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朝大善人》 第1章 九世善人 孙皓还没有等到罗阳市政府给他颁发一张荣誉市民的时候,他就挂掉了,在公交车上勇斗歹徒,身中数刀,经抢救无效身亡,第二天报纸头条刊登了孙皓的英勇事迹,整个罗阳市万人空巷,前去送别孙皓烈士。 死了后的事情孙皓就不知道了,当初锋刀插在身上的时候,能感受到剧痛,随后生命明显在快速溜走,冥冥中听见一声叹息,自己的魂儿在叹息中就要破体而出。 “九世善人,命不该绝,应颐养天年,长命百岁!怎么就这么不小心挂掉了呢!算了,算了,天意难违,就安排他投胎转世吧!” 自己的魂儿就被人牵引,来到了阴曹地府,走上了黄泉路,心中还奇怪黄泉路两旁的植物为何只长花或者只长叶之时,来到了奈何桥之上。 “小招啊,你怎么亲自去带个魂来啊?”容貌不忍直视的孟婆念叨道。 “孟婆,根据地府的第九万三千一百零七条法令,九世善人要等到百岁之后才能死,没想到工作失误,竟然死了一个!” “啥?九世善人英年早逝了?这可是千年难遇的好人啊!之前黑白无常被开除地府公职,就是因为工作失误啊!招魂锁你可要小心点!”孟婆嘴里叨叨不停道。 招魂锁脸色难看,替自己求情道“孟婆啊,我们都是老相识了,你在地府关系硬,就帮我一把,我招魂锁生生世世感激不尽!” “好说,好说!不过你可要……这位九世善人也要安排到过去朝代,才能不暴漏……”孟婆对招魂锁耳语一番,招魂锁听的心领神会。 孙皓听的断断续续,不由地咂舌,没想到地府竟然也不公正,也靠关系,也很黑暗,心里一阵发冷。 “好了,我们给你安排好投胎的人选了,你喝完这碗孟婆汤就抓紧时间上路吧!”孟婆和颜悦色端过来一碗汤说道。 “我不喝,我不喝,如果你让我喝这碗汤,我现在就闹事,事情闹到阎王爷那里看谁倒霉!” 孟婆和招魂锁脸色都不好看,问道“难道你不想转世了?” “我要转世,不过转世要听我的安排,不然我就把事情闹大,揭发你们两人!”孙皓义正言辞道。 “好说,好说,你提吧,皓爷,我们尽量按你说的安排!”孟婆和招魂锁同时客气说道。 毕竟孙皓是九世善人,未来机缘到了说不定成仙成佛,事情闹大了肯定要闹到阎王爷那里,免不了一番严苛惩罚。 “你们安排我去哪朝?” “战国!” “你妹,战国多乱,我不去战国!我要留在现代!”孙皓抗争道。 “皓爷啊,我们不是不想让你留在现代啊,可是到时候一查账就暴漏出我失职了,只有你去以前朝代才安全啊!”招魂锁有苦衷说道。 “这样吧,我也不为难你,我就选个之前的朝代吧!”孙皓盘算起来,清朝不好,满族人统治汉人,太受压迫了,之前的明朝呢,明朝还行,宋朝也不错,唐朝也不错,心里一时拿不定主意来。 “你们说去明朝,宋朝,还是唐朝?”孙皓一问。 “去唐朝吧!”招魂锁回道。 “去宋朝吧!”孟婆回道。 “你俩我都不信,我要去大明朝,你们赶快安排我上路,记得让我投胎一家好人家!不然等我死了再找你们算账!” “好来,皓爷,我们都答应,赶紧上路吧!”两人现在就赶紧想把孙皓送走。 一脚踏过奈何桥,就如穿过千万年,往世已不见。 大明朝宁波城孙府,乃是一户赫赫有名的商贾之家,今天乃是全府一派喜气,小少爷要呱呱坠地了! 全府的头等大事,丫鬟们端着铜盆毛巾,都守护在产房外翘首以盼,男仆们都被差出去了,不允许擅自入内,唯独一个衣着绸缎的中年人在焦急守候,乃是孙家家主孙长福。 孙长福年过四旬,一直没有后人,不知平日了犯愁之时弄手捻断了多少根胡须,有高人指点,说是功德不够,要广行善事,诚心拜佛,求得菩萨显灵,才能后继有人。 孙长福自打那以后,连肉食都不吃了,每天吃斋念佛,没想到收到奇效,夫人怀孕,这让中年得子的他大喜过望! “呱哇哇……”一声婴啼似要撕裂明朝繁星满天的夜空,宣告自己的到来! 孙长福浑身一颤,双手发抖,这时产房里跑出三四个接生婆向孙长福报喜,说是母子平安! “我有儿子了?我孙家家大业大,终于后继有人了!”孙长福得意忘形,比赚了多少银子都开心。 孙皓经历了很奇妙的生育过程,被一位美妇抱在怀里,一股亲近感觉油然而生,很想喊一声妈!不用猜就知道这位美妇是这一世的亲生母亲,有着血溶于水的亲切感。 在母亲怀抱里只能看见她精致的小巴,泛白的脸颊,勾勒出的曲线很美,孙皓一看就知道母亲是个美人胚。 “老爷,快来看宝贝儿子!”随后,孙皓就被一个男人笨手笨脚的抱过去,用胡子一顿亲切的磨蹭。 “哈哈,不愧是我孙长福的儿子啊,一看面相,未来就是官运亨通,飞黄腾达,指日可待啊!” 孙皓感觉遭到非人的折磨,很想挣脱怀抱,奈何身不由已,心中无比期盼,啥时候能长大啊? 经过了六个春夏秋冬后,孙皓茁壮成长起来,对这世界有了初步认识,朝代是明朝万历年间,而如今生活在宁波城。 八岁的孙皓穿着绸缎小衣服,看上出就是呆萌可爱的小男孩,但眼睛偶尔闪过的精光,证明他是少年老成。 此时孙皓身后还跟着两个丫鬟,专门照看伺候孙皓的,一个叫紫烟,一个叫翠红,两个丫鬟是精心挑选出来的,长得白净,细皮嫩肉的。 孙皓背着小手在院子里走,两个丫鬟规规矩矩的跟在后面,不敢有半分逾越。 “小少爷,后天老爷就安排私塾先生来教你功课了,到时候可要用心,不要会挨戒尺揍的!” “是啊,小少爷,我听见老爷每天夸你聪明伶俐,说你以后指定能中举人呢!” 两个丫鬟你一句我一句说道,对于请私塾先生来教授功课的事情,孙皓早早就听说了,他不过是六岁稚童,完全是长辈安排,自己哪敢有什么意见。 “紫烟,我饿了!”孙皓抚摸着肚子说道。 “小少爷,我这就去拿食盒过来,里面有你最爱吃的桂花糕!”紫烟听说孙皓说饿了,一溜烟跑去拿食盒了。 不一会儿紫烟捧着一个食盒回来了,打开青竹编织食盒盖,里面放着三排精致点心,一股淡淡桂花味道飘散出来,很是诱人。 孙皓毫不犹豫地用小胖手拿起一个塞进嘴里,紫烟和翠红不过都是小姑娘的年纪,正值豆蔻年华,看着孙皓津津有味的吃着桂花糕,忍不住眼馋。 第2章 游宁波城 孙皓瞧见两个丫鬟嘴馋的不行了,一个劲地咽口水。 “翠红,紫烟,你们想吃吗?”孙皓扬了扬手中的甜香诱人的桂花糕问道。 翠红和紫烟先点头,又摇头,畏缩说道“这是专门做给少爷吃的,我们都是下人不敢吃!” “少爷让你们吃的,就拿着吃!这桂花糕掺了上好的蜂蜜,可香甜了!”孙皓骨子里没有这种上下尊卑的封建观念,塞到两个丫鬟手里。 两个丫鬟如获至宝的捧着桂花糕,在孙皓的催促下,才一脸享受地吃起桂花糕来。 “小少爷,这桂花糕可是夫人安排人从玉食斋专门买来给你吃的,跟着你算是享福了!”翠红一边津津有味吃着桂花糕,一边囔囔道。 “小少爷,你现在还小,等过上十年,你可就要娶老婆了,我昨天听夫人说了,还给你说了一门亲事!” 封建社会的婚姻大事都是父母之命媒妁之言,由不得自己做主,孙皓不由竖起耳朵问道“是哪家姑娘啊?长得漂亮不?” “哈哈,少爷,人家姑娘跟你才一般大,你就惦记上了啊,等过几年你就能见到她了,据说是老爷的一位至交好友的女儿,你们当初还是指腹为婚呢!” 孙皓撇了撇嘴,如果到时候不称心意,自己就情愿远走高飞。 “我想要上街逛一圈,你们俩陪我逛一逛!” 孙皓不想每天锁在深宅大院来,好不容易穿越重生到大明朝一趟,好好领略一番风土人情。 孙皓死过一遭,知道了死亡是怎么一个过程,反而不太把死当一回事。 如今来到大明朝,权当来旅游的,如果哪天呆腻了,就找个最没痛苦的死法,比如喝砒霜,如果太难喝的,不如精尽人亡,牡丹花下死做鬼也风流。 “小少爷,你想要上街需要征得夫人的同意,我们可做不了主!”紫烟慌张说道,要去请示夫人再说。 不自由啊!孙皓叹息一声,在原地伸伸小胳膊小腿,等着母亲答应出门,最近油腻食物吃的有点多了,都起了小肚腩。 紫烟去而复返,上气不接下气说道“夫人说了,小少爷出门必须喊上武叔,不然绝对不能上街的!” 武叔全名叫做武三通,有一身好武艺,是专门看家护院的头目,孙皓也见过几次面。 “小少爷,我这就把武叔请过来!”翠红跑去找武三通。 武三通来的时候光着膀子,浑身汗津津的,肌肤泛红,看来是刚刚剧烈运动过。 “小少爷,你要上街吗?”武三通恭敬问道。 孙皓点点头,看着武三通充满爆炸力的肌肉线条,不由地咽口吐沫,这分明就是后世的肌肉男。 “好,小少爷,我去换一件外衣就陪你上街!” 武三通据说当年救过孙皓父亲孙直的一条命,所以在孙家的地位很高,都尊称他一声“武叔” 武叔换了一身月白色的外衣后,就匆忙赶回来,昂首挺胸地叫孙皓上街了。 宁波城,热闹非凡,各种商贩沿街叫卖,形形色色人川流不息。 孙皓瞪着大眼睛东瞧瞧西看看,发现这一世的人除了服饰打扮,言谈举止跟后世不同外,眉语间还透着一股实在劲。 人与人关系很融洽,是为大同社会。 街道上很热闹,孙皓就爱往热闹的地方钻,翠红和紫烟屁颠屁颠在后面跟着,不停地喊着小少爷,武三通警惕地扫视四周,防止意外发生。 前面街口围了一大波人,指指点点,不知议论纷纷什么。 孙皓钻进去,看见一个看起来和自己同龄的女孩正低着头,跪在地上,旁边同样跪着一个岁数不小的女人。 女人是女孩的生母,两个人脖子上都挂着卖身的木牌,一共要价二十五两银子。 明朝的物价,二十五两银子足够一个平民之家几年的开销了,这样一母一女甘愿卖身,肯定家里遭了难。 “太贵了!十两银子跟我走吧!”一位头戴方巾,身穿绸缎袍子的胖子讲道,一口气砍了一半多的价格。 “我们家揭不开锅了,才甘愿卖身,我男人死的早,要价二十五两银子还给公公治病,让他和婆婆度过余生了!” 无论哪朝哪代,穷人永远占多数,这女人是孝顺女子,不想公公病死,迫不得已才带着小女当街卖身的。 头戴方巾的胖子也是看女人有几分姿色,小女孩也煞是可爱,才想要将两人收入囊中的。 “十五两银子,不能再多了!”胖子将价格咬死了。 女人突然当众哭哭啼啼起来,心中突然想到自己命苦,如同牲口一样进行买卖,沦落到社会最底层。 “老天爷,我好苦命啊!”女人痛心疾首哭喊道,旁边的女孩见母亲痛哭流涕,竟然抿着嘴没有哭,小脸绷得紧紧的,有些涨红。 “哭什么哭,都卖身了,还怕丢人现眼么!”方巾胖子骂咧咧说道。 “你就行行好,十五两银子太少,根本就不够用!”女人低头恳求道。 胖子仔细打量了女人的容颜,似乎比第一眼看到还有多出几分姿色,属于很耐看的那种女人,又扫了跪在一旁不发一声的小女孩,一咬牙道“二十两银子就跟我走,不走我就走了!” 胖子笃定二十两银子肯定能拿下两女,毕竟二十两银子真的不少了,能买一个上好的丫鬟了。 “我出三十两银子!”一个娇嫩的童声喊道,孙皓插进嘴来。 胖子很意外还有竞争者,竟然还是一个小屁孩,不由一阵恼怒,斥责道“谁家的野孩子,跑到这里来捣乱!” “我出得起钱,就不算捣乱!”孙皓出口纠正胖子的措辞。 胖子看着眼前趾高气扬的小人,忍不住想要揪起来,揍上两下,让他长长记性。 不料,胖子刚刚探出手,就被人给擒住他的手臂,武叔自然不会让胖子伤到孙皓,哪怕碰了孙皓一根毫毛,都是自己的失职。 “滚开,敢碰孙家的少爷,找死不成!”武叔面容凶煞说道,手如同钳子一样加力握紧,痛的胖子一阵狼嚎。 第3章 因缘际会 宁波城孙家,在整个宁波城都赫赫有名,虽是商贾之家,但跟明朝最大地主皇帝朱家有渊源,当地官员对待起来都是客客气气的。 “你……是……宁波城孙家?”胖子战战兢兢问道,自己可得罪不起。 武叔蔑视地瞧了胖子一眼,问道“难道宁波城还有第二个孙家吗?这位就是孙家的小少爷,你敢打他,吃了熊心豹子胆不成!” 胖子肥脸一红,向两人低声下气地赔礼道歉,才灰溜溜地闪人了。 眼前跪着的一母一女两人,母亲低头不语,一副任人宰割的态度,女儿扬起头来,眼眸如秋水,透着清澈打量着同龄的孙皓。 女孩这一看不要紧,孙皓直接蒙掉了,之前没注意看,如今一看不由感叹发现人生境遇如此奇妙,眼前的女孩太像了,像极了自己中学时代的梦中情人,孙皓还记得偷偷摸摸瞧她几眼,做贼一般生怕被发觉,当年暗恋的苦果在心里不停滋生,直到无疾而终。 “小少爷,买回去?”武叔小心问道。 孙皓这才回过神来,心中一阵苦笑不得,说道“不买了,给他们三十两银子吧!” 三十两银子就如同后世的一万块钱,白白施舍一万块,算的上出手大方,武叔神色闪过疑惑,自己混了几十多年,也是老油条了,刚才小少爷的惊诧表情被尽收眼底,才提议买下两人,没想到小少爷要白给钱。 “好咧!”武叔痛快从随身钱囊里取出三十两白花花银子,送到小少爷手中。 “这钱不多,两位拿去解燃眉之急吧!”孙皓将钱奉上。 女孩母亲被突如其来的一幕,弄得甚是惶恐,伸出手来却又缩回去,如同这三十两银子被烤熟滚烫一般。 “我们小少爷心肠好,您就收下吧!”翠红笑嘻嘻说道。 在反复劝说下,再加上女孩母亲极度渴望着三十两银子,不然也不会出此下策,来大街上卖身筹钱。 “感谢恩公的大恩大德,我们一家人永世难忘!”女孩母亲情绪激动,恨不得做牛做马来偿还恩情。 孙皓察觉到女孩望来的目光和善许多,心中莫名一暖,这三十两银子花的太值了! 闲聊了几句,孙皓知道两女原籍湖广黄州府人氏,早年丧夫,再加上闹饥荒,就不远千里带着公婆女儿来投奔亲戚。 谁知亲戚没找到,由于远途舟车劳顿,公公不幸病倒了,没钱医治,一家人情况更是雪上加霜。 “走,你们带路,我帮你公公治病!”做人做到底,送佛送到西嘛! 一路来到宁波城角落的养济院,养济院不是院子,而是一片划出来专门给穷人居住的地方,当年朱元璋农民出身,出身穷苦,深知穷人无立锥之地的窘迫,因此他一当上皇帝,就把穷人的住房保障作为首要任务。 朱元璋给各地官员下圣旨,专门划出闲置的土地,给鳏寡孤独废疾无依者居住,实现他“居者有其居”的梦想。 虽然,由于国库财力有限,最终不了了之,但穷人还是多了一片安身立命的聚集地。 养济院就是宁波城里的贫困区,孙皓第一次来这种地方,处处新鲜,发现似乎养济院里的笨狗都比大街上的瘦上一圈,可见此地有多穷困潦倒。 “公公,我遇见贵人了,您有救了!” 孙皓看见了女孩母亲口中的公公,是一位年过六旬的老头子,穿着脏兮兮的麻布衣服,满脸病态的躺在茅草床上。 旁边还有一位悉心照料的老妇人,应该就是婆婆了,看见一行人走来,有一点局促不安。 公公闻言,费劲地想要爬起来,奈何体力不支,只能在婆婆的搀扶下坐起身子,瞧向一行人,一副欲言又止的样子。 “这位是孙家的小少爷,有着菩萨的心肠,说要带您去看病!”女孩母亲略带喜色说道,今天可是撞大运了。 “我这把老骨头不中用了,可该入土去见列祖列宗了!”老头子自怨自艾说道。 “蝼蚁尚且偷生,更何况人呢,老人家,我会请到宁波城最好的大夫给你医治的!”既然许诺治病救人,孙皓自然尽力而为。 老头子闭目不已,感觉自己对全家是负担,是拖累,不如一死了之。 婆婆坐不住了,哭丧着脸说道“可怜我苦命的儿啊!英年早逝了,如今老头子你再死了,我也不独活了!” 母亲给女孩使眼色,让她去劝说爷爷,只见她俏生生走到爷爷面前,说道“爷爷,您答应过我,要亲眼看着我穿上嫁衣娶亲嫁人,您说话可要算数!” 老头子老脸一抽搐,此生唯一放不下的就是孙女,从小就招人疼爱,是自己老林家唯一的根。 “好,爷爷答应你!”老头子终于松了口,接下来的事情好办了,孙皓安排武叔去请大夫,宁波孙家的招牌还是很顶用的,很快将宁波城数一数二的大夫请来了。 “这位是宁波城有名的徐神医!”武叔介绍道。 孙皓见他一身青衣,背着一个檀木药箱,整个人气色极佳,脸红扑扑的,眉语间竟然有几分仙风道骨的神态,看来极为注重养生。 “不敢当!不过侥幸有几分薄名而已,至于神医之名,唯有东汉时期书写伤寒杂病论的张仲景称得上,我是望尘莫及啊!” 明朝的医生没有现代发达的医疗,就按照从古至今传统中医的规矩来确诊,从“望闻问切”四步入手,观察病人的面色,舌苔,听声音,嗅气味,询问病人发病情况,然后切脉,通过脉象做出诊断。 徐大夫按照步骤一步步来,仔细的查看询问后,最后露出一个了然于心的表情,自信讲道“我这就把方子开出来!” 从药箱里取出笔墨,在纸上写下方子,林林总总写了好多味中草药,并嘱咐道“每日正午服用一剂,差不多用一个月就可痊愈!” “好,回头我安排人将诊金给你送去!”武叔十分客气对徐大夫说道,又将他送走了。 这是孙皓第一次亲眼目睹明代中医治病救人的过程,原本对古代中医的好奇一扫而空,就好像隔着的一层纱被揭开了,完全没了神秘感。 “我这就按照方子去抓药!”女人要去药铺跑腿,要赶紧将公公煎药。 老头子身子不方便,真诚感激道“小少爷,你救了老头子一条命,我也能再多活几年了,这份大恩大德就等着来生再还了!” 孙皓不为回报,此时也不急着回孙家,就闲谈起来,知道老人家姓林,心中一动想道,那长得像自己前世暗恋的女孩自然也姓林,不知道叫林什么。 第4章 倭寇猖獗 “您孙女叫什么名字?”孙皓问道。 “我孙女名叫林婉月,她是八月十五中秋节出生的,那晚秋月如银盘,光辉皎洁,就起了这么一个名字!” 女孩被爷爷说出自己的名字,脸蛋难得羞红,竟然不敢抬眼看人了。 “恩人,你家应该是这宁波城的高门大户吧?”老头子询问孙皓的家世。 孙皓点点头,自己老爹孙长福凭借祖辈的恩泽,在宁波城,乃至整个江浙地区的商界,都是赫赫有名的。 孙家靠贩卖丝绸,瓷器为主,还有茶馆,饭庄一类的副业,而最大的利润来源就是海上贸易,虽说明朝初年就规定了严刑峻法,禁止民间私自出海通商,违者,绞刑,但海上贸易这块肥美的大蛋糕,自然是屡禁不止。 “家境还算殷实,吃穿不愁!”孙皓估计老爹孙长福的身价放在当代社会,估计是中国富豪榜的前十名。 平日里孙皓极少看见老爹的身影,要跟江浙地区的各路官员搞好关系,还要安排好各种经营的事宜,可谓是一个大忙人。 “不知你家里还缺不缺人手,就是打杂的下人,我们一家好找个落脚的地方。” 孙皓一听就秒懂,自己孙家家大业大,还差多几张嘴吃饭吗,立马同意道“如果你们不嫌弃的话,可以到我们孙家来做个帮工,管吃管住,工钱就按照惯例给!” “恩人,这件事情要和你家的长辈商量一下!”老头子怕孙皓还小,做不了主。 “放心吧,这件事包在我身上!” 女孩母亲回来了,手里提着一串包好的中药材,先点火架设起了砂锅后,就倒上水开始煮,直到水煮沸后,又将一包包中药材倒入其中,开始用文火缓煎。 “武叔见夕阳如血,染红半边天,天色马上就要暗下来,稍后就要带着孙皓打道回府了。 孙皓正在津津有味地欣赏着煎药的过程,看着火焰在锅底跳跃似舞,在偶尔和林婉月来个眼神交汇,六岁的孩童没有什么心机,都是坦诚相交,就可推心置腹。 “你们家很大吗?”林婉月问道。 “很大!” “有多大?” “房间多的数不过来,哪怕你每天换一个房间睡,一年你都住不过来!还有各种亭台楼阁,长廊回廊,如同置身于迷宫当中!” “我想不出来你家有多大,我原来的家很小,不过一屋一田,现在我家没了,妈妈说我们天生就是苦命儿。” 