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生的中途》 第1节 辑一金 博尔赫斯和我 他带来了那些基本的词语 时间会把它们组成的语言 抬举为莎士比亚的音乐: 夜与昼,水与火,色彩与金属…… ——博尔赫斯《一个萨克森人(公元449年)》 1986年,我最值得炫耀的是年轻和健康,除此之外,我几乎什么也没有,没有恋爱,没有存折,没有忘不掉的欢乐,也没有驱不散的痛苦,生活对我来说似乎还没有真正开始。与此同时,在我万里之外,在球星马拉多纳的国土上,一位双目失明的作家,他最缺少的恰恰是年轻和健康,高龄和疾病正在无情地折磨着他,不断地向他敲响生命结束的钟声。当他预感到这点后,他跟那些步入生命末日的老人一样,执著地选择了自己的葬身地:日内瓦。旅行是他人生的一大嗜好,伴随着死亡的脚步声,从布宜诺斯艾利斯到日内瓦,成了他今生现世的最后一次旅行。 1986年6月14日,这位老人在日内瓦与世长辞:他就是我心中的英雄博尔赫斯。 在我的身边,没有人不知道,博尔赫斯是阿根廷人——“燠热潮湿的美洲是我的大陆”。博尔赫斯出生于阿根廷首府布宜诺斯艾利斯,青少年时代他随父母亲待过不少地方,包括日内瓦,但成年后他基本上没怎么离开过这个城市。与布宜诺斯艾利斯相比,我感觉日内瓦只是他少年求知途中的一个驿站,就像我们很多人年轻时代都有一段在外地求学或谋生的经历一样。令人匪夷所思的是,他独独选择日内瓦做他与世诀别的地方,而不是布宜诺斯艾利斯或者其他地方。这成了他作为一个“迷宫制造者”给我们制造的最后一个秘密。 告诉你们,我已经荣幸地揭开了这个谜语,但我不会跟任何人说的——我不告诉你,就像莫言先生有一次当着很大的官员和不少专家这样说道:“造长篇小说的秘诀我知道,但我不告诉你。” 因为“不告诉你”,你们可以怀疑我的“坦率”。这无所谓的。我现在要说的是:当你们懂得怀疑时,也就等于喜欢上博尔赫斯了。因为怀疑,或者说制造怀疑,正是博尔赫斯最擅长并乐此不疲的。余华在《博尔赫斯的现实》一文中这样写道:“在他的诗歌里,在他的故事里,以及他的随笔,甚至是那些前言后记里,博尔赫斯让怀疑流行在自己的叙述中,从而使他的叙述经常出现两个方向,它们互相压制,同时又互相解放。” 很难想象,失去这种叙述方式,博尔赫斯的作品会让人感到那么浩瀚,那么深邃,那么无穷无尽。其实,如果从作品数量而言,他一生的作品还不及我们身边有些人一年写下的多。好在文学从来不是以数量取胜的,如果这样的话,文学早给那些人糟蹋得不像样了。 我说过,刚刚说过,1986年的我除了年轻和健康什么也没有,这个没有当然包括没有文学,也包括没有博尔赫斯。事实上,我在博尔赫斯生前连他的一个字都没碰过。这本来不该算我的错,但后来由于我对博尔赫斯产生了过度的崇敬,这竟然成了我常常对自己发出蛮横责骂的一个大不是。我有些天真地想,如果让我在博尔赫斯生前结识这位大师,那么他的溘然长逝一定会成为我的一次巨大悲痛,真正的悲痛。一个人需要真正的悲痛,否则那些小打小闹甚至自作多情的悲痛会把他毁坏的。为什么那些深宅大院里很难走出来一个硬朗的人,原因就因为他们只是生活在“蜜蜂的飞舞中”。 我是说,他(她)们可能经常会痛苦得叫爹叫娘,但所谓的痛苦只是被蜜蜂甜蜜的小刺蜇了一下皮表而已。在博尔赫斯的一篇诗作《白天的晚些时候》里,有一个这样的人,他被一条灰色的毒蛇吓死了,临死不禁泄出了“银色的甜蜜的尿液”——有人居然将它译成了“洁白的糖尿”,感觉像他是个糖尿病人,所以才弱不禁风,才会被吓死掉。哈哈,有趣的误译。说真的,阅读经他人翻译的博尔赫斯作品,有时真觉得是一件冒险的事情,你不得不随时做好捶胸跺足的准备。但这是没办法的。好在我们有个了不起的王央乐先生,是他首先把博尔赫斯作品送到我们面前的。由于他把头开得相当不错,使得后来者对博氏作品的翻译始终保持着一种相对的谨慎和高度。 说真的,这是必须的。 我没有忘记,我第一次读博尔赫斯小说的时间是1987年春天,在南京鲁羊家里。当时鲁羊还不叫鲁羊,也不像现在的鲁羊,可以尽管待在家里,除了少有的几堂课的时光。那时候他在出版社谋生,单位像根绳子一样拴着他。这天,单位又把他牵走了。也许怕我一个人在家太无聊,出门前,他从书堆里抽出一本《世界文学》(不是当月的),建议我看看福特的两篇小说。我看了,但福特的僧尼一般冷静又干净的语言没有叫我喜欢,于是就顺便看了另外几个栏目,其中有个“拉美文学”专栏,是王央乐先生翻译的一组博尔赫斯的短篇小说,有《交叉小径的花园》、《马别图书馆》、《沙之书》和《另一个我》等四个短篇。 当时我对博尔赫斯一无所知,所以开初的阅读是漫不经心的,似乎只是想往目中塞点什么,以打发独自客居他屋的无聊。但没看完一页,我就感到了震惊,感到了它的珍贵和神奇,心血像漂泊者刚眺见陆岸一样激动起来。哈哈,天晓得那天下午我有多么辛苦又兴奋!我很快就得出结论,捧在我手上的不是一个作品或作家,而是一个神秘又精致,遥远又真切的世界。这个世界是水做的,但又是火做的,因而也是无限的、复杂的,它由一切过去的、现在的和将来的事物交织而成,而我仿佛就是交织的网中的一个点、一根线、一眼孔。阅读中,我不止一次地深深感到,我被这个框在黑框框里的陌生人扯进了一个无限神秘怪诞的,充满虚幻又不乏真实的,既像地狱又像天堂的迷宫中。奇怪的是,出现了那么多我心灵之外的东西,它们让我一次又一次地迷失,可我却并不感到应有的慌乱和害怕,而是感觉像回到了一个宝贵的记忆里,回到了我久久寻觅的一个朋友身边。 什么叫难忘的经历?这个下午就是我阅读人生中的一次难忘的经历,它全然改变了我对文学的认识,甚至改变了我人生的道路。 如果说迷醉、感动我一个下午不是件太难之事,那么要彻底迷醉、感动我,让这种迷醉和感动一个白天一个夜晚,又一个白天又一个夜晚地流动起来,像某种传说里的经典爱情一样,这肯定是困难又困难的,“要比用沙子搓一根绳子还要难”,“需要悟透所有高级和低级的谜”。现在看博尔赫斯就是这样一个人,一个悟透了所有高级和低级的谜的人,他把我心灵的无数个白天和夜晚都以一种感动、迷醉的方式固定下来,流动起来。他甚至改变了我的形象,不再是那个桀骜不驯的什么主义者,而是一个懂得了天高地厚的拜倒者。我敢说,我身边一个个自以为是的名作家也不乏这种感受和变化,只不过他们更喜欢在私下说而已。迄今为止,我只看到过一个人对博尔赫斯的作品提出责难,他是这样说的: “我不太喜欢博尔赫斯写的东西……他不是思想家,他是利用哲学问题作为文学素材创作的作家……他的作品只是一些片断,一些草稿,一些轮廊,一些小说构思的笔记和几行诗……在他写成的小说中,我比较喜欢的是《南方》、《乌尔里卡》和《沙之书》……” 意思是说,除此之外,他就谈不上喜欢了。 是谁在这么大放厥词? 是他,博尔赫斯自己! 这说明了两个问题:一、除了博尔赫斯自己,没有人可以站到他的作品上去指手画脚;二、博尔赫斯也许很想看到一个对他作品发难的人,因为实在没有,他只好把自己请出来了。 想想,我们的作家是怎么惧怕人家对他作品的批评,甚至不惜挖空心思去组织一些吹捧的好言好语。这说明什么?不说明我们真成为了博尔赫斯,只说明我们太远离了博尔赫斯,远离了真正的文学。 探究一下造就博尔赫斯小说魅力的因素很有意思。 博尔赫斯小说似乎总是那些故事,那些场景,那些遥远的、影子一样的人物。换句话说,他用来制造小说的材料是有限的,不复杂的:简单的故事,古老的身影,甚至常常出现雷同的东西。但他给读者留下的感觉却是无限的复杂,无限的多,经常多得让我们感到一下子拿不下,仿佛他随时都在提供新东西,而那些东西总是那么深不可测,采之不尽。 为什么会有这种效果?答案在他诡秘的叙述上。他之叙述初粗看来,充满了精致的、陌生的措词和比喻,它们首先迷惑了我们,让我们一时无暇去关注故事本身的走向。这感觉有点如同看时装表演,表演完了,塞满你脑海的往往是那些稀奇古怪的服装,而不是模特的长相或表情,虽然她们的表情甚至长相都很近似,但你就是记不住,因为你本来就无暇去记她们。 这还不是根本的。如果仅仅是这样,那我们只要看两遍或三遍就解决问题了。问题是博尔赫斯的叙述还藏着更复杂、深秘的技巧,他叙述希望达到的效果,不是正常的设法让读者接近故事,而是远离。准确地说是:接近了又远离。他总是这样迷惑读者,先设法苦口婆心地给你制造一个东西,当这个东西造得无可挑剔、令你笃信无疑时,他突然又对你说:哎哟,这个东西原来不是这样的,我可能把它弄错了。我们不可能从他的叙述中抓住什么,抓住了什么,就要放掉什么,结果最后我们手上依然是空空的。这样,当他下回再向你转达同一东西时,你不会觉得他在重复,只会觉得更来劲,感觉像又摸到了上次从你手上滑掉的“那条鱼”。你以为这下一定会把它捉住,结果它又跑了,甚至跑得更远。 也有些东西是不会跑的,它们就在你眼前,但你还是无法抓住,因为它们随时都可能转身离去,或者永远亮在“玻璃的另一边”。这又是博尔赫斯叙述的奇妙,他从来不通过把什么推到很远让你抓不到(这就成神话或者童话了),相反,他常常把什么都推到你的眼前,看上去一切都活蹦乱跳的,似乎伸手可及,却又永远抓不着。在这种事实面前,我们把他小说说成魔幻也好,迷宫也罢,甚至说成游戏,都是可以理解的。难以理解的是,他的这一切不知从何而来,又不知从何而去。 坦率说,在这世上能让我感到光荣和幸福的事情并不多,我甚至没感到生活在爱情或金钱中是光荣幸福的。但沉醉在博氏书籍中,我确实感到了光荣和幸福。十多年来,他漂洋过海伸出的手越来越亲切又深刻地触摸着我,温暖着我,给了我各种各样的愿望和力量,使我的生命获得了某种伸展和灵敏。我就像棵不错的树,在对博氏作品不倦的阅读和想象中长出了枝枝桠桠,长出了粗根龙须。有时候,我觉得他的书籍很像一位饱经风霜因而变得温和善良又智多识广的长者,与其在一起远比跟一个惊惊乍乍的女人在一起更真实,更快乐,也更占有眼前的世界,和内心的自己。 希腊诗人埃利蒂斯说,每个人心中都有自己的英雄。我曾经推崇卡夫卡为我心中的英雄,但现在我心中还有一个英雄,他就是博尔赫斯。这位失了明却依然长年蛰居在图书馆里的文学大师,尽管和满腹哀怨的卡夫卡有着截然不一的创作风格和热情,可我感到他们是一种高度的对垒,是一种东西的正反面,就像国王和狮子,蛇和阴险的女人:他们在我心中具有相等的形象,相等的质量。 2000年8月19日完稿 我有三本《聚书的乐趣》 我是那些寻找藏书癖所爱书的人中间的一员 ——爱德华·纽顿 几年前,朋友从国外回来,见我寒酸的陋室,却有几橱子沉甸甸的书,似乎有点打动他,由衷地夸了我一番,之余,又炫耀地跟我讲起了一个藏书家的故事,他的名字叫爱德华·纽顿。 00辑一金“这是一个了不起的人,他藏书之多之奇使你简直难以相信……现在整个欧洲都在谈论他,人们对他除了应有的惊诧和膜拜外,似乎更多的是怀疑……人们怀疑他是因为他所做到的太神奇了,就像我们怀疑门捷列夫在马车的颠簸中梦见元素周期表一样……有些书,你也许可以想象作家是怎样创作并让它出版出来的,却很难想象他——爱德华·纽顿——是怎么索集到他橱子里的……他橱子里有很多书都是举世无双的,他感兴趣的似乎也正是这些‘孤独的书’……” 朋友如是说。 一个人能博得另一个人如此赞美,哪怕仅此一人,仅此一次,我想也足矣。我对这个和著名的物理学家(牛顿)几乎同名的藏书家发生了浓厚的兴趣,朋友关于他的讲述也变得更加详尽。最后,朋友告诉我:这位藏书家不但藏书,而且还写书,他写的书就像他藏的书一样,同样是了不起的,尤其是那本堆满他藏书经历和快乐的随笔集,《聚书的乐趣》。我马上申请:“能给我弄一本吗?”朋友对我矜持地点了点头,应道:“可以。” 第2节 大概没过两个月,邮递员给我送来了一个盖着大西洋彼岸邮戳的邮件,打开看,是一本装帧精美又让我迷惘的书。 是一本英文书! 我不懂几句英语,无法知道这是本什么书。后来从朋友的附言中知道,这就是我不久前向他要的那本爱德华·纽顿的随笔集《聚书的乐趣》。看着天书一般的文字,我对朋友发起了牢骚:“你给我寄来的不是《聚书的乐趣》,而是一份懊恼。”朋友知道我不懂英文,他这举动使我感到费解,而且还有一点点的反感。此后不久,我为自己的幼稚和偏执的性格发配到了西藏海拔4000多米的甘巴拉山上:离太阳很近,离死亡也很近。但我没有死,只是消失。整整两年时间,我没有和外面世界发生任何联系,很多人都以为我死了,也有人以为我是被爱德华·纽顿的那本“精美之书”牵到了异国他乡。 当我披着满身阳光,或者说阳光的手指印,回到我的过去中时,我发现,我的世界已发生了很多我喜欢的事情,其中之一就是我那本“天书”已有了中文本,而且据说翻译得上好。当然要去买一本,但逛了几家书店都说没有。我想,这书可能早已落市,心里头不免有些失落。这么说来,在我出走期间,这个世界发生的事情真是有不少,人们把我想念的东西买空了,这也算得上是之一吧。 然后又过去很久,有一次,我在新修的二环路上散步,撞见了一个卖书的地摊,只见一大堆垂头丧气的书,像死鱼死虾一样被摊晾在地上,随便路人挑挑拣拣,讨价还价。这份自在也将我吸收过去,我的目中马上充满了我厌恶的各种书名和封面、颜色。我本能地转移了视线,仿佛是被那些我厌恶的书目和颜色推开的。然而,就在这时,就在我视线转移的过程中,我的目光又被一个很素雅的封面碰了一下,就像肉体被一只纤纤之手触了一下,心灵酥酥的,目光不由自主地被这封面抓了过去:聚-书-的-乐-趣……爱德华·纽顿!嘿,我惊喜地冲上去,一把将它抓在手中,好像有人要跟我抢似的。习惯地翻看一下,可以断定,书不是假的,也无甚损伤,心里就喜悦起来,手很主动热情地往口袋里伸去。 “多少钱?” “二块。” “二块?” “是,两元,不讲价。” 小书贩的口气里有一种坚决的不容置疑的权威。 我被这廉价惊呆了,掏钱的手静止下来。这感觉和你有时被某个意想不到的高价吓着是一样的。书贩子也一定以为我是被“吓着”了,及时给我腾出余地:“这样吧,一块五,不说了。”我又愣了一下,但马上清醒过来,并迅速付了钱,拔腿就走,唯恐这是个错误,别人要反悔似的。“愉快”在暂时的一分钟之内频繁地拍打我,我没有理由不愉快。我哼着小曲回了家,愉快也跟着我回了家,并伴着我度过了整个白天。到了晚上,愉快仍然没有完全消失,我高高兴兴地沐了浴,坐下来,开始拜读我向往已久的爱德华·纽顿的书。 “一个男人,或者一个女人,是世界上最有趣的东西,其次是一本书,它使人抓住秘密的核心……” 我的心灵又感到了那种类似肉体被一只纤纤之手触碰的愉快,这种愉快在我目光的牵引下不断长大、盈满,很快覆盖了我白天购书所得到的愉快。这很正常,毕竟那是一种没有交流(因而不流动)的愉快,是僵死的愉快,不会长大,只会消耗。爱德华·纽顿给我的愉快像手和手握在了一起,榫头和榫眼咬紧了牙关,并由此达到贯通,心和心相互映照。这种愉快像火焰,会燃烧,又像水滴,会汇聚、流动,长大。但是,这种愉快愈是在我内心盈满的同时,我心中愈是有种愤懑在堆积。这也就是说,在我通过阅读愈来愈领略、肯定爱德华·纽顿这个作家、这本书的魅力和价值的同时,我心中却愈是有了一种不满和愤怒。为什么?因为我想到这本书在到我手之前,曾是那么被人奚落,混杂在一群轻佻的货色中,失魄、廉价、贱卖,就像一个老鸨。 一个作家最大的幸福和骄傲莫过看到他的作品被人崇敬地捧读,这一点我做到了,我仿佛看见爱德华·纽顿在幸福地微笑。但同时我又看见爱德华·纽顿因为气愤扭曲的面容,因为他的书在被人像处理死人衣服一样地沿街贱卖。一个作家最深刻的痛苦和气愤莫过于此——看不到读者对他作品应有的爱惜和保护。像这样一本蘸着作家心血写就的书,竟然被无知地摊在地上廉价叫卖,这本身已对作家构成了不可饶恕的伤害,而我居然还为便宜了几块钱而沾沾自喜。一想到我白天愚蠢又明确的“愉快”,我心中就充满对自己的责骂。是的,这件事首先要骂的是我自己。我无法去指责别人,但可以指责自己。正因为无法指责别人,对自己的指责就变得更加凶恶、无情,似乎这样可以弥补对别人无法实现的指责。那天晚上,我被无休无止的自责一直纠缠到梦中。在梦中,我依然听到一个对我严厉指责的声音。我对自己的指责是如此深刻、勇敢,使我对爱德华·纽顿的愧疚多少变得有点宽松。 但是,这显然还不够。当我从梦中醒来,看到那本被我用一支烟钱买来的书,我的心中依然欠欠不安,仿佛瞧见了爱德华·纽顿蔑视的目光。我对自己说:看来,你必须要有实际的行动才能弥补你不经意犯下的错误。于是,这天午休时间,我又跑去二环路,找到了那个地摊,买了第二本《聚书的乐趣》。这次,我没有问价钱,而是“很老道”地往封底看了看书本来的定价,照价付了钱。我明显感到书贩子那份包藏不住的窃喜,心里只是想,但愿我的“愚蠢”能让这书贩子多少认识到一点这本书的价值和对它的好感。 把《聚书的乐趣》这样的书挤出书柜,摊在地上,廉价甩卖,这似乎是我们这个时代的一个来势凶猛——越来越猛的潮流。我和我们无法逆转这个潮流,我们能做的无非就是花点时间在这种地摊旁转转,有幸的话(也是不幸),便尊重地(不要去便宜那几块钱)把“这样的书”买回家,用干毛巾拭尽灰尘,然后慢慢品阅。 1996年10月上旬 卡夫卡的“爱人”和“罪人” 她有一双纤细的手。她有一头乌密的黑发。她的笑容天真善良。她的嗓音“有表演的天赋”。她的名字叫多拉·迪阿曼特。1923年7月,被疾病所迫的卡夫卡来到地处波罗的海的米里茨里镇,住进了一个犹太人度假村。有一天,卡夫卡经过厨房,看见一位姑娘正忙着在杀鱼,似乎有所触动,不满地说:“多么纤细的一双手,可干的活又是多么残忍!” 他们就这样相识了。她就是多拉·迪阿曼特。 当时多拉是这家度假村里的一个厨房佣工,之前她还在柏林一个犹太人孤儿院当过小裁缝。这给人一种感觉,好像多拉是一个为生计所迫的难民。其实,她出身于一个有名望的犹太人家庭,只是因于年轻和对父母保守意志的不满,才离家出走,浪迹四方。而同时卡夫卡却因为日益严重的结核病,四处就医、疗养。就这样,两个人像两粒沙子一样,在这个度假村里邂逅。是偶然的,又是命定的。此时,卡夫卡的生命只剩下最后的11个月。但就在这短暂的时间里,卡夫卡受到了一生都没受到的温暖和爱。对此,卡夫卡“幸福而诚恳”地告诉我们:这都是多拉给予的。 从一定意义上说,卡夫卡和多拉都是“父母意志的弃儿”,精神上的流浪者,同时又都是“文学的寄生者”。两人刚相识,多拉就用希伯来语给卡夫卡朗读了《叶塞尼亚》,让卡夫卡“一天都沉浸在美好的遐想中”。他们很快相爱,并在柏林租房同居,“过着真正愉快的家庭生活”。在去世前一个月,卡夫卡正式向多拉求婚,但迎接他们的不是婚礼,而是卡夫卡的葬礼。因为没有拥有爱人的婚礼,多拉似乎也无权拥有爱人的葬礼。但她还是执意出现在卡夫卡的葬礼上,在一片冷嘲责备的目光中,“哭得死去活来”。多拉的哭声震惊了卡夫卡的亲人们,致使他们都不敢放声而哭,好像只有这样才能贬低多拉哭泣的价值。可以说,在卡夫卡入墓之际,他只听到一个人的哭声,就是多拉的。这几乎就是卡夫卡一生的象征:这世界,只有多拉短暂而真心地温暖过他。 想起卡夫卡,我们总觉得人世对他不公,他给我们留下如此珍贵的文学遗产,但他的一生,每一天、每一夜,都是在被极度伤害和凄凉之中度过的。多拉的出现,让我们感觉多少还了卡夫卡一点债。但同时,多拉也欠下了我们一笔债,她曾经在卡夫卡的授意下,亲手烧毁了卡夫卡大量的手稿,没有烧毁的,她又没有及时公诸于世,而是私自珍藏着,以致后来又被盖世太保糟蹋掉了。亲自烧毁和私自珍藏,都是出于爱,对卡夫卡的爱,但构成的是一种难以赎贷的“罪”。卡夫卡总是让我们感到无所适从,感到“存在的荒谬”,这真是没办法的。 2004年6月21日 阿加莎·克里斯蒂的11之谜 今年春节,我是在阿加莎·克里斯蒂的小说世界中度过的,几乎每天一本,连读了七八本。波罗,马普尔小姐,庄园,旅行,凶杀,封闭的空间,开放的时间,耸人听闻的情节,扑朔迷离的案情,欲盖弥彰的眼神,似是而非的供词,错综复杂的关系,缜密的逻辑,精到的推理……如气如雾,水生风起,构成了一个“华丽的世界”,让我轻而易举地打发了这个数十年不遇的寒冷、阴霾、灾情频传的新春佳节。出于一种感谢,或者纪念,我想写点儿关于克里斯蒂的东西。写个书评也许是我最擅长的,但我放弃了。克里斯蒂的小说像个盛名的公园,往来者络绎不绝,智者见智,仁者见仁。但总的说,万变不离其宗,人们的感受最终似乎都差不多——殊途同归:智力受到挑战,好奇心得到满足。换言之,这是一个名副其实的“主题公园”,主题词不容置疑,赞不绝口的广告词也非妄言。有些东西只要承认或赞同就可以了,消解和重构都可能是画蛇添足。我认定对克里斯蒂小说发言是吃力不讨好的事,所以坚定地放弃了。 我决定说一点克里斯蒂的私事,素材来自有关她的访谈和传记。与她作品数量之多相比,克里斯蒂留下的“私事”少得可怜,她有轻度的社交恐惧症,也正因此她才没有成为歌星。据说克里斯蒂在音乐上极具天赋,小时候的她曾梦想当一名歌星,但九岁时一次登台表演把她彻底从舞台赶了下来。晚年的克里斯蒂告诉我们:“即使在两年后,我父亲去世给我带来的恐惧也没有那次表演大,台下无数的目光都是蓝色的。” 11岁,父亲去世,这是一个作家“理想的童年”,正如海明威说的:辛酸的童年是作家最好的训练。1965年,75岁的克里斯蒂宣布封笔,同时她也像所有老人一样,开始静候“另一个未知世界”的到来。对生的恐惧使她减少了对死亡的恐惧,她把随时都可能降临的死亡看做是“与久别的父亲和母亲相会”,并且对死亡方式也有非常明确的期待:像爱斯基摩人一样告别人世。爱斯基摩人是拒绝与死人告别的,他们会在一个晴朗的日子里,给年迈的母亲准备一餐丰盛的饭菜,然后老人便独自踩着冰雪向深山走去,一去不返……克里斯蒂说:“对于这种充满尊严和决心告别生活的方式,我们应该感到骄傲,如果可能,我希望我能像爱斯基摩人一样离开你们,去见我的父亲和母亲……” 这个愿望,克里斯蒂等了11年也没有实现。1976年,86岁的克里斯蒂像所有受人尊敬的老人一样,死在温暖、舒适的病榻上,随后的葬礼惊动了包括女王在内的所有英国人,还有世界范围内的所有她的读者。临死前,克里斯蒂重复了晚年以来最喜欢说的一句话:感谢上帝赐我幸福的一生,给了我深厚的爱。 当我研究了克里斯蒂的生平后发现,这里所说的“幸福的一生”,至少要减掉11天。那是1926年,这一年里克里斯蒂的母亲不幸去世,她和阿尔奇十多年的感情也惨遭破裂。阿尔奇是她22岁时在一个舞会上邂逅的,那时她已经有婚约,为了阿尔奇,她“像变了一个人”:当天陷入爱河,次日解除婚约,仿佛再不是那个患有轻度社交恐惧症、性格内向的女孩。不用说,这段感情的结束让她痛不欲生。12月的一天,人们发现克里斯蒂神秘失踪了,直到11天后才在一个旅馆中找到她。没有人知道,这11天里她经历了什么,她以声称“失忆”拒绝任何善意和恶意的追问。 第3节 这11天是她的谜。 “11”,似乎也是克里斯蒂一生的谜。如果可能,我们仔细研究她的生平和作品,还会发现她一生中有更多的“11现象”,我不一一道明,故作悬疑,也许是克里斯蒂的小说之于我的后遗症吧。 2008年3月15日口风欠紧的钱德勒 “你的口风不够紧,话太多,表现欲太强。” 这是一个被跟踪的女人对一个跟踪她的私人侦探说的话,侦探叫马洛,久闻大名了;女人的生活复杂,过多的愿望给她带来了重重麻烦,为了减少麻烦,她反复更换名字,像个秘密特工一样的。她的努力起到了作用,把我搞糊涂了,记不得她的名字。好在我没有忘记她的“家”——小说的名字——《重播》。这是雷蒙德·钱德勒最后一部小说,出版于1958年。第二年,上帝没有让他自己动手,主动带走了这位曾几度试图自杀的作家。我想象,钱德勒走的时候,床头可能放着的东西有酒杯、烟斗、眼镜,还有一本新出版的《重播》。那时候还没有照排技术,书籍都是铅字油印的,墨迹味很浓。有人说这叫墨香,其实那不是香气,而是有点臭的。 兰花浓郁,扶桑略臭。墨臭是扶桑百分之一的臭,只能说是略略臭吧。你不可以把浓郁的兰花香说成臭气冲天,但在心情好的情况下把略略臭的油墨味说成有点儿香,不是不可以的。我不论在任何时候捧读钱德勒的小说都会变得开开心心的,好像有朋自远方来。这时候你说墨迹散发出淡淡的香气,我一定不会反对的。这是个心理感应问题。心不是科学仪器。心是反科学的。墨香阵阵,那暗示着我们沉浸在一个令人心花怒放的虚拟的国度里。《漫长的告别》,《重播》,《湖底女人》都是这样的国度。我猜测,《长眠不醒》,《再见,吾爱》,《简单的谋杀艺术》,都可能是这样的国度,因为它们都出自钱德勒一人。 作为一个侦探小说家,钱德勒不是无可指责的,他的问题正如《重播》的女主人公对马洛侦探说的:口风不够紧,话太多,表现欲太强。钱德勒年轻时写过诗,具备诗人应有的一些毛病,比如嗜酒,好色,愤世嫉俗,落拓不羁,爱较着劲地说一些彰显诗意的漂亮话。这些问题或特征马洛身上都有,这注定钱写的是另类的侦探小说。传统的侦探小说往往以写复杂的案情为己任,侦破复杂的案情需要过人的智慧,似乎还需要对传统的文学进行反叛,要紧紧围绕案情,不要三心两意,不要文学的修饰和诗意。钱笔下的马洛不是传统的侦探,不是福尔摩斯和波罗,坐怀不乱,智力过人,既圣洁,又英明,像下凡的天使,了无常人的局限和缺陷。马洛不同。马洛是个常人,好酒,好色,活色生香,表情丰富,内心有世俗生活的得意和挫败,目光里有女人,花草,家具,街道的景致,小鸟的啁啾,乃至天空的颜色……看钱德勒的小说,我的注意力时常被他别致、精到的比喻,准确、夸张的修辞所吸引,而忘记了案情的发展,故事的跌宕。史上只有一个人像他这样写侦探小说,就是爱伦·坡。对于爱伦·坡,我们并不乐意把他归为侦探小说家,似乎这样就有损了他崇高的文学地位似的。但自有了钱德勒,这种顾虑正在销蚀,因为钱德勒不容置疑地改变了侦探小说业有的枯燥、空洞的形象。钱德勒把单调的侦探小说写得丰润又迷人,紧张又柔软,扣人心弦又诗意绵绵,跟我们常见的正统文学别无二致。 我一直在寻思,小说的好看与耐看之间应该有一条可以沟通的暗道,所谓龙蛇一身,雅俗共赏。钱德勒无需寻找,上路就踏上了这条暗道,独树一帜,独步天下,为此博得了包括艾略特、加缪、奥尼尔等文学大家的盛赞。这当然是他的幸运,但除了小说,他的生活似乎一团糟。酒精、烟碱、焦油、失业、纷争和一个大他十八岁的女人陪伴他度过了混乱、困难的一生,死了依然难以结束这种多舛多蹇的薄命,落户在南加州圣地艾哥的希望山公墓,与一群默默无闻的平民百姓长相守。天缺地补。太满遭损。上帝给了他一个小说家难得的荣耀,又拿走了他许多,这就是我们的人生。 2008年6月8日 再看看茨威格 我最近迷上了色彩,把茨威格的《一个陌生女人的来信》(译林出版社2003年再版)带回家,完全是因为它鲜艳的封面诱惑了我。这本书我早就有,而且对它满怀敬意,因为我就是读着这本书开始写小说的。在很多作家把茨威格原有的文学影响挤到一边时,我一直默默珍爱着他,把足够的敬意留给他。有时候我也想,我这样对他是不是过于感情用事了。但这次重读,发现茨威格还是值得尊敬的,也许他的文学趣味有些老化,但他的文学能力绝对不容置疑。 这是一本中短篇小说集,里面收录了作家一些名篇,像《一个陌生女人的来信》、《热带癫狂症患者》、《家庭教师》。尽管现在我对文学的欣赏力比二十年前“品位”高得多,就感受力来说又明显麻木多了,但这次重读仍然叫我震惊,让我佩服。他小说有种少见的令人窒息的文学密度和强度,随便读一篇都使我强烈地感到作家内心极其的丰富、敏感、脆弱、善良,而这些是一个作家最重要的。我相信作家是靠内心生活的人,内心寡淡的人当作家属于先天不足。现在我认为,茨威格在被我们淡忘,不是他小说也不是我们的文学能力出了问题,而是我们耐心出了问题。卡夫卡说,他因为没有耐心被逐出了天堂,因为没有耐心,他永远无法返回天堂。 2004年3月25日 此文给c(两题) c的奇思 多少年来,c一直在思寻一种东西,这东西的特点是:没有自己的诞生时日。人们告诉她,具有这般特征的东西人世间是没有的,她漫长而痛苦的寻找也让她领悟到了这点。空中、地上、地下、海底,生存着无数的生灵万物,可要从中找寻出一样她思念的东西——没有诞生时日,却令她感到是那么困难。 也许要使某一做到无穷无尽,变成一种永恒和无垠——就像时间和罪恶,并不是不可想象的,所以人类也不乏这样的追寻者,比如德国物理学家孜孜不倦的永动机,中国古人梦想长生不老的仙丹,博尔赫斯笔下的无垠的书——沙之书,等等,不一而举。但要使某一做到没有起始,没有诞生时日,这似乎连想都是不可想象的。这种可怜的野心勃勃的愿望,我们也许只能在《囡书》中看到。但《囡书》,谁都知道,这是一本荒僻的书,它从来只有一本,而且只有一人能解读,而此人早已尸烂。所以,《囡书》就像一把特殊的、只配有一枚子弹的枪,当这颗子弹砰的一声穿出枪膛后,枪身也就像被子弹击毙者一样,成了一块报废的尸物。有人说,你想读懂《囡书》,这本身就是一件困难而又困难的事,也许要比创造没有起始、没有诞生时日的某一不会容易一点。这么说来,c的愿望确实是稀奇的:惊世骇俗,不可理喻,甚至要叫人笑掉大牙。因为,这确实太荒唐了! 坦率说,c在寻找的开初就相信,她要寻找的是一种世上没有的东西,她为此而作的努力也将永无结束之时:每一次寻找都不可能是最后一次。没有生,哪有长?这似乎只是一个鸡与鸡蛋的问题,作为一个读过上千册书的人,c知道去找寻一只非鸡蛋而生的鸡的艰难性和荒谬性。而c之所以仍要去找寻,也许是出于强烈的个人需要,也许是对远在星辰之外的运气的一种迷信。c就像赫拉斯笔下的孤独的少年,不喜欢闹闹热热和各种机械的声音,只是喜欢沉溺于豹子式的胡思乱想中(把自己隐蔽一隅),满足于以抽象的观念占有窗外的种种世故人情。说来你也许不会相信,在冥冥幽思中,c常常看见天空中飞舞着纷纷运气,它们像空气一样流动、沉浮,并且和空气共同酝酿风雨和天空的各种颜色、声音、形状。而纷飞的运气中,有一部分并不像汗水、血液一样是从人体毛孔和血管中流出的,而是自遥远的星辰之外像流星一样跌落人间的,它们的特点是来无踪、去无影,中间没有可以捉摸和推敲的联结活动与改换变化:不可期望,不可争取,就像闪电,是天体的一道喷嚏;又如梦中之梦,是大脑的某种神奇。它们的效力也是神奇无比的。在清代学者陈元龙的《格致镜原》中,有两个半的页码对这种运气做了某种神性的解析和论证工作。他认为,人们一旦拥获了这种运气,便可以创造类同使绵羊变成狮子或狮子变为绵羊的奇迹。有人说,伽利略正是依靠这种运气才看到了天体的真实(羊眼变成了狮眼),同时也是这种运气使他最后落得了焚身的结局(狮子又变得像一只绵羊一样懦弱无能)。而秘密的亚德利博士据说也是在这种运气的指引下,在十几年后的一个梦中获得了开启老枪密码的钥匙——它飘扬在天际之外,而且像一根银色的发丝一样细微而且蔽目。我痴爱的一位英雄作家博尔赫斯,他的神奇和博大已使我感到迷惘和内疚,然而他却还在用毕生的精神追求另一种神奇就是:他渴望获得这种远在星辰之外的运气,从而完成他梦中的事业:让一个故事演变成无穷无尽的故事,可以世代相读,而且还读不完。读过《沙之书》吗?这是走入博尔赫斯的渴望——对一本无垠之书的渴望——的最好通道,它非常短小,但我们不可能因其短小而感觉不到博尔赫斯的心跳声。 博尔赫斯的愿望让c深得鼓舞,她从这位作家的愿望中很容易就看到了自己的愿望,就像我们常常从别人的恐惧中看到自己的恐惧一样。有一天,c突然对我说:没有诞生时日的东西世上是没有的,所以你也不可能找到,但是天空中飘扬着来自星辰之外的运气,这种运气具有无穷无尽的神性和力量,它们中的任何之一都交织着人类的各种探求与渴望,你只要获得它们中的任何之一,都会在某一方面领悟一切,从而形成一个唯一的也是无限的幸福。 c多次问我:有一天,你要获得了这种运气,将拿它来创造什么? 我多次听到c这样告诉我:如果她获得了这种运气,她要用它来创造一个没有诞生时日的东西;这东西可以是无用的、渺小的,就像一条隐匿无用的虫;材料也是不讲究的,可以是水做的,或火做的,即便是由一堆垃圾衍生的也无所谓,只要它没有诞生时间,就像天幕一样,没有人能指出它的起始边沿。 