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爱的漩涡》 第一章 暴风骤雨 我逃出来了。从英国灰蒙蒙的冬天里,从使自己意乱情迷的少女时代里,以及伦敦家中的一点家具和旧衣服堆里逃出来了。我终于战胜了自己的懦弱,走出了以前那个古板、散漫和狭窄闭锁的世界,进入一个新的天地。我常认为自己很有能耐,不过如果一直停留在原地,不改换环境的话,就会象关在笼子里、脚蹬轮子的小家鼠一样,永远找不到出路。说真的,我除了没有犯法以外,简直是被一切东西纠缠着,所以我一定要不顾一切地从这些烦恼中逃出来。 我不停地走着,似乎已经绕了半个地球。从遥远的英国伦敦,来到了美国纽约州北部。这是个布满了巨型山脉、湖泊和森林的地方,叫作亚迪朗代克山岳地带,我现在就在这里,一个名叫托里米·班兹·毛达·柯特的地方,离美国观光区乔治湖有十英里远。我从伦敦逃出来的时候是九月一日,现在已经是十月十三日了,又是一个星期五。那时候,肮脏的马路旁种的枫树还绿油油的。但是,进入加拿大后,放眼望去,满山遍野的松树中夹杂着一些枫树。火红的枫叶,就象炮弹爆炸时那刺眼的红光,直逼得你喘不过气来。 季节变化了,而我自己也有了显著的改变。比如我的皮肤。在伦敦时,因为生活没什么规律,我的脸总好象洗不干净似的,黯淡无光。而现在,因为适度的运动和充分的睡眠,苍白的脸变得红润了,精神焕发。整个人已脱胎换骨。在英国时,因为要扮做淑女,在每次的交际应酬中,我都不得不涂脂抹粉,打扮得花枝招展的。 比起那时来,魁北克时期的我,真是太令人怀念了。 当时我娇艳得象一颗漂亮的樱桃,性格活泼开朗。脸上自然流露出一种与生俱来的吸引力,不需任何人工的修饰。口红、指甲油等化妆品和我没关系。 我的皮肤白里透红,柔软细腻,有如婴儿一般。我周围充满了羡慕的眼光。 生命,是由满足和幸福堆砌而成的。镜子对别人来说,是顾影自怜的玻璃,对我而言,却是多余的了。我并不是自命清高,只是不愿把自己的脸当作调色板,涂抹得红红绿绿罢了。过去五年的封闭生活,使我憎恨、懊恼。目前的情况,虽然不是最佳,但比起那个时期,我已经十分满足了。 前面五十英里远的地方,是纽约州的首都阿尔巴尼。那里教堂的大钟正好敲打了六下,指向六点。刚才气象报告说,有强台风由北向南移动,可能在下午八时登陆,阿尔巴尼将受到影响。我早已经过大风大浪,即使台风来势汹汹,我也并不在乎。我唯一担心的是那条二级国道。因为我从这里到二级国道旁的乔治湖,路上荒无人烟。风一吹,路边的松林一定会被吹得“沙沙”作响,又加上隆隆的雷鸣和闪电,一定十分恐怖。不过,我并不十分害怕,因为比起过去,我已经十分安全了。 而且我喜欢单独一个人活动。我曾经看到这样一句话:“当你习惯以后,寂寞会变成恋人,孤独会变成不可多得的朋友。”这句话到底是谁写的,我记不清了,反正这种情况我幼年时经常碰到。那时的我似乎天生有一种反叛情绪,瞧不起那些循规蹈距的孩子。 和别人合不来,也很少交际,独行侠似的独来独往。现在,每当想起我的童年,我就忍不住甩头想甩开它。虽然如此,我仍然认为:人各有志,各有各的生活方式,不必强求。一般说来,画家、作家、音乐家之流,都有潜藏的孤独癖,甚至政治家、军事家、将军等也不例外。当然,其他的人,诸如罪犯、狂人等也不例外。特别是那些声势显赫的名人,他们的心往往充满孤独。 当然这并不是好现象。人活在世界上,就必须为社会出力,即使再微薄,也该相互关怀、勉励。现在我以孤独为喜的心绪应该是落伍了。五年来,我常觉得自己象浮萍一样无依无靠。特别是黄昏时分,我总是怀着落漠的心情,在宽阔的平台上眺望夕阳。 我生平最讨厌的植物就是松树。它总是阴暗而缺少变化,既不能躲雨,又不能爬不上去,树干总是黑漆漆的,使人难受。当松树密密麻麻种在一起时,乌鸦鸦的一片,好象充满了敌意。但是我喜欢它那清新的气味。洗澡时,我喜欢在水面洒些松叶,以使身上充满那种淡淡的香味。不过这亚迪朗代克山丘地成群成堆的松林,确实使我感到压迫。连山谷中那不过一码长的小地方,也密密麻麻的长满了松树,甚至连山顶也不例外。乍一看,会使你大吃一惊,好象它盘据了整个大地,你怎么也逃不出它的掌心似的。 曾经有一段时间,人们在这片松林里开出了约五英亩的地方,建了观光旅馆。 但旅馆成立后管理疏松,不经登记也可投宿。因此许多不三不四、形迹可疑的人,如杀人犯之流,都闻风而至,弄得乌烟瘴气。大家管这旅馆叫做“午餐旅馆”或“停车旅馆”。对游客而言,地理环境不错,由乔治湖向南,连接格兰·贺滋的是一条蜿蜒的小路。在湖畔露营的人最常经过这里。 有人称这条路作托里米·贺达斯的。也许因为这条路是在湖泊旁边吧!观光旅馆位于湖泊的南岸。旅馆的大厅面对着大马路。旅馆里有客房四十间,配备完整的厨房、浴室、厕所设备。在房中可俯视整个湖泊。墙壁采用有光泽的松木作为材料,屋顶是鱼鳞状,房里还有冷暖空气调节器、电视机等,此外还有儿童游乐场、游泳池,有玩水球的地方,真是应有尽有。游乐设施属一流,吃的方面,旅馆备有简易食堂。从乔治湖的那头,每天两次,有人将新鲜的肉类、果蔬运送过来。需要什么,只要吩咐一声就行。虽然旅馆耗资庞大,约二十万美元,但开张以来,一直生意兴隆,旅客盈门。旺季从七月一日开始,持续到十月初,其间车水马龙,热闹非凡,尤其是七月十四日到九月的第一个星期的星期一“劳动者公休日”,更是经常高挂“客满”的牌示。这里收费非常昂贵,不能久住,住得越久花钱越多。那对情绪变化无常的梵西夫妇,以每星期三十美元雇我来做接待客人的工作,并供应三餐。好在现在一切都已成为过去了,我再也不受这对讨厌夫妇的干扰了。因为在今天清晨六点钟,他们驾着一辆闪闪发光的马车,朝格兰·贺滋方向奔去,回他们的老巢特洛伊去了。看着他们离开,我的心情马上开朗起来。和他们纠缠了这么久,我似乎被钉在这里,老是没法离开。尤其梵西先生这个老色鬼,他的手象只动作灵敏的蜥蜴,总是盘在我身上。今天走之前,他又来缠我,把我气极了,用高跟鞋狠狠地蹬了他两下,他才放手。他勉强忍住痛,皱了一下眉,然后又嬉皮笑脸地说道:“噢,我现在才知道,你还有这么在火气! 不过放心好了,我只是试试你,希望到明天中午有人来向你接收旅馆的时候,你能平心静气地住在这里。今晚你一人住在这里,做个好梦吧!”听他这样说,我不禁哑然失笑。这边,梵西太太已经不耐烦地跑向马车:“喂!你怎么还不来?你那些该死的精力,看样子今晚当街就可以发泄出来了。”她尖酸地一边说,一边驱动车子。忽然她回过头来看着我说:“那么,再见了,可爱的小女孩。别忘了常写信给我们哟!”说完露出一脸神经质的笑容,然后策动马缰,调转车头,把车子赶上了马路。他们的侧面看起来有点干巴巴的,让人生出些同情。呵,这对夫妇的外貌,真象某篇小说所描绘的一样。 到底是哪一本小说,我一时却想不起来了。说起来他们虽然有点飞扬跋扈、阴阳怪气,但总算还没做出什么坏事,不过我还是希望今后能跟更高尚一点的人交往。 我茫然地望着奔驰的马车逐渐消失在远方的马路上,脑子里浮动着的是和他们相处时的情景。然后我抬起头来仰望北方的天空。今天天气晴朗。这种天气,当地人称作“十月半的瑞士晴天”。我注意到天空中有丝丝浮云,在夕阳的照射下,好象一些竖立起来的头发。它们逐渐变成带桃红色的黑影,挂在高高的天空中。一会儿,起风了。风在树梢上发出了“籁籁”的响声。 马路伸向远处,和湖泊连接在一起。看守湖泊的警卫已经离开了。他站岗的地方,有一盏黄色的路灯。风吹在路灯上,引起灯兴不停地晃动。一阵风迎面向我吹来。我听到风中夹着细碎的金属撞击声。虽然声音不大,可是足够令我毛骨悚然了。 平静的湖面受到风的吹袭,起了层层小波浪,拍打在湖畔的石堤上。旅馆后面和马路的那头,似乎站了几个站岗的士兵,但仔细一瞧,原来只不过是些树木而已。正当我仔细研究周围景物的时候,忽然想上洗手间,不由得自己都忍不住笑了出来。 接着我又回忆到我孩提时候的事情。往事象开了闸的洪水般从脑中渲泄出来,一发不可收拾。那时候,我总喜欢和别的小朋友在黑漆漆的晚上玩捉迷藏的游戏。我最喜欢躲的地方就是楼梯脚的柜子里。一边躲,一边把耳朵竖得老高,怀着惴惴不安的心情,倾听下楼梯的脚步声。声音越近,心也“砰、砰、砰、砰”跳得越厉害,好象要从嘴里跳出来似的,脚也站得僵硬了。如果站的地方门没关好,正好露出一点光线,被其他的伙伴发现的话,他会一头栽进来说:“嘘,让我跟你作伴。我们一起躲在这里吧!”还故意压低声音,又把门轻轻的关好,却又忍不住咕噜咕噜的笑开来。两个小身体靠在一起,温温暖暖的,很舒服,但更主要的是好象增加了一个同盟,可共同抵抗敌人似的。现在长大了,过去的事虽然有些模糊,但是想到当时躲躲藏藏的恐惧感,到现在背后还会直冒冷汗,身上起一层鸡皮疙瘩。这也许是一种对危险的本能反应。现在回想起那时候的纯真,真是非常怀念,不由得越发珍惜当时的心境。看看这种天气,天阴沉得厉害,也许马上会来一阵雷电,或者刮风下雨。现在我只想逃离这个混沌阴暗的地方,最好是在阳光舒适的屋里,喝杯咖啡,听听音乐,悠哉悠哉地度过这一段时间。 天色终于昏暗下来。今晚也许听不到鸟儿们在黄昏时唱歌了。也许它们早已预知今晚这场暴风雨,躲到林中自己的巢里去避难了。其他的动物,比如松鼠、鹿等,也跑得无影无踪。在这片人迹罕至的地方,又是这样的天气,有闲情逸致出来溜达的,大概只有我一个。终于,我呼吸到柔软、潮湿的空气。这些空气里还含有松叶及青苔的幽香。我贪婪地深吸了好几口,感到从未有过的舒畅。风呼呼的吹着,整座树林变得阴沉沉的,附近有一只胆小的猫头鹰忽然叫了起来,声音十分古怪。不过很快又恢复了寂静。我走出有灯光的门口,站在马路中央,仰望天空。风越来越厉害。我的头发被吹得往后飘动。天空划过一道闪电,地平线上一露出刺眼的一道白光,然后沉闷的雷声就响起来了。接着,强风猛烈的吹来,树木手舞足蹈起来,加油站那边的黄色电灯左摆右摇的跳跃着。大颗大颗的雨滴从天而降,洒在我身上。 我全身很快淋得湿透,不得不拔脚往回跑去。 冲进屋子里后,我砰的一声把门关上,紧紧把它锁好。马上,倾盆大雨毫不留情地倾泻下来。刚才真是危险极了。这些哗啦哗啦的下雨声,仔细一听,似乎不尽相同。打在屋顶上的,好象是敲打空铁罐发出的声音;打在窗户上的,则象是金属碰击的尖锐声。同时,连接屋顶的排水管,好象已经装满了水,不时传来流动的激烈响声。在这些不同声音的伴奏下,这场大雨显得更声势浩大、惊心动魄。但是,我已经轻轻松松躲在温暖的屋子里,收听这场奇妙的交响乐了。忽然身后爆开了一个很大的响雷,接连来的闪电把屋子照得通明。雷声就好象大型炮弹爆炸时所发出的声音一般,把屋子震得摇摇欲堕。忽然“噼噼啪啪”,一块玻璃被震碎了,摔落在地上。雨水迫不及待地倾泻进来。 我惊得捂住耳朵,无法动弹。忽然,什么声音都听不见了。大地象是又恢复了宁静,只听到激烈的、单调的雨水打下来的声音。这声音象是在嘲笑我,又象是在安慰我:“怎么样?你做梦也没想到吧,这种山间的暴风雨是你从不曾见过的。别以为躲在屋里就什么也不怕了。这座屋子实在是受不了打击的。我可以把这屋里的灯灭掉,也可以把这破烂的天花板撕碎,把闪电和响雷倒进你屋里,给你一点‘亮光’!或者,干脆让你触电吧!反正我会让你在屋里待不下去,最后,让你跑进雨里,到乔治湖那边去。你不是喜欢孤独吗?好呀!如果你还不认输,我还有更厉害的办法来对付。”我还没反应过来,又一道白色的强光闪进屋内,接着一个炸雷震得我耳朵嗡嗡作痛,我几乎怀疑自己会变成聋子。不过这次的雷声和上次不一样,这次给我的感觉是前后左右都受到炮击似的。桌上的玻璃杯被震得东倒西歪,发出清脆的声音。我全身发软,跌跌撞撞地瘫在椅子上,双手紧抱着头。啊!我真蠢! 为什么非得要孤孤单单呆在这儿呢?随便什么人,赶快来吧,只要能在这儿陪我,度过这恐怖的一夜,帮我挡风遮雨就太好了。真要有那么一个人出现那该多好啊!可是,噢!或许这并不是一场普通的暴风雨,也许暗示世界末日即将来临,也许完全是冲着我来的!你看!又来了!这惨白的光和雷声! 我得赶快想办法求救,打电话吧!可是梵西夫妇离开之前,已把电话费缴清,所以电话线已被剪断了。怎么办?对了,我只要站起来走到门口,打开霓虹灯的开关。灯一亮,就会出现“有客房”的标示,路上的车就一定会看见,那么就有人会为了躲雨而来到这里。可是,当我挣扎着爬起来要按开关时,又一道闪电,似乎在警告我不许动似的,接着是轰隆轰隆的雷声,我还来不及思考,就已被击倒在地上。 第二章 往事如梦 过了一会儿,我终于清醒过来,意识到自己躺在地板上。现在,我仰躺在地上,似乎在等待着再一次的电击。我就这样呆呆地躺了十分钟,听着屋外风雨的咆哮,心中则酸甜苦辣五味俱全。这次的雷击会不会使我受伤?会不会因此影响到我以后的生育?我的头发会不会因为受击而变白?说不定现在我的头发都已被烧焦了!想着想着,我不禁抬起手来摸摸头发。一摸之下,才发现后脑起了一个大包,大概是刚才倒地时碰的。不过,好在没多大问题。 即使这样,我还是不放心地动了动,看看有没有别的毛病。还好,骨头没折断。 忽然,房角的冰箱发出了“隆隆”的马达声,好象在告诉我世界末日并没来,人间还是充满希望的。闪电结束了,雷声也逐渐远去。我有气无力地站起来,看看周围。 一切都没变,还是老样子,刚才我还在想,要跟这世界说再见了呢!可现在一切都原封不动,丝毫没有被破坏的痕迹。柜台、放着杂志和书的书架、食堂的长桌、彩色塑胶桌子、那些坐起来不太舒服的椅子、装有冰水的大冰柜以及擦得光亮光亮的咖啡杯、盆子等都和风雨来之前一样。这房间唯一受到“打击”的地方,只有窗户破了个洞,以及地板上的积水而已。噢!什么?“打击”?这二个字又使我由茫然恢复了意识。表面上,我只有后脑壳长了个包,可事实上我的精神却受到了伤害。 那场暴风雨,又是雷鸣,又是闪电。一想到这,我就忍不住象孩子似的发抖。刚才我还傻乎乎的想去按电源的开关呢!我偏偏选择电闪的一刹那去按,活该会被击昏! 这是天罚,是对我这只胆小的,没有大脑的可怜猫儿的惩罚!呵!等等!我的头发是不是全白了?我急忙跑到房间里去,随手拿了放在柜台上的皮包,到食堂里用柜台下的镜子,仔细检查我的脸。每一处我都睁大眼睛看,生怕漏掉了什么。我看到了一双绿得透亮的眼睛,它从镜内默默凝视着我,然后我看到我的睫毛,安好无事地在镜中不停地眨动。我的眉毛是褐色的,带着一抹疑虑。再由饱满的额头往后看:谢天谢地,我那褐色的头发,只是被风吹得乱糟糟而已。我把梳子拿出来,随便梳了梳,然后把它放回袋子。 看看手表快七点了,我打开收音机,想听一下有关暴风雨的新闻。同时我动手剪了块厚纸板,用透明胶把它补在那个窗户破洞上,然后,我又用抹布把地上的积水擦干。这时候收音机里说,有些地方的高压线吹断了;哈得逊河的水位高涨,尤其是格兰斯·贺滋一带的水位更高;第九国道的某一段被大风刮倒的树堵住了道路,而机械大楼附近也发出了洪水警报。打扫完后,我回到了自己的房间。这是一间靠近湖泊右边的九号房间。我脱了衣服,洗了个冷水浴,顺便洗了洗我刚才倒地时弄脏的白色衬衫。 此刻,我已忘了刚才在大风雨中所受的惊吓和那些没经大脑思考的行动了。我现在想到以后又得单独一人度过这寂寞的黑夜,但又想到明天开始不妨出去旅行旅行,心中又觉得很舒畅,差点儿要唱起歌来。想着想着,我不由得去翻箱倒柜,找出自己一向认为最满意的一件衣服。这是一件黑色的、绒布缝制成的贴身上下连衣裤。臀部下面有条金黄色的拉链,衣领是用金丝编织成的。整体看起来,又别致,又高雅。我穿上,照照镜子,觉得袖子应该挽起来才更显得特别。我又蹬上一双金色的皮凉鞋。弄妥之后,我来到酒柜前,拿了漂亮的高脚玻璃杯,放了块冰块,又从柜边拿了一张椅子放好,打开收音机,点亮灯,一口气把酒倒到喉咙里,然后舒舒服服地坐在椅子里。 第三章 春情萌动 要想把详细情形描述得清楚,可能要花相当长的时间,不过如果是回忆,则只要短短的几分钟就可以了。从被击昏醒来后,我就一直坐在那把有扶手的椅子上。 woko的广播电台,正在播放轻音乐,动听的曲子不断传出。现在这首好象叫做“好女孩”。玻璃杯里的冰块已经融化了,我走到冰柜前重新加了一块,又踱回到椅子上慢慢一口一口地啜着。浅酌细品,这杯酒才能维持得久一点儿。然后我又掏出一根香烟,点着火,在一圈一圈的烟雾中,我仿佛又回到了以往那个浪漫的夏季。 德立克的最后一学期也结束了。在这段时间里,我们一直通信,大约有四封之多。我至今仍记得他的头一封信。劈头就是“我亲爱的”,最后一句话则是“献给你诚恳的爱和吻”。我也依样画葫芦写上“令我怀念的”和“以诚恳的爱”等等热情洋溢的词句。信中他常提到他玩板球的事,我则向他报告我参加的舞会,以及我所喜欢的电影、戏剧等的内容。他打算暑假回家去过。目前令他最兴奋的是他父母将要给他买一部老式的mg车了。他还邀请我到他家里去试坐mg。这样我就打算留在这儿,不去苏格兰了。苏珊对我的计划非常惊讶。我和德立克之间的事,我还没告诉她。每天,我都比苏珊起得早。一起床,我就赶快到信箱去瞧瞧有没有德立克的信,所以,她一直蒙在鼓里,浑然不觉。老实说,这种神神秘秘一点儿也不象平日的我。我的性格一向都很急躁,我之所以暂时隐瞒,不让好友分享我的快乐,完全是因为我似乎潜意识里预感到这场爱情只是昙花一现,不会持续太久,那么,我又何必把它挂在嘴上呢?说不准本来没有的事,被我一说就有了呢!那可不值得! 我常常想,象德立克这种英俊潇洒,风流倜傥,浑身充满魅力的男孩,女朋友一定多得连自己都搞不清,在学校里也一定是风流人物。那些家境好、衣服又漂亮的富家小姐,一定争着找机会接近他,说不定都以能得到他的青睐为荣呢!想到这儿,我就打定主意对苏珊说,我想要留在伦敦找份工作,有空再去苏格兰找她。不久苏珊有事出去了,而德立克的第五封情书,也正好来到我手上。他在信中要我下星期天坐十二点从巴灵顿开出的火车去温莎。 他到时会开车子到温莎车站接我。 我们之间甜蜜的约会开始了。头一次约会,他站在月台上等我,四目相交,我羞怯得红了脸,他也垂下了眼帘,看上去有点不太自然。接着他说希望我能马上欣赏到他的汽车,并且坐在上面,于是一把拉着我急忙往前走。 他的车子很大,看起来很豪华,红皮的椅垫子,全新的轮胎,黑色的车身,车盖四周的装饰也很合谐,汽油槽上的盖子挺高级,车前带有brdc的特别标志。虽然是老式车,不过其他跑车所需的一切它都有。上车之后,我用他递来的彩色丝巾把头发包扎起来,免得被风吹乱。车子开动了,排气声似乎挺有力,速度很快,过了几个十字路口后,我们来到河畔的一条公路上。德立克似乎有心要炫耀一下他的开车技术,一碰到转弯或上下坡,就故意使出他的绝招,穿街过巷、忽上忽下,忽高忽低。由于车子座位较低,所以即使只开五十公里,也象是坐超音速飞机,飞一百公里以上似的。我慌得心惊肉跳,只得紧紧抓住扶手,一面乞求上帝保佑。幸好他的车技挺高明,眼看着车要飞出去了,却又平平安安地回到了路上,一会儿,我终于习惯了,整个人也逐渐放松了下来。德立克把我带到一间叫做“巴黎”的豪华饭店,点了许多美味的食物,如熏鲑鱼、脆皮烤鸡、特制的冰淇淋等。让我大大地惊喜了一通后,他引我来到了隔壁的游艇游乐场。这里有许多种汽艇,我们坐上那种两人汽艇,把它开到美敦树下,又开到小海湾里。过足了瘾后,我们让汽艇漂到种满垂柳的岸边,他放上唱片,爬到我身边和我并排舒服地躺下。我们陶醉在柔美的音乐旋律中。枝头小鸟吱吱喳喳地吵闹着,蹦上跳下,更点缀了这美不胜收的画面,增添了无限的情趣。我几乎昏昏欲睡了。忽然,他把头侧过来,凑上嘴唇温柔地吻我。还好,只是吻吻而已,并没有进一步的举动,可见他还是把我当作规矩的女孩儿看的,这一点令我很安心。不久断断续续的来了其他汽艇。人渐渐多了,我们想把船开回去。没想到一不小心,没有把稳,差点翻了船。幸好德立克眼急手快,我们才不至于做了冤死鬼,我们沿着河流开回去,河上满是大大小小的船,有双人坐的,也有一家大小坐的,挺热闹。我觉得这天玩得真尽兴。晚餐时,德立克用汽车带我到伊顿一家有茅草屋顶的朴实小店。我们吃了荷包蛋和咖啡。饭后,他说要请我去看电影。 这城里有一条叫做洛亚代·几内亚的街道,和亚斯柯街相邻。街上有一家电影院,并不起眼。当时正在上演两部西部片,一部卡通片,德立克花了十二先令的钞票,订了一间特别座。事后我才明白他大方得过了头的原因。 特别座就是放映室两旁的小房间,差不多有六英尺四见方,里面光线很暗,除了两把椅子,空无一物。一踏进这小房间,他就迫不急待地把我抱在椅子上,然后把椅子拉到我身边,呼吸急促地开始摸索了起来。他的手在我身上不停地上下抚摸,好象我是一只得来不易的猎物,他已等不及地要享用了。 起初我很反感,认为他早有预谋,心怀不轨地想把我带到这间黑黝黝的屋子里来。可是他的手不停地滑动,渐渐地使我觉得全身发软,瘫了下来。他的手从我的胸前绕到背后,再由腰际滑到臀部。他的动作并不粗鲁,象是经过训练似的爱抚着我。终于,他的手停在我重要的地方了,我全身一阵痉挛,情不自禁地把脸伏在他的肩上,紧咬着嘴唇。他血液陡涨,呼吸浑浊,搂着我的手更用力了。过了一阵子,一切都结束了。我感觉到我体内多了一种温暖的东西,不知不觉中,泪水夺眶而出,沾湿了他的衣领。 他体贴地吻着我,由眼到唇,到耳,每一处,每一寸。一边吻,一边呢喃着说:“我为你疯狂了,你是我见到的最美、最好的女孩。”这时,我转过身,背对着他,正正经经地坐好,佯装观赏电影,一面悄悄用手抹去脸上的泪水。我知道,我已远离了我的处女时代,丧失了我的宝贵贞操,由少女变成少妇了。也许以后他就不会再尊敬我了吧?他会看低我吗?我的脑筋一片混乱,几乎不能思想了。这时候电影演完一段,进入中场休息时间。他站起身离开,一会儿,捧回两杯冰淇淋。他坐在我身边,紧搂着我的肩膀说,今天是他有生以来最难忘、最辉煌的一天,真希望这种美妙的日子多来几次。 我心里甜蜜蜜的,不断点头,另一方面又警告自己不要胡思乱想。可是刚才德立克对我所做的一切又确实使我心动神摇。呵!我何必装模作样呢?那种爱抚动作又不是我们发明的,也不是我们才享受到的,全世界的人不都曾经有这种美妙的感受吗?无论如何,这真是一件令人难忘的事情。如果陶醉在其中,谁还会想到其他无关紧要的事儿呢?譬如生孩子不生孩子的问题?而且只要是男人,一般都有对肉体的需求。倘若我不答应他,他一定会找其他女孩子发泄,这当然是我所不愿意的。 因此,当灯光熄灭,重演电影的时候,他的手又不客气地探到我的衣服里去,在我胸前挤压。我想想这很自然,不由得自己也兴奋起来。这时,他小声地说:“该你了!”接着,他就把我的手放到他那儿。这一次,我已经不再有第一次那种突兀的感觉了。可我从来没有这种经验,不晓得怎么做。再加上是第一次,我有点胆怯,行动显得很笨拙。他耐心地引导着我的手动作。不一会儿,他耳红心跳,浑浊的气息不断地吐在我的耳边,一边叹息一般地呻吟着:“哦,亲爱的。”我渐渐觉得我对他的爱抚就象他对我的爱抚一样,能带给他同等的快乐。忽然之间,我感觉到有一阵暖流从下升起,令我无法忍受了……。过后,我想,我们两人之间的关系应该很熟悉了,再也没什么隔膜了。对他,我有一种母亲一般的亲密感,就好象他是我怀里的婴儿似的。我捧着他的脸,吻他。这一刹那,我意识到我和他之间已经灵肉合一,不分彼此了。他也不再仅仅是个普通朋友了。想到这里,我脸都发起烧来。 时间到了,我该走了。德立克开车送我到车站,幸好我还赶得上开往伦敦的末班车。我们相约,下星期天的此时此刻再作同样的约会。他站在车站黄色的灯光下,发梢被风微微扬起,看起来分外迷人。他一直目送我到看不见为止,还不停地挥着手。我知道,我们真正的恋爱已经开始了。 我们约会的内容并不特别。除了吃饭的地方时常更换,最固定的就数那条河流和电影院中令人难忘的特别房间了。接下来,我们之间肉体上的技巧,就比第一次高明多了。无论在船上,在车中,在电影院里,我们总是乐此不疲,手不停地摸索对方。什么非礼勿视,非礼勿动等等老掉牙的教条,早被我们抛到九霄云外去了。 这个夏季过得特别快,快得令人遗憾。进入九月之后,我们都已经很熟练了,只要一碰到,就如干柴烈火一般互相纠缠在一起,无法分开。 在这段美好的回忆里,我印象最深刻的,就是天气一直很好。阳光灿烂,空气香甜,低垂的柳枝垂在碧绿清澈的水中,倒映出秀美的影子,鸟儿们穿梭在浓密的树荫里,燕子成对成双飞来飞去,划着舒缓的曲线,蜻蜓点水似地在柯克水门那儿伫足片刻,又急忙飞走了。我和德立克也时常在水门边游泳嬉戏。这条河一直通到布罗卡斯牧场,然后流向温莎桥。碰到下雨,或者因假日来游玩的人太多,我们就手牵手在附近悠悠闲闲地散步,不过这种情景我印象比较模糊,深深印在我脑海中的,还是那间黑漆漆的特别屋子。