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爱玲散文》 迟暮 多事的东风,又冉冉地来到人间,桃红支不住红艳的酡颜而醉倚在封姨的臂弯里,柳丝趁着风力,俯了腰肢,搔着行人的头发,成团的柳絮,好像春神足下坠下来的一朵朵的轻云,结了队儿,模仿着二月间漫天舞出轻清的春雪,飞入了处处帘栊。细草芊芊的绿茵上,沾濡了清明的酒气,遗下了游人的屐痕车迹。一切都兴奋到了极点,大概有些狂乱了吧?在这缤纷繁华目不暇接的春天! 只有一个孤独的影子,她,倚在栏杆上;她有眼,才从青春之梦里醒过来的眼还带着些朦胧睡意,望着这发狂似的世界,茫然地像不解这人生的谜。她是时代的落伍者了,在青年的温馨的世界中,她在无形中已被摈弃了。她再没有这资格,心情,来追随那些站立时代前面的人们了!在甜梦初醒的时候,她所有的惟有空虚,怅惘;怅惘自己的黄金时代的遗失。咳!苍苍者天,既已给与人们的生命,赋与人们创造社会的青红,怎么又吝啬地只给我们仅仅十余年最可贵的稍纵即逝的创造时代呢?这样看起来,反而是朝生暮死的蝴蝶为可羡了。它们在短短的一春里尽情地酣足地在花间飞舞,一旦春尽花残,便爽爽快快地殉着春光化去,好像它们一生只是为了酣舞与享乐而来的,倒要痛快些。像人类呢,青春如流水一般的长逝之后,数十载风雨绵绵的灰色生活又将怎样度过? 她,不自觉地已经坠入了暮年人的园地里,当一种暗示发现时,使人如何的难堪!而且,电影似的人生,又怎样能挣扎?尤其是她,十年前痛恨老年人的她!她曾经在海外壮游,在崇山峻岭上长啸,在冻港内滑冰,在广座里高谈。但现在呢?往事悠悠,当年的豪举都如烟云一般霏霏然的消散,寻不着一点的痕迹,她也惟有付之一叹,青年的容貌,盛气,都渐渐地消磨去了。她怕见旧时的挚友。她改变了的容貌,气质,无非添加他们或她们的惊异和窃议罢了。为了躲避,才来到这幽僻的一隅,而花,鸟,风,日,还要逗引她愁烦。她开始诅咒这逼人太甚的春光了。…… 灯光绿黯黯的,更显出夜半的苍凉。在暗室的一隅,发出一声声凄切凝重的磬声,和着轻轻的喃喃的模模糊糊的诵经声,(差一段)她心里千回百转地想,接着,一滴冷的泪珠流到冷的嘴唇上,封住了想说话又说不出的颤动着的口。 秋雨 雨,像银灰色黏湿的蛛丝,织成一片轻柔的网,网住了整个秋的世界。天也是暗沉沉的,像古老的住宅里缠满着蛛丝网的屋顶。那堆在天上的灰白色的云片,就像屋顶上剥落的白粉。在这古旧的屋顶的笼罩下,一切都是异常的沉闷。园子里绿翳翳的石榴、桑树、葡萄藤,都不过代表着过去盛夏的繁荣,现在已成了古罗马建筑的遗迹一样,在萧萧的雨声中瑟缩不宁,回忆着光荣的过去。草色已经转入忧郁的苍黄,地下找不出一点新鲜的花朵;宿舍墙外一带种的娇嫩的洋水仙,垂了头,含着满眼的泪珠,在那里叹息它们的薄命,才过了两天的晴美的好日子又遇到这样霉气薰薰的雨天。只有墙角的桂花,枝头已经缀着几个黄金一样宝贵的嫩蕊,小心地隐藏在绿油油椭圆形的叶瓣下,透露出一点新生命萌芽的希望。 雨静悄悄地下着,只有一点细细的淅沥沥的声音。桔红色的房屋,像披着鲜艳的袈裟的老僧,垂头合目,受着雨底洗礼。那潮湿的红砖,发出有刺激性的猪血的颜色和墙下绿油油的桂叶成为强烈的对照。灰色的癞蛤蟆,在湿烂发霉的泥地里跳跃着;在秋雨的沉闷的网底,只有它是唯一的充满愉快的生气的东西。它背上灰黄斑驳的花纹,跟沉闷的天空遥遥相应,造成和谐的色调。它噗通噗通地跳着,从草窠里,跳到泥里,溅出深绿的水花。 雨,像银灰色黏濡的蛛丝,织成一片轻柔的网,网住了整个秋的世界。 读书报告四则 《若馨》评 这是一个具有轻倩美丽的风格的爱情故事,也许,一般在小说中追求兴奋和刺激的读者们要感到失望,因为这里并没有离奇曲折,可歌可泣的英雄美人,也没有时髦的"以阶级斗争为经,儿女之情为纬"的惊人叙述,这里只是一个平凡的少女怎样得到,又怎样结束了她的初恋的故事。然而,惟其平淡,才能够自然。本书之真挚动人,当然大半是因为题材是作者真实生活中的经验的缘故。本书的女主角若馨写得可爱极了,谁能不为那"微微向上的眉毛",与"一球球的卷发"倾倒呢?那迷人的青年——华蓝,他的个性似乎略嫌写得晦暗一些。如果作者肯多费一些篇幅来描写他的心理,一定能够把他的个性发挥得较坚强。这故事的开始是在迟缓的调子中进行着的,到了中部,调子突转明快。几个精彩的场面,如若馨练习自行车的一段,其技巧之成熟,笔触之轻灵,实可佩服。像若馨与华蓝骑车一场,与若馨和敏强骑车一场,笔墨一样细腻轻快,而又各各不相犯,其设想之精微可见。当然缺点也不是没有的:几个高潮,如若馨之拒婚,若馨之哄华蓝,都略嫌不够一点。假使再多费些气力去烘托暗示,一定能更深深地打入读者的心。 读书报告《烟水愁城录》 这是一个探险的故事,叙述三个勇敢的英国人到未开发的非洲去,历尽奇险,寻到一个白种人足迹未到过的王国,和女王发生恋爱,引起国中绝大的战争和屠杀,结果三人中之一和女王终谐眷属,其余二人幸能重回文明的世界。这一类的故事,虽乏文学上的价值,却是很好的娱乐品。译笔华丽精炼,自是林译的特色。前半部充满阴惨恐怖的空气,引人入胜;后半部奇幻美丽,很能启发读者的幻想力。 (《烟水愁城录》林纾译) 书评《无轨列车》 是一部不甚连续的漫画式的小说。杂写青年李琳、钟大鹏、丽珠等的情史,中间插入二十余段与故事没有密切关系的都市风景描写,体裁很特别。全书的开端以厦门鼓浪屿为背景,也许这地方为作者所熟悉的吧,描写颇为真切流利,然而不久便不幸地陷入时下都市文学的滥调里去。写上海,写名媛,写有闲阶级的享乐,永远依照固定的方式,显然不是由细密的观察得来的。结尾写一·二八之战,更见生硬。结构不谨严,自然也是致命伤。描写也嫌不够深入。作者笔风模仿穆时英,多矫揉造作之处。 (《无轨列车》林疑介著) 书籍介绍《在黑暗中》 丁玲是最惹人爱好的女作家。她所作的《母亲》和《丁玲自选集》都能给人顶深的印象,这一本《在黑暗中》是她早期作品中的代表作,包括四个短篇,第一篇《梦珂》是自传式的平铺直叙的小说,文笔散漫枯涩,中心思想很模糊,是没有成熟的作品。《莎菲的日记》就进步多了棗细腻的心理描写,强烈的个性,颓废美丽的生活,都写得极好。女主角莎菲那矛盾的浪漫的个性,可以代表五四运动时代一般感到新旧思想冲突的苦闷的女性们。作者的特殊的简练有力的风格,在这本书里可以看出它的养成。 (《在黑暗中》丁玲著) (一九三七年) 论卡通画之前途 卡通画这名词,在中国只有十年以下的历史。但是,大概没有一个爱看电影的人不知道华德·狄斯耐的米老鼠吧?——卡通(cartoon)的原有的意义包括一切单幅讽刺漫画,时事漫画,人生漫画,连续漫画等,可是我在这里要谈的卡通是专指映在银幕上的那种活动映画。 卡通画的事业现在可以算很光明灿烂了。画片除了配音之外,又加上绚烂的色彩;米老鼠的画像成为圣诞的商店里最好的点缀;有许多观众上电影院去专为看米老鼠。可是,让我们试问大多数的观众们,卡通画在他们心目中究竟占着一个什么地位?听听他们的回答吧!"卡通是电影院中在映完新闻片之后,放映正片之前,占去一段时间的娱乐,特为孩子们准备的。它负着取悦孩子们的使命,所以它必须要滑稽突梯,想入非非,我们不要它长,因为画出来的人物多看了要头晕,我们很赞成狄斯耐先生把许多名闻世界的古老童话搬上银幕,因为孩子们比较喜欢看活动的映画,不爱看书本中的呆板的插画。"那些好来坞的卡通画家竭力想迎合观众的心理,提高他们的作品号召力,于是他们排了队出发去搜寻有趣的童话,神话。滑稽的传说,如《玻璃鞋》、《小红风帽》之类,都是最可珍贵的材料。不过,近来这材料渐感缺乏,卡通画家们正感到无路可走的彷徨的苦闷。我们可以看见,在最近上映的几张卡通中,制作者们不得不借助美妙的音乐的伴奏来强调画面的动作,补救画面的空虚,结果轻重倒置,图画倒成了附庸在音乐之下的次要品了。即使古老的仙人故事的题材不缺乏,即使观众对于陈旧的米老鼠不感到厌倦,难道我们把这惊人的二十世纪美术新发明卡通画棗用来代替儿童故事的插画,就以为满足了吗? 决不。卡通画是有它的新前途的。有一片广漠的丰肥的新园地在等候着卡通画家的开垦。未来的卡通画决不仅仅是取悦儿童的无意识的娱乐。未来的卡通画能够反映真实的人生,发扬天才的思想,介绍伟大的探险新闻,灌输有趣味的学识。譬如说,"历史",它就能供给卡通数不尽的伟大美丽的故事。这些诗一样的故事,成年地堆在阴暗的图书馆里渐渐地被人们遗忘了,死去了;只有在读历史的小学生的幻想中,它们有时暂时苏醒了片刻。卡通画的价值,为什么比陈列在精美展览会博物院里的古典的杰作伟大呢?就是因为它是属于广大的热情的群众的。它能够把那些死去了的伟大的故事重新活生生地带到群众面前。一个好的历史卡通必须使读过历史的与未读过历史的人全懂得,而且必须引起他们的兴趣。将来,当卡通画达到它艺术的顶峰的时候,现在的这种滑稽的神话式的卡通并不会消灭,可是它只能在整个的卡通界中占着小小的一席地,"聊备一格"而已。 我真是高兴,当我幻想到未来,连大世界、天韵楼都放映着美丽的艺术的结晶棗科学卡通、历史卡通、文学卡通……的时候。 也许有人会怀疑。然而,不看见电影的榜样吗?电影在新发明时代,不是同样被认为是引儿童发笑的东西吗?然而现在有些影片的严肃的态度却可以做学校里课本的补助品了,并且有些电影的艺术价值是公认为足以永垂不朽的。卡通的价值决不在电影之下。如果电影是文学的小妹妹,那么卡通便是二十世纪女神新赐予文艺的另一个玉雪可爱的小妹妹了。我们应当用全力去培植她,给人类的艺术发达史上再添上灿烂光明的一页。 (一九三七年) 牧羊者素描 (原作为张爱玲高中英文习作) 这里我将让大家来做一个搭配练习。哦,亲爱的读者,如果你们误将此当作难得出奇的历史或几何配搭试题而惊慌失措,那就大可不必了。镇定一些,先通读你们试卷的第一栏,那里印着一长串名单:——小姐,——小姐,——小姐和——小姐。然后再读完试卷第二栏紧跟着的一段描写文字,把所有的空格都填上: ——小姐有一副嵌着两只闪烁的眼睛的明朗的脸庞,金色的头发像黄河波浪般被垂在身后。她嘴上总带着温柔的微笑,只是有些时候,为了显示老成持重的样子,她才嘴角下垂,眉头紧皱。她的好嗓子更为人乐道,如用言词来描绘,那就像中国古诗中所描写的诗人在月光笼罩的河岸边听到的乐声,摯笾樾≈槁溆衽虜。她的嗓音和面部表情的变化使她成为一位优秀的朗诵者,她能在不到五分钟的时间里调整教室的气氛,将其引入她读书的天地。当诵读悲剧时,她那双淡褐色的眼睛好像凝固成两只盛朱古力冰淇淋的碟子。但这悲惨的空气很快就会松弛下来,因为众所周知,冰淇淋在常温下是无法保持凝固状态的。当小丑进入戏中时,她开始模仿他的腔调,冰淇淋融化成开心的笑声,整个班级也随着发出窃笑声。不管外面下雨还是飘雪,她的班上总是阳光灿烂,令人愉快。 ——小姐虽然身高体重并不超常,但任何人站在她面前都会感到自己的渺小,这是因为她性格里的深湛智慧和丰富经验是无法从外貌上去估量的。她有一个挺直的希腊式的鼻子,细薄而有力的嘴唇和一对似乎一眼就能洞察人和事的锐利的黑眼睛。整个看来她的面庞如同古代的雅典娜女神像,尽管刻印着岁月和风雨的痕迹,却闪耀着智慧的光芒。也许她富有感情,但她从不向人流露。她代表冷静的摾硇詳,如果圣玛丽亚女校能与雅典城相比的话,那她就是雅典娜棗智慧女神,引导它度过攻击、阻挠和困苦。 ——小姐身材颀长纤弱,她有栗色的头发,一个长而庄重的鼻子,一双淡蓝色的忧郁的眼睛,当她耐心倾听某个同学结结巴巴地背书时总是射出柔和而同情的目光。她的双手优雅而富有表现力,在她试图解释什么时,双手就像一对白蝴蝶一样在空中上下飞舞。在进行趣味性的讨论或者如她所说摫泶锬骋銛时,它们确实是她最得力的助手。她具有当今名门之女都缺乏的稀有品质棗典雅,她的一举一动,她双手的每个姿势,她每次上课前所道的早安,都显得那么优雅自如。我有时设想,假如她在路易十四时代,以她的出众仪表和自然典雅,她会成为凡尔赛宫出色的宫廷女侍。 如果用一个词描述——小姐,那就是"棕色"。她有漂亮的棕色眼睛、棕色短发、棕色服装,以及秀气的鼻子,一张拿破仑式的小嘴和一个表现决断力的下颏。她具有一种别人无法模仿的走路方式,一只手臂自然晃荡着,另一只则抱着一大堆书,带着一种男子式的尊严迈着大步走过草地。与她的走路方式相反,她的嗓音温软柔和,充满女性魅力。在她心情愉快时,她唱歌,玩尤克里琴,谈轶闻,眼里闪着顽皮的神采,玩些小男孩喜爱的聪明的玩意。她性格的另一方面则是一个尊严的科学家和哲学家,她忙碌地安排试管和输送管,或给热切专注的听众讲解生活的意义。她工作刻苦,同时又是个精神炮满的娱乐者。我们中间的"书虫"和乐天派,似可以她为最好的榜样。 (一九三七年) 心愿 (原作为张爱玲高中英文习作) 时间好比一把锋利的小刀若用得不恰当,会在美丽的面孔上刻下深深的纹路,使旺盛的青春月复一月,年复一年地消磨掉;但是,使用恰当的话,它却能将一块普通的石头琢刻成宏伟的雕像。圣玛丽亚女校虽然已有五十年历史,仍是一块只会稍加雕琢的普通白石。随着时光的流逝,它也许会给尘埃染污,受风雨侵蚀,或破裂成片片碎石。另一方面,它也可以给时间的小刀仔细地、缓慢地、一寸一寸地刻成一个奇妙的雕像,置于米开朗琪罗的那些辉煌的作品中亦无愧色。这把小刀不仅为校长、教师和明日的学生所持有,我们全体同学都有权利操纵它。 如果我能活到白发苍苍的老年,我将在炉边宁静的睡梦中,寻找早年所熟悉的穿过绿色梅树林的小径。当然,那时候,今日年轻的梅树也必已进入愉快的晚年,伸出有力的臂膊遮蔽着纵横的小径。饱经风霜的古老钟楼,仍将兀立在金色的阳光中,发出在我听来是如此熟悉的钟声。在那缓慢而庄严的钟声里,高矮不一、脸蛋儿或苍白或红润、有些身材丰满、有些体形纤小的姑娘们,焕发着青春活力和朝气,像小溪般涌入教堂。在那里,她们将跪下祈祷,向上帝低声细诉她们的生活小事:她们的悲伤,她们的眼泪,她们的争吵,她们的喜爱,以及她们的宏愿。她们将祈求上帝帮助自己达到目标,成为作家、音乐家、教育家或理想的妻子。我还可以听到那古老的钟楼在祈祷声中发出回响,仿佛是低声回答她们:"是的,与全中国其他学校相比,圣玛利亚女校的宿舍未必是最大的,校内的花园也未必是最美丽的,但她无疑有最优秀、最勤奋好学的小姑娘,她们将以其日后辉煌的事业来为母校增光!" 听到这话语时,我的感受将取决于自己在毕业后的岁月里有无任何成就。如果我没有克尽本分,丢了荣耀母校的权利,我将感到羞耻和悔恨。但如果我在努力为目标奋斗的路上取得成功,我可以欣慰地微笑,因为我也有份用时间这把小刀,雕刻出美好的学校生活的形象虽然我的贡献是那样微不足道。 (一九三七年) 爱 这是真的。 有个村庄的小康之家的女孩子,生得美,有许多人来做媒,但都没有说成。那年她不过十五六岁吧,是春天的晚上,她立在后门口,手扶着桃树。她记得她穿的是一件月白的衫子。对门住的年轻人同她见过面,可是从来没有打过招呼的,他走了过来,离得不远,站定了,轻轻的说了一声:"噢,你也在这里吗?"她没有说什么,他也没有再说什么,站了一会,各自走开了。 就这样就完了。 后来这女子被亲眷拐子卖到他乡外县去作妾,又几次三番地被转卖,经过无数的惊险的风波,老了的时候她还记得从前那一回事,常常说起,在那春天的晚上,在后门口的桃树下,那年轻人。 于千万人之中遇见你所遇见的人,于千万年之中,时间的无涯的荒野里,没有早一步,也没有晚一步,刚巧赶上了,那也没有别的话可说,惟有轻轻的问一声:"噢,你也在这里吗?" 天才梦 我是一个古怪的女孩,从小被视为天才,除了发展我的天才外别无生存的目标。然而,当童年的狂想逐渐褪色的时候,我发现我除了天才的梦之外一无所有——所有的只是天才的乖僻缺点。世人原谅瓦格涅的疏狂,可是他们不会原谅我。 加上一点美国式的宣传,也许我会被誉为神童。我三岁时能背诵唐诗。我还记得摇摇摆摆地立在一个满清遗老的藤椅前朗吟"商女不知亡国恨,隔江犹唱后庭花",眼看着他的泪珠滚下来。七岁时我写了第一部小说,一个家庭悲剧。遇到笔划复杂的字,我常常跑去问厨子怎样写。第二部小说是关于一个失恋自杀的女郎。我母亲批评说:如果她要自杀,她决不会从上海乘火车到西湖去自溺。可是我因为西湖诗意的背景。终于固执地保存了这一点。 我仅有的课外读物是《西游记》与少量的童话,但我的思想并不为它们所束缚。八岁那年,我尝试过一篇类似乌托邦的小说,题名快乐村。快乐村人是一好战的高原民族,因克服苗人有功,蒙中国皇帝特许,免征赋税,并予自治权。所以快乐村是一个与外界隔绝的大家庭,自耕自织,保存着部落时代的活泼文化。 我特地将半打练习簿缝在一起,预期一本洋洋大作,然而不久我就对这伟大的题材失去了兴趣。现在我仍旧保存着我所绘的插画多帧,介绍这种理想社会的服务,建筑,室内装修,包括图书馆,"演武厅",巧克力店,屋顶花园。公共餐室是荷花池里一座凉亭。我不记得那里有没有电影院与社会主义——虽然缺少这两样文明产物,他们似乎也过得很好。 九岁时,我踌躇着不知道应当选择音乐或美术作我终身的事业。看了一张描写穷困的画家的影片后,我哭了一场,决定做一个钢琴家,在富丽堂皇的音乐厅里演奏。对于色彩,音符,字眼,我极为敏感。当我弹奏钢琴时,我想像那八个音符有不同的个性,穿戴了鲜艳的衣帽携手舞蹈。我学写文章,爱用色彩浓厚,音韵铿锵的字眼,如"珠灰","黄昏","婉妙","splendour","mncholy",因此常犯了堆砌的毛病。直到现在,我仍然爱看《聊斋志异》与俗气的巴黎时装报告,便是为了这种有吸引力的字眼。 在学校里我得到自由发展。我的自信心日益坚强,直到我十六岁时,我母亲从法国回来,将她睽违多年的女儿研究了一下。"我懊悔从前小心看护你的伤寒症,"她告诉我,"我宁愿看你死,不愿看你活着使你自己处处受痛苦。"我发现我不会削苹果,经过艰苦的努力我才学会补袜子。我怕上理发店,怕见客,怕给裁缝试衣裳。许多人尝试过教我织绒线,可是没有一个成功。在一间房里住了两年,问我电铃在哪儿我还茫然。我天天乘黄包车上医院去打针,接连三个月,仍然不认识那条路。总而言之,在现实的社会里,我等于一个废物。我母亲给我两年的时间学习适应环境。她教我煮饭;用肥皂粉洗衣;练习行路的姿势;看人的眼色;点灯后记得拉上窗帘;照镜子研究面部神态;如果没有幽默天才,千万别说笑话。 在待人接物的常识方面,我显露惊人的愚笨。我的两年计划是一个失败的试验。除了使我的思想失去均衡外,我母亲的沉痛警告没有给我任何的影响。 生活的艺术,有一部分我不是不能领略。我懂得怎么看《七月巧云》,听苏格兰兵吹bagpibe,享受微风中的藤椅,吃盐水花生,欣赏雨夜的霓虹灯,从双层公共汽车上伸出手摘树巅的绿叶。在没有人与人交接的场合,我充满了生命的欢悦。可是我一天不能克服这种咬啮性的小烦恼,生命是一袭华美的袍,爬满了蚤子。 童言无忌 从前人家过年,墙上贴着:"抬头见喜"与"童言无忌"的红纸条。这里我用"童言无忌"来做题目,并没有什么犯忌讳的话,急欲一吐为快,不过打算说说自己的事罢了。小学生下学回来,兴奋地叙述他的见闻,先生如何偏心,王德保如何迟到,和他合坐一张板凳的同学如何被扣一分因为不整洁,说个无了无休,大人虽懒于搭碴,也由着他说。我小时候大约感到了这种现象之悲哀,从此对于自说自话有了一种禁忌。直到现在,和人谈话,如果是人家说我听,我总是愉快的。如果是我说人家听,那我过后思量,总觉得十分不安,怕人家嫌烦了。当真憋了一肚子的话没处说,惟有一个办法,走出去干点惊天动地的大事业,然后写本自传,不怕没人理会。这原是幼稚的梦想,现在渐渐知道了,要做个举世瞩目的大人物,写个人手一册的自传,希望是很渺茫,还是随时随地把自己的事写点出来,免得压抑过甚,到年老的时候,一发不可复制,一定比谁都唠叨。 然而通篇"我我我"的身边文学是要挨骂的,最近我在一本英文书上看到两句话,借来骂那种对于自己过分感到兴趣的作家,倒是非常切当:"他们花费一辈子的时间瞪眼看自己的肚脐,并且想法子寻找,可有其他的人也感到兴趣的,叫人家也来瞪眼看。"我这算不算肚脐眼展览,我有点疑心,但也还是写了。 钱 不知道"抓周"这风俗是否普及各地。我周岁的时候循例在一只漆盘里拣选一件东西,以卜将来志向所趋。我拿的是钱——好像是个小金镑吧。我姑姑记得是如此,还有一个女佣坚持说我拿的是笔,不知哪一说比较可靠。但是无论如何,从小似乎我就很喜欢钱。我母亲非常诧异地发现这一层,一来就摇头道:"他们这一代的人……"我母亲是个清高的人,有钱的时候固然绝口不提钱,即至后来为钱逼迫得很厉害的时候也还把钱看得很轻。这种一尘不染的态度很引起我的反感,激我走到对面去,因此,一学会了"拜金主义"这名词,我就坚持我是拜金主义者。 我喜欢钱,因为我没吃过钱的苦——小苦虽然经验到一些,和人家真吃过苦的比起来实在不算什么——不知道钱的坏外,只知道钱的好处。 在家里过活的时候,衣食无忧,学费、医药费、娱乐费,全用不着操心,可是自己手里从来没有钱。因为怕小孩买零嘴吃,我们的压岁钱总是放在枕头底下过了年便缴还给父亲的,我们也从来没有想到反抗。直到十六岁我没有单独到店里买过东西,没有习惯,也就没有欲望。 看了电影出来,像巡捕房招领的孩子一般,立在街沿上,等候家里的汽车夫把我认回去(我没法子找他,因为老是记不得家里汽车的号码),这是我回忆中唯一的豪华感觉。 生平第一次赚钱,是在中学时代,画了一张漫画投到英文《大美晚报》上,报馆里给了我五块钱,我立刻去买了一支小号的丹琪唇膏。我母亲怪我不把那张钞票留着做个纪念,可是我不像她那么富于情感。对于我,钱就是钱,可以买到各种我所要的东西。 有些东西我觉得是应当为我所有的,因为我较别人更会享受它,因为它给我无比的喜悦。眠思梦想地计划着一件衣裳,临到买的时候还得再三考虑着,那考虑的过程,于痛苦中也有着喜悦。钱太多了,就用不着考虑了;完全没有钱,也用不着考虑了。我这种拘拘束束的苦乐是属于小资产阶级的。每一次看到"小市民"的字样我就局促地想到自己,仿佛胸前佩着这样的红绸字条。 这一年来我是个自食其力的小市民。关于职业女性,苏青说过这样的话:"我自己看看,房间里每一样东西,连一粒钉,也是我自己买的。可是,这又有什么快乐可言呢?"这是至理名言,多回味几遍,方才觉得其中的苍凉。又听见一位女士挺着胸脯子说:"我从十七岁起养活我自己,到今年三十一岁,没用过一个男人的钱。"仿佛是很值得自傲的,然而也近于负气吧? 到现在为止,我还是充分享受着自给的快乐的,也许因为这于我还是新鲜的事,我不能够忘记小时候怎样向父亲要钱去付钢琴教师的薪水。我立在烟铺眼前,许久,许久,得不到回答。后来我离开了父亲,跟着母亲住了。问母亲要钱,起初是亲切有味的事,因为我一直是用一种罗曼蒂克的爱来爱着我母亲的。她是位美丽敏感的女人,而且我很少机会和她接触,我四岁的时候她就出洋去了,几次回来了又走了。在孩子的眼里她是辽远而神秘的。有两趟她领我出去,穿过马路的时候,偶尔拉住我的手,便觉得一种生疏的刺激性。可是后来,在她的窘境中三天两天伸手问她拿钱,为她的脾气磨难着,为自己的忘恩负义磨难着,那些琐屑的难堪,一点点的毁了我的爱。 能够爱一个人爱到问他拿零用钱的程度,那是严格的试验。 苦虽苦一点,我喜欢我的职业。"学成文武艺,卖与帝王家";从前的文人是靠着统治阶级吃饭的,现在情形略有不同,我很高兴我的衣食父母不是"帝王家"而是买杂志的大众。不是拍大众的马屁的话——大众实在是最可爱的顾主,不那么反复无常,"天威莫测";不搭架子,真心待人,为了你的一点好处会记得你到五年十年之久。而且大众是抽象的。如果必须要一个主人的话,当然情愿要一个抽象的。 赚的钱虽不够用,我也还囤了点货,去年听见一个朋友预言说:近年来老是没有销路的乔琪绒,不久一定要入时了,因为今日的上海,女人的时装翻不出什么新花样来,势必向五年前的回忆里去找寻灵感。于是我省下几百元来买了一件乔琪绒衣料。囤到现在,在市面上看见有乔琪绒出现了,把它送到寄售店里去,却又希望卖不掉,可以自己留下它。 就是这样充满了矛盾,上街买菜去,大约是带有一种落难公子的浪漫的态度吧?然而最近,一个卖菜的老头秤了菜装进我的网袋的时候,把网袋的绊子衔在嘴里衔了一会儿。我拎着那湿濡的绊子,并没有什么异样的感觉。自己发现与前不同的地方,心里很高兴——好像是一点踏实的进步,也说不出是为什么。 穿 张恨水的理想可以代表一般人的理想。他喜欢一个女人清清爽爽穿件蓝布罩衫,于罩衫下微微露出红绸旗袍,天真老实之中带点诱惑性,我没有资格进他的小说,也没有这志愿。 因为我母亲爱做衣服,我父亲曾经咕噜过:"一个人又不是衣裳架子!"我最初的回忆之一是我母亲立在镜子跟前,在绿短袄上别上翡翠胸针,我在旁边仰脸看着,羡慕万分,自己简直等不及长大。我说过:"八岁我要梳爱司头,十岁我要穿高跟鞋,十六岁我可以吃粽子汤团,吃一切难于消化的东西。"越是性急,越觉得日子太长。童年的一天一天,温暖而迟慢,正像老棉鞋里面,粉红绒里子上晒着的阳光。 有时候又嫌日子过得太快了,突然长高了一大截子,新做的外国衣服,葱绿织锦的,一次也没有上身,已经不能穿了。以后一想到那件衣服便伤心,认为是终生的遗憾。 有一个时期在继母治下生活着,拣她穿剩的衣服穿,永远不能忘记一件黯红的薄棉袍,碎牛肉的颜色,穿不完地穿着,就像浑身都生了冻疮;冬天已经过去了,还留着冻疮的疤——是那样的憎恶与羞耻。一大半是因为自惭形秽,中学生活是不愉快的,也很少交朋友。 中学毕业后跟着母亲过。我母亲提出了很公允的办法:如果要早早嫁人的话,那就不必读书了,用学费来装扮自己;要继续读书,就没有余钱兼顾到衣装上。我到香港去读大学,后来得了两个奖学金,为我母亲省下了一点钱,觉得我可以放肆一下了,就随心所欲做了些衣服,至今也还沉溺其中。 色泽的调和,中国人新从西洋学到了"对照"与"和谐"两条规矩——用粗浅的看法,对照便是红与绿,和谐便是绿与绿。殊不知两种不同的绿,其冲突倾轧是非常显著的;两种绿越是只推扳一点点,看了越使人不安。红绿对照,有一种可喜的刺激性。可是太直率的对照。大红大绿,就像圣诞树似的,缺少回味。中国人从前也注重明朗的对照。有两句儿歌:"红配绿,看不足;红配紫,一泡屎。"《金瓶梅》里,家人媳妇宁蕙莲穿着大红袄,借了条紫裙子穿着;西门庆看着不顺眼,开箱子找了一匹蓝绸与她做裙子。 现代的中国人往往说从前的人不懂得配颜色。古人的对照不是绝对的,而是参差的对照,譬如说:宝蓝配苹果绿,松花色配大红,葱绿配桃红。我们已经忘记了从前所知道的。 过去的那种婉妙复杂的调和,惟有在日本衣料里可以找到。所以我喜欢到虹口去买东西,就可惜他们的衣料都像古画似的卷成圆柱形,不能随便参观,非得让店伙一卷一卷慢慢的打开来。把整个的店铺搅得稀乱而结果什么都不买,是很难为情的事。 和服的裁制极其繁复,衣料上宽绰些的图案往往被埋没了,倒是做了线条简单的中国旗袍。予人的印象较为明晰。 日本花布,一件就是一幅图画。买回家来,没交给裁缝之前我常常几次三番拿出来赏鉴:棕榈树的叶子半掩着缅甸的小庙,雨纷纷的,在红棕色的热带;初夏的池塘,水上结了一层绿膜,飘着浮萍和断梗的紫的白的丁香,仿佛应当填入《哀江南》的小令里;还有一件,题材是"雨中花",白底子上,阴戚的紫色的大花,水滴滴的。 看到了而没买成的我也记得。有一种橄榄绿的暗色绸,上面掠过大的黑影,满蓄着风雷。还有一种丝质的日本料子,淡湖色,闪着木纹、水纹;每隔一段路、水上飘着两朵茶碗大的梅花,铁划银钩,像中世纪礼拜堂里的五彩玻璃窗画,红玻璃上嵌着沉重的铁质沿边。 市面上最普遍的是各种叫不出名字来的颜色,青不青,灰不灰,黄不黄,只能做背景的,那都是中立色,又叫保护色,又叫文明色,又叫混合色。混合色里面也有秘艳可爱的,照在身上像另一个宇宙里的太阳。但是我总觉得还不够,还不够,像vangogh画图,画到法国南部烈日下的向日葵,总嫌着色不够强烈,把颜色大量地堆上去,高高凸了起来,油画变了浮雕。 对于不会说话的人,衣服是一种言语,随身带着的一种袖珍戏剧。这样地生活在自制的戏剧气氛里,岂不是成了"套中人"了么?(契诃夫的"套中人",永远穿着雨衣,打着伞,严严地遮住他自己,连他的表也有表袋,什么都有个套子。) 生活的戏剧化是不健康的。像我们这样生长在都市文化中的人,总是先看见海的图画,后看见海;先读到爱情小说,后知道爱;我们对于生活的体验往往是第二轮的,借助于人为的戏剧,因此在生活与生活的戏剧化之间很难划界。 有天晚上,有月亮底下,我和一个同学在宿舍的走廊上散步,我十二岁,她比我大几岁,她说:"我是同你很好的,可是不知道你怎样。"因为有月亮,因为我生来是一个写小说的人。我郑重地低低说道:"我是……除了我的母亲,就只有你了。"她当时很感动,连我也被自己感动了。 还有一件事也使我不安,那更早了,我五岁,我母亲那时候不在中国。我父亲的姨太太是一个年纪比他大的妓女,名唤老八,苍白的瓜子脸,垂着长长的前留海,她替我做了顶时髦的雪青丝绒的短袄长裙,向我说:"看我待你多好!你母亲给你们做衣服,总是拿旧的东拼西改,哪儿舍得用整幅的丝绒?你喜欢我还是喜欢你母亲?"我说:"喜欢你。"因为这次并没有说谎,想起来更觉耿耿于心了。 吃 小时候常常梦见吃云片糕,吃着吃着,薄薄的糕变成了纸,除了涩,还感到一种难堪的怅惘。 一直喜欢吃牛奶的泡沫,喝牛奶的时候设法先把碗边的小白珠子吞下去。《红楼梦》上,贾母问薛宝钗爱听何戏,爱吃何物。宝钗深知老年人喜看热闹戏文,爱吃甜烂之物,便都拣贾母喜欢的说了。我和老年人一样的爱吃甜的烂的。一切脆薄爽口的,如腌菜、酱萝卜、蛤蟆酥,都不喜欢,瓜子也不会嗑,细致些的菜如鱼虾完全不会吃,是一个最安分的"肉食者"。 上海所谓"牛肉庄"是可爱的地方,雪白干净,瓷砖墙上丁字式贴着"汤肉xx元,腓利xx元"的深桃红纸条。屋顶上,球形的大白灯上罩着防空的黑布套,衬着大红里子,明朗得很。白外套的伙计们个个都是红润肥胖,笑嘻嘻的,一只脚踏着板凳,立着看小报。他们的茄子特别大,他们的洋葱特别香,他们的猪特别的该杀。门口停着塌车,运了两口猪进来,齐齐整整,尚未开剥,嘴尖有些血渍,肚腹掀开一线,露出大红里子。不知道为什么,看了绝无丝毫不愉快的感觉,一切都是再应当也没有,再合法,更合适也没有。我很愿意在牛肉庄上找个事,坐在计算机前面专管收钱。那里是空气清新的精神疗养院。凡事想得太多了是不行的。 上大人 坐在电车上,抬头看面前立着的人,尽多相貌堂堂,一表非俗的,可是鼻孔里很少是干净的。所以有这句话:"没有谁能够在他的底下人跟前充英雄。" 弟弟 我弟弟生得很美而我一点也不。从小我们家里谁都惋惜着,因为那样的小嘴、大眼睛与长睫毛,生在男孩子的脸上,简直是白糟蹋了。长辈就爱问他:"你把眼睫毛借给我好不好?明天就还你。"然而他总是一口回绝了。有一次,大家说起某人的太太真漂亮,他问道:"有我好看么?"大家常常取笑他的虚荣心。 他妒忌我画的图,趁没人的时候拿来撕了或是涂上两道黑杠子。我能够想象他心理上感受的压迫。我比他大一岁,比他会说话,比他身体好,我能吃的他不能吃,我能做的他不能做。 一同玩的时候,总是我出主意。我们是《金家庄》上能征惯战的两员骁将,我叫月红,他叫杏红,我使一口宝剑,他使两只铜锤,还有许许多多虚拟的伙伴。开幕的时候永远是黄昏,金大妈在公众的厨房里咚咚切菜,大家饱餐战饭,趁着月色翻过山头去攻打蛮人。路上偶尔杀两头老虎,劫得老虎蛋,那是巴斗大的锦毛毯,剖开来像白煮鸡蛋,可是蛋黄是圆的。我弟弟常常不听我的调派,因而争吵起来。他是"既不能令,又不受令"的,然而他实是秀美可爱,有时候我也让他编个故事:一个旅行的人为老虎追赶着,赶着,赶着,泼风似的跑,后头呜呜赶着……没等他说完,我已经笑倒了,在他腮上吻一下,把他当个小玩意。 有了后母之后,我住读的时候多,难得回家,也不知道我弟弟过的是何等样的生活。有一次放假,看见他,吃了一惊。他变得高而瘦,穿一件不甚干净的蓝布罩衫,租了许多连环图画来看,我自己那时候正在读穆时英的《南北极》与巴金的《灭亡》,认为他的口胃大有纠正的必要,然而他只晃一晃就不见了。大家纷纷告诉我他的劣迹,逃学,忤逆,没志气。我比谁都气愤,附和着众人,如此激烈地诋毁他,他们反而倒过来劝我了。 后来,在饭桌上,为了一点小事,我父亲打了他一个嘴巴子。我大大地一震,把饭碗挡住了脸,眼泪往下直淌。我后母笑了起来道:"咦,你哭什么?又不是说你!你瞧,他没哭,你倒哭了!"我丢下了碗冲到隔壁的浴室里去,闩上了门,无声地抽噎着,我立在镜子前面,看我自己的掣动的脸,看着眼泪滔滔流下来,像电影里的特写。我咬着牙说:"我要报仇。有一天我要报仇。" 浴室的玻璃窗临着阳台,啪的一声,一只皮球蹦到玻璃上,又弹回去了。我弟弟在阳台上踢球。他已经忘了那回事了。这一类的事,他是惯了的。我没有再哭,只感到一阵寒冷的悲哀。 道路以目 有个外国姑娘,到中国来了两年,故宫、长城、东方蒙特卡罗、东方威尼斯,都是没瞻仰过,对于中国新文艺新电影似乎也缺乏兴趣,然而她特别赏识中国小孩,说"真美呀,尤其是在冬天,棉袄、棉裤、棉袍、罩袍,一个个穿得矮而肥,蹒跚地走来走去。东方人的眼睛本就生得好,孩子的小黄脸上尤其显出那一双神奇的吊梢眼的神奇。真想带一个回欧洲去!" 思想严肃的同胞们觉得她将我国未来的主人翁当作玩具看待,言语中显然有辱华性质,很有向大使馆提出抗议的必要。要说俏皮话的,又可以打个哈哈,说她如果要带个有中国血的小孩回去,却也不难。 我们听了她这话,虽有不同的反应,总不免回过头来向中国孩子看这么一眼——从来也没有觉得他们有什么了不得之处!家里人讨人嫌,自己看惯了不觉得;家里人可爱,可器重,往往也要等外人告诉我们,方才知道。诚然,一味的恭维是要不得的,我们急待弥补的缺点太多了,很该专心一致吸收逆耳的忠言,借以自警,可是——成天汗流浃背惶愧地骂自己"该死"的人,活着又有什么意思呢?拣那可喜之处来看看也好。 读万卷书不如行万里路。我们从家里上办公室,上学校,上小菜场,每天走上一里路,走个一二十年,也有几千里地,若是每一趟走过那条街,都仿佛是第一次认路似的,看着什么都觉得新鲜希罕,就不至于"视而不见"了,那也就跟"行万里路"差不多,何必一定要飘洋过海呢?街上值得一看的正多着。黄昏的时候,路旁歇着人力车,一个女人斜欠坐在车上,手里挽着网袋,袋里有柿子。车夫蹲在地下,点那盏油灯。天黑了,女人脚旁的灯渐渐亮了起来。 烘山芋的炉子的式样与那黯淡的土红色极像烘山芋。 小饭铺常常在门口煮南瓜,味道虽不见得好,那热腾腾的瓜气与"照眼明"的红色却予以人一种"暖老温贫"的感觉。 寒天清早,人行道上常有人蹲着生小火炉,扇出滚滚的白烟。我喜欢在那个烟里走过。煤炭汽车行门前也有同样的香而暖的呛人的烟雾。多数人不喜欢燃烧的气味——烧焦的炭与火柴、牛奶、布质——但是直截地称它为"煤臭"、"布毛臭",总未免武断一点。 坐在自行车后面的,十有八九是风姿楚楚的年轻女人,再不然就是儿童,可是前天我看见一个绿衣的邮差骑着车,载着一个小老太太,多半是他的母亲吧?此情此景,感人至深。然而李逵驮着老母上路的时代毕竟是过去了。做母亲的不惯受抬举,多少有点窘。她两脚悬空,兢兢业业坐着,满脸的心虚,像红木高椅坐着的告帮穷亲戚,迎着风,张嘴微笑,笑得舌头也发了凉。 有人在自行车轮上装着一盏红灯,骑行时但见红圈滚动,流丽之极。 深夜的橱窗上,铁栅栏枝枝交影,底下又现出防空的纸条,黄的、白的、透明的,在玻璃上糊成方格子、斜格子,重重叠叠,幽深如古代的窗框与帘栊。 店铺久已关了门,熄了灯,木制模特儿身上的皮大衣给剥去了,她光着脊梁,旋身朝里,其实大可以不必如此守礼谨严,因为即使面朝外也不至于勾起夜行人的绮思。制造得实在是因陋就简,连皮大衣外面露出的脸与手脚都一无是处。在香港的一家小西装店里看见过劳莱哈台的泥塑半身像,非但不像,而且恶俗不堪,尤其是那青白色的肥脸。上海西装店的模特儿也不见佳,贵重的呢帽下永远是那笑嘻嘻的似人非人的脸。那是对于人类的一种侮辱,比"沐猴而冠"更为严重的嘲讽。 如果我会雕塑,我很愿意向这一方面发展。橱窗布置是极有兴趣的工作,因为这里有静止的戏剧。(欧洲中古时代,每逢佳节,必由教会发起演戏敬神。最初的宗教性的戏剧甚为简单,没有对白,扮着《圣经》中人物的演员,穿上金彩辉煌的袍褂,摆出优美的姿势来,一动也不动地站着。每隔几分钟换一个姿势,组成另一种舞台图案,名为tab-leau。中国迎神赛会,台阁上扮戏的,想必是有唱做的吧?然而纯粹为tableau性质的或许也有。) 橱窗的作用不外是刺激人们的购买欲。现代都市居民的通病据说是购买欲的过度膨胀。想买各不必要的东西,便想非分的钱,不惜为非作歹。然则橱窗是不合理的社会制度的不合理的附属品了。可是撇开一切理论不讲,这一类的街头艺术,再贵族化些,到底参观者用不着花钱。不花钱而得赏心悦目,无论如何是一件德政。 四五年前在隆冬的晚上和表姊看霞飞路上的橱窗,霓虹灯下,木美人的倾斜的脸,倾斜的帽子,帽子上料吊着的羽毛。既不穿洋装,就不会买帽子,也不想买,然而还是用欣羡的眼光看着,缩着脖子,两手插在袋里,用鼻尖与下颔指指点点,暖的呼吸在冷玻璃上喷出淡白的花。近来大约是市面萧条了些,霞飞路的店面似乎大为减色。即使有往日的风光,也不见得有那种兴致吧? 倒是喜欢一家理发店的橱窗里,张着绿布帷幕,帷脚下永远有一只小狸花猫走动着,倒头大睡的时候也有。 隔壁的西洋茶食店每晚机器轧轧,灯光辉煌,制造糕饼糖果。鸡蛋与香草精的气味,氤氲至天明不散。在这"闭门家里坐,帐单天上来"的大都市里,平白地让我们享受了这馨香而不来收帐,似乎有些不近情理。我们的芳邻的蛋糕,香胜于味,吃过便知。天下事大抵如此——做成的蛋糕远不及制造中的蛋糕,蛋糕的精华全在烘焙时期的焦香。喜欢被教训的人,又可以在这里找到教训。 上街买菜,恰巧遇着封锁,被羁在离家几丈远的地方,咫尺天涯,可望而不可即。太阳地里,一个女佣企图冲过防线,一面挣扎着,一面叫道:"不早了呀!放我回去烧饭吧!"众人全都哈哈笑了。坐在街沿上的贩米的广东妇人向她的儿子说道:"看医生是可以的;烧饭是不可以的。"她的声音平板而郑重,似乎对于一切都甚满意,是初级外国语教科书的口吻,然而不知道为什么,听在耳朵里使人不安,仿佛话中有话。其实并没有。 站在麻绳跟前,竹篱笆底下,距我一丈远近,有个穿黑的男子,戴顶黑呢帽,矮矮个子,使我想起《歇浦潮》小说插图中的包打听。麻绳那边来了三个穿短打的人,挺着胸,皮鞋拍拍响——封锁中能够自由通过的人,谁都不好意思不挺着胸,走得拍拍响——两个已经越过线去了,剩下的一个忽然走近前来,挽住黑衣人的胳膊,熟狎而自然,把他搀到那边去了,一句话也没有。三人中的另外两个也凑了上来,兜住黑衣人的另一只胳膊,撒开大步,一霎时便走得无影无踪。这是我第一次亲眼看见捉强盗。捕房方面也觉得这一幕太欠紧张,为了要绷绷场面,事后特地派了十几名武装警察到场弹压,老远地就拔出了手枪,目光四射,准备肃清余党。我也准备着枪声一起便向前扑翻,俯伏在地,免中流弹。然而他们只远远望了一望,望不见妖氛黑气,用山东话表示失望之后,便去了。 空气松弛下来,大家议论纷纷。送货的人扶着脚踏车,掉过头来向贩米的妇人笑道:"哪儿跑得掉!"一出了事,便画影图形四处捉拿,哪儿跑得掉!"又向包车夫笑道:"只差一点点——两个已经走过去了,这一个偏偏看见了他!"又道:"在这里立了半天了——谁也没留心到他!" 包车夫坐在踏板上,笑嘻嘻抱着胳膊道:"这么许多人在这里,怎么谁也不捉,单单捉他一个!" 幸灾乐祸的,无聊的路边的人——可怜,也可爱。 路上的女人的绒线衫,因为两手长日放在袋里,往下坠着的缘故,前襟拉长了,后面却缩了上去,背影甚不雅观。"司马昭之心,路人皆知。""路人"这名词在美国是专门代表"一般人"的口头禅。新闻记者鼓吹什么,攻击什么的时候,动辄抬出"路人"来:"连路人也知道……""路人所知道的"往往是路人做梦也没想到的。 在路上看人,人不免要回看,便不能从容地观察他们。要使他们服服贴贴被看而不敢回看一眼,却也容易。世上很少"从头看到脚,风流往下落;从脚看到头,风流往上流"的人物。普通人都有这点自知之明,因此经不起你几次三番迅疾地从头至脚一打量,他们或她们便浑身不得劲,垂下眼去。还有一个办法,只消凝视他们的脚,就足以使他们惊惶失措。他们的袜子穿反了么?鞋子是否看得出来是假皮所制?脚有点外八字?里八字?小时候听合肥老妈子叙述乡下打狼的经验,说狼这东西是"铜头铁背麻秸腿",因此头部与背脊全都富于抵抗力,唯有四条腿不中用。人类的心理上的弱点似乎也集中在下肢上。 附近有个军营,朝朝暮暮努力地学吹喇叭,迄今很少进步。照说那是一种苦恼的,磨人的声音,可是我倒不嫌它讨厌。伟大的音乐是遗世独立的,一切完美的事物皆属于超人的境界,惟有在完美的技艺里,那终日纷呶的,疲乏的"人的成份"能够获得片刻的休息。在不纯熟的手艺里,有挣扎,有焦愁,有慌乱,有冒险,所以"人的成份"特别的浓厚。我喜欢它,便是因为"此中有人,呼之欲出"。 初学拉胡琴的音调,也是如此。听好手拉胡琴,我也喜欢听他调弦子的时候,试探的,断续的咿哑。初学拉凡哑林,却是例外。那尖利的,锯齿形的声浪,实在太像杀鸡了。有一天晚上在落荒的马路上走,听见炒白果的歌:"香又香来糯又糯!"是个十几岁的孩子,唱来还有点生疏,未能朗朗上口。我忘不了那条黑沉沉的长街,那孩子守着锅,蹲踞在地上,满怀的火光。 更衣记 如果当初世代相传的衣服没有大批卖给收旧货的,一年一度六月里晒衣裳,该是一件辉煌热闹的事罢。你在竹竿与竹竿之间走过,两边拦着绫罗绸缎的墙——那是埋在地底下的古代宫室里发掘出来的甬道。你把额角贴在织金的花绣上。太阳在这边的时候,将金线晒得滚烫,然而现在已经冷了。 从前的人吃力地过了一辈子,所作所为,渐渐蒙上了灰尘;子孙晾衣裳的时候又把灰尘给抖了下来,在黄色的太阳里飞舞着。回忆这东西若是有气味的话,那就是樟脑的香,甜而稳妥,像记得分明的快乐,甜而怅惘,像忘却了的忧愁。 我们不大能够想象过去的世界,这么迂缓,安静,齐整——在满清三百年的统治下,女人竟没有什么时装可言!一代又一代的人穿着同样的衣服而不觉得厌烦。开国的时候,因为"男降女不降",女子的服装还保留着显著的明代遗风。从十七世纪中叶直到十九世纪末,流行着极度宽大的衫裤,有一种四平八稳的沉着气象。领圈很低,有等于无。穿在外面的是"大袄"。在非正式的场合,宽了衣,便露出"中袄"。"中袄"里面有紧窄合身的"小袄",上床也不脱去,多半是妖媚的桃红或水红。三件袄子之上又加着"云肩背心",黑锻宽镶,盘着大云头。 削肩,细腰,平胸,薄而小的标准美女在这一层层衣衫的重压下失踪了。她的本身是不存在的,不过是一个衣架子罢了。中国人不赞成太触目的女人。历史上记载的耸人听闻的美德——譬如说,一只胳膊被陌生男子拉了一把,便将它砍掉——虽然博得普遍的赞叹,知识阶级对之总隐隐地觉得有点遗憾,因为一个女人不该吸引过度的注意;任是铁铮铮的名字,挂在千万人的嘴唇上,也在呼吸的水蒸气里生了锈。女人要想出众一点,连这样堂而皇之的途径都有人反对,何况奇装异服,自然那更是伤风败俗了。 出门时裤子上罩的裙子,其规律化更为彻底。通常都是黑色,逢着喜庆年节,太太穿红的,姨太太穿粉红。寡妇系黑裙,可是丈夫过世多年之后,如有公婆在堂,她可以穿湖色或雪青。裙上的细褶是女人的仪态最严格的试验。家教好的姑娘,莲步姗姗,百褶裙虽不至于纹丝不动,也只限于最轻微的摇颤。不惯穿裙的小家碧玉走起路来便予人以惊风骇浪的印象。更为苛刻的是新娘的红裙,裙腰垂下一条条半寸来宽的飘带,带端系着铃。行动时只许有一点隐约的叮当,像远山上宝塔上的风铃。晚至一九二○年左右,比较潇洒自由的宽褶裙入时了,这一类的裙子方才完全废除。 穿皮子,更是禁不起一些出入,便被目为暴发户。皮衣有一定的季节,分门别类,至为详尽。十月里若是冷得出奇,穿三层皮是可以的,至于穿什么皮,那却要顾到季节而不曾顾到天气了。初冬穿"小毛",如青种羊,紫羔,珠羔;然后穿"中毛",如银鼠,灰鼠,灰脊,狐腿,甘肩,倭刀;隆冬穿"大毛",——白狐,青狐,西狐,玄狐,紫貂。"有功名"的人方能穿貂。中下等阶级的人以前比现在富裕得多,大都有一件金银嵌或羊皮袍子。 姑娘们的"昭君套"为阴森的冬月添上点色彩。根据历代的图画,昭君出塞所戴的风兜是爱斯基摩氏的,简单大方,好莱坞明星仿制者颇多。中国十九世纪的"昭君套"却是颠狂冶艳的,——一顶瓜皮帽,帽沿围上一圈皮,帽顶缀着极大的红绒球,脑后垂着两根粉红缎带,带端缀着一对金印,动辄相击作声。 对于细节的过分的注意,为这一时期的服装的要点。现代西方的时装,不必要的点缀品未尝不花样多端,但是都有个目的——把眼睛的蓝色发扬光大起来,补助不发达的胸部,使人看上去高些或矮些,集中注意力在腰肢上,消灭臀部过度的曲线……古中国衣衫上的点缀品却是完全无意义的,若说它是纯粹装饰性质的罢,为什么连鞋底上也满布着繁缛的图案呢?鞋的本身就很少在人前漏脸的机会,别说鞋底了。高底的边缘也充塞着密密的花纹。 袄子有"三镶三滚","五镶五滚","七镶七滚"之别,镶滚之外,下摆与大襟上还闪烁着水银盘的梅花,菊花,袖上另钉着名唤"阑干"的丝质花边,宽约七寸,挖空镂出福寿字样。 这里聚集了无数小小的有趣之点,这样不停地另生枝节,放恣,不讲理,在不相干的事物上浪费了精力,正是中国闲阶级一贯的态度。惟有世上最清闲的国家里最闲的人,方才能够领略到这些细节的妙处。制造一百种相仿而不犯重的图案,固然需要艺术与时间;欣赏它,也同样地烦难。 古中国的时装设计家似乎不知道,一个女人到底不是大观园。太多的堆砌使兴趣不能集中。我们的时装的历史,一言以蔽之,就是这些点缀品的逐渐减去。 当然事情不是这么简单。还有腰身大小的交替盈蚀。第一个严重的变化发生在光绪三十二三年。铁路已经不这么稀罕了,火车开始在中国人的生活里占一重要位置。诸大商港的时新款式迅速地传入内地。衣裤渐渐缩小,"阑干"与阔滚条过了时,单剩下一条极窄的。扁的是"韭菜边",圆的是"灯果边",又称"线香滚"。在政治动乱与社会不靖的时期——譬如欧洲的文艺复兴时代——时髦的衣服永远是紧匝在身上,轻捷俐落,容许剧烈的活动,在十五世纪的意大利,因为衣裤过于紧小,肘弯膝盖,筋骨接榫处非得开缝不可。中国衣服在革命酝酿期间差一点就胀裂开来了。"小皇帝"登基的时候,袄子套在人身上象刀鞘。中国女人的紧身背心的功用实在奇妙——衣服再紧些,衣服底下的肉体也还不是写实派的作风,看上去不大象个女人而象一缕诗魂。长袄的直线延至膝盖为止,下面虚飘飘垂下两条窄窄的裤管,似脚非脚的金莲抱歉地轻轻踏在地上。铅笔一般瘦的裤脚妙在给人一种伶仃无告的感觉。在中国诗里,"可怜"是"可爱"的代名词。男子向有保护异性的嗜好,而在青黄不接的过渡时代,颠连困苦的生活情形更激动了这种倾向。宽袍大袖的,端凝的妇女现在发现太福相了是不行的,做个薄命的人反倒于她们有利。 那又是一个各趋极端的时代。政治与家庭制度的缺点突然被揭穿。年轻的知识阶级仇视着传统的一切,甚至于中国的一切。保守性的方面也因为惊恐的缘故而增强了压力。神经质的论争无日不进行着,在家庭里,在报纸上,在娱乐场所。连涂脂抹粉的文明戏演员,姨太太们的理想恋人,也在戏台上向他的未婚妻借题发挥,讨论时事,声泪俱下。 一向心平气和的古国从来没有如此骚动过。在那歇斯底里的气氛里,"元宝领"这东西产生了——高得与鼻尖平行的硬领,像缅甸的一层层叠至尺来高的金属项圈一般,逼迫女人们伸长了脖子。这吓人的衣服与下面的一捻柳腰完全不相称,头重脚轻,无均衡的性质正象征了那个时代。民国初建立,有一时期似乎各方面都有浮面的清明气象。大家都认真相信卢骚的理想化的人权主义。学生们热诚拥护投票制度,非孝,自由恋爱。甚至于纯粹的精神恋爱也有人实验过,但似乎不会成功。 时装上也显出空前的天真,轻快,愉悦。"喇叭管袖子"飘飘欲仙,露出一大截玉腕。短袄腰部极为紧小。上层阶级的女人出门系裙,在家里只穿一条齐膝的短裤,丝袜也只到膝为止,裤与袜的交界处偶然也大胆地暴露了膝盖,存心不良的女人往往从袄底垂下挑拨性的长而宽的淡色丝质的裤带,带端飘着排穗。 民国初年的时装,大部分的灵感是得自西方的。衣领减低了不算,甚至被蠲免了的时候也有。领口挖成圆形,方形,鸡心形,金刚钻形。白色丝质围巾四季都能用。白丝袜脚跟上的黑绣花,象虫的行列,蠕蠕爬到腿肚子上。交际花与妓女常常有戴平光眼镜以为美的。舶来品不分皂白地被接受,可见一斑。 军阀来来去去,马蹄后飞沙走石,跟着他们自己的官员,政府,法律,跌跌绊绊赶上去的时装,也同样的千变万化。短袄的下摆忽而圆,忽而尖,忽而六角形。女人的衣服往常是和珠宝一般,没有年纪的,随时可以变卖,然而在民国的当铺里不复受欢迎了,因为过了时就一文不值。 时装的日新月异并不一定表现活泼的精神与新颖的思想。恰巧相反。它可以代表呆滞;由于其他活动范围内的失败,所有的创造力都流入衣服的区域里去。在政治混乱期间,人们没有能力改良他们的生活情形。他们只能够创造他们贴身的环境——那就是衣服。我们各人住在各人的衣服里。 一九二一年,女人穿上了长袍。发源于满洲的旗装自从旗人入关之后一直与中土的服装并行着的,各不相犯,旗下的妇女嫌她们的旗袍缺乏女性美,也想改穿较妩媚的袄裤,然而皇帝下诏,严厉禁止了。五族共和之后,全国妇女突然一致采用旗袍,倒不是为了效忠于清朝,提倡复辟运动,而是因为女子蓄意要模仿男子。在中国,自古以来女人的代名词是"三绺梳头,两截穿衣。"一截穿衣与两截穿衣是很细微的区别,似乎没有什么不公平之处,可是一九二○年的女人很容易地就多了心。她们初受西方文化的熏陶,醉心于男女平权之说,可是四周的实际情形与理想相差太远了,羞愤之下,她们排斥女性化的一切,恨不得将女人的根性斩尽杀绝。因此初兴的旗袍是严冷方正的,具有清教徒的风格。政治上,对内对外陆续发生的不幸事件使民众灰了心。青年人的理想总有支持不了的一天。时装开始紧缩。喇叭管袖子收小了。一九三○年,袖长及肘,衣领又高了起来,往年的元宝领的优点在它的适宜的角度,斜斜地切过两腮,不是瓜子脸也变了瓜子脸,这一次的高领却是圆筒式的,紧抵着下颔,肌肉尚未松弛的姑娘们也生了双下巴。这种衣领根本不可恕。可是它象征了十年前那种理智化的淫逸的空气——直挺挺的衣领远远隔开了女神似的头与下面的丰柔的肉身。这儿有讽刺,有绝望后的狂笑。 当时欧美流行着的双排钮扣的军人式的外套正和中国人凄厉的心情一拍即合。然而恪守中庸之道的中国女人在那雄赳赳的大衣底下穿着拂地的丝绒长袍,袍叉开到大腿上,露出同样质料的长裤子,裤脚上闪着银色花边。衣服的主人翁也是这样的奇异的配答,表面上无不激烈地唱高调。骨子里还是唯物主义者。 近年来最重要的变化是衣袖的废除。(那似乎是极其艰难危险的工作,小心翼翼地,费了二十年的工夫方才完全剪去。)同时衣领矮了,袍身短了,装饰性质的镶滚也免了,改用盘花钮扣来代替,不久连钮扣也被捐弃了,改用嵌钮。总之,这笔账完全是减法——所有的点缀品,无论有用没用,一概剔去。剩下的只有一件紧身背心,露出颈项、两臂与小腿。 现在要紧的是人,旗袍的作用不外乎烘云托月忠实地将人体轮廓曲曲勾出。革命前的装束却反之,人属次要,单只注重诗意的线条,于是女人的体格公式化,不脱衣服,不知道她与她有什么不同。 我们的时装不是一种有计划有组织的实业,不比在巴黎,几个规模宏大的时装公司如lelongsschiaparellis,垄断一切,影响及整个白种人的世界。我们的裁缝却是没主张的。公众的幻想往往不谋而合,产生一种不可思议的洪流。裁缝只有追随的份儿。因为这缘故,中国的时装更可以作民意的代表。 究竟谁是时装的首创者,很难证明,因为中国人素不尊重版权,而且作者也不甚介意,既然抄袭是最隆重的赞美。最近入时的半长不短的袖子,又称"四分之三袖",上海人便说是香港发起的,而香港人又说是上海传来的,互相推诿,不敢负责。 一双袖子翩翩归来,预兆形式主义的复兴。最新的发展是向传统的一方面走,细节虽不能恢复,轮廓却可尽量引用,用得活泛,一样能够适应现代环境的需要。旗袍的大襟采取围裙式,就是个好例子,很有点"三日入厨下"的风情,耐人寻味。 男装的近代史较为平淡。只一个极短的时期,民国四年至八九年,男人的衣服也讲究花哨,滚上多道的如意头,而且男女的衣料可以通用,然而生当其时的人都认为那是天下大乱的怪现状之一。目前中国人的西装,固然是谨严而黯淡,遵守西洋绅士的成规,即使中装也长年地在灰色、咖啡色、深青里面打滚,质地与图案也极单调。男子的生活比女子自由得多,然而单凭这一件不自由,我就不愿意做一个男子。衣服似乎是不足挂齿的小事。刘备说过这样的话:"兄弟如手足,妻子如衣服。"可是如果女人能够做到"丈夫如衣服"的地步,就很不容易。有个西方作家(是萧伯纳么?)曾经抱怨过,多数女人选择丈夫远不及选择帽子一般的聚精会神,慎重考虑。再没有心肝的女子说起她"去年那件织锦缎夹袍"的时候,也是一往情深的。 直到十八世纪为止,中外的男子尚有穿红着绿的权利。男子服色的限制是现代文明的特征。不论这在心理上有没有不健康的影响,至少这是不必要的压抑。文明社会的集团生活里,必要的压抑有许多种,似乎小节上应当放纵些,作为补偿。有这么一种议论,说男性如果对于衣着感到兴趣些,也许他们会安份一点,不至于千方百计争取社会的注意与赞美,为了造就一己的声望,不惜祸国殃民。若说只消将男人打扮得花红柳绿的,天下就太平了,那当然是笑话。大红蟒衣里面戴着绣花肚兜的官员,照样会淆乱朝纲。但是预言家威尔斯的合理化的乌托邦里面的男女公民一律穿着最鲜艳的薄膜质的衣裤,斗篷,这倒也值得做我们参考的资料。 因为习惯上的关系,男子打扮得略略不中程式,的确看着不顺眼,中装上加大衣,就是一个例子,不如另加上一件棉袍或皮袍来得妥当,便臃肿些也不妨。有一次我在电车上看见一个年轻人,也许是学生,也许是店伙,用米色绿方格的兔子呢制了太紧的袍,脚上穿着女式红绿条纹短袜,嘴里衔着别致的描花假象牙烟斗,烟斗里并没有烟。他吮了一会,拿下来把它一截截拆开了,又装上去,再送到嘴里吮,面上颇有得色。乍看觉得可笑,然而为什么不呢,如果他喜欢?……秋凉的薄暮,小菜场上收了摊子,满地的鱼腥和青白色的芦粟的皮与渣。一个小孩骑了自行车冲过来,卖弄本领,大叫一声,放松了扶手,摇摆着,轻倩地掠过。在这一刹那,满街的人都充满了不可理喻的景仰之心。人生最可爱的当儿便在那一撒手罢? 姑姑语录 我姑姑说话有一种清平的机智见识,我告诉她有点像周作人他们的。她照例说她不懂得这些,也不感到兴趣——因为她不喜欢文人,所以处处需要撇清。可是有一次她也这样说了:"我简直一天到晚的发出冲淡之气来!" 有一天夜里非常的寒冷。急急地要往床里钻的时候,她说:"视睡如归。"写下来可以成为一首小诗:"冬之夜,视睡如归。" 洗头发,那一次不知怎么的头发很脏很脏了,水墨黑。她说:"好像头发掉色似的。" 她有过一个年老唠叨的朋友,现在不大来往了。她说:"生命太短了,费那么些时间和这样的人在一起是太可惜——可是,和她在一起,又使人觉得生命太长了。" 起初我当做她是说:因为厌烦的缘故,仿佛时间过得奇慢。后来发现她是另外一个意思:一个人老了,可以变得那么的龙钟糊涂,看了那样子,不由得觉得生命太长了。她读了苏青和我对谈的记录,(一切书报杂志,都要我押着她看的。她一来就声称"看不进去。"我的小说,因为亲戚份上,她倒是很忠实地篇篇过目,虽然嫌它大不愉快。原稿她绝对拒绝看,清样还可以将就。)关于职业妇女,她也有许多意见。她觉得一般人都把职业妇女分开作为一种特别的类型,其实不必。职业上的成败,全看一个人的为人态度,与家庭生活里没有什么不同。普通的妇女职业,都不是什么专门技术的性质,不过是在写字间里做人罢了。在家里有本领的,如同王熙凤,出来了一定是个了不起的经理人才。将来她也许要写本书关于女人就职的秘诀,譬如说开始的时候应当怎样地"有冲头",对于自己怎样地"隐恶扬善"……然而后来她又说:"不用劝我写了,我做文人是不行的。在公事房里专管打电报,养成了一种电报作风,只会一味的省字,拿起稿费来太不上算了!" 她找起事来,挑剔得非常厉害,因为:"如果是个男人,必须养家活口的,有时候就没有选择的余地,怎么苦也得干,说起来是他的责任,还有个名目。像我这样没有家累的,做着个不称心的事,愁眉苦脸嫌了钱来,愁眉苦脸活下去,却是为什么呢?" 从前有一个时期她在无线电台上报告新闻,诵读社论,每天工作半小时。她感慨地说:"我每天说半个钟头没意思的话,可以拿好几万的薪水,我一天到晚说着有意思的话,却拿不到一个钱。" 她批评一个胆小的人吃吃艾艾的演说:"人家睡珠咳玉,他是珠玉卡住了喉咙了。""爱德华七世路"(爱多亚路)我弄错了当做是"爱德华八世路",她说:"爱德华八世还没来得及成马路呢。"她对于我们张家的人没有多少好感——对我比较好些,但也是因为我自动地粘附上来,拿我无可奈何的缘故。就这样她也常常抱怨:"和你住在一起,使人变得非常唠叨(因为需要嘀嘀咕咕)而且自大(因为对方太低能)。"有一次她说到我弟弟很可怜地站在她眼前:"一双大眼睛吧达吧达望着我。""吧达吧达"四个字用得真是好,表现一个无告的男孩子沉重而潮湿地目夹着眼。 她说她自己:"我是文武双全,文能够写信,武能够纳鞋底。"我在香港读书的时候顶喜欢收到她的信,淑女化的蓝色字细细写在极薄的粉红拷贝纸上,(是她办公室里省下来的,用过的部分裁了去,所以一页页大小不等,读起来淅沥煞辣作脆响。)信里有一种无聊的情趣,总像是春夏的晴天。语气很平淡,可是用上许多惊叹号,几乎全用惊叹号来做标点,十年前是有那么一派的时髦文章的罢?还有,她老是写着"狠好,""狠高兴,"我同她辩驳过,她不承认她这里应当用"很"字。后来我问她:"那么,凶狠的狠字,姑姑怎么写呢?"她也写作"狠"。我说:"那么那一个很字要它做什么呢?姑姑不能否认,是有这么一个字的。"她想想,也有理。我又说:"现在没有人写狠好了。一这样写,马上把自己归入了周瘦鹃他们那一代。"她果然从此改了。 她今年过了年之后,运气一直不怎么好。越是诸事不顺心,反倒胖了起来,她写信给一个朋友说,"近来就是闷吃闷睡闷长。……好容易决定做条裤子,前天裁了一只腿,昨天又裁了一只腿,今天早上缝了一条缝,现在想去缝第二条缝。这条裤子总有成功的一日罢?" 去年她生过病,病后久久没有复元。她带一点嘲笑,说道:"又是这样的恹恹的天气,又这样的虚弱,一个人整个地象一首词了!" 她手里卖掉过许多珠宝,只有一块淡红的披霞,还留到现在,因为欠好的缘故。战前拿去估价,店里出她十块钱,她没有卖。每隔些时,她总把它拿出来看看,这里比比,那里比比,总想把它派点用场,结果又还是收了起来,青绿丝线穿着的一块宝石,冻疮肿到一个程度就有那样的淡紫红的半透明。襟上挂着做个装饰品罢,衬着什么底子都不好看。放在同样的颜色上,倒是不错,可是看不见,等于没有了。放在白的上,那比较出色了,可是白的也显得脏相了。还是放在黑缎子上面顶相宜——可是为那黑色衣服的本身着想,不放,又还要更好些。 除非把它悬空宕着,做个扇坠什么的。然而它只有一面是光滑的。反面就不中看;上头的一个洞,位置又不对,在宝石的正中。 姑姑叹了口气,说:"看着这块披霞,使人觉得生命没有意义。" 气短情长及其他 一气短情长 朋友的母亲闲下来的时候常常戴上了眼镜,立在窗前看街。英文《大美晚报》从前有一栏叫做"生命的橱窗",零零碎碎的见闻,很有趣,很能代表都市的空气的,像这位老太太就可以每天写上一段。有一天她看见一个男人,也还穿得相当整齐,无论如何是长衫阶级,在那儿打一个女人,一路扭打着过来。许多旁观者看得不平起来,向那女人叫道:"送他到巡捕房里去!"女人哭道:"我不要他到巡捕房去,我要他回家去呀!"又向男人哀求道:"回去吧——回去打我吧!"这样的事,听了真叫人生气,又拿它没奈何。 二小女人 我们门口,路中心有一块高出来的"岛屿",水门汀上铺了泥,种了两排长青树。时常有些野孩子在那儿玩,在小棵的绿树底下拉了屎。有一个八九岁的女孩,微黄的长长的脸,淡眉毛,窄瘦的紫袄蓝裤,低着头坐在阶沿,油垢的头发一绺绺披到脸上来,和一个朋友研究织绒线的道理。我觉得她有些地方很像我,走过的时候不由得多看了两眼。她非常高兴的样子,抽掉了两根针,把她织好的一截粉蓝绒线的小袖口套在她朋友腕上试样子。她朋友伸出一只手,左右端详,也是喜孜孜的。 她的绒线一定只够做这么一截子小袖口,我知道。因为她很像我的缘故,我虽然一路走过去,头也没回,心里却稍稍有点悲哀。 三家主 有一次我把一只鞋盒子拖出来,丢在房间的中央,久久没有去收它。阿妈和她的干妹妹,来帮忙的,两人捧了湿衣服到阳台上去晒,穿梭来往,走过那鞋盒,总是很当心地从旁边绕过,从来没踢到它,也没把它拿走,仿佛它天生应当在那里的,我坐在书桌前面,回过头来看到这情形,就想着:这大约就是身为一家之主的感觉吧?可是我在家里向来是服低做小惯了的,那样的权威倒也不羡慕。佣人、手艺人,他们所做的事我不在行的,所以我在他们之前特别地听话。常常阿妈临走的时候关照我:"爱玲小姐,电炉上还有一壶水,开了要灌到热水瓶里,冰箱上的扑落你把它插上。"我的一声"噢!"答应得非常响亮。对裁缝也是这样,只要他扁着嘴酸酸地一笑,我马上觉得我的衣料少买了一尺。有些太太们,虽然也吝刻,逢到给小帐的时候却是很高兴的,这使他们觉得她们到处是主人。我在必需给的场合自然也给,而且一点也不敢少,可是心里总是不大情愿,没有丝毫快感。上次为了印书,叫了部卡车把纸运了来。姑姑问我:"钱预备好了没有?"我把一叠钞票向她手里一塞,说:"姑姑给他们,好么?""为什么?""我害怕。" 她瞠目望着我,说:"你这个人!"然而我已经一溜烟躲开了。 后来她告诉我:"你损失很大呢,没看见刚才那一幕。那些人眉花眼笑谢了又谢。"但我也不懊悔。 四狗 今年冬天我是第一次穿皮袄。晚上坐在火盆边,那火,也只是灰掩着的一点红;实在冷,冷得瘪瘪缩缩,万念俱息。手插在大襟里,摸着里面柔滑的皮,自己觉得像只狗。偶尔碰到鼻尖,也是冰凉凉的,像狗。 五孔子 孔子诞辰那天,阿妈的儿子学校里放一天假。阿妈在厨房里弯着腰扫地,同我姑姑道:"总是说孔夫子,到底这孔夫子是个什么人?"姑姑忽了一想,答道:"孔夫子是个写书的——"我在旁边立刻联想到苏青与我之类的人,觉得很不妥当。姑姑又接下去说:"写了《论语》、《孟子》,还有许许多多别的书。" 我们的饭桌正对着阳台,阳台上撑着个破竹帘子,早已破得不可收拾,夏天也挡不住西晒,冬天也不必拆除了。每天红通通的太阳落山,或是下雨,高楼外的天色一片雪白,破竹子斜着飘着,很有芦苇的感觉。有一向,芦苇上拴了块污旧的布条子,从玻璃窗里望出去,正像一个小人的侧影,宽袍大袖,冠带齐整,是个儒者,尤其像孟子,我总觉得孟子是比较矮小的。一连下了两三个礼拜的雨,那小人在风雨中连连作揖点头,虽然是个书生,一样也世事洞明,人情练达,辩论的起点他非常地肯迁就,从霸道谈到王道,从女人谈到王道,左右逢源,娓娓动人,然而他的道理还是行不通……怎么样也行不通。看了他使我很难过。每天吃饭的时候面对着窗外,不由得要注意到他,面色灰败,风尘仆仆的左一个揖右一个揖。我屡次说:"这布条子要把它解下来了,简直像个巫魔!"然而吃了饭起身,马上就忘了。还是后来天晴了,阿妈晾衣裳,才拿了下来,从此没看见了。 六不肖獏梦 有个同学姓赵。她问我:"赵……怎么写的?"我说:"一个走字,你知道的;那为一个肖字。""哪个肖字?""肖是相像的意思。是文言,你不懂的。""相像么?怎么用法呢?""譬如说一个儿子不好,就说他不肖——不像他父亲。古时候人很专制,儿子不像父亲,就武断地说他不好,其实,真不见得,父亲要是个坏人呢?""啊!你想可会,说道儿子不像父亲,就等于骂他是私生子,暗示他不是他父亲养的?""唉,你真是!中文还不会,已经要用中文来弄花巧了! 如果是的,怎么这些年来都没有人想到这一层呢?"然而她还是笑着,追问:"可是你想,原来的意思是不是这样的么?古时候的人也一样地坏呀!" 七孤独 有一位小姐说:"我是这样的脾气。我喜欢孤独的。"獏梦低声加了一句:"孤独地同一个男人在一起。" 我大声笑了出来。幸而都在玩笑惯了的,她也笑了。八少说两句吧獏梦说:"许多女人用方格子绒毯改制大衣,毯子质地厚重,又做得宽大,方肩膀,直线条,整个地就像一张床——简直是请人躺在上面!" 吉利 炎樱的一个朋友结婚,她去道贺,每人分到一片结婚蛋糕。他们说:"用纸包了放在枕头底下,是吉利的,你自己也可以早早出嫁。" 炎樱说:"让我把它放在肚子里,把枕头放在肚子上面吧。" 借银灯 有一出绍兴戏名叫"借红灯"。因为听不懂唱词,内容我始终没弄清楚,可是我酷爱这风韵天然的题目,这里就擅自引用了一下。《借银灯》,无非是借了水银灯来照一照我们四周的风俗人情罢了。水银灯底下的事,固然也有许多不近人情的,发人深省的也未尝没有。 我将要谈到的两张影片,《桃李争春》与《梅娘曲》,许是过了时了,第三轮的戏院也已放映过,然而内地和本埠的游艺场还是演了又演,即使去看的是我们不甚熟悉的一批观众,他们所欣赏的影片也有讨论的价值。 我这篇文字并不能算影评,因为我看的不是电影里的中国人。 这两张影片同样地涉及妇德的问题。妇德的范围很广。但是普通人说起为妻之道,着眼处往往只在下列的一点:怎样在一个多妻主义的丈夫之前,愉快地遵行一夫一妻主义。《梅娘曲》里的丈夫寻花问柳,上"台基"去玩弄"人家人"。"台基"的一般的嫖客似乎都爱做某一种噩梦,梦见他们自己的妻子或女儿在那里出现,姗姗地应召而至,和他们迎头撞上了。这石破天惊的会晤当然是充满了戏剧性。我们的小说家抓到了这点戏剧性,因此近三十年的社会小说中常常可以发现这一类的局面,可是在银幕上还是第一次看到。梅娘被引诱到台基上,凑巧遇见了丈夫。他打了她一个嘴巴。她没有开口说一句话的余地,就被"休"掉了。 丈夫在外面有越轨的行动,他的妻是否有权利学他的榜样?摩登女子固然公开反对片面的贞操,即是旧式的中国太太们对于这问题也不是完全陌生。为了点小事吃了醋,她们就恐吓丈夫说要采取这种报复手段。可是言者谆谆,听者藐藐,总是拿它当笑话看待。男子们说笑话的时候也许会承认,太太群的建议中未尝没有一种原始性的公平。很难使中国人板着脸作此项讨论,因为他们认为世上没有比奸淫更为滑稽可笑的事。但是如果我们能够强迫他们采取较严肃的评判态度的话,他们一定是不赞成的。从纯粹逻辑化的伦理学观点看来,两个黑的并在一起并不是等于一个白的,二恶相加不能成为一善。中国人用不着逻辑的帮助也得到同样的结论。他们觉得这办法在实际上是行不通的。太太若是认真那么做去,她自己太不上算。在理论上或许有这权利,可是有些权利还是备而不用的好。 虽如此说,这一类的问题是茶余酒后男宾女宾舌战最佳的资料。在《梅娘曲》中,艳窟里的一个"人家人"便侃侃地用晚餐席上演说的作风为她自己辩护着。然而我们的天真的女主角是做梦也没有想到什么权利不权利的话。一个坏蛋把她骗到那不名誉的所在去,她以为他要创办一个慈善性质的小学,请她任校长之职,而丈夫紧跟着就上场,发生了那致命的误会。她根本没有机会考虑她是否有犯罪的权利——还没走近问题的深渊就滑倒了,爬不起来。《桃李争春》里的丈夫被灌得酩酊大醉,方才屈服在诱惑之下,似乎情有可原。但是这特殊情形只有观众肚里明白。他太太始终不知道,也不想打听——仿佛一些好奇心也没有。她只要他——落到她份内的任何一部分的他。除此之外她完全不感兴趣。若是他不幸死了,她要他留下的一点骨血,即使那孩子是旁的女人为他生的。《桃李争春》是根据美国片《情谎记》改编的,可是它的题材却贴恋着中国人的心。这里的贤妻含辛茹苦照顾丈夫的情人肚里的孩子,经过若干困难,阻止那怀孕的女人打胎。——这样的女人在基本原则上具有东方精神,因为我们根深蒂固的传统观念是以宗祠为重。 在今日的中国,新旧思想交流,西方个人主义的影响颇占优势,所以在现代社会中,这样的妇女典型,如果存在的话,很需要一点解释。即在礼教森严的古代,这一类的牺牲一己的行为,里面的错综心理也有可研究之处。《桃李争春》可惜浅薄了些,全然忽略了妻子与情妇的内心过程,仿佛一切都是理所当然的。导演李萍倩的作风永远是那么明媚可喜。尤其使男性观众感到满意的是妻子与外妇亲狎地,和平地,互相拥抱着入睡的那一幕。 有这么一个动听的故事,《桃李争春》不难旁敲侧击地分析人生许多重大的问题,可是它把这机会轻轻放过了。《梅娘曲》也是一样,很有向上的希望而浑然不觉,只顾驾轻车,就熟路,驰入我们百看不厌的被遗弃的女人的悲剧。梅娘匆匆忙忙,像名人赴宴一般,各处到了一到——她在大雨中颠踬,隔着玻璃窗吻她的孩子,在茅芦中奄奄一息,终于死在忏悔了的丈夫的怀中,在男人的回忆里唱起了湖上的情歌。合法的传奇剧中一切百试百验的催泪剂全在这里了,只是受了灯光的影响,演出上很受损失。 多半是因为这奇惨的灯光,剧中所表现的"欢场"的空气是异常阴森严冷。马骥饰台基的女主人,那一声刻板的短短的假笑,似嫌单调。严俊演反角,熟极而流。王熙春未能完全摆脱京戏的拘束。仓隐秋演势利的小学校长,讽刺入骨,偷了许多的场面去——看得见的部分几乎全被她垄断了。陈云裳在《桃李争春》里演那英勇的妻,太孩子气了些。白光为对白所限,似乎是一个稀有的朴讷的荡妇,只会执着酒杯:"你喝呀!你喝呀!"没有第二句话,单靠一双美丽的眼睛来弥补这缺憾,就连这位"眼科专家"也有点吃力的样子。 烬余录 我与香港之间已经隔了相当的距离了——几千里路,两年,新的事,新的人。战时香港所见所闻,唯其因为它对于我有切身的、剧烈的影响,当时我是无从说起的。现在呢,定下心来了,至少提到的时候不至于语无伦次。然而香港之战予我的印象几乎完全限于一些不相干的事。 我没有写历史的志愿,也没有资格评论史家应持何种态度,可是私下里总希望他们多说点不相干的话。现实这样东西是没有系统的,像七八个话匣子同时开唱,各唱各的,打成一片混沌。在那不可解的喧嚣中偶然也有清澄的,使人心酸眼亮的一刹那,听得出音乐的调子,但立刻又被重重黑暗上拥来,淹没了那点了解。画家、文人、作曲家将零星的、凑巧发现的和谐联系起来,造成艺术上的完整性。历史如果过于注重艺术上的完整性,便成为小说了。像威尔斯的《历史大纲》,所以不能跻于正史之列,便是因为它太合理化了一点,自始至终记述的是小我与大我的斗争。 清坚决绝的宇宙观,不论是政治上的还是哲学上的,总未免使人嫌烦。人生的所谓"生趣"全在那些不相干的事。 在香港,我们初得到开战的消息的时候,宿舍里的一个女同学发起急来,道:"怎么办呢?没有适当的衣服穿!"她是有钱的华侨,对于社交上的不同的场合需要不同的行头,从水上跳舞会到隆重的晚餐,都有充分的准备,但是她没想到打仗。后来她借到了一件宽大的黑色棉袍,对于头上营营飞绕的空军大约是没有多少吸引力的。逃难的时候,宿舍的学生"各自奔前程"。战后再度相会她已经剪短了头发,梳了男式的菲律宾头,那在香港是风行一时的,为了可以冒充男性。战争期中各人不同的心理反应,确与衣服有关。譬如说,苏雷珈。苏雷珈是马来半岛一个偏僻小镇的西施,瘦小,棕黑皮肤,睡沉沉的眼睛与微微外露的白牙。像一般受过修道院教育的女孩子,她是天真得可耻。她选了医科,医科要解剖人体,被解剖的尸体穿衣服不穿?苏雷珈曾经顾虑到这一层,向人打听过。这笑话在学校里早出了名。 一个炸弹掉在我们宿舍的隔壁,舍监不得不督促大家避下山去。在急难中苏雷珈并没忘记把她最显贵的衣服整理起来,虽然许多有见识的人苦口婆心地劝阻,她还是在炮火下将那只累赘的大皮箱设法搬运下山。苏雷珈加入防御工作,在红十字会分所充当临时看护,穿着赤铜地绿寿字的织锦缎棉袍蹲在地上劈柴生火,虽觉可惜,也还是值得的。那一身伶俐的装束给了她空前的自信心,不然,她不会同那些男护士混得那么好。同他们一起吃苦,担风险,开玩笑,她渐渐惯了,话也多了,人也干练了。战争对于她是很难得的教育。 至于我们大多数的学生,我们对于战争所抱的态度,可以打个譬喻,是像一个人走在硬板凳上打瞌盹,虽然不舒服,而且没结没完地抱怨着,到底还是睡着了。 能够不理会的,我们一概不理会,出生入死,沉浮于最富色彩的经验中,我们还是我们,一尘不染,维持着素日的生活典型。有时候仿佛有点反常,然而仔细分析起来,还是一贯作风。像艾芙林,她是从中国内地来的,身经百战,据她自己说是吃苦耐劳,担惊受怕惯了的。可是轰炸我们邻近的军事要塞的时候,艾芙林第一个受不住,歇斯底里起来,大哭大闹,说了许多可怖的战争的故事,把旁的女学生一个个吓得面无人色。 艾芙林的悲观主义是一种健康的悲观。宿舍里的存粮看看要完了,但是艾芙林比平时吃得特别多,而且劝我们大家努力地吃,因为不久便没的吃了。我们未尝不想极力撙节,试行配给制度,但是她百般阻挠,她整天吃饱了就坐在一边啜泣,因而得了便秘症。 我们聚集在宿舍的最下层,黑漆漆的箱子间里,只听见机关枪"忒啦啦拍拍"像荷叶上的雨。因为怕流弹,小大姐不敢走到窗户跟前迎着亮洗菜,所以我们的菜汤里满是蠕蠕的虫。 同学里只有炎樱胆大,冒死上城去看电影——看的是五彩卡通——回宿舍后又独自在楼上洗澡,流弹打碎了浴室的玻璃窗,她还在盆里从容地泼水唱歌,舍监听见歌声,大大地发怒了。她的不在乎仿佛是对众人的恐怖的一种讽嘲。港大停止办公了,异乡的学生被迫离开宿舍,无家可归,不参加守城工作,就无法解决膳宿问题。我跟着一大批同学到防空总部去报名,报了名领了证章出来就遇着空袭。我们从电车上跳下来向人行道奔去,缩在门洞子里,心里也略有点怀疑我们是否尽了防空团员的责任。——究竟防空员的责任是什么,我还没来得及弄明白,仗已经打完了。——门洞子里挤满了人,有脑油气味的,棉墩墩的冬天的人。从人头上看出去,是明净的浅蓝的天。一辆空电车停在街心,电车外面,淡淡的太阳,电车里面,也是太阳——单只这电车便有一种原始的荒凉。 我觉得非常难受——竟会死在一群陌生人之间么?可是,与自己家里人死在一起,一家骨肉被炸得稀烂,又有什么好处呢?有人大声发出命令:"摸地!摸地!"哪儿有空隙让人蹲下地来呢?但是我们一个磕在一个的背上,到底是蹲下来了。飞机往下扑,砰的一声,就在头上。我把防空员的铁帽子罩住了脸,黑了好一会,才知道我们并没有死,炸弹落在对街。一个大腿上受了伤的青年店伙被抬进来了,裤子卷上去,少微流了点血。他很愉快,因为他是群众的注意集中点。门洞子外的人起先捶门捶不开,现在更理直气壮了,七嘴八舌嚷:"开门呀,有人受了伤在这里!开门!开门!"不怪里面不敢开,因为我们人太杂了,什么事都做得出。外面气得直骂"没人心。"到底里面开了门,大家一哄而入,几个女太太和女佣木着脸不敢做声,穿堂里的箱笼,过后是否短了几只,不得而知。飞机继续掷弹,可是渐渐远了。警报解除之后,大家又不顾命地轧上电车,唯恐赶不上,牺牲了一张电车票。 我们得到了历史教授佛朗士被枪杀的消息——是他们自己人打死的。像其他的英国人一般,他被征入伍。那天他在黄昏后回到军营里去,大约是在思索着一些什么,没听见哨兵的吆喝,哨兵就放了枪。 佛朗士是一个豁达的人,彻底地中国化,中国字写得不错,(就是不大知道笔划的先后),爱喝酒。曾经和中国教授们一同游广州,到一个名声不大好的尼庵里去看小尼姑。他在人烟稀少处造有三幢房屋,一幢专门养猪。家里不装电灯自来水,因为不赞成物质文明。汽车倒有一辆、破旧不堪,是给仆欧买菜赶集用的。 他有孩子似的肉红脸,瓷蓝眼睛,伸出来的圆下巴,头发已经稀了,颈上系一块暗败的蓝字宁绸作为领带。上课的时候他抽烟抽得像烟囱。尽管说话,嘴唇上永远险伶伶地吊着一支香烟,跷板似的一上一下,可是再也不会落下来。烟蒂子他顺手向窗外一甩,从女学生蓬松的鬈发上飞过,很有着火的危险。 他研究历史很有独到的见地。官样文字被他耍着花腔一念,便显得非常滑稽,我们从他那里得到一点历史的亲切感和扼要的世界观,可以从他那里学到的还有很多很多。