问题是当c拥有这么神秘而神奇,甚至足以创造一个世界的运气时,为什么不想创造其他,而独独想创造这样一个虚无缥缈的东西——哪怕是一条隐匿无用的虫? 这是c生命的密码,它充满了问题和问题的问题。 c不止一次地对我喃喃自语:每个人都有自己的问题和问题的问题…… 没有生日 多少年来,c一直在寻找一种没有诞生时日的某一。 多少年来,c也一直在寻找c自己的生日。 不论是前者或后者,只要找到其中之一,c的寻找就会全部结束。 但是,不论是前者还是后者,c都感受不到它们的存在,都是一样地难以寻觅。 所以,c的寻找没有结束,虽然结束的条件是很宽容和低等的。 作为天地间一人,一具血肉之躯,c当然有自己的生日。但c的生日就像丛林中的一盘蛇或一根草的生日一样,没有人知晓,实际上也就等于没有。没有生日,心里就少了样东西,照理说,心里少掉一样东西就会变得空畅一些——这是一个物理的概念,就像加减法一样,既简单又朴素。但c的心灵深处(空间)却因为没有生日而变得更加拥挤又混乱,多少年来,她深刻地感到,正因为她生活中少掉了生日,她心里反倒像伸入了无数只细小的手,每天都把她的心挤捏得紧紧张张,不得安宁。我忧郁地发现,c的内心世界要明显比周围的人阴郁、潮湿,就像c的心灵是生长在阴暗的地窖里,而不是阳光明媚的大地上。 这全是因为c没有生日! 没有生日,首先给c带来的麻烦是对自己身世的无尽探索和怀疑。孩童时代,c一直相信她的父亲是个患肺病的老干部,在她出生不久,这位老干部就像某个国王一样终于被病魔夺去了生命和权力,而c母亲则是在很远很远的城市里工作,等c长大了她就会回来接她进城读书、工作。天真的岁月,c几乎每一天都在等待这一天降临。由于等待,c童年的每一天都被拉长了,由于等待的痛心失望,c开始学会了怀疑和忧郁。现在,c已再也不相信那些胡说八道,不相信老干部的父亲和很远很远的母亲,c更相信另一种说法—— 她母亲是古书里的狐狸精,水性杨花,肉蒲团,方屁股母马;她父亲可能是个老干部,也可能不是。因为对一匹方屁股母马的后代来说,她的父亲就像行云一样,是个不定数,我们只能说他是个男人,也许该说是个胆小的、失德的男人。因为只有胆小和缺德的男人才会无视自己的孩子……有一天,c躺在一只木盆里,像一件破衣服一样,从河的上流漂到了下流,一个渔夫怀着一种捡到一只木盆的高兴发现了c。起初渔夫有些犹豫,因为当时正是我们国家著名的困难时期(三年自然灾害),他家里可以多一只木盆(求之不得),却无法多出一张嘴。看着c那张嗷嗷待哺的小嘴,他咬咬牙,想让c继续漂流。但正当这时,c精灵地哭了起来——像看见了渔夫诡秘的心思似的。 那个哭声啊——啊啊,谁也没听过这样撕心揪肺的哭声! 第4节 是啊是啊,c已经哭了一天一夜(渔夫从木盆的湿度中看出了c漂流的时间),这哭声一定充满了绝顶的哀求和恐惧。这哭声像河水一样汹涌不止,渔夫担心c是某个神灵对他良心的试探和考验——他每天生活在水上,神灵对他来说是多么重要!神灵的出现使c得到了拯救,渔夫抱着c回家,一路上,他沮丧地想:这要是条鱼多好,起码有七八斤重吧…… 这种说法在c的少年时期,始终像一尾蛇似的盘踞在她心里。由于未成年的渴望和怯弱,这条蛇使c感到罪恶和危险,c从不敢去碰它一下。但是岁月和阅历给了她胆识和勇气,也许还有个原因,就是这条蛇在c心里盘的时间久了,就像一只毒瘤在身上长久了,你同样会渐渐地接受它,大大咧咧地触摸它一样,现在c对它——这条蛇——就是这样,早没有当初的畏惧心情,反倒有一种盲目的玩赏心理,经常将它掏出来,品味它神秘的花纹和颜色。多少次,c曾带着这条蛇逆流而上,寻找她可能下水的地段。她依靠一只相似的木盆,和一块七八斤重的石块(c的原始体重)与漂流的时间(一天一夜),推断出c可能下水的地段是他们县城。在乡间,只有县城才有老干部和像狐狸精一样漂亮的女人,这一发现似乎印证了那说法的可靠性和真实性。 从那以后,c千百次地流窜到县城,千百次地来寻找她父母。 县城的人们啊,我相信c的父母一定就在你们之中,也许你们(c父母)早已认出了她,只是不敢认她;你们像害怕事实一样地害怕看见c,害怕承认你们早已潜伏起来的最初的本能;你们敢于偷情,却不敢承认,可恶!可恶!!县城的人们啊,我知道c恨你们之中的某一个男人和女人;这种恨啊,因为始终落实不到一个具体的人头上,结果使c对你们所有人都产生了恨。c为什么早早地背井离乡,而且越走越远,像一只断了线的风筝,飞啊飞,飘啊飘,最后都不知道飘去了哪里——消失了,失踪了,就是因为c深刻地恨着你们,不想再见到你们——甚至我们,甚至永远。县城的人们啊,这么多年了,我不知你们是不是还记得c?啊,不要记得她了,忘掉她吧,我知道c也在极力地忘掉你们,甚至我们。他们——那对孕生c的男女,现在好吗?也许你们现在活得很可怜,也许已过早地去世,可这与c又有什么关系呢?你们可以无视自己女儿,她为什么不可以无视你们?说真的,c早已断绝了寻找你们的愿望,她甚至不相信她的生命与你们会有什么关系。我知道,c宁肯相信她是一朵最初的蘑菇,是天地云雨滋生了她:天地相交的一刻,一次闪电的射xx精,c横空出世了…… 是的,c已把父母之说远远地抛出了心灵之外。她的父母抛弃了她,她也抛弃了他们,这是拉平;这中间,c没什么失落,只是平添了无限的烦恼和忧苦。 但是,c可以抛弃父母,却无法抛弃生日,生日对一个人情感、生活的种种切入也许只有没有生日的人才能感觉到,就像你只有在肝脏病变时才能感觉到肝脏是身体的宝贝一样(平时你很可能就感觉不到它的存在)。没有生日,就意味着你每年中没有这一天,没有这一天的欢乐或苦恼,没有这一天的期盼和回忆。而这一天在你的一生中就像某种轮回的一个结,失去了这个结,整个轮回就没有了秩序和节奏。每年每年,旁人都有树木年轮一样明显又具体的记号,通过这一记号,他们把过去与未来砌成一级一级的台阶,拾级而上,或拾级而下。然而c由于没有这记号,没有这接口,不论是过去和未来都成了一道斜坡,岁月被敷衍地粘成了一整块,呈现出笨重和野蛮状,一种天然的节奏和力量被无端地剥夺了。 没有生日你还会感到一种巨大的压力和孤独,因为所有的人都有自己的生日,你计算着他们的生日,参加他们的生日晚宴,倾听他们关于生日的种种回忆和期待,并不得不编造你自己的有关生日的种种美好回忆和愿望。你在生日面前其实什么也没有,所有的一切都是虚假的,骗人的,所以你厌倦。要命的是,c在生日面前没有一锥之地,却又不得不随时插一足,今天是她,明天是他,后天是他们。就这样,年复一年,年复一年,每一次插足c都感到厌倦和孤独。而每一次插足又永远不是最后一次,所以这厌倦和孤独是漫长的。当然也是巨大的,因为没有人知道c没有生日,只有她自己知道,这厌倦和孤独只有她自己一个人承担,没有人会同情地帮她分担一点。不但没人分担,而且——因为无人知晓,没有人会专业有意地做点什么,比如回避啊、迎合啊、投巧啊……不,人们从不这样,人们常常以自己的经验和愿望友好地把c拉入幸福的生日派对上,让她举起痛苦的双手,高声合唱:“happybirthdaytoyou!happybirthdaytoyou!” 就这样,任何一次都可能重复一次! 对一个身体残疾者言,他的亲朋好友和所有善良的人都会谨慎地回避他的痛处。然而c之痛处却是越亲密善良的人越会捅它,这就是巨大,就是恐怖。我知道,c宁愿用一只手(哪怕是右手)换取一个生日,那时她是残疾人,同时也将得到一个残疾人应有的照顾和同情。可现在不,现在c身上丢掉了也许比一只手更应有的东西,却得不到一点照顾和同情。我觉得,c为此遭受的痛苦和孤独也许只有一个秘密的同性恋患者才能真切感受到:她的痛苦和孤独就像一个同性恋患者一样秘密、深刻、巨大。 没有生日还常常让c有种盲目的愧疚感,一种永不可休止的错误和欺骗,就像影子一般终生跟随着她。每一个在水上作业的人都是神灵的最忠实信徒,因为他们的生活充满了猝死的阴影,他们相信每次从水上安安泰泰回来都是由于神灵佑护,而要神灵佑护是有条件的,就是要正直、诚实,要做有道德的人,不能做缺德事。c在渔夫(让c喊一声:爸爸!)身边生活了17年,c没有继承他优良的水性,但对神灵的迷信我认为他们达到了同等高度。c从来没有玩刀弄枪的喜好,那是因为c怕玩刀弄枪伤着了无形的神灵:神灵的概念在c的血液里哗哗流淌着。渔夫不但把c养大成人,而且还把她养育成了一个有神灵心灵和崇尚德性修炼的人,为此c非常感激他。c经常对我说,就像身体的心脏,德性是我们精神的心脏:一个德性差的人,干什么事情都会感到困难、局促、力不从心,失败的手就像毛发一般附于他身上,无法驱除。c还说,一个人的德行和才能往往是平衡的、同时的,就像人的两只眼睛,它们的内部神经是丝丝相连、互为呼应的。所以,你双目之亮度、力度一般都是对称的、相应的。也有独眼龙,但他们总使人感到怪异、邪恶、恐惧——不论是精神的独眼龙或是肉眼的独眼龙——我认为,这样的人很少,但再也不能增多了,一个也太多了! 哦,c对德行如此看重,却常常在生日问题上成为自己的异教徒。每次每次,当你漫不经心地问起c生日时,她总是犹豫一下,然后正经八百地告诉你一个日子。c知道这是假的,但你不会怀疑,厌倦和压力就在这!如果你问c其他事,比如你问她有过几个男朋友,她说只有一个,虽然这可能是假话,但c没有压力,因为即使c不骗你仍然免不了你的怀疑。这似乎是游戏,心灵在此虚实难分,虚假也失去了应有的羞愧。但当c告诉你生日时,c感到的全是羞愧,因为c欺骗的是一颗完全真诚、无忌的心——你怎么可能怀疑她欺骗了你?你的无忌无疑的信任使c羞愧难当!于是,告诉你生日成了c一次自伤的过程、羞愧的经历。这种感觉一次可以忽略,两次可以忘记,但像c这样经常都可能面临一次,将对c心灵有多大压力和伤害。我们知道,c孤独的内心充满了神灵,她谨慎地依照着自己对神灵的理解和敬重规范着自己的全部言行,但没有生日就像她一条剪不断的尾巴,她费了老大劲终于将身子挣脱上岸,但尾巴却依然在水中,而且越拖越长—— 这是一条水做的尾巴,它永远上不了岸! 没有生日使c的宗教信仰也遭到了基础性的动摇和玷污,c有种功亏一篑的惨败感。 问题还不在这里,问题在于:既然你不论怎么修炼,怎么无辜,一种盲目的愧疚感将始终横陈于你心中,你又何必做种种努力?这种想法、感受,容易使人自艾自叹,放弃修身,堕落下去。而这种想法又像细菌一样时刻潜伏于c的身上心里。在这里,没有生日又成了纵容c堕落的化学剂。不不不,c没有堕落。但谁知道,由于没有生日,c堕落的次数、程度要比原本增添了多少? 我不知道,但我认为肯定是增添了。 我还知道,由于没有生日给c的心灵深处增添了无穷的混乱和伤痛和紧张。我们可以想象,c的心灵从来没有放松过、自然过,就像一张疤痕累累的脸——c的灵魂深处贴着一块由于没有生日而烙下的巨大的疤痕! 哦哦,没有生日其实等于没有一颗自然的、安静的心。哦哦,因为没有生日,c把父母、故乡、朋友这些人人都应有的东西都丢失了。哦哦,一个连生日都没有的人,她还可能拥有什么呢? 补记:c,全名的拼音缩写是cgk,1980年考入解放军洛阳外语学院英美系,1984年毕业分配至福建某情报部门工作,任战情翻译。1985年与我建立恋爱关系,历时一年零一月。1986年5月24日,c赴法国公干,失踪。对她的失踪有种种说法,其中之一是说她逃跑了,叛国了。如果确凿如此,我有理由怀疑她与我恋爱不过是为逃跑做的精心准备,因为当时我们单位有规定,单身者是不能出国公干的。我们没有结婚,但热恋是公开的,鉴此领导方批准她赴法公干,以为我是她的锚。我到底扮演了她的什么角色,我至今不晓。她到底是不是真的叛国了,我也是至今不得而知。我认为,有些人的内心是永远无法猜度的。 1996年5月下旬初稿 2008年3月5日修改、补记 凝眸天花 对现在的年青人来说,跟他们谈论可怕的“天花”恐怕是难以引起共鸣的,在他们的经验及知识中,可怕的病魔决不会是天花,而是白血病、癌症、艾滋病等,天花对他们来说似乎更像一个可怕的传说:经常有所耳闻,但从未真正见过。没有人会去害怕一个传说的。如今的年青人,宁愿去警惕一场流行感冒,也不会对摸不着边的天花留存一丝恐惧。 确实,曾经不可一世的天花今天已经彻底远离我们了,即便有人想找到它,哪怕是它的一个病毒,也成了难以实现的奢望。随着天花病毒绝迹的脚步声日渐远去,天花这一曾经给人类带来极大恐怖和苦难的疾病也正在慢慢被人忘却,而且有可能完全被忘却。好了伤疤忘了痛,这是人类的通病。 但是,不管怎样,天花在人类疾病史上确实是创下了“奇迹”的,可以这么说,迄今人类遭受过的最令人恐怖的疾病除了瘟疫,就是天花了,它对生命的杀伤力跟现在人们谈起色变的癌症或者艾滋病相比,简直要强大得多,凶残得多。导致这种病的元凶是一种痘病毒,这种毒病一旦侵入人体就会无情复制,一个病毒转眼可以在dna周围产生上千个新病毒,其发病速度之快令人瞠目。患者所现的症状先是发热,浑身出现红色丘疹,然后变成疱疹,最后变成脓包,出现腐烂。这时候,病毒就会从腐烂的脓包中蜂拥而出,感染其他细胞和周围人。所以,天花的传染性极强,只要有风就能循环传染。 在科学没有发现牛痘之前,一旦患上这种病只有死路一条,就连神奇的国王也不能例外。由于它防不胜防的传染性,人们最初对付它的办法是残忍地把患者丢到荒野中,甚至采用更加残忍的手段:活埋。几个世纪前,天花确实让人类不得不变得残忍而无人性可言。即便到了本世纪初,它的死亡率依然高居20%之上,而幸存者要么破相,要么瞎眼,往往变得面目全非,很难有一个真正的幸存者。 天花不但是人类可以想象到的最恐怖的疾病,而且由于病人后期不可避免地出现全身腐烂和因此产生的恶臭常常令人恶心至极,所以它也是人类迄今见过的最恶心的疾病。 一 对天花这个可怕的敌人,人类始终不停地在探寻消灭它的武器。十八世纪中叶,英国的一位叫爱德华·詹拉的乡村医生,在一次实验中不经意地发现,温和的牛痘剂量可以使人产生免疫力对抗致命的天花病毒。他从牛痘中提取了世界上第一支杀死天花病毒的疫苗,事实上牛痘疫苗也是人类对付天花病毒的唯一武器。但遗憾的是,爱德华·詹拉的伟大发现在当时却遭到多数人的嘲笑,人们难以相信,一个无名的乡村医生会开创改变人类历史的奇迹。坦率说,这种愚蠢人类已经不是第一次犯了,也不是最后一次。和被当众烧死的布鲁诺相比,仅仅被人嘲笑的詹拉确实要幸运得多了,但对全人类来说,这却是一个巨大的不幸。 对詹拉的嘲笑没有应该地在短时间内得到制止,而是直到200年后的1966年5月,世界卫生组织终于通过了一项里程碑式的决议:要依靠“牛痘疫苗”和不多的“200万美元”,在世界范围内彻底消灭天花! 第5节 当时全球每年患天花的病人有一千多万,如果要彻底消灭天花,就意味着要给所有天花患者,包括他们周围的所有人都注射牛痘疫苗,这个人数达十亿之多。这些人分布在世界各大洲,主要集中在一些充满饥荒和战争的国家或地区,而且因为羞于见人,那些天花患者常常把自己藏匿起来。所以,要完成消灭天花的任务,可想有多么困难。当时许多科学家都认为这是不可能的,甚至连世界卫生组织的总督也深表怀疑。 但谁也想不到,在具体实施过程中,这项工作并没有想象的那么艰难。虽然遇到各种各样的困难,但总的来说显得异乎寻常的顺利,不论是发达还是落后国家,不论是政府官员还是黎民百姓,人们对围剿天花的“战役”表现出了一种简直难以想象的大同和博爱精神。这从另外一方面也说明了天花给人类投下的阴影有多大、多深。 任何战役都会诞生一些英雄。在这场特殊“战役”中诞生的英雄是无数的,世界上著名的有马亨·德拉辛、西罗·垮德卢思、比尔·福奇、尼可尔·格拉塞特等。其中唐拉德·亨德森完全称得上是英雄中的英雄,他不但是消灭天花计划的倡导者,也是具体实施围剿“战役”的组织者。 “战役”持续的时间是漫长的。但“枪声”一年比一年稀落下来,到了七十年代中期,“枪声”已变得零星。为了找到所有天花患者,世界卫生组织最后采用了重金悬赏的办法。应该说,这一办法获得了绝妙的效果,它使那些深藏不露的天花患者都成了“瓮中之鳖”。 1977年,人们在索马里找到了最后一例天花患者。 1980年,世界卫生组织宣告:天花已经绝迹! 今天,我们每一个人手臂上无一例外都有一块指甲一般大小的痘疤,这是人类为消灭天花而共同刻下的记号。 消灭天花,是世界医疗史上的一大奇迹,所有参与这项工作的专家和医疗工作者都认为这是他们一生中干的最伟大的一件事。 二 至七十年代末,天花这一猖獗几个世纪的病魔终于施尽了往日的威风,它的每一个病毒都被人类束手就擒,装入瓶子,有的成了博物馆的展品,更多的被关在世界各地的实验室里,成了科学家进行探索、研究的玩物。 如果那时大家意见一致,彻底销毁天花病毒只是举手之劳。在每年两度的日内瓦“世卫会”上,不乏有人指出:保留天花病毒,哪怕是在封闭的实验室里,都是危险的,所以要求把留存在世上的天花病毒统统销毁掉。但也有人希望保留它,让科学家和时间共同来解开它罕见的“恐怖之谜”。争论的结果是没有行动,还在继续争论。与此同时,灾难却降临了。 事情发生在伯明翰的一家研究天花和其他痘病毒的实验所里,具体说是保存天花病毒的实验室的楼上房间里,这里是医务摄影师詹内特·巴克的办公室。谁也不知道楼下的天花病毒是怎么从瓶子里窜到巴克那里去的,也许是病毒泄出瓶子后,沿气道或什么管子向上运动,钻进了巴克的办公室,使她不幸成了世界上为天花夺走性命的最后一位天花病人。 这一事件的发生,促使世界卫生组织把争论双方的意见折中作出了一个决定:世界各地实验室不再保存和研究天花病毒,所有天花病毒都必须集中保存到美国“亚特兰大疾病控制中心”和前苏联“莫斯科病毒预防研究所”。这两家全世界最安全的研究机构,都置身在人群以外数百公里的荒凉中,与世隔绝,鲜为人知。在那里,科学家们每天穿着加压的宇航服,戴着面罩,背着氧气筒,像在遥远的月球上一样,谨慎地和可怕的天花病毒打着交道。 即便这样,人们还是提心吊胆,因为它毕竟不在月球上,只是在离人群稍远的某个角落里。这个角落对那些无所不为的恐怖分子来说不是无法抵达的。无论从哪方面说,天花病毒向来就是制造世界恐怖的头号武器,人们没有理由不担心恐怖组织丧尽天良地拿它来威胁人类,制造极端恐怖。 当天花病毒和恐怖分子的话题越绞越紧时,西方一些政治家要求销毁天花病毒的态度变得越发强硬。1984年初,世界卫生组织在美国和前苏联有关官员的建议要求下,第一次作出了销毁天花病毒的决定,销毁时间明确为:1993年底。 之所以留有将近十年时间,是迫于某些科学家的强烈呼吁,因为人类依然生活在其他疾病的恐怖中。一些科学家坚信,只要敲开天花病毒的“恐怖之谜”,就能帮助人类摆脱眼前某些不治顽症。 但属于他们的时间并不多。 三 光阴荏苒,转眼到了1993年年底,有关天花病毒的研究工作并没有取得实质性的进展,但销毁天花病毒的最后期限已不容置疑地临近了。国际专家委员会为此制定了销毁它的详细时间、地点,包括手段——采用全密封高压消毒锅,加温至120度,煮烧45分钟。 眼看着天花病毒即将统统诀别人类,但就在这节骨眼上,科学家们对它的研究获得了破天荒的进展,他们惊讶地发现:天花病毒有和人类相对应的基因序列。进一步探寻,科学家又发现:天花病毒具有偷取人体免疫和炎症反应指令和模拟人类基因的特异功能。 这简直令人目瞪口呆! 我们知道,人体的免疫过程是依靠一个精微的信息系统来完成的,当细胞受病毒感染后,它们会发出呼救信号,大量蛋白分子从感染细胞中蜂拥而出,将周围健康细胞表面整齐排列的感受器纷纷锁住,并把报警信号传给健康细胞,让它们产生发烧、炎症,甚至自毁,致使病毒不能传播。 但天花病毒却具有制造人体细胞感受器的神奇功能,这样当呼救信号传及健康细胞时,天花病毒制造的伪感受器就可能将它截获,致使呼救信号完全中断,健康细胞因此难以作出发烧和炎症反应,从而使天花病毒得以生存下来。 免疫系统是人体抗击和围歼任何入侵细菌和病毒的防卫机制,它所具备的奥秘和复杂性,虽然科学家们经过了上百年的研究,却依然一无所知。而天花病毒通过在人类身上几千年的盘踞和肆虐,已经悄然揭开了人体免疫系统的秘密:这在其他任何病毒中都是可望不可即的。至此,科学家们更加坚信,天花病毒对人类是无价之宝,不应该把它销毁。 毫无疑问,通过研究天花病毒在人体免疫系统中的动作“原理”,人类就有可能探寻到人体免疫系统的工作原理,从而有助于我们研制出对抗其他感染的新药。由此可见,对天花病毒特异功能的发现,其意义太重大了。于是原本的“诀别行动”随之而搁浅下来。科学家们靠自己辛勤耕耘出来的丰硕成果赢得了进一步利用天花病毒的宝贵时间。但对要求销毁天花病毒的人来说,等于是延长了他们的恐怖时间。 探寻天花病毒奥秘的工作一刻也没有停止,同时要求销毁天花病毒的呼声也一刻都没有中止。人类在对天花病毒销毁与否的态度上始终存在着矛盾,但不管怎样,矛盾的双方都希望在规定销毁的最后期限内,能将天花病毒的特异功能占为人类己有。 然而,这又谈何容易。 正当科学家们开始日渐了解天花病毒复杂的结构,思索从中我们可以学到什么东西的时候,有关销毁天花病毒的讨论也日渐趋于一致。 1996年5月24日,世界卫生组织再次明确了销毁全部天花病毒的最后期限日:1999年6月30日! 四 要想打开一个未知世界,三年时间当然谈不上宽裕。 在紧迫的时间面前,无论是美国还是俄罗斯的科学家们,都一刻不停地进行着非常紧张又细致的探寻工作。在美国,一家生物技术公司投资了上亿美元用来研究天花病毒的特异功能,希望从中引出一种全新的制药和治疗方法。他们的努力没有白费,经过反复探索,一种模拟天花病毒偷取人体免疫指令而研制的新药终于诞生了。这种药对类风湿性关节炎和心脏病具有全新的疗效! 如果说科学家是催生这种新药问世的父亲,那么天花病毒就称得上是孕育这一新药的母亲。新药成功问世这一消息传到地球的另一边,让俄罗斯的科学家们也激动不已。确实,在这个世上,对天花病毒抱有热情的人似乎正在变得越来越少,而且规定的最后期限也正在日夜逼近。新药诞生在这个时候,无疑是对那些准备死守销毁期限不放的人,尤其是一些蒙受恐怖组织巨大压力的政治家敲响了“放宽期限”的警钟。 事实上,人类对天花病毒宝贵价值的发掘工作,至此仅仅是才刚开始。科学家们发现,天花病毒大约有50~100种基因与人体防御系统相互作用,现在他们才研究了十多种基因;而用来开发治疗类风湿关节炎和心脏病新药的基因只是其中的两种而已,剩下的基因已有某种迹象表明,将为我们攻克白血病、急性艾滋病及大脑疾病提供非它莫属的帮助。至于还有的很多种基因,目前谁也不知道里面包藏着什么宝贝。一些科学因此就严正指出:如果就这样销毁它就等于焚书;这本书人类还远远没有读完呢;这本书里说不定珍藏人类战胜疾病的无限希望。 但要求销毁天花病毒的声音也不是无力的,他们认为:烧掉“这本书”等于烧掉人类对恐怖组织的一大恐惧,而留下它等于留下了心腹之患。一旦天花病毒落入恐怖分子手中,就可能给人类带来灾难。在美国,30岁以下的人几乎都未接种牛痘,这些人对天花病毒没有任何免疫能力。天花病毒一旦投放在这些人中间,就完全可能造成一起世界范围的天花灾难。这种灾难的降临,其危害将是无法估量的,即便以“这本书”全部的无价之宝来抵偿也难以偿清。 如果说这声音更多的是西方某些政治家发出的,那么在科学家中间也不乏要求销毁天花病毒的呼吁声,他们的理由是:现在整个天花病毒全都被克隆成质体和基因序列,所以有关贮存在天花病毒中的信息完全可以通过研究它的克隆基因来获得。这也就是说,保留天花病毒已纯属多余。 应该说这个呼吁销毁的“声音”是有相当威力的,在它的作用下,销毁天花病毒似乎是指日可待的事了。 但要求保留天花病毒的人同样找到了反驳的有力武器,他们指出:即便销毁了保存的天花病毒,也不是绝对的销毁了。因为一些埋葬在冰雪中的天花患者的死尸随时都会暴露出来,在这些尸体上极可能藏有活性的天花病毒。此外,从世界各地的实验室来说,也不能彻底排除有秘密保存天花病毒的,一位叛逃到美国的俄罗斯间谍说:据他了解,俄罗斯至少还有两个实验室偷偷地保存着天花病毒。 还有,最近有科学家发现,猴子身上的一种痘病毒在血缘上与天花非常相似,虽然它现在还没有直接危害人类,而且其传染性很差,但谁又能保证它不会变化,不会给人类再次带来天花。 更主要的是,现在dna的合成专家可以在一夜之间制造出1000个dna的核甘酸。在不久的将来,以这些核甘酸合成天花病毒不是不可能的。这就是说,天花病毒事实上已经到无法销毁的地步了,你今天销毁它,明天就可能有人将它重新制造出来的,而且新合成的天花病毒必将更加危险可怕,因为它是一种新的病毒。 以上种种理由表明,销毁美国和俄罗斯两大研究所里的天花病毒是不可取的,因为这并不能达到彻底销毁天花病毒的目的。换言之,既然这样做不能达到彻底销毁天花病毒的目的,这样做又有何必要呢? 不论是呼吁销毁也好,还是要求保留也罢,双方的理由都是充分的。在双方没有绝对说服、压倒对方的情况下,出现一些对抗行为是难免的。录用以下这组资料是最能说明对抗的激烈的── 1999年4月,美国首先向世界卫生组织发难,宣布:他们将更改销毁天花病毒的最后期限,继续保留一段时间。 1999年5月,世界卫生组织申明:销毁计划不可更改,美俄双方必须在原定期限内,即在本年度6月30日前全部销毁天花病毒。 1999年6月,世界卫生组织又重申这一要求。 几天后,俄罗斯也向世界卫生发难,表示他们也不愿意这样做。 美俄双方的坚决态度,促使世界卫生不得不再次更改销毁时间,将最后期限改为:2002年12月31日。 这是对是错,没有人知道,也许只有上帝知道。 天花,这个曾经给人类带来巨大灾难和恐怖的恶魔,今天,它虽然已被人类完全制服,却依然让人类感到无所适从的头痛和隐隐的不安。但愿人类为它作出的巨大付出,会成为以后它给人类带来巨大福音的砝码。 第6节 1999年12月15日定稿 善待朋友 也许是身世不幸,也许是遗传基因不好,或者别的什么原因,我这人总的说是个堆满缺点的人:任性,敏感,脆弱,孤僻,伤感,多疑,胆小,懒散,怕苦,缺乏耐心,意志薄弱,羸弱多病……一大堆贯彻于血脉中的毛病,常常使家人感到失望。小时候,父母对我最不抱希望,似乎料定我不会有甚出息。想不到我这人运气不错,在几个决定命运的关键时刻,仁慈的老天都恰到好处地佑助了我,结果弟兄三个,还算我活得“光荣又幸福”。这是命。旁人都说我命好。 但命好抹不掉我缺点,而且随着年龄长大,我的缺点似乎也一道长大、滋多了。尤其是结了婚,我的缺点明显地又增加上了对妻子不温存(太粗暴),不宽容(严厉得近乎刻薄),不谦让(大男子主义),不糊涂(什么事都要弄个水落石出),不克己(从不委屈自己);对家庭没有责任心,没有抱负;缺乏生财之道,且常常乱花钱,等等。由于我众多的不是,家里常常战争四起,先是唇枪舌战,渐渐地动手动脚,摔碗打瓢,甚至出手打人。好在妻子这人还算能忍能让,也许是怜惜我,或者其他什么原因,至今没有分手。但谁也不敢说永远不会,因为两只手要分开实实是太容易了。那么容易的事(随时都可以做到),何必急冲冲去做呢?说远了。 奇怪的是,我的这个不是那个不对,在亲人面前暴露无遗,甚至变本加厉,而在朋友面前却很少显现。在朋友面前,我的形象是热情、忠诚、善良、大度,有爱心、有修养、能忍耐、懂宽容。大凡我的朋友对我口碑都不错,因为我确真很少亏待朋友。不论是哪方朋友,只要跟本人吱一声他需怎么怎么着,本人从来不会拒绝。即使拒绝也多半以行动拒绝,也就是说通过我上蹿下跳的努力,证明我确实力不胜任,无能为力。对朋友在困难中发出的请愿,不假思索就加以回绝,这是我做不出的,也是我反感的。我常思,一个人被困难纠缠,朋友若是不热情相助,还能指望谁?话说回来,朋友的困难若有他人能左右摆脱,他也不会朝你开口。朋友就是这样的。所以说,在这个世界上,寻找一个兄弟或朋友,比找一个妻子或情人要困难许多。所以,面对朋友的困难,我愿意硬着头皮去求人求情,想尽办法,使尽力气,巴心巴肝地去做我能做的,甚至是不能做的。 对朋友好,这大概是我很少优点中的一大优点。 确实,我对朋友之心是赤诚的。尽管我缺陷很多,血液里、天性中存藏着诸多发臭熏人的脏东西。但面对朋友,我总是能做到把“脏东西”很好地包藏起来,尽量尽情地表现出我动人的、讨人说好的一面。比如,我本性是极为粗心怕烦的,怕照顾人,怕处理事;妻子生了病,家里有了麻烦,这是我最惧怕的,只要能躲我肯定躲,实在躲不掉,就敷衍了事,蒙混过关。最需要你时却牵不到你的手——就像歌中唱的一样。这种表现自然令我妻子失望透顶。所以,每每遇及类似事,事后我们总是要吵闹一番。吵吵闹闹似乎算不得什么,哪有夫妻不吵闹的?关键是妻子常常就此来怀疑我对她的爱。因为在她看来,我天性不是那种粗心怕事的人,你看——她又看见了,我对朋友的关照有多细心周到,体贴入微:朋友只要咳嗽一声,我就会去找药,并劝其吃药;朋友将妻子气倒了,我深更半夜都会骑个单车跑去调解;朋友病了,我请假扣奖金也要去病榻前照理;去外地出差,想到那里有朋友,几年不见了,孩子三五岁了——正是最高兴有礼物呵护的年月,行前再忙都不会忘记购上一样小礼小物;朋友远道而来,管接管送,陪吃陪玩,热情得就跟对爹妈似的。有时想,对妻子或家人要有这份好的话,真不知她们会有多感激我,家里不知会增添多少温情和欢乐。但就是做不到。有一次,妻子小产第三天,有朋自远方来,一个电话又将我牵走了,跟妻子说好晚上一定回,结果兴致一来,忘乎所以。幸亏悔过态度好,补救工作出色,加上妻子体虚不敢气恼,只好息事宁人,不了了之。 妻子看我对朋友百般地好,常常感到很失落,跟我恶声恶气。 “那个阿三是什么人?他只不过是一个你萍水相逢的人,你就可以把我丢在一边,三天不回家,你把我当什么了?” 这样的时候,我一般总是很沉得住气,找一些开脱之词:“从本质上讲,你也是一个我萍水相逢的朋友。” “可我现在和你朝夕相处。” “是啊,”我款款而道,“你跟我朝夕相处,可阿三只有三天,所以你应该满足,不应该生气啊。” 嘴上是这么说,心里却也在思:为什么我对朋友可以做得这么好,对妻子或家人却做不到?这样的疑问经常盘踞在心中,久而久之,似乎也有了答案。比如我刚才跟妻子道的:阿三再怎么打扰我,也仅仅是三天抑或是再多三天而已;但作为朋友,阿三给我心灵上的安慰却是很多很多。朋友就是这样,他们需求你的机会总是很少很少,而给你内心填补的东西往往是任何别人都难以替代的。有些朋友,你对他可以无所不谈,无所不为,即使把自己最隐秘之事或最亲爱的人都可以倾心相托而不必顾忌,如果需要,他可能还会挺身相救。这样的人,从感情的质量上讲,他已和与我们父母妻儿无异。但他一辈子和你相处的时间很可能只有几年、几个月、几天,甚至几小时,需要做的事情也很可能只有那么一次两次。即使如此,你都无法对他倾心倾意,赤诚相待,那么朋友又何为朋友?我想,要看到这点,我们就没有理由怠慢朋友。一个没有朋友的人是可悲的,但如果有了朋友又经常怠慢朋友,这样的人似乎更可悲。从某种意义上说,我对朋友好,只是想避免做一个“可悲之人”。这是一。 二、尽管我生性缺点很多,但缺点总在迫不得已的情况下才暴露出来的(没有谁会把自己缺点主动端出来),如果我在一年甚至一生中只能见上几面的朋友面前都无法克制,无法忍耐,那说明我也太无救,太没有力量了。对朋友好,能博得朋友爱,这正说明我尚能自救,心中还有阳光和力量。坦率说,在“朝夕相处”乃至呼吸都难以分离的家人面前,我实在难以克制住自己蛰伏于天性中的诸多不是不好,它们就像那个美人鱼的尾巴,当忍耐失去控制时,就不由自主地拖出来了。它们又像我身上的浊气,我可以在生人、要人、客人面前忍住不泄,却难以在家人面前坚守到底。古人说:长相厮,心矛钝,百病滋,说的大抵就是这层意思。 三、大千世界,险象环生,芸芸众生,明争暗斗,无休无止。这世界要说让我们感到多么称心,实在不敢恭维。由于外面世界经常风雨四起,我们总是紧紧张张地夹着“尾巴”出门,又夹着“尾巴”回家;到了家,这“尾巴”似乎再也夹不住了,又似乎夹不住也无甚了得的,于是就甩打出来。