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偶师》 离魂夜 月黑风高,小树林。 她的白色裙子被揉碎了扔在一边,双手被捆绑在树上,手腕处被摩擦得一片通红。 白腻的大腿大张着,像只无力挣扎的青蛙,上面遍布着青紫的指痕。 更可怖的是双腿间,一片泥泞,斑驳的血迹已经变成了暗红色。 我走到她的身边,低下头审视她瞪得像铜铃般的眼睛,眼角甚至隐隐渗出了血。 好久都没有过这么浓的怨气了,这味道实在太好闻。 我忍不住陶醉得闭上了眼睛。 抖了抖袖子,一根血红的丝线从我黑色的袖筒中蜿蜒而出,慢慢地顺着血迹的方向游走在她身上,像一条灵巧妖异的红蛇,从她的大腿到小腹,再到手臂,最后没入了她黑色的发丝中。 不知从哪里刮来了一阵大风,把我黑色的斗篷吹得猎猎作响,林子里的乌鸦慌乱地叫了起来,扑腾着翅膀急不可待地逃离。 我轻声吟唱着离魂曲,用手指摆动着她头顶上的红色丝线,只见那具女尸的手指动了动,瞳孔一缩,竟然猛地就坐了起来。 “我是木偶师,我以你的怨气为引,让你得已重回阳间。你现在既不是人,也不是鬼,而是我的傀儡。如果你愿意同我定下契约,臣服我,效忠我,奉我为王,我就让你去做你想做的事情。否则----” 我把手中的红线绷紧,她立刻感受到了头皮上剧烈的疼痛。“我轻轻一扯,你就只能继续当尸体了。” “成交。”她的眼睛变成了阴沉血红色,说话声音好像锐器刮过金属一般得刺耳。 一道红光从她的头顶照出来,那根红线立刻不见了踪影。 契约已成。 “如果你二十四小时之内不回到这里,我会把你的灵魂捏成碎片。” 我的指尖升起了一枚蓝色的光球,洒下的投影是她生平的影像。 她叫秦羽,在父母的关爱下长大,是个品学兼优的学生,因为长相漂亮,被城里的几个混混看上了,在上学路上强掳到了这里……。 就这样,一个花一般的少女在这片荒村野岭香消玉殒。 秦羽慢慢地从地上爬了起来,好像还不能适应这具僵硬的身体,动作非常缓慢。 我一挥手,一丝黑色的雾气飘上了她赤裸的胴体,接触到她的皮肤时,变成了一件宽松的黑色长袍。 她抚摸着身上的衣服有些微微的怔忪,身上的怨气却更浓了。 那芳香的味道刺激得我都有些血脉喷张。 她朝我的方向颔首,低哑着声音回复:“主人,我一定会准时回来的。” 我点点头。 她一步一步、一瘸一挂地离开了小树林。 乌云慢慢遮住了血红色的月亮。 这样的夜晚,最适合杀人了。 深夜是大排档生意最好的时候,滚油旺火,一盘盘热炒被端上桌,老板脖子上的白毛巾已经浸满了汗。 地上横七竖八地倒了一堆啤酒瓶。 那群人却好像还不过瘾似的,“砰”得一声又开了一瓶! 他们打着赤膊围着一张塑料桌子干杯,白色的泡沫溅得到处都是。 “金哥,你今天得偿所愿了,可不要忘了哥几个的苦劳啊!”黄头发的星仔指了指自己脖子上的三道血痕,抱怨道:“那个臭娘们下手真黑。” 金哥点了根烟深吸一口,嗤笑了一声:“要脸吗?别说你今天没爽到?” “嘿,你别说,那小娘们真嫩,摸上去滑不溜秋,好像一掐就能出水。好人家的女孩就是不一样啊!”坐在对面一个满脸痘痘的男生忍不住插嘴道。 隔着空气中飘散的烟雾,所有人想到刚刚的场景都有些意犹未尽。 “没关系,我们拍了她的裸照,以后有的是机会和她重温旧梦。”金哥得意地拍了拍自己口袋里的手机,引来了同伴的一阵吹捧。 “刚刚我们走的时候,她一动不动的,不会出什么事儿吧。”星仔挠了挠头,想到女孩那双瞪大的双眼,不知怎的心下有些不安。 “屁,就上了一下,能出什么大事?不要老是自己吓自己!”金哥唾道,鄙视地看了他一眼,起身松了松腰带。他今天啤酒喝多了,有些尿急。 金哥叼着烟头往小巷深处走,解开裤头掏出了物件,迎面却碰上了一个少女。 那个女孩穿着一件黑色的衣服,全身都隐藏在了阴影下,只能隐约看见轮廓。 可金哥是什么人啊?在风月场上打滚了这么多年,只要一眼,就能断定这女孩的身段肯定差不了。 难不成今天还能有一番艳福?金哥搓着下巴,露出了猥琐的笑容,迫不及待地朝着女孩的方向迎了过去。 “小妹妹,怎么这么晚还在外面逛啊!快过来,让好哥哥疼疼你。” 他越走越近,可是却始终看不清那个女孩的长相,直到两人只剩下一步距离的时候,那个女孩抬了头,轻声地叫了句他的名字:“金哥。” 金哥,你仔细看看,我到底是谁? “啊,是小羽啊。”金哥低头,看清她手上没带着利器,提起的心又放下了。 “今天这事儿,是金哥做得不地道,但事情都已经发生了,而且你也不想让别人知道对不对?” 金哥看见她脸上没有表情,以为她已经认了命,色胆横生,竟上前一步搂住了秦羽的细腰。 “放心,你既然已经跟了金哥,绝对不会让你吃亏的,我能吃肉,决不让你喝汤……” 他低头在女孩冰冷的脸颊上亲了一口,女孩清冷的香味简直勾魂摄魄,他深吸了一口,感觉胸口都荡出了一番柔情,忍不住道:“我和你,来日方长。” 秦羽抬起手,慢慢地放到了他的腿间,暗示意味极强地揉了起来。 果然,不管什么贞洁烈女,玩过之后都一样,金哥暗暗得意。 女孩慢慢跪在地上,两手不停地套弄着,然后伸出舌头在顶端轻轻地舔了一下。 也许是因为呆在阴冷的地方太久了,女孩的舌头都是冰冷的,好像一只蛇信子擦过,金哥觉得自己爽得都快飞起来了。 他按住女孩的后脑,把自己送进更深的地方,在爽快的同时,却觉得更冷了。 女孩的手,女孩的舌头,女孩的喉咙……怎么会这么冷呢?简直都不像是活人的温度。 金哥低下头,月光照在女孩惨白惨白的脸上,说不出的瘆人。 他突然听见咯嗒咯嗒的声音,像是木偶在活动着自己迟钝的关节。 然后,关键部位就传来了剧烈的疼痛。 秦羽吐出了自己嘴巴里的肉团,抹掉嘴边溢出的鲜血,她已经没有味觉了,可是鲜血的味道却让她觉得如此得甜美,她还想要多一点,更多一点…… 眼前的男人疼得在地上痉挛抽搐,脸上的表情扭曲得不成人样,喷涌的鲜血马上把地上染成了血红的一片,她看着前面听到声响后跑过来的身影,嘴角一扯,眼眸中闪过一丝血红,可不能让他们一下子都死了,得一个个慢慢折磨才尽性。 我来到小树林的时候,秦羽已经在原地等我了。 这冲天的血腥气估摸着能把方圆百里的乌鸦都吸引过来。 她的脚边是一堆看不出人形的肉块,我用手指戳了戳一个鼓鼓胀胀像气球一样的东西,一脸嫌弃:“这个是什么?” “我把他身上所有的洞都堵上了,然后往他的鼻子里灌上了辣椒油,你戳的东西是他的脑袋。” “这个是什么?” “我在他的头顶切了口子,把水银倒了进去,然后皮肉就自然分离了,那堆是他的骨肉,这堆是他的人皮……” …… 她不厌其烦地跟我解释着,复仇的感觉是如此甘美,我觉得她身上的怨气似乎都少了一些,这可不是我所希望的。 我让她就此打住。 鸡鸣声起,远方的天迹隐隐地露出曙光。 “天快亮了,我们该走了。” 这时,一阵风吹来,把远方的声响送到了我们耳边。 “小羽,你在哪里?” “你们有没有见过我的女儿小羽?” “她昨天放学后到现在都没有消息,如果你们看到她,记得让她早点回家。” …… 殷切的期盼之声让听到的人都感到心酸。 