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肉体窃贼》 前 言 我是吸血鬼莱斯特。我有个故事要告诉你们,那是我的亲身经历。 故事发生在1990年的迈阿密,现在我要讲述一个有女人灵魂和天使脸孔的小吸血鬼的梦,以及我的凡人朋友大卫•泰柏特的梦。此外,还要讲一些我在法国度过的凡人童年时代的梦,冬天的雪花,我父亲座落大阿芙根郡的荒凉破旧古堡,我出门捕杀一群扰乱小村庄的狼的经过。梦可以同事件一样真实,至少对我来讲是这样的。 当这些梦开始,我的心情十分沉重:我是个在地球上到处漫游漂泊的吸血鬼。有时过于蓬头垢面、风尘仆仆,任何人都不会多看我一眼,纵使你长着一头浓密秀美的金发、敏锐的蓝眼,穿着漂亮帅气的服装,具有迷人的笑容,拥有身高六英尺的匀称身材,虽说己活了两百年,看上去只像个二十岁的凡人小伙子……,但这些又有什么用呢?不过,我还是个很理智的男人,是个十八世纪之子,是在那个世纪生活,然后才降生于黑暗。但是,随着20世纪80年代行将结束,我己经改变很多,从过去初出茅庐、冒冒失失的小吸血鬼成长为一个成熟的吸血鬼,永远告别过去只穿古典式黑斗篷和布鲁塞尔式鞋带、挂着手杖、戴着白手套,像个绅士在煤气灯下舞蹈的时代。由于历经磨难和成功并接受许多前辈的血液,我己被造就成一个幽灵般的神,拥有令自己困惑、有时甚至恐惧的强大威力。我的威力大的连我自己都悲哀,虽然我并不明白为什么。璧如说,我能随心所欲地飞向高空,乘着晚风飞越万水千山,轻松得如同精灵。我能用意念驱动、影响或摧毁物质,仅凭意愿就能纵火。我能用超自然之声呼唤在万里之外的其他鬼神,也能毫不费力地读取吸血鬼和人类的心思。可我厌恶这些,我为丧失了原来的自己感到哀伤。我有敏锐和冷静的良知,本可以是个好汉。也许有时候我确实很善良,但我一向是个行动派。我总能为所欲为,干了坏事而又不被发现。我当然清楚我很性感、健康、富有和朝气蓬勃,正如许多人说的那样。 在这次冒险开始之前,我也在为其他我所熟悉和热爱的吸血鬼感到伤心,因为他们早就离开我们在二十世纪晚期的最后一次聚会,各奔东西。他们己经一个接一个地从时空消失,这是不可避免的。吸血鬼虽然需要同类陪伴,但并不真正喜欢同类的其他成员。也于这种需要我才创造了我的吸血鬼伴侣,比如路易。他成为我照料的对象,并充当我在十九世纪的可爱伴侣。我还在他无意地协助下创造了小吸血鬼克劳蒂娅。在这些二十世纪后期的漫漫长夜里,我经常孤独地流浪,其间路易是我唯一的陪伴,他是我们当中最具人性、最不像鬼神的一位。我经常光顾他在新奥尔良民区一块野地的陋室。 我越来越多地梦见克劳蒂娅,时时感到她的存在。她是我在一间陋室里找到的衣不遮体、濒临死亡的弃儿,并用我的魔血所创造,成为我的朋友、学生、情人、缪斯、打猎的同伴,她是我的女儿。路易己在《夜访吸血鬼》中说过我们对她的爱和她的死亡以及路易为她报仇的经过。 我是吸血鬼中的007,被称为“小魔鬼王子”。这些不死者还在我周围徘徊,有玛凯和玛赫特、凯曼、艾力克、桑提诺等。阿曼德仍时常出现,我希望他永远伴我左右。还有卡布瑞——我的凡人母亲和吸血鬼女儿,无疑将在千禧年结束之前的某个夜晚出现。如果我够幸运,届时将与她相逢。至于我的良师益友——玛瑞斯,仍和我们在一起,永远不离开我们。在这个故事开始之前,他不时地跑来骂我或求我:我何时才能停止无意义的杀戮,省得我的劣迹在报纸上曝光?我能不能停止对凡人朋友大卫.泰柏特的装神弄鬼,不再以我的血作为“黑色礼物”来引诱他呢?我们最好别再制造新生代,难道我不明白这点吗? 他们总是开口闭口要我循规蹈矩,而我却特别喜欢打破戒律。现在我来谈谈那些在流浪过程中一直陪伴着我的梦。我常梦见克劳蒂娅,仿佛时光倒流几百年。关于大卫的梦我只做过一次。 大卫在梦里很年轻,他正行走于一片红树林里。老虎过来了,我看见它的大脑袋,眯成一条线的黄眼睛射出残暴的凶光。大卫,你难道看不见它的利齿吗?可他就像个好奇的孩子,看着它伸出血红的大舌头舔他的喉咙,大卫,当心!我看见他双腿跪下,把一杆长枪顶在自己的肩胛骨。老虎向他猛扑过来,被他一枪击中,又是一枪,把它打翻过去,它死了。 我醒了。这个梦意味着什么?是不是他有了危险?或只是他的生物钟停摆?对一位74岁的老人来说,死亡随时会到来。 “我想让你求我把‘黑色礼物’送给你”,我俩初次见面时,我这样对他说:“我不一定把它给你,但我想让你求我” 他从来没有也绝不会求我这个。现在我爱上他。我忘不了这个梦,它不止一次地出现,使我浑身冰凉,无能为力,周围黑暗笼罩。 现在,我真的要开始了。 第一章 迈阿密——吸血鬼的城市,这是日落时分的南海滨。在草木茂盛、温暖无冬的这一年冬天,它清洁、繁荣,灯火通明。从平静的海面上吹来柔和的海风,吹拂过乳黄色沙滩的黑色边缘,给在宽阔平缓的人行道上快活玩耍的一群群凡人儿童带来凉爽。 在车辆急促而发和的喧嚣和鼎沸的人声,行进着熙来攘往的人群。穿着入时的小伙子豪迈地展示着练就的肌肉,小姐们也为自己的曲线和中性的现代肢体深感自豪。 曾是老年人暂住地的老式办泥旅馆已被修茸一新,涂满犹如彩色粉笔的漂亮颜色,霓虹灯以雅致的手写体炫耀着新的店名。在餐馆的露天门廊铺着白桌布的餐桌上,点点烛光晃动摇曳。瓦蓝铮亮的大型美国轿车沿着林荫大道驱散人群,缓缓前行,司机和乘客都注视着眼花撩乱的人流,懒洋洋的行人不时把交通堵塞。 遥远的地平线上,大团白云如同群山,耸立在星光闪烁的无垠苍穹。呵,蔚蓝天色和慵懒的南国碧空总让我叹为观止,心旷神怡。 朝北望去,迈阿密新海滩上座座高楼拔地而起,蔚为壮观。南面和西面,市中心的钢梁摩天大厦鳞次栉比,沸腾的高架快速路纵横交错,繁忙的港口船来轮往。许多小游艇飞速行驶在市内网状运河波光粼粼的水面。 在珊瑚角的安静整洁的花园,无数盏电灯把杂乱漂亮的红瓦屋顶小别墅照得通亮,一汪汪游泳池水泛着绿松石般的波光。幽灵们在巴尔提摩漆黑的大厅里漫步。粗大的美洲红树甩开古老的枝干,把宽阔清洁的街道给遮掩起来。 在椰林区,来自不同国家的购物者挤满豪华饭店和时髦商业街。一对对情侣在各自的玻璃墙公寓的阳台上亲热,众多侧影探头向宁静的海湾。汽车在热盟的公路上川流不息,穿过婆娑起舞的棕榈树和婀娜多姿的鸳鸯树,驶过一座座前面有花式铁栅栏上门、披挂着红色和紫色叶子花的混凝土宅第。 这一切就是迈阿密,一座水城,高速城,热带花卉城,风光旖旎之城。我定期离开我在新奥尔良家乡,最常造访的地方就是迈阿密。在它人口稠密的大街区里,居住着许多不同种族、不同肤色的男男女女。在这里你可以听到意第绪语,希伯莱语,西班牙各语言,海地的方言土语,拉丁美洲的方言土语,以及这个国家最南方和最北方的方言。然而,在迈阿密表面繁荣的背后,却存在着威胁、绝望和贪婪;这里有大都会的那种深沉而平稳的脉动——那种折磨人的能量释放和永无休止的冒险。 迈阿密永远没有黑暗的时候,它永远静不下来。对本吸血鬼来说,迈阿密是一座极好的城市。它总会把某个凡人杀手交给我,虽然总是某个古怪、邪恶的宵小。我只需消耗他的记忆,吮吸他的血,他就会向我坦白交待一打谋杀罪。 可是今夜我要追捕的却是个大猎物,是熬过“大斋节”的饥饿之后,迟来的复活节盛宴。这次我要追捕的是人类中一名出色的“常胜将军”,他那可恶的犯罪伎俩在凡间执法机构的电脑档案里存有数十页之多的纪录。他是个隐姓埋名的神奇人物,满怀敬畏的报界给他起了个闪光的绰号:“后街扼杀者。” 我渴望猎捕这样的杀手!我真庆幸这样有名的杀手现身在我最喜欢的城市。幸好他在那些后街六次作案所杀害的,都是些大批涌到这个温暖宜人地方度过晚年的病弱老人。嘿,我本想横跨大陆去收拾他,没想到他却在这儿等着我哩。只有二十位犯罪学家详细编篡他的犯罪史(全都被我透过新奥尔良家中的电脑轻易弄到手)。不仅如此,我还在里面偷偷补充几条关键的资料:他的姓名和凡间住址,对像我这样有读心术的不朽者来说,这是雕虫小技。我透过他做的血腥梦魇找到他。而今夜,我就要愉快的以一记阴险无情的拥吻结束他辉煌的犯罪生涯,无需做任何道德上的解释。 呵,迈阿密,你是上演这出耶稣受难小品的最佳地点。我总是顺着回新奥尔良的原路来到迈阿密。目前我是在荒蛮花园的繁华角落里狩猎的唯一吸血鬼。正如你所见到,其他的饮血者早就抛弃了这个是非之地,只因为它们互相不能容忍,而我也不能忍受他们。这样更好,把迈阿密交给我一个“人”看管。 坐落在海洋大道的公园中心饭店是一所小巧玲楚的漂亮旅馆,我现在就站在我的套房窗前,不时用顺风耳扫描周围的客房,监听那些有钱的游客享受这份难得的与世隔绝——距离繁华大街仅咫尺之遥的清静与隐蔽。它是我此时的香榭丽舍大街,我的维内托大道。 我将猎杀的对象已经准备好,从他间歇和片断的梦幻世界进入实际的谋杀领域。哦,该更衣去迎击我梦寐以求的对象。从乱七八糟一大堆新打开的纸箱、手提箱和皮箱中间(我通常是这样),我挑选一身天鹅绒的灰色套装。我一直爱穿这套服装,尤其是它的布料很厚,略带光泽。我得承认,在这样热的夜晚穿它不太合适。不过,我感觉冷热的方式与人类不同。那件上衣很瘦,有窄窄的翻领,颇像紧腰的骑装上衣,说得更准确些,像那种古雅的老式男上衣。我们不朽者永远喜欢穿老式的服装,那使我们回想起我们人类生涯。有时,你仅凭一个吸血鬼的服装,就能判定他的真实年龄。 对我而言,着装还有个质地的问题。十八世纪的衣料光彩照人!我受不了衣服没有一点光泽。而这件漂亮的上衣配上简朴的紧身丝绒裤就十分适合我。至于那条白丝绸衬衫,料子软得可以把它在手里攒成一个球。对我这坚不可摧却又非常敏感的皮肤,除此之外还需要穿别的什么贴身内衣吗?接下来是我的靴子。嘿,它们是我近来穿过的漂亮鞋子之一,因为极少接触大地,所以鞋底完好如初。 我通常把浓密发亮的金发热散成齐肩的发浪。在凡人眼里,我看上去像什么呢?我真的不知道。我总是戴副墨镜遮住我的碧眼,惟恐眼波会随时勾去众人魂魄(真让我烦恼)。在我那双纤细雪白、容易泄露秘密的明亮指甲上,我通常戴着柔软的灰色皮革手套。 哦,给我的皮肤来一点油性的棕褐色伪装。我把这种溶剂均匀地涂在颧骨,脖子和胸膛等暴露在外的部位。 我在镜子前端详着这件“成品”,它充满着不可抵御的魅力。怪不得在我短暂的摇滚歌手生涯中,引起过这么大的轰动。作为吸血鬼,我也一直所向披靡,大获成功。谢天谢地,我在空中漫游时并没有变成隐身者。作为一个云端之上漂泊的流浪者,我轻飘得犹如风中尘埃。每当我想到这里,就忍不住想哭。 捕捉大猎物总是把我带回现实。跟踪他,守候他,在他们将杀害下一个目标的紧急关头抓住他,然后像你一样,一点点令他痛苦地打击他的罪恶,同时透过他那龌龊灵魂的镜头,窥见他以前所有的牺牲品…… 请你不要误解,我这么做不是出自什么高尚的动机。我并不相信把凡间弱者救出魔掌真能拯救我的灵魂,我杀的人太多了——除非你相信义行的威力无穷,可我不清楚自己是不是相信它。我只知道我相信一点:一桩谋杀的罪恶无穷。而我的罪恶感就像我的美貌一样永恒。我不能得到宽恕,因为没人能饶恕我的所作所为。 尽管如此,我还是乐于把无辜的人从他们不幸的命运中解救出来。我还喜欢收编我的凶手,因为他们是我的兄弟,我们是同类。况且,他们为什么不该死在我的怀抱里、而偏要交给某个宽大为怀、从不伤害任何人的可怜凡人呢?我有我的游戏规则,我按照我制订的规则游戏。我还暗下决心,这次我不会横尸遍野,我会努力照别人一贯命令我的那样行事。不过……我还是喜欢把死尸丢给当局去处理。我喜欢在回到新奥尔良之后打开电脑,阅读验尸报告的全文。 突然,一辆警车缓缓从楼下驶过,打断了我的思绪。里面的警察正在谈论我的杀手,说他很快就要再次行凶,说他的星座已经各就各位,月亮也已升到合适的高度。攻击很可能一如既往,将要发生在海滨的一条小街。问题在于:他是谁?怎样制止他? 七点钟了。数字钟上的萤光符号显示七点,我自然也知道时间。我闭上双眼,把头稍微歪向一侧,酝酿情绪,准备全面施展我特别讨厌的魔力。首先是我的听力再次加强,就像扳动一部现代科学仪器的开关。顿时,世间的嗡嗡嘈杂变成地狱般的大合唱:充满着嘎嘎大笑和嚎啕大哭,充斥着谎言,痛苦的呻吟和胡乱的哀求。我捂住耳朵,仿佛这样就能制止这一切。最后,我关闭了这个功能。 渐渐地,我又看见人们的头脑中冒出无数模糊和重叠的思维意象,就像亿万只鸟儿摇曳着翅膀飞上天空。快给我那个杀手,把他的形象给我! 他出现了,在一间阴暗的小屋子里,和我这间大相径庭,但距离这里只有两个街区。他刚从床上爬起来,廉价的衣衫皱巴巴的,粗糙的脸孔流着油污,伸出一只神经质的粗手去掏衬衣口袋里的香烟,然后又把它垂下——忘了把烟放在哪儿了。他是个胖子,脸上的五官没有棱角,目光充满呆呆的忧虑,或是淡淡的燠悔。 他并没想到穿得体面点去赴他渴望已久的“筵席”。现在他刚醒来,不堪噩梦重负的心脏狂跳不已,使他几乎垮掉。他使劲晃动全身,油腻腻的蓬松头发遮住倾斜的前额,两眼活像两盘黑玻璃球。 我在房间的阴影里一动不动地静静站着,继续跟踪此人。只见他走下通向后门的楼梯,走出房子,来到柯林斯林荫道绚丽的灯光下,路过布满尘灰的商店橱窗和凹陷的广告牌,向前走去,朝着他渴求的那个未经挑选却又在所难免的目标走去。 那位幸运的太太是谁?在城里的这同一个沉闷的地区,她穿过傍晚稀疏而情绪低落的人群,正在盲目但执着地朝这个可怕的人走过去。她手里提着的棕色纸袋里是不是装着一盒牛奶和一棵莴苣?她若是看见躲在角落里的凶手,会拔腿就跑吗?她会十分怀念自己盖在海边的老家吗?也许她曾经很心满意足地住在那里,可是却让建筑师和装饰商们把她赶离海边,住到那些布满裂缝、墙纸剥落的旅店。 这位龌龊的死亡天使在最终发现她后,又会怎么想呢?她会不会使他想起自己小时候神话中的那位泼妇,将他打得失去知觉、恍若升入潜意识中的噩梦神殿?还是我们想得过多?我是说,有这样一类杀手,他们根本不把幻象与现实联系起来,无论记住什么,过几天准忘。但不管怎么说,有一点是肯定的,他们的受害者不值得把命丢在他们手里,这些杀手都很值得让我会晤。 唔,我要在他伺机对她下手之前掏出他害人的心脏,他得把他的一切都交给我,乃至生命。 我缓缓走下搂梯,穿过华丽典雅、布满艺术品,富有杂志封面魅力的门厅。能像个凡人那样行走,推开一扇扇门,并遛到室外,这种感觉真好。我挟在晚间散步的人群当中,沿着人行道朝北走去,两眼自然地扫过那些重新修缮过的旅馆及附属的小咖啡屋。 等我走到街拐角时,人群稠密起来。在一间花稍的露天餐馆前面,几架巨型电视摄影机把镜头聚焦在一长条被大型白色路灯照得刺眼的人行道。数辆大卡车阻碍了交通,一排排小轿车缓缓停下来。摄影机周围稀稀疏疏地聚拢了一些孩子和老人,并不显得特别好奇,因为在南海滩这一带,架起摄影机拍电视片和影片是司空见惯。我避开灯光走,生怕它们照在我那特别容易反光的脸庞。我要是像那些皮肤给晒得黝黑、半裸的身躯穿着破棉布衫、散发着昂贵防晒油气味的人类就好了。我从人群中挤过去,走过街拐角,再次寻觅我的猎物,只见他正在飞快地走着,心中充满着幻觉,使他几乎控制不住自己拖拉且凌乱的步伐。时间刻不容缓。我蹭蹭几步,窜上低矮的房顶。微风稍大了一点,也柔和了些。喧哗的人声、单调而自然的无线电声和风声全都变得轻柔。 在寂静中,我透过那些路过他的人的冷漠目光捕获他的形象;在寂静中,我看见他的幻想再次由萎缩的手脚以及打皱的面颊和胸膛组成。横亘在幻想和现实之间的那层薄膜正在崩裂。我跳在柯林斯大街旁的人行道上,动作快得好像从地里冒出来一样。可是没有人注意到我,我就像谚语中的那颗树,倒在杳无人迹的森林里。我迈着轻松的步伐,很快就追上那个也许是满怀杀机的年轻男子。我挤身穿过一群群挡住道路的不良少年,跟着我的猎物走进一家凉爽的大杂货店的玻璃大门。哈,里面真是琳琅满目、五花八门——这个屋顶低矮的大“洞穴”里摆满了你能想像得到的各类包装好的保鲜食品,还有洗手间的卫生用品和装饰品等等,其中百分之九十在我出生的那个世纪根本不存在。 我讲的是诸如面纸、眼药水、塑胶扁平发夹、毡制粗头笔、用于涂抹人体各部位的各种油膏、五颜六色的洗涤剂、化妆品及染发液之类的东西,其中有些颜色以前从没见过,也就叫不出名来。假设路易十六打开一个装满这些花花绿绿的现代产品的塑料口袋,他会作何反应?当他看见那些聚苯乙烯泡沫塑胶制的咖啡杯、玻璃纸包装的巧克力饼干或不断水的自来水笔时,他会作何感想? 连我自己也没有完全习惯这些东西,即使我已经亲眼目睹了工业革命的进步达两个世纪之久。这样的杂货店能让我连续几个小时流连忘返。有时候我会在沃尔超市逛得入迷而忘乎所以。 可是这次不同了,我还盯着一个猎物呢,对不对?所以,还是有空更光顾《时代周刊》和《时尚杂志》、袖珍电脑翻译器、和连游泳时都能向你不断报时的手表吧。他为何来到这个地方呢?那些拖儿带女的年轻古巴夫妇颢然不会引起他的兴趣。不过,他还是漫无目的地在狭窄而拥挤的通道里闲逛,并不在意周围成百上千张黑黝黝的胸膛和说得飞快的西班牙语。在他用赤红双眼扫视着一排排摆得满满的货架时,只有我一个人在注视着他。 上帝啊,这个人真是龌龊不堪,一切体面和正派都由于他的疯狂而丧失殆尽,他那棱角分明的脸庞和脖颈平津津地沾着一层细细的泥巴。我会喜欢这样的人吗?见鬼,不管怎样,他也是一袋血。凭什么我要把机遇推掉?我不能再杀害儿童,对不对?我也不能再光顾海滨区的娼妓。完了,还要安慰自己,说没什么了不起的,谁让她们坑害平底船上的船员。我正在受到自己良心的谴责,对不对?一旦你成了不死的神,反倒要经历一个真正漫长而可耻的死亡过程。嘿,瞧这个肮脏、发出恶臭、行动笨拙的杀手,连囚犯都吃得比他好。当我再次像切开一个甜瓜那样探视他的心灵时,我吓到了。他居然不清楚自己是谁!他从来没有审视过自己!他没有按逻辑顺序记住自己的人生阶段,也无法真实地坦白自己所犯下的谋杀(因为想不起来)。他甚至不知道他今天晚上就要杀人!连我都比他更了解他自己! 哎,毫无疑问,我错抽了一张最糟糕的牌。哦,上帝呵,这真令我伤心!这个星光闪烁的世界里明明充斥着更坏更狡猾的野兽,我却偏要猎捕这一只,真不知道自己是怎么想的?我可真想哭。 可就在这时,刺激的场面出现了。那人早就发现了那个老太太,瞅见了她赤裸、布满折皱的双臂、微微驼起的后背和菘蓝色短裤下的颤抖的瘦腿。刚才穿过明亮的日光灯光,她正悠闲地行走,享受着周围人群的喧哗和活动。她的脸一半掩埋在遮阳帽的绿色塑胶帽檐下,头发用黑色发夹缠在小脑袋后面。她挎着一个小篮子,里面装着一塑胶瓶子的桔子汁和一双软得被她卷成一个小球的拖鞋。这会儿,她又惊喜地从货架上取下一本平装小说,;她以前读过这本小说,并且一直念念不忘,梦想着再次读到它,就像再度造访老朋友那样。小说名叫《成长在布鲁克林的一棵树》。是的,我也很喜欢读它。 他着魔似地跟在她后面,距离近得使她一定感觉到他的鼻息吹到自己的颈部。他的自光呆滞而愚蠢,她缓缓地朝收银台走去,并从短外套下垂着的衣领中抽出几张脏兮兮的钞票。他们走出店门。他像一只跟着交尾的公狗,迈着沉重的步伐,无精打采地慢慢跟在后面。她则缓缓地走在前面,手里提着一个沉甸甸的灰色购物袋,步履艰难地绕过那些在街上徘徊的、吵闹而厚脸皮的不良青少年。她正在自言自语吗?好像是。我并没有观察她,虽然这个小老太太越走越快。我观察的是那个跟在她后面的畜牲,那家伙只盯着她身上的某个部位,好像根本不能把她当成整体来看。他一边跟踪她,一边在脑海里闪现着一张张苍白而憔悴的睑,他渴望趴在老人的肉体上,急欲用手捂住老人的嘴。 她终于走到她住的那楝矮小而破旧的公寓,和这片以肮脏和破落为特点的城区的所有建筑一样,它也似乎是用碎裂的石灰岩搭建,四周长满短粗的扇状叶片的棕榈树。见她到家,他也好整以暇地猛地停住脚步,静静地看着她走进狭窄而呈斜坡的庭院,蹬上布满尘土的绿色水泥台阶。在她打开门锁时,他注意看了一眼热的门牌号码。他迈着沉重的脚步走过去,然后颓然靠在墙壁上,开始专心致志地幻想杀害她的情景,在一间空荡荡除了一片光和色之外毫无特点的卧室里。 瞧他那副歪头斜脑、懒洋洋靠在墙上的样子,像被人捅了一刀似的。丝毫引不起我的兴趣,不如现在就把他干掉。然而时间却一分一秒过去,夜色褪尽黄昏的炎热。星光的闪烁越来越明亮。微风徐徐吹拂。我和他都在等待。 透过她的眼睛,我看到她的起居室,仿佛我真能看透墙壁和地板。她的起居室虽然随便摆满了旧家具,但还是很整洁。这些家具都是胶合板做的,样子笨头笨脑的很丑陋,对她也没有什么用,不过它们都被用一种她喜欢的香味油刷得铮亮。氖光灯的光线透过涤纶窗帘照到窗外,和下面院子里的景色一样惨白而呆板。不过她有几台精心布置的小台灯,流泻出令她感到舒服的光线。她需要的正是这一小片温馨。 她端坐在一张槭木制的摇椅上,摇椅用难看的方格布包里着。一个瘦小端庄的老太太,手里捧着那本翻开的平装小说。再次同弗朗西-诺兰一起,这是多么惬意的事情。现在她穿着一件刚从衣柜里取出的带花棉布睡袍,几乎遮不住她细瘦的膝盖。她还穿着一双蓝色的小拖鞋,如同一双袜子套在那畸形的小脚上。她把一头长长的灰白头发编成一根粗而美丽的大辫子。 在她面前的黑白小电视机的荧幕上,已经去世的电影明星正在无声地争论。琼-芳登认定卡莱-葛伦想谋害她。从他脸上的表情判断,我认为她说的确有道理。我很纳闷,卡莱-葛伦这人看上去像是完全由木头做成的,居然还会有人相信他?她用不着去听他们讲话;据她自己认真计算,这部影片地已经看过大约十三遍。而这本小说她捧在手里读才读过两遍,所以她才饶有兴致地重读这些她还没背下来的段落。 从楼下阴影幢幢的院子里,我可以辨出她那清静宽容的本性,宁静淡泊,远离尘嚣,超脱于周围明显的低格调。她屈指可数的几样宝贝可以装在一个橱柜里运走。对她来说,那本书和那部开启的黑白电视机比她所有的其他东西都重要;她很清楚它们是她的精神支柱。除此之外,她连自己的那些实用而无格调的衣服是什么颜色都漠不关心。 我那流浪汉杀手正处在半瘫痪状态,他的脑海里一团混沌,理不清剪还乱。我悄悄绕道这座灰泥粉刷的小楼后面,找到通向她家出房门的台阶。在我的意念驱使下,门锁一下子就松开。接着门就打开了,好像我碰了它,实际上我并没有动它。 我一声不响地溜进这间铺着亚麻布地板的小厨房。从白色的小炉灶里冒出来的煤气臭味让我恶心。从黏糊糊的陶瓷皂盒里散发出的香皂味也很难闻。不过屋里的摆设立刻影响到我——几件中国蓝和白色的珍贵瓷盘整齐地摆在一起,煞是美观。还有几本翻旧的烹饪书。她的餐桌洁净无瑕,上面铺着明亮的大黄桌布。一株腊似的绿色常春藤生长在一个注满清水的圆缸里,水波把一汪颤动的光轮投射在低矮的天花板上。 然而,最让我感动的,还是她对待死亡无所畏惧的安详神态;这是我在僵硬地站在门前、用手指把门轻轻推上时所见到的。只见她仍然一边读着贝蒂-史密斯的小说,一边偶然看一眼闪烁的铁幕。她根本没有起码的警觉,注意不到临近的街上有个疯狂的妖怪正在打她的主意,也觉察不到在她的厨房里正有个不朽者在游荡。 那个杀手完全沉迷在自己的幻觉,以致于对身边的过路人视而不见,连徘徊的警车和熟悉他的那些警察对他投来的怀疑恫吓目光也不放在眼里。他甚至不清楚自己今天夜里会再行凶,连自己是谁也糊里糊涂。一条细细的口水顺着他那胡子杂生的下巴徜下来。对他来讲,一切都不是真实存在的——他白天的生活不是,他怕被人发现的担忧也不真实;只有这些幻觉生产的、流遍他沉重躯体和笨拙四肢、电击般的感觉才是真实的。他的左手突然抽搐起来,喉咙左边也哽噎了。我讨厌这个家伙!我不想喝他的血。他是个不入流的杀手。我渴望喝的是她的鲜血。 瞧她静静独处的样子,陷入沉思默想,那么不起眼,那么知足,全神贯注于阅读那本她已十分熟悉的小说。她的思绪仿佛飞回到最初读这本书的年代,地点是在纽约市、列克星顿大街上一处人群拥挤的冰果室。那时她还是名穿着入时的年轻女秘书,穿着红色的羊毛裙和白色的褶边衬衫,袖口上饰有珍珠钮扣。那时她在一座石头盖的办公大楼上班。那楝大厦漂亮极了,电梯装有华丽的黄铜梯门,大厅铺着深黄色的大理石地砖。 我想把双唇压迫在她对往事的回忆,想使她回忆起自己的高跟鞋曾在大理石地砖上咔嗒、咔嗒地踏过,并想起自己当年姣好的形像:一面把纯丝长筒袜套在光润柔软的小腿上,一面小心不要让自己涂着指甲油的修长指甲把丝袜划破。我凝视片刻她的红发,似乎看见了她曾戴过的那顶着华黄色宽边礼帽,款式其实很丑,但仍充满魅力。 这才是值得我饮的鲜血!我感到十分饥渴,程度是我在近数十年的生命中十分罕见的。这次大斋节的禁食来的真不是时候,几乎超出我能忍耐的限度。哦,上帝,我真想把她吸个痛快! 从楼下的街道上,一声轻轻的嗽喉声从那愚蠢而笨拙的杀手嘴里传来。所有涌入我吸血鬼耳朵的杂音洪流中,惟独这一声最有穿透力,清晰可辨。终于,这混蛋东倒西歪地离开墙壁,先是侧了一会儿身,好像要在地上爬似的,接着晃悠悠地朝我们踱来,走进小院子,迈上台阶。难道我会让他吓着她吗?这样好像不妥。他就在我的掌握中,不是吗?但我还是让他把一根小金属条插进她们把手上的圆孔里,让他把门锁强行打开。那锁链也从朽木中脱落。 他迈进屋里,冷冷地盯住她。她吓坏了,身子缩进摇椅中,那本书从她膝盖上滑落到地上。可就在这时,他一眼看见了站在厨房走廊里的我——一个影子般的年轻男子,穿着灰色的天鹅绒套装,墨镜推到额顶上。我也像他那样面无表情地那着他。他有没有看见我那紫罗兰色的眼睛、雪白如象牙的皮肤、状如一团无声爆炸的白光的头发?抑或我只是挡在他和他罪恶目的之间的一个障碍、大煞他的风景?紧接着,他夺路而逃,跑下台阶。那个老太太尖叫着跑过去,“砰”地一声把木头大门关上。 我跑出去追他,不在乎脚是不是触到地面,故意让他在拐过街角时看到我站在路灯下作犹豫状。我们若即若离地兜了半个街区的圈子,然后我才朝他直奔过去,在常人看来象是一阵风,不值得注意。接着我突然在他身边站住。听着他痛苦的呻吟一声拔腿又跑。就这样,我们做着这个“游戏”又绕了几个街区。他先跑,然后停下来,却猛地发现我就在他的身后。他浑身大汗淋漓,薄薄的化纤衬衫很快就浸透汗水,贴在光滑无毛的胸膛上。 最后,他总算跑回那家廉价旅馆,重重地踩着楼梯,朝自己住的破房间跑去。等他跑回最高一层的那个小房间,我已经在里面等着他。不等他喊出声来,我就把他搂住。他的脏头发散发出恶臭,直冲我的鼻孔扑来,还夹杂着淡淡的化学织物衬衫上的汗酸味。不过现在我也不在乎。他很粗壮,在我的怀抱里热乎乎的,活像只多汁的阉鸡,胸膛顶着我剧烈起伏。他血液的气味充斥我的大脑。我听见他的血抖动着流过左右心室、瓣膜和被压迫得难受的脉管。在他眼底下的那块柔软发红的肉上,我舔到血。他的心脏怦怦狂跳,几乎要破裂,我得特别小心,别把他挤扁了。我用牙齿咬住他脖子上的那块潮湿而坚韧的皮肤。唔,滋味不错,我的兄弟,我可怜而困惑的兄弟。不过,这鲜血是多么充沛而味美啊。喷泉凿开了;他的生命化为排水管。所有那些老头儿老太太都是在血流里漂浮的尸体,随着他在我的怀抱里慢慢瘫软下来,他们也在这血流翻腾打滚,互相碰撞。他不开玩笑,轻易得逞,既不耍花招,也没有预谋。这家伙一直粗野得像只蜥蜴,一只接一只地吞食着苍蝇。上帝呵,了解这点就如同了解巨型爬虫统治地球的那个时代,且长达一百万年之久,只有它们的腥黄眼睛注视着打雷下雨,日升月落。 我放他一马,让他跌跌撞撞一声不吭地从我怀抱里挣脱。我沐浴在他那哺乳动物的血泊。还不错。我闭上双眼,让这蜿蜒的热流穿过我的肠子,或流经我强壮雪白肉身的任何通道。我醉醺醺地看着他连滚带爬地穿过房间。他真是笨得出奇。我轻而易举地从凌乱和撕破的报纸堆中、从打翻的咖啡杯下把他揪回来,冷咖啡泼在灰褐色的地毯上。我揪着他的脖子把他拖回来,他那双茫然的公牛眼向上翻着白眼。接着,他就乱踢我,这个专杀老弱病残的恶棍,鞋子蹭着我的下颌。我再次把他举到饥饿的嘴边,十指穿过他的头发,并感到他的身体僵硬起来,仿佛我的指尖在毒药里浸泡过。 他的鲜血再次注入我的大脑。我感到它使我脸颊的微血管麻酥,仿佛像触了电。它甚至“突突”跳着,流入我的指尖,还使我觉得一股热辣的暖流自上而下贯穿脊柱。一口口的鲜血注入我的身体。这个血气方刚的汉子呀。然后我又把他放开,等他跌跌撞撞地刚要跑开时,我又追上去把他揪住,拖回房间,让他面朝着我,然后一把甩出去,再让他满地挣扎。他现在冲着我说着什么,本该是一种语言,可又不是。他冲我连踢带打,可是他的眼睛已经看不清。直到这时,他才感到了一种悲愤的尊严,虽已视线不清,但怒容满面。我好像在帮那些古老的传奇、石膏塑像和不知叫什么名字的圣人的回忆录添枝加叶,增加新的篇章。他的爪子挠着我的鞋面。我又把他提起来,再次撕开他的喉咙。可这次他的伤口已经过大。他完了。死亡降临,像一个拳头捅进他的胃肠。有一阵儿我觉得恶心,接着鲜血的热气、充沛和光亮的外表,带着他最后的一丝气息涌遍我的全身。 我一头倒在他肮脏的床上,不知道躺了多久。我凝视着低矮的天花板。直到屋里的酸臭和霉烂味夹杂着尸体的腐臭让我受不了,才从床上爬起来,摇摇晃晃地走出去,模样肯定像他刚才那样笨拙。我让自己像凡人那样轻松自然地走着,像他们那样满脸怒气,一言不发。我不想让自己像个幽魂,虚无飘缈,长着翅膀,昼伏夜出。我想当人类,感觉像个人,让他的鲜血流遍我的全身。可这还不够,还差得远。我全部的希望都在哪里?那些笔直粗壮的矮棕榈树的扁状叶片拍打这楼房的灰墁墙壁。 “哦,你回来了。”她对我说。她的嗓音低沉稳重,没有颤抖。她正站在那把花格布绷面、两只械木扶手已经破旧的丑陋摇椅前,透过一副银丝边眼镜盯着我,手里还抓着那本平装小说。她的嘴巴很小,没有造型的圆形,露出一点黄牙,难看得和她那坚定无畏、个性十足的深沉语调形成鲜明对比。她冲我微笑!这时她到底在想什么?她为什么不祈祷上帝保佑? “我知道你会回来。”她说,说完她摘下眼镜。她的目光炯炯。她瞧见什么?我哪里使她这么好奇?像我这样呼风唤雨、无所不能的魔鬼居然被她瞅得无地自容,差点哭起来。“是的,我知道,”她补充道。 “是么?你怎么知道的?”我边嗫嚅着边朝她走过去,这间普通的小屋使我感到温馨和惬意。我伸出细长得可怕苍白得不像人的手指——但却有劲得足以把她脑袋拧掉,触摸她瘦小的喉咙。我闻到一股鲜奶油的气味,要不就是杂货店的另一种气味。 “对,”她轻松而肯定地说。“我一直都清楚这点。” “那就吻我吧,爱我吧。” 她的身体真热,双肩真瘦小,人老珠黄,这最后的枯萎煞是壮观。花虽已凋谢,仍充盈着清香。淡蓝色的静脉在地松弛的皮下蜿蜒曲张。在她合上双眼时,眼睑的线条很美。头皮向上蔓延,包住她的头盖骨。 “带我去天堂,”她说。声音发自内心。 “不行。但愿我有这个能力,可是我不行,”我冲她的耳朵愉快地低语。我用双臂把她接住,用鼻子拱着她灰白色的柔软发窝。我感到她把枯叶般的手指贴在我的脸上,令我有点不寒而栗。她也在微微颤抖。哦,这个温和、枯萎的小老太太,这个只剩下思想和意志的造物,仅包着一层松脆躯壳的微弱残火!她只够“喝一小口”,再没别的了。 可是等我明白这点时已经太晚了,头一股鲜血已经流在我的舌头上了。我正在吸干她。显然,我吸血的呻吟使她警觉起来,但紧接着她就什么也听不见了……一旦吸血开始,他们就什么也听不清。 原谅我吧。 哦,亲爱的! 我俩搂着慢慢倒在地毯上,像一对情侣倒在一丛枯萎而多节的花朵。我看到那本小说也落在身旁,看见封面上的那幅画,可这好像不是真实的。我小心翼翼地搂着地,生怕把她挤碎。可是我只是个空壳。死神正在她头上迅速降临,好像她自己正在一条宽阔的走廊里朝我走来,在某个极其特殊和十分重要的地方,啊,对了,就是在纽约那座铺着深黄大理石地砖的楼里;连在这儿你都能听见熙来攘往的车流,以及在楼下的大厅里、楼梯口的门“砰”地关上的闷响。 “晚安,亲爱的,”她耳语道。 我听见了她的话吗?她怎么还能讲话? 我爱你。 “是的,亲爱的,我也爱你。” 她站在走廊里。秀发火红笔直,在肩头上打着美丽的卷儿。她正在微笑,她的高跟鞋一直在大理石地面上踏出尖锐而诱人的声音。不过现在她的周围只有沉寂,虽然羊毛裙褶仍在摆动。她正带着一种怪怪的聪明表情看着我,举起一把狮子鼻头状的黑色小手枪瞄准我。你到底想干什么? 她死了。那声枪响震得我的耳朵好一阵儿,除了嗡嗡声什么也听不见。我躺在地板上,茫然地盯着头上的天花板,鼻子闻到纽约一条走廊里的火药味。但是这里是迈阿密。她的钟表正摆在桌子上滴嗒滴嗒走着。从烧得过热的电视机里传来卡莱-葛伦又尖又细的声音,告诉琼-芳登他爱她,使她感到十分幸福。原先她一直以为卡莱-葛伦想要杀了她。我也一直这么以为。 南海滩。我又来到郊区沿公路的霓虹灯商业区。只是这一次我离开熙攘的人行道,走过沙滩,向大海踱去。 我不断走着,直到附近见不到一个人为止;连海滩的流浪者和夜泳者也见不到一个。只有沙滩,白天的人群留下的所有脚印都已被海水冲刷干净,灰蒙蒙的夜间大海,不断把它无尽的浪涛一层层抛向坚忍的海岸。天空是那么缈远,充满疾走的云块和遥远而不显眼的群星。我做了什么?我杀害了她,杀害他的牺牲品,掐灭那个我本该救助的人类的希望之光。我又回到她那里,和她一起躺下,并抓住了她,她打出的无形一枪为时已晚。我又满足了自己对血的渴望。 事后,我把她放在她那张整洁的小床,盖上灰暗的尼龙被,把她的胳膊交叉抱在胸前,为她合上双眼。 亲爱的上帝,请帮助我。我那些无名的圣徒在何方?那些长着羽翼、要把我送入地狱的天使又在何方?待他们真正降临时,他们是否是你见到的最后一件美好事物?当你沉沦火海里之后,你还能跟着他们一道升天吗?你还能指望最后瞥见他们那金色的小号、和他们那映照上帝容光的脸孔吗? 对于天堂我又了解多少呢? 我久久伫立在海边,凝望云块飘移的无垠夜空,再将目光移回那些新建旅店的闪亮灯光和来回闪现的车头灯。 一个孤独的凡人站在远远的路边,朝我这个方向眺望。也许他根本没注意到我——一个渺小的身影,站在大海的岸边。也许他只是像我这样眺望大海,彷佛海滨充满奇迹,你佛海水能冲刷洗净我们的灵魂。地球上曾经全是海洋,大雨曾连续下降一亿年!可是现在宇宙却爬满了魑魅魍魉。那个孤独的凡人仍站在那边,朝这边张望。我逐渐意识到,他的目光越过空旷如洗的沙滩和稀薄的夜色,正凝聚在我的身上。是的,他在看着我。 我不假思索地也看着他,只因为我不想转身。接着一种古怪的感觉传遍我的全身,一种我以前从未有过的感觉。它开始出现时我感到有点晕眩,接着一种微微刺痛的震颤传遍我的躯干和四肢。我觉得四肢越绷越紧,一点一滴地压迫体内的物质。这种感觉如此强烈,我仿佛要被从我自己的躯体内被挤出去。我很吃惊,可又从中尝到一点快感;这对我这么一个铁石心肠、麻木不仁的怪物来说尤其难得,这是种势不可挡的兴奋,像是吸血时的亢奋,虽然完全不像吸血那样发自本能。并且,在我刚一开始分析它,我就意识到它已经消失。我浑身战栗。我曾经设想过这种场面吗?我仍然盯着远方的那个人类,这个可怜的人也紧盯着我,却一点也不知道我是谁,是干什么的? 一丝微笑挂在他年轻的脸庞,脆弱而布满惊诧。我慢慢想起来曾经见过这张脸,并进一步吃惊地发现,他脸上流露出也认识我以及那种古怪的期盼神情。突然,他举起右手冲我挥舞。 莫名其妙。不过我认出了这个凡人。更确切的说,我见过他不止一次。过了一会儿,记忆才鲜明的回到我的脑海。 一次是在威尼斯,当我在圣马可广扬上徘徊时;另一次是几个月后,我在香港的夜市附近。这两次我都特别留意过他,只因为他也特别留意我。没错,那儿站立着,同一个高大健壮的身体,同样浓密的褐色卷发。简直不可能。还是很可能?因为他就站在那儿! 他再次打着问候的手势,然后笨手笨脚地快步朝我跑来,向着笨拙的步子距离我越来越近。我则站在原地,吃惊但不动声色地看着他。我扫描他的大脑。毫无想法,根本没有开动。只有他的笑脸随着他跑近,反射星光的海水逐渐清晰起来,他的恐惧连同鲜血的气味一同钻进我的鼻孔。是的,他很害怕,但又异常兴奋。他突然看上去很诱人——又一个牺牲品,将要投入我的怀抱。他灰褐色的大眼睛目光炯炯,雪白的牙齿泛着寒光。他跑到距离我三尺远的地方停下来,心怦怦剧跳,伸出一只颤抖的汗手,要把一个鼓鼓而皱巴巴的信封交给我。我仍然不动声色地那着他,既不露出被他得罪的傲慢,也不对他竟有胆量在这儿找到我的壮举表示赞赏。我只是饿得恨不得把他一把揪起来,不假思索地吸他的血。我瞪着他,就要失去理智。我只看见了血。他好像很明白这一点,也确实感到不对头,就警觉起来,恶狠狠地瞪了我一眼,把那厚信封扔在我的脚下,站在松松的沙滩上突然向后一跳,转身就跑。动作猛得差点摔倒,腿快得好像连身体也跟不上。我的饥渴消退一点。我也许仍没恢复理智,但却在犹豫,而这就出现考虑的余地。这个紧张兮兮的家伙到底是谁? 我又试着窥探他的心思。什么也没有,真奇怪。不过也有这种凡人,即便丝毫没有意识到有人可能会窥探他们的心灵,他们也能把自己自然地伪装起来,叫你摸不透。他拚命地奔跑,样子笨拙可笑,离我越来越远,最后消失在一条漆黑的小街。时间一分一秒地过去。我现在再也嗅不到他的踪迹了,除了那个他丢在我脚边的厚信封。 这一切到底意味着什么?毫无疑问,他很清楚我是谁。我们在威尼斯和香港的两度相遇并非巧合。他突如其来的恐惧且不说别的——就说明这一点。不过我还是要称赞他的勇气。设想一下,跟踪我这样一个可怕的魔鬼,得需要拿出多大的勇气才行。难道他是个狂热的崇拜者,赶来敲这神殿的大门,乞求我是否能出于怜悯或奖赏他的勇敢,赐给他一点“黑血”?这念头使我突然愤怒且伤心,但我又很快不在乎。我捡起那个信封,见上面是空白的,而且没粘上。里面有一篇印刷体的短篇小说,显然是从一本平装书上裁剪下来的。这是厚厚一叠书页,左上角用订书机订上。没有任何留言。小说的作者是个可爱的家伙,我很熟悉,名叫h-p-拉夫克拉夫特,专擅超自然和死亡题材。其实我也读过这篇小说,并一直记得它的标题:《门前石阶上的东西》。这标题曾让我大笑。 “门前石阶上的东西-”现在我又忍俊不住。没错,我记得这篇小说,写得很机智,很有趣。可是这个陌生的凡人为什么要把这样一篇小说送给我呢?荒唐可笑。我突然又生起气来,或者说是气怨交加。我不经意地把这包东西胡乱塞进上衣口袋,沉思起来。是的,那家伙肯定是失踪了。我甚至分不清他和别人的区别。唉,他要是明天夜里再来诱惑我就好了。那时我的灵魂也许不会这么厌倦疲劳,也许会比现在更在乎他一点,这样起码会把事情的来龙去脉搞懂。可是眼下距离他匆匆来去好像已经逝去百亿年。夜空旷得只剩下远方大都市刺耳的叫嚣和近处海涛灰蒙的喧哗。连云层也逐渐稀薄乃至消失。苍穹浩瀚寂寥。我遥望头顶上冷峻明亮的群星,听任低神的涛声在我四周哀呜。我最后看了一眼迈阿密,这座我十分钟爱的城市的万家灯火,悲痛欲绝。 然后,我腾空而起,简单得犹如心想事成,迅速得没有凡人能够看见。就这样,我“呼呼”地穿云破雾,越飞越高,直至这座宛如章鱼爬的大城市化为遥远的一团星云,最终从视线里渐渐消失。高空的风不分季节,一迳寒冷刺骨。我体内的血液被它包围,仿佛原先的热流根本就不曾存在。不久我的脸和双手就罩上一层冰套,我像是被冻成冰棍。接着,这层冰套又移到我薄薄的衣服里面,里住我全身的皮肤。但它并没有让我觉得疼,或者说它并没有让我觉得太疼,只是干干地里着我,倒也不算太难受。我只是觉得凄凉、忧郁,一切值得活下去的东西都没有了——熊熊燃烧的壁炉火焰、亲人的爱抚、热吻和拌嘴,还有爱情、渴望和鲜血。哦,那些规劝可怜的人们说,如果不流血供奉、宇宙就会不复存在的阿兹特克,众神肯定都是些贪婪的吸血鬼。想像你自己就主持着这样一座祭坛,手指扛着槭子招唤人们一个个地过来,然后把他们充满鲜血的心脏压在你的嘴上,像吃一串串葡萄似地吮吸里面的鲜血!我乘着这股冷风翻滚遨翔,忽而下降,忽而上升,有时展臂迂回,有时并拢直飞。此刻我像个仰泳者仰躺前进,再次凝视盲目而冷漠的繁星。我仅凭着意念向东飞行。伦敦上空虽然仍笼罩着夜幕,但钟表已指向黎明的时辰。已经到了伦敦。 应该向我的凡人朋友大卫-泰柏特道别了。自从我们上次在阿姆斯特丹见面后,时间已过去数个月。我当时很粗暴地离他而去,对此及对打扰了他而深感羞愧。从此我一直监视着他,但没有直接找他麻烦。现在我清楚无论情绪多坏,我也要去找他。毫无疑问他也想让我去。这是件适宜和体面的事,应该去做。 有一刻我还想到了我亲爱的路易。他大概正在新奥尔良沼泽深处、那所摇摇晃晃的小房子里,一如既往在月光下读书,或遇到阴天无月夜时在晃动的烛光下破卷。不过向路易告别可能已经太迟……如果说我们当中有谁最能善解人意,那就是路易。至少我是这么想的。很可能实际情况正好相反…… 我飞向伦敦。 第二章 伦敦郊外的泰拉玛斯卡总部。深宅大院里,古树参天,寂寥无声。厚厚的白雪盖满倾斜的屋顶和宽阔的草坪。一座漂亮的四层楼建筑,布满竖框铅制的窗户,几座烟囱不断把浓烟吐入夜空。这个地方有数间深色木窗格的图书室和起居间,卧室都有格子镶板的天花板和厚厚的法国勃艮第地毯。餐厅安静得像修土会的餐室,成员都是虔诚的修士和修女,会读心术,看手相算命,预卜你的未来,并能准确则算出你的过去。是巫师吗?嗯,也许其中有几位是。不过他们大多数都是学者,奉献毕生来研究神秘之事。其中有几位更博学,有几位更执着和钻研。譬如,在这所宅院里,就有几位成员专门研究吸血鬼和狼人;其实在别的总部里——阿姆斯特丹、罗马,或坐落在路易安那州沼泽深处——也有这样的人才。他们能感受到凡人潜在的致命心灵念力(如遥控放火或致人于死),同鬼怪说话并收听到它们的回答;他们曾同无形的存在体搏斗,战胜或输掉。 一千多年来,这种研究组织一直存在至今。事实上它的历史更悠久,但是它的起源却一直神秘莫测,更准确地说,是大卫不想向我解释。那么泰拉玛斯卡是从哪儿弄到钱呢?在它的地窖里贮藏着大量金银财宝。它在欧洲各大银行的投资极富传奇色彩。它在英国所有城市都拥有房地产;就算它不拥有别的,仅这一项就足够维持它的生存。况且它还拥有各类古典珍宝、绘画、雕塑、挂毯、家具古董,各种饰物。它们的取得方式都和各类神秘学的案例有关,而这些是不能以金钱的价值来计算,因为它们的历史和学术价值远远超过人类所能做的任何评估。 单是它的图书馆的价值就等于一笔巨款,无论用哪国货币计算都是如此。馆内珍藏着各种文字的手稿,有些来自数百年前烧毁的那座著名的亚历山大图书馆;还有些来自殉道的卡特里派教徙的图书馆,其文化现已消亡。此处还有古埃及的文献,让考古学家瞟一眼都会乐得开杀戒。还有由几个已知的超自然物种人士撰写的文稿,其中包括吸血鬼物种。档案室里还有我写的一些信件和文稿。 这些宝贝没有一件引起过我的兴趣。从来没有。有时候,我想开个玩笑,想过破门而入,从地窖里偷回几件曾属于我热爱的圣物。我知道这些学者搜集不少我扔掉的东西,比如在上世纪末我从巴黎住所里扔掉的物品,以及我从花园区街道旁的老房子里丢弃的书籍和摆设。我曾在那所老房子的地下沉睡过几十年,完全不在乎那些在上面腐朽的地板上走来走去的人。天晓得这些学者还从时间那长满利齿的嘴里抢救了多少“遗产”。 不过我已不再关心这些事情。他们抢救了什么,就让他们留着好了。我所关心的是大卫,也就是那位泰拉玛斯卡的会长。他曾经是我的朋友,直到很久前的那个夜晚,当我穿过那扇四层楼高的窗子、粗鲁而冲动地离开他的私宅为止。他当时十分勇敢沉着。我很喜欢他的样子,个头高大,脸上长有许多深刻的皱纹,铅灰色的头发。那时我就怀疑年轻男人是否能拥有这种美。不过他最吸引我的地方还在于他了解我,知道我是什么。 我吸收你加入我们怎么样?你知道我能办到…… 他绝不会动摇自己的信念。他当时这对回答:“哪怕让我去死我也不接受。”但是我的存在还是让他着迷,虽然从初次见面起他就把自己的思维掩饰得很好,让我看不透,可是这点他却掩饰不住。确实,他的心灵成为一个封锁的保险柜。我只对他那喜悦慈祥的面容和温柔有教养的嗓音——连魔鬼同他讲话都会变得彬彬有礼起来——印象深刻。 现在,我踏着英国隆冬的秋雪,于凌晨到达总部,朝着大卫那熟悉的窗子走去,却发现他的屋子熄了灯,里面没人。我想起了和他最近的一次见面。难道他又去了阿姆斯特丹?上次找他我去得很突然,所以能在他那帮聪明的巫师发觉我在窥探他的活动并迅须采取行动之前找到他。似乎某项重大的使命又驱使大卫去了荷兰。荷兰的总部比伦敦郊外的这所还要古老,其他窖的门只有这位总会长才能打开。大卫必须找到伦布朗的一幅肖像画(这是该组织拥有的最珍贵的财富之一),把它复制下来,然后把复制品送给他的密友阿伦-莱特纳。后者在进行一项重大的超自然调查中需要它,该项调查正在美国展开。我曾经跟踪大卫到过阿姆斯特丹,并在那里监视过他,不过我一直告诫自己不要骚扰他,就像我以前多次做过的那样,跟而不扰。 现在让我将那段往事讲给你听。 他在夜晚轻松地散步,我一面远远地跟着他,一面掩饰我的沉思,熟练得不亚于他一贯遮掩他的沉思。他沿着辛格尔林荫道漫步,一边走一边不时停下脚步欣赏那些狭窄而古老的荷兰民宅。这些住宅都有很高的阶梯山墙,明亮的窗子没有拉上窗帘,好像故意让过路人看着开心。他那高高的身材在榆树下留下醒目的轮廓。我差不多马上就觉出他产生变化。他仍像往常那样带着手杖,虽然他显然还用不着它。他把它扛在肩上,像以前那样用手指轻弹。他一面散步一面沉思,神情显然忧郁而不满。时间一小时一小时地流逝,而他就这样无目的地漫游,仿佛光阴对他来讲一点也不重要。我不久就清楚地看见,大卫正在回忆往事。我时不时地窥见他年轻时在热带地区的某个鲜明的形象,甚至窥见一片翠绿的丛林,与这个天寒地冻的北国城市截然不同。我自己还没有梦见过这种老虎。我不明白它意味着什么。他的回忆断断续续、支离破碎。真气人。大卫把自己的思维活动埋在心底的技能真高超。他还是向前走,有时候好像被人赶着。我也一直跟着他。奇怪,看着他在距我几个街区的前方走着,我心里感到安适。要不是自行车老是“飕飕”地从他身旁驶过,还真看不出来他已经是个老人。那些自行车总是吓他一跳。他具有老年人那种动作不协调的恐惧,怕被撞倒受伤,所以总是忿忿地瞧着那些骑过去的年轻人,然后又陷入深思。等会他一定得返回总部,天差不多已经亮了。每天白天的大部分时间他一定是在睡觉。 一天晚上,当我追上他的时候,他又正在散步,而且还是好像没有目的地。他更像是在阿姆斯特丹的许多铺满卵石的窄小街道上闲逛。他似乎很喜欢这样,如同我知道他也喜欢威尼斯。这不难理解,因为这两座城市尽管有很大差异,却也有相同的魅力雾气浓郁,色调阴郁。威尼斯是座天主教城市,充满可爱的腐化和群落。阿姆斯特丹则是座基督教城市,因此非常整洁且有效率,使我满意得不时微笑。 翌日夜挽,他又独自散步,一边小声吹着口哨,一边轻快地走了一程又一程。我不久就明白:他在故意绕开总部。的确,他好像是在躲避一切。所以,当他的一位老朋友——也是个英国人,也是这个组织的一名成员偶然在莱德塞大街的一家书店巧遇他并同他寒暄,他起初显得极不自然。英国人在讨论和断定这类事情时非常有礼貌。不过这也正是我要把它和卓越的外交技巧区分开来之处。大卫正在怠忽自己作为总会长的职守。他把所有的时光都消磨在外面。在英国时,他越来越常回自己在考茨沃尔兹的祖居。他怎么了?! 对于对方提出的各种建议和暗示,大卫只是不屑一顾地耸耸肩,好像他对这种交流没什么兴趣。他含糊其辞地发表点了意见,仿佛是说泰拉玛斯卡即使一百年没有总会长也能管理好自己,因为它纪律严明,恪守传统,而且成员都具有献身精神,克尽职守。说完,他踱进那家书店浏览,买了一本平装的歌德《浮士德》英译本,然后,他又独自在一家印尼小餐馆里吃饭,把《浮士德》在自己眼前摊开,一边吃着辛辣的美餐,一边浏览书页。在他忙着舞刀弄叉,我回到那家书店,也买了一本同样的书。这真是一本奇书!我可不敢说读懂它,也不明白大卫为什么要读它。理由也许很明显,我也许会立即抛弃这个念头,但这本书确实把我吓坏了。不过我还是挺爱读它,尤其是结尾浮士德升天那段。我认为在更古老的传奇里不会发生这种事情。浮上德总是下地狱的。我把它归到歌德的浪漫主义的乐观态度以及他写这个结尾时已是耄耋之年。耄耋老人写的作品总是特别有力量,特别有趣,发人深省,引人沉思,这很可能是由于特别具有创作耐力的人在真正进入老年之前,总要淘汰太多其他艺术家的缘故。就在这凌晨时刻,在大卫消失在总部之后,我独自一人在这座城市里漫游。因为阿姆斯特丹是他生命的一部分,他对这个城市很熟悉,所以我也想了解它。 我穿过庞大的帝国博物馆,追寻我一向热爱的伦布朗绘画。我像贼一样溜进约登布雷大街的伦布朗故居,现在它成为一座小型纪念馆,白天开放,让大众前来拜谒。我还在城里许多狭窄的巷子里穿行,感受它们古色古香的韵味。阿姆斯特丹是座令人兴奋的城市,挤满来自新近一体化欧洲各国的年轻人,是一座不夜城。要不是为了寻找大卫,我恐怕绝不会来到这里。这座城市从没引起过我的遐想。而现在我却发现它特别惬意,过夜生活的人那么多,是个让吸血鬼大显身手的好地方。不过我想见的当然还是大卫。我觉得至少我得同他寒暄几句才能离开。 终于,在我到达一个星期之后,我在空荡荡的帝国博物馆找到大卫。当时太阳刚下沉,他坐在一张长椅,面对着伦布朗的一幅传世的肖像画:《布商行会的会员》。难道大卫知道我曾来过这里?不可能。但他分明坐在我眼前。一名警卫正在和大卫告别。从他和大卫的交谈中可以明显看出,他那个受人尊敬的组织对所居住的各个城市的艺术收藏都贡献良多。所以这些博物馆便对该组织成员前来欣赏他们的收藏大开方便之门,而一般民众在此时都不得入内。想想看,我却只好像个低级窃贼似地偷偷闯进这些艺术殿堂! 当我朝他走过去时,屋顶的大理石展厅已是鸦雀无声。他仍坐在那张长长的木制椅子上,右手无力而随意地拿着那本《浮士德》,现在它已被翻旧了,夹满书签。他正目不转睛地盯着那幅油画。画面上,几个体面的荷兰人聚拢在一张餐桌旁,大概正在谈生意,同时眼睛却从黑色大礼帽的宽帽檐底下平静地凝视美观画者。但这还不是此画的全部效果。那几张脸全都细腻而优美,充满智慧、修养和近乎天使般的耐心。确实,这些男人与其说是普通人,不如说更像天使。他们好像保守着一个很大的秘密,假如人类全都了解了这个秘密,大概地球上就不会再有战争、罪恶和恶意。这样的人怎么成了十七世纪阿姆斯特丹布商行会的会员呢?但是这样我就扯远了…… 我悄悄走出阴影,慢慢朝他走过去。他猛然看见我,吓了一跳。我在他旁边坐下。我的打扮像个流浪汉,因为我在阿姆斯特丹没有去找像样的住所,我的头发也被风吹得乱蓬蓬。我笔直地坐了很长时间,一言不发,用一个类似人类叹气的意念敞开心扉,让他知道我十分关心他的健康和幸福,并已经尽了最大努力不去打扰他。他的心脏跳得很快,面部表情在我扭头去看他时一下子变得宽厚、热情起来。 他伸出右手抓住我的右臂,说:“像以往那样,见到你我很高兴,太高兴了。” “不过,我曾伤害过你。这我明白。”我不想告诉他我是如何跟踪他的,也不想说我偷听了他和他同仁的对话,亦不愿多讲我的亲眼所见。 我发誓不再用我的老问题去折磨他。可是当我注视他时,还是看到死亡,尤其是他睿智和快乐的神情及眼里闪烁的活力更使我想置他于死地。 他意味深长、若有所思地注视了我一会儿,然后撤回右手,目光又移回到那幅画上去。 “世上有哪个吸血鬼长着这样的睑?”他指着画布上那些正朝下盯着我们的男人,问我。“我指的是藏在这些面孔后面的智慧和理解力。我指的是某种比那些喝人血的超自然生物更代表永恒的东西。” “吸血鬼长着这样的脸?”我回答。“大卫,你这么说不公平。人也不会有这样的脸,从来没有过。你去瞧瞧伦布朗的任何一幅画吧。相信他画中的人物实际存在是很荒唐的,相信任何伦布朗时代的阿姆斯特丹充满这样的人,任何男人或女人只要进过他的家门就是天使,这就更荒唐。不,你在这些面孔里看到的是伦布朗他自己,而伦布朗当然是永恒的。” 他微笑了,说:“你说的不对。而且我看出你周身发散出绝望的孤独感。你难道看不出来吗,我不能接受你的礼物,否则你会怎么想我呢?你还渴望我陪伴你吗?而我是不是也需要你呢?” 他最后两句话我几乎没听见。我仍然凝视那幅画,凝视那些确实像天使的男人。我心中感到愤怒,不愿在此逗留了,我发誓不再攻击他,他却捍卫自己反对我。唉,我真不该来。继续监视他,可是不在这儿纠缠了。我再次迅速溜走。 他见我要溜,气得火冒三丈。我听见他的声音响起在空荡荡的大厅里。“你就这样走真不公平!你这样做太粗鲁了!你难道没有自尊吗?连自尊都没有了,还谈得上礼貌吗?”突然他打住了,因为他瞧不见我了,我就像突然消失了一样,空旷冷清的博物馆大展厅里只有他独自一个人在对自己大喊大叫。 我感到害羞,可是同时又气恼得不愿再回去找他。我也不知道为什么。我哪点得罪了这个人!玛瑞斯要是知道了这事,准会骂死我。我在阿姆斯特丹里流浪好几个小时,偷去几张我最爱用的羊皮书写纸和一支永远流出黑墨水的自动金笔,然后来到老红灯区,找了一家吵吵闹闹邪恶泛滥的小酒馆,置身在那些浓妆艳抹的妓女和吸毒的流浪青年中,给大卫写一封信。只要我旁边摆着一大杯啤酒,就不会有人留意和打扰我。 我“刷刷刷”地写了一句又一句,也不知道自己都写些什么,只明白我要告诉他,我对我的举止粗鲁感到歉疚,说我刚才在注视伦布朗肖像画里的男人时心灵受到震撼。下面就是我匆匆忙忙写下的杂感: 你说得对,我这样无礼地离开你确实教人瞧不起。更糟的是这是懦夫行为。我向你保证,下次再见到你时,我一定让你把你想说的都说完。我自己有一套对伦布朗的看法。我曾经在世界各地花费极多时间来研究他的绘画,在阿姆斯特丹、芝加哥、纽约,在任何有他绘画的地方。正如我对你讲过的那样,虽然伦布朗的绘画使我们相信许多灵魂高尚的人确实存在过,我却坚信他们不过是子虚乌有。这就是我的理论。当你了解它时请切记,它包容所有的相关因素。而这种包容性在“科学”一词具备其现代会义之前,一直是衡量理论是否高雅的标准。我相信,伦布朗在年轻时把自己的灵魂出卖给了魔鬼。这次交易很简单。撒旦答应让伦布朗成为当时最著名的画家,还把大批凡人送给伦布朗画肖像。他还送给伦布朗财富,在阿姆斯特丹给他建造一所漂亮的房子,让他先娶了妻子又有了情妇……之所以这样慷慨,是因为撒旦坚信他最终会拥有伦布朗的灵魂。 可是和魔鬼相遇却改变了伦布朗。他在目睹了无可辩驳的恶的证据之后,发现自己整日思索“什么是善?”这个问题。他在他描绘对象的脸上努力寻找其内在的崇高性,并且惊奇地发现,即使在最卑微的人身上,他也能看见高尚的火花。他的画技如此高超,使他不仅能发现这种善,而且能把它描绘出来,他能让自己对善的认识和信仰弥漫整个画面。请注意,他并没从撒旦那儿学到任何画技,技法从一开始就是他自己的。随着一幅幅肖像的完成,他越来越深刻地理解了人类的美好和善良。他理解了每颗心灵都容纳有同情和智慧。随着他不断画下去,他的技法也日臻完美,对无限事物的瞬间捕获和把握变得越来越微妙,画中人物也愈加特别,有个性,画作也一幅比一幅更壮丽、宁静和崇高。 终于,伦布朗画的脸不再是有血有肉的人脸,而成为精神化的面部表情,成为男人或女人体内精神的面部表现,肖像成了那个人在他或她最善良时刻的幻像,成了该人神圣化的象征。 所以,《布商行会的会员》中的商人们看起来才像上帝圣徒中那些最年老最智慧的圣徒。不过,这种精神深度在伦布朗的自画像中还是多有表现。你当然清楚,他给我们留下了一百二十二幅自画像。 你知道他为什么画了这么多自画像吗?是他向上帝发出的个人请求,呼吁上帝关注他这个人的进步,因为他经由对同类的密切观察,已经接受了宗教的彻底改造。“这些画就是我的显圣,”伦布朗对上帝如是说。到伦布朗快寿终正寝时,魔鬼撒旦对他起了疑心。他不想让自己的宠儿的创作如此辉煌,充满热情和善良的绘画作品。他始然认为荷兰人是讲究实际因而也就是世俗的民族。可这些油画却充斥着华丽的衣着服饰和昂贵的生活用品,闪耀着无可辩驳的事实:人类和宇宙间的任何其他生物完全不同,是肉体与永恒精神的巧妙结合。是呵,伦布朗强忍着魔鬼对他的咒骂和诽谤。他失去在的登布雷大街的漂亮寓所,夫去了情妇,最后甚至连儿子也失去了。但他还是一个劲儿地画,没有丝毫痛苦和堕落的倾向,他继续在作品中注入着爱和善良。 最后他终于躺在床上面对死亡。魔鬼撒旦在他周围快活地走来走去,神气活现,随时准备扯下伦布朗的灵魂,捏在它罪恶的手指之间。但就在这时,天使和圣徒们大声祈求上帝来干预此事。 “在整个世界上,难道还有谁比他更了解善吗?”他们用手指着垂死的伦布朗问。“难道这有谁比这位画家表现了更多的善吗?如果我们想了解人类高尚的一面,我们就去看他的肖像画。” 于是上帝就打破了伦布朗与魔鬼签定的契约。他取走伦布朗的灵魂,以完全相同的情形丢掉浮士德灵魂的魔鬼则气得发疯。于是,他企图让伦布朗的生平变得默默无闻。他要让伦布朗的所有个人财产和纪录都被时光的巨流所吞没。这就是我们对伦布朗的真实生活以及他的性格、个性几乎一无所知的原因。 然而撒旦左右不了这些油画的命运。他虽然做了尝试,却没有使人们把这些画烧掉,或抛弃,或丢在一边置之不理、而去推祟新潮、现代的画家。相反,奇妙的事情在不知不觉中发生了:伦布朗成了有史以来最受爱戴和崇拜的画家,他成了有史以来最伟大的画家。 这就是我对伦布朗和他画的那些脸的看法。假如我是凡人,我就会写一部关于伦布朗和这个主题的长篇小说。可惜我不是凡人,我无法籍由艺术或伟大的作品来拯救自己的灵魂。我是个类似魔鬼的怪物,只有一点不同:我热爱伦布朗的绘画! 但我还是一看到它们就心痛欲裂。看到你坐在博物馆里,我的心都碎了。你说的很对,世上没有哪个吸血鬼脸长得像,《布商行会的会员》中的圣徒。所以我在博物馆要那么无礼地离开你。我可不是出于魔鬼的狂怒,而只是出于悲哀。我再次向你保证,等下一次咱们再见面时,我一定让你把想说的话都说完。 我在这封信的底端草草写下我的巴黎经纪人的编号和通信地址,过去我给大卫写信时总这么写,尽管他从来没有回过信。 然后我继续我的各地朝圣,重访世界各大博物馆中的伦布朗藏画。我在旅行中没有遇到任何挫折能动摇我对伦布朗的善的信念。这次朝圣证明是忏悔性质的,因为我坚持我对伦布朗的推断。不过我再次下决心,绝不再找大卫的麻烦。接着我就做了这个梦,老虎、老虎……大卫处在危险中。我在路易的小木屋里我专属的睡椅上猛地惊醒,彷佛被一只警告的手摇醒。 在英国,黑夜快要过去。我得赶快。可是当我最后找到大卫时,他却正在考茨沃尔兹的一个古雅的乡村小酒馆里饮酒。只有一条狭窄难走的小道通往这里。这就是他的家乡,离他祖先的庄园不远。我迅速查看了一下周围的环境,这是个只有一条街的小地方,有几座十六世纪的建筑,一些店铺和这家生意取决于游客多少的小酒店,大卫自己出资修缮这座小酒店,并越来常来光顾这里,以逃避伦敦的生活。 大卫却一边狂饮他最爱喝的麦芽苏格兰威士忌,一边在餐巾纸上涂抹画着魔鬼的形象。是弹诗琴的恶魔梅菲斯特吗?这是长着犄角的撒旦在月光下舞蹈?一定是他的低落情绪被远在千里之外的我觉察到,更确切地说,是他的垂头丧气引起那些监视者的关注,而我捕获只是这些人眼中的他。我渴望同他交谈,但又不敢。我本来会在这小酒馆里搅个天翻地覆,可是当我见到那位担心的老店主和他手下那两个一言不发的大块头伙计一直保持戒备、抽着难闻的菸斗注视着这个派头十足的本地贵人,我就没这么做。我在附近站了一个小时,透过酒馆的小窗户朝里张望。然后我就走开了。 这已是往事了。现在,在过去了不知多久之后,大雪扬扬洒洒地在伦敦飘落,静静地盖在泰拉玛斯卡总部高高的门上。我又在寻找他了,心灰意懒,觉得我在这个世界上必须要见的就只有他一个。我扫瞄了一遍院内所有成员的心灵,睡着、醒着的都算在内。我唤醒他们。我听到他们纷纷醒来,好像都从床上爬起来拧亮了电灯。幸亏我已在他们把我关在门外之前,得到了我想要的东西。 大卫已经去了考茨沃尔兹的那座祖先的庄园,大概就在那个有家怪怪小酒馆的小村庄附近。唔,我能找到他,对不对?我要去那儿找他。随着我飞近地面,雪越下越大。我既寒冷又生气,喝过血的记忆全都消失。别的梦境又回到我的脑海;它们在寒冷的冬天总是这样。这些梦都和我凡人的童年时代下的可怕的大雪有关,同我父亲城堡里的那些冰冻的石头房间和生起的一小堆火有关。我恍惚见到我那几条两耳下垂的大猛犬躺在我身边的干草堆里打鼾,把我弄得既暖和又舒服。这些狗在我最后一次猎狼时都给杀死了。我极不情愿回忆这段往事,然而回忆它却又使我感到亲切:闻着那一小堆火淡淡的气味,那几条凶猛的大狗同我嘻戏打闹。我活跃极了,高兴极了——而那次猎狼根本就不曾发生过。我也从来没去过巴黎,从没吸引过那强大而疯狂的梅格能。那间石头小屋弥漫着狗的好闻气味,我可以睡在它们身旁,既舒适又安全。 终于,我在山里接近了一座伊莉莎白式的小宅第。这是一座非常优美的石头建筑,颇陡的斜屋顶、很窄的山墙和嵌入甚深的厚玻璃窗,规模比总部小得多,但就其自身来讲仍很壮丽、宏伟。只有一组窗户是亮着灯的,等我走近后,我发现里面是间图书室,大卫正坐在一堆熊熊燃烧的炉火旁边。他手里捧着那本熟悉的皮革装订的笔记本,另一只手握着一只钢笔正在上面飞快地写着。他根本没有觉察到有人正在监视自己。他不时地参考另一本皮革装订的本子,就摆在身旁的桌子上。我一眼就看出这是部基督教的圣经,是那种小字体、两栏排印的圣经,书页镶着金边,里面有缎带当书签。我稍微费了点劲,看出大卫正在读、并在作笔记的是〈创世纪〉。他的那本〈浮士德〉也摆在一旁。他究竟为什么对这些东西感兴趣?屋内的四壁都排满图书。一盏孤灯把光线洒在大卫的肩头。在北国,这样的图书室还有许多——温暖诱人,洒满光线的低矮天花板,又大又舒适的旧皮革沙发椅。 不过,他也有与众不同之处,就是收藏着生活在他方的生命遗物,以及他对那些难忘岁月的珍贵回忆。一只斑斓的梅花豹头部标本挂在闪光的壁炉上方。在远远的右面墙壁上也挂着一个硕大漆黑的水牛头标本。还有许多青铜的印度小雕像,分散摆放在书架和桌子上。半壁炉边、门廊前和窗前的褐色大地毯上,还铺着几块像珠宝似的印度小地毯。 在房间的正中央,他那只孟加拉虎的火红色大虎皮四肢伸展地趴在地毯上。虎头经过仔细的处理,两只玻璃眼球和那些巨大的爪子都是我曾在睡梦中恐怖而鲜明地见过。大卫突然将目光完全投注在最后这件猎获物上,凝视良久,才不情愿地把目光移开,又埋头去写。我试图窥探他的心思。一无所获。我瞎操心做什么呢?连美洲红树林里闪着幽光、像老虎这样的猛兽都遭猎杀的场面在他脑子里也没有出现。然而他再次去看那张虎皮,然后忘记写作,陷入深思。当然,仅仅这样看着他,我就感到很安慰;我向来如此。我瞅见在阴影里挂着许多镶着镜框的照片,有大卫年轻时的照片,其中许多是他站在一座有深回廊和高屋顶的漂亮平房前照的,显然是在印度。此外还有他父母的照片。有他同他猎杀的野兽在一起的照片。这是不是说明我的梦呢?我不顾大雪落满我的四周,盖住我的头发、肩、头、甚至我松松抱在胸前的胳膊。就这样伫立着看着他。最后我终于活动起来。再有一个小时天就亮了。 我绕到房子后面,找到一扇后门,用意念打开门栓,走进屋顶低矮、温暖舒适的小客厅。这里的木材已经腐朽,浸透了油漆或油。我用双手勾住门梁,向门外望去。只见在晨曦中,有一大片橡树林洒满阳光,只有我的周围是阴影。我闻到壁炉火的烟味从远处飘来。我意识到大卫就站在走廊的尽头,用手招呼我过去。可是我身上的什么变化引起他的警觉。哦,对了,我身上盖满了雪,还薄薄地结了一层冰。我和他一道走进图书室,我在他对面的一张椅子里坐下。他让我坐着,自己出去了一下。我只好盯着炉火,感觉它把我身上的那层薄冰溶化。我在想我为什么而来,怎样才能把它说清楚。我的两手像雪一样白。当他又出现在门口时,他给我拿来了一条冒着热气的大毛巾。我接过毛巾,擦了擦脸、头发和双手。真舒服。 “谢谢。”我说。 “你看起来像尊雕像。”他说。 “是的,我现在看起来确实像。而且还要继续这样下去。” “你这是什么意思?”他在我对面坐下。“解释一下。” “我就要去一个荒凉的地方。我已想好一个方法结束我的生命。这可是一点都不简单。” “你为什么要这么做呢?” “我再也不想活了。那个地方很简单。我期盼死的方式和你不一样。和你不一样。今天夜里我——”我顿住了。我又看见了那位老太太躺在她整洁的床上,穿着她那件带花儿的睡袍,盖着那条涤纶被。接着我又看见那个长着褐发的古怪的男人盯着我,也就是那个在海滩上找到我、并把一本小说手稿交给我的人。这份稿子我仍然塞在上衣口袋里。没有意思。不管你是谁,你来迟了。何必解释呢? 我又突然看见克劳迪娅,仿佛她正站在另一片土地上,凝视着我,期待我看见她。我们的头脑真聪明,能产生如此栩栩如生的形象。她彷佛就站在大卫书桌旁边的阴暗处。就是那个把长长尖刀刺进我胸膛的克劳迪娅。“父亲,我要把您永远摆在您的棺材里。”可我却始终能看见她,不是吗?我一次又一次地梦见克劳迪娅…… “你别这么做。”传来大卫的声音。 “是时候了,大卫。”我边嗫嚅着,边恍惚地想,玛瑞斯不知有多失望呢。 大卫听见我了么?我的声音也许太轻了。从壁炉那儿传来微弱的劈啪声,也许是一点火引子烧塌了,或是大木块里仍然潮湿的树液被烤得嗞嗞作响。我又看见了我的童年时代家里的那间阴冷的卧室,并突然觉得我用胳膊搂住那些既可爱又懒惰的大狗中的一条。眼看着一只狼咬死一条狗真惨烈! 我本来也该那样死去。连最优秀的猎手也不能杀死一群狼。也许这是宇宙普遍性的错误。看来我是该死,如果说这样的生命延续确实存在,那我就是因为做得过份而招来魔鬼的关注。吸血鬼梅格能在把我掳到他的巢穴时,就十分疼爱地说我是个“狼煞星”。 大卫又仰靠在沙发椅里,心不在焉地把一只脚放在壁炉围栏上,两眼凝视着火焰,沮丧至极,甚至有点发狂,虽然藏而不露。 “这不是很痛苦吗?”他看着我问。 有一会儿我不知道他指的是什么。然后我才想起来。我苦笑了一声。 “我来是向你告别的,并想知道你是不是真的主意已定。不知为什么,我觉得应该告诉你我要走了,并告诉你这将是你最后一次机会。实际上这样做很光明正大。你明白我的话吗?还是觉得这不过是我找的另一个借口?其实都无所谓。” “就像你故事中的梅格能,”他说。“你可以先立继承人,然后赴汤蹈火。” “这可不仅仅是个故事,”我回答,我不想争论,可是话说出来却很冲,令我吃惊。“哦,也是,也许确实像个故事。我真的搞不明白了。” “你为什么要毁灭自己?”他的语调里充满绝望。 我把这个人真是伤得不轻。我看着那张趴着的大虎皮,斑斓的黑色条纹,变色的皮毛。 “这是头食人虎,对吧?”我问。 他犹豫着,好像没有完全听懂这个问题似的。接着他像猛悟似地点点头,说:“是的。”他瞥了一眼虎皮,又把目光移向我。“我不想让你毁灭自己。看在上帝份上,考虑一下吧。别这么做。什么时间不行,偏在今天夜里?” 他让我哭笑不得。“今夜天气很好,很适合去死,”我回答。“是的,我要走了。”这时我突然感到一阵狂喜,因为我意识到这正是我的心愿!而不是想入非非。假如真是异想天开,我是绝不会跟他讲的。“我想出了一个办法。我要在太阳升起之前飞得尽可能高。我不可能找到任何栖身之处,那儿的沙漠非常荒凉。” 我将死在火里。不会冷的,就像当年我在那座山上被狼群包围,像克劳蒂娅那样死于烈焰。 “别,你别这么做,”他劝我,态度多么诚恳,循循善诱,苦口婆心。可是无效。 “你想要些血吗?”我问。“用不了多久。几乎没有疼痛。我坚信别人不会伤害你。我将把你变得十分强壮,就算他们想害你,也得花很长很长时间。” 这情形又特别像梅格能,他让我成了孤儿,事先没有什么警告,致使阿曼德及其古老的同伙可以跟踪我,诅咒我,并想法设法结束我新生的性命。而梅格能却明知我会战胜。 “莱斯特,我不要血。但我要你留在这儿。你瞧,只给我几个晚上的时间就行,莱斯特,看在老朋友的份上,现在请不要离开我。你难道就不能给我这几个小时吗?然后你若真想那么干,我也不阻拦了。” “为什么?” 他看上去愁眉苦脸。过了一会儿才说:“让我劝说你,让我使你回心转意。” “你很年轻的时候杀了这头老虎,对不对?在印度。”我扫视了一下其他猎物,又说:“我曾梦见过这只老虎。” 他不置可否。他显得困惑不安。 “我伤害了你,”我说。“我让你深深陷入对青年时代的回忆。我让你意识到时光的流逝,而你以前并没有太意识到这点。” 他的脸上发生了某种变化。我的这些话伤了他的心。可他却摇了摇头。 “大卫,在我走之前从我身上取点血!”我突然绝望地对他小声说。“你剩下不到一年的时间了。我一走近你就能听出来!我能听出你的心脏很弱。” “我的朋友,这你就不懂了,”他耐心地说。“待在我这儿吧。我会把这老虎的事、把在印度的那些岁月都告诉你。后来我又去非洲打猎,还去过南美的亚马逊河。经历过很多冒险,那时我可不像现在这样是个迂腐的学者……” “这我知道,”我微笑着说。以前他可从没这样对我说过话,从没主动提出过这么多。“太晚了,大卫,”我说。我又见到了那个梦。我见到那条细细的金项链围在大卫的脖子上。那老虎是冲着这条项链来的吗?这讲不通。剩下的只有危机感。我盯着这张兽皮。他的睑透出纯粹的恶毒。 “捕杀这头老虎很好玩吗?”我问。 他犹豫着,然后硬着头皮回答。“这是只吃人虎,它吃小孩。是的,我认为很好玩。” 我轻轻笑了。“哈,那么我和这老虎就有了共同点。现在克劳迪娅正在等我。” “你并不相信我说的,对吧?” “不信。如果我信的话,我就会怕死了。”我又看到生动鲜明的克劳迪娅……是印在小小瓷器上的一幅椭圆形的袖珍肖像画,克劳迪娅金发碧眼。虽然画是椭圆形的,色彩是故意美化的,她的表情却透出锐气和真挚。我曾经拥有过这样一个金属小盒吗?因为它肯定就是珍藏画像的地方。一个挂在项链下面的金属宝物小盒。我浑身打了个冷颤。我想起了她的头发的发质。我再次恍惚觉得她离我很近。如果我转过身去,我也许会看见她就站在我身边的阴影,手搭在我坐的椅背上。我便扭头去看。什么也没有。如果我再不离开这里,我会发疯的。 “莱斯特!”大卫急切地叫我。他正在端详我,拼命想再说些什么劝阻我。他指着我的外衣问:“你的衣袋里是什么?是你写的笔记吗?你是想把它交给我吗?现在就让我读读。” “噢,这个嘛,是篇奇怪的小说,”我说。“诺,你拿着吧。我把它遗赠给你了。把它摆在图画室里合适,或许把它动在那个书架上吧。”我掏出那一小叠折叠的书页,瞥了几眼。“是的,我读过了。挺有趣的。”我把它扔进他的怀里。“一个凡人傻瓜把它交给我的,这可怜的笨蛋知道我是谁,竟还有胆量把它扔在我的脚下。” “把它给我讲清楚,”大卫说着把这叠书页展开。“你为什么把它随身带着?我的天——是拉夫克拉夫特。”他轻轻摇着头。 “我刚解释过了,”我说。“别费嘴舌了,大卫。我决心已定,劝也没用。我要走了。再说,这小说其实什么也没说明。这可怜的蠢蛋……” 他的眼里闪着如此奇怪的光芒。他冲过沙滩难我跑过来的样子看起来又这么别扭?还有他那笨拙的惊慌失措的跑掉,也是令人费解。他的举止表明他对这事的重视!嗨,可他还是愚不可及。我才不菅它呢,我知道我不会介意。我清楚我想干什么。 “莱斯特,留在这儿吧!”大卫又说了,“你答应过我,说下次咱们再见面时,你会让我把想说的都说完。你在写给我的信里怎么说的。你不会忘了吧?你不能言而无信。” “唔,可我这次不得不食言,大卫。而且你必须得原谅我这次离去。也许天堂和地狱都不存在,那我只好在阴间再见你了。” “可若是两者都存在呢?该怎么办?” “你的圣经读得太多了。现在读读拉夫克拉夫特的这篇小说吧。”我又轻轻笑了两声,指着他手里攥着的书页。“对你的心里平静更有好处。还有,看在上帝份上,远离〈浮士德〉吧。你难道真以为天使最终会来把咱们带走吗?唔,也许不会领走我,会领走你吧?” “你别走。”他说,声音柔柔的,充满哀求,让我喘不过气来。 可是我已经走了。 我听见他在我身后远远的叫我:“莱斯特,我需要你。你是我唯一的朋友。” 这两句话真悲戚!我想说我很抱歉,对这一切深感歉疚。可现在说为时已晚。再说,他也一定知道我的心情。 在漆黑寒冷的夜里,我展翅飞翔,扶摇直上,穿过飘落的大雪。对于一切生命我都已完全不能容忍,不论其恐怖,还是其辉煌,一概如此。脚下那座小房子看起来很温暖,灯光洒在银色的大地上,烟囱喷吐着缕缕缭绕的蓝烟。我彷佛又见到大卫在阿姆斯特丹独行,尔后伦布朗画中人物的脸出现在我的脑海,随后又见到大卫在图书室炉火映照下的面孔。他看上去像伦布朗画中的人物,自从我认识他以后,我就一直有这样的感觉。而我们又像什么呢?——自打“黑血”流进我们的血管之后,我们就永远凝固成了现在这副模样。克劳迪娅几十年来一直保持着清纯的小女孩模样,就像画在小瓷器上的那副微型肖像。而我则像米开朗基罗的一尊雕像,被染白得像大理石,并且一样冰冷。 我知道我会言而有信。不过你知道这里面有一个特大谎言。我其实不相信太阳能把我杀死。但我还是要再好好地尝试一次。 第三章 戈壁大沙漠。亿万年前,在人类所谓的“蜥蜴时代”,巨蜥成千上万地在地球的这一神秘地区死去。没人知道它们为什么来到这里;它们因为什么灭亡。那时这里难道是热带丛林和湿热沼泽地区吗?我们不知道。如今在这一地区,我们只能见到一望无际的大沙漠和无数的古生物化石,仿佛在向人类断断续续地讲述那些每走一步都令他地球颤动的巨大爬虫类演变史。因此,戈壁大沙漠是一座巨大的坟场,也很适合我来此面对太阳。我在沙子上躺了很久,一边等着太阳升起,一边最后一次进行思索。我的方法是扶摇直上,升至大气层的极限,也就是直奔太阳而去。然后,等我失去知觉,我就会在炎热中打滚着栽下来,身体从高拔的空中掉在地上,就会给摔得粉碎。就算我掉在松软的沙土里身体仍是完整的,并凭义其自身邪性的意志力在沙土里拼命刨沙想钻出来,但终因太高和太热,又怎么可能挖透深深的沙子钻出来呢? 再说,如果太阳的光线今天特别强,我光着身子,在高空中就会给烤焦,不等掉在硬栅栏的地面上可能就已经是一具死尸。正如古人所说,主意都是当时好。那时没有什么能够阻止得了我。不过我还是奇怪,是不是别的同类也都知道我想干的事。他们是否根本不在乎我想干什么。我当然没有向他们发出永诀通知,也没有随便留下我要自取灭亡的讯息。 终于,日升的巨大温暖洒满大沙漠。我爬起来跪在地上,剥光身上的衣服,开始向上直飞,双眼已经因为这微弱的曙光而炯炯发亮。我扶摇直上,驱使自己大大超越身体所能飞抵的高度极限,然后开始自由自在地翱翔。空气愈加稀薄,令我终于喘不过气来。我使出浑身力气才能保持住高度。随后,太阳升起,放射出万丈光芒,遣散出巨大热能,亮光亮得人头晕目眩;随着这壮景充满我的视野,耳畔也仿佛响起了“隆隆”的巨大轰呜。我看见黄色和桔红色的火光吞噬一切。我直视这火球,感觉就像双眼里浇进沸水。我觉得自己要开嘴,仿佛要把这神圣的火球一口吞掉!太阳突然成为我的所有物。我在注视它;我在伸手去够它。随后这阳光就像熔化的铅水似地淹没我,使我浑身瘫软,疼痛得难以忍受,耳朵里灌满我自己的嚎哭。尽管如此,我仍不把目光挪开,我仍拒绝坠落。 苍天,我就是这样公然反抗你!一切言辞和思想都突然消失。我正在光的海洋里扭曲翻卷。随笔黑暗和冰冷升起把我吞没——不是别的,而是我失去了知觉——我意识到自己开始坠落。 “哪嘶”流过我耳际的声响是空气高速流动的声音,仿佛别人的声音正在呼唤我。透过这恐怖而嘈杂的嘶鸣,我听到一个孩子的声音清楚地传来。接着就什么也听不见了…… 我在做梦吗?我和这孩子等待在一个狭小的地方,是所弥漫着疾病和死亡气息的医院,我正指着那张病床,那个孩子头枕着枕头,瘦小,苍白,奄奄一息。响起一阵尖厉的笑声。我闻到了一盏油灯灯芯熄灭时的气味。 “莱斯特。”她叫我。她细小的嗓音多么甜美。 我试图给她讲我父亲的城堡,讲大雪纷纷扬扬地飘落,讲我的猛犬在那里等我。那里是我一直想去的地方。我仿佛突然听见了它们——这些两耳下垂的高大猛犬——那低沉而连续的吠叫在大雪覆盖的山坡上回响,我几乎能望见城堡那高耸的塔尖。 可接着她却说:“先别讲。” 我醒来时又已是夜幕降临,我正躺在大沙漠里。那些被风吹绉的沙丘把一层细沙散布在我的四肢上。我感到全身疼痛,连我的发根处都疼。我疼得连动都不想动一下。一连数小时我躺在这儿,不时发出微弱的呻吟。我区分不出是哪儿在疼。我哪怕稍稍挪动一下四肢,沙子就会像细小玻璃碴那样刺痛我的后背、小腿和脚踝。我想起了所有我本会冲着他们大呼“救命”的人。可是我没有喊“救命”。我只是慢慢意识到,假如我再在这里待下去,太阳还会再次升起,我还会被它再捉住烧烤一次,而我可能还不会死。然而我得待下去。现在只有最差劲的胆小鬼才会去找遮荫处。我目前要做的,是趁着星光端详我的双手,以了解我并没有要死去。不错,我是被灼伤,我的皮肤被灼成棕色,晒出皱纹,而且疼得锥心刺骨。可是我离死还差得远呢。 之后,我感到太阳又升起来。随着这巨大的桔红色光团普照全球,我泣不成声。我的后背首先感到疼痛。接着,头部也灼痛难忍,像要爆炸似的。同时,我的双眼也被这火球灼痛、刺伤。当记忆和思想再次消失的时候,我疯了,完完全全的疯了。夜幕再次降临,我又醒来。我感到嘴里有沙子;趁我剧痛的时候,沙子掩埋了我。在这种疯狂壮态下,我显然已把自己活埋。 我一连几个小时埋在沙子里不动,只觉得这种疼痛是任何生命都忍受不了的。最后,我发出像动物般的呜咽,挣扎着爬出沙子,站了起来,一举一动都引起并且加剧我的疼痛。然后,我飞了起来,开始慢慢朝西飞向夜空。我的力量没有削弱,只是身体表面受到严重的伤害。晚风比沙子要轻柔得多,不过它也有它的害处:像爪子一般挠着我全身灼伤的皮肤,并且揪着我烫红的发根。它还刺痛我灼红的眼皮并刮疼我烧焦的双膝。 我轻松地飞行了好几个小时,再次朝大卫的住处飞去。当我在阴冷潮湿的雪夜里下降时,我不时感到极大的轻松和宽慰。此时正好是英国的破晓时分。我再次从后门溜进他的房子,每走一步都像经历酷刑的炼狱。我像瞎猫碰死耗子似地找到了图书室,不顾疼痛跪在地板上,然后瘫倒在铺着虎皮的地毯上。 我把头靠在虎头旁,把面颊顶住它张开的大爪。多么紧密的优质虎皮!我伸展双臂,放在它的双腿上,感觉它那光滑又坚硬的利爪就在我的手腕下。疼痛一阵阵传遍我的全身。这虎皮摸上去像丝绸般光润,整个房间在其阴影笼罩下就飕飕的,屋里静悄悄的,在朦胧的微光下我彷佛看见印度的红树林,看见黝黑的胸膛,听见遥远的喊声。还有一刻,我十分清晰地见到年轻时的大卫,如同我在梦里见到他一样。这个充满活力的年轻男子真是上帝创造的奇迹。他血气方刚,肌肉强健,具备生命体的一切成就,明亮的眼睛,跳动有力的心脏,两只修长的手各有五根强劲的手指。 我还看见自己在世时行走在旧时代的巴黎街头,身穿那件红色的丝绒斗篷,上面镶着狼毛边(是我在故乡阿芙根郡猎杀的狼),从没梦想到阴影里还埋伏着怪物,它们躲在暗处窥测你,而且反因为你年轻就爱上你,这些怪物本来能要你的命,只因为你曾杀死过整整一群狼,使得他们爱上你…… 大卫,这个猎人!穿着长腰带的卡其布猎装,扛着那支上好的猎枪。 渐渐地,我意识到疼痛已经减轻。瞧你这个九命猫莱斯特,这位神,连伤口愈合都是神速。疼痛就像是植遍我全身的一道绚丽光辉。我想像自己正在给这整个房间带来一片温暖的光。 我嗅到了凡人的气味。一名仆人走进屋里,又急忙出去了。可怜的老家伙。我带着睡意设想他刚看到的情景:一个皮肤黝黑的裸体男人,长着一头乱篷篷的金发,在黑暗的屋子里躺在大卫捕获的老虎皮上。我想着想着,忍俊不住。 突然,我闻到大卫的气味,同时又听到凡人血管里那低沉而熟悉的血涓流时的轰鸣。血!我太渴望血了。我烧焦的皮肤需要血,我燃烧的眼睛也需要血。一条软软的棉绒毯子盖在我的身上,很轻,很凉爽。接着是一连串的声音。大卫正在把沉重的天鹅绒窗帘严实地拉上,而整整一个冬天他都没有这样做过。他把窗幔拉得十分仔细,保证一丝光线都透不过去。 “莱斯特,”他轻轻说。“让我带你去地窖吧,你在那儿待着很安全。” “没关系的,大卫。我是不是可以待在这间屋里?” “当然,当然可以。”话语里充满关心。 “谢谢你,大卫。”我说完又睡了。大雪吹进城堡里我房间的窗户,但随后就全都改变了。我又见到医院里那张小病床,那孩子躺在病床上。感谢上帝,那护士不在场,而是去制止一名正在哭喊的病人。哎呀,那哭声听上去恐怖极了。我极讨厌这种哭声。我想跑到……哪儿去呢?当然是法国的家,在隆冬。 这次那盏油灯不是熄灭,而是燃亮的。 “我说过还不到时候。”她的连衫裙雪白无暇,瞧呵,她的珍珠钮扣多么小巧玲珑!她的头上系着一条多么漂亮的玫瑰图案的饰带! “为什么?”我问她。 “你说什么呢?”大卫问我。 “我在跟克劳迪娅说话。”我解释。她正坐在那张小尖头的扶手椅上,双腿伸得笔直,脚趾并珑,对着天花板。她的拖鞋是缎面的吗?我抓住她的脚踝亲吻。当我仰头看去时,我看见她正在仰头大笑,我看见她的下颔和眼睫毛在抖动。多么畅快淋漓的大笑。 “外面还有别人,”大卫说。 尽管睁眼去看屋里昏暗的形状很难受,我还是睁开了眼睛。太阳快出来了。我感到那老虎的爪子就在我的手指下面。瞧这珍贵的动物。大卫站在窗前,正透过两块窗幔之间的缝隙向外面张望。 “就在那儿,”他接着说。“他们来看你是不是平安无事。” 想像一下吧。“他们是谁?”我听不见他们的声音,也不想听。是玛瑞斯?很显然不是那些太古的不朽者。那些人凭什么在乎这样一桩小事? “我也不知道,”他回答。“可是他们就在这儿。” “你清楚那个古老的故事,”我耳语道。“不理他们,他们就会走的。”不管怎么说,太阳快升起来了。他们只好走。他们肯定不会伤害你的,大卫。 “这我知道。” “如果不让我窥测你的心事,你也别窥测我的,”我说。 “别生气。没人会进这个屋子来打搅你的。” “没错,即使在休息时我也是很危险的……”我还想说更多的话来进一步警告他,可我接着就意识到他是个不需要这种警告的凡人。泰拉玛斯卡。研究超自然的学者。他知道。 “现在去睡吧。”他说。我对这句话感到好笑。太阳出来后我还能干什么?就算它正照在我的脸上,我又能怎么办?然而他的语气十分坚决和肯定。 想想看,在古时候我总是抱着那口棺材。有时候,我会一点点地把它擦净,直到木头揩得露出光泽。接着,我就把盖子上的那个小小的十字架也擦亮,一边擦一边笑话我自己,笑话我自己那么精心地把上帝之子耶稣基督遭到杀戮的扭曲躯体揩净。我很喜欢棺材上的缎子镶边,也喜欢它的形状以及在黎明时起死回生的升天。但仅此而已…… 太阳真的升起来了。是英格兰隆冬时节的太阳。我能真切地感受到它,并突然对它惧怕起来。我能感受到阳光偷偷爬过屋外的土地,堂而皇之地登上窗棂。但是黑暗仍占据着天鹅绒窗帘的这边。 我看见一撮小火苗从那盏油灯上窜起。它使我害怕,就因为我疼痛难忍,而它是火。她那圆润的小手指放在那枚金色的钥匙上,这有那枚戒指,那枚我送给她的在一圈珍珠中镶着一粒小钻石的戒指。还有那个挂在项链下的小宝物盒。我是否该问问她这金属小盒现在怎么样了? 克劳迪娅,是不是有过一个盒制的小宝物盒……? 那火苗越捻越高。又闻到那股气味。她那双微微攥着的手。在皇家大街的那座楼房长长的走廊里,到处能闻到煤油的气味。哦,那层破旧的表墙纸,那些漂亮的手工家具,路易坐在写字格前写作,黑墨水散发出刺鼻的怪味,羽毛管笔发出枯燥的沙沙声…… 她的小手正在抚摸我的脸颊,柔柔的冰凉的小手:还有那种别人抚摸我时传遍全身的麻飕飕的舒适感觉,我们的皮肤。 “为什么会有人想要我活着呢?”我问。至少这是我开始问的一个问题……然后,我掉入黑暗中。 第四章 黎明到来。我还是疼痛难忍。我一动也不想动。我胸脯和两腿上的皮肤在发紧和刺痒,这只能使我更难受。连血液都在渴望,它在愤怒地狂奔,可是房子里仆人们的血味都不能使我动心。我知道大卫就在这里,可我没有找他说话。我想,假如我试着同他讲话,那我非痛苦得哭起来不可。我睡着,并清楚我做了梦,可等我一睁开眼睛就把做的梦全忘记。我会在梦里又见到那盏油灯,光线仍使我感到恐惧。她的声音也是如此。 有一次,我在醒来时正同她在黑暗中聊天。“为什么不是别人而偏偏是你?为什么是你出现在我的梦中?你那鲜血淋淋的刀在哪儿-” 我感谢拂晓的到来。有时候我故意紧闭嘴唇,以免疼得大叫起来。等我第二天半夜醒来时,疼痛已不是那么剧烈了。我周身难受,也许就是凡人所说的刺痛。不过剧痛显然已经消失了。我直挺挺地躺在虎皮上,屋子冷得有点不舒服。石头壁炉里堆满劈柴,在破旧的拱顶下面堆放在靠后的地方,靠着熏黑的砖墙。火引子就摆在那儿,旁边还有点揉绉的报纸。一切都是现成的。看来有人在我睡觉时来过,并走到距离我很近的地方。但愿我没有伸胳膊伸腿(有时我们在昏睡中会这样),省得把这可怜的家伙挽住,吓死他。 我合上双眼倾听动静。大雪落在屋顶上,雪片打着滚掉进烟囱,我又睁开眼睛,看见柴堆上留下点点晶莹的雪花。接着我集中意念,感到能量像条又大又红的舌头从体内并发出来,并触动火引子,使之马上"砰"地一声燃成朵朵跳动的火苗。柴堆那结着厚痂的表面开始变热随即起泡,火燃起来了。随着炉火越烧越旺,我突然感到脸上和额头上生出一阵剧痛。真有意思。我先爬起来跪着,然后站起来。屋里只有我一个。我盯着摆在大卫椅子旁边的那盏黄铜柏灯,我用一点无声的意念驱动它打开。 椅子上放着几件衣服,两条又厚又软、黑色法兰绒面料的新短裤,一件白色的棉布衬衫和一条挺没型的旧羊毛上衣。这些衣服都有点大。是大卫曾经穿过的衣服。连那双毛边的拖鞋都有点大。可是我想穿上衣服。屋里还有几件不显眼的棉布内衣,是二十世纪人人都穿的那种,还有一把梳子我可以梳头。我不紧不慢地做着一切,只是在把衣服穿在身上时感到阵阵疼痛。我梳头时头皮也感到刺痛。最后我只好使劲摇头,把头发里的沙子和尘土全都抖掉,让它们“刷刷”地落到厚地毯上,并且暂时从视线里消失。穿上拖鞋是件很美的事。可是我现在需要一面镜子。 我在门厅里找到了一面镶着沉重镀金木框的暗色旧镜子。从敞开门的图书室里射来光线,足够让我在镜子里审视自己。有一刻,我简直不相信自己看到的一切。我浑身的皮肤还是光滑如初,像以前那样洁净无瑕,只是完全改变了颜色,成了琥珀色,和镜框的颜色一模一样,而且不像以前那样有光泽,就像一个在热带海域度过了奢侈长假的凡人皮肤差不多。我的眉毛和眼睫毛油亮发光,和那些金发碧眼但被太阳晒黑的人一样。我脸上的那几道由“黑色天赋”留给我的线条比以前显得更深。我指的是我左右嘴角旁的两个小酒窝、这是我生前微笑太多的结果,也指我眼角上几条细皱纹和横跨额头的一、两道浅沟。我已经很久没有见到它们了,所以看到它们重新出现在我脸上,我很高兴。我的双手更加受罪。它们比我的脸还黑,看上去很像人手,带着许多条小皱痕,使我马上想到凡人的手上就有许多条精致的折缝。我的手指甲仍旧闪着可能会吓着人类的幽光,不过在它们上面涂点烟灰加以遮掩是很简单的事情。当然,我的眼睛是另外一码事。它们从来没有像现在这样明亮闪着彩虹般的光芒。不过我需要一副茶色眼镜戴在那儿。由于已经没有发光的雪白皮肤加以遮掩,所以也就没必要再裁更具掩饰作用的墨镜了。 众神啊,凝视我自己在镜子里的倒影是多么奇妙呵!我看上去差不多就是个人了!和人差不多了!我能感觉到全身被灼伤的肌肤发出阵阵隐痛,可是我喜欢这种感觉,因为它好像正在提醒我具有人的形状,以及做人的局限。我本该大喊大叫,可我没有,却做起了祷告。求神保佑,让这个样子持续下去。如若不行,我就再经受一次太阳的洗礼。可这时我突然想起,我原本是要毁灭自己的,而决非改善我的面容,好使我在人群中走得更从容、更自如。不对,我原本是应该死的。假设戈壁的太阳没有把我晒成人样……假设那漫长的一天我都躺在阳光下而不是埋在沙子里,然后再接受第二天的日晒……那会怎么样呢?这样一想,我的心情就变得沉重了。啊,我想,你这个胆小鬼,你本该想个办法待在沙面之上接受第二天的日晒!不过话说回来,你能办到吗? “唔,感谢上帝,你倒底还是选择回来。” 我转身看见大卫从门厅裘走过来。他刚刚回到家里,沉重的黑大衣上还挂着雪花,连脚上的皮靴也没来得及换。他猛地停住脚步,从头到脚打量着我,尽力想把站在暗处的我看个透。“嘿,这些衣服挺适合你,”他说。“天哪,你看起来像个白人海滩流浪者,像个冲浪运动员,像个永远生活在海滨胜地的青少年。” 我微笑着。 我想他是很大胆地伸出手来,抓住我的手,把我领进图书室。此时这里的炉火已经在熊熊燃烧。他再次端详我。 “身上不疼啦?”他试探着问我。 “还有感觉,不过还不完全是我们所说的疼痛。我要出去一会儿。哦,你别担心。我一会儿就回来。我渴了。我得去找猎物。” 他一听,脸刷地一下变白了,但还没惨白到我能看见他脸上血色或眼里所有毛细血管的地步。 “那么,你是怎么想的?”我问他。“要我放弃吸血吗?” “不,当然不。” “那就跟着我去看看吧?” 他什么也没说,但我看出他被我吓坏了。 “你应该牢记我是干什么的,”我说。“你帮助我就等于在帮助魔鬼。”我指了指他买的那本仍躺在桌子上的《浮士德》。那本拉夫克拉夫特写的小说也放在上面。嗯,我很满意。 “那你也用不着非得杀生不可,对不对?”他很严肃地说。 这问题问得真傻。我哼了一声表示蔑视。“我喜欢杀生,”我说。我指了指那张虎皮。“我是猎手,就像你以前一样。我觉得打猎很有趣。” 他注视我良久,一脸困惑和惊奇。然后,他慢慢点头,像是接受了这个事实。但实际上他还没有接受这个事实。 “我出去时你可以吃晚饭,”我建议。“我看得出你也饿了。我能闻见这房子里什么地方正在炖肉。我打算在回来之前吃我的晚餐,这你应该知道。” “你这么坚持要我理解你吗?”他问。“还要我不要多愁善感、是非分明。” “没错。”我咧开嘴巴,向他露出我的利齿。它们其实很小,根本无法同它自愿与之为伍的豹牙和虎牙相提并论。不过我的这副怪相总是把凡人吓坏。不仅吓坏,而且吓得半死。我想,它是向人类的同意识深处中与勇敢或经验老道无关的本能传送预警信号,触发人的某种原始防卫反应。他脸色苍白,呆呆地站着,榜楞地瞅着我。过了一会儿,人情味和表情才逐渐回到他的脸上。 “和好吧,”他说。“我在这儿等你回来。加里你不回来,我会大发脾气!从此不再理你。我发誓。若真是这样,你今天晚上就从我眼前消失,找绝不会再答应你一次。我将把你的不辞而别视为对友情与好客的极大侮辱。你明白吗?” “好吧,好吧!”我耸耸肩回答,虽然心里为他这么需要我待在这里而感动,但表面上我装得若无其事。以前我确实一直没像现在这样、心里有谱,所以一直对他表现得粗鲁无礼。“我会回来的。不过,我很想知道——” “知道什么?” “你为什么不怕死?” “你不是也不怕死么?” 我没有回答。我又看见了太阳,这轮大火球正在铺天盖地。我浑身颤栗。接着我又看见了梦中的那盏油灯。 “你说呀,”他追问。 “我怕死,”我说完又使劲点了点头。“我所有的幻觉都正在被粉碎。” “你有幻觉吗?”他问,表情很纯真。 “我当然有。我的幻觉之一是:其实谁也不能故意拒绝“黑色天赋”…… “莱斯特,我得提醒你:你自己就拒绝过它。” “大卫,我那时还是个孩子。我是被迫拒绝的。我出于本能抵抗了它。可是这和明知故犯毫无关系。” “别低估你自己。我认为即使你当时完全明白,你也会拒绝的。” “现在咱们在谈论你的幻觉,”我说。“我饿了。别阻止我,不然我杀了你。” “我信不过你。你最好回来。” “我会的。这一次我会信守我在信里许下的诺言。你可以把你想说的都说出来。” 我在伦敦的几条暗街里巡猎。我正在查林十字架车站附近游荡,寻觅某个小凶手,这种人只会小打小闹,成不了大气候,让我感到乏味,但毕竟还能填满我的牙缝。但是结果并不完全像我预料的那样。有一个老太太,穿着脏兮兮的破衣烂衫,拖着脚步行走在街道上。她冻得浑身发抖,看上去像个疯子,可以肯定不等天亮就会死去。她像是从被人锁起来的一个地方的后门偷偷溜出来,并且对天大声发誓,绝不会再被人抓回去。我们俩马上就成了火热的情人!她有一个我喜欢的名字,还有许多温馨的回忆,我们俩就在这贫民区里跳起舞来,我把地久久地搂在怀里。如同当今西方国家的许多乞丐一样,她的营养也很好(因为食品非常丰富)。所以我便慢慢地吸吮,细细地品尝,享受鲜血流遍我被灼伤的全身皮肤的感觉。等吸完血后,我才意识到我正在很敏锐地耐受着严寒。我对气温的起伏变化敏感多了。真有意思。寒风像鞭子似地抽打着我,使我憎恶。也许我身上真的有什么地方给烧坏了。我不清楚。我感到脚上又湿又凉,双手冻得要命,只好把它们塞进衣袋。我又想起去年冬天我在法国家中过冬的情景,想起提供我一张草床并让几条狗陪我作伴的那位年轻凡人乡绅。骤然地,世界上所有的鲜血好像都不够了。到了反复吸血的时候了。 这些人都是被社会抛弃的人。他们各自从垃圾和硬纸板搭成的破棚子里出动,钻进冰冷的黑夜找食物,并注定要在散发出恶臭的汗水、粪尿和粘痰中呻吟与进食。不过他们的血毕竟还是人血。当钟表敲响十下时,我仍感到饥渴。猎物仍然遍地都是,但我已经厌烦了打猎,况且肚子也基本上填饱了。我又走了许多街区,来到时髦奢华的伦敦西区,溜进一家打烊的小服装店。店里摆满精制、新潮的男仕时装。哈,最流行的时装真多,都是现成的。我按照自己的口味把自己包装起来,灰色的粗呢长裤,有腰带的外衣,厚厚的白色羊毛衫,甚至戴上一副淡绿色带精致金框的变色眼镜。然后,我走出服装店,回到寒冷的风雪之夜,哼着小曲,并像我过去常与克劳迪娅做的那样,在路灯下跳了一小段踢踏舞。 就在这时,“啪啦”一声,一个面相凶狠的英俊小伙子朝我扑了过来。他嘴里愤着酒气,穿着合身的破衣烂衫,手里握着一把尖刀,一副对我谋财害命的架势,虽然我身无分文。哼,我自己就是个可怜的贼,刚刚偷了一家高级爱尔兰服饰店。不过此人又让我兴致高升,我把他一下子紧紧搂住,“咔嚓”一声压折这混蛋的肋骨,把他吸干得像是夏天合楼里的一只死老鼠。他惊奇而又迷酥地瘫倒下去,临死前还痛苦地用手抓了一把我的头发。他的衣袋里还真有点钱。我运气真好。我把这笔钱放进服饰店,算是为这些我偷的服装付了账。虽然我具有超自然力,但我的算术不太好,经过我的计算,这些钱居然超出我偷的衣服的价值。我把它全都给了店老板,又写了一张感谢的字条,当然是不署名的。