想想也是,我的这个不是那个不对,如果不能得到家人谅解,还能得到谁的谅解?如果在家里我也要惶恐不安地做人,小小心心地行事,那么这个家又有甚意思?家所以令人感到温馨,魂牵梦绕的,正是由于我们在家中可以无忧无虑,无所顾忌,给自己一份在外面没有的难得的轻松和自在。所以,我的爱人啊,亲人啊,我没有像对朋友一样好生对待你们——常常亏待你们,不是因为我不爱你们,恰恰是因为我们有很多很好的牢固的爱基奠着。对你们,我亏待得起;对朋友,我亏待不起。朋友的关系和情义很难得,很美好,也很脆弱,很危险。今朝为友,明日反目成仇,这样的事情我已见得太多太多…… 现在我明白了,我之所以对朋友好,并不是我这人有多好,而是朋友这个角色好,这层关系妙——既不是亲人,又不是一般的熟人、同事。作为亲人,我把自己的全部——所有的好和不好,都毫无保留、也无法保留地端出了;作为一般的熟人同事,因为素无交情,我似乎只能让他们委屈了,我不会为他们贡献我原本就不多的“好”,也不会为他们动用我有限的耐性和修养,极力包藏我的“不好”。没必要。对有些人,我甚至有意要将我的种种“不好”泄放出来,免得它们老是受到压制,在需要压制时反而压制不住。对这些人来说,我无疑是可恶可惧的,但却不能怪我,要怪只能怪咱们没交情。人与人之间没交情是很可怕的。交情太深似乎也不好,你瞧,做我的亲人很受罪吧,常常要为我的这个那个的不是怄气,动怒。唯有朋友,既有情有义,又有拘有束;情义取走了我的“好”(我愿意),拘束又限制、削弱了我的“不好”(否则就有反目成仇的危险)。我相信自己在朋友心目中的形象一定是较为完美的。也正是因为有了朋友,我才有了一次完美。我常想,这世界我要没这些朋友的话,真不知自己的形象会变得多糟。所以,从某种意义上说,是朋友们成全了我,让我这个满身不是的人,终于有了一眼值得人称道也让我自己满意——几乎是让人羡慕又妒忌的亮点。 第7节 当然,除了朋友,我很清楚,这个世界在阴暗地指责我、讨厌我的人一定很多,包括我的亲人,爱人。如果亲人和爱人也可以选择的话,我想他们也许就不会要我这个人了,因为总的说,我是个有太多缺陷的人。想到这些,我常常自愧难当,直想自毙。但是想到分布在祖国四面八方的我的朋友们,我又觉得没什么好自卑的。我对自己说:不管怎样你还有那么多朋友,朋友们是不会指责你、讨厌你的,因为我是他们最好最好的朋友。 1996年7月中旬害怕读书 天上有颗星,地上有个人。 一天下午,天渐渐暗下来时,我像每天的这个时间一样,感到了一种被黑夜包抄的难受。我惧怕黑夜,这是没办法的,天生的。为了逃避黑夜,我学会了读大部大部的书,或想一些荒诞离谱的事。这两件事都像时间一样,可以无穷无尽,所以很可能将终生伴着我。因为一个天生的恐惧而得到了两个终身伴侣,这应该说命运待我不错。我从来不相信“我们可以得到的更多”或“汗水连接着鲜花和掌声”的说法,这不过是美好的说教而已。当你活过三十或四十岁时,你很容易就发现,我们失去的远远要比得到的多得多。而且失去的总是珍贵无比的,得到只是谁都有的;即使有些稀罕的、宝贵的,你也不会因此而感到什么,因为它们极可能在刹那间变成人家的“宝贵”,给你撂下一大堆羞怒什么的。这就是我们的生活,每一个白天和夜晚都在进行和发生的。我深悉生活的这个秘密,所以从来不敢奢望,所以任何一点点收获都令我满足、感动。夜色开始降临,我对自己说:你不要咒骂黑夜给你带来了恐惧,而要想到是恐惧给你提供了读书和幻想的自由和快乐。是的,要没这恐惧,谁知道我的夜晚会过得多么无聊或腐败。想到我这辈子的夜晚都将在舒适的沙发中宁静地度过,我就感到满足——心中盈满感动。 读书和幻想,相比之下,后者似乎要比前者更让我喜欢一些,因为有些书常常使我茫然若失,甚至恼羞成怒。有些书读着读着你就感到自己不是在学习、在享受,而是在受惩罚。所谓“开卷有益”、“书中自有黄金屋”的古训,现在感想起来似乎有点茫然。十年前,我们说诗人太多了——每一条弄堂里都能喊出一两个诗人来,而现在的情况无疑更糟了——每一条弄堂里都能拉出一两个抱着自己著作的人,他们的作品像地摊上的廉价时装一样充塞在各个书店书亭中,不知羞耻地和卡夫卡们的作品摆在一个书架上,甚至野蛮地把卡夫卡们的作品挤出了我们视线。 这是对我们的惩罚,我感到惶恐。 为了让这种惩罚尽量从我生活中消失,我不得不减少去书店的次数。当身上有些意外收入又空闲时,逛逛书店原本是我们这号人不多的一大乐处,甚至为一种期待。但现在却被众多“弄堂作家”的“等身之作”——它们总像蝗虫一样,有了一,就有二,就有三——剥夺了。说真的,我现在确实很少去书店买书,大部分书都是通过书讯邮购的。有时迫不得已去了书店,心情再也不是过去那么轻松、甜蜜,而是有种神经质的紧张、不安,好像不是在逛书店,而是在逛妓院,准备满足私欲的同时,也准备被人愚弄、嘲笑。有一次,我去一家著名的书店买奥康纳的一本书。营业员说没有这本书——当然,这样的书她们总是会说“没有”、“没有”。我自己在几个书架上找了找,也没见着,就出了门。这时间,我的不长眼的背脊刚好和一个捧了十几本书的中学生模样的少女发生了碰撞,结果将她怀中的书全打落在地。我一边连连道歉,一边急忙俯首将地上的书一本本拾起:《爱情小鸟》、《神秘杀手》、《皇宫谜案》、《贵夫人》、《金屋银娇》、《有了快感你就喊》等。 当我将这些书码好,归还给少女时,我心里在想:这些书能给她带来什么?是谁让她喜欢这些书的?写这些书的人啊,你们为什么要写这些书…… 随着这类书在大街上越炒越红,越来越泛滥之时,我固执地告诫自己:决不让这些书进入我家。不是说我求高雅,而是我怕腐烂。你知道,我们要想在卡夫卡们的书籍中感受到快乐、迷恋是很难的,就像你要在手提琴的琴声中感受到快乐一样,非得需要你耸肩缩脖地拉扯几年才行。但要在这些书中感觉快乐却是很容易的,就像拉屎和做爱让你快乐一样,是一种本能的使然。一个人的快乐如果全是通过满足本能来达到的——没有其他品种,那么这个人一定是低级的,甚至是腐朽的。从某种意义上说,一个值得称道之人的成长过程,其实就是一个不断抵制本能诱惑的过程。只有不断抵制本能的使然,你才会有其他的、很可能是有益的迷恋。人活一世,总是因为有所迷恋。只有有了有益的迷恋,你才可能获得称道。我深知,那些写满本能和快乐的书是一服醉人的药,一旦沾染,就会迷醉不能自拔,所以我坚强地抵制着它们的侵略、诱惑。凶杀、色情、神奇、秘闻、荒诞不经、大富大贵……我对自己说,写这些书的人都已糜烂,他们写这些书的目的也正是希望我们与他们一道糜烂。不不,不能靠近,不能上当,我要远离,远离! 在一道道警铃声中,我的书桌上很长时间内都保持住了应有的尊严和凛然。 但是,说真的,这些年写这些书的人实在太多,朋友,同学,老师,战友,亲戚,似乎谁都在写这样的书。我不知他们为什么要写这些书——挣钱还是扬名?但我知道,他们一旦把书出版后,有的是炫耀,有的是想多一双读他们作品的眼,有的是出于情谊或其他什么原因,反正总是以各自想法、各种方式地,将“大作”从祖国的四面八方,纷纷向我的陋室挤来。我坚强地固守着自己的誓言:不让这些书占领我家,所以只好以各种想法、各种方式,将纷纷“大作”纷纷丢弃——来一本丢一本,一边丢一边对书作者的诚意好心地道一声“对不起”。 这确实很不好,很对不起人。 但有什么办法呢?这是没办法的办法。 人常有这种尴尬,这种逼迫;你迫得我无奈,我也只好这般了。 天上有颗星,地上有个人。 再说另一天下午,也是天渐渐暗下来时,我去朋友家看片子,经过文化公园时,感觉像是到了另外一个世界,空气中弥漫浓郁的花香,路两边彩旗猎猎,一个个五颜六色的氢气球像一个个优美的念头浮在空中,微微而动,仿佛在呼吸、长大。开始我不知是怎么回事,以为是在拍什么广告,后来还是花香和季节提醒了我:是文化公园在举办一年一度的迎春花展。文化公园的迎春花展素来是很有名的,办得很有气魄,也很有特点,常常把方圆几百里的人都吸引来看,其中我母亲总是这些人中的一员。我母亲很少进城,她腿脚不灵,怕上街,也怕花钱。但为了看文化公园的花展,她又似乎什么也不怕,就是在病榻躺着也要硬撑来走一趟。我母亲从前在地主家当过几年保姆兼花工,想不到这段历史把她跟花草粘上了,老了一心一意养花种草,把家里弄得跟花园似的。这些年,母亲年年都来看文化公园的花展。这天晚上,我回家后,就把房间打扫了一遍,准备母亲随时到来。 果然,第二天下午,我母亲牵着我侄女的手,敲开了我门。 第二天上午,我陪母亲去看花展,出门前,我把昨晚看了几页就知晓要丢的一本书:一本簇新的不忍丢弃的书,顺便带出门,丢入了垃圾桶。母亲见了,非常生气地训斥我:“你这人读书读呆了,怎么把一本好端端的书丢了?你不怕瞎了眼!” 母亲虽无知少识,却十分崇尚知识,崇尚得近乎迷信。小时候,她经常告诫我们:不能拿有字的纸张当草纸擦屁股,否则就会瞎眼。多少年来,我确实这样做了。只是我觉得这些书的本质便是垃圾(文字垃圾),把它们当垃圾扔掉——不是当草纸擦屁股——实属理所当然,所以对母亲的指责满不在乎,甚至当母亲将书从垃圾桶里拣起,强迫我保存时,我仍是坚定地将它扔回垃圾桶,并且吐了一口痰,断了母亲保留之念。 母亲气愤地指点着我骂:“你要遭报应的!” 我为母亲无知的善心感到好笑。 但怪异的是,看完花展回来,我见家里掀的掀,烂的烂,一屋子狼藉。开始以为是遭劫了,几处一查,见该劫的都没劫,只是我的宠物——一条黑白斑驳的牧羊犬不见了。不见也不是被劫,而是——后来发现,是死在了卫生间,吐了一身泡沫,像是被泡沫淹死的。看来,盗贼是确实没来,所有“恶迹”都是这可怜的狗在垂死挣扎时创下的。 可是好端端的狗怎么转眼就死了? 母亲一针见血地指出:“这就是报应!” 虽是无稽之谈,但心有余悸,弃书之手从此就发软了。 谁也不敢跟神秘的看不见的世界较真,何况我是个胆小怕事的人。狗的猝死,母亲的迷信——转眼就变成是我的,成了那些书杀破我誓言的刀口,从此那些书开始慢慢在我家里聚集起来,就像蚊蝇日日聚集于一个虔诚的僧侣室内一样。僧侣收养蚊蝇是因为慈悲,我收存这些书是因为疑惧,是胆怯。狗的猝死,母亲的预言,使我变得懦弱无力,变得像只惊弓之鸟。你不得不承认,那些书是了不起的,它们不但像云雨滋生蘑菇一样容易又多,而且还拥有各式各样的理由和力量,甚至不乏神秘的理由和力量,杀伤你,占领你。“弃书之手”变得发软,是它们占领我的开始,我就像被命运击败一样,神秘又荒唐地被它们击败了。 第8节 现在,我家里充满了这些书。这些书陪着我吃饭、睡觉、思想、苦恼、欢乐,就像卡夫卡们的作品。可以毫不夸张地说,这些书有90%是不值得读的,有的乌七八糟——牛鬼蛇神,荒诞不经;有的粗制滥造——东剽西窃,东拼西凑;有的不痛不痒——像具死尸;有的誉词满天——像失败的广告。要说我绝不该去碰这些书,但书在身边,从头到脚都是,有时出于无聊或好奇或其他原因,偶尔翻阅一下,实乃难免。何况我是一条惧怕黑夜、要以书来驱赶黑夜的胆小怕事的书虫。墨香阵阵,黑夜漫长,我时常不由自主地翻开一书,呼哧呼哧地啃将起来,而结果总是厌恶或害怕地逃窜出来。 一册书读得让人害怕或厌恶,这该说是著书者最大的悲哀。但要我说,这更是读者的悲哀。这种悲哀并不局限于一本书,而是所有的书。对我来说就是这样,由于经常读到一些使我厌恶或气愤或害怕的书,现在我竟然变得对每一册新书都有种莫名的、神经质的惧怕,只怕翻开一阅,又是一册坏我心绪的糟书。谁都晓得,好书糟书,表面上你是识不破的,只有通过品读才能知晓,才能分清。如果读书的过程一旦被弄得像个法官一样紧张、谨慎,那读书又有甚乐处?换句话说,如果为读到一册好书必须忍受几册糟书的捉弄,读书又有什么意思?当你干一件事所得的快乐还没有不快多时,或者快乐和不快是一样的,那你还会不会去干这事?很可能就不干了。 是的,我就是这样对书慢慢地惧怕了,疏远了,甚至仇恨了。 我原来是因为惧怕黑夜才迷恋上书的,读书是我命定的一种生存方式,逃避苦难的方式,想不到书又让我生出一大恐惧——对书的恐惧! 读书,读书,最后读到这般地步,真是够可怜可悲的。 黑夜漫漫,我陷入了胡思乱想中。我曾经有读书和幻想这“二手”驱走黑夜的招术,但现在似乎只剩下幻想这一独招了。想到我这辈子只能在空洞的幻想中度过,我就感到手脚发凉。一个只能幻想的人,不就成了废物?从这个意义说,我有理由恶骂那些从各条胡同、弄堂走出来的“作家们”。但我胆小怕事的秉性又让我不敢张口破骂,我只有默默的可惜和一连串含糊的喃喃声:“人生苦短,要读的书那么多,没想到不该读的书也是那么多;那些书使我对书产生了惧怕;那些书伤害了我,谁敢说就没有伤害你?嗬,可恶可恶……” 1997年5月28日嗜书如命 这是一个梦:在梦里,我是个地下工作者,有一天,我被捕了(因为在梦中呼唤一个刚刚罹难的同志的名字,恰巧被敌人所闻——这种几率很小,也许只有千分之一,但却是大多数地下工作者身份败露的常数)。我在组织内是个机要员,掌握着与中央联络的密码本。敌人知情后,对我软硬兼施,要我说出联络密码。软的让我睡席梦思,吃红烧肉,看马列主义小册子,听苏联红军的十月革命广播电台,喝迷魂汤,等等。硬的让我坐老虎凳,用烧红的铁烙我的胸脯,用竹签钉我指甲缝,用1800瓦的射灯明亮地烤我黑色的眼,拿我的手心当箭靶子射,等等,不一而足。但我就是不说。坚决不说!比刘胡兰不差,跟江姐差不多。总之是软硬不吃,守口如瓶,表现出了大无畏的崇高的革命精神。殊不知,狡猾的敌人在暗中观察我,寻我的软肋,终于发现:我嗜书如命,不读书睡不着觉,魂不守舍,意志崩溃……像瘾君子离了白粉,六亲不认,生不如死。于是,他们开始刑罚我,没收了我身边所有的书。几天后,敌人将我带到审问室,没有一句废话,只说了一句话:“快说!再不说我让你永世看不了书!”一针见血,一剑封喉。我一下子感到双腿发软,嘴皮发麻,眼前飞满了像蝌蚪一样的无线电码……我招了。我就这样招了。 一个玩笑。不是梦。这个玩笑有“母版”,是这样的:张兄生得熊腰虎背——笃定是个鼾声如雷的品种。据说,他的鼾声严重时可以把自己从床上掀下床,一般的情况下也可以熄灭一只烛火。然后是一年春天,该兄应邀与一干人外出采风。第一天,不知情,李四与其同寝。第二天,李四从房间出来时,竟无人相识——因为张某的鼾声几乎把他熬成了人渣,判若两人!从此,一路上,同一句戏言像一首经典老歌被反复翻唱:快怎么着,再不怎么着晚上就让你跟张某同寝!屡试屡爽。 哈哈,又是玩笑——一下子开了两个玩笑。这是我吗?知我者晓,生活中我是个极其无趣的人,不好事,不善言。人多了,我怕闹,人少了,又穷于应酬。最好的办法就是关起门来,自己打发自己。在满街酒吧茶馆的成都,我满足于抽象的方式占有它们。我待在家里,除了睡觉,大部分时间都在读书、写书和发呆。发呆是麻木,灵魂出窍,味同嚼蜡。写作是便秘,是等待,苦不堪言。唯一的乐趣是读书。好书坏书都读,不同的是坏书读过丢了,好书读了还要读。一本书被反复读——熟读成诵,不是出于“学习”,是由于对已知的乐趣的迷恋。有那么几册书,就像某笔秘密存款一样,总在那里等我,在我需要它时任我所用。缺什么补什么。一个生性无趣的人往往会迷爱有趣的书——事实上,书都是有趣的。爱德华·纽顿,一个英国人,一个世界级的读书和藏书大师,这样说过: 一个男人,或者一个女人,是世界上最有趣的东西,其次是一本书,它使人抓住秘密的核心…… 所以,也不要奇怪我有有趣的一面——一下子开了两个玩笑!近墨者黑。我读了那么多妙趣横生的书,总是要受影响的。实战不行,纸上谈兵总是行的。换言之,天生无趣,但有趣的书改变了我,起码在纸上。这是我急需的,必须的。很难想象,少了它们我的生活会多么枯燥,人会多么寡淡。 前不久,有人写了我一个东西,上面有一段文字: 本刊曾经做过一个“封杀电视”的选题,到了麦家家我才发现,这一理念在他家里已经贯彻实施了。家里最小的地方是客厅,最差的电器是电视机,25吋,没有遥控板的那种,摆在最不起眼的地方,盖的布上落满灰尘,可见是“下岗”的遭遇…… 说真的,我看了非常满足——以此为荣为乐。 我一直认为,无论是对心灵而言,还是对写作而言,喧嚣最终是我们共同的敌人。你可以不是一个以写作谋生的人,但你无法不是一个有心灵的人。心灵不是肉体,有无穷的欲望和需要。心灵是排斥肉体的,肉体越喧嚣,欲望越多姿,它越累。心灵只要一点点,一点异样的东西:无色无味,无形无状,比飞翔还轻,比月光还静,就是安静、安详、安心。文字是“属灵的”,当你和文字相遇时,哪怕是一份产品说明书,内心也会沉静下来——就像肉体碰到肉体,会情不自禁地活跃起来。关键是,这个世界太喧嚣,太物质,太复杂,我们需要简单,需要沉静。以静制动。以不变应万变。以虚无的精神和心智战胜(熄灭)潮汐一般经久不息的市声和世俗。心中有磐石,任凭风吹雨打,我自岿然不动。这就是虚无的博大精深。是心智。是无力的有力。是柔软的坚硬。是枯燥的活泼。是无趣的有趣……人世的混乱和炎凉,内心的孤独和无助,现实的纷繁与平庸,爱与恨,生与死,轻与重,是与非,黑与白……它们时刻都在销蚀我们的意志和生命。我以为,如果我们不服,想拒绝,想减缓销蚀的速度和力度,最普通又实用的办法就是:把门关上,打开一本书。与书为伴,把自己交给一页“属灵”的字,一本书,某种意义上说就是你占领了一定的制高点。起码是安全点。即使不慎被流弹击中,受了伤痛,起码你还能替自己疗伤。 时下,网络大有“夺人所爱”之势。但我根本不相信网络最终会让我们离开书。网络的本质不是这样的,只是现在它还年幼——像我儿子,才八九岁,还有点贪玩(居然设置了那么多游戏功能),还不太能够理解、体谅大人的心情。但它会成长的,会慢慢长出心智,最终懂得大人的心情的。即使它不懂也没关系,不要说几千年来,光近几十年来,相继冒出了多少似乎会让我们离开书的东西,但最终只是“似乎”而已。像潮水,汹涌地上来了,又慢慢地退走了。如果真有哪股潮水,永远汹涌而上,那么“永远”又会有多远呢?可能近在咫尺。说到底,书是人类的岸,你若丢失了岸,又哪里去找你呢? 第9节 2007年3月21日 杭城的一片锦绣 一 因为是富阳人,反而失去了杭州——从那个傍晚,我从车站登上火车远走,杭州就成了我回乡的一个中转站,一个路标,在车窗里看看而已,多少年,多少次,都不曾落过脚,下过榻。一晃眼,那个傍晚已是二十六年前的傍晚,我的身心至少也有了两位数计的变异。其中一变就是:这两年我开始在杭州城里频频落脚,下榻,逛大街,交朋友,品美食。都说杭州这些年变化极巨,我因为没有过去,没有比较,感觉不到它的变化,只觉得它是我喜欢的那种城市,不喧嚣,不浮华,安静,自然,悠闲,温软,湿润,也不失新潮和现代化。这是不容易的,是走钢丝。国内很多城市总是在现代与自然,宏大与局部,快与慢,软和硬,新和旧之间失调,乱了方寸。杭州没有。在杭州城里走一走,逛一逛,你随时随地都可以在这里、那边看到或尝到一两处让你的脚步慢下来,心思静安起来的地方。 纯真年代就是这样一个地方。 二 纯真年代是个书吧,三层楼,从一楼到三楼,入目的不是书,就是读书人。两年前,我第一次走进纯真年代时,想起了博尔赫斯小说中的一句话:她既有金的炽热,又有银的柔软……离开时已是深夜,坐在出租车里,我又想起一句话:读书有什么意思,那是不读书的人不知道的。现代人打发时光的渠道越来越多,书籍在离我们远去。如果远去的仅仅是书倒也罢,问题是不那么简单,因为——书是我们的岸。 诚然,人有各种需要,我们的内心天生地需要柔软、温暖、交通,我的体会是,读书是达成这种需要的佳径:随时随地都行,而且永远不会裂变。没有人能终生温暖你,父母要去世,子女要走散,友人要反目,给你爱的人要对你生恨……世态炎凉,酸甜苦辣,情到深处人孤独。人间,因人而暖,也因人而凉。混迹在茫茫人海中,我时常有一种盲目的恐惧和惭愧感。一种无可名状、驱之难散的不安和不祥,如影相随,梦牵魂绕,令我无所适从,茫然迷惘。好在人类留下了那么多书,自成一个世界——包含了现世的一切,又与现世的一切若即若离,有开有合——仿佛水中月,仿佛一切都在玻璃的另一边,看得见,摸不着。这种感觉妙不可言,妙趣横生。而要品味这种感觉,这种人生,提前是你必须爱书,读书。黄庭坚甚至感叹说:三日不读书,照镜则面目可憎,交友则语言无味。一个语言无味的世界无疑是僵硬的,不适宜人生活的——尽管如此,但不读书的人数还是与日俱增,且不以为耻,反以为荣。这个时代,物质已经充满到了遮天蔽日的地步,心灵已无深度和宽度可言。心灵只是心脏,血流不止,跳动不已。 仅此而已。 纯真年代,顾名思义,是对这个时代的反抗和不苟。有点不合时宜。有点堂吉诃德。而这正是令我最温暖和感动的,置身其中,有一种收获感。一种熟悉的安全和亲近感。似归到了故地,如回去了愿望中。 三 她是那种给人以亲切和安全感的女人,记不得她是不是有两只酒涡,反正她脸上总是天然地挂着浅淡的甜美的笑容。微波轻送的涟漪。她是静的,笑不露齿,言而有音无声,言谈举止,举重若轻。有点大家闺秀。她是温软的,从你身边静静地走过,身上都散发出一种柔软和温度。一种友好和亲随的温度,有点纯真年代。她是雅致的,穿扮庄雅,艳而不俗,妆而不腻,雍容得体。有点人到中年的淡定从容。认识一下吧,她姓朱,名锦绣,是纯真年代的老板。老板这词太俗,跟她不配,就叫她主人吧。幽默一下,也可以叫ceo。时尚的叫法。据说,纯真年代,从冠名开始,从无到有,从小到大,从默默无名,到名满天下,都是她在盘算经营。我们没有做过深谈,但若要认知她,似乎也无需作甚深谈。或者说,深谈是从你进门的一刻就开始的。 文如其人,店若其主。 走进纯真年代,主人的精心和经心,品味和格凋,讲究和追求,随处可见。屋子本是二层的,但在恰当的地方做了恰巧的改造,平添了一层,且不易觉察。浑然天成,有点妙手回春的意味。大布局有开有合,小布置有情有调,内容有吃有喝,还有看的、听的、玩的。螺蛳壳里做道场呢,梅花桩上比武艺呢。更难得的是,这道场做得那个较真劲儿,可谓非同寻常,楼上楼下,高凳低椅,软位硬座,雅座素位,长台方桌,以至情侣小桌,分片划区,应有尽有。你可以一门静心读书,也不妨独自闲坐,也适宜交友论道,喝茶吃酒。高谈阔论也罢,轻言细语也好,抑或幽思神往,总是能够各得其所。这是主人的匠心独具,也体现出主人海纳百川、有容乃大的气度和风范。来的都是客。文人墨客名堂多,不砌个七星灶,招不来各路神仙,来了也留不下意。而纯真年代的留言册里、板壁上,左至名闻遐迩的大家,右至名不见经传的小辈,无不留下了墨迹和真容,嬉笑怒骂,情深意长。 这是另一番锦绣,是锦绣女士用不倦的笑容和时间针织出来的,也是她应得的回报。 四 我去过两次纯真年代。 第一次是两年前,没有上楼,只是在楼下,坐在长桌边,与友人品茗喝酒。酒是本土啤酒,茶也是本土的。龙井。友人有地主李杭育、锦绣的夫君子潮兄和曾经的地主、现在《收获》供职的王彪兄,我和阿来算是客人——严格地说我也不是什么客人,因为我的家近在咫尺。任凭漂泊多远、多久,富阳的山水、故事总是在心里盘着,漂流不走,飘散不掉。因为是第一次,人头不熟,加之生性腼腆,我几乎没说什么话,也没上楼转转。我一边喝茶,一边听着音乐,不时从一个书架转到另一个书架。书多半是文艺书,几乎古今中外的名著和友人的书都伸手可及。我翻看了几本书,初次见面的生涩时光也就轻而易举地迈过去了。告辞后,我觉得身上带走了一裘书香,诱惑我再访。 再访的时间很近,就在月前。这次见的人很多,因为在搞一个联谊活动。人都是圈子里的人,都是靠读书、写作滋润生活的,见面自然熟,气氛很好。这一次,我是转遍了楼上楼下,与子潮和锦绣夫妇都有交流。其间,我还是忍不住问子潮兄,生意怎么样?我这么在乎这个问题,是因为我真正喜欢上了这个地方,我希望它生意好。子潮告诉我,生意好是不可能的,也不指望,因为开它也不是为了做生意。淡淡几句,窃以为子潮兄是个大款,扎个场子让大伙暖身子。读书人越来越边缘,只有自己互相温暖了,这就是这个年代——不是纯真年代。纯真年代独立于一个不纯真的年代里,我想不外乎两种可能:一是主人钱很多,二是主人把钱看得很轻。轻看钱是一种境界,我敢说现在这种人少,远比有钱人少。现在的人都迷恋钱,迷恋物质,所以这种境界的人已经越来越少。很少。稀有动物。以致我在替子潮兄做二选一时,想当然地选了前者。因为选后者,胜算的几率太小。 却是失算了! 不知可不可以公开,子潮私下告诉我,开这个书吧是为了给他妻子,也就是朱锦绣女士撑一个她理想的世界。她曾经被这个世界冷落过,健康一度背叛了她,生命经历过严峻的考验。当再度拥有健康面对这个世界时,她对这个世界有了崭新的认知和需要,纯真年代正是她体现这种新的认知和需要的一个窗口。一个小世界。空间是小,但装的却是大东西。大智慧。大人生。她希望人们在这里,学习并习惯让你的生活慢下来,静下来,慢慢又静静地聆听自己的心跳声,读书声,窗外的风声,雨声,以至天外之音,以至阳光和阴影走过的脚步声。 这个世界是属灵的。 这才是生命的本质! 五 一言蔽之,纯真年代是一个让人缓慢下来又舒展开来的地方。好地方。我去过两次,还想去第三次、第四次……第n次。毫无疑问,我喜欢、很喜欢这个地方——那个感觉——那个味道——那个年代——纯真年代。现在的年代太闹,太硬,太假,太暗,太沉……我想轻盈一点,干净一点,简单一点,明朗一点,真实一点。来到纯真年代,你不禁会自问,难道我们真的需要那么多? 其实我们需要的并不多。有时候我想,今天的我们,真正需要的也许就是在像纯真年代这样的地方来坐一坐,看一看,听一听,想一想。这里有比飞翔还轻的东西,有比钞票还要值钱的纸张,比爱情更真切的爱,有比生命更宝贵的情和理。在这里,你无意间听一个陌路人闲聊,或者翻开一册闲书,很可能就意味着你会拥抱一种新的生活。这生活本来就是属于你的,只是因为种种原因你丢失了它,且一时很难把它找回来。纯真年代说:来吧,来我这儿坐一坐,我帮你把它找回来。 我会再来的,千里之外的纯真年代! 2006年11月28日 0辑二木 辑二木 秘密的经典 一般意义上的经典代表的都是昔日的荣耀或重要,它们在留下时间和历史的同时,也留下了很多人共同的利益和愿望,从而使它们成为了一代又一代人成长的伙伴。所有成长起来的人都老了,后来又不可避免地死了,但他们忠实的伙伴却在时移境迁中越磨越亮,越老越壮。因此,它们不但属于我们的祖先,还将属于我们的子孙,子孙的子孙。它们变得像时间一样长生不老,又像空间一样辽阔无垠。它们是所有,也为所有的人所有。 第10节 朋友姓张,二十年前,他是个数学课代表,和他们数学老师,包括他年轻的妻子有着良好的关系。二十年前的十年前,他们老师跟当时很多人一样,被原来的单位和家庭抛弃,下放来到了他们中学。老师没有想到,从此他却开始了一场惊天动地的师生恋,一位比他年轻二十岁的女生浪漫又勇敢地做了他的妻子。除了耳朵有点背,我朋友觉得他们数学老师是无可挑剔的,来自“复旦”的学识,使他把他们班上的大部分学生都教成了数学天才。黄昏的校园里,他时常看到老师和他年轻的妻子并肩散步,他们远走的背影常常令他浮想联翩,梦想出自己将来的种种浪漫和幸福。 夏天来了,学校里空荡荡的,他怀揣着大学录取通知书来和老师告别。师母告诉他,老师去县城了,他需要等待才能和老师告别。他从中午等到下午,又等到傍晚,他耐心的等待没有等到老师归来,却等到了一场大雨。雨从傍晚突然地发作,来势凶猛,它的匆匆而来似乎预示它将匆匆而去。不料它却迟迟不去,甚至愈演愈烈。他不知道这场疯狂暴雨将老师留在了县城的哪里,反正他是被这场该死的雨尴尬地搁在了老师家中。好在师母贤惠,没有表现出丝毫倦怠,多少令他些许安慰。看着渐厚的夜色和绝不收敛的雨势,师母决定将他安置在一张临时架设的钢丝床上。也许是钢丝的柔软,也许是雨夜的凉快,他很快进入了梦乡。利用他做梦的时间,一切都似乎发生了根本的变化:天空变得晴朗,师母变得无法让我继续酣睡。 像有根毛毛虫跌入了耳朵,他醒来,听到一个悲切的呜咽声缭绕不散。呜咽声把他从床上拉起来,牵到了师母房前。纱门是挡不住目光的,何况还半开着,他看见银色的月光在师母一颤一颤抽动的肩膀上如水荡漾。他怯懦地喊道: “师母……” “师母……” “师母……” 不知是喊声太小,还是过分悲切,师母对他的千呼万唤置若罔闻。无奈,他轻轻地推开纱门,抬起脚步,一边迈步,一边喊道:“师母……”一步;“师母……”两步;“师母……”三步……他没有觉得这样往前走会走到师母的怀抱里去,但事实就是这样,当他走到师母背后时,她突然转身把他紧紧抱住了。 一个雨后的银色的夜晚,一个曾经浪漫和勇敢过的女人,就这样再次展露了她特有的浪漫和勇敢。但这次的浪漫和勇敢似乎远远超过了前次(对他老师的那次),以至把她自己都吓坏了,更不要说他。在他重新回到钢丝床上躺下后,她不知怎么的突然跪倒在他床前,要他发誓一切都没发生,或者说一切都在梦中。 但不管怎样,一切都已经发生了。而且,也许是无法分摊给别人的缘故吧,这个银色的夜晚一直完整又牢固地盘踞在他心中,伴随他度过了一个又一个白天和夜晚。可以想象,对张朋友来说,这是一个神奇的夜晚。这个夜晚他如同拾到了一笔不义之财,他将它秘密地存在银行里,多少年来他从未去用过它,但它却时时刻刻在“用”他,对他发生点点滴滴的作用。 我永远不会说我的这个张朋友是谁,但我要说,这个银色的夜晚对他来说就是经典。而且,我想,我们每个人都有这样的经典。与通常意义的经典相比,这些经典是个人的、秘密的,但除此还有什么不一样呢? 1999年10月12日 就像两个幽灵 她属于那种等待你去引诱的女人。和我们经验中的这样女人不同的是,她没有把等待暴露在声色中,她的等待像没有一样默默无息,看不见,感觉不到,只有当你着手去引诱她时,才发现什么引诱都是多余的,隐秘的等待使她变得比你自己还要热烈,还要慷慨大方。和那些咋咋呼呼地希望你去勾引的女人相比,她要更显得庄重而神秘,因而也显得更为刺激有味,甚至回味无穷。 10年前,我在首都北京求艺时,经常伙同有良好居室的男士张罗一些家庭party。迷离的灯光,迷离的音乐,还有更多迷离的东西,常常使女人们都变得迷离不堪。我深有体会地想,在这样的鬼地方,没有哪个女人是不可以追逐的。但是冬天的时候,一个三流女歌手为大伙带来了一位姑娘,她一身黑,越发衬托了她牛奶一般的细皮嫩肉:她无可挑剔的姿色令在座的其他女人都黯然失色。除了她娇好的姿色外,使我印象深刻的是她那种宁静而矜持的神情。这种神情使她离群,她很快离席而去,到客厅里独自听起了“随身听”。当我们酒足兴起,涌到客厅,打开迷离的灯光和音乐准备起舞时,她又像个影子一样不见了。所有男的,还是女的都指责歌手带来了这么个“东西”:一个我们对岸的人。歌手连连致歉的同时也据理力争:谁都有启蒙的时候,关键就看你们怎么调教她。这里的人也许都是急功近利者,我没有看到谁去调教她,大家沉醉在眼前的迷离中,似乎都忘记了她还在这屋子里的某个角落。 第二回合舞起时,我被轮空撂在一边,无聊中我想起这屋子里还有个女人,也许有点烫手,但我想只要我不去碰她又怎么会烫着呢。我在卧室的阳台上找到了她。谁也想不到,这个party最精彩的内容就将发生在阳台上。从寒暄到后来的一切,我感觉,如果说她是一杯牛奶,我就是一桶水,她是那么默然又温存地顺从着我对她的一点点吞没,使我彻头彻尾领会到了什么叫艳福,什么叫奇遇。 这个神奇的女人似乎决计要跟我神奇到底,她到分手时都不肯告诉我她的任何什么,包括姓名,也不需要我的什么。我说,难道你后悔了?她说了一个“no”,然后开导我说:“你没觉得这样很好吗?两个无名无姓的人,就像两个幽灵……以后不可能再有这种美妙了,所以我们还是不要有以后的好。”说着她笑笑,像要上来跟我吻别,其实是转身而去——跟我永别了。 就这样,我肯定我们分手时连个“再见”也没说。 冬天一个个地过去,我把这个冬天的这个夜晚想了又想,以至我都糊涂我说的到底是真的,还只是我的臆想。 2000年12月23日 玉式艳遇 近日在读洁尘的随笔书《碎舞》,说百读不厌那是在说酸话,假了,但我着实断断续续地已经读了不少篇,每一次读来都有些亮丽的句子粘在心上。