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千紫短篇小说集合》 七月樱花 他走了之后,记忆中所有的记忆,都成了一场镜花水月的梦境,谁也无法确定它是否真正发生过。粉嫩的樱花如雪一般纷飞而下,是不是所有嗜血的植物,都有美丽的容颜。 ——题记 一. “你们巡捕房怎么可以胡乱抓人?当警察的就可以无法无天了吗?你们不快点放了我姐夫,我绝不会善罢甘休的!”我一掌击在桌子上,十指生疼。心中蔓延了的焦虑和怒火,煎熬着我的最后一点耐性。 “沈大小姐,就算你再这样大吵大闹下去又怎么样?拿不出三十根金条,我们是不会放人的。”那个姓马的警察嬉皮笑脸的看着我,双腿搭到桌上,一副有恃无恐的表情。 “三十根金条?你配吗?”我扬起下巴看他,几乎怒不可遏。 “我配不配有什么关系?只要沈家姑爷配就行了。”马坚摇头晃脑的说,轻浮的笑笑,眼睛眯成一条缝。当我如透明人一般,解开腰带放到桌上,开始换制服。 一九三七年的中国,军阀割据,烽烟四起。东北沦陷已有六年,一时间人心惶惶,连繁华开明的上海滩也成了无法无天的地方。 “马探长,做人还是留有余地的好。你说,是不是呢?”马坚的枪套就穿在腰带上,我猛的拿起桌上的枪,抵住他的后脑,一字一顿的说。 “沈……,沈小姐,有话好好说嘛……再说,枪一响,你也走不出这个巡捕房啊……”马坚缓缓举起双手,声音也软了下来。 “能换来马探长的命,我也赚了。”我一加劲,手上的枪抵得更紧了。 “沈小姐,我这就放了沈家姑爷,你又何必动怒呢……”马坚的声音开始颤抖。他也知道,沈家小姐沈七月一向是说得出做得到的人。 就在这时,房门忽然被踹开,一群手握长枪的警察蜂拥而入,把我围在正中央。 “这么冲动卤莽,似乎不应该是大家闺秀的所为哦。”一个沉稳的声音幽幽的传入我的耳朵,我回头,看见一张白皙俊秀的脸孔。 马坚趁我不备,扭住我的胳膊,伸手来夺枪。 一声枪响,四下皆惊。 慌乱中,我开枪打伤了他的腿。 “反了!反了!杜局长,您要为我主持公道啊!”马坚捂着汩汩流血的伤口,愤怒的看着我。 那个被称作杜局长的英俊男子一步一步朝我走来。 我淡淡的看他,只见他冷峻的眸子里,笑意妖娆。 “七月,对不起,我来晚了,你受惊了。”他扶住我,语气里满是关切。 马坚张大了嘴巴,半晌,换上一副谄媚的笑容,说,“沈小姐临危不乱,枪法如神,真可谓女中豪杰。今天马某只是跟您开个玩笑,还请您千万不要放在心上。” 这个马探长果然也有他的长处。风往哪边吹人就往哪边倒,极具汉奸潜质。 “杜秋白,我姐夫根本没有窝藏逃犯。他是被冤枉的。”我把枪放到桌上,别过脸,嗔怒的说。 “是啊,就凭沈大小姐的聪明才智,即使真的窝藏逃犯,也不会被抓到啊。”杜秋白看着我的眼睛,似笑非笑的说。 “那,就请你尽快下令放了我姐夫。”我朝他嫣然一笑,笑容却有一瞬间的僵硬。 二. 曾经华丽雍容的沈公馆空旷而清冷,家里唯一的佣人忙不迭的为我们斟茶。 “七月,你以前不是这样的。冲动卤莽,不计后果。”杜秋白抿了口茶,看着我的眼睛说。 “你认识我的时候,我还是财阀家无忧无虑的大小姐。今时,不同往日了。”我淡然的笑,语气却不免苦涩。 杜秋白是我在北平读书时候的旧同学,没想到从前温文而雅的他竟会当了警察局长。 两年前,东北沦陷。 本是满清遗贵的我爹不肯屈从于日本人,带着我和姐姐举家迁移到上海。沈家在上海的根基本来就不深,我爹病逝之后,沈家的生意到了姐夫手里,更是一落千丈。 “七月,在上海,我杜秋白还是有些面子的。以后有什么我能帮忙的,你尽管开口好了。”杜秋白见我表情凄苦,直直的看我,眼睛里泛着怜惜。 这时,楼梯上忽然走下来一个人。白格子衬衫,黑色长裤,瘦削而挺拔。 “以后我们沈家的事,就不劳杜局长费心了。”他斜眼看着秋白,冷冷的说。 气氛一瞬间的尴尬。 “我来介绍一下,秋白,这位是我姐夫,倪少阮。”我急忙站起来打圆场。秋白看了我一眼,顿了顿,礼貌的伸出右手。 良久,少阮看看一脸焦虑的我,淡漠的伸出手。 “七月,你姐姐沈暖夏呢?”秋白想起什么般,淡淡问我。 “她……死了。” 迟疑片刻,我如是回答。 秋白沉吟片刻,望向依旧一脸淡漠的少阮,说,“倪先生,这么久以来,沈家只有你们两个人,七月承蒙你的照顾了。” 三. 秋白走了之后,少阮叹口气,重重的坐到沙发上,一句话也不肯讲。 “倪少阮,杜秋白何等聪明机智,你瞒不过他的。这里是两张去南洋的火车票,带上你的朋友,快点走。”我把一袋金条和两张车票轻轻放到桌上,关切的说。 其实,窝藏逃犯这个罪名,也不是莫须有的。 若不是我早知秋白调职,有恃无恐的去大闹警局,恐怕少阮也不会这么容易被放出来。 “七月,你要赶我走吗?”倪少阮抬头看我,眼睛里瞬间骤然闪过失落与疼痛。 “少阮,我答应过我爹要保你周全。除了让你离开这里,我没有其他方法。”我直直望着他的眼睛,无奈而徒劳。 外表英气挺拔的倪少阮,内里就像个不食人间烟火的孩子。从黄浦军校毕业之后,曾被指派到政府工作,结果处处与人政见不和,得罪了不少人。那年被人追杀的时候无意间碰到我爹,就此收留了他。倪家与沈家本是世交,并且早有婚约。后来倪家家道中落,举家迁移到南方,这才渐渐失了联系。我爹欣赏少阮的正直和他的革命理想,不但把所有生意交给他,还要我尽心尽力辅佐。可想而知,像他这种不肯随波逐流的人,在生意场上根本吃不开,沈家的生意如今已是摇摇欲坠。 我叫他姐夫,一方面是避人而目,另一方面,也是为了划清我跟他之间的界限。我的姐姐沈暖夏在听到东北沦陷的消息时就不辞而别回东北去了。我知,那里有她今生放不下的人,越是生死攸关,她便越要回去。 那么,我呢?我是否也可以,这样理直气壮的为我爱的人赴汤蹈火? 一想到他,我就觉得心中隐忍的怅然和酸楚,雾一样的弥漫开来。 “七月,这么多年来,我对你的心意,你应该知道。”少阮忽然激动起来,一把扳过我的肩膀,手掌的热力透过绸缎锦衣浸入我的皮肤。 “倪少阮,与你有婚约的人是我姐姐沈暖夏。我,并不欠你什么。”我一把挣开他的手,别过脸,冷冷的说。 “七月你告诉我,你是不是还在想着那个日本人?” 最后一个尾音还没有完全爆破,一个清脆的耳光已经打在少阮脸上。 尴尬的声音空旷的回响。 我转身跑回房间,眼泪忽然就流了下来。 日本人。 这三个字像利器一样刺穿了我的心。 刹时,心痛如割。 四. 一九二九年,东北上空的天空,还是碧蓝如洗的样子。 我刚从北平女子中学放假归来,整天在家游手好闲。 姐姐为了名正言顺的去看裁缝店的小学徒顾家明,大清早就硬拉着我一起出家门。他们两个人本来就是郎有情妾有意,我表情尴尬的陪在一旁,兴致索然,于是趁他们不备,偷偷溜走。 那时候天已经黑了,街上的人很少。经过一条幽深的巷子,忽然听见里面传来呼喝打斗的声音。 偷眼望去,几个拿刀的喽罗正围着一个穿白衬衫的男子,为首的是本地有名的恶霸,他用刀刃拍拍他的脸,一脸得意的说,“伊川鸿,你敢跟我作对,也不先掂量一下自己几两重!” 白衣男子抬眼看他,棱角分明的脸上不含一丝表情,眼睛里隐隐带着戏谑。只是一瞬间的事情,我甚至来不及看清楚发生了什么,刚才还在他面前耀武扬威的人已经倒在地上,胸口插着一把刀。 众多的喽罗一哄而散,其中一个冲撞到我。丝毫没有防备的我后退一步,踩到了石头,跌坐到在地上。 白衣男子一步一步朝我走来,我略带惊恐的看着他,眼神凌乱。离得近了,我这才真切的看到他的脸。直挺的鼻梁,深邃的眼眸,刀削一样的轮廓,棱角分明的脸庞冷漠硬朗,却又不失俊美。黑玉一样的眸子好象深潭一般,望不穿,却又让人无法把视线移开。 他与我见过的所有男子都不同,浑身散发着一种冷峻沧桑的气质,不知不觉间,雾气一样浸透了我的心。 “起来吧。”他朝我伸出修长瘦削的右手,居高临下的看着我,面无表情的说。 我迟疑片刻,怯怯的把手放在他的掌心,由他牵引着站起身来,脚踝却忽然一疼,又重重朝下跌下去。 这一次,却是跌在他怀里。 侧扬起头,正对上他关切的眉眼。 “我送你回去。”他淡淡的说,一边不由分说的横抱起我。靠在他胸前,一股烟草与麝香混合的味道侵进我的鼻息,长驱直入,罂粟一般蛊惑。 我微微别过头。黑暗中,脸颊如火焰般灼烧起来。 五. 那日放了我姐夫之后,杜秋白开始频繁的邀我出去。 吃茶,看戏,所有殷勤都那么明显。 秋白从来不是一个有耐心的人。 所以当我拒绝他的蓝宝石戒指的时候,他丝毫没有掩饰眼中的失落和愤怒。 原本可以有恃无恐的。怪只怪,少阮终究没有听了我的话逃到南洋去,一了百了。 那一日,马坚马探长带了一队人马找上门来,枪尖上挑着一条带血的绷带,说,“沈小姐,我们在你沈家仓库里找到了这个。你姐夫倪少阮这次无论如何也逃不了干系的。我劝你还是让他快点把逃犯交出来,凭您的交情,我们杜局长也许会放他一马。” “笑话。一块带血的纱布而已,又能说明什么?我们沈家那么多工人,难免哪个会受伤。”我朝他笑,故做镇定的说。 “哼,就知道沈小姐不会轻易承认。不过我奉劝您一句,上头已经下令彻查此事,等我们自己抓到人的时候,就没那么容易了结了!”马坚挥挥手,带着他的人离开沈家大宅。 我坐在沙发上,回想适才发生的一切,急忙叫来佣人林嫂,让她告诉姑爷继续躲在地窖里,千万不要出来。 马坚既然没有真凭实据,本不应该过来打草惊蛇的。如果他是故意这么做的,唯一的可能,就是他想抛砖引玉。 可是一切已经晚了。 林嫂刚打开门,便看见少阮搀扶着他受伤的朋友,一脸悲壮的站在门口。 “七月,我知道警察局的人刚刚来过。放心,我绝对不会连累你。”少阮蹒跚着走进客厅,眼神坚定的说。 “不连累我?你怎么不连累我!”我把那两张去南洋的过期火车票甩到桌上,愤怒而幽怨。 少阮还没来得及开口说什么。镂花的白漆木门忽然被撞开,马坚带着大队人马冲进来,包围了整个沈家。 “沈小姐,我说过,等我们自己抓到人的时候,事情就没那么容易了结了。”马坚得意的笑着,尽量对我装出一副很礼貌的样子。 我叹气。 恐怕这一番试探围剿,都是杜秋白的主意。 六. 想在想来,对那时候的自己来说,世界好象永远是清澈无忧的样子。 再次见到伊川鸿,却是在驻扎日军的军营里。 新到任的日军司令宴请当地富甲乡绅,爹爹一向抵制日本人,我怕是一场鸿门宴,于是一路跟在他身后。 军营门前的日军守卫把我挡在门口,说着我听不懂的话,长枪上白亮的刺刀触目惊心。 我无奈,只好怏怏的离开。刚转过身,忽然有一个白色的人影拉住我的手腕,不由分说的朝前跑去。 跑到无人的角落里,气喘吁吁的我甩开他的手,诧异的抬头,正对上那对咒语般乌黑深邃的眸子。依旧身穿白格子衬衫的伊川鸿似笑非笑的看着我,英俊得像黑白电影中的男主角。 “你怎么会在这里?”我轻声问他,略带着羞涩惊喜。 “你想进去吗?”他没有回答我,指指身后的军营的高墙,若无其事的笑着。 “这里是军营,你别乱来好不好,很危险的……”在我印象中,他只是个打架很厉害的小混混,胆大,卤莽,根本不知道日本人的军营守卫有多森严。 我话还没有说完,他已经撑着墙壁身手矫捷的爬上去,灵巧的避过墙头上的铁丝网,一转眼就消失在我视线里。 树丛里生锈了的铁门嘶哑一声被打开,伊川鸿扬扬手中的铁丝,微微朝我扬起嘴角。 伊川鸿牵起我的手走进去,手掌宽厚而温暖。英俊的脸上始终挂着淡漠坦然的表情,在我眼中,就像无所不能的神明。 一队巡逻的日本兵经过,他压住我的头躲到附近的草丛里,我靠在他怀里,心中泛起一丝淡淡窃喜的小幸福。从小娇生惯养的我,从来没有经历过这种冒险违逆的事情,可是有他在身边,一切又发生得如此顺理成章。 “沈七月,你真是个特别的女孩子。”伊川鸿看着一脸莫名笑容的我,微微有些诧异。 “你怎么知道我的名字?”我睁大了眼睛问他,睫毛上翻。 伊川鸿没有回答我的问题。 他只是,忽然捧起我的脸颊,细细的吻。 七. “秋白,我早知道,在这片上海滩上,人人都有所图。第一次你可以卖个面子给我,第二次便势必要有回报。这也是人之常情,我不怪你。只要我们沈家给得起,多少我都可以给你。” “百乐门”灯影闪烁的舞厅里,歌女幽怨动情的唱着歌。我盛装赴了杜秋白的约,举起酒杯,将里面的香槟一饮而尽。 “好,不愧是沈七月,够爽快。”杜秋白晃了晃手中的酒杯,赞赏的看着我。 “我姐夫倪少阮为人单纯正直,根本不适合在这个地方生存。我会想办法让他尽快离开上海,上头一旦查下来,绝不会让杜局长为难。这里是四十根金条,请您笑纳。”我微笑着说,一边将一个金色的绸缎袋子推到杜秋白面前。 “七月,别装傻了。我想要什么,你会不知道吗?”杜秋白把那袋金条放回我的掌心,顺势握了我的手,不肯松开。 “秋白,我说过,我已经不是那个财阀家的大小姐。沈家已经摇摇欲坠,娶了我,对你又有什么好处呢?”我轻轻抽出双手,耐心劝导。 “好处只有一个。就是可以跟我喜欢的人在一起。”杜秋白拍拍手掌,舞厅里昏暗的灯光忽然明亮起来。 侍者捧着一只银色托盘走过来,上面放着一束百合花,和一只小巧的蓝丝绒盒子。 杜秋白在众目睽睽之下单膝跪下,像外国电影那样轻吻我的手背,然后不由分说的将那颗蓝宝石戒指套在我的左手无名指。 在上海名门公子淑媛的一片掌声中,杜秋白把面无表情的我轻轻抱在怀里。 “七月你知道吗?在北平读书的时候我就很欣赏你。你聪明,恬淡,与其他女子都不同。再见面,更是让我无法自拔。可是,你唯一的弱点,就是太在乎所谓的感情。在乎的人,终究要输。”杜秋白在我耳边轻声的说。 我深吸一口气,终于没有挣开他。 或许他是对的。 在乎的人,终究要输。 八. 那个终身难忘的夜晚,伊川鸿带我穿过军营里的层层关卡,轻车熟路的样子。 他将我送到宴会厅门口,说,“进去吧,你爹就在里面。” 我还来不及问他为什么对军营中的地形如此熟悉,他已经消失在走廊尽头的阴影里。 在我僵硬的站在门口不知去留的时候,宴会厅的大门忽然被打开,那个中国副官笑吟吟的看着我,说,“沈小姐,既然来了,就请进来吧。” 我坐到爹身边,他紧紧握住我的手,责怪的说,“七月,你来做什么?哼,那个小日本司令把我们请来了,自己却到现在也没有出现,不知安的什么心!” 我看看四周,轻轻握了握爹的手,凑到他耳边小声说,“爹,到底是人家地方,不要这么说。” “怕什么,我沈某事无不可对人言。日本人狼子野心,路人皆知!哼,天生就是日本人也就罢了,最可耻的,是当汉奸!”我爹瞥了一眼那个徐姓副官,冷冷的说。 “沈老爷子好胆色。不过我们日本帝国不但重视睦邻友好,而且一视同仁,徐副官就是很好的例子。又何苦非要分出你我呢。”一个深沉而淡漠的声音掷地有声的传过来,声音虽然很轻,却透着不可抗拒的威严。 我抬头,猝不及防的,看见那张熟悉的脸孔。 “我叫伊藤川鸿,是从小在中国长大的日本人,亦是新到任的司令。日后还请诸位多多担待。”他穿着黑色半长呢子大衣,棱角分明的脸上挂着我从未见过的严肃表情,尊贵而淡漠。 他望向我,眼神一瞬间的凝滞。 我呆呆的望着他,不知道过了多久,视野忽然模糊起来。两行温热的泪水,莫名的,落了下来。 一片迷蒙中,那张英俊如昔的脸庞,忽然就成了彼岸的烟花,遥不可及。 我忽的站起身,不顾一切的朝门外跑去。眼泪顺着风,一滴一滴的落到领子里,冰凉彻骨,无所适从。 没有想到的是,他竟然会追出来。 伊藤川鸿自后一把抓住我的手腕,扳过我的肩膀,什么话也没有说。 “你为什么要骗我?你为什么要戏弄我?你为什么……”你为什么是日本人。这句话卡在我的喉咙里,怎么也说不出来。原来他就是日军的新任司令。难怪他对军营里的地形如此熟悉。明明一句话就可以让我进去,却偏要亲自带我偷偷进来。分明是在戏弄我。凭我沈七月的性格,本来应该打他一耳光的,可是被他抓着手腕的我,从未有过的软弱起来。说不出的委屈,化成眼泪潮水一样的涌出来,瞬间淹没了我对他所有的希冀与憧憬。 为什么,为什么偏偏是他。 “因为,我想跟你在一起。”看见我的泪水,伊川鸿一向淡漠冷峻的眸子里忽然充满了宠溺与疼痛,一把将我拥入怀里,紧紧的,下巴抵住我的头,我可以清晰听见他的心跳声。 那一刻,我只希望时间就此停止。 尘世纠葛,再无瓜葛。 九. “少阮,秋白虽然答应我放你走,可是他这个人并不可靠。我要你马上离开上海。”婚礼进行的前一晚,沈家空荡荡的大宅里,我将最后一点积蓄放到倪少阮手中,淡淡的说。 “七月,你为我牺牲太多。这一次,我什么都听你的。”少阮紧紧握住我的手,满眼的歉疚与心疼。 “乱世出英雄,也出冤魂。你的性格太理想化,恐怕在中国很难立足。少阮,这是一张去英国的船票。以后我不在你身边,万事小心。”我拍拍他的手背,也不禁动容起来。 转眼已经六年了。这六年来,我与少阮相依为命,纵使没有爱情,亲情也总是有的。 “七月,对不起。我终究还是要违逆你。暖夏的仇,我不能不报。” 少阮看着我的眼睛,无比坚定的说。 我怔怔的看着他,一瞬间的茫然。 是啊。 暖夏,我的好姐姐。 你的仇,我怎能忘记。 十. 一九二九年的东北。 爹罚我跪在门外,那时正值夏天,暴雨说来就来了。我只觉脸上一片迷茫,分不清雨水还是泪水。 姐姐撑伞偷偷来看我,说,“七月,你真的那么爱他吗?” “是,我爱他。我爱他胜过世间所有。姐,我真的不懂。日本人就一定都是坏人吗?他并没有伤害过我们啊。分明就是爹对他有偏见!”我满眼委屈的看着姐姐,一串温热的泪水倔强的滑落。 姐姐慌忙蹲下身来捂住我的口。“七月,别说了,这话让爹听到,不知道又要让你跪上多少天了!” 一个修长的人影忽然走近了,把伞撑在我头顶,自己却淋在肆虐雨水中。 “七月,如果爱我让你受这么多苦的话,我宁愿你忘记我。”川鸿俯身抱住我,四周冰凉的雨水忽然温暖起来。我回头,看到他深潭一样深沉眸子里瞬间闪过真真切切的心疼。这似乎是一向无所不能的他,第一次在命运面前屈服。 爹在屋里看着我们,哀哀的叹口气。 不久之后,沈家举家南迁到上海。 而我爹对日本人所有的揣测,也在一九三一年的九月,成了真。 十一 穿着西式的白色婚纱,我看着镜中容色绝伦的女子,忽然有种宿命的感觉。 相爱的人未必可以共渡一生,这个道理很多人都知道。可是真的经历起来,心还是会隐隐的疼。 伴娘来催,我扶着她的手向门口走去。 打开化妆间的大门。我重重怔住。 时间仿佛在那一刻停止。 我呆呆的望着他,不敢确定这是真的。 他身穿黑色半长呢子大衣,容色憔悴却英气十足,俊美得好像黑白电影中的男主角,一如我第一次见他的那个夜晚。 伊藤川鸿紧紧牵起我的手,说,“七月,我带你走。” 跟以前一样,他还是如此霸道专横的样子,不由分说的拉起我向教堂大门跑去。而我,却也跟从前一样,心甘情愿的被他牵着手,天涯海角。 所有的理智,抵不过这一场命中注定的逃亡。 “敢在我的婚礼上抢人,还真是不把我们巡捕房放在眼里。”身穿礼服的杜秋白挡在我们面前,手里握着枪,冷冷的说。 马坚忽然挤到他身边,耳语几句。杜秋白的眼睛一下子冷峻起来,气氛更加紧张起来。 “原来是个日本人。沈七月,看不出来,一向自诩高傲正直的你不过是个卖国贼!” 猝不及防的,杜秋白瞄准了伊藤川鸿,一声清脆的枪声响彻礼堂。 只是一瞬间的事情。我挡在他身前,子弹射穿肩膀,殷红的血汩汩的涌出来,如大片盛开的蔷薇。 朦胧之中,我看见杜秋白错愕绝望的脸。 我倒在伊藤川鸿怀里,握紧了他的手,轻声呢喃着说,你不要离开我。 曾经固执的认为,我们的爱情不被认同,是那些旁人的眼光太过世俗。 可是现在,我却不得不承认我错了。我扰乱了自己的生命,也毁掉了他的生活。 又或者爱情本身是没有错的。 错的,只是时间。 十二 民国二十六年,也就是一九三七年的十一月,上海沦陷。 仿佛一瞬间的事情,身份地位便发生逆转。 我终于脱离危险期,从昏迷中醒来。 这几个月来,我知道川鸿一直陪在我身边,断断续续讲述着他这许多年来由北到南的跟在我身后。怕我为难,却又只能偷偷看着我的背影,不敢与我相认。当我就要成为别人的新娘时,终于忍不住冲出来,带我离开。 我醒来后的第一件事,就是紧紧抱着他说,“我们一起去英国好不好?离开这里,去一个没有人认识我们的地方,好不好,好不好?” 良久良久,川鸿只是轻抚着我的长发,又心疼又歉疚的望着我,一句话也没有说。 十三 不久之后我才知道,原来伊藤川鸿并非普通的日本人。 他父亲就是赫赫有名的日本大臣伊藤博宇,伊藤一家也是日本天皇最器重的一个家族。他身上流淌着日本贵族的血液,所以当我说要他放下一切跟我离开的时候,他只能蹙紧了眉,尴尬的沉默。 “杜秋白呢?”我淡淡的问。与他并肩坐在军车上,只见曾经繁华欢闹的街道,如今只剩荒凉。 “关在牢里。”川鸿察觉我声音里的异样,转过来直直的看着我的眼睛。 “可不可以放过他?”我的声音里几乎有些哀求的成分。 川鸿点了点头,没有再说话。 他知,纵使杜秋白一枪打中我,他也与沦陷区所有的人一样,身上流着与我同样的血液。 第二天,杜秋白来找我。 “沈七月,我不会感谢你。要我做亡国奴,我宁可死。”杜秋白冷冷的看着我,一脸轻蔑。 我看着他夹杂着失望,嫉妒,愤怒甚至厌恶的眼睛,一瞬间的怔忡。 杜秋白忽然走近我,右手勒住我的脖子,左手用刀指着我的胸口。 “去把伊藤川鸿找出来。”杜秋白对惊慌得四下逃串的佣人们说。 “七月,你不爱我,我不怪你。