可是他死了——最无名目的死。第一,算不了为国捐躯。即使是"光荣殉国",又怎样?他对于英国的殖民地政策没有多大同情,但也看得很随便,也许因为世界上的傻事不止那一件。每逢志愿兵操演,他总是拖长了声音通知我们:"下礼拜一不能同你们见面了,孩子们,我要去练武功。"想不到"练武功"竟送了他的命——一个好先生,一个好人。人类的浪费……围城中种种设施之糟与乱,已经有好些人说在我头里了。政府的冷藏室里,冷气管失修,堆积如山的牛肉,宁可眼看着它腐烂,不肯拿出来,做防御工作的人只分到米与黄豆,没有油,没有燃料。各处的防空机关只忙着争柴争米,设法喂养手下的人员,哪儿有闲工夫去照料炸弹?接连两天我什么都没吃,飘飘然去上工。当然,像我这样不尽职的人,受点委曲也是该当的。在炮火下我看完了《官场现形记》。小时候看过而没能领略它的好处,一直想再看一遍,一面看,一面担心能够不能够容我看完。字印得极小,光线又不充足,但是,一个炸弹下来,还要眼睛做什么呢?——"皮之不存,毛将焉附?" 围城的十八天里,谁都有那种清晨四点钟的难挨的感觉——寒噤的黎明,什么都是模糊,瑟缩,靠不住。回不了家,等回去了,也许家已经不存在了。房子可以毁掉,钱转眼可以成废纸,人可以死,自己更是朝不保暮。像唐诗上的"凄凄去亲爱,泛泛入烟雾",可是那到底不像这里的无牵无挂的虚空与绝望。人们受不了这个,急于攀住一点踏实的东西,因而结婚了。 有一对男女到我们办公室里来向防空处长借汽车去领结婚证书。男的是医生,在平日也许并不是一个"善眉善眼"的人,但是他不时的望着他的新娘子,眼里只有近于悲哀的恋恋的神情。新娘是看护,矮小美丽、红颧骨,喜气洋洋,弄不到结婚礼服,只穿着一件淡绿绸夹袍,镶着墨绿花边。他们来了几次,一等等上几个钟头,默默对坐,对看,熬不住满脸的微笑,招得我们全笑了。实在应当谢谢他们给带来无端的快乐。 到底仗打完了。乍一停,很有一点弄不惯,和平反而使人心乱,像喝醉酒似的。看见青天上的飞机,知道我们尽管仰着脸欣赏它而不至于有炸弹落在头上,单为这一点便觉得它很可爱,冬天的树,凄迷稀薄像淡黄的云;自来水管子里流出来的清水,电灯光,街头的热闹,这些又是我们的了。第一,时间又是我们的了——白云,黑夜,一年四季——我们暂时可以活下去了,怎不叫人欢喜得发疯呢?就是因为这种特殊的战后精神状态,一九二○年在欧洲号称"发烧的一九二○年"。 我记得香港陷落后我们怎样满街的找寻冰淇淋和嘴唇膏。我们撞进每一家吃食店去问可有冰淇淋。只有一家答应说明天下午或许有,于是我们第二天步行十来里路去践约,吃到一盘昂贵的冰淇淋,里面吱格吱格全是冰屑子。街上摆满了摊子,卖胭脂,西药、罐头牛羊肉,抢来的西装,绒线衫,素丝窗帘,雕花玻璃器皿,整匹的呢绒。我们天天上城买东西,名为买,其实不过是看看而已。从那时候起我学会了怎样以买东西当作一件消遣。——无怪大多数的女人乐此不疲。 香港重新发现了"吃"的喜悦。真奇怪,一件最自然,最基本的功能,突然得到过份的注意,在情感的光强烈的照射下,竟变成了下流的,反常的。在战后的香港,街上每隔五步十步便蹲着个衣冠济楚的洋行职员模样的人,在小风炉上炸一种铁硬的小黄饼。香港城不比上海有作为,新的投机事业发展得极慢。许久许久,街上的吃食仍旧为小黄饼所垄断。渐渐有试验性质的甜面包,三角饼,形迹可疑的椰子蛋糕。所有的学校教员,店伙,律师帮办,全都改行做了饼师。 我们立在摊头上吃滚油煎的萝卜饼,尺来远脚底下就躺着穷人的青紫的尸首。上海的冬天也是那样的罢?可是至少不是那么尖锐肯定。香港没有上海有涵养。 因为没有汽油,汽车行全改了吃食店,没有一家绸缎铺或药房不兼卖糕饼。香港从来没有这样馋嘴过。宿舍里的男女学生整天谈讲的无非是吃。 在这狂欢的气氛里,唯有乔纳生孤单单站着,充满了鄙夷和愤恨。乔纳生也是个华侨同学,曾经加入志愿军上阵打过仗。他大衣里只穿着一件翻领衬衫,脸色苍白,一绺头发垂在眉间,有三分像诗人拜伦,就可惜是重伤风。乔纳生知道九龙作战的情形。他最气的便是他们派两个大学生出壕沟去把一个英国兵抬进来——"我们两条命不抵他们一条。招兵的时候他们答应特别优待,让我们归我们自己的教授管辖,答应了全不算话!"他投笔从戎之际大约以为战争是基督教青年会所组织的九龙远足旅行。 休战后我们在"大学堂临时医院"做看护。除了由各大医院搬来的几个普通病人,其余大都是中流弹的苦力与被捕时受伤的乘火打劫者。有一个肺病患者比较有点钱,雇了另一个病人服侍他,派那人出去采办东西,穿着宽袍大袖的病院制服满街跑,院长认为太不成体统了,大发脾气,把二人都撵了出去。另有个病人将一卷绷带,几把手术刀叉,三条病院制服的裤子藏在褥单底下,被发觉了。 难得有那么戏剧化的一刹那。病人的日子是修长得不耐烦的。上头派下来叫他们拣米,除去里面的沙石与稗子,因为实在没事做,他们似乎很喜欢这单调的工作。时间一长,跟自己的伤口也发生了感情。在医院里,各个不同的创伤就代表了他们整个的个性。每天敷药换棉花的时候,我看见他们用温柔的眼光注视新生的鲜肉,对之仿佛有一种创造性的爱。 他们住在男生宿舍的餐室里。从前那间房子充满了喧哗——留声机上唱着卡门麦兰达的巴西情歌,学生们动不动就摔碗骂厨子。现在这里躺着三十几个沉默,烦躁,有臭气的人,动不了腿,也动不了脑筋,因为没有思想的习惯。枕头不够用,将他们的床推到柱子跟前,他们头抵在柱子上,颈项与身体成九十度角。就这样眼睁睁躺着,每天两顿红米饭,一顿干,一顿稀。太阳照亮了玻璃门,玻璃上糊的防空纸条经过风吹雨打,已经撕去了一大半了,斑驳的白迹子像巫魔的小纸人,尤其在晚上,深蓝的玻璃上现出奇形怪状的小白魍魉的剪影。 我们倒也不怕上夜班,虽然时间特别长,有十小时。夜里没有什么事做。病人大小便,我们只消走出去叫一声打杂的:"二十三号要屎乒。("乒"是广东话,英文pan的音译)"或是"三十号要溺壶。"我们坐在屏风后面看书,还有宵夜吃,是特地给送来的牛奶面包。唯一的遗憾便是:病人的死亡,十有八九是在深夜。 有一个人,尻骨生了奇臭的蚀烂症。痛苦到了极点,面部表情反倒近于狂喜……眼睛半睁半闭,嘴拉开了仿佛痒丝丝抓捞不着地微笑着。整夜他叫唤:"姑娘啊!姑娘啊!"悠长地,颤抖地,有腔有调。我不理。我是一个不负责任的,没良心的看护。我恨这个人,因为他在那里受磨难,终于一房间的病人都醒过来了。他们看不过去,齐声大叫"姑娘"。我不得不走出来,阴沉地站在他床前,问道:"要什么?"他想了一想,呻吟道:"要水。"他只要人家给他点东西,不拘什么都行。我告诉他厨房里没有开水,又走开了。他叹口气,静了一会,又叫起来,叫不动了,还哼哼:"姑娘啊……姑娘啊……哎,姑娘啊……" 三点钟,我的同伴正在打瞌盹,我去烧牛奶,老着脸抱着肥白的牛奶瓶穿过病房往厨下去。多数的病人全都醒了,眼睁睁望着牛奶瓶,那在他们眼中是比卷心百合花更为美丽的。 香港从来未曾有过这样寒冷的冬天。我用肥皂去洗那没盖子的黄铜锅,手疼得像刀割。锅上腻着油垢,工役们用它煨汤,病人用它洗脸。我把牛奶倒进去,铜锅坐在蓝色的煤气火焰中,象一尊铜佛坐在青莲花上,澄静,光丽。但是那拖长腔的"姑娘啊!姑娘啊!"追踪到厨房里来了。小小的厨房只点一只白蜡烛,我看守着将沸的牛奶,心里发慌,发怒,像被猎的兽。 这人死的那天我们大家都欢欣鼓舞。是天快亮的时候,我们将他的后事交给有经验的职业看护。自己缩到厨房里去。我的同伴用椰子油烘了一炉小面包,味道颇像中国酒酿饼。鸡在叫,又是一个冻白的早晨。我们这些自私的人若无其事的活下去了。 除了工作之外我们还念日文。派来的教师是一个年轻的俄国人,黄头发剃得光光地。上课的时候他每每用日语问女学生的年纪。她一时答不上来,他便猜:"十八岁?十九岁?不会超过廿岁罢?你住在几楼?待会儿我可以来拜访么?"她正在盘算着如何托辞拒绝,他便笑了起来道:"不许说英文。你只会用日文说:请进来。请坐。请用点心。你不会说滚出去!"说完了笑话,他自己先把脸涨得通红。起初学生黑压压拥满一课堂,渐渐减少了。少得不成样,他终于赌气不来了,另换了先生。 这俄国先生看见我画的图,独独赏识其中的一张,是炎樱单穿着一件衬裙的肖像。他愿意出港币五元购买,看见我们面有难色,连忙解释:"五元,不连画框。" 由于战争期间特殊空气的感应,我画了许多图,由炎樱着色。自己看了自己的作品欢喜赞叹,似乎太不像话,但是我确实知道那些画是好的,完全不像我画的,以后我再也休想画出那样的图来。就可惜看了略略使人发糊涂。即使以一生的精力为那些杂乱重叠的人头写注解式的传记,也是值得的。譬如说,那暴躁的二房东太太,斗鸡眼突出像两只自来水龙头;那少奶奶,整个的头与颈便是理发店的电气吹风管;像狮子又像狗的,蹲踞着的有传染病的妓女,衣裳底下露出红丝袜的尽头与吊袜带。 有一幅,我特别喜欢炎樱用的颜色,全是不同的蓝与绿,使人联想到"沧海月明珠有泪,蓝田日暖玉生烟"那两句诗。 一面在画,一面我就知道不久我会失去那点能力。从那里我得到了教训——老教训:想做什么,立刻去做,都许来不及了。"人"是最拿不准的东西。 有个安南青年,在同学群中是个有点小小名气的画家。他抱怨说战后他笔下的线条不那么有力了。因为自己动手做菜,累坏了臂膀。因之我们每天看见他炸茄子,(他只会做一样炸茄子)总觉得凄惨万分。 战争开始的时候,港大的学生大都乐得欢蹦乱跳,因为十二月八日正是大考的第一天,平白地免考是千载难逢的盛事。那一冬天,我们总算吃够了苦,比较知道轻重了。可是"轻重"这两个字,也难讲……去掉了一切的浮文,剩下的仿佛只有饮食男女这两项。人类的文明努力要想跳出单纯的兽性生活的圈子,几千年来的努力竟是枉费精神么?事实是如此。香港的外埠学生困在那里没事做,成天就只买菜,烧菜,调情——不是普通的学生式的调情,温和而带一点感伤气息的。在战后的宿舍里,男学生躺在女朋友的床上玩纸牌一直到夜深。第二天一早,她还没起床,他又来了,坐在床沿上。隔壁便听见她娇滴滴叫喊:"不行!不吗!不,我不!"一直到她穿衣下床为止。这一类的现象给人不同的反应作用——会使人悚然回到孔子跟前去,也说不定。到底相当的束缚是少不得的。原始人天真虽天真,究竟不是一个充分的"人"。医院院长想到"战争小孩"(战争期间的私生子)的可能性,极其担忧。有一天,他瞥见一个女学生偷偷摸摸抱着一个长形的包裹溜出宿舍,他以为他的噩梦终于实现了。后来才知道她将做工得到的米运出去变钱,因为路上流氓多,恐怕中途被劫,所以将一袋米改扮了婴儿。 论理,这儿聚集了八十多个死里逃生的年轻人,因为死里逃生,更是充满了生气:有的吃,有的住,没有外界的娱乐使他们分心;没有教授,(其实一般的教授们,没有也罢),可是有许多书,诸子百家,诗经,圣经,莎士比亚——正是大学教育的最理想的环境。然而我们的同学只拿它当做一个沉闷的过渡时期——过去是战争的苦恼,未来是坐在母亲膝上哭诉战争的苦恼,把憋了许久的眼泪出清一下。眼前呢,只能够无聊地在污秽的玻璃窗上涂满了"家,甜蜜的家"的字样。为了无聊而结婚,虽然无聊,比这种态度还要积极一点。 缺乏工作与消遣的人们不得不提早结婚。但看香港报上挨挨挤挤的结婚广告便知道了。学生中结婚的人也有。一般的学生对于人们的真性情素鲜认识,一旦有机会刮去一点浮皮,看见底下的畏缩,怕痒,可怜又可笑的男人或女人,多半就会爱上他们最初的发现。当然,恋爱与结婚是于他们有益无损,可是自动地限制自己的活动范围,到底是青年的悲剧。 时代的车轰轰地往前开。我们坐在车上,经过的也许不过是几条熟悉的街衢,可是在漫天的火光中也自惊心动魄。就可惜我们只顾忙着在一瞥即逝的店铺的橱窗里找寻我们自己的影子——我们只看见自己的脸,苍白,渺小:我们的自私与空虚,我们恬不知耻的愚蠢——谁都像我们一样,然而我们每人都是孤独的。 到底是上海人 一年前回上海来,对于久违了的上海人的第一个印象是白与胖。在香港,广东人十有八九是黝黑瘦小的,印度人还要黑,马来人还要瘦。看惯了他们,上海人显得个个肥白如瓠,像一代乳粉的广告。 第二个印象是上海人之"通"。香港的大众文学可以用脍炙人口的公共汽车站牌"如要停车,乃可在此"为代表。上海就不然了。初到上海,我时常由心里惊叹出来:"到底是上海人!"我去买肥皂,听见一个小学徒向他的同伴解释:"喏,就是张勋的勋,功勋的勋,不是"薰风的薰。"《新闻报》上登过一家百货公司的开幕广告,用并散并行的阳湖派体裁写出切实动人的文字,关于选择礼品不当的危险,结论是:"友情所系,讵不大哉!"似乎是讽刺,然而完全是真话,并没有夸大性。 上海人之"通"并不限于文理清顺,世故练达。到处我们可以找到真正的性灵文字。去年的小报上有一首打油诗,作者是谁我已经忘了,可是那首诗我永远忘不了。两个女伶请作者吃了饭,于是他就做诗了:"樽前相对两头牌,张女云姑一样佳。塞饱肚皮连赞道:难觅任使踏穿鞋!"多么可爱的,曲折的自我讽嘲!这里面有无可奈何,有容忍与放任——由疲乏而产生的放任,看不起人,也不大看得起自己,然而对于人与已依旧保留着亲切感。更明显地表示那种态度的有一副对联,是我在电车上看见的,用指甲在车窗的黑漆上刮出字来:"公婆有理,男女平权。"一向是"公说公有理,婆说婆有理",由他们去吧!各有各的理。"男女平等",闹了这些年,平等就平等吧!——又是由疲乏而起的放任。那种满脸油汗的笑,是标准中国幽默的特征。 上海人是传统的中国人加上近代高压生活的磨练,新旧文化种种畸形产物的交流,结果也许是不甚健康的,但是这里有一种奇异的智慧。 谁都说上海人坏,可是坏得有分寸。上海人会奉承,会趋炎附势,会混水里摸鱼,然而,因为他们有处世艺术,他们演得不过火。关于"坏",别的我不知道,只知道一切的小说都离不了坏人。好人爱听坏人的故事,坏人可不爱听好人的故事。因此我写的故事里没有一个主角是个"完人"。只有一个女孩子可以说是合乎理想的,善良、慈悲、正大,但是,如果她不是长得美的话,只怕她有三分讨人厌。美虽美,也许读者们还是要向她叱道:"回到童话里去!"在《白雪公主》与《玻璃鞋》里,她有她的地盘。上海人不那么幼稚。我为上海人写了一本香港传奇,包括《泥香屑》、《一炉香》、《二炉香》、《茉莉香片》、《心经》、《琉璃瓦》、《封锁》、《倾城之恋》七篇。写它的时候,无时无刻不想到上海人,因为我是试着用上海人的观点来察看香港的。只有上海人能够懂得我的文不达意的地方。 我喜欢上海人,我希望上海人喜欢我的书。 打人 在外滩看见一个警察打人,没有缘故,只是一时兴起,挨打的是个十五六岁的穿得相当干净的孩子,棉袄棉裤,腰间系带。警察用的鞭,没看仔细,好像就是警棍头上的绳圈。"呜!"抽下去,一下又一下,把孩子逼在墙根。孩子很可以跑而不跑,仰头望着他,皱着脸,眯着眼,就像乡下人在田野的太阳里睁不开眼睛的样子,仿佛还带着点笑。事情来得太突兀了,缺乏舞台经验的人往往来不及调整面部表情。 我向来很少有正义感。我不愿意看见什么,就有本事看不见。然而这一回,我忍不住屡屡回过头去望,气塞胸膛,打一下,就觉得我的心收缩一下。打完之后,警察朝这边踱了过来,我恶狠狠盯住他看,恨不得眼睛里飞出小刀子,很希望我能够表达出充分的鄙夷与愤怒,对于一个麻风病患者的憎怖。然而他只觉得有人在注意他,得意洋洋紧了一紧腰间的皮带。他是个长脸大嘴的北方人,生得不难看。 他走到公众厕所的门前,顺手揪过一个穿长袍而带寒酸相的,并不立即动手打,只定睛看他,一手按着棍子。那人于张惶气恼之中还想讲笑话,问道:"阿sir是为仔要我登牢子?" 大约因为我的思想没受过训练之故,这时候我并不想起阶级革命,一气之下,只想去做官,或是做主席夫人,可以走上前给那警察两个耳刮子。 在民初李涵秋的小说里,这时候就应当跳出一个仗义的西洋传教师,或是保安局长的姨太太(女主角的手帕交,男主角的旧情人。)偶尔天真一下还不要紧,那样有系统地天真下去,到底不大好。 论写作 在中学读书的时候,先生向我们说:"做文章,开头一定要好,起头起得好,方才能够抓住读者的注意力。结尾一定也要好,收得好,方才有回味。"我们大家点头领会。她继续说道:"中间一定也要好——"还未说出所以然来,我们早已哄堂大笑。 然而今天,当我将一篇小说写完了,抄完了,看了又看,终于摇摇头撕毁了的时候,我想到那位教师的话,不由得悲从中来。 写作果然是一件苦事么?写作不过是发表意见,说话也同样是发表意见,不见得写文章就比说话难。古时候,纸张笔墨未经发明,名贵的记录与训诲,用漆写在竹简上,手续极其累赘麻烦,人们难得有书面发表意见的机会,所以作风方面力求其简短含蓄,不许有一句废话。后来呢,有了纸,有了笔,可以一摇而就,废话就渐渐多了。到了现在,印刷事业发达,写文章更成了稀松平常的事,不必郑重出之。最近纸张缺乏,上海的情形又略有变化,执笔者不得不三思而后写了。 纸的问题不过是暂时的,基本问题还是:养成写作习惯的人,往往没有话找话说,而没有写作习惯的人,有话没处说。我并不是说有许多天才默默无闻地饿死在阁楼上。比较天才更为要紧的是普通人。一般的说来,活过半辈子的人,大都有一点真切的生活经验,一点独到的见解。他们从来没想到把它写下来,事过境迁,就此湮没了。也许是至理名言,也许仅仅是无足重轻的一句风趣的插诨,然而积少成多,究竟是我们文化遗产的一项损失。举个例子,我认识一位太太,是很平常的一位典型太太,她对于老年人的脱发有极其精微的观察。她说:中国老太太从前往往秃头,现在不秃了。老太爷则反是,从前不秃,现在常有秃的。外国老太太不秃而老太爷秃。为什么呢?研究之下,得到如此的结论:旧时代的中国女人梳着太紧的发髻,将头发痛苦地往后拉着,所以易秃。男子以前没有戴帽的习惯,现在的中国男子与西方人一般的长年离不开帽子,戴帽于头发的健康有碍,所以秃头的渐渐多了。然则外国女人也戴帽子,何以不秃呢?因为外国女人的帽子忽大忽小,忽而压在眉心,忽而钉在脑后,时时改变位置,所以不至于影响到头皮的青春活力。诸如此类,有许多值得一记的话,若是职业文人所说,我就不敢公然剽窃了,可是像他们不靠这个吃饭的,说过就算了,我就像捡垃圾一般的捡了回来。 职业文人病在"自我表现"表现得过度,以致于无病呻吟,普通人则表现得不够,闷得慌。年纪轻的时候,倒是敢说话,可是没有人理睬他。到了中年,在社会上有了地位,说出话来相当分量,谁都乐意听他的,可是正在努力的学做人,一味的唯唯否否,出言吐语,切忌生冷,总拣那烂熟的,人云亦云。等到年纪大了,退休之后,比较不负责任,可以言论自由了,不幸老年人总是唠叨的居多,听得人不耐烦,任是入情入理的话,也当做耳边风。这是人生一大悲剧。真是缺乏听众的人,可以去教书,在讲堂上海阔天空,由你发挥,谁打呵欠,扣谁的分数——再痛快也没有了。不得已而求其次,惟有请人吃饭,那人家就不能不委屈一点,听你大展鸿论,推断世界大战何时结束,或是追叙你当年可歌可泣的初恋。《笑林广记》里有一个人,专好替人写扇子。这一天,看见朋友手摇白折扇,立刻夺过来要替他写。那朋友双膝跪下。他搀扶不迭道:"写一把扇子并不费事,何必行此大礼?"朋友道:"我不是求你写,我是求你别写。" 听说从前有些文人为人所忌,给他们钱叫他们别写,像我这样缺乏社会意识的,恐怕是享不到这种福了。 李笠翁在《闲情偶寄》里说"场中作文,有倒骗主司入彀之法。开卷之初,当有奇句夺目,使之一见而惊,不敢弃去,此一法也。终篇之际,当以媚语摄魂,使之执卷流连,若难遽别,此一法也。"又要惊人,眩人,又要哄人,媚人,稳住了人,似乎是近于妾妇之道。由这一点出发,我们可以讨论讨论作者与读者的关系。 西方有这么一句成语:"诗人向他自己说话,被世人偷听了去。"诗人之写诗,纯粹出于自然,脑子里决不能有旁人的存在。可是一方面我们的学校教育却极力的警告我们作文的时候最忌自说自话,时时刻刻都得顾及读者的反应。这样究竟较为安全,除非我们确实知道自己是例外的旷世奇才。要迎合读者的心理。办法不外这两条:(一)说人家所要说的,(二)说人家所要听的。 说人家所要说的,是代群众诉冤出气,弄得好,不难一唱百和。可是一般舆论对于左翼文学有一点常表不满,那就是"诊脉不开方"。逼急了,开个方子,不外乎阶级斗争的大屠杀。现在的知识分子之谈意识形态,正如某一时期的士大夫谈禅一般,不一定懂,可是人人会说,说得多而且精彩。女人很少有犯这毛病的,这可以说是"男人病"的一种,我在这里不打算多说了。 退一步想,专门描写生活困难吧。固然,大家都抱怨着这日子不容易过,可是你一味的说怎么苦怎么苦,还有更苦的人说:"这算得了什么?"比较富裕的人也自感到不快,因为你堵住了他的嘴,使他无从诉苦了。 那么,说人家所要听的吧。大家愿意听些什么呢?越软性越好——换言之,越秽亵越好么?这是一个很普遍的错误观念。我们拿《红楼梦》与《金瓶梅》来打比吧。抛开二者的文学价值不讲——大众的取舍并不是完全基于文学价值的——何以《红楼梦》比较通俗得多,只听见有熟读《红楼梦》的,而不大有熟读《金瓶梅》的?但看今日销路广的小说,家传户诵的也不是"香艳热情"的而是那温婉、感伤,小市民道德的爱情故事。所以秽亵不秽亵这一层倒是不成问题的。 低级趣味不得与色情趣味混作一谈,可是在广大的人群中,低级趣味的存在是不可否认的事实。文章是写给大家看的,单靠一两个知音,你看我的,我看你的,究竟不行。要争取众多的读者,就得注意到群众兴趣范围的限制。作者们感到曲高和寡的苦闷,有意的去迎合低级趣味。存心迎合低级趣味的人,多半是自处甚高,不把读者看在眼里,这就种下了失败的根。既不相信他们那一套,又要利用他们那一套为号召,结果是有他们的浅薄而没有他们的真挚。读者们不是傻子,很快地就觉得了。 要低级趣味,非得从里面打出来。我们不必把人我之间划上这么清楚的界限。我们自己也喜欢看张恨水的小说,也喜欢听明皇的秘史。将自己归入读者群中去,自然知道他们所要的是什么。要什么,就给他们什么,此外再多给他们一点别的——作者有什么可给的,就拿出来,用不着扭捏地说:"恐怕这不是一般人所能接受的吧?"那不过是推诿。作者可以尽量给他所能给的。读者尽量拿他所能拿的。像《红楼梦》,大多数人于一生之中总看过好几遍。就我自己说,八岁的时候第一次读到,只看见一点热闹,以后每隔三四年读一次,逐渐得到人物故事的轮廓、风格、笔触,每次的印象各各不同。现在再看,只看见人与人之间感应的烦恼。——个人的欣赏能力有限,而《红楼梦》永远是"要一奉十"的。"要一奉十"不过是一种理想,一种标准。我们还是实际化一点,谈谈写小说的甘苦吧。小说,如果想引人哭,非得先把自己引哭了。若能够痛痛快快哭一场,倒又好了,无奈我所写的悲哀往往是属于"如匪浣衣"的一种。(拙作《倾城之恋》的背景即是取材于《柏舟》那首诗上的:"……亦有兄弟,不可以据……忧心悄悄,愠于群小。觏闵既多,受侮不少。……日居月诸,胡迭而微?心之忧矣,如匪浣衣。静言思之。不能奋飞。""如匪浣衣"那一个譬喻,我尤其喜欢。堆在盆边的脏衣服的气味,恐怕不是男性读者们所能领略的吧?那种杂乱不洁的,壅塞的忧伤,江南的人有一句话可以形容:"心里很雾数。""雾数"二字,国语里似乎没有相等的名词。) 是个故事,就得有点戏剧性。戏剧就是冲突,就是磨难,就是麻烦。就连p.g.wodehouse那样的滑稽小说,也得把主人翁一步一步诱入烦恼丛中,愈陷愈深,然后再把他弄出来。快乐这东西是缺乏兴味的——尤其是他人的快乐,所以没有一出戏能够用快乐为题材。像《浮生六记》,"闺房记乐"与"闲情记趣"是根本不便搬上舞台的,无怪话剧里的拍台拍凳自怨自艾的沈三白有点失了真。 写小说,是为自己制造愁烦。我写小说,每一篇总是写到某一个地方便觉得不能写下去了。尤其使我痛苦的是最近做的《年轻的时候》,刚刚吃力地越过了阻碍,正可以顺流而下,放手写去,故事已经完了。这又是不由得我自己做主的……人生恐怕就是这样的吧?生命即是麻烦,怕麻烦,不如死了好。麻烦刚刚完了,人也完了。 写这篇东西的动机本是发牢骚,中间还是兢兢业业的说了些玩话。一班文人何以甘心情愿守在"文字狱"里面呢?我想归根究底还是因为文字的韵味。譬如说,我们家里有一只旧式的朱漆皮箱,在箱盖里面我发现这样的几行字,印成方块形: 高州钟同济铺在粤东省城城隍庙左便旧仓巷开张自造家用皮箱衣包帽盒发客贵客光顾请认招牌为记主固不误光绪十五年 我立在凳子上,手撑着箱子盖看了两遍,因为喜欢的缘故,把它抄了下来。还有麻油店的横额大匾"自造小磨麻油卫生麻酱白花生酱提尖锡糖批发"。虽然是近代的通俗文字,和我们也像是隔了一层,略有点神秘。 然而我最喜欢的还是申曲里的几句套语:五更三点望晓星,文武百官上朝廷。东华龙门文官走,西华龙门武将行。文官执笔安天下,武将上马定乾坤……照例这是当朝宰相或是兵部尚书所唱,接着他自思自想,提起"老夫"私生活里的种种问题。若是夫人所唱,便接着"老身"的自叙。不论是"老夫"是"老身",是"孤王"是"哀家",他们具有同一种的宇宙观——多么天真纯洁的,光整的社会秩序:"文官执笔安天下,武将上马定乾坤!"思之令人泪落。 秘密 最近听到两个故事,觉得很有意思,尤其是这个,以后人家问话太多的时候,我想我就告诉他这一个笑话。德国的佛德烈大帝,大约是在打仗吧,一个将军来见他,问他用的是什么策略。 皇帝道:"你能够保守秘密么?" 他指天誓曰:"我能够,沉默得像坟墓,像鱼,像深海底的鱼。" 皇帝道:"我也能够。" 诗与胡说 夏天的日子一连串烧下去,雪亮,绝细的一根线,烧得要断了,又给细细的蝉声连了起来,"吱呀,吱呀,吱……" 这一个月,因为生病,省掉了许多饭菜、车钱,因此突然觉得富裕起来。虽然生的是毫无风致的病,肚子疼得哼哼唧唧在席子上滚来滚去,但在夏天,闲在家里,万事不能做,单只写篇文章关于cezanne的画,关于看过的书,关于中国人的宗教,到底是风雅的。我决定这是我的"风雅之月",所以索性高尚一下,谈起诗来了。 周作人翻译的有一首著名的日本诗:"夏日之夜,有如苦竹,竹细节密,顷刻之间,随即天明。"我劝我姑姑看一遍,我姑姑是"轻性知识分子"的典型,她看过之后,摇摇头说不懂,随即又寻思,说:"既然这么出名,想必总有点什么东西吧?可是也说不定。一个人出名到某一个程度,就有权利胡说八道。" 我想起路易士。第一次看见他的诗,是在杂志的"每月文摘"里的《散步的鱼》,那倒不是胡话,不过太做作了一点。小报上逐日笑他的时候,我也跟着笑,笑了许多天,在这些事上,我比小报还要全无心肝,譬如上次,听见说顾明道死了,我非常高兴,理由很简单,因为他的小说写得不好。其实我又不认识他,而且如果认识,想必也有理由敬重他,因为他是这样的一个模范文人,历尽古往今来一切文人的苦难,而且他已经过世了,我现在来说这样的话,太岂有此理,但是我不由的想起《明日天涯》在《新闻报》上连载的时候,我非常讨厌里面的前进青年孙家光和他资助求学的小姑娘梅月珠,每次他到她家去,她母亲总要大鱼大肉请他吃饭表示谢意,添菜的费用超过学费不知多少倍。梅太太向孙家光叙述她先夫的操行与不幸的际遇,报上一天一段,足足叙述了两个礼拜之久,然而我不得不读下去,纯粹因为它是一天一天分载的,有一种最不耐烦的吸引力。我有个表姊,也是看《新闻报》的,我们一见面就骂《明日天涯》,一面叽咕一面往下看。 顾明道的小说本身不足为奇,值得注意的是大众读者能够接受这样没颜落色的愚笨。像《秋海棠》的成功,至少是有点道理的。 把路易士和他深恶痛疾的鸳蝴派相提并论,想必他是要生气的。我想说明的是,我不能因为顾明道已经死了的缘故原谅他的小说,也不能因为路易士从前作过好诗的缘故原谅他后来的有些诗。但是读到了《傍晚的家》,我又是一样想法了,觉得不但《散步的鱼》可原谅,就连这人一切幼稚恶劣的做作也应当被容忍了。因为这首诗太完全,所以必须整段地抄在这里…… 傍晚的家有了乌云的颜色,风来小小的院子里, 数完了天上的归鸦, 孩子们的眼睛遂寂寞了。 晚饭时妻的琐碎的话——几年前的旧事已如烟了,而在青菜汤的淡味里,我觉出了一些生之凄凉。 路易士的最好的句子全是一样的洁净,凄清,用色吝惜,有如墨竹。眼界小,然而没有时间性,地方性,所以是世界的,永久的。譬如像: 二月之雪又霏霏了,黯色之家浴着春寒, 哎,纵有温情已迢迢了:妻的眼睛是寂寞的。 还有《窗下吟》里的 然而说起我的, 青青的, 平如镜的恋, 却是那么辽远。 那辽远, 对于瓦雀与幼鸦们, 乃是一个荒诞…… 这首诗较长,音调的变换极尽娉婷之致。《二月之窗》写的是比较朦胧微妙的感觉,倒是现代人所特有的: ——西去的迟迟的云是忧人的,载着悲切而悠长的鹰呼,冉冉地,如一不可思议的帆。 而每一个不可思议的日子,无声的,航过我的二月窗。 在整本的书里找到以上的几句,我已经觉得非常之满足,因为中国的新诗,经过胡适,经过刘半农、徐志摩,就连后来的朱湘,走的都像是绝路,用唐朝人的方式来说我们的心事,仿佛好的都已经给人说完了,用自己的话呢,不知怎么总说得不像话,真是急人的事。可是出人意料之外的好诗也有。倪弘毅的《重逢》,我所看到的一部分真是好: ——紫石竹你叫它是片恋之花,三年前, 夏色瘫软 就在这死市 你困惫失眠夜…… 夜色滂薄 言语似夜行车 你说 未来的墓地有夜来香 我说种"片刻之恋"吧 ……用字像"瘫软"、"片恋",都是极其生硬,然而不过是为了经济字句,得压紧,更为结实,决不是蓄意要它"语不惊人死不休"。我尤其喜欢那比仿,"言语似夜行车",断断续续,远而凄怆。再如后来的 你在同代前殉节 疲于喧哗 看不到后面, 掩脸沉没…… 末一句完全是现代画幻丽的笔法,关于诗中人我虽然知道得不多,也觉得像极了她,那样的宛转的绝望,在影子里徐徐下陷,伸着弧形的,无骨的白手臂。 诗的末一句似是纯粹的印象派,作者说恐怕人家不懂: ——你尽有苍绿。 但是见到她也许就懂了,无量的"苍绿"中有安详的创楚。然而这是一时说不清的,她不是树上拗下来,缺乏水分,褪了色的花,倒是古绸缎上的折枝花朵,断是断了的,可是非常的美,非常的应该。 所以活在中国就有这样可爱:脏与乱与忧伤之中,到处会发现珍贵的东西,使人高兴一上午,一天,一生一世。听说德国的马路光可鉴人,宽敞,笔直,齐齐整整,一路种着参天大树,然而我疑心那种路走多了要发疯的。还有加拿大,那在多数人的印象里总是个毫无兴味的,模糊荒漠的国土,但是我姑姑说那里比什么地方都好,气候偏于凉,天是蓝的,草碧绿,到处红顶的黄白洋房,干净得像水洗过的,个个都附有花园。如果可以选择的话,她愿意一辈子住在那里。要是我就舍不得中国——还没离开家已经想家了。 双声 獏貘梦与张爱玲一同去买鞋。两人在一起,不论出发去做什么事,结局总是吃。"吃什么呢?"獏貘梦照例要问。 张爱玲每次都要想一想,想到后来还是和上次相同的回答:"软的,容易消化的,奶油的。" 在咖啡馆里,每人一块奶油蛋糕,另外要一份奶油;一杯热巧克力加奶油,另外要一份奶油。虽然是各自出钱,仍旧非常热心地互相劝诱:"不要再添点什么吗?真的一点都吃不下了吗?"主人让客人的口吻。 张爱玲说:"刚吃好,出去一吹风要受凉的,多坐一会好么?"坐定了,长篇大论地说起话来;话题逐渐严肃起来的时候,她又说:"你知道,我们这个很像一个座谈会了。"起初1我替她取名"炎樱",她不甚喜欢,恢复了原来的名姓"莫黛"——"莫"是姓的译音,"黛"是因为皮肤黑。——然后她自己从阿部教授那里,发现日本古传说里有一种吃梦的兽叫做"獏",就改"莫"为"貘獏"。"貘獏"可以代表她的为人,而且云鬓高耸,本来也像个有角的小兽。"獏黛"读起来不大好听,有点像"麻袋",有一次在电话上又被人缠错了当作"毛头",所以又改为"獏梦"。这一次又有点像"嫫母"。可是我不预备告诉她了。——作者原注。獏貘梦说到圣诞节的一个跳舞会:"他们玩一种游戏,叫做:向最智慧的鞠躬,向最美丽的下跪,向你最爱的接吻。""哦,许多人向你下跪吗?"獏貘梦在微明的红灯里笑了,解释似地说:"那天我穿了黑的衣裳,把中国小孩旧式的围嘴子改了个领圈——你看见过的那围嘴子,金线托出了一连串的粉红蟠桃。那天我实在是很好看。""唔。也有人说你是他最爱的吗"?"有的。大家乱吻一阵,也不知是谁吻谁,真是傻。我很讨厌这游戏,但是如果你一个人不加入,更显得傻。我这个人顶随和。我一个朋友不是这样说的吗:现在你反对共产主义,将来万一共产了,你会变成最活动的党员,就因为你绝对不能做个局外人。——看你背后有什么。""噢,棕榈树,"张爱玲回头一看,盆栽的小棕树手爪样的叶子正罩在她头上,她不感兴趣地拨了拨它,"我一点也不觉得我是坐在树底下。"咖啡馆的空气很菲薄,苹果绿的墙,粉荷色的小灯,冷清清没有几个人。"他们都是吻在嘴上的么,还是脸上?""当然在嘴上,他们只有吻在嘴上才叫吻。""光是嘴唇碰着的,银幕上的吻么?""不是的。""哦。""真讨厌,我只有一种兽类的不洁的感觉。"貘梦不愉快的时候,即刻换了一种薄薄的单寒的喉咙,与她腴丽的人完全不相称。"可是我装得很好,大家还以为我玩得非常高兴呢,谁也看不出我的嫌恶。""上海那些杂七古董的外国人,美国气很重,这样的颈会(注:英文用颈字作为动词,专指当众的拥抱接吻,和中国交颈意思又两样)在他们是很普通的吧?""也许我是太老式,我非常的不赞成。不但是当众,就是没人在——如果一个男人是认真喜欢你的,他还当你也一样地喜欢他,这对于他是不公平的,给他错误的印象。至于有时候,根本对方不把你看得太严重,再给他种种自由,自己更显得下贱。""的确是不好。桃乐赛·狄斯说的——引经据典引到狄斯女士信箱,好像太浅薄可笑,可是狄斯女士有些话实在是很对——她说美国的年轻人把颈看得太随便,弄惯了,什么都稀松平常,等到后来真的遇见了所爱的人,应当在身体的接触上得到大大的快乐,可是感情已经钝化了,所以也是为他们自己的愉快打算……""也许他们等不及呢——情愿零零碎碎先得到一点愉快。我觉得是这样:如果他们喜欢的话,那就没有什么不对;如果一个女孩子本身并没有需要,只是为了一时风气所趋,怕人家笑她落后或是缺乏性感,也不得不从众,那我想是不对。"张:"可是,如果她感到需要的话,这样挑拨也是很危险的,进一步引到别的上头,会有比较严重的结果,你想不是么?接吻是没有什么关系的——""嗳,对了。" 张:"如果她不感到需要,当然逼迫自己也是很危险的——印象太坏了,会影响到以后的性心理。"獏"只有俄国女人是例外。俄国女孩子如果放浪一点,也是情有可原,她们老得特别的快,结婚没有多时就胖得像牛。以后无论她们需要不需要,反正没有多少罗曼斯了。——真的,俄国女人年纪大一点就简直看不得。古话说:没结婚,先看你的丈母娘。(因为丈母娘就是妻子老来的影子)如果男人要照这样做,所有的俄国女人全没有结婚的机会了……那天的宴会里有几个俄国青年编了一出极短的戏,很有趣,叫永远的三角。非常简单,一个男人一个女人迎面走来,抱住了,同声说:我的爱!窗外有个人影一闪,女人急了,说我的丈夫!"男人匆匆地要溜,说:我的帽子!完了。"张:"真好!——不知为什么,白俄年轻的时候有许多聪明的,到后来也不听见他们怎样,从来没有什么成就。杂种人也是这样,又有天才,又精明,会算计……"(突然地,她为貘梦恐惧起来)。獏"是的,大概是因为缺少鼓励。社会上对他们有点歧视。" 张:"不,我想上海在这一点上倒是很宽容的,什么都是自由竞争。我想,还是因为他们没有背景,不属于哪里,沾不着地气。"獏"也许。哎,我还没说完呢,关于他们的戏,还有永远的三角在英国:妻子和情人拥抱着,丈夫回来撞见了,丈夫非常地窘,喃喃地造了点借口,拿了他的雨伞,重新出去了。永远的三角在俄国:妻子和情人拥抱,丈夫回来看见了,大怒,从身边拔出三把手枪来,给他们每人一把,他自己也拿一把,各自对准了太阳穴,轰然一声,同时自杀了。"张:"真可笑,真像!"獏貘梦:"妒忌这样东西真是——拿它无法可想。譬如说,我同你是好朋友。假使我有丈夫,在他面前提起你的时候,我总是只说你的好处,那么他当然只知道你的好处,所以非常喜欢你。那我又不情愿了。——如果是你呢?"张:"我也要妒忌的。"獏貘梦:"又不便说明,闷在心头,对朋友,只有在别的上头刻毒些——可以很刻毒。多年的感情渐渐地被破坏,真是悲惨的事。其实也没有什么不可以说明的。你答应我,如果有这样的一天,你就对我说:貘梦,我妒忌了。你留神一点,少来来!" 张:(笑)"好的,一定。"獏貘梦:"我不大能够想象,如果有一天我发现我的丈夫在吻你,我怎么办——口吐白沫大闹一场呢,还是像那英国人似的非常窘,悄悄躲出去。——还有一点奇怪的,如果我发现我丈夫在吻你,我妒忌的是你而不是他——" 张:(笑起来)"自然当是这样,这有什么奇怪呢?你有时候头脑非常混乱。"獏貘梦:(继续想她的)"我想我还是不会大闹的。大闹过后,隔了许多天,又懊悔起来,也许打个电话给你,说:张爱1,几时来看看我吧!"张:"我是不会当场发脾气的,大约是装做没看见,等客人走了,背地里再问他到底是怎么一回事。其实问也是多余的,我总觉得一个男人有充分的理由要吻你。不过原谅归原谅,这到底是不行的。"獏貘梦:"当然!堂堂正正走进来说:喂,这是不行的!"张:"在我们之间可以这样,换了一个别的女人就行不通。发作一场,又做朋友了,人家要说是神经病。而且麻烦的是,可妒忌的不单是自己的朋友,随便什么女人,男人稍微提到,说声好,听着总有点难过,不能每一趟都发脾气。而且发惯了脾气,他什么都不对你说了,就说不相干的,也存着戒心,弄得没有可谈的了。我想还是忍着的好。脾气是越纵容越脾气大。忍忍就好。"獏貘梦:"不过这多讨厌呢,常常要疑心——当然你想着谁都是喜欢他的,因为他是最最好的——不然也不会嫁给他了。生命真是要命的事!" 张:"关于多妻主义——"獏貘梦:"理论上我是赞成的,可是不能够实行。"张:"我也是,如果像中国的弹词小说里的,两个女人是姊妹或是结拜姊妹呢?"獏貘梦:"只有更糟。" 张:"是的。可是如果另外的一个女人是你完全看不起的,那也是我们的自尊心所不能接受的。结果也许你不得不努力地在她里面发现一些好处,使得你自己喜欢她。是有那样的心理的。当然,喜欢了之后,只有更敌视。"獏貘梦:"幸而现在还轮不到我们。欧洲就快要行多妻主义了,男人死得太多——看他们可有什么好一点的办法想出来。"张:(猝然,担忧地)"貘梦,将来你老了的时候预备穿什么样的衣服呢?"獏貘梦:"印度装的披纱——我想那是最慈悲的。不管我将来嫁给印度人或是中国人,我要穿印度的披纱——石像的庄严,胖一点瘦一点都没有关系。或者,也许,中国旧式的袄裤……" 张:(高兴起来)"嗳,对了,我也可以穿长大的袄裤,什么都盖住了,可是仍旧很有样子;青的黑的,赫黄的,也有许多陈年的好颜色。"獏貘梦:"哪,现在你放心了!对于老年没有恐惧了,是不是?从来没有看见张爱这样的人!连将来她老了的时候该穿什么衣服都要我预先决定!是不是我应当在遗嘱上写明了:几年以后张爱可以穿什么什么……" 张:(笑)"不是的——你知道我最恨现在这班老太太,怎么暗淡怎么穿。瑟瑟缩缩的,如果有一点个性,就是教会气。外国老太太们倒是开通,红的花的都能穿,大块的背脊上,密密的小白花,使人头昏,蓝底子印花绸,红底子印花布,包着不成人形的肉,真难看!"獏貘梦:"噢,你记得上回我跟一个朋友讨论东西洋的文化,我忽然想起来有一点我要告诉他:西方的时装也是一代否定一代的,所以花样翻新,主意非常多;而印度的披纱是永久的,慢慢地加一点进去,加一点进去,终于成了定型,有普遍的包涵的美,改动一点小节都不可能。还有关于日本文化——我对日本文化的迷恋,已经过去了。" 张:"啊,我也是!三年前,初次看见他们的木版画,他们的衣料、瓷器,那些天真的、红脸的小兵,还有我们回上海来的船上,那年老的日本水手拿出他三个女儿的照片给我们看;路过台湾,台湾的秀丽的山,浮在海上,像中国的青绿山水画里的,那样的山,想不到,真的有!日本的风景听说也是这样。船舱的窗户洞里望出去,圆窗户洞,夜里,海湾是蓝灰色的,静静的一只小渔船,点一盏红灯笼……那时候真是如痴如醉地喜欢着呀!"獏貘梦:"是的,他们有一种雅气的风韵,非常可爱的。"张:"对于我,倒不是完全因为他们的雅气。因为我是中国人,喜欢那种古中国的厚道含蓄。他们有一种含蓄的空气。"獏貘梦:"嗳,好的就是那种空气。譬如说山上有一层银白的雾,雾是美的,然而雾的后面还是有个山在那里。山是真实。他们的雾,后面没有山。" 张:"是的,他们有许多感情都是浮面的。对于他们不熟悉的东西,他们没有感情;对于熟悉的东西,每一样他们都有一个规定的感情——应当怎样想。"獏貘梦:"看他们的画,在那圆熟嫣丽之中,我总觉得还有更多更多的意思,使人虚心地等待着。可是现在我知道,一眼看到的,就全在那里了。" 张:"……"獏貘梦:"……" 张:"……"獏貘梦:"你想我们批评得太苛刻么?我们总是贪多贪多,总是不满足。" 张:"我想并不太苛刻。可是,同西洋同中国现代的文明比较起来,我还是情愿日本的文明的。"獏貘梦:"我也是。" 张:"现在的中国和印度实在是不大好。至于外国,像我们都是在英美的思想空气里面长大的,有很多的机会看出他们的破绽。就连我所喜欢的赫克斯莱,现在也渐渐的不喜欢了。"獏貘梦:"是的,他并没有我们所想的伟大。" 张:"初看是那么深而狭,其实还是比较头脑简单的。"貘梦:"就连埃及的艺术,那样天高地厚的沉默,我都有点疑心,本来没有什么意思,意思都是我们自己给加进去的。"张:"啊,不过,一切的艺术不都是这样的么?这有点不公平了。"獏貘梦:(笑)"我自己也害怕,这样地没常性,喜欢了又丢掉,一来就粉碎了幻象。" 张:"我想是应当这样的,才有个比较同进步。有些人甚至就停留在王尔德上——真是!"獏貘梦:"王尔德那样的美真是初步的。——所以我害怕呀,现在我同你说话,至少我知道你是懂得的;同别人说这些,人家尽管点头,我怎么知道他真的懂得了没有?家里人都会当我发疯!所以,你还是不要走开吧!" 张:"好,不走。我大约总在上海的。"獏貘梦:"日本人的个性里面有一种完全——简直使人灰心的一种完全。嫁给外国人的日本女人,过了大半辈子的西洋生活,看上去是绝对地被同化了,然而丈夫一死,她带了孩子,还是要回日本,马上又变成最彻底的日本人,鞠躬,微笑,成串地说客气话,爱国爱得很热心,同时又有那种深深浅浅的凄清……" 张:"嗳,不知为什么,日本人同家乡真的隔绝了的话,就简直不行。像美国的日侨,生长在美国的,那是非常轻快漂亮,脱尽了日本气的了;他们之中就很少好的,我不喜欢他们。不像中国人,可以有欧化的中国人,到底也还是中国人,也有好有坏。日本人是不能有一半一半的。"獏:"你记得你告诉过我,一个人种学家研究出来,白种人的思想是一条直线,中国人的思想是曲折的小直线;白种人是严格地合逻辑的,而中国人的逻辑常常转弯,比较活动;日本人的思想方式却是更奇怪的,是两条平行的虚线,左边一小划,右边一小划,然后再是左边一小划,右边一小划,这样推行下去。——这不是就像一个人的足印?足印与足印之间本来是有空隙的,即使高一脚,低一脚,踏空了一步,也没有大碍;不像一条直线,一下子中断了,反而不容易连下去。" 张:"呀,真好,两条平行的虚线比作足迹。单是想到一个人的足迹,这里面就有一种完整性。" 从咖啡店里走出来,已经是黑夜,天上有冬天的小小的蛾眉月和许多星,地上,身上,是没有穿衣服似的,漫了水似的,透明透亮的寒冷。她们的家一个在东,一个在西,同样的远近;可是貘梦坚持着要人送,张爱玲虽然抱怨着,还是陪她向那边走去。 张:(战抖着)"真冷!不行,我一定要伤风了!"獏貘梦:"不会的。多么可爱的,使人神旺的天气!"张:"你当然不会伤风,再冷些你也可以不穿袜子,吃冰淇淋,出汗。我是要回去了!越走,回去的路越远。不行,我真的要生病了!"獏貘梦:"啊,不要回去,送我就送到底吧,也不要生病!"张:"你不能想象生病的苦处。现在你看我有说有笑,多少也有点思想,等回去发烧呕吐了,却只有我一个人。我姑姑常常说我自私:只有獏梦,比你还自私!"獏:"啊,难道你也真的这样想么?喂,我有很好的一句话批评阿部教授的短篇小说《星期五之花》。那一篇我看到实在很失望。" 张:"我也是。仿佛是要它微妙的,可是只做到轻淡。"獏:"是的,不过是一点小意思,经不起这样大写的。整个地拉得太长,摊得太薄了。可是我说得它很美丽,我说它是一张铅笔画,上面却加上了两笔墨水的勾勒,落了痕迹了。 我就这样写在作文里交了进去,你想他会生气么?"张:"不会的吧?可是不行,我真的要回去了,太冷了!"獏:"啊,这样走着说话不是很好么?" 张:"是的,可是,回去的路上只有我一个人,你知道有时候我耐不住一刻的寂寞。电车上倒是有许多人,热热闹闹的,可是挤不上。不然就坐三轮车回去,把时间缩短一点也好,我又不愿意花那个钱,太冤枉了!为什么我要把你送到家然后自己叫三轮车回去?又不是你的男朋友!——除非你替我出一半钱。"獏貘梦:"好了好了,不要叽咕了,你叫三轮车回去,我出一半。" 张:"好的,那么。" 张爱玲没有一百元的票子,向貘梦借了两百块,坐车用了一百七十,在车上一路算着貘梦应当出八十五,下次要记着还她一百十五元。她们的钱向来是还来还去,很少清帐的时候。 说胡萝卜 有一天,我们饭桌上有一样萝卜煨肉汤。我问我姑姑:"洋花萝卜跟胡萝卜都是古时候从外国传进来的吧?"她说:"别问我这些事。我不知道。"她想了一想,接下去说道:"我第一次同胡萝卜接触,是小时候养叫油子,就喂它胡萝卜。还记得那时候奶奶(指我的祖母)总是把胡萝卜一切两半,再对半一切,塞在笼子里,大约那样算切得小了。——要不然我们吃的菜里是向来没有胡萝卜这样东西的。——为什么给叫油子吃这个,我也不懂。" 我把这一席话暗暗记下,一字不移地写下来,看看忍不住要笑,因为只消加上"说胡萝卜"的标题,就是一篇时髦的散文,虽说不上冲淡隽永,至少放在报章杂志里也可以充充数。而且妙在短——才抬头,已经完了,更使人低徊不已。 私语 "夜深闻私语,月落如金盆。"那时候所说的,不是心腹话也是心腹话了罢?我不预备装模作样把我这里所要说的当做郑重的秘密,但是这篇文章因为是被编辑先生催逼着,仓促中写就的,所以有些急不择言了,所写的都是不必去想它,永远在那里的,可以说是下意识的一部分背景。就当它是在一个"月落如金盆"的夜晚,有人嘁嘁切切絮絮叨叨告诉你听的罢! 今天早上房东派了人来测量公寓里热水汀管子的长度,大约是想拆下来去卖。我姑姑不由的感慨系之,说现在的人起的都是下流的念头,只顾一时,这就是乱世。 乱世的人,得过且过,没有真的家。然而我对于我姑姑的家却有一种天长地久的感觉。我姑姑与我母亲同住多年,虽搬过几次家,而且这些时我母亲不在上海,单剩下我姑姑,她的家对于我一直是一个精致完全的体系,无论如何不能让它稍有毁损。前天我打碎了桌面上的一块玻璃,照样赔一块要六百元,而我这两天刚巧破产,但还是急急的把木匠找了来。近来不知为什么特别有打破东西的倾向。(杯盘碗匙向来不算数,偶尔我姑姑砸了个把茶杯,我总是很高兴地说:"轮到姑姑砸了!")上次急于到阳台上收衣裳,推玻璃门推不开,把膝盖在门上一抵,豁朗一声,一块玻璃粉粉碎了,膝盖上只擦破一点皮,可是流下血来,直溅到脚面上,擦上红药水,红药水循着血痕一路流下去,仿佛吃了大刀王五的一刀似的。给我姑姑看,她弯下腰去,匆匆一瞥,知道不致命,就关切地问起玻璃,我又去配了一块。 因为现在的家于它的本身是细密完全的,而我只是在里面撞来撞去打碎东西,而真的家应当是合身的,随着我生长的,我想起我从前的家了。 第一个家在天津。我是生在上海的,两岁的时候搬到北方去。北京也去过,只记得被佣人抱来抱去,用手去揪她颈项上松软的皮——她年纪逐渐大起来,颈上的皮逐渐下垂;探手到她颔下,渐渐有不同的感觉了。小时候我脾气很坏,不耐烦起来便抓得她满脸的血痕。她姓何,叫"何干"。不知是那里的方言,我们称老妈子为什么干什么干。何干很像现在时髦的笔名:"何若","何之","何心"。有一本萧伯纳的戏:《心碎的屋》,是我父亲当初买的。空白上留有他的英文题识:"天津,华北。一九二六。三十二号路六十一号。提摩太·c·张·"我向来觉得在书上郑重地留下姓氏,注明年月,地址,是近于罗唆无聊,但是新近发现这本书上的几行字,却很喜欢,因为有一种春日迟迟的空气,像我们在天津的家。 院子里有个秋千架,一个高大的丫头,额上有个疤,因而被我唤做"疤丫丫"的,某次荡秋千荡到最高处,唿地翻了过去,后院子里养着鸡。夏天中午我穿着白地小红桃子纱短衫,红袴子,坐在板凳上,喝完满满一碗淡绿色,涩而微甜的六一散,看一本谜语书,唱出来,"小小狗,走一步,咬一口。"谜底是剪刀。还有一本是儿歌选,其中有一首描写最理想的半村半郭的隐居生活,只记得一句"桃枝桃叶作偏房",似乎不大像儿童的口吻了。 天井的一角架着个青石砧,有个通文墨,胸怀大志的男底下人时常用毛笔蘸了水在那上面练习写大字。这人瘦小清秀,讲三国志演义给我听,我喜欢他,替他取了一个莫名其妙的名字叫"毛物"。毛物的两个弟弟就叫"二毛物""三毛物"。毛物的妻叫"毛物新娘子",简称"毛娘"。毛娘生着红扑扑的鹅蛋脸,水眼睛,一肚子"孟丽君女扮男装中状元",是非常可爱的然而心计很深的女人,疤丫丫后来嫁了三毛物,很受毛娘的欺负。当然我那时候不懂这些,只知道他们是可爱的一家。他们是南京人,因此我对南京的小户人家一直有一种与事实不符的明丽丰足的感觉。久后他们脱离我们家,开了个杂货铺子,女佣领了我和弟弟去照顾他们的生意,努力地买了几只劣质的彩花热水瓶,在店堂楼上吃了茶,和玻璃罐里的糖果,还是有一种丰足的感觉。然而他们的店终于蚀了本,境况极窘。毛物的母亲又怪两个媳妇都不给她添孙子,毛娘背地里抱怨说谁教两对夫妇睡在一间房里,虽然床上有帐子。 领我弟弟的女佣唤做"张干",裹着小脚,伶俐要强,处处占先。领我的"何干",因为带的是个女孩子,自觉心虚,凡事都让着她。我不能忍耐她的重男轻女的论调,常常和她争起来,她就说:"你这个脾气只好住独家村!希望你将来嫁得远远的——弟弟也不要你回来!"她能够从抓筷子的手指的地位上预卜我将来的命运,说:"筷子抓得近,嫁得远。"我连忙把手指移到筷子的上端去,说:"抓得远呢?"她道:"抓得远当然嫁得远。"气得我说不出话来。张干使我很早地想到男女平等的问题,我要锐意图强,务必要胜过我弟弟。 我弟弟实在不争气,因为多病,必须扣着吃,因此非常的馋,看见人嘴里动着便叫人张开嘴让他看看嘴里可有什么。病在床上,闹着要吃松子糖——松子仁舂成粉,掺入冰糖屑——人们把糖里加了黄连汁,喂给他,使他断念,他大哭,把只拳头完全塞到嘴里去,仍然要。于是他们又在拳头上擦了黄连汁。他吮着拳头,哭得更掺了。 松子糖装在金耳的小花磁罐里。旁边有黄红的蟠桃式磁缸,里面是痱子粉。下午的阳光照到那磨白了的旧梳妆台上。有一次张干买了个柿子放在抽屉里,因为太生了,先收在那里。隔两天我就去开抽屉看看,渐渐疑心张干是否忘了它的存在,然而不能问她,由于一种奇异的自尊心。日子久了,柿子烂成一泡水。我十分惋惜,所以至今还记得。 最初的家里没有我母亲这个人,也不感到任何缺陷,因为她很早就不在那里了。有她的时候,我记得每天早上女佣把我抱到她床上去,是铜床,我爬在方格子青锦被上,跟着她不知所云地背唐诗。她才醒过来总是不甚快乐的,和我玩了许久方才高兴起来。我开始认字块,就是伏在床边上,每天下午认两个字之后,可以吃两块绿豆糕。 后来我父亲在外面娶了姨奶奶,他要带我到小公馆去玩,抱着我走到后门口,我一定不肯去,拚命扳住了门,双脚乱踢,他气得把我横过来打了几下,终于抱去了。到了那边,我又很随和地吃了许多糖。小公馆里有红木家具,云母石心子的雕花圆桌上放着高脚银碟子,而且姨奶奶敷衍得我很好。 我母亲和我姑姑一同出洋去,上船的那天她伏在竹床上痛哭,绿衣绿裙上面钉有抽搐发光的小片子。佣人几次来催说已经到了时候了,她像是没听见,他们不敢开口了,把我推上前去,叫我说:"婶婶,时候不早了。"(我算是过继给另一房的,所以称叔叔婶婶。)她不理我,只是哭。她睡在那里像船舱的玻璃上反映的海,绿色的小薄片,然而有海洋的无穷尽的颠波悲恸。 我站在竹床前面看着她,有点手足无措,他们又没有教给我别的话,幸而佣人把我牵走了。 母亲去了之后,姨奶奶搬了进来。家里很热闹,时常有宴会,叫条子。我躲在帘子背后偷看,尤其注意同坐在一张沙发椅上的十六七岁的两姊妹,打着前溜海,穿着一样的玉色袄裤,雪白的偎倚着,像生在一起似的。 姨奶奶不喜欢我弟弟,因此一力抬举我,每天晚上带我到起士林去看跳舞。我坐在桌子边。面前的蛋糕上的白奶油高齐眉毛,然而我把那一块全吃了,在那微红的黄昏里渐渐盹着,照例到三四点钟,趴在佣人背上回家。 家里给弟弟和我请了先生,是私塾制度,一天读到晚,在傍晚的窗前摇摆着身子。读到"太王事獯于,"把它改为"太王嗜熏鱼"方才记住了。那一个时期,我时常为了背不出书而烦恼,大约是因为年初一早上哭过了,所以一年哭到头。——年初一我预先嘱咐阿妈天明就叫我起来看他们迎新年,谁知他们怕我熬夜辛苦了,让我多睡一会,醒来时鞭炮已经放过了。我觉得一切的繁华热闹都已经成了过去,我没有份了,躺在床上哭了又哭,不肯起来,最后被拉了起来。坐在小藤椅上,人家替我穿上新鞋的时候,还是哭——即使穿上新鞋也赶不上了。 姨奶奶住在楼下一间阴暗杂乱的大房里,我难得进去,立在父亲烟炕前背书。姨奶奶也识字,教她自己的一个侄儿读"池中鱼,游来游去",恣意打他,他的一张脸常常肿得眼睛都睁不开。她把我父亲也打了,用痰盂砸破他的头。于是族里有人出面说话,逼着她走路。我坐在楼上的窗台上,看见大门里缓缓出来两辆塌车,都是她带走的银器家生。仆人们都说:"这下子好了!" 我八岁那年到上海来,坐船经过黑水洋绿水洋,仿佛的确是黑的漆黑,绿的碧绿,虽然从来没在书里看到海的礼赞,也有一种快心的感觉。睡在船舱里读着早已读过多次的《西游记》,《西游记》里只有高山与红热的尘沙。 到上海,坐在马车上,我是非常侉气而快乐的,粉红地子的洋纱衫裤上飞着蓝蝴蝶。我们住着很小的石库门房子,红油板壁。对于我,那也有一种紧紧的朱红的快乐。 然而我父亲那时候打了过度的吗啡针,离死很近了。他独自坐在阳台上,头上搭一块湿手巾,两目直视,檐前挂下了牛筋绳索那样的粗而白的雨。哗哗下着雨,听不清楚他嘴里喃喃说些什么,我很害怕了。 女佣告诉我应当高兴,母亲要回来了。母亲回来的那一天我吵着要穿上我认为最俏皮的小红袄,可是她看见我第一句话就说:"怎么给她穿这样小的衣服?"不久我就做了新衣,一切都不同了。我父亲痛悔前非,被送到医院里去。我们搬到一所花园洋房里,有狗,有花,有童话书,家里陡然添了许多蕴藉华美的亲戚朋友。我母亲和一个胖伯母并坐在钢琴凳上模仿一出电影里的恋爱表演,我坐在地上看着,大笑起来,在狼皮褥子上滚来滚去。 我写信给天津的一个玩伴,描写我们的新屋,写了三张信纸,还画了图样。没得到回信——那样的粗俗的夸耀,任是谁也要讨厌罢?家里的一切我都认为是美的顶巅。蓝椅套配着旧的玫瑰红地毯,其实是不甚谐和的,然而我喜欢它,连带的也喜欢英国了,因为英格兰三个字使我想起蓝天下的小红房子,而法兰西是微雨的青色,像浴室的磁砖,沾着生发油的香,母亲告诉我英国是常常下雨的,法国是晴朗的,可是我没法矫正我最初的印象。 我母亲还告诉我画图的背景最得避忌红色,背景看上去应当有相当的距离,红的背景总觉得近在眼前,但是我和弟弟的卧室墙壁就是那没有距离的橙红色,是我选择的,而且我画小人也喜欢给画上红的墙,温暖而亲近。 画图之外我还弹钢琴,学英文,大约生平只有这一个时期是具有洋式淑女的风度的。此外还充满了优裕的感伤,看到书里夹的一朵花,听我母亲说起它的历史,竟掉下泪来。我母亲见了就向我弟弟说:"你看姊姊不是为了吃不到糖而哭的!"我被夸奖着,一高兴,眼泪也干了,很不好意思。《小说月报》上正登着老舍的《二马》,杂志每月寄到了,我母亲坐在抽水马桶上看,一面笑,一面读出来,我靠在门框上笑。所以到现在我还是喜欢《二马》,虽然老舍后来的《离婚》《火车》全比《二马》好得多。 我父亲把病治好之后,又反悔起来,不拿出生活费,要我母亲贴钱,想把她的钱逼光了,那时她要走也走不掉了。他们剧烈地争吵着,吓慌了的仆人们把小孩拉了出去,叫我们乖一点,少管闲事。我和弟弟在阳台上静静骑着三轮的小脚踏车,两人都不作声,晚春的阳台上,挂着绿竹帘子,满地密条的阳光。 父母终于协议离婚。姑姑和父亲一向也是意见不合的,因此和我母亲一同搬走了,父亲移家到一所弄堂房子里。(我父亲对于"衣食住"向来都不考究,单只注意到"行",惟有在汽车上舍得花点钱。)他们的离婚,虽然没有征求我的意见,我是表示赞成的,心里自然也惆怅,因为那红的蓝的家无法维持下去了。幸而条约上写明了我可以常去看母亲。在她的公寓里第一次见到生在地上的瓷砖沿盆和煤气炉子,我非常高兴,觉得安慰了。 不久我母亲动身到法国去,我在学校里住读,她来看我,我没有任何惜别的表示,她也像是很高兴,事情可以这样光滑无痕迹地度过,一点麻烦也没有,可是我知道她在那里想:"下一代的人,心真狠呀!"一直等她出了校门,我在校园里隔着高大的松杉远远望着那关闭了的红铁门,还是漠然,但渐渐地觉到这种情形下眼泪的需要,于是眼泪来了,在寒风中大声抽噎着,哭给自己看。 母亲走了,但是姑姑的家里留有母亲的空气,纤灵的七巧板桌子,轻柔的颜色,有些我所不大明白的可爱的人来来去去。我所知道的最好的一切,不论是精神上还是物质上的,都在这里了。因此对于我,精神上与物质上的善,向来是打成一片的,不是像一般青年所想的那样灵肉对立,时时要起冲突,需要痛苦的牺牲。 另一方面有我父亲的家,那里什么我都看不起,鸦片,教我弟弟做《汉高祖论》的老先生,章回小说,懒洋洋灰扑扑地活下去。像拜火教的波斯人,我把世界强行分作两半,光明与黑暗,善与恶,神与魔。属于我父亲这一边的必定是不好的,虽然有时候我也喜欢。我喜欢鸦片的云雾,雾一样的阳光,屋里乱摊着小报,(直到现在,大叠的小报仍然给我一种回家的感觉)看着小报,和我父亲谈谈亲戚间的笑话——我知道他是寂寞的,在寂寞的时候他喜欢我。父亲的房间里永远是下午,在那里坐久了便觉得沉下去,沉下去。 在前进的一方面我有海阔天穷的计划,中学毕业后到英国去读大学,有一个时期我想学画卡通影片,尽量把中国画的作风介绍到美国去。我要比林语堂还出风头,我要穿最别致的衣服,周游世界,在上海自己有房子,过一种干脆利落的生活。 然而来了一件结结实实的,真的事。我父亲要结婚了。我姑姑初次告诉我这消息,是在夏夜的小阳台上。我哭了,因为看过太多的关于后母的小说,万万没想到会应在我身上。我只有一个迫切的感觉:无论如何不能让这件事发生。如果那女人就在眼前,伏在铁栏干上,我必定把她从阳台上推下去,一了百了。 我后母也吸鸦片。结了婚不久我们搬家搬到一所民初式样的老洋房里去,本是自己的产业,我就是在那房子里生的。房屋里有我们家的太多的回忆,像重重叠叠复印的照片,整个的空气有点模糊。有太阳的地方使人瞌睡,阴暗的地方有古墓的清凉。房屋的青黑的心子里是清醒的,有它自己的一个怪异的世界。而在阴阳交界的边缘,看得见阳光,听得见电车的铃与大减价的布店里一遍又一遍吹打着《苏三不要哭》,在那阳光里只有昏睡。 我住在学校里,很少回家,在家里虽然看到我弟弟与年老的"何干"受磨折,非常不平,但是因为实在难得回来,也客客气气敷衍过去了。我父亲对于我的作文很得意,曾经鼓励我学做诗。一共做过三首七绝,第二首咏《夏雨》,有两句经先生浓圈密点,所以我也认为很好了:"声如羯鼓催花发,带雨莲开第一枝。"第三首咏花木兰,太不像样,就没有兴致再学下去了。 中学毕业那年,母亲回国来,虽然我并没觉得我的态度有显著的改变,父亲却觉得了,对于他,这是不能忍受的,多少年来跟着他,被养活,被教育,心却在那一边。我把事情弄得更槽,用演说的方式向他提出留学的要求,而且吃吃艾艾,是非常坏的演说。他发脾气,说我受了人家的挑唆。我后母当场骂了出来,说:"你母亲离了婚还要干涉你们家的事。既然放不下这里,为甚么不回来?可惜迟了一步,回来只好做姨太太!" 沪战发生,我的事暂且搁下了。因为我们家邻近苏洲河,夜间听见炮声不能入睡,所以到我母亲处住了两个礼拜。回来那天,我后母问我:"怎样你走了也不在我跟前说一声?"我说我向父亲说过了。她说:"噢,对父亲说了!你眼睛里哪儿还有我呢?"她刷地打了我一个嘴巴,我本能地要还手,被两个老妈子赶过来拉住了。我后母一路锐叫着奔上楼去:"她打我!她打我!"在这一刹那间,一切都变得非常明晰,下着百叶窗的暗沉沉的餐室,饭已经开上桌了,没有金鱼的金鱼缸,白瓷缸上细细描出橙红的鱼藻。我父亲趿着拖鞋,拍达拍达冲下楼来。揪住我,拳足交加,吼道:"你还打人!你打人我就打你!今天非打死你不可!"我觉得我的头偏到这一边,又偏到那一边,无数次,耳朵也震聋了。我坐在地下,躺在地下了,他还揪住我的头发一阵踢。终于被人拉开。我心里一直很清楚,记起我母亲的话:"万一他打你,不要还手,不然,说出去总是你的错,"所以也没有想抵抗。他上楼去了,我立起来走到浴室里照镜子,看我身上的伤,脸上的红指印,预备立刻报巡捕房去。走到大门口,被看门的巡警拦住了说:"门锁着呢,钥匙在老爷那儿。"我试着撒泼,叫闹踢门,企图引起铁门外岗警的注意,但是不行,撒泼不是容易的事。我回到家里来,我父亲又炸了,把一只大花瓶向我头上掷来,稍微歪了一歪,飞了一房的碎瓷。他走了之后,何干向我哭,说:"你怎么会弄到这样的呢?"我这时候才觉得满腔冤屈,气涌如山地哭起来,抱着她哭了许久。然而她心里是怪我的,因为爱惜我,她替我胆小,怕我得罪了父亲,要苦一辈子,恐惧使她变得冷而硬。我独自在楼下的一间空房里呆了一整天,晚上就在红木炕床上睡了。 第二天,我姑姑来说情,我后母一见她便冷笑:"是来捉鸦片的么?"不等她开口我父亲便从烟铺上跳起来劈头打去,把姑姑也打伤了,进了医院,没有去报捕房,因为太丢我们家的面子。 我父亲扬言说要用手枪打死我。我暂时被监禁在空房里,我生在里面的这座房屋忽然变成生疏的了,像月光底下的,黑影中现出青白的粉墙,片面的,癫狂的。 beverleynichols有一句诗关于狂人的半明半昧:"在你的心中睡着月亮光,"我读到它就想到我们家楼板上的蓝色的月光,那静静地杀机。 我也知道我父亲决不能把我弄死,不过关几年,等我放出来的时候已经不是我了。数星期内我已经老了许多年。我把手紧紧捏着阳台上的木栏干,仿佛木头上可以榨出水来。头上是赫赫的蓝天,那时候的天是有声音的,因为满天的飞机。我希望有个炸弹掉在我们家,就同他们死在一起我也愿意。何干怕我逃走,再三叮嘱:"千万不可以走出这扇门呀!出去了就回不来了。"然而我还是想了许多脱逃的计划,《三剑客》《基度山恩仇记》一齐到脑子里来了。记得最清楚的是《九尾龟》里章秋谷的朋友有个恋人,用被单结成了绳子,从窗户里缒了出来。我这里没有临街的窗,惟有从花园里翻墙头出去。靠墙倒有一个鹅棚可以踏脚,但是更深人静的时候,惊动两只鹅,叫将起来,如何是好? 花园里养着呱呱追人啄人的大白鹅,唯一的树木是高大的白玉兰,开着极大的花,像污秽的白手帕,又像废纸,抛在那里,被遗忘了,大白花一年开到头。从来没有那样邋遢丧气的花。 正在筹划出路,我生了沉重的痢疾,差一点死了。我父亲不替我请医生,也没有药。病了半年,躺在床上看着秋冬的淡青的天,对面的门楼上挑起石灰的鹿角,底下累累两排小石菩萨——也不知道现在是哪一朝,哪一代……朦胧地生在这所房子里,也朦胧地死在这里么?死了就在园子里埋了。 然而就在这样想着的时候,我也倾全力听着大门每一次的开关,巡警咕滋咖滋抽出锈涩的门闩,然后呛啷啷一声巨响,打开了铁门。睡里梦里也听见这声音,还有通大门的一条煤屑路,脚步下沙子的吱吱叫。即使因为我病在床上他们疏了防,能够无声地溜出去么? 一等到我可以扶墙摸壁行走,我就预备逃。先向何干套口气打听了两个巡警换班的时候,隆冬的晚上,伏在窗子上用望远镜看清楚了黑路上没有人,挨着墙一步一步摸到铁门边,拔出门闩,开了门,把望远镜放在牛奶箱上,闪身出去。——当真立在人行道上了!没有风,只是阴历年左近的寂寂的冷,街灯下只看见一片寒灰,但是多么可亲的世界呵!我在街沿急急走着,每一脚踏在地上都是一个响亮的吻。而且我在距家不远的地方和一个黄包车夫讲起价钱来了——我真高兴我还没忘了怎样还价。真是发了疯呀!随时可以重新被抓进去。事过境迁,方才觉得那惊险中的滑稽。后来知道何干因为犯了和我同谋的嫌疑,大大的被带累。我后母把我一切的东西分着给了人,只当我死了。这是我那个家的结束。 我逃到母亲家,那年夏天我弟弟也跟着来了,带了一双报纸包着的篮球鞋,说他不回去了。我母亲解释给他听她的经济力量只能负担一个人的教养费,因此无法收留他。他哭了,我在旁边也哭了。后来他到底回去了,带着那双篮球鞋。 何干偷偷摸摸把我小时的一些玩具私运出来给我做纪念,内中有一把白象牙骨子淡绿鸵鸟毛扇扇,因为年代久了,一扇便掉毛,漫天飞着,使人咳呛下泪。至今回想到我弟弟来的那天,也还有类似的感觉。 我补书预备考伦敦大学。在父亲家里孤独惯了,骤然想学做人,而且是在窘境中做"淑女",非常感到困难。同时看得出我母亲是为我牺牲了许多,而且一直在怀疑着我是否值得这些牺牲。我也怀疑着。常常我一个人在公寓的屋顶阳台上转来转去,西班牙式的白墙在蓝天上割出断然的条与块。仰脸向当头的烈日,我觉得我是赤裸裸的站在天底下了,被裁判着像一切的惶惑的未成年的人,因于过度的自夸与自鄙。这时候,母亲的家不复是柔和的了。 考进大学,但是因为战事,不能上英国去,改到香港,三年之后又因为战事,书没读完就回上海来。公寓里的家还好好的在那里,虽然我不是那么绝对地信仰它了,也还是可珍惜的。现在我寄住在旧梦里,在旧梦里做着新的梦。 写到这里,背上吹的风有点冷了,走去关上玻璃门,阳台上看见毛毛的黄月亮。 古代的夜里有更鼓,现在有卖馄饨的梆子,千年来无数人的梦的拍板:"托,托,托,托"——可爱又可哀的年月呵! 必也正名乎 我自己有一个恶俗不堪的名字,明知其俗而不打算换一个,可是我对于人名实在是非常感到兴趣的。 为人取名字是一种轻便的,小规模的创造。旧时代的祖父,冬天两脚搁在脚炉上,吸着水烟,为新添的孙儿取名字,叫他什么他就是什么。叫他光楣,他就得努力光大门楣;叫他祖荫,叫他承祖,他就得常常记起祖父;叫他荷生,他的命里就多了一点六月的池塘的颜色。除了小说里的人,很少有人是名符其实的,(往往适得其反,名字代表一种需要,一种缺乏。穷人十有九个叫金贵、阿富、大有)。但是无论如何,名字是与一个人的外貌品性打成一片,造成整个的印象的。因此取名是一种创造。 我喜欢替人取名字,虽然我还没有机会实行过。似乎只有做父母的和岁下的塾师有这权利。除了他们,就数买丫头的老爷太太与舞女大班了。可惜这些人每每敷衍塞责;因为有例可循,小孩该叫毛头,二毛头、三毛头,丫头该叫如意,舞女该叫曼娜。 天主教的神父与耶稣教的牧师也给受洗礼的婴儿取名字(想必这是他们的职司中最有兴趣的一部分),但是他们永远跳不出乔治、玛丽、伊丽莎白的圈子。我曾经收集过二三百个英国女子通用的芳名,恐怕全在这里了,纵有遗漏也不多。习俗相沿,不得不从那有限的民间传说与宗教史中选择名字,以致于到处碰见同名的人,那是多么厌烦的事!有个老笑话:一个人翻遍了《圣经》,想找一个别致些的名字。他得意扬扬告诉牧师,决定用一个从来没人用过的名字——撒旦(魔鬼) 回想到我们中国人,有整个的云云五大字典供我们搜寻两个适当的字来代表我们自己,有这么丰富的选择范围,而仍旧有人心甘情愿地叫秀珍、叫子静、似乎是不可原恕的了。 适当的名字并不一定是新奇、渊雅、大方,好处全在造成一种恰配身份的明晰的意境。我看报喜欢看分类广告与球赛,贷学金、小本贷金的名单,常常在那里找到许多现成的好名字。譬如说"柴凤英"、"茅以俭",是否此中有人,呼之欲出?茅以俭的酸寒,自不必说,柴凤英不但是一个标准的小家碧玉,仿佛还有一个通俗的故事在她的名字里蠢动着。在不久的将来我希望我能够写篇小说,用柴凤英作主角。 有人说,名字不过符号而已,没有多大意义。在纸面上拥护这一说者颇多,可是他们自己也还是使用着精心结构的笔名。当然这不过是人情之常。谁不愿意出众一点?即使在理想化的未来世界里,公民全都像囚犯一般编上号码,除了号码之外没有其他的名字,每一个数目字还是脱不了它独特的韵味。三和七是俊俏的,二就显得老实。张恨水的《秦淮世家》里,调皮的姑娘叫小春,二春是她的朴讷的姊姊。《夜深沉》里又有忠厚的丁二和,谨愿的田二姑娘。符号运动虽不能彻底推行,不失为一种合理化的反响,因为中国人的名字实在是过于复杂。一下地就有乳名。从前人的乳名颇为考究,并不像现在一般用"囡囡""宝宝"来搪塞。乳名是大多数女人的唯一的名字,因为既不上学,就用不着堂皇的"学名",而出嫁之后根本就失去了自我的存在,成为"张门李氏"了。关于女人的一切,都带点秘密性质,因此女人的乳名也不肯轻易告诉人。在香奁诗词里我们可以看到,新婚的夫婿当着人唤出妻的小名,是被认为很唐突的,必定要引起她的娇嗔。 男孩的学名,恭楷写在开蒙的书卷上,以后做了官,就叫"官印",只有君亲师可以呼唤。另他有一个较洒脱的"字",供朋友们与平辈的亲族使用。他另有一个备而不用的别名。至于别名,那更是漫无限制的了。买到一件得意的古董,就换一个别号,把那古董的名目嵌进去。搬个家,又换个别号。捧一个女戏子,又换一个别号。本来,如果名字是代表一种心境,名字为什么不能随时随地跟着变幻的心情而转移?《儿女英雄传》里的安公子有一位"东屋大奶奶"一位"西房大奶奶"。他替东屋题了个匾叫"瓣香室",西屋是"伴香室"。他自己署名"伴瓣主人"。安老爷看见了,大为不悦,认为有风花雪月玩物丧志的嫌疑。读到这一段,我们大都愤愤不平,觉得旧家庭的专制,真是无孔不入,儿子取个无伤大雅的别号,父亲也要干涉,何况这别号的命意充其量不过是欣赏自己的老婆,更何况这两个老婆都是父亲给他娶的!然而从另一观点看来,我还是和安老爷表同情的。多取别号毕竟是近于无聊。 我们若从事于基本分析,为什么一个人要有几个名字呢?因为一个人是多方面的。同是一个人,父母心目中的他与办公室西崽所见的他,就截然不同——地位不同,距离不同。有人喜欢在四壁与天花板上镶满了镜子,时时刻刻从不同的角度端详他自己,百看不厌。多取名字,也是同样的自我膨胀。像这一类的自我膨胀,既于他人无碍,何防用以自娱?虽然是一种精神上的浪费,我们中国人素来是倾向于美的糜费的。 可是如果我们希望外界对于我们的名字发生兴趣的话,那又是一回事了。也许我们以为一个读者看到我们最新的化名的时候,会说:"哦,公羊浣,他发表他的处女作的时候用的是臧孙虫带虫东的名字,在xxx杂志投稿的时候他叫冥蒂,又叫白泊,又叫目莲,樱渊也是他,有人说断黛也是他。在xx报上他叫东方髦只,编妇女刊物的时候他暂时女性化起来,改名蔺烟婵,又名女s*。"任何大人物,要人家牢记这一切,尚且是希望过奢,何况是个文人? 一个人,做他自己份内的事,得到他份内的一点注意。不上十年八年,他做完他所要做的事了,或者做不动了,也就被忘怀了。社会的记忆力不很强,那也是理所当然,谁也没有权利可抱怨。……大家该记得而不记得的事正多着呢! 我在学校读书的时候,与我同名的人有两个之多,也并没有人觉得我们的名字滑稽或具有低级趣味。中国先生点名点到我,从来没有读过白字;外国先生读到"伍婉云"之类的名字每觉异常吃力,舌头仿佛卷起来打了个蝴蝶结,念起我的名字却是立即朗朗上口。这是很慈悲的事。 现在我开始感到我应当对我的名字发生不满了。为什么不另挑两个美丽而深沉的字眼,即使本身不能借得它的一点美与深沉,至少投起稿来不至于给读者一个恶劣的最初印象?仿佛有谁说过:文坛登龙术的第一步是取一个炜丽触目的名字。果真是"名不正而言不顺,言不顺则事不成"么? 中国是文字国。皇帝遇着不顺心的事便改元,希望明年的国运渐趋好转。本来是元武十二年的,改叫大庆元年,以往的不幸的日子就此告一结束。对于字眼儿的过分的信任,是我们的特征。 中国的一切都是太好听,太顺口了。固然,不中听,不中看,不一定就中用;可是世上有用的人往往是俗人。我愿意保留我的俗不可耐的名字,向我自己作为一种警告,设法除去一般知书识字的人咬文嚼字的积习,从柴米油盐、肥皂、水与太阳之中去找寻实际的人生。 话又说回来了。要做俗人,先从一个俗气的名字着手,依旧还是"字眼儿崇拜"。也许我这些全是借口而已。我之所以恋恋于我的名字,还是为了取名字的时候那一点回忆。十岁的时候,为了我母亲主张送我进学校,我父亲一再地大闹不依,到底我母亲像拐卖人口一般,硬把我送去了。在填写入学证的时候,她一时踌躇着不知道什么填名字好。我的小名叫瑛,张瑛两个字嗡嗡地不甚响亮。她支着头想了一会,说:"暂且把英文名字胡乱译两个字吧。"她一直打算替我改而没有改,到现在,我却不愿意改了。 公寓生活记趣 读到"我欲乘风归去,又恐琼楼玉宇,高处不胜寒"的两句词,公寓房子上层的居民多半要感到毛骨悚然。屋子越高越冷。自从煤贵了之后,热水汀早成了纯粹的装饰品。构成浴室的图案美,热水龙头上的h字样自然是不可少的一部分;实际上呢,如果你放冷水而开错了热水龙头,立刻便有一种空洞而凄怆的轰隆轰隆之声从九泉之下发出来,那是公寓里特别复杂,特别多心的热水管系统在那里发脾气了。即使你不去太岁头上动土,那雷神也随时地要显灵。无缘无故,只听见不怀好意的"嗡……"拉长了半晌之后接着"訇訇"两声,活像飞机在顶上盘旋了一会,掷了两枚炸弹。在战时香港吓细了胆子的我,初回上海的时候,每每为之魂飞魄散。若是当初它认真工作的时候,艰辛地将热水运到六层楼上来,便是咕噜两声,也还情有可原。现在可是雷声大,雨点小,难得滴下两滴生锈的黄浆……然而也说不得了,失业的人向来是肝火旺的。 梅雨时节,高房子因为压力过重,地基陷落的原故,门前积水最深。街道上完全干了。我们还得花钱雇黄包车渡过那白茫茫的护城河,雨下得太大的时候,屋子里便闹了水灾。我们轮流抢救,把旧毛巾,麻袋,褥单堵住了窗户缝,障碍物湿濡了,绞干,换上,污水折在脸盆里,脸盆里的水倒在抽水马桶里。忙了两昼夜,手心磨去了一层皮,墙根还是汪着水,糊墙的花纸还是染了斑斑点点的水痕与霉迹子。 风如果不朝这边吹的话,高楼上的雨倒是可爱的。有一天,下了一黄昏的雨,出去的时候忘了关窗户,回来一开门,一房的风声雨味,放眼望出去,是碧蓝的潇潇的夜,远处略有淡灯摇曳,多数的人家还没点灯。 常常觉得不可解,街道上的喧声,六楼上听得分外清楚,仿佛就在耳根底下,正如一个人年纪越高,距离童年渐渐远了,小时的琐屑的回忆反而渐渐亲切明晰起来。 我喜欢听市声。比我较有诗意的人在枕上听松涛,听海啸,我是非得听见电车响才睡得着觉的。在香港山上,只有冬季里,北风彻夜吹着常青树,还有一点电车的韵味。长年住在闹市里的人大约非得出了城之后的才知道他离不了一些什么。城里人的思想,背景是条纹布的幔子,淡淡的白条子便是行驰着的电车——平行的,匀净的,声响的河流,汩汩流入下意识里去。 我们的公寓近电车厂邻,可是我始终没弄清楚电车是几点钟回家。"电车回家"这句子仿佛不很合适——大家公认电车为没有灵魂的机械,而"回家"两个字有着无数的情感洋溢的联系。但是你没看见过电车进厂的特殊情形罢?一辆衔接一辆,像排了队的小孩,嘈杂,叫嚣,愉快地打着哑嗓子的铃:"克林,克赖,克赖,克赖!"吵闹之中又带着一点由疲乏而生的驯服,是快上床的孩子,等着母亲来刷洗他们。车里的灯点得雪亮。专做下班的售票员的生意的小贩们曼声兜售着面包。有时候,电车全进厂了,单剩下一辆,神秘地,像被遗弃了似的,停在街心。从上面望下去,只见它在半夜的月光中坦露着白肚皮。 这里的小贩所卖的吃食没有多少典雅的句色。我们也从来没有缒下篮子去买过东西。(想起《侬本痴情》里的顾兰君了。她用丝袜结了绳子,缚住了纸盒,吊下窗去买汤面。袜子如果不破,也不是丝袜了!