一个东西只要上了心便可能随时想起,比如现在要说艳遇,我就想到洁尘说玉的那句话:玉是那种闲来无事的东西,有那种私底下的感觉。在我看来,艳遇这东西也有这感觉,起码我热爱的艳遇是这样。 我不知道别人对家艳遇是作何想的,我是坚决认为,任何一个人都应该有点艳遇,尤其是生活在婚姻中的人。没有婚姻背景下的艳遇,因少了那种“私底下的感觉”,就丢了艳遇本身包含的那种鬼祟的神秘性和危险感。没有危险的猎奇,更像是飞来的恩赐,你可能因此心怀感激,却不可能感受到那种有惊无险,甚至是惊慌失措的快乐。婚姻在艳遇面前是个很荒唐可笑的东西,它一方面全然是艳遇的天敌,另一方面又真正把艳遇烘托得花团锦簇,叫人刻骨铭心。一个婚姻中的男女,一旦有了艳遇,其生命和生活就有了秘密,秘密的快乐,秘密的痛苦,秘密的梦想。这些秘密像一道道栅栏,把你和世俗无形地隔离开来。有形的隔离会叫你痛苦不堪,无形的隔离却令人向往不已。某种意义上说,婚姻就是一种有形的隔离,是一个把人不断世俗化的机关。一个生活在这样机关里的人,艳遇的降临犹如在银行里存上了一笔秘密的款子,其内心会突然感到自由,莫名的自由,感到窃喜和紧张。紧张也是甜滋滋的。 我一向反对把艳遇或者情人当做感情去满足,那样不但很危险,而且结果肯定不妙。为什么这么说?因为我相信感情是最自私的东西,而艳遇本身最需要无私,没有一点无私无畏的精神气,就不可能发生艳遇。带着感情去寻找艳遇,那是不成熟或者阴暗的人干的事,他们会把美好的艳遇扣上沉重的镣铐,变得比一场可怕的婚姻还要可怕。不是鱼死,便是网破,就是这些人演绎艳遇的下场。艳遇被弄到这般地步真是糟糕透了!这样的人去构筑婚姻同样不会有好下场,因为他们总是打着感情的幌子在索取别人,满足自己。而艳遇是绝对不讲究满足的,它只讲究情趣,缘分,浪漫,保护,珍藏,等等,有点像梦中的一个记忆。美妙的记忆。 物以稀为贵。艳遇不能多,更不能刻意去求多。很难想象,一个整天瞪圆双目在渴求艳遇的人是种什么感觉?我觉得就像一个带着宠物去上班、逛街的人,他自己也许觉得很悠闲可爱,但别人只会感到可笑,甚至可恶。我个人认为艳遇这东西确实像块玉,是闲来无事的东西,是独自品尝的东西,不能爱不释手,更不能招摇过市。事实上,严格意义上的艳遇不是求来的,而是从天而降的,是沙滩上的一粒沙子和另一粒沙子的一次默契,是必然中的一个偶然。所谓必然是指你本人必须有这样的心智和愿望,而偶然则全靠上天安排了,千万不要私自编织罗网去捕捉。坦率说,我最崇尚的艳遇是在异地他乡和一个陌路人萍水相逢,彼此一见钟情,留下一个美好夜晚后,彼此又各奔东西。以后你们可能再见面,也可能永远见不了面,但不管怎样你们心里有了秘密,有了期待,有了美好的回忆。我在小说里已经让好几个人纷纷得到了这样的艳遇,但就我自己而言,要拥有这样的艳遇,似乎是一件困难又困难的事。 第11节 2001年6月25日 快回家吧,亲爱的 我的青春期是在军营里开始并结束的,这使我对异性沉溺于幻想的时光显得过分绵实又漫长,在最纯情又富有激情的年纪里,我没有跟现实里的任何一个女人谈情说爱过,我那些初发的浓情烈爱全都耗散在了一些遥远又虚幻的女人身上。奇怪的是相当长一段时间,我为自己虚构的恋人居然是一个要靠轮椅生活的残疾姑娘。随着我境遇和愿望的变动,她的部分属性也有所变化,比如由开初的军人世家变成了文学世家,貌美情深变成了才情有加——“既有金的炽热,又有银的柔软”,齐耳短发长成了披肩长发——不时扎成两根粗壮的辫子,银亮的笑声收敛为浅浅微笑。不用说,在幻想中我要改变她一点什么简直易如反掌,但不管怎么变,我总是没让她从轮椅上站起来,似乎她吸引我的东西都凝在那张轮椅上。 我的这个古怪的愿望的背后到底藏着什么呢? 说真的,我也不知道,年轻的我只是向往未来有这样一位妻子:她每天都恋恋不舍地目送我出门,然后无时不刻地在盼望我回家,我任何时候回家都是对她期盼的一个满足,是她最需要的爱。我觉得这种感觉真是美妙无比,一个你心爱的人,像一棵树一样时刻守护着你的家,等候着你回去。没有谁是不愿意回家的,然后你回家——每一次回家,都使她心怀感激,都是一种爱的抵达和报答。 但是,怎样才能让一个“既有金的炽热,又有银的柔软”因而令你倾情相爱的女人终日厮守在家,日夜都在用心等待你的每一次归来?除了她离不开轮椅外,我想不出还有什么其他更好的办法。这大概就是我迷恋“轮椅姑娘”的秘密所在。换句话说,我迷恋的不是她的轮椅,而是她一个白天接一个白天羁留在家中的那份休闲和等待的情意。 我相信有这种迷恋和愿望的男人决不止我一人,甚至是大多数男人。我甚至想,如果世上的男人都腰缠万贯,而且这个世界是按男人意志行事的,那么我们现在大街上也许就看不到女人了,因为她们都生活在男人的愿望中,在家里。如果这个世界让女人来主宰,那么她们会不会把男人都如愿留在家里?我相信不会的。想一想,一个男人终日闭门不出,你会想他在干什么?也许在霍霍磨剑(心里滚动着勃勃野心),可能在默默疗伤(眼前不时掠过悔恨的刀光剑影),要么就是在颓败地腐烂(脸上落满绝望的阴影)。这种感觉往往令人生畏或者生厌。而一个闭门不出的女人决不会让人产生这种阴冷或臭烘烘的联系,联系将可爱地变得柔软又诗意,诸如凭窗远望啊,灯下思念啊,编织情物啊,或者呵爱孩子啊,烹饪佳肴啊,等等。甚至,一个物理的房间因有了一个闭门不出的女人做伴,也容易叫人把它想得情调纷呈:窗明几净,香飘满屋,轻纱拂曳,温馨宜人。 同样是蜗居在家,男人和女人给人的感觉是截然不一的。从我们已有的经验看,女人搁在家中,我们总想她不是被迫的,而是被哄的,被呵护的,因而也是被陶醉的。想一想,一个被男人(或者是男人赋予的幸福,或者是男人留下的情结)彻底迷醉在家里的女人,这感觉有多美妙,多动人。遗憾的是对我而言,要获得这样一个女人,我只能首先企望降临一个悲剧,让她无法离开轮椅。如果她既无需轮椅,又乐意醉在家里,这样的女人恐怕就是个尤物、天使,她背后的男人少说也是个天堂里的人。 2001年5月9日致陌生女人 他属于那种对女人有贼心没贼胆的男人,就是在今天,偶遇好感女子,他易动的心依然会狂跳不止,而手脚却常常被自己的多情吓得冰凉僵硬。这是没办法的,天生多情,又天生怯弱,女人留给他的大概只有维特的烦恼和失落。也许正因此,尽管岁月的喧嚣抹杀了他众多记忆,但遥远的15年前的一个朦胧如梦的吻,至今依然完好如初地张贴在他深情又寂寞的心壁上。 他是去广西河池走亲戚的,初次出门使他对这次孤独远行有着莫名的惧怕。火车到湖南衡阳时,他的神色一定变得十分慌张,因为他将在此地转车。深夜11点多钟,月台上人影稀落,他慌张地走出车厢,甚至不知如何走出站。出得站来,又不知如何转车。一位流动售货员看他手上捏的是去河池的通票,告诉他应去“那里”办理签票手续。他顺她手指方向看去,看到的是昏暗的夜色。 他往昏暗中走去,走进了一条冷僻的小弄。走一会儿,他又怀疑地退转回来,因为他简直不相信这小弄能带他去签票的地方。刚回转两步,看见一个人影切入小弄,橐橐地向他走来。昏暗中,他看不清她的脸,只觉得蓬松的头发和小巧的身材,甚至一挺一挺走路的样,都很像他姐。他是决计要请教她的,所以一近身就主动向她打问。她看他一眼说,走吧,我也去签票的。他跟着她走,一边攀谈起来。她问他去哪里。他说是哪里。她说,那我们不是一路的。那我该去哪儿签票?他问了一个愚蠢的问题。她发愣地看他一会儿,说:签票都是一起的。他不得不承认,还是第一次出门。她问他多大。他说19。也许是为安慰他,她说她在像他这么大时也没出过门。她声音脆脆的,吐着一口标准普通话,跟他姐不一样。 出小弄便看得到签票的窗口了。签完票,她径自走了,没跟他打招呼。他犹豫了一下,又尾着她走去。走一会儿,她回头说,你明天中午走,跟着我干吗?他问,那我该去哪儿?她说,你应该找家旅馆住一夜。他又问,你为什么不找旅馆?她说,我马上就走,干吗要找旅馆?他一下嗫嚅起来,那,我……怎么办?他慌张无助的样一定博得了她怜惜,她犹豫了一下,说:那走吧,我帮你找家旅馆。 找到旅馆,他把东西一撂,准备送她回车站。她说不急,还有两个小时呢。他们就坐下来,东一句西一句地闲聊。这时,他们的话明显多了,彼此似乎也有几分亲切。不知怎么的,她说起她女儿比他还大一岁,使他大为惊讶。他说,我以为你比我大不了几岁呢。她突然咯咯笑起来,说他真会讨好人。 七月的衡阳,暑热难当,房间里没电扇,也没开水。他们聊着聊着,她忽然起身说,你口渴吧,我去买点喝的。他要求他去,她挡住他去路不准许。一着急他又犯了傻,说:我有钱,并着急地摸索起口袋来。她伸出手打了下他的额头说,我知道你有钱,笑着走掉了。当时已12点多钟,商店大概都打烊了,他等很久她都没回来。后来,他不知怎么就软倒在床铺上睡着了,再后来,他朦朦胧胧睁开眼,看到她正立在他床前,出神地望着他。他也望着她。忽然,她俯下身来,对他说:我要走了,小伙子,再见。说着她双手像梦一样伸过来,捧住他脸,用力地亲吻了下他无知的嘴唇,说:你很可爱,小伙子。随后把嘴凑到他耳根,又说:如果你觉得这样不好,就对不起了。接着又在他额头上亲一下,说:这是表示对不起的。说着像风一样刮走了。 如果他当即追出去,一定可以追上她。但他没有,只是一动不动地、丧魂落魄地瘫在床上,像被这突然出现的一切吓坏了,或是被从未有过的两个吻弄晕了。当他终于追出去,她已全然不知去向。他悻悻地回到房间,看到床头柜上摆满了一牙牙的西瓜,他将它们进行拼连,很容易就拼成了一个完整的瓜。他抚摸着瓜,不一会儿就感到手上湿乎乎的,却不知是瓜流出的汁,还是他感动滴落的泪。 过去了那么多年——15年,他依然不知她是何许人,姓甚名谁。过去了那么多年,可以说和他接过吻的人也有那么多,但令他最神往、最难忘的还是这一吻。过去了那么多年,他时常怀疑这是梦,但我更情愿不是。 2001年6月3日 她没有名字 她既有金的炽热,又有银的柔软。她是布莱克的诗。她看上去有点像吴倩莲。她是晃眼吴倩莲。她在2002年的一个初夏的夜晚,像一粒被风吹飞的种子一样,茫然又偶然地落在成都的一家茶馆里。她是重庆人,又是成都人。但严格说是重庆人,所谓成都人只是概念上的,籍贯上的。籍贯不是家。籍贯是泥土,是陌生的乡音,是冥冥中的亲切。 我在茶馆的烛光里看到她,烛光昏红,像绯红的酒色,映照着她,她脸上营造出一种温暖人又迷惑人的色气。有点迷离,有点开启人的想象空间。我们相对而坐,间隔着一张仿古的长条茶桌,50公分宽度,空间距离可以伸手相握,引颈相吻。但心灵距离遥不可及。隔海相望。在山岭的另一边,在朋友的信任中。她是我朋友的朋友,比朋友更需要我小心,掌握好交际的适度分寸,不能过分亲热,也不能过分冷淡。热了,是喧宾夺主;冷了,是对朋友不捧场。冷热之间有个明确东西,但说不清道不白,像鸟语,如花香,要靠心灵体会,用智慧把握。我的感觉,这是一次逢场作戏的会面,它只占领了我的一点时间。一个夜晚。一个既不象征着过去也不暗示着未来的夜晚。一个刚开始就意味结束的夜晚。 第12节 结束也是开始。机会在偶然中,在缘分里。第二天,她要走,我陪朋友去送行,临行前朋友横出急事,把送行的任务全权委托于我。这是以后的长长的一系列开始的开始。一次单独的送行,一次结交私情的机会。电话。邮件。聊天。办事……我们像朋友一样开始友好交往。她是个需要倾诉的人,因为经历非凡,内心无助。我是个善于倾听的人,因为她需要倾诉。痛苦,困惑,不幸,隐私,愿望,恐惧……她给我一个裸体的精神,不过,仅此仅此而已。换句话说,我们之间,没有爱,但有情。在如今到处都充塞着“有爱无情”的男女世界前,我们的“秘密空间”显得有点儿怪异,又有点审美。美是脆弱的。最美丽的最脆弱。我小心翼翼地呵护着对她的情,让坚强的理性不断催眠爱的欲望,并不断告诫自己:这样很好,这样很好。我开始回到二十年前,呼唤真情,崇尚崇高,把女人当做天使一样用心相爱。易碎的玉。珍藏。 不用说,她让我多了一份想念,也让我多对一个城市产生了感情和寄托。说来简直难以相信,我,一个整日出没于成都街市的人,而且还是一个“有车族”,居然至今还没有去过重庆,多少次我与它擦肩而过。在它上千万的人群里,也没有一个我的朋友和亲人,这个城市对我似乎是个盲区,该有的没有,像命中注定。但她又像命中注定一样地出现,空白的城市终于冒出一个黑点。因为空白,黑点被轻松放大。我知道,重庆不是个简单的城市,它对人们有很多很多的意味,但对我而言似乎又只意味着她。她是我的重庆。她没有名字,是因为我不想与人分享她——因为她对我来说本身就只有一点点。 2002年10月11日 “4站长”索拉 去年以前的许多年里,我每年的大部分时光都是在西藏著名的神湖——羊卓雍湖畔度过的。一个世界最高的水电站,一支世界屋脊的水电铁军,这是九十年代西藏最闻名的事件之一。就在前两天,我还从中央电视台新闻联播中看到刘源将军将一把象征着羊卓雍湖水电站竣工的巨大金钥匙交到自治区领导热地手中。正如电视解说词所言:“羊卓雍湖电站是数千武警官兵经过八年拼搏奉献建成的……”电视镜头从仪式现场翻到羊卓雍湖,又翻到甘巴拉山,那都是我熟悉又熟悉的,我突然潸然泪下。泪水出于心底的呼应,而不是由于被煽骗。事实上,时光是不会流走的,时光都留在我们心中,就像我们的足印都留在大地上一样。 1993年夏天,我陪中央电视台两位记者下部队去采访,深夜返回,大雪骤然纷飞,一下白了黑暗的甘巴拉山。两记者为夏天落雪惊喜不已,司机却苦不堪言,因为他出门时忘带了防滑链。山高路滑,车行不止,如履薄冰,生死悬乎。像蜗牛一般爬行数里,司机已汗流浃背,忽看见一束光亮,如见救星。一间陋屋,一张惶惑的笑脸,亮在车灯中,令我们倍感亲切。我就这样认识了“4站长”:一个1992年入伍的藏族兵。他的真名叫索拉,喊他“4站长”是因为他独个人掌管着4号变电站。这里海拔4537米,缺氧使记者的防风打火机变成了一块废铁。那天晚上,“4站长”索拉为我们忙乎了近一个小时,总算使车轮变得粗糙而有一定防滑能力。他诚恳的笑脸和默默劳作的样子给我留下了难忘的印象。 以后,我曾几次顺便去看过他,由于他不会汉话,我们无法交流。但眼睛足够让我了解了他,一台昼夜鼓噪不止的发电机,一部“熊猫”牌全波段收音机,陪伴他度着每一个白天和夜晚。他喜欢笑,张嘴动手,脸上总是堆着满满的笑。可我老觉得他似乎并不会笑,不论为什么,总是那么一个笑容,充满羞涩和诚恳。我想这大概是因为他经常对着收音机一个人发笑的缘故。如果说发电机是他的工作,收音机就是他工作之外的全部,是战友,是老师,是愿望,是生活。对这样一个给予他如此之多之好的东西,他似乎只能对它这样笑:诚恳而愧疚。所有藏族兵入伍后最大的愿望就是学会说汉话,索拉也是,不同的是,他只能靠收音机帮他达成这一美好愿望。最好的收音机也不能跟一个汉族战友比,所以他学汉话的过程比其他藏族兵要显得艰难又缓慢。这年冬天,我出藏前去见过他一次,他依然无法与我交流,咿咿呀呀的声音听了使我有些难受。也许我是有能力说服个别领导为他配一个汉族战友的,这样的话,我想他的日子不会被无尽的寂寞拉长,他学汉话的道路也不会如此漫长。我虽然想到了,却没有去做,我的难受正是因此而发。 休了两个月假,又去北京学习了半年,当我再见到索拉时,已是次年秋天。最漫长的路都有尽头。这回,他嘴里发出的不再是咿呀声,而是全然一新的藏族普通话,比我想象的要流畅得多。但几个回合下来,我发现我们的交流依然问题诸多,他常常答非所问,像是听不懂我说的,而风马牛不相及的答话又像不是在对我说,而是对空旷的大山,声音大得像喊叫。后来他指着耳朵跟我说:“这个……不行了。”笑笑,又指着轰鸣的发电机说,“这样也好,免得我每天听它噪噪。”脸上毫无痛苦表情。我却非常替他难过。我知道,正因为它不尽的“噪噪”,才让他失去了听觉。失聪的他,听不到的不仅仅是发电机的噪音,还有收音机的声音。失却了收音机,他生活的一半也就被无情切割了,寂寞将加倍地陪伴他度过分分秒秒。而他千辛万苦学会的汉话,又跟谁去说呢?有了人,又怎么跟人去说?他并不识字,这是最要命的。那天走前他告诉我,他已经开始学习识字,因为现在的他只有通过汉字才能与我们交流。我想这肯定比他当初跟收音机学说汉话还要难,但这跟他一个人在如此高海拔地方生活相比又似乎要容易多了,所以我相信他一定会成功的。 羊卓雍湖的岁月是我生命中的一笔浓彩,“4站长”索拉又是我这段岁月中的一个亮点,他诚恳的笑容时常浮现在我眼前。有时候我想,生活并不公平,但索拉我想一定不会这样想的,否则他不会这么打动我。 1998年11月7日 智者邱继宝 他是个农民,却让几千上万的农民走进了城市。他是个穷人,却拥有亿万有形资产和更多更多的无形资产。他在海边长大,却有山的意志。他出身卑微,却从没有自卑过——自卑是懦弱的通行证。他被人伤害过,却从中悟到了胜者的岸。他鏖战商海,曾经要钱没钱,呼天求地,苦不堪言,如今却笑傲江湖,独占鳌头。他也许初中都没毕业,却满腹经纶,谈吐慷慨颇见学识,比博士还博学。他身不高,魄不魁,初次见面,面容中略含羞涩,但转眼你会轻易发现,这不是真实的他。真实的他有巨人的风采,心中有磐石,脚下有风火轮,目中有万物,却又都在玻璃的另一边。我是说,他不会被身外之物所迷离所改变——他只接受自己的改变。他是自己的主人。他主宰自己的命运,见风乘风,遇浪破浪,兵来将挡,水来土掩……如同武林高手,借力用力,见招拆招。他凭借着天空的力量,浪迹天涯,却始终不别故土。他依靠企业的名望,博得各路商机和诱惑,却一直不为所动,痴迷于一针一线的传统产业。他说,我不求最大,只求最好——我坚信,他拒绝诱惑,不是失去了愿望。他在螺蛳壳里做道场,却不是井底之蛙。他逆流而行,不是愚昧无知,而是剑走偏峰,是机智,是大智若愚。他把“传统”带到时尚的前沿,让传统的产业获得了不死的活力。他把“飞跃中国飞跃缝纫机集团,占领了全世界70%的缝纫机份额。”两个字插上翱翔的翅膀,让名不见经传的台州成了“中国的大都市”,广为人知,深受人敬。 他是谁? 邱继宝! 坦率说,台州五日行,我印象最深的是这个人:邱继宝。印象最好的也是他。好到什么程度?其他的好印象(人和事)捆绑起来都抵不过他一个。其他的“好”都似乎成了突出他的基奠。有一些“并不好”的印象,也因为有了他,被冲淡了,调和了。情有可原。可以大而化之。化整为零。有点爱屋及乌。有点一好百好。有点以一当百。因为有了他,台州被缩小了:成了一个传奇的人,一个企业。因为有了他,台州被加深了:成了我心中深处不灭的记忆。 我当然是偏执的。我的理性属于感性。我不代表官方,也不代表正确和深刻。我代表我自己:一个偏执的人。我喜欢从风中捕捉影子,喜欢“以点概面”,迷信“天才论”、“心灵论”。其实,我和邱继宝没有单独说一句话,没有合一张影,没有并过一次肩。我和他的关系只有两种:其一,他是导游,我是游客,我远远地跟着他,听扩音器传出他的声音,常常是闻其声而不见其人。其二,他是当事者,我是旁观者;他在台上坐,我在台下坐;他有问必答,我洗耳恭听。类似的参观和采风活动,我参加过多次,但多半是走马观花,少有感动和记忆。蜻蜓点水,转瞬即逝。形式大于内容,身置其中,心随风动。但那天,我突然被扩音器吸住了。 第13节 扩音器说:“我是一个被梦牵动的人……” 扩音器说:“我们把复杂的东西简单化,这需要最大的智慧……” 扩音器说:“做传统企业,像你们写文章,必须要以反传统的方式去尊重传统……” 我感到有一个才高八斗的人在身边,他博览群书,学贯中西,博古通今,见多识广。但是扩音器笑着说:“我是个地地道道的农民,只读过初中……”我愣了,好奇心一下子汹涌起来,心一下子沉静下来。我注意观察他,打听他,从整洁又别致的车间里揣摩他,从路边的一花一草里寻找他,从几册画报和杂志中了解他,阅读他,想象他。最后,坐在台下,看他在台上舌战群雄,有种解密的感觉:一切都在我的期待和想象中。 我经常说,这个时代的聪明人都在商界。他无疑是个聪明人,善于从风中听辨季节的更替,能够化繁就简,提纲挈领;对猎物有一种本能的兴奋,并精于发现猎物的软肋,击中要害;对自己有一种僧侣的严谨和苦修精神,等等这些,是他搏击商海致用又制胜的法宝。但我又要说,聪明的价值经常是负的,一个成功的商人,他创造了财富,但财富却天生有一种遮蔽心灵的黑暗魅力。这个时代,我们看到了太多的物质英雄,披金戴银,花天酒地,穷奢极欲。这就是物质遮蔽了心灵,像乌云遮蔽了丽日和明月,充其量不过是一种黑暗的自慰自淫而已。一个真正心里有阳光和月色的人,我相信绝对不会因之而动心,见了也就见了,如同看拙劣的电视剧,看八卦小报,增加谈资而已。吃什么吐什么,运动牙床而已。 但邱继宝显然不是这样的人:聪明的有钱人。聪明的有钱人有个普遍而通用的特征,就是:好用身体和物质说话,他们会开着“大奔”或“大宝”来见你,请你到五星级酒店喝一杯200元的咖啡,然后去吃可能有毒的河豚(放心,肯定无毒的),然后去夜总会……如果你对他如此挥霍稍有异议,他会很洒脱地安慰你:钱嘛,生不带来,死不带走,何必做它的奴隶。一边说,一边也许会抬腕看看表。你知道这是什么表吗?它很小,但很贵,可以换一部高级轿车。 诸如此类,聪明的有钱人。 那天,我专门注意了一下邱继宝的穿扮,腕上没有表,衣服上没有商标,厂区里没有大奔,或宝马760。他顶着烈日,穿行在厂区里,像个尽职的工头一样,热忱地讲解着这个厂的过去、现在,声音不洪亮,略为沙哑,但却时常妙语连珠。后来在台上答问依然如此,没有大话、空话、假话,道的都是实实在在的心声,有体温,有思想,有见地,有人情味。你听他说的,可以穿越时空,看到另一个时代,另一个人。你听他说的,可以穿越由肉体和物质笼罩的迷雾,看到自己心的脉动。两颗遥远的心,似乎只隔着一句话的距离。这句话肯定是智者说的,而智者肯定不是财富造就的。财富可以创造财富,却无法创造智慧。智慧来自内部。心跳。忏悔。自尊。自信。自立。自强。包括对聪明的反感和厌恶。 尽管只是一面之交,但我相信邱继宝是个智者,有慧眼,有善心,有孤独,有百思不得其解的迷惑,有千回百转的磨难,有欲言又止的难言之隐,有阳光,有月色,有潮汐,有流星……说到底,智者首先是一个本色的人,然后是一个有理想的人。一个既有本色又有理想的人,我以为,就是一个最富有的人。 2007年3月27日 凤的故事 凤是伐木工人的后代,她对伐木工人一直有很深的感情。40年前,凤的父亲用箩筐背着她进了狮子山林区当了一个伐木工人,当时她才九岁。从那以后,凤再没有离开过这个林区,她就像山上的一棵树一样,在鸟语花香中一天天过去,一年年长大。在凤15岁那年冬天,她父亲好好地走在下山的路上,突然被一块不知从哪儿飞来的石块击中后脑勺,便再也没醒过来。凤哭了三天三夜,哭得死去活来。没有了父亲,凤不知怎样才能活下来,最后还是她父亲的朋友,他们都是伐木工人,替凤在11#工区的集木场边搭了一间小木屋,砌了个炉灶,给了她一份烧饭的差事做。他们每天在凤摆开的简易摊上吃上一顿中午饭,凤一天的饭钱也就有了。凤就这样活下来了,快30年了,凤几乎就是靠一代又一代的伐木工人养活的。 在凤22岁那年,一个姓林的伐木工人娶了她,凤孤苦的日子从此终于走出了头。凤替他生下了两个女儿和一个儿子,他用使不完的力气替凤撑起了一个方方正正的家。苦难已使凤变得很容易满足,自从有了家,有了丈夫和孩子,她再没有不满足过。可老天没眼,凤的小儿子还没有学会走路,他父亲却被一次天杀的山体滑坡狠狠地埋在了大山里头,叫凤连他尸首都没瞅见一眼。那次山体滑坡一共葬送了九个伐木工人的性命,他们可以说都是凤的亲人,都是吃着凤烧的饭长大或者变老的。 凤的命苦哦! 以后,凤又开始过上了孤苦的日子,靠着山上的树和伐木工人的恩赐,拉扯着几个嗷嗷待哺的儿女。儿女一天天长大了,凤的林区小饭馆也越开越像回事了。几年前,凤的两个女儿还到山下去另开了一个饭馆,还是靠着伐木工人养起的,他们在凤这儿吃中午饭,晚上下了山就到她两个女儿那儿吃夜饭。就这样,凤的苦日子总算又一天天熬过来了,她不谢天也不谢地,要谢的只有伐木工人。这个世上,要说让凤感到最有感情的,只有伐木工人,除了伐木工人,她谁都不认识,甚至连她的亲生母亲也不认识。 有一天,老场长拿着一张红头纸给凤瞧,说他们都得下山了,以后就没伐木的事了。凤是不识字的,但她想纸上写的肯定不会跟老场长说的一样,他只是在拿她开心。因为当时他们才转移到一个新林区,满山的木头都在等他们去砍伐,怎么可能呢?凤万万没想到,老场长说的是真的,不出一个礼拜,山上所有的伐木工人都像鸟一样依次飞走了。他们下山前都来劝凤走,她就是不走,她说她要等他们回来。可哪里等得到呢?那些天,凤天天望着空无人影的大山哭啊哭的,她想这世上要没有他们伐木工人又怎么能有她的什么呢?老天爷啊老天爷,你为什么对我这么狠啊,硬把我一次次丢进苦海。 ——凤哭天抹泪的声音回荡在山谷林间。 又一天,老场长领了个戴眼镜的小伙子又来劝凤下山。凤本来是铁了心不下山的,可结果叫小伙子几句话就说得变了心。小伙子对她这样说道:“大妈啊,你听我说,养你这辈子的是伐木工人,害你这辈子的也是伐木工人,你不知道,正是工人们把山上的木头砍完了,山体才要滑坡,才会害死你丈夫。”他告诉凤,打死她父亲的那块飞石事实上也是山体滑坡后造成的,只不过那次滑坡没人看见而已。他还想再说什么时,凤已经不让他说了,她对小伙子说:“你是个有文化的人,我相信你说的,既然这样我还留在山上干什么呢,难道是等再一次滑坡来把我儿子也埋进大山?” 三天后,凤扛着大包小包,下了山。 2000年3月15日洁尘:写字的女巫本文是为洁尘随笔集《黑夜里最黑的花》所作的序。 数年前,我跟洁尘刚认识不久,她送了我一本随笔集:《碎舞》。这好像是她的第二本随笔集,但对我来说,是第一本。真正的第一本:《艳与寂》,对我是一个传说,我经常听人说起,在各种评论文章中一斑斑地掠见,但从没有囫囵地见到过书。当然,如果我开口要,总是要得到的,只是我觉得,空一块盲区,虚实相间,有知无知,保守一点距离,于我对洁尘保留敬意是有好处的。所以,转而有点刻意不要了。就当它是个传说吧。我出格地以为,朋友到了“烂熟”的地步,保留一点神秘也许比多一点坦诚更有趣而有益。《艳与寂》是洁尘之于我的传说。本书,《黑夜里最黑的花》,是洁尘之于我的又一个传说。因为,迄今我只是从e-mail上看到几千字,它们是该书伸出的一个手指头。不知是洁尘有意迎合我,还是我对洁尘文字的迷恋使然,我完全被这几千字深牢地吸住、迷乱,感觉是凑在一个毫光闪烁的金指头前,满目痴相,心里亮堂。当然,这个金手指头,是长在泥人还是金像身上,目下尚属“传说”。有人说,他对葬礼的热情远胜于婚礼,理由是他相信葬礼他终于会有一份,而婚礼不一定。藉此言,《黑夜里最黑的花》是不会成为我的传说的,因为我相信:本书,本人终于是会有一册的。我倒希望不要有,但不可能。不可能的事最好别去指望,否则就有些弱智。我在文字里总喜爱扮个智者相——也许痴相。所以,我要求自己有个“智慧的愿望”,是这样的:我希望洁尘尽快送我这本书,同时我更希望,已有的“金手指”是长在金像身上的。我还自大地以为,这种可能性极大。 第14节 我的自大不是盲目的。这是一本有关电影的书,类似的文章洁尘已经作了许多,相继出版了《华丽转身》和《暗地妖娆》两本专集。两本我都是愉快地读了的。或者说,是给我的阅读留下了愉快的记忆的。记忆犹新。我早有结论:现在读书是件冒险的事情,因为烂书太多。看烂书,像吃坏苹果,吃出一条蛹,或一嘴农药,魂都要吓走,谈何愉快?我以为,一册书给人愉快,这本是基础的要求,但现在基础似乎变得顶级。十年前,我消遣时间的方式是一半花心,一半读书,现在人到中年,有妻有子,花心是不敢了,所以读书的时间是成倍地增长了。但说真的,我确实很少读到给我愉快的书,大概十本中有一本吧。这个比例小得可怜,而如果没有洁尘的赠书,这个比例恐怕还要可怜。 我是说,洁尘的书总是能给我带来愉快,不知这中间有没夹杂朋友的情分。也许情分是免不了的,但老实说,洁尘的书是美的,聪明的,灵动的,有趣的,有温度的,没有书卷气的。都说慢功出细活,作家高产就像女人多产,多子不一定多福。说白了,就是说,高产的作家难能有好品质的东西出世。但是,洁尘似乎是破除了这个常数,她一边是源源不断地出书,一边又是好评如潮,像可口可乐或者瑞士钟表。有人怀疑是她夫君做了“谍报”工作——献身不留名;有人赠她一个吓人巴煞的称谓:女巫——写字的女巫。因为太熟悉她夫君的德性——一个彻底闲适之人,决不会干谍报工作这种傻事。所以,我倒是越来越亲近后一种说法:一个写字的女巫。既是女巫,有些超常之举也就没什么好惊乍的。事实上,生活中的洁尘不乏女巫之迹象,她常常轻易地把我咬紧的牙关撬开,把我深藏的秘密一言道破。但是,作为女巫,洁尘的额头上似乎少了两到三道皱纹,牙齿和肤色也稍稍显白了一点。我以为女巫是应该有女巫的生色的,额头上有皱纹,脸皮发青,獠牙狰狞,这是最少不得的。所以,说她是女巫,也只能是“写字的女巫”而已。 写字的女巫,这两年似乎是嫁给了胶片,洋洋洒洒地看胶片、写胶片,满嘴长舌的大导演、名演员,以至我萌生了一个观念:电影也是有药性的,洁尘是电影的瘾君子。她新近的一部长篇小说,书名就叫《中毒》,或许正是她迷痴电影的毒性发作时而有的灵感。我得承认,这是部不错的小说,两个像洁尘当前痴情电影一样的痴情单相思的女人,她们的情爱故事,她们的生活痼疾,她们的心理病症,古典的情怀,现代的情感,有点儿小资,又有点儿“仿佛”。小说本身没有问题,问题是“她”出生的时间,这个时间,众所周知,洁尘已经嫁给了电影,那么电影之外的东西,都是体制外的东西,是守着朝廷想江湖。说穿了,是偷情。偷情就是这样,往往只能在“暗地妖娆”。不过,我喜欢换个角度来讲,就叫“锦上添花”吧。 有一个话题是蓄谋已久的要说的,它几乎成了我与洁尘之间的一个“间隙”,硌得我们偶有疑虑。是这样的,洁尘送我的第一本书即《碎舞》,我是格外的器重,还没有读完,就开始作文。文章写好了,寄走了,刊物的答复是“留用”。却是久久不用,直到刊物相关的栏目取消了也不用,通知我“另攀高枝”。而此时的我,已经十分歧视此作,断然决定弃之不用。歧视有两个原因,一个是期间洁尘已经又出新书三卷,它的美言颂词已大为失色,甚至有隔靴搔痒之嫌。不过,这还是次要的,关键是那时的我,刚入成都地方文人圈,地皮没有踩热,有点独行侠的感觉,天不怕地不怕,为抬举洁尘,不惜作践别人——当然肯定是名人。我至今记得,那文章的开头: 在读《碎舞》之前,我一直以为成都的作家中,随笔写得最好的是xx,但读罢《碎舞》,我要修正一下自己的观念,xx只是成都的男作家中随笔写得最好的…… 就以这么副嘴脸开始,又以这么副嘴脸结束的,肆无忌惮,无拘无束,倒是勇敢,但也不乏鲁莽。时过事迁,我已经踩热了地皮,独行侠混入了人群,侠气荡然不存,自然是歧视旧作了。我还在想,那刊物恐怕也是把我的侠气当做傻气看了,所以“久久不用”。不用得好!跟朋友有间隙总是有机会破除的,而有些间隙是要跟时间一道长大,甚至分裂成一条峡谷。还是让我的生活中少些峡谷吧。我自己在这样努力着,有时间,洁尘的文字也在这样帮我努力着。内心愉悦是一种力量,可以为你的生活变得圆满、扎实。我相信,本书的出版等于是我内心多了一份愉悦的可能。 在四个城市说朱向前 a?福州 世界很大,人事很多,因而文字和传说的用途往往比我们想象的重要又大。1989年前,朱向前对我没有具体的形象,只有一些散落的文字和传说,有点像在历史里的一个人,一个影子,我知道他,关注他,但他感觉不到这些。第一次读向前的作品是篇小说,叫《漂亮女兵》,发在哪里没印象,我是在《小说选刊》上看到的,落的是两个人的名,向前在前,在后的是张聚宁。过去了那么多年,我还清晰记得这么多,只有两种情况:一是这小说特别叫我心仪,有点一见钟情的意思,二是作者与我有种超出普通读者的关系。当时我对小说好坏的判断力还十分差,前一种情况有点说不通,而后一种情况倒是勉强说得上。首先看作者简历,就让我有种亲近感,因为当时我们的部队都在福州;其次是我部队上有个战友,跟向前似乎很熟,他大大咧咧谈论向前往事轶闻的样子,一下子让我觉得向前离我是那么近,我要认识他几乎是件轻而易举的事。