完了,我用心灵感应术把店门锁紧又拧了几下,然后走掉了。 第五章 当我到达泰柏特庄园时,时钟敲响午夜十二点。我的感觉是好像从没见过这个地方。现在我有时间在这雪中迷宫里漫游,并仔细欣赏刚修剪过的灌木丛的布局,同时想像春暖花开后这花园将是什么样子。这古老的地方真优美。然后我把目光转向那些紧凑而漆黑的小房间,像是专门建筑来抵御英国的寒冬,还有那些铅制竖框的小窗户。其中许多现在都亮着灯,在这漆黑的雪夜显得格外诱人。 大卫显然吃完了晚饭,两个佣人(一个老头子,一个老太太)仍在楼下的厨房里忙着。与此同时,主人在二楼的卧室里换完衣服。我看着他在睡衣裤外面又套上了一件长长的黑色睡衣,它带着黑色的丝绒翻领和腰带,使他看上去很像一个牧师。但是它的图案又过于华丽,尤其是在脖领处又检进去一条白色的丝绸围巾,所以又怎么看怎么不像是一件教士的黑色长袍。之后,他迈着步子走下楼来。我从走廊尽头我最喜欢的那扇门溜进来,然后来到图书室他的身旁,他正弯下腰去桶壁炉火。 “啊,你果真回来了,”他边说边尽力掩饰喜悦的心情。“谢天谢地,只是你来去都是那么悄然无声!” “是啊,挺讨厌的,对不对?”我看了几眼放在桌子上的圣经,那册《浮士德》和那本拉夫克拉夫特写的短篇小说,这本短篇小说虽然仍用订书针装订着,但已被展平了。桌上还摆着大卫爱喝的那瓶细颈苏格兰威士忌酒和一只很漂亮的厚底水晶玻璃酒杯。我盯着那篇短篇小说,那个神情焦虑的年轻男人的记忆又回到我的脑海里。他走路的方式真古怪,居然在三个明显不同的地方找到我,一想到这我就有点不寒而栗,我很可能再也见不着他了。再说……,不过我还有时间对付这个凡人害虫。我目前想的是大卫,还有今夜我俩要倾心交谈的甜蜜感觉。 “你从哪儿弄到这些漂亮衣服的?”大卫问。他的目光上下慢慢打量着我,久久不挪开,好像没有注意到我正留意他的书。 “哦,从一家小店里搞到的。我从来不偷猎物的衣服。再说,我太喜欢吸下层阶级的血,这些穿得都很糟糕,拿他们的衣服也没用。” 我在他对面的、现在已属于我的椅子上坐下。它有富于弹性的软皮革和“吱扭吱扭”响、但坐上去很舒服的弹簧,有高高的翼状椅背和宽阔而结实的扶手。他自己的椅子无法与这把相比,但也相当不错,只是更有点破旧和起皱而已。 他站在炉火前,仍然打量着我。然后他也坐下了。他从水晶细颈酒瓶里取出玻璃瓶塞,给自己的酒杯斟满,然后举起来向我致敬。尔后他深饮一口,微微缩一下脖子,显然这种烈酒灼热他的喉咙。突然,那种特殊的感觉又鲜明地回到我的身上。我回忆起当年在法国家里谷仓的阁楼里喝白兰地酒的情形,甚至想起我扮的是哪种鬼脸,我的凡人朋友和情人尼克从我手里贪婪地抢走酒瓶的细节。 “我看你又恢复常态,”大卫突然热情地说,一边凝视着我一边稍稍放低嗓门。他仰靠在椅背上,把酒杯放在他椅子右边的扶手上。他看上去十分威严,虽然比我见到他的任何时候都放松得多。他的头发又厚又密,此时已变成一团深灰色的漂亮阴影。 “我看起来像吗?”我问。 “你眼睛里又出现那种淘气的光采,”他低声回答,两眼仍热切注视着我。“你的嘴唇上挂着一丝微笑,在你说话时也不会有片刻消失。而你的皮肤有了很大的变化。但愿你不觉得疼痛。你不疼,对吧?” 我作了一个不在乎的手势。我能听见他的心跳。比在阿姆斯特丹时跳得稍微微弱一点,而且时不时有心律不整。 “你的皮肤就像这样还能黑多久?”他问。 “也许还要许多年,好像是一位古人这样对我说的。我不是在《天谴者的女王》中写过这个问题吗?”我想到玛瑞斯,他不知会如何生我的气呢。他肯定不赞成我的所为。 “是玛赫特,你那位古时候的红发朋友,”大卫说。“在你的书中,她宣称曾干过同样的事,只是为了弄黑她的皮肤。” “真有勇气,”我咕哝着。“而你却不相信她确有其人,是不是?尽管我现在就面对面同你坐在一起。” “哦,我相信她的确存在。我当然相信。我相信你写的一切。但是我认识你!请告诉我,在沙漠中到底发生了什么事?当时你真的认为你将会死去吗?” “大卫,你可以冷不防地问我这个问题。”我叹了口气。“唔,我不敢说我真的认为我会死。我当时很可能在玩弄我的惯用伎俩。我向上帝发誓不对别人撒谎,但我却对自己撒了谎。现在我认为我不会死了,至少不会死于我自己发明的所有死法。” 他深深地叹了口气。 “所以说你怎么会不怕死呢,大卫,我并不想用这个老问题来折磨你。可是我确实无法设想。你确确实实不怕死,我就是无法理解这是为什么。因为你当然是会死的。”他是不是正在怀疑我?所以他没有马上回答我的问题。然而我的话还是引起他极大的兴趣,这我能看出来。我几乎能听见他的大脑在高速运转,虽然我当然无法听懂他的思想。 “大卫,你为何要玩浮士德这套把戏?难道我是梅菲斯特吗?”我问,“你是浮士德吗?” 他摇头。“我也许是浮士德,”他喝了一口苏格兰威士忌,终于又开口说,“可是很显然你并不是魔鬼。”他又叹了一口气。 “可是我为你扫除了障碍,不是吗?这点我在阿姆斯特丹就清楚了。你是除非万不得已才待在泰拉玛斯卡。我并不是在把你逼疯,但是我一直在起着很坏的影响,不是吗?” 他又没有马上回答我的问题。他正用他那双又大又凸出的黑眼睛盯着我,并显然在全方位地考虑这个问题。他脸上深深的皱纹——额头上的浅沟、眼角旁的细线和嘴周围的褶子——突出了他这种和蔼与开朗的表情。此人身上没有丝毫的酸臭味,但在乐观开朗的外表下却隐藏着阴郁和不幸,而且夹杂着贯穿他漫长一生的深刻忧虑。 “莱斯特,这种局面迟早会出现,”他终于开口说。“我不再当个好会长是有原因的。这种局面迟早会出现,对此我有相当把握。” “解释给我听听。我还以为你一直是这个教派的核心,它是你的全部生命呢。” 他摇了摇头。“对泰拉玛斯卡来说,我始终是这个职位的不适宜候选人。我已经提过我在印度度过青年时代。我本可以就那样生活下去的。我不是个世俗意义上的学者,从来不是。不管怎么说,我在这场游戏中就像是个浮士德。我老了,可是还没有揭开宇宙中的秘密。丝毫没有,我年轻时还以为揭开了呢。当我第一次看见……一个幻像时,当我第一次认识一位女巫时,当我第一次听到一个精灵的声音时,当我第一次召唤一名精灵并让他按我的旨意办事时,我真以为自己已揭开宇宙的秘密!但实际上根本没有。那根本算不了什么。这些都是地球上的或世俗的东西……世俗的秘密。也是我无论怎样努力也揭不开的秘密。”他顿了一下,好像想再说些什么,专门强调某一点,可是接着他只是举起酒杯,心不在焉地喝着,这次没有扮鬼脸,因为那显然只是今晚喝第一口酒时的反应。他盯着酒杯,用细颈酒瓶再把它斟满。 我恨自己不能读懂他的心思,捕捉不到丝毫他的忽明忽暗,或隐或现的弦外之音。 “知道我为什么成为泰拉玛斯卡的一员吗?”他问。“和做学问毫无关系。我从没想过自己会给局限在这个地方整天翻文件,把档案输入电脑,向全球发传真。和这些根本无关。我来这儿先是开始了另一次狩猎探险,不妨说是一条新战线,就是到遥远的巴西。我就是在那儿发现神秘学,在里约热内卢的那些狭小弯曲的街道上。其中每部分都好像和我当年捕猎老虎一样刺激和危险。正是这种危险吸引了我。至于我为什么总是离危险很近,这我也不清楚。” 我没有答覆,但心里明白,他认识我本身明摆着就是一种危险。他一定是很喜欢这种危险。我曾以为对于危险他抱着一种学者的天真,可现在看来不是这么回事。 “是的,”他马上说,边微笑边睁大了眼睛。“正是这样,尽管我确实认为你不会伤害我。” “别欺骗自己,”我猛然说。“你要知道你确实在自欺欺人。你在犯下那条古老的罪行。你坚信你所见到的东西。可是我和你所见到的不一样。” “怎么会呢?” “哈,你过来瞧瞧。我看上去像个天使,但我不是。自然界的那些古老法则包含许多像我这样的怪物。我们美丽得像花斑蛇和斑纹虎,而实际上我们确是无情的杀手。你确实在让眼睛欺骗你。但是我不想和你争论。把你的故事讲给我听。你在里约热内卢做了什么?我很想知道。”我说这些话时心里涌上来一阵酸楚。我想说,假如我无法把你当成我的吸血鬼同伴,那就让我把你当凡人来了解吧。这想法使我感到一阵轻微但明显的兴奋,现在我俩就坐在一起,同以往一样。 “好吧,”他说,“你已说明了来意,我也赞同,多年前在你正在演唱会场我接近了你,你朝我走过来时我第一次面对你,这些对我都是危险的诱惑。你还用你的建议来引诱我,这同样很危险,因为正如你我都清楚的那样,我只是个人。” 我仰靠在椅背上,有点洋洋自得,翘起一条腿,把脚后跟儿踩进那张旧椅子的皮革椅面。“我喜欢人们有点怕我,”我耸耸肩说,“不过你要讲给我听在里约热内卢的经历。” “在那儿我直接面对众神的宗教,”他说。“嵌多布雷。你知道这个词吗?” 我又微微耸了一下肩。“听说过一两次,”我回答。“我得去那儿一次,也许不久就去。”我的脑海里闪现出南美洲的那些城市,她的热带雨林和亚马逊河流域。是的,我很渴望这样一次冒险,而驱使我深入戈壁沙漠的绝望情绪似乎已经是很遥远的事了。我很高兴自己仍然活着,并且悄悄地拒绝羞愧。 “呵,我要是能再见到里约热内卢就好了,”他像是自言自语地轻轻说。“当然,它现在同过去不一样了。现在是个摩天大楼林立、豪华饭店栉比的世界。不过我还是很想再见到那弯曲的海岸,那圆锥形糖块山,还有立在科尔可瓦多之上的耶稣基督雕像。我不信地球上还有比它更令人眼花撩乱的地区。我怎么会白白荒废了许多年而没有再去一趟里约热内卢呢?” “你为什么不能想去就去呢?”我问他。我突然对他产生强烈的爱怜,想保护他。“伦敦的那些问僚当然不能阻止你去。再说你又是他们的老板。” 他非常仁慈宽厚地笑了。“是的,他们阻止不了我。”他说。“全看我自己是不是有精力,既指心理上的,也指体力上的。不过这样就扯太远了。我原想告诉你在里约发生了什么的,也许这才是正题吧,我也不知道。” “你想去巴西,财务上总是不成问题的吧。” “哦,是的,钱从来都不成问题。我父亲在钱的问题上非常精明。所以就从来用不着我太操心。” “你要是没钱我会给你的。” 他冲我十分温和而宽容地微笑一下。“我现在老了,”他说,“很孤独,而且像所有稍具智慧的人那样傻里傻气。不过我不穷,谢天谢地。” “那么你在巴西遇到了什么事?开始是怎样的?” 他欲言又止。“你真想待在我这儿,听我讲我想说的话吗?” “对,”我马上回答,“请讲吧。”我觉得我在这个世界上别无所求。我心中没有任何打算和野心,不企求任何别的东西,只想和他在一起待在这儿。要求如此简单,连我也感到震惊。 但他还是不太情愿相信我。随后他起了微妙的变化,像是放松下来,也许是屈服。他终于开始讲述。 那是在二次世界大战结束之后,”他说。“当时我儿时的印度已不复存在。此外我向往去新的地方,于是就和朋友们去亚马逊河流域的热带丛林里打猎。对那一地区的展望使我入迷,寝食不安。我们追踪着巨大的南美洲虎。”他说着用手指了指屋角架子上的一具斑纹虎标本,在此之前我居然没有注意到它。“那时我特别想追猎这只老虎。” “看来你做到了。” “不是马上就做到的,”他嘲笑了一声说。“我们决定先在里约热内卢度过一段热闹而奢侈的假期,花两周的时间漫游科帕卡巴纳海滩和所有的殖民地旧址,修道院、教堂等等,然后再去打猎,你要明白,那时的市中心可和现在的不一样,是一团拥挤的狭窄小街道和许多奇妙的古老建筑!我太渴望到那里去,就是为了领略这种异国风情!我们英国人就是为了这才进入热带地区的,我们只好远离本国的一切礼仪和传统,并融入某种貌似野蛮的文化,而这种文化,是我们不可能改造或真正搞懂的。” 他的整个举止都随着他讲话而改变了,他逐渐变得更加咄咄逼人、充满活力,两眼焖焖有神,语句带着清脆铿锵的英式语调更加滔滔不绝地涌出,我是那样地喜欢英国发音。 “唔,那座城市本身就已经是让所有人始料不及,然而比起人民的魅力,就又根本算不上什么,巴西人和我见过的所有人都不像。比如,他们特别美丽,虽然人人都同意这一点,可是却没有人知道这是为什么。你别笑,我可是很严肃的,”他见我在笑,就这样说。“也许是葡萄牙人和非洲人混血,再和印第安人混血的结果。我真的说不清。事实是,巴西人特别地迷人,而且具有极其性感的嗓音。嘿,你很可能爱上他们的嗓音,你会迷恋得想去吻他们的嗓音,音乐,还有拉丁舞,这些就是他们的语言。” “那你应该一直待在那里。” “噢,不行!”他说完迅速又喝了一口苏格兰威士忌。“好,接着说。我在头一个星期就对这个男孩卡洛斯产生强烈的爱情,不妨这么说。我被他彻底征服了。我俩在皇宫旅馆我的套房里,一连几天几夜除了喝酒就是做爱。真是下流极了。” “那你的朋友们就干等着你?“ “没有,而是约法三章:若不马上跟我们走,就把你扔下不管。如果卡洛斯能跟着我们一道那就太好了。”他用右手打了一个手势。“哎,这些先生当然一个个全都老奸巨滑。” “那是当然。” “可是我决定带着卡洛斯一起走,后来证明是犯了大错。他母亲是个嵌多布雷女祭司,但我当时对此一点概念也没有。她不想让她的儿子进入亚马逊河的热带丛林。她想让他上学。于是她就派精灵盯上了我。” 他停住了,打量着我,大概想探测一下我的反应。 “那一定特别有趣,”我说。 “这些精灵躲在暗处不停地跟我捣蛋。它们取走我正睡在上面的床,并把我像倒垃圾一样倒掉!它们乱拧淋浴室里的水龙头,差点把我烫伤。它们还在我的茶杯里撒尿。整整七天之后,我觉得我快要疯了。我由最初的气恼和怀疑发展到害怕和恐怖。盘子会在我面前突然飞走,铃声会在我的耳际响起,酒瓶会无缘无故从架子上跌落摔碎。无论我走到哪儿,都能看见蒙面人在盯着我。” “你知不知道是那女人干的?” “一开始不知道。可是后来卡洛斯终于憋不住了,向我坦白了一切。他母亲只有见我离开了才会撤回咒语。那好,我当天晚上就走了。我回到伦敦,精疲力尽,精神不正常。但这也不行,那些精灵跟踪而来。同样的怪事在泰柏特庄园也开始发生。门窗砰砰地突然开关,家俱莫名其妙地移动,钟表在楼下仆人的餐具室里时刻响个不停。所有人都要发疯了。我母亲,她多少是个唯灵论者,总是往全伦敦的各个巫师那儿跑。她把泰拉玛斯卡的人请到家里来。我向他们讲述了一切,他们就向我解释开了嵌多布雷和招魂论。” “他们驱除了这些妖怪吗?” “没有。不过,我待在泰拉玛斯卡的图书馆里一个星期,认真研究,又深入拜访了几位曾去过里约热内卢的同僚,我自己也能把这些精灵控制住了。大家都很吃惊。之后,我又决定回到巴西去,这更是把他们吓了一大跳。他们警告我说,那个女祭司的魔法力强得足够杀死我。‘我要的正是这个,我对他们说。‘我自己也很需要那种魔法。我要去拜她为师。她要把这些教给我。他们都求我不要去。我告诉他们回来后我会给他们写一份书面报告,你不难理解我的心情。我已经看见了这些无形实体的活动机制。我已能感到它们在接触我。我已见过这些精灵在空中飞速掠过。我认为广大的无形体的世界正在向我敞开大门。我必须去那儿。嘿,任何人都不能阻止我去那儿。我决心已定。” “对,我能理解,”我说,“这和捕猎大野兽一样刺激。” “一点不错。”他摇着头说:“那时我就是这样坚定。我以为连二次大战都没有要了我的命那就没有什么能杀害我了。”他突然恍惚一阵,陷入回忆,忘掉了我的存在。 “你面对那个女人了吗?” 他点点头。 “不但面对了,而且打动了她,接着贿赂她,数额大得超出她最离奇的梦想。我对她说,我想当你的徒弟。我跪在地上发誓,我想向你学习,不彻底揭开这个秘密,不把能学得都学到手,就绝不离开。”他呵呵笑了两声。“我不敢说这个女人以前一定见过业余的人类学者,反正我估计我大概可以算作一个人类学者。不管怎么说,反正我在里约热内卢待了一年。你尽管相信我,那是我一生中最辉煌的一年。最后我终于离开,因为我清楚再不走的话,就永远走不开了。大卫-泰柏特这个英国人就不复存在了。” “你学会怎样召唤精灵了么?” 他点点头。接着又陷入了回忆,脑海里闪着我看不见的影像。他烦躁不安,略显悲伤。“我把它都写下来了,”他最后说,“全在总部的档案里。多少年来,有许许多多人读过我的这段故事。” “从没试过把它发表吗?” “不能发表。它是泰拉玛斯卡的一部份。我们从不对外发表。” “你担心你浪费了你的生命,对吗?” “不,我不担心,真的……尽管我刚才讲的也是真话,我并没有揭开宇宙的秘密。我甚至没有超过我在巴西取得的成就。对,后来倒是也有过一些惊人的发现。我记得我读到那些关于吸血鬼的卷宗的头一个夜晚,当时我是多么难以置信阿!后来便有了那些奇妙的时刻:我下到地窖里去取证据。可到头来就像嵌多布雷一样,我只深入到此就为止了。” “相信我,我能了解你。大卫,这个世界本身就意味着永远是个谜。即使存在着某种答案,也不是你我就能找到的,对此我坚信不疑。” “我想你说得对。”他悲哀地说。 “而且我认为你比较怕死,虽然你不承认。你一直在对我采取顽固而强硬的态度,一种道德说教的态度,这我并不责怪你。也许你真的岁数够大并且有智慧到认为你确实不想成为我们中的一员。但也别再谈死的问题,好像谈死就能给你答案。我觉得死是可怕的。你一下子就停止了,从此不再有生命,也不再有机会了解任何事情了。” “不,这点我不同意,莱斯特,”他说。“我就是无法赞同。”他把目光移向那只老虎,然后说:“有人造成了它这种可怕的对称性或匀称美,莱斯特。有人不得不这样做。老虎和羔羊……这种食物链不可能自发地产生。” 我摇摇头说:“大卫,用于创作那首古老的诗歌的智慧比用于创造这个世界的智慧还多。你听起来像个圣公会成员。可是我清楚你在讲什么。我自己也在时时想这个问题。其实简单得发慌。必须存在某种东西放之四海而皆准,能解释所有这一切。必须有这么一种东西!因为缺失的部分太多了。这问题你想得越多,无神论者们的言论听上去就越像是宗教狂的言论。但我认为这是一种误会的错觉。完全是过程,而没有终结。” “缺失的部分?当然,莱斯特!设想我制造了一个机器人,是我自己的完美拷贝。设想我把全球所有的百科全书知识都教给了他,这你知道,把它都编好程式输入他的计算机大脑。可是他迟早还会跑来问我:‘大卫,它的其余部分在哪儿?解释和答案在哪儿!这一切是怎么发生的?你为啥把解释省略掉,使我不明白为什么最初曾有过‘砰’的一声巨响,然后一切就运作起来了?究竟发生了什么,使矿物质和其它懒惰的化合物突然就进化成了组织细胞?化石纪录中的那个巨大断裂又如何解释?” 我愉快地笑起来。 “那我只好打断这可怜的家伙的提问,”他接着说,“说这是没有答案,无法解释的。说我并没有什么缺失的部分。” “大卫,谁也不缺什么缺失的环节。谁也不会缺少哪一环的。” “别那么肯定。” “那这也就是你的希望所在?所以你就读圣经?你无法揭示神秘学意义的宇宙秘密,所以现在又回到上帝那儿去了,对吗?” “上帝就是神秘学研究中的宇宙秘密。”大卫说;他的神情若有所思,几乎是沉思默想,脸部非常放松,显得年轻了。他正凝视手中的玻璃杯子,大概喜欢看光线聚集在水晶里的样子。我也不知道。我只好等着他开口。“我想答案可能就在《创世纪》里。”他终于开口说。“我确实这么认为。” “大卫,你让我感到吃惊。谈到缺失的残片。《创世纪》倒是一堆片断的集合。” “没错,可是这些说明问题的片断留传给了我们,莱斯特。上帝按照他自己的形相和外观创造了人。我以为这就是解开疑团的钥匙。谁也不知道它的真正含义是什么。希伯莱人并不认为上帝是个人。” “怎么能说这就是解开疑团的钥匙呢?” “上帝是一种创造力,莱斯特。我们也都是如此。神对亚当说:‘增生并且繁殖。而这正是第一批有机细胞做的事情,增加和繁殖。不光是改变形状,而且复制自己。上帝是一种创造力。他藉由细胞分裂从自身里创造整个宇宙。所以魔鬼们才这样嫉妒他,我说的是那些坏天使。他们并不是具有创造力的造物,因为他们没有身体,没有细胞,他们只是灵魂。我认为他们不仅嫉妒而且怀疑——上帝怎么会在亚当身上又制造了一台那么像他自己的创造机器,神是不是犯了错误?我是说,这些坏天使很可能觉得物质宇宙及其所有正在繁殖复制的细胞实在是太坏了,不过是一些能增加和繁殖的会思想会走路的东西。他们很可能对这整个试验极为愤怒。这就是他们的罪。” “你是说上帝不完全是个灵体。” “对。上帝有一个身体。一向都有。细胞分裂生命的秘密在上帝体内。所有生命细胞都有一小部分上帝的灵魂在其体内。这就是使得生命在最初产生,并把生命与非生命区分开来的那个缺失的部分或环节。它和你们吸血鬼的起源或产生一模一样。你告诉我们,阿曼,一个恶的实体的灵魂注入到所有吸血鬼的身体内……那好,人类也以同样的方式分享上帝的灵魂。” “我的天,大卫,你快要发疯了。我们可是个变种。” “是的,可是你们也在我们的宇宙中存在,你们的变异也反映出我们的变异。再说,别人也提出同一个理论。上帝是火,我们都是小小的火焰。当我们死后,这些小小的火焰就回到上帝的火中去。可是重要的是,一定要认识到上帝本人就是灵与肉的结合!绝对是这样。西方文明一直建立在一种反问的基础之上。但我真诚地相信,我们在日常行为方面既知道也尊重真理。只有当我们谈论宗教时,我们才说上帝纯粹是个神,过去是,将来也永远是个神,而肉体是邪恶的东西。其实真理就在《创世纪》里,全在那里面。莱斯特,我来告诉你最初启动生命的那声巨响是什么吧。就是当上帝的细胞开始分裂的那一刻。” “大卫,这可真是一个有趣的理论。是不是让上帝大吃一惊?” “没有,倒是天使们大为惊愕。我可没开玩笑。我来告诉你其中迷信的那部分,即上帝是完美无缺的这种宗教信仰。其实他显然不是这样。” “真安慰人,”我说。“什么都解释清了。” “你在笑话我,我不责怪你。不过你说得很对。它解释一切。上帝也犯过许多错误。犯过许许多多错误。上帝自己对此最清楚!我估计天使们曾试图警告过她。所以他们就成了魔鬼,因为他试图警告过上帝。上帝是爱。不过我不敢肯定上帝绝顶英明。” 我努力忍住不笑出声来,可是无法完全做到。“大卫,如果你坚持你的观点,定遭天打雷轰。” “胡说。上帝也要我们把真相说明。” “不对。这点我不能接受。” “那你能接受其他喽?”他说着又咯咯笑了两声。“不,但我没有开玩笑。宗教在其不合逻辑的结论方面是很原始的。想像一下完美的上帝居然会允许魔鬼撒旦出现并生存。不,这简直是荒诞不经。圣经的全部不足就在于它提出上帝完美的概念。这表明了早期的学者缺乏想像力,也造成了许多有关善与恶的神学问题无法得到解答,而多少世纪以来人们一直在这些问题上纠缠不清。然而上帝是好的,特别好。上帝就是爱。但是任何创造力都不完美。这是很明确的。” “可是魔鬼呢?关于他有没有任何新见解?” 他看了我一会儿,显得有点不耐烦。“你太玩世不恭了,”他嘟哝着。 “不,我不是玩世不恭,”我说。“而是诚心想知道。我当然对魔鬼有特殊兴趣。我谈到他的次数要大大超过我谈论上帝。我真想像不出凡人为什么都那么热爱魔鬼,我是说,他们为什么都对他那么津津乐道。可是他们确实不喜欢恶的概念。” “那是因为他们不信仰他,”大卫回答。“是因为一个彻底邪恶的魔鬼比一个完美的上帝还没有意义。想像一下,撒旦从来不学习、不了解情况,死脑筋不变通,这样的撒旦谁会信仰?这样一个魔鬼的形象对我们的才智是个侮辱。” “那么你的躲在谎言后面的真理又是什么呢?” “他并不是完全不能改过自新。他只是上帝计划中的一部分。他是个得到允许去诱惑和折磨人类的精灵。他非难人类,非难这整个试验。瞧,这就是我眼中撒旦沉沦的实质。魔王撒旦认为这个概念不会灵验,可是,莱斯特,那个答案却领会到上帝是物质!上帝是肉体化的,上帝是细胞分裂的主宰,而魔王撒旦厌恶让这种细胞分裂过度地泛滥下去。”他再度陷入令人发疯的沉默,两眼瞪大,闪着惊异的光芒。良久,他才说:“关于魔王撒旦,我还有个理论。” “讲给我听听。” “有不止一个魔王撒旦,所有被任命为魔鬼的都不太喜欢这份差事。”这句话他几乎是自言自语。他烦躁不安,好像想说更多又说不出来。 我放声大笑。“这我能听懂,”我说。“谁会喜欢当魔王这个差事呢?而且你想,他不可能打赢。尤其考虑到,魔王在天地初始的时候是位天使,而且应该很聪明。” “正是如此。”他用手指着我说。“你关于伦布朗的那篇小故事。撒旦如果有脑子的话,本该承认伦布朗的天才。” “还有浮士德的善良。” “哦,是的,你见过我在阿姆斯特丹阅读《浮士德》,对吧?结果你自己也买了一本。” “你怎么知道的?” “书店老板在第二天下午告诉我的。他说在我离开后不久,一个奇怪的金发法国年轻男人走进书店,买了一本同样的书,然后站在街上一动不动地读了半个小时。那店主从没见过这么白的皮肤。这当然是你。” 我摇摇头,笑着说:“我是干这类傻事。真奇怪,居然没有哪个科学家把我捉住拿去研究。” “朋友,这可不是开玩笑。几天晚上以前你在迈阿密就很不慎重。两名被害人的血全被吸干了。”他的话马上使我感到困惑不解,一时说不出话来,然后我才为消息这么快就传到了大西洋此岸而吃惊。我又感到习惯性的绝望。“稀奇古怪的谋杀总能成为各国报纸的标题新闻,”他解释。“再说,泰拉玛斯卡修道院也收到各类怪事的报告。我们在世界各地的城市都有人给我们寄剪报,为我们的档案室寄来各类超自然的奇闻怪事的报导。‘吸血杀手在迈阿密两度出击,就是几家消息来源寄来的新闻标题。” “但他们并不真的相信这是吸血鬼干的,这你也清楚。” “是的,可是你总是这么干,他们可能慢慢也就相信了。你以前当摇滚乐歌手的时候,不就是希望发生这样的事吗?你希望他们总盯着你。这并非不可思议。瞧你把这些杀人犯折腾的,他们的尸体被你丢下一大串。” 这消息的确让我感到吃惊。我为了猎杀那些杀人凶手,曾不停地往返于各大洲之间。我从没想过会有人把这些非常零散的死亡事件联系起来看待,当然玛瑞斯除外。 “你怎么看待这件事?” “我告诉过你了。这样的新闻总是寄到我们手中,什么恶魔般的行为,吸血鬼行为,巫毒教巫术,魔法,目睹狼人等等。它们摆满我的办公桌。其中大部分该扔进废纸篓。但其中有价值的东西我一眼就能看出来。你杀人的报导很容易找出来。” “你跟踪这些杀人狂已经有一段时间了。你把他们的尸体随便丢在公共场合。你把最后这一名扔在旅馆里,他死了才一个小时之后就被人发现了。至于那个老太太,你同样太粗心大意!她儿子第二天就发现她。验尸官在两人身上都没有找到伤口。你成了迈阿密不具名的风云人物,比那个死在旅馆里的人还要恶名昭彰得多。” “我才不在乎呢。”我生气地说。其实我很在乎。我对我自己的粗心大意感到后悔,可又没做什么来补救。唔,这种局面一定要改变。今天晚上,我干得是不是漂亮一些?为这样的小事情求原谅未免太蠢了。 大卫正在仔细地盯着我。如果说他有什么主要的特点,那就是他的机警。“你可能被抓住,”他说。“这并不是不可能的事。” 我轻蔑地一笑,对他的话嗤之以鼻。 “他们可能把你锁在实验室里,把你关在以太空时代的玻璃制成的笼子里进行研究。” “这不可能。不过这想法很有趣。” “我早就知道!你希望这事发生。” 我耸耸肩。“也许会好玩一时。不过你瞧,这是完全不可能的事情。我当摇滚歌手时唯一一次公演的那天夜里,所有稀奇古怪的事情都发生了。事后凡人世界只是扫荡一下,就合上了卷宗不了了之。至于说迈阿密的那个老太太,那只是个可怕的不幸。本来真不该发生的……”我顿住了。今夜死在伦敦的这些人又怎么说呢? “可是你喜欢杀人,”他说。“你说过那样很好玩。” 我猛地觉得十分痛苦,真想马上离开。但我答应过不离开的。我只好坐在原地,盯着炉火,想着戈壁大沙漠,那些巨型蜥蜴的遗骨,以及阳光普照大地的过程。我想起了克劳迪娅。我闻到了油灯的灯芯。 “对不起,我并不想对你这么残忍,”他说。 “唔,为什么不呢?对付残忍,我想不出比这更好的办法了。再说,我对你也不总是这么温和。” “你到底想要什么?什么是你非要不可的?” 我想起了玛瑞斯和路易,两人都问过我这个问题许多次。 “怎么才能弥补我的过失?”我问。“我原想结束这个凶手的生命。我的兄弟,他是个吃人的老虎。我埋伏在那儿等着他。但是那个老太太,她只是一个森林中迷途的孩子。可是这有什么关系?”我想到了今天夜里早些时候被我夺去生命的那些不幸的人。我在伦敦的后街暗巷里进行了一场屠杀。“但愿我能记住这没什么大不了的,”我说。“我原想救她。但是面对我所有暴行,发一次怜悯又有什么用?如果上帝或魔鬼存在的话,我早该被罚下地狱了。好了,现在你何不接着谈你的宗教话题?很奇怪,我发现谈论上帝或魔王撒旦特别让我感到安慰。多给我讲讲撒旦吧。他肯定灵活多变,又聪明机灵。他一定多情善感。他怎么会保持一成不变呢?” “正是这样。你知道《约伯书》里是怎么说的吗?” “提醒我一下。” “好。撒旦在天上,和上帝在一起。上帝问,你到哪儿去了?撒旦回答,周游世界去了!这是一段寒暄。接着他们开始就约伯的话争论起来。撒旦认为约伯的善良完全是以他的财富为基础的。于是上帝同意让撒旦折磨约伯。这是我们拥有的最接近当时实际情况的景象。上帝不是对一切都了解。魔王撒旦是他的一位好朋友。而这一切都是一场试验。并且那位撒旦与今天世人心目中的这个撒旦很不相同。” “你谈论这些观点的样子就好像它们是真理似的……” “我认为它们是真实情况,”他说着声音逐渐降低,又陷入了沉思。接着他又提高了嗓门,说:“我想告诉你一件事。其实我早就应该将此事坦白了。从某种意义上讲,我其他人一样很迷信,我也信教。因为所有这一切都是以各种幻像或显圣为基础的,即影响一个人理性的那种宗教上的启示。你明白的。” “不,我不明白。我做梦,但是没有启示,”我说。“请你解释。” 他又陷入沉思,眼睛盯着火焰。 “别把我忘了,”我轻声提醒他。 “啊,好的。我在想怎样把它说清楚。你知道,我现在仍是个嵌多布雷祭司。我是说我能召唤无形的神力:什么精灵啦,星际流浪者啦,不管你称它什么都行……捉弄人的鬼啦,缠住人的小怪物啦。这就意味着,我一定是一直具有看见神灵的潜在能力。” “是的,我想是这样。” “有一次我确实看见了什么东西,很难解释的怪事,那是在我去巴西以前。” “讲讲看。” “在去巴西前,我对这些玩意是抱持怀疑态度的。事实上,这种事太让我心烦,太难以言喻,所以我在去里约热内卢时已经不把它放在心上了。可是现在,我又对它耿耿于怀。想让我不想它也不行,所以我才又捧起了圣经,好像从里面我能找到智慧。” “这是怎么回事?” “这事发生在大战前的巴黎。我和我母亲住在那儿。有一天我去左岸的一家咖啡馆,现在我连是哪家咖啡馆也记不清了,只记得那是个和煦的春日,像许多歌曲唱的那样,是待在巴黎的最好时光。我喝着啤酒,读着英国报纸,并突然意识到我正在偷听一段对话。”他又分了神。“真希望我知道出了什么事,”他小声嘀咕。 他俯身向前,用右手抓起火钳,捅了桶劈柴,一片火星溅到焦黑的砖壁上。 我真想把他拉回到座位上,但我耐心等着。终于,他又开口了。 “我说过,我坐在那个咖啡馆里。” “对。” “我突然意识到自己在偷听一段奇怪的对话……既不是英语也不是法语……慢慢地我才明白它什么语言也不是,可我却完全能听懂。我放下报纸,开始专心听。这对话持续下去,像是两个人在辩论。突然,我搞不清楚这些声音是不是任何旁人也能听到。我不敢肯定别人是不是也能听到这些谈话!我抬起头来,慢慢扭过头去看。它们在那儿……两个存在体,坐在桌旁交谈,乍看之下再正常不过了!两个男人在交谈。我又低头去看报纸,可是这种游泳般的感觉控制了我。我只好强迫自己定神,先盯住报纸,然后又盯住桌面,让这种神游停止。咖啡馆里的噪音像巨大的交响乐团卷土重来,可我却只想扭过头去看那两个不像人的个体。我又转过头去强迫自己聚精会神地去看,去听,去感受,去意识。它俩仍坐在那儿,很显然是幻象。它们与周围的一切不是用同一种材料构成。你明白我的意思吗?我可以把它折成几部分说明。比如说,它们不是被照亮我们的那种光线照亮,它们好像是在某个光线来自另一种光源的领域里存在。” “就像伦布朗画里的那种光线。” “对,可以这么说。它们的衣着和面孔比人类的更光滑。嘿,整个幻象具有与咱们完全不同的质地或结构,而且这种结构在它的一切细节里都是统一的。” “它们看见你了吗?” “没有。我是说,它们没有看我,或承认我。它们只是对视,接着聊天。于是我马上又拾起那条线索。这是上帝正在对魔鬼撒旦讲话,告诉他必须继续做这工作。而撒旦不想再干了。他解释说他的任期已经过去。别人都出过的事情正在发生在他身上。上帝说他能理解,不过撒旦应该明白自己有多重要,他不能对自己的职责逃避了事,事情没那么简单,上帝需要他,要求他坚强。而这一切都在友好的气氛中进行。” “它们看上去像什么?” “这是最难讲清楚的。我也不知道,当时我看到了两个模糊的形状,高高大大,肯定是男的,或者说假设是男人的体型,神情愉快,一点也不怪,确实没有什么特殊之处。我没有漏掉它们的特色,头发的颜色,面部的五官之类。这两个形体看来相当完整,可当我事后叙述这件事时,我却记不起任何细节!我认为这个幻象在出现当时并不那么完整。我觉得我当时对它还挺满意,可是完整的感觉却是搀杂了别的因素而产生。” “什么因素?” “当然是内容和含义了。” “它们从没看到你,从不知道你也在场。” “我的孩子,它们必须知道我在场。它们一定知道,它们一定是为了我好才这么做的!不然怎么解释只有我才被允许见到此情此景?” “我怎么知道,大卫?也许它们并不想让你看见。也许是有些人能看到,有些人见不到。也许是这另一种结构,意即咖啡馆里其他一切的正常结构出现了一点裂缝。” “这是有可能的。但我觉得实际上不是这样。我觉得我是被有意安排见到此景的,有什么东西故意让它对我产生影响。可怕就可怕在这里,莱斯特。但它的影响并不很大。” “你没有因为它而改变生活。” “哦,没有,丝毫没有。你瞧,两年后我甚至还怀疑是否真见过它。随着我一次次把它告诉别人,随着一次次同别人辩论,让别人说‘大卫,你已经发疯了,它在我心里变得越来越模糊和不肯定。我从没对它做过什么。” “可是你又能对它怎么样呢?任何人对任何启示或显灵除了老老实实地承受之外,还能做什么呢?大卫,你肯定把这次幻影的事告诉过你在泰拉玛斯卡里的兄弟姐妹。” “是的,我告诉过他们。不过那是很久以后的事,是我从巴西回来以后,把我长长的回忆录存档的时候。我把它从头到尾如实告诉他们。” “他们怎么说?” “莱斯特,你要知道,泰拉玛斯卡对任何事情都不太发表意见。这是人们必须要面对的事实。我们关注着一切这方面的事情。说实话,这并不是一个太受其他成员欢迎的幻象。在巴西你大谈精灵,你会有一大群听众。可是基督教的上帝及其魔鬼撒旦呢?恐怕就不是太……大概泰拉玛斯卡修道院和其他任何机构一样,多少受偏见甚至时尚的影响。听着我的叙述,他们只是扬扬眉毛而已。此外我想不起还有什么反应。这倒也是:当你与见过狼人,被吸血鬼勾引过,和巫术搏斗过,同幽灵交谈过的先生们谈论幻影时,你还能指望他们说什么呢?” “不过上帝和撒旦可是非同小可,”我笑着说。“大卫,也许别的成员很羡慕你,而你还意识不到呢。” “没有,他们没把这回事太当真,”他边说边笑了一声,算是承认我的幽默。“坦白说,我很惊讶你把它当真了。” 他突然兴奋地站起来,穿过房间朝窗口走去,用手猛地拉开窗帘,向外面的风雪夜使劲张望。 “大卫,这些东西想让你做什么?” “我不知道,”他十分沮丧地说。“这正是我的苦恼所在。我已七十四岁了,可是我还不知道。我被蒙在鼓里死去。如果没有启发,就让它没有好了。这本身就是答案了,不管我是不是有意识知道。” “请你回来坐下吧。你说话时我喜欢看你的脸。” 他几乎是机械地服从了我,坐下来伸手去够那个空酒杯子,目光又移向炉火。 “莱斯特,你到底怎么看?说心里话好吗?到底有没有上帝和魔鬼?我说真的,你信仰什么?” 我考虑了很长时间才回答如下:“我认为上帝确实存在,我不想这么说,可我相信。而且某种形态的魔鬼也很可能存在。我承认,这正如我们所说的那样,是个环节或部分缺失的问题,你在那家巴黎咖啡馆里可能确实见到了上帝和他的撒旦。但这只是他们耍弄的令人发疯鬼把戏的一部分,我们绝不可能完全搞清楚。关于他们的行为你想得到一个可信的解释吗?他们为什么让你看到他们一点?这是因为他们想把你卷入某种宗教的响应!他们以这种方式同我们嬉戏。他们抛出幻象、奇观和点点滴滴神圣的启示。我们就充满狂热到处去找教堂。其实这全是他们游戏的一部分,是他们持续下去、永无休止对话的一部分。你明白吗?我认为你对他们的认识——一个不完美的上帝和一个正在学习的撒旦——同所有别人的理解一样好。我认为你已经抓住了实质。” 他紧盯着我,没有回答。 “是的,”我接着说。“我们不该知道答案。并没有指定我们去了解灵魂是不是通过轮回、从一个肉体转移到另一个肉体。我们没必要知道是上帝还是真主还是耶和华,耶稣创造了世界。上帝就像播撒启示那样播撒疑问,让你根本忙不过来。我们全都是他眼里的傻瓜。” 他还是不作回答。 “大卫,离开泰拉玛斯卡吧,”我说。“趁年龄还不算太大,去巴西吧。回到印度去吧。去看看那些你想去的地方。” “是啊,我想我应该这么做,”他轻声说。“他们很可能替我来操这份心。那些元老已经开会讨论过大卫的问题以及他最近多次离开总部的事件。他们会让我退休,当然少不了一笔可观的养老金。” “他们知道你见过我吗?” “哦,知道。麻烦就出在这里。那些元老一直禁止接触。这的确很有意思,因为他们自己也拚命想见到你。你来泰拉玛斯卡的时候他们当然知道。” “这我清楚,”我说。“你说他们禁止接触,这是什么意思?” “哦,这只是惯常的忠告,”他回答,眼睛仍盯着燃烧的木柴。“中世纪的那一套,基于一条古训:‘你们不该鼓励这个造物,不该参与或延长交谈,如果他坚持造访,挥之不去,你们就尽最大努力把他诱到人多的地方。众所周知,这些怪物在被凡人包围时不敢攻击。你们绝不要企图向这个造物探听秘密,片刻也不要相信他显露的感情是真的,因为这些怪物极善掩饰自己,而且不知何故,能把凡人逼疯。这种情况已多次发生在和吸血鬼有过接触的资深调查者和不幸的普通人身上。警告你们:要把你们见到或会见过吸血鬼的所有详情及时向元老报告。” “你真的把它完全背下来了?” “这条古训是我自己写的,”他呵呵笑了几声说。“这些年来我把它交给了许多同事。” “他们知道我现在在这儿吗?” “当然不知道。我早就不再向他们汇报咱们的见面。”他又陷入沉思,然后问:“你寻找上帝么?” “当然不,”我回答。“我想像不出比这更浪费时间的事了,虽然我有几百年的时间可浪费。这样的查询会要我的命。现在我期望在我周围的世界里寻找真理,藏在物质世界和美学境界的真理,能让我完全拥抱的真理。我关心你的幻影,是因为你见过它,并对我谈论,而我又爱你的缘故,如此而已。” 他颓然倒在坐椅子里,眼睛又盯住了屋子远处的阴影。 “没关系的,大卫。反正你总得死,我也很可能会死。” 他的微笑又温和起来,彷佛除非把这话当成笑话,否则不能接受似的。沉默良久,其间他又倒了一点苏格兰威士忌,更加缓慢地喝着,他一点也没有醉。我看出他是故意这样喝。当年我是凡人时,我喝酒总是为了喝醉。但那时我十分年轻,再说不管有没有城堡都很穷,而且喝的多是劣酒。 “你追寻上帝,”他肯定地说。 “我才不呢。你太武断了,你很清楚,我可不是你现在见到的那个男孩。” “哈,你提醒了我,你说得很对。可是你决不能容忍邪恶。如果说你在你的书里有一半讲的是真话,那就清楚地说明你从一开始就厌恶邪恶。你愿意不惜一切代价弄清上帝对你的要求,并按他的要求去做。” “你已经老糊涂了。快立遗嘱吧。” “噢,你真恶毒,”他开心地笑着说。 我刚要对他再说点别的,就突然失神,脑子里有点什么事在牵扯我,是声音。在漫天大雪中,一辆汽车慢慢行驶在狭窄的道路上,驶过遥远的村庄。我扫视着,什么也没发现,只有大雪纷纷,还有那辆汽车一点点地向前开,这个时候开车在乡下走,那司机真够可怜的。时间是凌晨四点。 “太晚了,”我说。“我得走了,虽然你一直对我这么好,可我不想再在这儿过夜。这不关有没有人知道的事。我只是希望……” “我能理解,我什么时候能再见到你?” “也许比你希望的早,”我回答。“大卫,告诉我:那天夜里我离开这儿以前,一心只想在戈壁滩把自己烧成灰,你当时为啥说我是你唯一的朋友?” “你就是嘛。” 我俩坐着对视,沉默了一会儿。 “你也是我唯一的朋友,大卫。”我说。 “你要去哪儿?” “不知道。也许回伦敦。我回大西洋彼岸时会告诉你的。这样可以吗?” “好,一定要告诉我。千万……千万别以为我不想见到你,千万别再抛下我。” “假如我觉得我对你有用的话,假如我觉得你离开这个组织并再出门旅行对你有好处的话……” “哦,正是这样。我不再属于泰拉玛斯卡了。我甚至不敢肯定我还会信任它,或相信它的理想。” 我还想说点什么——譬如告诉他我多么爱他,在他的屋顶下找到了安全,他保护了我,这些我永远不会忘记,我会按照他对我的希望为他去做一切,等等。可现在看来说这些已没有必要了。不知道他信不信,也不知有什么用。我仍然坚信让他见我没什么好处。而且这个世界留给他这一生的东西也不多了。 “这我都清楚,”他平静地说,又冲着我仁慈地笑笑。 “大卫,”我说,“你在巴西冒险的报告。你这儿有没有副本?能不能让我看看这个报告?” 他站起来,朝最靠近他书桌的玻璃门书架走去。他扫视了半天里面的大量材料,然后从书架上搬下来两个皮革大文件夹。 “这就是我在巴西的生活,后来我在丛林里,用一台破旧的手提打字机在帐篷里的一张桌子上,在我回英国之前写下的东西。当然我也追踪了那只美洲虎,我必须捕获它。但这次打猎同我在里约热内卢的经历比较起来,根本算不了什么。知道吗,这可是一次转折点。我相信写作这份报告使我重新变成英国人、疏远嵌多布雷人,疏远我和他们在一起生活的一次拚命的尝试。我为泰拉玛斯卡写的报告就是以这份材料为基础写的。” 我充满感激地从他手里接过它。 “还有这个,”他说着举起另一个文件夹。“这是我在印度和非洲探险的一份总结。” “这些我也想看看。” “主要是些过去的狩猎故事。我写它时还年轻。全是些舞刀弄枪的打猎!是战前的事。” 我也接过第二个文件夹,然后像个绅士似地缓缓站起来。 “我把这一夜的时间都聊过去了,”他突然说。“我太不礼貌了。也许你还有话要讲。” “不,一点也没有。这正是我所期待的。”我伸出一只手让他握住。他的手触到我烧伤的皮肤,那感觉很奇妙。 “莱斯特,”他说,“那篇短篇小说……拉夫克拉夫特写的。你是把它拿回去,还是放在我这儿保存?” “啊,那篇小说,说来可真有趣,我是说我得到它的过程。” 我从他手里接过那篇小说,塞进我的外衣口袋。也许我会把它再读一遍。我的好奇心又回来了,伴着一些恐惧的疑心。威尼斯、香港、迈阿密,那个奇怪的凡人怎么在这三个地方都找到我,而且设法知道我也找到他! “能给我讲讲吗?”大卫轻声问。 “等以后有时间我再讲给你听,”我说。心里想:特别是等我再见到那小子之后。他究竟是怎么搞的? 我彬彬有礼地走出房间,在关上这座房子的侧门时还故意弄出一点声音。我到达伦敦时天已将近破晓。许多夜以来我第一次为我的强大威力而感到高兴,为它带给我的安全感深感自豪。我不需要棺材和阴暗的角落藏身,只需要一个完全隔绝阳光的房间。一个有着厚重窗幔的豪华旅馆将提供给我安宁和舒适。我花了点时间在一盏台灯的温暖光线下坐好,开始以极其愉快的心情阅读我期待已久的大卫巴西冒险记。 由于我的粗心大意和不顾后果,我已经差不多身无分文,于是我用我的三寸不烂之舌说服了“克拉里奇”这家久负盛名的伦敦老旅店的职员,让他们接受了我的信用卡的帐号(虽然我根本没有信用卡来证实这个账号),并凭借我的签名——(席巴斯汀-梅尔默思-)我最爱用的化名之一——就把我安排在一个可爱的高层套房,里面摆满迷人的安娜女王时期的家具,我所希望的各类方便应有尽有。 我在门外挂出那个客气的印刷字的小牌,“请勿打扰”,并通知柜台在日落后才能敲我的房门。然后我把所有的房门都从里面锁上。 其实我没有时间读书。晨光从深灰色的天幕后面钻出来,雪仍以巨大的片状洋洋洒洒地从天空飘落下来。我拉上所有的窗帘,除了一块——这样我好观察天空。然后我伫立窗前,望着旅馆的前面,等待日光升起的奇观,并仍有点害怕它的烈焰,连皮肤上的灼伤都由于这恐惧而更痛了一点。 大卫挂在我的心上,自从离开他后,我一刻都没停止想我们的那次对话。我时刻听到他的声音,并努力想像他在那家咖啡馆里若隐若现见到上帝和撤旦的幻景。不过我对这一切的立场既简单又可预见。我认为大卫是产生特别能宽心的幻觉。不久他就会离开我。死神会把他收去。而我所拥有的一切将是这些讲述他一生的手稿。我无法强迫自己相信,他在死后还会知道更多的事情。然而这一切确实让我很吃惊,包括这次谈话中出现的转折,他的活力以及他说的那些古怪的事情。 我看着铅灰色的天空和堆积在楼下人行道上的秋雪,想着这件事情,感到心旷神怡。可是就在这时,我突然感到一阵晕眩,实际上是一阵晕头转向,彷佛要睡着似的。其实这感觉倒很舒服,像是一阵轻微的震颤,伴随着轻飘飘,彷佛我真的飞出了物质世界,进入了我的梦幻。随后,我在迈阿密曾瞬间感受过的那种沉重感又回来了——四肢发紧,全身向内压迫我,把我挤扁,使我收缩,使我被迫一下子窜到我的头顶! 为什么会这样?我一如以前在那片孤独黑暗的佛罗里达海滩上曾感受过的那样不寒而栗。接着这种感觉又立刻消失了。我恢复了常态,略感恼怒。难道我这漂亮如神一般的身体出了毛病?不可能。我不需要那丢书的家伙来向我保证这样一个事实。当我拿不定主意是把它忘了还是把它当回事时,敲门声把我从专注的思考带回现实。真气人。 “先生,这是给您的信,一位先生要求我把它交到您手里。” 肯定是搞错了,不过我还是打开了房门。那小伙子递给我一个信封,又厚又沉。有一会儿我只能瞪着它发愣。我衣袋里还有一张一镑的钞票,是早些时候我从那小偷那儿抢来的。我把它塞给这小伙子,又把门锁上。 这信封同我在迈阿密收到的那个一模一样,就是那个凡人疯子穿过沙滩朝我跑过来交给我的那个信封。我不寒而栗!当时我的目光刚落在这家伙身上时,就曾体验过这种古怪的感觉。噢,这简直不可能……我撕开信封。我的双手突然颤抖起来,这又是一篇印刷好的短篇小说,同第一篇一样是从一本书上裁剪下来的,并同上篇一样在左上角用订书针钉上!我惊讶得目瞪口呆!这家伙怎么居然跟踪我跟到这儿来了?谁也不知道我在这儿!连大卫也不知道!哦,有一个信用卡的号码——可是天哪,即使这方法行得通,任何凡人凭藉它寻找我也得用好几个钟头,而实际上这方法也行不通。此外,那种奇怪的震颤感和我体内的压迫感,是否也和这件事有关? 可是来不及考虑这一切了。天快亮了!这种局面的危险性马上就显露出来了。怎么我以前没有看出来?这家伙肯定有某种办法知道我在哪儿,即使我白天藏身的地点他也找得到!我必须得离开这些房间。真气人! 我气得发抖,强迫自己浏览这篇小说。它只有几页。标题是《木乃伊的眼睛》,作者是罗伯特-布劳克。一篇睿智的短篇小说,可它对我来说有什么含义?我想到了那篇拉夫克拉夫特的小说,比这篇要长得多,而且完全不同。这一切到底说明了什么?这种貌似荒唐更把我气得发疯。可是没有时间再多想了。我收好大卫的手稿,离开房间,从一个防火的紧急出口冲出去,跑上了楼顶。我在夜空里四处张望,找不着这个小混蛋!算他走运。不然我肯定当场掐死他。当关系到保卫我白天栖身的巢穴时,我几乎没有耐心和克制力。我直上云霄,用最大速度飞行许多英里。最后我降落在伦敦以北很远很远的一片白雪皑皑的树林里,并像我以前多次做过的那样,在冻得硬梆梆的地上挖了自己的坟墓。我气坏了,只好这样做。一种正义的愤怒。我心想,我要宰了这狗娘养的,无论他是谁。他怎么敢大模大样的走近我,当面把这些故事塞给我!对,我就这么办,一抓住他就要他的命。可就在这时那种困意和麻木感又上来了,很快我就沉睡过去…… 我又做起了梦,梦里见到她点燃了油灯并说:“哈,你见到火焰再也不怕了……。” “你在取笑我,”我难过地说。我一直在哭。 “啊,可是,莱斯特,你确实能很快从阵阵绝望中恢复过来,你曾在伦敦的街灯下面跳舞。真的!” 我想争辩,可是我正在哭泣,说不出话来…… 在最后丧失意识之前,我看见那个凡人站在威尼斯圣马可教堂的拱门下面,这是我第一次注意到他的地方。我见到他褐色的眼睛和光滑而年轻的嘴。 你想要什么?我问。 哈,但这就是你想要的,他好像这么回答。 第六章 等我醒来时,我已经不太生那小恶魔的气了。事实上,我感到相当入迷。就在这时太阳下沉,该我占上风了。我决定做一个小小的试验。我去了巴黎,一个人迅速而悄悄地飞越海峡。现在让我谈点题外话,只是为了讲清这些年来,我一直完全避免去巴黎。所以我对二十世纪的巴黎一无所知。原因很显然,我在过去的岁月里在巴黎受的罪实在太多了。而且我本能地不去看在拉雪兹公墓四周拔地而起的现代化建筑,以及在电灯通明的土伊勒里花园里旋转的阜式转轮。不过内心里我一直渴望回到巴黎。我怎么能不回去呢?这个小试验给我勇气和极好的籍口。它转移我不可避免出现的苦恼,因为我现在有了一个目标。在我刚到巴黎的那阵子,我意识到自己的选择非常正确,因为这里不是别的地方,而是巴黎,当我行走在热闹漂亮的林荫大道上,不可避免地经过吸血鬼剧院曾经所在的那个地方,我感到特别幸福。 的确,少数几家旧时的剧院一直存留到今天,仍旧富丽堂皇地耸立在四周林立的现代建筑之中,并吸引着各自的观众。当我漫步在灯光通明的香榭丽舍大街上,看着满街跑的小汽车和密密麻麻的行人,我意识到巴黎并不像威尼斯那样是座博物馆之城。它现在与过去两百年一样充满生机和活力。毕竟它是首都。一个日新月异、花样不断翻新的地方。我诧异于乔治-庞毕度中心赤裸裸的辉煌,它从名闻遐迩的巴黎圣母院教堂的飞行扶垛旁赫然而起。哦,我真高兴自己来到巴黎。 可是我还有任务,不是么?不管是凡人还是不朽者,反正我没把我的巴黎之行告诉任何人。我没有给我的巴黎律师打电话,虽然这样会很不方便。我还是沿袭老方法,在黑暗的后街里从两个特别讨厌但很有钱的罪犯手里抢到一大笔钱。接着我朝秋雪覆盖的旺多姆广场走去,那些在我那个时代就有的宫殿现在仍然伫立着。我用“凡-钦德加顿男爵”这个化名把自己安置在丽晶酒店的一个豪华房间。在这里一连两个晚上,我都没出去逛,而是躲在堪与玛丽-安东尼特的凡尔赛宫相媲美的奢侈和高品味的房间。的确,看着周围奢华的巴黎装饰、华丽的路易十六风格坐椅和墙上那些漂亮的凹凸装饰镶板,我的眼泪夺眶而出。啊,巴黎。除了巴黎,还有那里的木头镀上金后看上去仍这么美呢! 我趴在带挂毯的五人执政内阁时期的长沙发上,马上开始读大卫的手稿,中间偶然出去在安静的客厅和卧室里踱步,或者打开一扇道地的法国窗户(带着用金银或宝石镶饰的椭圆形手把),观赏旅馆后花园,那么庄严肃穆安静。 大卫的游记深深吸引我。很快我就觉得自己离他如此之近。很显然,大卫在年轻时完全是个行动者,而且只涉猎有关行动的书籍。他那时的最大乐趣全在打猎方面。年仅十岁就猎杀了他的第一只猎物。他对捕杀那些孟加拉猛虎的描述充溢着追捕本身和冒尽风险的激动和兴奋。他总是尽量靠近野兽后才开枪,不止一次他差点命丧于猛兽的攻击。 他曾热爱过非洲和印度,在那个没人想到大象面临灭绝危险的年代捕猎过大象。他也遭到过野公牛的无数次攻击,然后才用枪把它们击倒。在赛利坚提平原捕猎狮子时,他也招致过类似的危险。 确实,他曾经偏离大道,专门在陡峭崎岖的山路上徒步旅行,在水流湍急的河里游泳,把手扶在鳄鱼粗糙的皮层,面对毒蛇以克服自己长期形成的恐惧……他很爱在露天睡觉,靠着油灯或腊烛光线潦草地写日记,只吃他捕杀的野兽的肉,尽管这种肉也很少,自己一个人把兽皮剥下来,没有帮手。 他的描述能力不算太强。他不耐烦推敲词句,年轻时尤其如此。然而你从他的回忆录里还是能感受到热带的炎热,听到蚊虫的嗡嗡声。简直不可思议,这样一个人居然会享受泰柏特庄园冬季的温暖舒适和他的组织总部里的奢侈环境,乃至现在居然对它上了瘾。 不过许多英国绅士都曾作出过这样的选择,做自以为对自己的成份和年龄合适的事情。 至于他在巴西的冒险,不妨由另一个人执笔来写也行。文笔同样松散,词汇同样贫乏和简单,同样充满冒险的渴求,不过内容转向超自然的神秘现象,一个睿智和理性得多的人冒出来。确实,连词汇本身也有所改变,包括许多烦人的葡萄牙语和非洲词汇,以表达大卫当时实在不知如何说才好的一些概念和身体感觉。冒险的性质也变了:经历一连串同巴西女祭司及精灵的原始而恐怖的遭遇之后,大卫的大脑发展出一种强大的心灵感应力。他的身体变成了这种超自然力的工具或宿体,从而为日后他这名研究神秘学的学者崭露头角,铺平道路。 在他的巴西回忆录里也有许多关于物质世界的描写。讲述了这个国家有许多嵌多布雷教的信徒聚会的小木屋,他们在夭主教圣徒和嵌多布雷诸神的塑像前点燃腊烛。还讲述他们的鼓和舞蹈,还有这帮信徒不可避免地出神入定,不自觉地成为精灵的宿主,并呈现出某个神祗的属性和特征,永远具有念符咒的魅惑力。但是重点却完全放在虚幻的东西上面,放在对内心力量的感知和这种力量与外部力量的搏斗。这个爱冒险的年轻人曾完全在物质世界里寻找真理——野兽的气味,丛林里的小径、猎枪的射击、猎物的栽倒……但在这里,他已经消失了。 等到大卫离开里约热内卢时,他已经成为另外一个人,虽然他的叙述经过后来的压缩和润色,并且显然经过编辑,但它仍然包括大量就地写下的日记。毫无疑问,按照世俗的话语,他曾经处在发疯的边缘。他再也看不到他到处都可见到的街道、建筑和人群,他只见到了源自他者的精灵、神祗和无形的力量,以及各类人身对所有这些怪物有意无意的精神抵抗。的确,假如他不曾深入过亚马逊河的热带丛林,假如他不曾强迫过自己再次成为英国猎人的话,他或许会永远从他的世界里迷失。一连数个月,他都是个憔悴的“病人”,从卷起的袖口和肮脏的裤管里露出被阳光晒黑的肢体,浪迹在里约热内卢,寻觅越来越强烈的精神体验,完全隔绝与本国同胞的接触,无论他们那样缠着他要与他来往。然后,他又穿上正规的卡其布猎装,扛起大号猎枪,备足最好的英国野营食品,出发去恢复自己的猎人本性,并打死那只美洲猛虎,再亲自用小刀剥下它的兽皮,剖开它的胸膛。 这么多年来,他没有再回到里约热内卢去。这并非那么不可思议,因为假如他真的回去,也许就不会再离开那儿。不过很显然,当个嵌多布雷信徒的生活对他来说还不够。英雄总是寻求冒险,但是危险本身无法完全吞没他们。 了解了他的这些经历,更加深我对他的热爱,一想到从此后他竟然在泰拉玛斯卡聊度一生,我就深感悲哀。这种日子似乎配不上他,或者说它并不能使他真正开心,虽然他坚持说他需要这种日子,这似乎完全是个错误。 当然,加深了对他的了解也使我更加对他充满渴求。我又想到,在我黑暗的超自然青年时代,我曾为我自己找过几个可能真正作我伴侣的对手,比如卡布瑞,但她不需要我;尼古拉斯疯了,路易,他因为我把他诱入不死的王国而无法原谅我,尽管这是他自己提出来的。只有克劳蒂娅是个例外——我那勇猛无畏的小克劳蒂娅,我打猎的伴侣,胡乱吸血的杀手,卓越的吸血鬼。正是出乎她超群的诱惑力,使她最终转而反对她的制造者。对,她始终是唯一真正像我的吸血鬼。怪不得她现在老在我的脑海里萦绕,也许这就是原因。 肯定这与我热爱大卫有着某种联系。但我以前并没有看出来。我真是很爱他,当克劳蒂娅转而反对我,不再当我的伴侣之后,我感到特别、特别空虚。 这些手稿也为我充分说明另外一点。大卫正是拒绝“黑色天赋”的那个人,而且顽强地拒绝到底,这个人真是无所畏惧。他虽不喜欢死,但也不怕。他从没怕过死。 但我来巴黎并不只是为了读他的回忆录。我心中还有一个目的。我离开旅馆的这种天赐而永恒的与世隔绝状态,开始在巴黎缓慢而公开地漫游。 我在马德兰大街买了几件漂亮的衣服,包括一件深蓝色双排扣的山羊绒外衣。随后我在左岸消磨了几个小时,逛了那些漂亮诱人的咖啡馆,边逛边想着大卫讲的上帝和撒旦的故事,并且纳闷他是否真的见到他们。当然,巴黎是上帝同撒旦会晤的绝佳地点,可是……我在巴黎地下铁里游荡了一会,观察别的乘客,试图找出巴黎人有什么与众不同之处。难道是他们的机警,他们的劲头吗?是他们避免同别人目光对视的方式吗?我说不出来。不过他们和美国人很不一样,这我到处都能看到。我意识到我理解了他们。我喜欢他们。巴黎是个太富有的城市,有无数昂贵的皮大衣,珠宝和其他奢侈品,使我目不暇接,眼花撩乱。显得比美国的城市还富有。它在我那个时代好像也不比现在逊色,有那么多的玻璃马车和戴着白色假发的绅士淑女。不过那时穷人也到处都是,甚至就躺在大街上奄奄一息。而现在我只见到富人,有时还能看到整座城市几百辆汽车和无数石头房屋,旅馆和住宅多得难以置信。当然我也在狩猎。我在进餐。 翌日凌晨,我站在庞毕度中心的最高一层楼上,仰望着和我那可爱的新奥尔良一样的紫色天空,远眺着这座四通八达,灯火通明的大都市从睡梦中醒来。我凝视着远方的艾菲尔铁塔从神圣的夜色中拔地而起。 哦,巴黎,我知道我会回你的怀抱,而且在不久之后。在不远的将来的某个夜晚,我会在我一向热爱的圣路易岛上为自己搭一个巢。让福煦大街两旁的那些高大建筑见鬼去吧。我会在那儿找到我曾经和卡布瑞共同搞出“黑色魔法”的那座建筑,母亲领导儿子,使亲生之子把她变成他魔界的女儿,凡人的一生已将她释放,彷佛它只是被我抓住手腕的一只手。 我将把路易也带回来,路易在失去克劳蒂娅之前那么热爱这座城市。是的,必须引导他重新热爱巴黎。同时,我还要慢慢走到和平咖啡馆,它就在拿破仑三世统治时期那悲剧的一年里、路易和克劳蒂娅曾住过的那家大旅馆内。我要坐在里面,要一杯葡萄酒,不去碰它,然后强迫自己冷静地思考这一切,并采取对策。 唔,在沙漠里经过那次炼狱般的考验,我更加强壮。我作好出事的准备……终于,在这天凌晨,当我变得有点忧郁,并为那些摇摇欲坠的在一七八0年代盖的老建筑伤感时,当晨雾笼罩在半封冻的塞纳河上,我在离斯德岛那座桥很近的岸边石壁远眺时,我看见要找的那个人。首先是那种感觉又出现。这一次我马上就把它识别出来,并随着它的发生仔细感受:先是那轻微的晕头转向感,这我忍住了,没有失去控制。然后是阵阵轻微而舒服的震颤。接着是全身一阵紧似一阵的收缩,手指、脚趾,四肢,躯干无一例外。对,就好像我的全身在严格保持其比例的同时,变得越来越小,什么东西迫使我脱出正在缩小的躯壳!就在我快要支持不住、马上要被挤出身体时,我的头脑清醒了,这种感觉也随之消失。我前两次出现的正是这种感觉。我站在桥边,思考着这件事,努力把细节记住。这时我看见一辆疾驶的小汽车在河的对岸猛地刹住,那个人.褐色头发的年轻人从车里钻了出来。他像以前那样笨拙,试探性地站直腰,用他那对痴迷而发亮的眼睛盯住了我。 他没有让自己的小骄车的马达熄火。我像上次那样又感到他的恐惧。显然他知道我已经发现了他,这是毫无疑问。我已经在这儿看了两个小时的风景,等着他发现我,我想他也意识到了这一点。 最后,他终于鼓足勇气,走过桥来。我对面马上出现一个穿着长大衣的英俊男子,脖子上围着一条白围巾,半走半跑,在距离我几英尺远的地方站住了。而我仍站在原地,肘倚在栏杆上,冷冷地盯着他。他又猛地把另一个信封递给我。我一把抓住他的手。 “别着急,德-莱恩康特先生!”他绝望地小声说。上流社会说的英国口音,很像大卫的口音,法语的音节说得非常道地。手被我抓住,他吓得差点死过去。 “你到底是谁?”我问他。 “我有个建议给您!您要是不听那才傻呢。是您特别想要的东西。相信我,这个世界上再不会有别人能把它给您了!” 我松开了他的手,他向后一跳,差点来个后滚翻,连忙伸手去抓石头的栏杆。这个人的姿态怎么啦?他身材魁梧,可移动起来却好像是个瘦弱、拘谨的人。我无法想像这是怎么回事。 “现在就把你的建议讲清楚!”我说。我能听见他的心脏在他宽阔的胸膛里停跳了一下。 “不行,”他说。“但是不久我们就能谈了。”彬彬有礼,很有修养的声音。 就他那双贼亮的褐色大眼睛和光滑年轻的脸庞来说,他的声调未免过于谨慎和有教养了。难道他是从温室里培养出来的花朵,虽然长得高高大大,但在长辈的溺爱下弱不禁风,从没见过一个同龄人吗? “别着急!”他又急得大喊,然后转身就跑,跌跌撞撞,首尾难顾,最后,他硬是让自己高大笨重的躯体钻进那辆小骄车,在冰冻的秋雪里一溜烟似地开走了。真的,他消失在圣日耳曼区的速度太快了,我担心他会死于交通事故。 我低头看这个信封。大概又是一篇该死的小说。我气得把它撕开,有点后悔不该放他走,可又有点喜欢玩这个小游戏,甚至有点嘲笑自己,笑自己对他机智得能把我找出来硬是束手无策,气得干着急。 我一看,是最近上映的一部电影的录影带,叫《反之亦如此》。这倒底是怎么回事?我把它翻过来细看广告。是部喜剧片。 我回到旅馆。还有一个包里在等着我呢。又是一部录影带,题目是《全部的我》。塑胶盒背面的广告再次说明它是什么内容。我回到自己的房间。没有录影机!连大名鼎鼎的丽晶饭店也没有。虽然时近破晓,我还是接通大卫的电话。 “你能不能来巴黎?我把一切都为你安排好。晚饭时见面,明天晚上八点在楼下的餐厅见。” 然后我拨通了我的凡人代理人,把他从床上叫醒,并指示他把大卫的车票、高级轿车、套房及一切他需要的东西都安排好。要为大卫准备现金、要有鲜花、要有冰冻香槟酒。完了,我便出去找一个安全的地方睡觉。一个小时之后,当我站在一座废弃老房子的黑暗潮湿地下室时,我想那个凡人小混蛋现在还能不能找到我?他是不是知道我白天睡觉的地方?他会不会像三流电影里的某个蹙脚的吸血鬼猎手,一点也不顾神秘气氛,而把阳光放进来,照在我的身上呢?我在地下室下面又挖了一个深洞。任何凡人也不可能找到我。即使我睡着了,假如他敢来,我也能在睡梦中把他扼死。 “你认为这一切意味着什么?”我问大卫。餐厅装饰得很雅致,只坐满了一半。我坐在烛光里,身着黑色的用餐套装和熟丝衬衫,两臂交叉抱在胸前,很喜欢面前只摆着淡紫色的酒杯、把我眼睛遮住的场面。我能清楚地看见那些绣帷门帘和窗外昏暗的花园。 大卫贪婪地吃着。来到巴黎他十分高兴。他很喜欢自己能够鸟瞰多姆广场的旅馆套房,里面有丝绒地毯和镀金家具。他还在罗浮宫博物馆里泡了一个下午。 “唔,看来你知道喽?”他反问。 “我也不敢肯定,”我说。“我当然看过一些一般的小说,可这些小说完全不同。” “怎么呢?” “嗯,你瞧,在拉夫克拉夫特的小说里,那个凶恶的女人阿森娜特同她丈夫交换了身体。她的灵魂套着她丈夫的男性躯体在城里到处游逛,与此同时他却穿着她的身体待在家里,既难过又困惑。我原以为这是荒诞可笑的事。是作家富于想像力的胡诌。我还记得阿森哪特其实也不是阿森娜特,而是她的父亲,他也同女人互换了身体。所有的这些使拉夫克拉夫特具有自己独特的风格,即擅长写讨厌的库多鲁邪神之类的题材。” “这也许同此事无关。那个埃及故事怎么说的?” “同上一篇完全不同。腐朽的死尸仍然拥有生命,你知道的……” “对。可故事情节是——” “嗯,这具木乃伊的灵魂设法占有一位考古学家的身体,而可怜的考古学家却换上木乃伊的枯朽身体……” “对呀!” “天哪,我明白你要说什么了,那电影《反之亦如此》也是,讲的是一个男孩的灵魂和一个男人的灵魂互换肉体的事情!结果一切都颠三倒四了,直到他们又把身体换回来为止。还有那个电影《全部的我》也是讲灵魂交换身体的。你太正确了。四篇小说讲的是一码事。” “正是这样。” “天哪,大卫。这下全清楚了。不知为什么我以前没看出来。不过……” “这个人正试图要你相信,他很了解这种换身术。他在引诱你,向你暗示这种事是可以办到的。” “上帝呵,当然了。这就全明白了:他移动的方式,他的走路跑步,举手投足。” “什么?” 我坐在那儿目瞪口呆,先没回答,而是回忆那小子的一举一动,尽我的记忆所能,从不同角度回想他的形像和举止。是的,在威尼斯时,他活动起来就显得特别笨手笨脚。 “大卫,他能置换肉体。” “莱斯特,别太匆忙做出这样一圆大胆的结论!他也许自认为能做到。他也许想试一试。他也许正完全生活在一个幻想的世界。” “不对。他向我提出了建议,大卫,他的建议正是我想听到的!他能够同别人交换身体!” “莱斯特,你可别相信!” “大卫,这正是他不对劲的地方!自从我在迈阿密海滩上见到他之后,就一直在想这个问题。那不是他的身体!所以他才无法使用其肌肉组织和其……其身高。所以他跑的时候才会老要摔倒,他控制不了那两条又长又有气力的腿。上帝呵,那个人穿着别人的身体。还有他的声音;大卫,我跟你讲过他的声音。它不是年轻男人的声音。啊,全明白了!知道我是怎么想的?我认为他有意选中那副身体,因为我会注意到它。我再告诉你点别的,他已经在我身上试过这套换身把戏,但没成功。” 我说不下去了;这种可能性太让我吃惊了。 “他在你身上试过啦!怎么回事?” 我向他描述了那种特殊的感觉——那种颤抖,那种收缩,那种我正被挤出自己躯体的感觉。 对我说的话他没有回答。可我能看出我的话对他产生的影响。他一动不动地坐着,眯着眼睛,右手半握拳,无力地搭在他的碟子旁边。 “这是对我的袭击,对不对?他竟想把我挤出我自己的身体!这样他好钻进去。当然他这是休想。可他为什么敢冒生命危险做这种企图冒犯我的事呢?” “他真的想要你的命吗?”大卫问我。 “没有,他只是让我更好奇了,非常非常好奇!” “这下你就有答案啦。我想他十分了解你。” “什么?”我听到了他的话,但却一时回答不上来。我又分神去回忆那种感觉。“那种感觉特别强烈。哦,你难道看不出他的企图吗?他在暗示我同他交换身体。他要把那个英俊年轻的凡人身体给我。” “是的,”大卫冷冷地说。“我想你说得对。” “他干嘛还待在那副躯体里呢?”我说。“很显然地待在里头很不舒服。他想换身体。他在说他能换身体!所以他才冒这个风险。他肯定清楚我要他的小命易如反掌,掐死他像捏死个臭虫那么容易。我甚至不喜欢他,我是说他的举止。可他穿的身体真棒。没错,就是这么回事。他会换身术,大卫,他知道怎样换身。” “赶快悬崖勒马!你可不能做这种试验。” “什么?为什么不行?你是说这种事不可能吗?在你的所有档案里没有这方面的纪录吗?大卫,我知道那个人就换了身。他无法迫使我换身。但他和另一个凡人交换了身体。这我清楚。” “莱斯特,当这种事发生时我们称之为‘占有’。这是种精神上的偶然现象!一个死人的灵魂接管一个活人的躯体,一个精神占有一个肉身。要让它离开只有好言相劝。活的人不会有意到处乱跑去干这种事,或和别人商量好干。对,我是认为这种事不可能。我认为我们确实没有这方面的案例!我是说……”他不说了,显然在迟疑。 “你有这方面的例子,这你清楚,”我说,“你一定有。” “莱斯特,这是很危险的,这一类的试验都太危险。” “你瞧,既然这种事能偶然发生,它也必然能有意发生。死人的灵魂能办到,为什么活人的灵魂办不到?我知道我在我的身体外面游荡意味着什么。你也知道。你是在巴西学到的。你很详细地描述过它。许许多多人都知道。嘿,它是古代宗教的一部分。一个人的灵魂能返回另一个人的躯体并且守住它,同时那个人的灵魂也拚命要把自己的身体夺回来,但是徒劳,这样的事并非不可思议。” “多么可怕的想法。” 我再次向他解释了那种感觉和它强大的威力。“大卫,有可能那身体是他偷来的!” “噢,那可太好了。” 我又记起了那种收缩的感觉,那种我正在被通过我的头顶从我身子里挤出去的可怕而又舒服的快感。它的威力多强大!是呵,他都能让我产生这种感觉,肯定更能叫凡人灵魂出窍,无法守舍,尤其是当那凡人对所发生的事还毫无察觉的时候。 “你要冷静,莱斯特,”大卫有点厌恶地说。他把他的大叉子放在剩下一半菜的盘子上。“你要好好想一想。这样的换身体也许只能实现几分钟。可是你设想一下,钻进一个新躯体里,住在里面,夜以继日地发挥功能,这滋味能好受么?好受不了。这将意味着,无论你是醒着还是睡着,你都在发挥身体功能。你的谈吐内容和方式都将完全不同,并且显然很危险。你不能做这个试验。它要是灵验怎么办?” “要的就是它灵。如果灵了,我就能进入那个身体。”我停顿了一下。我兴奋得话都快说不出来了。但我还是说了!“大卫,这样我就能当个凡人了。” 我的气都快喘不上来了。片刻的沉默,我俩盯着对方。他眼睛里的恐惧目光丝毫没有让我的兴奋平静下来。 “我会学会怎样使用那个身体,”我放低声音说。“我将学会如何使用那些肌肉和那两条长腿。啊,是的,他之所以选中那个身体,是因为他知道我会考虑它的,很有可能。” “莱斯特,你可不能迷恋这个!他在同你做交易,换身体!你可不能让这个可疑的人得到你的身体!这想法太离奇了。你待在那个身体里也就够了!” 我吃惊得说不出话来。 “你看,”他劝说着,努力想把我拉回他那一边。“请原谅我说话的语气像个总会长,不过这事你可千万不能做!首先,他先前是从哪儿弄到那个身体的?他是不是偷来的?显然不会有哪个英俊的小伙子乐意把自己的身体交给他而又不起疑心!这家伙很邪恶,你必须承认这点。你不能把自己那么有威力的身体交给他。” 他的话我都听到了,而且很了解他,可我就是不能接受。“大卫,你也想想吧,”我说,我知道自己异常兴奋语无伦次。“大卫,我能当个凡人啦。” “你能不能清醒一点听我说!这可不是喜剧小说里的开玩笑,或拉夫克拉夫特式的歌德式浪漫传奇。”他用餐巾抹抹嘴角,生气地吞下一大口葡萄酒,然后把手从餐桌那边伸过来,抓住我的手腕。我本该让他把我的手抬起来抓住,可我没有屈服,所以他马上意识到,他要想把我的手腕从餐桌上挪开一点,将比搬动一座花岗岩雕像还难。 “这就对了,他要的就是你的劲儿!”他宣布。“你可不能拿这个开玩笑。这一招很灵,你拿它冒险不得。而且这混蛋——甭管他是谁,将会占有你的力量。” 我摇摇头,“我明白你说的意思。可是大卫,你也要好好想一想。我一定要与他交谈!我一定要找到他,搞清这事是不是真灵。他本人并不重要。重要的这个过程。它真能实现吗?” “莱斯特,我求你了。别再往前走一步了。你又要铸成一个可怕的大错!” “你这是什么意思?”要真想仔细考虑他的话可太难了。这个诡计多端的坏蛋现在在哪儿?我想起了他的眼睛,假若不是他从中往外看的话,这该是一对多么漂亮的眼睛呵。是的,拿这副躯体做这个试验真好!他到底从哪儿弄到的?我得查清楚。 “大卫,现在我要告辞了。” “不,你不能走!就待在这儿,否则我就求上帝帮助我,我要派一大群怪物跟着你,把我在里约热内卢打过交道的所有肮脏的小精灵都叫出来!现在你听我说。” 我哈哈笑起来。“别这么大嗓门。”我说。“不然咱们会被扔出丽晶酒店。” “那好,我们作笔交易吧。我回伦敦打开电脑,把我们档案里的所有换身术的案例都调出来看。天晓得我们会找到什么?莱斯特,也许他待在那身体里,而这身体正在败坏变质呢,他是既脱不出来,也阻止不了它的腐烂,这你没有想到吗?” 我摇着头。“它没在腐烂。不然我会闻到臭味。那副身体一点问题没有。” “只是他把它从它合法的主人那儿偷来,而那被赶走的可怜的魂儿也正待在他的身体里踉跄。这是一幅什么情景,咱们可是一点线索也没有。” “冷静点,大卫。你还是回伦敦敲键盘,像你说的那样。我要去找这个小混蛋。我要听听他究竟想说什么。别担心!我每走一步都会同你商量。但是结果是我决定的!” “你不能决定!除非跟我谈过。” “好吧。” “你能发誓吗?” “以我作为一个嗜血成性杀手的荣誉担保,一定。” “我需要你新奥尔良的电话号码。” 我瞪了他一会儿。“好吧。以前我从没这么做过。这次除外。”我把我在法国区最高那层房间的电话号码给了他。 “你可以把它写下来吗?” “我记住了。” “那就再见了!” 我从桌旁站起,兴奋得努力像个人那样移动。哈,像个人那样移动。试想一下,待在一个人体里!像人那样见天日,真正看着太阳,蔚蓝的天空上有个小火球。“嘿,我差点忘了,大卫,这里的全部费用都已经付清。给我的经纪人打电话。他会安排你的机票……” “这我才不关心呢,莱斯特,听我说,咱们现在再约个时间谈谈这事!你竟敢当着我的面消失,我决不会……” 我站在那儿冲他微笑。我看得出我把他迷住了。他肯定不会威胁说再也不理我了。真可笑。“铸成大错,”我说着忍不住地笑。“是的,我确实老铸成大错,不是吗?” “他们将拿你怎么办?那些人——你心爱的玛瑞斯,那些老家伙,如果你干了这样一件蠢事?” “他们也许会让你吃惊,大卫。也许他们也都想再做人呢。也许我们中的任何一个都想做人。这又是一次机会?”我想到路易在新奥尔良他的家中。亲爱的上帝,我把这些都告诉路易,他会作何感想? 大卫嘟哝了两句什么,又气又不耐烦,可他的脸上挂满爱和关心。 我朝他略一飞吻,走了。一小时后,我意识到我是找不着这个狡猾的魔鬼了。就算他在巴黎,他也是藏起来了,让我一点也见不到他的综影。从别人的脑海里,我也找不着他的形象。但这并不意味着他不在巴黎。传心术要么百分之百命中,要么百分之百脱靶。巴黎是个庞大的城市,挤满来自世界各地的人。 最终我只好返回旅馆,发现大卫已经结帐走人,把他所有的电话号码等都留给我,让我给他打电话,发传真或写电子邮件。 “请你明天晚上同我联络,”他给我留言。“那时我将有消息告诉你。” 我上楼准备回家的行李。我迫不及待地要再见到这个疯狂的凡人。还有路易,我得把这一切都告诉路易。当然他不会相信这种可能性,他的第一句话将会是“这不可能”。但他一定会理解这种诱惑。是的,他会的。我有一会儿没待在这个房间里,当时我在考虑有什么东西我需要随身带走。啊,对了,大卫的手稿。就在这时,我看到床头柜上摆放着一个平平的信封。它半靠在一个大花瓶上。上面用结实的男性笔体写着“凡-钦德加顿男爵收”的字样。一见到它我就知道这是那个人写的便条。里面的内容是用手写的,仍是那种结实、刻得很深的字体: 别着急。也别听你那从泰拉玛斯卡总部来的傻朋友的胡言乱语。明天夜里我将在新奥尔良同你见面。别让我失望。在杰克逊广场。到时我们将约好做一点我们自己的炼金术。我认为你现在明白什么东西处在危险中。 你诚挚的,拉格朗-詹姆斯 “拉格朗-詹姆斯。”我大声嘀咕着这个姓名。拉格朗-詹姆斯,我不喜欢这个名字。这名字真像他。 我拨通了门房的电话。 “这种刚发明不久的图文传真系统,”我用法语说,“你们这儿有没有?请告诉我怎么使用。” 我计划用电话线把这张便条用传真机从旅馆的办公室发往大卫在伦敦的传真机。这样,大卫不仅马上掌握了情报,而且还拥有了手迹,物超所值。我马上安排此事,收拾好手稿,拿着拉格朗-詹姆斯的便条在服务台那儿停了一下,让服务员把它传真出去,再把它收回来,然后直奔巴黎圣母院,用一个祈祷向巴黎告别。我疯了,完全疯了。这样的幸福我什么时候有过!我站在黑暗的大教堂里(时间已晚,它已经关门了),想起许多许多年前我第一次来到这儿的情景。那时在教堂的门前还没有这个大广场,只有那个小小的沙滩广场带着些歪歪扭扭的建筑围在教堂周围。那时的巴黎也没有像现在这样宽阔的林荫大道,只有一些宽宽的泥泞街道,我们那时就觉得已经很壮观。我还想起了那时的晴空,想起了挨饿的滋味——想吃面包和肉的真正挨饿的滋味,还想喝好酒喝得一醉方休。我又想起了我的凡人朋友尼古拉斯,我曾是那么爱他,当时我们住的小阁楼真冷呵。那时尼克和我争论的样子和现在我同大卫争论的样子一样!对,没错。自那以来,我这漫长的壮丽生涯就一直像场恶梦,一场充斥着巨人、妖怪、狰狞可怖的面具套在怪物脸上的大恶梦,在永恒的黑暗里一直威胁着我。我浑身颤抖,我在哭泣。我想当人,想再当人。我大声呼喊要做人。 这时一阵突然的暗笑把我惊醒。是在黑暗中一个孩子的声音,一个小女孩。我转过身去。我差不多敢肯定能看见她——一个灰色的小身影从远处的一排座位跑向一个侧面的圣坛,随后便消失了。她的脚步声几乎听不见。不过这肯定是幻觉。没有气味,没有实体,只有幻影。 可我还是大喊一声:“克劳蒂娅!” 我的声音化为嘶哑的回声传回我的耳朵。那边没人,当然。 我想起了大卫的话:“你又要铸成可怕的大错!” 是的,我已经犯过大错了。这我怎么能否认得了!很恐怖很可怕的错误。我最近做过的梦境又映现在我脑子里,可它并没深化,而是浅浅地留在那儿,只是我同她在一起的瞬间淡影,有一盏油灯,她冲我笑。 我又想起对她处以死刑的情景.那口砖墙的通风并,那渐渐逼近的太阳,她显得那么渺小,接着戈壁沙漠上那难以忘怀的痛苦同这段回忆搀在一起,使我再也不能忍受。我这才意识到我已把双臂紧紧地抱在胸前,在不住地颤抖,我的身体僵硬得发直,好像正在遭电击折磨。哎,她肯定没受过这样的罪。对像她这样娇小温柔的“人”来说,死肯定只是一瞬间的事。瞬间化成灰烬…… 这太痛苦了,我想回忆的并不是这样的时光,无论我以前曾在和平咖啡馆逗留过多久,也无论我以为我已经变得多么坚强,我都不愿回忆那一时刻。当我天真无邪、充满生机站在吸血鬼剧院前面,那时的巴黎才是我的巴黎。 我在黑暗里又多待了一会儿,只是注视着我头顶上的那些分岔的大拱顶。这真是一座庄严而宏伟的大教堂,尽管它的对面现在全是吱啦作响、噗味排气的小轿车。它像是一片石头构成的森林。就像我对大卫那样,我对它也做了一个飞吻,随后我转身踏上回家的漫长旅途。 第七章 新奥尔良。我在晚上很早就到达了这里,因为我是逆着地球的自转在作时光倒流的飞行。这里的天气冷扬扬的,但不算太严寒,虽然一次强冷空气正朝南方压过来。天空万里无云,满天闪烁着小而亮的星星。我立即奔赴我在法国区中的那个顶层公寓。这个公寓虽然迷人,却一点也不高,在一楝四层楼的顶层,早在南北战争前就盖起来了,是观赏密西西比河及其两座美丽的姊妹桥的绝佳地点。窗子打开时,还能飘进世界咖啡馆热闹非凡的噪音,以及杰克逊广场周围繁忙的商场及街道的熙熙声音。拉格朗-詹姆斯先生要我明天夜里才同他见面。虽然对这次见面我很迫不及待,但我还是发现这样安排很好,因为我想马上去找一趟路易。 但是首先我冲了一个热水澡,享受了一下凡人们的舒适,然后穿上一套黑色天鹅绒的新西装,很整洁简单的那种,颇像我在迈阿密穿过的服装。我还穿上了一双黑色的新皮靴。尽管很疲倦——假如我现在仍在欧洲,我本该正在地下睡觉呢——我还是出门了,像一个凡人那样步行穿过城市。 不知为什么,我在路过皇家大街,我、克劳蒂娅和路易曾经居住过的旧址,我拐了一下弯。事实上我过去经常这样做,不到走了一半路的时候决不会想起它来。 我们过去的聚会地点就是楼上的那个漂亮的公寓房间,我们在里面住了六十多年。很显然,当我为我犯下的大错自责或者受到他人谴责时,应该考虑到这个因素。路易和克劳蒂娅都是我制造出来的,而且我承认是为了自己而造。不过,在克劳蒂娅认定我应该以生命为我的创造付出代价之前,我们的生活还是很辉煌惬意。 那时,这些房间都布满了当时所能提供的一切豪华摆设。我们有一辆四轮大马车,有好几匹马在旁边的马厩里,有几名仆人住在楼背面的院子。但是这些老式的砖楼现在已经很陈旧了,无人问津,房间近来一直无人租住,也许幽灵除外,楼下的店铺也租给了一个书商。此人从不屑于掸掉橱窗里或书架上的书上面的灰尘。他不时会给我采办来一些书,比如史学家杰弗利-伯顿-拉塞尔写的论邪恶本质的著作,米尔西亚-埃利亚德的精彩的哲学论著,以及我爱读的古典小说。那位老人现在就待在店里读书呢。透过玻璃窗我注视了他好几分钟。新奥尔良的法裔居民和美国其他地方的人真不一样。对这位头发花白的老人来说,经济效益根本算不上什么。我后退两步,仰头看那些至铁栏杆。我又想起了那些烦心的旧梦里的那盏油灯,她的声音。她为什么现在这么无情地纠缠着我?这是前所未有的。当我闭上眼睛时,我又听见了她对我说话的声音,但她话语的实质却已经消失。我发现自己再次追忆她的生与死。 我第一次见到她时她正在路易的怀抱里。现在那个小陋屋已经荡然无存,它曾是一座传播瘟疫的房子,只有吸血鬼才会进去。连贼都不敢把她死去母亲脖子上的那条金项链偷走。路易竟然选了一个小孩子当猎物,连他自己对此也羞愧难当。不过我当时了解他。事后他们把她送去抢救的那所老医院也已踪迹全无了。我当时怀抱那个暖和的凡人包袱走过的那条街道狭窄而泥泞,路易在后面跟着我跑,哀求我告诉他我想干什么。 一股寒风猛地把我吹醒。我能听见从一个街区开外的波旁大街上的酒馆里传来刺耳而单调的音乐。人们在大教堂前散步,附近有个女人在大笑。黑暗中有辆小汽车在猛按喇叭。一部现代电话机发出细小的电子脉冲。在书店里,那位老人在拨弄收音机,扭动旋钮,从迪克西兰爵士乐到古典音乐,最后到一个哀悼的人声,和着一位英国作曲家的音乐在吟唱诗歌…… 我为何跑到这座老楼来?它木讷而苍凉地立在这里,像块墓碑,上面的日期和字迹都已陈旧斑驳。最后,我再也不想耽搁。刚刚在巴黎发生的事情一直使我处在极度的兴奋状态,我要去住宅区找路易,把这一切向他和盘托出。我再次选择走路。我要感受土地,用双脚测量它的距离。在我那个时代,也就是十八世纪末,新奥尔良的住宅区其实还不存在。那时它还是间上游的乡村,有许多农园,道路狭窄难走,路面只由疏浚挖来的贝壳铺成。到了十九世纪后期,在我们的小窝被捣毁之后,我创伤累累,心都碎了,跑到巴黎去找克劳蒂娅和路易。这时住宅区才连同它周围的小镇随着新奥尔良这座大都市一同崛起,许多维多利亚风格的漂亮木房才盖起来。这此华丽的木制建筑中有一些非常庞大,每一部分都以其杂乱无章的方式,与花园区里的那些南北战争以前的复兴希腊风格房屋一样宏伟。它们总使我想起那些古希腊的神殿,或法国区里的那些壮观毛邸。不过,住宅区里的大量隔板小木屋与其大房子一样,仍旧保留着古朴的乡村风格。高大的橡树和木兰树到处可见,高高地俯视着成片的小屋顶。许多街道都没有人行道,沿街的路沟不过是挖一条小槽,而且里面长满野花,不顾冬天的寒冷,非常茂盛。连那几条小小的商业街不时突然冒出全是店铺的一堆建筑——也不会使人联想到法裔居民区里的那些石头面脸和旧大陆的古色古香,倒颇像美国乡村小镇上的那些怪怪的“大街”。 这地方非常适合晚上散步,你能听见鸟儿的歌唱,这是在老城区所绝对听不到的。黄昏的暮色透过参天大树的繁茂枝叶,照在沿河曲曲弯弯的货栈的屋顶上,久久不褪。你偶然可以碰上几座豪华宅第,有不规则的游廊和俗艳的装璜,还可见到带岗楼和山墙、以及暗道的房子。有大大的木头秋千吊在刚刷好漆的本围栏后面,有白色的尖桩篱笆墙。在整洁的草地上有宽宽的林荫小道。那些小屋变化多端,形态各异:有些按照时尚精心漆成鲜艳的颜色,有些虽然受到忽视,但仍很漂亮,带着浮木的那种灰灰的调子,很可爱。在这个热带地区,房屋很容易形成这种局面。你会在街上时时发现青草繁茂生长的路段,使你几乎不相信你仍在一座城市里。野紫茉莉花和蓝白花丹将标明房地产归属的篱笆墙都遮没。橡树枝弯得很低,行人只好低下头通过。即使在隆冬腊月,新奥尔良也是郁郁葱葱。霜冻连山茶花都打不死,至多伤到它们。围栏和墙壁上爬满黄色的野生卡罗莱纳素馨和紫色的叶子花。 路易就是在这样一片绿叶浓荫之中,在一长排高大的木兰树后面,建立自己的秘密巢穴。在在生锈的铁门后面,那座维多利亚风格的老房子无人居住,它的黄色油漆几乎全都剥落。路易只是偶然手里拿着腊烛到里面去转转。他的真正住所是后院的一座小屋,它被一大片乱七八糟纠缠在一起的粉红色皇冠花遮盖得密实。屋里堆满书籍和他多年收集的零散物品。小屋的窗户很隐蔽,从街上几乎看不到。其实,是不是真有人知道这小屋的存在都值得怀疑。由于高高的砖墙、浓密的老树和屋子四周乱长的夹竹桃,连邻居也看不见它。高高的野草中没有通向小屋的小径。 我接近了他,只见这几间陋室的门窗全都敞开,他坐在书桌旁,只藉着一枝烛光在读书。我窥视他良久。我很喜欢这样窥视他。他去打猎时我常常跟踪他,只是为了看他进食。现代世界对路易来说根本没有意义。他就像个幽灵似地无声无息在街上漫游,慢慢接近那些想死或似乎想死的人。(我不敢肯定人们是不是真的欢迎死神降临。)他吸血时既细心又迅速,没有痛苦。他吸血时肯定也要对方的命。他不知道怎样饶恕牺牲品。他从不像我这样在多少个夜晚只是“小饮一场”。他控制不住自己。只要我不是饿极了,我总是吸一点就罢手。 他总是穿着老式的服装。和我们当中的许多人一样,他也找来与他凡人时代的款式相似服装来穿。他喜欢穿宽宽大大、紧袖子、长袖口的衬衫和牛仔裤。当他穿外衣时(很少见),他挑选的同我一样,一般是长长的骑士外套,完全折边的那种。我有时把这些服装作为礼物给他带来,好让他不致于把他那两件“战利品”穿烂。我迷上了替他收拾屋子,把图画照片挂在墙上,把屋里摆得时髦漂亮些,迫使他过那种十分奢侈的生活。我认为他希望我照顾他,虽然他口头上不承认。他过着没有电、没有暖气的生活,穿得乱七八糟到处流浪,还谎称完全心满意足。这座小屋有几扇窗子没有玻璃,而且他只是偶然才把那老式的固定百叶窗拉下来拴住。他好像不在乎雨水会打进来弄湿他拥有的物品,因为,它们其实也不真是他的宝贝,只不过是到处乱堆的破烂而已。不过我又想到,他还是需要我来帮他改变一下这种局面。他经常跑到我位于闹市区、既热又十分明亮的住所,次数频繁得让我吃惊。在我家,他会一连几个小时盯着我的超大彩色电视萤幕目不转睛。有时他还把他自己的光碟或录影带拿到我这儿来看。《与狼共舞》就是他反覆观赏的一部影片。《美女与野兽》,尚-考克托写的一部法国影片也让他极其赏心悦目。此外还有《死者》,是约翰-哈斯顿根据詹姆斯-乔依斯的小说改编的一部电影。但请您搞明白,这个片子同我们吸血鬼毫无关系,它讲的只是本世纪初爱尔兰的一群普通人在圣诞夜聚在一起大吃大喝的事。还有其它许多影片他都爱看。他的这些造访都是不请自来,而且全都待得不太久。他经常为我沉迷于这种“超级物质享受”而扼腕痛惜,并对我的丝绒枕头、铺着厚地毯的拼花地板,以及华丽的大理石浴缸不屑一顾。他会转身回到他那可怜的、长满爬藤的陋屋。 今夜,他仍清高而孤傲地坐在落满尘土的桌旁,白脸颊上蹭了一块墨水迹,全神贯注地读着一本厚厚的、最近刚由一位英国小说家写的狄更斯传。他慢慢翻着书页,阅读的速度不比大多数凡人快。的确,在我们所有的幸存者当中,他是最接近人性的。而且他决定保持这种状态。有许多次我主动提出把我更强大的血液给他一部分。但每次他都拒绝。戈壁大漠上的毒日头要是照在他身上,早就把他烧成灰。他的感官十分细腻敏感,并且同吸血鬼无差异,但毕竟同一个“千年之子”的感官还不一样。他施展读心术总是不太成功,看不出别人在想什么。他迷惑凡人、使其出神入定时总是出差错。 当然我也读不出他的心思,因为是我造就了他,而新生儿与制作者的想法总是相互隔绝。为什么?我们谁也不清楚。我猜想我俩对对方的感觉和渴望非常了解,但把它放大了反倒会使清晰的影像变模糊。理论上是这样。也许有一天人们会把我们捉到实验室里研究,我们也许会透过牢房的厚玻璃墙,一边听他们向我们问个不停,并从我们的血管里采血样,一边向他们讨活人的血吸。不过,哼!这一套对用一个意念就能把人烧成灰的莱斯特来说,还能行得通吗? 路易没有听见我在他小屋外的深草里的动静。我溜进他的房间。一条长长的影子一闪之后,我已经坐在他对面、我最爱坐的那张红天鹅绒法式高背扶手椅。很久以前我把它运来,给我自己坐。这时他抬起头来。 “啊,是你!”他马上说,并把书使劲合上。 他的脸天生英俊而削瘦,虽然显得很有力量,但却纤细而精致,见到我,它变得通红。他不久前刚吸过血,我却漏掉目标。有一刻我完全被这张脸陶醉了。 然而,见他被人血的缓慢搏动激活到这种地步,我心里还是痒痒得不是滋味。我也能嗅到这股血味,它奇妙地使我觉得我离他很近。他的美貌总是使我疯狂。我想,当我不和他在一起的时候,我在心中把他理想化了,可当我又见到他时,我还是为他所倾倒。 我刚到路易安那州时,最初就是他的美貌将我吸引到他那儿,那时路易安那州还是个蛮荒、无法无天的殖民地,他还是个桀傲不驯、酗酒成性、在酒馆里打架斗殴、赌博、胡作非为,最后导致自己命丧黄泉的傻瓜。他自以为他想要得到的,或多或少他算是得到了。 有一阵子,我不明白他盯着我看时脸上为什么露出恐惧的表情,也不懂他为什么猛地站起来,朝我走过来并弯腰伸手摸我的脸。然后我才想起,是我这被阳光灼焦的皮肤。 “你又干什么了?”他小声问。他跪在地上抬头看我,把一只手轻轻搭在我肩上。多可爱的亲密行为,但我并不想认可。我仍坐在椅子里不动声色。 “没什么,”我说,“过去的事了。我跑到一个大沙漠里,我想看看究竟会出什么事……” “你想看看究竟会出什么事?”他站起来,后退一步,瞪着我。“你想毁灭自己,对不对?” “不全是,”我回答。“我在阳光下躺了一整天。第二天早上,不知怎么,我已经在沙子上挖了个坑钻进去了。” 他凝视我良久,好像气得要发作似的。然后他才回到自己的书桌,一反平时的优雅“嘭”地一声猛然坐下,双手握住放在合上的书上,凶恶而愤怒地看着我。 “你为什么这么干?” “路易,我有更要紧的事告诉你,”我说。“别想那些事了吧。”我作了个别管我的脸的手势。“出了件很特别的事。我得把整个过程告诉你。”我站起身来,因为我控制不住自己。我开始在屋里来回踱步,注意别把到处乱堆的那些“垃圾”踢翻,并深为那点微弱的烛光感到气恼,并非因为我看不清东西,而是因为它太微弱、太局部,我喜欢灯火通明。 我对他讲述一切——我如何先在威尼斯和香港、后在迈阿密见到拉格朗-詹姆斯这个怪物,他又是如何在伦敦找到并通知我,并像我预料的那样跟着我到了巴黎。现在我们俩明天夜里就要在广场附近碰头。我还向路易讲了那些短篇小说及其含义,我讲了那个小伙子本人奇怪的地方,讲说他并不在自己的身体内,以及我相信他能实现交换身体的事。 “你是发疯了。”路易说。 “别急着下结论。”我提醒他。 “你对我引用那白痴的话吗?消灭他,要了他的小命。可以的话今天夜里就找到他,把他干掉。” “路易,看在上帝份上……” “莱斯特,这混蛋能随心所欲地找到你吗?也就是说他知道你藏在哪儿。现在你把他引到这儿来了。他也知道我住在哪儿。他是能想像得到的最危险的敌人!我的上帝,你为啥到处去招惹敌人?噢,现在世上没人能摧毁你了,连‘千年之子联合起来也办不到,连戈壁上正午的大太阳也晒不死你,所以你就招来一个威力比你大的死敌,对不对?一个能在光天化日之下行走的凡人。一个在你没有自觉或决心的情况下能完全驾驭你的人。不行,你要消灭他。他太危险了。我要是看见他,就把他弄死。” “路易,这人能给我一个人的身体。你到底有没有在听我说?” “什么人的身体!莱斯特,你光凭占领一个人体是不会变成人的!你活着的时候就不是人!你天生就是个怪物,这你明白。你怎么能这样欺骗自己呢?” “你再说下去我就要哭了。” “哭?我就喜欢看你哭。我在你的书里读过许多关于你哭个不停的描写,但我从没亲眼见过你哭呢。” “啊,这说明你是个十足的骗子,”我愤怒地说。“你在你那可怜的回忆录某一章里描写过我的哭泣,而这一章你我都清楚根本就是虚构的!” “莱斯特,把这家伙杀了!你简直是疯了,居然让他离你这么近对你说话。” 我的脑子里全乱了。我一屁股又坐进椅子里,茫然地瞪着天空发愣。门外,夜空好像在带着轻柔舒缓的节奏呼吸,湿冷的空气里飘来一点点皇冠花的香气。从路易的脸上和他交叉放在书桌上的双手上,好像传过来一股股微弱的白热。他用默不作声来掩饰自己,我猜想他是在等待我回答。为什么这样?我也不知道。 “没想到你会这么认为,”我垂头丧气地说。“我还以为你会来一通长篇大论充满哲理的评论呢,就像你在你的回忆录里写的那样。可你看这是怎么回事?” 他一言不发地坐着,目不转睛地盯着我!沉思般的绿眼睛闪亮了一下,他好像被什么东西深深地折磨着,好像我的话刺痛了他。但显然不是我对他的文章的辱骂所致,我对他写的东西总是漫骂加抨击。那只是开玩笑,嗯,半开玩笑的性质。 我不知该说什么、做什么才好,他正在折磨我的神经。等他又开口时,他的声音很轻柔。 “其实你并不真的想做人,”他说。“你才不信那一套呢,对吧?” “不,我信!”我回答,并对我声音里的诚恳感到很不好意思。“你怎么会不相信呢?”我站起来,又在房间里踱步。我先在这小屋里绕一圈,然后踏进杂草丛生的花园,边走边用手拨开挡住路的粗大坚韧爬藤。我心乱如麻,对他再也不知说什么好。 我在想我的凡人岁月,尽量避免把它编成神话,可是徒然,我无法把那些回忆从脑子里抹去——最后一次猎狼,我的那些狗在雪地里奄奄一息。巴黎。林荫大道旁的那座剧院。没有完成!其实你并不想当人。他怎么能说出这样的话呢? 我出去在花园里待了好像很久很久。但最后不管是好是坏,我还是回到了屋里。我发现他还坐在桌旁,以那种十分悲哀、几乎心痛欲裂的表情看着我。 “你瞧,”我说,“世上只有两件事我相信——一是任何凡人在真正了解‘黑色礼物为何之后都不可能拒绝它。你别跟我讲大卫-泰柏特拒绝了我这件事,大卫不是个一般人。二是我相信,如果可能的话,我们全都想再变成人。这些就是我的信条。别的没有了。” 他不耐烦地打了个手势表示接受,然后仰靠在椅子里。椅子的木头在他的体重下发出轻轻的咯吱声,他没精打彩地抬起右手,用手指梳理着他那头蓬松的黑发,完全没意识到这一简单的手势很诱人。 这场面使我蓦然想起我把血输给他的那个夜晚,想起他直到最后一刻还同我争辩说我不能这么做,但最后还是让步。我事先已经全都跟他解释过,当时他还是那个喝得醉醺醺、发着烧的年轻农场主人,躺在病床上,床柱上全是玫瑰花形的树痕。但这样的事怎么能解释得清!那时他那么坚定地要追随我,那么肯定地认为凡人的一生对他已经毫无意义——当时他那么痛苦,那么年轻,心急如焚!他那时知道什么?他读过密尔顿的诗吗?听过莫札特的奏呜曲吗?马卡斯-奥理略这个名字对他来说算得了什么?他很可能以为这是个黑奴的花稍名字呢。瞧这些佩带轻剑和珍珠柄手枪的农庄主人,多么野蛮无知、狂妄自大!他们崇尚放纵无节制,回顾起来,我会在这方面满足他们。可现在他已经远离了那个时代,不是么?成了《夜访吸血鬼》及其他荒谬书名的作者!我尽量让自己平静下来。我太爱他了,所以要耐心,要等着他再开口。是我用肉血塑造了他,使他成为我的超自然折磨者,难道不对么? “要再变成人没那么简单,”他说,把我从回忆中惊醒,又回到这间布满尘土的小屋。他故意把嗓音放温柔,几乎带着安慰和恳求。“没这么简单。你不可能同一个凡人交换身体。老实说,我觉得这根本不可能,就算能实现——”他顿住不说。 