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痛快日记》 1 童年滴答滴~我家的铁达尼号 我的法术已消失, 我只剩身上这点力气…… 这一点点薄弱的力气…… 我既已恢复我原来的身分, 也已宽恕骗过我的人, 那就请别再逼我住在这荒岛上, 请求大家好心些,将我释放吧。 ——莎剧《暴风雨》中,大魔法师的剧终独白 1 凡有边界的,皆是监狱—— 人生是监狱。 很多人要被拉出去处决了,就大呼小叫,拼命扳住门框不放,搞得其它囚犯心情都变得很坏。当然也有微笑退场,也有发表激昂演说再赴刑的。 也有人,在大家的注视之下,悄无声息的,越狱了。 留下大家在次日清晨,揉揉惺忪的睡眼,望着空空的牢房,纳闷说:“人呢?怎么不见了?” 张爱玲不见了。 越狱成功。 很多人悄无声息的死了,很多人越狱成功。 可是张爱玲,是人生的重刑犯—— 她从人生狠狠劈下几块黄金、犯下几件巨案、再大大留下几调线索,然后,飘然远去。 2 “你知道张爱玲为什么要拿着‘金日成猝死’头条的报纸拍下最后一张公开照片吗?”聪明爱人考我。 “不会是讨厌韩国人吧?”我答。 “当然不是!”聪明爱人提供解答:“张爱玲看见这条新闻的时候,心里一定在冷笑——‘哼哼哼,给金日成这样子跑掉,就算得上是厉害了吗?到时候瞧我的吧!’” 聪明爱人把张爱玲的心声,用这么江湖气的腔调来表现,当然很可笑。不过,照张爱玲在那张最后照片里的表情来看,恐怕不是离谱的猜测吧。 面对欢喜赞叹、溢于言表的爱人,我唯有取下架上的《暴风雨》,念一段剧终时,主角大魔法师偷偷代表莎士比亚,向观众道别的独白—— “我的法术已消失, 我只剩身上这点力气……” 这位大魔法师,由于疲倦,也由于领悟,自行毁弃了人们眼中的大能、无上神奇的法术。 张爱玲的法术,一样,早已消失不见。 3 文学,跟文学史无关。 我不会因为在文学史上的地位,去爱上乏味的史诗《罗兰之歌》;就像我不会因为在动物进化史上的地位,去爱上鸭嘴兽一样。 我入迷张爱玲,可从来没有想过她和文学史有什么关系。迷张爱玲的人,大都是贴身的迷、贴心的迷—— 迷卡文克莱内裤的人,谁会想在博物馆里看到它? 我的张爱玲,是和文学史无关的张爱玲。 更何况,整个不成气候的中国现代文学史,有什么好称霸的? 张爱玲的香火,供在每个入迷者胸中那一座任何宗教都有可能的神龛里,不在琉璃黄瓦的大庙上。 有求必应的、隐密的张爱玲。 4 我读张爱玲,从小就无意识的,用上海话读。 我始终没有意识到这件事,一直到有一天,焦姓朋友问我道:“喂,听说你都用上海话念张爱玲的啊?” “是啊。”我说:“不然要怎么念?” “用普通话念啊。” “嘎?那你怎么念‘桂花蒸阿小悲秋’里讲的话?你怎么念阿小的儿子呆看天空时,喃喃自语的‘……月亮小来,星少来……’?” 对方就用国语念了一遍“月亮小来,星少来”。 我很诧异的听着她念完,大吃一惊原来有人这样念张爱玲的! 她倒过来要求我用上海话念了一遍“月亮少来,星少来”。我照办了,她也大吃一惊:“原来有人这样念张爱玲的!” 确实是,什么异教徒都有。 5 上海人,像任何都市的人一样,也多的是老土。 可是不知道为什么,任何都市的人,拿来跟上海人并肩一放,很容易就会“略土一点”。不见得是外貌的土、见识上的土,多半时候,是一种面对人生的土。 我讲的,自然是彼时的上海人。 拿所有三十年代作家来,放在张爱玲的身边,立刻分晓;白话文有白话文的土、文艺腔有文艺腔的土、左派左派土、右派右派土,一个一个不是青筋暴露、就是灰头土脸。 唯一不土的是钱钟书,可他写一写又不写了。 也有想把张爱玲围起来不让人家碰的,也有再怎么招惹、也招惹不够的。 我也不想招惹她。 我也不想窥探她。 如果想的话,在洛杉矶那几年,埋伏在她必经的路边,总能够督见一眼两眼的。可是这不是我想要她现身的样子。 我唯一想要她现身的样子,要像现代中文小说家里面,唯一够传奇的天王巨星那样,站在台中央,接受几十万张迷的欢呼跳叫,感知一下有多少人因为她的小说,尝到了本来就囫囵错过的人生滋味。 也许有人会端来一碗虾爆鳝面,有人献上一盘糯米糖藕,之类的事情。 反正不是诺贝尔奖那样的玩意就是了。 然而,她不在乎。 有过、又没有了的法术;有过、又没有了的欢呼,她都不在乎。 她从人生,越狱走了。 2 读书呼哩呼~张爱玲的死法 前言:广义的上海,有很多灵魂,有像我爸爸那种,也有像我这种。张爱玲,做为上海最重要的灵魂之一,当她离开这个世界的时候,我也就忍不住要写下这两篇东西,捕捕风,捉捉影。因为捕上海的风,捉上海的影,本来就是我家从小常在做的事啊。 1 张爱玲可以有很多种死法,别的人,未必可以。 张爱玲可以有很多种死法,而她使用了其中一种。这种死法,不能加以“选择”,只能加以“完成”。 死并不是一个姿势,死只是人生的下一个基本度动作而已。张爱玲的死法,承续了她的活法,她真是风格统一的大派人物啊! 张爱玲所完成的死法,让人没有办法知道确切的时间、意愿、原因,也没有宗教和社会插手的位置,所以很多人套用了张爱玲的话—— 说她死得很“荒凉”。 说她死的很荒凉,我想,是搞错了。 张爱玲描写的世界是很荒凉的,可她未必是那个世界里的人。她有本事把她看见的世界,钜细靡遗的画出来,恐怕就是因为她能辨认她所创造的世界,和这个真实世界的不同。她大概不至于一头栽进去她所创造的荒凉世界,就像夏卡尔不至于想用头撞进自己的画里面去吧! 我们不会用“寂寞”两个字,来形容上帝的。然不管是从哪一个角度来想,上帝都肯定生活得很寂寞。 2 张爱玲的死法,跟她的活法一样,也许用“冷淡”来说,比较接近我的张爱玲版本。 人生的红火闹热,张爱玲是知道的,破碎的家庭也有过、成名的味道也尝过、荒谬的兵灾见过、混乱无比的恋爱也谈过。 可是这些闹热,对她来说,很快就过期。 驽钝的人,即使到人生的最末期,也嗅不到腐坏的气味,可以津津有味的一直大嚼下去。 聪明但热情的人,虽然早早识破人生的意思,不过天性温暖好动,不顾扫大家的兴,也就凑趣的活上一辈子,并不勉强。 张爱玲很聪明,张爱玲也不是没有热情过,不热情的人,写不出象样的东西来。 如果生下来就冷淡,就没可能摩拳擦掌的画画、作曲、做实验、写小说。大派的创作者,容或有压抑万分的人物,像柴可夫斯基或者刘易斯卡洛,但不可能有生性冷淡的人。 不过,很显然的,张爱玲的热情,很快就耗尽了——几本小说写一写、离离合合的人生过一过、反反覆覆的爱情再看两眼,一切就了然。所以她才说出成名要趁早的话来,不是为了别的,是因为她知道成名那一点点的乐趣,只够在幼稚的年纪赏玩,一下就过期,就闹热不起来了。 跟大人不爱玩炮仗了,是一样普通的事情。 3 从张爱玲的小说里面,如果读不出这层意思,应该算是奇怪的事情。 她这一路的小说,就像王国维写的辞一样,写得越好的时候,越让人相信“不可能有下一部”了。如果有,觉得是捡来的。 对创作逐渐看淡了以后,对人生还是可能、而且大有可能、有热情的。 可是很明显,张爱玲后来对人生,也看淡了。是什么原因使她冷淡下来的,几乎没有人弄得清楚。 不过说穿了,那都是小说后来的事了,跟做为小说读者的我们,并没有相干。 对活着冷淡的人,对死也就很冷淡。大家的困惑与失望,都源于:这冷淡的张爱玲,早已不是那个以小说画世界的张爱玲了。 我们追踪她的唯一线索,是她的小说,而她早已不在这线索的另一端了。 她的死法,怎么可能是大家认为与她“相称”的死法? 4 人生的幸不幸福,与创不创作,无关。 好的创作者,确实抚慰了无数辛苦与寂寞的人,但对创作者自己来说,这只是“刚好如此”、“顺便如此”,而已。 创作者,通常是被创作的欲所驱迫,才不得不创作的,像梵谷、像法斯宾达。其它人因此而受惠,那是其它人好运,不是创作者好意。 当然也有创作者,是被赚钱的欲望所驱迫,像莎士比亚、巴尔札克和华格纳。 如果有创作者是以“我要安慰人心”为出发点的,那通常就只能创作些“令人安慰”的东西出来,很难有什么象样的作品。 张爱玲,像所有好的创作者一样,可能是被“不吐不快”的欲望所压迫,可能是被对名利的欲望所压迫,才写小说的。她对人世的同情,已然等值的换取到了珍贵的作品—— 没有道理,也没有途径,再去换取人生的幸福。 