在节省物资的现在,这是使人心惊肉跳的奢侈。)也许我们也该试着吊下篮子去。无论如何,听见门口卖臭豆腐干的过来了,便抓起一只碗来,蹬蹬奔下六层楼梯,跟踪前往,在远远的一条街上访到了臭豆腐干担子的下落,买到了之后,再乘电梯上来,似乎总有点可笑。 我们的开电梯的是个人物,知书达理,有涵养,对于公寓里每一家的起居他都是一本清帐。他不赞成他儿子去做电车售票员——嫌那职业不很上等。再热的天,任凭人家将铃揿得震天响,他也得在汗衫背心上加上一件熨得溜平的纺绸小褂,方肯出现。他拒绝替不修边幅的客人开电梯。他的思想也许缙绅气太重,然而他究竟是个有思想的人。可是他离了自己那间小屋,就踏进了电梯的小屋——只怕这一辈子是跑不出这两间小屋了。电梯上升,人字图案的铜栅栏外面,一重重的黑暗往下移,棕色的黑暗,红棕色的黑暗,黑色的黑暗……衬着交替的黑暗,你看见司机人的花白的头。 没事的时候他在后天井烧个小风炉炒菜烙饼吃。他教我们怎样煮红米饭:烧开了,熄了火,停个十分钟再煮,又松,又透,又不塌皮烂骨,没有筋道。 托他买豆腐浆,交给他一只旧的牛奶瓶。陆续买了两个礼拜,他很简单地报告道:"瓶没有了。"是砸了还是失窃了,也不得而知。再隔了些时,他拿了一只小一号的牛奶瓶装了豆腐浆来,我们问道:"咦?瓶又有了?"他答道:"有了。"新的瓶是赔给我们的呢还是借给我们的,也不得而知。这一类的举动是颇有点社会主义风的。 我们的新闻报每天早上他要循例过目一下方才给我们送来。小报他读得更为仔细些,因此要到十一二点钟才轮得到我们看。英文,日文,德文俄文的报他是不看的,因此大清早便卷成一卷插在人家弯曲的门钮里。 报纸没有人偷,电铃上的钢板却被撬去了。看门的巡警倒有两个,虽不是双生子,一样都是翻领里面竖起了木渣渣的黄脸,短裤与长统袜之间露出木渣渣的黄膝盖;上班的时候,一般都是横在一张藤椅上睡觉,挡住了信箱。每次你去看看信箱的时候总得殷勤地凑到他面颊前面,仿佛要询问:"酒刺好了些罢?" 恐怕只有女人能够充份了解公寓生活的特殊优点:佣人问题不那么严重。生活程度这么高,即使雇得起人,也得准备着受气。在公寓里"居家过日子"是比较简单的事。找个清洁公司每隔两星期来大扫除一下,也就用不着打杂的了。没有佣人,也是人生一快。抛开一切平等的原则不讲,吃饭的时候如果有个还没吃过饭的人立在一边眼睁睁望着,等着为你添饭,虽不至于使人食不下咽,多少有些讨厌。许多身边杂事自有它们的愉快性质。看不到田园里的茄子,到菜场上去看看也好——那么复杂的,油润的紫色;新绿的豌豆,熟艳的辣椒,金黄的面筋,像太阳里的肥皂泡。把菠菜洗过了,倒在油锅里,每每有一两片碎叶子粘在蔑篓底上,抖也抖不下来;迎着亮,翠生生的枝叶在竹片编成的方格子上招展着,使人联想到篱上的扁豆花。其实又何必"联想"呢?篾篓子的本身的美不就够了么?我这并不是效忠于国社党,劝诱女人回到厨房里去。不劝便罢,若是劝,一样的得劝男人到厨房里去走一遭。当然,家里有厨子而主人不时的下厨房,是会引起厨子最强烈的反感的。这些地方我们得寸步留心,不能太不识眉眼高低。 有时候也感到没有佣人的苦处。米缸里出虫,所以掺了些胡椒在米里——据说米虫不大喜欢那刺激性的气味,淘米之前先得把胡椒拣出来。我捏了一只肥白的肉虫的头当做胡椒,发现了这错误之后,不禁大叫起来,丢下饭锅便走。在香港遇见了蛇,也不过如此罢了。那条蛇我只见到它的上半截,它钻出洞来矗立着,约有二尺来长,我抱了一叠书匆匆忙忙下山来。正和它打了个照面。它静静地望着我,我也静静地望着它,望了半晌,方才哇呀呀叫出声来,翻身便跑。提起虫豸之类,六楼上苍蝇几乎绝迹,蚊子少许有两个。如果它们富于想象力的话,飞到窗口往下一看,便会晕倒了罢?不幸它们是像英国人一般地淡漠与自足——英国人住在非洲的森林里也照常穿上了燕尾服进晚餐。 公寓是最合理想的逃世的地方。厌倦了大都会的人们往往记挂着和平幽静的乡村,心心念念盼望着有一天能够告老归田,养蜂种菜,享点清福,殊不知在乡下多买半斤腊肉便要引起许多闲言闲语,而在公寓房子的最上层你就是站在窗前换衣服也不妨事! 然而一年一度,日常生活的秘密总得公布一下。夏天家家户户都大敞着门,搬一把藤椅坐在风口里。这边的人在打电话,对过一家的仆欧一面熨衣裳,一面便将电话上的对白译成德文说给他的小主人听。楼底下有个俄国人在那里响亮地教日文。二楼的那位女太太和贝多芬有着不共戴天的仇恨,一捶十八敲,咬牙切齿打了他一上午;钢琴上倚着一辆脚踏车。不知道哪一家在煨牛肉汤,又有哪一家泡了焦三仙。 人类天生的是爱管闲事。为什么我们不向彼此的私生活里偷偷的看一眼呢,既然被看者没有多大损失而看的人显然得到了片刻的愉悦?凡事牵涉到快乐的授受上,就犯不着斤斤计较了。较量些什么呢?——长的是磨难,短的是人生。 屋顶花园里常常有孩子们溜冰,兴致高的时候,从早到晚在我们头上咕滋咕滋锉过来又锉过去,像瓷器的摩擦,又像睡熟的人在那里磨牙,听得我们一粒粒牙齿在牙仁里发酸如同青石榴的子,剔一剔便会掉下来。隔壁一个异国绅士声势汹汹上楼去干涉。他的太太提醒他道:"人家不懂你的话,去也是白去。"他揎拳掳袖道:"不要紧,我会使他们懂得的!"隔了几分钟他偃旗息鼓嗒然下来了。上面的孩子年纪都不小了,而且是女性,而且是美丽的。 谈到公德心,我们也不见得比人强。阳台上的灰尘我们直截了当地扫到楼下的阳台上去。"阿,人家栏干上晾着地毯呢——怪不过意的,等他们把地毯收了进去再扫罢!"一念之慈,顶上生出灿烂圆光。这就是我们的不甚彻底的道德观念。 谈吃与画饼充饥 报刊上谈吃的文字很多,也从来不嫌多。中国人好吃,我觉得是值得骄傲的,因为是一种最基本的生活艺术。如插花与室内装修,就不是人人都能做得到的,而相形之下又都是小事。"民以食为天",但看大饼油条的精致,就知道"食"不光是填饱肚子就算了。烧饼是唐朝自西域传入,但是南宋才有油条,因为当时对奸相秦桧的民愤,叫"油炸桧",至少江南还有这名称。我进的学校,宿舍里走私贩卖点心与花生米的老女佣叫油条"油炸桧",我还以为是"油炸鬼"——吴语"桧"读作"鬼"。大饼油条同吃,由于甜咸与质地厚韧脆薄的对照,与光吃烧饼味道大不相同,这是中国人自己发明的。有人把油条塞在烧饼里吃,但是油条压扁了就又稍差,因为它里面的空气也是不可少的成分之一。 周作人写散文喜欢谈吃,为自己辩护说"饮食男女,人之大欲存焉",但是男女之事到处都是一样,没什么可说的,而各地的吃食不同。这话也有理,不过他写来写去都是他故乡绍兴的几样最节俭清淡的菜,除了当地出笋,似乎也没什么特色。炒冷饭的次数多了,未免使人感到厌倦。 一样怀旧,由不同的作者写来,就有兴趣,大都有一个城市的特殊情调,或是浓厚的乡土气息。即使是连糯米或红枣都没有的穷乡僻壤,要用代用品,不见得怎么好吃,而由于怀乡症与童年的回忆,自称馋涎欲滴。这些代用品都是史料。此外就是美食家的回忆录,记载的名菜小吃不但眼前已经吃不到了,就有也走了样,就连大陆上当地大概也绝迹了,当然更是史料。不过给一般读者看,盛筵难再,不免有画饼充饥之感,尤其是身在海外的人。我们中国人享惯口福,除了本土都是中国人的灾区,赤地千里。——当然也不必惨到这样。西谚有云:"二鸟在林中不如一鸟在手。"先谈树丛中啁啾的二鸟,虽然惊鸿一瞥,已经消逝了。 我姑姑有一次想吃"粘粘转",是从前田上来人带来的青色的麦粒,还没熟。我太五谷不分,无法想象,只联想到"青禾",王安石的新政之一,讲《钢鉴易知录》的老先生中沉着脸在句旁连点一串点子,因为扰民。总是捐税了——还是贷款?我一想起来就脑子里一片混乱,我姑姑的话根本没听清楚,只听见下在一锅滚水里,满锅的小绿点子团团急转——因此叫"粘粘(拈拈?年年?)转",吃起来有一股清香。 自从我小时候,田上带来的就只有大麦面子,暗黄色的面粉,大概干焙过的,用滚水加糖调成稠糊,有一种焦香,远胜桂格麦片。藕粉不能比,只宜病中吃。出"粘粘转"的田地也不知是卖了还是分家没分到,还是这样东西已经失传了。田地大概都在安徽,我只知道有的有无为州,这富于哲学意味与诗意的地名容易记。大麦面子此后也从来没见过,也没听说过。 韩战的中共宣传报导,写士兵空心肚子上阵,饿了就在口袋里捞一把"炒面"往嘴里送,想也就是跟炒米一样,可以用滚水冲了吃的。炒米也就是美国五花八门的"早餐五谷"中的"吹涨米"(puffedrice),尽管制法不同。"早餐五谷"只要加牛奶,比煮麦片简便,又适合西方人喝冷牛奶的习惯,所以成为最大的工业之一。我们的炒米与大麦面子——"炒面"没吃过不敢说——听其自生自灭,实在可惜。 第一次看见大张的紫菜,打开来约有三尺见方,一幅脆薄细致的深紫的纸,有点发亮,像有大波纹暗花的丝绸,微有折痕,我惊喜得叫出声来,觉得是中国人的杰作之一。紫菜汤含碘质,于人体有益,又是最简便的速食,不过近年来似乎不大有人吃了。 听见我姑姑说,"从前相府老太太看《儒林外史》,就看个吃。"亲戚与佣仆都称李鸿章的长媳"相府老太太"或是"二老太太"——大房是过继的侄子李经芳。《儒林外史》我多年没看了,除了救了匡超人一命的一碗绿豆汤,只记得每桌饭的菜单都很平实,是近代江南华中最常见的菜,当然对胃口,不像《金瓶梅》里潘金莲能用"一根柴禾就y*得稀烂"的猪头,时代上相隔不远,而有原始的恐怖感。《红楼梦》上的食物的一个特点是鹅,有"胭脂鹅脯",想必是腌腊——酱鸭也是红通通的。迎春"鼻腻鹅脂"、"肤如凝脂"一般都指猪油。曹雪芹家里当初似乎烹调常用鹅油,不止"松瓤鹅油卷"这一色点心。《儿女英雄传》里聘礼有一只鹅。佟舅太太认为新郎抱着一只鹅"噶啊噶"的太滑稽。安老爷分辩说是古礼"奠雁(野鹅)"——当然是上古的男子打猎打了雁来奉献给女方求婚。看来《红楼梦》里的鹅肉鹅油还是古代的遗风。《金瓶》、《水浒》里不吃鹅,想必因为是北方,受历代入侵的胡人的影响较深,有些汉人的习俗没有保存下来。江南水乡养鹅鸭也更多。 西方现在只吃鹅肝香肠,过去餐桌上的鹅比鸡鸭还普遍。圣诞大餐的烤鹅,自十九世纪起才上行下效,逐渐为美洲的火鸡所取代。 我在中学宿舍里吃过榨菜鹅蛋花汤,因为鹅蛋大,比较便宜。仿佛有点腥气,连榨菜的辣都掩盖不住。在大学宿舍里又吃过一次蛋粉制的炒蛋,有点像棉絮似的松散,而又有点粘搭搭的滞重,此外也并没有异味。最近读乔·索伦梯诺sor-rentino)的自传,是个纽约贫民区的不良少年改悔读书,后来做了法官。他在狱中食堂里吃蛋粉炒蛋,无法下咽,狱卒逼他吃,他呕吐被殴打。我觉得这精壮小伙子也未免太脾胃薄弱了,我就算是嘴刁了,八九岁有一次吃鸡汤,说"有药味,怪味道"。家里人都说没什么。我母亲不放心,叫人去问厨子一声。厨子说这只鸡是两三天前买来养在院子里,看它垂头丧气的仿佛有病,给它吃了"二天油",像万金油、玉树神油一类的油膏。我母亲没说什么。我把脸埋在饭碗里扒饭,得意得飘飘欲仙,是有生以来最大的光荣。 小时候在天津常吃鸭舌小罗卜汤,学会了咬住鸭舌头根上的一只小扁骨头,往外一抽抽出来,像拔鞋拔。与豆大的鸭脑子比起来,鸭子真是长舌妇,怪不得它们人矮声高,"咖咖咖咖"叫得那么响。汤里的鸭舌头淡白色,非常清腴嫩滑。到了上海就没见过这样菜。 南来后也没见过烧鸭汤——买现成的烧鸭煨汤,汤清而鲜美。烧鸭很小,也不知道是乳鸭还是烧烤过程中缩小的,赭黄的邹皮上毛孔放大了,一粒粒鸡皮疙瘩突出,成为小方块画案。这皮尤其好吃,整个是个洗尽油脂,消瘦净化的烤鸭。吃鸭子是北边人在行,北京烤鸭不过是一例。 在北方常吃的还有腰子汤,一副腰子与里脊肉小罗卜同煮。里脊肉女佣们又称"腰梅肉",大概是南京话,我一直不懂为什么叫"腰梅肉",又不是霉干菜扣肉。多年后才恍然,悟出是"腰眉肉"。腰上两边,打伤了最致命的一小块地方叫腰眼,腰眼上面一寸左右就是"腰眉"了。真是语言上的神来之笔。 我进中学前,有一次钢琴教师在她家里开音乐会,都是她的学生演奏,七大八小,如介绍我去的我的一个表姑,不是老小姐也已经是半老小姐,弹得也够资格自租会堂表演,上报扬名了。交给我弹的一支,拍子又慢,又没有曲调可言,又不踩脚踏,显得稚气,音符字字分明的四平调,非常不讨好。弹完了没什么人拍手,但是我看见那白俄女教师略点了点头,才放了心。散了会她招待吃点心,一溜低矮的小方桌拼在一起,各自罩上不同的白桌布,盘碟也都是杂凑的,有些茶杯的碟子,上面摆的全是各种小包子,仿佛有蒸有煎有汆有烤,五花八门也不好意思细看。她拉着我过去的时候,也许我紧张过度之后感到委屈,犯起别扭劲来,走过每一碟都笑笑说:"不吃了,谢谢。"她呻吟着睁大了蓝眼睛表示骇异与失望,一个金发的环肥徐娘,几乎完全不会说英语,像默片女演员一样用夸张的表情来补助。 几年后我看鲁迅译的果戈尔的《死魂灵》,书中大量收购已死农奴名额的骗子,走遍旧俄,到处受士绅招待,吃当地特产的各种鱼馅包子。我看了直踢自己。鲁迅译的一篇一九二六年的短篇小说《包子》,写俄国革命后一个破落户小姐在宴会中一面卖弄风情说着应酬话,一面猛吃包子。近年来到苏联去的游客,吃的都是例有的香肠鱼子酱等,正餐似也没有什么特色。苏俄样样缺货,人到处奔走"觅食"排班,不见得有这闲心去做这些费工夫的面食了。 离我学校不远,兆丰公园对过有一家俄国面包店老大昌(tchakalian),各色小面包中有一种特别小些,半球型,上面略有点酥皮,下面底上嵌着一只半寸宽的十字托子,这十字大概面和得较硬,里面搀了点乳酪,微咸,与不大甜的面包同吃,微妙可口。在美国听见"热十字小面包"(hotcrossbun)这名词,还以为也许就是这种十字面包。后来见到了,原来就是粗糙的小圆面包上用白糖划了个细小的十字,即使初出炉也不是香饽饽。 老大昌还有一种肉馅煎饼叫匹若叽(pierogie),老金黄色,疲软作布袋形。我因为是油煎的不易消化没买。多年后在日本到一家土耳其人家吃饭,倒吃到他们自制的匹若叽,非常好。土耳其在东罗马时代与俄国同属希腊正教,本来文化上有千丝万缕的关系。 六○年间回香港,忽然在一条僻静的横街上看见一个招牌上赫然大书tchakalian,没有中文店名。我惊喜交集,走过去却见西晒的橱窗里空空如也,当然太热了不能搁东西,但是里面的玻璃柜台里也只有廖廖几只两头尖的面包与扁圆的俄国黑面色。店伙与从前的老大昌一样、都是本地华人。我买了一只俄国黑面包,至少是他们自己的东西,总错不了。回去发现陈得其硬如铁,像块大圆石头,切都切不动,使我想起《笑林广记》里(是煮石疗饥的苦行僧?)"烧也烧不烂,煮也煮不烂,急得小和尚一头汗。"好容易剖开了,里面有一根五六寸长的淡黄色直头发,显然是一名青壮年斯拉夫男子手制,验明正身无误,不过已经桔逾淮而为枳了。 香港中环近天星码头有一家青鸟咖啡馆,我进大学的时候每次上城都去买半打"司空"(scone),一种三角形小扁面包——源出中期英语schoonbrot,第二字略去,意即精致的面包。司空也是苏格兰的一个地名,不知道是否因这土特产而得名。苏格兰国王加冕都坐在"司空之石"上,现在这块石头搬到威士敏寺,放在英王加冕的坐椅下。苏格兰出威士忌酒,也是饮食上有天才的民族。他们有一样菜传为笑柄,haggis,羊肚子里煮切碎的羊心肝与羊油麦片,但是那也许是因为西方对于吃内脏有偏见。利用羊肚作为天然盅,在贫瘠寒冷多山的岛国,该是一味经济实惠的好菜。不知道比窦娥的羊肚汤如何? 这"司空"的确名下无虚,比蛋糕都细润,面粉颗粒小些,吃着更"面"些,但是轻清而不甜腻。美国就买不到。上次回香港去,还好,青鸟咖啡馆还在,那低矮的小楼房倒没拆建大厦。一进门也还是那熟悉的半环形玻璃柜台,但是没有"司空"。我还不死心,又上楼去。楼上没去过,原来地方很大,整个楼面一大统间,黑洞洞的许多卡位,正是下午茶上座的时候。也并不是黑灯咖啡厅,不过老洋房光线不足,白天也没点灯。楼梯口有个小玻璃柜台,里面全是像蜡制的小蛋糕。半黑暗中人声嘈嘈,都是上海人在谈生意。虽然乡音盈耳,我顿时惶惶如丧家之犬,假装找人匆匆扫视了一下,赶紧下楼去了。 香港买不到"司空",显示英国的影响的消退。但是我寓所附近路口的一家小杂货店倒有"黛文郡(devonshire)奶油",英国西南部特产,厚得成为一团团,不能倒,用茶匙舀了加在咖啡里,连咖啡粉冲的都成了名牌咖啡了。美国没有"司空",但是有"英国麦分(muffin)",东部的较好,式样与味道都有点像酒酿饼,不过切成两片抹黄油。——酒酿饼有的有豆沙馅,酒酿的原味全失了。——英国文学作品里常见下午茶吃麦分,气候寒冷多雨,在壁炉边吃黄油滴滴的热麦分,是雨天下午的一种享受。 有一次在多伦多街上看橱窗,忽然看见久违了的香肠卷——其实并没有香肠,不过是一只酥皮小筒塞肉——不禁想起小时候我父亲带我到飞达咖啡馆去买小蛋糕,叫我自己挑拣,他自己总是买香肠卷。一时怀旧起来,买了四只,油渍浸透了的小纸袋放在海关柜台上,关员一脸不愿意的神气,尤其因为我别的什么都没买,无税可纳。美国就没有香肠卷,加拿大到底是英属联邦,不过手艺比不上从前上海飞达咖啡馆的名厨。我在飞机上不便拿出来吃,回到美国一尝,油又大,又太辛辣,哪是我偶尔吃我父亲一只的香肠卷。 在上海我们家隔壁就是战时天津新搬来的起士林咖啡馆,每天黎明制面包,拉起嗅觉的警报,一股喷香的浩然之气破空而来,有长风万里之热,而又是最软性的闹钟,无如闹得不是时候,白吵醒了人,像恼人春色一样使人没奈何。有了这位"芳"邻,实在是一种骚扰。 只有他家有一种方角德国面包,外皮相当厚而脆,中心微湿,是普通面包中的极品,与美国加了防腐剂的软绵绵的枕头面包不可同日而语。我姑姑说可以不抹黄油,白吃。美国常见的只有一种德国黑面包还好(westphalianrye),也是方形,特别沉重,一磅只有三四寸长。不知道可是因为太小,看上去不实惠,销路不畅,也许没加防腐剂,又预先切薄片,几乎永远干硬。 中国菜以前只有素斋加味精,现在较普遍,为了取巧。前一向美国在查唐人街餐馆用的味精过多,于人体有害。他们自己最畅销的罐头汤里的味精大概也不少,吃了使人口干,像轻性中毒。美国罐头汤还有面条是药中甘草,几乎什么汤里都少不了它,等于吃面。我刚巧最不爱吃汤面,认为"宽汤窄面"最好窄到没有,只剩一点面味,使汤较清而厚。离开大陆前,因为想写的一篇小说里有西湖,我还是小时候去过,需要再去看看,就加入了中国旅行社办的观光团,由旅行社代办路条,免得自己去申请。在杭州导游安排大家到楼外楼去吃螃蟹面。 当时这家老牌饭馆子还没像上海的餐馆"面向大众",菜价抑低而偷工减料变了质。他家的螃蟹面的确是美味,但是我也还是吃掉浇头,把汤逼干了就放下筷子,自己也觉得在大陆的情形下还这样暴殓天物,有点造孽。桌上有人看了我一眼,我头皮一凛,心里想幸而是临时性的团体,如果走不成,不怕将来被清算的时候翻旧帐。 出来之后到日本去,货轮上二等舱除了我只有一个上海裁缝,最典型的一种,上海本地人,毛发浓重的猫脸,文弱的中等身材,中年,穿着灰扑扑的呢子长袍。在甲板上遇见了,我上前点头招呼,问知他在东京开店,经常到香港采办衣料。他阴恻恻的,忽然一笑,像只刚吞下个金丝雀的猫,说:"我总是等这只船。" 这家船公司有几只小货轮跑这条航线,这只最小,载客更少,所以不另开饭,头等就跟船长一桌吃,二等就跟船员一桌,一日三餐都是阔米粉面条炒青菜肉片,比普通炒面干爽,不油腻。菜与肉虽少,都很新鲜。二等的厨子显然不会做第二样菜,十天的航程里连吃了十天,也吃不厌。三四个船员从泰国经香港赴日,还不止十天,看来也并没吃倒胃口。多年后我才看到"炒米粉"、"炒河粉"的名词,也不知道那是否就是,也从来没去打听,也是因为可吃之物甚多。 那在美国呢?除非自己会做菜,再不然就是同化了,汉堡、热狗、圈饼甘之如饴?那是他们自己称为junkfood(废料食品)的。汉堡我也爱吃,不过那肉饼大部分是吸收了肥油的面包屑,有害无益,所以总等几时路过荒村野店再吃,无可选择,可以不用怪自己。 西方都是"大块吃肉",不像我们切肉丝肉片可以按照丝缕顺逆,免得肉老。他们虽然用特制的铁锤捶打,也有"柔嫩剂",用一种热带的瓜果制成,但是有点辛辣,与牛排、猪排、烤牛肉、y*牛肉的质朴的风味不合。中世纪以来都是靠吊挂,把野味与宰了的牲口高挂许多天,开始腐烂,自然肉嫩了。所以high(高)的一义是"臭",gamey(像野味)也是"臭"。二○年间有的女留学生进过烹饪学校,下过他们的厨房,见到西餐的幕后的,皱着眉说:"他们的肉真不新鲜。"直到现在,名小说家詹姆斯·密契纳的西班牙游记"iberia"还记载一个游客在餐馆里点了一道斑鸩,嫌腐臭,一戳骨架子上的肉片片自落,叫侍者拿走,说:"烂得可以不用烹调了。" 但是在充分现代化的国家,冷藏系统普遍,讲究新鲜卫生,要肉嫩,唯一的办法是烹调得不大熟——生肉是柔软的。照理牛排应当里面微红,但是火候扣不准,而许生不许熟,往往在盘中一刀下去就流出血水来,使我们觉得他们茹毛饮血。 美国近年来肥肉没销路,农人要猪多长瘦肉,训练猪只站着吃饲养,好让腰腿上肌肉发达,其坚韧可想而知。以前最嫩的牛肉都是所谓"大理石式"(marbled),瘦中稍微带点肥,像云母石的图案。现在要净瘦,自然更老了,上桌也得更夹生,不然嚼不动。 近年来西餐水准的低落,当然最大的原因是减肥防心脏病。本来的传统是大块吃肉,特长之一又是各种浓厚的浇汁,都是胆固醇特高的。这一来章法大乱,难怪退化了。再加上其他官能上的享受的竞争,大至性泛滥,小至滑翔与弄潮板的流行,至不济也还有电视可看。几盒电视餐,或是一只意大利饼,一家人就对付了一顿。时髦人则是生胡萝卜汁,带馊味的酸酪(yogurt)。尼克松总统在位时自诩注重健康,吃番茄酱拌cot-tagecheese1、橡皮味的脱脂牛奶渣。五○中叶我刚到纽约的时候,有个海斯康(ha)西点店,大概是丹麦人开的,有一种酥皮特大小蛋糕叫"拿破仑",间隔着夹一层果酱,一层奶油,也不知道是拿破仑爱吃的,还是他的宫廷里兴出来的。他的第二任皇后玛丽露薏丝是奥国公主,奥京维也纳以奶油酥皮点心闻名。海斯康是连锁商店,到底不及过去上海的飞达、起士林。飞达独有的拿手的是栗子粉蛋糕与"乳酪稻草"——半螺旋形的咸酥皮小条。去年《新闻周刊》上有篇书评,盛赞有个夫妇俩合著的一本书,书中发掘美国较偏僻的公路上的餐馆,据说常有好的,在有一家吃到"乳酪稻草"。书评特别提起,可知罕见。我在波士顿与巴尔的摩吃过两家不重装潢的老餐馆,也比纽约有些做出牌子的法国菜馆好。巴尔的摩是温莎公爵夫人的故乡,与波士顿都算是古城了。两家生意都冷清,有一家不久就关门了。我来美不到一年,海斯康连锁西点店也关门了。奶油本来是减肥大忌。当时的鸡尾酒会里也就有人吃生胡萝卜片下酒。 最近路易西安那州有个小城居民集体忌嘴一年,州长颁给四万美元奖金,作为一项实验,要减低心脏病高血压糠尿症的死亡率。当地有人说笑话,说有一条定律:"如果好吃,就吐掉它。" 现在吃的坏到食品招牌纸上最走红的一个字是oldfash-ioned(旧式)。反正从前的总比现在好。新出品"旧式"花生酱没加固定剂,沉淀下来结成饼,上面汪着油,要使劲搅匀,但是较有花生香味。可惜昙花一现,已经停制了,当然是因为顾客嫌费事。前两年听说美国食品药物管理处公布,花生酱多吃致癌。花生本身是无害的,总是附加的防腐剂或是固定剂致癌。旧式花生酱没有固定剂,而且招牌纸上叫人搁在冰箱里,可见也没有防腐剂。就为了懒得搅一下,甘冒癌症的危险,也真够懒的。 美国人在吃上的自卑心理,也表现在崇外上,尤其是没受美国影响的外国,如东欧国家。吃在西欧已经或多或少的美国化了,连巴黎都兴吃汉堡与炸鸡等各种速食。前一向nbc电视洛杉矶本地新闻节目上破例介绍一家波兰餐馆,新从华沙搬来的老店,老板娘亲自掌厨。一男一女两个报告员一吹一唱好几分钟,也并不是代做广告,电视上不允许的,看来是由衷的义务宣传。 此地附近有个罗马尼亚超级市场,毕竟铁幕后的小国风气闭塞,还保存了一些生活上的传统,光是自制的面包就比市上的好。他们自制的西点却不敢恭维,有一种油炸蜜浸的小棒棒,形状像有直棱的古希腊石柱,也一样坚硬。我不禁想起罗马尼亚人是罗马驻防军与土著妇女的后裔,因此得名。不知道这些甜食里有没有罗马人吃的,还是都来自回教世界?巴尔干半岛在土耳其统治下吸收了中东色彩,糕饼大都香料太重,连上面的核桃都香得辛辣,又太甜。在柏克菜,附近街口有一家伊朗店,号称"天下第一酥皮点心"。我买了一块夹蜜的千层糕试试,奇甜。自从伊朗劫持人质事件,美国的伊朗莱馆都改名"中东菜馆",此地附近有一家"波斯菜馆"倒没改,大概因为此间大都不知道波斯就是伊朗。 这罗马尼亚店还有冷冻的西伯利亚馄饨,叫"佩尔米尼",没荷叶边,扁圆形,只有棋子大,皮薄,牛肉馅,很好吃,而且不像此地的中国馄饨搁味精。西伯利亚本来与满蒙接壤。西伯利亚的爱斯基摩人往东迁到加拿大格陵兰。本世纪初,照片上的格陵兰爱斯基摩女人还梳着汉朝陶俑的发髻,直竖在头顶,中国人看着实在眼熟。 这家超级市场兼售熟食,标明南斯拉夫、罗马尼亚、德国、意大利火腿、阿米尼亚(近代分属苏俄、伊朗、土耳其)香肠等等,还有些没有英译名的蒜椒熏肉等。罗马尼亚火腿唯一的好处在淡,颜色也淡得像白切肉。德国的"黑树林火腿"深红色,比此间一般的与丹麦罐头火腿都香。但是显然西方始终没解决肥火腿的问题,只靠切得菲薄,切断肥肉的纤维,但也还是往往要吐渣子。哪像中国肥火腿切丁,蒸得像暗黄色水晶一样透,而仍旧有劲道,并不入口即融,也许是火腿最重要的一部分,而不是赘瘤。——华府东南城离国会图书馆不远有个"农民市场",什么都比别处好,例如乡下自制的"浴盆(tub)黄油。"有切厚片的腌猪肉(bacon),倒有点像中国火腿。 罗马尼亚店的德国香肠太酸,使我想起买过一瓶波兰小香肠,浸在醋里,要在自来水龙头下冲洗过才能吃,也还是奇酸。德国与波兰本来是邻邦。又使我想起余光中先生《北欧行》一文中,都塞道夫一家餐馆的奇酸的鱼片。最具代表性的德国菜又是sauerkraut(酸卷心菜),以至于kraut一字成为德国人的代名词,虽然是轻侮的,有时候也作为昵称,影星玛琳黛德丽原籍德国,她有些朋友与影评家就叫她thekraut。 中国人出国旅行,一下飞机就直奔中国饭馆,固然是一项损失,有些较冷门的外国菜也是需要稍具戒心,大致可以概括如下:酸德国、波兰;甜犹太——犹太教领圣餐喝的酒甜得像糖浆,市上的摩根·大卫牌葡萄酒也一样,kosher(合教规的食品)鸡肝泥都搁不少糖,但是我也在康桥买到以色列制的苦巧克力——当然也并不苦,不过不大甜;辣回回,包括印尼、马来西亚,以及东欧的土耳其帝国旧属地。印度与巴基斯坦本是一体,所以也在内,虽然不信回教。蓝色的多瑙河一流进匈牙利,两岸的农夫吃午餐,都是一只黑面包,小锅辣煨蔬菜,匈牙利名菜"古拉矢"(gosh)蔬菜y*牛肉小牛肉——就辣。埃及的"国菜"是辣煨黄豆,有时候打一只鸡蛋在上面,作为营养早餐。观光旅馆概不供应。 西班牙被北非的回教徒摩尔人征服过,墨西哥又被西班牙征服过,就都爱吃辣椒。中世纪法国南部受西班牙的摩尔人的影响很大。当地的名菜,海鲜居多,大都搁辣椒粉、辣椒汁。辣味固然开胃,嗜辣恐怕还是aneducatedtaste(教练出来的口味)。在回教发源地沙乌地阿拉伯沙漠里日夜气温相差极大,白天酷热,人民畜牧为生,逐水草而居,没有地窖可以冷藏食物。辣的香料不但防腐,有点气味也遮盖过去了。非洲腹地的菜也离不了辣椒,是热带的气候关系,还是受北非、东非、西非的回教徒影响,就不得而知了。 这片罗马尼亚店里有些罐头上只有俄文似的文字,想必是罗马尼亚文了,巴尔干半岛都是南方的斯拉夫人。有一种罐头上画了一只弯弯的紫茄子。美国的大肚茄子永远心里烂,所以我买了一听罐头茄子试试,可不便宜——难道是茄子塞肉?原来是茄子泥,用豆油或是菜籽油,气味强烈冲鼻。里面的小黑点是一种香料种籽。瓜菜全都剁成酱,也跟印度相同。 犹太面包"玛擦"(matso)像苏打饼干而且较有韧性,夹鲫鱼(herring)与未熟乳酪(creamcheese)做三明治,外教人也视为美食。没有"玛擦",就用普通面包也不错。不过这罐头鱼要滴上几滴柠檬与瓶装蒜液(liquidgarlic)去腥气——担保不必用除臭剂漱口,美国的蒜没蒜味。我也听见美国人说过,当然是与欧洲的蒜相对而言;即使到过中国,在一般的筵席上也吃不到。 阿拉伯面包这爿店就有,也是回教的影响。一叠薄饼装在玻璃纸袋里,一张张饼上满布着烧焦的小黑点,活像中国北边的烙饼。在最高温的烤箱熄火后急烤两分钟,味道也像烙饼,可以卷炒蛋与豆芽菜炒肉丝吃——如果有的话。豆芽菜要到唐人街去买。多数超级市场有售的冷冻"炒面"其实就是豆芽菜烧荸荠片,没有面条,不过豆芽菜根没摘净,像有刺。 我在三藩市的时候,住得离唐人街不远,有时候散散步就去买点发酸的老豆腐——嫩豆腐没有。有一天看到店铺外陈列的大把紫红色的苋菜,不禁怦然心动。但是炒苋菜没蒜,不值得一炒。此地的蒜干姜瘪枣,又没蒜味。在上海我跟我母亲住的一个时期,每天到对街我舅舅家去吃饭,带一碗菜去。苋菜上市的季节,我总是捧着一碗乌油油紫红夹墨绿丝的苋菜,里面一颗颗肥白的蒜瓣染成浅粉红。在天光下过街,像捧着一盆常见的不知名的西洋盆栽,小粉红花,斑斑点点暗红苔绿相同的锯齿边大尖叶子,朱翠离披,不过这花不香,没有热呼呼的苋菜香。 日本料理不算好,但是他们有些原料很讲究,例如米饭,又如豆腐。在三藩市的一个日本饭馆里,我看见一碟洁白平正的豆腐,约有五寸长三寸宽,就像是生豆腐,又没有火锅可投入。我用汤匙舀了一角,就这么吃了。如果是盐开水烫过的,也还是淡,但是有清新的气息,比嫩豆腐又厚实些。结果一整块都是我一个人吃了。想问女侍他们的豆腐是在哪买的,想着我不会特别到日人街去买,也就算了。 在三藩市的意大利区,朋友带着去买过一盒菜肉馅意大利饺,是一条冷静的住家的街,灰白色洋灰壳的三四层楼房子,是一爿店,就叫raviolifactory("意大利饺厂")。附有小纸杯浇汁,但是我下在锅里煮了一滚就吃,不加浇汁再烤。菜色青翠,清香扑鼻,活像荠菜饺子,不过小巧些。八九年后再到三藩市,那地址本就十分模糊,电话簿上也查不到,也许关门了。 美国南方名点山核桃批(pecanpie)是用猪油做的,所以味道像枣糕,蒸熟烤熟了更像。枣糕从前我们家有个老妈妈会做。三○年间上海开过一家"仿(御)膳"的餐馆,有小窝窝头与枣糕,不过枣糕的模子小些,因此核桃馅太少,面粉里和的枣泥也不够多,太板了些。 现代所有繁荣的地区都生活水准普遍提高,劳动减少,吃得太富营养,一过三十岁就有中风的危险。中国的蔬菜小荤本来是最理想的答复。我觉得发明炒菜是人类进化史上的一个小小里程碑。几乎只要到菜场去拾点断烂菜叶边皮,回来大火一煽,就能化腐朽为神奇。不过我就连会做的两样最简单的菜也没准,常白糟蹋东西又白费工夫,一不留神也会油锅起火,洗油锅的去垢棉又最伤手,索性洗手不干了。已经患"去垢粉液手"(detergenthands),连指纹都没有了,倒像是找医生消灭掉指纹的积犯。 有个美国医生劝我吃鱼片火锅,他们自己家里也吃,而且不用火锅也行。但是普通超级市场根本没有生鱼,火锅里可用的新鲜蔬菜也只有做沙拉的生菜,极少营养价值。深绿色的菜叶如菠菜都是冷冻的。像他当然是开车上唐人街去买青菜。大白菜就没有叶绿素。 人懒,一不跑唐人街,二不去特大的超级市场,就是街口两家,也难得买熟食,不吃三明治就都太咸,三不靠港台亲友寄粮包——亲友自也是一丘之貉,懒得跑邮局,我也懒得在信上详细叮嘱,寄来也不合用,宁可凑合着。 久已有学者专家预期世界人口膨胀到一个地步,会闹严重的粮荒,在试验较经济的新食物,如海藻、蚯蚓。但是就连鱼粉,迄今也只喂鸡。近年来几次大灾荒,救济物资里也没有鱼粉、蛋粉,也许是怕挨骂,说不拿人当人,饲鸡的给人吃。海藻只有日本味噌汤中是旧有的。中国菜的海带全靠同锅的一点肉味,海带本身滑塌塌沉甸甸的,毫无植物的清气,我认为是失败的。 我母亲从前有亲戚带蛤蟆酥给她,总是非常高兴。那是一种半空心的脆饼,微甜,差不多有巴掌大,状近肥短的梯形,上面芝麻撒在苔绿底子上,绿阴阴的正是一只青蛙的印象派画像。那绿绒倒就是海藻粉。想必总是沿海省分的土产,也没包装,拿了来装在空饼干筒里。我从来没有在别处听见说过这样东西。过去民生艰苦,无法大鱼大肉,独多这种胆固醇低的精巧的食品,湮灭了实在太可惜了。尤其现在心脏病成了国际第一杀手,是比粮荒更迫切的危机。无疑的,豆制品是未来之潮。黄豆是最无害的蛋白质。就连瘦肉里面也有所谓"隐藏的脂肪"(hiddenfat)。鱼也有肥鱼瘦鱼之别。 前两年有个营养学家说:"鸡蛋唯一的功用是孵成鸡。"他的同行有的视为过激之论,但是许多医生都给鸡蛋采取配给制,一两天或一两个星期一只不等。真是有心脏病血压高,那就只好吃只大鸭蛋了。中外一致认为最滋补壮阳的生鸡蛋更含有毒素。 有人提倡汉堡里多搀黄豆泥,沾上牛肉味,吃不出分别来。就恐怕肉太少了不够味,多了,牛肉是肉类中胆固醇最高的。电视广告上常见的"汉堡助手",我没见过盒面上列举的成分,不知道有没有豆泥,还是仍旧是面包屑。只看见超级市场有煎了吃的素腊肠,想必因为腊肠香料重,比较容易混得过美国现在流行素食,固然是胆固醇恐慌引起的"恐肉症",认为吃素比肉食健康,一方面也是许多青年对禅宗有兴趣,佛教戒杀生,所以他们也对"吃动物的尸体"感到憎怖。中国人常常嘲笑我们的吃素人念念不忘荤腥;素鸡、素鹅、素鸭、素蛋、素火腿层出不穷,不但求形似,还求味似,也是靠材料丰富,有多样性,光是干燥的豆腐就有豆腐皮、豆腐干、腐竹百叶,大小油豆腐——小球与较松软吸水的三角形大喇叭管——质地性能各各不同。在豆制品上,中国是唯一的先进国。只要有兴趣,一定是中国人第一个发明味道可以乱真的素汉堡。譬如豆腐渣,浇上吃剩的红烧肉汤汁一炒,就是一碗好菜,可见它吸收肉味之敏感;累累结成细小的一球球,也比豆泥像碎肉。少搀上一点牛肉,至少是"花素汉堡。" 表姨细姨及其他 林佩芬女士在《书评书目》上评一篇新近的拙著短篇小说,题作《看张——相见欢的探讨》,篇首引袁枚的一首诗,我看了又笑又佩服,觉得引得实在好,抄给读者看: 一字千改始心安; 阿婆还是初笄女, 头未梳成不许看。 ——袁枚·遣兴 文内提起这故事里伍太太的女儿称母亲的表姊为"表姑",而不是"表姨",可见"两人除了表姊妹之外还有婚姻的关系——两人都是亲上加亲的婚姻,伍太太的丈夫是她们的表弟,旬太太的丈夫也是亲戚故旧中的一名。" 林女士实在细心。不过是荀太太的丈夫比她们表姊妹俩小一岁,伍太太的丈夫不见得也比太太年青。 其实严格的说来,此处应作"表姨"。她们不过是单纯的表姊妹。写到"表姑"二字的时候我也曾经踌躇了一会,不是没想到应当下注解。 我有许多表姑,表姨一个都没有。我母亲的表姊妹也是我父亲的远房表姊妹,就也算表姑。我直到现在才想起来是忌讳"姨"字。难道"表"不谐音"婊"字?不但我们家——我们是河北人——在亲戚家也都没听见过"表姨"这称呼。唯一的例外是合肥李家有个女婿原籍扬州,是亲戚间唯一的苏北人,他太太跟我姑姑是堂表姊妹,他们的子女叫我姑姑"表姨娘"。当时我听着有点刺耳,也没去研究为什么。固然红楼二尤也是贾蓉的姨娘——已婚称"姨妈",未婚称"姨娘"没错,不过《红楼梦》里小辈也称姨娘为"姨娘"。想必因为作妾不是正式结婚,客气的尊称只好拿来作为未婚的姨母看待。 我母亲是湖南人,她称庶母"大姨二姨"。我舅母也是湖南人。但是我舅舅家相当海派,所以表姊妹们叫舅母的妹妹"阿姨"——"阿姨"是吴语,近年来才普及——有"阿姨"的也只此一家。 照理"姨妈"这名词没有代用品,但是据我所知,"姨妈"也只有一个。李鸿章的长孙续娶诗人杨云史的妹妹,小辈都称她的姊姊"大姨妈"。杨家是江南人——常熟? 但是我称我继母的妹妹"大姨""八姨九姨"以至于"十六姨"。她们父亲孙宝琦有八个儿子,十六个女儿。孙家仿佛是江南人——我对这些事一向模糊——虽然都一口京片子非常道地。 此外我们这些亲戚本家都来自华北华中与中南部。看来除了风气较开放的江南一隅——延伸到苏北——近代都避讳"姨"字,至少口头上"姨""姨娘"的称呼已经被淘汰了,免与姨太太混淆。 闽南话"细姨"是妾,想必福建广东同是称"小"作"细"。现在台湾恐怕不大有人称妻妹为小姨了。 三○年间张资平的畅销小说,有一篇写一个青年与他母亲的幼妹"云"姨母恋爱。"云姨母"显然不是口语,这称呼很怪,非常不自然,是为了避免称"云姨"或"云姨娘"。即使是文言,称未婚少女为"姨母"也不对。张资平的小说外表很西式,横行排字,书中地点都是些"h市""s市",也看不出是否大都市,无法推测是汉口上海还是杭州汕头。我的印象是作者是内地人,如果在上海写作也是后来的事。他显然对"姨"字也有过敏性。 "表姑""表姨"的纠纷表过不提,且说《相见欢》这篇小说本身,似乎也应当加注解。短短一篇东西,自注这样长,真是个笑话。我是实在向往传统的白描手法——全靠一个人的对白动作与意见来表达个性与意向。但是向往归向往,是否能做到一两分又是一回事了。显然失败了,连林女士这样的细心人都没看出《相见欢》中的旬绍甫。 1对他太太的服饰感到兴趣,虽然他不是个娘娘腔的人;2认为盲婚如果像买奖券,他中了头奖;3跟太太说话的时候语声温柔,与平时不同;4虽然老夫老妻年纪都已过中年,对她仍旧有强烈的欲望;是爱她太太。至于他听不懂她的弦外之音,又有时候说话不留神,使她生气,那是多数粗豪的男子的通病。 这里的四个人物中,伍太太的女儿是个旁观者。关于她自己的身世,我们只知道她家里反对她早婚,婚后丈夫出国深造,因为无法同去,这才知道没钱的苦处。这并不就是懊悔嫁了个没钱的人,至少没有悔意的迹象,小夫妻俩显然恩爱。不过是离愁加上面对现实——成长的痛苦。 伍太太有两点矛盾: 1痛心她挚爱的表姊彩凤随鸦,代抱不平到恨不得红杏出墙,而对她钉梢的故事感到鄙夷不屑——当是因为前者是经由社交遇见的人,较罗曼谛克;2因为她比旬太太有学识,觉得还是她比较能了解绍甫为人——他宁可在家里孵豆芽,不给军阀做事,北伐后才到南京找了个小事。但是她一方面还是对绍甫处处吹毛求疵,对自己的丈夫倒相当宽容,"怨而不怒",——只气她的情敌,心里直骂"婊子",大悖她的淑女形象——被遗弃了还乐于给他写家信。 显然她仍旧妒恨绍甫。少女时代同性恋的单恋对象下嫁了他,数十年后余愤未平。倒是旬太太已经与现实媾和了,而且很知足,知道她目前的小家庭生活就算幸福的了。一旦绍甫死了生活无着,也准备自食其力。她对绍甫之死的冷酷,显示她始终不爱他。但是一个人一辈子总也未免有情,不过她当年即使对那恋慕她的牌友动了心,又还能怎样?也只好永远念叨着那钉梢的了。 几个人一个个心里都有个小火山在,尽管看不见火,只偶尔冒点烟,并不像林女士说的"槁木死灰","麻木到近于无感觉"。这种隔阂,我想由来已久。我这不过是个拙劣的尝试,但是"意在言外""一说便俗"的传统也是失传了,我们不习惯看字里行间的夹缝文章。而从另一方面说来,夹缝文章并不是打谜。林女士在引言里说我的另一篇近作《色,戒》——女主角的名字才谐音为"王佳芝"?) 使我联想到中国时报"人间"副刊上曾经有人说我的一篇小说《留情》中淡黄色的墙是民族观念——偏爱黄种人的肤色——同属红楼梦索隐派。当然,连红楼梦都有卜世仁(不是人),贾芸的舅舅。但是当时还脱不了小说是游戏文章的看法,曹雪芹即使不同意,也不免偶一为之。时至今日,还幼稚到用人物姓名来骂人或是暗示作书宗旨? 此外林女士还提起《相见欢》中的观点问题。我一向沿用旧小说的全知观点羼用在场人物观点。各个人的对话分段。 这一段内有某人的对白或动作,如有感想就也是某人的,不必加"他想"或"她想"。这是现今各国通行的惯例。这篇小说里也有不少这样的例子。林女士单挑出伍太太想的"外国有这句话:死亡使人平等。其实不等到死已经平等了。当然在一个女人是已经太晚了……"指为"夹评夹叙",是"作者对小说中人物的批判",想必因为原文引了一句英文名句,误认为是作者的意见。 伍太太"一肚子才学"(原文),但是没说明学贯中西。伍太太实有其人,曾经陪伴伍先生留学英美多年,虽然没有正式进大学,英文很好。我以为是题外文章,略去未提。倘然提起过,她熟悉这句最常引的英语,就不大至于显得突兀了。 而且她女儿自恨不能跟丈夫一同出国,也更有来由。以后要把这一点补写进去,非常感谢林女士提醒我。 (一九八八年) 被 窝 连夜抄写了一万多字,这在我是难得的事,因为太疲倦,上床反而睡不着。外面下着雨,已经下了许多天,点点滴滴,歪歪斜斜,像我的抄不完的草稿,写在时速消息油印的反面,黄色油印字迹透过纸背,不论我写的是什么,快乐的,悲哀的,背后永远有那黄阴阴的一行一行;蓝墨水盖这不住棗阴凄凄的新闻。"xx秘书长答记者问:户口米不致停止配给,外间所传不确……"黄黯单调的一行一行……滴沥滴沥,搭啦搭啦,雨还在下,一阵密,一阵疏,一场空白。 霖雨的晚上,黏唧唧地,更觉得被窝的存在。翻个身,是更冷的被窝。外国式的被窝,把毯子底下托了被单,紧紧塞到褥子底下,是非常坚牢的布置,睡相再不好的人也蹬它不开。可是空荡荡地,面积太大,不容易暖和;热燥起来,又没法子把脚伸出去。中国式的被窝,铺在褥子上面,折成了筒子,恰恰套在身上,一会就热了,轻便随和,然而不大牢靠,一下子就踢开了。由此可以看出国民性的不同。日本被窝,不能说是"窝"。方方的一块覆在身上,也不叠一叠,再厚些底下也是风飕飕,被面上印着大来大去的鲜丽活泼的图案,根本是一张画,不过下面托了层棉胎。在这样的空气流通的棉被底下做的梦,梦里也不会耽於逸乐,或许梦见隆冬郊外的军事训练。 中国人怕把娇艳的丝质被面弄脏了,四周用被单包过来,草草地缝几针,被面不能下水,而被单随时可以拆下来洗濯,是非常合科实际的打算。外国人的被单不订在毯子上,每天铺起床来比较麻烦,但他们洗被单的意思似乎比我们更为坚决明晰,而他们也的确比我们洗得勤些。被单不论中外,都是白色的居多,然而白布是最不罗曼谛克的东西,至多只能做到一个干净,也还不过是病院的干净,有一点惨戚。淡粉红的就很安乐,淡蓝看着是最奢侈的白,真正雪雪白,像美国广告里用他们的肥皂粉洗出来的衣裳。中国人从前,只有小孩子与新嫁娘可以用粉红的被单,其余都是白的。被的一头有时另外一条白布,叫做"被档头",可以常常洗,也是偷懒的办法。日本仿佛也有一种"被档头",却是黑丝绒的长条,头上的油垢在上面擦来擦去,虽然耐脏,看着却有点腻心。天鹅绒这样东西,因为不是日本固有的织物,他们虽然常常用,用得并不好。像冬天他们女人和服上加一条深红丝绒的围巾虽比绒线结的或是毛织品的围巾稍许相称些,仍旧不大好看。 想着也许可以用这作为材料写篇文章,但是一想到文章,心里就急起来,听见隐隐的两声鸡叫,天快亮了,越急越睡不着。我最怕听鸡叫。"明日白露,光阴往来",那是夜。在黎明的鸡啼里,却是有去无来,有去无来,凄凄地,急急地,淡了下去,没有影子黑影子至少还有点颜色。 鸡叫的渐渐多起来,东一处,西一处,却又好些,不那么虚无了。我想,如果把鸡鸣画出来,画面上应当有赭红的天,画幅很长很长,卷起来,一路打开,全是天,悠悠无尽。而在头底下略有一点影影绰绰的城市或是墟落,鸡声从这里出来,蓝色的一缕一缕,战抖上升,一顿,一顿,方才停了。可是一定要多留点地方,给那深赭红的天……多多留些地方……这样,我睡着了。 原载1994年11月19日《新中国报·学艺》 谈画 我从前的学校教室里挂着一张《蒙娜·丽莎》,意大利文艺复兴时代的名画。先生说:"注意那女人脸上的奇异的微笑。"的确是使人略感不安的美丽恍惚的笑,象是一刻也留它不住的,即使在我努力注意之际也滑了开去,使人无缘无故觉得失望。先生告诉我们,画师画这张图的时候曾经费尽心机搜罗了全世界各种罕异可爱的东西放在这女人面前,引她现出这样的笑容。我不喜欢这解释。绿毛龟,木乃伊的脚,机器玩具,倒不见得使人笑这样的笑。使人笑这样的笑,很难罢?可也说不定很容易。一个女人蓦地想到恋人的任何一个小动作,使他显得异常稚气,可爱又可怜,她突然充满了宽容,无限制地生长到自身之外去,荫庇了他的过去与将来,眼睛里就许有这样的苍茫的微笑。 《蒙娜·丽萨》的模特儿被考证出来,是个年轻的太太。也许她想起她的小孩今天早晨说的那句聪明的话——真是什么都懂得呢——到八月里才满四岁——就这样笑了起来,但又矜持着,因为画师在替她画像,贵妇人的笑是不作兴露牙齿的。 然而有个十九世纪的英国文人——是不是walterdmare,记不清了——写了一篇文章关于《蒙娜·丽萨》,却说到鬼灵的智慧,深海底神秘的鱼藻。看到画,想做诗,我并不反对——好的艺术原该唤起观众各个人的创造性,给人的不应当是纯粹被动的欣赏——可是我憎恶那篇《蒙娜·丽萨》的说明,因为是有限制的说明,先读了说明再去看图画,就不由得要到女人眼睛里去找深海底的鱼影子。那样的华美的附会,似乎是增多,其实是减少了图画的意义。国文课本里还读到一篇《画记》,那却是非常简练,只去计算那些马,几匹站着,几匹卧着,中国画上题的诗词,也只能拿它当做字看,有时候的确字写得好,而且给了画图的结构一种脱略的,有意无意的均衡,成为中国画的特点。然而字句的本身对于图画总没有什么好影响,即使用的是极优美的成句,一经移植在画上,也觉得不妥当。 因此我现在写这篇文章关于我看到的图画,有点知法犯法的感觉,因为很难避免那种说明的态度——而对于一切好图画的说明,总是有限制的说明,但是临下笔的时候又觉得不必有那些顾忌。譬如朋友见面,问:"这两天晚上月亮真好,你看见了没有?"那也很自然罢? 新近得到一本赛尚画册,有机会把赛尚的画看个仔细。以前虽然知道赛尚是现代画派第一个宗师,倒是对于他的徒子徒孙较感兴趣,像gauguin,vangogh,matisse,以至后来的picasso,都是抓住了他的某一特点,把它发展到顶点,因此比较偏执,鲜明,引人入胜。而充满了多方面的可能性的,广大的含蓄的赛尚,过去给我唯一的印象是杂志里复制得不很好的静物,几只灰色的苹果,下面衬着桌布,后面矗立着酒瓶,从苹果的处理中应当可以看得出他于线条之外怎样重新发现了"块"这样东西,但是我始终没大懂。我这里这本书名叫《赛尚与他的时代》,是日文的,所以我连每幅画的标题也弄不清楚。早期的肖像画中有两张成为值得注意的对比。一八六○年的一张,画的是个宽眉心大眼睛诗人样的人,云里雾里,暗金质的画面上只露出一部分的脸面与白领子。我不喜欢罗曼蒂克主义的传统,那种不求甚解的神秘,就象是把电灯开关一捻,将一种人造的月光照到任何事物身上,于是就有模糊的蓝色的美艳,有黑影,里头唧唧阁阁叫着兴奋与恐怖的虫与蛙。 再看一八六三年的一张画,里面也有一种奇异的,不安于现实的感觉,但不是那样廉价的诗意。这张画里我们看见一个大头的小小的人,年纪已在中年以上了,波鬈的淡色头发照当时的式样长长地分披着。他坐在高背靠椅上,流转的大眼睛显出老于世故的,轻蔑浮滑的和悦,高翘的仁丹胡子补足了那点笑意。然而这张画有点使人不放心,人体的比例整个地错误了,腿太短,臂膊太短,而两只悠悠下垂的手却又是很长,那白削的骨节与背后的花布椅套相衬下,产生一种微妙的,文明的恐怖。 一八六四年所作的僧侣肖像,是一个须眉浓鸷的人,白袍,白风兜,胸前垂下十字架,抱着胳膊,两只大手,手与脸的平面特别粗糙,隐现冰裂纹。整个的画面是单纯的灰与灰白,然而那严寒里没有凄楚,只有最基本的,人与风雹山河的苦斗。 欧洲文艺复兴以来许多宗教画最陈腐的题材,到了赛尚手里,却是大不相同了。"抱着基督尸身的圣母像",实在使人诧异。圣母是最普通的妇人,清贫,论件计值地做点缝纫工作,灰了心,灰了头发,白鹰钩鼻子与紧闭的嘴里有四五十年来狭隘的痛苦。她并没有抱住基督,背过身去正在忙着一些什么,从她那暗色衣裳的折叠上可以闻得见捂着的贫穷的气味。抱着基督的倒是另一个屠夫样的壮大男子,石柱一般粗的手臂,秃了的头顶心雪白地连着阴森的脸,初看很可怕,多看了才觉得那残酷是有它的苦楚的背景的,也还是一个可同情的人。尤为奇怪的是基督本人,皮肤发黑,肌肉发达,脸色和平,伸长了腿,横贯整个的画面,他所有的只是图案美,似乎没有任何其他意义。 《散步的人》,一个高些,戴着绅士气的高帽子,一个矮些的比较像武人,头戴卷檐大毡帽,脚踏长统皮靴,手扶司的克。那炎热的下午,草与树与淡色的房子蒸成一片雪亮的烟,两个散步的人衬衫里焖着一重重新的旧的汗味,但仍然领结打得齐齐整整,手挽着手,茫然地,好脾气地向我们走来,显得非常之楚楚可怜。《野外风景》里的两个时髦男子的背影也给人同样的渺小可悲的感觉。主题却是两个时装妇女。这一类的格局又是一般学院派肖像画的滥调——满头珠钻,严妆的贵族妇人,昂然立在那里像一座小白山;背景略点缀些树木城堡,也许是她家世袭的采邑。然而这里的女人是绝对写实的。一个黑头发的支颐而坐,低额角,壮健,世俗,有一种世俗的伶俐。一个黄头发的多了一点高尚的做作,斜欠身子站着,卖弄着长尾巴的鸟一般的层叠的裙幅,将面颊偎着皮手笼,眉目冲淡的脸上有一种朦胧的诗意。把这样的两个女人放在落荒的地方,风吹着远远的一面大旗,是奇怪的,使人想起近几时的超写实派,画一棵树,树顶上嵌着一支沙发椅,野外的日光照在碎花椅套上,梦一样的荒凉。赛尚没有把这种意境发展到它的尽头,因此更为醇厚可爱。《牧歌》是水边的一群男女,蹲着、躺着,坐着,白的肉与白的衣衫,音乐一般地流过去,低回作u字形。转角上的一个双臂一伸,托住自己颈项的裸体女人,周身的肉都波动着,整个的画面有异光的宕漾。 题名《奥林匹亚》的一幅,想必是取材于希腊的神话。我不大懂,只喜欢中央的女像,那女人缩做一团睡着,那样肥大臃肿的腿股,然而仍然看得出来她是年轻坚实的。我不喜欢《圣安东尼之诱惑》,那似乎是他偏爱的题材,前后共画过两幅,前期的一张阴暗零乱,圣安东尼有着女人的乳房,梦幻中出现的女人却像一匹马,后期的一张则是淡而混乱。《夏之一日》抓住了那种永久而又暂时的,日光照在身上的感觉。水边的小孩张着手,叉开腿站着,很高兴的样子,背影像个虾蟆。大日头下打着小伞的女人显得可笑。对岸有更多的游客,绿云样的树林子,淡蓝天窝着荷叶边的云,然而热,热到极点。小船的白帆发出熔铁的光,船夫,工人都烧得焦黑。 两个小孩的肖像,如果放在一起看,所表现的人性的对比是可惊的。手托着头的小孩,突出的脑门上闪着一大片光,一脸的聪明,疑问,调皮,刁泼,是人类最利害的一部分在那里往前挣。然而小孩毕竟是小孩,宽博的外套里露出一点白衬衫,是那样的一个小的白的,容易被摧毁的东西,到了一定的年纪,不安份的全都安份守已了,然而一下地就听话的也很多,象这里的另一个小朋友,一个光致致的小文明人,粥似地温柔,那凝视着你的大眼睛,于好意之中未尝没有些小奸小坏,虽然那小奸小坏是可以完全被忽视的,因为他不中用,没出息,三心两意,歪着脸。 在笔法方面,前一张似乎已经是简无可简了,但是因为要表示那小孩的错杂的灵光,于大块着色中还是有错杂的笔触,到了七年后的那张孩子的肖像,那几乎全是大块的平面了。但是多么充实的平面! 有个名叫"却凯"的人,(根据日文翻译出来,音恐怕不准)想必是赛尚的朋友,这里共有他的两张画像。我们第一次看见他的时候,已经是老糊涂模样,哆着嘴,跷着腿坐在椅上,一只手搭在椅背上,十指交叉,从头顶到鞋袜,都用颤抖狐疑的光影表现他的畏怯,唠叨,琐碎。显然,这人经过了许多事,可是不曾悟出一条道理来,因此很着慌,但同时自以为富有经验,在年高德劭的石牌楼底下一立,也会教训人了。这里的讽刺并不缺少温情,但在九年后的一张画像里,这温情扩张开来,成为最细腻的爱抚,这一次他坐在户外,以繁密的树叶为背景,一样是白头发,瘦长条子,人显得年轻了许多。他对于一切事物以不明了而引起的惶恐,现在混成一片大的迷惑,因为广大,反而平静下来了,低垂的眼睛里有那样的忧伤,惆怅,退休;瘪进去的小嘴带着微笑,是个愉快的早晨罢,在夏天的花园里。这张画一笔一笔里都有爱,对于这人的,这人对于人生的留恋。 对现代画中夸张扭曲的线条感兴趣的人,可以特别注意那只放大了的,去了主角的手。 画家的太太的几张肖像里也可以看得出有意义的心理变迁。最早的一张,是把传统故事中的两个恋人来作画题的,但是我们参考后来的肖像,知道那女人的脸与他太太有许多相似之处。很明显地,这里的主题就是画家本人的恋爱。背景是罗曼蒂克的,湖岸上生着芦苇一类的植物,清晓的阳光照在女人的白头巾上,有着"蒹葭苍苍,白露为霜"的情味。女人把一只手按在男人赤膊的肩头,她本底子是浅薄的,她的善也只限于守规矩,但是恋爱的太阳照到她身上的时候,她在那一刹那变得宽厚聪明起来,似乎什么都懂得了,而且感动得眼里有泪光。画家要她这样,就使她成为这样,他把自己反倒画成一个被动的,附属的,没有个性的青年,垂着头坐在她脚下,接受她的慈悲,他整个的形体仿佛比她小一号。 赛尚的太太第一次在他画里出现,是这样的一个方圆脸盘,有着微凸的大眼睛,一切都很淡薄的少女,大约经过严厉的中等家庭教育,因此极拘谨,但在恋爱中感染了画家的理想,把他们的关系神圣化了。 她第二次出现,着实使人吃惊。想是多年以后了,她坐在一张乌云似的赫赫展开的旧绒沙发上,低着头缝衣服,眼泡突出,鼻子比前尖削了。下巴更方,显得意志坚强,铁打的紧紧束起的发髻,洋铁皮一般硬的衣领衣袖,背后看得见房门,生硬的长方块,门上安着锁;墙上糊的花纸,纸上的花,一个个的也是小铁十字架;铁打的妇德,永生永世的微笑的忍耐——做一个穷艺术家的太太不是容易的罢?而这一切都是一点一点来的——人生真是可怕的东西呀! 然而五年后赛尚又画他的太太,却是在柔情的顷刻间抓住了她。她披散着头发,穿的也许是寝衣,缎子的,软而亮的宽条纹的直流,支持不住她。她偏着头,沉沉地想着她的心事,回忆使她年轻了。当然年轻人的眼睛里没有那样的凄哀。为理想而吃苦的人,后来发现那理想剩下很少很少,而那一点又那么渺茫,可是因为当中吃过苦,所保留的一点反而比从前好了,象远处飘来的音乐,原来很单纯的调子,混入了大地与季节的鼻息。 然而这神情到底是暂时的。在另一张肖像里,她头发看上去仿佛截短了,象个男孩子,脸面也使人想起一个饱经风霜的孩子,有一种老得太早的感觉。下巴向前伸,那尖尖的半侧面像个锈黑的小洋刀,才切过苹果,上面腻着酸汁。她还是微笑着,眼睛里有惨淡的勇敢——应当是悲壮的,但是悲壮是英雄的事,她只做得到惨淡。 再看另一张,那更不愉快了。画家的夫人坐在他的画室里,头上斜吊着鲜艳的花布帘幕,墙上有日影,可是这里的光亮不是她的,她只是厨房里的妇人。她穿着油腻的暗色衣裳,手里捏着的也许是手帕,但从她捏着它的姿势上看来,那应当是一块抹布。她大约正在操作,他叫她来做模特儿,她就像敷衍小孩子似的,来坐一会儿。这些年来她一直微笑着,现在这画家也得承认了——是这样的疲乏,粗蠢,散漫的微笑。那吃苦耐劳的脸上已经很少女性的成份了,一只眉毛高些,好像是失望后的讽刺,实在还是极度熟悉之后的温情。要细看才看得出。 赛尚夫人最后的一张肖像是热闹鲜明的。她坐在阳光照射下的花园里,花花草草与白色的路上腾起春夏的烟尘。她穿着礼拜天最考究的衣裙,鲸鱼骨束腰带紧匝着她,她恢复了少妇的体格,两只手伸出来也有着结实可爱的手腕。然而背后的春天与她无关。画家的环境渐渐好了,苦日子已经成了过去,可是苦日子里熬炼出来的她反觉过不惯。她脸上的愉快是没有内容的愉快。去掉那鲜丽的前景,人脸上的愉快就变得出奇地空洞,简至近于痴呆。 看过赛尚夫人那样的贤妻,再看到一个自私的女人,反倒有一种松快的感觉。《戴着包头与皮围巾的女人》,苍白的长脸长鼻子,大眼睛里有阴冷的魅惑,还带着城里人下乡的那种不屑的神气。也许是个贵妇,也许是个具有贵妇风度的女骗子。 叫做《塑像》的一张画,不多的几笔就表达出那坚致酸硬的,石头的特殊的感觉。图画不能比这更为接近塑像了。原意是否讽刺,不得而知,据我看来却有点讽刺的感觉——那典型的小孩塑像,用肥胖的突出的腮,突出的肚子与筋络来表示神一般的健康与活力,结果却表示了贪嗔,骄纵,过度的酒色财气,和神差得很远,和孩子差得更远了。 此外有许多以集团出浴为题材的,都是在水边林下,有时候是清一色的男子,但以女子居多,似乎注重在难画的姿势与人体的图案美的布置,尤其是最后的一张《水沿的女人们》,人体的表现逐渐抽象化了,开了后世立体派的风气。《谢肉祭》的素描有两张,画的大约是狂欢节男女间公开的追逐。空气混乱,所以笔法也乱得很,只看得出一点:一切女人的肚子都比男人大。《谢肉祭最后之日》却是一张杰作。两个浪子,打扮做小丑模样,大玩了一通回来了,一个挟着手杖,一个立脚不稳,弯腰撑着膝盖,身段还是很俏皮,但他们走的是下山路。所有的线条都是倾斜的,空气是满足了欲望之后的松弛。"谢肉祭"是古典的风俗,久已失传了,可是这里两个人的面部表情却非常之普遍,佻,简单的自信,小聪明,无情也无味。《头盖骨与青年》画着一个正在长大的学生坐在一张小桌子旁边,膝盖紧抵桌腿,仿佛挤不下,处处扌干格不入。学生的脸的确是个学生,顽皮,好问,有许多空想,不大看得起人。廉价的荷叶边桌子,可以想象那水浪形的边缘嵌在肉上的感觉。桌上放着书、尺,骷髅头压着纸。医学上所用的骷髅是极亲切的东西、很家常、尤其是学生时代的家常,象出了汗的脚闷在篮球鞋里的气味。 描写老年有《戴着荷叶边帽子的妇人》,她垂着头坐在那里数她的念珠,帽子底下露出狐狸样的脸,人性已经死去了大部分,剩下的只有贪婪,又没有气力去偷,抢,囤,因此心里时刻不安;她念经不像是为了求安静,也不像是为了天国的理想,仅仅是数点手里咭谷碌的小硬核,数着眼面前的东西,她和它们在一起的日子也不久长了,她也不能拿它们怎样,只能东舐舐,西舐舐,使得什么上头都沾上一层腥液。 赛尚本人的老年就不像这样。他的末一张自画像,戴着花花公子式歪在一边的"打鸟帽",养着白胡须,高挑的细眉毛,脸上也有一种世事洞明的奸滑,但是那眼睛里的微笑非常可爱,仿佛说:看开了,这世界没有我也会有春天来到。——老年不可爱,但是老年人有许多可爱的。风景画里我最喜欢那张《破屋》,是中午的太阳下的一座白房子,有一只独眼样的黑洞洞的窗;从屋顶上往下裂开一条大缝,房子像在那里笑,一震一震,笑得要倒了。通到屋子的小路,已经看不大见了,四下里生着高高下下的草,在日光中极淡极淡,一片模糊。那哽噎的日色,使人想起"长安古道音尘绝,音尘绝——西风残照,汉家陵阙。"可是这里并没有巍峨的过去,有的只是中产阶级的荒凉,更空虚的空虚。 谈女人 西方人称阴险刻薄的女人为"猫"。新近看到一本专门骂女人的英文小册子叫《猫》,内容并非是完全未经人道的,但是与女人有关的隽语散见各处,搜集起来颇不容易,不像这里集其大成。摘译一部分,读者看过之后总有几句话说,有的嗔,有的笑,有的觉得痛快,也有自命为公允的男子作"平心之论",或是说"过激了一点",或是说:"对是对的,只适用于少数的女人,不过无论如何,有则改之,无则加勉"等等。总之,我从来没见过在这题目上无话可说的人。我自己当然也不外此例。我们先看了原文再讨论吧。 《猫》的作者无名氏在序文里预先郑重声明:"这里的话,并非说的是你,亲爱的读者——假使你是个男子,也并非说的是你的妻子、姊妹、女儿、祖母或岳母。"他再三辩白他写这本书的目的并不是吃了女人的亏借以出气,但是他后来又承认是有点出气的作用,因为:"一个刚和太太吵过嘴的男子,上床之前读这本书,可以得到安慰。"他道:"女人物质方面的构造实在太合理化了,精神方面未免稍差,那也是意想中的事,不能苛求。" 一个男子真正动了感情的时候,他的爱较女人的爱伟大得多。可是从另一方面观看,女人恨起一个人来,倒比男人持久得多。妇人与狗唯一的分别就是:狗不像女人一般地被宠坏了,它们不戴珠宝,而且——谢天谢地!——它们不会说话! 算到头来,每一个男子的钱总是花在某一个女人身上。男人可以跟最下等的酒吧间女侍调情而不失身份——上流女人向邮差遥遥掷一个飞吻都不行!我们由此推断:男人不比女人,弯腰弯得再低些也不打紧,因为他不难重新直起腰来。一般的说来,女性的生活不像男性的生活那么需要多种的兴奋剂,所以如果一个男子公余之暇,做点越轨的事来调剂他的疲乏、烦恼、未完成的壮志,他应当被原恕。 对于大多数的女人,"爱"的意思就是"被爱"。 男子喜欢爱女人,但是有时候他也喜欢她爱他。如果你答应帮一个女人的忙,随便什么事她都肯替你做:但是如果你已经帮了她一个忙了,她就不忙着帮你的忙了。所以你应当时时刻刻答应帮不同的女人的忙,那么你多少能够得到一点酬报,一点好处——因为女人的报恩只有一种:预先的报恩。由男子看来,也许这女人的衣服是美妙悦目的——但是由另一个女人看来,它不过是"一先令三便士一码"的货色,所以就谈不上美。时间即是金钱,所以女人多花时间在镜子前面,就得多花钱在时装店里。 如果你不调戏女人,她说你不是一个男人,如果你调戏她,她说你不是一个上等人。 男子夸耀他的胜利——女子夸耀她的退避。可是敌方之所以进攻,往往全是她自己招惹出来的。 女人不喜欢善良的男子,可是她们拿自己当做神速的感化院,一嫁了人之后,就以为丈夫立刻会变成圣人。 唯独男子有开口求婚的权利——只要这制度一天存在,婚姻就一天不能够成为公平交易;女人动不动便抬出来说当初她"允许了他的要求",因而在争吵中占优势。为了这缘故,女人坚持应由男子求婚。多数的女人非得"做下不对的事",方才快乐。婚姻仿佛不够"不对"的。 女人往往忘记这一点:她们全部的教育无非是教她们意志坚强,抵抗外界的诱惑——但是她们耗费毕生的精力去挑拨外界的诱惑。现代婚姻是一种保险,由女人发明的。 若是女人信口编了故事之后就可以抽版税,所有的女人全都发财了。 你向女人猛然提出一个问句,她的第一个回答大约是正史,第二个就是小说了。 女人往往和丈夫苦苦辩论,务必驳倒他,然而向第三者她又引用他的话,当做至理名言。可怜的丈夫……女人与女人交朋友,不像男人与男人那么快,她们有较多的瞒人的事。 女人们真是幸运——外科医生无法解剖她们的良心。女人品评男子,仅仅以他对她的待遇为依归,女人会说:"我不相信那人是凶手——他从来也没有谋杀过我!" 男人做错事,但是女人远兜远转地计划怎样做错事。女人不大想到未来——同时也努力忘记她们的过去——所以天晓得她们到底有什么可想的! 女人开始经济节约的时候,多少"必要"的花费她可以省掉,委实可惊! 如果一个女人告诉了你一个秘密,千万别转告另一个女人——一定有别的女人告诉过她了。 无论什么事,你打算替一个女人做的,她认为理所当然。无论什么事你替她做的,她并不表示感谢。无论什么小事你忘了做,她咒骂你。……家庭不是慈善机关。 多数的女人说话之前从来不想一想。男人想一想——就不说了!若是她看书从来不看第二遍,因为她"知道里面的情节"了,这样的女人决不会成为一个好妻子。如果她只图新鲜,全然不顾及风格与韵致,那么过了些时,她摸清楚了丈夫的个性,他的弱点与怪僻处,她就嫌他沉闷无味,不复爱他了。 你的女人建造空中楼阁——如果它们不存在,那全得怪你!叫一个女人说:"我错了",比男人说全套的急口令还要难些。你疑心你的妻子,她就欺骗你。你不疑心你的妻子,她就疑心你。 凡是说"女人怎样怎样"的话,多半是俏皮话。单图俏皮,意义的正确上不免要打个折扣,因为各人有各人的脾气,如何能够一概而论?但是比较上女人是可以一概而论的,因为天下人风俗习惯职业环境各不相同,而女人大半总是在户内持家看孩子,传统的生活典型既然只有一种,个人的习性虽不同也有限。因此,笼统地说"女人怎样怎样",比说"男人怎样怎样"要有把握些。 记得我们学校里有过一个非正式的辩论会,一经涉及男女问题,大家全都忘了原先的题目是什么,单单集中在这一点上,七嘴八舌,嬉笑怒骂,空气异常热烈。有一位女士以老新党的口吻侃侃谈到男子如何不公平,如何欺凌女子——这柔脆的,感情丰富的动物,利用她的情感来拘禁她,逼迫她作玩物,在生存竞争上女子之所以占下风全是因为机会不均等……在男女的论战中,女人永远是来这么一套。当时我忍不住要驳她,倒不是因为我专门喜欢做偏锋文章,实在是听厌了这一切。一九三○年间女学生们人手一册的《玲珑》杂志就是一面传授影星美容秘诀一面教导"美"了"容"的女子怎样严密防范男子的进攻,因为男子都是"心存不良"的,谈恋爱固然危险,便结婚也危险,因为结婚是恋爱的坟墓……女人这些话我们耳熟能详,男人的话我们也听得太多了,无非骂女子十恶不赦,罄竹难书,惟为民族生存计,不能赶尽杀绝。 两方面各执一词,表面上看来未尝不是公有公理,婆有婆理。女人的确是小性儿,娇情,作伪,眼光如豆,狐媚子,(正经女人虽然痛恨荡妇,其实若有机会扮个妖妇的角色的话,没有一个不跃跃欲试的。)聪明的女人对于这些批评并不加辩护,可是返本归原,归罪于男子。在上古时代,女人因为体力不济,屈服在男子的拳头下,几千年来始终受支配,因为适应环境,养成了所谓妾妇之道。女子的劣根性是男子一手造成的,男子还抱怨些什么呢? 女人的缺点全是环境所致,然则近代和男子一般受了高等教育的女人何以常常使人失望,像她的祖母一样地多心,闹别扭呢?当然,几千年的积习,不是一朝一夕可以改掉的,只消假以时日…… 可是把一切都怪在男子身上,也不是彻底的答复,似乎有不负责任的嫌疑。"不负责"也是男子久惯加在女人身上的一个形容词。《猫》的作者说:有一位名高望重的教授曾经告诉我一打的理由,为什么我不应当把女人看得太严重。这一直使我烦恼着,因为她们总把自己看得很严重,最恨人家把她们当做甜密的,不负责任的小东西。假如像这位教授说的,不应当把她们看得太严重,而她们自己又不甘心做"甜蜜的,不负责任的东西",那到底该怎样呢?她们要人家把她们看得很严重,但是她们做下点严重的错事的时候,她们又希望你说:"她不过是个不负责任的小东西"。 女人当初之所以被征服,成为父系宗法社会的奴隶,是因为体力比不上男子。但是男子的体力也比不上豺狼虎豹,何以在物竞天择的过程中不曾为禽兽所屈服呢?可见得单怪别人是不行的。 名小说家爱尔德斯·郝胥黎在《针锋相对》一书中说:"是何等样人,就会遇见何等样事。"《针锋相对》里面写一个年轻妻子玛格丽,她是一个讨打的,天生的可怜人。她丈夫本是一个相当驯良的丈夫,然而到底不得不辜负了她,和一个交际花发生了关系。玛格丽终于成为呼天抢地的伤心人。诚然,社会的进展是大得不可思议的,非个人所能控制,身当其冲者根本不知其所以然。但是追溯到某一阶段,总免不了有些主动的成份在内。像目前世界大局,人类逐步进化到竞争剧烈的机械化商业文明,造成了非打不可的局面,虽然奔走呼号闹着"不要打,打不得",也还是惶惑地一个个被牵进去了。的确是没有法子,但也不能说是不怪人类自己。有人说,男子统治世界,成绩很糟,不如让位给女人,准可以一新耳目。这话乍听很像是病急乱投医。如果是君主政治,武则天是个英主,唐太宗也是个英主,碰上个把好皇帝,不拘男女,一样天下太平。君主政治的毛病就在好皇帝太难得。若是民主政治呢,大多数的女人的自治能力水准较男子更低。而且国际间闹是非,本来就有点像老妈子吵架,再换了货真价实的女人,更是不堪设想。 叫女子来治国平天下,虽然是"做戏无法,请个菩萨",这荒唐的建议却也有它的科学上的根据。曾经有人预言,这一次世界大战如果摧毁我们的文明到不能恢复原状的地步,下一期的新生的文化将要着落在黑种人身上,因为黄白种人在过去已经各有建树,惟有黑种人天真未凿,精力未耗,未来的大时代里恐怕要轮到他们来做主角。说这样话的,并非故作惊人之论。高度的文明,高度的训练与压抑,的确足以斫伤元气。女人常常被斥为野蛮,原始性。人类驯服了飞禽走兽,独独不能彻底驯服女人。几千年来女人始终处于教化之外,焉知她们不在那里培养元气,徐图大举? 女权社会有一样好处——女人比男人较富于择偶的常识,这一点虽然不是什么高深的学问,却与人类前途的休戚大大有关。男子挑选妻房,纯粹以貌取人。面貌体格在优生学上也是不可不讲究的。女人择夫,何尝不留心到相貌,只是不似男子那么偏颇,同时也注意到智慧健康谈吐风度自给的力量等项,相貌倒列在次要。有人说现今社会的症结全在男子之不会挑拣老婆,以至于儿女没有家教,子孙每况愈下。那是过甚其词,可是这一点我们得承认,非得要所有的婚姻全由女子主动,我们才有希望产生一种超人的民族。"超人"这名词,自经尼采提出,常常有人引用,在尼采之前,古代寓言中也可以发现同类的理想。尽也奇怪,我们想象中的超人永远是个男人。为什么呢?大约是因为超人的文明是较我们的文明更进一步的造就,而我们的文明是男子的文明。还有一层:超人是纯粹理想的结晶,而"超等女人"则不难于实际中求得。在任何文化阶段中,女人还是女人。男子偏于某一方面的发展,而女人是最普遍的,基本的,代表四季循环,土地,生老病死,饮食繁殖。女人把人类飞越太空的灵智拴在踏实的根桩上。 即在此时此地我们也可以找到完美的女人。完美的男人就稀有,因为我们根本不知道怎样的男子可以算做完美。功利主义者有他们的理想,老庄的信徒有他们的理想,国社党员也有他们的理想。似乎他们各有各的不足处——那是我们对于"完美的男子"期望过深的缘故。 女人的活动范围有限,所以完美的女人比完美的男人更完美。同时,一个坏女人往往比一个坏男人坏得更彻底。事实是如此。有些生意人完全不顾商业道德而私生活无懈可击。反之,对女人没良心的人尽有在他方面认真尽职的。而一个恶毒的女人就恶得无孔不入。 超人是男性的,神却带有女性的成分,超人与神不同。超人是进取的,是一种生存的目标。神是广大的同情,慈悲,了解,安息。像大部分所谓智识分子一样。我也是很愿意相信宗教而不能够相信,如果有这么一天我获得了信仰,大约信的就是奥涅尔《大神勃朗》一剧中的地母娘娘。《大神勃朗》是我所知道的感人最深的一出戏。读了又读,读到第三四遍还使人心酸泪落。奥涅尔以印象派笔法勾出的"地母"是一个妓女。"一个强壮、安静、肉感、黄头发的女人,二十岁左右,皮肤鲜洁健康,乳房丰满,胯骨宽大。她的动作迟慢,踏实,懒洋洋地像一头兽。她的大眼睛像做梦一般反映出深沉的天性的骚动。她嚼着口香糖,像一条神圣的牛,忘却了时间,有它自身的永生的目的。"她说话的口吻粗鄙而熟诚:"我替你们难过,你们每一个人,每一个狗娘养的——我简直想光着身子跑到街上去,爱你们这一大堆人,爱死你们,仿佛我给你们带了一种新的麻醉剂来,使你们永远忘记了所有的一切(歪扭地微笑着)。但是他们看不见我,就像他们看不见彼此一样。而且没有我的帮助他们也继续地往前走,继续地死去。" 人死了,葬在地里。地母安慰垂死者:"你睡着了之后,我来替你盖被。" 为人在世,总得戴个假面具,她替垂死者除下面具来,说:"你不能戴着它上床。要睡觉,非得独自去。"这里且摘译一段对白:勃朗(紧紧靠在她身上,感激地)土地是温暖的。地母(安慰地,双目直视如同一个偶像)嘘!嘘!(叫他不要做声)睡觉吧。 勃朗:是,母亲,……等我醒的时候……? 地母:太阳又要出来了。 勃朗:出来审判活人与死人!(恐惧)我不要公平的审判。我要爱。地母止有爱。 勃朗:谢谢你,母亲。 人死了,地母向自己说:"生孩子有什么用?有什么用,生出死亡来?"她又说:"春天总是回来了,带着生命!总是回来了!总是,总是,永远又来了!——又是春天!——又是生命!——夏天、秋天、死亡,又是和平!(痛切的忧伤)可总是,总是,总又是恋爱与怀胎与生产的痛苦——又是春天带着不能忍受的生命之杯(换了痛切的欢欣),带着那光荣燃烧的生命的皇冠!"(她站着,像大地的偶像,眼睛凝视着莽莽乾坤。) 这才是女神。"翩若惊鸿,宛若游龙"的洛神不过是个古装美女,世俗所供的观音不过是古装美女赤了脚,半裸的高大肥硕的希腊石像不过是女运动家,金发的圣母不过是个俏奶妈,当众喂了一千余年的奶。 再往下说,要牵入宗教论争的危险的漩涡了,和男女论争一样的激烈,但比较无味。还是趁早打住。 女人纵有千般不是,女人的精神里面却有一点"地母"的根芽。可爱的女人实在是真可爱。在某种范围内,可爱的人品与风韵是可以用人工培养出来的,世界各国不同样的淑女教育全是以此为目标,虽然每每歪曲了原意,造成像《猫》这本书里的太太小姐,也还是可原恕。 女人取悦于人的方法有许多种。单单看中她的身体的人,失去许多可珍贵的生活情趣。以美好的身体取悦于人,是世界上最古老的职业,也是极普遍的妇女职业。为了谋生而结婚的女人全可以归在这一项下。这也无庸讳言——有美的身体,以身体悦人;有美的思想,以思想悦人;其实也没有多大分别。 存稿 我写文章很慢而吃力,所以有时候编辑先生向我要稿子,我拿不出来,他就说:"你有存稿,拿一篇出来好了。"久而久之,我自己也疑心我的确有许多存稿囤在那里,终于下决心去搜罗一下。果然,有是有的。我现在每篇摘录一些,另作简短的介绍。有谁愿意刊载的话,尽可以指名索取——就恐怕是请教乏人。 年代最久远的一篇名唤《理想中的理想村》,大约是十二三岁时写的。以前还有,可惜散失了。我还记得最初的一篇小说是一个无题的家庭伦理悲剧,关于一个小康之家,姓云,娶了个媳妇名叫月娥,小姑叫凤娥。哥哥出门经商去了,于是凤娥便乘机定下计策来谋害嫂嫂。写到这里便搁下了,没有续下去,另起炉灶写一篇历史小说,开头是:"话说隋末唐初的时候。"我喜欢那时候,那仿佛是一个兴兴轰轰橙红色的时代。我记得这一篇是在一个旧账簿的空页上起的稿,簿子宽而短,分成上下两截,淡黄的竹纸上印着红条子。用墨笔写满了一张,有个亲戚名唤"辫大侄侄"的走来看见了——我那时候是七岁罢,却有许多二十来岁的堂房侄子——他说"喝!写起《隋唐演义》来了。"我觉得非常得意,可是始终只写了这么一张,没有这魄力硬挺下去。(似乎我从九岁起就开始向编辑先生进攻了,但那时候投稿《新闻报》本埠附刊几次都消息沉沉,也就不再尝试了,直到两年前。) 再歇了几年,在小学读书的时候,第一次写成一篇有收梢的小说。女主角素贞,和她的情人游公园,忽然有一只玉手在她肩头拍了一下,原来是她的表姐芳婷。她把男朋友介绍给芳婷,便酿成了三角恋爱的悲剧。素贞愤而投水自杀。小说用铅笔写在一本笔记簿上,同学们睡在蚊帐里翻阅,摩来摩去,字迹都擦糊涂了。书中负心的男子名叫殷梅生,一个姓殷的同学便道:"他怎么也姓殷?"提起笔来就改成了王梅生。我又给改回来。几次三番改来改去,纸也擦穿了。这是私下里做的。在学校里作文,另有一种新的台阁体,我还记得一行警句:"那醉人的春风,把我化成了石像在你的门前。"《理想中的理想村》便是属于这时期的。我简直不能相信这是我写的,这里有我最不能忍耐的新文艺滥调;"在小山的顶上有一所精致的跳舞厅。晚饭后,乳白色的淡烟渐渐地褪了,露出明朗的南国的蓝天。你可以听见悠扬的音乐,像一幅桃色的网,从山顶上撒下来,笼罩着全山……这里有的是活跃的青春,有的是热的火红的心,没有颓废的小老人,只有健壮的老少年。银白的月踽踽地在空空洞洞的天上徘徊,她仿佛在垂泪,她恨自己的孤独。……还有那个游泳池,永远像一个慈善的老婆婆,满脸皱纹地笑着,当她看见许多活泼的孩子像小美人鱼似的噗通噗通跳下水去的时候,她快乐得爆出极大的银色水花。她发出洪亮的笑声。她虽然是老了,她的心是永远年轻的。孩子们爱她,他们希望他们不辜负她的期望。他们努力地要成为个游泳健将。……沿路上都是蓬勃的,微笑着的野蔷薇,风来了,它们扭一扭腰,送一个明媚的眼波,仿佛是在时装展览会见表演时装似的。清泉潺潺地从石缝里流,流,流,一直流到山下,聚成一片蓝光滟潋的池塘。在熏风吹醉了人间的时候,你可以耽在小船上,不用划,让它轻轻地,仿佛是怕惊醒了酣睡的池波,飘着飘着,在浓绿的垂杨下飘着。……这是多么富于诗意的情景哟!" 虽然我不喜欢张资平,风气所趋,也不免用了两个情感洋溢的"哟"字。我有个要好的同学,她姓张,我也姓张;她喜欢张资平,我喜欢张恨水,两人时常争辩着。后来我就写了个长篇的纯粹鸳蝴派的章回小说,《摩登红楼梦》。回目是我父亲代拟的,颇为像样,共计五回:"沧桑变幻宝黛住层楼,鸡犬升仙贾琏膺景命";"弭讼端覆雨翻云,赛时装嗔莺叱燕";"收放心浪子别闺闱,假虔诚情郎参教典";"萍梗天涯有情成眷属,凄凉泉路同命作鸳鸯";"音问浮沉良朋空洒泪,波光骀荡情侣共嬉春";"隐阱设康衢娇娃蹈险,骊歌惊别梦游子伤怀。" 