我没插话。我想说,要是能实现呢?要是我能再次明白活着意味着什么呢? “那你的身体怎么办?”他带着恳求地问我,很艺术地控制着自己的愤怒。“你当然不能把你所有的威力都拱手交给这个怪物,这个男巫。别人告诉我,他们甚至测不出你的威力有多大。不行!这念头太离奇。跟我讲讲,他是怎么找到你的踪迹的!这才是最关键的。” “这是最次要的,”我回答。“很显然,如果他能转换身体,他也必能离开自己的身体。他能作为幽灵游荡很久,寻找、并发现我。他处在这种状态时,我对他来说一定很显眼。所以,这没有什么稀奇,你明白吗?” “这我知道,”他说。“我读过也听说过这样的事。我认为你找到一个真正危险的怪物。这比咱们的现状更糟糕。” “为什么?” “这意味着又一次有人想拚命寻求长生不死,透过交换身体!你以为这个凡人,不管他是谁,打算穿着这个或任何别的凡人的身体长大,并听任自己老死吗?” 我得承认我听懂他的意思,便告诉他那人的嗓音,他尖锐的英国口音与其中的文化韵味,以及它听起来好像不像年轻人的声音。 他吓得打颤,说:“他很可能是泰拉玛斯卡的人。他很可能在那儿了解了你的情况。” “他只要买本平装的小说就能了解我。” “是的,可是你别信他,莱斯特,别信他讲的是真话。” 我告诉他我把这事对大卫讲了。如果这人是泰拉玛斯卡的,那大卫会知道的。不过我自己不相信那人是。那些学究不可能做出这样的事。这个人身上有股邪性,而泰拉玛斯卡的人健康得无以复加。再说,这也没什么大不了的,我自己去找他谈谈,把一切搞清楚就行。 他又陷入思考,表情哀伤。瞧他这副样子,我也感到难过。我想抓住他的肩膀使劲摇晃地,可这样只会令他发怒。 “我很爱你。”他轻声说。 我很吃惊。 “你总是执着地想办法要成功,”他继续说。“你从不放弃。可是这事没办法成功。你和我,我们俩都处在水深火热里。唯一值得庆幸的是这不是真的地狱。” “不,我不信,”我说。“你瞧,无论是你说还是大卫说什么都无关紧要。我要亲自去同拉格朗-詹姆斯谈。我要搞清这到底是怎么回事!谁也阻止不了我。” “哈,原来大卫-泰柏特也警告过你不要去找他了。” “别在我的朋友里找同盟!” “莱斯特,假如这个人接近我,使我相信我有危险了,我就会消灭他。明白吗?” “我当然明白。他不会接近你的。他选中了我,而且有道理。” “他盯上你,是因为你粗心大意,浮夸而自负。呵,我这么说可不是要伤害你。真的。你渴望引人注意,被人接近和理解,并想调皮捣蛋,把一切搅乱,再看天是否真会塌下来,上帝是否真会下凡揪着你的头发把你抓走。但你要明白,上帝是不存在的。你自己也可以当上帝。” “你和大卫都是这种腔调,劝我别去,尽管他声称见过上帝,而你不信上帝存在。” “大卫见过上帝?”他充满敬畏地问。 “不是真见过,”我作了个藐视的手势咕哝着。“可你们俩人都骂我。玛瑞斯也是这么骂我。” “唔,当然,你招来一片责骂声。你总是这样惹恼一些人,使他们反扑过来,把刀直插你的心脏。” 他指的是克劳蒂娅,但他受不了说出她的姓名。我知道若是我说出她的名来就会伤害他,就像当面诅咒他一样。我本想说,那是你在里头插了一手!我制造地的时候你也在场,她举起刀时你在场! “我再也不想听了!”我说。“你就待在这个地球上乏味地唱一辈子我这也不行那也不可的陈腔滥调吧。哼,我可不是上帝,也不是来自地狱的魔王,虽然我有时冒充是。我也不是狡诈的伊阿古。我并不施毒计搞阴谋害人。也不会压抑我的好奇心和我的精神。没错,我想知道这个人是不是真能换身。我想知道会出什么事。我不会放弃。” “然后你最终会高奏胜利的凯歌,虽然无胜利可言。” “嘿,会有的。一定会胜利的。” “不会。我们学得越多,就越明白胜利不存在。难道咱们就不能顺其自然,随遇而安,做我们该忍受的事,其余别无所求吗?” “这是我听过的对自然下的最可鄙定义。请认真观察一下自然吧——不是诗歌里的,而是外面现实世界中的自然。你在自然界里看见什么?是什么创造了这些在潮湿地板下爬行的蜘蛛?是什么创造了这些长着斑斓翅膀、看起来像长在暗处大毒花的蛾?还有海中的鲨鱼,它为什么要存在?”我凑近他,把双手摆在他的书桌上,直视着他的脸。“我还满以为你会明白这一切呢。另外,我可不是天生就是怪物!我生下来是个凡人小孩,和你一样。比你还强壮!活下去的意志比你还强!你刚才说那种话真狠心……” “这我知道,我说错了。你有时把我吓坏了,我只好对你胡乱攻击。这很愚蠢。见到你我很高兴,虽然我害怕承认这点。你有可能真的把你自己在沙漠里毁了,我一想到这就不寒而栗!我现在离开你真没法活下去!你刚才让我感到生气!你怎么不嘲笑我了?你以前干过的。” 我站起身来,背对着他。我看着窗外的杂草在江风的吹拂下瑟瑟摇摆,皇冠草的卷须垂挂下来,遮挡住打开的屋门。 “我没笑你,”我说。“但是我打算继续干下去,这事没必要对你撒谎。上帝呵,你看见没有?假如我只在凡人身体里待五分钟,我说不定会学会什么呢!” “好吧,”他绝望地说。“我希望你会发现这个人用一大堆谎言勾引了你,他想要的其实是黑血,并希望你送他下地狱。我还要再警告你一次,我如果见到他,假如他威胁到我,我就杀了他。我没有你的力量,我只依靠我的偷袭,正如你总说的那样,我的‘小小回忆录距离本世纪的世界实在太遥远,所以谁也不会相信它写的是事实。” “路易,我不会让他伤害你。”我说。我扭头朝他狡黠地眨眨眼。“我绝不会让任何人伤害你的。” 说完我就走了。当然,这是对他的谴责,他也感觉到了它的分量,我先满意地看到这点,然后才又转身走掉。 克劳蒂娅奋起攻击我的那天夜里,他也在场,一个无可奈何的目击者,吓坏了。但并不想介入,连我喊他的名字也不听。他曾扛着我的“死去的身体”(这是他认为的)并把它扔进沼泽地。这个天真的嫩小子,还以为轻而易举就把我甩掉了呢。但现在为啥还想它呢?不管他是有意还是无意,那时他毕竟爱过我,我也从没有过丝毫怀疑——我也爱他,爱那个愤怒而可怜的孩子。他为我感到悲哀,我也会给他同样多的报答。不过他是很会替别人伤心的!他愁眉苦脸,就像别人穿衣服那样家常便饭,伤心就像烛光那样使他满意,泪水对他来说像珍珠那样,说来就来。这一套把戏对我来说一点不灵。 我回到我的顶层住宅,把我所有的漂亮电灯都点亮,尽情搞了几个小时的“高级物质享受”,在超大萤幕上看了无数卷录影带,然后躺在柔软的长沙发上睡了一会儿,这才出门去打猎。我厌倦了没完没了的游荡。我也渴了。这里远离法国民区的万家灯火,也远离闹市区那些永远灯火通明的高楼大厦。在那些我刚形容过的田园般街道和市中心那些凄凉破旧的砖楼和瓦房,新奥尔良的黑夜很快就会降临。我穿过那些寂寥空旷的商业区,路过一座座关门的工厂、仓库和灰白的盒式小房屋,游荡到河边的一个神奇的地方。这地方除了对我有吸引力之外,恐怕无人会问津。这是块靠近码头的空地,在快车道的巨大悬臂下伸展开来。快车道通向河上的那两座高高的姊妹桥。自从我第一次见到这两座桥,我就把它们叫作“迪克西门大桥”。我得承认,官方给这两座桥起了另外不怎么好听的名字。但是我几乎不在乎什么官方不官方。对我来说,这两座桥将永远叫“迪克西门大桥”。我回到家以后,总是不等很久就散步到它们旁边欣赏。观赏它们的那几千个亮闪闪的小灯泡。我明白它们不像布鲁克林大桥那样是精美的艺术杰作(布鲁克林大桥激发过诗人哈特-克雷恩的灵感,写出赞颂该桥的诗篇。它们也没有旧金山的金门大桥的那种宏伟肃穆。但它们毕竟是桥,而桥都是优美和激发人遐想。而且,当它们都被照得通亮时(就像这两座桥现在这样,)它们的许多湾梁和大梁就呈现出一种神秘的壮丽景像。让我在这里再补充一点:同样的灯光奇观也出现在南国半夜漆黑的乡村,那里有巨大的炼油厂和电力站,灯光使它们从漆黑的平原上拔地而起,出奇地壮丽。此外,它们都有喷云吐雾的烟囱和、水远燃烧的天然气火焰,更给它们增添光彩。埃菲尔铁塔现在也不仅仅是一副铁架子,而是成为耀眼迷人的灯光雕塑。但现在我们讲的是新奥尔良。我绉踏到这块河边的空地,这边是一堆黑黝黝的单调房屋,那边是一排废弃的仓库,北边是一个很大的废物堆放场,堆满废机器之类,铁链围墙上也难免长满茂密的开满美丽小花的爬藤。哎,这里真是思考问题的场地,也是绝望自杀的场地。我喜欢来到这里,踩着湿软荒凉的泥土,置身又高又密的荒草,有时踩到满地的碎玻璃,聆听着密西西比河低沉的脉动(虽然见不到它),凝视着遥远闹市区的玫瑰色灯火。这块荒凉可怖、周围是别致的老房子的大空地,才好像是现代世界的精华所在。在空旷而危险的道路上,偶尔才有一、两辆汽车疾驶而过。我还要指出,这一地区虽然道路黑暗危险,但本身并不是很黑。高速公路桥上的路灯平稳均匀地洒下来一片明亮灯光,桥下的几盏路灯也大放光采,营造出一块固定而又好像无源头的现代都市阴影。这地方令你扑向它的怀抱,对不对?你难道不是很渴望在这儿的泥土上徘徊寻觅一番吗?严格地说,站在这里有一种神圣而伤感的感觉:你看,一个微不足道的身影站在广阔的天地里,远处传来大城市的低沉噪音和工业区吓人的机器轰呜,偶然也有大卡车隆隆地从头顶上驶过……这些都使你心中震颤。从这儿到一座用木板钉上的租屋有一小段距离,在布满垃圾的陋室里我找到两个罪犯,他们昏热的脑子因吸毒而麻木发呆。我伏在他们身上安静而缓慢地吸血,使其失去知觉但还活着。完事后我又回到那片寂寥的空地,双手插在衣袋里漫游,踢着地上的罐头盒,在高速公路的桥下转了半天圈子,然后跳上桥走出去,朝着较近的那座“迪克西门桥”的北翼走去。我的密西西比河多么深沉而黑暗。桥上的空气总是那么新鲜凉爽。尽管城市上空悬着一层阴沉的雾气,但我仍能望见满天清洌的群星。我在桥上踯躅许久,思索了路易和大卫对我说的一切,但仍十分渴望明天半夜与这个奇怪的拉格朗-詹姆斯见面。终于我也厌倦了这条大河。我扫视城区,寻找那个疯子般的凡人特务,但找不到他。我又扫视郊外的居民区,仍见不到他的踪影。但我还是放、心不下。夜一分一秒地过去,我踏上返回路易家的归途。他家还是那样漆黑荒凉。我在那些狭窄的小街上游走,或多或少还在寻找这个凡人特务,并保持警惕。路易待在他的秘密巢穴的那口棺材里口口上每天破晓之前他都躲进那里去——显然还是安全的。然后我又步行返回那片空地,一边哼着小曲,一边想着这两座“迪克西门桥”上的灯光如何把我带回十九世纪的那些漂亮汽船,它们看上去都像巨大的结婚蛋糕,上面插着腊烛飞快驶过。这难道是个前后不一致的隐喻吗?这我不管。我的脑海里只响起了汽船上的音乐。我又试着去设想下一个世纪,设想它将带给我们什么形态,并像每个世纪都必然有的那样,将如何以新的暴力来混淆美和丑。我观察着高速公路桥巨大的悬臂和美观的钢筋混凝土桥拱,看到它们如雕塑般光滑优雅,结构简单而怪异,似无色的草叶柔和地弯曲。终于有火车开过来,远远地沿着钢轨轰隆轰隆地从那些仓库前驶过,拖着一长串乏味肮脏的车厢,打破夜的宁静,骇人听闻,用它尖厉的哨叫深深震荡我那过于人性化的心灵。 在火车最后一阵“轰隆啊啷”渐渐隐去之后,夜又归于平静,空虚再度笼罩。桥上没有汽车驶过,宽宽的河面上悄悄地漫起一层厚雾,遮住隐去的星斗。我又泣不成声。我想起了路易,想起他的忠告。但我还能怎么办呢?我从不知退缩。我绝不半途而废。假如那个丧气的拉格朗-詹姆斯明天晚上不来,我定会搜遍世界找他。我不想再和大卫谈什么了,我不想再听他的劝告;我不想听。我知道自己会把这件事干到底。我不住地盯着“迪克西门桥”看。我无法把它们闪烁的壮丽灯火赶出我的脑海。我想去看一座闪有烛光的教堂——有许许多多闪动跳跃的小烛光,同我在巴黎圣母院教堂里见到的一样。烟气像祷告一样从灯芯里升起。还有一个小时太阳才升起。时间足够。我慢慢朝闹市街区走去。圣路易天主教堂彻夜上锁,但这些锁对我来说形同虚设。我站在教堂正面,站在黑暗的门厅里,盯着圣母雕像下面正在燃烧的腊烛。虔诚的教徒在点燃这些腊烛之前把捐献投入黄铜的硬币箱。他们把这称为“祭典烛”。过去我常在黄昏时坐在广场上,倾听这此教徒来来去去。我喜欢腊油的味道;我喜欢这座黑暗的小教堂,一个多世纪以来似乎根本没有发生什么变化。我深深吸一口气,把手伸向衣袋,掏出两张折皱的美钞,塞进黄铜箱口。我举起那根长长的腊烛芯,把它凑近一个小火焰点燃,然后用它点燃一根新的腊烛,看着这捧小火舌窜成桔红色,变得明亮。我心想,这真是奇迹。一个小火苗就能造出那么多别的火焰;星星之火就能燎原。嘿,我用这么一个简单的动作就增加宇宙的光亮度,对不对?这样一个奇迹永远解释不清。所谓魔王和上帝在一家巴黎咖啡馆里一起聊天的事根本就不存在。不过,大卫的疯狂理论在我做白日梦想起时还是给我带来慰藉。“增生并增殖”,这是伟大的上帝耶和华说的——从亚当和夏娃的肉身增殖出许多孩子,正像从两朵小小的火焰增殖出一场大火一样…… 突然传来一个声音,尖厉而又清晰,像有人走路故意发出脚步声那样,响彻整个教堂。我吓了一跳,僵直地站在那里,没想到这里还有别人。然后我记起了巴黎圣母院教堂,也听到有女孩的脚步从石头地面上传来。蓦地一阵恐惧攫住我。莫不是她也在这儿?如果我仔细搜寻角落,这次我准会看到她,也许她仍戴着户外软帽,秀发被风吹散乱,两手塞在一副羊毛的露指长手套。她会用她大大的眼睛仰视着我。金色的秀发、美丽的凤眼。 那个响声再次传来。我讨厌这种恐惧!我慢慢转过身来,见到路易的身影从阴影里冒出来。毫无疑问是路易,只有他一个人。烛光逐渐暴露出他那平静而略显憔悴的脸。他穿着一件破旧的外衣,脏兮兮的衬衫衣领敞开着。他看上去有点冷。他慢慢走过来,一只手牢牢地抓住我的肩膀。 “可怕的灾难又要降临到你的头上,”他警告我,烛光幽幽地映现在他深绿色的眼底。“你就要独自去对付它。这我清楚。” “我会打赢的,”我勉强笑着回答;见到他我有点兴奋。接着我耸耸肩。“这点你现在才明白呀?我一直都很清楚。” 但我很吃惊他居然在这里找到我,而且他竟敢在天快亮时出来。此刻我仍在为我所有疯狂的想像而颤抖不已——她来了,像在我的梦境中那样出现,而且我一直想弄明白原因。突然我又为他担起心来,他好像太脆弱,皮肤苍白无血色,双手长而纤细。但我仍能感到他有一股冲劲,那种爱思考、从不冲动的力量,此种生命全方位考虑问题,讲话慎重。他们从不拿自己与即将升起的太阳开玩笑。 他猛地松开我,后退几步,悄悄溜出大门。我在后面追他,忘了把教堂的门锁上。我想这是不可原谅的错误,因为教堂的安宁绝不该受到破坏,所以我看着他穿过寒冷昏暗的晨雾,沿着广场对面“蓬塔巴”公寓大楼旁边的人行道走掉。他轻松地迈着大步,姿势优雅地匆匆走去。晨曦出来了,灰白而致命,为下垂屋檐下的商店橱窗抹上一层暗淡单调的色泽。我也许还能忍受半个小时。他却不能。 我想起我还不清楚他的棺材藏在哪儿,不知他还要走多远才能到达它。对此我一无所知。他在走到离河最近的那个街拐角之前,转过身来瞧我。他朝我挥挥手。这一姿势里包含的感情远比他说的所有话都丰富。我转身锁上教堂的大门。 第八章 第二天晚上,我直奔杰克逊广场。从北方吹来的强冷空气终于刮到新奥尔良,带来阵阵凛冽的寒风。这种天气在冬季随时可能发生,不过也有不发生的时候。我先到顶楼住宅穿上一件厚羊毛大衣,并像从前那样,对于新晒黑的皮肤上又有寒冷的感觉感到很快活。少数观光客不顾天冷刮风,仍出门光顾那些在天主教堂附近营业的咖啡馆和面包店。晚上照旧是车水马龙,熙熙攘攘。那间老字号的世界咖啡馆虽然门窗紧闭,但里面照旧挤满人群。我一眼就看到他。运气真好。他们又把广场周围的出入口用铁链锁上(现在在傍晚时他们总是这么做),真是讨厌透顶。所以他站在广场外面,面对着教堂,神情焦急地四处张望。我有机会观察他一会儿,他才意识到我也到来。他的个头比我稍高,有六尺二寸吧。他的身材非常魁梧,就像我以前见到的。关于他的年龄我的猜测没错。这身体不可能超过二十五岁。他穿着十分昂贵的衣服:毛边的风雨衣剪裁得非常合身,围着一条厚厚的鲜红色开斯米围巾。 他发现我时,浑身颤抖一下,看来是焦急加上狂喜所致。那种吓人的灿烂微笑又出现在他脸上。当我缓缓地学着凡人那样朝他走过去,他的两眼牢牢地盯着我,竭力掩饰自己的恐惧。 “啊,德-莱恩康特先生,你看上去真像个天使,”他喘着气嗫嚅。“你的晒黑的皮肤真漂亮。多么可爱的美化呵。原谅我以前没这么说过。” “你来啦,詹姆斯先生。”我扬起眉毛说。“你的建议是什么?我不喜欢你。快给我说。” “别这么粗鲁,德-莱恩康特先生,”他说。“得罪我可真是要犯大错误,真的。”没错,这声音同大卫的声音一模一样。很可能是同一年代。无疑也有点印度的味道。 “你想的一点不错,”他说。“我也在印度待了多年。还在澳大利亚和非洲住过。” “哈,你能轻而易举读懂我的思想。”我说。 “不,不像你以为的那么容易,现在很可能完全读不懂。” “如果你不告诉我你是怎么跟踪我以及你的打算,我就杀了你。”我说。 “你很清楚我的打算。”他说着小声笑起来,声音沉闷而焦虑。他用眼睛盯着我,然后又把目光挪开。“我透过那些小说把我的打算告诉你,但在这寒风里我也说不清。这里比乔治城还糟糕,我现在就住在那儿。我一直在希望避开这种气候。你为什么在这种时间把我拽到伦敦和巴黎?”接着又是一阵神经质的干笑。很显然,他同我四目相对的时间不超过一分钟,他的目光就得挪开,彷佛我是盏探照灯。“伦敦冷得不得了。我讨厌寒冷。但这里是热带,不是么?啊,你沉浸在关于冬雪的伤感梦幻。” 最后一句话把我吓了一跳,掩饰都来不及。有一会儿我气得说不出话来,然后才恢复镇静。 “来吧,到那家咖啡馆。”我边说边指着广场对面的那家历史悠久的“法国市场”。我沿着人行道在前面领头。我太好奇和兴奋,不想再说废话。 这家咖啡馆吵吵嚷嚷,但很暖和。我领着他来到离门最远的一个角落的一张桌旁,为我俩各点了一杯闻名的牛奶咖啡,然后笔直地坐着一言不发。黏糊糊的小餐桌有点让我分神,但更让我着迷的还是他的神经质:他哆哆嗦嗦地解下鲜红色的围巾,又把它系上,然后脱掉高级皮手套,把它们塞进衣袋,但旋踵又把它们掏出来,戴上其中一只,把另一只摆在桌子上,但马上又把它抓起来,也戴上了。这人身上肯定有什么地方特别不对劲。好端端一副性感迷人的男体却包覆他那邪门、神经质的灵魂,以及阵阵玩世不恭的奸笑。尽管如此,我的目光还是无法从他身上移开。我也是带着某种邪性,乐于观察他的一举一动。我想他也清楚这点。藏在这张英俊无瑕的脸庞后的是一种挑拨性的智慧。他使我意识到自己越来越不能容忍真正年轻的人。突然咖啡被摆在我们面前,我用赤裸的双手捂住热腾腾的杯子,让热气直扑我的脸。他睁大清澈明亮的褐色大眼睛盯着我,好像被迷住的不是我而是他;他现在在用稳固而镇静的目光盯着我,想使我的目光无法转移,但难以办到。我无法不欣赏他那俊俏的嘴,漂亮的眼睫毛,洁白无疵的牙齿。 “你到底是怎么回事?”我问他。 “你知道是怎么回事。你已经领会到了。我不喜欢这个身体,德-莱恩康特先生。知道吗,一个肉体窃贼有了一些小烦恼。” “你就是个偷取身体的贼吗?” “是的,一个一流的窃体贼。这你在愿意见我时就心知肚明,对吧?你得原谅我有时动作笨拙。我这一生基本上是个瘦弱的人。从没有过特别健康的时候。”他叹了口气,年轻的面容露出悲伤。 “不过那都是过去的事了,”他突然又说,显得很不舒服。“咱们开门见山吧:我出于对你巨大的超自然智慧和丰富经历的尊重——” “别取笑我,你这个小杂种!”我咬牙切齿地说。“如果你敢耍我,当心我一点点把你撕碎。我说过我不喜欢你。你的这个贼的头衔我也不喜欢。” 这番话封住他的嘴。他完全冷静下来。也许他十分生气,也许是吓呆了。我想这下他反倒不那么害怕了,而是变得愤怒而冷静。 “好吧,”他轻声说,那种慌乱和激动消失了,显得很冷静。“我想与你交换身体。我想用你的身体一个星期。我负责让你进入我这个身体。他很年轻,十分健康。你显然喜欢他的容貌。你愿意的话我可以给你出具各类健康证明。这副躯体在我占据之前刚受过严格检测和彻底检查,你说我是偷也罢。他非常强壮,这你一看便知。他显然十分强壮,健康得不得了。” “你怎么交换?” “我们一道来做,德-莱恩康特先生,”他十分客气地说,声调变得越来越文雅殷勤。“当我与您这样的怪物打交道时,偷身体这一套就失灵了。” “可是你试过了,对不对?” 他琢磨我一会儿,不知该如何回答好。“嗯,现在你也没必要责备我,是吧?”他恳求地说。“正如同我也不必谴责你吸血一样。”他说“吸血”一词时笑了。“我其实只是想引起你的注意,这并不容易。”他好像在斟酌字句,显得非常诚恳。“再说,合作总是在同一层次下进行的,无论这层次多么隐蔽。” “是的,”我说。“但是实际操作起来是怎么回事?别嫌我这个术语用得太生硬。我是说我们究竟怎么合作?说得具体些。我不相信这事能实现。” “哦,那就试试看,当然能办到,”他亲切地提议,好像是个有耐心的教师。他简直就是大卫的化身,只不过缺乏大卫的活力。“我还能有别的什么办法占据这个身体呢?”他边说下去边作了个说明的手势。“我们将在一个合适的地点碰头。然后各自脱离自己的身体,具体怎么做你很清楚,因为你在你的作品中已经十分雄辩地铍述过。然后我们就互相占据对方的身体。其实真的不难,只要有十足的勇气和坚定的意志。”他举起杯子,手颤抖得厉害,吞下一口热咖啡。“对你来说,这次试验就需要勇气,别无其他。” “那什么东西把我固定在新身体内呢?” “德-莱恩康特先生,里面没有任何东西把你推出去。你要明白,这同附身完全不一样。附身是一场战斗。但当你钻进这个身体后,你不会遇到丝毫来自内部的抵抗。你可以一直待在里面,直到自愿脱离为止。” “这太离奇了!”我恼火地说。“我知道关于这个题目,人们写了许多文章,可是好像总说不明白……” “我来试试把它讲明白,”他放低声音,几乎是讨好地说。“这儿涉及了科学,只是这种科学目前还没有被科学界充分整理出来。我们所拥有的资料只是诗人和神秘现象探险者的回忆录,几乎无法剖析这地顼象的实质。” “正是这样。如你指出的那样,我也做过这种事——灵魂离体漫游。但我不清楚会发生什么。你脱离身体后身体为什么不会死?这我就不明白?” “这是因为灵魂和大脑一样,有好几部分。你肯定知道有些婴儿可以在没有小脑的情况下出生,只要它还有所谓的‘脑干,身体就能活下去。” “可怕的想法。” “相信我:这种事无时不刻不在发生。意外事故的受害者,大脑受到无法修复的损伤,仍然能呼吸,甚至在瞌睡中打呵欠,就是因为他们的小脑仍在运作。” “所以你能占领这样的身体?” “噢,不不,我需要一个健康的大脑,好完全占领,我绝对要求所有细胞都工作良好,并能同我入侵的心灵契合。请注意我的用词:大脑不等于心灵。不过我们现在谈的并不是对身体的占领,而是比占领微妙得多的东西。请容许我讲下去。” “请吧。” “正如我说的那样,灵魂与大脑一样,不只有一个部分。其中较大的部分掌管人格、个性、意识之类的,是弹性、松动、活跃、漫游的那部分,但除此之外,还有一个较小的残余灵魂留下来保持不动。它负责使躯体空壳保持生命状态,否则空壳躯体就意识着死亡。” “我明白了。你的意思是说:残留的灵魂激活脑干。” “是的。当你脱离自己的身体之后,你把残余的灵魂留在那里。等你钻进这个身体时,你也会在这儿找到别人留下的残余灵魂。当我占据别人的身体时,我找到的就是这种较低级的‘留魂。而这留魂会热切而自动地与任何较高级的‘游魂契合,留魂想拥抱任何游魂,没有游魂,留魂就感到不完整。” “死亡发生时就意味着两部分魂魄都离开了,对吗?” “正是这样。留魂和游魂猛烈地撤出身体,一起走掉,身体就成为一个没生命的躯壳,当然就开始腐烂。”他等待一下,似乎还是很诚恳而耐心地观察着我,然后又说:“相信我,实际死亡的力量要大得多。我提议我们要共同做的这件事一点危险也没有。” “但既然这个小留魂这么有接受能力,那我何不使出浑身解数,把某个凡人的游魂直接从他的身体里拽出来,然后自己钻进去呢?” “不行。这是因为较大较高级的游魂会尝试收复失地,找回自己的原体。即便搞不懂这一过程的原理,它也会反覆尝试。灵魂是很想附上肉体的。就算留魂欢迎入侵的游魂,它里面的某种东西还是乐于辨认并重新接纳自己的‘原配。如果发生争执的话,它还是会选择原配。此外,即便是特别糊涂(迷走)的灵魂也能作出强有力的尝试,去收回其凡人的原躯体。” 我什么也没说。虽然我很怀疑他的说法,并提醒自己保持警惕,但我还是认为他说的有逻辑性。 “占领其他躯体总是一个血腥搏斗的过程,”他重申。“请看那些邪恶的精灵鬼魂之类的例子吧。它们最终总是被赶出去,即便胜利者从没意识到发生了什么。每当祭司之类的人手举香火、圣水等器物驱魔时,他实际上是在号召留魂奋起,驱逐入侵者并收回自己的原配游魂。” “但若是双方合作,两厢情愿,两个游魂就各易新主,各得其所喽?” “一点不错。相信我,如果你认为你能不靠我的帮助就跳进一个人体,那你就试试好了,到时你就会明白我说的话了。只要在人体里我说的血腥搏斗还在激烈进行,你就休想实际享用感受凡人的五官。” 他的举止变得更谨慎和诡秘。“德-莱恩康特先生,请你再看看这副身子,”他假装温和地说。“它可以属于你,完全真正地属于你。”他的停顿似乎突然变得与他的话一样刻板。“一年前你在威尼斯首次见到它。从那时到现在,它一直是一名闯入者的容器,其间没有变更。现在它将扮演你的容器。” “你是从哪儿搞到它的?” “我说过是偷的,”他说。“它以前的主人死了。” “你得说具体点。” “噢,是吗?我非得这样吗?我极不愿意使自己受到牵连。” “詹姆斯先生,我可不是个凡人法官。我是个吸血鬼。说我能听懂的话。” 他轻轻地嘲笑一声。“这身体经过精心挑选,”他说。“它的前任主人没有留下留魂。哦,从组织和肌体上讲,它完好无损,绝对没有问题。我讲过,他受过彻底的检测。他早就成为极佳的实验动物,安安静静的。他一动也不动,一言不发。他的理性已被毫无希望地粉碎,虽然脑细胞仍在按习惯非常健康地生长和运作,我是分阶段完成身体转换的。把他从他的身体里弄出来很简单,但把他的灵魂诱进我的老年身体、并使它留在里面,让我下了一番功夫。” “你的老年身体现在在哪儿?” “德-莱恩康特先生,他的游魂绝不会再来敲你门的,这我能保证。” “我想看看你原来身体的照片。” “为什么?” “因为它能告诉我你的一些情况,也许比你讲的更多。我要求你。看不到你过去的照片我就不继续干下去。” “你不干了?”他仍保持彬彬有礼的微笑。“我要是起来就走呢?” “那我就马上杀了你这副极棒的新身体。这个咖啡馆里不会有人注意到的。他们会以为你喝醉了,跌倒在我的怀抱里。这种事我经常做,习以为常。” 他沉默了,但我能看出他心思在激烈地斗争。接着我意识到他在尽情享受着这一切。他像一个专职演员,沉浸于自己扮演的最富挑战性的角色。 他朝我微笑,带着极大的诱惑性。随后,他轻轻摘下右手手套,从衣袋里掏出一件小东西放在我的手心。这是一张旧照片,上面有一个削瘦憔悴的男人,长着一头浓密须曲的白发。我估计他有五十来岁。他穿着一件白色制服,系着一个小小的黑色蝴蝶领结。 他长得很漂亮,外表比大卫要纤细多了,但他与大卫一样,也是一副英国绅士派头,微笑得也很开心。他好像斜倚在一条船的甲板边上。没错,是一条船。 “你早就知道我会向你要求看照片,对吧?” “迟早会的。”他回答。 “什么时候照的?” “这无关紧要。你凭什么想知道这个?”他露出一点恼怒的神情,但马上又把它掩饰住。“是十年前照的,”他把声音放低一点说,“这张行吗?” “也就是说……你现在有六十多岁?” “这话题就到此为止了,”他说着,非常开心而亲切地微笑一下。 “这一切你是怎么学会的?为什么没有别人来把这套把戏弄得更完美?” 他冷淡地上下打量我一会儿,我想他的镇静大概就要崩溃。接着他又恢复彬彬有礼的态度“许多人都做过这事,”他说,声调显得很有信心。“你的朋友大卫-泰柏特本该跟你谈过这事。可他不愿意告诉你。他跟泰拉玛斯卡的所有男巫一样,都在撒谎。这些人太过守诫。他们以为能控制人们,他们运用自己的学识实施控制。” “你怎么知道他们的情况?” “我过去是他们那个组织的成员,”他说着眼里闪着狡黠的目光,又咧开嘴微笑。“他们把我开除了,控告我运用我的能力损人利己。你施展你的能力不为自己为什么?你说是不是,德-莱恩康特先生?” 这样看来,路易是对的。我没作声。我想扫描他的心态但没结果。相反,他的肉体存在却对我产生强大的吸引;从他肉身里发散出的热能,从他血液中飘逸出来的香气,都使我陶醉。且不论他的灵魂如何龌龊,他现在的身体是充满活力而引人入胜的。不过我讨厌这种感觉,因为它使我想现在就把他杀了。 “我是通过泰拉马斯卡这个组织了解你的情况,”他又装出刚才自信的样子。“我当然也熟悉你的小说。我把它们全都读过。所以我才用短篇小说来同你联络。但我是在泰拉玛斯卡的档案中才发现你写的小说根本就不是虚构。” 我一言不发,但很愤怒:路易猜得没错。 “那好,”我过了一会儿说。“对你说的大脑分裂和灵魂分裂这一套我全都理解,可是万一我们在交换了身体以后,你不想把我的身体还给我,而我又无力把它收回,那怎么办?怎样才能防止你利用我的身体干坏事。” 对此他考虑了好长时间,然后才缓缓地回答:“我这儿有一大笔贿赂。” “啊?” “在我重新占有这个身体之后,有一个一千万美元的银行账户等待着我。”他又把手伸进上衣口袋,掏出一张小小的塑胶卡片,上面印有一张他的新面孔的小照片。还有一个清晰的指纹、他的姓名拉格朗-詹姆斯,和一个华盛顿的地址。 “你完全可以处置它。只有长有这张脸和这个指纹的人才能拥有这一大笔财富。你不会认为我伪造这么一大笔钱吧,再说,我也不想永久占有你的身体。其实你也不想永远拥有它,不是吗?关于你的痛苦、焦虑、你那持久和过分渲染的天谴等等题材,你难道不是已经写得够多吗?是的,我只想拥有你的身体几天。外面还有好多身体等着我去占领呢,多种多样的冒险。” 我仔细看着这张小卡片。 “一千万美元,”我说。“这可是大价钱。” “你也知道,这对你来说算不了什么。你在各个国际银行里以你五花八门的化名贮存数十亿美元。像你这样威力无比的怪物能攫取全世界的财富。你我都清楚,只有二流卡通片里的那些俗气吸血鬼才永远飘泊,过着食不果腹的日子。” 他用一块亚麻布手绢很讲究地捂住自己的嘴,然后吞下一大口咖啡。 “我被你在《天谴者的女王》一书中对吸血鬼阿曼德的描写深深迷住。”他说。“他用自己的强大威力获取财富,建立了自己的伟大事业‘夜之岛——多可爱的名字。我看得连气都喘不过。”他微笑,接着讲下去,声调还是那样亲切温和。“虽然如你我所知,你那神秘的伙伴早就放弃了‘夜之岛并从电脑纪录中消失(至少我是这样确定的),但你要知道,我并没花多少力气就用文件证明并解释你宣称的东西。” 我什么也没说。 “再说,从我所能提出的价格来看,一千万可以考虑成交。还有谁提出过给你这么多钱呢?目前除了我,没有任何人有这个能力或愿意这么破财。” “要是我过了这星期还不想把身体换回来怎么办?”我问他。“要是我永远想当人类怎么办?” “那太好了,我完全不成问题,”他大方地说。“那我就能随心所欲地扔掉你的身体。会有很多人从我这儿接管它。”他充满敬意和羡慕地冲我微笑。 “你要用我的身体干什么?” “享受它。享受它的力量,它的威力!我已经拥有过人体所能提供的一切——青春,美丽,活力。我甚至在一个女人的体内待过。当然,我绝不推荐这种作法。我现在想要你所能提供的东西。”他眯缝起眼睛,把头歪向一边。“假如这一带有肉体化的天使活动,那我倒想接近其中一个。” “泰拉玛斯卡没有关于天使的记载吗?” 他犹豫一下,然后勉强“嘿嘿”地笑了几声。“莱恩康特先生,天使纯属精灵,”他说。“而我们现在在谈肉体,对吧?我很沉溺于肉体之乐。吸血鬼就是有肉体的怪物,对不对?它们靠吸血维生。”他说到‘血这个字时,眼里又闪闪发亮。 “你的欲求物是什么?”我问。“我在说真的。你渴求的东西是什么?不可能是金钱。你用钱干什么?你用它买什么?你有没有这方面的经验?” “对,我想你问到重点了。这方面的经验我倒没有。不过我显然是个肉欲主义者,说好听点,是个享乐主义者。你如果非要了解事实,我就讲,反正咱俩之间没必要撒谎——我是个道地的贼。任何东西我只有廉价把它弄到手、或把它骗到手、或干脆把它偷来才能好好享用。这就是我无中生有的办法,它使我活得像个上帝!” 他停下不说了,好像他被自己的话感动得喘不过气来。他的目光炯炯,接着低头看那杯半满的咖啡,脸上露出对自己才会心的微笑。 “你一定明白我的话,对吧?”他问。“这身衣服是我偷的,”他接着说。“我在乔治城家中的一切都是偷的,每一件家具,每一幅画,每一件小摆设都是偷的。连房子本身也是偷的,我是凭坑蒙拐骗、设圈套把它弄到手。人们管这叫‘诈骗对吧?就是这么回事,”他又自豪地微笑,我很吃惊他竟是如此坦率。“我所有的钱都是偷的。我在乔治城开的车也是偷的。我在全世界追踪你用的机票也是偷的。” 我没回答。他这人真怪,我既对他着迷又厌恶他——烦就烦他的温文尔雅和假装坦诚。他在演戏,但演得近乎完美。接着就是他那张颇具魅力的脸,随着每次他受到启发它都好像更生动、更富于表情,更柔顺。我的兴趣上升。我得了解更多的情况。 “你是如何做到跟着我到处乱跑的?你怎么知道我在哪儿?” “老实跟你说吧:两个方法。第一个很明显。我能短期离开我的身体,在这期间我能跨越大距离搜寻你。可这样的无身体旅行我一点都不喜欢。而且找到你当然也不容易。你总是先长时间藏起来,然后再惹人注目地招摇过街,当然,你伪装得很好,让人看不出来你是个吸血鬼。经常是我发现你后,等再把我的身体带到这个地点时,你已经走了。还有一个办法,也很神奇,就是利用电脑。你使用许多化名。我已设法发现了其中四个。透过电脑我常常没那么快速度追上你,但我可以研究你的路线。等你按原路折回时,我就知道在哪儿堵住你。” 我一言不发,对他如此津津乐道这些事情再次感到吃惊。 “我喜欢你对城市的鉴赏力,”他说。“我喜欢你对旅馆的品味,比如你选中了罗马的‘哈斯勒,巴黎的‘丽晶,纽约的’斯坦霍普。当然还有迈阿密那座可爱的小旅馆‘中央公园。嘿,你别这么疑神疑鬼。透过电脑系统追踪人没什么大不了的。譬如买通职员向你出示一张信用卡收据啦,或者吓唬银行雇员,让他们讲出不该讲的事情啦,等等,这些都没什么难的。耍点小诡计往往就能把事情办妥。你用不着非得当个超自然杀手就能办到这些事。根本用不着。” “你也利用电脑系统偷窃吗?” “可能的话就利用,”他的嘴角抽搐了一下,说。“我利用各种方式偷。对此我丝毫没有什么好夸耀的。不过我利用什么手段都无法把一千万美元偷出来。假如我有这个本事的话,我现在就不会在这儿待着了,对不对?我还没有那么聪明。我曾两次被抓住过,蹲过监狱。我就是在那里锻链好脱离身体游荡的本事,反正也没有别的办法。” 他苦笑着,无奈又辛辣。 “你把这些告诉我干嘛?” “因为你的朋友大卫-泰柏特也要把这些告诉你。也因为我觉得咱俩应该互相理解。我已经厌倦了冒险。你的身体是个大目标,我放弃一千万美元交换它。” “你是怎么想的?”我问他。“这一切听起来真卑鄙,真庸俗。” “一千万美元庸俗吗?” “是的。你已经用一具老身体换了一个新的。你又年轻了!下一步,如果我同意,连我的身体和我的威力也要成为你的。但在你眼里钱才是最重要的。你要的其实只是钱,没别的。” “我两个都要!”他生气而无礼地说。“这两者很相似。”他又努力使自己恢复了镇静。“你没有意识到这点,是因为你已经同时获得了你的财富和力量,”他说。“你同时获取了长生不死和一大堆金银珠宝。那本小说怎么写的?你走出梅格能的高塔,成为永生不死者,并拥有一笔钜款。难道那本小说在撒谎吗?你可是实实在在地存在着,这很明显。可我并不了解你的那些事情。不过你应该明白我说的意思。你自己也是个贼。” 我顿时感到一股愤怒。他突然变得比我和他刚就座时那付神经兮兮的神态更令人倒胃口。 “我不是贼。”我平静地说。 “不,你是,”他居然很同情地回答。“你总是从你的牺牲品那偷东西。这你很清楚。” “不,我从不偷……除非……迫不得已。” “你以你的方式偷。我认为你就是贼。”他把脸凑近我,眼里又露出光,带着安抚的腔调缓缓地接着说:“你偷血来喝;这你有什么可说的?” “你和泰拉玛斯卡之间出了什么事?”我话题一转,问他。 “我说过了,”他回答。“泰拉玛斯卡把我开除了。他们指控我利用聪明才智获取情报干见不得人的事,还指控我欺骗和行窃。你在泰拉玛斯卡的那帮朋友十分愚蠢、缺乏远见。他们完全低估我。他们本该重视我才对。他们本该研究研究我,并求我把我的特长教给他们。但他们不但不如此,还整我。六个月的遣散费。一点施舍。他们还拒绝了我的最后请求,不让我坐‘伊丽莎白女王二世游船的头等舱去美国。他们本来可以答应如此简单的事情。我给他们揭示过那么多东西,他们欠我的太多了。他们本该满足我的要求。”他叹了口气,瞥了我一眼,又低头看他的杯子。“在这世界上,像这样的小事往往是很重要的。” 我没回答,又低头看那张照片,看那个站在船甲板上的人。我不敢断定他是不是注意到了这个。他正在扫视灯红酒绿、热闹非凡的咖啡馆,两眼扫过墙壁、天花板,偶然扫过顾客,却视而不见。 “我试图和他们讨价还价,”他又说,嗓音同刚才一样柔和而有分寸。“想让他们还给我几样东西并回答我几个问题。但他们连听都不听!钱对他们来说根本不算什么,就像对你一样。他们卑鄙得对我的请求根本不予考虑,他们只给了我一张经济舱的飞机票和一张半年工资的支票。只有半年的工资!唉,我对所有这些波折烦透了!” “你凭什么认为你能透过斗智战胜他们?” “我还真的斗过了他们,”他笑着回答,眼里闪光。“他们对他们的财产目录不是很在意。他们根本不清楚我偷过他们多少件小宝物。他们永远都猜不出来。当然你才是真正的大盗,你的存在本身就是个秘密。啊,找到那个装满实物的小地窖真是很幸运。你要明白,你过去拥有的东西我一件也没拿,什么你在新奥尔良穿过、发了霉的斗篷大衣啦,上面有你花稍签名的羊皮纸文稿啦……嘿,还有个小饰物盒哩,里面有张微型画像,画的是那个该死的小女孩。” “你说话注意点。”我小声警告他。 他不吭声了。“对不起,我无意冒犯你。” “什么小饰物盒?”我问他。他能听见我突然加快的心跳吗?我努力克制自己,使自己平静下来,不让脸再次泛红。 他回答时温顺得不得了。“是一个项链上的金饰品盒,里面有张椭圆形的小画。噢,我可没有偷它。我发誓。我把它放回原处。你可以问你的朋友泰柏特。它还在地窖里放着呢。” 我等了一会儿,让心跳恢复平稳,把关于那个小饰物盒的映像从脑子里驱逐。然后才说:“问题是,泰拉玛斯卡的人抓住了你,并把你赶出去了。” “你用不着老是这样侮辱我,”他低声下气地说。“咱们完全可以避开任何不愉快就成交。我很抱歉提到那个小盒,我不是故意的。” “我愿意考虑你的建议,”我说。 “那你可就错了。” “为什么?” “给它一个机会!马上行动。现在就实施。请记住,假如你伤害我,你就永远失去这个机会。我是取得这种经历的唯一途径。好好利用我,不然你就永远尝不到做人的滋味。”他凑近我,近得我能感觉到他的鼻息。“不听我的,你就休想尝到在光天化日下行走的滋味、享受真正的美食,也休想同一个女人或男人作爱。” “我想要你现在就离开这儿。滚出这个城市并永远别回来。等我准备好后,我就按照这个地址到乔治城去找你。这次交换不能长达一个星期。无论怎样第一次交换也不能这样长。这太过份。” “两天怎么样?” 我没回答。 “一天怎么样?”他问。“等你愿意,咱们再安排更长时间,如何?” “一天,”我重复着,声音听起来连我都觉得陌生。“就二十四小时……第一次。” “一天一夜,”他平静地说。“我提议在这星期三,太阳一下山就干。然后再在星期五天破晓前作第二次交换。” 我没回答。 “你可以用今天晚上和明天晚上作准备,”他哄着我说。“交换身体后,你可以有整个星期三夜晚和星期四一整天。当然你也有星期四夜晚,直到……星期五日升前两小时为止,行吗?这样安排够好的了。” 他紧盯着我,观察我的反应,接着语气变得更焦急:“还有,随身带上你的一本护照。哪本都行。我想要一本护照,一张信用卡。我口袋里要有钱,超过那一千万美元。你明白吗?” 我没回答。 “你清楚这样安排很好。” 我还是不作回答。 “相信我,我说的全是真话。不信你去问泰拍特。我本来不是你现在见到的这副英俊模样。而这副身体此时此刻正等着你来享用呢。” 我一言不发。 “星期三来找我吧,”他说。“你一定不会后悔的。”他顿了一下,变得更加和蔼可亲。“瞧,我觉得我了解你,”他又说,声音变成了耳语。“我知道你需要什么!想得到什么却又不去取,这是可怕的。嘿,然而又明知得到它只是举手之劳。” 我慢慢抬起头来直视他的眼睛。他那张英俊的脸很平静,毫无表情,那双眼睛似乎很神奇,目光既虚弱又锐利。皮肤本身好像很有弹性,摸起来一定很像绸缎。他的声音又传过来,是一种不高不低、充满诱惑的声音,话语里带着悲愁。 “这种事只有你和我才能做,”他说。“从某种意义上说,它是个只有你我才能理解的奇迹。” 这张宁静而又漂亮的脸突然变得狰狞起来。连他的声音也由柔和流畅变得怪异起来,充满感情甚至爱慕,甚至爱情。 我有股冲动,想一把扼住这混蛋的喉咙。我想使劲摇晃地,直至他失去镇静和佯装出来的多情。但我并没有真渴望这么做。我被他的眼睛和声音迷住。我听任自己被他迷住,就像刚见到他时、我被他健美的身躯迷住一样。我有一刻觉得,这是由于这家伙太脆弱太愚蠢,而我又太强大的缘故,但这显然是自欺欺人。其实我想做这件事!我想与他交换身体! 过了许久,他才把目光挪开,又扫视起咖啡馆来,难道他在耐心等我?在他那聪明的默许和纵容、以及完全封闭起来的灵魂深处,到底藏着什么动机?这家伙居然能偷取身体!能在另一个人的肉体里生活。他慢慢从衣袋里掏出一只钢笔,撕开一张餐巾纸,在上面写下一家银行的名字和地址,把它交给我。我接过来,装进我的口袋。我什么也不说。 “在我们交换之前,我把我的护照给你,”他边说边打量着我。“当然是我真实面孔的那本。我将在我家把你安排得舒舒服服。我想你的口袋里将会有钱。你总会有钱的。你将发现在我家待着非常舒适。你会喜欢上乔治城的。”他说的话就像温柔的手指,在轻轻叩打我的手背,虽然恼人却也有点让人心痒。“那是个非常文明的地区,是个老区。当然现在那儿在下雪。这你知道,那儿很冷。假如你确实不想在寒冷的气候下交换的话.” “我才不在乎下不下雪呢。”我嘟哝着说。 “是呵,当然。唔,我一定会为你留下许多冬装。”他还是用那种让步的口吻说。 “这些细节都不碍事,”我说。他居然以为我会在乎这些细节,真傻。我能感到自己的心在怦怦急跳。 “哦,这我可不清楚,”他说。“当你成了人类,你可能会发现,你对许许多多小事都在乎起来。” 我心想,你才在乎呢。我唯一在乎的是穿上那个身体,并且生活下去。我的脑海里出现了那年冬天在阿芙根郡下的那场雪。我彷佛看见阳光洒在群山上……我看见那个村里教堂的小牧师,哆哆嗦嗦地站在大堂里,向我抱怨狼群在夜里窜进村子。当然我要猎杀这些狼。这是我的职责。我才不在乎他有没有读到我的这些念头呢。 “嘿,难道你不想品尝美味佳肴吗?不想喝好酒吗?不想爱个女人或男人吗?当然,你也将需要金钱和舒适的生活环境。” 我没回答。我又看见了阳光照在雪地上。我把目光逐渐转移到他脸上。我觉得,他用这种新方式劝我显得莫名其妙地文雅,特别像大卫。他刚要接着谈他的奢侈条件,我就打了个手势让他住嘴。 “好吧,”我说。“星期三你会见到我的。天黑后一个小时行吗?对了,我得警告你:这笔一千万美元的钜款,只在星期五上午对你有效两个小时。你得本人亲自露面来要回它才行。”说着我轻轻碰碰他的肩膀。“当然,必须是这个人。” “那是当然。我期待着要回我的钱。” “而且你得需要一个暗号来完成这次交易。而且,只有当你如约交还我的身体时,才能从我这儿知道这个暗号。” “不,不要暗号。现款的移交在银行于星期三下午关门之前必须完成并且不可更改。我在下星期五必须要做的是在一名经纪人面前露面,如果你坚持的话就让他留下我的指印,然后由他签字,把这笔钱移交给我。” 我沉默,考虑起来。 “朋友,不管怎么说,”他说,“万一你要是不喜欢在那天就停止当人类怎么办?万一你要是觉得你还没有捞够这笔钱的本怎么办?” “我会捞够这笔钱的本。”我嘀咕着,与其对他说,不如对自己说。 “不,不要你的暗号,”他耐心地坚持己见。 我打量着他。他冲我微笑,显得很天真,很年轻。我的天,这副身体的青春活力一定对他很有意义。它怎么居然引不起他的兴趣,哪怕只有一阵子也好?也许刚开始时,他还以为自己已经获得想要的一切吧。 “还没有!”他的话突然脱口而出。 我忍俊不禁,笑出声来。 “让我告诉你点关于青春的秘密吧,”他突然冷漠地说。“萧伯纳说过,青春都浪费在年轻人的身上。你还记着这句聪明得受到过分称赞的评语吧?” “记得。” “哼,不对。年轻人都知道青春是非常艰难和可怕的东西。他们的青春都浪费在别人身上,真是可怕之极。年轻人没有权威,受不到尊重。” “你真是疯了,”我说。“我认为你没有充分利用偷来的东西。这种纯粹的青春活力——体力,耐久力——怎么会引不起你的兴奋?无论你走到哪儿,你都沉浸于注视你的人们目光,见到你自己的健美,这难道不值得你自豪吗?” 他摇着头不以为然。“这些都是让你享受的东西,”他说。“这个身体的年轻是依照你原本的年轻才年轻起来。你才会对它的青春活力什么的感到激动不已。你才会在那些亲切目光的注视下感到自豪。”他停下不说了,喝下最后一口咖啡,瞪着杯底发楞。 “不要暗号。”他恳切地说。 “好吧。” “啊,太好了。”他脸上顿时挂满惊喜的微笑。“记住,我提出让你享用一个星期。是你决定只交换一整天的。也许你在尝到甜头后才想长期交换吧。” “也许吧,”我说。他英俊健美的外形和他那双现在戴上手套的温暖的大手,又使我魂不守舍起来。 “再交换一次又得使你破一笔财。”他笑容满脸,乐得很,一边整理着大衣翻领里面的围巾。 “那是当然,”我说。 “钱对你来说算不上什么,对吗?”他若有所思地问。 “视它如粪土。”我心想:它对你这么重要,真可怜。 “那好,恐怕我现在得走了,你好作准备。我将按计划在星期三同你见面。” “先别溜,”我低声说,同时稍微倾过身子,举起一只手抚摸他的脸庞。 我的动作显然吓他一跳,他呆若木鸡,也似一头林中野兽在以前从没出过危险的地方突然感到危险那样。但他的表情还是那样镇静,任凭我把手指摆在他那刮得光滑的脸上。然后我把手指慢慢向下移动,感觉着他那结实的颚骨。接着我把手放在他的脖颈上。刮胡刀也在这里经过,留下一片微黑的刮痕。这里的皮肤很结实,肌肉很发达,随着我看着他的汗水从额头上渗出,从他皮肤里也散发出一股清香的青春气味,奇怪的是,他的嘴唇仍能咧出十分优雅的微笑。 “你显然还是享受过年轻。”我小声说。 他微笑着,似乎他很清楚这种微笑十分灿烂而诱人。 “我也做年轻人的梦,”他回答。“而他们总是梦想长大变老,更有钱,更智慧,更强壮,你说呢?” 我呵呵一笑。 “星期三晚上我准到,”他仍装出十分真诚的样子。“你可以放心。来吧。我向你保证这事准会发生。”他探过身来耳语道:“你将住进这副身体!”接着他又十分迷人而讨好地微笑一下。“你看着吧。” “我要你马上离开新奥尔良。” “好的好的,马上,”他说。他二话不说站起身来,后退一步离开我,又立刻掩饰自己突如其来的恐惧。“我已经准备好机票,”他说。“我才不喜欢你这个加勒比海的臭海港呢。”他笑了一下表示歉意,笑得很潇洒。接着他像个正在训斥学生的老师那样又开讲:“等你到乔治城后咱们再接着谈。这段时间你可别盯梢我。否则我马上会知道。我对发现这类事情很在行。连泰拉玛斯卡的人都对我的能力感到吃惊。他们真应该把我留下来!他们应该对我研究一番!”他停住了。 “无论如何我都要盯住你,”我模仿他的低调和谨慎的语气说。“我不在乎你知道不知道。” 他又笑了,笑声低沉、压抑而不满。随后他朝我点点头,大步朝门口走去。他又成了那个行动楞头楞脑笨拙的人,兴奋得发疯。唉,真可惜,那副身子要是换一个灵魂,准会敏捷得像头豹子。我在人行道上又追上他,把他吓了一跳,吓得他差点灵魂出窍,虽然他的意志也够强大的。我俩几乎面对面相撞。 “你想用我的身体干嘛?”我问。“我是说,除了每天早晨躲避阳光——就像你是个萤火虫或蛞蝓那样——之外,你还想干什么?” “你说呢?”他再次装成迷人而坦诚的英国绅士模样,反问我。“我想喝人血。”他瞪大眼睛,探过头来。“我想在吸血的同时杀生。这才是目的,是吧?你从人类身上偷来的不只是血,还有生命。我从没从任何人身上偷过如此宝贵的东西。”他朝我心照不宣地一笑。“我是偷了身体,但没有偷血和生命。” 我放他走了,像他刚才猛地闪开我一样猛地闪开他。我的心在剧烈地跳;我在盯着他,盯着他那英俊、貌似无辜的脸,能感到一股电流传遍我的全身。 他还在微笑,说:“你是个优秀的贼,你的每一次呼吸都是在偷!啊,是的,我一定要拥有你的身体。我必须有这种经历。搞到泰拉玛斯卡的吸血鬼档案已经是个成功,但我还要拥有你的身体,并在里面偷人的血!哈,这将超过我所有的辉煌成就!你才是最终的贼。” “快从我这儿滚开。”我小声喝斥。 “哦,别着急,别那么挑剔,”他说,“别人对你以牙还牙时你也生气。你太傲慢,莱斯特-德-莱恩康特。你已找到了第歇根尼正在寻找的东西:一个诚实的男人!”他又咧开嘴微笑了一下,紧接着是一串低沉而压抑的咯咯笑,好像忍俊不禁。“星期三见。你一定要早来。我想尽可能多利用那天夜晚。” 他转身急匆匆地跑上街道,拚命招手叫计程车,然后不顾交通繁忙,强行朝一辆刚为别人停下来的计程车跑过去,一头钻进去就不出来了。随后爆发了一场小口角,但他马上就占了上风,当着对方的面“砰”地关上车门,计程车一溜烟开走了。我看见他透过肮脏的车窗朝我挤眼、挥手。接着他和那车都消失了。 我脑子里乱成一团,站在那儿走不动。今夜寒冷刺骨,但街上仍很热闹,各种声音交织在一起十分嘈杂:过路游客的喊声,车辆经过广场时减速的刹车声……我沉默着,毫无目的地观赏着街景,试着把它想像成光天化日之下的样子,想像它的上面是一片蓝得耀眼的晴空。 然后,我慢慢把上衣领子翻上来里住脖子。我走了几个小时,耳朵里总是飨着那动人而彬彬有礼的话语。 你从他们那儿偷的不只是血,还有他们的性命。我从没从任何人那儿偷过如此宝贵的东西。我是偷过身体,但没偷过鲜血和生命。 我不可能面对路易,也忍受不了与大卫再商量一下的念头。假如玛瑞斯听说了,我不等动手就会完蛋。天晓得玛瑞斯会怎么整我,他甚至不能容忍我有这样非份的想法,而且他老奸巨滑经验丰富,一下子就能辨明这是真事还是虚构。天哪,难道他自己就从没想过干这种事吗? 最后我回到我的住所,打开电灯瘫倒在柔软的天鹅绒沙发上,面对茶色的玻璃墙,向下眺望城市。 请记住,如果你伤害了我,你将永远丧失这个机会……好好利用我吧!否则你永远当不到做人的滋味……你将永这尝不到在光天化日之下行走!享受真正的美味佳肴!同女人或男人作爱的滋味。 我思考着灵魂从肉体里脱出这种超自然的神力。我并不喜欢这种神力,而且它也不是自然而然发生在我身上的。这种所谓的灵魂投射或外化,这种魂不附体的单独漫游……的确,这种东西我只用过屈指可数的几次。即使在戈壁沙漠遭受这么大的罪,我也没有企图脱离我的肉身,也没有被迫脱离过,甚至连想也没想过这样一种可能性。确实,让我同我的身体脱离,我的灵魂到处游荡,囿于地球,无法找到通向天堂或地狱的大门——这想法对我来说绝对可怕。而且这样的游荡使离体的灵魂不能随心所欲地通过死亡之门,这是我第一次试验这种小伎俩时心里就很明白的事。可是这次不同:我要钻进一个凡人的体内,住在里面,像一个凡人那样行走、感受、视物……哦,我无法抑制自己的兴奋。这种渴望正成为一种纯粹的痛苦。交换身体之后,你将拥有整个星期三夜晚和星期四一整天。星期四一整天,一整天…… 最后,我在天亮之前给我在纽约的代理人打电话。此人对我在巴黎的代理人一无所知。他只知道我有两个名字。而我在许多地方从没用过其中的任何一个。拉格朗-詹姆斯很可能不知道我的这些身份及其各个源头。这似乎是追踪他的最简便方法。 “交给你一项很复杂的工作。必须马上去做。” “是,先生,遵命。” “好。这是在哥伦比亚特区的一家银行的名称和地址。你把它写下来……” 第九章 第二天晚上,我把过户这一千万美元所必需的全部文件都准备好了,然后用邮政快递把它们连同拉格朗-詹姆斯贴有照片的身份证,以及我手写的一份指示寄往华盛顿的那家银行。我用“莱斯坦-戈利高尔”这个化名签字,出于各种考虑,用这个名字处理这件事的全数过程最合适。我说过,我的纽约代理人还知道我有另一个化名。我和他同意。这另一个化名在这次交易中不出现,而且一旦我需要与我的代理人联络,那么这个化名及几个新的暗语就能授权他只用口头方式就可办理金钱过户或转帐事宜。至于“莱斯坦-戈利高尔”这个化名,一待这一千万美元由詹姆斯先生拥有之后,它马上就会从纪录上完全消失。戈利高尔先生剩下的全部财产现在已被转移到我的另一个化名之下,它是“斯坦福-魏尔德”,因为现在起作用的是它。我的所有代理人都已习惯了这种奇怪的下令方式,即打一个电话我就能转移资金,改变身份,或授权他们随时往世界各地给我汇款。不过我现已加紧了对此系统的控制。我向他们发出古怪并拗口的暗语。一句话,我尽量提高围绕我身份的保险系数,并尽可能扎实地规定过户这一千万美元的条款。到了星期三正午,这笔钱就会转入华盛顿这家银行的一个信用账户,只有拉格朗-詹姆斯先生才有权从中提款,而权利期限只规定下星期五的十点至十二点之间。詹姆斯先生将用相貌同他的照片吻合和指纹、签名一致的方法证实自己的身份,然后这笔钱才能存入他的帐户。中午十二点一过,整个这笔交易就彻底作废,这笔款项随即送回纽约。詹姆斯先生将在星期三下午最后一刻被出示所有这些条款,并保证,如果一切指示都按规定执行了,这次过户就绝不能更改。依我看,这样安排算是斩钉截铁,改不了了。但我并不像詹姆斯先生认为的那样是个贼,而是君子。我清楚他才是贼,所以仔细反覆检查这笔交易的所有细节,以防他钻漏洞占了上风。但事到如今我为何还欺骗自己,说我不想进行这次试验;我分明很想做这事。 这时,我房间里的电话已经响了一遍又一遍,是大卫拚老命要找到我。我却坐在暗处考虑这些事情,拒不接电话,并被电话铃声搅得心烦,最后索性把插头拔了。我要做的事肯定让人可耻。这个坏蛋一定会利用我的身体去干最邪恶残忍的勾当,但我难道只是为了当人类就任他恶搞吗?这样的事我对任何熟人讲都不可能讲得清。每当我想到这些熟人中任何一个在发现事实真相之后的反应,我都不寒而栗,并赶紧不去想它。但愿他们在这充满敌对的大千世界里忙着自己的事情,无暇来关注我。考虑拉格朗的建议使我的感觉要好得多,它使我兴奋不已。詹姆斯先生对金钱的看法当然不错。一千万美元对我来说根本不算什么。几百年来我已经搞到一大笔钱,并且还在利用各种即兴方法使之滚雪球,搞到现在连我也弄不清我到底有多少钱。尽管我理解这世界对一个凡人来讲有多难,但我还是想不通钱为什么对詹姆斯那么重要。毕竟我俩处理的是有关魔力、超自然神力、破坏性的精神现象之事,这与金钱有何关系?这小杂种想要的显然还是金钱。这小子虽然愤世嫉俗,冷嘲热讽,可还是没有看破红尘,这样也好。假如他真是野心勃勃,那他可能很危险,但他不是。而我需要那副人体,我的需要就到此为止。剩下的充其量不过是使之合理化。在随后的数小时里,我想了许多理由为我要做的事辩护。 例如,我问自己:我牺牲自己的强大身体真是那么让人瞧不起吗?那小偷连自己的人体也使用不好。在咖啡桌旁他扮演完美的绅士形像只有半个小时,刚一站起来就笨手笨脚,别扭难看,温文尔雅一扫而去。他绝不可能使用得了我的身体力量。也无法使用我的心灵遥感和念动力,不管他吹嘘自己有多么精神化。他也许能使用传心术,可当涉及迷惑别人或用符咒镇住别人,我怀疑他根本使用不了我的本事。我不信他能飞快地移动。他的行动仍将笨重迟缓,飞行对他来讲很可能根本行不通。弄不好他甚至会深陷窘境难以自拔。是的,幸亏他是个心胸狭窄的可怜的小阴谋家。这当然比一个暴跳如雷横冲直撞的鬼神要好。而我呢,我该怎么办? 乔治城的那所房子,那辆车,这些东西毫无意义!我对他讲的是实话。我只想像人那样生活!当然我也需要一些钱吃喝,但是在光天化日下看东西不花一分钱。的确,这种经历不需要一点物质享受或奢侈。我仅想再有当凡人的精神和肉体体验。我觉得自己同那可怜的肉体窃贼全然不一样!不过我还存着一个疑问。要是一千万美元仍不足以让这人带着我的身体回来见我怎么办,或许我该把这数额再加一倍。对于这样小心眼的人,两千万的钜款应该是有巨大诱惑力。过去的经验告诉我,把人所提供服务要的价再提高一倍往往很有效,这样能使他们对你忠诚得连他们自己也意想不到。于是我又给纽约打电话,把那笔钱加倍。我的代理人自然以为我发疯了。我们使用新暗语确认这笔交易的权威性。然后我才挂上电话。现在该和大卫通电话了,不然就去乔治城。我已经答应过大卫事事都同他商量。我静静地坐着,等着电话铃响。铃果真响了,我抓起话筒。 “谢天谢地你还在这儿。” “什么事儿?”我问。 “我马上就认出了拉格朗-詹姆斯这个姓名。你一点也不错,此人确实没在他自己的身体里!你正与之打交道的这个人六十七岁。他在印度出生,在伦敦长大,五次入狱。欧洲的每家执法机构都知道他是个贼。美国人管这叫‘骗子。他还是个有威力的巫师,一个阴险的魔法师,是我们所知的最有手腕的术土之一。” “他告诉过我这些。他耍手腕混进了你的组织。” “是的。这是我们所犯的最大的错误之一。不过,莱斯特,这个人甚至能勾引圣母玛利亚,能从鲜活的上帝衣袋里偷走怀表。不过在几个月之内他就能让他自己垮台。我现在要告诉你的正是这点。现在你听好了。这种阴险巫师或魔法师总是自食其恶果!凭他的天赋他本可以欺骗我们一辈子,但他没这么做,反而设法诈骗其他成员,还从地窖里偷走东西!” “他跟我讲过。这种身体交换是怎么回事?这里有疑点吗?” “根据你所见到的形容一下这个人。” 我照办了,特别强调了他身体的高度和强壮。有光泽的厚发,皮肤光滑得非同寻常,像绸缎一样,特别英俊。 “唔,我现在就在看着这个人的照片。” “请解释。” “他因精神不正常犯罪而在伦敦一所医院里短期治疗。母亲是英国印度的混血,这大概能解释你所形容的他那出奇的美貌,我在这儿也看得很清楚。他父亲是伦敦的出租汽车司机,死在监狱里。这家伙本人在伦敦的一家修车行里工作,擅长修理极高级的轿车。他也贩卖毒品当做副业,如此他也能买得起这种轿车。某一夜他杀害了他的全家——妻子,两个孩子,内弟和母亲,然后向警方自首。在他血液里发现浓度极高的迷幻药,还有大量酒精。他经常向邻近青少年贩卖的正是这种毒品。” “感官错乱,但大脑正常。” “正是这样。正如权威人士判断的那样,是毒品引起的暴怒造成行凶杀人。事发后他本人对此只字不提,并一直对任何刺激无动于衷,直到住院三周后为止。这时他神秘地逃走,在病房里留下一名护士的尸体。你猜猜这名护士是谁?” “詹姆斯。“ “正是。通过验尸和查指纹证明他是凶手,国际刑警组织和苏格兰场也证实了这点。詹姆斯在事发之前用假名在医院干了一个月,无疑是等待这样一个身体!” “然后他愉快地谋杀他自己的身体。这狗娘养的干得出这种事情。” “唔,这是具很病弱的身体,准确说很快就会死于癌症。尸体解剖表明,他即使活着也不会活过半年。莱斯特,据我们所知,詹姆斯很可能和这次犯罪直接有关,好把那年轻人的身体掌握在自己手中。即使他不偷这个身体,他也会偷另外一个情况类似的身体。而且,他在把自己原本的病体弄死之后,这身体也就连同詹姆斯的整个犯罪记录进入坟墓。” “大卫,那他为什么把自己的真名告诉了我?他为啥告诉我他曾是泰拉玛斯卡修道院的人?” “这样我就能证实他说的不是假话,莱斯特。他做的每件事都是精心策划好。你不明白这家伙有多聪明。他想让你明白他是个说到做到的人,同时那个年轻身体的原主人也完全无法干预。” “可是,大卫,这件事我还是有些弄不明白。那个年轻人的灵魂在那老体中死了吗?他为啥不想法……逃走?” “莱斯特,那可怜的东西也许根本不清楚有这种可能性。毫无疑问是詹姆斯一手实施那次交换。我这儿还有一堆证词,都是组织其他成员提供的,讲的都是詹姆斯这家伙把他们挤出他们的身体、并短期占有这些身体的经过。” “你体验过的那些感觉——震颤、收缩、挤压——他们也都报告说有过。但我们在这儿谈的都是泰拉玛斯卡那些受过教育的成员。而那个汽车行的机械师没受过什么教育,在这些事情上谈不上训练有素。他全部的超自然体验只有和吸毒沾上边。天晓得他吸毒后还会有什么胡思乱想。詹姆斯自始至终都在与一个精神受到严重刺激的人打交道。” “搞不好这一切都是精心策划好的骗局呢,”我说。“把你所知的詹姆斯这个人向我描述一下。” “瘦长,病殃殃的,十分活跃的眼睛,厚厚的白发。长相不坏。我想起来了,他的嗓音动听。” “就是他。” “莱斯特,你从巴黎传真给我的那张便条也证明正是詹姆斯为的,字迹署名都是他的。你难道没意识到他是透过组织了解你的吗?这才是最让我头疼的事:他找到我们的档案。” “他说过这个。” “他打进组织,没法接近这些机密。他钻进电脑系统。不知道他发现了什么东西。他还忍不住偷了一个成员的一块银腕表,还从地窖里偷了一条钻石项链。他残酷地耍弄别人。他偷遍他们的房间。你再也不能与这个人有任何牵连了!毫无意义。” “大卫,你现在听起来像在训话。” “莱斯特,咱们在谈身体交换这个问题呢!也就是说,你要把你的身体连同它的所有威力都置于这个人的控制之下。” “这我清楚。” “你别这么干。让我给你提个大胆的建议。你说过你喜欢杀生,果真如此,何不尽快杀了这个讨厌的人?” “大卫,你这么说伤了我的自尊心。我很震惊。” “别说废话了。不然就晚了。你难道不明白这个聪明绝顶的人,正在这场小游戏中利用你的冲动和不理智吗?他选中你交换身体就像他选中伦敦的那个可怜的机械师。他研究过你的好冲动、好奇和胆大包天的特点。而且他也能断定你不会听我的任向警告。” “有意思。” “大声说,我听不见你。” “你还想告诉我什么?” “你还需要什么?” “我想搞明白这事。” “为什么?!” “大卫,关于那可怜的染上了毒瘾的机械师,你说的我都听明白了,不过有一点我还是不明白,他的灵魂在詹姆斯给自己患癌症的身体的头部致命一击时,为什么没有逃离呢?” “莱斯特,你自己都说了,这一击是打在头上。因为那灵魂已经同新大脑缠在一起难解难分。它根本没时间搞清情况或动员意志来逃离新躯体。连詹姆斯这样精明的魔法师,假如,你趁他的灵魂不备猛地打伤他的脑组织,它也同样来不及逃脱,就会跟着肉体的死亡一齐从这个世界上消失。你如果决定结束这可怕怪物的生命,你就一定要对他突然袭击,像砸烂一只生鸡蛋那样猛地敲碎他的头盖骨。” 我哈哈笑了。“大卫,我还从没见过你这么生气呢。” “这是因为我了解你,我知道你想和他交换。但你千万别这么干!” “再回答我几个问题。我想好好考虑一下。” “不。” “是临死前的体验,大卫。你知道,那些遭受心脏病突发的可怜灵魂能够透过一条管道上升,见到一线光明,然后便起死回生。它们这是出了什么事?” “你的猜测和我的想到一块儿去了。” “我才不信你呢。”我向他讲述詹姆斯关于脑干和留下来那半灵魂的论述,接着问:“在人的这些临死前的体验,是不是有一小部分灵魂留下来?” “也许吧,或许是这些人确实遭遇了死亡,他们实际上确实死了,但他们的灵魂却完整地被送回去了。我也不清楚。” “但无论怎样,你都不会单靠脱离你的身体就死,对不对?设想在戈壁沙漠中,假使我的灵魂出窍脱离肉体,我就不可能找到途径了,对不对?升天或入地的门路就不会在那儿了。它只为完整的灵魂打开。” “是的,据我所知,是这样。”他顿住了。过了一会儿才说:“你为什么问我这个?难道你还梦想死吗?我才不信呢,你是那样渴望生活。” “我已经死了两百年了,大卫。那鬼魂是怎么回事?那些只能在地面上游荡的精灵?” “它们没有升天或入地的途径,即使它洞开也罢。要不就是它们拒绝通过它。喂,咱们可以在将来找个夜晚把这一切读个透,比如说在里约热内卢的小巷里边走边聊,或随你的便。现在要紧的是,你必须向我发誓不再同这个巫师来往,如果你不想听我的话立刻把他杀了,至少也要同他断绝联系。” “你为什么这么怕他?” “莱斯特,你得明白这家伙十分阴险毒辣,危害极大。你不能把自己的身体交给他!可你偏不听。瞧,如果你真那么想拥有一阵子凡人身体,我会拚命反对的,因为这太骇人听闻,太不自然!哪怕把它给我也比给这个疯子要强!求你来越伦敦怎么样?让我劝阻你吧。你难道不是欠我很多吗?” “大卫,他在入会之前你不是调查过他吗?他是个什么样的人,我是说他怎么会变成这样一种巫师的呢?” “他伪造纪录,假冒身份欺骗我们,老谋深算的程度你都想像不到。他擅长这类造假。而且他堪称电脑天才。他跑了之后我们才真正调查他。” “是吗?他到底是怎么回事?” “他家里很有钱,属于商人阶层。但在战前破产。他母亲是著名的巫师,显然合法,并且很敬业,收取一点服务费。伦敦没有人不知道她的。我还记得有人谈起过她,那时我还远没对这类事情发生兴趣呢。泰拉玛斯卡不止一次宣布过她是真正的合法的巫师,不是假冒的。但她拒绝别人研究她。她很脆弱,十分爱自己唯一的儿子。” “是拉格朗?” “对。她死于癌症。十分痛苦。她唯一的女儿是一名裁缝,现仍在伦敦的一家婚纱店里工作,是份很精美细致的工作。她对她这位麻烦重重的弟弟的死深感悲痛,但又为他去世松口气。今天早上我还同她谈过话。她说母亲的去世使她弟弟从很年轻时就崩溃了。” “可以理解。”我说。 “他父亲几乎为居纳尔海运公司干了一辈子,在他生命的最后几年作为一等舱的一名乘务员,在伊丽莎白二世女王号上工作。他为自己出色的工作记录深感自豪。几年前,詹姆斯凭藉父亲的关系也受雇在这条船上工作,但很快就盗窃一名乘客的四百英镑现金,闹出大丑闻,丢尽他父亲的脸。当爸的为此同儿子脱离了关系,后来被居纳尔公司恢复原职,但很快就死了。事出后他再也没同儿子说过话。” “哦,那张在船上照的相片。”我说。 “什么?” “你把他开除以后,他曾想坐那同一条船回美国……当然是坐头等舱。” “他把这也告诉你了!这有可能。我本人并不亲自过问这些细节。” “这不重要。你接着讲。他是怎么搞上神秘学研究的?” “他的教育程度很高,在牛津大学待过几年,尽管他时时生活得很贫困。母亲死以前他就开始涉足巫术。直到本世纪五o年代他才在巴黎独自干起来,不久就在那儿赢得一大批追随者,接着便开始用最生硬赤裸的方式蒙骗顾客,结果进了监狱。” “后来在奥斯陆,他也出了类似的事。他在打了几年零工和当苦力之后,办了一所准灵论(或招魂术)教堂。把一名寡妇一生的积蓄都骗了,结果被开除。他跑到维也纳,先在一座一流饭店里当招待,几星期后就当上富人的巫师。干了不久就匆匆告别,差点被逮捕。在米兰,他诈骗一帮老贵族大量钱财后才被发现,只好趁夜幕离开这座城市,他的下一站是柏林,他在那儿被捕,但用花言巧语使自己脱身,又回到伦敦,并在伦敦再次入狱。” “大起大落。”我想起他说过的话。 “他总是这样。一会儿从苦力上升为富翁,过着极其奢侈的生活,一掷千金买高级服装、轿车,乘喷射客机到处旅行,一会儿又一落千丈,因为小罪行、背信弃义和出卖等而彻底垮台。他打不破这种循环,最终还是下去。” “好像是这样。” “莱斯特,这家伙有一点特别愚蠢。他能说八种语言,能入侵任何电脑网络,还能长时间占据别人的身体来掠夺他们保险柜里的钱财。顺便一提,他对保险柜特别入迷!但他总是以害人开始,以害己告终,耍了别人,自己戴手铐!他从我们地窖里偷的东西几乎不可能卖掉,最后只好拿到黑市上廉价处理。他真有点是个十足的大傻瓜。” 我哑然失笑:“大卫,他的偷盗只是表象。实际上这家伙既冲动、强迫又痴心、入迷。就像小孩子做游戏。所以总不能保住偷来的东西。他开心的是偷的过程,而不是结果。” “可是,莱斯特,这可是场无休止的破坏游戏。” “这我清楚,大卫。谢谢你提供的这些情况。我很快会给你打电话。” “等等,你别挂上,我不让你挂。你难道还没意识到——” “我当然意识到了。” “莱斯特,在神秘学研究界有个说法,叫同声相应,同气相求。知道它什么意思吗?” “我对神秘学一窍不通,你不知道吗?那是你的领域,又不是我的。” “现在没时间说风凉话。” “对不起。它是什么意思?” “当魔法师出于卑鄙、自私的目的施展魔法时,总是搬起石头砸自己的脚。” “你现在又谈起迷信来了。” “我谈的是一条与魔术一样古老的原则。” “他可不是魔术师,大卫,他不过是一个有一定可测知性与有局限性精神力量的怪物。他能占据别人的身体。据我们所知,他就实施过一次换身术。” “这是一回事!用自己的巫术想害别人,结果到头来害了自己。” “大卫,我可以现身说法地证明你的概念不对。但接着你就会对我解释因果报应的原理,而我就会慢慢打瞌睡。” “詹姆斯是最高超的邪恶巫师!他已经靠牺牲另一个人战胜过一次死亡。得制止他。” “你怎么从不想法制止我呢,大卫?你有过机会呀。在泰柏特庄园时我就在你掌心中。你本来可以找到办法。” “休想用你的冷嘲热讽阻止我劝你!” “我很喜欢你,大卫。我会很快与你联系。”我刚要放下电话,忽又想起了什么。“大卫,我还想了解点情况。” “什么事?”他为我没把电话挂上松了口气。 “我们的那些古董都在你手里,在你的地窖里吗?” “对。”他觉得不自在。提起这事让他好像有点难为情。 “一个金属小盒,”我说,“里面有克劳蒂娅的小画像。你见过吗?” “我想我见过,”他说:“在你第一次找我之后,我检查过地窖的藏货清单。我想是有一个金属饰物小盒。我可以肯定。我早该把这告诉你,对吧?” “不用。没事。是不是女人项链上挂着的那种金属小盒?” “对。你想让我找找它吗?我找到了当然会还给你。” “不,现在别找。也许过一阵再找吧。再见,大卫。不久我会找你的。” 我挂上电话,并从墙上拔掉电话插头。看来那儿是有个女人的小饰品盒。但这玩意是为谁而制造的呢?我为啥总在梦里见到它呢?克劳蒂娅不会把自己的画像放在小饰物盒里随身携带。否则我一定对它会有印象。我一想像这东西或回忆它时,心中就充满了说不出的悲伤和恐惧,彷佛来到一个黑暗的地方,一个死气沉沉又杀气腾腾的地方。而且我还听见了大笑声,就像我回忆往事常能听见笑声那样。但这次我听到的不是克劳蒂娅的笑声,而是我自己的。我有种超凡的青春和前途无量的感觉。换句话说,我想起自己还是个青年吸血鬼的旧日时光,在十八世纪,命运对我实施打击之前。唔,我为什么操心这个该死的金属小盒呢?也许我是在詹姆斯追踪我时,从他脑中摘取这个形象吧。它对他来说只是个诱捕我的工具而已。而事实上我对这个小盒连见也没见过。他若是用一件别的曾属于我的小玩意来诱惑我,效果会比这好。不,这样解释未免也太简单了。克劳蒂娅的形像毕竟很生动。在詹姆斯走进我的冒险之前我就在梦中反覆见到过她。我突然生起气来。眼下我还有别的事情要考虑,不是吗?克劳蒂娅,你先靠边站吧。亲爱的,请拿着你的小宝贝盒走吧。我长时间地坐在暗处不出声,听着钟表在壁炉架上啪燧啪隆走,从街上偶然也传来汽车的噪音。我想考虑一下大卫对我的劝告。我努力去考虑。可我满脑子想的还是……詹姆斯肯定能办到。他在照片上是个白发老人,而且他在伦敦的那所医院里确实与那机械师交换身体。这事能办成!我的脑海里仍不时闪出那个小金属盒,我看见那幅精致的克劳蒂娅微型油画肖像,但是我没有动感情,没有悲伤,也不生气。眼下我的心全都系在詹姆斯身上。詹姆斯能给我人的身体!他没撒谎。我能在那个人体里居住和呼吸喽!那天早晨当太阳从乔治城上空升起时,我就能用人眼目睹这一景观了。 凌晨一点钟,我赶到乔治城。鹅毛大雪下了一整夜,街道上盖着一层厚厚的积雪,晶莹剔透,美不胜收。家家户户门前都筑起了一道雪墙,连黑色的花枝形铁栏杆和深深的窗抬上都落满白雪。城镇本身也很整洁迷人:优雅的联邦式木制建筑具有十八世纪的整齐线条和对秩序及均衡的崇尚,虽然其中许多是在十九世纪上半叶建造,我沿着荒凉的m大街走了很长时间,两旁有许多商业设施,然后穿过附近大学静悄悄的校园,再穿过山边的那几条霓虹灯闪烁的街道。拉格朗-詹姆斯住的房子也是座特别精致的建筑,就是盖在路边的红砖小楼。它有条漂亮的中心门廊和一个很重的黄铜门环。还有两盏闪着欢快火苗的煤气灯。老式的厚重窗板装饰着窗子,在大门上方还有一个可爱的扇形气窗。窗户都很干净,尽管窗台上落满雪。我可以看到里面明亮整洁的房间。屋里很雅致:昂贵的白色皮革家具极具现代的简朴,墙上挂着许多幅绘画,有毕卡索的,德-库宁的,强斯的,沃霍尔的。在这些数百万美元一幅的名画之间还挂着几幅镶着贵重画框的大照片,上面都是现代轮船。挨着墙边摆着几个玻璃框,里面是这样巨轮的大型模型。地板上涂着一层真漆,闪闪发亮。到处铺着东方风格的几何图形小块深色地毯,在那些玻璃桌子上和柚木柜里陈列摆放的装饰品,几乎是清一色的中国文物。精美华贵,极富个性,这就是此地的特点。在我看来,凡人的住宅都是这样,就像一连串原始的舞台道具。真难以想像我能当个凡人并住在这样一间房子,哪怕只待一会儿我都会受不了。确实,这些小房间擦得太亮了,简直不可能让人居住。厨房里摆满亮闪闪的铜罐,还有玻璃的黑色容器,橱柜没有明显的把手打开。还有鲜红色的陶瓷碟子。虽然是凌晨,詹姆斯却哪儿也找不着。我潜进房子。 卧室在二楼,有一块低矮的现代风格床铺,只是一个木头框架里摆一个床垫,上面铺着一条色彩鲜艳几何图案的被子,还有好几个白色枕头,与整个楼内的风格一样素雅。衣柜里塞满昂贵的服装,那个中式衣橱的抽屉里也是如此。一个手工雕镂的小床头柜里也塞满衣服。别的房间也都空无一人,但哪儿都没有受到冷落的迹象。我也没有见到电脑在这儿。他肯定把它们放在别处。在一个房间里,我藏起一大笔钱,可以作为我这一段时间的开销。我把它藏在没有生火的壁炉的烟囱里。我还把一部分钱藏在一间不用的浴室里,藏在墙上一面镜子的后面。这些都是些简单的预防措施。我实在无法设想当个人会是怎样一番情景。我可能会觉得特别无奈和无助。我也不知道。作完这些小小的安排,我便上了屋顶。我能看见詹姆斯在山脚下刚刚从m大街那儿拐过来,胳膊下挟着一包东西。他一定又出去偷盗,因为凌晨这会儿不会有哪家店铺开门。他开始爬坡。我见不到他了。 可这时又一个来客出现,悄悄地一点声音也不出。是条大狗,也不知从哪儿突然就冒出来。它又转身跑回小巷,并朝后院跑去。它刚一接近我就闻到了它的气味,但当时还看不到它。所以我才翻过房顶来到房子背面。我期待它这时会狂吠起来。因为现在它应该嗅到了我的气味,并本能地意识到我不是人,所以开始本能地发出狂吠和嚎叫,以向主人报警。几百年来,狗朝我狂吠得已经够多了,尽管有时它们并不叫。有时候我能迷惑住它们,让它们乖乖地听我调遣。但我还是害怕它们那种出于本能的排斥,总是让我心慌。 这条狗就没有叫,也没有任何显示它发现我的迹象,它只是专注地盯着房子的后门,以及从门窗里射出的一块块奶黄色灯光投映在深深的积雪。 我有好几回静悄悄不受干扰地观察它,它是我见过的最漂亮的狗之一。它长满又厚又长的毛,毛色金黄,有些地方是灰色,上面再盖着一层更长的黑毛,形成花纹。它的整体形状像狼,但比狼大得多,而且一点没有狼的那种狡猾和诡秘。相反,它维纠纠地端坐在雪地上,一动不动地盯着家门。再细看,我发觉它很像一条硕大的德国牧羊犬,长着典型的黑色狗嘴巴和机警的脸。真的,当我靠近房顶的边缘,而它终于抬头看我时,我发现自己被从它黑亮杏核形眼睛里闪出的智慧目光迷住。 它还是一声不吭,似乎很通人性。但这就能解释它的缄默吗?我一点也没有吸引他的注意,也没有引诱或迷惑它的心。没有。它对我一点也没表示出本能的反感。我从房顶上跳下来,落在它面前的雪地上,它只是用它神秘而富有表现力的眼睛继续看着我。是呵,它个头太大,太镇静也太自信了,致使我一边看着它一边愉快地笑了。我禁不住伸手去抚摸它耳朵之间的茸毛。 它把头歪向一边,继续瞧着我,我发现它这个姿势特别可爱。接着更让我吃惊的事发生:它竟然抬起巨大的前爪抚摸我的外衣。它的骨骼又大又重,使我想起多年前我养的那些耳朵下垂、身体高大的猛犬,它也具有它们行动起来时的那种缓慢而端庄的优雅。我伸出双臂抱住它,抚爱它强健高大的身体。它也直立起身子,把两只大爪子搭在我的肩膀上,伸出粉红色的大舌头来回舔我的脸。 此举让我感到特别高兴,我感动得要哭,接着又格格笑起来。我用鼻子拱它,抱着它,抚摸它,嗅它干净而毛茸茸的身上香味,吻遍它黑色的嘴巴和鼻头,然后与它的目光对视。哦,当童话中的那个小红帽看见那头狼穿着她外婆的睡衣、戴着她的睡帽时,见到的大概就是这个场面,这可真是太有趣了,这狗黑乎乎的脸上的表情真是丰富而非凡。 “你怎么不认识我呢?”我问它。当它又雄纠纠地坐回到地上并温顺地仰头看着我时,我突然觉得这条狗是个预兆。不,预兆还不是个贴切的词。这个礼物并不是任何人送来的。它只不过使我更清楚我要干什么,我为什么要做它,以及我真的不在乎将会遇到什么风险。 我站在这条狗旁边,爱抚它,任凭时间过去。这是个小花园,雪又下起来了,在我们周围渐渐堆积,我的身上也感到越来越冷。树木在静悄悄的大雪中显得又秃又黑。不管是花还是草,在大雪的掩埋下都看不见了。不过,几尊黑黝黝的水泥雕像和一片又尖又密的灌木丛,现在只剩下光秃秃的技研。上面覆盖着雪,仍为整个花园打上一个明显的长方形印记。我和那狗又玩了大约三分钟,我的手才触到了挂在它脖套链上的那块银质圆盘,我把它捞起来,凑到光亮下看。上面写着“莫约”。啊,我知道这个词。莫约。它和巫毒教,符咒有关。莫约是一道好的符咒,防身符咒。我赞成把它当成狗的名字。事实上这个名字真好。当我叫它“莫约”时,它激动起来,又用它那热情的大爪子慢慢地摸我。 “你是叫莫约吗?”我问它。“这名字真美。”我又吻吻它,感觉着它那凉凉的湿湿的黏鼻头。圆盘上还写着什么,是这所房子的地址。突然这条狗直挺起来,它缓慢而优雅地从坐姿转换成警惕的立姿。詹姆斯来了。我听见他脚踩雪地发出的吱吱声,还听见他把钥匙插进前门钻孔里的声响。我感到他猛地意识到我距离他很近。这条狗发出一声低沉的嚎叫,然后慢慢朝房子的后门走去。从那儿传来木制地板在沉重的脚步下发出的咯吱咯吱响声。狗又愤怒地叫起来,詹姆斯打开房门,用他那锐利而疯狂的目光盯住我,冲我微笑一下,接着把一个挺重的东西朝狗猛扔过去,被它轻松地躲开。 “很高兴见到你!但你来早了,”他说。 我没回答他。这条狗正在凶狠地朝他狂吠,使他不得不再去注意它,气得发疯。 “把它杀了!”他狂怒地说。“宰了它!” “你在对我说吗?”我冷冷地问他。我把手放在狗的脑袋上,轻轻抚摸它,亲切地叫它安静下来。它挨近我,用它的大腰身蹭着我,然后坐在我旁边。 詹姆斯注视着这一切,既紧张又气得发抖。他猛地把脖领揪起来挡住寒风,然后在胸前抱起双臂。风里着雪吹了他一身,就像白色的面粉,黏满他褐色的眉毛和头发。 “这狗属于这座房子,对吧?”我冷冰冰地问。“属于你偷来的这座房子。” 他先带着明显的仇恨瞪着我,然后冲我绽开邪恶的奸笑。我真希望他能回到英国绅士的模样和举止上去。那样的话我会感觉轻松许多。我突然觉得同他打交道真卑鄙。不知道索尔是不是也发现“恩朵女巫”特别低级。不过我要的是他的身体,啊,那副身体多么棒啊。即使他穷凶极恶盯着那条狗的丑态,也无法完全丑化这副身体的美。 “看来你把这条狗也一块儿偷来。”我说。 “我要甩掉它。”他边嘟嘎边轻蔑而凶恶地瞪着它。“还有你,你到底怎么决定的?我才不无休止地等着你下决心呢。你还没给我明确答覆。现在我就要你答覆。” “明天上午去你的银行吧,”我说。“天黑后我将和你见面。不过我还有一个条件。” “什么?!”他咬牙切齿地问。 “喂狗。给它点肉吃。” 说完我迅速离开,快得连他都没觉察。我又回头瞅一眼,看见莫约透过漆黑的雪夜正在凝视着我。我微笑着心想,虽然我动作很快,这条狗还是看见我走了。我最后听到的声音是詹姆斯一边“砰”地把后门关上,一边毫不顾忌地开骂。 一小时后,我躺在黑暗中等待日出,同时又想起我在法国度过的青年时代,想起那些狗卧在我的身边,想起我带着那两条大猛犬最后一次骑马出去打猎,它们踩着厚厚的秋雪慢慢踩出一条小路。我还想起那张吸血鬼的脸在巴黎的黑暗中盯着我,十分尊敬地称我为“狼煞星”,然后才把利齿咬进我的脖子。 莫约,一个预兆。于是我们跑进混乱的人群,拔出一个闪亮的小东西,凑近它,认定它有含义,世界是善的,我们并不邪恶,到头来我们全都会回家。明天夜里,假如那混蛋在撒谎,我就撕开他的胸膛,掏出他跳动的心脏,把它喂给那条美丽的大狗吃。无论发生什么,我都要收留这条狗。我真这么做了。 在我接着讲这个故事之前,让我再说说这条狗。它在本书里不会再做什么了。它不会抢救落水儿童,不会冲进着火的建筑叫醒面临危险的熟睡居民。它没有让邪恶的魔鬼附身,它不是一条吸血鬼狗。它之所以出现在我的叙述,只因为我在乔治城的那所住宅后面的雪地中发现它,而且我爱它,它也从一见到我起就不知何故爱上我。这一切都是那么真实,超越我所信仰的那些盲目而无情的法则——人类所谓的“自然法则”,我的“野性乐园法则”。莫约喜欢我的力量,我喜欢它的美丽。此外,再也没有别的什么了。 第十章 星期三终于来到。太阳下山后,时间快过半个小时。当我出现在后门台阶上,我把他吓了一跳。现在我俩正坐在干净整洁的白色厨房里。奇怪的是,虽然里面正在进行神秘的人鬼会谈,房间里却并没有神秘的气氛。只有一盏电灯从漂亮的黄铜灯罩发出柔和的紫光,洒在我俩相对而坐的桌子,给这场面营造一种虚假的舒适气氛。雪还在下。房子下面的炉子持续发出低沉的轰呜。我把那条狗也领进屋来,这使房主人十分恼怒。我安慰它好一会儿,它才安静地趴下来,像头古埃及的狮身人面像,仰头看着我们,两条前腿直直地伸在前面的打腊地板上。詹姆斯不时瞥它两眼,显得很不自在。这情有可原,这条狗看上去好像心中有鬼,而这鬼又心中有数。詹姆斯现在看上去比他在新奥尔良时放松得多。他又成了那个英国绅士,使他穿着的这副高大年轻身体尽显风采。他穿着一件灰毛衣,紧绷在他宽阔的胸膛上,很性感。下身穿着一条黑裤子。他的手指上戴着几枚银戒指。手腕上戴着一块廉价手表。我不记得上次他有这些东西。他眨着眼睛端详着我。这总比他那些目光炯炯的吓人奸笑好受得多。我无法把目光从他身上,从这副也许不久就会属于我的身体上挪开。我当然能闻到这身体上流动的血味,并引发我体内的某种压抑的低级冲动。我越端详他,就越好奇喝这血并带着它到处乱走是什么滋味。他会逃离这个身体,并让我穿着这个能呼吸的躯壳吗?顿时我看着他的眼睛,心想这是个魔法师,胸中涌起一股罕见的我不熟悉的兴奋,彻底取代普通的饥饿感。但我还是不敢相信他能办到。心想今天晚上或许就在一顿美餐中结束,不会再有别的。我问他问题,要他澄清:“你是怎么找到这个身体的?你是如何让他的灵魂钻进你的身体?” “我那时一直在寻找这样一个样品一个精神完全垮掉、意志力和理智全无、但四肢和大脑健全的男人。传心术在这类事中能发挥很大作用,因为只有它能抵达仍埋藏在他体内的残余智力。我只好从最深层的潜意识角度来说服他,说我是来帮助他,说我知道他是个好人,说我是站在他一边的。等我一到达那个残留智力的内核,我就很容易盗窃他的记忆,并操纵他一步步地服从我的指挥。”他略微耸耸肩接着说:“这可怜的家伙。他的反应完全是迷信。我觉得到最后他以为我是他的守护天使。” “所以你就诱他出自己的身体?” “对。靠一连串古怪和矫揉造作的暗示,这正是我所做的事。通灵术再次成为我强大的助手。要想用这种办法操纵别人,自己首先得特别精神化。最初他的灵魂可能只上升一到两英尺,接着就‘砰地落回自己的肉体。这与其说是失败,不如说是条件反射。但是我很有耐心。等我最后终于诱出他的灵魂几秒钟,我就完全可以跳进他的肉体,进去后我马上集中全部力量,把他的灵魂推入我原来的身体。” “你干得很漂亮。” “咳,我们都是灵与肉的结合嘛,这你知道。”他淡淡一笑。“但现在谈这些有什么用?你知道如何脱出自己的身体。这对你来讲并不难做到。” “我也许会让你吃惊。他进入你的身体后出了什么事?他意识到出事吗?” “一点也没有。你得明白这个人的精神已经残废。而且他是个无知的傻瓜。” “而且你根本不给他喘息的时间,对吗?你杀害了他。” “德-莱恩康特先生,我给他的那一下是拯救他!像他这样精神错乱的人留在原来的身体里多可惜!他无论住在什么身体里病都不会好了。他把他全家都给杀了,包括小床里的婴儿。” “你也参与了。” “你把我看得太坏了!根本不是这么回事。我当时正在各医院里寻找这样一个样品。我相信我会找到这样的人。可你问这些问题又有什用?难道大卫-泰柏特没告诉你,在泰拉玛斯卡的档案里有无数身体交换的纪录吗?” 大卫并没告诉我这个。但我几乎不该责备他。 “难道他们都杀人吗?”我问。 “没有。有些是作了交易两厢情愿,像你我就是这样。” “我不知道。你和我这一对搭配起来很怪。” “是的,但你得承认是一对很好的搭配。我给你的是一副很好的身体,”他边说边用手指拍自己宽阔的胸膛。 “当然不如你的身体那么美,但是也很不错!而且正是你所需要的。至于你的身体,我还能再说什么呢?我希望你别听大卫-泰柏特说的关于我的话。他犯过那么多可悲的错误。” “你这是什么意思?” “他是那个可怜组织的忠实走狗,”他诚恳地说。“他们完全控制他。假如我最终有机会与他说话,他定会明白我所提出的理论的意义所在,他没告诉你他在里约热内卢的胡作非为吗?是的,他是个非凡的人,一个我本该结识的人。不过我可以告诉你,他是个孤家寡人。” “怎样才能防止你在咱们刚一交换身体后你就对我下毒手?你对这个人就是这么干的:他才渗入你的老朽身体,就给他的脑袋迅猛一击。” “哈,这么说你是跟泰柏特谈过,”他不慌不忙地说。“还是你自己做过这方面的调查?其实,两千万美元将阻止我杀你。我需要这副身体去银行支取,还记得吗?你把这笔款项增加了一倍,这可真是太好了。不过我还是把这场交易定价为一千万。嘿,听,德-莱恩康特先生,你可是解放了我。到了本星期五,在基督被钉在十字架上的那一时刻,我就再也用不着去偷了。” 他啜一口热茶。无论他表面多么平静,心里还是渐渐焦急起来。我胸中又涌起那种熟悉的心虚感——万一他真办到该怎么办? “哦,我真能办到,”他又是那样诚恳而郑重地说。“还有别的理由使我不会伤害你。咱们现在可以说说。” “一定要说清。” “嗯,假如我发起攻击,你完全可以逃脱这个凡人身体。我已经讲清你一定要与我合作。” “要是你干得很快呢?” “别钻牛角尖了。我不会伤害你的,否则你的朋友们就会知道。只要你莱斯特还在这儿,穿着个健康的人体,你的伙伴们就不会考虑摧毁你这个超自然的身体,即便它是由我控制也罢。现在他们不会对你这么做,是不是?可是一旦我杀了你——比如趁你脱离之前一拳揍扁你的脸什么的……上帝知道,这种可能性存在,我自己就清楚地意识到了它,这我不隐瞒你——你的伙伴们迟早会发现我是个冒名者,然后就迅速除掉我。嘿,他们很可能马上就感觉到你死掉——假如你真死的话。你说是不是?” “我也不知道。不过他们最终会发现的。” “当然!” “所以你钻进我的身体后一定要远离他们,千万别靠近新奥尔良,别去找人和吸血鬼,连最弱的也别找。你必须运用你的自我掩护本领,你得……” “那是当然。全盘计划我都考虑过了,请你放心。假如我真要烧掉你那美丽的路易,别的吸血鬼马上就会知道,对不对?这样的话,我自己很可能就会成为漆黑夜里熊熊燃烧的下一根火炬。” 我没有回答,只感到愤怒像一股凉水流遍我的全身,驱散我的全部期待和勇气。可我还是想要这人体!我想要它,而且它垂手可得! “别再让胡说八道烦优你了,”他恳求我。他的举止太像大卫-泰柏特。也许是装出来的。也许他拿大卫当榜样。不过我倒觉得他俩更像同一文化孕育的产物,外加某种连大卫也不具备的舌灿莲花。“我其实并不是个凶手,”他突然严肃地说。“是占有欲支配着这一切。我想要舒适、美丽在我周围,享尽一切奢侈豪华,随心所欲,想去哪儿就去哪儿。” “你需要使用说明吗?” “什么?” “如何使用我的身体。” “你已经告诉我使用说明了,我的孩子。我读过你写的书。”他冲我灿然一笑,略一低头后又抬眼瞄我一下,仿佛女人勾引人上床。“我还读过泰拉玛斯卡档案室里的所有有关文件。” “什么文件?” “哦,详细描述吸血鬼生理的文件,你们的局限性等等。你自己也应该看看。也许你会感到好笑。开头几章是在中世纪写的,充满离奇幻想胡言乱语,连亚里斯多德看到也会气哭。不过后来的档案就写得科学和准确多了。” 我不喜欢与他讨论这些。我不喜欢任何正在发生的事。我真想现在就结束它。接着我就突然明白,我就要过这一关。我很清楚这点。我莫名其妙地镇静下来。是的,在几分钟之后我们就要交换身体了。而且肯定换得成。我觉得我失去脸色,皮肤也微微变凉,我仍能感到上次在大沙漠里被阳光严重灼伤的隐痛。我想他可能看不出这些变化,包括我的表情变得严峻起来;因为他还在唠叨。 “本世纪七o年代在《夜访吸血鬼》出版之后写的观察实录最为有趣。其次就是你最近受到你的吸血鬼物种史(这是我说的,里面充满曲折和幻想)的启发而写的那些章节。我现在对你的身体了如指掌,也许比你自己还了解。你知道泰拉玛斯卡的人想要你什么吗?想要你身体组织的样品,想要你吸血鬼的细胞样品!绝不让他们搞到你的样品才是明智之举。其实你一直同泰柏特打得过于火热。也许他已经在你在他家睡觉时剪下过你的手指甲或一缯头发呢。” 一绺头发。在那金属小饰物盒里不是已经有一绺金发了吗?这肯定是吸血鬼的毛发!是克劳蒂娅的头发。我不寒而栗,封闭自己并把他排除在外。几百年前,曾有过一个可怕的夜晚,当时卡布瑞,我的凡人母亲和新生儿,曾经剪掉过她的吸血鬼头发。经过漫长的一天,她躺在棺材里,头发又全都长出来。我不想回忆她发现后发出的尖叫,那些光润的秀发再次长长、厚厚地披落在她的肩头之下。我不想回忆她,或听她对我现在要做的事可能发表什么意见。自从我最后一次见到她后时间已过去许多年。再见到她也许又要过几个世纪。我又抬起头来注视詹姆斯,只见他坐在那儿满怀期待,努力装出有耐心的样子,脸庞在暖暖的灯光下泛着红光。 “忘了泰拉玛斯卡吧,”我恨恨地说。“你穿着这副身体为什么这么别扭?笨拙极了。你只有坐在椅子上把一切交给你的嗓音和面部时,感觉才好一些。” “很有洞察力,”他说,还是那么彬彬有礼。 “算不上。这很明显。” “这身体太大了,”他镇静地解释。“它肌肉太发达,太……像运动员了。但它对你很合适。”他顿住了,看着茶杯若有所思,然后又抬头看我,两眼睁的大大的,显得很无辜。 “莱斯特,来吧,”他说。“咱们为什么还光说不练浪费时间呢?我进入你的身体后可不想同皇家芭蕾舞团一起跳舞。我只想享受整个过程,体验这段经历,试验一下,透过你的眼睛看世界。”他瞥了一眼手表。“好吧,我敬你一杯,来,给你鼓励,不过从长远来看这可是害自己的,对不?哦,对了,还有护照。你弄到了吗?你记得我向你要过你的护照吧。希望你没忘。当然我也为你准备了我的护照。我担心你哪儿也去不了,由于这场暴风雪。” 我把我的护照放在他面前的桌上。他把手伸进自己的毛衣,把自己的护照也从衬衣口袋里掏出来放在我的手里。我检查着他的护照。是伪造的美国护照。连两年前签署的日期也是假的。拉格朗-詹姆斯,二十六岁。照片正确。照得很好。还有在乔治城的地址。 他也在检查我的美国护照。也是假的。 “哈,你的皮肤好黑!这护照是你专门准备好的……一定是昨天夜里。” 我不想回答他。 “你真聪明,”他说,“照片也照得很好。”他端详着它。“克莱伦斯-奥德博蒂。你怎么取这么一个怪名字?” “一个私下开的小玩笑。这有什么关系?你只在今天夜里和明天夜里用一下。”我耸耸肩。 “对。很对。” “我期待你星期五早晨三点和四点之间回到这里。” “很好。”他把我的护照塞进他的衣袋,然后尖声大笑。然后他用眼睛盯着我,眼里流露出愉快的目光。说:“准备好了吗?” “还没有。”我从衣袋里又掏出一个钱包,把它打开,把里面的钞票抽出大约一半交给他。 “哦,对,一点现金,你考虑得真周到,”他说。“我高兴得把这些重要的细节都忘了。真是不可原谅。你很有绅士风度。” 他接过钞票,还没等塞进衣袋便又大笑起来。他把它们放在桌子上,微笑着。 我把手压在那个钱包上说:“我们完成交换后,剩下的归我。我相信用我给你的这些钱你会活得很舒服。你的小偷本性该不会引诱你把剩下的全都捞走吧?” “我会尽力规规矩矩,”他诚恳地说。“好啦!你想让我换衣服吗?我专门为你偷来了这些衣服。” “很漂亮。” “也许我应该把尿撒干净?还是由你来撒?” “我来吧。” 他点点头。“我饿了。我以为你会喜欢我这样。沿这条街下去有家很棒的餐馆,叫保罗。有美味的烤面条加干酪起司。下大雪你也能走着去。” “太好了。我现在不饿。我想这样做会好过些。你提到过一辆汽车。它在哪儿?” “啊,对了,汽车。在外面,前门台阶的左侧。红色的敞篷汽车。我想你会喜欢它。这是车钥匙。不过开起来要小心……” “小心什么?” “嗯,当然是雪。你也许根本开不动。” “感谢你的提醒。” “我不想让你伤着。假如你不能如约在星期五回到这儿来,我就要损失两千万美元。驾驶执照——上面的照片是对的——就放在起居室的书桌里。还有什么事?” “你穿的衣服,”我说。“我忘了给你带来了,只有我穿的这身。” “噢,这我早在纽约你的旅馆周围打探消息时就想到了。我有我自己的衣橱,这你不用担心。我很喜欢那身黑色的天鹅绒套装。你确实穿得很漂亮。你从来都注重穿着,对不对?不过,你是从穿着奢华的时代过来,这个时代在你看来一定很沉闷。这些钮扣是古代的吗?啊,好的,我会有空欣赏的。” “你打算去哪儿?” “当然是我想去的地方喽。