这个夏季的每个星期都快如闪电,那一连串充满笑语、阳光的日子,就这样过去了。 终于,九月最后的一个星期六到来了,我们虽然还心照不宣地继续约会,但事实上从现在起,我们的生活即将有所改变,因为暑假结束了。星期一苏珊要从苏格兰回来。我也找到了一份工作,马上要去报到。德立克也要离开温莎,到牛津去上大学。对德立克的离去,我表面上尽量装出满不在乎的样子,而且我也想在这时,把我和德立克之间的事情,透露一点给苏珊知道。 我打算每个星期的周末,只要有时间,就到牛津去会我的心上人,或者他来伦敦看我。对于将来的事情,我们没有刻意去讨论过,但我知道,我们的感情早已如胶如漆,浓得化不开了,理所当然的会继续约会下去。德立克也曾说要利用适当的机会,把我们的事透露一点给他父母知道(不过一些羞于启齿的细节部分,当然得保留)。反正我们无论如何都要利用这最后一个星期六的约会。他总是说除了星期六以外,他都忙得没有多余的时间匀出来。这点有时会使我心中不安,但仔细想想,他除了工作以外,还得忙于板球、网球,而且他得和一群常跟他混在一起的好友相聚。对于他的日常生活,目前我还不想多加干涉,只要每个星期有一天的时间,我全部拥有他,他也全部属于我,我就很满足了,别的时间他分配给谁?哪个讨厌鬼来跟我争宠?我才不会左思右想,令自己心烦呢。 这一天,德立克对我比平日更加温柔体贴。黄昏时,他把我带到桥牌旅馆去,而且还叫了杜松子酒。平常我们都很少饮酒,但今晚特别,我们各喝了三杯,吃晚饭时,他又特别点了香槟酒。之后,把我带到那家常去的有特别座的电影院里,我们已经喝得醉熏熏的了。我心里暗暗觉得这样醉一场反倒好,明天起,新的生活就要开始了,我和德立克所过的这一段甜蜜日子,也将暂告一段落。未来怎样,我们不得而知。如果一醉能解千愁,我真宁愿永醉不醒。可是当我们走进那间常来的特别房后,德立克却一反常态,变得阴沉沉的,一副心事重重的样子。本来一向他都会急迫地揽我入怀,但今天,他反倒跟我保持距离,正襟危坐起来。 他先掏出一支烟点上,然后眼睛就一动不动地盯着银幕,好象专门就是为了来看电影似的。这种反常使我纳闷,不得不采取主动,靠过去,抚摸他的手。可他还是专心地盯着屏幕,毫无反应。我忍不住了,问他怎么了,他叹了口气,自顾自地说:“咳,我正在想,今晚你就留在这里陪我,别回去了。” 我吓了一跳,他的口气相当肯定,好象是早已经决定了,现在不过是通知我一声罢了。以前有时候,他也曾经这样要求过我,但我总用“以后机会多得很,别急,慢慢来”把他回绝了,而他也还算尊重我的意见,不再坚持。 但是现在,即使我想让他放弃这个令我不安的念头,也不知该如何启口才好了,他的态度是如此的坚决,好象事情已定,无可挽回了。我觉得很彷徨:为何他要在这最后一晚,使出这样的杀手锏呢?他在以爱来要挟我吗? 他看了我一眼,说我这模样真象那些冷漠、固持己见的女人,太不知体贴他了。 接着,他又说:“既然我们互相都承认对方在自己心目中的地位,那么,干嘛大惊小怪?你要知道,这种亲密的行为,可是天经地义的呀,不多练习,怎么会配合得好!”我小心翼翼地问他:“万一怀孕了怎么办?我真的害怕生孩子。”他低声安慰我说:“这种事最普通不过了,几乎家家都有,别人有解决之道,为什么我们没有?轻松点,别看得太严重。”可是我仍然不死心地追问他,为什么一定要这样? 而且非要今天!他摇头不语。我又唠叨说,这房子太小,怎么可以呢?他说:“睡觉的面积是够的,一点也不窄,再说,我马上要离开这里去牛津了。临走前尝尝这种刺激的味道,当作是我们结婚的前奏曲嘛”! 我觉得很混乱,脑子里闪过各种各样的念头。他所以坚持这么做,是别有用意,还是一种爱的誓约?但是他即使有他的理由,在我来说,有个男人躺在旁边,而且要过一个晚上,真的觉得有些害怕。这漫长的一个晚上,不晓得会发生什么事呢! 想着想着,我的脸不由得象火烧一般的炙热起来。终于,我鼓起勇气问他有没有准备“那个东西”?他怔了怔,随即露出笑容,说:“我没带,不过这很简单,附近的药房都有,而且二十四小时营业,只要我想要,即使外面刮大风下大雨,我都可以买到。”话还没完,他迅速地在我脸上吻了一下,又搂了搂我,然后飞快地跑出小屋去了。 我茫然地坐着,虽然眼睛望着前面的银幕,但却什么也看不见。我的思绪很乱,理不出个头绪来。我想我还是认命好了。现在是骑虎难下,我已没法再拒绝他了,他一定很快就会跑回来。可是……,今晚要在这个乌黑的电影院,乌黑的小房间里和他做那件事,整个身体毫无保留地、赤裸裸地展现在他面前,由他恣意观赏、玩弄。今后我将不再有任何秘密,他会瞧不起我,他会看轻我。想到这里,我蓦地站了起来,想逃出这家电影院,随便跳上哪一班车,尽快离开这里,回到伦敦去。但是,一张愤怒的脸孔立即浮现在我的眼前,那是他的脸。由于我临阵逃脱,他愤怒得变了脸。原来在他心目中占有相当位置的我,会因此而失去地位。原来完美的印象也将就此丧失。这样我们好不容易建立起来的感情将走入死路。何况没有让他尽情地享受,我总觉得欠了他什么似的;倘若今晚得不到发泄,他满腔的热情一定无处可寄,一定会积闷得很痛苦,这样反而不好。但我还是想不通,反正终有一天,我会完完全全地奉献我自己,他又为什么一定要选择今天这特别的日子呢?为什么他一点儿也不理会我的意见呢?我曾经听别人说,男人和女人头一遭同床而眠,而且又做那种事,绝对不会有很大的快乐的。想来想去我终于想到一条暂缓之计,我可以草率地让他做,然后早点结束,这样一来,既不会触怒他,我俩的感情也可以安安稳稳地持续下去。 忽然,小门“呀”的一声被打开了。外面的光线射得我睁不开眼。他跑进来,上气不接下气地附在我耳边说:“我买到了。不过,我去的时候,正好柜台上站的是位年轻的小姐。我就结结巴巴的,不晓得要怎么说才好。犹豫了一会儿,没办法,我只好硬起头皮说:‘我想要那种不会使女孩怀孕的东西。你懂吗?’想不到她居然若无其事地问我,要什么品质的啦,什么牌子的啦等等。这我可没什么经验,只得说要最好的。这个女孩先意味深长地对我抿嘴一笑,好象在打量我需要用什么样的尺寸,然后才转身去拿东西。” 他叽叽咕咕地说到这里,喘了一大口气,然后自顾自地笑起来,一面紧紧地抱住我。我也向他疲惫地笑了一笑。看他一副兴高采烈的样子,我实在不忍扫他的兴。 这年头戏如人生,人生如戏,我就权当它是一场戏好了,我只要好好演好自己的角色,又何必忧心忡忡,疑虑重重呢?尤其对象他这种人…… 他很冲动,爱抚动作特别激烈,我痛得几乎忍不住哭出声来。后来他索性把椅子推到房间的角落去,露出较大的空间来。他把上衣脱下来,铺在地板上,让我躺下。我无奈地照办。他马上跪下来,把手伸到我的裙子里面。 我屏住呼吸,全身硬梆梆的。他抚摸我的小腿,要我把两脚抬起来,对着银幕。 我看到,他眼中露出贪婪的光芒,就好象我是只待宰的羔羊,他要把我活吞了下去。 可是这种姿势使我觉得很不舒服,只好低声哀求他:“别这样,德立克,我觉得很难受,尤其在这个地方。”他似乎没听见,一步跨过,粗暴地骑在我身上。我整个人都被他压在下面动弹不得。他的手紧紧箍着我,呼吸急促,喃喃呓语,显然已经不能自控。我想,现在他唯一想做的,就是尽快把浑身的欲火发泄出来,除此之外,再没有第二件事是他所关心的了。 正在此时,我做梦也没想到,发生了一件比世界末日降临更可怕的事。 一道黄色的灯光射了进来,紧接着有人喝道:“喂喂喂,你们这对不要脸的狗男女,把我这儿当作什么地方了?看看你们那丑样!”我真不明白,为什么我当时没昏过去,昏过去倒也好了。德立克象弹簧似的一跃而起,脸色由青变红,由红变紫,涨成了猪肝色,一面笨拙地用手去扣裤子纽扣,但瑟瑟发颤,连扣了好几回,总是扣不上。我缩在角落里,脑子里一片空白。 似乎已死过一次了。最终,我努力撑稳颤抖的小腿,缓缓地站起来,头垂到胸口,象犯人一样等候着宣判。老实说,我此时唯一的希望就是立即死去! 那忽然从地下冒出来的黑影,指着我散落在地下的手提包和内裤说:“把那些东西拣起来!”这句话象千斤锤似的,击得我抬不起头来。我慌忙蹲下去把内裤拾起来,左右不是地方,不晓得要藏在哪里才好,天哪!为何我不消失掉!“你们这对肮脏的野狗,还不快给我滚出去!”他已侧身站在出口处了,我们赶紧象两只落荒的野狗逃离了那黑漆漆的小屋。 那人“砰”的一声把门甩上,大大咧咧挡在我们面前,生怕我们逃走似的。这时候,在电影院后座看电影的三两个人走了出来,探头探脑地朝我们这里张望。糟了,这些看电影的人一定也听到了管理员的叫骂声。他们一定已经知道了一切。我们两人的谈话、动作,还有德立克刚才的那些……。一想到这里,我羞愧得无地自容,只得紧紧地闭上了眼睛。走到门口,卖票的女孩放下了她的工作跑出来对我们上下张望,在电影院入口处看广告栏的人,也不约而同的回头,向我们投以轻蔑的一瞥。 这个管理员是个黑皮肤的大胖子,穿了一件土里土气的旧西装,胸前还插了一朵花。他毫不客气地从头到脚把我仔细打量了一番,脸孔由于生气涨成了紫红色。 “你们这些肮脏的家伙!”他盯了我一下。“对啦,以前我就见过你,也是在这儿,简直就是妓女一样!象你们这样的人,我不叫警察来抓你们,已经是天大的恩赐了,还不赶快多谢我?要知道,你们犯的是猥亵淫乱,有伤风化罪!”这些冷酷无情的句子,从他口中一字不差地吐出来,象经过训练似的。不知他对这种特别屋里的其他恋人,是否也摆出这种态度。 骂了许久,他还不肯罢休,摸摸口袋,掏出他的记事本来说:“喂,叫什么名字,自己如实道来吧。”他用口水舔了舔那半截铅笔,眼光转到德立克身上。刚才意气风发的德立克,象斗败的公鸡一样缩在那里,嚅嚅地说:“呃,我叫杰姆士·克兰特(现在正上演的电影中的主角就叫盖利·克兰特),家住奈特贝特区洋槐路二十四号。”管理员抬起头:“没听说奈特贝特有条洋槐路,只知道有条叫亨利·牛津路的而已。”德立克马上就挣扎似的大声说:“怎么没有?在小巷里。”一会儿,他又虚弱地接口:“虽然在小巷,不过……。”管理员不耐烦地打断了他的话,看看我说:“那么你呢?”他的表情不怀好意,好象面对着一个娼妓。我觉得很渴,于是吞了吞口水说:“我姓汤普生,全名是维多利亚·汤普生,家住伦敦托马斯路(由于过分紧张,差点说成汤普生路),门牌是二十四号(号码和德立克的一样,等讲出后我才发觉,由于紧张,实在没法考虑其他)。”“属什么区?”他这话是什么意思我不懂,只得生气地看着他不回答。“喂,我问你邮政区号。”他戏弄我似地提高音调。我忽然想到吉普赛区,于是无力地答:“sw六区。”写完之后,他啪的一声把记事本合起来,说:“好了,快给我滚开!”一面指着外面的马路。 我们嚅嚅无言地照他吩咐离开,可是他又从后面追过来指着我们大声叫喊说:“以后不要再来光顾了,你们两人长什么样我已看得一清二楚,再给我瞧见的话,叫警察来!” 这时候,已经有不少看热闹的人,三三两两地站在马路边,有些面露嘲笑,有些对我们指指点点,嘴里叽叽咕咕地不知在说些什么。我紧挽着德立克的手臂(为何不是他挽着我呢),急步逃开光亮的地方,本能地拐向右边一条下坡的路。我们越走越快,虽然已经钻到小巷里了,但我们仍沉默着,一语不发。车子停在坡顶,可我们实在不敢再回到那地方,只好不坐车子,另外想别的办法回去,反正只要不再接近那倒霉的电影院就行了。 可是德立克不久又改变了主意,想把车子开回来。他紧锁着眉,考虑了一会儿,说:“车子的车号被那些人记去了实在不好,我还是把它开回来吧! 这次我一个人去,待会儿我们在温莎大厦华拉斯街的对面见,大概十分钟就可以把车开到那里。”说完他一把推开我,大步消失在黑暗中。 我木然地站着,注视他远去的背影。他一向是个洒脱的人,走路总是昂首挺胸,现在却没了往日的模样了。一直到不见了他的身影,我才孤独地走过和华克街平行的那条路。 直到这时我才稍微清醒了一点。这才发现手上仍拎着那条内裤。我把内裤收到手提包里去,掏出镜子,借着路边的灯光,打量了一下大难后的自己。 我的脸色灰白透绿,眼睛空洞洞地挂在眼眶里,不复往日的神采。本来柔顺的头发也因刚才一躺而弄得披散在脑袋上。嘴唇上的口红,则被德立克刚才狂风骤雨般的拥吻弄得斑驳不堪。在这难得冷静的时刻里,我想起刚才所发生的一切。“这对肮脏的野狗!”这句话对我们来说的确是很贴切啊!我觉得全身发冷,一种从未有的下流感霎间涌上了我的脑海,让我觉得一阵阵的恶心。今天的事是就此终了,还是要继续再发展下去呢?我又想起这以前的好几个星期六,我们在特别小屋中翻三倒四的动作,一定被人暗中偷看了去,这些人也许早把德立克的车号记下来了,或许那些常在戏院附近走动的小孩也把车号记了去。每个犯罪现场,总会有人爱管闲事!那个管理员说,我们犯了罪,这些罪在保守的、新教徒的英国,简直是罪大恶极、无可宽恕……。 当德立克从地下弹起的一刹那,他赤条条的下身一定全入了管理员的眼睛。 啊呵!越想越恶心,我不寒而粟。这一辈子从来没碰到过这么丢脸的事。他们会记清楚我的脸吗?他们会认得我吗?想到这里,我不禁把头深深地埋进了掌心里。 啊!只希望这是一场梦!即使是恶梦也好。现在我唯一庆幸的,是可以暂时离开德立克了。现在他也许已把车子开到,在那儿等我了。我朝镜子瞥了最后一眼,拍拍面颊,整整头发,然后赶快横过马路,拐弯朝温莎大厦方向走去。一边走,一边情不自禁地回头张望,生怕有人跟踪似的,可纵使我一再告诫自己要镇定,那些鄙夷的嘲笑声和指摘声,还是由四面八方涌过来:“看哪,就是那女孩儿!”“就是那家伙!”“啧啧啧,真不要脸,她的身体已被弄脏了!” 第四章 再见,葳芙 对我来说,这个夏天的晚上并没有结束。我到达华拉斯街时,看到德立克的车子停在对街,我的心稍稍安定下来。但接着我就看到他车旁站着一个警察,正在跟他说着什么。这时德立克恰好侧过头来看到了我,我只得走过去。“你看,警官先生,我说得不错吧!这位小姐来了。她……得上洗手间……。 我说的都是实话啊!” 看样子又是桩麻烦事。我调整了呼吸,上前略作寒暄,就钻进了德立克的车子里。这警官先看看我,露出一抹古怪的笑,然后对德立克说:“好了,以后不可在这儿停车。既使有急事,也不可以随便把车停在这里。”说完用手摸摸他的络腮胡。 德立克如释重负地朝警官毕恭毕敬地行了个礼,然后缩回车里,坐在我身旁。警官只动了动鼻翼,哼哼了两声,并不回礼。车子发动了,再也不情愿稍作停留似的飞驰而去。 下了坡,车向右转。一路上德立克紧闭双唇,默不作声。本来我们打算开到车站,送我回去的。这会儿他莫非失了心神一直往前,过了车站也不知道?好不容易,终于听到他“唉!”的叹了一声,似乎松了一口气:“今天真太倒霉了,也太惊险了。万一上了明天的报,我不是成了众人取笑的对象? 如果更不幸登在牛津的报纸上,我真的不要做人了。唉,只好一切听天由命了!” “吓死我了!”我惊魂未定,好不容易才声音颤抖着吐出这句话来。他不由得侧过脸来瞄了我一眼。 “啊,算了吧,就把它当作爱情的考验,别想得太多!”他轻松地耸耸肩,又恢复了往日的样子,可怜的我还瑟缩成一团。“今晚太遗憾了,”他蛮不在乎地说:“正在精彩的当儿,啊……”说完,瞟了我一眼,看我是否有同感。过了一会儿,他又说:“怎么样?离火车开车的时间差不多有一小时,我带你到河岸走走如何? 那儿是温莎有名的情侣区,我保证不会再有任何事出现,放心好了。今晚真是功亏一匮,正在最紧要的关头却泡了汤,早知这样,何必浪费我这么多的时间和精神? 唉,真是可惜,可惜!” 这话好象是指他冲出去买回来“那个”所费的苦心。我敏感地一震,赶紧说: “算了算了,今晚就这样吧,德立克,我已没心情再和你散什么步了。 你们男人好象很轻松,事情一过就跟没事似的,可是,你怎么不想想我此刻的心情呢?一想到刚才我缩在墙角的那副样子,我就浑身发冷。” 德立克迅速转过头来:“你的心情,这是什么意思?难道说,你的心情到现在还没好起来吗?” “你真是一点儿都不了解我,我现在觉得做什么都很羞愧。”“这算得了什么!” 他不屑地说:“反正刚才那段已经过去了,你说是不是?宝贝儿?” 又是这种满不在乎,不关痛痒的话!我现在最需要的就是安慰。他应该知道,今晚,我完全是为了他才牺牲的呵!如果不是一味替他着想,我又怎会碰到这种尴尬的场面呢?现在,我只希望他能紧紧地拥抱着我,吻我,告诉我他爱我的心一点都没有改变。只要能确知这点,以往的一切屈辱都不重要了。可是现在听他的口气,好象又有从头再来的企图,我的脚又开始发软了,但是又不能让他知道,只好用手紧紧抱住膝盖,尽量使自己镇定下来,小声说:“请原谅我。” “没关系,亲爱的。”他潇洒地摆摆手。 过了一道桥后,他把车子停在路旁,下了车,爬过栅栏,然后伸手帮我也越过。 我们来到栅栏内一处草坪上,他又揽住了我的腰,沿着河岸的小路,走到大片的柳树下。河岸停靠了几艘有船舱的小船。“我想租这样的一艘船。 咦,也许我们可以偷榆地溜进去,不用办什么手续,说不定会有豪华的双人席梦思、餐点、美酒,等着我们去享用哩。”“不,德立克,不可以,这事情太荒唐了,我们刚才闹出的乱子还不够吗?难道你还不死心?”说完这话,我才惊觉到也许德立克会被我骂得挂不住面子了。但是,那些叫人羞愧不已的难听的话,又好象马上就会在耳边响起:“搞什么鬼?把这只船当成你们的啦?还不快给我滚!”德立克转过头朝我一笑:“你还在想刚才的倒霉事呀?你瞧,这里的草坪又嫩又松软,我们不如找块合适的,一同躺下来数数星星。这样,才显得我们象真正的恋人啊!” “呃,也好,德立克,不过你动作得温柔一点,别弄痛了我。”听了这话,他眼一亮,手一收,紧紧地把我拥入怀中,连说:“不会的,不会的,你等着瞧吧!” 这时我已差不多恢复体力了。明月当空,一阵阵凉风袭来。我和他肩并着肩,漫步在河岸上,心情渐渐开朗了起来。走着走着,前面出现了一丛树林。我感到微微的不安,停了下来,下意识地觉得,他一定会把我带到那里面去。我暗暗告诫自己,千万要镇静,要用冷静的态度来处理这件事,不要失去理智。 穿过了一大堆草丛,我们终于来到林子的前面。他的眼光前后一扫,然后看着我说:“我们进去吧,我走前面,这些草很高,小心跟着我。”等我们东弯西拐,举步艰难地穿过浓密的树丛后,果真看到当中有一小块空旷整齐的草坪,到处散落着废弃了的香烟盒、可口可乐罐,好象这地方其他的情侣也常来偷情似的。一些草也被踏得七零八落,耷拉着躺在地上。看上去,一定有千百对恋人,曾在这里拥抱、挣扎过,或者也曾被人当作私娼馆的床,在这里翻云弄雨过。一刹那间,我想逃出去,可是却没有勇气,只得不断地安慰自己,既来之则安之。能在此演出巫山云雨,可见这地方还是很合适的。 他性急地脱去了上衣,把它铺在地上,然后象饥饿的野狼一样扑过来,两手伸进我的衣襟里,开始不停地摸索。我很想配合他,陶醉在这令人心动的气氛中,可是由于刚才那场打击,我的大脑变得不听指挥了,手脚也硬梆梆的,失去了弹性。 如果这时他能向我说些甜言蜜语,如果他能够多顾及一点我的感受,如果他能向我多表示一点体贴之意,那该多好……。可是他已冲动得失去了理智,眼里喷出来的情欲之火,象是要把我焚烧似的,双手不停地挤压着我,就象玩弄一个软弱无力的洋娃娃。 “只有纸做的洋娃娃才是我的东西,完全属于我。”远处飘来这两句歌诃,伴着吉它的弹奏声,好象荷碧·琼丝那富有节奏的歌喉和比尔·甘妮那甜美的女高音对照一般,又好象心底的琴弦在拨动,触动了我心底最深的地方。我心一酸,眼泪就要掉下来了。啊!上帝啊!我的将来会是什么样的呢? 忽然,一阵尖锐的痛楚传遍全身,我勉强咬着牙关,忍住疼痛的呻吟,因为德立克已经粗暴地把我推在地上,紧压着我了。他的胸脯急促起伏着,心脏的跳动声清晰地传入我的耳鼓,脚用力地蹬着,极力要把我并拢的双腿分开。 不知不觉中,我已紧抱着他,触摸到他的衬衫,已被汗水湿透了。 他的嘴饥渴地在我脸上搜索着,我一直被他压得喘不过气来。树后透过来的月光隐隐约约,似乎也羞见我们俩的模样,我不由得泪水潸然而下。他终于进入我体内了,这时我才确实感觉到在那个时刻,有的只是痛苦,毫无传言中的快感,可又好象留下了什么要紧的东西。哦,对了,这个男人现在被我抱在怀里,温热、有弹性,是个活生生的人。我忽然一阵冲动,拼尽全力,把他抱得更紧一点。从此以后,他属于我,我也属于他,凡事他都该会替我设想了!在这个世界上,我再也不会孤独,我们两个再也分不开了。 虽然我泪流满面,但并没对他有丝毫影响。他紧压着我,不停地抽动着,一边吻我的脸颊,抱紧我的腰。然后,一切都静止了,他疲惫地由我身上爬起来,毫无表情地站稳,客气地伸出两手,作势要拉我。我把裙子放下,抚平,拉着他的手站起来。他盯了我一眼,似乎想知道我此刻的心情。 “我没有弄痛你吧?” “嗯,还好,只要你满足就好了。” “是的,我是很满足。” 他弯身拾起地上的衣服,看了看手表,“糟了,离火车开车的时间只有十五分钟了,看样子我们得快一点,不然就赶不上了。”我们连忙从原路回去。我一边走,一边用梳子整理好头发,又用手拍拍裙上的灰尘。德立克则一心向前,沉默不语。 月光下,我悄悄侧头偷看他的脸。他的脸冷冰冰的,象一座石膏像。我伸手挽住他的手臂,他也没有任何热烈的反应。我真希望他能对我讲一些安慰的话,就象以前一样,或者提一些下次约会的事,这样我也许会比较好过一点。可是他满脸的冷漠,好象要刻意疏远我似的。难道说男人达到目的后,都会摆出这副嘴脸来吗?我不知道。可我确实听说过,只要男人达到了目的,他们的态度就会一百八十度的大转弯,由热变冷。这难道是真的吗?德立克,德立克……我心一恸,忍不住低泣起来。 我们终于回到停车的地方,开车直奔车站。到了车站门口,我要他停车。 静悄悄的站台笼罩在黄昏朦胧的灯光里,显得有点儿凄凉。他抬头看看天色,然后将目光停留在我身上。我说:“别送了,我自己会坐车,下星期六怎么办?我想我可以去牛津看你,不过当然你得先安顿一下,安顿好了再通知我,好吗?” 他避开我的眼光,迟疑地说:“葳芙,嗯,我看我们这么做不太妥当,因为,只要你一到牛津,我们的事很容易就会给别人知道。你刚刚也说,我什么事都没安顿好。这样吧,暂时看情形好了,反正我会写信跟你联络。” 我怀疑这是藉口。我紧盯着他,很想从他脸上的表情看出些什么,但我什么也看不出。我感到他的态度和以往不一样,有点怪异,含含糊糊的。不过,我想这也许是他太疲劳的缘故吧!因为我自己也觉得很累了,于是我只好说:“好吧,我等你的信。不过要早点写,好不好?我想知道你回去之后的情形。”说完,我垫起脚尖在他唇上吻了一下。他的唇冷冰冰的,我的心不由得往下一沉。 他点点头,勉强挤出一丝笑容,语气生硬地说:“谢谢你,那么以后再见了,葳芙。”然后他转过身,头也不回地走了。 接到德立克的来信是在分别后的第三个星期。在过去的这两个星期里,我连续寄出了两封信,但毫无回音。后来我终于按捺不住,打电话给他。接电话的人总是说:“哦,你等一下,我进去看看。”然后很快回来告诉我说:“他不在。”他信中的第一句是这样的:“可爱的葳芙!虽然这封信对我来说很难下笔,但我还是不得不告诉你。”看到这里,我拿着信飞奔回自己的房间,赶紧把门锁好,坐在床沿上,我抓着信纸,双手紧张得要沁出汗来。 接下去他写道:“今年暑假,我们俩在一起,玩得很开心,我一辈子都不会忘记你。可是,回去之后,生活环境发生了很大的变化,要处理的事情也多如牛毛,每天忙来忙去,忙得连和女孩子约会的时间都没有了。我们的事,我已和父母商量过了,可是遭到他们彻底的反对,而且还责备我,为何婚前就做出这种越轨的事情。 很遗憾我的双亲都是古板保守的人,这方面的观念很狭隘,尤其对外国人,成见更深。你在我心中,一直是最美好的。我一直把你当作普通的英国女孩看待,没有一点歧视的念头,你那加拿大腔的语调,听在我耳里,反而更柔美动听,这点,相信你也很清楚。现在,我父母逼我和邻近的某小姐结婚。这事情以前就曾提出来讨论过的,我一直瞒住你没说,是因为不想伤害你,这是我不对。事实上,我跟某小姐的感情已很深了,深得都可以订婚了。现在回忆起那段和你在一起的甜蜜时光,真是太令人怀念了。那草坪、那特别座,一切的一切,都是这般美好,我会一辈子记在心里,永世难忘。你是一个很好的女孩,希望将来还有再见你的一日。”最后,他写道:“为了纪念我们的这段情,我特别邮寄了上好的香槟酒给你,不久就会收到的。葳芙,看完这封信后,不要过分地惊讶。我真的觉得,能和你这种了不起的女孩交往,是我的幸运。怀抱着浓情蜜意和往日快乐的回忆…… 德立克敬上。” 沉重的打击来得太快了,快得令人来不及思想,可是要从这场打击中重新站立起来,寻回往日的自己,却足足花了我半年的时间。人生在世,谁也抛不开一个“情”字,只是深情与薄情的差别而已。