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蔡康永短篇集》 电影院为什么这么黑? 有这么多人,为了看电影,而不得不与陌生的彼此,紧紧把身体靠在一起,默默的坐在黑暗中。每次心中浮现这个景象,就只想把眼睛转开,不要面对。 看电影的辛酸,很少有人揭穿。 在电影的放映史上,有过这么一群笨蛋,千辛万苦的发明了白天在室外放映电影的方法,因为他们坚持,很多人一起坐在黑暗中看电影,是不道德的事。 真够笨!!在笨蛋界的排行榜上,虽然当不了冠军,但名次也满前面的了。 白日放映术?即使是为了打发坐在马桶上的时光,也不必想出这么无聊的事情来做吧。 他们根本搞不清楚,走进电影院去的人,有多少人是为了那个电影,然後有多少人是为了那个黑暗? 有多少人,是为了那个黑暗? 因为黑暗的庇护,看电影的人,平常不敢放肆大笑的,放肆大笑了。平常不敢放肆大哭的,放肆大哭了。 在人生里假装矜持的假装有品味的假装勇敢的假装男人气女人气的,俱都仰赖著黑暗的庇护,得到了两小时的假释。 不像在明亮的饭桌上吃晚饭时,电视新闻一但播出了饥民在排队,就必须露出不忍心的表情;一但播出了残暴的镇压,又必须露出谴责的神色;连吃一顿饭,都不能很漠然的像有四个胃的牛那样静静吃完,一切都只是为了同饭桌的亲爱家人,在明亮的灯光底下,会看见自己的脸哪。 然而,以这样的角度来看待电影院的黑暗,毕竟只能看见那个黑暗的表层罢了。 电影院的黑暗,庇护的不仅仅是我们道德上的羞耻。 电影院的黑暗,庇护的是我们人生的羞耻:我们的寂寞。电影院,与其说是放映电影的场所,不如说是献祭寂寞的神庙吧。一个人进来的,怀抱著一个人的寂寞;两个人进来的,怀抱著两个人的寂寞。 无话可说的情侣,无恋爱可谈的配偶,无法沟通想法的父子,无能教与无能学的师生,都怀抱著他们那份自己日夜呵护珍贵却又不值一文的寂寞,进来了。 进来献祭给梦的神只。 像圣经与佛经里,那些一无所有的信徒,把仅存的财产放在坛前:“……这,就是我的全部了……” 而神只便因此垂怜了你,抚慰了你,两个小时。 我在人生里,遇到过一些精采的人。从来没有一个,是因为看了很多电影,而变得精采的。可能有些本来就很精采的人,刚好也看过很多电影。可是从没有一个,是因为看很多电影,而成为精采的人。没有,也不可能。 就像精采的诗人,可能刚好也喜欢嗑迷幻药,可是没有烂诗人能靠著多嗑药,而写出精采的诗来。电影院的黑暗,不是建筑物创造的黑暗,而是观众带进场的黑暗。 是人生的寂寞,与生俱来的肤色。 下次到迪士尼乐园去看立体电影,当大家都乖乖把立体镜片带上,伸出手去捕捉他们以为浮在眼前的人物的时候,你可以偷偷把眼镜拿下来,然後你也伸出手去,你就会摸到那个黑暗的看不见的,寂寞的身体。 当心踩到上帝的脚---献给伍迪艾伦 在应该看到《花花公子》的年龄,竟然先看到了伍迪艾伦的《没羽毛》书,这可真把当时的我嚇了一跳。 "这家伙到底是怎么回事哩?"那时候在念初中的我,连伍迪艾伦的电影都没看过,就读到他在《纽约客》上登的这些文章,当然会纳闷不已。你要是没听过艾尔顿强的歌,就先看到他扮成自由女神走来走去,你也会纳闷个老半天。 后来终于他的电影《安妮霍尔》上演了,我们一伙初中生杀进戏院去看,看完了,总算情况有改善——起码多几个人陪我一起纳闷了。 