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浑天戒》 第一章 莫启云 地球,华夏,楚南省,陵州市。 落凤村,陵州市灵水县中一个名不见经传的小山村,听老人口中说,在以前,有凤落到这里,在村子东边的山上砸出个大坑,后来慢慢形成了一个清澈的小湖,从此村子的名字就叫落凤,那个小湖便叫落凤湖。 落凤村交通不便,四面环山,哪怕去一趟济水县,都要先走十多公里的山路,再坐近一个时辰的车才能到,村里的风景十分迷人,随处可见的百年古树,清澈见底的河流池塘,无一不在刻画着落凤村的美景,是华夏少有的原生态村庄之一,村里有一百来户人家,都是老实的庄稼人,民风相当淳朴。 “启云,你采药回来了,明天来我家,上次被你赢了,这次我想到了新的战术!”在村口,一位年近古稀老人正笑呵呵地和一个背着药框的少年聊天。 这名少年名叫莫启云,上周才刚刚结束高考,其实莫启云不是这个村的原居民,而是在十六年前跟着母亲逃到这村子里来的。 十六年前,莫启云才两岁,父亲原来是一名会计,母亲是一名中学教师,按道理来说,莫启云出生在这样的家庭,虽不说大富大贵,但也其乐融融才对。 但是当年的一场变故,父亲因为得罪权贵,被人栽赃陷害判了无期,一个幸福的家庭,就这样支离破碎了。而父亲在入狱前,留了一份那权贵的罪证给母亲,但不知为什么走漏了风声,母亲只好连夜带着只有两岁的启云逃了出来,在慌不择路的状态下,来到落凤村外的一座山上,由于太过饥痨,体力不支而晕倒了。 正好一位采药的老中医莫清路过此地,救下了启云母子,由于老中医膝下并无子女,便收下启云为干孙子,知道启云家里的状况后,为避免仇家找麻烦,便让启云暂时改姓莫,等启云将来成才,为父亲平反之后再改回来。 从此以后,莫启云和母亲便跟着莫清一起在落凤村居住下来,过着平凡朴实的生活,但好景不长,由于母亲本来就眼睛不太好,再加上一连串的打击,在落凤村定居三年后,突然双目失明了。 爷爷虽然是个医生,但医术有限,对母亲的病束手无策,跑了市区、县城多家医院,有一家医院倒是可以医治,但高昂的医药费就让这个家庭望而却步了,爷爷虽然多年行医,但是医德高尚,收费很低,日子过着也很简朴。而且那家医院还只有两三成把握治好,从此母亲的病就一拖再拖,只能靠爷爷用中药控制着,延缓恶化。 穷人孩子早当家,莫启云从七八岁就开始跟着爷爷下地干活、做家务、采药。虽然家徒四壁,但莫启云从小就表现出了妖孽的天赋,家里虽不富裕,爷爷却收藏了很多书籍,像四书五经、四大名著、正野史书等等,莫启云刚到落凤村就拿着书缠着母亲教他认字,母亲失明后,这个任务就落在爷爷身上,这祖孙俩一天到晚之乎者也地对话,倒也成了落凤村的一道风景…… “柳爷爷,明天上午恐怕不行,我要去建宁叔家帮他看病,这不,刚采完药回来。”莫启云微笑地看着那老人。 此时的莫启云已经十八岁,从小跟着爷爷学医,由于其妖孽的天赋,他的医术早已青出于蓝,在三年前,他爷爷过世,这出诊的事情就落在莫启云身上,赚些钱来贴补家用。 短短三年时间,不但落凤村,连附近村落都知道落凤村出了一个小神医。由于落凤村和附近村子交通不便,看个病都成问题,很多人有点小病一拖再拖,结果落下了病根,也许是受到爷爷的影响,莫启云同样也是收费很低,平易近人,致使附近几个村子里的人一有身体不适便找到莫启云,这无形中也给他增加了客源,乡亲们还给莫启云起了个外号:莫小神医。 “这样啊,那还是正事要紧,不过明天下午有空吧,我们明天下午杀一盘”,柳大爷听到莫启云要出诊,也不介意。 “好,如果没什么事的话,我明天下午过来,今天还要做饭,先不陪您了,明天见”。 “明天见。”莫启云和柳大爷打完招呼,转身就往家走去。 回到家中,母亲正在和隔壁的阿姨在聊天,阿姨姓孟,和母亲差不多大,是隔壁张铁柱大叔的妻子,孟姨保养得很好,四十岁的年纪看上出只有三十来岁,再配上张铁柱那副尊容,导致全村人,包括莫启云在内,都认为是一朵鲜花插在那什么上,张铁柱也因此没少炫耀当年的风流趣事。 “启云,采药回来了,吃饭没,要不到姨家里去吃?”孟姨看到莫启云,老远就在打招呼。 “不用了,孟姨,我一会就开始做饭。” “这孩子,跟姨客气什么,今天听汤姐说你在山上采药,孟姨多做了两个人的饭菜,你不去也得去。”孟姨一边打趣,一边夺过莫启云的药蒌,拉着莫启云和母亲就走。 “那麻烦孟姨了。”莫启云感激道。 “客气啥。”孟姨笑着拍了莫启云一下。这就是山里的村民,两个字:淳朴。 吃过晚饭,莫启云扶着母亲胡玉非往家走,太阳还没完全落山,夕阳的余晖落在他身上,母子两的影子长长地拉在地上,这情景,任谁看到都会说:好一幅母慈子孝的画面啊! “启云,再过两个多月你就要上大学了,学费钱够了吗?不够的话妈再想办法去借。”回到家中,莫启云和胡玉非坐在房里聊天,对于莫启云成绩,母亲还从没担心过,哪次考试不是全校第一? 听到母亲的话,莫启云犯难了,心里想:“学费哪里够啊,行医虽然能赚点,但平时乡亲们或多或少也帮了我们家,总不能因为学费不够而提高诊金吧。”这下可犯难了,莫启云从小到大没撒过谎,母亲虽然眼盲,但心不盲,撒谎肯定会被揭穿的。 “这个暑假再赚点钱,应该够了。”半晌,莫启云只好说出一句模棱两可的话。 可是,他的语气被胡玉非听出来了,当场抽泣了起来:“都怪妈没本事,让你小小年纪就扛起这个家,如果不是妈瞎了,也不至于让你受这么多苦……” 莫启云连忙拿起毛巾给母亲擦眼泪,一边安慰着她:“妈,别伤心了,没事的,这么多年不都过来了,也不差这四年,这四年我打算半工半读,学费应该没什么问题,等我毕业后找到工作,您就可以享福了……” 也许是他的话起了作用,胡玉非心情好了一些,丈夫入狱,自己双目失明,儿子是她唯一的希望了。 “妈,水烧好了,我扶您去洗澡吧……” 胡玉非洗完澡回房后,莫启云也冲了个澡,母子俩聊了一会天,便各自休息去了…… 深夜,劳累了一天的莫启云倒在床上呼呼大睡,并没有注意到,手上的那枚戒指发出了淡淡的白光,这枚戒指是他在三个月前,进山采药时无意中捡到的,也许是他从小就喜欢古典文化,这个造型古朴的戒指让莫启云很喜欢,便一直戴在手上。 “这是哪里?我在做梦吗?”莫启云被眼前的景象给惊呆了,出现眼前的是几座建筑,造型和书中描述的宫殿差不多,不对!应该是和仙境差不多。 “主人,您来了。”正当莫启云发愣的时候,一个白衣老者出现在莫启云面前。 第二章 进入浑天仙府! “主人,您来了。”正当莫启云发愣的时候,一个白衣老者出现在莫启云面前。 “你,你是谁?神仙吗?”莫启云惊愕地看着眼前的这位白衣老者,这白衣老者鹤发童颜,一副仙风道骨的模样,也难怪莫启云会有此一问。 “主人不必惊慌,我是浑天戒的器灵,并非神仙。” “浑天戒?器灵?”莫启云万分不解地看着他。 “正是浑天戒,浑天戒就是主人手上戴的那枚戒指,主人滴血认主后,便是浑天戒的主人了。”老者微笑地答道。 “滴血认主?”莫启云很疑惑,突然,脑中精光一闪:“莫非是今日采药时,不小心被野草划伤手,血流到了浑天戒指上?对,果然如此!” “那个,不知前辈如何称呼?”看着眼前的老者,突然想起来还不知道他的名字。 “主人,您是主,我是仆,怎敢当前辈!”老者突然躬身道,“至于名字,老主人叫我阿福,主人若不嫌弃,如此叫老奴便可。” “既然如此,但怎么算您也是长辈,这样,我叫您福伯吧,您也别叫我主人了,叫我云风或小李都行。”从小就很孝顺的莫启云,还真做不出让一个看起来和自己爷爷差不多大的老人叫自己主人。 “这个,好吧,不过这样对主人不尊,老奴便叫您少爷吧。”福伯拗不过,最终只好用这了个称呼。 和福伯的聊天中,莫启云知道了浑天戒的来历,浑天戒的老主人,在某种程度来说也算是莫启云的师尊,因为怀壁其罪,被好友出卖,在仇人的追杀下逃窜上千年,最终走投无路而被逼自爆,自爆时趁敌人不注意,把手上的浑天戒扔进了空间裂缝中,里面有他一身的积蓄。 浑天戒不知经过多少时间,辗转来到了地球,又被莫启云机缘巧合得到并将其认主。 听完福伯的讲述,莫启云先是震惊,然是是狂喜。修仙者、炼气士……,这些只有在小说中才能出现的东西,在现实世界居然也有!自己居然得到了如此传承,刚刚还在为学费的事情发愁,得到此机缘,那还有什么好担心的? 福伯描述完毕,又带着莫启云,整整花了近一个时辰,把几座建筑都参观完毕,每参观完一座建筑,他的双眼就大上一圈。 正中央的建筑,门上挂着的一块牌匾,上面写着“浑天仙府”这四个篆体大字,这栋建筑顾名思义就是浑天仙府的主殿了。 主殿中,都是一些古朴的装饰物,把主殿装修得古香古色的,但是这里并没有什么特别的东西,莫启云并没有在此过多的逗留,继续参观其他的几座建筑。 悟道殿是用来修炼和闭关的;丹器房,不用说肯定是用来炼丹和炼器的;灵材室中存放着各种灵药、炼材和修炼资源;灵药园,现在还种植着各种灵药,目前还剩有几块空地;道藏阁中,各种功法典籍数不胜数;还有藏宝阁,存放着各种品级不同、功效各异的法宝。加上主殿,一共是七座建筑,除主殿不知道有什么用之外,其他建筑各有用途。 参观完浑天仙府,福伯看到天快亮了,便停止了闲聊,道:“少爷,外面快天亮了,您先出去吧,等少爷闲暇下来再进入浑天戒中,老奴便把老主人的修炼功法传授于少爷。←百度搜索→” …… 出了浑天戒,看着手上的戒指,莫启云突然有种不真实的感觉,这种机遇,着实有些逆天! 莫启云目光望向窗外,脑海中仍然还在消化着昨晚福伯描述的信息,霎时间,眼中闪过坚定的光芒:“师傅,您放心,虽然没见过您,但您是我的授业恩师,如若弟子将来成才,必将害你之人尽数诛灭,以慰您的在天之灵。” 一大清早,莫启云在家后的空地练起了拳,这套拳法是爷爷所授,并没有名字,据爷爷说这是他年轻时无意中得到的一套内家拳法,在莫启云六岁时便跟着爷爷学习,十二年如一日,加上莫启云的天资,现在打起来已经有了一丝高手风范,先不说威力如何,单看他打起来那行云流水,龙游鹤舞的姿态就知道了。 练完拳,虽然全身畅汗淋漓,但奇怪的是,近几年莫启云身上不管怎么流汗,居然没有一丝汗臭味,反而有一种淡淡的大自然清香,虽然几乎闻不到,但让人感觉很舒服。 难不成这是书中所描述的排除身体杂质?但那毕竟是小说中的东西,现实中怎么可能有?这是莫启云一直想不通的地方。 “对了,自己得到浑天戒,这个世界神仙都有,小说中的一些东西,想必也不是空穴来风。”想到这里,莫启云脑海中精光一闪,突然有了一种恍然大悟的感觉。 吃过早饭,和胡玉非说了一声,莫启云便背着医药箱出门,来到村长唐建宁家。 “建宁叔,雨晴姐,早上好。婶子呢?”来到唐建宁家,唐建宁和唐雨晴父女两正在吃早餐,莫启云进门和他们打起了招呼。 唐雨晴看见是莫启云,笑了笑,道:“启云弟弟,你来了,我妈走亲戚去了,要过几天才回来,你吃饭了没?要不一起?” “谢谢雨晴姐,我已经吃过了,你们吃吧,建宁叔,一会吃过早饭我帮您施针。” “好,那麻烦你了,云风,还是你厉害,我这腰是老毛病了,被你扎了几次针后,现在好得差不多了。”唐建宁笑呵呵地说道。 “爸,那是针灸,什么叫扎几针?没文化真可怕。”唐雨晴白了自己的父亲一眼。 “对对,针灸,针灸!”唐建宁尴尬地讪笑道…… 看着这其乐融融的一家,莫启云的神色稍稍地黯然起来,唐家父女后面说的话也没听进去。父亲,一个多么熟悉而又遥远的词,多少年了,父亲在自己的脑海中,只有模糊的印象。 “若是在以前,我也许会迷茫,现在我得了浑天戒,修炼师傅传下来的功法,拯救父亲,已经不再是梦想。嗯,还有母亲的眼疾。”想到这里,莫启云脸上闪过一丝坚毅,暗自下决心,一定努力修炼,先不说为了别的,就为自己的家…… 莫启云回过神,见唐家父女已经用完早餐,莫启云收拾好心情,让唐建宁脱掉上衣趴在床上,取出银针便开始准备给他施针。 都说男人在认真的时候是最吸引人的,莫启云的脸虽然说不上特别帅,但也有中上之姿,一米八的身高,加上自幼习武,身材发育得十分修长,比例也十分协调,特别是那双眼睛,目光清澈见底,仿佛没有丝毫受到世俗污染,让人看上一眼就很难忘掉,他的性格虽然内向,但心境平和,混身散发出一股平和淡雅的气质,让在一旁看着他施针的唐雨清,不觉痴了。 “这启云弟弟越来越迷人了,站在他身边,有一种好舒服的感觉,一个人的气质怎么可以这么迷人?如果我晚生几年……呸呸呸,我想什么呢?”唐雨清想到这里,脸突然微红。 唐雨清今年二十二岁,正是少女花样年华的年纪,早已出落得婷婷玉立,一米六八的身高,长发披肩,天生丽质,清丽脱俗,在学校肯定是校花级别,还是排名靠前的那种,刚跨出校门的她有一股还未脱去的书卷之气,绝对是男人心目中的完美情人的形象。 莫启云施完针出了房门,唐雨清看他脸上有一丝疲倦,端了杯茶给他:“启云弟弟,来喝口水。” “谢谢雨晴姐。”莫启云微笑着接过来,喝了一口茶,继续道:“再过一柱香……呃,半个小时,我便帮建宁叔收针,再开一副药,服用几次就可以痊愈了。” “真的?”唐雨清看着他,“那太好了,没想到云风弟弟你的医术越来越厉害了,李小神医果然不是白叫的。” 莫启云微微一笑:“什么神医,那都是乡亲们说得太夸张,只是略通医理罢了。” 第三章 紫霞仙典 是啊,如果真是神医,也不会对母亲的眼疾束手无策了。 两人聊了一会,唐雨清突然问道:“对了,启云弟弟,再过两个多月你就要上大学了吧,打算去哪里上大学?”莫启云天才的名号在落凤村早就传开了,是村里公认的继唐雨清之后的第二个大学生。 听到上大学,莫启云却突然沉默了,一直在心里不愿想起的问题又浮了出来:“上大学,我倒是想去上大学,但母亲怎么办?高中虽然离家里远,每天回来辛苦点,加上左邻右舍的照顾,还没什么问题,但是上大学后,离家就远了,说不定十天半个月都难回一趟家,母亲一个人在家里怎么办?双目失明的她谁来照顾?” 莫启云的沉默,聪明的唐雨清猜到了他心里的顾忌,走上前拍了拍他的肩膀,道:“放心吧,启云弟弟,姐姐过几天要去省城上班,走之前和我爸妈说一下,把胡姨接到我家来住,也好有个照应,你安安心心地去上大学就行了。” 莫启云惊讶地看着唐雨清,道:“这怎么行,太麻烦你们家了……” 话还没说完,唐建宁的声音就在房中传了出来:“这个办法好,启云,唐叔和你婶子会照顾好你妈妈的,你安心地去上学,你家里的事情唐叔会安排好的。” 和唐雨清一起走到唐建宁的房中,莫启云的神色复杂地看着唐家父女在你一言我一语的商量着此事,眼睛微微有些湿润,千言万语,最终只化作两个字:“谢谢”。 给唐建宁收完针,并开了一张药方,“建宁叔,您的病已经好得差不多了,从今天开始,按这张药方抓药,每日一副,连服七日,便可痊愈,”说罢,又从医药箱中拿出昨天采的药,“这是我昨天整理好的药,已经分好了七份,也是每日一副,和抓回来的药混在一起熬下去喝便可。还有,一个月之内不要干重活,食物的话以清淡为主。” 唐建宁一脸的欣慰,笑呵呵地看着莫启云,道:“好好,这困扰我的老毛病终于要好了,多亏你了启云。” 莫启云正准备客气两句,唐雨清看着他开的药方,突然插进话来:“哟,启云弟弟,没想到你不但医术厉害,还是个小书法家呢,这字,真漂亮。” 其实他的字,连学校的老师都羡慕,从小在爷爷的培养之下,莫启云四书五经,琴棋书画无一不通,听到唐雨清的话,不禁微微一笑:“哪里哪里,一般般吧。” 听到他谦虚的话,唐雨清忍不住调侃道:“启云弟弟不要谦虚了,人长得帅,医术又高,还学识渊博,嘻嘻,就是不知道有没有女朋友?要不要姐姐给你物色个?” 女朋友?听到唐雨清的话,一道靓丽的身影在脑海中浮现出来,王小慧,莫启云的同班同学,家住在镇上,人长得漂亮,也很热心,学习成绩虽然没有莫启云那般逆天,却也是种子选手级别的。 其实他们两在一起也是因为一个很狗血的桥段:英雄救美。在一年前的暑假,莫启云遇到镇上几个混混在调戏王小慧,挺身而出,以一己之力把几个小混混打趴下。从此以后,两人便越走越近,而莫启云除了家庭,各方面也吸引着王小慧,这样一来二去,就慢慢地把感情发展了起来。 在学校,这一对金童玉女也羡煞旁人,虽然有规定不准谈恋爱,但两人的成绩摆在那里,谈恋爱不但没有影响成绩,还让王小慧的成绩稳定提升,至于莫启云,早就是逆天级别的,谈何提高?因此,老师也无可奈何,只好睁一只眼闭一只眼,任由着他们俩。 高考后,王小慧被嫁在省城的表姐接她到省城玩去了,已经好几天没有联系。打电话?别说莫启云家里,整个村里不超过十部,至于手机,在村里,除了唐雨清,还没见过有谁用手机。 “也不知道她在省城玩得怎么样了,希望她玩得开心吧”莫启云如是想到。 看到莫启云的神色,唐雨清哪还能不明白,闪过一丝失落,但随即就掩饰了起来,笑道:“哟,没想到啊,年纪轻轻就有女朋友了,说!到底祸害了哪家姑娘?” 面对唐雨清的调侃,莫启云哭笑不得地道:“雨晴姐,你说哪去了,什么祸害了哪家姑娘,我们是两情相悦好吧!” 唐雨清嘻嘻一笑:“好好,你们两情相悦,不逗你了,走,我去你家,和胡姨说一下她来我家住的事。”说罢,便拉着莫启云往外走。 唐建宁看着两个年轻人有说有笑地离开,摇头叹息了一声:“唉,这两人怎么看怎么般配,可惜启云有女朋友,加上他重情重义的性格,想撮合他们两是不可能了,不然雨晴还是有机会的。” 在回家的路上,莫启云却明显有些心不在焉:“其实唐家也家境一般,还义无反顾地来帮助我,这下,可欠下一个天大的人情了……” 两人来到莫启云家,唐雨清就把事情和胡玉非说了一遍,刚开始胡玉非也左右为难,答应?那太麻烦人家了。不答应?以她自己的情况,如果一个人在家肯定照顾不了自己。最终,经不住唐雨清的劝说,只得勉强同意,总不能为了自己的生活起居让自己的儿子为难吧。 吃完午饭,唐雨清便提出告辞,送唐雨清回家后,由于母亲的事情已经解决,心情大好的莫启云来又开始了一天的忙碌。 …… 是夜,胡玉非睡着之后,莫启云回到自己房中,心念一动,便原地消失了。 刚进入浑天戒,有一个问题已经憋在心里整整一天:“福伯,问您一个问题,我妈的眼疾能治好吗?” 福伯可以看到戒指外莫启云身边的一切,只是莫启云还没开始修炼,两人没法交流罢了,因此他也知道胡玉非的眼疾。 “夫人的病,相信少爷已经知道了病因,等少爷修炼到养气期,就可以开始学习炼丹,老主人的传承中虽然有炼丹术,却没有炼制这类丹药的传承,不过老主人的收藏中有很多医书,如要夫人的病早些痊愈,那少爷现在就要开始多读些医书,等少爷学会炼丹,就可根据自己的医理,来为夫人炼制治疗眼疾的丹药,配合中医针灸,夫人便可药到病除。”福伯微笑地解释道。 看到母亲的病有了希望,莫启云心里的石头终于放了下来,师傅没有这一类传承?这倒是有些奇怪,不过转念一想又释然了,神仙中人,或许有可能会生病,但怎么会生这种凡人的病? 但莫启云随后又有一个疑问,问福伯:“什么养气期?” 在高中时,莫启云也在同学们手上借过几本仙侠小说读过,上面说的都是一些金丹、元婴之类的境界,还从没有听过什么养气期。 福伯道:“少爷莫急,这是一个修炼的境界,待老奴先测试一下少爷的资质。” 福伯说罢便抓起莫启云的手,顿时,莫启云感觉体内有一股东西窜来窜去,这应该就是真气吧。 随着测试的进行,福伯脸上的神色越来越震惊,嘴唇微微颤抖道:“先先天道体,怎么可能?这世间竟还有如此体质。”随即话锋一转,“不对!少爷并未修炼过任何功法,怎么把全身经脉尽数打通?即便是先天道体,服用通灵丹,也只能将全身大小经脉打通,而少爷连全身最细微的经脉都打通了,这是怎么回事?” “少爷,你以前是否服用过天材地宝?”福伯震惊过后,把心里的疑问问了出来。 而莫启云却迷惑了,露出思索的神色,最终摇了摇头,对福伯道:“虽然我自幼学医,终日与百草为伍,但都是一些平常的中草药,并没服用过什么天材地宝。” 福伯更加疑惑了,继续问道:“那少爷是否发觉自身不正常的地方?” “不正常的地方?”莫启云微微一番思考,似乎想到什么,对福伯说道:“有一点不知道是不是,从小爷爷教过我一套内家拳法,那套拳法有些奇怪,打完之后,即使混身畅汗淋漓,却神清气爽,近年来,就算流汗,身上也没有了汗臭味。按书中记载,这是修炼内功而造成易经洗髓,但我并未修炼过任何功法,这倒有些奇了。” “那少爷可否把那套拳法打一遍给老奴看。” “好”说罢,莫启云便在原地把无名拳法打了一遍。 “原来如此,这套拳法来历不凡啊。”福伯似乎看出了什么,对莫启云道:“老奴追随老主人游历亿万年,却从未见过,一套凡人练的拳法能借助天地灵气来冲刷自身经骨,少爷居然有如此福缘,当真是大机遇啊。” “爷爷这套拳法到底是什么来历?连神仙中人的赞叹不已,看来自己是捡到宝了。”莫启云想道。 而福伯则是另一番想法:“先天道体,经脉尽通,悟性极高,修炼的瓶颈,对少爷来说已经不是个问题了” “少爷请准备好,老奴便将老主人的传承传于少爷。”福伯说罢,让莫启云盘坐在地,随后伸出一指,点在他的眉心上。 不知过了多久,莫启云感觉脑海中多出了一些东西,便和福伯打了声招呼,便盘膝坐下,开始迫不及待地解读脑海中的东西,将全部的意识都集中在脑海里。 紫霞仙典,四个篆体大字仿佛浮现在眼前,下方便是真正的内容了。 从脑海中的信息得知,《紫霞仙典》分六个部分《仙道决》、《法门》、《阵道决》、《器道决》、《丹道决》和《符篆篇》,现在真正能看到的,只有《仙道决》第一层的心法口诀,其他部分或许是因为修为不够,仍然隐藏在一片迷雾之中,暂时还无法窥探。 《仙道决》是《紫霞仙典》的根本,也是《紫霞仙典》的核心部分,这是一篇炼气之法,分为吐纳、聚气、养气、炼气、归元、化神、蕴丹、结丹、金丹九个境界,而后面的境界,现在还没有描述,也不是莫启云目前所能接触的。 第四章 分手 虽然和他自己看过的小说上描述的有很大的差别,但小说毕竟是小说,不能完全和现实相提并论。莫启云也没有多想,开始参悟《仙道决》上的口诀。 幸亏他从小对这些古典文化感兴趣,否则的话,单是认为些篆体字就是个麻烦,同时也幸亏他从小学中医,对人体的经脉和穴道十分熟悉,也省去了他不少时间。 仔细地读着每一句心法口诀,并加以推敲,不懂的就问福伯。一直到完全参悟通透,莫启云就按照福伯的指点,盘膝而坐,开始按照《仙道决》上的口诀来引导天地灵气。 没想到问题又来了,他虽然已经把这些口诀参悟透,但是参透归参透,真正修炼起来,莫启云却半天也找不到气感,他虽然有着聪明绝顶的头脑,可搁在这儿压根不管用,这令他有些郁闷了。 不过郁闷也得修炼,这是自己得到的机缘,可不能这么白白的浪费,万事开头难,现在也只好慢慢来了。 莫启云收敛着心神,继续按照《仙道决》上记载的口诀去修炼。 站在一旁的福伯似乎看出了莫启云的状况,立即一只手搭在莫启云后背,助他引导天地灵气。 正束手无策莫启云突然感觉到有一股灵气进入自己的经脉中,知道这是福伯在帮自己,连忙按照自在大道上的法门引导真气在经脉中运转,看来这就是有前辈引导的好处,不需要自己辛辛苦苦地去找气感。 由于他早已打通全身经脉,真气运转起来畅通无阻,按照《仙道决》上的法门,运转了一周天,真气便回归丹田,莫启云便收功睁开双眼…… 福伯看着莫启云,知道他已经成功了,眼中满是欣慰,道:“少爷现在已经炼气入门,日后便按此功法修炼下去便可。不过,由于少爷刚开始修炼,为避免少爷日后产生对老奴依赖,请恕老奴主在引导及指点少爷修炼,暂时不能给予少爷太多帮助。” 莫启云默然地点了点头,也是啊,福伯虽然是器灵,但怎么说也有仙人的修为,炼器炼丹的事,绝对难不倒他,如果真要他帮忙,母亲的眼病让他出手炼丹便是。 不过,这么多年都过来了,莫启云也不差这点时间,况且福伯这样做也有他的道理,不想让莫启云对他产生依赖。 “放心吧,福伯,我知道的,修炼一途最终还是要靠自己。对了,福伯,我什么时候能到养气期?”莫启云突然想到一个最根本的问题,不到养气期,这一切都是白搭。 闻言福伯呵呵一笑:“少爷莫要担心,以少爷的资质,只需勤加修炼,两个月内便可到养气期。”开玩笑,全身经脉尽数打通,真气畅通无阻,两个月可能是最为保守的估计了。 莫启云听罢呼了一口气:“那就好,到时母亲的病就有希望了。” 一夜修炼,莫启云从浑天戒中出来,发现快天亮了,这一夜的收获可谓十分丰厚。 