张爱玲的人生,如果是她愿意的样子,或者,像大部分人一样,是人生自然而然发展成的样子,那么,我们其实没有什么打抱不平的立场。 我们,只能尊敬这么风格统一的人生而已。 5 我们常常望着天上的某颗星,被那颗星的光感动,对那颗星的光许愿—— 而那颗发出光芒的星,其实早已在几百万年以前,毁灭不见了。 也并没有人,把星的死讯,一一捎来给我们。 对我来说,只要抬头时仍看得见光,那颗星就仍在。 那星已死了几天也一样,已死了几百万年也一样。 我看张爱玲,也是这样。 3 读书呼哩呼~电子张飞去守门 1 各国都有高智商的人。这些高智商的人组了一个俱乐部,做些聪明人才能做的事。 我也组了一个这样的俱乐部,不过会员全部都被迫参加的。 因为会员全部都是《三国》里的人。 我组的这个“三国人物高智商俱乐部”,当然没有收容我自己当会员,第一我不够高智商,第二我不是三国的人—— 孔明不认得我,关公碰到我,连瞄都不会瞄一眼。 我只是一个靠着玩“三国志统一天下”电子游戏,才有机会把所有三国人物任意处置的“暴发户”而已。 在电子游戏里,人格和能力,都以分数来显示,这样计算机才能判断,典韦的武功能不能打败文丑?蒋干的智力能不能骗倒陆逊?洛阳的粮食还能守几个月?荆州的民心已经涣散到什么程度? 我检视着每位三国人物的背景数据,一边翻,一边感叹着“起跑点的不公平”: 孔明的智商,就是逼近一百满分,就是比周瑜高五分。刘备的领袖魅力,就是超过袁绍。吕布的忠诚度,天生是所有三国人物的倒数第一名。 这都是宿命啊! 希腊悲剧里的英雄,最爱用的借口。 2 玩“三国志统一天下”这类游戏的人,可以任意选一个君主来扮演,展开东征西讨的统一大业。 初级玩家,一定选曹操这种兵多将广、占尽优势的君主,省得打天下太辛苦。 随着经验累积,当然功力越来越高,再也不屑扮演曹操、孙权,这些天生占优势的君主,转而专门挑像西北的马腾、西南的孟获这些既无魅力、又无地利的无名小君主来试身手,照样在两星期内,宰曹操、俘刘备,把天下都挂上自己的国旗。 每个娴熟的玩家,都是怀抱着对《三国演义》的复杂情怀,投入这种游戏的。 一方面,我们很渴望改写《三国》的关键剧情,为我们偏爱的角色伸展抱负,实现梦想。 另一方面,我们又眷恋着原作者罗贯中设计的每一次阴谋、每一个人格、每一场战役。 我们这些内心矛盾的玩家,既想在孔明摆空城计时,潇洒的派十人特攻队投入,当场逮捕装神弄鬼的孔明。却又如此不舍得毁去这孔明一人弹琴退敌的传奇画面。 当我们以一介无名君主,仗着精力旺盛的大军,俘虏了关羽时,你检视着关羽此刻的心理数据,发现关羽对你这个完全上不了台面的君主,是一点也看不起,忠诚度接近零! 深感羞辱的你,这时就面临一个抉择了: 你可以展开对战俘关羽的“洗脑专案”,你不知道要花多少课程?花多少“教育经费”?关羽对你的忠诚度,才能从零分提升到九十五分以上,才可以被信赖、率领大军去替你出征。 在忠诚度到达九十五分之前,关羽不但没用,而且随时会轻易被隔壁城的敌方挖角、跳槽,浪费了所有你对他的投资,带走你的兵马军粮,逃到和你对峙的邻国去,成为令你头痛的强敌。 为了防止如此悲惨的下场,你也可能对俘虏来的关羽,做出“一劳永逸”的处置: 一抓到关羽,就“推出午门斩了!” 这样一来,当然省掉了许多不安,永除了后患,只是…… 只是……做为《三国演义》的书迷之一,你下得了这个手吗? 你有这个种,亲手造成一个“无关公状态”的三国? 造成“无关公状态”之后,你还有脸以“三国发烧友”自居吗?你还不赶快羞耻的拿外套盖住头逃走? “就是他!就是这家伙杀了关公!”这个超级谋杀罪,将永远烙在你的额上。 恐怖吧! 做为三国游戏的众君主之一,得不到关公,是永远的痛;得到了关公,更令人头痛! 爱三国、又要玩三国,就要付出这样的代价,就要时时陷入类似的左右为难、骑虎难下…… 这种种的左右为难,其实,是我这种“多愁善感型”玩家最大的乐趣。 为了克服这些左右为难的状况,每位玩家发展出不同的风格来,用不同的诡计,对抗游戏软体的设计师。 我创办的两个“俘虏集中营”,就是对付游戏设计者的卑劣手段之一。 首先呢,所有俘虏来的武将,一律都把他们的兵权解除,他们麾下的军队,立刻移交给其它可靠的将领。 失去了军队的武将们,依照他们个人武功的高低,加以筛选。武功高而忠诚度不够的大将,不论是吕步,还是赵云,都配给他个人一整年的粮食,然后把他赶到城门外去,一个人孤零零去挡在城门口,当“守门员”。 把这些不肯效忠的一流名将,拿来当我辖下每座城池的守门员,有两个好处: 第一,由电脑扮演的其他各敌国君主,想要对这群名将动之以情、动之以利,进行挖角的时候,根本找不到这些将领在哪座城里——电脑派遣潜伏在每座城里的情报人员,怎么查户口名簿,都查不到这些将领的资料,没法向上面报告,上面自然也就无从挖角了。 电脑没有料到,确实是会有像我这么变态的君主,会如此虐待众位一级名将,逼他们拎个小包袱,带着一年的便当,住到护城河外去“站岗”! 4 再来,则是因为游戏过程中,敌人经常冷不防,就派出一支部队来攻城,既不知道会攻哪座城,也不知道攻来的军队规模多大?统帅是谁?实在防不胜防。 这种情况下,在城门外“站岗”的大将,虽然只有一个人,但还是被电脑当做一支“完整的敌军部队”看待,于是“两军”相遇,电脑自然摆开阵式,不但主帅现身,所有进攻者的内部资料,也自动曝光。 虽然明明是螳臂挡车轮,往往我军“站岗”的一个人,面对的是敌军三万,撑不到两秒,就被忏灭。但总是拖延了敌军的攻势,让城里的守军,有备战的机会。 更何况,偶尔会有奇迹出现!比方说,你派在门外站岗的,是大将张飞,一遇上敌军,张飞就提出“与敌军主帅单挑”的要求。那主帅若是个谨慎的,像张辽这样的人物,当然就不可能答应下场单挑。 可是有时遇到攻来大军的主帅是火爆无比的颜良、许褚这种狂人,一被挑衅,立刻拍马杀到阵前,则当场被站岗站到快发疯的张飞手起落刀,斩为两段,也就是自己找死了。 敌军主帅一死,则人马粮草,全数尽归我军所有。我方一位将军,俘虏敌方来攻的三万大军!如此奇迹,仰仗的正是这些不肯效忠、武功超强的守门员。代价呢?一整年一人份的便当而已。 5 我有时候甚至会用同样的方法,对待年纪渐增、濒临老死的大将。只要让他们住在城外的三不管地带当守门员,则不但敌军间谍找不到,即使是电脑定时派出来巡逻的死神,也照样找不到。 死神找不到,当然就死不了。所以在我的领土上,常出现两百多岁的关羽、张飞,都依然卖着老命在“站岗”呢! 至于另一个我设计来对付电脑的“俘虏集中营”,正是说来好听的“三国人物高智商俱乐部”。 像诸葛亮、贾诩、杨修,这些聪明绝顶的名军师,武力的分数都低到可怕的地步,所以派去当守门员是绝对送死的。 我会特地为他们这个级数的天才,找个最最角落的偏远小城,四周全被我军城池团团围住,全面防止被挖角的可能。 这些天才当然不是被我关起来做核子弹,而是成立“心理战指挥中心”,不断委派他们设计各种谣言,挑拨敌队各盟国之间的感情,降低敌方重要将领的忠诚度,策动放火,一再靠借钱把友邦借到脱裤子再一口把友邦吞并……简而言之,不顾奸计对他们道德分数的伤害,把他们当一群文化流氓来使用! 6 我读《三国演义》时,常常会对其中某些君主乱七八糟的决定感到困惑。直到我玩三国的电子游戏,才领悟一旦身在其中,王位等我去占领,邻国等我去吞并,则要不发神经,实在太难。 “权力导致腐化。绝对的权力,导致绝对的腐化。”这是艾克顿爵士对政治颠扑不破的至理名言。 就算打电动,玩游戏,也得学到些道理啊! 4 鼓手咚咚咚~一封看似过时的信 ——给北一女的一些师生 前言:几年前,北一女的两个女学生,一起自杀了。留下一封遗书,说“在社会生存的本质”,不适合她们。当时北一女校长以及某些老师和同学的态度,让我非常反感,使我在自杀事件发生后的不久,写下了这封信。信里提及的人名,很多当然已不在其位,引述的报纸,现在也早已堆在图书馆里,泛黄变脆。我多么希望这封信里谈的问题,也能够就此成为过去式,不再有讨论的必要。 很遗憾的,类似的学生自杀事件,依然继续在发生,学校反应的态度,也依然是如此眼熟,如此令人失望。这封写给当年北一女师生的信,虽然早已过时,但这封信里担忧的问题,并没有过时。