这个感觉保持了很长一段时间,直到有一天我得知向前已经离开福建去了江西,才明白容易的事情已经被战友的怠慢弄得十分困难了。几年后,我也离开了福建,去了南京。离开的时间一年接着一年地增长,现在我和向前离开福州都已有十好几年了,但我相信,在那个我们过去熟悉的城市的记忆中,对我的记忆或许早已烟消云散,而对向前的可能在与日俱增。换句话说,同样是离开,我的离开是消失,是人影同走,向前是人走,影子留在了那里,而且随着他日后身影的变大,影子也越发的大了。卡莱尔曾说过,人们都看重名人,经常把自己不多的珍贵情感献给一个商标样的名字,或者广场上的一座铜像。卡莱尔还说,这是人类的一种病,其实对双方都是不利的。我一方面相信这说法是正确的,另一方面又相信人总是生活在错误中的。有时候,我觉得人类对错误的需要要超过对正确的,从伊甸园的说法看,人类甚至是由于错误才开始生生不息的。 福州是我留下记忆最多的城市,有点初恋的意思,留下的每一个脚印都是真诚而刻骨铭心的,但不一定都是正确的。应该说,在那里我和向前本来是最好相识的,机会很多,条件也很好。但有些事情就是这样的,因为容易反而会变得困难,因为近反而会变得远。在我老家,有一句专门针对这种现象的俗语,用土话说跟成语一样精练又有音韵,但转换到普通话体系里,成语的感觉已荡然不存,剩下的只是一点意思:住在码头边的人是最容易搭乘不上轮船的。这句话就像一断骨头一样丑陋,我简直难以相信它是从我老家那句世代相袭而又妙不可言的俗语中变转过来的。这也是我在文学之旅上的困难,我祖辈的智慧和精神难以顺利地抵达大众的心灵。几年后,我在《青年文学》上看到向前一篇小说,也许是他最后一篇小说,标题记不全了,好像叫《地枯》什么的,写的是一个傻子抗日的事,给我印象最深的是小说极大程度地使用了土语。就文本而言,我相信这小说已写到了极致,但就文学而言,我又感到它跟文学本质出现了某些背离。这篇小说对我的意义相当大,就在于它让我清晰地看到了自己危险和可怜的处境。在此之前,我一直在努力的事实上就是这回事:想让文学回到我的老家去。但看了《地枯》后,我放弃了多年的努力,并相信这种放弃是绝对正确的。说真的,这小说让我看到最多的是挣扎,写作的挣扎,阅读的挣扎,包括我长此挣扎下去可能有的最好的下场。显然,《地枯》成了我照见向前的镜子,也成了我照见自己未来的镜子,那样子让我感到很不对头,我也就有了止步回头的愿望。今天,我多少懂得了挣扎在文学中的地位和价值,也就是作家包括他创造的人物的内心是可以挣扎的,甚至挣扎得越充分越好,挣扎是表现,是挖掘,是伸展。但落成这一切的文字,语言,叙述,是不能挣扎的。叙述上的挣扎会让阅读者的心乱跳起来,人物和故事的镜面也会由此四分五裂。可以说,《地枯》让我提前几年结束了疾病般的写作。这时候,我尚未认识向前,但他比许多我认识的作家给我的还要多。这也应了一条文学定理:一个作家很难从另外一个作家身上或生活里得到什么,他只能从作品、从文学中去得到,而得到的方式又似乎是千变万化的。 第15节 b?南京 南京是我心目中最排斥的城市。这跟城市本身的好坏无关,有关的是我个人一些特别的体验,它更多的是来自命运和某些人造的不快的记忆。我先后三次进出南京城门,每一次都想永远地留下来,但最后还是愤然而去。我刚到南京时,差不多是向前刚读完军艺并决定留校的时候。这也是他以一个评论家的姿态频频亮相的时候,人们也开始以一种以往少有的热情谈论他。开始我听到的谈论是褒贬不一的,褒的大致有这么几类:一说向前的评论比他的小说更出色,所以也更容易树立起名声;二说在评议莫言的所有文章中,向前的夹叙夹议的评论最到位,有开文学评论先气的价值;又说向前小说、评论双管齐下,足见他才艺之大,等等。贬的声音也不小,有说向前的评论什么也说明不了,只说明他无能当一个小说家;有说向前是靠吃莫言长大的,赚的是个近水楼台的便宜,没什么了不起的。 我是不太看文学评论的,看了也不懂,只是听着这些不绝于耳的评论(关于一个文学评论家的评论)后,有些替向前(朋友的朋友)高兴,觉得捧也好,打也罢,让人纷纭只说明他已经浮出水来,是件好事,下一步只要保持势力,不沉落下去就行了。慢慢地,原有的一些贬低的说法已经不攻自破,比如向前已不再专吃莫言,尤其军旅作家两大派现象的提出和诠释,全然让人感到一种新颖的刺激和恰切的睿智。这时候,贬的说声音明显变弱了,甚至不少作家开始主动把作品寄给向前,我因为是向前朋友的朋友,常有人来接近我,目的是想间接地接近向前。其实至此我跟向前的关系还是影子的关系,外面传播的有关我跟向前的交情纯属徒有虚名。到了1989年,在我张罗上军艺的时候,我遇到了一个对向前真正是知根知底的人,系向前的同乡,又是向前妻子张聚宁在江大的同班同学。她以一种不容置疑的权威的口吻向我谈起了向前夫妇某些不能言传的秘密,说:写作上张聚宁的才气要远盖过向前,两人先期合作的一系列小说多数是张主笔的,后来向前独著的评论文章也离不开张精到的指点迷津,而张聚宁在仕途上的辉煌(三十来岁官至地区副专员)全凭仗向前父辈在当地盘根错节的关系和余威。说者再三申明并列举一大堆陈年往事来证明其言论的真实性,加上当时我对向前夫妇的陌生和无知,我确实有点半信半疑的。我几乎就是带着这份隐秘的疑虑前去军艺做向前的学生的,时间是1989年夏天。 我从未在向前夫妇面前流露过我的疑虑,但正像诗人说的,随着时间的流逝,疑虑变成了思想。当时间和交情摊给我足够的证据证明“权威的说法”是无稽之谈时,我就想,如果有一天我的故人开始对我四处散布一些闪烁其词的东西时,大概也就说明我已经活得挺精彩了。从对作品的刻薄挑剔,到对人身的纷纭乱言,这是一种境界,中间横着一条鸿沟。谁想达到后一种境界,不但需要切实不凡又不懈的努力,还需要一些远在星辰之外的运气。 c?北京 军艺是个让人长翅膀的地方,许多人在这里改变了命运,长出了巨大的翅膀,开始在我们头顶呼啸着飞来飞去。但对我来说,军艺只是让我多了几个志趣相投的朋友,再加上了一点点艳情。我的成长机制始终比较缓慢,我的发动机是老式的,是用手摇发动的那种,预热时间长,两年时间似乎还不够我预热。眼看着同学中不少人展翅飞翔的样子,我对自己并没有太多的内疚,但对向前却是有的,觉得有点辜负了他对我独有的期望和亲近。我为什么说了一大堆福州和南京的事?因为当我第一次见到向前时,我便明显地感觉到他对我(老师对学生)的热情中夹杂着来自福州和南京的温度,用现在的一句广告词说:朋友的朋友,是自己人。自己人总是有些私心私情的,但我缓慢的成长方式显然无法给我们的私情加分。有时候,我甚至想没有私情还好。 但向前似乎不是这样想的,每一次,他以著文罗列名单或在家设宴款待等方式嘉奖他得意的学生时,我总是勉强地被夹在其中。这有些叫我尴尬,也有些满足我的虚荣心。这也让我产生了对向前最深的印象:友情在他心中是被放大的。生活中,向前总的说不是个爽朗的人,更不是那种见面就可热乎的人。他身上有点儿教授式的矜持,没有开怀的笑,没有嬉戏之词,尤其不善在人堆里引人注目。这些都是在当下交际社会里的弱点,一定程度上也暗示了他的友情不会扩散到太多人的身上。也许是他心中的朋友太少,所以他对朋友总是尤为珍重,珍重得有点古典的意味,不求表面的闹热,但求心神的炽热。在军艺期间,我几次注意到向前接待朋友的方式:邀到家中,一餐便饭,然后就是默默地下棋,或者静静地聊天,持续的时间常常是整天或整夜。下棋是种病,像吸毒一样,到手了不放是可以理解的,两个人聊天,你一言我一语,就像下棋一样地聊,安安静静的,不谈艳情女色,不插科打诨,啁啁啾啾个一天半夜,这在我看来不是在受罪,就是有强大的热情在作支撑,像谈恋爱。真正的聊天是不要热情的,只要兴致和趣味,几个人聚在一起海阔天空地乱侃,打打骂骂,闹闹热热。这样向前是不灵光的,往往几个回合下来就索然了。这时候,你要么放弃自己聊天的权利,光听他说,要么就请他先走,否则他会如坐针毡的。这就说到向前的又一个特点:擅长对话或发言,并不擅长聊天。 给我印象还深的是向前对衣着的考究,每次出门总是穿得笔挺,一尘不染的,步子迈得周正,像个公职人员。我不知他这是有意为之,还是习惯使然,但不管怎样,我一向认为他这是有点错误理解了自己。如果穿着也是有文化的,那么我认为他接受的不是一种先进的文化,起码是一种缺乏个性化的文化。作为一个文人,个性上自由散漫一些是需要,也是象征,而穿着是体现个性最直接又简单的东西,一目了然,不言而喻。向前的楚楚衣冠,常常让初次见面的人对他敬而远之,想象他内心一定有好几把没有打开的锁。我至今记得第一次见面他穿的样子,一件小开领衬衫,浅灰色,料子裤,上下都是挺拔的,黑色的皮鞋发着闪闪烁烁的光,想好点,像是从某幢大楼出来的,想坏一些,有点像个相亲的人,站在我们中间一下把我们显得吊儿郎当的。问题是这里不是大楼,也不是相亲的场所,所以出格的是他,不是我们。在这里,吊儿郎当不是瘪三,而是文人,是个性,是象征,是文化,是诗。虽然这一切他内部可能都有,但他的穿着把这一切都弄掉了,抹杀了。所以,在穿着问题上,我认为向前不是个成功的人。除此外,他似乎都是成功的,当老师也好,当评论家也好,当围棋手也好,当朋友也好,当丈夫也好,当官也好。 d?成都 所有懒散的人都应该到成都来生活,因为这里的人都懒散得像只猫。一转眼,我在成都已居得十个年头了,因为山高路远,进出都意味着耗资巨大,所以从前的朋友少有往来,十年下来落得像个孤家寡人了,而且还不以为耻,反以为荣。这就是成都的魅力,把你慢慢放倒,放倒得舒舒服服的,让你放倒后再不想起来。我至今尚未有离开此地的念头,恐怕也不再会有了。 作此文之前,我和向前通过一个电话,电话上他说起多年前的成都之行,说我是怎么陪他的,去了哪里,说得我一愣一愣的。我一边嗯嗯地听他说着,一边搜索着自己的记忆,却是一无所获。我装作与他共同回忆的样子,但心里却是茫然得很,不知是他出了毛病,还是我。放下电话,我问黄尹,才肯定是我出了毛病。因为在成都我接待的人实在少,屈指可数的,所以老婆对向前的成都之行至今记忆犹新。后来,在一堆照片,还有何红烈、王一兵等人(他们都参与了陪同工作)的帮助下,我断断续续想起了一些轮廓性的东西,比如去了哪里,会了什么人,但具体细节性的东西依然是一片空白,包括他儿子,我也是看了照片后才知道那次他也来了。这简直是件奇怪的事情,陪了那么多天,跑了那么多地方,留了那么多照片,居然就没有留下一点记忆。这大概也给某些说我有梦游病的人提供了上好的证据。虽然我难以否认生活中我时有“灵魂出窍”的现象,但这显然不是梦游。是什么呢?这几天,我一直在想。 我想到了一个关键的原因,就是那一年我刚从西藏出来,身体状况很差,经常头昏,以至后来(向前走后不久)去医院检查,发现心脏有少量积液。由此我推测,在我去医院检查之前,心脏的积液可能不是少量,而是有一定的量。但我把当时所有不良感觉都误以为是出藏后的低山反应,所以一直没有去管它,慢慢地它可能也就自然地少了一些,变成了少量。这么说来,我还真要感谢向前来成都来得正是时候,让我及时摆脱了世俗的纠缠,松散了几日,也许这在当时来说是十分必要的。这就是命,是缘,是说不清的东西。此外,我也想到了一些其他原因,比如我肯定没有陪向前去干些鬼鬼祟祟的事,肯定也没有装腔作势地接待他,否则我肯定会有记忆的,毕竟我没有病入膏肓,只是心脏有点积液。没有记忆,只说明一切可能都是平平常常的,像对待一个普通朋友一样的。这也意味着那时我跟向前的关系已达到了一定深度。朋友的深度。只有面对朋友,你才可以寻常得起来。 这些年,我跟向前几乎断了联络,但他的一些事情总是曲里拐弯地为我所闻。对我冲动最大的是他当官了,而且越当越大,节节攀升的,有点官运亨通的意思。我不晓得他在官场的感受如何,是游刃有余,还是捉襟见肘,是陶醉,还是厌恶,是想浅尝辄止,还是想大干一场。这似乎是他的秘密,我不知,也不想知。不过有一点我基本想得到,就是他的官路我想一定不是用钱财去买通的,也一定不是靠诚信去拜天拜地地求来的。既然不是这样,那就是命,是运,是生活,是道路,是人生,是不可说。以我之见,当官是最世俗的事情,年轻时候是绝不能干的,干了也是得不偿失的,年老了有机会就当,因为人老了本身就是个世俗。以我的愚见评审向前,他的官似乎是当早了一些。但既然这是命运里的东西,又何谓早迟?命运是没有早迟的,也没有好坏,命运就是命运,是每一个白天和黑夜,是时间和空间中的你。 第16节 2002年1月1日 《南方》的作者朱文颖 朱文颖正在写一部长篇,题目也许叫《南方》,也许不是,内容可能跟南方有关,也可能无关,我不知道。迄今为止,这是一个谜。谜分两种,一种是只有谜面没有谜底的,比如人死了有没有魂灵,李白是不是真的能一席喝下三十斤香醇。凡此种种。一种是谜底确凿、坚固,只是被黑色的复杂的炫目的遥远的深奥的、有时又恰恰是什么也谈不上的机关阻隔着,你一时无从知道,但终归是要知道的。比如你的命数有多长,在遥远的星辰之外有没有外星人,等等。无疑,朱文颖关于“南方”的谜属于后一种。在一个无限的时间内,所有没有完成的事都将被完成。那个中午告诉我,《南方》已经怀胎十月,有关它的秘密不久即将揭晓。 辑二木那个中午,我知道了在一个月内连吃三次河豚带刺的皮可以根治经久不愈的胃病,评论家王尧正在写一部长篇小说,小说的第一句话大意是:一个叫x的人坐在明亮的河边,他的屁股下面垫着一层阳光……这当然是耳朵听到的。那天中午,我的眼睛还看到了一件奇特的事:一个长得还算伶俐的服务生捧着茶壶从林建法背后走过时,竟毫无征兆和原因地扑倒在坚硬的地砖上,脆弱的茶壶似乎知道落地会叫它粉身碎骨,所以死死地抓住服务生的手,只是壶里滚烫的茶水凭借着速度的力量,水箭四射,甚是放肆。总以为,茶壶都完好没事,人更不可能有事,她妙龄正当,腿脚想必是够灵活的。殊不知,居然动弹不得了。剧烈的疼痛把她变成了废物,最后不得不几个人把她悬空地架走了。我们都注意到,她被架走时,脸上重叠着悲伤的阴影,似乎以后她再也不能落地行走。这件偶发的事情所蕴涵的意味,似乎是很多小说的追求(主题):偶然改变一切。换言之,这件事具备浓厚的“小说性”。也许是触景生情吧,朱文颖向我们谈起了她已经耕作多时的小说,就是《南方》。 谈也是泛泛之谈,比如书名,什么时候开始写的,估计什么时候写完。她认真地问我,《南方》这个书名怎么样。我无言以对。像人名一样,书名的重要性可以无限夸大,也可以无限缩小。在我看来,她取《南方》这样的书名,有如你给子女冠名叫“国庆”、“长江”、“丽丽”一样,体现的是一种无视其重要性的劲头。这没什么错,只是——既然无视了,其实可以不征求意见。我这样想着,牙关就咬得更紧了。但思绪却十分活泼……一本只有书名没有内容的书,有时比一本内容翔实的书还要吸引我。我开始猜度书的内容,是过去时,还是现代时?是言情的,还是说理的?是《高跟鞋》的后伐,还是《繁华》的挺进,还是纯然是崭新的开辟?诸如此类。包括现在,我都一直在想。 这当然很无聊,而无聊正是我生活中的一个无法简化的形式和内容。我知道,我的生活出现了问题,我还知道,问题首先出在我的内部,精神深处。我并不年老,却已经过了几年老年人的生活,不爱出门,对外面的世界不感兴趣。我耽守在家,满足于空洞的玄想和抽象的占有。可以负责地说,我每天至少有一两个小时是在漫无目的胡思乱想中度过的。这是一种单人游戏,需要技术和一点病态心理。时间长了,我发现我有个奇特的才能,就是:我可以与虚无进行交流,并从中找到源源不断的乐处。《南方》对我来说是虚无的,因为一切都不确定,我的乐处在于把不确定的东西确定下来。这是一场有趣的战斗,而我明显是处于被动一方,要想取得胜利,必须要舍得放弃,采取从局部“歼敌”的战术。于是,我放弃了对《南方》诸多方面的猜度,只专注于对女主人公的“局部研究”。在经历了一定的可想而知的空白之后,我有点惊异地发现,一个小如瞳孔的黑点突然出现在白茫茫的远方。令我幸福的是,这个黑点在增长,在放大,仿佛从沙漠深处向我走来。这是个小小的胜利,预示着我最后的彻底的胜利。现在,这个黑点已经变成一个有音容笑貌的血肉之躯,性别为女——这是当然的,因为是《南方》的女主人公嘛。 不要问我她的名字,毕竟是“隔墙睹物”,怎么能猜得这么具体、细致?这场“战争”注定我要放弃很多,像名字啊,身高,发型,穿着,等等,我都是要放弃的。而我抓住的远比这些重要,比如年龄、性格、身份、嗜好、价值观、道德坐标,甚至命运……年龄在30~36岁之间,不会错的。这对女人来说不是个好年龄,如果性情阴郁一点,生活压力大一点,她几乎已经完蛋了,只剩下最后一个赌局,就是子女。赢了,晚晴,否则就是王小二过年,一年不如一年了。但是,放心,朱文颖笔下的女人性情坏不了的……我猜《南方》的女主人公的血型为o,星座为摩羯。这是一个绝配,天生有一副好性情,天塌下来都不会心急火燎的。加之,自小生长在南方,家境殷实,生活从不存在世俗的诸如行囊羞涩、位卑人微的烦恼,天时地利人和,都占了,性情就好到家了。性情好就是人缘好,人缘好的人身份肯定不会差的,差了自有人去提携她,抬举她。 其实人缘就是福缘,福气。 一个福气的女人,每天可能会睡到自然醒,即使只为了一个目的:养颜。但毕竟是“奔四”的人了,岁月饶不了她。于是我想到一个细节,一天梳妆时,她不经意发现脸上长了几粒雀斑。要是换一个女人一定会惊惊乍乍的,但她不,她笑了,并且对镜子说:你真讨厌,怎么能这么一览无遗地反映我?不过我还是要感谢你提醒了我,应该施点粉了。说着,刷刷两下,没了,她很得意。下午遇到女友(脸上同样有雀斑),她会得意扬扬地告诉她怎么对付雀斑;遇到男士,她会说:嗨,你别凑我太近,否则你会看到我脸上的秘密的。这样,男人和女人都喜欢她:女人喜欢她的诚真,男人喜欢她的风趣。 经常在人堆里转,总是会有艳情。一天,一个不知趣的男人偷偷地对她表示了爱意。这蛮考人的,拒绝要得罪对方,接受要得罪自己,上下都是陷阱,怎么办?我听到她哈哈大笑的声音,是为了稳定情绪,保持智商。然后,只见她兰花指一跷,嗲声嗲气地说:老兄,你真是不了解我,我只追求别人,从来不接受别人的追求,如果早二十年见到你,我会追求你的……玲珑剔透,全身而退。没办法,男人在她面前总显得弱智。这是女摩羯的特征之一。女摩羯如果从政必定所向披靡,三十岁之前当上中层,四十岁雄踞一方。问题是朱文颖让她读了太多的文艺书,她迷上了自由自在的生活,不愿意撞钟。所以,她放逐了组织,成了一个不务正业的闲散之徒。好了,要想在文艺上有所建树,把自己弄报废这是首要条件。 所谓报废,就是对世俗产生了距离,甚至敌意,价值观发生了质的变化,不甘于过正常人的正常生活。除了对自己认定的东西和仅剩的亲情,她对什么都感到漠然,易于厌倦。而故事正是从厌倦开始,在南方,一个被和风细雨养大的女人,因为对周遭的厌倦,对远方的念想,渐渐地陷入了一种复杂的生活,渐行渐远,爱恨情仇以一种加倍的方式向她袭来…… 有人说,这不是《南方》的女人主,而就是朱文颖本人。对此,我不打算作任何回复。不,也许应该说一点:朱文颖作为一个探究女性内心秘密的作家,爱恨情仇一定在加倍地怡悦着她,也折磨着她。 2008年5月11日 辑三水 辑三水 文学的创新此文系第三届全国青年作家会议上的发言。 创新,是跟文学一样古老又现代的话题。这个话题很大,看上去简单,实际上深奥,像一道地平线,我肯定无法“解密”它——我准备“暗算”它。我要说的不过是在困惑中的一些思考,目的是抛砖引玉。 我首先“抛”出的是我儿子。 我儿子今年十岁,前年夏天,他想学骑单车,我觉得太早,没同意。但他母亲悄悄地违抗了我,等我知道时已经没有指责的权利了,因为他已经学会了。第一次看儿子骑着自行车在偌大的操场上转来转去,心里还是有些激动。但短暂的激动后,更多的是紧张,我发现儿子骑车的速度非常之快——实际时速可能在10公里左右,但我的心理时速已经超过了一百公里,急得我一边追着一边大喊大叫:慢!儿子,骑慢一点!但儿子还是骑得飞快。他慢不下来,一慢下来就摔倒了。这似乎很难理解,但事实就是这样,慢比快还要难,还要花工夫,还要有技术。骑车是这样,写作可能也是一样。 第17节 然而,慢不是当今的时尚。这个时代崇尚速度和更快的速度,坐船去纽约或许会成为你发神经的证据,男人和女人见面就上床也没什么大惊小怪的。我至今还在用一部1998年买的诺基亚手机,这成了一件比什么都叫人新奇的事情,人见人说,为此我受够了各种夸奖和嘲笑——这些夸奖和嘲笑,都是因为我失去了速度。速度,挑战更快的速度。速度,满足于更快的速度。速度,一群聪明人送出的礼物,一头风做的怪物,一条上去了下不来的贼船。毫无疑问,在今天,你想拥有一部手机要比没有一部手机还要容易,你想拥有一部新手机也比保留一部老手机容易。这就是一个追求速度的时代的魅力,也是问题,速度在裹挟着我们往前冲,我们慢不下来,慢下来就是逆流而行,需要我们付出双倍的气力和努力。 众所周知,新时期以来,文学创新的速度是够快的,有句话一度很响亮:创新像一条疯狗,追得我们满街乱跑。奔跑中,我们留下了速度,却使文学丢失了许多可贵的品质,比如真实,比如美,比如善;同时也让有些作家失去了一个写作者应有的心态,比如耐心,比如坚守,比如安静。前不久,我看到云南的一位我敬佩的作家在报纸上说,他的写作不过那种加盐的写作,是在最基础的层面进行思考、写作。这也让我想起去年我读到的一部长篇小说,作者如今已经身居要位,指名道姓出来也许有媚俗之嫌,鉴于此,请许可我用x、y替代。x写了一篇叫《y》的小说,我认为那是一部超常“慢”的小说,慢慢地开始,慢慢地推进,慢慢地结束。它放弃了速度,把一段历史,一个地方,一门家族,一些新老事情,事的是是非非,情的恩恩爱爱、悲悲楚楚,都摆放在午后的茶桌上,以一种午后阳光移动的速度慢慢写来,娓娓道来,前因后果,起承转合,曲里拐弯,里应外合,尽量将变迁的人和事、情和理、形和状、意和义,苍茫的外部和深邃的内部,说透说圆,圆得没有了线条和角度,透得像在玻璃的另一边。我曾经想用两个晚上把它读完,但二十天后它还没有撤离我的床头。这是所有慢小说的特点,阅读成了一种考验。当然,如果没有诱惑,也就没有了考验。换言之,一方面是它的“慢”在考验我,同时也在诱惑我,它身上有太多的肌肉和重量,它行动迟缓而笨拙,但是柔软的,温暖的。这也是文学应有的感觉,一种让人舒缓、慵懒的感觉,一种让人身体慢下来又化开来的感觉。 客观地说,这小说写法非常老套,具有深郁的中国特色,谋篇布局,风格味道,大有中国古代言情小说的精髓。让我惊讶的是小说给我的第一感觉却不是这样,不是“返古”,而是“创新”:一种崭新的姿态,一种久违的陌生感。这使我不禁想到:创新也许不是一味地标新立异,有时候也许是“守旧”,是回归,是后退。《y》这篇小说之所以让我感到“新”,就在于它所传递出来的精神气息,和这个时代的很多写作都不尽相同,它用它的笨拙,守护了我们生活中即将消失的旧和慢——这对一个正在以审美加速度前进的时代而言,其实就是一种创新。所谓的创新,也包含着对旧的事物的重新理解,正如所谓的先锋,也常常意味着是一种精神的后退一样。由此,我甚至觉得,真正的创新,有时恰恰应是一种创旧,也就是说,你要敢于在一个日日新的时代里,做一个旧的人,敢于在一个以加速度前进的时代里,做一个慢的人。我常常问自己:当时代变动得令人眼花缭乱的时候,我是否还有勇气继续做一个不动的人,一个以不变应万变的人?当快成了多数人的写作速度,我是否还有耐心使文学本身慢的品质不致失传?当别人前进的时候,我是否愿意独自后退?当大家都被推到喧嚣的中心时,我是否还能安于一个角落继续寂寞、孤独地写作? 因此,文学的创新绝不是为了尽可能多地分享公共的经验,而是要在公共经验的丛林里,找到一块属于我自己的地方,以及一个属于我自己的观察世界的角度和深度;文学的创新也不是为了承认、赞美已有的文学现实,而是要在已有的现实之中,敞开一种新的写作可能性。文学创新的最终目标,就是要我们学习如何在人群中成为那个面目清晰、风格鲜明的“个人”。这,我们大家可能都知道,我煞有介事地说它不是为了炫耀,只是为了和大家一起重温、共勉。 2007年11月15日 我用大脑写作拙作《风声》获第三届华语文学传媒大奖·2007年度小说家奖。此文是获奖感言。 我不知道在座的各位此刻在想什么,也不知道明天的天气会如何,是晴到多云,还是雨过天晴?这个世界是神秘的,很多事情我们不知道,很多事情我们知道后又被弄得不知道了。所以,我现在干脆什么都不想知道,只想一言以蔽之——这世界是神秘的。 我得这个奖,我认为是替这个神秘的世界又加增了神秘的内容。我是说,我和这个奖之间没有必然的联系和关系,我几乎想都没有想过。说真的,四十岁前我渴望得奖,庄重文奖,冯牧奖,鲁奖,茅奖,省内的奖,省外的奖,我都暗自念想过。但是现在,从四年前起,我改变了自己,我不再念想那些奖。为了安慰自己,我非常刻意地记住了一位文学大师的话,这位大师说:得奖总的来说是满足虚荣心的,既然是满足虚荣心,那么不得也罢了。但奇怪的是——也可以说神秘的是,从那以后我断断续续得了一些奖。为了体现我的成长和成熟,我不允许自己在奖状面前喜乐,我套用大师的话对自己说:那不过是满足了虚荣心,虚荣心总的说是要克服的。我尽量保持平常心,把因为得奖而可能异动的心熨得服服帖帖。 但是此刻——或者确切地说,从得知有此刻的那一刻起,一种喜悦按捺不住地浮沉在我心间,像花香之于花开一样。这有两种可能:一、我四年来对自己改变是假的,起码是不彻底的;二、是这个奖已有的荣光击垮了我,就像我以前部队的一位首长,他在一只装满百元大钞的坤包前弩张剑拔,虎虎生威,但一天晚上当这只坤包换成一只麻袋时,他变得谈笑风生起来,轻浅的笑容,期许的目光,称兄道弟的平易近人。这是他垮掉的形象,我一点也不欣赏。鉴于此,我不知道得这个奖是我的幸,还是正好相反。 我得奖是因为《风声》,这是一部我用大脑写出来的小说。我一直简单地认为,小说有三种写法:一种是用头发写,一种是用心,还有一种是用脑。用头发写的人叫天才,写出来的东西叫天赋之作。天才是从石头缝里蹦出来的,是从冬瓜藤上结出的西瓜,横空出世,无法无天,可遇不可求——一般说来要几十年乃至上百年才能一遇。所以,这没什么好说的,也没人能说得清。可以说一说的是,用心写还是用脑?这是个问题,而且我们有选择权。 我知道,要想留下传世之作必须用心写,我们平时谈论的那些经典名著大多是用心或者是用心又用脑写成的,光用脑子是无论如何写不出这些传世巨作的。但用心写经常会出现两个极端:好的很好,差的很差,而且差的比例极高。那是因为大部分作家的心和大部分人差不多,荣辱要惊,爱恨要乱,欲望沉重,贪生怕死。相对之下,用脑写可以保证小说的基本质量,因为脑力或者说智力是有参数的,一个愚钝的人总是不大容易掌握事物的本质,分辨纵横捭阖的世相。我很希望自己能够用心来写作,同时我的智力又告诉我,这可能不是一个用心写作的年代。用心写作,必须具备一颗非凡伟大的心,能够博大精深地去感受人类和大地的体温、伤痛、脉动,然后才可能留下名篇佳作。但这个年代用李敖的话说:形势大好,人心大坏。我不相信我的心在这个潮汐一般的市声以无以复加的速度和力度,汹涌地遮蔽心灵的年代里能够出污泥而不染,独秀于林。当我看到周围人的欲望和黑暗被无限地打开,喧嚣得连天上的云层都变厚了,地下的水不能喝,身边的空气污浊了,我更加怀疑自己的心早已蒙羞结垢,因为无论如何我不可能比大自然更了不得。统而言之,我不信任我的心,所以我选择用大脑来写。 用脑写,通俗地说是把小说当做一门手艺活来做。1944年,博尔赫斯通过给一本小说集命名的方式宣称:小说是手工艺品。这让不少小说家们心惊胆战,一时间遭到各路豪杰的无情怦击。是啊,感天动地的小说——心灵艺术——怎么可能是手工艺品呢?事实上,我敢肯定,博尔赫斯自己也不会这么认为的,他所以这么说只是一种态度,是对小说家们日渐疏离技艺的一种质疑,一种不满,一种嘲笑,一种呼唤。说到底,把小说说成手工艺品,是对小说的一种退到底线的说法,是对小说家注定应该遵守的纪律的强调。我们应该承认,我们的小说已经变得越来越平庸、弱智,缺乏教养,我们很在乎写作速度,却不在乎笔下人物的长相、口音、身份,更不要说人事变迁的逻辑道德和心理坐标了。我记得李敬泽曾讽刺我们小说家都是地铁司机,只管一路狂奔,把人拉到目的地了事。他认为小说家应该是三轮车夫,一路骑来,叮当作响,吆五喝六,客主迎风而坐,左右四顾,风土人情,世态俗相,可见可闻,可感可知。我用脑写,就是想当一个三轮车夫,把各条路线和客主的需求研究透,然后尽可能以一种服人的实证精神,给客主留下一段真实的记忆。把假的说成真的,这是我们小说家的基本功,也是我们想让小说可能承载其他意涵的物质基础。如果这个“基础”是假的,破的,你往里面装最救命的东西最终都是要漏掉的,更何况今天的看客似乎?不需要救赎,起码是不愿意被蛮横地救赎。我认为,我们不少小说对读者的态度是有些粗暴和蛮横的。 第18节 最后,我还是要说,这个世界是神秘的——因为喧嚣和混乱而变得更加神秘,我什么也不知道,虽然说了这么多。 谢谢大家。 2008年4月13日于广州小说的“责任” 我一直不相信我们的小说有什么理由要求人们注目,那是歌星或者其他什么星的事,不是我们小说家的。我坚持认为小说创作是一件纯个人的事,就像我们的爱情一样,是隐秘的,深刻的,是想象的,也是欲望的,当中包藏着我们生命珍贵的自我、瞬间,以及它们的改换变化和联结活动。“我想说一说我此刻细腻的思绪”、“我想暂时离开一下现实”。我总是这样或者那样开始写作每一篇小说,安静和温暖的灯光是我写每一个字的客观需要。你在大白天或在一片城市的潮汐声中会亲爱地去抚摸一个你用心珍爱的女人吗?那时候被你抚摸的女人很可能只是你的玩物。因为玩物时刻都可能随人而走,随风而去,所以你要抓紧时间占有、占有、彻底占用──啊,多快活啊──就像一只狗在快活。 我也给写作的自己赋予责任,但不是通常的。我不信奉哥尔多尼的语录:现代艺术要求笑,要求诙谐的滋润。我也不相信“寓教于乐”的现实性和崇高感。我觉得一个作家最重要的职责是要关注自己的心灵,要和自己的心灵时刻团结在一起。看书,从书本上获得些许生活经历或细节然后写作,这不是我尊重的写作习惯。为了写个什么,披星戴月地去哪里生活一年半载,这种写作精神令我钦佩,不过也仅此而已。有一天,我接到一个陌生男人的电话,他在电话里跟我号啕大哭一场后发现找错了人,没说一声什么就把电话挂了。几天后,我开始写《陈华南笔记本》,那个未名男人的哭声一直陪伴着我的写作,以至我没办法给陈华南一丝笑容。我就是这样写小说的,在想象和愿望中写作。 除了要和心灵团结外,我觉得一个作家还应该和自己写作的语言握紧手。这不是无聊。语言是最具欺骗性的东西,但千万不要欺骗了你作家本人。有人说,语言就像钞票一样,在流通过程中已被人使用得又脏又旧。这既是一种事实,又是一种告诫,是希望:人们在希望发行一种新币!如果一篇小说里拣不出一两句带点儿特点的句子,我就觉得这篇小说是臭烘烘的、要打倒的。这是我的固执和蛮横,但是……怎么说呢?我相信一个作家关注自己写作的语言,就是关注自己的命运。换句话说就是:我们应该像关注自己命运一样关注自己写作的语言。我经常想,为什么不能有这样一种语言:它是简单的,简单中又蕴含着质的硬朗和美的韵律,就同人类的形体一样。我以为,人类之语言的感觉应如流水之于一石头一样,随着岁月流逝而越来越光滑、精练、硬朗、生机勃勃。这就是说,我们的语言不应该像钞票一样,而是应该跟武器一样,像一杆枪! 不过,我不得不承认,我的这些愿望和四周的现实放在一起,好像是将耶和华和撒旦放在了一起,我感到非常难堪的同时,也倍感孤独、恐慌。 1997年5月5日 小说是“手工艺品” 一 现在经常有人把我和遥远的博尔赫斯联在一起,我难以判断这到底是对我的褒奖还是贬斥,所以我既没有因此得意,也没有因此失意。进一步,我也不会因此刻意回避谈论博尔赫斯。今天,我可能会搬出一些大作家的金枝玉叶来替自己添色,帮吆喝,其中首先搬出的就是“博尔赫斯”。