可是无论如何,你也不该爱上他。”杜秋白在我耳边轻声的说。“你可知道,他父亲……”最后一个尾音还没有爆破,我耳边忽然掠过一声枪响。 子弹准确无比的射穿了他的额头,血溅到我脸上,一片猩红。 方才还在我耳边轻言细语的杜秋白刹时倒在地上,脸上惊讶得表情来没来得及凝固。 我回头,看见伊藤川鸿握着枪,冷峻的脸上没有一丝表情。 十四 不顾所有人反对。川鸿一直固执的把我带在身边。我渐渐融合到日本人的圈子里,一边对所有旁人的冷嘲热讽充耳不闻。 那一晚,川鸿带我参加一个酒会,所有上海的军政要员都会参加,其中包括他来南巡的父亲,伊藤博宇。 我刻意穿着和服出席,对所有人,都是恬淡的笑。 跟川鸿跳完第一支舞之后,我背对着他说,“如果我做出伤害你的事情,请你相信,那并非我的本意。” 宴会上灯影霓虹,觥筹交错,我穿过层层人群,走到伊藤博宇身边。 “我知道,战争不是一个人错。可是总要有身居高位的人来负责。”我拿着一只短小的枪,不动声色的抵在他的胸口。 到底是见过大风大浪的人。他只是冷冷的看着我,一句话也没有说。暖夏,我的好姐姐,今天,我总算可以给你报仇了。没有人知道,我纯洁善良的姐姐,受过怎样的苦。东北沦陷以后,她担心小裁缝顾家明,急急北上,却未来得及回到家,就被一零九团的日本人抓住,折磨至死。若不是少阮的朋友碰巧在军营里见过她,恐怕我们永远都无法知道她到底受过怎样的屈辱。 而眼前这个目光矍铄的清瘦老者,不但是上奏天皇发动侵华战争的始作俑者,无论在日本还是在中国都权倾朝野,连素有铁骑兵团之称的日军一零久团都归在他麾下。 与所有人一样,我恨日本人,恨他们夺走我最心爱的姐姐。可是我独独狠不下心来去恨的,就是伊藤川鸿。我想我始终无法忘记初次见他的那个夜晚,他淡漠的看着我,漆黑的眸子咒语一般吸引了我。 又是一声枪响。 这种声音对我来说已经不再陌生。疼痛亦是如此。 我手中的枪无力的落到地上,手腕上的血汩汩的流出来。可我却一点都不觉得疼,只是侧过头,怔怔的望向不远处,伊藤川鸿举着枪,脸上冷峻得不带一丝表情,黝黑的眸子却瞬间闪过一丝撕心裂肺的痛楚。 宴会厅门口的侍卫们潮水一样涌进来,数不清的刺刀和长枪对向我。 我却依然呆呆的望着他,看着他僵硬疼痛的眼神,我忽然发现,原来人不流泪也是可以哭泣的。 对不起,伊川鸿。 我终究,还是让你为我受伤了吧。 伤口留在我这里,伤疤却留在你心上。 十五 或许出于父子之情,伊藤博宇将我发配给伊藤川鸿处置。 这段时间我一直被软禁在房间里,门口守卫森严,他再有没有来过。 手腕上的伤也好得差不多了。伊藤川鸿的枪法很好,只是擦伤而已,没有伤到我的筋骨。可是这一枪打到哪里已经不重要了。重要的是他选择了开枪。 其实这样也好。我们都不是可以背叛自己的人,又偏偏同时无法背叛爱情。不管结局如何,我做了我该做的事情,心境反倒从未有过的平和起来。我们之间就像隔着一堵透明的墙,就算再怎么想千方百计的冲过它,到头来也不过是交换了位置而已,对立的方向永远不会改变。 最后一次见到他,是在上海残破的码头边。 他命人把我的东西送上船,让那个我曾在东北见过的一直跟在他身边的徐副官来对我说些叮嘱的话,自己却只是远远的站在那里,不时隐忍压抑的望向我,若有若无的眼光却像丝线一样抽紧了我的心。 “沈小姐,这艘船是去英国的,司令说让你以后好好照顾自己。”徐副官低着头,小心翼翼的说。 “帮我转告他,我会的。”我一字一顿的说。 眼光却穿过他直直的望向那双熟悉的深如黑潭的眸子。 那一个眼神,仿佛穿透了千年万年,直直烙入我的灵魂里。 从此,生死两茫茫。 十六 一九四一年的初冬,香港沦陷的前一个月。 街头巷尾都在议论着日军司令被刺杀的消息。听说下手的是个在他身边跟了许多年的徐姓副官。所有人都拍手称快,从被人暗地里咒骂大汉奸到民族英雄,就在一夜之间。 我坐在路边的茶摊上,拾起地上的报纸,眼框一瞬间欲裂一样的疼。 在梦中百转千回的面孔,生生的印在黑白报纸上,仿佛我生命中唯一残存的颜色瞬间如泡沫般蒸腾在空气里。 “七月,你没事吧?”桌对面的锦衣男子关切的说,微蹙的眉里凝聚着担忧探究和一些说不出的深沉情感。他是法租界的独居华侨,我是他女儿的家庭教师。 我木然的把报纸放在桌上,直直看着眼前伙计刚上的热茶,一句话也没有说。 灵魂深处的某个地方撕裂开来,原来疼到极处之后竟这种感觉。 不动声色的绝望。 其实我一直都未曾离开上海。 只想在最近的地方,最远的望着他。 能望多久,就望多久。 可是现在,烟花幻灭,痕迹不留。 拿起滚烫的茶送往唇边。 掩面的瞬间,一滴泪水落入茶中,淡起涟漪。 无声的吞噬了漫长一生中,所有密密层层的心事。 信仰者的幸福 也许你要很久以后才会回到这里。 也许那时的你已经忘了曾经刻骨铭心的那些过往。 可是如果你记得那条街,记得我,请你一定手握黄色的菖蒲花回来找我。 它的花语是,信仰者的幸福。 ——莫冉 一、乐水街的相遇 我叫蔡丹。我知道这算不上是一个美丽的名字,因为,我算不上是一个美丽的人。认识我的人总是很自然的把我的名字理解成菜单,谁让我胖呢,总是让人联想起跟吃有关的事情。高一那年,英文老师在课堂上为大家取英文名字,轮到我的时候有男生起哄说,她不是菜单吗,英文名字当然叫menu了。我强颜欢笑,露出一副无所谓的表情。 事实上我喜欢的名字是echo。中文意思是回声,希腊神话中的女神,也是三毛的英文名。可是我知道如果我说出这个名字,大家都会嘲笑我的,于是我试着说服自己接受menu这个名字。菜单,不是挺好的么,利用率多高啊。我就是这样一个胆小而懦弱的人,连一个名字都不敢去争取。 我的衣柜里有许多漂亮的衣服,可是我从来不敢穿。丑小鸭穿上公主的礼服是会被人嘲笑的,何况,还是一只胖胖的丑小鸭。如果我不是住在乐水街,如果我没有遇见莫冉,丑小鸭的生命,是不是永远不会有那么多华丽而美好的过往。 第一次遇见莫冉是在乐水街街角的马路边,我独自坐在长椅上,双手捧着一杯避风塘的珍珠奶茶很专注地喝。我在思考自己生存的意义。我的父母对我很好,可是他们经常吵架,总是喜怒无常的样子。心情稍好一点的时候就会给我买好多漂亮衣服,可是这又有什么用呢?再好看的衣服到了我身上也不好看了呀。我在学校没有特别要好的朋友,谁让我们班的女生是单数呢,倘若一定要有一个人落单,那个人理所当然地就是我了。男同学都喜欢拿我开玩笑,我这样胖,可能永远都不会有男孩子喜欢我的吧。仔细想来,我的亲情友情爱情都是模糊而遥远的。那么,我存在的意义到底是什么呢?维系父母之间脆弱的感情么?还是被男生当作嘲笑对象,被漂亮女生当作陪衬? 我,到底,为什么要来到这个世界上。 我就是这样一个敏感而脆弱的人,想着想着,眼泪不知不觉地流成一片海,在冬日微薄的阳光里肆意汪洋奔涌,凛冽的风掠过脸颊,疼痛那么清晰。这时候,忽然有人递过来一张面巾纸,手指白皙修长。我抬头,眼前这个男孩子有着漆黑的眉毛和眸子,淡淡地望着我,面无表情地说,“你哭起来的样子好丑。” 我重重的怔住,他像一个从天而降的精灵,让我来不及换上防备的表情。片刻之后,我伸手接过他手中的面巾,倔强地瞪了他一眼说,“关你什么事。” 我长的丑是我的事,你长的漂亮就可以来多管闲事么?不可否认,眼前这个男孩子的确很英俊,甚至可以用“美丽”来形容,皮肤白皙,眼眸好象黑洞一样深不见底,长而密的睫毛在傍晚冰澈的空气里翩跹如蝴蝶,面无表情的一张脸好像是漫画里穿黑色制服的男主角,棱角分明,带着些许诱惑的味道。 没有想到的是,听了我倔强的顶撞,眼前这个酷似漫画主角的男孩子非但没有生气,反而孩子一样露出清澈的笑容,嘴角扬起好看的弧度,说,“呵呵,好像真的不关我的事呢。可是你不要哭了好不好?不知为什么,我就是不喜欢看见你哭的样子。” 我的心忽然隐秘地空了一拍,轻轻抬起一张梨花带雨的并不美丽的脸,怔怔地望着他,看着他灿烂的笑容,忽然就忘记了心中所有的阴霾。心中忽然冒出一个凛冽而酸楚的想法,我可以为了他再也不哭泣了么?我,可以吗? 他收敛了笑容,恢复成面无表情的一张脸,朝我伸出修长的右手,说,“我叫莫冉。” “我叫echo。”我的心忽然勇敢起来,他给了我一种被同等对待的快乐。 他冰冷的脸上再次绽放出温暖的笑容,他说,“哦,其实我的英文名叫narcissus。” 天!竟是一个叫水仙的男孩子。 二、一百封情书的距离 第二天,高一新生入校,整个高二的学生都参加了在大礼堂举办的迎新会。我坐在离舞台很远的位置上百无聊赖地望着天花板发呆。脑子里反复回想昨天那个名叫莫冉的男孩子,他到底是怎样一个人呢?为什么他的表情那么冰冷,却能给我一种异常温暖的感觉?正在兀自出神,台下忽然弥漫了一阵诡异的寂静,然后是女生阵阵的惊叹声。我抬头,原来是新生代表出场。这是我第一看见深蓝色的校服被穿得这么帅,再自己一看,看到的竟是那张英俊而熟悉的脸。万人瞩目的英俊而挺拔的新生代表,竟然就是莫冉。 我远远地望着他面无表情的脸孔,心中的惊喜无法用语言来形容。这是一种类似失而复得的幸福。他又一次奇迹般地出现在我的面前。我真的可以每天见到他了么?那么他会不会每天都像昨天那样,在乐水街冬日绯红的夕阳里对我露出灿烂的笑容。 那个瞬间我终于确定,我喜欢上他了。 我,喜欢上这个漂亮得像水仙花一样的男孩了。 然而这种纷乱的美好渐渐幻灭在台下雷动的掌声中。我环顾四周眼睛发亮的漂亮女生,我忽然觉得自己好傻。莫冉他真的很受欢迎呢。那么,丑小鸭一样的自己,还能期待些什么呢? 不要对他心存幻想,他跟你根本就不是一个世界的人。我在心里一遍一遍地奉劝自己,隐忍着那种咫尺天涯的疼痛。 不到一个月的时间,高一三班的莫冉收到一纸箱情书的消息已经传遍了整个校园。那些弥漫着浪漫气息的信封他从来都是看也不看就扔掉,班里一个喜欢他的女生偷偷替他积攒起来,不过三个星期的时间,那些信和礼物已经积满了一整只纸箱。 我经常能在中午午休的时间听到同班女生眉飞色舞地形容莫冉的英俊与冷漠,眼睛放光地说,莫冉收到的情书少说也有一百封吧,那些女生真幼稚啊,像他那样的人怎么会接受这种告白方式呢? 旁边的女生推了她一下,说,“要是你的话你要怎样像他告白呢?” 那个女生摇摇头笑着说,“不告诉你。”然后两个女生嬉笑着追打彼此,银铃般的笑声咒语一样萦绕在我耳边。心中细碎的绝望与心痛,柳絮一样飞扬在我的天空里,轻描淡写,飞花若雪。 莫冉,我们之间,隔着一百封情书的距离。 你有权利喜欢人,可是我,却没有权利喜欢你。 也许你永远也不会知道,那一百封情书里,有一封是我写给你的。 三、我可不可以喜欢你 下周一市里要来学校检查卫生,所以周五学校放了半天假让我们大扫除。我和五个同学被分配到操场上去擦单杠,那里离水房很远。 一个男生走到我身边,讪笑着说,“菜单,你想减肥么?” 旁边的同学心领神会,捂着嘴小声地笑。 我不知道应该如何回答,脸一红,局促地点了点头。 那男生接着说,“你去打两桶水来,包你今天至少减五斤。”他摇了摇手上的空桶,铁皮碰撞成尴尬的声音。 我茫然地接过那两只小水缸一样的铁桶,亦步亦趋地朝水房走去。身后传来与我同来的两个女生压低了的娇笑声,说,“老师不是让你们男生去打水么?怎么让菜单去打,还一次打两桶?” 那个男生用一副悲天悯人的声音说,“唉,我不是想把这个减肥的机会让给她么?再说,你看她的体形,哪里像女生啊?” 然后是一阵冷风一样的笑声。 我的头忽然垂得很低,不想让人看到我泪流满面的样子。让我去打水本来是无所谓的,可是他们为什么要这样挖苦我呢?我不就是胖一点么,我又做错了什么? 横穿了整个操场来到水房,我艰难将两只水桶都接满水,重得像n个铅球粘在一起,我根本就拿不动。茫然地站在人来人往的水房里,双手在脸上抹了抹,不知擦的是汗水还是泪水。这时,一个熟悉的声音忽然从天边传来,他说,“原来你叫蔡丹。” 我抬头,莫冉指着我的名牌,脸上是发现新大陆一样的表情,冰冷的脸上绽放着温暖的笑容。 我好容易止住的眼泪,再次倾泻而下。所有的委屈与思念,都在如此接近他的时候失去了理智。我狠狠地哭泣,像受伤的小兽一样呜咽。 莫冉,莫冉。为什么要喜欢你。那些嘲笑和讽刺,让我觉得自己更加没有资格喜欢你。 莫然抬起我的脸,用白皙而修长的手指擦去我脸上的泪,指间冰凉。他轻声说,“我不是说过么,我不喜欢看你哭的样子。是因为这两桶水太沉了么?别哭了,我帮你拿。” 我看着他严肃的表情,忍俊不禁。他居然以为我会因为提不动两桶水而哭泣,我破涕为笑,回想方才他手足无措的样子,忽然间那么幸福。 莫冉提着两桶水稳稳地走在前面,背挺得直直的,被夕阳映下一个挺拔的影子。我直直地望着他的背影,小心翼翼地踩着他的影子往前走。好希望操场可以再大一点,这条路,永远也不要有尽头。 单杠下面,站着五个目瞪口呆的男生女生。若非亲眼所见,大概没有人会相信传奇一样的莫冉会帮我提着满满两桶水横穿整个操场。 莫冉把两桶水放到单杠下面,看着面前的三个男生,蹙了蹙眉,说,“打水这种活怎么可以让一个女生一个人干呢?” 那个男生脸一红,直挺着脖子说,“我这是帮她减肥……” 在“肥”字的尾音还没有完全爆破的时候,莫然已经一拳打翻了他的嘴角。 “败类。让女生干活还废话这么多。”莫冉扔下这句话,拉起我的手扬长而去。 我瞪大了眼睛看着他的侧脸,眼泪又一次奔涌而出。原来书上写的那句话是真的。只有最爱的男子,才能让自己流出最多的眼泪。 莫冉送我回到乐水街,绯红的黄昏笼罩了整座城市,喧嚣的街道忽然变得宁静而悠远,世界仿佛只有莫冉和我,他握着我的手,走向天涯的尽头。走到我们第一次相遇的街角,莫冉甩开我的手,撇着嘴角说,“以后有人再欺负你你就告诉我。别就知道哭。喏,我说过多少次了,我不喜欢看到你哭的样子。” 火红的云朵翻滚在天际,冰澈的空气让人格外清醒,街边的长椅上凝着薄薄的一层霜。我看着他的眼睛,用我从未有过的坚定语气说,“莫冉,我可以喜欢你么?” 莫冉怔住,脸上瞬间掠过复杂而羞涩的表情,沉默地转身离去。 背对着我走出三步以后,他很大声地说了两个字。 可,以。 寥落的黄昏刹时草长莺飞,明媚得像春光弥漫的四月。 莫冉,我喜欢你。 四、刻骨铭心的幸福 幸福在那一天降临到我身边,莫冉,比我小一岁的英俊而冷漠的莫冉,成了我的男朋友。那天被他打破了嘴角的男生曾经幽怨地望着我说,“靠,莫冉是你男朋友也不早说。”身边的女生也会在我经过的时候指指点点的小声议论,我视若不见。从那天开始,莫冉,就是我的全部。 莫冉每天都会在乐水街街角等我,用拉风的赛车载着我,喃喃自语般地说,“你好像比昨天轻了,是不是又背着我减肥了……”寡言少语的莫冉,对着我,总是唠叨得像个更年期的妇女。他不让我减肥的,可是跟他在一起后我的确是瘦了许多,衣柜里的漂亮衣服也越来越合身了。他给了我曾经最缺乏的东西——信心。其实只要努力,胖胖的丑小鸭也是可以变成白天鹅的。 很多时候,我们会在乐水街路边那排梧桐树下散步,他牵着我的手来来回回地走,我望着他的侧脸,纠缠不休地问,“莫冉莫冉,你为什么喜欢我?” 莫冉垂下头,睫毛翩跹在我的鼻尖,宠溺地说,“其实我也不知道。第一次见到你的时候我觉得你孤单而倔强,第二次见到你的时候又觉得你很脆弱。如果可以,我希望可以永远保护你。” 我垂了头,小声地啜泣。莫冉,感谢你带给我的这些感动,此时此刻的我,愿用整个生命来留住这一刻的美好。 是你让我相信,自己是可以得到幸福的。是你让我相信,得到爱的丑小鸭都可以变成白天鹅。 信仰者的幸福。 四、可是上天没给我这个机会 我回到家的时候天已经全黑了,家里出奇的安静,要不是在楼下看到爸爸的车,我会以为家里没人的。打开灯,看到爸和妈分别坐在客厅的两头,背对背的沉默。妈妈看到我,一把将我拉到身边,指着爸爸的鼻子说,“你看清楚你的爸爸,他瞒着我们母女在外面养了一个十七岁的儿子!只比你小一岁啊!在你一岁的时候他就不想跟我们过了!蔡丹,你爸他不要我们了……” 我的脑子忽然一片空白,接着听到爸妈凌乱的争吵声和玻璃碎裂的声音,我跑回自己的房间,无声地哭泣。妈妈说的是真的么?爸爸真的在外面有了别的家庭别的孩子,他真的不要我和妈妈了么? 这时爸爸推门进来,一脸歉疚地对我说,“小丹,爸爸不会不要你的。可是,你真的有个弟弟……他母亲不要他了,所以他以后要搬来跟我们一起住……你能原谅爸爸么?” 我直直地望着他,一句话也没有说。 爸爸搓了搓手,低着头继续说,“他比你小一岁,现在也在你们学校读书,只是之前他妈妈一直不肯让我见他……这是他的照片。”爸爸从怀掏出钱夹,左边的照片是我,右边的是一个英俊的男孩子,有着漆黑的眉毛的眼眸,皮肤白皙,鼻梁直挺。 我如遭雷击。忽然失去了呼吸的力气。 莫冉,你叫narcissus,我叫echo,曾经以为,我们的名字证明了我的缘分。可是直到现在我才明白,希腊神话中的名字只是证明了你我注定的擦肩而过和无处可逃的悲剧结局。 请你相信,我曾经真的想要爱你一辈子的。可是,上天没给我这个机会。 惟有离开,我才可以相信掩耳盗铃的相信,自己真的可以爱你一辈子。 这便是,信仰者的幸福。 五、回声与水仙的希腊神话 希腊神话中,宙斯的妻子嫉妒女神echo的美貌,于是让她说不出话来,只能重复别人说过的话语。有一天,这个女神在溪边散步的时候爱上了一个美丽的男子narcissus,她有着比女神更美丽的面容。 可是narcissus很骄傲,很粗暴地推开了不会说话的echo,令她伤心拒绝。 宙斯惩罚他,让他爱上了自己在水中的倒影,最后落入水中淹死,变成了一株美丽的水仙花。 莫冉,原本以为我们的故事会有一个完满的结局。可是这是上天注定的悲剧,我们在劫难逃。 六、信仰者的幸福 蔡丹走了。听她爸爸说她带走了衣柜里所有的衣服和所有的证件。这样寒冷的冬天,她能去哪里呢?那天晚上我哭了。那是我此生第一次为了一个女生流泪。 你曾经说过,是我给了你信心,让你可以勇敢地面对这个世界。可是你现在为什么要放弃呢?为什么你不相信我们是可以得到幸福的? 其实很多事情都搞错了。你爸爸的亲生儿子,你的弟弟,在很小的时候就已经夭折了。我的姑姑为了报复你爸爸,便将我的照片当成她儿子的照片给了他。 你为什么不肯给我机会让我解释清楚?你为什么不相信自己是可以得到幸福的? 我现在只好独自守望在乐水街的街角,在这个城市一成不变的晨晨昏昏。我相信总有一天你会回来的,我相信总有一天我可以像以前一样亲手擦干你脸上的泪水。很多时候,我们缺少的仅仅是一点信心不是么? 也许你要很久以后才会回到这里。 也许那时的你已经忘了曾经刻骨铭心的那些过往。 可是如果你记得这条街,记得我,请你一定手握黄色的菖蒲花回来找我。 它的花语是,信仰者的幸福。 可惜不是我 浅苍走了。偌大的校园忽然就空旷起来。而我也不必在那么多阳光明媚的午后站在爬满青藤的图书馆楼下低着头看他和夏菱并肩走过的影子。也好,也好。我宁愿他真的去了天涯海角,世界的尽头,也不愿每天这样尴尬的狭路相逢,明明一伸手就能碰到他,却像是隔了千山万水,对面不相逢。 又到了樱花盛开的季节。我站在校园里迷离绝美的粉色云朵下望着远处的天空,眼泪还是流下来了。 其实,我舍不得你走的。 part.1 十九岁那一年高考之后的暑假,我与浅苍相识。记得拿到成绩单和分数线之后,妈妈拍了拍我的头说,若蓝,学习果然是你最大的长处,也是你惟一能引以为傲的东西。全校第一的成绩,本市最好的理工科大学。是啊,其实除了长的丑一点,我也再没什么大缺点了。 假期跑到城市的另一端学日语,夏日炎炎,却是乐此不疲。同桌的男孩子总是穿着阿迪达斯的白背心,修长的身形更显得瘦削。我一直不曾正眼看过他,只是眼角总不时闪过一抹触目惊心的白。直到有一天他回过头来对我说,许若蓝,你可不可以告诉我你怎么可以那样熟练地记住平假名和片假名而不把它们弄混?我缓缓抬起眼睛看他,细碎的流海熨帖地垂在额前,直挺的鼻梁上方有乌黑而闪亮的眼睛,长而密的睫毛一张一合,翩跹如蝴蝶。心里有什么柔软的东西缓缓融化成水肆意地流淌。而我只是不动声色地回答,多写几遍就记住了,有的片假名跟汉字很像,不难记的。我一向如此,心里在波澜壮阔,表面也是不起半点涟漪。他“哦”了一声,忽然一把抓过我的日语书,在第一页上大大地写了“林浅苍”三个字,说,这是我的名字,你一定要记住哦,许若蓝。 从我们相识起浅苍就是这样一个任性的孩子。我看着他充满邪气的笑容,竟有一种泥足深陷的感觉。就像歌里唱的,在最开始的那一秒,有些事早已经注定要到老。即使只是,一个人的天荒地老。 浅苍渐渐越来越喜欢把头凑过来跟我说话,通常是先问某个单词的读法,然后海阔天空的闲聊起来。我通常只是听,眼睛也不看他,只是在他说完之后轻轻地点头。浅苍却对我的漫不经心无动于衷,他总是自顾自地说他自己,说他来学日语是为了可以更好的看动画片,他最喜欢看mp的作品,唯美,伤感。 那你呢,若蓝,你为什么来学日文?我抬头看他,说,因为我想学会唱仓木麻衣的歌。迟疑片刻,还是没有告诉他,mp也是我最喜欢的漫画家,贯穿始终的宿命感,为了保护最爱的人决绝而惨烈的牺牲。 眼前的浅苍露出孩子一样清澈而惊喜的笑容,若蓝,我也好喜欢仓木麻衣。 浅苍开始坚持坐三个小时反方向的公车送我回家。