,然后在他的身旁坐下。 我不能失去她。他转过身恨恨地重复。 她的嘴唇抿起来,眼神淡漠地对着他,像他第一次看见她的样子,面无表情,带着嘲讽。 我说过,我们每一天都在告别里面,畏惧或者逃避都没有用。 聂,她有了新的男人,你已经被抛弃。她已经不再爱你。 他忍不住地伸手去掐她的脖子。他觉得自己的眼睛又开始一片血红。 他痛恨她说出他不愿意接受的真相。这个莫名其妙的女孩子,她像一把锐利的刀子,对准了他赤裸裸的心脏。 她的皮肤在月光下泛着青白的光。一片冰凉。她闭上眼睛,喃喃如自言自语,聂,这个世界已经不符合你的梦想。只有我能安慰你。除此没有任何人,可以再值得信仰。 他终于松开手。他说,你给我听好,蓝是爱我的。她只是太忙了。等我毕业过去,我会和她结婚。她是爱我的。 他在她始终如一的沉默嘲讽里面听见自己脑子里面保险丝烧断的声音。 他一把揪起她就走。 宿舍楼底下的角落。他把她摔到墙上,然后粗暴地亲吻她仿若洞悉一切的嘴唇。 双手毫不犹豫扯开她单薄的衬衣。 他的愤怒和悲伤像窜起的火焰。呼吸如豆大的雨点急促。 可是她的皮肤像寒冷的冰块。她的气息始终淡漠而飘渺。 他用力咬破了她的嘴唇。 放开她的时候,他看到她仰起的面孔。苍白而透明,殷红的血从她的唇角流出来。仿若无休无止。 他终于像一只兽,发出痛苦的呜咽,然后窜逃。 校园里的那起下坠事件,开始有了隐隐绰绰的传言。大四的一个女孩子,因为被抛弃,所以中午的时候一个人坐电梯上了13楼,从开着的窗户跳下来。当场死亡。 他从办公楼路过的时候,看到地面上那一块褐色的血迹。现场清洁得已经很干净,但是依然残余着干涸的血迹。像一个永久的伤口。他突然想起她流血的唇角,午后的阳光让他晕眩。 在篮球场的围栏边,他看到她的身影。双手环抱在胸前,置身事外的样子。一个凝固的姿势,周围来往的人都是移动的背景。 他顺着她的眼光看到那个正在投篮的男孩子。头发很短,黝黑的皮肤上淋漓的汗水。 你喜欢他吗。他站到她身边,语气僵硬。 林曾经和我说,白白,你不是一无所有的孩子。你相信我,我的离开只是为了让你遇见真正爱你的男孩子。他会代替我照顾你一辈子。白白,你会幸福。她转过身对他笑,嘴唇上的伤口已经愈合。我相信了林,我相信了他。可是林骗了我,他也骗了我。 她指着那个男孩子。他爱上了别的人。我的眼泪和哀求让他厌烦,他说你怎么不去死。 阳光下她的白衬衣看起来有一点点发黄。他闻到渐渐弥漫的血腥的味道。 聂,不爱你的人,一转身就不爱了。怎么样都已经不爱了。没有结局逃得过离别和死亡。可是他的爱,曾经是我惟一的信仰。我想去问林,为什么要骗我,为什么当初不让我和他一起走。 风吹过来,她的肩膀上有一缕掉落的头发,他拿手指捏起来,放在手掌里面。 所以聂,我不骗你。我来带你一起走。她的眼睛又开始氤氲了水气。 他发现他手心里的头发突然开始断裂。 她7岁的时候遇见林。 她躲在母亲的身后,揪着母亲的衣摆不肯露出头。 母亲狠狠地拧她的手臂,快叫爸爸。快叫哥哥。 12岁的林,他走过来牵住她的手。她怯懦地抬眼看他,眼睛里面泪迹斑斑。浓眉瘦削的少年,他对她说,别怕,以后我是你哥哥。 重新组合的家庭原来和以往的那一个并无分别。她一直不知道自己的亲生父亲是谁。母亲在多年的劳苦和琐碎生活里面,变成一个暴躁尖刻的女人。她带着她,嫁了三次。林的父亲是她的第三个爸爸。 那是一个直接粗暴的男人,靠体力维持一家生存。精力似乎无穷发泄,酗酒。他可以向所有人挥舞他的拳头。依然是无休止的哭泣和争吵。厮打的时候他和她的母亲一直滚到门外面。许多街坊都出来看热闹。后来大家见怪不惊。 她也已经习惯。她的身体上的伤疤总是好了旧的又添新的。母亲的长指甲可以轻易在她细嫩的皮肤上抓出血痕。有的时候她揪着她的头发往墙上撞,她憎恨她的出生让她的生活彻底沦入地狱,不得翻身。她总是对她说,你怎么还不去死,一遍一遍地说,一编一遍拧她裸露的皮肤。 生活被眼泪和鲜血覆盖。她缩在墙壁里面仓皇无助。日日祈祷有神仙出现,带她走。 只有林,只有林对她不一样。有一次他的父亲喝多酒,拿脚来踹她。林冲上来把他的父亲推了一个踉跄。他挡在他身前保护他。他被他的父亲打得满脸是血。她觉得那一天她似乎把一生的眼泪都快流完了。她拿毛巾替他擦拭。她说,哥哥,你痛不痛?可是他面无表情,他说,白白,不许哭。眼泪是耻辱。 林16岁的时候,初中毕业。他没有再上学。他迅速地长成强悍锐利的男人。时常不回家,有的时候半夜回来带一身的伤。 已经没有人再敢打她。林猛地掏出刀子的举动吓坏了他的父亲和她的母亲。他们不是没有听说林已经跟在了某位大哥的手下。 她小学毕业那一年,父母不再同意她继续升学。她说,不,我要念书。 僵持。她双手环抱在胸前,直视他们。如果你们不让我念书,那么我就呆在家里什么都不做。 她的母亲冲过来要打她。可是半路收回了手掌,她看到林凌厉的目光。 她开始绝食。不吃任何东西,不说一句话。第5天的时候,她已经没有任何力气。林推开门进来把她拉起来,他把一张单子拍到桌子上,他把烟头丢掉,对着他的父母说,签字。 林在整个城市最肮脏的弄堂里租住一个房间,把她安置在里面,他喂她喝粥,他说,白白,从此之后他们和你再也没有了任何关系。我会抚养你上学。 18岁的林。他来接她放学。她坐在他自行车的后座,看他在大街上呼啸而过。他的白衬衣在风里翻飞,像展开的翅膀。有的时候,她下课晚了,林就先在操场上和一些男孩打篮球。他跳投的姿势那样舒展优美,一只大鸟。然后她感觉自己的心就像那一只篮框,“咣”的一声被震荡贯穿。 她开始成为不动声色的女孩子。有一天晚上,有一个人过来敲门,林抓了衣服就跟出去。她爬起来偷偷地随在后面。街道上的一次斗殴。木棍和刀光,呻吟和鲜血。可以听到骨骼断裂的声音。她看着林,只有他穿了白衬衣,他的出手野蛮并且迅速。他遗传了他父亲的体魄和凶狠。 她一直站在远远的地方看,仿若与己无关。 清场的时候,林看到了她。他的身上挂了彩。她把随手带的绷带和鱼骨粉拿出来。她的目光镇定并且淡漠。她知道他希望看到她这个样子。他深深地凝视她,任由她包扎,然后他笑了。 她很少看到他笑。那一刻心里的疼痛和柔软,让她像一朵含苞的花,迅速地绽放开来。 她想她终于明白她生命的意义。为了这个惟一爱她的男人,为了能够让他满意让他笑。 她在学校里面是沉默的女孩子。似笑非笑,穿白衬衣,瞳孔漆黑。成绩好得出奇。16岁的时候,她是那所三流初中惟一一个考上省重点的学生。 那一年,林入狱。林去自首的前一天,她并没有哭。她已经懂得林的环境里面生存的规则。 是他自告奋勇去顶罪。所谓的大哥支付给他的钱,足够让他们两个生活十年。 她只是上前拥抱他,嘴角挑起来,她说,我等你回来。 她一个人坐火车去那个临近的城市报道。三年高中寄宿在学校。她在学校发的表格上填写,父,亡。母,亡。她想了一想,没有再填写其他的亲人,她不愿意再承认林是她的哥哥。她在心里面默许给了他一个身份,他将是她的丈夫。 她每一个礼拜都坐车去看他。在那个四周被山包围的监狱里面,林的头发被剃光,变得黝黑健壮。他们对坐着,都是冷淡的样子。有的时候,一句话也不说。 她开始学会了抽烟。正午的时候坐在图书馆的台阶上,不理会任何人的眼光。她知道此时林正在挥汗如雨的搬大块大块的石头,穿着囚衣,抿紧了嘴唇。 她的眼睛非常非常的疼,似乎一眨就会有多余的水分掉下来。但是她一直坚持着,不让自己哭出来。 林被判了20年。她19岁的时候,去看他,给他看北京那所著名大学的录取通知书。她再次看到林的笑容。她淡漠地回应他,指甲掐进掌心里面。她怕自己敲碎玻璃扑过去抱着他。 她开始给林写信,偶尔打电话给他。她在大学里面也依然是出类拔萃的女孩子,除了一点点沉默和孤僻。 20岁生日的时候,她接到林送去医院急救的通知。 她站了一夜的火车,跪倒在医生的面前。她的牙齿不停颤抖,说不出完整话来。她说请你们救救他,我有钱。我有很多钱。几个狱警过来拉开了她。 他们说林把牙刷折断了自杀。她开始安静下来,她进去看他。 她把他的手握在自己的手里面。她说,求求你,醒过来。不要让我一无所有。然后开始轻轻地笑,没有关系,不醒过来也没有关系。林,带我一起走。她把啜泣都吞没在嗓子里。 林睁开眼睛和她说话,他说,白白,你不是一无所有的孩子。你相信我,我的离开只是为了让你遇见真正爱你的男孩子。他会代替我照顾你一辈子。白白,你会幸福。 白白,你要相信我。 他再次对她微笑。白白,我们每一天都要和一些人告别,畏惧或者逃避都没有用。答应我啊,白白,会有一个男孩子出现,代替我照顾你。你要相信我,他一定会很爱你。 林没有熬过第二个夜晚。他始终没有对她说是谁把牙刷插进他的脖子里。 她很早就懂得一些游戏的规则。她没有问。 她接受了自杀的说辞。她相信林只是希望她幸福。她什么也不想追究。她从来都不想让他失望。 她在半年之后的一个日光曝晒的中午看见凌。他正跳起投篮,姿势华丽优美,篮框“咣”的一声被震荡贯穿。 他们迅速地相爱。凌对她说,白白,看见你的第一眼起,就突然觉得,这个女孩子是要来照顾一辈子的。白白,我爱你。多么地爱你。我有的时候甚至不知道这么多的爱从哪里来。 她在他的怀里微笑。眼睛里面潮水涌动起伏。林,他就是你说的那个人了。 他们说好一毕业就结婚。她为他打过一个孩子。 所有幸福的期待将疼痛掩盖。 可是最后一个学期,凌对她说,他爱上了别的人。两个人相处得太久,已经厌倦。 她开始不争气地哭。跪在地上哀求他。 他睁大眼睛看她,突然充满鄙弃,白白,原来你和别的女孩子也没有区别。你一贯的冷漠和镇定去了哪里。 聂,林骗了我。她在他们初次遇见的办公楼下,抬头对他笑。这个世界没有任何地方可以放置希望。幸福是幻想。 她蹲下身去轻轻用手指抚摩地上干涸的血迹,神情如同抚摩自己的皮肤一样温柔。她指给她看,掉在了这里,身体像破麻袋。血溅得这么开。这里是脑浆。头颅碎裂。 他趴低身子,大口大口地呕吐。 晚上的时候,他再次拨打蓝的手机。他说,蓝,你放心,我不会怎么样。我只是希望你告诉我真相。 蓝在很长的沉默之后对他说,聂,对不起,你不能给我所要的未来。 他的出生是母亲的死期。他的父亲憎恨他,却不得不抚养他。 他把他丢给保姆。留了一间房子给他,每个月往他的账户里打一笔足够的钱。 他理所当然地逃学。他出去花天酒地,经历过生命最堕落而糜烂的形式。终于疲倦。 他的心脏在深夜的时候会空荡荡的晃荡。他不知道他生命的意义。 他的父亲捐了一笔钱把他丢进这个距离他远远的大学里。 他抽烟喝酒。没有人愿意同他来往。他只有在把烟头按在皮肤上或者用刀子在手腕上一划的时候,才会觉得自己依然还存活。因为还有疼痛的知觉。 蓝是他的方向。她拯救他。他开始背着书包去自习。在食堂排队为蓝买喜欢吃的菜。他身上的暴戾慢慢地融化开来。因为她的期望和注视,他努力让自己积极而乐观。蓝是他的爱人,他的母亲,他的上帝。蓝毕业之后,他每天都要站在楼道里给她打电话。 可是就在他以为一切的幸福都触手可及的时候,蓝终于厌倦了他。 她也是一个女人。那样好强的女人,在上海那个她一直梦想的城市里面,她的脚步在不停地追逐里面终于变得疲惫。她开始明白一切外地女孩要想在这样的地方立足,是如何的艰难。 他是她所在公司的亚太区总裁。这或许是她一生里面最好的一次机会。她不能错过。她含蓄而矜持地同他交往,每日固定回她自己租住的地方。他们约会的时间越来越长。他终于向她求婚。 她不能错过。穿过水晶鞋的女人永远再也不会甘愿去做原来的灰姑娘。 她在电话里面开始哭泣,聂,你这一辈子也不能给我他所能给的。聂,你明白吗。我不再爱你了,也不能再等下去。 她把他整个地否定掉了。他惊讶自己的声音这样理智沉静,他说,蓝,我不能没有你,你知道吗。没有你,我就什么都没有了。是你一手把我从绝望里面拉出来的,你不能再把我放回去。 蓝说,聂,不要再说了。就当我对不起你。我和你的认识本来就是错误的,我那一天就不应该救你。 他关掉手机。走回宿舍。他特意在门边的镜子前看了一下自己的脸,面无表情。只是嘴角不自觉地挑起来,那是一个嘲讽的弧度。 今天的宿舍大家都睡得很晚,似乎在热烈地讨论一个话题。有一个人看见他进来,大声地对他说,聂,你知道吗,那个跳楼的女生原来和我们住同一层楼。就是邻近的女生宿舍。她是被凌抛弃了,才一时想不开。凌,你见过吗,就是那个校队打篮球的。真看不出来啊,我昨天还看到他面无表情地在篮球场打球呢。那个女生也忒傻了,真不值啊。对了,她的名字挺特别,她叫白白,林白白。 他再一次看到她站在他面前,双手环抱在胸前,看着宿舍里讨论激烈的人,面无表情。但是嘴角有一抹讥讽的笑。她漆黑的头发下,面孔透明的白。 他记得他走上前去对她说,陪我去抽一支烟,好不好。 她在藤萝花下凑过来亲吻他,她的声音飘渺如叹息,聂,我多希望我不是为你而来。 她的眼泪掉在他的嘴唇上。 白白,为什么要选择在中午呢。他问她。 她轻轻地笑,阳光最炽烈,鲜血和眼泪都会迅速蒸发干涸。那个时候,也是我第一次看见凌的时候。 爬到窗台上去,风扑面过来,突然觉得自己长出翅膀。想起坐在林的自行车上呼啸而过,在空中的那一刹那,真的觉得自己会飞起来。这个世界不符合我们的梦想。灵魂在另外一个地方。 聂,躯壳没有意义。我站在一边看围观的人对我的尸体指指点点。然后我闻到你身上血腥的气息。聂,只有你看得见我。呵呵,我听见你心里的声音,它要我带你走。 我不是林,我不骗你。我为你留下来,我带你一起走。 只有我能安慰你。除此没有任何人,可以再值得信仰。 她身上血腥的气息已经如乌云将天空覆盖。她的白衬衣上开始出现大朵大朵的血迹。她对着他笑,五官往下滴血。她朝他伸出手。 他记得她冰凉的皮肤。 他探出手去握住她,他说,好的,白白。 宿舍的同学开始疑惑地问他,聂,你在同谁说话。渐渐地开始充满恐惧。 中午12点的校园,发生第二起下坠事件。 7、搞不懂爱情了 有些事就是这么奇妙,有些人就是这么傻。有些人以为自己知道一切,其实他们什么都不知道。 如果有四个人,你,你爱的人,他爱且爱他的人,爱“他爱”的人,只有两个可以获得幸福,你会怎么选择?我选择了自己。 不要说我自私,呵呵。幸福的女人从不介意别人赞美自己,不管他用什么方式。 莱曼 最后一次见到阿毛是在我和小义的婚礼上。他是一个人来的,没带女朋友,他说她有些不舒服不能来。所以我还是没能看到小丽的模样,我还是不知道她是否比我漂亮,呵呵。虽然这已经不重要了。 我问他,你后悔吗?他说不后悔,只是有点莫名其妙。当时我想,要是他说后悔,想带我走,我就和他私奔,不管去哪,不管别人怎么想,不管我当时是否还爱他。可是他没有,他只说了句莫名其妙的话——不后悔,只是觉得有点莫名其妙。 说实话,我倒是有点后悔,但我没说。我不想因为我说的话而让他改变原主意。他总是喜欢迁就别人。当然他也没问我这个问题,看来他并不在乎我的想法。 还是从最开始讲起吧,那时我还是个可爱的大三女生。虽然我现在还没你想像的那么老,但可以肯定的是——我已不再年轻。 还记得那是个夏末的午后,武汉的太阳不那么大了,暖洋洋地挂在天上。我搭车去华工。去干什么?已经不记得了。只记得出门的时候太匆忙,忘记带零钱,只有一元的硬币和一些整钱。 “还差两毛钱!”司机狠狠地对我说。 “能……能不能下次再给!我实在没零钱了。”我站在那儿,像个正在等待判决的囚犯。 “嘿嘿,下次?下次怎么给?你还天天等着坐我的车呀!” “不是,这……”我一时觉得尴尬,不知如何是好。我想如果一名囚犯看见正在宣判的法官忽然笑了起来,心情大概和我的差不多吧。 “我替她给吧!我这儿正好有两毛钱。” “谢谢!”我身后上车的小伙子帮我投了两个一毛的硬币,清脆的两声把我从尴尬中拯救出来。我又想到了那个囚犯。一名从地底下或其他什么地方钻出来的律师把他从那个“皮笑肉不笑”的法官手里救了出来,囚犯对律师说了声谢谢,但囚犯并不知道发生了什么。 当我在用不太擅长的逻辑思维来想整件事的时候,不知不觉就走到了他的旁边。他有意无意地从外面的位置坐到了里面,我也鬼使神差地明白了些什么,顺势坐到了他的身边。 “刚才真是谢谢你了。” “喔,没什么,我不喜欢放那么多零钱在身上,容易掉。” “呵呵。”我很淑女地笑了笑。 “你,是华师的?” “你怎么知道的?” “哈哈,华师出美女嘛!” 一时间我说不出话来,不知是不是被那话甜的。 然后,我们很自然地作了自我介绍。 他是华工电子系的,和我一样读大三。他叫阿毛。 于是我开始打量他。他是那种很平常的大学生。t恤+牛仔裤,帅气的短发+近视眼镜,笑起来灿烂得不行。一点也不符合我心中黑马王子的形象。当然,这纯属个人评价。 “华工有什么好玩的?” “你没去过?其实也没什么好玩的,除了伙食不错之外,其他一无是处。” “是吗?” “当然是……喔,你不能只看我这个片面,我是吃什么,怎么吃也长不胖的那种。” “呵呵。”对了,他还特别瘦。 “其实我觉得,华师倒是个不错的地方,有那么多美女,还有那么多树。” “嗯?树?什么树?” “非常适合谈恋爱呀!要不怎么说‘爱在华师’呢?” “哈哈,‘地利人和’都被你说了,那天时呢?” “哦对,还差‘天时’。夏天最适合热恋吧,我想。” “为什么?” “因为,现在是夏天!” 当时,我认为那是个美丽的暗示,它的下面有个很深很深的陷阱,一眼望不到底。但我还是跳了下去。不是因为暗示的美丽,而是因为,那陷阱名叫爱情。 下车的时候,他向我要电话号码,我问为什么。刚说完“为什么”我就开始后悔了。我在想如果他说“算了”,我该怎么办呢?说实话,我开始有点喜欢他了。 但谢天谢地,他是个聪明的男生,很容易就找了个漂亮的理由。 “难道你不打算还我那两毛钱了吗?”他一本正经地说。 不久他就打电话给我,约我看电影,看那种最廉价的校园电影,在他们学校电影院。 我很生气,并不只因为那是最廉价的电影——当然那也是原因之一。以前也有很多男孩子请我看电影——我说过,那时我是个可爱的女大学生——而在我看来看电影是最俗气的约会方式,所以我一直没有交到满意的男朋友。我不希望他成为他们之中的一员,更不希望自己的爱情就这么夭折。我说过,我已经有点喜欢上他了。 当然,他又一次让我意外了。 “你有男朋友吗?” “你说呢?”我常把这样的问题抛回给别人,因为我不知道怎么回答。 “我说?应该有吧,我想。你这么漂亮的女生应该有男朋友。”他很悲伤地说。 “呵呵,我还没有男朋友。”虽然刚才的奉承很肉麻很俗套,但我爱听。 “真的?那我现在可以追你吗?” “嗯?你说什么?”我简直不敢相信我的耳朵。 “我是说我能不能追你,做你的男朋友?” 我什么也没说,微笑地冲进了电影院。可我被拦住了。票还在他的手上。 我无法进入电影情节,因为我在自己的情节里。我的心怦怦直跳,我知道它来了,那是它的脚步声。 我无法集中注意力,我在观察。他很认真地看着,不愿放过任何一个镜头。他以剧中人的旦夕祸福作为自己喜怒哀乐的原因。那一刻他看见了我注视他的目光,顿时我不知所措。然后他给了我一个微笑,在昏暗的灯光中依旧灿烂。 他答应看完电影后送我回学校,可那时已没有公车了,我们只好另想办法。打的是不大可能的,一个来回花的钱是电影票价的好几倍。 于是他找来一辆单车。我第一次在晚上坐男生的单车回学校。 “知道今晚的月亮为什么这么亮吗?” “为什么?”我斜坐在车后,双手不知往哪放好。 “那是因为今天的太阳很大很亮,而月亮反射的是太阳的光辉。” “唉,知道!知道!” “为什么叹气?” “我还以为你有多么浪漫呢!原来只是讲述一个如此简单的物理现象。” “嘿嘿,那你知道太阳为什么如此火热吗?” “知道。因为在它的中心发生着剧烈的核聚变反应。” “不对!它在和我的心争夺……” “争夺什么?” “争夺世上最热的地方。” “你很热吗?” “不是。是我的心,它很狂热,因为我爱上了一个女人。” “什么女人?” “一个胖女人,她坐在我的车后座,让我喘不过气来!” “呵呵……你!讨厌。这是我有生以来听过最肉麻最恶心的话了。”我大叫着,我的双手找到了合适的位子。 “是吗?那我倒是很高兴。” “为什么?” “因为这会使你记忆深刻,永远不会忘记。” 是呀,那句话让我记忆深刻——一个胖女人,她坐在我的车后座,让我喘不过气来。直到现在我还记得。他让我记住了那句话,还有那个晚上,那个没有月光的晚上。 然后我就成了他的女朋友。 我们频繁往返于彼此的学校,一起出现在学校的食堂里。一个月下来,我竟然重了5斤。从此以后我就要求他来华师——华工的伙食实在太好,我不得不为了我的身材而牺牲我的胃口。周末的时候我们会去东湖或者森林公园。我总是坐在他的车后座上,看两旁的风景一页一页掠过;然后找块干净的草坪坐下,看书,聊天,睡觉,或是发呆。