然而莫启云随后又发现一个问题,如今的地球,天地灵气已经被污染严重,根本不适合修炼,以前是用灵气冲刷自身经脉,再加上山林里的灵气质量还算可以,倒也没什么问题,而即使这边的灵气质量还不错,但用于修炼却差了一筹。 就好比是水,山里的清泉,和城里下水道的污水,这两者虽然都是水,但是质量一个天一个地。 日后待莫启云到城市里,才知道,如果在城里的环境下修炼,没有走火入魔已经是祖坟上冒青烟了。 询问了福伯,莫启云总算得到了解决的办法,暂时只能先在浑天戒中修炼,等到了养气期,就可以布置聚灵阵来吸收和提纯灵气,当然,还有师傅留下来的灵石,不过现在还不能用,听福伯讲要到聚气期才能吸收灵石里面的灵气,目前也只能走一步算一步。 …… 呼,气归丹田,浑天戒中的莫启云睁开双眼,吐出一口浊气,迄今为止,莫启云已修炼半个多月,在七天前就已经到达聚气期的他,现在已经进入聚气中期,这进度,不可谓不快。 吐纳,就是吸纳天地灵气来打通体内的奇经八脉,而到了聚气这一层,就可以吸纳天地灵气加快修炼的步伐,同时也要逐渐打通其余的经脉,形成一个完美的大循环,真气有如行云流水一般畅通无阻,这样便进入了养气的阶段。 打通经脉这些步骤,莫启云却可以直接无视,他所要做的,除了吸纳天地灵气外,就是不断淬炼体内的真气,使真气质量逐步提高。 外面的天已经开始蒙蒙亮,莫启云感叹道:“果然修真无岁月,我是先天道体,全身经脉尽数打通,目前才到筑基中期,如果换成其他人,还不知要等到猴年马月。” 其实莫启云不知道,如果其他人修炼,光吐纳这一层就得花费好几个月的时间,而他居然还不知足! 洗漱完毕,莫启云开始准备早餐,自己得到的机缘,暂时还没有告诉胡玉非,目前走一步算一步吧。 吃过早餐,莫启云便拿着一本医书,坐在家门口的树荫下开始读起来,这本医书是师傅收藏留下来的,有时候莫启云也不得不佩服自己那个便宜师傅,他的收藏可谓是应有尽有。不过这也便宜了莫启云,本来就喜欢医术,再加上母亲的病,使他读起来格外认真。 他现在的医术比半个月前提高了不止一个层次,但对于母亲的病,还是没有办法医治,不过他也不急,这些都是迟早的事。 “启云。”正看书的莫启云,突然听到一个熟悉的声音,抬头一看,果然,一道靓丽的身影出现在视线中,正是他的女友王小慧。 看到王小慧,莫启云合上书,起身走到王小慧面前,笑道:“小慧,你回来了,在省城玩得怎么样。” 小别胜新婚,沉浸在重逢喜悦中的莫启云,却没有注意到,王小慧的目光有些躲闪,“嗯,昨晚回来的,由于太晚所以没有过来找你了。那个,启云,能陪我走走吗?” 听到女友不太自然的话语,莫启云隐隐感觉有什么事,便道:“好” 相恋一年,两人始终保持着最纯洁的关系,莫启云就连王小慧那诱人的樱桃小嘴都不曾品尝过,只是偶尔相互拥抱,拉拉小手。 他也知道自己家里的条件,注定给不了王小慧锦衣玉食的生活,至少现在给不了,因此莫启云对这段感情,几乎投入了全部的身心,曾经也暗自发誓,一定要努力让她过上好日子。 两人并肩走在乡间的小路上,莫启云自从修炼后,六识变得比以前更加敏锐,看着身边的女友,心里总有一种不详的预感。两人就这样默默地走着,气氛有些沉默,谁也没有先开口说话。 也许是忍受不了这诡异的气氛,王小慧一番犹豫后,开口道:“我们分手吧。” “什么!”王小慧的话,有如一道惊雷落到莫启云的脑海中,天似乎塌了下来,一阵天旋地转,莫启云当场愣在那里,看着王小慧,“为什么?”仿佛来自内心深处的呻吟。 …… 一个人坐在路边,莫启云双目无神地看着天上的云彩,目光却没有任何焦距。 曾经深爱过,一段全身心投入的感情,就这么莫名其妙地结束了,莫启云脑海中闪过一副副画面,一年前,被那几个小混混包围时,那双无助的眼神;曾经,两人一起解决学习上的难题,击掌相庆时,那张笑靥如花的脸;曾经,在草丛中摘着狗尾巴草时,那个如精灵般欢快的身影;曾经…… 自己和王小慧之间,有着太多的曾经,有着太多的回忆,但是现在,她变了,是的,她已经不是自己曾经认识的王小慧了。 虽然她没有说出具体的理由,但莫启云能从她的神情中读出许多信息,只是,这事也不能说谁对谁错,毕竟人都有自己的选择。 罢了,她已经做出了自己的选择,再多想也无益,自己的生活还要继续,至于她,当作一段回忆吧,一切随缘,得之我幸,失之我命,无所谓。 想到这里,莫启云把心事稍微地放下一些,站起身来往家走去,此时的他,却没注意到,自己的心境提升了一大截,修为也隐隐有着突破的迹象,如果修炼环境的限制,说不定刚刚那一发呆,就此突破了。 还没走出两步,似乎感应到了什么,脚步一顿,转身对着路边那颗大树,喊道:“是谁?出来吧。” 看到从树后走出的那道身影,莫启云很是意外,对那人道:“雨晴姐,怎么是你?” 唐雨清缓缓地走到莫启云面前,也没有说话,就这么静静看着莫启云,莫启云也这么看着她,两人就这么大眼瞪着小眼,气氛甚是尴尬。 半晌,莫启云打破沉默,开口道:“雨晴姐,你都知道了?” 第五章 状元郎! 唐雨清嗯了一声,道:“你们的谈话我都听到了,我只是无意中路过,不是有意偷听的。刚刚看到你坐在路边发呆,所以就没敢打扰你。” 莫启云哦了一声,便没了下文。心里却有了一丝感动,刚刚自己起码在路边坐了一个小时,而唐雨清却无声地陪着自己呆了这么久,而自己想事情太过入神,居然到现在才发现她。 半晌,唐雨清用安慰的语气道:“启云弟弟,也不用伤心了,她甩了你,只能证明她有眼无珠,姐姐相信,用不了几年,她一定会后悔的。” 听到唐雨清安慰自己,莫启云暂时将心事压了下去,问道:“哦?这是怎么说的。” “女人的直觉,姐姐知道你一定非池中物,等哪天一飞冲天后,哼哼,这世上可没后悔药买哦!”不得不说,女人的直觉真的很可怕,莫启云得到浑天戒,以后的成就,现在根本没法估量。 …… 随后两人又聊了一阵,看到经过自己开导,心情有了明显好转的莫启云,唐雨清突然想到了什么,话锋一转,对莫启云道:“启云弟弟,昨天就可以查高考分数了,你分数查了没?” “呃,我忘了,再加上家里也没有电话,所以……”莫启云不好意思地挠挠头。 “姐姐算是服了你,这事也能忘,走,去你家,把你的准考证号找出来,姐姐来帮你查。”唐雨清无语地翻了个白眼。 回到家里,母亲胡玉非不在家,应该是到隔壁家陪孟姨聊家常去了,莫启云翻出自己的准考证,唐雨清一把夺了过来,迫不及待地拨通了分数查询电话,根据提示输入准考证号,便听到电话里传来的声音:“语文149分,数学150分,英语148分,理综200分,总分647……” 唐雨清手一抖,差点连手机都没拿稳,一直到电话里报第二遍的时候,她才确认自己刚才没有听错,盯着莫启云的脸,一脸地震惊,半晌,从牙缝中挤出两个字:“妖孽!” 对此,莫启云一脸平静,耸了耸肩,道:“意料之中。”其实在他的意料中,语文的作文扣掉一分很正常,但英语应该是满分,那两分估计也是作文扣掉了。 唐雨清听到他的话,很是无语,盯着莫启云道:“你知道这个分数代表着什么吗?除非出现更妖孽的天才,楚南省这届的高考状元非你莫属了,别急,姐姐到网站上去看看。” 说罢,唐雨清就用手机打开楚南省高考的主页,果不其然,主页上出现一行大字:“恭喜济水县三中莫启云同学荣获本省理科高考状元之位”,点进去之后,便是一些基本介绍,大体内容是高考状元之位居然被一所农村高中的学生夺取,还是史无前例的高分等等。 看完这条信息,唐雨清感叹道:“启云弟弟,这下你可出名了,高考状元呢,嘻嘻!,你知道吗?每一届的高考状元,省教育局发下的奖金都在十万元以上,你可要请客哦。” 关于高考状元奖金的事,倒是在学校听老师提过,只是他自己一时没想起来,而现在,学费根本就不成问题了,刚刚失恋的心情也被这个巨大的惊喜冲散。 其实以莫启云的本事,赚取学费根本就不是个事,别的不说,拿一块下品灵石,在资源贫瘠华夏古武界就是价值连城的东西,但毕竟现在的他眼界还太窄,家里也没条件让他去关注外界的事,所以才会为这事发愁。 现在这事基本解决了,又听到唐雨清说要请客,笑道:“请客,好啊,等奖金发下来,我就请你吃饭。” “哟!你长本事了是吧,一顿饭就把姐姐打发了?想都别想!”唐雨清双手叉着腰,气呼呼地瞪着莫启云。 “那,两顿?”莫启云还看似小心翼翼地伸出两根手指。 “不行,最少三顿,绝不能少!”唐雨清也被他给逗乐了。 “成交!” “噗嗤”,说到这,两人不约同而地笑了起来,随后,唐雨清又想到一个问题,开口问道:“对了,弟弟打算去哪上大学?” 莫启云似乎早有打算,道:“我打算去楚南大学中医系。” 听到莫启云打算去省城上学,唐雨清心里没由来地一喜,但随即又疑惑了:“以你的成绩,去水木或燕京大学会更好吧,为什么选择楚南大学?”她虽然大概猜到了一些,还是忍不住问了出来。 莫启云答道:“是这样,楚南大学的师资力量虽然比水木大学和燕京大学差了一筹,但也是华夏十大名校之一,差不了太多。第二,在省城上学,回家方便一些。” 唐雨清一听,果然自己猜得不错,第二点才是他真正的理由吧,其实她不知道,还有第三个理由,莫启云并没有说出来,暂时只能压在心里。 正当两人聊得正欢时,隔壁的孟姨扶着母亲胡玉非走了进来,脸上的表情好像遇到什么大喜事似的,莫启云和唐雨清连忙上去和黄姨打了声招呼。 “哟,我们的状元郎回来了,雨晴也在呀!” 听到孟姨的话,莫启云疑惑了,问道:“你们怎么知道的?” “刚刚你班主任打电话到你孟姨家,把这个消息告诉了我,还让我转告你,三天后去学校填志愿,说你们同学之间也要聚一下。”胡玉非解释道。 “哦,那好,我三天后去学校。孟姨,雨晴姐,快中午了,今天中午就在我家吃饭吧,你们先聊,我现在去做饭。”说罢,不等孟姨和唐雨清推辞,莫启云转身走向了厨房。 而这时,母亲胡玉非的眼泪再也忍不住流了下来,唐雨清连忙扶着她坐下,一边给她擦眼泪,一边小声安慰:“胡姨,别哭了,启云成了高考状元,您应该高兴才对啊。” 母亲的眼泪还是止不住,一边抽泣,一边说道:“没事,姨是高兴,启云小小的年纪就托起这个家,吃了很多苦,但他从来没有抱怨过,是我拖累了他。他现在终于成才了,我真的很高兴,他再过两个月就要去外地上学,我还要给你们大家添麻烦,拖累你们……” 胡玉非说的拖累,是当初唐雨清和莫启云母子商量,等莫启云到上学后,把胡玉非接到唐家去照顾这件事。 在一旁的孟姨也在安慰:“别说这些了,今天可是大喜的日子,以后妹子如果有需要,直接跟姐开口就是,能照顾状元郎的母亲,那也是福气啊。” …… 三人说话的声音虽然很少,却瞒不过莫启云的耳朵,自从修炼了《紫霞仙典》,虽然现在的境界还低,但六识变得比以前灵敏了很多,听到她们三人的谈话,眼睛也湿润了,由于平常行医时收费很低,遇到家里有困难的病人还主动免费医治,且药到病除,这些淳朴的乡亲们,都觉得受到莫启云的恩惠。 而现在,见莫启云要到外地上学,主动提出帮他照顾眼盲的母亲,这也是莫启云最感动的地方,落凤村的村民虽然穷,但很淳朴,知道感恩。 四人有说有笑,其乐融融地午饭过,孟姨便提出告辞回家了,莫启云送唐雨清回家后,又恢复了正常的生活,下地干农活、做完农活之后又回家整理药材等等。 晚上莫启云并没有立即进入浑天戒中修炼,还在脑海中梳理着今天的事,先是分手,后来又是高考状元,这人生还真是大起大落啊! 突然,莫启云眼中精光一闪,心里似乎有了一些明悟,一眨眼功夫就消失在房中…… 第六章 奖励 清晨,万籁俱寂,东边的地平线泛起的一丝丝亮光,小心翼翼地浸润着浅蓝色的天幕,新的一天从远方渐渐地移了过来。 在崎岖的山路上,出现一男一女两个身影,正有说有笑地赶着路,男的气质出众,女的清丽脱俗,由于从小在这里长大,崎岖的山路并没有影响到两人前进的脚步。 这两个人正是莫启云和唐雨清,今天是莫启云去学校填志愿的日子,而唐雨清则是要去镇上采购一些物资,于是两人相约一起出了门。 十多公里的山路,对于从小在山里长大的两人来说,早已是习以为常的事了,并不会觉得有多累。一个时辰后,两人就到了镇里,在学校门口前,大老远就看见学校大门上挂着一条大红横幅,上面写着:“恭喜本校高三一班莫启云同学荣获楚南省本届理科高考状元”。 