夏日的阳光总是那么明亮而灼热,站在空旷的街道上让人有一种恍如隔世的错觉。我侧过头去,看见白得耀眼的光里站着英俊的浅苍,在我身边不停地说话,两片薄薄的嘴唇一张一合,很好看的弧度。我听不清他在说什么,只是忽然觉得那么幸福。而这幸福就像那年夏天里的阳光,明亮却不真实,灼热却不清晰。 暑假快要过去的时候,浅苍第一次没有来上日语课。我看着身边空空的座位,有种怅然若失的无力感。也许从第一次见面的时候起,浅苍就已经走进了我的生活。老师正在讲日语三级模拟考试卷的时候,浅苍发来短信说,若蓝,我病了,头好疼,我想见你。 我于是面不改色地抓起书包朝门外走去,留下身后无数诧异的眼神。边往外走边打电话,浅苍你家住哪里?你等我。 其实浅苍,我也好想见你。此时此刻,这句话几乎冲口而出。而我终究还是没有足够的勇气。像我这样的女子,又怎么可能跟浅苍相爱。 几乎花掉钱包里所有的钱打车赶到浅苍家,居然是全城有名的富人区。我默默地叹气,其实浅苍比我想象的还要遥远。 浅苍站在大门口等我,大概是因为那里的警卫不让陌生人进。他的脸色苍白头发凌乱,穿着大大的维尼熊睡衣,双手插在裤袋里靠墙站着,嘴角扬起漂亮的弧度,略低着头看我,眼睛如深潭一般漆黑深邃。我走到他身边,仰头看了他许久,终于笑出声来。浅苍,我真的没有想到你会穿维尼熊的睡衣。浅苍露出有些错愕的表情,叹了口气说,我还以为你会给我一个大大的拥抱。 怎么可能?我云淡风轻地说。其实我今天也没去上课,刚好路过就来看看你。 浅苍没有再说话,只是低着头一直走,眼睛定定地看着地面。停在一栋漂亮的别墅前,浅苍忽然很正色地对我说,若蓝,这就是我家。你面前是通向我心里的门,如果你选择进入,就请你以后不要再逃避。 我干涩地笑着,我从来没有逃避过什么。既然你把这扇门说得这么神秘,我想我还是不要进去的好。你好好养病,我先走了。 就在我我转身离去的瞬间,浅苍忽然紧紧地抓住我的手腕,我看见他女孩子一样纤细白皙地手背上有青筋条条崩出。一把拥我入怀,我看见他睡衣上的维尼熊把眼睛眯成弯弯的一条缝。有些事,本来就是避无可避的。我闻到他身上淡淡的洗衣液的味道,沁人心脾的极至诱惑。我闭起眼睛,从此不想再离开。 我听见浅苍遥远的声音,他说若蓝你不要再逃避了,你明明是喜欢我的不是吗? 我什么话都没有说,只是轻轻地用手臂环了他的背。即使时间无法就此停止,这也是我们的一生一世。 part.2 我想,终我一生也不会再有那样一个美好的假期了。仿佛遥远而美丽的梦境一样存在于我的生命里,总是让我在以后无数次的回首过往中怀疑它的真实性。那个时候,身边没有相识的人,没有嫉妒没有嘲讽,全世界只有我和浅苍,牵着手摇晃在城市里的每一条街道上。即使我穿着五寸高的高跟鞋也无法使自己的鼻尖够到他胸前的第一颗纽扣。情人之间的最佳身高比例,是倾我所有也做不到的了。 浅苍常常会坐好几个小时的公车送我回家,然后再打车回自己的家。他总是站在我身后环着我的腰,尖尖的下巴抵在我的头上,多么亲近的一种姿态。那时候,我的心里只有满满的爱意,没有不安也没有叹息。 那个时候浅苍总是说,若蓝,到底哪个才是真正的你呢?有的时候那样冷漠,有的时候又这样乖巧。 我和浅苍考上的是同一所大学,他在数学系,我在经济系。开学的时候,我和他已经俨然一对年代久远的恋人,举手投足之间都有着不可言表的默契。即使这样,我还是可以在偌大的校园里听见有关浅苍的种种谈论,除了谈他的英俊聪明和富有,也谈他面容如水的女朋友。几乎所有的女生都在叹气,那样的女孩子怎么配得起如此优秀的浅苍。 part.3 在众多喜欢浅苍的女孩子当中,夏菱似乎是最讨人喜欢的一个。物理系的系花,有大而深的眼睛,皮肤白皙如雪,漂亮的棕色大卷发。同寝室的女生说,她穿的衣服几乎每件都要上千块,老天真是不公平,不仅给了她美貌,也给了她衬托美貌的一切辅助品。 我淡然地笑笑,说,其实世界上本来就没有公平这回事。 妈妈已经察觉我和浅苍的事了,竟然没有怒不可遏,只是幽幽地跟我说,总有一天,你会后悔。 晚上独自去上自习,浅苍打来电话,说,你已经三天没接我电话了,你到底想怎么样?听得出来他很生气。这已经不是我们第一次吵架了。不知何时起,我开始频繁地惹他生气。 我没想怎么样,只是想让自己静静,也给你多些选择的机会。我的语调平和,轻描淡写。 我知道你在我手机上看到了夏菱约我出去的短信,可是我不是跟你说了吗,我根本没理她,你要我说多少次才相信呢!浅苍有些气急败坏。他也许现在才知道,原来我也是这样任性的一个孩子。 我按断电话,甚至连一句再见都没有说。我伏在桌子上剧烈地哭泣,双肩如风中落叶一般颤抖起来。浅苍,我伤害你了吗?浅苍,我只是不知道应该怎样面对你。 于是在晚上十一点的时候翻过宿舍的墙打车回家,母亲正坐在沙发看电视,很专注的神情。 妈,我是真的喜欢浅苍。 母亲回过头来看我,半晌没有说话。 若蓝,你可知你为什么没有父亲? 我摇摇头,泪水如雨水般倾泻而下。从小到大,母亲一直决口不提父亲的事,只是一遍一遍地告诉我,若蓝,你并不是一个美貌的女子,你应该心无旁骛地学习,靠自己的力量好好生存,仅此而已。 part.4 此时有大三的学长追我,体育部长,皮肤黝黑身材魁梧,打篮球的时候英勇无比。 我并没有拒绝他的约会。于是学校里开始有人看到我们一起从电影院出来,隐隐约约似乎仿佛好像是牵着手,传言愈演愈烈。 浅苍终于忍无可忍。把我从图书馆自习室里一把拉出来,怒气冲冲地质问。许若蓝,你这是什么意思?你已经多久没跟我见面了?你怎么可以跟别的男生出去?你为什么不接我电话? 浅苍其实并不是一个很善言辞的人,终于气愤得说不出话来。只是直直地望着我,额头上有条条青筋绷出。 我笑。浅苍,有别的人喜欢我,是这样不可理喻的事吗?追你的人也不止一个,我要是这种气法,早就死过几次了。takeiteasy。你凭什么以为除你之外再没有人肯喜欢我了? 浅苍直直地看了我许久,满是疑惑和忧伤,眼睛里的光泽逐渐泯灭,酸楚得说不出话来。良久良久,颓然地转身,一步一步,慢慢地走远。双手插在裤袋里,眼睛定定地望着地面,剧烈地呼吸。 我望着浅苍离去的背影,重重地叹气。其实我可以拒绝那个学长的,因为我从来没有喜欢过浅苍以外的人。可是我不能拒绝,因为我要向浅苍证明和炫耀,你那样的门庭若市,我也不是无人问津的。并非存心伤害浅苍,只是平凡的面孔后面有一颗太过敏感骄傲的心。 part.5 浅苍从此没有再找过我。直到大三的学长约我去看他的篮球赛,我才再一次地见到浅苍。我站在众多欢呼的人群中呆呆地望着对面的浅苍,他安静地站在那里,淡淡地望着在球场上奔跑的人们,始终没有抬头看我。时间仿佛忽然逆转,我想起浅苍曾经穿着同样的白色背心坐在我身边背日文单词,一脸清澈干净的笑容。他现在平和忽然让我感到手足无措,是我一手摧毁了我们之间宁静的幸福,现在却在兀自感慨沧海桑田。 正在恍惚之间,一颗球猛地从天而降,模糊中我看到浅苍焦急地跑过来嘴唇不停地一张一合,听不见声音。我重重地倒在地上,眼角流着晶莹的泪水,好似透明的绝望。浅苍,为什么你总是看到我这么狼狈的样子。 浅苍白皙修长的手臂紧紧地环着我奔跑在去医院的路上,我听见他剧烈的心跳。倘若我就此死在他怀里,也是一种绝美的结局吧。 part.6 醒来的时候是在医院里,眼前的是一张陌生英俊的面容,直直地望着我,悲喜交加的眼神。 你是?请问,我们认识吗?我小心翼翼地问。 对面的英俊男子仿佛闪电击中般愣在那里,表情瞬间凝结,胸口剧烈地起伏。 此时一个健壮黝黑的男子走进来,看见我醒着,急忙跑过来说,若蓝你没事吧?医生说你可能会有轻微的脑震荡……都怪我,不应该让你去看球赛的……我……。 我茫然地眨眨眼睛,看看他,又看看僵在那里的英俊男子,慢慢地低下头,说,什么球赛?我不记得了。 又一个如遭雷击的男子。后进来的黝黑少年也僵在那里,许久之后才神魂甫定地说,我叫程宇,是你大三的学长,你不记得我了吗? 夜深人静的时候,我躺在医院的病床上想起那天夜里母亲和我的谈话。 他,是个演员,年轻的时候英俊无比,当年剧团里的所有女孩子都喜欢他。我当时只是编剧助理,总是在台下痴痴地望着他演戏。他欣赏我的才华,总是对我特别的细心。后来我们在一起。他说等做完全国巡回演出之后我们就结婚。 母亲的脸上波澜不惊,仿佛在讲述别人的故事,只是眼泪就这么流下来了,看得我格外心酸。 后来的故事不用说你也会猜到了。他爱上了别人。貌美如花的一个女子,跟他真正天造地设,站在一起是让所有人艳羡的一对璧人。 其实没有男人不爱美丽的女子,两个人是否彼此相当一眼便可看透。若蓝,你长得像我而不像你父亲,也是命中注定的事吧。我并不是想限制你什么,只是希望将来的某一天里,你不要后悔。 妈妈,那你又是否后悔? 母亲淡淡地笑,没有回答。 part.7 浅苍每天都来看我。可惜程宇每天都比他早来一步,有时候削苹果给我吃,有时候讲些不好笑的笑话给我听。我的眼角瞥见浅苍,所以我很努力地笑,直到他颓然地转身离去。我经常会趴到窗户上看夕阳在他身后画出美丽的剪影,心里仿佛有火焰燃过,有些撕裂的酸楚。 程宇,你为什么喜欢我? ……若蓝,其实你什么都没有忘记,对吗? 是。我当然记得。也记得你是夏菱的表哥。 程宇没有想象中的错愕和惊慌,只是猛地跑过来紧紧地抱我,一遍一遍地说,不是的,若蓝,我现在真的真心爱你,真的。 我闭起眼睛笑着流泪,浅苍,你果然是世界上惟一肯来无私爱我的男子。 程宇,倘若你自觉有愧于我,从此好好对我便是了。 part.8 从此浅苍与我行同陌路。程宇曾经对他说,若蓝已经忘记你了,再纠缠下去对大家都没有好处。听我一句,珍惜眼前人。浅苍,也终于可以放下我了吧。 大四的时候,浅苍与夏菱开始出双入对。我忙着毕业论文,考研,比起他们的轻松自在,我显得格外焦头烂额。我本来就是那种必须为生活奔波的女子,举步维艰,与浅苍始终不是同路人。 早春三月,乍暖还寒,最难将息。浅苍发短信来约我在星巴客见面。我犹豫了片刻,回复说好。 曾经那样任性的浅苍,在我面前簌簌地落泪,认真地告诉我他要离去的消息。 若蓝,不管你是否真的忘记了曾经的所有,你是爱我的,我知道。只是,你更爱自己。你怕有一天我会放弃你,所以你选择先放弃,先留一个落寞的背影给我。即使这样,我却还是无法忘记你,这几年来,你可知我的痛楚。不如我们重新开始。倘若你开口留我,我就不再离开。 浅苍,我又怎么会留你?我真的很希望你幸福。所以请你离开,远远地离开,忘记我给你的那些伤害,也忘记你曾经爱我如斯。一切都已经过去,祝我们后会无期。 我站起身来,颓然地走出门口,慢慢地走远。眼睛直直地望着地面,竟然没有眼泪流下来。浅苍,这次就让我留个背影给你吧。其实我并不是怕你先放弃我,亦不是怕你先留个寂寥的背影给我,更不是我更爱自己。只是,怕自己无法给你最好,怕你在日后的某天后悔你年少无知的爱情。 更何况,夏菱是那样执著笃定地爱着你,甚至不择手段。她漂亮,富有,自信并且坚持,拥有我所不具备的一切。 还有,我原本姓夏。只是后来跟了母亲姓许。夏菱的父亲是个名演员,听说年轻的时候英俊无比。我生性懦弱,总是学不会怎样去爱,如何去恨。血浓于水。 part.9 恋恋四月天。又是一年春色,满目的草长莺飞花红柳绿。风里弥漫着淡淡的青草香,扑鼻而来的暧昧气息和细碎的长发一起飘荡在空气里。这种天气总是让我无数次的怀念浅苍,怀念生命年轮上铭刻着的只属于我们两个人的恋之岁月。没有人知道,那些夹杂着欢笑与悲伤的经年过往始终是我生命中最珍贵的回忆。 没有人知道,包括林浅苍。 无数次想起《十八春》里曼桢的那句话。那样的简单与平淡,无尽绵长的感伤与心酸。 “世钧,我们再也回不去了。” 短短一句话,蕴含了所有的蹉跎与错过。转眼间,沧海桑田。 月下烟雨 一 很多很多年以前,月老爷爷总是坐在门口那棵浓密的合欢树下孜孜不倦地给那些数不清的红线打结。雪白的头发在夜风中悠闲的飞舞,他总是以一种超然自得的姿态一丝不苟地完成天庭赋予他的使命。我经常用双手擎着下巴聚精会神地看他,他于是用苍老而慈祥的声音对我说,红娘,去帮我把下一本姻缘牍拿过来。 月老爷爷很忙,几乎没有时间陪我玩。于是我总是独自到后花园去给永远保持怒放状态的百花浇水。百花仙子跟月老爷爷交情甚好,所以满园的花并不随季节时间而凋零。久远的芳香浓郁,永恒的绮丽妖娆。我有时会想,这些花,是否也曾拥有各自的前尘过往? 我曾经很认真地问过月老爷爷,到底何为姻缘?这数不尽的红线之中,可有一条属于我红娘? 月老爷爷总是头也不抬地说,姻缘宿命的一个分支,无法解释,若要明白,非得躬亲经历才行。我不知道这许多红线之后是否有一条属于你,只能说冥冥之中一切自有定数,你只须耐心地等待。 月老爷爷,你总是这么劳累。何不让红娘为你分担? 月老爷爷抬起头怜爱地看着我,忽然很认真地对我说,红娘你可知,闲庭信步,轻染花香,无牵无挂,无怨无尤,也是一种接近幸福的状态? 我有些迷惑地望着他,月老爷爷,我不明白您的意思。 月老爷爷轻轻地叹息。你一向是个聪明绝顶的孩子,你怎么会不明白呢? 哎,也不能怪你。其实我,又何尝真的明白? 你有你的命,也有你的劫。我只希望你好好享受这段波澜不惊的日子,等待一些事一些人不可逆转的上演。 我还是不懂,可是我不再追问。我笑着对月老爷爷说,红娘给您跳支舞好不好? 月老爷爷微笑着点头,眉间紧蹙的褶皱渐渐舒展。漫天的花瓣飞舞间,我看见他背过身去暗自叹息我绝美的年华。 舞毕,雪落。盛放的姹紫嫣红瞬间被苍白如纸的雪花掩埋。 月老爷爷,可是雪花仙子来探望您? 月老爷爷背过身去看天,他对我说,帝王星现,盛世将至。红娘,是你离开的时候了。 月老爷爷,红娘还会再回来吗? 月老爷爷叹息,不语。 许久之后,他用疲惫的声音说,红娘,你去把这条红线牵到秦王嬴政的身上。至于红线的另一端,由你来为他决定。 二 咸阳城里喧嚣不已。太子政刚即位,众说纷纭。年轻的君主可否完成统一大业?丞相吕不韦可会篡权谋位? 我看见一片与月老爷爷的后花园里一模一样的盛放着的百花。不可能的,这里是人间,百花仙子为什么会特别地眷顾这里? 正在我惊讶的时候,后面有深沉而清亮的声音传来,你是谁?你怎么在这里? 我回头。冷峻的面容,刚毅的轮廓,清澈的眸子。细碎的长发飘舞在夜风之中,月光淡淡点亮我的眼睛,我看见这个英俊男子盛气凌人地对着我。 我忽然想到我是来凡间牵红线的,这个时候我是不可以被人看到的。惊慌之中我转身落跑,刚才与那男子惊鸿一瞥,我忽然觉得无处可逃。 我听见他在后面焦急地喊,姑娘你不要跑了,惊动侍卫就麻烦了。你停下来,我保证不会伤害你。 我于是停下脚步面对他站着,他迎面过来紧紧握着我的手,仿佛生怕我跑掉。他用断断续续的声音问我,你能不能告诉我你是谁?你为什么在这里? 被他握着的掌心酸酸的有些麻,温热的像要生出火来。麻麻的软弱感沿着我的手臂直达心房,火焰般的灼热,有些柔软瞬间融化。 我深吸一口气,不知如何回答。脑海中忽然浮现与他长相厮守的样子,所以我没有告诉他我只是来为他牵线的红娘。我的声音细细地震颤,丝丝欺骗的惶恐。我对他说,如果我说我不知道自己是谁,也不知自己从何而来,你可会相信? 他忽然开心地抱住我,孩子般兴高采烈地说,你是上天赐给我的女子,真好。刚才我还在担心你是吕丞相的人。可是你说不是,我就相信。 他的怀温暖而宽广。我的鼻子轻轻抵在他的肩上,嗅到一种清香而悠远的味道,微醺而诱惑。 月老爷爷曾经对我说,你有你的命,也有你的劫。 我看着天上的明月,很想问问月老爷爷,眼前这个男子可就是我的命,我的劫?这种迷醉的沉沦,将会带给我怎样的结局? 我轻轻地问,你又是谁? 你真的不认识我?我是秦王嬴政。你真的没有名字吗?那,我叫你阿房好不好? 从此我就是阿房。他叫我什么,我便是什么。 三 他从此与我形影不离。别人若问起,他只说我是他的侍女。他让我穿艳丽的锦衣华裙,寸步不离。旁人眼明,知我和他并非这么简单。他的母后朱姬不忍扫了他的兴,也未多问。满朝文武虽略有微词也终究被吕不韦压了下去。秦王嬴政愈是贪玩,他便愈心安。 可是嬴政并非真的只是贪玩。 嬴政时常带我去咸阳最高的山顶俯瞰脚下喧嚣的风景。风猛烈地吹动他的王袍,我看见他英俊的侧脸露出无比尊贵的表情。他的眼睛里闪动炽热而长远的光,他用深沉的声音问我,阿房,你看到了什么? 眼前有绵延不绝的山脉,水天一线的阔海,喧嚣的城池和华丽的王宫。我轻轻地反问,那,你又看到了什么? 我听见风吹动他的王袍,猎猎作响,翻飞如旗帜。他一字一顿的说。 天,下。 我小声地重复这两个铿锵有力的字眼。天,下。 他高高地举起双手,宛若神明。他说,我要这万里江山,我要创千秋基业,世代传承,万古不灭。 风灌满了他的王袍,他乌黑的长发高高的凌空飞舞。我看着他从未有过的充斥着坚定和憧憬的表情,无声地落泪。 我,并不是他的天下。 可是他,却是我漫长一生中曾经有过的唯一信仰。 四 御书房里,他颓唐的坐在桌边兀自叹息。阿房你知道吗,有吕不韦在一天,秦国就不是我嬴政的。 我帮轻轻地收拾着桌上的竹简,用平淡而铿锵的声音说,其实只要削了他的兵权,大王便再无后患。 嬴政重重地叹气,谈何容易。护国军将领都是他的亲信,就算我收回他的兵权也不过是一纸空文。倘若他此时叛变,秦国必先内乱,又怎去统一六国? 我绕到他身后轻轻按住他的太阳穴,轻揉他暴现的青筋。想必他定是苦恼了许久,于是我用明快而轻盈的声音说,这件事交给我便是。 红娘唯一的法力就是操纵红线。 他可知他的梦想,我就是粉身碎骨也要为他达成?他可知他的快乐,是我对幸福的全部定义?五 大秦护国军主将王剪当夜梦中出现一个红衣少女,微笑地扬着手里的红线对他说,我知你深爱魏国公主菱景。倘若你肯协助秦王嬴政统一六国,什么样的姻缘我都可以给你。 只要你背叛吕不韦效忠秦王嬴政,红线的那一端,便是你求之不得的女子。 王剪清晨醒来,回想昨晚的梦境,无比清晰。他看着自己的手腕,惊讶得说不出话来。一道红线状的光明晃晃地飘在自己的手上,通透如蝉翼,只能看到,无法触摸。 当晚阿房也做了个梦。梦里她看见合欢树下的月老爷爷,他雪白的头发在夜风中飘然地飞舞,他说,红娘,你可知你擅自留在人间已是犯了天条?红娘,你可知在凡间滥用法力会被钉到最高的擎天柱上永世不得超生? 我幸福地笑。月老爷爷,你早知道这就是我的命,我的劫,不是吗?红娘终于找到属于自己的那条红线,永不言悔。 月老爷爷些许释然地对我笑,他说,红娘,这的确就是你的命,你的劫。冥冥之中自有定数。看到你快乐的样子,我就放心了。 天帝答应再给你一年与嬴政厮守的时光。 我能帮你的,也只有这么多了。 一年之后的今日,便是你的归期。六 嬴政收回吕不韦的兵权之后,命其举家迁离咸阳。念他曾对其父皇子楚有恩,赐“仲父”之名。 嬴政再一次带我高高地站在咸阳城内最高的山顶上,他对我说,统一大业指日可待。万里江山不久之后便尽归我麾下。阿房,你开心吗?到时候我建一座华丽绝伦的宫殿送给你,好不好? 我把头轻轻靠到他的肩上,什么话都没有说。片刻之间,默默而忧伤地泪流满面。嬴政你知道吗,我就快要离开你了。嬴政你知道吗,我是多么希望可以永远留在你身边。 御书房里,我陪他一起批阅如山的奏折。他抬头看我,阿房,辛苦你了。等我统一六国之后,我一定给你最好的生活。 我乖巧地回答,谢大王。可是嬴政,你不要总是这么劳累,多找些可靠的人来帮你。李斯这个人很有才学,并且宅心仁厚,没有野心,大王可以信重用他。 还有,匈奴始终是中原祸患。可以北筑长城,以御外敌。 我走了以后,你要好好照顾自己。 他一把抓过我的手说,傻瓜,我答应你以后不再劳累了便是。你要走到哪里去?我怎么会让你走? 烽火连绵。韩、魏、楚、燕、赵、齐六国逐一覆灭,嬴政政创立“皇帝”的尊号,自称始皇帝。 数月之后,阿房宫建成。嬴政牵着我的手说,阿房,我说过要为你建造一座华美绝伦的宫殿。阿房,以后你每天都站在高高的歌台上为我跳舞好不好? 歌台冷暖,春光融融。 舞殿冷袖,风雨凄凄。 广袖飞舞之间,眼波悲伤地流转。没有人知道,歌台之上挥动绮罗演绎绝美舞蹈的阿房眼角里闪动的幸福里,有泪光无声地涌动。 我问嬴政,如果有一天我离开你,你会不会想念我? 嬴政扶着我的腰轻旋一个圈,无限温存地说,倘若你真的离开我,我会将你喜欢的所有《诗》、《书》、百家语等书籍全部烧毁,将有见解的儒生扔进坑里活埋。 我知你爱书惜才,所以你一定不要离开我。他狡猾地大笑起来,我只好干涩地苦笑。 阿房,我多想跟你一起看天荒地老的样子。 阿房,你是上天赐给我的女子,你又怎么可能会离开我? 阿房,你说等到海枯石烂的时候,我们是否相爱依旧?七 一年期限已到,我看着嬴政熟睡的面容,眼泪大滴大滴地落下来,无比苍凉地心痛。 可是我必须走。这是我的命,我的劫。 我想起月老爷爷曾经对我说,红娘你可知,闲庭信步,轻染花香,无牵无挂,无怨无尤,也是一种接近幸福的状态? 漫长一生里,即使可以久远地闲庭信步,轻染花香,无牵无挂,无怨无尤又如何? 那终究不是我的幸福。 我的全部幸福在于与嬴政的相遇。倘若没有他,合欢树下千年如一日的守望依旧苍白如纸。