伍迪艾伦说他十八岁时,第一次看到伯格曼的《裸夜》,就从此迷上伯格曼了。那是他运气好,比初中的我年长了几岁,加上《裸夜》里又有个没穿衣服的女人。 时光过去,伯格曼、伍迪艾伦、还有我,就像豆子一样,虽然生在不同的豆荚里,也免不了要一起越变越老。(不过上帝有没有变老就很难说,谁叫他从一开始就不肯刮胡子。) 我发现自己年纪越大,就越喜欢伍迪艾伦,这对一个男人来说,当然不希奇,一旦开始发育,本来就会喜欢越来越多人,直到变成一个老色鬼为止。奇就奇在,我喜欢的其他人,可能比伍迪艾伦长相好看得多了。 "这家伙,到底是怎么回事哩?"同样的疑问句,渐渐从纳闷变成了乐趣。 除了床上发生的事情,实在很少事是能够从纳闷变成乐趣的。 太早读到伍迪艾伦的文章,受到伤害最大的,其实是杜斯妥也夫斯基。(纸浆涨价当然也很伤害杜斯妥也夫斯基,因为他小说人物的名字,一定都会偷偷被缩成"伊凡"之类的简称,结果害得他的小说被认作是马奎斯的小说,因为家族的每个人都叫同一个名字。) 比方说,读过伍迪艾伦的《贪吃者手记》以后,谁还能在读杜斯妥也夫斯基的那些手记时,不露出颜面神经中毒般的微笑? 有人会说:"这没关系!这绝对不会影响我对杜斯妥也夫斯基的敬爱,就像尽管再多人不断把蒙娜丽莎画上两撇胡子、画成大肥婆,都不会影响我对蒙娜丽莎的敬爱一样!" 你说的当然容易,如果蒙娜丽莎是你老婆,你看你生不生气! 不过也有作家不像杜斯妥也夫斯基这么容易被侮辱与损害的,比方说,就算你先读过了伍迪艾伦的《请大声一点》,也未必会损害到日后你阅读乔埃斯的态度。 除了误以为自己是在翻电话簿的糊涂虫之外,还有谁会去翻开乔埃斯的《芬尼根守夜》呢? 照这样说起来,伍迪艾伦其实还挺为推广经典尽了些心力呢。不*着他搅和,又能有多少人会想起来苏格拉底有多倒楣,普鲁斯特的鼻子又有多灵光哩。 就算是只读了他的《麦特林洗衣单》和《跨出了人类的一大步》,也能够从而理解古根翰学术奖章之得来不易,以及诺贝尔科学奖背后的辛酸。 你不能说只有一直喂客人吃荷包蛋的厨子,才算是在推广鸡蛋;而一直鼓励用奶油蛋糕砸脸的编剧,就一点功劳也没有,对不对? 诚然伍迪艾伦这个人,跟"人类的知识"这样东西,一直都存在着恩怨交织的暧昧关系。知识,大大增强了女孩子对他的吸引力,却也大大增加了他被踢出学校的机率。 只是我从来不觉得伍迪艾伦被踢出纽约大学的校门,跟他对知识的态度有什么绝对的关系。要怪就只能怪纽约市太好玩了,而纽约大学的校门又盖得那么不明显,整座校园连片像样的围墙都没有! 他当初如果运气够好,进的是爱荷华大学的话,我包准以他痛恨大自然和玉米天的程度,他肯定乖乖待在学校里念到毕业,连看都不会往窗外看一眼。 没有学位,可不表示伍迪艾伦不爱做功课。他在文字上用功之勤,恐怕只有"不准自己在任何一页重复任何一个字"的福娄拜堪与媲美。 就拿他那篇神品《法布里齐欧新星别庄》来说吧,四千字不到的一篇餐厅评鉴,他用了七年、改写了十便才写成。 如果伍迪艾伦是用鲜奶油在生日蛋糕上头挤贺辞的师傅,全美国负责生蛋的母鸡都会因为他在一个月内殉职累死。 到一九八o年为止,伍迪艾伦出版的几本文集中,仿讽体占了很高的比例。显然伍迪艾伦对于前辈诸贤发展出来的各式文体,是爱不释手,而再三把玩,而把他们都拿来玩了。 