博尔赫斯有一个小说集,是1944年结集出版的,里面收录了像《刀疤》、《南方》、《死亡与罗盘》等著名的短篇,其中《南方》是博尔赫斯自己认可的“前三名”小说之一。现在我要说的是,这个小说集的名字很有趣,很别致,叫《手工艺品》。这不是里面某篇小说的名字,仅仅是小说集的名字。不需要苦思冥想,大概只要望文生义一下,我们便可明白,博尔赫斯想传达的意思就是:小说是手工艺品。 这是一种很偏激的方法,即使我真受了博尔赫斯无穷的指点和恩泽,我还是要表示我的异议。我以为,把一本小说书装帧得像一块金砖一样流光溢金,它也许是工艺品了,但是小说本身无论如何都不会是工艺品的。事实上,我敢肯定,博尔赫斯自己也不会这么认为的,他所以这么说只是一种态度,一种强调。这种态度包含了一个小说家对小说技艺的迷恋和诚服,而这种强调则是典型的博尔赫斯式的一种责疑,一种不满,一种嘲笑,一种呼唤。不用说,这当然是对小说日渐疏离技艺的一种责疑,一种不满,一种嘲笑,一种呼唤。 二 现在来说说手工艺品。手工艺品不是宝器,也不是危险品,穷人富人,老人小孩也许都有一两件。起码都见过。一只茶杯不是工艺品,它是用品、器具,但是当我们在这只茶杯上雕满了花鸟,嵌加了金边,变法了造型等,总之,当它的观赏或保存价值大于使用价值时,它就是工艺品了。但是就是嵌了两边金边,雕满了花鸟,观赏性、趣味性、珍贵度无限地加增了,我们还是无法在其中看到作者特定的思想、感情、道德等精神层面的东西。而小说,哪怕最差的小说,它也体现出一种精神层面。这就是我不同意小说就是手工艺品的主要理由。 但是,为了说明小说的难度问题,我似乎又愿意承认——暂时承认,小说是手工艺品之说法。因为,我觉得小说在文本的完成过程中,就像一件手艺品一样,需要作者工于匠心,精于技艺。故事怎么发展,人物怎么说笑,情感、命运怎么演变,用什么样的语言叙述,用什么样的结构构建,起承转合,都是有技术,有巧妙的。具体到某一篇小说中,这种技术和巧妙的标准是唯一的。我觉得完成一篇小说的过程,就像登一座山,登上山其实不难,起码对我现在来说。但是要找到集花径、险途、捷径等于一起的“那个路”是非常难的。只有找到了这条路,你这次登山才是成功的,一路看到了美景,经历了惊险,又捷足先登了。说真的,我现在还是经常登不上山,写着写着丢掉了,报废了。有时即使上去了,毫无成功的快乐,不敢回首,羞于提起。就像我本来是想做一个手艺品的,但结果出来的只是一件生活用具,人人手上都有,不敢拿出手炫耀,要藏起来。 说到底,把小说说成手工艺品,是对小说的一种退而求之说法,是不能破的底线,是小说家注定应该遵守的纪律。如果你不想或者不能在这只杯子上雕花绣锦,没有这个功夫或者不愿下这功夫,你这只杯子对我们毫无意义。那么如果要加雕花绣锦,就需要专业的技术,就是有难度,要见功夫。难度到了极致,价值才会青云直上。 三 生活在改变我,在一日盛于一日地把我塑造成一个住家男人。最近五年,我的生活简单到了弱智、寡淡的地步,没有娱乐,很少出门。平时,除了参加一些文学活动和与少有的一些作家朋友喝喝茶之外,我的大部分时间都待在家里,而且是家里的书房里。不是执著,而是痴情。我像吸毒者迷上了毒品迷上了小说,整天在家里读书﹑发呆﹑写作,就这三种状态,其中读的、写的主要是小说。可以说,这些年我看过的当代小说很多,国内的,国外的,经典的,不经典的,有名的,无名的。看过之后,给我的最大感受就是,没有难度。尤其是国内小说(国外的因为翻译本身已经经过一次筛选,相对好一些),一年看下来,长的短的加起来至少有几百篇,但真正打动我的可能也就几篇而已。我们现在看到的许多小说,包括一些成名大家的小说,从叙述层面和文本上看,是没什么难度的。稍为留心一下,你还可以发现,很多小说是在有意地回避难度,取消难度,一部几十万字的小说,一个腔调,一个角度,直通通地拉下来,不要结构,不要变化。当然,有人说小说的最高艺术境界是无艺术。但我想,这里所说的“无”其实不是真正的“无”,是大音无声之“无”,是大象无形之“无”,是无为而治的“无”,是大巧若拙,大智若愚。总之,这个“无”不是没有的“无”,而是“有了不见”的“无”,是大有,是大艺术,大技巧,浑然天成的大技巧。 我这么说的意思就是,小说是应该有技巧,有难度的。技艺就是难度。这是从小说的技术层面上说。从形态上说,我相信小说是一种非常态的东西,芝麻秆上长出芝麻,我觉得这不是小说。芝麻秆长出西瓜,或者西瓜藤上结芝麻,可能就是小说了。我想说小说就是要非日常化,把小说写得跟日常生活一模一样,那小说的活力就值得怀疑了。还有,我还要说的就是,作家应该带着信念去写作。尤其是在当下,做人、做事、做文的标准和秩序已经混乱不堪,作家要真正写出好东西,肯定要牺牲﹑放弃某些东西,也要坚守某些东西,尤其精神上的某些东西。取消小说的难度,首先是精神上的放弃,对底线的放弃。破了底线做事,任何事都是做不好的。 第19节 2005年7月30日 作家是那头可怜的“豹子”2008年3月19日,本人应林建法和王尧二兄邀请,赴苏州大学文学院“小说家讲堂”与年轻学子作了题为《作家·博尔赫斯·军事特情小说》的交流,全文共三部分,此系第一部分。 我已经二十年没有来苏州了,二十年前,我曾经两次到过苏州,两次都跟女人有关。说真的,我差一点成为苏州女婿。但是命中注定我成不了苏州女婿,虽然给了我两次机会,都失之交臂。这就是命,数量篡改不了命运,正如海水不能解渴一样。 时间会改变一切。二十年是一个可以把一个人变得面目全非的时间长度,我相信我现在走在大街上,我过去的两位女友都不可能认出我来,我也不可能认得她们。我们不过是泛泛之交,没有锥骨铭心的关系,更没有藕断丝连。我至今没有她们一点消息,只有想象和期待。我有理由想象——我相信,她们一定生活得不错,因为她们至少没有嫁给我。我不是个坏人,但我是个作家——也许该确切地说是个一般的作家,并不优秀。优秀与否,终归是个作家,靠阅读和写作文学作品为业,为生,为苦,为乐。不是我自贬,或假装谦虚,我一直认为作家是不合适当丈夫的,或者妻子。这两个头衔需要世俗,务实,贤惠,具体地说,是心思平安,手脚勤快,走在大街上目不斜视,下了班要尽快回家,回了家要笑嘻嘻的,兜里有钱要交出来,心里有气要藏起来,不要莫名其妙地生气、发火。这些作家常常是做不到的,他们总是在莫名其妙地东张西望,莫名其妙地离家出走,莫名其妙地沉默发呆,时而为一朵凋谢的花感伤,时而为一个纸中人的死亡而愁容满面,甚至经常有一些不可思议的古怪念头。我知道,有一位作家,一位影响了世界文学的大师级作家,他好不容易与相爱多年的女友结了婚,结果不到半年又离了,理由是因为他妻子睡觉时从来不做梦。 不做梦就要离婚,这个理由确实荒唐透顶,有点神经病。但这位作家的神志绝无问题,他甚至一向以睿智面世,被世人尊为用智慧写作的代表。他精通五种外语,六岁便用外语写诗,终生泡在图书馆里,读过成千上万的古籍名著。生活中的他是谦谦君子一个,满腹经纶,出口成章,妙语连珠。他利用哲学问题进行文学创作,诗歌,小说,随笔,文论,每一个领域都留下了闪闪发光的名篇佳作。总之,他古怪不是因为弱智和无知,也许仅仅因为他是一个作家,一个优秀的作家。他为自己荒唐的离婚曾经这样对人狡辩过:每天做噩梦是可怕的,但每天不做梦也是可怕的,两者可怕的程度具有相等的高度。现在,我也许可以套用他的话来说:一个作家,他优秀的程度和他古怪的程度具有相等的高度。难怪有人说,作家都是可怜的,与作家一起生活的人也是可怜的。你们知道为什么吗?还是让这位古怪又智慧的作家来告诉我们吧——他说:那是因为作家要写作,要探究人心灵的深渊,所以时常容易陷入宽大的寂寞和孤独中。 “宽大”到什么程度? 无法用数字来体现,但有形象。和这位作家几乎是同时代的另一位世界级大作家,海明威,有一篇著名的小说叫《乞力马扎罗山顶的雪》,小说有个题记是这样说的:“乞力马扎罗是一座海拔19710英尺的高山,山巅终年积雪。其西高峰叫马塞人的‘鄂阿奇-鄂阿伊’,即上帝之庙殿的意思。在西高峰的近旁,有一具已经风干冻僵的豹子的尸体。豹子到这样高寒的地方去干什么,没有人作出过解释。” 有人解释说,这只豹子就是作家。 我认为,这只豹子是所有挑战人类极限者的象征,当然也包括作家在内。极限是什么?是无知,是无底,是无边无际的宽大,深不见底的深渊,是从已有开始,向未有挑战。为了说清楚问题,我们不妨牵强一点地说,刘翔挑战了人类跨栏的速度,爱因斯坦挑战了人类理解物质世界的高度和宽度,曹雪芹挑战了人类开掘情感世界的深度和亮度。刘翔和爱因斯坦的“功劳”不言而喻,曹雪芹有那么伟大吗?我认为有的,他的伟大在于无形地改变了我们无形的内部,看不见的精神深处。比如,秋天来了,各种花朵开始在寒风中凋谢,这对我们每一个人来说都是司空见惯的。因为司空见惯,我们可能根本不会去理会它,熟视无睹。但是,对一个看过《红楼梦》的人来说,他可能会因此想到林妹妹凄婉地葬花,进而想到你的某年某月,恋人的远去,爱情的离散,或者相似和一些物是人非的凄凉景象。类似的例子不胜枚举,我要下个结论:科学家让我们对身体之外的世界——物质世界——越来越了解,占有的也是越来越多,辽阔的地球正在变成一个村庄,我们在有生之年完全有可能去太空旅行——几十年后,我们去太空观光旅行也许并不比今天我从成都到苏州复杂多少;那么是谁让我们对身体内部——精神世界——越来越了解,进入得越来越深,占有得越来越多? 毫无疑问,是作家,诗人,艺术家——这些人。 据说一个人的心只有四两重,肥大一点的大概也不会有一斤吧,但它构成的世界就像我们置身的这个世界一样,也是无垠的。这些人——作家,诗人,艺术家,就像那只冻死在乞力马扎罗山顶的豹子一样,想探究“无垠的心”到底有多远、多深、多宽、多大。这是一件有点儿荒唐的事情,因为它对我们生存没有实际意义。白雪皑皑的山顶,没有食物和温暖,豹子去那儿干什么?豹子肯定不会去的,即使去了,当发现那儿既没有食物也没有温暖后,也会马上掉头下山。所以,这不是一只真正的豹子,它是象征,是有些人的象征。这些人不甘现状,向远方走去,世界因为他们的“不甘”而变得更加迷人,精彩,辽阔,宽广,山外有山,天外有天,人外有人。但他们自己却因此可能变得更加孤独、苦难,甚至付出生命。因为他们走在了雪线之上,走在了天寒地冻和饥寒交迫中,看不到人影,听不见市声,寂寞,孤独,恐惧,期待,都是超常的。 问题是没人强迫他们过这种日子,这是他们自己愿意的,他们被一个梦想迷惑、吸引,他们跟着梦想走,跟影子说话,在想象的世界里寻找激情,追求乐处。跟这种人一起生活当然不是件愉快的事,他们是“神经病”,喜欢自作多情,自找麻烦。所以,如果我们理智,我们应该远离他们,不要跟他们结婚、生子,相濡以沫。但我也在想,如果一个人仅仅只有理智,而没有情感,这种人我也是不愿跟她生活一辈子的,哪怕她能带我上天堂的天堂。从某种意义上,如果没有情感,任何地方都可以成为我们的天堂,但那可能不过是一个简陋的地洞,幸福的生活可能也不过是粗糙的存在而已。那么如果从情感的角度来讲,我觉得他们——作家、诗人、艺术家们——应该得到我们的尊敬和爱,因为正是他们让我们的内心变得更加丰富,细腻,生动,多彩。要知道,我们的情感不是天生就那么丰富多彩的,今天的丰富多彩是因为有无数的“他们”做了无数的梦,登上了无数冰雪肆虐的无人之地,跟无数的风影一般的“影子”喋喋不休过。 毫无疑问,写作会让作家变得多愁善感。正如写作会让作家变得多愁善感一样,阅读文学作品也会让我们变得感情更加丰富,心灵的感觉敏感起来,细腻起来,生动起来,因为花谢而忧伤。学会忧伤,从某种角度讲不是一件好事情,所谓忧从识字起。但难道我们的生命就是为了无忧吗?要无忧其实很容易的,就像死是容易的一样。对我们来说,难的是生,是活着,是像一个人一样地活着,有思想,有尊严,有情感,有追求,有意义,有忧喜。从这个意义上说,我们要感谢作家,诗人,艺术家,他们代代相传、年复一年、日积月累地照亮了我们内心的一个个死角,拓宽了我们内心四面八方的边沿。其实我们都知道,我们活着不是为了多吃一口饭,我们追求荣华富贵也不是为了披金戴银,而是像贾宝玉一样有声有色地活着——而说到底,你的这个并不高贵和高明的追求和愿望也是作家们给予的。 我深感现代的人正在失去省悟人心的自觉,也正在失去做梦的权利。现在的年代太喧闹,太生硬,太虚假,太暗淡,太沉重,太粗造……我们追求速度和更快的速度,我们追求物质和更多的物质。我经常在想,我们是不是可以让自己变得轻盈一点,干净一点,简单一点,明朗一点,真实一点?而文学的存在,正是为了提醒大家:梦想比现实更永久,轻盈的内心比沉重的肉身更重要。当你和林黛玉与贾宝玉们一起相处一阵后,你也许不禁会自问,难道我们真的需要那么多吗?其实我们需要的并不多。有时候我想,今天的我们,真正需要的也许就是去结识一位作家,去打开一本书,那里也许有比飞翔还轻的东西,有比钞票还要值钱的纸张,有比爱情更真切的爱,比生命更宝贵的情和理。 现在我想给大家介绍认识一位作家,他就是我前面提到的那位因为妻子不会做梦而离婚的“古怪”作家,他曾经生活在我们的万里之外,在足球明星马拉多纳的国土上,现在也许就在我们身边——他去世了,尸骨埋在瑞士日内瓦的墓土里,灵气也许会随风飘荡,漂洋过海,飘到我们身边,他就是被世人誉为“作家中的作家”博尔赫斯,豪尔赫·路易斯·博尔赫斯。博尔赫斯说,他首先是个读者,其次是个诗人,然后才是散文和小说家。现在我们来看他的一首诗,这一首题名叫《一个萨克森人》,是这样写的: 第20节 他带来了那些基本的词语 时间会把它们组成的语言 抬举为莎士比亚的音乐: 夜与昼,水与火,色彩与金属…… 我认为,这几句诗也代表了他,他就是用最基本的词语创造了一个神奇、伟大的世界。在这个世界里,我深信你们一定会发现——找到——一个形象,一个故事,一种意味,甚至是一句话,能让你们在喧嚣的尘世中暂时停下自己匆忙的脚步,倾听一下自己内心的声音,并重新找回自己做梦的权利。这在今天看来似乎不算什么,但最终它也许比什么都重要。 2008年3月11日 《红高粱》:叛乱的狂欢 那些年,我们中的很多人的记忆都被一部叫做《红高粱》的小说和电影给笼罩了。时隔二十多年,我的一位年轻的朋友说:《红高粱》啊,讲什么记不清了,只记得一片血腥的高粱地和在高粱地里乱搞的事儿。他说的是真话,性与暴力,是很多人关于那部电影和小说的集体记忆。他毫不掩饰对这个眼下“习以为常”的词语的不屑,但对我,对每一个经历过那个时代的人,都会知道这个词语对于当年的文学写作是一种什么样的意义。我觉得,那意义也许就像我们刚刚经历的汶川特大地震。 一向不擅对作品作评点,特别是对于《红高粱》这样一部拥有自己的“解释史”的作品,你会发现,所有聪明的话、深刻的话、漂亮的话,甚至荒谬和自相矛盾的话都已经被说过了。一部作品的阅读史就是一部漂流史,每一个变化的评判背后,都隐藏着一个时代的影子,是一个时代的文学在这一阶段的困惑、探索与痛苦。1986年,我们刚开始接触拉美文学,家族叙事和魔幻主义成为我们心中文学创新的样板;“人的解放”,“个人自由”,成为我们这代人新的价值观;我们隐约感觉到,十七年红色经典所讲述的革命与国家的历史与当时的政治话语并非那么和谐……莫言的《红高粱》在这些方面满足了一个时代的阅读期待:原来历史还可以这样写!他用性与欲望代替阶级斗争作为历史发展的动因,以土匪的视角解构了教科书的抗战史叙事,以家族回忆的方式替代了民族、国家这些宏大的词汇,被称之为“新历史主义”的开山以及代表之作。正所谓一切历史都是当代史,《红高粱》的写作方式,绝不仅仅是莫言自称的要抵达“历史的某种真实”,而是历史为什么竟会以这样的方式讲述。很多人都会对父母的情史有极强的窥探欲,对物质财富有隐秘的抢夺欲,这并不奇怪,哲学家说人们都喜欢问“我从哪里来”。但在中国的伦理框架下,并没有多少作家愿意或者说有勇气探究这些秘密,《红高粱》扯块“家族史”的幌子,已经算难得了。回想一下当年电影院里令人激动的那些场景,我们就会知道,这样充满荷尔蒙和情欲的叙事绝非偶然。最蓬勃的生命力,最理直气壮的情欲,最张扬的色彩,最狂欢的表达,在观众和影片细节所达成的每一次交流的默契里,已经暗示了一个生机勃勃的欲望时代的来临。那些重新合法化的物欲和情欲并非历史的场景,而是一个时代心态的真实摹写。在这个意义上,《红高粱》与十七年革命历史题材小说一样,同样是最具政治意义、最吻合当时主流意识形态的文本。 这是《红高粱》被读者接受且被影片定格的基调。但我却惊讶地发现,二十多年后的这次重读,是一次冰凉的相遇,它远没有我记忆中的那么焦躁和炽热。它是幽深的,迷茫的,甚至是忧郁和诗意的。它同时具有文和野的两个方面,或者说,它的蛮力与激情之后,隐藏着对于战争、死亡与人性的诗意表达。只是这一面,在文学史和批评史的叙事里被轻轻抹去了。也许是对于50~70年代革命历史叙事太过不满,当时的评论家有一种经典化的急迫,而这种急迫表现在放大莫言与以往叙事不同的方面,比如狂欢化的“民间”立场,比如拉美风的魔幻主义,却有意或无意地遗忘和疏漏了另一个重要传统——来自俄罗斯和前苏联人道主义的战争叙事。莫言在回忆《红高粱》的创作动因时曾说,他想写战争中的人和人性,把战争当成“人类灵魂的实验室”,其心中的典范是前苏联电影《第四十一》。这种人道主义的战争叙述,本来亦足以构成反叛的因素,只是在当时,在更为新鲜时髦的话语面前,批评界对此集体沉默,这足以看出那个时代人们追新求异的急切。而莫言自己也说,他曾按批评的方向自觉调整自己的写作,比如更魔幻一点。这种时髦话题有多大程度上压倒了文本本身?魔幻主义有没有限制和抹杀了莫言的另一种可能性?为什么他后来会更多地向汉语写作自身的传统后撤?批评总是不断迎合“当下”的需求,却忘记了这种“当下”总有一天也会变成历史。一个作家的写作史,某种程度上也是与批评家不断妥协和较劲的历史。但不管怎样,批评与写作这种合谋与互动总比两不相干要好,而在这样的情况下竟然能写出如此优秀的作品,这不得不归结于莫言天赋的才华。我是说,莫言不可思议地找到了自己个性化的表达方式,他的既肉感又灵性、既粗粝又细腻、既炽热又苍凉、既蛮野又优美的“狂欢化”文体,开创了一个时代的文?疆域和记忆。 莫言的天赋才华还体现在另一个重要方面,就是:反叛中极为清醒的对话意识。十七年红色经典对于莫言的意义,不仅仅是负面的超越,他曾经讲述过《苦菜花》的情爱叙事对于其作品的影响;草莽英雄和野史传奇的笔法,在《林海雪原》等作品中也有被压抑的呈现。他的反叛是在当代文学传统内部的一次期待已久又如此不同的呈现。当莫言的作品已经内化成这个文学传统的一部分,当性与暴力已经成为一种令人乏味的成规化的书写,新的叛乱从哪里开始?今天我们将与谁对话?我们常常感到迷惘的是,这个时代文学所呈现的前所未有的丰富性,让我们丧失了叛乱的激情与方向。不会再有如同当年的历史时刻了,我们每个人都在孤独地面对叛乱的难度与可能。对我而言,重温这些经典作品以及它们的批评史,亦是在梳理我们这个苍凉时代的文学发展脉络,是追问我们从何处来,以及我们还可以去向何处。永远叛乱和拒绝趋同,这应该是文学写作最应该警惕和记住的问题。 2008年9月28日匆就岁月生成的刀子 我说过的,这几年,我靠读、写小说而变得更加自由、轻逸。有时候,似乎比飞翔还自由,还轻。相对于读来说,写是没什么好说的。写是潜行,是抵达内心秘密的伤痛,是朋友说的“黑夜里最黑的花”,只适宜品味,而不适宜说的。读是看人闹,听人说,听了看了总有些看法、说法。总体讲,这些年,读当下小说,不论是国内还是国外,好话居少,难怪有人说:不读活人的作品。不过,振振有词地这么说、这么做,我以为也是一种招摇,没什么好学习的。所以,我一直鼓励自己要读身边人的作品,哪怕读得兴意索然也要读,一边恶语交加一边读。甚至,我还等着读某些人的新作,看他们的武功是高了,还是废了。高了我高兴,废了我也高兴,反正总是找得到乐。 何大草是属于我在“等着”的人。与那些声名显著的作家比,等着看他作品的人大概不会太多,这似乎使我的等待变得格外珍重。珍重又似乎拉长了我的等待。我深刻感到,何大草这部新作:《刀子和刀子》,创作的时间比我想象的要长,问世的时间也比我想象的长。长是一种复杂,有可能是一种困难,也可能是一种精心。我正是在这种复杂的心绪下,亦喜亦忧地开始看他的这把“刀子”。在书的扉页,作家引用了顾城的一句诗:我把我的刀交给你们。我觉得,创作这句诗,和迷恋这句诗的人,都是青春期过长的人。青春,像早晨的太阳——这是浪漫主义的吟唱,在天上飞的,落到地面上,几乎算得上是一句屁话。青春,像一条丧家之犬——这又似乎是发自地狱的声音。不过,要二选一,我还宁愿选择恶声恶气的“地狱之音”。不是我品味怪诞,专挑邪气的东西爱,而是我觉得地狱之音更接近青春本质的真实。青春是什么?迷惘、忧伤、哀怨、无所适从、无家可归、无言可语……人的一辈子,也许再没有比青春期更落寞的时期,落寞得像丧家之犬。不过,也不是非要二选一的,现在何大草就没有这样选择。何大草说:青春,是暴烈,是尖锐,是不要命,是动物凶猛,是刀子和刀子……我把我的刀交给你们——顾城其实没有把刀交给我们,而是交给了自己,刀子在他手上,进了另一个人的身体。这是一首诗。愤怒而无耻的诗。是我们的恐惧和可怜——就像我们的青春。 是的,青春是恐惧又可怜的。何大草一定深悉此理,并深深地引动了他内心的秘密和真情。所以,他的愤怒里总是隐含了无奈,冷酷中包裹着温存,血肉横飞间衬映着一双悲天悯人的泪眼。正面是火焰,反面是海水。左手在捅天,右手在补天。这是高空走钢丝,是凌空欲飞,是铤而走险,是胆大妄为。这种写作理念,这种挑战难度的写作,是一向令我钦佩又感动的,即使凌空坠落,也钦佩,也感动。何况现在,何凤,陶陶,包京生,金贵……一把把刀子,平地拔起,大小有别,高低错落,跟梅花桩似的。而何大草正是在梅花桩上轻跳飞跃着,时而后翻,时而前滚,时而劈叉,时而倒立,时而吐火,时而分身,戏法连天,最终在你眼花缭乱间,腾云驾雾而去。何凤,陶陶,包京生,金贵……是一把把刀子,又是何大草法场的立柱。何凤,陶陶,包京生,金贵……是一把把伤人的刀子,又是一把把自戕的刀子。如果只有前,没有后,那是可恶的低俗的叫卖;如果只有后,没有前,那是无聊的郁闷的私语。只有既有前,又有后,才是青春,才是真相,才是我们的记忆,才是文学的一个高度,一首愤怒而无奈的诗。 第21节 何大草潜心烧制的“刀子”,让我想起《哈扎尔辞典》里的“刀子”。《哈扎尔辞典》告诉我们,在古老的哈扎尔王国,阿捷赫公主是依靠做梦来美丽自己的容貌的。梦是公主的胭脂、粉黛、眉笔……她凭据一个个梦美化自己,如果哪个晚上一夜无梦,她就会变得奇丑无比。这当然很神奇。但神奇的是,她还有一种本事,或者说是一种法宝,就是她有一盆红色的沙土,是专门用来种植刀子的。一支筷子,或者一个手指头,只要插入其中,就会生根发芽。根是刀把,芽是刀身,在无风的漆黑中,刀把和刀身就像子宫里的婴儿,浑沌而长,神秘而生,缓慢而坚定,考验人又诱惑人。和婴儿一样,它有可能夭折,也可能不夭折,夭折不夭折,人定不了,要由天地定。如果天地有情,有一天刀子横空出世,那将是一把有神性的绝世好刀,可以为你找到并斩杀宿敌。只是,绝世的好刀也有绝世的问题,就是:它的刀把和刀身一样锋利,一样无情。当刀身刺进你宿敌之躯的同时,刀把也将刺进你自己的身体。 何凤,陶陶,包京生,金贵……他们都是这样的一把刀子。 我们的青春,都是这样的一把刀子。 2003年9月21日 为了灵魂的安栖 这几年得蒙朋友们青睐,多有将作品送来嘱我作评理论。我一则时间太忙,二则缺乏理论之道,担心论评论起来捉襟见肘,遗人笑柄,故而基本已婉绝为常。盛可以的文字我一向是喜欢的,但作评也是从未想过的,斗胆破常,姑妄言之,似乎是心血来潮,有点身不由己的意味。现在读书讲“兴趣”,不搞苦读,不求甚解,其实挺自私和低级的,翻几页若没感觉,哪怕是座金山也懒得去理会。“目光短浅”,大概是这个时代人的通病。可以将《道德颂》赠我时,粗翻几页,心即静安下来,好似接通了我灵魂深处尘封已久的一隅。总的说,我感到了柔软:我在书房里就着柔软的灯光,调理出一份柔软的心情,读罢此书,心身都“软弱”得无力、无助。 柔软二字,虽非十足地恰如其分,但自以为是这部书的“亮点”,特色。柔软,意味着温婉和细腻,丰盈。这是当代多数女性作家共有的优点,所不同的是,可以的温婉根基是湖南女子血脉里那根深蒂固、充满野性的张力。这样的说法似乎是矛盾的,但请不要忘记,越是矛盾的结合体,越能闪耀出繁复的光芒。 或许这么说太过空洞,我不妨将譬喻形象点:退役已一年的足球大师齐达内,其一招一式都是剪去枝蔓的艺术,小细节的处理细腻到可以在邮票上跳舞,却不妨碍他必要时“大动干戈”,大刀阔斧地大显身手,如2002年欧冠决赛上,他石破天惊抽出一记传世不朽的“天外飞仙”,便是例证。这有点类同武林高手间的斗才比艺,内力为上,招数为末节的至真之道。 文字值得欣赏,作品也就有了愉快阅读的保障。掩卷而思,我蓦地惊奇于脑海中最挥之不去的竟然是女主人公旨邑收养的那只小狗,阿喀琉斯,它在死亡线上被旨邑救起,最终报答以生命,让主人有了迦叶般微笑顿悟的前提。那对因为母亲潜意识里对业障过往、虚无未来强烈的恐惧与逃避,在尚未成形之前即被扼杀的小天使,有了“阿喀琉斯”做伴,天堂应不寂寞。 是的,与天堂相比,人间充满了虚妄、不安与罪恶。其实,更多的时候,我毋宁相信是彼此天堂差异落成的能量,才分裂出无法弥合的伤害。旨邑的天堂其实很简单,一个值得去爱的伴侣,包容一点点撒娇,一个可以容纳母性的对象,营造一点点温馨……水荆秋的天堂也不复杂,维系“名存实亡”的伉俪之情,同时亦难以割舍红颜知己慰藉核心意识的放纵。二者本无毒,可就像糖精遇上鸡蛋,一旦混合,就成为了剧毒。 也许高原上那场劫后余生的邂逅,那种完全抛弃理性的所谓的浪漫方式,催化了悲剧的诞生,最终无法收拾。我始终相信,旨邑之所以一度愿意将身体和灵魂统统托付给自己也明知不可托付的水荆秋,并非她愚蠢或滥情,她仿佛在生死刹那间看到梦想的一切,却不曾(似乎更应该是逃避)去分辨那是否是海市蜃楼。否则,如何解释她对水荆秋容貌的模糊,以及对从未照面的梅卡玛近乎偏执的嫉妒?嗬嗬,她,爱上了适意的幻梦,却堪堪从现实中来寻找对应客体,展开堂吉诃德与风车的决战,并狠狠刺伤了自己:这尤其表现在她一度渴望怀孕,却在怀上双胞胎后把孩子打掉这一段复杂且矛盾的心路历程。 但是,她是一个女人,值得可悯。如同王熙凤,甚至如mercedes。 把水荆秋放到显微镜下看,只能让人反胃,我不知道可以塑造这样一个人物的时候到底是一种什么样的心情。说现代人的“道德”随着“精英”而沦丧丝毫不假,许多自懂事起就在学校一步也未离开,并一路走到社会金字塔顶端的人,其物质之获得似乎并没有跟上他们的地位。每当看到那些“粗庸无术”的“土佬儿”靠投机下海一夜暴富,从此挥金如土、拥红簇绿,肆意“享受”人生的时候,他们一面明明白白鄙而视之,一面偷偷摸摸嫉妒到咬牙切齿,痛恨老天爷不开眼命运之神偏心眼,竟然分辨不出谁才是“天之骄子”了。我简直觉得,如果说窦娥的冤气可以直冲云天使六月飘雪的话,这些道貌岸然人物的怨气大略足够折腾一出沧海变桑田了。所以,水荆秋在得知旨邑怀孕之后的作为不但在“情理之中”,甚至有了“非此不可”的嫌疑。这种人,一旦撕破脸皮,其心理龌龊程度,恐怕到了我们难以想象的化境。想着想着,我浑身已起鸡皮,再次深切体会到“毛骨悚然”的含义。 简单说吧,有一个成语叫做“恼羞成怒”,归根到底就是“面子问题”,你胆敢伤及其脸面,对不起,他就要取你的性命。万劫不复。 很多时候,很多文学作品,当一个形象走到了一种极端,必有另一个形象走在另一种极端。《道德颂》里与水荆秋互相烘托的,自然应该是“痛恨”“知识分子”的谢不周。这个不孝不悌、荒淫好色、张口“jb”闭口“老夫”的流氓(从某种意义上来说,称呼他为社会渣滓也一点不过分),竟然是这本书中最惹人喜爱,且足以在结束时大把大把赚取读者眼泪的人类角色:另一个的“阿喀琉斯”呢。不要摆出一副假道学的脸孔说这是一种悲哀,谈不上的事儿。他是活透了的人,人生这台戏,唯有此辈方可赞誉其演技出神入化登峰造极。“宁爱真小人,不受伪君子”,你可以认为它是俗话、老话甚至废话,但你绝对不能不承认它是真话,是用了五千年的经验才积累出来的大实话! 旨邑常常苦恼自己为什么不是草原上的一匹母马,或者蓝天下的一只雌鸟,因而打心底里、骨子里“瞧不起”恬不知耻的嫖客谢不周。这是非常容易理解的事情,尽管把她自己的所作所为拿来与谢不周比较,其实也就是五十步笑百步而已。但就是这五十步,已足以使各自的人生走在不同的水平线上,一个潇洒,一个惨烈。毫无疑问,旨邑是喜欢谢不周的,我甚至怀疑她在与水荆秋大行云雨时,是不是时常将教授想象成为谢不周。我的怀疑并非无来由,小说第二部中有这么一段精彩的描述:“她(旨邑)突然发现自己陷入了一个滑稽局面:也许谢不周和秦半两,他们其实想着她的肉体,却一直在进行精神游戏,展现他们的丰富内心,而水荆秋一直强调要和她有精神上的深层交往,却仍然停留在肉欲中无法自拔。”这真是剥破皮肉渗透到了骨头里的悲哀。谢不周的潇洒幽默,秦半两的风流才华,无论如何都要比懦弱阴鸷的水荆秋更具杀伤力啊。 具有讽刺意味的是,这两个男人也都要比水荆秋的花言巧语更为实在地爱着旨邑,尤其是谢不周,他在生命的最后阶段,决心站到旨邑身边,替她分担痛苦和伤害,令人动容。旨邑也许早已将灵魂嫁给了谢不周(不然何以谢称她为“前妻——前世之妻”,她欣欣然接受呢),但现实中,她却总是寻找诸多借口“忍痛割爱”,譬如她认为“谢不周是为了赎他对吕霜犯下的罪过才来向自己求婚的”将人拒之门外。甚至西海游泳时再经历一次死里逃生,命运之神终究也没能将二人拉近一步。 至于秦半两,这是个很现代的漂亮人儿,他的出现一方面弥补了旨邑爱情的快乐,另一方面却让她陷入检讨自身的绝望。因之,“已婚男人的情妇”不可避免地在翩翩少年面前自惭形秽。道德的支撑点首先是坦诚,旨邑对自己坦诚了,所以失去了。后来的事实证明,她的坦诚,或许是对的。 第22节 写到这里,不由自主去别处寻找到若干评论,一读之下,竟发现“他们”非常一致地认为,如果旨邑不遇上水荆秋,她多半就能与秦半两“琴瑟相合”了。似乎是说,旨邑抓到手的是悲剧,放开的更是一场悲剧——就像为了芝麻丢了西瓜。我却不是很赞同,秦半两这样的人,也许可以是非常难得的朋友,甚至非常难得的情人,但绝不可能是一个合格、称职的丈夫。他太野了:心和身体,都是。对岸风景的美丽永远只有风景,即便在别人眼中,你能与对岸一道成为别人的风景——可是旨邑啊旨邑,你拿什么来拯救断桥? 小说最后的结局让我有些怅然,这又不是所谓的哀莫大于心死。有人用美丽扼杀另一种美丽,旨邑的子宫温柔地倒在了她已熊熊燃烧的生命烈火中,水荆秋之辈清晰而模糊。是的,时间走到二十一世纪,宗教关怀已离我们远去,上帝隐遁了踪迹,撒旦独自狂欢,世人以大众心态归属大众,进而崇拜大众。失去了超越的“旨意”,战乱、暴动、污染之后,只剩下了一点点可怜的自慰。亲手编织的美丽花环,终得亲手毁灭。而毁灭,无论如何是需要付出代价的——道德颂,似乎“颂”的也正是这样的毁灭。 《道德颂》,无关道德,只以灵魂安栖的名义。这大概也是本世纪中国“现实主义”文学的“必由之路”。 2007年8月5日 可触摸的不可思议 昔日的“当家花旦”,曾经的恩宠和风华绝代,53岁的胡因梦美丽依旧。洗去铅华,所有的一切在《生命的不可思议:胡因梦自传》中化作过往的青烟,化作笔端的真诚反思。七年前,这本曾以《死亡与童女之舞》为名的书在台湾发行,呈现给我们的是她非凡经历中人性丰富内在的“心灵地图”。与其说是胡因梦的自传,不如说是她自我整合、自疗的一个过程,正如她自己所说的“廓然无圣”,才是这本书的精髓所在。书中阐释了那个神秘的生物化石般隐埋在地下的“身”、“心”、“灵”的奥秘,如同“零”中降生的远古动物,她退去层层的外衣,裸游于意识的涛浪里。 