开端写宝玉收到傅秋芳寄来的一张照片:"宝玉笑道:袭人你倒放出眼光来批评一下子,是她漂亮呢还是——还是林妹妹漂亮?袭人向他重重的瞅了一下道:哼!我去告诉林姑娘去!拿她同外头不相干的人打比喻……别忘记了,昨天太太嘱咐过,今儿晚上老爷乘专车从南京回上海,叫你去应一应卯儿呢,可千万别忘记了,又惹老爷生气。"写贾琏得官:"黑压压上上下下挤满了一屋子人,连赵姨娘周姨娘也从小公馆里赶了来了,赵姨娘还拉着袖子和凤姐儿笑着嚷:二奶奶大喜呀!……凤姐儿满脸是笑,一把拉着宝玉道:宝兄弟,去向你琏二哥道个喜吧!老爷栽培他,给了他一个铁道局局长干了!宝玉……挤了进去,又见贾母歪在杨妃榻上,鸳鸯蹲在小凳上就着烟灯烧鸦片,琥珀斜欠倚在榻上给贾母捶腿……贾琏这时候真是心花一朵朵都开足了,这一乐直乐得把平时的洋气派洋礼节都忘得干干净净,退后一步,垂下手来,恭恭敬敬给贾政请了个安,大声道:谢谢二叔的栽培。" 凤姐儿在房中置酒相庆,"自己坐了主席,又望着平儿笑道:你今天也来快活快活,别拘礼了,坐到一块儿来乐一乐罢!……三人传杯递盏……贾琏道:这两年不知闹了多少饥荒,如今可好了……凤姐瞅了他一眼道:钱留在手里要咬手的,快去多讨两个小老婆罢!贾琏哈哈大笑道:奶奶放心,有了你和平儿这两个美人胎子,我还讨什么小老婆呢?凤姐冷笑道:二爷过奖了!你自有你的心心念念睡里梦里都不忘记的心上人放在沁园村小公馆里,还装什么假惺惺呢?大家心里都是透亮的了!贾琏忙道:尤家的自从你去闹了一场之后,我听了你的劝告,一趟也没有去过,这是平儿可以作证人的。凤姐道:除了她,你外面还不知养着几个堂子里的呢!我明儿打听明白了来和你仔仔细细算一笔总账!平儿见他俩话又岔到斜里去了,连忙打了个岔混了过去。" 贾珍带信来说尤二姐请下律师要控告贾琏诱奸遗弃,因为他"新得了个前程,官声要紧,"打算大大诈他一笔款子。贾琏无法筹款,"想来想去唯有向贾珍那里去通融通融,横竖这事起先是他也有一份儿在内的,谅他不至坚拒。"贾珍挪了尤氏的私房钱给他,怕他赖债,托词是向朋友处转借来的。 底下接写主席夫人贾元春主持的新生活时装表演,秦钟智能的私奔,贾府里打发出去的芳官藕官加入歌舞团,复为贾珍父子及宝玉所追求;巧姐儿被绑;宝玉闹着要和黛玉一同出洋,家庭里通不过,便负气出走,贾母王夫人终于屈服。"袭人叫宝玉到宝钗处辞行,宝玉推说:姨妈近来老不给人好脸子看,后来他自己心里也觉不过意,问袭人道:宝姐姐有什么怪我的话吗?袭人道:我怎么知道你们的事呢?宝玉……长长的叹了一口气。"临行的时候,宝黛又拌了嘴,闹决裂了,一时不及挽回,宝玉只得单身出国去了。 这是通俗小说,一方面我也写着较雅驯的东西。中学快毕业的时候,在校刊上发表了两篇新文艺腔很重的小说,《牛》与《霸王别姬》。《牛》可以代表一般"爱好文艺"的都市青年描写农村的作品,也许是其志可嘉,但是我看了总觉不耐烦:"禄兴衔着旱烟管,叉着腰站在门口。雨才停,屋顶上的湿茅草亮晶晶地在滴水。地下高高低低的黄泥潭子,汪着绿水。水心疏疏几把狗尾草,随着水涡,轻轻摇着浅栗色的穗子。迎面吹来的风,仍然是冰凉地从鼻尖擦过,不过似乎比冬天多了一点青草香。 禄兴在板门上磕了磕烟灰,紧了一紧束腰的带子,向牛栏走去。在那边,初晴的稀薄的太阳穿过栅栏,在泥地上匀铺着长方形的影和光。两只瘦怯怯的小黄鸡抖着粘湿的翅膀,走来走去啄食吃。牛栏里面,积满灰尘的空水槽寂寞地躺着,上面铺了一层纸,晒着干菜。角落里,干草屑还存在。栅栏有一面磨擦得发白,那是从前牛吃饱了草颈项发痒磨的。禄兴轻轻地把手放在磨坏的栅栏上,抚摸着粗糙的木头,鼻梁上一缕辛酸味慢慢向上爬,堵住了咽喉,泪水泛满了眼睛。"禄兴卖掉了牛,春来没有牛耕田,打算送两只鸡给邻舍,租借一只牛。禄兴娘子起初是反对的:"天哪!先是我那牛……我那牛……活活给人牵去了,又是银簪子……又该轮到这两只小鸡了!你一个男子汉,只会算计我的东西……" 牛到底借来了,但是那条牛脾气不好,不伏他管束。禄兴略加鞭策,牛向他冲过来,牛角刺入他的胸膛,他就这样的送了命。"又是一个黄昏的时候,禄兴娘子披麻戴孝送着一个两人抬的黑棺材出门。她再三把脸贴在冰凉的棺材板上,用她披散的乱发揉擦着半干的封漆。她那柔驯的战抖的棕色大眼睛里面充满了眼泪;她低低地用打颤的声音说:先是……先是我那牛……我那会吃会做的壮牛……活活给牵走了……银簪子……陪嫁的九成银,亮晶晶的银簪子……接着是我的鸡……还有你……还有你也让人抬去了……她哭得打噎——她觉得她一生中遇到的可恋的东西都长了翅膀,在凉润的晚风中淅淅飞去。 黄黄的月亮斜挂在烟囱口,被炊烟熏得迷迷镑镑,牵牛花在乱坟堆里张开粉紫的小喇叭,犬尾草簌簌地摇着栗色的穗子。展开在禄兴娘子前面的生命就是一个漫漫长夜——缺少了吱吱咯咯的鸡声和禄兴的高大的在灯前晃来晃去的影子的晚上,该是多么寂寞的晚上呵!" 去年看了李世芳的《霸王别姬》,百感丛生,想把它写成一篇小说,可是因为从前已经写过一篇,当时认为动人的句子现在只觉得肉麻与憎恶;因为摆脱不开那点回忆,到底没有写成。那篇《霸王别姬》很少中国气味,近于现在流行的古装话剧。项羽是"江东叛军领袖",虞姬是霸王身背后的一个苍白的忠心的女人,霸王果然一统天下,她即使做了贵妃,前途也未可乐观。现在,他是她的太阳,她是月亮,反射他的光。他若有了三宫六院,便有无数的流星飞入他们的天宇。因此她私下里是盼望这战一直打下去的。困在垓下的一天晚上,于巡营的时候,她听到敌方远远传来"哭长城"的楚国小调。她匆匆回到营帐里去报告霸王,但又不忍心唤醒他。"他是永远年轻的人们中的一个:虽然他那纷披在额前的乱发已经有几根灰白色,并且光阴的利刃已经在他坚凝的前额上划了几条深深的皱痕,他的熟睡的脸依旧含着一个婴孩的坦白和固执。" 霸王听见了四面楚歌,知道刘邦已经尽得楚地了。"虞姬的心在绞痛,当她看见项王的倔强的嘴唇转成了白色。他的眼珠发出冷冷的玻璃一样的光辉。那双眼睛向前瞪着的神气是那样的可怕,使她忍不住用她宽大的袖子去掩住它。她能够觉得他的睫毛在她的掌心急促地翼翼扇动,她又觉得一串冰凉的泪珠从她手心里一直滚到她的臂弯里。这是她第一次知道那英雄的叛徒也是会流泪的动物。"他甩掉她的手,拖着沉重的脚步,歪歪斜斜走回帐篷里。她跟了进来,看见他伛偻着腰坐在榻上,双手捧着头。蜡烛只点剩了拇指长的一截。残晓的清光已经透进了帷幔。"给我点酒。他抬起眼来说。"当他捏着满泛了琥珀的流光的酒盏在手里的时候,他把手撑在膝盖上,微笑看着她。"虞姬,我们完了。看情形,我们是注定了要做被包围的困兽了,可是我们不要做被猎的,我们要做猎人。明天——啊,不,今天——今天是我们最后一次的行猎了。我要冲出一条血路,从汉军的军盔上面踏过去!哼,那刘邦,他以为我已经被他关在笼子里了吗?我至少还有一次畅快的围猎的机会,也许我的猎枪会刺穿他的心,像我刺穿一只贵重的紫貂一般。虞姬,披上你的波斯软甲,你得跟随我,直到最后一分钟。我们都要死在马背上。" 虞姬不肯跟他去,怕分了他的心。他说:"噢,那你就留在后方,让汉军的士兵发现你,把你献给刘邦吧!" 虞姬微笑。她很迅速地把小刀抽出了鞘,只一刺,就深深地刺进了她的胸膛。 项羽冲过去托住她的腰,她的手还紧抓着那镶金的刀柄。项羽俯下他的含泪的火一般光明的大眼睛紧紧瞅着她。她张开她的眼,然后,仿佛受不住这样强烈的阳光似的,她又合上了它们。项羽把耳朵凑到她的颤动的唇边,他听见她在说一句他所不懂的话:"我比较欢喜这样的收梢。"等她的身体渐渐冷了之后,项王把她胸脯上的刀拔了出来,在他的军衣上揩抹掉血渍。然后,咬着牙,用一种沙嗄的野猪的吼声似的声音,他喊叫:"军曹,军曹,吹起号角来!吩咐备马,我们要冲下山去!" 末一幕太像好莱坞电影的作风了。 后来我到香港去读书,歇了三年光景没有用中文写东西。为了练习英文,连信也用英文写。我想这是很有益的约束。现在我又写了,无限制地写着。实在是应当停一停了,停过三年五载,再提起笔来的时候,也许得有寸进,也未可知。 谈跳舞 中国是没有跳舞的国家。从前大概有过,在古装话剧电影里看到,是把雍容揖让的两只大袖子徐徐伸出去,向左比一比,向右比一比;古时的舞女也带着古圣贤风度,虽然单调一点,而且根据唐诗,"舞低杨柳楼心月",似乎是较泼刺的姿态,把月亮都扫下来了,可是实在年代久远,"大垂手""小垂手"究竟是怎样的步骤,无法考查了,凭空也揣拟不出来。明朝清朝虽然还是笼统地歌舞并称,舞已经只剩下戏剧里的身段手势。就连在从前有舞的时候,大家也不过看看表演而已,并不参加。所以这些年来,中国虽有无数的人辛苦做事,为动作而动作,于肢体的流动里感到飞扬的喜悦,却是没有的。(除非在背人的地方,所以春宫画特别多。)浩浩荡荡的国土,而没有山水欢呼拍手的气象,千年万代的静止,想起来是有可怕的。中国女人的腰与屁股所以生得特别低,背影望过去,站着也像坐着。 然而现在的中国人很普遍地跳着社交舞了。有人认为不正当,也有人为它辩护,说是艺术,如果在里面发现色情趣味,那是自己存心不良。其实就普通的社交舞来说,实在是离不开性的成份的,否则为什么两个女人一同跳就觉得无聊呢? 装扮得很像样的人,在像样的地方出现,看见同类,也被看见,这就是社交。话说多了怕露出破绽,一直说着"今天天气哈哈哈",这"哈哈哈"的部分实在是颇为吃力的;为了要避免交换思想,所以要造出各种谈话的替代品,例如"手谈"。跳舞是"脚谈",本来比麻将、扑克只有好,因为比较基本,是最无妨的两性接触。但是里面艺术的成份,如果有的话,只是反面的:跳舞跳得好的人没有恶劣笨拙的姿态,不踩对方的脚尖,如此而已。什么都讲究一个"写意相",所以我们的文明变得很淡薄。 外国的老式跳舞,也还不是这样的,有深艳的情感,契诃夫小说里有这么一段,是我所看见的写跳舞最好的文章。……她又和一个高大的军官跳波兰舞;他动得很慢,仿佛是着了衣服的死尸,缩着眉和胸,很疲倦的踏着脚。——他跳得很吃力的,而她又偏偏以她的美貌和赤裸裸的颈子鼓动他,刺激他;她的眼睛挑拨的燃起火来,她的动作是热情的,他渐渐的不行了,举起手向着她,死板得同国王一样。 看的人齐声喝采:"好呀!好呀!" 但是,渐渐的那高大的军官也兴奋起来了;他慢慢的活泼起来,为她的美丽所克服,跳得异常轻快,而她呢,只是移动她的肩部,狡猾地看着他,仿佛现在她做了王后,他做了她的奴仆。 现在的探戈,情调和这略有点相像,可是到底不同。探戈来自西班牙。西班牙是个穷地方,初发现美洲殖民地的时候大阔过一阵,阔得荒唐闪烁,一船一船的金银宝贝往家里运。很快地又败落下来,过往的华美只留下一点累赘的回忆,女人头上披的黑累丝纱,头发上插的玳瑁嵌宝梳子;男人的平金小褂,鲜红的阔腰带,毒药,匕首,抛一朵玫瑰花给斗牛的英雄——没有罗曼斯,只有罗曼斯的规矩。这夸大,残酷,黑地飞金的民族,当初的发财,因为太突兀,本就有噩梦的阴惨离奇,现在的穷也是穷得不知其所以然,分外地绝望。他们的跳舞带一点凄凉的酒意,可是心里发空,再也灌不醉自己,行动还是有许多虚文,许多讲究。永远是循规蹈矩的拉长了的进攻回避,半推半就,一放一收的拉锯战,有礼貌的淫荡。 这种嗦,现代人是并不喜欢的,因此探戈不甚流行,舞场里不过偶然请两个专家来表演一下,以资点缀。美国有一阵子举国若狂跳着jitterbug(翻译出来这种舞可以叫做"惊蛰"。)大家排队开步走像在幼稚园的操场上,走几步,擎起一只手,大叫一声"哦咦!"叫着,叫着,兴奋起来,拼命踢跳,跳到疲筋力尽为止。倦怠的交际花,商人,主妇,都在这里得到解放,返老还童了,可是头脑简单不一定是稚气。孩子的跳舞并不是这样的,倒近于伊莎多娜·邓肯提倡的自由式,如果有格律,也是比较悠悠然的。 印度有一种癫狂的舞,也与这个不同。舞者剧烈地抖动着,屈着膝盖,身子矮了一截,两腿不知怎样绞来绞去,身子底下烧了个火炉似地,坐立不安。那音乐也是痒得难堪,高而尖的,抓爬的聒噪。歌者嘴里就像含了热汤,喉咙颤抖不定。这种舞的好,因为它仿佛是只能如此的,与他们的气候与生活环境相谐和,以此有永久性。地球上最开始有动物,是在泥沼里。那时候到处是泥沼,终年湿热,树木不生,只有一丛丛壮大的厚叶子水草。太阳炎炎晒在污黑的水面上,水底有小的东西蠢动起来了,那么剧烈的活动,可是没有形式,类如气体的蒸发。看似龌龊,其实只是混沌。龌龊永远是由于闭塞,由于局部的死:那样元气旺盛的东西是不龌龊的。这种印度舞就是如此。 文明人要原始也原始不了;他们对野蛮没有恐怖,也没有尊敬。他们自以为他们疲倦了的时候可以躲到孩子里去,躲到原始人里去,疏散疏散,其实不能够——他们只能在愚蠢中得到休息。 我在香港,有一年暑假里,修道院附属小学的一群女孩搬到我们宿舍里来歇夏。饭堂里充满了白制服的汗酸气与帆布鞋的湿臭,饭堂外面就是坡斜的花园,水门汀道,围着铁栏干,常常铁栏干外只有雾或是雾一样的雨,只看见海那边的一抹青山。我小时候吃饭用的一个金边小碟子,上面就描着这样的眉弯似的青山,还有绿水和船和人,可是渐渐都磨了去了,只剩下山的青。这碟子和一双红骨筷,我记得很清楚,看到眼前这些孩子的苦恼,虽然一样地讨厌她们,有时候也觉得漠漠的悲哀。她们虽然也成天吵嚷着,和普通小孩没有什么不同,只要一声叱喝,就统统不见了,仿佛一下子给抹掉了,可是又抹不干净,清空的饭堂里,黑白方砖上留着横七竖八的鞋印子和湿阴阴的鞋臭。她们有一只留声机,一天到晚开唱同样的一张片子,清朗的小女子的声音唱着: 我母亲说的, 我再也不能 和吉卜赛人 到树林里去。 最快乐的时候也还是不准,不准,一百个不准。大敞着饭堂门,开着留声机,外面陡地下起雨来,拍拍的大点打在水门汀上,一打一个乌痕。俄国女孩纳塔丽亚跟着唱片唱:"我母亲说的,我再也不能……"两臂上伸,一扭一扭在雨中跳起舞来了。大家笑着喊:"纳塔丽亚,把耳朵动给我们看!"纳塔丽亚的耳朵会动。她和她姊姊玛丽亚都是孤儿,给个美国太太拣去,养到五六岁,大人回国去,又把她们丢给此地的修道院。在美国人家里似乎是非常享福的,自己也不明白怎样会落到这凄惨的慈善的地方,常常不许做声,从腥气的玻璃杯里喝水,面包上敷一层极薄的淡红果酱,背诵经文,每次上课下课全班纟卒縩下跪做祷告。纳塔丽亚苍白的小长脸上,绿眼睛狭窄地一笑,显得很惫赖。像普通的烂污的俄国人,她脾气好而邋遢,常常挨打,她姊姊玛丽亚比较懂事,对上头人知道恭顺,可是大蓝眼睛里也会露出钝钝的恨毒。玛丽亚生着美丽的小凸脸,才来的时候,听说有一头的金黄鬈发,垂到脚跟,修道院的尼僧因为梳洗起来太麻烦,给她剪了去。 有一次我们宿舍里来过贼,第二天早上发现了,女孩们兴奋地楼上楼下跑,整个的暑假没有这么自由快乐过。她们拥到我房门口问:"爱玲小姐,你丢了什么吗?"充满了希望,仿佛应当看见空房间。我很不安地说没丢什么。 还有个暹罗女孩子玛德莲,家在盘谷,会跳他们家乡祭神的舞,纤柔的棕色手腕,折断了似地别到背后去。庙宇里的舞者都是她那样的十二三岁的女孩,尖尖的棕黄脸刷上白粉,脸是死的,然而下面的腰腿手臂各有各的独立的生命,翻过来,拗过去,活得不可能,各自归荣耀给它的神。然而家乡的金红煊赫的神离这里很远了。玛德莲只得尽力照管自己,成为狡黠的小奴才。 除开这些孩子,我们自己的女同学,马来亚来的华侨,大都经过修道院教育。淡黑脸,略有点龅牙的金桃是娇生惯养的,在修道院只读过半年书,吃不了苦。金桃学给大家看马来人怎样跳舞的:男女排成两行,摇摆着小步小步走,或是仅只摇摆;女的捏着大手帕子悠悠挥洒,唱着"沙扬啊!沙扬啊!"沙扬是爱人的意思;歌声因为单调,更觉得太平美丽。那边的女人穿洋装或是短袄长裤,逢到喜庆大典才穿旗袍。城中只有一家电影院,金桃和其他富户的姑娘每晚在戏园子里遇见,看见小姊姊穿着洋装,嘴里并不做声,急忙在开演前赶回家去换了洋装再来。她生活里的马来亚是在蒸闷的野蛮的底子上盖一层小家气的文明;像一床太小的花洋布棉被,盖住了头,差不住脚。从另一个市镇来的有个十八九岁的姑娘,叫做月女,那却是非常秀丽的,洁白的圆圆的脸,双眼皮,身材微丰。第一次见到她,她刚到香港,在宿舍的浴室里洗了澡出来,痱子粉喷香,新换上白地小花的睡衣,胸前挂着小银十字架,含笑鞠躬,非常多礼。她说:"这里真好。在我们那边的修道院里读书的时候,洗澡是大家一同洗的,一个水门汀的大池子,每人发给一件白罩衫穿着洗澡。那罩衫的式样……"她掩着脸吃吃笑起来,仿佛是难以形容的。"你没看见过那样子……背后开条缝,宽大得像蚊帐。人站在水里,把罩衫撸到膝盖上,偷偷地在罩衫底下擦肥皂。真是……"她脸上时常有一种羞耻伤恸的表情,她那清秀的小小的凤眼也起了红锈。她又说到那修道院,园子里生着七八丈高的笔直的椰子树,马来小孩很快地盘呀盘,就爬到顶上采果子了,简直是猴子。不知为什么,就说到这些事她脸上也带着羞耻伤恸不能相信的神气。 她父亲是商人,好容易发达了,盖了座方方的新房子,全家搬进去住不了多时,他忽然迷上了个不正经的女人,把家业抛荒了。"我们在街上遇见她都远远地吐口唾沫。都说她一定是懂得巫魇的。""也许……不必用巫魇也能够……"我建议。"不,一定是巫魇!她不止三十岁了,长得又没什么好。""即使过了三十岁,长得又不好,也许也……""不,一定是巫魇,不然他怎么那么昏了头,回家来就打人——前两年我还小,给他抓住了辫子把头往墙上撞。"会妖法的马来人,她只知道他们的坏。"马来人顶坏!骑脚踏车上学去,他们就喜欢追上来撞你一撞!" 她大哥在香港大学读书,设法把她也带出来进大学。打仗的时候她哥哥嘱托炎樱与我多多照顾她,说:"月女是非常天真的女孩子。"她常常想到被强奸的可能,整天整夜想着,脸色惨白浮肿。可是有一个时期大家深居简出,不大敢露面,只有她一个人倚在阳台上看排队的兵走过,还大惊小怪叫别的女孩子都来看。 她的空虚是像一间关着的,出了霉虫的白粉墙小房间,而且是阴天的小旅馆——华侨在思想上是无家可归的,头脑简单的人活在一个并不简单的世界里,没有背景,没有传统,所以也没有跳舞。月女她倒是会跳交际舞的,可是她只肯同父亲同哥哥跳。 在上海的高尚之仕女之间,足尖舞被认为非常高级的艺术。曾经有好几个朋友这样告诉我:"……还有那颜色!单为了他们服装布景的颜色你也得去看看!那么鲜明——你一定喜欢的。"他们的色采我并不喜欢,因为太在意想中。阴森的盗窟,照射着蓝光,红头巾的海盗,觳觫的难女穿着白袍,回教君王的妖妃,黑纱衫上钉着蛇鳞亮片。同样是廉价的东西,这还不及我们的香烟画片来得亲切可念,因为不是我们的。后宫春色那一幕,初开幕的时候,许多舞女扮出各种姿态,凝住不动,嵌在金碧辉煌的布景里,那一刹那的确有点像中古时代僧侣手抄书的插画,珍贵的"泥金手稿",细碎的金色背景,肉红的人,大红,粉蓝的点缀。但是过不了一会,舞女开始跳舞,空气即刻一变,又沦为一连串的香烟画片了。我们的香烟画片,我最喜欢它这一点;富丽中的寒酸。画面用上许多金色,凝妆的美人,大乔二乔,立在洁净发光的方砖地上,旁边有朱漆大柱,锦绣帘幕,但总觉得是穷人想象中的富贵,空气特别清新。我喜欢反高潮——艳异的空气的制造与突然的跌落,可以觉得传奇里的人性呱呱啼叫起来。可是足尖舞里的反高潮我不能够原谅;就坐在最后一排也看得见俄罗斯舞女大腿上畸形发达的球状的筋,那紧硬臃肿的白肉,也替她们担忧,一个不小心,落脚太重,会咚地一响。舞剧《科赛亚》,根据拜伦的长诗;用舞来说故事,也许这种故事是特别适宜的,就在拜伦的诗里也充满了风起云涌的动作。但是这里的动作,因为要弄得它简单明了,而又没有民间传说的感情作底子,结果很浅薄。被掠卖的美人,像笼中的鸟,绝望地乱飞乱撞。一身表情,而且永远是适当的表情,所以无味而且不真实。真实往往是不适当的。譬如《红楼梦》,高鹗续成的部分,与前面相较,有一种特殊的枯寒的感觉,并不是因为贾家败落下来了,应当奄奄无生气,而是他写得不够好的缘故。高鹗所拟定的收场,不能说他不合理,可是理到情不到,里面的情感仅仅是sentiments1,不像真的。《科赛亚》里的英雄美人经过许多患难,女的被献给国王,王妃怕她夺宠,放她和她的恋人一同逃走。然而他们的小船在大风浪里沉没了。最后一幕很短,只看到机关布景,活动的海涛,天上的云迅速往后移,表示小舟的前进。船上挤满了人,抢救危亡之际也还手忙脚乱摆了两个足尖舞的架式,终替全体下沉,那样草草的悲壮结局在我看来是非常可笑的。机关布景,除了在滑稽歌舞杂耍(vaudeville)里面,恐怕永远是吃力不讨好。看惯了电影里的风暴,沉船,战争,火灾,舞台上的直接表现总觉得欠真实。然而中国观众喜欢的也许正是这一点。话剧《海葬》就把它学了去,这次没有翻船,船上一大群人之间跳下了两个,扑咚蹬在台板上,波涛汹涌,齐腰推动着,须臾,方才一蹲身不见了。船继续地往前划,观众受了很大的震动起身回家。据说非得有这样的东西才能够把他们送走,不然他们总以为戏还没有完。 印度舞我只看过一次。舞者阴蒂拉·黛薇并不是印度人,不知是中欧哪一个小国里的,可是在印度经过特别训练,以后周游列国,很出名。那一次的表演是非正式的,台很小,背景只是一块简陋的幕,可是那瘦小的妇人合着手坐在那里,盘起一只腿,脚搁在膝盖上,静静垂下清明的衣折,却真有天神的模样。许久,她没有动。印度的披纱,和希腊的古装相近,这女人非但没有希腊石像的肉体美,而且头太大,眼睛太小,坚硬的小瘪嘴,已经见得苍老,然而她的老是没有年岁的,这样坐着也许有几千年。望到她脸上有一种冷冷的恐怖之感,使人想起萧伯纳的戏《长生》("backtomethush)",戏里说将来人类发展到有一天,不是胎生而是卵生,而且儿童时期可以省掉了,蛋里孵出来的就是成熟的少男少女,大家跳舞作乐恋爱画图塑像,于四年之内把这些都玩够了,厌倦于一切物质的美,自己会走开去,思索艰深的道理。这样可以继续活到千万年,仅仅是个生存着的思想,身体被遗忘了,风吹日晒,无分男女,都是黑瘦,直条条的,腰间围一块布。未满四岁的青年男女把他们看作怪物,称他们为"古人"。虽有"男性的古人"与"女性的古人"之分,看上去并没多少不同。他们研究数理科学贯通到某一个程度,体质可以自由变化,随时能够生出八条手臂;如果要下山,人可以瘫倒了成为半液体,顺着地势流下去。阴蒂拉·黛薇的舞,动的部分就有那样的感觉。她掐着手指,并着两指,翘起一指,迅疾地变换着,据说每一个手势在婆罗门教的传统里都有神秘的象征意义,但据我看来只是表示一种对于肢体的超人的控制,仿佛她的确能够随心所欲长出八条手臂来。 第二支舞,阴蒂拉·黛薇换了一条浅色的披纱,一路拍着手跳出来,踢开红黄相间的百褶裙,臂上金钏铿锵,使人完全忘记了她的老丑。圆眼珠闪闪发光,她是古印度的少女,得意扬扬形容给大家看她的情人是什么模样,有多高,肩膀有多宽,眼睛是怎样的,鼻子,嘴,胸前佩着护心镜,腰间带着剑,笑起来是这样的,生起气来这样的……描写不出,描写不出——你们自己看罢!他就快来了,就快来了。她屡次跑去张看,攀到树上了望,在井里取水洒在脸上,用簪子蘸了铜质混合物的青液和眼尾描得长长的。 阴蒂拉·黛薇自己编的有一个节目叫做"母亲",跳舞里加入写实主义的皮毛,很受欢迎,可是我讨厌它。死掉了孩子的母亲惘惘地走到神龛前跪拜,回想着,做梦似地摇着空的摇篮。终于愤怒起来,把神龛推倒了,砰地一声,又震惊于自己的叛道,下跪求饶了。题材并不坏,用来描写多病多灾的印度,印度妇女的迷信与固执的感情,可以有一种深而狭的悲惨。可是这里表现的只有母爱——应当加个括弧的"母爱"。母爱这个大题目,像一切大题目一样,上面做了太多的滥调文章。普通一般提倡母爱的都是做儿子而不做母亲的男人,而女人,如果也标榜母爱的话,那是她自己明白她本身是不足重的,男人只尊敬她这一点,所以不得不加以夸张,浑身是母亲了。其实有些感情是,如果时时把它戏剧化,就光剩下戏剧了;母爱尤其是。 提起东宝歌舞团,大家必定想起广告上的短裤子舞女,歪戴着鸡心形的小帽子。可是她们的西式跳舞实在很有限,永远是一排人联臂立正,向右看齐,屈起一膝,一踢一踢;呛地一声锣响,把头换一个方面,重新来过;进去换一套衣服,又重新来过。西式节目常常表演,听说是因为中国观众特别爱看的缘故。我只喜欢她们跳自己的舞,有一场全体登台,穿着明丽的和服,排起队来,手搭在前面人的背上,趔趄着脚,碎步行走,一律把头左右摇晃,活络的颈子仿佛是装上去的,整个地像小玩具,"绢制的人儿"。把女人比作玩具,是侮辱性的,可是她们这里自己也觉得自己是好玩的东西,一颗头可以这样摇那样摇——像小孩玩弄自己的脚趾头,非常高兴而且诧异。日本之于日本人,如同玩具盒的纸托子,挖空了地位,把小壶小兵嵌进去,该是小壶的是小壶,该是小兵的是小兵。从个人主义者的立场来看这种环境,我是不赞成的,但是事实上,把大多数人放进去都很合适,因为人到底很少例外,许多被认为例外或是自命为例外的,其实都在例内。社会生活的风格化,与机械化不同,来得自然,总有好处。由此我又想到日本风景画里点缀的人物,那决不是中国画里飘飘欲仙的渔翁或是拄杖老人,而是极家常的;过桥的妇女很可能是去接学堂里的小孩。画上的颜色也是平实深长的,蓝塘绿柳树,淡墨的天,风调雨顺的好年成,可是正因为天下太平,个个安分守已,女人出嫁,伺候丈夫孩子,梳一样的头,说一样的客气话,这里面有一种压抑,一种轻轻的哀怨,成为日本艺术的特色。 东宝歌舞团还有一支舞给我极深的印象,"狮与蝶"。舞台上的狮子由人扮,当然不会太写实。中国的舞狮子与一般石狮子的塑像,都不像狮子而像叭儿狗,眼睛滚圆突出。我总疑心中国人见到的狮子都是进贡的,匆匆一瞥,没看仔细,而且中国人不知为什么特别喜欢创造怪兽,如同麒麟之类——其实人要创造,多造点房子瓷器衣料也罢了,造兽是不在行的。日本舞里扮狮子的也好好地站着像个人,不过戴了面具,大白脸上涂了下垂的彩色条纹,脸的四周生着朱红的鬃毛,脑后拖着蓬松的大红尾巴,激动的时候甩来甩去。"狮与蝶"开始的时候,深山里一群蝴蝶在跳舞,两头狮子在正中端坐,锣鼓声一变,狮子甩动鬃尾立起来了,的确有狮子的感觉,蝴蝶纷纷惊散;像是在梦幻的边缘上看到的异象,使人感到华美的,玩具似的恐怖。 这种恐怖是很深很深的小孩子的恐怖。还是日本人顶懂得小孩子,也许因为他们自己也是小孩。他们最伟大的时候是对小孩说话的时候。中国人对小孩的态度很少得当的。外国人老法一点的是客气而疏远,父母子女仿佛是事务上的结合,以冷淡的礼貌教会了小孩子说:"我可以再吃一片吗?我可以带小熊睡觉吗?"新法的父母未结婚先就攻读儿童心理学,研究得越多越发慌,大都偏于放纵,"亲爱的,请不要毁坏爸爸的书",那样恳求着;吻他早安,吻他晚安,上学吻他,下课吻他。儿歌里说,"小女孩子是什么做成的?糖与香料,与一切好东西。"可是儿童世界并不完全是甜甜蜜蜜,光明玲珑,"小朋友,大家搀着手"那种空气。美国有一个革命性的美术学校,鼓励儿童自由作画,特出的作品中有一张人像,画着个烂牙齿戴眼镜的坏小孩,还有一张,画着红紫的落日的湖边,两个团头团脑的阴黑的鬼,还有一张,全是重重叠叠的小手印子,那真是可怕的。 日本电影《狸宫歌声》里面有个女仙,白木莲老树的精灵,穿着白的长衣,分披着头发,苍白的,太端正的蛋形小脸,极高极细的单调的小嗓子,有大段说白,那声音尽管娇细,听了叫人背脊上一阵阵发冷。然而确实是仙不是鬼,也不是女明星,与《白雪公主》卡通片里的葡萄干广告式的仙女也大不相同。神怪片《狸宫歌声》与狄斯耐的卡通同是幻丽的童话,狄斯耐的《白雪公主》与《木偶奇遇记》是大人在那里卑躬曲节讨小孩喜欢,在《狸宫歌声》里我找不出这样的痕迹。 有一阵子我常看日本电影,最满意的两张是《狸宫歌声》(原名《狸御殿》)与《舞城秘史》(原名《阿波之踊》)。有个日本人藐视地笑起来说前者是给小孩子看的,后者是给没受过教育的小姐们看的,可是我并不觉得惭愧。《舞城秘史》的好,与它的传奇性的爱仇交织的故事绝不相干。固然故事的本身也有它动人之点,父亲被迫将已经定了亲的女儿送给有势力的人作妾,辞别祖先。父亲直挺挺跪着,含着眼泪,颤声诉说他的不得已,女儿跪在后面,只是俯伏不动,在那寒冷的白格扇的小小的厅堂里,有一种绵绵不绝的家族之情。未婚夫回来报仇,老仆人引她去和他见一面,半路上她忽然停住了,低着头,背过身去。仆人为难地唤着"小姐……小姐……"她只是低徊着。仆人说:"……在那边等着呢。"催了又催,她才委委曲曲前去。未婚夫在沙滩上等候,历尽千辛万苦冒险相会,两人竟没有面对面说一句知心话;他自管自向那边走去,感慨地说:"真想不到还有今天这一面……"她默默地在后面跟随,在海边银灰色的天气里。他突然旋过身来,她却又掉过身去往回走,垂着头徐徐在前走,他便在后面远远跟着。最近中国话剧的爱情场面里可以看到类似的缠绵的步子,一个走,一个跟,尽在不言中。或是烈士烈女,大义凛然地往前踏一步,胆小如鼠的坏蛋便吓得往后退一步,目中无人地继续往前走,他便连连后退,很有跳舞的意味了。《舞城秘史》以跳舞的节日为中心,全城男女老少都在耀眼的灰白的太阳下舒手探脚百般踢跳,唱着:"今天是跳舞的日子!谁不跳舞的是呆子!"许是光线太强的缘故,画面很淡,迷茫地看见花衣服格子布衣服里冒出来的狂欢的肢体脖项,女人油头上的梳子,老人颤动着花白的髻,都是淡淡的,无所谓地方色彩,只是人……在人丛里,英雄抓住了他的仇人,一把捉住衣服,细数罪状,说了许多"怎么也落在我手里"之类的话,用日文来说,分外地长。跳舞的人们不肯做他的活动背景,他们不像好莱坞歌舞片里如林的玉腿那么服从指挥——潮水一般地涌上来,淹没了英雄与他的恩仇。画面上只看见跳舞,跳舞,耀眼的太阳下耀眼的灰白的旋转。再拍到英雄,英雄还在那里和他的仇人说话,不知怎么一来仇人已经倒在地下,被杀死了。拿这个来做传奇剧的收梢,真太没劲了,简直滑稽——都是因为这跳舞。 谈音乐 我不大喜欢音乐。不知为什么,颜色与气味常常使我快乐,而一切的音乐都是悲哀的。即使所谓"轻性音乐",那跳跃也像是浮面上的,有点假。譬如说颜色:夏天房里下着帘子,龙须草席上堆着一叠旧睡衣,摺得很齐整,翠蓝青布衫,青绸裤,那翠蓝与青在一起有一种森森细细的美,并不一定使人发生什么联想,只是在房间的薄暗里挖空了一块,悄没声地留出这块地方来给喜悦。我坐在一边,无心中看到了,也高兴了好一会。 还有一次,沿室里的灯新加了防空罩,青黑的灯光照在浴缸面盆上,一切都冷冷地,白里发青发黑,镀上一层新的润滑,而且变得简单了,从门外望进去,完全像一张现代派的图画,有一种新的立体。我觉得是绝对不能够走进去的,然而真的走进去了,仿佛做到了不可能的事,高兴而又害怕,触了电似地微微发麻,马上就得出来。 总之,颜色这样东西,只有没颜落色的时候是凄惨的;但凡让人注意到,总是可喜的,使这世界显得更真实。气味也是这样的。别人不喜欢的有许多气味我都喜欢,雾的轻微的霉气,雨打湿的灰尘,葱蒜,廉价的香水。像汽油,有人闻见了要头昏,我却特意要坐在汽车夫旁边,或是走到汽车后面,等它开动的时候"布布布"放气。每年用汽油擦洗衣服,满房都是那清刚明亮的气息;我母亲从来不要我帮忙,因为我故意把手脚放慢了,尽着汽油大量蒸发。牛奶烧糊了,火柴烧黑了,那焦香我闻见了就觉得饿。油漆的气味,因为簇崭新,所以是积极奋发的,仿佛在新房子里过新年,清冷,干净,兴旺。火腿咸肉花生油搁得日子久,变了味,有一种"油哈"气,那个我也喜欢,使油更油得厉害,烂熟,丰盈,如同古时候的"米烂陈仓"。香港打仗的时候我们吃的菜都是椰子油烧的,有强烈的肥皂味,起初吃不惯要呕,后来发现肥皂也有一种寒香。战争期间没有牙膏,用洗衣服的粗肥皂擦牙齿我也不介意。 气味总是暂时,偶尔的;长久嗅着,即使可能,也受不了。所以气味到底是小趣味。而颜色,有了个颜色就有在那里了,使人安心。颜色和气味的愉快性也许和这有关系。不像音乐,音乐永远是离开了它自己到别处去的,到哪里,似乎谁都不能确定,而且才到就已经过去了,跟着又是寻寻觅觅,冷冷清清。我最怕的是凡哑林,水一般地流着,将人生紧紧把握贴恋着的一切东西都流了去了。胡琴就好得多,虽然也苍凉,到临了总像着北方人的"话又说回来了,远兜远转,依然回到人间。" 凡哑林上拉出的永远是"绝调",回肠九转,太显明地赚人眼泪,是乐器中的悲旦。我认为戏里只能有正旦贴旦小旦之分而不应当有"悲旦","风骚泼旦","言论老生"。(民国初年的文明戏里有专门发表政治性演说的"言论老生。" 凡哑林与钢琴合奏,或是三四人的小乐队,以钢琴与凡哑林为主,我也讨厌,零零落落,历碌不安,很难打成一片,结果就像中国人合作的画,画一个美人,由另一个人补上花卉,又一个人补上背景的亭台楼阁,往往没有情调可言。 大规模的交响乐自然又不同,那是浩浩荡荡五四运动一般地冲了来,把每一个人的声音都变了它的声音,前后左右呼啸嘁嚓的都是自己的声音,人一开口就震惊于自己的声音的深宏远大;又像在初睡醒的时候听见人向你说话,不大知道是自己说的还是人家说的,感到模糊的恐怖。 然而交响乐,因为编起来太复杂,作曲者必须经过艰苦的训练,以后往往就沉溺于训练之中,不能自拔。所以交响乐常有这个毛病:格律的成份过多。为什么隔一阵子就要来这么一套?乐队突然紧张起来,埋头咬牙,进入决战最后阶段,一鼓作气,再鼓三鼓,立志要把全场听众扫数肃清铲除消灭,而观众只是默默抵抗着,都是上等人,有高级的音乐修养,在无数的音乐会里坐过的;根据以往的经验,他们知道这音乐是会完的。 我是中国人,喜欢喧哗吵闹,中国的锣鼓是不问情由,劈头劈脑打下来的,再吵些我也能够忍受,但是交响乐的攻势是慢慢来的,需要不少的时间把大喇叭钢琴小喇叭凡哑林一一安排布置,四下里埋伏起来,此起彼应,这样有计划的阴谋我害怕。 我第一次和音乐接触,是八九岁时候,母亲和姑姑刚回中国来,姑姑每天练习钢琴,伸出很小的手,手腕紧匝着绒线衫的窄袖子,大红绒线里绞着细银丝。琴上的玻璃瓶里常常有花开着。琴弹出来的,另有一个世界,可是并不是另一个世界,不过是墙上是挂着一面大镜子,使这房间看上去更大一点,然而还是同样的斯文雅致的,装着热水汀的一个房间。 有时候我母亲也立在姑姑背后,手按在她肩上,"拉拉拉拉"吊嗓子。我母亲学唱,纯粹因为肺弱,医生告诉她唱歌于肺有益。无论什么调子,由她唱出来都有点像吟诗,(她常常用拖长了的湖南腔背诵唐诗。)而且她的发音一来就比钢琴低半个音阶,但是她总是抱歉地笑起来,有许多娇媚的解释。她的衣服是秋天的落叶的淡赭,肩上垂着淡赭的花球,永远有飘堕的姿势。 我总站在旁边听,其实我喜欢的并不是钢琴而是那种空气。我非常感动地说"真羡慕呀!我要弹得这么好就好了!"于是大人们以为我是罕有的懂得音乐的小孩,不能埋没了我的天才,立即送我去学琴。母亲说:"既然是一生一世的事,第一要知道怎样爱惜你的琴。"琴键一个个雪白,没洗过手不能碰。每天用一块鹦歌绿绒布亲自揩去上面的灰尘。我被带到音乐会里,预先我母亲再三告诫:"绝对不可以出声说话,不要让人家骂中国人不守秩序。"果然我始终沉默着,坐在位子上动也不动,也没有睡着。休息十分钟的时候,母亲和姑姑窃窃议论一下红头发的女人:"红头发真是使人为难的事呀!穿衣服很受限制了,一切的红色黄色都犯了冲,只有绿,红头发穿绿,那的确……"在那灯光黄暗的广厅里,我找来找去看不见那红头发的人,后来在汽车上一路想着,头发难道真有大红的么?很为困惑。 以后我从来没有自动地去听过音乐会,就连在夏夜的公园里,远远坐着不买票,享受露天音乐厅的交响乐,我都不肯。 教我琴的先生是俄国女人,宽大的面颊上生着茸茸的金汗毛,时常夸奖我,容易激动的蓝色大眼睛里充满了眼泪,抱着我的头吻我。我客气地微笑着,记着她吻在什么地方,隔了一会才用手绢子去擦擦。到她家去总是我那老女佣领着我,我还不会说英文,不知怎样地和她话说得很多,连老女佣也常常参加谈话。有一个星期尾她到高桥游泳了回来,骄傲快乐地把衣领解开给我们看,粉红的背上晒塌了皮,虽然已经隔了一天,还有兴兴轰轰的汗味太阳味。客室的墙壁上挂满了暗沉沉的棕色旧地毯,安着绿漆纱门,每次出进都是她丈夫极有礼貌地替我们开门,我很矜持地,从来不向他看,因此几年来始终不知道他长得是什么样子,似乎是不见天日的阴白的脸,他太太教琴养家,他不做什么事。 后来我进了学校,学校里的琴先生时常生气,把琴谱往地上一掼,一掌打在手背上,把我的手横扫到钢琴盖上去,砸得骨节震痛。越打我越偷懒,对于钢琴完全失去了兴趣,应当练琴的时候坐在琴背后的地板上看小说。琴先生结婚之后脾气好了许多。她搽的粉不是浮在脸上——离着脸总有一寸远。松松的包着一层白粉,她竟向我笑了,说:"早!"但是我还是害怕,每次上课之前立在琴间门口等着铃响,总是浑身发抖,想到浴室里去一趟。 因为已经下了几年的工夫,仿佛投资开店,拿不出来了,弃之可惜,所以一直学了下去,然而后来到底不得不停止了。可是一方面继续在学校里住读,常常要走过那座音乐馆,许多小房间。许多人叮叮咚咚弹琴,纷纷的琴字有摇落、寥落的感觉,仿佛是黎明,下着雨,天永远亮不起来了,空空的雨点打在洋铁棚上,空得人心里难受。弹琴的偶尔踩动下面的踏板,琴字连在一起和成一片,也不过是大风把雨吹成了烟,风过处,又是滴滴搭搭稀稀朗朗的了。 弹着琴,又像在几十层楼的大厦里,急急走上仆人苦力推销员所用的后楼梯,灰色水泥楼梯,黑铁栏干,两旁夹着灰色水泥墙壁,转角处堆着红洋铁桶与冬天的没有气味的灰寒的垃圾。一路走上去,没遇见一个人;在那阴风惨惨的高房子里,只是往上走。 后来离钢琴的苦难渐渐远了,也还听了一些交响乐,(大都是留声机上的,因为比较短)总嫌里面慷慨激昂的演说腔太重。倒是比较喜欢十八世纪的宫廷音乐,那些精致的minuet,尖手尖脚怕碰坏了什么似的——的确那时候的欧洲人迷上了中国的磁器,连房间家具都用磁器来做,白地描金,非常细巧的椅子。我最喜欢的古典音乐家不是浪漫派的贝多芬或萧邦,却是较早的巴赫,巴赫的曲子并没有宫样的纤巧,没有庙堂气也没有英雄气,那里面的世界是笨重的,却又得心应手;小木屋里,墙上的挂钟滴搭摇摆;从木碗里喝羊奶;女人牵着裙子请安;绿草原上有思想着的牛羊与没有思想的白云彩;沉甸甸的喜悦大声敲动像金色的结婚的钟。如同勃郎宁的诗里所说的:"上帝在他的天庭里,世间一切都好了。" 歌剧这样东西是贵重的,也止于贵重。歌剧的故事大都很幼稚,譬如像妒忌这样的原始的感情,在歌剧里也就是最简单的妒忌,一方面却用最复杂最文明的音乐把它放大一千倍来奢侈地表现着,因为不调和,更显得吃力。"大"不一定是伟大。而且那样的隆重的热情,那样的捶胸脯打手势的英雄,也讨厌。可是也有它伟大的时候——歌者的金嗓子在高压的音乐下从容上升,各种各样的乐器一个个惴惴慑伏了;人在人生的风浪里突然站直了身子,原来他是很高很高的,眼色与歌声便在星群里也放光。不看他站起来,不知道他平常是在地上爬的。 外国的通俗音乐,我最不喜欢半新旧的,例如"一百零一只最好的歌",带有十九世纪会客室的气息,黯淡,温雅,透不过气来——大约因为那时候时行束腰,而且大家都吃得太多,所以有一种饱闷的感觉。那里的悲哀不是悲哀而是惨沮不舒。《在黄昏》支情歌:"在黄昏,想起我的时候,不要记恨,亲爱的……" 听口气是端方的女人,多年前拒绝了男人,为了他的好,也为了她的好。以为什么事都没有发生,她一个人住着,一个人老了。虽然到现在还是理直气壮,同时却又抱歉着。这原是温柔可爱的,只是当中隔了多少年的慢慢的死与腐烂,使我们对于她那些过了时的逻辑起了反感。 苏格兰的民歌就没有那些逻辑,例如《罗门湖》,这支古老的歌前两年曾经被美国流行乐队拿去爵士化了,大红过一阵:"你走高的路罢,我走低的路…… 我与我真心爱的永远不会再相逢,在罗门湖美丽,美丽的湖边。 可以想象多山多雾的苏格兰,遍山坡的heather,长长地像蓬蒿,淡紫的小花浮在上面像一层紫色的雾。空气清扬寒冷。那种干净,只有我们的《诗经》里有。 一般的爵士乐,听多了使人觉得昏昏沉沉,像是起来得太晚了,太阳黄黄的,也不知是什么时候,没有气力,也没有胃口,没头没脑。那显着的摇摆的节拍,像给人捶腿似的,却是非常舒服的。我最喜欢的一支歌是《本埠新闻里的姑娘》,在中国不甚流行,大约因为立意新颖了一点,没有通常的"六月","月亮","蓝天","你"——" 因为我想她, 想那本埠新闻里的姑娘 想那粉红纸张的 本埠新闻里的 年轻美丽的黑头发女人。"完全是大城市的小市民。 南美洲的曲子,如火如荼,是烂漫的春天的吵嚷。夏威夷音乐很单调,永远是"吉他"的琮琤。仿佛在夏末秋初,席子要收起来,挂在竹竿上晒着,花格子的台湾席,黄草席,风卷起的边缘上有一条金黄的日色。人坐在地下,把草帽合在脸上打瞌睡。不是一个人——靠在肩上的爱人的鼻息咻咻地像理发店的吹风。极单纯的沉湎,如果不是非常非常爱着的话,恐怕要嫌烦,因为耗费时间的感觉太分明,使人发急。头上是不知道倦怠的深蓝的天,上下几千年的风吹日照,而人生是不久长的,以此为永生的一切所激恼了。 中国的通俗音乐里,大鼓书我嫌它太像赌气,名手一口气贯串奇长的句子,脸不红,筋不爆,听众就专门要看他的脸红不红,筋爆不爆。《大西厢》费了大气力描写莺莺的思春,总觉得是京油子的耍贫嘴。 弹词我只听见过一次,一个瘦长脸的年轻人唱《描金凤》,每隔两句,句尾就加上极其肯定的"嗯,嗯,嗯",每"嗯"一下,把头摇一摇,像是咬着人的肉不放似的。对于有些听众这大约是软性刺激。 比较还是申曲最为老实恳切。申曲里表现"急急忙忙向前奔",有一种特殊的音乐,的确像是慌慌张张,脚不点地,耳际风生。最奇怪的是,表现死亡,也用类似的调子,气氛却不同了。唱的是:"三魂渺渺,三魂渺渺,七魄悠悠,七魄悠悠;阎王叫人三更死,并不留人,并不留人到五更!"忒愣楞急雨式的,平平的,重复又重复,仓皇,嘈杂,仿佛大事临头,旁边的人都很紧张,自己反倒不知道心里有什么感觉——那样的小户人家的死,至死也还是有人间味的。 中国的流行歌曲,从前因为大家有"小妹妹"狂,歌星都把喉咙逼得尖而扁,无线电扩音机里的《桃花江》听上去只是"价啊价,叽价价叽家啊价……"外国人常常骇异地问中国女人的声音怎么是这样的。现在好多了,然而中国的流行歌到底还是没有底子,仿佛是决定了新时代应当有的新的歌,硬给凑了出来的。所以听到一两个悦耳的调子像《蔷薇处处开》,我就忍不住要疑心是从西洋或日本抄了来的。有一天深夜,远处飘来跳舞厅的音乐,女人尖细的喉咙唱着:"蔷薇蔷薇处处开!"偌大的上海,没有几家人家点着灯,更显得夜的空旷。我房间里倒还没熄灯,一长排窗户,拉上了暗蓝的旧丝绒帘子,像文艺滥调里的"沉沉夜幕。"丝绒败了色的边缘被灯光喷上了灰扑扑的淡金色,帘子在大风里蓬飘,街上急急驶过一辆奇异的车,不知是不是捉强盗,"哗!哗!"锐叫,像轮船的汽笛,凄长地,"哗!哗!……哗!哗!"大海就在窗外,海船上的别离,命运性的决裂,冷到人心里去。"哗!哗!"渐渐远了。在这样凶残的,大而破的夜晚,给它到处开起蔷薇花来,是不能想象的事,然而这女人还是细声细气很乐观地说是开着的。即使不过是绸绢的蔷薇,缀在帐顶,灯罩,帽沿,袖口,鞋尖,阳伞上,那幼小的圆满也有它的可爱可亲。 忘不了的画 有些图画是我永远忘不了的,其中只有一张是名画,高更的《永远不再》。一个夏威夷女人裸体躺在沙发上,静静听着门外的一男一女一路说着话走过去。门外的玫瑰红的夕照里的春天,雾一般地往上喷,有升华的感觉,而对于这健壮的,至多不过三十来岁的女人,一切都完了。女人的脸大而粗俗,单眼皮,她一手托腮,把眼睛推上去,成了吊梢眼,也有一种横泼的风情,在上海的小家妇女中时常可以看到的,于我们颇为熟悉。身子是木头的金棕色。棕黑的沙发,却画得像古铜,沙发套子上现出青白的小花,螺钿样地半透明,嵌在暗铜背景里的户外天气则是彩色玻璃,蓝天,红蓝的树,情侣,石栏干上站着童话里的稚拙的大鸟。玻璃,铜,与木,三种不同的质地似乎包括了人手扪得到的世界的全部,而这是切实的,像这女人。想必她曾经结结实实恋爱过,现在呢"永远不再了",虽然她睡的是文明的沙发,枕的是柠檬黄花布的荷叶边枕头,这里面有一种最原始的悲怆。不像在我们的社会里,年纪大一点的女人,如果与情爱无缘了还要想到爱,一定要碰到无数小小的不如意,龊龊的刺恼,把自尊心弄得千疮百孔,她这里的却是没有一点渣滓的悲哀,因为明净,是心平气和的,那木木的棕黄脸上还带着点不相干的微笑。仿佛有面镜子把户外的阳光迷离地反映到脸上来,一晃一晃。 美国的一个不甚著名的女画家所作的《感恩节》,那却是绝对属于现代文明的。画的是一家人忙碌地庆祝感恩节,从电灶里拖出火鸡,桌上有布丁,小孩在桌肚下乱钻。粉红脸,花衣服的主妇捧着大叠杯盘往饭厅里走,厨房砖地是青灰的大方块,青灰的空气里有许多人来回跑,一阵风来,一阵风去。大约是美国小城市里的小康之家,才做了礼拜回来,照他们垦荒的祖先当初的习惯感谢上帝给他们一年的好收成,到家全都饿了,忙着预备这一顿特别丰盛的午餐。但虽是这样积极的全家福,到底和从前不同,也不知为什么,没那么简单了。这些人尽管吃喝说笑,脚下仿佛穿着雨中踩湿的鞋袜,寒冷,粘搭搭。活泼卿溜的动作里有一种酸惨的铁腥气,使人想起下雨天走得飞快的电车的脊梁,黑漆的,打湿了,变了很淡的钢蓝色。 叫做《明天与明天》的一张画,也是美国的,画一个妓女,在很高的一层楼上租有一间房间,阳台上望得见许多别的摩天楼。她手扶着门向外看去,只见她的背影,披着黄头发,绸子浴衣是陈年血迹的淡紫红,罪恶的颜色,然而代替罪恶,这里只有平板的疲乏。明天与明天……丝袜溜下去,臃肿地堆在脚踝上;旁边有白铁床的一角,邋遢的枕头,床单,而阳台之外是高天大房子,黯淡而又白浩浩,时间的重压,一天沉似一天。 画娼妓,没有比这再深刻了。此外还记得林风眠的一张,中国的洋画家,过去我只喜欢一个林风眠。他那些宝蓝衫子的安南、缅甸人像,是有着极圆熟的图案美的。比较回味深长的却是一张着色不多的,在中国的一个小城,土墙下站着个黑衣女子,背后跟着鸨妇。因为大部分用的是淡墨,虽没下雨而像是下雨,在寒雨中更觉得人的温暖。女人不时髦,面目也不清楚,但是对于普通男子,单只觉得这女人是有可能性的,对她就有点特殊的感情,像孟丽君对于她从未见过面的未婚夫一样的,仿佛有一种微妙的牵挂。林风眠这张画是从普通男子的观点去看妓女的,如同鸳鸯蝴蝶派的小说,感伤之中不缺少斯文扭捏的小趣味,可是并无恶意,普通女人对于娼妓的观感则比较复杂,除了恨与看不起,还又有羡慕着,尤其是上等妇女,有其太多的闲空与太少的男子,因之往往幻想妓女的生活为浪漫的。那样的女人大约要被卖到三等窑子里去才知道其中的甘苦。 日本美女画中有著名的《青楼十二时》,画出艺妓每天二十四个钟点内的生活。这里的画家的态度很难得到我们的了解,那倍异的尊重与郑重。中国的确也有苏小妹、董小宛之流,从粉头群里跳出来,自处甚高,但是在中国这是个性的突出而在日本就成了一种制度——在日本,什么都会成为一种制度的。艺妓是循规蹈矩训练出来的大众情人,最轻飘的小动作里也有传统习惯的重量,没有半点游移。《青楼十二时》里我只记得丑时的一张,深宵的女人换上家用的木屐,一只手捉住胸前的轻花衣服,防它滑下肩来,一只手握着一炷香,香头飘出细细的烟。有丫头蹲在一边伺候着,画得比她小许多。她立在那里,像是太高,低垂的颈子太细,太长,还没踏到木屐上的小白脚又小得不适合,然而她确实知道她是被爱着的,虽然那时候只有她一个人在那里。因为心定,夜显得更静了,也更悠久。 这样地把妓女来理想化了,我能想到的唯一解释是日本人对于训练的重视,而艺妓,因为训练得格外彻底,所以格外接近女性的美善的标准。不然我们再也不能懂得谷崎润一郎在《神与人之间》里为什么以一个艺妓来代表他的"圣洁的madonna"。 说到欧洲的圣母,从前没有电影明星的时候,她是唯一的大众情人,历代的大美术家都替她画过像。其中有这样的画题:"有着无瑕的子宫的圣母。"从前的oomphgirl等于现在的wombgirl。但现代的文明人到底拘谨得多。绝对不会那么公然地以"无瑕的子宫"为号召了。 欧洲各国的圣母,不论是荷兰的,丝丝缕缕披着稀薄的金色头发,面容长而冷削,金的,玉的,寂寞的,像玛琳黛德丽;还是意大利的,农田里的,摆水果摊子的典型,重重的青黑的眉眼,多肉,多娇;还是德国的,像是给男人打怕了的,凸出了淡蓝的大眼睛,于惊恐中生出德国人特别喜欢的那种活泼婀媚;美的标准不同,但是宗教画家所要表现的总是一个天真的乡下姑娘,极度谦卑,然而因为天降大任于身,又有一种新的尊贵,双手捧了皇儿,将来要以他的血来救世界,她把他献给世界。画家无法表现小儿的威权智慧,往往把他画成了一个满身横肉的,老气的婴孩。有时候他身上覆了轻纱,母亲揭开纱,像是卖弄地揭开了贵重礼物的盒盖。有时候她也逗着他玩,或是温柔地凝视着怀中的他,可是旁边总仿佛有无数眼睁睁的看戏的。 单只为这缘故我也比较喜欢日本画里的《山姥与金太郎》,大约是民间传说,不清楚两人是否母子关系,金太郎也许是个英雄,被山灵抚养大的。山姥披着一头乱蓬蓬的黑发,丰肥的长脸,眼睛是妖淫的,又带着点潇潇的笑,像是想得很远很远;她把头低着,头发横飞出去,就像有狂风把漫山遍野的树木吹得往一边倒。也许因为倾侧的姿势,她的乳在颈项底下就开始了,长长地下垂,是所谓"口袋奶",蟹壳脸的小孩金太郎偎在她胸脯上,圆睁怪眼,有时候也顽皮地用手去捻她的乳头,而她只是不介意地潇潇笑着,一手执着描了花的博浪鼓逗着他,眼色里说不出是诱惑,是卑贱,是涵容笼罩,而胸前的黄黑的小孩子强凶霸道之外,又有大智慧在生长中。这里有母子,也有男女的基本关系。因为只有一男一女,没人在旁看戏,所以是正大的,觉得一种开天辟地之初的气魄。 由此我又想到拉斐尔最驰名的圣母像,thesistinemadonna抱着孩子出现在云端,脚下有天使与下跪的圣徒。这里的圣母最可爱的一点是她的神情,介于惊骇与矜持之间,那骤然的辉煌。一个低三下四的村姑,蓦地被提拔到皇后的身份,她之所以入选,是因为她的天真,平凡,被抬举之后要努力保持她的平凡,所以要做戏了。就像在美国,各大商家选举出一个典型的"普通人",用他做广告:"普通人先生"爱吸xx牌香烟,用xx牌剃刀,穿xx牌雨衣,赞成罗斯福,反对女人太短的短裤。举世瞩目之下,普通人能够普通到几时?这里有一种寻常中的反常,而山姥看似妖异,其实是近人情的。 超写实派的梦一样的画,给我印象最深的是一张无名的作品,一个女人睡倒在沙漠里,有着埃及人的宽黄脸,细瘦玲珑的手与脚;穿着最简单的麻袋样的袍子,白地红条,四周是无垠的沙;沙上的天,虽然夜深了还是淡淡的蓝,闪着金的沙质。一只黄狮子走来闻闻她,她头边搁着乳白的瓶,想是汲水去,中途累倒了。一层沙,一层天,人身上压着大自然的重量,沉重清净的睡,一点梦也不做,而狮子咻咻地来嗅了。 题名作《夜的处女》的一张,也有同样的清新的恐怖气息。四个巨人,上半身是犹太脸的少女,披着长发,四人面对面站立,突出的大眼睛静静地互相看着,在商量一些什么。脚下的圆白的石块在月光中个个分明,远处有砖墙,穹门下恍惚看见小小的一个男子的黑影,像是生魂出窍——就是他做了这梦。 中国人画油画,因为是中国人,仿佛有便宜可占,借着参用中国固有作风的借口,就不尊重西洋画的基本条件。不取巧呢,往往就被西方学院派的传统拘束住了。最近看到胡金人先生的画,那却是例外。最使我吃惊的是一张白玉兰,土瓶里插着银白的花,长圆的瓣子,半透明,然而又肉嘟嘟,这样那样伸展出去,非那么长着不可的样子;贪欢的花,要什么,就要定了,然而那贪欲之中有喜笑,所以能够被原谅,如同青春。玉兰丛里夹着一枝迎春藤,放烟火似的一路爆出小金花,连那棕色茶几也画得有感情,温顺的小长方,承受着上面热闹的一切。 另有较大的一张,也是白玉兰,薄而亮,像玉又像水晶,像杨贵妃牙痛起来含在嘴里的玉鱼的凉味。迎春花强韧的线条开张努合,它对于生命的控制是从容而又霸道的。 两张画的背景都是火柴盒反面的紫蓝色。很少看见那颜色被运用得这么好的。叫做《暮春》的一幅画里,阴阴的下午的天又是那闷蓝。公园里,大堆地拥着绿树,小路上两个女人急急走着,被可怕的不知什么所追逐,将要走到更可怕地方去。女人的背影是肥重的,摇摆着大屁股,可是那俗气只有更增加了恐怖的普照。 文明人的驯良,守法之中,时而也会发现一种意想不到的,怯怯的荒寒。《秋山》又是恐怖的,淡蓝的天,低黄的夕照。两棵细高的白树,软而长的枝条,鳗鱼似地在空中游,互相绞搭,两个女人缩着脖子挨得紧紧地急走,已经有冬意了。《夏之湖滨》,有女人坐在水边,蓝天白云,白绿的大树在热风里摇着,响亮的蝉——什么都全了,此外好像还多了一点什么,仿佛树荫里应当有个音乐茶座,内地初流行的歌,和着水声蝉声沙沙而来,粗俗宏大的。《老女仆》脚边放着炭钵子,她弯腰伸手向火,膝盖上铺着一条白毛毡,更托出了那双手的重拙辛苦。她戴着绒线帽,庞大的人把小小的火四面八方包围起来,微笑着,非常满意于一切。这是她最享受的一刹那,因之更觉得惨了。 有一张静物,深紫褐的背景上零零落落布置着乳白的瓶罐、刀、荸荠、莳菇、紫菜苔、篮、抹布。那样的无章法的章法,油画里很少见,只有十七世纪中国的绸缎瓷器最初传入西方的时候,英国的宫廷画家曾经刻意模仿中国人画"岁朝清供"的作风,白纸上一样一样物件分得开开地。这里的中国气却是在有意无意之间。画面上紫色的小浓块,显得丰富新鲜,使人幻想到"流着乳与蜜的国土"里,晴天的早饭。还有《南京山里的秋》,一条小路,银溪样地流去;两棵小白树,生出许多黄枝子,各各抖着,仿佛天刚亮。稍远还有两棵树。一个蓝色,一个棕色,潦草像中国画,只是没有格式。看风景的人像是远道而来,喘息未定,蓝糊的远山也波动不定。因为那倏忽之感,又像是鸡初叫,席子嫌冷了的时候的迢遥的梦。 我看苏青 苏青与我,不是像一般人所想的那样密切的朋友,我们其实很少见面。也不是像有些人可以想象到的,互相敌视着。同行相妒,似乎是不可避免的,何况都是女人——所有的女人都是同行。可是我想这里有点特殊情形。即使从纯粹自私的观点看来,我也愿意有苏青这么一个人存在,愿意她多写,愿意有许多人知道她的好处,因为,低估了苏青的文章的价值,就是低估了现地的文化水准。如果必需把女作者特别分作一栏来评论的话,那么,把我同冰心、白薇她们来比较,我实在不能引以为荣,只有和苏青相提并论我是甘心情愿的。 至于私交,如果说她同我不过是业务上的关系,她敷衍我,为了拉稿子,我敷衍她,为了要稿费,那也许是较近事实的,可是我总觉得,也不能说一点感情也没有。我想我喜欢她过于她喜欢我,是因为我知道她比较深的缘故。那并不是因为她比较容易懂。普通认为她的个性是非常明朗的,她的话既多,又都是直说,可是她并不是一个清浅到一览无余的人。人可以不懂她好在哪里而仍旧喜欢同她做朋友,正如她的书可以有许多不大懂它的好处的读者。许多人,对于文艺本来不感到兴趣的,也要买一本《结婚十年》看看里面可有大段的性生活描写。我想他们多少有一点失望,但仍然也可以找到一些笑骂的资料。大众用这样的态度来接受《结婚十年》,其实也无损于《结婚十年》的价值。在过去,大众接受了《红楼梦》,又有几个不是因为单恋着林妹妹或是宝哥哥,或是喜欢里面的富贵排场?就连《红楼梦》大家也还恨不得把结局给修改一下,方才心满意足。完全贴近大众的心,甚至于就像从他们心里生长出来的,同时又是高等的艺术,那样的东西,不是没有,例如有些老戏,有些民间故事,源久流长的;造形艺术一方面的例子尤其多。可是没法子拿这个来做创作的标准。迎合大众,或者可以左右他们一时的爱憎,然而不能持久。而且存心迎合,根本就写不出苏青那样的真情实意的书。 而且无论怎么说,苏青的书能够多销,能够赚钱,文人能够救济自己,免得等人来救济,岂不是很好的事么? 我认为《结婚十年》比《浣锦集》要差一点。苏青最好的时候能够做到一种"天涯若比邻"的广大亲切,唤醒了往古来今无所不在的妻性母性的回忆,个个人都熟悉,而容易忽略的。实在是伟大的。她就是"女人","女人"就是她。(但是我忽然想到有一点:从前她进行离婚,初出来找事的时候,她的处境是最确切地代表了一般女人。而她现在的地位是很特别的,女作家的生活环境与普通的职业女性,女职员女教师,大不相同,苏青四周的那些人也有一种特殊的习气,不能代表一般男人。而苏青的观察态度向来是非常的主观,直接,所以,虽然这是一切职业文人的危机,我格外的为苏青虑到这一点。)也有两篇她写得太潦草,我读了,仿佛是走进一个旧识的房间,还是那些摆设,可是主人不在家,心里很惆怅。有人批评她的技巧不够,其实她的技巧正在那不知不觉中,喜欢花哨的稚气些的作者读者是不能领略的。人家拿艺术的大帽子去压她,她只有生气,渐渐的也会心虚起来,因为她自己也不知其所以然。她是眼低手高的。可是这些以后再谈吧,现在且说她的人。她这样问过我:"怎么你小说里从来没有一个人像我的?我一直留心着,总找不到。" 我平常看人,很容易把人家看扁了,扁的小纸人,放在书里比较便利。"看扁了"不一定发现人家的短处,不过是将立体化为平面的意思,就像一枝花的黑影在粉墙上,已经画好了在那里,只等用黑笔勾一勾。因为是写小说的人,我想这是我的本分,把人生的来龙去脉看得很清楚。如果原先有憎恶的心,看明白之后,也只有哀矜。眼中所见,有些天资很高的人,分明在哪里走错了一步,后来怎么样也不行了,因为整个的人生态度的关系,就坏也坏得鬼鬼祟祟。有的也不是坏,只是没出息,不干净,不愉快。我书里多的是这等人,因为他们最能够代表现社会的空气,同时也比较容易写。从前人说"画鬼怪易,画人物难",似乎倒是圣贤豪杰恶魔妖妇之类的奇迹比较普通人容易表现,但那是写实工夫深浅的问题。写实工夫进步到托尔斯泰那样的程度,他的小说里却是一班小人物写得最成功,伟大的中心人物总来得模湖,隐隐地有不足的感觉。次一等的作家更不必说了,总把他们的好人写得最坏。所以我想,还是慢慢地一步一步来吧,等我多一点自信再尝试。 我写到的那些人,他们有什么不好我都能够原谅,有时候还有喜受,就因为他们存在,他们是真的。可是在日常生活里碰见他们,因为我的幼稚无能,我知道我同他们混在一起,得不到什么好处的,如果必需有接触,也是斤斤较量,没有一点容让,总要个恩怨分明。但是像苏青,即使她有什么地方得罪我,我也不会记恨的。——并不是因为她是个女人。她起初写给我的索稿信,一来就说"叨在同性",我看了总要笑。——也不是因为她豪爽大方,不像女人。第一,我不喜欢男性化的女人,而且根本,苏青也不是男性化的女人。女人的弱点她都有,她很容易就哭了,多心了,也常常不讲理。譬如说,前两天的对谈会里,一开头,她发表了一段意见关于妇女职业。"记者"方面的人提出了一个问题,说:"可是……"她凝思了一会,脸色慢慢地红起来,忽然有一点生气,说:"我又不是同你对谈——要你驳我做什么?"大家哄然笑了,她也笑。我觉得这是非常可爱的。 即使在她的写作里,她也没有过人的理性。她的理性不过是常识——虽然常识也正是难得的东西。她与她丈夫之间,起初或者有负气,得到离婚的一步,却是心平气和,把事情看得非常明白简单。她丈夫并不坏,不过就是个少爷。如果能够一辈子在家里做少爷少奶奶,他们的关系是可以维持下去的。然而背后的社会制度的崩坏,暴露了他的不负责。他不能养家,他的自尊心又限制了她职业上的发展。而苏青的脾气又是这样,即使委曲求全也弄不好的了。只有分开。这使我想起我自己,从父亲家里跑出来之前,我母亲秘密传话给我:"你仔细想一想。跟父亲,自然是有钱的,跟了我,可是一个钱都没有,你要吃得了这个苦,没有反悔的。"当时虽然被禁锢着,渴想着自由,这样的问题也还使我痛苦了许久。后来我想,在家里,尽管满眼看到的是银钱进出,也不是我的,将来也不一定轮得到我,最吃重的最后几年的求学的年龄反倒被耽搁了。这样一想,立刻决定了。这样的出走没有一点慷慨激昂。我们这时代本来不是罗曼蒂克的。 生在现在,要继续活下去而且活得称心,真是难,就像"双手擘开生死路"那样的艰难巨大的事,所以我们这一代的人对于物质生活,生命的本身,能够多一点明了与爱悦,也是应当的。而对于我,苏青就象征了物质生活。我将来想要一间中国风味的房,雪白的粉墙,金漆桌椅,大红椅垫,桌上放着豆绿糯米瓷的茶碗,堆得高高的一盆糕团,每一只上面点着个胭脂点。中国的房屋有所谓"一明两暗",这当然是明间。这里就有一点苏青的空气。 这篇文章本来是关于苏青的,却把我自己说上许多,实在对不起得很,但是有好些需要解释的地方,我只能由我自己出发来解释。说到物质,与奢侈享受似乎是不可分开的。可是我觉得,刺激性的享乐,如同浴缸里浅浅地放了水,坐在里面,热气上腾,也感到昏镑的愉快,然而终究浅,就使躺下去,也没法子淹没全身,思想复杂一点的人,再荒唐,也难求得整个的沉湎。也许我见识得不够多,可以这样想。 我对于声色犬马最初的一个印象,是小时候有一次,在姑姑家里借宿,她晚上有宴会,出去了,剩我一个人在公寓里,对门的逸园跑狗场,红灯绿灯。数不尽的一点一点,黑夜里,狗的吠声似沸,听得人心里乱乱地。街上过去一辆汽车,雪亮的车灯照到楼窗里来,黑房里家具的影子满房跳舞,直飞到房顶上。 久已忘记了这一节了。前些时有一次较紧张的空袭,我们经济力量够不上逃难(因为逃难不是一时的事,却是要久久耽搁在无事可做的地方),轰炸倒是听天由命了,可是万一长期地断了水,也不能不设法离开这城市。我忽然记起了那红绿灯的繁华,云里雾里的狗的狂吠。我又是一个人坐在黑房里,没有电,瓷缸里点了一只白蜡烛,黄瓷缸上凸出绿的小云龙,静静含着圆光不吐。全上海死寂,只听见房间里一只钟滴搭滴搭走。蜡烛放在热水汀上的一块玻璃板上,隐约的照见热水汀管子的扑落,扑落上一个小箭头指着"开",另一个小箭头指着"关",恍如隔世。今天的一份小报还是照常送来的,拿在手里,有一种奇异的感觉,是亲切,伤恸。就着烛光,吃力地读着,什么郎什么翁,用我们熟悉的语调说着俏皮话,关于大饼、白报纸、暴发户,慨叹着回忆到从前,三块钱叫堂差的黄金时代。这一切,在着的时候也不曾为我所有,可是眼看它毁坏,还是难过的——对于千千万万的城里人,别的也没有什么了呀! 一只钟滴搭滴搭,越走越响。将来也许整个的地面上见不到一只时辰钟。夜晚投宿到荒村,如果忽然听见钟摆的滴搭,那一定又惊又喜——文明的节拍!文明的日子是一分一秒划分清楚的,如同十字布上挑花。十字布上挑花,我并不喜欢,绣出来的也有小狗,也有人,都是一曲一曲,一格一格,看了很不舒服。蛮荒的日夜,没有钟,只是悠悠地日以继夜,夜以继日,日子过得像钧窖的淡青底子上的紫晕,那倒也好。 我于是想到我自己,也是充满了计划的。在香港读书的时候,我真的发奋用功了,连得了两个奖学金,毕业之后还有希望被送到英国去。我能够揣摩每一个教授的心思,所以每一样功课总是考第一。有一个先生说他教了十几年的书,没给过他给我的分数。然后战争来了,学校的文件记录统统烧掉,一点痕迹都没留下。那一类的努力,即使有成就,也是注定了要被打翻的吧?在那边三年,于我有益的也许还是偷空的游山玩水,认为是糟蹋时间。我一个人坐着,守着蜡烛,想到从前,想到现在,近两年来孜孜忙着的,是不是也是注定了要被打翻的……我应当有数。 后来看到《天地》,知道苏青在同一晚上也感到非常难过。然而这末日似的一天终于过去了。一天又一天。清晨躺在床上,听见隔壁房里嗤嗤嗤拉窗帘的声音;后门口,不知哪一家的男佣人在同我们阿妈说话,只听见嗡嗡的高声,不知说些什么,听了那声音,使我更觉得我是深深睡在被窝里,外面的屋瓦上应当有白的霜——其实屋上的霜,还是小时候在北方,一早起来常常见到的,上海难得有——我向来喜欢不把窗帘拉上,一睁眼就可以看见白天。即使明知道这天不会有什么事发生的,这堂堂的开头也可爱。 到了晚上,我坐在火盆边,就要去睡觉了,把炭基子戳戳碎,可以有非常温暖的一刹那;炭屑发出很大的热气,星星红火,散布在高高下下的灰堆里,像山城的元夜,放的烟火,不由得使人想起唐宋的灯市的记载。可是我真可笑,用铁钳夹住火杨梅似的红炭基,只是舍不得弄碎它。碎了之后,灿烂地大烧一下就没有了。虽然我马上就要去睡了,再烧下去于我也无益,但还是非常心痛。这一种吝惜,我倒是很喜欢的。 我有一件蓝绿的薄棉袍,已经穿得很旧,袖口都泛了色了,今年拿出来,才上身,又脱了下来,唯其因为就快坏了,更是看重它,总要等再有一件同样的颜色的,才舍得穿。吃菜我也不讲究换花样。才夹了一筷子,说:"好吃,"接下去就说:"明天再买,好么?"永远蝉联下去,也不会厌。姑姑总是嘲笑我这一点,又说:"不过,不知道,也许你们这种脾气是载福的。" 我做了个梦,梦见我又到香港去了,船到的时候是深夜,而且下大雨。我狼狈的拎着箱子上山,管理宿舍的天主教尼僧,我又不敢惊醒她们,只得在黑漆漆的门洞子里过夜。(也不知为什么我要把自己刻划得这么可怜,她们何至于这样地苛待我。)风向一变,冷雨大点大点扫进来,我把一双脚直缩直缩,还是没处躲。忽然听见汽车喇叭响,来了阔客,一个施主太太带了女儿,才考进大学,以后要住读的。汽车夫砰砰拍门,宿舍里顿时灯火辉煌。我趁乱向里一钻,看见舍监,我像见晚娘似的,陪笑上前称了一声"sister"。她淡淡地点了点头,说:"你也来了?"我也没有多寒暄,径自上楼,找到自己的房间,梦到这里为止。第二天我告诉姑姑,一面说,渐渐涨红了脸,满眼含泪;后来在电话上告诉一个朋友,又哭了;在一封信里提到这个梦,写到这里又哭了。简直可笑——我自从长大自立之后实在难得掉眼泪的。 我对姑姑说:"姑姑虽然经过的事很多,这一类的经验却是没有的,没做过穷学生,穷亲戚。其实我在香港的时候也不至于窘到那样,都是我那班同学太阔了的缘故。"姑姑说:"你什么时候做过穷亲戚的?"我说:"我最记得有一次,那时我刚离开父亲家不久,舅母说,等她翻箱子的时候她要把表姐们的旧衣服找点出来给我穿。我连忙说:不,不,真的,舅母不要!立刻红了脸,眼泪滚下来了,我不由得要想:从几时起,轮到我被周济了呢。" 真是小气得很,把这些都记得这样牢,但我想于我也是好的。多少总受了点伤,可是不太严重,不够使我感到剧烈的憎恶,或是使我激越起来,超过这一切;只够使我生活得比较切实,有个写实的底子;使我对于眼前所有格外知道爱惜,使这世界显得更丰富。 想到贫穷,我就想起有一次,也是我投奔到母亲与姑姑那里,时刻感到我不该拖累了她们,对于前途又没有一点把握的时候。姑姑那一向心境也不好,可是有一天忽然高兴,因为我想吃包子,用现成的芝麻酱作馅,捏了四只小小的包子,蒸了出来。包子上面皱着,看了它,使我的心也皱了起来,一把抓似的,喉咙里一阵阵哽咽着,东西吃了下去也不知有什么滋味。好像我还是笑着说"好吃"的。这件事我不忍想起,又愿意想起。 看苏青文章里的记录,她有一个时期的困苦的情形虽然与我不同,感情上受影响的程度我想是与我相仿的。所以我们都是非常明显地有着世俗的进取心,对于钱,比一般文人要爽直得多。我们的生活方式有很多不同的地方,但那是个性的关系。 姑姑常常说我:"不知道你从哪里来的这一身俗骨!"她把我父母分析了一下,他们纵有缺点,好像都还不俗。有时候我疑心我的俗不过是避嫌疑,怕沾上了名士派;有时候又觉得是天生的俗。我自己为《倾城之恋》的戏写了篇宣传稿子,拟题目的时候,脑子里第一个浮起的是:"倾心吐胆话倾城",套的是"苜蓿生涯话廿年"之类的题目,有一句非常时髦的,可是被我一学,就俗不可耐。 苏青是——她家门口的两棵高高的柳树,初春抽出了淡金的丝,谁都说:"你们那儿的杨柳真好看!"她走出走进,从来就没看见。可是她的俗,常常有一种无意的隽逸,譬如今年过年之前,她一时钱不凑手,性急慌忙在大雪中坐了辆黄包车,载了一车的书,各处兜售,书又掉下来了,《结婚十年》龙凤贴式的封面纷纷滚在雪地里,那是一幅上品的图画。 对于苏青的穿着打扮,从前我常常有许多意见,现在我能够懂得她的观点了。对于她,一件考究衣服就是一件考究衣服;于她自己,是得用;于众人,是表示她的身份地位,对于她立意要吸引的人,是吸引。苏青的作风里极少"玩味人间"的成份。 去年秋天她做了件黑呢大衣,试样子的时候,要炎樱帮着看看。我们三个人一同到那时装店去,炎樱说:"线条简单的于她最相宜。"把大衣上的翻领首先去掉,装饰性的褶裥也去掉,方形的大口袋也去掉,肩头过度的垫高也减掉。最后,前面的一排大钮扣也要去掉,改装暗钮。苏青渐渐不以为然了,用商量的口吻,说道"我想……钮扣总要的吧?人家都有的!没有,好像有点滑稽。" 我在旁边笑了起来,两手插在雨衣袋里,看着她。镜子上端的一盏灯,强烈的青绿的光正照在她脸上,下面衬着宽博的黑衣,背景也是影憧憧的,更显明地看见她的脸,有一点惨白。她难得有这样静静立着,端相她自己,虽然微笑着,因为从来没这么安静,一静下来就像有一种悲哀,那紧凑明倩之眉眼里有一种横了心的锋棱,使我想到"乱世佳人"。 苏青是乱世里的盛世的人。她本心是忠厚的,她愿意有所依附;只要有个千年不散的筵席,叫她像《红楼梦》里的孙媳妇那样辛苦地在旁边照应着,招呼人家吃菜,她也可以忙得兴兴头头。她的家族观念很重,对母亲,对弟妹,对伯父,她无不尽心帮助,出于她的责任范围之外。在这不可靠的世界里,要想抓住一点熟悉可靠的东西,那还是自己人。她疼小孩子也是因为"与其让人家占我的便宜,宁可让自己的孩子占我的便宜"。她的恋爱,也是要求可信赖的人,而不是寻求刺激。她应当是高等调情的理想对象,伶俐倜傥,有经验的,什么都说得出,看得开,可是她太认真了,她不能轻松,也许她自以为轻松的,可是她马上又会怪人家不负责。这是女人的矛盾么?我想,倒是因为她有着简单健康的底子的缘故。 高级调情的第一个条件是距离——并不一定指身体上的。保持距离,是保护自己的感情,免得受痛苦。应用到别的上面,这可以说是近代人的基本思想,结果生活得轻描淡写的,与生命之间也有了距离了。苏青在理论上往往不能跳出流行思想的圈子,可是以苏青来提倡距离,本来就是笑话、因为她是那样的一个兴兴轰轰火烧似的人,她没法子伸伸缩缩,寸步留心的。 我纯粹以写小说的态度对她加以推测,错误的地方一定很多,但我只能做到这样。 有一次我同炎樱说到苏青,炎樱说:"想她最大的吸引力是:男人总觉得他们不欠她什么,同她在一起很安心。"然而苏青认为她就吃亏在这里。男人看得起她,把她当男人看待,凡事由她自己负责。她不愿意了。他们就说她自相矛盾,新式文人的自由她也要,旧式女人的权利她也要。这原是一般新女性的悲剧,可是苏青我们不能说她是自取其咎。她的豪爽是天生的。她不过是一个直截的女人,谋生之外也谋爱,可是很失望,因为她看来看去没有一个是看得上眼的,也有很笨的,照样地也坏。她又有她天真的一方面,很容易把人幻想得非常崇高,然后很快地又发现他卑劣之点,一次又一次,憧憬破灭了。 于是她说:"没有爱。"微笑的眼睛里有一种藐视的风情。但是她的讽刺并不彻底,因为她对于人生有着太基本的爱好,她不能发展到刻骨的讽刺。 在中国现在,讽刺是容易讨好的。前一个时期,大家都是感伤的。充满了未成年人的梦与叹息,云里雾里,不大懂事。一旦懂事了,就看穿一切,进到讽刺。喜剧而非讽刺喜剧,就是没有意思,粉饰现实。本来,要把那些滥调的感伤清除干净,讽刺是必需的阶段,可是很容易停留在讽刺上,不知道在感伤之外还可以有感情。因为满眼看到的只是残缺不全的东西,就把这残缺不全认作真实:——性爱就是性行为;原始的人没有我们这些花头不也过得很好的么?是的,可是我们已经文明到这一步,再想退到兽的健康是不可能的了。从前在学校里被逼着念《圣经》,有一节,记不清了,仿佛是说,上帝的奴仆各自领了钱去做生意,拿得多的人,可以获得更多,拿得少的人,连那一点也不能保,上帝追还了钱,还责罚他。当时看了,非常不平。那意思实在很难懂,我想再这样多解释两句,也还怕说不清楚。总之,生命是残酷的。看到我们缩小又缩小的,怯怯的愿望,我总觉得无限的惨伤。 有一阵子,外间传说苏青与她离了婚的丈夫言归于好了。我一向不是爱管闲事的人,听了却是很担忧。后来知道完全是谣言,可是想起来也很近情理,她起初的结婚是一大半家里做主的,两人都是极年青,一同读书长大,她丈夫几乎是天生在那里,无可选择的,兄弟一样的自己人。如果处处觉得,"还是自己人!"那么对他也感到亲切了,何况他们本来没有太严重的合不来的地方。然而她的离婚不是赌气,是仔细想过来的。跑出来,在人间走了一遭,自己觉得无聊,又回去了,这样地否定了世界,否定了自己,苏青是受不了的。她会变得喑哑了,整个地消沉下去。所以我想,如果苏青另外有爱人。不论是为了片刻的热情还是经济上的帮助,总比回到她丈夫那里去的好。 然而她现在似乎是真的有一点疲倦了。事业、恋爱、小孩在身边,母亲在故乡的匪氛中,弟弟在内地生肺病,妹妹也有她的问题,许许多多牵挂。照她这样生命力强烈的人,其实就有再多的拖泥带水也不至于累倒了的,还是因为这些事太零碎,各自成块,缺少统一的感情的缘故。如果可以把恋爱隔开来作为生命的一部,一科,题作"恋爱",那样的恋爱还是代用品吧? 苏青同我谈起她的理想生活。丈夫要有男子气概,不是小白脸,人是有架子的,即使官派一点也不妨,又还有点落拓不羁。他们住在自己的房子里,常常请客,来往的朋友都是谈得来的,女朋友当然也很多,不过都是年纪比她略大两岁,容貌比她略微差一点的,免得麻烦。丈夫的职业性质是常常要有短期的旅行的,那么家庭生活也不至于太刻板无变化。丈夫不在的时候她可以匀出时间来应酬女朋友(因为到底还是不放心)。偶尔生一场病,朋友都来慰问,带了吃的来,还有花,电话铃声不断。 绝对不是过分的要求,然而这里面的一种生活空气还是早两年的,现在已经没有了。当然不是说现在没有人住自己的小洋房,天天请客吃饭。——是那种安定的感情。要一个人为她制造整个的社会气氛,的确很难,但这是个性的问题。越是乱世,个性越是突出,人与人之间的差别是很大的。难当然是难找。如果感到时间逼促,那么,真的要说逼促,她的时间已经过去了——中国人嘴里的"花信年华",不是已经有迟暮之感了吗?可是我从小看到的,仅有许多三四十岁的美妇人。《倾城之恋》里的白流苏,在我原来的想象中决不止三十岁,因为恐怕这一点不能为读者大众所接受,所以把她改成二十八岁。(恰巧与苏青同年,后来我发现)我见到的那些人,当然她们是保养得好,不像现代职业女性的劳苦。有一次我和朋友谈话之中研究出来一条道理。驻颜有术的女人总是(一)身体相当好,(二)生活安定,(三)心里不安定。因为不是死心塌地,所以时时注意到自己的体格容貌,知道当心。普通的确是如此。苏青现在是可以生活得很从容的,她的美又是最容易保持的那一种,有轮廓,有神气的。——这一节,都是惹人见笑的话,可是实在很要紧——有几个女人是为她灵魂的美而被爱。 我们家的女佣,男人是个不成器的裁缝。然而那一天空袭过后,我在昏夜的马路上遇见他,看他急急忙忙直奔我们的公寓,慰问老婆孩子,倒是感动人的。我把这个告诉苏青,她也说:"是的……"稍稍沉默了一下。逃难起来,她是只有她保护人,没有人保护她的,所以她近来特别地胆小,多幻想,一个惯坏了的小女孩在梦魇的黑暗里。她忽然地会说:"如果炸弹把我的眼睛炸坏了,以后写稿于还得嘴里念出来叫别人记,那多要命呢——"这不像她平常的为人。心境好一点的话,不论在什么样的患难中,她还是有一种生之烂漫。多遇见患难,于她只有好处;多一点枝枝节节,就多开一点花。 本来我想写一篇文章关于几个古美人,总是写不好。里面提到杨贵妃。杨贵妃一直到她死,三十八岁的时候,唐明皇的爱她,没有一点倦意。我想她决不是单靠着口才和一点狡智,也不是因为她是中国历史上唯一的一个具有肉体美的女人,还是因为她的为人的亲热,热闹。有了钱,就有热闹,这是很普遍的一个错误的观念。帝王家的富贵,天宝年间的灯节,火树银花,唐明皇与妃嫔坐在楼上像神仙,百姓人山人海在楼下参拜;皇亲国戚攒珠嵌宝的车子,路人向里窥探了一下,身上沾的香气经月不散;生活在那样迷离惝恍的戏台上的辉煌里,越是需要一个着实的亲人。所以唐明皇喜欢杨贵妃,因为她有他是一个妻而不是"臣妾"。