我给他念莎士比亚的四大悲剧,他给我讲我校园里发生的搞笑故事。他很会放风筝,风筝飞得很高很高。我们就像两只快活的小鸟,在这个城市的边缘飞来飞去,叽叽喳喳叫个不停。 有一天,室友彭佳丽问我,最近怎么老没见我。我按捺不住心中的甜蜜,想和别人分享,于是就告诉了她我和阿毛的事。 当我告诉她阿毛是我男朋友的时候,她吃惊地瞪大了那双小眯眼儿——阿毛竟然是她的初中同学!这个世界真是太小了。 彭佳丽说我真不值钱,两毛就买了去。我哈哈大笑,一点也不觉得那有什么不好。幸福的女人从不介意别人赞美自己,不管她用什么方式。 我告诉了阿毛,阿毛说彭佳丽是他初中的同桌。于是我就开始八卦起来。我问阿毛,彭佳丽是不是你的初恋呀?她以前对你好不好呀?阿毛的反应异常强烈,我问他干吗这么激动,他说怕我多心。我说我只是开玩笑而已。他笑着把我搂在怀里说:“这并不好笑。如果你想让我高兴,那就得每天准时出现在我面前。” 彭佳丽和阿毛是初中同学,毕业之后就再也没有联系。而现在他们又重逢了,这似乎有点不可思议,让人觉得缘分这东西是那么的奇妙。 于是我有一个奇特的想法。 “你觉得我们有缘嘛?”我问阿毛。 “我们当然有缘,不然我们怎么会在这么大——的城市里相遇,然后相知相爱呢?” “你说我们的相爱是不是偶然的?……没有那次相遇我们还会认识吗?” “不知道,”阿毛慢慢放开怀里的我,冷冷地看了我一眼,然后说:“也许吧。你问这个干吗?” 我把我的想法告诉了阿毛。 我想让我们再次变成陌生人,彼此谁也不认识谁。在茫茫人海中,看能否再次相遇,然后相知相爱。 阿毛说这个想法太疯狂。对,是很疯狂,但那有什么不好呢?爱情本就疯狂。 阿毛开始沉默。然后他答应了。 我一个人坐在回学校的车上,脸有些发热。我很兴奋。对于我的想法,阿毛的反应不冷不热,既没有拼命地赞扬,也没有百般地阻挠,只是轻描淡写地答应了。他应该欣赏我的浪漫和疯狂,那些不只属于男人;或是编几个偶遇的故事讲给我听,我喜欢听他讲故事。可是他答应得那么干脆,这让我觉得——很冷,更让我害怕。这意味着什么呢?我不知道。但如果我们真的成了陌生人,那就意味着我们的爱情要暂时死去。如果有一方不想让它复活,它就会永远死去。阿毛为什么没有反对呢?他不喜欢我了吗?不会的,不会的,我们一直很好。是因为他坚信我们会再次相遇,然后相知相爱吗?或是他对我的无理取闹表示沉默?明天会打电话给我?会的,一定会的。他一定在生我的气。是啊,我真不该拿自己的爱情来开玩笑。我真是太傻了。明天他一定会打电话给我的,一定会的。好好睡一觉吧,明天早晨起来,一切都会过去。 那晚我一夜没睡。 第二天我在寝室等他的电话,一天没去上课,饭是彭佳丽帮我打的。我说我病了。我真的病了。可我等了一天都没有他的电话,倒是室友们的电话一个也没有漏——我成了室友们的接线员。晚上我作了个决定,明天一早就给阿毛打电话,如果他接,就马上结束这个无聊的游戏,如果他不接或不在……我不知道——那就让游戏继续吧。 早上7点,我拨通了阿毛寝室的电话。过了好半天才有人接。 “喂?”一个慵懒的声音。 “请问阿毛在吗?” “阿毛……不在。” “你确定他不在吗?”对方挂了电话。我猜他是继续睡觉去了。 阿毛真的不在?他是不是睡在床上不想接?或是回家了?我不知道,我什么都不知道。 那就玩吧,是我提出来的,我应该高高兴兴将游戏进行到底。 我有事没事就去华工乱逛,在足球场边发呆,去食堂吃好吃的饭菜。每个周末我都拉彭佳丽陪我逛街,直到腿脚酸痛。在网上我只和华工的男生聊天,结果一个电子系的也没有。我不知道自己在干嘛,难道这就是我要的爱情吗!? 一晃就大四了,要面临很多问题。重修,英语四六级,毕业论文,考研,就业,等等等等。我被搞得焦头烂额。 然后我就遇上了小义,是我和彭佳丽逛街的时候遇见的,他也是彭佳丽的初中同学。我问彭佳丽上过几所初中,她说只上过一所。简直难以置信! 然后小义开始追我,我就问彭佳丽以前他们初中是不是有个女老师和我长得很像。她说没有。还是难以置信。 有个人追,有个人疼,并不是什么坏事。我也就顺其自然糊里糊涂地成了小义的女朋友,然后又顺理成章漂漂亮亮地成了他的老婆。我和小义的爱情实在没什么好说的,但我知道他爱我的,也对我很好,这就够了。我再也不是一年前爱玩爱情游戏的小姑娘了。这就是成长吧,我想。可是想着想着我就哭了。 当然能找到小义这样的老公,我真的很幸福!至少在别人眼里。 对!最后,我和阿毛的游戏终于结束了,因为我们终于认识了,在我和他的好兄弟小义的婚礼上。他们居然是儿时的玩伴!?其实可以想像得到——他们是初中同学。 呵呵,是不是很好笑?真的很好笑,真的! 阿毛 我一直没告诉小义我和莱曼的事,也叫彭佳丽不要讲。我不想因为一些莫名其妙的往事而破坏别人的幸福。 小义和莱曼,他们是幸福的。 而关于莱曼的那场游戏,我也不记得当初为什么会答应她,陪她玩那个无聊的游戏。可能那天心情不好吧,不记得了。而现在,我甚至怀疑,当初那场游戏是我提出来的。因为我也觉得我们的爱情太偶然了。 后来莱曼的消息都是从彭佳丽那得知的。 和莱曼分手后不久(对,我给那个游戏取名叫分手游戏。虽然我不想承认,但我们确实分手了),彭佳丽来找我,问我和莱曼是怎么回事,我说就那么回事,没什么好说的。 我突然发现以前的钢牙妹不见了,站在我面前的是个大姑娘。 小义 能娶到莱曼这样的好老婆,我还能说什么呢?我说不清什么是幸福,也许是因为我置身其中吧。 也不知道阿毛找到自己的另一半没有。我问他毕业了有什么打算?能不能来帮我,我想自己开家公司。他说他已经和深圳的一家公司签了合同,而且他所学的专业和我想开的公司不对口。我也没再强求。毕竟这么多年了,生活圈子不一样,或多或少会有些隔膜,就算以前是铁哥们儿。 那次,叫他出来喝酒。我告诉他,我逛街的时候遇见彭佳丽,然后认识了现在的女朋友,她叫莱曼。当时阿毛愣了一下。我还以为他们认识,后来想他可能是听见彭佳丽的名字有些惊讶吧。毕竟彭佳丽追求过他。 彭佳丽也不知为什么没来参加我的婚礼,她说她病了,我不相信,我想应该是怕见到自己以前喜欢过的人会尴尬吧,哈哈。要不是因为和她的偶遇,我也不会认识莱曼;要不是她的撮合,我和莱曼也不会进展得这么快。还真得要好好谢谢她呢。 两段文字 那爱情究竟是什么呢?我不知道,以前可能知道,但现在搞不懂了。 说实话,最后那次和阿毛见面,我已对他没什么感觉了,我只是痛惜我的爱情罢了。而对小义,只有感激,谢意,甚至习惯。 我多么想回到两年前,那个夏日的午后,武汉的太阳不那么大了,暖洋洋地挂在那儿……至少那时的我知道爱情是什么。现在呢? 爱情只是怀念。 生命中充满着偶然和必然。 很容易想到,遇到一个漂亮且善良的姑娘,每个男人都会爱上她,无需其他条件。所以,如果有一个漂亮且善良的姑娘,我必然会爱上她,这是可靠的。问题就出在相遇上。如果相遇是偶然的,那么爱情也是偶然的。比如说我遇上了一个好姑娘,爱上了她,有了爱情;偶然即不确定,也就是说我有可能遇上另一个好姑娘,我还是会爱上她,而且同样爱得真切。爱情失去了特定性,也就不那么重要了。我爱上的是好姑娘,而不是哪一个好姑娘。偶然的爱情,仅仅是人生游戏中各种不同力量的侥幸结合罢了。 必然的相遇则不同。如果相遇是必然的,那么爱情也是必然的。必然给人安全感。 我只是不知道偶然和必然如何界定。难道两次偶然就是必然吗? 我的存在本身就是一个偶然! 什么是必然的?时间是必然的。 对话 “你看过‘百分之百的女孩’没?” “是小说?……谁写的?” “村上春树。” “没看过……讲些什么?” “讲一个男孩和一个女孩,偶然相遇了,然后彼此相爱,认为彼此是对方百分之百的爱人。” “呵呵,然后呢?” “然后他们分开了,因为男孩不知道梦想如此轻易成真是否就是好事。一年冬天,两人都染上了那年肆虐的恶性流感,也都因此失去了记忆。” “啊……” “但最后他们又相遇了。” “然后呢?” “然后?没了。” “没了?” “没了。 “真的没了?” “真的没了。” 8、齿轮 学校在高二分了文理,我没有任何犹豫地进了文科班顺便也安慰了物理老师。 在文科班的第一节课是语文,老师在讲台上大谈文学大谈文豪大谈人生如歌岁月如梭,他在黑板上流畅地写了“疾风”两个字,然后告诉我们那是他的笔名。我看到的时候只觉得后脑勺有点凉飕飕的。好多年后我还记得他那时说,文学就是你打了某人一巴掌之后说服他,让他再把另一边脸伸过来让你打。可惜没有这样的人让我来试试身手,证明一下我是个很文学的人。 语文课终究是语文课,还是得讲主谓宾讲生字解词。哲学上讲事物是不断发展变化的,于是最初对文学的一点敬仰在客观实在面前变得无比渺小。我郁闷得只好用汪国真的诗来打发宝贵的青春时光,想一想我都觉得心疼,我对自己说这样总比让老师来浪费好得多。 某天化学课的时候我实在精神得睡不着,我想是上帝给我的旨意让我好好地听一堂课。当我像鸭子听雷似的上完了半节课的时候,我对博子说我们是不是太过分了全班没有一个抬头看老师的,他也很无奈地说你看老师也不抬头呀。然后在后半节课,我们就开始讨论以后要考哪个大学。 电视开始播放《北京夏天》,那时我们学校正在热火朝天地进行摸底考试,我发誓我从来没有像那个月那样勤奋地起床。当我在早读时间唾液横飞地给大家讲剧情的时候,博子就在一旁感叹又一个纯洁的灵魂出窍了。我知道他不喜欢《北京夏天》,因为他那聪明的妈妈曾对他进行了很恰时机的思想教育: “儿子,看大学多好。” “是呀,真好,羡慕死了。” “还能有女朋友呢。”妈妈笑着说。 “是呀,真好。” “你现在要好好学习,等你上了大学,妈妈也不管你,你也可以找个喜欢的人。” 博子在和我说这些的时候,我心不在焉地听着。我在想怎么才能躲过老师的提问。 “后来,我在我妈妈说完的时候,凑到她身边说,‘现在就等不及了,怎么办呀,妈妈?’” 说完,他就笑了,我也笑了。 有空的时候,我会写些东西来填补时间,而他总是在我的大作的右下角,写几个很烂的字:选自《王博诗集》。然后很正经地告诉我这是他新出的集子,我也很正经地告诉他我见过不要脸的却没有见过这么不要脸的。 大家叫他博子,因为那个时候很流行在名字的后面加个“子”,是亲切吧我不觉得我还是叫他的大名。他习惯叫我“朔”,那是我给自己起的名字只有他知道。所以他也总是在我面前嘀嘀咕咕地说个子这么小还要“缩”。在我大骂他是旗杆的时候,他总是很认真地说,我觉得更像圆珠笔芯耶。然后我就十分不屑地瞥他一下:上帝,那得多大的笔呀。 政治老师在讲课时,我写了张纸条以迅雷不及掩耳之速扔到了他的桌子上,我要告诉他要跟党走听姐姐的话。他看着我直到下课也没有说什么。为了表现和我多么地志同道合,他居然也拿着老汪的诗看,偶尔还小试牛刀地写几首还说要写个《新滕王阁序》。我也乐滋滋地以为我们是同道中人。这样的感觉持续到某天他拿着老汪的诗向我请教。他指着那句朦胧的话问我这是什么意思呀,这种傻瓜怎么不知道这样的诗是只可意会不可言传的。我没好气地说等你被别人甩了就知道了。 文科班的班会总是有说有笑有打有闹的。惹得隔壁那些整天捧着厚厚资料就知道打篮球的男生羡慕得直流口水。我的朋友都知道在这种场合是绝对找不到我的。我是天生的五音不全用妈妈的话说我能把狼招来,而博子更厉害他能把我招来的狼都吓跑。在我感叹我们是最佳搭档时他被倒霉地叫了起来。 我在座位上看着他满脸通红的样子很可爱,他说他要唱首会让大家想起很多难忘事情的歌。他回到座位的时候我已经笑得要钻到桌子底下了,我努力地拉紧脸部肌肉拍拍他的脑袋,傻孩子现在谁还去捡一分钱。 一天当我告诉他,把我们写过的纸条给我收集时,他没说什么就把小萝卜头脑袋钻进了课桌。然后,出现在我眼前的是很多的纸,包着鼻涕的纸。我恶心地说你怎么不珍惜我们之间的一切呢。他更恶心地说你永远活在我的心中。我听了觉得头皮发麻手脚冰凉。 快过元旦的时候大家都忙着准备节目,我却开始忙着准备元旦后的考试。我说我要给自己一个惊喜。他拿着口琴要吹那曲长亭外古道边还说要送给我当新年礼物。 我连忙拱手,这位兄台,小女子与你不过萍水相逢,万万达不到执手相看泪眼的情分,你还是免开尊口。 不听算了,我只想告诉你我真的要回市里的私立学校了,妈妈说这里太苦了。 我诧异了好久也不知道苦从何来,只觉得嘴里的口香糖有点硬得嚼不动。 然后我们沉默了好久,也没有吃饭,上晚自习前他买了面包看起来很好吃,我说给我一点吧我也饿了。他把格尺那么长的面包一分两半,里边竟然躺着一根粘着铁锈的洋钉。他夸张地说干什么我要走了你也不能谋杀亲夫呀。 元旦的联欢会上他唱了首张学友的歌,几个哥们大骂他是伪君子把好好的嗓子藏起来骗人。唱完了歌他连头都没有回就走了,穿着那件很酷的红色耐克大衣。我坐在角落里看着备考的资料只觉得眼前的字好模糊。 假期后的那天晚自习天气骤然下降,我把最厚的衣服裹在两件羊毛衫的外面,我在想他从此要享受他的生活去了,也许就这样我们一辈子也看不见对方了。我再次看见了瘦瘦的“笔芯”外面裹着那件红色耐克大衣,然后很真实地听见:老妹,咱妈不让我回去了。 同桌用极度暧昧的语气说都叫一个妈了还不承认呐。我说承认什么我有什么好承认的。博子没有理我转身走了,我狠狠地瞪了同桌一眼接着做语文题。他就是这样好多时候我觉得我猜不透他,他会没有来由地不理睬我,他会大老远地为我买零食吃,也会把我给他的纸条当鼻涕纸用。他不喜欢叫我的名字,他习惯叫我:朔。那是我和他之间的名字。 期末考试在一场大雪来临的时候终于结束了,我的作文得了全年组的最高分。博子还是回家了我知道这个县城是没有什么值得他留恋的。我常常看着他的座位发呆,半天半天地说不出一句话来。在下学期开始的时候,他在第一封信中给全班的同学问了好,除了我。我想他真的是想忘了我也真的是想让我忘了他。好久好久之后我给他写了信,惨白的信封上只写了他的名字和学校的名字。那时我就在想收不到就算了反正也是无所谓的事。 然后我们总是很有默契地写信,寄信。他的邮戳和我的邮戳总是一样的日期。他总是习惯在信的末尾写着珍重。我从来没有问过他的准确地址,我手里捏着他以前给我的电话号码却没有打过,我怕我什么都说不出来。高三的元旦他寄来了贺卡,漂亮的外表下藏着他恶毒的语言,他说我这个大作家一定找了男朋友忙得把他忘了。我想告诉他我很想他很想他却只给他回了贺卡祝他快乐。 九九年的高考我的英语只得了六十一分,当我在大榜上看见了这个分数的时候,我终于知道什么是恶有恶报罪有应得了。我在上英语课的第一天就让老师哑口无言,因为我眼泪汪汪地说我家里没有会英语的,所以我不会念单词。这么多年什么都在变,只有我记单词的速度和忘单词的速度却始终如一地保持着一致。 一个语文老师说过,没有补习的人生是缺憾的人生。因为她教的是我们补习班。 好多人都说我们高四的学生脾气很糟糕,说我们已经被高考折磨得不成样子。我却觉得我一直很正常,按时睡觉按时吃饭按时和老师请假买换季的衣服。在做不出题的时候我也会内疚一下,然后恶心地安慰自己,如果我在高考时把英语作文也写了,没准进了本科上了个很浪漫的大学。 我和博子依然在通信,他和千里之外的我一样要参加两千年的高考,这是个值得庆祝的事情。他说他在班级学习很好上次考了第三。可恨的是当我要拿着信和朋友炫耀的时候,看见了另外一行触目惊心的小字,老妹我在b班。 同学的衣服一天一天变得臃肿,教室里给老师休息用的椅子被我们堆积了小山一样的大衣。大片大片的雪花掉到我的脸上的时候,我想起了博子的红色耐克。他说他有了女朋友却没有我漂亮,他每周都送她回家,他说他们回家的方向是相反的。他整理了很多我们的信,在没有电的日子。 他仍然习惯在信的末尾写着珍重。 三次大规模的联考之后,老师在班级的后墙上贴了很显眼的条幅,激励我们要充分利用好冬天这段时间,让成绩更上一层楼。每次走进教室看见它的时候我就觉得我们就是打倒四人帮之后的第一批大学生。 在圣诞节来临的时候,我给博子写了信。告诉他我有男朋友了我会好好学习的,告诉他我现在很幸福,只是很想他。在九九年的最后一天我收到了他的信,拆开信封的时候我看见了他千里之外给我的贺卡。男朋友过来说怎么和你刚刚寄出去那个一样呀。我什么都没有说只是把围脖系得很紧挡住了冰凉的风。 我们的班主任是山东人,他总是在讲课的时候说坏人一定会闷闷不乐死掉的。每天早晨我到教室的第一件事情就是把桌子收拾得干干净净等待新的一天新的模拟题。我的前桌转过头来告诉我,心里有什么愿望一定要马上实现,这样下去我们都会闷闷不乐死掉的,不要给自己留下终生的遗憾。看着书桌里那些平整的信,我说我想一个人却见不到。前桌说真的第一天认识你的时候我就知道你是个有故事的人,你的眼睛特别得亮像装满了水。我用塔罗牌算算你和他的缘分吧,他是你的…… 是呀他是我的什么,我们已经不需要名字来定义我们的关系了。她摆弄着手中的牌神叨叨地让我慎重地选一张,我说我们是淡淡的相识,然后抽了一张给她。她看着我选的那张牌好半天说这是命运齿轮,孩子你的命运掌握在你自己的手里。看着她那认真无赖又八卦的表情,我说命运之轮是什么不就是齿轮吗,算了算了别在我这里吓唬人宣传迷信有罪,你会闷闷不乐死掉的。 缘分不过是自欺欺人的东西而已。 校园里的花花朵朵开得越来越灿烂,一股股的香气顺着石板路飘到我的鼻孔里,那段日子我常梦到桃花岛主冲着我张牙舞爪,嘴里念着我们是社会主义国家人人平等云云。黑板上的数字不断地减肥,终于在我大汗淋漓的时候变成了一位数。 博子成了体育生。他说没有办法他的成绩很差毕竟条条大路通罗马。 男朋友支支吾吾暗示我该放的都要放一放,我把蓄了一个冬天的头发剪了。顶着一寸长的短发荡在校园里,花的香气呛得我鼻子酸酸的。 下课时我趴在窗台看见老师高高大大的身影从桃花岛的那边走过来,手里提着给我们刷地的水。 我对着窗台上锃亮的玻璃,大声说你一定要考上大学。 我看见齿轮在不停地转 却看不清你的脸 注定要这样 才让我记得你说过: 你是我的朋友,一辈子逃不掉的。 9、无产阶级女孩 白天我总是睡眼矇眬的,像吃了瞌睡虫似的,每当夜晚来临,我的生活我的世界才真正开始。每晚我坐在“昨日重现”网吧里,和一个叫侗的男人聊天。开始时我们都是一通胡扯,其中包括我生活中的一些如烟往事。 我告诉他的第一件事是我很善解人意。确切地说,我不是一个对生活要求很高很苛求的人,在我很小的时候,我妈妈就知道这一点了。 当我还是一个七八岁的小姑娘时,每当她心情不好或者心情很好的时候,她都会一把抓住我脖子后面的领口,使劲把我提离地面,送出门外,然后“砰”的一声,那木质的门就把我和她隔离开来,任凭我在门外歇斯底里地又哭又闹,她好像消失了一般的没有一点回应。现在我还记得,那时我被勒得喘不过气来,脸涨成了紫红色,衣襟上的纽扣在胸前崩裂,然后掉在地面上打几个滚,而我哭着哭着就会依着门框睡着,沉入一种梦境中去。 在经历了那些痛苦的经验之后,我就不对妈妈要求什么了,她脸上一旦有些要发作的意思,我就会自己迅速地跑到门外,免得她亲自动手,你看,我是这么地善解人意,这么地配合别人。 每当我讲到诸如此类的地方时,侗就会给我发过来一个忧郁的眼神,他说你是在说你童年过得不幸福,并说他的心里有些痛。 在我们聊天聊了一个多月之后,侗说:你等着我,我要到你的城市去找你,我一定要找到你,尽自己最大的力量拯救你。我不管你长得美或丑,我一定要见到你,让你今生幸福。 在他说了这些疯话之后,侗就从网上消失了,我一连十来天都没有在网上与他相遇。 很多时候的下午,我就坐在自习室靠窗户最后一排的一个座位上,捧着一本会计书一个人静静地发呆,而这时2003年秋天的气息从打开的窗户里扑面而来,慢慢地阳光暗了下去,夜幕来临。这时雨铭就会穿过外面漆黑的夜幕走进教室,然后坐在我的旁边,他身上会散发出一种闻起来像咖啡苦涩香气的味道。我非常喜欢这种苦涩的香气,他洁白牙齿发出的清新香气常使我怦然心动。我常常会有一种不自觉的冲动,每当他贴着我耳朵说话的时候,我都想吻他。 记得在我大一的时候,父亲就不再给我寄钱了,他从沿海一个城市发过来一封信。信上说:“每每,你长大了,现在已经18岁了,是个公民了。”然后他又在信的最后一行加了一句话,“你要理解我,我还要养家糊口。”我把这做成了一个书签,因为我觉得这是父亲给我的最后一件礼物了。在雨铭看见了这个书签之后,他的眼里就充满了对我的怜惜之情。 他说,你怎么会有这样的父亲,然后我就给他讲我和父亲之间的事情。小时候,母亲出差不在家时,而这时父亲也从不在家吃饭,他每天都会喝得醉醺醺地回家,然后往床上一倒就睡着了,而这时我总是肚子饿得咕噜噜地叫,实在饿极了,就会爬到床上对着父亲的耳朵大声尖叫,甚至把他两只耳朵拉得红红的,但他就是不醒。