在记录那些心灵追寻的日子里,她大量的阅读,从《灵魂永生》到《心经》、《金刚经》、《圆觉经》、《华严经》,再到英译的《老子道德经及庄子全集》,五十三参的漫游,渐渐从信仰进入自我,完成了一个漫长的心路转化过程。在那个耳根圆通可以无言交流的galisteo小镇,胡因梦开始了她生命中前世回溯的治疗,也终于在探索书屋时被那个透彻的眼神所迷倒,“我知道五十三参的旅程已经到了尽头。我找到了!”——发现克里希那穆提,发现他探照到人类意识的底层的阐释,胡因梦如鱼跃大海,投入到这股克氏的洪流。孩童的记忆,演员的经历,情感的波折,无疑给了她对生活、对克氏更深层面的领悟。正是在这种克氏思想的不停认知、翻译中,她得到了心灵的慰藉,形成“无拣择的纯然观察”视角,而这股西方的洪流与东方文化中佛陀的圣谛又是相通的。于是,它汇成一股趋势,推动着宝瓶时代心灵的解放。 自然是不需质疑,也无须解答的,但误入歧途的人类却需要层层的探索与揭露,才能退去自我的武装,回归本初的面貌。什么是真爱?什么是疾病?什么是真我?经济发展、工商业进步到现有的阶段,文明与文化的不协调发展,在人们心中种下了四分五裂的理想、教条、禁令、意见和种种对抗、矛盾的观念、概念,而由这些导致的迷失和物化,又让卡在瓶颈的现代人在孤寂、独处的沉思之后,迫切地需要审视自己——对生存意义的内在探索,对人类的生命过程的大反刍。在历经七年的般若之旅里,胡因梦给我们带来了一股清新潮流,也带来了现代人疗伤的良药: “人性中的暴力与异化倾向,就是由这些被视为正常的自我制约所孕育成的。” “人类的基因中,动物性、神性、人性本是同时存在的,你必须接纳这个事实,如同你接纳自己一般。” 心理学和哲学的探索层面告诉我们,我们可以感觉到很多被暗藏在心灵角落的真相,但终无法为生命寻找出一个结实的答案,因此内心的冲突、矛盾和人格的落差日益严重。情绪的压抑,使生命最深处出现“制约”实验中的问题——自我枷锁。克氏理论中提到的“设限的自我感”大抵就是这种制约。当这种情绪能量一味地压抑和累积,一旦爆发出来,就是对人对己的重大伤害。所以我们要在每个当下透过不谴责、不压抑的观察,将它完全燃烧、释放。如何释放呢?“我们要做的就是打破这个自我感,回归真我。”胡因梦在书中道,“这个自我感一旦被打破,我们就从牢笼中解放了。”这与克氏的“寻找无明的起点是没有必要的,最重要的就是认清无明只是想获得更多经验的需求罢了,而只有无目的、无拣择的单纯观察才能止息那些永无止境的需求”是一致的,与东方古老文明中的阐释不谋而合。面对真我,面对病痛,借助冥想和心理治疗,探索身心灵的奥秘,用知觉救赎自己。因为黑格尔说过,你无法质疑知觉,因为你唯一拥有的工具便是知觉。 很显然,当身为人母的胡因梦再次探寻克氏时,多了母性的关切,开始深悟母性爱的教育。“尊重她、给她试误的自由、给她自己寻找答案的独立性和空间、教给她观察内心活动和关系互动的方法:教育真的不是理论,你必须在生活中点点滴滴地注意自己的反应有没有伤害到孩子。”母性的光辉、亲子关系又成了她心灵新的回溯。 总之,翻阅着书中每一页纸,胡因梦的生命历程一点一滴地展现出来,朝圣,解构,到纯粹的意识,慢慢地去感知这个“不属于任何教派,只服膺于真理以及诚实面对自己”的非凡又超凡的女性,不知道什么时候,手已经触摸到自己的内心了。从某种意义上说,这不是一次阅读,而是一次洗礼,是安慰,是感动,是顿悟,是解放,是自由,是返璞归真,是聆听自己的心跳声…… 也许胡因梦不会喜欢我道明,她是李敖的前妻,而我忍不住这样说,只是为了表达我对她这册书的敬意。在我看来,李敖喧哗地放了那么多言——等身的著称,都不及他前妻平平静静、低声细语的一次回忆——这本书! 2006年11月13日 某一类人的饕餮盛宴 拉萨,酒吧,愤怒小说,痞子音乐,单身郎,独身女,浪迹天涯,酒,咖啡,性,单相思,一夜情,邂逅,猎艳,贫穷,孤独,玩世不恭,特立独行,无产阶级的身份,资产阶级的生活,等等,还有高原诡异的风光、人情、文化……还有什么?问题是还需要什么?我觉得马崧的《拉萨酒吧》似乎把某一类好看小说的元素都汇集了,搞了一次“大集合”,一次让某一类人足以饕餮的盛宴。对马崧来说,似乎也是对这一类小说推向极限的一次远行,一场冒险。 那么,这是怎样一类小说?我轻易想到的是大卫·塞林格的《麦田的守望者》、村上春树的《挪威的森林》、诺曼·梅勒的《硬汉不跳舞》、库尔特·冯尼格的《猫的摇篮》,还有电影《美国往事》、《去天上的路上》,等等。当我罗列举出这一堆作品名之后,相应的追随者——这一类人的特征也端倪初露了,他们的年纪在15~30岁,天性中有亲热文艺、犯规衅事、不甘愿世俗的细胞,小说,诗歌,音乐,电影,绘画,是他们打发无聊和装扮门面的东西,但是无聊、寂寞还是照旧纠缠着他们,因为他们内心有太多不切的愿望和冲动;他们的青春贫血又缺氧,或者恰恰相反;他们经常满嘴脏话、怪话,生活和情感时常无着无落,但从不以为耻,反以为荣;他们貌似堕落,又心怀雄心壮志;他们感情偏激,理性薄弱;他们率直有余,机智不够;他们害怕平庸,却又缺乏惊天动地的才气和毅力;他们蔑视功名利禄,又不甘寂寞……总之,他们有点儿问题,但不可怕;有点儿可爱,但不可亲。如果飞翔的翅膀可以像假肢一样出售,我猜想他们一定是踊跃的认购者,因为他们总相信自己的生活在别处、在远方、在空中、在山岭的那一边……对这一类人,西方一度曾称他们为“迷惘的一代”、“垮掉的一代”,但对国人似乎稍嫌狭窄了一些,难以如数包纳得了。国人创造了一些词,诸如“愤青”、“文青”、“行者”、“诗性小资”等。我相信,这一类人对《拉萨酒吧》一定会有种一见钟情的意味,因为书中堆满了他们的脚步声、心跳声,包括种种非凡的愿望和想象。我觉得,小说的品相和特质很像小说中的主人公之一:女导游芳芳,其品相当属漂亮;其性情如她身上的香水,浓烈而嚣张;其趣味似她常品的蓝山咖啡,不俗媚但略为偏执;其风度有如她的生活,落落大方又缺乏经心精美。不用说,喜欢像芳芳这样女子的人,都会喜欢这小说。 第23节 按理,我的年龄已经早早被淘汰出喜欢之列,但我还是喜欢它。这很有意思,引起我一些思考,结果发现,是马崧这种不计后果大胆挺进、冒险的写作精神令我激越。事实上,好的小说(比例相当小)都是异端,是邪门;好的作家都是大胆妄为的叛徒,顽家。时下文学的弱智和作家的平庸,让我们难以体现文学的自尊和力量,更难以体现一个作家应有的精神气象和慧智,哪怕是用以游戏甚至作恶的。 2004年12月11日 马平和《草房山》 已经想不起了,是怎么认识马平的。想不起说明没名堂,认识的过程没名堂,马平在一个陌生人面前的表现也没名堂。我是个注意细节的人,一个20年前只见过一面的人,20年后相见了,我还能如数家珍地讲出他当年转身时牛仔裤上露出的商标的图案和颜色。马平我们在一年里总要见上几面,但回忆类似的细节:过目不忘的细节,没有,脑袋里一片雪亮,亮得炫目,因为空洞啊。我注意到,马平在朋友面前的特点是笑,年轻的笑,友好的笑,不知疲倦的笑,外加一点插科打诨。这是没有特点的特点,我们出门经常可以见到这样的人,初次见面,笑容可掬,热情客气,为了打破初识的尴尬,故意说一点趣闻趣事。这是好人的一种,朋友的一种,但无法成为你小说中的人物,因为他是“大众”。以我做小说的经验,塑造一个“大众性情”的人物,比写整篇小说还难。换言之,小说写完了,但这个人物可能还在小说之外。这样的小说自然就是废品。报废率高的东西,那就尽量少碰,这是我做小说的又一条经验,也许是教训。 记不得具体时月了,好像是去年的夏天,也许是秋天,马平第一次出现我家楼下。几分钟后,我上楼时手上捧着他给我的一只厚信封,里面装的就是《草房山》的前身,当时的书名叫《红色睡眠》。我用了两个晚间看了,心里涌生了诸多拂不掉的阴影和梦境,仿佛看见了一个日久弥新的传说,一团血肉模糊的生命。我们经常说文如其人,其实这是一种不实事求是的说法,从实际情况看,“不如其人”的文远多于“如其人”的文。马平的《草房山》再次颠覆了这种脱离本真的说法,使“不如其人之文”的浩荡队伍又加增了新员。和马平本人相比,这部小说具有鲜明的“不笑”的特点,即使有笑,也不再是友好的笑,年轻的笑,而是苦笑,傻笑,嘲笑,假笑,皮笑,冷笑,毒笑,默不作声的笑,哭天抹泪的笑,不可思议的笑,无可奈何的笑,小说的笑,艺术的笑,发人深省的笑……一个人或者一部作品,笑到这般地步,那你就不得不要记住他(它)了,因为他显然不再是人,而是鬼,是怪,是墙角的一尾蛇,是深夜破窗而入的一个狐狸精。我为小说本身和马平本人之间的距离而满足,而愉快,愉快的程度相等于同马平本人喝了桌下午茶。 我一再说过,现在的小说翻开就是白生生的大腿、胸脯,人们把身体的放纵和倦慵当做文明、新潮、自由、个性、追求,把私底下的愿望、行为当做宣言和日常,当街摆弄,大肆炫耀,而且脸不变色心不跳。用身体写作,写身体,写身体的欲望、动作、声音,有了高xdx潮就喊,天亮以后就分手,天不亮就分手,不想上床,精子大战……接踵而至,纷至沓来,飞沙走石,铺天盖地,好像国人都擦搽了印度神油,吞吃了美国伟哥。小说写到这份上,已不是作践,而是作恶。马平显然不想跟人作恶,他想跟人作斗争,他让我们回过头去,看一场场荒诞的“红色睡眠”,看一只只空荡荡的胃,看一个个死去活来的梦。李安乐,一个梦里生梦里死的农民,一个半人半仙的稻草人,一个穿针引线的皮影人。这个人模造了我们难忘的过去,道出了我们的恐惧,我们的爱,我的恨,我们土地的深度,我们天空的高度。这个人有酒气,有酩态,疯疯癫癫,跌跌撞撞,但也有血有肉,有真有假,有是有非。我喜欢这个人物,他连通了一种真实,一段历史,一个警示。我相信,这才是文学的真正意义所在:不是激活我们的精子,而是激活我们的精神。 2004年7月14日恋歌又响起 谁的恋歌又响起?是陈华。陈华何许人?偌大中国,叫陈华的人太多,我熟人中有七个,囊括男妇老少。我夸张地说,但结果可能是真理:每一条弄堂都有一个陈华。因之,我要特别指出:此陈华是《那一曲军校恋歌》的作者,居北京,穿军装,女。 我不认识“此陈华”,要谈的自然是她的作品。一直有种感觉,有些人,他们长着似曾相识又朦胧不定的面孔,从没有刻意记忆,但绝对不会忘记;有一些事同样如此:只需要一剪影子、一杯酒、一段音乐或者一个眼神,就会像鬼魅一般骤然而至,迅雷不及掩耳,占据你那无能为力的大脑神经,让你笑靥如花抑或眼泪滂沱——当然,于至深处,又仅为会心而已。这是我读《那》第29页时想到的。随后一直在边读边想,思维异常活泼、欢悦,如同有朋自远方来。罢了,确认《那》是一曲朴素、恳诚的“恋歌”,并不是影子、酒、音乐或者眼神,故而我完全可以从容掩耳应对。但是我没有。我很乐意徜徉在陈华笔下的世界去捕捉一寸漫步潘帕斯草原的微风,握紧一滴淌入太平洋的雨水,呼吸一口即将化作奥林匹斯山巅火焰的氧气,直到掩卷而定,我才发现一切已然黏稠而模糊。 毋庸置疑,透过镜子,穿越二十余载光阴,我也许就化身成为《那》里的角色。我竟毫无缘由地以为自己就是任天行、就是廖凡、就是庞尔……也许当他们抽象起来,就能与当年的我安逸而默契地重合吧。我甚至还把青春悸动的对象,形象在了郝好和姚小遥身上,一如透过彩纸的光,朦胧而有别番风情。 真实引导朦胧,而朦胧又恍惚将某种特别的情绪变得真实。我不觉靠在椅背上,点燃一支香烟,烟雾氤氲环绕,忽然变作两首流行在我读军校时代的旋律:《侬本多情》和《一首歌一个故事》。两首普通的流行歌曲,因为《那》,一时间占据了我全部的思绪。我要将《侬本多情》送给叶小米、郝好和姚小遥,爱情给了她们足以软弱而坚如铁石的心力,正如歌中唱道:“情爱就好像一串梦,梦醒了一切亦空;或者是我天生多情,方给爱情戏弄……”空不是无,而是收获,是大智慧,是全部——是读完任天行临别书信的叶小米,是亲吻英雄爱人面庞的郝好,是静聆熄灯号的姚小遥……她们像所有女子一样天生多情,她们没有像歌曲唱的,被爱情戏弄,或者戏弄爱情,只是静静地,在军校朴素的净土上,孕育美丽的爱情鲜花。这鲜花芬芳无刺,不用鲜血浇灌,更无关风霜凋零,开在风景如画的悬崖边,值得一辈子去守护和爱惜。 似乎唯一的例外只有一个马小蕾。其实,即便是二十年前,马小蕾这样的女子也难属特例,只是因为她的天真和愚蠢是生长在如茵绿草中的毒花,结出的恶果就显得那么刺眼,那么令人玩味。要我说,哀怒与指责都显得片面和多余,它只是现实不断孕生的悲剧的复制品。现实匮乏崇高,如同白水匮乏凛冽,当爱情渗入交易(哪怕只是一时、一面)的渣滓,便失去了梦的资格:也许只有当她梦碎时,才会收获阿弗洛狄忒看似安慰的吻。 相比之下,单纯为了爱情的美女姚小遥,在“穷途末路”之际,惊惶地得到一个完美的结局,似乎是作者对姚小遥的爱护。不,这应该是作者精心设计的寓言:每一个从军校走出来的人,不论天赋、禀性乃至才情、运势千差百异,他们一定都会笃信经济社会中如同海市蜃楼的纯真爱情——哪怕升华成为信仰也不足为奇。《那》在告诉我们,暴风骤雨中,还有那么一座孤岛,风和日丽、无忧无虑。所以,我宁愿相信郭福来的苹果是伊索的故事。 从一开始,我的注意力就放在了小说中一个非常次要的人物身上,作者在他身上花费的笔墨可谓省之又省,但却实实在在给我惊喜,这个人就是追求花房姑娘的班长邓海云。那么好了,另一首歌,《一首歌一个故事》,我要送给他,这个险些为“花房姑娘”送命的痴心男人:“从前曾相恋的失恋的小伙子,唱每一首歌一个故事。道尽离合悲欢几个字,完全来自过去那日子;犹如人生之歌一开始不休止,唱每一首歌一个故事,为着前路永远冲刺……”诚然,他没有三大公子的潇洒,没有任天行的不羁,更没有“爱情中尉”(我联想到了情歌教父李宗盛)陈骁那种浑然天成的男人魅力,他只有一个醒目的标志:“嘛”字不断的津门乡音。 第24节 对于我们这代人来说,因为崔健,“花房姑娘”早已经被赋予了特殊的含义。现在的年轻人无法理解那个时代,一句“手指大海的方向”会让他们明里暗里发出嗤之以鼻的笑,“坚强”和“善良”亦早已化作时代的尘埃离爱情远去。但,我们又如何能够忘记自己留下的脚印深深的过去?于是,就对邓海云有了如此特别的感触:一个从小城市来的多愁善感的军校学员走进花房姑娘的爱情迷宫,拿碰壁作为心碎的证明,以冒险释放青春的风采,用受伤缝补内心的甜蜜,当望见出口的狂喜和被朋友横刀夺爱的打击,喜而生悲,悲喜出人生百般滋味:所有实在的,幻想的,乃至众口传说的,交织成比大脑血浆更加黏稠的液体,缓慢而吃力地前进。 邓海云最后的幸福一定要感谢“花房姑娘”,她让他懂得了人生,更懂得了珍惜人生。我经常对人说,成熟的人,就在于“珍惜”二字。满足是愉快之本,珍惜是领悟人生的前提,亦是最大财富。“落花风雨更伤春,不如怜取眼前人”,这个道理大词人晏殊早在一千年前就用看似爱情(当然不应该是爱情)的离愁明白地告诉了我们。而《那》中,随处可见对此或隐约或明白的剖析。 侬本多情,每一首众xx交传的好歌,一定有它特别的故事。《那》的确与我见到的,市面上流行的任何一本爱情题材的小说迥然有异。那些风靡的爱情小说,一旦风干了装饰,便只剩下性与滥情的轻浮、粗蠢。陈华此书别有一个意义,在于告诉一些人:情比性让脾胃受用得多了。 2008年7月23日 辑四火 辑四火 八大时间 1?1964年1月5日 这是我最伟大的一天,没有这一天,也就没有了我。这一天,是我的生日。 生和死是一个人最大的事,但没有一个人会对自己的生死留下记忆。生是一次啼哭,死是一次闭眼。生的啼哭唤醒的是别人的记忆,死的闭眼关闭的是自己的记忆。生于何时,死于何刻;生的情景,死的情状,这些记忆都储存在他人的记忆中。所以,谈自己的出生,无异于做小说,你说得头头是道,闻者都信以为真,但其实不过是人云亦云而已。 时间是放在空间里的(反之亦然),赋予我成其为人的这个时间:1964年1月5日,我的降生之日,是放在距离杭州41公里的一个古老的大村庄里的,村庄名字叫蒋家门口,行政上隶属富阳县(1994年撤县改市)。富阳是个默默无名的地名,但其下有两张赫赫有名的面孔:一是富春江,二是郁达夫。富春江因黄公望留下的传世名画《富春山居图》而名震遐迩(现今一半在大陆,一半在台湾),郁达夫是现代文学史上的大家名士。我的家,蒋家门口是富阳的第一大村庄。这是一个殷实而富丽的村庄,它的古老,它的富丽,它的人丁兴旺(现有4000多人),都使它显得不像一个村庄,而像一个古镇。在我出生前一个世纪,这里就有了翻造的上海滩上的三层楼房,宽敞的回廊,红色的琉璃瓦,明亮的玻璃,高大的檀木台门(3米高、2米宽),龙飞凤舞的飞檐立柱,宽阔方正的天井,至今都令人叹为观止。80年前,我爷爷的父亲卖掉了40亩竹山,带着两个儿子——我爷爷和小爷爷——开始模造这栋来自上海滩上的三层楼,虽然是缩小版的——只有二层,规模也小得多,但依然给我们家带来了经久的美誉。小时候,我经常看到有外乡人来我们家参观,指着我熟视无睹的种种雕刻评头论足,流连忘返。20年前,作家李杭育在我一个远房叔叔的引导下也去看过,至今还记忆犹新,见了我夸奖不已。 能够出生在这样一栋堂皇气派的房子里,应该是我的荣幸,但我的父亲却不这么看。小时候,父亲经常对我说,我们必须离开这座房子,否则我们家难有翻身之日。这么说是有深刻的原因的,原因就在我们家前面的一栋楼。这也是一栋三层楼,但似乎没有那么考究,没有那么多纯属审美的铺张浪费。那是一栋结构比较简单、实用的三层楼,长长的一排,有点像现在的单位宿舍楼,外墙粉刷成红色,到了我小的时候它还是红的。我们家和他们家中间只有一条不到2米宽的弄堂,也就是它的“屁股”对着我们家大门。父亲告诉我,我们祖上和这家人的祖上是死对头,他们之所以将房子造得这么高,这么摆放(“屁股”对着我们),而且还漆成红色,目的就是为了抑制我们家,破坏我们家的风水。怪的是,自从他们家房子造好后,我们家族一直不兴旺,日渐败落下来。我的小爷爷为了抵制这种“破坏”,专门到上海跟一个传教士信了耶稣,回来后每天都在厢房里做祷告。我小时候经常带同学去看小爷爷做祷告,叽叽咕咕的,含糊不清的声音里不知道说的是什么。但是我父亲知道,父亲说他是在祈求耶稣保佑他,而且耶稣也确实保佑了他。我父亲有兄弟四个,也就是说我爷爷有四个儿子,小爷爷只有一个,是独子。但有了耶稣的保佑,小爷爷的儿子接连给他生了七个孙子,而我爷爷尽管有四个儿子,但孙子却只有七个。我爷爷死得早(66岁去世,我没有见着),没有发现这个秘密:耶稣的力量——正因此,他无法活得更长寿。而?父亲虽然发现了这个“秘密”,但由于时势的原因,满心想投靠耶稣重整家业,却又不敢。因为那是一个大肆破除封建迷信的年代,信耶稣是迷信——崇洋媚外的迷信,罪加一等!父亲曾经通过养狗、在家门口摆放石狮子、杀公鸡等多种迷信方式,来摆脱“红房子”对我们家的诅咒,但事实似乎证明,这些方式过于简单,缺乏真正的力量,重整家业作为一个梦想一直盘桓在他心里。 在我10岁那年,父亲借了钱,在我们老屋边上造了一间比较简陋的新屋,那是他为了摆脱“红房子”诅咒的第一个大动作。收效似乎是明显的,我哥随即结了婚,我姐也在城里找到了意中人。遗憾的是由于当时条件限制,新屋的位置离红房子还是比较近,似乎还在红房子发威的范围之内。于是,十年后,1982年,我们家又造了新屋,新屋建在村子外,可以说真正是彻底摆脱了红房子的纠缠。因之收效似乎也是很明显的,我们家转眼成了当地出名的“万元户”。那时候,我已经在部队,在千里之外。父亲从来不要求我调回去,而且总是对我说,你走得越远越好,意思是越远红房子越奈何不了我。原以为到此父亲和红房子的斗争结束了,殊不知大动作还在后面。1996年,父亲冒着大逆不道的风险,把我们家的老屋很便宜地卖掉了,真正是惊世骇俗啊!在我们家乡,老婆可以休掉,子女可以出让,但祖屋是绝对不能卖的。不过我可以想象,父亲为什么要这么做,说到底,还是红房子在影响他的观念。 父亲对红房子刻骨而久经的疑惧,给我从小就打开了一扉通往神秘和幽境的小门。 2?1971年正月初十 这一天,我号称9岁,其实才7岁。 在我们家乡,人的年纪是以年头来计的,说你多少岁,说的是虚岁,不是实足年龄。按这种说法,如果你是大年三十出生的,那么天一亮,到了正月初一,就已经是两岁了。我出生在元月,但在阴历年中还是旧年,是农历十一月十九,到年三十尚有41天。所以,当我出生42天时,我已经两岁了。每到正月初一都要加一岁,更何况正月初十。于是,到了1971年正月初十,我不容置疑是9岁了——其实才7岁零50天。这一天,我背着书包走进了设在祠堂里的教室,事后我痛苦地发现,我背的书包特别沉重——那不是书的重量,而是泪水的重量。 我不知道那时候我们那里为什么是正月里开学,这个问题我没有琢磨过。但是我知道,这是最后一次,以后都是夏季开学了,而我们之前好像都是正月里开学的。我觉得正月里开学更有种喜庆色彩,书包里藏着压岁钱和酥糕,那感觉是很好的。中国的农村给人最统一的印象是穷,贫穷落后,吃不饱,穿不暖,脏不拉叽,大人缺乏尊严,小孩少了天真。但是公平地说,我们那边不是这样的,我从小没有挨过饿,每年都有新衣服穿,冬天一套,夏季一套,过年时还有压岁钱,远的亲戚给二角、五角,近的亲戚,像外公、娘姨、姑姑至少给一元。我还认了个干爹干妈,自己很节俭的,但对别人很好,尤其对我更好,压岁钱经常给我一张五元大钞。一般一个春节过下来,我可以得到十几到二十块的压岁钱。这是我的零用钱。我用这个钱到县城看电影,买好看的塑料凉鞋和的确良布,回来做衬衣。这是少年的我最美好的回忆。换句话说,我小时候没有感到过生存上的困难,没有这方面的记忆。有关困难的记忆都来自精神上,来自时尚和世俗。每个时代都有时尚,我少年的时代是一个讲成分和阶级的时代,把人划成两个阶级,分成了两种颜色:红色和黑类。黑类又细分为五类,即“地富反坏右”,俗称黑五类。这五黑类中我们一家占了两类:右派和地主。右派是我父亲,地主是外公,两顶黑帽子,是两座黑压压的大山,压在头顶,全家人都直不起腰。 我上学的记忆是从被污辱开始的,记得那是一个下雪天,老师出去看雪了,我们在教室自习;雪花从窗户里飘进来,落在临窗而坐的我的脖子里,我下意识地缩紧了脖子,起身想去关窗户,刚好被从外面赏完雪进来的老师发现了。老师走到我面前,问我想干吗。我说是雪飘进了我脖子,我想关窗户。老师问我是不是冷,我说是的。狗日的老师说:你头上戴了两顶大黑帽还怕冷啊。 这个狗日的! 这是在课堂上! 老师都是如此,更何况少不懂事的同学。所以,我不喜欢上学,因为上学对我就意味着受欺辱。都说学校是育人的,教人以美德,授人以知识,但其实不尽然。我小学到初中,喊过的老师至少十几个,但真正温暖过我的只有两个:一男一女,男的叫蒋关仁,女的叫王玲娟。王老师是知青,胖胖的,演过沙奶奶。蒋老师是个仁义的人——像他的名字一样,上课不用教鞭(只有他一个人),高个子,篮球打得很好。十几个老师,只有两个人,似乎是少了些。但够了,因为他们代表着善良、正直、仁义和爱,是可以以一当十的。每次我受了欺负,赖在家里不去上学(这像一种慢性病,一年里总要犯个一两次),父亲和母亲会用两种截然不一的方式来催赶我去上学,父亲是动武,用毛竹条抽打我,粗暴地赶我去;母亲是搬救兵,把王老师和关仁老师搬出来说教,有时还直接把老师搬回家,现场将我带走。父亲的方式其实往往是把事情弄得更复杂,我经常是人走了,但又不去学校,而是找一个墙角躲起来,等放学了才回家,制造一个上学的假象。假的真不了。王老师(她是班主任)看我一天没去上学,晚上笃定要来我家问原因,一问真相大白了。从结果看,父亲似乎在用另一种方式把爱我的老师请进家门?当然,老师登门了,学校的大门又向我敞开了。小学五年半(就是这样的),我最深的记忆就是这种再三的赖学、劝学,大门关了,又开了;开了,又关了,就这样反反复复的,反复中我一再尝到了被欺辱的苦头,也一再品到了被宠爱的甜头。 第25节 关仁老师,王老师,一男一女,一高一低,像一对天使,像一个完美的世界,存放在我心的最深处、最暖处。他们使20年前的我留下了一首诗—— 我心里有阳光 来自两个有性别的太阳 一个是男的,一个是女的 很笨拙的,但很真实。 3?那年那月那三天 这里指的是两个时间:一是1978年6月11—13日,二是1981年7月7—9日。前者是初中考高中的日子,后者是高中考大学的日子。两个日子对我都是非同寻常,有点一锤定音的意味。人生能有几回搏,说的就是这样的日子。胜者为王,败者为寇啊! 把歧视当做动力,发奋读书,通过优异的成绩叫人刮目相看,从而改变受歧视的劣势地位,这是受歧视者正常的一种反应,一种情况。另一种情况是自暴自弃,破罐子破摔,无所谓,无所求,任歧视自由发展。我当属于前者,想通过努力把劣势盖住的。但是,我们那会儿读书学习成绩是不重要的,考试都是开卷考,好坏很难体现也无人关注。那时候,我们的好坏主要体现在劳动积不积极,好事做得多不多,对老师礼不礼貌等,这些课本之外的东西上。这些东西我都做得很好,小学五年,我当了五年的劳动委员。我待人也特别礼貌,包括现在都是这样的。到了1977年,天变了,国家恢复了高考,学校也开始要成绩了。这时我在读初二。我读的是二年制初中,初二就是毕业班。要在以前,像我这种“黑五类”,高中肯定是没门的。以前读高中都讲推荐,5%的比例,基本是“干部”子女的特权。但是那一年天变了,上高中要考试,择优录取,我的机会就来了。 父亲比我还重视这个机会,并把这种机会归结到是我们搬出老屋的结果。其实那时我们的新屋很小,全家人有一半还住在老屋里,但我住的是新屋。新屋离红房子远啊。从那以后父亲在新屋里给我调整了房间,调到离红房子更远的西边的房间里,并专门对我讲了一顿话。这顿话是我以后长长的一系列知道的开始,可以不夸张地说,这顿话几乎决定了我对世界的看法,至今还在对我发挥作用。父亲围绕着希望我发狠读书的主题,说着说着,变得像一个哲学家,向我道出了一个至真的道理:万般皆下品,唯有读书高。我已经忘记父亲有没有引用原文(完全可能),但由此发挥的闲言碎言,我至今不忘。父亲说,文化就像太阳光,火烧不掉,水淹不掉,政府也没收不了(那时政府经常没收私人东西,连你家多养一只鸡也要没收,叫割资本主义尾巴),一个人有文化、有知识是最大的福气。 把知识文化比喻成天外来的太阳光,这是我父亲的发明。说真的,以前我对父亲的感情是很复杂,一方面我觉得他很了不起,对生活和事情特别有见地、有追求,像个哲学家,另方面我又觉得他糊涂,经常装神弄鬼,像个愚昧的人。另外,我父亲脾气很差,有点喜怒无常,动不动要打人。现在我又不这样看了。现在我觉得我父亲就是一个了不起的人,只是时运不佳,虎落平阳,变成了一只羊而已。 话说回来,自父亲跟我谈过这次话后,我开始发奋读书,得到的回报是考上了高中。那一年,我们两个班一百多名同学,考上高中只有五个人。到了高中,大家都在发奋读书,我虽然也发奋,但成绩在班上一直处于中间,并不冒尖。1981年,我参加高考,当时的高考录取率大概只有3%,按我平时的成绩肯定是考不上的。结果那年高考,我们班上54名同学,考上了三人,其中有我。我是第三名,比录取分数高出3分半。尽管属于险胜,但依然惊动了老师和同学,而且马上流传开一种很恶心的说法,怀疑我在考试时“做了手脚”。 这是放屁! 但是,我也在想,为什么我平时成绩一般,高考又考得那么好?完全用运气来说有点说不通,因为高考三天,后面两天我都在发烧。我是在昏昏沉沉中应考的,只有我自己知道,否则我一定会考得更好。 那么,是什么呢?我现在也不知道。 包括我父亲,他本是最爱探究神秘的人,但也没有给我探究出一个科学的所以然,而是给出了一个大众化的答案:这就是我的命。 这个答案其实比问题本身还要更神秘、更复杂化。 4?1981年8月29日 阳光都被剪碎了,剪成了一片片不规则的图形,晃晃悠悠浮沉在柏油马路上。这是浙江省城杭州市里的马路。这是1981年8月29日。这一天,我像进入了梦乡,被一辆军牌照卡车从富阳拉到杭州,进而拉到浙江省军区招待所,在招待所作短暂停留后(等人),又呼呼啦啦去了火车站。一路上,我记住了一个惊奇,就是太阳光像一块大白布,被遮天的树叶剪得粉碎,铺在泛黑的沥青路上,黑白分明,晃悠晃悠的,像是梦中的情景。虽然这时候我还穿着便装,但严格地说此时我已经是一位军人,享受着军人应有的待遇。比如进站时,我们走的是军人专用通道,上了火车,乘务员给我们提水倒茶,我们给乘务员拖地擦窗,亲如一家人,情如鱼水情。 我上的是解放军工程技术学院,现在更名为解放军信息工程学院,在郑州。这是当时军队的重点大学,录取分数很高,院方到我们学校招生时,他们初定的调档线比录取线高出40分。也就是说,我要差36?5分,自然是想都不敢想的。但是,那些高分的佼佼者被院方带去医院做体检后,可以说是溃不成军,检测视力的“山”字表简直像一架机关枪,一下子撂倒了20人中的14人,加上其他关卡卡掉的,最后只剩下2人。要知道,这不是一般的学生体检,这是入伍体检,是按军人的要求来要求的。于是,又重新划了调档线,比前次降了一半。但对我来说还差16?5,还差得远。 但也不一定。 那一天,我在医院参加体检。天很热,医院里的气味很难闻,我出来到楼下,在一棵小树下乘凉。不一会儿,出来一个戴眼镜的同志,50来岁,胖墩墩的,他显然是来乘凉的,站在了我身边。正是中午时分,树又是一棵小树,笼出的阴凉只是很小的一片,要容下两个人有点困难,除非我们挨紧了。我由于自小受人歧视,养成了(也许是被迫的)对人客气谦让的习惯,见此情况主动让出大片阴凉给他。他友好地对我笑笑,和我攀谈起来,我这才知道他就是负责“工院”招生的首长。我向首长表示,我很愿意去他们学校,就是成绩差了。首长问了我的考分,认为我的分数确实低了些,否则他可以考虑要我。但是,后来当首长获悉我数学是满分、物理也有94分的高分时,他惊疑地盯了我一会儿,认真地问我是不是真的想上他们学校。我激动地说,是真的。 五分钟后,我改变了体检路线,转到四楼,接受了有军人在场监督的苛刻的体检。我的身体状况比我想象的要好,要争气,一路检查下去,居然一路绿灯,哪怕连脚板底也是合格的(不是鸭脚板)。当天下午,我离开医院时,首长握着我手说:回家等通知吧。 第五天,我接到了由首长亲自签发的通知书。 回想这一些,我恍惚觉得自己是在写小说。 5?1988年1月15日 这是一本文学杂志的出刊时间,杂志的名字叫《昆仑》,期号是1988年第1期。我的第一篇小说《变调》就发表在这一期上,责任编辑是海波。 我真正开始写小说是在1986年,之前几年我一直在写日记,写了几大本,论字数应该在几十万之上。总的说,我是个耽于内心的人,不爱热闹,不善言辞,写日记是我放松的一种方式,也是习惯。我喜欢把自己交给自己,交给日记本。在我对门的宿舍里,有一个福建人,姓杨,他也每天要在日记本上涂鸦一阵子。我觉得他是自己人,有意接近他,慢慢地交成了朋友。当了朋友,就可以说点私密的东西,有一天他告诉我一个秘密,说他日记本里记的不是日记,而是小说。他在写小说!这确实是个天大的秘密。虽然校方没有明文规定,学员不能写小说,但我们还是不敢肯定,这会不会“惹是生非”。作为军校学员,我们的举动似乎都是被明文规定了的,没有明文规定的事,我们吃不准对错,一般都以小心为妙,不做为好。所以,小说最好是写在日记本上,暗度陈仓,以免犯了哪位教员内心私设的规矩。他还告诉我,小说和日记的不同之处就在于,日记记的是真事,真人真事,有据可查,小说写的是假事,比如把教数学的张老师和教专业课的黄老师写成一对秘密的恋人,这可能就是小说。 第26节 我的小说之门似乎就是这样翕开了。这一年,我写了第一篇小说,当然是写在日记本上的。我写的是一个高度近视的老人走错厕所的故事,杨朋友看了,认为不错,建议我改一改投给南京的《青春》杂志。我改了,投了,像投进了苍茫大海里,杳无回音。尽管如此,却并不气馁,依然“潜心创作”,大有点痴心不改、乐在其中的意味,以致荒疏了学业。我的学习本来功底就不厚,学习都是临时抱佛脚,当急救包用的,用完就丢了,没有在根本上做治疗,创口还在那,而且越来越大。