我决定把这封信,依照当初刊登在中国时报的原貌,一字不改的重新登在这里,以提醒所有应该被提醒的人,包括我自己。 1 两位女学生的自杀,逼得很多人不得不对一些事表明了想法。 现在你们读的这篇文字,绝对无意揣测死者自杀的原因,也无意追究是谁的责任——生命是巨大的迷惘,谁有资格判定原因?谁有资格负起责任? 没有人。没有人有资格。 我写这篇文字,是在读了许多这次事件的报导后,发现了一些你们表达的信念,一些你们采用的态度,这些信念和态度,是我想探究的,也希望能引起你们注意。 2 首先,如果我们承认:没有人有资格“肯定”她们的死因,那,我们是不是也应该承认:没有人有资格“否定”任何一种她们可能的死因? 我在报导中,一再看到北一女校长或辅导室主任“排除这种可能”“否定那种可能”,却又同时一再表示“无法理解真正原因”。 如果你们不理解,如果你们无法想象,那你们到底是凭什么“排除”、“否定” 一些可能的死因? 根据七月二十六日的中时晚报,记者石文南的报导——“丁亚雯今天郑重否认,所谓的两人关系的传闻,她强调,绝对没有可能。因为班上同学及辅导室内并没有相关的说法及访谈纪录。” 丁校长,“辅导室内没有纪录”正是整个事件的重要病征之一,你怎么反而拿来当证据?如果警察认定某人犯了罪,通缉他,这人还会在彷徨无助时,上警察局去“求助”吗?他如果去了,只能去“自首”而已,他能留下的纪录,只能是“忏悔录”、“犯罪纪录”而已! 3 所以,我接下来就必须问两个问题,这两个问题,并不只请问丁校长,而是请问在整个事件中,曾经表达过意见的北一女师生,因为我相信整个学校的气氛,不会只决定于校长一人—— 我绝对没有质问的资格或心态,我很真心地请问: 第一,你们认为两位死者之间,如果曾互相爱幕的话,这是错的吗?是道德上的错吗?是法律上的罪吗? 第二,如果你们不觉得两人有感情是错的,那为什么在缺乏证据的情况下,要一再否认这种可能?为什么在你们要求外界“勿作揣测”的同时,你们自己却作了最大的揣测,断定这件事和爱情没有关系? 两位少年,在人生初识爱情的阶段,在自由意志之下,如果互相产生了爱意,这到底是有什么不可告人的地方?! 是从什么时候开始,爱情被规定要“在辅导室留下纪录”?要被放败道德的天平上接受审判的? 七月二十七日中国时报,记者陈荣裕的报导——“至于有人揣测两名女学生可能因彼此的感情关系而有此举动……校方希望外界勿臆测而造成死者家人及其他人的无谓困扰。学校人员指出,当以此事向该班学生询问有无迹象时,同学们多笑了,认为不可能。” 我不相信你们笑了,我认为那位“学校人员”叙述有错。我不相信始终被报导为“充满哀戚”的你们,在被问到这个问题的时候,会“同学们多笑了”。 如果真的有人笑了,会是哪一种笑呢?是“这个问题真荒唐”的笑?是“怎么扯到这上面来”的笑?是鄙夷还是害羞?到底是什么地方可笑了? 我还在七月二十六日的中时晚报上,读到记者陈香兰引述师大附中辅导室主任黄福的话——“劝社会大众不要做任何的判断,因为任何涉及感情的判断,事关小孩子的名节。” 名节?!我真不敢相信我的眼睛。这两个字,是从宋朝哪一位理学腐儒的书上剪下来的?! 究竟是什么原因,让你们把两位少年人之间可能发生的一种感情,当成了可笑的对象?当成了可怕的、避之唯恐不及的洪水猛兽? 这种对感情的洁癖,到底是哪里来的? 4 我再强调一次,我无意,也没资格揣测两位死者自杀的原因。当她们已经用生命来换取一个存在下去的空间时,我们生者只能默默承受,而且尊重她们的选择。 我们有什么权利去宣称“这不可能”、“那不可能”?她们在遗书中都已经不愿多说了,你们为什么还要任意代她们做说明、做裁决?!如果你们要“外界”尊重死者沈默的本心,那你们的尊重在哪里? 5 社会大学几年前曾组了教授团访问中国大陆,晚宴席间,不知怎么提起了同性恋的话题。当场一位什么青年会的“高干”就站起来得意洋洋的宣称:“我们中国,绝对没有什么同性恋!绝对不可能!” 我一直认为,这个高干的发言,正具体标示了中国大陆与台湾两地文化高度的差距。中国的高干什么时候可以面对同性恋,就稍有可能靠近多元化的社会一小步了。我这一点点天真的、对台湾的自信,被你们在整个事件中表现的价值和行为,打得粉碎。 整个台湾的中学教育,依然对爱情和性充满盲目的戒心,像清末的人怕照相机会摄去魂魄那样。课本里可以歌颂任何一种人类的感情,就是不提爱情,好像人类文明,跟爱情或性都没有关系似的。 自杀事件发生了以后,被建议在中学增设的课程里,依然只见“宗教”、“人生”、“哲学”的课,没人敢提“爱情”或“性”半个字。台湾一定得这样乡愿吗?我们不都是在爱情的幸福中,肯定了生命与自我吗? 人生最重要的事情之一,学校教材为什么提都不敢提?! 6 我和北一女向来没有关连。北一女的师生怎么想,怎么做,可以与我毫无关系的。 可是,当我对着两位少女遗书里那段——“使我们觉得困难的,不是一般人所想象的挫折或压力,而是在社会生存的本质就不适合我们。”时,我实在觉得有义务要提醒你们,不论死者自杀的原因为何,请你们想想,你们所以会拒绝面对、会极力排斥、会极度困扰,可能正因为你们就是那遗书中所说的“在社会生存的本质”啊! 你们已经一再表明了,不能再让这样的事发生。可是你们有尝试稍稍改变她们所谓“在社会生存的本质”吗?我没有看见。 我没有看见任何一点“本质”上的努力或觉醒。 那你们要如何“不再让这样的事发生”? 5 鼓手咚咚咚~有时家人真可怕 1 有些人的家人很可爱,有些人的家人很可怕。 有些人的家人既不可爱,又不可怕,只是各忙各的,有点冷淡。 我的运气很好,家人都很可爱。可是我还是常常觉得:“这好恐怖呀!” 好恐怖?什么事情好恐怖? “家人不能随便换!”这是很恐怖的事情。 每次去餐厅点菜,我都喜欢点些没吃过的东西,等到食物上来了,如果真的难以下咽,像日本纳豆这么诡异的东西,我就乖乖尝点味道,把付的钱当做是“观摩费”,意思等于花钱进博物馆去看两千年前的干尸木乃伊、增长些见识。 点菜点到不好吃的菜,起码是自己点的,起码有这么点自主的尊严、任性的快乐。 恋爱遇到不良的爱人,起码是自己选的,起码有这么点自主的尊严、任性的快乐。唯独“家人”,既没经过“点菜”的步骤,又不像恋爱可以“交往一阵子看看”。 家人,是像头发指甲一样,“配备给你的”。 头发指甲,你还可以染染剪剪、自得其乐一番,虽不满意,但总能整修到尽量满意为止。 家人可不容你“整修”。虽不满意,只好接受。 再烂的菜,撤离桌面也就恶梦消失。家人则每天上桌、各有表情,最要命的,他们还会开口说话! 还有什么比这更恐怖的?! 我从小就觉得这件事不能接受—— 虽然我“配备”到的家人真是已经很象样了,可是凭什么不让我再挑一挑? 万一还有“更理想”的呢? 就算是到玩具店也要让我挑一挑吧? 2 有部比利时电影叫“托托小英雄”,主角托托从小就坚信自己和隔壁床的婴儿,是在育婴室火灾时,被两对慌张的爸妈抱错了。 托托认为邻居那一家人,才是自己真正的家人。邻居帮小孩过生日的排场,是原本该自己享用的排场,邻居那家的华屋、轿车、美好假期……全部都应该归他的! 可是这一切,却被一个火灾当中抱错的婴儿抢走。 托托坚持自己“被抢了”。 他幸福的一生,都被抢走,而强盗留给他的,是一群他不要的家人、一个他不要的人生。 托托疯了吗? 托托没疯。托托只是把我们每个人心中那个“为什么不是我”的疑问和遗憾,放大了一百倍而已。 平民家的小孩,想要生在权贵之家:“为什么不是我?” 富豪家的小孩,想要生在平凡之家:“为什么不是我?” “为什么不是我?”“为什么不是我?” 托托乐活越生气,做了一个荒谬的决定——他开始按部就班,一步一步要把原本属于他的人生抢回来! 问题是,我们大部分人跟托托不一样,我们没有“假想敌”。 我们就算要下手去“抢回来”,也不知道要抢什么? 不过,我们比托托幸运一点。 我们也许跟托托一样,被“配备”了一个不怎么样的家庭。 可是胜过托托的,我们可以制造一个自己的人生,不必像他那样,死盯着一个“别人的人生”不放。 托托像电子游戏的主角一样,已经被设定了程式,不完成任务,不能结束游戏。 想象一下被关在电动玩具里的凄惨,你就会觉得自己很幸运—— 人生被设定,就没有乐趣。 