林婉月神色间竟然有着和她年纪不相仿的哀伤,苦命如同纹身,这辈子都挥之不去。 “不会的,以后我的家就是你的家!”孙皓露出一丝温和的笑意道,之前不愉快甚至是令人恐惧的经历,对林婉月造成了不可磨灭的影响。 “我保证,三天之内,你就可以搬到我家来住了!到时候我请你吃天底下最好吃的桂花糕,还有桃酥,梅花香饼!” 辞别了林家一家人,武叔就在前面带路,紫烟和翠红一左一右陪伴着,回到了孙府的高宅大院内。 老爹孙长福难得回家了,孙皓还没有踏入正堂的门槛,就听见老爹在愤愤不平的咆哮,声音一浪高过一浪。 奇怪了,老爹一向是涵养极佳,为何会突然发这么大的气? “倭寇越来越猖獗了,竟然敢抢着我们孙家的海船,真当我们孙家是肥肉不成,我早晚给这群家伙一个血的教训!” “老爷,你就消消气吧,气坏了身子可就不好了!” 孙皓头一次在大明朝听见倭寇,居然还是把自己家的海船给抢了,等于一海船的货物血本无归。 这个损失真的不小,哪怕孙家财大气粗也够喝一壶的,难过老爹如此气急败坏了。 “爹娘,我回来了!”孙皓踏门而入,打招呼道。 孙长福见孙皓回来了,脸色顿时一缓,说道“皓儿,我托人给你请了一位私塾先生,明天会上门悉心教导你的,你可要听话!” “不知道到时候先生会教给我什么?”孙皓好奇问道。 “当然四书五经,日后你写的一首八股文,再去参加科举考试,争取早点考出个功名来,我们孙家也好光祖耀祖啊!” 提到四书五经后,孙皓联想到前世那些专家对八股文的大加批判,不由低一阵头大。 “爹,刚才进门我听到你说倭寇了,是怎么回事?”对于学习四书五经,孙皓反而对大明倭寇更感兴趣。 “哼,他们就是一群畜生!屡次胆大妄为的侵犯我大明疆土,屠戮我大明百姓!”孙长福对倭寇满满的怨言道。 “朝廷应该很快就会钦定下来官员,组织明军来对付他们!要知道当年的戚家军大败倭寇,打出我大明朝的威风!” “爹,到时候你带我去观战!”孙皓说出心中所想。 “他们长的人不人,鬼不鬼的,看他们做什么!” 不过经过孙皓一番软磨硬泡后,孙长福在对孙皓的溺爱作用下,居然难得的答应了他的要求。 “到时候我们孙家也出钱资助明军军饷,不然难解心头之恨!” 孙长福被倭寇抢走了一海船的货物,自然要出把力,让他们知道孙家不是任人宰割的肥肉。 孙皓对于资助明军军饷的事情是反对的,向老爹问道“爹,您还记得元末明初的沈万三?” “哈哈,当然知道,那家伙资巨万万,田产遍于天下,富得流油啊!”同是商人,孙长福对沈万三极为推崇。 “那家伙下场如何?”孙皓又问道。 “沈万三的下场?当年太祖皇帝怒斥这沈万三,匹夫犒劳天下之军乱民也,宜诛之,若不是马皇后说情,就被杀了,不过最终被流放云南了,没想到这家伙竟然敢犒劳天子军队,真是作死啊!” 孙长福突然被卡住嗓子,悚然一惊,刚才自己说要资助明军军饷打倭寇,同样是在花样作死啊! 第5章 启蒙教育 若是碰了大忌讳,被有心人抓住辫子,弄不好就是妻离子散家破人亡的严重后果,孙长福背后发凉,自己可不想步入沈万三的后尘。 “儿子,你咋知道沈万三的事情?” “我听街上说书的说的,就联想到了咱家!”孙皓一脸呆萌说道。 “很好,我们孙家如今家大业大,切记不能掉以轻心,不然百年之后,无颜面对列祖宗啊!”孙长福觉得日后做人要更加小心谨慎一些。 短短两天,眨眼即逝,作为富家门第的少爷,孙皓不用跑到学堂听课,就有功名的读书人上门延师授课。 孙皓也该接受明代的启蒙教育了,明代入学者多系六岁至八岁孩童,如今孙皓刚满八岁,入学的年龄已略微偏晚了。 “学生孙皓见过先生!”孙皓恭恭敬敬地向一位身穿青衫,留着八字须的中年人作一个揖。 青衣中年人带着明朝读书人特有的清高,微微颔首,指着八仙桌上的孔夫子的圣像道“拜过孔圣人后,就算正式入学了!” 孙皓恭立在孔夫子的圣像前,圣像雕刻的孔子是方面大耳,慈眉善目的,跟后世孙皓在历史课本上见过的孔子长相大同小异。 孙皓规规矩矩的作了一个揖,青衣中年人这才讲道“既然入学了,就先要修习启蒙典籍,从《三字经》《百家姓》《千字文》这三本学起吧!” 接下来的时光,就是先生点句领读,孙皓跟读后,然后自己去读,一遍又一遍,大概读了一两个小时后,然后在先生面前放下书,背转身背诵。 孙皓记忆力甚佳,背起东西来不费吹之力,再加上三字经上辈子接触过了,张口就振振有词背诵起来。 “人之初,性本善。性相近,习相远。苟不教,性乃迁。教之道,贵以专。昔孟母,择邻处。子不学,断机杼,窦燕山,有义方,教五子,名俱扬。养不教,父之过。教不严,师之惰……” 全文一千一百五十字,孙皓只花费不到一个小时,就朗朗上口的全篇背诵下来,做到一字不差。 “好!好!好!”先生拍案而起,连声叫好。 原本先生来孙家教授孙皓,并没有太上心,没有到遇见如此可堪造就的璞玉,日后若是能出人头地,自己当老师的也是与有荣焉。 “哈哈,李贽能得此佳徒,定要好好培养一番!”李贽顿生爱才之心,望向孙皓的目光都带着一丝亲昵,孙皓心中莫名发毛。 不过李贽这名字,很是耳熟,难道是明朝万历年间的哪位名人? “先生,您做过官?”孙皓斗胆问道。 “老夫做过官,不过后来弃官不做,就安心讲学,不过专门给一个学生授课,还是第一次,毕竟做人要有经济来源才能生存。” “您写过书?” “闲暇之余,写过一本《藏书》,实不相瞒,为师刚在麻城被逐出来,这才跑到宁波落脚!”孙皓知道眼前的历史人物是谁了,名气说大不大,说小不小,李贽一生以反对礼教,抨击道学任,最后以“敢倡乱道,惑世诬民罪”被捕入狱而自杀。 这位封建社会的异类居然成了自己老师,会教出怎么样一个怪胎学生? “接下来我们学《百家姓》和《千字文》,然后再学四书五经,这四书五经可要熟记于心,张口就来,才能为写好八股文打好基础!”李贽谆谆教导道。 孙皓一副洗耳恭听的态度,这可是历史有名的人物亲自教授自己学问啊,实在是难得。 时至晌午,炎炎烈日高悬空中,空气中都带着一丝丝热浪,孙皓才被李贽获准离开,在门口慵懒地伸个懒腰。打了几个略带倦意的哈欠。 “小少爷,我和紫烟一直在门口等你呢,告诉你一个好消息,昨天我们认识的林家一家人被接到我们孙府了!”翠红欢快说道。, “他们来了,带我去瞧瞧!”孙皓当天就跟母亲说了这事,轻松就获得了母亲批准,没料到今天就将林家人都接过来了。 林家人被安顿在西面的一处偏房里,院子早就被打扫的干干净净,林婉月换了一身大红衣服,精神头很旺盛。 见到孙皓带着人过来,林婉月嘴角带着笑意,脸上露出羞红,笑弯秋月,红晕朝霞的美感在此刻绽放无疑。 孙皓虽然身体还没进入青春期,但灵魂却是成熟男人的灵魂,不由地看痴了,小小年纪真是个美人胚啊! 林婉月和自己当年暗恋的那位校花级女同学长得如出一辙,多年后在校友会上,见过她一面,绝对是祸国殃民级的大美女。 由小看大,孙皓不由殷切期待着林婉月长大后出水芙蓉般的美貌,已经下意识的将她当做自己人了。 “你个色狼!”林婉月读懂了孙皓眼神含义,嘟嘴道。 孙皓被猛然戳破心事,恨不得找个地缝钻进去,坦白承认道“没办法,看见美女就忍不住多看上两眼!” 林婉月虽说孙皓好色,但心里却很欢喜,喜欢孙皓着迷看着自己的眼神,在自己深陷水火当中,是他将自己从绝望中拯救出来,不会沦为玩物。 “你爷爷的身体好些了吗?”孙皓转移话题问道。 “嗯,爷爷每天午时按时服药,这两天气色好多了,不过那中药我喝了一小口,好苦好难喝啊!”林婉月的眉头一皱,小表情一阵纠结,味蕾还记得中药浓烈的苦涩味道。 “我今天带点心给你吃!”孙皓接过来紫烟手中的食盒,殷勤地打开盖子,露出里面精心烹制的各式点心。 江浙一带的点心在食盒里一应俱全,有糯米凉糕,金糕卷,合意饼,芸豆卷……琳琅满目地静静躺在食盒中,等待着有人来食用。 林婉月条件反射般咽了口水,一脸眼馋,自己从来没有见过这么多好吃的玩意。 “这是给我吃的?”林婉月眼神透着渴望小声问道。 孙皓直接将一大盘点心放在了林婉月的小手中,露出富家少爷的纨绔本色,畅快说道“尽管敞开肚皮随便吃,吃完还有!” “我想和我家人一起吃……他们也没吃过!” 第6章 疯魔练字 “皓少爷带来点心给我们一家人吃啦!”林婉月撒开小腿,就端着一大盒点心跑进屋来了。 屋内,林婉月的母亲,姑且称之为月娘,早就在注意着林婉月和孙皓两个人凑在树荫下闲聊,眼神里有欣喜,亦有担忧。 欣喜的是,月娘能看出来,虽然孙皓年纪尚小,但却在真心诚意的对待他们一家人,更何况如今欠下了一个极大的恩情。 经过世态炎凉的社会遭遇后,月娘也不会单纯认为孙皓是无欲无求的,兴许是看上了自己的女儿。 可林婉月配的上孙皓吗? 月娘踏上孙家大门时候,就被孙家的富庶深深震撼到了,这绝对是宁波城数得上的大户人家。 封建社会讲究的是门当户对,林婉月不可能成为孙家的正妇,最多成为孙皓的一房小妾,这是林婉月骨子里想要的吗? 知女莫如母,林婉月虽然年纪尚轻,但月娘知道她骨子里藏着一股傲劲,不甘心居于人下的。 看着林婉月端着一大盘点心跑进屋来,月娘收起了愁容,展露出和煦笑容。 “皓少爷来了!”月娘有些拘谨地看着孙皓,目光深深地感激。 孙皓对于林家一家人感激的目光有些不适应,做好事是自己的风格,用不知道如此感激,弄得怪不好意思的。 “皓少爷,今天留下来吃饭吧,尝一尝我娘亲的手艺!” 分享给了长辈点心后,林婉月想留下孙皓吃一顿饭,在她觉得,母亲做出来的饭菜是最美味的! 