尾声 我被钉在最高的擎天柱上徒劳地俯视匍匐在苍天脚下喧嚣的人间。 透过漂浮的云朵极目望向远方,烟雨红尘。 月老爷爷的声音轻轻地响在耳侧,红娘,你可知始皇嬴政终生没有立后?你可知他曾派方士徐福带领千名童男童女去东海求神,妄求长生不老之法?我听见他在梦里一遍一遍地叫着你的名字,他说他一定要等到你回来。 我用虚弱得近乎空旷的声音说,月老爷爷你可否告诉我,我和嬴政可还有再见的一天? 月老爷爷沉默许久,说,冥冥之中自有定数。你我都无法强求。 一日,我看见凡间一场大火烧红了苍蓝的天,仿佛如血的夕阳,决绝而凄凉。 楚人一炬,可怜焦土。 我想象着嬴政苍老而悲怆的脸庞,泪流满面。 很多很多年以前,他曾经高高地举起双手,一字一顿地对我说,我要这万里江山,我要创千秋基业。世代传承,万古不灭。 我看见我和他站在高高的山顶上,任山风飞舞了长发。眼前有绵延不绝的山脉,水天一线的阔海,喧嚣的城池和华丽的王宫。我轻轻地问,你看到了什么? 天,下。他说。 无泪之城 魃为虐,如焱如焚——《诗·大雅·云汉》 一 南方赤夏殿。 伏羲哥哥在大殿门口看到我,眼睛里闪过一丝惊喜,走过来拍拍我的头说,“涟淼,几年不见你出落得更美丽了,当年那个哭哭啼啼的小丫头长大了呢。” 我的脸一阵灼热,红得好象天边的云朵。低头摆弄着裙角,撇了撇嘴说,“遥妃姐姐呢?怎么没有好好管住你,让你到处乱跑乱说话。” 伏羲哥哥轻轻刮了一下我的鼻子,宠溺地说,“小丫头,牙尖嘴利。” 我朝他眨眨眼睛,露出粲然的笑容。许多年没有见到伏羲哥哥了,其实我很想念他的。 这时遥妃姐姐走过来,挽住伏羲哥哥的手臂说,“谈什么呢,笑得这么开心。” 伏羲哥哥敛了敛笑容,说,“涟淼已经长大了,不知是否还像以前那般爱哭。”他的表情忽然变得那么深,眼底竟然好象流淌着柔软的忧伤。 我走过去拉着遥妃姐姐的手说,“姐姐快进去吧,是父亲派我来接你们的。” 走进大殿,父亲坐在高高的玄玉王座上对我们露出慈爱而温暖的笑容。 我的父亲是南方帝王神农氏,传说他是太阳神转生,所以也叫炎帝。此时神州大地分为东南西北中五个部落,东方部落的首领是伏羲哥哥,南方部落的首领是父亲炎帝,北方部落的首领是颛顼,西方部落的首领名叫少昊。而中央圣土,则是由天帝直接掌管的。东南西北四个部落一直纷争不断,彼此都想吞并四方统一天下,成为五洲之上唯一的霸主。其实父亲是个没有野心的人,只是为了族人的安稳不得不卷入这场无边无际的纷争。东方部落的伏羲哥哥不但正直坚强,而且聪明过人,观象于天,观法于地,熟知阴阳五行之略,自创乾坤八卦。赤夏殿从前原本叫做金方殿的,可是伏羲哥哥说南方属木,而金能克木,所以南方殿名不宜带“金”字。南方五色属赤,五季属夏,就叫赤夏殿好了。 父亲很欣赏他,于是早早把姐姐遥妃许配给他,希望两个部落可以联合起来共同抗敌。 姐姐遥妃近年来一直跟在大神赤松子身边修道,原本浮躁易怒的性格也收敛了不少。玄玉王座上父亲笑意吟吟地宣布三天后是姐姐的婚期,整个部落大庆三天。我看着姐姐脸上温柔甜蜜的表情,由衷地为她高兴。可是伏羲哥哥脸上却没有笑容,他叹了口气对父亲说,“听说黄河沿岸崛起一支新的部落,首领叫轩辕氏,因为占据黄河沿岸,所以也被称做黄帝,他是个很有野心的人,几乎要占领了少昊的西方部落。外患未除,我认为现在不是举行大婚的时候。”伏羲哥哥转身离去,忽又停住脚步侧头看了我一眼,眼神那么疼痛。 当他决然的背影消失在视线尽头的时候,姐姐遥妃早已泪流满面。姐姐从小就不哭的,记得小时候父亲曾经笑说姐姐的眼泪都由我来替她流了。我一直是个爱哭的孩子,可是姐姐不是。她现在流了那么多的眼泪,心里一定疼痛异常。我的眼泪不知不觉流下来,我走过去抱着姐姐说,“他会回来的。”姐姐摇了摇头,拨开我的手,亦步亦趋地落寞而去。 夜里,残月如钩。 我穿着单薄的纱衣独自坐在赤夏殿顶端的占星台上望着月亮发呆。我在想伏羲哥哥。为什么他看我的眼神那么疼痛,为什么他不肯跟遥妃姐姐举行大婚。我突然不敢再想下去了。我已经长大了,尽管幼稚,却不驽钝。 忽然觉得一阵温暖。有人自身后用披风裹住我,双手握住我的肩膀,热力丝丝渗入我的每根经络。我回头,轻声唤他,“伏羲哥哥。”声音里没有惊讶,因为一切如我所料。 伏羲哥哥挑起剑一样锋利的眉,说,“涟淼,你怎知是我。” 我与他面对面站着,直视着他的眼睛说,“伏羲哥哥,你不肯跟姐姐结婚,是因为我么?” 一句话,长驱直入,一针见血。伏羲哥哥忽然手足无措起来,转过身去,躲闪着不敢看我。 “伏羲哥哥,记得我第一次见到你是在汉水边,那日我与父亲和姐姐走散了,哭得很伤心。你走过来帮我擦眼泪,牵着我的手送我回家,手掌那么温暖。”我步步逼近,说着说着落下泪来。 “可是我一直把你当哥哥啊。只是哥哥。姐姐她真的爱你,错过她你会后悔的。”我哽咽起来,声音断断续续的,泣不成声。 伏羲哥哥转过身来狠狠抱我,下巴抵在我头上,说,“涟淼,从那一天起我就告诉自己,我一定要保护那个哭泣的女孩子,不再让她受委屈不再让她流泪。我一直在等你长大。我喜欢的人是你,一直是你。”伏羲哥哥一向是个冷静隐忍的人,我从来没见过他这样真情流露的样子,炽热的怀抱几乎将我融化。一时间我沉沦其中,竟然背叛了自己的理智不忍心挣开他,只能靠在他怀里无声地落泪。 片刻之后,他的手松了松,身后传来伏羲哥哥惊讶的声音,他说,“遥妃,你怎么在这里?” 我的心一沉,猛地回头,正对上姐姐幽怨的眼神,冰冷而决绝。她直直地看着我说,涟淼,我永远不会原谅你。 我最害怕的事情还是发生了。我同时失去了唯一的姐姐和疼爱我的哥哥。姐姐的背影消失在无边的夜色里。我轻轻推开伏羲哥哥,说,“伏羲哥哥,我不爱你。我不能爱你。” 我转身离开赤夏殿。姐姐向西走了,于是我选择往北。我们是姐妹,我们的身体里流淌着同样倔强的血液。事已至此,只好彼此远离,永不相见。 二. 我从小就是个容易迷路的孩子,魂不守舍地走了三天三夜,已经不知自己身在何处了。我沿着一条长长的河走,又疲倦又悲伤,终于失去了知觉。醒来的时候发现自己正躺在一个温暖的帐篷里。我跌跌撞撞地起身,走到门口忽然怔住。 高高的祭台上,一个黑发及腰的男子高举双手仰望天空。玄色的披风猎猎做响,翻飞如旗帜。我仰头,这是我所见过的最灿烂的星空。二十八星宿齐聚在他头顶,天生异象,天下必有一场巨大的变革。 黑发男子回过头来,竟是比伏羲哥哥还要俊美的一张脸,眼睛细长,瞳仁漆黑如墨,深不见底宛如深潭,剑眉斜飞入鬓。他的嘴唇很薄,并且棱角锋利。我想起小时候伏羲哥哥曾经告诉我,越唇越薄的男子越薄情。他微微扬起嘴角,淡淡地说,“你醒了。” 我点了点头,脚下却忽然一软险些跌倒。旧卧病榻,我的身体仍然很虚弱。他飞奔过来扶住我,温暖的手掌覆住我的额头,摇摇头说,“想必你受了很重的伤,恐怕要很久才能复原。” 我流泪。喃喃地说,“我没有受伤,我只是伤害了爱我的人。”他伸出白皙修长的手指抹去我脸上的泪,说,“一切都过去了。我们一起重新开始,好不好?” 我的眼泪愈加汹涌,大片大片地晕湿了他的玄色长衣。他紧紧抱我,一如当日伏羲哥哥那般炽热温情,我的头抵在他的胸口,可以清晰地听见他心跳的声音。他的手指摩挲着我的长发,青丝绕指柔。 直到那一刻,我才确定什么是爱情。就像生命中的一根救命稻草,以一种救赎的姿态笃定地向我走来。一直隐忍着的情感一泻千里,将寂寞燃烧成最绚丽的焰火。伏羲哥哥默默爱了我那么多年,但凡是女子都不可能不动心的。我不是不想爱,我只是不能爱。 于是这一次,我爱得倾尽全力,没有退路。 三. 我为自己取了一个新的名字,叫轩辕魃。轩辕是黄帝的姓氏,魃是干涸的意思,我希望自己再也不要流泪了,所以抛弃了“涟淼”那个水淋淋的名字。我也想要忘记过去。 他说要我们一起重新开始的。 可是我也渐渐发现,他是个拥有万丈雄心的男子,他说他要吞并四方统一五洲,开创一个崭新的时代。与他相伴的时间并不长,并且那是我最快乐的一段日子,没有忧伤只有幸福,我的眼泪,竟然一滴都没有流。 可是忽然有一天,轩辕对我说,“北方部落的首领颛顼为人暴虐并且兵强马壮,我光靠武力无法取胜。他,酷爱音乐和美人。”他顿了顿,说,“魃,你可不可以帮我?” 我忽然愤怒。“你已经灭了少昊的西方部落,你的族人已经占据了那么大的土地,你现在又要灭掉北方颛顼!然后呢?是我的父亲神农氏还是东方部落的伏羲!” 黄帝转身离去。没有安慰亦没有解释。我独自枯坐至入夜,刚才的愤怒一点一点熄灭,竟然有些于心不忍。我想我爱他,就应该包容他支持他,他要我帮他,其实也是无可厚非的吧。急急出去寻他,却看见后花园里盛放的梅花里有两个人的身影。那个女子极美,并且并非凡人。她是九天玄女,她送天庭的秘籍灵符给他,教他奇门遁甲之术,三宫无意阴阳之略,助他一统天下。 夜凉如水。我忽然明白,黄帝需要的不是任性娇纵的软玉温香,而是可以助他完成宏图大业的凌厉女子。也终于绝望地发现,他不爱我。倘若他爱,也不会在撇下我扬长而去之后马上和另外一个女子赏月聊天。 我的眼泪,奔涌而出。 破晓,我起身前往北方部落。以前曾听父亲说过,颛顼喜爱音乐,经常自己抚琴演奏,并让飞龙效仿风声,猪龙婆做乐师配乐。他深谙音律,说话声音都如敲钟击磬,温厚洪亮。我抱着一把琵琶混进他的宫殿当歌姬,一曲终结,余音绕梁。 他走过来捏住我的下巴,说,“你这么美,为什么我以前没有见过你?” 我握住他的手,千娇百媚地说,“我怎么知道,你害我等得好苦。” 那晚是上弦月。天空晴朗,星月争辉。我用琵琶弦亲手勒死了一个欣赏我音律和美貌的无辜的人。 是伏羲哥哥教我弹琵琶的。我曾经以为,我可以一辈子跟他与姐姐呆在南方部落,他们幸福,我就幸福。 断了的琵琶弦浸没在猩红的血迹里,凌乱而肮脏。我的泪汹涌而无声地流,洗不尽的哀伤,止不住的悲戚。 忽然很想知道,有没有那样一地方,可以让住在那里的人不再流泪。我开始寻找那样一个地方,我真的不想再为爱流泪。 我没有回到黄帝身边,开始一段有关寻找的漫长而孤单的流浪。 寻找,寻找。然后在寻找的过程中一次又一次地背叛自己。天空中掠过的一只飞鸟,森林里绽放的一朵花都能轻易勾起我对他的回忆,脑海中一遍又一遍地浮现他黑色的及腰长发,他冷漠深邃的眼睛,他明亮生动的笑容。我的泪再也没有停。 一日,我来到一处僻静的山谷,里面开满了淡黄的小花,花瓣下结着小小的红色的果子,香气扑面而来。我被这种奇特的小花吸引,禁不住驻足,静静地望着。 忽然路过两个侍女打扮的女子,径直过来采摘了许多这种花,兴高采烈的样子,其中一个说,“这么多的情花,一定可以买个好价钱,不知会帮到多少痴男怨女成就美事呢。” 另一个笑笑,说,“也不枉我们翻山越岭地走一遭了。” 我忍不住问,“请问姑娘,你们说的情花是这种黄色的小花吗?这是什么花,为什么以前我没有见过?” 她们这才发现身后有人,很耐心地告诉我说,“这种植物其实叫做遥草。黄色的花叫情花,红色的果叫爱果,食过之人可以被他人爱恋,跟自己钟情的人白头偕老。” 我点了点头,走过去摘了一株握在手里,竟有一种似曾相识的感觉。两位姑娘采够了花便离开,临走之前对我说,“这花真的很灵的,姑娘不妨一试。” 我握着这花呆立许久,终于含着泪放到嘴里。我已经什么都没有了。世界上根本就没有一个可以让人不流泪的地方。我想回到黄帝身边,只要他肯真心爱我。 花一入口,体内忽然剧烈地疼痛,像有一股火焰烧烤着我的心,五脏六腑都像要燃烧起来了一样,炽热难当。我痛苦地跌到在地上,手指嵌进泥土里,血染红了一大片泥土。 恍惚之中竟然看到了姐姐。她冷冷地望着我说,“涟淼,我说过我不会原谅你的。是你一手毁灭了我的幸福。” 姐姐!这么久没见,我有好多话想跟她说,她甚至让我忘记了疼痛,可是没等我开口,她继续冷冷地说,“那日我走了之后,在中央圣土的山涧之中遇见玉皇大帝自然子。他收留了我,他说遥妃,我不会再让你流离失所。 我以为我终于找到幸福了,可是一年以后,他的妻子西王母来找他,把他逼回了天庭。我那时才发现,原来自己爱上的,竟是那样不堪的一个男子。 我于是自了生命。精魂变成了遥草,开出情花爱果,只希望可以帮助那些痴心的人得到真爱。 任何人都可以得到真爱,可是只有你不可以。 涟淼,你总是流泪。现在我就抽干你身体里所有的水份,让你再也没有泪可以流。” 我挣扎着伸出手去,徒劳地挥舞,我哽咽着说,姐姐,姐姐,你原谅我,我真的很想你…… 姐姐的幻想忽然消失,只剩空旷的风回荡在山谷之中,哽咽如风声。我的泪再也留不出来了。 那一日,那株植物真的燃烧了我身体里所有的眼泪。身体干涸了,心也干涸了,炽热难耐,口中涌动一股热气浪花一般翻滚在唇边。四周的空气骤然燥热起来,我吸收了身边所有的水气,身边变得雾气白浊,日月不光,赤地千里。 四. 渐渐的我的容貌也发生了巨大的变化。由于体内不再有水分,我的皮肤加速枯萎衰老,头上的三千青丝也只剩下稀疏几跟丑陋的绒毛。我是用手摸到的,我无法看到自己的容貌,因为每我靠近的每一片水域都会迅速干涸,赤地千里,寸草不生。 我走到哪里都会给那里的人带来灾难,只好隐居在西边的一片沙漠里,每日枯坐如磐石。我很想念我的父亲,伏羲哥哥和黄帝,我知道我再也见不到他们了。我终于不再流泪了,眼泪和爱,同时消失在我生命中消失了。 日子沉寂地过,日升日落,我呆呆地坐望天空,不知今夕是何年。忽然有一日,一个美极的女子出现在我面前。 事隔多年,我依然认得她。九天玄女,容颜依旧绝美,而我,却已经成了一个只会制造旱灾的丑陋怪物。 她开门见山地说,“黄帝已经统一五洲,当前唯一的敌人是蚩尤领导的部落,他现在需要你的帮助。” 我苦笑。“我这个样子,还能帮他什么?”许久没有说话,听到自己的声音居然觉得这般可怕,沙哑梗塞,阴阳怪气。 “黄帝手下本有一只可以呼风唤雨的应龙,可是蚩尤请来了风伯雨师,风雨猛烈,应龙的法术无法施展,军队即将溃散。你可以带来旱灾,所到之处赤地千里,风伯雨师必定奈你不得。”九天玄女的神情急切,看得出来,她是真的为黄帝打算,没有奚落嘲笑我的意思。 我沉默良久,终于点了点头。我还有什么犹豫的呢?能再看一眼黄帝,以后多少个孤独枯坐的日日夜夜晨晨昏昏也凭添了许多乐趣吧,我几乎要忘记他的样子了,我是多么刻骨地想念他。 现在这样,算不算是绝处逢生。 我忽然又开口,说,“我有一个条件。” 九天玄女点了点头说,“我知道你的条件。放心,我只说来找旱魃助阵,他只是个凡人,他并不知道旱魃就是你。” 那一日,我出现在黄帝面前,狂风暴雨顿消,烈日当头炎热无比。蚩尤的军士惊异不已,士气大减,应龙和黄帝的军队趁机扑杀上去,大败蚩尤。 他亲自过来谢我。岁月摧人,他也苍老了许多,只是那眸子里深邃的英气一如当年。我明知道他不知是我,却还是逃也似的离开了,我现在的样子,怎么可以被他看到。其实也许他早就忘记了那个曾经叫做涟淼的女子,总是一副梨花带雨的样子,身体里好象有无穷无尽的泪水。她改了自己的名字叫轩辕魃,只因想跟你重新开始,去过一种没有泪水的生活。延续了你的姓氏,却终究留不住你的爱情。 这一个照面,结束了一切。即使是个怪物,我也要好好地生活下去。 我来到赤水以北,亲手用石头搭建了一座苍凉的城。 这是一座空城。没有记忆,没有爱情。 我叫它无泪之城。 桃花祭 一、桃花转 江南的寥落深冬,虽没有北地浓烈的风雪,却也寒气逼人,总是被凉薄的雾气笼罩着。 清冷,凄迷,散不开。 “婆婆,我求您告诉我,桃花她到底去了哪里?”锦衣男子一脸恳切,眼里的期盼穿透层层忧伤,发出灼人的暖意,执着得让人心碎。 三个月来,他没有一天不来这里问我桃花的去向。 起初,我耐心作答。桃花是我的远房侄女,可怜我老婆子孤苦伶仃,于是接我过来帮她做些杂活。那日初七,她忽然给我留下许多银两,带了包裹出了门口,再也没有回来。 他却不肯相信。一日一日不知疲倦地来纠缠,眼见原本英俊的面容越来越憔悴。可眸子里的痴心,依然刺痛每个旁观者的眼。 于是,我好言相劝。温相公您请回吧。我想,桃花她一旦离开了就不会再回来。她倔强的性子,你应该比我更了解。 温秀石跌坐在地上,眼角流淌细碎的泪,在冬日苍白的阳光下玲珑剔透。他把头靠在我的膝盖上,无声地哭泣。 我颤巍巍地用手抚摩他的黑发,说,孩子,相思易老流年远,万丈红尘终归散。 人世间的爱恨情仇,没有什么是过不去的。 他终于哽咽。我忽然发现男人的眼泪如此让人绝望。 婆婆,你可知道我有多爱桃花。 二、去年今日此门中 阳春三月,江南早早退了寒妆,我与表妹苏青青到金陵城外踏青。经过这个院落时已是黄昏,青青口渴,我让她坐在门口那棵桃花树下休息,自己进屋为她讨碗水喝。 木门咿呀作响,开门的女子一袭素衣,淡然恬静,笑容疏离。她说我有什么能帮你的?我叫桃花。 我报上姓名,竟然再不敢直视她的眼。秦淮烟花地,风月情浓,再艳丽的姿色我也见过。可这女子眉心的傲气与哀伤却拨动了我心里纤细的弦,心底涌出一股温暖的无力感。 一点一点的沉沦。 我接过她手中乘水的瓷碗,近乎夺门而逃。现在的我除了逢场作戏,已经再没有动心的资格。门外的青青表妹与我自小就有婚约,再过一个月便是我正式的妻。 我将瓷碗放在的桃花树下,不辞而别。似乎早有预感一般,这个叫桃花的女子,注定是我今生的劫。 三、人面桃花相映红 回到温府,爹正在大摆筵席,听说是又升了官。金陵所有的名门望族都来了,李公子张公子指着青青说,温兄,难怪你最近再也不肯跟我们去流连风月,原来是得了一位绝世美人做娇妻。 青青脸一红,以袖掩面羞涩的笑,眼中张扬的妩媚却与风月场中的妖娆胭脂如出一辙。爹时常在我面前埋怨娘,说,你认了苏家夫人做妹妹也就算了,为何还要答应秀石与青青的婚事?苏家夫人出身青楼,金陵城里谁不知道! 娘辩解说,那个懦弱的苏员外这两年能平步青云,还不都是苏夫人的功劳?秀石生性高傲风流,娶个美极的妻子又有什么不好。 苏青青的确很像她娘,容色艳丽,绝色倾城。自小我便对她疼爱有加,曾经以为,青梅竹马情如兄妹,便是爱情。 直到,再次遇见她。 那日,青青的母亲邀我去苏府听琴,北地胭脂善于弹筝,听说是从京城来的艺伎。在苏夫人母女俩面前,苏老爷永远是那副唯唯诺诺殷勤倍至的样子,很难想象他曾经有过为了爱情抛妻弃子的魄力与决绝。听说苏员外本是来自京城,为了迎娶当时的红极一时的江南名妓苏夫人,不惜将原配发妻与亲生儿子抛下,自己带着所有的家业南下。 真不知道这样算是寡情薄幸还是忠于所爱,应该唾弃还是值得讴歌。那么我,又可否背弃婚约与身份飞蛾扑火地去爱上谁。 纤指十三弦,暗将幽恨传。一进内堂,我便被华丽的琴声吸引,曲调里浓浓的悲伤和凌厉的痛楚回荡在空旷的房间。我抬眼去看那弹琴的人。 她画了浓妆,黛色蛾眉淡扫,嫣红的胭脂涂在脸颊。艳若桃花,却依然淡然恬静,笑容疏离。 竟是桃花。 她看见我,似乎也是心有一惊,杏眼圆睁,浓密的睫毛向上翻起,翩跹如蝴蝶。琴声夹杂着刺耳的声音戛然而止。 弦断了。 青青不悦,说,母亲,你请来弹琴的是什么人。我与秀石就要成亲了。弦断,多不吉利。 我走过去招呼,桃花姑娘,你还记得我么? 桃花笑的粲然,说,温公子,别来无恙。 青青走过来行礼,说,桃花姑娘,方才冒犯了。我不知道你与秀石认识。 桃花的笑容有一瞬间的凝固,随即笑着回礼,一句话也没有说。 我成婚那天,不知桃花姑娘可不可以来为我弹奏一曲?我看着她的眼睛,知道有些事是避无可避的。此时此刻,我只想留住她。 桃花点头,说,天色已晚,不知温公子可否送我回家。 心底有另一个声音说,她是你的欲罢不能的毒。越是靠近,就越无法抽身。相逢恨晚,又如何强求。 明知如此,我却依然,求之不得。 轿子停在金陵城近郊的院落前,门口的桃花树已经含苞欲放。月光明亮,人间盖着一层冷清霜,夜色里泛着皎洁的白。 桃花直直地望着我,漆黑的眸子映着明亮的月光,说,温公子,我爱上你了。这,如何是好? 我愣住。心欲裂,痴欲狂。那个让我欲罢不能的女子,说她爱上我了。 她走过来抱我。发间的馨香涌入我的心,瞬间微醺的沉醉。我的手终于覆上她的肩,狠狠抱她,多想将她揉进我的生命里。 月光下,她含情脉脉地望我。 面似桃花发如雪。 那一夜我没有走。我对今生最爱的女子许下了永不相负的誓言。 我不知道,那晚,苏家的水井被人下了毒,除了青青,苏府上下一百二十三口无一幸免。 苏夫人和苏老爷开始疯癫,披头散发,口水直流。他们也喝了水,中了毒,可是却没死,只是失去了心志。 后来听大夫说,那是因为他们同时中了另一种毒。下毒的是个高手,有心折磨他们的。 第二天春光明媚,是清明后第一个晴朗的艳阳天。门口的桃花开了,粉白的花瓣纷纷扬扬,飞花若雪。桃花挽着我的手臂说,秀石,帮我画幅画好么? 我点头,研好朱墨,取过一个空白的扇面。 她站在漫天的花瓣中央,面若桃花,美若天仙。眼睛里却有淡淡的绝望,透过影影绰绰的光影投射到我心里。 我的手心忽然渗了汗。不好的预感。 四、人面不知何处去 我回到温府,想跟父亲商量解除婚约的事。虽然父亲一直不太喜欢与苏家的亲事,可是桃花没有背景又是艺伎,恐怕更难过门。 我边思忖边走进家门,却在内堂看到官府的人,正在询问父亲苏家的情况。你们是亲家,可否知道苏员外有哪些仇人,以至于惨遭灭门。