以前常听别人诉说关于感情的痛苦,说的人涕泪纵横,听的人则是隔靴搔痒。做梦也没想到,一个晴天霹雳,这样的事情就落在我自己头上了。现在想起来,我和他开始约会的第一个晚上,就已经行动放荡,喝得醉醺醺的,象个下贱的女人,这才给他抓住机会来玩弄我。在英国这个古老、呆板的国家里,我这个加拿大人,外国人,可以说是他们玩弄的好对象,这点我却糊糊涂涂没有搞清楚,是我活该!我已超过十八岁了,成年了,不再是年幼的婴孩,对事物应有独立的判断能力,今天却落到这种地步,怪谁呢?我很想对这件事做个冷静的思考,可一想到伤心处,又忍不住放声大哭起来。可是,纵使我泪流成河,也唤不回变了心的人了。一整夜,我都时哭时停,辗转难眠,只得起身跪在圣母像前。玛丽亚呵,玛丽亚,请怜悯我,把德立克还给我吧。我爱他,请帮助我! 圣母默默地注视着我,一语不发,慈祥的面庞让我心碎。我知道,除了自己,谁也帮不上我的忙了。是的,我恨他,但我并不想采取任何报复行动,我只给他回了封简单的信,说来信收悉,香槟退回。 我还是跟以往一样过日子,但是现在,时间象是停摆了一样,过得特别慢。每一天、每一时、每一分、每一秒,残酷的事实啮啃着我的心,不断地提醒我,我是一个被人抛弃的可怜女孩。温莎电影院内梦般的回忆,也不断地刺激我心中的伤痕。 温暖的阳光,再也融解不了我冰冻的心了。 情场虽然失意了,但事业方面,我的运气却不错。通过一位朋友的介绍,我进了一家叫做查尔西·克拉里昂的报社工作。这家报社的新闻完全属于地方性的,有大篇幅的广告栏,譬如产品广告、招生广告等等。上至社论,下至某条路的路灯不够亮度、某公车的班次太少、专偷牛乳的小偷,以及妇女界的各种新动态等,各种查尔西地方的大小事情,五花八门,应有尽有。虽然是芝麻绿豆大的事,但因笔锋犀利,观点正确,内容丰富,所以深受各界的好评,在伦敦西南一带销路不错。报社的总编,是强硬的帝国主义者,他的言论,总是具有相当的政治色彩。报纸的排版也做得很好,一个星期出一版(周刊),用活字印刷。因为各类人员互相配合得很好,所以虽然不是什么大报,在地方上还是很受欢迎的。所有的工作人员也兢兢业业,即使在八月或圣诞节前后的广告淡季,薪水勉强才发得出来,大家对工作的热忱仍丝毫不减。我的薪水开始每周是五英磅,但如果我能拉到广告,就可以抽一点回佣。 这样,我便想利用工作的忙碌,把以前那段伤心的往事暂时忘掉。另一方面,我不断地提醒自己,千万不能再犯同样的错误,千万不要对男人百依百顺,使他误认为你是个随便的女孩,要知道适时说“不”。我工作得很认真,我要让那些充满优越感的、自尊自大的英国人知道我这个加拿大女孩的头脑和办事能力比他们有过之而无不及。这段时期,我白天埋头工作,干得昏天黑地,晚上拖着疲惫的身子回到我的小屋,倒在床上为自己哭泣。我发誓,一定要在工作上占一席之地,让别人另眼相看。在公司里,我的工作态度是数一数二的,我常常很谦卑地给别人斟茶倒水,同事之间有什么事,我也自告奋勇地前去帮忙。我还试着写些散文、记事等小文章拿去投稿。一有时间,我就去附近的餐厅、旅店、商场招揽广告,凭我的三寸不烂之舌,终使吝啬得出了名的老板肯刊登广告,我也从中抽到百分之二十五的红利。在我的努力下,我的收入已达到每周十二到二十英镑。连总编也大为侧目。为了替公司着想,不让我由广告费中抽红利,他干脆付我每周十五英镑的薪金,让我专心干自己份内事,还提升我为总编助理,在他办公室旁的一个小间里办公,享有一定的特权:可以跟总编同进同出,可以和总编在同一房内午睡。 但后来有一次,头一次,也是最后一次,那位总编辑看看四下无人,拍了一下我的屁股。我正视他说,我已有未婚夫了,此刻正在加拿大。我严肃的表情使他以后再不敢对我随便动手动脚了。不过,说真的,他这人还是有许多可取之处,我们的工作配合得很好。这总编的名字叫连·赫波克。以前曾在另一家报社当过记者,后来积了点钱,就自己出来闯,想办一家大规模的报社。他是魏西的人,魏西人多为理想主义者。不过后来他察觉到自己终究势单力薄,只得慢慢来,先由查尔西着手。于是,他就把一家即将关门的报纸整个买下来,开始惨淡经营。幸好他在市议会有些熟人,和土地司的劳动党员交情也不错,因此很能抓到一、两件独家消息。 例如不久前,一家营造商承包了市议会的一座新楼,但却偷工减料,原本应该采用钢筋水泥,他却只用了水泥,省掉钢筋。自以为神不知鬼不觉,开工那天还大肆铺张,极尽风光。这事经报社披露后,全市哗然,纷纷指摘。那营造商还不认帐,指控克拉里昂报歪曲事实,威胁要报社赔偿一切名誉损失。也是天意,那幢大楼建好没多久柱子就出现了龟裂。报社赶紧把有裂痕的柱子照片登出来。营造商庆功宴还没举行,就被取消了施工权利。从此,克拉里昂报声名远播,业务更是蒸蒸日上,订阅的人越来越多,别家的报社更时常偷偷摸摸派人取经。 渐渐的,我对总编助理这个新的工作,已经熟悉了,写稿也增加了,拉广告的时间则渐渐减少。一年后,我上报的文章越来越多,“葳芙·米雪儿” 的名字,在一般读者的心里,也越来越熟悉。薪水也升高到每周二十个金币。 总编大人对我的工作成绩很满意,而我又很愿意接受新事物,于是他又耐心地教我如何写稿。例如,怎样用醒目的大标题来吸引读者,怎样用简洁的文字,达到一针见血的目的。听说这些是早年他当记者时别人教他的,现在他又毫不保留地教给了我。例如,他对11路及22路公车的行车路线很不满意。 为此,我写道:“11路售票员小姐因高峰时间载客量过多,体力不支。”看了这段话之后,他说:“要注重人!没有把人写出来!你应该写:法兰克·唐纳奥迪逊,一个二十七岁,活力充沛的男人,太太克琳丝,六岁的男孩比尔,五岁的女孩艾美,本来可以组成一个美满的家庭,享受天伦之乐。但是现在,这位男主人,从放暑假到今,从来没机会见到他孩子的面。在他家中的小客厅里,他说:‘我回来时,孩子们都睡了。我搭的是11路,实行了新的行车表后,我每天都比以往到家时间晚了一个钟头,当然,这是司空见惯的了!’” 说到这里,他换了换语气说:“我说的你懂了吗?公车是人开的,人是万物的主宰,社会上对人的兴趣,远比对公车的兴趣要高得多。你现在就可以去拜访那位法兰克·唐纳奥迪逊先生,把这段报道写得更精彩。”任何无聊乏味的题材,我们都有义务把它改得生动活泼,这是新闻记者的职责。当然,我很努力,并得到了一些读者的支持,许多读者来信如雪片般飞来。总编因此大为兴奋,他一向认为读者的来信越多,就越能证明报纸受到重视,付出去的心血就没有白费。而且,也能鼓舞同行,激发出最高的工作效率。 二十一岁之前,我一直在这家报社工作,而且一做就是两年,已经小有名气。 国民新闻、邮送日刊,还有其他一些报社,都有意前来挖角,我也觉得已学会了不少东西,该离开sw三区,到更广阔的社会中打天下了。当时,我还是和苏珊同住一室。苏珊在外交部联络室工作,她的保密功夫可真到家,原来她早已和一个同事恋爱好久了,也许马上要订婚了,但她却一直不透露片言只字。订婚后,她当然很想独住一间屋,这样比较方便。而我,在感情方面却是一片空白。偶尔有朋友来访,也只限于普通朋友之间的友谊。心情好时,我会跟大家一起出去散散步,或聚在一起抽抽烟,喝喝伏特加等,仅此而已。一日三餐,我总是独自一人,简简单单,开个罐头当作一顿饭是常有的事。因此,虽然每天在外面跑来跑去,但生活却刻板单调。我把心思全都寄托在事业上,别的什么也不想。我最崇拜的人,就是象尔西拉·贝法斯,以及贝鲁明卡·贝鲁华斯一样有名的女性同行。我的理想,就是有朝一日象她们一样,受人爱戴,和她们并驾齐驱,这样我就很心满意足了。 第五章 再尝苦果 雨还在不停地下着,哗啦哗啦,敲打在人的心上。早上八点的气象消息,报道了这场暴风雨的受灾情形:九号公路发生了大车祸,有些地方的铁路被水淹没,有些地方汽车泡在水里不能发动了。气象局还说,这场大雨可能还会下上几小时。只要你生活在美国,你往往会发现,一场突如其来的暴风雨或台风,会使所有的事情都乱成一团。在美国这个工业社会里,一切活动都靠汽车,汽车开不动,生活顿时失去依靠,一些按时进行的工作也会脱节,陷入瘫痪。到处都是混乱一片。车站里人头攒动,人们拼命拔长途电话,问候亲人的安危。有收音机的,也一直打开,期望能收听到一点好的消息。只有我一个人,超然物外,孤独地坐在椅子里,让回忆填满脑子的每一寸空间。 酒已经快喝光了。我又加了些冰块。然后,我掏出烟来点着了一支。收音机正在播放收播前的三十分钟结束音乐。 克尔特最不喜欢听到结束音乐了。他总认为结束音乐带有感伤、颓废的意思在内,欠缺积极性。而且他也总是劝我,不要喝酒、不要抽烟,连口红都不要抹。尽可能多参观一些美术馆,或参加各种音乐会、演奏会等,以陶冶性情,提高修养。 这些虽然都属于严肃的东西,但我过去的精神生活一直很苍白,所以我也认真考虑过他的话。德国的生活方式在我们加拿大人看来,虽然有些闷,但却合乎认真的原则。 克尔特·业纳是西德洛伊达通讯社驻伦敦的通讯主任。我认识他的时候,他正在英国寻找一位能帮他处理事务的助理。这位助理必须有能力独立对各种外交问题作适当的处理。另外,还要将德国人感兴趣的消息,从英国的报纸、杂志、周刊等找出来,邮寄回德国。这天晚上,他带我到一家饭店,共进晚餐。他的认真工作态度使我对他颇有好感。他把自己这份工作的重要性,以及他的工作对英、德交流上的贡献,都对我作了详细说明。外表看来,他象个运动员,体型健壮,肌肉发达。 那闪亮的金色头发和那双湛蓝的眼睛,使他比实际年龄(三十岁)显得更加年轻。 他告诉我,他出生于慕尼黑附近的阿古斯堡,双亲都是医生,他是独子。二战时,他的双亲因偷听盟军的广播,被人告发,遭受逮捕,被关在集中营里,后来被盟军救出。他的高中、大学教育,都是在慕尼黑完成的。毕业后,他就在西德一流报社迪·贝尔特工作,后来因为英文流利,被派到伦敦。他又问我现在正在做什么,我就把明天要交的原稿抽出一部分,给他看。不久我又带了一卷关于自己的资料到他的办公室找他。这人做事真是迅速严密得令人称奇,不待我开口,他就说他已通过咨询社的朋友,把我的资料查得一清二楚了。就这样,一星期后,我就走马上任了,办公室在他的隔壁。每天,我的责任就是处理从咯伊达通讯社发来的电报。一周三十英镑的薪水对我来说是相当丰裕了。更何况我也很喜欢这工作的性质。特别能和波昂总公司常有电报来往,更令我兴奋不已。 每天早晨、傍晚各一次,我把从英国收集来的消息发到德国,赶上各报社的出刊时间。我只会讲英语,德文一窍不通,不过这并不成问题。古尔特写出来的原稿,是用电话发出的,而且说的是德文。我发去的电报则都用英文,到了那儿,自然有人译成德文。久而久之,波昂的总机一听到我的声音,就会用英文和我交谈,他的英文也很不错,和我差不多。这份工作虽然很机械化,但要求的是正确、迅速。我送去的稿件,一般都会被采用,登在德国的报纸上。几天之后,总机员总是把我的文章从德国报纸上剪下来,送到我这儿。因此,每次我把原稿送出去后,就抱着复杂的心情等待成功或是失败。 不久,克尔特已经完全信赖地把一些重要的工作委托我去处理了。一些小事,我更是时常单独去办。一想到德国有将近二十位总编在等待着我的消息,我心里就升起一种满足感。和克拉里昂社那些芝麻小事比起来,我的责任当然大多了。对于克尔特的指示和要求,我都很高兴地去做。这种忙碌的通讯社工作使我觉得很刺激。 我的生活就一直这样般充实下去。 不久苏珊结婚了。为了彼此住在一起有个照应,我和克尔特搬到了波兰斯巴里广场附近一栋设备齐全的挺不错的公寓里去了。我们虽同住一套公寓,但并不同房。 他是个规规矩矩的人,我们的关系,也仅止于同事,顶多稍亲密一点而已。对于他,我尽可能保持一定距离。有了一次教训,对于男女之间的关系,我已有了更深一层的认识,不再傻里傻气地任人摆布了。这里离我们办公室很近,下班的时候,我们很自然的一起回去,甚而一起吃饭。 为了节省开支,我把他的唱机搬到我屋里来。偶尔他会来我房间,我们一起听音乐,一面兴致勃勃地自制晚餐。碰到这种情形,有时我会自问,我们这么接近,是不是太危险了?顾虑到这层,偶尔我就借口说约了朋友,不跟他一道共度晚上的时光了。这个时期,有些男孩子想动我的脑筋,我总是看他们不顺眼,尽量推辞了。 因此,不和克尔特在一起时,我总是一个人吃饭,然后随便看场电影,把时间消磨得差不多了再回去。克尔特是个循规蹈矩的人,我们之间一直保持着君子之交,互敬互助。这样的日子维持了三个月。 一天,克尔特从德国出差回来,告诉我他订婚了。听了这个消息,我打心眼里替他高兴,另一方面也暗暗羡慕他的未婚妻将得到这样的好丈夫,因为象他这样在和另一女孩朝夕同处一室时,还能洁身自好,忠贞不二,真是太难得了。他说他的未婚妻名叫特鲁迪,和他是青梅竹马的伙伴。他脸上毫不掩饰的喜悦表明,他非常满意这个女孩。这女孩的父亲是汉得尔堡大学的哲学教授。从她的照片来看,她长得眉清目秀,尤其眼睛很大,非常有神,头发梳得光溜溜的,穿了一件合身的阿尔卑斯风格的服装,很时髦。整体看来,是一位温婉、整洁,但又不失精明能干的女孩。 关于自己和特鲁迪之间的事,克尔特都毫不隐瞒地告诉我。甚至把特鲁迪写的来信给我看。怕我看不懂德文,又兴致勃勃地解释给我听,还和我讨论婚后要生几个孩子的问题。他说他打算在伦敦好好干上三年,存够结婚费用。回到波昂后,除了婚礼花费,还要有余钱把房子布置得漂漂亮亮……。 诸如此类的问题,他都和我商量,要我提供意见,好象我是婚姻顾问似的。 一下子,我的年纪似乎很老了,有点老太婆唠唠叼叼的味道,而我自己,也好象把他当成了自己一手带大的娃娃,替他们张罗这个,张罗那个,小心在意的。其实,这些事主要取决于他们自己。我不过是瞎掺和罢了。他们的情书来往越来越密,打得火一般热。终于,连婚后的性生活,克尔特都作了周密的计划,一般人不好开口的男女问题,他都提出来和我商量。可在这种事情上,我有什么资格插嘴呢?要我提供意见,我实在不知从何说起。反而他在这方面的知识,比我了解得更透澈,说的道理头头是道,叫人刮目相看。 蜜月旅行他打算去威尼斯(德国人蜜月旅行几乎都要到威尼斯,好象只有威尼斯才引起他们的兴趣)。在这期间,他打算夜夜把新娘搂在怀里,尽情享受。按照克尔特的说法,关键是“行为”的“技巧”。这些技巧经常练习,才能熟练。他说晚餐不能吃得太饱,那样会影响行动的敏捷。行动一迟钝,细节技巧就无法达到极致。他说他和新娘打算不超过十一点就上床。就好比蓄电池一样,要充分充电,才能发出强有力的能量。睡足了八小时,才有足够的精力应付。他又戏谑着说,特鲁迪好比一朵含苞待放的花蕾,没有接触过人生,而他却是个热情奔放的男人。他担心婚后特鲁迪是否能跟他配合,是否会受不了他的热情。他一直罗罗嗦嗦说了一大堆。说来说去,主要意思就是,夫妻间能在同一时刻达到性高xdx潮,尝受到飘飘欲仙的滋味,是美满的婚姻生活不可缺少的条件。蜜月旅行中,他不但天天要,而且一晚上要连续好几次,不过这只限于蜜月期。回来后,他计划每星期三、六才和太太同房,因为如果不节制,他恐怕体力不支,象蓄电池一样,用完了,就得充电,否则会减低效能。他讲得头头是道,神情相当认真,用的都是一些专有名词术语,使我不由得肃然起敬。后来他又继续用叉子在桌布上画了些图表,图文并茂地向我解说起来。 听着他这些道理,我心里忽然有一个奇怪的念头,如果能有象克尔特这样的人做我的恋人,那么我就可以体验到那种荡人心魄的做爱技巧了。想到这里,我不由得由衷羡慕起特鲁迪的好运来,只有她,才能真切领会到那种只可意会,不可言传的快乐。我多么希望这种甜美的夜晚,也能够出现在我的身旁。就象克尔特所说的:“弹奏小提琴的高手。”如果有这么一位高手,能把我成熟的、柔软的身子,当作小提琴般弹奏得出神入化,那该多好啊! 不过这只是我的痴心妄想,我知道这是不可能的,可事实上,每次在我梦中出现的这个角色,却都是克尔特呵! 几个月之后,特鲁迪来信的内容和频率急剧改变,和以前大不一样。我略微感觉到这一点,但却一直保持沉默,没有点破。她埋怨克尔特的来信太长,象老太婆的裹脚布,使她根本没时间看,言词上,也没有以前那样甜蜜婉转了。有一次,特鲁迪信中说了一些她在假期和朋友去玩的有趣故事,我总觉得她好象在暗示着什么,不过她只提过这么一次,以后就没有了。后来,差不多有三个星期,她连一封信都没有来。一天晚上,克尔特垂头丧气地走进我屋里。当时,我正躺在沙发上看小说。 一进门,他就跪倒在我身边,一张满是泪水的脸伏在我怀里,一边啜泣,一边喃喃地说:“完了,一切都完了。”我吓了一大跳,急忙紧搂住他问,发生了什么事。 他抽泣着说,他的未婚妻最近在德国另结新欢了。那个男人好象在慕尼黑行医,结过婚,但太太早逝,他未再娶,一直独自一人生活。就是这个该死的医生在打特鲁迪的主意。听说他们是一见钟情,如今她已接受他的求婚了。克尔特拼命敲打自己的脑袋,埋怨自己太年轻,太不知人心,又不知防范,才会造成这种结果。 他抬头无助地望着我,象个渴求抚慰的婴儿。我的心没来由地剧跳起来。克尔特呀克尔特,你可千万别因此把念头转到我身上来,我已是残花败柳,配不上你了(事实上,这种感觉常常会闪电般进入我的脑中)!忘了我吧!别这样看着我。最后,特鲁迪在信上说,她婚礼下个月举行,虽然明知是不可能的,但仍希求他的祝福。信上的署名是“悲伤的鲁迪”。 克尔特好象是一个行将溺水的人,我是他好不容易发现的树木,他求救似地抓着我的手臂,越抓越紧,似乎要成为一种永久的状态。他低声抽泣着说:“啊,一切都完了,一切都不可靠了,从今以后,只有你才是我真正的朋友了。”他停顿了一下说:“请你多安慰我一下,好不好?” 这个一向自信的大男人,忽然间软弱得孩子似的。我不由得生出无限的爱怜,伸出手,象母亲抚慰自己的婴儿一般,轻轻抚弄着他的头发。另一方面我又在想,如何才能脱离他的怀抱?但是他越来越用力,脸在我怀里揉来揉去,一面叽叽咕咕地说:“我只希望你了,葳芙,我只剩下你了。”我被他弄得心神不定,六神无主,几乎昏眩过去,甚至我想,干脆摆出公事公办的脸孔来应付他。“克尔特,别伤心了,依我看,天涯何处无芳草,象你这种能干的人,还愁没有女孩子来爱你吗?我相信在德国,一定有比特鲁迪好几百倍的女孩子,在等着你多看她们一眼呢!”借着说话的当儿,我挣扎着坐起来。“好了,别再多想了。我们找一个地方,好好填填肚子,然后看场电影,这样,你的心情会好一点的。覆水难收,这也是没办法的事。好了,我们出去吧!”我喘息着,用手抚了抚头发,暗自庆幸好不容易从他怀里逃了出来。 他跟着我站起来,诅丧的神色,似乎和缓了些:“呵,葳芙,我真该谢你,在我心情不好时鼓励我、安慰我,使我振作起来。我真想象不出,如果这时候再被你轻视、冷淡,我是不是还有勇气活下去。哦!葳芙,你真是我的好朋友,我心目中真正需要的朋友。”大概他自己也想开了,说到这里,对我展开了一个笑容,径自往门口走去。 经过这件事后,短短两个星期,我们的感情进展神速,已由朋友发展到恋人了。 究竟怎么发展到这一步的呢?我也迷迷糊糊,好象这本来就是命中注定、不可避免的事。事实上,我很早就有这种预感了,但我总是认为,一切该听天由命,顺其自然。起初,我们似乎都把对方当作自己同事看待,没产生任何恋情。由于工作关系,我们同进同出,有些地方表现得比较亲密。 而这种关系转变的过程,是逐渐发展的。开始时,他对我象自己的妹妹似的,只吻我的脸颊、额头,后来吻的时间久一点,再后来不但吻,而且拥抱一会儿。当然,每一步都经过我的默许,为了达到目的,他也着实花了一段时间。 一旦能够肆无忌惮地吻我之后,他的手就不老实起来,直侵我的胸脯,接着又想继续下去。一步一步,按部就班的,一切都是那么理所当然。有一天晚上,他来到我的房间,对我说:“你的身材太棒了,让我看一看好不好,葳芙?”在我的猜测中,他一定会先说这种具有挑逗性的话诱我脱去衣服,供他欣赏,接着又进一步夸我体态轻盈、曲线优美。现在果然如此。我相信对于女人来说,在这种情形下,一定会作些抗拒——无用、软弱的抗拒。而我们之间的关系确实已经到达这种地步了。现在,他正向我采取象对特鲁迪一样的“科学”处置。从见到克尔特到今,我一直感觉到一种舒适的安全感。 我并不惊慌,因为一切似乎都早已准备好了。 克尔特精力充沛,又很懂得女性的需要,很会讨女人的欢心。他的一举一动似乎都蕴含了无限的浓情蜜意,做起爱来,令人神魂颠倒。每次完事后,我都得费一番功夫,来收拾零乱的被褥,掩饰激情后的痕迹,或者插一朵花,缓和一下情绪。 我好象受到世界一流外科医生微妙的手术一般,接受他的怜爱,而且又是在软绵绵的床上接受的。当然,开始时,他也跟一般男人一样,既凶猛,又冷酷,但是又确实使我感到一种蚀骨销魂的新鲜感,我则象是一只时刻渴求人爱怜的小猫,等待着他的抚弄。 我一直认为,男女之间,只要经历了肉体的亲密行为,就等于已走过了恋爱的大半路程。之后,女人就形同男人的附属物,依男人的脸色行事了。 自从克尔特掳获了我的身子后,也同时掳获了我的心,白天,我无时不想着他;夜里,我魂牵梦绕着他。分分秒秒,我都为他而活。我想象不出,失去了他,我的人生还有何意义。他是我朝思暮想,一心相托的人。在我爱得发狂的时候,我也曾警告过自己要理智一点,这个男人既缺乏幽默感,外表又冷漠刻板,而且,心肠也硬,完全是典型的德国人的代表。但爱情还是战胜了一切,每当楼梯上有脚步声响起,我第一个反应依旧是拉直了耳朵,听听是否是他。我常呆坐在椅子上,沉迷地回忆他温暖的怀抱,他强有力的臂膀。 我为他做一切事情,为他烧可口的菜,为他补破洞的衣服,还为他做一切我力所能及的事。这种毫不犹豫的爱,使我有一种奇异的、幸福的感觉。他使我变成了一位典型的德国太太。虽然有时我自己也仿佛觉得失去了自我,变成了另一个人的跟班,恭恭敬敬地跟在主人后面,亦步亦趋。但即使这么想,我从心里还是很满意自己目前的处境的,从没想过要稍作改变。某些时候,我会有一种打破现状的冲动,想大声地吼两声,或引亢高歌一番,可冷静下来后,我又检讨自己,觉得这种突来的激动,不过是对社会的一种无力的反抗,毫无女性的温柔,和克尔特要求的女性大相径庭。他是个严肃的、循规蹈距的人。做事稳健,按步就班,说话不疾不徐,连日子都分配得好好的:每个星期六,我们共进美味的晚餐,然后上床做爱……。 当然,这是我们俩共认的幸福之道。他厌恶一切违背自然的东西——例如抽烟、喝酒、安眠药、爵士乐、节食、同性恋等等。凡是违反人性、违反自然的行为,他都反对。 这一点,我是没意见的,因为我也是在朴实的环境中长大的,生活一直很单纯,除了和德立克那段交往以外,我也不喜欢在乱七八糟的酒店里喝酒,甚至以前那种说起来很好听的抛头露面的记者生涯,我也不愿再尝试一遍。自从跟克尔特共同生活,耳濡目染,我的生活又好象回到多年以前那种单纯之中,我跟克尔特之间的感情,也不知不觉进入了另一种更宁静的境界中。 即使如此,该发生的还是会发生,不管是好的,还是坏的。 自从我们住在一起后,克尔特就把我带到一家出名的女医师诊所去,由她向我讲述各种避孕措施,还替我决定今后采取什么方法,可她又提醒我说,什么事都会有百密一疏,要我小心注意。不幸的是,我真的被她言中了。最初,我觉得身体不适,似乎起了某些变化,可我还安慰自己,也许是个误会吧,并没向克尔特提起。 可后来迹象越来越明显,我不得不打算硬起头皮告诉他。因为我真的无法独自面对这精神上的压力。再说,也不要太悲观,也许克尔特会很高兴地担负起责任,甚至向我提出结婚的建议呢!而且,他一定会为了那尚未出世的小宝宝,对我嘘寒问暖,照顾得更加无微不至。当然,这只是最好的打算而已,他真正的反应,我不得而知,不过至少,他会同情我,会比平日更加的体贴我、安慰我,再一遍对我说些甜蜜的话。当他站在宿舍门口想和我道别时,我终于告诉了他。听完我的话后,他把我圈在他颈上的手臂缓缓拿开,用又似愤怒,又似不屑的眼神,把我从头到脚打量了一下,然后,手放在门把上,黑着一张比冰更冷的脸,对我说:“那么,你的意思呢?” 只说了这么一句,他就用力摔上门,毫不留恋地走出了屋子,只留下愕然发呆的我。 我走到床边,坐在床沿上,面对着墙壁,心中一片空白。刚才的一幕粉碎了我的心,也惊醒了我的梦,但我真的不知,我又做错了什么事,说错了什么话。克尔特刚才的态度,到底是什么意思?呵,天哪!纵使不是最好的,也千万别是最坏的啊!我不知道自己是否还可以再承受一次打击。想来想去,我无力地钻进被子,带着满脸的泪水,我就这么哭着睡过去了。 就这样,冥冥中我已预感到事情的不妙了。第二天早上,我习惯性地敲他的房门,叫他一起上班,没想到他早已走了。