你忘了吗?” “没有。” “知道怎么开那车吗?” “知道。即使不知道我也能当场学会。” “真的?你真以为钻进这身体后还有你原来的超自然智慧?我怀疑。我不敢肯定你还会有。这个凡人大脑中的神经元小突触可不会启动那么快。” “我对神经元一无所知。”我说。 “那好。咱们开始吧。”他说。 “好,现在就来吧。”我的心脏在我体内紧紧地缩成一个小团,同时他的举止马上变成极具权威性,俨然像个指挥官。 “你听好了,”他说。“我要你上升,脱出你的身体,但要等我说完再开始。你要向上移动。你以前这么做过。等你升到天花板并俯视这张桌旁的我们两个,你要集中精力努力钻进我这个躯体。你千万不要想别的事情。千万别让恐惧干扰你集中精力。一定别好奇这个过程是怎么回事。你想降临这个身体,你想同它们每一个组织细胞彻底和自发地结合。一边做一边想像这情景!想像你自己已经进去。” “好的,我按你说的办。” “我跟你讲过,这里面有种无形的东西,某种由原来的主人遗留下来的东西,这东西渴望同你的灵魂合一,以求再次完整。” 我点点头。他接着讲。 “你也许会感受到各种不舒服的感觉。这身体对你来说会觉得很紧,你钻进去时会感到很压迫。但不要动摇,想像你的灵魂入侵两只手的每一个手指,两只脚的每一个脚趾。通过他的双眼视物。这是很重要的,因为眼睛是大脑的一部分。当你透过它们看世界时,你就是住在那大脑里。现在你不要再放松,你要坚信它。你一旦进去了,再出来就得费好大的劲。” “你我在交换时,我能看见你灵魂的形态吗?” “不能,你看不见。不是做不到,而是代价太高,你的一大部分精力会被你的眼下目标分导出去。你不想看别的,只想看这副身体,你想进入它并想经由它呼吸和走动,经由它视物,对不对?” “对。” “现在,你将会让一件事吓坏,就是你将见到你自己的身体变得软塌塌的毫无生机,或是最终将会让我入侵。不要被这吓坏。对此你必须抱着信任和谦卑的心态。当我说我会取得这项成就而又不会伤及你的身体时,你一定要相信我。事成后我会立即离开你,好让你心情放松不会想起我们所做的事情。直到星期五上午为止,你不会再见到我。我将不再对你说话,因为我的嗓音从你的嘴里说出来会使你很难受,使你发疯。你明白吗?” “你会发出怎样的嗓音?我又会发出怎样的嗓音?” 他又低头看手表,完了又看着我,说:“会有不同的。音箱的尺寸不同嘛。比如说这个人吧,他就让我的嗓音变得有点低沉,这是我通常不具备的。不过,你当然还会保留你过去说话的节奏、语调和方式。只是音色变了。对,是音色。” 我警惕地注视他良久。 “我应该相信这事能办到——这是不是很重要?” “不,”他灿烂地一笑。“这可不是一次降灵会。你无需带着信仰煽风点火,顶礼膜拜。过一会儿你就会看到了。现在你还有什么不明白的?”他朝前探过身来,神情严肃。 那条狗突然低声嚎叫起来。我伸手抚摸他,要它安静下来。 “来吧!”詹姆斯厉声说,但声音马上降低到耳语。“现在你脱出你的身体!” 我仰靠在座椅里,又打手势让狗安静。接着我集中意念,令自己上升、上升,并感到全身震动起来。随即我惊奇地意识到自己的确在上升,我无形的灵魂轻飘飘的,自由自在的悬浮,我的男性躯体仍然可见,手舞足蹈的就在白色的天花板下面。我确实在向下俯视,并看见了惊人的奇景:我自己的身体仍然坐在下面的椅子里!哦,多么自豪的感觉呵,仿佛我能在刹那间走遍全球!彷佛我不再需要这副躯体,仿佛我与它的联系打我出生起就是一场骗局。 詹姆斯的肉体则在微微地打盹儿,他的手指在白色的桌面上移动。我可不能分心。我只要交换身体! “下去,下去,钻进那副身体!”我大声说,但听不到一点声音。随后我一言不发强迫自己急速下坠,并同那副新肉体融合。 我的耳朵里发出隆隆巨响,紧接着一陈压迫感传遍全“身”,彷佛我的全“身”正在被挤进一条又窄又滑的管道。难受极了!我要自由。但我能感到自己正在充满那副身体的四肢,它的肌肤沉重而刺痒地把我包住,它的面部也像面具那样扣住我的脸,给我的感觉同身体一样。我连自己正在干什么都没意识到,只想拚命睁开眼睛。然后我才意识到自己正在活动这副凡人肉体的眼皮,啊,真的,我正在眨他的眼,透过这双凡人的眼看着这个灯光昏暗的房间,看见我原来的身体正坐在我的对面,看见我原来的那双蓝眼睛透过紫色的玻璃杯也正在盯着我,也看见我原来身体的晒黑皮肤。我觉得自己快要窒息了。我想摆脱这一切!但它打中了我;我钻进去了!我穿上他的身体了!交换身体完成了。我避免不了地喘了一口又长又粗又沉重的气,一边活动着这副吓人的身体,然后我用“我的”手拍了拍“我的”胸膛,被它的厚度吓了一跳。我还听到了沉甸甸的血流“刷刷”响着流过“我的”心脏。 “上帝呵,我进去了,”我一边大喊,一边拚命摆脱包围我的黑暗和那层妨碍,我把坐在对面的那副伟岸的躯体看得更清楚。这躯体——我原来的身体——正在跃动着挺立起来。 我原来的身体一下子挺直,双臂好像受到惊吓似地猛然张开,一双手捅破了头顶上的电灯,击碎灯泡,身下的椅子也吱扭吱扭地把地板磨响。那条狗扑到他的脚边,发出凶恶而低沉的狂吠。 “别叫,莫约,安静点,宝贝,”我听见自己通过这肉体的又粗又紧喉咙在大声说话。我仍在一片黑暗中努力看清东西,但又做不到。接着我意识到确实是“我的”手抓住了狗的脖套,并在它向我那吸血鬼身体发起攻击之前把它猛拽回来,那吸血鬼也诧异地低头瞪着这条狗,一对蓝眼睛目光锐利,大大的,茫然的。 “啊,对了,宰了它!”从我那超凡的嘴里传出詹姆斯的怒吼,音量大得惊人。 我赶紧用双手捂住耳朵。那狗一次又一次地向他猛扑,都被我拽住脖套揪了回来,锁链把我的手指都勒疼了。我对它有这么大的劲,而我自己穿着人体又这么虚弱感到惊愕。天啊,我得让这个人体发挥功能!这不过是条狗,而我是个健壮的男人! “别动,莫约!”我一面求它,一面无可奈何地任它把我拖下座椅并拖跪在地上,令我尴尬却无能为力。我冲詹姆斯吼道:“你从这儿滚出去!”我的膝盖疼痛难忍。我的声音听上去软弱而愚蠢。“快滚!”我又大叫。 那个原来是我的怪物从我身边匆忙走过,双臂僵硬地摆动着,身体不自然地撞开后门,碰碎了窗玻璃,放进来一股寒风,那狗还在狂叫,我快要控制不住它。 “滚!”我又大叫一声,楞楞地看着那怪物直通通地一边撞碎窗恪木条和剩下的玻璃,一边走出后门!踏上门廊的木台阶,消失在风雪交加的夜里。 我又最后看了他一眼,只见他悬浮在后门台阶上方的半空中,像个骇人的幽灵,风扑着雪片围着他旋转,他的四肢现在能协调活动,使他看上去好像在看不见的大海里游泳。他的蓝眼睛还是瞪得大大的无神,彷佛他还无法控制眼周围的超自然肌肉,使两眼现出表情来似的。它们目前只能摺摺发光,像两颗宝石。他的嘴张着,呈现傻笑状。随后他便消失了。 我喘不过气来。随着寒风吹遍每个角落,屋里变得像冰窖。风吹得那些摆在花稍架子上的铜壶铜罐发出声响,吹得餐厅的门直动。而那狗却突然安静下来了。我这才意识到我正坐在它旁边的地板上,右手正楼着它的脖子,左臂则挽着它那毛茸茸的胸脯。我每呼吸一次都感到疼痛。雪花吹进我的双眼,我眯眼斜视着它们。就这样我被诱进这个陌生的人体,像铁一样死沉,像亚麻布垫一样坚硬。冷风吹痛我的脸和双手。 “上帝呵,”我对着莫约柔软的粉色内耳轻声说,“它果真发生了。我成了一个凡人。” 第十一章 “好吧,”我愚蠢地说,并再次对我这虽然低沉、但却虚弱而克制的新嗓音感到吃惊。“既然已经开始了,你就忍着点吧。”这想法居然使我笑起来。 最糟糕的是这呼呼吹的冷风。我的牙齿冻得打颤。我的新皮肤上的刺痛感和我当吸血鬼时的痛感完全不一样。我得修理一下这扇后门,但又不知道从哪儿下手。这扇破门还剩下什么东西?我也看不清。我就像透过一层毒气看东西。我慢慢从地上爬起来,并马上意识到我的身高增加,同时感到头重脚轻,行走不稳。屋里的每一丝热气都给吹没了。我真切地听到整座房子随着寒风的涌入,都在嘎吱嘎吱作响。我小心翼翼地走出门,来到门廊上。天寒地冻。我的双脚一滑,使我向右侧歪倒,我赶紧向后靠在门框上。我吓得直冒冷汗,但还是设法用这些颤抖的大手指抓住了潮湿的木门框,才没让自己摔下台阶去。我再次努力透过黑暗四下张望,但仍然什么也看不清。 “你要镇静。”我对自己说。我意识到我的手指在出汗,同时也逐渐冻麻木,我的双脚也冻得又麻又疼。这里毕竟没有人工光,而且你又是透过凡人的肉眼视物。现在得理智地想办法对付这一切!于是我谨慎地迈步走回室内,又差点摔倒。朦胧中,我能看见莫约的轮廓坐在地上。它注视着我,喘着气,一只黑洞洞的眼睛里反射着一点微光。我轻轻对他说道:“是我,莫约,你还认得我吗?是我呀!”我轻轻揉搓它两耳之间的绒毛。我伸手去够桌子,然后笨拙地坐在椅子上,再次吃惊地感到我的新肉体那么厚,那么笨重。我用手捂住嘴,心想:你这笨蛋,这事真正发生了。毫无疑问。真是个可爱的奇迹。你实际上已经摆脱你超凡的身体!你成了一个人。一个男人。你用不着恐慌。设想自己成了英雄并为此骄傲!眼下要处理一些实际问题。风雪正在朝你身上吹。你这凡人肉身正在结冰。现在你必须去关注这些事! 但我只是把眼睛睁得更大,瞪着雪花堆积在白色桌面上的一些闪亮的碎晶体,期待着这一景观会愈变愈清晰,但事实却相反。这是泼洒了的茶水,对不对?还有打碎的玻璃杯。小心,别把你的手指头割破了,伤口愈合不了!莫约凑近我,毛茸茸暖烘烘的大身子贴着我打颤的腿。可是这感觉为啥那么遥远,好像我穿了好几层法兰绒?为什么我闻不见它那奇妙的干净的毛发香味?唔,看来我的感觉有局限,比较迟钝,这应该预料得到。好了,现在去照照镜子,看看这个奇迹。把这个房间关好吧。 “我的宝贝,来吧,”我对狗说。于是我俩走出厨房来到餐厅。每走一步我都觉得迟缓笨拙,摇摇晃晃。我用十分不好使的手指摸索着关上屋门。风被断然挡在门外,绕道从里钻,但是门顶住了。我转过身,摇晃两下,又站稳了。用不着太费劲就能掌握窍门,太好了!我稳稳站住,低头看我的脚,对它们那么大很吃惊。然后又看我的手,也很大。但不那么难看,对,不难看。别害怕!手表戴着真不舒服,但我需要。好吧,手表留着。但这几枚戒指呢?我用不着。戴在手上痒痒的,我想把它们取下来,但取不下来!我的上帝。好了,打住吧。因为不能把这些戒指从手上取下来,你会气疯的。但这很愚蠢。先慢慢来。你知道有个玩意儿叫肥皂,先用它打湿你的手,这两只黑色冻僵的大手,然后就能把戒指取下来。我在胸前交叉抱起双臂,把我的双手插进胸口处取暖。我诧异地发现衬衫已被汗水湿透,这种黏滑的人类汗水一点也不同于吸血鬼的汗水。接着,我不顾胸脯的那种沉重压迫的感觉,慢慢地吸进去一大口气,忍着呼吸这一动作本身带来的痛楚,强迫自己观察这个房间。现在不是吓得尖叫的时候。还是好好看看这个房间吧。 它很昏暗。在一个远远的角落里有一盏地板灯点着,另外,在壁炉架上也有一盏小小的灯亮着。尽管如此,屋里还是很昏暗。我的感觉是我正在水底下,而这水浑浊不清,好像倒进墨水。这很正常,很像凡人的样子。他们就是这样看的。这一切看上去多么残酷,多么局部,丝毫没有房间里的那种开阔的空间,可以让吸血鬼活动自如。这里真是昏天黑地。闪着光的漆黑的椅子,桌子几乎看不见,昏暗的黄色光线照进屋角,墙顶部的石膏装饰模型消失在照不透的阴影里。厅堂里既黑暗又空旷,十分恐怖。任何东西都有可能藏在阴影里,比如老鼠什么的。大门里可能还有一个人。我低头看看莫约,惊奇地发现它看上去也是模糊一团,像是罩着一层非同寻常的神秘色彩。所有东西在这样的昏暗里都会丧失轮廓。完全不可能测知它们的尺寸和质地。 哈,可是在壁炉架上方,挂着一面镜子。我朝它走过去,但我笨重的四肢和害怕摔跤使我深感烦恼。我需要时时低头看我的双脚。我挪到镜子跟前,把它下面的那盏小柏灯挪开,然后端详自己的脸。 是的,我现在看着那张脸。它看上去和以前大不相同。那种紧绷感消失了,原先眼里冒出的那种极端神经质的目光也不见了。一个年轻男人在镜子里凝视着我,看上去惴惴不安。 我抬起手去摸那张嘴、眉毛和前额。那个前额比我的略高一点。接着又去摸他柔软的头发。这张脸很讨人喜欢,比我先前意识到的还可爱得多,方方正正的,没有一丝深皱纹,五官比例十分匀称,两眼表情丰富。但我不喜欢它们流露出的恐惧目光。一点也不喜欢。我想见到另一种表情,想从内部操纵五官,使之表现出我的惊讶。但这不易办到。而且我也没把握自己是否真的感到惊讶。唉,我从这张脸上看不到丝毫来自内心的反应。 我慢慢张开嘴说话。我说的是法语,说我是穿着这副身体的莱斯特-德-莱恩康特,说我一切都好。这次试验成功了!我一开始就能用它讲话,那邪恶的詹姆斯确实滚蛋了,一切都开始发挥功能!现在那双眼睛里开始表露我自己的严厉,而当我微笑时,我终于见到几秒钟我自己的顽皮。但很快这次微笑就消隐了,我看上去又是一片惊诧和茫然。我转身去看那条狗,它就在我的身边,抬头看着我一如既往,显得十分知足。 “你怎么知道是我在这儿?”我问,“而不是詹姆斯?” 它把头歪向一边,一只耳朵摆了摆。 “那好,”我说。“让怯懦和疯狂都见鬼去吧。咱们走!”我迈步朝漆黑的门厅走去。突然,我的右腿在我身下出现了错位,我摔倒下去。我忙用左手支撑住地板,才没有重重地倒在地上,但我的头部猛地磕在大理石壁炉上,我的肘部也同时撞在大理石的炉边,引起一阵剧痛。只听“哗啦”一阵响,那些壁炉用具全都掉下来砸在我身上。不过这还不算什么。要命的是我碰伤肘部的麻筋,那麻嘤嘤的痛感就像股野火窜遍我的手臂。 我翻过身来脸朝下趴着,一动不动地等着疼痛过去。这时我才意识到我的头部被那一下撞在大理石上而被磕得突突直跳。我伸手去摸,感到头发上一片湿辘辘的。是血!哦,太美了。路易见此一定特别开心。我爬起来,感到疼痛转移到额头后面的右侧,就像一个重物从脑后坠到前额。我连忙抓住壁炉架稳住自己。是那些花梢的小地毯中的一块,在我前头翘起来绊倒我。凶手!我把它一脚踢开,转身小心翼翼地走进门厅。可是我去哪儿好呢?我要干什么呢?突然间我有了答案。我的膀胱装满,摔倒后就更难受。我要去小便。 浴室在这儿的什么地方?我找到门厅的电灯开关,打开了头顶上的枝形吊灯。我仰头看了好一会儿,那些小灯泡——足有二十个,这才认识到我原先想的不对,其实这儿的光线充足得很,只不过我没有打开这座房子里的每一盏灯。我着手去办这事,走遍了起居室、小图书室、后门厅。但是这里的光线一次又一次地令我失望,我的昏暗感觉还是挥之不去。总是视物不清,这使我迷惘,并有些警觉起来。终于,我小心地把一楼绕一圈,然后慢慢爬上楼梯,时刻警惕别让自己失去平衡或绊倒,并对自己的双腿隐隐作痛十分恼怒,这两条腿也太长了罢。我回头朝下看一眼楼梯,吓坏了,对自己说:这里是你最容易掉下去摔死的地方。我转过拐角,走进狭窄的小浴室,迅速找到电灯开关。我得撒尿,憋不住了,两百多年来我都没做过这事。 我解开我的时髦裤子的拉链,掏出我的家伙,顿时被它的尺寸和软绵绵的样子吓坏了。当然,尺寸是很标准的。谁不想让自己的器官大些呢?而且它还动过包皮手术,所以磨擦起来不难受。但它的软塌塌挺让我反感,使我不愿摸这东西。我只好提醒自己,这东西碰巧是我的。有意思!那么从它里面散发出来的气味呢?从它周围的毛里逸出的气味呢?也是你的了,宝贝!现在,让它工作吧。 我闭上眼睛,胡乱施压,劲也许过大了,一大股难闻的尿从那玩意儿里滋了出来,完全撒在马桶外面,溅得白色的座圈上到处都是尿。讨厌。我后退一步,调整目标,着迷地看着尿撒满便桶,看着尿液表面浮起泡末,骚味也越来越大,让我恶心得再也受不了了。膀胱终于排空。我把这疲软而讨厌的东西塞回裤子,把拉链拉上,把马桶盖儿盖上。我拧动扳手,让水冲走尿,但没管溅在座圈儿和地板上的尿。我想深呼吸一下,但在我周围全是这讨厌的臊味。我举起双手,才看清我的指头上也全是尿。我立即打开洗手池的水龙头,抓起香皂就搓。我一遍遍地搓手,但保证不了能把手洗净。这身皮肤比我那超自然的皮肤更多孔,它真脏。这时我开始剥掉那几枚难看的银戒指。即使泡在香皂沫里,这些戒指也取不下来。我想了想。对了,那混蛋在新奥尔良就一直戴着它们。很可能他也没法儿把它们取下来。所以我现在就只好戴着它们!你就是再没耐心也没办法,除非你能找到一个珠宝匠,他能用个小锯子或小钳子或别的什么工具把它们取下来。这么一想,我就焦急万分,全身肌肉都一紧一松地痉挛起来,好疼。只好命令自己打住。我把手洗了一遍又一遍,真可笑。洗完了,我扯下一块毛巾把手擦干。这毛巾也是那么吸水,真讨厌。这些指甲缝里全是泥!上帝呵,这蠢蛋怎么不知道把自己的手洗干净?然后,我走到浴室的尽头,照墙上的镜子,见它里面映出一个令人讨厌的形像。一大片湿的尿迹沾在我裤子的前面。我把那家伙塞回去时它竟然还没有干!嗯,在旧时代,我可从没为这类事情伤过心,对吧?可那时,我还是个只在夏天才洗澡,或偶然才想起跳进山泉的肮脏乡绅。所以,我裤子上的这片尿迹算不了什么!我走出浴室,走过耐心等待的莫约,我在它头上拍了一下,然后来到主卧室,打开衣柜的门,找出一条更好的裤子,是灰色毛料的,马上脱掉鞋,把它换上。 现在我该做什么?唔,找点东西吃。这时我才觉得饿了!没错,这正是我一直觉得难受的根源所在(除了憋尿之外),当然,外加自从换了身体后我就一直有的沉重感。我要吃。但谁知你在吃的时候会出什么事?你得再去那间浴室或别的什么浴室,把你消化的食物再拉出来。这念头让我差点呕吐。其实有一阵儿,我已经恶心到一想起人类排泄物从我身体里排出就想呕吐的地步。我笔直地坐在一张现代矮床的床边,竭力控制自己的情绪。我告诫自己,这些都是做人的最基本的方面,一定不能让它们取代那些更大的方面。再说,你现在表现得像个十足的胆小鬼,而绝非你声称要当的那位黑色英雄。现在你要明白,你并不真正相信你目前是位世界英雄。但很久以前你曾决定必须像个英雄那样生活,并一定要战胜面临的一切困难,只因为它们是你必经的磨难。 好吧,这就算是一次小小的不光彩的磨难吧。我必须马上停止胆小怯懦。我得做为一个人吃喝、玩味、感觉、目睹……这些就是这次考验的内容!不过,这算是一次什么考验呢? 我总算又爬起来,试着把步子迈得更大一点,好适应这两条新腿。我又回到衣柜那儿,惊奇地发现里面其实没有多少衣服。只有两三条羊绒裤子,两件很轻便的呢绒夹克衫,都是新的,还有几件衬衫搁在架子上,大概有三件吧。啊。别的东西怎么样呢?我打开了写字台的最上面一个抽屉。空的,所有的抽屉都是空荡荡的。那张小床头柜也是空的。这是什么意思?他是把这些衣服都随身带走呢,还是把它们托运到他去过的某个地方?但他为什么这样做?这些衣服不会适合他的新身体,而他也说过,已经照顾到我的穿衣问题。我很不安。难道这意味着他不打算回来吗?这可太荒唐了。他不会白扔这两千万美元。而我作为一个凡人,也不能把宝贵的时间浪费在为这样一件事情操心!我走下那段危险的楼梯,莫约轻轻地跟在我身旁。我现在能不费力地控制我的新身体,虽然它还是那么笨重且不舒服。我打开门厅里的衣柜,里面只挂着一件旧外衣和一双高腰胶鞋。没别的了。我又来到起居室的书桌前。他告诉过我可以在这里找到他的驾驶执照。我慢慢打开最上面的抽屉。是空的。所有抽屉都是空的。只有一个里面有几份文件,好像与这所房子有关,可是哪儿都没有出现拉格朗-詹姆斯这个名字。我努力读懂这些文件的含义,可是上面的官方术语使我不知所云。过去,每当我用我吸血鬼的眼睛阅读,我总是能马上就看懂其中的含义。我回想起詹姆斯说过的关于神经元突触的话。是的,我的思维比他迟钝。我向来读每个字都很困难。但这又有什么关系?没有驾驶执照又怎么样?我需要的是钱。对,是钱。我把钱放在桌子上。天哪,它可能给吹到院子里去。我马上回到厨房。它现在冷得冻手,餐桌、炉灶和那些挂着的铜壶铜罐上,都结上一层薄薄的白霜。那个钱包在餐桌上不见。那串在餐桌上的车钥匙也不见了。那盏电灯当然也被打破了。我在黑暗中跪下,开始用手四处摸索地板。我摸到那本护照。可是地上没有钱包,也没有钥匙。只有电灯泡爆炸后满地的碎玻璃碴,不断扎着我的手,还划破了两处。我的两手上冒出了血珠。没有血香气,没有真正的血味。我不顾这些仍努力去看。还是看不到钱包。我又来到室外的台阶,这次格外小心不让自己滑倒。没有钱包。院里雪深没膝,黑不隆冬,什么也看不清。找也是白搭,对不对?那钱包和钥匙都很沉,根本吹不走。是他把它们拿走了!甚至有可能他又潜回来,拿走了它们!这个卑鄙的小混蛋。当我想到他是穿着我的身体、我那强大辉煌的超凡身体来干这事,我差点气昏过去。也好,你又不是事先没有料到。他的本性就是偷,这不奇怪。但你这会儿却冻得发抖。回餐厅去,把门关上。我慢慢往回走,边走边等着莫约,这条狗好像根本不怕冰天雪地,慢腾腾地不愿意回屋。刚才我忘了关门,所以现在餐厅里也成为冰窖。我这才意识到,整个房子都由于我的这趟厨房之旅而温度下降,便赶紧朝楼上走。我得记着把门都关上。我走进那些不用的房间的第一间,先前我就是在这把一部分钱藏在烟囱里。我伸手去够放在里面的那个信封。没有了,只摸到一张纸条。我火冒三丈,把它取出来,过了好一会儿才想起打开电灯看上面写的字: 你真傻得出奇,竟以为像我这样有本事的人不会发砚你的小贮藏。我用不着当个吸血鬼就能发砚地上和墙上有一小片湿迹,它说明了问题。祝你冒了愉快。星期五再见。好自为之! 拉格朗-詹姆斯 我气得半天动弹不得。我怒不可遏,两手攥拳。“你这个卑鄙的恶棍!”我用这可怜、沉重、迟钝而尖利的嗓音说。我走进浴室。自然,藏在镜子后面的第二笔钱也不见了。只有另一张字条: 不遇困难挫折的人生是没有的。你必须认识到,我无法抵御这些小发现的诱惑。这就像在一个酒鬼周围摆满好酒。星期五我再见你。走在结冰的人行道上可要小心。我可不希望你摔断一条腿。 我怒不可遏地一拳捕碎镜子!还好,算你詹姆斯走运,没有在墙上打出一个大洞来(若是让吸血鬼莱斯特来捕这一拳的话),而只是落满一地碎玻璃。这么多年来我第一次这么倒霉! 我转身走下楼梯,回到厨房,这次把门在我身后关上,然后打开冰箱的门。里面空空如也!什么也没有!哼,这个魔鬼,看我以后怎么治你!他怎么能想得出带着这些东西逃走?他是不是以为我不能给他这两千万美元,然后还要他的命?他到底是怎么想的……??? 这一切真是那么不可思议吗?他是不是真的不回来了?他当然不会回来了。 我又回到餐厅。在那玻璃门的柜子里再也见不到银具和瓷器了。而昨天夜里里面还是琳琅满目。我来到门厅,墙上那些绘画也不见了。我检查了起居室。毕卡索、强斯、德-库宁和沃霍尔的画都没了。一扫而光。连那些轮船的大照片也没了。那些中国雕塑不见了。书架上也空了一半。地毯挂毯也大都如此。只有几块还在,包括餐厅里那条差点要了我的命!还有在楼梯口的那块。这所房子里所有有价值的东西都不见了!嘿,一半以上的家具都失踪了!这个小混蛋果真不打算回来了!这可绝不是他说的计划。我在靠近大门的扶手椅里坐下。一直忠心耿耿跟着我的莫约利用这空闲时间,在我脚边伸懒腰。我把手插进它的绒毛抚弄它,理顺它。这狗在这里真给我带来莫大安慰。 詹姆斯这么干真是愚蠢。他难道没想到我会求援?唔,给他们打电话求援——这念头太恶心了。不难想像玛瑞斯会怎么骂我(假如我告诉他的话)。他很可能已经知道了,说不定此刻正气得直摇头呢。至于那些老家伙,我更是不敢设想他们会怎样骂我。我希望这次交换身体最好能掩人耳目偷偷进行。我从一开始就意识到桶出去不好。 幸亏詹姆斯并不了解,别的同类知道我搞了这次试验会很生我的气。他不可能了解这点。他也不了解他现在拥有的吸血鬼身体也有其局限性。 咳,刚才的想法太幼稚。偷了我的钱,洗劫了这所房子,这就是詹姆斯对恶作剧的理解,不多也不少。他不可能把那些衣服和钱留下来给我用,他那当贼的小心眼儿不允许他这样做。他必须搞点小恶作剧,耍点小聪明,如此而已。他当然还是打算回来要他那两千万美元。而且他还指望我会把这试验继续进行下去呢,因为我把他视为是唯一能成功做到换身的人,所以不会伤害他。他很清楚这点。 对,这就是他的王牌——我不会伤害这个能实现换身的凡人。尤其是我还想继续这个试验。 还想当人!我苦笑了,笑声既古怪又陌生。我紧闭双眼,呆呆地坐了一会儿,讨厌黏在胸前背后的汗水,讨厌腹部和头部的疼痛,厌恶手脚的肿胀和沉重感。等我再次睁开眼,我所见到的还是这片模糊的边角和苍白的色彩……还要换吗?噢,算了吧!控制一下自己吧,莱斯特。你把自己的牙齿都咬疼了!你都咬着自己的舌头了!你把嘴都咬出血来了!而这血尝起来像是水和盐的混合,不过是水和盐搀在一起!看在上帝的份上,适可而止吧。悬崖勒马!静静地坐了好一会儿,我站起来,开始仔细地寻找电话。 整座房子没有一部电话。好极了。我真傻,没有为整个这次冒险作好周密的安排。我太迷恋那些巨大的精神层面,根本没为自己做好实际的物质准备。我应该在威拉德饭店预订一个套房,并在那儿的保险柜里放一笔钱。我也应该安排一辆汽车。那辆汽车。他说的那辆汽车? 我来到门厅的衣柜,取出那件大衣,见它上面有个地方开了线(所以他才没把它卖掉吧)。我把它穿上,见衣袋里没有手套也无可奈何,从后门走出去,没忘记仔细把餐厅的门关好。我问莫约是想跟着我还是想待在家。它当然想和我一块走。 小路上的秋雪约有一英尺深。我只好走出我的道儿。等走到街上时,我发现雪更深。自然见不到那辆红色的保时捷轿车。不仅在前门台阶的左侧没有,连整个这个街区都见不到它的踪影。确定这点之后,我来到街拐角,转一个弯后又回来。我的双脚冻僵了,双手也一样,脸皮也冻得发疼。好吧,我只好步行出发了。至少得等我找到一个公用电话为止。风把我身上的雪花吹走,这是个福音,但我还是不知道去哪里好。至于莫约,它显得特别喜欢这样的天气,在前面稳稳地踩出一条雪路,雪花不断从它那长毛绒的灰色“外衣”上滚落,留下地评晶莹剔透的小雪片在上面闪闪发亮。我想,我应该和这条狗交换身体。但转念一想,莫约穿着我的吸血鬼身体成什么样子?笑不笑话?我又是一阵大笑发作,笑着笑着,笑得在原地打转儿,然后嘎然而止,因为我真的要冻死了。不过这一切真是太有趣了。我毕竟又成为人类,我死后一直梦想的唯一心愿终于实现了,我从人的骨髓里恨透死亡后的不朽!我感到胃里一阵翻江倒海般的饥饿。接着又是一阵折腾,我只能称之为“饥饿痉挛”。 保罗餐厅,我得找到保罗餐厅,但我怎么才能买到食物?我没有钱,但我需要吃饭,是不是?没有食物我活不了。不吃饭我就会越来越虚弱。 当我来到通向威斯康辛林荫大道的街角,我见到小山下灯火通明,人来人往。这条街道已经扫除了积雪,而且交通繁忙。路灯下,人来人往熙熙攘攘。当然这一切还是那么气人地朦胧。我加快脚步,不料它们现在已经冻僵了。你知道这并不矛盾,尤其是在雪里走的时候。最后我终于见到一家咖啡馆明亮的橱窗。叫“马提尼”。好了,忘了“保罗”吧,“马提尼”也行。一辆车在门前停下来,一对漂亮的年轻情侣钻出车后门,匆匆朝门口走去,钻进咖啡馆。我慢慢地踱向门口,见里面有一位俏丽的小姐站在高高的木制柜台,正为这对恋人拿来两份菜单,然后把他们领进里面的阴暗处。我扫视了一眼那些腊烛和格子花纹的桌布。然后才突然意识到,鼻子里那股难闻的味道是烧焦奶酪味。 作为吸血鬼我不会喜欢这种气味,一点也不会喜欢,但也不会像现在这样如此令我感到恶心。作为吸血鬼,这气味毕竟和我毫无关系。可现在它却与我的饥饿联系起来,这气味似乎在牵动我喉咙里的肌肉。事实上,它好像突然窜入我的肠胃,迫使我感到恶心,而已不仅仅是股难闻的气味。奇怪。不过得注意这些小事。这才是活着。 那位漂亮的小姐已经回来,正在低头看摊在木头柜台上的报纸,并拾起她的钢笔作记号。我看着她苍白的侧面。她有一头长长的黑色头发!皮肤很苍白。真希望能看得更清楚。我努力去闻她的气味,但闻不到。我只能闻到奶酪烧糊的气味。 我打开大门,不顾迎面扑来的那股臭味,穿过人群。在那小姐面前站住。咖啡馆里的温暖气息连同那些怪味道顿时包围住我。她十分年轻,五官小巧玲珑,削瘦,细长的黑眼睛。她的嘴很大,精致地涂满口红,脖颈长而优美。她的体型是二十世纪的——黑色的连衣裙里面全是骨头。 “小姐,”我故意加重我的法语腔调,说,“我很饿,外面又这么冷。我能在这做点事挣口饭吃么?我可以擦地板、洗盘子,干什么都行。” 她茫然地瞪了我一会儿,然后退了一步,把波浪形的头发往后一甩,眼皮往上一翻,又盯住我,冷冷地说:“出去。”她的嗓音听起来又细又平。其实当然不是这样,只不过我这凡人的耳朵听起来是这样罢了。凡吸血鬼能听出的共振我现在都听不出了。 “能给我一片面包吃吗?”我问她。“只要一片。”食物的味道虽然很差,但还是诱惑着我。我已经记不得食物是什么味道,也不记得它们的质地和营养都是什么,但眼下我的人性占了上风;我急需食物。 “我要叫警察了,”她说,声音有些颤抖,“你要还不走我就叫。” 我尝试审视她的心理活动。一无所获。我又斜视四周幽黑的环境,想审视其他人的心态。还是一无所获。穿着这副人体使我丧失这种能力。这不可能!我又审视她。什么也没有,她的心思一点也看不出来。看不出她是什么类型的人,什么本能、直觉、第六感……一概看不出。 “那好,”我说着冲她尽可能温和地微笑,也不管这笑容看上去怎样,效果如何。“你一点也没有良心,我希望你下地狱烧死。上帝有眼,我不值得你再这样对待我。”我转身就要走,但她碰碰我的袖子。 “你要知道,”她由于生气和窘迫而声音略微颤抖,“你不能跑到这儿来指望别人给你吃的。”她苍白的双颊泛起红晕。我闻不到她的血味,但我能嗅到一股麝香似的香水味,半是人味、半是商业气味。我猛然看见两颗小小的乳头从她连衣裙上突出来。真奇异。我再次尝试读她的心思。我告诫自己我一定能行,因为这是我天生的本领。可是还是徒劳。 “我说过我要做事赚吃的,”我边申辩边克制自己不去瞄她的胸脯。 “你让我干什么都行。瞧,我向你道歉。我不想让你在地狱里烧死。那么说太可怕了。我目前不过是倒了点楣,发生一些不走运的事。瞧,那是我的狗。我拿什么来喂它呢?” “是那条狗呀!”她透过橱窗玻璃,看到了郑重地坐在雪地里的莫约。 “你在开玩笑吧?”她说。她的声音真尖。毫无特点。我听到的那么多声音都具有同一种音质:尖细的金属般的音质。 “这是我的狗,”我有点愤怒地说。“我很爱它。” 她哈哈大笑。“那条狗每天半夜都来这儿的厨房后门检吃的!” “哦,是吗?!太好了。我们俩总算有一个有吃的。小姐,听到这我真高兴。也许我也应该去厨房后门。也许这狗会给我剩下点吃的。” 她冷冷地假笑两声。她打量我,饶有兴趣地看着我的脸和我的装束。我在她眼里到底像什么?我不知道。我这件黑大衣并不便宜,但也没风格。我这头褐色头发上落满了雪。 她自己也有一种瘦长、或说苗条的性感。细长的鼻子,纤细的眼睛。优美的骨骼。 “那好,”她说,“在柜台那边坐下吧。我让他们给你拿点吃的来。你想吃什么?” “什么都行。我无所谓。谢谢你的好意。” “没关系,坐下吧。”她打开门朝莫约喊道:“到后边找吃的去。”她边说边打了一个手势。 莫约还是一动不动地坐在原地,很有耐心地像一座毛绒绒的小山。我走出咖啡馆,迎着凛冽的寒风叫它到厨房的后门。我指了一下侧面的一条小路,它看我好半天,才爬起来慢腾腾地朝小路走去,消失了。我回到里面,再次庆幸自己脱离了寒冷,虽然我的鞋里全是融化的雪水。我朝咖啡馆深处的暗影走去,在一个我没看见的木头凳子上绊了一下,差点摔倒,接着我自己坐在这凳子上。在那木头柜台上已经腾出了一块地方,上面铺了一块蓝色的布垫,摆好了一副沉甸甸的钢制刀叉。奶酪的气味令我窒息,还有烧洋葱,咖哩和奶油的气味。全让我作呕。 我坐在这张凳子上特别不舒服。它坚硬的图暹勒进我的腿。我再次为自己在黑暗中视物不清感到烦恼。这家餐馆好像很深,还有好几个屋子排成一长排,但我硬是看不到头。我能听到吓人的噪音,比如大锅碰在金属上的砰砰声,让我的耳朵有点受不了;也许是我讨厌这种声音的缘故。 那个年轻女人又出现了,一边放下一大杯红葡萄酒,一边迷人地微笑着。这酒味酸酸的,细闻起来也很恶心。我谢了她,端起酒杯,喝了一大口葡萄酒,在嘴里含了一会儿,然后咽下去。我的嗓子马上噎住。我不明白出了什么事,不知是我咽错了,还是这酒烧着我的喉咙,还是别的什么原因。我只知道自己在剧烈咳嗽,忙从叉子旁边抓起一块餐巾纸扬住嘴。有点酒被呛进了我的鼻腔。至于味道,淡淡的略带酸味。我感到十分沮丧。我闭上眼睛,用左手把住脑袋,这只手则握住那张餐巾纸,攥成了拳头。 “嘿,再试试,”她说。我睁开眼睛,见她正用一只大玻璃瓶再次斟满我的酒杯。 “好的,”我说。“谢谢。”我渴得要命。事实上,这酒的味道加深我的口渴。不过这一次我谨慎些,不能吞得那么猛。我又举起酒杯,啜了一小口,试着品味它,虽然它似乎没什么东西值得品味,然后才慢慢把它咽下去,保证它走的是食道。好薄的味道,与大口大口美滋滋地吸血完全不同。我得掌握喝酒的要领。我把杯里剩下的酒喝完,然后拾起那酒瓶又斟满,又喝掉了。有一阵子我只感到垂头丧气。接着我逐渐感到有点恶心起来。我想,饭就要来了。哈,饭来了,大概是一罐棒形面包吧。我抽出一根,仔细闻了闻,确定它是面包后就很快把它啃掉了。我始终感到有点像吃沙子。像我在戈壁上吃进嘴里的沙子。 “凡人怎么吃这玩意儿?”我问她。 “比你吃得慢,”这漂亮女人咯咯笑了两声。“你难道不是凡人吗?你从哪个星球上来?” “金星维纳斯,”我又冲着她微笑。“那颗表示爱情的行星。” 她毫无顾忌地上下打量我,削瘦苍白的小脸颊上又泛起一点红晕。“嗯,你就待在这儿等我下班吧,好么?你送我回家好了。” “我一定送你回家,”我说。随即我意识到这意味着什么,马上神奇地不安起来。也许我能与这女人睡觉。啊,对,极有这种可能性。我的目光又向下溜到那两个小乳头,它们那么诱人地突挺在黑丝绸的连衫裙上。对,与她睡,她的颈项多么白皙而光滑。 那家伙在我两腿之间骚动起来。喔,什么东西起作用了。但这种变硬和膨胀的感觉真奇妙,它只局限在一个地方,而且方式又那么古怪,使我彻底地意乱神迷。以前我对血的需要从不只局限在某个部位。我茫然地凝视前方,连一盘意大利细面加肉肠端到我面前时,我都没低头看一眼。热腾腾的香气直扑我的鼻孔,有乳酪、烤肉和油脂。 下去,我命令我那家伙。现在还不是时候。最后我总算把目光移向盘子。饥饿使我的肚子里翻江倒海,彷佛有人双手抓着我的肠子向外挤。我还记得这种感觉吗?天知道,我在我的凡人一生中尝够挨饿的滋味。饥饿伴着我走完一生。不过这段记忆好像很遥远,无足轻重。我慢慢拿起叉子——在我那个时代我从没用过叉子,因为还没有,我们那时只有勺子和刀子。我把那排齿尖伸进乱糟糟稀溜溜的面条,绞起一撮放进嘴里。 我已经意识到它一定很烫,但已来不及了,我的动作太慢。我的舌头被烫得要命,叉子也掉在桌上。我真是蠢透了,这也许是我的第十五个愚蠢举动吧。我得怎么做才能比较理智、耐心而又冷静地处理这些事情呢?我又在那张不舒服的凳子上坐下,尽可能不慌不忙,不在地板上磕绊。然后思索起来。我得尝试操作这个充满不寻常的弱点和感觉的新身体,比如说,这双脚冻得又僵又疼,还湿洒洒地站在穿堂风里。我在犯一些虽说可理解但仍愚不可及的错误。我真该穿上高统皮靴。应该在来这里之前找一个电话,给我在巴黎的代理人挂电话。我不该像我当吸血鬼时,思维和行为都这么固执,只因为我现在不是了。本来嘛,我要还是吸血鬼的话,像这样烫的饭菜根本不会烫坏我的皮肤。只可惜我现在没有吸血鬼的身体。所以我才要穿上长统靴呢。想想吧!可是,这种体验与我的期待相距甚远。哎,天哪,当我以为我就要享受人生时,我现在却在大谈三思而行!我满以为我做人后会沉溺于感官享受,迷恋回忆,迷恋新奇的发现,却没想到我现在只能考虑如何退缩!事实上,我曾展望过欢乐,一连串的欢乐——吃呀,喝呀,先同女人睡,再同男人睡等等。但迄今为止我所体验的一切都谈不上任何一点乐趣。唔,我应该对这种尴尬的局面负责。我能改变这种局面。我用餐巾纸揩措嘴巴:这种人造纤维做得真粗糙,吸水性比一块油布好不了多少。然后我举起玻璃酒杯再次喝尽。胸口涌上来一阵恶心。我的喉咙发紧,接着有点醉意,我的上帝,三杯酒下肚我就醉了吗? 我再次举起叉子。这黏糊糊的面条现在比较凉,我叉起一团塞进嘴里。我又差点噎住!我的喉咙不由自主地闭合,好像要阻止这团“浆糊”窒息我的呼吸。我只好停下,通过鼻孔缓慢呼吸,告诫自己这不是毒药,我也不是吸血鬼了。然后,我才小心地咀嚼这团面条,注意别咬着自己的舌头。可是我刚才已经咬过自己的舌头,现在那块肿痛的舌面开始折磨我。疼痛在我的嘴里蔓延,我对它的敏感远胜过食物的香味。尽管如此,我还是接着嚼这面条,并开始回味它的无味,它的又酸又咸,它的吓人的黏稠……不过我还是把它吞掉,感觉喉头又是一阵发紧,随后一个硬团缓缓降到胸部。 假设路易正在经历这事,假设我现在还当我的吸血鬼,坐在他的对面注视着他,我恐怕就会指责他所做的一切,并心想:你会厌恶他的胆小怕事,缩手缩脚,厌恶他不珍惜这次难得的体验,厌恶他缺乏远见。 于是我又举起叉子。我嚼着另一口面条,把它吞下去。唔,还是有点味道的。它完全不同于辛辣香甜的血味,它的味道温和得多,颗粒状得多,而且更黏稠。好,再来一口。你会慢慢喜欢它的。再说,这也不一定就是多好的食物。来吧,再来一口。 “嘿,慢点儿。”那漂亮女人说。她正依偎着我,可我却不能透过外衣感受她那柔体的温暖。我转过身来再次凝视她的眼睛,吃惊地发现她黑色的睫毛慝曲而修长,她的嘴微笑时很美。“小心噎着。” “知道。我太饿了,”我说。“我知道这很不礼貌,不过你还是听我说:你这儿有没有不像这玩意儿这么黏答答一团的东西?硬点的东西,比如说肉?” 她笑了,说:“你这人太古怪了。你到底是从哪儿来的?” “法国,乡下,”我回答。 “那好,我再给你拿点别的吃。” 她刚一走开,我又喝了一杯葡萄酒。我真的有些昏昏然了,但也感到暖和,很舒服。我还想突然大笑?我知道自己起码醉了一半。 我决定观察一下屋里别的顾客。真奇怪,我居然闻不到他们的气味,读不到他们的心思。我甚至无法听见他们的声音,只能听到许多喧嚷和噪音。更奇怪的是:待在这里我感到既冷又热,我的头在过热的空气里感到晕眩,而我的脚却在贴近地面的穿堂风里冻僵。 那年轻女人把一碟肉摆在我面前,她叫它“小牛肉”。我抓起一小片放进嘴里。她有些惊讶;我应该使用刀和叉的。我嚼着,发现它同细实心面条一样没有味道;不过好一点。好像更干净点。我贪婪地大口嚼着。 “谢谢,你对我真好,”我说。“你真可爱。我对我刚才说话太粗鲁深感抱歉,真的。” 她似乎被我的话迷住了。其实我多少有些演戏。我在假冒绅士,实际上我不是。她离开我,去找一对正要离去的情侣收账。我又回到我的第一顿饭——像沙子和浆糊,外加几块咸咸的“皮革”的第一顿饭。我哑然失笑。再来点葡萄酒,怎么像喝水似的没味?不过挺有效。 她把盘子端走之后,又给我拿来一瓶酒。我坐在那个木凳子,穿着我的湿袜子和鞋,又冻又不舒服,一边使劲想看清暗处的人和物,一边喝酒。一个小时过去了,我越喝越醉。这时她准备下班回家。我此时的感觉一点也不比刚开始时舒服。我刚从凳子上站起来,就觉得自己快迈不动步子,只好低头看看它们是不是还在那儿。 这位漂亮小姐觉得这一切特别有趣,我可不这么认为。她搀扶着我沿着白雪皑皑的人行道走,一边招呼着莫约,只把它简称为“狗狗”,但语气十分尊敬和亲切。她还教我放心,说她住的地方离这儿不远,只有几步路。这一切只有一个好处:由于有了她,寒冷不再使我那么烦恼。我的确已经掌握不好平衡,两腿像铅一样沉。连最明亮的东西我都看不清。我的头很疼。我觉得自己随时会摔倒。担心跌倒成为我的一大恐惧。 幸亏我们很快就到她家。她领我走上一段铺着地毯的狭窄楼梯。爬这段楼梯使我筋疲力尽,心慌气短,大汗淋漓。我几乎什么都看不见了!我快要疯了。我听见她把钥匙插进门里。 一股新的恶臭迎面扑来,钻进我的鼻孔。这间可憎的公寓小套房看上去简直就是一座由纸板和胶合板搭成的小仓库,四面墙上贴满花花绿绿、没有区别的印刷海报和招贴画。但这股怪味是从哪儿来的?我突然意识到,它来自她在家里养的几只猫,它们随时可以在一个泥罐里屙屎撒尿。我看见这个泥罐盛满猫的排泄物,就摆在一间敞开门的小浴室的地板。我心想,这下可完了,我要熏死了!我呆呆地站着,努力不让自己呕吐出来。我的胃里又是一阵绞痛,这次可不是饥饿所致,我感觉皮带把肚子都勒疼。我的肚子越来越疼。我明白自己得履行和猫同样的职责。确实,我得马上解大便,不然就当众出丑。而我只好进那个摆着猫屎尿罐的房间。我的心提到喉头处。 “你怎么啦?”她问。“哪儿不舒服?” “我能用一下这个房间吗?”我用手指着打开的门说。 “当然,”她回答。 过了十分钟,也许更长,我从里面出来了。我对排泄的简单过程——臭味,排便的感觉,大便的样子——厌恶得半天都说不出话。好在它结束了,拉完了。现在只有醉意还留在我身上,还有刚才伸手够灯绳却没够到,用劲拧门把手却滑脱的丑态。 我找到卧室,很暖和,挤满了平庸的现代家俱。原料是廉价的层压板,毫无风格可言。 现在那年轻女人已经脱得一丝不挂,正坐在床沿边上。我不顾附近一盏亮着的台灯造成她的扭曲身影,竭力睁大眼睛想把她看个透彻。但她的脸还是一团难看的阴影,她的皮肤看上去灰黄。床上的霉腐味包围着她的胴体。我对她的总体结论是,她像现代女人时兴的那样瘦得出奇,所有的肋骨都在奶白色的皮肤上显露出来。她的rx房异常地小巧,镶嵌着两颗精致的粉色小乳头。她的胯部几乎不突出。她就像个幻影,但她仍坐在床上微笑,彷佛这一切没什么不正常,任凭一头松曲的秀发长长地披散在她的光背上,还用一只软软的纤手遮住黑黑的小阴部。 好了,她是再明显不过地表示!最壮丽的人生体验就要来临。但是我对她还一点感觉也没有呢。毫无感觉。我微笑着,也开始脱衣。先剥掉大衣,马上感觉冷。她为啥不冷呢?接着我脱去毛衣,我自己的汗酸味马上扑鼻而来,令我大为惊骇。天哪,我以前也像现在这样吗?我的这个身子以前看起来满干净呀!她好像并不在意这个。我暗自庆幸。接着我脱去衬衫、鞋袜和长裤。我的两脚还是冰凉的。确实,我赤裸裸的,冻得发抖。我也不知道这种局面我喜不喜欢。我猛然在挂在她梳妆台上方的镜子里看到自己,这才意识到我的器官根本就是软塌塌的,还没睡醒呢。 她对此仍不感到吃惊。 “过来,”她招呼我。“坐在这儿。” 我服从了。我浑身发抖。接着咳嗽开了。第一声咳嗽是个喷嚏,猛地打出来,把我吓了一跳。随后一串咳嗽难以控制地接踵而来。最后那个如此剧烈,使我的肋部一圈都感到疼痛。 “对不起,”我向她道歉。 “我喜欢你的法语腔调。”她低语着,伸手抚摸我的头发,故意让她的长指甲轻轻划过我的面颊。 唔,这感觉很不错。我低头去吻她的脖颈。这感觉也挺好。虽不如接近一个目标那样激动人心,但也挺不错。我努力回忆两百年前,我是村里追逐姑娘的老手时的往事,那时好像总有农民站在城堡大门口诅咒我,冲我挥拳头,警告我若是和他女儿槁出小孩,非教我吃不了兜着走!那时追女孩儿好像特别有趣,那些姑娘真是可爱。 “怎么啦?”她问我。 “没什么。”我回答。我又吻她的喉咙。我能闻到她的身上也有汗味,让我反感。但为什么呢?这些汗水若让我在当吸血鬼时闻起来,就一点也不会刺鼻和反感。但是穿着人体它就和人里的脏东西产生联系。我觉得自己无法抵御这些汗水,它们好像不是人的排泄物,而成了某种能入侵我的身体、使我生病的东西。比如,她脖子上的汗水现在就泊在我的嘴唇。我知道这是她的汗,我尝得出来,因此很想躲开她。不过,这想法太离奇。毕竟她是个人,我也成了人。感谢上帝,这种现状不会维持过星期五。但我有权利感谢上帝么? 她的小xx头磨蹭着我的胸脯,暖暖的,像两颗小瘤子,后面的肉球温润柔软。我伸出手臂,挽住她的小光背。 “你身上很烫,一定发烧了。”她对我耳语。她像我吻她那样也吻了我的脖子。 “没有,我没事,”我说。是否说对了?我心里也没底。对自己作出正确判断很难。 她突然用手触摸我的器官。我先是一机灵,紧接着兴奋起来。我感到这家伙增长,粗壮起来。感觉完全集中在这一带,我觉得很刺激。我注视着她的双乳,又看着她双腿之间的小片三角形软毛。我的器官更坚挺了。对,我想起来了,我的眼睛同它紧密相连,现在所有别的东西都无关紧要了,啊,是的,我要把她按倒在床上。 “哇!”她小声惊呼。“你的家伙可真吓人!” “是吗?”我低头看自己。那吓人的东西增长了一倍,现在似乎同我身上的任何部分都不成比例了。“是的,你说得对。我本该想到这点,好让詹姆斯处理一下。” “谁是詹姆斯?” “没事。”我搪塞道。我把她的脸扭过来面对我,然后亲吻她湿润的小嘴,通过她的薄嘴唇,感觉她的两排牙齿。她张开嘴容纳我的舌头。虽然她嘴里的味很难闻,但接触起来的感觉还不错。没关系。但这时我想到了鲜血。我想喝她的血。我从前的那种接近目标,即将用牙尖刺破皮肤,并让鲜血滋遍舌头的兴奋紧张心情到哪儿去了? 不过,干这种事没那么容易,感觉也没那么强烈。这是发生在两腿之间的事,更像一阵颤栗,我会说实际上就是一阵颤栗。 仅仅想到鲜血就激发我的情欲,于是我把她粗鲁地推倒在床上。我只想完成此事;只要完成,别的都无所谓。 “等等。”她说。 “等什么?”我趴在她身上吻她,舌头更加深深地探进她的嘴里。没有血。真没味道。我的xxxx从她温暖的大腿之间滑进去,这时我就差点射xx精,但火候还不够。 “我要你等等!”她尖叫,脸胀得通红。“你不戴保险套可不行。” “见鬼你在说什么?”我嘟哝着。我明白她说的意思,但这时已经不管用了。我把一只手伸下去,抚摸那毛茸茸的开口,接着是那水汪汪、黏糊糊的裂缝,摸起来那么小巧玲珑。 她朝我尖叫,要我下去,并用手掌跟使劲推我。我突然觉得她怒气冲冲、脸胀得通红的样子十分可爱。当她用膝盖顶我时,我顺势向下朝她使劲推进,然后拱起腰,对准了,把xxxx猛地插入她的身体,顿时感到她那甜蜜而暖热的xx道紧紧里住我的器官,使我大口喘气。 “停下!别干了!我叫你停止!”她尖叫。 但我等不及了。我奇怪她怎么会觉得现在是讨论戴不戴套的时候?随后,在一阵目眩神迷、痉挛似的兴奋中,精液喷涌而出! 这一刻即是永恒。随即便结束了,彷佛从未开始过。我筋疲力尽地躺在她身上,浑身大汗淋漓,并对黏糊糊的这东西和她恐怖的尖叫感到烦恼。 最后我滚下来,平躺在床上。我头疼,感到屋里的怪味加重,其中有股酸臭味来自床本身,以及软塌塌、成块状的床垫;还有那些猫屎尿的晚臭味。 她跳下床,气得发疯。她哭喊着,浑身颤抖,从椅子上抄起一块毛毯里住身子,然后冲我大叫:“滚,滚出去!滚!” “你到底怎么了?”我问。 她骂出一连串现代诅咒。“你这乞丐,流浪汉,白痴,疯子!”等等。她说我会把病传染给她。她说出一串病名。还说我会让她怀孕。我是个畜牲,恶棍,笨蛋!我得立即从这里滚蛋。我怎么敢这样对待她?快滚,不然她马上叫警察。 一阵困意袭上来。我竭力想把她看清,虽然屋里很暗,接着一阵前所未有的恶心涌上心头。我拚命控制住自己,凭着一股决心才没有当场呕吐在那里。 最后,我坐起来,然后下床站在地上。我低头看着她站在那儿哭泣并冲我大喊大叫。我突然觉得她很可怜,觉得我确实伤害了她。她的脸上还真的肿起了一块,很难看。 渐渐我才明白发生了什么。原来她想让我使用某种保护膜;我实际上是强迫了她。这次她一点也没有乐趣,只有恐惧。我达到高xdx潮时看了她几眼,见她在抵抗我。我意识到,她见我那么享受同她搏斗,一定觉得完全不可思议,对我如此喜欢她发怒和抗议、如此享受对她的征服,她肯定百思不得其解。但出于某种庸俗可鄙的心理,我觉得我却能理解。 这次体验似乎搞得一团糟,使我觉得失望。快感本身根本算不上什么!这种局面我再也不能忍受了!假如我现在能找到詹姆斯,我一定会再给他一笔钱,只要他马上把我的身体还给我。去找詹姆斯……我居然把找电话的事全忘了。 “听我说,亲爱的,”我说。“我很抱歉。不知怎么一切全搞乱了。我知道我错了。对不起。” 她挥起手想给我一巴掌,被我很容易地捉住手腕,并强迫她放下手,把她弄疼了一点。 “出去,”她再次赶我。“不出去我就叫警察。” “我明白你说的话。这是最后一次了,我真笨拙。我太糟糕了。” “你比糟糕还蹙脚!”她粗声粗气地说。 这次她真的掴了我一巴掌。我躲闪不及。捆得之重令我吃惊。火辣辣的。我摸着挨了她掴的那边脸颊。还真有点疼。我又羞又恼,这是受到侮辱的疼痛。 “滚!”她又尖叫。 我穿上衣服,但这么做像搬砖头一样困难。我羞愧难当,没想到做一个微小的动作或说一句话都如此笨拙和难受,使我恨不得只想找个地缝钻进去。我总算把扣子都扣好,把拉链都拉上,并且又把那双潮湿的袜子和那双单鞋穿在脚上。我准备走了。 她正坐在床上啜泣,单薄的双肩在抽动,柔软的脊梁骨从她白白的后背上凸现出来,厚厚的波浪形长发一簇簇从她捂在胸前的毛毯外面披散下来。她看上去真脆弱,丑陋得可怜,又让我反感。 我尝试着以真正的莱斯特的眼光来看她,但我做不到。她显得十分平凡,毫无价值,连点味儿也没有。我有点害怕了:我童年时代的那个村庄是不是也是这样?我努力回忆那些已死去几百年的村姑,但我想不起她们的面容了。我只记得那时的欢乐、淘气和生机勃勃的行动,使我暂时忘记生活中的挫折和绝望。而那些往事在此刻又意味着什么?为什么这次体验这么不愉快,显得毫无意义?假如我是原来的我,我本会觉得她很迷人,就像只昆虫般地迷人,哪怕她的小房间也会显得富有情调,即使是那些最糟糕、最没味道的细节也不例外!我会对所有可怜的凡人住处都产生一种怜爱。但眼下这是怎么了!而她,这个可怜的生灵,也会在我眼中很美,只因为她是个活物!只要我吸她的血一个小时,我就不会受到她的玷污。事实上,和她在一起我感到龌龊,对她残忍我也觉得卑鄙。我理解她为什么害怕染上病!我也觉得受到了传染!事实下面的真相又在哪? “我十分抱歉,”我又说。“你得相信我。我并不想这样。我也不知道我需要什么。” “你疯了。”她痛苦地说,没有抬头看我。 “过不久我晚上会来看你,我会给你带来礼物,一个你真正需要的漂亮东西。我把它送给你,你也许会原谅我。” 她没有回答。 “告诉我,你真正想要什么?钱不算数。你得不到的东西,最想要什么?” 她抬起头来,蹦着脸,脸上又红又肿,弄得挺脏。接着,她用手背抹了抹鼻子。 “你知道我想要什么,”她说,声音嘶哑难听,低沉得几乎分不出男女了。 “我不知道。告诉我。” 她的脸十分难看,嗓音十分陌生,使我害怕。早些时候喝的酒仍使我昏昏沉沉,不过我的脑子还很清醒。这情形倒挺有意思:这个身体醉了,我却没事。 “你到底是谁?”她问。她现在看起来十分强硬。“你不是个一般人,对不对……你很特别……”她的声音慢慢听不见了。 “对你说你也不会相信的。” 她把头更加使劲地扭过来,仔细察看我,彷佛担心厄运会突然降临到她头上。她自己会猜出来的。我也想像不出她有什么复杂的心理活动。我只知道自己觉得她可怜,而且不喜欢她。我不喜欢这间又脏又乱、灰泥天花板低矮的房间,还有那张龌龊的床,那张丑陋焦黄的地毯,昏暗的灯光,以及在隔壁房间里散发臭气的猫屎尿罐。 “我会记住你。”我可怜巴巴但却和善地说。“我会使你吃惊的。我会回来,给你带来奇妙的东西,这东西你自己一辈子也得不到。好像来自另一个世界的礼物。不过现在,我要离开你了。” “好吧,”她说,“你赶紧走。” 我转身走掉了。我想到了外面的寒冷,想到莫约正在走廊里等我,想到那所住宅,它的后门残缺不全,快要从铝链上掉落。而且里面没钱,也没有电话。 哦,电话。她有一具电话。我见到它摆在梳妆台上。 当我转身朝梳妆台走过去时,她又朝我尖叫,并抓起什么东西朝我猛打过来。我想是只鞋吧。它打中我的肩膀,但不疼。我抓起听筒,敲了两下零打长途,然后拨我纽约代理人的号码,要对方付款。 电话铃一遍遍地响,但没人接。连他的机器也没打开。真奇怪,真不方便。 我在镜子里能看见她,僵直地坐着,一言不发,愤怒地注视着我。那条毯子里在她身上,像一件柔滑的现代连衣裙,从头到脚,她都是这样可怜。 我又给巴黎打电话。电话铃又一遍遍地响了半天,才传来那个熟悉的声音——我的代理人是从睡梦中给吵醒的。我用法语很快地告诉他我在乔治城,我急需两万——不,最好寄来三万——美元。我现在就急需这笔钱。 他向我解释巴黎现在太阳刚升起。他得等到银行开门,到时他会马上把钱电汇给我。等钱汇到我手中时乔治城可能是正午。我记住要去取钱的那家代办处的名字,并恳请他迅速办理,不要失误。现在很紧急,我身无分文。我有要事要办。他说一切很快就会办妥,让我放心。我放下电话。 那女人还在盯着我,我猜她听不懂电话的内容。她不能讲法语。 “我不会忘记你的。”我说。“请你原谅我,我得走了。我招来的麻烦已经够多了。” 她没有回答。我注视她的目光,想最后一次窥透它,她为啥如此粗俗和乏味,我先前的优越地位哪儿去了!那时整个生活对我都是那样美好,天下万物不过是一个辉煌主题的无数变奏。那时连詹姆斯都有一种恐怖的狰狞的美,活像只南卡罗来纳州的大臭虫或苍蝇。 “再见,亲爱的。”我说。“我真的很抱歉。” 我发现莫约坐在门外耐心等我。我匆匆走过它,打了个响指让它跟着我,我们走下楼梯,走进寒冷漆黑的夜。 尽管寒风一股股吹进厨房并钻进餐厅的门,这所房子的其他房间还算相当暖和。从地板上的黄铜小格棚里吹来股股暖气。詹姆斯还好,总算没把暖气关上。不过他打算这两千万美元一到手就离开这个地方。剩下的房租不会再有人付。我走上楼梯,穿过主卧室,来到浴室。这里满不错,新的白瓷砖,干净的镜子,宽敞的淋浴分隔间,还带着磨砂玻璃门。我试了试洗澡水。又热又猛。热度足够。我脱光那身又潮又有味道的衣裤,把脏袜子放在暖气的铁格棚上,把毛衣整齐地叠好(因为我只有这一件),然后在热水下面站了好长一段时间。 我把头仰靠在瓷砖墙上,弄不好我站着就会睡着。但我没打盹,而是哭泣起来。接着又自然而然地咳嗽起来。我感到胸口烧心,鼻腔也在上火。最后我走出隔间,甩掉浴巾,又站在镜前注视这副身体。它身上没有一处疤痕或瑕疵,两条手臂很有劲,但肌肉适度,胸脯也是这样。两条腿形状优美。脸庞的确英俊,黝黑的皮肤几乎完美,虽然最早穿着它的那个小伙子已经完全消失,就像我自己的脸。这张脸是张典型的男性面孔——长方形,有点刚硬,但很美、很英俊,大概主要归因那双大眼睛。还有点粗糙,胡子长出来了,得刮脸了。讨厌。 “真的,本来应该很精彩,”我大声说。“你已经拥有了一副完美的二十六岁男体。但到目前为止你像是做了一场恶梦。你接二连三地犯下愚蠢的错误。你为什么不能面对这次挑战?你的意志和力量跑到哪里去了?” 我感到全身发冷。莫约已经跑到床脚的地板上睡觉。我也要睡一觉。像个凡人那样睡觉,等我醒来时,阳光将照进这个房间。哪怕是阴天,也会一片光明。毕竟是白天,你将看到白天的世界,这些年来你一直渴望见到的,不就是白天的世界?把这一切无底的争斗、琐事和惧怕都忘掉吧。 但是,一阵可怕的疑虑接着又袭上我的心头:难道我的凡人生活除了无休止的勾心斗角、囿于琐事和担惊受怕之外,就别的什着都没有了吗?难道大多数的凡人都是这样生活的吗?这难道就是许多当代作家、诗人想要表达的主题吗?“我们都愚蠢地为了偏见而忙,在忙碌中虚度一生。”难道这一切都是可悲的老生常谈吗? 我深感震动,试图再次说服自己,我的所作所为非比寻常。但这有什么用呢?待在这副迟钝的人体里太可怕了!丧失我的超自然力太可怕了。瞧瞧这世界吧,它龌龊而邋遢,支离破碎而祸事横生。我甚至连它的大半也看不到。这算什么世界?不过,还有明天!天呐,难道是又一番可悲的老生常谈!我开始大笑,接着又是一阵咳嗽。这次疼痛出现在我的咽喉里,而且很剧烈,我的眼里流出泪水。最好睡一觉,休息一下,准备迎接我这宝贵的一天。我拧灭台灯,把床上的被子扯翻过来。谢天谢地它还算干净。我把头枕在枕头上,把身体继缩起来,膝盖顶着胸,把棉被拉到下巴上,睡觉。我隐约觉得,如果这房子烧起来,我会被烧死。假如炉子的铁格棚里漏煤气,我就会给熏死。也可能有人会钻进敞开的后门把我杀死。确实,各种灾祸都有可能发生。但是我有莫约陪着,不是吗?再说我也太累了。 几个小时后,我醒了。我剧烈咳嗽,冷得发抖。我需要手帕,但只找到了一盒纸巾、凑合着用,就用它们连连地损鼻涕。好不容易又能呼吸了,我也累得昏昏沉沉,筋疲力尽。虽然我稳稳地躺在床上,却觉得我在漂荡沉浮。不过是凡人常有的感冒,让我自己挨冻的后果。这样虽然做事不便,但也是一种经历,我必须有的经历。等我下次醒来时,见这条狗正站在床边,不时舔我的脸。我伸手去摸它毛茸茸的鼻子,并笑话它,但又招来一阵咳嗽,嗓子疼,这才明白我已经咳了好一阵子。 外面的光线十分明亮。出奇地明亮。感谢上帝,这昏暗的世界终于出现一盏明灯。我坐起来,头晕得半天弄不明白我看见了什么。窗棂上外面的天空湛蓝,阳光洒在打过腊的地板上,整个世界在一片光明,显得无比辉煌。光秃秃的树枝上挂满晶莹的雪花,对面的房顶上也覆盖着白雪。我的房间里也被映照得一片雪白,从镜子里也折射过来光亮,梳妆台上的水晶玻璃剔透闪亮,连浴室门上的黄铜把手也摺摺生辉。 “我的上帝!莫约,你快看!”我一边喃喃说着一边掀开被子,冲向窗口把它猛地全推开。寒风扑面而来,但这已无所谓了。我仰望碧空,仰望西行的白云,俯视邻居庭院里那片茂密而优美的高大松树。我突然不可遏制地放声痛哭,并再次痛苦地咳嗽不止。 “这真是奇迹。”我咕哝着。莫约也高兴地拥着我,发出尖尖的小声呻吟。这些凡间的痛苦和烦恼都不算什么。此情此景才是来自天上、两百年来总算实现的希望。 第十二章 离开这所住宅,走进灿烂的阳光没多久,我就感到这次体验真是值得,我遇到的所有艰难困苦都没有白费。现在,无论凡间多冷,我的感冒多重,身体多虚弱,都阻止不了我沐浴着清晨的阳光在户外嬉戏。身体上的完全虚弱使我烦恼不已,处处出丑,比如领着莫约在雪地上跋涉僵硬得像块石头;怎样努力也跳不了多高,使出吃奶的劲才推开肉铺的店门,我的感冒越来越严重……但这些我都不在乎。莫约狼吞虎咽地吃完早饭后(向肉店老板讨来的残羹剩饭),我俩就出去到处享受温暖的阳光。眼看阳光洒在窗户和潮湿的人行道,洒在闪亮的珐琅质汽车,洒在雪已融化、水面如镜的水洼里,洒在商店橱窗的厚玻璃上,洒在成千上万高高兴兴匆忙去上班的行人……我陶醉了。白天的人们和夜里的人们真不一样。他们显然在光天化日下感到安全,毫不设防地边走边聊,处理众多日常事务,比在夜里办公精力更充沛。哦,参观街景的感觉真好,母亲领着兴高采烈的孩子行色匆匆,挑捡水果装进她们的购物篮,笨重吵闹的送货卡车停在泥泞的街旁,身强力壮的搬运工把成桶成箱的货物拖进店铺的后门,还有一些人在铲雪、清扫窗子,咖啡馆里人满为患,心请放松的人们开心地进食大量咖啡和美味的煎炸食品,边吃边浏览早报,或为即将来临的恶劣天气发愁,或讨论当天的工作。看着一群群学童穿着清爽的校服,迎着刺骨的寒风在洒满阳光的校园里做游戏,更使我心旷神怡。一股乐观进取的动力把所有人都连系在一起,你能感到它从在大学校园里穿梭的学生身上焕发出来,也能从在温暖的饭馆里聚餐吃午饭的人们身上感受到它。这些人像花儿对阳光开放那样敞开自己,不断加快自己的步伐和说话速度。当我感到暖烘烘的阳光照射在脸上和手上,我也像鲜花那样敞开自己的胸怀。我能感到自己的这副凡人体内起了化学反应,尽管头昏脑胀、手脚发麻肿痛,我却感到心情舒畅。我不顾越来越严重的咳嗽和让我深感烦恼的模糊视力,领着莫约沿着吵闹的m大街一直走到这个国家的首都华盛顿,先在那些大理石的纪念堂和纪念碑,那些雄伟壮观的政府大楼和官邸周围转了一大圈,然后穿过内有成千上万个相同小墓碑的肃穆阿灵顿公墓,来到南北战争南方联邦大将军罗伯特.李的官邸旧址,一座漂亮但布满尘土的小楼。此时我已经神志不清。很可能是我的身体不适加上精神愉快,使我处在一种既昏昏欲睡又极度兴奋的状态,颇似一个醉鬼或吸毒者。我也不太清楚。我只知道我很高兴,很愉快,原来白天的世界和夜晚的世界不一样。和我一样,许多游客冒着风雪前来参观这些著名景点。我默默地陶醉在他们的热情里,知道他们也同我一样,深受华府的这些开阔壮观的景色感染。他们和我一样,望着头顶上无际的蓝天,瞻仰这些象徵人类成就的壮丽的石头纪念堂,心中充满喜悦,并感到升华。 “我是他们其中的一员!”我突然意识到这点,“而不是到处追杀弟弟的该隐。”我恍惚地环顾四周,没错,我是你们其中的一员! 我站在阿灵顿公墓的山上,久久眺望着这座城市,冷得浑身发抖,甚至为眼前的壮景失声痛哭一会儿。它秩序井然,整齐规矩,典型体现了伟大理性时代的原则。但愿路易在这里,大卫也在这里,但想到他们一定不赞成我这样做,我感到伤心。但是,这才是我所见到的真实的地球呵!这才是脱胎于阳光和温暖、充满活力的地球,即便它被冬天皑皑的白雪所覆盖! 最后我缓缓走下山来,莫约一会儿跑在我前头,一会儿绕回来走在我旁边。然后我沿着结冰的波多马克河岸散步,惊喜地看着冰和融雪折射阳光。就连观看雪融化都很有趣。下午某个时候,我又来到雄伟的杰斐逊纪念堂,这是座仿古希腊神殿风格的大理石建筑,优雅而宽敞,四面墙壁上刻着十分庄重感人的文字。当我意识到,我在这宝贵的几小时里竟然对这里所表达的人类情感产生共呜,我的心狂跳不已。确实,此时此刻我已经同周围的人群融为一体,和任何人没有任何区别。 但这么说并不属实,对不对?在我内心里,在我不灭的记忆中,在我难以复位的个别灵魂,我感到深深的负疚:你还是杀手莱斯特,你仍是夜里觅食的吸血鬼莱斯特。我想起路易的警告:你只凭侵占一个人体是当不了人的!我又看到了他脸上流露出恐慌和悲伤的神情。但是上帝,假设吸血鬼莱斯特从没存在过,假设他只是人类的文学虚构,只是人类杜撰出来的形象,那该多好!但眼下我分明就住在人的身体里,并借助人的器官呼吸。所以这只是个美丽的幻想! 我在纪念堂的石阶上站了很久,低头致哀,寒风撕扯着我的衣服。一位好心的女士对我说我生病了,必须扣上外衣钮扣。我凝视着她的目光,意识到她只是看到一个年轻男子站在她面前。所以她既没害怕也没昏头。我并不感到饿,所以不想要她的命,这样才能更好享受我的时光。瞧这可怜而又可爱的造物,淡蓝色的眼睛,淡黄色的头发!我不禁猛地抓起她皱巴巴的小手亲吻,并用法文告诉她我爱她,并注视着她那又窄又憔悴的脸上绽满微笑。她在我眼里真是可爱,和所有我以吸血鬼之眼凝视过的人一样可爱。 所有昨夜的肮脏龌龊都在这阳光灿烂的一天中抹去。我认为这次冒险的最大目标已经实现。可是我周围的隆冬气候显示出不祥的徵兆。虽然蓝天使人开心,大伙儿还是在议论即将到来的暴风雨。商店早早就关门,街道又会无法通行,机场已经关闭。过路人提醒我别忘了储备腊烛,因为这座城市可能停电。一位把厚厚的羊绒头套拉到下颚的老先生责备我怎么不戴帽子。一个年轻女人对我说,我看上去生病了,应该赶快回家。 我回答,感冒而已。要是现在有他们所说的止嗽糖浆什么的就太好了。拉格朗-詹姆斯在收回这副身体后知道该怎么办。他也许会不太高兴,但他会用到手的两千万美元来安慰自己。再说,我还有几个小时的时间来吃药和休息。眼下,我却急得没空去考虑这样一桩小事。我已在这些鸡毛蒜皮的小事上浪费太多时间。再说,解决日常生活中的小难题的机构很多,可以随时向它们求援。而且,我一直没有考虑到时间。我的汇款肯定到了代办处,等着我去取。我瞥了一眼商店橱窗里的钟表。两点半。我手腕上的那只廉价的大手表也指着这个钟点。嘿,我只有约十三个小时的时间。我只能在这具可怕的身体里再待十三个小时,尽管头晕眼花,四肢酸痛!我的愉快顿时消失了,取而代之的是一阵不寒而栗。不行,这一天过得真好,可不能让胆怯给毁掉!我马上把这种不良感觉赶走。我想起几行零散的诗句……还不时隐约地回忆起我是凡人的最后冬天:在我父亲的房子的大厅里,我蹲伏在壁炉旁边,拚命搓着双手在微弱的炉火前取暖。不过,眼下我沉浸在眼前的欢乐,和我儿时的爱冲动、爱算计和调皮捣蛋格格不入。我周围正在发生的一切始终让我入迷,使我一连几个小时没有产生别的念头。 这真是太不寻常了。我愉快地想,我肯定会把这简单的一天永远留在记忆里。我步行返回乔治城。这看来简直是不可能办到的奇迹。在我离开杰斐逊纪念堂之前,天空就开始乌云密布,很快就变成铅灰色,阳光也像液体那样逐渐干涸。但我也喜欢这些阴郁的天气现象。看着焦急的凡人或忙着锁上店门,或提着大包小包顶着风往家里赶、无数汽车打开耀眼的前灯,在逐渐暗下来的黑暗中左奔右突、忙得不亦乐乎,我感到陶醉。我意识到今天不会出现黄昏。唉,真伤心。我当吸血鬼时经常观赏黄昏的景色。所以有什么好抱怨的?不过有一会儿,我还是为自己不幸赶上天气变险从而浪费宝贵的时间而懊恼。但是话说回来,出于我也说不清的理由,这倒也正是我想看到的东西。这恶劣的冬天颇似我童年时的严冬。和当年在巴黎梅格能把我扛进他的巢穴时的那个冬天一样严酷。我知足了。我很满意。 等我赶到银行代办处时,尽管我清楚自己病得很重、发烧得厉害,急需找个地方吃饭休息,但见到我的汇款到达,这是高兴得不得了。工作人员已经用我的一个巴黎化名“利奥耐尔-波特尔”为我印出一张新的信用卡,并准备好一本旅行支票。我把这些东西连同三万美金一古脑儿地塞进衣袋,让那职员看得目瞪口呆。 “当心有人会抢你!”他隔着柜台把头凑近小声提醒我。他还说什么趁银行还没关门、快去那儿把钱存起来之类的话,但我没听清楚。他还说我应该去趟急诊室,趁暴风雪还没来。许多人感冒了都去那儿,看来它是每年冬天的流行病。为了简单起见,我连说“好,好”,实际上我一点也不想把剩下的这点凡人时间花在让医生摆弄上。再说这也没必要。我所需要的就是热腾腾的食物,烫烫的饮料,外加旅馆里一张安静柔软的床。然后我就能把这副身体以说得过去的还给詹姆斯,并且干净俐落地跳回我自己的身体。但首先我得换身衣服。现在只有三点十五分,我还有十二个小时,而这身肮脏可怜的破衣烂衫再也让我受不了了!我赶到有名的商业街“乔治城林荫大道”,人们闪躲避寒流正忙着收拾打烊。我设法说服一家时装店老板,迅速让不耐烦的店员为我拿了一堆我认为需要的衣服。当我把那张塑胶小卡片递给他时,我感到一阵晕眩。有趣的是,现在他的不耐烦全部消失了,还一个劲儿地向我推销一堆降价的围巾和领带。我简直搞不懂他对我说什么。啊,好的,一件件地计价吧。我们会在明天凌晨三点钟把这一切都交给詹姆斯先生,詹姆斯先生就喜欢不花钱白占便宜。好吧,就再来一件毛衣吧,这有那条围巾;不买白不买。我正要提着大包小包走出店门,又一阵量眩袭上头来。我感到眼前一黑,腿一软差点先跪在地上,继而昏倒。一位可爱的小姐跑过来帮我。“你看起来要晕倒了!”我浑身冒虚汗。虽然这里很暖和,我却冷得发抖。 我向她解释,我需要叫计程车,可是找不到一辆。此时m大街上人已经很稀少,而且又下起了雪。我在几个街区之外找到了一家漂亮的红砖旅馆,有个很浪漫的名字叫“四季”。我连忙挥手向那好心的漂亮小姐告别,同时低着头顶着寒风朝这家旅馆跑去。我欣喜地想,在四季旅馆里我会感到温暖和安全,我喜欢大声吟诵这意味深长的名字。我可以在这里用餐,用不着再回到那所可怕的住宅,就在这儿等着交换身体的时候到来。当我终于跑进这家旅馆的门厅,我发现它比我预想的还好,便花费一大笔钱,除保证我自己舒适外,还要求他们把莫约也弄得干净舒适。我要的套房宽敞豪华,几扇落地大窗俯瞰波多马克河,地上铺着一大片淡色的地毯,几间浴室可让古罗马皇帝来洗澡,电视机和冰箱摆在漂亮的木橱里,泗暹有别的许多新奇的摆设和装置我马上为我自己和莫约订了一顿丰盛的晚餐,然后我打开小吧格,里面塞满美酒、糖果和其它美味小食品。我取出一瓶最好的苏格兰威士忌。味道绝对恶心!大卫怎么会喝这破玩意儿?巧克力的味道还不错。真他妈的香!我把一整块又吞吃了,然后打电话,叫餐厅把他们这儿所有的巧克力饭后甜食都加进我刚才预订的晚餐。 大卫。我得给大卫打电话。但我好像无力从沙发里爬起来走到写字台前去打电话。而且我想考虑并作决定的事情也太多。身体不舒服真该死,这算是什么体验!我甚至习惯这两只巨手吊在它们应有位置以下的一英寸,它们太长了,再瞧这身黝黑的皮肤,毛孔真粗。可别睡着了。不然多浪费时间…… 门铃把我猛然吵醒了。我刚才睡着了。整整睡了半个小时。我挣扎着站起来,每走一步都好像在搬砖,好不容易才为那名客房服务员打开房门。这人是个迷人的中年妇女,长着一头浅黄色的头发,推着一辆盖着亚麻桌布的小餐车,里面摆满食品,徐徐走进套房的客厅。我先把一块浴巾铺在地上当狗的桌布,然后把牛排喂给莫约吃。它趴在地上开始大吃大嚼。只有很大的狗才趴着吃东西,这副吃相使它看上去更吓人,很像一只大狮子懒洋洋地啃着被无助地压在它那大爪子下的基督徒。我端起一碗热汤就喝,但尝不出什么味道,这也难怪,感冒这么重,当然尝不出来。葡萄酒真不错,比昨晚喝的普通酒好多了。虽然和鲜血相比味道仍显平淡,但我还是一口气喝了两杯。等我刚要大吃这里的人所称的“意大利通心粉”时,我偶然抬头,这才意识到,那位女服务生仍站在那儿,烦燥不安。 “您生病了,”她说,“病得很重。” “别瞎说,亲爱的,”我说。“我只是感冒了,人类常患的感冒,仅此而已。”我把手伸进衬衣兜里摸那叠钞票,递给她几张二十美元,然后请她走。她很不情愿。 “您咳嗽得很厉害,”她说。“我想您确实生病了。您是不是在户外待了很长时间?” 我凝视着她,见她这么关心我,我的心一下子软了,感到我随时会发优地哭出来。我本想警告她我是个怪物,这个身体只是偷来的而已。她真慈祥,显然一贯关心别人。 “咱们都是一家人,”我对她说,“人类是个大家庭,我们得互相关心,对吧?”我猜想这下子她得被我这番糊里糊涂说出来的伤心话吓坏,并马上走掉。但她没有。 “是的,我们都是一家人,”她赞同。“趁天气更坏之前,我给您找个大夫来。” “不用了,亲爱的,你现在走吧,”我说。 她焦急地最后瞅了我一眼,出去了。 我吃完那盘怪味的奶酪酱汁面条后(仍是咸而无味),开始考虑她说的是不是有道理。于是走进浴室拧亮电灯。镜子里的这个男人看起来确实吓人:两眼通红,全身发抖,原本黝黑的皮肤即使没有完全变苍白,也已变得焦黄。我伸手摸前额,但这又有什么用?我当然不能因患感冒而死。但是这时我也没了底。我想起那女服务生脸上的表情,想起街上那些对我说话的人的关心。又猛烈地咳嗽一阵。我得采取措施了。但有什么措施呢?要是医生给我开药效强的镇静药让我迟钝了回不了那所房子怎么办?倘若他们开的药影响我集中意念,让我回不了我的身体,那该怎么办?上帝,我连脱出这副人体都还没有尝试过呢,我原来当吸血鬼时,这是我很拿手的技巧。不过现在我也不想尝试了,万一我回不来怎么办?那岂不成了游魂!不行,还是等詹姆斯回来后再做这种试验吧,别去找那些拿着针头的医生! 门铃又响了。是那个好心肠的女服务生。这次她拿来一袋药品,几瓶大红大绿的液体,几瓶药片。“你真该叫个医生来,”她边说边把这些药一字摆在大理石的梳妆格上。“您想让我们请个医生来么?” “当然不想。”我边说边把更多的小费给她,并伸手把地引导出房门。她说等一等。我能让她把刚吃完饭的这条狗牵出去吗? 啊,可以,这主意太好了。我又把几张钞票塞进她的手里。我叫莫约跟着她走,并按她的吩咐做。她好像很喜欢莫约,对它小声说着甜言蜜语,把它哄得很开心。我又回到浴室,盯着她拿来的这些药水瓶。我很怀疑这些药,但又一想不能把病成这样的身体还给詹姆斯,这样不太礼貌。倘若詹姆斯不想要它怎么办?不,不太可能。他会把那两千万美元连同着咳嗽加感冒的病体一并收走。于是我喝了一大口难喝的绿色药水,好不容易才忍住没吐出来,然后艰难的走回起居室,瘫坐在写字台前。这有旅馆供应的信签和一支很好用的原子笔,出水由好写起来又滑。我开始在信纸上写书,发现用这些大手指写字真困难,但硬着头皮写下去,匆匆的把我的见闻感想详细记下来。我虽然困得抬不起头来,病得呼吸都很困难,但我还是坚持写下去,直写到纸都用光,连我也看不懂自己潦草的字迹。我把这些信纸塞进一个信封,用舌头舔湿把信口封上,在信封上写上我的新奥尔良寓所地址,我本人收,然后把信塞进衬衫口袋,在毛衣里面,这样就不会丢掉。然后我躺在地板上。现在我得睡了。我一定要睡很久,也许会把我剩下的凡人时间用尽,但也没办法,因为我实在没力气在干什么了。但是我睡得并不深。我发的烧太高,而且提心吊胆。我恍惚看见那和善的女招待把莫约领回来了,还又对我说一遍我生病了。 我记得一名夜间女值班招待也来过一趟,好像埋怨了我半天。我记得莫约趴在我身边,暖烘烘的身体紧贴着我,我也拚命靠近它取暖,闻着它光滑的毛发散发出的香味,尽管这香味若让我穿着自己的身体合起来,根本算不上什么。有一阵子我恍惚觉得我又回到旧时代的法兰西。 但是,这些对昔日的回忆总是让这次做人的体验打断。我不是睁开眼睛,看见点燃的台灯周围照着一轮光晕,看着漆黑的窗户映出室内的家具摆设,还幻想我能听见窗外落雪的声音。但还有更糟的考验在前头等着我。绝望的情绪迫使我想使用马桶,生理上也需要,而且事后还要小心地擦净自己。真恶心!还要洗手。我一遍遍反覆洗手,边洗边恶心得发抖!当我发现这副人体的脸上已经长满又粗又密的落腮胡子,我哈哈大笑。怎么我的嘴唇上、下巴上、乃至衣领处的脖子上,都长满一层黑乎乎的垢壳?我看上去像个疯子,一个乞丐。但我又无法刮胡子,没有刀片。即使有,我也会划破自己的喉咙。瞧这件衬衫多脏。我忘了穿上我刚买来的任何一件衣服,不过现在换衣服是不是晚了?我懵懵懂懂地瞟了一眼手表,吓了一跳,已经两点了。天哪,快到换回身体的时间了。 “莫约,来。”我招呼那狗。然后不乘电梯,我俩朝楼梯下跑;我住在二楼,所以没费什么劲就下来了。我们悄悄穿过安静空旷的门厅,消失在夜色里。到处都是很深的冬雪。街道显然已经通不了车,有好几次我都跪倒在雪地上,两臂深深地插进雪里。每逢这时,莫约就舔我的脸,好像想给我点温暖。但我百折不挠,挣扎着往上坡走,不顾我的情绪和身体都已很糟。最后我总算拐过街角,看见那所房子熟悉的灯光。那间黑暗的厨房现在落满厚厚一层雪花。看起来走过去好像很容易,其实不然;经过一夜的暴风雪,雪花下面的地板上结了一层冰,走起来很滑。不过我还是设法平安到达起居室,一屁股坐在地板上,浑身打颤。这时我才意识到自己忘了穿大衣,衣兜里还塞满了我所有的钱。现在我只剩下几张钞票装在衬衣口袋里。甚至全都忘在旅馆里了。不过没关系。那肉体窃贼詹姆斯很快就要到这儿。我将收回自己的身体,连同我的全部威力!然后我就能平安无事的返回新奥尔良的家,并甜蜜地回忆并思索这次经历。到时我的病和寒冷全都不复存在,疼痛和伤感也都烟消云散,我又成为吸血鬼莱斯特,遨翔在楼顶上空,伸出双手去拥抱遥远的星空。这地方和那旅馆比起来很冷,我翻过身去窥探那个小壁炉,并试着用意念点燃里头的木柴。没用。这时我才想起我还没成为莱斯特呢,不禁哑然失笑。不过詹姆斯不久就到。 “莫约,我再也忍受不了这个身体。”我小声说。那条狗坐在前窗眼前,边望着外面的夜空边喘气,鼻息喷在阴暗的玻璃上,结成一层薄霜。我努力不让自己睡着,可是很难办到。我越感到冷,就越想睡。这时,一个可怕的念头攫住我:倘若我在约定的那个时刻脱不出这副身体来怎么办?如果说我连火也点不着,连别人的心思也读不透,连……那我还能换回去吗?我半梦半醒,恍恍惚惚,尝试施展通灵术。我让自己的心灵几乎沉降到梦的边缘。我感到那种在灵魂出窍之前常有的预警,一种低沉、令你陶醉的微微颤动。然而任何不寻常的事都没发生。我又试一遍,暗示自己:“上升。”我试着想像自己虚无飘渺无定形的灵魂正脱出肉体,并无拘无束地升至天花板。没用。不妨再试试生出羽翼。徒劳。我太累了,太疼痛了。事实上,我被禁锢在这些没有希望的肢体,囿于这个疼痛的胸腔无法摆脱,连喘口气都很困难。好在詹姆斯很快就来。这个魔法师深谙换身术。对,这个急欲得到两千万美元的詹姆斯一定会指导换身的整个过程。等我再次睁开眼睛,天已太亮。我猛地坐直,瞪着前方。一点没错。太阳高高挂在空中,透过前窗洒进万仞光芒,照亮光洁的地板。我能听见屋外繁忙的交通。 “我的上帝。”我用英语小声惊呼,因为“mondieu”(法语“我的主”)此时无法同英语“我的上帝”同义。“我的上帝,我的上帝呵!” 我颓然躺下,胸膛剧烈起伏,惊得瞠目结舌,半天理不出个头绪,也拿不准态度,也不知我的感受到底是狂怒还是极度恐惧。然后我才慢慢抬起手腕看表。是上午十一点四十七分。还有不到一刻钟,这笔受托存放在闹市那家银行里的两千万美元钜款,就将再次转到我的化名“莱斯坦-戈利高尔”名下。拉格朗-詹姆斯把这个化名安在这副身体上,自己却显然没有如约在天破晓前返回这座住宅,换回自己的身体;而且由于已经丧失这笔钜款,所以他很可能再也不会回来。 “哦,上帝,帮帮我吧,”我大喊,一口痰马上堵住我的喉咙,连续咳嗽使我胸部深处感到刺痛。“我早就知道他不会回来,”我嗫嚅道。“我早就知道。”我真傻,我是个十足的大傻瓜。 我想,我真是个可怜虫;那个肉体窃贼真卑鄙;他妈的,他绝不会得逞的!他怎么竟敢要弄我,他怎么敢骗我!而他丢给我的这副身体,这副我唯一可以用来追踪他的身体,已经病得很厉害、很厉害了。 等我跟跟枪跪地来到街上时,已经是中午十二点整。但这又有什么关系?我已记不得那家银行的名称和地点。再说我也找不出个好理由去那儿。那两千万美元再过四十五秒钟就要转到我的名下,而且到底我再要回这钱又有什么意义?我拖着这堆打颤的骨肉去哪儿也不合适呀!难道去那家旅馆要回我的那点钱和衣服吗?还是去医院开点我急需的药? 还是去新奥尔良找路易,路易一定得帮帮我,也许只有路易能帮我。没有他的帮助,我到哪儿去找那个卑鄙阴险、自寻死路的肉体窃贼呢?可是,我找到路易后他会怎么说呢?他知道我干的傻事后会作出什么判断呢? 我要摔倒了。我失去平衡。我伸手去抓铁栏杆。但已经晚了。一个男人朝我跑过来。我的头磕在台阶上,“轰”地一声,后脑勺剧痛。我闭上眼睛紧咬牙关,没有喊出声来。随后我又睁开眼睛,看见一片宁静的蓝天。 “叫一辆救护车来。”那男人吩咐身边的另一个男人。我只看见几个黑色、没特徵的身影,映衬在耀眼的蓝天下。 “不!”我扯开嗓门喊,但声音出来后只是沙哑的小声。“我要去新奥尔良!”接着我飞快地动嘴想解释那旅馆、钱和衣服的事,并请求他把我扶起来并帮我叫来一辆计程车。我得立即离开乔治城去新奥尔良。然后我静静地躺在雪地上,觉得头顶上的天空真可爱,薄薄的白云飞速掠过天空。连这四面围着我的身影,这些悄悄地小声议论我的人都是这么可爱。还有莫约,汪汪狂吠的莫约。我想说话,但说不出话来,无法告诉它一切都会好的,一切都会平安无事。一个小姑娘凑过来。我能看见她的头发,她的蓬松的小衣袖和一条绸带迎风飘舞。她像别人一样低头瞧我,她的脸上全是阴影,她身后的天空耀眼得可怕。 “我的上帝,克劳蒂娅,那是阳光,快避开它!”我大叫。 “先生,你安静地躺着吧,他们这就来救你。” “躺着别动,年轻人。” 她在哪里?她去哪儿了?我闭上眼睛,倾听她的鞋跟踏在人行道上,发出“咔喀”的声音。那是她的笑声吗? 救护车。氧气面罩。针……我明白了。我要死在这副身体里,事情就是这么简单!像几亿凡人一样,我要死了。啊,这就全都明白,所以那肉体窃贼才来找我,那死亡天使看出我太自负,爱自欺欺人,就投其所好欺骗了我。现在我就要见上帝了。可是我不想死! “上帝,求求您,我不想这么死,不想死在这个身体里!”我紧闭眼睛小声说。“我不想现在就死。求您啦,我不想死!别让我死。我哭了,心痛欲裂,很害怕。哦,这身体难道还不完美吗?上帝呵,把更完美的形状展现在我眼前吧。我这个充满渴望的怪物之所以去大戈壁,可不是为了寻求来自天上的火,而是为了满足自尊,满足自尊,满足自尊!” 我的双眼紧闭。我能感到泪水顺着面颊流下来。“请您别让我死,别让我死。别在现在,别像这样死去,别死在这个身体里!救救我!” 一只小手摸我的手,使劲想挤进我的手心,终于办到了,紧紧让我握着。温柔的小手,软软的,很小。你知道这是谁的手,我想,你知道的,但你太害怕睁眼去看它。假如她在场,那你就真的要死了。我不能睁开眼睛。我太害怕了。我浑身颤抖,痛哭流泪,紧握她的小手,肯定把她攥疼了,可我就是不敢睁眼。 路易,她在这儿。她来找我了。救救我,路易。我不敢看她。我不能看她。我不能松开她的手!路易,你在哪儿?是不是这在地下沉睡?在你那荒草丛生、无人问津的花园深处,冬天的残阳照着野花……你在沉睡,直到又一个黑夜降临。 “玛瑞斯,帮我一把。潘多拉,你在哪儿?快来救我。凯曼,快来救我。阿曼德,现在咱俩之间没有仇了。我需要你!洁曦,别让我死去。” 哦,这就是在救护车的警笛的声中,一个魔鬼低沉而哀伤的祈求。别睁开眼睛。别看她,不然你就完了。克劳蒂娅,你曾在最后时刻呼喊过救命吗?你害怕吗?你也见过光线如同地狱之火洒满天空吗?抑或它是那伟大而美丽的阳光,用爱照亮着整个世界? 我们一道站在墓地,在那个弥漫着花香的温暖夜晚,天上洒满点点星光和紫色的柔和夜光。对,夜其实也是多彩的。瞧她,闪亮的皮肤,嘴唇上青紫色的血肿,她眼窝周围的黑量?她正拿着她的花束,是黄白两色的菊花。我永远忘不了它的芳香。 “我母亲就葬在这儿吗?” “我也不知道,小宝贝儿。我甚至从来不知道她的姓名。”我发现她时,她已经全身腐烂、发出恶臭,蚂蚁爬满地的眼窝和地张开的嘴。 “你应该查出她叫什么。你应该替我办这件事。我想知道她葬在哪里,”她对我说。 “亲爱的,那是五十年前的事情。恨我吧,恨我只想着大事。恨我吧,因为你现在没有长眠在她身边。倘若果真如此,她会让你暖和吗?血是热的,小宝贝。跟我来吧,咱们喝血去,你我都知道怎样去做。咱俩可以一起饮血,直到世界末日。” “啊,你给一切都找到了答案。”她说。她的微笑多冷漠呵。你在这些阴影当中几乎能窥见她女人的特质:蔑视儿时天真可爱的、永久印记,作女人难免的想吻、想抱、想爱的冲动,她都没有。 “咱们就是死神,亲爱的,死才是最终的答案。”我把她揽进怀里,感到她依偎着我。我吻她,吻她吸血鬼的皮肤。“死后就没有问题了。” 她用手抚摸我的前额。 救护车在飞驰,仿佛那警笛声在追逐它,驱动它。她的手在触摸我的眉毛。我才不睁眼看你呢! 噢,请救救我……,这个魔鬼一边忧愁地向他的同类求救,一边朝着地狱坠落,越坠越深。 第十三章 “是的,我清楚咱们在哪儿。你们从一开始就一直想把我送到这所小医院。”它现在看起来真凄凉,白灰墙十分粗糙,破旧的木石叶窗,窄小的病床都是以木材的下脚料拼钉。可是她就躺在床上,对不对?我认得这个护士,还有那个胖胖的老医生,我还见到你躺在床上——那就是你,小巧玲珑,长着卷发,躺在毯子上,路易也在这儿……好吧,我为什么躺在这儿?我知道这是个梦。不是死。死神并不特别关照凡人。 “你肯定吗?”她问。她坐在一张直背椅子上,金发盘成一个髻,用一根蓝绸带系着,小脚上穿着一双蓝色的缎面拖鞋。这就是说她躺在床上,不,坐在椅子上,我的法国小洋娃娃,我的美人儿,长着高高、圆圆的小脚背和形状奇美的小手。 “你也一样,和我们在一起,躺在华盛顿哥伦比亚特区一所医院急诊室的病床上。你很清楚自己快要病死了,对不?” “体温严重过低,很可能是肺炎。可是我们怎么知道他得了什么传染病?给他打抗生素。我们现在已无法给这个人输氧。假如我们把他转到大学医院去,他也会死在那儿的门厅。” “请别让我死去——我真害怕。” “我们在这儿陪着你,我们在照顾你。能告诉我你的姓名吗?我们能通知你的什么家人?” “去罢,告诉他们你的庐山真面目,”她说着发出银铃般的笑声,声音总是那么细致甜美。我能感觉到她那柔润的小嘴唇,真想看看它们。过去我总是开玩笑地把我的手指压在她的下唇,同时吻她的眉毛和光滑的额头。 “别自作聪明啦!”我小声说。“再说,躺在这儿的我算是什么呢?” “反正与你的意愿相反,不是个人。任何东西都不能把你变成人。” “那好,我给你五分钟时间。你为什么把我送到这儿来?你想让我说什么——让我说我对自己的所作所为感到抱歉?让我说我带你逃离那张病床并把你造就成一个吸血鬼感到抱歉?好吧,你想知道事实吗——病人临死前披露的事实?我不知道我是不是。我很遗憾你受了这么多苦。我很遗憾任何人都得受苦。但我不敢说我对那个小花招感到抱歉。” “你难道一点不怕就像这样成为孤家寡人?” “假如事实还不能救我,那就没什么能救我了。”我真讨厌周围的病院气氛,讨厌所有这些人的身体,讨厌在灰色斜纹布的棉被下面发着高烧、出着汗,讨厌这所几百年前盖的小医院整体的肮脏破旧、毫无希望。 “我的地狱里的父亲,莱斯特是你的名字。” “那你呢?在吸血鬼剧场,阳光把你烧死在气井里之后,你下地狱了吗?” 大笑。尖尖的、纯纯的大笑,像一堆闪亮的银币从一个钱袋里抖落。 “我永远不会告诉你!” “我现在知道这是一个梦。这一切从一开始就是一场梦,为什么会有人从死亡国度那儿回来说这些琐碎无聊的事情?” “莱斯特,这样的事随时在发生。你别这么情绪激动。我要你现在留意。看看这些小病床,看看这些痛苦的孩子。” “我曾带你远离这儿。”我说。 “对,用梅格能带你离开你的生命的方式,并把某些妖性和邪恶的东西传给你。你把我造就成一个杀害我兄弟姐妹的凶手。我所有的罪恶就是从那时——你伸手把我从那张床上捡起来——犯下的,那一刻是我的罪恶之源。” “不,你不能把这一切都归罪于我,我不能接受。难道说父亲是他孩子犯罪的根源吗?那好,就算这是事实,那又怎么样?谁在这儿见证?你没看见吗,这就是问题所在。没人作证。” “那么,我们杀人,这对不对?” “克劳蒂娅,我给予你生命。虽然不是永恒,但毕竟是生命。即使是我们的生命,也总比死亡好。” “你真会撒谎,莱斯特。你说‘即使是我们的生命’,而事实上,你认为我们受诅咒的生命比生命本身要好。别不承认,瞧瞧你穿着人体躺在这儿,你是多么恨它。” “对,我确实承认。但现在我们还是听听你发自内心的话吧,我的小美人,我的小女妖,难道你真的情愿选择死在那张小床上而不愿接受我给你的生命?来,告诉我实话。还是这种情况就像凡人的法庭,法官和律师都能撒谎,而站在被告席上的人都必须讲实话?” 她若有所思地瞧着我,一只圆润的手摆弄着睡衣镶花边的下摆。当她垂下目光时,光线微妙地照在她的双颊上,照在她暗色的小嘴。瞧这可爱的造物,吸血鬼娃娃。 “那时我哪里知道什么选择?”她目视前方说,眼睛又大又亮。“你干那件肮脏的事时我还没有长大,还不懂事。哦,对了,爸爸,有一件事我一直想知道:当我吸你手腕的血时你是否有快感?” “这无关紧要。”我小声说。我把目光从她身上移开,盯着毯子下那个垂死的流浪者。我见那护士穿着一身破烂的大褂,头发用发夹夹在脑后,无精打采地从一张病床走到另一张病床。“凡人的孩子都是大人享乐时怀上的。”我说。但我不知道她是不是在听。我不想看她。“我不能撒谎。有没有法官或陪审团都无所谓。我……” “别说话,我已经给你注射了一针合剂,对你有好处。你的烧已经退了。我们正在治你的肺炎。” “请救救我,别让我死。一切都还没有了结,而且太奇怪了。假如有地狱的话我一定下,但我认为没有地狱。有的话也像你们这所医院,不同之处仅在于它躺满生病的垂死的儿童。但我认为那儿只有死亡。” “一所躺满孩子的医院?” “嘿,瞧她冲你微笑的样子,瞧她用手摸你前额的样子。莱斯特,女人都爱你。哪怕你穿着那个身体,她也爱你。瞧她,脉脉含情的样子。” “她凭什么不关心我?她是护士,对不对?而我是个快要死的人。” “再说这个要死的人又是个美男子。我早该明白,要是给你的不是这副美男身体,你就不会与他交换。你真是个爱虚荣、好面子的家伙!看那张脸,比你自己的脸还要漂亮。” “我才没那么严重呢!” 她十分狡黠地冲我微笑,秀美的脸在阴暗、沉闷的屋里容光焕发。 “别担心,我陪着你。我坐在这儿陪你,直到你好点了为止。” “我见过太多的人死去。是我造成他们的死亡。生命离开身体的过程十分简单,就这么悄悄溜走了。” “你在说疯话呢。” “不!我在告诉你事实,这你很清楚。我不敢说我活着还能改过自新。我觉得这不可能。但我还是怕死怕得要命。别松开我的手。” “莱斯特,我们为什么在这儿?” 路易? 我抬头看。看到他站在这所又小又破的医院门前,神情迷惘,有点蓬头垢面。自从我那天夜里造就他之后,他就一直是这副样子——不再是那个盲目冲动的凡人青年,而成为目光镇静的黑暗绅士,具有圣徒般的耐心。 “把我扶起来,”我说,“我得把她从那张小床上拉走。” 他伸出手,但还是不知所措的样子。难道他不是这罪恶的同谋吗?不,当然不是,因为他永远在出错和受苦,甚至一边犯罪一边赎罪,我才是魔鬼。只有我才能把她从这小床上拉走。 现在该对医生说谎。“那边那个孩子是我的孩子。” 医生松了口气,他很高兴自己又少掉一个负担。 “领她走吧,先生,谢谢您啦。”他看着我把几枚金币丢在床上,充满感激。我当然会这么做。我不会不帮助他们。“好,谢谢您。上帝保佑您。” 我肯定上帝会的。上帝总是保佑人。我也保佑上帝。 “现在睡吧。只要一有病房空出来!我们就把你搬进去,这样你会更舒服些。” “这儿为什么有这么多病人?请别离开我。” “不会,我陪着你。我就坐在这儿。” 八点钟。我躺在活动轮椅铺上,手臂上打着点滴,那塑胶口袋液体反射着光线,显得十分美丽。我能很清楚地看见钟表。我慢慢把头转过来。 有个女人在这儿。她现在穿着黑色的外衣,白色的长筒袜和又厚又软的白色皮鞋,上下形成鲜明对比。她的头发在脑后盘成一个厚厚的发髻。她正在看书,她有一张宽阔的脸,一身结实的骨架,白督的皮肤,淡褐色的大眼睛。她的眉毛是黑色的,描得很美,抬头看我时,表情很讨我喜欢。她慢慢把书合上,冲我微笑。 “你好点了。””她说。嗓音圆润柔和。她的眼下有一点发蓝的眼影。 “是么?”嘈杂声烦扰着我的听觉。这里人太多了。几扇门一会儿开一会儿关。 她站起来,穿过走廊走过来,伸手抓住我的手。 “哦,是的,好多了。” “那我不会死了?” “不会。”她回答。但她也不敢肯定。她是不是有意让我看见她不肯定的神情? “别让我死在这个身体里。”我用舌头舔湿嘴唇说。它们太干燥了!上帝,我真恨这个身体,恨它胸膛的起伏,甚至恨从我嘴里吐出的声音。我的眼底疼痛难忍。 “那你又能走了。”她说着微笑得更开心。 “坐在我身边。” “好。我说过我不会离开。我就和你待在这儿。” “若你帮助我就是帮助魔鬼。”我耳语。 “你以前对我讲过这话。”她说。 “想听听整个故事吗?” “你只有平静地慢慢讲,我才听。” “你的脸真可爱。你叫什么名字?” “葛丽卿。” “你是修女,对不对?” “你怎么知道?” “我看得出来。比如看你的手,还有这枚小巧的结婚银戒指,还有你脸上的某种光辉——那些信教者特有的光辉。还有你正和我待在一起这个事实,葛丽卿,当别人都劝你走时,你却留了下来。我一见到修女就立刻知道她们是修女。因为我是魔鬼,所以我见到明圣时能辨别出来。” 她的眼里闪烁着泪花吗? “你在开我的玩笑,”她亲切地说。“我的衣袋上有个小标志,说明我是个修女,对吧?我是玛格丽特姊妹。” “我没看见它,葛丽卿。我并不想惹你流泪。” “你的病好多了。我想你会彻底好的。” “葛丽卿,我是魔鬼。哦,不是撒旦,不是晨星、六翼的堕落天使。不过很坏,肯定是头等恶魔。” “你在说梦话。是发烧弄的。” “这难道不是很好吗?昨天我还站在雪里使劲想像这件事呢——我的邪恶一生不过是凡人的一场梦。葛丽卿,我没这样的运气。这个魔鬼需要你。这个魔鬼在哭泣,他想让你握住他的手。你不惧怕这个魔鬼吧?” “如果他请求怜悯我就不怕。你现在睡吧。他们要来给你打针了。我不走,就待在这儿。我把椅子拿到你的床边,这样你好握住我的手。” “莱斯特,你在干啥?” 我俩现在正待在旅馆套间里,这里比那所臭气冲天的医院要好得多。无论何时我都要住豪华的旅馆套房,而不是臭医院,而且路易又喝过她的血,这可怜无助的路易。 “克劳蒂娅,克劳蒂娅,你听我说。你过来,克劳蒂娅……你病了。你听见我说吗?要想病好,你就得照我说的去做。”我咬破自己的手腕,等血出来后,我把它放在她的嘴唇上。“就是这样,亲爱的,多喝点……” “喝点这东西吧。”她把手枕在我的脖子后面。哎哟,我一抬头真疼。 “这东西喝起来淡而无味。一点也不像血。” 她的眼睑沉重而柔滑地盖在向下看的双眼。她像是毕卡索画笔下的一名希腊妇女,显得很质朴,大骨架,既细腻又粗壮。曾有人吻过她修女的嘴唇吗? “来这儿的人都会死的,对吗?所以走廊里才挤满人。我听到病人在哭。是传染病,对吗?” “情况是很糟。”她说,她处女般的双唇几乎一动也不动。“但你不会有事。因为我在这儿。” 路易十分生气。“可是你为什么要这样,莱斯特?” 因为她很美,因为她要死了,因为我想看看它是不是灵光。因为谁都不想要她,而她就在这儿,我把她揽起来,搂在我的怀里。因为这是我能取得的某项成就,就像教堂里的那盏小烛火能点燃另一盏烛火,而自己仍能保持点燃——这就是我的创造方式,我唯一的方式,你没看见吗?倾刻间就有了我们两个!紧接着我们就成为三个。 他伤心极了!穿着他的黑色长斗篷站在那儿,然而他还是止不住看她,看她涂过粉的雪白双颊,她的纤细手腕。想像一下,一个小吸血鬼!我们其中的一员。 “我明白了。” 谁在说话?我吃了一惊,这不是路易的声音,而是大卫。大卫拿着他的圣经站在附近。路易慢慢抬起头看。他不认识大卫。 “当我们凭空创造出什么东西时,我们是否接近了上帝?当我们假装就是那小烛火并点燃别的烛火,我们是否接近他?” 大卫摇摇头。“一个可悲的错误。” “那整个世界也就是一个可悲的错误。她是我们的女儿——” “我才不是你的女儿呢。我是我妈的女儿。” “不,亲爱的,你不再是她的女儿了,”我抬头看大卫。“你,请回答我。” “你为什么把你的所作所为提升到这么高的目标呢?”他问我,不过语气充满同情和慈祥。路易仍然恐惧地盯着她,盯着她雪白的小脚丫。 “然后我就决定这么做,我不在乎他拿我的身体干什么,只要他能把我放进这副人体二十四小时,使我能看阳光,能感觉凡人感觉的一切、了解和体验他们的弱点和痛苦。”我边说边握紧她的手。 她点点头,又摸摸我的前额,用她坚定温暖的手指量我的脉博。 “……所以我决定这么做了,有什么了不起?唉,现在我知道我做错了,错就错在不该让他带走我的全部威力。