下毒的人是用毒高手,应该是被雇佣的杀手。 青青在一旁一脸呆滞地望着地面,抬头看见我,扑过来抱住我大声哭出来,哽咽着说,秀石你知道吗,我现在一个亲人都没有了,我什么都没有了,秀石,现在我只有你了。 我拍拍她的背,怜惜的拥住她,说着各种劝慰的话,心中的忧虑才下眉头,又上心头。 这件事情的疑点太多了。为什么苏家灭门惨案只有青青没事? 一百多条无辜人命。太残忍了。 那天桃花也去过苏家。 她明明住在金陵城外,却跟苏夫人说自己是北地胭脂? 她家的宅子幽雅华丽,根本不需要到别人家做琴伎的。 我真的不想怀疑桃花。可是我忽然发现,除了她的名字,我对她一无所知。 傍晚,桃花忽然来温府找我。 她当着青青的面对我说,秀石,你说你今天会回来接我的,为什么没有来? 秀石,你说你会为了我离开苏青青的,你为什么食言? 秀石,你说你爱我,你忘了么? 无法形容青青当时苍白而绝望的神情,眼睛似木啄一般,死死地望住我,双肩不住的颤抖,泪如雨下。 桃花,苏家残遭灭门之祸传遍了整个金陵,你不会不知道的。你现在来,会不会太残忍了?我抱着青青,疼痛地望着桃花。 桃花冷笑,说,温秀石,你不对她残忍就要对我残忍。在爱里争夺的女子本来就是你死我活的。当年我受的痛苦,又有谁怜惜过。 可是苏员外毕竟是你的父亲。你何苦可以这样对他?我哀伤地说。 桃花倒退两步,说,秀石,你都知道些什么? 我的心一疼。说,我知道你用毒。你发髻上的银钗末端是黑色的,昨晚你怕我碰到,取下来放在桌上。桃花,我多么希望刚才你若无其事的说你什么都不知道。 桃花你告诉我,你之所以留下青青的命,是不是因为想用我来伤害她? 你说你爱我,只是想用我来伤害她对不对? 桃花怔住。似是失却了所有力气,凄然的笑,说,是。你说的都对。 桃花转身离去,背影纤细而悲怆。我伤心欲绝,却仍然不肯相信她绝情的话,忍不住跑过去自后抱住她,说,为什么你不肯告诉我否定的答案?不管事实如何,你说不是,我就相信。 桃花,以后不要再杀人了好么?那些人是无辜的。 桃花侧过头来看我,说,温秀石你以为你是谁。在我心里你什么都不是. 我只不过想用你来伤害苏青青而已。 仅此而已。 五、桃花依旧笑春风 四月初七,乙酉年,辛巳月,戊戌日易婚娶。我的父母可怜青青,将我们的婚事办得盛大而隆重。温府又一次聚集了整个金陵城的名门望族。 涌动的人潮中走出一个粉衣女子,面上涂着嫣红的胭脂,唇色粉嫩如花瓣,她抱筝而来,径自走到内堂。 纤指十三弦,暗将幽恨传。 这次她弹着喜庆的曲调,面露平和的笑容。我远远的望着她,真真切切的思念。我认出她来,却没有点破. 一拜天地。我想象红盖头下面是桃花。 如果,是桃花。 二拜高堂。如果与我青梅竹马的人是桃花,十七年的岁月,将拥有多少颜色。 夫妻交拜。桃花,你与我,究竟谁负了谁? 我自喧闹的酒席上抽身而出,桃花已经不在内堂。我不顾礼数走到新房。青青穿着殷红的嫁衣站在桌旁,桃花举杯,说,你终究赢了。我敬你。 青青犹豫着,颤抖着接过酒杯。 我推门而入,顺势接过那杯酒,说,桃花,不管你想怎么样,这杯酒,我来替她喝。 我欲一饮而尽,扬起手,抬起颈,酒却被桃花夺去,一饮而尽。 秀石,你仍然,不相信我。桃花直直地望着我,她柔软的眼神从未如此锋利。 我面有愧色,微低了头。 秀石,其实你只猜对了一半。我不是苏员外的女儿。我是他儿子苏元青梅竹马的恋人。当年苏起镇抛妻弃子卷了所有家产离开京城,苏元的母亲经受不了打击患了失心疯,一日她跳进水里,苏元去救她,结果双双淹死。 苏起镇得意忘形,把过去全忘记了,所以在苏府也认不出我来。 我所做的一切都是为了给苏元报仇。 我一直以为我是爱着苏元的。 直到,真正爱上了不该爱的人。 桃花的泪洒了一地,转身向外奔跑。我去追她,却被青青紧紧抱住,她说,秀石,我们已经拜过天地,我已经是你温家的妻。 那一夜,我一夜无眠。独自坐在月光下的院子里,脑中只有一个人的身影。 我终于可以确定,事到如今,我依然爱着桃花。 只爱桃花。 清晨我去她家找她。可是她已经不在那里。一个老婆婆说她已经走了,并且不会再回来。 我不肯信。 桃花,我会在这等你回来。 六、桃花落 那个叫温秀石的公子终于走了。我知道他明天还会来,不知如此,究竟是福分还是煎熬。 我颤巍巍的走回房间,打开柜子里的箱子,箱子里的盒子,盒子里的匣子。 最里层的秘密,是平躺着的一把扇子。 扇面上的年轻女子在飞花若雪的桃花瓣里,绽放着漫长一生中最美丽的笑魇。 我拿起那把扇子轻轻摩挲,老泪纵横。 秀石,你是对的。那天我给青青的是一杯毒酒。我始终是个偏执的女子。 却被你挡下,我只好再挡回来。无论如何我都不会伤害你。 强忍着疼对你说完那番话,回到家的时候,毒已经深入骨髓,没得解了。 可是我不想死,我还想再见到你。 于是铤而走险。用断肠草以毒攻毒,剧烈的痛楚,像有火焰在身体里燃烧。我醒来之后,已经再不是从前的桃花。 两中剧毒在体内碰撞,保住了我的性命,也夺走了我的幸福。 童颜变鹤鸣,青丝成白发。 你叫我,婆婆。 所以,我永远都不会告诉你桃花去了哪里。 心成死灰发如雪。 荼蘼花·月下美人 多年以后,我仍然忘不了长安城内,泠雪繁华而离散的笑容。 盟主大婚,满城都是瑰丽的红。白衣胜雪的独孤泠雪,翩然立于城墙之上,决绝的飞翔。 他心里始终只有叠青而已。 我又如何能期待他为我停留?哪怕一分一秒,他的心也不在这里。 陪伴我的,始终只有清风小筑门边,那一幅他亲手提上的对联。 不顾花前影。 谁怜月下人。 二.郑连城 我身上的银子并不多,倾囊而出,在长安城的另一端开了一间茶楼,取名邀月楼。剑风门的侍女不仅琴棋书画样样精通,而且深谙茶艺,茶楼一色的紫砂壶,袅袅茶香飘香十里。可是因为价格昂贵,所以客人并不多。 闲暇的时候,我就拿出娘亲留给我的琴谱,练一首叫做《碎心云》的曲子。指尖掠过琴弦,仿佛跌入雨雾之中,所有烦恼都烟消云散了。琴谱上说,碎心云是一首可以破开人的灵魂的曲子,驱散心底郁结的仇怨。而江湖上的腥风血雨,又多是由于仇怨而起。所以碎心云不但可以缓解人的病痛,还可以驱毒疗伤。只是我内力微薄,这几年在泠雪身边又疏于弹琴,所以我的琴音只是悦耳,并无其他神奇功效。 时间久了,发觉总有一个锦衣男子在下午的时候来坐在窗边饮茶。只饮毛尖,从来不与旁人多说一句话。 “连城,你到底要我怎么样,到底要我怎样你才肯接受我?你说,我一定做得到。”今天茶楼里忽然来了一个美貌女子,跟着他来的,径直坐到对面,他却连头都没有抬一下。 “你走吧。”他抿口茶,放下茶杯,淡淡的说。 “为什么?你还忘不了江玲珑吗?论样貌,我哪里比她差,论身家,她更是与我天壤!你……”这女子一看就是被人宠爱惯了的,想要的就一定要得到,受不了一丝怠慢。 “住口。”锦衣男子的声音不大,却充满震慑。“出去。念着你爹的面子我才忍你。从今以后,我不想再看到你。” “你……”女子一愣,气得面色苍白,拍案而起,怒道,“郑连城,你以为你是什么!”她抽出腰间的碧色宝剑,迟疑片刻,终是不敢砍向他,只好迁怒周遭的桌椅,歇斯底里的乱挥一通,紫砂壶应声而碎。 我赶忙过去阻拦,轻轻挽住她的胳膊,说,“姑娘,稍安勿躁,何必……” 南宫雪看到我的脸,倏的一愣,眼睛里瞬间充满了厌恶,怒道,“滚开!你是什么人,也配跟我南宫雪说话!”南宫雪猛一甩手,我狠狠跌到地上,额头磕在桌角上,鲜血直流。 江湖上盛传炎方帮帮主南宫傲的千金,“艳碧剑”南宫雪性情乖张,出手狠辣,果然名不虚传。她满心怨怼正无处发泄,见我摔倒了还不够,又是一剑劈过来,我直直的看着她,想躲也躲不得。 郑连城忽然闪身挡在我面前,食指轻捏住无坚不摧的碧剑,冷冷的望着南宫雪。二人僵持许久,只听“啪”的一声,碧剑断成两截。 “郑连城,总有一天,我要你为你所做过的事情后悔。”南宫雪震惊的看着他,拾起地上的半截剑,一字一顿的说。羞愤交加转过身,扬长而去。 郑连城扶起我,从怀里拿出金创药,细细涂在我额上的伤口,眉目里竟有若隐若现的温柔。我低了头,呼吸微微急促。除了泠雪,还从没有一个男人与我这般接近。 他却忽然松开我,踩着满地狼藉的碎片,面无表情的坐到我对面的位置上,说,“说,你是谁,有什么企图。” “你将我的邀月楼弄成这样,反倒来问我有什么企图?”我一惊,随即笑笑,若无其事的说。 “长安城这么大,你却偏要跑到桥宛堂的前面开茶楼。而我每次来,你都会亲手帮我煮茶。你明明有内力,却装出一幅不会武功的样子。这些,你如何解释?”桥宛堂堂主郑连城果然才智过人,心细如尘。随口就可列出诸多疑点。 “北炎方,南桥宛,中剑门。如今,江湖三大门派三足鼎立,我也不过想找个靠山而已。”既然大家都是明白人,我也索性开门见山。“我本是剑风门的侍女,被少主独孤泠雪逐出门外之后,就来这里开了这家茶楼。” “因为我?”郑连城沉声说,刀削一样的轮廓,看不出一丝丝喜怒。 “是。”我点头。“曾经有人说过,我跟桥宛堂前堂主夫人江玲珑有七分相似。所以我才会来这里。不过是想遇见你。”我淡淡的说。 “你倒是很坦白。”郑连城深潭一样的眼中掠过一阵悲喜莫辨的,寒星一样的光亮。 “除此之外,我还有别的利用价值。”我嫣然一笑,走到他身边,俯身说,“传闻桥宛堂堂主是个武痴,喜欢收藏天下有名的兵器。剑风门的御风剑你一定听过吧?如果你喜欢,我可以帮你拿到它。” 郑连城唇角含笑,不动声色的看着我,说,“你想从我这里得到什么?” “你。”我坐到他腿上,看着他的眼睛说。“把你给我。你的一切也就属于我了。” 三.御风剑 我想,郑连城心里是看不起我这种女人的。背叛旧主,投怀送抱,玩弄心机。所以将我带回桥宛堂之后,他只是把我安顿在府内角落的宅子里,隔好几天才来看我一次,很少交谈,有时下棋,有时饮茶,有时听我弹琴,有时只是安静的睡在我房间的藤椅上,视我为空气。 转眼,明日是十五。 “我明天会回剑风门。”我为他沏茶,淡淡的说。 “为了御风剑?”他挑眉,依旧看不出丝毫喜怒的表情。 “是。我想我们还是明码标价比较好。既然你不想要我,也不必勉强自己到我这里来。”我靠在椅背上,浑不在意的说。“只是请你答应我一个条件。” “说。”冷漠如郑连城,也许跟我多说一个字都觉不值。 “如果我活着回来,御风剑就是你的,我只求一个安身立命之所。”我朝他笑,眼中却再无虚伪的风情,顿了顿,接着说,“如果我没有回来,就请你为我报仇。……不要殃及他的家人,只要杀掉剑风门门主独孤一方就好。” 郑连城微微一怔。原以为我熟悉剑风门地形,又熟悉主人的习惯,偷剑原应是十拿九稳的事情。 可是事实上,御风剑是独孤一方的贴身宝剑,寸步不离身。 与其说我去取剑,不如说是取一个真相。 我也不过是借着这把剑,卖他一个拿不准的人情,给自己留条后路罢了。 “想不想听个故事?与我们的交易无关。只是单纯想出来而已。……如果我死了,这些回忆也再也不会再有人知道。”走到窗边,今夜的月亮已经很圆,掠过树影,一地清霜。 我径自走到院中,坐在石椅上,望向郑连城,清澈的笑。 我只是想讲出来而已。他听与不听,都无关紧要。 三.苏叠青 像泠雪那样的男子,我从来也没有想过可以把他长久而稳固的据为己有。我可以微笑着看他身边桃花片片,却不能容忍他爱上苏叠青。 第一次见到苏叠青,是在独孤府后花园的水榭中。一个身穿红衣的娇小女子赤着脚在水池中行走,欢笑着撩起串串水花,漆黑的眸子如精灵般,纯洁而狡黠。就像一朵红色的茉莉,又清淡又妖娆,不同于我所见过的任何女子。我端着茶盘,生生就愣在这里,不好的预感。蓦的回头,就看见影影绰绰的翠色树林中,泠雪痴迷绝美的笑容,平静无波的眼睛里,第一次闪动红色的火焰。 我的手一松,茶盘轰然落地,片片碎裂。 泠雪,他从来没有这样看过任何人。亦从来没有这样看过我。 何况这个女子岂是我可比。长安城内,有谁不知名女苏叠青,秀美灵动,才貌双全,又是炎方帮帮主南宫傲的外甥女,占尽天时地利。 我看着泠雪迷醉的眼神,便知道,我们之间有什么已经改变了,并且再也回不到从前。 苏叠青待人温和,偏偏对我处处刁难。那次泠雪不在,她刻意失手,将滚烫的茶洒在我身上,紧接着扣我一耳光,说,“泠雪跟我说过,他的近身侍女仰慕他许多年。今日一见……呵,真想不通为何你这种货色也配暗恋他。” 我的心一凉。原来我的心意,泠雪一直都知道。原来我对他的心意,不过是他和她茶余饭后的谈资罢了。 我扬手一个耳光挥过去,说,“我跟泠雪之间的事无须旁人操心。管好你自己。” 不会武功的苏叠青脸上,立刻呈现出暗红指印。她望着我身后,嘤嘤的哭泣。 我回头,看见一脸铁青的泠雪。 如果说,我最初时对泠雪的倾慕是因为他的身家地位,那么后来,我是真的甘愿为他赴汤蹈火,画地为牢。甚至有些隐隐的希望高高在上的他有一天会落魄,这样他便不能没有我的照料,久而久之,也许我会变得重要。 可是泠雪,他为了苏叠青,第一次责罚了我。 那一次,我跪在御风楼的石屋里,心疼得几乎碎掉。 开始想要离开泠雪,也许就是从那时候开始的吧。我跟苏叠青,注定无法共存的。 从那之后,苏叠青收敛了些,看我的时候,眼光里带着不屑的傲慢。旁人为了讨好这位未来少主夫人,争相在她面前排挤我。泠雪不再袒护我,他的眼中,只看得到她。 苏叠青喜欢看戏。尤其是那出《牡丹亭》,为了讨好他,泠雪在府中搭起戏台,夜夜笙歌。 原来两个人的未来,容不得第三个多余的人。我冷眼看着台上人的爱恨情愁,似是一场与己无关的戏。 可是望着台上青衣花旦那凄凄楚楚的肝肠寸断,却忽然羡慕起那些历尽爱恨悲欢的戏中人来。亲身经历过,总好过始终冷眼旁观。甚至宁愿被他爱过了再放弃,也好过从未入过他的眼睛。风流贵公子,本就该是桃花不断,我也不以为意。七年了,我眼见他在长安城内众星捧月,风光无二,万花丛中过,片叶不沾身,直至苏叠青出现。这枚通透碧绿的叶,从此在泠雪的世界里,遮天蔽日…… 那花是什么时候开的,那心是什么时候不属于自己的?一切的一切,就好像我不知道为什么相伴七年却敌不过她一个梨窝浅笑。 苏叠青搬入飞花楼的第二天,我像赌徒一般负气而走,以为他也会怕失去我。卑微的期盼着他会选我。 ……他却终究选了她。 我从小就很独孤,又是府上的卑微的奴仆。从来就没有人在乎我。所以我所做的一切,都不过是为了让他在乎我。 可是,没有人在乎。 …… 讲完这个长长的故事,我望向月光下长身玉立的郑连城,以为他早已听得不耐烦。却只见他定定的望着我,那目光好像想透过我的眸子,直直照到我心里去。 相望的瞬间,一阵熟悉的花香阵阵袭来。 我这才发现,这里四周竟然种满了与御风楼前一模一样的花。记忆里浮现出我离开之前,泠雪真实而温暖的拥抱。 “原来,你也喜欢这种花。”眼泪片刻间溃不成军。我喃喃自语一般地说。 “这叫昙花。在夜里开放,花开时间只有两个时辰。”郑连城递给我一方锦帕,淡淡的说。 原来这就是昙花。 所以我跟泠雪的感情,注定只如昙花一现。只得相爱的片刻。 “昙花还有个好听的名字叫月下美人。”郑连城忽然扳过我的脸,说,“――就如你现在这个样子。” 他的声音忽然变得很轻很柔,就像雪花落在水面上。 三.御风剑 “你来了。”剑风门对我来说自是轻车熟路,可是奇怪的是,独孤一方对我这个被逐侍女的到来一点都不奇怪。 独孤一方练功的玉室里,寒气缭绕,那个矍铄的老人坐在屋子正中的玉石椅上,神色有些疲惫。 “你知道我是为何而来?”我定定的看着这个老人。原来我在剑风门这七年,他什么都知道。 “你跟你娘年轻的时候一模一样。我又怎么会不知道呢?”独孤一方眯着眼睛,似是陷入久远的回忆。“我只是没有想到,你到现在才来找我。” “我六岁那年,我娘哄我入午睡,说等我睡醒了她就会回来……那是她惟一一次骗我,因为她之后就没有回来。那天有人在剑风门看到过她,我来是想问你,我娘到底去了哪里?”我的语气仍是淡淡的,今天既然敢来他面前,就没打算要活着出去。 “看来,你心里已经有答案了不是吗?”独孤一方睁开眼睛,灼灼的看着我,“十一年前,玉琴仙子沈碎心在江湖上名噪一时,一曲碎心云不但杀人于无形,还有疗伤续命的功效,一时间没有人是她的对手。我为了得到那本琴谱,用计把她软禁在剑风门,她说琴谱已经毁了,我便让她默写出来。”独孤一方站起身,望向窗外,背对着我。“结果你娘写了假的内功心法给我。……我本来舍不得杀她,可是她心里却只有你爹。” “……你为什么要告诉我真相?”这个事实与我心中推测所差无几,可是经他亲口说出,我还是觉得震撼。 “心里有个秘密总是很不舒服。更何况,死人是不会出卖我的。”独孤一方的笑容忽然凝在脸上,动作极快的抽出御风剑向我劈开,早有准备的我跳向一旁,拿过旁边的琴,弹起那首苦练多时的碎心云。 独孤一方挥剑抵挡,没过多久,如虹的剑气便将我的琴劈成两半。我的五脏六腑都受到重创,一口血自嘴角涌出。我果然此生都不是他的对手。 他的剑尖指着我的喉咙,忽然笑了,说,“为什么这么晚才找我报仇?呵,真像一个笑话。当年我放下身段,全心全意的对你娘,她却看都不肯多看我一眼。而你,守在我儿子身边七年,他却从来没有把你放在心上。” 就当御风剑要刺破我喉咙的时候,忽然有个白色的身影穿过窗口腾空而来。 泠雪握住剑刃,鲜血直流,他跪在地上说,“爹,可不可以放过清颜?” 独孤一方没有回答,只是望着窗口,猛地推开泠雪,与刚跃入房间的黑影缠斗起来。终究不敌,被那人一掌击中胸口。 我这才看清楚,来者不是别人,正是郑连城。 他走过来,一言不发的扶起我朝门口走去。 “清颜……”泠雪扶着跌倒在地的独孤一方,犹豫的叫住我。 我停住脚步,没有回头。 “你跟爹说的话我都听到了。我们剑风门欠你的,你来报仇,我不会怪你。”泠雪轻声的说。“如果我说前尘往事一笔勾销……你,可不可以留下来?” 郑连城看看他,又看看我,轻轻抽回搀扶着我的手。他是在说,如果我要留下来,他不会阻拦我。 “清颜,你可知那天站在月光下流泪的你有多美?香气弥漫,有如花开。 你走了以后,我才知道御风楼前的那种花是昙花。 它还有个让我心动的名字。 月下美人。 清颜,可不可以,不要离开我?” 我的身体颤了颤,终究踏出了那道门。 心,忽然疼得无以复加。 四.沈清颜 一个月后,剑风门掌门独孤一方病逝。郑连城说,我既然答应为你报仇,就绝对不会食言。独孤一方中的是郑连城的催心掌,一般人会立时毙命,因为他内力深厚才可以拖延这么久。 正好赶上武林盟主的三年期满,大选之时。三大门派之中,独孤泠雪只是个纨绔子弟,武功尚浅,郑连城又不喜过问江湖的是非俗务,盟主之位便落到炎方帮少帮主南宫云的身上。 苏叠青见剑风门大势已去,不久便搬出飞花楼。南宫云是他的表哥,两人自小感情深厚,自是一拍即合。苏叠青不是不想跟泠雪一辈子的,只是那种出身高贵的女子,骄傲自负,心比天高,自知无法去过那种卑微平凡的生活,即使为了自己心爱的人,也不肯放低。 而我却恰恰与她相反。爱得低到尘埃里,爱得天翻地覆,爱得撕心裂肺,他却只是浅淡一笑,望穿我炽热的眸子,把眼光投注到旁人身上。 那时我身上的伤已经快养好,心上的伤也结了疤,痕迹还在那里,却不再疼痛。我很担心泠雪,他是个太害怕失去的人,而现在,他真的什么都没有了。 多年以后,我仍然忘不了长安城内,泠雪繁华而离散的笑容。 盟主大婚,满城都是瑰丽的红。白衣胜雪的独孤泠雪,翩然立于城墙之上,决绝的飞翔。 五.尾声 不久之后,郑连城娶我为妻。我成了名正言顺的堂主夫人,从此以后,不会再有人欺负我,不会再有人小看我,他会在乎我。 “为什么,为什么你会爱上我这种女人?只因为我像你的亡妻江玲珑吗?”我很认真的问他。他明知我当初接近他只是为了利用他,他明知我只爱过一个人,那就是泠雪。他死了,他的地位更是永远无可取代。 “……我不知道。”郑连城认真的想了很久之后,如是回答。可能连他自己也想不通。“那你呢?那天,你为什么没有选择独孤泠雪?” 我摇摇头,没有回答。微笑着说,“将我们的新居取名清风小筑,可好?” 郑连城点头,眸子里闪过一丝宠溺。 所以有些事,就让它永远藏在心底。 我说过,我所做的一切,都不过是为了让人在乎我。所以我最在乎的,始终是我自己。 七年前我没有报仇,不是因为不想让泠雪难过,而是我觉得自己的功力与仇家相去甚远,而且即使报了仇也无法改变什么,冤冤相报何时了。七年之后我去报仇,不是因为找到了郑连城这个靠山,而是我想让泠雪知道我身世的真相,让他觉得有愧于我。 当天晚上我没有留下来,不是因为我不再爱泠雪,而是我忽然意识到,这世上待我最好的人,是郑连城。 我只要我下半生过得风光安稳,至于爱不爱,有多爱,又有什么关系呢? 与其做被选择的人,不如去做选择别人的人。 陪伴我的,始终只有清风小筑门边,那一幅泠雪亲手提上的对联。 不顾花前影。 谁怜月下人。 此去经年,有种叫做月下美人的花,渐渐消失在我记忆里。 谁会在原地等谁 可是你已经不在这里 a杨扬 一个宁静祥和的午后,我和齐心坐在街角的西餐厅里吃披萨套餐。我背窗坐着,阳光暖暖的照在我身上,让我忍不住想眯起眼睛。 我忽然想起了一件很重要的事,于是我抬头对坐对面的齐心说,“帅哥,你明天帮我写篇论文吧。我最近太忙了,白天忙着上学,晚上回家还要熬夜看动画片,可累了呢。” 我说得云淡风轻,可是坐在我对面的齐心头顶上瞬间形成一朵蘑菇云,眼球成火焰状,握着叉子的手瑟瑟发抖。