常常等母亲回来后,就会发现我们的家像经过了一场扫荡,因为我会把冰箱里的西红柿、土豆和白菜叶吃得精光。 听完这些,雨铭就说那样的日子都过去了。从今天起,你就做我的女朋友吧,让我来保护你疼爱你,我会做你一生的爱人做你一生的英雄,让我们今生今世永远相爱至死不渝。 我仰起头,看着雨铭那张看起来很年轻的脸,他已经开始用剃须刀了,嘴巴周围有着淡淡的胡子茬。 每当夜晚10点钟以后来临,我就会离开雨铭独自去上网。在侗消失了半个多月后,我差不多忘了他的时候,竟又与他在网上重逢。 侗说他们公司最近忙得一塌糊涂,但他一直没有忘记那个网名叫“无产阶级女孩“的女孩。而且听了我讲的那些事之后,他走在人群里常常会不由自主地心痛起来,所以他来了,就是想跟我做一个倾心之谈。 在我14岁的时候,家里就会有各种各样的声音爆发出来,终于有一天,父亲摔门而去,临走之看了站在门外的我一眼,脸上的青筋抽动了几下,大步出门而去。 隔着门缝,我看见母亲坐在床上一动不动,脸上平静得像一湖水,她打开收音机听关牧村的歌曲,一种好像从鼻子里发出来的声音,她听着听着就会泪流满面。 侗说你可以忘了这些不愉快的事,重新开始自己的生活。 我说,在那之后,母亲就很少有笑容了,她只是一遍一遍地听关牧村的歌曲,一种我至今仍不理解的歌曲。 在我上大学之前,我还记得我家养了一只狸猫,它和我一样,每天都悄无声息地走路,每天瞄好一个角落就静静地卧在那儿等待时光的流逝。那时我总是不由分说,跑过去抓住它的脖子把它从地面上一把提起,把它提成了一只弓着背的大虾米。然后把它放在我的被窝里,让它陪伴我度过那些寒冷的冬天和寂寞的日子。 后来,由于我睡觉爱胡乱翻身,那只猫被我用身体压了几次后就一命呜呼了,从那之后,我经常觉得我的被窝里有猫钻进来,到了最后竟会有老鼠钻进来,而每当此时我就会马上大叫起来,从梦中惊醒,而后透过房子里黑暗的空气,看到母亲睡梦正酣,她发出轻微的鼾声,我却再也不敢入睡,就这样一直裹着被子,静静地望着母亲,听着她的鼾声,一直坐到天亮,从那以后我就白天迷迷糊糊的,夜晚却无法入眠了。 在我与侗聊了两个多月后,侗说我们见见面吧,并且留下了他的真实地址和号码,我没有回应他这句话。 在我上大三的时候,我和雨铭的感情也经历了一年半的风雨考验。那时我们经常坐在野外的绿草地上,雨铭伸出两只长长的胳膊把我上半截身子环进他的怀抱。我们就以这样的姿势缠绵很久的时间,直至夜幕降临,华灯开放,我们才乘着星光月色回校。其实我愿意永远做一条徜徉在他怀抱里的小船,因为他的怀抱是世界上最让人放心的港湾。躺在他的怀里甜蜜地睡,好像是我生来就有了的一个梦想。 在这种时候,雨铭常会问起我父亲的去向。不知为什么我只给雨铭讲父亲,而给侗讲母亲。 父亲一旦离开了母亲和我们的家,他就觉得自己又是一个堂堂正正的男子汉了。因为在母亲的家里,他永远没有安全感。据说当初他追母亲的时候可是下了很大的工夫花了很大的代价的,因为母亲的美貌是出了名的,但他总是怕母亲甩了他,结果最后,他先下手为强甩了母亲。 从此,母亲不再相信男人和他们的甜言蜜语了,她总是听着她初恋情人送给她的那盘关牧村演唱的磁带,听着听着就会泪流满面。 父亲在沿海的一个城市安了家,娶了一个相貌平凡的女人,他心甘情愿地为她付出一切辛苦而不言累不言悔。 在15岁的时候,我曾到父亲家去过一次,那女人总是以一副胜利者居高临下的姿态看着我,并且不给我房门的钥匙。也许从小到大的一切经历都预示了一个结局:我总是在门外边徘徊。 如果,你去过那个城市,也许你会在某一个深夜路过一处家属楼时,看到一个女孩子手里拿着铁丝和刀片之类的东西,正爬在二楼的阳台上撬窗户,费劲九牛二虎之力才翻进窗户,把自己弄得伤痕累累。在我16岁回母亲家的时候,落下了个“江洋大盗“的名声。 雨铭听了这些,感到很有意思,他说没想到我还有这两手绝活,将来毕业了没工作的话可以以此谋生。 没想到侗真的会来找我。那天手机突然响起,侗说是我,我来找你了。 沉思了良久,我还是在一个叫红果的酒吧里和他见了面。他身材中等但很有型。白净的面皮看不出具体的年纪,一笑就一副很陶醉很有深意并充满玄机的样子。 侗说级级(网名)你虽然不是特别的漂亮,可是你的眼睛你的智慧和你的生活都让人着迷。 我说是吗。接着,就给他讲我家曾养过的一只名叫小黑的牧羊犬。小黑刚到我家时才一个多月,当天晚上它彻夜彻夜地嚎叫,而我迷迷糊糊从梦中一次次被它吵醒之后,就会条件反射地跑进厨房,给它喂馒头,给他灌牛奶,喂给它多少它就会吃多少,结果第二天它就差点被胀死。心痛的我为了挽救小黑的生命,跑到医院买来了针管和药水,在自己的胳膊上练习找血管。给小黑连续输了几天的点滴后,它总算没让我失望,终于一天天地好起来了。 后来的傍晚,我经常带它外出散步,我们常常在外边走很长时间的路,那时我身上一分钱也没有,肚子饿得咕噜噜乱叫,小黑也没精打采地跟在我身后,最后饿极了,它就会低下头去吃路边的青草,吃得嘴巴绿绿的。 现在我还记得小黑绿绿的嘴巴和它那副孤独无助的眼神。 在我讲给侗的故事里还有小黑最终的离去,但现在我心里很难过,不想叙述这件事。侗说那就以后再说吧。 耳边响着玻璃杯相互撞击的清脆声,音乐围绕着灯光低迷地回旋,酒吧里的气氛既冷酷又暧昧。 夜色已深,角落里有人已暧昧地纠缠在一起。 看着红酒在高脚杯里一圈一圈地旋转,侗充满诱惑地笑:“其实,人是可以让自己很快乐的,而且我也有一个很温暖的怀抱。” 莫名地,突然想起小黑绿绿的嘴巴和它那副孤独无助的眼神。 我却不能给小黑一个温暖的怀抱,甚至不能给它一个安身之地,最后眼睁睁地看着它被母亲以“影响学习”为由卖给他人。我惟一的朋友、亲人和安慰! 三四个月后,我终于打听到了小黑的去向。隔着高高的院墙,小黑的叫声很嘶哑。闪着冷冷光芒的铁门横在我和它之间,就像幼时的我隔着木门央求妈妈:“开开门吧,我一个人害怕!”它的眼睛好像在恳求:“带我回家吧。” 差点挤瘪了脸,它才够着我的手,温暖的舌头舔在我凉凉的手心里。 那种痛! 从那以后,我再也没有勇气去看它。 第二天,侗离开了我生活的城市,我没有去送他。 不属于自己的爱情,用不着去牵挂,尽管里面有好意。 对于好意这个词,我不知道它是什么意思。 母亲曾在找了第二个男人之后说过,女人一生的事业是爱情,可是常常等她们寻觅了一生才发现,最好的爱情就是不爱任何人。 她,人已中年,可是仍妩媚、美丽如二十许人。她美、艳绝伦,也冷、酷到底。她的那种美常使我陷入绝望。 雨铭说,每每,有了我,你就不需要任何东西了。 母亲说千万不要爱上任何人。 这是两种智慧,生活在这两种智慧里,我日渐憔悴。 有一天,雨铭对我说:“每每,这个秋季来的太快了,我还没有准备好,它就来了。元旦过去将又是一个春季,那时我们该毕业了,我们……也许会……”他的脸很沉重。 其实,我从小道消息里听说了,他的家庭已经为他铺设了一条光明大道。毕业后,他将回去到一个机关里工作,职位很高,进去就从科级干部干起。那个常给他发短信的女孩将是他惟一的选择,她是省长的女儿。 相知相爱三年,这点交情还是有的,我不能耽误了他的前程。 “一入侯门深似海,从此萧郎是路人。”古人的话果然不错! 天天见面变成了一个礼拜、两个礼拜…… “你从来不争取,只是自己一个人黯然神伤,如果你争取,也许我会……”雨铭喝醉酒后跑到我宿舍泪流满面。 “从小到大,父亲对我说他不属于我,母亲说她不会为了我而改变自己,就连猫眯和小黑也摆脱不了它们作为一个动物的悲哀命运。我是无产阶级女孩,什么都没有,又何必自取其辱地求你留下来,如果你不想走自己就会留下来的。”我伤心地说。 “虚伪的自尊心!你和你父母一样冷酷无情!”他重重地摔门而去。 其实,雨铭,不是这样的。 伊妹儿里堆满了侗的信,没有父亲和母亲的,也没有雨铭的。 突然很想小黑。从来没有这样想念过它。四年了,我都没有再去看看它。 当初的独门小院已经不见了,一座15层的高楼平地而起。铁门和小黑也不见了,没有人知道它们去了哪里。 门前只有车来车往,人如潮汐。 我,终于彻底地失去了小黑。 回去的路上,我很想雨铭,还有几个月的时间,也许我应该珍惜。 现在爱着,就是好的。 “雨铭,雨铭。”我多想告诉你:“真正的爱情也是无产阶级的,谁会像我,毫无保留地爱你呢。” 10、爱情的对手 大学第二个月的时候我就明白了这里不是我的天堂,我活得狼狈而疲惫。坐在教室里我就绝望,这虚空却巨大的场所,它包容了那么空旷深远的寂寥,让我一次次临阵逃脱。 那时候我的心张皇地寻找着出口,想要穿越这深重的悲哀。我一度对自己和生活心灰意冷,任它们黯淡地延续。我想,也许爱情,能带我飞越这片汪洋。我总是对爱情抱了巨大的期望,虽然它从未兑现。可是,我的爱情,它没有来。 初二的时候,我过家家似的玩了一把“早恋”,和一个很有发展成终生知己潜力的男生。他是用一首诗表白的,我不知道是否属于抄袭。那以后我们每天一封信数张纸条,靠同桌“鸿雁传情”,再没有了无所不谈的交流。“恋爱”一年,我们没有约会,没有牵过小手,甚至连话都不肯再多说,以至于我怀疑我根本就不是那个在文字里对他倾慕不已的女孩。后来我因为一件小事一怄气就结束了这无聊又无趣的“爱情”,他也很配合,然而我们之间所有其他的默契已荡然无存,为此我伤心了好一阵子。但是一上高中我就忘了这个人,这个叫尤应的人,忘记了他曾浪费过我一本日记,我甚至忘了那本日记放在哪里。于是我觉得自己很矫情,很愧疚,宛如我亏欠了爱情。 但是于子并不这么看。于子是我“青梅竹马”的哥们,我们在同一个小院里一起长大到16岁。于子知道这件事的全过程,他不喜欢尤应,因为尤应的成绩好所以难免有点狂妄,而于子是那种典型的差生。于子那时倾向于另一个喜欢我的男生,一个喜欢唱歌给我听的男生,大大的眼睛很漂亮,也是我很好的朋友,但是他成绩不好,不懂诗词,可以给我快乐但是不能给我默契。初中一毕业他就出去打工了,高二下半期的时候我突然收到他的信,欣喜若狂,他说他是回了家一趟所以辗转得知我的地址。通了几封信之后,我们都没有热情再去东聊西扯一些空泛的话题,以后就自然而然地失去了联系。 我现在总在怀疑,初中那个时候自己是否懂得爱情。但是我不后悔有那一段故事,轻描淡写地划过去,隐隐绰绰的孤寂和暧昧。 高中的时候我暗恋过一阵子我们班的“头号帅哥”,大概三个月。因为三个月之后我喜欢了另外一个人,再在三个月之后开始了一场刻骨铭心的恋爱。“头号帅哥”除了长得帅,成绩拔尖之外,最酷的就是三分球优美而准确。于子当兵之前来看我,看了“头号帅哥”之后,劝我:“这样的人能看上你?趁早死心吧!”我呲牙咧嘴大骂“滚蛋”,算是对于子远行的送别。可是还没等到“头号帅哥”对我发生兴趣,我就对别人发生了兴趣。他叫谢良。 我第一次见到谢良的时候他正拿着我的抹布抹桌子,我说“喂,我的抹布”,他呆呆地站着,失魂落魄的样子,半晌才反应过来。后来他坐在我后面,我才知道他刚刚和他女朋友分手,整天一副悲苦的神色。我很自然地充当起救世主的角色,想要拯救一颗受伤的灵魂。谢良其实一点都不良民,他打架,抽烟,喝酒,赌钱,用于子的话说是个“五毒俱全的十足的烂人”。可是谢良也有坏孩子的一切的优点:邪邪的笑容,专注的眼睛,豪爽的态度,会逗女孩子开心。更重要的是,他头脑聪明成绩不坏,喜欢诗词喜欢我的文字,会给我洗碗给我买药给我讲题,宛如一个十足的好男人。他给了我一段最灿烂的时光,让我的姐妹们欣羡不已。可是于子说我们不会有好的结局,事实也就果真和他预言的一样。谢良给了我无所顾忌的快乐,然后再给我无从逃遁的痛苦。这两者都让我措手不及,让我还没来得及思考便已经长大。 和尤应分手的时候我写很多日记保存起来,几年之后翻出来笑得要死。和谢良分手我也写很多日记,可是写了撕,撕了写,边写边哭边撕,以至于事后找不到一点文字来祭奠我当初的悲哀,只记得自己很累,平静下来的时候好像大病了一场初愈,对生活冷淡起来,恹恹地,对爱情也生了厌倦。我明白我注定只是谢良生命中的一个过客,虽然我一厢情愿地想要用骨子里的深刻来铭记他,可是他没有给够我时间。于是他就像我身上的几道刺青,疼痛之后成为我的印记,张牙舞爪地提醒我当时的疼痛,让我心有余悸。 现在我已想不起尤应和谢良的样子。我一直没有向尤应要照片,和谢良倒是有很多合影,也有他的单人照片,可是我一根火柴便结束了它们。于是他们在我的记忆里越来越模糊,最后只剩下长长短短的影子,串接我青涩的青春。 高三时,“头号帅哥”和班上的“四大美女”之一走到了一起。这件事看来很突兀,因为他们之间没有任何迹象表明他们有发展的趋势。当时恋爱盛行,大家都在高考的压力下挣扎,想要借什么东西可以逃避,可以解脱,可以忘记。那时“头号帅哥”看起来总是穷苦潦倒的样子,乱乱的头发,短短的胡茬。有一次我恶毒地想,他真像才放出来的囚犯。事实上很多姐妹都赞同,同时心痛帅哥的堕落。但是“帅哥美女”依然是无可争议的最佳组合,同时是我们班“肥水不流外人田”的完美诠释。可是高考之后他们没有再联系,于是没有任何仪式地宣告了这场爱情的终结。虽然在我看来,他们怎么也不像曾经爱过。 另一个曾追过我的男生俞纶那时拐到了我们班的长发美女。长发美女喜欢她姐姐的男朋友,那是看起来非常美满般配的一对。后来,她姐姐也知道了,当然什么也没说。再后来,她就做了俞纶的女朋友。俞纶受宠若惊,对长发美女好得不得了。我那时很荒唐地想如果当初我选了俞纶也许今天我就是那个幸福的公主,但是我知道长发美女并不觉得幸福。有人叫她“冷美人”,她在用冷漠固守着心底的某道防线。高考之后她剪掉了一头长发,我们都以为俞纶的幸福就要等到了,可是不到一年他们就分手了。 我冷眼旁观着这些人的爱情,也许正如他们曾经看我一样。这些虚妄的爱情,两个人即使靠在一起又怎样?还是不能彼此温暖,彼此安慰。我们每人手执爱情的一端,权衡对方的分量,犹犹疑疑。也许有一天某个人或两个人都发现了对方不是自己爱情里的对手,于是还没等走到一起就转身离去,爱情的绳索于是咔然而断。 但是有了爱情又怎么样呢?我们在靠近的过程中不断牵绊着,纠缠着,对抗着。也许某天我们的刺终于伤了对方的心,于是,对手失去,剩下我们孤独地哀悼爱情,留下一辈子的寂寞。 我相信屈侠会体会到这种寂寞,这不可言说无可排遣的寂寞。 屈侠原名屈凌风,高中三年任何时候都不曾让人忽视过他的存在。屈侠来我们班的时候因为惹了事已经在家休学了一年,但是本性未曾有一丝改变,打架对他来说是家常便饭,但是成绩好得很,以至于班主任总下不了决心撵他走。屈侠在初中就有个女朋友,上了师范,听屈侠最好的朋友讲屈侠很喜欢她,但是屈侠在我们学校遍追美女。有一次打架闹得很严重,估摸着要出事,屈侠的兄弟特地把他的女朋友接到学校来,是个温柔古典贤淑的女孩,那个女孩在我们宿舍哭个不止。我们都叹屈侠怎生了如此好的福气尚不知珍惜。后来其实也并没有出事,但是班主任还是狠了狠心把屈侠撵走了。屈侠到另一个学校不久就真的犯事了,有一阵子听说派出所在追捕他。于是他没有再读书。 再知道屈侠的消息是听一个同学说的。他说等到屈侠终于醒悟了手捧一束玫瑰去找他心爱的女孩时,那女孩已是别人的新娘。这个场景多少有点似曾相识,电影中都用滥了的镜头,可发生在身边还是令我唏嘘不已。听说屈侠现在在一个税务局工作,安静了下来,还结婚了。这绝不是当初搅得学校风起云涌的屈侠了,可是很多东西失去了就不再回来,比如他的爱情。 屈侠的爱情让我觉得悲观。我们在付出的时候心甘情愿地不求回报,等到对方终于想起要补偿一点什么,也许我们早已经不需要了。于是,爱情始终只是一场独角戏,凑不成完美的对白。 可是我对爱情并不死心,尤其是大学里的爱情。这是我们的最后一片乐园,这里有一切纯情浪漫的理由和资本。我有时怀疑自己是在粉饰内心的肮脏目的,也许我渴望爱情仅仅因为空虚。但无论如何,我的爱情来了。 于子告诉我他被一个云南女孩踹了的时候我正要告诉他我喜欢上了一个男生。于子从不曾跟我说起他有恋爱,我问他的时候他总是打哈哈说以事业为重。但是那天电话里他是如此消沉与痛苦,我不知道怎样安慰他,正如我曾经不知道怎样安慰自己。那个云南女孩最终跟了一个大她九岁的有钱男人,于子的爱情于是在现实里被撞得头破血流。 我问于子到底有多喜欢那个云南女孩。他说他打定主意立业之前不恋爱,身边虽莺莺燕燕也未曾动心,但是她的出现打乱了他的全盘计划。他看见她在六月的树阴里辛辛苦苦地画广告,于是无可救药地爱上了她。 我不知道我是怎样喜欢上林浩的。有一天我就突然发现他笑起来是那么好看,于是为之沉醉,为之流连。但是喜欢上他让我觉得很失败,我一直以为我想要的是一个幽默、体贴、热闹的人,但是林浩不是。他安静沉稳,我几乎没怎么听他说过话,而且,他还只像个孩子,需要时间和经历长大。更失败的是,林浩并不喜欢我。 在爱情里,我们始终找不到对手,于是爱情残败不全。在我们的坚持里它一度无望地繁荣过,但最终在秋风里干枯成一片叶子,在心里打转,却始终不曾落下。 我不知道要怎样拥抱我的爱情。我给林浩写了一封信,可是他一句话也没有说。这让我觉得深彻无底的冰冷与绝望。我不像三毛那么率真率性,有勇气在她喜欢的男孩面前哭了又哭,求了又求。我还没有和林浩说过话,还不曾学会在他面前微笑。于是我一个人在爱情的荒野奔跑,找不到理由坚持,也找不到理由放弃。林浩始终在眼前明明暗暗。有的时候一点小小的契机就被我紧紧地抓住,幻想出大片大片灿烂的风景,最终沉入诡异的黑暗。像有一次我走在路上,突然一抬头就看见了他站在窗边,如此清凉美丽安静柔和的秋天。可是他一抬手,窗子便关上了,所有情节便归于寂静。于是那一刹那,这个世界像遥远的荒古,混沌未开。 于子在此后的电话里不时跟我说起他新交的女朋友,一个个还没等我记熟名字便已成了于子的历史。在深夜的时候我抱着电话在被窝里心痛地说:“你不能这个样子,你对不起那些女孩,也对不起你自己。”但是于子还是走马观花似的换女朋友。 我不能理解于子,我从爱情的沧桑里一路走来,以为自己已足够坚强。一个网友嘲笑我:“当初我对爱情也有你那么纯真美丽的梦想,可是多破碎几次你就不会再这么幼稚了。”我无望地坚持:“把爱情当成信仰,爱情便可以安抚你所有的疼痛。像教徒总是能从上帝那里得到勇气和希望,因为他们相信会得到救赎,得到超度,得到圆满。”网友诘问:“可是有多少人圆满了呢?我们又到哪里去找爱情的耶路撒冷来朝拜呢?”我无言。这个网友28岁,他比我现实得多,于是对爱情寒了心,泛舟在情海之外,高人般用目光悲悯众生。 可是我和于子不能超脱。或许,是我们没有那份勇气来抛弃爱情。既然放不下,离不开,我们便注定要受难其中。 然而,这份爱情还是解救了我,从某种程度上。我不再逃课,天天去图书馆,空虚被关于林浩的想法占尽,累积成疼痛的悲哀。我从无所事事的状态里抽身而出,又一头扎进了对林浩无望的爱情,解救自己的同时将自己淹埋。 于子最近又告诉我他在追一个女孩子,我苦笑。“从她身上我看到了那个云南女孩的影子”,他还是不能够醒悟,我也不能够。我想我总可以学三毛那样,将来追随林浩去江南,不远千里地去追逐我的爱情吧?可是,清灵媚秀的江南未必就能让我的爱情盛开。我们要怎样才能放逐自己,遗忘自己,让思想消失呢? 一天于子和我说:“等你毕业了,到重庆来,我们合租一套房子啊!” “好啊,可是我不要帮你和你女朋友的约会准备烛光晚餐的哈!” “那个时候我们就放弃恋爱好不好?我终生不去云南,你也不要踏足江南一步。”我想于子喝醉了。“我真的已经厌倦了这场游戏,可是我已经身不由己了,一停下来我就找不到自己……”于子哭了。“总有一天,时间会解救你的。”我想了半天,说出了如此空洞的一句话。 是的,时间会给我们一切救赎。总有什么可以让我们忘记痛苦,比如完满,或者破碎。前者让我们不记得了,后者让我们不在乎了。我们在爱情中找不到对手时,爱情便成了我们的对手,我们跟它锲而不舍地磨缠下去,结局就只能是千疮百孔。我的网友,28岁,留过学,做过企业总监,有过或灿烂或平静的爱情,可是终于淡了欲念,安然地在人世沉浮。也许总有一天我也会对爱情灰了心,坐看沧海为水,笑别人的爱情找不到对手。 可是,总还有别的什么。像我和于子,在没有爱情的季节,用彼此的友谊取暖。生活中我们总会找到对手,即使没有等到爱情的对手,没有成就繁华的爱情。但我们和生活,依然如此磨缠下去,不肯轻易死了心。 11、不如我们重新开始 作者:朱品燕 我跟苏天涯最接近的时候,我们之间的距离只有0.01公分,我对她一无所知,一秒钟之后,她在我面前摔了一个跟头。 ——楔子 那是2001年的冬天。