唐雨清指着那横幅,笑嘻嘻地对莫启云道:“嘻嘻,弟弟,看来这次你想不出名都难喽!” 而莫启云对她微微一笑,转头看着那横幅,目光有些迷离,不知道在想什么。 之后两人在校门口道别,莫启云目送唐雨清离开,转回头盯着横幅,喃喃道:“出名?还真是计划赶不上变化,看来有些事情要从长计议了。” …… “哈哈,我们的高考状元来了,大家欢迎!”班里有一大半同学已经到了,看见莫启云走进教室,顿时炸开了锅。 他在学校人缘本就很不错,班上的同学们看到他到来,都围了上来,热情地和他打起了招呼,当然有一个人例外,只是淡淡地看了他一眼,没了下文,仿佛陌生人一般。 笑着和同学们一一打过招呼后,莫启云看向刚刚那个例外的人,就是在三天前和他分道扬镳的王小慧,看着她那一脸的不屑,莫启云也没上前招呼,只是对她微微一笑,然后回到自己的座位,拿出抹布清理堆积了近一个月的灰尘,坐在座位上,却听到班上的同学小声的议论声。 “喂,你看看莫启云,有没有觉得他越来越帅了?”女生甲。 “我也这么觉得,不过脸还是那张脸,除了比以前白了一点,没有什么变化啊,但怎么也觉得比以前更好看了,难道是他变白了的缘故?”女生乙。 “我看也是,还有气质也有了很大的变化。”女生甲。 “是啊,虽然长相高身没有什么变化,但那股气质越来越吸引人了。嘻嘻,你这么关注他,是不是看上人家了?王小慧一大早就把她和莫启云分手的消息传遍了,现在正是最佳时机,你可要抓住机会哦,过了这个村,可找不到这店了”女生乙调笑道。 “说什么呢?”女生甲脸红了,“我看要抓住机会的人是你吧……” 声音虽然很小,她们却没想到被莫启云得清清楚楚,听完后莫启云嘴角一抽,同时也无可奈何,自从开始修炼后,不但皮肤变好了,脸上的线条有了细微的变化,每天和他在一起的人倒是感觉不出来,但这些一个月没见面的同学,感觉到了他的不同。←百度搜索→ 三天前,那一次小小的顿悟,直接让莫启云突破到聚气后期,相信不需要多久,就可以突破到养气期,正是因为他的修为才刚刚突破,境界没来得及巩固,气息还不能隐匿起来,只要不是瞎子都能看出来。 “疯子,想什么呢?这么出神。”正当莫启云想着事情出神的时候,坐在后面座位上的王弘伟拍了他的肩膀一下,问道。 王弘伟是高三一班的班长,生性跳脱,虽然平时看起来不着调,但认真起来做任何事情都能一丝不苟,人缘极好,在班上也有挺高的威望,因此一连三年都稳坐班长的宝座。 王弘伟的母亲在四年前出了车祸,抢救无效过世了,从此留下他和父亲相依为命。物以类聚,人以群分,王弘伟的学习能力虽然没有莫启云那般逆天,却也连续三年稳坐第二的宝座,再加上两人的身世很相似,因此两人的关系极好。 此时莫启云回过神来,转过头,对王弘伟一笑,道:“伟哥啊,没什么,就想些琐事。” “恭喜你了,状元郎!”王弘伟道,“还有,我说了多少次了,别叫我伟哥!” 对于他后面那句话,莫启云直接无视,对他道:“同喜同喜,你貌似考得也不差啊。” 王弘伟听到了咧嘴一笑,看来他这次是超常发挥了,对莫启云道:“比平时发挥得好一些,但跟你小子没法比。” 这时,班主任柳建忠走了进来,同学们的讨论声就此结束。看着班主任那红光满面的脸,就知道有喜事来了。 柳建忠环视了一眼教室,班上除了几位同学因某些缘由不能到场外,其他人都到齐了,在讲台稍稍清理了一下嗓子,开门见山地说道:“同学们,现在高考已经结束,今天之后,不管你们是进入高等学府继续求学,还是跨入社会闯出一片属于自己的天地,老师在这里祝贺大家在今后的日子里能够一帆风顺。我教了你们三年,知道你们都是懂事好孩子、好学生,而现在却要看着你们一个个离开……” 说着说着,柳老师的声音有些哽咽,毕竟相处了三年,马上就要离开了,任谁心里都会有些难受,不单是柳老师,班上的同学也心里有些沉重,特别是几个女学生,眼泪在打转,仿佛随时就要流下来。 看到班上的气氛有些沉重,柳老师偷偷地擦了下眼角,调整下心情,换了一幅笑脸,继续对大家道:“好了,大家也不要再伤感,有句老话说得好,离别是为了更好的重逢,不是吗?现在我有两个好消息要宣布。” 两个好消息?全班人回过神来,愣了,其中一个好消息大家都已经心知肚明,肯定是关于莫启云的,但另一个好消息是什么? “第一个好消息,相信大家都已经知道了,就是我们班的莫启云同学,荣获楚南省本届理科高考状元,而且还是楚南省史无前例的高分,大家一起来祝贺他。”说罢柳老师率先鼓起掌来,顿时教室里响起了雷鸣般的掌声。 祝贺完莫启云,柳老师双手向下压了压,示意大家安静下来,公布了第二条好消息:“第二个好消息,就是我们班的王弘伟同学,此次高考超常发挥,成绩虽然没有莫启云那么厉害,但也获得了济水县榜眼之位,大家一起来祝贺他。” 此时教室里又响起了雷鸣般的掌声,因为交通条件和设施有限,三中的教学质量比不上坐落在县城的一中和二中,每届高考,整个县的前二十名都是被一中和二中给包了。 这次莫启云和王弘伟异军突起,包揽了前两名,前二十名中还有几位三中的同学,这是三中建校以来最辉煌的一次,确实可喜可贺。 “好了,消息宣布完毕,为鼓励莫启云和王弘伟同学,经校方领导商议,特意奖励莫启云同学奖学金三万元;奖励王弘伟同学奖学金五千元。” 轰,又是一个惊天大喜讯,教室里寂静片刻后,突然就炸开了锅,三万元在外面或许不算什么,但在这些穷困农村,绝对是一笔大数字。所有人都羡慕地看着莫启云,至于王弘伟,有了莫启云这妖孽的存在,只能成了陪衬的绿叶,两人不是一个等级的,没法比。 第七章 干姐姐?! 有了莫启云这妖孽的存在,只能成了陪衬的绿叶,两人不是一个等级的,没法比。 喧闹过后,柳老师再次压了压双掌让同学们安静下来,道:“今天是我们大喜的日子,中午老师请客,全班同学一起到外面聚餐,算是老师为大家践行。莫启云,王弘伟出来一下,跟我去趟校长室,呆会还有电视台来采访,其他同学先自由交流” 两人与柳老师一起来到校长办公室,敲门进去后,发现已经有电视台的记者等在那里,让莫启云又是一顿无奈。 莫启云不是怕出名,只是因为身世很特殊,虽然没见过自己的父亲,但家里留有照片,莫启云知道自己和父亲长得很像,至少有七八分像,如果他自己在电视台曝光,仇家很有可能认出来。 这也是莫启云为什么一听到唐雨清说他要出名,就精神恍惚的原因。 还好现在这些都是地方电视台的记者,即使是播出之后,消息可能也传不到省城,但过不了多久,省电视台的记者肯定要过来采访,到时一旦播出,自己安宁的日子就到头了。 哪怕得了天大的机缘,但毕竟时日尚短,根基太浅,还不到与仇家对抗的时候。 “时间,自己最缺的就是时间,如果再给我三年两载,不,只需要一年半载,哪还要这样畏手畏脚的?”莫启云在心里无奈地想道。 “启云,宏伟,柳老师,你们来了,来,这几位是电视台的记者,都等你们很久了,呆会你们好好地接受采访,别紧张。”校长看到莫启云他们三人到来,连忙起身,热情地招呼着,看他那红光满面的样子,估计刚才没少在记者面前吹嘘自己的英明神武,教学有方…… 接下来就是采访的时间,采访的对象主要还是莫启云,而李老师和王弘伟,简单地回答了几个记者的问题,就被晾在一边。 莫启云虽然没遇见过这种场面,但也没有丝毫紧张,中规中矩地回答着记者提出的问题,旁边的校长和柳老师看着眼前的场面,很满意地暗暗点头。不过当有记者问起他的家庭时,莫启云神色有些不自然,最终对父亲的事只字不提,只是说从小就没见过父亲,现在和眼盲的母亲相依为命,导致记者们都误认为莫启云的父亲不在了,听到他要一边学习,还要照顾有眼疾的母亲,几个女记者甚至当场流下了眼泪…… 随着校长当着摄像机将三万元支票交给莫启云,这里的采访就宣告结束,记者们还要去采访莫启云班上的同学,一群人和校长告别后就跟着莫启云他们三人回到教室。 这时同学们已经填好了志愿,莫启云和王弘伟也各自接过一张表格填起来,很巧合,两人填写的都是楚南大学,看来以后又是校友了。 记者们则在是采访班上的同学,同学们看到记者来采访,一想到自己在电视台有露脸的机会,都十分活跃地抢着回答记者的提问,还夸得天花乱缀,甚至把莫启云夸得天上少,地上无,差点没把他喜欢穿什么颜色的内裤给曝光出来。这场面,也让莫启云极度地郁闷…… 送走记者,已经到了中午十二点半,李老师要请同学们吃饭,带着同学们往餐馆走去。走到教室外,莫启云很意外地看到唐雨清的身影,手上还提着两个购物袋,看来她已经买完东西了。 莫启云上前,道:“雨晴姐,你怎么来了?” 唐雨清没有立即答话,从一个购物袋中拿出个小袋子,递给莫启云:“送你的。” 莫启云没想到她会送东西给自己,接了过来,问道:“谢谢,这是什么?” 唐雨清一笑:“你打开看看不就知道了。” 莫启云打开袋子,里面是一个巴掌大的包装盒,上面印着一个手机,打开包装盒一看,果然,唐雨清送给自己的东西居然是一台手机。没想到,唐雨清居然会送这样一件礼物给自己,莫启云有些发蒙:“雨晴姐,这,这……” 唐雨清笑嘻嘻地拍了拍他的额头,道:“呆子,这是姐姐送你的,以后联系也方便点。我已经帮你已经办好了卡,号码写在包装盒上,姐姐的手机号码已经帮你存好了。不过乡镇不比城里,找了半天找不到满意的款式,最后只有选择这款了,别介意它不好看就行……” 莫启云连忙道:“不是,不是……,我,我的意思是这太贵重了,我不能要。”说完就要把手机还给她。 唐雨清连忙拦着莫启云的手,不让他把手机还给自己:“什么贵重不贵重?这是姐姐送你的,不准提钱,也不准不要,你如果不要,我就,我就,我就哭给你看!” “啊?别,我收下,我收下还不行吗。那谢谢雨晴姐了……”听到唐雨清这样说,莫启云只好接受了她的好意。 唐雨清见莫启云收下手机,脸上也露出了笑容,道:“跟姐姐还客气什么。姐姐的东西现在已经买完了,你呢?下午还要在学校吧?” 莫启云答道:“是啊,现在是去聚餐,雨晴姐你吃过了没,要不一起?下午班上要开个欢送会。雨晴姐要不你就先回去吧。” “不用,姐姐已经吃过了,等下在街上逛会,下午等你一起回家。好了,你的同学都在等你,姐姐先走了,拜拜。”唐雨清说完,不等莫启云回答,转身就离开了。 …… “疯子,你牛啊,刚刚被王小慧甩了,居然这么快又找了一个,啧啧,你这新女朋友无论是相貌还是身材,比王小慧可要高两个等级!哥想不佩服你都不行了。”在唐雨清离开之后,莫启云回到同学们之间,王弘伟拍着他的肩膀,一脸的调侃之色。 莫启云憋了他一眼,道:“你这厮想哪去了,那是我姐姐。” 王弘伟笑道:“骗谁呢,你不是独子吗?哪来的姐姐?” 莫启云无语,道:“干姐姐不行啊?” “哦,干姐姐,对,干姐姐!”王弘伟仍在调侃,还故意把“干”字说得很重,音拖得很长。 “滚!” “哈哈!” …… 全班人在学校旁边的餐馆聚完餐时已经快下午两点,下午回到学校不久,欢送会如期地举行,说是欢送会,其实就是同学们就要各奔东西,聚在一起相互慰问,相互祝福。送礼物的送礼物,留言的留言,流泪的流泪……总之,各种各样的情绪都聚集在这个小小的教室里。 欢送会接近尾声,同学已经陆陆续续的离开,临行前,柳老师交待莫启云,十天后省电视台会来采访,还有省教育局的领导也会到来,到时注意保持联系。 该来的终归还是要到来,听胡玉非说陷害父亲的那个人,有个儿子和自己是同年,说不定是同一届。如果真是这样,那个人肯定会关注今年的高考,看来有些计划和事情必须提上日程了。 告别了大家,在校门口和唐雨清碰了面,莫启云接过唐雨清手上提的东西,两人一起去了镇上的信用社,莫启云办了张卡,将支票上的三万元到自己的卡上后,就和唐雨清一起往家走去。 而唐雨清毕竟是女孩子,走了这么远的路,体力渐渐不支,在离家还有十来里路的时候,突然停了下来,扶着路边一颗树,弯着腰,有气无力的说道:“启云弟弟,我,我实在走不动了……” 第八章 背她回家 唐雨清毕竟是个女孩子,走了这么远的路,又在街上逛了一天,到现在才叫累已经很不错了。 莫启云也停了下来,看着唐雨清确实也累了,说道:“那休息一会再赶路吧。” 唐雨清道:“那怎么行,再休息天就要黑了,晚上赶路恐怕更危险。” 