人生最大的乐趣,在于“答案没有正式揭晓”前,什么都是可能的。 3 在长大的过程里,我慢慢搞清楚,为什么我在外国人写的小说里,得到比较多的力量;为什么我在看外国人的戏里,也得到比较多的力量? 我发现:外国作品里出现的主角,常常是自己面对自己的人生。而中国人作品的主角,要不就是被“家人”团团围住,要不就是被“国家民族”当头罩住,闷死人。 比方说,《红楼梦》。 “被一群最啰嗦的家人,做最持久的纠缠不清。”——这就是我心目中的红楼梦,红楼超级大恶梦! 如果有善心人士挺身而出,把《红楼梦》改成攻击过关游戏,立刻就能凸显男主角贾宝玉成长的艰辛了—— 贾宝玉,不断被家里的女人攻击着,奋勇向前、过关斩将,这关全部都是林黛玉幽幽出现,用眼泪攻向贾宝玉,下关换成满天的贾母老祖宗,不断把一顿又一顿的美食硬往贾宝玉嘴里塞……守关的大怪物是贾政爸爸,疯狂的用棍棒乱打贾宝玉…… 唉,这样的日子,过了一百二十回,贾宝玉怎么可能不出家? 4 贾宝玉的遭遇,是“特例”吗? 我从他身上感受到的恐怖,没有代表性吗?我有点不相信—— 请不要忽略,在整个中国文化里,贾宝玉,是知名度最高的少年啊! 或者这样说:贾宝玉,是知名度最高的“正派”少年。 当少年罗密欧为了爱而叛离家族的时候,少年贾宝玉正被三姑六婆烦得快要窒息! 我难免会想到在没有翻译作品可看的年代里,所有厌恶家人、内心狂热的少年少女,把眼睛望向戏台上捏造的世界时,竟然也老是看到如此气闷的贾宝玉,一定会很绝望吧。 还好,我们总算也有几个不那么“正派”的少年,像“封神榜”的哪咤这样的野孩子,实在让我眼睛一亮,精神振作了许多。 哪咤,任性又逞能,杀了他爸爸也得罪不起的龙王之子,为了让爸妈不再为难,少年哪咤自杀结束生命,把毁坏的肉身退还给父母。 这当然很帅,但这“帅”的代价多么悲惨! 中国少年与家庭的关系,要不就像贾宝玉的那么恐怖,要不就像哪咤的这么恐怖? 5 写故事的人是干什么的? 写故事的人,大致上是觉得人生充满琐碎杂质,生活又很单调,周遭世界也不怎么迷人,只好动脑动嘴动手,捏造些有意思的人生出来。 对我们这些看故事的人来讲,一个又一个被捏制而成的人生,是值得观摩的,是可能有启发的,是可供自我安慰的,是我们这黯淡世界的炫丽橱窗,神秘出口。 看故事的少年,一样也期望能看到为他们而设的橱窗,为他们开辟的出口。 可惜这样的例子并不多。 大部分的中国故事,在讲大人的人生。大人的政治,大人的道德,大人的感情,婚姻,大人的家庭。 老练、纷扰、迂回兜转、千疮百孔。 对所有站在生命橱窗前张望、偶尔推开生命之门探探头的少年来说,哪能领会其中的奥妙? 从《红楼梦》一路看到张爱玲的话,人生是很不堪的,欲望是很龌龊的。 这当然有可能很真实,很能呈现某种人生的真相,但对许多被困禁在家庭多年,等着拍拍翅膀试飞的少年来说,这些“真相”是很扫兴的,如果你去看电影,才开演十分钟,电影院就误把结局先放映出来的话,怎么可能不扫兴? 艺术价值是很高,但对少年来说,很扫兴。 6 中国故事里,有少年情调、活得起劲、让人很想展翅飞离家庭、自己开辟痛快人生的,是金庸的小说。 金庸捏造出来的少年,绝对不是贾宝玉可以一起混的。 谁呢? 最有名的两个。韦小宝、杨过。 《鹿鼎记》的韦小宝,无赖少年的极致。 《神雕侠侣》的杨过,叛逆少年的冠军。 他们不必像贾宝玉那样被锁在家里,因为韦小宝出生在妓院,杨过是孤儿。 他们吃尽了世界的苦头,所以他们不来那一套“牺牲小我、完成大我”的骗人把戏。 他们当然有坚持,不然他们就只是混蛋而已。 韦小宝坚持了义气,其它一切“从宽处理”。 杨过坚持了爱情,其它一切“去他的”。 民族国家的大枷锁,他们两个“试穿”之后,立刻很识相的“退还”了。 写故事的金庸,从来没有明讲过他是受够了中国少年永远被家庭、民族所牵绊的郁闷,可是我们左看看杨过,又看看韦小宝,实在很难想象金庸不是在替闷了好几世纪的少年出口气。 7 我在杨过和韦小宝的身上,看见一件重要的特质—— 这两个少年,从来没有以家庭或国家为理由,停止对人生幸福的追求。 他们有弱点、有挫折,但他们也相信人生的价值,不轻易退缩、不找借口放弃。 跟“托托小英雄”的托托比起来,杨过和韦小宝更倒霉十倍。可是他们不去“抢回来”别人的人生,他们自己搞定。 韦小宝得到过瘾的人生,杨过寻得的是宁静和幸福。不管是什么,起码都是他们自己的选择。 出生的家庭尽管不能任你挑拣,人生却依然是你的,请务必善加挥霍。 6 鼓手咚咚咚~他烂糊,你爽快! 是不是我们对待这个世界的态度越熟、越烂,我们吃东西的口味,也就越熟、越烂? 熟烂,是上海菜很重要的一个风格。小时候家里打麻将,下午点心常常是江浙路数的粽子,形状比一般台湾粽子长,蒸透以后是烂糟糟、黏答答,非常自暴自弃的样子。 我们姐弟虽然完全不参与牌局,但点心倒是有份的,每次遇到这烂糟糟的粽子,姊姊跟我都不断做出恶心的表情,提不起胃口。 我到现在看廉价恐怖片,看见那些行尸走肉脸上的肌肤,东掉西落时,还是会想到用筷子夹起烂肉粽的伤感景象。 当然,我现在是一点也不怕烂肉粽了。煮得熟烂的东西,其实味道是比较容易多些层次,比起生吞活剥的料理,另有一种世故。这和谈恋爱的状况很像,你会喜欢生吞活剥的、蛮横的恋人,可是慢慢的,人生变得熟烂了,你就也会喜欢细火慢炖的恋人了。 不熟悉上海菜的人,如果看到菜牌上,竟然有“烂糊肉丝”这种菜名,大概会觉得有点匪夷所思吧。 小时候我家辈分最尊的,是我的外婆。外婆的筷子很奇特,是一对比牙签粗不了多少的细银筷子。外婆吃的东西更奇特,永远是一碗黄澄澄的“烂糊细面”。 用来搭配烂糊面的菜肴也奇特,是“鸭脑”。外婆的座前,每晚就放妥一具对半劈开的鸭子头,好像等待完工的小提琴一样。 细细的银筷子、黄黄的烂糊面、劈开的鸭子头,这是每晚吃饭的“片头”,是我对“老年”的联想画面。 我开始相信,“烂糊”是“衰老”的指标。 我更加不爱吃烂糊的菜色。 做“烂糊”的菜色,很费时间,而且并不是像鱼翅、海参这些菜,花了大量功夫去做,端上桌就能博得大家的赞叹。像烂糊肉丝、烂糊面这样的东西,是得不到什么掌声,上不了抬面的。 老人家吃这些烂糊糊的菜,简直像在咀嚼自己的生命…… 小时候的我,当然不能领会“浪费生命”的乐趣。可是,所有厚重的、颓废的、天塌下来也不甩的、讲究“派头”的文明,都是以“浪费生命”为基本态度的。 你再什么挥霍,也不可能比“浪费生命”更阔绰。 过度冗长的卷轴、过度冗长的昆曲、扭曲枝干的盆景、刺绣、搓背、鸦片烟、所以细火慢炖的食物。 在中国古董的拍卖会上,很容易就可以看到一大堆细致到歇斯底里的东西。面对这么冗长的文民,人生可真是短得可笑。不过我们倒是被激发出一股浪荡子的决心了—— 这个文明,肯定是面面俱到的了。所以我们的人生,就只适合孤注一掷,放手一搏,才可能有点乐子…… 7 鼓手咚咚咚~洗手是为了再弄脏 你觉得《红楼梦》闷死人吗? 我到现在,都还是觉得《红楼梦》很闷,更不用说小时候了。 有人跟我说《红楼梦》里的王熙凤,对付人的手腕特别厉害,我都很困惑—— 王熙凤这样就很厉害吗?有比妈妈的那些朋友厉害吗?有比雪丽阿姨厉害吗?(雪丽阿姨把她的男人逼得穿内裤在街上过夜。)有比小陶妈妈厉害吗?(小陶妈妈试佣人的方法,是把钻戒满屋乱放。)大概因为家里常常有“很多王熙凤”进进出出的,我看《红楼梦》时,就觉得王熙凤“满正常”的嘛! 也有人跟我说《红楼梦》里的刘姥姥很好笑,我小时候也很纳闷——因为我们家洗衣服的欧巴桑,第一次看见抽水马桶,就很高兴的把衣服都丢进去又冲又洗,这个,好像比刘姥姥还厉害吧? 而整本《红楼梦》,除了王熙凤和刘姥姥之外,实在是没什么能吸引小孩子的人物了。我长大以后,当然比较能领略《红楼梦》的幽微致密,可惜还是常常捺不住性子,进不到里面去。 有一次,我被小说家白先勇先生找去,帮着改编他《谪仙记》的电影剧本,改着改着,他开始讲另一个他想写的故事,是有关一对学昆曲的青梅竹马小伶人,他越讲越起劲,讲到这对璧人扮演昆曲《长生殿》的场面,索性站起来演给我看—— 白先生比划着唱了两句,发现我没什么反应,停下来,看着我: “咦?你不喜欢《长生殿》呀?”他问我。 “不喜欢。”我老实回答:“唐明皇一个做皇帝的人,跟个杨贵妃一起咿咿呀呀的翘着小指头跳扇子舞,不喜欢。” “唉呀!”白先勇先生顿了一下脚,痛惜他的对牛弹琴。 他不死心,想救我:“那你喜欢昆曲《游园惊梦》吧?!”白先生问。 “也不喜欢。”我老实回答:“主角演睡觉,观众也睡觉。” “唉呀呀!”白先勇先生连顿两下脚,痛惜他的海参被我当成发胖的水蛭。 他有唐三藏的心,他还是不放弃,还是要救我: “那你总喜欢《红楼梦》吧?!”他抱着最后一丝希望。 “不喜欢。他们老是在吃饭。”我答。 “唉呀!唉呀!唉呀!”他把脚重重顿了三记,唐三藏亲眼目睹了我这个猪八戒,活活乱吞他的人参果。 白先勇放弃了。 大概《红楼梦》已经到他的“底限”了。 “怎么可以不喜欢《红楼梦》……”他扶着额头,喃喃自语。 读中文的小孩子,喜欢《西游记》的,一定比喜欢《红楼梦》的多,这是没有办法的事—— 《西游》都是动物要吃人肉,《红楼》都是人吃动物的肉。爱造反的小孩,当然都是喜欢《西游》。 可是比起《西游记》,我更喜欢《三国演义》。 我受不了唐三藏。 如果是我护送这个和尚去取经,我一定抢在所有妖怪前面,先把他吃掉。 孙悟空当然够劲,大闹天宫的时候,把一堆不知所云的神仙官老爷恶整一顿,正是英雄本色,可惜技不如人,竟然就归顺了天上政府。我幼小心灵失望的程度,就像眼睁睁看着杨过变成了什么“神雕大侠”一样,他们变“善良”,他们也泄气了。 《西游记》里,有至高至尊的力量,不可违抗。这实在扫兴。 小孩子没什么形而上的思考,小孩子是本能的相信:世界是用来探险的,规矩是用来违背的,手洗干净是用来再弄脏的。 一旦让小孩发现——这一切的历险、违背、弄脏,都只是为了服务一个最高的易志、服从一个最高的命令,一定会觉得很窝囊! 我看《西游》,看到结尾猪八戒竟然受封为什么狗屁元帅时,“嗤”一声把书丢到一边: 这些家伙,真没出息! 小孩没什么智慧,凭的只是意志,是一股气。 对小时候的我来说,三国英雄争夺天下,是大大有气的。唐僧师徒呢?太像干“保镖”的了吧! 8 鼓手咚咚咚~哪些英雄是笨蛋 1 我从来没有喜欢过中学课本里的那些英雄。岳飞啦、文天祥啦,所以这些坚持硬碰硬,最后碰到铁板的人。 他们到底追求了什么梦想? 他们到底带给了谁幸福? 这些课本里的英雄,实在跟我们的人生格格不入。 他们说的话、做的事情,没办法给我们任何人生的启发。 他们示范的尊严像在跟人生赌气,他们在关键时刻的抉择,充满自我毁灭的气息。他们效忠一个大家都莫名其妙的政权,最后逼得自己莫名其妙的死掉。 没有一个对人生有憧憬的中学生,会想亲近他们、跟他们做朋友。 他们不是我的英雄。 他们大概也不是你的英雄。 你的英雄,可能是黄蓉、福尔摩斯,可能是田中麻里玲、披头四合唱团,也可能是比尔盖兹、德蕾沙修女。 我小时候的英雄,当然也有一大堆是从小说、电影、新闻、漫画里找到的。 可是另外还有一个英雄的博览会,似乎很少有其他同年龄的人跟我分享—— 我小时候开始,看了很多的平剧。 2 平剧的人物,并不都是快意恩仇的好汉恶女,另外也有许多从居家生活里走出来的角色,让我大开眼界,在蒙昧中初次见识到人生有这么多的委屈、无奈,有这么多隐藏的窃喜,说不出口的痛,有这么多压抑不住、扼不死的欲念梦想。 我当然爱看二十四小时打架闹事、全年无休的孙悟空,爱看罗通将军盘肠大战。 可是感动我的,是别的战。 我看到水浒故事里,閰惜姣被爱情冲昏了头,跟自己的“金主”宋江翻脸,竟然偷藏宋江跟黑道来往的证据,拿来威胁宋江离婚,结果被宋江一刀宰了。 更惊心的事在后面。 被杀了的阎惜姣,没有办法忘记真心所爱的男人,终是鬼魂回到阳世,重和爱人来一场恐怖凄厉的温存,温存完毕,女鬼长发披散,用腰带勒住情人的脖子,反身一背,把情人扛在背上,女鬼一唤,情人就奄奄一息的一答,就这样一步一扛、一唤一答,女鬼活生生把情人背往地狱做伴去了。 十几岁的我,尚未见识过爱情里这么诡艳的场面。我所受到的震慑,使我慢慢警觉到人生最不得已的部分,可能正是人生最强悍有力的部分。 我一再在平剧里,看到这种人生的不得已,所爆发出来的、失控的力量。 我看到了秦香莲一路追寻薄悻的陈世美,而最后得到的,是令她伤痛欲绝的正义:一个被包公铡成两段的陈世美。 我也看到一条白蛇,为了一个实在没什么的平凡男人,使尽浑身解数,就为了做一个平凡的女人。然而天上的法律不能容忍这种僭越的妄想,逼迫白蛇大犯杀戒,用水去淹一整座寺庙。 “他们真强悍!可是他们也很可怜。”我忍不住要这么想。 “他们的力气,到底是哪里来的?” 对一个念中学的人来讲,这与其说是一种困惑,还不如说是渐渐成了一种信仰—— 人有很多难以预料的不得已,人也有很多难以预料的力量。 当这种力量爆发的时候,人生会产生难以预料的奇妙意义。 不一定快乐,但很奇妙。 我开始暗暗的相信这件事。 果然,在接下来的人生里,我经历了很多不快乐但奇妙的时刻,认识了很多不快乐但奇妙的人。 让我觉得很亲切。 我也很庆幸,没有因为害怕不快乐的关系,错过这些时刻,这些人。 3 我们课本里的人物,常常在比赛谁的欲望比较多。 一下是吃很少喝很少的颜回,一下又是一把鼻涕一把泪在写《出师表》的诸葛亮;这个人无欲则刚,那个人为了民族正告别新婚的新娘。 大家都在“牺牲小我”,可惜的是,他们成全的那个“大我”,我们实在不太认得。 我其实很佩服孔子,他的行为,和他说的很多话,我都很喜欢,即使是“无欲则刚”这四个字,都是很简明有力的智慧。 可惜很多自以为敬爱孔子的笨蛋,把孔子打扮成一个不可违逆、香火缭绕的大圣人。凡是他为了传递生命乐趣所说的话,都不多介绍,相反的,他训人的话,却一再引用,搞得大家都觉得他有够烦。 更失策的,是逼着整天被训的我们,还要活生生的把这些训人的话,一字一句背下来。 要我们不讨厌孔子,很难吧? 还好我并没有因此讨厌孔子。因为我读到了他的欲望,他的梦想。 为了想试试看他治理国家的构想,他召集几十名依然相信他的学生,陪他一起在各国之间流浪。 光是替他们一群人想想洗澡的事情,就够头痛了,更不用提没事就遇上盗匪,有时还误闯国际战区,动弹不得,好几天没饭吃。 孔子肯吃这些苦,当然是因为他对自己的期许、有大规模的梦想、有影响别人的欲望。 这样的孔子,当他说出“无欲则刚”这话时,应该是“感慨”多过“训人”的吧?应该是“如果我也能没有欲望,就肯定是无敌铁金刚”的语气吧? 一旦把孔子从“至圣”的十字架解开,让他跟我们一起做人,他马上就可爱多了。 承认孔子是有欲望的、承认我们是有欲望的。不要对欲望感觉内疚、感觉害怕,才可能活得有力气。 4 平剧里当然也有很多角色,是活不出力气的。 通常,只要这角色是个神,就没什么力气—— 猪八戒是很有活力的,他根本就是“欲望的单人示范大乐队”。孙悟空也有活力,他的野性难以驯服。可是只要镜头一转像天界,舞台上就会出现各式各样木头木脑、面无表情的神仙,从官位最小的土地公,一直往上到玉皇大帝,只要一出场,气氛马上冷下来,原因很简单。 这些神仙,既无欲望,也无梦想,上场来要不就是为了交代故事,要不就为了摆几个好看的姿势,戏演到他们身上,怎么可能不降温? 当然,《西游记》的戏里,也颇有几位神仙,出场时声势浩大,出手时霹雳闪电的。像随身带只土狗的二郎神,老是捧着降魔杵的韦陀,都能跟妖怪打得火爆热闹。 可是,他们还是看起来就很没劲,因为他们“不知为何而战”。他们像“古装的机器战警”,专门负责打架,打完就闪人,连话都没什么好说的。 我小时候,看着他们漂亮的金脸、漂亮的武器,就已经会忍不住感叹:“多浪费啊,打扮得这么漂亮……却活得这么死板……” 如果是人生,谁甘心老是演这种无聊的角色呢? 没有欲望的人生,真是空洞得吓人哪! 5 我大概从看戏这件事里,得到了一些免疫力,不再把欲望,当成有损尊严的东西。 我学会辨识生命中热力的来源,学会痛苦可能比快乐更珍贵,学会欣赏徒劳无功之人生的精彩。 我也了解一些似乎是永恒的原则。 这原则驱动了所有人活下去,古代人或者当代人,神话的人或者写实的人—— 做为人,如果我们低劣,那是因为我们的欲望低劣。 如果我们高贵,那是因为我们的欲望高贵。 文明,向我们展示品味,这品味的功能,是让我们得以分辨欲望是低劣的,或者是高贵的。 