秦羽干涸的眼眶里蓄满了泪水,忍不住朝着那个声音的方向走过去:“爸爸妈妈,我在这儿~” 可刚走了两步,她就被钉在了原地,只能无能为力地哀嚎着。 “没用的,你已经不是这个世界的人了。” 我扯着手中的红线把她收进了我的袖子里,搞定收工! 正在这时,对面飞速射来一束冷光,把我露在袖子外面的一截红线剪断了! 秦羽的魂魄球掉了出来,一下子就飘散在空中不见了。 是夺魄剪! 刚到手的鸭子飞了,我恨得牙痒痒,朝天怒吼:“刑天!你给我出来,我知道是你这个狗东西!” 小阎王 一个穿着黑色官服的男人从天而降,胸口的“阎”字分外醒目。 他轻轻勾起了嘴角,露出一个邪魅的笑容,白皙英俊的脸庞在黑夜里如美玉般发着光。 刑天倚在树枝上和我打招呼:“美人,怎么这么巧?” 银光一闪,那柄深埋在树干中的银色小剪刀就被收进了它的掌中。 什么这么巧,明明就是故意来找茬的! 每次都出来抢我饭碗,坏我好事,偏偏还动他不得,让我气得直跳脚。 “刑天,你冥界不是事务繁忙吗?怎么还那么爱管闲事?” 真是烦死了。 刑天从枝头上悠然地走下来,脚下好像生了台阶一般。 “人家小女孩多可怜啊,你还要人家做你的傀儡,真是没有良心呐。” 他走到我面前,用撒娇的口吻抱怨着,完全看不出一丁点小阎王的威严。 这里,我要向大家解释一个误区。 很多人都以为地府是个阴森可怕的地方,有各种妖魔鬼怪和吓人刑法,但是真的去过的人会发现,根本不是那么一回事儿。 那里是一座处于冥界的现代化大楼,里面的人分工明确,井然有序,俨然是一个凡间的机关事务所,我没事都会去那里坐坐,和牛头马面唠唠嗑。 要知道,并不是只有人类才懂得与时俱进的。 而地府的最高执行官当然就是阎罗王了,也就是刑天他爸,阎罗王的执政期是一千年,今年已经是第999年,所以近来的事务都是由刑天,也就是小阎王接手管理的。 如果他在这一年内不出什么大的纰漏,那么明年就能升职加薪正式出任地府的ceo了。 可不知为何,明明应该忙得脚不沾地的人,最近却老是在我的眼前晃荡? “她本就是怨气冲天的厉鬼,即使下到地府也不可能乖乖去轮回,我让她重生报仇,她与我结下契约做我的傀儡,本就是两厢情愿的事情,偏偏你每次都要出来搅我的局,让我白费功夫。” “话也不能说,既然她现在已经报了仇,心愿已了,怨气已消,自然就可以入轮回了……” “那我不是白忙一场?”我义愤填膺地上前一步扯住小阎王的领子,脸上的表情很是狰狞,一字一字像是从牙缝里挤出来的:“我就活该替你做嫁衣?” 官大欺民是不是!赔我损失的灵力!赔我的精神损失费! “当然不是!”小阎王把扒在他身上像八爪鱼的我扔到一边,理了理下摆上的褶皱,一本正经地说:“至少,你赢得了我的尊重!” 四下万籁俱寂,只能听见乌鸦尴尬的“嘎~嘎~嘎~”的叫声。 我心中残存的希望火种一下子就熄灭了。 所以说,宁可相信世界上有鬼,也不能相信小阎王的破嘴! “哎呀,哎呀,你不要掐我的脖子…再打脸我就生气啦,我真生气啦…哎呀,轻点……” 叮铃叮铃,由远及近的铃铛声传来。 正在打闹中的我和小阎王不由得停下手中的动作,两人对视了一眼,在对方的眼眸中看见了同样的恐惧。 心下咯噔一声,完蛋了! 有个人在乍现的晨光中慢慢走来,穿着一身白色的运动衫,像个早起晨练的年轻人,可是你只要仔细看,就会发现他走的每一步都是踏空的,所以动作看起来既优雅又飘渺。 