但是你能想像,现在你也看见了,我不能死在这副身体里。别人甚至不会知道我出过什么事。他们要是知道了,准会来……” “是别的吸血鬼,”她嘟哝道。 “对。”接着我向她说明他们的情况,讲了我很久以前寻找他们的经过,那时还以为只要我知道了事情的来龙去脉,这个秘密就会拆穿……我一个劲儿地向她唠叨,解释我们这些魔鬼,我们是何许鬼也,解释我几百年来的漫长跋涉,然后我受到摇滚乐的诱惑,它对我来说是最佳舞台。我还讲了我的渴望,讲了大卫,讲了上帝和撒旦在巴黎咖啡馆里的会唔,讲了大卫手捧圣经坐在壁炉前,叙说上帝并不完美。我的眼睛时睁时闭。她始终握着我的手。 医院里病人进进出出。医生们争论不休。一个女人在哭喊。外面天又亮了。这是门打开时我看见的。一股冷风猛烈地吹过走廊。“咱们怎么给这么多病人洗澡呀?”一个护土问。“那个女的应该隔离。叫医生来。告诉他有个脑膜炎病人躺在地板上。” “又是白天了,是不?你一定很累了,和我待了整整一个下午和晚上。我很害怕,但我知道你得走了。” 又一群病人进了医院。那个医生走过来对她说,他们得把所有病床都调个头,让病人的头对着墙。医生说她应该回去了,几名新护士刚开始值班。她应该休息。 我在哭吗?那枚小针尖扎疼了我的肩膀,我的喉咙干得冒烟,嘴唇也干裂。 “我们甚至无法正式收治这些病人。” “葛丽卿,你能听见我说话么?”我问。“你能听懂我说什么吗?” “这问题你已经问过我许多次,”她说。“每次我都回答我能听见,我能听明白。我在听你说呢。我不会离开你的。” “亲爱的葛丽卿姊妹,你真好。” “我想带你和我一起离开这里。” “你说什么?” “和我一起到我家去。你现在好多了,你的烧退下去了,你要是还待在这儿……”她一脸茫然。她又把杯子放在我的唇边,让我喝了几口。 “我明白,是的,请带我走吧。”我想坐直。“我怕呆在这里。” “再等一会儿,”她哄我又在病床上躺下。随后揭下贴在我手臂上的胶带,拔出那枚恶毒的小针头。上帝,我想小便!这些讨厌的生理需要怎么没完没了?凡人到底是怎么回事?拉屎,撒尿,吃喝,周而复始,年复一年!这难道配享受阳光吗?还不如死了好,我得小便。但我受不了再用那个瓶子,虽然它这么不起眼。 “你为什么不怕我?”我问,“难道你不觉得我是疯子吗?” “你是吸血鬼时才害人,”她干脆地说。“你在你自己的身体内才害人,不对吗?” “对,”我说。“很对,不过你很像克劳蒂娅,你不怕作任何东西。” “你把她当傻瓜来摆弄!”克劳蒂娅说。“你会把她也伤害到。” “胡说!她才不信呢,”我说。我坐在那家小旅馆休息室的长沙发上,扫视若这个花哨的小屋子。看到里面摆着精致的镀金老家俱,我觉得像是回到家。是十八世纪,我的世纪的。那是个流浪者和理智者并存的时代。是属于我的一个近乎完美的世纪。锦缎。点针绣的花卉。镀金的剑加上楼下街道上醉鬼的笑声。 大卫站在窗前,向外眺望这座殖民城市低矮的房顶。他曾在这个世纪生活过吗? “从来没有!”他惊恐地说。“每个表面都是经过手工离琢,每个尺寸都是不规则的。那些造物对自然界的把握十分脆弱,好像他们能很容易地返回自然界。” “你走吧,大卫,”路易说,“这里不属于你。我们得留下来。我们也毫无办法。” “这有点耸人听闻,”克劳蒂娅说。“真的。”她穿着那件脏兮兮的医院病号服。唔,我很快就把这改变。我要为了她而去抢劫花饰礼品店。我要为她买尽绫罗绸缎、小巧的银手镯和珍珠戒指。 我伸出手搂住她。“啊,听到有人讲出实情可真好,”我说。“多美丽的头发,它永远都会如此美丽。” 我又试着坐起来,但好像不可能。他们穿过走廊正匆忙把一个急诊病号推进来,病床两边各站着一名护士,有人撞了一下这张轮床,我感到一阵震颤。随即安静下来,那个大挂钟的指针一下下猛跳。躺在我旁边的那个男人呻吟着,并来回扭头。他眼上蒙着一大块白绷带。他的嘴巴看上去光秃秃的。 “我们得把这些人隔离。”一个声音说。 “现在走吧,我把你领回家去。” 莫约呢?莫约怎么样了?他们是不是来过、把它领走了?这是个人类监禁狗的时代,就因为它们是狗。我得把这向她讲清。她正试着搀扶我,把一条手臂搂住我的肩头。莫约正在那所住宅里狂吠。他是不是中了圈套? 路易很伤心。“现在城里正流行瘟疫。” “但它伤不着你,大卫。”我说。 “你说得对!”他说。“可是还有别的东西……” 克劳蒂娅大笑。“你知道!她爱上了你。” “你早该死于这场瘟疫。”我说。 “也许我还不到时候。” “你相信我们还有时间吗?” “不,我不信。”她说。“也许把一切都归罪于你更容易一些。你知道,我从来都是是非不分。” “你还来得及学。”我说。 “你也是!而且时间还比我多得多。” “谢天谢地,你带我走,”我小声说。我站起来了,“我真害怕,”我说。“就是一般人类的害怕。” “又给医院减轻一个负担,”克劳蒂娅咯咯笑着说。她的小脚轻快地蹦过椅子边。她又穿上那身绣着花边的连衫裙。这是个改进。 “美丽的葛丽卿,”我说。“我这么说时,你的脸颊上浮起红晕。” 她微笑着把我的左臂搭在她的肩膀上,她的右臂则一直搂着我的腰。“我会照顾好你,”她在我的耳边说,“我家离这儿不远。” 我站在她的小汽车旁,迎着寒风,举着我那讨厌的器官撒尿,看着黄色的尿液冒着热气浇在溶化的雪上。“我的天,”我说。“这感觉也挺不错的!人类到底是什么?他们居然从这种可怕的事中也能体会出快乐!” 第十四章 有一阵子我开始处于时睡时醒的状态,朦胧中觉得我们坐在一辆小轿车里,莫约也和我们在一起,对着我的耳朵喘气。我们正驶过树林茂盛、白雪皑皑的丘陵地带。我身上里着毯子,汽车的高速行进使我感到恶心欲吐。我也在哆嗦。我几乎不记得我们回到那座住宅并找到耐心等待我的莫约的经过。我隐约意识到,若是这辆汽油驱动的汽车和别的车辆碰撞,我肯定会给烟熏死。看来真的出了坏事,我胸上的疼痛就是证明。那个肉体窃贼耍了我。 葛丽卿的双眼冷静地注视着前方蜿蜒的道路。斑驳的阳光在她飘满细细发丝的脑袋周围,形成一圈朦胧美丽的光晕。这些发丝都是从她厚厚的大发髻里散落下来的,她的两鬓处也飘落着几缕光滑柔软的秀发。一位修女,一位美丽的修女,我想着。我不由自主地看着她,直眨着眼睛。 可是这位修女为什么对我这么好?就因为她是修女?我们四周很寂静。丛林中的小丘上盖着一些小别墅。那些小山沟里也有小房子,彼此挨得很近,也许这一带是个富人聚集的郊区,遍布富人住的木头小别墅。这些人有时更想住在这里,而不愿住城里那些前世纪风格的华丽住宅。我们最后驶上一条汽车道,通向这些私宅中的一座。道路两旁是一排枝叶光秃秃的树木,我们最后在一座灰瓦屋顶的小木房前轻轻停住,显然是给外人或客人住的,不远处才是主楼。几个房间都很温暖舒适。我想马上躺在一张干净的床上,但是我身上太脏,就坚持请求主人让我洗一下这个讨厌的身体。葛丽卿坚决反对,说我病得太厉害,现在不能洗澡。但我就是不听。我找到浴室后就不出来。 接着,我倚着瓷砖又睡着了,葛丽卿帮我把浴缸灌满水。蒸气的味道挺好闻。我能看见莫约卧在那张床边,像尊狼一般的狮身人面像,正透过敞开的屋门看着我。她会觉得它看起来像头魔鬼吗? 我觉得头晕眼花,虚弱得厉害。但我还在向葛丽卿喋喋不休,想向她讲清我为何陷入这样尴尬的境地,还说我要去新奥尔良找路易,好让他给我输入那种威力强大的血液。我用英语低声向她讲述许多事情,只有在找不到恰当的词时我才使用法语。我谈论我那个时代的法国,谈论我后来生活过的新奥尔良,那片荒凉的法国小殖民地,讲述那个时代的奇妙之处,讲述我当了一阵子摇滚明星的经过,因为我想:我虽然是罪恶的象徵,但不是不能做好事。我想要她听明白我到底是谁,以及发生了什么事,生怕我死在她的怀里之后没人会知道这一切。这是否就是人的感受和体验呢?哎,可是那些吸血鬼,他们明明知道这一切,但是谁也不来帮我一把。我把这些也全都对她讲了。我形容了那些老古董,以及他们的反对。还有什么我忘了告诉她吗?但她一定听明白了,这位敏锐的修女,我当摇滚歌手时特别想做好事。 “这是魔鬼能做点好事的唯一途径,”我说。“就是在舞台上表演以揭露邪恶。即在他干坏事时让人相信他在干好事,不过这等于是在上帝身上找妖怪,对不对?魔鬼只是上帝神圣计划中的一个部分。” 她似乎在十分专注地听我讲这些胡话。不过,当她回答说撒旦并非上帝计划中的一部分,我并未感到吃惊,她的声音低沉,充满谦卑,边说边替我脱掉那身酸臭的衣服。我觉得她一点也不想说话,可还是努力安慰我。她说,撒旦是天使中最有威力的一位,而且他出于傲慢拒绝上帝。邪恶不可能是上帝计划的一部分。 当我问她是否了解所有反对这种说法的论点、说它十分荒谬,整个基督教都不符合逻辑时,她平静地回答说这无所谓。重要的是行善。这才是一切。其实很简单。 “啊,是的,这说明你听懂了。” “完全懂。”她说。 但我清楚她没有听懂。 “你对我真好。”我说完趁她帮我下到热水里时,在她脸上轻轻吻了一下。 我向后仰靠在浴缸壁上,看着她给我洗澡,同时感觉很舒服。热水浸泡着我的胸膛,柔软的海绵摩掌着我的皮肤,大概比我迄今所忍受过的任何磨擦都舒服。不过,人的身体感觉起来真长!我的双臂怎么长得出奇?我脑子里出现了一部老影片里的一个形像,是弗兰肯斯坦创造的怪物在笨重地走路,挥舞着两只彷佛不属于它手臂末端的手掌。我觉得我就是那头怪物。其实,倘若说我当人觉得自己完全像个怪物,这话才是完全说到重点上。 我好像对此说点什么。她警告我闭嘴不要胡说。她说我的身体既强壮又优美,而且一点也没有不自然。她的表情很忧虑。我觉得有点不好意思,乖乖地让她洗我的头发和脸。她解释说,这种工作是一个护士每天都要做的。她说她把毕生精力都用在出国传教和照顾病人上,去的地方全是那tc肮脏、条件恶劣,连华盛顿这家拥挤的小医院与之相比都顿成天堂。 我注视着她的目光扫视过我的全身,接着看见她的面颊上泛起红晕。她带着羞涩和迷惑看着我的身体。一脸的清纯和无辜。 我暗自发笑,但担心她会被自己的性欲弄得不好意思。她发现这副身体特别诱惑人,真是对我们俩都开了残酷的玩笑。她无疑是发现了,这使我的人血沸腾起来,连发烧和疲劳都暂时忘却。唉,这副人体总是那么躁动不安,充满性欲。 当她用手巾擦干我的全身时,我几乎站不直,但我咬紧牙关挺住。我吻着她的头顶,她抬起头来看我,显得有点痴迷和困惑。我想再吻她一次,但我没有力气。她很仔细地擦干我的头发,揩干我的脸时也很轻柔。已经很久没有谁这么触摸过我了。我对她说我爱她,因为她对我这么好。 “我特别恨这个身体。待在里面像是下地狱。” “真有这么糟?”她问。“做人不好么?” “你用不着迎合我,”我说。“我知道你不相信我告诉你的这些事。” “唔。不过我们的幻想就像我们的梦一样。”她皱着眉头严肃地说,“那是有含义的。” 蓦地,我注意到了我映在药品柜上的镜子里的身影这个羯色皮肤的高个子男人长着一头厚厚的褐发,旁边是这个大骨骼、细皮嫩肉的女人。我吓呆了,心脏差点停止跳动。 “我的上帝,帮帮我吧。”我嗫嚅道。我想要回我的身体。我想哭。 她催我快回到床上躺下。屋里暖暖的很舒服,她开始为我刮脸,真好!我讨厌脸上长着硬毛的感觉。我告诉她我曾像所有人类男人那样把脸刮得光滑。我死后并给造就成了吸血鬼之后,就像所有吸血鬼那样一成不变。我们变得越来越苍白,同时越来越强壮,我们的脸则越变越光滑。但是我们的头发永远保持同样的长度,指甲胡子什么的也是这样。我没有什么再长的东西。 “这种转变很痛苦么?”她问。 “因为我得搏斗,所以很痛苦。我不想让这种事发生。当时我真的不知道我正在起什么变化。好像有某个中世纪的怪物路过这里抓住我,并把我从那个文明的城市拖走。你应该记住,那时的巴黎是个非常文明的地方。而你现在要是到那儿神游一番,你会发现它野蛮得难以形容。唉!但那时的巴黎对一个来自破旧城堡的乡绅来说,真是充满新奇和刺激,那么多剧院,歌剧院,还有那些宫廷舞会。你想像不出有多豪华。但不久就发生了这场悲剧,一个恶鬼从黑暗里钻出来,把我抓到他住的塔上。把我变成鬼的过程叫黑色诡计,它本身倒不会让你感到痛苦,而是让你狂喜。等你再睁开眼睛,全人类在你眼里都变得那么美,这是你在转变前从没意识到的。” 我穿上她给我找来的一件干净的衣衫,然后钻进被窝,让她把被角掖进我的下巴。我感到飘飘然。这真是自我变成凡人以来体验过的最愉快感觉之一,像酒醉似的。她摸了摸我的脉搏和额头。我能看出她的害怕,但我不愿意相信。 我告诉她,我作为邪恶之物的真正痛苦来自于我能体会到什么是明圣,而且尊重它。我的良知从未泯灭过。可是我的一生——包括凡人童年都被要求昧着良心去获取有价值和有刺激性的东西。 “这又从何说起?”她问。 我就告诉她,我在很年轻时就离家出走和一帮演员逃跑,我还和演歌团里的一名年轻女子私通。但就是这段日子——既在村里的戏台上表演又和那女人偷情——使我感到活得特别有价值!“你瞧,”我说,“这些还只是我是个活着的凡人时犯的,是个男孩子的小罪过!在我死了以后,我在这世界每走一步便都是在犯罪,但在我每次生死关头,我都遇到性感美丽的女人。” 我问她:这是怎么回事?在我把克劳蒂娅变成小吸血鬼、把我母亲卡布瑞变成吸血鬼美人之后,我便又去寻找刺激!我抵御不了它的诱惑。在这样的时刻,我根本不顾及什么犯罪不犯罪。我又讲了许多往事,包括大卫和他在咖啡馆里见到上帝与撒旦会晤,大卫认为上帝不完美,上帝也在无时无刻学习新东西,大卫书看得太多,以致慢慢瞧不起自己的工作并要求离职。不过我清楚,这些事我在医院她握着我的手时,我都对她讲述过。她有时会停止对枕头、药片、水杯这类琐事的唠叨,然后专注地看着我。她的脸很安详,表情很专注,浓密的黑睫毛覆盖淡色的眼睛,柔软的大嘴唇漾着和善的笑意。 “我知道你很好心,”我说。“我很喜欢你的善良。但我还要把黑血输给你,把你也变成不死者……让你同我一道进入永恒,因为你如此神秘和坚强。” 我的周围一片寂静,但我耳中却“隆隆”作响,眼睛像是蒙上一层面纱。我呆呆地看着她举起一根注射器,朝空中挤出一点银白色的药液,然后把针头扎进我的皮肤,这点烧灼的感觉一点也不刺痛,算不上什么。她递给我一大杯桔子汁,我贪婪地喝着。唔,味道不错,像血一样浓厚,就是太甜,感觉怪怪的就像直视阳光。 “我把这类东西都快忘了,我说。”味道真好,比葡萄酒好喝。我以前应该喝一些。要是我没尝过它就回去,那可太遗憾了。我重新躺下,仰望成斜坡的低矮天花板上的几根光秃秃的椽子。这小屋干净又漂亮,雪白雪白的。陈设很简朴。这是她的“修女庵”。小窗外面,雪在悄悄地下。我数了数,共有十二个小窗格。 我迷迷糊糊时睡时醒,隐约记得她曾想让我喝下一碗汤,但我喝不下。我浑身发抖,惟恐那些梦会再回来。我不想再在梦里见到克劳蒂娅。小屋里的光线刺痛我的眼睛。我对她讲说克劳蒂娅老在梦里缠住我,还有那所小医院。 “住满了儿童,”她说。她以前好像没下过这种评论。她看上去十分困惑。她在轻声讲述自己传教的经历……向孩子们传教,在委内瑞拉和秘鲁的热带丛林里。 “你别再说了。”她说。 我知道我把她吓坏了。我又轻飘飘起来,忽明忽暗,感到一块凉手巾敷在我的额头上,并对这种失重的感觉感到好笑。我告诉她,我在我原来的身体里能够飞行。我还对她讲述我在戈壁大沙漠里朝着太阳直飞的事。我时时猛地睁开眼睛,吃惊地发现我还躺在床上,躺在她的白色小屋里。在刺眼的光线里,我见到墙上挂着一个十字架,上面吊着正在流血的耶稣。还有一尊圣母玛丽亚的雕像摆在一个小书架上,是人人熟悉的一个形像,“美圣三女神的女调解人”,头低着,双手摊开,那边那位是额头上正流血的圣玛格丽塔吗?哦,全都是古老的信仰,但想想看,他们都活在这个女人的心里。我斜着眼,想看清她书架上的那些大书名,什么阿奎那啦,马利丹啦,德日进啦等等。光读懂这些五花八门的天主教哲人大名就够把我累死了。但我还是看了看别的书名,心里怀着激动和不安。此外还有关于热带病、儿科病、儿童心理学等方面的书籍。我还看见一张带框的照片挂在靠近十字架的墙上,是一群蒙面纱穿教服的修女的合影,大概是在一个仪式上。我看不出她是否也在里面,反正用这两只昏花的凡人之眼我看不出来。那些修女都穿着蓝色短袍,戴着蓝色和白色的面纱。 她握着我的手。我又对她说我得去新奥尔良。我得活着见到我的朋友路易,他能帮我找回我的身体。我向她形容路易,讲了他离群索居,与世隔绝,住在一座昏暗的小房子,在他杂草丛生的花园后面。我解释说他很虚弱,但他能把吸血鬼的血液输给我,这样我就又成了吸血鬼,并能追击那个肉体窃贼,找回我自己的身体。我还告诉她路易很有人性,虽不能给我太多的吸血鬼神威,但只要我有一点超自然力,就能找到那个肉体窃贼。 “所以说,只要路易把黑血给我,”我说,“这副身体就会死亡。你在救它,它都要死了。”我哭了。我意识到我在说法语。但她好像听懂,因为她用法语告诉我我得休息,我处在半昏迷状态。 “我陪着你,”她用法语一字一句小心地说。“我会保护你。”她的温暖柔软的手捂在我手上。还温情地把我前额上的一缕头发理到耳后去。 黑暗降临这座小屋。火在小壁炉里熊熊燃烧,葛丽卿躺在我身边。她已穿上一条法兰绒的长睡衣,又厚又白。她的头发披散着,楼抱着浑身发抖的我。我喜欢她的头发贴着我手臂的感觉。我也小心地贴着她,生怕碰伤了她。她一次次地用一块凉手巾抹净我的脸。她强迫我喝桔子汁或冷水。夜越来越深,我的恐惧也越来越厉害。 “我不会让你病死。”她在我的耳边小声说。但是我感觉到了她那掩饰不住的担心。睡意又袭上来了,但小屋保持着它的形状、颜色和光线。我又开始呼唤别的吸血鬼,请求玛瑞斯帮助我。我想到了一些可怕的事!恍然觉得他们全在这里,像许多白色的小塑像,同那圣母玛丽亚和圣玛格丽塔在一起,袖手旁观,拒不帮助我。 天快破晓时,我听到了声音。一位医生来到,是个疲劳的年轻男人,肤色灰黄,两眼发红。一根针管再次扎进我的胳膊。我大口喝着端给我的冰水。我听不懂这医生的低语,他也无意让我听懂。不过那些声音渐趋平静,而且让人放心。我听到了几个字眼儿,什么“流行病”,“寒流”,“不堪忍受的恶劣环境”。 等屋门关上后,我求她快点过来。“让我靠着你跳动的心脏,”她挨着我躺下后我对她耳语道。挨着她的感觉真好,她柔软丰腴的肢体,沉甸甸的rx房贴着我的胸脯,光滑的腿贴着我的腿。我是不是病得太厉害,连害怕也不知道了? “睡觉吧,”她说。“别担心了。”浓浓的困意终于袭上来,浓得像外面的夜,深得像外面的雪。 “你不觉得你该忏悔了吗?”克劳蒂娅问。“你要清楚你的处境岌岌可危。”她正坐在我的腿上,凝视着我,两手搂住我的肩膀,昂着的小脸距离我的脸很近。 我的心在收缩,疼得像要爆炸,但这里没有刀子,只有这两只勾住我脖子的小手。挤碎的玫瑰花香味从她颤动的发梢沁出来。 “不。我不能忏悔,”我对她说。我的声音颤抖着。“哦,上帝,你到底要我做什么?” “你并不后悔!你从来不内疚!快说。讲出实情!你该受我把那把刀捅进你的心脏。你知道实情,早就知道!” “不!” 我盯着她那张包在秀发的小脸,心痛欲裂。我把她抱起来,放在我面前的一张座椅里,然后跪在她脚边。 “克劳蒂娅,听我说。这一切不是我发动的。我并没有创造世界!这种罪恶从来都存在。它埋伏在暗处,趁我不备抓住我,并把我加入它,成为它的一部分,使我只能按照我的生理需要行事。请不要笑话我,别扭头不理我。不是我造的孽!我现在这样不是我自己造成的!” 她瞪着我,惶然不知所措,随后她丰满的小嘴绽出迷人的微笑。 “这样并非全是苦恼,”我紧紧抓着她的双肩说。“它不是下地狱,跟我说它不是,跟我说这里也有快乐。难道恶魔也能快乐吗?天哪,我真不明白。” “你虽然不理解,但仍照干不误,对不对?” “是的,而且我不感到内疚。我不。我会站在屋顶上对着苍天大喊我不内疚。克劳蒂娅,我还会干的!”我长叹了一口气。我重复着刚说的话,声音越来越大。“我还会这么干的!” 屋里鸦雀无声。她还保持着平静。她生气了吗?吃惊了吗?看着她面无表情,我无法测知。 “唉,父亲,你真邪恶,”她轻柔地说。“你怎么这么固执己见?” 大卫从窗口那儿转过身来。他站在她肩膀后面,居高临下看着跪在地上的我。 “我是我这一物种的精英,”我说。“我是个完美的吸血鬼。你看着我就等于看着吸血鬼莱斯特。谁也赢不过你眼前的这个鬼——谁也超不过!”我慢慢站起来。“我不会随着时间流逝而成为傻瓜,也不会成为被千年岁月磨硬的神祗。我不是披着黑斗篷的魔术师,也不是满腹悲凉的流浪者。我还有良心,我能区分是非。我知道自己该做什么,并且去做,我是吸血鬼莱斯特。这就是给你的答覆。乐意为你效劳。” 黎明,雪地上天色明亮。葛丽卿依偎着我,还在睡。我坐起来,伸手去拿那杯水。她没被吵醒。水没有味,但很凉。这时她睁开双眼,猛地坐起来,一头深色金发披散在她干净和洒满晨光的脸上。我吻了她温热的脸颊,感到她的手指勾住我的脖子,然后又拂过我的前额。 “你带我渡过苦难,”我说,嗓音嘶哑颤抖。然后我又躺回枕头上,觉得双颊上又流满泪水!我闭上双眼,嘴里嘟哝着“再见,克劳蒂娅。”同时希望葛丽卿不要听见。 等我再次睁开眼时,她正给我端来一大碗肉汤。我咕咕喝下,觉得味道还不错。有几个切开的苹果和桔子摆在盘子里,颜色鲜艳。我狼吞虎咽地嚼着它们,惊奇地发现苹果很脆,桔子嚼起来纤维丰富。接着又端来一种烈酒加蜂蜜和酸柠檬,这东西我很爱喝,她连忙又去为我调制。 我再次感觉她真像毕卡索画的希腊妇女,大个头,白皙,深褐色眉毛,淡绿色眼睛,使她的脸看上去清纯而坚毅。她并不年轻,但在我看来反倒更有成熟之美。当我问她我好点没时,她点点头说我好多了,表情忘我而热烈。她看起来好像永远在沉思默想。她一直注视着我,好像我让她困惑不解。然后,她慢慢俯下身来,把嘴唇压在我的嘴上。兴奋像一股电流传遍我的全身。 但我又睡着了。这次没有做梦。彷佛我一直是个人类,从来都穿着这张人皮,而且,噢,真感谢这张柔软干净的床。 下午到了。树林那边是片片蓝天。我入迷地看着她把壁炉点着。看着火光映在她光润的赤脚。莫约的灰鬃毛上着薄薄一层雪,两爪抱着一个盘子,正不急不徐地安静吃东西,并时不时抬头看看我。由于发烧,我这副沉甸甸的人体仍在微微颤抖。但是毕竟烧退多了,也不那么难受,原先的浑身哆嗦完全消失。啊,她为什么对我做这一切?为什么?我又能为她做什么呢?现在我不再怕死了。但我一想到前景——必须抓住那肉体窃贼——就感到恐惧。若再多待一夜,我恐怕就要病得不能离开这儿。 我俩又搂抱在一起沉睡,听任外面的光线变暗,唯一的声响是莫约的喘气。壁炉里的那小淮火在熊熊燃烧。屋里湿暖安静。整个世界都好像温暖安静。雪又下起来了,不久,温柔而又无情的夜幕降临。我注视着她睡梦中的脸,想起了我在她的眼里看过的那种温柔又痴迷的目光,胸中顿生一股保护她的欲望。连她的声音都染上一层深深的悲哀。她通体都透出深刻的看破红尘和与世无争。我心想,无论发生什么,我都不离开她,直至我设法报答她为止。我也很喜欢她,我喜欢深蛰在她内心的忧郁,她的隐忍和自我贬抑,她语音和动作的单纯,以及地目光中的坦诚和率直。 等我又醒来时,见那医生又过来。还是那个小伙子,还是皮肤灰黄,一脸倦容,虽然比上次稍有精神些。他的白袍很干净,是新洗过的。他把一个冰凉的金属小玩意放在我胸脯上,显然是在听我的心、肺和其他闹哄哄的内脏器官,来获取一点有价值的信息。他的手上戴着滑溜溜难看的塑胶手套。他正在对葛丽卿低声说话,彷佛我不在场似的,谈的都是医院里接踵而来的麻烦。 葛丽卿穿着一身简单的蓝色连衣裙,颇似修女的装束,只是比较短。里面她穿的是黑色的长筒袜。她的头发虽乱但很美,直直的,很干净,使我想起德国童话里被公主编织成金束的干草。 我又回忆起我母亲卡布瑞,想起我把她变成吸血鬼后的那段怪诞、噩梦般的岁月。那时她剪掉她的金色长发,可在一夜之间,头发趁她在地窖里昏睡时又长满她的脑袋。当她发现时差点吓疯了。我记得她不断尖叫,半天才被我哄好。我也不知我为何想到这个,大概是因为我很喜欢这个女人的头发。她一点也不像卡布瑞,丝毫不像。 医生总算结束对我的听诊、叩诊和问诊,躲到一边与葛丽卿商量。我暗暗咒骂我的凡人耳朵,什么都听不见。但我明白我快要好了。当医生又回到我床边、对我说我没事、再休息几天就好,我平静地告诉他,是葛丽卿的精心护理治好我的病。他使劲点点头,嘟哝了一阵我听不懂的废话,便告辞走了。他的汽车发出轻微的吱扭声,驶离大门前的汽车道。我觉得头脑清醒,浑身舒畅,真想大声喊叫。但我没发疯,反倒喝了更多味美的桔子汁,然后又陷入沉思……和回忆。 “我得离开你一小会儿,”葛丽卿说,“我得出去买食物。” “好的,我会付你钱。”我说。我把手放在她的手腕上。尽管我的声音还很虚弱和沙哑,但我还是告诉她那家旅馆的事,说我的钱连同上衣都还放在那儿。那笔钱足够支付她对我的照顾和我在这儿的食宿,必须把它取回来,钥匙一定放在我的衣服口袋里。她把我的衣服挂在衣架上。现在她果真在衬衣口袋里找到钥匙。 “怎么样?”我笑着说。“我跟你讲的全是实话。” 她也笑了,脸上洋溢着温暖。她说她这就去一趟那旅馆,替我把钱取回来。我得安静地躺在床上。把钱到处乱丢不好,即便放在豪华旅馆里也罢。我还想回答她,但已困得不行。没多久,透过那扇小窗子,我看见她走过雪地,朝她的小汽车走去。我看着她钻进汽车。她的体格真强壮,四肢丰腴,但白曾柔软的皮肤使她瞧上去可爱诱人。即使片刻离开她,我都特别害怕。 当我再次睁开眼睛,她已回来了,胳膊肘挎着我的大衣站在屋里。她说,你的钱真多。她把它们全都拿回来了。她从没见过那么多钱,一叠一叠的,她说我真神秘。这些钱足有两万八千美元,她没把我在那家旅馆的开销算在内。那儿的人一直很担心我。他们只看见我冲进雪夜。他们让她签了一张我在那儿所有开销的收条。她把这张纸条交给我,好像它很重要。她把我的其他随身物品也带来,包括我刚买的大包小包衣服。我想感谢她,但想不起说什么好,等我追回我的身体后再回来向她道谢吧。她收拾好这堆衣服后,又做了一顿肉汤和黄牛油面包的便餐。我们找来一瓶葡萄酒,一起吃了起来。她没想到我能喝这么多酒,大大超过她允许的程度。我得承认,这顿黄油面包加红酒的晚餐是我至今吃过的最美味的人类餐饮。我告诉她这点,并请她让我再喝点酒,因为醉醺醺的感觉特别舒服。 “你为什么把我带到这儿来?”我问她。 她坐在床沿上,看着炉火,玩弄自己的头发,避免看我,又把医院拥挤、传染病流行的理由解释一遍。 “不对。你为啥这样做?还有别的原因。” “因为你和我认识的所有人都不一样,”她说。“你让我想起了我以前读过的一个故事,讲的是一位天使穿着人身被迫降临人间的事。” 我的心一紧,马上想起拉格朗-詹姆斯说过我看起来像天使。我想到自己的强大身体还在他的控制下飘零世界呢。 她瞧着我,叹了口气,一脸茫然。 “等这一切结束后,我将穿着我原来的身体回来看你,”我说。”我会向你暴露真相。在最后知道我并没骗你,也许对你挺有意义。而且你又这么强壮,我想这个事实不会让你受到伤害。” “什么事实?” 于是我向她解释,当我们吸血鬼向凡人暴露真相时,常常把他们逼疯虽然我们是非自然的怪物,但对上帝或魔鬼的存在却一无所知。总体来看,我们就像不带启示的宗教幻像,是一种神秘体验,但不带真理核心。 她显然十分着迷。眼里露出神秘的目光。她请我解释,我在我原本的身体里是什么样。 我向她讲述我在二十岁时被变成吸血鬼的过程。在那之前我是个高个子青年,金发碧眼。我再次叙述我在戈壁沙漠里被太阳烧伤皮肤的经历。我担心那个肉体窃贼有意扣留我的身体为自己捞取好处,此时他很可能躲在什么地方,远离他的同类,正试图完美地运用我的威力。 她又请我向她解释我如何飞行。 “与其说飞,不如说更像飘浮,只是随心所欲地上升,靠意念推着自己朝这个或那个方向飘浮。完全没有重力或地心引力,这点和自然造物的飞行很不一样。说来很恐怖,是我们所有威力中最可怕的一种,比其他威力给我们自身造成的伤害都大,因为它使我们意志消沉,充满绝望。它是我们不是人类的最终证明。我们都担心搞不好哪天夜里会飞离地球,再也回不来。” 我想到那肉体窃贼正在使用这种威力。我见他使用过。 “我也不明白我怎么这么愚蠢,让他拿走了我这么强大的身体,”我说。“我太想当人了,结果头脑发热干了蠢事。” 她只是凝视着我。双手放在腿上握在一起,一双栗色的大眼睛专注而平静地盯着我。 “你信仰上帝吗?”我指着墙上的十字架问她。“你的书架上有这么多天主教哲人的著作,这些你都相信吗?” 她考虑好久,才说:“我信仰的方式和你问的不一样。” 我笑着问:“那又是怎样?” “自从我能记事以来,我的一生就成了奉献和自我牺牲。这才是我所信仰的。我坚信我必须竭尽全力去减轻别人的苦难。我能做的只有这些,而这也是一项伟大的事业。这同你能飞一样,也是一项巨大的威力。” 我听得十分入迷。我不认为一名护士的工作和威力有什么联系,但我完全能理解她。 “试图了解上帝,”她说,“可以被解释成是犯了傲慢之罪,或是缺乏想像力。而我们一见到苦难就全能明白这是苦难。我们都清楚什么是疾病、饥饿、贫困。我要减轻这些苦难。这才是我信仰的基石。但若要我诚实回答你的问题——对,我是信仰天主和耶稣基督。你也信仰。” “不,我不信,”我说。 “你发烧的时候信。那时你谈论上帝和撒旦的观点,是我在别人那儿从未听过的。” “我谈的只是些乏味的神学争论。”我说。 “不对。你谈到它们的枝节问题。” “你这么认为?” “对。你见到明圣就明白。你说过你能分清善恶,我也能,我奉献毕生行善。” 我叹了口气。“是的,这我见到了,”我说。“你若是把我丢在医院,我会病死吗?” “也许会,”她说。“我确实不知道。” 仅仅看着她我就感到特别愉快。她的脸盘很大,少有棱角,也不是贵族的优雅气质,但她美的地方很多。岁月待她也一定公平。虽然关照别人多年,但她不显疲劳和憔悴。我感到她身上有一种柔和的沉思诱惑力,一种连它自己也不相信或加以培养的性感。 “请你再给我讲一遍,”她说。“你谈到你当过摇滚乐歌手,因为你想行善,对吗?你想凭藉恶的形像来行善吗?这方面你再多讲点。” 我说好吧,就把组织那个小乐队“撒旦之夜”并把它培养成专业乐队的经过讲述一遍。我告诉她我失败了,我们吸血鬼内部出现了争斗,我自己被抢走,整个乐队散了,表面看没发生什么事,用凡人世界的理性无法解释,我被迫回到逍遥自在、事不关己的隐居状态。 “地球上没有我们的位置,”我说。“也许曾有过,我也不知道。我们存在这个事实本身就不合理。猎人们把狼赶出这个世界。我那时认为,要是暴露我们的存在,猎人也会把我们逐出这个世界。但并非如此。我的短暂生涯就是一连串梦幻。没人信仰我们。这是命中注定。也许我们注定会死于绝望,逐渐从这个世界上消失,无声无息地灭绝。但是我不服气。我受不了没没无闻,无所事事,靠杀人取乐耗费生命,眼看着周围全是人类创造的成就而我加入不了他们,却只能当孤独的该隐,不,我受不了这样。要知道,这个已经且正在创造的凡人世界也是我的。它根本不是那个伟大的自然界。如果它真是自然界,那我作为一个不死者的命运也许就不该像现在这么坏。这世界完全是凡人成就的堆砌。什么伦布朗的画啦,雪中华盛顿的纪念堂啦,那些大教堂啦……而我们却被永远割断同这些成就的联系,而且他们这样做还满有道理。但我们这些吸血鬼还是整天眼巴巴地看着它们呀。” “但你为什么和一个凡人交换身体呢?”她问。 “是为了有一天能再次走在光天化日之下。是为了能像人那样思维、感觉和呼吸。也许还为了检验某个信仰。” “什么信仰?” “我们吸血鬼都想再做人,我们后悔放弃了做人,我们以不死来丧失我们人的灵魂,这代价不值得——就是这个信仰。但现在我明白我错了。” 我突然又想起克劳蒂娅。我想起我发烧时做的梦。我心情格外沉重。过了一会儿,我才暗暗鼓起勇气说下去: “现在我还是宁愿当吸血鬼。我不喜欢当必死的人。我不喜欢虚弱、生病、脆弱、疼痛。这些太可怕了,只要一找到那个贼,我就立刻把身体要回来。” 听了我的话,她似乎有点吃惊。“哪怕你回到自己的身体后你得杀人,得喝人血,得恨这样并恨自己,你也在所不惜吗?” “我不恨这些,也不恨自己。你难道看不出吗?这是矛盾的。我从来不恨自己。” “你告诉过我你是邪恶,你说过我帮你就是在帮魔鬼。如果你不恨你做的那些事,你就不会说这些话。” 我没回答,过了一会儿才说:“我最大的罪过一直是我做吸血鬼活得很舒服。但我始终有罪恶感。我在良心上总是憎恶自己,但我过得很愉快。我很强大,我是个具有强大意志和激情的怪物。你瞧,这正是我矛盾的重点——明知当吸血鬼是一种罪恶,为何还这么享受它?唉,说来这种事自古有之。人类去打仗时就是这样矛盾。但他们安慰自己,说自己是为正义的事业而战。于是他们体验杀人的兴奋和乐趣,彷佛他们只是些野兽。但这些野兽心里明白是怎么回事。豺狼也明白,它们清楚把猎物撕成碎片很刺激。这我也清楚。” 她半天不说话,好像陷入沉思。我伸手去摸地的手。 “来,躺下睡觉吧,”我说。“还躺在我身边。我不会伤害你。我没这能力。我病得太重。”我笑了一声,又说:“你真美。我绝不想伤害你。我只想靠着你。后半夜又要到,我希望你和我一起躺在这儿。” “你说的都是真话,对么?” “当然。” “你知不知道你像个孩子?你特别单纯。像圣人一样单纯。” 我笑了。“亲爱的葛丽卿,你真是把我误解得很深。不过也许你是对的。假如我信仰上帝,信仰救世,那我想我应该当个圣人。” 她又想了半天,然后低声告诉我,一个月前她刚刚请了假,暂离在国外的使命回国。她离开法属圭亚那,回乔治城上大学,课余志愿来那所医院当护土。“知道我请假的真正原因吗?”她问我。 “不知道,告诉我。” “我想认识个男人。想得到一个男人的服务。一次就行,我想了解那事。我已经四十岁了,但从未了解过一个男人,你刚才谈到在良心上你特别厌恶自己。我则特别厌恶我还是个处女——是在贞操上很完美的那种。无论信仰什么,这好像都是懦夫的行为。” “这我理解,”我说。“不过,出国行善显然和保持贞操毫不相干。” “不对,它们有联系,”她反驳。“因为只有专心地致志排除杂念才能从事艰苦的工作,而且只嫁给耶稣。” 我承认她言之有理。“但是,假如自我压抑成为工作的障碍,那就最好获得一个男人的爱,你说呢?” “我也是这么想的,”她说。“对,体验一下,然后回到为上帝的工作。” “完全正确。” 她充满憧憬地缓缓说:“我一直在寻找这个男人,目前也在找。” “所以你才把我带到这儿来。” “也许吧,”她说。“天晓得,过去我对所有男人都怕。但现在我并不怕你。”她盯着我,神情似乎对自己刚说的话感到吃惊。 “过来,躺下睡吧。咱们还有时间,让我的病好,并让你彻底想明白你到底需要什么。我并不想强迫你做任何伤害你的事。” “为什么?假如你是魔鬼,怎么还能说出这样善良的话?” “我说过,这就是我的神秘所在,或者是答案。两者必居其一,来吧,躺在我身旁。” 我闭上眼睛,觉得她爬进我的被窝,她热烈的身体挤压着我,一条手臂搭在我的胸膛上。 “知道吗,”我说,“当人这方面的感觉还不错。” 我昏昏欲睡时听见她小声说: “我想,你请你的假也是有原因。这原因也许你自己也不清楚。” “你肯定还是不相信我,”我嘟哝着,话含混不清。伸出手臂把她挽住、把她的头掖进我的颈窝的感觉真好。我亲吻着她的头发,喜欢它们松软且弹性地磨蹭我的嘴唇。 “你来到人间有个秘密原因,”她说,“你钻进一个男人身体,和耶稣这么做具有相同的道理。” “是什么?” “赎罪。”她说。 “哦,是的,为了得到拯救。这难道不好吗?” 我还想说点什么,但这种事连想都已不可能,我困得要命,很快就进入梦乡,清楚这次连克劳蒂娅也不会来了。 也许这根本就不是梦,而是一段回忆。我和大卫一道参观帝国博物馆里的那幅伦布朗大作。得到拯救。多好的想法,多可爱、多奢侈、不可能的想法,发现一个凡人女性在世界上严肃的想着这样一件事是多么美好。克劳蒂娅不会再嘲笑我了,因为克劳蒂娅已经死去。 第十五章 清晨,太阳还没升起。过去在这段时间,我会常常陷入沉思,并困倦地仰望变化的天色。我慢慢地洗澡,很仔细。小浴室里光线昏暗,周围蒸气弥漫。我的头脑清醒,心情愉快,彷佛病情缓解本身就是一件乐事。我慢慢刮脸,直至光润平整。然后,我翻遍镜子后面的那个小橱窗,找到了我需要的东西——几只小小的保险套,能保证她安全地避孕,不会怀上我的孩子,不会让我这个身体给她种上某颗孽种,免得在浑然不知中给她造成伤害。 这些小玩意儿真奇怪,这些保险套。我真想把它们扔了,但还是决心不再重犯过去犯的错误。我悄悄关上那扇小镜门。这时我才看见上面贴了一张电报纸,一张长方形的黄纸,上面印着淡淡的字迹: 葛丽卿,回来吧,我们需要你。别问问题。我们等着你。 发电报的日期很近,就在几天以前。地点是委内瑞拉的加拉加斯。 我蹑手蹑脚走到床边,把保险套放在小柜上备好,然后又躺在她身边,开始吻她睡梦中的软唇。我又慢慢吻她的脸蛋,吻她眼下的地方。我想用嘴唇感触她的睫毛,想感触她的颈项。不是要杀她,而是要吻她。不是为了占有,而是为了让双方都没损失的短暂肉体交合,带给我们如同痛苦般剧烈的欢愉。 在我的触摸下,她慢慢地醒来。“相信我,”我轻声说。“我不会伤害你。” “哦,但我要你伤害我,”她在我耳边说。 我轻轻剥掉她的法兰绒睡衣。她躺着仰视着我。她的双乳如同她的全身一样白皙,乳晕不大,粉红色的,乳头坚挺。她的小腹平滑,臀部扩展。一撮可爱的深褐色xx毛夹在两条大腿根部,映着从窗外透进来的晨光。我弯下腰去亲吻这片柔毛。我亲吻她的大腿,用手拨开它们,直到那片温暖的嫩肉暴露在我眼前。我的器官勃起,作好准备。我窥视那个隐秘的地方,它是双层的、拘谨的、深粉色的,也罩着一层轻薄的面纱。一股猛烈的热流流经我的全身,我的器官更坚挺。这感觉真强烈,我本会强迫她,可是这次不会。 我移上去,又躺在她身旁,把她的脸转向我,接受她的热吻,还有缓慢笨拙的抚摸。我感到她的腿紧压着我的腿,她的双手抚摸我,插进我温暖的腋窝,摸索这个男体黑浓又潮湿的体毛。它是我的身体,迎候着她。这强健的胸膛接受着她爱的抚摸,我的臂膀也在接受她的亲吻,彷佛是对其发达肌肉的礼赞。我的激情稍退,只为更汹涌地高涨;暂时销声匿迹,然后卷土重来。 我没动饮血的念头,没动耗尽她体内生命之火的念头,换上另一个时间场合,这念头就是可怕的灾难。此时此刻,都只有温柔缠绵,她温软肉体的馨香。任何对她的伤害,任何对她这个普通女人的神秘性的破坏,任何毁掉她对我的信任和渴求的举动,以及任何触发地对我已有的深深恐惧的行为,在此时的我看来都是大逆不道。 我任凭手向下滑向她那个小门户。这次交合若再片面和短促,那就令我太遗憾和伤心了。 它很像痛苦的呻吟,最後见血涌上她的面孔。我低头去舔她的乳头,然後当我的手指轻轻探索她那处女的秘密通道时,她全身都颤抖着。抵着我的rx房好像肿胀起来,热吻我的嘴唇也变硬了,像花瓣那样张开。 可是怀孕的危险?她还担心这个吗?激情澎湃的她好像不在乎这些,完全听任我的摆布。 但我强迫自己停下,把一只小套子取出,戴在我的器官上。她的眼睛始终盯着我,一副被动顺从的样子,彷佛不再有自己的意志。她需要的正是这种顺从,这也是她对自己的要求。我又俯身去吻她。她那里湿润起来,做好准备接纳我。我再也控制不住自己,爬上她的身体,我的器官现在十分坚硬。那条可爱的小通道温暖柔软湿滑,当它流淌汁液时令人发狂地兴奋。随着我的节奏加快,我看见血涌上她的面孔。我低头去舔她的乳头,然后再找她的嘴唇。等她最后一次呻吟时——它很像痛苦的呻吟,我再次感到神秘——这种事竟然可以如此完美而彻底地完成,并在很短的时间之内。显得这短暂的片刻如此宝贵。难道这就是男女交合?难道我俩在这喧闹的寂静中合而为一? 我可不觉得这是合而为一。相反,我倒认为它是最猛烈的男女分离:两个相对的生物狂热而笨拙地投入对方的怀抱,既信任又威胁,一方的感受对另一方来说神秘又深不可测,既甜蜜又短暂,激情伴着孤独的失落。而且她现在看起来空前的脆弱,双眼紧闭,头扭进一侧的枕头,rx房平平地又再起伏波动。这形象很容易激发暴力,容易在男人心中激起最放肆的施虐心。 为什么是这样?我不想让任何别的凡人再触摸她!我也不想让她自己的罪恶感折磨她。我不要让她感到后悔,也不让人的任何邪念靠近她。 只有在此时我才又想起黑色礼物,我想起我在把我母亲卡布瑞造就成吸血鬼时的那种甜蜜的悸动。卡布瑞从此义无反顾,勇往直前,从不回首久远的往事。她信心十足,浑身是劲,开始她的漫游,虽然置身这错综复杂的大千世界,但一刻也不受凡间痛苦烦恼的干扰。 可是谁敢说“黑血”又会送给人的灵魂什么呢?而这名善良贞节的妇女,这名信仰古代冷酷无情的神秘女人,沉醉在殉教道者的血泊中,痴迷于成千圣徒遭受的苦难,她是绝对不会追求“黑血”或接受它,这点她与大卫一样。 但是她在了解我对她说的都是真的之前,这样的问题又有何意义呢?我若是从此不能对她证明这些话的真实性呢?倘若我从此不再拥有“黑血”、无法再把它给任何凡人、我也永远无法摆脱这副凡体,那又怎么办呢?我静静躺着,看着阳光洒满房间,看它洒在她书架上方受难于十字架上的耶稣基督身体,看它又落在那垂头默想的圣母。 我与她紧拥着,进入了梦乡。 第十六章 正午。我穿着一身干净的新衣服。它们是我在那灾难性的流浪最后一天买的,是柔软的长袖白色套头衫和流行的褪色蓝工装裤。我俩在劈啪作响的壁炉火前摆上一顿“野餐”。地毯上铺一块白布,我俩坐在上面共进迟到的早餐,莫约则在厨房地板上以它的方式大吃大嚼它的早餐。又是法式黄油面包、桔子汁、煮鸡蛋,切成大块的水果。我大口吃着,不顾她警告我病还没完全好。我已经基本上痊愈。连她的数字小体温表都这么说。 我应该出发去新奥尔良。如果机场开放,我大概入夜时就会到那儿,但我现在还不想离开她。我向她要了点葡萄酒。我想与地聊天,我想了解她,我也害怕离开她,害怕她不在身边的孤独。坐飞机旅行使我心里感到恐惧。再说,我也喜欢与她作伴。…… 她正在滔滔不绝讲她的传教生活,说她从一开始就十分喜欢这项活动。她先在秘鲁待了几年,然后到中美洲北部的尤卡坦半岛。她最近一次使命是到法属圭亚那的丛林地带,那里全是原始的印第安人部落。具体地点是圣玛格丽特-玛丽,是距离圣洛朗镇不远的一个地方,乘机动船沿着马罗尼河逆流而上,行走六个小时就到。她和其他修女修整那里的水泥小教堂、白墙壁的小型学校校舍和医院。她还经常做些传教之外的善事,直接到村民中去帮助他们。她说她很热爱这项工作。她向我展示一大堆照片,都是些长方形的小彩照,上面有传教团住的粗糙的小房子,有她和其地修女住的房间,有主持弥撒的牧师的房子。相片上的修女没有一个戴面纱或佩载宗教饰物,她们全都穿卡其布或白棉布服装,头发都披散着,她说她们都是真正做事的姊妹。这些相片中也有她本人,神采奕奕、喜气洋洋,毫无现在的沉思默想和郁郁寡欢。在一张近镜头韩昊,她被一群红脸庞的印第安人簇拥着站在中间,背景是一座奇形怪状的小建筑,墙壁上有一些花稍的雕刻装饰。在另一张照片,她正在给一位像鬼魂般的老翁打针,对方坐在一张涂得花花绿绿的直背靠椅上。她说多少世纪以来,这些热带丛林村庄里的生活一直没有改变。这些人早在法国和西班牙人踏上南美洲的土地之前就世代居住在这里。很难让他们相信护士、医生和牧师。她本人倒不在乎这些土着是否听懂她们的布道和祈祷。她在乎的是预防接种和受感染伤口的消毒。她在乎的是把断手断腿走好位,好让伤员不致于终生残废。所以,他们当然希望她回去。他们已经做到很理解她的这次请假。他们需要她。她的工作在等着她去做。她给我看我已经看过的那份电报,钉在浴室镜子上方的墙上。 “你想念他们,这很显然。”我说。 我正在观察她,想见到内疚的神色显现在她脸上,以表示她对我俩刚做过的那事感到后悔。但她并没做这样的表示。她对那封电报好像也没感到有什么不安。 “我当然要回去,”她说。“这听起来也许荒唐,但刚开始时我也很不愿离开。可是贞操这个问题——它早已成为毁灭我的阴影,缠上我,让我摆脱不了。” 我当然理解她。她睁大眼睛平静地看着我。 “现在你也知道了,”我说,“是否与男人睡觉真的不是一件重要的事。是不是?” “也许吧。”她淡淡微笑了一下说。她显得真怪,坐在毛毯上,两腿拘谨地并拢歪靠向一边,头发披散,在这房间里看上去比在她的所有照片里都更像被着面纱的修女。 “它是何时缠上你的?”我问。 “你认为这很重要吗?”她反问。“即使我讲了,你也不会夸奖我的故事。” “但我想知道。”我说。 她在芝加哥的布里奇波特区长大,父母分别是信仰天主教的教师和会计师,她很小就展现出很有弹钢琴的天赋。为此全家人牺牲一切,给她请个著名的钢琴教师。 “你知道,这是自我牺牲,”她又微微笑了一下说,“从一开始就是。不同的是,那时是音乐,而现在是医护。” 但即使在那时,她也是个笃信宗教的孩子,整天读圣徒传,幻想当个圣人,长大后到国外去传教和工作。那位神秘的圣罗丝-德-利玛尤其让她着迷。圣马丁-德-波雷斯——他更多是在全球范围内工作——也是如此。还有圣丽塔。她希望有一天能去救治麻疯病人,能找到一种充满激情和英雄主义工作的人生。她还是个小女孩时,就在她家房子的后面盖一座小礼拜堂。她常在里面,跪在十字架前,一跪就是好几个小时,盼望耶稣的伤口(圣伤痕)会在她的手脚里展开。 “我对这些圣经故事非常当真,”她说。“对我来说,圣徒都确有其人。当英雄的可能对我来说真的存在”。 “英雄主义。”我重复这个词。不过这是我对它的理解,与她的大相径庭。但我没打断她的叙述。 “后来,弹钢琴似乎和我的精神世界冲突起来。我想牺牲一切帮助别人,这就意味着放弃钢琴,首先是放弃钢琴。” 我听了这很伤心。我觉得她并不常讲自己的往事,所以她讲的时候声音非常压抑。 “可是你弹琴时给别人带来快乐,这又怎么讲呢?”我问。“这不也是很有意义的事么?” “现在我可以说确是这样,”她说,声音更加低沉,艰难地缓缓说出。“但那时呢?我也没把握。我那时觉得自大概不是弹琴的料。我才不想表演,虽然我不介意让人听见。她看看我,脸有点红。要是我躲在教堂楼箱或布幕后面弹琴,我也许就不害怕。” “我懂,”我说。“是有许多人都像你这样害羞。” “可是你不害羞,对吧?” 我摇摇头。 她解释说,让她穿着白花边裙当众演奏特别难受。为了取悦她父母和老师,她只好这么做。参加各种比赛简直是折磨。但她差不多每次都夺冠。等她到十六岁时,她的弹琴已经成为全家人的事业。 “那音乐本身呢,你喜欢吗?” 她想了一会儿,说:“音乐让我非常入迷。当我一个人弹琴时……没有人在旁边看着我,这时我完全陶醉在音乐里,就像吃了迷幻药一样,音乐简直可以说是……情欲的。旋律有时让我沉醉不醒。它们不断在我的脑海响起。我弹琴时忘记了时间。现在我听音乐时还总是振奋或陶醉。你在我这儿见不到收音机或录音机。现在我连这些东西都不敢放在身边。” “但你为什么排斥自己的这种需要呢?”我看着周围。房间里也没有钢琴。 她不在乎地摇摇头,说:“你没看出音乐的效果对我太强烈了吗?一听音乐我就把别的事都忘记。这样我就做不成事了。也就是说,中断日常生活。” “果真如此吗,葛丽卿?”我问。“对我们这样的人来说,如此强烈的情绪体验本身就是生活!我们追求狂喜。在这样的时刻,我们……我们超然物外,摆脱所有苦恼、卑微和勾心斗角而升华。我当年活着时就是这样过的;现在也是这样。音乐!” 她思考着我的话,表情平静而放松。当她再开口时,声调平静而坚定。 “我要的还不止这些,”她说。“我需要更有建设性的东西,看得见摸得着。换句话说,当别人都在忍饥挨饿生病受苦时,我可不能享受这种快乐。” “可是世界总会包括这些苦难。而人们照样需要音乐,葛丽卿,他们像需要护理和食物那样需要音乐。” “我不知道是否赞同你。其实我敢说我不能苟同。我必须奉献毕生来减轻别人的苦难。其实我以前与别人也争论过许多次这些问题。” “哈,结果放弃音乐选择了护理,”我说。“这对我来说难以理解。当然护理也很好。”我难过和困惑得说不下去。“你是怎样做出选样的?”我又问。“你家里人没有阻止你吗?” 她又解释开了;她十六岁时,母亲病倒了,一连数月无法确定病因。她母亲是贫血,持续发烧,最后显然快要支撑不住了。各种检验都做过,医生们也无法解释。大家都觉得她母亲要死了。一时间家里的气氛非常沉重和悲伤。 “我祈祷天主让奇迹发生,”她说。“我发誓,天主若能让我妈病好,我宁可这辈子再也不碰一下钢琴。我发誓一得到允许就进修道院,好把毕生贡献给护理病人和垂死者的事业。” “那你妈妈痊愈啦?” “对。不到一个月她就彻底好了。她现在还健在。她退休了,但在孩子们放学后辅导他们,在芝加哥一个黑人居住区的一所靠街的房子。从此她就再也没有生过病。” “所以你就信守诺言喽?” 她点点头。“我十七岁就进了传教修女团,然后他们送我上大学。” “你也信守再也不摸钢琴的誓言?” 她又点点头。她脸上丝毫没有后悔,也不急切想让我理解或赞同她。事实上,我知道她看出我很遗憾和悲伤,这倒反使她有点可怜我。 “你在修道院里快活吗?” “哦,是的,”她略微耸耸肩回答。“你难道看不出来?像我这样的人过不了普通人的生活。我一定要做点艰难的差事。我一定得冒险。我之所以进这个教派,就是因为他们的传教活动是在南美洲最偏远危险的地区进行。我无法形容自己多么热爱那些热带丛林!”她的声音变得低沉而急促。“对我来说,它们还不够热烈危险。有时候我们全都劳累过度疲惫不堪,因为医院挤满病人,生病的孩子们只好在户外的窝棚里临时搭床住下,或躺在吊床上。我忙坏了!没办法形容。连停下来擦把汗洗洗手喝杯水的功夫都没有。那时我就想:我是活着的,我在这里忙有意义的事情。” 她又微笑了。我说:“这也是一种刺激,与弹奏音乐截然不同。我明白两者的根本区别。” 这使我想起大卫对我讲他年轻时生活的话。他也在冒险中寻求刺激。不同的是,她在完全自我奉献中获得快感,而他在巴西研究神秘现象中得到冒险的刺激,她追求的是把健康带给成千上万贫困的民众这种严酷的挑战。这使我深感不安。 “当然这里面也有虚荣心,”她说。“虚荣心一向是我的敌人。所以我才对我的……我的贞操问题深感苦恼。我为我的清白感到自豪。可是,你也看到,连像我这样回到美国本身也是个冒险。我一下飞机就感到恐惧,因为我意识到我置身在乔治城,假如我愿意,谁也无法阻止我和一个男人在一起。我想我是出于恐惧才出来到医院找事做的。天主晓得,自由也不是那么简单的事。” “这我能理解,”我说。“可是你家对你发誓放弃音乐作何反应?” “当时他们不知道。我没告诉他们。后来我说我要响应主的召唤。我不屈服,为此家里也争吵不断。毕竟,为了我能上得起钢琴课,我兄弟姐妹都穿着旧衣服。他们反对,这并不奇怪。即使在虔诚的天主教家庭里,女儿出家当修女也不会总受到家长举双手赞成。” “他们对你的才华夭折感到难过。”我平静的说。 “是的,他们很惋惜。”她稍微扬扬眉毛说。她显得多么坦然,这些话说的一点也不冷酷和勉强。“可是我眼里另有一番景象,远比一个少女在音乐会舞台上从琴凳上站起来,接受别人献花来的重要。过了很久我才把我的决定定告诉他们。” “几年之后吗?” 她点点头。“他们了解我。他们也看见了奇迹发生,他们能有什么办法?我对他们说,我比所有我认识的进修道院的女孩都幸运。我从天主那儿获得清楚的昭示。她为我们大家解决所有的矛盾冲突。” “你也相信这?” “对,我信,”她说。“不过从某种意义上说,是不是真的这并不重要。如果大家都信,你也应该信。” “为什么?” “因为你也读到宗教真理和宗教观念,而且你也清楚它们重要,即便它们只是些比喻也罢,这就是你在昏迷时我从你嘴里听到的。” 我叹了口气,“难道你再也不想弹钢琴了?难道你再也不想找个空荡荡的礼堂,舞台上有架钢琴,你坐下来就弹吗?” “我当然想。但我不能这么做,也不会这么做。”她的微笑很甜美。 “葛丽卿,从某方面来讲你的故事可以说是个悲剧,”我说。“怎么,作为笃信天主教的一个好女孩,你居然不能看到你的音乐才华正是天主赋予的么?你看不到这天赋不应被荒废吗?” “我知道这是主给予我的,但你没看见吗!在路上有个岔口,只有牺牲钢琴才使我得到天主的机会,以一种特殊方式为主服务。莱斯特,与具体帮助干百受苦大众比较,弹钢琴又算得了什么呢?” 我摇头。“我认为音乐同样重要。” 她想了很久才回答,“琴我是弹不下去了。也许我是利用母亲的生病,我也不知道。我只能当个护土吧。没有什么别的出路。事实很简单!面对世界上的灾难不去救助,我就无法活下去。当别人受苦受难时,我不能心安理得地追求舒适和快乐。我不知道居然有谁能视若无睹。” “葛丽卿,你肯定认为单靠你自己不能把这一切都改变。” “不能。但我能靠我的一生来影响许许多多别人。这才是重要的。” 她的经历使我很不安,我再也坐不住。我站起来,活动僵硬的四肢,走到窗子前,注视外面的雪景。她倘若是个可怜的精神残疾者,或是个极端矛盾冲突、情绪不稳的人,那我可以很容易不去计较。但她说的做的好像都很有理。我发现她几乎深不可测。她使我感到陌生,就像许多年前我的人类朋友尼古拉斯那样。倒不是因为她与他相像,而是因为他的愤世嫉俗、冷嘲热讽和离经叛道,包含着一种自我克制或自我放弃,使我无法真正理解。我的尼克充满明显的古怪和偏激,但仍从刺痛他人的行为中获得满足。 泯灭自我,这才是问题的核心所在。 我转过身来。她正在注视我。我再次明显感到,无论我对她说什么都无关紧要。她并不需要我的理解。从某种角度说,在我这么漫长的一生中,她是我邂逅的最坚强的人之一。怪不得只有她才会把我从医院领回自己家,换一个别的护土,根本不会背上这么一个负担。 “葛丽卿,”我问,“你就从来不怕你的生命正在白白浪费吗?你难道没想过,即使你离开人世很久之后,疾病肆虐、穷人受苦仍会继续下去,而你做的一切于大局根本就是毫无意义吗?” “莱斯特,”她说,“这个所谓的大局才毫无意义。”她两眼圆睁,目光明澈。“只有从小事做起才是全部意义所在。在我死后,疾病和苦难当然还会继续下去,但重要的是我已经尽全力。这就是我的成功,我的光荣。这就是我对主的响应,我的虚荣。这就是我所说的英雄主义。” “可是,亲爱的,这种情况只有在做纪录时才行得通。也就是说,只有上帝批准你的决定,或你的行为将得到奖赏、至少得到拥护时,你的英雄主义才成立。” “不对,”她说。接着又字斟句酌地说下去:“怎么做都是为主服务。请考虑一下我说的话。我现在说的显然你觉得很新鲜。或许这还是个宗教秘密呢。” “怎么讲?” “有多少个夜晚我都躺在床上睡不着,清醒意识到那个天主也许不存在,我每天在医院里见到的那些生病的儿童看来永远得不到赐福和拯救。我想起那些古老的议题——天主如何能救治得了生病的孩子?杜思妥也夫斯基问过这个问题。法国作家阿尔伯特-卡缪也问过这个问题。我们自己也常问这个问题,但这个问题最终并不重要。上帝也许存在,也许不存在。但苦难却是实际存在的。它绝对真实,无论如何否认不了。而这其中就有我的承诺,也是我信仰的核心,即对这种现状我得做点什么!” “可在你去世的时刻,如果没有天主……” “那就没有好了。反正我知道自己已尽我所能,现在可以撒手人寰了。”她耸耸肩说。“我不觉得有什么不同。” “所以你对我们俩一起上床不感到内疚。” 她想了一下。“内疚吗?正相反,我一想起这段经历就感到幸福。你还不清楚你为我做了什么吗?”她顿了一会儿,眼睛里慢慢充满了泪水。“我来这儿就是要见到你,和你在一起。”她的嗓音混浊了。“现在我可以回去继续传教了。” 她垂下了头,慢慢恢复了平静,目光又变得清澈了。她昂起头说:“当你谈起造就那个女孩克劳蒂娅时……当你谈起你把你母亲卡布瑞带进你们的吸血鬼世界……你其实是在谈到达某种境地。可否把它称为超脱或升华呢?当我工作直到死在传教地医院里,我也超脱了,我超越怀疑和我内心的某种……某种无奈和阴郁的东西。也许吧,我也不知道。” “无奈和阴郁——对,这就是问题所在,是不是?而音乐并没有把这些驱走。” “不,驱走了,但它错了。” “为什么错了?弹钢琴有那么多好处,怎么是错了呢?” “因为它使我无法为别人做足够的工作,所以错了。” “不,演奏给人们带来欢乐,它娱乐人们。” “娱乐?” “对不起,我大概选择错误的表达方式。你在履行天职时完全抛弃了自己。而当你弹琴时,你才找回自我——这你难道不清楚?你是葛丽卿,独一无二的葛丽卿!这正是演奏能手一词的含义所在。但你却要丢弃自己。” “你说的有理,但音乐不是我服务天主的方式。” “噢,葛丽卿,你真是把我吓坏了!” “但我不该吓坏你。我并没说别的方式就是错的。如果你用你的音乐造福你讲过你当过短期的摇滚歌手——那音乐就是你能造福的手段。我造福自有我的方法,如此而已。” “不,你有某种严重的自我否定。你渴望爱情就像我夜夜渴望饮血一样。但你却在用护理别人来惩罚自己,否认自己的性欲,扼杀自己对音乐的热爱,拒绝世上所有类似音乐的好事。你确实是个高手,是自我受难的高手。” “莱斯特,你错了,”她笑了一下,摇着头说。“你知道这不是事实。这是你对像我这样的人的想当然尔,莱斯特,听我说,如果你对我说的全是实话,那岂不是说,你是按照这个事实特意来见我的吗?” “为什么呢?” “过来坐下跟我聊。” 我不明白自己为什么犹豫,为什么胆怯。但我还是回到壁炉那儿,在她对面盘腿坐下,身体向后仰靠在书架上。 “你没看到吗?”她问。“我是代表一条相反的道路,你不曾考虑过的一条路,而这条路或许能给你带来你求之不得的慰藉。” “葛丽卿,你根本就不相信我自我介绍时讲的全是实话。你无法相信。我也不指望你相信。” “我当然相信你!每句话我都信。这些事实本身无关紧要。你寻找的东西正是那些圣徒在抛弃常人生活后寻找的东西,是他们在一头撞入基督行列后寻找的东西。不要介意你不信仰基督,这并不重要。重要的是至今为止你仍生活在水深火热,痛苦到发疯的地步,而我指出的道路会给你提供另一种选择。” “你在向我传教吗?”我问。 “当然。难道你还没看清形势吗?你降临这个人体,你落入我的手中,你给了我我需要的爱。可是我给你什么呢?我对你意味着什么呢?” 我刚想说话,她抬起一只手制止我。“行啦,别再扯什么大局不大局了。也别问上帝是不是真存在了。考虑一下我说的这些。我说这些不仅为我,也为你。想想你在做鬼时杀害了多少条性命?而我又在传教中实际抢救了多少条生命?” 我本想立刻否定这种可能,但转念一想,我还是一言不发再等等,再考虑一下。那恐怖的念头又出现了,我大概找不回来我那具有超自然威力的身体了,我大概要穿着这副人体度过一生了。我若是抓不到那肉体窃贼怎么办?我若是无法让别的吸血鬼帮助我怎么办?那样的话,我说过我想要的死亡就会适时降临我的头上。我已从不死掉进必死,从时空无限退居到时空有限。 而且,倘若这是事先设计好的怎么办?倘若这是命中注定的怎么办?我是否要像葛丽卿那样,把全部身心贡献给为他人服务,以此了却我的凡人一生呢?设想我跟她一道回到热带丛林传教会怎么样?哦,当然不是以她情人的身分去,显然她注定受不了这样的事。但我若是作为她的助手去呢?我若是把我的凡人一生也套进自我牺牲的模式呢? 我再次强迫自己保持沉默,等等看再说。当然,我这儿还有一手她一无所知我能给她的神圣使命(或类似使命)添加上一笔巨大的财富。这笔财富虽然大得让许多人计算不过来,我却能随手拈来。我能站在很高的角度看清它的局限和作用。用这笔钱可使无数村庄丰衣足食,许多医院塞满药品,无数学校堆满书籍、黑板、收音机和钢琴。对,钢琴。哦,这是个多么悠久的传奇,多么古老的梦想。我憧憬着,还是保持缄默。我彷佛看到我这凡人一生的每一天(有这种可能)都将我这笔财富中的一小部分用于实现这个梦想。这情景就像沙子一点点撒进古代计时器的沙漏窄道。 可不是吗,此刻,就在我俩坐在这间干净小屋里的同时,东半球就有许多人正在大贫民窟里忍饥挨饿。非洲也有许多人饿死。全球到处都有穷人死于天灾人祸。洪水冲走他们的住房,干旱夺走他们的食物和希望,一个国家的灾难哪怕轻描淡写,也足以让人痛心疾首。不过话又说回来,即使我把拥有的一切都献给这项事业,到头来我又能得到什么?我又怎能知道现代医药用在热带村庄里效果比土方好?我又从何了解将教育带给当地穷孩子后会给他们带来幸福?我又如何判断这一切努力使我牺牲自我值得?我又从哪儿关注得到这一切到底是真是假!盲从,这才可怕呢。 我才不管呢!对,我会为任何一个人受难而哭泣,但让我牺牲一生去为世上芸芸众生服务,我可不干!事实上,这想法让我害怕,让我感到恐怖。是最不幸的事。这哪里叫生活。这与超然正好相反。 我摇头。我放低噪音结结巴巴地向她解释,这种前景对我来说不堪设想。我说:“几个世纪前,当我第一次站在巴黎那条林荫道旁的舞台上时,看着一张张喜气洋洋的脸,听着台下的欢呼,我感到我的身心找到归宿,感到我出生及童年时的每一个企盼都终于开始实现。哦,当时还有其他或好或差的演员,有其他歌手,其他小丑,在这前后也有过或将要有其他千百万的演员。但我们之中的每一个都以其特有的、无双的演技放射异彩,我们每个人都以其独一无二的精彩表演赢得观众,每个人都有机会在观众眼里战胜其他演员,独领风骚。这才是我能真正理解的唯一成就,一种彻底张扬和宣泄自我、完全实现自我价值的成就。是的,你说得对,我本该当个圣人。不过那样的话,我就应该创立一个教派,或率领一支大军投入战场,我就该在那些领域创造出让全世界叹为观止的奇迹。我是个即使完全错了也得勇往直前的造物。葛丽唧,既然上帝给了我一个独特的灵魂,我就不能将它埋没。” 我吃惊地发现她仍在冲我微笑,目光充满温柔和信任,脸上挂满惊异的神色。 “你是宁可在地狱称王,”她小心地问,“也不在天堂服务喽?” “哦,不。有可能的话,我宁愿把天堂建在地上。但我一定要提高嗓门,我一定要张扬,我一定要追求被你拒绝的那种狂喜,寻觅你避之不及的那种热烈!对我来说这才是超越!当我创造克劳蒂娅,虽然铸成大错,但那是超越。当我创造卡布瑞时,虽然看似邪恶,但那也是超越。这是种一举成功,威力强大的骇世惊俗举动,用掉我全部独一无二的威力和胆量。我说过,她们不会死的,对,你对那些乡村儿童或许也说过这句话。但我说这句话是为了把她们领进我这个超自然的世界。目的不仅仅是为了拯救,而且还要把她们创造成我这样——一个独一无二的可怕怪物。是为了把我十分珍视的个性和独创性赋予她们。我们将活下去,即使处在这种所谓行尸走肉的境地,我们将谈情说爱,感受七情六欲,藐视那些裁判我们和毁灭我们的东西。这就是我的超越,或超凡。而自我牺牲和赎罪在这里没有容身之地。” 我无法把这层意思清楚地传达给她,无法用朴实的话使她相信我,这可真令我沮丧。“你还不明白吗,我之所以度过这一切不幸顽强活下来,就是因为我是我:独一无二的吸血鬼莱斯特。我的力量、意志、百折不挠这些就是组成我心灵的唯一要素,也是我能真正认同的品质。这种自我是我力量的源泉。我是吸血鬼莱斯特,而不是别的什么。连这副凡人身体也休想打败我。” 看到她点头、露出完全接受的表情,我很惊讶。 “而你一旦跟我走了,”她轻声说,“吸血鬼莱斯特就会因其赎罪而死亡,对不对?” “对。他会在那些繁琐得不到回报的事务中,逐渐而可怕地死去。整天照看那些源源不断、无名、记不住样子的穷人只会扼杀我的个性,从而毁灭我。” 我突然觉得伤心,说不下去。我感到凡人的那种极度疲劳,心灵上的创伤作用到这副身体上的疲劳。我想起我的梦和我对克劳蒂娅说过的话,而现在我又把它们对葛丽卿说,我对自己的认识也没像现在这样清楚。 我曲起双膝,用双臂把它们抱住,再把前额靠在上面,低声说:“我不能跟你去。我不能像你那样在那种日子中把自己埋没。我也不愿意那样,太可怕了。我不想这么活着!我不相信那样会使我的灵魂得到拯救,我不信那会有什么意义”。 我感到她的双手放在我的手臂上,然后她抚摸我的头发,把它从我的前额持到后面去。 “我了解你,”她说,“虽然你错了。” 我仰脸看她,勉强笑了笑。我拾起一张餐巾纸擦我的鼻子和眼睛。 “我并没有动摇你的信念,是吗?” “对,”她回答。这一次她的微笑变了,变得更温暖灿烂。“你证实了它是正确的,”她小声说。“你真是古怪,你我邂逅真是奇迹。我差不多相信了你的路对你来说是正确的。还有谁能像你呢?没有。” 我向后靠在书架上,又唱了一点葡萄酒。壁炉火把它烘暖了,但仍然美味,使我懒散的四肢感到一阵舒服。我又喝几口,放下酒杯看着地。 “我想问你一个问题,”我说。“请你如实回答我。假如我打赢了,夺回了我的身体,你还想让我来找你么?还想让我向你证实我说的是实话么?请你想好了再回答。反正我想来找你。真的。不知对你是不是合适。你的生活近乎完美。我们的一夜情不可能使你转变信念。我以前说的都对。现在你也知道性的欢乐其实对你并不重要,所以即使不是马上,不久你也要重返你在丛林里的工作岗位了。” “是的,”她说。“不过还有件事你也应该了解。今天早上有一阵我也想过抛弃一切只要能和你在一起。” “不,不行,葛丽卿,这不是你。” “是,是我。我能感到它对我的强烈诱惑,就像以前音乐对我的诱惑那样。即使现在你对我说‘跟我走吧’,我也许也会跟你走。假如你的那个世界真的存在,我——”她耸耸肩不说,把头发甩了一下,然后用手在肩头把它理顺。“贞操的含义就是不爱上谁,”她凝视着我的目光说。“但我有可能爱上你,这我心里明白。” 她一时语塞,然后才不安地低声说:“你可能成为我心中的神,很有可能。” 我先是愕然,随后顿觉一阵不知羞耻的快慰和心满意足,一阵哀伤的自豪。我竭力压抑一种慢慢升起的生理兴奋。毕竟她未必很清楚自己在说什么,她不可能清楚,不过她的声调和举止里却充满自信,显得极有把握。 “我要回去了。”她还是保持这种声调,语气充满确信和谦卑。“几天之内我就可能出发。不过,要是你打赢了这场战斗,夺回了你原来的身体,那么,看在天主份上,一定要来看我。我想……想知道结局!” 我没回答她。我太困惑了。我向她道出我的困惑。 “你看呵,等我恢复怪模怪样回来找你,向你披露我的真面目,你可能会失望的。” “怎么会呢?” “你一直认为我是完美之人,又兼备所有我对你讲过的神性气质。你把我看成是某种天赐的疯子,像神秘主义者那样用错误方式泄漏真相。但毕竟我不是人。等你明白了这点,你会恨我的。” “不会,我决不会恨你。只因为明白你说的全是真的我就恨你么?那一定会是个……奇迹。” “或许是,葛丽卿。不过你要记住我说的。我们是一道没有启示的奇景。是没有意义的奇迹。你难道真想让它与其它许多奇观一道并现吗?” 她没回答。她在掂量我这番话的份量。我想像不出这话对她意味着什么。我伸手去握她的手,她没有拒绝,也轻轻地握住我的手,两眼依旧目不转睛地盯着我。 “上帝不存在,对不对,葛丽卿?” “对,不存在,”她小声回答。 我既想大哭又想大笑。我仰靠在书架上,暗自发笑,看着她,看着她端庄而镇静地坐在地上的样子,看着她栗色的眼睛映照火光。 “你不知道你对我做了什么,”她说。“你不知道它对我意味着什么。现在我作好回到床上的准备了。” 我点点头。“我的美人儿,如果我们再一起上床就没关系了,对不对?显然我们应当做这事。” “是的,我想我们应当做这事。”她回答。 我静静地离开她时天差不多黑了。我抓起电话,把长途电话直接打到纽约代理人的小浴室。电话铃一遍遍响着,又是没人接。我刚要挂上电话想给我的巴黎代理人打时,纽约那边有人接听,并结结巴巴地告诉我,我的纽约代理人已经不在人世。我好不容易才听明白,他已在几天之前在他麦迪逊大街的高层办公室里人暗杀了。现已证实,暗杀动机是抢劫,他的电脑及所有档案资料全被盗走。 我惊得目瞪口呆,无法答覆电话线那头那个友善的声音。过了好一会儿,我才镇静下来,问了几个问题。 星期三夜里,大约八点钟,罪案发生了。不,没人知道那些档案被盗的程度有多严重。是的,那可怜的人死前很痛苦。 “场面十分可怕,”那声音说。“假如你在纽约,你不可能不知道这事。城里所有报纸都报导此事,称它为一次吸血鬼谋杀。那人全身的血都被吸干。” 我挂上电话,一言不发,僵硬地坐了很久。然后我拨通巴黎。我在那儿的代理人等了一会儿才回答我。 他说,感谢上帝,你终于打来电话了。不过他请我证实自己的身份。不行,光说暗语还不够。我和他过去通话的内容是什么?啊,是的,是的,没错。你接着说,你讲下去,他说。我立刻滔滔不绝说一大堆只有我和他才知道的秘密。然后我才听到他长长舒一口气,好像终于卸掉一个大包袱。 他说,出了一些很奇怪的事。有个自称是我的人两次与他联系,显然是冒名顶替。此人甚至知道我们过去使用过的两个暗语,还编造一堆谎话说明他为什么不知道最新的暗语。与此同时,好几份电子邮件打来,命令他转移资金账户,但每次密码都是错的。但又不全错。无疑,一切迹象表明,那个肉体窃贼正一步步钻进我们的通讯系统。 “不过,先生,让我告诉你一个简单的情况:此人说的法语同你说的不一样!我不是骂您,先生,不过我觉得你说的法语太……怎么说呢?太不寻常。您说些古老的词儿。语序也与众不同。我一听就知道是不是您。” “这我全明白,”我说。“现在你听好了:你一定不要再与这个人谈话。他能读懂你的心思。他正在利用传心术从你那儿弄到暗语和密码。我们——你和我这就建立一个系统,现在你就把一笔钱转到我在新奥尔良的银行。但一转完马上就把一切都封闭。等我再与你联络,我将使用三个老词。现在我们不明说是哪三个……心照不宣……不过这三个词都是你以前听我说过的,你一听就会明白。” 这样做当然很冒险。但问题是这个人了解我!我接着对他说,那个贼十分危险,他残害了我在纽约的代理人,必须采取一切措施保护自己。我会为这一切掏钱,什么高级保镖啦,二十四小时监护啦,他在这方面怎么做都不算过分。“不久我就会再与你联络。记住,三个老词。你一和我说话就会知道是我。” 我放下电话。我气得发抖,怒火中烧!妈的,这个魔鬼!他拥有不朽的身体还嫌不够,还想洗劫神的仓库。这个小恶魔,妖怪!我蠢得居然没料到会有这种结局! “唉,你倒成为人,”我自言自语。“你成了人类白痴!”咳,想想吧,路易在同意帮我之前,一定会把我骂得个狗血淋头呢!倘若玛瑞斯知道了就更糟!简直不敢设想,还是尽快去找路易吧。我得弄到个手提箱,然后去机场。莫约无疑得坐板条箱旅行,而这也得去找。虽然我原想与葛丽卿慢慢分手,但现在看来这不可能了。不过她一定会了解的。她这位神秘情人的复杂世界正在发生许多奇事。他只好匆忙上路。 第十七章 南下之旅是一场不大不小的恶梦。机场在遭受暴风雪的反覆袭击后刚刚重新开放,里面挤满焦急的人潮,或等待耽搁已久的航班起飞,或赶来迎候亲友的到来。 葛丽唧泪流满面,依依不舍。我也是。她生怕再也见不到我了,而我也不敢保证,我必定会去法属圭亚那、圣洛朗附近的马罗尼河上游,到圣玛格丽特-玛丽的丛林的传教团驻地去找她。我把她写的地址小心装进口袋,和那些与卡拉卡斯女修道院有关的电话号码或别的号码放在一起,如此那里的修女就会在我找不到路的情况下给我引路。葛丽卿已经预订当天半夜的航班,尽早赶回驻地。 “无论如何,我必须再见到你!”她说,声音让我听了心都要碎。 “亲爱的,我们会重逢的,”我说,“我向你保证。我会找到传教团。会找到你的。” 我这次飞行就像下地狱。绝大部分时间里我都昏昏沉沉地半躺着,等着飞机随时爆炸,把我的凡人肉体炸成碎片。喝了大量烈酒和补剂也壮不了我的胆,好不容易摆脱一会儿飞行的恐惧,心里又被面临的困难搅得不得安宁。譬如说,我那楼顶住宅里所有的衣服都不合身。此外我习惯于从楼顶上的一个天窗钻进我的住宅。目前我也没有打开临街楼梯口的钥匙。这钥匙放在我在拉法叶公墓底下的一个夜间休息地点,是个秘密地窖,以我目前凡人的能力根本不可能到达,因为它有好几道紧锁的门,即使一帮凡人也很难打开。 再说,万一那肉体窃贼先于我到了新奥尔良怎么办?万一他已经把我的楼顶套房洗劫一空,抢走所有藏在那儿的钱?不过这不大可能。不可能。但是倘若他偷走了我那不幸的纽约代理人的全部档案?……唉,烦死我了,还是想想飞机爆炸好了。对,还得去找路易。但他不在家怎么办?要是他……总之这一类的问题占据我两小时飞行的大部分时光。 我们的飞机发出嘎吱嘎吱的响声和轰呜,总算笨拙地着陆了。好吓人!外面下着可怕的倾盆大雨。我唤来莫约,扔掉了它的板条箱,领着它勇敢地钻进一辆计程车的后门。车冲进毫不减弱的暴雨。这位凡人司机毫无顾忌地要弄车技,使我和莫约一次又一次狠狠地相撞。 将近午夜,我们总算到达市郊居民区的那些狭窄的林荫道。豪雨还在平稳下着,路边铁栏杆后面的住宅几乎看不清。等我看见路易的那块昏暗、荒芜、老树参天的房地,我便叫司机停下,付钱,抓起手提箱,拎着莫约钻进暴雨。 天很冷;是的,很冷,但不像乔治城的空气那样寒冷刺骨。冰凉的雨水虽然哗哗如注,但大木兰花和常绿梁树的浓密树叶为冬天的新奥尔良平添不少乐趣和可爱。但话又说回来,我还从没用凡人之眼见过路易这所大型住宅这么荒凉破败的房子呢,看来是路易弃之不用、偏偏住在它后面的隐蔽棚屋里的必然结果。我站在雨里,手搭凉棚,眺望了一会儿那四个空洞洞的窗口。眼见没人住在这个地方,想到我真是疯了,大概注定要在这脆弱的人体里、水远住下去,一股莫名的强烈恐惧袭上心头。 莫约和我同时跳过那道矮矮的铁篱笆。我们一起绕过那片围绕那个破门廊的深草,向后来到那个湿漉漉、杂草丛生的后花园。夜静得只有刷刷的雨声,但用我这副凡人之耳听上去还是很吵。当我终于见到那座藏在一大片绿油油爬藤里的小屋,我差点流泪。 我轻声呼唤路易的名字。然后等着回应。屋里没人答应。的确,这地方腐朽得快要坍塌。我慢慢接近屋门,又小声喊:“路易,是我,莱斯特!” 我小心翼翼地迈进堆满落满尘土的杂物的屋内。两眼一摸黑!好不容易才看清书桌和上面的白纸,及一根腊烛和它旁边的一小盒火柴。我用打湿的手指颤抖着划火柴去点腊烛。划了好几根才划着,凑过去点燃灯芯。一簇明亮的小火苗照亮了整个房间,映出了我坐的那把红天鹅绒椅子和其它一些破破烂烂、好久没用过的东西。我长长舒一口气,彻底松弛下来。我到这儿啦!我安全了!看来我没发疯。这乱得让人受不了的小屋是我的天地!路易会来的,他过一会儿一定会来,他快要出现了。我筋疲力尽,瘫倒在椅子里。我把双手放在莫约头上抓挠,抚摸它的耳朵。 “宝贝,我们成功了,”我对它说。“不久我们就会追踪那个魔鬼。我们会想办法对付他。”我这才意识到我又在发抖,胸口那个老地方又在隐隐作痛。“我的天,可别再犯,”我自言自语。“路易,看在上帝份上,你快来吧,快来吧!不管你在哪儿,现在赶紧回来,我需要你。” 我刚要伸手去掏口袋,找出一条葛丽卿硬塞给我的纸手巾(她塞给我许多),就猛然觉得一个身影正好站在我的左侧,距离椅子的扶手只有一英寸。同时,一只非常松滑雪白的手正朝我伸过来。莫约猛然跳起来,发出它最凶险的狂吠,准备扑向那个黑影。我想大声喊叫,说明我的身份。但不等嘴张开,我便被猛甩到地上。莫约的狂吠震耳欲聋。我觉得一只皮靴的跟踩在我的喉咙上,可以说正好踏在我的喉咙骨上,力量大得几乎要把它踩碎。我喊不出声来,也挣脱不了。那条狗也发出凄厉的嘶叫,随后便也不作声了,我听见它硕大的身体“扑通”摔倒在地板上的闷响。它的一部分重量压在我的双腿上。我吓得拚命挣扎,但无可奈何。我发疯似地抓挠那只踩住我的脚,捶打那条有力的腿,同时大口喘气,喉咙只能发出断续而嘶哑的呻吟。 路易,我是莱斯特。我穿着一副人体。 那只脚越踩越重。我像被人呃住了喉咙,颈骨都要碎了,一个字也吐不出来,无法救自己。在我上方的黑暗里,我看见了他的脸,那惨白发幽光的肌肤好像根本就不是肌肤,而是别的什么材料。匀称的眉骨、颧骨、下颚骨。还有那只半举在空中犹豫不决的拳头,那两只深凹的眼睛发出荧荧的绿光,冷冷地向下盯着我。 我使出全身力气又把那个字喊了一遍,但他什么时候听过他受害者的话呢?换上我就会的,但他不会!哦,上帝,救救我!葛丽卿,救救我——我在心里大叫。 见他好像不再犹豫,那只脚准备做最后的致命一踩,我连忙把头使劲往后一拧,绝望地吸足最后一口气,从被紧压的嗓子里嘶哑地喊出最后一个字:“莱斯特!”同时用我右手的拇指指着自己的脸。 这是我能作的最后一个手势。我感到窒息,眼前发黑,感到一阵被扼住喉咙的恶心。但就在我昏头昏脑、全身瘫软、打算彻底放弃抵抗时,脖子上的压力消失了。我打了一个滚趴下,再用双手支撑起身子,艰难地一下接一下剧烈咳嗽起来。 “上帝作证,”我喘着粗气,艰难地一字一顿地喊道,“我是莱斯特。我是待在人体里的莱斯特!你怎么不给我机会说话?你难道把所有偶然间闯进你小屋的倒霉蛋都杀掉吗?你这个嗜血成性的笨蛋,怎么把礼貌好客的古老传统都丢弃!你为啥不把家门安装上铁栏杆?!”我挣扎着跪起来,顿时作呕的感觉涌上来,我吐满一地肮脏的未消化食物,然后躲开它,浑身哆嗦,十分难过,抬头盯着他。 “你杀了这条狗,对不对?你这个坏蛋!”我朝一动不动的莫约扑过去。不过它没死,只是昏迷了,我感到它的心脏还在缓慢跳动。“噢,谢天谢地,它还活着,不然我永远、永远、永远不会饶恕你!” 莫约微弱地哼哼了两声,接着左爪动了动,右爪又动了动。我把一只手放在它的两耳之间。对,它醒过来了。它没有受伤。但这一击对它来讲是多么悲惨的经历!天下有那么多地方,但它偏偏在这里差点送命!我又愤怒起来,怒视着路易。 他站在那里一动不动,惊讶得说不出话来。除了外面大雨哗哗下着,漆黑的冬夜静悄悄的,但当我怒视他时,这一切好像都倾刻消失。我还从没用凡人之眼看过他呢。我还从没仔细端祥过这个苍白、幽灵般的美丽吸血鬼呢。当凡人们把目光扫视过他时,他们怎么可能相信他是个人?瞧他那双手,和那些在阴暗神龛里的石膏圣徒手掌一样。那张脸冷冷的毫无表情,两眼根本不是心灵的窗户,而是两颗珍珠般的发光体。 “路易,”我说。“发生了最糟糕的事。那人与我交换身体。但他是个肉体窃贼。他偷走我的身体,而且不打算还给我。” 他听我说着,却显得无动于衷。他显得如此凶恶和麻木不仁,使我不堪忍受而脱口说起飞快的法语来,把我所能想起的所有细节都一吐为快,只希望他能认出我来。我讲出与他在这小屋里的最后交谈,讲出与他在那天主教堂门厅里的短暂碰头。我回忆他对我的警告,这是我一定不能对那个肉体窃贼讲的。我说我对那人的提议实在无法抵御,便北上同他见面,并接受他的提议。 我讲了这么许多,那张冷酷无情的脸还是没有动容,像块怪石。我一下子打住不说。莫约这时正试着站起来,不时发出一两声呻吟。我用右臂搂住它的脖子,依靠着它,使劲喘气,并安慰它说现在没事,我们得救了。它不会再遭到伤害。 路易把目光慢慢移到那条狗身上,然后又转回到我身上。他紧绷的嘴角渐渐地舒缓了一点。接着他伸手拉住我的手,不经我的同意和合作,就把我拉起来。 “真的是你,莱斯特,”他说,声音低沉沙哑。 “没错,就是我。知道吗,你差点要了我的命!这样的小把戏你在地球毁灭之前究竟还要玩几回?该死的,我需要你的帮助!但你再一次想杀了我!好了,你现在能不能把那些吊在该死的窗子上的窗板都拉下来,再在那可怜的小壁炉里生一堆火?” 我又“扑通”一下坐在那把红绒面的扶手椅上,大口喘着气。这时一阵奇怪的响声吸引我的注意。我抬头望去。路易没有动,仍在盯着我,好像我是个怪物。我又低头看:嘿,原来莫约正在一点点耐心地舔干净我吐一地的脏东西。 我开心地笑两声,这笑声差点演变成一阵十足的歇斯底里。 “路易,请你快点生火,”我催促他。“我在这个凡人身体里快要冻僵了。快去!” “我的天哪!”他小声惊呼。“瞧你都干了些什么!” 第十八章 我的腕表指着两点正。在破旧的遮门板外面,两小多了。我蜷缩在红绒面的扶手椅里,烤着砖头壁炉里的那小团火,但还是冷得打哆嗦,并且又咳嗽起来。咳得很厉害。但毕竟事过境迁,这种小事已不会让我再忧虑了。我已把全部过程向路易和盘托出。 凭着某些凡人的那种惊人爽快,我向他讲述所有令我困惑不解的可怕经历,从我与拉格朗-詹姆斯的几次谈话,直到我最后与葛丽卿凄惨的分手。我甚至把我做的梦也告诉他。我讲了很久以前我与克劳蒂娅在那所小医院里的事;讲了我们在那个十八世纪的旅馆套房的客厅里进行的谈话;讲我在爱着葛丽卿的过程中感到的那种可怕孤独感,因为我清楚她在内心深处坚信我疯了,所以她才爱我。她把我视为某种天赐的白痴,如此而已。 这些都是过去的事。我不知道到哪儿去找那个肉体窃贼。但我一定要找到他。而我只有再次成为吸血鬼后才能开始我的追综,只有把我这副高大强壮的人体输灌超凡的鲜血之后,我才有能力找到他。 虽然仅把路易的威力给我仍会比较虚弱,但我将会比目前强大二十倍,说不定还能招来别的吸血鬼的帮助——天晓得到时我是不是会变成像个初出茅庐的小吸血鬼,引得道深者来辅助我。这个身体经过改造后,我定会具有一定的传心力。我能求到玛瑞斯的帮助,或唤来阿曼德、甚至卡布瑞——我亲爱的卡布瑞——来助我一臂之力。因为她已不再是我的徒弟,已经出道,就算她平时不听我的,但遇到我目前这种情况,她也会答应帮助我。 路易始终坐在桌旁,不顾屋里四处漏风和窗外淅淅沥沥的雨声,一言不发地听我叙述并观察着我。当我讲到兴奋处,站起来像以前那样来回踱步,他甚至露出痛苦和诧异的表情。 “请别光看到我的愚蠢,”我恳求他,我又向他讲一遍我在戈壁沙漠里受的罪,我与大卫进行的奇怪交谈,大卫在巴黎咖啡馆见到的奇异景像。“我干这事时心情很绝望。你清楚我为什么想交换,用不着我再讲了。可是现在我必须要把我的身体再换回来。” 我又连续咳嗽起来,并不断用那些糟糕的小纸巾使劲摇我的鼻尖。 “你想像不出我待在这个身体里有多么悲惨,”我说。”现在你就来搭救我吧,使出你浑身的解数来帮我。你上次做是在一百年前,谢天谢地,你的威力还没有丧失。我准备好了。来吧,用不着专门准备。等我要回了我的身体,我要把那混蛋塞进这个身体,再把他烧成灰。” 他没有回答。 我站起来,又来回踱步,这次是为了保暖,还因为我突然感到十分恐惧。毕竟,我这就要死去,然后再获得新生,就像两百多年前发生的那次一样。不过,不会有痛苦的。不会疼痛的……只有那种可怕的不适感,不过,和我眼下感到的胸痛、或手指脚趾关节的酸疼比较起来,它根本不算什么。 “路易,看在上帝份上,快干吧,”我说。随后我打住并看着他。”你怎么啦?” 他压低声音迟疑地回答:“这我办不到。” “什么!”我瞪着他,使劲琢磨他这句话的意思,他可能有什么疑虑,以及我们可能得克服什么困难。我这才意识到他瘦长的脸上已经发生可怕的变化:刚才的平静已完全消失,换上了一副可怜但又无奈的神色。我还再次意识到,我审视他和凡人审视他已没什么两样。一层淡淡的红晕罩住了他绿色的双眼。他的全身看上去虽然结实强壮,但却在发抖。 “莱斯特,这我办不到,”他又说了一遍,似乎非常诚恳。”我帮不了你!” “你到底在对我说什么呀?”我问他。”是我造就了你。有了我你才活到今天晚上!你说过你爱我。你当然愿意帮我。” 我朝他冲过去,双手重重地拍在桌子上,直视他的目光。 “路易,回答我!你说你帮不了我,这是什么意思?” “哦,我并不指责你干的这些事。我并不责怪你。但是你难道看不出发生了什么事么?莱斯特,你已经干了这事。你已获得新生,又成为个凡人。” “路易,现在不是感情用事来看待我换身的时候。别把我说过的话再甩给我!是我错了。” “不。你没有错。” “路易,你到底想告诉我什么?我们在浪费宝贵的时间。我得去追击那个混蛋!他偷去我的身体。” “莱斯特,别的同伴会对付他的。也许他们已经动手了。” “已经动手了?你是什么意思,已经动手了?” “你不觉得他们已经知道发生了什么吗?”他既难受又生气。随着他讲下去,他那柔软的脸庞上表情变化多端。”出了这样严重的事他们怎么可能不知道?”他的口气好像在恳求我理解他。”你说这个拉格朗-詹姆斯是个魔法师。但是任何魔法师都逃不过我们这些怪物的眼睛,逃不过威力强大的玛赫特和她妹妹、还有威力无比的凯曼和玛瑞斯,甚至阿曼德的眼睛。况且这又是个十分蹩脚的魔法师,杀害你的凡人经纪人的手段这么血腥、残忍。”他摇着头,突然用双手压住嘴唇。”莱斯特,他们知道了!他们一定知道了。而且很可能你的身体已被摧毁。” “他们不会这么做。 “怎么不会?你等于把一台毁灭机器交给这个魔鬼。” “但他不知道怎样使用!它只能供凡人使用三十六个小时!路易,无论如何,你得先把黑血输一些给我。然后再给我讲大道理。你先让黑色赠礼起作用,我就能找到所有这些问题的答案。不然我们就浪费了宝贵的时间。” “不,莱斯特。我们没浪费时间。我的看法就是这样!那个肉体窃贼他偷的你的身体和我们在这儿的谈话无关。我们现在谈的是你的灵魂在你现在这个身体发生的情况。” “那好。就按你的说法。现在请你把这个身体变成一个吸血鬼。” “我变不了。更确切说,我不想。” 我向他扑过去,我控制不住自己。我用双手揪住他那件脏兮兮黑外衣的领子,使劲想把他从椅子里拽起来。但他保持一动不动,稳如泰山,平静地看着我,脸上还是一副悲哀模样。我无能为力,气得只好松开他,站在那儿喘气,努力让自己乱成一团的脑子冷静下来。 “你说的不是真话!”我说,同时又把拳头重重播在他面前的书桌上。”你怎么能不帮我这个忙呢?” “你想不想让我以后还爱着你?”他问我,口气里又充满感情,脸上仍然十分痛苦。“不管你多么苦难深重,怎样哀求我,在我面前干出什么可怕的事,我都不会帮你这个忙。我不帮你,是因为我无论如何也不想再造出一个同类。你怎么没给我带来大灾大难,你现在倒不受任何可怕灾难的困扰!”他摇着头,难过得好像说不下去,然后接着说:“你现在倒是如愿以偿了。” “哦,不,不,你误解了……” “不,我没误解。要不要我把你推到一面镜子前看看?”他慢慢从书桌后面站起来,直视着我的眼睛。“要不要我扶你坐下,让你质问我你讲过的那个古老故事?莱斯特,你已经实现我们的梦想!你难道没看见?你办到了。你已经获得再生成了一个凡人。一个强壮健美英俊的人!” “不,”我说。我摇着头退后一步,举起双手哀求他。“你真是疯了。你看你都说了些什么!我恨这个身体!我恨当个人。路易,假如你多少还有点同情心,就把这些误会丢开,好好听我说!” “我在听你说。我全听你说了。你怎么不听我说呢?莱斯特,你成功了。你摆脱了恶梦。你又获得了新生。” “我痛苦极了!”我冲他大喊。“痛苦之极!上帝啊,我怎么才能使你相信呢?” “没关系。是我得使你相信我。你住在这个身体里怎么样?三天还是四天了?你谈到种种不适,好像它们会要了你的命,你谈到身体上的局限,好像它们是邪恶和惩罚性的限制。可是你这些无休止的抱怨,等于是让我拒绝你的要求!是你自己的一再请求导致我拒绝你!莱斯特,你为什么告诉我大卫-泰柏特和他对上帝及魔王着迷的事?为什么把那修女葛丽卿对你讲的事全告诉我?为什么对我形容你发烧时梦见的那所小医院?哦,我知道来找你的不是克劳蒂娅。我也不说是上帝派葛丽卿这个女人来拦你的路。但你毕竟爱这个女人。你自己承认你爱她。她在等着你回去呢。她可以指引你顺利克服凡人生活中遇到的种种艰辛和困苦。” “不,路易,你把一切都误解了。我不想让她来指引我。我不想过这种凡人生活!” “莱斯特,明明给予你这个机会,你难道看不见吗?道路已在你脚下铺平,前途一片光明,你难道看不见吗?” “你要是继续再对我说这种话,我会发疯的……” “莱斯特,我们当中又有谁能赎回自己犯下的罪呢?而对这个问题,谁都不如你这样挂在心上,对不对?” “不,不对!”我举起双臂交叉挥舞,好像要挡开这股汹涌而来、把我逼疯的思想狂潮。“不对!我讲过,你完全搞错了!这是最糟糕的误解。” 他转身离开我。我又向他冲去,无法控制自己。我刚要抓住他的肩膀使劲摇,他却先我猛一挥手,把我甩开去,撞在椅子上。 我眼冒金星,一只脚踝撞得生疼,摔倒在椅垫上。我气得右手握拳,猛击在左手掌心上。“嘿,你现在先别说教了。”我几乎要哭了。“先别说那些陈词滥调,先别高谈阔论了。” “那你就回去找她。”他说。 “你疯了!” “你想想看,”他好像没听见我说话,背对着我,眼睛盯着远方的窗户,声音低得几乎听不见,窗外密密的雨丝映衬着他黑暗暗的身影。“这么多年来你渴望做人,同时凶恶而毫无悔恨地杀人。现在你终于获得新生。在那个小小的丛林医院里你能挽救许多人的生命,从而一次次赎回你杀人的罪过。你看,那么棒的守护天使在呵护着你。她们多么仁慈善良!而你却跑来求我把你再变成可怕的吸血鬼,还口口声声说你见到的那些情况和遭受的罪都很壮观。” “我向你袒露心扉,你却用它来攻击我!” “不,我没有。我是想让你明白其中的道理。你其实正在求我把你赶回葛丽卿身边。也许我才是你唯一的守护神?也许只有我才能确定你这种命运?” “你这个该死的混帐东西!你要是不把黑血给我,我就……” 他转过身来,脸阴沉得像个魔鬼,漂亮的双眼圆睁着,露出不自然的凶光。“我就是不给你。现在不给,明天不给,永远不给。莱斯特,去找她吧。过好这次凡人的一生吧。” “你怎么敢为我选择这种道路!”我又站了起来,但接着只能低声下气地乞求。 “你别再过来了,”他耐着性子说。“否则我会伤着你。我可不想伤着你。” “咳,你已经杀了我!这正是你干的事。你以为我会相信你的谎言!你诅咒我,让我注定在这腐烂、恶臭、残废的人体里待一辈子,这正是你干的好事!你以为我不了解你对我的仇恨,这就是对我创造你的报应!看在上帝份上,你讲真话吧。” “你讲的不对。其实我很爱你。但你现在丧失了耐心,让身心的痛苦冲昏头。是你永远不会饶恕我——假如我剥夺了你的宿命。过一段时间,你就能看出我现在所做的是为了你好。” “不,不,请别这样。”我朝他走过去,但这次不是出于愤怒。我慢慢走近他,把两手轻轻放在他肩膀上,合着他衣服上散发出的淡淡的尘土和震腐味。天哪,我们的皮肤是什么做的,怎么能这么敏感而细腻地吸收光线?还有我们的眼睛。他的目光看起来这么怪异。 “路易,”我求他,”我想让你带我走。请答应我的请求。随你怎么理解我讲的都行。路易,带着我吧。看着我的眼睛。”我抓起他一只软冰凉的手,把它放在我的脸上。“你感觉一下我身体里的血,感觉一下这热量。你需要我的,这你很清楚。你需要我参与你的力量,一如我很久以前需要你参与我的力量那样。路易,我要当你的徒弟,当你的孩子。请听我的话。别要我跪下来求你。” 我能感到他起了变化,他的眼里突然射出那种野兽见到猎物的凶光。不过还有比他的饥渴更强大的东西,这就是他的决心。 “不行,莱斯特,”他低声道。”我办不到。就算是我错你对,你的所有话都没有言外之意,我也不能这样做。” 我把他搂在怀里。冷冰冰的,硬梆梆的,这就是我从人肉里造出的怪物,我把嘴唇贴在他的面颊上,哆嗦着,我的手指顺着他的脖颈轻轻往下滑。 他没有躲开我。他鼓不起这个劲来。我感到他的胸膛贴着我的胸膛缓缓起伏。 “动手吧,英俊的男孩,”我对他耳语。”把我的热量收入你的血管,把我以前给你的威力都还给我吧。”我又把嘴唇贴在他冰凉无血色的嘴上。“路易,把未来给我,把永恒给我。把我从这苦难的十字架上救走。” 我斜眼看见他抬起一只手。接着我感到几个绸缎般光滑的手指触摸我的面颊。我感到他在磨擦我的脖颈。但紧接着:“不行,莱斯特,我办不到。” “你能办到,你知道你能办到,”我嘟哝着亲吻他的耳朵,忍住快流出来的泪水,哽咽着,用左臂楼住他的腰。“唉,别把我丢下受苦,救救我吧。” “请你别再求我了,”他难过地说,“求也没用。我要走了。你不会再见到我了。” “路易!”我紧紧抱住他。”你不能拒绝我。” “我能,我已经拒绝了。” 我能感到他强硬起来,试着撤身但又不伤害我。我更紧地抱住他,不想撒手。 “你不会再在这里找到我。但你清楚在哪儿能找到她。她在等你。你难道看不见自己的胜利?又成为凡人,而且这么年轻,又这么英俊。而且你原有的聪明才智及坚强意志无一丧失。” 他坚决而轻松地挪开我的臂膀,把我推开,然后双手握住我的双手说:“别了,莱斯特。也许别人会来帮你。等他们觉得你已付出足够的代价,就会来帮你的。” 我最后大叫一声,想扯住他,我很清楚他想做什么。一刹那间,只见黑影一闪,他已经消失了,而我也躺在地板上。 书桌上,那根腊烛已经翻倒,火也灭掉。只有壁炉里的一点残余火光还照亮着小屋。门上的百叶窗打开着,雨丝不断飞进来,细细的,静悄悄的。我明白屋里只剩下我一个人了。 我向侧面翻身,再用双手撑住不让身体倒下去。我一边爬起来,一边大声喊他,希望他能听见我喊,无论他已走去多远。 “路易,帮帮我。我不想像凡人那样活着并死去!路易,别丢下我不管!我受不了!我不想这样!我不想得到救赎!” 这些话我不知喊了多少遍。终于,我累得喊不下去,连我自己的耳朵都受不了这种凡人绝望的声音了。 我坐在地板上,一条腿在身下盘着,一只手臂支撑在膝盖上,手指抓着头发。莫约早已不安地跑过来,现在趴在我的身边。我歪着身子,把额头靠在它的毛发里。壁炉里的残火也已熄灭。窗外,雨声嘶嘶响着,又下大起来。讨厌的风已经停止,雨丝从天空直落下来。 我终于抬起头来,扫视这块黑幽幽冷清清的小地方,扫视那些书堆和破旧的雕像,扫视落满灰尘的杂物堆,还有那小壁炉里堆积起来、仍在发光的灰烬。我心灰意懒,气头已过,几乎绝望。 我以前有过这种完全失去希望的时候吗?我无神而沮丧的目光移向走廊,移向屋外稳稳下着的大雨,移向远方咄咄逼人的漆黑夜。对,投入它的怀抱,你和莫约都去。莫约当然会喜欢的,如同它喜欢雪。你只好投向夜色。你得脱离这地狱般的小屋,并找个舒服的地方休息。 就去我的那间楼顶住宅吧,我一定能找到办法进去。一定有办法。再过几小时太阳就要出来了,对不对?哦,我的这个城市多可爱,我又要走在它的温暖阳光下。 看在上帝面上,别再哭哭啼啼了。你需要休息和思考。但你在走之前,何不先把他的家给烧了?让那座维多利亚式的大房子孤零零地站着吧。他既然不喜欢住,那就把他的小棚屋烧了吧!我能感到自己咧嘴微笑,一种情不自禁的邪恶之笑,尽管我的眼底仍充满泪水。对,把它烧了!这是他活该。他当然随身带走他写的东西,确实带走了。但他所有的书籍只好付之一炬了!而这正是他活该倒霉的地方。 我立刻着手收拾起他的几幅画:一幅华丽的莫内画,几张小型的毕卡索画,还有一幅中世纪的红宝石蛋白调色画。当然全都糟蹋得很厉害。