我们看杨妃梅妃争宠的经过,杨妃几次和皇帝吵翻了,被逐,回到娘家去,简直是"本埠新闻"里的故事,与历代宫闱的阴谋,诡秘森惨的,大不相同。也就是这种地方,使他们亲近人生,使我们千载之下还能够亲近他们。 杨贵妃的热闹,我想是像一种陶瓷的汤壶,温润如玉的,在脚头,里面的水渐渐冷去的时候,令人感到温柔的惆怅。苏青却是个红泥小火炉,有它自己独立的火,看得见红焰焰的光,听得见哔栗剥落的爆炸,可是比较难伺候,添煤添柴,烟气呛人。我又想起胡金人的一幅画,画着个老女仆,伸手向火。惨淡的隆冬的色调,灰褐、紫褐。她弯腰坐着,庞大的人把小小的火炉四面八方包围起来,围裙底下,她身上各处都发出凄凄的冷气,就像要把火炉吹灭了。由此我想到苏青。整个的社会到苏青那里去取暖,扑出一阵阵的冷风——真是寒冷的天气呀,从来没这么冷过! 所以我同苏青谈话,到后来常常有点恋恋不舍的。为什么这样,以前我一直不明白。她可是要抱怨:"你是一句爽气话也没有的!甚至于我说出话来你都不一定立刻听得懂。"那一半是因为方言的关系,但我也实在是迟钝。我抱歉的笑着说:"我是这样的一个人,有什么办法呢?可是你知道,只要有多一点的时间,随便你说什么我都能够懂得的。"她说:"是的,我知道……你能够完全懂得的。不过,女朋友至多只能够懂得,要是男朋友能够安慰。"她这一类的隽语,向来是听上去有点过分,可笑,仔细想起来却是结实的真实。常常她有精采的议论,我就说:"你为什么不把这个写下来呢?"她却睁大了眼睛,很诧异似地,把脸色正了一正,说:"这个怎么可以写呢?"然而她过后也许想着,张爱玲说可以写,大约不至于触犯了非礼勿视的人们,因为,隔不了多少天,这一节意见还是在她的文章里出现了。这我觉得很荣幸。她看到这篇文章,指出几节来说:"这句话说得有道理。"我笑起来了:"是你自己说的呀——当然你觉得有道理了!"关于进取心,她说:"是的,总觉得要向上,向上,虽然很朦胧,究竟怎样是向上,自己也不大知道。……你想,将来到底是不是要有一个理想的国家呢?"我说"我想是有的。可是最快最快也要许多年。即使我们看得见的话,也享受不到了,是下一代的世界了。"她叹息,说:"那有什么好呢?到那时候已经老了。在太平的世界里,我们变得寄人篱下了吗?" 她走了之后,我一个人在黄昏阳台上,骤然看到远外的一个高楼,边缘上附着一大块胭脂红,还当是玻璃窗上落日的反光,再一看,却是元宵的月亮,红红地升起来了。我想道:"这是乱世。"晚烟里,上海的边疆微微起伏,虽没有山也像是层峦叠嶂。我想到许多人的命运,连我在内的;有一种郁郁苍苍的身世之感。"身世之感"普通总是自伤、自怜的意思吧,但我想是可以有更广大的解释的,将来的平安,来到的时候已经不是我们的了,我们只能各人就近求得自己的平安,然而我把这些话来对苏青说,我可以想象到她的玩世的,世故的眼睛微笑望着我,一面听,一面想:"简直不知道你在说些什么?大概是艺术吧?"一看见她那样的眼色,我就说不下去,笑了。 [附]苏青张爱玲对谈记——关于妇女、家庭、婚姻诸问题 主办者:记者 对谈者:苏青张爱玲 时间:三十四年二月廿七日下午 地点:张爱玲女士寓 前言:当前上海文坛上最负盛誉的女作家,无疑地是张爱玲和苏青。她们都以自己周围的题材从事写作,也就是说,她们所写的都是她们自己的事。由女人来写女人,自然最适当,尤其可贵的,似乎在她们两位的文章里,都代表当前中国知识妇女的一种看法,一种人生观,就是在他们个人的谈话中,记者也常可以听到她们关于妇女问题的许多独特的见解,因此记者特约苏张两女士举行对谈,以当前中国的妇女、家庭、婚姻诸问题为对谈题材。对谈的结果非常好,更难得的是她们两位对于记者所问的,都提供了坦白的答案。记者愿意在这里向读者们郑重介绍以下的对谈记录,并向参加对谈的苏张两君表示谢意。 记者:今天预定对谈的是妇女、家庭、婚姻诸问题,承蒙你们两位准时出席,非常感谢。今天对谈的题目范围甚广,我想先从妇女职业问题谈起吧!苏青女士已从家庭妇女变成了职业妇女,同时在苏女士的文章里似乎时常说职业妇女处处吃亏,这样说来,苏女士是不是主张妇女应该回到闺房里去的? 苏青:妇女应不应该就职或是回到家庭去,我不敢作一定论。不过照现在的情形看,职业妇女实在太苦了,万不及家庭妇女那么舒服。在我未出嫁前,做少女的时候,总以为职业妇女是神圣的,待在家庭里是难为情的,便是结婚以后,还以为留在家里是受委屈,家庭的工作并不是向上性的,现在做了几年职业妇女,虽然所就的职业不能算困苦,可是总感到职业生活比家庭生活更苦,而且现在大多数的职业妇女也并不能完全养活自己,更不用说全家了,仅是贴补家用或个人零用而已,而外界风气也有转变(可以说是退潮的时期),对之并不感到如何神圣而予以尊视,故目下我们只听到职业妇女嫁人而没有听到嫁了人的妇女定愿无故放弃家庭去就职的。这实在是职业妇女最大的悲哀。 记者:所谓职业妇女的痛苦是不是指工作的辛苦? 职业妇女的苦闷 苏青:是呀,工作辛苦是一端,精神上也很痛苦。职业妇女,除了天天出去办公外,还得兼做抱小孩洗尿巾生煤球炉子等家庭工作,不像男人般出去工作了,家里事务都可以交给妻子,因此职业妇女太辛苦了,再者,社会人士对于职业妇女又决不会因为她是女人而加以原谅的,譬如女人去经商,男人们还是要千方百计赚她的钱,抢她的帽子,想来的确很苦痛。还要顾到家庭,确很辛苦。 张爱玲:不过我觉得,社会上人心险恶,那本来是这样的,那是真实。如果因为家庭里的空气甜甜蜜蜜,是一个比较舒适的小天地,所以说家里比社会上好,那不是有点像逃避现实么? 苏青:从感情上讲,在家里受了气,似乎无关紧要,一会儿就恢复了,但在社会上受了气,心里便觉得非常难过,决不会容易忘怀的。 张爱玲:嗳,真的!有一次我看见个阿妈打她小孩,小孩大哭,阿妈说:"不许哭!"他抽抽噎噎,渐渐静下来了。母子之间,僵了一会,他慢慢地又忘了刚才那一幕,"姆妈"这样,"姆妈"那样,问长问短起来,闹过一场,感情像经过水洗的一样,骨肉至亲到底是两样的。 苏青:不知怎样,在家里即使吃了亏,似乎可以宽恕,在社会上吃了亏,就记得很牢。 张爱玲:我并不是根据这一点就主张女子应当到社会上去,不应当留在家庭里。我不过是说:如果因为社会上人心坏而不出去做事,似乎是不能接受现实。 记者:你们所谓"人心险恶"恐怕不过是女性方面的看法。以男性来说,他们是必须要到社会上去的,因为要生活。而女性则不然,因为她们还有一个家庭可以作逋逃薮,像男人就无法逃回家庭去,女人因为还有家庭可回,所以觉得人心太险恶了。其实社会人心的险恶,向来如此,男性是一向遭遇惯了的。职业妇女的吃亏恐怕还是由于社会轻视女性的见地,但是女性也有占便宜处,像跑单帮女人就处处占便宜。我想请问一句,就是妇女应不应该就职? 苏青:我讲,虽不定是"应该",但已确实是"需要"的。不过问题是职业妇女除做事外还得兼顾家务,不像男职员的工作那末单纯。家务工作尤其浪费时间,我觉得烧三个人吃的菜比烧一个人的菜,工作并不加重多少,但每一家都各自烧菜,许多妇女的时间精神都浪费在这上面,所以我主张职业妇女的家庭工作应该设法减少,譬如解决管理孩子问题可以组织里弄托儿所,关于洗衣,如有价廉而工作好的洗衣店,那洗衣又何必自己动手呢?同样的,烧饭也不必一定要亲自动手,要吃饭,上公共食堂不就得了?当然,偶然高兴,自己烧一次菜,也不会觉得讨厌。我总觉得家庭里不必浪费而浪费的时间太多了,像上小菜场的讨价还价,以及轧电车等等。假使商店都是划一价钿的,女人就不必跑来跑去去拣,或是到处讨价还价了,岂不爽快。 张爱玲:我觉得现在,妇女职业不是应该不应该的问题了。生活程度涨得这样高,多数的男人都不能够赚到足够的钱养家,妇女要完全回到厨房里去,事实上是不可能的,多少就需要一点副业,贴补家用。 苏青:我所谓职业妇女太苦,综括起来说:第一是必需兼理家庭工作。第二是小孩没有好好的托儿所可托。第三是男人总不大喜欢职业妇女,而偏喜欢会打扮的女人,职业妇女终日辛辛苦苦,结果倒往往把丈夫给专门在打扮上用工夫的女人夺去。这岂不冤哉枉也! 张爱玲:可是你也同我说起过的,常常看到有一种太太,没有脑筋,也没有吸引力,又不讲究打扮。因为自己觉得地位很牢靠,用不着费神去抓住她的丈夫。和这样的女人比起来,还是在外面跑跑的职业女性要可爱一点。和社会上接触得多了,时时刻刻警醒着,对于服饰和待人接物的方法,自然要注意些,不说别的,单是谈话资料也要多些,有兴趣些。记者职业妇女也可以考究打扮的呀? 张爱玲:就是太吃力了,又要管家,又要做事,又要打扮。职业妇女同时还要持家,所以,如果她只能做比较轻的工作,赚的钱比男人少,也不能看不起她,说男女没有同等能力,男女平等无望那样的话。比较轻的工作,我的意思是时间比较短的,并非不费力。有些职业,很不吃力,可是必须一天到晚守在那里,那还是妨碍了家庭工作。 苏青:的确,像女佣人的工作时间就是不合理的,像我家的女佣便三年不曾回家过,夫妇之道固然没有,就是她私生活也是没有的。 记者:张小姐家女佣人怎样? 张爱玲:我们的阿妈早上来,下午回去,我们不管她的膳宿,不过她可以买了东西拿到这里来烧。我不很喜欢佣人一天到晚在眼前,吃饭的时候还立在旁边代人盛饭。 苏青:有次我到朋友家里去吃饭,添饭的佣人还是一个小孩,他只对我直视,我真难过极了。 张爱玲:尤其是剩下的菜,如果是给佣人吃的,要时刻注意,多留下一点,吃得很不舒服。 苏青:我听见过一个笑话:有一次一个人吃鱼,一面吃完了,再翻过一面来,立在旁边的仆人眼见鱼不剩了,气急起来,把笔在嘴唇上抹上两撇胡子,主人问他干嘛?他说:"你顾自己的嘴吧,不用管别人的嘴了。" 用丈夫的钱是一种快乐记者现在一个职业妇女所赚的钱,恐怕只够买些零星东西,或是贴补家用吧? 张爱玲:是的,在现在的情形下,恐怕只能做到这样。记者从一个女性来看,还是用自己赚来的钱快活呢,还是用别人的钱快活? 苏青:那我要说:还是用别人的钱快活。 记者:为什么呢? 苏青:用母亲或是儿子辛苦赚来的钱固然不见得快活,但用丈夫的钱,便似乎觉得是应该的。因为我们多担任着一种叫做生育的工作。故觉得女子就职业倒决不是因为不该用丈夫的钱,而是丈夫的钱或不够或不肯给她花了,她须另想办法,或向国家要求保护。 张爱玲:用别人的钱,即使是父母的遗产,也不如用自己赚来的钱来得自由自在,良心上非常痛快。可是用丈夫的钱,如果爱他的话,那却是一种快乐,愿意想自己是吃他的饭,穿他的衣服。那是女人的传统的权利,即使女人现在有了职业,还是舍不得放弃的。 苏青:女人有了职业,还有一个好处,就是离婚时或是寡居时,小孩可以有保障,譬如我从小就没有父亲,母亲又没有职业,所以生活不大好,假使母亲当时是职业女性也许就生活得更好。 记者:男子和女子的工作效能有没有差别? 张爱玲:当然,一般女人的程度是比较差的……苏青做戏女人可没有差吧! 张爱玲:就连做戏,女人如果生得美,仿佛就使演技差一点,也可以被宽容的吧?这样的例子很多,尤其在银幕上。苏青我总不很相信,从前有一位文友对我说:"你们女人总不会拉黄包车呀",我就回答道:"我是不能够,但是你就能够吗?" 职业女性的威胁——丈夫被别人夺去记者我看你们总以为专会打扮的女人是职业妇女的威胁,其实将来风气也许会变,一般人都会重视职业妇女,而专会打扮的女人也许反而不时髦了。 张爱玲:可是男人的天性总不见得变得这样快。苏青我看到某刊物上有这样的记载(当然我也并不一定认为可靠,但无论如何总是一种有趣的讽刺),说莫斯科有一次会议里讨论到妇女的打扮问题,结果女的方面不主张打扮,男的方面都举手欢迎打扮。还有一次听到商店里有化妆品出售,虽经理论家大声疾呼,叫女人们千万别轻自堕落。但女工们还是拥挤着去争买,后来闹到红军出来维持秩序才休。张爱玲有些女人本来是以爱为职业的。 苏青:她们是专家。普通的职业妇女恐怕竞争不过她们。 记者:专们以"爱"为职业的女子恐怕只是少数人吧?张爱玲并不少。 苏青:正当的妇女很辛苦的工作,以爱为职业的女人很容易把她们的丈夫抢了去,这对于兼做社会工作的女人真是太吃亏了。还有卖淫的制度不取消,男人尽可独身而解决性生活,结果会影响到女性方面的结婚问题。 张爱玲:家庭妇女有些只知道打扮的,跟妓女其实也没有什么不同。 苏青:做妓女真是最取巧的职业。犹如以武力来抢取别人用劳力获得的财富。 记者:如何可以消灭这制度呢? 苏青:这是很困难的。 科学育儿法 记者:苏青女士在某一篇文章里曾说过科学育儿法,究竟什么是科学育儿法呢? 苏青:我以为母亲管小孩并不是完全没有害处,倘若小孩生胃肠病,吵着哭,做母亲的,总心软,喂给他吃,可是倘若交给别人,就可以实行科学管理,不给他吃。一般的母亲没有常识,就说我,从小她们就常给我吃豆酥糖,所以现在牙齿弄得很坏,假使能采用科学管理,就不会这样。母亲的感情 记者:女人常说:男人都不可靠,你们以为怎样?苏青我并不存在什么偏见,只不过在一切都不可靠的现社会里,还是金钱和孩子着实一些。 记者:这样说,养孩子是女人比较好的投资? 苏青:我并不觉得顶好,不过我们宁愿让感情给孩子骗去而不愿意受别的不相干的人的骗。被屈抑的快活 记者:苏女士是不是觉得男女一切方面都该完全平等?苏青假使女人在职业及经济上与男人太平等了,我恐怕她们将失去被屈抑的快乐,这是有失阴阳互济之道的,譬如说以性心理为例吧,男的勇敢,女的软弱,似乎更可以快活一些,倘若男女一样的勇敢,就兴趣全失的了。我有这样感觉,倘若同男的一块出去,费用叫我会钞,我就觉得很骄傲,可是同时也稍微有些悲哀,因为已经失去被保护的权利了。这并不是女人自己不争气,而是因为男女有天然(生理的)不平等,应该以人为的制度让她占便宜来补足,叫我请客,便有不当我是女人的悲哀。假如我有,则我倒是很希望自己的丈夫常请人家客的。 张爱玲:一般人总是怕把女人的程度提高,一提高了,女人就会看不起男人。其实用不着担忧到这一点。如果男女的知识程度一样高,如果是纯正的而不是清教徒式的知识),女人在男人之前还是会有谦虚,因为那是女性的本质因为女人要崇拜才快乐,男人要被崇拜才快乐。 苏青:假如女人的程度太提高了,男的却低,女人还是悲哀的,我就独怕做了女皇,做了女皇谁又配做我的配偶呢?张爱玲前两天在报上看到关于菲律宾的一个岛上,女权很高,因为一切事情都由女人来做,男人完全被养活,懒得很,只知道斗鸡赌博。那样的女权我一点也不羡慕。苏青我说只要男女同样做事就该同样被尊重,固不必定要争执所做事情的轻重,男人会当海军会造兵舰并不比女打字员高贵,就是管小孩处理家务的女人,也同样的出着劳力。不过这也得有保障才行,法律该有明文规定:男女的职业虽然不同,但是职业的地位是平等的。现在有人说:"管家就是职业",可是普通职业可以解职,而女人这职业是终身的,倘若丈夫中途变心时,又该怎么办呢?女人最怕"失嫁" 记者:现在再谈婚姻问题吧。目前上海女人的结婚方式是怎样的? 苏青:目前结婚的方式还是不一律,有的新式,有的旧式,有的半新半旧。大多数是先经介绍,后交朋友然后再订婚。记者本期《杂志》里有篇文章,叫《女大不嫁》,说到现在女性择配困难,以前总是中学女生想嫁大学生,大学生想嫁留学生,现在战事发生,没有了留学生的来源,于是大学女生就难有对象,譬如一家做生意人家,要娶个大学毕业的女生做媳妇,总觉得不妥。 苏青:在十年前,革命空气浓厚,大家心理上总以为娶新式老婆好,现在是停滞退潮时候,以为娶个旧式老婆反而实惠,新式女子只能找个把来做做情人,所以知识女子更吃亏了。记者假使你有个妹妹,要你替她择配,你会提出什么条件呢? 苏青:女人以"失嫁"为最可怕。过时不嫁有起生理变态的危机。不过知识浅的还容易嫁人,知识高的一时找不到正式配偶,无可奈何的补救办法,说出来恐怕要挨骂,我以为还是找个把情人来补救吧,总较做人家的正式的姨太太好,丈夫是宁缺勿滥,得到无价值的一个(整个),不如有价值的半个甚至仅三分之一。不过这样一来,社会对私生子应该承认他的地位。这样说来,似乎太便宜了男人,不过照目前(希望仅限于目前)实际情形而论,男人也有他的困难,因为在习惯和人情上,不能牺牲他的第一个妻子(假定她是不能自立的,也无法改嫁的)。而知识妇女自有其生活能力,不妨仅侵占别人感情而不剥夺别人之生活权利。自然能够绝对不侵占更好,不过现代男人多数早婚,而职业妇女常常迟嫁。这是过渡时代的无可奈何的办法。原是不足为训的,而且每人的结婚倘仅限一次实在太危险,因为年轻人观察力差,而年老了又要色衰。我的主张是尽自己能力观察,观察停当(自以为停当)就结婚,虽然总想天长地久,不过就不久长也罢,多嫁几次只不过是自己的不幸,既非危害民国的事,亦无什么风化可伤也。 记者:现在的婚姻制度恐怕不能说合理吧?离婚在事实上又很困难…… 苏青:离婚不成问题,至于小孩,依我说最好由父亲出钱,归母亲抚养。假如男的不出钱,不妨就带他们去做"拖油瓶",据说范文正公便是做拖油瓶出身,他的继父姓朱,似乎后世也并不因此就看轻他。做继父的与孩子接触不多,实在没有讨厌他们的理由…… 张爱玲:一半,男人也是为了面子关系。 苏青:但是慢慢儿就会好的。我总觉得孩子与女人关系来得密切,并未碍着男人什么事。而后母管养前妻子女便不行,因为他们是时时接触的,容易发生冲突。 张爱玲:离婚后的小孩也并不如一般人想象的那么痛苦。记者一夫一妻制到底是否合理? 苏青:比较合理,但不能严格执行,其间应该有伸缩余地。譬如说,这次战后我恐怕又要盛行多妻了(法律号不允许,亦不忍严禁)。原因倒不一定是战死的人太多,而是有许多男人活着也讨不起老婆。将来无生活能力的女人必定求着去当人家姨太太,有生活力的女人只好非正式的向别人分润些爱情。这话又该给人家骂为无志气,但希望有志气的女人们速速自去断绝生殖机能吧。 记者:在现社会,早婚还是相当流行的……张爱玲早婚我不一定反对,要看情形的。有些女人,没有什么长处,年纪再大些也不会增加她的才能见识的,而且也并不美,不过年青的时候也有她的一种新鲜可爱,那样的女人还是赶早嫁了的好。因为年青,她有较多的机会适应环境,跟着她丈夫的生活情形而发展。至于男人,可是不宜于早婚,没有例外。一来年青人容易感情冲动,没有选择的眼光,即使当时两个人是非常相配的,男的以后继续发展,女的却停滞了,渐渐就有距离隔膜。而且年青人很少能够经济独立,早婚,妻子一定是由父母赡养,养成依赖的心理,于将来的前途有碍。 大家庭与小家庭 记者:关于家庭制度,两位看,还是所谓小家庭制度好呢,还是旧式的大家庭好? 苏青:小家庭也苦,孤零零的,依我说顶好是跟岳父母同居,岳母与女婿,一定相处得很好,而婆婆和媳妇因为婆婆感到做母亲的太凄凉,所以会嫉妒媳妇的。 张爱玲:这方法真好。我从没有想到,可是听了实在感到好。 记者倘使老夫妇只养几个男孩子不是太寂寞了么?苏青这当然也要看情况来决定。 同居问题 苏青:还有,夫妻有同居的义务一条,我认为不妨自由些,想起这样长时期的同居生活,实在也是很可怕的。或同居或不同居,一方感到需要时只可向对方提出要求,倒不必因法律规定是义务而要求强制执行也。像外国人般分床分寝室还比较好一些。但最好还是像朋友一样,大家往返,不致于每个人在婚便没有一刻的私生活可过。我说女人再嫁比初嫁难,就是因为一回想到从前住在笼里的生活也就有些怕起来了。再有社会的舆论不要对男女问题太感兴趣,夫妻是否日日同居或夜夜同床尽可由他们自己去决定,分居并不碍着众人什么事,同居亦不见得肯分惠什么给众人也。 记者:男女结了婚的人省,还是未结婚的省呢?张爱玲从前英文有句话说"twocanliveascheaplyasone"从前是结婚比较省钱,现在似乎情形两样了。独身的人生活简单,大家都这样想,所以不留人吃饭也没人见怪,结了婚的人,就有许多不能够避免的应酬。 谁是标准丈夫 记者:依照女人的见解,标准丈夫的条件怎样?苏青第一,本性忠厚,第二,学识财产不在女的之下,能高一等更好。第三,体格强壮,有男性的气魄,面目不要可憎,也不要像小旦。第四,有生活情趣,不要言语无味。第五,年龄应比女方大五岁至十岁。 张爱玲:常常听见人家说要嫁怎样的一个人,可是后来嫁到的,从来没有一个是像她的理想,或是与理想相近的。看她们有些也很满意似的。所以我决定不要有许多理论。像苏青提出的条件,当然全是在情理之中,任何女人都听得进去的。不过我一直想着,男子的年龄应当大十岁或是十岁以上,我总觉得女人应当天真一点,身人应当有经验一点。记者今天真是"畅聆高论"了,这次对谈就到这里结束吧,真是谢谢你们两位! 写什么 有个朋友问我:"无产阶级的故事你会写么?"我想了一想,说:"不会。要么只有阿妈她们的事,我稍微知道一点。"后来从别处打听到,原来阿妈不能算无产阶级。幸而我并没有改变作风的计划,否则要大为失望了。 文人讨论今后的写作路径,在我看来是不能想象的自由——仿佛有充分的选择的余地似的。当然,文苑是广大的,游客买了票进去,在九曲桥上拍了照,再一窝蜂去参观动物园,说走就走,的确可羡慕。但是我认为文人该是园里的一棵树,天生在那里的,根深蒂固,越往上长,眼界越宽,看得更远,要往别处发展,也未尝不可以,风吹了种子,播送到远方,另生出一棵树,可是那到底是很艰难的事。 初学写文章,我自以为历史小说也会写,普洛文学,新感觉派,以至于较通俗的"家庭伦理",社会武侠,言情艳情,海阔天空,要怎样就怎样。越到后来越觉得拘束。譬如说现在我得到了两篇小说的材料,不但有了故事与人物的轮廓,连对白都齐备,可是背景在内地,所以我暂时不能写。到那里去一趟也没有用,那样的匆匆一瞥等于新闻记者的访问。最初印象也许是最强烈的一种。可是,外国人观光燕子窝,印象纵然深,我们也不能从这角度去描写燕子窝顾客的心理吧? 走马看花固然无用,即使去住两三个月,放眼搜集地方色彩,也无用,因为生活空气的浸润感染,往往是在有意无意中的,不能先有个存心。文人只须老老实实生活着,然后,如果他是个文人,他自然会把他想到的一切写出来。他写所能够写的,无所谓应当。 为什么常常要感到改变写作方向的需要呢?因为作者的手法常犯雷同的毛病,因此嫌重复。以不同的手法处理同样的题材既然办不到,只能以同样的手法适用于不同的题材上——然而这在实际上是不可能的,因为经验上不可避免的限制。有几个人能够像高尔基像石挥那样到处流浪,哪一行都混过?其实这一切的顾虑都是多余的吧?只要题材不太专门性,像恋爱结婚,生老病死,这一类颇为普遍的现象,都可以从无数各各不同的观点来写,一辈子也写不完。如果有一天说这样的题材已经没的可写了,那想必是作者本人没的可写了。即使找到了崭新的题材,照样的也能够写出滥调来。 炎樱语录 我的朋友炎樱说:"每一个蝴蝶都是从前的一朵花的鬼魂,回来寻找它自己。" 炎樱个子生得小而丰满,时时有发胖的危险,然而她从来不为这担忧,很达观地说:"两个满怀较胜于不满怀。"(这是我根据"软玉温香抱满怀"勉强翻译的。她原来的话是:twoarmfulsisbetterthannoarmful")1关于加拿大的一胎五孩,炎樱说:"一加一等于二,但是在加拿大,一加一等于五。" 炎樱描写一个女人的头发,"非常非常黑,那种黑是盲人的黑。" 炎樱在报摊上翻阅画报,统统翻遍之后,一本也没买。报贩讽刺地说:"谢谢你!"炎樱答道:"不要客气。"有人说:"我本来打算周游世界,尤其是想看看撒哈拉沙漠,偏偏现在打仗了。"炎樱说:"不要紧,等他们仗打完了再去。撒哈拉沙漠大约不会给炸光了的。我很乐观。" 炎樱买东西,付帐的时候总要抹掉一些零头,甚至于在虹口,犹太人的商店里,她也这样做。她把皮包的内容兜底掏出来,说:"你看,没有了,真的,全在这儿了。还多下二十块钱,我们还要吃茶去呢。专为吃茶来的,原没有想到要买东西,后来看见你们这儿的货色实在好……"犹太女人微弱地抗议了一下:"二十块钱也不够你吃茶的……" 可是店老板为炎樱的孩子气所感动——也许他有过这样的一个棕黄皮肤的初恋,或是早夭的妹妹。他凄惨地微笑,让步了。"就这样罢。不然是不行的,但是为了吃茶的缘故……"他告诉她附近那一家茶室的蛋糕最好。 炎樱说:"月亮叫喊着,叫出生命的喜悦、一颗小星是它的羞涩的回声。" 中国人有这句话:"三个臭皮匠,凑成一个诸葛亮。"西方有一句相仿佛的谚语: "两个头总比一个好。"炎樱说:"两个头总比一个好——在枕上。"她这句话是写在作文里面的,看卷子的教授是教堂的神父。她这种大胆,任何再大胆著名的作家恐怕也望尘莫及。 炎樱也颇有做作家的意思,正在积极学习华文。在马路上走着,一看见店铺招牌,大幅广告,她便停住脚来研究,随即高声读出来:"大什么昌。老什么什么。表我认得,飞我认得——你说鸣是鸟唱歌:但是表飞鸣是什么意思?咖啡的咖是什么意思?" 中国字是从右读到左的,她知道。可是现代的中文有时候又是从左向右。每逢她从左向右读,偏偏又碰着从右向左。中国文字奥妙无穷,因此我们要等这位会说俏皮话,而于俏皮话之外还另有使人吃惊的思想的文人写文章给我们看,还得等些时。 洋人看京戏及其他 用洋人看京戏的眼光来看看中国的一切,也不失为一桩有意味的事。头上搭了竹竿,晾着小孩的开裆裤;柜台上的玻璃缸中盛着"参须露酒";这一家的扩音机里唱着梅兰芳;那一家的无线电里卖着癞疥疮药;走到"太白遗风"的招牌底下打点料酒……这都是中国、纷纭,刺眼,神秘,滑稽。多数的年轻人爱中国而不知道他们所爱的究竟是一些什么东西。无条件的爱是可钦佩的——唯一的危险就是:迟早理想要撞着了现实,每每使他们倒抽一口凉气,把心渐渐冷了。我们不幸生活于中国人之间,比不得华侨,可以一辈子安全地隔着适当的距离崇拜着神圣的祖国。那么,索性看个仔细罢!用洋人看京戏的眼光来观光一番罢,有了惊讶与眩异,才有明了,才有靠得住的爱。 为什么我三句离不了京戏呢?因为我对于京戏是个感到浓厚兴趣的外行。对于人生,谁都是个一知半解的外行罢?我单拣了京戏来说,就为了这适当的态度。 登台票过戏的内行仕女们,听见说你喜欢京戏,总是微微一笑道:"京戏这东西,复杂得很呀。就连几件行头,那些个讲究,就够你研究一辈子。"可不是,演员穿错了衣服,我也不懂;唱走了腔,我也不懂。我只知道坐在第一排看武打,欣赏那青罗战袍,飘开来,露出红里子,玉色裤管里露出玫瑰紫里子,踢蹬得满台灰尘飞扬;还有那惨烈紧张的一长串的拍板声——用以代表更深夜静,或是吃力的思索,或是猛省后的一身冷汗,没有比这更好的音响效果了。 外行的意见是可珍贵的,要不然,为什么美国的新闻记者访问名人的时候总拣些不相干的题目来讨论呢?譬如说,见了谋杀案的女主角,问她对于世界大局是否乐观;见了拳击冠军,问他是否赞成莎士比亚的脚本改编时装剧。当然是为了噱头,读者们哈哈笑了,想着:"我比他懂得多。名人原来也有不如人的地方!"一半却也是因为门外汉的议论比较新鲜戆拙,不无可取之点。 然而为了避重就轻,还是先谈谈话剧里的平剧罢。《秋海棠》一剧风魔了全上海,不能不归功于故事里京戏气氛的浓。紧跟着《秋海棠》空前的成功,同时有五六出话剧以平剧的穿插为号召。中国的写实派新戏剧自从它的产生到如今,始终是站在平剧的对面的,可是第一出深入民间的话剧之所以得人心,却是借重了平剧——这现象委实使人吃惊。 为什么京戏在中国是这样的根深蒂固与普及,虽然它的艺术价值并不是毫无问题的?《秋海棠》里最动人的一句话是京戏的唱词,而京戏又是引用的鼓儿词:"酒逢知己千杯少,话不投机半句多。"烂熟的口头禅,可是经落魄的秋海棠这么一回味,凭空添上了无限的苍凉感慨。中国人向来喜欢引经据典。美丽的,精譬的断句,两千年前的老笑话,混在日常谈吐里自由使用着。这些看不见的纤维,组成了我们活生生的过去。传统的本身增强了力量,因为它不停地被引用到的人,新的事物与局面上。但凡有一句适当的成语可用,中国人是不肯直截地说话的。而仔细想起来,几乎每一种可能的情形都有一句合适的成语来相配。替人家写篇序就是"佛头着粪",写篇跋就是"狗尾续貂"。我国近年来流传的隽语,百分之九十就是成语的巧妙的运用。无怪乎中国学生攻读外国文的时候,人手一篇《俗谚集》,以为只要把那些断句合文法地连缀起来,便是好文章了。只有在中国,历史仍于日常生活中维持活跃的演出。(历史在这里是笼统地代表着公众的回忆。)假使我们从这个观点去检讨我们的口头禅,京戏和今日社会的关系也就带着口头禅的性质。 最流行的几十出京戏,每一出都供给了我们一个没有时间性质的,标准的形势——丈人嫌贫爱富,子弟不上进,家族之爱与性爱的冲突……《得意缘》,《龙凤呈祥》,《四郎探母》都可以归入最后的例子,出力地证实了"女生外向"那句话。《红鬃烈马》无微不至地描写了男性的自私。薛平贵致力于他的事业十八年,泰然地将他的夫人搁在寒窑里像冰箱里的一尾鱼,有这么一天,他突然不放心起来,星夜赶回家去。她的一生的最美好的年光已经被贫穷与一个社会叛徒的寂寞给作践完了,然而他以为团圆的快乐足够抵偿了以前的一切。他不给她设身处地想一想——他封了她做皇后,在代战公主的领土里做皇后!在一个年轻的,当权的妾的手里讨生活!难怪她封了皇后之后十八天就死了——她没这福分。可是薛平贵虽对女人不甚体谅,依旧被写成一个好人。京戏的可爱就在这种浑朴含蓄处。《玉堂春》代表中国流行着的无数的关于有德性的妓女的故事。良善的妓女是多数人的理想夫人。既然她仗着她的容貌来谋生,可见她一定是美的,美之外又加上道德。现代的中国人放弃了许多积习相沿的理想,这却是一个例外。不久以前有一张影片《香闺风云》,为了节省广告篇幅,报上除了片名之外,只有一行触目的介绍:"贞烈向导女。"《乌盆计》叙说一个被谋杀了的鬼魂被幽禁在一只用作便桶的乌盆里。西方人绝对不能了解,怎么这种污秽可笑的,提也不能提的事竟与崇高的悲剧成份掺杂在一起——除非编戏的与看戏的全都属于一个不懂幽默的民族。那是因为中国人对于生理作用向抱爽直态度,没有什么不健康的忌讳。所以乌盆里的灵魂所受的苦难,中国人对之只有恐怖,没有憎嫌与嘲讪。《姐儿爱俏》每每过于"爱钞",于是花钱的大爷在"乌龙院"里饱尝了单恋的痛苦。剧作者以同情的笔触勾画了宋江——盖世英雄,但是一样地被女人鄙夷着,纯粹因为他爱她而她不爱他。最可悲的便是他没话找话说的那一段:生:"手拿何物?" 旦:"你的帽子。" 生:"嗳,分明是一只鞋,怎么是帽儿?" 旦:"知道你还问!" 逸出平剧范围之外的有近于杂耍性质的《纺棉花》,流行的《新纺棉花》只是全剧中抽出的一幕。原来的故事叙的是因奸致杀的罪案,从这阴惨的题材里我们抽出来这轰动一时的喜剧。中国人的幽默是无情的。《新纺棉花》之叫座固然是为了时装登台,同时也因为主角任意唱两支南腔北调的时候,观众偶然也可以插嘴进来点戏,台上台下打成一片,愉快的,非正式的空气近于学校里的游艺余兴。京戏的规矩重,难得这么放纵一下,便招得举国若狂。 中国人喜欢法律,也喜欢犯法。所谓犯法,倒不一定是杀人越货,而是小小的越轨举动,妙在无目的。路旁竖着"靠右走"的木牌,偏要走到左边去。《纺棉花》的犯规就是一本这种精神,它并不是对于平剧的基本制度的反抗,只是把人所共仰的金科玉律佻地轻轻推搡一下——这一类的反对其实即是承认。 中国人每每哄骗自己说他们是邪恶的——从这种假设中他们得到莫大的快乐。路上的行人追赶电车,车上很拥挤,他看情形它是不肯停了,便恶狠狠的叫道:"不准停!叫你别停,你敢停么?"——它果然没停。他笑了。 据说全世界惟有中国人骂起人来是有条有理,合逻辑的。英国人不信地狱之存在也还咒人"下地狱",又如他们最毒的一个字是"血淋淋的",骂人"血淋淋的驴子",除了说人傻,也没有多大意义,不过取其音调激楚,聊以出气罢了。中国人却说:"你敢骂我?你不认识你爸爸?"暗示他与对方的母亲有过交情,这便给予他精神上的满足。《纺棉花》成功了,因为它是迎合这种吃豆腐嗜好的第一出戏。张三盘问他的妻,谁是她的恋人。她向观众指了一指,他便向台下作揖谢道:"我出门的时候,内人多蒙照顾。"于是观众深深感动了。 我们分析平剧的内容,也许会诧异,中国并不是尚武的国家,何以武戏占绝对多数?单只根据三国志演义的那一串,为数就可观了。最迅疾的变化是在战场上,因此在战争中我们最容易看得出一个人的个性与处事的态度。楚霸王与马谡的失败都是浅显的教训,台下的看客,不拘是做官,做生意,做媳妇,都是这么一回事罢了。 不知道人家看了《空城计》是否也像我似的只想掉眼泪。为老军们绝对信仰着的诸葛亮是古今中外罕见的一个完人。在这里,他已经将胡子忙白了。抛下卧龙岗的自在生涯出来干大事,为了"先帝爷"一点知己之恩的回忆,便舍命忘身地替阿斗争天下,他也背地里觉得不值得么?锣鼓喧天下,略有点凄寂的况味。 历代传下来的老戏给我们许多感情的公式。把我们实际生活里复杂的情绪排入公式里,许多细节不能不被剔去,然而结果还是令人满意的。感情简单化之后,比较更为坚强,确定,添上了几千年的经验的份量。个人与环境感到和谐,是最愉快的一件事,而所谓环境,一大部分倒是群众的习惯。 京戏里的世界既不是目前的中国,也不是古中国在它的过程中的任何一阶段。它的美,它的狭小整洁的道德系统,都是离现实很远的,然而它决不是罗曼蒂克的逃避——从某一观点引渡到另一观点上,往往被误认为逃避。切身的现实,因为距离太近的缘故,必得与另一个较明彻的现实联系起来方才看得清楚。 京戏里的人物,不论有什么心事,总是痛痛快快说出来;身边没有心腹,便说给观众听,语言是不够的,于是再加上动作,服装,脸谱的色彩与图案。连哭泣都有它的显著的节拍——一串由大而小的声音的珠子,圆整,光洁。因为这多方面的夸张的表白,看惯了京戏觉得什么都不够热闹。台上或许只有一两个演员,但也能造成一种拥挤的印象。 拥挤是中国戏剧与中国生活里的要素之一。中国人是在一大群人之间呱呱坠地的,也在一大群人之间死去——有如十七八世纪的法国君王。("绝代艳后"玛丽安东尼便在一间广厅中生孩子,床旁只围着一架屏风,屏风外挤满了等候好消息的大臣与贵族。)中国人在哪里也躲不了旁观者。上层阶级的女人,若是旧式的,住虽住在深闺里,早上一起身便没有关房门的权利。冬天,棉制的门帘挡住了风,但是门还是大开的,欢迎着阖家大小的调查。清天白日关着门,那是非常不名誉的事。即使在夜晚,门闩上了,只消将窗纸一舐,屋里的情形也就一目了然。 婚烟与死亡更是公众的事了。闹房的甚至有藏在床底下的。病人"回光反照"的时候,黑压压聚了一屋子人听取临终的遗言,中国的悲剧是热闹、喧嚣,排场大的,自有它的理由;京戏里的哀愁有着明朗,火炽的色彩。 就因为缺少私生活,中国人的个性里有一点粗俗。"事无不可对人言",说不得的便是为非作歹。中国人老是诧异,外国人喜欢守那么些不必要的秘密。 不守秘密的结果,最幽微亲切的感觉也得向那群不可少的旁观者自卫地解释一下。这养成了找寻藉口的习惯。自己对自己也爱用藉口来搪塞,因此中国人是不大明了他自己的为人的。群居生活影响到中国人的心理。中国人之间很少有真正怪癖的。脱略的高人嗜竹嗜酒,爱发酒疯,或是有洁癖,或是不洗澡,讲究扪虱而谈,然而这都是循规蹈矩的怪癖,不乏前例的。他们从人堆里跳出来,又加入了另一个人堆。 到哪儿都脱不了规矩。规矩的繁重在舞台上可以说是登峰造极了。京戏里规律化的优美的动作,洋人称之为舞蹈,其实那就是一切礼仪的真髓。礼仪不一定有命意与作用,往往只是为行礼而行礼罢了。请安磕头现在早经废除。据说磕头磕得好看,很要一番研究。我虽不会磕,但逢时遇节很愿意磕两个头。一般的长辈总是嚷着:"鞠躬!鞠躬!"只有一次,我到祖姨家去,竟一路顺风地接连磕了几个头,谁也没拦我。晚近像他们这样惯于磕头的人家,业已少见。磕头见礼这一类的小小的,不碍事的束缚,大约从前的人并不觉得它的可爱,现在将要失传了,方才觉得可哀。但看学生们鱼贯上台领取毕业文凭,便知道中国人大都不会鞠躬。 顾兰君在《侬本痴情》里和丈夫闹决裂了,要离婚,临行时伸出手来和他握别。他疑心她不贞,理也不理她。她凄然自去。这一幕,若在西方,固然是入情入理,动人心弦,但在中国,就不然了。西方的握手的习惯已有几百年的历史,因之握手成了自然的表现,近于下意识作用。中国人在应酬场中也学会了握手,但在生离死别的一刹那,动了真感情的时候,决想不到用握手作永诀的表示。在这种情形之下,握手固属不当,也不能拜辞,也不能万福或鞠躬。现代的中国是无礼可言的,除了在戏台上。京剧的象征派表现技术极为彻底,具有初民的风格,奇怪的就是,平戏在中国开始风行的时候,华夏的文明早已过了它的成熟期。粗鄙的民间产物怎么能够得到清朝末叶儒雅风流的统治阶级的器重呢?纽约人听信美术批评家的热烈的推荐,接受了原始性的图画与农村自制的陶器。中国人舍昆曲而就京戏,却是违反了一般评剧家的言论。文明人听文明的昆曲,恰配身份,然而新兴的京戏只有一种孩子气的力量,含了我们内在的需要。中国人的原始性没有被根除,想必是我们的文化过于随随便便之故。就在这一点上,我们不难找到中国人的永久的青春的秘密。 夜营的喇叭 晚上十点钟,我在灯下看书,离家不远的军营里的喇叭吹起了熟悉的调子。几个简单的音阶,缓缓的上去又下来,在这鼎沸的大城市里难得有这样的简单的心。 我说:"又吹喇叭了。姑姑可听见?"我姑姑说:"没留心。" 我怕听每天晚上的喇叭,因为只有我一个人听见。我说:"啊,又吹起来了。"可是这一次不知为什么,声音极低,绝细的一丝,几次断了又连上。这一次我也不问我姑姑听得见听不见了。我疑心根本没有什么喇叭,只是我自己听觉上的回忆罢了。于凄凉之外还感到恐惧。 可是这时候,外面有人响亮地吹起口哨,信手拾起了喇叭的调子。我突然站起身,充满喜悦与同情,奔到窗口去,但也并不想知道那是谁,是公寓楼上或是楼下的住客,还是街上过路的。 忆胡适之 一九五四年秋,我在香港寄了本《秧歌》给胡适先生,另写了封短信,没留底稿,大致是说希望这本书有点像他评《海上花》的"平淡而近自然"。收到的回信一直郑重收藏,但是这些年来搬家次数太多,终于遗失。幸而朋友代抄过一份,她还保存着,如下:爱玲女士: 谢谢你十月二十五日的信和你的小说《秧歌》!请你恕我这许久没给你写信。你这本《秧歌》,我仔细看了两遍,我很高兴能看见这本很有文学价值的作品。你自己说的"有一点接近平淡而近自然的境界",我认为你在这个方面已做到了很成功的地步!这本小说,从头到尾,写的是"饥饿",——也许你曾想到用《饿》做书名,写的真好,真有"平淡而近自然"的细致工夫。 你写月香回家后的第一顿"稠粥",已很动人了。后来加上一位从城市来忍不得饿的顾先生,你写他背人偷吃镇上带回来的东西的情形,真使我很佩服。我最佩服你写他出门去丢蛋壳和枣核的一段,和"从来没注意到(小麻饼)吃起来卟嗤卟嗤,响得那么厉害"一段。这几段也许还有人容易欣赏。下面写阿招挨打的一段,我怕读者也许不见得一读就能了解了。 你写人情,也很细致,也能做到"平淡而近自然"的境界。如131-132页写的那条棉被,如175、189页写的那件棉袄,都是很成功的。189页写棉袄的一段真写得好,使我很感动。"平淡而近自然的境界"是很难得一般读者的赏识的。《海上花》就是一个久被埋没的好例子。你这本小说出版后,得到什么评论?我很想知道一二。 你的英文本,将来我一定特别留意。 中文本可否请你多寄两三本来,我要介绍给一些朋友看看。 书中160页"他爹今年八十了,我都八十一了",与205页的"六十八喽"相差太远,似是小误。76页"在被窝里点着蜡烛",似乎也可删。 以上说的话,是一个不曾做文艺创作的人的胡说,请你不要见笑。我读了你的十月的信上说的"很久以前我读你写的《醒世姻缘》与《海上花》的考证,印象非常深,后来找了这两部小说来看,这些年来,前后不知看了多少遍,自己以为得到了不少益处。"——我读了这几句话,又读了你的小说,我真很感觉高兴!如果我提倡这两部小说的效果单止产生了你这一本《秧歌》,我也应该十分满意了。 你在这本小说之前,还写了些什么书?如方便时,我很想看看。匆匆敬祝平安胡适敬上一九五五、一.廿五(旧历元旦后一日) 适之先生的加圈似是两用的,有时候是好句子加圈,有时候是语气加重,像西方文字下面加杠子。讲到加杠子,二○、三○年代的标点,起初都是人地名左侧加一行直线,很醒目,不知道后来为什么废除了,我一直惋惜。又不像别国文字可以大写。这封信上仍旧是月香。书名是左侧加一行曲线,后来通用引语号。适之先生用了引语号,后来又忘了,仍用一行曲线。在我看来都是"五四"那时代的痕迹,"不胜低回"。 我第二封信的底稿也交那位朋友收着,所以侥幸还在:适之先生: 收到您的信,真高兴到极点,实在是非常大的荣幸。最使我感谢的是您把《秧歌》看得那样仔细,您指出76页叙沙明往事那一段可删,确是应当删。那整个的一章是勉强添补出来的。至于为什么要添,那原因说起来很复杂。最初我也就是因为《秧歌》这故事太平淡,不合我国读者的口味——尤其是东南亚的读者——所以发奋要用英文写它。这对于我是加倍的困难,因为以前从来没有用英文写过东西,所以着实下了一番苦功。写完之后,只有现在的三分之二。寄去给代理人,嫌太短,认为这么短的长篇小说没有人肯出版。所以我又添出第一二两章(原文是从第三章月香回乡开始的),叙王同志过去历史的一章,杀猪的一章。最后一章后来也补写过,译成中文的时候没来得及加进去。 160页谭大娘自称八十一岁,205页又说她六十八岁,那是因为她向兵士哀告的时候信口胡说,也就像叫化子总是说"家里有八十岁老娘"一样。我应当在书中解释一下的。您问起这里的批评界对《秧歌》的反应。有过两篇批评,都是由反共方面着眼,对于故事本身并不怎样注意。我寄了五本《科歌》来。别的作品我本来不想寄来的,因为实在是坏——绝对不是客气话,实在是坏。但是您既然问起,我还是寄了来,您随便翻翻,看不下去就丢下。一本小说集,是十年前写的,去年在香港再版。散文集《流言》也是以前写的,我这次离开上海的时候很匆促,一本也没带,这是香港的盗印本,印得非常恶劣。还有一本《赤地之恋》,是在《秧歌》以后写的,因为要顾到东南亚一般读者的兴味,自己很不满意。而销路虽然不像《秧歌》那样惨,也并不见得好。我发现迁就的事情往往是这样。《醒世姻缘》和《海上花》一个写得浓,一个写得淡,但是同样是最好的写实的作品。我常常替它们不平,总觉得它们应当是世界名著。《海上花》虽然不是没有缺陷的,像《红楼梦》没有写完也未始不是一个缺陷。缺陷的性质虽然不同,但无论如何,都不是完整的作品。我一直有一个志愿,希望将来能把《海上花》和《醒世姻缘》译成英文。里面对白的语气非常难译,但是也并不是绝对不能译的。我本来不想在这里提起的,因为您或者会担忧,觉得我把事情看得太容易了,会糟蹋了原著。但是我不过是有这样一个愿望,眼前我还是想多写一点东西。如果有一天我真打算实行的话,一定会先译半回寄了来,让您看行不行。祝近好张爱玲二月廿日 同年十一月,我到纽约不久,就去见适之先生,跟一个锡兰朋友炎樱一同去。那条街上一排白色水泥方块房子,门洞里现出楼梯,完全是港式公寓房子,那天下午晒着太阳,我都有点恍惚起来,仿佛还在香港。上了楼,室内陈设也看着眼熟得很。适之先生穿着长袍子。他太太带点安徽口音,我听着更觉得熟悉。她端丽的圆脸上看得出当年的模样,两手交握着站在当地,态度有点生涩,我想她也许有些地方永远是适之先生的学生。使我立刻想起读到的关于他们是旧式婚姻罕有的幸福的例子。他们俩都很喜欢炎樱,问她是哪里人。 她用国语回答,不过她离开上海久了,不大会说了。 喝着玻璃杯里泡着的绿茶,我还没进门就有的时空交叠的感觉更浓了。我看的《胡适文存》是在我父亲窗下的书桌上,与较不像样的书并列。他的《歇浦潮》、《人心大变》、《海外缤纷录》我一本本拖出去看,《胡适文存》则是坐在书桌前看的。《海上花》似乎是我父亲看了胡适的考证去买来的。《醒世姻缘》是我破例要了四块钱去买的。买回来看我弟弟拿着舍不得放手,我又忽然一慷慨,给他先看第一二本,自己从第三本看起,因为读了考证,大致已经有点知道了。好几年后,在港战中当防空员,驻扎在冯平山图书馆,发现有一部《醒世姻缘》,马上得其所哉,一连几天看得抬不起头来。房顶上装着高射炮,成为轰炸目标,一颗颗炸弹轰然落下来,越落越近。我只想着:至少等我看完了吧。 我姑姑有个时期跟我父亲借书看,后来兄妹闹翻了不来往,我父亲有一次扭怩的笑着咕噜了一声:"你姑姑有两本书还没还我。"我姑姑也有一次有点不好意思的说:"这本《胡适文存》还是他的。"还有一本萧伯纳的《圣女贞德》,德国出版的,她很喜欢那米色的袖珍本,说:"他这套书倒是好。"她和我母亲跟胡适先生同桌打过牌。战后报上登着胡适回国的照片,不记得是下飞机还是下船,笑容满面,笑得像个猫脸的小孩,打着个大圆点的蝴蝶式领结,她看着笑了起来说,"胡适之这样年轻!" 那天我跟炎樱去过以后,炎樱去打听了来,对我说:"喂,你那位胡博士不大有人知道,没有林语堂出名。"我屡次发现外国人不了解现代中国的时候,往往是因为不知道五四运动的影响。因为五四运动是对内的,对外只限于输入。我觉得不但我们这一代与上一代,就连大陆上的下一代,尽管反胡适的时候许多青年已经不知道在反些什么,我想只要有心理学家荣(jung)所谓民族回忆这样东西,像"五四"这样的经验是忘不了的,无论湮没多久也还是在思想背景里。荣与弗洛伊德齐名。不免联想到弗洛伊德研究出来的,摩西是被以色列人杀死的。事后他们自己讳言,年代久了又倒过来仍旧信奉他。 我后来又去看过胡适先生一次,在书房里坐,整个一道墙上一溜书架,虽然也很简单,似乎是定制的,几乎高齐屋顶,但是没搁书,全是一叠叠的文件夹子,多数乱糟糟露出一截子纸。整理起来需要的时间心力,使我一看见就心悸。 跟适之先生谈,我确是如对神明。较具体的说,是像写东西的时候停下来望着窗外一片空白的天,只想较近真实。适之先生讲起大陆,说"纯粹是军事征服"。我顿了顿没有回答,因为自从一九三几年起看书,就感到左派的压力,虽然本能的起反感,而且像一切潮流一样,我永远是在外面的,但是我知道它的影响不止于像西方的左派只限一九三○年代。我一默然,适之先生立刻把脸一沉,换个话题。我只记得自己太不会说话,因而梗梗于心的这两段。他还说:"你要看书可以到哥伦比亚图书馆去,那儿书很多。"我不由得笑了。那时候我虽然经常的到市立图书馆借书,还没有到大图书馆查书的习惯,更不必说观光。适之先生一看,马上就又说到别处去了。 他讲他父亲认识我的祖父,似乎是我祖父帮过他父亲一个小忙。我连这段小故事都不记得,仿佛太荒唐。原因是我们家里从来不提祖父。有时候听我父亲跟客人谈"我们老太爷",总是牵涉许多人名,不知道当时的政局就跟不上,听不了两句就听不下去了。我看了《孽海花》才感到兴趣起来,一问我父亲,完全否认。后来又听见他跟个亲戚高谈阔论,辩明不可能在签押房撞见东翁的女儿,那首诗也不是她做的。我觉得那不过是细节。过天再问他关于祖父别的事,他悻悻然说:"都在爷爷的集子里,自己去看好了!"我到书房去请老师给我找了出来,搬到饭厅去一个人看。典故既多,人名无数,书信又都是些家常话。几套线装书看得头昏脑胀,也看不出幕后事情。又不好意思去问老师,仿佛喜欢讲家世似的。 祖父死的时候我姑姑还小,什么都不知道,而且微窘的笑着问:"怎么想起来问这些?"因为不应当跟小孩子们讲这些话,不民主。我几下子一碰壁,大概养成了个心理错综,一看到关于祖父的野史就马上记得,一归入正史就毫无印象。 适之先生也提到不久以前在书摊上看到我祖父的全集,没有买。又说正在给《外交》杂志("foreignaffairs")写篇文章,有点不好意思的笑了笑,说:"他们这里都要改的。"我后来想看看《外交》逐期的目录,看有没有登出来,工作忙,也没看。 感恩节那天,我跟炎樱到一个美国女人家里吃饭,人很多,一顿烤鸭子吃到天黑,走出来满街灯火橱窗,新寒暴冷,深灰色的街道特别干净,霓虹灯也特别晶莹可爱,完全像上海。我非常快乐,但是吹了风回去就呕吐。刚巧胡适先生打电话来,约我跟他们吃中国馆子。我告诉他刚吃了回声吐了,他也就算了,本来是因为感恩节,怕我一个人寂寞。其实我哪过什么感恩节。 炎樱有认识的人住过一个职业女宿舍,我也就搬了去住。是救世军办的,救世军是出名救济贫民的,谁听见了都会骇笑,就连住在那里的女孩子们提起来也都讪讪的嗤笑着。唯有年龄限制,也有几位胖太太,大概与教会有关系的,似乎打算在此终老的了。管事的老姑娘都称中尉、少校。餐厅里代斟咖啡的是醉倒在鲍艾里(thebowery)的流浪汉,她们暂时收容的,都是酒鬼,有个小老头子,蓝眼睛白镑镑的,有气无力靠在咖啡炉上站着。 有一天胡适先生来看我,请他到客厅去坐,里面黑洞洞的,足有个学校礼堂那么大,还有个讲台,台上有钢琴,台下空空落落放着些旧沙发。没什么人,干事们鼓励大家每天去喝下午茶,谁也不肯去。我也是第一次进去,看着只好无可奈何的笑。但是适之先生直赞这地方很好。我心里想,还是我们中国人有涵养。坐了一会出来,他一路四面看着,仍旧满口说好,不像是敷衍话。也许是觉得我没有虚荣心。我当时也没有琢磨出来,只马上想起他写的他在美国的学生时代,有一天晚上去参加复兴会教派篝火晚会的情形。 我送到大门外,在台阶上站着说话。天冷,风大,隔着条街从赫贞江上吹来。适之先生望着街口露出的一角空镑的灰色河面,河上有雾,不知道怎么笑眯眯的老是望着,看怔住了。他围巾裹得严严的,脖子缩在半旧的黑大衣里,厚实的肩背,头脸相当大,整个凝成一座古铜半身像。我忽然一阵凛然,想着:原来是真像人家说的那样。而我向来相信凡是偶像都有"粘土脚",否则就站不住,不可信。我出来没穿大衣,里面暖气太热,只穿着件大挖领的夏衣,倒也一点都不冷,站久了只觉得风飕飕的。我也跟着向河上望过去微笑着,可是仿佛有一阵悲风,隔着十万八千里从时代的深处吹出来,吹得眼睛都睁不开。那是我最后一次看见适之先生。我二月里搬到纽英伦去,几年不通消息。一九五八年,我申请到南加州亨享屯·哈特福基金会去住半年,那是ap超级市场后裔办的一个艺文作场,是海边山谷里一个魅丽的地方,前年关了门,报上说蚀掉五十万。我写信请适之先生作保,他答应了,顺便把我三四年前送他的那本《秧歌》寄还给我,经他通篇圈点过,又在扉页上题字。我看了实在震动,感激得说不出话来,写都无法写。 写了封短信去道谢后,不记得什么时候读到胡适返台消息。又隔了好些时,看到噩耗,只惘惘的。是因为本来已经是历史上的人物?我当时不过想着,在宴会上演讲后突然逝世,也就是从前所谓无疾而终,是真有福气。以他的为人,也是应当的。 直到去年我想译《海上花》,早几年不但可以请适之先生帮忙介绍,而且我想他会感到高兴的,这才真正觉得适之先生不在了。往往一想起来眼睛背后一阵热,眼泪也流不出来。要不是现在有机会译这本书,根本也不会写这篇东西,因为那种怆惶与恐怖太大了,想都不愿意朝上面想。 译《海上花》最明显的理由似是跳掉吴语的障碍,其实吴语对白也许并不是它不为读者接受最大的原因。亚东版附有几页字典,我最初看这部书的时候完全不懂上海话,并不费力。但是一九三五年的亚东版也像一八九四年的原版一样绝版了。大概还是兴趣关系,太欠传奇化,不sentimental1。英美读者也有他们的偏好,不过他们批评家的影响较大,看书的人多,比较容易遇见识者。十九世纪英国作家乔治·包柔(georgeborrow)的小说不大有人知道——我也看不进去——但是迄今美国常常有人讲起来都是乔治·包柔迷,彼此都欣然。 要是告诉他们中国过去在小说上的成就不下于绘画瓷器,谁也会露出不相信的神气。要说中国诗,还有点莫测高深。有人说诗是不能诵的。小说只有本《红楼梦》是代表作,没有较天真的民间文学成份。《红楼梦》他们大都只看个故事轮廓,大部分是高鹗的,大家庭三角恋爱,也很平常。要给它应得的国际地位,只有把它当作一件残缺的艺术品,去掉后四十回,可能加上原著结局的考证。我十二三岁的时候第一次看,是石印本,看到八十一回"四美钓游鱼",忽然天日无光,百样无味起来,此后完全是另一个世界。最奇怪的是宝黛见面一场之僵,连他们自己都觉得满不是味。许多年后才知道是别人代续的,可以同情作者之如芒刺在背,找到些借口,解释他们态度为什么变了,又匆匆结束了那场谈话。等到宝玉疯了就好办了。那时候我怎么着也想不到是另一个人写的,只晓得宁可翻到前面,看我跳掉的做诗行令部分。在美国有些人一听见《海上花》是一八九四年出版的,都一怔,说:"这么晚……差不多是新文艺了嘛!"也像买古董一样讲究年份。《海上花》其实是旧小说发展到极端,最典型的一部。作者最自负的结构,倒是与西方小说共同的。特点是极度经济,读着像剧本,只有对白与少量动作。暗写、白描,又都轻描淡写不落痕迹,织成一般人的生活的质地,粗疏、灰扑扑的,许多事"当时浑不觉"。所以题材虽然是八十年前的上海妓家,并无艳异之感,在我所有看过的书里最有日常生活的况味。 胡适先生的考证指出这本书的毛病在中段名士、美人大会一笠园。我想作者不光是为了插入他自己得意的诗文酒令,也是表示他也会写大观园似的气象。凡是好的社会小说家——社会小说后来沦为黑幕小说,也许应当照ovalofman-ners评为"生活方式小说"——能体会到各阶层的口吻行事微妙的差别,是对这些地方特别敏感,所以有时候阶级观念特深,也就是有点势利。作者对财势滔天的齐韵叟与齐府的清官另眼看待,写得他们处处高人一等,而失了真。 管事的小赞这人物,除了为了插入一首菊花诗,也是像"诗婢",间接写他家的富贵风流。此外只有第五十三回齐韵叟撞见小赞在园中与人私会,没看清楚是谁。回目上点明是一对情侣,而从此没有下文,只在跋上提起将来"小赞小青挟资远遁",才知道是齐韵叟所眷妓女苏冠香的婢女小青。丫头跟来跟去,不过是个名字而已,未免写得太不够。作者用藏闪法,屡次借回目点醒,含蓄都有分寸,扣得极准,这是唯一的失败的例子。我的译本删去几回,这一节也在内,都仍旧照原来的纹路补缀起来。 像赵二宝那样的女孩子太多了,为了贪玩、好胜而堕落。而她仍旧成为一个高级悲剧人物。窝囊的王莲生受尽沈小红的气,终于为了她姘戏子而断了,又不争气,有一个时期还是回到她那里。而最后飘逸的一笔,还是把这回事提高到恋梦破灭的境界。作者尽管世俗,这种地方他的观点在时代与民族之外,完全是现代的,世界性的,这在旧小说里实在难得。 但是就连自古以来崇尚简略的中国,也还没有像他这样简无可简,跟西方小说的传统刚巧背道而驰。他们向来是解释不厌其详的,《海上花》许多人整天荡来荡去,面目模糊,名字译成英文后,连性别都看不出,才摸熟了倒又换了一批人。我们"三字经"式的名字他们连看几个立刻头晕眼花起来,不比我们自己看着,文字本身在视觉上有色彩。他们又没看惯夹缝文章,有时候简直需要个金圣叹逐句夹评夹注。 中国读者已经摒弃过两次的东西,他们能接受?这件工作我一面做着,不免面对着这些问题,也老是感觉着,适之先生不在了。 银宫就学记 不久以前看了两张富有教育意味的电彩,《新生》与《渔家女》(后者或许不能归入教育片一栏,可是从某一观点看来,它对于中国人的教育心理方面是有相当贡献的。)受训之余,不免将我的一点心得写下来,供大家参考。 《新生》描写农村的纯洁怎样为都市的罪恶所沾污——一个没有时间性的现象。七八年前的《三个摩登女性》与《人道》也采取了同样的题材,也像《新生》一般地用了上城读书的农家子为代表。中国电影最近的趋势似乎是重新发掘一九三几年间流行的故事。这未尝不是有益的。因为一九三几年间是一个智力活跃的时代,虽然它有太多的偏见与小心眼儿,虽然它的单调的洋八股有点讨人厌。那种紧张,毛躁的心情已经过去,可是它所采取的文艺与电影材料,值得留的还是留了下来。 《新生》的目的在"发扬教育精神,指导青年迷津"(引用广告),可是群众对于这教育是否感到兴趣,制片人似乎很抱怀疑,因此不得不妥协一下,将"迷津"夸张起来,将"指导"一节竭力的简单化。这也不能怪他们——这种态度是有所本的。美国的教会有一支叫做"复兴派"(revivalisis),做礼拜后每每举行公开的忏悔,长篇大论叙述过往的罪恶。发起人把自己描写成凶徒与淫棍,越坏越动听。烘云托月,衬出今日的善良,得救后的快乐。在美国的穷乡僻壤,没有大腿戏可看的地方,村民唯一的娱乐便是这些有声有色醋畅淋漓的忏悔。 《新生》没有做得到有声有色这一点。它缺乏真实性,一部分是经济方面的原因。并非电影公司不肯花钱,而是戏里把货币价值计算得不大准确的缘故。父母给了儿子六百元买书,不肖的儿子用这六百元赁了一所美仑美奂的大厦,雇了女佣,不断地请客,应酬女朋友。一个唯利是图的交际花愿意嫁给他,如果他能再筹到二千元的巨款。即使以十年前的生活程度为标准,这笔帐也还使人糊涂。 男主角回心向善了,可是"善"在哪里?《新生》设法回答这问题——一个勇敢而略有点慌乱的尝试。至少它比它的姐妹作切实得多——从前的影片往往只给你一种虚无缥缈的自新的感觉,仿佛年初一早上赌的咒,发的愿心似的。《新生》介绍了那最合理想的现代少女(王丹凤演),她和男主角做朋友纯为交换智识。他想再进一步的时候,她拒绝了他的爱,因为这年头儿不是谈情说爱的时候。毕业之后她到内地去教书,成为一个美丽悦目的教务主任,头发上扎一个大蝴蝶结。受了她的影响,男主角加入了一个开发边疆的旅行团,垦荒去了。他做这件事,并没有预先考虑过,光是由于一时的冲动,诗意的憧憬,近于逃避主义。如果他在此地犯罪,为什么他不能在此地赎罪呢?在我们近周的环境里,一个身强力壮,具有相当知识的年轻人竟会无事可做么?一定要叫他走到"辽远的,辽远的地方",是很不合实际的建议。《新生》另提出了一个很值得讨论的问题:大众的初步教育,是否比少数人的高等教育更为重要,更为迫切?男主角的父亲拒绝帮助一个邻居的孩子进小学,因为他的钱要留着给他自己的孩子入大学。然而他的不成器的孩子辜负了他的一片苦心,他受了刺激,便毁家兴学,造福全村的儿童。在这里,剧作者隐约地对于我们的最高学府表示不满,可是他所攻击的仅限于大学四周的混杂腐败有传染性的环境。在《渔家女》里面找寻教育的真谛,我们走的是死胡同,因为《渔家女》的英雄是个美术专门生,西洋美术在中国始终是有钱人消闲的玩艺儿。差不多所有的职业画家画的都是传统的中国画。《渔家女》的英雄一开头便得罪了观众(如果这观众是有点常识的话),因为他不知天高地厚,满以为画两个令人肃然起敬的伟岸的裸体女人便可以挣钱养家了。 《渔家女》的创造人多半从来没看见过一个游泳着的鱼——除了在金鱼缸里——但是他用稀有的甜净的风格叙说他的故事,还有些神来之笔,在有意无意间点染出中国人的脾气,譬如说,渔家女向美术家道歉,她配不上他,他便激楚地回答:"我不喜欢受过教育的女人。"可是,他虽然对大自然的女儿充满了卢骚式的景仰,他不由自主地要教她认字。他不能抵抗这诱惑。以往的中国学者有过这样一个普遍的嗜好:教姨太太读书。其实,教太太也未尝不可,如果太太生得美丽,但是这一类的风流蕴藉的勾当往往要到暮年的时候,退休以后,才有这闲心,收个"红袖添香"的女弟子以娱晚景,太太显然是不合格了。 从前的士子很少有机会教授女学生,因此袁随园为人极度艳羡,因此郑康成穷极无聊只得把自己家里的丫头权充门墙桃李。现在情形不同了,可是几千年的情操上的习惯毕竟一时很难更改,到处我们可以找到遗迹。女人也必须受教育,中国人对于这一点表示同意了,然而他们宁愿自己教育自己的太太,直接地或间接地。在通俗的小说里,一个男子如果送一个穷女孩子上学堂,那就等于下了聘了,即使他坚决地声明他不过是成全她的志向,因为她是个可造之材。报上的征婚广告里每每有"愿助学费"的句子。 "渔家女"的恋人乐意教她书,所以"渔家女"之受教育完全是为了她的先生的享受。而美术生专门所受的教育又于他毫无好处。他同爸爸吵翻了,出来谋独立,失败了,幸而有一个钟情于他的阔小姐加以援手,随后这阔小姐就诡计多端破坏他同"渔家女"的感情。在最后的一刹那,收买灵魂的女魔终于天良发现,一对恋人遂得团圆,美术家用阔小姐赠他的钱雇了花马车迎接他的新娘。悲剧变为喜剧,关键全在一个阔小姐的不甚可靠的良心——《渔家女》因而成为更深一层的悲剧了。 有几句话同读者说 我自己从来没想到需要辩白,但最近一年来常常被人议论到,似乎被列为文化汉奸之一,自己也弄得莫名其妙。我所写的文章从来没有涉及政治,也没有拿过任何津贴。想想看我惟一的嫌疑要末就是所谓"大东亚文学者大会"第三届曾经叫我参加,报上登出的名单内有我;虽然我写了辞函去(那封信我还记得,因为很短,仅只是:"承聘为第三届大东亚文学者大会代表,谨辞。张爱玲谨上。")报上仍旧没有把名字去掉。 至于还有许多无稽的谩骂,甚而涉及我的私生活,可以辩驳之点本来非常多。而且即使有这种事实,也还牵涉不到我是否有汉奸嫌疑的问题;何况私人的事本来用不着向大众剖白,除了对自己家的家长之外仿佛我没有解释的义务。所以一直缄默着。同时我也实在不愿意耗费时间与精神去打笔墨官司,徒然搅乱心思,耽误了正当的工作。但一直这样沉默着,始终没有阐明我的地位,给社会上一个错误的印象,我也觉得是对不起关心我的前途的人,所以在小说集重印的时候写了这样一段作为序。反正只要读者知道了就是了。《传奇》里面新收进去的五篇,《留情》、《鸿鸾禧》、《红玫瑰与白玫瑰》、《等》、《桂花蒸阿小悲秋》,初发表的时候有许多草率的地方,实在对读者感到抱歉,这次付印之前大部分都经过增删。还有两篇改也无从改起的,只好不要了。 我不会做诗的,去年冬天却做了两首,自己很喜欢,又怕人家看了说"不知所云";原想解释一下,写到后来也成了一篇独立的散文。现在我把这篇《中国的日夜》放在这里当作跋,虽然它也并不能够代表这里许多故事的共同的背景,但作为一个传奇未了的"余韵",似乎还适当。 封面是请炎樱设计的。借用了晚清的一张时装仕女图,画着个女人幽幽地在那里弄骨牌,旁边坐着奶妈,抱着孩子,仿佛是晚饭后家常的一幕。可是栏杆外,很突兀地,有个比例不对的人形,像鬼魂出现似的,那是现代人,非常好奇地孜孜往里窥视。如果这画面有使人感到不安的地方,那也正是我希望造成的气氛。 有女同车 这是句句真言,没有经过一点剪裁与润色的,所以不能算小说。 电车这一头坐着两个洋装女子,大约是杂种人吧,不然就是葡萄牙人,像是洋行里的女打字员。说话的这一个偏于胖,腰间束着三寸宽的黑漆皮带,皮带下面有圆圆的肚子,细眉毛,肿眼泡,因为脸庞上半部比较突出,上下截然分为两部。她道:"……所以我就一个礼拜没同他说话。他说哈罗。我也说哈罗"。她冷冷地抬了抬眉毛,连带地把整个的上半截脸往上托了一托。"你知道,我的脾气是倔强的。是我有理的时候,我总是倔强的。" 电车那一头也有个女人说到"他",可是她的他不是恋人而是儿子,因为这是个老板娘模样的中年太太,梳个乌油油的髻,戴着时行的独粒头喷漆红耳环。听她说话的许是她的内侄。她说一句,他点一点头,表示领会,她也点一点头,表示语气的加重。她道:"我要翻翻行头,伊弗拨我翻。难我讲我铜钿弗拨伊用哉!格日子拉电车浪,我教伊买票,伊哪哼话?……侬拨我十块洋钿,我就搭侬买?坏咈?……"这里的"伊",仿佛是个不成材的丈夫,但是再听下去,原来是儿子。儿子终于做下了更荒唐的事,得罪了母亲:"伊爸爸一定要伊跪下来,跪呀,跪呀!伊定规弗肯:我做啥要跪啊?一个末讲:定规要侬跪。跪呀!跪呀!难后来,伊强弗过咧:好格,好格,我跪!我说:我弗要伊跪。我弗要伊跪呀!后来旁边人讲:价大格人,跪下来,阿要难为情,难末喊伊送杯茶,讲一声:姆妈勿要动气。一杯茶送得来,我倒叭!笑出来哉!" 电车上的女人使我悲怆。女人……女人一辈子讲的是男人,念的是男人,怨的是男人,永远永远。 雨伞下 下大雨,有人打着伞,有人没带伞的。没伞的挨着有伞,钻到伞底下去躲雨,多少有点掩蔽,可是伞的边缘滔滔流下水来,反而比外面的雨更来得凶。挤在伞沿下的人,头上淋得稀湿。 当然这是说教式的寓言,意义很明显:穷人结交富人,往往要赔本,某一次在雨天的街头想到这一节,一直没有写出来,因为太像讷厂先生茶话的作风了。 草炉饼 前两年看到一篇大陆小说《八千岁》,里面写一个节俭的富翁,老是吃一种无油烧饼,叫做草炉饼。我这才恍然大悟,四五十年前的一个闷葫芦终于打破了。 二次大战上海沦陷后天天有小贩叫卖:"马……草炉饼!"吴语"买""卖"同音"马","炒"音"草",所以先当是"炒炉饼",再也没想到有专烧茅草的火炉。卖饼的歌喉嘹亮,"马"字拖得极长,下一个字拔高,末了"炉饼"二字清脆迸跳,然后突然噎住。是一个年轻健壮的声音,与卖臭豆腐干的苍老沙哑的喉咙遥遥相对,都是好嗓子。卖馄饨的就一声不出,只敲梆子。馄饨是消夜,晚上才有,臭豆腐干也要黄昏才出现,白天就是他一个人的天下。也许因为他的主顾不是沿街住户,而是路过的人力车三轮车夫,拉塌车的,骑脚踏车送货的,以及各种小贩,白天最多。可以拿在手里走着吃——最便当的便当。 战时汽车稀少,车声市声比较安静。在高楼上遥遥听到这漫长的呼声,我和姑姑都说过不止一次:"这炒炉饼不知道是什么样子。""现在好些人都吃。"有一次我姑姑幽幽地说,若有所思。 我也只"哦"了一声。印象中似乎不像大饼油条是平民化食品,这是贫民化了。我姑姑大概也是这样想。 有一天我们房客的女佣买了一块,一角蛋糕似地搁在厨房桌上的花漆桌布上。一尺阔的大圆烙饼上切下来的,不过不是薄饼,有一寸多高,上面也许略洒了点芝麻。显然不是炒年糕一样在锅里炒的,不会是"炒炉饼"。再也想不出是个什么字,除非是"燥"?其实"燥炉"根本不通,火炉还有不干燥的?《八千岁》里的草炉饼是贴在炉子上烤的。这么厚的大饼绝对无法"贴烧饼"。《八千岁》的背景似是共党来之前的苏北一带。那里的草炉饼大概是原来的形式,较小而薄。江南的草炉饼疑是近代的新发展,因为太像中国本来没有的大蛋糕。 战后就绝迹了。似乎战时的苦日子一过去,就没人吃了。 我在街上碰见过一次,擦身而过,小贩臂上挽着的篮子里盖着布,掀开一角露出烙痕斑斑点点的大饼,饼面微黄,也许一叠有两三只。白布洗成了匀净的深灰色,看着有点恶心。匆匆一瞥,我只顾忙着看那久闻大名如雷贯耳的食品,没注意拎篮子的人,仿佛是个苍黑瘦瘠中年以上的男子。我也没想到与那年轻的歌声太不相称,还是太瘦了显老。 上海五方杂处,土生土长的上海人反而少见。叫卖吃食的倒都是纯粹本地口音。有些土著出人意表地肤色全国最黑,至少在汉族内。而且黑中泛灰,与一般的紫膛色不同,倒比较像南太平洋关岛等小岛(micronesian)与澳洲原住民的炭灰皮色。我从前进的中学,舍监是青浦人——青浦的名称与黄浦对立,想来都在黄浦江边——生得黑里俏,女生背后给她取的绰号就叫阿灰。她这同乡大概长年户外工作,又更晒黑了。 沿街都是半旧水泥弄堂房子的背面,窗户为了防贼,位置特高,窗外装凸出的细瘦黑铁栅。街边的洋梧桐,淡褐色疤斑的笔直的白圆筒树身映在人行道的细麻点水泥大方砖上,在耀眼的烈日下完全消失了。眼下遍地白茫茫晒褪了色,白纸上忽然来了这么个"墨半浓"的鬼影子,微驼的瘦长条子,似乎本来是圆脸,黑得看不清面目,乍见吓人一跳。 就这么一只篮子,怎么够卖,一天叫到晚?难道就做一篮子饼,小本生意小到这样,真是袖珍本了。还是瘦弱得只拿得动一只篮子,卖完了再回去拿?那总是住得近。这里全是住宅区,紧接着通衢大道,也没有棚户。其实地段好,而由他一个人独占,想必也要走门路,警察方面塞点钱。不像是个乡下人为了现在乡下有日本兵与和平军,无法存活才上城来,一天卖一篮子饼,聊胜于无的营生。 这些我都是此刻写到这里才想起来的,当时只觉得有点骇然。也只那么一刹那,此后听见"马……草炉饼"的呼声,还是单纯地甜润悦耳,完全忘了那黑瘦得异样的人。至少就我而言,这是那时代的"上海之音",周璇、姚莉的流行歌只是邻家无线电的噪音,背景音乐,不是主题歌。我姑姑有一天终于买了一块,下班回来往厨房桌上一撩,有点不耐烦地半恼半笑地咕噜了一声:"哪,炒炉饼。" 报纸托着一角大饼,我笑着撕下一小块吃了,干敷敷地吃不出什么来。也不知道我姑姑吃了没有,还是给了房客的女佣了。 造人 我一向是对于年纪大一点的人感到亲切,对于和自己差不多岁数的人稍微有点看不起,对于小孩则是尊重与恐惧,完全敬而远之。倒不是因为"后生可畏"。多半他们长大成人之后也都是很平凡的,还不如我们这一代也说不定。 小孩是从生命的泉源里分出来的一点新的力量,所以可敬,可怖。 小孩不像我们想象的那么糊涂。父母大都不懂得子女,而子女往往看穿了父母的为人。我记得很清楚,小时候怎样渴望把我所知道的全部吐露出来,把长辈们大大的吓唬一下。 青年的特点是善忘,才过了儿童时代便把儿童心理忘得干干净净,直到老年,又渐渐和儿童接近起来,中间隔了一个时期,俗障最深,与孩子们完全失去接触——刚巧这便是生孩子的时候。 无怪生孩子的可以生了又生。他们把小孩看做有趣的小傻子,可笑又可爱的累赘。他们不觉得孩子的眼睛的可怕——那么认真的眼睛,像末日审判的时候,天使的眼睛。 凭空制造出这样一双眼睛,这样的有评判力的脑子,这样的身体,知道最细致的痛苦也知道快乐,凭空制造了一个人,然后半饥半饱半明半昧地养大他……造人是危险的工作,做父母的不是上帝而被迫处于神的地位。即使你慎重从事,生孩子以前把一切都给他筹备好了,还保不定他会成为何等样的人物。若是他还没下地之前,一切的环境就是于他不利的,那他是绝少成功的机会——注定了。 当然哪,环境越艰难,越显出父母之爱的伟大。父母子女之间,处处需要牺牲,因而养成了克已的美德。 自我牺牲的母爱是美德,可是这种美德是我们的兽祖先遗传下来的,我们的家畜也同样具有的——我们似乎不能引以自傲。本能的仁爱只是兽性的善。人之所以异于禽兽者并不在此。人之所以为人,全在乎高一等的知觉,高一等的理解力。此种论调或者会被认为过于理智化,过于冷淡,总之,缺乏"人性"——其实倒是比较"人性"的,因为是对于兽性的善的标准表示不满。 兽类有天生的慈爱,也有天生的残酷,于是在血肉淋漓的生存竞争中一代一代活了下来。"自然"这东西是神秘伟大不可思议的,但是我们不能"止于自然"。自然的作风是惊人的浪费——一条鱼产下几百万鱼子,被其他的水族吞噬之下,单剩下不多的几个侥幸孵成小鱼。为什么我们也要这样地浪费我们的骨血呢?文明人是相当值钱的动物,喂养,教养,在需要巨大的耗费。我们的精力有限,在世的时间也有限,可做,该做的事又有那么多——凭什么我们要大量制造一批迟早要被淘汰的废物? 我们的天性是要人种滋长繁殖,多多的生,生了又生。我们自己是要死的,可是我们的种子遍布于大地。然而,是什么样的不幸的种子,仇恨的种子! 丈人的心 这是个法国故事,法国人的小说,即使是非常质朴,以乡村为背景的,里面也看得出他们一种玩世的聪明。这一篇小说讲到阿尔卑斯出上的居民,常会遇到山崩、冰雹、迷路、埋在雪里,种种危险。一老翁,有一个美丽的女儿,翁择婿条件太苛刻,大家简直拿他没办法,有一个青年,遇到机会,救了老翁的命。他想,好了,一定成功了。另一个比较狡猾的青年,却定下计策,自己假装陷入绝境,使老者救他一命,从此这老者看见他就一团高兴,吻他、拥抱他、欢迎他,仅是他的存在就提醒大家,这老人是怎样的一个英雄。看看那一个有恩于自己,却像见了真主似的,很不愉快,于是把女儿配给那狡猾的青年,青年在结婚前,喝醉了酒,说出真心话,老人知道受骗,把女儿收回了——但这是太恶俗的尾巴。 中国的日夜 去年秋冬之交我天天去买菜。有两趟买菜回来竟做出一首诗,使我自己非常诧异而且快乐。一次是看见路上洋梧桐的落叶,极慢极慢的掉下一片来,那姿势从容得奇怪。我立定了看它,然而等不及它到地我就又往前走了,免得老站在那里像是发呆。走走又回过头去看了个究竟。以后就写了这个—— 落叶的爱 大的黄叶子朝下掉; 慢慢的,它经过风, 经过淡青的天, 经过天的刀光, 黄灰楼房的尘梦。 下来到半路上, 看得出它是要去吻它的影子。 地上它的影子, 迎上来迎上来, 又像是往斜里飘。 叶子尽着慢着, 装出中年的漠然, 但是,一到地, 金焦的手掌 小心覆着个小黑影, 如同捉蟋蟀—— "唔,在这儿了!" 秋阳里的水门汀地上,静静睡在一起, 它和它的爱。 又一次我到小菜场去,已经是冬天了。太阳煌煌的,然而空气里有一种清湿的气味,如同晾在竹竿上成阵的衣裳。地下摇摇摆摆走着的两个小孩子,棉袍的花色相仿,一个像碎切腌菜,一个像酱菜,各人都是胸前自小而大一片深暗的油渍,像关公领下盛胡须的锦囊。又有个抱在手里的小孩,穿着桃红假哔叽的棉袍,那珍贵的颜色在一冬日积月累的黑腻污秽里真是双手捧出来的,看了叫人心痛,穿脏了也还是污泥里的莲花。至于蓝布的蓝,那是中国的"国色"。不过街上一般人穿的蓝布衫大都经过补缀,深深浅浅,都像雨洗出来的,青翠醒目。我们中国本来是补钉的国家,连天都是女娲补过的。 一个卖桔子的把担子歇在马路边上,抱着胳膊闲看景致,扁圆脸上的大眼睛黑白分明。但是,忽然——我已经走过他面前了,忽然他把脸一扬,绽开极大的嘴,朝天唱将起来:"一百只洋买两只!一百只洋两只买咧!伙姬!一百只洋贱末贱咧!"这歌声我在楼上常常听见的,但还是吓了一大跳,不大能够相信是从他嘴里出来的,因为声音极大,而前一秒钟他还是在那里静静眺望着一切的。现在他仰着头,面如满月,笑嘻嘻张开大口吆喝着,完全像sapajou漫画里的中国人。外国人画出的中国人总是乐天的,狡猾可爱的苦哈哈,使人乐于给他骗两个钱去的。那种愉快的空气想起来真叫人伤心。 有个道士沿街化缘,穿一件黄黄的黑布道袍,头顶心梳的一个灰扑扑的小髻,很似摩登女人的两个髻叠在一起。黄脸上的细眼睛与头发同时一把拉了上去,也是一个苦命的女人的脸相。看不出他有多大年纪,但是因为营养不足,身材又高又瘦,永远是十七八岁抽长条子的模样。他斜斜握着一个竹筒,"托——托——"敲着,也是一种钟摆,可是计算的是另一种时间,仿佛荒山古庙里的一寸寸斜阳。时间与空间一样,也有它的值钱地段,也有大片的荒芜。不要说"寸金难买"了,多少人想为一口苦饭卖掉一生的光阴还没人要。(连来生也肯卖——那是子孙后裔的前途。)这道士现在带着他们一钱不值的过剩的时间,来到这高速度的大城市里。周围许多缤纷的广告牌、店铺、汽车喇叭嘟嘟响;他是古时候传奇故事里那个做黄粱梦的人,不过他单只睡了一觉起来了,并没有做那么个梦——更有一种惘然。……那道士走到一个五金店门前倒身下拜,当然人家没有钱给他,他也目中无人似的,茫茫的磕了个头就算了。自爬起来,"托——托——"敲着,过渡到隔壁的烟纸店门首,复又"跪倒在地埃尘",歪垂着一颗头,动作是黑色的淤流,像一条黑菊花徐徐开了。看着他,好像这世界的尘埃真是越积越深了,非但灰了心,无论什么东西都是一捏就粉粉碎,成了灰。我很觉得震动,再一想,老这么跟在他后面看着,或者要来向我捐钱了——这才三脚两步走开了。 从菜场回来的一个女佣,菜篮里一团银白的粉丝,像个蓬头老妇人的髻。又有个女人很满意地端端正正捧着个朱漆盘子,里面矗立着一堆寿面,巧妙地有层次地折叠悬挂;顶上的一撮子面用个桃红小纸条一束,如同小女孩头上扎的红线把根。淡米色的头发披垂下来,一茎一茎粗得像小蛇。 又有个小女孩拎着个有盖的锅走过,那锅两边两只绊子里穿进一根蓝布条,便于提携。很宽的一条二蓝布带子,看着有点脏相,可是更觉得这个锅是同她有切身关系的,"心连手,手连心。" 肉店里学徒的一双手已经冻得非常大了,橐橐拿刀剁着肉,猛一看就像在那里剁着红肿的手指。柜台外面来了个女人,是个衰年的娼妓吧,现在是老鸨,或是合伙做生意的娘姨。头发依旧烫得蓬蓬松松撸向耳后,脸上有眉目姣好的遗迹,现在也不疤不麻,不知怎么有点凸凹不平,犹犹疑疑的。她口镶金牙,黑绸皮袍卷起了袖口,袖口的羊皮因为旧的缘故,一丝一丝胶为一瓣一瓣,纷披着如同白色的螃蟹菊。她要买半斤肉,学徒忙着切他的肉丝,也不知他是没听见还是不答理。她脸上现出不确定的笑容,在门外立了一回,翘起两只手,显排她袖口的羊皮,指头上两只金戒指,指甲上斑驳的红蔻丹。 肉店老板娘坐在八仙桌旁边,向一个乡下上来的亲戚宣讲小姑的劣迹。她两手抄在口袋里,太紧的棉袍与蓝布罩袍把她像五花大绑似的绑了起来;她挣扎着,头往前伸,瞪着一双麻黄眼睛,但是在本埠新闻里她还是个"略具姿首"的少妇。"