这种复杂的感情,就像快秃光的男人对顶上那剩下的头发一样:既非常珍惜、又非常轻鄙,最后只好把他们梳成个可笑的发型了事。 伍迪艾伦后来虽然不大写也不大拍仿讽体的东西了,但他电影中的哲学角色、宗教角色和道德角色都方兴未艾、层出不穷。他心仪的文学大作,至今仍和他心爱的魔术杂书,并列架上。托尔斯泰与齐克果一觉醒来,发现隔壁竟然是逃生魔术大师胡替尼,应该也会觉得妙不可言吧。 伍迪艾伦从十三岁开始迷上魔术。他在那篇《库格马斯插曲》里,用中国魔术箱把包法利夫人带到纽约去;等到一九八九年的电影《大都会传奇》,这个中国魔术箱又把男主角的老妈妈变到了纽约市上空,等到一九九o年的电影《艾莉丝》,这个中国魔术箱又变成了中国魔术医生阎大夫,一下帮人隐形、一下帮人招魂。 从小爱变戏法的伍迪艾伦,毕竟也*着电影的魔术箱,把自己变到了每一个大都会的上空,把每一家的底牌都掀一掀。要是伍迪艾伦小时候立志要当太空人,他现在肯定长驻大麦哲伦星云了。 赖克斯在为伍迪艾伦的传记里,引述了伍迪艾伦对自己人生的印象:"我年纪越大,越觉得我的一生一直是童年生活的延长仿佛就昨天,我还在排队等着进教室我整个人至今仍在那样的儿时经验里面,向外头张望着。" 说这话的伍迪艾伦,如今60岁了。 有这么一号绝顶聪明的人物,抢先我三十年在人生的地雷阵里舞蹈,实在令我兴奋得要命——他先踩进创作惶恐区、他先踩进中年区、他先踩进婚姻区、他先踩进高胆固醇区、他先踩进歌德式狂恋少女区 就算是引爆了几枚地雷,也只像是为了他的舞步打拍子而已 不过,他未必能先踩进上帝的会客室吧就凭他拿上帝开的这么多玩笑,上帝总得叫他在门外的沙发上等好一阵子的。 踩到他的脚时,可别笑得太明显啊,伍迪艾伦。 有关伍迪艾伦的一段节目 主持人:今天我们节目要谈的,是美国导演兼作家伍迪艾伦的作品,我们请到的,是一直在摄影棚门口探头探脑的蔡康永先生,蔡先生,你好。 蔡康永:你好。(对没有握手这个动作,略显懊恼。) 主:我第一个想请问的问题是,为什么会请你来上这集节目? 蔡:呃我也不知道呃,大概是因为伍迪艾伦最仰慕英玛伯格曼,英玛伯格曼又仰慕莎士比亚,莎士比亚又仰慕一名他始终不肯透露姓名的黑人男孩,而黑人男孩又仰慕他们家楼下的巧克力碎饼冰淇淋吧。 主:这跟你有什么关系?! 蔡:我也很爱吃巧克力碎饼冰淇淋啊。 主:那我想再请问你,伍迪艾伦的书,最大的特色是什么? 蔡:唔他非常喜爱"仿讽体"。 主:对不起,蔡先生,我们节目不想扯跟性有关的话题—— 蔡:谁在扯跟性有关的话题啦?! 主:那"仿讽体"是什么东西? 蔡:呃就是一边模仿别人,一边就*模仿的过程,来开玩笑吧? 主:可以请你举个例吗? 蔡:唔比方说比方说披萨饼,披萨饼就是葱油饼的仿讽体呀! 主:披萨饼有什么好笑的? (这时有人送来两盒披萨饼进摄影棚来,棚内本来脸臭臭的一大帮人,立刻都露出笑容来。) 蔡:你看吧。 (不过因为摄影师都去挑选披萨了,因此摄影机的镜头垂了下来,拍到的是睡着在地板上的现场指导,而不是主持人很服气的表情。) 主:好吧,就算我们姑、姑、姑、姑—— (由于替主持人翻大字报的制作助理,手指被披萨饼上的起司缠住,来不及翻页,所以主持人就卡在了"姑"这个字上。幸好制作助理发现这状况,立刻用五分钟趁热吃完了手上的饼,并且把手擦干净了,丝毫没有在翻页时弄脏大字报。) 