片刻之后,他深深地叹了口气,恢复原状。“安心,我已经帮你写十几篇论文了,写论文并非难事,可是你要自己写才能学明白啊……”齐心的话忽然变成微弱的嗡嗡声,我什么也听不见了。 我的目光跳过他落在他后面的人身上。刚进门的一群男孩子中有一个白衣男子让我再挪不开视线。冷峻的表情,清秀的面容,长而细碎的刘海垂在眉前。高且瘦,白衬衫不经意地敞开前两颗纽扣,微微露出锁骨。刹那之间我的眼前有片片粉白的樱花飘落,世界只剩下我和他,久久凝望。 忽然“啪”的一声,把我从美梦中惊醒。我回过神来一看,原来是齐心重重地把杯子放到我面前。“你到底有没有在听我说话?你这个人就是这样,别人说话的时候脑子里不知道在想些什么……” 我急忙打断他。神秘兮兮地让他把耳朵凑过来,“你看后面那个白衣服的男生,简直就是我梦中王子的标准版,像漫画里的人一样。有没有办法帮我认识他?”我盯着王子的侧脸,陶醉不已。 齐心听完之后掉头自顾自地继续吃。嘴塞得满满的时候特费劲地跟我说,“那不是我们学校数学系的杨扬嘛。以前上基础课的时候见过。篮球打的不错,在数学系挺有名的。” 我一听,立刻像充电了一样紧抓着齐心的手说,“帅哥,我跟你认识这么多年了,没有功劳也有苦劳,你看,我的终身幸福就握在你手里了……”我的眼睛水光闪动波光潋滟,我以为齐心一定会先装模做样地数落我一顿然后再答应帮我的。 可是他只是描淡写地喝了口果汁说,好吧,声音有些低沉。我就纳闷了,他这次怎么不那么多话了呢,后来一想,人家齐心容易吗,明天还得帮我写论文呢。于是我也没说什么,开始认真的吃东西,不时看着那个叫杨扬的男生的侧脸擦擦口水,可谓垂涎三尺。 那天下午齐心送我回家的时候说,“没见过花痴花到你这么专业的。吃午饭的时候都能搜索到目标。” 我白了他一眼愤恨地说,“这不是花痴,这是一见钟情。”字正腔圆,有如紫霞在等孙悟空时的语调——“这不是神经病,这是理想。” b齐心 我是在进高中第一个月考之后与齐心相识的。他是我爸爸朋友的儿子,爸爸介绍我们认识的时候笑得像朵花似的,好象在说,安心,我终于找到人替我看着你了,看你以后还嚣张。 爸爸拉着齐心的手说,这是齐叔叔的儿子,快叫齐心哥哥,他跟你一个学校的。 然后指着我的鼻子说,她就是安心,以后帮我多照顾她。 齐心有干净的脸庞和清澈的笑容。如果不是他跟我的特殊关系我也许也会围着他犯阵子花痴。刚见面的他对我说,我见过你。 那次月考的结果清晰地显示出我与齐心之间的差距。他在第一页纸的第一名,我则是第三页的第一名。我爸爸于是在一个有我和齐心同时出席的饭局上拍着他的肩膀说,齐心,以后我们安心就归你管了。 从那以后,我们开始正式熟络起来。公正地说,如果没有齐心,我大概是考不上现在的学校的。我比较懒,除了睡觉看动画片和看帅哥之外几乎没有别的爱好。好在齐心的手段是非常高明的,威逼利诱。有的时候他说,安心我告诉你,今天你不把这套题做完我就告诉你爸昨天陪你看帅哥去了。还有的时候他说,安心乖,你把这篇概念给我背下来就行,别的的作业我给你写。 后来有一次我问齐心,你为什么对我这么好? 他很认真的回答,曾有一次我在考场上看到一个很有趣的女孩子,用一支粗粗的顶上有粉色毛球的笔不紧不慢地答卷。在我检查第三遍的时候她还在答,不时停下来用那个毛茸茸的球刷刷脸,很可爱。 他的话音刚落,我的脸唰一下红了。他说的女孩子就是我啊,他居然肯用可爱来形容我,原来他第一次见到我是在考场上。 我摇头晃脑支支吾吾半天,忽然蹦出来一句,那你是不是喜欢我啊? 齐心目视前方半晌没说话,我的手在不知不觉间握成石头状,指甲陷进肉里。许久之后他歪过头来看着我说,你刚才说啥? 我当场晕倒,青筋都暴出来了。 后来转念一想,齐心这样的人怎么可能喜欢我呢,他功课好,做事认真细致,为人宽厚,跟我根本是完全不同的两种人。 我看上杨扬之后曾经很严肃地问他,你说我跟杨扬有希望吗? 齐心深深地吐口气说,我相信只要付出,就一定会有回报。 c江淼 江淼是我们经管系芳名远播的系花。校学生会文艺部部长,与齐心常有工作上的来往。齐心是学生会副主席,群众广泛预测说他明年就会转正。 江淼跟我是通过齐心认识的,点头之交而已。可是最近她忽然跟我接触频繁起来,先是跟我借书,然后还书的时候执意请我吃饭。我这个人一向比较随和,有人主动对我好我绝对不会耍大牌。一来二去的渐渐跟江淼熟了起来。 我同寝的好朋友榛榛在一旁冷着张脸对我说,安心,你五行忌水,看她那水汪汪的名字再加上呼风唤雨的性格,你自己小心。 d缘起 我从来没有见过一个人如此接近我心目中的王子形象,杨扬是仿佛出自漫画的人物,从任何角度看他都让我心动不已。 我对齐心说,这次我是认真的。你看我都这么大的人了,一次正经恋爱都没谈过,有这么好的目标我绝对不会放过。 齐心说,我相信只要付出,就一定会有回报。 我希望可以速战速决。那天我一早守在篮球场等他来。他打球的时候我在旁边看着,等到他打完了我就跑过去递了一瓶矿泉水和一包面巾纸给他。他诧异地看了我一会儿,最终接了过去。 当我刚要对他说我喜欢他的时候,他先开口。他说,我见过你。 我们一路并肩走到食堂。他一直不停地跟我说话,我惊讶地看着他的侧脸,摇曳心旌。他说,我第一次见到你的时候是在一个阳光明媚的午后,你在西餐厅里背对着阳光坐着,一直定定地看着我,微微眯起眼睛。你知不知道你眯起眼睛的样子就像只毛茸茸的小猫,让人忍不住想过去拍拍你的头,再用手臂环个圈出来让你在中间晒着太阳睡午觉。 我听毕笑着说,你这种说法真有创意。 他的手自然地抓起我的手,摇晃着向前方走去。 我于是再一次在正午耀眼的阳光下眯起眼睛,享受这突如其来的温暖,这是不是我的爱情? 一直都有传闻说杨扬是个冷漠的人,尤其是对女孩子。我也不明白为什么他会对我这么好,常常笑得很灿烂的样子给我看。有了他之后日子忽然变的紧张起来,我总是怕我迟到会让他久等,也怕自己睡懒觉翘课会被他笑。我很喜欢看他打篮球,漂亮的三分球,完美的抛物线。阳光明媚的时候我会摇晃着他的手臂说,今天我们坐在草地上吃午饭好不好。他就会伸手过来揉揉我的头,然后跑去买东西来给我吃。 不久之后,我忽然发现生活中少了点什么,终于惊讶的发现以前跟我几乎形影不离的齐心不见了。我打电话给他,很久之后他才听。我嬉皮笑脸地说,齐心你看我是那么有异性没人性的人吗,你不用躲着我啊。 齐心拉长嗓子笑了笑,比哭还难听。然后他停顿了一下,说,安心,我恋爱了。 我怔住片刻,说,是吗,跟谁啊? 江淼。 我知道人是不可以太自私的,我不能要求齐心永远守在我身边。可是他说他恋爱了我还是有些难受,可是他说出江淼的名字的时候我还是闪电般想起好友榛榛说的话。 安心,你五行忌水,看她那水汪汪的名字再加上呼风唤雨的性格,你自己小心。 e缘灭 渐渐地了解杨扬。其实他是个很敏感的人,他说失去过所以懂得珍惜,他说他真的很想好好爱一个人,于是他碰到了我。我相信他。 可是,他不相信我。 江淼忽然约我到宿舍楼下,电话里带着哭腔。一见我就扑到我身上哭,“安心,你为什么要这么对我?你明明已经有杨扬了,为什么还不肯放过齐心?他已经跟我在一起了,你为什么还要缠着他……”她忽然泣不成声。 我扶住她惊奇地说,“你说什么呢?” 她忽然一个耳光铺天盖地卷过来。“少装了你,齐心跟你青梅竹马,他喜欢你那么久了你别告诉我你不知道。其实你也喜欢他对不对?不然你怎么总在深更半夜给他打电话。你其实不喜欢杨扬对不对?你只是想让他们两个都围着你转!” 我捂着脸愣在那,泪水应声而下。模糊的视野中出现熟悉的身影。是杨扬。我眼看着他转身离去,在我被人打得掉眼泪的时候只留一个落寞的背影给我。 江淼看了看杨扬的背影仰着下巴对我说,是,我是故意的。你知不知道,高中的时候他是我的男朋友,可是直到他要跟我分手的那一天他都没对我像对你这么好过。齐心那么好的一个男生,他虽然每天跟我在一起可是我知道他一直想着你。安心我告诉你,齐心是我的,你别想跟我争。 f尾声 我疲惫不堪地回到家,坐在洒满月光的阳台上,专注地发呆。 我忽然感到很迷惑。 为什么当江淼告诉我齐心喜欢我的时候,我的心会忽然温热起来?为什么当杨扬留一个背影给我的时候,我会感觉那么失望。 失望,但是不绝望。 可是如果齐心从此离开我,我会觉得绝望。 于是我打电话给齐心。 齐心接了电话说,安心你听我说,江淼把今天的事告诉我了,我知道她伤害了你。对不起。 片刻的沉默。当我刚要开口的时候,齐心继续说,安心,你不知道吧,前几天我爸爸惹上了官司,我妈妈急得病了。那是我家有始以来最黑暗的一段时间,我快崩溃了。是江淼陪我度过那段日子,她为了我做了很多事,她说她一直很喜欢我。 我说过,我相信只要付出,就一定会有回报。 她说的没错,我很喜欢你。可是我想我们再也回不到从前了,也不会有将来。 你以后要好好照顾自己。 齐心说毕挂断了电话。我知道他怕听见我的声音之后会改变主意。眼前一望无际的苍凉,绝望的颜色。 其实我只想对他说一句话。你叫齐心,我叫安心,我们本来就应该在一起的,可是为什么我到现在才明白呢?而这句话终究没能出口,鱼骨一样梗在喉间,窒息的疼痛。 齐心,你说,你相信只要付出,就一定会有回报。可是你曾经为我付出了那么多,你的回报又在哪里呢? 盛开在心中的木棉 很多人都知道木棉的花语。 可是很少人可以真正做到。 只有懂得珍惜的人,才不会错过幸福。 一. 当我一天之中第七次在学校里见到杜小白的时候,我终于忍不住走上前去对他说了一句心里话。 “哥们儿,你是故意跟踪我的吧?要不我怎么走到哪儿都能看见你啊?”我龇牙咧嘴的问。 英俊挺拔像小白杨一样的斯文帅哥愣了足足一分钟,说“苏乐乐,我记得我不认识你啊?” 我沉默。怪不得有“金玉其外败絮其中”这句话。好好的一个帅哥,智商居然是负数。明明知道我名字却说不认识我,真是要多可疑有多可疑。 我沉默的盯着他,直到他白皙的脸上泛出红晕。他支支吾吾的说,“我知道你的名字,是因为……因为我是安旭的……好朋友。” 听到安旭这个名字,我立刻胸闷气短。 其实以我苏乐乐的人气,在校园里有某个小男生知道我名字也不奇怪。方才我还沾沾自喜觉得自己有当超女的潜力呢,可是一听到安旭拿郑伊15探┰谀抢铮θ荻寄塘恕? 我哦了一声,转身离去。走出两步之后回过头来说,“认识安旭有什么了不起?要是你再跟着我,就算你认识本拉登我也一样把你灭了。”我语句铿锵,声色俱厉的威胁。 走出十几步之后我偷偷回头看杜小白,看见他像个电线秆子似的一动不动的站在原地。我想此时他一定万分郁闷,心里在想长的挺标致一姑娘啊,怎么说起话来跟个小地痞似的?说实话,他穿白衬衫的样子真的很像安旭,都是身形瘦高的男孩子,风吹过来的时候衣摆呼啦啦的飘,蝴蝶一样飞舞。其实我由淑女沦落到地痞,还不都是他安旭害的?想着想着,我眼眶一酸,泪水差一点就涌出来。 安旭曾经是我男朋友。可是后来他把我甩了。 我苏乐乐堂堂一美女,丢了一两个男朋友也无所谓,好聚好散嘛。可是让我忍受不了的是他居然跟我一个姐妹儿跑了。那姐妹儿是我同桌,把安旭抢走之后连话都不敢再跟我说了。合着我现在每天跟一雕像挨一块儿坐着,上课的时候想找个人唠嗑都不行了。 更重要的是,我是真的喜欢安旭呀,可他却重重伤了我的心,让我好几个月来干喝醋都吃不出来味道。我千方百计的想要忘记安旭。可我这次真的栽了,越是想要忘记,就记的越清楚。 我与杜小白渐渐熟悉起来。因为我们总能在这个城市里莫名其妙的狭路相逢,足迹遍布图书馆,音响店,超市,以及满动漫周边的小摊。 后来我发现我这人其实特无耻。专拣软柿子欺负。我把对安旭所有的恨与无奈,统统发泄到杜小白身上。 在图书馆说是看书学习,其实就是找个清净地方发呆发愣,有了杜小白正好可以跟他指手画脚的磨牙贫嘴。我总说杜小白你可别小看我。一个安旭算什么啊?我怎么可能为了他放弃整个森林?哼,等姐有了钱,一定养一百二十个帅哥一百三十条狼狗,凑个整数…… 然后杜小白就特无奈。他递给我一本心理学的书,第一段写着,妄想症及精神分裂的症状及治疗。 很久很久之后,直到他已经离我远去,我才明白那些曾经看似无心的狭路相逢,那眼角眉梢的宠溺,都只能证明一件事情。 杜小白,他喜欢我。 二. 放学的时候,天气有些阴,冷风飕飕的像是要下雨。 我前脚刚踏出教学楼,雨点忽然簌簌的落下,就像我为安旭哭泣时的眼泪,劈啪啪啦的。我就纳闷了,我这个月已经够倒霉了,怎么连一片雨云都来欺负我?早不下晚不下,偏等我从楼里出来才下,故意整我。 正在兀自郁闷,一把粉红色的伞遮在我头上,在雨中圈出一片浪漫而美好的天地。我抬头,看见一张英俊的脸,竟是杜小白。我愣愣的看了他半分钟,捂着肚子开始笑。我说,“杜小白你没毛病吧,一个大男生打着粉红色的阳伞招摇过市,快别在这现眼了。” 杜小白露出很无辜的表情,说,“安旭说你喜欢粉红色。” 又是安旭。这个名字似乎有种神奇的魔力,能让我在任何听到它的时候心跳加速,似是被细细的针刺到,说不出的酸痒。可是心底却又无比的希望听到这个名字,每时每刻。 这一次我没有杜小白贫嘴。沉默片刻,我低着头说,“安旭他现在在哪儿?我已经很久,很久没有见到他了。” 杜小白将我让到马路内侧,接过我的书包背在自己肩上,这个动作很自然。他说,“他转学了。” “是他父母工作上的原因,不是因为你。”他欲解释,却起到添油加醋的作用。我曾经在心中发誓一百万遍说我再也不想见到安旭,可是当他真的离开了,我为什么这样难过。 马路上的车辆川流不息,人们匆忙的行走。我忽然看着杜小白的眼睛,说,“杜小白,如果没有安旭,你还会对我这样好吗?” 杜小白怔了怔,摆出一副很深邃的表情说,“我不知道。” 其实杜小白跟安旭是什么关系我很清楚。小白那人没什么酒量,对了雪碧的啤酒喝半瓶就开始说胡话,我趁酒打劫,他什么都招了。安旭跟他是从小一起长大的好朋友,住对门又同龄,可谓青梅竹马。上高中的时候安旭搬家了,于是两个肝胆相照的兄弟分开,用网络保持联系。安旭时常在博客上提到我的名字,说我是那种张牙舞爪没正形却又特别惹人怜爱的女孩子。杜小白被这句独特的形容吸引,一直都很想看看传说中的苏乐乐到底是怎样的一个人。前阵子他在全国数学竞赛里获一等奖,于是心甘情愿的被我们学校从一所普高里挖过来。 近朱者赤。杜小白在我的陶冶下,也学会了一些耍贫嘴的基本技能。他说苏乐乐我可是万水千山为你奔赴而来啊,这是多么浪漫的一场邂逅。 我想说,我还是希望为我万水千山奔赴而来的人是安旭,可是不知为什么,这句话到了嘴边竟然说不出口。于是翻了个白眼,刚想说些什么,一辆自行车从我身边飞驰而过,我被掠倒在地,一惊,心口忽然闷闷的疼起来。 我捂着胸口,大口的喘着气。杜小白把伞扔了,抱起我就望医院跑,冰凉的雨打在我们身上,我的心越来越疼。 我失去知觉,模糊中我听见杜小白焦急的问医生,“她的心脏怎么样了?不会有什么危险吧?” 我醒来,看见医院特有的苍白,和杜小白疲惫焦虑的脸,他见我醒来,眼睛瞬间有了光彩。 我说,“杜小白,你怎么知道我有心脏病?这个病我连安旭都没有告诉过。” 杜小白是个不会骗人的老实人,他沉吟片刻,说,“我有医疗常识的嘛,看你当时的样子自然知道你是心脏病犯了。哈哈。”他干笑,欲盖弥彰。 好在这个问题我并不想追究。 这次突如其来的劫难,让我产生倾诉的欲望。我说杜小白你知道吗,我现在的心脏不是原装的。 我从小就有先天性心脏病,十五岁那年我换了心,是一个出车祸的女孩子捐给我的。 这颗心跟我契合度很高,医生说很少有人能遇到这样符合的心脏。可是不知为什么,安旭走了之后,我的心好象变的脆弱了,再经不起一点略微的波折。 手术后我回学校读书,安旭正好转学过来。他大概是对我一见钟情了,不然怎么第一眼见到我就对我那么好呢。 那是在学校旁边那家叫“facetoface”的咖啡厅里,那里有鹅黄色的天花版和水蓝色的棉布沙发,总是在放blue的歌。安旭跟一群朋友推门进来,白色的衬衫被阳光绣出一圈金边。他身边的男孩子走过来跟我打招呼,说苏乐乐你今天怎么一个人来这里,不像你作风啊。 安旭深深的看着我,如遭遇雷击,眼睛里噬满了我一时之间无法理解的情感。 他径直走过来对我说,原来你就是苏乐乐。 安旭开始疯狂追我。他在隔壁班,每堂课下课都会守在门口堵我。每天中午他都就买kfc和好吃的巧克力给我吃。他说乐乐我会照顾你一辈子,再也不让你受到一丁点的伤害。这句只在言情剧中出现的对白彻底的打动了我。虽然我没什么苦大仇深的出身,可是他依然成了我的救世主。 他拯救了我的孤独。 我的父母工作很忙,时常要去国外出差,所以我总是一个人在家。 我不明白为什么曾经那么在乎我的一个人会那么决绝的离开我,不给我一个挽留的机会。 我顿了顿,说,杜小白你听烦了吧?我也不知道今天为什么会把这些心里压箱底的秘密全都告诉你。 我好想知道,你们男生心里到底都在想些什么? 他曾经那么喜欢我,怎么忽然就舍我而去了呢? 眼泪安静的流淌,杜小白伸出修长的手指抚摩我的脸颊,说,“你心脏不好,以后不要再想那些伤心的事情了。 如果我先认识你,我一定不会让你这样难过。” 我愣了愣,脸上微微发烫,假装快乐起来,比比划划的说,“杜小白你当我是猪吗,做人要厚道,没有安旭的话我怎么会认识你?” 杜小白沉吟片刻,断章取义的只听了前半句。 他kangyi,说,“不许侮辱猪。” 三. 杜小白送我回家,家里空荡荡的,照例没有人。 我有些泄气,颓然的把书包扔进沙发里。杜小白掳胳膊卷袖子扬言要到厨房给我煮粥喝,结果鼓捣半天端出来一碗福满多方便面。他系个围裙一脸愤恨,说“苏乐乐你们家养了多少只老鼠,怎么一粒米都没有了!” 我坐无辜状,低头大口吃面。杜小白手艺不错,他用两个鸡蛋和一根香肠,使普通的一碗泡面熠熠生辉。面吃到一半,我忽然想起了小安,今天它怎么没叫我美女呢?飞一样的冲到阳台上。看着空空的笼子,我的眼泪刷一下涌出来,号啕大哭。 杜小白一个箭步串到阳台上,说,“乐乐你怎么哭了?这样大喜大悲的心脏受得了吗?” 我一头扑到他怀里,说,“为什么地球上所有生物都要跟我作对啊?连我们家那鹦鹉小安都yueyu了!” 他轻舒口气,说,“原来是鹦鹉啊,我以为你不小心把人民币顺窗户撒下去了呢。你们家住的可是十七楼啊,鹦鹉都不太擅长飞翔,弄不好一个自由落体栽下去就跟地面发生正碰了,尸骨无存了……” 我用小拳头捶他,说“你别咒我们家小安。即使它离开我,我仍然希望它快乐安好。” 没有告诉杜小白,小安是安旭送我的唯一礼物。它没受过苦,也不知道到了外面能不能照顾好自己。平时啥好我喂它啥,就差没给它灌燕窝鲍鱼了。我希望它长命百岁,因为很多时候我都自欺欺人的把它想象成安旭。他在我身边,一直都在。 杜小白忽然把话题转舵,他说,“苏乐乐你一定很寂寞吧。” 我不知道该如何回答,便再把话题抛给他。我说,“你为什么这样问?” 他说,“现在连鹦鹉小安都飞走了,那以后谁来陪你说话呢?” 我怔怔的看着他,不知道该说什么,这家伙怎么可以这样揭人伤疤,弄得我眼眶酸楚。 杜小白忽然将我紧紧抱在怀里,我的耳朵可以听见他剧烈的心跳。 他说,“苏乐乐你做我女朋友吧。以后让我来照顾你。” 阳台的窗户开着,十七楼的风景静谧而悠远。 四起的风,带着暮色渐弥的味道,汹涌而至。 4.那个抢走安旭的同桌终于肯跟我说话。其实她人挺好的,长相文静,举止斯文,不像我,动不动就对人quandajiao ti。我不恨她。毕竟安旭选择谁是他的自由,而像他那么优秀的男孩子我想任何一个女生都无法拒绝。 她说,“苏乐乐你别生气,我说这话真的没有别的意思。那天,我看见杜小白跟别的女孩子走在一起。” 我重重的叹气,呈愤世嫉俗状,鼓了鼓白眼说,“哼,有时爱情徒有虚名。” 表面上越是不在乎,心里就越在乎。杜小白你怎么可以这样呢?是谁在十七楼上面向整座城市说他要照顾我?心里闷闷的,纠结着怅然的疼痛,。 我不敢打电话给杜小白,我怕他说我失去后才知道珍贵。因为那天,我拒绝了他。 我不知道自己究竟喜不喜欢他。我只知道,我还没有忘记安旭。杜小白对我这样好,我想我应该对他负责。如果不能确定自己是真心喜欢他,我不会浪费他的时间和感情。 那天杜小白怅惘的离开,从十七楼望下去,他的背影像树叶一般渺小而萧索。他说,“安旭就要回来了。祝你们幸福。” 当时我心里很难受,所以没有仔细琢磨他这句话的含义,还觉得杜小白一定是伤心过头了随口胡扯。他跟安旭那么多年哥们,怎么会不了解他的性格?安旭绝对是匹好马,从来不吃回头草。 晚上我终于忍不住打电话给杜小白,那个号码竟然变成空号。 我忽然从未有过的恐慌。 六. 南方的夏天,五月末就开始流火。 杜小白神秘失踪,弄的我心里空空荡荡。中午放学的时候的拉着一群狐朋狗友一起去喝珍珠奶茶,其中包括我的情敌同桌。 正午的阳光刺得人睁不开眼睛,我低着头行走。刚走到学校门口,大家忽然停住脚步。我抬头,在川流不息的人群中看到了安旭。 安旭。安旭。这个曾经在我梦里辗转那么久的名字。忽然出现在我眼前,却让我无所适从。身边的朋友们识相的四散而去,剩下我的同桌笑咪咪的在我耳边说,“其实我跟安旭从来都没有开始过。我只是,帮他给你一个离开的借口而已。” 