他身边背着一个黝黑古朴的木箱子,踱步到了那堆尸体的旁边。 那些携带着私怨的恶灵一般下手都不知轻重,就像秦羽。 这七零八落的肉块散落一地,如果被常人看见了肯定会引起社会上的恐慌。 子夜是最好的敛容师,他能用灵力修补好破碎的尸体,让他们呈现自然死亡的样子。 顺便,他还能帮我们解决一些小小的麻烦。 尸体上方盘旋着三团黑气,因为是被恶灵所杀,魂魄不齐,所以入不得地府,只能困在人间受苦。 假以时日,如果让这三股怨气修成了灵体,后果将不堪设想。 子夜蹙了蹙眉,从怀里拿出了一张黄纸,慢条斯理地撕成了三个小人的样子:“若你们此刻放下怨念,我用纸人护驾,送你们走黄泉路。” 他的话刚说完,三个纸做的小人就一下子着了起来,火苗居然是诡异的青绿色。 “不愿意吗?”子夜低头呐呐了一句,拂了拂袖子上的香灰:“那就没办法了。” 他的指尖刮起了一阵黑色的飓风。 那三团黑色像是感觉到危险一般想要朝着远处逃窜,被想被一个无形的玻璃樽罩住,无法冲破周围的桎梏,反而被那股强大的力量越拉越近,一直拖到了子夜的嘴边。 子夜轻轻张了张嘴,就把它们吞了进去。 他眉心的朱砂痣悠悠地发着亮,几息之间,又慢慢地暗了下去。 “你们两个可真会给我找事做。”子夜放下箱子,悠悠地地说了一句。 “我们----”我和小阎王抢着开口,想把责任推到对方身上,可子夜一个眼刀杀过来,我和小阎王忍不住齐齐抱在一起瑟瑟发抖:子夜,真的好可怕哦! 我们对子夜的恐惧来自未知。 连小阎王也无法查明他到底从哪里来,究竟是个什么东西,有多深的道行。 我们亲眼见过他眼睛眨都不眨就把一个千年恶灵给吞噬了,连趾高气昂的阎罗王看到他都得敬畏三分,这种逆天的存在,我们只能膜拜。 子夜蹲在地上,双手发出柔和的蓝光,他拎起那层薄薄的人皮,像装蛇皮袋一样,把破碎的肉块塞了进去,柔白的手指在狰狞的伤口上一抹,那些伤痕就奇异地消失不见了。他慢慢地把那些人身上突起的部位修复平整,把他们的眉目慢慢刻画出来,把血迹都清理干净…… 破娃娃般的尸体在他手中逐渐恢复了原本的样子,简直就是神乎其技。 看着脚下那三具面目安详的尸体,我和小阎王由衷地拍起手来。不过转念想想,他都把人家的魂魄给吞了,留具全尸其实也应该。 子夜的手背上有抹暗红色的血渍,应该是刚刚在工作时沾到的,他伸出舌尖像只猫咪一样把那块血渍一点一点舔干净。 “子夜,这次又麻烦你了……”刑天本来想说些场面话,却被子夜微眯眼瞳中射出的凌厉眼光给吓得一秒噤声。 “我再警告你们一次,最后一次,如果你们下次再把尸体弄得这么恶心,我就把你们的灵体封住,再把你们身上的骨头一根一根地敲断……” 被他琥珀色的眼眸锁定,我和刑天身上的汗毛都竖起来了。 但是已经认识这么久了,子夜除了性子乖戾一点,对我们还是挺好的,所以他刚刚说的是开玩笑的吧。 我们只能这么安慰自己了。 天色已经大亮,周围渐渐有了人声。 刑天借口要去处理冥界的事务,脚底抹油先溜掉了,留下可怜的我被子夜拉去做苦力。 我是世间最优秀的木偶师,我衣袍中的红线能够操纵所有的生灵为我所用,我有不灭的灵体和永生的灵魂……可现在,我却在路边的一间小小的棺材铺里面做花圈。 子夜坐在门口的脚凳上,温暖的阳光照在他的脸上,他慵懒地伸展了身体,看上去很是惬意。 把层层叠叠的纸花折好,再用铁丝固定在支架上,一上午的时间,我已经做好了十来个花圈,手指都快打结了,可只要我稍稍偷懒,子夜就会朝我这边瞟上一眼。 