主:(脸已经转成棚内的化妆阿姨后来始终无法重现的漂亮紫色)姑、姑、姑且相信伍迪艾伦特别爱用仿讽体吧,那他为什么要*模仿别人来逗笑?他难道不会自己发明笑话吗?像我小学五年级时班上那个专用鼻屎来当做文章逗点的同学? 蔡:嗯应该跟伍迪艾伦是犹太人知识分子有很大的关系吧。你知道,犹太人跟中国人很像,老是叫小孩子要多念书,中国人还好,起码是用书本里的什么黄金房屋啦、超级美女啦,来引诱你念书。犹太人可就不一样了,念了半辈子的旧约,到老来也没有到上帝,也没见到真理,结果可好啦,惹毛了一批犹太小子,发明共产主义的也来啦、发明心理分析的也来啦、发明相对论的也来啦,伍迪艾伦不拿他读过的书来开开玩笑,如何解心头之恨?如何报答被压弯的书架?如何面对越掉越多的头发?如何扛住伟大的犹太学术血统?如何迷惑金发文艺少女? 主:我们说好不谈跟性有关的话题的。 蔡:谁又在谈性啦?!你把你嘴角的白沫先擦擦干净吧! (一直在熟睡的现场指导,听见了上面那句话,以为是在讲自己,赶快擦干净嘴角的口水爬起来,看看棚里的钟;喊一声"收工喽!"棚内立刻电源全关,转眼间人去棚空,漆黑得连自己的手都看不见。) 主:(在黑暗中发出声音)这下可好啦!人走得一个不剩,看你还能仿讽谁?! 蔡:(在黑暗中发出声音)仿讽谁?!仿讽伍迪艾伦啊! 安静的发狂者 安静的发狂者,是很耐人寻味的。比方说,王文华。 我认识不少发狂者,多半发狂得很热闹,所以我也比较习惯大声的发狂方式,像王文华这种安静的发狂法,难免令我深感稀奇。 有人大概要问了:“王文华有发狂吗?”我的回答是:“噢,确实如此,各位,看看他这些文章吧。他岂止是在发狂,他简直是在发春呢。” 安静的、定期的、持续的发春,而完成了一本书。 发言至此,肯定会被高人拦住。有见识的高人,会忍不住这样的提醒我:“人类整个文明,恐怕都来自安静的、定期的、持续的发春吧!” 是的,没错,莫扎特、毕加索、李商隐,都会对这句话大点其头。只是,这几位的发春对象有时比宇宙还大,有时比细菌还小,使得他们的作品也就跟着有时铺天盖地,有时又像微血管般隐蔽淡漠。 相形之下嘛,王文华君这本《蛋白质女孩》发春的对象,实在是具体到令人为他难为情吧。当然,错过青春的男生,一旦终于理解到这终究还是由漂亮妹妹所主宰的世界之后,仓皇失措是在所难免,其中,当然也就包括了像王文华这样喋喋不休以求自处之道的案例。 王文华这本书显然立意并不高贵,但这却令我心生敬意。此书中处处可见王文华君惊人的意志力、苦心孤诣的揣度模拟、徒劳无功的分类,还有,歇斯底里的押韵。 天可怜见啊,卑微之心,也能因奋力燃烧而绽身光芒,受天谴之王者西西弗斯光推石头,就能产生意义了,王文华君这么用力对付普天下的蛋白质女孩,总不会一无所获的吧? 起码有我把你跟莫扎特扯在一起了呀,王文华。 法斯宾德永不归还之租界 午夜以后。差六分钟,三点。 我蹲踞在红砖步道的边沿,脊椎,紧紧抵着身后这排黑铁围栏,感觉着一根一根的、夜的骨骼。 这是适合写法斯宾德的时刻与场所。因为这是法斯宾德在台北的租界,是我为德国人赖纳·维尔纳·法斯宾德攻打下来的时间和空间的领土。我将代他收取这一邑的欲念的赋税;代他牧这一邑的寂寞的民。 法斯宾德的人,比法斯宾德的电影,更加地珍稀。对于这一点,我自己也一直不是很觉得。