到办公室后,我看到连接我们俩的办公室的那扇总是开着的门已紧紧地关上。大约十五分钟之后,他打开门,走过来说: “麻烦你到我那儿一趟,我有事和你商量。”那满脸冷峻的表情似乎面对的是一位陌生人。进去后,他让我坐在他的对面,活象上司和部下一般。呵!我又被男人欺骗了! 原来难以出口的事,他却不含一丝感情地象背诵公文似的说了出来:“我们一直都相处得很融洽,彼此都以对方为荣,而且确实过了一段快乐的日子。 在这期间,我体会到了前所未有的欢乐,由于你的帮助,我才感到生命是如此的可贵,生活是如此的充满朝气。可是,天下没有不散的筵席!好好的开始,也要干干净净的结束,好聚好散,这样才会在彼此心目中留下美好的印象。到目前为止我们俩确实是好朋友(他用了“朋友”这个词),但好朋友终归只是好朋友,不该有任何婚姻的约束,我们都有自己的自由。你走你的阳关道,我过我的独木桥,互不相干。本来我们可以快快乐乐,无忧无虑地多享受一下人生的,但是由于当事人中一人的错误和疏忽(好象专指我一人),造成了今天这种令双方都感到麻烦的局面,所以,我们要马上想办法解决它!稍微处理不慎,它就有可能影响到我们今后的生活。至于婚姻,不在问题之内(真是可悲,他看中的只不过是我美好的胴体、漂亮的脸蛋,他可曾有一丝真心的爱过我)。我觉得我本人似乎继承着混血者的个性(希特勒的个性),所以结婚的对象,还是以德国血统的小姐为主。对于我们不能有情人终成眷属,我感到相当遗憾,不过这暂且不谈,现在最要紧的,就是让你尽快接受必要的手术,否则,胎儿超过三个月后更难处理。所以,你要火速坐飞机离开这儿,直飞苏黎士,找一家旅馆住下来,然后再打听一下这家旅馆医生的名字。 在苏黎士,医术高明的医生很多,只要你和医生好好商量,他一定会理解你的处境。 瑞士的医生一般都很友善、随和,他会主动向你提供一些这方面的知识。然后,你可以通过这位医生打听有关的妇产科医生。我相信苏黎士有很多优秀的妇产科医生。 接着你就去拜访这位妇产科医生,在有关的文件上签字。他把病房安排好后,那么一切问题就可在一个星期内完全解决,这种手术在瑞士并不违法,不需要检查你的旅行护照,名字也可以随便捏造一个,当然,一定要是什么太太才行。只是费用昂贵,听说要一百到一百五十英镑左右。关于钱的问题,我已考虑过了。”他打开抽屉,递给我一个信封,“你在这工作已近两年了,这里是一个月的遣散费,里面有一百二十英镑。”接着他又从自己口袋里掏出五十英镑递给我,“至于买飞机票以及其他零星杂费,就在这里了。为免去汇兑麻烦,所有的钱都换成了德国的现钞。” 他紧盯着我,脸上带着一抹得意的笑容,似乎在等我向他说谢谢,或者夸他又能干又慷慨似的。可当他看到我脸上露出嫌恶的表情时,他又慌忙说了一些话,劝我不要烦恼,一切都会好转的,不幸的事在人生的旅途中太多了,已经见怪不怪了。 本来人生就是无边的苦海!然后他又说,过去他也交了很多朋友,可从来没有象和我在一起这么快乐过。现在要分手了。想到这里,他就忍不住感到悲哀。从昨晚到今天为止,他本人一直沉浸在悲痛中,希望我能原谅他,同情他现在的心情。 我默默地站起来,把这封信揣到口袋里去,对这个我曾深爱过的人,他的金发、嘴唇,以及健壮的肩膀,作了最后的一瞥,忍住从眼眶滑下来的泪水,急忙逃了出来,回到自己的办公室,把自己关在里面。 认识克尔特之前,我就已经是失去一只翅膀的鸟了,现在,剩下的一只也被折断了。 第六章 南行漫记 等所有的事完全解决时,已是八月底了。苏黎士这个城市对我来说,一点也不和蔼可亲,但不可否认,它那朝气蓬勃的气息,确实感染了我,使我不再过份地沉湎于哀伤中。湖中碎冰片片,倒映着滑雪的红男绿女,河流里帆影点点,饶有情趣。 湖畔是大众浴场,晒日光浴的人很多,放眼望去,满是金发红肤的人。山边的游乐场,充满青春活力,一张张年轻的健康脸庞,把这里点缀成了世外桃源。这就是克尔特的人生——与自然为友的单纯人生。过去和他在一起的生活,表面上看起来似乎很和谐,可现在想起来,他那柔软的金发、清澈的眼睛、彬彬有礼的绅士派头,古铜色的皮肤,不过是他丑陋内心的掩饰而已,他戴了一副比女人化妆得更浓、更厚的假面具,完全是个卑鄙的伪君子。呵,我现在想起来,这两个披着人皮的狼,德立克和克尔特,他们的虚伪,真令我作呕!进一步说,我对男性已心灰意冷,毫无兴趣了。事实上我对克尔特或德立克,并非开始就抱着结婚的念头。我不过是期待他们的温柔体贴,关心爱怜罢了。我自己则对他们够体贴的了,随时替他们着想,从不忍稍有拂逆。我期待他们能以同等的态度来回报我,问题就出在这里。我太温顺了,以至他们认为我没有个性、没有脾气、没有主见,他们就可以把我当作一只任意宰割的动物,随便怎么处置我都行,只要他们高兴。好了,我不愿再想下去了,恶梦就此结束吧。以后,对于男人,我只收而不给,只获得而不付出,这是我的一个新的人生哲学。我吃够了男人的亏,受尽了男人的折磨。今后,那个露出长长的獠牙、狰狞的面孔的人就是我。我——加拿大小姐,要把头高高昂起,挺起胸脯,该回击时绝不客气。 我要站得高高的,把男人踩在脚下,让他们知道,我们女人,尤其是我这位加拿大小姐,是不会让他们随意欺负的! 这次的事使我得到了一个深刻的教训。以后,我一定会好好地拿稳自己的主意,绝不能太顺从。我已看清了,这社会完全是一个污浊、黑暗的社会! 旅馆的服务生给我介绍了一位医生(看样子他已猜到了我的一切)。那位休斯金医生上上下下打量了我一番后,开门见山地问我钞票够不够,然后我和他介绍的妇产科医生联络了。那个妇产科医生更是一副瞧不起人的样子,他自己兼营一家土产商店,看我单身一人住在旅馆里,孤苦零丁,无依无靠,就说,苏黎士的旅馆收费很贵,动手术前,最好我能搬到他那土产店去休养。 他这么一说,我就挺直腰,冷冷地看着他,以坚定的口吻说,“我叔父是这里的英国领事,早已说好可以搬到他那儿去,所以住的地方您不需替我操心。 如果可能,我希望能够马上住院动手术。这是经过我叔父同意的。如果有必要,我当然会优先考虑叔父家的。”这个戴着眼镜的老头听我说完,抬起眼皮,透过厚厚的镜片疑虑地盯着我。也许是我凛然的态度,使他不敢再随便说什么。于是,他很快打电话给医院,为我安排了病房。第二天下午,我就住进了医院。 这种残忍的事,一想到就令我作呕。还好,手术进行得很顺利,没什么大的痛苦,身体恢复得很快。三天后,我就出院回到了旅馆。我已经决定马上搭机返回英国,变卖一下我的私人财产,处理一下债务,然后搬进伦敦机场附近的一座旅馆。 再打电话给哈马街的代理商,约个时间见面。 我已计划好了,花一年多的时间,单独做一次旅行,放眼看看这个世界别的地方,以免到老死,还不知天外有天,人外有人。况且,我对伦敦已没有任何留恋了。 在这块土地上,我遭受了两次沉重打击。一想到这儿,我就忍不住头痛欲裂。至今我仍理解不了德立克那心怀鬼胎的世界,以及克尔特那“行动技巧”中所包含的冷酷。过去,我太轻信别人了。我碰到的这两个人,他们并不想要和我交心,只不过是看上了我的肉体,用花言巧语来欺骗我感情的骗子罢了!目的达到后,就毫不后悔地弃我如敝履了。在这花花绿绿的世界,初出茅庐的我听了别人几句甜言蜜语,就恨不得掏心挖肺的全献出去,从没想过人心险恶。现在我是多么悔恨呀!如果我是欧洲人就好了,至少欧洲人比较世故,比较圆滑,可以应付自如。可我呢?我这个从小在单纯环境中长大的加拿大人,现在唯一可做的,就是把这段伤痕累累的往事丢开,回到我那单纯的国度里去,好好计划一下我的冒险生活。九月后,我决定做一些侍应生或保姆的工作。有时间的话,我就从美国北部,一直旅行到南部的佛罗里达。佛罗里达气候宜人,四季如春,我可以在那儿找个报社的工作,轻轻松松地一面打零工,一面继续旅行。当然,一切还要看具体情况而定。 确立了计划后,我开始着手一些细节。使自己忙碌可以把过去那段伤心的往事尘封起来,好象锁在衣柜里,又似乎给它打了麻痹针,使它沉睡不醒。 我加入了贝尔·美尔街的美国汽车协会,得到一些必要的地图,又打听到了买汽车的事。在美国,半旧的车还是很贵的,付款并不容易,所以我转念想到,何不买部摩托车?本来我计划从美国北部,沿高速公路旅行到南部,这样当然是开汽车好!摩托车多没意思,可现在又觉得,如果骑摩托车的话,就可以直接和外面的空气接触,挺刺激的,不象汽车,整个人包在里面。而且摩托车耗油少,又不需要车库,行动方便。一个漂亮的女孩骑着摩托车风驰电掣的往前急驶,该多引人注目呀! 想到这里,我就下定决心了。一阵交涉之后,哈马的摩托车经销商,答应替我办理一切的购买手续。 我对车子方面的事并不陌生。在美国北部的孩子,从小就是在汽车的环境里长大的。12型小型车,外观小巧迷人,而对于15型摩托车的速度,我也很感兴趣。它们各有千秋,实在很难取舍。当然,我喜欢速度快的车,最好是时速能达六十公里的车。小型摩托车一加仑汽油可以跑一百公里;非小型摩托车只能跑八十公里,不过美国汽油便宜。但是如果速度不够快,到佛罗里达一定得几个月。各种各样的问题我都提出来,请摩托车服务人员参考。他们挺热心,还劝我说,如果碰上天气不好或身体疲劳时,不妨把摩托车放在汽车上走一段路。他们还对我说,如果从伦敦买,再把摩托车装船运到加拿大,就可以省30英镑的物品税,而且十天内即可送到。当然,我也不会净听这些人瞎吹。试车时,我自己骑那部摩托车在街上跑了两圈。挺不错,车身轻巧,跑起来象飞一样,驾驶起来也挺顺手,跟骑脚踏车似的。最后,我终于决定在买这部车的合约上签字。这部车子有银色的车身,豹皮制的坐垫,前面有漂亮的挡风板,后面有载物台,还有雪白的行李袋、以及备用胎和其它一些装饰品,整体看起来非常豪华。另外,我又买了一顶白色的安全帽、一副大号防尘镜、一副黑色带花边的摩托车专用手套。一切准备就绪了,我才觉得一身清爽,卖摩托车的人还好意地建议我,什么衣服穿起来才神气。所有的东西都料理完之后,在等待出发期间,一有空我就打开地图,研究从魁北克出发后第一阶段的旅行路线。加拿大航空公司的机票我已预定,我又向佛罗伦萨的叔母打了个电报。九月一号,一个风和日丽的日子我正式上路了。 离开家乡已有六年了。六年中,一直在外飘泊流浪,从来没有回去过一次,现在我回来了,象所有回家的游子感受到的那样,既新鲜又快乐。好久没有见到叔母了,乍见之下似乎变了,瘦了许多。但我所见的魁北克,又何尝不在变呢?当初离开加拿大时,那原本看起来雄伟壮观的城堡,现在看起来,象个大型玩具似的,毫不起眼。有一段时期,我觉得很不得了的那场宗教战争,现在看起来,就象隔壁邻居打架似的,毫不稀奇。总之,一切的一切,感觉都和以前不一样了。连住在这小城里的人,我也觉得他们既土气、又没见过世面,心胸狭窄,只能算个小家碧玉,不能登大雅之堂。在我的潜意识里,竟然有点看不起这里的一切了,却忘了我是在这儿土生土长的。难怪我会吃亏上当!我所接触的事情太少,所看到的世界太小了,一旦进入那个五光十色、花花绿绿的社会中,当然免不了迷失自己! 不过,这种观念我当然只能放在心里,不能告诉叔母。但从叔母目瞪口呆的表情里看,显然她觉得我变了样儿,说话的口气和举止,都和以前截然不同了。拿好的来说,她认为我已对欧洲社会有了相当的了解,而且也能适应了。我的一切变化,都是社会磨炼的结果。只是她还不知道,我总觉得自己所学的知识还不足以应付世事。她很想知道我在英国的情况,问了我许多话,我只能拣了那些能说的告诉她,不能说的,决定一辈子埋在心里,不然,她老人家听了一定会昏倒。说到爱情,我也不能一口咬定说没有,她又不是傻瓜,一定不会相信。为了让她安心,我就随口编了一些美丽的谎言,说我在那复杂的社会中,仍出污泥而不染,对爱情很慎重,不敢轻谈,更别说订婚结婚了。不过某某中校、某某贵族确实爱我爱得发狂,向我求过婚,都被我婉拒了,现在,我是孤家寡人一个,连固定的男朋友都没有。叔母半信半疑地望着我,然后很快露出笑容,说:“哦,我的乖孩子!”她还说我似乎丰满了些。我很难过我欺骗了她。的确,一个二十三岁的女孩,却告诉别人说她还没有男朋友,那真是令人难以置信的事。可是,叔母啊!我也是不得已,请你原谅我吧!我又把我的旅行计划告诉了她,她吓了一跳,不过还是好心地叮咛了我一番,让我旅途一定要小心,因为也许会碰到许多危险的事。 她以前也碰到过这类事情,还受到暴徒的殴打,几乎被强暴。其实,在她的观念里,总认为女孩要有女孩的样子,最好不要骑摩托车旅行。如果一定要,也要保持优雅的姿势,这样才不会被别人看轻。我告诉她我买的摩托车性能一流,我也试骑过,非常顺手,所以请她放心,不会有事的。听我这么一说,叔母这才把皱着的眉头放松下来,不过她仍旧唠唠叨叨,说什么女孩子骑摩托车会引起别人的非议等等,我只好装聋作哑。 九月十五日,我从银行提出一千美元的存款,兑换成旅行支票,在行李袋里装了几件衣服,和叔母告辞后,就骑着摩托车沿着第二国道,向圣罗伦斯前进了。 第二国道从魁北克到南方蒙特利尔。二战后,这条路的两边盖了很多别墅,间隔着许多绿油油的广阔平原,使我觉得这是世界上最美的路。可现在什么都变了。 这条路旁有一条河,很久以前,在我很小的时候,有一次还带了午餐到这路边的河畔来游泳。后来河里逐渐开进了外国船,变成了通往圣罗伦斯的通道,船只越来越多,常可以听到船“呜呜”的鸣叫声。 我骑着摩托车以每小时四十公里的速度前进。我准备一天跑150—200公里。 不过也说不定。反正一个人方便得很,想干什么就干什么,可以随心所欲。公路的两旁又有许多岔路,只要看到风景奇特的地方,我就停下来看看。 加拿大和美国北部有许多地方可供露营,有的是林中的一大片空地,有的是湖边的草地。在这些地方游玩的人,既可以享受大自然的乐趣,又很隐密,不惹人注意。天气好时,碰到有这种地方,我总是把预备好的午餐拿出来坐在那儿吃。我不想到路边店里去,店里的东西太贵,不划算。一般我都是头一天晚上在旅馆,把第二天吃的吐司面包做成的火腿蛋三明治准备好。 所以我的午餐总是千篇一律“三明治、水果和水壶里的咖啡”,只有晚餐我才会特别享受些丰富的菜肴。我预算一天花十五美元。住单人房,每天八美元,加上早餐的吐司面包和咖啡要一美元。摩托车耗油一天不会多于一美元,其他如午餐、晚餐和偶尔一点酒、香烟等,就用剩下的五美元支付。由于精打细算,还算挺宽裕。 我随身携有地图。越过国境后,值得参观的名胜古迹很多。由北到南,穿过了“印第安人居留地”之后,我打算参观美国独立战争时的几个古战场。这类地方的入场费大都要一美元,这正好在我的预算内。 如果多花了一点,我就只好节省当天的伙食了。 我的摩托车比我想象的更坚固,跑起来又快又稳,很过瘾。不久,我就觉得熟练了,好象自己和这部车子已融为一体,可以操纵自如了。车子一加速,就发出“嗡嗡”的排气声,这在其他汽车听来,当然很刺耳,可我才不管这些呢。我象只小鸟一样任意飞翔,快乐而又逍遥。路上经常有些年轻男人对我吹口哨;也有一些上了年纪的老人,笑着向我招手,似乎在称赞我的驾驶技术。而我通常都会以微笑回报。美国北部的大部分马路,边缘的路面不平,而我这种小车又规定只能跑外侧,所以常有手中压迫感,不过也有许多汽车会给我让路,大概对我这小车子挺同情吧! 所以有时我就象独占了路面一般飞驰。 开头几天走得很顺利。第一天天还没有暗,我就过了蒙特利尔,开进第九国道了。因此第二天我很快就越过国境。晚上,我住在一家街道旅馆。这家旅馆的服务生态度热情亲切,似乎把我当成了富翁或明星,我不免有点受宠若惊。不过以后旅馆住多了,也就习惯了。当天的晚餐,我就在旅馆的餐厅吃的。老板还向我敬酒呢。 我客气地接受了一杯。这天我既快乐又兴奋,带着这样好的心情甜甜地睡了个好觉。 啊!这辆摩托车真给我带来了好运,到目前为止,我万事都顺利。 最初,我只花了一天就走完了二百公里。但接下去的二百五十公里,却花了我快二个星期才走完。其实也没什么奇怪的,因为进入美国国境后,我就象假期旅行的游客一样,东张西望,不放过每一处美景,古老的城堡、博物馆、瀑布、洞窟和高山,我差不多都踏遍了,一个也不肯遗漏。“传说之国”、“冒险城市”和那个什么骗人的“印第安人居留地”等,我都付钱进去参观,大大地满足了我的好奇心。 由于看这看那浪费了许多时间,在高速公路上的行程,已经超出预期了。 两个星期之后,我终于到达了乔治湖。这地方是到阿迪隆达克来旅行的人最忌讳的,因为这儿廉价酒店林立,游客很容易长醉不归,耽误了行程。 这些酒店和这一带的原始朴实生活比较,显得非常不谐调。到此地旅游的人也很清楚,这里除了有许多城堡,河流中穿梭着许多汽船以及钢筋水泥造的廉价酒店之外,还可以看到一些卖草菇、“大酋长汉堡”、特制冰淇淋等的露天小店。“动物之国”(可以抱着穿衣服的大黑猩猩拍张合照)、“瓦斯灯之村”(给旅客欣赏一八九○年的瓦斯灯)、“合众国故事城”等,都挺值得一看。参观完这些地方后,我离开第九国道,进入树林中的沙土路,到达了托里米·班滋·毛达·柯特。现在,我就在这儿的旅馆屋内一张有扶手的椅子上,回忆我是如何来到这儿的。 第七章 巧妙周旋 雨水还在不停地下着,雨势很大,哗啦哗啦的,房子四周的排水管也“沙沙” 作响。我觉得百无聊赖,想上床睡了。在这间小小的温暖的客房中,我穿着旅馆的特制睡衣,一定可以一觉睡到日上三竿的。这睡衣用料特别,柔软舒适,旅客们赞不绝口,旅馆也以此为荣。床很厚实,垫子轻暖,有电视机、冷暖气、冰箱,拉舍尔毛毯、色彩和谐的家具。洗澡间有壁灯,光亮清洁。墙纸花色文雅,连卫生纸也是高级的桃红色纸制成。此外,室内装潢也都令人耳目一新。这样一间漂亮的房间,今晚就属于我一个人了。 虽然设备完善,又是风景胜地,可旅馆的经营情况显然不佳。因为两个星期之前我到这里时,房客只有两位,而且到今也再没人前来预订过。 那天晚上,我来到这旅馆时,柜台上正坐着一位中年妇人,眼神飘忽不定,好象在想着什么。她的头发是铁灰色的。看到我,她眼中露出狐疑的神色,嘴唇发抖。 随后视线移到我的行李上。我告诉她我要住店。当我把摩托车推到九号车房时,这个中年妇女拿着旅客登记簿一路跟来,好象怕我登记假车号似的。这女人的丈夫,也就是梵西先生,后来我也见到了,笑容满面,满脸的和气生财味道。他从餐厅端了一杯咖啡给我,乘我不注意,伸出毛绒绒的大手在我胸前摸了一下。我强忍住没有站起来。他是这里的老板兼杂役,也是简单的厨师,他的太太即梵西太太,掌管柜台。这先生的眼睛是淡褐色的,总是贼一样地在我身上打转。他向我发牢骚,说生意如何如何难做。常有些过路的旅客,让他做份煎蛋,赚不到什么钱,可不做又不行。这对夫妇表面上是旅馆的老板兼管理员,不过真正的老板,亦即出钱的老板,另有其人。他住在很远的特洛伊,名叫山姆·甘乃迪。 “这人有钱有势,在拜赫斯路开了好多家店铺,还经营旅馆。除了这儿外,在阿尔巴尼也还有几家旅馆。”我心不在焉地告诉他,我对他所说的事一点也不知道,他向我挤了挤眼,说:“你想要观光旅游,最好去他那家旅馆,不过我告诉你,你可千万别单独一人行动哟!象你这么漂亮的小姐,啧啧,很容易会遭到意外事故的呀!这月十五号以后,我会去那边一趟,如果有需要,你可以打电话给我,只要叫梵西,我马上就会出来听电话的。能够陪伴您这样的小姐度假,是我的荣幸。放心,我包管你玩得痛快得不得了!” 我也想玩得“痛快得不得了”,但他说得这样唾沫横飞,我只有恶心的份。 出于礼貌,我还是道了谢,不过我告诉他,这些地方我只是顺路经过,不能久留,因为我的目的地是在佛罗里达。“噢,亲爱的梵西先生,您能不能为我煎两个蛋,只煎一面,掺一点熏肉?”我故意转移话题。他连忙说好好好,急急忙忙地到厨房里去乒乒乓乓的了。在我吃煎蛋时,他又象苍蝇似的盯过来,紧挨着我坐下,又开始没完没了地向我疲劳轰炸了。他先说了一些他自己的伟大事迹,然后把话题扯到了我身上,拐弯抹角的,似乎有意无意的想要探听什么。譬如说,我父母是干什么的?住在哪儿?我一个人出来旅行,家人放不放心?在美国有没有熟人朋友等等,问个没完。我实在讨厌他的纠缠,不过看他那把年纪,可以做我的父亲了,虽然罗嗦些,可能也不过是好奇心罢了,况且她太太的眼睛也在柜台那头一刻不停地盯过来,所以我也没什么好怕的了。 过了一会儿,他终于起身离开,找他太太去了。我就抽了一支烟,把第二杯咖啡喝完。“小姐啊!这杯咖啡不要钱,算是本店赠送的!”梵西太太说完,又继续和她丈夫小声谈笑了,似乎挺愉快,看样子我在这里落脚是没问题的了。“噢,现在的小姐都和以前不一样啦!玩艺儿多着呢,将来,更不知道又有什么新花招。” 梵西太太一边说,一边来到我身边,似乎挺关心地打听我的冒险计划,象母亲对待自己的孩子一样亲切。然后她又劝我多住一个时期,多休息休息,同时在店里帮帮忙,赚点零用钱。原来旅馆的柜台小姐昨天刚好走了,一些琐碎的事无人处理,而且观光季节快结束了,旅馆也快关门了,没有时间再另外找人,如果我愿意,他们愿供应三餐,以每周三十美元的价钱请我帮忙。 出发到今,我花的钱已超出预算五十美元了,如果接受它,我不但可以免费吃住,而且可以在两个星期内赚到六十块美金,还真挺值得。梵西夫妇虽然并不讨人喜欢,可却比旅行中碰到的那些无聊人士好得多。再说我对这份工作也挺好奇,想试试自己的能力。如果干得好,说不定他会写推荐信,让我南下旅行时,找工作方便些。我在心里把算盘打了打,觉得挺不错,问了他们一些有关问题之后,我就答应了。他们很高兴,连忙指导我该如何工作,还特地嘱咐说,碰到行李很少,而且坐车来,貌似大亨的人,一定要特别恭敬。后来他们还带我在旅馆周围绕了一圈,让我熟悉一下环境。 听了梵西太太的话后,我对旅馆这行有了些初步的认识,可她后来又透露了一件骇人听闻的小偷大搬家的事。这些人来投宿时,往往装作度蜜月的年轻夫妻,提着大皮箱,表面上似乎是装日用品的,其实,打开一看,里面放置的是些工具,以及假车牌等。住进旅馆之后,等到夜晚,旅馆打烊了,他们就开始行动。他们先把浴室内各种用具的螺丝松开,然后检查电视机是否装了防盗装置,等所有旅客睡着了以后,他们就开始把房内的毛毯、窗帘等整齐地叠好,把天花板上的吊灯御下来,把床的铁框拆开,取下抽水马桶的坐垫。如果再对水电装配有些知识的,整个抽水马桶都会被拆下来。当然这都是在黑暗中进行的,一人拿着手电筒照明,一个动手,狼狈为奸。等所有的勾当干完后,已是三更半夜了,他们就偷偷摸摸地把东西搬到停车场,早已有人开车在这儿接应了,他们把这些不劳而获的东西用毛毯裹好,然后把早已预备好的假车牌换上,就迅速离开这儿,走得越远越好,甚至到另一州去。 反正,他们的目的地一定是他们新买的房子。里面空无一物,正好把搬来的东西全用上了。 这些在旅馆下手的家伙,只要得手两三次,他们的屋子一定焕然一新,可以舒舒服服跷起二郎腿坐在家里了。这些人都是绝对坐亨其成,好吃懒做的坏胚子!如果他们的房子太大,挺气派的话,他们就会去袭击郊外有钱人家的大宅,这些住宅一般都很豪华,有游泳池、运动场等。两三次之后,就可以偷到室外家具、儿童玩具等,甚至除草机、洒水器等也毫不客气地全部收下。 对这些旅馆小偷,梵西太太头痛不已,可又防不胜防。所以旅馆中的一切东西,只要能用螺丝钉牢的,一定紧紧钉上,并且所有的物件都打上旅馆的名字。她一再叮咛我,要仔细打量旅客,发现此人鬼鬼祟祟的,就随便找个藉口拒绝,例如正巧没空房啦等等。如果迫不得已住进来了,只有整晚带着枪看着。听说柜台的钞票以前还被抢过哩!说得这么恐怖,她又怕我害怕,就对我说,如果觉得苗头不对,就赶快把梵西先生叫出来,他有枪来对付。 本来我是出于好奇才接受这份工作的,原以为它象表面看来一样轻松,没想到却蛮不是那么回事,里面还有这么多黑幕啊! 就这样,我开始正式上工了。工作并不复杂,我也没遇到任何棘手的问题,所以还过得去。不过有时候静下来我会想,梵西夫妇为什么这么热心鼓动我做这份工作呢?有什么用意吗?也许是因为那真正的老板对他们不好,本来他们就懒得动,现在有个帮忙的人了,乐得清闲。又或许,梵西先生对我有企图吧!可从后来的情形看,他也并没什么进一步的举动,顶多每天劳驾我打发一次他的纠缠,晚上睡觉前,把门锁紧,再用把椅子把门抵住而已。 我这么谨慎,完全是因为我搬进来的第二天晚上,那老不死的梵西先生,就企图用他房间的钥匙撬开我的房门。我失声大叫,他才夹着尾巴逃走了。 我开始上工最初的一个星期,还有些零星客人,我也帮忙做些杂事,觉得挺新鲜。但是客人渐渐的越来越少,到了十月十五日,已经一个也没有了。 十月十五日这一天,这一带观光区好象着了魔似的,所有的店铺,都不做生意了。原来在这儿,这一天被认为是冬天开始的第一天,具有特殊的意义,往后就是打猎的季节了。一些有钱又喜欢打猎的人,总是在这时到山间的狩猎俱乐部,或自己的山中小屋去。