噢!阿哥格就是伊个!阿哥屋里就是伊屋里——从前格能讲末哉,现在算啥?"她那口气不是控诉也不是指斥,她眼睛里也并没有那亲戚,只是仇深似海;如同面前展开了一个大海似的,她眼睛里是那样的茫茫的无望。一次一次她提高了喉咙,发声喊,都仿佛是向海里吐口痰,明知无济于事。那亲戚衔着旱烟管,穿短打,一只脚踏在长板凳上;他也这样劝她:"格仔闲话倒也勿要去讲伊……"然而她紧接着还是恨一声:"噢!侬阿哥囤两块肉皮侬也搭伊去卖卖脱!"她把下巴举起来向墙上一指;板壁高处,钉着几枚钉,现在只有件蓝布围裙挂在那里。 再过去一家店面,无线电里娓娓唱着申曲,也是同样的入情入理有来有去的家常是非。先是个女人在那里发言,然后一个男子高亢流利地接口唱出这一串:"想我年纪大来岁数增,三长两短命归阴,抱头送终有啥人?"我真喜欢听,耳朵如鱼得水,在那音乐里栩栩游着。街道转了个弯,突然荒凉起来。迎面一带红墙,红砖上漆出来栳栳大的四个蓝团白字,是一个小学校。校园里高高生长着许多萧条的白色大树;背后的莹白的天,将微欹的树干映成了淡绿的。申曲还在那里唱着,可是词句再也听不清了。我想起在一个唱本上看到的开篇:"谯楼初鼓定天下……隐隐谯楼二鼓敲……谯楼三鼓更凄凉……"第一句口气很大,我非常喜欢 那壮丽的景象,汉唐一路传下来的中国,万家灯火,在更鼓声中渐渐静了下来。 我拿着个网袋,里面瓶瓶罐罐,两只洋瓷盖碗里的豆腐与甜面酱都不能够让它倾侧,一大棵黄芽菜又得侧着点,不给它压碎了底下的鸡蛋,扶着挽着,吃力得很。冬天的阳光虽然微弱,正当午时,而且我路走得多,晒得久了,日光像个黄蜂在头上嗡嗡转,营营扰扰的,竟使人痒刺刺地出了汗。我真快乐我是走在中国的太阳底下。我也喜欢觉得手与脚都年青有气力的。而这一切都是连在一起的,不知为什么。快乐的时候,无线电的声音,街上的颜色,仿佛我也都有份;即使忧愁沉淀下去也是中国的泥沙。总之,到底是中国。回家来,来不及地把菜蔬往厨房里一堆,就坐到书桌前。我从来没有这么快的写出东西来过,所以简直心惊胆战。涂改之后成为这样: 中国的日夜 我的路走在我自己的国土。 乱纷纷都是自己人; 补了又补,连了又连的,补钉的彩云的人民。 我的人民, 我的青春, 我真高兴晒着太阳去买回来沉重累赘的一日三餐。 谯楼初鼓定天下; 安民心, 嘈嘈的烦冤的人声下沉。 沉到底。 …… 中国,到底。 中国人的宗教 这篇东西本是写给外国人看的,所以非常粗浅,但是我想,有时候也应当像初级教科书一样地头脑简单一下,把事情弄明白些。 表面上中国人是没有宗教可言的。中国智识阶级这许多年来一直是无神论者。佛教对于中国哲学的影响又是一个问题,可是佛教在普遍人的教育上似乎留下很少的痕迹。就因为对一切都怀疑,中国文学里弥漫着大的悲哀。只有在物质的细节上,它得到欢悦——因此《金瓶梅》、《红楼梦》仔仔细细开出整桌的菜单,毫无倦意,不为什么,就因为喜欢——细节往往是和美畅快,引人入胜的,而主题永远悲观。一切对于人生的笼统观察都指向虚无。世界各国的人都有类似的感觉,中国人与众不同的地方是:这"虚空的空虚,一切都是虚空"的感觉总像个新发现,并且就停留在这阶段。一个一个中国人看见花落水流,于是临风洒泪,对月长吁,感到生命之暂,但是他们就到这里为止,不往前想了。灭亡是不可避免的,然而他们并不因此就灰心,绝望,放浪,贪婪、荒淫——对于欧洲人,那似乎是合逻辑的反应。像文艺复兴时代的欧洲人,一旦不相信死后的永生了,便大大地作乐而且作恶,闹得天翻地覆。 受过教育的中国人认为人一年年地活下去,并不走到哪里去;人类一代一代下去,也并不走到哪里去。那么,活着有什么意义呢?不管有意义没有,反正是活着的。我们怎样处置自己,并没多大关系,但是活得好一点是快乐的,所以为了自己的享受,还是守规矩的好。在那之外,就小心地留下了空白——并非懵腾地骚动着神秘的可能性的白雾,而是一切思想悬崖勒马的绝对停止,有如中国画上部严厉的空白——不可少的空白,没有它,图画便失去了均衡。不论在艺术里还是人生里,最难得的就是知道什么时候应当歇手。中国人最引以自傲的就是这种约束的美。 当然,下等人在这种缺少兴趣的,稀薄的空气里是活不下去的。他们的宗教是许多不相连系的小小迷信组合而成的——星相,狐鬼,吃素。上等人与下等人所共有的观念似乎只有一个祖先崇拜,而这对于智识阶级不过是纯粹的感情作用,对亡人尽孝而已,没有任何宗教上的意义。中国人的一厢情愿 但是仔细一研究,我们发现大家有一个共通的宗教背景。读书人和愚民唯一的不同之点是:读书人有点相信而不大肯承认;愚民承认而不甚相信。这模糊的心理布景一大部分是佛教与道教,与道教后期的神怪混合在一起,在中国人的头脑里浸了若干年,结果与原来的佛教大不相同了。下层阶级的迷信是这广大的机构中取出的碎片——这机构的全貌很少有人检阅过,大约因为太熟悉了的缘故。下层阶级的迷信既然是有系统的宇宙观的一部分,就不是迷信。 这宇宙观能不能算一个宗教呢?中国的农民,你越是苦苦追问,他越不敢作肯定的答复,至多说:"鬼总是有的吧?看是没看见过。"至于智识阶级呢,他们嘴里说不信,其实也并没说谎,可是他们的思想行动偷偷地感染上了宗教背景的色彩,因为信虽不信,这是他们所愿意相信的。宗教本来一大半是一厢情愿。我们且看看中国人的愿望。中国的地狱 中国人有一个道教的天堂与一个佛教的地狱。死后一切灵魂都到地狱里去受审判,所以不依基督教的地底火山,单只恶人在里面受罪的,我们的地府是比较空气流通的地方。"阴间"理该永远是黄昏,但有时也像个极其正常的都市,游客兴趣的集中点是那十八层地窖的监牢。生魂出窍,飘流到地狱里去,遇见过世的亲戚朋友,领他们到处观光,是常有的事。 鬼的形态,有许多不同的传说,比较学院派的理论,说鬼不过是一口气不散,是气体;以此为根据,就断定看上去是个灰或黑色的剪影,禁不起风吹,随着时间的进展渐渐销磨掉,所以"新鬼大,故鬼小"。但是群众的理想总偏于照相式,因此一般的鬼现形起来总与死者一模一样。 阴司的警察拘捕亡人的灵魂,最高法庭上坐着冥王,冥王手下的官僚是从干练的鬼中选出来的。生前有过大善行的囚犯们立即被释放,踏着金扶梯登天去了。滞留在地狱里的罪人,依照各种不同性质的罪过受各种不同的惩罚。譬如说,贪官污吏被迫喝下大量的铜的溶液。投胎 中等的人都去投胎。下一辈子境况与遭际全要看上一世的操行如何。好人生在富家。如果他不是绝无缺点的,他投胎到富家做女人——女人是比男人苦得多的。如果他在过去没有品行,他投生做下等人,或是低级动物。屠夫化作猪。欠债未还的做牛马,为债主做工。离去之前,鬼们先喝下迷魂汤,便忘记了前生。他们被驱上一只有齿的巨轮,爬到顶上,他们惊惶地往下看,被鬼卒在背后一戳,便跌下来——跌到收生婆手中。轮回之说为东方各国所共有,但在哪里都没有像在中国这样设想得清晰,着实。屁股上有青记的小孩,当初一定是踌躇着不敢往下跳,被鬼卒一脚踢下来的。母亲把小孩摆着,拍着,责问:"你这样地不愿意来么?"法律上的麻烦 犯了罪受罚,也许是在地狱里,也许在来生,也许就在今生——不孝的儿子自己的儿子也不孝,鞭打丫头的太太,背上生了溃烂的皮肤病。有时候这样的报应在人间与阴间同时发生。有人到地狱里去参观,看见他认识的一个太太被鞭打,以为她一定是死了;还阳之后发现她仍然活着,只是背上生了疮。 拘捕与审判的法律手续也不是永远照办的。有许多案件,某人损害某人,因而致死,法庭或许把一切仪式全部罢免,让被害者亲自去捉拿犯人。鬼魂附身之后,犯人就用死者的声音说话,暴露他自己的秘密,然后自杀。比这更为直截痛快的办法是天雷打,只适用于罪大恶极的案件。雷神将罪名书写在犯人烧焦的背脊上。"雷文"的标本曾经被收集成为一本书,刊行于世。 既然没有一定,阴司的行政可以由得我们加以种种猜度解释。所以中国的因果报应之说是无懈可击的,很容易证明它的存在,绝对不能证明它不存在。 中国的幽冥,极其明白,没有什么神秘。阴间的法度与中国文明后期的法度完全相同。就因为它以人性为基本,阴司也有做错事的时候。亡魂去地狱之前每每要经过当地城隍庙的预审。城隍庙是阴曹的地方法院,城隍往往由死去的大员充任(像林黛玉的父亲林如海,在《红楼圆梦》里就做了城隍),而他们是有受贿的可能性的。地狱的最高法院虽然比较公道,常常查错了帐簿,一个人阳寿未满便被拘了来。费了许多周折,查出错误之后,他不得不"借尸还魂",因为原来的尸首已经不可收拾了。 为什么对棺材这么感兴趣死后既可另行投胎,可见灵魂之于身体是有独立性的,躯壳不过是暂时的,所以中国神学与埃及神学不同,不那么注意尸首。然而为什么这样地重视棺材呢?不论有多大的麻烦与花费,死在他乡的人,灵柩必须千里迢迢运回来葬在祖墓上。中国的棺材,质地越好越沉重。制棺材的本意是要四人至六十四或更多的人来扛抬的,因此停灵的房屋如果失了火,当前的问题十分尴尬痛苦,死者的家属只有一个救急的办法,临时在地上挖个洞,将棺材掩埋妥当,然后再逃命。普遍的墓地力求其温暖干燥,假如发现墓里潮湿,有风,出蚂蚁,子孙心里是万万过不去的。于是风水之学滋长加繁,专门研究祖墓的情形与环境对于子孙运命的影响。 对于父母遗体过度的关切,唯一的解释是:在中国,为人子的感情有着反常的发展。中国人传统上虚拟的孝心是一种伟大的,吞没一切的热情;既然它是唯一合法的热情,它的畸形发达是与他方面的冲淡平静完全失去了比例的。模范儿子以食人者热烈的牺牲方式,割股煨汤喂给生病的父母吃。这一类的行为,普通只有疯狂地恋爱着的人才做得出。由此类推,他们对于父母死后的安全舒适,关心到神经过敏的程度,也是意料中的事了。 为自己定做棺材,动机倒不见得是自我恋而是合实际的远虑。农业社会中的居民储藏一切的生活必需品,都认为是理所当然的事。中国的富人常被形容为"米烂陈仓"。在过去,在一个较有余裕的时代,寿衣寿材都是家常必备的东西,总归有一天用得着的。 斤斤于物质上为亡人谋福利,也不是完全无意义的,因为受审判的灵魂在投生之前也许有无限制的耽延。从前有过一番争论,不能决定过渡时期的鬼魂是附墓上还是神主牌上。中国宗教的织造有许多散乱的线,有时候又给接上了头。譬如说,定命论与"善有善报"之说似乎是冲突的,但是后来加入了最后一分钟的补救,两者就没有什么不调和了。命中无子的老人,积德的结果,姨太太给他添了双胞胎;奄奄一息的人,寿命给延长了十年二十年,不通的学童考试及格……好死与横死 中国人对于各种不同的死有各种不同的看法。讣闻里的典型词句描摹了最理想的结束:"寿终正寝"。死因纯粹是岁数关系,而且死在正房里,可见他是一家之主,有人照应,有人举哀。中国人虽然考究怎样死,有些地方却又很随便,棺材头上刻着生动美丽的"吕布戏貂婵",大出丧的音乐队吹打着"苏三不要哭"。 中国人说一个人死了,就说他"仙逝",或是"西逝"(到印度、释迦牟尼的原籍),又称棺材为"寿器"。加上了这样轻描淡写愉快的涂饰,普通的病死比较容易被接受了,可是凶死还是被认为可怕的。不得好死的人没有超生的机会,非要等到另有人遇到同样的不幸,来做他的替身。于是急于投生的鬼不择手段诱人自杀。有谁心境不佳,鬼便发现了他的可能性。如果它当初是吊死的,它就在他眼前挂下个绳圈,圈子里望进去仿佛是个可爱的花园。人把头往里一伸,绳圈立即收缩。死于意外,也是同样情形。假使有一辆汽车在某一个地点撞坏了,以后不断的就有其他的汽车在那里撞坏。高桥的游泳场是出了名的每年都有溺毙的人。鬼们似乎为残酷的本能所支配,像蜘蛛与猛兽。非人的骗子 中国人将精灵的世界与下等生物联系在一起。狐仙、花妖木魅,都是处于人类之下而不肯安分,妄想越过自然进化的阶段,修到人身——最可羡慕的生存方式是人类的,因为最完全。有志气的动植物对于它们自己的贫穷愚鲁感到不满,不得不铤而走险,要得到一点人气,惟有偷窃。它们化作美丽的女人,吸收男子的精液。 人的世界与鬼魅世界交亘叠印,占有同一的空间与时间,造成了一个拥挤的宇宙。欺软怕硬的鬼怪专门魍惑倒运的人,身体衰微,精神不振的,但是遇见了走运的人,正直的人,有官衔的人,它们总是躲得远远的。人们生活在极度的联合高压下——社会的制裁加上阴曹的制裁加上无数的虎视眈眈在旁乘机而入的贪婪势利的精灵。然而一个有思想的人倒也不必惧怕妖魅,因为它们的是一种较软弱、暗淡、冲薄的生存方式。许多故事说到亡夫怎样可怜地阻止妻子再嫁,在花轿左右呜呜地哭,在新房里哭到天明,但也无用。同时,神仙的生活虽然在某种方面是完美的,也还不及人生——比较单调,有限制。道教的天堂 虽然说有琼楼玉宇、琪花瑶草,总带着一种洁净的空白的感觉,近于"无为",那是我们道教的天堂唯一的道教色彩。这图画的其他部分全是根据在本土历代的传统上。玉皇直接地统治无数仙宫,间接地统治人间与地狱。对于西方的如来佛、紫竹林的观音,以及各有势力范围的诸大神,他又是封建的主公。地上的才女如果死得早,就有资格当选做天宫的女官。天女不小心打碎了花瓶,或是在行礼的时候笑出声来,或是调情被抓住了,就被打下凡尘,恋爱,受苦难,给民间故事制造资料。天堂里永久的喜乐这样地间断一下,似乎也不是不愉快的。 天上的政府实行极端的分工制,有文人的神、武人的神、财神、寿星,地上每一个城有城隍,每一个村有土地,每一家有两个门神,一个灶神,每一个湖与河有个龙王。此外有无职业的散仙。尽管亵渎神灵 中国的天堂虽然格局伟大,比起中国的地狱来,却显得苍白无光,线条欠明确,因为天堂不像地狱,与人群毕竟没有多大关系。可是即使中国人不拿天堂当回事,他们能够随时的爱相信就相信。他们的理想力委实强韧得可惊。举个例子,无线电里两个绍兴戏的恋人正在千叮万嘱说再会,一递一声含泪叫着"贤妹啊!""梁兄啊!报告人趁调弦子的时候插了进来——"安南路慈厚北里十三号三楼王公馆毒特灵一瓶——马上送到!"而戏剧气氛绝对没有被打破。 因为中国人对于反高潮不甚敏感,中国人的宗教经得起随便多少亵渎。"玉皇大帝"是太太的代名词——尤其指一个泼悍的太太。虔诚与顽笑之间,界线不甚分明。诸神中有王母,她在中国神话中最初出现的时候是奇丑的,但是后来被装点成了一个华美的老夫人;还有麻姑,八仙之一,这两个都是寿筵上的好点缀,可并不是信仰的对象。然而中国人并不反对她们和观音大士平起平坐。像外国人就不能想象圣诞老人与上帝有来往。最低限制的得救 中国人的"灵魂得救"是因人而异的。对于一连串无穷无尽的世俗生活感到满意的人,根本不需要"得救",做事只要不出情理之外,就不会铸下不得超生的大错。 有些人见到现实生活的苦难,希望能够创造较合意的环境,大都采用佛教的方式,沉默,孤独,不动。受这影响的中国人可以约略分成二派。较安静的信徒——告老的官、老太太、寡妇、不得夫心的妻子——将他们自己关闭在小屋里,抄写他们并不想懂的经文。与世隔绝,没有机会作恶,这样就造成了消极性的善,来生可以修到较好的环境,多享一点世俗的快乐。完全与世隔绝,常常办不到,只得大大地让步。譬如说吃素,那不但减去了杀生的罪过,而且如果推行到不吃烟火食的极端,还有积极的价值;长年专吃水果,总有一天浑身生白毛,化为仙猿,跳跃而去。然而中国持斋的人这样地留恋着肉,他们发明了"素鸡"、"素火腿",更好的发明是吃"花素"的制度,吃素只限初一、十五或是菩萨的生辰之类。虔诚的中国人出世入世,一只脚跨出跨进,认为地下的书记官一定会忠实地记录下来每一寸每一分的退休。救世工作体育化 至于好动的年轻人,他们暂时出世一下,求得智识与权力,再回来的时候便可以锄暴安良,改造社会。他们接连静坐数小时,胸中一念不生。在黎明与半夜他们作深呼吸运动,吸入日月精华,帮助超人的"浩然之气"的发展。对于中国人,体操总带有一点微妙的道义精神,与"养气"、"练气"有关。拳师的技巧与隐士内心的和平是相得益彰的。 这样一路打拳打入天国,是中国冒险小说的中心思想——中国也有与西方的童子军故事相等地位的小说,读者除了学生,学徒之外还有许多的成年人。书中的侠客,替天行道之前先到山中学习拳术、刀法、战略。要改善人生先得与人生隔绝,这观念,即是在不看武侠小说的人群中也是根深蒂固的。不必要的天堂 仅将现实加以改良,有人觉得不够,还要更上一层。大多数人宁可成仙,不愿成神,因为神的官衔往往是大功德的酬报,得到既麻烦,此后成为天国的官员,又有许多职责。一个清廉的县长死后自动地就成神,如果人民为他造一座庙。特别贞洁的女人大都有她们自己的庙,至于她们能不能继续享受地方上的供养爱护,那要看她们对于田稻收获,天气,以及私人的祷告是否负责。 发源自道教的仙人较可羡慕,他们过的是名士派的生活,林语堂所提倡的各项小愉快,应有尽有。仙人的正途出身需要半世纪以上的印度式的苦修,但是没有印度隐士对于肉体的凌辱。走偏锋的可以炼丹,或是仗着上头的援引——仙人化装做游方僧道来选中有慧根的人,三言两语点醒了他,两人一同失踪。五十年后一个老相识也许在他乡外县遇见他,胡子还是一样的黑。 有人名列仙班,完全由于好运气。研究神学有相当修养的狐精,会把它的呼吸凝成一只光亮的球,每逢月夜,将它掷入空中,练习吐纳。人如果乘机抓到这球,即刻吞了它,这狐狸的终身事业就完了。兽类求长生,先得经过人的阶段,须要走比人长的路,因此每每半路上被拦劫,失去辛苦得来的道行。 生活有绝对保障的仙人以冲淡的享乐,如下棋、饮酒、旅行来消磨时间。他们生存在另一个平面的时间里,仙家一日等于世上千年。这似乎没有多大好处——不过比我们神经麻木些罢了。 神仙没有性生活与家庭之乐,于是人们又创造了两栖动物的"地仙"——地仙除了长生不老之外,与普通的地主无异。人迹不到的山谷、岛屿中有地仙的住宅,与回教的乐园一般地充满了黑眼睛的侍女,可是不那么大众化。偶尔与人群接触一下,更觉得地位优越的愉快。像那故事里的人,被地仙招了女婿,乘了游艇在洞庭湖上碰见了个老朋友,请他上船吃酒,送了他许多珠宝,朋友下船之后,女子乐队打起鼓来,白雾陡起,游艇就此不见了。 仙人无牵不挂享受他的财富,虽然是快乐的,在这不负责的生活里他没有机会行使他的待人接物的技术,而这技术,操练起来无论怎样痛苦,到底是中国人的特长,不甘心放弃的。因此中国人对于仙境的态度很游移,一半要,一半又憎恶。 中国人的天堂其实是多余的。于大多数人,地狱是够好的了。只要他们品行不太坏,他们可以预期一连串无限的,大致相同的人生,在这里头他们实践前缘,无心中又种下未来的缘分、结冤、解冤——因与果密密编织起来如同蔑席,看看头晕。中国人特别爱悦人生的这一面——一喜欢就不放手,他们脾气向来如此。电影《万世流芳》编成了京戏;《秋海棠》的小说编成话剧、绍兴戏、滑稽戏、弹词、申曲,同一批观众忠心地去看了又看。中国乐曲,题目不论是《平沙落雁》还是《汉宫秋》,永远把一个调子重复又重复,平心静气咀嚼回味,没有高潮,没有完——完了之后又开始,这次用另一个曲牌名。中国人的"坏" 十七世纪罗马派到中国来的神父吃惊地观察到天朝道德水准之高,没有宗教而有如此普及的道德纪律,他们再也想不通。然而初恋样的金闪闪的憧憬终于褪色;大队跟进来的洋商接触到的中国人似乎全都是鬼鬼崇崇、毫无骨气的骗子。 中国人到底是不是像初见面时看上去那么好呢?中国人笑嘻嘻说:"这孩子真坏",是夸奖他的聪明,"忠厚乃无用之别名"。可同时中国人又惟恐自己的孩子太机灵,锋芒太露是危险的,呆人有呆福。不傻也得装傻。一般人往往特别重视他们所缺乏的——听说《旧约》时代的犹太民族宗教感的早熟,就是因为他们天性好淫。像中国人是天生地贪小,爱占便宜,因而有"戒之在得"的反应,反倒奖励痴呆了。 中国人并非假道学,他们认真相信性善论,一切反社会的,自私的本能都不算本能。这样武断的分类,旋之于德育,倒很有效,因为谁都不愿意你讲他反常。 然而要把自己去适合过高的人性的标准,究竟麻烦,因此中国人时常抱怨"做人难"。"做"字是创造、摹拟、扮演,里面有吃力的感觉。 努力的结果,中国人到底发展成为较西方人有道德的民族了。中国人是最糟的公民,但是从这一方面去判断中国人是不公平的——他们始终没有过多少政治生活的经验。在家庭里,在朋友之间,他们永远是非常的关切,克已。最小的一件事,也须要经过道德上的考虑。很少人活得到有任性的权利的高年。 因为这种心理教育的深入,分析中国人的行为,很难辩认什么是训练,什么是本性。夏天施送痧药水的捐款,没有人敢吞没,然而石菩萨的头,一个个给砍下来拿去卖给外国人,却不算一回事。对于无智识的群众,抽象的道德观念竟比具体的偶像崇拜有力,是颇为特殊的现象。 孔教为不求甚解的读书人安排好了一切,但是好奇心重的愚民不由地要向宇宙的秘密里窥探窥探。本土的,舶来的传说的碎片被系统化、人情化之后,孔教的制裁就伸展到中国人的幻想最辽阔的边疆。这宗教虽然不成体统,全亏它给了孔教一点颜色与体质。中国的超自然的世界是荒芜苍白的,对照之下,更显出了人生的丰富与自足。外教在中国 天主教的上帝,圣母,耶稣,中国人很容易懂得他们的血统关系与统治权,而圣母更有一种辽远的艳异,比本地的神多点吸引力。但是由于她的黄头发,究竟有些隔膜,虽然有圣诞卡片试着为她穿上中国古装,黄头发上罩了披风,还是不行。并且在这三位之下还有许多小圣。各有各的难记的名字、历史背景、特点与事迹。用一群神来代替另一群,还是用虚无或是单独的一个神来代替,比较容易。所以天主教在中国,虽然组织精严,仍然敌不过基督教。 基督教的神与信徒发生个人关系,而且是爱的关系。中国的神向来公事公办,谈不到爱。你前生犯的罪,今生茫然不知的,他也要你负责。天罚的执行有时候是刁恶的骗局。譬如像那七个女婿中的一个,梦见七个人被红绳拴在一起,疑心是凶兆,从此见了他的连襟就躲开。恶作剧的亲戚偏逼着你们在一间房里吃酒,把门锁了。屋子失火,七个女婿一齐烧死。原来这梦是神特地遣来引诱他的。 现代中国电影与文学表现肯定的善的时候,这善永远带有基督教传教师的气氛,可见基督教对于中国生活的影响。模范中国人镇静地微笑着,勇敢地愉快着,穿着二年前的时装,称太太为师母,女的结绒线,孩子在钢琴上弹奏《一百零一只最好的歌》。女作家们很快就抓到了礼拜堂晚钟与跪在床前做祷告的抒情的美。流行杂志上小说里常常有个女主角建立孤儿院来纪念她过去的爱人。这些故事该是有兴趣的,因为它们代表了一般受过教育的妻与母亲的灵的飞翔。 教会学校的学生,正在容易受影响的年龄,惯于把赞美诗与教堂和庄严、纪律、青春的理想联结在一起,这态度可以一直保持到成年之后,即使他们始终没受洗礼。年青的革命者仇视着固有的宗教,倒不反对基督教,因为跟着它来的是医院、化学实验室。《人海慈航》影片里有一夫一妻,丈夫在交易所里浪掷钱财精力,而妻子做医生为人群服务,空下来还陪着小孩喜孜孜在地窖里从事化学试验。《人海慈航》是唯一的一出中国电影,这样不断地贤德下去,贤德到二十分钟以上。普通电影里的善只是匆匆一瞥,当作黑暗面的对照。 在古中国,一切肯定的善都是从人的关系里得来的。孔教政府的最高理想不过是足够的食粮与治安,使亲情友谊得以和谐地发挥下去。近代的中国人突然悟到家庭是封建余孽,父亲是专制魔王,母亲是好意的傻子,时髦的妻是玩物,乡气的妻是祭桌上的肉。一切基本关系经过这许多攻击,中国人像西方人一样地变得局促多疑了。而这对于中国人是格外痛苦的,因为他们除了人的关系之外没有别的信仰。 所以也难怪现代的中国人描写善的时候如此感到困难。小说戏剧做到男女主角出了迷津,走向光明去,即刻就完了——任是批评家怎样鞭笞责骂,也不得不完。因为生活本身不够好的,现在我们要在生活之外另有个生活的目标。去年《新闻报》上就有个前进的基督徒这样可怜地说了:就算是利用基督教为工具,问他们借一个目标来也好。 但是基督教在中国也有它不可忽视的弱点。基督教感谢上帝在七天之内(或是经过亿万年的进化程序)为我们创造了宇宙。中国人则说是盘古开天辟地,但这没有多大关系——中国人仅仅上溯到第五代,五代之上的先人在祭祖的筵席上就没有他们的份。因为中国人对于亲疏的细致区别,虽然讲究宗谱,却不大关心到生命最初的泉源。第一爱父母,轮到父母的远代祖先的创造者,那爱当然是冲淡了又冲淡了。 受过教育的中国人认为达尔文一定是对的,既然他有欧洲学术中心的拥护。假使一旦消息传来,他的理论被证实是错的,中国人立即毫无痛苦地放弃了它。他们从来没认真把猴子当祖宗,况且这一切都发生在时间的黎明之前,世界开始的时候,黄帝统治着与我们一般无二,只有比我们文明些的人民。中国人臆想中的历史是一段悠长平均的退化,而不是进化;所以他们评论圣贤,也以时代先后为标准,地位越古越高。 对于生命的起源既不感兴趣,而世界末日又是不能想象的。欧洲黑暗时代,末日审判的画面在大众的幻想中是鲜明亲切的,也许因为罗马帝国的崩溃,神经上受到打击,都以为世界末们将在纪元一○○○年来到。中国在发展过程中没有经过这样断然的摧折,因此中国人觉得历史走的是竹节运,一截太平日子间着一劫,直到永远。 中国宗教衡人的标准向来是行为而不是信仰,因为社会上最高级的分子几乎全是不信教的,同时因为刑罚不甚重而赏额不甚动人,信徒多半采取消极态度,只求避免责罚。中国人积习相沿,对于责任总是一味地设法推卸;出于他们意料之外,基督教献给他们一只"赎罪的羔羊",无代价地负担一切责任,你只要相信就行了。这样,惯于讨价还价的中国人反倒大大地动了疑。 但是中国人信基督教最大的困难还是:它所描画的来生不是中国人所要的。较旧式的耶教天堂,在里面无休无歇弹着金的竖琴,歌颂上天之德,那个我们且不去说它。较前进的理想,把地球看作一个道德的操场,让我们在这里经过训练之后,到另一个渺茫的世界里去大献身手,对于自满的、保守性的中国人,一向视人生为宇宙的中心的,这也不能被接受。至于说人生是大我的潮流里一个暂时的泡沫,这样无个性的永生也没多大意思。基督教给我们很少的安慰,所以本土的传说,对抗着新旧耶教的高压传教,还是站得住脚,虽然它没有反攻,没有大量资本的支持,没有宣传文学,优美和平的布景,连一本经书都没有——佛经极少人懂,等于不存在。不可捉摸的中国的心 然而,中国的宗教究竟是不是宗教?是宗教,就该是一种虔诚的信仰。下层阶级认为信教比较安全。因为如果以后发现完全是谎话,也无妨,而无神论者可就冒了不必要的下地狱的危险。这解释了中国对于外教的传统的宽容态度。无端触犯了基督教徒,将来万一落到基督教的地狱里,举目无亲,那就要吃亏了。 但是无论怎样模棱两可。在宗教里有时候不能用外交辞令含糊过去,必须回答"是"或"否"。 譬如有人失去了一切,惟有靠了内在的支持才能够振作起来,创造另一个前途。可是在中国,这样的事很少见。虽然相信"吃得苦中苦,方为人上人",一旦做了人上人再跌下来,就再也不会爬起来。因为这缘故,中国报纸上的副刊差不多每隔两天总要转载一次爱迪生或是富兰克林的教训:"失败为成功之母。" 中国人认输的时候,也许自信心还是有的,他要做的事许是好的,可是不合时宜。天从来不帮着失败的一边。中国智识分子的"天"与现代思想中的"自然"相吻合,伟大,走着它自己无情的路,与基督教慈爱的上帝无关。在这里,平民的宗教也受了士人的天的影响:有罪必罚,因为犯罪是阻碍了自然的推行,而孤独的一件善却不一定得到奖赏。虽说"天无绝人之路",真的沦为乞丐的时候,是很少翻身的机会的。在绝境中的中国人,可有一点什么来支持他们呢?宗教除了告诉他们这是前世作孽的报应,此外任何安慰也不给么? 乞丐不是人,因为在孔教里,人生的范围很有限。人的资格最重要的一个条件是人与人的关系;就连这些关系也被限制到五伦之内。太穷的人无法奉行孔教,因为它先假定了一个人总得有点钱或田地,可以养家活口,适应社会的要求。乞丐不能有家庭或是任何人与人的关系,除掉乞怜于人的这一种,而这又是有损于个人道德的,于是乞丐被逐出宗教的保护之外。 穷人又与赤贫的不同。世界各国向来都以下层阶级为最虔诚,因为他们比较热心相信来生的补报。而中国的下层阶级,因为住得挤,有更繁多的人的关系、限制、责任,更亲切地体验到中国宗教背景中神鬼人拥挤的,刻刻被侦察的境况。 将死的人也不算人;痛苦与扩大的自我感切断了人与人的关系。因为缺少同情,临终的病人的心境在中国始终没有被发掘。所有的文学,涉及这一点,总限于旁观者的反应,因此常常流为毫无心肝的讽刺滑稽,像那名唤"无常"的鬼警察,一个白衣丑角,高帽子上写着"对我生财"。 对于生命的来龙去脉毫不感到兴趣的中国人,即使感到兴趣也不大敢朝这上面想。思想常常漂流到人性的范围之外是危险的,邪魔鬼怪可以乘隙而入,总是不去招惹它的好。中国人集中注意力在他们眼面前热闹明白的,红灯照里的人生小小的一部。在这范围内,中国的宗教是有效的;在那之外,只有不确定、无所不在的悲哀。什么都是空的,像阎惜姣所说:"洗手净指甲,做鞋泥里蹋。" 自己的文章 我虽然在写小说和散文,可是不大注意到理论。近来忽然觉得有些话要说,就写在下面。 我以为文学理论是出在文学作品之后的,过去如此,现在如此,将来恐怕也是如此。倘要提高作者的自觉,则从作品中汲取理论,而以之为作品的再生产的衡量,自然是有益处的。但在这样衡量之际,须得记住在文学的发展过程中作品与理论乃如马之两骖,或前或后,互相推进。理论并非高高坐在上面,手执鞭子的御者。 现在似乎是文学作品贫乏,理论也贫乏。我发现弄文学的人向来是注重人生飞扬的一面,而忽视人生安稳的一面。其实,后者正是前者的底子。又如,他们多是注重人生的斗争,而忽略和谐的一面。其实,人是为了要求和谐的一面才斗争的。 强调人生飞扬的一面,多少有点超人的气质。超人是生在一个时代里的。而人生安稳的一面则有着永恒的意味,虽然这种安稳常是不安全的,而且每隔多少时候就要破坏一次,但仍然是永恒的。它存在于一切时代。它是人的神性,也可以说是妇人性。 文学史上素朴地歌咏人生的安稳的作品很少,倒是强调人生的飞扬的作品多,但好的作品,还是在于它是以人生的安稳做底子来描写人生的飞扬的。没有这底子,飞扬只能是浮沫,许多强有力的作品只予人以兴奋,不能予人以启示,就是失败在不知道把握这底子。 斗争是动人的,因为它是强大的,而同时是酸楚的。斗争者失去了人生的和谐,寻求着新的和谐。倘使为斗争而斗争,便缺少回味,写了出来也不能成为好的作品。我发觉许多作品里力的成份大于美的成份。力是快乐的,美却是悲哀的,两者不能独立存在。"死生契阔,与子成说;执子之手,与子偕老"是一首悲哀的诗,然而它的人生态度又是何等肯定。我不喜欢壮烈。我是喜欢悲壮,更喜欢苍凉。壮烈只有力,没有美,似乎缺乏人性。悲壮则如大红大绿的配色,是一种强烈的对照。但它的刺激性还是大于启发性。苍凉之所以有更深长的回味,就因为它像葱绿配桃红,是一种参差的对照。 我喜欢参差的对照的写法,因为它是较近事实的。《倾城之恋》里,从腐旧的家庭里走出来的流苏,香港之战的洗礼并不曾将她感化成为革命女性;香港之战影响范柳原,使他转向平实的生活,终于结婚了,但结婚并不使他变为圣人,完全放弃往日的生活习惯与作风。因之柳原与流苏的结局,虽然多少是健康的,仍旧是庸俗;就事论事,他们也只能如此极端病态与极端觉悟的人究竟不多。时代是这么沉重,不容那么容易就大彻大悟。这些年来,人类到底也这么生活了下来,可见疯狂是疯狂,还是有分寸的。所以我的小说里,除了《金锁记》里的曹七巧,全是些不彻底的人物。他们不是英雄,他们可是这时代的广大的负荷者。因为他们虽然不彻底,但究竟是认真的。他们没有悲壮,只有苍凉。悲壮是一种完成,而苍凉则是一种启示。 我知道人们急于要求完成,不然就要求刺激来满足自己都好。他们对于仅仅是启示,似乎不耐烦。但我还是只能这样写。我以为这样写是更真实的。我知道我的作品里缺少力,但既然是个写小说的,就只能尽量表现小说里人物的力,不能代替他们创造出力来。而且我相信,他们虽然不过是软弱的凡人,不及英雄的有力,但正是这些凡人比英雄更能代表这时代的总量。 这时代,旧的东西在崩坏,新的在滋长中。但在时代的高潮来到之前,斩钉截铁的事物不过是例外。人们只是感觉日常的一切都有点儿不对,不对到恐怖的程度。人是生活于一个时代里的,可是这时代却在影子似地沉没下去,人觉得自己是被抛弃了。为要证实自己的存在,抓住一点真实的,最基本的东西,不能不求助于古老的记忆,人类在一切时代之中生活过的记忆,这比了望将来要更明晰、亲切。于是他对于周围的现实发生了一种奇异的感觉,疑心这是个荒唐的,古代的世界,阴暗而明亮的。回忆与现实之间时时发现尴尬的不和谐,因而产生了郑重而轻微的骚动,认真而未有名目的斗争。、michangelo的一个未完工的石像,题名"黎明"的,只是一个粗糙的人形,面目都不清楚,却正是大气磅礴的,象征一个将要到的新时代。倘若现在也有那样的作品,自然是使人神往的,可是没有,也不能有,因为人们还不能挣脱时代的梦魇。 我写作的题材便是这么一个时代,我以为用参差的对照的手法是比较适宜的。我用这手法描写人类在一切时代之中生活下来的记忆,而以此给予周围的现实一个启示。我存着这个心,可不知道做得好做不好。一般所说"时代的纪念碑"那样的作品,我是写不出来的,也不打算尝试,因为现在似乎还没有这样集中的客观题材。我甚至只是写些男女间的小事情,我的作品里没有战争,也没有革命。我以为人在恋爱的时候,是比在战争或革命的时候更素朴,也更放恣的。战争与革命,由于事件本身的性质,往往要求才智比要求感情的支持更迫切,而描写战争与革命的作品也往往失败在技术的成份大于艺术的成份。和恋爱的放恣相比,战争是被驱使的,而革命则有时候多少有点强迫自己。真的革命与革命的战争,在情调上我想应当和恋爱是近亲,和恋爱一样是放恣的渗透于人生的全面,而对于自己是和谐。 我喜欢素朴,可是我只能从描写现代人的机智与装饰中去衬出人生的素朴的底子。因此我的文章容易被人看做过于华靡。但我以为用《旧约》那样单纯的写法是做不通的,托尔斯泰晚年就是被这个牺牲了。我也并不赞成唯美派。但我以为唯美派的缺点不在于它的美,而在于它的美没有底子。溪涧之水的浪花是轻佻的,但倘是海水,则看来虽似一般的微波粼粼,也仍然饱蓄着洪涛大浪的气象的。美的东西不一定伟大,但伟大的东西总是美的。只是我不把虚伪与真实写成强烈的对照,却是用参差的对照的手法写出现代人的虚伪之中有真实,浮华之中有素朴,因此容易被人看做我是有所耽溺,流连忘返了。虽然如此,我还是保持我的作风,只是自己惭愧写得不到家,而我也不过是一个文学的习作者。 我的作品,旧派的人看了觉得还轻松,可是嫌它不够舒服。新派的人看了觉得还有些意思,可是嫌它不够严肃。但我只能做到这样,而且自信也并非折衷派。我只求自己能够写得真实些。 还有,因为我用的是参差的对照的写法,不喜欢采取善与恶,灵与肉的斩钉截铁的冲突那种古典的写法,所以我的作品有时候欠分明。但我以为,文学的主题论或者是可以改进一下。写小说应当是个故事,让故事自身去说明,比拟定了主题去编故事要好些。许多留到现在的伟大作品,原来的主题往往不再被读者注意,因为事过境迁之后,原来的主题早已不使我们感觉兴趣,倒是随时从故事本身发现了新的启示,使那作品成为永生的。就说《战争与和平》吧,托尔斯泰原来是想归结到当时流行的一种宗教团体的人生态度的,结果却是故事自身的展开战胜了预定的主题。这作品修改七次之多,每次修改都使预定的主题受到了惩罚。终于剩下来的主题只占插话的地位,而且是全书中安放得最不舒服的部分,但也没有新的主题去代替它。因此写成之后,托尔斯泰自己还觉得若有所失。和《复活》比较,《战争与和平》的主题果然是很模糊的,但后者仍然是更伟大的作品。至今我们读它,仍然一寸寸都是活的。现代文学作品和过去不同的地方,似乎也就在这一点上,不再那么强调主题,却是让故事自身给它所能给的,而让读者取得他所能取得的。《连环套》就是这样子写下来的,现在也还在继续写下去。在那作品里,欠注意到主题是真,但我希望这故事本身有人喜欢。我的本意很简单:既然有这样的事情,我就来描写它。现代人多是疲倦的,现代婚姻制度又是不合理的。所以有沉默的夫妻关系,有怕致负责,但求轻松一下的高等调情,有回复到动物的性欲的嫖妓——但仍然是动物式的人,不是动物,所以比动物更为可怖。还有便是姘居,姘居不像夫妻关系的郑重,但比高等调情更负责任,比嫖妓又是更人性的,走极端的人究竟不多,所以姘居在今日成了很普遍的现象。营姘居生活的男人的社会地位,大概是中等或中等以下,倒是勤勤俭俭在过日子的。他们不敢太放肆,却也不那么拘谨得无聊。他们需要活泼的,着实的男女关系,这正是和他们其他方面生活的活泼而着实相适应的。他们需要有女人替他们照顾家庭,所以,他们对于女人倒也并不那么病态。《连环套》里的雅赫雅不过是个中等的绸缎店主,得自己上柜台去的。如果霓喜能够同他相安无事,不难一直相安下去,白头偕老也无不可。他们同居生活的失败是由于霓喜本身性格上的缺陷。她的第二个男人窦尧芳是个规模较好的药材店主,也还是没有大资本家的气派的。和霓喜姘居过的小官吏,也不过仅仅沾着点官气而已。他们对霓喜并没有任何特殊心理,相互之间还是人与人的关系,有着某种真情,原是不足为异的。 姘居的女人呢,她们的原来地位总比男人还要低些,但多是些有着泼辣的生命力的。她们对男人具有一种魅惑力,但那是健康的女人的魅惑力。因为倘使过于病态,便不合那些男人的需要。她们也操作,也吃醋争风打架,可以很野蛮,但不歇斯底里。她们只有一宗不足处:就是她们的地位始终是不确定的。疑忌与自危使她们渐渐变成自私者。 这种姘居生活中国比外国更多,但还没有人认真拿它写过,鸳鸯蝴蝶派文人看看他们不够才子佳人的多情,新式文人又嫌他们既不像爱,又不像嫖,不够健康,又不够病态,缺乏主题的明朗性。 霓喜的故事,使我感动的是霓喜对于物质生活的单纯的爱,而这物质生活却需要随时下死劲去抓住。她要男性的爱,同时也要安全,可是不能兼顾,每致人财两空。结果她觉得什么都靠不住,还是投资在儿女身上,囤积了一点人力——最无人道的囤积。 霓喜并非没有感情的,对于这个世界她要爱而爱不进去。但她并非完全没有得到爱,不过只是摭食人家的残羹冷炙,如杜甫诗里说:"残羹与冷炙,到处潜酸辛。"但她究竟是个健康的女人,不至于沦为乞儿相。她倒像是在贪婪地嚼着大量的榨过油的豆饼,虽然依恃着她的体质,而豆饼里也多少有着滋养,但终于不免吃伤了脾胃。而且,人吃畜生的饲料,到底是悲怆的。 至于《连环套》里有许多地方袭用旧小说的词句——五十年前的广东人与外国人,语气像《金瓶梅》中的人物;赛珍珠小说中的中国人,说话带有英国旧文学气息,同属迁就的借用,原是不足为训的。我当初的用意是这样:写上海人心目中的浪漫气氛的香港,已经隔有相当的距离;五十年前的香港,更多了一重时间上的距离,因此特地采用一种过了时的辞汇来代表这双重距离。有时候未免刻意做作,所以有些过分了。我想将来是可以改掉一点的。 走!走到楼上去 我编了一出戏,里面有个人拖儿带女去投亲,和亲戚闹翻了,他愤然跳起来道:"我受不了这个。走!我们走!"他的妻哀恳道:"走到哪儿去呢?"他把妻儿聚在一起,道:"走!走到楼上去!"——开饭的时候,一声呼唤,他们就会下来的。中国人从《娜拉》一剧中学会了"出走"。无疑地,这潇洒苍凉的手势给予一般中国青年极深的印象。报上这一类的寻人广告是多得惊人:"自汝于十二日晚九时不别而行,祖母卧床不起,母旧疾复发,合家终日以泪洗面。见报速回。"一样是出走,怎样是走到风地里,接近日月山川,怎样是走到楼上去呢?根据一般的见解,也许做花瓶是上楼,做太太是上楼,做梦是上楼,改编美国的《蝴蝶梦》是上楼,抄书是上楼,收集古钞是上楼(收集现代货币大约就算下楼了),可也不能一概而论,事实的好处就在"例外"之丰富,几乎没有一个例子没有个别分析的必要。其实,即使不过是从后楼走到前楼,换一换空气,打开窗子来,另是一番风景,也不错。但是无论如何,这一点很值得思索一下。我喜欢我那出戏里这一段。 这出戏别的没有什么好处,但是很愉快,有悲哀,烦恼,吵嚷,但都是愉快的烦恼与吵嚷,还有一点:这至少是中国人的戏——而且是热热闹闹的普通人的戏。如果现在是在哪一家戏院里演着的话,我一定要想法子劝您去看的。可就是不知什么时候才演得成。现在就拟起广告来,未免太早了吧?到那一天——如果有那一天的话——读者已经忘得干干净净,失去了广告的效力。 过阴历年之前就编起来了。拿去给柯灵先生看。结构太散漫了,末一幕完全不能用,真是感谢柯灵先生的指教,一次一次的改,现在我想是好得多了。但是编完了之后,又觉得茫然。据说现在闹着严重的剧本荒。也许的确是缺乏剧本——缺乏曹禹来不及写的剧本。无名者的作品恐怕还是多余的。我不相信这里有垄断情形,但是多少有点壁垒森严。若叫我挟着原稿找到各大剧团的经理室里挨户兜售,未尝不是正当的办法,但听说这在中国是行不通的,非得有人从中介绍不可。我真不知道怎样进行才好。 先把剧本印出来,也是一个办法,或者可以引起他们的注意。可是,说句寒伧的话,如果有谁改编改得手滑,把我的戏也编了进去呢?这话似乎是小气得可笑,而且自以为"希奇弗煞",然而以小人之心,度君子之腹,却也情有可原。一个人,恋恋于自己的字句与思想,不免流于悭吝,但也是常情吧!我还记得,第一次看见香港的海的时候,联想到明信片上一抹色的死蓝的海。后来在一本英文书上看见同样的譬喻。作者说:可以把婆罗洲的海剪下来当作明信片寄回家去,因为那蓝色蓝得如此的浓而呆。——发现自己所说的话早已让人说过了,说得比自己好呢,使人爽然若失,说得还不及自己呢,那更伤心了。 这是一层。况且,戏是给人演的,不是给人读的。写了戏,总希望做戏的一个个渡口生人气给它,让它活过来,在舞台上。人家总想着,写小说的人,编出戏来必定是能读不能演的。我应当怎样去克服这成见呢? 写文章是比较简单的事,思想通过铅字,直接与读者接触,编戏就不然了,内中牵涉到无数我所不明白的纷歧复杂的力量。得到了我所信任尊重的导演和演员,还有"天时、地利、人和"种种问题,不能想,越想心里越乱了。 沿街的房子,楼底下不免嘈杂一点。总不能为了这个躲上楼去吧? 谈看书(1) 近年来看的书大部分是记录体。有个法国女历史学家佩奴德(reginepernoud)写的艾莲娜王后传——即《冬之狮》影片女主角,离婚再嫁,先后母仪英法二国——里面有这么一句:"事实比虚构的故事有更深沉的戏剧性,向来如此。"这话恐怕有好些人不同意。不过事实有它客观的存在,所以"横看成岭侧成峰",的确比较耐看,有回味。譬如小时候爱看《聊斋》,连学它的《夜雨秋灯录》等,都看过好几遍,包括《阅微草堂笔记》,尽管《阅微草堂》的冬烘头脑令人发指。多年不见之后,觉得《聊斋》比较纤巧单薄,不想再看,纯粹记录见闻的《阅微草堂》却看出许多好处来,里面典型十八世纪的道德观,也归之于社会学,本身也有兴趣。纪昀是太平盛世的高官显宦,自然没有《聊斋》的社会意识,有时候有意无意轻描淡写两句,反而收到含蓄的功效,更使异代的读者感到震动。例如农忙的季节,成群到外乡"插青"的农妇,偶尔也卖淫,当地大户人家临时要找个女人,她们公推一个少妇出来,她也"俯首无语"。伙伴间这样公开,回去显然瞒不住,似乎家里也不会有问题,这在中国农村几乎不能想象,不知道是否还是明末兵燹,满清入关后重大破坏的结果。手边无书,可能引错。这又已经六七年了,也说不定都缠夹,"姑妄言之"(纪昀的小标题之一)。 又有三宝四宝的故事:两家邻居相继生下一男一女,取名三宝四宝,从小订了婚,大家嘲笑他们是夫妻,也自视为夫妇。十三四岁的时候逃荒,路上被父母卖到同一个大户人家,看他们的名字以为是兄妹,乡下孩子也不敢多说。内外隔绝,后来四宝收房作妾,三宝抑郁而死。四宝听见这消息,才哭着把他们的关系告诉别的婢媪,说一直还想有这么一天团聚,现在没指望了。长嚎几声,跳楼死了。转述这件新闻的人下评语说:"异哉此婢,亦贞亦淫,不贞不淫。"惋惜她死得太晚。纪昀总算说他持论太严,不读书的人,能这样也就不容易了。 这里的鬼故事有一则题作《喷水老妇》,非常恐怖:一个人宿店,夜里看见一个肥胖的老妇拿着烫衣服用的小水壶,嘴里含着水喷射,绕着院子疾走。以为是隔壁裁缝店的人,但是她进屋喷水在大炕上睡的人脸上,就都死了。他隔窗窥视,她突然逼近,喷湿了窗纸,他立刻倒地昏迷不醒,第二天被人发现,才讲出这件事。这故事有一种不可思议,而又有真实感,如果不是真事,至少也是个噩梦。但是《阅微草堂》的鬼狐大都说教气息太浓,只有新疆的传说清新浑朴,有第一手叙述的感觉。当地有红柳树,有一尺来高的小人叫红柳娃,衣冠齐整,捉到了,会呦呦作声哀告叩头。放它走,跑了一段路又返身遥遥叩首,屡次这样,直到追不上为止。 最近读到"棉内胡尼"的事,马上想起红柳娃。夏威夷据说有个侏儒的种族,从前占有全部夏威夷群岛,土著称为棉内胡尼(menehuni)。内中气候最潮湿的柯艾岛——现在的居民最多祖籍日本的菜农——山林中至今还有矮人的遗民,昼伏夜出,沿岸有许多石砌的鱼塘,山谷中又有石砌沟渠小路,都是他们建造的。科学家研究的结果,暂定棉内胡尼确实生存过,不过没有传说中那么小。像爱尔兰神话中的"小人"(littlepeople)与欧洲大陆上的各种小精灵,都只是当地早先的居民,身材较瘦小。棉内胡尼与夏威夷人同种,是最早的一拨移民,西历十二世纪又来了一拨,自南方侵入,征服了他们。柯艾岛似乎是他们最后的重镇,躲在山上昼伏夜出,有时候被迫替征服者造石阶平台等工程。据说只肯夜间工作,如果天明还没完工,就永远不造成。 后来他们大概绝了种,或者被吸收同化了,但是仍旧有人在山间小路上看见怪异的侏儒,神出鬼没。有个檀香山商人,到这荒山上打猎,夜间听见人语声,是一种古老的夏威夷方言,而他们这一行人始终没看见这山谷里有人烟。檀香山又有个科学家到这岛上收集标本,在山洞里过夜,听见像是钉锤敲打石头的声音,惊醒了在洞口张望,看见小径上有一点灯光明灭。他喊叫着打招呼,灯光立即隐去。第二天早上看见地下补上新石头,显然在修路。以为是私贩酿酒搬运下山,告诉老夏威夷人,却微笑着说:"棉内胡尼只打夜工。"——见夏威夷大学葛罗夫·戴教授(a.groveday)编《夏威夷的魅惑》("thespelofhawaii")散文选。人种学家瑟格斯(r.g.suggs)说:"夏威夷的棉内胡尼传说,在南太平洋有些别的岛上也有,其他的太平洋岛屿也有。出自一个共同的神话底层……夏威夷从来没有过漆黑的侏儒。"原来棉内胡尼非常黑,会不会是指菲律宾小黑人?马来亚、安达门群岛、新几内亚、澳洲东北角森林也有小黑人,台湾残存的少数"矮人"想必也是同种。现在零零碎碎剩下不多了,原先却是亚洲最早出现的人种之一,结集处分布很广。戴教授说科学"暂定"夏威夷有过矮人,大概因为夏威夷从未有过小黑人,所以认为与夏威夷人同种。同种而稍矮,似乎不会给传得这么玄乎其玄。 前面引瑟格斯的话,在他的书《泡丽尼夏的岛屿文化》里面。夏威夷、塔喜堤等群岛统称泡丽尼夏,书中说岛人来自华南,广州、海南岛一带。因为汉族在黄河流域势力膨胀,较落后的民族被迫往南搬,造成一串连锁反应,波及到东南亚。考古学发现四千年前华南沿海居民已经有海船,在商朝以前就开始向海外发展。港台掘出的石器陶器,代表当时华南的文化,用石头捶捣树皮作布,也跟夏威夷一样——为求通俗,以下概用夏威夷代表泡丽尼夏——尤其是一种梯级形凿子,柄部一边削掉一块,拿着比较伏手,是夏威夷石凿的特征,起源于华南内陆与沿海,亚洲别处都没有。 夏威夷人相信他们来自西方日落处一个有高山的岛,"夕阳里的故乡夏威基(hawairi)",原来夏威基就是多山的华南越南海岸,也确是在西边。 夏威夷又有大木筏,传说有人驾着七级筏子回夏威基,两层在水底。有的回去了又出来,也有的留在大陆被同化了。这样说来,他们是最早的华侨,三四千年前放洋,先去菲律宾,南下所罗门群岛,也许另有一支沿东南亚海岸到印尼。西汉已经深入南太平洋,东汉从塔喜堤航行三千英里,发现夏威夷,在太平洋心真是沧海一粟,竟没错过,又没有指南针全靠夜观星象,白天看海水的颜色,云的式样。考古学家掘出从前船上带着猪、鸡、农植物种籽,可见是有计划的大规模移民,实在是人类史上稀有的奇迹。同一时代西方中东的航海家紧挨着海岸走,都还当桩大事。 我们且慢认侨胞。语言学家戴安(i.dyen)根据计算机分析,认为夏威夷人另有发源地,在所罗门群岛东南,纽海不列地斯或边克斯群岛,岛人打渔为生,约在五千年前就在大洋面上航行,往西到印尼、菲律宾、台湾通商,又不知道在东南亚什么地方学到农业,印尼等地都还没有。倒了过来自东而西,推翻了前此一切从亚洲出海东行的理论,——日本人相信他们的祖先来自东方日出处,不知道是否指这批东来的航海者。当地本来已经有土著,但是他们有理由对这一支引以为荣。许多民间传说都像荷马史诗一样在近代证实了。 夏威夷人究竟是亚洲出去的还是西太平洋上来的,论争还在进行中,是倾向后一说的较多:先向西发展到东南亚,再向东扩张,商朝中叶的时候发现塔喜堤,是少数人遇见风暴漂流去的,内中有印尼人。他们有计划的移民只限二三百英里之遥,长程的都是飓风吹去或是潮流送去。此外又有秘鲁的印第安人乘筏子漂流到塔喜堤,都混合成为一族。后来发现夏威夷,也是无意中漂流到的,不是像名著小说与影片《夏威夷》中的壮举。——见魏达(a.p.vayda)编《太平洋的民族与文化》——事实往往就是这样煞风景。瑟格斯说夏威夷黑侏儒的传说,许多别的岛上都有,"出自一个共同的神话底层",换句话说,是大家共同的意识下层酝酿出来的神话,也就是所谓"种族的回忆"。南太平洋岛人的潜意识里都还记得几千年前在菲律宾、台湾、马来半岛遇见的小黑人。 夏威夷与塔喜堤语言大同小异,至今塔喜堤人称下层阶级的人为"棉内胡尼",这名词显然是他们先有,带到夏威夷去的。瑟格斯认为在史前的夏威夷,大概"棉内胡尼"也是指下等人,然后移用在神话中的矮人身上,"是轻侮下层阶级的表示"。 我觉得可能有个较简单的解释:夏威夷人称神话中的矮人为"下等人",因为矮人曾经被奴役,是下等人。非洲也有小黑人,躲在刚果森林里很少露面,但是对当地的黑人一向臣服。黑人不但体力优越,已经进化到铁器时代农业社会,小黑人打了猎来献上野味,交换香蕉、铁器、陶器。夏威夷人当初在东南亚,与小黑人也许是类似的情形。夏威夷神话里的矮人只肯做夜工,那是被迫服役,而又像非洲小黑人一样怕羞,胆怯避人,所以乘夜里来砌墙筑路。如果是这样,那么"棉内胡尼"这名词有一个时期兼指小黑人与下层阶级,因为二者是二而一的。塔喜堤人移植夏威夷,失去联络后,语言分别发展,各自保存了"棉内胡尼"两个意义中之一,另一失传。这样似乎也还近情理。 前面引戴教授书上说,棉内胡尼与欧洲民间传说的小精灵一样,不过是比较矮小的较早的居民。现在我们知道棉内胡尼其实不是夏威夷本土的,而是夏威夷人第二故乡的小黑人。欧洲没听说有过小黑人。传说的小人会不会也就是小黑人,也是悠远的种族的回忆中的事,不在欧洲?欧洲的小精灵里面,有一种小妖叫"勃朗尼"(brown-ie——即"褐色的东西"),人形而极小,是成年男子,脾气好,会秘密帮助人料理家务,往往在夜间,人不知鬼不觉,已经给做好了,与棉内胡尼的行径如出一辙,不过一个在家里当差,一个在户外干活。现代英美有一支女童子军穿褐色制服,叫勃朗尼,顾名思义,是叫她们做主妇的助手。也有男童勃朗尼。又有勃朗尼牌子的廉价摄影机,后来凡是便宜的照相机都叫勃朗尼。美国人常吃一种粗糙的巧克力果仁糕,节小长方块,也叫勃朗尼。谚语"勃朗尼工作"指无报偿的辛勤工作,为人作嫁。儿童故事插图上画勃朗尼总画他们穿着咖啡色的中世纪紧身呢袄,同色裤袜,通身褐色,其实"褐色的东西"指肤色的可能性较大。显然是替白人服役的小黑人——小黑人都是棕色皮肤,不很黑。 欧洲没有小黑人,这是亚洲还是非洲的?威廉·浩伍士(howells)——著有《人类在形成中》("mankindinthemak-ing)——认为两大洲的小黑人同是非洲黑人变小,亚洲的是从非洲去的,但也承认两处的小黑人并不相像,倒反而是亚洲的比较像非洲黑人。非洲的小黑人头大身小,臂长腿短,不像亚洲的匀称。黑人行多妻制,有时候贪便宜,娶小黑人做老婆,黑女人却没有肯嫁小黑人的,也吃不了刚果森林里生活的苦处。——赛亚国(前刚果)今年二月初征了一千名小黑人入伍当兵,不知道是否吸收同化的先声。 亚洲附近没有真正的黑人,所谓"海洋洲黑人"如所罗门群岛人并不鼻孔朝天、厚嘴唇,头发也不一定是密鬈,也有波浪形或是直头发。亚洲小黑人头发却与非洲大小黑人一样。身量高矮,两千年左右就可以变过来,面貌毛发却不容易改变。浩伍士认为这种特殊的头发,倘是适应环境分别进化,也不会这样完全一样。 他推测非洲小黑人是因为干旱避入森林,适应环境,才缩小的,在林中活动较便。然后沿着"热带森林带",一直扩展到南亚、东南亚,途中只有阿拉伯是沙漠,史前气候虽然屡经变迁,始终没有过热带森林,小黑人过不去。浩伍士也承认这是个疑问。但是他们缩小的原因并不确定,有人认为是缺乏钙质与碱。(见胡腾——e.a.hooton——著《出身猿猴》"upfromtheapes")在森林里藏身,是被大一号的人压迫,那是他们的避难地区,起初到处住得,例如柏赛尔(j.birdsell)等发现小黑人最初到澳洲遍布全大陆,显然并不是必须依附热带森林。 究竟非洲小黑人是否黑人变小,也还是个疑问。根本黑人本身的来源就是个谜。至今没有发现黑人远古的化石骨殖。这可能是因为黑人发源于西非热带森林内,气候湿热,骨胳很难保存。先有黑人还是先有小黑人,像"先有鸡还是先有鸡蛋?"也是个谜。大小黑人并不怎么相像,小黑人比亚洲小黑人还更不黑,也许是世代在森林里晒不到太阳,变白了。肤色灰黄,至多淡褐色,有的眼睛也淡褐色,窄长脸,薄嘴唇,鼻孔不掀,比黑人眉骨高,头圆,胡子多,仟毛重,往往浑身红毛。但是天生老相,脸上颈子上都是极深的皱纹,确是像"老缩了"的人。多数人种学家相信他们另有多毛的个子不矮的祖宗,不是黑人,黑人是后起的种族。中国春秋的时候,波斯人、迦太基人到西非,都说人口稀少,只有小黑人。——见库恩(c·s·coon)著《人类的故事》("thestoryofman")——四○年代有个人种学家莫维斯(h.l.movius)在地图上划了道线,沿着天山,下接喜马拉雅山,到印度洋为止,人称"莫维斯线";过去一百万年间,直到一万年前最后一个冰河时代结束,这一带地方都没有人类,两千英里的"无人区",隔离了黄种白种人。只有夏季有个温暖的走廓穿过新疆,可能突破莫维斯线——至少突破过一次,抵达山西,南边也有一次从印度到印尼。但是直到一两万年前冰河解冻,莫维斯线以东可以说没有白人,只有黄种人与澳洲人种——澳洲土人是从东南亚下去的,本来华南也有。——近两年世界女网球单打冠军赛选手伊凤·古莱刚就是澳洲土人,大家也许都看见过照片,是个黑里俏的少女。土人都是波浪形黑头发,肤色苍黑,不像黑人黑得发亮,也有金黄色鬈发,有些人种学家称为早期白种人,体型也相近,毛发特别浓重,像北海道的虾夷。库恩只承认虾夷是白种,来历不清楚,也许是最近一万年内来到东北亚。他将澳洲土人列为另一主要人种,视为最古老的人类,还保留人猿时代有些特点,如多毛,眉骨特高等等。这两派主张其实分别不大,因为另一派认为白人是最古老的人种,澳洲土人又是白人中最古老的一支。库恩也将白人列为一个古老的人种。 他写澳洲人种在东方与黄种人平分秋色,几千万年来边界开放,华南两广是他们的接触区。在与黄种人接触之际或之前,不知道什么时候,澳洲人种有一部分人变小了,成为海洋洲小黑人,与非洲小黑人不相干。 库恩提出血型、指纹的研究作证。指纹的式样分三种。我们小时候只听见说有"螺"与"簸箕"的分别,螺是圆的,十只手指上,螺越多越好,聚得住钱,但是又说"男人簸箕好,会赚钱,把钱铲回家来。女人螺好,会积钱"。"手上没螺,拿东西不牢。"老是掉在地下砸破了。第三种指纹却没有听见过,叫"穹门形",几乎全是平行线,近指尖方才微拱,成为一个低塌的穹门。我们没听见说,大概因为少。全世界各种族,穹门形指纹没有超过百分之八的。唯一的例外是非洲小黑人与南非另一种五短身材黄褐皮色的"布史门"人(bushman),与几个新近与小黑人通婚的黑人部落,穹门形占百分之十至十六。在欧洲、西亚、非洲、印度(限印度教徒),簸箕最多,占百分之五十二至七十五;包括非洲小黑人、布史门人,也包括虾夷。印度人虽黑,也是白种。换句话说:白种人与非洲人簸箕最多。黄种人(包括印第安人)螺较多,最高有百分之五十以上。澳洲土人、海洋洲小黑人螺最多,最低限度也有百分之五十以上。 因此从指纹上看来,海洋洲小黑人与澳洲土人是近亲,而与非洲小黑人毫无关系;凡是非洲人,都与白种人接近。莫维斯线以西,黑白种人显然打成一片,但是内中非洲两种矮人又自成一系。印第安人是一两万年前冰河时代末期从西伯利亚步行到美洲的,黄种成份居多,"红种"这名词已经作废。澳洲土人虽然黑,虽然长相像白种人,却与黑白种人相距最远,倒是黄种人居中。这也符合库恩书上,根据血型多寡排列的一张种族关系表。——书名《现今的种族》("thelivingraces")。 个人的血型不是像父亲就是像母亲。中国从前判案,当堂滴血测验父子关系,还真有点道理。当然如果像母亲就冤枉了,但是也可能父母同型,而且遗传性是父方的影响更强,所以还是出岔子的可能性不太大。 一个种族内,名种血型多寡的比率,以及指纹、耳蜡——黄种人耳蜡松碎,黑白种人耳蜡油腻,澳洲土人则末经调查——这几种遗传性,不是适应环境养成的,比较固定,用来判别种族比较可靠。但是也有人指出,可能移民年代太久,同族也会分道发展,异族接壤通婚,也会同化。而且血型多寡虽说与适应环境无关,有些血型——例如b型——对于有些流行病抵抗力较强。如果瘟疫流行,ao血型的人大批死去,这地区b型的比率势必增加,所以血型多寡还是受环境影响。根据血型等等推断种族来源,也不能完全作准,只能供参考。海洋洲小黑人与澳洲人种血型指纹相像,也许是长期杂居的结果。 刚恩(s.m.garn)——著有《人类的种族》("humanraces")认为两大洲小黑人可能是一个来源,也可能不是,"但是至少可以说:大概有个共同的原籍在太平洋岸"——指东亚沿海。 胡腾相信澳洲土人是早期白种人搀入小黑人血液,现代人里面最与虾夷相近。虾夷从前可能横跨亚洲,蔓延到欧洲俄国西部都有。俄国农民大概虾夷的成份很大。 胡腾把小黑人分作"婴儿型"与"成人型"(也就是老相)两种。据他说,刚果森林里两种都有,新几内亚内地山上也两种都有,马来半岛大概也都有。菲律宾、安达门群岛只有"婴儿型",稍微高些、黑些,黑眼睛,体毛胡须不多,但是比黑人多毛。"婴儿型"大概后起。非洲与海洋洲都是两种都有。他认为两大洲小黑人同源,发源地应当是一个中间区域——亚洲。亚洲别的种族比他们高大健壮,又比他们进化,把他们排挤到边远地区,分投东西两端,到他们现在的居留地。小黑人的祖先并不矮,是最初还不分种族的人,比较接近早期白种人。多数人种学家相信非洲小黑人的祖先是普通身材、多毛的"非黑人",也跟胡腾心目中的一切小黑人的祖宗相差不远。"非黑人"也"非黄种",因为黄种人不多毛,而早期白种人比现在还更是"老毛子"。 胡腾分析印第安人的血统,叙述他们在一两万年前远足赴美的时候,黄种人、"澳、虾"早期白人、现代型白人、与刚变小的小黑人都在东亚"转来转去"。不论小黑人变小是在亚洲哪一部分,从东亚去非洲,从西亚或南亚到东亚,新疆都是必经之地,应当有过小黑人。"红柳娃"就是躲在红柳树林里的小黑人,当然没有后来传说的那么小,而且非常原始,不穿衣服,不会衣冠楚楚。把他们打扮成华丽的玩偶,这是新疆人的幻想加上去的唯一的装点。 关内就没有小人的传说。笔记里偶然有狐仙幻化小人的故事,但是那又是一回事。——原因可能是黄种人里的汉族始终与小黑人隔离,汉族扩展后,小黑人已经分投深山密林海岛藏匿,东亚大陆上与小黑人共处过的,走的走了,留下的沉没在汉文化里,失落了种族的回忆。 新疆与俄属中亚同是西域,直到一千年前还通行印欧系语言,大概是波斯话。印欧系语言最初传入欧洲,是三四千年前从俄国南部带到英伦三岛,称为早期赛尔梯克(celtic)语言,大概是德国人带去的。同时也带到法国、西班牙,后来罗马兴起,才被拉丁文取代。欧洲神话里的小人似乎在爱尔兰、威尔斯这两个赛尔梯克国度传说最盛,德国次之。显然这民间传说是跟着第一波印欧语言西来,在拉丁国家就没扎下根。英国本身被脑曼人征服过,多少有点拉丁化,对这些小精灵不太认真。荷兰邻近德国,也有地仙式的矮人的传说,殖民美洲的时候带到北美,写进华盛顿·欧文的《李伯大梦》小说。格林童话《白雪公主与七矮人》里面的,也同是与现实生活里的侏儒一样大,头大身小,发育不均,显然就是胡腾所谓"成人型"小黑人,是原有的一种——"婴儿型"后起。神话中的矮人当是传说初期,还是小黑人的原形,后来逐渐加油加酱,种类繁复,如褐衣小人"勃朗尼"只有尺来高,都是浑身匀称。 字典上"勃朗尼"归入小仙人(fairy)类,都是人形而较小,也大小不一。小仙人有翅膀会飞。非洲小黑人能像猴子似的在树梢飞跃,"会飞"大概是从这上面来的,所以不像天使的翅膀有羽毛,而是蝉翼式,透明,似有若无。大仙人大都是美貌的成年人,也有男有女,有好有坏,最小的只有两三寸高,但是多数有"三尺之童"那样——小黑人身长四英尺以上。我觉得这一点最有兴趣,因为凡是臆造的小人国,小人总是至多一两尺高,决不会只比我们矮那么一截子。其实比例稍微改变一点,会有一种超现实的怪异感。专凭幻想就是想不到。这一点,西方电影戏剧也从来没有表达出来,总是用小女孩演小仙人,连灰姑娘的教母也没扮出成年妇女的模样,再不然就是普通女演员,穿上有翅膀的小仙人服装,显得狼犺笨重。近代由于影剧的影响,已经渐渐忘了小仙人比人小。 另有一种穿绿的小人叫"艾尔夫"(elf),大都在山区——海洋洲的小黑人也是大都在多山的地方——爱捉弄人,所以渐渐给说成顽童,本来似乎多数是青壮年,在草丛中出没,运气好的人遇见他们,碰他们的高兴,有时候会发现一小罐金子。圣诞老人有许多艾尔夫帮他制造玩具,分赠全世界儿童,这是近人附会。艾尔夫似乎不事生产,代表不驯服的小黑人,对人好起来非常好,但是喜欢恶作剧,容易翻脸。绿衣似是象征性,住在树林里的原始人都擅于隐蔽自己,往往对面不见人,所以在传说中变成穿着保护色的衣服,像侠盗罗宾汉麾下的"绿色人"。 又有一种丑陋的老头子叫"诺姆"(gnome),住在地洞里守矿或看管宝藏,像守库神一样,会吓唬人,使可怕的事故发生。也像一群艾尔夫看守一罐子金子,窖藏的主题屡次出现,使人联想到太平天国的藏镪、北非维希政府埋藏的金条,都是战败国藏匿资金的传说,引起无数掘宝的故事。显然原始人在土地被占领后,转入地下,也有他们珍视的东西埋在地里。至于矿藏所在地,古代部落本来都秘不告人,沦陷后也许仍旧暗中守护,吓退开矿的人,或者暗加阻挠。也不一定是老头子出马,也就是天生老相的小黑人。现代有个英文名词:"祖利克的诺姆",指瑞士银行家——祖利克这城市是瑞士金融中心——为了吸收资金,特创隐名存户制度,代守秘密,在国际金融界特别具有神秘色彩,像看守窖藏的地底小老妖。 还有一种隐形的叫"格软木林"(gremlin),调皮淘气,与这些小老头子同属妖魔类,都对人类不怀好意。韦布斯特字典上说:"二次世界大战,有些飞行员说有格软木林作祟,使飞机发生故障。"二十世纪中叶的空军还相信这些,真是奇谈,也可见这传说源久流长。 格软木林这名词有时候也活用,例如本年一月初美国《新闻周刊》上,华盛顿"议会雇员格软木林们"选出十大邋遢议员,衣着最不整洁,不入时。称议会雇员为格软木林,因为是议员各自雇用的幕僚与职员,没没无闻,做幕后工作,永不出头露面,等于隐形小妖。 汽车也有个新出的牌子叫格软木林,号称"成本最低的美国制汽车",表示坦白,成本低当然廉价。取这名字是极言其小而神出鬼没。原先的格软木林当是小黑人被淘汰后剩下极少数遗民,偶尔下山偷袭,做破坏工作,事后使人疑神疑鬼。 至今英美儿童还买来玩的有一种小型烟火,叫"仙光"(fairylights),一尺多长的一根木签握在手里,另一端不断地爆出蓝色火星。大概算是小仙人作法的魔杖,但是最初可能是代表点火棒,也是"火攻"的武器。原始人常常随身携带火种。 有些民族已经发现了火的功用,但是不懂得怎样钻木取火,例如安达门群岛的小黑人。这一群岛屿刚发现的时候,岛上不许别的种族上岸,因此小黑人成份最纯,他们就不会取火。那更要把火种带来带去,不让它熄灭。 又,草地上生一圈菌类,叫"仙环"(fairyring),是一群小仙人手牵手跳圆舞,像"步步生莲花"一样生出来的。蘑菇有时候有毒,这是小黑人绝迹后已经被美化,仍旧留下的一丝戒备的感觉。 这一大套传说,内容复杂丰富,绝对不是《镜花缘》或《葛利伐游记》里面的穿心国、大人国、小人国可比。是传统,时间与无数人千锤百炼出来的。传到后来神话只有孩子们相信,成了童话。西方童话里超自然的成份,除了女巫与能言的动物,竟全部是小型人,根据小黑人创造的。美妙的童话起源于一个种族的沦亡——这具有事实特有的一种酸甜苦辣说不出的滋味。 前面引了许多人种学的书,外行掉书袋,实在可笑。我大概是向往"遥远与久远的东西"(thefarawayandlongago),连"幽州"这样的字眼看了都森森然有神秘感,因为是古代地名,仿佛更远,近北极圈,太阳升不起来,整天昏黑。小时候老师圈读《纲鉴易知录》,"纲鉴"只从周朝写起,我就很不满。学生时代在港大看到考古学的图片,才发现了史前。住在国外,图书馆这一类的书多,大看之下,人种学又比考古学还更古,作为逃避,是不能跑得更远了。逃避本来也是看书的功用之一,"吟到夕阳山外山",至少推广地平线,胸襟开阔点。 前文引库恩等,也需要声明一点,库恩在他本国声誉远不及国外,在英国视为权威,美国现在多数人种学家都攻击他的种族研究迹近种族歧视。胡腾是哈佛教授,已经逝世,那本书是一九四六年改写再版,年代较早,所以不像库恩成为众矢之的。我觉得时代的眼光的确变得很厉害,贤如《金银岛》作者斯提文生,他有个短篇小说,不记得题目是否叫《瓶》(the·bottle),套《天方夜谭》神灯故事,背景在夏威夷,写土著有些地方看着使人起反感。这是因为现代人在这方面比前人敏感——当然从前中国人也就常闹辱华,现在是普遍的扩大敏感面——但这是道德与礼俗的问题,不应当影响学术。库恩书中一再说今后研究种族有困难,有人认为根本没有种族这样东西,只有遗传的因子。大概他最招忌的是说黄种、白种人智力较高,无形中涉及黑人教育问题,是美国目前最具爆炸性的题目之一。其实库恩认为黑种、白种人在史前也就一直掺杂,对于有种族观念的白人是个重大的打击。但是反对派认为用骨胳判别种族不可靠,光靠血型也不行,而且血型往往无法查考,因此绝口不谈来历,只研究社会习俗,以资切磋借镜,也就是社会人种学。 二次世界大战末,是听了社会人种学家的劝告,不废日皇,结果使日军不得不"齐解甲",——见黑斯(h.r.hays)编《自猿猴到天使》选集引言——可见社会人种学在近代影响之大。这本书特别提到玛格丽·米德研究撒摩亚——也是个泡丽尼夏岛屿——的青少年,促进西方二○年代末的性的革命——比最近的一次当然中庸些——此后她研究新几内亚几个部落,又发现两性阳刚阴柔的种种分别大部分都是环境造成的。这学说直到最近才大行其道,反映在"一性"化的发型衣饰上,以及男人带孩子料理家务等等,不怕丧失男子气。近十年来也许由于西方的一种傍徨的心理,特别影响社会风气,难怪米德女士成为青年导师、妇运领袖,一度又提倡"扩展家庭",补救原子家庭的缺点,例如女人被孩子绊住了,防碍妇女就业。"扩展家庭"比大家庭更大,不拘父系母系,也不一定同住,姑母舅父都有责任照应孩子,儿童也来去自由,闹别扭可以易子而教。也是一种"夏威夷"制度,印尼马来亚与泡丽尼夏诸岛都有。热带岛屿生活比较悠闲,现代高压的个人主义社会里恐怕行不通。历史是周期性的,小家庭制度西方通行已久,所以忘了大家庭的弊病,只羡慕互助的好处。美国有些青年夫妇组织的"公社"是朋友合住,以亲族为单位的还没有,也住不长,大概是嬉皮型的人才过得惯。但是小家庭也不是完全不需要改进,弗洛依德式的家庭就是原子家庭。"扩展家庭"有许多长辈给孩子们作模范,有选择的余地,据说不大会养成各种心理错综,至少值得作参考。 西方刚发现夏威夷等群岛的时候,单凭岛人的生活情调与性的解放,疯魔了十八世纪欧洲,也是因为状貌风度正符合卢骚"高贵的野蛮人"的理想,所以雅俗共赏,举国若狂。直到十九世纪中叶还又有"南海泡泡"(southseabubble)大骗局,煽起南太平洋移民热、投资热,英法意大利都卷入,不久泡泡破灭,无数人倾家荡产,也有移民包下轮船,被送到无人荒岛上,终年霖雨的森林中,整大批的人饿死病死。 这些都是《叛舰喋血记》这件史实的时代背景。两次拍成电影我都看过,第一次除了却尔斯·劳顿演船长还有点记得,已经没什么印象。大致是照三○年代的畅销书《邦梯号上的叛变》——诺朵夫、霍尔合著(nordhoffhall)——写叛舰"觅得桃源好避秦"之后,就不提了。马龙·白兰度这张影片却继续演下去,讲大副克利斯青主张把船再驶回英国自首,暴露当时航海法的不人道。水手们反对,当夜有人放火烧船,断了归路,克利斯青抢救仪器烧死。 烧船是事实,荒岛当然不能有海船停泊,怕引起注意。近代辟坎岛上克利斯青的后裔靠雕刻纪念品卖给游客度日,一度到欧洲卖画,五○年间向访问的人说:当初克利斯青"一直想回国投案,"曾载《读者文摘》。照一般改编剧本的标准来说,这一改改得非常好,有一个悲壮的收梢,而且也不是完全没有根据。 十八世纪英国法律本来严酷,连小偷都是流放的罪名。航海法的残忍,总也是因为帆船远涉重洋,危险性太大,不是实在无路可走的人也不肯做水手,所以多数是囚犯,或是拉案拉来的酒鬼,不用严刑无法维持纪律。叛变不分主从,回国一定处绞,稍有常识的人都知道。片中的克利斯青自愿为社会改革而死,那又是一回事,手下这批人以性命相托,刚找到了一个安身处,他倒又侃侃而谈,要他们去送死。我看到这里非常起反感,简直看不下去。 名小说家密契纳——著有《夏威夷》等——与前面提过的戴教授合著《乐园中的坏蛋》散文集(rascalsinparadise),写太平洋上的异人,有的遁世,有的称王,内中有郑成功,也有"邦梯号"的布莱船长。布莱对于太平洋探险很有贡献,并且发现澳洲与新几内亚之间一条海峡,至今称为布莱海峡,可算名垂不朽。这本书根据近人对有关文件的研究,替他翻案。他并不是虐待狂,出事的主因是在塔喜堤停泊太久,岛上的女人太迷人,一住半年,心都野了,由克利斯青领头,带着一批青年浪子回去找他们的恋人。但是叛变是监时触机,并没有预谋。那天晚上克利斯青郁郁地想念他的绮萨贝拉——是他替她取的洋名——决定当夜乘小筏子逃走。偏那天夜间特别炎热,甲板上不断人,都上来乘凉,他走不成。 刚巧两个当值人员都怠职睡熟了,军械箱又搬到统舱正中,为了腾出地方搁面包果树——这次航行的使命是从南太平洋移植面包果,供给西印度群岛的黑奴作食粮,但是黑人吃不惯,结果白费工夫——克利斯青借口有鲨鱼,问军械管理员拿到箱子钥匙。更巧的是几个最横暴的海员都派在克利斯青这一班,午夜起当值,内中有三个在塔喜堤逃走,给捉了回来,共有七个人犯事挨过打,都在午夜该班。于是克利斯青临时定计起事,其余的员工有的胁从,有的一时迷乱,不知道是怎么回事。 谈看书(2) 那"拜伦型的大副"那年二十四岁,脸长得一副聪明相,讨人喜欢,高个子,运动员的体格。布莱事后这样描写他:"身坯结实,有点罗圈腿,……有出汗太多的毛病,尤其手上,甚至于凡是他拿过的东西都沾脏了。"布莱形容他自然没有好话。骑马过度容易罗圈腿,英国乡绅子弟从前都是从小学骑马。手汗多,似乎是有点神经质。 诺朵夫也写他脾气阴晴不定,头发漆黑,肤色也黑,再加上晒黑,黝黑异常——倒和绮萨贝拉是天生注定的一对。——诺朵夫认为他想单独逃走是为了跟船长屡次冲突——因为对他不公,并不是主持公道——后来临时变计,占领了这条船,宣布要用铁链锁住船长,送回英国治罪。同伙的船员一致反对回英,这才作罢。事后他与少年士官白颜谈起,又强调他的原意是把船长解回英国治罪。最后与白颜等两个士官诀别,还又托他们回国后转告他父亲,他本意是送船长回国法办,虽然父亲不会因此原宥他,至少可以减轻他的罪愆。 再三郑重提起这一点,但是船长究竟犯了什么罪?鞭笞怠工逃跑的水手,是合法的。密契纳代船长洗刷,但是也承认他"也许"克扣伙食——吞没九十磅乳酪,多报咸肉,造假账。至于扣食水,那是他太功利主义,省下水来浇灌面包果树。后来他第二次衔命去取面包果,澳洲海洋探险家马太·福林德斯那时候年纪还小,在那条船上当士官,后来回忆船上苦渴,"花匠拎水桶去浇灌盆栽,他和别人都去躺在梯级上,舐园丁泼撒的琼浆玉液。"士官尚且如此,水手可想而知。邦梯号上有个少年士官偷了船长一只椰子,吃了解渴。船长买了几千只椰子,一共失去四只,怪大副追查不力,疑心他也有份。在这之前几天,派克利斯青带人上岸砍柴汲水,大队土人拦劫,事先奉命不准开枪,因为怀柔的国策。众寡不敌,斧头、五爪铁钩都给抢了去。土人没有铁器,异常珍视,拿去改制小刀。回船舰长不容分辩,大骂怯懦无用。 在塔喜堤,船长曾经把土人馈赠个别船员的猪只、芋头和土产一律充公,理由是船上只剩腌干食品,需要新鲜食物调剂,土产可以用来和别处土人交易。大副有个土人朋友送了一对珠子,硬没给他拿去。但是这都不是什么大事,等回国后去海军告发,还有可说,中道折回押解交官,一定以叛变罪反坐。不但是十八世纪的海军,换了现代海军也是一样。五○年代美国著名小说改编舞台剧电影《凯恩号叛变》("thecainemutiny")——亨佛莱波嘉主演——本来是套《叛舰喋血记》,里面一碗杨梅的公案与那四只椰子遥遥相对,但那只是闹家务,要不是战时船长犯了临阵怯懦的罪嫌,不然再也扳不倒他。 克利斯青不是初出道,过了许多年的海员生活,不会不知道里面的情形,竟想出这么个屎主意,而且十分遗憾没能实行,可见他理路不清楚。影片中迟至抵达辟坎岛后,才倡议回国对质,更不近情理,因为中间有把船长赶下船去这回事,有十八个人跟去,全挤在一只小船上,在太平洋心,即使能着陆,又没有枪械抵御土人,往西都是食人者的岛屿。这一个处置方法干系十九条人命,回去还能声辩控诉船长不人道? 密契纳这篇翻案文章纯是一面倒,也不能叫人心服:"无疑地,福莱彻·克利斯青的原意是要把船长与忠心的人都扔到太平洋底,但是叛党中另有人顾虑到后果,给了布莱一干人一线生机……"这未免太武断,怎见得是别人主张放他们一条生路,不是克利斯青本人?书中并没举出任何理由。而且即使斩草除根,杀之灭口,一年后邦梯号不报到,至多两年,国内就要派船来查,这条规则,克利斯青比他手下的人知道得更清楚。 还有白颜等两个士官、五名职工没来得及上小船,挤不下,船长怕翻船,喊叫他们不要下来:"我不能带你们走了! 只要有一天我们能到英国,我会替你们说话!"克利斯青不得不把这几个人看守起来。大船继续航行,经过一个白种人还没发现的岛,叫拉罗唐珈,岛上土人胆小,也还算友善,白颜不明白他为什么不选作藏身之地,却在英国人已经发现了的土排岛登陆,土人聚集八九百人持械迎敌,结果没有上岸,驶回塔喜堤,补充粮食,采办牲畜,接取恋人,又回到土排岛。这次因为有塔喜堤人同来,当地土人起初很友好。 他们向一个酋长买了块地,建造堡垒。克利斯青坚持四面挖二丈深四丈阔的水沟,工程浩大,大家一齐动手,连他在内。不久,带来的羊吃土人种的菜,土人就又翻脸,誓必歼灭或是赶走他们,一次次猛攻堡垒,开炮轰退。渐渐无法出外,除非成群结队全副武装。生活苦不堪言,住了两三个月,克利斯青知道大家都恨透了这地方,召集会议,一律赞成离开土排岛,有十六个人要求把他们送到塔喜堤,其余的人愿意跟着船去另找新天地。 密契纳为了做翻案文章,指克利斯青抛弃同党,让他们留在塔喜堤,军舰来了瓮中捉鳖,其实是他判断力欠高明,大家对他的领导失去信心,所以散伙。