后来因为渐渐看多了他拍的电影,才发现自己看他的电影,其实是看他的人,多过看电影本身。不像对其他的导演,我是很没人性、很不耐烦的,一旦发现这个导演变得无聊、显得笨的时候,我就转过脸去,并没有情绪的波动。遇到人邀我一起喟叹“费里尼老了”、“黑泽明变得好封闭”时,我总会很诧异——这有什么关系?这跟我有什么关系?福楼拜说:“显现艺术,隐藏艺术家。”他不是作宣示,而是因为他了解——艺术家是不得不隐藏的。有概念的观赏者,只在乎艺术的好坏,谁去管艺术家的人? 惟独对法斯宾德,不一样。 他作为一个混世界的人,显然比作为一个拍电影的导演,还要高效率,于我来说,更合胃口。我总是会在他的电影里看见他,进而辨视他、认识他。 这种熟悉感是非常直觉的。我为了重考大学,在南阳街一带鬼心。混的那年,在当时的电影图书馆看见了法斯宾德的《瘟神》、《四季商人》和《恐惧吞噬心灵》。我的电影品位启蒙甚晚,在那个年纪,没有看几部电影,对法斯宾德的风格,却并不曾觉得特异、疏冷,反而是安心,像犊兽闻得同类气味,虽蒙昧却亦足以安顿其心。 后来我能暂离开文学,尽往电影里去晃,一大半,是因为法斯宾德让我对电影的放心。《瘟神》里冰冰冷的生命欲火,《四季商人》那种绝望到可以安逸的本分,《恐惧吞噬心灵》里头因为寂寞而高贵到慑人的龌龊,这都是电影里罕见的品种啊。 而他又这么做作。而他又这么无耻地诚实。过三点钟了。一个显然服药过头的小鬼,用蜜蜂的文法、歪扭着荡过来。我想他是打定主意要坐我的位子,这个位子,在此刻可能是他眼中的天堂席位。我就站起来让个位,走一走。 “你胆敢穿着衣服走进我的房间?!”演员狄·鲍嘉在《绝望》里,有这么句台词。 二十岁时,读报知道法斯宾德服药服死了。那是他拍完《水手奎莱尔》以后十天。我读着他的死讯,感觉不到什么悲伤的情绪,而且这十一年来,也从来没想到要问自己为什么不悲伤。 因为是太可预料、太理所当然了。 法斯宾德会早死,就像法斯宾德会去嫖一样地理所当然。惟一不一样的,是他可以常常嫖,可是不能常常早死。 我读到这本书里说法斯宾德去卖的时候,我才吃惊地发现:原来我是一直不知道他卖过的,我心里可老是以为早就有人告诉过我了。实在这在法斯宾德,是再可预料不过的事。 当然当然,我还是有别项可吃惊的——他在卖的时候,把丝袜塞在紧身裤的裤档里唬人,这真让我吃惊,我吃惊他这么不德国的幽默——用丝袜!?起码,用条没性别的手帕吧。 大部分人能让我吃惊的,是他们活的方式,不是他们死的方式。1977年一次谈话里,克莉丝汀·汤森问法斯宾德:《库斯特婆婆上天堂》拍了两种结尾,一种是库斯特婆婆被枪杀,另一种是库斯特婆婆爱情完满、安全回了家。汤森问法斯宾德自己喜欢哪种结尾? 法斯宾德说他喜欢“安全回家”的版本,因为他觉得那更悲惨。 接近凌晨四点了。街边的人数急剧减少,剩下的人,彼此间的联络意愿,急剧升高。我走楼梯登上一处阴影更深重的檐下,抵抗居心可测的天光,守护法斯宾德的领土。 因为站得较高,可看见一个穿格子衬衫的人,慢慢移向甲,甲技巧地假装要过街,避开了。格子衬衫转个方向,慢慢移向乙,乙太年轻,不够娴熟,快跑,消失在转角。我不用看见格子衬衫的脸,也能知道他是丑的。何况,远远也能看出,他的身材也很失败。 法斯宾德很丑。