我立马正襟危坐,不敢怠慢。 鲛市 就这么给子夜扎了几天花圈,他还是一副不想放我走的样子,明显还没有消气。 在这一点上,我真心觉得,刑天作为小阎王,办事的效率真的是低得离奇。 怎么这么久都查不出子夜的真身是什么呢? 哪怕只有一点线索也好,我都能对症下药地讨好他啊。 如果他是猫妖,我就送他小鱼干礼盒。 如果他是吸血鬼,我就送他很多很多血袋。 如果他是狐狸精,我就把电视上最火的那个明星打包送到他床上去。 …… 那他肯定很快就会原谅我了。 但子夜虽然长相如二八少年,可是生活方式却古板得像一个老头子。 不抽烟不喝酒不出去玩,整天就只知道宅在家晒晒太阳,守着他又小又破的棺材铺子。 在我看来,他这种作息规律、无欲无求、让人无缝可钻的人真是太讨厌了。 我这么想着,就没有控制住手上的力道,攥了下掌心,就把手里的菊花给揉烂了。 这一幕还正好被走进门的子夜看到,我是有多倒霉。 子夜走过来,慵懒的声线有种说不出来的撩人。 “哟,这是发脾气了?” 我最大频率地摇晃着自己的脑袋,我哪敢啊。 “不想做花圈了?” 我点头如捣蒜。 “那要不要跟我去一个地方?” 只要不做花圈,天涯海角哪里都可以啊。 他抛出了一枚小鱼干,一只蠢猫喵呜一声地扑了上去。 “那我就当你答应了。”他临回头似乎又想起了些什么,“记得把你那个叫云夙的傀儡也带上。” 云夙?为什么要带上他? 虽然觉得有些奇怪,但我还是答应了。 子夜的棺材铺后面是他住的地方,庭院里有一颗参天的大榕树。 我从袖子里捻出一根红线向外一抖,一个黑发及地的男人就出现在了我面前。 云夙是我所有的傀儡中最奇怪的一个。因为他特别特别呆。 他不记得自己的名字,失去了所有的记忆,即使把他放出来也只是安静地坐着。 当年,我找到他的时候,他就站在自己的尸体旁边,一副落寞的样子,感觉头顶都要飘下两片枯黄的树叶了。 我在他身上闻了闻,没有我喜欢的怨气,没有怨气就没有战斗力,我不是很感兴趣,就想掉头走人。 他却突然拉住了我的手,声音无悲无喜:你,看得见我? 碍于我的身份,有点志气的鬼魂看到我都是扭头就跑的,因为一旦被我盯上了,就只有被抓的份,所以头一次有鬼魂大胆地抓住了我的手腕,连见惯大世面的我都有点慌张了:啊? 他又追问了一句:你知道我是谁吗? 看着他茫然若失的眼神,我不知怎么的就心软了,就像看到曾经的自己一样,我也是没有过去的人。 既然同是天涯失忆人,那相逢何必曾相识呢? 所以,我就把他收了。 云夙是我给他取的名字。 有一天,我指着天上的云彩对他说云和风是世界上最自由的东西,因为它们没有牵绊的根,所以你即便失去了过往,也要学会享受当下的自由。 “云夙,你知道碧落城吗?”我小心地试探着他的反映。 云夙的眼睛注视着庭院里的一方青砖,久久没有转开视线,还是一副呆呆的样子。 啧啧啧,我果然不应该对这个傻孩子抱有太大的期望。 我牵着他身上的红线,他乖乖地跟在我身后,不吵不闹做一个称职的傀儡。 我们俩绕着院子走了好几圈,还是没有想明白子夜到底有什么目的。 突然,角落里传来了熟悉的扑哧声。 庭院中间的那棵树根处出现了一个脑袋,接着是半具身体,刑天撑着脑袋看着我问:“你们两个这是做什么?” 虽然我对刑天各种看不上眼,但不得不承认的是,他有的时候消息渠道还是很灵通的。 “子夜什么想法我是不知道的,但如果你们是去碧落城的话,那我倒是有一点消息……”他沉吟了一会儿,看向一直站在阴影里、毫无存在感的云夙:“如果我的猜测是正确的话,那你可真是捡到宝了。” 