城市里刚刚下过一场大雪。天空是那种很干净的蓝。风不是很大。路面有一点点滑。行人车辆都小心翼翼。惟有几个快乐的儿童跑来跑去玩着摔跤的游戏。他们的面颊带着艳丽的红,笑声如云雀一样动听。然后,苏天涯在我的面前出现。 她穿着卡其布料的外套,背着一个大大的挎包,自我的对面缓缓走来。低着头,头发长长短短,散开来盖住了的半边面孔。乖乖巧巧的小女生样子,平淡无奇。我之所以多看她几眼的原因,是因为那天她在她的卡其长裤外面还套了一件格子的短裙,红与黑搭配的颜色。看起来有点滑稽,像素素淡淡一张脸上用力擦上的两抹腮红。我有点忍俊不禁。 我和她最接近的时候,我们之间的距离只有0.01公分,我甚至闻到她淡淡的洗发水的味道。然后她目无表情与我擦肩而过。但是在下一秒钟,我突然听到身后重重的落地声。 我转过身来看见坐在地上的苏天涯,她恼怒地朝我看了一眼,面孔因为周围行人的注视而微微涨红。我听到她的嘴里小声而熟练地吐出了两个字。然后她迅速爬起来,脱掉身上沾了泥泞的裙子。继续走路。好像什么都没有发生过。 我从她的后面目瞪口呆地看她一直走远。清爽的一身卡其色,背着大大的挎包。一双平底球鞋。头发在肩上摆动,依然还是瘦弱乖巧小女生样子。除了她小手指勾着的那件晃荡的短裙子,除了那依然在我耳膜间穿荡的两个字,她说,我操。 我想我对我和苏天涯的再次碰面一直是心存期待。在那以后的一周里,我曾经数次在路过那条街道的时候若有所盼。甚至在苏天涯摔跤的地点我会长久注视,我模仿着她嘴唇的那两次轻巧的翕动,然后独自发出令路人诧异的笑声。所以当苏天涯终于再次出现的时候,我注视她的目光像一只吃了耗子药的耗子。这句话是向航对我说的。虽然它很通俗,但是好像我到现在也没怎么搞懂。 那天是12月30日。刺猬乐队成立一周年纪念日。我们一行五个人都为此心潮澎湃雀跃不已。漫长的期末考试和临近年关的拮据让我们这些以往意气风发的有为青年已经沉闷了很长一段时间。现在我们终于等到这个冠冕堂皇的理由来肆无忌惮狂欢一次。到处派发邀请函。石磊在饭桌上一边大口地吞着泡面一边含糊地下着命令,他说,同志们,我们一定要深入到群众中去加大我们宣传的力度。在那个举国欢庆的日子到来的时候,我们要把我们的这个屋子搞得像澡堂一样热闹。然后他转过头来看了一眼调试吉他的我,蓝山,你见过澡堂的对吧。 我一向对中国的澡堂叹为观止。所以当大批大批的陌生男女自黄昏之后逐渐进驻我们的客厅时,我一直用崇拜的眼神看着立在门口的石磊。他始终保持着抽筋一般的笑容,并且时刻谨记着自己的台词,例如欢迎欢迎,请进请进。人头攒动。三个房间也悉数被占领。音响开得那么大。陈远和小姚跳到桌子上卖力地带动着气氛。歇斯底里的歌声一阵又一阵。地板被咣咣踏响。有情侣附和着唱到动情,便开始当众无休无止地亲吻。啤酒一箱一箱被抬进来,我和向航站在厨房负责派发酒水,将一只一只空的杯子倒满,然后把空瓶子一个一个摆好。向航不时在旁边没命地吹着口哨,做出呼啸的尖叫。他说,蓝山,场中有很多陌生的单身的mm耶,我帮你物色一个同度新年夜。 我呵呵地笑。自从和泱泱分手以后,我在很长时间内对女人提不起兴趣,为此他们曾经煞费苦心地为我举行了大规模的相亲活动,虽然都以失败而告终。此后一旦真要有猎艳机会,也会齐心一致让给我。我江湖气地捶他一记肩膀,向航,如果真有裤子外面套裙子的姑娘,你倒是不妨及时通知我。说完的时候,我目瞪口呆看见苏天涯再次低头缓缓从我对面走来。她说,你们这里有没有别的酒。依然是小女生的样子,头发凌乱,穿黑色毛衣,一条包腿的仔裤,她没有再穿裙子。我是立刻神经反射对她说,今天你要是再摔跤了,你脱什么。 她的头抬起来,目光在我脸上逡巡了半晌,然后我看见小小的火焰在她的眼睛里燃着。但是她尽量做出面无表情的样子,她说,我最近喜爱裸奔,多谢关心。然后转身离去。我哈哈大笑,向航转过头来很疑惑地看着我。 两个月后,苏天涯成了我的女朋友。自从打听到她是石磊的高中同学的同乡师妹之后,我轻而易举拿到了她的电话号码和她的邮箱地址。追求手法总是老套无奇。最重要的是,两个月之后,苏天涯真的成了我的女朋友。那个时候,正是新学期的开始,我在火车站一把抱起甫下车的苏天涯,在她抗议的尖叫里热烈地亲吻她。并且郑重地拉开外套的拉练,自胸口取出一朵压扁的玫瑰花。我说苏天涯,你再不答应我,我马上就去卧轨。 我必须要承认苏天涯真的是一个很特别的姑娘。她很顺利地就和石磊他们打成一片,喝酒的时候能把所有人都灌倒。她穿着我的衬衣在各个屋子之间流窜,大声地叫着起床了起床了上课了上课了。心情好的时候,她会买大包大包的东西回来煮给我们吃。乐队每个周末去酒吧演出的时候,她就坐在底下跟着拍手,把玫瑰花瓣扯下来洒在我的头上。 石磊说,蓝山,天涯是个好姑娘,你要珍惜她。我朝他严肃地点点头。但是我没有想过泱泱会回来。 剧情真的很老套。泱泱是我以前的女朋友。在一次校园演出的时候认识她,她是那场晚会的司仪。穿紫红的晚礼服,黑发盘起,双腿修长,腰肢纤细,眼睛笑起来的时候是美丽的月牙形。我想我是很爱她的,和她在一起过的第一个生日,我捧着一大束玫瑰花对她说,泱泱嫁给我吧。她说好啊。我突然就撒开手哭了。我和她经常拉着手去逛家居商场,我会指着一张大床对她说,泱泱我们以后结婚了就睡这个。我们在路上看见小孩子玩耍的时候,我就说,泱泱,以后咱们要生一窝孩子。但是我们还是分手了。她说,蓝山,你给不了我想要的生活。转身就投入了别人的怀抱。我哀求她有好长一段时间,她换掉手机号码,我就去她的宿舍楼下等。后来她干脆搬出去。偶尔来上课的时候,也是从一辆白色的帕萨特里面出来。她说,蓝山,你这样行为真叫人厌恶,你别自己掉价。我以前怎么会和你这样的人在一起。 后来我就放手了。拉着石磊他们出去狠喝了一个晚上,哭了吐了醉了笑了,醒过来就和没事人一样了。除了整整半年对任何女人都提不起兴趣之外,我表现得非常良好。没有人再提起泱泱,泱泱就那样消失了。然后苏天涯出现。 接到泱泱电话的时候,苏天涯正在教我念英语。电话铃孜孜不倦,天涯推推我的肩膀。我满不耐烦地接过来听,我说,喂。长长的沉默之后然后我说嗯,还好。好吧。挂掉的时候,苏天涯说谁啊。我就笑,一个朋友,约我出去谈点事。苏天涯说哦。那你赶紧去吧。外套穿上,外面有点冷。我说还有时间不急不急,就过去心虚地亲吻苏天涯的脸。但是苏天涯笑着缩成一团,像一只怕痒的松鼠。她说你快去吧。早点回来,我等你一起吃晚饭。 泱泱在酒吧等我。依然还是美丽的样子。海藻一样的长发,穿吊带的裙子。仰起头看见我的时候,她的眼泪扑簌地下来。她说蓝山,我一直很想念你。你这半年过得好不好。然后我们开始喝酒。泱泱的酒量不好。坚持着喝了三瓶科罗娜之后,她就开始呕吐。她气喘吁吁地挂在我身上,她说蓝山,送我回去好不好。她柔软的温暖的身体,我记忆里的芬芳。她的嘴唇贴在我的耳后,似有温暖眼泪滑落我的颈项。她说,蓝山,让我们重新开始,我知道你还爱我,我也爱你。蓝山,我们毕业就结婚。那一天晚上,我终于没有回去。手机响了又响。泱泱按下我的身体,腾出一只手去接过来说,他现在没空。然后迅速地关机。 第二天早上泱泱拉着我一起回去的时候,我看到坐在客厅里的苏天涯。她的头发已经长起来,扎成一束,露出苍白的脸。她说,你回来啦。我让石磊他们都出去了,我们好好谈谈吧。 泱泱就嗤笑一声,有什么可谈的。蓝山一直爱的是我,你最好赶紧离开,追究到最后,不过是让你更难堪的结果。天涯的眼神就那么直直地看着我,她说,蓝山,真的是这样吗,你从来没有爱过我吗。我的大脑一片空白。我避开她的眼,我嗫嚅地翕动着嘴唇,但是却不知道应该说什么。 然后天涯就笑了。她站起来,她说蓝山,我不怪你。你最后抱我一下吧。泱泱毫不犹豫地扬起手,我震惊的看见天涯脸上迅速升起的一片红。她没有还手。她轻轻地对着泱泱说,那算了吧。请你以后好好地照顾他,不要再离开他。天涯走进房间提出她收拾好的行李。她说打扰你们了,再见。一滴眼泪也没有。没有再看我一眼。 泱泱拉着我的手,她说,蓝山,我终于又回到这里了。我们又能在一起了。她似无限幸福地把双手环上我的腰。但是我终于捉住她的手,我说泱泱,对不起,给我一点时间,我要想一想。 石磊他们回来的时候,我依然呆若木鸡地坐在床边。屋子里面是起初的样子,没有天涯的东西也没有天涯。石磊慢慢走过来问我,你昨天晚上和谁在一起。我抬起头来对他说,泱泱。他的拳头果断地砸下来。陈远和小姚迅速地冲过来抱住盛怒的石磊。向航一边将我拖起来。他大声地说,蓝山,你流血了。我就扯开嘴,有腥甜潮湿的液体从我的鼻子里流下来,流过嘴唇。它们很温暖。 我终于没有再接受泱泱。我说,泱泱,对不起。我曾经爱过你。但是我现在爱的是天涯。她用仇恨的目光看着我,失声痛哭起来。她说你们男人都不是东西,玩完就算。 石磊终于和我恢复邦交。我们还是五个人住在房子里。常常集体睡过去,错过上课时间。买很多泡面和啤酒回来。周末照例去酒吧唱歌。还是和以前一样了,没有天涯了。 美丽的天涯。她总是喜欢穿着我的大衬衣,她的头发乌黑柔软。她的脸是一朵洁白的茶花,眼睛里面总有跳动的小火焰。 可爱的天涯。她睡着的时候像一只猫,呼吸轻浅。她冬天出门要在裤子外面套一条裙子。因为她说她不知道什么时候会摔跤。 豪爽的天涯。她喝酒的时候总是一仰而尽,她说,把我钱包拿去,你们这帮人再和我客气就不是男人。 泼辣的天涯。一帮人嬉笑着走过踩到她的脚不说道歉的时候,她会叉着腰追过去,一巴掌甩上那个人的脸。 无聊的天涯。她日日追着我问,蓝山蓝山,那天我要不答应你,你是不是真的会去卧轨。蓝山蓝山,你什么时候开始爱上我,你爱我什么。 快乐的天涯。她在酒吧里面大声地喝彩。她把手圈到嘴边对着我们喊,我爱你们。她哈哈笑的时候会整个人缩成一团。她从来没有哭过。 没有天涯了。房间里面那些柔软的抱枕没有了,桌子上的安徒生童话没有了,那只老被踹到床下去的加菲猫没有了。没有天涯了,她收拾了她所有的衣物和用品。她在那个清晨坐在客厅里等我回来,最后残存的希望要和我谈一谈。然后她走了。她挨了泱泱一巴掌,但是她没有还手。她对泱泱说,请你好好照顾他,不要再离开他。她的眼睛里面的火焰熄灭了。她的眼睛里面聚集了那么多那么多的眼泪,但是她咬着唇不让它们掉下来。她说,打扰了,再见。 夏天终于到来。校门外面的蔷薇花开了一地。天涯说,蓝山,到时候你要摘一朵下来别在我的头上。但是天涯没有了。图书馆的台阶上有许多乘凉的人群。天涯说,到时候我们带着啤酒坐过去喝。但是天涯没有了。 我想我还是可以假装一样生活。上课唱歌喝酒睡觉,还是对女人提不起兴趣。但是我每天给天涯写一封信,像我起初追求她的那些日子。我还是会每天拨打她的电话,然后听见那头迅速挂断的声音。 7月,终于到来的我的生日。石磊说我们好久没什么活动啦。这次我们好好热闹一下。兄弟们都拾起精神来啊。我就看着他,扯起嘴角来笑。我想起我写给天涯的mail。我说天涯,今天是我的生日。我很想念你。天涯,给我一个机会重新开始。天涯,我爱你。我屏住呼吸拨过去的电话,依然是利落的挂断的声音。 提回来的三桶扎啤。一个大大的生日蛋糕。一大把散乱的蜡烛。叫来的几份外卖。石磊说,蓝山,来啊,先许个愿。然后我们吹蜡烛。 向航挤着眼睛问我,蓝山,你许的是什么。 天涯,我想他们都知道,我的22岁的愿望,只是你。但是我不会说出来,因为说出来就不灵了。 喝酒。一杯一杯灌进胃里去。冰凉液体在全身肆虐。我爬进洗手间里去吐,眼泪哗啦啦的掉下来,天涯,为什么你还不来。终于无力滑落在地板上。 醒过来的时候,看见的是窗外湛蓝的天空。脑袋像被卡车碾过。我揉揉眼睛,痛苦地呻吟。一杯热茶送过来,我说谢谢。热的毛巾送过来,我说谢谢。一个橘子送过来,我说谢谢。我的眼泪又开始掉下来,我说,天涯,你终于回来了吗。 抬起头,是天涯目无表情的脸,她说,林蓝山,不如我们重新开始。 12、摇晃的青春 作者:关芷萱 我总是习惯安静地站在窗前,发呆:透过层层云淡风轻的天空,开始想念。偶尔,回忆的片段会因为太过清晰,反而变得模糊不清;就像太爱一个人不知如何去爱,反而开始伤害。同样的不知所措。 他说:我们怀念的,正是我们失去的。 也许,我们这样固执伤感、念念不忘地一次次地回忆过去,不过是想找回丢掉的曾经短暂而纯真的青春…… 微笑 一九九七年h城,吵吵闹闹、兵荒马乱的大学一年级。 偌大的陌生的校园,迎面而来不知姓名的人群,一座圆形、孤零零地立在主教学楼门前的喷池……我站在原地,忽然无所适从。九月的阳光,无遮无拦地照射下来,我像一只快要融化的冰淇淋,无人理会,孤单泪流。 九七级法律系的教室在长长的、陈旧、阴冷的走廊尽头,我习惯选择靠窗的位置坐下,可以心安地若有所思。窗外是宁静而悠远的季节,天空蓝得忘记了其他颜色的存在,那是我喜爱的颜色,有时让我欢喜,有时让我困惑,有时也会带来淡淡的惆怅。 渐渐的,我开始在这座城市结交了很多的朋友,他们都是一群有趣的人,带给我很多的欢乐与惊喜。虽然有时候,大家还是会寂寞。深入骨髓的寂寞啊!恨不得用刀片在肌肤上狠狠地划开一道伤口,好让那些寂寞汩汩的流淌干净。 他站在阳光下,微笑。我的寂寞如同纷纷扬扬的雪花遇见了阳光明媚的天气,无声地消逝了。他有着需要我仰视的身高,单薄倔强的身体,他的脸上总是洋溢着明亮的微笑,像是迎面而来的春风,让人感觉温暖。有时候,他的笑容会变得和他本人一样,非常的孩子气,没心没肺地夹杂着1/2的天真。 我告诉他:你的微笑让人温暖。他听过之后,依然微笑。随后,带着诡异的神情冲我眨眨眼:你对很多的男孩这样说过吧!说完,开始狡黠地笑。我喜欢他这样,总是肆无忌惮、没心没肺的,一副永远不会让人沉闷和失望的模样。 有些关于回忆的伤口,只有到了深夜才会痛得彻底、忘得干净。在这样那样的娱乐场里,我像一条寂寞的热带鱼,四处游弋。总有陌生的男子上前搭话,我就有一搭没一搭地和他们聊天,用平淡的语气,无谓的表情,仿佛谈论的是另一个自己。我的演技真是不错,时间久了,连我都开始相信:自己不再是高中时代那个纯真而执著的女孩。 在卫生间里,我手里拿着一管蓝色口红对着镜子补妆,镜子里的女孩有着一张天真不屑的面孔,在日光灯的映衬下,熠熠闪亮。谁会相信这张面孔曾经那么用力地等待过呢?可不可能会有什么人真正理解我内心的落寞呢?至少,不要让我对这个世界失望。那一刻,我忽然深深地体会到了梵高的痛苦:他的梦想、他的热情、他的愁苦和他的寂寞与忧伤,最后,一个无处诉说的绝望的灵魂只有用手枪结束肉体,释放自由。 我的青春悬在半空中若有若无、晃晃悠悠地存在了很久,却无人理会。现在,除了将它挥霍一空,我找不到更好的忘记疼痛的方式。 开始 出租车颠簸着行驶在深夜。车窗外是五光十色的霓虹,车窗里是他忽明忽暗的脸。狭小的车厢散发着淡淡的、微苦的啤酒香气,这种香气在刚刚结束的生日party上就一直在蔓延,像是一条柔软的蛇,一边抚摸冰冷的肌肤;一边啃噬香甜的记忆。收音机里,有人在低声、委婉地歌唱:那曾经疯狂痴情的我和你,坐爱情的两岸看青春的流逝……忽的一下,我的心开始下沉。多年的委屈混合着酒精变成温热的泪滴夺眶而出,藉着这清凉的夜色,放肆地宣泄。继而,变成低声抽泣,像在儿时丢失了心爱的洋娃娃。 他伸出一只手臂把我轻轻的拥在怀中,我抬头,看见一张心疼而紧张的笑脸。呵!摄氏42度体温的拥抱,令人狂热而窒息的感动。我忍不住上前亲吻这迷人的笑靥,他迟疑了一下,缓缓俯下身回应我。他的皮肤有一种让人心安的温度,头发柔软,掌心潮湿,他说:不要怕!我在你的身边。他的声音仿佛是在微笑着,是这样的甜美,是这样的似曾相识。 记忆中的男孩也有着这样甜美的声音。每天放学后,我总是躲在房间里偷偷地、没完没了的给他打电话,他的声音隔着长长的曲折的电话线来到我的身边,是那么的美好,似乎永远是微笑着的,并且伴着均匀的呼吸。那时,我是那么的快乐和满足,像其他的女孩一样:天真烂漫地微笑,蓬蓬勃勃地生长。我忘记了:快乐总有说再见的时候。此刻,我多么想再看看他漂亮、清澈的眼睛;摸一摸他微黑、粗糙的脸庞;再一次安静地听他歌唱,唱所有在高中时代一起唱过的歌。也许,我应该站在他的面前,告诉他:我喜欢了他三年,从高一开学的第一天起,却总是犹豫着没有说出口。 可是再见一面又能怎样呢?又改变不了什么!如果可以爱,他是不会让我等待这么久的。他身边的女孩有着粉红色的唇角,白皙的肌肤,笑起来的时候眼睛弯弯的,让人忍不住想亲吻。她是我十几年的朋友,我看着她成长,看着她喜怒哀乐,现在,我看着她和我喜欢的男孩在一起。 一直以来,我还以为他是喜欢我的,就像我喜欢他一样。从此,我再也没有死心塌地的喜欢过一个男孩。事情往往是这样:一旦认真,就意味着失去。 出租车还在继续行驶,这条路似乎永远没有尽头。我睁开眼望向窗外:一轮又一轮的霓虹印照在玻璃窗上,色彩斑斓,让人晕眩。我疲倦地把头深深地埋在他的怀中,闻着他的外套散发出淡淡的、洗衣粉的清香,听着一颗年轻的心被装在一个健康的胸膛里,咚咚咚地狂跳。原来,有时候,眷恋会像酒精一样让人迷醉。 一路上,我们沉默不语。只有彼此的体温纠缠在一起,暗潮汹涌。 疼痛 我们在一起忘了时间,我们不知疲倦地疯狂,我们像两个没有长大的孩子,我们总是开心地笑啊笑的,牵着手走在校园里冰冷坚硬的水泥路上,阳光懒洋洋地洒下来,我们的青春闪闪发亮。这片天空已经很久没有下雨。 他总是没心没肺、笑意盈盈地看着我:看着我任性,看着我耍赖,看着我明明在欺负他,却依然好脾气地微笑。偶尔,我会谈起喜欢过的男孩,因为我喜欢看他吃醋的模样,那会让我觉得他是爱我的,虽然他从不说出口,虽然我没有把握,他会这样爱我多久。 我们看了一整夜的通宵电影后,在清晨五点、空旷冷清的大街上闲逛。他说:天气越来越冷了,寒假就要到了……他说:不知道几个月的时间见不了面,再见面时,我们会不会忘记了对方?……他说:这些日子真是美好啊!真希望时间就这样停下来……他转过头,问我:冷吗?我摇摇头,他还是下意识地搂紧了我。然后,他缓缓地说:……其实……其实我有女朋友,她是一个非常单纯的女孩,正在准备高考……你……你能等我吗?等我找个合适的机会和她说分手,我不想这个时候伤害她……我停下脚步看着他,一夜没睡,他有些神情疲惫,眼眶红肿。为什么不说话啊?他有些焦急,我无奈地耸耸肩膀:没什么!我就是不知道说什么好。我回答。唔,是这样。他若有所思地望向前方。 你爱我吗?他忽然问我,目光热烈而急切。还是,更爱那个男孩?……我不知道……别问我了……我捂上耳朵,任性地开始在街上奔跑,眼前的一切都开始摇晃起来,包括我那悬在半空中的青春。比起我喜爱的颜色,它更让我迷惘。 他在下一个路口追上我,停驻。我们相互凝望,气喘吁吁地拥抱,亲吻,十指相扣。他掌心的纹路非常的零乱,如同地图一样错落有致、复杂难懂,我以为在这些纷乱的纹路中找到了一条通向他内心的路,原来,我的寂寞跟着他的微笑跑啊跑,跑了那么远却一直没能跑进他的心里。他把头埋进我乱蓬蓬的五颜六色的头发里,我看不见他的表情,但我感觉到他在颤抖,他说话的声音变得哽咽,他的拥抱让我无法畅快地呼吸。 不知道是不是刚才在奔跑的时候太过用力的缘故,我的心开始隐隐的疼痛。过重的压力会让那些脆弱的血管变得敏感而不堪重荷。 也许,这就是疼痛的原因。 放弃 故事一旦开始,就意味着结束。他不再是爱笑的少年,他开始心事忡忡、神情疲惫,迷失在这感情的森林里。我想我们都应该回到从前:咧着嘴笑,跳着走路,高声歌唱,神采飞扬的岁月。一切就像从未开始,也就永远不会结束。我忽然决定放弃。恍惚间,我看见微笑重新爬上他的脸庞,迷人的微笑,我心爱的男孩。 没有任何解释。开学再见面时,我用淡淡的目光瞥了他一眼后,与他擦肩而过。他是聪明的,他一句话也没有说,他沉默着转身离开。 几天后,他悄无声息地办理了退学手续,他从我的世界里消失。我仿佛做了一场甜蜜而绝望的梦,惊醒在午夜时,发现身边空空如也,更深的寂寞迎面而来,我转了一大圈又回到了原地。 于是,我又成了一个爱和陌生人交谈的人。 在娱乐场里,我认识的朋友越来越多,杂七杂八的、鱼目混珠。他们说:你只让我们看见你的表情,却看不见你的心。我的心有什么好看的?它是那么的丑陋,而且千疮百孔,是怎么补也补不回原样了。我扬了扬眉毛,开始望着墙角上方的电视屏幕发呆。那是一支熟悉的旋律,在那个令人晕眩的夜晚,它是那么的珍贵而伤感;现在,在这样一个酒色喧嚣的酒吧,它却成了廉价的煽情工具。 我真想念他啊!那个留给我回忆的男孩。此刻,他在何处忧伤?又在何处欢乐?我想念他的微笑,他的吻,他灼热的身体和他沉默的背影。 我终于明白:我爱他胜过从前。 时间就像是一条绳索,我在上面小心翼翼地行走,却离最初的自己越来越远。 