我认得一个理论上很有文化的中等美女:她拿两个威斯康辛硕士、一个斯坦福的戏剧博士,她每次看到法斯宾德出现在电影里,就毫无耐心地大喊一声:“丑死了!恶心!’’她确实很没礼貌,而我也确实无可辩驳。 可是更确实的,是我知道如果法斯宾德长得很好看,他的电影大概就只能在影展得得奖了。他的残忍、自恋、渴望爱,都会变得太简单、乏味,上不了艺术的台面。 《深闺怨妇》的爱人是这样向对方求爱的——“……你完全不迷人、不吸引人,你长得就一副全身发臭的样子。”法斯宾德是爱情的仙人掌,能在荒漠里侦知任一滴可能存在的水,然后能在满身的针里开出一朵你必须承认的花。 男人演女人,常常成为大师,有人说是因为最女人的事情,女演员多少会顾忌,放不开、不敢演。同理可证——好看的人谈恋爱,大半谈得很乏味。谈恋爱谈成大师的,往往必须是丑的人。 法斯宾德,百般不愿地,受了惠。 天亮,我走向丁字形路口,望着四处涌来领报的报贩,两条腿的人骑了两个轮的车,立刻占领了我定的德租界。 我能感知全邑的寂寞和欲望,都被寄放在我的白日身体之内。可是没有关系,只要夜晚到了,我就依然有牧场与牧草,我就依然会手持他的节杖去游荡,失笑地追想古代那位异国君王简陋的阴谋——要牧一群公羊,牧到能单性生殖为止。这,在法斯宾德的租界里,哪里能算是难事呢。 在清朝租出去的香港,眼看要还给中国了。而历史上会有这样一块小小的、秘密的租界,是即使无辜的租借者已经死去,也收不回来的。 是永远也收不回来的了。 1993年7月 ——《法斯宾德的世界》序 谢谢曹瑞原 蔡康永:现代作家,影评人,台湾著名节目主持人,现主持,《真情指数》《今天不读书》《两代电力公司》《康熙来了》《俄罗斯轮盘》,出柜同志身份。 我们这种人,都做过很多梦。每个梦在做完以后,如果没还有太破碎的话,我们就把这个梦包装好,收起来,放着。有时候,即使只剩碎片了,我们也好好的包起来,放着。只要不出状况,这些做过了、收起来的梦,我们就不再去乱翻、乱拆了。这些梦会跟我们一起变老、死掉.可是这些包扎好的梦,有时候毕竟又被拆开。 电视上播的《孽子》,每看一集,就有一个本来已经包扎好的梦,又被拆开。 我常常出现在电视上,但我从来不觉得我「存在」于电视上。就像一个邮差,常常要打开邮筒,这是他的工作。 但他应该是永远没机会在打开邮筒时,直接收到一封写给他的信。我跟电视,大概就是邮差跟邮筒的关系。 在台湾做的电视节目里,我从来没有感觉我的世界存在过。这没什么大不了的,神经病才会想在电视里寻找存在感。 可是很意外的,电视剧《孽子》却前所未有的确认了我的存在。我诧异的看着电视上一集接一集的出现穿卡其制服跟同学接吻的高中生、出现几乎什么都遮蔽不了但其实又什么都遮蔽得了的新公园凉亭、出现这种月亮、出现那个眼神。 读小说《孽子》时,我始终是站在外面往里看的,小说《孽子》的世界是离奇的、惨烈的、自毁的、原罪的。在白先勇创造出来的所有世界里,《孽子》的世界最令我陌生。尹雪艳安抚过我、谪仙记安抚过我,而《孽子》却令我纳闷,纳闷彼世界与我世界的重力状态为何这么不一样。 所以曹瑞原导演和公共电视要拍《孽子》电视剧时,我想应该也就是又一部跟我的存在没什么关系的戏罢了。 可是曹瑞原改变了这个故事在我心里的光和阴影的比例。曹瑞原从小说的第一页就下手改,让整个故事的第一场同性的性爱改了对象、改了气氛、改了原因。