回塔喜堤,诺朵夫认为是怪水手们糊涂,舍不得离开这温柔乡。大概也是因为吃够了土人的苦头,别处人生地不熟,还是只有塔喜堤。仗着布莱一行人未见得能生还报案,得过且过。克利斯青为了保密,大概也急于摆脱他们,把白颜一干人也一并送到塔喜堤上岸。 第一次船到塔喜堤的时候,按照当地风俗,每人限交一个同性朋友,本地人对这友谊非常重视,互相送厚礼,临行克利斯青的朋友送了他一对完美的珍珠,被船长充公未遂。这种交友方式在南太平洋别处也有,新几内亚称为"库拉"(k)——见马利脑斯基(b.malinowski)日记——两地的友人都是一对一,往来馈赠大笔土特产或是沿海输入的商品,总值也没有估计,但是如果还礼太轻,声名扫地,送不起也"舍命陪君子"。收下的礼物自己销售送人。这原是一种原始的商业制度,朋友其实是通商的对手方,也都很有大商人的魄力。连南美洲西北部的印第安人也有同样的制度,直到本世纪五○年代还通行。都是交通不便,物物交易全靠私人来往,因此特别重视通商的搭档,甚至于在父子兄弟关系之上——见哈纳(m.j.harner)著《吉伐若人》("thejivaro")——塔喜堤过去这风俗想必也是同一来源,当时的西方人容易误解,认为一味轻财尚义。克利斯青最初准备只身逃亡,除了抛撇不下恋人,一定也是憧憬岛人的社会,满想找个地图上没有的岛屿,投身在他们的世界里。但是经过土排岛之难,为了避免再蹈覆辙,只能找无人荒岛定居,与社会隔离,等于流犯,变相终身监禁。不管这是否他的决定,不这样也决通不过。 白颜住在塔喜堤一年多,爱上了一个土女,结了婚。英国军舰来了,参加叛变的水手们被捕,白颜等也都不分青红皂白捉了去。原来出事那天晚上,克利斯青正预备当夜溜下船舷潜逃,在甲板上遇见白颜,托他回国代他探望家人,万一自己这次远行不能生还。白颜一口应允。克利斯青便道:"那么一言为定。"不料船长刚巧走来,只听见最后两句话,事后以为是白颜答应参加叛变。 出事后,布莱指挥那只露天的小船,连张地图都没有,在太平洋上走了四十一天,安抵马来群岛,是航海史上的奇迹。回国报案,轰动一时,英王破格召见。跟去的十八个人,路上死了七人,剩下十一个人里面,还又有两个中途抗命,"形同反叛,",一个操帆员,一个木匠。到了荷属东印度,布莱提出控诉,把这两个人囚禁起来,等到英国候审。结果只有木匠被堂上申饬了事,另一个无罪开释。 布莱在军事法庭上咬定白颜通谋。白颜的寡母不信,他是个独子,好学,正要进牛津大学,因为醉心卢骚、拜伦等笔下的南海,才去航海,离家才十七岁,这是第一次出海,与布莱是世交,他母亲重托了他。案发后她写信给布莱,他回信大骂她儿子无行。这母子俩相依为命,受了这刺激,就此得病,白颜回来她已经死了。 布莱对白颜是误会,另外还有三个人,一个军械管理员,两个小木匠,布莱明知他们是要跟他走的,经他亲口阻止,载重过多怕翻船,不防留在贼船上,他回去竟一字不提。递解回国途中,军舰触礁,来不及一一解除手镣脚铐,淹死了四个。这三个人侥幸没死。开审时,又幸而有邦梯号上的事务长代为分辩,终于无罪开释。布莱不在场,已经又被派出国第二次去南海取面包果。 这时候距案发已经三年,舆论倒了过来,据密契纳说,是因为克利斯青与另一个叛党少年士官,两家都是望族,克利斯青的哥哥是个法学教授,两家亲属奔走呼号,煽起社会上的同情。而且布莱本人不在国内,有人骂他怯懦不敢对质,其实他早已书面交代清楚,并且还出版了一本书,说明事件经过。不管是为了什么原因,也许是"日久事明",军事法庭第二次审这件案子,结果只绞死三名水手,白颜等三人判了死刑后获赦。 十八世纪末,英国海军陆续出了好几次叛变,都比邦梯案理由充足,最后一次在伦敦首善之区,闹得很大。但是镇压下来之后,都被忘怀了,惟有太平洋心这只小型海船上的风波,举世闻名,历久不衰,却是为何?未必又是克利斯青家庭宣传之力。我觉得主要的原因似乎是:只有这一次叛变是成功的。不能低估了美满的结局的力量。主犯几乎全部逍遥法外,享受南海风光,有情人都成眷属,而且又是不流血的革命,兵不血刃,大快人心。出事在西历一七八九年,同年法国大革命,从某些方面说来,甚至于都没有它影响大。狄更斯的《双城记》可以代表当时一般人对法国革命的感觉,同情而又恐怖憎恶,不像邦梯案是反抗上司,改革陋规,普通人都有切身之感。在社会上,人生许多小角落里,到处都有这样的暴君。 布莱除了航海的本领确是个人才,也跟克利斯青一样都是常人,也是他成为一个象征之后,才"天下之恶皆归之"。邦梯事件后二十年,显然已成定论。船名成了他的绰号:"邦梯·布莱"。但是官运亨通,出事后回国立即不次擢迁——军事法庭上法官认为有逼反嫌疑,责备了他几句,那是没有的事,影片代观众平愤的——此后一帆风顺,对拿破仑作战,又立下军功。生平下属四次叛变,连邦梯出事后归途中的一次小造反算在内。最大的一次叛乱,是他晚年在澳洲做新南威尔斯州长,当地有个约翰·麦卡塞,现代澳洲教科书上都称他为伟大的开荒畜牧家,奠定澳洲羊毛的基础,但是同时也是地方上一霸,勾结驻军通同作弊,与州长斗法,手下的人散布传单骂"邦梯·布莱":"难道新南威尔斯无人,就没有个克利斯青,容州长专制?" 布莱无子,有六个女儿,那次带了个爱女与生病的女婿,到锡尼上任。现在的大都市锡尼,那时候只是个小小英属地,罪犯流放所。布莱的掌珠不但是第一夫人,而且是时装领袖,每次有船到,她母亲从伦敦寄衣服给她。一次寄来巴黎流行的透明轻纱长袍,粘在身上。——法国大革命后开始时行希腊风的长衣,常用稀薄的白布缝制,取其轻软,而又朴素平民化,质地渐趋半透明。那时候不像近代透明镂空衣料例必衬里子,或穿衬裙,连最近几年前美国兴透明衬衫,里面不穿什么,废除乳罩,也还大都有两只口袋,遮盖则个。拿破仑的波兰情妇瓦露丝卡伯爵夫人有张画像,穿着白色细褶薄纱衬衫,双乳全部看得十分清楚。拿翁倒后,时装发展下去,逐渐成为通身玻璃人儿。布莱这位姑奶奶顾虑到这是个小地方,怕穿不出去,里面衬了一条长灯笼裤,星期日穿着去做礼拜,正挽着父亲手臂步入教堂,驻军兵士用肘弯互相抵着,唤起彼此注意,先是嗤笑,然后笑出声来。她红着脸跑出教堂,差点晕倒。布莱大怒,没有当场发作,但是从此与驻军嫌隙更深。不久,他下令禁止军官专利卖酒剥削犯人,掀起轩然大波,酿成所谓"甜酒之乱"(therumrebellion),部下公然拘捕州长,布莱躲在床下,给搜了出来,禁闭一两年之久,英国派了新州长来,方始恢复自由,乘船回国。诺朵夫书上末了也附带写"甜酒之乱",但是重心放在白颜二十年后重访塔喜堤,发现爱妻已死,见到女儿抱着小外孙女,因为太激动,怕"受不了",没有相认。这书用第一人称,从白颜的观点出发,一来是为了迁就材料,关于他的资料较多,而且他纯粹是冤狱,又是个模范青年。侧重在他身上,也是为了争取最广大的读者群。无如白颜这人物,固然没有人非议,对他的兴趣也不大。书到尾声,唯一兴趣所在是邦梯号的下落。 白颜出狱后,曾经猜测克利斯青一定去了拉罗唐珈,是他早先错过了的,一个未经白人发现的岛。"过了十八年,我才知道我这意见错到什么地步。"就这么一句,捺下不提了。读者只知道未去拉罗唐珈,是去了哪里,下文也始终没有交代,根本没再提起过。所以越看到后来越觉得奇怪,憋闷得厉害,避重就轻,一味搪塞,非常使人不满。 这本书虽然是三○年代的,我也是近年来看了第二部影片之后才有这耐性看它。报刊上看到的关于邦梯号的文字,都没提到发现辟坎岛的经过。在我印象中,一直以为克利斯青这班人在当时是不知所终,发现辟坎岛的时候,岛上有他们的后裔,想必他们都得终天年。最后看见密契纳这一篇,才知道早在出事后廿年左右——就在白颜访旧塔喜堤的次年——英舰已经发现辟坎岛,八个叛党只剩下一个老人,痛哭流涕"讲述这块荒凉的大石头上凶杀的故事",讲大家都憎恨克利斯青残酷,"不顾人权",正是他指控布莱的罪名。绮萨贝拉在岛上给他生了个儿子,取名"星期四·十月",那是模仿《鲁滨逊漂流记》,里面鲁滨逊星期五遇见一个土人,就给他取名"星期五"。孩子显然是在叛变后五个多月诞生。次年十月底,产子一年后,绮萨贝拉生病死了。他要另找个女人,强占一个跟去的土人的妻子,被那土人开枪打死了。 叛舰的故事可以说是跟我一块长大的,尽管对它并不注意。看到上面这一段,有石破天惊之感。其实也是缩小的天地中的英雄末路。辟坎岛孤悬在东太平洋东部,距离最近的岛也有数百英里之遥,较近复活节岛与南美洲。复活节岛气候很凉,海风特大,树木稀少,又缺淡水,多数农植物都不能种,许多鱼也没有,不是腴美的热带岛屿,但是岛上两族长期展开剧烈的争夺战,叛舰初到辟坎岛,发现土人留下的房屋,与复活节岛式的大石像,大概是复活节岛人逃避来的。有一尊断头的石像,显然有追兵打到这里来。但是结果辟坎岛并没有人要,可见还不及复活节岛,是真是一块荒凉的大石头,一定连跟来的塔喜堤人都过不惯。也不怪克利斯青一直想回国自首。 他在土排岛与大家一同做苦工,但是也可能日子一久,少爷脾气发作,变得与布莱一样招恨,那也是历史循环,常有的事。主要还是环境关系,生活极度艰苦沉闷,一天到晚老是这几个人,容易发生磨擦。也许大家心里懊悔不该逞一时之快,铸成大错,彼此怨怼,互相厌恨,不然他死后为甚么统统自相残杀,只剩一个老头子? 老人二十年后见到本国的船只,像得救一样,但是不免畏罪,为自己开脱,反正骂党魁总没错。——书上没说他回国怎样处分,想必没有依例正法。——当然,岛上还有土人在,不是完全死无对证。所说的克利斯青的死因大概大致属实,不过岛上的女人风流,也许那有夫之妇是自愿跟他,不是强占。在缺少女人的情形下,当然也一样严重。总计他起事后只活了不到两年,也并没过到一天伊甸园的生活。 老人的供词并非官方秘密文件,但是近代关于邦梯案的文字全都不约而同绝口不提,因为传说已经形成,克利斯青成为偶像,所以代为隐讳——白兰度这张影片用老人作结,但是只说叛党自相残杀净尽,片中的克利斯青早已救火捐躯——只有密契纳这一篇是替船长翻案,才不讳言大副死得不名誉。诺朵夫书上如果有,也就不会是三○年代的畅销书,那时候的标准更清教徒式。但是书上白颜自云十八年后发现叛舰不是逃到拉罗唐珈,而下文不再提起这件事,这章法实在特别,史无前例。看来原文书末一定有那么一段,写白颜听到发现辟坎岛的消息,得知诸人下场,也许含糊地只说已死。出版公司编辑认为削弱这本书的力量,影响销路,要改又实在难处理,索性给删掉了,给读者留下一个好结局的幻象,因为大多数人都知道辟坎岛上有克利斯青一干人的子孙。 在我觉得邦梯案添上这么个不像样的尾巴,人物与故事才完整。由一个"男童故事"突然增加深度,又有人生的讽刺,使人低徊不尽。当然,它天生是个男童故事,拖上个现实的尾巴反而不合格,势必失去它的读者大众。好在我容易对付,看那短短一段叙事也就满足了。 郁达夫常用一个新名词:"三底门答尔"(sentimental),一般译为"感伤的",不知道是否来自日文,我觉得不妥,像太"伤感的",分不清楚。"温情"也不够概括。英文字典上又一解是"优雅的情感",也就是冠冕堂皇、得体的情感。另一个解释是"感情丰富到令人作呕的程度"。近代沿用的习惯上似乎侧重这两个定义,含有一种暗示,这情感是文化的产物,不一定由衷,又往往加以夸张强调。不怪郁达夫只好音译,就连原文也难下定义,因为它是西方科学进步以来,抱着怀疑一切的治学精神,逐渐提高自觉性的结果。 自从郁达夫用过这名词,到现在总有四十年了,还是相当陌生,似乎没有吸收,不接受。原因我想是中国人与文化背景的融洽,也许较任何别的民族为甚,所以个人常被文化图案所掩,"应当的"色彩太重。反映在文艺上,往往道德观念太突出,一切情感顺理成章,沿着现成的沟渠流去,不触及人性深处不可测的地方。实生活里其实很少黑白分明,但也不一定是灰色,大都是椒盐式。好的文艺里,是非黑白不是没有,而是包含在整个的效果内,不可分的。读者的感受中就有判断。题材也有是很普通的事,而能道人所未道,看了使人想着:"是这样的。"再不然是很少见的事,而使人看过之后会悄然说:"是有这样的。"我觉得文艺沟通心灵的作用不外这两种。二者都是在人类经验的边疆上开发探索,边疆上有它自己的法律。 现代西方态度严肃的文艺,至少在宗旨上力避"三底门答尔"。近来的新新闻学(newjonrnalism)或新报道文学,提倡主观,倾向主义热,也被评为"三底门答尔"。"三底门答尔"到底是什么,说了半天也许还是不清楚。粗枝大叶举个例子,诺朵夫笔下的《叛舰喋血记》与两张影片都"三底门答尔",密契纳那篇不"三底门答尔"。第一张照片照诺朵夫的书,注重白颜这角色,演员挂三牌。第二张影片把白颜的事迹完全删去,因为到了六○年代,这妥协性的人物已经不吃香。电影是群众传达器,大都需要反映流行的信念。密契纳那篇散文除了太偏向船长,全是史实。所谓"冷酷的事实",很难加以"三底门答尔"化。 当然忠实的纪录体也仍旧可能主观歪曲,好在这些通俗题材都不止一本书,如历史人物、名案等等,多看两本一比就有数。我也不是特为找来看,不过在这兴趣范围内不免陆续碰上,看来的材料也于我无用,只可自娱。实在是浪费时间,但是从小养成手不释卷的恶习惯,看的"社会小说"书多,因为它保留旧小说的体裁,传统的形式感到亲切,而内容比神怪武侠有兴趣,仿佛就是大门外的世界。到了四○、五○年代,社会小说早已变质而消灭,我每次看到封底的书目总是心往下沉,想着:"书都看完了怎么办?" 在国外也有个时期看美国的内幕小说,都是代用品。应当称为行业小说,除了"隔行如隔山",也没有甚么内幕。每一行有一本:飞机场、医院、旅馆业、影业、时装业、大使馆、大选筹备会、牛仔竞技场、警探黑社会等。内中最好的一本不是小说,讲广告业,是一个广告商杰利·戴拉·范米纳(defemina)自己动笔写的,录音带式的漫谈,经另人整理删节,还是很多重复。书题叫《来自给你们珍珠港的好人》,是作者戏拟日制电视机广告。 行业小说自然相当内行,沾到真人实事,又须要改头换面,避免被控破坏名誉。相反地,又有假装影射名人的,如《国王》("theking")——借用已故影星克拉克盖博绰号,写歌星法兰克辛纳屈——《恋爱机器》——前cbs电视总经理吉姆·奥勃瑞,绰号"笑面响尾蛇"——务必一望而知是某人的故事,而到节骨眼上给"掉包"换上一般通俗小说情节,骗骗读者,也绝对不会开罪本人。这都煞费苦心,再加上结构穿插气氛,但是我觉得远不及中国的社会小说。 社会小说这名称,似乎是二○年代才有,是从《儒林外史》到《官场现形记》一脉相传下来的,内容看上去都是纪实,结构本来也就松散,散漫到一个地步,连主题上的统一性也不要了,也是一种自然的趋势。清末民初的讽刺小说的宣传教育性,被新文艺继承了去,章回小说不再震聋发聩,有些如《歇浦潮》还是讽刺,一般连讽刺也冲淡了,止于世故。对新的一切感到幻灭,对旧道德虽然怀恋,也遥远黯淡。三○年代有一本题作《人心大变》,平襟亚著,这句话在社会小说里是老调。但是骂归骂,有点像西方书评人的口头禅"爱恨关系",形容有些作者对自己的背景,既爱又恨,因为是他深知的唯一的世界。不过在这里"恨"字太重,改"憎"比较妥贴。 《人海潮》最早,看那版本与插图像是一○年代末或二○初,文笔很差,与三○年代有一部不知道叫《孽海梦》还是甚么梦的同样淡漠稚拙,有典型性,作者都不著名,开场仿佛也都是两个青年结伴到上海观光。后一部写两个同学国光、锦人,带着国光的妹妹来沪,锦人稍有阔少习气。见识了些洋场黑幕后,受人之托,回去湖北整顿一个小煤矿。住的房子是泥土地,锦人想出一个办法,买了草席铺在地下作地毯。有一天晚上听见隔壁席子纟卒縩作声,发现帐房偷开铁箱。原来是帐房舞弊,所以蚀本。查出后告退,正值国民军北上,扫清一切魍魉。以北伐结束,也是三○年代社会小说的公式。锦人与国光的妹妹相处日久发生情愫,回乡途中结婚,只交代了这么一句。妹妹在书中完全不起作用,几乎从来不提起,也没同去湖北。显然是"国光"的自述,统统照实写上。对妹妹的婚姻似乎不大赞成,也不便说什么。 这部书在任何别的时候大概不会出版,是在这时期,混在社会小说名下,虽然没有再版,料想没有蚀本。写到内地去,连以一个大都市为背景的这点统一性都没有。它的好处也全是否定的:不像一般真人实事的记载一样,没有故作幽默口吻,也没有墓志铭式的郑重表扬,也没寓有创业心得、夫妇之道等等。只是像随便讲给朋友听,所以我这些年后还记得。《广陵潮》我没看完,那时候也就看不进去,因为刻划得太穷凶极恶,不知道是否还是前一个时期的影响,又"三底门答尔",近于稍后的"社会言情小说",承上启下,仿佛不能算正宗社会小说。 这些书除了《广陵潮》都是我父亲买的,他续娶前后洗手不看了,我住校回来,已经一本都没有,所以十二三岁以后就没再看见过,当然只有片断的印象。后来到书摊上去找,早已绝迹。张恨水列入"社会言情小说"项下,性质不同点。他的《春明外史》是社会小说,与毕倚虹的《人间地狱》有些地方相近,自传部分仿佛是《人间地狱》写得好些,两人的恋爱对象雏妓秋波梨云也很相像。《人间地狱》就绝版了。写留学生的《留东外史》远不及《海外缤纷录》,《留东外史》倒还有。 社会言情小说格调较低,因为故事集中,又是长篇,光靠一点事实不够用,不得不用创作来补足。一创作就容易"三底门答尔",传奇化,幻想力跳不出这圈子去。但是社会小说的遗风尚在,直到四○年代尾,继张恨水之后也还有两三本真实性较多。那时候这潮流早已过去,完全不为人注意。 一个是上海小报作者的长篇连载,出单行本,我记性实在太糟,人名书题全忘了,只知道是个胖子,常被同文嘲骂"死大块头"——比包天笑晚一二十年,专写上海中下层阶级。这一篇写一个舞女嫁给开五金店的流氓,私恋一个家累重的失业青年,作为表兄,介绍他做帐房,终于与流氓脱离预备嫁他,但是他生肺病死了。这样平淡而结局意想不到地感动人。此外北方有一本写北大一个洗衣女,与一个学生恋爱而嫌他穷。作者姓王。又有个大连的现代钗头凤故事,着着都近情理,而男主人翁泄气得谁也造不出来,看来都是全部实录。 社会小说在全盛时代,各地大小报每一个副刊登几个连载,不出单行本的算在内,是一股洪流。是否因为过渡时代变动太剧烈,虚构的小说跟不上事实,大众对周围发生的事感到好奇?也难说,题材太没有选择性,不一定反映社会的变迁。小说化的笔记成为最方便自由的形式,人物改名换姓,下笔更少顾忌,不像西方动不动有人控诉诽谤。写妓院太多,那是继承晚清小说的另一条路线,而且也仍旧是大众憧憬的所在,也许因为一般人太没有恋爱的机会。有些作者兼任不止一家小报编辑,晚上八点钟到报馆,叫一碗什锦炒饭,早有电话催请吃花酒,一方面"手民索稿",写几百字发下去——至少这是他们自己笔下乐道的理想生活。小说内容是作者的见闻或是熟人的事,"拉在篮里便是菜",来不及琢磨,倒比较存真,不像美国的内幕小说有那么许多讲究,由俗手加工炮制,调入罐头的防腐剂、维他命、染色,反而原味全失。这仿佛是怪论—— 在西方近人有这句话:"一切好的文艺都是传记性的。"当然实事不过是原料,我是对创作苛求,而对原料非常爱好,并不是"尊重事实",是偏嗜它特有的一种韵味,其实也就是人生味。而这种意境像植物一样娇嫩,移植得一个不对会死的。 西谚"真事比小说还要奇怪"——"真事"原文是"真实",作名词用,一般译为"真理",含有哲理或教义的意味,与原意相去太远,还是脑筋简单点译为"真事"或"事实"比较对。马克·吐温说:"真实比小说还要奇怪,是因为小说只能用有限的几种可能性。"这话似是而非。可能性不多,是因为我们对这件事的内情知道得不多。任何情况都有许多因素在内,最熟悉内情的也至多知道几个因素,不熟悉的当然看法更简单,所以替别人出主意最容易。各种因素又常有时候互为因果,都可能"有变",因此千变万化无法逆料。 无穷尽的因果网,一团乱丝,但是牵一发而动全身,可以隐隐听见许多弦外之音齐鸣,觉得里面有深度阔度,觉得实在,我想这就是西谚所谓theringoftruth——"事实的金石声"。库恩认为有一种民间传说大概有根据,因为听上去"内脏感到对"("internallyright")。是内心的一种震荡的回音,许多因素虽然不知道,可以依稀觉得它们的存在。 既然一听就听得出是事实,为甚么又说"真实比小说还要奇怪",岂不自相矛盾?因为我们不知道的内情太多,决定性的因素几乎永远是我们不知道的,所以事情每每出人意料之外。即使是意中事,效果也往往意外。"不如意事常八九",就连意外之喜,也不大有白日梦的感觉,总稍微有点不以劲,错了半个音符,刺耳,粗糙,咽不下。这意外性加上真实感——也就是那铮然的"金石声"——造成一种复杂的况味,很难分析而容易辨认。 从前爱看社会小说,与现在看纪录体其实一样,都是看点真人实事,不是文艺,口味简直从来没变过。现在也仍旧喜欢看比较可靠的历史小说,里面偶尔有点生活细节是历史传记里没有的,使人神往,触摸到另一个时代的质地。例如西方直到十八九世纪,仆人都不敲门,在门上抓搔着,像猫狗要进来一样。 普通人不比历史人物有人左一本右一本书,从不同的角度写他们,因而有立体的真实性。尤其中下层阶级以下,不论过去现在,都是大家知道得最少的人,最容易概念化。即使出身同一阶级,熟悉情形的,等到写起来也可能在怀旧的雾中迷失。所以奥斯卡·路易斯的几本畅销书更觉可贵。路易斯也是社会人种学家,首创"贫民文化"(cultureofpoverty)这名词,认为世代的贫穷造成许多特殊的心理与习俗,如只同居不结婚,不积钱,爱买不必要的东西,如小摆设等。这下层文化不分国界,非洲有些部落社会除外。他先研究墨西哥,有一本名著《五个家庭》,然后专写五家之一:《桑协斯的子女》("thechildrenofsanchez"),后者一度酝酿要拍电影,由安东尼昆、苏菲亚·罗兰饰父女,不幸告吹。较近又有一本题作《拉维达》("vida"),是西班牙文"生活",指皮肉生涯,就像江南人用"做生意"作代名词。写玻多黎各一个人家,母女都当过娼妓,除了有残疾的三妹。作者起初选中这一家,并不知道这一层,发现后也不注重调查"生活",重心全在他们自己的关系上。其间的"恩怨尔汝来去"也跟我们没什么不同。 内容主要是每人自述身世,与前两本一样,用录音带记下来,删掉作者的问句,整理一下,自序也说各人口吻不同,如闻其声。有个中国社会学家说:"如果带着录音器去访问中国人就不行。"其实不但中国人,路易斯的自序也说墨西哥人就比玻多黎各人有保留。大概墨西哥到底是个古国,玻多黎各也许因为黑人血液的成份多,比较原始。奇怪的是《拉维达》里反而是女人口没遮拦,几个男人——儿子女婿后父——都要面子,说话很"四海",爱吹,议论时事常有妙论,想入非非。也许是女人更受他们特殊的环境的影响,男人与外界接触多些,所以会说门面话,比较像别国社会地位相仿的人。反正看着眼熟。 福南妲讲她同居的男子死了,回想他生前,说:"他有一样不好:他不让我把我的孩子们带来跟我们一块住。"下一页她叙述与另一个人同居:"我们头两年非常快乐,因为那时候我的孩子们没跟我一块住。"前后矛盾,透露出她心理上的矛盾,但是闲闲道出。两次都是就这么一句话,并不引人注意,轻重正恰当。她根本不是贤妻良母型的人,固然也是环境关系,为了孩子们也是呕气,稍大两岁,后父又还对长女有野心。 长女索蕾妲是他们家的美人,也是因为家里实在待不下去,十三岁就跟了三十岁的亚土若,"爱得他发疯。"他到手后就把她搁在乡下,他在一家旅馆酒排间打工,近水楼台,姘妓女,赌钱,她一直疑心他靠妓女吃饭。他开过小赌场,本来带几分流气。几次闹翻了,七八年后终于分开,她去做妓女养活孩子们——她先又还领养了个跛足女婴,与自己的孩子一样疼。他一直纠缠不清,想靠她吃饭,动小刀子刺伤了她,被她打破头。但是她贴他钱替他照顾孩子,倒是比娘家人尽心。她第一次去美国,拖儿带女投亲,十分狼狈,一方面在农场做短工,还是靠跟一个个的同乡同居,太受刺激,发神经病入院,遣送回籍。铩羽归来,家里人冷遇她,只有前夫亚土若对她态度好,肯帮忙。所以后来她在纽约,病中还写信给他,不过始终拒绝复合。 亚土若谈他们离异的经过,只怪她脾气大,无理取闹,与小姨挑唆。直到后半部她两个妹妹附带提到,才知道她和他感情有了裂痕后也屡次有外遇,他有一次回家捉奸,用小刀子对付她,她拿出他的手枪,正要放,被他一把抓住她的手,子弹打中她的手指。她告诉法官是他开枪,判监禁六个月。他实在制伏不了她,所以不再给钱,改变主张想靠她吃饭,原来他是为了隐瞒这一点,所以谎话连篇,也很技巧,例如本是为了捉奸坐牢,他说是回家去拿手枪去打死一个仇人,索蕾妲劝阻夺枪,误伤手指,惊动警察,手枪没登记,因此入狱。入狱期间恐怕她不贞,因为囚犯的妻子大都不安于室,而且这时期关于她的流言很多。他一放出来就对她说:"我们这次倒已经分开很久了,不如就此分手。"但是她哭了,不肯。一席话编得面面俱到。 故事与人物个性的发展如同抽茧剥蕉。他写给两个小女儿的信——有一个不是他的——把她们捧成小公主。孩子们也是喜欢他,一个儿子一直情愿跟他住在乡下。索蕾妲姊弟有个老朋友马赛罗也说他确是给这些孩子们许多父爱,旁人眼中看来,他身材瘦小,面貌也不漂亮,只有丈母娘福南妲赏识他有胆气。但是他做流氓没做成,并且失业下乡孵豆芽,感慨地说他无论什么事结果都失败了。 索蕾妲去美之前爱上了一个贼,漂亮,热情,但也是因为他比周围的人气派大些。是她最理想的一次恋爱,同居后不再当娼。有一天晚上他去偷一家店铺,是他们这一伙不久以前偷过的,这次店主在等着他。他第一个进去,店主第一枪就打中他胸部,同党逃走了。第二天她跟着他姑母去领尸,到医院的太平间,尸身已经被解剖,脑子都掏了出来搁在心口上。她拥抱着他,发了疯,一个月人事不知。 据她的九岁养女说:是他去偷东西,被警探包围,等他出来的时候开枪打死的。她二妹说得又不同:他无缘无故被捕,装在囚车里开走了,过了些天才枪毙,索蕾妲两次都晕厥过去了。照这一说,大概是他犯窃案的时候杀过人,所以处死刑。索蕾妲讲得最罗曼谛克。她母亲的姨妈本来说她爱扯谎,自述也是有些地方不实不尽,反正不管是当场打死还是枪决,都不是死因不明,用不着开膛破肚检验,而且连大腿都剖开了,显然是医学研究,不是警方验尸,地点也不会在医院太平间,如果是把罪犯的尸首供给医校解剖,也没那么快。看来这一节是她的狂想。她后来病中担忧死了没人收尸,给送去解剖,宁可把遗体赠予玻多黎各热带疾病研究院,不愿白便宜了美国人:"让他们拿他们自己的鸡巴去做实验。"念念不忘解剖,也许是对于卖身的反感与恐怖压抑了下去,象征性地联想到被解剖。她发精神病的时候自己抹一脸屎,似乎也是谴责自己。她第二次还乡,衣锦荣归,在纽约跟一个同乡水手边尼狄托同居,自己又在小工厂做工,混得不错。但是她家里觉得她攀高,嫌脏,老是批评这样那样,相形之下使人心里难受。带来的礼物又太轻,都对她淡淡的,边尼狄托又不替她做脸,喝得醉猫似的,她认为"那是我一生最不快乐的一天"。他先上船走了,她在娘家过年,与卖笑的二妹一同陪客人出去玩,除夕一晚上嫌了五十美金。在纽约也常需要捞外快贴补家用。 同一件事在她弟弟口中,先说边尼狄托待他姐姐好:有一天我去看他们,他们吵了起来。是这样:她回玻多黎各去了一趟,边尼狄托发现她在那边跟一个美国人睡过。她还是个有夫之妇!但是那次边尼狄托干了件事。我不喜欢。他等我回去了之后打她。这我不喜欢。我可从来没跟他提起过。夫妻吵架,别人不应当插一脚。我后来倒是跟索蕾妲说过。我告诉她她做错了事,她要是不改过,以后我不去看她了。我说不应该当着我的面吵架,夫妻要吵架,应当等没人的时候。" 这一段话有点颠三倒四,思路混乱。他只怪他姐夫一件事:等他走了之后打老婆——是怪他打她,还是怪他等他走了才打?同页第一段述及妹夫打妹妹,他不干涉;妹夫打二姐,虽然是二姐理亏,他大打妹夫。可见他并不反对打老婆,气的是等他走后才打。但是如果不等他走就打,岂不更叫他下不来台?等他走了再打,不是他告诫大姐的话:等没有人的时候再吵架? 下一页他说:"我不喜欢我的姐姐们。她们光是一个男人从来不够。她们喜欢寻欢作乐。……但是不管怎么样,我是爱我的姊妹们。我不让任何人当着我说她们的坏话。有时候我甚至于梦见她们……"他常梦见在泥潭里救出索蕾妲,她满身爬着蛇。前文自相矛盾处,是他本能地卫护姐姐,迁怒姐夫。书中人常有时候说话不合逻辑,正是曲曲达出一种复杂的心理。 这种地方深入浅出,是中国古典小说的好处。旧小说也是这样铺开来平面发展,人多,分散,只看见表面的言行,没有内心的描写,与西方小说的纵深成对比。纵深不一定深入。心理描写在过去较天真的时代只是三底门答尔的表白。此后大都是从作者的观点交代动机或思想背景,有时候流为演讲或发议论,因为经过整理,成为对外的,说服别人的,已经不是内心的本来面目。"意识流"正针对这种倾向,但是内心生活影沉沉的,是一动念,在脑子里一闪的时候最清楚,要找它的来龙去脉,就连一个短短的思想过程都难。记下来的不是大纲就是已经重新组织过。一连串半形成的思想是最飘忽的东西,跟不上,抓不住,要想模仿乔埃斯的神来之笔,往往套用些心理分析的皮毛。这并不是低估西方文艺,不过举出写内心容易犯的毛病。 奥斯卡·路易斯声明他这书是科学,不是文艺。书中的含蓄也许只是存真的结果。前两本更简朴,这一本大概怕味道出不来,特加一个新形式,在自序中说明添雇一个墨西哥下层阶级女助手,分访母女子媳,消磨一整天,有时候还留宿,事后记下一切,用第三人称,像普通小说体裁,详细描写地段房屋,人物也大都有简单的描写。几篇自述中间夹这么一章,等于预先布置舞台。 第一章,萝莎去探望福南妲,小女儿克茹丝初出场:"克茹丝十八岁,皮肤黑,大约只有四呎九吋高。她一只腿短些,所以瘸得很厉害。脊骨歪斜,使她撅着屁股,双肩向后别着,非常不雅观。"她给母亲送一串螃蟹来:"有个人在那儿兜来兜去卖,他让我买便宜了,克茹丝说。他大概是喜欢我,反正他也就剩这几只了。"谈了一会,她说她要去推销奖券:"不过我要先去打扮打扮。卖东西给男人就得这样。他们买东西就是为了好对你看。" 她家里人都没答这茬。不久她销完了回来了,已经换过衣服,穿着粉红连衫裙,领口挖得极低,鞋也换了粉红夹绿两色凉鞋。"她虽然身体畸形,看着很美丽。"这是萝莎的意见,说明克茹丝并不完全是自以为美。萝莎从来不下评语,这也许是唯一的一次,因为实在必须,不说是真不知道。意在言外的,是这时候刚发现她肉感。丰艳的少女的肢体长在她身上,不是没有吸引力,难免带着一种异样的感觉。克茹丝的遭遇当然与这有关。 至于为什么不直说,一来与萝莎的身份不合,她对这家人家始终像熟人一样,虽然冷眼旁观,与书中人自述的距离并不大。在这里,含蓄的效果最能表现日常生活的一种浑浑噩噩,许多怪人怪事或惨状都"习惯成自然",出之于家常的口吻,所以读者没有牛鬼蛇神"游贫民窟"(slumming)的感觉。 但是含蓄最大的功能是让读者自己下结论,像密点印象派图画,整幅只用红蓝黄三原色密点,留给观者的眼睛去拌和,特别鲜亮有光彩。这一派有一幅法国名题作《赛船》,画二男一女,世纪末装束,在花棚下午餐,背景中河上有人划小船竞渡,每次看见总觉得画上是昨天的事,其实也并没有类似的回忆。此外这一派无论画的房屋街道,都有"当前"(immediacy)的感觉。我想除了因为颜色是现拌的,特别新鲜,还有我们自己眼睛刚做了这搅拌的工作,所以产生一种错觉,恍惚是刚发生的事。看书也是一样,自己体会出来的书中情事格外生动,没有古今中外的间隔。《拉维达》等几本书在美国读者众多,也未见得会看夹缝文章,不过一个笼统的印象,也就可以觉得是多方面的人生,有些地方影影绰绰,参差掩映有致。也许解释也是多余的,我是因为中国小说过去有含蓄的传统,想不到反而在西方"非文艺"的书上找到。我想那是因为这些独白都是天籁,而中国小说的技术接近自然。 太久没有发表东西,感到隔膜,所以通篇解释来解释去,噜苏到极点。以前写的东西至今还有时候看见书报上提起,实在自己觉得惭愧,即使有机会道谢,也都无话可说,只好在这里附笔致意。 谈看书后记 上次谈看书,提到《叛舰喋血记》,稿子寄出不久就见新出的一部画册式的大书《布莱船长与克利斯青先生》,李察浩(hough)著,刊有其他著作名单,看来似乎对英国海军史特别有研究。自序里面说写这本书,得到当今皇夫爱丁堡公爵的帮助。叛舰逃往辟坎岛,这小岛现代也还是在轮船航线外,无法去,他是坐女皇的游艇去的。前记美国名小说家密契纳与夏威夷大学戴教授合著一文,替船长翻案,这本书又替大副翻案。这些书我明知陈谷子烂芝麻,"只可自怡悦",但是不能不再补写一篇,不然冤枉了好人。 原来这辟坎岛土地肥沃,四季如春,位置在热带边缘上,因此没有热带岛屿恼人的雨季。以前住过土人,又弃之而去,大概是嫌小,感到窒息,没有社交生活。西方有个海船发现这小岛,找不到港口,没有登陆。克利斯青看到这段记载,正合条件,地势高,港口少,容易扼守,树木浓密,有掩蔽。而且妙在经纬度算错了几度,更难找。到了那里,白浪滔天,无法登岸,四周一圈珊瑚礁,铁环也似围定。只有一处悬崖下有三丈来长的一块沙滩,必须瞄准了它,从一个弯弯扭扭的珊瑚礁缺口进去,把船像只箭直射进去,确是金城汤池。 他起先选中土排岛,也是为了地形,只有一个港口,他看定一块地方建筑堡垒,架上船上的炮。可以抗拒追捕英舰,一方面仍旧遥奉英王乔治三世,取名乔治堡,算是英殖民地。先到塔喜堤去采办牲畜,也是预备多带土人去帮同镇压当地土著,但是只有寥寥几个男子肯去,女人更不踊跃。二十几个叛党中只有四个比较爱情专一,各有一个塔喜堤女人自视为他们的妻子,包括绮萨贝拉。除了这四个自动跟去,又临时用计骗了七个,带去仍旧不敷分配。没有女人的水手要求准许他们强抢土排岛妇女,克利斯青不允,一定要用和平的手段。他们不服,开会让他们民主自决,六个人要回塔喜堤。他保证送他们去,说:"我只要求把船给我,让我独自去找个荒岛栖身,因为我不能回英国去受刑,给家里人丢脸。"同伙唯一的士官爱德华杨发言:"他们再也不会离开你的,克利斯青先生!"有人附和,一共八个人仍旧跟他。 为了缺少女人而散伙,女人仍旧成问题。把解散的人员送到塔喜堤,顺便邀请了二十几个土著上船饮宴,有男有女。克利斯青乘夜割断铁锚绳索,张帆出海,次晨还推说是访问岛上另一边。近午渐渐起疑,发急起来,有一个年轻的女人竟奋身一跃,跳下楼船,向遥远的珊瑚礁游去,别人都没这胆量,望洋兴叹。一共十八个女人,六个男人,内中有两个土排岛人,因为与白人关系太密切,白人走了惧祸,不得已跟了来。但是有六个女人年纪太大,下午路过一个岛上来了只小船,就交给他们带了去,剩下的女人都十分羡慕。 船上第一桩大事是配对,先尽白人选择。原来配偶的四人中,只有水手亚当斯把他的简妮让给美国籍水手马丁,自己另挑了一个。九个白人一夫一妻,六个土人只有一个有女人,两个土排岛人共一个妻子,其余三人共一个。他们风俗向来浪漫惯了的,因此倒也相安无事。 船过拉罗唐珈岛,这岛屿未经发现,地图上没有,但是人口稠密,不合条件。克利斯青也没敢停留太久,怕这些女人逃走。到了辟坎岛,水手琨托提前放火烧船,损失了许多宝贵的木材不及拆卸,也是怕她们乘船逃走。她们看见烧了海船,返乡无望,都大放悲声,连烧一天一夜,也哭了一天一夜。 海上行舟必须有船主,有纪律,否则危险。一上了岸,情形不同了,克利斯青非常识相,也不揽权。公议把耕地分成九份,白人每人一份,六个土人是公用的奴仆。家家丰收,鱼又多,又有带来的猪羊,大桶好酒,只有一宗不足,这岛像海外三神山样,海拔过高,空气稀薄,虽然还不至于影响人类的生殖力,母鸡不下蛋。有一天铁匠威廉斯的妻子爬山上树收集鸟蛋,失足跌死,他非常伤恸。 爱德华与克利斯青的友谊渐趋慢性死亡,原因是克利斯青叛变是听了杨的话,后来越懊悔,越是怪杨,而他从一开头起就已经懊悔了。在辟坎岛上,他的权力渐渐消失,常常一个人到崖顶一个山洞里坐着,遥望海面,也不知道是想家,还是了望军舰。其实他们在土排岛已经差点被擒——走之前一个月,有个英国船夜间路过,看见岛上灯火,如果是白天,一定会看见邦梯号停泊在那里。那时候布莱也早已抵达东南亚报案。他上山总带着枪,也许是打算死守他这"鹰巢",那山洞确是一夫当关,万夫莫开。但是他到哪里都带着枪,似乎有一种预感。 叛变前夕他本来预备乘小筏子潜逃,没走成。黎明四点钟,另一士官司徒华来叫他换班,劝他不要逃走,简直等于自杀——有鲨鱼,而且土人势必欺他一个人。又说士兵对船长非常不满,全靠他在中间调停,"你一走了,这班人什么都干得出来。" 克利斯青到甲板上去值班,刚巧专拍船长马屁的两个士官海籁、黑吴误点未到。杨来了,也劝他逃走太危险,船上群情愤激,什么都干得出,"你不信,试试他们的心。现在正是时候,都睡着,连海籁黑吴都不在。你对你班上的人一个个去说,我们人手够了,把船拿下来。你犯不着去白冒险送命,叫布莱跟他的秘书还有海籁黑吴这四个人去坐救生艇,他还比你的小筏子安全。"说罢下去了。 克利斯青听他这两个朋友分别劝他的话,竟不谋而合,其实司徒华的话并没有反意,但是他一夜失眠之后,脑海如沸,也不及细辨滋味。四点半,他终于决定了,用小刀割断一根测量海底深度的绳子,绳端系着铅块,下水会直沉下去。他拴在自己颈项上,铅块藏在衬衫里,准备事不成就跳海。 五点钟,他去跟琨托与马丁说,这两人刚巧在一起。琨托是水手中的激进派,立刻自告奋勇下统舱通知伙伴们。美国人马丁起初犹疑,随即答应参加。后来马丁乘乱里把手里的火枪换了只布袋,跟着船长一干人走下小船,被忠贞的木匠头子喝住:"你来干什么?"答说:"跟你们走。"被木匠大骂,琨托听见了,怕别人效法马丁,人心动摇起来,用火枪指着他,逼他回到大船上。可见马丁本不愿意,只是不敢拒绝,不然怕他走漏风声,可能马上结果了他。 其实跟这两个水手一说,就已经无可挽回了。事后克利斯青对杨冷淡了下来,杨当然也气。当时完全是为他着想,看他实在太痛苦,替他指出一条路。杨比他还小两岁,那年才二十二岁,受过高深教育,黑黑的脸,有西印度群岛血液,母方与历史上出名哀艳的苏格兰玛丽女王沾亲。二十来岁就断送了前程,不免醇酒妇人。他与亚当斯两人最与土人接近,余人认为他们俩与几个土人"换妻"。这亚当斯大概过去的历史很复杂,化名斯密斯,大家只知道他叫斯密斯。 土人的三个女人又死了一个。铁匠威廉斯丧偶后一直郁郁独处,在岛上住了一年半,去跟克利斯青说,他要用武力叫土人让个女人给他。"你疯了——他们已经六个人只有两个女人。这一定会闹出人命来。杰克,劝你死了这条心,"克利斯青说。威廉斯又去逐一告诉别人,都这么说,他沉默了几星期,又来恫吓恳求,大家听惯了他这一套,也不当桩事。有一天,他要求召集全体白人,当众宣称:"我走了。你们有你们的太峨"(土语,指好友,每人限一男一女两个),有你们的孩子,我什么都没有。我有权利离开这里。你们不肯给我一个女人,我只好到别处去找,宁可被捕,手镣脚铐回英国绞死,也不要再在这岛上待下去了。" 大家面面相觑。"你坐什么船走呢?""救生艇。只有这条船能出海。""给了你我们怎么打渔?"白人只会驾救生艇,坐土制小船不安全。"既然不给我女人,船应当归我。"(按:他们是没提,打渔还是小事,他这一出去,迟早会泄漏风声带累大家。)克利斯青商量着说:"我们只好依杰克。"问他要哪一个女人。"随便南西还是玛瑞娃,哪个都行。" 克利斯青拿两只小木棍子叫他抽签,一只长的代表玛瑞娃,短的代表南西。他抽中短的。 当晚南西与她的丈夫塔拉卢在他们房子里吃晚饭,看见九个白人拿着火枪走来,塔拉卢早知来意。南西本来早就想离开他,去陪伴那孤独的白人,不然她和玛瑞娃跟别的女人比起来,总觉得低一级似的。"南西,你去跟杰克威廉斯住,他太久没有女人了,"克利斯青说。 南西点点头,塔拉卢早已跑了,就此失踪。有两个土人说他躲在岛上西头。白人从此都带着枪,结伴来往的时候多些。估计土人都不稳,只有克利斯青的男性"太峨"梅纳黎比较可靠。 隔了几天,女人们晚间在一颗榕树下各自做饭,一面唱歌谈天。绮萨贝拉与花匠勃朗的女人听见南西低唱:"这些人为什么磨斧头?好割掉白人的头。"两个女人悄悄的去告诉她们丈夫。克利斯青立即荷枪实弹,独闯土人下了工聚集的房子,除了梅纳黎都在,塔拉卢也回来了,先也怔住了,然后缓缓走过去,弯腰去拾地下最近的一把斧头。克利斯青端枪瞄准他,顿时大乱,塔拉卢与一个塔喜堤同乡夺门而出。克利斯青的枪走火,没打中,也返身逃走。 三天后,女人们在海边钓鱼,南西被她丈夫与那同乡绑架了去。克利斯青召集白人,议决塔拉卢非处死不可,派梅纳黎上山,假装同情送饭,与南西里应外合,杀了她丈夫,次日又差他诱杀另一个逃走的土排岛人。六个土人死剩四个,都慑服,但是琨托与他的朋友麦柯喝醉了常打他们。女人除了绮萨贝拉都对白人感到幻灭。这些神秘的陌生人,坐着大船来的,衣着华美,个个豪富热情,现在连澡都懒得洗,衣服早穿破了没有了,也跟土人一样赤膊,用皮带系一条短裙子,头戴一顶遮阳帽,赤脚,举止又粗鄙兽性。她们都更想家了。 一年后又有密谋,这次瞒着所有的女人与梅纳黎。土人没有枪械,但是杨与亚当斯常跟他们一同打猎,教会了他们开枪,也有时候借枪给他们打鸟、打猪——家畜都放出去自己找吃的,省得饲养,小岛上反正跑不了,要杀猪再拿枪去打死一只。这时候正是播种的季节,那天除了杨和亚当斯都下田去了。几个土人先悄没声爬行,爬到祸首威廉斯后面,脑后一枪打死。马丁听见抢声,有人问起,他猜打猪。一个土人接口喊叫道:"嗳,打了个大猪!叫梅纳黎来帮着抬。" 梅纳黎去了,就被胁从,一同去杀克利斯青,也是脑后一枪毕命。麦柯知道了,飞奔去报信给绮萨贝拉,她正分娩,第三胎生了个女儿。她颀长美貌,是个酋长的女儿。克利斯青给他取这名字,因为他有个亲戚叫绮萨贝拉,英国附近有个美丽的小岛是她的产业,所以也是个海岛的女主人。麦柯与琨托同逃。九个白人杀了五个,消息已经传了出去,村中大乱。亚当斯跑回家去预备带点粮食再上山,四个土人都埋伏在他家里,但是开枪走火,被他负伤逃走。他们追到山上,忽然有一个土人喊话,叫他回来,答应不伤害他,因为"杨先生叫留下你给他作伴"。 至此方才知道是杨主谋,他先还不信,但是自忖在荒山上饥寒交迫,又受了伤,迟早落到他们手里,不如冒险跟他们回去。 押着他回村,杨已经占了克利斯青的房子,女人都聚集在那里。亚当斯的妻子替他求情,土人放了他,走了。"你为什么干这事?"他问杨,说得特别快,好让这些女人听不懂。"反正他们自己总有一天会干出来的,不如控制住爆炸,"杨说。 他大将风度,临阵不出帐篷。他指出现在女人不愁不够了,他早已看上绮萨贝拉,预备娶作二房,再加上南西;琨托与麦柯还没死,但是他们俩的女人归亚当斯。这是他鼓舞亚当斯的话,但是并没下手。 女人都在举哀,埋葬死者。土人争夺女人,杨只冷眼看着。一星期后有天晚上,梅纳黎与另一土人提摩亚为了杨妻苏珊吃醋,大家不过在唱歌吹笛子,也并没怎样,但是梅纳黎竟杀了提摩亚,(按:可能是后者骂梅纳黎是白人走狗,侥幸饶了他一命,还要争风。)逃入山中,投奔琨托、麦柯。二人疑心有诈,又杀了梅纳黎。 杨打发苏珊给他二人送封信去,信上说他要杀掉剩下的两个土人,他们可以回来了,二人不敢轻信。杨果然用美人计,叫花匠勃朗的寡妇勾引一个土人,预先嘱咐她留神不要让他头枕在她手臂上,黑暗中差另一个女人去砍他的头。女人力弱,切不断,杨只好破例亲自出马,同夜把另一个土人也杀了。 琨托、麦柯回来了,天下太平,女人重新分过,但是她们现在不大听支配,从这张床睡到那张床上。琨托、麦柯没有土人可打,就打土女。女人们发狠造海船回乡,但是谈何容易。子女多了,救生艇坐不下,杀光了白人也还是回不去。 两个酒鬼,麦柯终于跌死了,琨托的妻子也同样坠崖而死,也不知道是否她男人推的。他索取另一个女人简妮——亚当斯的前妻,让了给马丁,马丁被杀后又收回——恫吓亚当斯与杨。他们当他疯子,合力杀了他,也心下悚然,知道再这样下去,只剩他们俩也仍旧两雄不并立。于是都戒了酒,皈依宗教。 亚当斯识字不多,叫杨教他读书。杨已经患了严重的哮喘病,杨死后他能念祈祷文,带领一群妇孺做礼拜,兼任家长与牧师。耶稣受难日是一个星期五,复活节前从一个星期三起禁食四十日。他热心过度,误以为每星期三、星期五禁食。土女都是"大食佬",因此一到中轻都非常胖,但是对他这件虐政竟也奉行不误。 十几年后,一只美国船猎捕海狮,路过辟坎岛,亚当斯好容易遇见可谈的人,又不是英国人,不碍事,源源本本全都告诉了船长。当时美国独立战争还未结束,六年后英美战事告一段落,英国海军部才收到这船长的一封信,交给一个书记归档,就此忘怀了。 同年美国军舰在南美一带劫取英国捕鲸船,英国派了两艘军舰去远道拦截,刚巧又重新发现辟坎岛。老水手亚当斯五十多岁已经行走不便,叫几个青年搀扶上船参见长官,前事统统一本拜上,两个指挥官见他如此虔诚悔过,十分同情,代表本国海军声称不要他回国归案,尤其赏识克利斯青的长子星期五——原名星期四,因为他父亲忘了太平洋上的国际日期线,少算了一天。——这两个军官这样宽大为怀,擅自赦免叛变犯,原因想必是出事后二十多年,舆论已经代克利斯青一干人反平,连官方态度也受影响。 本世界三○年间通俗作家诺朵夫、霍尔合著《邦梯号三部曲》,第三部《辟坎岛》内容其实与上述大同小异,除了没有杨幕后主使一节。自序列举资料来源:老水手亚当斯的叙述,前后共四次——美国捕海狮船与英国军舰来过之后,十一年后又告知另一个英国船长毕启,此后四年,又告诉一个法国人;此后二十年,根据琨托的儿子口述,出版了一本书,又有一本是根据另一个水手米尔斯的女儿,又有毕启著书与另一个流行的小册子。直接间接全都来自亚当斯——孩子们也都是听他讲的——而各各不同。两个作者参看"一切现存的记载",列出时间表,采用最合情理的次序,重排事件先后。他们二位似乎没看见杨主谋的版本的。 亚当斯这样虔诚的教徒,照理不打谎语。如果前言不对后语,常是因为顾念亡友——杨生前也已经忏悔了——而且后来与外界接触多了点,感觉到克利斯青现在声誉之高,遗孀绮萨贝拉却曾经失身于杀夫仇人,尽管她是不知道内情——女人孩子们都不知道。可能最后两次非官方的访问,他都顾忌较多,没提杨在幕后策动。两次访问中间隔了四年,六十几岁的人记性坏,造出来的假话一定出入很大。孩子们听见的难免又有歧异。 这些洁本的内容,可以在这篇小说里看出个大概:铁匠威廉斯私通塔拉卢之妻(即南西),被自己的妻子得知,上山采集鸟蛋的时候跳崖自杀了。威廉斯想独占南西,克利斯青不允。结果争风吃醋对打,牵入其他土人白人。克利斯青为了息事宁人,不得不叫南西在二人之间选择一个,她选中威廉斯。塔拉卢企图报复未果,反被她饲机毒死。太平了一个时期,又为了分田,土人没份,沦为奴隶,克利斯青反对无效。土人起事,杀了克利斯青等五人。三女报夫仇,乘土人倦卧杀掉了几个。这样,杨的阴谋没有了,又开脱了克利斯青的责任,也没有共妻,唯一的桃色纠纷也与土人叛乱无关——最后这一点大概是诺朵夫等的贡献,将分田移后,本来一到就分,改为"最合情理的次序,重排事件先后"。没有土地才反叛,并不是白人把女人都占了去,所以是比亚当斯更彻底的洁本,但是这样一来,故事断为两截,更差劲了。 美国小说家杰姆斯密契纳那篇散文上说:近人研究有关文件,发现克利斯青丧妻后强占土人的妻子,被本夫开枪打死。这一说与李察浩、诺朵夫等的叙述全都截然不同,显然在这一个系统之外。只有它说绮萨贝拉头胎生了个儿子之后一年就病逝。密契纳的成名作是《南太平洋故事》,此后曾经与一个"南太平洋通"合编一部写南海的散文选,又有长篇小说《夏威夷》,本人也搬到夏威夷居住多年,与夏威夷大学教授合著的这本散文集里谈邦梯案,也是近水楼台,总相当有根据,怎么会闹出张冠李戴的笑话,把铁匠的风流案栽派到克利斯青头上?这话究竟是哪里来的? 亚当斯自动向官方交代辟坎岛上的一系列血案,总该是据实指杨主谋。两个军舰舰长的报告,是否在三○年间所谓"一切现存的记载"之列?从十九世纪初叶英政府的立场看来,杨嗾使土人屠杀自己的同胞,是个"英奸",影响白种人的威望。还有共妻,虽然只限土人之间,却是白人分派的,克利斯青脱不了关系。实际上,威廉斯有句话值得注意:"你们有你们的太峨,有你们的孩子,我什么都没有。"显然他们将同居的女人视为"太峨"而不是太太。是后来的洁本顾体面,而且在荒岛上也大可不必注重形式,才径称之为妻。李察浩因之,那是按现代尊重异族妇女的观点。这才有"共妻"、"换妻"耸人听闻的名目。但是就连这样,当时如果传出去也已经不成话,世外桃源成了淫窟,叛舰英名扫地。于是把那两份报告隐匿了起来,还有那美国捕海狮船长的那封信,想必也找出来对过了,证明亚当斯的自白属实,一并归入秘密档案,直到本世纪七○年间,殖民主义衰落,才容许李察浩看到。 英国皇室子弟都入海军。爱丁堡公爵本来是希腊王族,跟他们是亲上加亲,早先也做过英国海军军官,一向对海军有兴趣,又据说喜欢改革。也许是经他支持,才打通这一关。过去官方隐讳辟坎岛上的事,或者不免有人略知一二,认为是与克利斯青有关的丑闻,传说中又稍加渲染附会,当时有这么一段记载,为近人发现——密契纳这一说,除非是这来源。 李察浩这本书号称揭穿邦梯案疑团,也确是澄清了诸人下场,却又作惊人之论,指船长大副同性恋爱。这话也说不定由来已久,密契纳那篇文章就提起他们俩关系密切,比别人亲近。也许因为那篇是第一个着眼于肇事原因的细微,所以有点疑心别有隐情,但是直到最近,同性恋在西方还是轻易不好提的。 两人年纪只相差十岁。认识那年,克利斯青二十岁,做过两年海员,托布莱太太娘家举荐,布莱回说"不列颠尼亚号"船员已经额满。克利斯青写信给他说,情愿与水手同住,学习各种劳作,唯一的要求是与士官一同吃饭。经布莱录用,把所有的航海技能都教会了他。他第二次出海,中途升作二副,大副名叫艾华慈。再下一次,布莱调任邦梯号船长,他是布莱的班底,当然跟去。出了事之后,舆论后来于布莱不利,饱受攻击,艾华慈也写信给他,骂他自己用人不当,说他们共事的时候,克利斯青在花名册上"列为炮手,但是你告诉我要把他当作士官看待。……你瞎了眼看不见他的缺点,虽然他是个偷懒的平庸的海员,你抬举他,待他像兄弟一样,什么机密事都告诉他,每隔一天在你舱房里吃午晚两餐。"在不列颠尼亚号上,他有船长的酒橱钥匙,在甲板上当值,每每叫人去拿杯酒来,吃了挡寒气。 克利斯青兄弟很多,有个哥哥爱德华跟他最亲近。他告诉他哥哥,布莱是"从来没有过这么好的教师",不过"火性大,但是我相信我学会了怎样哄他"。 邦梯号上除了两名花匠,都是布莱一手任用的。事务长傅莱亚——其实是船长,但是海军加派军官作指挥官,位居其上,称大佐(凯普腾),所以近代船长通称凯普腾——与船医都不是他的私人,本来不认识。他规定这两个人陪他一块吃饭,但是谈不拢,闹意见,那胖医生又是个酒鬼,布莱对他非常不满。克利斯青晚间仍旧常到他舱房谈天或吃饭。出海不到一个月,一进了大西洋,就把克利斯青提升做大副,代理少尉——布莱自己的官阶也不过是少尉,称"大佐"不过是照例对指挥官客气的称呼。——副锚缆员莫礼逊通文墨,记载这件事,认为越过傅莱亚头上,是侮辱傅莱亚。布、傅二人交恶,已经几乎不交谈,但是傅对克利斯青始终没有憎恨的表示,这是因为克利斯青并没有沾沾自喜,遇事总还是站在士兵一边,论理他做大副经验不够,而且平时虽卖力,忧郁症一发作就怠工,不过人缘好,上上下下只有布莱的仆人不喜欢他。 出航十个月,快到塔喜堤了,布莱终于不再与傅莱亚和医生一桌吃饭,各自在舱房用膳。到了塔喜堤,医生醉死了。布莱在塔喜堤极力结交王室,国王划出一块地,给他们种植面包果,预备装盆带走。布莱派克利斯青带人保护花房,在果园旁高坡上搭起帐篷,都有女人同居。克利斯青结识绮萨贝拉前也滥交,染上了性病。 布莱住在船上,也匀出一半时间与国王同住,常请国王王后上船吃饭。他逐日记下当地风俗,盛赞塔喜堤是世界第一好地方,只不赞成有些淫舞陋俗与男色公开。他是跟大探险家库克大佐(captaincook)起家的。库克在南太平洋这些岛上为了顾到自己身份,不近女色,土人奉若神明。布莱也照办,不免眼红下属的艳福。有五个多月之久,他不大看见克利斯青,见了面就骂,几次当着国王与王室——都是最注重面子与地位的——还有一次当前克利斯青的男性"太峨",并且告诉他克利斯青并不是副指挥官,不过是士兵。——这些青年士官都是见习军官,只算士兵,比水手高一级,犯规也可以鞭笞。克利斯青的代理少尉,倒是一回去就实授,如果一路平安无事。 自从离开塔喜堤,布莱显然心理不正常,物质上的占有欲高达疯狂程度。路过一岛,停泊汲水,五爪铁钩被土人抢去,船上备而不用的还有好几只,但是布莱大题小做,效法库克当年常用的扣人勒赎之计,把五个酋长留在船上,索取铁钩。回说是另一个岛上的人拿的,早已驾舟远扬。相持不下,布莱开船把五个人带走,许多小舟号哭跟随,跟到晚上,只剩一只小船,船上都是女人,哭着用刀戳自己,满头满身长血直流,也不知道是"哀毁"还是自明心迹。布莱终于只得放酋长们下小船,五个人都感泣,轮流拥抱他。他自以为结交了几个一辈子的朋友,莫礼逊记载这件事,却认为他们是忍辱,无法报复,下次再有船来,如果人少会吃他们的亏。大家买椰子,布莱买了几千只堆在甲板上。"你看这堆椰子是不是矮了?"他问傅莱亚。"也许是水手来来往往踩塌了,"傅莱亚说。 布莱查问,克利斯青承认他吃了一只。"你这狗!你偷了一半,还说一只!"召集全体员工大骂,罚扣口粮,主食芋头只发一半,再偷再扣一半。 一向拿傅莱亚与木匠头子出气,离开塔喜堤后换了克利斯青。当天下午在甲板上遇见,又骂了一顿。木匠头子后来看见克利斯青在流泪,知道他不是娘娘腔的人,问他怎么了。"你还问,你没听见说怎样对待我?""待我不也是一样。""你有保障(指他是正规海军人员)。我要是像你一样对他说话,会吃鞭子。如果打我一顿,两个人都是个死——我抱着他跳海。""好在没多少时候了,"木匠头子劝他。"等到船过努力峡(澳洲边缘海峡,地势险恶,是航海的一个难关),船上一定像地狱一样。" 又有人在旁边听见他二人谈话,听见克利斯青说:"情愿死一万次,这种待遇不能再受下去","不是人受得了的。"当晚布莱气平了,却又差人请克利斯青吃饭,他回掉了。天明起事,士官中有个海五德,才十六岁,吓呆了坐在自己舱房里,没跟着走,后来克利斯青把他们几个中立分子送到塔喜堤,与海五德家里是世交,临别托他给家里带信,细述出事经过,又秘密告诉他一些话,大概是嘱咐他转告兄长爱德华,但是这话海五德并没给他带到,也从未对任何人说过。 托带的秘密口信不会是关于性病——船上差不多有一半人都是新得了性病,而且容易治。李察浩认为是告诉他哥哥,他与船长同性恋,在塔喜堤妒忌他有了异性恋人,屡次当众辱骂,伤了感情,倒了胃口,上路后又一再找碴子逼迫于他,激变情有可原。照这样说来,叛变前夕请吃晚饭,是打算重拾坠欢。 十八世纪英国海军男风特盛,因为论千的拉夫,鱼龙混杂。男色与兽奸同等,都判死刑,但是需要有证人,拿得出证据,这一点很难办到,所以不大有闹上法庭的。但是有很多罪名较轻的案件,自少尉、大副、代理事务长以下,都有被控"非礼"、"企图鸡奸"的。 海五德是邦梯号上第二个宠儿。他是个世家子,美少年,在家里父母姊妹们将他当个活宝捧着。布莱在船上给他父亲去信报告他的成绩,也大夸这孩子,"我像个父亲一样待他,……他一举一动都使我愉快满意。"叛变那天他没露面,两个士官海籁、黑吴下去拿行李,见他一个人坐着发怔,叫他赶紧一块跟船长走,没等他回答,先上去了,结果他并没来。布莱回到英国,海五德的父亲刚逝世,新寡的母亲写信给布莱,回信骂她儿子"卑鄙得无法形容"。此后海五德在塔喜堤当作叛党被捕回国,家里托人向他问明底细。极力营救。海五德经过慎重考虑,没替克利斯青秘密传话,因为怕牵涉到自己身上,而且指控布莱犯了男色,需要人证物证,诬告也罪名差不多一样严重。 以上是男色之说的根据。 克利斯青第一次跟布莱的船出去,船上的大副说他"非常喜欢女人。对于女人,他是我这辈子见过的最傻的年轻人之一。"可见他到处留情而又痴心,性心理绝对正常。闹同性恋除非是旅途寂寞?李察浩肯定他与布莱有"深邃热情的关系",相从四年,也就爱了布莱四年。但是他对哥哥给布莱下的评语:"……火性大,但是我相信我学会了怎样哄他",显然不过敷衍上司。 布莱谴责塔喜堤人公然同性恋爱,当然可能是假道尝。好男风的人为社会所不容,往往照样娶妻生子,作为掩蔽。再看他的婚姻史:他父亲在海关做事,他在学校里功课很好,但是立志加入海军,先做水手,靠画地图的专长,很快的窜了起来,算是出身行伍。他认识了一个富家女,到海上去了两年回来才向她求婚,订了婚一个短时期就结婚,两人同年二十六岁。他喜欢享受家庭之乐。太太不怎么美,但是很活泼,有张画像,一副有说有笑的样子。布莱在画像上是个半秃的胖子,却也堂堂一表,只是酷溜溜的带着嘲笑的神气。 他太太既帮夫又健笔,老是给娘家有势力的亲戚写信代他辩护,写了一辈子。他老先生的是非特别多,远在邦梯案十年前,婚前跟库克大佐出去,就出过岔子。 那次航行,库克发现了夏威夷。当时夏威夷人口过剩,已经很紧张,被他带了两只大船来,耽搁了些时,把地方上吃穷了。国王与众酋长表面上十分周到,临行又送了大批猪只粮食。出海刚巧遇到风暴,两只船都损坏了,又没有好的港口可停泊,只好折回。夏威夷人疑心他们去而复回不怀好意,于是态度突变,当天已经连偷带抢,但是国王仍旧上船敷衍慰问,次晨发现一只大救生艇失窃,库克立即率领海军陆战队,去接国王上船留作人质,等交回救生艇再释放。又派布莱与李克门少尉巡逻港口,防止船只外逃,有企图出海的"赶他们上岸"。开火与否大概相机行事。 库克上岸,沿途村人依旧跪拜如仪。问国王何在,便有人引了两个王子来,带领他们到一座小屋门前,肥胖的老王刚睡醒,显然不知道偷救生艇的事。邀请上船,立即应允,正簇拥着步行前往,忽闻海湾中两处传来枪声,接着大船开炮。一时人心惶惶,都拾石头,取枪矛,穿上席甲,很快的聚上三千人左右。一路上不再有人叩首,都疑心是劫驾。 海军陆战队拦不住,人丛中突然有个女人冲了出来,站在国王面前哭求不要上船,是一个宠妃。两个酋长逼着国王在地下坐下来。老王至此也十分忧恐,库克只好丢下他,群众方才让他们通过。将到海滩,忽然土人的快船来报信,说海湾里枪炮打死了人。原来是布莱开枪追赶一只船,大船上发炮是掩护他。李克门因也下令开枪,打死了一个酋长。当下群情愤激,围攻库克一行人,前仆后继,库克被小刀戳死,跟去的一个少尉仅以身免。另一个少尉在海边接应,怯懦不前,反而把船退远了些。但是事后追究责任,大家都知道是最初几枪坏事。如果不是先开枪,李克门比他还更年轻,绝对不会擅自开枪。布莱不但资格较老,做库克的副手也已经两年了。金少尉继任指挥,写着报告只归罪于土人,但是后来著书记载大名鼎鼎的库克之死,写开枪"使事件急转直下,是致命的一着"。这书布莱也有一本,在书页边缘上手批:"李克门开火,打死一个人,但是消息传到的时候,攻击已经完毕。"不提自己,而且个个都批评。 那次是他急于有所表现,把长官的一条命送到他手里,侥幸并没有影响事业。十年后出了邦梯案,不该不分轻重都告在里面,结果逮回来的十个人被控诉,只绞死三个。海五德案子一了,他家里就反攻复仇,布莱很受打击。又有克利斯青的哥哥爱德华代弟弟洗刷。克利斯青与大诗人威治威斯先后同学,爱德华一度在这学校教书,教过威治威斯。威治威斯说他是个"非常非常聪明的人"。爱德华访问所有邦梯号生还的人,访问记出了本小册子,比法庭上的口供更详尽。布莱二次取面包果回来,又再重新访问这些人,也出小册子打笔墨官司。但是他的椰子公案已经传为笑柄。上次丢了船回来倒反而大出风头,这次移植面包果完成使命回,竟赋闲在家一年半,拿半俸,家里孩子多,支持不了。 此后两次与下属涉讼,都很失面子,因为不是名案,外界不大知道。他太太不断写信代为申辩。晚年到澳洲做洲长,她得了怔忡之疾,不能同去。"甜酒之乱"他被下属拘禁两年,回国后还需要上法庭对质,胜诉后年方六十就退休了,但是一场官司拖得很久,她已经忧煎过度病卒。他这位太太显然不是单性人用来装幌子的可怜虫。她除了代他不平,似乎唯一遗憾是只有六个女儿,两个患痴呆症,一个男双胞胎早夭。布莱的身后名越来越坏,直到本世纪三○年间上银幕,却尔斯劳顿漫画性的演出引起一种反激作用,倒又有人发掘出他的好处来。邦梯号绕过南美洲鞋尖的时候,是英国海军部官场习气,延误行期,久不批准,所以气候坏,刚赶上接连几个星期的大风暴,惊险万分。全亏布莱调度有方,鼓励士气无微不至,船上每层都生火,烤干湿衣服,发下滚热的麦片与冲水的酒,病倒的尽可能让他们休息,大家也都齐心。他一向讲究卫生,好洁成癖,在航行日录上写道:"他们非得要人看着,像带孩子一样。"不管天气冷热,刮风下雨,每天下午五时至八时全体在甲板上强迫跳舞,活动血脉,特地带了个音乐师来拉提琴。在艰苦的旅程中,他自矜一个水手也没死,后来酗酒的医生过失杀人,死掉一个,玷污了他的纪录,十分痛心。 船到塔喜堤之前,他叫医生检查过全体船员,都没有性病。此后克利斯青在塔喜堤也传染上了,有洁癖的布莱还苦苦逼他重温旧梦?这是同性恋之说的疑窦之一。 邦梯号上的见习士官全都是请托介绍来的,清一色的少爷班子,多数是布莱妻党的来头,如海五德是他丈人好友之子,海籁是他太太女友的弟弟。他这样一个精明苛刻的能员,却冒险起用这一批毫无经验的公子哥儿,当然是为了培植关系,早年吃够了乏人援引的亏。连克利斯青在内,他似乎家境不如门第,但也是托布莱丈人家举荐的,论经验也不堪重用。布莱这样热中的人,靠裙带风光收了几个得力门生,竟把来权充娈童。还胆敢隐隐约约向孩子的父亲夸耀,未免太不近情理。书中不止一次引他给海五德父亲信上那句话作证:"他一举一动都使我愉快满意",是想到歪里去了。至于克利斯青秘密托海五德传话,如果不是关于同性恋,是说什么?他这么一个多情公子,二十二三岁最后一次离开英国之前,恋爱史未见得是一张白纸,极可能有秘密婚约之类的事。现在知道永远不能回国了,也许有未了的事,需要托他哥哥爱德华。事涉闺阁,为保全对方名誉起见,爱德华根本否认海五德带过秘密口信给他,海五德也不辩白,因此别人都以为是他把话给吃掉了。 当然这都是揣测之词。说没有同性恋,也跟说有一样,都不过是理论。要证据只有向叛变那一场的对白中去找,因为那时候布莱与克利斯青当众争论三小时之久,众目睽睽之下,他二人又都不是训练有素的雄辩家、律师或是名演员。如果两人之间有点什么暧昧,在这生死关头,气急败坏,难免流露出来。若问兵变不比竞选,怎有公开辩论的余裕,这场戏根本紊乱散漫而又异样,非但不像传奇剧,还有点闹剧化。布莱被唤醒押到甲板上,只穿着件长衬衫——也就是短睡袍——两手倒剪在背后绑着,匆忙中把衬衫后襟也缚在里面,露出屁股来。克利斯青一直手里牵着这根绳子,另一只手持枪,上了刺刀。有时候一面说话,放下绳子,按着布莱的肩膀,亲密的站在一起,像两尊并立的雕像。 起先他用刺刀吓噤布莱:"闭嘴!你一开口就死了。"但是不久双方都抗议,轮流嚷一通。邱吉尔等两个最激烈的船员也发言,逐个发泄一顿。话说多了口干,三心两意的美国人马丁竟去剥了一只柚子,喂给布莱吃。 克利斯青也觉得口渴,叫布莱的仆人下船去到船长舱房里多拿几瓶甜酒来,所有武装的人都有份。又吩咐"把船长的衣服也带上来"。仆人下去之前先把布莱的衬衫后襟拉了出来。(按:大概因为听上去预备让他穿着齐整,知道代为整衣无碍。) 布莱希望他们喝醉了好乘机反攻,不然索性酒后性起杀了他。但是并没醉。原定把他放逐到附近一个岛上,小救生艇蛀穿了底,一下水就沉了,克利斯青只得下令放下一只中号的,费了四十分钟才放下去。晨七时,这才知道有不止二十个人要跟布莱走。对于克利斯青是个大打击,知道他错估了大家的情绪。如果硬留着不放,怕他们来个"反叛变"。不留,船上人手不够,而且这只救生艇至多坐十个人。锚缆员与木匠头子力争,要最大的一只。杨自从一开始代他划策后就没露面,这时候忽然出现了一刹那,拿着枪,上了刺刀,示意叫他应允。他把那只大的给了他们。 他的一种矛盾的心情简直像哈孟雷特王子。邱吉尔想得周到,预先把木匠头子的工具箱搬到甲板上,防他私自夹带出去,不料他问克利斯青要这箱子,竟给了他。邱吉尔跟下小船去抢回来。琨托靠在栏杆上探身出去叫喊:"给了他,他们一个月内就可以造出一只大船。"救生艇上一阵挣扎,被邱吉尔打开箱子,夺过几件重要的工具,扔给琨托。 他这里往上抛,又有人往下丢。守中立的莫礼逊掷下一根缆绳,一只铁构,又帮着锚缆员柯尔把一桶食水搬下小船,临行又把牛肉猪肉在船栏杆上扔下去。柯尔拿了只指南针,琨托拦阻道:"陆地看都看得见,要指南针做什么?"另一个最凶横的水手柏凯特竟做主让他拿去了。作者李察浩认为是故意卖人情,万一被捕希望减罪。走的人忙着搬行李粮食,都叫叛党帮忙,临了倒有一半人热心帮助扛抬,仿佛讨好似的。是否都是预先伸后腿,还是也于心不忍?跟这些人又无仇无怨,东西总要给他们带足了,活命的希望较大。 只有琨托与邱吉尔阻止他们带枪械地图文件。克利斯青也挥舞着刺刀叫喊:"什么都不许拿走!"没有人理睬。最后柯尔用一只表、一只口哨换了四把刀防身。 青年盲乐师白恩还坐在中号救生艇里,也没有人通知他换了大号的。只听见乱哄哄的,也不知道怎么了,他一个人坐在那里哭。 克利斯青在布莱旁边已经站了快三小时,面部表情痛苦得好几个人都以为他随时可以自杀,布莱也是这样想。 傅莱亚等几个禁闭在自己舱房里的人员都带上来了。布莱手腕上的绳子已经解开,许多人簇拥着赶他下船。他还没走到跳板就站住了,最后一次恳求克利斯青再考虑一下,他用荣誉担保,永远把这件事置之度外。"我家里有老婆,有四个孩子,你也抱过我的孩子。"他又说。"已经太晚了。我这些时都痛苦到极点。""不太晚,还来得及。""不,布莱船长,你但凡有点荣誉观念,事情也不至于闹到这地步。是你自己不顾老婆孩子。" 叛党与忠贞分子听得不耐烦起来,他们俩依旧长谈下去。"难道就没有别的办法?"布莱说。 柯尔插嘴解劝,克利斯青回答他:"不,我上两个星期一直都痛苦到极点,我决定不再受这罪。你知道这次出来布莱船长一直把我当只狗一样。""我知道,我们都知道,可是你罢手了吧,看在上帝份上!"有这么一秒钟,琨托、邱吉尔都怕克利斯青真会软化——他已经一再让步,自愿把小船拖到岛上。 傅莱亚也恳求,建议把布莱手镣脚铐看管起来,改由克利斯青做指挥官。琨托、邱吉尔最怕这种妥协办法,大呼小叫把声音盖了下去。傅莱亚一直打算伺机收复这条船,起先就想跟布莱一同挑拨群众反攻,克利斯青怕他捣乱,把他关在舱房里,他又要求看守让他到炮手舱中谈话,叫他拒绝跟船长坐小船走。"那岂不是把我们当海盗办?" 傅莱亚主张囚禁布莱,由克利斯青接任,也还是他那条诈降之计。神出鬼没的杨,永远是在紧要关心惊鸿一瞥,此刻又出现了,拿着枪。"杨先生,这不是闹着玩的,"布莱说。"报告船长:饿肚子不是闹着玩的。我希望你今天也吃够了苦头。"杨在叛变中一共只说了这两句话。 大号救生艇已经坐满了人。克利斯青又指名叫回三个人,一个修理枪械的,两个小木匠,少了他们不行,职位较高的又不放心。三人只得又走上跳板。"反正已经坐不下了,"布莱安慰他们,"小子,别怕,我只要有一天回到英国,我要替你们说话。" 傅莱亚要求让他也留下来,布莱也叫他不要走,但是克利斯青硬逼着他下去。 布莱最后向克利斯青说:"你这样对待我,还报我从前对你的友谊,你认为是应当的?" 克利斯青感到困扰,脸上看得出犹疑的神气。"这——布莱船长——就是!就是这一点!——我实在痛苦——。"布莱知道再也没有别的话可说,默然下船。 这最后两句对白值得玩味。如果他们有过同性恋关系,布莱又还想利用职权逼他重温旧梦,他还会感念旧恩?早已抵销了。书中在他回答之前加上一段心理描写:他困惑,因为报复的代价太高,同船友伴极可能死掉一半,另一半也永远成了亡命者,但是底下答复的语气分明是对布莱负疚,扯不到别人身上。李察浩似乎也觉得这一节对白证明他们没有同性恋,推翻了他的理论,因此不得不加以曲解。 撇开同性恋,这本书其实把事件的来由已经解释得相当清楚。叛变与事后自相残杀同是杨唆使。书中称为"这阴暗的人物",只是一个黑色剪影。他是这批人里面唯一的一个青年知识分子,在辟坎岛上把能记忆的书全都写了下来。近代名著《凯恩号叛变》里面也有个类似的角色,影片中由弗莱·麦克茂莱演,是个文艺青年,在战舰上任职,私下从事写作。大家背后抱怨船长神经病,他煽动这些青年军官中职位最高的一个——范强生饰——鼓励他叛变,后来在军事法庭上受审,竟推得干干净净。这本书虽然是套邦梯案,比李察浩的书早二十年,不会知道杨的事,纯是巧合,不过是讽刺知识分子夸夸其谈,不负责任。杨比他复杂,为了朋友,把自己也葬送在里面,后来也是因为失去了这份友谊而衔恨。不知道是否与他的西印度血液受歧视有关? 叛变固然是杨的主意,在这之前克利斯青已经准备逃亡。问题依旧是他与布莱之间的局面,何至于此? 这条船特别挤,船身不到九丈长,中舱全部辟作花房,因为盆栽的面包果树溅上一滴海水就会枯萎。剩下地方不多,挤上差不多五十个人。现代港台一带的机帆船也许有时候更挤,但是航程短,大概只有潜水艇与太空船上的情形可以比拟。布莱唠叨,在这狭小的空间内被他找上了,真可以把人嘀咕疯了。 克利斯青人缘奇佳,布莱一向不得人心,跟库克的时候也就寡言笑,三句不离本行。同性的朋友也往往是"异性相吸",个性相反相成。布莱规定傅莱亚与医生跟他一桌吃饭,显然也需要年纪较大、阅历深些的人作伴,无奈他实在跟人合不来,非得要像克利斯青这样的圆融的青年迎合着他,因此师徒关系在他特别重要。当然也是克利斯青能吃苦,粗细一把抓,没有公子哥儿习气,他自己行伍出身的人,自然另眼看待。但是邦梯号一出大西洋就破格提升,李察浩认为是他们这时候发生了更进一层的关系,其实是针对傅莱亚。如莫礼逊札记中所说,越过傅莱亚头上,是一种侮辱。 一到塔喜堤,布莱什么都交给下属。也不去查考——也许是避免与他们那些女人接触——连救生艇蛀穿了也直到叛变那天才发觉。他非常欣赏当地的女人,而一人向隅,看不得大家狂欢半年,一上船就收拾他们。对克利斯青却是在塔喜堤就骂,想必因为是他的人,所以更气他。克利斯青"爬得高跌得重",分外羞愤。恩怨之间本来是微妙的,很容易就一翻身倒了个过。至于有没有同性恋的暗流,那又是一回事,即有也是双方都不自觉的。 三○年间诺朵夫等二人写《叛舰喋血记》,叛逆性没有现在时髦,所以替克利斯青掩饰,再三声明他原意只是把布莱手镣脚铐押送回国法办。"手镣脚铐"是傅莱亚提出的处置布莱的办法,但是当然没有建议克利斯青送他回国自投罗网。改为克利斯青的主张,把他改成了个浑小子,脑筋不清楚。 这本书最大的改动是加上一个虚构的白颜,用他作第一人称,篇幅也是他占得最多,是主角身份,不仅是叙述者。历史小说用虚构的人物作主角,此后又有"永远的琥珀",但那是公认为低级趣味的,而《叛舰喋血记》在通俗作品中评价很高。自序里说明白颜是根据海五德创造的。海五德为什么不合适,没提,当然是因为他在事变中态度暧昧,理由是年幼没经过事。他十六岁,但是很聪明,后来在塔喜堤住了两年,还编字典。那天的短暂痴呆症似是剧烈的内心斗争,暂时瘫痪了意志。也许是想参加叛变而有顾虑,至少希望置身事外。 白颜就完全是冤狱,本来是跟布莱走的,不过下去理行李的时候,想抓住机会打倒看守夺枪,所以来迟一步,救生艇已经坐满了人。布莱叫他不要下船,答应回国代为分说。这是借用其他三个人的事,小木匠等三人已经上了小船又被克利斯青唤回。被唤回是没办法,换了迟到的人,布莱多少有点疑心,不会自动答应代为洗刷,而又食言。 两位作者为了补这漏洞,又加上事变前夕布莱恰巧听见白颜与克利斯青在甲板上谈话,又偏只听见最后一句"那我们一言为定",事后思量,误以为是约定谋反,因此回国后不履行诺言,将白颜列入叛党内。叛变两章根据在场诸人口述,写得生龙活虎,只有这一段是败笔,异常拙劣牵强。 我看的是普及本,没有序,所以直到最近看见李察浩的书,船员名单上没有白颜,才知道原来没有这个人。这才恍然大悟,为什么所有白颜正传的部分都特别沉闷乏味:寡母请吃饭,初见布莱;母子家园玫瑰丛中散步谈心;案发后,布莱一封信气死了美而慧的母亲;出狱回家,形单影只,感慨万千,都看得人昏昏欲睡。 邦梯号上人才济济,还有个现成的叙述者莫礼逊,许多史料都来自他的札记。他约有三十多岁,在水手中算老兵了,留着长长的黑发。傅莱亚显然信任他,一出事就跟他商量"反叛变",他根据常识回答:"已经太晚了。"但是他第一个动手帮助船长一行人,向救生艇上投掷器材食物,扛抬食水。那天他的客观冷静大胆,简直像个现代派去的观察者。在法庭上虽然不像海五德有人撑腰,两人都应对得当,判绞获赦。但是在小说家看来,这些人统不合格,必须另外编造一个定做的小纸人,为安全便利起见,长篇大论写他,都是任谁也无法反对的事,例如把海五德年纪加大三岁,到了公认可以谈恋爱的年龄,不致于辜负南海风光,使读者失望。但是就连这场恋爱也无味到极点,足够向当时美国社会各方都打招呼,面面俱到。船员中只有他与塔喜堤女人结婚,而他这样母子相依为命,有没有顾虑到母亲是否赞成,竟一字不提。虽然是土俗婚礼,法律上不生效,也并没有另外结婚,而她也识相,按照电影与通俗小说中土女与东方女性的不成文法,及时死去,免得偕同回国害他为难。他二十年后才有机会回塔喜堤,听见说她早已亡故,遗下他的一个女儿,就是那边走来的一个高大的少妇,抱着孩子。一时百感交集,没认女儿外孙,怕受不了——也避免使有些读者起反感。一段极尽扭捏之致。 不过是一本过时的美国畅销书,老是锲而不舍的细评起来,迹近无聊。原因是大家都熟悉这题材,把史实搞清楚之后,可以看出这部小说是怎样改,为什么改,可见它的成功不是偶然的。同时可以看出原有的故事本身有一种活力,为了要普遍的被接受,而削足适履。它这一点非常典型性,不仅代表通俗小说,也不限西方。 续集《辟坎岛》没有另起炉灶换个虚构的主角,就不行。虽然口口声声称绮萨贝拉为克利斯青太太——大概是依照亚当斯晚年的洁本的口吻——言语举止也使人绝对不能想象她跳草裙舞,但还是改得不够彻底,还有这样的句子:克利斯青反对威廉斯独占土人妻,建议另想办法,说:"你难道没有个朋友肯跟你共他的女人?"令人失笑。并不是诺朵夫等只会写男童故事;二人合著的南太平洋罗曼斯还有《飓风》,写早期澳洲的有《植物学湾》,制成影片都是卖座的名片。辟坎岛的故事苦于太不罗曼谛克,又自有一种生命力,驾驭不了它。在李察浩书中这故事返朴归真,简直可能是原子时代大破坏后,被隔离的一个小集团,在真空中,社会制度很快的一一都崩溃了,退化到有些兽类社团的阶段,只能有一个强大的雄性,其余的雄性限未成年的。辟坎岛人最后靠宗教得救,也还是剩下的唯一的一个强大的雄性制定的。 近来又出了部小说《再会,克利斯青先生!》写布莱垂涎海五德,妒忌克利斯青与海五德同性恋爱。辟坎岛上土人起事,克利斯青重伤未死,逃了出来,多年后一度冒险回英国,在街上重逢海五德,没有招呼。此后仍旧潜返辟坎岛与妻儿团聚,在他常去的崖顶山洞里独住,不大有人知道。男色是热门题材,西方最后的一只禁果,离《叛舰喋血记》的时代很远了,书也半斤八两,似乎销路也不错。虽然同是英国出版,作者显然没有来得及看见李察浩的书。 弗洛依德的大弟子荣(jung)给他的信上谈心理分析,说有个病例完全像易卜生的一出戏,又说:"凡是能正式分析的病例都有一种美,审美学上的美感。"——见《弗洛依德、荣通信集》,威廉麦桧(mcguire)编——这并不是病态美,他这样说,不过因为他最深知精神病人的历史。别的生老病死,一切人的事也都有这种美,只有最好的艺术品能比。 华丽缘 ——这题目译成白话是"一个行头考究的爱情故事"。 正月里乡下照例要做戏。这两天大家见面的招呼一律都由"饭吃了没有?"变成了"看戏文去啊?"闵少奶奶陪了我去,路上有个老妇人在渡头洗菜,闵少奶奶笑吟吟地大声问她:"十六婆婆,看戏文去啊?"我立刻担忧起来,怕她回答不出,因为她那样子不像是花得起娱乐费的。