那个男子剪着利落、干净的短发,穿深紫色的衬衫,他脸上的轮廓恰到好处,他总是洋溢着明亮的微笑,像是迎面而来的春风让人感觉温暖。只是,他的眼神不再执著,他身边的年轻女子总是变换着不同的面孔,他经常出没在深夜里,和我一样。我们都是寂寞固执的坏孩子,却没有勇气向梵高那样结束痛苦和猜疑,大片大片的沉默横亘在我们之间,我走不出去,而他也无法进来。我远远地看着他温柔的笑容,恍如隔世。他唇角的温度,皮肤的清香,头发的光泽,眼睛的颜色,都是我熟悉和喜爱的,只是这一切都变成了回忆。我们再也回不去了,那段闪亮纯真的岁月。我们都不再纯真,而且,终将离那纯真的岁月越来越远,最后消逝在彼此的眼中,视而不见…… 大学毕业后,我离开了h城,因为走得太匆忙,总觉得遗落了什么在那里。也许,是忘了和一个人说再见。 结束 2003年的夏天,阳光明媚,尘埃浮动。百转千回,他又出现在我的生命里。时间过去了那么久,我们都已长大成人,有了各自的生活和情感,我们之间再也不需要用沉默来抵挡不安和困惑。我们像久违了的朋友一样,相互寒暄。我素面朝天、头发卷曲,戴着一副夸张到可以遮住我1/2脸庞的鲜红色太阳镜。天气那么热,太阳那么毒,我是那么的紧张而且心潮澎湃。我仰着头看着他,他近在咫尺,挡住了我面前的光线,他让我看不清他的模样,他让我一直都生活在他的阴影里。 他说:去马路对面的咖啡厅里坐坐吧!我走在他的阴影里,不知所措。他忽然停住脚步,回头,看了我一眼,然后他轻轻地握住我的手,从容不迫地带领我走过那些呼啸的车流和汹涌的十字路口。他掌心的温度和从前一样的温暖,他果真长成自信成熟的男子。 他坐在我的身边,手中的勺子不停地搅动着咖啡:我没想到你的沉默和你的微笑一样,纯粹得彻底。他说。知道吗?从前,我爱过一个女孩,她在我的面前笑啊笑的,像是一朵花一样地绽放。可是我知道她是寂寞的,虽然她从不说出口,她是那么的固执和倔强,一副随时可以离开的模样。终于,有一天,她离开了我的视线……他说着说着,眼神开始迷离。我的心微微一颤,百感交急,潮气重重。你知道我是什么时候爱上那个女孩的吗?……那时候,她像你现在这样,安静地坐在我的身边无声地落泪。于是,我就那么轻易地爱上了她。可是,我和她一样的固执。我想,她一定不知道我爱过她,而且爱了那么久…… 你总是惹我哭,还以为我给的不够多。 那么,让我来告诉你:那个女孩是什么时候爱上你的好吗……是在你微笑的时候。 阳光照耀着他生动的脸庞,他的表情有一瞬间的痛苦,我甚至想伸手抚摸这张脸,好把他脸上痛苦的皱纹轻轻抚平。我们在舞台落幕之后,才想起自己该说的台词都没有说,现在这些台词为时已晚,不合时宜……我们坐着坐着,就到了该说再见的时候。 我们站在拥挤的人群中,告别。他站在阳光下,不言不语好像在等待。我们让彼此等待了这么久,终于等来了这一句再见。我轻轻亲吻他的唇角,我在他的耳边说:谢谢和你的这一次相遇,可以让我安心的、彻底的和过去的青春告别!他的唇角弯弯的向上,露出美好的表情:结束是结束的最好方式,是么? 是啊!结束是结束的最好方式。除了到此为止,还有比这更好的结局吗? 怀抱既然不能逗留,何不在离开的时候,一边享受,一边泪流…… 我们错过了相爱的最好季节,也许故事重新开始,结局依然如此。 怀念 我总是习惯安静的站在窗前,发呆:透过层层云淡风轻的天空,开始想念。偶尔,回忆的片段会因为太过清晰,反而变得模糊不清;就像太爱一个人不知如何去爱,反而开始伤害,同样的不知所措。 他说:我们怀念的,正是我们失去的。 也许,我们这样固执伤感、念念不忘地一次次回忆过去,不过是想找回丢掉的、曾经短暂而纯真的青春…… 13、也许爱情 作者:冉渔 (一)熟悉的陌生人 2003年的九月,我一脚踏进了北方那所学校的大门。从南方到北方,气候和心情突变。沸腾,然后安静。 小令,jolly和李漾送我上车,我背着书包,右手提一大袋果冻,左手拎的是牛肉干,李漾说果冻可以减肥,尤其实用于十七八岁的女生。 呵呵,在别人眼里我正值年轻,也许还有一大段青春可以挥霍。 小令轻轻地拥抱我,下巴抵住我的头发,身上散发出一股青草的味道。这个纯净的男孩,像个弟弟。 但我却一直不敢在黑暗中回忆他的眼睛,像火一样,激越地燃烧。 j城的十月,正是秋天与冬天交替的季节。空气中带着微微的寒意,凉气偷偷地钻进我的羊毛背心里,温柔而调皮。从自习室到宿舍大约有十五分钟的路程,缓缓地走在长满梧桐的路上,看那些从我身边飞快驰过的年轻的孩子,背着大大的黑色的书包,朝气的,生活的。晚上的天空有些微微的红色,就像是新嫁女子脸上娇羞的一抹红妆,夜的气息扑面而来。 第一个星期五的晚上接到小令的电话。 小越,我在成都看夜空,星星好亮。 同学,你好恶心啊!我在这边逍遥自在,哈哈,你怎么样?我和他打着哈哈,不敢轻易泄露感情。 我今天吃火锅了,又想起我们在家吃火锅吃到眼泪流出来的样子,辣椒好辣。 小令,以后少打电话,很花钱哦。 我想你…… 我不敢说话,然后电话里一阵静默,死一般的沉寂。 我慢慢地挂断电话。 印象中,小令好像是我生命中除了爸爸、哥哥以外的第一个男生。 我们同学十四年。 第一次上自习的时候,没有带水杯,看见邻座的男生抱着一个大大的oopy的水壶,里面装满了白开水,突然好羡慕,也好喜欢那个大大的水壶,像个孩子一样顽皮。一下自习,就去超市买了一个,装满水,心里马上就满足了,很简单的欲望。 家里的书桌最显眼的地方放着一个大大的oopy,是林耀送的十七岁的生日礼物。他说以后每年送我一个,直到凑齐。 大学的第一天,我收到林耀的信。还是用我喜欢的称呼阿r,我第一次走在清华的林xx道上的时候,心里想我终于站在这个学校里了,我下一站的目标是什么呢? 我看着淡蓝色的信纸,微笑。 林耀是我的前桌。从高一开始我们习惯了用纸条交流。在一节无聊至极的政治课上,我一动不动的盯着他的后脑勺,幻想一座深不可测的原始森林。他突然扔过来一张叠得很小的纸条,同学,聊天乎? 同学,聊天啊。 阿r是只有我和他知道的名字。 一日与林耀发短信:你很聪明,我也很聪明,两个聪明的人势均力敌,所以我们可以交流。最重要的是我们单纯的关系,这是前提。 他发过来的是会心的微笑。 的确,在某方面我们都是聪明人。 j大的晚自习可谓一大奇观,三个六层的综合楼,间间教室座无虚席,每个人都在埋头苦干,脸上缺少的是表情。每次七点一到,我总是踮着脚尖从一楼走到六楼,然后再从六楼走到一楼,然后再悄悄地走回宿舍,关上门,心里有一点黯然。 心情不好的时候,会买一盒雀巢的香草冰淇淋,舀大大的一勺,让冰凉的感觉沁入心扉,让心狠狠地缩成一团,然后安全。 国庆的时候和女友一起去附近的公园,同行的是两个同样是大一的男生,老乡。不过现在好像已经远远的告别了“老乡见老乡两眼泪汪汪”的年代,大家轻松地开玩笑,单纯的眼神,清澈的笑。 然后就认识了一个学理科的男生。在我的观念里,男生天生是学理科的料,不像我,不能从那翻覆的公式中找到丝毫。 那个叫宋典的男生会在清晨起床的时候发一条短信祝好心情。有时也会和他调侃,说些无关紧要的话,只是不见面。 一个晚上睡在床上,回想起某天与宋典关于文理科男生的差别的一段对话。 文科男生诗情画意,却稍嫌迂腐,他分明是有意贬低。 可是文科男生细腻,不像你们理科生,大大咧咧,满不在乎。 男生不就要阳光与活力吗? …… 宋典坦白,果断,喜欢足球,游戏,偶尔油嘴滑舌,典型的理科生。 周四的下午有三节会计学,正学得昏昏沉沉的时候。宋典发来短信:“晚上看电影?”我暗笑,今天晚上有我心仪已久的四部动画片,我准备不吃饭去看,想不到居然有人和我一样的爱好。 我回短信:“好。” 下课的时候下着小雨,没带伞,冒雨从教室冲到影院,宋典站着,像个孩子一样地笑,他递给我一瓶百事。 看电影的时候,都不说话,只是捂着嘴笑。 (二)冰淇淋的眼泪 十一月七号是我的生日,林耀早早地给我寄来了oopy,抱着它,我好像看见林耀挤眉弄眼地笑。他说阿r,生日的时候一定要笑哦!就像这个oopy一样,祝贺你终于修炼成人了。 呵呵,我变成妖精了?修炼幻化成人形要多少年的道行啊,我才用了短短十八年的时间,要想做到事事洞明还早呢! 阿r啊,不要什么事都太要强,你拒绝的次数太多了。 你是说小令啊,我只是不想违背我的心意。 七号的晚上,我收到一个大大的包裹,打开来,我看见一盒放得整整齐齐的拼图,天蝎座的图样。我愣了,想要一盒拼图不过是我在家的时候随口说出的愿望,小令却一直记着,然后给我惊喜。 不,只有惊没有喜,我害怕自己会欠他越来越多,直至无力偿还。 决定今晚去上通宵。这是我第一次通宵,李漾在网上等。下了一天的雨,路道上全是水,鞋全湿透,走在风中我瑟瑟发抖。因为害怕,拉宋典一起,他说他今晚可以继续奋战传奇。我笑。 凌晨五点的时候,我好想念我那张小床。 宋典看见我和李漾的聊天。 他是你男朋友? 不是啊,怎么可能? 不是男朋友,他叫你上通宵你就来啊? 呵呵,你好像小孩啊。 我对陈果说,用一个最好的词来形容我和小令除了青梅竹马再没有其他了,可是,我们仅仅是朋友。而林耀,我宁愿把他当一个永远也不见面的知己,他能读懂我很多奇奇怪怪的思想。 至于宋典,我喜欢他。 虽然艰难,我终究说出了口。 陈果望着我,眼中有些了解,同情,和无可奈何。 我耳边还清清楚楚地回响着陈果的声音。 小越,你知道吗?宋典早就有女朋友了,在北京,他们在一起700多天了。 天气一下子冷了起来,我穿上了毛衣,黑色的温暖的毛绒,我把脸贴在上面,深深地陷在里面,像只鸵鸟。 打电话给宋典,约他去吃火锅。他在电话那头快乐地应答:“好啊好啊。”真是没心机的小孩。 再见他的时候,他的手上拿两只甜筒。火锅要合着冰淇淋才好吃呢。 可惜我胃不好,没你那么神勇。 于是,吃火锅的时候,我一只手抓着甜筒,一只手拿筷子,哭笑不得。 当一大盘切得极薄的牛肉片倒下锅之后,我直直地看宋典的眼睛,宋典,你知道我一直喜欢你吗? 宋典拿勺在锅里搅的手停了下来,沉默在空气中蔓延,我突然觉得很失败,这算什么? 我低下头,继续吃涮牛肉。 手中的冰淇淋在一点一点地化掉,顺手滑落,滴在桌子上,甜腻的样子。 可是我的眼眶里挤不出一滴泪。 (三)今昔何夕 小时候的我是个幸福的孩子。当然我现在也很幸福,可是人一旦长大,便会背负许多沉重,幸福的概念或许由此改变。 记得第一次去舅舅家是五岁的时候。火车轰隆隆的把我带到另一个陌生的城市,拥挤的人群,明晃晃的灯光,我看见一个比我高一个脑袋的小男孩冲我微笑,叫我的名字,越越。妈妈说他是哥哥,我怯生生地把手伸给他,哥哥,你带我离开这里好不好? 奇怪的是长大以后再也没有人这样轻轻地叫我“越越”,他们只是笑着叫我“小越”,若干年后的某个有月光的夜晚,我忽然想起那个午后哥哥温和的声音,一刹那间,泪流不止。 我在舅舅家住了一个月。 哥哥有一辆破旧的女式单车,每天载着我从高高的坡上往下冲,风拂着我的头发,我尖叫,抱紧哥哥的腰,而他总是得意地笑。 一次哥哥带我去市中心玩,坐两层的电车,我们坐在二层的最前面,看那一幢幢楼房被我们抛在身后,我兴奋得手舞足蹈。可惜下电车之后的惟一结果就是:我晕车了。哥哥慌忙跑到商店用仅有的一块钱买了一支冰棍递给我,吃吧,这个最有效了。 我早忘了那支冰棍的味道,但一晕车就吃冰棍的习惯却保留到今天。 后来哥哥上初中了,一年回到我们的城市一次,看看外婆,也会在我的房间逗留,只是很少说话,他变成了沉默而骄傲的男孩。我不知道面对他的时候该如何开口,心里却拼命地想要靠近。 再后来,当我们在一起的时候,我只能无力地微笑,掩饰着什么,哥哥依然无言,有时候他会用眼睛问我,惊异于我的小心翼翼。 我感觉自己的心里有个缺口,似乎很快就会有东西喷发出来,无法阻止。 十五岁的那年夏天,我一个人在山里走,走了五个小时之后,我告诉自己,下辈子决不和他做兄妹。 我凌晨三点钟的记忆始终留在那个无数个坐单车的傍晚。 有夕阳,有虫鸣,有风吹树叶的沙沙声,还有哥哥挺直的背。 给自己定下个约定,十八岁生日的时候,告诉他这个秘密。 三个月以后,因为一场车祸,哥哥离开了。 因为我在家不吃不喝躺了三天,舅舅以为我和哥哥兄妹情深。 三天之后,我开始每天念书到深夜。 这是我的报应。 直到我在那个再平常不过的清晨看见等在路旁的宋典,我以为这已是下一世,神又赐我两人毫不相干的关系。 一切皆变为可能。 (四)冬天到了 佛说,前世经过法五百年的无数次回眸,才换来今生的擦肩而过。 宋典在第二天的凌晨发来短信,小越,对不起。 那时侯我穿着睡衣,坐在床上,昨天吃的火锅似乎还没有消化,哽在胃里憋得慌,看见他的短信,我“哇”一声哭了出来,然后眼泪就止不住了。 哭过之后,算是暂时的解脱。 我坐在宿舍里给小令打电话,一声,两声,喂小令吗?电话那头的声音很惊喜。 我没想到你会打电话给我! 眼泪已经在昨天流完了,我幽幽地说了一句:“也许我还不够诚心和坚持,所以仅仅修得五百年道行换得今生与他擦肩而过!” 校园里的梧桐叶落得差不多了,光秃秃的树枝突兀在风里。每天我背着书包匆匆地走,然后匆匆地回,像任何一个天真而不设防的女生,没有眼睛里的阴影。 林耀在信上写,阿r,有些事还是放开点,毕竟才大一呢,什么都不懂。你不是一直都相信两个人的缘分吗? 小令再没有给我打过电话,仿佛只是固执着,坚硬得像块石头。 某月的某天,我在食堂遇见了宋典,斜挎着书包,有着清瘦的脸和掩饰过的笑容。我径直走过去,轻轻地喊他的名字:宋典,宋典!他不说话,只是看着我,眼睛里有一抹心痛。或许那只是我一时眼花。我微笑着对旁边的人说:“对不起,放一下盘子。” 然后伸开手,抱住了他,使出全身的力气紧紧地拥抱,仿佛此后便是决绝。 整个食堂的人都看着我们,我看见宋典的脸微微发红。 我缓缓地放开手,对他说,再见! 再见了,宋典。 小令的出现让我大大地吃了一惊。 睡了午觉起来,看到小令的短信,我已经在你们学校门口,找不到你宿舍。我跳下床,冲出去。 老远就看见穿着羽绒服的小令笔直地站在门口,高高的个子,安然的等待。突然间,我不敢上前。 小令是利用元旦加周末过来的,飞机票贵得吓人。 吃完饭,我陪小令在校园里溜达。 小越,你知道你现在让我有一种不确定的感觉吗?我觉得我们好像要分开了,你离我越来越远了。 我…… 你不要说了。我知道我从来没有说过,但是我喜欢你,从初中开始…… 小令突然停下来,温柔地扶着我的肩,轻轻地吻我的脸颊。 我躲不过,一抬头,却看见远处宋典的身影。 昏暗的灯光,我看不请他的眼睛,30秒钟后,他转身,走了。 雪开始下的时候,我正坐在自习室里看一本英文小说,我转过头看窗外稀溪落落的雪花,也许是个埋葬记忆的季节了。 我是在小树林的边缘看到宋典传说中的女朋友的,娇小的南方女孩,微黑的皮肤,瓜子脸上有一双灵气逼人的眼睛。她说你是小越吧,宋典跟我提起过你呢。说你像个妹妹,可爱得不得了。 我笑,再笑,一直到抑制不住的狂笑。 姐姐和宋典会一辈子幸福的,是吗? (五)不说再见 以后我再也没收到宋典的短信。 寒假的时候,小令在成都等我,一起回家。 我到北京找林耀,先去宋典女朋友的学校,在门口伫立了半天,然后离开。 冬天过后,春天的气息近了。 14、麦乐是一只猪 作者:麦小米 序 这已经是粟米第n次在麦乐面前诉苦:“麦乐,昨天晚上老鼠又来光临了!麦乐,你能想像半夜在梦里啃一只油亮肥大的鸡腿时被惊叫声吓醒是一件多么痛苦的事情吗?麦乐……”麦乐拿手指掏了掏耳朵,立马碰上粟米要杀人的眼光,他机警而迅捷地放下手指,“粟米,其实你可以搬出去住的啊。”粟米瞥他一眼:“废话!像你这样的笨脑子都能想出来的办法,我早就考虑过了。只是,像我粟米这样的甜美可爱的女生,人身安全问题是顶顶重要的哦。”麦乐甩开手里的书:“另类同居哦!我不介意将就一下做非美女的护花使者的啦!”超大的嗓门引来一堆好奇的眼神,跟着的是一本砸上脑门的书,还有:“you,gotodie!”——甜美的粟米妹妹要发飙了! mcdonald与kfc之战 麦乐大一,a校,广告系一班。粟米大一,a校,广告系二班。最开始时两人只知道隔壁班级有对方这么一个人。粟米妹妹更是为了维持自己良好的形象而时刻保持美好的笑容,对待隔壁班的麦乐也是不例外的。事情源于一次《市场营销》课,学校里最迷人的帅哥老师的课,对所有女生都是一次听觉与视觉的享受。粟米妹妹也是听得“目不转睛”。然后帅哥老师说:“所谓的寡头竞争,就是……好像麦当劳与肯德基。……他们的竞争产品开发……譬如麦当劳的麦乐鸡和肯德基的粟米棒。……商场上的竞争永远是势如水火的。”全班突然变的异常安静,然后像听到口令般地整齐地爆发出一阵让粟米妹妹声犹在耳的笑声:“麦乐、粟米,搞笑的哦!”几秒钟后,我们的帅哥老师弄清楚了状况,拍拍麦乐,“你叫麦乐?”指指粟米:“你是粟米?”再沉吟一下:“蛮好。” 事后,粟米认定自己在那几秒钟里留给了帅哥老师滑稽的印象。努力毁于一旦,这一切的罪过都是那个该死的叫麦乐的男生。“势如水火”,粟米决定履行帅哥老师的教诲。 粟米一向视“速战速决”为自己的人生格言。并且,哪里摔到了就要从哪里爬起来。粟米的决心体现在她以最快速度向寝室的姐妹们宣布了自己将从即日起,集中一切可用资金,向麦当劳和麦乐发起进攻! 从此,粟米在每个周二、周四的下午(这两天有广告班的大课),会光顾麦当劳,并且,永远是一份麦乐鸡。提着它悠悠晃晃地从麦乐面前经过,坐定,轻轻地斜睨麦乐一眼,拿出一块麦乐鸡,扔进嘴巴里,狠狠地嚼。每每此时,麦乐总是作无辜害怕状,然后在粟米快要得意忘形的时候,突然从书包里掏出一个小本,大声朗读:“西式快餐是垃圾食品,低营养,高卡路里。经常食用会有发胖的危险,特别是某些体形本来堪虑的……”停顿,似有意无意的看一眼粟米。谁都知道,一张胖乎乎的babyface简直就是粟米的标识! 随着战火的愈演愈烈,粟米的体重和荷包都受到了严峻的考验。而她也越来越发现,那个叫麦乐的小子好像也没有那么的讨厌。至少他从来不曾在粟米面前吃过肯德基的香甜粟米棒。可是,作为战争发起人的粟米现在是骑虎难下了。 某个星期二下午,粟米午睡过头,破天荒没有拿着麦乐鸡进教室。喊完“报告”进教室,走到自己的座位上,放书包,抽屉内有异物? 一份麦乐鸡和一张粉红纸条:“粟米,议和吧——麦乐上”。 粟米与麦乐的战争就此结束。可是,麦乐的悲惨命运也就此拉开序幕…… 粟米与麦乐的“同居”时代 麦乐与粟米的同居生活正式开始! 两室一厅的房子。找房子时粟米坚持一定要有厨房。 粟米的房间时有阳台的而麦乐只有夜夜凭窗望月。 粟米的房间里充满阳光的味道而麦乐的天花板上电灯常亮。 粟米的床是双人的而麦乐的是单人的。 粟米在厅里吃零食,完了留下一把扫把。 …… 粟米经常说的话是: “麦乐,牛奶没了。” “麦乐,厕所里的镜子脏了。” “麦乐,早上上课时记得叫我起床。” 麦乐的回答永远只有一句:“好的,知道了。” 哲人说过的:“谁先低头,谁就会受压迫。”麦乐的失误不仅在于一时受“好男不和女斗”的大男子主义的蛊惑,向粟米下了降书。还在于,降书的素材——每当麦乐想“翻身农奴把歌唱”的时候,粟米就会数落道:“啧啧啧,还男生呢!居然还用粉红色的信笺!”——有效地打击了麦乐好容易鼓起的复辟的勇气! 好在我们的麦乐是具有阿q精神的:“惟小人与女子难养也!” 只有一件事,教麦乐想了好久也没想通,终于有一天,在粟米第n次啃面包时,麦乐忍不住了:“粟米,你不是坚持要厨房的吗?咱们不是有一个环境优雅厨具齐备的厨房了吗?你为什么还要每天吃泡面,啃面包呢?”粟米优雅地喝口牛奶,拿纸巾擦擦嘴巴,眼角飞过来:“麦乐,你终于觉悟了。那是给你准备的。” ft,可怜的麦乐啊!从此又多了一张围裙! 不过,为了安慰麦乐幼小的心灵,粟米特意做了一张非常非常可爱的门牌,粉红的,上书“vip”三个字母,并将此悬于麦乐门上,以示对麦乐平等地位的认可。 秋天,粟米想恋爱了 粟米和麦乐是“姐妹”,粟米愿意跟麦乐推心置腹、促膝谈心。粟米在麦乐面前唉声叹气、支着下巴苦苦思索。 “麦乐,你说恋爱是什么样的呢?” “不知道。” “小说里说恋爱里的女孩会过上婴儿般的生活。第一漂亮,第一可爱,天真纯美,不用提水打饭,不用担心发胖。麦乐,真是这样的吗?” “不知道。” “麦乐,恋爱会让人感觉幸福吗?像一只小鸟在早晨歌唱。” “不知道。” “人头猪脑!”一只枕头应声从天而降,砸在麦乐昏昏欲睡的脑门上。 粟米和她的爱情和麦乐 粟米恋爱了。 粟米欢呼雀跃得似一只小鸟。 粟米走路轻提慢落的,粟米说话细声细气的。 粟米不再对麦乐那么凶巴巴的。 