孙皓有些犹豫不定,倒不是嫌弃林家的饭菜不干净,经过这八年封建礼教的熏陶后,孙皓或多或少受到了影响,若是留在下人家里吃饭,孙家长辈知晓后,会不会迁怒于林家一家人。 “不必了,我改天再来吃吧!”孙皓微笑婉拒道。 林婉月眼中露出掩饰不住的失望,伤心地看着孙皓,不知道他为何拒绝,自己唯一拿到出手就是母亲做的可口的饭菜。 孙皓被刺的有些心疼,真是奇怪,难道是怜香惜玉在作祟吗,孙皓很想答应下来,不过最终还是忍住了,自己还只是孙家小少爷,整个孙家还不是自己说的算。 离开了林家居住的下人房后,孙皓情绪有几分低落。 “小少爷,你是不是看上了婉月妹子?”紫烟知道孙皓好脾气,放大胆子问道。 “哈哈,小少爷一准是看上了,这是婉月妹子的福气啊!”翠红也在一旁嚷嚷叫道。 孙皓被两个人你一句我一句戳破了心事,但依旧面不改色,笑道“不要以为我不知道你们喜欢谁谁!还有谁谁!” 翠红和紫烟闹个大红脸,原本想捉弄一下小少爷,反而没小少爷给戳破了自己少女的心事。 “小少爷,到时候你给夫人说一说,让我们嫁给他们好不好?”翠红请求道。 翠红和紫烟比自己大上不少,也到了谈婚论嫁的年纪,自己成长这几年两个丫鬟对自己无微不至的照顾,孙皓也记在心中。 “咳咳,这还要看你们日后的表现了!”孙皓装作一本正经道,心里已经决定给母亲提一下。 “小少爷,你放心,我们一定好好表现的!”翠红和紫烟同时欣喜说道。 过了晌午,孙皓又要接受启蒙教育了,李贽一直守在教书的屋子里,正在一边喝茶,一边看一本策论。 见孙皓来了,李贽难得露出笑容,指着笔墨纸砚说道“我们读书人最重要的就是写一手好的毛笔字,字如其人嘛!写什么的字就能看出这个人的品性来!” 对于这样的说法,孙皓不敢苟同,但还是规规矩矩地拿起毛笔来,纸是上好的宣纸,笔是有名的安徽“紫毫”笔,用兔子毛制成。 上一次接触毛笔之时,还是念小学三年级书法课上,只记得当初写的很黑,至于写的样子就是一团涂鸦。 孙皓第一步如何拿毛病都不太会,目光不由地投向了眼前的李贽。 “执笔无定法,讲收放自如,力而不僵,隽而不媚!”李贽出言教导一番说道。 孙皓知道对于这时代而已,能写一手漂亮的毛笔字很是重要,就按照李贽的悉心指点,在宣纸上写了一个“皓”字。 这个皓字除了写的黑外,一无是处,看的李贽眉头直皱起,不停地摇头说道“这毛笔字,难以入目啊!毛笔字不是一日练好的,要日积月累,月月练,年年练……” 孙皓也很好写一手好看的毛笔字,能流传到后世也是古董级别的古董了,如果真能成为颜真卿,王羲之之流的名家,就是国宝了! 这分明就是在自我陶醉,至少现在的水准,完全就是渣。 李贽亲自做了一个示范,一挥而就写了六个字“有志者,事竟成!” 和李贽的毛笔字一对比,差距不是明显可以形容的,就想拿一头大象跟一只小蚂蚁之间的体型差距。 李贽苦练毛笔字几十年,每日笔耕不缀,自然功夫极深。 “这六个字就挂在房间正墙上,算是为师对你的勉励之言!” 接下来的一个月,孙皓除了学习《三字经》《百家姓》《千字文》外,就是每天不停地一遍遍练字。 效果还是很明显的,孙皓的写的毛笔字终于从八爪鱼到勉强能入眼了,李贽也对孙皓这一个月时间下的苦功很是满意,不然不会取得如此注目的进步。 现代有一句话叫做“兴趣是最好的老师”,孙皓信了,对写毛笔字就像是着魔了一样,一日不写都手痒痒,甚至吃饭时候,都忍不住用筷子在桌子上抑扬顿挫的划几下。 从翠红口中,孙皓知道一个消息,就是孙婉月向武叔拜师,学习武功。 这样的画面太美,孙皓都不敢想,一个娇滴滴的女孩发哪门子疯居然要去学武功,不会骨子里突然发掘出暴力因子吧。 这是林婉月的选择,孙皓也不好插手去管,对于武叔的功夫,孙皓没有见识过,只是听闻可以以一敌十。 放到后世就是顶级特种部队的一员了吧,孙皓揣测道。 第7章 大明宝船 就在林婉月在暴力路上一去不复返的时候,孙皓依旧在规规矩矩的练习毛笔字,前人留下来不少字帖,主要集中在唐代。 欧阳询的《九成宫醴泉铭》《化度寺碑》,颜真卿的《多宝塔碑》《郭虚己墓志铭》《颜勤礼碑》《麻姑仙坛记》《自书告身帖》《颜家庙碑》,柳公权的《玄秘塔碑》《神策军碑》,褚遂良的《孟法师碑》《圣教序碑》。此外元代赵孟俯的《胆巴碑》《寿春堂记》等也为楷书名帖。 “没有让为师失望,你的毛笔字真是士别三日,当刮目相看,已经算是登堂入室了!”李贽难得地夸奖道。 李贽现在看孙皓的目光都发绿了,越看越是喜欢,想要将毕生所学要倾囊相授,甚至想向孙皓灌输离经叛道的思想。 孙皓只需取其精华,去其糟粕就足矣,对于李贽与这封建社会格格不入的思想,自己还是避而远之,远离作死。 “小少爷,老爷说让你去一趟!”紫烟跑上门来,小声叫道。 孙皓知道老爹这几日正在安排海上私货的事宜,估计这一趟是要捎带着自己去见识一下世面。 “儿子,为父答应你的事情自然要言而有信……这一趟你跟我走一趟,去见识一下咱家最主要的利润来源!” 孙长福开门见山说道,武叔也在场,笑眯眯地看着自己,看来这一趟他也准备过去。 宁波有漫长的海岸线,港湾曲折,岛屿星罗棋布。孙家在附近的一处岛屿修建了专门供给海船停运的港口。 孙长福下令让下人准备马车,要花费一天时间去港口一趟。 一匹神俊的黑色骏马在孙府大门口嘶鸣,似乎到了发春的季节,不停地在原地蹬蹄子,显得躁动不安。 后面是一辆马车,有木雕成的栏杆,还有丝绸帘子,一看就是大富人家才有的出行工具。 “小少爷,抓紧上车吧!”孙婉月笑嘻嘻从马车里露出头来。 “你怎么在这?”孙皓忍不住一问。 “我在孙府的职责就是保护你的安全,这是武叔安排给我的!”孙婉月十分骄傲地说道,神色间流露出一股杀意已决的气质。 “胡闹!才跟武叔学了不到一个月的功夫,难道我需要你来保护吗?”孙皓笑笑说道,真弄不懂武叔的安排。 “不要小看人,我一定会好好保护你的!”孙婉月下决心道,把这当做了不起的大事。 孙皓窜进了马车里,黑色骏马就在马车夫的驱使下放开蹄子跑起来,孙皓有一种坐公交车后座的感觉,能感受出颠簸不停的感觉。 父亲孙长福跟武叔就坐在前面的马车里,一行马车队伍驶过了孙府大门。 “武叔教给了你什么功夫?”孙皓随口问道。 “武叔教给了我一套拳术,我每天不到三更就起来对着沙包练拳,然后等着武叔前来指点,我再接着练……” 如果说这段时间,孙皓沉迷在练习毛笔字的话,那么孙婉月就为了练武而疯魔了,每天都将粉嫩拳头打的红肿才肯罢休。 “你不要练功夫了,以后就跟在我身边好好念书!”孙皓实在忍不住插手道。 孙婉月低下头,摇头拒绝道“不,我想练功,我想日后能保护你,保护我的家人……” 看着她执拗的态度,孙皓倍感无奈,一副欲言又止的模样,最终还是叹息着摇摇头不再言语。 明代富贵人家的交通就靠马车,不像后世有高铁地铁,磁悬浮,汽车等等十分便捷的交通工具。 孙皓很不舒服的坐在马车里,不知换了多少个姿势,坐在马车里可是遭罪了! “小少爷,你不舒服吗?”孙婉月关切问道,手里剥开了一个荔枝,一个白嫩嫩的果肉递到孙皓的嘴边。 “吃颗荔枝吧,可甜了!” 孙皓对于马车遭受一点小罪自然还能忍耐,更何况林婉月完全没有自己这么娇气。 荔枝果真很甜,荔枝鲜美的汁水在口中散开,远远要比后世的肥料和农药供出来的荔枝要好吃太多,这才是纯天然的水果啊! 孙皓沉浸在荔枝味道中不能自拔,来到了大明朝,过上了小少爷生活,感觉生活在堕落的路上一发不可收拾了。 “真是太安逸了!”孙皓默默享受着孙婉月在一旁伺候,仿佛一切都是心安理得的。 在路上用了一天时间,才在日落时分抵达孙家码头,孙皓从马车上跳下来,看着夕阳西下的景色,在甬江上妆成一抹胭脂的薄媚。 孙家码头位于甬江边上,但位置很隐蔽,可以说是远离人烟,毕竟私通海运的生意是大明朝的明令禁止的,哪怕有江浙官场大人物罩着,也不敢明目张胆。 “这才是我们孙家长盛不衰的根源所在啊,大明朝最错误的决定,就是禁止海运,这是放掉了多大的一块肥肉啊!” 孙长福走到孙皓身边,指着孙家码头上忙碌的工人,还有三艘巨大海船说道。 当看见这三艘巨大海船的时候,孙皓内心是震惊的,自己看过曾跟随郑和多次下西洋的马欢在《溉涯胜览》里所记述《溉涯胜览》:“宝船六十三号,大者长四十四丈四尺,阔一十八丈;中者长三十七丈,阔一十五丈。” 现代造船界人士根据这个尺寸推测,宝船吃水八到十米,吨位超过万吨。 原本孙皓以为这是现代人不过吹捧当年老祖宗多牛掰,反正这都是无法取证的事情,吹牛又不纳税。 如今亲眼一见,我去,这宝船真的太大了! 孙皓见海船上挂满了风帆,有十二张之多,可谓是风帆林立,这一刻孙皓才看到了明朝的强盛。 同时期的欧洲,最强盛的西班牙造出来的海船,根本没法跟明朝宝船相提并论,差的太远了。 这么好的一个时代就白白葬送掉了,孙皓在心里奇怪为何明朝是世界上首屈一指的国家,为何就这么甘心衰败下去了。 “可惜了!”孙皓发自内心说道。 孙长福知道儿子经常口出异言,纳闷问道“我们孙家的海船是专门找的南京龙江船厂造出来的,可谓是体势巍然,巨无与敌,篷帆锚舵,非二三百人莫能举动,这可惜什么?” “可惜了这大好的朝代啊!”孙皓知道后世的中国是何等的落后,遭受外强欺凌,忍不住感叹一句道。 第8章 心生一计 三艘宝船如同海中远古巨兽般盘踞在入海口岸,孙皓能想象到它们在瀚海如烟的大海上披荆斩棘的风姿,隐隐听到了波涛汹涌的斩浪声。 