曹瑞原也充分建立了主角阿青的家庭,显现了这个家庭原本也想幸福和乐的愿望和努力。 这些改动对我来说是很重要的,因为在这样的发展下「孽子」的「孽」就不是与生俱来的「孽」所谓「孽子」就是某个「儿子」,做了父亲眼中的孽事,这意味「孽」只是一时的,是儿子的行为抵触了爸爸的观念,这不是原罪、不是妖孽、不是诅咒、不是阿青家破人亡的原因。 坐在电视机前,按时收看一小时的电视剧,实在是很呆子的行为。 我竟然要为这么呆子的事,谢谢曹瑞原。 《蝴蝶飞了》序 最好是不要认识诗人本人。 如果诗人本人太丑,那当然就最好不要认识,因为那会干扰诗。 如果诗人本人太美,也还是最好不要认识,因为那更干扰诗。 只是由不得我,我已经认识诗人本人了。 我对她的美的接收,常常竟然是人类学式的, 带着观察与纪录心态的~~ 她怎么能这么认真的,坚持那么肤浅的事; 她怎么能这么那么童话的,面对那么邋遢的世界; 她怎么能这么美,但又对自己的美,那么没有安全感? 这些本来应该跟诗无关的事情,严重的干扰着我读她的诗, 却也甜美的让我窥知了她的由来: 蝴蝶是没办法忘记被关在蛹里时的那些事务,每只蝴蝶都一样。 只要后来美丽的飞了,就好了。 不一样的眼睛 《一只狗的生活意见》推荐序二 作者蔡康永 好作家好在什么地方? 好作家常常用跟你不—样的眼睛,看见一个你从没见识过的世界,这就够你瞧老半天的了。 彼得·梅尔,在把自己丢进普罗旺斯以后,又把自己丢进了一只狗的身体里。这下可好了,做人时说不出口的话,—旦做狗,就百无禁忌的源源而出了。 正是:狗眼看人低,看得人笑嘻嘻! 书嘛当然就比较有水准 我认识很多人在网络上征友,我心里有点羡慕他们,可以莫名其妙的遭遇人,可以因为这些遭遇而快乐或不快乐。 虽然也会有一定程度的辛苦,但也就是人生节奏的加快版re-mix,并不全是乱来。 像我落到现在这个地步,要征友也只好在书房里征友呗: 不断的把书从箱子里拿出,从包裹里拿出,从书架上拿下,从角落里寻获, 然后翻一翻这书,看看合不合得来,合得来当然很高兴,合不来就算了。 不过再怎么高兴,总是比不上和一个活人的遭遇那么有意思。 就是这么说啊: 书嘛当然就比较有水准,活人嘛当然就比较有意思。 脏话到底脏在哪儿 作者:蔡康永 中国人的脏话,常常原始到让人汗颜的地步。 通常是这样的:“我肏丄你妈!”他骂他。“我肏丄你祖宗!”他回骂他。 这个吵架的逻辑其实很幼稚:你操了我妈,你就或多或少地做了我爸。那为了打败你,我只好奋力挖坟、不顾尸臭地去操你的祖宗,这样我才能或多或少地也做你的祖宗,凌驾于你爸之上。胃口好的话,有些人愿意操到对方祖宗十八代。以每代间隔三十年来算的话,挖坟要挖到明朝的坟去,才能完成这件事。只为了跟一个讨厌鬼斗嘴,竟然发了这么大的愿,愿意一路奸尸,奸到明朝的干尸身上,也真算是发了宏愿了。 这样斗嘴有赢家吗?如果我是评审,一定判你输,除非你现场表演给我看,还要我看得下去才行。 中国人这种一心要当别人的爸爸、当别人祖宗的心,我很少在别的文化里看到。美国同学偶尔在生活中开玩笑,会在你诉苦撒娇的时候,吃豆腐地说:”好了好了,乖,过来爹地抱抱。“但我真的还没看过用英文或日文吵架,吵到脸红脖子粗的时候,会来上一句”我丄操丄你奶奶“的。