粟米不再对麦乐说:“你去死拉!”“人头猪脑!” 粟米说:“麦乐,请、好不好……” 粟米站在那个男孩子面前,一脸幸福的笑。 可是麦乐还是要买永远也买不完的牛奶,扫永远扫不完的地,做永远做不完的菜。 麦乐说,粟米,你没有问题吧。你这样我还真不习惯。粟米,你保持了一整天的淑女微笑,你的脸僵不僵得慌啊?” 一只枕头应声而降:“麦乐——,你给我死远一点!你这只,veryimportantpig!” 麦乐和粟米的同居生活,又回到原点。 麦乐和粟米是“姐妹”,麦乐愿意和粟米推心置腹、促膝谈心。 “粟米,你现在过上婴儿的生活了吗?” “也许吧。” “粟米,你感觉到幸福了吗?” “也许吧。” “粟米,幸福是彩色的吗?像一只小鸟在早晨歌唱。” “不知道。” …… 粟米要给男朋友织围巾。麦乐陪她去挑了毛线。麦乐手把手教会粟米怎么样织出一条围巾。 圣诞节,粟米的男朋友送了粟米一捧火红的玫瑰。麦乐帮粟米买了花瓶和阿司匹林,细心照料。 起风的街口 粟米和斯斯文文、白白净净、清爽温和的男朋友在一起。粟米是明眸皓齿、举止优雅的乖女孩。粟米回了自己的小窝,粟米对麦乐大大咧咧、粗声粗气。 冬天很寒冷。 粟米喜欢在沙发上裹着被子,一边看麦乐做饭,一边等男朋友。 麦乐洗、切、下锅、加佐料,一气呵成。麦乐炒菜的时候勺子上下翻飞,赏心悦目。麦乐在烧菜的间歇会记得给粟米递上一杯热热的果珍,甜橙味。 “麦乐,谁嫁了你一定会很幸福的。” “呵呵,谁娶了你一定会很倒霉的。” 粟米笑笑,破天荒地没有发飙。 “粟米、粟米……” “来了。”粟米“哗”一下从沙发上溜下来,穿上鞋子。拎上包包,临出门时对麦乐叫:“麦乐,记得晚上帮我灌热水袋放被子里。” 粟米和男朋友去吃饭。点餐的时候,粟米想到了麦乐今晚做的菜:番茄炒蛋、清炒大白菜。麦乐的口味妥约旱暮芤恢屡丁k诿子谑亲怨俗缘匦α恕? 很冷,于是粟米和男朋友要了一壶热黄酒。粟米尝了一小口:不好喝,还不如麦乐冲的甜橙果珍呢。 晚饭后,粟米和男朋友一起去看电影。《那时花开》。男友看得很入神。粟米出去买过两次爆米花他都不知道。粟米看得很没劲。粟米想打瞌睡了。可是粟米只是拼命掐自己的手指,强迫自己继续看下去。粟米走神了。粟米想,麦乐现在一定一边看《大话西游》一边乐得不行了。 电影散场了。 冬天好冷啊。粟米把自己的衣服裹紧了一些,再紧一些。男友说些什么?“第六代导演、现实、艺术。” 男友说,周迅演得还不错。 粟米说,是挺好的。 男友说,片子拍得很好,镜头的运用和光线、背景都无懈可击。 粟米说,是啊。 可是粟米想,真冷啊。麦乐该给我的被子里放上暖水袋了吧,快到了吧。 冬天真冷啊。午夜的街头又起风了。粟米想都没想,转身挡在了男友的前面。可是,他,只是拉上自己大衣的拉链,把衣服裹紧些。 …… 粟米说,太冷了。还是别送了,我自己回去吧。 男友说,不好吧。一个女孩子。 粟米笑,没关系的,就快到了。再说,我又不是弱不禁风的那些女孩。 那好吧。我先回宿舍了。你自己小心安全。 男友走了。粟米盯着他的背影。一直到,转过街角,都没有回头。 好冷啊。粟米拨了个电话,麦乐吗?我在……能来接我吗? 定格那些美丽的时光 粟米病了。看电影的那天晚上,麦乐去把站在街口瑟瑟发抖的粟米领了回来。粟米什么也不说,麦乐也什么都不问。回到小窝,粟米一言不发地把自己锁进房间里,钻进被窝。冰冷的脚触到温暖的热水袋,不知不觉中眼泪就涌了出来,顺着眼角滴到枕头上,迅速地晕开来,像心里化不开的冰。 第二天,麦乐叫粟米起床。叫了半天没应声。麦乐打开门进去,粟米恹恹地躺在床上。麦乐探了探粟米的额头。二话不说背起粟米就望门外奔去。 …… 粟米整开眼时,见到的第一个人就是麦乐,眼里布满血丝却溢着关切的麦乐。 怎么了,麦乐? 醒了?你烧了一天一夜。 他呢? 这两天没来找你,不知道你病了呢? 哦。麦乐,谢谢你。 我该不是听错了吧。呵呵,好好歇会儿。 粟米并没有听麦乐的话,好好歇会儿。病中的粟米裹着被子来到厨房门口,看麦乐在厨房里忙乎着。麦乐洗、切、下锅、加佐料,一气呵成。麦乐炒菜的时候勺子上下翻飞,赏心悦目。粟米刚想开口叫他,麦乐却用手捋了捋额上的汗,高声嚷着,你怎么出来了,快回床上去躺一会儿。 粟米开始不满地嘟哝着。于是麦乐在围裙上擦了擦手,将粟米推到了客厅,摁在沙发中央,然后用一种异于寻常的温柔语调,轻轻地说,你还是先歇会儿,我给你冲杯橙汁。 将热热的果珍捧在手里,粟米觉得自己的身子在一点点暖和起来。看着在厨房忙得不亦乐乎的麦乐,粟米扔掉了裹着的被子。粟米觉得她也应该做点什么,于是回房翻出了相机,她记得里面还剩有胶片,是上次和男友出去放焰火时留下的。 “喀嚓”、“喀嚓”,粟米拍下麦乐烧饭的样子。 “上菜!” “喀嚓”、“喀嚓”,粟米拍下麦乐端菜上桌的样子。 “红烧排骨、番茄炒蛋、清炒大白菜……” 一桌的鲜艳欲滴、油亮诱人。粟米拍下这一桌的丰盛。 “最后一道压轴的,特别介绍,本大厨初次献艺——雪中送炭。” 一道菜上来,黑的心,白的边。 “麦乐,什么呀?” “雪中送炭啊。嘿,就是酱油烧的排骨粒,浇上过油蛋清镶边。” “为什么以前没见你做。” “雪中送炭。适合这么冷的冬天。而且,也不是什么心情下都适合。” 粟米将镜头小心翼翼地调准,仔细的,留住这难得的,雪中送炭。 …… 粟米病好了。病愈的粟米,开始用相机来记录自己世界里的一切。拍完一卷,就交给麦乐让他去洗。 男朋友约粟米去郊区的梅园赏梅。粟米也拉上麦乐帮着拍合影。 难得晴好的天气。粟米和男友牵着手,麦乐跟在后头,时不时拿相机“喀嚓”照着,蓝的天、白的雪、冷的梅。那一天的粟米很开心,太开心。雀跃地寻找着每一处靓丽的景,不时地对麦乐说:“麦乐,在这儿给我们拍张合影吧。”“麦乐,就这儿,可以了吗?”“麦乐,那儿好不好?”麦乐拍着,辽阔的天,皑皑的雪,粉俏的梅,粟米的笑脸,偎在男友的身边。 这是粟米和男友的最后的,也是最快乐的一天。 失恋和空匣子 粟米失恋了。 赏梅回来后,粟米没有再去找过他男友,而他也没来找过她。然后在一个阳光明媚的下午,粟米远远看见男朋友和一个瘦瘦小小的女孩并排走在一起,他们走了过来,粟米发现女孩子的小手被男友握在手里,而那女孩子的面容,竟有那么几分似周迅。 粟米躲开了。 失恋的粟米不哭也不闹。买了足够的零食,关起房门不见人,除了需要麦乐递暖水时会打开那么一小会儿? 某天清晨,麦乐在睡梦里被粟米摇醒。 照片。 什么照片? 就是那天赏梅的。 没了。 什么没了?! 麦乐不做声。默默地将相机递给粟米:“那天照完还没打开过。” 粟米接过来,打开后盖。空的! 粟米什么也没问,拿着没装胶卷的相机回到了自己的房间。 过了好一会儿,有叩门声,然后是麦乐:“粟米,我给你搁门口了。” 再过了好一会儿,不见麦乐的声音,粟米觉得房子突然间变得空旷起来,心头闷闷的。于是开了门,高声叫道,麦乐。 没人回答。粟米正准备去他房间把他揪出来,目光却凝固在了门口。 那是一个本子,还有麦乐的随身听。 粟米翻开本子,第一页是字儿:“所有那些快乐的时光”。麦乐的笔迹。然后,是粟米拍的照片:麦乐做菜的样子,麦乐做的菜,麦乐在扫地,麦乐看书,麦乐和粟米的小窝,麦乐和粟米小窝外的风景…… 照片后面,是一些素描:胖乎乎的娃娃脸、圆圆的眼睛、学生头——是粟米。粟米裹着被子缩在沙发上喝果珍,粟米在阳台上发呆,粟米鼓着腮帮子生气的样子。还有,寥廓的天,皑皑的雪,粉俏的梅,衬着粟米的笑脸…… 按下“y”键,粟米在骂:“you,gotodie!”“麦乐,你去死!”“人头猪脑!”“麦乐,你这只,veryimportantpig!” 粟米说的话:“麦乐,牛奶没了!”粟米说:“麦乐,恋爱会让人感觉幸福吗?像一只小鸟在早晨歌唱。” 粟米均匀的呼噜声。 …… 麦乐的声音:“粟米,原谅我那天没有在相机里装胶卷。我不想记录下你不快乐的笑容。我留下的这些声音和画面,是我认识的那个真实的粟米。快乐的、霸道的、有着响亮笑声和灿烂笑容的粟米。它们不止在纸上、磁带里,也在我心里。……粟米,爱情就像是一只匣子,失恋了,就把那些苦涩的倒出来。把碌摹6屎系暮涂炖值淖敖去……粟米,希望你开心。? 粟米的眼泪稀里哗啦地砸下来,粟米跑到麦乐的房间,流着泪对麦乐笑着:“麦乐,你这只,veryimportantpig!” 关于一只猪的幸福生活 “好啊!麦乐,你反了啊!竟然在我面前吃香甜粟米棒!” “老婆,我不是也给你买了麦乐鸡了吗。” “我就是不准!” “粟米……” “没得商量!除非,呵呵,麦乐,今天还没做过卫生呢。” …… “麦乐,瞧瞧我今天漂亮吗?新买的睫毛膏哦!” “粟米,你昨晚上没睡足吗?怎么有黑眼圈啊?” 一只枕头从天而降:“大笨猪,去死拉!” …… 两扇门。两只小猪门牌。 麦乐的门牌:vip。 粟米的门牌:我爱vip。 这是,一只veryimportantpig的完美爱情…… 15、暗夜的鼓手 作者:沙莎 我是格想,总是一副无所畏惧的样子游走于这个城市的任何角落。这是个临江的繁华都市,傍晚的时候霓虹闪烁,照亮了整个夜晚的星空。然而我一直想知道,她安眠的时候会是怎样?是不是一如她的名字s那样的蜿蜒暧昧,映透着累累的伤痕。 傍晚的时候,喜欢双手插口袋,沿着江边漫步。江面如一匹粗鄙的被揉搓的泛出苍白的旧牙黄祚麻丝绸,不见波痕地向前划去。潮湿的空气扑涌着,苍涩而甘洌。总是试图很好地隐匿自己的双手,不让手指逃遁出来。我知道,一旦她们清晰地呈现在炽热的阳光下,便会不自觉地踏着这个城市落下的灰尘,在空气里舞蹈。我想我还没有告诉过你,我曾经是个鼓手,在流转交错的鼓点中晃过了疯狂的发狠的青春。然而只是曾经。 有时候我不知道执著究竟是多久,永远到底有多远。看着朔其从遥远的彼岸寄来的信,连同笑容温和的照片,脑子里闪现的却依然是他与鼓相伴的画面和充满爱抚的眼神。如今朔其也已经放弃了鼓手的天职,开始潜心阅读着生活的质朴。 那时候,应该是什么时候呢,我刚搬到芒的那阵子。记得自己常常把它写成茫的,茫然的茫,一如当时的心情。收拾好屋子后外面已是灯火辉煌了,这应该是个喧嚣的城市。于是决定到处走走,顺便去超市买些东西。我是个随欲而安的人,过着颠簸流离的生活,骨子里慵懒的因子却被淡漠的表情掩饰得不露声色。恍然忆起那次告别时小夜和我说过的一句话。她说,格想,你给我的感觉总是忙且茫。我想是的。 小夜的出现,如同朔其,亦是生命里不可或缺的一部分。朔其说,有些人注定要相遇。我一直相信,朔其是当之无愧的优秀鼓手,他秉承了鼓特有的灵性,大多时候沉默,然而偶尔简单的言语却相当有洞察力。就如同我们的相识。 我从超市里提着两大包东西出来,又钻进了地下过道。黑色的过道里回声很大,能清晰得听到汽车从上面驶过的声音,潮水般生动。手里的东西突然被撞翻在地上,胳膊生疼,我将另一只手腾出来,抚摸着被撞的胳膊。看清了,是一群穿着宽大衣裤的年轻人,蜂拥着从身边呼啸而过,手里还提着小桶,或夹带着些招贴画样的东西。后面跟着一位臂膀上系着红袖章的老人,气喘吁吁地喊着,臭小子,你们给我站住,一点社会公德都不讲,看你们以后还敢不敢随便往墙上乱贴东西……奔跑的人群中断续地传来对不起。老人见追不上了,索性停了下来,将手里的东西都丢进旁边的垃圾篓就转身走开了。 我走近废纸堆,挑出那些揉成团的东西,稀落的行人投来诧异的目光。摊开来,目光刹那间定住,是关于乐队演出的海报。全黑的背景色,经过电脑特效处理的乐队照片,设计得相当精致,还拥有一个特别的名字,最后的美丽。刚才的那些年轻人应该就是乐队的成员吧,我暗自揣度着,然后我注意到了角落里的那个鼓手,隐忍的眼神,某种似乎已久远的情愫被牵动了。我小心地重复着演出的名字,最后的美丽,是不是意味着这是他们的最后一次演出,然而也是最精彩的呢。我轻轻地抚摸着海报,心里掀起一阵小小的兴奋。我要去看的。 一直以来我都期待自己可以成为一个出色的鼓手,意图把所有的欢愉和懊恼甚至于那些细腻的零碎的感情通过敲击的鼓点宣泄出来。十二岁那年,第一次触摸爵士鼓,然后疯狂地爱上她。小孩子总是把自己的信仰看得很神圣,然而每次的执著都是要付出代价的。我开始把早餐费和零花钱省下来,为的是去大学的礼堂里看一些难得的演出,有时候会踮着脚尖趴在窗口看,也开始逐渐地翘掉一些无关紧要的课。母亲讨厌我这个癖好,她手持皮鞭将我的手臂抽出了累累的伤痕,我看见黑色的夜幕不断地裂出伤口,一向慈祥的父亲也只是在旁边吸烟,叹息。我想他们对我是失望透顶了。 母亲每次骂我的时候,我都会躲进自己的房间,然后钻进衣橱,抱紧双膝,听cd里起伏的鼓声。那会让我觉得安然。从来不让自己的眼泪在父母的面前流下来,那意味着我的软弱。你知道的,我一直是无所畏惧的样子,从来就是。我甚至于相信我把眼泪弄丢了。 母亲最终还是下了死命令,那天我因为学校演出回来晚了。她摔碎了手中的杯子,夹杂着满地的裂损的磁带和划碎的cd。你要是再碰那玩意儿,就别再回这个家。 我看着一地的碎片,父母的表情开始变得模糊。我是自私的,不想让自己的肌肤再受任何伤害,所以决然地选择离开。那一整夜我反复地收拾着行李,然后透过门缝看那些细小的碎片,发出扎眼的光芒。父亲连夜为我找好了房子,然后常常会带很多的东西来看我,说母亲想念我。我知道,我和母亲性格极为相像,脾气暴躁,不肯轻易服输。最终还是一个人住了下来,我刚烈的脾性终究只会惹得母亲再次发火,不想再让家人不开心。然而母亲也许并不会知道,她认定了我是个太过于叛逆的孩子,倔强和固执终究会绊住我前进的脚步。可是谁会知道,多年以后我的锋芒毕露也逐渐地被忙碌且茫然的生活洗涤了呢。 我自己的家,也就是后来住的地方,是幢有些日子的阁楼了。有长长的走廊,木制的地板,踩在楼梯上发出吱吱呀呀的声音,下脚重了,就会觉得有些摇晃。这给我带来了些别致的乐趣。简单的行李随便收拾了一下,继而是简单的生活。由于学业的繁忙,很少有接触鼓的机会了。walkman里全是敲击的鼓点,生命的钝重在轮回中流转。买来一些颜料,在靠床的墙上画了一组粗糙的爵士鼓。我们与夜相伴。 出门的时候迎面走来一个穿着白色衣裙的孩子,脸色平静得如一面湖水。我长久地注视着她,看得出来,她在隐忍。同任何一个擦肩而过的人一样,我们没有说话,哪怕是一声简单的问候。我不擅言辞,或者说根本无心去做这些。仅仅是陌路相逢。后来才知道,她就是最右边那家人的女儿。最右边那家,从搬来的那天起,我的睡眠就没有充足过,吵闹的声音震动着这幢斑驳的阁楼。我知道那是在做什么,但事不关己。一切平息下来的时候已是凌晨。 某个夜深,又被折腾醒了。我听见噼哩哐啷的声音一点点的刺入耳膜,然后想起那个夜晚一地的碎片和母亲愤怒的脸。我想出去走走。在走廊的右尽头,我看到了那个盛放在苍白中的女孩,就那么寂静地悬浮在漆黑的夜。门口是所谓的战争的牺牲品,她将它们轻轻地拾起,小心地粘贴,举动间充满着期待。可是最后,最后总是少那么一块,总是留下个缺口,于是希望全然落空。她起身的那一瞬间,我仿佛看到有暗红色的花朵在她白色的睡裙上凛冽地绽放,得意地张牙舞爪。 我的心开始隐隐作痛。很想走过去抚过她忧伤的脸,告诉她没事的没事的。可是我已经习惯了大多时候沉默,只能远远地看着她,把那些承载希望的碎片稀里哗啦一倾而光。我想起了自己曾经狠心地冲出家门,带着近乎绝望的神情。 一直到一个晚上,破碎的声音经久不息。一直到我出来,那抹荒芜的苍白也没有出现。鼓点的掩饰下,我依然烦躁不安。终于我还是拖踏着鞋子冲进了她的家,却没有看到她的影子。两个大人依旧吐沫横飞,偌大的房间,一片狼藉。 我穿过客厅,从里屋的大衣橱里领回了泪流满面的她。那一刻,她蜷在角落,无声地哭泣。她的指尖已经划满了伤痕,又是张扬的红色。我把她带回家里,小心地替她包扎好伤口,感受到有轻微的颤抖。 我是格想,你以后可以过来。 她点点头,说,我是小夜,我可以和你住在一起么? 我说好。 在这之后的夜里,我们常常坐在冰冷的台阶上。小夜无声地流泪。我把头侧靠在臂弯里,告诉她不要害怕不要害怕,梦魇而已,只是梦魇。她于是拼命的点头一言不发。 最终小夜的父母还是劳燕分飞了。那天她拿出了家里剩下的所有的碗碟,统统倒进了楼道的垃圾堆。空旷的家再也没有那些声音的震荡。夜的父母都搬出去了各自生活。 那天,小夜靠在我画的爵士鼓上,取下我的耳塞,对我说了一句话。她说,格想,你是不会离开我的。我一直记得小夜说的这句话。她用的是陈述句,而不是问句。她说,格想,你不会离开我的。说的时候眼睛直直地望着我,发出琥珀色的光芒,是一种从未有过的透彻。我的眼前一阵昏眩,于是不说话。我知道自己漂泊不定,所以不会轻易去承诺,但是也无法回绝小夜。这样一个孩子,脆弱且缺乏保护的孩子,虽然她一直不承认。 我把她叫做孩子。孩子,孩子,孩子。然后在十五岁到来的时候,背上了行囊,没有留下任何可以怀念的东西,连和夜的告别都没有。随时离开,在她刚刚睡去的凌晨。我不知道,夜醒来会怎样,会不会在我粗糙的鼓面留下手指的印痕。我们都是迫切渴望离开的人,去一个安静的地方休息、养伤。或者在荒凉中奔跑,停不下来。只是,小夜无法像我这样如此决绝。 离开小夜所去的城市就是芒。我在很长一段时间内没有和小夜联系,我希望她能够学会独立,勇敢地去面对一些事情。 我长久地凝视着这张海报。有人轻轻地拍着我的肩膀。你喜欢鼓,对么?一个温和的声音响起。我转过身,打量着这个男孩子,似乎在那里见过。想起来了,那个角落里的鼓手,熟悉的眼神。 哦? 你的手指。 我看见我的手指在腿上有节奏地拍打着,指间布满厚重的茧。我知道,鼓给我留下来太深的烙印。所以每一个姿势都可能暗示着我是喜欢鼓的。我笑。 欢迎你到时候来热热身。 一定。你的朋友呢? 他们回工作室了。我们一起走走吧。 然后和朔其的联系开始频繁起来。去了他们的工作室也就是演出的地方,偏僻,缺少繁华与便利的站点,只开通一部公交车,间隔是7分半。人潮稀落的东14路公车站,陈旧如路边的灰尘。那是一个市区边缘的旧仓库改装成的酒吧,叫ring,里面是很有特色的装潢,低调的风格。我不知道名字究竟是春天还是泉水的意思,总之是很光鲜的样子。朔其说这是他和朋友花了很多时间和精力设计的,以为可以持续很久,把这仓皇的青春和理想不悔地摇过。然而后来被通知这里已经被放在城市的下一个改造规划项目中了,最少两个月,最多一年。所以朔其他们计划着做一场精彩的最后演出,拼命地想要证明些什么。既而等待消失。 我终于在废弃的仓库后面看见了朔其的鼓。沉寂在那里,如同角落里的朔其。我的心里涌过一阵欣喜,已经多久多久没有碰了。她就是暗夜,朔其自豪地告诉我。我看着朔其,他看鼓的眼神是一种从未有过的深深爱恋,我隐约地觉察出朔其与鼓之间存在着极其深刻的故事。 喏。朔其把鼓槌递给我。朔其的确具备着鼓手天生的敏感。 我轻轻地抚过鼓面,手掌附着柔软的灰尘,鼓面有细细的刀纹,刻有:暗夜的离去,盛夏。我暗自想这应该是为纪念一些事情的吧。接着敲了一曲简单但是欢快的鼓点,那是我第一次接触鼓听到的也是我最初喜欢上的声音。 朔其做了一个鼓励的手势。他说,你看到鼓时露出的是和薇桑一样的幸福的神情,我第一次为她演奏的就是这段鼓点。 后来,我在乐队的相册里见到了个叫做薇桑的女孩子。朔其告诉我,那是孤儿院一个面容清瘦的女孩,之所以取名为薇桑是希望她会像蔷薇和桑树一样美丽和坚强。这个被抛弃的孩子,她甚至不知道自己为什么来到这个世界。朔其是因为学校的一次爱心活动认识薇桑的。演出刚一结束,她就跑过去问朔其,鼓是有生命的吗。朔其在她的手心里写下“暗夜”两个字,告诉她,每只鼓都拥有自己的生命,而自己的那只鼓叫做“暗夜”。年轻的朔其对着更加年轻的薇桑无法心硬起来。他答应她,总有一天带她去看他的鼓的,尽管那时候他只是学校里的一个小小鼓手。 从那以后,朔其不再轻视自己手下的鼓了,因为它是有生命的。后来,朔其真的成为了一名鼓手,也尽自己的能力攒下了买鼓的第一笔费用,他要和薇桑一起去挑选名为暗夜的鼓,要让薇桑亲手敲击生命的鼓点。好让薇桑明白,世界上还有许多人疼爱薇桑,比如自己。那个时候,朔其不间断地去探望薇桑已经两年。每次都在她的手心里写“暗夜”两个字,“暗夜”是薇桑和朔其共同的愿望。 朔其15岁的盛夏,阳光甜美,薇桑的笑容包含了黑夜的明亮。她洋溢着一脸微笑陪同朔其的乐队去乐器行挑选“暗夜”。ring角落里的鼓就是“暗夜”。他们带“暗夜”回去的路上薇桑一直微笑着,她的手中小心翼翼地捧着自己的愿望。谁都没有注意途中一只鼓槌调皮地滑落。但是薇桑看见了,她不声不响跑回去捡那只调皮的鼓槌,甜美的阳光照着美丽清瘦的薇桑。她弯腰的那一刻,一辆陈旧的蓝色卡车迅速驶来。