莫启云想想也是,家乡这一带是属于原生态山区,晚上赶路说不定会遇到猛兽,在以前又不是没出现过这样的事,他自己倒是不怎么担心,但如果把唐雨清吓出个好歹来,那罪过可就大了。 顿了顿,莫启云对唐雨清道:“要不,我来背你?” 唐雨清脸一红,道:“这怎么行,路太远了……”,话还没说完,她自己也不知道该说什么,扶着走?恐怕还没走出几百米她就没力气了,而且这路上一天到晚连摩托车都见不到几辆,好像除了背着走,别无它法。 莫启云笑道:“没什么,你的体重估计还不到一百斤,比我以前去赶集时扛的重量重不了几斤。” 还好唐雨清买的东西不是很多,莫启云直接将购物袋挽在手腕上,稍稍做了固定,背起唐雨清就往家走。 唐雨清虽然还是有些害羞,但也别无它法,伏在莫启云背上,用双臂环住他的脖子,此时她感觉自己好像更累了,全身发烫,脑袋晕乎乎的,从莫启云挽着她大腿的手掌上,仿佛有一股电流一般,刺激着她的神经,有一种说不出的感觉,自己的胸部与对方的背部也挨在一起,让她十分难为情。 唐雨清由于天生丽质,从初中开始就有男孩子来纠缠她,为了避免纠缠,平日里一直跟异性保持着距离,而不知为什么,对莫启云这个比她小了四岁的男孩,却有一种莫名的亲近感。 背上多了一个柔软的身子,莫启云并没有感到沉重,反而觉得十分轻盈,背部感觉到那两团柔软,立马心猿意马起来,心想:“以前看过的那些武侠小说里,经常有男主角背着女主角走,然后背着背着就背出状况来了这样的狗血情节……” 虽然已经快下午六点,但天气还是很热,气温还没降下来,莫启云额头上冒出了汗水,但依旧呼吸平稳,步履矫健。 唐雨清拿出随身携带的手帕,给莫启云擦汗,但心里越来越惊讶,莫启云虽然流汗了,却没有一丝汗臭味,反而让他身上原来的那股如大自然般的清香更加浓郁了,让人不自觉地感到沉醉,闻到莫启云身上那股如新生婴儿般的气息,让她感到十分舒心。 就这样被莫启云背着往家走,或许今天确实是累了,才没走一会,唐雨清居然趴在莫启云背上,头枕着他的肩膀睡着了。莫启云见背上的人儿已经睡着,笑了笑,也没打扰她,独自一人走在崎岖的山路上。 还没走多远,莫启云突然感到肩膀上一阵潮湿,微微头一看,顿时乐了,这妮子,居然在流口水,还让自己的肩膀湿了一大片…… 随着时间的流逝,莫启云背着还在睡觉的唐雨清走到了村口,于是叫醒了她,唐雨清醒来,发现自己居然在莫启云身上睡着了,脸腾地一下就红了起来,当她回过神,看到莫启云的肩膀上那滩水渍时,脖子也红了起来。 从莫启云背上下来时,唐雨清心里突然产生了一种依恋的感觉,仿佛希望莫启云能继续背着她走下去,但很快又压下了这个古怪的念头。但她哪里能想到,此时的莫启云,也十分留恋着那个柔软的身体…… 把唐雨清送到家,莫启云就转身往自己家走,而唐雨清站在家门口,痴痴地看着莫启云的背影发呆,脸上有些羞涩,不知在想些什么。 回到家时,天已经快黑了,莫启云看见胡玉非和隔壁家孟姨站在家门口,两人都一脸焦急的神色,见到莫启云回来,孟姨就迫不及待地迎了上来,道:“启云,你总算回来了,快去我家,你张叔今天下午回家后,突然又呕又泻,你快去帮他看看好吗?” 莫启云看着孟姨焦急的神情,急忙问道:“孟姨,别急,我现在就去拿医药箱,马上过去。”说完就跑到屋里,拿出医药箱,和孟姨一起往张家走。 张铁柱是个货车司机,在县城一家工厂做着长途送货的工作,他儿子张锋比莫启云高一届,不过在高中毕业之后并没有再读书,也跟着父亲在那家工厂一起开车送货,因长期在外跑,他们父子平均两个月才能回趟家,平时都是张铁柱的妻子孟姨和他老母亲呆在家里。 铁柱的家境还算不错,平日里,孟姨对莫启云母子里也很照顾,胡玉非眼盲了十多年,早已习惯,生活上的一些事也不用人帮忙,但有些事情就不行了,像做饭、洗澡也要人帮忙打好水等。 孟姨见到后什么也没说就负责起胡玉非的生活,而莫启云当时要给他们家伙食费,而他们家死活不肯收。如此算来,他们家也是莫启云的恩人,再加上孟姨和自己母亲的关系很好,就像亲姐妹似的,此时听到张铁柱犯病的消息,莫启云也很着急。 来到孟姨家,张锋和张奶奶正在家里焦急地等着,看见莫启云进来,张锋连忙道:“启云,你可算回来了,我爸他不知怎么了,突然就变成这个样子,要麻烦你了。” 莫启云道:“锋哥,奶奶,不用客气,我现在就去看下张叔。” 一家人走到房中,莫启云看到张铁柱脸色发黄地躺在床上,有气无力地哼着,房里还有一股呕吐之后留下来的怪味,此时张铁柱也看到莫启云进来,道:“启云来了,张叔又要麻烦你了。” 莫启云道:“张叔别客气,应该的,我先帮你把下脉吧。” 接过张奶奶倒的茶,莫启云就开始为张铁柱诊脉,从张铁柱的脉象上,知道了他病情的来龙去脉,原来是因为他最近太过操劳,作息不规律,使身体抵抗力下降。再加上又吃了不干净的东西,导致食物中毒了。 虽然没有什么问题,但有些药材要到镇里药店才能买到,现在只有先帮他施针,然后开一副药方,让张锋明天一早去抓药回来,调养两天就没问题了。 莫启云把情况说出来,一家人听到后,齐齐松了口气,又交待孟姨去厨房炖点汤,等施完针后给张铁柱喝。孟姨听着莫启云的安排,连忙去了厨房。 施完针,张铁柱的脸色有了明显的好转,还舒服地呻吟了两声,随后腹中又传来饥饿的感觉。 孟姨听他说饿了,连忙到厨房端来炖好的汤给他喝下。突然又想到,莫启云到现在好像还没吃东西,不禁老脸一红,也不管莫启云推脱,就是要把莫启云留下,自己又跑到厨房去做菜,莫启云拗不过,只好接受了她的好意。 吃完饭,交待了一些注意事项,在一家人的道谢声中告辞回了家,到家后已经九点多,胡玉非已经睡下了,莫启云帮她拉好被子,见到蚊子还挺多,又连忙点了根蚊香,转身走出了的房间。 洗完澡和换下来的衣服,莫启云又回到浑天戒中,又开始了一夜的修炼。 而在此时,唐雨清家,唐雨清躺在床上,目光痴痴地看着天花板,脸有些红红的,在脑海中不断闪现着一副副画面 第九章 周公剑法 唐雨清躺在床上,目光痴痴地看着天花板,脸有些红红的,脑海中不断闪现着一副副画面,都是和莫启云有关的点点滴滴。而事情的缘由还要从两个小时之前说起。 济水县出了个高考状元,也算是一桩比较大的新闻,那些记者上午在学校进行完采访,就快马加鞭地回到县城,回到县城后又立马赶工进行剪辑,晚上就在电视台播了出来。 吃完晚饭的唐雨清和她父母在电视上看到了莫启云,于是出现了下面的对话: “爸,妈,你们看,启云弟弟蛮上镜的嘛,电视里的他还挺可爱的。”唐雨清指着电视里的莫启云,笑着对父母道。 “是啊,这孩子吃了这么多苦,现在总算慢慢熬出头了。”唐建宁感叹道。 “那是,启云弟弟的本事还多着呢,以他的本事,迟早要出人头地的。”唐雨清骄傲地道。 “雨晴,你不会是喜欢上启云了吧?”唐雨清的母亲顾念蓉看着自己女儿的神色,知女莫若母,身为过来人的她,怎么不会了解女儿的心思。 “妈----!你想哪去了?”唐雨清突然脸红,娇嗔道,“我比他大了四岁,一直把他当弟弟看,我们只是……只是……” 看着说话吞吞吐吐的女儿,念蓉感叹了一声,看来自己的女儿,已经对莫启云情根深种了。念蓉道:“其实启云这孩子,是我们看着长大的,能吃苦,懂礼貌,重感情,还有本事,脾气又好,你若真是跟了他,我和你爸一百个放心,至于年龄,那根本不是问题,女大三,抱金砖嘛。” 唐建宁这时也接过话来,道:“是啊,你也老大不小了,也该为自己的终生大事考虑了,启云这孩子,从哪方面看都相当不错,你可要好好把握机会……” 唐雨清此时再也呆不下去了,一跺脚,羞道:“爸,妈,我不理你们了……”说完就红着脸跑进了卧室。 唐建宁和顾念蓉看着落荒而逃的女儿,心照不宣地相视一笑。今晚,注定有人要失眠…… …… 话分两头,此时的莫启云,正在浑天戒中向福伯请教着修炼的事。原来,福伯建议莫启云修炼一些武功招式,而莫启云则有些疑惑,虽然知道福伯这样做肯定有他的道理,自己对福伯的话也不会有任何怀疑,但还是没有想通,自己修炼了这太古炼气之法,为什么还要学习俗世中的武功? “那老奴请问少爷,在少爷的理解中,武功招式有什么作用。”福伯微笑着道。 “武功招式的作用?”莫启云整理了一下思路,道:“武功招式的作用,应该就是更好地发挥自己的实力,如果修炼了高深的内功,可以将自身的实力发挥到十成,那如果再练了武功,那么他就可能将自身的实力发挥到十二成,甚至更高。就好比打一拳,掌握发力技巧的话,这一拳的威力就会完全不同,嗯?呃……” 说到这里,莫启云突然愣了,原来如此,这么简单的道理自己怎么就没想到呢?很多世俗中人,接触到的层面有限,能达到的境界也有限,为了发挥更强的战斗力,于是就创造出了各种武功招式。 武技用来对付修为比自己高很多的人,或许作用不大,但同级或越级不高战斗中,却有着决定性的作用。 比如有两个人,内功修为相差不大,其中一人学了如降龙十八掌这样的绝世武功,而另一个只有一身内功修为,没学过任何武功,如果这两人打起来,胜利的肯定是前者…… 福伯看着莫启云,知道他已经想通了,暗自点头。心里感叹:“少爷的悟性还真不一般,稍稍提点,就能理解得这么透彻。” 看到莫启云已经想通,福伯点头对他道:“少爷想通就好,其实还有一个缘由,就是老主人传下来的这门功法,与时下流传的修真功法不同,极其注重基础,炼气阶段较为漫长。而从养气期开始,到蕴丹之前,虽也能修炼法术,但接触到的毕竟有限。 稍微顿了顿,继续解释道:“而且,在修真界,也有武功的存在,像很多天资不错的人以武入道,而这类人在同级中战斗力极强;还有剑修的剑诀,其实就是剑术和道术的结合。这些便是老奴建议少爷从现在开始修炼武功的原因。” 莫启云点了点头,自己猜得也八九不离十。而且《紫霞仙典》注重基础也很正常,越是高深的功法,在基础上就越要下功夫。就好比盖楼房,要盖的楼房越高,对基础方面就要抓得越紧。 福伯继续道:“老奴建议,少爷请自己选择一门冷兵器,另外老奴建议一套远程攻击类的暗器,一套身法,一套轻功,由于少爷你已学过拳法,而且这套拳法老奴虽没见过,却能感觉到它的不凡,因此少爷不必再重新修炼拳法,不知少爷意下如何” 莫启云想了想道:“那好,冷兵器的话就选择剑吧,其他的就一切听从福伯安排。” 福伯应了一声,转身出了悟道殿,片刻后,福伯走了进来,手上拿着几本书,应该就是挑选好的武功秘笈,道:“少爷所处的世界有些奇异,明明接触的就附近几个星球,但留下的典籍,特别是武功这一方面,很多都是其他世界真实存在的。” 莫启云道:“武功这一方面,其他空间有?福伯您难道是说,小说中的那些武功,其实都是存在的?” 福伯道:“是啊,那些书中的武功,绝大多数都是真实的,故事则是九成虚构,人物名字倒有一半真一半虚构。” 莫启云迷糊了,这金老先生和古老先生他们到底是何方神圣,从哪得来这么多武功信息? 福伯把手中的秘笈交给莫启云,递过一本介绍一本:“这是一本《基础剑术》,少爷没练过剑,需要从基础开始修炼。” 莫启云点点头接了过来,福伯又递过来一本:“这是一本剑法绝学《周公剑法》,少爷在打好基础之后即可修炼。” “周公剑法?”莫启云伸手接了过来,对福伯道,“这不是《天龙八部》中剑神卓不凡的剑法吗?嗯,不错,不过福伯,没有独孤九剑吗?”喜欢看武侠小说的人,哪个不知道独孤九剑? “没有。”福伯摇头道,“至少老主人的收藏中没有,少爷肯定按书中的描述,认为周公剑不如独孤九剑,其实,按老奴根据少爷给的书籍分析,周公剑或许比独孤九剑差上一丝,但也就一丝而已……” 听完福伯的解释,李云风才知道,一是周公剑和自己从小所练的拳法风格很相似,任何武功,都有自己的性格。李云风自幼修炼的拳法,讲究的是行云流水,如风一般的无拘无束,也很符合李云风的性子。 而周公剑也正好是这种性格,但凡人要想真正的无拘无束,可能只有在梦中才行,这就是《周公剑》名字的由来。 在《天龙八部》中,卓不凡是因血海深仇扭曲了性格,并没有将周公剑法的意境完全领悟,但就算如此,也硬生生地成就了一代剑神的名号,只因虚竹得到无崖子一生功力,内功修为比卓不凡高出数个等级,一力降十会,才导致他在与虚竹的战斗中落败。但如果虚竹只有与他相仿的内功修为,估计撑不了几招就被卓不凡斩于剑下。 