如果真的用英文或日文来上这么一句,我想对方会暂时静止三秒,想象一下你描述的那件事的情景,然后吐出来吧。(但对方的祖奶奶,如果托你的福仍然健在的话,应该会很承你的情,受宠若惊吧。) 日本的色情文化发展蓬勃,但日文的脏话里,并不动用跟“性”有关的动词或名词,日文既不用那个最有力的动词当口头禅,也不用相关器官、液体的名词来骂人。原因我还没找出来。也许日本文化觉得性行为和性器官都给人带来很多快乐,如果在吵架的时候,莫名其妙地用在对方身上,只能徒然“嘉惠”对方而已吧。如果洋派一点的日本人,现在会直接用英文里那个“f”开头的、四个字母的动词了。确实英文的脏话里,性行为和性器官都大量出现,但是使用这些字眼的出发点,却和中文不同。 英文脏话用到“f”字时,是直接攻击你本人、征服你本人,不是为了要变成你爸爸或你祖宗。英文吵架,如果为了羞辱你,会叫你“亲我的屁股”或者“滚回去搞你自己吧”。这两件事,放进日文恐怕也会失去杀伤力,再度沦为两件令人开心的事。虽然英文脏话,很遗憾的,和中文脏话一样,也没有放过我们大家的母亲,但当英文骂说“你这个搞你母亲的人”时,可能是上承希腊悲剧里“与自己母亲上床”的乱伦诅咒,是在说“你是个被诅咒的混蛋”的意思。 比较起来,英文这种直接攻击对手的脏话,我比较容易接受。而中文这样连累对手的母亲和祖宗,只是为了变成对方的长辈,我觉得很“原始部落”,很无视 “每个人都是独立自主的个人”的原则。 回想人类聚居的形态,还在”原始部落“的时期,部落之间为了争夺食物和地盘,必须不断扩张自身的战斗力,自己部落的人越多,争斗时就越有胜算。在这种心态下,抢着当别人的爸爸,抢着满街认儿子,才有意义。换作是任何一个现代社会,你走在路上,有陌生小孩过来拉你袖子叫爸爸,你只会觉得事情有诈,你是遇上了骗子,避之惟恐不及。但以骂脏话来说,活在现在社会的我们,却还是很热衷“操丄你妈”、“操丄你祖宗”,就算不是吵架,口头禅也还是热爱说“老子我就是这样”、“你爸我就是不爽”这类的话,说了觉得很有气魄。这是我说它们“原始”的原因。 至于这个路线的脏话,蔑视个人价值,那是更不用说的了。对方的妈,本身绝对是个拥有独立人格的个体,你如果真有兴趣和她上床,就好好施出你的手段去吸引她,向她求欢,怎么可以不但不顾她本人的意愿,还一味地把她“简化”为别人的妈,把她“简化”为自己变成对方爸爸的“工具”,最终把她“简化”为吵架吵赢对方的字眼。 脏话当然只是脏话,每个民族的脏话都很“古老”、“幼稚”。日本人老师骂对方“笨蛋”,美国人常常骂对方“大便”,都很浅,很幼稚。但起码这些脏话,都是光明正大地冲着吵架对手的本人而发的。 相对来说,中文这一路脏话拐弯抹角,不好好攻击对手,却只想着拐这弯去牵拖对手的长辈,追求一个已经没有现代意义的古老标本:极力扩张本家的血脉。为了服务这个古老的目标,一切个人无言地被简化为“兵蚁”、“工蚁”,只要繁衍后代,扩张血脉,就算实现生命的意义了。这种脏话,不是脏在字面上,是脏在背后躲了千百年的那个态度。 我幸好不是别人的妈,我如果是别人的妈,被中国这一路脏话”简化“了这么几千几百年,老子我肯定要不爽的,肯定要每次想到,就骂一次“我丄操丄你祖宗十八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