这三艘宝船是孙家的经济命脉,庞大的开销都是从海运厚利中牟取而来,孙家家主毕生一大半精力都放在了这海运生意的经营上。 “皓儿,日后你继承了老爹的家主之位,就要发挥你的聪明才智,将我们孙家的海运生意更上一层楼!”孙长福殷殷嘱托道。 子承父业,乃是天经地义的事情,孙皓默默咽了一口吐沫,看着这三艘宝船愣愣出神,心里闪过太多念头,先震撼,再感叹,再激动不已。 “没想到我们孙家的家产居然这么厚实!”对于自己富二代的身份,孙皓有了更真实的感受。 “老爹,你可要长命百岁,对于孙家生意我可要靠您,能哪天抱上孙子,您就传给孙儿吧!” 孙皓的一番话气的孙长福的胡须一抖,老脸拉的很长,一副恨得不成钢地怒斥道“你是孙家唯一的嫡子,等我入土之后,这家主之位就非你不可!你到时候在再给你儿子,这样我们孙家才能世世代代,永保富贵!” 孙皓只想本本分分的做个富二代,对于接手孙家庞大生意的事情,内心是抗拒的,当一个人经历一番生死后,人生对于荣华富贵的渴求消散太多,反而更倾向于逍遥自在的过一辈子。 三艘宝船在海中浸泡多年,在孙皓带着新鲜劲头登上船时,能闻到宝船中散发出来的木腥味,明代的海船啊,居然有一天被自己踩在了脚底下。 每艘宝船上有各种各样房间一百余间,有三百多人在穿着青蓝色统一制式的布衣,在船上忙活,见到他们父子两人,都要恭敬问候一声。 孙长福很享受手下对自己的众星捧月的感觉,背着手,挺着略显富态的肚子在宝船之间视察。 “禀告老爷,贼寇头儿开价三万两白银,才肯将永富号归还!”有位仆人上前恭敬道。 “太狠了!真是狮子大开口,三万两白银都可以造一艘新的宝船了!”孙长福咬牙切齿说道,恨得牙痒痒。 停靠在海口岸的三艘宝船分别为荣裕号,长福号,贵元号,还有一艘永富号在冲绳附近被半路劫走了。 孙家原有四艘宝船,每一艘都是命根子,如今贼寇居然坐地还价要孙家收回。 这一伙贼寇蜗居在壹岐岛屿,乃是他们的老巢,永富号也被劫到了岛屿之内,此岛屿险滩遍布,岛上易守难攻,当初抗倭名将戚继光号令三千戚家军,意图攻打这伙贼寇的老巢,最终也是铩羽而归。 孙长福现在犹豫不决,如果花费三万两白银的巨资将永富号赎回来,要花费十年时间,才能赚回这次的损失。 如今当今明皇实施了更加严厉的海禁,如果意图花费三万白银代价从南京龙江船厂打通关系,偷造出宝船来,可谓是机会渺茫,没有人有胆子在这个严打时候挑衅明皇的无上权威。 “罢了,三万两银子赎回了!”孙长福一声不甘心的长叹道。 “这伙贼寇蜗居在壹岐岛屿上,平日里饮食都吃什么?”孙皓露出天真无邪的眼神询问道。 “当然有他们的人往海岛上运送粮食了,不过具体的渠道就不为人知!”有手下仆人禀告道。 “那就查出来,让他们断粮,就不信他们不归还宝船!”孙皓一语惊人。 孙长福乐了,自己怎么没想到,这件事情大有可为,说不定真的能逼迫这伙贼寇做出让步来。 “没错,我这就跟官府的友人打声招呼,让他们差人去找出他们运粮的渠道,让他们断粮,哈哈,让他们自食恶果!” 计谋万千,此计不成,再换一计,换个思路想问题说不定就柳暗花明,如果当初戚继光换个思路,不是一味的靠武力攻打,说不定对付这伙贼寇就轻而易举。 “老爹,你先派人跟这伙贼寇头儿通知一声,如果三天之内不归还永富号宝船,就截断他们的粮道,让他们饿肚子!” 老爹赞许地瞅了孙皓一眼,生有此子,夫复何求啊!随即应声道“好,就按照你说的来办!” 既然有胁迫这伙贼寇的手段就不信他们还那么张狂的漫天要价,说不定三万两白银分文不付就可以将永富号赎回来。 孙皓默默享受着周围人投来的佩服的目光,不住嘴的夸奖声,能想到这个主意,完全是受到过后世现代的教育的缘故,论到一个人的认知,哪怕当今皇帝都无法跟自己相提并论。 试问,孙皓知道地球是圆的,深居在皇宫中的万历皇帝依旧还认为这世界天是圆的,地是方的呢,这就是认知的差距啊! 不单单是认知方面,在许多领域上孙皓都有得来独厚的优势,只是没有施展出来,这一世孙皓不想活的那么高调,只想做个逍遥自在的富二代,平日里偶尔济贫积攒功德就过一辈子。 “婉月,我累了!”孙皓似乎想出这个好主意,花费许多脑力一般,慵懒的身子躺在精雕木窗前的毛皮椅子上。 林婉月带着崇拜的眼神知趣的跑过跟前,跟孙皓用力揉肩,揉的很舒服。 精雕木窗外,袭来了清爽的潮湿的带着淡淡海腥味的海风,吹拂着人的头发面颊身体的每一处感觉,就像艳丽丰盈的女人一样诱人。 孙皓都快要醉了,醉在这明代海风里,微微眯着眼睛,望向那碧绿的海面,像丝绸一样柔和,微荡着涟漪,烟波浩渺,一望无际。 真是个好时节啊!孙皓默默享受着封建社会的福利,打了个哈欠,老爹孙长福是个海商,还经营着许多其他生意达到掩人耳目的目的,毕竟明朝实施了海禁政策。 “海商相当于资本主义的萌芽,可惜最终没有发展起来,如果资本主义在明朝发展壮大起来,会是怎么样?”孙皓闲来无事设想道。 第9章 素女剑术 就在孙皓享受着面朝大海,春暖花开之时,孙长福派遣的手下也将消息也传达给了壹岐岛上的贼寇。 贼寇听到这个消息,如同扔入了深水炸弹,全都炸开了锅。 要知道壹岐岛上的粮食都是在江浙沿岸的市场上购进的,如果被人找出来,掐断粮食供应,不亚于晴天霹雳。 “八嘎!”“阿西吧!”一顿听不懂的鸟语,表达内心中出奇的愤怒。 壹岐岛上的贼寇组成很复杂,不光是日本浪人,还有朝鲜人,南洋人,明朝人,按理说如此不同种族的人组成这股势力,应该是一群乌合之众,恰恰相反,这伙贼寇的战力惊人。 明朝人在壹岐岛上占了大半,皆是一群亡命之徒,人人手上都有血债,而壹岐岛上的首领更是深不可测,据说是一个从岛上长大的女人。 “居然敢要挟我们要回宝船,简直是异想天开,我就不信他们能切断我们所有的供粮渠道!” “我看他们也不过是故弄玄虚,想要接机少付些赎金而已!” “可万一这孙家真有切断我们粮道的能力,我们就眼睁睁看着妻儿老小活活饿死吗?”有人不敢冒个险,担忧说道。 所有人都沉默了,在外面他们可以喊打喊杀,视人命如草芥,但涉及到自己的亲人,立马就变了。 “这件事情还要请示首领,让她来定夺!”这道声音得到大部分人的信服,毕竟首领的能力是大家有目共睹的,跟着首领就从来没吃过亏,包括夺取永富号宝船的策略,就是她制定的。 “好,大家就把首领给请来!” “不用请了,我已经来了!”一道款款身影穿过这群亡命之徒,走到了高台之上,目光向下凝望,散发出一股震慑众人的气势。 她蒙着青纱,让人看不清面目,不急不忙道“我们三万两白银赎金只要一半,就将永富号宝船归还他们孙家,如果他们不同意,还想断粮的话,我们不介意跟他们孙家鱼死网破!” 壹岐岛首领拍板决定减少赎金,只要一万五千两,其他免谈,在场的贼寇皆是一片附和之声,居然没有人敢反对。 消息自然很快回馈到孙家,回馈到了孙长福的耳中,对于壹岐岛上的上千人的贼寇于是心存顾忌,一万五千两在承受范围之内,也算是皆大欢喜。 “等再过一月,朝廷大军就来剿灭贼寇了,希望能灭到壹岐岛上的这伙贼寇,不然日后难免再有孙家宝船落入这伙贼寇手中!” 孙长福知道付赎金只是权宜之计,只有全灭掉这伙贼寇,才能一劳永逸。 孙皓正在荣裕号甲板上,放着一方木桌,上面放着上好的宣纸,墨笔,林婉月正在用砚台磨墨。 这砚台乃是老坑出产的洮砚,在大明朝都是数一数二的上好砚台了,而墨更是徽墨,徽墨诞生年代非常久远,据史载可追溯至唐代以前,有几千年的制墨史,而历代流派繁衍更是各俱一格。 孙皓气沉丹田,宛若练功一般,手持毛笔,沾上墨汁,笔走龙蛇地在宣纸上写了一首现代诗。 从明天起,做一个幸福的人 喂马,劈柴,周游世界 从明天起,关心粮食和蔬菜 我有一座房子,面朝大海,春暖花开 这是现代诗人海子所作的一首诗,孙皓望着明朝的大海,情意所致,一挥而就地写出来。 当孙皓写完这首诗沾沾自喜的时候,孙长福不知什么时候绕到了后面,看完这首诗后,狠狠地敲打了孙皓的宝贝脑袋。 “这是什么乱诗,简直狗屁不通!”孙长福自幼也是饱读诗书,见到孙皓写的“面向大海,春暖花开”的诗句,就气不打一处来。 什么喂马,什么劈柴,这都是下人做的事情,你堂堂孙家少爷能去做这些事情嘛,不让人耻笑。 居然还敢周游世界,难道不知道父母在,不远游吗! 孙长福从这首狗屁不通的诗中找出一大堆毛病来,忍不住给孙皓一一指出。 孙皓内心纠结到一处,古人就是古人啊,完全无法了解什么叫做现代诗,完全不懂得审美,这顿揍算是白挨了! “回头我找先生好好教导你一番,明天就你给我回府读书!”孙长福恶狠狠说道。 孙皓还准备再享受几日海边风光,没有想到会被老爹突发神威,要给撵回去。 等老爹气呼呼走掉,孙皓扭头向林婉月问道“婉月,你看我写的这首诗怎么样啊?” 孙皓很想在林婉月口中得到肯定答复,自己在大明朝太缺少一位懂得欣赏的红颜知己了。 林婉月的俏眉微蹙,回答道“我觉得少爷的字很好看,写的很黑!” 写的很黑?自己用墨汁写的能不黑吗?孙皓突然有种蛋疼的感觉,深深被孙婉月一句写的很黑给打击到了。 “少爷,怎么样了,你身体不舒服吗?”林婉月想要上前搀扶孙皓的身体。 “人生最大的悲哀莫过于高山流水,知音难觅!”孙皓知道自己超脱这个封建时代太多太多,除非能遇见一位同样从现代穿越过来的人士,可除了自己,还有谁能如此走运。 “好了,今晚收拾好行囊,明天就回府了!” “少爷,我可不可以求你一件事情……”孙婉月双手搓着衣袂,支支吾吾道。 “什么事情?”孙皓知道林婉月轻易不会求自己,微笑看她问道。 “我想要打造一把剑,好练习剑法!”孙婉月鼓足勇气说出来。 孙皓倒吸了一口凉气,无奈地一摇头,林婉月简直是被武叔带坏了,简直在暴力路线上越走越远了。 以前还是花拳绣腿,现在是舞刀弄剑了,孙皓脑海中顿时浮现了林婉月舞剑的画面来。 “好,我回头命人给你打造一把宝剑!” 孙皓不忍心拒绝林婉月的追求,就像自己最近疯狂迷恋写书法一样,一旦痴迷上一件事物,就该好好呵护。 林婉月大喜过望,笑靥如花道“我就知道少爷人最好了!少爷,我偷偷告诉你,我练的剑法叫素女剑术,武叔不让我乱说呢!” 第10章 赛文会 孙家是自己大明朝的温馨港湾,是得以安身立命之所,孙皓至少目前是这么认为的。 红漆正门上有匾,匾上大书“敕造孙府”四个大字,这乃是当今万历皇帝的老子明穆宗朱载下令造的府邸。 毕竟孙皓的祖父跟这位明朝皇帝还有点沾亲带故的血脉关系,此时,孙皓已然看到正门前正堂堂正正的站了一个人。 不是别人,正是老师李贽! 李贽双手掐腰不停的来回扭动,似乎是站立等候太久了,看见孙皓这一行队伍归来,脸上露出微笑。 孙皓看着李贽的微笑,莫名的看出李贽是有事要找自己。 “鹏举啊,你可算归来了!”鹏举是李贽给孙皓起的字号,希翼于孙皓能够像大鹏鸟一般翱翔在九天之上。 但孙皓内心可不想飞的那么高,内心清楚,一般飞的越高,摔的越狠。 “尊师,学生刚赶回来,让您忧心了!”孙皓见到李贽上前作揖道,表达学生慕师之情。 李贽满意地捋了几把花白胡须,流出意味深长的笑容看向孙皓,在这道目光下,孙皓全身像炸了毛,浑身都不舒服。 “老师绝对有事要找自己!”孙皓很快通过李贽的面色推断出来。 “鹏举,快来!”李贽亲切地招呼道,如同招呼自己的儿子一般。 孙皓规规矩矩地走到了李贽面前,一脸人畜无害的真诚笑容,率先说道“老师,最近我一直习练书法,片刻都未耽误,不过这两天碰到了无形中的瓶颈,无法再进一步!” 孙皓联系书法的进度可谓是一日千里,现在却进展慢的像蜗牛一样,无法进步半寸了。 “这再正常不过,为师当年也遇到这种情况,不妨停止练习书法,多走走看看,寄情于山水之间,多体味一番人生感悟,说不定就豁然开朗,书法就会大为进展!” 李贽是想让孙皓的心境有所突破,书法自然会有质的飞越,孙皓这点自然明白,心中不由灵机一动有了主意,恭敬地向李贽一拜。 “谢谢老师的指点迷津!” “先不忙,为师有事情要跟你商量一下!”李贽突然说道。 “什么事情?” “为师后天要跟几个老友赛文一番,到时候你跟着我一同前往!”李贽十分严肃说道,看来心中对这次赛文很是重视。 古代读书人最好面子,正如“士可杀,不可辱”说的那样,古代读书人情愿死掉,也不愿丢失面子。 李贽当然也是这样传统的一员,这次赛文会更倾向于几位老友新收的徒弟之间的比斗,看看谁教的徒弟更为出色。 这两天,孙皓简直陷入了水深化热之中,每天李贽还未天亮,就让他前来背诵唐诗宋词,到时候免不了一番诗斗。 “作诗要起承转合,也要平仄押韵……作诗也要心中有情,诗中才有情,心中有景诗中才有景……” “夫和平之音淡薄,而愁思之声要缈,欢愉之辞难工,而穷苦之言易好,要写出好事,必须能为“愁思之声”和“穷苦之言”才好……” 李贽将毕生对于作诗的老道经验倾囊传授,孙皓就像是进入速成班一样,不停地在拔苗助长,还有孙皓这根苗红根正,才能承受如此大进度的学习。 古代的时间,入夜之后就是夜深人静了,没有人会黑灯瞎火的跑到街道上闲逛,除了偶尔翻墙而过的盗贼。 街道上,只是每个一段时间传来打更人嘹亮的声音:“天干地燥,小心火烛,防贼防盗,闭门关窗,大鬼小鬼排排坐,平安无事喽……” 孙皓还躺在绸缎床上回味前世今生发生的一幕幕,那一幕幕仿佛是昨日事,如果自己在大明朝做出什么惊天动地的大事,会不会改变历史轨迹,未来的自己也就不存在了呢? 这件事情孙皓常常会想,这就成了现如今做一个混成等死,碌碌无为的富家少爷的完美借口。 后天有如白驹过隙,很快就降临人世间了。 李贽难得的换了一身淡青色的长衫,打理了一番发型,精神焕发地要带着学生孙皓参加这次约好的赛文会。 之前几次的赛文会,都被李贽没有亲传的学生给推脱掉了,不过这次收到了孙皓,自然就不能混过去。 赛文会选的地点让孙皓想都想不到,居然在一家宁波城有名气的风花雪月的场所宜春楼里进行。 “老师难道还宝刀未老,等赛完会还要来一炮?”由不得孙皓这样想,毕竟这样的场所难免让人想入非非。 古代的读书人最喜好到风花雪月的场所来写文弄墨,挥洒文采了,只为博得美人一笑,总之,这是传统,更其他方面没太大关系。 如今孙皓快要七岁了,让七岁孩童作出好诗,的确难度不小,李贽内心也是发虚的,虽然知道孙皓聪明伶俐,但跟古代的那些神童相比,还是差太远了。 据说,初唐四杰骆宾王七岁就作出千古流传的《咏鹅》,但试问几百年间,出过几个骆宾王这样的神童。 李贽硬着头皮将孙皓拉过来,只要他作出一个勉强说的过去的诗就足矣了。 李贽来的老友一共有五位,分别是曹勃,卢照龄,蔡炯,方旋,沈言行,这五位都跟李贽相交了多年,彼此之间知根知底。 见李贽领着一位六七岁的孩子来了,五位老友先是惊讶,内心不由地偷笑,这才终于可以砍李贽这个老家伙的笑话了,自己带来的学生都是九岁到十一岁之间的,直接就把李贽的学生比下去。 “宏甫兄,别来无恙啊!”五位老友纷纷上前打招呼道。 李贽看着他们五位藏在眼底的笑意,就知道等着看自己笑话,不由地冷哼一声。 进入宜春楼落座,孙皓还一直打探这明代风花雪月的地方,不少女人打扮的花枝招展,摆手弄姿,风姿绰约的摇来摇去,给男人投欢送抱…… “还好,自己小,没有硬!”孙皓不知为何想到这,就顿时安静下来,等待着赛文会的开始。 第11章 不就作诗嘛 赛文会在一片丝竹奏乐声中开始了,有专门的乐妓弹奏出美妙音乐来调节气氛。孙皓此时浑身不舒服,因为老师李贽的目光有一种哀其不幸,怒其不争的幽怨,好像自己就是来拖后腿的。 孙皓上前跟老师的其余五位好友的得意门生一一行礼,客套寒暄一番,曹勃就率先站出来,轻咳一声说道“就让我的学生徐亮先抛砖引玉,作诗一首吧!” 徐亮文绉绉地走到跟前,长着雀斑的脸上泛红,透着一副胆怯说道“师命不敢违背,不知道作诗的范畴在何处?” 既然要做作诗上一较高下,自然要划出一个范畴来,总不能天马行空的乱作诗,可比较性就逊色许多。 “来了青楼之所,就做个男女情、爱的诗来,你看如何?”曹勃提议道,争取其余几位老师的意见。 李贽原本就放弃了孙皓,只求能做的稍微有点可取之处,也好保住自己这张老脸就足矣,至于诗题的范畴就随意了。 既然大家都没有意见,徐亮就清了一下嗓子,要在半柱香内就要赋诗一首。 “自古多情种,为情枉生死,谁言情一字,人生几多苦!”徐亮不紧不慢地将构思出的这二十字诗句一股脑吟唱出来。 “好诗!好诗!”其余学生鼓掌喝彩道。 这首诗能出自一位八九岁稚童口中,算是极为不错,难怪老师这位叫曹勃的老友肯让这位徐亮出来,美其名曰“抛砖引玉”,不如说是要“力压全场”! 徐亮见被众人交口称赞,不由地亢奋起来,脸上雀斑似乎都因为兴奋而要红透了。 接下来了二三位学生,自然都平庸的做出一首情诗来,勉勉强强的蒙混过关了。 “曹勃兄,你这手抛砖引玉很是精妙啊,不如是抛玉引砖更为贴切!”大家都认为,恐怕曹勃和他的学生张亮要风光一把。 “慢着,李贽兄的学生还没作诗呢,凭借李贽兄的才高八斗,满腹经纶的学问,教出来的学生一定不凡!” 所有目光都投向了孙皓身上,孙皓都有些不好意思了,但怎么发现老师李贽的脸色很黑,如同黑夜一样黑呢。 李贽冷哼一声,呵斥道“你就作诗一首,让这群老家伙瞧一瞧!” “遵命,拿笔墨纸砚来,我才肯作诗!”孙皓提出要求道。 “居然还要拿出笔墨纸砚,难道真以为能作出什么流芳百世的诗句来么!”有学生不满道,感觉孙皓这是存心浪费时间。 孙皓的坚持,只好在桃木桌上摆放上了笔墨纸砚,大家倒想看看,这我年龄最小的家伙,到底能做出什么狗屁不通,笑掉大牙的诗句来。 孙皓扬起小脸,闭上眼睛陷入思索之中,似乎在思考诗句,其中却在搜肠刮肚地思考明朝之后,有哪些情诗。 想了又想,想了再想,孙皓突然想到一首清朝诗人做的情诗,立马就拍板决定了。 “诗句我已经想好了,就在我腹中,我这就写下来!”孙皓自负说道。 原本大家还以为孙皓要拖延半天,没有想到这么快,都张开了嘴巴,准备做完诗的那一刹那,就发出郎朗笑声,嘲讽一番。 孙皓悬笔写了诗句的头一个字“人”。 李贽不由大失所望,没有想到孙皓居然第一个字就如此大俗特俗,完全没有亮点,不过孙皓写的毛笔字进步不小,这是唯一老怀甚慰的地方。 孙皓写完第一个“人”字后,欣赏了两眼自己的书法,很是满意,就继续奋笔疾书地写下去。 “人生若只如初见,何事秋风悲画扇?等闲变却故人心,却道故人心易变。”孙皓写完最后一笔,这样一首情诗跃然纸上。 “嘶……”有老友倒吸一口凉气,因为准备嘲讽张大的嘴巴,此时装了满满的震惊,甚至连震惊,都无法形容看到这首诗的心情。 老师李贽如同被闪电劈到了一般,痴痴地反复地吟唱这首情诗来,“人生若只如初见……人生若如初见,好一个人生若只如初见!” 看到这首诗出自一位稚童之手,大家的心情都快要疯掉了!骆宾王因为做出咏鹅就被成为神童,如今孙皓做出这样一首情诗,称为神仙都不为过! 