最适合自己的才是最好的,这个道理莫启云自然是明白。收好《周公剑法》,福伯又拿出一本身法秘笈,叫《鱼龙百变》,好家伙,又是一套身法绝学。 接下来是一套轻功《暗夜留香》,此时莫启云彻底服了自己那便宜师傅,他老人家的收藏还真是应有尽有,这可是盗帅楚留香的轻功,楚留香可是莫启云最喜欢小说人物之一。 第十章 罪证 但此时福伯吩咐莫启云,日后不要将太多精力放在轻功上,毕竟修仙者到时可腾云驾雾,御剑飞行,到那时基本用不上轻功了。 福伯在最后拿着一本暗器秘笈,递给莫启云,道:“少爷,这是一本暗器绝学,因里面已经包含有基础暗器的修炼法门,所以老奴没有再找基础暗器的书籍,这本暗器少爷也是应该知道的,莫非是《小李飞刀》?莫启云接过来一看,还真是!当时看这部电视剧的,感觉那叫一个帅,列无虚发啊。 收好这些武功秘笈,福伯交待了一些修行的事项之后就离开了,莫启云想到这些武功可以拿到外面修炼,没必要在天虚戒中浪费时间。于是整理了一个思绪,盘膝坐下,开始了今夜的修炼…… …… 乡村的早晨,池塘里的莲花上还沾着露水,鸟儿也唱起了欢快的歌……这一副副画面,都在刻画着落星村美丽的晨景。 村边的小树林中,一位少年手握三尺青锋,正在一板一眼地对着身前的木桩练习,这位少年就是莫启云。 十天前,他从福伯手上拿到武功秘笈,但苦于没有合适的兵器,无奈之下又只好找唐雨晴帮忙,唐雨晴知道他小从练武,并没多问,但由于灵水县地处偏僻,很多东西根本没有卖,不过还好,现在网络方便,唐雨晴最终在某宝上帮他订购了一柄汉剑和三把飞刀。 至于为什么不用天虚戒中的飞剑,虽然现在还不能使用法宝,但材质怎么也比凡铁制作的兵器要好吧?只是那些法宝飞剑,只要不是瞎子,看到那光芒就知道那不是凡品,莫启云又不是那种喜欢显摆的人,因此暂时只好用凡兵还修炼。 唐雨晴因为要上班,七天前就已经离开去了省城,自从她离开后,莫启云总感觉生活中少了些什么,但也没多想,每天除了干农活,照顾母亲之外,就一门心思扑在修炼上,白天在树林中练武,晚上则是进入天虚界中修炼。 现在莫启云已经到了筑基后期,只差一步可以到养气期,福伯介绍,一旦莫启云进入养气期,不但可以学习炼器和炼丹,还可以学习一些道术。这也让莫启云心里有了一丝期待,以现在的进度来看,最多只需三天,就可以突破了。 “剑,是身体的延伸,要练好剑,需要两个条件,一是需要对身体的控制更加自如,二是要千锤百炼地练习。任何剑法,不管多么玄妙,都脱不开刺、劈、撩、扫、崩、点、斩、架、挑、拨、挂、截、绞这基础的招式。” 莫启云想起《基础剑术》中的描述,莫启云由于自幼习武,对身体的控制倒是不成问题,再加上悟性极高,练起这些基础的招式自然是得心应手,当然这也和他修炼了《紫清仙典》不无关系。 事实的确如此,试想,一个人内力深厚的人,学习孤独九剑那种绝世剑法或许有难道。但如果让他学习华山入门剑法,那根本就不是个事。况且,莫启云此时的修为,放到古武界之中,和后天巅峰相当,单论内力而言,就已经是江湖一流高手的级别了。 绕是如此,福伯虽然知道莫启云在剑法上的进境不会慢,但还是低估了他的潜力,“看来少爷对剑道的领悟,要远超其他方面,如此下去,不用两个月就可以开始修炼周公剑了。”福伯如是想到。当然,除了剑法,莫启云暗器、轻功、身法的修炼都有了不同程度的进展。 不过,今天是省电视台过来采访的日子,莫启云看时间差不多了,立即停止修炼回家去准备迎接客人,果不其然,不到一柱香时间,采访的记者和省教育局的官员就到了…… 采访的过程比较顺利,都是一些基本的问答,和那天在学校时的情况相差不大☆后莫启云从教育局长手上接过一张二十万的支票,采访便宣告结束,奖金比预想的要多,也许是他的分数高的缘故。 看着家徒四壁的莫启云家,本来计划在他家吃完饭再走的一群人也不好意思让他们家破费,采访结束就匆匆地告辞离开了。此时,村民们才知道,原来村上出了个高考状元,一个个都到莫启云家里来道贺,却让莫启云和胡玉非忙得不亦乐乎。 人走茶凉,莫启云在吃过午饭后,突然问胡玉非:“妈,现在能不能告诉我,当年到底发生了什么事?” 胡玉非一惊,很清楚莫启云问的到底是什么事,连忙道:“儿子啊,你先别问好吗?过段时间,等你成年,妈一定会告诉你的。” 莫启云知道母亲不想给自己添加负担,但现在形势所逼,不弄明白来龙去脉,今后的生活会很被动的,于是急道:“妈,我知道您有自己的想法,但您看现在的情形,电视台的人刚走,用不了多久就会在全省播出了,您说那人的儿子和我同岁,那就很有可能和我同届,如果那人在电视上看到我们俩,会认不出来吗?” 莫启云顿了顿,继续道:“再说,我只差一个月就满十八岁,现在形势所逼,拖延一天,就多一分危险,您还要纠着这一个月不放?” 胡玉非听完后一愣,沉思了半晌,觉得儿子说的很有道理,十多年背井离乡,过着提心吊胆的生活,不就是为了自己的丈夫和儿子吗? 她本来是打算等莫启云成年时再告诉他,但现在时间不等人!想到这里,叹息了一声,将当年的事缓缓地说了出来…… 坐在家门前的那颗大树的树阴下,莫启云的目光看向了远方,视线没有任何焦距。因为就在刚才,胡玉非将当年的事一五一十地告诉了他: 莫启云的亲生父亲,名字叫秦义忠,当时在省城的一家家电公司做会计,十六年前,家电公司的老板邓孔要到郊区去谈购地建新厂的事,正好他的秘书请假回了家,因此邓孔就带着秦义忠一同前往。 到达目的地不久,邓孔因为看上了当地一个漂亮的少女,犯了色心,于是就叫他的保镖将其绑了过来。 完事之后,那女子一边哭,一边诅咒邓孔,还一边咬牙切齿地说要去报警,邓孔哪里会肯,于是两人一言不和就扭打了起来,邓孔在扭打过程中由于用力过猛,让那女子一头撞向了一个尖锐物品,当场身亡。 这一幕正好被秦义忠看到,由于他为人正直,碰到这种事情,第一件事就是要正强去自首,见邓孔死活不肯,秦义忠又要去报警,邓孔在迫不得已的情况下,就拿秦义忠妻儿,也就是莫启云母子的身家性命来威胁,秦义忠见此,也只好暂时作罢,眼睁睁地看着他们清理犯罪证据,最后把尸体抛入河中。看着他们没有丝毫慌乱的样子,秦义忠知道邓孔绝对不是第一次做这种事。 回到省城,秦义忠先把事情告诉了妻子胡玉非,让妻子带着两岁的儿子先回老家。 安顿好妻儿,秦义忠正准备去公安机关举报邓孔时,却没想到,当地警方已经发现了受害人的尸体,并根据在当地老百姓口中得到的一些蛛丝马迹找到了邓孔。更没想到的是,邓孔居然一口咬定这事是秦义忠做的,而他那保镖也在一旁作证…… 接下来,就是一些官商勾结的老桥段,邓孔花大价钱打理了各个部门,还义正言辞地说要给受害人一个公道,警方收了好处,再也没有深入调查,坐实了秦义忠的“犯罪事实”,秦义忠最终被判了无期。 法院宣判后,秦义忠的妻子胡玉非每日以泪洗面,丈夫的为人她很清楚,打死她也不相信丈夫会做出这种丧心病狂的事,但又找不到新的证据…… 就在她万念俱灰的时候,一天夜里,一个神秘人来到了她家,蒙着脸,把一个包裹交给了胡玉非,说这里面有为秦义忠翻案的证据,当胡玉非问起对方的身份时,那人只说是秦义忠的朋友,是个私家侦探,这些东西是秦义忠事发后收集到的,说完这些转身就离开了。 胡玉非打开包裹一看,里面有一盒磁带,还有几张邓孔行贿的照片和底片。在将磁带放到录音机里播放一遍之后,胡玉非突然喜极而泣,知道丈夫的可以翻案了。 过了两天,正当胡玉非整理好一些材料,正准备为丈夫上诉时,却没想到事情又有了新的变化,那天夜里,神秘人又出现在她家,告诉胡玉非,她手上有邓孔罪证的消息,不知道为什么走漏了风声,邓孔已经派人在路上,最多再过一个小时就要到她家,让她带着东西赶紧离开。 胡玉非刚开始还是不肯,说有证据在还怕什么。那神秘人连忙劝说她不要轻举妄动,说邓孔那么天怒人怨的事情都做得出来,你们母子落在他手上不会有好下场的,留得青山在,不怕没柴烧。 胡玉非一想也有道理,连忙简单地收拾了几件衣服,一些现金,给神秘人道了谢,就连忙带着只有两岁的儿子离开,神秘人在离开前还塞给她一千元钱做盘缠…… 逃亡的日子,胡玉非可谓是草木皆兵,有几次差点就被邓孔的人抓到,最终不知道经过多少次碾转,来到了落凤村,被一位姓李的老中医收留,为避免邓孔再找上门,只好让叶启云暂时改姓李。 胡玉非带着儿子在落凤村定居之后,仍在找机会给丈夫翻案,可天有不测风云,她的眼疾越来越严重,不到三年就双目失明了,只好等莫启云长大了再作打算,再以后的事情,就不用再述说了。 …… “没想到,当年的事情会有这么多波折,还牵扯出一条人命。”莫启云拿着母亲交给自己的东西,想道,“原来这份证据不是父亲交给母亲的,而是一位神秘的恩人。不过,现在不是感怀的时候,有件事必须马上解决:我和母亲绝对不能再呆在落凤村,至少近段时间不能,必须马上带母亲离开,好在晚稻已经插好秧,离开时只能麻烦建宁叔帮忙照看一下了。另外,如果有缘的话,希望能找到那位恩人……” “可是,该去哪呢?在自己的记忆中,去过最远的地方就是济水县城……嗯~?我不是要到省城上大学吗?那就带着母亲去省城。而且……”想到这里,脑海中浮现出一个倩影:“雨晴姐也在省城,到时一起也好有个照应,就这么决定了,给雨晴姐打个电话先。”想到这里,莫启云拿出唐雨清送给他的手机,拨通了唐雨清的电话。 …… “启云,胡妹子,我就送你们到这里了。启云,你以后要好好照顾你妈,有什么事,随时打电话给我。”在镇上的汽车站,唐建宁对莫启云母子交待道。 原来,就在昨天采访结束之后,莫启云在胡玉非口中知道了当年的事。暗自计划了一番,就找到唐建宁,说自己最终决定把胡玉非带在身边照顾,而具体原因却没有告诉唐建宁,只是说情况有些特殊,他们母子必须马上离开,越快越好。 唐建宁听到莫启云的打算,神色有些焕然,似乎知道了些蛛丝马迹,略一思考,最终还是支持了莫启云的决定。考虑到胡玉非的情况,莫启云还要带行礼,于是第二天一早,就开着自家的摩托车送他们母子到镇上搭车。 “太麻烦你了唐大哥。”胡玉非谢道。 “客气什么,我家里还有事,就送到这里了,你们家里的事我会照看着,还有启云,在那边一定要照顾好你妈,知道吗?”唐建宁再次叮嘱。 “好的,唐叔,那再见!”莫启云对唐建宁挥了挥手。 “再见,一路顺风。” 和唐建宁告别之后,莫启云母子先去了一趟镇上信用社,把昨天拿到的支票进了账,两人就前往车站坐车去县城,由于镇上没有直接到省城的车子,他们母子俩还要到县城去转车。 在镇上的车站等车的时候,莫启云打了个电话经给班主任柳老师,说自己因为有事要去省城,录取通知书下来后麻烦他也先帮忙收着,到时自己再来拿。由于济水县地处偏远,录取通知书都只寄到学校,由老师通知同学自己到学校拿,这样倒也为莫启云省了麻烦。 就在莫启云打完电话时,胡玉非突然觉得有些奇怪,好像最近都没见到王小慧,自己的儿子似乎也没有和她联系,于是开口问道:“儿子啊,我们马上就要去省城,你好像还没给小慧打电话吧……” 第十一章 僵尸之花 听到母亲说的的话,莫启云神色一黯。他并不想说这事,他不想让母亲担心,和小慧分手的事,莫启云还没有告诉她,但到现在知道瞒不住了,干脆实话实说:“不必了,我和她,在半个月前就已经结束了。” “什么?你们早就分手了?这到底是怎么回事?”胡玉非被这突如其来的消息惊得一愣,其实她也很喜欢王小慧这个善良又热情的闺女,但现在怎么说分就分了呢? “确实分手了,至于原因,不说也罢。”莫启云微微叹了一口气,对此事似乎不想多说什么。 胡玉非听着儿子的口气,似乎猜到了原因,问道:“是不是因为我们家穷?” “是的。”莫启云点头道。对于自己的母亲,这种事倒没有什么好隐瞒的。 王小慧虽然没有说分手的理由,但聪明绝顶的莫启云又如何会看不出来,去省城那一段时间,已经被金钱迷了双眼,即便自己出身在普通家庭,估计照样要分手。 胡玉非听到儿子想也没想就承认了,倒是一态反常地没有伤心难过,顿了顿,话锋一转:“你恨你爸吗?恨不恨他当年为了那件事导致我们一家分离了这么多年,让你从小就缺少了父爱,还要辛苦地扛起这个家,现在还要过着跟逃亡一样的生活?” “曾经恨过。”