安旭朝我走来,英俊如昔。白衬衫的衣摆呼啦啦的飞舞,nike鞋配牛仔裤,举手投足间都洋溢着足以迷倒万千少女的魅力。 他拉起我的手,说,“苏乐乐,我回来了。” 坐在那家叫“facetoface”的咖啡店里,安旭跟我说了许多话。我的脑子很乱,有种身处梦境的感觉。所以他说的话我没有完全听懂,可是故事的大概已经了然于心。 他生命中第一个恋人叫文雅。去年死于车祸,把心脏捐给一个同龄女孩。 他辗转得知那个女孩就是我。 安旭千山万水为我奔赴而来,为的,是这颗本不属于我的心脏。他在这家咖啡店第一次遇见我的时候,好象在地狱中看到一丝希望。他一直没有告诉我那个女孩的事情,也不想分辨自己是不是只把我当成她的替身。 直到后来真相大白。其实文雅的心脏并不在我身上。天底下叫苏乐乐的人很多,没想到换了心脏的苏乐乐也这样多。 安旭不知道他还应不应该继续喜欢我。 于是他选择离开,让我的同桌帮忙演了一出戏,好让我自动自觉的不再纠缠。 现在他回来了,他终于可以确定自己是喜欢我的。这种喜欢与文雅无关,与心脏无关,与回忆无关。他说苏乐乐这些日子我真的很想你。 世界上怎么会有这么巧的事情。 素昧蒙面的女孩子的心脏,为我延续生命,为我带来爱情。 可是这对我来说,到底是幸运还是不幸? “facetoface”咖啡店里每张桌子上都有一个精致的白瓷花瓶,里面插着不同的话。 我们桌上的是一枝木棉花。 我说,“安旭,其实我们都犯了一个错误。”我指着那朵木棉花,说,“你知道木棉的话语是什么么?” 安旭点了点头。 我的眼泪流下来,说,“曾经有段时间,我是那么渴望你重新回到我面前,渴望在某个路口与你狭路相逢。 可是我们始终错过。 在我还喜欢你的时候,你没有回来。而我,也为了你拒绝了我真正喜欢的人。” 安旭垂下头,说,“乐乐,我明白了。” 七. 杜小白站在我家门口的时候,我打开门,用同样的姿势愣了三分钟。 然后去客厅拿起沙发垫泼妇一样打他,一边打一边哭,说,“杜小白你这几天去哪里了,电话也变成了空号,你知不知道我多担心你啊……” 杜小白抱住我,说,“傻丫头,我手机丢了。对不起,害你这么担心。” 我垂了头,恋上泛起红晕。我看着杜小白的眼睛,说,“你知道木棉花的花语是什么么?” 杜小白点头,说,“是,珍惜眼前的幸福。” “从现在开始,让我好好珍惜你。”我一字一顿的说。 杜小白对我笑,羞涩而清澈,就像盛开的木棉。 倾城 我终于再次跌进那反复循环的寂寞中,无可改变。千百年以后,沧海桑田。 可是在想起某个不可磨灭的人时,我依然无法彻底地释怀。直到现在我也没有知道当初的决定是对是错。 可我明了:从一开始我们就选择了不同的路,所以只能有刹那的交集。 这是自己选的路,无法回头。爱他,只是我一个人的事。就算事过境迁,也与他无关。 我的名字叫做紫夜。自我记事起,我就与姥姥生活在一座深山之中,与世隔绝。 因为我们不是人类,是狐。 我没有父母,姥姥是我唯一的亲人。她有着慈祥的笑容和满头白发,依稀可以从她苍老的面容上看到她曾有怎样的绝世风华。 她喜欢一遍一遍地唤我的名字,对我说:“紫夜,紫夜,你像极了你的母亲。” 我从未在现实中见过我娘,因为她在生我后不久就死了。可是关于她的传闻却在狐族中疯狂流传,接近于族中的神话。 狐族中最妖冶美丽、凌厉狠毒的女子。她那灵气逼人的模样让世间男子为之疯狂,最终颠覆了一个朝代。她叫做妲己,我的母亲。 除了我和姥姥,无人知晓她那样的女子为何会死于凡人手中。 因为她所爱的男子,是西周未来的君王。为了完成他的霸业,她入宫伴君,圣聪蛊主,加速了商的灭亡。可是当西岐大军攻下朝歌时,她以妖狐的名义被判斩首。 千年修行的狐妖,凡人怎能奈何。可那时他的眼中全是漠然,她心冷如死。 每至忆此,姥姥的语调分外沉重。她告诉我在娘被处死前一晚生下了我,传给我千年道行,并把我托付给她。 甚至当她死的时候依然是倾城倾国地笑,让所有人都记住了那种惊心动魄的美。 我很想知道我父亲是谁,可是每当我这么问,姥姥就会不高兴。 她总是说:“紫夜,你没有父亲,也不要重蹈你母亲的覆辙,聪明一世糊涂一时。记住:千万不要爱上人类,因为爱上他们,就是死。” 可是我一直没有告诉她,我总是能梦到母亲。 她倾城倾国地笑着,眼角是流动不息的妩媚,如水一样徐徐漾开,冰冷的手指抚上我的脸庞。甜美妖娆的声音如丝一样缠在我身上。 “紫夜,你是我的女儿。而我是你延续到身体里的毒药。我们的存在,注定就是要颠覆一个朝代。” 然后她亲吻我的额头,笑容甜美糜烂。 “紫夜,你有我的千年道行,容貌更是在我之上。我知道,你不会让我失望的。” 我的原身是华贵的银狐,且行动敏捷。有人只会看到看到一道白色闪电一逝而过,却不知那是我。 可是那一天,我变为原身在林中玩耍。无意中看到一位白衣公子,温柔地将蛛网上的彩蝶放生。 他的双眼如同最静谧的湖水,让我无可自拔地沉迷其中。那是一张情网,逃不开,躲不掉。 我竟愣在原地,把自己暴露在人类面前。 他轻而易举的捉住了我,拥我入怀,爱怜地抚摸。他的怀抱干净而温暖,有着清新的木犀味道,格外好闻。 可我最终还是恋恋不舍地离开了。我们本为异族,人狐殊途。 那一晚,我辗转难眠,脑中铺天盖地的是他的白衣、他的眸、他的怀抱、他的笑。心中有不可名状的甜蜜,情种萌芽。 好不容易入睡,我见到了我娘。 她这次并没有笑,只是有些忧伤地凝望着我:“紫夜,你爱上他了。你爱上了一个人类。” 我无法否认,可姥姥的话还在耳畔回响,扯着我的心重重地坠下去。 “千万不要爱上人类,因为爱上他们,就是死。” 看穿了我的想法,她俯身亲吻我的面庞,低语: “紫夜,你可以爱上他,也不必为他而死。可是你所得到的,是甚于死的痛苦。那会是条不到未来的路,无法回头,身不由己。如若你愿意,我可以帮你。” 草长莺飞,丽日风和。 我一袭绛紫,长发轻挽,顾盼生姿,遵从母亲的话在西湖最静谧那一角浣纱。 当湖水映出他倒影时,我转身展颜一笑,桃之夭夭,灼灼其华。 他眼中的湖水终于起了层层波澜,温柔地对我说:“姑娘芳名?” 我笑而不答,颔首低眉,娘说名字不过是个代号而已,有何重要。 “你我相遇西湖。那么,我便唤你‘西施’。” 纯黑的眼瞳中有我的影子,如此美丽。 我依旧不语,唇边却噙起倾倒众生的笑容。 相思缕缕,皆在凝眸。 “你愿意和我走吗?” 他眼中温柔的光芒,碾碎了我心中最后的不舍与犹豫。 他的名字是范蠡,越国的臣子。 对于他,我非妻非妾非侍非婢。可我看得出,他在对我时,眼中是满满的爱恋和宠溺。 他总爱为我梳头,三千青丝如水一样在他手中流动。他在我耳边低喃:“西施,你知道吗?从西湖见到你第一眼开始,我便明了我已在劫难逃。你定是上天 送给我的礼物。” 月华如水下,我为他起舞,优雅若狐,翩跹如蝶,长发长裙在风中纠缠,嘴角牵动出绝世倾城的笑,闻着他身上清新的木犀香味,像撒娇的猫儿一样倒在他怀中。 乱世之中,硝烟四起。 渐渐得,他眉头深锁,阴云密布,看得我心如刀绞。 梦境中娘的笑容依旧,她对我说: “紫夜,你所爱的那个男子,是那么接近当今政局的中心。你为他坠入人世,爱上的是那个温文雅致的公子,还是那个复杂的政客?与他的痴缠,终有一日,会将你卷入这急流之中。” 一语成谶。 然而关于我的传闻就在市井间中流传起来,如同野草般蔓延。越来越多的人在议论范蠡从西湖带回的那个女子,笑容温婉如月,却有着摄人心魄的美。 我只是渐觉不安,,一个女子的名声如果一传到了这般境地,恐怕不是什么好事。 终有一日,他回府。我盈盈奉茶,他却不应,只是描慕着我的面容,眼中隐约有泪光闪现,声音有无奈的喑哑:“西施,为人臣子,我……也没办法” 越国战败,越王勾践为讨好吴王夫差,欲将越国的绝色献于吴国。我也是其中之一。 玉手轻颤,泪水与手中的杯子一同坠落,摔了个粉碎。 我只是想要一份简单的爱与幸福。真的,有那么难吗? 母亲越来越频繁的出现在我梦中,眼中是潋滟不兴的柔情: “紫夜,你天生就是该蛊惑人心的女子。我早就知道,你是不会让我失望的。” 进入吴国,入住后宫,吴王为我倾倒。 我亦不是母亲那般妖娆的女子,只是矜持而高傲,将仇恨深埋心中,一颦一笑却又温婉如月,愈加摄人心魄。 北方有佳人,绝世而独立。 一顾倾人城,再顾倾人国。 可是,我依然逃不出对他的思念。 临行前他对我起誓:“西施,吴国灭亡后,我便带你离开,泛尽五湖舟。” 面颊上还余有一丝他给的温暖,真切地恍如昨日,又仿佛隔了几生几世的遥远:“西施,请想尽一切办法,加速吴的灭亡。” 他越是如此,我便越是悲哀。是否他早已明了,我无力拒绝他的要求,我期盼和他的归隐,才会如次对我许下诺言? 以我的爱为砝码,以我的美貌为赌注,孤注一掷,算定我会助他灭吴。 范蠡,你大可不必如此苦心积虑,以爱为诱饵让我上钩。只要你想要,无论多难,我都成全。 吴王愿为红颜一笑一掷千金,从他的眼中我可以看到他有多爱。 可这世间唯一待我如此的男子,却依然无法攻占我的心。 总是想念范蠡身上清新的木犀味道,在思念的寒潭中越陷越深。 世间的痴情儿女,哪个不是如此飞蛾扑火? 纵使我是修行千年的狐妖,这一场注定的情劫,我无处可逃。 更深夜,新月如钩。帝王院,丝竹依旧。 吴王终是为我荒废了朝政,这日渐衰落的吴国背后,是我日渐充盈的希望。 莫忘吴亡后,泛尽五湖舟。 吴国被越国轻易攻克,我作为后宫妃子暂时监禁。 这区区的监牢,如何关地住我。只是我相信,会有一人前来,带我离开,履行他的誓言。 梦境中娘的面容上有惨淡的凄然: “紫夜,爱上人类,是我们狐族女子必经的劫数。可是相爱,未必就要相守,即使他爱你如斯。” 从梦中惊醒,一双有力的手突然拉起我出了监牢,紧紧捂住我的嘴,耳边是那熟悉的声音:“西施,是我。” 脑中突然一片木然。在这重逢之时,千言万语,我竟无法成言。 终于,他停住了脚步,带我来到了一个空无一人的院落。 月华如水,暗香浮动。 转身霎那,我泪如雨下。你可知忧能伤人?相思能蚀骨? 泛尽五湖舟的承诺,吴王面前的曲意承欢,月夜的焚心之痛。范蠡,范蠡,你是否一切安好?是否爱我若斯? “西施,苦了你了。” 几年的忍辱负重,就在他的一句话中,烟消云散。 他长久地凝视着我,混合了心痛、爱恋、不舍以及说不清的复杂情愫,可任谁都可以看出他眼中风平浪静下的汹涌暗流。 他眉间有纠缠的曲线,叫我心痛不已。抬手,想为他扶平。然而他下意识地向后一退,躲开了我的手。 于是我的手,就这么硬生生地停在了半空中。 怎么会有这种事呢?明明近在咫尺,却仿佛隔了海角天涯。即使是上次我的原身再他怀中,也从未有过这种感觉。 下定了决心似的,他走过来,双手扶上我的肩,一字一顿地说: “西施,请你离开这里。再也不要回来,再也不。” 我的明眸突然荫翳,身体有不易察觉的颤抖。 他说的是要“我”离开,不是“我们”。 “范蠡,你答应过要带我走,你答应过的。” “对不起。” 我突然就笑了,笑地不尽辛酸绝望。要我如何相信,眼前温文雅致的男子,不久前还牵着我的手,那么坚定那么宠溺,要给我一世的幸福。 “是为了什么?” “为了你的仕途?” “为了我已是吴王的妃子?” “还是为了别人的流言蜚语?” 他良久地沉默,点头。 于是我的笑容,就停在了脸上,一分分冻结,一路冷到心里。 “难道你把我从西湖带回,只是为了我的倾城美貌?难道你从一开始,就把我当作手中的棋子,助你灭吴兴越,平步青云?” 他依是不语,点头。 他低着头,可我依然感到他眼中整面无风的湖已被我点燃。范蠡,我明明可以感觉到你对我的不舍与爱恋,可你为何要如此狠心赶我离开?为何要背叛你的心? “为何你从不对我说‘爱’这个字?你明知道,只要你的一句话,我就可以舍弃一切,追随你一生。可你就是,吝啬着那句最简单的话语。范蠡,我只要你一句话。你爱我吗?爱我吗?” 他还是一言不发,我终于痛哭出声。 “原来流芳千古,一代贤臣才是你想要的。既然这样,我走。” 恍惚中想起娘曾经说过的话: “紫夜,若一个男人这样对你,那就表示他不得不放弃你。如果你不想离开,那么你定是爱上他了;可你若真的爱他,就放过他。” 即如此,那么范蠡,我放过你了。 寒气侵入骨髓,忧伤绽放为天地间的汪洋,肆意流淌。 隔着这片汪洋,灰飞烟灭了几千年的时光。 很多很多年以前,那段浸满我娘血泪的过往,终于加诸于我们身上,一样的惨烈绝望。 那时的妲己,我的母亲,是否也是如此,寒冷入骨,心冷如死? 范蠡,你我之间,谁对谁错,谁又把流年偷换。 我一步一步向前走去,将曾经的恩爱甜蜜抛在身后。 刚刚关押我的监牢突然火光冲天,硝烟弥漫,染红了天际,哀艳缠绵如同娘往昔的容颜。我突然听到我的名字,如此撕心裂肺地,响彻天穹。那是他的声音。 不要回头,不要回头,我一遍遍告诫自己。然后念动咒语,变作一只雍容的银狐,优雅地以一只狐的姿势卧下。 终于看到他跌跌撞撞地跑过来,慌乱地唤着我的名字,四处找寻。 这个稳重的男子,何尝这样癫狂过? 他终究还是爱的,方才的大火分明是冲我而来,有人想除我而后快,他担心我有性命之虞。 只是刚才那样任我无边无际地枯萎,现在又猛然醒悟,还有什么意义。 那个他爱过的西施,已经死在他一次次的伤害中,全然泯灭。 我是紫夜,是狐。 终于看到了我,他嘴角噙起苦涩的笑,将我抱起:“小银狐,是你吗?” 他还记得我,木犀的味道依旧,他的怀抱温暖依旧,只是再也暖不了我。 陪他找遍每个角落,耗尽所有力气,再也寻不到她时,在那个空无一人的院落,他握紧双手,颓然倒地。 “小银狐,你知道吗?其实,我舍不得她走。” 滚烫的眼泪落下,灼伤了我的白色皮毛。 我终于像个小孩子一样,在姥姥怀中哭得歇斯底里。 “姥姥,我好想你,我好想回家。” 她苍老的面容上依然有慈祥的笑容,舒展绽放为奇异的花朵。 “紫夜,没事了。回家了,一切就都过去了。” 梦境中的母亲只是一遍一遍地问着我: “紫夜,你后悔吗?你恨他吗?” “娘,你当年为他进宫嫁于纣王时,是否后悔?” 她长久缠绵地凝视着我,俯身亲吻我的额头: “紫夜,你真的没有父亲。你就是我,是我怨念的延续,是仇恨萌芽的果实。我只想求一个结果,你恨他吗?你,后悔吗?” 唇边噙起绝美的笑,倾城倾国,千回百转。 “娘,我不恨他,亦不曾后悔。这条路是我自己选的,无法回头。爱他,只是我一个人的事。就算事过境迁,也与他无关。” 一滴晶莹的泪就突兀地落下,从她眼中流出,寒冷入骨,瞬间割破了氤氲的梦境。 “紫夜,请原谅我的自私和隐藏,为了求一个答案,对你掩盖了事情的真相。其实越王勾践垂涎你以久,欲纳你为妃。那日范蠡是违抗他的命令擅自放你走的。他只是不想再伤害你,才会如此狠心。” 眼中蓦然腾起淡淡的雾气,可我的声音依然是冷凝镇定: “我是修行千年的银狐,怎么可能不知道。但你的话是对的:相爱,未必就要相守,即使他爱我如斯。” 范蠡,你我之间,究竟谁对谁错,谁又把流年偷换。 以天生的灵异,逃离皇宫那晚,我施了法术。 那一夜皇宫监牢的大火,将天色映成血红,烁烁燃尽我一生的苍翠年华,成就了彼此的悲凉。 我要所有的人都以为,西施在这一场大火中香销玉损,尸骨全无。与范蠡,毫无关系。 这样你就不必为我背负欺君的罪名,我欠你的,也还清了。 范蠡,我已为你做了能做的最后一件事,请好自珍重。你负我在先,又为救我违背皇命。所以我始终无法对你置之不管。 我们的爱都一样奋不顾身,只为对方着想。长痛不如短痛。 君为我涉险,愿为君效前。 忘了从多久开始,我就以一种亘古不变的姿势凝视着远方的夕阳,凝视着飞鸟飞过天空的痕迹,任风一缕缕地吹散我的思念。 恍惚中会看到我娘的笑靥,如水一样徐徐漾开,艳绝人寰。她眼中有淡淡的烟愁,一遍遍对我说: “紫夜,我们都是一样的女子。为了一个自己永世都见不到的人,寂寞千秋。” 母亲,我终于明了你当日的话语,何谓甚于死的痛苦。佛经有云:人世八苦,即生、老、病、死、爱离别、恨曾会、求不得、五阴盛。 爱离别为八苦之首。这三个字,甚至苦于死,于人,于妖,于世间所有生灵,都是一样。 生命中最凛冽的遗忘让我想不起他的面容,只能依稀感觉到他就在浮云那头,隔着尘世的喧嚣,隔着时空变幻的裂缝,我永远都无法触碰到的地方,如同观望最氤氲的梦境。 可是我始终无法忘记,那天他在月华下,抱着我的原身,对着空无一人的院落,叹息。 眼中有我所见过的最温柔的光芒,他说: “西施,你永远都不会知道。我想要的,是和那个浣纱的女子,在远离了纷扰的江南,厮守终生。” “只是我已经选择了这条为国的路,又怎么可以回头,又怎么可以再把你带入这乱世之中。” “不说爱你,只是怕负担不起你要的爱。” “你是个那么害怕伤痛和复杂的女子。许多事淡一点,再淡一点,真的没有什么不好的。” 花开花落,倾城无声。 此情此爱,可共戴天 七月七日 序 二00二年的夏天,我进了人生只有一次的大学,谈了一场空前绝后的恋爱。直到现在,我也没能计算出被爱与欺骗之间的误差。所谓真相,真是一种残忍的东西。一个以为世界是粉红色的梦幻女子突然发现自己深爱的男子狠狠地骗了自己,于是梦幻的世界里下起了大雪,冷得冻结了我的心,却止不住倾泻而下的眼泪。原来,我一直生活在一个美丽的玻璃罩里,被自己爱的人打碎之后,便成了一个与寂寞如影随形的女子。故做的坚强和冷漠不能抹去心底的痛楚。多少次午夜梦回,眼前一片泪海。渗入每一滴血液的爱情被生生的抽离,我在黑暗中挥动着手臂,用撕烈的声音说,如果可以选择,我会选择永远不要遇见你。我死了一次,死在我最爱的人手上。 很多人说,因为恨和爱同是激烈的情感,所以可以互相转化。可是,一个自己深爱的,刻在记忆里如影随形的男子,要怎样才能恨他呢?恨他只能让我更恨自己。恨自己是这样一个无法让他单纯爱上的女子,恨自己的感情无法收放自如,……甚至恨自己看透了臣爱我的本质。我本可以选择继续装傻,继续相信臣是真心爱我,可是,连自己都骗不了的谎言,又怎样拿去骗别人。我死了一次,死在我最爱的人的手上。 我爱上臣最初的原因,也许是我爱上了他的那双手。那是一双多么修长温暖的手,我曾经以为拥有这双手的人一定是善良温和英俊而聪明的。我一直以为,只要这双手握住我的双肩,我就会心甘情愿赴汤蹈火无怨无尤,我也没有想到自己会有挣脱这双手愤然离去的一天。仔细想想跟他相识不过不到一年的时间,可是为何回忆起来却如一生一般漫长,每个细节都如电影般清晰而生动,刻骨铭心,念念不忘。我死了一次,死在我最爱的人的手上。 2002 我是独女,爸妈都很疼我。所以我报道的那一天他们没有让管家送我而是亲自来送。爸爸说女生不要太张扬,所以没开他新买的benz来。学校门口的车很多,可是这种新款的bmw还是很显眼。于是我对老爸说,爸你给我买个beatles那款车吧,满大街都是,一点都不张扬,以后我要回家就让司机开那个来接我。我爸想都没想说,也是,那车挺适合学生的,你说要什么颜色的吧。我说就绿的吧,跟玩具似的多好玩啊。我爸说真有眼光喜欢绿色的,明天就给你买回来。我当时心里就想我毕业的时候要个红色的法拉利当礼物,看你还答应的这么痛快。 报道的时候带我去宿舍的学长名字叫臣。当他从我手中接过那个又重又大的旅行袋的时候我的手碰到了他的手。他的手很暖,手指修长,指甲干净整齐。有这样双手的人,一定是善良温和英俊而聪明的男子。臣确实是温和而英俊的,而且待人很有礼貌。他对我的爸爸妈妈说话的时候更是温文有礼,以至于回家的路上爸妈一直都说我们丫头考的学校不错不愧是个国本,培养出来的都是人材。事实上他是不是人材我并不关心,我关心的是以后的日子里,他会不会用那修长的手指发短信给我。我好想握着他的手,我想跟这样一个有着修长手指的英俊男子开始我人生中第一场爱情。 我一直觉得自己很可爱,虽然身高不足一米六而且只有八十多斤。我用的护肤品都是兰蔻和欧莱雅,每个季节都有两大衣橱的衣服。难道这样的女子不能吸引人吗?即使臣是那样一个优秀的男子,我也相信他会爱上我的。现在想来,我一直昂着头追逐着臣,像个骄傲的小公鸡,以为自己可以征服整个世界。忐忑中等来了他的短信,那时已经是很晚的时候了,我正躺在床上辗转反侧。他说,明天中午一起吃饭吧,带你了解我们的食堂。看吧,我就知道他会发短信给我的。因为短信本来就是比打电话更暧昧的一种表达方式。从此以后,我的心里总是有他的影子,我总是想见到他,我总是在我喜悦或者忧伤的时候发短信给他。因为他的存在,手机成了我最重要的东西。只要看到他的只言片语,我的心便会温热好久好久,脸上情不自禁的盈盈笑意,连自己都感觉得到。 接下来的进展很顺利,虽然臣一直都没有跟我明确表示他的心意。可是我知道他是喜欢我的,因为他对我好。很多女生对他好,可是他只对我好。圣诞节的时候,他约我一起吃饭,给我的圣诞礼物是一个很大的粉色心形枕头。我送他的是一件jackandjones的毛衣,灰色的,很适合他。送我回家的路上,他说,七七,当我女朋友吧。我定定地看着他,好久好久,才抱住他说,我以为你要到愚人节才肯跟我说这句话呢。我捉住他的手,接住纷飞飘落的雪花,看那白色的精灵融化在他手心,我感觉自己的心也在一点一点地融化在他掌心里。 