普通猎人,则将车子开往露营地,随便一停,晚上在车里睡觉,黎明之前进入林中,搜捕猎物。反正十月十五日前后几天,游客是寥寥无几的。这时想赚游客的钱,实在是白日做梦。 离旅店关门的日子越来越近时,梵西夫妇和特洛城老板山姆·甘乃迪间的电话也越来越频繁。十二号这一天,梵西太太跟我说,他们夫妇准备提早一天,即十四号,回特洛城去。当晚,我得单独一人看房子,十五号中午,山姆先生就会来处理关门事宜,那时,我只需把所有的房门钥匙交给他,责任就了结了。她似乎很轻松地对我交待了这些话。 我吃了一惊,这么一栋大旅馆,完全交在我这陌生的女孩手上,而他们却敢毫无牵挂地离去,这是为什么?我百思不得其解。不过接着梵西太太又说,旅馆内的现款、帐薄,以及酒类食品等一切库存,他们会一并带走。我这才松了一口气。这么说十四号晚我需要单独睡。到时,只要熄灭电灯,关好门窗就可以了。十五号山姆老板来时,会带几辆卡车来搬东西。等一切收拾妥当之后,我只要交出房门钥匙,就可以自由离去了。我回答说:“一切没问题,放心好了。”他们俩露出了笑容,又赶紧夸赞我一番。我乘机提出要他们为我写推荐信,没想到他们马上小心地推辞,说这种事得老板山姆先生才有资格做,不过他们回去后,一定会为我美言几句的。 十三号这一天,他们跑进跑出地搬东西,忙得不亦乐乎。除了留下一点我和明天来的卡车司机所要吃的咖啡面包外,其它全都搬得一干二净。 他们即将离开的这几天,我原以为他们对我的态度会越来越好,因为从一开始起,我就很卖力做好份内的事,甚至连不该我做的,我都勤快地帮忙。 可是奇怪得很,和我预料的完全相反,梵西太太总是以命令般的口气对我颐指气使,梵西先生则更猖狂,不但暗着对我动手动脚,甚至在他太太听得到的地方,还对我说些污言秽语。这让我好生纳闷,好象反正用不着我了,能占多少便宜就占多少便宜似的。最后,我忍无可忍,大声告诉他们:“先生,如果这种情况再不停止的话,那么,我马上走。不过走之前,要把我应得的报酬付给我,一分也不能少。” 他们俩听了,嬉皮笑脸,有恃无恐的说:“抱歉得很,小姐,薪水归山姆先生付,我们可管不着。不过等老板来善后时,请您把一切东西交待清楚。”我气愤得说不出话来,晚餐我也不想和他们同桌了,自己做了个果酱三明治,独自呆在屋里吃。 一心只巴望这两个怪物越早走越好,滚得越远我越高兴! 现在,我就在这家旅馆度过最后一个晚上。明天一早,我又要继续我的旅程了。 这段日子,对我来说,不过是我人生中的一个小片断罢了。不过即使是这么一小段,碰到梵西夫妇这种人,也够我受的了,但至少我学到了一些新的工作经验,也算是有所收获,说不定以后用得着呢。我看了看表,刚好九点,这时广播里发出台风警报,也许今晚会下雨吧!我走到柜台里,弄了三个蛋,做了份熏肉煎蛋,我的肚子确实挺饿了。正要放进嘴里时,大门忽然发出“砰、砰”的声音,好象有人正在用力敲打。 第八章 引狼入室 我的心紧张得几乎停止了跳动。这时我才想起,我忘了把门口表示还有空房的标示灯熄灭了。门外又是一阵急促的敲门声,我不得不怀着忐忑不安的心情走到门边,我看清楚门锁得好好的。 这家旅馆没有院子,所以空房指示灯的灯光,就直接照到下着倾盆大雨的路上。 我眯着眼,看清楚站在大雨中的是两个男人,都穿着黑色的雨衣,围着密密的领巾。 站在前面的那个人很客气地开口道:“蜜雪儿小姐。是我,哦,抱歉打扰,虽然灯光表示还有空房,不过我知道旅馆已经歇业了。你一定会奇怪我们怎么知道的,是吗?哦,其实,我们是奉山姆先生的命令来的,我们是保险公司的人,明天山姆先生要派人来搬东西,所以,让我们先来调查一下。啊!这雨可真厉害,你能不能让我们进去躲躲雨?如果你对我们有怀疑,那么等我们进去后,会把身份证拿给你看的。唉,今晚可真倒霉!” 我半信半疑,很想看清楚他们长得什么样,可这两人头上罩着连雨衣的帽子,脖上又围了厚厚的毛领巾,整个人包得密不透风。他们似乎挺有理由,不过我觉得他们阴沉沉的,挺让人害怕。于是我说:“可管理员梵西先生并没说你们要来呀。” “哦?没有交代吗?真麻烦,如果交代一下就好了,不过以后我会把这事跟山姆先生说的。”那个站在前面的人说,又回头问背后的人:“我说得对吗?琼斯先生?” 后面的人好象在看戏似的,拼命压住笑,说:“对,汤姆逊先生。”前面那人又转向我,“我看你还是让我们进去吧,我们全身都湿透了!”“啊,我,我不知道。确实没人告诉我你们要来,只说任何人都不能进来。不过,如果你们的确是受了山姆先生之托来的话……”我迟疑着,最终还是把门闩拔掉了。 他们很粗野地用肩膀撞开门,然后大步走了进来。打量了一下客厅,那个被叫做汤姆逊的人,耸耸鼻孔,好象要闻出什么所以然来。他表情冷漠,灰色的脸上,转动着一双阴森森的眼球。他盯着我说:“会抽烟吗?” “嗯,会一点,为什么这么问?” “我以为这儿除了你之外,还有人在这里跟你抽烟聊天呢。”他从我手里扯过大门的门闩,砰的一声把大门锁紧。这时,他们才把滴着水的雨衣剥下来,随便往地板上一丢。我这才看清楚他们俩的长相,不由得心里一阵发毛。 叫汤姆逊的那个人年纪好象要大一点。他身材很高,但骨瘦如柴,活象一具僵尸。也许因为总呆在屋内不晒太阳的缘故。他皮肤灰暗无光,眼睛也因为睡眠不足显出一副无精打采的样子。他嘴唇很薄,冻得发紫,黄黑色的牙齿象那种流行于日本的廉价钢制假牙。由于耳朵紧贴着脸,几乎看不到理得很短已露出青白的头皮的灰色头发。衣服似乎有垫肩,看起来向上鼓。窄窄的裤管把腿包得跟粽子似的,明显可以看出膝盖那儿弯弯的。他没系领带,所以把衬衫最上一个扣子也扣了起来。 尖尖的灰色皮鞋好象是意大利产的,羊皮制的。 另一个男人给人的印象也很恶心。矮个子,圆脸,眼睛是碧绿色的,嘴唇显得湿润而贪婪,皮肤白皙,仔细一看才发现他身上一根毛都没有。好象是患了可怕的无毛症似的。听了那高个子喊他,我才晓得他叫施葛西。 施葛西露着一嘴黄牙朝我笑笑,让我去煎个荷包蛋,然后忽然以一种跳舞似的步伐逼进我。我不由得退向门口,暗暗准备着。当他迫近到我打得到的距离内时,我忽然使尽全身力气刮了他一耳光。他吃了一惊。我借机一纵身跳到桌旁,顺手拿起金属制的椅子向他顶过去。那个瘦高个男人发出狗吠般的笑声,“喂!施葛西,我刚跟你说别这么快动手,你急得跟猴似的干嘛? 离天亮还早着呢,多的是机会。明白我的意思吗?” 我用力抬高椅子,从椅子缝里仔细观察他们的脸色,随时准备发动攻击。 我心里真后悔。我已经感到,这两个男人是来自恶梦国的魔鬼。我尽量抑制住害怕,装出镇静的声音说:“你们是什么人?你们到这儿来有什么目的? 你们最好把证件拿出来给我看看。否则等马路上有车子来,我就打破窗户大喊救命。我是加拿大人,如果随便动我一根毫毛,明天你们一定会倒霉。” 施葛西冷笑道:“明天是明天的事,小姐!你现在要小心的是今晚的事,明天又不知道是怎样一个世界了呢!”他扭头瞧了瞧旁边的瘦高个,“喂! 你看怎样,我们还是开门见山的告诉这位小姐吧。那样,或许这小姐的态度会变得亲切一点。郝拉,你说呢?” 郝拉侧过头来瞧瞧我,脸上是一副冷漠的表情,“小姐,你可不能随便打施葛西。要知道,他力气很大,对不理他的女人非常讨厌。这是他的脾气。 也许因为这人在圣昆丁打了好久的光棍吧!不过,他变成这样子,说起来也可以说是精神病。喂!施葛西,我忘了医生说的你患了什么病啦。” 施葛西露出得意的表情,一字一板地用拉丁语说:“阿喽该西亚·陀他力思。 怎么样,你听不懂吧?就是无毛症的意思。你看,我身上连一根毛也找不到。”边说边用手在身上摸来摸去,好象要证明他身上真的没有毛似的。 “你看,这边没有毛,这个地方也没有毛,小姐,象我这种人,你看见过吗?” 郝拉接口道:“所以说,施葛西脾气很坏,动不动就生气,我认为那是人家没有以平等的态度来看待他的结果。人如果得了这种病的话,或许都会有这种感觉吧! 所以他这人在特洛伊是有名的职业凶手,有些人就花钱雇他去杀别人。懂吗?说起来有点象圣昆丁老板的部下似的。今晚就是这位老板派我们俩到这儿来,一直等到卡车司机们来。在这期间内,我们就得好好看管这个地方,或许是我们老板菩萨心肠,考虑到留下一位象你这样年轻漂亮的小姐,一个人在晚上看管这旅馆很不放心吧!所以才叫我们来和你作伴,替你壮壮胆。施葛西,我说得对不对?”“说得太对了!”施葛西笑着回答,“小姐,说起来我们是为了保护你才来的。有我们在这里,野狼才不敢来动脑筋。 从最近的一些统计数字表明,象您这样的小姐还是需要人保护的,我说得对吗?” 我把椅子放下来,退到桌边说:“不错。既然如此,我要知道你们的真实姓名。刚才你们说的身份证明,给我看看。” 施葛西突然转过身,右手已经握着手枪,我还没反应过来,只听“锵” 一声,柜台上仅剩的一罐咖啡应声掉下来。当咖啡罐还没掉到地上之前,又一声枪响,刹那间,褐色的咖啡都飞了出来。我愕然地站在那儿,只听到空咖啡罐碰到地板的声音。施葛西这才偏过头来看我,可他手中什么都没有,刚才的手枪不知什么时候不见了。对自己高超的射击技术,他好象很自豪,缓缓地说:“小姐,怎么样,我的射击表演是否可以证明我的身份?”蓝色的烟雾飘过来,我闻到一股浓重的火药味,不由得脚发抖,却又装出满不在乎的样子说:“我觉得这些咖啡浪费了挺可惜,你们还是报上姓名来吧!” 瘦高个郝拉又说话了:“的确,象这位小姐说的,咖啡浪费确实很可惜,施葛西,你说,对吗?不过,小姐,由于他常这样表演,所以他的外号叫“子弹”,他本名叫施葛西·莫朗特,我叫索勒·郝拉,有些人还叫我“魔鬼”。 不过我的外号来历可不能说给你听。啊,施葛西,你说呢?”施葛西笑道: “也许你老是让人害怕,才获此大名吧。可见怕你的人很多,可真算得上是人如其名。” 郝拉不吭声,沉默了一会儿才说:“好了,我们开始吧!施葛西,照我的吩咐去看一下客厅,小姐你就去弄点吃的。别想太多了,乖乖地听话,我们不会亏待你的,懂吗?” 施葛西似乎很馋,眼珠滴溜溜地望着我说:“你可别刻薄我们,否则……” 他没说下去,跑进柜台,把窗户和门都锁起来,又从后门出去了。我终于在椅子上坐下来,接着我也进到柜台里弄吃的去了。 郝拉慢慢地走到离我很远的角落里,随手拖过一把椅子,转了个圈,接着“啪” 地倒骑在椅子上,两手交叉放在椅背上,再把下巴放在手上,冷冷地望着我说: “我爱吃荷包蛋,最好加些烤熏肉,还要奶油吐司。刚才的咖啡怎么办?” “我看看那空罐里还有没有剩下些咖啡。”我说着蹲了下去看。可怜的咖啡罐被开了四个小洞,躺在地板上。我拾起来,看到罐底还剩一点儿咖啡,其余的都散落在地上了。我把地上的咖啡收拾进一个小碗里,暗想这些脏咖啡就留给他们喝吧,罐里的咖啡则留给我自己享用。 我差不多花了五分钟来处理这些散落的咖啡,同时心里暗暗盘算着,这两个人肯定不是什么好东西,一定是山姆老板雇的杀手。在梵西夫妇问我名字时,我已略有感觉了。他夫妻俩一定撒了谎。现在这两人在这样的风雨之夜到这儿来,一定有其目的。他们到底为了什么?他们已知道我是加拿大人了,也知道明天我一定会报警,那么,他们可就麻烦了。郝拉说施葛西是圣昆丁那牢狱的常客,那么他自己我看也差不到哪去,因为他的脸色灰得象死人,说不定刚刚从牢狱放出来呢!一想到这,我似乎嗅到他们身上那股监狱的味儿,心里就更紧张了。因为只要我一报警,他们俩就死定了。警察来时,我就说我是加拿大的游客,在此暂管旅馆的。可警察会不会信我呢?那霓虹灯亮着,明明表示这旅馆有空房。我既是独自一人看管旅馆,为何又忘了关霓虹灯?既然独自看管旅馆一晚,为何又穿得这样随便?这都对我不利。我不愿多想下去了。可这两人来这到底有什么目的呢?他们开的是小车,如果真的要来搬东西的话,应该开卡车来才对。或许真如他们所说,是来陪陪我的。只不过故意在我面前扮杀手吓唬我罢了。呵,上帝,今晚会发生什么事呢? 我一面胡思乱想一面走到厨房开始烹调,心想:对这种不三不四的人,我最好尽量满足他们,他们爱吃什么我就做什么,这样他们可能就不会虐待我了吧? 我拾起厨房角落里梵西以前用过的围裙,围在腰际,再打开抽屉找刀子,里头有一支尖尖的冰铲和一把锐利的切肉刀。我拿起冰铲,柄朝下插进围裙里,切肉刀就放在那块破抹布下面,又在手边摆了些玻璃杯和碗。这些东西必要时都可以做我的武器。要是他们动手,我就用玻璃杯丢过去。这似乎是小孩玩游戏般,可我所有的武器也就只有这些了。我偶然抬头,发现郝拉一直在盯着我,也许他早已看出我这些行动的用意了。这从他的眼神可以揣知,不过但我才不管他呢,仍继续进行我的战备。记得在英国的学校里,曾学过这样一句话:“坏人要欺负我,我一定要以牙还牙,让他们知道我不是胆小鬼。” 他们要拿我怎么办呢?污辱我,还是要杀死我?我的脑子不停地转着,可怎么也想不出个所以然来,只知道自己已陷入很危险的境地了。身旁是那冷漠的面孔,心怀不轨的表情。可他们为什么要这么做?我实在想不通。 我在碗里打了八个蛋,用叉子慢慢地搅着。锅里已放大块的奶油,正在加热用来炒熏肉,然后我又把打好的蛋下锅炒熟。我一面干活一面想着如何逃跑。那个施葛西从外边回来时,会不会把后门锁上?如果没上锁,我就可以从后门逃;不过我现在可不敢想去骑我的摩托车逃。这辆车已差不多有一星期没用过了。要让它跑,得踏好几次才能起动。这太费时,行不通。只有丢了行李和钞票,逃得越快越好。 不管向左向右,逃得掉就行。从地势看,不能向右跑,后面的湖畔太窄,跑起来不方便,而左边有一片很大的树林,绵延数公里。可今晚雨这么大,没跑几步就会淋得象个落汤鸡了,风又这么大,我一定会冷得发抖。我又看了看脚上那双漂亮的凉鞋。穿这种鞋,怎么能在泥泞里跑呢?而且那黑乎乎的树林一定很容易迷路!可到了这地步,也顾不得那么多了。现在最重要的,就是尽快离开这些恶魔,逃掉了再说。 刚炒好的蛋很嫩。我用碟子盛好,在碟子周围放些熏肉,又用另一个盘子盛烤好的面包,然后切了些奶油放在吐司旁,再把两个碟子放在托盘上。 当我把热水冲进咖啡里时,看到一些尘埃浮起来,我心里暗笑,最好那些家伙喝了尘埃窒息而死。我端着托盘,向郝拉那儿走去。我把盘子放上桌,就听到后门“啪”的被踢开,又砰的一声关了起来,可没听到上锁的声音,我忍不住偷眼看去。 刚回来的施葛西两手空空,我高兴得心砰砰直跳,一面故作镇静把盘子里的炒蛋、咖啡等拿起摆在桌上。施葛西朝这张桌子走过来,看了一眼桌上的东西,很快绕到我的身后,用手环抱住我的腰,把脸凑上来说:“小姐,你做的看起来就象我妈做的一样。怎么样,和我在一起如何? 如果那个事也象这吃的一般美妙的话,那你就是我梦中的白雪公主了。怎样,你怎么不吭声?”这时我正好拿着咖啡壶,一气之下恨不得把这壶滚烫的咖啡泼到这下流的家伙头上。郝拉似乎看出了我的意图,马上说:“住手,施葛西,我刚才说过,慢慢来。”他的声音很尖利,施葛西不得不离开了我。 郝拉这排骨精说:“唉,你还不知道,你的眼睛差点变成了煎蛋。你可别小看这位小姐,她能做出粗鲁的动作。你先坐下,我们还有一大堆工作呢。” 施葛西装模作样地摆出忿忿不平的架势,但很快就变乖了:“喂!你别尽对我讲些扫兴的话。我们是死党,你该知道我很喜欢这位小姐的,你动不动就叫我别动手,到底要等到什么时候?”他一边说一边拖把椅子坐下。我端上托盘走开了。 电视和收音机就放在靠近后门的柜台上,我没关掉,所以一直在播着节目,不过我可没心情去观赏。我慢慢走过去,反手把电视机的声音扭得更大,他俩交头接耳的声音和刀叉碰撞的声音也很大。要逃正是时候,距后门把手有多远?我悄悄向那儿移去。 第九章 逃离虎穴 门上的铁皮似乎被子弹击中,发出尖锐的撞响。我用手压住腹部前的冰铲,以免它的尖端会刺到我肚子,在湿草坪上拚命跑。这时,雨停了,可地上仍潮湿得很。 我的凉鞋是平底的,跑不快。很快,我听到后门被打开了,接着是施葛西的声音: “喂!等等,你再逃就没命了。”我不敢跑直线,弯来弯去地跑。果然传来枪声,而且似乎很有节奏。“噗”的一声,子弹从我身边飞过去了,又“啪”的一声落在草坪上。再跑十码就可以跑到灯光照不到的屋角。我觉得自己好象成了子弹靶一般。 “啪”的一声,接着窗户玻璃碎片噼里啪啦地落下来。这时我己快要跑进树林了。 忽然,我听到车子发动的声音。为何要用车子? 真是令人心惊胆跳的逃亡。杉树不停地掉下冰凉的雨水。有些地方树枝重重叠叠,阻挡了我的去路。林中一片黑暗,视线仅及一码左右。这时我忽然悟到他们要开车子的理由,急得几乎要哭出来了。他们是要用车头灯照出我逃跑的方向。这样他们就很容易抓到我了。我仍尽量往树林深处奔去。他们为什么不开枪呢?这时我已跑进林中约三十码的深处了,心里只怕他们射击。我跑得上气不接下气,衣服好象也已被树枝勾破了,脚上也好象有伤。 我知道无法维持太久了,最好赶快找棵大树躲起来,避开车灯的照射。 可他们为什么不射击呢?我踉跄地向右走了几步,然后躲进黑暗里,伏在湿淋淋的枯枝败叶上。茂密的灌木丛遮住了我。这样,我获得了暂时的宁静。 我忽然听到了脚步声。那人似乎知道没法劝我出来。他没有出声,只是很小心地走走停停,侧耳倾听,渐渐朝我逼近过来。黑暗中看不见来人是谁。 我静悄悄地趴着,汽车灯正照在我头顶上的树枝上,反射出一种湿漉漉的光芒。 过了一会儿,脚步声来到了我藏身的树丛边。施葛西的声音响起:“小姐!还是乖乖地出来吧,要不可别怪我不客气了。捉迷藏到此为止,现在还是跟我回去吧。” 手电筒的光在树下晃来晃去。大概他已知道我就在他附近了。一束光照到了我身上,施葛西得意地说:“你看,找到了吧。”真的被找到了吗?我屏息着仍是纹丝不动。 “砰”的一声,一颗子弹打到我背后的树干上。“哦,可怜的小猫,别害怕,这只是吓吓你。如果再不出来,我要射的就是你那可爱的地方了。” 我害怕极了,颤抖着说:“我知道了,我这就出来,别开枪。”我失魂落魄地站起来,歇斯底里地想:葳芙这样死了也算是件大新闻了。施葛西站在离我很近的地方,苍白的脸孔被车灯照得黄黄的,手中的枪正好瞄准我的腹部。他把枪收起来,“好,现在乖乖地向前走,要不然我就用枪打你的屁股。” 我已忘了羞耻和一切,跌跌撞撞地朝亮光走去。我满心失望,真令人痛恨而无奈。我怎么会碰到这种事呢?面对这两个魔鬼,神要怎样安排我做祭品呢?哦,他们一定气坏了,一定会狠狠揍我,再把我杀死。啊!管他,最多就是死。警察应该会从我的尸体上挖出子弹吧!反正这是有利的证据。可是看样子这两人好象对杀人满不在乎,他们的杀人经验丰富得象得了博士学位般,肯定可以不留丝毫痕迹的。 反正我在世时间不会久。他们可能会把我活埋,或绑袋石头沉到湖里去。啊!管他呢!我终于走出了树林。排骨般的郝拉很快从车子里钻出来,向施葛西说:“好,你把这小妞带回去,不过我告诉你,对她不能粗鲁,一切让我来。”说完,他开车掉头而去。 施葛西看到车子开走了,就小声对我说:“小姐,你搞得自己很惨。郝拉对女性是很不客气的,你会受到痛苦的折磨,不过只要你答应今晚陪我,我就叫他别对你乱来,我向你保证,怎么样?” 我鼓足勇气说:“要我给你这种人糟蹋,我宁愿去死。”“哦!你还真勇敢,小姐,既然你这么坚强,那我也有办法不让你安稳地度过今晚。”话声一落,他猛地把我的手扭到背后。我疼得尖叫一声。施葛西却很高兴地笑着说:“对了,就这样,唱这种高声尖叫的歌,先练习一下,不然今晚你会很难过的。” 回到旅馆,他用力把我推进屋内,然后“啪”的一声上了锁。房里仍然和刚才一样,灯光照样亮着,收音机正播着轻音乐,房间里似乎充满了轻松快乐的气氛。 想起几小时前,我还坐在舒服的椅子里回想往事,那是多么幸福,而我刚才那孩子般的举动,只会换来一些痛苦而已,没一点作用。温莎的电影院,电影中的那些梦般的镜头,苏黎士?以前我也失望过,不过和现在比,算是天堂一般了。真的妖怪总是藏在人群中,不易发现,可我却在这儿看到了。命运将我卷入这混乱的漩涡中,把我抛进我作梦都想不到的世界里。对这个世界,我一无所知,也没有武器,更没有什么人来拯救我。 郝拉出现在房里。他垂着两手,用他那冷漠的眼睛打量我。然后,他举起右手,弯着一根指头,意思是叫我过去。我脚上伤痕累累,全身冷得发抖,却身不由己地向他走过去。忽然那冰铲触到了我的肚子,我手往那儿摸去。 到距他一两步和地方,我停住了。他凝视着我,突然抬起右手,左右开弓狠狠地打我耳光,我的眼泪夺眶而出,拼命把头低下去。这时我的右手摸到腰间的冰铲。 我一把掏出,用全身力气朝他的头部打去。冰铲擦中了他脑袋的边,并没造成重伤,可是,我却因此被反绑住了。 瘦子郝拉的太阳穴那儿被我打出的伤正不停地流血,不一会便流到下巴上了,可这家伙脸上仍然是冷冰冰的,丝毫没有痛苦的样子,那双吓人的眼睛紧盯着我,渐渐向我靠近,我吓得松开手,冰铲“砰”的一声落到地上。 郝拉开始打我了,先用巴掌,接着是拳头。开始我还拼命挣扎,闪开头部,用脚踢向他,但不久,我疼得只有哀叫的份了。我的哀叫似乎更激起了他的残忍,血糊糊的脸上冷冷的眼睛凝视着我,拳头也雨点般的落下来。 我勉强挪进洗澡间,脱光了衣服躺在地上,那件漂亮的睡衣已破破烂烂,沾满了树叶和泥土。施葛西剔着牙,打开水龙头,眼睛眯得细长。水放满后,我挣扎着爬起来,我很想呕吐!这时的我好象即将被宰杀的动物一样。我终于吐了出来。 看到我呕吐,施葛西反而笑了。他蹲下来用手拍拍我的背说:“尽量吐吧,给人打后总是这样,我也试过。吐完了,洗个澡,换上干净衣服。刚才你不说一声就走了,弄得我们还没来得及尝你做的炒蛋。以后别再这样了。 不过看样子你也没机会了,我会站在后门边盯着你。哪!别伤心,你又没流血,也没什么地方青肿,这还得谢谢我呢!郝拉最讨厌女人,他这人喜怒无常。惹他发脾气可就不得了。说不定现在已挖好了坑等着活埋你了,哪还有机会给你洗澡?好了,快点,我等你出来。”说完,“砰”的一声关上了门,这时我才感到自己是自由的。 洗了约半个小时,我一面想大哭一场,一面又担心那些家伙会用手枪打死我。 当我梳好头发,又擦了些药膏后,又有了求生的意念。我重新想自己该做什么?的确,看起来这两人并不想杀我,因为象施葛西那样好的枪法,刚才我逃的时候,他早就一枪把我打死了,但他没有,子弹只从我身边飞过,很明显,开枪只是在恐吓我罢了! 我换了件旧的白色衣服,又把带来的钞票也藏好,也许已没有逃跑的机会了。 梳洗停当后,我拖着疼痛的身体,象猫一样柔顺地走出洗澡间。 壁钟指着十一点,雨已停了,天上飘着些云朵,云边有半弯月牙,月光照射到树林上。施葛西站在澡房门边,嘴里仍嚼着牙签,门口的灯光照在他脸上。见我出来,他闪开让我过去,“对了,这样才算好孩子,好象刚刷完油漆似的光彩照人。 也许你身上有些地方还痛吧!今晚一定得仰卧,不然睡不着,不过这也不妨碍我。” 我不答理他,他一伸手抓住我的胳膊,“喂!你这算什么态度,你要从背后动手吗?我可不会客气。”他另一只手挥动着吓唬我。“啊!对不起,我没这么想。” “好吧,”施葛西放开手,“那你就去那边弄吃的,小心别再惹我发火,对郝拉也一样,你看看你在他脸上留下的伤。” 郝拉坐在远处,旁边放着柜台的急救箱。他的太阳穴上已贴了块膏药。 我突然害怕起来,赶紧走进柜台里去。施葛西过去和郝拉讲话,不时用眼朝我这儿看。我煎了蛋,冲了咖啡。闻到咖啡的芳香,我这才觉得肚子饿了,自打这两人进来后,我一直处在恐惧的状态中,连杯咖啡都没敢喝,再加上刚才的呕吐,现在肚子里真的空空如也。奇怪,刚才被打,本该难过的,可我反倒有种解脱感,身上痛得厉害,可是因为痛反而不去胡思乱想了,心境反而平和下来。虽然仍觉得害怕,但已变为听天由命了。我现在很想吃东西,帮助恢复体力,再伺机而行。 所以,炒蛋、咖啡和烤好的奶油吐司,我也依样为自己做了一份。先给他们送去,再回来好好坐下,享受自己的一份。进餐前后,我拿了一支烟,等点上了火,才觉得自己又做了件蠢事,因为这样一来,他们就知道我已恢复了体力,仍有反抗能力。不过烹调和进餐——撒些盐巴和胡椒在蛋上,冲了杯咖啡,这些事已使我的心情好多了,好象又和以往一样了。我一口接一口把煎蛋、熏肉、奶油吐司叉进嘴里。我全神贯注,觉得很满足。这时,我才体会到囚犯在品尝家人送来的食物时,大概也是这样的心情。如果是俘虏,吃到祖国送来的食物,或是在沙漠旅行口渴难忍时看到水,即将淹死时被救起等等,也该象我现在一样。人为了生存所作的一切努力都是宝贵的。如果我这次大难不死,相信我这辈子都忘不了这里的事。也许我在呼吸、吃饭、换衣、睡觉时,都会想起这事,而永远感谢上帝吧!想到这儿,我不觉感慨万千。现在我总算懂了,人要在面临死时才会产生求生的欲望,要处于危险中才能感谢生命。 我坐在柜台边,一面吃一面想了许多事,似乎又回到以往安适的生活,不知不觉又掏出一根烟来点上。