到了毕业前,我的专业课成绩在班上几乎落到了最后几名,但我不以为耻,因为“我会写小说”。那段时间,写小说成了自我欣赏、甚至鄙视专业的一面镜子,极大地满足了我青春的虚荣心、反叛心。但其实那时写的所谓小说,都是狗屁不通的一堆垃圾。 真正有点感觉是到1986年,我看了美国作家塞林格的“青春小说”《麦田的守望者》,我的第一感觉是它像一个反叛青年的日记,第二个感觉——我觉得我应该像以前写日记一样地写小说。绕了一大圈,原来小说可以像日记一样地写!这个发现给了我热情和力量。于是,我回到了过去,回到一个人喃喃自语的状态,就这样折腾出了一个近两万字的东西,我给它命名为《私人笔记本》。先投给《福建文学》,退了,但编辑觉得这是个好东西,退稿时专门附了信,鼓励了我,还客气地邀请我去他家玩。我也去了,还带去了又一篇小说,但编辑看了觉得还不如《私人笔记本》。就在这时,军区文化部在上海办了个文学创作班,给我们单位一个名额,由宣传科来落实人头,前提是去的人必须要带一篇小说。当时我跟宣传科一名干事有些接触,他知道我在写小说,就安排我去了。我带去的就是《私人笔记本》,当时负责办班的几位作家,像江奇涛、何晓鲁,看了我的东西,非常振奋,把我隆重地推荐给了当时很走红的作家,也是《昆仑》杂志社的编辑海波。海波看了,也觉得不错。到这时,这个东西和我才迎来了一线生机。 小说最后更名为《变调》发在《昆仑》1988年第一期——这就是我的处女作。在此之前,海波把我列为他培养的重点作者,安排我参加了两次活动,一次在广东万山群岛,主要是读书,讨论;另一次是在北京昆明湖边,主要是写东西,关了一个月,写了一个中篇,即《人生百慕大》,也是发在《昆仑》上的(1988年第五期),还得了《昆仑》杂志当年的优秀作品奖。就是凭着这个奖,第二年我上了解放军艺术学院。军艺当时很火的,走出了莫言这样的大作家,以至当时有人在会上戏言道:军艺是作家茁壮成长的沃土,到了这里,你即使是一支筷子,也会长成一棵竹子。激动得我好像看见自己已经立竿见影、苍翠欲滴了。 但是两年后,当我离开军艺时,我觉得我还是一支筷子。换句话说,我在军艺没有打开门,但也没有关上门。我的小说之门自翕开之后,似乎就关不上了。既然关不上,就死命打开它吧,打不开也要打。这是多年来我听到自己说的最多的一句话。我觉得就是这句话告诉了我小说的秘密。 6?1992年7月1日 这是法律意义上的一天,很枯燥的,没有什么说头。如果一定要说,就是说:从这一天起,法律承认有一个女人是我的老婆,或者说我是她的丈夫。这个女人的名字叫黄尹。对有些人来说,法律承认可能是很重要的一天,但对我和黄尹来说,这是很无所谓的一天。对我们来说,重要的一天在三年前,举国上下闹学潮的时候,有一天我跟当时在南京的好友鲁羊去南京大学看大字报。看了大字报,鲁羊还是不想回家,想看一个女生。他知道女生住在几号楼几号房间,八宿208室,但是光知道不行,因为女生宿舍男人是进不去的。那时候也没有手机,怎么样才能把他要见的女生叫下楼来呢?只有大起嗓门喊,别无选择。那就喊吧。但鲁羊却要求我喊,他说这里没人认识你,你喊吧,没事的。显然他是把我当做他了。他当时在写诗,哲理诗,抒情诗,两种诗都是世俗生活的异议者,令他的生活少了不少世俗气。如果我们俩调个头,我想他可能会帮我喊的,他身上有见义勇为的气质和游戏事情的胆子。可我哪有这种勇气?打死我也不喊。哪怕喊下来的人是我的,也不喊。结果也不需要我们喊,楼里出来了两个女生,他定睛一看,默不作声地上去,拦住了她们。原来他俩心有灵犀呢。不光是跟他心有灵犀,跟我好像也有一点灵气,无意中带了一个人来,这样就形成了两男两女的良好格局,否则我不是成电灯泡了。为了暗合缘分之说,黄尹说那天晚上她们本来已经出了宿舍楼,但黄尹觉得有点凉,就又回宿舍取了一件外套,要不然就错过了。 这个夜晚,我们把时间交给了南大附近的一家叫三棵树的咖啡吧。这好像是我第一次“泡吧”,也是我第一次见到黄尹。那时候,我们都不知道这个夜晚是有魔力的,会神秘地衍生出无数个相似的夜晚。这样的夜晚多了,我们就开始谈婚论嫁了,先是在心里说,然后是嘴上说,继而是身体说,最后是法律说。说真的,起初我们俩对法律之说都有点小看,甚至排斥它,我们觉得心里说是最重要的。那时候,我们都希望做一对没有法律意义的夫妻,但事实证明法律说是很重要。法律说了,我就从南京调到了成都,名正言顺地,朋友和组织都为此提供了应有的帮助,比如房子,比如假期。这就是法律的意义和好处。 作为丈夫,我是另外一个人,不是外面看到的那个人。在外面,我待人比较温和,处事也比较冷静,遇事有情讲道,乐于谦让,很多事情放在心里解决,不爱张扬,不喜热闹,总的说是一个谦虚谨慎的人。所以,我老婆经常说,她喜欢做我的朋友,而不是老婆。我的回答是很粗暴的,我说:你是sb——完全是另外一个人!对这个人,他老婆很长一段时间都拿他没办法,只好忍着,忍不住就流泪。现在好像找到办法了,就是做回音壁,用更大的声音回过来:你是sb!有时在sb之前还加个“大”字:大sb!两个sb对上就麻烦了。这时候,我儿子就朝我们竖起两个小小的大拇指:打平,打平!这是孩子在学校里学来的。我觉得这是他至今在学校里学到的最好的知识,有着无穷的力量——知识就是力量啊。 感谢上帝! 顺便说一个我的反动思想——先申明是反动的,不要较真,当笑话听。我觉得夫妻之间要学会吵架,不会吵架的夫妻是危险的,相敬如宾的夫妻是不真实的,偷偷摸摸的夫妻是可耻的,心里只有孩子的夫妻是可怜的。好了,打住吧,用托翁的话说:幸福的家庭都是相似的,不幸的家庭……其实也是相似的。 7?1997年5月16日 这是我做父亲的一天。 有人说,作品是作者的孩子,那么是不是也可以反过来说,孩子是父母的作品?应该是的。不过,这部作品写得太累了。太累太累!有些事情现在想起来都觉得累,比如……说两件具体的事吧。儿子出生前,老婆和我都被一种说不出的恐惧笼罩着:小东西出来若有什么短缺咋办?越是临产,这恐惧越是凶险,常弄得老婆噩梦不止。第二天就是预产日,半夜里我被“明天的母亲”尖厉的啼哭吓醒。问怎么回事,准母亲只哭不语,眼泪流得人伤心。我说说出来吧,说出来就好了。她说她梦见生了一只猴子。我看看时辰已三点多钟,就说子时过后的梦都是相反的,说明你要生个金童玉女了。她对我这说法显然不满,连找出几个老梦反击我。我只好另辟蹊径,问其腹内是否有瘙痒感,她感觉一下说没有。我说既是猴子,毛乎乎的东西,怎会无瘙痒感?她这才破涕。第二天,小东西没有准时出来,他母亲更是惶惶不可终日,说他一定是怕我们嫌弃(不好才嫌弃)不肯出来。我说哪个孩子出世都不是哭的,待在子宫里好好的谁愿意出来,儿子出来后我都愿意进去顶儿子这个空。反正整天就这么半真半假地哄。其实我嘴头说的好听,心头也是发毛的。对生儿育女,我和老婆的年龄都偏大了,我真担心当初为图好耍,拖沓了几年要我们付出沉重代价。若真如此,无疑是把我们一辈子都耍脱了。就这样,等待孩子出世,就像等待老天判决,分分秒秒都被过度的期望和恐惧拉长了又拉长。 9号的预产日,15号仍无动静,两人的耐心到了极限,强烈要求医生采取措施,哪怕挨一刀也在所不辞。于是吃催产饭。小东西倒经不起催,催产饭一吃就发作了,而且来势尤为凶猛,三下五除二只花了五个小时就出来了。斗胆视去,身上没毛,鼻子眼睛什么的也都是长对了地方了的,心头顿时释然。想再细看,已被医生包裹起来,只露张脸,看不了其他。回病房后,老婆问我看孩子的屁股了没有,我说看屁股干吗?她不说。但我看出她心思,我自己因此也有了担心。看不看?俩人都有点犹豫,因为孩子包裹得严严实实,我们甚至都不知如何打开。但犹豫再三,我们还是坚决又困难地打开了包裹。先看屁股——没多长尾巴,也没少长肛门。然后掰开一个个手指头看,掰了手指又掰脚趾。都无异样,自然高兴。不料小东西适时嘹亮一嚏,顿时把我们的高兴吓得无影,担心是不是害他受凉了。那日子就是这样惊惊吓吓,谨小慎微的。但总的说,小东西还算体恤我们,对我们份份担心都退而避之,偶尔涉足,也只是点到为止,玩个有惊无险而已。我们想这样就好。这样我们就什么都满足了。 第27节 一天,阳光灿烂,我抱着儿子凭窗而立,儿子引颈眺望,似有所见,令我大为开心。照众人话说,百日之内婴儿有目无光,而儿子此时远无百日。我久久望着儿子睁圆的双目,喜从中来。忽然,我觉得儿子左眼黑珠子上似有异物,定睛一看——啊,那黑色之中居然还叠有一个黑点!形状和瞳孔一般圆大,位置在瞳孔的正上方,下弧与瞳孔上弧相外切,上弧与黑眼珠的上弧相内切,色泽比眼珠要深沉,比瞳孔又要浅淡。左看右看,确凿无疑,顿时喜消忧起。说真的,我没敢告诉老婆,因为那实在有点恐怖。即便那是一粒痣,我知道,皮肤上的痣是无关紧要的,但又有谁能告诉我,眼珠上的痣也是无关紧要的?何况我不知那是不是一粒痣。从此,一份十足的担心盘踞在我心间。从此,我也开始了漫长而复杂的求证和验证工作,四处求医问人,用各种方法手段测试其左眼目力。但得到的回答都是似是而非的。我似乎只有耐心等待。由于过度希望,我自然而然产生了极度害怕。我不知这等待何日才能完结,只觉得在无限的等待中,我已变得越来越可怜而不知所措。 又一日,儿子半夜里暴吵不已,我抱着他从卧室哄到客厅。客厅黑着灯,儿子的吵劲立马变成了沉默的东张西望,头使劲地甩来甩去,像要把黑暗撞破。突然,儿子的头一下趴在我肩上一动不动,而且身体在使劲往后扑。我顺势退去,直到门前,而儿子的头依然挣扎着从我肩上越过去,往冰凉的铁门上凑。我以为他是额头发痒,就换过手来,想给他挠痒。这时,我一扭头忽然发现,黑暗中,门镜像颗宝石一样亮得耀眼。我终于明白过来,赶紧试着帮儿子的左眼往那孔亮点上凑,结果儿子十分配合地将左眼贴在了门镜上,双脚欢天喜地地踢打起来。我久久地沉醉在儿子的沉醉中,眼泪一滴滴流下来。就这样,我有充足的理由相信,那不过是一粒黑痣,奇妙的黑痣,无关紧要的黑痣。就这样,我对儿子有了第一份感激,感觉像是儿子背着我拿性命去破了个什么了不起的大纪录,性命没丢,那纪录自然便变成了我的也是儿子的大荣大幸了。 我要说的是,这仅仅是开始。 我要问的是,这什么时候能结束? 8?1997年8月28日 都说铁打的营盘流水的兵,我虽然不是兵,但也是流水的一滴。这一天,我流出了已经容纳我17年之久的军营,流到了地方,领取了今生第一本身份证。 2005年10-11月 老师姓沈 曾经有个很出名的刊物,叫《富春江画报》。我的少年就是在富春江边度过的,县名叫富阳,是杭州的一个卫星城。富阳有所很好的中学,即富阳一中,都说进了这中学,等于就进了大学,每年都有考上清华、北大的。我初中时成绩一般,没考上一中,上的是三中,时间是1978年。当时“文革”刚结束,像这种非重点中学师资力量非常弱,老的失散了,新的还补不上。因为高考是1977年才恢复的,新老师都还在学校读书呢。我刚上三中时,没有化学老师,半个学期都没上化学课,化学课都变成劳动课,打扫卫生。现在看来似乎很荒唐,但那时候整个国家都刚从荒唐中过来,事实上哪里都残留着各式各样的荒唐事。 我至今还记得,我们化学老师是过了国庆节后才来的,姓沈,叫国有,是一个大胡子,年纪快50岁了,但身体很壮实,说一口像新疆人的普通话,有时发脾气时甚至直接用新疆话训人。老师对学生总是有秘密的,但这种秘密最终又总是要被破解的。我或许是最早知道老师秘密的一个,因为我是化学课代表。说真的,我中学时数理化的成绩都很好,最差的是语文,语文中最差的又是作文,每次上午三、四节课写作文,我经常吃不成午饭。因为交不了卷,等我交卷了,食堂已经没菜了。后来我的语文老师听说我在写小说,风趣地说:麦家写小说,这件事本身就是一篇小说。可想我的作文已经差到何等地步,都已经叫人看扁了! 不过,我想我的化学老师肯定是不会这样看扁一个同学的,他是一个好得你无法想象的老师,我后来一直在想,我能遇到这么好的老师,实在是我人生的一大幸运和财富。沈老师在我们中学其实待了很短时间,不到两学期,来得神秘,走得也神秘。我因为是化学课代表,跟老师有些“私交”,他提前告诉我要走。当时我听了这消息,害怕得浑身发抖,因为我太不希望他走。但我最强烈的希望最后还是留不下他,留下的只是他之于我的“秘密的恩情”和“永远的教育”。 这是一个故事,说出来要叫我羞愧。是沈老师走前不久的事情,期末考试时,沈老师出的试题非常难,我是考得最好的,实际得分也只有43分。我后来想,沈老师这一定是故意这么做的,他知道自己要走,也许想“教训教训”我们,让我们对学海加增一些畏惧心和上进心,所以把试题出得超常的深奥。这就是他教学、育人的方式,什么都不点破,让你自己去想,去感受,去体会,去成长。他在课堂上讲课也是这样,他讲他的,你听你的,完了不做题,没作业,也不回答具体的问题,你问他某道题怎么做,他总是让你可以回忆一下他在某堂课的某一段的讲解什么的。他经常说,学来的知识是草,思考出来的知识是树,反复强调我们应该在头脑里种树,不要种草。我相信,我们班的同学在他的为期短暂的教导下,在头脑里没有少种树。但那次考试,树也都变成了草,因为太难了,狂风暴雨式的难,所有的人考得都哭丧了脸。大家从教室里出来,在走廊上看标准答案,都傻了,没有一人笑的。 不过,我似乎有了“笑”的机会。因为我是课代表,最后帮老师收卷子,后来又一道回去,在回去的路上,有位副校长突然喊沈老师去做个什么事,沈老师临时把寝室钥匙和试卷一同交给我,让我帮他拿回去。一路上,我都在紧张得不知所措……不用说,我在为什么紧张,老师给了我“笑”的机会,“妙手回春”的机会。试题有30分的选择题,如果想改一下简直是易如反掌。我至今不知道,沈老师这么“大意”是有意在考验我呢,还是出于太信任我对我不设防了,还是他真的是疏忽大意了。总之,老师给了我“机会”,我也没有放弃这个“机会”……当天晚上,沈老师就找到我,以他的方式教训了我,就是:责令我亲自撕毁试卷,并让我独脚站在凳子上,直到摔下来为止。我站了大概有10分钟,他在旁边一句话没说,只是坐在椅子上看书,静静地看书,静得跟地球即将要爆炸似的。我哭,他不准;我认错,他也不准;等我从凳子上摔下来后,他问我有没有摔伤,发现没伤后他冷冷地说现在你可以走了。我哭着不走,他推我走,他说他不需要我的眼泪,让我把眼泪都留给我自己,流存在心里。其实,沈老师批改试卷时,看我得分如此之高:67分,就怀疑我做了手脚,再细致看我的卷面,“回春”之处一目了然,心里也就明白了。 我以为这事情才开始,因为正常的话这肯定要报告给班主任,作行政处理。但多少天过去了,直到后来老师说他要走了,学校也没处理我,似乎也没人知道。老师后来也没再提起这事,连暗示也没有,好像这事不曾发生过似的。只是他走后很多天,我突然收到一封发自上海同济大学的信,最后落名是沈老师,上面这样写道:你那次考试实际得分应该是43分,这本来已是全班最高分,但你的愚蠢让它变成了负分,我希望这是你的第一次,也是最后一次。这封信,我至今还珍藏着。但沈老师在哪里,我至今也不知。 1987年,我曾经专门去上海同济大学找过沈老师,但那时他已经离开学校,据说是去了美国。也就是那一次,我从老师的一些同事那里才真正了解到老师的一些过去。沈老师其实是同济大学物理系的高材生,毕业后留校当了老师。但“文革”时候,学校的一位女生莫名自杀了,这女生平时跟沈老师接触稍稍有些“非常”,有人因此诬告是沈老师害了她,学校就决定要处理他。沈老师的智慧告诉他,与其任人宰杀,不如“畏罪潜逃”,留下一条命日后还有清算之时。于是来个“一走了之”,去了新疆,埋名隐姓地生活了近20年。“文革”结束后,他斗胆回到内地,临时在我们中学待了一阵子,后来事情端正了,平反昭雪了,他自然又回到同济大学当了老师。这些年来,我一直没有放弃寻找沈老师的努力,但始终无果,但老师却给了我太多太多的“结果”。 我还会继续寻找我的沈老师,本文也是我寻找沈老师的一种方式。 第28节 但愿我会找到沈老师,让我有机会告诉他:我深深地想着他,而且随着年龄的增加,这种深思越发变得强烈而真切! 2004年3月17日 我爱兔子 在我的味觉里,有关兔子和青蛙的味道是空白的,因为我从来不吃这两种动物。不吃青蛙纯粹是出于反感,我总觉得这是一种软趴趴的东西,似乎还没有血,皮质滑唧唧的令人发腻,吃起来又那么烦琐,从头到脚几乎没有一坨肉可以大胆咀嚼,囫囵吞下。不吃兔子的原因要复杂一些,一般我总是以我属兔之由来搪塞各种发问。这也是原因之一,但不是根本的,根本的原因是因为我怜爱这种动物。 我以为,众动物中兔子是最让人怜爱的,它娇小,活泼,干净,安静,不烦人,也不伤害人,包括其他动物。在兔子身上,你不可能找到一样攻击或者报复的武器:没有狗的狼牙,没有猫的虎爪,没有牛的斗角,甚至连鸡、鹅的喙也没有。因为没有翅膀,所以不能如鸟凌空而逃,因为不识水性,也无法像鸭子一样落水而遁。应该说,在动物世界里,它绝对是弱小一族,它唯一见长的是比较警觉,也许还有那么一点点小聪明:不是有狡兔三窟之说。我不知道这种说法是否符合实际,即使符合,那也是野兔们的事,我见到的兔子都是被关在笼子里,吃着青草,要么等待着有一天任人宰杀,要么是浑身的皮毛被拔了个精光。下场是极为不妙的,但是你看看它们的神情,依然是那么天真,活泼,安安静静的,没有一点怨恨和恐惧。在所有动物中,我相信兔子是最无私无畏的,从它满目的机警里,你可以想见它并不愚笨如猪,它对自己生存危机有充分的认识。但它没有因此变成老鼠:机警而怯懦,它的机警里没有一丝怯懦。大凡弱小的动物,长相都比较猥琐,不是一身黑,就是一身臭,唯独兔子,洁白得跟个天使一样的,而且还竖着两只天真、可爱的耳朵。我总觉得兔子的两只耳朵应该变成两只角,这样它可以斗争,哪怕是象征性的斗争。但兔子似乎是瞧不起斗争的,即便在屠刀面前也不做声嘶力竭的抗争,顶多叽叽叫两声而已。我见过兔子被拔毛的样子,我想象那一定很痛苦,是一种受尽折磨的痛苦。如果这份痛苦落到一只猫或狗身上,它不弄你个天翻地覆才怪呢,没准还叫你伤痕累累。但兔子却安静得出奇,默默地承受着折磨,作出的唯一反应只是耷拉下天真的耳朵。它也许知道,这时候再天真就荒唐了,这也说明它不是不知道自己在受折磨,只是无奈而认命罢了。 我是个柔弱的男人,心中不乏水草一般柔软的温柔,对弱小的东西一向富有同情心。兔子不但弱小,而且还有诸多惹人怜爱的品性和长相,所以我格外怜爱它。尽管我知道它的肉色非常香美,但实在是无勇气去品食它。有人因此说我是傻乎乎的。也许吧。不过,我想如果一个人心若止水,那么聪明又有何益呢? 2000年4月31日 于谦改变了我的梦 我的童年是在浙江富阳的一个叫蒋家门口的乡村里度过的,那个村庄很大,有孙权故里龙门镇一样复杂得像迷宫一样的弄堂,也有大村庄特有的丰富的民间文学。村庄里的大部分老人都是不识字的,但说起祖宗八代、乡里乡外的奇闻秩事,不乏行家里手。祖上的人情故事似乎也就这样代代传承下来。这些故事中有两个耀眼的主人,一个是徐文长,再一个就是于谦。他们的故事几乎每一个老人都会讲,不同的老人讲着不同的故事,或者同一个故事的不同版本。就这样,两位历史老人就像我祖上的两位先人,虽然见不了面,但总觉得时刻都在我的身边。 今天不说徐文长,今天只说于谦,因为我刚从于谦祠祈梦回来。这是浙江作协举办的第二届作家节的诸多活动中的一个,它本不属于我一个人,但我在心里把它看做了是只属于我一个人的活动。这不是自私,而是自信。我相信,在所有参与该活动的人中,我和于谦的关系是最特别的,一方面他曾经是我童年记忆中的一位风光英名的“祖上老人”,另一方面我是把这种童年记忆保存得最好的人。也许当地很多人都会有我相似的童年——把于谦误以为是自己的祖上老人,但如果想最大限度地保存这种童年记忆,需要最大限度地离开家乡,离开你童年的人情世故。我就属于这样的人,像一只迁居的候鸟飞出巢穴一样,乡情乡音、故人往事只能以童年记忆的方式保存,因而被最大限度地保存了下来。于是,于谦作为我祖上老人的“那个错误”也一直顽强地遗留着——像一个胎记不能抹掉,无法抹掉。于是,走进于谦祠的一瞬间,我感觉我像走进了我的童年,老人们讲述的有关于谦的种种故事,纷纷涌上心头,那份亲切令我感动,那种感觉令我恍惚。我想,在这个下午,在这些人当中,我是最心动的一个,也是最迷离的,如梦似幻,真真假假,是是非非,迷失在时间的隧道里,迷失在记忆的深渊里。 由于自以为与于谦的特别的关系,我对这次祈梦活动也特别热衷,我暗暗想,在于谦祠祈梦,我大概会比别人更易于受到这位梦神的善待,所以我用心地准备了一个梦。在记者的追问下,我还一度说过我这个梦:希望于谦老人给我力量,让我尽快尽好地完成我正在写的一部长篇小说。但是,那天下午的氛围,如诉的琴声,如歌的古乐,如诗的宋词,英雄于谦的英名事迹,孩子健康美好的愿望,庄严的仪式,虔诚的瞻仰……这一切,轻而易举地令我变得豪迈起来,雄壮起来。当祈梦牌发到我手上时,我已经羞于写下自己早已准备好的梦想,最后落在祈梦牌上的似乎不是一个个人的梦想,而是一个“人民的梦想”,一个“社会的梦想”: 英雄不死,正气长存。 而且,我自己也想不到,我内心为此感到非常的明亮和坦荡,我一点也不觉得我这是在作秀,它就是我此刻的真实心情。我甚至清晰地听到发自我内心的一个声音:如果人间没有像于谦这样的英雄,没有舍生取义的正气,奸讦当道,秽气横流,那么我们个人的所有梦想都要完蛋;尤其像我这种内心属于比较古典的人,大概更是如此。 我还发现,那天祈下像我这样豪情万丈梦想的,不乏其人。我相信,这都是真实的,哪怕是瞬息的真实,总之决不会戏言——如果在那种场合还写下戏言,那是不可思议的。这也使我想到,启动于谦祠祈梦仪式的意义所在,它或多或少会给人一种正面的点燃。当然,我们不可能天天处在这种照耀之中,但我们又确实需要这种照耀,哪怕是短短的一瞬间。而每一个走进于谦祠祈梦的人,我想也许都会迎来这么一瞬间。 2004年6月23日 母爱有灵 每个人都有自己的秘密,有些东西又可能是每个人的秘密。一个人独自饮泣总有那么一点私底下的感觉,尤其是对个男人而言,这很可能成为他的一个羞于公布的秘密。所以,从某种意义上说,这篇文章不是我乐意写的,我几次写写丢丢,便秘式的痛苦写作过程,也足够证明了我的不乐意是真实的。但我又不忍放弃。我说的是不忍,是一种欲言又止又欲罢不能的无奈与挣扎。我为什么要被这件渺小事情折磨?是因为我在其见了一些奇特动人的景象,一些母亲的东西:她的命运,她的爱,她的苦,她的过去和现在。换句话说,现在的我再也不相信“男儿有泪不轻弹”这类老掉牙的东西。这些东西只会让我们变得更加虚弱,更加冷漠,更加傻乎乎:不是可爱的傻乎乎,而是可怜的傻乎乎。真正的傻乎乎。 孩时的眼泪是不值得说的,因为它总是伴随着声嘶力竭的哭声,哭声里藏足了反抗和祈求,眼泪是不屈斗志的流露,也是缴械投降的诏书。当眼泪藏有心计时,眼泪已经失却了眼泪本色,变得更像一把刀,一手武器。但我似乎要除外。我是个在哭方面有些怪异和异常的人。母亲说,我生来就不爱哭,一哭喉咙就哑,叫人心疼。谁心疼?在那个爱心被贫困和愚昧蒙蔽的年代,唯有母亲。我觉得,那个年代只有母亲才会为一个少年的啼哭心动——那是一个人人都在啼哭的年代,你哭说明你和大家一样,有什么可心疼的?很正常嘛。哭哑了喉咙不叫怪异,也许该叫脆弱(所以才让母亲心疼)。我的怪异是,母亲说我哭大了就会犯病,手脚抽筋,口吐白沫,跟犯癫痫病似的,叫人害怕。说实话,因为与生俱来有这个毛病——一哭大了身体会抽筋,吐白沫,所以只要我一开哭,母亲总是来跟我说好话,劝我,骗我,让我及时止哭。这简直就让我的哥哥姐姐妒忌极了,他们哭母亲从来不会理睬的。父亲脾气暴躁,经常把我的哥哥、姐姐打得哭声动天。母亲看见了,视而不见,有时还落井下石,在一旁煽风点火,鼓励父亲打。只有我,母亲是不准父亲打的,打了也会及时替我解围,像老母鸡护小鸡把我护在怀里,替我接打。有一次,母亲不在家,父亲把我打狠了,我哭得死去活来,旧病复发,抽筋,并引发休克,人中被掐青才缓过神来。母亲回家知道后,拿起菜刀,把一张小桌子砍了个破,警告父亲,如果再打我她就把我杀了(免得我再受罪的意思)。那个凶恶的样子,让父亲都害怕了。 第29节 因为知道自己有这个毛病,不能哭,哭了要丢人现眼的,我从懂事起,一直在抑制自己哭,有泪总往肚里吞。吞不下去,捏住鼻子也要灌下去,很决绝的。灌上个一年半载,哪还要灌,都囫囵吞下去了,跟吞气一样。印象中,我从17岁离开母亲后,十几二十年中好像从来没有流过泪。有一次,看电影,是台湾的,(电影名字忘了,反正电影里有首歌,唱的是:有妈的孩子像个宝,没妈的孩子像根草……)电影院里一片哭声,左右四顾,至少是泪流满面的,只有我,脸上干干的,心里空空的,让我很惭愧。后来我又看到一篇短文,标题叫《男人也有水草一般的温柔》,是歌颂一个男人的眼泪的,很是触动我。这两件事鼓动了我,我暗自决定以后有泪不吞了,要流出来,哭也行,哪怕哭大了,让人看到我的秘密也不怕。有点孤注一掷的意味。于是,我又专门去看了那部台湾电影,我想看自己流一次泪。不行,怎么鼓励都没用,心里使不上劲,没感觉。 以后经常出现这种感觉,我心里很难过,希望自己哭,让泪水流走我的苦痛。但屡试屡败,就是没感觉,找不到北!真的,我发现我已经不会流泪了,不会哭了,就像失眠的人睡不着觉一样,本来你应该天生行的,但就是不行了。也许,所有器官都一样,经常不用,功能要退化的。我的泪腺已经干涸了,死掉了,就像一个野人,不知不觉中身上已经失掉了诸多器官和功能。 死掉也罢! 可它又活转来了。 说来似乎很突然,那是1992年春节,年近30的我第一次带女友回家探亲,第二天要走了,晚上母亲烧了一桌子菜,兄弟姐妹聚齐了,吃得闹闹热热的,唯独母亲一言不发,老是默默地往我碗里拈菜。我说,妈,我又不是客人,你给我拈什么菜。母亲什么也不说,放下筷子,只是默默地看着我,那种眼神像是不认识我似的。我随意地说,妈,你老这样看着我干吗?妈说,我是看一眼少一眼了,等你下次回来时,妈说不定就不在了。说着,又给我拈了一筷子菜。这时我多少已经感觉到一些不对头,姐又多了一句嘴,说什么妈恨不得我把一桌子都打包带走,好叫我吃着她烧的菜想着她,等等。姐的话没完,奇迹发生了:我哭了,眼泪夺眶而出,嘴唇一松动,居然呜呜有声,浑身还不停地抽搐。这可把妈吓坏了,以为我老毛病又犯了,一下像小时候一样把我揽在怀里,安慰我别哭。可我却不像小时候一样管用,泪如泉涌,止不住,声音渐哭渐大,最后几乎变成号啕了,身子也软透了,没有一点气力。一桌子人,谁都没想到我会这样哭,我哭得很没有分寸,一点章法都没有,很失一个成年人的水准。我想,那大概是因为我还没有学会哭吧。但起码,我已经学会了流泪,以至在以后很长一段时间里,只要一想起母亲的面容,眼泪就会无声地涌出。 就是说,我的泪腺又活了,是母亲激活的! 我承认,也许很多男人都要承认,我们在很长的一个年龄段里,心里是没有母亲的身影的,我们心里装着可笑的“世界”,装得满满的,傻乎乎的,把什么都装进去了,爱的,恨的,荣的,耻的,贵的,贱的,身边的,远方的,看得见的,看不见的,很多很多,太多太多,连亲爱的母亲也要可怜地被挤掉。等我们明白这一切都很可笑,明白自己原来很傻,错了,准备纠正错误,把母亲重新放回到心里时,发现母亲已经走了,老了。走了,那你就后悔到死吧。我很感激上帝给我机会,让我有幸把母亲再次放回到心里。因为在我心里,所以虽然我们相隔数千里,但我还是经常看得见她。看书时要看见,听音乐时要看见,看电视时也会看见,有时以至看广告都要看见。比如刘欢唱什么“心若在梦就在”的歌,那是个广告片吧,我看到那个少年在风雨中冲到刘欢身边,我就看见了母亲。说真的,每回看见心里都酸酸的,要流泪。不久前,老婆出了几天差,一个人带孩子,晚上孩子突然发起烧来,喂过药后烧倒是立马退了,转眼儿子睡得香喷喷的。但心有余悸的我怎么也不敢入睡,便久久地望着儿子睡,望着望着眼泪又出来了:因为我又看见母亲了。 世界太大,母亲,我不能天天回去看您,陪您,一个月一次也不行,只能一年回去看您一两次,陪您十几天,为此我时常感到很内疚,很难过。好在您已经激活了我的泪腺,我在难过时可以通过泪水来泄排。呵,母亲,您总是预先把儿子需要的给了他…… 2007年4月19日于成都金沙 无法潇洒 老大运背,生意蚀本,求子无术,亩(母)产两千斤(金),气煞人矣。老二额头发黑,为个川妹子,别父老,走他乡,寻死觅活的样,伊人必为仙姑玉女,结果竟是只下不了蛋的母鸡,霉煞人矣。老三财源滚滚,母亲说,这是好兆头,财子财子(才子),有财必有子。殊不知,老话也有失灵时。就这样,儿子三个,眼看日日老去,不定很快就会死去,却不见孙孙影儿,死也难瞑目。为死瞑目,母亲居然下出毒招,要老二我离婚。我说母亲不是常言嫁鸡随鸡,岂能离婚?母亲脸一沉,管不了那多了,我和你爸活一场,总不能落个断后恶名。我说您可以不管,我无法不管──我做不到。母亲默默离去,缩小了的背影透出无限悲伤。不料母亲就此卧床不起,不饮不食,泣而不语,弄得几家人鸡飞狗跳。我说母亲何必这样,有话好好说。母亲睁开眼,离不离?那架势最明白:你不答应,我不罢休。我只好答应。回得蜀地,做妻工作:生一个吧。其实妻“下不了蛋”是假,只是想少个拖累自在活一把,又怕老人唠叨才打出这幌子。 幸亏是假,要不我非劈身不可! 要说妻这“豆腐渣”年龄,孕生一团血肉自然过迟,所以险象环生也在所难免。但妻总算争气,几次都勇夺难关,惊而无险。5月16日黎明时分,小东西呱呱落地,医生大声囔囔,要男还是女?吓得我和妻都不敢吱声,等我终于应答,声音又极端虚伪:女。那就送我吧,医生戏谑道:是男的。一下把妻从手术台上抽打起来:我看看,让我看看。那样子像看一眼后,小东西真要被医生掂走。医生把小东西高高托起,小东西的“小东西”暴露在妻眼前,几步之外的我都已看得清清爽爽,而妻却依然痛苦呼叫:没看到,在哪里?我没看到,让我摸摸……这时我发现妻目中泪水汹涌,一对泪眼绝望地挣扎着,哪还看得见什么。我赶紧上前,抓住妻手,把它轻轻按放在“小东西”上。只微微一碰,妻之手如触电般弹开,沉沉地昏倒在手术台上,唯有默默的泪流告诉我,她还活着。 我要说,这是一场战役,漫长的战役,险情四伏的战役,我取得了了不起的胜利。我们没有借助伟大的b超机来预测这胜利,因为我们担心伟大的b超也有渺小的时刻,更担心可能的失败被提前预支。对失败的巨大恐惧使我们都变得格外脆弱、谨慎。但现在还有什么好说的,赶紧报喜吧。电话当然是最赶紧的,但我又嫌不够隆重,所以最后选择了礼仪电报:奶奶,我与妈咪都好。小孙子。下午的晚些时候,弟打来电话,说妈要来看孙子。我说妈这身体怎能出门。弟说,没办法,妈的脾气你知道。我想也是,就无言。次日,弟再来电话,说机票买了,明天上午的。第二天,我正准备出发去机场接人,弟又来电话说,他们正在去机场的路上,但妈可能来不了了。我问怎么了,弟说自前天起妈就一直兴奋得没睡觉,刚才在车上迷糊了一会儿,醒来说眼睛看不见东西,他们打算先去医院看看。晚上弟又来电话,说母亲是高血压发作,引起眼睛里的一条血管破裂,复明的可能很小。我一下呜呼起来,想不到巨大的喜悦没叫我尝三天就……我呆呆望着浑然无知的小东西,心中一片茫然。 几经救治,母亲的一只眼睛居然奇迹地明亮起来。母亲说老天还算有情,留给她一只眼看孙子。但如何才能让老小相见?老者,耄耋之年,高血压,心脏病,一只创伤老眼,一次可怕教训,谁敢让这样一支风中残烛再出门?甚至母亲自己都不敢了。小者,嗷嗷待哺,弱不禁风,谁敢带这样一个小东西远足?况且我们都是公家人,绝非想走便走得了的。我当然肯定会设法让老少尽早相见,这差不多成了我当前的重要任务。眼看小东西一日日长大,老少相见的希望在日日走近,我在欣喜之余却又担心母亲那只孤独病眼经不起最后的等待。若真如此,我想母亲大概也只能如妻当初一般,用手摸来断定小东西的性别了。哦,别、别这样──时光又被希望或者恐惧拉得很长,很长。 1997年5月29日 本书精华已连载完毕,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