却不是教我们变成没有欲望的人。 没有欲望,恐怕只能变得乏味,而不是得到智慧。 看戏,当然不是什么了不起的教育。 只是我碰到的学校教育,相形之下,乡愿得太可笑,太闪避责任了。 9 恋爱嘿呦嘿~如何照顾被甩的人 天下事合九必分, 分久必合, 有爱必有失恋。 你想知道堂堂男子汉如何度过失恋被甩的痛苦吗? 请看劫后保生的基本动作: 最近又有无知男子一名,终于被多年女友断然遗弃了。 唉,这男子好没出息,终日以泪洗面、失魂落魄;他也不去死,他也不想活;他的皮肤渐渐透明如窗纸,他的隐形眼镜,如同台风夜系在码头的小渔船,随时就会被大水冲刷一阵、消失无踪。 一天八万六千四百秒,你让他一秒钟不叹气,他就不知道如何呼吸了。 所幸,这厮道行虽浅,却毕竟有许多见过世面、拿伤疤当勋章的朋友。这些朋友久久未遇如此痴騃的窝囊同性,这下如获至宝,喜心翻倒,纷纷野人献曝,把记忆深处那不堪回首的招数,全都翻箱倒柜的挖了出来,要传授给这名多情奇男子。 我陪侍一旁,权充“伴读”,也就彷佛是那目睹杨过在瀑布中发狂练剑的老雕一般,很长了些不可能有用的见识。 虽说无用,但我想天下没出息的男人甚多,却未必每位都配备了这许多烂友。是以我发下愿心,要筛选些基本动作,广为传布。这样一来,如果你手边恰好有这样一位不活不死的被侮辱与被损害者,起码你可以拿这些华而不实的招数,消耗他的心智、搪塞他的生命,把这石磨般一轮又一轮的昼夜、子弹般一个又一个的节日,都一关又一关的来度过吧。 被甩男性,劫后保生之法,简介如下: 橡皮擦法 被甩之人,最容易触景生情,路过昔日欢聚之餐馆,也要呆立凭吊六至十分钟;瞥见前任爱买的花儿,也要泪水盈眶三至四滴;种种琐碎,不可胜数。 此“橡皮擦法”,简而言之,就是要以橡皮擦的精神,把这许多徒增伤感的回忆废料,一一加以硬生生的抹去。 采取此法,为确保没有爱情回忆的漏网之鱼,宜先以探照灯熬夜拷问方式,逼迫苦主画下昔日“恋爱活动路线图”一张,举凡餐馆、花店、公园、海滩、堤防上、路灯下、红砖道、唱片行,这一处又一处充满回忆的案发现场,都必须按路线之远近、案情之轻重,列入图中。 接下来,就由配备交通工具的一干烂友,有车的出车,有腿的出腿,依照这张路线图,像警察押着凶手去现场表演那样,押着被甩的爱情苦主,一处一处去走到、去路过、去点以前最爱吃的菜、去被海风佛面海水浸脚、被路灯月亮和夕阳,车轮战般一轮又一轮的照。 在众多友人像出殡送葬那样的陪在身旁,像抬棺扶灵那样的背抬扶撑之下,苦主虽不可能忘却心中的伤痛,但却绝对有一种“挥别过去、悼念完毕”的仪式性作用。可以使苦主以比较健全的心态,连面对分手的事实。 即使日后在没有朋友陪伴的情况下,一个人在触到这些景,也不会像全无防备的人那样,伤得太重。 以后你若看到有那一类失魂落魄,伫立十字路口良久,以为自己是邮筒的半透明状男子,你就知道这家伙是没练过“橡皮擦法”的苦人儿了。 求辱得辱法 被甩之人,对于自己全面崩溃的丑态,并不是不知道。可是你一定要谅解,做不做出这些丑态,和意志力是没关系的,和有没有出息,也是没关系的。 被甩的人,就是没办法面对自己被甩的事实。即使是天生就是被饲养来做炸猪排的猪,也是没办法面对自己被宰的事实的啊! 被甩的人,像电影“秋菊打官司”里,丈夫被踢的秋菊一样——她什么都不要,她只要一个“说法”。 说法?要说个法来干什么?说法能吃吗?能卖钱吗?最重要的,能把爱情换回来吗? 简单的说,“说法”就像市面上的某种饮料一样,用处不大,只能让苦主“均衡一下”罢了。 问题是,甩人的人,通常都心存厚道,觉得自己已经占尽上风了,不必打落水狗,甩了对方还要开一张发票叫对方去对奖。万一把对方羞辱得去自杀,民事升级为刑事,对自己的新恋情也是扫兴的事吧。 所以啦,被甩的家伙就老是收到许多口蜜腹剑的“离职证明”——对方的口涂蜜,你的腹挨剑。最没创意的说词,当然是这些名句: “我觉得我根本配不上你。” “你很好,但不适合我。” “我们真的很配,可以这样下去不行。”反正就是大公司或名校拒绝你申请时的古典文法——第一段把你说成不世出的英才,第二段告诉你他们不需要这么英的英才。 这就是为什么被甩的人,都迫切地需要一个“说法”。他听对方把自己甩掉的理由,越听越迷糊,越觉得照此逻辑,被甩皆因自己太好! 天下那有这种事!于是,他不但被遗弃,还觉得被欺骗、被愚弄、被当孩子哄。他一刹那从单重苦主升级为三重苦主,必须把户籍搬到三重去了! 怎么办?没办法,他需要一个说法,给他一个说法吧。 身边出现被甩者时,我们有时也会很用力的骂对方“没出息”,“窝囊废”,“自暴自弃”。这些骂句,虽然都很经典,但并不符合苦主要的说法,方向弄错了。 苦主需要别人骂被甩前的他,需要被“说服”自己被甩是理所当然、是众望所归的。你老是骂被甩后的他,当然方向弄错,更不均衡了。 “求辱得辱法”求的是特定的辱,不是任意的辱,此事不可不察。 虽然辱骂自己的朋友,不管用什么理由,我们都很爽,但还是要为被骂的人着想,要照顾他的需要,找到令他服气的说法。 根据每次实施“求辱得辱法”的结果显示,苦主的心情虽然只变好了一点点,但骂他的众烂友,心情都变好了很多很多。 被甩的人,还能发挥这种娱乐大家的剩余价值,自己也可以再多高兴两个百分点了吧。 “橡皮擦法”,还有“求辱得辱法”,欢迎多排练、使用。 10 恋爱嘿呦嘿~失恋是值得的 没有失恋过的人,对我来说,是另外一个星球的人。 也就是说,我可以跟他们做很好的朋友,但有些关于人生很根本的事,恐怕我是永远没办法跟他们说清楚的。 这就是我,和“从未失恋者”之间的关系。 “从未失恋者”,有两种。 一种是恋爱了、成功了、一直成功下去,成功到不知怎么收尾,成功到爱情“寿终正寝”为止。 另一种“从未失恋者”,从未失恋的原因就更简单。没有失恋过,是因为,没有恋爱过。 这两种没有失恋过的人,哪一种,是比较“异形”的一种呢? 是爱了,然后一直爱下去的那种? 还是连爱都从不曾爱过的那一种? 说实话,是爱过,但没失恋过的那种人,会让我觉得更遥远,更“异形”。 我的困惑很简单—— 没有失恋过的人,真的可以算爱过吗? 没有见过夜晚的人能够理解黎明吗? 我不知道你行不行,我是没办法的。 如果一开始爱,就被我爱到了,简直是无法想象的事。 当然有很多人,是一开始爱,就爱到的。 这诚然是幸福的事。 但,然后呢? 总不能就这样没完没了的一路爱下去吧? “谁说不能呢?”我有一些天生福缘甚厚的朋友,不解的看着我。“一路没完没了的爱下去,难道不好吗?”他们问我。 “呃……也不是不好……只是,只是,只是,会不会很无聊呢?”我说。 唉!其实绝对不是“无聊或有聊”的问题。 是我对恋爱的认定,有个“最低要求”。 我相信,失恋的那一瞬,才是领悟爱情的开始。 在失恋之前,所尝到的爱之甜,是不足道的,都只是“爱情婴儿”在牙牙学语时所尝的甜味而已。 婴儿并不挑剔,只要是甜的,糖水也好、糖果也罢,婴儿都觉得好,值得一尝。 但这只是一阵子而已。婴儿渐渐会尝到各式各样的味道,味蕾越来越发达,见识越来越广,终有一天,这个婴儿会长大到不再喝糖水的阶段。 那才是他“辨味”的起点。 同样状况,失恋,是恋爱的起点。 就像起跑前,信号枪“砰”然一响,就算是射击在耳膜上,震得我们魂飞魄散,甚至射击在心口上,伤得我们鲜血直流,那也都只是,爱情长跑的起跑信号而已! 失恋,在人生各式各样的失落当中,是特别不可缺少的一种。 青春其实没什么可贵,直到你已经失去青春。 空气似乎也并不值钱,除非你失去空气。 人类的无知,是与生俱来的诅咒,不失去,就感受不到拥有的珍贵。 可是大部分的“失去”,是常常无可挽回的。 青春失去了,无可挽回;空气失去了,你也撑不了多久。 相形之下,恋爱的失去,就显露出特殊的光芒,似乎,对失恋者,承诺了更大的幸福…… 当然,有些人的失恋是致命的,是经历一次就形销骨毁的。但绝大多数遭遇到失恋的人,变成了更“合格”的爱人,对恋爱有了更深的领悟。 爱了以后,就再也不会失恋的人,应该是有福的人吧? 但他们一定错过了些“什么”吧? 而那些“什么”,却是我如此珍惜的啊! 11 恋爱嘿呦嘿~好色要靠自己努力 被人说“好色”,我会很高兴。 