在我点上烟约一分钟后,他们的谈话声停住了,只有收音机在播送“维也纳森林”,我听到椅子被拉开的声音,不由得紧张起来,把香烟丢进空咖啡杯里,站起来把碟子放到水龙头下开始冲洗。 虽然我没抬头,可我已感觉到,施葛西从房间的另一头走了过来。他走到柜台边,将身子倚在上面。我故意装成吓了一跳般抬头看他。他还是那副模样,嘴里嚼根牙签。那根牙签在他椭圆形的嘴唇上转来转去。他随手从柜台上的纸盒里抽出几张餐巾,擤了擤鼻子,然后随便把纸丢在地板上。 “都是为了你我才感冒的,为了追你,我在那湿漉漉的林子里走来走去。 我这人最怕感冒,因为我患无毛症,全身一根毛都没有,所以一感冒,鼻孔里就都是水,很难受。这都是你惹出来的祸,我这一感冒,这些卫生纸还不够我用两小时。这一点你有没有替我想过?你该替鼻孔里没毛的人着想,分担些我的痛苦,你这位小姐。呀!混蛋!”他似乎越说越生气,没有眉毛睫毛的眼睛里冒着火,“你们小姐就是这样,只顾自己,别人,尤其是男人的死活都没关系,你们只喜欢有大把钱的人。”我听着收音机的广播,平静地说:“我很同情你,可你会不会同情我呢?”加强了语气,“你们为什么要来这儿打我呢?我得罪了你们什么?为什么不让我走?我向你们保证,我到哪儿都不会向任何人提起你们。我有些钱,如果你喜欢,拿一点去也没关系,不过我的钱不多,两百块以内还可以,再多就没有了。 我还得去佛罗里达。 拜托你们让我走吧!”施葛西发出马一般的嘶笑,转过头看他的同伴说:“喂! 郝拉,你别在那儿无精打采的,这娘们说,如果我们放了她,她就给我们两百块呢!” 那瘦子耸了耸肩,歪着头考虑着什么,没理他。施葛西又望向我,眼光变得锐利了。“喂!小姐,你也是这儿的管理员,这次的事,你还是主角呢! 你、郝拉和我,还有山姆大老板,都将有好戏看,知道吗?”“哦!要发生什么事?” 施葛西冷冷地回答:“这得等天亮才知道。太阳没出来前,你最好闭上那张蠢嘴,你那些话无济于事。我很想动动身体,你听到没有?这音乐很优美,我们来表演一番,跳个舞,然后我们就到房里关上门大搞一番,喂!来吧,”他伸出两手和着音乐的节拍,自己跳了起来。“对不起!我很累!” 施葛西一下子靠近柜台,怒气冲冲地说:“你敢讲这种话,你这骄傲的妖精,等着瞧,我会给你吃更大的苦头,让你更累。”话还没说完,他已亮出一根黑皮制的棒,用力敲打柜台,敲得柜台上都是深深的凹痕。他绕过柜台,一面哼歌一面目不转睛地盯着我。我不由得逐渐向后退,我知道这是我最后的抵抗了。在受到侵犯之前我得反击。我拉开抽屉,抓起一把刀叉,用力丢向他。他本能地举手护住脸部,一面啧啧地后退。我很得意地又抓把刀丢过去。他早已提高警惕,缩了下头,刀子打空,掉到了地上。这时那外号“魔鬼”的郝拉眼看苗头不对,很快跑过来。我拿着切肉刀向施葛西冲过去,他一下子便躲到桌子下去了。他们似乎是打架的老手。 郝拉脱下上衣卷在左手腕上,然后他们俩都拿把椅子举得高高的,从两个方向向我冲过来。我挥刀用力杀过去,但失败了,刀从我手中落下。我只好躲到柜台下面去。 施葛西拿把椅子冲了过来。“魔鬼”伸手越过柜台抓住我的头发。我紧张得把两个碟子向他丢去,但只听到碟子落地的声音,都没打中。终于,他们把我的头压在柜台上,施葛西一下子骑在我的身上。“很好,郝拉,你放开,这猎物是我的。” 他两手用力将我抱起,我几乎要被扼死了。他很粗鲁地把脸凑到我脸上,靠近来吻我,手伸上来一下子把我胸前的拉链拉到腰际,然后要把手伸入内裤。正在这紧急关头,门口的电铃发出尖利的叫声,我们三人都不约而同地站起来望向门边。 第十章 柳暗花明 “混蛋,那是谁?”施葛西一面后退,一面把手插进夹克上衣的口袋里。 郝拉很镇静,冷冷地笑道:“施葛西,你躲到门背后去,没我命令不能开枪还击。还有你,”他转脸对我说,“你不要露出这副狼狈的样子,你到门口去,如果不好好应付,就准备去见阎罗王吧,知道吗?一不当心我就打死你。现在,去看看是谁,然后把刚才我们对你说的那套话再说一遍,听到了吗?打起点精神,你这样好象没睡够一样,你乖乖的就不会吃亏,赶快把拉链拉上,混蛋,赶快!”我伸手要拉上拉链,谁知拉链好象勾住了衣服,拉不动。“啊!真没办法,你用手把衣服开口拉紧,快出去,我跟在你后面。 别忘了,要是讲一句不对劲的话,我就让你脑袋开花,来的人也是一样。好了,快出去。” 我高兴得心砰砰直跳,不管发生什么事,总算是有一缕生存的希望了。 我走到门口,施葛西站在门后,从我身旁伸手,无声无息地打开锁,接下来就看我的表演了。我用左手扭动门把手,用右手解开门上的锁链。我感到背后沉重的呼吸声,感到枪口顶住背部,可是我管不了那么多了,一下子拉开门,把藏在门后的施葛西狠狠地撞到墙上。我猜,来的人不管是警察或公路巡警,这两人大概不会一下子拿枪对付他们吧!可我的猜测落空了,门外只站着一个人,而我得把一切赌注下在他身上。只看了他一眼,我不禁从心底发出绝望的哀叹,因为来人似乎和屋里那两家伙同类,尽管表面上似乎比较温顺镇静,可从脸上的神情看起来也象流氓或别的什么坏东西。他的衣服类似电影中强盗的穿着,而且雨衣的头罩也一直差不多盖住了眼睛。门口的灯光不大亮,虽然这人看来尚不使人厌恶,但我直觉这人相当冷酷,从他的脸颊上依稀可看得出些伤痕。我赶紧用手拉住胸前的衣服。要是给风一吹,整个上半身都会露出来。这时那人不禁露出了笑容。 当他开口讲话时,我不觉一阵兴奋。从他的口音来看,他是英国人。“哦,小姐,很对不起,我车子的轮胎破了(美国人就不会这样说),我从你们旅馆的招牌看到还有空房,所以我来了。请问,今晚可以住在这儿吗?”他仔细瞧了瞧我的表情,八成他觉得我这人有些不正常。现在,该怎么回答呢? 这可真难,搞不好我和他都会被杀。我没时间多想,随口说道:“很抱歉,这里已经不营业了,那个说还有空房的招牌是弄错了。”我一面这么说,可暗地却把手放在脸前弯弯食指,暗示他进来。对方被我的话和手势弄得莫名其妙,我灵机一动,说:“到乔治湖都没法开过去了,你的轮胎破得真那么厉害吗?” “我看是没法子了,离这儿约一公里时轮胎就破了,我已勉强开了一公里,现在恐怕连外胎都变形了!” 这时,我微微扭动脖子,收了收下巴,再一次暗示他进来:“呵,那好吧!反正现在旅馆里有两位保险公司的人,而且是受吩咐来的,我先问问他们的意见,请你等一等。”我再向他动了动手指头,然后往屋子里走了两步。 为了防止他们忽然把门关起来,我靠着门边走。这时他俩把手插在裤袋里,装作满不在乎的样子。这陌生人已懂了我的意思,便紧跟着进来了。当他看到那两人的脸时,吃了一惊,随即很快平静地说:“你们好!刚才我和这位小姐的谈话,相信你们都听得一清二楚了,今晚让我住下好吗?” 施葛西好象瞧不起他,随口答道:“不可以,你也听到小姐的话了吧,这旅馆已停止营业了。这样吧,我们俩帮你换个新车胎,你继续走你的路吧!” 英国人抬头看看屋外的天色,说:“呀!天这么黑,我是要往南去,相信从克林斯·赫鲁思过去,不会有什么地方值得参观的了,因此今晚还是住在这吧!反正我是看到有空房的招牌才进来的。” “你说你的,不过我们的理由你也该明白。”郝拉的声音有些不客气,侧过头来看看施葛西,又说:“来吧!这人说他的车胎破了,我们俩来动手帮他换。”话还没完,他们就向门口走去。令我高兴的是英国人并不想出去,还是站在房间里。 “我在阿尔巴尼有些势力相当的朋友,看样子你们旅馆的营业执照是想被取消吧。那标示空房的招牌明明还亮着。而且这屋子又灯火通明,现在我很累,只想赶快找个房间休息。”他瞟了我一眼,“我只要一间房就够了,难道有什么困难吗?” 我慌忙说:“啊!哪里哪里,这有什么难,整理个空房,顶多一分钟,山姆老板一定不会高兴营业执照被吊销的。” 我故意装傻,抬眼看看那两人。他们好象准备要掏枪了,可郝拉忽然把嘴靠近施葛西,小声嘀咕了几句。我趁他们不注意,又悄悄对那个英国人作了个手势。这时,英国人似乎已知情势不简单了,便朝我露出个鼓励的笑。 郝拉回过头来说:“好吧!你这讨厌的英国人,我们让你住,不过你那有势力的朋友,暂时也不必麻烦他了,因为山姆老板在华盛顿也有几位有势力的朋友。关于空房的招牌,我们承认你说得对,可你别得意,因为这里的负责人是我们。既然你留下,就得听我们的安排,这点相信你应该了解?” “啊!当然当然,我还会谢谢你们呢。我去拿行李进来。”说着就往屋外走,我忙说:“我来帮你。”边说边抓紧胸前的衣服,抢身跑了出去。穿着这种衣服,我也觉得羞耻。可是走到屋外,不知怎的,拉链就听话地拉上了。 英国人随后跟出来,我尽量不动嘴唇,让话在喉咙里打转。我知道他们俩中定有一个会跟出来监视的。“谢谢你,由于你来,我才有得救的希望。 这两个人来这的目的就是要摆布我,不过拜托你,你自己要小心,他们是恶棍,他们想干什么我也不知道,反正不会有好事。刚才我也想逃,可被他们用枪逼了回来。” 很快来到他车边。这是雷鸟牌双门汽车,奶油色的帆布车盖,车子很漂亮,我不禁赞美了几句,他很客气地说,这车是向人家借的,“哦,请到这边来,我看你好象很喜欢这部车。”他说着把行李箱打开,好象要找什么工具,趁机小声问: “他们有没有凶器?” “有!” “枪法如何?” “哦!我只知道那个矮家伙的确很高明,可以说是百发百中,另一个我就不清楚了。” 他拉出一个黑色小皮箱,放在地上,“啪”的一声把盖子打开,很快从里面掏出些东西放进口袋,又用手去摸箱子侧面,拿出块扁平的黑东西。我一眼认出是子弹夹。他机警地把子弹夹收起,再“砰”的一声把箱盖盖上,“子弹是多多益善,哈哈!”他小声嘀咕,砰的一声关上行李箱,然后站起身来。我绕到车子后面,假装看那轮胎破的地方,他问我:“电话号码多少?” “线已经被剪断了。” “最好让我住在你隔壁。” “当然,我也是这样想。” “好了,我们可以走了,无论他们搞些什么鬼,或者说些什么,你都要当心不要离开我身边。” “啊!真谢谢你。” 他站直身莞尔一笑,说道:“等事情办好了再谢我不迟。”我们一起回到旅馆。 一直站在门口盯着我们的施葛西,等我们一进去就很快关上门,然后才好象刚发现似的伸手去关“有空房”的招牌开关。“给你,英国人,这是你的钥匙。”郝拉随手把钥匙丢到桌上。我拿起这钥匙看了看号码,四十号。这房间在左边,和其它房间离得很远。我清楚地说:“我隔壁是十号,你应该去换一下。”这时,我才想起旅馆的房间钥匙已在施葛西手里了,我只好到柜台去换一把。施葛西马上跟过来,笑嘻嘻地说:“不行,小姐,我们俩怀疑这生人,所以今晚我和郝拉要在你的隔壁,一左一右的房间来保护你。你该知道色狼不少,所以除了这个四十号的钥匙,其他都收起来了。你别再动什么脑筋。”他又回头看看英国人:“喂!英国佬,贵姓大名?”“邦德。我叫詹姆斯·邦德。” “噢!好威风的名字,你从英国来的吗?” “是呀!你们的旅馆登记簿在哪儿?我要照规矩登记,你一看就晓得了。” “噢!你这人蛮有趣的,你是干什么的?” “警官!” 施葛西吓了一跳,嘴都合不拢地呆住了,他舔舔自己的嘴唇,回头看着桌旁的郝拉:“喂!郝拉,听到没?这人是英国的刑警,你和英国刑警打过交道吗?” 郝拉点点头:“我刚才就闻到这股味了。管他呢,反正我们又没做什么坏事。” “你说的对。”施葛西故意高声说,然后回头来看邦德。他走到邦德身边说: “这妞儿的话,你可别相信,她常常讲话不算数。我们是保险公司的人,来做资产评估。旅馆老板山姆先生要我们给他做些事,这老板在特洛城的势力相当大,这家旅馆是他们独资经营的。旅馆的经理梵西夫妇跟老板说,旅馆失窃了,丢了些现款,还有些其他东西,所以他派我们来调查,我们正在询问这位小姐,可她突然用冰铲来敲我们的头,你瞧,”他指了指郝拉的头,“所以你刚来时,我们不放心,才要控制这小姐的行动。”说着,又回头看看郝拉:“是吗,郝拉?” “你说得对,本来就这样。” 这时,我已忍不住了,大声说:“喂!你们别骗人了。”我跑到后门,用手指着门框上的洞说:“我问你,这子弹洞是打哪儿来的?”施葛西大笑:“你问我,我又怎么知道?”又看看郝拉说:“你见过子弹的样子吗?” “啊!我可从没见过。”郝拉好象很不耐烦,边挥着手说:“不过我看过这位小姐拿着刀子对我的朋友刺来刺去的精采表演。”他瞟我一眼,“我说得对不对? 你在什么地方大概还准备着切肉的大菜刀,不过到天亮你可就糟了,可能会把你以暴力伤害罪逮捕。” “就算要逮捕,也该逮捕你们两个才对。”我气愤地说:“反正,我们走着瞧;我的那些举动,都是为了自卫才不得已做的,还有刚才你们说没见过子弹,我也是头一次听到,这些,你们该心里有数。”英国人这时插嘴:“哈!看样子,我刚好来做个和事佬,不过我要在旅客登记簿上签名了,到底在哪儿呢?” 施葛西很快地说:“旅客登记簿已送到老板那儿了,所以不必登记,连住宿费也不必付,因为我们已停止营业了,所以今晚你可以免费住宿。” “噢!这可真是太好了,我来得正是时候!”詹姆斯·邦德忽然朝着我说: “小姐,你能不能帮我弄个炒蛋、熏肉和咖啡?因为我现在肚子很饿,你要是给我些材料,我也可以自己做。” “呀!哪儿的话!”我边说边赶紧跑到厨房:“我很高兴为您服务。” “谢谢你!”他背朝着施葛西,整个人靠着柜台,坐在椅子上,把皮箱放在身旁。 我偷眼看去,施葛西很快地走到郝拉那儿去了。两人交头接耳地商量着什么。 詹姆斯·邦德偶而侧过头去看他们,过了会便站起来,脱下外套帽子放在衣箱上。我一边烹调,一边暗地里不断地注意他们的举动。英国人的视线停在柜台墙壁的镜子上,我知道他在暗地偷看那两个家伙。这英国人约有六英尺高,身材健壮,似乎很敏捷。脸稍黑,眼睛细长,呈清澈的灰蓝色,看东西时既沉静又锐利。所以我第一眼看到他的眼神和表情便觉得很害怕。或许动起手来,他的眼神便会变得很残忍吧!不过,我现在晓得他有时也会笑,而且笑得很特别。我以前从未在别的男人脸上见过这种笑容。他穿着白衬衫,打着黑色细长的领带,却没用领带夹,鲜蓝色的西装是单排扣的,好象是毛料;他的手很灵活,很有力量,这可从他放在柜台上的手看出来。这时,我看到他从腰间口袋里掏出一个很大的香烟盒来。 “抽一根如何?免费赠送,因为待会可能没时间抽了。”他微笑着,嘴角微微下垂。 “哦,谢谢你,我现在不方便抽,等煮好了再抽吧!” “哦!也对,不过你的芳名呢?看样子象加拿大人。” “是呀!我从魁北克来的,过去我在英国呆了差不多五年。我叫做葳芙安·密雪儿,我的朋友都叫我碧芙。” “你怎么会到在儿来的?我看那两个人象流氓似的,我已好久没见过这种混蛋了,还有特洛这个城市好象是流氓的大本营,依我看来那个瘦子好象刚从牢里出来的人。要是我估计错了,我情愿在你面前吃掉这顶帽子。另一个家伙,精神变态,而且是最恶心的那种,你怎会碰到这两个东西呢?” 我一边煮东西,一边很快地告诉他一切。我没时间多说,只能把要点讲一讲。 他静静的,一句话也不说,只听我讲。虽然收音机仍在播着歌舞节目,可那两人仍然暗暗盯着我和英国人,因此我不敢说得很大声。讲完后我又小声问他:“你刚才说你是警官,是真的吗?”“虽然不是真的,不过我的工作和这一行差不离。” “是不是侦探?” “可以说是其中的一种。” “我也感觉出来了。” 他笑了,“怎么呢?” “呀!我不知该怎么讲,不过你的脸一绷紧,确实让人害怕,我又看你从箱子里拿出手枪和子弹,我就觉得……”讲到这我忽然讲不下去了,所以又问他:“呀,你是官员吗?换句话说你是官差吗?”他好象想鼓励我,露出了笑容:“关于这你别担心,华盛顿有很多人知道我,要是能渡过这难关,我会逮捕他们的。”他的目光变得冷冷的,“他们太欺负你了,我来替你报仇。” “这么说,你相信我啦?” “当然,我每句都信,不过现在我还不知道这两人的目的,看起来他们做事好象理直气壮似的,象我这种人来了,他们也满不在乎。我问你,他们喝什么酒?有没有抽烟?” “没有,他们既不喝酒也不抽烟。” “这就对了,真正的职业流氓就是烟酒不沾。” 我准备好他的晚餐,端到柜台上,他似乎饿极了,拿起刀叉就吃,一边夸我的烹调技术好,做得好吃。我也跟着高兴。他使我觉得很幸福,象做梦似的。这人从天而降,我想我今晚一定要好好祈祷感谢上帝,让我碰上了他。 我象个女仆似的站在他身旁,一会儿给他搅搅咖啡,一会儿帮他在吐司上涂果酱,弄得他忍不住笑了:“你这样子待我,我很容易给宠坏的。哈!我忘了该是你抽烟的时候了,既然你为我做了这么多事,我就把整盒烟通通给你吧!”我从他盒里拿了根烟,他凑上来用包金的打火机给我点火。我无意中碰到他的手,全身好象触电一般。奇怪,我为什么会发抖呢?我把他吃完的碟子拿到厨房去洗:“我什么都不要,你能来这儿我就很高兴了,这真是奇迹。”我用自己才听得到的声音低声说,也不知怎的泪水便夺眶而出了,我只得用手背揉揉眼睛,又怕他看到,幸好他好象没注意。 他笑着低声说:“对的,还算运气不错,我也要感谢上帝,不过危险没过之前,可不能粗心大意。对了,这两人不走我也得呆在这,看看清楚他们到底要干什么? 至于我干嘛到这儿来,你想不想知道?也许再过一两天报上会登出来的。不过,我的事你可千万别告诉任何人,任何有关我的事,你都要完全忘掉,你能答应我吗? 说起来挺无聊,不过照规矩该这么办,我必须照规矩行动,懂吗?也许我和你聊聊天你就不会那么害怕了。” 我满怀感激地说:“啊!那就拜托你了。我发誓,绝不把你的事说出来,我这就向你发誓。” 第十一章 邦德传奇 我坐在水槽边的椅子上,以方便和他小声讲话。不过如果要想再靠近,也可以靠得更近。他敬我第二根烟,我谢绝了,他就自己抽起来。他从镜中盯着他们已有好一会了,我也常瞪眼看他们。看得出,他俩已露出明显的敌意,而且紧盯着我们。 我开始担心了。他们确实很厉害,打起来我们几乎没有赢的可能,而且他们有的是时间,看来似乎胸有成竹。不过詹姆斯·邦德却照样说笑,似乎也胜券在握。这样反而令我更担心了:他没见过他俩的能耐,自然不知他们的枪法。如果刚才他们要杀我,可以说易如反掌,只要开枪打我的头就完事了。这点英国人当然不知道。这时詹姆斯·邦德开始说话了,我只得集中精神,暂时忘记心头那噩梦般的猜想。 “在英国,”邦德开始说,“苏俄方面的不满分子要是带了重要情报逃到英国来,总有一定的手续来接纳他们。以柏林为例来说明。柏林离苏俄很近,可以说是俄国人逃亡的必经之路。逃过来的人,先被带到总情报处去,接受情报人员的彻底调查,或许可以从他口中得出些苏俄方面地下间谍的线索。可是,有些人只是故意藉口逃亡而潜伏到我方这儿来的,当我们渐渐放松对他们的注意时,他们就伺机从我们这儿找些机密情报,暗地送回苏俄。 所以逃亡来的人,有真投奔自由的也有假的。假逃亡者的目的多数为了打听我方的情报,所以叫双重间谍。另有一些三重间谍,他们本是双重间谍,后来却真正改变而全力帮助我方,把些假情报送到苏俄去。这些事,你听得懂吗?说起来好象复杂的扑克游戏。现在国际上的政治、外交等等,也都一样。 各个国家都在玩弄着各种政治游戏,而且没人想停止,似乎成了一种本能。” “你说的也是,我能了解。依我看,那些本来都是没有的事,却被一些人造了出来,好象在做古代的游戏似的。不过我觉得如果象美国的肯尼迪那样的人物多点儿就好了,这些事都是那些老古董做出来的,也许把世界交给没有战争情绪的年轻人比较好。现在的世界好象小孩打架似的。” 他笑了,说道:“其实,我和你也有同感,不过你的意见别到处宣扬,也别讲我的事,不然我也许会失业的。我来接着讲下去吧。反正逃到柏林的人,先通过了调查,才能送到英国。英国给他起个新名字,给他英国护照和一栋漂亮的房子,也不急着要他提供情报。这些人最怕给苏俄人看到。一被发现,就很容易被暗杀,所以有些出逃者喜欢跑到加拿大或太平洋的澳洲、新西兰或非洲等地。等安定下来了,把自己所知的都说出来后,才到自己挑选的国家去。当地警察对接待这种人都有准备,当然是秘密的,让他们适应环境,然后才能和一般移民一样进入社会。大部分逃来的人都能过得很好。 不过开始时,总会有些思乡病的。我们这边的人也一定尽量照顾他,帮助他。” 詹姆斯·邦德说到这儿,又掏出根烟,点着火,接着说:“我说的这些,苏俄方面也差不多都知道。最秘密的就是出逃者的住址了。有一个逃亡者,假定叫玻里斯,他到了加拿大,后来就住在多伦多。这人很有价值,他在苏俄的库伦西塔特海军基地担任一流的军舰技师,也是苏俄原子潜艇建造委员会的头,后来他逃到了芬兰,再到斯德哥尔摩,我们的人便用飞机把他送到加拿大。苏俄对背叛国家的人总是不发表意见,好象什么都没发生,可如果逃走的是象他这么重要的人物,他们就把他的家人送到西伯利亚去,以示严惩。但对玻里斯,苏俄却没这么做,因为他实在太重要了,所以苏俄命令所有的秘密机构,尽快把他消灭。有个叫施培库特的组织很快把玻里斯的住址打听出来了。” 詹姆斯·邦德讲到这儿,一双锐利的眼睛瞟了那两个家伙一眼,不过他俩并没什么动静,只是坐着看我们。他们到底等些什么?詹姆斯·邦德问我:“你累吗?” “不,我怎么会累?听你说这些有趣的故事,我不知多感兴趣。刚才你说的施培库特,我好象在哪儿看过,也许在报上看到的吧。”“哦,也许你看过。这事发生还不到一年,当时有件原子弹爆炸的资料被窃取的事件,叫做雷球行动,你还记得吧!”说到这里,他望着窗外遥远的天空说:“我记得大概是在巴哈马群岛发现的!”“呀!这消息我也看到过,报上都登了。 但一开始我不大相信,好象小说似的,怎么啦?当时你和这事也有关系吗?” 詹姆斯·邦德笑了笑说:“是呀!不过我不是主角,是配角,问题是没法清除施培库特的那些人,他们的头跑得很快。反正他们终于找到了玻里斯的住址,怎么找到的我不得而知。苏俄通过巴黎的间谍机构最高长官,也就是国家安全局的局长,以十万英镑的代价买玻里斯的命。加拿大警方有个特搜部,这部门和我们有密切关系。这个特搜部和我们联系说,现在多伦多有个叫做赫斯特·乌尔曼的男人,正和当地的杀手们交往,说要是能杀了某个外国人的话,会有人付出五万美元的价钱。 我们认为这是苏俄主使的要暗杀玻里斯的计划。”说到这儿,詹姆斯停了一下,往四周看看,然后又说:“我就是为了这件事被派到这里来的。”说到这里,他看着我说:“也许你开电视看看比较好。”“哦!不!请你继续讲!” “多伦多常有很多罪案发生。现在就碰到一些流氓团伙争夺地盘,所以加拿大警方邀请伦敦警察总局,派些有能力的刑警来。这消息你在报上也看到过吧?被派来的刑警成功地让一名很能干的年轻加拿大人潜进了多伦多有名的流氓集团“迈卡尼卡族”。当然,这得到了芝加哥及底特律警方的合作。 这个加拿大间谍很快查出了乌尔曼的目的。而“迈卡尼卡族”在上星期四终于接受了这份工作,不过自此乌尔曼就躲了起来。我们能做的只有从那潜伏的加拿大人那儿打听些消息而已。他打听到乌尔曼从这集团中挑出三个高手,执行暗杀,而且由乌尔曼亲自带领。这样看来,他们一定会到玻里斯居住的公寓,正面攻击。只要带枪从正面强行闯入,做地毯式射击,打了便跑就行了。动手必在深夜,那晚“迈卡尼卡族”一定会派人打听,确定玻里斯是否在家。“因此,我们的任务不但是要保护玻里斯,更重要的是把乌尔曼抓起来。我们已查清他是施培库特组织的人。 我的工作就是只要这批人一出现,就马上逮捕他们。当然,我们不愿让玻里斯处于危险境地,但如果送他到安全的地方,对方定不会出手,乌尔曼就更不会出来,因此这事虽危险,可还是得做。” 詹姆斯·邦德忽然露出一种古怪的笑容:“说起来挺令人不愉快的,我看到玻里斯的照片,才知道自己和玻里斯长得很象,年纪身高都差不多,连长胡子的地方都一模一样。所以我就坐了幽灵巡逻车,也就是一种看不见车内的车子,费了差不多一天的工夫,来观察他的生活习惯。等到那天,就偷偷地把玻里斯转移到别处,而那天他从下班到回公寓那段路,就由我来代替表演了。这建议是我提出来的。” 我不禁担心地说:“为什么你要冒这种险?要是对方改变计划,你怎么办?要是他们不袭击公寓,而在路上暗算你,或用定时炸弹炸死你,那可就糟了。” 邦德耸耸肩:“这些我早就盘算过了,所以才敢去冒这个险。”他微微一笑,“反正我现在好好的在你面前。不过扮成另外一个人在街上走,心情真的挺紧张,等进了公寓我才定下心来,因为有几个警察已经埋伏在公寓对面的房里,好象在等猎物跳进陷阱里来,而我就是诱饵。当时我也曾想逃离这地方,可是如果我这块诱饵不在,野兽是不会来跳陷阱的。我的预感没错。 晚上十一点刚过,电话铃响了。我拿起话筒,一个男人的声音说:‘你是玻里斯先生吗?’‘是,我是玻里斯,请问有什么事?’我装成外国人的口音回答。‘很对不起,打扰您了,我是电话公司的员工,我们只是在例行检查电话线路,没什么事,你请休息吧!’我马上猜到这是来确认玻里斯是否在家的电话,不由得兴奋起来。 