那个叫薇桑的小女孩,手里握着崭新的鼓槌,脸上笑容依存。或许是她生命里的裂痕太多,所以上帝在她实现自己的愿望后,接回了她。送往医院的路上,十岁的薇桑停止了呼吸。她漆黑如夜的瞳孔凋落光芒之前做了这样一个手势:手指交错,在胸前环绕一圈。停止。 之后的三年,朔其都沉浸在深切的自责中,不能回头。他以“暗夜”为赎罪的工具,为薇桑和自己耿耿于怀。 听完朔其的讲述,我满心的温柔不堪一击。我看着眼前这个隐忍的鼓手,手中是那只用生命挽救回的鼓槌。那一夜,我始终没有勇气再拿起沉重的鼓槌,尽管一直以来我都是那样的无所畏惧。我坐在空荡的酒吧里沉默,朔其为我塞上wallman,里面是《queen》流转的鼓点,那四个背负伤痕一脸顽强的人。 此后,我一旦坐在鼓的旁边,薇桑的样子就会浮现在我的面前,漆黑的瞳孔随着节奏微微地闪烁其约,笑靥如一朵美丽的藏红花。她稚嫩的声音回荡在耳边,鼓是有生命的吗,鼓是有生命的吗。请原谅我,亲爱的薇桑,我不再是鼓手了,那个可以全心投入地诠释生命的鼓手。 一个月后,我给小夜打了电话。你来这里,芒。小夜没有问我当初悄然离开的原因,从电话里她的语气听来,应该是成熟了不少。然后每个周末她都会过来与我短聚。 早上5点,到这里的首班车。路上要颠簸两个小时。 7点整。我端着一杯白开水去不远的车站等小夜,大多缺乏安全感的人都会晕车的。我记得以前乘车的时候总是要买几包口香糖,避免晕车,后来竟慢慢地习惯了漫长的颠簸。我靠在进站口的路边的电线杆上,那些椅子上基本被脚印占据着。音像店放着不同的流行音乐。百无聊赖的时候依然用闲着的那只手在腿上轻轻地敲打着拍子,习惯不是那么容易变更的。朔其说,他第一次见到我,亦是如此,姿势落寞,神情淡然,眼神流离不羁。 半个小时或者晚些,小夜会出现。从车上跳下来,冲到路边就吐了。稀里哗啦。 我把清水递过去。没事吧。 小夜接过咕噜了几口,在嘴里打了个转又吐了出来。然后扔掉杯子一脸倔强地对我说,没事了。 我闭了闭眼。嘴角轻轻上扬了一下。 你走不走,真的没有事了。小夜显然是不希望我小瞧她。 于是我们例行公事般的去一家老字号早餐铺喝早茶,吃糯米烧卖。小夜特别喜欢吃糯米的东西,粘粘的感觉很亲切。我们边吃边讨论着去那里,总是希望很好地利用每一个周末,在其他的时间里我们都有自己的事情要忙。小夜的功课。我的奔走。 后来干脆也给小夜买了一张公车月票,可以随便逛逛。上车,下车,随心所欲没有约束,是我们喜欢的状态。我知道小夜不大喜欢喧嚣的地方的,于是带她频繁地往来于东14路车站,就是那个几近荒芜的地方。 每一辆过往的公车都会停下来向我们招手。小夜就会认真地对他们说,我们等的是下一班车。司机微笑着离开,好像我们是真的在等下一班车。 公车上的气流总是浑浊的,车身晃晃荡荡。小夜总是不停地和我说话,一些琐碎的和她不相干的事情,我有些厌倦。我知道,她是想极力掩饰些什么。我也知道,面具被揭开后是一种撕心的裂痛。所以大多时候,我选择沉默,眼睛平视着前方。小夜继续不厌其烦地诉说。 终于有那么一次,我按捺不住喊了出来:够了。小夜的表情突然黯淡下来,之前我是没有用这样粗暴的语气和她讲过话的。于是小夜低下头去不再说话。我看到她把walkman的声音调到最大,故意别过脸去。她想寻找自己的安稳。 我不干涉。然后我们一直保持着缄默。傍晚的城市依然喧哗。 下了车穿行马路的时候,夜突然怔住在路中央,死盯着迎面而来的刺眼的车灯。 那一瞬间我想到了朔其,专注而沉默的眼神。想到了女孩薇桑,漆黑明亮的眼瞳。过去的点点滴滴使我无法安然。但是我相信朔其可以,因为他是生命的鼓手。所以他的每一次演出,我都不会落下。坐在角落里安静地看着他,聆听着鼓点,竭力去感受他内心承载的巨大伤痛。而朔其,这么多年来,执著地诠释着鼓的生命,敲击给天空中的亡灵听,祭奠着那个永远停留在十岁的孩子,亲爱的薇桑。 汽车刺耳的喇叭声。我一把拉过小夜,她摔倒在水泥地上。一脸无辜地看着我,怎么了。 小夜,请你千万记住,永远别在夜晚看车灯,直到你能丢掉所有伤痛的回忆。 入冬的那个周末朔其给我发来短消息,咱们有场演出,来不来看。我走进房间,拔下小夜的耳塞,我们去看场演唱秀,是我一个朋友的。小夜点点头。 依然是东14路车站。这次我们决定走过去。本来就是一条荒僻的公路,天冷的时候人稀少。我们顺着中央白色的分界线在时光里漫步。夜在右边,耳朵依然听着walkman,我在左边,眼睛依然直视前方,中间隔着一条白色的线。我们惯有的姿势。冬天的风缱绻无比地在头顶身旁一层层围绕然后扩散开来,于是寒冷浸入每一丝的空气,又仿佛,早已隐匿。天空苍白而茫远,厚实地撑起这里所有的空旷。 我的思绪繁杂。记得朔其的理想是可以在一条偏僻的公路中央以一名鼓手的身份出现,灼热的阳光下,饱满苍盛的绿色中,伴着飘落的尘土,敲打他心爱的鼓,铿锵反复,声声击击,荡漾开去。这样的环境,多像多像。 格想,你说喜欢过一样东西可能无声无息地忘记吗?夜突然侧过脸问。 我知道她想说什么,可是不想回答。于是飞奔到公路的边缘,踩着突起的边沿,张开双臂走平衡木。 夜,和空气拥抱,我们会不会飞翔。 格想,看,我们是马路上的天使。夜也跑到另一边。张开双臂。走平衡木。这是我们固执坚持着的一个游戏。群岚暗淡,夜碎裂在阳光里的笑容,无可名状,恍若梦幻。 很快就到了旧仓库改造成的ring。进去的时候朔其正抚摸着暗夜,灯光有些暗,不容易看清彼此的脸。可是朔其立马发现我们了,走过来笑着说,来了。我指指小夜,我的朋友,带她来暖暖身子,一会就要回去了。小夜对我耳语,我喜欢这个鼓手所以我不喜欢这个演唱秀。外面等你。 十分钟后我们离开了ring。我们,我,小夜,朔其。 我问朔其,你跑出来了,暗夜怎么办?放心,已经收好了,在后院。朔其似乎早有准备。小夜于是问暗夜是谁?朔其告诉她暗夜是他的鼓,还是那种自豪,绽放着罕有的明媚笑容。 走到一条大街尽头的时候,我停下来逗路边一个漂亮的女孩子。她的母亲很欣慰的样子。我蹲了下来,问小女孩的名字和年龄。小夜连同朔其站在一边,双手插在口袋里,歪着头,微笑地看着。那个女孩子有漂亮的眉眼,白皙的皮肤,明亮的笑容,甜蜜的天真,像个可爱的被呵护的天使。我忽而想起了薇桑。于是取下钥匙扣上的ketty猫,对小女孩说你亲姐姐一口,姐姐就把这个猫咪送给你。小女孩眨眨眼睛,撅起小嘴为难地看着身边的母亲。年轻的母亲依然欣慰地盯着她不给任何指示。小女孩便把小嘴轻轻地贴在我的脸上,迅速离开。我把奖品放进她的手心,包住,说愿你一世安康。小女孩似乎并不懂,眯着眼睛对我灿烂地笑。她的母亲却说,谢谢。 然后朔其回酒吧,我送小夜回家。我告诉小夜,朔其是个善良的人,以后我们会成为很好的朋友的。小夜坚定地说相信。 城市的规划随着夏季的到来也进行到东14路公车站的附近。我和小夜去看了那场名为最后的美丽的演唱秀,果然极为精彩,酒吧里人潮汹涌,大家脸上都有着哀伤的表情,即使是早有准备。然后道路被封锁。立着一块“修建期间,禁止通行”的牌子。两个月来发生的事情全部呈现一派模糊的景象,我,小夜,朔其,我们都预料不出各自的未来将向哪一条路发展。大家都走一步算一步,这样的日子还能留多远。 我在芒的生活也即将结束。跟小夜和朔其商量去趟青岛,那是我长久热爱着的城市,因为有清新的空气,辽阔的大海和自由的海鸥。我们一帆风顺地坐了几个小时的火车到达那个盛容着大海的北方城市。阳光强烈的夏季吸引了各个地方的人们,可是我只是想在她去s城之前听听海潮冲向沙滩的第一次哀鸣,或者云朵掠过纯蓝天空第一眼眉梢,风穿越城市的第一次缭绕。所有的一切都如我们星球的蓝色孤独,夜夜歌唱。夜夜歌唱。歌唱一朵碎裂玫瑰散发的清香和微笑的眉眼,歌唱我们一直荒凉的奔跑。 烈日的灼烧,一点点地侵入我们的简短生活。小夜始终一个人,站在沙滩上,站在海水里,站在阳光下,站在人群中。我想她听的应该是《queen》的唱片,那些惨烈的旋律。我亲爱的小夜,什么时候你才能遗忘自己的伤痕。 我和朔其并肩坐在深夜的海边,微微地风带来醒咸的海水的味道。大海是个秘密,隐匿着更多蓝色忧伤。我告诉朔其自己的过往以及和小夜的相识,并拜托他以后照顾好小夜。朔其说,格想,你真的是个太过于隐匿感情的人。 小夜突然安静地走过来,我把walkman递给她,听吧,看看你能听到什么。小夜于是靠坐在我的旁边,风从耳边轻轻地穿过。小夜的神情有几份陶醉,尽管眉头微皱。她摘小耳机,说,格想,你听清大海她唱什么了吗? 我告诉小夜,我记录下我们在海边的身影姿势发出的声音,可是它们伴着大海的歌唱沉积成为空穴来风。大海的歌唱,没有人听得懂她唱什么。可是你听见最前面的一段了吗?那是水滴汇入大海的声音,可以清晰地听见水文的回音。他们回应着大海的歌唱。 大海唱她美丽蓝色散发的清香和裂痕,那些细小的水文不间断地做出回答。朔其轻声道。 小夜抱着双腿,静静地听海的歌唱。水滴一点一滴地汇成大海,可是越来越多的忧伤聚集成孤独忧郁的蓝色。那么快乐的方向究竟被挽留在哪里,还能不能找得到,还有多少人听得清大海的歌唱。 回去的路上,朔其沉沉地靠在窗口边,一言不发。我们面对未知的离别,无路可退。 照片冲洗出来后发现很特别的一张,小夜蹲在沙滩上,被小海蟹夹到手指,放在嘴里吮吸的样子。那么安定,整个画面剩下蓝的天蓝的海。我不知道这些被定格的时光,能够挽留多久。 几个朋友要为我饯行。去赴饭局的时候,朔其陪着小夜。他们去了那条承载朔其梦想的空旷公路,我不清楚他们具体谈了些什么,料想应该是一场势均力敌的精彩对话。他们也许会因此改变些什么。 八月底,打理行装,离开芒去往s城,也就是现在生活的城市。 那天穿了一件黑色t恤,沉浸在黑色里的我,依然是无所畏惧的样子。t恤惟一特别的地方是在靠近锁骨的地方绣着一朵小而刺眼的白色玫瑰,苍白安静。就因为这样一朵白色的玫瑰,这件看似很普通的黑色t恤才住进了我的衣橱。 朔其朝我做了个手势。意思是保重。 在离开鼓的时候,鼓手都是沉默内敛的,他们所有的激情都迸发在自己心爱的鼓身上。朔其更是如此。相处的日子长了,彼此之间有了很多默契的手势。 和小夜告别。把自己照顾好,我走了。如此简单,如此简单的话语而已。 格想,你给我的印象总是忙且茫。小夜摘下耳塞说。 我突然地难过起来。走过去,抱住了小夜,好好照顾自己,一切都会好起来的。相信我们,我,朔其,和你自己。 小夜晶莹的眼泪滚落下来,黑色的t恤被浸出朵朵淡淡的泪迹,掩盖了那朵苍白的光芒。 小夜乌黑的头发散落开来,像缎子一样轻轻闪烁着淡淡的光泽,拂过了我漠然安静的脸。 朔其踱至身边,是时间了。车要开了。我放开小夜,说,一切靠你自己。如果真的走不过去,就给我打电话。还有,你可以来芒找朔其的。小夜点点头。 我贴着车窗,在缓缓开动的火车上,看着小夜和朔其的身影一点点的,一点点的模糊。 在s城市迅速地投入了繁忙的学习生活中。朔其会经常给我发短消息,有时候深夜在电话里聊天,谈谈彼此的近况。知道朔其带小夜去了薇桑生前的孤儿院。 朔其说。小夜给那些孩子分发大白兔奶糖,那些孩子露出满足的笑容。她自己也纯真得像个孩子一样,只是我总觉得她还是放不下什么,我还不忍心告诉她关于薇桑的故事。还有,他和小夜准备过几天来s城看我。 我开始准备房间,然而当天朔其发短信说小夜有事不能来。凌晨又接到朔其的电话。格想,你快来。语气急促得容不得半点迟缓,我预感小夜是出事了。赶紧买了车票,但最早的班次也是在12点左右,大概下午可以到达小夜的城市。 是朔其给我开的门,一脸忧愁,指指房间里的壁橱。我冲过去,用力拉开壁橱,黑暗迅速释放。我口吻严厉的说道,小夜,你多大了?还在玩这种游戏,你忘了你是怎么答应我的。我不过离开一个月,究竟发生了什么?朔其辩解到,格想,她不能说话。小夜转过头去,我看到了她泪眼模糊的脸,感觉自己态度是恶劣了些。于是蹲下来,一字一句说得清清楚楚。对不起,小夜,我不知道到底是怎么回事。但是,如果你不说,谁会知道?或者,你认为你应该独自承担。那么现在,要么你从里面走出来,要么你永远把自己锁住。但是,今后你便无法在任何人的面前抬高姿态。 小夜把脸放在我的肩膀上,失声痛哭,格想。我只是想离开。 可是你不觉得累吗?小夜,没有人逼你的。你太不相信你自己了。还记得那年夏天的碎片是吗?我知道其实你一直放不下,那些下坠的碎片落进了你的心里,开花,结果。小夜,把自己放出来吧,既然你能看清楚朔其的底线,为什么看不到自己的海市蜃楼呢?我们每一个人并不能完完全全地靠自己的力量走完全程,总有一座小屋让你停下来喝茶,看风景。小夜,现实一点吧。你把自己劈成这个样子,事情也是走它来时的路,无从改变。你早都知道这一天的,现实的沉重远不如此,你是个明白人,可是为什么总是放不下。 格想,我真的都很了解,但我真的做不到。 小夜,无论如何,我和朔其都不会离开你。你要相信,这个世界上还有人爱你,我们需要你。小夜,走出来吧。你这样地锁住自己,快乐吗?真的安全吗? 格想,我不知道怎么做。 朔其递过来一张照片,是青岛的那张。他说,你看你都知道吮吸自己的伤口,为什么不能做到不去碰它呢?一切都会结束的,没有什么大不了。让时间带走它们吧,别再抓在手里死死不放。你这样用力地抓住它们,总有一天它们会死在你的手里。 小夜努力做出一个微笑。格想,我想吃饭。 我突然哭了,这是我第一次在小夜面前哭。我说,小夜,我们带你走。我们带你走。 我在小夜母亲举行婚礼的那天带她去了s城,下车的时候天空滴着细雨。我转身对一直跟在后面默不作声的小夜说,你可以在这里停留下去也可以回头,一切由你自己决定。你有三天的时间考虑。 小夜钻进人群,等一等再说。等一等,等一等。 朔其买很便宜的船票。我们从江的这边飘向那边,站在船头伸出手接触泛白的浪花。 回到住所时已经是深夜,朔其毫无怨言地跟着我们穿街走巷。小夜坐在阳台上看s城的霓虹闪烁,风从身边越过。我说,冰箱里有吃的东西,饿了自己去拿。小夜在听着walkman。 第二天中午小夜告诉我她已经买好回程的车票。我笑着说,懂得离开是你的本分,可是你要记得,我一直在这里。怀念是一回事,胡思乱想又是一回事。分清楚它们的界限。我在s城等你。 小夜转过身子,拎起行李,我走了,格想。 我说,好的,回去好好睡一觉,一路顺风。收拾房间的时候在书桌上发现小夜留的一张字条:如果有一天所有的人都离我而去,你还会不会站在那里等我。我想对小夜说,如果有一天你离所有的人而去,我还会站在这里等你。 时光恍惚着晃过一个又一个日出和日落,筛检着一件又一件刻骨铭心的过往,或者继续翻腾,或者沉淀。另一个春季到来的时候,ring已经不复存在。朔其告诉我他要去日本了。我看看日历,立即起程赶往小夜的学校,然后拉着小夜又匆匆奔向芒。 朔其要去日本了,芒的最后一班航班。他昨天给我发的消息,我今天下午才看到。他两个月前在孤儿院里受了伤,右手手臂骨折,至于怎么受的伤,我也不知道。我一路向小夜解释着。 两个小时后,到达机场。灯火通明的机场,极少的乘客待在环境幽雅的候机室。透过宽大的落地玻璃,我们看见了低着头的朔其,手上还缠着白色的绷带,便匆匆跑至他身边。 朔其抬起头来,你们还是赶来了。 朔其,什么时候做的这个决定。我问。 一个星期之前。他安定地回答。 为什么。 不为什么,只是我离开的时间到了。打个比方,比如小夜的放手。 可是你确定你能够像小夜那么决绝地放手。 格想,已经过去5年了,我终于走出来了。小夜说得对,我内疚了很长一段时间,仅仅是在耿耿于怀罢了。既然小夜可以微笑着放手,我也可以卸下鼓手的天职,看长街落日,草长萤飞。我编织的骗局不攻自破,薇桑的灵魂不属于这个世界,这不是我们的错。只可惜,上帝太早带走了她。 你走了,暗夜怎么办。小夜突然发问。 朔其低下头,又抬起来,说,我把她送给孤儿院的小孩子了。我想,暗夜是喜欢那个场所的,而我已经不是个鼓手了。两个月前在孤儿院,一个5岁大的孩子从2楼摔下来,我下意识地伸手去接,伤到了右手臂。现在,我的手对鼓槌节奏感已然消亡,鼓不再是我灵魂的承载点,暗夜她也不再束缚我的灵魂。至于薇桑远走的那个盛夏,事实上在多年前就应该遗忘。朔其说到这里,表情是如此的释然。然后又拍了拍小夜的肩膀,说了些什么。 大厅里飞往日本班次的通告再次回荡。我和小夜并肩站着,目送朔其的背影逐渐隐藏。朔其消失的最后片刻,忽然转身对着我们,做了一个手势,在胸前环绕一圈。而后,再转身。继而同时光一道远离。 走出大厅,听到头顶掠过巨大的轰响,天空星辰忽明忽暗,闪烁不定。我低下头默默对自己说,停留在心底的那些碎片,请你们离开吧,离开吧。然后陪着小夜继续游走于芒的大街小巷,走我们曾经走过的路。给她讲述了女孩薇桑的故事,并将朔其委托于我的那只被薇桑挽救回的鼓槌交给了她。小夜接过的时候,什么也没说,眼角闪动着泪花。 以后的日子里,我们回到各自的轨道,继续轮回的生活。聚散离开,聚散离开。 十三岁的我,看着掌心复杂的生命线,缠绕如麻,万劫不复,背负着累累的伤痛一副无所畏惧的样子。 十四岁的小夜,悬浮在寂静的夜空,捧着虔诚的信念坠落一堆碎片,脸上是一种几近深渊的绝望。 十五岁的朔其,沉浸在深深的自责中不能回头,以“暗夜”为赎罪的工具,敲击生命的鼓点。 而十岁那年远走的薇桑,是个出生起就无法开口说话的女孩,她听不见汽车的示警。 手指交错,在胸前环绕一圈。这个手语的意思是:幸福。 16、七月十六日 作者:暗月 两千零三年七月十六日,家里种的花一朵朵地凋谢,一朵朵地死掉,我背着那个已是半旧的蓝色背包离开了上海。路上我看着来往的车扬起的满天灰尘,突然就想到了大狗,那个说要陪我去天涯海角的男子,他在地铁里说上海,乌烟瘴气。于是我抬头看见云端的客机,想到那个蓝天布满白云的日子,那个我送大狗走的日子,在机场他一脸坏笑地说,乖,不要哭。我狠狠打了他一拳,然后,就真的哭了出来。 我和大狗第一次相遇像是校园青春偶像剧的大多数开场,发生在浪漫的学校图书馆。我总对他说,你就不能学学《情书》里的柏原崇,在图书馆里第一次见面好歹制造点浪漫,谁像你,一点情趣都没有。大狗挑着眉说,笨,日剧看多了吧,就爱幻想,那是艺术,艺术高于生活懂不懂,再说如真像电影那样,我早已经上西天了,你就少了我这么玉树临风潇洒倜傥和蔼可亲的好朋友了。我说,谁你好朋友,臭美。 还记得那天是去图书馆帮忙填资料,天晓得我竟和一个小男孩比起速度来。那天回忆起来还真是一场不小的噩梦,一小时内我竟填完了157份图书资料,放下那支钢笔后右手直颤悠,之后几天我看着右手拿画笔时微微的颤动及肌肉传递过来的隐隐疼痛,想,哎,这只手算是完了,艺术界一位璀璨的明日之星就这样被迫害了。我咬牙切齿握紧拳头恨恨地发誓再遇见那个男孩时我整不死他我不是人。 而很多年后我才知道,那天跟我较劲的男孩就是大狗。那一年我们初一,我们还是孩子。 可多年以后,到了第二次再见到大狗的时候我已经打消了整死他的念头。因为我差不多忘了他。遗忘,实际上是很可怕的东西,它可以很亲易把你曾执著了一瞬间或一辈子的希望,绝望,爱恨,情愁一笔勾销得毫无痕迹,像是天边呼啸而过的风,终将那一片停留在高高天上的云打散。不见。 高一是我和大狗真正认识的时候。那时刚进新学校,偌大一个学校我竟一个也不认识。大狗说现在也能回想起当时我一脸寂寞的样子,因此后来就忍不住上前和我说话。那可真是要谢谢你了,我冷冷地回应。还记得那天我坐在第六排的第四个座位,我冲着进来的每一个人微笑,我安静地听周围的每一个人说话,不停地笑啊笑,却掩藏不住心里的悲伤。然后不知什么时候有个男生坐到了我前面突然间回过头,很没有创意地说,你好,我叫萧殿泉。很高兴认识你。 啸天犬?还未经大脑处理的三个字就这样直接从我嘴里脱口而出。当我意识到一不小心已给一个新同学取了个绰号的时候,已经是周围的人笑作一团之后了。我开始装傻,呵呵呵地配合大家傻笑。我余光瞥见萧殿泉也在笑,笑得很邪气却很好看,于是突然觉得男孩子的微笑也是可以散发温暖的光芒的。而十分钟之后,我也在“啸天犬”的提示下慢慢回忆起他就是当时那个与我比速度最终导致我右手发麻的倔男孩,他还说,女孩像你这么倔的我真第一次碰到。我不客气地回了一句,彼此彼此。那天最后我又给他取了一个比先前啸天犬更霹雳的绰号,大狗。 这个外表已旧的蓝色背包伴着我已经快一年了,而高中两年他还在的时候也天天背这个包,背了这么多年它还没坏掉,质量不错,不知还能不能再背上个八年十年的,背到我老,我一直这样想,一直舍不得洗。很久以前就喜欢上了这个包,因为它海军蓝的颜色,一直想要买一只这种蓝的包却找不到中意的,大狗这只很符合我心意,我一直死缠烂打想要让他送给我,却一直没成功,因为他说他也很喜欢。 