我顺着他的目光看过去,停留在了云夙身上,除了帅一点、乖一点之外,看上去没什么特别的。 “最近,碧落城发布了一条悬赏令,要寻一个人,赏金是一枚鳞。” “鲛鳞吗?”我嗤之以鼻,那玩意儿虽然五彩斑斓,晚上还会发光,在凡人眼中或许是不可多得的宝贝,但对我来说,它除了好看什么用处都没有,很是鸡肋。 刑天摇了摇手指,一副“你实在是太年轻”的样子。 “碧落城兴师动众地发这个启示怎么可能只是为了一枚鲛鳞。” 如果不是鲛鳞的话,我的眼睛蓦地瞪大了,我看向刑天,想要印证我心里的猜测,只见他在我希冀的目光下慎重地点了点头:“对,这次的赏金是一枚龙鳞,而且是护心龙鳞。” 护心龙鳞!我感觉我的耳朵已经暂时失聪,听不见别的声音了。 在传说中,雌龙性情温顺,战斗力不如别的神兽,所以每过千年,都会修炼出一片护心龙鳞,在危难时可用于自保。 这片龙鳞蕴含非凡的灵力,可以活死人肉白骨,如果被凡人得到可以逆天改命,生出帝王之相。如果到我手中,我可以用它锻造出最厉害的锁魂神器,如果成功的话…… 我看着刑天,露出了阴测测的笑容,可以先找这个人先试验一下。 刑天翻了个白眼,用手指戳了戳我的眉心让我把那些不切实际的想法清空掉:“小没良心的,你忘了身上的黑袍还是我给你的?” 我耸了耸肩,在他看不见的地方摆了个鬼脸。 碧落城位于南海之滨,是鲛人们居住的地方,那里常年被云雾围绕,周围设有重重结界,若是未得邀请,常人连城门在哪里都找不到。 但我们有神一般的队友,以上赘述只是为了多方面地衬托他的牛掰而已。 当时,我茫然地对着面前空无一片的海面,一筹莫展。 子夜从怀里掏出一张小黄纸,灵巧的手指立刻就折出了一艘小船,他轻轻地朝着那艘小船吹了口气,它就轻轻地飘了出去,在接触到海面时变成了----一艘大号的纸船。 我抱着岸边的树干誓死不愿下去。 开什么玩笑,那是纸做的,翻船了怎么办?海水好冷好冷的。 但是,我的反抗没起到实质性的效果。 最后,被子夜像垃圾一样丢上了船,附带额角的两个大包。 我们上船不久,子夜就用手划开了结界,小船立刻冲进了一片浓稠的雾气里,眼睛除了一片白看不到其他东西,甚至让人呼吸都有些困难。 浓雾中有人把七仰八歪的我拉到身边,我抬头依稀能看见子夜的下颚:“还有多久才到?” 又吸进一口雾气,我觉得自己的胃都搅在了一起,有种想吐的感觉,虚弱地靠在了子夜身上。 我含情脉脉地看着他,低声问道:“我们还有多久才能到?” 子夜嫌弃地把我的脸拨到一边:“你现在看上去,就像一只动物园里吃撑的猩猩。” 一片浓雾里突然出现了一个巨大的轮廓,随着距离的缩短,一扇古朴巍峨的城门出现在了我们面前。 子夜的袖子中飞出了一枚红色的小木牌,飞到了大门的铜环上轻轻一敲,城门就缓缓地拉开了。 他拉着我飞身一跃,等我回过神来,我们已经身处于一个热闹的集市之中。 来来往往的行人中,有的穿着旧时的衣饰,有的却穿着当下流行的时装,街边上摆着的摊头卖着各种奇奇怪怪的东西。好像是各个时代的人都聚集到了这里,有种错乱的感觉。 而其中最关键的是,这里的人也未免长得太好看了,随随便便一个卖盗版光碟的小哥居然都是偶像级的颜值。 子夜的相貌在我所见过的人中已经够出色的了,在这里居然也就是个路人。我就更不用说了,是人群里难看的很扎眼的那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