最后那一个小时,确实很紧张,我想到开战后双方定有死伤,虽然我或许不会挨枪子,可想来总不是滋味。我带了两支手枪,那把大的可是真能打死人的厉害家伙。近十二点时,我已做好一切准备,我紧贴在门后,乌尔曼或任何一个凶手突破警察们的防线,冲到这屋里来时,我就给他来个脑袋开花。时间一秒一秒地过去,我忽然听到好象有车停了下来,有几个人跳下车,然后,楼梯上传来一阵轻微的响动。本来总部决定派人守着我的门,不过一守就得五个多小时,心里一定很不耐烦,不如我一个人较好。我听到我的心跳得很响。时钟指向十二点五分,门外突然一阵嘈杂。” 詹姆斯·邦德说到这里,咽了口唾沫,又喘了口气,用手摸摸自己的脸,大概是要镇静情绪吧。他掏出根烟点上,才继续讲下去。“我听到警队队长大声喊道: ‘喂!是警察,举起手来。’接着响起了一连串噼啪噼啪的枪声。” 他又露出笑容。“这时不知谁发出一声尖叫,接着听见队长说:‘喂!抓住那家伙!’刹那间,我身旁的门轰的一声被撞开,有个男人冲了进来,手里抓着冒烟的手枪,眼睛迅速搜寻着室内。我马上意识到这人就是我要抓的乌尔曼。并不是德国人身上有股什么臭味,而是我的职业敏感告诉了我。我瞄准他的手开了一枪,他手中的枪掉了下来,但这人也并非等闲人物,反应迅速,刹时从打开的门跳了出去。 我只好迅速朝门板开枪,不让他有时间回身用另一支枪打我。子弹在门板上画了个大z字。门很快被打穿了。开枪时,我是跪下射的,幸好是这样,因为这时忽然有一颗子弹飞过我头顶。后来我才知道我的子弹射中了乌尔曼的肩膀和右腰。 警察忙着追捕其他的人,从楼梯一直打到街上。这时有个受伤的警察大概想来帮我,爬到我门口,说:‘我来帮你,好吗?’谁知乌尔曼还没死,顺着声音开了一枪,这警察就被打死了。可他这一开枪,让我知道了他的方位,我就隔着门开了一枪。这时,更多警官跑上楼来,马上把他抓了起来,用救护车送到医院。在医院里,警察没法从他的口中套出任何消息,他真是个顽固的家伙,结果第二天早上,他就死了。”詹姆斯·邦德说到这里,睁大眼睛看了看我的脸,我可以从他的眼中看出他开始了另一段回忆。他继续说:“我方也有死伤,一死一伤,打斗现场一片零乱。”他忽然显得很疲惫的样子,慢慢地说:“这种事,我看得多了,等一切都结束后,我只想尽快离开出事的地方。我们总部因加拿大骑警的帮忙,要我到华盛顿去邀请美国警方协助扫荡‘迈卡尼卡族’的流氓组织。而加拿大骑警的特搜部便可趁这组织混乱时继续打击使它瓦解。我当然很赞成这计划,不过我告诉他们我不爱坐飞机或计程车,喜欢自己慢慢的开车去,这最少要三天以上,所以我就借了这部车。我开车很快,一切都挺顺利。不过你也知道,碰到这场大风雨。 说来也真奇妙,碰到了你。本来我打算今晚住在乔治湖的,可我对那一带不大熟,正好看到这里还有空房的霓虹灯,我就闯进来了。”他微笑着看我,戏谑地说,“也许你在这儿,正碰到困难,上帝就暗地里通知我来这儿了呢;反正他让我的轮胎爆炸了。这么大的雨,我就赶快跑到这里来啦。”他又露出笑容,忽然伸手抓住我放在柜台上的手,说:“这世上的事情说来真是奇妙。” “不过你从早上一直开到现在,我想你一定累坏了吧!” “我也这么想,哦,你真乖,请再给我泡杯咖啡好吗?” 我把滤器端出来准备泡咖啡。邦德打开皮箱,拿出一小瓶白色药丸,然后就着我端给他的咖啡服下了两粒药:“这药叫做本杰多灵,吃了它今晚差不多不会睡着了,可到了明天就得大睡一顿。”说完他瞟了一眼镜子,戏笑着说:“我不是来了嘛!”这是种鼓励的声音,“你别担心,去睡一觉也好,反正我在这儿不会出什么错的。我的枪法可准呢。”这时,收音机的音乐节目已快结束了,正在播出最后的一首歌。 第十二章 巧布陷阱 施葛西从后门跑了出去。屋外是一片漆黑。郝拉慢慢地走到柜台的一端,停下来,把全身靠在柜台上:“呀!很晚了,该休息了,我得把电灯熄掉,我那朋友现在去仓库拿石油灯来以防万一。这就不会浪费了。山姆老板早已吩咐我们好好干了。” 他的语气里找不出一丝恶意,似乎挺合理。不知他俩到底有什么计划,难道会为了邦德的出现而改变吗?事情不会那么简单的。 刚才听詹姆斯讲故事时所忘却的烦恼,现在又渐渐地跑了出来。今晚我就得在这两人的左右包夹下过一夜。我一定要想办法,不能让这两人窜进来。问题是,他们有每个房间的钥匙。虽然我已拿了一把,可他们有备用的一把。 我只能依靠邦德了。这时,詹姆斯“呵”的一声伸个懒腰,打着哈欠说:“噢! 总算有时间睡觉了。今天开了一整天的车,明天还得继续赶路。你们两个真够讨厌的,不过,我还是要去睡觉了。” “你说什么?你敢再说一次?”郝拉的眼光忽然变得很凶。“看样子,你们真有很重要的工作。”邦德说。 “你说什么工作?” “嗳!奇怪!你不是自我介绍是保险公司的评估员吗?这旅馆可值不少钱,我估计在五十万美元以上。不过我想问你们中哪位参加了人身保险?” “不,我们没有参加保险,我们老板绝不让他的属下操心,所以我们不需要参加保险。” “哦!这么说,他很会讨部下的欢心。他的部下好象都是好家伙,怪不得他很有信心。请问你们保险公司叫什么名字?” “叫米特勒保险公司。”郝拉依然全身靠在柜台上,可我看出他灰色的脸上已显出紧张的神色,“哦!这公司和你有什么关系?别乱讲,有什么讲什么,别藏在肚子里。怎么样?” 邦德毫不客气地脱口而出:“根据这位蜜雪儿小姐的说法,这家旅馆的生意并不太好,而且也没有参加旅馆协会、休假日旅馆同业会、特级旅馆联盟等等。我想这家旅馆也很怪,没参加同业组织的话,要想扩大生意是比较难的,所以只能派你们来检查几只汤匙,关掉些电器而已。”詹姆斯露出很同情的表情说:“这是我的看法,也许是生意不好几乎不想做了吧!如果我猜得不错的话,你们公司还真值得可怜,毕竟这地点很好,装修也做得蛮好的。” 郝拉眼中显出一种恐怖的红光,他缓缓地说:“闭住你的嘴巴!这种英国佬的梦话,我已经听够了,你再说我就不客气了。你是说我们的行为触犯了法律吗?你想说我们在干坏事吗?” “哈!你生气了,我们的好先生。现在光叫也没用,即来之则安之嘛。” 詹姆斯露出笑容说:“看样子,你也知道我前科累累吧。”他的表情忽然变得冷峻了,“不仅如此,我打哪儿来你好象也知道,你大概明白我在说什么吧?” 我觉得他们好象两个街头流氓在作恶心的谈话一样,郝拉大概也有这种感觉,不过他仍能控制住自己:“哦!你这该死的家伙,要知道我这张脸在警局已拍过好多次照了,你们侦探警察这类人都差不多,故意东拉西扯地来套我们的话。啊!我那可爱的小家伙怎么还不回来?我可真想睡了。” 他慢慢向后门走去。忽然电灯熄灭了。詹姆斯和我停止了说话,可郝拉好象在黑暗中也看得见似的继续走。恰好施葛西拿了两盏石油灯拐了进来,他把油灯分给我们一盏。在黄色的灯光下,他那没毛的脸笑得连黄牙都露出来了,说:“今晚大概有个好梦吧!” 詹姆斯陪着我到我房间,把门关起来:“如果能知道他们的目的就好了,不过今晚你能否在这间房安睡还是个问题。哦!你就住这种房间?”邦德拿着油灯仔细查看房间的各个角落,看看窗户有没有关好,门锁牢不牢,气窗的大小等,然后满意地说:“看样子只有这个门是个问题。你说他们另外有一把备用的钥匙是不是? 我看这门要用楔子塞住,外面才打不开,我走后,你就把那桌子拖到门口来,把门牢牢顶住。”我跑进浴室撕了些纸巾弄湿,揉成硬得象楔子般的东西,然后拿到门口一条条从下面塞进去。我试着转动门把,一时打不开。可如果对方是个强壮的男人,用力一撞,就会撞开的。 他看了一下,皱了皱眉,伸手从腰间摸出一把小小的左轮手枪,“这种枪你用过没有?”我告诉他,我小时用过枪身较长的二二口径的手枪,当时是用来打兔子的。他笑了:“哦!这是警用手枪,打死一两个人是毫无问题的。 不过瞄准时,要瞄得低一点,把手臂伸直了再扣扳机。”他比划了一下姿势,“要是开枪,我在我的房间听得到,我会马上赶来。别忘了,你是受到重点保护的。 这些窗户关得很严,他们没法从窗户闯进来,而且这些玻璃是打不破的。”他又笑了:“反正设计旅馆的人也知道,一定会有人想窜进来的。 不过也许那两个流氓会从窗口开一枪进来。你最好别睡在床上,床维持原状,你用床垫和毛毯铺在房间角落或者最好在床底下睡觉,枪就放在枕头底下,那张桌子当然要顶住门,再把电视机放在桌上,最好放在桌边。如果有人想硬闯进来,电视机马上会掉下,发出巨响。你可以朝着门把手开枪,因为那人总得扳把手,或站在把手附近。如果开枪后你听到有人哀叫,事情就成功了,你懂了吗?” 虽然我尽量装得很轻松,告诉他我完全明白,可我的心仍砰砰直跳,因为我觉得最好的法子,就是他在这房里过夜,可这种话我讲不出口,而且邦德也好象另有计划。 忽然,邦德靠过来,温柔地吻我。这个突然的动作吓了我一跳,象个傻瓜似的呆在那儿让他吻。“对不起,葳芙小姐,可我觉得你很漂亮,衣服也很合身,我好象见到了梦中的天使一样。好了,别再担心了,还是先睡一会儿,我暂时充当门卫来帮你看门吧!” 我紧张地用两手绕住他的脖子,激烈地吻他的唇:“哦!你这样了不起的人,我还是头一次看见。你能来这里我真的好高兴。拜托你,詹姆斯,你自己也要小心。 你和我不同,你对他们也许还不了解。我告诉你,他们的确是很厉害的家伙,不小心就会没命的,请你多留意自己。”他又轻轻地吻我一下,放开了我说:“别烦恼了。这种情况我已碰到过多次了。照我的吩咐去睡一下,听话。”一边说,他一边走了出去。我看着他随手带上门。我呆呆地站了一会儿,转身到洗澡间刷了牙,准备铺床睡觉。这时的我在镜子里真狼狈,眼眶深深地凹了进去。唉!多倒霉的一天,而且这霉运还没有结束。 无论如何,我绝不能让邦德离开我。不过我心里也明白,我是根本没有办法的,往后的日子,他还得继续他的工作,我也要继续我的孤身旅行。在我看来,过去或许是没有能控制这种男人的女人,我相信将来也找不到这种女人的!他现在是光棍,单独一人工作,不会轻易把心事告诉别人。想到这,我不由得深深叹了口气。好吧,既然如此,我会想法来和他交谈,他走到哪我就跟到哪。他离开我后,我也许会哭泣,可这哭泣是不会长久的,因为我已经历了不少风霜了。 嗳!傻瓜!我就象只呆鹅一般,没见过世面的样子。想到这些我几乎要恨死自己了。我猛地甩甩头,跑回了卧室,赶快收拾起床铺来。外面风刮得很厉害,一些树枝碰到屋后的窗户,沙沙作响。天上的月亮在云层里时隐时现,幽柔的月光透过窗帘射进屋内。等月儿又躲进云里时,石油灯黄色的光就笼罩了我,房间的四个角落却是一片黑暗。 我尽量控制自己不要紧张,看看左右的墙壁,然后把耳朵贴在墙上听听,可隔壁房间还有个停车场,所以什么也听不到。我先悄悄打开门,伸出脑袋看看走廊。 八号和十号房有灯光从门缝里露出来,同时右边远远的四十号詹姆斯的房间里也有灯光摇晃。周围一片寂静,好象万物都入睡了。我缩回脑袋,小心关上门,锁好,然后站在房中央看看四方,按照邦德的吩咐,把该做的事做好。我忽然想起今天曾发誓要祈祷。于是跪在地毯上,感谢上帝,请他指引我和邦德度过难关。然后我吞了颗阿司匹灵,这才把灯熄掉,还把烟囱般的灯罩擦干净,免得发生意外。我走到房间角落铺好的床上,把上衣脱下,松开鞋带,整个人钻进了毛毯里去。 过去我从未服过阿司匹灵或其他任何药。这些药是我为了旅行而准备的,放在小急救箱里。我真的很累了,身上有些地方还很疼。服下的药马上就生效了,我很快进入朦胧的状态。我忽然想起了他的脸,想起他拿打火机的手第一次碰到我的手,还有他刚才给我的吻,慢慢地进入了甜蜜的半睡眠状态。突然,我想起了他给我的手枪,猛地惊醒,马上伸手去摸。枪在枕下好好放着,我安下心来了,很快坠入幸福的梦境中。 我终于感到自己在醒过来,眼睛睁不开,想着我在哪儿。外面的风声,似乎比刚才缓和了些,周围一片寂静,朦胧中只觉得自己还是仰卧着。呀! 我还是睡过去了,现在醒了。我睁开眼看着对面墙上那块高而方的红色东西,呀!是月光吗?怎么这样静?静得好象什么声音也听不见了。我还是没完全清醒过来,懒洋洋地翻个身,闭上眼睛。想继续睡,可忽然觉得屋里似乎有些不对劲。我一惊,强迫自己再睁开眼。迷糊了一阵,等看清楚一切,已过了好几分钟了。一束细光从对面的柜门缝里射出来。 我真傻,自己吓自己,壁柜门如果关好,里头的灯会自动熄灭的。我满不愿意地从铺上爬起来,周身酸疼。才走了两步,我猛然想起这壁柜里没有电,昨晚临睡前电源已经全部切断了。 我打了个寒噤,不由得用手掩住嘴,差点尖叫出来,然后急忙慌慌张张地伸手去摸手枪。这时,壁柜门忽然被撞开了,施葛西从里面跳了出来。他一手拿着手电,一手拎着样尖尖的东西,向我猛扑过来。我觉得自己尖叫了一声,也许这声音只是在我脑子里,接着耳旁似乎听到一种破裂的声音。我还没反应过来,就已经趴倒在床上,然后一切都黑暗了。 我觉得天气似乎很热,而且好象有人拖着我的脚在跑。过了一会儿,我又闻到好象什么东西烧焦的气味,接着眼前一片红光。我不晓得发生了什么事,想叫,嘴却不听使唤。又过了一会儿,我才感到我发出野兽般的鸣叫。 我本能地想挣脱双脚,可有双手抓着我的脚踝,我的身体弹着撞来撞去,头撞得很痛。我终于知道,这是经过潮湿的草坪往树林中走去。这时抓住我脚的手放开了。我的脚“啪”一声摔到地上,接着有个人跪在我身旁,用手捂着我的嘴,附在我耳边说:“喂!别出声!你安静地躺着,没问题,是我! 知道吗?” 哦,上帝!是詹姆斯。 我伸手攀住他的肩膀,不禁吓了一跳。他没穿衣服。我推开他的肩膀,控制住自己。他放开了手:“你要在这儿等我,不要随便乱走,知道吗?再过一会儿我就回来。”说完,他很快离开了。 他很快离开,好象对所发生的事满不在乎。我听到后方噼噼啪啪的声音。 循声看去,呵!熊熊的火焰在燃烧。红色的光一直照进树林里来。我定定神爬了起来,拍拍膝上的泥土。头有点痛。我睁大眼看看燃烧的地方。火焰从客厅的右边升起。哦!是邦德把我从危险里救出来的。我不由得赶紧摸摸身体,再摸摸头,看头发有没有给烧光。呵!感谢上帝,一点都没事,只有后脑勺抽筋般发痛而已。 过了一会儿,我又站起来看看。我想回忆刚才到底是怎么回事,可我被打昏后什么事都想不起来了。我想,他们是来旅馆放火的,而詹姆斯把我救了出来,拖进树林里。树叶沙沙作响,我看到邦德向我跑过来了。他没穿衬衫也没穿内衣,在火光照耀下,看得出他满身汗水,腰部还围着皮腰带。腰带是用来挂手枪的。他把枪口朝上挂在腰间,一脸紧张兴奋的表情,视线不断地转来转去,脸上有几道被烟熏出来的黑印,头发蓬乱,一眼看去象个海盗似的。 他看见了我,露出笑容,用嘴朝起火那儿努了努,说:“他们的目的就是那个,为了要领保险费,故意放火把这间旅馆烧光。为了要让火蔓延到平台那一带的屋子,凡有屋顶的走廊,他们都洒了些含铝的助燃粉。不过现在我们没工夫多讲了。现在要紧的是赶快收拾他们。要是我们去作证,可以说,这两个无赖是放火的凶犯。如果我们能以目击者作证,我相信他们就不再敢提保险费的事了,反正这些人是以牢狱为家的,放出来就好象回了趟娘家似的,所以我们再等等,看清楚他们还要干什么见不得人的勾当。” 这时,我忽然担心起我的行李来,我有气无力地说:“呀!我那辆摩托车完蛋了。” “放心,你损失的只有那件破烂的衣服,就是你丢在洗澡间的那件。我把你救出来时,顺便把那把手枪和你的行李也挂在肩上带出来了。本来我也觉得来不及救你那辆摩托车了。不过我又想到你那辆车很豪华,所以你的重要东西都搬到树林里来了。其实,那停车场两边都是石壁,火焰要蔓延到那儿,也得到了最后才行。那两个家伙在每个房间都投了燃烧弹。这东西比石油更好,体积小,燃烧后又不留下痕迹,即使保险公司派人来调查也查不出来。” “可是你一定被烧伤了吧?” 他笑了,牙齿在黑暗里显得更白。“所以你看,我干脆把上衣也给脱了。 要是在华盛顿的话,我一定会穿得好好的,显出英俊潇洒的样子才行。” 他被自己的幽默惹笑了,可我一点儿也笑不出来。“那你的衬衫放在哪儿了?” 突然,“砰”的一声,那一排客房的末端燃起熊熊的火焰,火星飞得到处都是。 詹姆斯说:“呀!我的衬衫也完蛋了,从刚才的声音看,大概整个屋顶都被炸得掉下去了。”他深深地叹了口气,用手去揩揩乌黑的脸,却把脸弄得更黑了:“我猜到事情会发展到这种程度,可我太担心你,所以没做好充分的准备。如果先把车子拖到外面换好轮胎的话,现在马上就可以走掉了。只要绕过右边客厅,到我停车的地方就可以了。不过当时我想,如果我真的去修车,他们就会用这个藉口把我赶出去。当然,我非要留下的话,他们也不敢用暴力赶我,然后我干脆告诉他们,不带着你我也不走。可这样做,就很可能和他们发生正面冲突。我就没法抢得先机了,因为对方是两个人,我开枪只能打一个,另一个就不好对付了。如果我受伤,你也就逃不掉了,所以我没那么做。说起来,你在他们的计划中,是要背很大的黑锅的。” “这一点,我也有些感觉,我也不知怎么说好,反正他们对我的态度很特别,既不让我走,又不杀我,好象在戏弄我似的。” “因为我没来的话,就你一个人看旅馆,警察一定会向你调查起火的原因。山姆老板的各种证据,大概就握在管理员梵西夫妇手里,当然这些人都是一丘之貉。” 我终于想起梵西夫妇离开的前一天,对我的态度变得很奇怪,好象把我当成个笨蛋似的。“他们一定商量好了,才把电源关掉。不过既然这旅馆决定不营业,表面看来也是理所当然的。可是他们让你最后的晚上用石油灯,这样他们就有借口告诉警察,诬赖你没把石油灯熄掉。睡着后,给老鼠打翻或随便什么理由使石油灯倒下引起了这场火灾。这样,责任就栽在你头上了,他们还会说这屋里易燃物多得是,说今晚的风刮得很厉害。所以我的出现,这些坏蛋一定很高兴,说不定我的尸体也会在火灾现场被找到,至少车子或我的手表等金属物体会被找出来吧!但不知他们对我的手枪和你枕下的枪作何解释。不过这些人知道找出手枪对他们是有麻烦的,这样一来,加拿大那边就会知道这车子的事,枪号也要向英国方面报告,最后查出这手枪是我的。问题是在你枕下的那把枪,警察开始大概会认为我们俩是情侣,不过也不对,我俩的房间离得这么远。这样一来,警察就会知道我是为了你的安全才把一支枪给你的!当然警察会真正作何解释我也不知道,这只我的想法。不过那些坏蛋已知道我是警官,他们一定猜到我有手枪或者一些烧不毁的东西,例如一把小刀,因此等火熄后,他们一定会从灰里扒出这些物品,然后擦去脚印。反正他们是职业杀手。”说到这,他紧抿着嘴,大概又想到了什么,然后说:“至少从他们的行动来看是属于职业性的人。” “那他们为什么不把你杀了呢?” “本来是想杀的,也许他们以为已经杀了我了。我昨晚从你房间出来时,已猜到他们如果要对你有什么不轨,一定会先把我解决掉。所以我在我的床上做了个很象人的东西,用毛毯盖着,不仔细看确实象个真人。我以前也试过几次。不过,要在床上做个人形可并不容易。你以为用枕头毛巾毛毯就可以做到吗?那样是不象的,要在枕头上看得见头发样的东西才行。我摘了些松针,放在枕头上,用帽子盖着,床边的椅背上还得挂着我的衬衫,这样人家才会相信。看到这衬衫,别人才会相信我躺在床上。油灯的火我尽量拨小放在床边,让那昏暗的灯光照射假人。我的房门下也用些东西塞住,还随便拿把椅子,用椅背顶住门,这样让他们当我是外行,没什么特别的防御措施。 然后,我带着手提箱跳到窗外,又把窗户关紧,跑进树林躲起来等待。”说到这儿,詹姆斯不由得苦笑起来,他摇摇头说:“我在树林里等了差不多一个小时,果然,他们蹑手蹑脚地出来了,几乎听不见脚步声。当时很静,他们打开房门的声音,我也听到了,接着乒乓两声,很轻。他们的枪大概装了消音器。我正想再看个仔细,就发现我房间的前厅燃烧了起来。很明显,这是用了含铝的燃烧弹。我本觉得自己做得挺高明,现在想来还是不怎么样。 我还想看个究竟,就离开树林,往你房间走去,一路上小心翼翼,花了差不多五分钟。不过我并不十分担心,因为他们要窜进你房间,差不多也得这么长时间。 同时我也一直注意你的枪声,只要一听到我马上出来。不过有些问题我们也没预料到。我们没睡之前,你还记得吗?施葛西从后门出去看房间,其实他们早已计划好,把你房间壁柜后面的墙壁,用鹤嘴锄打一个大洞,墙壁后就是甘蔗板,而甘蔗板里就是衣柜,衣柜上有门。这甘蔗板用把小刀就可以割个大洞,所以神不知鬼不觉,他们已经准备好了。我们在屋里看当然不知道,从黑乎乎的外面看,也不会知道挖了个大洞。那两个家伙也知道我们两人中,无人要到八号房的停车场去,也没理由去。即使你单独一个人去,对方也有办法制服你。这时,我正好走到你房间附近,看到你屋里“哄”的一声燃烧起来。我也就从墙壁的那个洞里跳了进去,然后我又听到那两个人在走廊走动,把每个房间门打开,扔颗燃烧弹进去,又仔细地把门关好,免得日后被警察怀疑。”詹姆斯一面说一面不断侧过头,去看客房那一带的火势。他忽然下定决心似的说:“葳芙,你看,他们还在继续作恶,我必须去除恶了。 你身体还好吗?能不能活动?你的头现在怎么样了?” 我满心不情愿地回答:“我没关系,现在很好了。不过詹姆斯,你为什么一定要杀他们?让他们逃跑又有什么关系?要是你受了伤那才划不来呢!” 詹姆斯干脆地说:“我不是这个意思。要知道,我们俩差点都死在他们手里,而且,他们也许很快会发现你的摩托车不见了,就会起疑心,到树林这边来。让他们发现的话,我们就会失掉机会。还有,他们做了这么大的坏事,我不能让他们什么事也没有似地逃掉。他们是专门杀人放火的坏蛋,今天不除去,你敢保证他们明天不会去杀人放火吗?”他又笑着补充一句:“何况他们还烧掉了我的一件衬衫。” “哦,那么,把你的手给我!”我紧紧抓住他的手说:“你千万要小心,要知道,你不在的话,就只剩下我一个人了,我最恨孤单寂寞了。”他对我的手好象没什么感觉,继续用冷淡的口气说:“你变成了我工作的累赘了,这样很不好。你要听话,我现在做的是必须要做的工作,并不是什么特别的事。”他站起来,把手枪又交给我,吩咐我说:“你要尽量利用这片树林,别出声,一直跑到三号房的停车场那儿,那个地方比较黑,也在上风处,不会有危险,你呆在那儿不会被他们发现。 万一我需要帮手,我就去找你,所以你最好别离开。如果你听到我叫你的声音,就赶快来,如果是我发生了什么事,你就沿着湖畔绕远路逃跑。这地方发生火灾,明儿一早会有很多警察来调查。有必要,你可以悄悄和警察联络。我想他们会相信你的话的。要不然,你就打电话给华盛顿中央情报局。你只要告诉情报局我的名字,他们就会相信你的。我们组织的每一个人都有自己的代号。我的是○○七,这号码你不要忘了。” 第十三章 激烈枪战 只要告诉他们“我的名字”就够了,他这句话是什么意思?为什么要这么说呢? 今晚的事,到底是神的安排还是命运的安排?难道还要安排这种不吉利的场面吗? 我最不喜欢这种预感,这种不吉利的幻觉深深侵入我的意识里。也许我们俩都正在这种意识里浮沉。到底是神还是命运呢?真的很迷茫。 听到“死”这个字,确实会给人很大的打击。 这种事越想就会越钻进牛角尖里,我尽量不去想,不然受到那幻觉的不断冲击,我会崩溃的。我越想越觉得自己傻,我必须抛开这种心理。时常听到“因果报应” 或“神的安排”,用的是一种高深莫测的怪语气,我对这方面不觉也有点似信非信起来,好象说这话的人,是能够使世界改变的人一般,换句话说,好象他是支配这世界的一种力量一般。当然,詹姆斯说这些话时,尽量显得轻松。这我了解,欧洲的滑雪人在准备参赛时总会对朋友们说:“我会把脖子和脚跌断了再回来的。”这是咒诅意外和噩运的一种方法。詹姆斯是英国人,所以才对我这么说的吧!可是这却是我最不愿见到的事。也许他以打架、决斗,与罪犯作对手为骄傲,这才是他的人生,他的工作。可我不一样,我有一颗关怀别人,同情别人的心。想到这里我就恨他。 我在黑暗中向预定的地方开始慢慢走,尽量利用树林的阴影,全神贯注地前进。 边走边想,他现在会在哪儿呢?那些坏蛋也许比詹姆斯更机警,绝不会轻易露出破绽吧?他要去杀他们,可说不定人家早已埋伏好在等着他呢!我的背上不禁起了一层鸡皮疙瘩。 我终于到达了三号房的停车场,附近确实黑漆漆的。我用手摸索着粗糙的石壁,沿着石壁慢慢地挪动。差不多到底时,我更加小心了,一步一步,几乎是爬着向前,终于到了最里面的拐角处。我悄悄探出头来,看看四周的情况。 连个人影都没有。风一阵阵吹来,把火吹得更旺。除了风之外,没有什么动静。 客厅后面的几棵树,受到了火烤,好象要烧起来一般,树叶都枯萎似地垂了下去。 黑色的树枝偶尔喷出火星,在黑夜里看来似乎挺美的。如果今晚没有下那场雨的话,这火也许真的会不可收拾,蔓延到山林中去。这样的话,如果我真的被打死在油灯旁,那我的名字或许会留在美国的历史上吧! 不过现在风还在不断吹过来,看样子,这场火暂时不会结束。会烧到哪儿呢? 十哩?二十哩?