好色,就是特别喜好漂亮的人。 首先,这表示你这个人,会喜欢、也会讨厌某些事,这就很好。 很多人放弃喜欢跟讨厌的权利,对很多事都马马虎虎的,老是说:“都可以啊!” “随便啦!”这种话,听起来就很没精神。这种话说多了,慢慢就会丧失喜欢和讨厌的能力,最后连脸都会变的很模糊。 所以如果你很“好色”的话,起码证明你爱恨分明,活得很起劲。 而且,好色,还表示你“有鉴赏能力”。 这就更难得了。 看看你身边的人,你就知道“鉴赏能力”越来越稀奇。 很丑的人被说成漂亮、很烂的东西被卖得很贵、很土的衣服被当成流行、很蠢的意见被一再讨论。 当然,很多被骂“好色”的人,其实也没什么鉴赏能力,有些严重到,只要对方还会呼吸,就能令他兴奋。这样的水准,不能颁给他“好色”的荣誉,因为他“好的不是色”。准确一点说,应该只能算“花痴”。 “花痴”也并不是错,只是比不上“好色”的层次。 好色的人,能够从对方的美色当中,得到乐趣、得到喜悦,这是人生幸福的重要内容。 我们如果能从“美”当中,感觉宁静与快乐,就会对人生更有信心,会更相信生命是值得活的。 美的建筑、美的音乐、美的食物、美的人,都常给我安慰,让我无从拒绝人生的盛宴,对许多珍贵的时刻,流连忘返。 而所有的美当中,美丽的人,最让我惊喜不已、目眩神移。 原因很简单,美丽的人,总是在你意料不到的地方、以你意料不到的方式出现。 店员、路人、流浪者、在超级市场跟你拿同一牌子狗食的人。 这些人的美丽,常常被生活的繁琐、生命的仓皇所掩盖。但只要你够好色,自然能像一流的猎犬般,侦测出他们的行踪。 相形之下,其它的美,多少比较可预料,不太能令你惊喜。你不太可能在嘈乱的夜市听见普契尼的咏叹词;不太可能在你家后面的巷子,发现一栋高弟设计的公寓。 欣赏美的惊喜和感动,早就被“试着接进美”的劳累大量扼杀。谁在罗浮宫推挤的人潮里,还能接受“蒙娜丽莎”放的电? 谁能只看见长城,不看见淹没长城的摊贩? 为了领略美,如此的劳累,排队进罗浮宫、推挤着登上长城,结果也并不能感受到美的力量、美的抚慰。 只有美丽的人,永远出其不意的,现身你面前,给你惊喜,让你微笑。 有什么道理,不好色? 好色的能力,如同对所有美好事物的品鉴能力一样,不可能停留原地,只可能不断升级。 刚开始“好色”的人,眼光不准、胃口太大,常会对俗艳的、做作的美,也一律产生好感。这种初级品味,要逐渐迈向高级品味,只有靠不断的品尝、不断的感到不够、不断寻求更强的感动。喜欢美酒美衣服的人,都会经历同样的过程。 至于“无好色能力”的人,对美丽的人,就很缺乏主见了。当他们想要享受人的美时,就只能往娱乐界偶像的身上找、往伸展台上模特儿的身上找。这当然很乏味,一下就厌倦了,因为这不是你自己的好色,只是人云亦云,是“美的量产者”摸索大众口味,制造出来的。 而且,这种美色,你只能消费,无从享有。所以对偶像的美,很容易就幻灭了。因为那个美色,并不能让你活得更起劲、更相信。只是让你把该花的钱花光,然后发现对方跟你实在是没有关系的。 好色,承诺了人生幸福的无穷可能。 但你必须培养主见,自我锻炼。就如同所有的人生乐趣一样,只靠别人喂给你的,你迟早会厌倦,最后破坏了珍贵的好胃口。 12 恋爱嘿呦嘿~狐狸打电话给小王子 1 接到了“狐狸打给小王子”的电话。 “……喂?……小王子吗?……呃,我是狐狸。” 就是这样的开场。 我忍不住哈哈大笑起来。 经常接到奇特电话的我,很本能的知道了这是人生中,那种快乐的陷阱。 所谓“快乐的陷阱”嘛……就是只要你一觉得快乐,就会自动掉进去的灵巧装置吧。 我笑着掉进去了。 当对方是完全陌生的人,却带来了完全熟悉的感觉时,我总是很乐意逗留得久一点…… 小王子和狐狸的事情,是我完全熟悉的事情。 2 小王子遇见狐狸,是他正在哭的时候。 在圣修百利的书里面,小王子拥有三座跟他膝盖一样高的小火山,还有一朵他珍爱的玫瑰花。小王子一个人住在和一栋房屋差不多大的b-612小星球上。 小王子访问的第七个星球,是地球。 他看见了一个花园,里面有五千朵玫瑰花。他像被雷打到一样,呆住了—— “你们是谁?”小王子问。 “我们是玫瑰花。” 小王子伤心极了。因为小王子拥有的那朵玫瑰花,曾经告诉小王子:在整个宇宙中,她是独一无二的一朵玫瑰花…… 可是现在,才只是一个花园,就有五千朵跟他一模一样的玫瑰花! 小王子这样想着:“我以为我很富有,拥有世上唯一的一朵玫瑰花,可是,原来不过是一朵最最平常的花罢了……” 小王子就躺在草丛里,哭了。 3 然后狐狸出现了。 “来跟我玩吧。”小王子说:“我心里很难过……” 可是狐狸拒绝了小王子。 狐狸跟小王子说了“养驯”这个字。 “我不能跟你玩。”狐狸说:“我还没有被养驯。” “什么叫做‘养驯’呢?”小王子再三的追问。 “是件经常被忽略的事情。”狐狸最后只好回答小王子:“养驯,就是把两样东西连起来吧。” 接下来,狐狸说出了也许是整本《小王子》里面,关于活在地球上的,最重要的一段话—— “对我来说,你只不过是个小男孩,跟其它成千上万的小男孩没有两样;对你来说,我也只不过是只狐狸,你既不觉得需要我,我也不觉得我需要你……可是,如果你养驯了我……” 4 每次我读到狐狸说出这句话的时候,都会觉得我的身边,整个忽然亮起来。 如果是在房子里,就整个房子亮起来;如果是在草地上,就整片草地…… 是比“芝麻开门”的魔法还大的祈使句哩—— “如果你养驯了我……” 狐狸开始想象着新的人生:“如果你养驯了我,我就会认得出一个人的脚步声,别人的都不一样。别人的脚步声会让我匆忙躲回地底下,而你的脚步声,却会像音乐一样,把我从洞里唤出来。” 狐狸继续想象:“……我不吃面包,麦子对我没用,麦田跟我也没什么好说。这很教人难过的。可是你有金色的头发,一旦你养驯了我,会是多么美妙,同样是金色的麦穗,就能让我想到你,我也会爱上吹拂过麦田的风声……” 说完了这些,狐狸对着小王子,注视了很久。 “请你——养驯我吧。”狐狸说。 5 这绝对是动物史上最感伤的一只狐狸了,简直比瓢虫还要感伤。还好他碰上的,是感伤级数跟他相同的小王子,所以就沟通良好,像厚巧克力蛋糕碰上了冰牛奶一样。 “即使是我,面对着这只狐狸,也是没有办法的吧。”我偷偷这样想,觉得很惊险。 小王子当然的,“养驯”了狐狸。可是,翻到下一页,小王子就已经必须离开了。 “啊,”狐狸听说小王子要走,“我要哭了。” “这都是你自己不好。”小王子很着急:“是你要我养驯你的,现在你又要哭!这根本对你一点意义也没有!” “有的,有意义的。”要哭的狐狸回答:“从此当我看见麦田的金色……” 狐狸说得很好,我没有办法说得比他更好——只要你曾经养驯,只要你曾经被养驯,这个世界就不会再是原来的样子。 即使是麦田的颜色啊…… 6 狐狸又叫小王子回去看那花园里的五千朵玫瑰花。小王子看着他们,发现他们跟他那朵玫瑰花,一点也不像了。 “你们很漂亮,但你们是空的,”小王子对五千朵玫瑰花说:“并没有人会为你们死……” 于是,五千朵玫瑰都为自己感到无比的难为情。圣修百利这样写。 小王子的世界也不一样了,他确定了他的那朵玫瑰花,是宇宙里唯一的一朵。不是因为他无知才这样相信,而是因为他知道了“养驯”的意思。 很厉害吧,“养驯”这个字。真不知道这只狐狸哪里学来的。 当然,小王子还是离开狐狸了,养驯并不是抚养,养驯并不是饲养。养驯这个动作,一旦完成,就完成了,并不靠着持续下去才算数。 7 我们。 我们有的也不吃面包,我们有的也看过五千朵玫瑰花。 “怎么都和我没有关系呢?……”我们眼中的狐狸、小男孩、瓢虫、麦田,都一个样子。我们分不出来那唯一的一朵、一只、一个。 我们没有小王子的运气,没有在哭的时候,遇见别人来教导我们养驯的意思,来做我们养驯的对象,来自告奋勇的说:“请你——养驯我吧!” 那是因为,我们跟小王子的状况不一样,我们并不是来“访问”地球,听取简报的。我们既不是来自一个只住了自己的小星球,也不至于只拥有三个迷你火山加一朵玫瑰。 我们的整个人生从小到大,充满了人来人往,于是我们就把别人的存在,当成了理所当然的事情。 “啊!终于见到另外一个人类了!”这样的惊喜,除了在科幻电影之外,简直没有听到的可能。 