我一直记得那个夏天的晚上,我十六岁的最后一天,是大狗背着我回了家,我忘记了为什么,只想起那夜昏黄的灯,昏黄的背影,还有那挥之不去却依旧破碎的记忆。大狗说,大小姐,家到了,快下来吧。我很乖地答应一声,哦。可没有下来。大狗就背着我在我家小区里逛了一圈又一圈,我靠在他背上闭上眼睛听他唱歌,边走边唱,那天他唱得很好听很好听,星辉落在他的头发上笼成了一片浅浅的金色,很是好看,我想怎么以前没发觉呢,想着想着我就睡了。醒来的时候已经是凌晨一点多了,大狗已经背着我在我家们前徘徊了两个多小时了。我看着他已经有点不自然的姿势突然间很心疼问他这两个钟头到底怎么过下来的,他大笑一挑他那粗粗的眉毛说,我双手拿着机关枪,先一个凌波微步后一个乾坤大挪移,大吼一声与阴险歹徒殊死搏斗,还要抵抗他们的物质与美女诱惑,那一个真叫勇敢啊,哈哈。 我狠拍他一下说,去死吧。没想到他就真摔倒在地。大狗大叫要告我谋杀。 实际上,那一刻我恨不得能帮大狗立一个碑,用金墨刻上他的名字,树在全世界最显眼的位置,向全世界表扬他,因为只有他会对我这么好,背了我这么久却没有怨言还乱开玩笑。暗黄的路灯打在他身上,天早已漆黑一片了,看着他离去的影子,不自觉捏了一下已是僵硬的双肩,一脸的疲倦,那一刻我真就落下泪来。 那天是我十七岁的生日,那天也是大狗十七岁的生日。 我送给大狗一幅油画,画里面填满一片叫嚣着的大海与孤岛,一片黑色。大狗问我是哪里。我骗他说是天涯海角。他笑得一脸天真说,好,下次背你去。我说,好啊,累死你。 萧殿泉这个名字还是蛮好听的。他总很自恋地说,一听就是帅哥。我说,是衰哥吧。然后他追着我打,而我依旧很不给面子每天叫他大狗。 虽然我一天到晚说他长得没有人样,完全一哈巴狗。但暗地里我也不得不承认大狗长得还挺不错的,特像那香港的总喜欢歪嘴笑的陈冠希,而我从开学起就几乎成了专属红娘,天天帮不同的女孩传递给大狗的情书,托他的福,弄得我在女生中的人缘指数直线上扬,而大狗也不时把一些小男生写的情书亲自送到我面前,我生平第一次约会也是大狗给安排的。实际上那个男孩还不错,人长得清秀也挺绅士,这点不知要比大狗好上几千几万倍了,只是他一坐下来就和我大谈凡高毕加索米开朗基罗,从埃及象形文字谈到欧洲文艺复兴,看他样子恨不得将他所有知道的外国艺术一下子全部讲完,大狗也在旁边瞎起哄,说,小安,你不是最喜欢这些东西吗。可我很不给面子,故意特真诚地睁大眼睛看着对方说,这位同学,实际上我喜欢的是中国水墨画。可以想像到当时那个人的严重受创表情,以及大狗瞬间石化的样子。 事后大狗骂我说不给他面子。我偷笑说,就不给你面子。大狗大叹一声说,真拿你没办法。不过不给我面子要付出代价的,自己说,怎么补偿。 我请吃拉面。 好耶。大狗欢呼。 从那以后,我再也没和其他人约会过了。 而我和大狗总是在地铁中看完别人写给我们的情书的,而通常大狗看给我的,我看给大狗的,默契无间,看到肉麻的我们都会不约而同地装作惊出一身冷汗的样子,然后哈哈哈地对视而笑。笑完之后,我们就在地铁中看不断涌动的人流上车下车,再上车再下车,看着一张张陌生而寂寞的脸,想着曾在他们身上发生的故事。悲喜,或无常。 地铁实际上是部很好的电影,每天有许许多多的生命从这里经过,有交错有分离,相遇却错过。我们可以在这里看到孩子们纯真而甜美的笑容,可以看到成年人冷漠而麻木的表情,这是一个穿梭于时间罅隙中的空间,地铁窗外的一片霓光异彩流动,如同时间在无情流逝。看着这里的变幻无常,是如此悲伤,因为我知道,在时光的洪流中流逝的永远不是时间,而是我自己。这些话是大狗说的。在乘地铁的时候我和他总会说很多很多的话唱很多很多歌。大狗说,他最爱的是电影和旅游,还想做音乐,当记者。要考到北方的大学。不喜欢上海,因为觉得乌烟瘴气。 而我是不喜欢说话的。可我每天对很多很多人微笑说很多很多无关紧要的话,我看到很久没见的人说,你好你好,好久不见,可想死我了。看到刚认识的人,说,你好你好,很高兴认识你。然后笑到阳光灿烂。笑到疼痛。我想大狗是了解我的,所以乘地铁的更多时候,我们都不说话,大段大段的沉默让我感到安心,我们肩靠肩地看人潮经过,然后安静地在时光明明晃晃的剪影中看自己渐渐飞逝。飞逝。 接到大狗电话已经是夏末了,梧桐树依旧长得繁茂,我看见云朵上开出的大朵大朵的花,然后在地上落下了一大片的影子,一大片的寂寞。大狗打电话来说,我要走了。去澳大利亚。 什么时候走?我没心没肺地问。 明天。 好,我送你…… 那次对话异常简洁,我不记得那天最终是谁挂了电话,只记得挂机的忙音让我茫然。一切空白。 机场里大狗脱下那个他背了两年的背包,里面装满了他最心爱的cd和卡带,放在我面前说,送给你。 我又没心没肺地说,现在才送,小气鬼。 他又说,送是暂时的,我回来的时候你再还给我。 我欣喜之后又生气地说,你这人说你小气你可真小气,送人的东西还要拿回来。太没风度了吧。 大狗一脸坏笑,害我不敢正面看他。他抱住我的头,然后听到他说,乖,不要哭。我狠狠地打他一拳,就真的哭了出来。 那年是高中的最后一个暑假,我升高三的日子。 现在背这个包已快一年了。我天天背着它穿梭在这个城市里,里面装满了厚厚的教科书,任它们压在我的背上,因为我知道总有一天我会将他们统统扔掉,装上我的画笔纸张与颜料,背上它走遍整个土地,整个世界,就像大狗的梦想一样,他在地铁里告诉我,总有一天他要在包里装满所有他喜欢的cd和卡带,带上dv走遍整个土地。 那一瞬间,我错觉他就是风。 而现在我要开始完成我和大狗的梦想了,我背着他的背包离开了上海。 这年我高三毕业,考上了北方的大学。 知道大狗离开人世的消息时,高三刚刚开学,踏入刚分好新班时我突然感觉又回到了刚进这个学校的情形,我坐在第六排第四个座位上,对每一个人微笑,听每一个人说话,就这样不停地笑啊笑。我想到了大狗对我说的话,他说,现在也能回想起当时你一脸寂寞的样子,因此后来就忍不住上前和你说话了。只是我现在依旧一脸寂寞,可谁会坐在我前头突然回头很没有创意地说,你好,我叫萧殿泉。很高兴认识你。 送大狗去澳大利亚一礼拜后,新学期开始,有天大狗的哥哥萧月打电话过来说找我。他说,小安,听我说……澳大利亚打电话过来……小泉死了……车祸…… 恍惚中我好像听见了这几个字。 那天我做了个梦,梦中大狗说,大小姐,家到了,快下来吧。我应一声,却没有下来。大狗就背着我逛了一圈又一圈,我闭上眼听他唱歌,唱得很好听很好听,星辉落在他的头发上笼成了一片很好看的金色。而等我睡醒时大狗已经背着我两个多小时了。我很心疼问他这两个钟头到底怎么过下来的,他大笑说,我双手拿着机关枪,先一个凌波微步后一个乾坤大挪移,大吼一声与阴险歹徒殊死搏斗,还要抵抗他们的物质与美女诱惑,那一个真叫勇敢啊,哈哈。我狠心打他说,去死吧。 然后,就真的不见了。 刹那间恍若隔世,一切的一切就伴着夜风刀光剑影般穿过我单薄的身体,我看见那些记忆在红色液体中厮杀挣扎,砍出一条路来,我无力反抗,血肉模糊,终于哭出声来。 之后的日子我开始变得为分数的高低而奔波,那海军蓝的包一直没离开身边,我想大狗一定也会很高兴,因为他是这么喜欢它,而我总有一天要还给他。很多人说我变了,变得沉默而寂寞。他们并不知道我原本就是这样子。而那个最了解我的人不在了,我已无话可说。 一年之后我被一所北方大学提前录取。两千零三年七月十六日,我逃似的离开了大狗说乌烟瘴气的上海,其实我并不讨厌这里,只是这里刻下了我无法抹去的悲伤,就像这个海军蓝的背包,装满了画笔纸张与颜料,然后载着大狗漂洋过海回来的灵魂烙在了我的背脊,烙在了那个我说要为大狗立碑的凌晨,成为我的身体。说,乖,不要哭。 我有一块黑色的炼石,形状不规则却十分圆润,泛着荧荧的光,走之前我做成了项链,戴在了颈上。 这块黑石是大狗送的,十七岁生日那天,他说,我知道你会喜欢。而我终于实现了誓言,亲手在黑石上用滚烫的金墨刻上了三个字——萧殿泉,为大狗补做了一座整整迟了一年的碑。 我默默对黑石说,我会想你。我会记得那天你为我在风中站了一夜,边走边唱很好听的歌背着倔强的我度过十六岁的最后一天的情景,而我一定会坚强地走下去,不会让你担心。我要去你一直想去的北方,所以你要保护我,守着我,为我祈祷。就算我听不见看不见你,我不开心的时候你也要哄我给我将笑话,我开心的时候也要认真地听我说话不许烦,有坏人欺负我的时候你要站出来保护我,看到好玩的要最先通知我,要宠我不许骗我,比游戏的时候要故意输给我,我走不动的时候要背我,答应我的事一定要做到,我错的时候允许我耍赖,我不对的时候要睁一只眼闭一只眼,处处让着我,我约你不许迟到…… 我哽咽到再也说不下去了。一瞬间仿佛又回到大狗还在的时候,他看着我一个人手舞足蹈自言自语,然后笑得一脸阳光与邪气。我想着他的样子,看着一朵朵凋谢了的花,泪流了一地。 两千零三年七月十六日,我把大狗送我的黑石挂在了颈上背着蓝色的背包离开了上海,里面装满了我心爱的画笔纸张和颜料还有所有大狗送给我的他最心爱的cd和卡带,头也不回搭上了去北方的火车。 那天是我十八岁的生日,也是大狗的生日,只是他永远留在了那个十七岁的夏天,坐在地铁里,看我一个人在时光中。飞逝。 17、天上所有的星 作者:胧月夜 一 “曼儿,你心中始终有一个影子,而我永远不能取代他。” 九月份柏原决定离开我时,曾这样对我说。 我只能惑惑地看他,任晚风吹乱黑发,看他的身影一点一点融入夕阳,然后忽然回过头,久久,微微一笑。酸楚,却灿若星辰。我刹时明白,那影子,是莫冰。 我爱柏原,然而我在他身上找莫冰的影子。这是我的结。 一月底回到家,惠子打来电话: “曼儿,周五高三同学聚会,在四月天酒吧。”顿了顿,掷来一句:“莫冰也去。” 命中要害。 是的,大家都知道,我喜欢莫冰。三年前,就很喜欢了。 帅气,深沉,谈弹一手好吉他,踢出色足球。会写美丽诗句,笑时涡容乍现,灿烂得令人迷失。是的,他是当年十九岁曼儿日记里的主角。只因不曾到手,所以始终完美。 三年了! 不长不短,短到我仍忘不了他,长到我彻彻底底地改变。 参差的发,单耳藏式大耳环,有时也会眉眼细勾。简单,世故,薄情。身上总三种颜色,黑,白,红。这是现在的我。 但莫冰呢?我想像不出他现在的样子。 我想见他。 二 猜拳笑闹。 一只手轻轻在我肩上拍了一下,“这里有人坐吗?” 我回头,那人背着光,一时看不真切,我微眯了眼。 他却轻呼出声:“是你吗?曼儿。你变了好多!”我细细看去,帅气,英挺鼻梁,嘴角含笑,那梨涡!我睁大了眼—— “是我!我是莫冰。”他说,一把坐下,眼睛熠熠,仍盯了我瞧。 “你变了好多!”他惊叹,眼里满是惊奇。 我回过神,习惯性地微笑,落落大方,带着刻意的镇定:“你好像没有变。”俏皮地微一偏头,藏式耳环叮当作响:“你还是那样,顶着张脸到处招摇撞骗。”忍不住,倒先笑了起来。 “是吗?”他微笑:“曼儿,你变得更可爱了。” 大熊走过来,在他背上猛捶一拳:“你这小子!打了那么多电话,还来这么晚!太不够朋友了!” “有事——”莫冰笑笑解释,闪过飞来的一拳。 “嗯哼!”大熊不解气地轻哼:“走,哥们喝一杯去,大狗他们都在那边。”说着,一手勾了他肩走。 莫冰无可奈何地笑笑,走了几步,回过头:“曼儿,我过去一下。” 语气轻昵。 我笑笑,大方而美丽:“没事。” “怎么?他走了?”惠子突然回过头,喝得一脸的通红。想来一直在旁偷听。 “你呀!”我好笑,轻推她,“该你了!”她回过头去,果然尖叫,又被灌了一杯。一时吵嚷,我也跟着笑了。老同学都好像没有变。 记得以前大家在一起打牌,看球,过年骑单车去拜神,一起闹,一起疯狂。那时也喜欢老狼,叶蓓,朴树,披头士,卡朋特……喜欢天空明净的颜色,像我们蓝色的忧郁。有一点点躁动,有一点点伤感,有一点点的怀旧,还有年少的深沉。 “…… 很旧很旧的风 在天上 我轻轻地转向你 秋天快来了 恍记起,在高三(4)班那间明亮的教室里,我的小说被莫冰读时,我总甜蜜而哀愁地轻哼这首歌。在充满阳光味道的空气中,我的简单的幸福就是为莫冰而写的小说为他所喜欢。 一次画一张色彩很浓的画,深深浅浅的紫,玫瑰灰,一个挽了漆黑头发的女子静夜吹箫,落地窗帏漫天飞舞,还有那个低敛了眉神情落寞的女子。画的空白写了“缘来无恙”。是杂志上一篇短文的题目,想起了,心有所动,于是用了毛笔细细地题。我喜欢书法,觉得提了毛笔纤纤地写开去,像画眉,有一种柔媚的感觉。那时写这四个字时心里很喜欢很喜欢莫冰。 “这四个字写得很好。”莫冰细细研看后说。 我有些开心又有些失落,我其实是希望他看到那个女子。那是我的落寞。 画后来被夹在一堆行李中随我到了学校。 柏原有次看到了,不敢置信:“是你吗?这个可怜的小女子。”他说:“我想像不出你会落寞,你这没肝没肺的小东西。” 连柏原也知道的。 有时我想,我应该在十九岁时遇到柏原,在二十二岁时遇到莫冰。 “哗……”热烈的掌声,还有酒吧内其他的客人,但舞台被我们一班同学占领了。到后来,大家乘了酒兴乱唱,成了群魔乱舞。 从酒吧出来已是两点过。莫冰追上来:“我送你回去。” “我是谁?”我故意问他。 “你是曼儿。”他笑,眼若星辰。 “看来没有醉哦。”我偏头,笑盈盈望他。 “那是当然,大熊那几杯还灌不倒我。倒是你,有次喝个大醉,又唱歌又念诗,好像有一句是‘你是天空一片云,偶尔投影在我的波心’。”也许是酒的缘故,他有些兴奋。 “都陈年往事了,还提?”我嗔怪。自从那次大醉后我极少喝酒。即使是有可庆的事。柏原生日时,我说:“酒只能伴了伤心喝,太开心就没了味。”从那后柏原就戏称我为“没肝没肺的小东西”。我有时是有些古怪,做一些莫名其妙的事,说一些稀奇古怪的话,过着天马行空的生活。我的心早已覆水难收,我世故,我薄情,我没肝没肺。 “不知道为什么,今晚我想起了很多以前的事。为什么我以前没注意到呢?” 莫冰突然说道,思索的表情很深沉,有一种吸引人的神秘。但我知道他是谨慎的。魔羯座,星座书上说,船头遇鬼船尾惊。 “因为你笨嘛。”我故意打哈哈,轻轻带过话题:“听说你的女朋友很漂亮哦,怎么,今天不带来?” “她回家去了。”莫冰一笔封杀,存心打太极:“我也听说你有男朋友了。” “早分了。”我呵呵手,侧过头,发现莫冰眼睛中有什么东西轻轻一闪。 三 聚会后不久,我就到电视台去实习了。小城里新闻很少,然而大小官员到基层视察工作总要带个记者。我于是将头发扎了起来,翻了以前的衣服穿上,斜挎个包,每天随了官员,拍些dv,写些稿子。不过歌功颂德,虽虚假得发腻,但见了人总一脸单纯的笑容。陈书记见了,点点头嘉许:“小曼,好好干,前途无量。”我一味地笑。这一点世故还是懂的,这个社会,清高是要饿死的,我现实,知道钱是很可爱的东西,所以我微笑,保持沉默。早三年,我一定会效仿朱自清。那时青春激扬,恨不得全人类是兄弟姐妹。到如今,世情冷漠,早练就了金刚不坏身。话不投机,也就今天天气哈哈哈。 那以后,莫冰便每日送我到电视台。我日复一日地忙,日复一日地拍dv赶稿,日复一日地和莫冰夜半短信,日复一日让我忘了很多东西。 直到现在我还会想起那条去电视台的路。 道旁是一色高大的法国梧桐,树干很高,树枝向上延伸,像情人的手,十指交叉,在天空纠缠不清。梧桐叶早已掉光,光秃的树枝在冬日里很是清寂,然而觉得美丽。坐在摩托的后座,搂着莫冰,看那一棵棵倒退的树干,有时会情不自禁地笑出声。 “在笑什么呢?”莫冰总大声问。 “不告诉你。”我在嘈杂的摩托声中大嚷,愈发笑得舒心了。 偶尔空暇了的时候,便随了莫冰乱转。独独穿了黑白红三种颜色,独独戴单耳的夸张藏式耳环。 莫冰说:“你戴耳环的样子很漂亮。” “是吗?”我微微侧抬了脸,让耳环在摇曳间发出清脆的乐音。那是只很古朴颜色的耳环,奇怪的形状,雕着个性而抽象的图案。边上缀了零星的细片,一动,会发美丽的声音。卖耳环的妇人说,那是藏族里的吉祥标志。我并不在乎它是否会带来好运。我喜欢的是它的招摇。能在人群里,一眼看到我。 “你戴着它像个骄傲的女皇。”在酒吧莫冰喝着琥珀色的液体对我说。 “是吗?”我轻睇他。然后两人闹成一团。 有时候会遇到大熊他们,眼神里分明的读出暧昧。连惠子也打了电话来:“你和他,嗯……嗯……”我大笑:“你几时也变得这么八卦?”“莫冰已有女友。”惠子说。我怔怔。我们是什么?想得累了,也懒得去分辨,和他在一起很快乐,我想,那就够了。 四 大年初一,扛了摄像机上街。头给的任务:新年里人们的愿望。 真是个可爱的任务。记得小学时老师最喜欢布置的作文题目就是“人生愿望”之类。有次写到,所谓愿望,不过是安慰人的东西。从来都是虚幻的,永远不能实现,如果能实现,就不是愿望了。结果被老师批了一顿。我笑笑,不过有时候愿望却也是美丽得感动。 新年的街道,热闹而拥挤,随处是洋溢着幸福的笑脸,愿望是给暗淡生活以一丝阳光的安慰。老的少的,都挤了一团抢镜头。从我的构图镜面看去,都成了滑稽的面孔。我微微地笑了。 一团粉红的小女孩说:“我希望有个漂亮的芭比娃娃。” 念高三的男生眼睛发亮:“我希望今年能考上清华。” 白须老人乐呵呵道:“愿子孙幸福。” 腆了肚子的官员一口官腔:“这个嘛,希望人民生活早日步入富裕。” 和柏原在一起的两年,点点滴滴涌上心头。我生气时逗我开心,我逃课时他替我抄笔记,为着我的一些稀奇古怪的爱好,他可以在很忙的考试期间骑了自行车满城为我寻找。俊雅,优秀,然而喜欢我却喜欢到自卑。其实,也仅仅是笑的时候神似莫冰,他的不同,他在人群里的光度早让我爱恋。只是放不下莫冰,为着不曾到手,神魂颠倒。柏原懂我,疼我,优秀,积极,家住北京,有自己的一套房子,一笔存款,一帮朋友圈子。我爱他,同时也现实地喜欢他之外的附加值。 而莫冰,不过是年少时的一个梦。他的深沉,独立,悲观,和我一般的背景,有时候看他就如同照镜子,像narcius,恋上了自己的影子,苦苦执著。 我突然发现,我是不可能爱上莫冰了。我再不可能像当年十九岁的曼儿那样,可以不计一切地喜欢上一个人,为他叹东风,伤年华,宁愿放弃世间的一切只为他回首一顾。是的,我已变太多,人世的沧桑是可以让一个人一夜蜕变的,而我,早学会了如何做水门汀里的一棵草。 柏原常说我没心没肺。 世故,冷静,薄情,就是这样的我让莫冰动了心,他却不知道是他改变了我很多。 “我希望曼儿永远和我在一起。”就在今早,莫冰在我的摄像机镜头前这样说。眼睛明亮,和熙笑容。我突然觉得很讽刺,当年十九岁的曼儿所期盼的不就是这一句话吗?年少时,以为天上所有的星都是所爱的人。然而时光流转,一切又重复回。我却不是从前的我。 五 “后天就走了,跟你说一声。”我缓缓开口。在路灯下看他因奔跑过来而微微红润的脸,有一种恍若隔世的感觉。 “怎么这么突然?”他不解。 “可能以后都不回来了。”我顿了顿,轻轻地笑,故作轻松:“好好保重自己,还有,和girlfriend在一起开开心心。” 他脸上的笑容霎时顿住。片刻之间,眼神寂静,一瞬不瞬地看着我,深沉如一潭莫测的水。 “这是你希望的?”他凝望我,眼神幽晦:“你爱我吗?” “我爱柏原。”我静静地说。深深望他一眼,转过身,犹豫了一下,终于还是回过头,“那个手机号,我已经换了。” 他一动不动,看他俊朗的脸庞,我突然觉得很忧伤。走不出连续剧上的那么决绝,我只是慢慢走,任路灯将影子拉得老长。想起那个被剪了影子的彼得?潘。曾经,一度,我们被岁月漂白的青春。 “可是,曼儿,你以前是喜欢我的!”他突然大喊。 我忽地一笑,心口有些痛。转过身,静静地看着他。 他没有变,我曾经很喜欢的莫冰。和三年前一样,帅气,深沉,有一种令人迷醉的特质。但是,我不再爱他。是的,这一刻我知道我不再爱他。 “喜欢你的是当年十九岁的曼儿。”我平静地说。 他不知所措。眼神迷离。 我深深望进他的眼,这一双如星空的眼曾怎样的吸引我,但如今,我不再迷恋,有些东西,是生命之外的,注定与我无关。如同眼前这个人。 “现在的我是因为你而改变的我,但已经不是当年的那个曼儿了。我已经变得世故。”顿了顿,我深深望他,“莫冰,难道你还不明白吗?世故的曼儿是不会喜欢你的。” 他的脸色霎时煞白。我转过头,不忍看他。最伤人的,往往是真话。我们都是系了线的木偶,转了一圈,又回原点。人物依旧,然而对白已不对。阴差阳错,应该,不应该,年少的岁月就这么悄无声息地流逝。如果一切从来,他仍会不爱十九岁的曼儿,二十二岁的曼儿仍不会爱他。 我微微叹了口气。转过身,轻轻离去。 远处不知从哪飘来的歌声: “后来 终于在眼泪中明白 有些人 一旦错过就不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