哦!我这个魁北克小姐到底能破坏多少森林树木呢? 这时,客厅的一侧屋顶发出噼噼啪啪的声音,然后“啪”地掉了下来,焰火般的火花一下子四处飞散。我又仔细看看平台,随便搭建的木屋顶,已经烧得差不多要掉下来了,中间已凹了下去,偶尔有火星冒向天空,受到风吹,在天空中浮动着,忽明忽灭飘忽不定。这时我瞧见路边有两辆车,一辆是灰色的雷鸟,另一辆是黑色的谢当,可既没看到那两个坏蛋,也没看到詹姆斯。 这时,我忽然记起我把时间都忘了,也不知现在几点了,赶紧看看手表,凌晨两点,算起来事情发生没多久,从晚上到现在总共还不到五个小时,但对我来说,却好象已过了好几个星期了;以前的生活,现在想来恍如隔世,连昨晚他们没来之前,我在屋里悠哉游哉回忆的事,现在也没法想清楚了。 短短的时间内突然发生了这么多事,而且都带着不安和苦痛及危险,就好象所坐的船在夜晚碰到风暴,或者是坐飞机或汽车旅行时刚好发生了空难和车祸;反正一个人忽然遇到这种种意外,真的会沮丧得万念俱灰的。那种进入死地的危机感使人一点都没空闲去考虑过去或将来,只知道过一分钟算一分钟,多活一秒算一秒,再没有其他的时间和事情,有的只是现在! 我一面胡思乱想一面看着大火。忽然我眼中出现了两个男人的身影。他们从草地那儿向我走过来,每人手里都抱着个大箱子,看上去象是电视机。 他们大概打算拿电视去卖,赚点车马费吧!这两人坦然地走过来,一个瘦巴巴的,一个健壮些,在火焰照耀下,脸上汗迹斑斑。我看得很清楚,他们正走上那烧得黑漆漆的走廊。这走廊通到平台。他们走得非常快,一边走,一边抬头往上看,好象怕走廊的屋顶塌下来似的。我忽然想:詹姆斯到哪儿去了?现在他们抱着东西走路,要解决他们是绝好的机会,可是却看不到他。 他俩在离我只有二十码的地方,忽然又改变方向朝轿车走去。为了避免被他们发现,我尽量缩小身体,躲在黑暗的拐角里,心里一直想,詹姆斯,怎么还不快来? 要不我一个人从背后偷袭他们吧。可我又担心,我这人太笨,万一击不中,事情可就糟了。我相信大概不会打不中,可是万一呢?我的一切就到此为止了。又忽然担心他们中间的任何一个会突然回过头来看到我。 我这身白衣在黑暗中的确很显眼。想到这我不由得往后退了两步,钻进了拐角深处!现在我终于又看到他俩沿着还没完全烧光的北侧平台的墙壁走。他们正在加快脚步,这情形我在这看得一清二楚。不一会儿他俩就转过墙角,准备拐过去了。 唉,良机终于失去了。 正在这时,他俩突然停住了,因为在他们的对面出现了詹姆斯,手中的枪瞄准他们。他大声的喊叫传了过来:“啊!好了,到此为止,你们的脸转向那边,谁先把箱子放在地上谁先丧命,知道吗?”这两人缓慢地转身,刚好面朝着我了。这时又听到詹姆斯的声音:“出来,葳芙,我现在需要帮手了。” 我马上从腰带上拔出沉重的手枪,然后很快踏着草地过去。离他们约十余码时,詹姆斯说:“你也站住,葳芙!往后怎么做,我会一一告诉你。” 我只好站立不动。那两张讨厌的脸狠狠地盯着我,眼中充满了怒气。不过郝拉大概由于吃惊过度,反而露出很不自然的笑容。施葛西在嘀咕着什么。我故意把枪朝向他的肚子,他肚子前遮着个大箱子。我得意地叫道:“你要再说坏话,我就用枪打烂你的嘴。” 施葛西咯咯地笑出来了:“噢!打的是你还是别人?我看你这人没胆对人放枪吧!” 詹姆斯说:“你再讲话,我就把你那难看的头打碎,知道吗?葳芙,先把这两人缴械。绕到他们身后,把枪口顶住他们的背,另一只手搜查胳膊下。 这工作虽不好做,不过不做不行。如果是有枪就马上告诉我。搜完后,我再告诉你该怎么做。别紧张,另外一个人我会看住,要是郝拉敢动一动,我当场就把他打死。” 我照着他的吩咐做,绕到郝拉的身后,赶快用枪顶住他的背,然后伸出左手先摸他的右腋下。郝拉这人好象不大洗澡,脏得发出令人作呕的臭味,靠近这种男人来做事真是讨厌。这时我感到我的手在发抖,也许郝拉也觉得了。他忽然一下子丢开电视,象条蛇似地回头把我手中的枪打下,把我抱了起来。 詹姆斯·邦德的手枪响了,子弹从我身边掠过。我拼命踢他抓他,用力挣扎,可他动也不动,象尊石像似的。他逐渐用力,我感到越来越痛。他用沙哑的声音叫道:“哈!你这英国佬,这次怎样,你连这小姐也想杀了吗?” 我感到他的一只手松开了我,大概想要去掏枪。我立即又尽力挣扎。 詹姆斯尖声说:“葳芙,把你的两腿分开。” 我象机器般立刻服从,接着听见枪响,随后郝拉狠狠推开我,同时又听到巨大的“砰”的一声。我猛地回头看。就在邦德开枪的同时,施葛西把电视箱举过头顶,用力向后面的詹姆斯·邦德丢过去,箱子刚好撞到詹姆斯的脸,詹姆斯的身体失去了平衡。 施葛西喊着:“跑呀!郝拉!”我马上拾起地上的手枪,向施葛西射击,可是没能射中。他俩只是拼命跑,拐来拐去逃避子弹,好象踢足球似的。他们的目标似乎是客厅那边。郝拉则好象在地上爬似的追赶施葛西。我再开了一枪,可反震力太大,弄得我差点儿跌坐在地上。很快他们就都到了子弹打不到的地方了。施葛西终于消逝在一号房那边。我急忙站起来,跑到詹姆斯·邦德身边。他躺在草地上,一只手压着头。我拿开他的手查看伤痕,额角的发根上有一道裂痕。我不再说话,跑到平台上,用手枪打破一个房间的玻璃,随着一股热气喷出,但没有火焰。我知道在这窗户下的桌子上有那两个坏蛋用的急救箱。这时我听到了邦德的叫声。可是我仍一心一意地爬进窗户,拿到急救箱跳出来。屋里的烟雾把我的眼睛熏得火辣辣地痛。 我先将伤口消毒,然后拿出一支很大的消炎膏,给他涂上。伤口并不太深,不过已经肿起来了。詹姆斯低声说:“对不起,葳芙,刚才我不够警惕。” 我也有同感,我说:“你怎么不马上开枪打死他们?他们搬着电视机,这是最好的机会。” 他懊悔地说:“太冷酷了,我办不到;不过至少应先打伤他们的腿,就好办些,刚才他们只是受了擦伤而已。” 我也说:“你的也只是擦伤,真是不幸中的万幸,不过施葛西为何不杀了你?” “老实说,我也奇怪。看样子他们是把一号房当作根据地。一面投燃烧弹,一面把所带来的东西放在一号房吧!谁都知道,在火场带着子弹走实在是太危险了。 反正,他们已经看见我们了,以后就比较麻烦了。要紧的是注意他们的车子,他们肯定想从这儿逃跑的。当然他们更希望离开前把我们给收拾了。现在他们给困住了,狗急跳墙,所以反击一定很厉害。” 我已把伤口包扎好了,詹姆斯·邦德站起来看看一号房,然后说:“还是藏起来好,那边也许放了其他武器。郝拉脚上的伤也许已经包扎好了。” 他抓着我的手说:“赶快!”这时,从右方传来打破玻璃的声音,同时,好象机关枪发射的轰轰声传来,许多子弹打向我们刚才站立的地方。 詹姆斯·邦德莞尔笑道:“葳芙,我又让你吃苦了,我觉得你真可怜! 不过今晚我的行动和往常好象不一样,不够机敏,我本应提高警惕,做得更漂亮些才对。”停了一会儿又说:“等会儿我来仔细计划一下。”这时候,由于平台那边辐射过来的热气,我不知不觉满身大汗了。现在除了平台北侧的一部分墙壁,以及我们刚才隐身的那个门口外,其他都在燃烧。风向是朝南的,所以这道石壁暂时还能维持。客厅的大部分都已着了火,并很快塌下来。最先起火的空地那边,火焰和喷出来的火星已逐渐减少。这场火也许几公里以外都能看得见。乔治湖、几科兰斯、赫尔那边也许看得到被火染红的天空,可到现在仍然无人来救火,也许警队或消防车在大风雨过后特别忙碌吧!也许他们估计昨晚有一场大雨,火灾不会烧得太严重吧。 詹姆斯·邦德考虑了一会,终于说:“那么我们这样办吧!首先你要躲到安全的、不要让我担心的地方,保全你的性命。依我估计,他们的目标是你,他们以为只要让你受伤,我就会拼命来照顾你,那么他们就可以悠哉游哉地逃跑了。” “你真的要这么做吗?” “废话少说。你利用这残存的墙壁越过马路,别让他们看到,先潜入树林里,然后到他们车子对面,埋伏在那儿别动,纵使他们中的一人或两人一起跑到停车的地方,没我的命令,你也绝不可以随便开枪,知道吗?” “那么你要到哪儿去?” “这就是兵法上说的两段防卫。目标是那辆轿车,我暂时留在这里,让对方先来。他们一定想尽快收拾我以便逃跑,所以让他们来吧。只要时间一久,就会对他们不利了。”说到这里,他看看手表,问我:“现在快三点了,在这地方,你估计到天亮还有几个小时?” “差不多要两小时,这一带通常要五点天才会有点亮。不过他们是两个人,你是一个人,他们一定会两面夹攻你的。” “可是夹攻就好象用剪刀,一片失灵了,这种夹攻就没有效。反正他们顶多只能有这种计划,赶快!不要等他们来了再行动。你先到马路那去,这儿有我来应付。” 他这样说着,已经跑到屋子的拐角,突然露出脸来向右边的客厅开枪。 连续射了两发子弹,远处传来玻璃破碎的声音,接着是对方的枪声,子弹接连打中石壁,弹越马路,有的飞到树林那儿。詹姆斯缩着头,露出笑脸给我打气: “你快走呀!” 我就靠着最后一间客房的平台紧张地向右边走去,不过等越过马路,进入树林,我就比较安心了。在林中走动时,有时树枝会碰到我身上,地上也并不平坦,可是这次我穿了很方便的鞋子,衣服布料也很结实,不是那种华丽柔软的,所以一点都没问题。差不多走到树林边缘时,我就向右走了几步,看看旅馆那边的火焰。我停住的地方距树林的边缘只有几十码,那辆黑色的谢当就停在马路的对面,距我差不多二十码。在这里我可把周围的情况看得一清二楚。 月亮忽尔隐入云层,忽尔冒了出来,大地也随着一明一暗。我又看看旅馆,现在烧得最厉害的只有客厅的左半,别的都已烧成灰了。这时,月儿刚好从云里出来,我几乎叫出声来,因为我看到郝拉伏在地面上,朝平台北侧缓缓爬行。月光照到他手中的枪上,正好反射到我的眼中。詹姆斯·邦德看样子还在和我分手的地方。施葛西隔两三秒钟一定连射几发,掩护郝拉爬到墙壁。詹姆斯·邦德对这种打法的用意大概有所觉察,好象已跑到左边起火的地方,或许对方开枪就是要迫使邦德跑出来吧。不过,邦德应该也有打算。 他把头放得很低,冲过枯萎黑色草丛,又冲过浓烟滚滚的火场,好象想要跑到客厅左侧还没烧光的地方。这地方虽已烧焦,但还有零零星星的小火焰。 终于看到他跳进十五号房附近的停车场,然后就看不到他的身影了。也许他打算进入后面的那座树林,然后向右绕到施葛西的后面攻击。 这时,我只好看郝拉了。除了他我再也看不到旁人。他终于快到平台的末端了,很快就到了。施葛西的枪声终于停止,郝拉连瞄都不瞄准,左手把枪从拐角露出一点,然后拼命开枪。这真是盲目的打法,他的目标就是詹姆斯和我刚才站的墙边。 但无人反击,过了一会他才安心地从拐角露出头来。不过很快又象蛇一般把头缩了回去,然后就大摇大摆地站起来,挥手告诉同伴,我们已经不在了。 正在他挥手时,一号房忽然连响了两声枪声。接着,令人毛骨悚然的哀叫也传了过来。这突然的事使我的心脏几乎停止了跳动。施葛西垂着左手,只用右手一面射击,一面向后面的草坪后退。他受了伤,一面呜咽着一面往后逃,但又不忘记偶而回头打几枪。过了一会,在另一个停车场内看到詹姆斯走了出来,接着“砰”的一声传来了大型手枪的声音。可是施葛西马上回头朝这枪声打过去,但没打中。过了一阵子,大型枪的子弹又从另外一个方向打出来。这样打一枪换一个地方,终于有一发射中了这坏蛋的手枪。施葛西把枪丢下,郝拉也放低了身体,用两把手枪掩护,逐渐向谢当轿车这边移动。詹姆斯那一枪把施葛西的手枪打坏了,丢在地上的那把枪还继续在往外冒火,乱七八糟的子弹飞向四方。过了一会儿,郝拉走进驾驶台,马上听到引擎发动的声音,大量的烟雾排出,他急忙打开车门让跑过来的施葛西进去,同时“砰”一声关上了门。 本来没得到詹姆斯的任何命令,我是不能动的,但我忍不住跳到马路上向车后开枪。我的子弹打中了车的后盖,听到铁板凹进去的声音,不过他们的车子逐渐走远了,我的枪只剩下扳手的声音。当我懊悔不已,眼巴巴地看他们逃跑时,詹姆斯从草地对面发出了很沉实的枪声,车头喷出了火舌,车子忽然好象发了狂似的做了个很大的转弯,向草坪上的詹姆斯冲了过去。在明亮的车灯下,詹姆斯的身影看得很清楚。他的胸前已流满汗水,亮晶晶的一片,摆出古代武士决斗的架势。我尖叫起来,可这车子好象失去了控制,引擎发出嗡嗡的响声,向着湖泊冲了过去。 我看得呆了。那片草地后面有差不多二十英尺高的悬崖,是一条死路,再过去就没地方可走了。下面是游客钓鱼的地方。为了方便,草地上有几处用粗木做成的长椅和桌子。车子发狂般地开过去。以这种速度,不管碰到桌椅或碰不到,一定会冲进湖泊里的。车子一个劲地向前冲去。我闭上了眼睛,只听到“砰”的一声,接着是金属玻璃噼哩叭啦的声音。过了一会儿,我睁开眼睛,看见车子缓缓地沉下水去,同时冒出很多气泡。露在水面上的只有行李箱、一截车篷和后面一点车窗。詹姆斯还站在那儿,朝着湖泊。我跑到他身边,他仍浑然不觉。我紧紧抱住他。 “没有关系,我一点伤都没有。”他茫然地说。 他看着我,伸出一只手来拍拍我的腰,把我抱得更紧,终于他喃喃地说:“已经没事了。”说着又看看湖泊:“看样子我的子弹好象射中了郝拉。他死了,可他的尸体还踏着加速器不放。”他好象这时才安下心来,松了口气,露出笑容:“反正我们收拾得很好,以后的事你不用担心,临终遗言和埋葬都一次结束,我一点都不可怜他们,因为他们对这社会来说,有百害而无一利。”他放开我,把枪插进枪套里。我马上闻到火药和汗水的混和气味,不过我觉得这种气味香得很,我情不自禁地抬头吻他。他也转过身来,于是我们缓慢地往前走,远处的灰烬偶尔发出噼噼叭叭的声音,不过大火已趋于冷寂,我的手表正指着三点四十分。我忽然觉得全身的力气都没有了。 好象要回答我的想法,詹姆斯说:“这就是本杰多灵的效果,现在可以去睡一下了。我想没被火烧的屋子还有四五间。到二号和三号房,你看怎么样?那些房间是不是很豪华?” 我觉得自己的脸红了起来,可我倔强地回答道:“詹姆斯,你要怎样看我我都不在乎,今晚我才不想一个人过夜。二号房也好三号房也好,我只想在床上好好睡一觉。” 他笑了,伸手把我抱过去说:“你要睡在床上的话,我也要好好的睡在床上,让好好的双人床空着不是太可惜了吗?我看,我还是睡三号好。”他停了一下,看我的反应。我心里暗笑,心怀鬼胎的人,表面上总喜欢演出些礼貌的戏剧。大概我没一下子回答他,他接着又问:“也许你认为二号房比较舒服?” “不,我觉得三号房也会象天堂那样让我快乐。” 第十四章 战地黄花 三号房通风设备不太好,使人很不舒服,趁詹姆斯·邦德去拿我们留在林中的行李,我把玻璃窗上的气窗打开,透透气。收拾妥当后,我走进浴室,打开莲篷。 水哗哗地流出来,似乎水压很大。我觉得很奇怪,自来水管的前端烂了,水压却还是这么大,令人费解,想来是因为这里离水源较近吧!我把衣服脱光,仔细折好,然后站在莲蓬下面,拿出一块新的香皂,沾了水,轻轻地抹在身上。 莲蓬的水声非常大,所以他什么时候溜进浴室来的,我浑然不觉。只知道忽然间多出了两只手,在我身上上下搓动,帮我擦洗。火热的身体紧贴着我,使我全身虚软。我回过头来,看到那张令我心动的脸庞,于是咧嘴一笑。 他凑过来,捕捉住我的唇,深深地吻下来,又在我颈间急切地搜索,短短的胡须扎得我心头痒痒的,我反手抱住他。 上气不接下气时,他索性把我推出莲蓬,在外面又来一次长吻。慢慢的,重重的,同时手在我身上不断地抚弄,好象要把我揉成碎片。我实在忍受不住了:“等等,詹姆斯,我已经站不住了。请你轻一点,我好痛。”在仅有一线月光射进来的黑暗浴室里,他原来晶亮的眼睛,现在眯成了细细的一条线,盛满着情欲的火焰,粗大的手掌毫不放松地搂住我。“哦,对不起,葳芙。但是你要知道,这不是我不好,是这双手不好,它告诉我说它不要离开你,还说要你帮我洗澡,它有自知之明,觉得自己脏得很哩!你的才香。” 我笑起来。一把将他的头按到蓬篷下。“可以呀,不过要乖一点,不许胡闹。 要知道,这是我第一次替别人洗澡,以前我除了洗自己以外,只有十二岁的时候,洗过小马的身体,咳,你和小马哪一个好侍候,我一时还分不出来。”说完,就拿起肥皂,“眼往下看,免得肥皂进你眼睛。”“如果肥皂进我眼睛,我就……”他调皮地接下去说,还没说完,我就用手把他的口封住了。洗完头发和脸之后,接着就是胸脯、手腕。他把头低下,用手去抓自来水管。 我停住不动。“下面你自己洗吧!” “不,我要你给我洗。你大概还不知道,世界大战马上就要发生了,那个时候,你可能会去做护士,照顾很多男病人,还要替他们洗澡。那时候,可不能手忙脚乱。 为了未雨绸缪,你应当从现在就开始练习才对……唔,这是什么牌的香皂呀?好象给埃及艳后用的。” “哦,非常好的香皂,掺了高级法国香水在里面,包装纸上写得明明白白。” 他笑着:“好了好了,别研究了,赶快给我洗吧!” 我马上蹲了下去。当然,我们很快象磁铁似的又吸在一起了。因为身上满是肥皂和水,滑溜溜的,他把我们两个用水冲了冲,就把蓬篷关上,揽腰一抱,把我抱出浴室。我倚在他手臂上,由他摆布。出了浴室,他把我放下,用浴巾擦干我水淋淋的头发、身体,我也把他的擦干,他血液沸腾地再次把我抱起,快步走向卧室,把我放在床上。我半闭着眼,惺忪地望着他,他白光光的身体晃来晃去,先把窗帘拉上,再把门锁扣好。已经等待得太久了,他扑向我,狂热地吻我,吻得我透不过气来,他的手象导电体似的,使我全身发抖。我感觉到他结实的身体,好象火焰一般在燃烧。 后来他告诉我,在那一瞬间,我快乐得尖叫起来。我自己倒不记得了,反正我只知道,我真是说不出的满足与欣喜,满脑子想的就是不要离开他! 不要离开他!手也就自然而然的紧抓住他了。事后,他好象很疲倦,想睡。 他先在我耳边柔声说了些亲昵的话,吻了我一下,就翻转身去,一声不响了。 万籁俱寂中,我聆听身边人平和的呼吸声。 以前我虽然也做过爱,但纯粹只是性方面的发泄,从来不知,除了肉体之外,连心也奉献出去的那种完整的爱。和德立克、克尔特的那段往事,如今回想起来,既幼稚又无知,不值一提。现在的我,才算真正体会出爱的真谛,也真正感觉到真爱在我心中引起的震撼。 对一个从认识到现在只有六个小时的男人,为什么会产生这种特殊的感情呢? 为什么我竟毫不迟疑地献出自己的身心呢?这个男人,才智过人,机警冷静,具有一切男子汉的气概,在我身陷死地的时候,他适时出现,把我搭救了出去。没有他,我现在早已是冤死鬼了。死之前,还不知道会遭受什么样的悲惨折磨呢!再说,他如果没心救我,大可以藉口出去换轮胎,一走了之,反正我跟他非亲非故,八竿子连不在一起。为了惩罚罪犯,他毫不畏惧,以生命作赌注,把我从鬼门关拉了回来。 这么一位英雄,就算是为了补偿,献身给他也是心甘情愿的。几个小时之后,他又要走了。他天生是个无拘无束、四海为家的人。他从没对我说过一句有关爱的言语,也没有向我作任何解释。我们之间很快就会因他的离去而告一段落,对他来说,这只不过是他人生的一个小片段而已。女人都喜欢强xx式的爱,或抢夺式的爱,这种爱紧张刺激。我对他的感情可以说是在一种紧张危险中产生的。感激心理和女性天生对勇士的向往重叠了起来。我,一点都不觉得羞耻。我永远也忘不了在我的生命中,曾经出现过的这么一位出色的男人,也许以后再也没有另外的男人,可以带给我这么大的满足感了。但我绝不会自私地绊住他,我会离开他,让他海阔天空,走他应走的路。就算再碰到这样的情况,甚至更危急的事,我都不会再去打扰他。我要让他有机会再去邂逅别的女孩,把他带给我的肉体上的快乐带给别的女人。真的,我不在乎,一点都不在乎。我知道得很清楚,没有一个人能拴得住他,他不属于任何人。能够拥有他的,只是整个社会。但无论如何,他是我的救命恩人,我心中的偶象,我对他一辈子都怀着感激。 人因爱,会痴迷到什么样的程度?现在,这个既陌生又熟悉的男人睡在我身旁。 一切事情,都好象做梦一般。这个以谍报为业的人,受过严格的体能、技能训练。 英勇、强壮、对女人冷漠——这是他成为间谍的条件。这种不可思议的人,他爱过我,纵然不是爱,他也跟我同榻而眠过。是什么理由使我对他念念不忘,魂牵梦绕呢?他有这么大的魔力吗?我忽然有一股想把他叫醒的冲动,问问他:“你也有温柔的一面吗?告诉我,你曾真心爱过吗?” 我转过身看他,他安详的睡着,我靠近去,把头枕在他左臂上,他的右手插在枕头底下。皎洁的月光透过窗帘射在他身上,在他周围形成一圈光亮的光晕。我紧紧地倚偎着他,嗅着他身上散发出来的健康的男性气息,心里充满了喜悦和惆怅。 我抚摸他,他的手,他那被太阳晒成栗色的宽阔胸膛,以及他那刚毅的脸。 我专注地凝视着他,久久不愿移开视线。终于我回过身,恢复仰躺的姿势。一点都没有变,还是他,我衷心感激的人。 迷迷糊糊中,我忽然觉得床那头的窗帘动了一下,怎么回事?屋外一点风都没有,万籁俱寂。我又抬头看看另一边的窗帘,安稳地挂在那儿,毫无动静。这靠湖的窗帘所以会动,也许是湖那边吹来的风吧!别想这么多了,好好睡吧。 这时那面窗忽然响起了“哗哗”的声音,紧接着窗帘掉了下来,一个巨大的三角形脸出现在玻璃窗上。 我吓得毛骨耸然,全身发抖。想叫,嘴象被堵住似的,只在喉咙里发出骨碌一声。施葛西那张丑陋邪恶的三角脸,对我咧齿一笑,露出白森森的牙齿。他死鱼般呆滞的眼睛,混合了照进过来的月光,阴森森地盯着我。光秃秃的头象粘了一层假皮,僵尸般地晃动。 那丑陋的脸转动着,打量房中的一切,看清楚床上放着两个枕头,睡了两个人以后,他的视线停住了。慢慢地,象是不忍惊扰酣梦中的人似的,把拿枪的手举过头顶,笨重地停在玻璃窗上。我跳起来,尖利地号叫,同时本能的用手在玻璃窗上胡乱挥打。我的歇斯底里惊醒了詹姆斯。同时,“砰砰” 两声,两颗子弹飞快地掠过我头顶,射向前面坚硬的墙壁。接着,“砰”一声,有颗子弹穿过玻璃,那张三角脸碎成了片片。窗外,响起了重物倒地的声音。 “没事吧!葳芙?”詹姆斯关切地问。 我点点头,心有余悸。他也不细问,很快从床上跳起来跑到停车场去,察看还有什么动静。我缩在床上,破碎的玻璃弄了一地,幽灵般的脸历历在目,使我全身汗毛倒竖。他回来了,一句话也没说,神色自若地倒了杯水给我,好象母亲在安抚委屈的孩子。我听话地把水喝了,觉得稍微恢复了些,然后他拿了把椅子,站在上面用块浴巾把破了的窗子遮起来。 把椅子放回原处后,他把桌上的手枪拿起来察看了一下,走到衣服堆里,取出一排子弹夹,换掉旧的弹夹,再走到床边,把手枪插入枕头底下。 现在我才知道,为何他要把右手弯起来插在枕头底下睡,因为他随时都有可能从枕头底下抽枪射击。大概打他做谍报员起,就习惯了这种睡法,这就是他的生活,一个与死神斗争的人的生活。 他来到床边,在床沿上坐下,侧向窗口,月光照在他的脸上,满是倦怠之色,似乎经过了这场大战,他已疲惫不堪了。不过他还是强打精神,向我勉强笑道: “真险,差一点两人都没命了。真的很对不起!葳芙,不晓得怎么回事,这么多失误,根本不象平常的我。刚刚那部车子撞进湖里时,车尾和后面窗口还有一点露出水面,大概那里还有空气,我没把那家伙处理干净,真是一个道地的笨蛋。那个施葛西一定是把后面窗户打破游到岸边去的。不过他也中了几颗子弹,游到这里来肯定是很辛苦。他跑到这儿,我们就变成了他的靶子”。他抓住我的手:“无论如何,我要对你说抱歉,葳芙。不过我敢保证,这类事绝不会再发生第二次。”我把他抱在怀里,他的身体冰冷。 我激动地吻他:“别说傻话了,詹姆斯。如果不是因为我的话,你怎么会碰到这些麻烦事?而且你已经救了我一命。如果不是你,我早就没命了,可能几个小时之前就被杀死,或者烧死了,现在也不会好好的坐在这里跟你说话。 呵,宝贝,我看你好象很累,全身发冷呢!来,我们到床上去,让我好好替你暖和暖和。”。他顺势抓住我,轻而易举的把我抱起来。我热烘烘的身体和他靠在一起后,觉得他变得暖和多了。他把我放在床上,两手紧箍着我,生怕我逃走似的朝我压下来,我再次发出呻吟,不由得紧搂住他。唉,但愿我能够生生世世这样拥有他。我们并排躺着,我睡在他的臂弯里,他的心砰砰地跳动,我把我的右手插进他的发梢中,抚着他的发,他的脸,他的肩,然后停在他的手背上。我问他:“詹姆斯,野妓是什么意思?” “为什么问这个?” “你先告诉我,然后我再说明理由。” 他无可奈何的笑着:“是一种黑话,指不正经的女人。”“我也这么想。 可他们都这样叫我,也许我真是这种女人也说不定。” “没那回事。” “你从来没有把我当作野妓看待吧!” “当然罗!你只不过是个令人又恼又爱的小鸡罢了,我真的非常喜欢你。” “小鸡是什么意思嘛?”“就是对女人的昵称,很喜欢的意思。好了,乖乖,别再问了,睡觉吧!”他爱怜的亲我一下,就回转身去。我勾着他的背和脚:“嗯,这种姿势真舒服,好象两根汤匙重叠在一起。好好睡吧,詹姆斯。”“你也好好的睡,我可爱的葳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