永远是像小王子这类的外来者,才能看见我们自己看不见的事情,才会相信我们听都懒得听的事情。 像“养驯”这样的事情。 可是,一旦我们被小王子养驯了,我们也就知道,除了你暗中诅咒的老师、你暗恋的邻居、你跟踪的偶像、你跪拜的老板之外,一个人和另一个人之间,还可能有一种靠着养驯来建立的连系。 即使只是在翻一页书的一瞬间…… 8 至于我接到的那通电话嘛,当然是像找到了树干的蔓藤,攀附着我的人生。延展下去了。 既然号称是快乐的陷阱,当然就可能有悲伤的结局,但这根本不要紧,悲伤又不是人生的全部,就像快乐不会是人生的全部一样。 更何况,就算是掉进去了食人族的陷阱,也还是有可能被公主看上,而从底下生了柴火的大缸里,湿淋淋的被捞出来换新郎服的。 既然有会把我吓到地底下去的电话铃声,也就会有能把我唤出洞穴的电话铃声—— “……喂?……是狐狸吗?……呃,我是小王子……” 13 上学呛呛呛~好莱坞隔壁的研究所 1 每次翻书,看到写书的人自我介绍的部分,心里就忍不住纳闷——“这些家伙,除了从一个大学毕了业、再从一个研究所毕了业、再进了另一个大学去教书之外,他们这辈子就什么好玩的事都没发生过吗?” 对很多爱写书的蛋头学者来说,事实的真相,恐怕正是如此——他们的人生,除了分别用a大学、b大学、c大学来当坐标之外,的确没有更理想的标点符号了。 然而,不可否认的,这些人会这么心甘情愿、而且理直气壮、而且与有荣焉的,勇敢把以大学为坐标的人生地图,公布在大家的面前,一定是因为——这么几所大学的名字,总能够代表些什么吧,总能够证明些什么吧! 是啊!大学的名字,到底能够代表些什么?到底能够证明些什么? 2 这样的问题,一旦被提出来,就好像是当着气象播报员的面,问他那张看起来很了不起、实际上模模糊糊的卫星云图,到底是在搞什么鬼一样。 我有位好朋友,是美国一所叫“哈佛”的大学的博士。我这好友,在爱情上过得不顺利,大家就总会努力帮他找些可能的对象。 可是每次到了要安排见面时候,他就会很干脆的回绝:“嗳呀,人家不会对我有兴趣的啦!” 这时就必定有人会加油打气:“没兴趣?!是哈佛的博士耶!怎么可能没兴趣?!” 我这好友也就必定会回答:“哼!博士又怎么样?!哈佛又怎么样?!” 是啊。气象播报员,自己开口了—— “哈佛又怎么样?” 3 我自己从一进大学开始,就觉得——“这个地方不对劲”! 当然并不是说有鬼。有鬼没什么不对劲,很多大学都有鬼。 不对劲的,是我遇到的大部分学生,还有大部分老师,表面上都煞有介事,骨子里都恍恍惚惚,不知道大学到底是个干什么的地方。 我的同学,多半表现的态度是:大学,是人生第一次没有人盯在后面管的地方。 我的老师,多半表现的态度是:大学,是老师唯一不用盯在后面管的地方。 这并没有什么不好。事实上,大学的消极功能,本来就有一大重点是培养互相尊重的原则:人与人之间互相尊重,学科与学科之间互相尊重。 不过,我会感到不对劲,是因为这种“大家不管大家”的局面,竟然就是“大结局”了,接下来,没有了。 大家不管大家,就是这样了,你被当掉也没人管,你不好好教书也没人管。 连人格展示的机会都没有,更不用说人格的养成了。你有机会展示的,是打撞球的技术、投资股票的灵敏、避孕的花招、摆地摊的口才。这些东西。 偏偏我认为,大学的一项重要的目标,应该是养成人格,而不只是“养人”而已。 于是在这样的大学气氛里,我当然是关起大门过我的日子。所幸我念的大学,校园超级美丽,起码比美国好几家名校都美,让我能够以开阔的环境,做为自闭的居所。 台湾当时的其它大学,也都不会比我念的学校高明多少。排名最前面的那几所,情况也许好一些,可以根据我这些年来,跟这些大学往来的经验,充其量也只能觉得,闪耀光芒的,通常只是精彩有魅力的个人,很少是一校在制度上展现的风华、在治学上展现的气派。 台湾几十年来,政治大环境上,尚且关关卡卡、踉踉跄跄,在这种条件下,要求各大学卓然自成真理与知识之天堂,当然是奢求。 回想政治戒严时期,似乎大学里还有机会让知识人略展不同标准的“风骨”,不像解严以后,大学变成资本化社会的育幼院,教室里,老师的行动电话与学生的呼叫器齐响;教室外,老师与学生成为同一家直销公司的上下线。这一方面有开发中国家的生猛,叫人为之失笑;另一方面,又令人无比惋惜,眼睁睁看见人生最珍贵的事物、与人生最美好的年华,就为了先赚到手那些钱,以致两相错过。 4 就是因为在台湾的大学,见到了很多出乎意料的局面,所以我挑选研究所阶段的美国大学时,就特别注意这些学校从招生阶段开始,是否就已展现了不同的理念和风范。 从大学阶段的英文系念完以后,我就知道文学不可以再往下念,再念势必会伤害我对文学海阔天空的信赖。 因为已经确认:写东西必须靠自己,对这条路就暂且放下心来。当时左思右想,觉得电影这池二十世界的大浑水,是非要去沾惹一番才行的。写字毕竟已经会写,电影却完全不会拍,不趁此时练就武艺,更待何时?! 下手一查美国各研究所概况,立刻发现老牌名校几乎全部不设研究所阶段的电影课程,原因无他,一言蔽之——他们觉得拍电影算不得是殿堂上的学问。 就拿常春藤诸大盟校来说,当中就只有哥伦比亚大学一家,心不甘情不愿的设了一门“导演学与编剧学”的专业硕士学位,算是过滤掉拍电影过程中那些太缺乏人文色彩的技术部分,当然,也同时节省了惊人的硬件器材费用。我还记得那时坐镇该研究所的,正是以《飞越杜鹃窝》和《阿玛迪斯》威镇影坛的大导演米洛斯福曼。 其实不要说是雄罢美国东北角的这些老名校,就算是其它上品上级的大校如普林斯敦、柏克莱、西北、威斯康辛麦迪逊分校等等,也都最多只肯设立电影理论的相关研究所,没兴趣把拍电影的学问,开成专门的研究所。 除了器材经费是一大顾虑之外,摆在第一位的,当然还是各校自我要求的学术标准。 我是深爱电影之人,也确知电影已累积不少值得保存的文明精粹,对于这些名校的老大心态、沙文态度,当然不能完全同意。可是,这种拥学术传统以自重的精神,依然是我所尊崇的大学之风,只要治校理念明晰,照样为我所支持。 不过这些名校近年颇受财务重压,为了多赚学费,也常常广开善门,大大放宽招生标准。只希望他们晚节能保,找到能兼顾募款与理念的治校高手吧。 5 于是我申请研究所的方向当然也就转向一批较年轻的大学,这些大学中,也颇有几所名气大、而且电影研究所也够顶尖的学校。 一般公认美国在电影摄制研究所方面排名最前的几名,无非就是下列这几家比来比去—— 位于好莱坞旁的加州大学洛杉矶分校、南加州大学、纽约大学、德州大学奥斯汀分校。 我在向这几所学校索取申请书与学校简介的时候,就开始发现各校不同的理念,而且各有根据,相映成趣。 拿我后来进的加州大学洛杉矶分校来说,我就发现他们虽然每年申请进入电影摄制研究所的人超过六百,而名额只得三十人,但他们在筛选时,却不重视拍电影方面的经验,而是以你的创作潜力,做最优先的考量。 这种标准,使得我入学后,发现同班的研究生,分别具备了各式各样的有趣背景,有念经济系的、有念法律的,也有念历史、念人类学的。 加州大学这样做的企图很明显——拍电影这件事,应该登得上学术殿堂,但你从创设期开始,就必须构思:如何扩大电影人的视野、如何使电影的人文基础更深厚、如何使一家电影摄制的研究所,不至沦落为“职业训练班”? 加州大学的第一步,就是免除了技术导向的包袱,仔细吸取各领域能为电影再加分的族群。 6 在加州大学的求学过程,当然还让我见识了各式各样的大校风范。像该校对我这样一个外国学生所知不多,就给了我学费全免的优惠;或者天方夜谭般请到影史上第一大师奥森威尔斯驻系指导;或者是全力协助学生实现自己不知多古怪想法的教学态度;或者是以制度逼迫学生必须担任电影业中类职位,并与所里各色人等共世的强硬原则。 所以有些经历,都使我相信了大学理念,并非日趋缥缈的空谈,而是可以一步一步靠课程设计、靠号召人力、靠资金运用来逐步架设完成的。 我的性格,受困于体制的可能,远超过受惠于体制的可能。可是在加州大学的体制下,我很扎实的受了惠,原因很简单——那个体制,是一个敦促人良性竞争、成全人自我实现的体制。 大学之所以能“大”,大学之所以能“学”,都源于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