莫启云把目光飘向远方,缓缓地道:“小时候看着别人和父母在一起的情景时,我心里确实恨过他,为什么别人都有父母疼,而我却是这个样子?但是,后来慢慢长大,也懂得了一些道理,从此我对他就再也没有了恨,反而很钦佩他。如果当初他对那件事袖手旁观,现在我也不会恨,但绝对会看不起他。” 胡玉非闻言点了点头,知道莫启云说的话一点也不假,对于儿子的性格,她是最了解的,和他父亲简单就是一个模子里刻出来的,如果当初自己的丈夫对那件事真的选择袖手旁观,一旦被莫启云知道,莫启云绝对会看不起他的亲生父亲。 看到汽车已经进站,莫启云便不再继续这个沉重的话题,对胡玉非道:“不说了,我们上车吧,今天还有一天的车要坐呢。” …… 两人坐车来到县城时,已经到中午十一点多,莫启云和胡玉非在县城车站旁边找了家餐馆,简单的用过午餐,就在县城车站买了票,塔上了前往省城的大巴。 也许是由于天气太热,又是大中午的缘故,因此这时候坐车去省城的人很少,一辆大巴里只有寥寥数人,空位置很多,莫启云倒也落得清静,随便找了个坐位,扶着胡玉非在座位上坐好后,自己就拿出一本医书读了起来。 过了一会,一位个少年扶着一位年近古稀的老人上了车,来到莫启云他们旁边的位置坐了下来,这一老一少的穿着并普通,莫启云也能看出这老人身上很隐晦地散发出一股上位者的气质,似乎家世不简单。 而扶着他的那位少年,看年龄应该在二十岁左右,长得还挺俊朗的,虽然家世不凡,却没有任何纨绔之气,看来他们家教相当好。 不过,当莫启云用眼睛的余光看了那老人一眼后,突然剑眉一皱,目光就再也离不开,直直地盯着老人的脸。 老人见莫启云盯着自己,也微笑地向莫启云打起招呼:“小伙子,你好啊。” 莫启云仍旧皱着眉头盯着他,没有回话。这老少二人见他的态度和神色有些奇怪,心里虽然有些不悦,但似乎修养良好,并没有发作出来,只是气氛有些尴尬,毕竟,被一个人这样皱着眉头目不转睛地盯着,搁在谁身上都会有些不舒服。 正当气氛尴尬,老人准备再次开口询问时,莫启云此时突然松开眉头,对老人开口询问道:“老人家,您最近几个月,唔,大概是四个来月,是否食欲不振,夜不能眛,而且全身发寒,肌肉日益僵硬?” 这一老一少明显被莫启云说得一惊,相互对视了一眼,老人开口对莫启云问道:“哦?小友会医术?” “略知一二。”莫启云点头道。 “老夫姓周,叫周爱国,这是我的孙子周斌,还未请教小友名号。”周爱国并没有直接出口询问身体的事,而是先请教莫启云的名号,这样做才不至于失礼。 “原来是周老和周兄,幸会。”莫启云对两人点头微笑后,随便自我介绍道:“请教不敢当,小子叫莫启云,至于称呼周老请随意,这是我妈,姓胡。” “你们好。”此时胡玉非也向他们打了个招呼,周爱国祖孙俩连忙回应着。 几人寒暄了一会,原来周爱国祖孙俩是省城人氏,来济水县是走亲戚的。 寒暄过后,周爱国终于走上正题,问莫启云:“不知启云你能否看出老夫得的是什么病?” 莫启云道:“小子刚才已经看出几分,周老无须着急,为了进一步确定,请容小子先为秦老号下脉。” “好,那就麻烦了。”周老连忙伸出了手。 “您客气。”莫启云连忙和周斌换了个位置,伸出两根手指,搭在周爱国手腕上,为他号脉…… 此时周爱国打量着莫启云,阅人无数的他顿时觉得眼前这位少年不简单,目光清澈见底,特别是身上散发出来那股气质,让自己感觉坐在他身边,心情都似乎豁然开朗起来…… 具体的原因,恐怕只有莫启云自己知道,就是他修炼了道家功法,道法自然,道家功法最讲求中正平和,天人合一,而莫启云也因为修炼这种功法,使他身上带着一种天地自然的气息。平常人,特别是心地善良的人,都本能地对这种气息产生出一种亲近感,此时周爱国坐在他身边,感受特别明显。 “果然如此。”收回号脉的手指,莫启云自言自语地说道。 在刚才看到周爱国的神色时,他就有了七八成把握,而此时,莫启云已经完全确定了秦老的状况。 “还请启云告知我得的是什么病?有没有办法医治?”周老听到莫启云的自言自语,一脸急切地问道。 同时周斌也一脸希冀地看着他,他爷爷的病,已经到了多家医院,都束手无策,希望能在莫启云口中得到一个好消息。 “不是病,是毒。”莫启云摇了摇头,继续道,“而且这种毒极为罕见,若不是今天亲眼见到,我还以为这种毒在地球上已经绝迹了。” 听到莫启云的话,周斌的脸上已经惊骇万分,周爱国心里震惊也丝毫不比周斌小,但表面仍不动声色:“启云,你可知道我中的是什么毒?” 莫启云稍稍整理了一下思路,开始对几人讲解此毒的来龙去脉…… 僵尸花,据书上记载,这种草是在僵尸被杀死后,在其尸体上长出来,吸食其血肉作为养分而生长,因此这种草就叫僵尸花,或许还有其他的名字就不得而知了。 由于这种草是吸食僵尸死后的血肉生长,所以枝叶中带有尸毒,把它研磨成粉末后,融入水中却无色无味,常人如果不慎误食,虽然不至于会变成僵尸,但会使人体温逐渐下降,肌肉不断地变得僵硬,如不及时解除,大概在一年之后,此人的生活将完全不能自理,只能和植物人一样躺在床上。 和植物人不同的是,身中此毒的人全身上下十分地僵硬,体温极低,根本不是正常人的体温,甚至连新陈代谢都极为缓慢…… 第十二章 解毒 僵尸草,据书上记载,这种草是在僵尸被杀死后,在其尸体上长出来,吸食其血肉作为养分而生长,因此这种草就叫僵尸草,或许还有其他的名字就不得而知了。 由于这种草是吸食僵尸死后的血肉生长,所以枝叶中带有尸毒,把它研磨成粉末后,融入水中却无色无味,常人如果不慎误食,虽然不至于会变成僵尸,但会使人体温逐渐下降,肌肉不断地变得僵硬,如不及时解除,大概在一年之后,此人的生活将完全不能自理,只能和植物人一样躺在床上。 和植物人不同的是,身中此毒的人全身上下十分地僵硬,体温极低,根本不是正常人的体温,甚至连新陈代谢都极为缓慢……。。。。。 周爱国祖孙俩听到这里,都露出怀疑的神色,作为无神论者的他们哪里会相信有僵尸的存在。 别说是他们,如果莫启云在得到他师傅的传承前,同样也不会相信。 但是莫启云的下一句话,就打消了他们心里的疑虑:“看周老的状况,就是中了此毒,经刚才的诊断,您似乎还剩下七八个月的时间。” 此时周家祖孙俩哪里还敢怀疑,只剩下震惊,周爱国在这几个月里,大小医院跑了不知多少家,虽然检查不出具体的原因,但医生也明确的告诉了他还剩下七个多月的时间,到时他就会因为全身僵硬而彻底瘫痪在床,生活不能自理。 想到自己的身体没法医治,周爱国就想趁着现在还能动的时候,到处走走,和亲戚朋友多聚聚,前几天,在孙子的陪同下,来到住在济水县的一位亲戚家住了几天,就在今天回省城时,在车上遇到莫启云,而且莫启云只是为他诊了下脉,结果居然与医院的诊断结论分毫不差。 祖孙俩面面相觑,都见到对方那震惊的脸色,僵尸,这世界太疯狂了…… 半晌,还是周斌率先开口,问道:“莫兄,难道这世界上真有僵尸和鬼怪吗?” “或许有,只不过我们都没见过。”莫启云微微一笑道。 他当然知道有没有,毕竟神仙、修真者都出来了,这世上有僵尸一点也不奇怪。 祖孙俩又对视一眼,周爱国开口问道:“这世界上还有这些东西?那我身上的毒……” “能解!”莫启云点了点头道。 听到莫启云的话,周家祖孙俩脸上都松了一口气,管他是不是尸毒不尸毒的,能解就好。 莫启云突然又话锋一转:“只不过,还有些问题……” “能解就好!我周家虽然不是大世家,但也有点能量,如果有什么问题,不妨说出来,我周家上下一定会倾尽全力解决的。” 莫启云一听,知道周爱国误会了自己的意思,笑首解释道:“周老误会了,我倒是没什么问题,只是因为有几位药材,在地球上已经找不到了,还好不是什么贵重的药材,可以找到替代品,正因为如此,我还要详细斟酌一番才行。” 周爱国脸上的神色缓和了下来,他刚才确实是误会了莫启云,以为他是想谈诊金的问题,对他点头道:“原来是这样,那我身上的毒麻烦你了。只不过,我有一个问题,不知,当问不当问?” “但说无妨。”莫启云也不知道他有什么问题,点头道。 周爱国犹豫一下,最终还是问了出来:“我看你的医术,似乎不简单,但是,你母亲的眼睛又为何……我并非不相信你,而是想问,是不是还有些困难而导致无法医治?” 他周爱国一生阅人无数,知道莫启云刚刚没有说假话,但心里仍有疑问,拥有如此医术,又为什么不将自己亲人的病治好?考虑再三,最终将这个问题问了出来。 胡玉非的病,莫启云再清楚不过,稍微组织了下语言,道:“我妈的眼睛,早在十多年前就已经瞎了,到现在早已病入膏肓,视觉神经已经基本上坏死,我现在倒是找到了治疗的方法,只不过我目前的医术仍然差上一丝,还需等上一时日,不过应该不会太久。” 胡玉非的眼疾,莫启云早已有了治疗的方案,毕竟她瞎了十多年,如果要彻底治愈,必须将药材炼制成丹药,将其药力发挥到最大,再用真气配合针灸,一气呵成才行,而常态的治疗是起不了什么作用的。 “儿子,你说的是真的?我的眼睛只要几个月后就可以复明?”胡玉非惊讶地问道,这也难怪,莫启云一直都没有和她说起这事。 莫启云点了点头:“是的,至于具体多久,还不好说,如果我的方案正确,那就不会超过三个月。” “好!好!”胡玉非流出了欣慰的泪水…… “原来如此,我就预先祝贺你母亲早日康复了。”周爱国总算把心里的疑问解决了,随后道:“还有我身上的毒,也需要麻烦你。” “周老就这么相信我?”这下轮到莫启云疑惑了,虽然自己说的都是真实情况,但周爱国就这相信一个陌生人,确实让人费解。 周爱国对他呵呵一笑:“老夫相信自己的眼睛,这一生什么样的人没见过?什么人该相信,什么人不该相信,老夫心里有数。” “我也相信!我还没见遇到我爷爷看走过眼的时候,况且,你不是那种沽名钓誉的人,有真材实学,是不是啊?李大状元。”此时周斌也插进话来,脸上带着揶揄地笑意,还扬了扬手上的报纸。 莫启云看了一眼周斌手上的报纸,原来版面上有一篇关于自己的报道,笑道:“没想到你认出了我。” “哦?”此时周爱国也来了兴趣,“原来启云你就是楚南省今年的高考状元,怪不得老夫见到你总觉得眼熟,原来是在济水县这段时间,在电视上见到过你,还是史无前例的高分,本以为你就是学习厉害,没想到你的医术倒是更高一筹,你这小子不是凡人啊。” “哪里哪里,什么高考状元,都已经是过去的事了,再过段时间,我也只是一个普通的大一新生。”莫启云被夸得有些不好意思,挠了挠头。而此时的胡玉非则是一脸欣慰,儿子从小到大都是自己最大的骄傲…… 客套过后,莫启云突然想到一件事,从包里拿出个小瓷瓶递给周爱国,交待道:“周老,这是我平时制作的小百草丸,虽然没有多大的功效,但能稍稍缓解你身上的症状,这瓶中还有几粒,就送与周老吧。你每日服下一粒,可以在一定程度上压制你身上的毒,但只可每日一粒,多服无益。” 这小百草丸,是莫启云根据师傅留下的医书,按书上的方法自己制作的,说是百草,其实也就三十多种草药,这药丸并没有什么治病解毒的功效,但对大多数病痛和毒物都有一定的压制和缓解作用,莫启云在家时,自己制作了二十来粒,带在身上以备不时之需。 周爱国笑着伸手接过莫启云递过的小瓷瓶,道:“好,那太感谢了。”说完就倒出一粒,当场服下。 见周爱国这么相信自己,莫启云心里有了一丝小小的满足。毕竟作为一名医生,最满足的事情莫过于治好病人的身体,还有就是来自患者的信任。 开往省城的客车,还在路上疾速前进,在车里,四个人聊起了家常,一路欢声笑语地向省城前进。。。。。。 第十三章 你是不是喜欢他? 明月市,位于楚南省东部,是楚南省的省会,同时也是整个楚南省的经济和政治中心。 一行人到达星光市,莫启云的第一件事,不是打量着这繁华的城市,而是看着这如污水一般的天地灵气,难怪很多修行之人都喜欢隐居山林,这样的环境,别说用来修炼会走火入魔,就算是平常人长住在此,日久之后恐怕大多数要患上各类疾病,寿命都要短上好多年…… “莫兄,可别告诉我你还会武术。”在取行李时,周斌见到莫启云的行李中有一把剑,很是惊奇。 “呵呵,都是一些庄家把式,不值一提。”莫启云讪笑道。本来他可以把行李收进浑天戒中,但浑天戒的秘密暂时还不能暴露,因此这把剑只好随身带着。 “呃……”这下祖孙俩都傻了眼,都发现自己越来越看不懂眼前的人了…… 来到省城车站的出站口,周爱国笑道:“启云,你的药丸还真神奇,我现在感觉好了很多。” “是啊,莫兄,真有你的,吃了你的药丸之后,我爷爷的胃口居然好了很多,他刚在车上吃的东西可是以往一天的量。感谢的话我也不再多说,只是我爷爷的身体,还要劳烦你多多费心。”周斌也拍了拍他的肩膀。 莫启云微微一笑,道:“没事的。我在这几天就会调配好药,药配好之后,我会打电话给你们的,不过你们还是先和家人商量一下吧。” 他虽然医术厉害,但没有行医资格证,为避免不必要的麻烦,还是让周老先回家里和家人商量一下,以免日后引来不必要的麻烦。 “这没问题,回家后我会说服家人的。”周爱国点头道,“启云,胡女士,不知你们要去哪,我让司机送你们过去。” “不用麻烦了,接我们的人等下就会过来。” “那好。我们就先行一步了,再见。”周爱国道。 “莫兄,胡阿姨,再见。”周斌也挥手告别。 “再见!” …… 看着周家祖孙离开后,莫启云掏出手机正准备给唐雨清打电话,号码还没拨出去,身后传来一个熟悉的声音:“胡姨,启云弟弟!” 莫启云转过头一看,果然,唐雨清就站在自己身后不远的地方,上前招呼道:“雨晴姐。” “雨晴,你怎么跑过来了,这样多麻烦你,你只要把地点告诉我们,我们自己坐车过去就行了。”胡玉非很是客气地说道。 “没事的汤姨,今天周六,我不用上班,反正闲着也是闲着。”唐雨清笑道。说罢随手就拦了一辆出租车。 过了一盏茶功夫,几人就下了出租车,来到唐雨清居住的地方,莫启云打量一下四周,环境还算不错。 进屋后,唐雨清分别给莫启云和胡玉非倒了杯茶,安排道:“这是我刚租下的房子,两室一厅,厨房和卫生间都齐全,而且离楚南大学和我上班的地方都不远,还算方便。启云弟弟,你以后就住那间,胡姨就和我一间吧。” “这怎么行!”莫启云立即拒绝,“怎么能让你和我妈挤一间?这样吧,你和我妈一人一间,我打地铺就行了。” “是啊,雨晴,我们到这里已经给你添了不少麻烦,怎么还能让你和我挤在一起睡呢?要不就按启云说的……”胡玉非也不想再给唐雨清添麻烦。 “没事的胡姨,我房间里的床挺大的,况且我们两人都比较瘦,不会拥挤,而且晚上您还可以陪我聊天。”唐雨清摆了摆手,笑道,“就这么决定了,胡姨你先坐会,启云弟弟,我们去整理房间……” 莫启云拗不过,其实他每天晚上都会进浑天戒中修炼,根本不需要睡的地方,但这事现在又不能说出来,只好听从她的安排,让胡玉非先坐在客厅沙发上休息,和唐雨清一起开始收拾房间…… “雨晴姐,这房子,租金不便宜吧?”在整理房间的时候,莫启云突然问道。 不久前,唐雨清就在电话里和他说过,她们公司有员工宿舍,她一直都是在公司安排的宿舍住。但现在,她租下这间房子肯定是因为莫启云娘俩,虽然莫启云两岁以后就没来到过省城,但他不傻,反而聪明绝顶,看着这房子的环境,以唐雨清刚出校门的工资水准,负担这房租绝对不会轻松,看来要找个机会把房租钱还给她。 唐雨清看出了莫启云心中所想,笑嘻嘻地解释道:“什么贵不贵,这是我在大学里一位姐妹家的房子,以她家里的条件,在省城不知有多少套房产呢,而且我和她关系很好,只是象征性地收了点房租,如果不是我坚持要给,她还要免费给我住呢。” 随后她又话锋一转:“不过,他家里最近出了点状况,全家人得了一种怪病,具体情况我也不是很清楚,在省城的医院也查不出任何原因,我向她说起了你,她想让你有时间去看看。” “也好,这两天你就带我就去看看吧。”莫启云见唐雨清的神色不像撒谎,再加上人家也算帮了自己,不管成与不成,于情于理都应该去看看。 唐雨清摇了摇头:“不急,她们一家昨晚已经出发去了燕京求医,估计要等好几天才能回来。在燕京如果能治好,到时你就不用去看了,如果万一燕京的医院也不行,等她们回来后你再去看看吧。” “好。”莫启云点头答道。心里却是有了另一番想法:全家人都一样的状况,只怕不简单啊! 两人整理完房间,唐雨清看了看时间,就跑到厨房去做饭去了,莫启云见到后连忙跟上去要帮忙,却被唐雨清笑着推出了厨房,说是他们母子俩奔波了一天,让他们先休息休息,再准备吃饭。 看着唐雨清关上厨房的门,莫启云摇头笑了笑,回到客厅坐下,一边看着电视,一边和胡玉非聊天。同是出身农村的唐雨清,厨艺还是很不错的,没过一会,饭菜的香味就透过厨房的门飘到了客厅,让奔波了一天的两人不禁食欲大增。没多久,几道具有农家特色的菜就出现在餐桌上。 “启云弟弟,离开学还有些时日,这段时间你有什么打算?”饭桌上,唐雨清给胡玉非夹了根青菜,然后开口问莫启云。 “打算?”莫启云见她突然这么问,想了想,又看了一眼自己的母亲,对她道:“我打算先在家修炼,争取在开学前把我妈的眼睛治好。” “什么?”唐雨清一惊,“你是说,胡姨的眼睛你能治好?” “理论上是没有问题。”莫启云点了点头,“但没经过实践还不知道,而且要治好我妈的眼睛,我现在的能力还差了一些,所以这段时间我打算在家修炼。” “那太好了,胡姨,你的眼睛终于要复明了。”唐雨清听到这个消息,满脸欣喜地看着胡玉非,又转头对莫启云道:“启云弟弟,你就在家好好修炼你的医术吧,争取早日把胡姨的眼睛治好,嗯,等胡姨的眼睛好了,我就带她去逛街买漂亮的衣服,还要带她去旅游看美景……” 莫启云嘴角一抽,这到底是我妈还是你妈啊?而且雨晴姐似乎误解了自己口中‘修炼’的意思,也没去解释。 胡玉非也一脸的欣慰,这么多年来,她对唐雨清这闺女,是打心底喜欢。 有了这个好消息,唐雨清明显活跃了很多,一直到夜深,莫启云回到房中,将房门反锁上,原地消失,到浑天戒中修炼去了。 而另一间房间中,唐雨清和胡玉非还躺在床上聊天。 “雨晴,你是不是喜欢上我家那不成器的臭小子了?”胡玉非突然问道…… 第十四章 传送阵! 胡玉非还在家时,就发觉唐雨清对莫启云的态度似乎不一般,但那时她还不知道儿子已经和王小慧分手,不太好意思问,现在已经知道了儿子分手的消息,终于忍不住问了出来。 唐雨清一听,脸突然红了起来,娇嗔道:“胡姨,你说什么呢?我……我……只是把他当成自己的亲弟弟,我们……我们……” 唐雨清结结巴巴的话语,可瞒不过眼盲心不盲的胡玉非,身为过来人的她,此时哪还不知道唐雨清的心思,心里不禁感叹:看来这丫头,喜欢我家那臭小子已经不是一天两天了。 想到这里,胡玉非笑了笑,对唐雨清道:“雨晴啊,我家那小子虽然谈过一个女朋友,但在感情方面仍然和一张白纸差不多,别看他很聪明,但在这方面他就是一个不开窍榆木脑袋。其实阿姨也很喜欢你,还真希望你们能走到一起,你要是真喜欢他,就大胆地和他说,阿姨也会帮你的,不要害怕……” “胡姨,我……”唐雨清顿了顿,片刻后似乎下定了决心,一咬牙道:“好吧胡姨,我是喜欢他,自己也不知道什么时候就开始喜欢上他了。可是,我该怎么和他说呢?我现在很怕,怕万一和他说了之后,一旦被他拒绝,今后我怎么去面对他?但我更怕,他那么优秀,到大学后肯定会吸引其他女孩子……”说到这里,唐雨清的声音变得有些哽咽。 胡玉非微微叹了一声,看来这闺女喜欢自己的儿子已经喜欢到了骨子里,但她对自己儿子的心思也有些拿捏不准,微微叹了口气,道:“要不这样,阿姨明天先探探启云的口风?”对于莫启云和唐雨清,她倒是抱着乐见其成的态度。 唐雨清一听,急忙道:“别,胡姨你别去,我,我还没做好心理准备……要么,再过段时间好吗……” “好吧,你们年轻人的事,我也不好过多掺和,你们自己看着办吧……” 夜深后,胡玉非已经睡着了,但唐雨清却怎么也无法入睡,目光盯着天花板,嘟着嘴巴,表情甚是可爱,心里却一遍又一遍地诅咒着:死启云,臭启云,你这个木头,呆子,难不成还要姐姐亲自和你……哎呀,羞死人了…… …… 话分两头,此时莫启云在浑天戒中并没有开始修炼,而是在和福伯探讨着一件事。 原来,就在莫启云进入浑天戒准备去修炼时,福伯找到了他,告诉他老主人留下了一个传送阵,通过它可以传送到各个大小世界,这些世界中有修真、魔法、古武、科技等各种文明应有尽有,这个传送阵原本安放在他那便宜师傅居住的地方,是为方便师傅他自己游历和采集材料而建造的。 后来他师傅被人追杀,追杀之人为了防止他逃跑,就率先破坏了传送阵,而他师傅在逃跑时发现传送阵已经不能使用,只好将其收入浑天戒,以便日后再行修复,最终身陨道消,这件事从此就不了了之。 “少爷,这个传送阵其实是可以修复的,虽然里面的空间坐标不能全部复原,但恢复其中一部分还是没有问题的,至于能恢复多少,老奴也拿不准。”福伯道。 “可是,我不会啊!”莫启云挠挠头,他也很想修复,然后到其他世界去看看。 由于环境的限制,他自己现在空有一身修为,实战经验几乎为零,再加上一直是闭门造车地修炼,实在是毫无益处,到其他世界去游历,可以与人交流,也可以通过打斗增加实战经验,这一举多得的事,何乐而不为呢? “老奴能修复,只不过……” “那福伯你还等什么?”福伯的话还没说完,就被莫启云打断,但随即想到福伯语气中似乎有难处:“呃,不过什么?难道还有什么难题没有解决?” “难题倒是没有,只是修复传送阵要用到一些材料,老奴还要使用丹器房,这些都是属于少爷的东西,没有少爷的应允,这些事物老奴不敢擅自动用。” 福伯虽然是浑天戒的器灵,但毕竟主仆有别,浑天戒及戒指中的一切事物,甚至包括他自己,都是归莫启云所有。没有主人的同意,他可没有权力动用主人的东西,一旦主人怪罪下来就麻烦了。 莫启云差点没喷出一口老血,这么好的事,就算福伯不经过他的同意,擅自使用戒指中的材料,等事成知道后,莫启云也会对他感激不尽的,傻子才会责怪,这福伯的思想还真是古板得可以。 “福伯,您如果需要什么东西直接去拿就行了。还有,以后如果需要什么,除非我特别交待不能动的,只要戒指中有,您直接拿就行,不用再经过我同意,如果戒指中没有,您就和我说,我帮您在外界找找。” 福伯连忙摆手:“少爷,这不太好吧?那些毕竟是老主人留给少爷的东西,老奴怎可随意使用?”。 “既然是我的东西,那我就有权力安排,福伯你不要再推辞,就这么说定了。传送阵的事还要辛苦您。” 莫启云说完也不等福伯回话,转身就向悟道殿走去,但还没走出几步,又停下来问道:“对了福伯,我本体进来后,手上并没有浑天戒,是不是还留在外面?还有,福伯您可不可以在外界现身?” “是的,少爷本体进入之后,浑天戒就会化为一粒灰尘,留在少爷消失的地方,常人感觉不到,不过瞒不过修为高的人。而老奴是可以出现在外界的,只不过老奴身为器灵,只能现身在浑天戒十丈之内的范围,一旦超过这个距离,老奴就会被强制传送回戒指内部。”福伯点头解释道。 莫启云闻言点了点头,没有说什么就转身离开了,没人知道他在想些什么。 福伯看着莫启云的背影,神色有些复杂,也有些感动:“少爷的心性可比老主人豁达多了,别的不说,就凭这份心性,就十分适合修炼,如果不是亲眼所见,还真不敢相信这是一个不到十八岁的少年……” 事实就是如此,莫启云从一开始,就没把福伯当成器灵或仆人,而是当成了自己的亲人,师门的长辈…… 走进悟道殿中,莫启云盘膝坐下,并没有立即修炼,而是在消化在福伯那得到的信息:“基础文明,修真文明,魔法文明,科技文明……没想到师傅还留了这么一份大礼给自己,虽然已经损坏,只能修复一部分,但也是一笔无法估量的财富了,嗯!以后到修真世界去看看,还有……“莫启云在心里慢慢地形成一个计划的雏形,“还是先修炼吧,等传送阵修好再说……” 还不到凌晨五点,莫启云就已经练功完毕,出了浑天戒之后,准备洗漱之后出去练武。 刚洗完脸的时候发现唐雨清也来到洗手间,原来唐雨清昨夜在想着莫启云的事,睡得并不安稳,突然间听到家里有动静,连忙起床,来到洗手间看到刚洗完脸的莫启云,顿时松了口气,刚才还以为家里来了贼呢。 “启云弟弟,你这么早就起来了?”唐雨清揉了揉眼,睡意朦胧地问道。 莫启云很奇怪唐雨清为什么也起这么早,微笑道:“雨晴姐,早啊!我是习惯了,每天都是差不多这个时候出去锻炼。你怎么也起这么早?是不是和我妈挤在一起没睡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