然后我跑出去,跑进那座陈旧、空荡荡的维多利亚式房子,把这些画放在一个黑黑的、好像既安全又干燥的角落里。 然后我又跑回那个小屋,抓起那根腊烛,把它括进那堆火的余烬里。立刻那些灰爆出一片橘黄色的小火花,点燃了烛芯。 “哼,你活该倒霉,你这个忘恩负义、该死的、狗娘养的杂种!”我愤怒地把火焰凑向挨墙摆着的那个书堆,仔细把书页挑起来,以助于它们燃烧。接着,我又点燃了一件搭在木椅背上的旧外衣,它像稻草似地燃烧起来。接下来是摆在我坐的扶手椅上的几个红色丝绒座垫。哈,烧了它,统统烧掉。 我一脚踢散堆在他书桌底下的发霉杂志,把它们点燃。我一本接一本地燃烧他的书,把它们像扬撒着火的煤球似地,甩向小屋的各个角落。 莫约逐个躲开这些小火堆,最后跑进雨中,保持相当距离,透过打开的房门看这一切。 啊,可这样烧得还是太慢。对了,路易有个抽屉里全是腊烛,我怎么把这忘记,瞧我这该死的凡人记忆!我把抽屉打开,翻出二十来根腊烛,把它们全都点着,也不管是不是烛芯,然后扔在那把红绒布面的扶手椅上,造成一堆大火。又把它们扔在一堆堆烧尽的废物上,再把那些正烧的书甩在潮湿的百叶窗上,再点着东一块西一块、挂在破木棍上无人问津的破窗帘。我把那尊破石膏像踢出几个洞,把燃烧的腊烛扔进去,烧底下的木板条。我又弯腰把那块开线的破地毯点着,再把它弄皱,好让里头通风透气。 数分钟后,这个地方一片火海,其中数那红椅子和那书桌烧得最旺。我冲出房子,钻进大雨,透过破旧的窗格欣赏里面的大火。 随着火舌舔到潮湿的窗板,一股浓烟升起来,缭绕着钻出窗户,扑向那片湿濂绕的树林!该死的大雨!但随着书桌和扶手椅越烧越旺,整座小房子“轰”地一声窜出数条橘红色的火舌!窗格被炸飞上天,房顶上炸出一个大洞。 “对,对,烧得好!烧吧!”我大喊。雨水不断打在我的脸上、眉毛上。我高兴得手舞足蹈。莫约朝后退向那座黑沉沉的大房子,低着头套拉着尾巴。”烧吧,烧吧,”我大声宣布。“路易,但愿我能把你烧死!我会的!唉,要是我知道你白天藏在哪儿就好!” 但即使我在欢喜时,也意识到我正在哭泣。我正在用手背抹去嘴边的泪水,并喊道:“你怎么能就这样丢下我不管?你怎么敢这样!我诅咒你。”说完泪水又夺眶而出,我又跪倒在雨地。 我把身子向后仰,双手握拳伸向空中,一副被打败的可怜相,仰望着熊熊燃烧的大火。远处的住宅里,电灯纷纷打开。我听见尖细的警笛声自远而近。我知道我得开溜。但我仍然跪在地上。这时莫约突然用它最阴沉、凶恶的吼叫把我从迷乱中唤醒。我这才看见它已经站在我的身边,并正用它湿透的毛发蹭我的脸,同时盯着那燃烧的房子。我起身抓住它的颈圈,刚要撤退,这才猛然觉察它狂吠的原因。来的不是个帮忙的凡人,而是个不朽的模糊白影,像个幽灵笔直地站在燃烧的房子旁,被烈焰照得通亮。 即使用这双低能的凡人之眼,我也能看出这是玛瑞斯!我看见他满脸怒容。我还从没见过如此愤怒的表情。毫无疑问,这正是他想让我看到的表情——愤怒之至。 我张开嘴刚想喊,但声音已经窒息在喉咙里。我只能向他伸出双臂,由衷地向他做出恳求原谅和帮助的动作。 莫约又发出凶恶的嚎叫,并随时准备扑过去。 在我浑身颤抖、无奈观望的同时,那身影却慢慢转过身去,最后愤怒而蔑视地瞧我一眼,消失了。 这时我才惊跳起来,高喊他的名字:“玛瑞斯!”我越喊声越大:“玛瑞斯,别把我丢下!帮帮我!”我急得直跳,大吼:“玛瑞斯!玛瑞斯!” 但我知道这是徒劳无功。雨水浸透我的外衣,泡湿了我的鞋袜。我的头发又湿又滑。我是否在哭也无关紧要了,因为雨水已经将泪水冲走。 “你以为我已被打败了,”我嘟啧着。有什么必要向他求援?“你以为你已经宣判我的命运,好像我已经完了。哼,你以为事情就这么简单。错!你错了。我绝不会向你报复,但你会再次见到我。咱们后会有期。” 我点了点头。四周都是凡人的叫喊,人们跑来跑去的声音。一个吵闹的大家伙开过来,在远处一个角落猛地停住,是我让这些可怜的凡夫俗子忙个不停。我打个手势让莫约跟我走。我俩偷偷溜过仍然焚烧的废墟,翻过花园的矮墙,穿过杂草丛生的小巷,走了。后来我才意识到,再晚一点我们就很可能被抓住,因为我只是一名凡人纵火犯,牵着一条凶恶的狗。 不过抓住了又怎么样?反正我已被路易和玛瑞斯抛弃。尤其是玛瑞斯,可能在我之前找到我原来的超自然身体并当场摧毁它。玛瑞斯可能已将我原来的身体摧毁,这样我只好永远穿着这身人皮。 哦,我在自己的凡人青年时代是否受过这样的罪,这我已记不得了。如果我受过,那么我现在多少还有点安慰。至于我的恐惧,那真是难以言状!理智不可能战胜它。我一遍遍默念着我的希望和脆弱的计划。 “我得找到那个肉体窃贼。我得找到他。玛瑞斯,你一定要给我时间,就算你不帮我,你也得给我时间自己做。” 我在大雨中艰难跋涉,一遍遍念叨着我的计划,就像作念珠祈祷。有一两次我甚至站在一棵不断滴水的大梁树下面,对着黑夜大声作我的祷告,并希望看见光线透过雨蒙蒙的夜空向我靠近。 这世界上,还有谁能帮助我? 大卫是我唯一的希望,虽然他要如何帮我我也不能设想。对,去找大卫!但万一连他也不理我,我怎么办呢? 第十九章 太阳升起时,我已坐在了世界咖啡馆,并在想我怎样才能钻进我的楼顶套房?考虑这个问题才不致使我完全泄气。难道忧虑、有所担心才是凡人活下去的关键?嗯。怎样才能进入我那豪华的小套房呢?是我亲手把那楼顶花园的入口安装上一道不可逾越的铁门。是我把那阁楼小屋的门加上一道又一道复杂的锁。窗户也安上铁条,以防止凡人入侵。至于凡人怎么可能到达窗户,我却从来没考虑过。 啊,好的,我得通过那道铁门进去。我得对这座楼的其他租户下一番嘴上功夫——他们全是那金发法国人莱斯特-德-莱恩康特的租户,而他待他们一向都很好。我得让他们相信,我是他们房东的一个法国亲戚,是来趁他不在时替他看房子的,所以我得不惜一切代价进去,哪怕用铁棍橇!用斧子砍!用电锯锯!照这个时代的话说,就是用技术工具。总之我得进去。 然后我怎么办?抄起一把厨房的菜刀(虽然天晓得我不需要厨房,但里头还是有这类东西)割我的凡人喉咙吗? 不。我要呼叫大卫。现在你在这世界上没有别人可以依靠。可是,想想大卫不知会怎么骂我呢! 我必须不断考虑这类事,否则马上就会陷入绝望难以自拔。 玛瑞斯和路易都把我甩了。在我最困难的时候,他们拒绝帮助我。呃,不错,我曾嘲笑过玛瑞斯。我曾拒绝过他的智慧,他的陪伴,他的统治。 是啊,这就像凡人常常说的那样,是我自找的。是我向那个肉体窃贼出让我的强大威力,从而铸成这个让人耻笑的大错。是的,我再次为我犯下这样可怕的错误、为我的鲁莽试验感到愧疚,但是我并没想过完全不要我的威力并当个局外人呀!这是别的吸血鬼最清楚,他们肯定明白。但他们这是派玛瑞斯给我判罪,让我知道我这样的结果——我被开除了! 可是路易,我英俊的路易,他怎么也敢把我一脚踢开!我原来一直是为路易两肋插刀的!我一直那么信赖路易,指望他在今夜输血给我、让我重获强大威力去追寻那偷体贼的! 哦,上帝,我已不再是他们中的一员,我只是个凡夫俗子,坐在这闷热的咖啡馆里,喝着咖啡——呵,这咖啡味道不错——吃着甜点心,再也不幻想恢复我在那黑色王国里的光荣地位了。 我对他们恨之入骨,我多想向他们复仇!但这一切又怪谁呢?只能怪你莱斯特——现在成了俗人的莱斯特,六尺两寸高,棕色眼睛,黝黑的皮肤,一头松曲的棕色头发,四肢肌肉发达,但另一场严重的流行性感冒也会使你生病、虚弱。这个莱斯特还多出一条忠实的大狗莫约。这个莱斯特在苦思如何捉住那个在逃的魔鬼,他不像通常那样偷走你的灵魂,而是骗走你的肉体,你可能已被摧毁的肉体!真不堪设想! 理智告诉我,现在筹划什么尚为时过早。再说,我对报复从来没有太大兴趣。报复是那些多少遭到失败的人操心的事情。而我还没有给打败。没有!考虑取胜还比筹划报复有趣得多。 啊,最好想一想那些局能改变的小事。大卫一定会听我倾诉,他至少会给予我建议!但除此之外他还能做什么?两个凡人岂能跟踪得了那个该死的魔鬼?唉…… 而且莫约也饿了。它正睁着两只聪明的褐色大眼睛仰视着我。咖啡馆里的人都惊奇地看着它,远远地躲着它,觉得这个毛茸茸长着黑口鼻、拉着粉色耳朵、长着巨大爪子的大家伙不吉利。真该喂喂它了。毕竟那句老话说得对。这条大狗是我唯一的朋友! 他们把撒旦抛下地狱时,他也有条狗吗?不过我很明白,倘若他有,那狗一定会跟着他下地狱。 “莫约,我该怎么办?”我问它。“一个凡夫俗子怎能击败吸血鬼莱斯特?那些吸血鬼元老是不是真把我那优美的身体烧成灰?这是否就是玛瑞斯赶来的目的——让我知道一切都已结束?噢,上帝。在那恐怖片里那巫婆说什么来着?你怎敢对我这美丽的邪恶下这番毒手?唉,我又发烧了。一切都将顺其自然进行下去。我这就要死了!” 可是天上的主呀,请你看阳光正静静地普照大地、洒满这些泥泞的街道吧!请你看我这既褴褛又迷人的新奥尔良,正沐浴着绮丽的加勒比海风光醒来吧! “莫约,咱们走。现在该去闯入我的住宅。然后我们就会暖和并好好休息。” 我在那古老的法国市场对面的那家餐馆停了一下,给莫约买了一堆骨头肉。应该够了。那个好心的女招待给我装满满一袋昨晚的剩饭菜,还热情地向我保证,这狗一定会特别爱吃。先生您呢?您不想吃点早饭么?你在这美丽的冬天早晨难道不饿吗? “宝贝儿,以后吧。”我把一张大钞拍在她手里。我还有钱,这是我的一个安慰。至少我现在认为我还有钱。在看见到我的电脑并亲自追查到那个可恶骗子的行踪之前,不敢肯定这一点。 在街沟里,莫约毫无怨言地大嚼着它的早餐。这就是你的狗。你为啥不天生就是条狗?好了,我那阁楼套房到底在哪儿?我只好停住脚步慢慢想,然后拐个弯走出两个街区,再走回来一点,这才找到它。虽然现在已是天空湛蓝,阳光灿烂,我却越来越冷,因为我几乎从未从街上走进这栋楼。 踏进楼里很容易。杜缅大街上的楼门不难推开,再使劲撞上。不过那道铁门才是最难对付的。我拖着沉重的脚步慢慢地迈上楼梯。莫约已先我窜了上去,好心地在每一个梯口平台等着我追上。 我总算看见了那道门的铁栏杆。可爱的阳光从楼顶花园照进楼梯井。碧绿的象耳果煽动着大叶片,严寒只冻坏它们的一点边缘。 可是这把大锁,我怎样才能把它弄开呢?我在琢磨着需要什么工具,一技小炸弹行不行时,突然意识到自己在大约五十英尺开外看着那扇门,而且那门竟然是开着的。 “上帝,那混蛋已经来过了!”我嘀咕。“该杀的。莫约,他已经洗劫过我的窝。” 当然这样也好,说明我还有希望。说明那家伙还活着,别的吸血鬼还没有把他除掉?我仍能追杀他!但要如何办呢?我气得踢那扇门,顿觉腿脚一阵疼痛。 我抓住门,使劲摇晃,但它牢固得同我当初把它设计的一样!像路易这样娇弱的吸血鬼都不可能破门而入,更不要说一个凡人。毫无疑问,路易没有碰过它,而是像我那样,都是从天而降,从楼顶进入我的住宅。 好了,别想了,还是赶快弄点工具橇门,看看那混蛋把我家里破坏到什么程度。 我转身要走,可就在这时,莫约大叫起来。有人在我的屋里活动!我看见一个身影映在门厅的墙上。 不是那个肉体窃贼,这不可能!那又是谁呢? 这疑问一眨眼便水落石出。大卫出现了!是我可爱的大卫,穿着一身深色的粗呢西装和大衣,正以典型的好奇和警觉的表情远远窥视我。我高兴极了,在我这该诅咒的漫长一生里,从未如此高兴见到一个凡人。 我马上大叫他的名字,接着用法语向他宣布我是莱斯特。请你快打开门。 他没有立即作出反应。真的,他从没像现在这样看上去那么威严,镇定,优雅,一副真正的英国绅士派头,站在那儿注视着我,削瘦而棱角分明的脸上挂着沉默的诧异。他又注视了一会儿莫约,目光又移到我脸上,然后又叮着那条狗。 大卫,我是莱斯特,我向你发誓!”我用英语大喊。“我这身体是那机械师的!还记得那张照片吧!是詹姆斯干的。我被锁在这副身体里。我对你讲什么你才相信我呢?大卫,让我进去吧。” 他还是一动不动。接着,他突然像下定了决心,快步走了过来,走到铁门前又停下,脸上露出复杂的表情。 我激动得快要晕过去了,用两手紧紧抓住铁条,像在监狱里似的。我直视着他的目光,我们俩首次身高一致。 “大卫,你不知道见到你我有多高兴,”我又讲起法语。“你是怎么进去的?我是莱斯特。是我呀。你一定认得出。你听得出我的声音。大卫,你一定记得在巴黎那家咖啡馆你谈论上帝和撒旦!除了我谁还知道那事?” 然而他响应的不是我的嗓音,他在凝视我的眼睛,同时彷佛在倾听遥远的声音。随后他的态度一下子全变了,脸上明显露出认出我的表情。 “哦,谢天谢地,”他说完像英国人那样矜持地叹了口气。 他伸手从衣袋里掏出一个小匣子,迅速从里面取出一个薄金属片,把它嵌入锁头。我很清楚这是盗贼作案的工具。他把门打开,然后伸出双手。 我们俩热烈拥抱了许久,说不出话来。我竭力忍住不让自己哭出来。只有在这十分庄重的时刻我才实际接触了这个凡人的身体。这一时刻使我十分动情,几乎完全丢掉戒备心。我恍然觉得与葛丽卿拥抱时的那种温暖和陶醉又回来了。我感到安全。这短暂的时刻使我不再觉得那么孤独了。 不过,眼下没空享受这种慰藉。 我勉强抽出身来,再次端详大卫的帅劲。在我眼里,他是那么潇洒,使我觉得自己彷佛与我穿的这副身体一样年轻。我太需要他了。 我当初用吸血鬼之眼看到的、他在年龄上的劣势,现在也看不见了。他脸上深深的皱纹好像成为他伟大个性的外在表现,同他安详的目光一样。他身穿得体的装束站在我面前,看上去活力十足,一根金表链挂在他的粗花呢短外套上闪闪发光,使他整个人看上去十分沉稳、机智而庄重。 “你知道那杂种干了什么吗?”我说。“他欺骗了我,又把我甩了。别的吸血鬼也抛弃了我:路易、玛瑞斯。他们不再理我了。我被禁锢在这副身体里。来吧,我得看看那妖怪是不是洗劫了我的房间。” 我朝我的套房门快步走去,没听清他说的那几句话。大概是他认为没有人来过这地方。 他说得没错。那家伙果然没有来过这地方!一切都按照我原来放的原封未动,连我挂在敞开衣柜门上的旧丝绒外衣也不例外。我出发前在上面记过笔记的黄色便条纸仍在原地放着。还有那台电脑。对了,我得赶快打开电脑查看他偷去我多少东西。还有我的巴黎代理人,那可怜的人也许仍有生命危险。我得马上与他联系。 但是透过玻璃墙照射进来的光线吸引了我的注意,冬日和煦的阳光洒在黑面的长沙发和扶手椅上,洒在华丽的绣着淡色花边饰纹和玫瑰花环的波斯地毯上,甚至洒在那几幅大型现代绘画上。全是色彩斑斓的抽象画,是我很久以前专为这些墙壁而选购。我感到自己为眼前的景观颤栗,为电灯照明无法产生这种效果而惊诧,这是一种特殊的效果,使我心中充满幸福感。 我还看到在那白色瓷砖的大壁炉里生着一堆熊熊燃烧的火。无疑是大卫的杰作。从厨房里飘来咖啡的香味——那是个我住进这里后许多年都几乎没去的地方。 大卫马上结结巴巴地向我道歉。他急于找到我,甚至来不及正式登记入住这“旅馆”。他直接从机场赶来这里,只出去买了点食品,好在这儿舒舒服服过一夜,随时准备我来,或接我的电话。 “太妙了,我很高兴你做了这一切。”我为他的英国绅士风度感到有点好笑。我那么高兴见到他,他却为自己当了这儿的主人而向我道歉。 我扯掉身上湿透的大衣,坐在电脑前。 “我一会儿就能弄清楚,”我边说边敲打进去各种指令。“然后我再把一切都告诉你。不过你为什么要来这儿?你是不是怀疑出事了?” “我当然感觉到了,”他说。“你难道不清楚纽约发生了吸血鬼杀人案?只有怪物才能闯进那些办公室。莱斯特,你为什么不呼叫我?你为什么不请我帮你?” “等一下,”我说。萤幕上已经出现了一些字母和数字。我的银行账目一切正常。假若那魔鬼闯入这个系统,我就会看见预先设定了程序的入侵信号。当然,我还无法确定他是不是已经对我在欧洲各银行的存款下了手,这点要等我查阅它们的档案后才能弄清楚。该死,我怎么记不起那些密码了?而且,我连输入最简单的指令都遇到了困难。 “他说的很对。”我咕嘀着。“他警告过我,我的思维程序会跟以前不一样。”我把财务程序转换成我惯用的文书输入法wordstar,并迅速打出一封给我巴黎代理人的信,透过数据机发出去,请他马上通报身分,并提醒他特别注意自己的安全。保持十二万分警惕。 我仰靠在椅背上,长长呼了一口气,马上招来一串咳嗽,并意识到大卫正盯着我,仿佛这场面让他吃惊得难以复加。真的,他盯着我看的样子满可笑的,接着他又看莫约,那狗正在安静并有点懒洋洋地扫视着这个地方,还不时瞧瞧我,等着我发令。 我打了个响指让它过来,使劲楼它一下。大卫困惑地观察着这一切,好象它是世界上最古怪的举动。 “天哪,你真的钻进了那人的身体,”他吁声说。“不光在里头晃荡,而且深深扎进细胞。” “瞧你说的,”我厌恶地说。“这堆烂肉可怕极了。别的吸血鬼也不帮我。我被开除了。”我气得咬牙切齿。“被开除了!”我愤怒得大叫,不经意惊动了莫约,使它马上舔起我的脸来。 “当然我这是自做自受,”我把摸着它说。“显然这是对付我的最简单的一手。我总是遇到最倒霉的事!最坏的不忠,最无耻的背叛,最卑鄙的抛弃都让我赶上了!瞧瞧莱斯特这个恶棍。他们现在又把这个恶棍丢下不管,让其自生自灭。” “我可是一直在拚命找你,”他说,声音控制得很低。“你的巴黎代理人发誓说帮不了我。我正要试一试乔治城的那个地址呢。”他指了指桌子上的那本黄色的便条纸。“幸亏你来了。” “大卫,我最担心别的吸血鬼已经杀死了詹姆斯,并连同我的身体也一道摧毁,这样我就只能拥有这个身体。” “我想不会的,”他镇静地回答,声音很有说服力。“那位借你身体的小子留下很多蛛丝马迹。不过你还是先把湿衣服换一下。不然会感冒的。” “你说什么,蛛丝马迹?” “你知道,我们对这类犯罪都保持跟踪的。还是先换衣服吧。” “纽约犯罪之后又有新情况了?”我激动地问。我让他把我哄到壁炉那儿,热烘烘的炉火马上让我舒适起来。我脱掉潮湿的毛衣和衬衫。自然,这些衣柜里的衣服全都不适合我。这时我才想起我把昨晚手提箱忘在路易的房子里。“纽约当时是星期三夜里,对不对?” “你穿我的衣服会合身。”大卫马上把我的思路岔开。他朝墙角的一个大皮箱走过去。 “出了什么事?你凭什么认为是詹姆斯干的?” “只能是他,”他说着打开皮箱,取出几件叠着的衣服,又取出一套同他穿着的很像的粗呢西装,仍挂在衣架上。他把衣服就近放在一张椅子上。“来,换上这些衣服。不然你会得重病死的。” “哦,大卫,”我边说边继续脱衣服。“我已经死里逃生好几回了。其实,我还不长的凡人生命一直是在垂死中度过。照顾这个人体让我厌烦透顶,那些活人怎能忍受得了无止境的吃、喝、拉、撒、睡的循环!要是再得了发烧、头疼、咳嗽、流鼻涕什么的,你就等于是被判了苦刑。而且打针吃药……我的天!治疗这些讨厌的病还不如得着它们好呢!我不知中了什么邪,居然渴望当个人类!你说又有了新的犯罪案件——什么时候发生的?时间比犯罪地点更重要。” 他又打量起我来,吃惊得目瞪口呆。莫约现在也注意到他了,上下打量着他,并友好地伸出粉红色的舌头舔他的一只手。大卫也爱抚地拍着地,但目光还是茫然地盯着我。 “大卫,”我边脱湿袜子边说。”告诉我,又出了什么事?你刚才说詹姆斯留下了蛛丝马迹。” “太不可思议了,他惊魂未定地说。”我有一打照片都是这张脸。可现在我居然看见你在这付皮里头。噢,我简直不敢想象。不敢想象。” “这恶魔最近一次活动是在何时?” “哦,最近一份报告来自多米尼加共和国。让我想想,是在两夜以前。” “多米尼加共和国!他去那儿干嘛?” “我也正想知道呢。在此之前,他在佛罗里达州巴尔哈伯附近出击过一次。这两次都是在摩天大楼里,闯入的方法与纽约那次相同透过玻璃墙。三次犯罪都把家具砸个粉碎,墙壁保险柜被连根扯开,票据、金银、珠宝洗劫一空。一人死在纽约,血被吸干。两个妇女在佛罗里达也被吸干血液,一家人在圣多明哥惨遭杀害,只有父亲是用传统吸血鬼的方式被吸干血。” “他无法控制自己的力量。他像个机器人横冲直撞!”我下了结论。 “我也这么想。是他的毁灭性和蛮力最初引起我的注意。这家伙笨拙得难以置信!而且整个行动愚不可及。但我搞不懂他为什么选择这些地点作为偷盗的目标。” 他突然顿住并转过身去,甚至害羞起来。 我这才意识到我已脱光了所有衣服,正一丝不挂地站在他面前,使他可笑地拘谨起来,脸上甚至浮起了红晕。 “干袜子在这儿,”他说。”你怎么就知道让雨打湿了衣服乱跑?”他低着头把袜子递给我。 “我什么都不太懂,”我说。“我发现这正是我的缺点。我明白你提及作案地点的含义了。他明明在波士顿或纽约郊区就能抢它个心满意足,可为啥还要跑到加勒比海地区去偷去抢?” “对呀。除非地方的严寒使他特别不舒服。但这成其为理由吗?” “不。他没有那么敏感。这没有必然的关系。” 穿上干衣裤感觉真舒服。而且还合身,虽然因为样式老而松松垮垮,不是那种青年人爱穿的订做的紧身衣。衬衫用厚厚的绒面呢制成,粗花呢的裤子都是褶皱,不过短外衣穿着既暖和又舒服。 “瞧,我用凡人手指就是系不上这个结,”我说,“但我为什么要穿成这个样子,大卫?你难道也这样不修边幅吗?上帝,咱俩看上去像是参加葬礼。我干嘛要在脖子上戴这个套索似的玩意儿?” “因为不戴它你穿着西装看上去就像傻瓜,”他有点心不在焉地回答。“我来帮你系。”他朝我走过来时脸上又露出了害羞的表情,我明白他受到我这副肉体的强大吸引。我原来的身体使他惊奇,但我现在的身体却真正点燃了他的热情。他的手指在忙着给我打领结。我一边感受着那点痒痒的小压力,一边注视着他,发现我也被他深深吸引住了。 我想起我有许多次想把他楼进我的怀抱,再慢慢把牙齿轻轻嵌进他的脖颈,吸吮他的血。呵,我现在可以抱着他而又不吸他的血——我成为人类,只能以人类的情欲表现感受我与他的肢体接触,可以随便做些亲密的手势和愉快的拥抱,他和我也许都喜欢这样呢。 这想法使我瘫软下来。我感到我的皮肤表面麻酥酥的。我感到我与他有了关系,恰如我与那不幸被我强迫的年轻女人有了关系,恰如我在冰天雪地的华府与那些游客(他们是我的同胞兄弟姐妹)有了关系,恰如我与可爱的葛丽卿有了关系。 我毕竟成为人,并且和他人在一起!这意识强烈得使我突然惧怕起它来,我惧怕它的美妙,也见到这种惧怕本身就是其美妙的一部分。 哦,是啊,现在我和他一样也是凡人。我活动了一下手指,慢慢挺直后背,听凭那麻酥酥的感觉演变成强烈的性欲。 大卫猛地挣脱我的怀抱——他有所警觉并毅然打断了我。然后,他从椅背上拾起那件外套,帮我穿上。 “你得把你的奇遇都告诉我,”他说。“一个小时之内,我们就可以从伦敦那儿获得新消息,假如这杂种再作案的话。” 我伸出我那软弱的凡人之手搭在他的肩膀上,把他拉过来,轻轻吻一下他的脸颊,他再次后退。 “少来这些啦,”他像哄小孩似地说。“我只想了解所有情况。你吃过早饭吗?你需要一块手帕。这儿有。” “怎样获得从伦敦来的消息?” “泰拉玛斯卡会给旅馆发来传真。现在我们先一起吃点东西。我们有一整天时间可以弄清这个问题。” “但愿他两夜前没有死在圣多明哥。”我叹了口气说。我心中又笼罩着沉重的绝望。刚才那甜蜜但受挫的性欲抑制下来了。 大卫又从皮箱里取出一条羊毛长围巾,把它围在我的脖子上。 “你现在不能再给伦敦打个电话吗?”我问。 “太早了点,不过我可以再问一次。”他找到了长沙发旁边的那部电话,与大洋彼岸的什么人迅速交谈大约五分钟。还没有新的消息。 纽约、佛罗里达和圣多明哥的警方互相之间显然还没有取得沟通,这是因为还没有人把这些犯罪联系起来加以考虑。最后他挂上电话。“他们一收到新情况就会给我住的旅馆发传真。我们去那儿吧,好吗?我现在很饿。我在这儿等了一整夜。哦,还有这条漂亮的狗。你拿它怎么办?” “它已吃了早饭。它会很高兴待在楼顶的花园里。你是不是想赶紧离开这里?我们为什么不先上床睡一觉?我不明白。” “你在说真的?” 我耸耸肩膀。“当然是真的!”我已开始陷在这种可能性里不能自拔——不管三七二十一先同他做爱。这主意真不错! 他再次睁大眼睛盯着我,一言不发,色眯眯的。 “你要明白,”他终于说,“你这身体真是个绝对出色的男人体。我是说,你大概不会不清楚你已经扎根在一个——一个非常会迷人的年轻男人体内。” “我在交换前就仔细欣赏过了,还记得吧?可你为什么还不愿……” “你已经和女人做过了,对不对?” “我希望你不要读我的心思。这不礼貌。再说,这又有什么关系?” “一个你爱的女人。” “我一向是男女都爱。” “这是对爱一词的另一种诠释。听着,现在咱们还不能干那事。所以你要放规矩些,我必须了解詹姆斯这个怪物的一切。咱们得用很长时间制订一个计划。” 计划?你真的以为能制止他?” “当然能!”他招呼我过去。 “怎么制止?”我问。我和他走出门去。 “咱们得观察那家伙的举动。得分析和估计他的弱点和力量。而且别忘了我们是二对一,而且还有个极大的优势。” “什么优势?” “莱斯特,快把你凡人脑子里的所有邪念都赶走,然后跟我来。我饿着肚子没法思考,而你显然又根本没在想正事。” 莫约“啪喀啪喀”朝门走来,想跟着我们,但被我制止了。 我轻轻吻了一会儿它黑黑的长鼻头。它只好趴在潮湿的水泥地上,沉着脸,失望地看着我们走下楼梯。旅馆距我家只有几个街区远,而且在蓝天下走路也不是不能忍受,虽然台着刺骨的风。我冷得开不了口讲我的经历,再说这阳光明媚的城市总让我分心。那些在阳光下无拘无束、自由自在散步的人们再一次感染了我。尽管天寒地冻,但所有人好象都享受到阳光的恩泽。我注视着这充满阳光的世界,心头感到一阵悲哀,因为,无论这阳光灿烂的世界有多美好,我都不想再待在里面。 我想:把我超自然的灵视还给我吧;把夜间漆黑的美丽还给我吧;把我超自然的威力和耐力还给我吧,哪怕永远牺牲掉享受白天的壮丽我也心甘情愿。因为我就是我,吸血鬼莱斯特。 在旅馆的服务台,大卫站了一下,向他们交待说,我们要去咖啡厅,如有任何传真过来,要马上交给我们。然后我们走进一个老式大厅,带有花纹饰的灰泥天花板,白丝绸的帐缦窗帘。我们来到角落里的一张铺着白桌布的餐桌旁坐下,要了一顿丰盛的新奥尔良式早餐,大吃起来,有鸡蛋、饼干、煎肉、肉卤,还有厚厚的黄油燕麦面包。 我得承认,从北方旅行到南方,我的饮食情况改善了。现在我很能吃了,已经很少噎住或用牙咬到自己的舌头。我家乡的糖浆浓咖啡好得没话说。烤香蕉蘸糖的饭后甜食也足以让任何正常人垂涎三尺。 但我现在却对这些美味不太感兴趣,也不像刚才那样特别希望伦敦能有最新消息来,而是很想把我的悲惨经历向大卫一吐为快。他则一再向我询问细节,并常提问题打断我。所以我对他讲的详细程度大大超过我对路易讲的,也使我感到更加难过。 我回顾了我与詹姆斯在那住宅里的天真的谈话,承认我当时没有对他保持足够的警惕,以及我当时过于自满,不信一个凡人能把我骗了。谈到这些真让我痛苦不堪。 接着我谈到我对那女招待可耻的奸污,谈论与葛丽卿在一起刻骨铭心的时光,谈到不断梦见克劳蒂娅(全是恶梦)。谈了与葛丽卿分手去找路易,路易把我讲的完全误解,硬是按自己的理解歪曲我的话,并拒绝给我我急需的帮助。当谈到我后来已经不再愤怒,只剩下我很熟悉的悲伤和绝望,我更加痛苦。我在脑海里又见到了路易,他不再是我以前的那个温柔可爱的情人,而是冷酷得像个在魔界法庭上审判我的恶魔使者。 “我明白他为什么拒绝帮我,”我沮丧地说,往事不堪回首的样子。“也许我早该明白。其实,我不相信他会抵制我一辈子。他现在不过是在坚持自己的理想,即我应该去赎罪、拯救自己的灵魂。这正是他要做的,但出于某种原因,他自己又永远做不到。而且他又永远无法理解我,绝对无法理解。所以他才在他写的书里反复描述我,虽生动,却很肤浅。倘若我硬是不去法属圭亚那的丛林找葛丽卿,他最终还是会向我屈服,虽然我烧掉了他的房子。当然,这也许要花许多时间。我也许会待在这可恨的身体里许多年!” “你又发怒了,”大卫说。“冷静点。你说什么来着——烧了他的房子?” “我当时太生气了!”我忿忿地小声说。“我的天,哪里只是生气!” 我认为当时我是沮丧和绝望得已经没了脾气。我意识到并非如此。但我现在是难过得说不下去了。我又喝了一大口苦咖啡,重新打起精神,接着讲述我在燃烧的棚屋旁看见玛瑞斯的情形。玛瑞斯故意让我看见他。他已经判了我的刑,虽然我并不知道这判决到底是什么。 绝望再次笼罩我,又让我难过得没了脾气。我呆呆地盯着面前的碟子,然后两眼无神地扫视这家装饰华丽但显得空荡荡的咖啡厅。许多餐桌都空着,摆着折迭好的餐巾纸,像一顶顶小帽子。我又眺望远处半明半暗、静悄悄的门厅,里面的一切都像罩在不祥的阴影中。接着我把目光移向大卫,见他虽然还是充满同情和魅力,但已不是那个我用吸血鬼之眼看时的奇特人物,只是另一个凡人,像我一样脆弱并挣扎在死亡的边缘。 我觉得麻木和难过,再也说不出话来。 “听我说,”大卫开口。“我不信你的玛瑞斯已经消灭了那家伙。不然他不会在你面前露面。我无法想象这样一个鬼的思想感情。连你的我都无法想象,我了解你就像了解我最亲密的老朋友那样,但我不信他会这么干。他出现是为了表示他的愤怒,并拒绝帮助你,而这就是他对你的宣判。不过我敢说,他会给你时间让你找回你的身体,而且你别忘了:无论你怎样洞察他的表情,你都是透过凡人之眼来看的。” “这我想过,”我无精打采地说。“说实话,除了相信我的身体仍在他那儿等着我收回之外,我还能怎么办呢?”我无奈地耸耸肩。“我不知道怎样才能放弃。” 他冲我微笑,十分温暖可爱的微笑。 “你的冒险十分精彩,”他说,“在咱们设法抓住这个很了不起的盗贼之前,请让我再问你一个问题。而且请你不要发火。我看得出来,你在这副身体里也如同你在你原来身体里一样,都不了解你自己的威力。” “威力?有什么威力!这不过是一团神经和筋腱,脆弱、松软、水塌塌、黏糊糊,令人作呕。别对我讲威力这个词啦。” “胡说!你现在是个年轻高大健壮的美男子,体重足有一百九十磅,身上没有一点多余的脂肪!你前面还有五十年的凡人生命要过。看在上帝面上,你要认识到你的优势。” “好吧,好吧。我真棒。当个凡人活着真幸福!”我小声说,否则我会大吼起来。“我还能在今天中午十二点半在街上被卡车压扁呢!大卫,我连这些简单的考验都经受不起,你难道还没看出我瞧不起自己吗?我仇恨这个身体。我讨厌当这个胆小懦弱的怪物!” 我仰靠在椅背上,眼睛瞧着天花板,竭力不让自己咳嗽或打喷涕,哭起来,右手挥拳猛击桌面或猛捶身边的墙壁。“我讨厌胆小!”我小声说。 “这我知道,”他和气地说。他端详我好一会儿,然后用餐巾纸揩揩嘴巴,伸手去拿咖啡杯,喝了一口后说:“假设詹姆斯仍穿着你的身体到处乱跑,那你敢绝对肯定你还是想和他换回你原来的身体吗?也就是说,你确实想再次成为以前的那个莱斯特吗?” 我连连苦笑,疲倦地说:“这还有什么可怀疑的吗?问题是我怎样才能实现这次再交换!我是不是会发疯全都取决于这个。” “那好吧,我们首先来确定詹姆斯藏在哪儿。咱们先尽全力找到他。除非他真的死了,否则绝不放弃。” “你又把问题想得太简单了!你怎么才能找到他?” “嘘——别让人家注意我们,”他像首领似地对我说。“喝点桔子汁,你需要的。我再多要点。” “我不需要桔子汁,我不需要更多的关照,”我说。“你真的在暗示咱俩有机会抓住这个魔鬼吗?” “莱斯特,我以前跟你讲过——要想到从前的你也有改变不了的明显缺陷。吸血鬼不能在白天到处走动。吸血鬼一遇到白天就几乎无能为力。就算你有条件反射,可以伤害打扰你休息的人,但除此之外,你就没有办法了。遇到白天,吸血鬼只好在一个地方待八至十二小时不动。这就使我们可以利用我们的传统优势,尤其是咱们还特别了解这个家伙。现在咱们需要一个机会来面对他,然后把他弄糊涂,好进行这次交换。” “不能强迫他吗?” “当然能。你能把他打昏,然后钻回你原来的身体。” “大卫,我得告诉你一个情况。我在这副人体里毫无心灵感应力。当年我是凡人少年时就没有这种意念驱动力。我觉得我无法……从这身体里上升,乃至脱离。我在乔治城时试过一次。我无法脱出这堆皮肉。” “莱斯特,这点雕虫小技谁都会,你当时只不过太害怕了。其实你做吸血鬼时学会的某些本领你现在还有。当然,那些超自然的细胞使你有优势,但你的吸血鬼灵魂本身不会失效。很显然,詹姆斯带着他的精神力量从一个身体转移到另一个身体。那你也肯定把你的部分威力带到了这里。” “是呵,我当时吓坏了,自那以后我就一直害怕再试——担心我一旦出来了就再也回不去。” “我来教你如何脱出这副身体。我来教你怎样向詹姆斯发起协调一致的攻势,记住,我们是两个。我和你一道发起进攻。用最简单的话说,我也有不小的精神威力。我能办到许多事情。” “大卫,只要你答应帮助我,我就永远当你的奴隶。你希望得到什么我都会不惜一切去弄来。我为你可以上刀山下油锅,只要我找回我的身体就行。” 他踌躇了一下,好象想开个小玩笑之类,但转念一想没这么做,而是说下去:“咱们尽快开课吧。不过我越琢磨,越觉得我最好把他出其不意地赶出你的身体。不等他意识到你已在场,我就把它办光。对,咱们就照着这么办,他见到我是不会起疑的。我能轻而易举地在他面前遮掩我的想法。这你也得学会——隐瞒自己的思想。” “但他要是认出你怎么办?大卫,他知道你是谁,他记得你。他谈起过你,怎样才能防止他一见到你就把你活活烧死呢?” “和他见面的地点会阻止他下手。他不会冒险在距离自己太近的地方放火。而且我们要确保在一个他根本不敢发威的地方把他诱捕。我们得把他诱入圈套。这就需要动脑筋想办法。不过首先要设法找到他再说。” “我们混在人群里接近他。” “或是趁着日升、他不敢在他巢穴附近放火的时候。” “对。” 现在,根据手头现有资料,估计一下他的实力。” 他停下来,看着一名侍者用银盘端着一把漂亮的大咖啡壶翩然而至。高级旅馆都有这种咖啡壶。这种银器和别的银器不同,上面有一层绿锈,还总有几处小小的凹痕。我看着浓黑滚热的咖啡流出小巧的壶嘴。的确,我们虽然坐在这儿又焦虑又难过,但我还真是开了眼界,看到不少稀奇古怪的小玩意。看来只要跟着大卫就有希望。 侍者走后,大卫等不及地啜了口新鲜咖啡,然后把手伸进衣袋去掏东西。他把薄薄的一迭纸放在我手上,说:“这些都是关于这几起谋杀的剪报,好好读一读。有什么想法马上告诉我。” 第一篇报导是”吸血鬼在市中心杀人”,把我气得七窍生烟。我把大卫讲述过的毁坏惨状又看过一遍。那家伙十分粗笨,毁坏家具的方式十分愚蠢。偷盗的方式更是愚不可及。至于我的纽约代理人,真可怜,脖子被折断,全身血液被吸干。吸血鬼的动作十分笨拙。 “他居然能使用飞行技巧,堪称奇迹,”我忿忿地说。“你瞧,他是在第三十层楼破墙而入。” “但这不等于他能用这种能力飞越长距离。”大卫说。 “但他又是怎样在一夜之间从纽约跑到巴尔港的呢?更重要的是,他为什么要去巴尔港呢?假如他乘的是民用飞机,他为什么不去波士顿而去了巴尔港?或去洛杉矶,或去巴黎,去哪儿都行,怎么偏去巴尔港?你想想看,他若去抢大博物馆或大银行,那利润该多丰厚。可他却去圣多明哥;这我就不明白了。就算他掌握了飞行能力,对他来讲也不容易。所以,他究竟为什么要去那儿?难道只是为了分散杀人现场,好让人不把这些个案联系起来看吗?” “是啊,”大卫说。”如果他真想保密,他就不会这样洋洋洒洒地干。他在横冲直撞,就像喝醉酒。” “对。从一开始就给人这种感觉。处在极端亢奋的状态中。” “他是不是可能在空中乱飞,想到哪儿就到哪儿?”大卫问。“根本没有规律?” 我一边考虑这个问题,一边慢慢读其它报导。真扫兴,用人眼读哪像用吸血鬼眼读来得那么迅速,一目十行!是的,笨拙极了,愚蠢极了。人们被一个重器砸扁,毫无疑问是他的拳头。 “他喜欢砸碎玻璃,对不对?”我说。“他喜欢惊吓他的受害者。他肯定喜欢看他们恐惧的样子。他不留下目击者,他把看似值钱的一切都偷走。其实都不怎么值钱。我真恨死他了。不过……我自己也干过这么可怕的事。” 我想起我与这坏蛋的谈话。我怎么没看穿他虚假的绅士风度和举止!大卫当初对他的描述也出现在我的记忆里:他的愚蠢,他的自我毁灭……还有他的笨手笨脚!我怎么能把这忘掉呢? “不,”我终于说,“我不信他能飞这么远的距离。你想象不出这种飞行能力有多可怕。比出窍的灵魂漫游还可怕二十倍。我们都憎恶飞行。跟你这么说吧,连风的吼声都使你感到绝望,感到被抛弃。” 我顿住了。在梦幻里我们就熟悉这种飞行。也许在我们出生之前,我们就在某个超越地球的天国里熟悉了这种飞行。我们无法把它想象成地球上的事物,只有我才清楚这种孤独的“天马行空”曾如何沉重地伤害过我的肉体且摧残过我的心灵。 “说下去,莱斯特。我听着哪。我听懂了。” 我叹了一口气,接着说:“我之所以学会这种技术,只是因为我被扔在一个无所畏惧的同类的掌心里。对她而言,飞根本算不了什么。我们中有的吸血鬼从不使用这种技能。噢,我不相信詹姆斯能掌握飞行。他一定是用其它方法窜来窜去,然后等到猎物唾手可得时才飞一下子。” “对,只有这样好象才同证据相吻合。但愿咱们知道——” 他突然分了神。一位老年旅馆招待出现在走廊的尽头,慢吞吞地朝我们走来,看上去很慈祥,手里拿着个大信封。大卫马上从口袋里掏出一张钞票,捏着它准备好。 “先生,您的传真,刚收到。” “啊,非常感谢。 大卫把信封撕开。 “哈,有了。途经迈阿密的消息。一座山顶别墅,在库拉索岛上,时间很可能是昨晚天黑不久,直到今晨四点才发现。五个人死了。” “库拉索岛!到底在哪儿?” 这就更复杂了。库拉索是个荷兰人的岛屿,在加勒比海的很南端。这下真的是毫无道理了。” 我们一起看这篇报导。从表面看,作案动机又是抢劫。贼从天窗外闯入,捣毁两个房间。全家人都被杀害。残忍的程度让全岛陷入极度恐慌。两具尸体血被吸干,其中一个是小孩。 “这魔鬼显然不是只往南走!” “即使在加勒比海地区,也有特别有趣的地方,”大卫说。”嘿,他忽视了整个中美洲的海岸。来,咱们找张地图,看看上面的名堂。前厅里有个旅行社的代理。他一定有地图。咱们把这些都拿到你的住处去研究。” 那个旅行社代理是个秃头老头子,说话轻柔有礼貌,十分殷勤。他连忙从他的桌子里摸出几份地图。库拉索岛吗?对,他有一、两本关于那地方的小册子。就加勒比海地区的海岛而言,那地方不算太有意思。 “那人们为啥还去那儿?”我问。 “唔,人们一般都不去那儿,”他模着自己的秃头说。”当然坐巡游船的人除外。近几年这些游船又开始在那儿停泊了。拿着。”他把一张折迭的彩页印刷品塞在我手里,上面介绍了一艘叫“海上皇冠号”的小游船,非常漂亮,专门在这些小岛之间穿梭巡游,在返回驻地之前的最后一站就是库拉索岛。 “游船吗?”我盯着这张彩页嘟哝,随后目光移到办公室的墙壁上,上面贴满各类游船的大海报。“嘿,他在他乔治城的家里也贴满各种船只的照片,”我说。这就对了,大卫——他一定藏在一条船上!还记得你以前告诉我的吧:他父亲为一家轮船公司做事,他自己也说过想乘着一艘着名游船去美国。” “天啊,”大卫说。“你说得对,纽约,巴尔港……”他看着那个代理人。“那些游船在巴尔港停吗?” “在埃弗格雷兹港停,”那人说。“离巴尔港很近。但没有几艘从纽约出发。” “那圣多明哥呢?”我又问。“它们在那儿停吗?” “是的,那是个定期停船的港口。这些船都随时改变旅游路线,你想坐什么样的船?” 大卫不加解释,迅速在地图上标下犯罪发生的那些地点和时间。 但接着他露出沮丧的神情。 “不对,”他说,“我觉得这不可能。哪艘游船只用三个夜晚就能从佛罗里达绕一大圈开到库拉索岛呢?” “嗯,只有一艘能,”那老头儿说。“事实上,它是本星期三夜里从纽约出发的。它就是居纳尔船舶公司的旗舰女王伊丽莎白二世号。” “这就对了,”我说。“女王伊丽莎白二世号。大卫,他跟我提过的就是这般船。你说过,他父亲——” “但我还以为这条船是作横越大西洋的航行呢。”他打断我的话说。 “冬季例外,”那代理人赞同地补充。”三月到来之前它都在加勒比海活动。而且它大概是开得最快的船,在哪儿都一样。能达到二十八节。在这儿,我们现在就看一下它的旅游路线。” 他又手忙脚乱地翻起办公桌上的一堆文件来,最后总算找出一本印刷精美的大册子,把它打开,用右手摊平。“没错,星期三从纽约出发。星期五上午在埃弗格雷兹港停泊,午夜前又出发,直奔库拉索岛,昨天早上五点到那儿。但它并没在多米尼加共和国停靠,所以在那儿帮不了您。” “没关系,反正它经过了多米尼加,大卫说。”它在第二天夜里经过了多米尼加共和国!你看地图。这就对了。瞧这笨蛋,他简直就是把行程告诉了你,透过他昏头的喋喋不休!他就躲在女王伊丽莎白二世号上。这条船对他父亲曾是那么重要,那老头就是在它上面过了大半辈子。” 我们一再感谢这位代理人提供了这些地图和小册子,然后走出旅馆前门叫计程车。 “噢,这是那家伙一贯的作风!”计程车载着我们朝我的住宅开去。在路上大卫说:“在这疯子眼里,一切都具有象征性。当年他自己就是因为闹出丑闻丢了脸而被从女王伊丽莎白二世号上开除,我对你讲过这些,还记得吧?你说得对,这纯粹是一种偏执,这小恶魔自己就说出了线索。” “没错,一点也不错。当年泰拉玛斯卡不让他乘坐女王伊丽莎白二世号去美国。为此他一辈子都在记恨。” “我讨厌他!”大卫咬牙切齿小声说,在坐计程车的情况下,他说话的激烈程度令我吃惊。 “不过大卫,他这样做其实不傻,”我说。“而是极端聪明,明白吗?他在乔治城向我泄露他的意图,大谈此事。我们可以把这看作是他的自毁性的表现。但我认为他当时并不希望我看透他。说实话,要不是你给我看了其它凶杀的报导,我自己无论如何也不会想到这一层。” “也许吧。我认为他是想让人抓住他。” “不对。他在东躲西藏,躲着你我和其它吸血鬼。他很聪明呢。咱们对付的是一个凶险的魔法师,能把自己完全隐藏起来,改头换面。你瞧,他居然躲在一条快速行进的船上,混在一个凡人的小天地中!再瞧瞧这船开的,每天夜里航行,白天都停泊在港里。” “这是你的看法,”大卫说。“我却认为他是个白痴!而且一定会让咱们抓住!你刚才讲过你给了他一本护照,对不?” “上面的名字是克莱伦斯-奥德博蒂。不过他不会用这个名字。” “这很快就能弄清楚。我猜想他是以正常方式在纽约上的船。体面地登船对他很重要,为此他会预订最高级的客舱,并堂而皇之地登上最高层的甲板,接受船员毕恭毕敬的迎接。那些在信号甲板上的客舱都很宽敞。毫无疑问他会给自己的白天隐蔽所准备一个大皮箱。哪个客舱服务员都不会介意的。” 我们又来到我的住所,他掏出点钱付给司机后,我们登上楼梯。 回到家,我们马上坐下来,掏出那张彩贡旅行日程表和那些剪报,共同研究了那些凶杀的来龙去脉。 很显然,那个恶棍是在游船启航前几个小时袭击我的纽约代理人的。他有足够的时间赶在夜里十一点之前登船。在巴尔港附近的那次凶杀是在游船靠岸前数小时干的。他显然是靠飞行解决了那一小段距离,干完后赶在日升以前返回他的船舱或别的什么藏身之地。 至于在圣多明哥干的那次凶杀,是这样的:他先离船一个小时,然后在它南下途中返回船上。这些短程距离不算什么,他甚至用不着超自然视力就能看见巨大的”女王伊丽莎白二世号”冒着烟驶过宽阔的海域,在库拉索干的凶杀也是在船启航一会儿后干的。他很可能满载掠夺物,不到一个小时就赶上了那艘船。 后来轮船开始北上。它曾在委内瑞拉海岸的拉瓜伊拉靠过岸,就在两小时以前。倘若他今晚在卡拉卡斯或邻近地区再次作案,我们肯定就能抓住他。但是我们不打算再等待进一步的证据。 “好了,咱们计划一下,”我说。“咱们俩敢上这艘船吗?” “当然,必须上去。” 那就得弄到假护照。我们也许要在身后留下一大片混乱。大卫-泰柏特一定不能牵扯进去。我也不能使用他给我的那份护照。我不知道那个护照弄到哪儿去了。也许仍在乔治城他的住宅里吧。天晓得他为什么在它上面使用他的原名,大概是想让我第一次过海关就遇到麻烦吧。” “一点不错。在咱们离开新奥尔良之前,我来负责办这些文件。现在咱们赶到卡拉卡斯已经来不及了,因为那条船五点钟就离开。只好明天在格林纳达登船。在下午五点之前咱们都有机会。很可能总有客舱空出来。总有人在最后一分钟取消计画,有时甚至会赶上有人去世。事实上,在像女王伊丽莎白二世号这样的豪华游轮上,总是有人去世。詹姆斯肯定了解这点,所以只要他谨慎行事,他就随时能喝船上人的血。” “为什么?嗯,伊丽莎白二世号上总会死人?” “有一些老年旅客,”大卫说。“这是游船生活的一个现实情况。该船有一所很大的急救医院。这样大的游船是一个浮动的世界。不过没关系,我们的调查人员会把一切都搞清。我这就让他们着手去办。从新奥尔良去格林纳达很方便,我们有足够时间来准备行动。” “莱斯特,咱们制定一个详细的计画。假设在日升前我们遇到这个恶棍。假设我们立刻把它赶回这具凡人身体,并在此之后就任他去。这样就需要给你找个藏身之处……一个第三客舱,用一个与咱俩毫不相干的假名预订。” 对,而且这个客舱要在船的中下部,在较低的一个甲板上。但不是最低,否则会太明显。最好在中间。” “可是你能跑那么快吗?你能在几秒钟之内就跑到下层甲板吗?” “没问题。别担心这等小事。要一个靠里面的船舱,这很重要,而且要大得容得下一个大皮箱。唔,其实这皮箱并不关键,尤其是只要我事先在门上安把锁。但找个大皮箱,这是个好主意。” “啊,我明白了,我全明白了。我明白咱们该怎么办了。你就好好休息,喝你的咖啡,冲个澡,想干什么干什么。我到另一个房间去打几个必须打的电话,我是给泰拉玛斯卡打电话,所以你必须回避。” “别开玩笑了,”我说。“我想听听你打算怎么办——” “你照我说的做。噢,对了,找个人照顾一下那条漂亮的大狗。咱们可不能带着它!不然太荒唐。而且这样有个性的狗你又不能不管。” 他转身办他的事去了,把我关在卧室门外,他好一个人去打那些激动人心的电话。 “我刚来了兴致,你就躲起来了,”我抱怨。 我赶紧去找莫约,它正趴在又冷又湿的楼顶花园里睡觉,好象这样睡最正常不过了。我领着它下到一楼,找到那个老太太。在我所有的房客中,她是最好说话的一个。我掏出两百美元请她帮我照看这条温柔的狗。 这个建议我刚一提,她就乐坏了,莫约可以使用楼后面的那个院子,她既需要钱也需要陪伴,我真是个好小伙子,同我的表哥德-莱恩康特先生一样漂亮,他待她一直像守护天使一样,从不要她把她交房租的支票兑现。 我上楼回到家里,发现大卫还在工作,并且不让我偷听。他让我煮咖啡去,这我当然不会。我只好喝了旧咖啡,然后给巴黎打电话。我的代理人接了电话。他正在准备向我作我要求的身分汇报。一切正常。那个神秘的肉体窃贼没有发动进一步的袭击。最近一次发生在星期五晚上,也许这家伙已经洗手不干了。现在,一大笔钱在新奥尔良的银行里正等着我去取呢。我反复提醒他要注意安全,并说我不久再打电话给他。 星期五晚上。也就是说詹姆斯在“女王伊丽莎白二世号”离开美国之前进行了他最后一次袭击。他在海上是无法进行电脑盗窃,而且他显然无意伤害我的巴黎代理人——只要他仍然满足于在那艘船上自在逍遥。但只要他愿意,他随时可以离船作案。 我又进入计算机系统,试图接近莱斯坦-格利高尔的账户。我用的就是这个化名把那两千万美元电汇到乔治城银行的。正如我猜想的那样,莱斯坦-戈利高尔确有其人,但他实际上一文不名。银行存款为零。那电汇到乔治城让拉格朗-詹姆斯使用的两千万美元确已在星期五中午重新落户在戈利高尔先生的名下,随后立刻被从他的账户中提走。确保这次提款实现的交易合约已在前一天夜里成立。到星期五下午一点钟,这笔钱已经通过某条无踪无影的渠道转移。全部经过就是这样,罩在一大堆数码和银行术语里,傻瓜都能看明白。而且,眼下肯定就有一个傻瓜正注视着这台电脑的萤幕呢。 那个坏蛋曾警告过我,他能透过电脑盗窃。他显然已从乔治城银行的职员那里骗取过资讯,或用传心术愚弄过他们天真的心灵,以窃取所需要的数字和密码。无论怎样,反正这家伙已经把原属于我的一大笔钱掌握在自己手中。我更仇恨他。我恨他杀了我的纽约代理人,恨他作案时的粗暴凶狠,恨他偷走了办公室里的一切,我恨他的卑鄙和狡猾,恨他的野蛮和胆量。 我坐着喝剩咖啡,考虑下一步怎么办。詹姆斯的所作所为虽然看似愚蠢,但我还是明白他的深层动机是什么,从一开始我就看出他的偷盗和他内心深处的某种饥渴有联系。这艘“女王伊丽莎白二世号”曾是他父亲的世界,而他却因为偷窃被捉从这个世界里被赶出去。是的,被赶走了,和别的吸血鬼把我赶走一样。因此,他肯定特别渴望带着他的新威力和新财富重返这个世界。为此他可能经过特别周密的筹划,从交换身体之日确定下来之后就开始筹划。假设我把这个日期定在以后,他也会安排过几天在另一个港口登船。事实上,他有能力在距离乔治城不远的地方开始他的旅行,并在船启锚之前袭击我的纽约代理人。我想起他当时坐在乔治城他那昏暗的小厨房里不断看手表的情形。这手表现在戴在我的手上。 大卫终于从卧室里出来,手里拿着笔记本。一切都安排好了。 “在女王伊丽莎白二世号上没有叫克莱伦斯-奥德博蒂的人,但有个神秘的英国年轻男人叫贾森-哈密尔顿,在船从纽约启航前两天预订了船上豪华的维多利亚女王套舱。眼下我们只好假定此人就是詹姆斯。在咱们到达格林纳达之前会有更多关于他的情况。我们的调查员已经展开了工作。 “我们俩已经预定了驶出格林纳达的两个小套房,同咱们这个神秘的朋友在同一层甲板。咱俩必须在明天船在下午五点启锚之前随时准备登船。” “与我们有关的第一趟航班在三个小时后起飞离开新奥尔良。我们至少要用其中一个小时从一个先生那儿获得两份假护照。此人在干这类事方面很可靠,并且现在正等着我们去。我这儿有地址。” “太好了。我手头有大量现金。” “很好。我们的一个调查员将在格林纳达和咱们碰头,此人很精明,我已与他共事多年。他已经预订第三船舱,靠船里,五号甲板上。他将把几件小型的先进武器偷运进船上,还有那个我们日后会用上的皮箱。” “这些武器对那个穿着我原来的身体的人根本没用。当然日后就能派上……” “一点不错,”大卫说。“在换回身体后,我需要一支枪保护自己,防备这个年轻漂亮的人体。”他指指我,接着讲:“我的调查员先正式登船,然后再偷偷溜下船,把他的舱室和这些伧留给我们。我们将用新的身分履行通常的上船手续。我已经给我们起好了化名,恐怕一定得这样做。你可别介意,你是个美国人,叫谢里顿-布莱克伍德。我是个退休的英国外科医生,叫亚历山大-斯托克。从事这类使命最好化装成医生,你会明白我的意思的。” “很感谢你没有用h.p.拉夫克拉夫特这个名字,”我故意夸大地叹了口气说。“咱们现在就出发吗?” “是的,我已经叫了辆计程车,走之前得准备点热带穿的衣服,不然看上去滑稽透顶。得把握时间了。现在你能否用你肌肉发达的手臂帮我拎一下这个手提箱?!我会感谢你一辈子。” “我很失望。” “失望什么?”他停下来盯着我,然后像今天早些时候那样脸红。“莱斯特,现在没空干那种事。” “大卫,就算咱们成功了,这也可能是咱俩的最后一次机会。” “那好,”他说,“今天晚上,在格林纳达的海滩旅馆里,我们还有很多时间来讨论这个问题,当然这要取决于你的对离体技术掌握得有多快而定。现在,拿出你青年人的活力和干劲来,发挥创造性,先帮我提这个箱子,我已是七十四岁的老人了。” “太好了。但在出发之前我想了解点事?” “什么事?” “你为什么要帮助我?” “噢,这你清楚。” “不,我不明白。” 他冷静地盯了我好一会儿,然后说:“我关心你!我才不管你穿着谁的肉体呢。这是事实。不过说真的,这个可怕的肉体窃贼真把我吓坏了。对,把我吓得魂不附体。他是个傻瓜,总是自取灭亡。这没错,但这一次我认为你是对的。他一点也不想被人抓住,虽然他以前曾被捕入过狱。他正在计画取得长远的成功,而且可能不久就会厌烦女王伊丽莎白二世号。所以我们必须行动。你来提着箱子。我把它拖上楼梯时差点死过去。” 我服从了。 但他充满感情的话使我悲伤起来,使我想象出一串我们本该在另一个房间里的那张柔软大床上做爱的镜头。 要是这个肉体窃贼已经跳船了怎么办?要是他已在今晨被摧毁了怎么办?——因为玛瑞斯注视我的目光里充满藐视,所以有这种可能。 “那我们就直接去里约热内卢,”大卫边在前面领路边说。“正好赶上狂欢节。我们能好好度个假。”我们朝那扇铁门走去。 “非要我活那么长,还不如让我死了好!”我说着领头走下楼梯。“你的麻烦出在你已经习惯当个人,因为你当人太久了。” “我两岁时就习惯了当个人。”他平淡地说。 “我才不信呢。我很有兴趣地观察几百年两岁的小孩。他们可不幸了,到处乱跑,摔跟斗,总是大哭大闹。他们讨厌当人!他们已经明白做人是一种肮脏的勾当。” 他暗自笑了,但没有回答我。也不看我。 我扪来到大门时,计程车已经在等候。 第二十章 若不是我困得睡了一路,这趟坐飞机旅行肯定又是一场煎熬。当我最后一觉——我梦见自己躺在葛丽卿的怀抱里醒来时,已经过去整整一天一夜。其间我实在困得不行,致使大卫唤醒我在波多黎各换机时,我竟浑然不知自己在哪儿和正在做什么。因此,当时我只能糊里糊涂拖着这副笨重的身体,木讷地听从大卫的命令跟着他走,也就不足为奇。这次换机,我们并没有走出航空终点站。等我们终于在格林纳达的那个小机场着陆,迎面扑来的加勒比海暖风和灿烂的黄昏使我感到惊喜和惬意。整个天地似乎都变了,迎接我们的是柔和飘香里身的微风。幸好我们在新奥尔良逛遍了运河街的那家商场,否则那些厚重的粗呢衣裤在这里根本穿不上。计程车在狭窄凸凹的街道上颠簸行驶,载着我们去一家海滨旅馆。路上,茂密的树林使我着迷,矮篱笆墙后面,高大的木楼正在盛开鲜艳的红花,优美的椰树叶遮盖着坐落在山坡上的许多破破烂烂的小房子。但我更渴望看到的并非这昏暗令人扫兴的凡间晚景,而是朝阳照耀下的神奇晨光。 毫无疑问,我在乔治城的严寒下所经历的交换身体绝对是苦不堪言的事情。不过现在回想起来,我倒并不抱怨,因为那皑皑白雪和葛丽卿温暖舒适的小屋都很可爱。但是,只有这个加勒比海小岛似乎才是真实的世界,才是真正适合生命的地方,可令我感叹的是(我在这些小岛上总是发出这样的感叹):它是很美,很温暖,但又这么贫穷。这里,贫困到处可见——支撑在高跷上的木房子摇摇欲坠,马路沿边上的穷人成群结队,破旧的汽车“吱吱嘎嘎”地行驶,两眼所见皆是贫穷和匮乏,使外来的人不禁感到奇怪。不过对本地人来说,他们可能已经适应这样艰苦的生存环境。这里的人一辈子也攒不够足够的美元离开这里,哪怕只离开一天也不行。这里,傍晚的天空是一片发光的湛蓝,地球的这一地区经常如此,比如迈阿密上空就是这样灿烂。柔软的白云在发亮的大海尽头生成同样亮丽壮观的美景。迷人极了,而这里还只是风光旖旎的加勒比海地区的一小部分。我为何还要去别的地方漫游呢?这旅馆实际上就是座布满尘土久无人住的小客店,灰泥的墙壁,锈迹斑斑的马口铁皮屋顶,同周围无数类似的建筑连成一片。这旅馆只有少数几个英国人知道,所以非常安静。它带着一个延伸的侧翼,里面都是老式的房间,从窗口可以俯视格兰昂斯海滩金色的沙滩。面对破旧的冷气机和狭小拥挤的房间(我俩必须同住一间有两张单人床的房间),老板连连道歉。我差点放声大笑,他则仰望天空,仿佛在默默诉苦:自己的烦恼怎么永无休止——老板展示的屋顶吊扇破破烂烂,但还能送来阵阵凉风,遮挡窗户的白色固定百叶窗也已老朽。家具都用涂上白色的柳条编成。地板上铺着破旧的贴砖。这一切使我感到很惬意,尤其是周围馨香湿暖的空气使我感到舒服,房子周围长满热带植物,其中免不了有许多参差歪斜的香蕉树叶和爬藤。啊,那种爬藤。千万别住在不能生长这种爬藤的地方,不然会很不舒服。这大概是条原则。 住下后我们马上换衣服。我把一身粗呢衣裤全剥掉,换上薄棉布的短裤衬衫和一双白色的网球鞋(全是出发前在新奥尔良买的)之后,我决定不对背对着我换衣服的大卫性骚扰,而是出门来到婆娑的椰子树下,躺在沙滩上享受起来。 今夜同我熟悉的所有夜一样,都是那么宁静而温柔。我对加勒比海的热爱,连同痛苦及甜蜜的回忆,重新回到我的心里。但我渴望用我原来的眼睛观赏这夜色。我渴望看穿渐浓的夜幕和笼罩周围山坡的阴影,我向往开启我那超自然的听力,捕捉风吹热带丛林发出的“沙沙”歌吟,并以我吸血鬼的神速登上内陆的群山,去寻觅那些只有吸血鬼莱斯特才能去找的隐秘的山谷和瀑布。我为我所有的发现感到深深的悲哀。这种情绪第一次如此强烈地震撼着我,使我怏然觉得凡人生命中的所有梦幻都不过是个谎言。并不是那段生命不充满魔力,并非那次创造不是个奇迹,也并非这个世界从根本上讲不好。而是我这么顺理成章地接受了我的黑暗魔力,致使我无法意识到它所赋予我的优势地位。过去我未能了解到我的价值。所以我现在想把它要回来。是的,我没计算到自己作为吸血鬼的优势。凡人的生命对我本来已经够了!!我仰望冷冰冰的群星——这群如此平庸的卫士。我向那些魔界的鬼神祈祷!但它们根本不听我说。 我想到葛丽卿。她是否已经重返热带雨林去抚慰那些期盼她的病人?但愿我知道她现在在哪儿。也许她已在一所丛林医疗站里上班,置身在那些花花绿绿的药瓶当中,或者肩负能制造奇迹的药箱,跋山涉水到邻近的村庄救死扶伤。我恍若又看见她描述她的使命时脸上露出安详的笑容。我似乎又感到她温暖的拥抱,她的体贴使我陶醉,她的小屋使我舒适。我似又看见她的两只粟色的大眼睛凝视着我,并听到她说话时徐缓的呼吸声。我似又看见窗外飞舞的雪花。 我又看见头顶上墨蓝色的夜空,感到温柔似水的海风徐徐吹在我的身上。我想起了大卫,现在就和我同在这里的大卫。当大卫碰我的手臂时,我正在哭泣。有一会儿,我无法看清他五官的轮廓。海滩上一团漆黑,涛声震耳欲聋,使我好象丧失了身体功能。随后我才意识到这肯定是大卫正站在眼前注视着我,他穿着白色的棉布衬衫和水磨蓝的裤子及拖鞋,这身打扮也要作出一副绅土派头。他正轻声唤我回到房间里去。 “杰克来了,”他说。“他是我们的人,从墨西哥城来。我想你该进去见见他。” 我们走进那个破烂小房间。天花板上的吊扇“吱扭吱扭”地转着,凉风吹进窗子上的百叶。阵阵微弱的联啪声从椰子树那边传来,我挺喜欢这种声音,它随着晚风此起彼伏。杰克坐在一张又窄又陷的单人床上,他又高又瘦,穿着卡其布短裤和白色的马球衬衫,正在抽一根难闻的棕色雪茄。他全身的皮肤黑黝黝的,长着一头乱糟糟的淡黄色头发。他的姿态非常放松,但在这随便的外表下,他其实十分警惕和怀疑,嘴紧闭成一条直线。我同他握了手,他稍加掩饰地上下打量着我。一双敏捷而狡黠的眼睛,有点像大卫,但比大卫的小。天晓得他在看什么。 “唔,枪支弹药不成问题,”他带着澳洲人的口音说道。“像这样的港口没有金属探测器。我大约在上午十点钟上船,把你们的皮箱和武器放在五号甲板你们的船舱,然后在圣乔治的半人马座咖啡馆里与你们碰头。希望你很清楚携带武器登上女王伊丽莎白二世号意味着什么,大卫。” “我当然清楚这样做很危险,”大卫狡猾地笑笑,彬彬有礼地说。“关于我们要找的那个人,你有什么消息?” “啊,有的。他叫贾森-哈密尔顿。六英尺高,晒黑的肤色,稍长的金发,锐利的蓝眼。这家伙很神秘,非常英国化,彬彬有礼。关于他的真实身分人们都在私下猜测。他给小费出手大方,白天睡觉,船靠岸时显然不想离船。每天清晨都把小包里交给服务生,让他寄走,然后就闷头在船舱里睡一天。还没有发现那个邮箱,不过这是迟早的事。他总得去皇室餐厅吃顿饭吧,盛传他得了重病,但没人知道是什么病。表面上看他非常健康,所以他就更让人觉得神秘。大家都这么说:一个身材健美举止文雅穿着气派的家伙。他酷爱玩赌轮盘,和女士们跳舞一跳就是几个钟头。他好象特别喜欢和老太太跳舞。仅这一点就引起人们的猜疑,说他也许不是这么有钱。花这么多时间就在船上乱转而已。” “好极了。这正是我想了解的情况,”大卫说。”我们的船票呢?” 那人指指放在柳条编的梳妆抬上的一个黑色皮夹子。大卫检查了一下内容,然后朝他点点头表示赞赏。 “到现在女王伊丽莎白二世号上死了几个人?” “哈,这可是个有趣的问题,离开纽约后已经死了六个,多于平常。全是上了岁数的老太太,表面看全是死于心脏病。这就是你想了解的吗?” “当然是。”大卫说。 我心想,这就是他所谓的“小饮一口”。 “你现在检查一下这些武器吧,”杰克说,“好掌握使用方法。”他伸手去构地上的一个破旧的小旅行袋,就是那种用来藏先进武器的旧帆布包。里面露出两件贵重的武器——一把大号的“史密斯-威森”牌左轮手枪,另一把是不比我的手掌大的黑色小型自动手枪。 “好,我很熟悉这个,”大卫说着拿起那把银色的大手枪,瞄准地板。“没问题。”他抽出弹夹看看,又把它装回去。“但愿我用不着它。这东西声音大得很。” 说完他把枪递给我。 “莱斯特,感觉一下这玩意儿,”他说。“没时间练习打靶了。我还要求是微力扳机。” “对呀,”杰克冷冷地看着我说。“所以你要小心。” “野蛮的小玩意儿。”我说。枪很沉。一种毁灭工具。我转动弹膛,共有六发子弹。它发出一种怪味。 “两支枪都是三十八毫米口径的,”那人略带轻蔑的口吻说。“都是威力强大的。”他给我看一个小纸板盒。“你有大量弹药,在这条船上想干什么都行。” “别担心,杰克,”大卫坚定地说。“一切都会顺利进行。谢谢你总是这样高效率。你可以去岛上痛痛快快玩一晚上。中午之前我将在半人马座咖啡馆里见你。” 这家伙狐疑地看我一眼,然后点点头,收拾起两支枪和那盒子弹,放回帆布包,再次主动向我伸出手,然后再同大卫握手,走了出去。 我等他把屋门关上后,说:“我觉得他不喜欢我,也许责怪我把你扯进一桩肮脏的犯罪勾当。” 大卫“哼哼”笑了两声,说:“比这严重得多的场面我都见过。我要是连我的调查员对我们怎么看都顾忌的话,那我早就退休不干了。他提供的情况你怎么看?” “唔,他在靠那些老太太为生。可能还偷她们的财物。他把偷来的东西打成小包寄回家,包里很小,不会引起怀疑。至于他怎样处理那些偷来的大件东西,我们就很难说了。也许扔进了大海。我怀疑他有不止一处邮箱号码。但这就不关咱们的事了。” “正确。你去把门锁上。现在该集中意念施展一点魔法。完了咱们去吃一顿丰盛的晚餐。我必须教会你掩盖自己的想法。杰克可以轻易读懂你的心思,就像我这样。那个肉体窃贼还在距离你两百英里的海上就能测知你的方位。” “唔,过去我还是吸血鬼莱斯特时,我是透过意念来起作用的,”我说。“可是现在我一点也不知道如何施展传心术。” “和过去一样。咱们这就练习一下,直到我读不出来自你的任何一个意象或词语为止。然后咱们就进行体外漫游。”他看了看自己的手表,这动作让我猛然想起詹姆斯,在那小厨房里。“把那门栓插上。我可不想让哪个女佣人冒冒失失地闯进来。” 我照办了。然后我坐在大卫对面的床上,看着他摆出十分放松但又威严的神态,挽起衬衫浆白挺括的袖口,露出光滑黝黑的胳膊。他的胸膊上有不少黑色的胸毛,从敞开的衬衫领口里卷曲着露了出来,只有一点灰毛搀杂在里面,就像他在浓密但刮得光光的落腮胡子里也搀杂着花白的胡须一样。我简直无法相信他已是位七十四岁的老人。 “哦,我抓住它,”他扬了扬眉毛说。“我总能把它完全逮住。现在你听好我说的话。你必须把这点牢记在心,即你的思想只待在你的内心深处,你并不想把它们同别人交流,既不想用面部表情,也不想用任何手势和动作。总之,你确实是完全封闭,刀枪不入。实在迫不得已,你就产生一个心灵完全封闭的意象。啊,很好,在你年轻英俊的外表后面,你的脑海里已是一片空白。连你的眼神也几乎不变化。好极了。现在我要试着读你的心思。你保持住。” 四十五分钟之后,我已轻松掌握了这种技巧,他读不出我的心思。但我还是读不出他的心思,即使他拚命向我开放他的心灵也罢。穿着这副身体,我就是无法具备他所具备的读心能力,但我们毕竟成功做到遮掩心理活动,迈出关键的一步,今晚可以继续做下一步的事。 “咱们现在准备体外游荡吧。”他说。 “这可太难了,”我说,”我想我脱不开这个身体。你已见到了,我就是不具备你的本领。” “胡说。”他说完稍稍放松一点自己的姿势,把两条腿盘起坐在椅子上。但无论他做什么,他都保持一副祖师爷的神态,摆出权威和牧师的尊严。一举一动都是这样,说起话来尤其明显。 “躺在那张床上,闭上眼睛。听好我说的每一句话。” 我照办了。马上感到有点困。他的嗓音轻柔、徐缓,颇似催眠术大师那样循循善诱,指示我彻底放松,并在心里想象我这身体有一具意念上的复制品。 “我非得想象自己和这副身体在一起吗?” “不一定。和哪个身体在一起无所谓。关键是你——你的心灵,你的灵魂,你的自我——必须把你自己与你想象中的那个外形联系在一起。现在你想象这外形与你合一,接着想象你要升空并钻出你的身体,你的灵魂要出去!” 一连半个小时,大卫不断这样缓缓地指导我,以他特有的架势反复给我讲课,就像自古以来牧师神父教他们的新会众那样。我了解这种古老的方法。不过我也清楚凡人的极端脆弱性,清楚我自己无可奈何的局限性,知道自己既犹豫又胆小。我们练习了大约四十五分钟后,我终于陷入那种必不可少的微微摇晃的境界,好似昏昏欲睡。我的身体本身似乎变成这种舒服晃动的感觉,不再具有其它意义!正当我意识到这点,并刚想谈及时,我突然觉得自己挣脱了什么东西并开始上升。我睁开双眼,至少我认为我睁开双眼。我见到我正在我的身体上空悬浮;事实上,我根本看不见那具有血有肉的身体。“上升!”我大喊,于是我马上像一个氢气球那样轻飘飘地一下子飞到天花板!我可以毫不费力地转过来俯视下面的房间。怎么,我居然穿过吊扇的叶片!它正好处在我“身体”的中间,虽然我毫无感觉。在我下面,躺着我刚才还住在里面的那副睡着的凡人肉身;这些天来,我一直痛苦而怪异地住在它里面。它的双眼闭合,嘴也闭着。我看见大卫还盘腿坐在他的柳条椅上,右脚脚踝搁在左膝盖上,两手放松摆在两条大腿上,同时注视着那个睡着的男人。你知不知道我已成功?他说的话我一句也听不见。确实,我好象置身在一个与那两个肉体全然不同的另一个空间里。虽然我觉得自己很完整很真实,但却是另外一种形态。呵,多么可爱!这种境况十分接近我当吸血鬼时的那种自由,使我激动得差点又哭起来。我感到下面的这两个孤零零的肉体十分可怜。我想穿过天花板升入夜空。我慢慢上升,然后就出现在旅馆的房顶上,最后我在白色的沙滩上空盘旋起来。这就足够了,对吧!我感到恐惧,我以前尝试这个小把戏时就感到过这种恐惧。我岂能一直生活在这种境地里!我需要我的身体!于是我马上不顾一切地下降,冷不防侵入那副身体。我醒来了,浑身刺痛,盯着仍坐在那儿也盯着我的大卫。 “我做到了。”我说。我十分吃惊地感到这些肌肉皮层还有骨骼又把我合上、里住,并看到我的手指在我的驱使下又能活动,还感到我的脚趾头在我的鞋里又苏醒了。上帝,这是何等奇特的经历!这是许许多多凡人都在寻找描述的体验。更多凡夫俗子由于愚昧无知而不肯相信这种事能实现。 “记住掩盖你的心理活动,”大卫突然说。“无论你多么兴奋都要如此。把你的心灵紧紧闭上!” “是,先生。” “现在把这一切再做一遍。” 两小时后,午夜到了,此时我已学会了随心所欲地脱离肉体。这种轻飘飘的感觉,这种了不起的”哩哩”上升正在让我上瘾!我又能轻松自如地穿墙破损,并能出其不意地突然返回。在这过程中我体会到一种深深的快感,纯粹而灿烂,俨如一种精神上的性快慰。 “大卫,人为什么不能以这种方式死?我是说:人为什么不能升入天空离开地球一死了之呢?” “你见过敞开的通天之路吗?莱斯特?”他反问。 “没有,”我伤心地说。“我只看见这个世界。它如此清澈,如此美丽。但它毕竟只是这个世界。” “好了,现在你得学会发起攻击。” “我还以为由你来进攻就行,大卫。你来向他突袭,把他赶出我的身体,并且……” “但万一他在我靠近之前发现了我,并把我点燃成一团火怎么办?不行,你也得学会发起攻击。” 学会这一手可就困难多了。它需要我掌握与我们刚利用并发展过的被动和放松正好相反的东西:主动和紧张。现在我得把全身力量都调动起来,集中作用在大卫身上,只为达到一个目的:把他撞出他的身体,然后自己钻进去取而代之。这是个我根本不指望见到的奇特现象。它要求我极度地集中精力,而且掌握时机非常关键。反复努力的结果是,我筋疲力尽,大汗淋漓,极度紧张,颇像一个用右手写字的人非要试着用左手写出一笔好字那样。不止一次,我气得和气馁得想放声大哭。但大卫要求我必须练习下去,说一定能成功。不行,喝一巡苏格兰威士忌也帮不了忙,不行,练成功了才能去吃饭,不行,现在不能停下来去海滩散步或下海夜游。当我总算首次成功时,我吓坏了。我朝大卫直冲过去,感到一股纯粹精神上的强大冲击力,其方式与我感到飞行时的自由相仿。倾刻间我就钻进大卫的身体,并在刹那间透过大卫眼睛的朦胧目光看见了膛目结舌的自己。接着,我感到一阵令我胆战心惊的晕头转向,并挨了无形的一击,好象有人把一只大手拍在我的胸膛上。我意识到这是他卷土重来并把我赶出他的身体。我又悬浮在空中,随即钻回我自己冷汗淋漓的身体,并由于激动和疲惫而狂笑起来。 “这才是你我需要的本领。”他说。”现在咱们可以完成使命了。来,再练一遍!必要的话咱们得练它二十遍,直到有十分把握为止。” 在第五次成功地赶走他之后,我在他的体内待了足有三十秒钟,尽情享受异体给我的不同感觉——四肢不那么重,视力没我的好,我的嗓音透过他的喉咙发出声音变得怪怪的。我低头看他的双手——细瘦,青筋暴露。我摸了摸那些长着黑毛的手背——它们现在是我的手!控制它们可真难。怎么,其中一只手明显颤抖,这是我以前从没注意到的现象。 随后他的反扑又来了,我又飘上天空,接着突然间回到那个二十六岁的身体。我们反复演习大概有十二次。这时,这位嵌多布雷祭司的奴隶祭司说,现在他该真正地抵抗一回我的进攻。 “现在,你要下定最大的决心朝我进攻。你的目的就是要收复你的身体!你得作好搏斗的准备。” 我们俩搏斗了一个小时。最后,我终于把他赶出去,让他在体外待了十秒钟。这时他才宣布,我的功夫到家了。 “关于你的细胞,他讲得对。它们会认出你来。它们会接纳你,并竭力留住你。任何成年人都远比入侵者更知道如何使用他自己的身体。你当然也很清楚如何使用那些超自然威力,用得比他所能想象的要自如得多。我认为我们能成功。我现在很有把握。” “不过,在结束之前,”我说,”我想知道:你难道不想把我挤出这副身体然后自己钻进去吗?我是说,只是为尝尝它的滋味?” “不,”他平静地说,”我不想。” “你难道不好奇吗?”我问。”你难道不想了解……” 看来我在折磨他的耐心。 “你看,现在咱们没空体验这个了。再说我也不想。我能清清楚楚地记得我的青年时代。记得太清楚了。咱们在这儿没功夫玩游戏。现在你就冲我进攻。这才是有用的。”他看看手表。“快三点了。我们先去吃晚饭,然后睡觉。前面还有一整天,可以了解那条船的情况,并且敲定计画。一定要休息好,才能发挥好各项身体功能。来吧,看看能弄到什么吃的喝的。” 我们走出屋门,沿着小路来到那间小厨房。这是个怪模怪样、潮湿杂乱的屋子。好心的店老板已经为我们准备好了两盘食物,连同一瓶白葡萄酒放在一个生了锈、噪音很大的电冰箱里。我们在桌子旁坐下,狼吞虎咽地吃了米饭、山药、腌肉,根本顾不上它们是冷的了。 “你还能读透我的心思吗?,”我在喝了两杯葡萄酒后问大卫。 “完全不行了,你已经掌握了遮掩术。” “但我在睡着后还怎么遮掩呢?女王伊丽莎白二世号现在离这里不过一百英哩远了。两小时后它就要靠岸了。” “同你醒着时的方法一样。就是把心扉封闭,关上。因为谁也不会完全睡着。即使昏迷的人也不会完全睡着。意志总在那儿起作用。意志在这里起关键作用。” 我们坐在桌旁。我注视着他。他显然疲乏了,但看上去并不憔悴或衰弱。他那头浓密的黑发使他显得更有活力;两只黑色的大眼睛一如既往,目光锐利而睿智。我很快吃完饭,把那些空盘子统统推进水池,然后连招呼也不打就出门来到海滩上。我知道他准会说现在该休息了,而我却不想被剥夺我作为人类站在星光下的最后一夜。 我向下走到海边,脱去棉布衣裤,走进波涛。海水握况,但很诱人。我伸出双臂游起泳来。这当然不是很容易,但也不难,只要我退而求其次,承认人就是如此逐步地逆水游。我应该像人那样,听任海水让笨重的身体漂浮起来,结果发现海水完全有这个能力。我向大海深处游去很远,然后翻身面朝上仰泳。天上仍挂满朵朵白云。虽然赤裸的肌肤感到很凉,但我却享受到片刻的宁静,还有周围的黑暗。我一边在漆黑、变化莫测的大海上漂浮,一边体验着渺小而脆弱的奇怪感觉。当我一想到就要收复我原来的身体,我就喜不自胜,并且再次承认,我的做人冒险以失败告终。我没有当成我自己梦想中的英雄。我发现人的一生太辛苦了。最后我游回浅水,然后走上海滩。我拾起衣服,抖掉身上的沙子,把衣服搭在肩上,踱回小屋。 梳妆抬上只有一盏灯在亮着。大卫坐在靠门的他的床上,身上只穿着一件白色的长睡衣,抽着一根小雪茄。我喜欢闻这烟的气味,又香又浓。他看上去还是像往常那样威严,抱着手臂看着我从浴室里拿来一条毛巾并擦干头发和皮肤,眼里仍旧充满了好奇。 “我刚给伦敦打过电话,”他说。 “有什么消息?”我用毛巾楷干脸,然后把它扔在椅背上。我赤裸的皮肤现在干了,晚风吹在上面很舒服。 “卡拉卡斯的山上发生了抢劫。很像在库拉索岛上发生的犯罪。一座摆满珠宝手工艺品和绘画的大别墅被抢。许多东西被砸烂,只有可携带的小东西被盗走,三个人被杀死。我们应该为人类想象力的贫乏而感谢神——这家伙的野心也太平庸了。我们也应庆幸制止他的时机这么快就来了。否则不久他就会唤醒自己尚在沉睡的巨大潜力。事实进一步证明,他是个可以加以预见的傻瓜。” “有没有谁可以利用他的本事?”我问。“或许有几个勇敢的天才了解它们的局限。而像我们这样的人除了抱怨之外还能做什么呢?” “我也不知道,”他苦笑了一下说,然后摇摇头把目光挪开。“等这一切都结束后,找个夜晚,你再跟我讲讲你对这一切的感想。你究竟为何要钻进这副年轻健美的身体,并且这么仇恨这个世界。” “我会告诉你的,但你永远不会理解。你站在黑色玻璃窗的错误一端。只有死者才知道活着是多么可怕。” 我从我的小手提箱里拿出一件宽大的棉t恤衫,但没穿上。我同他肩并肩坐在床上,然后低头轻轻吻他的脸,像我在新奥尔良吻他那样,感受着他那刮得不太干净的落腮胡子,以前我是真正的莱斯特时,我就喜好这种事,况且再过不久,我就又会注满那种强大的男性之血。 我向他凑得更近,他却一把抓住我的手,把我轻轻推开。 “为什么不,大卫?”我问他。 他没回答,而是抬起右手把遮住我眼睛的头发拂到一边。 “我也不清楚,”他小声说。“我不能这么做。就是不能。” 他优雅地起身,走出门,消失在夜色中。 我又羞又恼,深感受挫,一时手足无措。过了一会儿,我也走出去,发现他孤零零地站在沙滩上,同我刚才一样。 我来到他身后。 “请告诉我,为什么不行?” “我也不知道,”他说。“我只知道我不能干这事。我想做。相信我,我确实想做。但我不能。我的过去离我……离我太近了。”他长叹了口气,又沉默了。一会儿后,他才接着说:“我对过去的记忆太深刻了。我现在好象又到了印度,或里约热内卢。对,是里约热内卢。我好象又成了当年的那个小伙子。” 我知道这得怪我。我知道,而且现在说道歉的话也没用。我也感觉到了别的什么。我是个恶魔,即使我现在待在这副人体里,大卫也能感觉到我的邪恶。他能感觉到我强烈的吸血鬼贪欲。这是种古老的罪恶,阴沉而可怕。葛丽卿并没有感到我的贪婪。我用这个温暖迷人的身体欺骗了她。可是当大卫观察我时,就看出了那个他十分熟悉的金发蓝眼恶魔。 我什么也没说,只是远眺大海。快把我的身体还我。让我再当那个恶魔。带我离开这种卑微的欲念和这种凡人的软弱。带我回到属于我的阴间。我突然感到做这个试验前,钻进这脆弱的凡体前我经常感到的那种孤独和痛苦。是的,让我走出这错误的领域吧。让我再次当个守夜者吧。我怎么会这么蠢,上了那家伙的当? 我听见大卫在对我说话,但却听不清楚他说什么。我慢慢抬起头来,走出我的沉思,看见他已经转过身来面对着我,接着意识到他已把手轻轻放在我的脖子上。我想说两句气话“把你的手拿开,别折磨我了”,但我没说出口。 “不,你不是恶魔,不是这么回事,”他低声道。“我才是呢,你难道不明白?是我太害怕了。你不懂这次冒险对我意味着什么!!我再次来到这大千世界的这个角落,而且和你在一起!我爱你。我疯狂而无奈地爱着你,我爱你体内的灵魂,而它并不邪恶。它并不贪婪,而是很宽广。它甚至比这年轻的身体都强大!只因为它是你的灵魂,坚强,不可战胜,超越时空,是那个真正的莱斯特的灵魂。我不能委身给它。我不能……做那事。否则我就永远失去了自我,就像……就像……” 他顿住了,激动得说不下去了。我一直讨厌他这痛苦的腔调,这微微的颤抖破坏了他的坚定和深沉。我怎么能饶恕自己呢?我一动不动地站着,目光越过他凝视着夜空。四周只有浪涛,拍岸的哗哗声和风吹椰树叶发出的簌簌声。夜空多么辽阔,黎明之前的这段时间多么迷人、深沉而宁静。 我看见葛丽卿的脸,听见她的声音。“今天早晨有一刻我还以为我能把这一切都抛弃呢——只要能和你在一起。……我能感到这感觉十分强大,就像我以前对音乐的痴情那样。只要你说一声“跟我来”,哪怕是现在,我都会跟你走的……贞洁的含义就是不要爱上别人……可是我却能爱上你。我清楚我能的。” 接着,越过这热烈的情景,我又看见了路易的脸,虽然淡淡的,却挥之不去。我还听见了他的话音,听见他说我很想忘掉的那些话。 大卫现在在哪儿?让我从对往事的回忆中回到现实。我不想回忆。我抬起头,又看见了他,见到了他熟悉的威严和矜持,还有不可动摇的力量。但也见到了他的痛苦。 “原谅我吧,”他耳语,声音仍有点颤抖,虽然他竭力保持优雅的外表。“当年你喝梅格能的血时,你喝了青春之泉。真的。你永远不会明白它对我这个老头意味着什么。上帝助我,我憎恶老这个词,但这毕竟是事实。我老了。” “我懂了,”我说。“别担心了。”我低头又亲吻了他。“我不打搅你了。走吧,咱们该休息了。我保证不打搅你。” 第二十一章 “我的天,大卫,你快看!”我刚迈出停在拥挤的码头上的计程车,就惊呼起来。这艘了不起的蓝白两色的豪华游轮女王伊丽莎白二世号实在太大了,乃至根本无法开进这个小海港,只好抛锚停在港口外面一、两英里外。这条船大得出奇,彷佛是从梦境里开出来,并凝固在风平浪静的海湾。只有它那一排排密密麻麻的小窗。才提示人们,它并非一条巨人乘坐的船。我们这个怪模怪样的小海岛带着它的绿色山坡和曲折的海岸,伸出手臂迎接它的到来,彷佛想把它缩拢并收回来,但没有用。我注视着它,激动得微微颤抖。我还从没登上过一艘现代化的轮船。一定特别好玩。一艘木制的小汽艇,上面涂着醒目的大字“女王伊丽莎白二世号”,并显然也载着大船上的很小一部分游客,在我们的注视下,朝钢筋混凝土的码头开过来。 “杰克在小艇的船头上,”大卫说。“来,咱们到咖啡馆里去。” 我俩项着骄阳缓缓步行,穿着舒服的短袖衬衫和粗蓝斜纹西装裤,看上去像两个游客,穿过两排皮肤黝黑的卖纪念品的小贩,有贝壳、布娃娃、小钢鼓等等。这小岛看上去真美。山坡上丛林密布,其间点缀着许多小房子。从码头出来一拐弯,在左手边,可以远远地看见圣乔治镇的一大片更结实的房屋密集在陡峭的山崖上。整个景色看上去有点义大利的韵味。墙壁都是暗红色的、波纹马口铁的屋顶全部锈迹斑斑,在骄阳的照耀下看起来像是红瓦屋顶。看来这里是个值得深入探索的好地方,只是时机不对。黑暗的咖啡馆里很凉爽,只有几张颜色鲜艳的桌子和几把直背椅子。大卫要来几瓶冰啤酒。不久,杰克就闲逛着走进来。他穿着与昨晚一样的卡其布短裤和白色马球衫。他仔细挑选一个可以观察们外动静的座位。外面的世界好象全是波光邻邻的海水。啤酒的味道不错,麦芽味很重。 “好了,万事俱备,”杰克压低声音说。他紧绷着脸,显得心不在焉,好象没和我们在一起,而是独自在沉思。他举起棕色的啤酒瓶饮了一口,然后把一小串钥匙顺着桌面甩给大卫。”船上有一千多名旅客。谁也不会注意到埃里克-桑普森先生不会再登船。那个船舱很小,按你的要求很靠里,紧挨走廊,在船中央,五号甲板。” “好极了。你还弄到两套钥匙。这很好。” “那箱子是打开的,里面装的一半东西都散放在床上。你们的手枪夹在两本书里,放在箱子里。这两本书都让我掏空。锁在那儿。你们应该能把那把大锁很容易地安装在门上,不过我不知道船员见到它以后会不会很介意。我再次祝你们运气好。对了,你们听说今天早上在那山上发生抢劫案吗?看来在格林纳达也闹吸血鬼。大卫,你应该计划待在这儿。这可是你的份内事阿。” “今天早上吗?” “三点钟。就在悬崖上。一名奥地利阔太太的大别墅。里面的人都杀死了。一团糟。全岛人都在议论纷纷。好啦,我走了。” 见到杰克走远了,大卫才说话。 “这可糟了,莱斯特。今天凌晨三点钟咱们正站在海滩上。哪怕他只看见咱们一眼,他就有可能不再上船。或是作好准备等太阳下山了对付咱们。” “今天凌晨他正忙得不可开交呢。再说,就算他发现了我们,他也会放把火把我们的小屋烧了,除非他不知道怎样下手,这我们就不清楚了。现在我们就登上那条血腥的船。我不想再等待了。瞧,天下雨了。” 我们收拾起行李,包括大卫从新奥尔良带来的那个笨重的大皮箱,匆匆朝那艘汽艇走去。一下子从许多地方冒出来许多虚弱的老年人——从计程车里,从附近的凉棚和小店铺里。现在大雨真的下起来了,我们费了不小劲才挤上那条摇摇晃晃的木船,并在湿健灭的塑胶长椅上坐下。 汽艇刚一调转船头朝“女王伊丽莎白二世号”开去,我就感到一阵激动——乘坐这小船在温暖的大海上行驶真好玩。我喜欢加速的时刻。 大卫很紧张。他打开护照,第二十七次读了上面的内容,再把它收好。今天早上吃完饭后我们再次熟悉了一遍我们的新身分,但希望永远不要用上这些细节。 根据我们统一的口径,斯托克医生已经退休,正在加勒比海度假,但很关心他的一个好朋友贾森.哈密尔顿,哈密尔顿正在包租船上的“维多利亚女王套间”进行旅游。他渴望见到哈密尔顿先生,并要把这情况告诉信号台甲板上的客舱服务生,但同时又提醒他们不要让哈密尔顿先生知道斯托克医生关心他的健康。 我只是个他昨天晚上在旅店里刚认识的朋友。由于要同乘“女王伊丽莎白二世号”旅行而成为熟人。此外我们再无别的瓜葛,这是考虑到交换实现后詹姆斯将回到这副身体里,而大卫有可能因控制不住自己而臭骂他一顿。我们还设想更多的情况,包括发生口角和骚动时我们受到盘问时如何回答等。但总地来说,我们认为我们的计划还不致于桶出这样的乱子。汽艇总算开到船边,停靠在巨大的蓝色船壳正中间的一个宽阔的开口处。从我这个角度看,这真是一艘气势磅礴的巨轮!壮丽得让我喘不过气来。我几乎没留意我们是怎样把票递给等在舱口的船员并登上船的。行李将有专人替我们照顾。有船员大致告诉我们去信号台甲板该怎么走。接着我们就穿过了一条长长的天花板很低的走廊,两旁是一个舱门紧挨着另一个舱门。不出几分钟,我们就迷失了方向。我们走下去,突然来到了一大块空地,有一片凹陷的地板和各种娱乐设施,其中有一架白色的大三角钢琴,支在它的三条腿上,仿佛准备好要开音乐会。而这一切竟都在四周天窗的船的肚子里! “这里是船中休息厅,”大卫指着墙上一个大镜框里的彩色游船平面图说。“现在我知道我们在那儿了。跟我来。” “这一切真荒唐。”我环视四周,见到处是色彩斑斓的地毯和镀铬及塑胶的物品。“人造与合成的意味太浓,丑陋不堪。” “嘘——英国人为这条船深感自豪,你这样说话要得罪人的。他们不敢再用木头了——得防火。”他在一个电梯口停下,按下按钮。“坐电梯能上到救生艇甲板。那人不是说过。咱们在那儿才能找到皇室餐厅休息室吗?” “我也不知道,”我回答。我像个傻瓜似地挪进电梯。“简直无法想象!” “莱斯特,这样的巨轮,从本世纪初就开始出现了。你一直生活在过去。” 救生艇甲板也向我们展现了一连串的奇观。这条船居然容得下一个大剧院,还有整整一个楼面的小店铺,都很雅观。在这层商店下面有一个舞池,带着一个小奏乐台,还有一个宽阔的休息厅,内有许多小小的鸡尾酒餐桌和方方的皮椅子。坐上去很舒服。由于船进港,这些商店都关门了,但透过间隔通风的铁格珊,你可以很容易看见里面卖的货物,有昂贵的服装,精美的珠宝首饰,瓷器,黑色的小礼服和与之成套的前胸上浆的白衬衫,还有各式各样精美的礼品贝壳,在那些浅水小海湾周围的售货摊上也能买到。船上到处都有旅客在闲逛,大多数是老年人,穿着轻薄的夏装。许多人聚集在楼下的那间安静而阳光明亮的休息厅。 “跟我去那俳客舱,”大卫拉拉我说。 我们朝一排顶层套房走去。这些套房好象和大船体隔开。我们只好先钻进皇宫餐厅休息室。这实际上是个细长而舒适的酒吧,只有住在顶层甲板上的旅客才能享用。在那儿,我们找到一个很隐蔽的电梯,能带我们去那些豪华套房。这个酒吧的窗户很大,透过它们能眺望浩瀚的大海和明澈的蓝天。这里就是这艘横渡大西洋的豪华游轮的头等舱的享乐天地。但是在加勒比海里,它没有这种特殊规定。不过,这间餐厅休息室还是与这艘”海上漂浮小世界”的其余部分隔离开来。我们总算来到船的最高一层甲板,然后钻进一条比下面的过道更华丽的走廊,里面的塑胶灯都是精雕细琢的艺术品,舱门全都镶着”层美丽的贴面装饰。整个空间也更加明亮,使人感到惬意。一名六十多岁笑容可掬的客舱服务生从一个挂着窗帘的小厨房里钻出来,引导我们来到靠近走廊尽头的套房。 “请问,维多利亚女王套房,在哪儿?”大卫问。 服务生马上用类似的英国口音作了回答;它就在两个客舱过去的地方。他指了指那个舱门。我看着它,感到脖子上的汗毛都竖起来。我很清楚,那个魔鬼就在里头。他怎么没找到更隐蔽更难找的藏身之处!用不着谁告诉我,我就知道。我们会在那套房里靠墙的地方发现一个大箱子。我好象觉得大卫正在全力向那老头施展他的功力,解释说自己是个医生,想尽早看到老朋友贾森.哈密尔顿,但又不想惊动哈密尔顿先生。那服务生笑嘻嘻地说,这当然不行,因为自己主动保证过,让哈密尔顿先生好好睡一整天。是的,他现在正在里面睡觉。您瞧,门柄手上挂着“请勿打扰”的牌子。二位跟我来,您们不是要在房间里安顿下来吗?您们的行李这就到。我们住的客舱让我吃惊。在门打开后,我住进我自己的客舱之前,我看见两个客舱竟是相通的。我又看到了许多合成材料,看上去塑胶制品太多,完全没有木材的那种温暖的感觉。不过房间倒还宽敞,而且豪华,两个房间之间有一个大门可以打开,打开后就是一个大套房。那扇门现在是关上的。两个房间的摆设基本相同,只是基本色调有点差异,看上去很像流线型的旅馆房间,有低矮的大号床,铺盖着柔软的腊蓝色床罩。几张窄窄的梳妆台与镶嵌着镜子的墙壁连接在一起。屋里有一台大萤幕彩色电视机,有一台半隐蔽的冰箱,甚至还围出一块小客厅,内有淡色的小型长沙发、咖啡桌和转椅,格调很高雅。可是真正让我吃惊的还是阳台。一面玻璃墙壁上有几扇滑们,打开后就是几个私人小门廊,上有顶棚,宽敞得足够容纳一张桌子和几把椅子。走出后凭栏眺望葱绿的小岛和波光邻邻的海湾极其惬意。当然,维多利亚女王套房也有阳台。透过它屋里定是阳光灿烂!这使我不禁想起十九世纪我们那个时代的老船,窗孔都很小,想起来真可笑。虽然我很不喜欢这些装饰的淡色、毫无生气的色彩,而且表面材料完全没有古雅的韵味,但我还是开始理解了詹姆斯为什么如此迷恋这特殊小天地的原因。与此同时,我能清楚听到大卫正与那客舱服务生交涉,两人轻快跳跃的英国口音随着你来我往而愈加尖锐,速度快得使我无法听明白他们交谈的全部内容。好象全都和那位可怜的生病的哈密尔顿先生有关:斯托克医生很想溜进去看一眼熟睡中的哈密尔顿先生,但那服务生很担心自己因此而失职。事实上,斯托克先生很想拿到并保留一把那个套房的钥匙,好随时密切观察他的病人的病情,以防出现不测…… 我一边从我的皮箱里往外拿东西,一边意识到,这场彬彬有礼的小争执正在逐渐演变成一场贿赂。最后,大卫用十分亲切、体贴的语气说,他很理解对方的难处,所以愿意自己掏钱在船一靠岸后就请好心的对方好好吃一顿。假如事情真办糟了,哈密尔顿先生受到了打扰,也由他大卫承担全部责任。他就说钥匙是他从小厨房里拿的,与那服务生毫无关系。看来这场“战争”打赢了。大卫确实发挥了他催眠术一般的劝说能力。当然,池彬彬有礼但十分肯定地说的关于哈密尔顿先生病得很重的话,关于斯托克医生是由他家里专门派来照顾他的话,以及他无论如何也要检查一下病人皮肤的话,全是胡谄。是的,是皮肤。无疑,那服务生以为对方指的是一种有生命危险的病。最后他坦白说,别的服务生全都吃午饭去了,现在只有他一个人在信号灯甲板上。好吧,如果斯托克医生坚持己见,并有绝对把握,那我就睁只眼闭只眼吧。…… “我的老伙伴,由我来负责吧。诺,拿着这个——给你添了那么多麻烦。上岸后咱们去一家好餐厅吃顿晚饭。别,别,你别客气。把这事交给我好了。” 几分钟后,这条明亮的狭长走廊就无人看管了。大卫胜利地微笑了一下,召唤我出来跟他一块儿走。他举起打开维多利亚女王套房的钥匙让我看。我俩穿过走廊,他把钥匙插进那个套房的锁孔。里面好大,分成高低两间,中间由四、五级铺着地毯的台阶连接。床摆在较低的屋里,上面相当凌乱,几个枕头塞在被单里,看起来好象里面有一个人正在蒙头大睡。较高的那个屋里有客厅和通向阳台的两扇玻璃门。上面挂着拉开的厚窗帘,几乎把阳光完全挡住。我们溜进这个套房,拧亮头顶上的灯,再把门关上。几个枕头堆在床上,完全能给任何从走廊向里窥视的人造成有人睡觉的错觉。但走近一看就真相大白,简直不算作手脚,只是个乱糟糟的床铺。那么,这个恶魔在哪儿呢?那个箱子在哪儿呢? “啊,在那儿,”我小声说。”在床那头。”我刚才把它错当成一张桌子,因为它上面铺了一块大饰布,从头铺到脚。现在我才看清它是个又大又黑的金属贮藏箱,边上镶着黄铜,很亮,大得足够盛得下一个曲膝侧卧的男人。一块厚厚的装饰布幔用一点胶正好黏在箱盖上。在上个世纪,我自己也经常使用这一招睡觉。 其它东西都很整洁,只有衣柜里塞满高级服装。我迅速搜查了一下梳妆台的抽屉,没发现里头有任何重要文件。显然这家伙随身携带要求的几份证件,而他本人现在就藏在那个大柜子里。我们也没有找出任何金银首饰,但发现一迭贴着邮票的信封,是这家伙用来脱手偷来的财宝的,又厚又大。 “有五个信箱号码。”我边检查这些信封边说。大卫把这些号码全都记在他的皮革面小笔记本里,然后把它塞回衣袋,并打量着这个大箱子。 我小声提醒他要当心。这魔鬼即使睡着了也能感觉到危险,先别碰那道锁。 大卫点点头。他轻声在箱子边跪下,并把耳朵凑近箱盖偷听,然后迅速抬起头来盯着它,脸上露出严厉而兴奋的表情。 “他就在里面。”他说!两眼仍盯着大箱子。 “你听见什么了?” “他的心跳。你过来听听。是你的心脏在跳。” “我想见到他,”我说。“你站到一边去,别挡路。” “你别蛮干。”他说。 “哼,我要蛮干。再说我得试试这把锁有多结实。”我凑近大箱子,马上见到那把锁根本就没有锁上。他要不就是不会用心灵驱动的方法把它锁上,要不就是根本不锁。于是我站到一边,向下伸出右手,猛地把那包着黄铜镶边的箱盖拉起来,然后把它“砰”地甩靠在墙上。 箱子打开了,我马上看到一大团柔软的黑布,绉巴巴的,完全遮住了底下的东西,黑布下面毫无动静。 没有一只强劲的白手突然伸出来扼住我的喉咙!我尽量向后站,伸出一只手,抓住那块黑绸布,猛地拖开。我的凡人心脏“怦怦”狂跳。由于距离箱子太远,使劲太猛,我差点失去平衡。但我看到那具身体,躺在箱子里,像我想象的那样向上蜷曲着双膝,双臂搂住膝盖,一动不动。的确,那张被太阳晒黑的脸一动不动,像一具人体模型。双眼闭合。它那熟悉的侧面与铺在它下面的那块丧葬似的白色丝绸形成色调上的鲜明对比。这是我的侧面。我的双眼,只见我的身体穿着正式的黑色礼服——是那种吸血鬼的黑色,配以浆白挺括的衬衫假前胸,脖子上系着闪亮的黑领。这头发也是我的,蓬松、浓密,在昏暗的光线里闪着金光。 这分明就是我的身体!我穿着这副凡人的身体,站在那儿微微颤抖,哆嗦的手里攥着那块松松的黑绸,像一条斗牛士的披肩。 “赶快!”大卫小声催促。 他的话刚说出口。我便看见箱子内的那条弯曲的手臂开始活动。手肘也开始绷紧。搂住曲膝的手也在慢慢松开。我马上把绸布扔回到那个身体上面,看着它落成原来不规则的样子,盖住那个身体。接着我用左手的手指迅速一挥,把靠着墙的箱盖”砰”地一声又盖回大箱子上。谢天谢地,罩在箱子外面的那块花稍的装饰布没有夹在箱盖里面,而是落回原位,又遮住了那个仍没锁上的销头。我后退几步,远离大箱子,惊恐不已,同时感到大卫的手坚定地拍在我的手臂上,让我镇静。我们俩站在原地,沉默良久,直至确信,那具具有超凡威力的身体又睡着了为止。最后,我总算镇定下来,又环顾了一下四周。我仍在颤抖,但也强烈期待着下一步的行动。即使敷着厚厚的合成材料,这些房间用任何标准来评断也都是豪华的。它们代表着只有极少数人才能享用的奢侈和特权。这家伙夫在里面不知有多得意呢。瞧瞧他穿的这些晚礼服有多高级。有黑色天鹅绒的小礼服以及普通样式的男子餐服,甚至还有一件晚礼服斗篷。他对这些玩意儿居然也着迷。在衣橱的地板上还摆着许多磨亮的皮鞋。吧台上明摆着一排排昂贵的名酒。他在小饮时是否也引诱那些女人来此共饮?我又观察那面大玻璃墙,由于光线透过窗帘顶部和底部的缝隙照射进来,所以它的轮廊很清晰。现在我才意识到,这间屋子是朝东南方向的。大卫捏捏我的手。现在走不是很安全吗? 我们马上离开信号灯甲板,没有再撞上那个服务生。大卫把那把钥匙塞进自己的内衣口袋。我们下到五号甲板,它是客舱甲板中的最末一个(还好,它不是全船中的最低一等)。我们在那儿找到了”埃里克-桑普森先生”——其实没有此人住的那小间靠船里的特别房舱。这里还有另一个箱子在等着我去占领呢:它要容纳楼上的那个即将回归我的身体。这是间没有窗子的漂亮舱室。它当然有一把常规的门锁。可是杰克按照我们的要求带上船的另外几把锁是干什么用的呢?它们太笨重,不符合我们的要求。不过我看得出,只要我把那大箱子推过去顶住舱门,它就打不开了。这样就能防止讨厌的船员、服务生闯入,或阻止詹姆斯可能在交换身体后到处乱窜时闯入。他不可能推得动被大箱子顶住的舱门。真的,假如我把箱子顶在舱门和固定在舱门内墙壁上的床铺之间,那就任何人也不能推开舱门了。太棒了。这样这部分的问题就解决了。 接下来要找好从维多利亚女王套房下到这层甲板的最佳路线。由于船里到处贴着这条船的平面图,这也一点不难。我很快就发觉a楼梯是最佳内部路线。