这些老家伙年轻时经历过男女之间的那点事儿,看到这首诗更能体会到其中的滋味,不禁地想到当初那个初见画面,青涩懵懂很纯洁。 “小小年纪就能做出足以流芳百世的诗句来,简直是诗仙再世啊!”沈言行发自内心感慨道。 孙皓默默施礼,连声说不敢当,心里却在想,这首诗是清代著名诗人纳兰性德作的,如今他人都不知道在哪,自己就心安理得地将这首诗划到自己名下。 “李贽兄,你简直是捡到宝贝了!”老友们纷纷投来嫉妒的目光。 李贽此时的心情,感觉是在万丈深渊窜上了九霄云外,得意地捋着胡须,笑声在整个青楼回荡。 “我教出来的学生,自然不凡,你看写的毛笔字,也是有几分功力!” 像大明朝这么注重文人的社会,孙皓作的这首情诗很快就传遍了整个宁波城,似乎由宁波城向整个明朝社会传播出去。 但孙皓唯一感觉到的变化就是,自从参加了这次赛文会后,老师李贽对自己态度和善许多,和自己平等相交。 老师,学生,原本有尊卑上下的一对关系,如今有了变化,李贽对待起孙皓,都有了一种客气姿态,甚至主动询问孙皓作诗的心得。 孙皓就把后世的经验之谈说给李贽听,李贽就冥思苦想起来,根本就无心顾忌起孙皓来,孙皓就能和林婉月一起玩耍,享受童年无忧无虑的时光。 “皓少爷,你作诗那首人生若只如初见,都已经传遍整个大明朝啦,都说宁波城孙家的少爷,是诗仙李白再世呢!”林婉月说起来比谁都兴高采烈。 “咳,不说诗了,都是文人蛋疼时候作出来的东西,又不能当饭吃,你看看你练剑,手上都起了一层厚厚的茧子!” 孙皓摸着林婉月细皮嫩肉的小手,如今手心却有了一层硬硬的角质层,真想不通一个好好女儿身干嘛舞刀弄枪。 “皓少爷,等我日后武功大成,就能保护你了,师父说了,练功要冬练三九,夏练三伏,要下苦功才能练就一身武艺,心急吃不了热豆腐的!” 第12章 五年之变 五年时光,弹指而过,孙皓如同一根幼苗,在大明朝这片土壤里,生根发芽,无忧无虑地成长,如今也长成一棵小树。 无论是做人还是做树,都要有觉悟,孙皓感觉自己的觉悟就很好,看清的自己在大明朝的滚滚历史车辙下,就是一个不起眼的小虾米。 还好自己沾了九世善人的光,能投胎到明朝宁波的一富甲人家,而不是沦为畜生道,投胎成农家的一头猪,注定被宰杀吃肉。 想到这,孙皓感觉自己很满足,很幸福,夫复何求呢? 老师李贽短短几年时光,就老了一大截,孙皓觉得古代人不注重养生,每天风吹日晒,老的特别快。 “鹏举,你我师生已经五载了,为师的才学都传授于你,你日后融会贯通即可,过几年考取个进士功名可谓是轻而易举!” 孙皓是李贽一生的得意,看孙皓的眼光都像在欣赏一件绝无仅有的艺术品,眼神都要窜出绿火来。 每当被老师李贽这样审视,孙皓浑身就像有一万只蚂蚁爬过,浑身不舒服。 “感谢恩师的精心栽培,大恩大德,学生永世不忘!”孙皓对于李贽呕心沥血地栽培自己,深深地感激。 在孙皓眼里,李贽更像一位固执且可爱的老头,执拗地坚持自己与世俗格格不入的学说,在农耕文明的大明朝中,竟然批判重农抑商的国策,大加宣扬商贾功绩,倡导功利价值,引导资本主义萌芽。 在同时期,欧洲刚刚完成启蒙运动,做好了资本主义萌芽的万全准备,要一举超越东方古老的中国,最终在二百多年后,将侵略的铁蹄踏在这片古老的土地上。 可惜啊!如果李贽老头真能引导明朝的资本主义萌芽,并进入资本主义初级阶段,恐怕大明朝真的能腾飞一把,不会有后世的任人欺凌,国将不国的命运了! 孙皓觉得李贽的可爱之处,就是这种明知不可为而为之的勇气,幻想用个人微薄的力量来唤醒整个大明朝,这和螳螂挡车有何差别? 但为了一生追求,李贽无忧亦无惧的做了,哪怕人头落地,命丧黄泉。 短短五年,最让孙皓吃惊地就是林婉月的变化,女大十八变,越变越漂亮,举止投足间,有着说不清道不明的美感。 “皓少爷,你要不要看我给你耍一套剑法?” “好,你耍给我看!”孙皓每隔一段时间,总会欣赏一番林婉月的剑法,剑快到目不暇接,一阵寒光让人不寒而栗。 孙皓不得不承认,林婉月当初说过保护自己的话不是玩笑,就凭借这一手出神入化的剑法,哪怕十个自己一起上,恐怕也是饮恨当场。 “婉月,你知道什么剑法最厉害吗?”孙皓问道。 “不是素女剑法吗,师父说过,虽然天下之大,但在剑法上,素女剑法当属第一,无人能出于右!” “不对,我看过一部剑法才是天下第一,许多武林人士为了这部剑法,掀起了一片腥风血雨!” “什么剑法这么厉害?”林婉月求知欲强烈问道。 “这部剑法叫做辟邪剑法,连这部剑法有个前提,就是要练此功,必先自宫!”孙皓十分博学地讲解道。 “那这部剑法只能太监能练了呀!”林婉月捂着小嘴,忍不住惊呼道。 “不对,你是没有看到这本辟邪剑法的最后一页,它上面还写着,无需自宫,也可练此功!” “所以,能练成这部辟邪剑法的人,一定都会变成变态狂的!”孙皓将笑傲江湖里面的武林秘籍说出来了。 “皓少爷,我有些听不懂你的意思!”林婉月发现跟不上孙皓跳跃的思维,失落说道。 “没关系,我只想告诉你,以后少舞刀弄枪,安安静静的做个美人多好!” 林婉月一个剑花后,就将宝剑收了起来,笑道“皓少爷,我好想吃冰糖葫芦,你可不可买给我吃?” 美人有要求,孙皓自然欣然应许,就带着林婉月上街了。 如今,周亚龙穿着一身月白色的长衣走在大街上,看上去文质彬彬,温尔尔雅的帅气模样,凡是遇见的还未嫁人的大家闺秀都忍不住多瞧上两眼,询问身边丫鬟,这是哪家的少爷郎,好俊啊! 当丫鬟说到是宁波孙家的孙皓少爷时候,往往传来一声女性娇呼,如果问道宁波城的大家闺秀最想嫁给谁,无疑就是孙皓。 只能怪孙皓那首“人生若只如初见”的诗句,让他名声大噪,据说远在北方京城的当今万历皇帝,都耳闻过这首诗呢。 如此才华横溢,俊秀少年郎,哪个大家闺秀不想以身相许! 此时内心最不爽的就是林婉月,小嘴嘟起来,一脸的不情愿不高兴的样子,恨不得用白嫩小手遮住孙皓的脸,让其他人看不见。 “皓少爷,你说过要娶我为妻,还算不算数啊?”林婉月认真问道。 “当然算数了,我会娶你当大房的,以后你就是孙家的大少奶奶了!”周亚龙没有忘记少年约定,拍着胸脯道。 林婉月这时才稍微安心,自己才是皓少爷要明媒正娶的老婆呢,其他女人恐怕都要嫉妒死自己了,貌美如花的小脸上闪过得意的神彩来! 明朝的食物都是纯天然无公害,包括此时孙皓和林婉月手中的冰糖葫芦,若让孙皓评价一番,只能说明朝的冰糖葫芦才是正宗! 山楂味道很浓郁,隔着老远就能闻到山楂特有的诱人香气,让人忍不住的咽口水,掏出钱来买。 孙皓边吃糖葫芦,享受着美食走在前头,林婉月默默地跟在后面一米远,边走津津有味的吃着,毕竟在这男女大防的封建社会,男友授受不亲,孙皓也不敢有半分逾越。 “听说,皇上要下旨禁海了,以后海商的日子可不好过了!” “是啊,海商半数都在宁波城,恐怕下旨禁止海运后,宁波城就不会如同今日这么繁荣了!” 路过茶馆,能听到许多人谈论当今的时政,周亚龙不由一愣,当今万历皇帝又抽了哪门子风,又要海禁了么? 第13章 该来的,总会来 海禁的风,时紧时松,如这江南梅雨天,刚刚还是烈日高悬,闷热难熬,可以一转眼间,东风一刮过来,云障雾遮,梅雨说来就来了。 孙皓心情很不开心,海禁对宁波孙家来说释放了一个危险信号,宁波孙家在整个江浙地带是头号大海商,宁波孙家说第二,没人敢说第一。 “朝廷这是要对海商动手了吗?”孙皓凭借前世对明代历史的支离破碎的记忆,万历皇帝的确抽风一段时间,对海商开展了大刀阔斧的整治运动。 “回头跟老爹说一下,一家人跑到深山老林里过日子,不知道他会不会答应?”孙皓内心盘算一番,依照对老爹脾气的了解,难! “封建社会人治大于法治,还是后世的法治社会好上一筹啊!”孙皓突然对封建社会反感起来,君要臣死臣不得不死,父要子亡子不得不亡,这是什么狗屁逻辑? 林婉月默默地跟在孙皓身后,痴痴地看着孙皓的背影,目光都看直了,小巧的嘴唇上扬,露出极浅极美的笑意。 明眼人一看,就读懂了这姑娘是死心塌地地爱上了那道背影的主人了。 “婉月!午时了,我们回家吧!” 孙皓扬起手一脸和煦笑容招呼道,心头愁云完全被笑容掩盖地不展露一丝一毫。 “嗯,我要吃清蒸羊肉,还有四喜丸子,油焖大虾……” “好!”孙皓一口全都答应下来,无论哪朝哪代的女人,都是有吃货的基因在骨子里源源不绝地流淌啊。 打道回府,孙皓看到了一脸愁云惨淡的父亲在唉声叹气,遇到麻烦事了。 “儿子!快来!”孙长福富态的肥脸上一片和蔼笑容。 除了赚到了几世几代花不完的财富外,孙长福最得意地就是生了这么一个儿子,谁说商贾之家只能生出一些混吃等死的二世祖,自己的宝贝儿子就是风靡江南的大才子啊! “儿子,明天是你的十五岁生日,我们孙府大搞一下,为你庆生!” 孙皓一脸惊讶,没有想到这么快就十五岁了,心里暗算一把,发现真的十五岁了,忍不住摸摸自己的脸,还好肌肤依旧嫩滑且富有弹性,自己还很朝气蓬勃的年轻。 “另外,为父还有件重要事情宣布下,你明天将会见到和你指腹为婚的周家大小姐,她明天专程来为你庆生!” “老爹,我可以不见她吗,就说我病了,病的很严重!”孙皓请求道。 孙长福的脸一秒变黑,右手举起就要殴打一番孙皓,孙皓一见不妙,立马改口道“老爹,君子动口不动手!我是在跟您开玩笑的!” 孙长福将孙皓狠狠地教训一顿,完全将当成亲儿子来揍的,一时间整个宁波孙府鸡飞狗跳,直到母亲急慌慌地来解围。 “不孝有三,无后为大,等你见了未来的娘子,我们孙家和亲家也好安排婚事,也好让我早一天抱上宝贝孙子,我们孙家就能传宗接代,后继有人了!” 向往自由恋爱的孙皓,怎么情愿跟一个还未见面的女人就谈婚论嫁,自己又不是一匹用来交配的种马。 不过孙皓也不敢忤逆父亲的意思,明天这位周家大小姐恐怕是来定了。 古代,没有电,就没有灯,入夜之后,万籁俱寂,孙皓的书房里亮着烛光,烛光晃动间,照亮了屋子的四壁。 四壁挂满了毛笔字,都是孙皓亲自用毛笔龙飞凤舞地写下来诗句。 比如这一首“浩荡离愁白日斜,吟鞭东指即天涯。落红不是无情物,化作春泥更护花。”孙皓大言不惭地署上了“鹏举”两字。 如今孙皓越来越心安理得了,盗用起后世的诗句来轻车熟路,只要明代万历之后的名句诗篇,都划到自己的名下了。 林婉月一脸温婉的伫立一旁,帮孙皓磨墨,但她俏眉间却有一丝藏不住的忧虑,明天孙皓的未婚妻要上门的消息,传遍了整个孙府,林婉月自然也得知了这个消息。 孙皓提笔写了一首词,“北国风光,千里冰封,万里雪飘。望长城内外,惟馀莽莽;大河上下,顿失滔滔。山舞银蛇,原驰蜡象,欲与天公试比高。须晴日,看红装素裹,分外妖娆。” “************,引无数英雄竞折腰。惜秦皇汉武,略输文采;唐宗宋祖,稍逊风骚。一代天骄,成吉思汗,只识弯弓射大雕。俱往矣,数风流人物,还看今朝!” 这首词被孙皓一气呵成地写就出来,脸不红心不跳的署上“鹏举”两字,然后就吹干,挂在了墙壁上。 林婉月磨墨磨的出神了,心头越来越担忧,如果皓少爷娶了那位未婚妻,两个人在一起不开心怎么办,如果皓少爷答应娶自己为妻,但他的这位未婚妻不同意怎么办,皓少爷岂不是要为难了! 林婉月俏脸上升起一丝愁容,发自内心不想给孙皓添麻烦,哪怕自己做下人,能陪伴在皓少爷身边一生一世,就知足了。 想到这,林婉月的心结解开,脸上愁容才散去,注意到孙皓又写完了一首词,被词中那种磅礴气势给震惊了。 “皓少爷,这首词真的是……好词!”林婉月被词中气势感染,却一时语塞说不出好在哪里。 在孙皓的房间内,挂满了后世的经典名篇名句,随便拿出去一副都足以轰动大明诗坛,但此刻全被珍藏在屋内,静静地挂在台上。 “皓少爷,这些诗词挂在墙上,不流传于世,真的太可惜了!”林婉月替孙皓打抱不平说道。 孙皓默默欣赏自己写的毛笔字,越发出神入化了,听林婉月这么一说,不由地笑了,说道“名利对我而言,如果让我不快乐,我宁愿舍弃!” 前世为了赚钱买房买车,孙皓感觉活的太不快乐了,这一世反而不想追名逐利,只想无忧无虑地过这辈子。 默默地享受着大明朝的蓝天白云,做个安静美男子,孙皓心意一动,赶明就要让人去木匠那定做一个躺椅,这才惬意嘛! 第14章 登门 旭日东升,将万道金光洒向了人间。 寅时就在午门在等候的大臣们,开始纷纷上朝了,一边迈步往前走,一边三五结群的谈论国家大事。 如今最重要的大事莫过于“海禁”了,经过激烈的政见争锋后,最终以海禁派完胜,万历皇帝被说服了,将会执行更为严厉的海禁政策。 “宁波孙家要倒霉了,朝廷已经决定拿他们家开刀了!” 既然执行海禁,自然先严惩一番那些不遵守海禁的海商们,找来找去,发现宁波孙家在各方面最为适宜,能起到最好的杀鸡儆猴的作用。 “唉,这分明是政治斗争的牺牲品,今天老夫于情于理都要向皇上陈情一番,保他们宁波孙家一个周全!”一位须发皆白的老头子穿着红艳艳的官服,一身正气的说道,此人正是如今的内阁大学士,其名高拱。 高拱冷哼一声,就迈开步伐登上金銮宝殿,将其他同朝官僚甩在身后,无论海禁如何,高拱都没兴趣去理,但让人因此无辜牵连,弄得家破人亡,高拱眼里揉不得沙子,自然要插手管一管。 万历皇帝朱翊钧出现在朝堂之上,一身明黄色龙袍,透着无上权威,俯视着下方的一众大臣。 “有事启奏,无事退朝!”一旁的掌印太监喊道。 “臣有奏!”高拱上前一步道。 万历皇帝目光平和地看向台阶下的高拱,高拱和张居正,高仪同为内阁大学士,乃是大明的肱骨之臣。 “爱卿有何事?” “关于海禁一事,海禁牵连重大,宁波孙家受到牵连……” 这段时间,万历皇帝被朝廷上沸沸扬扬的海禁弄得心烦意乱,一听“海禁”两字就厌倦了。 “昨日海禁已定,爱卿今日就不必多言了!”万历皇帝推脱道。 “可海禁旨意一下,牵连海商众多,特别以宁波孙家为首,恐怕遭受此难,难逃家破人亡的下场,微臣求情,可否保宁波孙家周全!” “宁波孙家?”万历皇帝在龙椅上换个姿势,侧身就问一旁的太监冯保道“这宁波孙家,朕怎么觉得耳熟?” “一个月前,皇上在御花园游览时,还夸奖过宁波孙家出个小诗仙呢!” 万历皇帝猛然想起来,原来是“人生如之如初见”的宁波孙家啊,好,万历皇帝心意已定,要发善心给宁波孙家一条活路。 “宁波孙家,就让他们好好在宁波呆着过日子吧!” 原本以为宁波孙家就要逃过此难,没有想到张居正上前一步,上奏道“皇上,万万不可,他们孙家乃是海商之首,如果放掉孙家,于海禁无益!” 张居正,历史上大大有名的人物,曾在政治上、经济上进行大刀阔斧的改革,此时要阻止放掉宁波孙家一马。 “爱卿觉得如何处置为佳?”万历皇帝问询道。 “臣以为,抄家就足矣!” “好,拟旨吧!”万历皇帝拍板决定,就退朝了。 高拱经过张居正的身边,重重地冷哼一声,表达不满,如今两人,已经在政见上有了不少间隙。 张居正不以为然地笑了笑,向冯保说道“海禁事关重大,还劳烦公公抓紧将旨意通过!” “放心,皇上的旨意会很快通过,然后就快马加鞭,送达宁波府的!” 孙皓醒了,醒来后左眼就一个劲的跳个不停,好像预感到什么厄运降临,对于这种莫名的预感,前世是不信,但这一世就信了。 狠狠的揉了两下左眼,孙皓伸个懒腰,打个哈欠,林婉月就进来帮他更衣了,原本这样的事宜完全可以交给其他婢女来做,但林婉月不想假手于人。 “夫人老爷都在正堂等着了,刚才还派人来催了!”林婉月一边伺候孙皓起床,一边讲道。 “两人又不是今日成亲,至于这么兴师动众嘛?”孙皓对于这位未曾逢面的未婚妻兴趣缺缺。 走出房门,阳光明媚,岁月正好,孙皓伸出五指遮住太阳,阳光从指缝里流泻下来。 孙皓来到了正堂,父母都在,穿着华服在等着,周围是一群丫鬟下人们,整个孙家都被清扫了一边,更加干净了。 “儿子,今天可是重要一天,你怎么才来?”孙长福不满道。 孙皓真诚地说道“父亲,昨晚我看书看得太晚了,实在太困了,所以今天就多睡了几个时辰!” 一听说儿子看书才导致迟到,孙长福立马就原谅了孙皓。 母亲拉过孙皓的手,一脸疼爱说道“皓儿,今天见过你的未婚妻,以后就要长大成人了,从少年长成大人了!” 孙家一大家人都在门口等候,孙皓也得知,自己这位周家未婚妻的家世不小,虽然同时商贾人家,但周家做的生意要比孙家更大。 周家涉及了丝绸,瓷器,航运,等等行业,而且客栈也开遍了五湖四海,每日都是财源滚滚来。 周家上门了,孙皓在大门前,看见远远行进了周家车队,不由地张大了嘴巴,真的是富得流油啊! 马车一眼望不见头,每匹马都是神俊无比的好马,而且更难得都是清一色的枣红色,没有一根杂毛,如同一个模子刻出来的一样。 马车上装载了大包小包的红布包裹的礼物,里面肯定是装的珍珠玛瑙,翡翠玉器,价值连城。 “这周家不会是来炫富的吧?”孙皓摸着下巴,瞧着这一幕嘀咕一句。 周家老爷亲自来了,和孙长福自然是老相识,两个人一见面就亲切寒暄,一位俏生生的少女就跟在周老爷身边。 少女很美,美的超凡脱俗,一张脸精致到找不出一丝瑕疵。 “雪儿,快来拜见你未来的公公婆婆!”周家老爷大大咧咧说道。 孙长福得意地向孙皓使个眼色,孙皓立马就明白过来,意思是老爹给你找的这个老婆相当不错吧! “我叫周清雪,你就是孙皓,我读过你写的诗,很不错,可不可以专门为我写一首诗?”大人们进屋后,周家大小姐故意落在后面问道。 第15章 噩耗突至 孙皓抬头四十五度望向天空,默默说了一句“阳光如此明媚,那么今晚月色会很美!”随后就转身离去,将背影留给了周清雪。 “哎呀,这位周家大小姐居然想让自己作诗奉承她,真是自视甚高啊!”孙皓边走边想,对于这种以为世界都围绕她转的娇纵女人,还是敬而远之为妙。 周清雪在原地愣了三秒,一时没回过神来,阳光的确很明媚,但和今晚月色有什么关系呢。 “对了,他没给自己作诗就走掉了!”周清雪脸上一万个不甘心,自己可是跟姐妹夸下海口,一定从这位堪比诗仙的家伙口中要到一首赞誉自己美貌的诗。 更何况,自己是他的未婚妻,更是周家大小姐,想到这,周清雪俏丽脸蛋上浮出高人一等的神色。 迈开莲步,追在孙皓身后,无论如何都要将诗要过来,不然如何有脸和姐妹相见。 孙府很热闹,为了迎接周家的大驾光临,做了万足准备,方方面面都流露出主人精心布置。 一时间宾主尽欢,在宴席上的重点自然是周家大小姐和孙家大少爷的婚事。 两人在身份地位上很般配,毕竟结婚都讲究一个门当户对,一个穷小子注定不能和公主结婚,哪怕两人再相爱,都会受到铺天盖地的压力,无论哪朝哪代,社会就如此的冷酷现实。 “成亲自然要父母之命,媒妁之言,如今都齐备了,你我孙周两家即将结为亲家,日后两家联手,在商场上再无敌手啊!” 两家联姻,更是结盟,能够扩大各自商业版图,获得更多利益回报。 一匹马从北方赶来,马上有位送信官兵,来到宁波城门没有半点收住马蹄的意思,高声喊到“有圣旨到,快通知宁波大小官员速来接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