她穿着蓝一块白一块的百衲袄,蹲在石级的最下层,脸红红的,抬头望着我们含糊地笑着。她的脸型扁凹,脸上是一种风干了的红笑——一个小姑娘羞涩的笑容放在烈日底下晒干了的。闵少奶奶一径问着:"去啊?"老妇人便也答道:"去口欧!你们去啊?" 闵少奶奶便又亲热地催促着:"去啊?去啊?"说话间,我们业已走了过去,踱过高高低低的黄土陇,老远就听见祠堂里"哐哐哐哐"锣鼓之声。新搭的芦席棚上贴满了大红招纸,写着许多香艳的人名:"竺丽琴,尹月香,樊桂莲。"面对着隆冬的淡黄田地,那红纸也显得是"寂寞红",好像击鼓催花,迅即花开花落。 唯其因为是一年到头难得的事,乡下人越发要做出满不在乎的样子。众口一词都说今天这班子蹩脚,表示他们眼界高,看戏的经验丰富。一个个的都带着懒洋洋冷清清的微笑,两手拢在袖子里,唯恐人家当他们是和小孩子们一样的真心喜欢过年。开演前一天大家先去参观剧场,提起那戏班子都摇头。唯有一个负责人员,二三十年纪,梳着西式分头,小长脸,酒糟鼻子,学着城里流行的打扮,穿着栗色充呢长袍,颈上围着花格子小围巾,他高高在上骑在个椅子背上,代表官方发言道:"今年的班子,行头是好的——班子是普通的班子。可是我说,真要是好的班子,我们榴溪这地方也请不起! 是哦?"虽不是对我说的,我在旁边早已顺带地被折服了,他兀自心平气和地翻来覆去说了七八遍:"班子我没看见,不敢说好的一个字。行头是好的!班子呢是普通的班子。" 闵少奶奶对于地方戏没什么兴趣,家下人手又缺,她第二天送了我去便回去了。这舞室不是完全露天的,只在舞台与客座之间有一小截地方是没有屋顶。台顶的建筑很花哨。中央陷进去像个六角冰纹乳白大碗,每一只角上梗起了棕色陶器粗棱。戏台方方的伸出来,盘金龙的黑漆柱上左右各黏着一份"静"与"特等"的纸条。右边还高挂着一个大自鸣钟。 台上自然有张桌子,大红平金桌围。场面上打杂的人便笼手端坐在方桌上首,比京戏里的侍役要威风得多。他穿着一件灰色大棉袍,大个子,灰色的大脸,像一个阴官,肉眼看不见的可是冥冥中在那里监督着一切。 下午一两点钟起演。这是我第一次看见舞台上有真的太阳,奇异地觉得非常感动。绣着一行行湖色仙鹤的大红平金帐幔,那上面斜照着的阳光,的确是另一个年代的阳光。那绣花帘幕便也发出淡淡的脑油气,没有那些销洋庄的假古董那么干净。我想起上海我们家附近有个卖杂粮的北方铺子。他们的面粉绿豆赤豆,有的装在口袋里,屉子里,玻璃格子里,也有的装在大瓷瓶里,白瓷上描着五彩武侠人物,瓶上安着亭亭的一个盖,瓷盖上包着老蓝布沿边(不知怎么做上去的),里面还衬着层棉花,使它不透气。衬着这蓝布垫子,这瓶就有了浓厚的人情味。这戏台上布置的想必是个中产的仕宦人家的上房,但是房间里一样还可以放着这样的瓶瓶罐罐,里面装着喂雀子的小米,或是糖莲子。可以想象房间里除了红木家具屏风字画之外还有马桶在床背后。乌沉沉的垂着湘帘,然后还是满房红焰焰的太阳影子。仿佛是一个初夏的下午,在一个兴旺的人家。 一个老生坐在正中的一把椅子上,已经唱了半天了。他对观众负有一种道德上的责任,生平所作所为都要有个交代。 我虽听不懂,总疑心他在忠君爱国之外也该说到赚钱养家的话,因为那唱腔十分平实。老生是个阔脸的女孩子所扮,虽然也挂着乌黑的一部大胡须,依旧浓装艳抹,涂出一张红粉大面。天气虽在隆冬,看那脸色似乎香汗淫淫。他穿的一件敝旧的大红金补服,完全消失在大红背景里——本来,他不过是小生的父亲,一个凄惨的角色。 他把小生唤出来,吩咐他到姑母家去住一向,静心读书,衙门里大约过于吵闹。小生的白袍周身绣蓝鹤,行头果然光鲜。他进去打了个转身,又换了件柠檬黄满绣品蓝花鸟的长衣,出门作客,拜见姑母。坐下来,便有人护惜地替他把后襟掀起来,高高搭在椅背上,台下一直可以看见他后身大红裤子的白裤腰与黑隐隐的汗衫。姑侄正在寒暄叙话,小姐上堂来参见母亲,一看见公子有这般美貌,顿时把脸一呆,肩膀一耸,身子向后一缩,由拍板帮着腔,竟像是连了打两个噎。然后她笑逐颜开,媚眼水灵灵地一个一个横抛过来;情不自禁似的,把她丰厚的肩膀一抬一抬。得空向他定睛细看时,却又吃惊,又打了两个噎。观众噗嗤噗嗤笑声不绝,都说:"怎这么难看相的?"又道:"怎么这班子里的人一个个的面孔都这么难看?"又批评:"腰身哪有这么粗的?"我所了很觉刺耳,不免代她难过,这才明白中国人所谓"抛头露面"是怎么一回事。其实这旦角生得也并不丑,厚墩墩的方圆脸,杏子眼,口鼻稍嫌笨重松懈了些;腮上倒是一对酒涡,粉荷色的面庞像是吹涨了又用指甲轻轻弹上两弹而侥幸不破。头发仿照时行式样,额前堆了几大堆;脸上也为了趋时,胭脂擦得淡淡的。身穿鹅黄对襟衫子,上绣红牡丹,下面却草草系一条旧白布裙。和小生的黄袍一比,便给他比下去了。一幕戏里两个主角同时穿黄,似乎是不智的,可是在那大红背景之前,两个人神光离合,一进一退,的确像两条龙似的,又像是端午节闹龙舟。 经老夫人介绍过了,表兄妹竟公然调起情来,一问一答,越挨越近。老夫人插身其间,两手叉腰,歪着头眱着他们,从这个脸上看到那个脸上。便不是"官家",就是乡下的种田人家,也决没有这样的局面。这老夫人若在京戏里,无论如何对她总有相当的敬意的;绍兴戏里却是比较任性的年青人的看法,很不喜欢她。天晓得,她没有给他们多少阻碍,然而她还是被抹了白鼻子,披着一绺长发如同囚犯,脑后的头发胶成一只尖翘的角,又像个显灵的鬼;穿的一身污旧的大红礼服也和椅帔差不多。 小姐回房,心事很重,坐着唱了一段,然后吩咐丫环到书房去问候表少爷。丫环猜到了小姐的心事,觉得她在中间传话也担着关系,似乎也感到为难,站在穿堂里也有一段独唱,表明自己的立场。那丫环长长的脸,有点凹。是所谓"鞍鞒脸"。头发就是便装,后面齐臻臻的剪短了,前面的鬓发里安插着几朵红绢花,是内地的文明结婚里女嫔相的打扮。 她穿一身石青摹本缎袄裤,系一条湖绿腰带,背后衬托着大红帷幔,显得身段极其伶俐。其实她的背有点驼,胸前勒着小紧身,只见心口头微微坟起一块。她立在舞台的一角,全身都在阴影里,惟有一线阳光从上面射下来。像个惺忪随便的sopotlight,不端不正恰恰照在她肚腹上。她一手叉腰一手翘着兰花手指,点住空中,一句句唱出来。绍兴戏里不论男女老少,一开口都是同一个腔调,在我看来也很应当。譬如珍·奥斯顿的小说,万一要是要编成歌剧,我想如果用一个唱腔到底,一定可以有一种特殊的效果,用来表现十八世纪的英国乡村,那平静狭小的社会,里面"人同此心,心同此理",说起来莫不头头是道,可是永远是那一套。绍兴戏的社会是中国农村,可是不断的有家里人出去经商,赶考,做官,做师爷,"赚铜板"回来。绍兴戏的歌声永远是一个少妇的声音,江南那一带的女人常有这种样的:白油油的阔面颊,虽有满脸横肉的趋势,人还是老实人;那一双漆黑的小眼睛,略有点蝌蚪式,倒挂着,腰起人来却又很大胆,手上戴着金戒指金镯子,身上胖胖的像布店里整匹的白布,闻着也有新布的气味。生在从前,尤其在戏文里,她大概很守妇道的,若在现在的上海杭州,她也可以在游艺场里结识个把男朋友,背夫卷逃,报上登出"警告逃妻汤玉珍"的小广告,限她三日内回家。但是无论在什么情形下,她都理直气壮,仿佛放开喉咙就可以唱上这么一段。板扎的拍子,末了拖上个慢悠悠的"嗳——嗳——嗳!"虽是余波 ,也绝不耍弄花巧,照样直着喉咙,唱完为止。那女人的声音,对于心慌意乱的现代人是一粒定心丸,所以现在从都市到农村,处处风行着,那歌声肉哚哚地简直可以用手扪上去。这时代的恐怖,仿佛看一张恐怖电影,观众在黑暗中牢牢握住这女人的手,使自己安心。 而绍兴戏在这个地方演出,因为是它的本乡,仿佛是一个破败的大家庭里,难得有一个发财衣锦荣归的儿子,于欢喜中另有一种凄然。我坐在前排,后面是长板凳,前面却是一张张的太师椅与红木炕床,坐在上面使人受宠若惊。我禁不住时时刻刻要注意到台上的阳光,那巨大的光筒,里面一蓬蓬浮着淡蓝色的灰尘——是一种听头装的日光,打开了放射下来,如梦如烟。……我再也说不清楚,戏台上照着点真的太阳,怎么会有这样的一种凄哀。艺术与现实之间有一块地方叠印着,变得恍惚起来;好像拿着根洋火在阳光里燃烧,悠悠忽忽的,看不大见那淡橙黄的火光,但是可以更分明地觉得自己的手,在阳光中也是一件暂时的东西…… 台上那丫环唱了一会,手托茶盘,以分花拂柳的姿势穿房入户,跨过无数的门槛,来到书房里,向表少爷一鞠躬下去,将茶盘高举齐眉。这出戏里她屡次献茶,公子小姐们总现出极度倦怠的脸色,淡淡说一句:"罢了,放在台上。"表示不稀罕。丫环来回奔走了两次,其间想必有许多外交辞令,我听不懂也罢。但见当天晚上公子便潜入绣房。 小姐似乎并没有晓得他要来,且忙着在灯下绣鸳鸯,慢条斯理的先搓起线来,跷起一只腿,把无形的丝线绕在绣花鞋尖,两只手做工繁重。她坐的一张椅子不过是乡下普通的暗红滚椅子,椅背上的一根横木两头翘起,如同飞檐,倒很有古意。她正坐太阳里,侧着脸,曝露着一大片浅粉色的腮颔,那柔艳使人想起画锦里的鸭蛋粉,装在描金网纹红纸盒里的。只要身为中国人,大约总想去闻闻她的。她耳朵上戴着个时式的独粒头假金刚钻坠子,时而大大地一亮,那静静的恒古的阳光也像是哽咽了一下。观众此刻是用隐身在黑影里的小生的眼光来偷觑着,爱恋着她的。她这时候也忽然变得天真可爱起来了,一心一意就只想绣一对鸳鸯,送给他。 小生是俊秀的广东式枣核脸,满脸的疙瘩相,倒竖着一字长眉胭脂几乎把整个的面庞都红遍了。他看上去没那女孩子成熟,可是无论是谁先起意的,这时候他显得十分情急而又慌张。躲在她后面向她左端相,右端相,忍不住笑嘻嘻;待要蹑脚掩上去一把抱住,却又不敢。最后到底鼓起了勇气把两只手放在她肩上虚虚的一笼,她早已吓得跳了起来,一看原来是表兄,连忙客气地让坐,大方地对谈。古时候中国男女间的社交,没有便罢,难得有的时候,原来也很像样。中国原是个不可测的国度。小生一时被礼貌拘住了,也只得装着好像表兄妹深夜相对是最普通的事。后来渐渐地言不及义起来,两人站在台前,只管把蝴蝶与花与双飞鸟左一比右一比。公子一句话逼过来,小姐又一句话宕开去。观众对于文艺腔的调情不感兴趣,渐渐喷有烦言。公子到万不得已的时候便脸红红地把他领圈里插着的一把摺扇抽出来,含笑在小姐臂上轻轻打一下。小姐慌忙把衫袖上掸两弹,白了他一眼。 许久,只是相持不下。 我注意到那绣着"乐怡剧团"横额的三幅大红幔子,正中的一幅不知什么时候已经撤掉了,露出祠堂里原有的陈设;里面黑洞洞的,却供着孙中山遗像,两边挂着"革命尚未成功、同志仍须努力"的对联。那两句话在这意想不到的地方看到,分外眼明。我从来没知道是这样伟大的话。隔着台前的黄龙似地扭着的两个人,我望着那副对联,虽然我是连感慨的资格都没有的,还是一阵心酸,眼泪都要掉下来了。 那布景拆下来原来是用它代表床帐。戏台上打杂的两手执着两边的竹竿,撑开的绣花幌子,在一旁伺候着。但看两人调情到热烈之际,那不怀好意的床帐便涌上前来。看样子又像是不成功了,那张床便又悄然退了下去。我在台下惊讶万分——如果用在现代戏剧里,岂不是最大胆的象征手法。 一唱一和,拖到不能再拖的时候,男人终于动手来拉了。 女人便在锣鼓声中绕着台飞跑,一个逃,一个追,花枝招展。 观众到此方才精神一振。那女孩子起初似乎是很前进,事情发展到这个地步,却也出她意料之外。她逃命似的,但终于被捉住。她心生一计,叫道:"嗳呀,有人来了!"哄他回过头去,把灯一口吹灭了,挣脱身跑到房间外面,一直跑到母亲跟前,急得话也说不出,抖作一团。老夫人偏又糊涂得紧,只是闲闲坐着摇着扇子,问:"什么事?"小姐吞吞吐吐半晌,和母亲附耳说了一句隐语,她母亲便用扇子敲了她一下,嗔道:"你这丫头!表哥问你要什么东西,还不给他就是了!"把她当个不懂礼貌的小孩子。她走出房门,芳心无主,彷徨了一会;顿时就像个涂脂抹粉穿红着绿的胖孩子。掌灯回到自己房里,表兄却已经不在那里了,她倒是一喜,连忙将灯台放在地下,且去关门,上闩。一道一道的门都闩上了,表兄原来是躲在房里,突然跳了出来。她吃了一吓,拍拍胸脯,白了他一眼,但随即一笑接着一笑,不尽的眼波向他流过去。两人重新又站到原来的地位,酬唱起来。在这期间,那张床自又出现了,在左近一耸一耸的只是徘徊不去。 末了,小生并不是用强,而是提出了一宗有力的理由——我非常想晓得是什么理由——小姐先还扬着脸唱着:"又好气来,又好笑……"。经他一席话后便愁眉深锁起来,唱道: "左也难来,右又难……"显然是已经松了口气。不一会,他便挽着她同入罗帐。她背后脖子根上有一块肉肥敦敦的;一绺子细长的假发沿着背脊垂下来,那一条曲线可是不大好看。 小生只把她的脖子一勾,两人并排,同时把腰一弯,头一低,便钻到帐子里去了。那可笑的一刹那很明显地表示她们是两个女孩子。 老夫人这时候却又醒悟过来,觉得有些蹊跷,独自前来察看。敲敲门,叫"阿囡开门!"小姐颤声叫母亲等一等。老夫人道:"母亲就母亲,怎么你母母母母母的——要谋杀我呀?"小姐不得已开了门放老夫人进来,自己却坚决地向床前一站,扛着肩膀守住帐门,反手抓着帐子。老夫人查问起来,她只说:"看不得的!"老夫人一定要看,她竟和母亲扭打,被母亲推了一跤,她立刻爬起身来,又去死守着帐门;挣扎着,又是一跤掼得老远。母亲揭开帐子,小生在里面顺势一个跌扑,跪在老夫人跟前,衣褶飘起来搭在头上盖住了脸。老夫人叫喊起来道:"吓煞我了!这是什么怪物?" 小姐道:"所以我说看不得的呀。"老夫人把他的盖头扯掉,见是自己的内侄,当即大发雷霆。老夫人坐在椅上,小姐便倚在母亲肩膀上撒娇,笑嘻嘻的拉拉扯扯,屡次被母亲甩脱了手。老夫人的生气,也不像是家法森严,而是一个赌气的女人,别过脸去噘着嘴,把人不瞅不睬。后来到底饶了他们,吩咐公子先回书房去读书,婚事以后补办。不料他们立刻就又黏缠在一起,笑吟吟对看,对唱,用肘弯互相挤一下。老夫人横拦在里面,愣起了眼睛,脸对脸看看这个又看看那个;半晌,方才骂骂咧咧的把他们赶散了。 这一幕乡气到极点。本来,不管说的是什么大户人家的故事,即使是皇宫内院,里面的人还是他们自己人,照样的做粗事,不过穿上了平金绣花的衣裳。我想民间戏剧最可爱的一点正在此:如同唐诗里的"银钏金钗来负水",——是多么华丽的人生。想必这是真的;现在是成了一种理想了。 戏往下做着:小生带着两个书僮回家去了,不知是不是去告诉父亲央媒人来求亲。路上经过一个庙,进去祝祷,便在庙中"惊艳",看中了另一个小姐。那小姐才一出场,观众便纷纷赞许道:"这个人末相貌好的!""还是这个人好一点!" "就只有这一个还……"以后始终不绝口地夸着"相貌好" "相貌好"。我想无论哪个城里女人听到这样的批评总该有点心惊胆战,因为晓得他们的标准,而且是非常狭隘苛刻的,毫无通融的余地。这旦角矮矮的,生着个粉扑脸,樱桃小口,端秀的鼻梁,肿肿的眼泡上轻轻抹了些胭脂。她在四乡演出的时候大约听惯了这样的赞美,因此格外的矜持,如同慈禧太后的轿夫一样稳重缓慢地抬着她的一张脸。她穿着玉色长袄,绣着两丛宝蓝色兰花。小生这时候也换了浅蓝色绣花袍子。这一幕又是男女主角同穿着淡蓝,看着就像是灯光一变,幽幽的,是庵堂佛殿的空气了,小姐烧过香,上轿回府。两个书僮磕了头起来,寻不见他家公子;他已经跟到她门上卖身投靠了。——他那表妹将来知道了,作何感想呢?大概她可以用不着担忧的,有朝一日他功成名就,奉旨完婚的时候,自会一路娶过来,决不会漏掉她一个。从前的男人是没有负心的必要的。 小生找了个媒婆介绍他上门。这媒婆一摇一摆,扇着个蒲扇,起初不肯荐他去,因为陌生人不知底细,禁不住他再三央告,毕竟还是把他卖进去了。临走却有许多嘱咐,说: "相公当心!你在此新来乍到,只怕你过不惯这样的日子,诸事务必留心;主人面前千万小心在意,同事之间要和和气气。 我过几天再来看你!"那悲悲切切的口吻简直使人诧异——从前人厚道,连这样的关系里都有亲谊。小生得机会便将他的本意据实告诉一个丫环,丫环把小姐请出来,转述给她听。他便背剪着手面朝外站着,静等她托以终身。这时候的戏剧性减少到不绝如缕。…… 闵少奶奶抱着孩子来接我,我一直赖着不走。终于不得不站起身来一同挤出去。我看看这些观众——如此鲜明简单的"淫戏",而他们坐在那里像个教会学校的恳亲会。真是奇怪,没有传奇教师的影响,会有这样无色彩的正经而愉快的集团。其中有贫有富,但几乎一律穿着旧蓝布罩袍。在这凋零的地方,但凡有一点东西就显得是恶俗的卖弄,不怪他们对于乡气俗气特别的避讳。有个老太太托人买布,买了件灰黑格子的,隐隐夹着点红线,老太太便骂起来道:"把我当小孩呀?"把颜色归于小孩,把故事归于戏台上。我忍不住想问: 你们自己呢?我晓得他们也常有偷情,离异的事件,不见得有农村小说里特别夸张用来调剂沉闷的原始的热情,但也不见得规矩到这个地步。 剧场里有个深目高鼻子的黑瘦妇人,架着钢丝眼镜,剪发,留得长长的掳到耳后,穿着深蓝布罩袍——她是从什么地方嫁到这村庄里来的呢?简直不能想象!——她欠起身子,亲热而又大方地和许多男人打招呼,跟着她的儿女称呼他们"林伯伯!""三新哥!"笑吟吟赶着他们说玩笑话。那些人无不停下来和她说笑一番,叫她"水根嫂"。男男女女都好得非凡。每人都是几何学上的一个"点"——只有地位,没有长度,宽度与厚度。整个的集会全是一点一点,虚线构成的图画;而我,虽然也和别人一样地在厚棉袍外面罩着蓝布长衫,却是没有地位,只有长度、阔度与厚度的一大块,所以我非常窘,一路跌跌冲冲,踉踉呛呛地走了出去。 (一九四七年四月) 《太太万岁》题记 《太太万岁》是关于一个普通人的太太。上海的弄堂里,一幢房子里就可以有好几个她。 她的气息是我们最熟悉的,如同楼下人家炊烟的气味,淡淡的,午梦一般的,微微有一点窒息;从窗子里一阵阵地透进来,随即有炒菜下锅的沙沙的清而急的流水似的声音。主妇自己大概并不动手做饭,但有时候娘姨忙不过来,她也会坐在客堂里的圆匾面前摘菜或剥辣椒。翠绿的灯笼椒,一切两半,成为耳朵的式样,然后掏出每一瓣里面的籽与丝丝缕缕的棉花,耐心地,仿佛在给无数的小孩挖耳朵。家里上有老,下有小,然而她还得是一个安于寂寞的人。没有可交谈的人,而她也不见得有什么好朋友。她的顾忌太多了,对人难得有一句真心话。不大出去,但是出去的时候也很像样;穿上"雨衣肩胛"的春大衣,手挽玻璃皮包,粉白脂红地笑着,替丈夫吹嘘,替娘家撑场面,替不及格的小孩子遮盖…… 她的生活情形有一种不幸的趋势,使人变成狭窄,小气,庸俗,以致于社会上一般人提起"太太"两个字往往都带着点嘲笑的意味。现代中国对于太太们似乎没有多少期望,除贞操外也很少要求。而有许多不称职的太太也就安然度过一生。那些尽责的太太呢,如同这出戏里的陈思珍,在一个半大不小的家庭里周旋着,处处委屈自己,顾全大局,虽然也煞费苦心,但和旧时代的贤妻良母那种惨酷的牺牲精神比较起来,就成了小巫见大巫了。陈思珍毕竟不是《列女传》上的人物。她比她们少一些圣贤气,英雄气,因此看上去要平易近人得多。然而实在是更不近人情的。没有环境的压力,凭什么她要这样克己呢?这种心理似乎很费解。如果她有任何伟大之点,我想这伟大倒在于她的行为都是自动的,我们不能把她算作一个制度下的牺牲者。 中国女人向来是一结婚立刻由少女变为中年人,跳掉了少妇这一阶段。陈思珍就已经有中年人的气质了。她最后得到了快乐的结局也并不怎么快乐;所谓"哀乐中年",大概那意思就是他们的欢乐里面永远夹杂着一丝辛酸,他们的悲哀也不是完全没有安慰的。我非常喜欢"浮世的悲哀"这几个字,但如果是"浮世的悲欢",那比"浮世的悲哀"其实更可悲,因而有一种苍茫变幻的感觉。 陈思珍用她的处世的技巧使她四周的人们的生活圆滑化,使生命的逝去悄无声息,她运用那些手腕,心机,是否必需的!!她这种做人的态度是否无可疵议呢?这当然还是个问题。在《太太万岁》里,我并没有把陈思珍这个人加以肯定或袒护之意,我只是提出有她这样的一个人就是了。 像思珍这样的女人,会嫁给一个没出息的丈夫,本来也是意中事。她丈夫总是郁郁地感到怀才不遇,一旦时来运来,马上桃花运也来了。当初原来是他太太造成他发财的机会的,他知道之后,自尊心被伤害了,反倒向她大发脾气——这也都是人之常情。观众里面阅历多一些的人,也许不会过份谴责他的罢? 对于观众的心理,说老实话,到现在我还是一点把握都没有,虽然一直在那里探索着。偶然有些发现,也是使人的心情更为惨淡的发现。然而……文艺可以有少数人的文艺,电影这样东西可是不能给二三知己互相传观的。就连在试片室里看,空气都和在戏院里看不同,因为没有广大的观众。有一次我在街上看见三个十四五岁的孩子,马路英雄型的,他们勾肩搭背走着,说:"去看电影去。"我想着:"啊,是观众吗?"顿时生出几分敬意,同时好像他们陡然离我远了一大截子,我望着他们的后影,很觉得惆怅。 中国观众最难应付的一点并不是低级趣味或是理解力差,而是他们太习惯于传奇。不幸,《太太万岁》里的太太没有一个曲折离奇可歌可泣的身世。她的事迹平淡得像木头的心里涟漪的花纹。无论怎样想方设法给添出戏来,恐怕也仍旧难于弥补这缺陷,在观众的眼光中。但我总觉得,冀图用技巧来代替传奇,逐渐冲淡观众对于传奇戏的无魇的欲望,这一点苦心,应当可以被谅解的罢? johngassner批评"ourtown"那出戏,说它"将人性加以肯定——一种简单的人性,只求安静地完成它的生命与恋爱与死亡的循环。"《太太万岁》的题材也属于这一类。戏的进行也应当像日光的移动,镑镑地从房间的这一个角落,照到那一个角落,简直看不见它动,却又是倏忽的。梅特林克一度提倡过的"静的戏剧",几乎使戏剧与图画的领域交叠,其实还是在银幕上最有实现的可能。然而我们现在暂时对于这些只能止于向往。例如《太太万岁》就必须弄上许多情节,把几个演员忙得团团转。严格地说来,这本来是不足为训的。 然而,正因为如此,我倒觉得它更是中国的。我喜欢它像我喜欢街头卖的鞋样,白纸剪出的镂空花样,托在玫瑰红的纸上,那些浅显的图案。 出现在《太太万岁》的一些人物,他们所经历的都是些注定了要被遗忘的泪与笑,连自己都要忘怀的。这悠悠的生之负荷,大家分担着,只这一点,就应当使人与人之间感到亲切的罢?"死亡使一切人都平等",但是为什么要等到死呢? 生命本身不也使一切人都平等么?人之一生,所经过的事真正使他们惊心动魄的,不都是差不多的几件事么?为什么偏要那样地重视死亡呢?难道就因为死亡比较具有传奇性——而生活却显得琐碎,平凡? 我这样想着,仿佛忽然有了什么重大的发现似的,于高兴之外又有种凄然的感觉,当时也就知道,一离开那黄昏的阳台我就再也说不明白的。阳台上撑出的半截绿竹帘子,一夏天晒下来,已经和秋草一样的黄了。我在阳台上篦头,也像落叶似地掉头发,一阵阵掉下来,在手臂上披披拂拂,如同夜雨。远远近近有许多汽车喇叭仓皇地叫着;逐渐暗下来的天,四面展开如同烟霞万顷的湖面。对过一幢房子最下层有一个窗洞里冒出一缕淡白的炊烟,非常犹疑地上升,仿佛不大知道天在何方。露水下来了,头发湿了就更涩,越篦越篦不通。赤着脚踝,风吹上来寒飕飕的,我后来就进去了。 (一九四七年十二月三日) 《红楼梦魇》自序 这是八九年前的事了。我寄了些考据《红楼梦》的大纲给宋淇看,有些内容看上去很奇特。宋淇戏称为nightmareintheredchamber(红楼梦魇),有时候隔些时就在信上问起"你的红楼梦魇做得怎样了?"我觉得这题目非常好,而且也确是这情形——一种疯狂。 那几年我刚巧有机会在哈佛燕京图书馆与柏光莱的加大图书馆借书,看到脂本《红楼梦》。近人的考据都是站着看——来不及坐下。至于自己做,我唯一的资格是实在熟读《红楼梦》,不同的本子不用留神看,稍微眼生点的字自会蹦出来。 但是没写过理论文字,当然笑话一五一十。我大概是中了古文的毒,培根的散文最记得这句:"简短是隽语的灵魂",不过认为不限隽语,所以一个字看得有笆斗大,能省一个也是好的。因为怕唠叨,说理已经不够清楚,又把全抄本——即所谓《红楼梦稿》——简称抄本。其实这些本子都是抄本。难怪《初详红楼梦》刊出后,有个朋友告诉我看不懂——当然说得较婉转。 连带想起来,仿佛有书评说不懂《张看》这题目,乘机在这时解释一下。《张看》不过是套用常见的"我",填入题材或人名。"张看"就是张的见解或管窥——往里面张望——最浅薄的双关语。以前《流言》是引一句英文——诗? writtenonwater(水上写的字),是说它不持久,而又希望它像谣言传得一样快。我自己常疑心不知道人懂不懂,也从来没问过人。 《红楼梦》的一个特点是改写时间之长——何止十年间"增删五次"?直到去世为止,大概占作者成年时代的全部。曹雪芹的天才不是像女神雅典娜一样,从她父王天神修斯的眉宇间跳出来的,一下地就是全副武装。从改写的过程上可以看出他的成长,有时候我觉得是天才的横剖面。 改写二十多年之久,为了省抄工,不见得每次大改几处就从头重抄一份。当然是尽量利用手头现有的抄本。而不同时期的抄本已经传了出去,书主跟着改,也不见得每次又都从头重抄一份。所以各本内容新旧不一,不能因某回某处年代早晚判断各本的早晚。这不过是常识,但是我认为是我这本书的一个要点。此外也有些地方看似荒唐,令人难以置信,例如改写常在回首或回末,因为一回本的线装书,一头一尾换一页较便。写作态度这样轻率?但是缝钉稿本该是麝月名下的工作——袭人麝月都实有其人,后来作者身边只剩下一个麝月——也可见他体恤人。 在现在这大众传播的时代,很难想象从前那闭塞的社会。 第二十三回有宝玉四首即事诗,"当时有一等势利人,见荣府十二三岁的公子作的,录出来各处称颂"。看了使人不由得想到反而著书人贫居西郊,满人明义说作者出示《红楼梦》,"惜其书未传,世鲜知者",可见传抄只限戚友圈内。而且从前小说在文艺上没有地位,不过是好玩,不像现代苏俄传抄地下小说与诗,作者可以得到心灵上的安慰。曹雪芹在这苦闷的环境里就靠自己家里的二三知己给他打气,他似乎是个温暖的情感丰富的人,歌星芭芭拉史翠姗唱红了的那支歌中所谓"人——需要人的人",在心理上倚赖脂砚畸笏,也情有可原。近人竟有认为此书是集体创作的。集体创作只写得出中共的剧本。 他完全孤立。即使当时与海外有接触,也没有书可供参考。旧俄的小说还没写出来。中国长篇小说这样"起了个大早,赶了个晚集",是刚巧发展到顶巅的时候一受挫,就给拦了回去。潮流趋势往往如此。清末民初的骂世小说还是继承《红楼梦》之前的《儒林外史》。《红楼梦》未完成还不要紧,坏在狗尾续貂成了附骨之疽——请原谅我这混杂的比喻。 《红楼梦》被庸俗化了,而家喻户晓,与圣经在西方一样普及,因此影响了小说的主流与阅读趣味。一百年后的《海上花列传》有三分神似,就两次都见弃于读者,包括本世纪三十年间的亚东版。一方面读者已经在变,但都是受外来的影响,对于旧小说已经有了成见,而旧小说也多数就是这样。 在国外,对人说"中国古典小说跟中国画——应当说诗、画,但是能懂中国诗的人太少——与瓷器一样好",这话实在说不出口。如果知道你本人也是写小说的,更有"老王卖瓜,自卖自夸"之嫌。我在美国中西部一个大学城里待过些时,知道《红楼梦》的学生倒不少,都以为跟巴金的《家》相仿,都是旧家庭里表兄妹的恋爱悲剧。男生就只关心宝玉这样女性化,是否同性恋者。他们虽然程度不齐,也不是没有鉴别力。有个女生长得不错,个子不高,深褐色的头发做得很高,像个富农或者商家的浓妆少妇,告诉我说她看了《秧歌》,照例赞了两句,然后迟疑了一下。有点困惑地说: "怎么这些人都跟我们一样?"我听了一怔。《秧歌》里的人物的确跟美国人或任何人都没什么不同,不过是王龙阿兰洗衣作老板或是哲学家。我觉得被她一语道破了我用英文写作的症结,很有知己之感。 程本《红楼梦》一出,就有许多人说是拙劣的续书,但是到本世纪胡适等才开始找证据,洗出《红楼梦》的本来面目。五六十年了,近来杂志上介绍一本《红楼梦研究集》: "本书是一群青年人的精心力作,一反前人注重考据的研究方式,……"拙作《红楼梦未完》赫然在内,看了叫声惭愧。也可见一般都厌闻考据。里面大部分的文章仍旧视程本为原著,我在报纸副刊上也看到这一类的论文,可能是中文系大学生或研究生的课卷。——那也反映教授的态度。——也许也是因为研究一个未完的著作,教学上有困难。——有一篇骂袭人诱惑宝玉,显然还是看了程本篡改的第六回,原文宝玉"强袭人同领警幻所授云雨之事",程甲本改"强"为"与",程乙本又改"与"为"强拉",另加袭人"扭捏了半日"等两句。我们自己这样,就也不能怪人家——首次译出全文的霍克斯英译本也还是用程本。但是才出了第一册,二十六回,后四十回的狐狸尾巴还没露出来。弥罗岛出土的断臂维纳斯装了义肢,在国际艺坛上还有地位? 我本来一直想着,至少《金瓶梅》是完整的。也是八九年前才听见专研究中国小说的汉学家派屈克·韩南(hanan) 说第五十三至五十七回是两个不相干的人写的。我非常震动。 回想起来,也立刻记起当时看书的时候有那么一块灰色的一截,枯燥乏味而不大清楚——其实那就是驴头不对马嘴的地方使人迷惑。游东京,送歌僮,送十五岁的歌女楚云,结果都没有戏,使人毫无印象,心里想"怎么回事?这书怎么了?" 正纳闷,另一回开始了,忽然眼前一亮,像钻出了隧道。 我看见我捧着厚厚一大册的小字石印本坐在那熟悉的房间里。 "喂,是假的。"我伸手去碰碰那十来岁的人的肩膀。 这两部书在我是一切的泉源,尤其《红楼梦》。《红楼梦》遗稿有"五六稿"被借阅者遗失,我一直恨不得坐时间机器飞了去,到那家人家去找出来抢回来。现在心平了些,因为多少满足了一部分的好奇心。 收在这集子里的,除了"三详"通篇改写过,此外一路写下去,有些今是昨非的地方也没去改正前文,因为视作长途探险,读者有兴致的话可以从头起同走一遭。我不过是用最基本的逻辑,但是一层套一层,有时候也会把人绕糊涂了。 我自己是头昏为度,可以一搁一两年之久。像迷宫,像拼图游戏,又像推理侦探小说。早本各各不同的结局又有"罗生门"的情趣。偶遇拂逆,事无大小,只要"详"一会红楼梦就好了。 我这人乏善足述,着重在"乏"字上,但是只要是真喜欢什么,确实什么都不管——也幸而我的兴趣范围不广。在已经"去日苦多"的时候,十年的工夫就这样掼了下去,不能不说是豪举。正是: 十年一觉迷考据 赢得红楼梦魇名。 (一九七六年) 《张看》自序 珍珠港事变两年前,我同炎樱刚进港大,有一天她说她父亲有个老朋友请她看电影,叫我一块去。我先说不去,她再三说,"没什么,不过是我父亲从前的一个老朋友,生意上也有来往的。打电话来说听见摩希甸的女儿来了,一定要见见。"单独请看电影,似乎无论中外都觉得不合适。也许旧式印度人根本不和女性来往,所以没有这些讲究。也许还把她当小孩看待。是否因此要我陪着去,我也没问。 是中环一家电影院,香港这一个类型的古旧建筑物有点像影片中的早期澳洲式,有一种阴暗污秽大而无当的感觉,相形之下街道相当狭窄拥挤。大广告牌上画的仿佛是流血的大场面,乌七八糟,反正不是想看的片子,也目不暇给。门口已经有人迎了上来,高大的五十多岁的人,但是瘦得只剩下个框子。穿着一套泛黄的白西装,一二十年前流行,那时候已经绝迹了的。整个像毛姆小说里流落远东或南太平洋的西方人,肤色与白头发全都是泛黄的脏白色,只有一双缠满了血丝的麻黄大眼睛像印度人。 炎樱替我介绍,说:"希望你不介意她陪我来。"不料他忽然露出非常窘的神气,从口袋里掏出两张戏票向她手里一塞,只咕哝了一声"你们进去",匆匆地就往外走。 "不不,我们去补张票,你不要走,"炎樱连忙说。"潘那矶先生!不要走!" 我还不懂是怎么回事。他只摆了摆手,临走又想起了什么,把手里一只纸包又往她手里一塞。 她都有点不好意思,微笑低声解释:"他带的钱只够买两张票。"打开纸包,见是两块浸透加糖鸡蛋的煎面包,用花花绿绿半透明的面包包装纸包着,外面的黄纸袋还沁出油渍来。 我们只好进去。是楼上的票,最便宜的最后几排。老式电影院,楼上既大又坡斜得厉害,真还没看见过这样险陡的角度。在昏黄的灯光中,跟着领票员爬山越岭上去,狭窄的梯级走道,钉着麻袋式棕草地毯。往下一看,密密麻麻的楼座扇形展开,"地陷东南"似的倾塌下去。下缘一线栏杆拦住,悬空吊在更低的远景上,使人头晕。坐了下来都怕跌下去,要抓住座位扶手。开映后,银幕奇小,看不清楚,听都听不大见。在黑暗中她递了块煎面包给我,拿在手里怕衣裳上沾上油,就吃起来,味道不错,但是吃着很不是味。吃完了,又忍耐着看了会电影,都说:"走吧,不看了。" 她告诉我那是个帕西人(parsee)——祖籍波斯的印度拜火教徒——从前生意做得很大。她小时候住在香港,有个麦唐纳太太,本来是广东人家养女,先跟了个印度人,第三次与人同居是个苏格兰人麦唐纳,所以自称麦唐纳太太,有许多孩子。跟这帕西人也认识,常跟他闹着要给他做媒,又硬要把大女儿嫁给他。他也是喜欢宓妮,那时候宓妮十五岁,在学校读书,不肯答应。她母亲骑在她身上打,硬逼着嫁了过去,二十二岁就离婚,有一个儿子,不给他,也不让见面。他就喜欢这儿子,从此做生意倒霉,越来越蚀本。宓妮在洋行做事,儿子有十九岁了,跟她像姊妹兄弟一样。 有一天宓妮请炎樱吃饭,她又叫我一块去。在一个广东茶楼午餐,第一次吃到菊花茶,搁糖。宓妮看上去二三十岁,穿着洋服,中等身材,体态轻盈,有点深目高鼻,薄嘴唇,非常像我母亲。一顿饭吃完了,还是觉得像。炎樱见过我母亲,我后来问她是不是像,她也说"是同一个典型",大概没有我觉得像。 我母亲也是被迫结婚的,也是一有了可能就离了婚。我从小一直听见人说她像外国人,头发也不大黑,肤色不白,像拉丁民族。她们家是明朝从广东搬到湖南的,但是一直守旧,看来连娶妾也不会娶混血儿。我弟弟像她,除了白。中国人那样的也有,似乎华南之外还有华东沿海一直北上,还有西北西南。这本集子里《谈看书》,大谈人种学,尤其是史前白种人在远东的踪迹,也就是纳罕多年的结果。 港战后我同炎樱都回到上海,在她家里见到麦唐纳太太,也早已搬到上海来了,仿佛听说囤货做点生意。她生得高头大马,长方脸薄施脂粉,穿着件小花布连衫裙,腰身粗了也仍旧坚实,倒像有一种爽利的英国女人,唯一的东方风味是漆黑的头发光溜溜梳个小扁髻,真看不出是六十多岁的人。有时候有点什么事托炎樱的父亲,嗓音微哑,有说有笑的,眼睛一眯,还带点调情的意味。 炎樱说宓妮再婚,嫁了她儿子的一个朋友汤尼,年纪比她小,三个人在一起非常快乐。我看见他们三个人在一个公众游泳池的小照片,两个青年都比较像中国人。我没问,但是汤尼总也是他们这第三世界的人——在中国的欧美人与中国人之外的一切杂七咕咚的人,白俄又在外。 麦唐纳太太母女与那帕西人的故事在我脑子里也潜伏浸润了好几年,怎么写得那么糟,写了半天还没写到最初给我印象很深的电影院的一小场戏,已经写不下去,只好自动腰斩。同一时期又有一篇《创世纪》写我的祖姨母,只记得比《连环套》更坏。她的孙女与耀救恋爱,大概没有发展下去,预备怎样,当时都还不知道,一点影子都没有,在我这专门爱写详细大纲的人,也是破天荒。自己也知道不行,也腰斩了。战后出《传奇增订本》,没收这两篇。从大陆出来,也没带出来,再也没想到三十年后阴魂不散,会又使我不得不在这里作交代。 去年唐文标教授在加州一个大学图书馆里发现四十年间上海的一些旧杂志,上面刊有我这两篇未完的小说与一篇短文,影印了下来,来信征求我的同意重新发表。内中那篇短文《姑姑语录》是我忘了收入散文集《流言》。那两篇小说三十年不见,也都不记得了,只知道坏。非常头痛,踌躇了几星期后,与唐教授通了几次信,听口气绝对不可能先寄这些影印的材料给我过目一下。明知这等于古墓里掘出的东西,一经出土,迟早会面世,我最关心的是那两个半截小说被当作完整的近著发表,不如表示同意,还可以有机会解释一下。因此我同意唐教授将这些材料寄出去,刊物由他决定。一方面我写了一段简短的前言,说明这两篇小说未完的原因,《幼狮文艺》登在《连环套》前面。《文季》刊出《创世纪》后也没有寄一本给我,最近才看到,前面也有删节了的这篇前言。 《幼狮文艺》寄《连环套》清样来让我自己校一次,三十年不见,尽管自以为坏,也没想到这样恶劣,通篇胡扯,不禁骇笑。一路看下去,不由得一直龇牙咧嘴做鬼脸,皱着眉咬着牙笑,从齿缝里迸出一声拖长的"eeeeee!"(用"噫"会被误认为叹息,"咦"又像惊讶,都不对)连牙齿都寒飕飕起来,这才尝到"齿冷"的滋味。看到霓喜去支店探望店伙情人一节,以为行文至此,总有个什么目的,看完了诧异地对自己说:"就这样算了?"要想探测写这一段的时候的脑筋竟格格不入进不去,一片空白,感到一丝恐怖。当时也是因为编辑拉稿,前一个时期又多产。各人情形不同,不敢说是多产的教训,不过对于我是个教训。这些年来没写出更多的《连环套》,始终自视为消极的成绩。 这两篇东西重新出现后,本来绝对不想收入集子,听见说盗印在即,不得已还是自己出书,至少可以写篇序说明这两篇小说未完,是怎么回事。抢救下两件破烂,也实在啼笑皆非。 (一九七六年) 《惘然记》序 北宋有一幅《校书图》,画一个学者一手持纸卷,一手拿着个小物件——看不清楚是簪子还是文具——在搔头发,仿佛踌躇不决。下首有个僮儿托盘送茶来。背景是包公案施公案插图中例有的,坐堂的官员背后的两折大屏风,上有朝服下缘的海涛图案。看上去他环境优裕。他校的书也许我们也不怎么想看。但是有点出人意表地,他赤着脚,地下两只鞋一正一反,显然是两脚互相搓抹着褪下来的,立刻使我想起南台湾两个老人脱了鞋坐在矮石墙上拉弦琴的照片,不禁悠然微笑。作为图画,这张画没有什么特色,脱鞋这小动作的意趣是文艺性的,极简单扼要地显示文艺的功用之一:让我们能接近否则无法接近的人。 在文字的沟通上,小说是两点之间最短的距离。就连最亲切的身边散文,是对熟朋友的态度,也总还要保持一点距离。只有小说可以不尊重隐私权。但是并不是窥视别人,而是暂时或多或少地认同,像演员沉浸在一个角色里,也成为自身的一次经验。 写反面人物,是否不应当进入内心,只能站在外面骂,或加以丑化?时至今日,现代世界名著大家都相当熟悉,对我们自己的传统小说的精深也有新的认识,正在要求成熟的作品,要求深度的时候,提出这样的问题该是多余的。但是似乎还是有在此一提的必要。 对敌人也需要知己知彼,不过知彼是否不能知道得太多? 因为了解是原恕的初步?如果了解导向原宥,了解这种人也更可能导向鄙夷。缺乏了解,才会把罪恶神化,成为与上帝抗衡的魔鬼,神秘伟大的"黑暗世界的王子"。至今在西方"撒旦教派""黑弥撒"还有它的魅力。 这小说集里《五四遗事》这篇是用英文写的,一九五六年发表,中译文次年刊出。其实三篇近作也都是一九五○年间写的,不过此后屡经彻底改写,《相见欢》与《色·戒》发表后又还添改多处。《浮花浪蕊》最后一次大改,才参用社会小说做法,题材比近代短篇小说散漫,是一个实验。 这三个小故事都曾经使我震动,因而甘心一遍遍改写这么些年,甚至于想起来只想到最初获得材料的惊喜,与改写的历程,一点都不觉得这其间三十年的时间过去了。爱就是不问值得不值得。这也就是"此情可待成追忆,只是当时已惘然"了。因此结集时题名《惘然记》。 此外还有两篇一九四○年间的旧作。联合报副刊主编痖弦先生有朋友在香港的图书馆里旧杂志上看到,影印了两篇,寄来问我是否可以再刊载。一篇散文《华丽缘》我倒是一直留着稿子在手边,因为部分写入《秧歌》,迄未发表。另一篇小说《多少恨》,是以前从大陆出来的时候不便携带文字,有些就没带出来。但是这些年来,这几篇东西的存在并不是没人知道,如美国学者耿德华(edwardgunn)就早已在图书馆里看见,影印了送给别的嗜痂者。最近有人也同样从图书馆里的旧期刊上影印下来,擅自出书,称为"古物出土",作为他的发现;就拿我当北宋时代的人一样,著作权可以径自据为己有。口气中还对我有本书里收编了几篇旧作表示不满,好像我侵犯了他的权利,身为事主的我反而犯了盗窃罪似的。 《多少恨》的前身是我的电影剧本《不了情》。原剧本没有了,附录另一只电影剧本《情场如戏场》,根据美国麦克斯·舒尔曼(maxshvlman)著舞台剧《thetendertrap(温柔的陷阱)》改骗的,影片一九五六年摄制,林黛陈厚张扬主演。 《多少恨》里有些对白太软弱,我改写了两段,另一篇旧作《殷玉滟送花楼会》实在太坏,改都无从改起。想不收入小说集,但是这篇也被盗印,不收也禁绝不了,只好添写了个尾声。不得不噜嗦点交代清楚,不然读者看到双包案,不知道是怎么回事,还以为我在盗印自己的作品。 (一九八三年六月) 国语本《海上花》译后记 陈世骧教授有一次对我说:"中国文学的好处在诗,不在小说。"有人认为陈先生不够重视现代中国文学。其实我们的过去这样悠长杰出,大可不必为了最近几十年来的这点成就斤斤较量。反正他是指传统的诗与小说,大概没有疑义。 当然他是对的。就连我这最不多愁善感的人,也常在旧诗里看到一两句切合自己的际遇心情,不过是些世俗的悲欢得失,诗上竟会有,简直就像是为我写的,或是我自己写的——不过写不出——使人千载之下感激震动,就像流行歌偶有个喜欢的调子,老在头上心上萦回不已。旧诗的深广可想而知。词的世界就仿佛较小,较窒息。 旧小说好的不多,就是几个长篇小说。 《水浒传》源自民间传说编成的话本,有它特殊的历史背景,近年来才经学者研究出来,是用梁山泊影射南宋抗金的游击队。当时在异族的统治下,说唱者与听众之间有一种默契,现代读者没有的。在现在看来,纯粹作为小说,那还是金圣叹删剩的七十一回本有真实感。因为中国从前没有"不要君主"的观念,反叛也往往号称勤王,清君侧。所以梁山泊也只反抗贪官污吏,虽然打家劫舍,甚至于攻城略地,也还是"忠心报答赵官家"(阮小七歌词)。这可以归之于众好汉不太认真的自骗自,与他们的首领宋江或多或少的伪善——也许仅只是做领袖必须有的政治手腕,当真受招安征方腊,故事就失去了可信性,结局再悲凉也没用了。因此《水浒传》是历经金、元两朝长期沦陷的时代累积而成的巨著,后部有built-in(与蓝图俱来的)毛病。 《金瓶梅》的采用《水浒传》的武松杀嫂故事,而延迟报复,把奸夫淫妇移植到一个多妻的家庭里,让他们多活了几年。这本来是个巧招,否则原有的六妻故事照当时的标准不成为故事。不幸作者一旦离开了他最熟悉的材料,再回到《水浒》的架构内,就机械化起来。事实是西门庆一死就差多了,春梅孟玉楼,就连潘金莲的个性都是与他相互激发行动才有戏剧有生命。所以不少人说过后部远不如前。 大陆的《文汇》杂志一九八一年十一月号有一篇署名夏闳的《杂谈金瓶梅词话》,把重心放在当时的官商勾结上。那是典型的共产主义的观点,就像苏俄赞美狄更斯暴露英国产业革命时代的惨酷。其实尽有比狄更斯写得更惨的,狄更斯的好处不在揭发当时社会的黑暗面。但是夏文分析应伯爵生子一节很有独到处。西门庆刚死了儿子,应伯爵倒为了生儿子的花费来借钱,正触着痛疮,只好极力形容丑化小户人家添丁的苦处,才不犯忌。我看过那么些遍都没有看出这一层,也可见这部书精采场面之多与含蓄。书中色情文字并不是不必要,不过不是少了它就站不住。 《水浒传》被腰斩,《金瓶梅》是禁书,《红楼梦》没写完,《海上花》没人知道。此外就只有《三国演义》、《西游记》、《儒林外史》是完整普及的。三本书倒有两本是历史神话传说,缺少格雷亨·葛林(greene)所谓"通常的人生的回声"。似乎实在太贫乏了点。 《海上花》写这么一批人,上至官吏,下至店伙西崽,虽然不是一个圈子里的人,都可能同桌吃花酒。社交在他们生活里的比重很大。就连陶玉甫李漱芳这一对情侣,自有他们自己的内心生活,玉甫还是有许多不可避免的应酬。李漱芳这位东方茶花女,他要她搬出去养病,"大拂其意",她宁可在妓院"住院",忍受嘈音。大概因为一搬出去另租房子,就成了他的外室,越是他家人不让他娶她为妻,她偏不嫁他作妾;而且退藏于密,就不能再共游宴,不然即使在病中,也还可以让跟局的娘姨大姐钉着他,寸步不离。一旦内外隔绝,再信任他也还是放心不下。 陶玉甫李漱芳那样强烈的感情,一般人是没有的。书中的普通人大概可以用商人陈小云作代表——同是商人,洪善卿另有外快可赚,就不够典型化。第二十五回洪善卿见了陈小云,问起庄荔甫请客有没有他,以及庄荔甫做掮客掮的古玩有没有销掉点。"须臾词穷意竭,相对无聊。"在全国最繁华的大都市里,这两个交游广阔的生意人,生活竟这样空虚枯燥,令人愕然惨然,原来一百年前与现代是不同。他们连麻将都不打,洪善卿是不会,陈小云是不赌。唯一的娱乐是嫖,而都是四五年了的老交情,从来不想换新鲜。这天因为闷得慌,同去应邀吃花酒之前先到小云的相好金巧珍处打茶围。小云故意激恼巧珍,随又说明是为了解闷。——这显然是他们俩维持热度的一种调情方式。后文巧珍也有一次故起波澜,拒绝替他代酒,怪她姊姊金爱珍不解风情,打圆场自告奋勇要替他喝这杯酒。——巧珍因而翻旧帐,提起初交时他的一句怄人的话。没有感情她绝不会一句玩话几年后还记得,所以这一回回目说她"翻前事抢白更多情"。 两人性格相信,都圆融练达。小云结交上了齐大人,向她夸耀,当晚过了特别欢洽的一夜。丈夫遇见得意的事回家来也是这样。这也就是爱情了。 "婊子无情"这句老话当然有道理,虚情假意是她们的职业的一部分。不过就《海上花》看来,当时至少在上等妓院——包括次等的幺二——破身不太早,接客也不太多,如周双珠几乎闲适得近于空闺独守——当然她是老鸨的亲生女儿,多少有点特殊身份,但是就连双宝,第十七回洪善卿也诧异她也有客人住夜。白昼宣淫更被视为异事(见第二十六回陆秀林引杨家妈语)。在这样人道的情形下,女人性心理正常,对稍微中意点的男子是有反应的。如果对方有长性,来往日久也容易发生感情。 洪善卿周双珠还不止四五年,但是王莲生一到江西去上任,洪善卿就"不大来了"。显然是因为洪善卿追随王莲生,替他跑腿,应酬场中需要有个长三相好,有时候别处不便密谈,也要有个落脚的地方,等于他的副业的办公室。但是他与双珠之间有彻底的了解。他替沈小红转圜,一定有酬劳可拿,与双珠拍档调停双玉的事,敲诈到的一万银元他也有份。 双珠世故虽深,宅心仁厚。她似乎厌倦风尘,劝双玉不要太好胜的时候,就说反正不久都要嫁人的,对善卿也说这话。他没接这个碴,但是也坦然,大概知道她不属意于他。 他看出她有点妒忌新来的双玉生意好,也劝过她。有一次讲到双玉欺负双宝,他说:"你幸亏不是讨人,不然她也要看不起你了。"明指她生意竟不及一个清倌人。双珠倒也不介意,真是知己了。 书中屡次刻画洪善卿的势利浅薄,但是他与双珠的友谊,他对双宝阿金的同情,都给他深度厚度,把他这人物立体化了。慰双宝的一场小戏很感动人。——双宝搬到楼下去是贬谪,想必因为楼下人杂,没有楼上严紧。 罗子富与蒋月琴也四五年了。她有点见老了,他又爱上了黄翠凤。但是他对翠凤的倾慕倒有一大半是佩服她的为人,至少是灵肉并重的。他最初看见她坐马车,不过很注意,有了个印象,也并没打听她是谁,不能算惊艳或是一见倾心。听见她制伏鸨母的事才爱上了她。此后一度稍稍冷了下来,因为他诧异她自立门户的预算开支那么大,有点看出来她敲他竹杠。她迁出的前夕,他不预备留宿,而她坚留,好让他看她第二天早上改穿素服,替父母补穿孝,又使他恋慕这孝女起来。 恋爱的定义之一,我想是夸张一个异性与其他一切异性的分别。书中这些嫖客的从一而终的倾向,并不是从前的男子更有惰性,更是"习惯的动物",不想换口味追求刺激,而是有更迫切更基本的需要,与性同样必要——爱情。过去通行早婚,因此性是不成问题的。但是婚姻不自由,买妾纳婢虽然是自己看中的,不像堂子里是在社交的场合遇见的,而且总要来往一个时期,即使时间很短,也还不是稳能到手,较近通常的恋爱过程。这制度化的卖淫,已经比卖油郎花魁女当时的手续高明得多了——就连花魁女这样的名妓,也是陌生人付了夜渡资就可以住夜。日本歌舞伎中的青楼(剧中也是汉字"青楼")也是如此。——到了《海上花》的时代,像罗子富叫了黄翠凤十几个局,认识了至少也有半个月了。想必是气她对他冷淡,故意在蒋月琴处摆酒,馋她,希望她对他好点,结果差点弄巧成拙闹翻了。他全面投降之后,又还被浇冷水,饱受挫折,才得遂意。 琪官说她和瑶官羡慕倌人,看哪个客人好,就嫁哪个。虽然没这么理想,妓女从良至少比良家妇女有自决权。嫁过去虽然家里有正室,不是恋爱结合的,又不同些。就怕以后再娶一个回去,不过有能力三妻四妾的究竟不多。 盲婚的夫妇也有婚后发生爱情的,但是先有性再有爱,缺少紧张悬疑、憧憬与神秘感,就不是恋爱,虽然可能是最珍贵的感情。恋爱只能是早熟的表兄妹,一成年,就只有妓院这脏乱的角落里还许有机会。再就只有聊斋中狐鬼的狂想曲了。 直到民初也还是这样。北伐后,婚姻自主、废妾、离婚才有法律上的保障。恋爱婚姻流行了,写妓院的小说忽然过了时,一扫而空,该不是偶然的巧合。 《海上花》第一个专写妓院,主题其实是禁果的果园,填写了百年前人生的一个重要的空白。书中写情最不可及的,不是陶玉甫李漱芳的生死恋,而是王莲生沈小红的故事。 王莲生在张蕙贞的新居摆双台请客,被沈小红发现了张蕙贞的存在,两番大闹,闹得他"又羞又恼,又怕又急"。她哭着当场寻死觅活之后,陪他来的两个保驾的朋友先走,留下他安抚她。 小红却也抬身送了两步,说道:"倒难为了你们。明天我们也摆个双台谢谢你们好了。"说着倒自己笑了。莲生也忍不住要笑。 她在此时此地竟会幽默起来,更奇怪的是他也笑得出。可见他们俩之间自有一种共鸣,别人不懂的。如沈小红所说,他和张蕙贞的交情根本不能比。 第五回写王莲生另有了个张蕙贞,回目"垫空档快手结新欢","垫空档"一语很费解。沈小红并没有离开上海,一直与莲生照常来往。除非是因为她跟小柳儿在热恋,对他自然与前不同了。他不会不觉得,虽然不知道原因。那他对张蕙贞自始至终就是反激作用,借她来填满一种无名的空虚怅惘。 异性相吸,除了两性之间,也适用于性情相反的人互相吸引。小红大闹时,"蓬头垢面,如鬼怪一般",莲生也并没倒胃口,后来还旧事重提,要娶她。这纯是感情,并不是暴力刺激情欲。打斗后,小红的女佣阿珠提醒他求欢赎罪,他勉力以赴,也是为了使她相信他还是爱她,要她。 他们的事已经到了花钱买罪受的阶段。一方面他倒十分欣赏小悍妇周双玉,虽然双玉那时候还圭角未露。人生的反讽往往如此。 刘半农为书中白描的技巧举例,引这两段,都是与王莲生有关的: 莲生等撞过"乱钟",屈指一数,恰是四下,乃去后面露台上看时,月色中天,静悄悄的,并不见有火光。回到房里,适值一个外场先跑回来报说:"在东棋盘街那儿。" 莲生忙踹在桌子旁高椅上,开直了玻璃窗向东南望去,在墙缺里现出一条火光来。(第十一回) 阿珠只装得两口烟,莲生便不吸了,忽然盘膝坐起,意思要吸水烟。巧囡送上水烟筒,莲生接在手中,自吸一口,无端吊下两点眼泪。(第五十四回,原第五十七回) 第一段有旧诗的意境。第二段是沈小红的旧仆阿珠向莲生问起:"小红先生那儿这就是个娘在跟局?"又问:"那么大阿金出来了,大姐也不用?"莲生只点点头。下接吸水烟一节。 小红为了姘戏子坏了名声,落到这地步。他对她彻底幻灭后,也还余情未了。写他这样令人不齿的懦夫,能提升到这样凄清的境界,在爱情故事上是个重大的突破。 我十三四岁第一次看这书,看完了没得看了,才又倒过来看前面的序。看到刘半农引这两段,又再翻看原文,是好! 此后二十年,直到出国,每隔几年再看一遍《红楼梦》《金瓶梅》,只有《海上花》就我们家从前那一部亚东本,看了《胡适文存》上的《海上花》序去买来的,别处从来没有。那么些年没看见。也还记得很清楚,尤其是这两段。 刘半农大概感性强于理性,竟轻信清华书局版许堇父序与鲁迅《中国小说史略》所记传闻,以为《海上花》是借债不遂,写了骂赵朴斋的,理由是(一)此书最初分期出版时,"例言"中说: 所载人名事实,均系凭空捏造,并无所指。 刘半农认为这是小说家惯技;这样郑重声明,更欲盖弥彰,是"不打自招";(二)赵朴斋与他母妹都不是什么坏人,在书中还算是善良的,而下场比谁都惨,分明是作者存心跟他们过不去。 "书中人物纯系虚构",已经成为近代许多小说例有的声明,似不能指为"不打自招"。好人没有好下场,就是作者借此报复泄愤,更是奇谈,仿佛世界上没有悲剧这样东西,永远善有善报,恶有恶报。 胡适分析许序与鲁迅的小说史,列举二人所记传闻的矛盾: 许:赵朴斋尽买其书而焚之。(显然出单行本时赵尚未死。) 鲁:赵重赂作者,出到第二十八回辍笔。赵死后乃续作全书。 许:作者曾救济赵。 鲁:赵常救济作者。 许:赵妹实曾为娼。 鲁:作者诬她为娼。 胡适又指出韩子云一八九一年秋到北京应乡试,与畅销作家海上漱石生(孙玉声)同行南归,孙可以证明他当时不是个穷极无聊靠敲诈为生的人。《海上花》已有廿四回稿,出示孙。次年二月,头两回就出版了,到十月出版到第二十八回停版,十四个月后出单行本。 有因得"重赂"而辍笔的时候? 又引末尾赵二宝被史三公子遗弃,吃尽苦头,被恶客打伤了,昏睡做了个梦,梦见三公子派人来接她。她梦中向她母亲说的一句话,觉得单凭这一句,"这书也就不是一部谤书": 这十九个字,字字是血,是泪,真有古人说的"温柔敦厚,怨而不怒"的风格!这部《海上花列传》也就此结束了。——胡适序第三节 此书结得现代化,戛然而止。作者踽踽走在时代前面,不免又有点心虚胆怯起来,找补了一篇"跋",一一交代诸人下场,假托有个访客询问。其实如果有读者感到兴趣,绝不会不问李浣芳是否嫁给陶玉甫,唯一的一个疑团。李漱芳死后,她母亲李秀姐要遵从她的遗志,把浣芳给玉甫作妾,玉甫坚拒,要认她作义女,李秀姐又不肯。陶云甫自称有办法解决,还没来得及说出来,被打断了,就此没有下文了。 陶云甫唯一关心的是他弟弟,而且他绝没有逼着弟弟纳妾之理,不过他也觉得浣芳可爱(见第四十一回——原第四十三回),要防玉甫将来会懊悔,也许建议把浣芳交给云甫自己的太太,等她大一点再说,还是可以由玉甫遣嫁。但是玉甫会坚持名份未定,不能让她进门。僵持拖延下去,时间于李秀姐不利,因为浣芳不宜在妓院里待下去。一明白了玉甫是真不要她,也就只好让他收作义女了。 浣芳虽然天真烂漫,对玉甫不是完全没有洛丽塔心理。纳博柯夫名著小说《洛丽塔》——拍成影片由詹姆斯梅逊主演——写一个中年男子与一个十二岁的女孩互相引诱成奸。在心理学上,小女孩会不自觉地诱惑自己父亲。浣芳不但不像洛丽塔早熟,而且晚熟到近于低能儿童,所以她初恋的激情更百无禁忌,而仍旧是无邪的。如果嫁了玉甫,两人之间过去的情事就仿佛给追加了一层暧昧的色彩。玉甫也许就为这缘故拒绝,也是向漱芳的亡灵自明心迹,一方面也对自己撇清——他不是铁石人,不会完全无动于衷。 作者不愿设法代为撮合,大快人心,但是再写下去又都是反高潮,认义女更大煞风景。及早剪断,不了了之,不失为一个聪明的办法。 刘半农惋惜此书没多写点下等妓院,而掉转笔锋写官场清客。我想这是刘先生自己不写小说,不知道写小说有时候只要剪裁得当,予人的印象仿佛对题材非常熟悉;其实韩子云对下等妓院恐怕知道的尽于此矣。从这书上我们也知道低级妓院有性病与被流氓殴打的危险,妓女本身也带流气,碰见殷实点的客人就会敲诈。大概只能偶一观光,不能常去。文艺没什么不应当写哪一个阶级。而且此处结构上也有必要。因为赵二宝跟着史三公子住进一笠园,过了一阵子神仙眷属的日子,才又一跤栽下来,爬得高跌得重。如果光是在他公馆里两人镇日相对,她也还是不能完全进入他的世界,比较单调,容易腻烦。 写一笠园,至少让我们看到家妓制度的珍贵的一瞥。《红楼梦》里学戏的女孩子是特殊情形,专为供奉归宁的皇妃的。 一般大概像此书的琪官瑶官的境遇。瑶官虚岁十四,才十三岁,被主人收用已经有些时了。书中喜欢幼女的只有齐韵叟一人——别人喜欢跟她们闹着玩。尹痴鸳倒是爱林翠芬,但是也宁可用张秀英泄欲。而齐韵叟也并不是因为年老体衰,应付不了成熟的女性——他的新宠是嫁人复出的苏冠香。 琪官瑶官与孙素兰夜谈,瑶官说孙素兰跟华铁眉要好,一定是嫁他了。孙素兰笑她说得容易,取笑她们俩也嫁齐大人。 瑶官说她"说说就说到歪里去",也就是说老人奸淫幼女,不能相提并论。书中韵叟与琪官的场面写得十分蕴藉,只借口没遮拦的瑶官口中点一笔。 齐韵叟带着琪官瑶官在竹林中撞见小赞,似乎在向另一人求告,没看清楚是谁,这人已经跑了。事后盘问她们,琪官示意瑶官不要说,只告诉韵叟"不是我们花园里的人",想必是说不是齐府的人,不致玷辱门风。这件事从此没有下文了,直到"跋"列举诸人下场,有"小赞小青挟赀远遁"句。 原来小赞私会的是苏冠香的大姐小青。相等于"诗婢"的诗僮小赞,竟抛下举业,与情人私奔卷逃。那次约会被撞破,琪官代为隐瞒,想必是怕结怨。苏冠香是小小姨身份,皇亲国戚兼新宠,正如杨贵妃的妹妹虢国夫人。琪官虽然不知道冠香向韵叟诬赖她与孙素兰同性恋,一定也晓得她是冠香的"眼中钉"(见回目)。再揭破丑闻使冠香大失面子,更势不两立了。那神秘人物是小青,书中没有交代,就显不出琪官的机警与她处境的艰难。 总是因为书至此已近尾声,下文没有机会插入小赞小青的事,只好在跋内点破,就像第十三回"抬轿子周少和碰和"的事也只在回目中点明,回内只字不提。 但是由跋追补一笔,力道不够。当时琪官一味息事宁人,不许瑶官说出来,使人不但气闷而且有点反感。她说与小赞在一起的是外人,倌人带来的大姐除了小青,还有林素芬林翠芬也带了大姐来,大概是娘姨大姐各一,两人合用。像赵二宝就只带了个娘姨阿虎,替她梳头,那是不可少的。孙素兰只带一个大姐,想必是像卫霞仙处阿巧的两个同事,少数会梳头的大姐。 娘姨不大有年轻貌美的。小赞向这人求告,似是向少女求爱或求欢——再不然就是身份较高的人。 书中男仆如张寿匡二都妒忌主人的艳福,从中捣乱,激动得简直有点心理变态。曾经有人感叹中国的女仆长年禁欲,其实男仆也不能有家庭生活。固然可以嫖妓;倒从来没有妄想倌人垂青的,这一点上阶级观念非常严。不过小赞不是普通的庸仆,有学问有前途,而且屡次当众出风头。平时倌人时刻有娘姨跟着,在一笠园中却自由自在,如苏冠香林翠芬都独自游荡。因此有可能性的女子浩如烟海,无从揣测。比较像是孙素兰的大姊,琪官代瞒是卫护义姊——还是失意的林翠芬移情别恋?这些模糊的疑影削弱了琪官的这一场戏,也是她的最后一场,使这特殊的少女整个的画像也为之减色。等到看到跋才知道是小青,这才可能琢磨出琪官有她不得已的苦衷,已经迟了一步。 作者的同乡松江颠公写他"与某校书最昵,常日匿居其妆阁中",但是又说他"家境……寒素"。刘半农说: 相传花也怜侬本是巨万家私,完全在堂子里混去了。这句话大约是确实的,因为要在堂子里混,非用钱不可;要混得如此之熟,非有巨万家私不可。 也许聪明人不一定要有巨万家私,只要肯挥霍,也就充得过去了。他没活到四十岁,倒已经"家境……寒素",大概钱不很多,禁不起他花。 作者在"例言"里说:"全书笔法自谓从《儒林外史》脱化出来,惟穿插藏闪之法则为从来说部所未有。"其实《红楼梦》已有,不过不这么明显(参看宋淇著《红楼梦里的病症》等文)。有些地方他甚至于故意学《红楼梦》,如琪官瑶官等小女伶住在梨花院落——《红楼梦》的芳官藕官等住在梨香院。小赞学诗更是套香菱学诗。《海上花》里一对对的男女中,华铁眉孙素兰二人唯一的两场戏是吵架与或多或少的言归于好,使人想起贾宝玉林黛玉的屡次争吵重圆。这两场比高亚白尹痴鸳二才子的爱情场面都格调高些。 华铁眉显然才学不输高亚白尹痴鸳,但是书中对他不像对高尹的誉扬,是自画像的谦抑的姿势。口角后与孙素兰在一笠园小别重逢,他告诉她送了她一打香槟酒,交给她的大姐带回去了。不论作者是否知道西方人向女子送花道歉的习俗——往往是一打玫瑰花——此处的香槟酒也是表示歉意的。一送就是一箱,——十二瓶一箱——手面阔绰。孙素兰问候他的口吻也听得出他身体不好。作者早故,大概身体不会好。 当时男女仆人已经都是雇佣性质了,只有婢女到本世纪还有。书中只有华铁眉的"家奴华忠"十分触目。又一次称为"家丁",此外只有洋广货店主殳三的"小家丁奢子"。 明人小说《三言二拍》中都是仆从主姓。婢女称"养娘","娘"作年青女子解,也就是养女。僮仆想必也算养子了。所以《金瓶梅》中仆人称主人主妇为"爹""娘",后世只升格为"爷(爷)""奶奶"。但是《金瓶梅》中仆人无姓,只有一个善颂善祷的名字如"来旺",像最普通的狗名"来富"。这可能是因为《三言二拍》是江南一带的作品,保留了汉人一向的习俗,《金瓶梅》在北方,较受胡人的影响。辽金元都歧视汉人,当然不要汉人仆役用他们的姓氏。 清康熙时河南人李绿园著《歧路灯》小说,书中谭家仆人名叫王中。乾隆年间的《儿女英雄传》里,安家老仆华忠也用自己的姓名。显然清朝开始让仆人用本姓。同是歧视汉人,却比辽金元开明,不给另取宠物似的名字,替他们保存了人的尊严。但是直到晚清,这不成文法似乎还没推广到南方民间。 年代介于这两本书之间的《红楼梦》里,男仆有的有名无姓,如来旺(旺儿)、来兴(兴儿),但是绝大多数用自己原来的姓名,如李贵、焦大、林之孝等。来旺与兴儿是贾琏夫妇的仆人,来自早稿《风月宝鉴》,贾瑞与二尤等的故事,里面当然有贾琏凤姐。此后写《石头记》,先也还用古代官名地名,仆名也仍遵古制;屡经改写,越来越写实,仆人名字也照本朝制度了。因此男仆名字分早期后期两派。唯一的例外是鲍二,虽也是贾琏凤姐的仆人,而且是二尤故事中的人物,却用本姓。但是这名字是写作后期有一次添写贾母的一句隽语:"我哪记得背着抱着的?"——贾琏凤姐为鲍二家的事吵闹时——才为了谐音改名鲍二,想必原名来安之类。 《海上花》里也是暗合制。齐韵叟的总管夏余庆,朱蔼人兄弟的仆人张寿,李实夫叔侄的匡二,都用自己原来的姓名。 朱家李家都是官宦人家。知县罗子富的仆人高升不会是真姓高,"高升""高发"是官场仆人最普通的"艺名",可能是职业性跟班,流动性大,是熟人荐来的,不是罗家原有的家人,但是仍旧可以归入自己有姓的一类。 火灾时王莲生向外国巡警打了两句洋文,才能通过,显然是洋务官员。他对诗词的态度伦俗(第三十三回),想必不是正途出身。他的仆人名叫来安,商人陈小云的仆人叫长福,都是讨吉利的"奴名",无姓。 洋广货店主殳三的"小家丁奢子","奢"字是借用字音,原名疑是"舍子"(舍给佛门),"舍"音"奢",但是吴语音"所",因此作者没想到是这个字。孩子八字或是身体不好,挂名入寺为僧,消灾祈福,所以乳名叫舍子,不是善颂善祷的奴名,因此应当有姓——姓殳,像华铁眉的家丁华忠姓华一样。 华铁眉住在乔老四家里,显然家不在上海。他与赖公子王莲生都是世交,该是旧家子弟。殳三是广东人,上代是广州大商人,在他手里卖掉许多珍贵的古玩。 "华""花"二字相通,华铁眉想必就是花也怜侬了。作者的父亲曾任刑部主事。他本人没中举,与殳三同是家道中落,一个住在松江,一个寄籍上海,都是相当孤立,在当代主流外。那是个过渡时代,江南华南有些守旧的人家,仆人还是"家生子儿"(《红楼梦》中语),在法律上虽然自由,仍旧终身依附主人,如同美国南方战争后解放了的有些黑奴,所以仍旧像明代南方的仆从主姓。 官场仆人都照满清制度用本姓,但是外围新进如王莲生——海禁开后才有洋务官员——还是照民间习俗,不过他与陈小云大概原籍都在长江以北,中原的外缘,还是过去北方的遗风,给仆人取名来安,长福——如河南就已经满化了。以至于有三种制度并行的怪现象。 华铁眉"不喜热闹",酒食"征逐狎昵皆所不喜"。这是作者自视的形象,声色场中的一个冷眼人,寡欲而不是无情。 也近情理,如果作者体弱多病。 写华铁眉特别简略,用曲笔,因为不好意思多说。本来此书已经够简略的了。《金瓶梅》《红楼梦》一脉相传,尽管长江大河滔滔泊泊,而能放能收,含蓄的地方非常含蓄,以致引起后世许多误解与争论。《海上花》承继了这传统而走极端,是否太隐晦了? 没有人嫌李商隐的诗或是英格玛·柏格曼的影片太晦。 不过是风气时尚的问题。胡适认为《海上花》出得太早了,当时没人把小说当文学看。我倒觉得它可惜晚了一百年。一七九一年《红楼梦》付印,一百零一年后《海上花》开始分期出版。《红楼梦》没写完还不要紧,被人续补了四十回,又倒过来改前文,使凤姐袭人尤三姐都变了质,人物失去多面复杂性。凤姐虽然贪酷,并没有不贞。袭人虽然失节再嫁,"初试云雨情"是被宝玉强迫的,并没有半推半就。尤三姐放荡的过去被删掉了,殉情的女人必须是纯洁的。 原著八十回中没有一件大事。除了晴雯之死。抄检大观园后,宝玉就快要搬出园去,但是那也不过是回到第二十三回入园前的生活,就只少了个晴雯。迎春是众姊妹中比较最不聪明可爱的一个,因此她的婚姻与死亡的震撼性不大。大事都在后四十回内。原著可以说没有轮廓,即有也是隐隐的,经过近代的考据才明确起来。一向读者看来,是后四十回予以轮廓,前八十回只提供了细密真切的生活质地。 前几年有报刊举行过一次民意测验,对《红楼梦》里印象最深的十件事,除了黛玉葬花与凤姐的两段,其他七项都是续书内的!如果说这种民意测验不大靠得住,光从常见的关于《红楼梦》的文字上——有些大概是中文系大学生的论文,拿去发表的——也看得出一般较感兴趣的不外凤姐的淫行与临终冤鬼索命;妙玉走火入魔;二尤——是改良尤三姐;黛玉归天与"掉包"同时进行,黛玉向紫鹃宣称"我的身子是清白的",就像连紫鹃都疑心她与宝玉有染。这几折单薄的传奇剧,因为抄本残缺,经高鹗整理添写过(详见拙著《红楼梦魇》),补缀得也相当草率,像棚户利用大厦的一面墙。当时的读者径视为原著,也是因为实在渴望八十回抄本还有下文。同一愿望也使现代学者乐于接受续书至少部分来自遗稿之说。一般读者是已经失去兴趣了,但是每逢有人指出续书的种种毛病,大家太熟悉内容,早已视而不见,就仿佛这些人无聊到对人家的老妻评头品足,令人不耐。 抛开《红楼梦》的好处不谈,它是第一部以爱情为主题的长篇小说,而我们是一个爱情荒芜的国家。它空前绝后的成功不会完全与这无关。自从十八世纪末印行以来,它在中国的地位大概全世界没有任何小说可比——在中国倒有《三国演义》,不过《三国》也许口传比读者更多,因此对宗教的影响大于文字上的。 百廿回《红楼梦》对小说的影响大到无法估计。等到十九世纪末《海上花》出版的时候,阅读趣味早已形成了,唯一的标准是传奇化的情节,写实的细节。迄今就连大陆的伤痕文学也都还是这样,比大陆外更明显,因为多年封闭隔绝,西方的影响消失了。当然,由于压制迫害,作家第一要有胆气,有牺牲精神,写实方面就不能苛求了。只要看上去是在这一类的单位待过,不是完全闭门造车就是了。但也还有无比珍贵的材料,不可磨灭的片段印象,如收工后一个女孩单独蹲在黄昏的旷野里继续操作,周围一圈大山的黑影。但是整个的看来,令人惊异的是一旦摆脱了外来的影响与中共一部分的禁条,露出的本来面目这样稚嫩,仿佛我们没有过去,至少过去没有小说。 中国文化古老而且有连续性,没中断过,所以渗透得特别深远,连见闻最不广的中国人也都不太天真。独有小说的薪传中断过不止一次。所以这方面我们不是文如其人的。中国人不但谈恋爱"含情脉脉",就连亲情友情也都有约制。 "爸爸,我爱你","孩子,我也爱你"只能是译文。惟有在小说里我们呼天抢地,耳提面命诲人不倦。而且像我七八岁的时候看电影,看见一个人物出场就急着问:"是好人坏人?" 上世纪末叶久已是这样了。微妙的平淡无奇的《海上花》自然使人嘴里谈出鸟来。它第二次出现,正当五四运动进入高潮。认真爱好文艺的人拿它跟西方名著一比,南辕北辙,《海上花》把传统发展到极端,比任何古典小说都更不像西方长篇小说——更散漫,更简略,只有个姓名的人物更多。 而通俗小说读者看惯了《九尾龟》与后来无数的连载妓院小说,觉得《海上花》挂羊头卖狗肉,也有受骗的感觉。因此高不成低不就。当然,许多人第一先看不懂吴语对白。 当时的新文艺,小说另起炉灶,已经是它历史上的第二次中断了。第一次是发展到《红楼梦》是个高峰,而高峰成了断崖。 但是一百年后倒居然又出了个《海上花》。《海上花》两次悄悄的自生自灭之后,有点什么东西死了。 虽然不能全怪吴语对白,我还是把它译成国语。这是第三次出版。就怕此书的故事还没完,还缺一回,回目是: 张爱玲五详《红楼梦》 看官们三弃《海上花》 (一九八三年十月) 《海上花》的几个问题 ——英译本序 《海上花》第一回开始,有一段自序,下接楔子。这"回内序"描写此书揭发商埠上海的妓女的狡诈,而毫不秽亵。在楔子中,作者花也怜侬梦见自己在海上行走,海面上铺满了花朵——很简单的譬喻,海上是"上海"二字颠倒,花是通用的妓女的代名词。在他的梦里,耐寒的梅花,傲霜的菊花,耐寂寞的空谷兰,出污泥而不染的莲花,反倒不如较低贱的品种随波逐流,禁不起风浪颠簸,害虫咬啮,不久就沉沦淹没了,使他伤感得自己也失足落水,而是从高处跌下来,跌到上海租界华界交界的陆家石桥上。他醒了过来,发现自己在桥上——而不是睡在床上,可见他还在做梦——下桥撞倒一个急急忙忙冲上来的青年,转入正文。 楔子分明是同情有些妓女,与自序的黑幕小说观点显然有出入。那一段前言当是传统中国小说例有的劝善惩淫的声明,如果题材涉及情欲。这开场白的体裁亦步亦趋仿效《红楼梦》的自序加楔子,而没有它的韵致与新意。《海上花》这一节与其他部分风格迥异,会使外国读者感到厌烦,还没开始就看不下去了;唯一的功用是引导汉学研究者误入歧途,去寻找暗含的神话或哲学。这部不大有人知道的杰作一八九四年出版一九二○年中叶又被胡适与其他的五四运动健将发掘出来,而又第二次绝版。我不免关心它在海外是否受欢迎,终于斗胆删去开首几页。 跋也为了同样的原因略去了。作者最不擅长描写风景。写景总是沿用套语,而在此处长篇累牍形容登山乐趣,不必攀登巅顶,一览无余,藉以解释为什么他许多次要的情节都没有结局,虽然不难推断。 跋内算是有个访客询问沈小红黄翠凤的下场。他说她们的故事已经完了。 之始终不离不合,以至吴雪香之招夫教子,蒋月琴之创业成家,诸金花之淫贱下流,文君玉之寒酸苦命,小赞小青之挟赀远遁,潘三匡二之衣锦荣归;黄金凤之孀居,不若黄珠凤俨然命妇;周双玉之贵媵,不若周双宝儿女成行;金巧珍背夫卷逃,而金爱珍则恋恋不去;陆秀宝夫死改嫁,而陆秀林则从一而终:屈指悉数,不胜其劳。 请俟初绩告成,发印呈教。 许下另作一部续书,所透露的内容,值得注意的是能帮助我们了解此书之处。第四十七回庆祝吴雪香有孕,葛仲英显然承认她怀着他的孩子。但结果她在续书中另嫁别人,想必是社会地位较低的贫困的男子,否则不会入赘。但即使葛仲英厌倦了她,以他的富贵,也绝不肯让自己的子女流落在外。若是替孩子安排另一个正当的家庭,而仍旧由生母抚养,遣嫁失宠的情妇是西方的习俗,中国没有的。如果他突然得病早殁——似乎是这情形——他的亲属也一定会跟她谈判,领养这婴儿。她不肯放弃她的儿子,而且为了他招赘从良,好让他出身清白,可见她的为人。 与齐大人的仆人小赞私会被撞破的神秘人物,显然是齐府如夫人的胞妹苏冠香的大姐小青,既然小赞小青在续书中私奔。擅演歌剧的女奴琪官正与冠香争宠,她看清楚了是小青,而不肯告诉主人,只说不是我们的人,表示不败坏门风,不必追究。代为隐瞒,顾到情敌的颜面,似乎太是个圣女。但当然是因为势力不敌,不敢结怨。心计之深,直到跋内才揭露。 周双宝嫁给南货店小开倪客人,办喜事应有尽有,"待以正室之礼",当然不是正室了——还是说虽然娶的是妓女,仍应视为正室? 当时通行早婚,他虽然父亲还在世,而且仍旧掌管店务,书中并没提起过他年青。当然,也许他是死了太太。但是我们知道续书中周双玉嫁了显贵作妾,就可以断定倪客人也使君有妇。双玉敲诈朱家,本来动机一半是气不伏双宝称心如意嫁了人。问题有点混淆不清:因为朱淑人无法履行诺言娶双玉为妻,她就逼他与她情死。虽然我们后来发现纯是为了勒索,还是有她不甘作妾的印象。敲诈到一万银元除赎身外,剩下的作嫁妆,足够她嫁任何人为妻,如果不太高攀的话。而仍旧作妾,可见不是争名分,不过是要马上嫁一个她自己看中的又嫁得十分风光,出这口气。 胡适指出书中诗词与一篇秽亵的文言故事都是刻意穿插进去的。为了炫示作者在别方面的辞章之美。那篇小说中的小说几乎全文都是双关引用古文成语,如"血流漂杵",原文指战场伤亡人数之多。不幸别的双关语不像这句翻译得出。那些四书酒令也同样引经据典,而往往巧妙地别有所指。两首诗词的好处也只在用典圆熟自然,译文势必累赘,效果恰正相反。这几处是我唯一的删节。为了保持节奏,不让文气中断,删后再给补辍起来,希望看不出痕迹。 我久已熟悉这部书,但是直到译它的时候才发现罗子富黄翠凤定情之夕,她是从另一个男子的床上起来相就的。在妓院里本来不算什么,但是仍旧有震撼力,由于长三堂子的浓厚的家庭气氛——么二的"妈"就不出现,只称"本家",可男可女——尤其是经过翠凤那一番做作之后。此外还有几处像这样极度微妙的例子,我加的注解较近批注,甘冒介入之讥。 (一九八四年一月) 散戏 闭幕后的舞台突然小了一圈。在黯黄的灯光里,只有一面可以看看的桌椅橱柜显得异常简陋。演员都忙着卸装去了,南宫婳手扶着纸糊的门,单只地在台上逗留了一会。 刚才她真不错,她自己有数。门开着,射进落日的红光。她伸手在太阳里,细瘦的小红手,手指头燃烧起来像迷离的火苗。在那一刹那她是女先知,指出了路。她身上的长衣是谨严的灰色,可是大襟上有个钮扣没扣上,翻过来,露出大红里子,里面看不见的地方也像在那里火腾腾烧着。说:"我们这就出去——立刻!" 此外还说了许多别的,说的是些什么,全然没有关系。普通在一出戏里,男女二人历尽千辛万苦,终于会面了的时候,剧作者想让他们讲两句适当的话,总感到非常困难,结果还是说到一只小白船,扯上了帆,飘到天边的美丽的岛上去,再不就说起受伤的金丝雀,较聪明的还可以说:"看哪!月亮出来了。"于是两人便静静地看月亮,让伴奏的音乐来说明一切。 南宫婳的好处就在这里——她能够说上许多毫无意义的话而等于没开口。她的声音里有一种奇异的沉寂;她的手势里有一种从容的礼节,因之,不论她演的是什么戏,都成了古装戏。 出了戏院,夜深的街上,人还未散尽。她雇到一辆黄包车,讨价四十元,她翻翻皮夹子,从家里出来得太匆忙,娘姨拦住她要钱,台灯的扑落坏了,得换一只。因此皮夹里只剩下了三十元。她便还价,给他三十。 她真是个天才艺人,而且,虽说年纪大了几岁,在台上还是可以看看的。娘姨知道家里的太太是怎样的一个人么?娘姨只知道她家比一般人家要乱一点,时常有些不三不四的朋友来,坐着不走,吃零嘴,作践房间,疯到深更半夜。主人主母的随便与不懂事,大约算是学生派。其他也没有什么与人不同之处。 有时候南宫婳也觉得娘姨所看到的就是她的私生活的全部。其他也没有什么了。 黄包车一路拉过去,长街上的天像无底的深沟,阴阳交界的一条沟,隔开了家和戏院。头上高高挂着路灯,深口的铁罩子,灯罩里照得一片雪白,三节白的,白的耀眼。黄包车上的人无声地滑过去,头上有路灯,一盏接一盏,无底的阴沟里浮起了阴间的月亮,一个又一个。 是怎么一来变得什么都没有了呢?南宫婳和她丈夫是恋爱结婚的,而且——是怎样的恋爱呀!两人都是献身剧运的热情的青年,为了爱,也自杀过,也恐吓过,说要走到辽远的,辽远的地方,一辈子不回来了。是怎样的炮烙似的话呀!是怎样的伤人的小动作;辛酸的,永恒的手势!至今还没有一个剧作者写过这样好的戏。报纸上也纷纷议论他们的事,那是助威的锣鼓,中国的戏剧的传统里,锣鼓向来是打得太响,往往淹没了主角的大段唱词,但到底不失为热闹。 现在结了婚上十年了,儿女都不小了,大家似乎忘了从前有过这样的事,尤其是她丈夫。偶尔提醒他一下,自己也觉得难为情,仿佛近于无赖。总之,她在台下是没有戏给人看了。 黄包车夫说:"海格路到了。"南宫婳道:"讲好的,静安寺路海格路。"车夫道:"呵,静安寺路海格路!静安寺路海格路!加两钿罢!"南宫婳不耐烦,叫他停下来,把钱给了他,就自己走回家去。 街上的店铺全都黑沉沉地,惟有一家新开的木器店,虽然拉上了铁栅栏,橱窗里还是灯火辉煌,两个伙计立在一张镜面油漆大床的两边,拉开了鹅黄锦缎绣花床罩,整顿里面的两只并排的枕头。难得让人看见的——专门摆样的一张床,原来也有铺床叠被的时候。 南宫婳在玻璃窗外立了一会,然后继续往前走,很有点掉眼泪的意思,可是已经到家了。 一九四四年九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