它大概是从我们下面的那层甲板一口气直接下到五甲板的唯一的楼梯。我们刚一到达这段楼梯脚,我就看出,对我而言,从这段楼梯的顶上穿过盘旋上升的楼梯井直落在我站的这个地方毫不困难。现在我得顺着它上到运动甲板上去,看看如何从上面我们住的甲板下到这层甲板上。 “啊,我亲爱的年轻人,你能爬楼梯,”大卫说。“我只能坐电梯爬上这八段楼梯。” 等到我们再次在明亮安静的皇家餐厅休息室里碰头时,我已经把每一步骤都筹画好。我们要了两杯杜松子酒——我觉得它的口感不错——边喝边把整个计画的每个细节都最后顺了一遍。我们将藏起来,等待夜的来临,直到詹姆斯决定回来在白天睡觉为止。如果他回来得早,我们就等到那个关键时刻的到来,然后溜进他的房间,打开他的箱盖解决问题。在我俩尝试把他的灵魂赶出那副躯体时,大卫将用那把“史密斯威森”牌手枪指着他的脑袋,我则趁机钻进我原来的身体。掌握时机至关重要。他会感到阳光到来的危险,并清楚自己不可能再在吸血鬼身体戛待下去,但一定不能让他有机会伤害我们中的任何一个。假如第一次攻击失败,并随之引发争执,我们就向他直言相告他的处境很危险。如果他想毁灭我们俩,我们一定会呼救或嚎叫,马上就能把船员喊来帮助我们。而任何一具死尸都会留在詹姆斯的房间里。上午十一点钟詹姆斯又能去哪儿呢?由于太阳正在上升,他很可能不清楚自己能保持清醒多久。我敢保证,他从没把自己的能力推向过极限,不像我以前那样,经常向自己的极限挑战。可以肯定的是,趁着他糊里糊涂时,第二次的进攻总会成功。然后,趁着大卫用那支大左轮手枪指着詹姆斯的凡人身体,我就施展我的超自然神速冲下信号灯甲板的走廊,顺着那段内部楼梯跑到下面一层甲板,然后从甲板这头冲到甲板那头,途中跑出一条狭窄的走廊,再跑进皇室大餐厅后面的那段较宽的走廊,在那里我会跑到a楼梯的楼梯口,然后纵身跳下楼梯井,直落八层楼掉在五甲板上,然后再冲进一段走廊,跑进那个船内小舱,把舱门锁上。然后我将把那大箱子推进铺位和舱门之间的地方,顶住舱门。完了,我就钻进大箱子,把箱盖顺手带上。即使我在途中遇上几个懒洋洋的凡人旅客,我也能用不了几秒钟时间就完事。即使在这几秒钟之内,我由于在船内部也会很安全,阳光完全照不到我。詹姆斯由于又回到他的凡体肯定会大发雷霆,但他却完全没有我去哪儿了的线索。就算他制服了大卫,他也休想找到我藏身的小舱;除非费尽九牛二虎之力到处寻找,但他偏偏又没这个本事。而且大卫也会趁机喊人来抓住他,控告他犯下种种罪行。再说大卫也不会轻易被他制服。他会一直用那支威力强大的手枪指着詹姆斯,直到船在巴巴多斯靠岸为止。到那时他会”护送”詹姆斯走下舱船,并邀请他上岸。然后大卫会留意时间,以确保詹姆斯不会再回到船上。等太阳下山后,我就走出那个箱子与大卫碰头,我俩将享受着迷人的夜景,航行到下一个港口。 大卫仰面坐进那张淡绿色的扶手椅,啜着喝剩下的杜松子酒,显然在盘算这个计划。 “你当然明白我不能处死这个混蛋,”他说。“有枪没枪都不能。” “唔,有一点可以肯定:你不能在船上干,”我说。“枪声会让人听见。” “他要是明白这点怎么办?他要是夺枪怎么办?!” “那他也不能摆脱困境。他当然不会优到蛮干的程度。” “迫不得已时我会毙了他。他用他那点读心本领能明白我的打算。我被逼急了照样开枪。然后我就随意指控他。说他想抢你的豪华客舱,他闯进来时我在等你什么的。” “假设咱们早在日出前就完成交换,我就能把他扔进大海。” “不妥。船上到处是船员和游客。肯定有人会看见,会大喊,有人落海,造成不必要的麻烦。” “我当然想砸烂他的脑袋。” “那我就得把尸体藏起来。这样不妥。还是设想这恶棍明白他运气好、高高兴兴上岸去就算了。我不想……我不想非得……不可。” “我懂,我懂。但你把他塞进那个箱子不就完了吗?没人会找到他的。” “莱斯特,我不想吓唬你,但我确实有充分理由证明我们不能把他杀了!他本人已经亲口告诉过你这些理由。你难道忘了?你威胁那个身体,他就会从中脱出,并实施另一次攻击。事实上,我们将不给他选择的余地,而把他逼急。我们将在最不合时宜的时间和地点把这场战争无休止地打下去,因为我们将与他的游魂搏斗。他不是不可能跟综你来到五甲板,并且设法再次钻进你的身体。他若是没有藏身之地躲避白天,这样做当然很愚蠢。但他搞不好另有个栖身之地也不一定。好好想想吧。” “你也许说得有道理。” “而且我们又不清楚他的精神念波到底有多大,”他接着说。“而且一定要记住,偷身和霸占正是他的特长!不行。别想把他淹死或砸烂。还是让他钻回那个凡人身体好了。我会一直用枪指着他,直到你有足够时间完全从现场消失为止。接着我就和他谈判他的前途问题。” “我明白你的意思了。” “倘若不得已我非得开枪,那我也不会含糊。那样的话,我就把他塞进大箱子,同时但愿没人听见枪声。谁知道呢?这种可能性也有。” “天哪,我丢下你单独对付这个怪物,明白吗?大卫,咱俩何不等太阳一下山就动手呢?” “不行。绝对不行。那样就会引起一场大战!他能把守住你的身体逃跑,而把我们留在这艘船上,我们只好在海上待整整一夜,束手无策。莱斯特,这些我都考虑过。每一步计画都很关键,我们得在他最弱的时候——也就是天破晓前——攻击他;这时船正好要靠岸,好让他回到自己的凡人体后能庆幸自己正好可以脱身,天也亮了,船也靠岸了,我也给了他出路。皆大欢喜。现在你得相信我能对付得了这家伙。你不了解我有多藐视这个恶魔!否则你就不会这么担心了。” “我见到他一定要宰了他。” “所以他更想上岸逃之夭夭。他会抱头鼠窜,我会建议他快跑。” “就像打大猎物。我很喜欢这样。我会继续找他,哪怕他躲进另一个身体,把他当猎物追打一定有意思。” 大卫沉默好一会儿。 “莱斯特,当然还有一种可能性……” “什么?我不明白。” 他避开我的目光,好象在找适当的辞汇表达。然后他直视着我说:“你知道,咱们能摧毁那东西。” “大卫,你难道疯了……?” “莱斯特,咱们两人能办到。有办法的。在日落前,咱俩能摧毁那个恶魔,这样你就能……” “别说了!”我生气了。但当我看到他一脸的苦笑,和凡人的那种困惑和担心的表情时,我叹了口气,朝后面仰坐,把口气放缓和说:“大卫,我可是吸血鬼莱斯特。那是我的身体。咱俩要把它弄回来给我。” 好一阵他不回答,然后他才使劲点了点头,放低声音说;“你说得对。” 我俩相对无言,我再次默念这个计划的每一个步骤。 当我再抬头看他时,他好象也在想这个计划,神情十分专注。 “我想计划会顺利实施,”他说,“尤其是我想起了你形容他穿着别人身体时的怪样——笨手笨脚,怎么都不舒服。当然,咱们也得记住他是怎样一种人,比如说他的实际年龄、他的惯用技俩。唔,他不会夺我的枪。我想一切都会按计划顺利进行。” “我也这样想。” “万事俱备,”他补充说,“只等动手!” 第二十二章 在随后的两个小时里,我们进一步探索了这条游船。我们迫切需要在夜间藏在船上,以免詹姆斯出来到各个甲板活动时发现我们。为此,我们要熟悉这条船,再说我自己对它也特别好奇。 我们蹈踏着走出安静狭窄的皇室餐厅休息室,回到船的主体,经过一排排舱门,来到那层布满花俏商店的圆形楼板,然后顺着一个环形大楼梯下来,通过主休息厅,横穿一大片装饰华丽的舞池,再来到其它几个黑暗的酒吧和小休息厅,它们全都铺着绚丽的大地毯,里面响着欢快的电子乐。然后,我们又经过一个室内游泳池,池边有几百人坐在大圆桌旁吃午餐。我们走出去,又来到另一个露天游泳池,这儿有无数游客躺在海滩椅上晒太阳,或打盹儿,或看报、读平装本小说。 最后,我们来到一个小图书馆,里面坐满安静的读者。旁边还有一个没开灯的赌场,船离港后才营业。这里有一排排暗色的“吃角子老虎”(一种投硬币的赌具),还有许多供玩二十一点牌戏和赌轮盘的桌子。 在一个地方,我们还看一眼那个黑暗的剧场,发现里面大极了,但只有几名观众正在看在超大银幕上放映的电影。 接下来又是几处休息厅,有的有窗户,有的全黑。还有一个漂亮的餐厅,供中产阶级的游客用餐,要上一段弯曲的楼悌才能到达,此外,还有第三个餐厅,也很华丽,供住在最低等客舱的游客就餐。我们接着往下走,路过我那隐蔽的小舱室。在这儿,我们发现两处矿泉浴池,内有各种健身器材,还有用来美容按摩等的小隔间。 我们还找到一所小医院,护士都穿著白制服,一间间小病房里灯火通明。在另一个地方,有一个没窗户的大房间,里面全是电脑,有几个人正在安静地工作。还有美容沙龙,以及一个类似的男士健身房。我们还见到有个旅游代办处。还有个地方有个银行。 我们总在很难望到尽头的狭长走廊里走。单调的米黄色墙壁和天花板永远压迫着我们。讨厌的地毯一条接着一条。现代图案的花稍地毯在几乎所有走廊里都是那样不协调、刺眼、俗不可耐,使我直想哈哈大笑。我数不清到底有多少段包着软垫的楼梯和台阶。那些电梯也让我分不清哪架是哪架。到处所见都是有号码的舱门。那些有镜框的照片也难以区分东西南北。我只好不断察看平面图,以确定我的位置及我要去哪儿,或躲开那条我已原地绕了四、五圈的环形信道。 大卫却觉得这样特别好玩,尤其见到别的旅客也是丈二金刚摸不着头脑。我们至少有六次帮助那些老头老太太寻找去某个地点的路。然后我们自己也跟着迷路。 最后,我们总算奇迹般地找到路,回到狭长的皇家餐厅休息室以及我们自己的套房。现在离太阳下山只有一个小时,船上巨大的发动机已经开始轰呜。 我马上换好晚上穿的服装——白色的高领绒衣和浅色的绉条纹薄套装——,然后来到阳台观赏浓烟从头顶上的大烟囱里喷出。整条巨轮随着发动机的启动而颤抖,笼罩远方群山的加勒比海的柔和阳光渐渐暗淡下来。 一阵翻肠搅肚的恐惧感攫住我的心,彷佛我的五脏六腑也随着机器的震动而颤抖。但实际上并非如此。我只是在想,我再也见不到这美丽辉煌的自然光线。从现在起我只能再见到片刻黄昏的阳光。换回身体后,我再也见不到血红的夕阳映在泱泱水波上的壮景,再也见不到金辉映照在远方的窗棂、滚滚白云之上,碧空霞光万丈的奇景。我想依偎在这一时刻永不离去,细品每一分钟光影的微妙变化。但我又没这么做。几个世纪以前,我并没有做过向白天永诀这样的事情。即使随着太阳在改变我命运的最后一天落下,我也从没想过我再也不能见到它——直至这一次为止。这样的事我以前从没想过啊!我当然应该站在这里,感觉它的最后一丝温暖,享受这阳光普照的宝贵的最后一刻。 不过话说回来,我并非真想这么做:我其实才不在乎呢。我曾在远比这更宝贵更奇异的时刻见过灿烂的阳光。已是过去的事了,对不?不久我就又会成为吸血鬼莱斯特。 我慢慢退回客舱,站在一面大镜子前端详自己。哦,今夜将是我有生以来最漫长的一夜,甚至比我在乔治城捱过的那些寒冷患病的一夜都漫长,要是失败了怎么办。 大卫正站在走廊里等我,边等边欣赏自己穿著白色亚麻布套装的样子。他说我们必须在太阳沉下水面之前离开此地。我却不以为然,我觉得那愚蠢的懒蛋不会像我这样从大箱子里跳出来扑向燃烧的晚霞。相反,他很可能会害怕地再在漆黑的箱子里躲一会儿才露面。然后他会干什么呢?拉开面对阳台的厚窗帘,施展飞行术离船,去遥远的海岸抢劫某个注定倒霉的家庭吗?不过他已经抢过格林纳达。也许他想休息罢。 我们不可能知道。 我们又溜到皇家餐厅休息室,然后出去登上了风很大的顶层甲板。许多游客都出来观看船驶离港口。船员全都作好准备。从大烟囱里喷出浓浓的灰烟,钻进渐渐消失的晚霞。 我把双臂支撑在扶栏上,探头张望远方曲折的海岸线。变幻无穷的波涛捕捉着光的变化,形成无数暗影和层层千差万别的色点。不过,等到明天晚上来临,这景像在我眼里就会更加变幻和朦胧!但眼下我在观赏它时,却没有想未来的事。我完全沉醉在大海的波澜壮澜和天空变化无穷、火一般燃烧的粉红色晚霞,心旷神怡。我周围的凡人好象全都被这美景征服,很少有人说话。人们都聚集在风大的船首向这一时刻致敬。这里的晚风柔和而略带香味。桔红色的夕阳像地平线上一只正在窥视的巨眼,突然一下子就从视线里消失了。水夭交界处爆起一大片桔黄色的光晕,映红了一座飘移的云峰的下沿,一束霞光直冲无垠的碧空。透过这壮丽的彩幕,第一批星星朦胧地眨开眼睛。海水变黑了,浪涛猛拍身下的船壳。我意识到这条大船正在移动。突然它发出一声深沉而颤动的长吗,使我内心既恐惧又激动。船开得既缓慢又平稳,使我能将目光一直盯在远方的海岸上,像在目测距离。我们正在转向西方,朝着渐熄的霞光驶去。 我看见大卫的眼里闪着火光。他用右手握着栏杆,凝视远方的地平线,凝视升起的云层和云那边暗红色的天空。 我想对他说点什么,说点美好、真实的话,以表明我对这壮景深深的眷恋。我的心好象突然要碎了。我朝他慢慢转过身来,把左手放在他握住栏杆的右手上。 “我明白了,”他小声说。“相信我,我明白你的心意。但你现在必须理智。把情感深深埋在心里吧。” 哦,对了,快把心思遮掩起来。和这数百名游客混在一起,闭嘴,保持沉默,好象独自一人。就这样,我作为人类的最后一天结束了。 轮船高亢颤抖的汽笛声再次响起。这条船差不多调好头了,正朝着大洋出发。天迅速黑了,现在该下到较低的甲板上去了,在某个热闹的休息室里找个不引人注目的角落待着。 我最后望一眼天空,意识到现在已经没有光线了,船外漆黑一片,我的心也凉下来了。一阵凉风吹过来。但我不能留恋失去这光明。我不能。我这颗魔鬼的心灵只要求收回我的身体,恢复我吸血鬼的威力。可是人间却好象希冀更美好的事物,所以我同时也想为我断然放弃的东西而哭泣。但我不能。我觉得伤心。这次冒险做人的失败像一块大石头压在我的心头。我一动不动地站在栏杆边,沉默,感受着加勒比海温暖轻柔的晚风。 我感到大卫的手在轻轻拉我的胳膊 “好,咱们进去吧。”我说完把后背转向加勒比海温暖的夜空。夜幕已降临,我的心思又转向了詹姆斯;我又只惦记着他了。 哦,我多想看一眼那家伙是怎样从他那豪华隐蔽所里钻出来的。但这样太冒险。周围没有有利地形供我们安全地观察他的动静。现在我们只能藏起来。 随着夜幕降临,船也发生了变化。 我们路过那些珠光宝气的小店铺,见里面挤满了人,生意十分兴隆。男男女女都穿著五光十色的晚礼服,已经在楼下的剧场里就座。赌场里,四处闪光的赌博机器已经开动,赌轮盘的桌旁挤满了人。老夫妇们和着乐队奏出的慢拍子轻音乐,在半明不暗的皇室大舞厅里起舞。我们刚在昏暗的丽都俱乐部的一个小角落里就座、并要了两杯饮料之后,大卫就让我一个人待在这儿,他要独自冒险登上信号灯甲板。 “怎么?你为什么让我一人待在这儿?”我马上就生气了。 “他一见到你马上就能认出来,”他不耐烦地说,就像对小孩说话似的。他把一副墨镜戴在脸上。“但对我他可能就不会注意。” “好吧,老板。”我答应得不甘不愿。我很生气,他跑出去到处冒险,却让我一人坐在这儿干等!我颓然倒在椅子里,又喝了一大口冰凉晶亮的杜松子酒,然后透过恼人的昏暗费劲地张望,见到几对年轻情侣离开座位,步入灯光闪烁的舞池。电子音乐吵得让人受不了,但游船前进时的轻微颤动却令人舒服。它已经驶入外海,正在破浪前进。我朝左边的远处望去,透过这片人造阴影,再透过许多大玻璃窗的其中一面,我看见在余晖未尽的夜空里,片片阴云迅速掠过。真是艘巨轮。我只能这样形容它,尽管它灯光闪闪显得小气,地毯难看,天花板低得压人,那么多公共设施令人生厌,但它毕竟是一艘巨轮。 我思考着这个问题,努力克制自己的不耐烦,并试图以詹姆斯的眼光来看待这条船。就在这时,一个人出现在远远的走廊尽头,吸引了我的注意力。此人是个英俊非凡、金发碧眼的年轻男子,身穿晚礼服,戴着一副不太协调的紫色墨镜,举止和我现在饮酒的样子很像。我浑身一震,猛地意识到:我正在注视着我自己! 是詹姆斯!他穿著黑色的晚礼服,前胸上浆的白衬衫,眼睛藏在那副时髦的镜片后面,正在注视着这个地方,并慢慢踱进这个休息厅。 我感到胸部憋得透不过气来,全身每块肌肉都紧张地痉挛起来。我慢慢抬起右手撑住前额,同时稍稍低头,并再次向左方看。 他有我那双锐利的超自然神眼,怎么可能看不见我!这点昏暗对他来说根本算不上什么。再说,我由于恐惧已经汗流不止,他一定能闻到我的汗味。 但这恶魔竟然没有注意到我。他在吧台前坐下,背对着我,把头转向右边。现在我只能看清他一侧的面颊和下颚。他显然松弛下来。他在找个舒服的姿势,把左手的手肘靠在光滑的木头抬面上,右膝盖稍微弯曲一点,把鞋跟卡进自己坐的那把凳子的黄铜围圈。他的头随着缓慢醉醺醺的音乐节奏轻轻晃动,表情透出讨人喜欢的自豪,为自己的身份和所处的地方感到全然心满意足。 我深深吸一口气。越过他望去,在宽敞的大厅那端,我清楚看到大卫在敞开的门口站了一会儿,然后走开了。感谢上帝,他看见了这个怪物;詹姆斯现在一定以为天下太平,一切正常(当然他自己的非凡美貌除外,我眼里的他除外)。 当我再次感到恐惧时,我赶紧转移注意力想点美事,例如有了份工作,住进了一个从没住过的城镇,有了个叫芭芭拉的未婚妻,美若天仙,我们俩从来不吵架。我把脑子里塞满这地居景,又胡思乱想了无数其它琐事,如哪天我要养一缸我喜欢的热带鱼,如我是否应该去那剧场看表演,等等。 这家伙没有注意到我。我很快就明白他其实是目中无人。他坐在那儿的样子显得很深沉,很超然,略微昂着头,显然很喜欢这半明不暗、样子普通甚至丑陋的地方。 他喜欢这条船。这些公共娱乐场所虽然塑胶制品和金属饰物太多,但毕竟代表了某种大雅之堂,使他一待在里面就暗暗激动。他甚至用不着引人注目,也毋须注意任何可能注意他的人。他可以自我封闭,这条船本身就是个封闭的小世界,正在热带海洋里乘风破浪快速前进。 我甚至在恐惧中也感到突然的痛心和悲哀。我不明白:当初我在自己的身体里时,是否在别人眼里我也同样是失败的象征?那时我不是同样也感到悲哀吗? 我浑身颤抖,忙拿起酒杯“咕嘟”喝一大口,仿佛里面盛的是药。然后再次躲进胡思乱想,以掩盖我的恐惧,甚至轻声哼起曲调,满不在乎地欣赏起柔和的灯光变幻着颜色地洒在他那满头金发的脑袋。 突然,他站起来,离开那凳子,向左拐,缓缓穿过黑暗的酒吧,从我身边经过(但没看到我),走进封闭舞池周围的明亮灯光。他高昂着头,步伐慢慢地拘谨得像是脚疼,边走边左右巡视。然后,他以同样拘谨的方式(更显得他虚弱而不是强大),推开通向外甲板的玻璃大门,消失在夜幕中。 我得跟着他!我清楚我不该这么做,可是我忍不住还是站了起来,跟着他走了出去,满脑子仍充斥着白日梦。走到门前我站住了。我能看见他已走到甲板遥远的尽头,双肘凭栏,海风劲吹他蓬松的头发。他在仰望天空,似乎又陷入了自豪和心满意足,也许在享受这海风和夜空,还轻轻晃动身体,就像盲乐师奏乐时那样。他站在那里似乎在享受驻进我身体内的每一秒钟,沉浸在巨大的喜悦。我的心再次被那种令我痛心的认同感所笼罩。对那些认识并谴责我的吸血鬼来说,我难道不同样是个胸无大志、虚度年华的傻瓜吗?唉,这家伙实在、实在是可怜透顶,竟把他超自然的生命虚度在这个地方,虚度在这条人工痕迹极重、充满老朽乘客、到处是花俏俗气的舱室,与外面博大精深的浩瀚宇宙隔绝开来。 过了好一会儿,他才略低下头,把右手手指向下慢慢移到晚礼服的翻领上。连一只舔自己毛发的猫看起来也不可能像他现在这样放松和自我陶醉。他竟然爱怜地抚弄起自己这块无足轻重的翻领来!这动作比他干的任何一桩罪恶勾当都更能说明这整个阴谋的悲剧性。随后,他左右环顾,看到只有一对乘客在他右面很远的地方,而且背对着他,他便突然升离甲板,倾刻之间就不见了! 当然,他并非真的飞走。他只是升到空中消失了,把我丢在玻璃门内不寒而栗,脸上和背上冒出豆大的汗珠,瞪着他刚才站的地方发楞,并听到大卫在我的耳边小声说:“来吧,朋友,我们到皇室餐厅吃晚饭去。” 我扭头,看到他在勉强地微笑。詹姆斯现在还没飞远,仍能听见我们的交谈!他毋须用心去听就能觉察到任何不寻常之处。 “好,去皇室餐厅,”我说,竭力不去想杰克昨晚说过,这家伙还从没去那儿吃过一顿饭的话。“我其实不很饿,但在这儿泡了这么久,倒是很疲劳了。” 大卫也在颤抖。但他也兴奋异常。 “哦,我得告诉你。”他说话时的风度举止也走了样;此时我们正穿过休息厅朝附近的楼梯走去。皇室餐厅里的招待全是西服革履,但既然我们来了,他们也得接待。” “他们全裸着我也不在乎。今晚可有好戏看了。” 那间著名的头等舱餐厅比其它场所都更拘谨和文明一些,里面的装汉全是白色涂上黑色的真漆,与其间明亮温馨的气氛很协调。但总体装饰与船上的所有地方一样,给人生硬易碎的感觉。不过这里还不算丑陋,精心制作的佳肴尤其美味。 那只黑鸟飞走大约二十五分钟之后,我才斗胆迅速发表了点看法:“他连自己威力的十分之一都用不好!他很害怕自己的吸血鬼能力。” “对,我也这么看。他让自己的身体行动起来像醉鬼。” “没错,你也看出来了。刚才他离我还不到二十尺,居然一点都没发现我在那儿。” “我全看到了,莱斯特。天哪,我还有好多东西没教会你呢。方才我站在那儿看着你们,生怕他使用什么心灵遥感术之类发现你,但我都还没教你怎样干扰他呢。” “大卫,他若是真用上了威力,什么都挡不住他。不过你也看到了,他不会用,就算他猛扑过来,我也会本能地做出反应,因为你一直在教我做的就是这个。” “是呵。这些其实都是你在原来身体要时明白并且掌握的雕虫小技。昨晚我就觉得,只要你忘掉你是个凡人,并行动起来就像你还是原来的你,你就能稳操胜算。” “也许吧,”我说。“我哪里知道。哼,一见他钻在我的身体里,我就……” “嘘——快吃你的饭,把声音放低。” “我的最后——最后一顿饭。”我苦笑一声。“等最后抓住他,我要把他当饭吃。”紧接着我打住了,意识到说错了——这不等于我吃自己的肉吗?我低头瞧着这只正握着银餐刀、晒黑的长手。我是否已对这副身体产生眷恋?不,没有!我想要回自己的身体。我简直受不了还要等八个小时才能收复我的失地。 一点钟过了好一会儿,我们才又见到他。 我深知得避开那间小“丽都俱乐部”,因为它是最高级的舞厅,他很爱去那儿,而且那里又太奢华太黑暗。所以我便在那较大的休息厅一带闲逛,戴好墨镜,头发向后梳过,紧贴在头两侧和后脑勺上——这全是一种黏稠的发乳或发胶弄的:一个年轻服务员应我的要求不解地把这玩意儿交给了我。我并不在乎自己看上去是否难看。反正现在更没人认识我,我更安全了。 当我们再次发现他时,他又站在舱外的一条走廊里,正要走进赌场。大卫跟着地走进去,既是为了监视他,也为了自己过一把赌瘾。我本想提醒他,我们用不着跟踪这家伙。我们只需抓住时机溜进维多利亚女王套房就行。船上发行的小报已经出版了要日早晨的那版,上面刊登的日出时间是早晨六点二十一分。我看到它后笑了起来。不过目前要我预报日出时间也没以前那么容易了,对不,唔,等到明天六点二十一分,我就又成为吸血鬼了。 大卫总算又回到我旁边的座位上,并抓起那张小报凑近桌上的小桔灯读起来,上船后他一直坚持读这份小报。 “他在玩赌轮盘,并且一直在赢。这混蛋利用心灵遥感力取胜!真是愚蠢。” “对,你总是这么说,”我说。”现在咱俩聊聊爱看的电影好不好?最近一直没看到鲁格-豪尔演的片子。我好想那家伙。” 大卫“呵呵”一笑。“是呵,我也很喜欢这个荷兰演员。” 直到三点二十五分,我俩还在悄悄地聊天。这时,我们碰巧看到英俊的贾森-哈密尔顿先生又从旁边经过,缓缓地,陶醉的神情,注定要完蛋。大卫又要去跟,我用手按住他说:“老友,没必要。还有三个多小时呢。给我讲讲那部老片子,灵与肉的情节。你还记得吧,讲的是那拳击手,里头是不是有句台词,是关于什么的来着?” 六点十分,东方已经露出了鱼肚白。这时正是我以前寻找休息地点的时候,所以我不敢设想他怎么会还没有找到他的休息地点。此时我们应该能在他黑亮黑亮的大箱子里找到他了。从四点刚过到现在,我们还没见到他的除影。当时他正在冷冷清清的丽都俱乐部的小舞池,与一个穿着红绸长袍的灰头发小老太太懒洋洋地跳舞。我们先远远地站在厅外,背对着墙,听他说一会儿清脆悦耳的道地英国口音,然后我们就躲开了。 那一刻就要到了。想逃避他不干也不行了。漫长的夜晚要结束。我有好几次都想到自己可能在未来几分钟之内毁灭,但我一生中从没有过这种念头阻止我去行动。假如我想到大卫可能被伤害,我就会完全没了勇气。 大卫从没像现在这么坚定。他刚把那把银色的大手枪从五甲板的小舱里取来,并把它装在外衣口袋里。我们已把那里的那口大箱子的盖子敞开,好让我随时钻进去,门上也已挂上“请勿打扰”的牌子,免得服务生闯入。我们还决定我不能随身带那支黑手枪,因为身体交换后抢就自然会在詹姆斯的手里。小舱室的门不销上。钥匙还放在里面,因为我也不能冒险把它们带在身上。倘若哪个好心的服务生把门锁上,我也只好用心念动力把它打开。这对吸血鬼莱斯特来说毫不困难。 我现在带在身上的只有那份伪造的“谢里顿-布莱克伍德”护照,和一笔钱一起装在我的外衣口袋里,足够让那家伙离开巴巴多斯,并逃往他想去的世界上任何一个地方。船正朝巴巴多斯港开来,不久就会靠岸。 正如我们希望的那样,信号灯甲板宽敞明亮的走廊已经空无一人了。我怀疑那个老服务生正躲在小厨房的窗帘后面偷偷睡觉呢。 我们悄悄来到维多利亚女王套房门前,大卫把钥匙插进钱孔。我们”嗖”地溜了进去。大箱子的盖子开着,里面是空的。屋里灯都亮着。那恶魔还没回来。 我一言不发,马上把灯一盏盏拧灭,然后去阳台门那儿把厚窗帘拉开。天空里的夜色还没褪尽,但在很快地亮起来。屋里洒满朦胧柔和的光线,他见了会刺痛眼睛,也会使他暴露在外面的皮肤马上觉得疼。 他肯定正在来这里的路上,他只能如此,除非他真有另一个我们还不知道的栖身之地。 我回到门前,站在左侧。他进来时不会看见我,因为门会在他推开时把我遮住。 大卫已经迈上台阶,走进高出一块的起居室,然后转身,背对玻璃墙,面对舱门,双手紧握着那把大手枪。 忽然,我听见急速的脚步声越来越近。我不敢向大卫打手势,但看见他也听到有人接近的声音。这家伙几乎跑起来。他的胆量让我吃惊。传来钥匙在门销孔里转动的声音,大卫举起枪瞄准舱门。 门猛地被推开,撞在我身上。詹姆斯跌跌撞撞地跑进屋里。他举起手遮挡透过玻璃墙照射进来的光线,并扯着嗓子咒骂起来,显然在骂服务生没按他的嘱咐把厚窗帘拉上。他还是那样笨拙地转身朝台阶走去,然后猛地站住。他看见大卫站在上面,举着枪瞄准他。接着大卫大喊一声:“上!” 我使出浑身解数,向他发起攻击,我无形的灵魂升起,脱出我的凡体,以排山倒海之力朝我原来的身体猛扑过去。但我马上被挡了回来!又回到我的凡体里,速度之快令我狠狠撞在墙壁上。 “再来!”大卫大喊,但我又被赶回去。我眼冒金星,拚命控制住我这沉重的凡人四肢,挣扎着想站起来。 我看到我原来的吸血鬼面孔居高临下地对着我,一对蓝眼睛布满血丝,随着室内的光线越来越明亮而不断眯缝着斜视。嘿,我可知道他这滋味不好受!我最清楚他的困惑。太阳正在烧灼他那纤嫩的皮肤,这身皮还没完全从戈壁滩阳光的灼伤中痊愈!由于白天到来,他的四肢很可能已经迅速变得麻木而无力。 “行了,詹姆斯,游戏结束了。”大卫怒喝道。还是把脑袋瓜放聪明点吧!” 那家伙被大卫的声音吓一跳,猛地转过身去,接着跟蹭后退,撞在床头柜上,撞坏了这个塑胶做的笨家伙,发出难听的声响。他又仓惶伸手去挡眼睛,先看看毁坏了的家俱,又试探着去瞧背对阳光站在高处的大卫。 “你想怎么办?”大卫问。“你能往哪儿跑?你能往哪儿藏?你想杀了我们吗?人们一发现尸体就会彻底搜查船舱。朋友,游戏结束了。还是放弃抵抗吧。” 詹姆斯发出一声怪叫。他突然低下头,像一头准备发起攻击的瞎眼公牛。我见他把双手握成拳头,不禁感到一阵绝望。 “放弃抵抗吧,詹姆斯。”大卫又大喊。 趁那家伙连声诅咒时,我又向他猛扑过去,恐惧伴随我这凡人的勇气和意志。此时头一束阳光已经刺破海面!亲爱的上帝,是时候了,机不可失,时不再来。我不能再失败了。我与这家伙撞满怀,随即穿透他的身体,同时感到像一股电流穿过全身似的麻酥。接着我两眼一黑,只觉得一股巨大的真空把我吸进去,使我跌至无尽的黑暗深渊。我一边大喊着“钻进他——钻进我!钻进我自己的身体!对!对!”一边往下坠落。再后来我便直视着金色的阳光。 我的眼睛刺痛得受不了。温度高得像在戈壁滩上。光线强烈得像即将下地狱之前。然而我成功了!我又回到我原来的身体!这光线,这灼热正是太阳上升的结果。太阳正在灼痛我这可爱的、宝贵的、超自然的脸和双手。 “大卫,我们成功了!”我欢呼,声音特别洪亮。我从刚才倒下的地方一跃而起,以前的超凡力量和敏捷再次回到我的身上。我没命地朝门口冲去,只瞥见一眼我刚才的凡人身体正在手脚并用地朝台阶上爬。 我起跑时房间里已是阳光灿烂。我不能在此再多待一秒钟,尽管我听到震耳欲聋的枪响。 “上帝保佑你,大卫,”我小声说。一瞬间我便到了第一段楼梯口。谢天谢地,阳光无法透过这靠船里的信道,但我这熟悉而强大的四肢却已经给晒得疲软。等到第二声枪响刚过,我已经翻身越过a楼梯的栏杆,直落数层楼,“砰”地一声掉在五甲板的地毯上。 我在跑到那小舱室之前又听到一声枪响,但声音已很微弱。我这只晒黑的手差点连门把手也转不动了,只能拚足劲才把门打开。接着我感到一股彻骨的凉气袭来,仿佛我又在乔治城的雪地中游荡。舱门猛地打开了,我跪倒在小屋里。虽然摔得不轻,但总算脱离光线。我凭着最后一点意志,把门猛地关上,把那打开盖子的大箱子推好,然后扑进去,使出最后一点力气伸手把盖子盖上。随着箱盖“砰”地盖上,我便什么都感觉不到了。我躺在里面一动不动,长长吁了一口气。 “上帝保佑你,大卫。”我嗫嚅道。他为什么开枪?为什么呢?为什么用那支大威力手枪还打了这么多枪?这么响的枪声,怎么可能不让别人听见呢?但眼下任凭什么也无法让我帮他的忙。我的双眼正在闭上,我又彷佛飘荡在那丝绒般的无尽黑暗中,这是自从我在乔治城与詹姆斯会面改变命运以来,头一次恢复这种感觉。结束了,一切都结束了。我又成为吸血鬼莱斯特,这才是唯一重要的。其它都无关紧要。 从我嘴唇里再次吐出“大卫”这个字,彷佛是一声祷告。 第二十三章 我刚一醒来,就觉得大卫和詹姆斯不在船上。也不知我是怎么知道的,但我的感觉明白无误。 我站在镜子前,整理一下衣服,沾沾自喜好一会儿,活动了一下我这神奇的手指和脚趾,然后走出舱门去确定一下这两人是否真不在船上,我并不指望找到詹姆斯。但是大卫,我要知道他的下落。大卫在开枪后出了什么事? 三颗子弹必然打死了詹姆斯!而这一切当然是发生在我的豪华套房——确实,我在衣袋里找到我的护照,上面的名字是”贾森-哈密尔顿”。既然如此,我便小心翼翼地来到信号灯甲板。 几名客舱服务生跑来跑去地给游客送晚间鸡尾酒,并打扫那些夜里冒险出来的游客的房间。我使用我的神技迅速穿过走廊,溜进维多利亚女王套房。没有人看见我。 屋里显然已被收拾整齐。詹姆斯用来栖身的那个黑色真漆的贮藏柜已被关上,盖子上铺着那块装饰布。那个被撞坏的床头柜也被拿走,在墙壁上留下一块疤。 地毯上没有血迹。没有丝毫这里曾发生过可怕搏斗的迹象。透过玻璃窗,我能看见阳台,知道游艇正在红霞满天的黄昏驶出巴巴多斯港,驶向浩瀚的外海。 我走上阳台呆了片刻,只想看看无垠的夜空,并再感受一下我又恢复原来吸血鬼视力的喜悦。我在远方发着微光的海滩上看到无数凡人根本看不到的细节。我又感受到原来身体上的轻盈,以及敏捷和潇洒,使我激动得想翩然起舞。真的,要是在船上哼着小调,打着手指,从船这头到船那头跳一曲踢踏舞,那该多美! 可是现在没空搞这些了,我得马上查清大卫出了什么事。 我打开舱门,面对走廊,悄悄并迅速地打开斜对面大卫舱室上的门锁。然后以神速潜入,那些在走廊里穿梭的人根本看不见我。一切都变样了。这舱室已经给打扫过,准备住进新游客。很显然大卫已经被迫离船。现在他很可能在巴巴多斯!若是,我倒能很快发现他。可是另一间舱室呢——原来属于我凡人身体的那间?我用意念打开中间那道隔门,发现它也给腾空并打扫干净了。下面怎么办?我再也不想待在这条船上,因为我只要一给发现,马上就会成为船上人瞩目的中心。因为我的套房里发生了灾难。有人走过来。我马上听出是那个曾帮了我们大忙的老服务生的脚步。于是我在他经过时打开了房门。他一见到我,立刻显得十分迷惑和兴奋。我招呼他进来一下。 “哦,先生,他们正在找您呢!他们以为您已经在巴巴多斯下船!我得马上告诉安全部门。” “请你先告诉我发生了什么,”我好象没听见他讲的话,而是直视着他的眼睛说。我能看到我的魔力对他产生了作用,他明显软下来,并完全信任我。 他说,日出时在我的舱里发生了可怕的事件。一名自称是我的医生的英国老绅士,朝一个年轻的袭击者连开数枪。据老人说,此人企图杀害他。但是没有一枪击中目标。此后再也没人能找到这个年轻袭击者。根据老绅士的描述,确定这个年轻人事先已经占据这个我们现在正站在里头的舱室,而且他是用一个假名登的船。其实这位老人也是用化名登的船。冒名顶替在这整个事件中起着不小的作用。这个服务生并不了解这件事的详情,只知道那个英国老绅士已经被拘留,直到最后被送上了岸。 老服务生不解地说:“我觉得他们把他赶下船后都松了一口气。不过先生,我现在得去找警察。他们十分关心您的情况。奇怪:你在巴巴多斯再次登船时,他们竟然没有阻止您。他们找了您一整天。” 我一点都没把握自己是否受得了警官的详细盘问,不过当两名身穿白制服的船警出现在维多利亚女王套房门前时,事情也只能这样了。 我谢过老服务生后,向那两人走过去,请他们进来,并按我的习惯钻进阴影深处,再请他们原谅我不能把电灯打开。我解释道,考虑到我皮肤的状况,透过阳台门照进来的光线已经足够。这两人都很烦恼和疑虑,我只好再次尽全力向他们施展我的劝说魅力。 “亚历山大-斯托克医生出了什么事?”我问。“他是我的私人医生,我非常担心他的状况。” 两人中年轻的那个是个大红脸,操着爱尔兰口音,显然不相信我的供述,并能感觉到我的举止和言语很不对头。我只能希望把这家伙彻底搞迷糊,让他三缄其口。可是另一个个头高高的受过教育的英国人反倒很容易蒙骗,他毫无顾忌地把事情的来龙去脉向我和盘托出。 “那个斯托克医生看来并不是真正的斯托克医生,而是个从英国来的人,叫大卫-泰柏特,不过他拒绝讲明此人为什么使用假名。先生,您要知道,这个泰柏特先生带着枪登上了这条船!”高个子警官说。另一名警官则继续满腹狐疑地盯着我。 “当然,伦敦的那个组织,叫什么泰拉玛斯卡的,拚命向我们赔不是,并极力想赶快息事宁人。这事最终与船长和居纳尔公司总部里的什么人了结。泰柏特先生同意卷起行李走人,押解上岸后立即乘一架班机飞往美国,这样我们就不起诉他了。” “去美国的什么地方?” “迈阿密,先生。事实上是我亲自护送他上飞机。他坚持要我转告您,先生,要您在方便时去迈阿密与他见面。在中央公园饭店吧?他反复叮嘱过我。” “我懂了,”我回答他。“那个袭击他的人呢?那个他朝他开枪的人呢?” “我们还没有找到他,先生,虽然此人无疑在船上被许多人看见过,并且好象还由泰柏特先生陪着!事实上,这位年轻绅士的船舱就在附近,而且我认为您曾进去过那里,并在我们赶到时正同那个服务员交谈,对不对?” “整个事件可真复杂,”我用我最亲切可信的语气说。“您认为这个棕色头发的年轻人已经不在船上了吗?” “我们肯定他已下船了,先生,虽然我们无法对这样一条大船进行彻底搜查。这个年轻人的行李在我们打开这个房间时还都在。我们当然得打开它,因为泰柏特先生坚持说他受到了那小伙子的袭击,而且那小伙子也用的是一个假名旅行!我们把他的行李妥善保存好了,先生,请您赏光跟我去一趟船长办公室,我想您也许能给我们提供一些线索——” 我立即声明对此事一无所知。当时我不在船舱里。昨天我在格林纳达上岸了,根本不知道这两个人上船的事。今天早晨我也在巴巴多斯下了船,玩了一天,所以不知道发生了这次枪击事件。但是我这样冷静地闪烁其辞的目的只有一个,就是继续对他俩施加我的魅力,说服他们马上离开我,好让我换衣服休息。 当我关上舱门时,我知道他俩会去船长办公室。在他们回来之前,我只有几分钟的时间。不过没有关系,大卫安然无恙;他已离船去了迈阿密,我要在那儿和他会合。我想了解的就是这些。幸亏他马上飞离了巴巴多斯,不然詹姆斯也许会找上门去,天晓得他现在躲在哪儿。 至于贾森-哈密尔顿先生(他的护照现在放在我的衣袋里),他在这个套房里仍有满满一柜衣服。我打算立即换上其中几件。我脱去那件绉巴巴的晚礼服和其它夜间穿戴的服饰,找出一条棉布衬衫,体面的亚麻布夹克衫和裤子。所有衣服都是如此合体,皆为定做。连那双帆布鞋都十分合适。我随身带上那本护照和一大笔美元,钱是我在旧衣服里找到的。 然后我来到阳台上,在温柔的晚风里静静站着,眼睛扫视着墨蓝发光的海面,感到心旷神怡。“女王伊丽莎白二世号”正在以它闻名的二十八节高速破浪前进,发着幽光的排浪撞碎在庞大的船壳。巴巴多斯岛已经完全消失在视线里。我仰视那条巨大的黑色烟柱,它巨大得宛如地狱里的烟囱。浓浓的黑烟一股股从烟囱里冒出,然后随风沿着海面持续起伏飘荡,这本身就是一道风景。我又眺望遥远的地平线。碧空如洗,水天同色。透过薄薄一层凡人肉眼看不出的烟雾,我看见满天闪烁的恒星与缓缓移动、发出暗光的行星。我伸展手臂,感觉着它们,感到股股舒适的暖流顺着双肩漫延到腰背,心中充满喜悦。我摇晃一会儿全身,感到头发轻拂着我的颈背的舒服感,然后我把肘部支撑在栏杆上。 “詹姆斯,我一定要追上你,”我小声说着。“你等着瞧吧。我现在先做别的事。任凭你运筹谋划,都将徒劳无益。” 然后,我慢慢往上走,走得尽可能慢,直到我高高盘踞在轮船上空为止。我俯瞰着轮船,欣赏它一层迭一层的许多层甲板,其间闪耀着一排排串珠似的黄色电灯光。它看起来真喜悦,无虑无忧,昂扬地在滚滚大海里破浪前进,安静地、强大地运载着它那歌舞升平、既筹交错的小王国。船上,游客喋喋不休,船警忙碌,服务生穿梭招待,数千欢乐的人们并不知道我们曾在那儿上演过一出小小的悲喜剧,来去匆匆,只在极少数人中间引起一阵恐慌。祝快乐的“女王伊丽莎白二世号”游轮一路平安。祝愿完后,我再次明白了肉体窃贼为什么这么喜欢它,不嫌它花稍俗气,而蜇居其上的原因。毕竟,我们这个大千世界、对天上的群星来说又算得什么呢?我很奇怪,它们会怎么看我们这颗小小的行星,这个充满不合理的并存,飞来横祸、无穷尽的你争我夺勾心斗角的星球?在这星球表面爬满悠久但疯狂的人类文明,它们并非靠意志、信念和共同理想聚在一起,而是凭这世界上的千百万人有能力无视周围的悲剧而整天及时行乐、醉生梦死,维持其延续性,就像这船上的旅客寻欢作乐一样;彷佛欢乐、幸福,与饥饿、困倦、喜欢温暖、惧怕寒冷一样,对所有人都一视同仁。 我越升越高,直到完全看不见这艘船为止。白云在我身下疾速拂过地球表面。在我头顶上,群星冷漠而高效地褶折生辉。我竟然破天荒不仇恨它们。对,我不能仇恨它们,我不能仇恨什么,我充满了喜悦和成功的自豪,虽然这成功黑暗而辛酸。我又是莱斯特,正在天堂与地狱之间梭巡,并得意于如此形貌——也许是生平第一次。 南美洲的热带雨林。层层迭迭的树木和丛林覆盖着这块大陆的大片地区,蔓延山坡,侵入深谷,绵延不断,只有几条玉带般的大河横亘其上,几个珍珠般的湖泊点缀其间,从高亢的天空透过行云的缝隙看下去,是那么妖娆多姿,郁郁葱葱,祥和太平。 当我降落在这片柔软湿润的大地上时,四周黑暗得一眼望不到光亮。树木高得遮天蔽日。的确,天地万物在这大片深邃潮湿的阴影里,除了威胁恐吓、弱肉强食之外,还能做什么呢?这是蛮荒花园的最终胜利。人类文明中的科学家都无法把这里大量繁衍的所有物种一一归类清楚,无论是彩蝶、斑猫也好,还是食肉鱼、巨蟒也罢。 湿漉漉的树枝上跳跃着无数只五彩斑斓的鸟儿。猴子尖叫着伸展灵巧的小爪子去抓粗如麻绳的爬藤。各种千奇百怪、湿滑阴险的动物或趴在盘根错节的树根和半入土的块茎,或隐藏在沙沙作响的阔叶下,或盘踞于生长在腐臭暗处的树苗上,残酷地进行着生存斗争。这些歪七扭八、生长在大树荫里的树苗从阴湿腐臭的土壤吸吮着一点可怜的养料,已经半死不活了。在这里,饥饿与饱食、残杀与死亡自然而无休止地循环下去。那些爬虫发亮的眼睛瞪得像蛋白石,在坚脆而蠕动的昆虫世界里永恒地饕餮,从温血动物还没出世的远古时代起,这种饕餮就一直在进行。而这些长着翅膀和利齿,贮满致命的毒液,阴险狡猾,五颜六色,光怪陆离的昆虫则最终饱食一切。 热带雨林里没有仁慈,没有公正,没有对其壮美的宗教般赞赏,没有对下雨发出的轻柔而喜悦的赞叹。就连聪明有灵性的小猴子在道德和良知方面也是全然无知。 上述一切,在人到来之前皆不存在。 人来到原始森林里究竟有多少年,谁也无法准确地恻知。丛林吞噬着先人的遗骨,静静地侵蚀着神庙的坚硬基石,并把其神圣经典毁坏。无论是织锦,编织篮,漆罐,还是锤炼过的金银饰品,最终都融化在它的大嘴里。 但毫无疑问,这此百材矮小、皮肤黝黑的原始族群已经在此居住许多个世纪。他们逐渐建立松散的小村落,把许多用棕榈叶搭成的小茅屋集中在一起,盖起冒着炊烟的炉灶,用粗糙的长矛和尖端上涂着毒药的标枪捕猎那些数量众多的野兽。他们在有些地方还建立秩序井然的小农场,种植薯蓿类作物(如红薯、山药)或繁茂碧绿的鳄梨树、红色的胡椒和玉米。大片大片又甜又软的金灿灿玉米。成群的母鸡在这些精心构筑的小房子外面啄食。圆滚滚的肥猪在猪圈里拱着食槽吃饭,或挤成一团睡懒觉。 这些连年相互征战的部族居民难道是这个蛮荒花园里最优秀的造物吗?还是他们只是其中并不特殊的一个部分,并不比那些爬行的蜈蚣、皮肤光滑鬼鬼祟祟的美洲虎,和安静但带斑点的后背暗藏能致人于死剧毒的大眼蛙更复杂呢? 难道高楼林立的大城市卡拉卡斯,与这个离它如此之近的蛮荒世界有什么联系吗?莫非这个烟雾弥漫,贫民窟布满山沿的南美洲的大城市是从天而降?不过,美丽全在于发现。入夜,即使繁忙的高速公路两旁陡峭的山坡上遍布简陋的棚屋,这座城市还是很美的,虽然这些棚屋没有水,没有排污系统,拥挤得连健康和舒适都谈不上,但它们毕竟还有明亮的电灯。有时候,灯光似乎能改变一切!灯光似乎不容否认且不可或缺地成了优美的象征。可是住在这些棚屋里的人知道这点吗?他们点灯是为了美吗?还是仅仅为了给他们简陋的小窝带来点光明和舒适?其实这都无所谓。 我们无法阻止自己创造美。我们无法阻止他人创造美。 我从树梢上俯瞰那条流经圣洛朗边缘的河流,它宛如一条发亮的玉带,在树梢之间时隐时现,蜿蜒流向森林深处,最终流到圣玛格丽特-玛丽传教团的小小驻地。这是盖在林中空地上的一小片住宅,丛林围绕着它们在耐心等待。这一小片马口铁皮房顶的住宅区很美,墙壁粉刷得很白,竖立着支支朴拙的十字架,一个个小窗户里都点着灯,一架孤独的收音机正在播送一首印第安人的抒情歌曲,和着欢快的鼓声。这些小平房的长长的游廊真漂亮,各有数架分散的涂漆木制秋千和一些桌椅板凳。纱窗蒙在窗户上,给室内带来一种柔和而令人昏昏欲睡的美感,因为它们形成一架细密而线条优美的格栅,罩在屋里五颜六色形状各异的东西上,使之更加鲜明、凸出且周密,颇似爱德华-霍佩尔绘画中的居室内部,或儿童彩色图书中的室内格局。 当然,制止美的无节制蔓延也不是没有办法。这就是用严密地组织、协调一致、装配线般的美学和实用功能为主来规范它们的杂乱无序。你在这儿找不到很多井然有序的东西。 这就是葛丽卿的命运。当今世界的所有琐碎无关的奢侈就都给省略了,她的事业就像一座做着重复的道德实验的实验室,目的只有一个,就是行善。 笼罩着这片基地,夜色徒劳地吟唱着它那混乱、饥饿和毁灭的哀歌。在这里,重要的是关照许多赶来打预防针、动手术和治病的穷人。正如葛丽卿所说:在此作不切实际的幻想无异于撒谎。 我一连几个小时在这一带旁徨、在茂密的丛林里穿行,轻松而坚定地穿过密不透风的枝叶,跨过热带雨林那高耸而怪诞的根茎,不时停下来倾听这原始森林里夜的杂乱无章的大合唱。在那此重高更青翠的技板上开满了润泽柔嫩的花朵,仍在微明的晨曦中打盹。 我再次完全打消对这些湿滑、危险和丑陋的林间小径的恐惧。林中沼泽散发出腐烂物的恶臭。黏滑的爬行动物到处都是。但它们伤害不到我,所以我也不讨厌它们。呵,让蟒蛇冲我来吧,我很想感受一下它那紧缠和快速移动的拥抱。我愉快地聆听百鸟或深沉或尖锐的呜唱,显然它可以驱走一颗单纯的心的恐惧。真可惜:那些毛手毛脚的小猴子此时正在黎明前的黑暗中沉睡,不然我会逮住几只,亲亲它们皱缩的额头或吵斗不休的小嘴巴。 那些可怜的凡人正在这块空地上的许多小屋子里睡觉,靠近他们精心耕种的田地、学校、医院和小教堂。这些人似乎无论从哪方面来讲,都是造物主创造的神圣奇迹。 唉,我想念莫约。为什么它不在这儿,与我一道徘徊在热带丛林?我得把它训练成吸血鬼的狗。我想象过它在白天守卫我的棺材的情景,像个埃及风格的哨兵,只要哪个凡人闯入我的住所的台阶,它就会按照我的命令扑上去撕开他的喉咙。 不过我很快就会再见到它。全世界都在这些丛林外面等待我的复出。当我闭上眼睛、把我的身体变成精密的接收机时,我能听到数英里外卡拉卡斯车流的噪音,听见它放大的各种说话声调,听到从那些装空调的黑暗匪窟和贼窝里传出震耳欲聋的音乐声。我就是从这样的地方揪出人渣来供我吸血,让他们像飞蛾扑火那样受我吸引而自投罗网。 而在这里,在这万籁俱寂、只有天地自然之声的热带丛林里,和平与安宁却是主人。阴云密布的天空又响起“沙沙”的雨声,雨水落在林中空地的尖土,玷污校舍擦得干干净净的台阶,轻轻打在波纹铁皮的房顶上。灯光在那些小宿舍和外围的房屋里闪烁。在空地深处的那所黑暗的小教堂里,只有一簇暗红色的火光在一闪一闪,这教室有一座矮塔和一口闪亮安静的大钟。几只发出黄光的小灯泡罩在圆形的金属灯罩里,把干净的小路和粉刷雪白的墙壁照亮了。 在那所小医院的几间房子,只有第一间还亮着昏暗的灯光,葛丽卿独自在这里工作。 我不时看见她的身影映在窗帘上,还窥见她刚走进走廊,坐在一张小书桌旁,长度仅够她在纸上记笔记。她低着头在认真写着,头发扎在脖子后面。 是所儿童医院!里面全是小病床。有两排,粗糙而简单。我是不是正在黑暗中视物?还是这些床确实用粗糙的木头制成,接合处都用绳子捆绑,并且吊着网状物?在那张没有色彩的小桌子上,是不是有一小截腊烛放在一个小碟子里? 我突然觉得头晕目眩,视线模糊起来。不是这所医院!我直眨眼睛,试图把那些超越时空的幻象与眼下的实际情况区分开来。我终于看清楚,在病床旁边的镀铬搁架上吊着一袋袋闪亮的静脉点滴葡萄糖水。一根根又轻又软的尼龙管子闪着光降落下来,连接一个个小小的针头,扎进一只只细瘦脆弱的小手臂里! 这里不是纽奥尔良。不是那座小医院!可是你瞧那墙壁!它们难道不是石砌的吗?我用手绢措去额上那层薄薄发亮的血迹,然后盯着上面的污迹。在远处的那张小床上躺着的难道不是一个金头发的孩子吗?我的眼又花了。我觉得隐约听到一阵清脆的笑声,欢快而又椰榆。但这显然是从外面漆黑的夜里传来的鸟呜。此外,这里也没有穿著长到脚踝的土布裙子、肩披方围巾的老年女护士。她已连同那座小建筑一起消失了好几百年。 然而这孩子却在呻吟,她那圆圆的小额头亮亮地反射着灯光。我看见她胖嘟嘟的小手搁在毛毯上。我又眨眼睛以便看清。一块漆黑的阴影罩在我旁边的地板上。是的,瞧,这不是那只显示夜光小数字的呼吸暂停报警仪吗?还有那些玻璃门里的药植物!不是那所医院,而是这所。 *所以您找我来了,是么,爸爸?您说过您会再来找我的。* “不,我不会伤害她的!我不想伤害她。”我是在大声耳语吗? 在这个狭窄房间的远远尽头,她坐在那张小椅子上,一只小脚来回踢踏。她的漂亮发髻触到她泡泡纱的袖子。 *哦,你找她来了。我知道你来找她。* “嗤——别把孩子吵醒!快走。你别在这儿待着!” *谁都清楚你会获胜。他们明白你会打败那个肉体窃贼。现在你到这儿来了……来找她。* “不,不,不是来伤害她。而是来找她,让她作决定。” “先生?我能帮您什么?” 第二十四~五章 我抬头打量这个站在我面前的老头子,这个长着脏兮兮的连鬓胡子,戴着小眼镜的医生。不对,不是这个医生!他是从哪儿来的?我细看他胸前别着的徽章。这里是法属奎亚那。所以他说法语。此外,在病房的尽头也没有小孩坐在椅子上。 “我来见葛丽卿,”我嘟哝着,“玛格丽特修女。”我认为她就在这所房子里,刚才我还透过窗子见到过她的身影。我知道她就在这儿。 从病房的尽头传来沉闷的声音。他听不到,但我能听见。她来了。我猛地闻到她的气味,与孩子们和这老头子的气味搀杂在一起。 可是那边太黑了,我用这双眼睛也看不见。这地方的光线是从哪儿来的?她刚刚熄灭远处那个门旁边的小电灯,现在正从病房那头朝这边走来,走过一张张病床,低着头,脚步敏捷而坚定。医生作个懒洋洋的手势,从我身边走开了。 别盯着那两撇肮脏的连鬓胡子,也别瞧那副眼镜和圆圆的驼背。你不是见到他衣袋上别着的那个塑胶胸章吗?他不是幽灵!那扇纱门在他身后轻轻关上,他蹒跚而去。 她站在朦朦胧胧的黑暗中。她的卷发真美,顺着光滑的前额和两只目光坚定的大眼睛向后梳过去。她先看见我的鞋,并突然意识到是一个陌生人,一个苍白而沉静的人影(连呼吸都很轻),站在不属于他的万籁俱寂夜色中。 那个医生已经消失,好象被阴影吞没了,但他肯定站在暗中的什么地方。 我背对着从办公室方向射来的灯光站着。她身上的气味令我陶醉,这是一个活生生的人身上的血味和香水味。上帝,带着这种幻象看她的感觉真好,看她美好而红光满面的双颊。可是我把光线给挡住,因为这扇门太小。她能看清我的五官吗?她能看清我眼睛里的这种怪异、不自然的目光吗? “你是谁?”她警惕地低声问。她站在离我很远的走廊里,显得束手无策,两道皱起的浓眉下面,目光炯炯的眼睛仰视着我。 “葛丽卿,”我回答她,“我是莱斯特。我答应过会来看你,现在我来了。” 狭长的病房里毫无动静。那些一病床罩在薄纱般的蚊帐里像僵尸。不过,在那些透明的输液袋里仍有光线在闪动,就像许多银光闪闪的小电灯挂在周围混沌的夜色中。我能听见那些熟睡的孩子微弱而均匀的呼吸声。还有一种有节奏的声响,很难听,就像一个小孩用小脚后跟一下下敲击椅子腿。 葛丽卿慢慢举起右手,放在喉咙根部的胸前,本能地护住它。她的心跳加快。我看见她把手指缩拢,好象在握住一个小饰物盒,然后又见到一条闪光的细金项链挂在她的颈项上。 “什么东西绕在你的脖子上?” “你是谁?”她又低声问,声音沙哑,嘴唇颤抖。我挪开身子,从办公室发出的微弱光线照在她的眼睛里。她盯着我的脸和手。 “是我呀,葛丽卿,我是莱斯特。我不会伤害你。我从内心里不想伤害你。因为我答应过要来,所以我来了。” “我……我不相信你。”她站在木头地板上后退几步,两只胶鞋的鞋跟蹭出“沙沙”的声响。 “葛丽卿,别怕我。我想让你知道,我告诉你的全是实话。”我的声音十分轻柔。她能听见吗? 我能看到她在使劲揉自己的眼睛,想让自己看得清楚,就像几秒钟前我做的那样。她的心在狂跳,丰满的胸脯在浆硬的白色棉布大褂里优美地上下起伏,血也一下子涌上她的脸颊。 “是我呀,葛丽卿。我特地来感谢你。拿着,让我把这些给你,作为对你事业的捐助。” 我笨拙地把手伸进口袋乱摸,掏出几大把肉体窃贼留在里面的钞票,递过去。我们俩的手指都在颤抖,这些钱看起来又油又脏,像是一堆垃圾。 “拿着吧,葛丽卿。对这些孩子会有帮助。”我扭头又看见了那支腊烛!那同一支腊烛!为什么总是腊烛?我把钱放在它旁边,同时听见我走向那小桌子时地板在我的体重下发出“格吱格吱”的响声。我又转过身来面对她,她朝我走过来,恐惧的眼睛睁得大大的。 “你是谁?”她第三遍小声问这句话。她的眼睛真大,瞳仁真黑,它们上下打量着我,像手指伸向什么滚烫的东西。“我再次请你对我讲实话!” “我是莱斯特,你在你家里护理过我。葛丽卿,我恢复了原来的外形。我来这儿,是因为我答应过你我要来这儿。” 我简直受不了,随着她恐惧加剧、肩膀紧张、双手紧搂在一起,一只手撑紧脖子上的项链并开始发抖,我过去的那种火气也点燃起来。 “我不信你说的,”她说,声音低得像喘不过气来。她的两腿没有迈步,但全身已缩成一团。 “别这样,葛丽卿。别恐惧地瞪着我,或好象藐视我似的。我到底怎么样了,让你这样看着我?你熟悉我的声音。你清楚你照顾过我。我来这儿是要感谢你——” “撒谎!” “不对。我来这儿,是因为……因为我想再见到你。” 天哪,我在哭吗?现在我的感情像我的威力那么反复无常吗?她会看见我脸上的一条条血痕,这会让她更害怕。我受不了她恐惧的目光。 我又转身凝视那支小腊烛。我用意念拨动烛芯,让火焰像一条小黄舌头似的猛烈燃烧。我的天,又是那影子晃动着映在墙上!随着四周变得明亮起来,她先看看那烛火,然后又看着我,激动得喘不过气来;她第一次十分清楚无误地看到我凝视着她的这双眼睛,看到我端详她的这张脸和裹住它的头发,看清我闪光的指甲和我嘴唇后面若隐若现的雪白獠牙。 “葛丽卿,别怕我。看在真理的份上,请你看看我吧。是你让我答应来看你的。葛丽卿,我没对你撒谎。你救了我的生命。我现在来看你了,这里没有上帝,葛丽卿,是你这么对我说的。这话若从别人嘴里说出来并不算什么,但它却是你亲口说的。” 她一边后退一边用双手捂住嘴,那条细细的金项链垂落下来,我借着烛光看见一支金制的十字架。谢天谢地,是十字架,而不是个小饰物盒?她又控制不住本能地向后退。 她犹犹豫豫地小声说:“你这不洁的魔鬼,离我远点!离开这上帝的住所!” “我不会伤害你的!” “离开这些孩子!” “葛丽卿,我不会伤害孩子。” “看在上帝份上,请你离开我……走吧!”她的右手又去摸那个十字架,并且把它举起来对着我,她的脸胀得通红,嘴唇湿润松弛,歇斯底里般地颤抖,两眼发直。我看出那是个耶稣受难的十字架,上面的耶稣扭曲着身体已经死去。 “从这里出去。上帝保卫它的安全。他也守护着孩子们。快出去。” “看在真理的份上,葛丽卿,”我把声音放得同她一样低,充满感情地说。“我曾与你躺在一起!我现在就在这里。” “说谎,”她喘息着说。“骗子!”她的全身剧烈颤抖,好象就要失去平衡摔倒似的。 “不,我说的是实话,就算别人说的全是谎言,我说的可全是实话。葛丽卿,我不会伤害孩子。我不会伤害你。” 很显然,再过一会儿她就会完全丧失理智,她会绝望地尖叫起来,响彻夜空,让这一带所有可怜的凡人都听见并跑出来关心她,还可能和她一道尖叫。 但这样可怕的事没有发生。她仍站在那里,浑身哆嗦,从张开的嘴里发出的只是沙哑的啜泣。 “葛丽卿,我要走了,如果你真要我走,我这就离开你。但是我的确履行了对你的诺言!难道我真的不能再做什么了吗?” 从她身后的一张病床上传来孩子的哭声,接着另一张床上也传来呻吟,使她发疯似地左顾右盼。 接着她朝我冲来,从我身边跑过,穿过那间小办公室,跑过办公桌时带起的风把上面的纸张吹落了一地,那扇纱窗门在她冲出房子后,“砰”地在她身后关上。 我感到晕眩,转过身来听见她的哭声远远地传过来。我还看见门外烟雨迷蒙,细雨在无声地下。她已经远远地跑过这片空地,正朝小教堂的大门跑去。 *我就知道你会伤害她的,*我自责。 我转过身来,洞察狭长漆黑的病房。 “你不在这儿。我和你已经结束了!”我嗫嚅道。 虽然她待在房间的尽头,烛光还是把她照得很清楚。她(克劳蒂娅)仍在那儿摇晃穿著白色长袜的腿,黑色拖鞋的鞋跟不断敲击着椅子的腿。 “走吧,”我尽可能轻柔地说。“结束了。” 泪水顺着我的面颊滚落,是带血的泪。葛丽卿是否看到了? “走吧,”我又说。“一切都结束了,我也要走了。” 她(克劳蒂娅)似在微笑,但其实没有。她脸上露出清纯无辜的神情,是我梦中那个小饰品盒中的那张脸。我站在寂静中,呆呆地看着她,整体形像还在,但完全停止不动了,接着就消失了。 我只看到一张空空的椅子。 我慢慢转身面对屋门,再次抹去脸上的泪水——我讨厌泪水,然后把手绢收起来。 几只苍蝇嗡嗡叫着撞击门上的纱窗。清清的雨水下着,密集地拍打在土地上。随着雨越下越大,传来那种轻轻膨胀的声音,仿佛天空慢慢张开了嘴叹气。我忘了什么东西。是什么来着?噢,是那根腊烛,应该把它吹灭,省得着火烧伤那些病弱的孩子! 再瞧房间尽头——那个金发小孩仍待在输氧用的氧气罩里,就是一张绉巴巴的塑料布,亮闪闪的彷佛用一块块光线做成。你怎么能傻到在这个房间里放火呢? 我用手指掐灭烛火,然后掏空所有衣袋,把几百几千油腻腻绉巴巴的美元钞票,以及我能找到的几枚硬币统统放在桌子上。 然后我走出病房,慢慢经过那座大门敞开的小教堂。透过大雨,我听见她在很快地低声祈祷。再从打开的门中,我见她跪在圣坛前,面前有一支腊烛闪着发红的火光,她伸出手臂在胸前划着大十字。 我想走开。在我受伤的心灵深处,我好象不再企望什么了。然而又有什么东西吸引了我的注意:我分明嗅到了鲜血的气味。 它从小教堂里传来,而且不是她体内流动的血液。分明是从新鲜伤口上流出的血的气味! 我向她逼近,注意不弄出一点声响,直至我站在门内为止。血的气味更浓。我这才看出她伸出的双手上正在流血。地板上也有血,从她的脚下分几条细线流出来。 “哦,主哦,把我救出魔掌,让我随您而去,哦,神圣仁慈的耶稣,把我揽人您的怀抱吧——” 我一点点走近她。她没听见,也没看见我。烛光及从她内心发出的圣光映在她脸上,使她看上去容光焕发。她现在沉浸在巨大的狂喜中,完全超然物外,包括她身边这个黑暗的身影。 我向圣坛望去,见在它上方高挂着一支巨大的耶稣受难十字架,在它下面摆着一个小小的发亮圣体盘,还有那支燃烧的腊烛,放在红色的玻璃罩深处,表示圣餐就在里面。一股凉风吹进敞开的教堂大门,吹在高挂在上的钟上,使其发出极其微弱的声响,几乎盖不过风的呼啸。 我又低头看她,看地仰着的脸上双眼轻闲,嘴巴松垂,仍在小声祷告: “基督,亲爱的基督,把我揽进您的怀抱。” 我透过朦胧的泪眼,看着那殷红的鲜血一股股从地张开的手掌流出。 从这个院子里传来嘈杂的声音。房屋门开开关关。我听见人们在坚硬的土地上跑来跑去的声音。我转过身,看见一群黑影已经聚集在门口,是一群焦急的女人。我听见有人用法语小声说出一个字——“一个陌生人”。接着又有人闷叫一声: “是魔鬼!” 我顺着座位之间的信道朝她们走来,迫使她们散开,尽管我既没碰着她们,也没有正眼看她们。我迅速从她们中间穿过,来到大雨中。 然后我转身往回看,见她仍跪在地上,那些女人围着她。我听见她们在虔诚地轻声惊呼“奇迹!”或“圣痕!”之类的话,在她周围跪下,同时划十字。她仍在那儿不断祷告,声音单调而痴迷。 “别了,葛丽卿。”我低语着。随后我便走了,孤独而自由,投向荒蛮之夜的温暖怀抱。 第二十五章 那天夜里我原本应该直接去迈阿密。我知道大卫可能需要我。但我一点也不知道詹姆斯的下落。 我没有心情考虑这个——我对葛丽卿的表现太震惊了。天还没亮,我发现自己已经远离法属圭亚那这个小国,但仍在它东边的大片热带丛林里跋涉,又饥又渴,但别指望满足这方面的需求。 离天破晓还有大约一个小时,我来到了一座古代神殿,其实只是一大堆呈现长方形的凸凸凹凹的石块,长满爬藤和其它讨厌的植物,使这堆废墟几乎不曾被经过的任何凡人发现。由于没有道路或小径经过这一带的丛林,所以我感到这里已经荒无人迹数百年。这里是我的秘密栖身之地。 也是那些随着天破晓而醒来的猴子出没的地方。它们成群结队包围这座坍塌的古建筑,盘踞在它扁长的屋顶和四边的坡面,或呼喊或尖叫。我懒洋洋地看着它们嘻戏玩耍!搔首弄姿,脸上露出微笑,确实,随着天亮,整个丛林获得再生。百鸟的合唱比在天漆黑时要欢乐响亮得多。我也渐渐看清周围的郁郁葱葱。这时我才猛地意识到,我不能见到太阳。 我在这方面的迟钝使我吃惊。毕竟我们是囿于习惯的造物。唉,这晨曦难道还不够吗?收复了我的身体足以令我欣喜若狂……除非我想起葛丽琴脸上的急剧反应…… 浓雾从丛林深处升起并弥漫开来,宝贵的晨光辉映在上面,并随它扩散到颤巍巍的花朵和叶片下的细小暗处。 我环视四周,伤感加剧,更精确地说,我觉得刺痛,仿佛我被活剥了皮。“伤感”一词用在这里,实在过于温和甜蜜。我一再想起葛丽卿,但只见到她无言的形像。而当我想起克劳蒂娅时,却感到麻木,仿佛只能冷冰冰地记起我发烧时在梦中对她说过的话。 这一切像场恶梦:那个长着肮脏连鬓胡子的老医生;坐在椅子里洋娃娃般的孩子。不对,不是那儿。不是那儿。不是在那儿。 就算是在那儿。那又怎么样?根本就无所谓。 其实在这些深刻而脆弱的伤感后面,我并非不开心,能够意识到这点,真正了解它,也许可以说是奇迹。是呀,不管怎样,我毕竟又成为原来的我。 我得把在丛林中发生的这一切都告诉大卫!大卫在返回英国之前必定要去里约热内卢。我也许会与他一道走。 也许吧! 我在这破寺庙里找到两个门。第一个门用不规则的大石块封住了。但另一扇门还敞开,只因那些石块很久以前就已滚落成乱七八糟的一堆。我爬上这堆石头,摸索着走下一段深深的石阶,又穿过几条信道,直至来到几间阳光根本穿不透的墓穴。我走进其中一间,里面阴冷潮湿,完全同上面热带丛林里的声音隔绝,我就在这里躺下睡觉。 许多小小的爬虫居住在这里。当我趴下把脸贴在潮湿阴冷的地板上时,我觉得这些生物在我的手指尖周围爬来爬去。我听见它们爬行时发出的声音。接着,一条沉甸甸而滑溜的大蛇爬过我的脚踝。所有这些我都一笑置之。 若是穿著那副凡人身体,我说不定会吓得毛骨悚然,浑身乱颤呢。不过话说回来,我的凡人肉眼也不可能发现这个如此隐蔽的地方。 我突然又想起葛丽卿,于是开始颤抖并轻声哭泣。我知道自己不会再梦见克劳蒂娅了。 “你到底想要我干嘛?”我小声地自言口自语。“你难道真以为我能拯救自己的灵魂吗?”我又见到了她,与我以前在谵妄状态中一样,在那所纽奥尔良的老医院里,当我拥着她的肩膀时。还是我俩当时是在那旅馆里?“我跟你讲过我会再次这么做的。我跟你讲过的。” 当时是有什么东西获得拯救。是罪孽深重的莱斯特获得救赎,并且从此不会再受损。 “别了,我亲爱的。”我又小声说。 随后我进入梦乡。 第二十六章 迈阿密! 哦,我美丽的南方大城市。无论地图怎么说,它就是坐落在加勒比海地区明净的晚空下!这里的空气似乎比海岛上还要新鲜,温柔地拂过海洋大道上川流不息的人群。 我匆忙穿过中央公园旅馆那披红挂彩的艺术饰廊,回到我在这儿保留的套房,剥去肮脏的丛林服,从衣柜里找出一件白色套头衫,附腰带的卡其布夹克和裤子,以及一双柔软的棕色皮靴。无论合适与否,穿著肉体窃贼买的衣服总是不舒服,现在穿上了自己买的衣服,感觉真好。 嗣后,我立即给服务台打电话,得知大卫-泰柏特从昨天起就一直住在这旅馆里,现在正在贝利餐厅的入口处等我,沿街一直走就到。 我没有心情光顾那些拥挤的公共场所。我曾劝他回到我的房间见面。显然他仍被这整个炼狱搞得精疲力尽。还没恢复过来,这里摆在前厅窗前的桌椅是个更适合我们聊天的地方。我们原先也是安排就在这里见面。 无奈,我只好出门,沿着热闹的人行道往北走,很快便看见了贝利餐厅的花稍的霓虹灯大招牌,高挂在它漂亮的白色遮篷之上。这家餐厅所有的小餐桌都铺着粉红色的亚麻桌布,摆着腊烛,且已经坐满晚间的第一批顾客。大卫熟悉的身影出现在离门口最远的角落,仍穿著他在船上穿过的那身十分合身的白色亚麻布西装。他在盼望我的出现,脸上仍带着价有的机敏和好奇的神情。 我尽管松一口气,但还是想故意吓他一跳,突然出现在他对面的座位上,使他吃了一惊。 “嘿,瞧你这家伙,”他小声惊呼。他的嘴显得有点僵硬,好象真的生气了;我看了他一会儿,他才微笑起来,说:“谢天谢地,你总算平安无事。” “你以为这样合适吗?”我问他。 那个英俊的小白脸待者又走过来,我告诉他我要一杯葡萄酒,省得他老是问我想喝点什么。大卫已经在喝一杯颜色古怪的异国风情饮料。 “到底出了什么事?”我把头探过桌面问他,免得太受噪音干扰。 “唔,是故意伤害罪,”他回答,“他向我扑来,我只能开枪。他跳下阳台跑了,因为我端不稳那把大手枪。我上岁数了,手发抖。”他叹了一口气,显得疲倦和神经质。”他跑了之后,我就打电话给总部,让他们把我保释出来。给在利物浦的居纳尔公司总部打了不少电话。“他作了个不想细谈的手势。”中午我就坐上了飞往迈阿密的飞机。我当然不想把你一个人丢在船上不管,但当时我真是毫无办法。” “我什么危险都没有遇到,”我说。“我只是为你担心。我告诉过你别为我担心。” “唔,我也是这么想的。当然,我要求他们去找詹姆斯,希望把他从船里赶出来。他们显然没办法对所有船舱挨门挨户进行搜查。所以我只好把你丢下。我敢肯定詹姆斯在事发之后不久就下船,否则他们早该逮住他了。我当然向他们详细描述他的样子。” 他不说了,喝一小口古怪的饮料,把它放下。 “你不会喜欢喝这个吧?你怎么不喝那讨厌的苏格兰威士忌?” “这是群岛上产的饮料,”他说。“对,我是不爱喝它,不过也没关系。你爱喝它吗?” 我没回答他。当然我正在用我的老眼光来看他。他的皮肤更显得半透明,他身上所有的细小弱点我都看得很清楚,不过,在一个吸血鬼看来,他具有所有凡人都有的那种神奇气味。 他好象很萎靡,神经质得厉害。他的两眼周围通红,我又看见他的嘴很僵硬。我还注意到他的肩膀下垂。难道这场可怕的风波使他更老了吗?见到他这样我可受不了。但他现在注视我的目光里充满关怀。 “看来你受了很大的苦,”他温和地说,还把手伸过来一只放在我手上。它真热。“我能从你眼里看得出。” “我不想在这里谈,”我说,“去我的旅馆房间谈吧。” “不,我们还是待在这儿好,”他十分温柔地说。“经过这些事后,我变得很焦虑。对我这样一个老人来说,这真是一场磨难。我筋疲力尽。我原来希望你昨天晚上来。” “很抱歉我没来。我本该昨晚就到。我知道这对你来说是场可怕的考验,虽然在这过程中你特别享受。” “你真的这么以为?”他缓缓地苦笑。“我想再喝点什么。你刚才说什么来着?苏格兰威士忌吗?” “怎么是我说的呢?我一直以为那是你最爱喝的饮料。” “不时喝一点,”他说。他向那侍者作个手势。“有时候它太烈了。”他问他们有没有麦芽酒。没有。那好,“帝王骑士”也行。 “谢谢你让我尽情享受。我喜欢这儿的饮料。我喜欢这儿既热闹又安静。我喜欢露天。” 连他的声音听起来也疲惫,缺乏某种跳跃的活力。显然现在提出去里约热内卢旅行不合适。这全是我不好。 “你请便。”我说。 “请告诉我出了什么事,”他恳求地说。“我看得出你的心情沉重。” 这时我才意识到,自己很想把葛丽卿的事告诉他,这种心情和我急切想了解他是否平安一样迫切。我虽然害羞,但仍忍不住很想告诉他。我把脸朝向海滩,把手肘支在餐桌上,眼睛感到迷蒙起来,使这夜世界里的五颜六色在我眼里变得朦胧却更明亮。于是我告诉他我去找过葛丽卿,因为我答应过她,我在内心深处希望并祈求把她带入我的世界,和我一同阖荡大千。接着我又进去那所医院,讲述它特别古怪的地方!那个医生很像几百年前的那个医生,还有那间小病房,还有我疯狂地觉得克劳蒂娅也在那儿的幻觉。 “我太丧气了,”我小声说。“从没想到过葛丽卿竟然不理我。你猜我是怎么想的?现在听起来真傻。我还以为她一定会抵挡不住我的诱惑呢!我以为她只能投入我的怀抱。我以为只要她凝视我的眼睛!我现在的眼睛,不是那双凡人的眼睛!——她就会窥见她所钟爱的我这颗真正的灵魂!我万没想到会在她那儿碰壁,而且碰得很惨,身心俱伤,而且就在她即将看出我是谁之际,她竟然彻底退缩,转身跑掉。我不明白我怎么会这么傻,怎应会抱住我的幻觉不放!难道这是虚荣?还是我疯了?大卫,你从没觉得我令人反感,对不对?还是我在这方面也一直被蒙骗?” “你很英俊,”他嗫嚅着,话里带着感情。“但是你不自然,那女人看出了这点。”他显得十分沮丧。在他无数次同我耐心的谈话中,他还从没像现在这样恳切。确实,他看起来像是完全感受到了我的痛苦。“你难道看不出,她不是你合适的伴侣呢?”他仁慈地说。 “是,是的,我看出来了。”我把额头理在手心里。我希望我俩在我安静的房间里就好。但我也不拒绝在这里谈。他又成为我的朋友,天下还没有谁像他这样对我好,我会照他的希望去做。“你知道你是我唯一的朋友,”我猛地说,我自己的声音也疲倦、沙哑了。“是唯一见到我被打败而又不会不理睬我的人。” “此话怎讲?” “噢,所有其它人都肯定在谴责或咒骂我的性急、鲁莽和固执!他们都看我的笑话。一旦我表现出弱点,他们就排斥我。一我想起了路易的拒绝,想到我不久就会再见到他,胸中顿时充满一种恨恨的满足感。哼,他一定会大吃一惊的。可是接着我又有点害怕。我怎么原谅他呢?我怎么才能按捺住怒火,而不会像一团凶恶的大火冲他爆发呢? “我们可以让这些英雄难堪,”他回答,话说得缓慢而悲哀。“可以让他们外强中干,正是他们提醒我们什么才是真正有力量。” “是吗?”我问。我转过身,在桌面上抱住手臂,面对着他,盯着那个精致的淡黄色玻璃酒杯。“我真的很强大吗?” “哦,当然,你一向十分强大。所以他们才羡慕或嫉妒你,才看不起你、如此生你的气。但是我不必对你讲这些事。还是忘掉那个女人吧。这不过是个误会,一场大误会。” “可是你呢,大卫?你可是不会闹误会。”我抬起头,吃惊地看到他的眼里竟然湿润了,而且红红的;他嘴上的那种僵硬又回来了。 “你怎么了,大卫?”我问。 “对,是不会搞错,”他说。“现在我觉得根本闹不出误会。” “你是说……?” “把我带入你的世界,莱斯特,”他小声说,然后仰靠在椅背上,俨然一副正统英国绅土派头,好象对自己的失态吃惊和不赞成,并把目光移向外面闲逛的人群和远处的大海。 “你真想这样,大卫?你敢肯定吗?”其实我不想问他这样的问题。我不想再多说一个字。但我还是不明白!他为什么做出这种决定?我搞的这次疯狂的越轨行为难道妨碍到他?若不是他,我现在也不会是吸血鬼莱斯特了。不过他一定付出很大的代价。 我又想起他在格林纳达海滩上的情景,想起他直率拒绝和我做爱的经过。他那时和现在一样,也很痛苦。不知为什么他突然转变态度主动要求这样。难道是我们这次共同冒险打败肉体窃贼使他改变了? “来吧,”我对他说。“现在该走了,远离这一切,去只有咱俩的地方。”我在发抖。我曾多少次梦想过这一刻呀。 可是这转变也来得太快,我还有好多问题没有弄清楚呢。 我突然感到一阵强烈的害羞,不敢看他。我一想到很快就要与他有亲密行为,我就不敢和他的目光对视。天哪,我现在的举止和他在纽奥尔良时的举止一样,当时我穿着那碍手碍脚的凡人身体,色迷迷地向他猛攻。 我的心因满怀期待而剧烈跳动。大卫即将投入我的怀抱!大卫的血即将流进我的身体。我的血同时流进他的身体,之后我俩就一同站在海边,成为黑暗中超凡脱俗的吸血鬼伴侣。这期盼让我兴奋得说不出话,连想都不敢想。 我低着头站起来,穿过门廊走下台阶。我知道他在跟着我。我就像希腊神话中能歌善舞的奥菲斯,向后膘一眼,他就会离我而去似的。或许是一辆汽车经过时耀眼的灯光突然照射在我的头发和眼睛上的缘故,他突然极度地恐惧起来。 我领头走上人行道,穿过一群群身着海滩服闲逛的凡人,经过路边咖啡馆的凉篷桌椅,往回走。我直接走进中央公园旅馆,再次穿过金碧辉煌的门厅,上楼来到我的房间。 他听见他在我身后把门关上。 我站在窗前,向外眺望辉煌的夜空。我的心啊,请你平静吧!别忙,慢慢来。这事太重大了,每一步都要走得慎重。 来自天堂的云层正快速掠过夜空。群星象一片片光斑,在发出幽光的夜空里闪烁。 我得告诉他一些事,我得把它们解释清楚。他将会永远保持现在这个样子,他是不是希望改变一下自己某处的形象?比如说把胡子刮干净,把头发修齐一点。 “这些都无关紧要,”他用那温柔有教养的英国口音说。“有什么不妥吗?”语气亲切,好象是我需要担保。“是不是你要求这样做?” “哦,是的。不过你要确定你是不是想这么做,”我说完这话才把身体转过来面对他。 他站在暗处,穿着合身的白色亚麻布西装显得那么庄重,浅色的丝绸领带优雅地打在领口上。街上的灯光明亮地映照在他的眼里,这让他领带上的一颗金制小饰钮闪亮一下。 “我不明白,”我小声说。“这事来得太快,太突然了,而且在我以为不会发生的时候来。我很为你担心,担心你是不是会犯一个可怕的错误。” “我想做,”他说,但是听声音他很紧张,很阴沉,毫无那种明朗抒情的成份。“你不了解我是多么渴望做这件事。现在咱们就来吧。别让我干着急。过来吧。我怎么做才能把你请来?才能让你放心?哦,你不知道我用了多久来考虑这个决定。你一定记得我早就清楚了你的秘密,你的所有秘密。” 他的表情看上去怪怪的,目光很冷峻,嘴巴僵硬刻板。 “大卫,出了点问题,”我说。“我很清楚。听我说,我们得把它谈清楚。这也许是我们俩之间进行的最至关重要的一次谈话。到底发生了什么,使你想干这种事?出了什么事?是我们俩在那岛上一起住过那件事吗?讲给我听听。我得搞清楚。” “莱斯特,你在浪费时间。” “不过这种事不能操之过急。关系到这种事情,三思而行非常重要。” 我走近他,有意让他的气味充满我的鼻孔,有意让他的血味朝我扑来,并唤醒我体内的欲望,好使我冲动到不管他是谁或我是谁而干出此事,即对他饥渴得只想要他命的那种冲动。这种饥渴像一条大鞭子,在我体内扭动挥舞。 他后退几步,我见到他眼里充满恐惧。 “你别害怕。你以为我会伤害你吗?要不是有你,我怎么会打败那个愚笨的肉体窃贼呢?” 他的脸绷得紧紧的,眼睛变得更小!嘴巴伸展成奸笑状。嘿,他怎么看上去这么吓人,这么不像他自己?他心里到底起了什么变化?眼下他好象换了一个人,他的决定来得很奇怪!这里没有应有的快乐,没有应有的亲蔫。这么不对劲。 “跟我讲实话!”我小声喝道。 他摇摇头,又眯缝起眼睛并露出凶光。“流血时这事不就成了吗?”他的声音冷冷的!“莱斯特,给我一个形像让我记在心间。一个抗拒恐惧的意象。” 我迷惑不解。不知他这是什么意思。 “我是不是应该想着你并想你有多俊美?”他和善地问。“并想我俩将在一起,永远是伴侣?这样我就将能通过吗?” “你想印度,”我小声说,“想想那红树森林,想你那时有多么快乐……” 我想再说点什么,我想说不,不想那些,可是我不知道为什么!这种饥渴在我胸中涌动,极度的孤独感掺杂在其中,我再次看见葛丽卿,看见她脸上的恐惧。我向他走得更近。大卫,终于又见到大卫……做吧!废话少说,意象不意象的有什么用?干就是了!你这是怎么了?怎么连干这种事都怕? 于是我把他紧紧搂在怀里。 他又恐惧起来,一阵发抖,但并没真的抵抗我。我享受一会儿这种肉体接触的奇妙感觉,这个威严高大的肉体揽在我的怀里。我让自己的嘴唇蹭过他一头黑灰的头发,闻着他那熟悉的发香。我用双手搂住他的头。我的牙齿不知不觉已经咬破他的表皮,他那带咸味的热血淌满我的舌面,充满我的嘴里。 大卫,我终于向大卫下手了。 那些幻象接踵而来——印度的大森林,笨重的灰色大象沉重地走过。笨拙地抬起膝盖,硕大的脑袋。摇摇摆摆,耳朵像松松的阔叶不停地煽动。阳光照进森林。那头老虎在哪儿?哦,亲爱的上帝,莱斯特!你就是那头老虎!你已经和他干下这事!所以你才不想让他想起这事!我猛地看见他正在阳光照耀下的林间空地盯着我,许多年前的大卫风华正茂,乐呵呵的。突然,在一刹那间,在这个形像上罩上、或像花朵绽开似地又蹦出另一个男人的形像。它消瘦憔悴,头发花白,目光狡黠。没等它隐没,再变成大卫那摇摇晃晃行尸走肉般的形像之前,我已经看清,这人原来是詹姆斯! 我搂在怀抱里的这人原来是詹姆斯! 我猛地把他向后一推,用手背抹去嘴唇上欲滴的血液。 “你是詹姆斯!”我吼道。 他撞在床沿上摔倒,翻着白眼,鲜血淌在他的衣领上,伸出一只手徒劳地抓我,“你先别着急!”他恢复了原来我熟悉的那种腔调嚷道,胸膛剧然起伏,脸上获出污水。 “你下地狱吧!”我又大吼一声,怒视着长在大卫脸上那对闪着狂乱凶光的眼睛。 我朝他扑过去,听见他从嗓子眼儿里绝望而疯狂地挤出一股狞笑,然后听见他急促而含混不清地说:“你这个傻瓜!这是泰柏特的身体!你不会伤害泰柏特!” 可是为时已晚。不等我明白过来,我的一双手已经扼住他的喉咙,并把他扔出去撞在墙上!他被我惊恐地看着狠狠地撞在墙上。鲜血从他的后脑勺冒出来,并听到墙壁被撞坏的响声。我伸手又去抓他,他直接倒进我的怀抱。他两眼睁得像牛眼一般大,盯着我,绝望地张开嘴巴,艰难地吐出几句话: “瞧你都干了什么,你这傻瓜,你这白痴。你瞧你……做了什么……” “待在这个身体里吧,你这个怪物!”我咬牙切齿地说。“让它保持活着!” 他在大口喘气。一条细细的血流从他的鼻孔里流出,流进他的嘴。他翻着白眼。我把他搀扶起来,但他的两脚晃晃荡荡地彷佛瘫痪。“你……你这个傻瓜……快叫妈妈……快叫她来……妈妈……妈妈……拉格朗想见你……别叫莎拉。别告诉莎拉。叫妈妈。”然后他就失去知觉,垮了下来。我搀扶住他,把他放倒在床上。 我简直发疯了。我该怎么办?难道用我的血治愈他的伤口吗?不行,他伤在深处,在他的头部,在脑子里!天哪!这可是大卫的脑子! 我抓起电话,结结巴巴说了这个房间的号码,说这里出了紧急事故。一个男人严重受伤。他摔倒了。他得了中风!得马上叫救护车来。 我放下电话回到他身边。大卫的脸和身体无助地躺在床上。他的眼皮在急速开合,他的大手也在一开一合,一开一合。“妈妈,”他喃喃着。“叫妈来。告诉她,拉格朗需要她——妈。” “她这就来,”我说,“你一定要等着地!”我轻轻地把他的头转到一侧。但这又有什么关系呢?假如他能,就让他脱出这副身体飞走好了!这个身体看来又会复原了!它不会再适合大卫了! 但大卫究竟在哪儿呢? 鲜血流了一床单。我咬破自己的手腕。让我的血滴在他被我咬破的脖子的伤口上。也许几滴血滴在嘴唇上会有所帮助。可是我拿他的大脑怎么办呢?哦,上帝,我怎么干出了这种事…… “愚蠢,”他轻声说,“太愚蠢。妈妈!” 他的左手开始在床上来回跳动。接着我看到的他的整条左臂都在抽搐,他的左半边嘴也在向上一下一下地抽搐,他的两眼向上瞪着,眼球停止转动。鲜血继续从他鼻子里流出,流进嘴里,染红白白的牙齿。“噢,大卫,我可不是要伤害你,”我低语着。“唉,上帝啊,他要死了!” 我想他又叫了一声“妈妈”。 现在我听见了警笛声。救护车尖叫着朝海洋大道开来。有人在砸门。趁它被猛打开之前我躲到了一边。接着我无踪影地从房间里冲出去。另有一些凡人在冲上楼梯。我经过他们时,他们只能看见一个影子一闪而过。我在门厅里站一下,茫然地瞧着那些服务生跑来跑去。救护车的尖叫声越来越近。我转身跌跌撞撞跑出大门来到大街上。 “哦,上帝呵,大卫,瞧我干了什么?” 一声汽车喇叭吓我一跳,又一声把我从恍惚中彻底惊醒。我站在马路正中央,堵塞了交通。我赶紧退后,站回到路边沙滩上。 一辆方方正正的大型白色救护车飨着警笛开过来,在旅馆门前猛地停住。从前排座位上跳下一个笨重的年轻人,跑进门厅,另一个人跑去打开车的后门。楼里有人在高喊。我看见楼上我的房间窗口那儿有个人影。 我又向后退几步,双腿颤抖得像个凡人。我用双手愚蠢地抱住脑袋,透过茶色太阳眼镜,看着眼前这可怕的场面,看着人群停下继键的脚步聚集过来,看着他们从附近餐馆的桌旁站起,并朝旅馆大门走来。现在我不再可能用凡人的眼光来看任何事物了,但眼前这个场面还是鲜明刺目,我可以利用凡人看到的景像。只见一张大型轮床被推过门厅,大卫无助的身体被固定在上面,保安人员档开围观的群众。救护车的后门“砰”地关上。警笛又吓人地响起来,车加快速度开走了。载着大卫的身体开向天晓得什么地方! 我得做点什么!但我能做什么呢?潜入那所医院吗?与那身体来个交换吗?除此还有什么办法救回它?而它里面装的却是詹姆斯!大卫在哪儿?上帝呵,帮帮我。但为什么我求助于你? 我终于行动了。我沿着街飞快地跑,轻易超过那些几乎看不见我的凡人,找个玻璃墙壁的电话亭,闪身进去,把门“砰”地关上。 “我要接通伦敦,”我告诉接线员,同时告诉她地点、号码:泰拉玛斯卡,对方付费。怎么这么久,我烦躁地用右拳击打玻璃,左手握住话筒紧贴耳朵。终于,一名和蔼而耐心的泰拉玛斯卡工作人员接了电话。 “听我说,”我报出自己的全名作为开始。“你可能觉得这很荒唐,但它很重要。大卫-泰柏特的身体刚刚被紧急送进迈阿密市的一所医院。我甚至不知道是哪所医院!但他的身体受伤严重。这个身体可能死亡。但你的朋友,大卫不在这个身体里。你在听吗?大卫在别的……” 我顿住了。 一个黑影出现在电话亭玻璃墙的另一边,我的对面。我的目光无意中落在它上面。我刚想把它忽略不管,——也许是那个凡人催我快点打吧?我管他干嘛就猛然意识到它竟然是我以前的凡人身体,是我刚丢弃不久的那个高大年轻、棕色头发的凡人身体,是我那个已经住惯、让我了解它一切细节和优劣的凡人身体!我正在凝视着仅仅两天前我还在镜子里见到的同一张脸!只不过它现在比我高两英寸。我正在仰视那双熟悉、而且几天前还是我的褐色眼睛。 这个身体穿着我两天前还穿着的这同一身绉条纹薄西服。此外,它还穿着我两天前套上过的同一件白色高领衫。现在,它举起一只我熟悉的手,作了个让我镇静的的手势,和那脸上的表情一样镇定,同时明确示意我挂上电话。 我照办了。 这身体安静而敏捷地绕到电话亭的前面,打开了门。它的右手抓住我的手臂,我顺从地被它拉出电话亭,并拉到柔风习习的人行道。 “大卫,”我说,“你知道我阅了什么祸吗?” “我猜得出来,”他扬了扬眉头说,那熟悉的英国口音坚定地逸出那张年轻的嘴。“我看到救护车在那旅馆门前。” “大卫,这是个错误,是个非常、非常可怕的错误!” “走,我们离开这里。”他说。这才是我记忆中大卫的声音,真正有种安慰人且令人服从的魅力。 “可是,大卫,你不明白,你的身体已经……” “来吧,你可以把前后经过告诉我,”他说。 “它快要死了。” “唔,反正现在我们也没什么办法救它了,是吧?” 说完,他搂住我肩膀(令我大吃一惊),向前俯身,以他典型的权威方式,拥着我向前走去,走到街拐角,他举起手叫来一辆计程车。 “我不知道是哪家医院。”我坦白道。我仍在浑身哆嗦,控制不住双手的颤抖。他这样安详镇定地俯视着我,让我震惊得受不了,尤其是他那熟悉的声音竟出自詹姆斯那严峻、黝黑的胸膛,更让我不是滋味。“我们不去医院,”他说,彷佛是在极力安慰一个歇斯底里的孩子。他一指那辆计程车,说:“请进吧。” 他坐进我身边的皮座椅,给了司机一个地址:椰林区的大海湾旅馆。 第二十七章 我和他走进那间旅馆以大理石贴砖的宽敞前厅,仍像个凡人似的惊魂未定,心有余悸。我糊里糊涂地看着周围豪华的装饰和摆设,以及一大盆一大盆的花卉。穿着入时的游客进进出出。这个前两天还是我的高大棕色头发的男人耐心地领着我走进电梯,我们在轻柔的呼啸声中来到高高的楼上。 我无法把目光从他身上挪开,刚才出现的奇迹仍使我心有余悸。我仍能尝到嘴里有那受伤人体的血腥味。 我俩走进的这个套房很宽敞,里面色彩柔和,透过几大扇落地玻璃窗,向夜空敞开胸怀。向外望去,可以看见沿着漆黑宁静的比斯凯因海湾,坐落着许多灯火通明的高楼大厦。 “我这就向你讲清事情的来龙去脉,你一定会听明白的。”我说。我很高兴终于又和他单独在一起。我看着他在一张小圆木桌旁和我面对面坐下。“大卫,我打伤他,我一怒之下……把他撞在墙上。” “莱斯特,你瞧你这火爆脾气。”他的语气又像是在安慰一个过度紧张的孩子。 一次灿烂而温暖的微笑漾起,在这张帅气而棱角分明的脸上以及宽润而镇定的嘴边——毫无疑问,这是大卫的微笑。 我不知怎样回答他好。我慢慢把目光从这张英俊的脸庞向下移到稳靠在椅背上的强壮笔直身躯,最后,到他放松的全身。 “他诱使我相信他就是你!”我边说,边努力把注意力集中在话题上。“他谎称是你。唉,我把所有烦恼都向他倾诉了。他坐在那儿一边套我的话,一边倾听。接着他就要求我给他实施黑色赠礼。他告诉我他已经改变主意。他把我引诱到房间里与他干那事!可怕极了,我一直想干的就是那事。但我就是觉得有点不对劲!他身上怎么总有股邪性?我觉得这里面有鬼,可又看不出!我当时真愚蠢。” “复杂的灵魂与肉体关系。”这个坐在对面的皮肤光滑、镇定自若的年轻男子说。然后他脱下那件轻薄起绉的外衣,搭在旁边的椅背上,又坐下,把手臂抱在胸前。柔韧紧身的套头衫显示出他发达的肌肉轮廓,干净的白棉布衬出他的皮肤更有颜色,几乎呈现发亮的古铜色。 “是的,我明白了,”他接着说,他那可爱的英国口音流畅自然。“确实令人吃惊,几天前我在纽奥尔良也有同样的经历,当时我在这个世界上唯一的朋友就穿着这副身体出现在我面前!我完全同情你。用不着你强调,我很清楚我原来的身体很可能会死去。我只是不知道我们对此能做什么。” “唔,我们不能接近它,这可以肯定!假使你接近它,詹姆斯可能感觉出来,并集中意念发动脱逃。” “你以为詹姆斯还在那个身体里吗?”他又扬起眉头问,这是他说话时典型的动作,同时把头略微前倾,嘴角挂着微笑。 这张脸后面确实是大卫!说话的音韵和他一模一样。 “啊……是……什么?……噢,对了,詹姆斯。没错,詹姆斯还在那身体里!大卫,我可是给了他的脑袋猛力一击!你还记得我们讨论过这个问题:我要想杀了他,就应该给他脑袋猛力一击。他当时结结巴巴地喊他母亲。他想见她。他不停地说拉格朗需要她。我离开时他还在那副身体里。” “我懂了。这就是说,虽然大脑受损严重,但还在发挥功能。” “一定没错!你没看见吗?他以为他穿的是你的身体,就能阻止我伤害他。他钻进你的身体来避难!他打错了算盘!想得美!还企图引诱我给他实施黑色赠礼!真是贼胆包天!他应该搞清楚了。他应该一见到我就老实交代他的小技俩。让他见鬼去吧。大卫,我即使没有杀了你的身体,也给它造成了致命伤。” 他又像他在谈话中习惯的那样陷入沉思,两眼圆睁,目光柔和,透过落地窗和幽黑的海湾上空,向远方凝望。 “看来我得去医院找他了。”他喃喃道。 “看在上帝份上,别去。你想在那身体死去时钻进去吗!真是开玩笑。” 他敏捷地站起来,走到窗前,站在那儿凝视夜空。我看到他典型的站姿,看到他不安时的典型表情从这张新面孔上映现出来。看着这副年轻的形体表现出大卫全然的镇定自若和聪明智能,真是妙不可言!他又低头瞧我,从那双澄澈的年轻眼睛里透出他温柔智慧的目光。 “我的死神在等着我,不是么?”他小声问。 “让它等吧。这是个事故,大卫。不是不可避免的死亡。当然还有一个选择。我们都知道是什么。” “是什么?”他问。 “我们一起去那儿。把那些医护人员迷醉后溜进病房。你把他弄出那身体,你自己钻进去,然后我把黑血给你。我把你变成我的同类。没有什么外伤是不能以我给你全面输血来治愈的。” “不行,我的朋友。到现在你应该更清楚,我不会这么干。” “我知道你会拒绝,”我说。“那你就别接近医院。别把他从昏迷中惊醒。” 我俩都沉默了,互相看着。我的戒心在迅速消除。我已不再发抖。这时我才突然意识到,他根本就没有对我起过戒心。 现在他也不怀疑我。他看上去无忧无虑。他正看着我,仿佛在无声地请我明白他的意思。也许他根本就没有在考虑我。 他是个七十四岁的老人!而且刚钻出一个浑身疼痛、老眼昏花的身体,进入这个硬朗健美的身体。 嘿,我完全可以不管他有什么感觉的!反正我曾经用自己的鬼神之躯交换过这个身体!他也用自己的老年之躯换来这个年轻健美的身体。他的本体行将走向生命的终结,而青春对他来说只是一串折磨人的痛苦回忆,这些回忆如此可怕,使他心境的平和正在迅速而全面地崩溃,并可能使他的残年充满沮丧和辛酸。 而现在他却被重新赋予青春!他可以再把整个人生重来一遍!对这个到手的年轻男体,他自己就曾经觉得十分诱人和美好——他自己就曾对它产生过肉欲。 而现在我却在这儿为一个躺在医院里、受了重伤正在死去的垂垂老体大伤脑筋,何必呢! “对!”他说,“我敢说你的心情正是这样。但我知道我还是应该去找那个身体!我清楚哪才是我这个灵魂的真正归宿。我知道每多等一分钟,我就会多冒一分不堪设想的风险它可能会断气,那我只好待在这个身体里。可是既然我把你带到这儿来,这里也就是我打算待的地方。” 我浑身颤抖,盯着他贬着眼睛,仿佛要把自己从睡梦中叫醒,接着又发起抖来。最后我大笑起来,疯狂而嘲讽的大笑。之后我说: “你坐下,给自己倒点那可笑的苏格兰威士忌,然后告诉我这到底是怎么回事。” 他可没想笑,而是显得迷惑不解,或被动地觉得莫名其妙,目光从那完美的躯体里一会儿看看我,一会儿瞧瞧地面,一会儿环视四周。 他又在窗前站了一会儿,眼睛扫视远方带着无数小阳台的高楼大厦,看起来那么洁白。然后又远眺海天一色的地平线。之后,他转身走到角落里的小吧台,步伐敏捷没有丝毫笨拙,举起那瓶苏格兰威士忌,又拿了一个玻璃杯,回到桌前。他给自己倒满一杯这恶心的玩意,然后一口气喝了半杯,用他紧绷的新脸皮扮一个可爱的鬼脸,扮得同他原来的松垂老脸一模一样。然后,他又用那不可抗拒的目光盯住我。 “唔,你说过他用我的身体作掩护,”他说。“我本该预见到他会这么做!可是我却没想到,可恶!当时我们正忙着应付交换身体。天晓得,我也没想到他会引诱你与他干那个。当那种血开始流动时,他怎么会认为他能骗得了你呢?” 我作个绝望的手势。 “告诉我发生的一切,”我要求。“他居然把你赶出你的身体!” “一点不错。而且一时间我竟然不知道发生了什么事情!你想象不出他的威力有多大!当然他也是全力以赴,像我们一样!我自然是在明白过来后马上向他反扑,要回我的身体,可是他挡住了我,接着就用那支手枪向你开火!” “向我开火?他用那把枪伤不了我,大卫!” “可是我并不太清楚这一点,莱斯特。万一一颗子弹打中你的眼睛就很难说。我不知道,但他有可能打出漂亮的一枪击中你的要害,并设法再钻回你的身体也没准!我可不敢说自己有当游魂的经验!这方面,我肯定无法与他相比。我当时只有害怕伤心。接着你就逃走了,而我还无法收复我自己的身体,于是他就把枪瞄准躺在地上的另一副身体。 “我甚至连能否占领这副身体也没把握。我从未干过这种事。连你请我干这事时我都没有试过——占据另一个身体,无法想象!这就如同故意杀人一样在道德上令我憎恶。但眼看他就要把那身体的脑袋打开花了,假如他接着用那把枪的话。但我当时在哪儿呢?我接着会出什么事呢?那副身体是我重新进入物质世界的唯一机会。 “于是我就按我教你进入自己身体的同样办法,钻进这个身体。接着我让它站起来,先推他一把然后拔腿就跑,差点撞掉他手中的枪。此时,外面的信道里已挤满慌乱的旅客和服务生!于是我翻身跃下阳台,掉在下面一层的甲板上,与此同时他又开了一枪。 “我直到落在下面的甲板上才真正意识到出了什么事。若是用我原来的老年身体跳下来,肯定会摔断脚踝!搞不好还摔断一条腿。当时我是准备好疼到心底,但突然我就意识到我根本没有受伤,我毫不费力地站起来,迅速穿过整个甲板,跑进通向皇家餐厅休息室的大门。” “显然这么走是很错误的。保安人员已经在穿过那个船舱,冲向信号灯甲板的楼梯。我相信他们将会把他逮捕。他们必须抓住他。而他使用起那支枪来还很笨手笨脚。正像你以前形容过他的那样。他真的不会使用偷来的这些身体,总是很笨拙,自己原来的痕迹很重!” 他停下了,又喝一口苏格兰威士忌,再把酒杯斟满。我入迷地看着他,听他讲,听他那充满权威的嗓音,欣赏他结合着容光焕发和天真无辜的举止。确实,这个年轻的男人身体内才刚完全成熟,尽管我以前没有想过这一点。从各方面来讲才刚刚成熟,就像刚刚铸造出来的硬币那样新鲜,没有一丝玷污和刮痕。 “你穿著这副身体不会喝得那么醉吧!”我问。 “不会,”他说。“不会的。事实上一切都不同了。我来接着讲。我并不想把你丢在船上不管的。我很担心你的安全。可是我毫无办法。” “我说过不要担心我,”我说。“哦,上帝,我差不多也对他说过同样的话……当我以为他是你的时候。你接着讲,后来怎样了?” “嗯。后来我就撤出来,钻进了皇家餐厅休息室后面的那个门厅。透过门上的玻璃窗我仍能看清里面发生的事倩。我猜想他们一定要经过那儿把他带走。我不知道有任何其它的路。我还得了解他是不是给抓住了。一时间我不知如何是好。这时一大帮警官出现了,我——大卫-泰柏特的身体——夹在他们中间。他们簇拥着他——也就是原来的我——匆忙而严肃地穿过皇家餐厅休息室,朝船头走去。我看见他在挣扎着保持自己的尊严,一面飞快而诙谐地和他们讲话,好象是个有钱有势的绅士被牵连进一桩小麻烦的丑闻似的。” “这我能想象。” “不过我搞不清楚地在玩什么把戏。我没料到他想得这么远,想利用我的身体逃避你的攻击。当时我只考虑他现在想干嘛?接着我想到他可能会让他们来搜抓我。他会把整个事情都栽赃在我头上。于是我马上翻我的衣袋,找出了谢里顿-布莱克伍德的护照,还有你留下来帮他下船的那些钱,以及打开楼上你原来那间舱室的钥匙。我在考虑该怎么办。假如我去那间舱室,他们一定会来抓我。他并不知道护照上的姓名。当然那间舱室的服务生会把这一切都连系起来想。我正在茫然不知所措时,听到广播里传来他的名字。一个冷静的声音请拉格朗-詹姆斯先生立即去找船上的任何一个官员报到。这就是说他已把我牵连进去,认为我拥有他给你的那本护照。所以谢里顿-布莱克伍德这个名字迟早要被他们与它扯在一起。他很可能现在正向他们描述我的特征呢。我不敢下到五甲板去看你是不是已经安全地藏起来。否则我可能会把他们引到你那儿去。我只能做一件事,就是先躲起来,直到我确认他下了船为止。我完全有理由相信他在巴巴多斯因为私带枪支而被拘捕。他很可能不知道他的护照上是什么名字,而他们会在他把它掏出来之前先看它一眼。我下到丽都甲板,大多数旅客都正在这儿用早餐。我也在这儿要了一杯咖啡,偷偷躲在一个角落里喝起来。但几分钟之后我就觉得这一招不灵。两个警官冒出来,并且显然在找什么人。我正好逃过他们的目光。我开始和邻座两名好心肠的女人搭讪,所以多少算是加入她们这个小团体。这两名警官刚走,广播里又传来了一个通知。这次他们把名字搞对了。请谢里顿-布莱克伍德先生马上向船上的任何一名警官报到。我想到了另一种可怕的可能性,我正穿着这个杀害了全家人、并从一所疯人院里逃走的伦敦机械师的身体!这个身体的指纹很可能已建在警察局的档案中。詹姆斯在这方面没有躲过当局的调查。而现在我们又要在英属巴巴多斯靠岸!一旦我被捕,泰拉玛斯卡也无法把这个身体保释出去。所以尽管我很担心离开你,也只能想办法下船。” “你应该知道我没事的,但他们为什么没有在舷梯那儿拦住你呢?” “哦,他们差点抓住我,但当时的忙乱帮了我的忙。布里奇敦港很大,我们就在码头靠岸。没必要用那条小船来回运送。海关工作人员花了很长时间做上岸前的清船工作,致使有几百名游客在低层甲板的过道上等着下船。” “那些警察全力以赴在各个上岸通路值勤。我又设法混进一批英国女士当中,大声跟她们谈论巴巴多斯的可爱天气和美丽风光,就这样混下了船。” “下船,来到水泥码头后,我朝着海关大楼走去。现在我担心的是,在那楼里他们会检查我的护照,完了才让我通过。” “你得记住,那时我钻进这个身体还不到一个小时!每走一步我都觉得特别不习惯。我不住地朝下看,看这双手,感到特别吃惊——我是谁呢?我刻意地盯着别人的脸看,好象从一堵白墙壁的两个洞里朝外看。我想象不出他们看到了什么。” “我非常了解。” “不过这身体可真棒,莱斯特。这你想象不出。我就好象喝了某种强烈的兴奋剂,让它浸透了每一条纤维!这一对青年人的眼睛也使我能看得很远,很清楚。” 我点点头。 “唔,老实说,”他说,“当时我几乎理不清头绪。海关大楼里人满为患,港口里还停着几艘游船,风歌号在那儿,鹿特丹号在那儿。我想皇家海盗太阳号也在那停泊,就在女王伊丽莎白二世号对面。这地方挤满了游客。不久我便弄清楚,只有对那些返回船上的人才检查护照。我走进一家小店铺——你知道,就是那种摆满稀奇古玩商品的铺子——买了一副大大的太阳眼镜,就是你皮肤特别苍白时常戴的那种。还买了一条上面有只鹦鹉的t恤。我把我的夹克和套头衫脱下来,换上这条难看的t恤,戴上太阳眼镜,找了个车站。从这儿,通过敞开的大门,我能把那座码头一眼望穿。除此之外,我不知道怎么办好。我很担心他们会搜查船舱!他们要是发现五甲板上的那个小舱门打不开怎么办?或是发现你的身体躺在那个大箱子里怎么办?但话又说回来,他们怎样展开这种搜查?再说他们未必觉得有这种必要,反正带枪的人已经抓到了。” 他又停下喝了一大口苏格兰威士忌。他讲述这一切时显得既沮丧又无辜,甚至委曲,他在自己原来的体内不可能显出这样的表情。 “我气疯了,气得七窍生烟。我试图使用我原来的传心术,结果没多久就找到感觉,这副身体和我贴得这样紧,这倒是出乎我意料之外。” “这不奇怪。”我说。 “接着,我就从最靠近我的旅客心里接收到各种念头、想法和图像。一点用也没有。幸亏就在这时,我的气恼突然结束了。他们把詹姆斯带上岸来。他身边仍围绕着一大帮警察。他们一定认为他是西方世界最危险的罪犯。他还提着我的行李。他装出有钱有势的英国绅士派头,无视那些带他到海关官员面前、察看他护照的警官满脸狐疑,还面带笑容地与他们闲聊。我意识到他要被迫永远离开这条船。他们甚至搜查他的行李,然后才把这帮人带走。这段时间我一直躲在这座楼里的墙角处,像个楞小子,把我的外衣和衬衫搭在手臂上,透过这副大太阳眼镜,注视着我自己的身体在那儿摆着架子装模作样。我想,詹姆斯想干嘛,他为什么想要我的老朽之躯?我讲过,当时我怎么也没想到他这招很聪明。我跟着这些人走出大楼,外面有辆警车在等候。他们把他的行李塞进去,他则站在那儿喋喋不休,并同那些留下的警官一一握手道别。我尽量靠近,听见他连声致谢和道歉,全是些委婉的客套和废话,还热情地连声宣布,他十分享受这次短暂的航行。看来他对自己的演技十分得意。” “对!”我忧愁地说,“这正是咱俩对付的那个人。” “就在这时,最奇怪的事情发生了。在他们为他把住车门、让他进去的时候,他突然停止了一切唠叨,转过身来,直盯着我,好象他知道我一直跟着他。只是他把这个姿态做得很隐蔽,两眼来回扫视进出那几扇大门的人群。最后他又迅速看我一眼,脸上露出微笑。 “等警车开走了,我才明白出了什么事。他其实很愿意穿着我的身体跟车开走,而把这副二十六岁的年轻躯体留给我。” 他又举起酒杯啜一口,注视着我。 “也许在这样的时刻交换身体是绝对办不到的事情。我真的不知道。但事实是,他需要我的身体。就这样,我一个人站在海关大楼外面,而且又……又成了一个年轻人!” 他盯着那个玻璃杯,但显然视而不见。没多久,他又把目光挪向我的眼睛。 “这就像浮士德,莱斯特。我买来青春,但奇怪的是……我并没出卖我的灵魂!” 我没说话,看着他惶惑地坐在对面轻轻摇头,并好象又想开口。我等着他。他终于又说道, “你能原谅我当时离开你吗?我无法再回到船上。当然,詹姆斯去了监狱,至少我当时这么想。” “我当然不会怪你。大卫,我们料到可能会出这种事,预见到你也有可能像他那样给抓起来!这根本不算什么,后来你做什么了?你去哪儿了?” “我去了布里奇敦。这其实不是我做的决定。一个年轻漂亮的黑人计程车司机找上门来,说我一定是游船的乘客(我当然是),问我要不要去城里转转,价钱很便宜。他说他在英国生活过好多年。他的嗓音很好听。我可能根本没有回答他,只是点了点头,就钻进了那辆小汽车的后座。他载着我绕着岛转了好几个小时。他一定觉得我是个很古怪的人。我记得我们驶过几片最美丽的甘蔗田。他说这条小路原来是为马拉大车而修。我认为这些田地很可能两百年前就是现在这个样子。反正莱斯特知道,他会告诉我的。接着我又低头看自己的这双手。我得动动脚,伸伸手,作个手势什么的,我要感受一下这个年轻男体的健康和活力!我要回到刚才的惊诧状态,彻底忽略这可怜司机的优美嗓音和我路过的景点。最后我们来到一个植物园。这个文雅的黑人司机把车停好,请我进去转转。进去看看又有何妨?我就用你留给肉体窃贼的钱(放在衣袋里)买张门票,走进植物园,这才发现我来到世界上最美丽的地方之一。” “莱斯特,这一切真像梦里的仙境!我一定要带你去参观这个地方,你得看看它,既然你这么喜欢海岛。其实,我当时想到的……只有你!” “我得向你讲清楚一点,自从你第一次找到我时起,只要我注视你的目光,听到你的声音,甚至一想到你,我就感到痛苦。没有一次例外。这是一种和凡人的必死性有关的痛苦,因为我能意识到你在变化,你有着生命的局限,逝去的就再也找不回来。你意识到这一切,所以你才痛苦。你明白我的意思吗?” “明白。” “这次你在植物园里闲逛,也想到我,却没有感觉到那种痛苦,对吧?” “对,”他小声回答。“我没有感到那种痛苦。” 我等他继续讲下去。他默默地坐着,又贪婪地喝一大口苏格兰威士忌,然后把酒杯推到一边。他优雅的内涵气质外加绅士的举止风度,完全驾驭这个高大健壮的年轻身体。他那适度平稳的声音又传了过来。 “我们一定要去那儿看看,”他说。“站在山顶上俯瞰大海。你这还记得在格林纳达的椰林声响,它们在风中摇曳发出的咋喀咋塔声?你在巴巴多斯的植物园里还能听到这样美妙的音乐,在别处就难得听到。噢,还有那些野花,狂乱生长的野花。那里是属于你的天然花圃,但又那么温顺、柔和、安全!我见到一棵巨大的旅人棕榈,它的枝枚好象是编织的发辫,从主茎戛拧着长出来!还有虾爪,一种稀奇古怪像腊似的植物;还有姜百合……哦,你一定要去看看。它们在月光中也一定特别美,十分赏心悦目。我真想永远待在那里。这时开来一辆满载旅客的游览车,把我从心旷神怡中惊醒。知道吗,他们是从我们船上来的。全是女王伊丽莎白二世号上的游客。” 他朗声大笑起来,脸上表情很难捉摸,笑得浑身颤抖。“我只好迅速溜走了。我走出公园,找到我的司机,让他带我路过那些花稍的旅馆,到岛的西边海岸看看。许多英国人都在那儿度假。那里豪华奢侈,与世隔绝,有高尔夫球场。随后我发现了一个特殊地点,是一处盖在海边的疗养所,正是我想脱离伦敦、飞跨世界去找个温暖可爱地方隐居的理想之地。我让司机把车开上一条大道,好让我仔细观赏。这是座向四周扩展的别墅,粉红色的墙壁,在游廊的屋顶下面有个漂亮的露天餐厅,沿着白色的沙滩向大海敞开。我边散步边想着问题,但理不清头绪,最后决定先在这里下榻。我付了车费,住进一个漂亮的面对海滩的小房间。服务生领着我穿过花园到达那里,然后带我走进一座小楼,我住进这个小房间,见到它的门朝向一个有顶的小门廊,从那儿沿着一条小径可直达沙滩。在我和蓝色的力勒比海之间除了椰子树和几大片木仅丛之外,没有任何阻隔。木仅上盛开着圣洁的红花。莱斯特,此时我开始怀疑自己是不是已经死了,而眼前的这一切是否只是最终帷幕落下之前的幻影!” 我点点头表示理解。 “后来我躺在床上,你知道我干嘛了?我睡着了。我穿着这个身体躺在床上,居然睡着了!” “这又算什么,”我微笑着说。 “嘿,对我来说这可太神奇了。真的。你一定会特别喜欢那个小房间的!它就像个安静的小贝壳,朝着贸易风打开。等我在下午三、四点钟醒来时,我第一眼见到的就是大海。然后我才震惊地意识到我仍待在这副身体里!我意识到我一直在担心詹姆斯可能会找到我,并把我轰出这个身体,让我只好作个游魂,四处漫游,无形无影,无法找到肉体归宿。我确定这样的事会发生。我甚至想过我会变成一个无着落、软绵绵的孤魂。但那只是幻想。毕竟我确确实实躺在床上,你的破表告诉我时间是三点钟刚过。我马上打电话给伦敦。”他们自然相信先前给他们打过电话的詹姆斯是大卫-泰柏特。我只有在耐心听完后才大概了解发生的情况:我们的律师立刻去居纳尔公司的总部,并为他(詹姆斯)办妥一切,他此到正在飞赴美国的途中。泰拉玛斯卡还以为我正在从迈阿密海滩的中央公园旅馆给他们打电话呢,要告诉他们我已安全到达,并已收到他们电汇的救急款——他们把我当成詹姆斯。” “咱们早该预料到他会这么干。” “唉,是呵,多大一笔钱呀!而且他们马上就寄出,毕竟大卫-泰柏特是他们的会长。我把对方讲的一切都耐心地听完,然后请他们让我可信赖的助理和我讲话,并把实际发生的情况大致告诉他。我说我被一个外形和我一模一样的男人冒名顶替,此人非常能模仿我的声音。他就是拉格朗-詹姆斯这个恶魔。不过,如果他又打电话的话,千万不要他让他听出你们已经识破,而是继续假装对他有求必应。我不认为世界上会有第二个机构相信这样一个故事会是真的,哪怕就说者是他们的会长也罢。确实!我非得极力说服他们不可。但事实上并没那么困难,比我设想的简单得多——他们相信我。毕竟我说出许多细节和只有我和我助手两人才知道的事情。识别我的身分不成问题。当然,我没有告诉他,我正被牢牢困在一个二十六岁男子的身体内。不过我告诉他,我需要马上得到一本新护照。我不想带着印了谢里顿-布莱克伍德这个名字的照片离开巴巴多斯。我指示我的助手打电话墨西哥城的老好人杰克,让他把一个在布里奇敦的内线的名字告诉我,此人可在当天下午就把一切办妥。最后我说我也急需一笔钱。我刚要挂上电话,我助手又说,那个冒名顶替者打电话给莱斯特-狄-赖柯特留了言,要他尽早与他在迈阿密的中央公园旅馆碰头。冒名顶替者说,莱斯特-狄-赖柯特一定会打电话要这个留言,一定要准确无误地将留言转达给他。” 他又停住,这次叹一口气。 “我知道我本该直接去迈阿密。我本该警告你肉体窃贼就在那儿。但我在获悉这个消息时突然有个想法。我知道我可以直达中央公园旅馆去会会那个肉体窃贼,如果马上动身,或许能赶在你之前见到他。” “可是你不想这么做。” “对,我不想。” “大卫,这些我能理解。” “是吗?”他盯着我问。 “你在问像我这样的一个小魔鬼吗?” 他惨淡地笑了一下,又摇了摇头,这才接着说:“我在巴巴贝斯岛上过了一夜,以及今天的上半天。新护照在昨天按时准备好,我可以用它乘坐飞往迈阿密的最后一班飞机。但我没这么做。而是待在那个美丽的海滨旅馆里。我在那儿吃了饭,又去布里奇敦这个小城市转了一圈,直到今天中午才离开。” “我说过,我很了解。” “真的吗?要是那个恶魔再次袭击你怎么办?” “不可能!这你我都清楚。他要是能成功,他早就成功了,用不着等到现在。别再担心了,大卫。我昨天夜里没有来,虽然我想过你可能需要我。我去找葛丽卿。”我痛苦地耸耸肩。“别无事自扰了。你知道什么事要紧,什么事无关紧要。你原来的身体现在怎么样了才要紧。幸亏它没有殃及你,我的朋友。我给那个身体致命的一击!我能看出你没听懂我的意思。你以为你听懂了,可你还是糊里糊涂没醒过来。” 这几句话肯定使他震惊。 看到他痛苦的目光,我很难过,他的眼睛黯淡下来,身上未损伤的嫩肉似乎也布满忧郁的皱纹。不过,他的圣洁灵魂与年轻肉体的结合是如此神奇动人,使我再次盯着他目不转睛,并朦胧回想起他在纽奥尔良时盯着我看的奇怪目光,那种使我当时变得躁动不安起来的古怪目光。 “我一定要去那儿。莱斯特。去医院,我得看看出了什么事。” “我也去。你跟我一块儿去吧。可是只有我才能走进那个病房。电话在哪儿?我得给中央公园旅馆打电话,他们把泰柏特先生送到哪儿去了。他们很可能又在找我,因为事情发生在我的房间里。也许我该直接给医院打电话。” “不行!”他伸出手按住我的手。“别打。我们应该去那儿。我们应该……亲眼看看。我想亲眼看看我自己。我有——我有一种不祥的预感。” “我也是。”我说。这不只是凶兆。 毕竟,是我看着那个灰发老头躺在沾满血迹的床上浑身抽搐,奄奄一息。 第二十八章 这是一所综合性大医院,接受所有类型的急诊,深更半夜送来的也不例外。所以,即使这么晚了,还有救护车往来于它的门前。那些穿白衣的医生也在忙着抢救出交通事故的人、心脏病发的患者,受到刀伤或枪伤的人。 但是大卫-泰柏特却被送到一个远离耀眼灯光和喧嚣嘈杂的地方,那就是楼上一个安静的病区,叫“加护病房”。 “你在这儿等着,”我坚定地对大卫说,同时把他领到一个消过毒的小休息室,内有难看的现代家具和一堆翻烂的杂志。“别离开这个地方。” 宽敞的走廊寂静无声。我朝尽头的几个门走去。 才过一会儿我又回来了,大卫正坐在那儿发楞,翘着长长的二郎腿,双臂抱在胸前。他好象被从梦中惊醒似地抬起头来。 我又开始浑身哆嗦,几乎控制不住,他脸上平静安详的表情更加深我的恐惧、痛苦和懊悔。 “大卫-泰柏特已经死了,”我小声说,费了好大劲才把这几个字吐出来。“半个小时之前他死了。” 他听了后不动声色,仿佛我根本没说似的。此时我只想说,我是为了你才做这个决定!我办到了。我把肉体窃贼带进了你的世界,虽然你警告我别这么做。把那个身体打倒的也是我!天晓得你在明白出了什么事后会怎么想。你其实并不知道。 他慢慢站起身来。 “噢,可是我知道,”他理智地小声说,并走过来把双手放在我的肩膀上。他的整个举止真像他原来的他,使我觉得好象正在注视两个被揉在一起的人。“他是浮士德,亲爱的朋友,”他说。“而你并非魔鬼梅菲斯特。你只是莱斯特,愤而出击。现在,一切都结束了!” 他慢慢向后退一步,目光移向别处,表情茫然,脸上的沮丧神情却荡然无存。他陷入沉思,仿佛与世隔绝,似乎我也不存在了。我仍站在原地颤抖,竭力想控制住自己,告诉自己这是他希望的结局。 我再次从他的视线中证实这点。他怎么会不想要这样的结局呢?不过我也明白另外一点。 我已永远失去了他。他再也不会、再也不会同意跟我走。由于有了这个奇迹,任何把他收编、归我所有的机会都已彻底不复存在。怎么不会是这样收场呢?我已感到它在一点点地渗透,深刻而平静。我又想起葛丽卿,想起她脸上的表情。一瞬间我怏然地回到那个房间,我与那个冒牌的大卫在一起,他用那双漂亮的黑眼睛看着我,说他想要我的黑暗礼物。 我心里感到一阵痛楚,接着这感觉越来越真切和强烈,仿佛我的身体正在猛烈地上火,要把我烧焦。 我一言不发,先看着那些难看的日光灯嵌在有坡度的天花板,再看着那些没意思的家具,上面不是有污迹就是开线;又看着一本翻烂的杂志,封面上有个咧嘴笑的小孩。我凝视着他。渐渐地,这痛苦淡化成一点隐痛。我期盼着。此时我不可能讲出一句合理的话。 经过长时间的沉思默想,他好象从符咒的魅力清醒。他那优雅、稳重而又敏捷的举止一如既往再次迷住我。他嗫嚅着说,他必须去看看那尸体。这应该不成问题。 我点点头。 他把手伸进衣袋,抽出一小本英国护照。是他在巴巴多斯弄到的那本假护照。他凝视着它,仿佛要洞察一个虽小但很重要的秘密。然后他把它递给我。为什么?我想象不出。我端详着上面的照片,是张英俊年轻的脸,透出沉稳、智能的气质。我看它干嘛?但他显然很想让我看,那我就看吧。于是,我在那张新面孔的下面看到那个老名字: 大卫-泰柏特。 原来,他已把自己的姓名用在这份假护照上,好象他…… “是的,”他说,“好象我知道自己再也不会、永远不会是那个年迈的大卫-泰柏特。” 已经死亡的泰柏特先生的尸体还没有给运到太平间去。这是因为他的一位生前好友叫阿伦-莱特纳先生的——正在从纽奥尔良飞往迈阿密的路上。他乘坐的包机不久就会到达。 遗体躺在一个洁净的小屋里,是个满头灰黑头发的老人,一动不动彷佛在沉睡,一颗大脑袋枕在朴素的枕头上,两臂平放在身体两边。他的两颊已经略微凹陷,拉长了脸,鼻子在电灯的黄光照耀下显得比平常更瘦长一点,而且坚硬得彷佛不是由软骨而是由骨头构成。身上的亚麻布西装已经脱去,经过清洗和修饰,穿上了一件朴素的棉布睡衣,还盖上一条白色的毯子。另有一块浅蓝色的单子盖住毯子的上沿,平整地盖在死者的胸前。眉头经过修整,显得太靠近眼睛,好象皮肤已经在下陷,甚至溶解。在我这个吸血鬼的敏锐鼻子闻来,它已经散发出死亡的淡味。 可是大卫就看不出来,也闻不出那种气味。 他站在床边低头看着这具尸体,看着他自己安静的面容。它皮肤微黄,胡子渣儿显得有点肮脏和邋遢。他犹豫着伸出一只手抚摸他自己的灰头发,几个手指停留在死者右耳前的那几缕葱曲的头发上。接着他撤回手,低头肃立,像在葬礼上瞻仰死者的遗容,表达哀悼之意。 “它死了,”他嘟哝着,“真的死了。”他长叹一声,眼睛扫过天花板和小屋的墙壁,扫过拉上窗帘的窗子和铺着暗色漆布地砖的地板。“我感觉它体内和旁边都没有生命了,”他仍用压抑的声音说。 “是的。完全死掉了,”我附和。“已经开始腐烂了。” “我原以为他会出现在这儿!”他小声说。“就像一缕姻雾在空屋里漂浮。我原以为我肯定能感觉到他在我旁边,拼命想钻回我现在的身体。” “或许他还在这儿,”我说。“但他办不到了。这场面即使对他来讲也太可怕了。” “不,”他说,“这里没有别人了。”说完又凝视他原来的身体,好象无法把目光挪开。 时间一分一秒过去。我观察着他脸上表情的细微变化,那细嫩润泽的脸皮上注满难过的表情,接着又舒展开来。他现在释然了吗?他又靠我那么近,而且似乎更紧密地和这副新身体结合在一起,尽管他的灵魂仍透过它放射出如此美丽的光芒。 他又叹息,然后挺直身体,我俩一起走出小屋。 我们站在米黄色墙壁的昏暗走廊,头顶上的日光灯发出惨淡的光线。遮着薄薄一层暗色窗帘的玻璃窗外,迈阿密在闪烁发光。从附近的高速公路上传来隆隆的闷响,一排排车头灯的光线在道路突然转弯时危险地横扫过来,转瞬间又开上钢筋混凝土的狭长高架桥,车灯的强光也随之猛地射向另一个方向。 “你要知道,你已经失去泰柏特庄园,”我说。“它属于躺在那小屋里的那个男人。” “是的,这我想过,”他漫不经心地回答。“我是那种天生破财的英国人。而且想想看吧,它要归我一个没出息的小表弟所有,此人只想立刻将它搬到市场上出卖。” “我把它再买回来给你。” “我的组织可能会这么做。我在遗嘱里写明他们将拥有我的大部分房地产。” “别那么肯定。即使泰拉玛斯卡的人也未必对此有心理准备!再说,人在遇到关于钱的事时也会变成十足的野兽。给我的巴黎代理人打电话。我要指示他绝对满足你的任何需求。我要确保把你的财产归还给你,一分钱都不少,尤其是要把那房子给你。我能给的所有东西你都可以拥有。” 他略显吃惊。接着感动不已。 我也不禁感到吃惊。我曾像他这样如此适应这副高大柔韧的身体吗?显然我那时的动作更冲动、生硬一些,甚至有点猛烈。的确,它的力量使我变得有点粗心大意、满不在乎。可是现在大卫却了解了这副身体的全部构造和功能。 我又在回忆中见到他。那个老大卫大踏步走过阿姆斯特丹狭窄的石板路,躲避着呼呼响的脚踏车。那时候他就像现在一样泰然自若。 “莱斯特,你现在不要再为我负责,”他说。“这一切又不是你造成的。” 我突然感到特别难过。但该说的话总得说出来,不是吗? “大卫,”我说,同时竭力掩饰痛苦。“因为有了你,我才能打败那家伙。在纽奥尔良我对你说过,只要你帮我从他那儿收复我的身体,我就永远做你的奴仆。而你做到了。”我的声音在颤抖,我不想这样,但控制不住。何不趁着现在一吐为快?省得总是痛苦。“大卫,我当然清楚我已永远失去了你。我知道你从现在起绝不会接受我的黑色礼物。” “可是莱斯特,你怎么能说你失去我了呢?”他低声热切地说。“我为什么非要死了才能爱你呢?”他紧抿嘴唇,竭力克制自己不要太动感情。“为什么要以这作为代价,特别是现在我活得比以往任何时候都更有劲?上帝啊,你显然是领会了过去所发生的那么多事的根本含义,那就是:我获得了新生。” 他把一只手搭在我的肩膀上,手指想捏住我这强健到几乎感不到他触摸的身体,或者感到一种全新的他根本不知道的感受。“我爱你,我的朋友,”他还是热烈地小声说。“现在请你别离开我。这一切已把我们紧密地联系在一起。” “不,大卫,没有。在过去这几天里,我俩之所以亲密,是因为我俩都成为凡人。我们看的是同一个太阳,同样的黄昏黎明,我俩感受到脚下同样的地心引力。我俩一起吃喝。我俩或许还要一起做爱,假如你允许的话。可那是过去。现在一切都改变了。你重获青春,以及伴随这个奇迹而来的所有奇妙的东西。而我却是吸血鬼的老样子,一见到你还是像见到了死亡。我见到一个走在阳光下的人,就同时见到死神正盘旋在他的肩头上方。我现在知道我不能再当你的伙伴,你也不能再当我的同伴。不然我会付出太多痛苦的代价。” 他低下了头,默默而勇敢地努力控制住情绪。“先别离开我,”他大声说。“除了你,这世界上还有谁能了解呢?” 我突然想向他恳求。我想说:考虑一下吧,大卫,你能在这年轻美丽的形体里获得永生。我想告诉他我们可以去很多地方,我们两个不死的吸血鬼一起去,还可以见到许多奇观。我想向他描述那个我在热带雨林深处发现的黑色神庙,想告诉他带着能洞察一切的千里眼勇敢地在丛林中漫游是什么滋味……哦,这些话倾刻间都会从我嘴里奔涌而出,我也没想遮掩我的想法和感情。哦,是的,你又年轻了,而且你可以永远年轻下去。年轻是你驶入黑暗的最好礼物,这种黑暗本该是任何人都能适应的。这就好象那些幽灵已经为你作好进入黑暗的准备!智慧和美貌都会属于你。我们的诸神已经念开魔咒。来吧,跟我一道走吧。 但我没有说。我没有恳求他。我只是默默地站在走廊里,闻着从他体内散发出来的血味。这种气味从所有凡人身上都冒出来,但冒出的方式因人而异,从不雷同。注意到他的这种新生命、更高的体温和更健康舒缓的心跳使我倍感折磨。听着这心脏的跳动,我感到这年轻的身体仿佛正在以一种独特的方式对我说话,然而他并不以这种方式对他自己说话。 在纽奥尔良的那间咖啡馆里,我也曾从这个凡人体内嗅到浓烈的生命之味,但浓烈的程度不同。绝对不同。 把这个念头断掉很容易。我断了这个念头,撤回像普通通人那样的脆弱、孤独而安静的心态。我躲避他的目光。我不想再听到任何道歉和推托的话。 “不久我再来看你,”我说。“我知道你会需要我。你会在你忍受不了一切的过度恐怖和神秘时,需要我这个唯一的见证者。我会来的。但要给我时间。回屋要记住,给我的巴黎代理人打电话。不要依赖泰拉玛斯卡。你一定不愿把这次生命也交给他们吧?” 我转身刚要走,听见远处电梯门沉闷的开门声。他的朋友到了,是个个头矮小白头发的男人,穿着和大卫常穿的一样,一身合身的老式西服,里面是搭配的衬衣。他迈着轻快的脚步朝我们走过来,表情焦虑。接着我见他把目光停留在我身上,并放慢脚步。 我赶紧走掉,不管我已意识到此人认识我。他知道我是谁,是干什么的。真气人!不过这样更好,我心想,因为这样一来,在大卫讲述他奇怪的故事时,他一定会相信的。 夜色一如既往在等待我。我已经饥渴难耐。我仰头闭目站了一会儿,张着嘴,感觉着这种饥渴,并想象头饥饿的野兽那样嚎叫。是的,当一切美食对我而言又不存在时,就只有饮血,当这个世界虽然美丽但对我来讲似乎又恢复空虚无情、而我自己也彻底失落时,就只能重操旧业。把我的老朋友、死亡以及汹涌的血液给我。吸血鬼莱斯特又回来了。他渴了,今夜就像以往所有的夜一样,不可忽视他的存在。 可是我在搜寻那些肮脏的黑街、寻觅我特别喜欢的那些凶残的罪犯解渴时,心里就明白:我已经失去美丽的南方海滨城市迈阿密。至少是暂时失去。 我不断在心里想到那个在中央公园旅馆里的漂亮小房间,窗户朝向大海,那个假大卫对我说他想要我的“黑色礼物”!我也想起葛丽卿。我会有那些把葛丽卿忘掉的时刻吗?——那些我把葛丽卿的故事向我以为是大卫的那个人和盘托出,然后我和他爬上楼梯走进那个小房间,我的心怦怦狂跳,并想:“总算要和他干了!终于盼到这一天”的时刻。 痛苦,愤怒,空虚!我再也不要见到这些南方海滩的漂亮旅馆。 第二十九章 洋娃娃 威廉-巴特勒-叶慈 在玩具制造者的家有个玩具洋娃娃 对着摇篮高声骂: “这小子在羞辱我们大家。” 另有个洋娃挂最年长 当范本被展出在橱窗 历经同类繁衍,见多识又广 面对满架同伴,数他嚷得响: “没人去报告这里的罪恶, 这对男女便搞出个小的放在这里, 吵闹又龌龊让我们的脸面往哪儿搁。” 听到他哼唧又伸懒腰 玩具艺人的老婆便知道 丈夫听见了这些吵闹 便蹲在椅子扶手旁把他叫。 将头往他肩上靠 对着他耳朵轻声细语: “亲爱的,亲爱的,别生气, 这是次偶然事故,不足为奇。” 两夜之后,我返回纽奥尔良。这两天我一直在佛罗里达群岛漫游,穿过好几个古怪的南方小城市,常常连续几小时在南方的海滩上徜徉,甚至把光脚趾头伸进白沙里扭动。 我终于回来了,年复一年的暖风已经驱散寒冷。空气又变得温和起来。天空云淡,风和日丽。哦,我的纽奥尔良。 我立即去找亲爱的房客老太太,并大声招呼莫约。这条狗正趴在后院里睡觉,可能是觉得在屋里睡太热,我迈进院子时它没有吠叫。是我的嗓音使它认出我,我刚一叫它的名字,它就又属于我。 它马上朝我跑过来,跳起来,把它软软的厚爪子搭在我的双肩,用它火腿般粉红色的大舌头舔我的脸。我用鼻子拱它,用嘴亲吻它,把脸埋在它又厚又亮又香的灰毛里。我想起我在乔治城的第一个夜晚刚认识它时的情景,它当时就那么强壮,精力旺盛,而且非常温柔。兽类里还有谁像它这样看上去这么吓人,实际上却充满理性和柔情呢?它把这两者集于一身堪称奇迹。我跪在破旧的石板路上,和它捧起跤来,同它扭成一团打滚,把我的头埋在它胸前的大毛“翻领”里。它发出所有狗在喜欢你时都发出的各种小声的哔叫、尖叫和呻吟。反过来我也特别喜欢它。 至于我那亲爱的房客老太太,她一直站在厨房的过道里观看著这一切,眼里充满泪水,她舍不得那条狗走。我便很快和地达成协议。狗由她来养,我可以随时迈进花园门来看它。这样安排太好了,因为让它跟我睡在一个地窖或教堂墓穴里显然对它不公平,而我也不需要它来当卫士,虽然这威武的形像时时映在我的脑子里。 我迅速在那老太太的额头上轻吻一下,惟恐她在这么近的距离内能感觉到我是个妖怪,然后我领着莫约出去,在法国区漂亮而狭窄的街道上散步,并暗自窃笑那些凡人盯着莫约看、躲避它,而且好像很怕它的样子。他们也许在猜:该怕它还是怕我? 我的下一站是皇家大街上的那座房楼。我、克劳蒂娅和路易曾在此楼里一起度过凡人生命那辉煌灿烂的五十年。那是上个世纪上半叶的事情。这地方已经严重年久失修,对此我描述过。 我已约好一个小伙子来这里与我会面。此人很精明能干,在房屋装修方面名气很大,能把最破旧的房子改装成宽敞明亮的豪宅。我领他走上楼梯,走进霉烂的居室。 “我要它和一百多年前一模一样,”我对他说。”不过要注意,不能有一点美国风格、英国风格或维多利亚风格。必须是百分之百的法国风格。”接着,我领着他愉快地逛过所有的房间,他边看边在小笔记本上飞快地涂涂写写,虽然屋里黑得几乎看不清什么。我则不停地指示他,这里我想贴什么壁纸,那里我想铺什么颜色的瓷砖,这个角落他可以放哪种法式高背扶手椅,那边的地面他必须铺什么风格的印度或波斯地毯…… 我的记忆太深刻、太鲜明了。 我一再提醒他记下我说的每句话。“你一定要找来一个古希腊花瓶,复制品不行,必须是原件,必须这么高,上面有舞蹈的人像。”对,就是由于济慈写了颂歌才启发人家在很久以前买的那个花瓶。那个瓮到哪里去了?“还有那个壁炉,不是原来的那个炉架,上面有涡形装饰,呈拱形盖住炉栅。哦,还有这几个壁炉,必须修理。一定要能烧煤。” “你一修完我就要再住进来,”我对他说。“所以你得赶紧加工。还有一点,你在这个房子里无论找到什么——比如藏在旧灰泥墙后面的——你都必须交给我。” 站在这些高高的天花板下面真愉快。看到这些带有花纹饰的残破天花板即将被修复真是桩乐事。我感到十分轻松平静,过去即将在此重现,而这里又不等于过去。如果说过去这里闹过鬼的话,现在不会再有。 我接着慢慢描述我想要的枝形吊灯!当我记不起来具体商标时,我就连说带比划地告诉它曾在那儿装着,甚至画下它的模样。我还要在这儿或那儿装几盏油灯,当然用电也绝不能成问题。我要把多台电视机藏在漂亮的柜子里,以免影响整体效果。那儿要有个东西装我的录影带和雷射唱片,还得找到合适的东西装它们——一个有画的东方风格橱柜就行。把几部电话机也藏起来。还要有一部传真机!我得享用那些小奇迹!也给它找个地方藏起来。嘿,你可以利用那个房间当办公室,只要把它修整得宽敞漂亮就行。凡是显眼的东西都必须用亮黄铜、优质羊毛、光滑的木料、丝绸或棉布镶边包起来。我想在那间卧室里摆一幅壁画。我来指给你看,就在这儿。看见那张壁纸吗?壁画就摆在那儿。找一个摄影师来,把每一寸的布局都照下来,然后就动工。工作要勤奋,进度要快。” 内部装修总算弄完,原先阴暗潮湿的室内焕然一新。现在该商量修整那个有个破旧喷泉的后花园了,还有装修那间旧厨房的问题。我想种一地五重葛属植物和兰花藤。我很喜欢兰花藤和大木槿,我刚在加勒比海岛上见过这种可爱的花,当然还有月光花。还要给我种几棵香蕉树。还有,那些老墙壁快塌了。支撑起来,修补一下。在后门廊上,我要种蕨类植物,各种美丽的蕨类植物。天气又转暖,它们会长得很好。 现在,再次穿过房子里的那条长长的土洞上楼,来到前门廊。 我推开那两扇法式落地门,出去,来到腐朽的木制地板。那几条古老的铁栏杆锈得还不是太厉害。当然,屋顶一定要重盖。不久之后,我就会像过去那样时不时出来坐在上面,观看街道那边的过路行人。 当然,我的忠实热情的读者将会发现,我不时坐在这儿。同时,路易回忆录的读者若是来寻找我们曾住过的套房,也必定会认出这所房子。 没关系。他们景仰这所房子,但这和信仰还不同。他们会看到另一个金发碧眼的青年男子,从一个高高的阳台上,两肘搁在护栏上,居高临下在冲他们微笑。我绝不会吸这样温柔、无辜的人的血,即使他们对我敞开喉咙说:“莱斯特,来吸吧,就在这儿!”我也不会。(亲爱的读者,这种事在杰克逊广场发生过不止一次。) “你得赶紧,”我对那仍在小本上涂涂写写的小伙子说。他不仅记录,还拿尺测量,并且自言自语一些颜料和材料的事。他还不时猛地发现莫约出现在他身边、面前或脚旁,从而吓一跳。“我想在夏天来临以前就装修完毕。”等我把他打发走时,他相当紧张而兴奋。我和莫约孤零零待在这座老楼房里。 那间阁楼。以往我从没去过那里。但在后门廊附近有一座隐蔽的老楼梯,就在后客厅的那边。当年克劳蒂娅就是在这个房间里,用她那把亮闪闪的大匕首刺穿我那惨白的细皮嫩肉。现在我朝那里走去,上楼走进这些倾斜房顶下的低矮房间。啊,足够一个六英尺高的男人在里面走动,从前面的屋顶窗外可以透进来街道上的灯光。 我应该把我的窝搭在这里,搭在一个朴素坚硬的石棺里,任何凡人休想揭开它的盖或把它移走。在这人字屋顶下很容易搭起一间小室,安上厚厚的青铜门,由我亲手设计。每当我起床后!我就下楼来到房子里,发现它和过去神奇的年代一模一样,只有一点不同,就是周围到处都有我需要的电器。过去不可能再找回来。过去将完全被现代淹灭。 “对吧,克劳蒂娅?”我站在后客厅里自言自语。没有回答。没有古钢琴的琴声或笼子里金丝雀的歌唱。可是我得再养几只鸟,对,养许多,而且让房子里响彻海顿或莫札特的美妙音乐。 哦,我亲爱的,真希望你在这里! 于是我阴郁的心情又轻松起来,因为它天生不会持续忧愁,因为痛苦于我是一片幽黑的深海,假如我不努力撑起小船的风帆,稳稳地驶在它的表面,不断驶向从未升起的太阳,我就会遭遇灭顶之灾。 半夜已过,这座小城市在我四周低吟,是混声合唱,由远处火车的“咔哒”的行驶声,大河里行船的汽笛声和埃斯普拉纳德大街上“隆隆”的车辆行驶声伴奏。 我走进那间老客厅,注视着透过门上窗格玻璃照进室内的一块块惨淡光斑。我躺在光秃秃的地板上,莫约走过来躺在我身边,我们就这样进入梦乡。 我没有梦见她。所以,当最终我得躲到安全洞穴的时候到来,我为什么在轻声哭泣呢?我的路易又在哪里?我那顽固而背弃我的路易到底在哪儿?痛苦。而且过早看见他我会更痛苦,是不是? 我突然意识到莫约正在从我的脸颊上舔去带血的泪水。“不行。你千万别这么干!”我边说边用手捂住它的嘴。 “千万别舔那血。那是罪恶的血。”我急得直颤抖。它马上服从了,以它特有的从容和威严方式离开我一点。 它盯着我的目光显得多么凶恶。真是天大的假象!我又吻吻它,吻在它毛茸茸的长脸上、眼睛下面的那个最柔软的部位上。 我又想到了路易,顿时痛苦不堪,彷佛被那些吸血鬼元老中的一位当胸狠狠揍一拳。 确实,我太痛苦了,痛苦得难以自制,甚至觉得恐慌,有一阵子脑子里一片空白,感觉一片麻木——除了这痛苦。 我彷佛看到所有的同类。我就像恩朵的巫女站在一口大锅前,用符咒呼唤死者的形像那样,把他们的脸一一唤出。 玛赫特和玛凯这一对红头发的孪生姊妹,我看见她们在一起。她俩是我们当中最年长的,甚至有可能连我的困境都不知道,她们的年纪和智慧都太大,而且自有她们自己不可回避和永恒的心事。我又看见了艾力克、马以尔和凯曼,他们对我几乎没有兴趣,所以故意不来帮助我。他们从来不是我的同伴。我又何必想他们? 我又看见我亲爱的母亲卡布瑞,她显然不清楚我陷入极端的困境,一定正在某块遥远的大陆上漫游,这位衣衫褴褛的女神,她只与那些死去的物种交流,她始终这样。我不清楚她是否还靠吸人血为生。我隐约回忆起她曾描述过,抱着某个黝黑的林中野兽吸血。我的母亲,她难道疯了?她到底去哪儿了?我不认为她疯了。她也还活着,这毫无疑问。不过我是再也找不到她。 下一个我想到的是潘多拉。玛瑞斯的情人潘多拉恐怕很久以前就已经毁灭,她是马瑞斯在古罗马时代的造物,我最后一次见到她时她已处在绝望的边缘。许多年前她就已开始到处漫游,不加警告就离开了夜之岛上我们最后一次真正的聚会。此次聚会开始了我们天海一方的流浪。至于那个意大利吸血鬼桑提诺,我对他几乎一无所知。我不指望他什么。他太年轻,也许我的呼喊根本没有传到他那里,就算传到他那儿了,他凭什么要听从? 接着我想到阿曼德。我的老对头和朋友阿曼德。我的老敌手和伴侣阿曼德。他营造我们最后的家园夜之岛,那个天使般的孩子。阿曼德在哪里?难道他故意离开我、把我丢下不管吗?他凭什么要管我呢? 现在我又想到了玛瑞斯,这位伟大的古代大师,他以爱和温情在几百年前创造阿曼德。我寻找他已经找了好几十年。他是两千年前诞生的真正的吸血鬼之子!他指引我进入我们这段毫无意义的历史的最深处,并吩咐我对着那些必须保留下去的先祖神像顶礼膜拜。 那些必须被守护者的神像。他们像克劳蒂娅一样死了,消亡了。因为我们的国王和女王也能像稚嫩孩子般的初出道者一样消亡。可是我仍继续存在。我就在这儿。我很强壮。而玛瑞斯与路易一样,很清楚我的困境!他明白,却拒绝帮助我! 我越想越火,越想变得越凶恶。路易是不是就在附近的大街上?我紧握拳头,努力克制住怒火,努力平息脸上无助而又难以避免的愤怒表情。 玛瑞斯,你拒绝帮助我。这亳不奇怪。你一直都是我的师长,是高僧。我不会为此而看不起你。可是路易就不同了!我的路易,我从来对你都是有求必应!而你却对我见死不救! 我清楚自己不能待在这儿。我没有把握能否找到他。目前还不能。 离天破晓还有一个小时,我领着莫约回到它的小花园,向它吻别,把它交给那女房客。然后我便火速来到老城区的区界,穿过佛布尔格.马里涅地区,最后进入沼泽地。在这里,我举起双臂腾空而起,飞向群星。我腾云驾雾,扶摇直上。周围风声呼啸,我随着气流上下起伏,为施展自己的本领感到欣悦。这欣悦充溢我的心间。 第三十章 我花了整整一个星期周游世界,首先我去到大雪纷飞的乔治城,找到被我的凡体不可饶恕地强xx的那个纤弱可怜的年轻女子。她像一只外国种的小鸟,现在比较留心我,在那古怪小餐馆里充满菸草味的黑暗中竭力想把我看个明白,又不愿承认自己曾和”我的那个法国朋友”邂逅过。当我把一串古色古香的绿宝石和钻石念珠放在她手心时,她惊呆了。 我对她说:“亲爱的,你想把它卖了也可以。我的朋友说,你怎么处置它都可以。不过你要告诉我:你怀孕了吗?” 她摇摇头,小声说“没有”。我想吻吻她。她在我眼里又变得漂亮。但我不敢。不只是因为这样会吓着她,还因为我担心这样我会起杀机而杀了她。我体内的某种纯粹的雄性动物本能很想结束她,只因为我以前曾用另一种方式结束她。 几个小时之内我就横穿新大陆。夜复一夜,我在到处漫游,在亚洲——曼谷,香港,新加坡——拥挤的贫民窟里狩猎不良分子。然后来到冰天雪地、沉闷阴郁的城市莫斯科,又逛逛迷人的古城维也纳和布拉格。我又在巴黎逗留片刻。我没去伦敦。我把自己的速度发挥到极限,在黑暗中忽而爬升,忽而俯冲,有时降落在一些我不知其名的城镇。我不停地吮饮著那些绝望者和罪恶者的血,有时还拿那些我一眼看中的迷路者、疯子和无辜者开饮。 我尽力不夺去他们的生命。我尽力不杀生。除非某个对象太诱人,像一流的罪犯,使我实在控制不住。每遇这种情况,死亡就会缓慢而残忍地发生,且发生后我还会意犹未尽,会忙着在太阳升起之前寻觅另一个目标。 我对我的威力从没像现在这样运用自如。我从没飞过这么高,也没飞过这么快。我在海德堡、里斯本和马德里的狭窄的老街道上,混在凡人群里一走就是数小时。我穿过雅典、开罗和马拉喀什。我在波斯湾、地中海沿岸和亚得里亚海的海滩上散步。 我在做什么?我在想什么?还是那些老生常谈说的对世界属于我。 每到一地,我都让人知道我来过。我让我的思绪灿然生光,让它们宛如在琴弦上奏出的音符。吸血鬼莱斯特来了。吸血儿莱斯特路过此地。最好躲避。我不想见其他同类。我的确不想找他们,或对他们敞开我的心怀或耳目。我对他们没话讲。我只想让他们知道我来过这里。 每到一地,我都注意倾听那些无名之辈的心声。那些我们不知道的流浪汉,那些逃过我们最后一次大屠杀的夜间造物。有时候,我只是对某个强大造物稍加留意,他便马上把自己遮掩起来。有时候,传来某个怪物不加掩饰,既没来头也无去向,缓慢走过永恒的沉重脚步声。也许这样的造物将永远存在!现在,我也拥有永恒去会见这样的造物;假如我执意这样做的话,我就能做。挂在我嘴边的唯一一个名字是路易。 是路易。我一刻也不能忘记路易。就像有另外一个东西在我耳边时刻吟唱他的名字。一日我又找到他,我会做什么?我怎样才能克制自己不发脾气?我会试着这么做吗? 最后,我终於疲倦了。我的衣服也成为碎布条。我不再想漫游下去了。我想回家。 第三十一章 我坐在黑暗的大教堂里。数小时前它的大门就锁上了。我是通过一扇前门,先把警报系统弄坏,再神不知鬼不觉地溜进来的,并把门闩也留着。 自从我返乡后,已经过去了五个夜晚。皇家大街上我的那幢住宅的装修工作进展顺利,他显然不会注意不到这个情况。我曾看见他站在对面门廊底下,抬头看我家的窗户,而我当时只是在上面的阳台上冒一下头,短暂得连凡人之眼都注意不到。 我一直在和他玩躲猫猫。 今天晚上,我先让他看见我出现在古老的法国市场附近。当时他大吃一惊,不仅见到我朝他眨了一下眼使他意识到我真是莱斯特,而且还见到莫约和我在一起。 在那一刻他是如何想的?难道是拉格朗-詹姆斯穿着我的身体前来毁掉他吗?还是詹姆斯在皇家大街上为自己营造家宅?不,不会,他一直明白这是莱斯特。 然后我带着莫约慢慢朝大教堂走去。是聪明的莫约把我留驻在美好的地球上。 我要它跟随我,但又用不着回头去看它是否跟着我,我不用担这个心,它一定心领神会。 今夜很暖和,刚才下过的一场雨使古老的法语区建筑的花稍的粉红色墙壁黯淡下来,使它们褐色的砖瓦的颜色加深,并在石板路和石子路上抹上一层漂亮可爱的光辉。像这样的夜晚,在新奥尔良散步特别惬意。潮湿芳香,花朵探过花园的墙壁对外开放。 但是与他见面,我需要教堂里的黑暗和安静。 我的双手有点颤抖,自从我回到自己身体里后,它们就一直时不时地颤抖。这并非有身体方面的原因,只因为我的愤怒时时涌上心头,加之喜怒无常,常常狂喜之后又感到可怕的空虚。我的狂喜虽彻底,但很脆弱,似乎不过是一张薄薄的胶合板而已。若说我不清楚自己的心理状态,这不公平。但我一想到自己在盛怒之下打烂大卫-泰柏特的脑袋,我就颤抖不已。这难道还是恐惧吗? 啊,瞧瞧这些晒黑的手指头和它们闪亮的指甲吧。当我把右手指尖压在嘴唇上时,我感到它们在轻轻颤抖。 在黑暗中,我坐在靠背长椅上,距离圣坛前的栏杆有几排座位之遥,扫视着那些黝黑的雕像、绘画以及这空旷阴冷的大堂里所有的镀金装饰。 午夜已过。从波本大街上传来的声音还是那么响。那儿的凡夫俗子太多了。我刚吸过血。我又要吸了。 不过夜的声音很令人安慰。它贯穿这一地区所有的儿街窄巷,充斥它的一幢幢小楼,以及那些气氛浓烈的小酒店和华丽的鸡尾酒廊及餐馆。在这些地方,幸福的人们谈笑风生,接吻拥抱。 我舒适地仰靠在长椅背上,伸展四肢,彷佛它是张公园的长椅。莫约卷缩在我旁边的走道上,已经睡着了,长鼻子搁在前爪上。 我的朋友,我很像你,看上去凶神恶煞,实际上充满憨厚质朴的善良。是啊,当我拥住它,把脸埋在它的长毛里时,我感到的是善良。 就在这时,他走进了教堂。 虽然我没有收到他的思想和情感,连他的脚步也没听到,但我还是感知到他已到来。我并没有听到大门开关的声音,但不知何故我知道他来了。随后,我便见到一个影子走进我左眼角的余光范围。他走进我这排长座椅,坐在我旁边不远的地方。 我们就这样坐着,好长时间一言不发。接着,他开口了。 “你是不是烧了我的小屋?”他声音颤抖着,低声问我。 “这能怪我吗?”我笑了一下反问他,眼睛仍盯着圣坛。“再说,我放火的时候是个凡人,是凡人的弱点使然。你想搬来和我一起住吗?” “也就是说,你原谅我了?” “没有。这意味着我要整治你。我甚至可能杀了你,以报你背叛我之耻,我还没有决定怎么办。你害怕吗?” “不。假如你打算除掉我的话,你早就办到了。” “别那么肯定。我可不是以前的我了,有时是,有时不是。” 长时间的沉默,只能听见熟睡中的莫约在很响地打鼾。 “见到你我很高兴,”他说,“我早知你会赢,可我不清楚你是怎么赢的。” 我没回答他。我突然怒火中烧,为什么我内心善与恶斗得厉害呢?可是控诉他、抓住他的衣领摇撼他、要他回答我……这又有何用?也许还是装糊涂的好。 “把经过告诉我。”他说。 “不。你凭什么想知道?” 我们压抑的声音在教堂的中殿里轻轻回响。摇曳的烛光绰约映照在圆柱顶上的金色涂层和远处雕像的脸上。噢,我喜欢这里的烛光和肃穆庄严的气氛。在我内心深处,我得承认,我特别高兴见到他来。有时候,恨与爱是同一个目的。 我扭过头去他。他面对着我,一个膝盖翘起在长椅上,一只手臂搭在椅背上。他像以前那样苍白,在黑暗中发着精灵般的微光。 “你对我这次试验的全部判断都正确。”我说。我想我的声音至少是平稳的。 “为什么?”他的语调里没有鄙视和挑战的成份,只有想知道的欲望。而且看着他的脸,闻着他的破衣服上轻微的尘土味,以及从他黑头发上仍散发出的雨水味,我感到十分欣慰。 “你,我亲爱的老朋友和情人,曾告诉过我,”他说,“说我并不是真想当人,说我不过是在做梦,在做一个建筑在荒谬、虚幻以及自傲之上的梦。” “我不能说当时我了解你,”他说。“现在我也不了解这种荒唐事。” “哦,不对,你了解的。你其实很明白。你一直很清楚。也许你已经活得太久,也许你一直是更强者。但是你当时是明白的。我其实并不想要弱点;我并不想要局限;我不想要那些作呕的需要和无休止的脆弱;我不想要那些臭汗和流感;我不想要伸手不见五指的黑暗和震耳欲聋的嗓音,和那种迅速而疯狂的情欲爆发;我不想要那些丑陋;我不想要那种孤立和隔绝;我不想要那种持续的疲劳。” “你以前也跟我解释过这些。不过,这里面一定也有点……有点好的成份,不管有多少!” “你怎么想的?” “对了。阳光照在雪上、照在水面上、照在……你的手上和脸上。在阳光下,整个世界都像一朵花似地绽开它所有的秘密缝隙,仿佛我们都成了一个大组织中的一个小部分,阳不我照在雪地上……哦……”我顿住了。我其实不想把这些告诉他的。我觉得我背叛了自己。 “还有别的特点,”我说。“有许多别的东西。只有傻瓜才不想亲眼一见。等到哪个夜晚,我俩又温暧舒适地待在一起,好像这一切都不曾发生过的时候,我再告诉你。” “但是这些还不够。” “对我来说够了,目前够了。” 沉默。 “也许这次经历的最好部分就在于自我洞察,”我说。“还有,就是我不再抱有错觉和偏见。有了这次经验,我才知道自己确实想当我这个小魔鬼。” 我一扭头,给了他一个最迷人也最邪恶的微笑。 他很聪明,当然不会被它弄糊涂。他几乎无声地长叹一口气,垂下眼帘想了一会儿,然后又抬头看着我。 “只有你既去得了那儿,”他说,“又能回来。” 我想这话不对。除了我,谁还能傻到会轻信那肉体窃贼的话?还有谁会像我这样不听劝告,执迷不悟且不计后果去冒这样的险呢?现在回首此事,我意识到其实并不复杂。其实,我事先已经知道其中有风险,已看出这是付出代价的事。那混蛋告诉我他是个骗子,他说过这是场骗局,我没有别的办法不步入他的圈套。 路易说的话当然不代表他的真实想法,但在某方面他却言中了。他说出深层的真实。 “我为在的时候你过得怎样?”我问他,目光又挪回前面的圣坛。 他十分冷静地回答,“简直是地狱。” 我没问答。 “你每一次的冒险都伤害了我,”他说。“太让我担心和后悔。” “你为什么还爱我?”我问。 “这你清楚,你从来都明白为什么。我真希望我是你。我希望随时分享你的快乐。” “那痛苦呢,你也想分享吗?” “你的痛苦吗?”他微笑着说。“当然我也想分享。正如他们所说,我随时要分担你的痛苦。” “你这个自命不凡、愤世嫉俗、满口谎言的杂种!”我喃喃说着,一股怒火突然涌上心头,脸也胀得通红。“我需要你,你却拒绝了我!你把我赶进那个凡间之夜,你拒绝帮我、拂袖而去!” 我激烈的言词令他吃惊。也令我自己吃惊。可是我的火气就是这么大,我无法不让它发泄。我的两手又颤抖起来,这又手曾迅速出击,干掉了那个冒牌大卫,根本无需动用我其他致命的威力。 他一言不发,脸上呈现那些由震惊引起的细小变化——一侧眼睫毛微微抖动,嘴角拉长又放松,神情像凝固了似的,又迅速消失,然后又凝固,再消失,如此迅速反覆。他的目光承受我那控诉的目光,然后才缓缓移开。 “是你的凡人朋友大卫-泰柏特帮助你,对吧?” 我点点头。 可是一提起这个名字,我的神经末梢就像被一根烧红的金属丝刺了一下,足够让我痛苦不堪。一如既往,我已不能再提到大卫。我也不想再谈到葛丽卿。我突然觉得,我现在最想做的事的就是转向他,用双臂搂住他并伏在他的肩头上痛苦。我以前可从没这样做过。真不害羞。不过完全可以预料。无聊,但又甜蜜。 我没这么做。 我们静静地坐在教堂里。城市的柔和噪音在彩色玻璃的窗户外面此起彼伏。外面街灯的微弱光辉透过窗了照进教堂。雨又下起来,是新奥尔良温暧的和风细雨。在这种雨中行走根本不碍事,就好像走在薄雾中。 “我要你饶恕我,”他说,“我要你了解这不是我怯懦,不是我软弱。我当时对你说的都是真理。我不能帮你的忙,我不能把别人牵扯进来!即使那人是个你在他身体里的凡人也不行。当时我就是不能帮你。” “这我全明白。”我说。 我想到此为止,但又做不到。我的火气消不下去,我这脾气可是很有名的,就是这硬脾气,让我一拳把大卫-泰柏特的脑袋嵌进灰泥墙。 他又说话:“你怎么说我都不过份。” “还不止呢!”我说。“不过我想知道的就是这些。”我转身面对他,咬牙切齿地说:“你是不是原想拒绝我一辈子?假若他们摧毁了我的身体,比如说马瑞斯或其他知道此事的同类,假若我陷在那个人体里出不来,假若我一次次地来找你,哀求你帮忙,你会不会永远把我拒之门外?你会不会固执己见?” “我不知道答案!” “我瞧不起你!”我严厉地小声说。“我应该揍死你,结束你这个叛徒。把你碾成粉,让你的粉末顺着我的手指缝流下去。你知道我做得到!举手之劳,就像凡人弹个手指那样容易。像我烧掉你的小房子那样把你烧死。谁也救不了你,谁帮都没用。” 我怒视着他,怒视着他那张沉着的脸上优美俊俏的肌肉。在教堂更深处的阴影的衬托下,他的脸发出微弱的磷光。他双眼的形状很美,黑色的眼睫毛很长很浓。他上嘴唇的柔软凹痕完美无缺。 但我还是不能伤害他。我甚至无法设想去施行这行这可怕怯懦的报复。我从来没有真正伤害克劳蒂亚。是啊,你尽管可以无事生非,可以把他撕成一条条看着他一点点死去,但你要施行报复就太可怕、廉价而无趣。对我来说又有何意义呢? “你考虑一下,”他小声说,“在把我结束之后,你能再造出一个来吗?”他轻声推理下去。“你能再实施一次黑暗赠礼吗?呵,你考虑好再回答。像你刚才嘱咐我的那样,你也找到了感觉再回答。等你真找到了,你也无需告诉我。” 接着,他向我探过身来,缩短我们之间的距离,再把他光滑柔软的嘴唇贴在我的脸颊上。我想躲开,但他紧紧抱住我不让我动。我默许了,接受了这毫无激情的冰凉一吻。最后他终于撤回去,像一堆阴影散架似地颓然坐下,只把一只手仍搁在我的肩上。我则一动不动地坐着,看着面前的圣坛。 最后我慢慢起立,走过他身边,叫醒莫约,让它跟我走。 我走过长长的中殿,走向教堂的前门。我发现了那个阴影幢幢的凹处,这里,守夜的腊烛在圣母的雕像下燃烧。这是个充满摇曳的美丽烛光的壁翕。 热带雨林的气味和声音又回到我这里,我彷佛又置身那些参天古树令人窒息的黑暗之间。随后,眼前出现那逐步形成坐落在林中空地上的白灰小教堂敞开大门的景像。在漫无目的的微风中,它的钟发也窒闷的怪声。从葛丽卿手上伤口冒出的血味也钻进我的鼻孔。 我拾起抬子上一根用来点燃腊烛的长引子,把它蘸进一簇火苗,再“蓬”地一声点燃一根新腊烛,摇曳的火苗火烫而金黄,最后稳定下来,发出刺鼻的烧腊香味。 我刚想说“为了葛丽卿”,就意识到我点燃这根腊烛根本不是为了她。我仰望圣母玛丽娅的脸。我看见葛丽卿祭坛上方的那根基督受难十字架。我再次感到热带雨林中的宁静笼罩在周围,并看见那个小病房里摆满小病床。难道为了我珍贵而美丽的克劳蒂娅吗?不,也不是为她,虽然我很爱她…… 我清楚这根腊烛是为我自己点燃的。 它是为那个曾在乔治城爱过葛丽卿的褐发男人点燃的;是为我成为那男人之前的那个悲伤、失落的碧眼吸血鬼点燃的;是为数百年前怀里揣着母亲的珠宝、背搭几件衣服去巴黎的那个凡人男孩点燃的;是为那个怀抱垂死的克劳蒂娅、邪恶而冲动的怪物点燃的。 这腊烛是为所有那些同类点燃的,为现在正站在这儿的这个魔鬼点燃,因为他爱腊烛,他喜欢用光亮制造新的光亮,因为这里没有可让他信仰的上帝,没有圣徒,没有圣母。 因为他克制住了自己的火爆脾气,没有毁灭他的朋友。 因为他很孤独,无论那个朋友离他有多近。因为幸福又回到他的身上,像个他从没完全征服过的苦事。那顽皮的微笑己在他的嘴角绽开,那饥渴在他的胸中涌动,那欲望就要驱使他迈出教堂,再去那些滑溜闪亮的街上流浪。 是的。那根小腊烛为吸血鬼莱斯特点燃,那根神奇的小腊烛就用这点火苗增强全宇宙的所有光亮!并在漫长今夜的一个空荡荡的教堂里,置身在其他小火苗中燃烧。翌日,当忠诚的太阳光透过这些门窗照进教堂,它将仍在燃烧。 小腊烛,守好你的夜吧,无论在黑暗中,还是在阳光下。 对,为了我。 第三十二~三章 第三十二章 您以为我的故事已经讲完了吗?您以为《吸血鬼编年史》的第四卷已经写毕了吗? 唔,这本书应该结束了。当我点燃那根小腊烛时,它就应该结束了。但它还没完。第二天夜里当我第一次睁开眼睛时,我才意识到这点。 请您继续读第三十三章吧,看看后来又发生了什么。或者您到此为止也可以,随您的便。您也许已经在盼望它该结束了。 第三十三章 巴巴多斯。 当我追上他的时候,他仍住在这里,在海边的一座旅馆里。 已经过去好几个星期。我也不知道自己为什么会虚度这么多时间。不是好心肠使然,也不是胆小怕事。然而我还是等待着。我注视着皇家大街上的那座漂亮小楼一步步修复,直到至少布置好几间摆设优雅的房间为止,好让我住进去打发时光,考虑一下发生及有待发生的事情。路易已经搬回来和我同住,这时正忙着找一个写字台,要酷似一百多年前曾摆在客厅里的那个。 大卫已与我的巴黎代理人联系过多次。他不久将去里约热内卢参加狂欢节。他很想念我,希望我能去那儿与他会合。 他的房地产问题已经解决了。他也叫大卫-泰柏特,是那个死在迈阿密的老人的年轻表弟,也是这个祖先庄园的新主人。泰拉玛斯卡已为他办妥这些事情,把老大卫留给他们的财产移交给小大卫,并交给他一大笔抚恤金。他已不再是他们的会长,虽然还保留著他在总部的住所。他将永远处在他们的庇护之下。 他要给我一个小礼物,如果我要的话。就是那个内有克劳蒂娅微型肖像的小饰物盒。他找到这个盒子。十分精致的肖像;上好的金项链。他随身带着它,如果我想要就交给我。我能不能去找他一趟,亲自从他手里接受这件礼物呢? 巴巴多斯。他感到自己被迫要回到那次罪行的所在地。天气很好,他写信告诉我:他又捧起浮士德来读,他有许多问题要问我。我什么时候能去? 他没有再见到上帝或魔王撒旦了,虽然他在离开欧洲之前在巴黎的各个咖啡馆里消磨过许多时光。他不再把自己的毕生用来寻找上帝或撒旦。“只有你才能认出我现在是什么人,”他写道。“我想念你。我想和你说话。你难道不记得我帮助过你,因此原谅我的一切过失吗?” 他向我描述那个海滨疗养地,形容那些漂亮的粉色灰泥建筑,那些向四周延伸的游廊屋顶,那些幽香四溢的花园,那些一望无际的乾净沙滩以及波光粼粼的大海。 我没去那里,但我来到山上的那些花园。我站在他也到过的那些悬崖上,眺望远方森林覆盖的群山,倾听海风吹过、唠啪乱响的椰子树枝的声音。 他对我讲过这些山吗?在这里你能一眼望到深不可测的谷底,邻近的山坡显得离你特别近,好像一伸手就能摸到,尽管它们实际上离你很远很远。 我想他没有讲过。但他曾形容过那些花朵,那些开着小小花朵的虾衣草,那些兰花树和宣、百合花。对,就是那些鲜红色的百合,长着娇嫩纤细的花瓣。还有那些躺在深深的林间空地里的蕨类植物,那伙硕似的极乐鸟和又高又挺的褪色柳,以及那些落满北美的黄喉树莺、开着小花朵的凌霄花。 他说过,我们应该一起步行去那儿。 好,那就去吧。脚踏在砂梁小路上,发出轻轻的嘎吱嘎吱声。唉呀,哪儿的椰子树也没有长在悬崖峭壁上的椰子树看上去这么美:高高的,随风摇摆。 我等到午夜过后才降落在那座海星般的海滨旅馆上。庭院里像他说的那样,种满粉红色的杜鹃花和腊似的大象耳果树,以及暗绿色有光泽的灌木。 我穿过那间空荡荡黑暗的餐厅及其敞开的长门廊,来到海滩上。我在浅海里向前游很远,以便从远距离回头看那些建有有顶阳台的游厕平房。我马上发现了他。 通向那个室外小餐厅的大门敞开,黄色的灯光洒在这块铺设地砖并圈起来的小空地,照亮上面的彩色桌椅。在室内,好像在一张灯火通明的舞台上,他坐在一张小写字台上,面对黑夜和大海,正在一台笔记型电脑上打字,那“滴滴嗒嗒”细密的打字声在寂静中传得很远,甚至盖过慵懒柔软、堆着泡沫的浪花絮语。 他赤身露体,只穿着一条白色的沙滩短裤。他的皮肤晒成古铜色,好像整天躺在阳光下。黄色的光束照在深褐色的头发上。他赤裸的肩膀和光滑无毛的胸膛泛着油光。他腰部的肌肉很结实,大腿和小腿背上也泛著淡淡的金色光泽,他的手背上长著一层细密的茸毛。 我活的时候甚至没有注意到这层茸毛,也许是我那时不喜欢。我也不知道。而现在我很欣赏它。他显得比我穿这个身体时更苗条一些。对,那身上所有的骨骼都更明显,符合现代健康的标准(所谓为了时髦而节食)。他符合这标准,他的身体符合,我想两者都符合这种标准。 他身后的那个房间很别致,具有那个岛上的乡土风格,巨大梁柱的屋顶,玫瑰色地砖的地板。床上铺着柔和淡色的床单,上面印着锯齿状的印第安人的几何图形,显得很欢快。大立柜和五斗柜都是白色的,上面有鲜艳的花朵图案。许多盏简朴的台灯放射出明亮的光辉。 见他坐在豪华舒适的环境中,打着字,黑色的眼睛里闪着智慧的光芒,一副学者派头,我不禁笑了。 我又靠近一点,见他的脸刮得很干净,手指甲修剪过,也许还是请指甲修剪师做的。他的头发还是又厚又长、松曲的一团,和我粗心大意穿这身体时一样,但它也经过修剪,显得很有型。他那本歌德写的浮士德摆在他旁边,打开着,上面样放着一杆钢笔,许多书页都摺了角,或夹着作记号用的小锟纸条。我仍不慌不忙观察着他,又见到他身旁摆着一瓶苏格兰威士忌酒,一只厚底水晶玻璃酒杯上食精致的雪茄烟。这时他抬起头来,看见我。 我站在沙地上,就在那有水泥矮围栏的小门廊外面,但在灯光下很显眼。 “莱斯特。”他小声惊呼,脸上顿时容光焕发。他马上站起来,迈着我熟悉的优美步伐朝我大步走来。“感谢上帝你来了。” “你真这样想?”我说。我想起在纽奥尔良的那一瞬间:我注视着那个肉体窃贼匆忙走出世界咖啡馆,并想到那个身体可以像豹子一样快速移动,而里面却住着另外一个人。 他想把我拥进他的怀里,可当我绷起身体并闪开一点,他猛地站住,并把双臂抱在胸前——这姿势显得和这副身体完全契合,我不记得我俩在迈阿密碰面之前我见过他做这个动作。这两条手臂比他原来的粗壮,胸脯也更宽厚。 这身体看起来真赤裸。那两个乳头粉得发紫。他的目光锐利清澈。 “我很想念你,”他说。 “真的吗?很显然你在这儿并没活得像个隐士,对不?” “没有。我见过太多人。在布里奇敦聚餐的人太多了。我的朋友阿伦已经来过这儿好几次了。其他同仁也来过。“他停顿了一下二我受不了和他们在一起,莱斯特。我受不了在泰柏特庄园被一帮仆人围着,假装是原来那个我的表弟。过去的经历确实造成可怕的创伤。我有时一照镜子就受不了。但我不想谈往事中坏的一面。” “为什么不想?” “现在是我的过渡、调整时间。那些惊吓终究会过去。我要做的事太多了。噢,我真高兴你来了。我就预感到你会来。今天早上我差点去里约热内卢,但我清楚预感到今晚会见到你。” “是呀。” “你怎么啦?怎么沉着脸?你为什么生气?” “我也不知道。这段时间我老是无缘无故地生闷气。我本该高高兴兴才对。我很快就会好的。最近我总是这样,但不管怎么说,今夜很重要。” 他盯着我,努力想像我这番话是什么意思,要不就是在想怎样回答我才合适。 “进屋吧。”他最后说。 “坐在门廊的暗处不好吗?我喜欢海风。” “当然,照你说的办。” 他进屋把那瓶苏格兰威士忌拿起来,给自己倒了一杯,然后回来和我一起坐在木桌旁。我刚刚在一张椅子上坐下,正遥望漆黑的大海。 “你最近在忙什么?”我问。 “呵,怎么说呢?”他说。“我一直在写这事的全部过程,尽量把我的所有感受和发现都描述一番。” “你是不是确实牢牢扎根在这个新身体内了?” “确实。”他喝了一大口苏格兰威士忌。“而且好像没有出现任何退化和衰败。你知道我很担心这个。甚至当你在这个身体里时我就担心了,但那时我不想明说。我们有理由担心,对吧?”他转过身来望着我,然后突然微笑,用惊异的低嗓门说:“你正在瞧着一个你从里到外都彻底了解的男人。” “没有,并没有真正了解,”我说。“告诉我,你怎样对待那陌生人的注视……那些不会猜忌你的人的注视?女人是不是邀请你进她们的卧室?年轻男人呢?” 他向外眺望大海,脸上突然露出苦涩的表情。“你最清楚答案。对这些邂逅我都无法利用。它们对我来说毫无意义。我并没说我没有享受过几次床第之欢。但是我有更重要的事要做,莱斯特,远比做爱重要得多的事。有些地方我想去——我一直梦想去一些国家和城市。里约热内卢只是个开头。我得弄清许多真相,揭开一些自然之谜,发现一些东西。” “这我能想像得到。” “我们最近一次在一起时,你对我说过一件很重要的事。你说过你当然不会把这次生命也献给泰拉玛斯卡。是呵,我不会把它交给他们。在我心中最重要的一点是我不能虚度这个新生命。我必须用它来做一些最重要的事。当然,我的目标不会马上出现。必须要经过一段时间的旅行、学习、思索,然后才确定什么是奋斗方向。我要一边学习,一边写作。我把一切都写下来。有时候,纪录本身好像就是目标了。” “我明白。” “有许多事情我都想向你请教。我有满腹的疑问。” “为什么?什么问题?” “关于你那段日子的体验,以及对我们那么快就结束了那次冒险,你是否有所后悔。” “哪次冒险?你是说我当凡人的那段日子吗?” “对。” “我不后悔。” 他又开始说话,然后又打住。然后又开始说话。“你的收获是什么?”他放低声音热烈地问。 我又转头看着他。是的,这张脸显然更棱角分明。是他的个性使之棱角分明,并更具意义吗?它近乎是完美了。 “对不起,大卫,我分神了。你刚才问什么?” “你从这段经历里得到的收获是什么?”他耐着性子问,我熟悉他的这种耐心。“教训是什么?” “我不知道还有什么教训,”我说。“而且不管我学到什么东西,我都要花时间慢慢理解、消化。” “对,我明白,当然。” “我可以告诉你,我觉得自己有着对冒险的渴望,对流浪、对你描述的那些东西加以探索的新冲动。我想回到雨林中去。我去看望葛丽卿时,对它们的认识太过短暂肤浅。那儿有座古寺。我想再去看看它。” “你从没告诉过我发生什么事了。” “是没有。我告诉过你,但当时那不是你,而是拉格朗。那个肉体窃贼见证了我的那段小告白。他究竟为什么想要偷这么个东西?你看我离了题。有许多地方我也想去看看。” “是的。” “我这是对时间、未来以及对自然界的秘密又发生强烈的渴望。在很久以前的那个夜晚,我在巴黎被迫成为对这一切的观察者。而现在我对当这样的观察者又产生热望。我丢开幻觉。我丢开我最喜欢的谎言。你不妨说我重新造访那一刻,并自愿再生在黑暗中。出于坚定的决心,我重返黑暗!” “哦,是的,这我明白,”他说。 “你明白吗?若是就太好了。” “你为什么这么说话?”他放低声音慢慢说。“你很需要我了解你,就像我需要你了解我那样?” “你从来没有了解过我,”我说,“噢,我这可不是指责你。在你对我的了解里有许多错觉,所以你才可能来造访我,和我交谈,甚至留我住宿和帮助我。假如你真的了解我,你就不会这么做。我曾试着告诉你。当我谈起我的梦时,我……” “你错了。你因为虚荣才这么说,”他反驳。“你喜欢把自己想像得比实际要怀。什么梦?我不记得你曾对我谈起过梦。” 我笑了。“你不记得吗?好好想想,大卫。我梦见老虎的那个梦。我很为你担心。现在那个梦的威胁即将实现。” “你这是什么意思?” “我要对你做那事了,大卫。我要把你带入我的行列。” “什么?”他的声音由高到低。“你说什么?”他探过头来,想看清我脸上的表情。可是我们都背着灯光,他的肉眼没这么大的神力。 “我刚说过,我要对你做那事,大卫。” “为什么?你为什么对我说这个?” “因为这是事实。”我说完站起来,并用腿把椅子拨到一边。 他瞪着我。只有这时他的身体才显露出威胁。我看见他健美的两臂肌肉紧张起来。他的眼睛紧盯着我。 “你怎么对我说这个?你不能对我下手,”他说。 “我当然能。而且我要这么做。现在就来。我一直告诉你我很邪恶。我说过我就是魔鬼。我就是你浮士德中的魔鬼,是你幻像中的那个魔鬼,是我梦中的那只老虎!” “不,你说的不对。”他嘤地站起来,把身后的椅子撞翻,还差点失去平衡。他向后退进房间。“你不是魔鬼,这你最清楚。别对我这样!我不准你这样干!”他咬紧牙关说出最后这句话。“你和我一样长着人心。你不忍心这样做。” “我他妈的才不是呢,”我说完哈哈大笑,不能自已。“泰拉玛斯卡会长大卫,”我说。嵌多布雷教祭司大卫。 他在铺着地砖的地板上一迳地向后退,灯光把他的脸与手臂上紧绷的肌肉照得通亮。 “想抵抗我吗?没用。地球上没有任何力量能阻止我这么做。” “那我就先死。”他窒息般地低声说。他的脸胀得发紫。哦,这是大卫的血。 “我不会让你死。你为什么不把你那些巴西精灵呼唤来?你大概忘了怎么呼唤吧?你的心思不在那上面,你集中不起意念。哼,你要那样做,对你一点好处也没有。” “你不能这样做,”他说。他在竭力使自己冷静下来。“你不能这样报答我。” “呃,不过魔鬼就是这样报答帮助过他的人!” “莱斯特,我帮你对付过拉格朗!我帮你收复了你的身体,你发过誓要忠于我!你那时怎么说的?” “那是我骗你呢,大卫。我自欺欺人。这是我从这次短暂做人的经历中学会的东西,我撒谎了。你让我很吃惊,大卫。你生气了,很生气,但你并不害怕。你很像我,大卫,你和克劳蒂娅是唯一真正拥有我的力量的人。” “克劳蒂娅,”他点点头说。“啊,是的,克劳蒂娅。亲爱的朋友,我要给你看样东西。”他挪开一点,故意转身把后背朝向我,让我看清楚他这样做并不是害怕我、想逃跑,然后慢慢走到床边的衣橱那儿。等他转过身来,他手里拿著一个小饰物盒。“这是从总部找来的。就是那个你向我描述过的小饰物盒。” “呃,对,就是它。把它给我。” 这时我才看到他的双手在颤抖,好像握着那个椭圆形的金制小盒很吃力。还有那些手指,他并不十分熟知他的手指,对吧?他好不容易才把它打开,并伸过来给我看。我看到了那幅微型画像——她的脸,眼睛和金黄的头发。一个小女孩透过纯真的面具在盯着我。或者这不是面具? 慢慢地,从我混沌一团的记忆漩涡里,隐现出我头一次见到这小饰物盒和这条金项链时的情景……我走在那条泥泞黑暗的街道上,无意中来到那个瘟疫流行的棚屋区,她母亲就躺在其中的一间里奄奄一息,这个凡人小女孩也已成为吸血鬼的食物,苍白的小身体无助地在路易的怀抱里颤抖。 那时我用手指着他并使劲地嘲笑他,然后从气味难闻的床上抄起那个女人——克劳蒂娅的母亲——的尸体,在小屋里一圈圈地与之共舞。这个小饰物盒和金项链当时就挂在她的脖子上闪闪发亮,幸亏当时连最大胆的小偷也不敢溜进这个小屋来偷东西,怕染上瘟疫。 我用左手把它们取下来,然后丢下这可怜的尸体。项链的小扣已经坏掉,我像挥舞一件战利品似地用手举着它在头顶上挥舞,然后把它丢进衣袋,迈过奄奄一息的克劳蒂娅的身体,跑到街上去追赶路易。 几个月之后,我才在无意中又从衣袋里翻出了这件小饰物,并拿着它凑到光线下看。当初画这幅小画时她还是个活生生的小孩,但是黑血赋予她画家讨好她的美化成份。这就是我的克劳蒂娅。我把它藏在一个皮箱里,但后来不知何故它落入了泰拉玛斯卡的手里。 我现在用双手捧着它端详,彷佛我又回到那间陋屋。一瞬间我又回到现实,正凝视着大卫。他正对我说话,但我刚才一直没听,现在我才听清楚他的话:“你真要对我动手吗?”他问,声音像他的双手那样也在颤抖。“请你看看她吧。你怎能忍心对我下毒手?” 我看看她的小脸,又看着他。 “我要做,大卫,”我说。“我对她说过我还要这样做。现在我要对你这样做。” 我猛地把这小饰物盒扔出房间,让它穿过门廊、越过沙滩,落入大海。那条金项链在夜空里划出一道金光,然后消失在海水的幽光里。 他以让我吃惊的速度向墙那边后退。“你别这样,莱斯特。” “老朋友,别反抗。一点用也没用。在前头还有漫漫长夜等着你发掘呢。” “你别这样!”他喊道,声音低沉得像含在喉咙里的吼声。他朝我扑过来,好像他以为能撞翻我似的。他的双手同时打在我的胸脯上。我凝然不动,他却倒着退开,摔倒了,摔疼了不说,还气得七窍生烟,两眼含着哀怨的泪水盯着我。血又一下子冲上他的双颊,脸顿时成了暗红色。现在他才了解自己的抵抗无异于以卵击石,便拔腿想跑。 他还没跑到门廊,便被我从后面抓住脖子。我用手指按摩他脖子上的肉,他同时像野兽一样拚命挣扎,想挣脱我跑掉。我把他慢慢举起,用左手毫不费力地握住他的后脑勺,然后把牙齿咬进他年轻的脖颈上散发出香味的细皮嫩肉,并吮到第一口滋出来的鲜血。 哦,大卫,我亲爱的大卫。我还从来没有咬进过一个我如此熟悉的灵魂呢。一刹那间我被许多奇妙的景像所包围,美丽和煦的阳光穿过红树大森林,高高的草在南非大草原上窝塞作响,大号猎枪发出轰呜,大地在巨象行进的沉重脚步下颤抖。那儿就是全然的美:夏天的雨水不停地冲刷着热带丛林,洪水涌上木桩,漫过门廊的木板棚顶,天空雷呜电闪——他的心脏也随之狂跳,充满谴责:是你背叛了我,你背叛了我,你让我犹豫不决、自相矛盾——弥漫着浓烈带咸味的血气。 我把他向后一推;这饮血的第一口已经够让我受了。我看着他挣扎着跪下。他在这一刻看到了什么?他现在清楚我的灵魂有多么阴险、固执了吧? “你还爱我吗?”我问。“我还是你在这个世界上唯一的朋友吗?” 我看着他在花砖地板上爬。他想抓住床腿使自己站起来,但眼一花又栽倒在地上。他又想挣扎着爬起来。 “哼,让我帮你一把!”我说,我把他掀过去提起来,又把牙齿咬进刚才那几个小伤口里。 “看在上帝面上,住嘴吧,别再吸了。莱斯特,我求你了,住嘴吧。” 求也没用!大卫,哦,这年轻的身体多么美味,这双推我的手即使在昏迷状态中也是那么坚定有力。我亲爱的俊友,你的意志很坚强嘛。咱们现在是不是来到了熟悉的巴西?是不是在那个小房间里,他正在呼唤那些坎多布雷神灵的名字?而那些神灵会来救他吗? 我又把他放开。他又跪在地上,然后侧身倒下,眼睛发直。这第二口也够受的了。 屋里传来轻微的声响。一阵微弱的敲击声。 “噢,咱们还有伙伴吗?咱们还有看不见的小朋友吗?是的,瞧,那面镜子在摇晃。它要掉下来了!”话音未落,它就掉在地上,摔碎了,像从镜框里散落下无数道光。 他又挣扎着想爬起来。 “知道它们给我什么感觉吗,大卫?你在听我说吗?它们就像许多丝绸织锦在我周围展开。那么地脆弱。” 我看着他又跪起来。他又在地板上向前爬。接着他突然站起,向前冲去,从电脑旁抓起那本书,转身向我扔过来。书落在我脚边。他在蹒跚,几乎站不住了,翻着白眼。接着,他转过身去,跌跌撞撞跑进门廊,翻下拉杆,朝海滩跑去。 我随后跟去,跟着摇摇晃晃的他下到白沙的坡底。我的渴劲又上来了,我知道几秒钟前刚喝了一口血,现在我又得喝。他跑到海边后,站在那里,摇晃不止,完全靠钢铁般的意志支撑住自己不倒下去。 我抓住他的肩膀,轻轻把他揽入我的右臂。 “不,该死的,下地狱去吧。不。”他说。他使出最后一点力气朝我打来,用他紧握的拳头直捣我的脸,打在我坚硬的皮肤上,把他手腕上的皮肉划破。 我把他转过来,看着他踢我的腿,并用那双已经软弱无力的手打我。我再次把口鼻逼近他的脖子,嗅着它,舔着它,然后把牙齿第三次植入他的颈项。哦……味道好极了!他原来的身体老态龙钟,怎么可能供我这样一顿美餐?我感到他的手肘顶住我的脸。噢,真有劲!好,抵抗我吧,如同我抵抗梅格能那样。你抵抗我的样子真可爱。我喜欢你这样。真的。 猜我这次神魂颠倒时发生了什么?——他发出了最诚恳真切的祈求,但不是对着我们都不信仰的神只,亦不对着十字架上的耶稣或者老圣母玛丽亚,而是对着我——“莱斯特,我的朋友。别要了我的命。别让我死。让我走吧。” 哼。我用手臂把他的胸膛楼得更紧。然后把他搂过来,舔他的伤口。 “大卫,你选错朋友。”我边小声说,边舔去我嘴唇上的鲜血,边注视着他的表情。他已经半死不活。他的牙齿真白、真结实、真好看,他的嘴唇柔软肉感。他一个劲儿地翻着白眼。他的心脏在垂死跳动,这颗年轻无瑕的凡人心脏,这颗将血液灌入我大脑的心脏,这颗当我恐惧并感到死神逼近时曾经活蹦乱跳且停止跳动过的心脏。 我把耳朵贴在他的胸膛上听。我听到了救护车在乔治城呼啸而过。“别让我死。” 我见到他在很久以前的那个梦中旅馆房间里,与路易和克劳蒂娅在一起。我们是不是在魔鬼的梦中全是无规则的怪物?这颗心脏越跳越慢。这一刻即将来临。只要我再饮一点血,朋友,你就…… 我抱起他,把他扛上海滩,扛回房间。我亲吻着那几个小伤口,舔它们,用嘴唇吮它们,然后又把牙齿咬进去。他浑身猛一抽搐,发出轻轻的一声呼喊。 “我爱你,”他喃喃道。 “是的,我也爱你。”我回答,嘴巴仍贴着他的肉。他的血再次热烈而不可阻挡地喷进我的嘴。 他的心跳更缓慢了。他正在脑子里回忆往事,一直回溯到摇篮期,超越音节铿襁清晰的语言阶段,彷佛正在自哼自唱一首老歌。他那沉重而温暖的身体紧贴着我,两条手臂无力地搭拉着,头歪在我的左手里,双眼闭上了。那轻轻的哼唱也越来越弱,心跳突然变得含混、颤栗起来。 我咬破自己的舌头,直到疼得不能忍受为止。我用自己的犬齿一下下咬破左右移动的舌头,再把我的嘴扣在他的嘴上,迫使他张开嘴唇,让我的血流进他的嘴里。 时间彷佛停滞下来。毫无疑问,我自己的血味在渗进他嘴里的同时也漏进我的嘴里。突然,他的牙齿猛地拉住我的舌头,咬得是那样剧烈和有威胁,使出了他凡人下颚骨的所有力量,并贪婪地刮擦我这超自然的舌头,吸吮我吐出的那股血,咬得是那样狠,好像随时能把我的舌头咬断。 他身上猛烈地抽搐。他的后背弓起顶著我的手臂。当我抽回舌头,嘴里疼得要命,舌头火辣辣的时候,他却贪婪地凑上来,仍闭着双眼,主动寻求我的嘴。我咬破手腕。可爱的孩子,血来了。血来了,这次可不是几滴,而是从我的动脉里大量涌出。当他的嘴这次扣在我的伤口上时,疼痛一直延伸到我的体内深处,并灼痛着我的心。 为了你自己,大卫。使劲喝吧。使劲。 不管他喝多久,我都不会死的。我知道这点;我以前也这么干过,当时很害怕。现在回想起来真愚蠢可笑,刚想起来便模糊消退了,只剩下我和他静静地在一起。 我跪在地上,抱着他,任凭疼痛扩散到我的每一根静脉和每一根动脉,我知道这不可避免。随着我体内的烧灼感和疼痛愈来愈烈,我只好慢慢躺在地上,仍怀抱着他,手腕贴在他的嘴上,一只手仍垫在他的头下。我感到一阵头晕眼花。我自己的心跳危险地慢下来。他一口口地吮吸着。我闭上双眼,透过明亮的黑暗,我彷佛看见成千上万根毛细血管被吸干,并在收缩和枯萎,宛如一张被风吹破的蜘蛛网上无数根黑黑的细丝。 我们又回到旧时期新奥尔良的那个旅馆房间里。克劳蒂娅静静地坐在椅子上。窗外,这座小城市闪烁着零星的灯光。头上的天空罩着浓黑的夜幕,毫无大城市的曙光行将到来的迹象。 “我对你说过我还会这么做的。”那时我对克劳蒂娅说。 “你何必对我解释呢?”她问。“你很清楚我从未问过你这方面的问题。我已经死去好多好多年。” 我睁开了眼睛。 我躺在屋里冰凉的地板砖上,他却站着,俯视着我,电灯光照亮他的脸。现在他的眼睛不再是褐色的,而是充满著既柔和又耀眼的金光。一层不自然的色泽侵入他那光滑黝黑的皮肤,使之略微变苍白,成为十足的金色,他的头发也染上了那种邪恶而华丽的色泽,所有邪性、不自然的光晕鬼气都聚集在他周围,并从他身上透射出来,好像发现他难以抗拒。这个高大健壮的男人现在像个天使,脸上的表情茫然而困惑。 他一言不发,我也读不懂他的表情,我只知道他看见了这此奇迹。他环顾四周,看着那盏电灯、地上的镜子碎片和外面的夜空。我知道他看到这一切。 他又注视着我。“你受伤了。”他嘟哝着。 我听见他的声音里也有那种血味! “你受伤了吗?” “看在上帝面上,”我嗓音嘶哑着回答,“我受伤又关你什么事?” 他从我身旁后退一步,睁大双眼,彷佛每过一秒钟他的视野都在扩大。然后他转过身去,好像忘记了我的存在。他始终以那种受到魔法迷惑似的目光看着一切。接着,他咬牙切齿地忍着这变化带来的剧痛,转身向外走去,穿过小小的门廊走向大海。 我坐起来。整个房间都在闪烁。我已把他能接受的每一滴血都输给他。饥渴使我全身瘫软,使我几乎坐不住。我用手臂抱住膝盖,努力支撑住虚弱的身子,坐在地板上,保持不摔倒。我举起左手,好在光线中看见它。手背上的小静脉都突起来,但在我的注视下它们又都瘪下去。我能感到我的心脏在狂跳。虽然我饥渴难耐,但我清楚我还能再撑一阵。我并不比生病的凡人更清楚我为什么能从病中康复。但我感到我体内的某项阴间的功能正在紧张工作,使我悄悄地恢复过来,彷佛我这优质的杀人机器必须得被清除一切故障,好继续捕猎下去。等我终于又站起来时,已完全恢复。我给他的黑血远超过我创造别的吸血鬼时输出的血量。大功告成。我做对了一件事。他会非常强壮!上帝呵,他会比别的吸血鬼都强壮。 可是我得找到他。不然他会死去。我得帮他一把,哪怕他拒绝也得帮。 我发现他站在齐腰深的海水里,浑身哆嗦,疼得直咧嘴叫唤,虽然强忍也不行。他手里扬着那个小饰物盒,那条金项链绕在他握紧的手上。 我伸出手楼住他,让他站稳。我告诉他这段适应期很快就会过去,而且一劳永逸。他点点头。 过了一会儿,我感到他的肌肉放松了。我让他跟着我走进浅水,这样走路轻松一些(虽然我们都很有劲)。我们一齐沿着海滩散步。 “你就要靠吸血为生了,”我说。“你觉得你能独立吸血么?” 他摇摇头。 “那好,我来把你需要知道的都教会给你。不过先去那边的瀑布洗澡。我听见了它的声音。你听见了吗?你得把身上洗干净。” 他点点头,跟我走,低着头。我仍楼着他的腰,他身上仍然不时地剧烈痉挛一下——是刚才他差点死亡的余波。 我们来到瀑布前。他轻松地迈过那些巨大的岩石,脱掉长裤,赤裸裸地站在奔腾而下的洪流底下,让水冲刷自己的脸和全身以及圆睁的眼睛,还不时抖动全身,并啤出偶然流进嘴里的水。 我看着他冲洗。随着时间一分分过去,我感觉自己越来越强壮。于是我向上窜入空中,俯视瀑布,再降落在悬崖边上。我能看见他在下面,一丁点儿大,仰着头,透过冲在脸上的水仰视著我。 “你能上来吗?”我轻声问他。 他点点头。他听见了,真好。他仰身曲膝,向上一跳。窜出瀑布,降落在倾斜的悬崖坡面上,仅在我身下几码处,两手很轻松地抓住又湿又滑的岩石。接着,他又仰着头三下两下爬上来,站在我身边。 我对他的力量打从心里感到吃惊。不仅仅是力量,还有他的勇敢无畏。而他自己却好像已经把它忘记,目光又移向远方,眺望翻卷的白云和柔和、闪着微熹的夜空。他在注视群星,然后目光转回陆地,扫视绵延在悬崖上下的丛林。 “你能感到饥渴吗?”我问。他点点头,只是顺便瞧我一眼,便又扭头去看大海。 “那好,现在咱俩回到你的房间去,你穿好衣服,准备探索凡间,然后咱们就进城。” “去那么远吗?”他问。他用手指着地平线。“那边有一条小船。” 我顺著他的手指望去,见船上站着一个男人。是个残忍无趣的家伙。船是条走私船。那人因被喝醉的同伙丢在甲板上单独望风而显得很不满。 “好吧,”我说。“咱们一块儿去。” “不,”他说。“我想还是我单独去好。” 他不等我答应就一转身,迅速而潇洒地降落在海滩上。他像一道闪电穿过浅海区,然后一头钻进大浪,开始有力而飞速地划起水来。 我顺着悬崖的边缘向下走,找到一条崎岖的小道,慢慢地顺着它一直走到小屋。我看着乱七八糟的屋里——镜子碎了,桌子打翻了,电脑躺在地上,那本书也扔在地上。那把椅子则躺在小门廊里。 我转身又走出来。我来到花园。月亮高高地挂在天上,我沿着石子路向上走,来到最高处的边上,站在那儿俯瞰一条细长如白绸带似的海滩和滚滚无声的大海。最后我坐下,背靠一棵暗黑的大树干,它枝繁叶茂,像把巨伞似地盖在我头顶上。我把右臂搁在右腿上,又把头埋在臂弯里。 一个小时过去了。 我听到他回来了,迅速走上石子路,步伐快得无凡人能比。我抬头一看。见他已洗澡换好了衣服,连头发都梳得整整齐齐。他喝过的血味仍没完全消散,大概是从嘴里散发出来的。他可不像路易那样娇嫩柔弱,而是比他精明强干得多。且这个过程还没有完成。他的死亡后遗症已经消失,我眼看着他迅速强大起来,他皮肤上发出的那层柔和的金光能使观看者心醉神迷。 “你为什么这么做?”他问我。这张脸真像张面具。他又问一遍:“你为什么这么做?”脸上掠过一丝愤怒。 “我也不知道。” “哼,别装蒜。哭也没用!你为什么这样做?” “我说实话:我也不清楚。我可以给你说出种种理由,但我还是不知道为什么。因为我想这样做,所以就做了。我想看看这样做之后会发生什么,所以就……因为我想,所以就不可能不做。我回到纽奥尔良之后就确定了自己想做这事。我在等待……等待机会,但要我不做是不可能的。现在我总算做到。” “你这个撒谎的可怜杂种!你是因为残忍和卑鄙才这么做的!你这么做,是因为你和那个肉体窃贼做的那次小试验出了差错!其结果就是奇迹发生在我的身上,这次返老还童、这次的新生使你大为恼火,暗想:怎么会发生这样的事,我在那儿遭罪受难,你却渔翁得利!” “你也许说得对!”我说。 “本来就是这样。还是承认了好。承认你这事做得太小人。承认你卑鄙,你无法容忍让我穿着这个你没有勇气承受的身体进入未来!” “也许是这样。” 他逼进我,想用一只手使劲而固执地拖住我的手把我拉起来。这当然毫无用处,他无法挪动我一丝一毫。 “你还没有强大到玩这类游戏,”我说。“你再不松手,我就一拳把你打翻。让你够受。让你的自尊受不了。所以你还是把你那套可笑的凡人拳击术收起来为好。” 他气得扭过身去,低着头把双手抱在胸前不理我。我能听见他绝望的“咻咻”喘气声,还几乎能触摸到他的羞恼。他走开了,我又把头埋进我的臂弯。 可是我听见他又回来了。 “为什么?我要你回答我。我要你承认。” “不。”我说。 他伸出手猛地抓住我的头发,用手指把它缠绕住,然后把我的头猛拉起来,使我的头皮一阵发疼。 “大卫,你真的在逼我,”我冲他吼道,同时挣脱了他的手。“你再敢碰我一下,我就把你扔到悬崖底下去。” 但当我看到他脸上痛苦不堪的样子时,我不作声了。 他在我面前下跪。我俩几乎四目相对。 “这到底是为什么,莱斯特?”他问,声音沙哑而悲伤,使我听了心碎。 我羞愧难当,痛苦不堪,又把头埋在右臂弯里并合上双眼,同时举起左手捂住脑袋。从此,无论是他恳求我也好,大声诅咒我也罢,还是最后悄悄离去也罢,都不能使我再抬起头来。 天破晓前,我才起来去找他。那小屋已经收拾好了,他的手提箱摆在床上。那袖珍电脑也已合上了,那本浮士德躺在它那光滑的塑胶书匣里。但他却不在屋里。我找遍这家旅馆也不见他的踪影。我又理遍四周的花园和树林,也没找到他。 最后我只好在山上找了一个小山洞,钻进它的深处睡觉。 诉说我的苦难又有何用?描述我内心深处的隐痛又有何用?说我知道我特别邪恶、可耻和残忍又有何用?我很清楚我对他做下可怕的错事。我太清楚我自己和我所干的所有罪恶,所以我除了指望别人以同样的罪恶回报我,不再指望这个世界会给我什么好处。 太阳刚一下山我就醒来。我站在高高的悬崖上观看霞光万丈,然后下到城镇的街道上捕猎。没过多久就有一个贼对我下手,想抢我的钱。我把他拐进一条小巷子,在那儿津津有味地慢慢吸干他的血,路过的游客距离我们只有几步之遥。完了,我把他的尸体藏在巷子的深处,然后接着走我的路。 可是我的路又在哪儿呢? 我回到那个海滨旅馆。他的行李还在那儿放着,但他还是不在。我又到处寻找他,竭力排除一个可怕的念头:他已自暴自弃。可我马上意识到,他还没强大到敢干这样复杂的事。即使他真敢把自己暴露在毒日头之下——对此我很怀疑——他也不会被完全摧毁。不过我还是焦虑重重:也许他被灼伤得十分厉害,无法自救。也许他被凡人发现。也许别的吸血鬼来过,把他掳走了。也许他会再次出现并咒骂我,这也使我很害怕。 最后我只好返回布里奇敦,在弄清他的下落之前,我不能离开这个岛。 天就要破晓了,我仍滞留在岛上。 第二天夜里我还是没有找到他。第三天夜里也没有。 最后,我创伤累累,心力交瘁,只能怪自己做出这种好事,悻悻回家。 春天终于回到纽奥尔良,我见到她在清澈发紫的夜空下又是游客如织。我先赶到我的老住宅去接莫约,那个精心照看它的老太太依依不舍地同它道别。莫约显然是想我想死啦。 随后,我领着它来到皇家大街。 我还没爬到后门的顶上,就知道这住宅不是空的。我停下脚步,俯视修茸一新的庭院。只见石板小径擦洗得干干净净。小喷泉情调浪漫,雕饰有胖嘟嘟的小天使,几个大贝壳状的喷水口上饰有象徵丰饶的羊角石雕,喷出伞状的清水,落入下面的水池。沿着老砖墙栽种了一排香气四溢的暗色鲜花,角落里的几株香蕉树已是枝繁叶茂,刀状的长叶片迎风摇摆。此番景象使我邪恶自私的心灵得到净化。 我走进屋内。后客厅总算装修完,里面布局优雅,摆着我精心挑选的几把古董椅子,铺着淡红色厚厚的波斯地毯。我上下打量长长的走廊,目光移过金黄色和白色相间条纹的新壁纸,又移过长长的暗色地毯,最后落在站在前客厅门内的路易身上。 “别问我去哪儿了、干了什么,”我说。我朝他走过去,同他擦肩而过,走进前客厅。啊,漂亮得大大出乎我的意料。窗户之间摆着一张和他以前用过的桌子一模一样的写字台,还有驼峰似的银色缎子面的大沙发和内嵌桃花心木的椭圆形餐桌。远处的墙壁那儿还靠著一架古钢琴。 “我知道你去哪儿,”他说,“我还知道你干了什么。” “是吗?那接着是什么?,是没完没了愚蠢可笑的说教吗?你现在就说吧。完了我好去睡觉。”我转身面对他,好瞧瞧我这番尖刻的话有什么效果。这时我才看见大卫站在他旁边,穿着笔挺,是黑色天鹅绒的套装。他把手臂抱在胸前,斜依在门框上。 两人都看着我,两张苍白的脸上毫无表情。大卫肤色稍黑,个头更高,但他俩却显得惊人地相似。我慢慢才领悟,路易是专门为这一刻才打扮的,穿着好像并不是从顶楼衣箱里翻出来的衣服。 是大卫先开口。 “狂欢节明天在里约热内卢开幕,”他说,声音显然比他是凡人时更具诱惑力。“我觉得我们不妨去。” 我很不信任地盯着他。他的表情里好像溶入一丝凶险,眼睛也露出凶光。但他的嘴却很温柔,没有丝毫恶意或残忍,一点也不咄咄逼人。 这时路易从梦想中回到现实,并悄悄走出去回到自己的房间。我多么熟悉那地板发出的微弱“嘎吱”声和他的脚步声! 我十分茫然,还感到有点窒息。我坐在长沙发上,招唤莫约过来。这狗在我面前趴下,把它的重量压在我的腿上。 “你是说……”我问大卫,”你想让我们一起去那儿吗?” “对,”他回答。”然后再去热带雨林。咱们去那儿好不好?深入那些原始丛林。”他放下抱着的手臂,低着头,开始在屋里来回慢慢地踱着大步。“你对我说过,我忘了是什么时候了……也许是这一切发生之前,我从你脑子里看到的一个景象吧,好像是一个凡人不知道的神庙,隐藏在丛林深处。啊,想想看,在那儿会有多少这样的发现啊。” 他的感情多么真挚,声音多么洪亮! “你为什么原谅我?”我问。 他停下了脚步,看着我。他体内血的存在以及它改变了他的肤色、发色和眼色的事实强烈吸引着我,使我许久不能进行正常的思维。我举起手请他别说下去。我为什么总也习惯不了他这种无意的诱惑?我放下手,允许他——不,是命令他——说下去。 “你早知道我会原谅你,”他说,声调又恢复了以往的速度和沉稳。“你做这事时就清楚我会继续爱你。我会继续需要你。我会到处寻找你,继续依赖着你。” “哦,不不。我发誓当时我并不清楚这一点。”我嗫嚅着。 “我走开一段时间,这是为了惩罚你。结果你就失去了耐心,真的。你是个最该死的怪物,那些比我聪明的智者这么说你一点都不错。你早就清楚我会回来找你。你知道我跑不掉。” “不对,你说的我连做梦也没梦见过。” “别又哭了好不好。” “我喜欢哭。我得哭。除此之外我还能怎么办?” “好啦,打住吧!” “哼,这事可真好笑,不是吗?你以为你成了这个小团体的头领,对不对?你以为你要开始做我的老板了。” “又来了不是?” “你甚至现在连看上去也不像是咱俩中的长老,过去你也从来不是。你任凭我这美丽、不可抗拒的面孔以最简单最愚蠢的方式欺骗你。我才是头领。这是我的家。由我来决定是不是去里约热内卢。” 他开始大笑。先是慢慢地,然后笑得前俯后仰。如果说他还有什么威胁的话,那它只是表现在他表情的丰富变化上,比如说他眼中偶露凶光。但既便这样,我也说不上这是否就是威胁。 “难道你是老大吗?”他蔑视地问我。这个当惯权威的大卫。 “对,我是老大。这就是说,你之所以溜走……是想向我表明,你没有我也能活。你自己也能打猎,白天你自己也能找个藏身之处。你可以不需要我。但你却又回来了!” “你到底要不要和我们去里约热内卢?” “和我们去?你是说我们吗?” “对。” 他走到距离长沙发最近的一张椅子那儿坐下。我渐渐看出他显然已经完全驾驭自己的新威力。而我现在显然已无法仅凭目测测知他到底有多强大。他这黑色的肤色使他能藏而不露。他翘起二郎腿,显得放松而随便,但他典型的大卫式尊严一点也没丢。或许是他的后背始终紧贴椅背坐得笔直,或是他把手优雅地放在踝部,同时另一只手臂潇洒地搭在扶手上的方式,使他看上去仍是那么尊严。只有那头松曲的棕色厚发多少有收违背他的尊严,因为它老是掉下一缯盖住他的额头,使他最后不得不下意识地猛一甩头,把它甩上去。接着他的镇定自若倾刻就瓦解了。他脸上露出惶惑不安的神情,随即又显得十分沮丧。 我受不了他这样。但我强迫自己保持沉默。 “当时我真想恨你,”他坦白道,话音落下的同时眼睛却越睁越大。“但我无法那样,就这么简单。”这时他的脸上又现出威胁的神情,那种可怕的超自然愤怒从他眼里射出。随后这张脸才显出痛苦、哀伤的表情。 “为什么不呢?” “别开我玩笑。” “我从不跟你闹着玩!我从不说玩笑话。你怎么会不仇恨我呢?” “假如我恨你,我就犯下了你所犯的同样错误,”他扬起眉毛说。“你难道还看不见你做了什么傻事吗?你把这黑色礼物给我,但却没教会我投降。你把你所有的本领和威力都给我,但却没有要求我在道德上向你甘拜下风。你接受我的决定,并把我禁不住想要的东西给予我。” 我无话可说。这全是事实,可又是我所听到的最该诅咒的谎言。“原来强暴和凶杀成为我们通向荣光的途径!我可不要信服。它太肮脏了。我们都遭天谴,现在你也不例外。这就是我对你干的事。”我终于说道。 他忍受着,好像在挨一连串轻轻的耳光,只是稍微畏缩了一下,便又将目光盯住我。“你用了两百年时间来学会你想要掌握的东西,”他说。“而我刚从恍惚中清醒过来并见你躺在地板上,就掌握了一切。你当时在我看来就像是一个空壳。我知道你把这事做得太过火。我当时对你充满了恐惧。而且我透过这双新眼睛来看你。” “我明白。” “你知道我当时怎么想吗?我以为你已找到了一种死去的方法,你把你身上的每一滴血都给我,而现在你自己却当着我的面慢慢死去。我知道我爱你。我清楚我已宽恕你。随着我的每一次呼吸,以及用新眼光每一次看我面前的每一种新颜色或新形状,我都清楚我很需要你刚赋予我的东西——新视觉,新生命,这些让我们每一位都觉得妙不可言!可是当时我又不能承认它。所以我只好诅咒你,暂时地抵抗你。可是这些到底只是暂时的。” “你比我聪明多了。”我轻声说。 “嗯,当然啦,你还指望我怎样?” 我微笑了,仰靠在沙发背上。 “啊,这就是所谓黑色伎俩,”我轻轻说。“那些老前辈给它取这么个名字可真恰当。我心想这个伎俩是否也用到我身上。因为现在就有个吸血鬼和我坐在一起,一个威力极大的嗜血者,我的孩子,而那种老式的伤感对他又有什么用呢?” 我看着他,再次感到泪水夺眶而出。它们总是伴着我。 他皱起了眉头,嘴唇略微张开。现在看来我真的给他当头一棒。但他没说什么。他似乎很困惑,接着摇了摇头,好像无法回答。 我看出他现在的表现与其说是脆弱,不如说是对我同情和明显地关心我。 他突然离开椅子,在我面前跪下,把双手搭在我的肩上,全然不顾正用冷漠目光盯着他的忠实伙伴莫约。他知不知道,我在昏迷时梦见克劳蒂娅,她就是像这样接受我的跪拜? “你还是那样,”他摇着头说。“一点没变。” “像哪样?” “哦,以前你每次来找我,你都使我感动,唤起我强烈的自卫本能。你令我感到爱欲。现在这点没变,只是你显得更加失落和需要我。我打算带着你前进,这点我看得很清楚。我是你和未来沟通的途径。你只有透过我才能看清未来。 “你也一点没变。绝对清纯无邪。一个饮血的傻瓜。”我想把他搭在我肩上的手拂走,但没成功。“之后你会遇到大麻烦,不信就等着瞧。” “呵,这可真刺激。来吧,咱们一定要去里约热内卢。一定不能错过这次狂欢节的任何活动。虽然以后可以再去……每次都去……但这次也不能错过。” 我静静地坐着,一直注视着他,直至他又显得焦虑。他压在我肩膀上的手指已经相当有劲。是呵,我把他的每一个步骤都创造得很好。 “你怎么啦?”他怯生生地问。“你在为我而伤心吗?” “也许有点吧。正如你说的那样,我在了解自己的需要上不如你聪明。不过我想我正在试着把这一时刻牢记心间。我要把它永远记住——记住在出现麻烦之前,你现在同我在一起的样子和举止。” 他站起来,毫不费力地猛地把我也拉起来。看我很吃惊,他脸上露出胜利的微笑。 “呃,这次小小的争斗要有重大意义了,”我说。 “是呵,等咱俩在里约热内卢的街道上跳舞时,你可以和我打架。” 他招呼我随他同去。我虽不知道下一步做什么、我们如何去,但我还是很兴奋,再说我真的不在乎那些细节。 当然也得劝路易去,但我们会联合起来对付他,不管他多么谨慎,也得引诱他同去。 我刚要跟着他走出房间,一样东西吸引了我的注意,它放在路易的老书桌上。 是克劳蒂娅的饰物盒,上面缠着那条金项链,细密的小金环反射著灯光,椭圆形的小盒打开着,并靠在墨水瓶上,里面的小画像似乎正在凝视着我。我伸手拾起这个小饰物盒,把它凑到眼前细细看那张画像。这才悲伤地意识到,她已不再是我回忆的真正对象。她已成为那些我在谵妄状态下的梦幻。她成为那所丛林医院中的幻象,站在乔治城日头下的一个身影,穿过巴黎圣母院教堂阴影的一个幽灵。她活着的时候就从来不是我的良和!我的良知不是克劳蒂娅,不是我那冷酷无情的克劳蒂娅。这真是黄梁一梦!一场梦而已。我看着地的画像,嘴角不禁漾起一丝苦涩的惨笑,眼泪又差点流出来。只因为我认识到我已经谴责过她,我对她的谴责丝毫没有改变。完全不变的东西才是真实的。曾经有过获得拯救的机会,但被我拒绝了。我捧着这个小盒,想对她说点什么,我想对她曾经有过的存在说点什么,对我自己的弱点说点什么,对我自己曾一再获得成功的贪婪邪恶本性说点什么。只因为我赢过。我又赢了。是的,我太想说点什么了!但愿我说的充满诗意、寓意深刻,并且能赎出我的邪恶和贪婪的心灵。只为了我要去里约热内卢(是吧?),和大卫和路易一起去,并迎接一个新时代的开端…… 是的,说点什么吧——为了对天堂的爱,为了对克劳蒂娅的爱而说点什么,以便使天堂化为黑暗,并揭露我爱她的本质!亲爱的上帝,让我揭穿这种爱并暴露它恐怖的实质吧。 但我做不到。 真的,现在还有什么可说的呢? 这个故事已经讲完了。 莱斯特-德-莱恩康特 一九九一年于新奥尔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