跟臣在一起的日子像溪水一样欢快的流淌,我每天都为穿什么衣服涂什么唇膏而犹豫再三,因为我希望跟臣在一起的我是漂亮迷人的,可以配得上他的女子。臣是校学生会主席,每次学校有什么活动最出风头的总是他,我本来很讨厌出风头的男人,可是因为他是我的臣,万般不是也成了闪光点。 都说爱情友情是同样重要的两种生命元素。无论缺哪一种,生活的花朵都不会开得绚丽。我跟同寝室的女生都很要好,在她们面前我尽量小心翼翼地花钱,尽量少用昂贵的化妆品,尽量少穿名牌的衣服,尽量装做努力学习以便解释不费吹灰就得来的高分。我“尽量”地做了这么多事,真诚努力地爱着同一寝室的姐妹。友情果然比爱情来的容易得多,即使有欺骗也是没有杀伤力的。2002里意乱情迷的我,只看到爱情的幻影,却未能碰触到它。可是仔细想想,这又能怪谁呢?如果不爱一个人,就永远不会被他伤害。如果我不爱他,我就不会死在他手里。 2003 这个寒假臣没有回家。我以为他是因为我才留下来的,因为他说一天看不到我都会头晕眼花。整个冬天我们几乎形影不离,我牵着他的手看了今冬的每一场雪。我觉得他的手越来越暖,这种温度越来越让我欲罢不能。我跟他的甜蜜爱情进行得如火如荼。后来想想,也许是这个同乡会打碎了我们通向永远的契机,让我从此走进美丽的玻璃罩外的另一个世界。 在这次同乡会上,我见到了君仪。臣说他们从小就是同学,说他们是好朋友,说君仪是个有才气的姑娘。她长相并不出众,而且臣是个多么左右逢源的人,基本所有的朋友到他嘴里都成了好朋友,按理说我没有理由对君仪另眼相看,可是我却独独对她过目不忘。她的皮肤出奇的白,眉宇间透着倔强。她看我的眼神很特别,如果我会感觉背后一阵凉意,那一定是她在背后看着我。二十几年来,从没有人给过我这样的感觉。 春天的时候四级成绩公布,我考了95分,全校最高。我是非英语专业的大一学生,自然另人刮目相看。也许斯就是由此喜欢上我。斯是富家子,每日玫瑰巧克力和各种礼物塞满我的课桌,平均每日短信50条,各种内容都有,我想他的手机一定是那款手写的诺基亚。为了阻止事情继续发展,我约斯到学校附近的咖啡厅,告诉他我已经有喜欢的人了,我爱臣,永远都不会变。斯站起身大声说,我会等你,之后转身走掉了。我只好无奈地起身离开,就在我要推门出去的时候,我看到了在这里打工的君仪。我跟她,总是在不该相遇的时候遇到。显然,她看到了斯跟我之间的事。她直直地看着我,那是一种很复杂的眼神。夹杂着怨恨,嫉妒,不屑和……怜悯。我避她的眼睛,不去理睬那让我害怕的复杂眼神。 时间平静的在我和臣的爱恋中流走。入夏之后不久的一天,同寝的姐妹跟我说起君仪。我说我知道她,她是臣的老乡。她说,听说她跟斯在一起了,是她追的斯。这个斯也真是的,前几天追你追的那么凶,没想到这么容易就变心了。我并没有想起斯,却猛地想起以前有人告诉我在街上看到过臣和君仪在一起,而那天臣告诉我他室友病了他要照顾他所以不能来找我。我当时觉得一定是那人看错了,像臣那么英俊的男子也不是没有的,而君仪那种面容入水的女子更是一抓一把。何况我相信臣,他爱我,他怎么会骗我?我爱他,他怎么能骗我?我是感觉敏锐的女子,臣,你不应该骗我。 可是我希望我的感觉是错的,我希望是我杞人忧天,我希望是我以小人之心度君子之腹。我跑去臣的宿舍,我只是想问问他爱不爱我,只要他说爱,我就什么都不问什么都不想了。 那一天,是2003年的7月7日。 尾声 七月七日的南半球也许真的会下雪吧。我还记得雪花在臣手中融化的情景,就像我的心融化在他手心里一样。七月八日,我跟臣提出分手。他很意外,以为我在开玩笑。我直视他的眼睛说,臣,我是认真的,你曾经是我最爱的人,可是现在我已经不爱你了。希望以后你不要纠缠我,你知道我家里很有钱,如果你再来找我,我以后会带着保镖来上学。 所有人都不知道我跟臣分手的真正原因。他们甚至以为我是个喜欢欺骗人感情的放荡女子。只有我自己知道,一直以来被欺骗的人是我。 七月七日那天,我在臣的房门外听到里面他和君仪的对话。臣说,君仪,你别这样好吗,你知道我是爱你的,你不是答应等我么?臣,你说过你叫臣是因为我名字里有个君字,这一辈子你都会疼我爱我。我知道你跟关七七在一起是为了我们的将来,可是我爱你,你知道看你们出双入对我心里有多难受吗?我不爱斯,可是斯能给我关七七有的东西。而且,我要证明给你看,他关七七能得到的男人,我也能得到。除了有钱,她还有什么,长的像个初中生,哪里比得上我……这是君仪的声音。 门缝里我看到了我深爱的男子。他抱住君仪,哽咽的说,君仪,你等我,你等我,我跟连七七在一起都是为了我们的将来……她没来报道之前我们就已经说好了的不是吗,我们是一起看的新生档案啊……总有一天我们会在一起的,你等我……我只是不想让你受苦…… 因为我爱臣,我没有办法做伤害他的事。我没能冲进去打他两耳光然后让我的家人和学校都知道他肯爱我的原因。我不知道,原来在我看不起君仪的同时,她更看不起我。我神态自若的离开臣的宿舍,我听的已经够多了。当时的我,没有流眼泪,也没有一点点的不自然。谁也不知道,我关七七,在二00三年的七月七日,被此生最爱的男人杀死了。从此以后的我,便是另外一个人了。 我是一个与寂寞如影随形的女子,我常在午夜梦回的时候独自流泪,疯狂的想念我今生唯一爱过的男子。我死过一次,死在我最爱的男人手里。 迷迭香 我想我最喜欢的人始终是季朗。不然也不会被他的拒绝伤得体无完肤,心碎成灰。 可是我又能怎么样呢?世界上除了他,谁还有这样的本事,只用一个最简单的微笑便可让我枯木逢春。 临走之前,我送给他一束迷迭香,它的花语是,留住回忆。 part.1 我想,我跟季朗之间的故事,要从我在走廊的窗台上捡到一本政治练习册说起。 那个静谧美好的午后,我背靠着窗台站着,看着那满页的错题,政治课代表的职业病便发作起来。下意识地拿起手中的彩色铅笔,一边画圈一边摇头。 忽然有人自后轻拍我的肩膀,漂亮的声线自半空响起,说:“美女,那本书好像是我的唉。” 我猛地回过头,对上一张棱角分明的脸。白皙,英俊,细碎的刘海垂在额前。黑色的制服在他身上惊人的好看。我睁大了眼睛,一下就愣住了,手中的政治练习册啪一下掉到地上。我没想到这本错误百出被我画了无数个圈圈的政治习题,会属于锦绣一中风头无二的混混——蓝季朗。他的名字,在这所省重点高中里无人不晓。 “我,我……”我的脸莫名地红起来,“我”了半天,没说出一个完整的句子。 季朗的唇角露出一抹戏谑的笑,俯身拾起地上的练习册,“你是总考年级第一的谢潮汐吧?我知道你。” 从未想过,我的名字自他口中说出,会有如此惊人的震撼感觉。我看着他微笑的脸,愣住半晌,然后条件反射般地拔腿就跑。直到气喘吁吁的坐在教室的椅子上,脑海里还满满盘旋着他的影子。 顾小莫足足盯了我半分钟,说:“潮汐,出什么事了?你面色红润傻笑什么呀?莫非有人跟你告白了?还是你拒绝谁的告白了?” 我猛地攥住她的手,“怎么办啊小莫,我好像喜欢上了一个人呢。” “谁啊?”小莫一愣,然后饶有兴趣的问。 “蓝-季-朗。”我一字一顿地说。 其实我注意季朗很久了,他像一个传奇,被众多女生口口传诵着,一点一滴的积累在我心里。而当今天他如此接近的站在我面前,我才发现,原来那些有意无意的关注早已经在年年月月的时光中由量变到质变了。 话音刚落,小莫亮亮的眼睛就一点一点黯了下去,说:“算了吧潮汐。喜欢他的人多了去了。那个霸王你惹不起的。就算你惹得起他,他那个狠辣的女朋友也饶不了你。” 然后我惴惴窃喜的笑容就僵在脸上了。 原来,季朗是有女朋友的。 part.2 那天晚上,我在博客上写了许多许多关于季朗的话。 坐在电脑前,望着有大片花瓣飞舞的华丽页面,想起季朗近乎完美的五官,我的嘴角就下意识的向上扬起。半晌才回过神来,发现文章底下有一条新评论。是那个叫“桑梓”的网友。他说,潮汐,你说的那个小王子,该不会是蓝季朗吧? 我的心咯噔一沉,这个桑梓,是我身边的人吗?桑梓是我认识一年多的网友,我漂亮的博客界面就是他帮我做的,甚至连背景音乐《lovein december》都是他帮我选的。他每天都会来给我的日志留言,可是他自己的日志却很少更新。一直以为他只是个远在天边的网友。 我的博客名字叫做“寂若潮汐”,可是上面从未提过我的真名叫潮汐。我写季朗的时候,也都是用第三人称代替,桑梓怎么会知道我写的蓝季朗? 博客的宗旨就是记载心情跟生活,就算被相识的人看到了又怎么样?我就是喜欢蓝季朗! 第二天放学的时候,蓝季朗斜斜的靠在走廊上等我。在来往众人探询的目光下,他把那支七彩铅笔递给我,看着神情紧张的我,说:“谢潮汐,你很怕我吗?” 我深吸一口气,鼓足了勇气直视他的眼睛,说:“原本是不怕的。可是从今天起,我好像开始怕你了。” “为什么?”季朗诧异的挑眉。 其实学校里谁不知道我谢潮汐是出了名的大方得体,就算作为主持人参加市里的校园文化节的时候我也没有半点慌张。可是不知道为什么,每当我近距离面对季朗的时候,便会有种手足无措的感觉。我看着神情微怔的季朗,微低了头,说:“你的政治很差唉。有时间的话,我给你讲讲吧。” 季朗又是一怔。 我绞着制服的衣角,脑袋里跳出那句经常出现在电视剧里的至理名言,不管结局如何,幸福总是要靠自己争取的吧。想到这里,脸颊就刷一下红了起来。 空气里弥漫起一阵诡异的沉默。站在对面的季朗半天没有声音。我蓦的抬头,只见夕阳晚照的余辉里,季朗直直的看着我,乌黑的眸子瞬间掠过一丝动荡。 “补习是吗?那就从今天开始吧。”四目相对的瞬间,季朗飞快的调转目光,双手随意的插到裤袋里,悠悠然的朝楼梯口走去,背影挺拔得像株英俊的小白杨。 我呆住片刻,加快了脚步跟在他身后,唇角莫名的扬起一丝笑意。十几年来,我从来未曾体验过这种感觉。原来踩着一个人的影子,默默的跟在他身后,是这样幸福的一件事情呢。 细碎的甜蜜,就像清澈的晚风一样灌满胸口。 part.3 穿过空旷的操场走出校门,站在路灯昏黄的街角,季朗忽然停了下来,低头专心看他影子的我来不及刹车,猝不及防的撞到他背上。 季朗回过头来看我,脸上若有若无的挂着一丝诡计成功后的微笑,说:“谢潮汐,你真的要为我补习吗?如果你只是随口说说的,那么现在反悔还来得及。” 季朗很瘦,脊背的骨头都有种鳞次栉比的感觉,我捂着被撞得微疼的额头,反问说:“我为什么要后悔?” 话音未落,季朗忽然一把将我拉到身边,眼睛直直的看着我身后的方向。身后几个小混混模样的人七扭八歪的站在我刚才站过的地方,眼神斜斜的看着我们,手里还握着几根棒球棒。 这种阵势我只在电视上见过的,我下意识的往季朗身边靠了靠。季朗不动声色的把我拉到身后,神色悠然的望着对方。 “呵,季朗少爷也有落单的时候啊。”领头高大的男生晃晃悠悠地走过来,咬牙切齿地看着季朗。走近了,看到我,咧嘴一笑,“又换跟班了?你不怕林娜找她麻烦吗?” 林娜。这个名字乍然入耳有些微微刺痛的感觉。看来顾小莫说的是真的,季朗真的有个叫林娜的女朋友。听说她从初中开始就跟季朗在一起了,人很漂亮,打架也很厉害,但凡靠近季朗的女生,不出两天都会被她找人扇耳光。方才的最后一节自习课上,小莫给我讲了这些,“潮汐,你还打算喜欢季朗吗?”我想了想,说:“如果被扇几个耳光就可以继续喜欢季朗的话,那么,也是值得的吧。”听了我这么没出息的回答,小莫狠狠地白了我一眼。 “秦浩然,上次你没被我修理够吗?今天我没时间,要报仇的话明天过来,我一定奉陪。”季朗冷冷地回答。 “看你嘴硬!兄弟们,上。”那个叫秦浩然的男生手一挥,他的手下就一步一步的围了过来。 我忽然笑着猛拍季朗的肩膀,很大声地说:“你看吧,我就说他们会上当的!” 季朗跟对方都是一愣。 我望了望旁边黑暗的小巷,说:“你们都出来吧,他们跑不了了!”秦浩然他们下意识的顺着我的目光望去,神情立马慌张起来。看来在香港黑帮片里学的这招“虚张声势”还是很好用的嘛。 这个时候,我握紧季朗的手,用百米冲刺的速度,飞一样朝相反的方向跑去。 夜晚冰澈的空气掠过鼻息,原来冬天的味道这般沁人心肺。我紧握着季朗的手飞奔在夜晚无人的街道上,忽然希望可以一直跑下去,跑到天长地久。 不知道跑了多久,季朗拉着筋疲力尽的我走进旁边的kfc,看着瘫倒在桌子上的我,拍拍我的头,说:“小孩,看不出来你还很滑头哎。” 我咧开嘴,给他一个大大的笑容,气喘吁吁的说:“电影不是白看的。” 季朗把一杯冰橙汁放到我面前,说:“谢潮汐,我刚才给过你机会反悔的,可是你没有那样做。那么,既然你进到我的世界里了,我就不会再让你离开。” 我望着季朗忽然认真起来的眼神,倏的一怔。我说要帮他补习政治,原本就是在为自己找一个接近他的借口。只是我没想到,季朗竟会这么配合我,还说出这样模棱两可的话。“不会再让你离开。”这句话是什么意思呢?听起来很重耶。重得好像一个承诺。 季朗看我傻呆呆的望着他,又说:“喂,说实话吧。刚才你是为了牵我的手才那么做的吧?” 我的脸又像火烧一样红起来,低头大口的喝橙汁,不敢再看他的眼睛。半晌才大叫了一声,“才不是。” 然后季朗再一次牵起我手,说:“谢潮汐,你不着急回家吧,我们去打秋千好不好?” 那天晚上,我在博客上写:“纵使有一天我会像电视剧中的女主角一样失忆了,忘记了曾经所有,我也一定不会忘记今晚。因为他给我的快乐,无人能及。” 离开kfc以后,季朗真的带我去公园打秋千。原来飞翔在空中时看到的星空是不一样的,季朗在我身后说:“谢潮汐,其实我注意你很久了你知道吗。可是跟我在一起会遇到很多困难。我没有把握给你幸福,你明白吗?” 我荡起双腿,感觉整个人都要飞到月亮上去了。我回头,微笑着引用了一句政治书上的话,说:“实践是检验真理的惟一标准。我们一起试试看吧,好不好?” part.4 很快我就知道了季朗所说的困难指的是什么了。 那天正在上体育课,小莫指着邻班的帅哥跟我咬耳朵,她说:“潮汐你看,梁桑明在看我耶。他该不会是看上我了吧?” 我推了一下她的头,揶揄着说:“梁桑明可是一小公子啊,天天坐a6上下学,情人节那天收到那么多巧克力都面不改色。他喜欢你的几率大概跟中六合彩差不多吧?” 在我的严重打击下,小莫扁扁嘴刚想反击,目光却忽然僵住了,直直的望着我身后,眼神凝重起来。 我回头,看见一个穿长靴和短裙,染着酒红色头发的女生带着一大帮女生,正虎视眈眈的看着我。那个女生皮肤白皙,直发熨帖的垂在肩膀。化了淡妆,涂了睫毛膏的睫毛在脸上映出纤长的影子,是个不折不扣的美女。我看着自己身上的运动服,心底莫名的生出一种自卑感。 小莫上前两步,挡在我身前,说:“你是林娜吧?潮汐跟你没什么好说的。” 林娜上前一步,动作利落的挥了一巴掌在小莫脸上。小莫捂着脸,怔怔的看着她,眼泪无声无息的流了下来。我不动声色的看着林娜,“你今天来找我,是为了季朗吧?你想不想让我离开他?” 林娜见到我这个反应,微微一怔,下意识地说:“想。” “想就别还手!”我一个耳光扇到林娜脸上,她白皙的脸上立刻浮现出一个五指红印来。就在暴怒的林娜马上要扑上来的时候,我的余光忽然瞥见一个熟悉的身影。 季朗面无表情的看着我们,目光冰冷得好似十二月的霜雪。 part.5 我在学校跟人打架的消息很快传到老师跟家长耳朵里。对于刚升入高三的优等生来说,一点点风吹草动也可以引起大人们的高度警觉。在被他们轮番训话之后,我才想起,季朗已经好多天没有让我给他补习了。于是在深夜里发短信给季朗,“你在哪里,我们明天见面好不好?” 季朗没有回复,打电话过去也没有人听。我的心渐渐凉下来。是不是因为我打了林娜一耳光,他就要放弃我了呢? 我打开电脑,大篇大篇的写博客,我说他如果不喜欢我,为什么要对我说那些话呢?可是如果他喜欢我,又为什么要对我这般若即若离呢? 那个叫桑梓的网友居然也在线,他回复说,也许,他有他的苦衷吧。 我给他发站内消息,说,你到底是谁? 桑梓迅速下线。没有回答。 第二天,季朗没有来上学。我满世界的找他,却始终一无所获。好容易捱到放学,走在回家的小路上,我身后传来有特殊节奏的脚步声。我猛的回头,以为可以看到季朗。 昏黄的灯光下,我的笑容僵在唇边。站在我身后的人不是季朗,而是林娜。 寒冬凛冽的晚风里,林娜解开羽绒服和围脖,指着刺了字的锁骨给我看,说:“谢潮汐,我能为了季朗留下一辈子的印记,你能吗?我甚至能为季朗去死,你能吗?” 我瞠目结舌的望着她的锁骨,忽然不知道该怎样回答。不难看出那是真正的刺青,是用针蘸着颜料一下一下刻上去的,蕴含了多少刻骨铭心的疼痛。 只见她白皙的皮肤明晃晃的刺了四个字,我爱季朗。 猝不及防的,林娜忽然带着哭腔说:“谢潮汐,从来没有一个女生能让季朗对我说出分手二字。我求你了,你把季朗还给我,好不好?好不好?” 我愣在原地,只觉脑中一片空白,用尽全身力气把林娜扶起来,转身逃一样朝家的方向跑去。眼泪洒在风里,胸口剧烈的疼了起来。她很爱季朗,我感觉得到。可是我呢,我就不爱他了吗? 我疯狂的发短信给季朗。说政治书上的知识点,说天气,说考试,说以后的理想……仿佛只有这样,我才可以证明自己并没有被林娜动摇。 桑梓在我的博客上留言,说,放不下一段感情的原因有许多种。也许他是喜欢你的,可是他却有不能辜负的人。 坐在黑暗的房间里,看着大片花瓣飞舞的界面,我忽然有种奇怪的感觉,这个叫桑梓的人会不会就是季朗呢?若非如此,他又怎么会这么了解我呢? 于是我再一次发站内消息给他,说,季朗,明晚六点,我在kfc等你。 政治书上强调的是辩证唯物主义。可是我现在却成了一个唯心主义者。有些事,是不是只要自己相信,便可以真的实现呢?季朗,不要放弃我,也不要让我放弃你,好不好? part.6 坐在kfc靠窗的位置上翘首望着车水马龙的街道,回想着第一次与季朗坐在这里的情景。他把一杯冰橙汁放到我面前,说:“谢潮汐,我刚才给过你机会反悔的,可是你没有那样做。那么,既然你进到我的世界里了,我就不会再让你离开。” 我叹口气,蓦的抬头,发现对面的位置上不知道什么时候坐了一个人。五官英挺,眸子漆黑,细碎的刘海垂在额前。竟是锦绣一中有名的小公子,梁桑明。原来他就是那个桑梓。我竟然中到了六合彩。 “对不起,让你失望了,我不是蓝季朗。”梁桑明递了一杯可乐给我,淡淡地说。 就在这时,梁桑明身后的玻璃门被推开,一对般配的男女走进来,女生甜美的笑容刺痛了我的眼睛。正是季朗和林娜。 仔细算来,我已经有一个月没有见到季朗了。他似乎比以前更加瘦削,英俊如昔的脸庞微微有些憔悴。他转头望向我这里,看到我跟梁桑明,倏地一怔。 不知道出于什么心理,我故意露出一幅如花的笑魇对梁桑明说:“梁桑明,你跟梁朝伟是亲戚吗?眼神都一样深邃呢。” 梁桑明一怔,好看的脸上浮现出一丝笑容,说:“谢潮汐,谢霆锋是你亲戚吗?演技不错哎。” 也许我们都说了很冷的笑话,所以谁都没有笑。余光瞥见季朗抱着一个外带全家桶跟林娜并肩走出大门,我的眼泪就像潮水一样涌出来。 当我伏在桌上哭泣的时候,在网上认识一年多的梁桑明就走到我身边,握紧了我的肩膀,说:“谢潮汐,跟我在一起吧。我不会再让你哭的。” part.7 就像风暴过后的海面,一切尘埃落定之后,生活渐渐平静下来。高三的日子就像传说中一样紧张,黑板上的倒计时每天都在减少,看得所有人心惊肉跳。 我跟桑明在一起的消息曾经轰动一时,当时是以两米为半径传播的,现在早已不是新闻。季朗与林娜仍是远近闻名的一对情侣,尽管季朗的政治成绩已经进了单科前十名。 可是一个校园能有多大呢?我总是不可避免的与季朗狭路相逢。每每当他站在离我很近的地方眼神疼痛欲言又止的时候,我就会强忍着多看他一眼的冲动,头也不回的绕过他。 考前动员会上,高三的年级主任让我们一个一个走上讲台慷慨激昂的说自己的理想。 桑明身姿挺拔的站在讲台上,轻描淡写地说:“我的理想,就是跟谢潮汐一起考到北大去。” 在众人艳羡的目光里,我暗自握紧了拳头,指甲几乎要嵌到肉里去。 可是又有谁知道,我的理想,就是像萤火虫一样一生只有一次真爱,只为一个人发光,只为一个人神伤。所以我想我始终无法全心全意的爱上桑明,即使他让我感动,让我受宠若惊,让我一次又一次的下决心要忘记过去,可是只要一想起蓝季朗,我心底的伤便隐隐疼痛起来。 part.8 报志愿之前,我跟桑明都估到六百六十分以上。他的神色忽然小心翼翼起来,“潮汐,你报哪里?” 我呆呆的看着他,一瞬间的犹豫,没有回答。 桑明把空白的志愿表指给我看,“你想填什么就填什么吧。我照着抄一份就好了。” 也许桑明是知道的。高考之后的第二天,季朗曾在我的博客上留言。埋到身体深处的回忆就一点一点被唤醒了。季朗说,其实那时候我并不是故意要躲着你的。林娜是个太过激烈的女孩子,当我第一次说要离开她的时候,她在锁骨上刺了我的名字。当我第二次说分手的时候,她割破了自己的左腕。当我终于说服她放手的时候,当她答应陪她过完最后一个生日就放我走的时候,你选择了桑明。 谢潮汐,对不起,我终究,错过了你。 没开灯的房间,我望着博客上的大片花瓣,眼泪打湿了键盘。 我想我最喜欢的人始终是季朗。不然也不会被他的拒绝伤得体无完肤,心碎成灰。 可是我又能怎么样呢?世界上除了他,谁还有这样的本事,只用一个最简单的微笑便可让我枯木逢春?可是谁的青春不曾留下遗憾呢?也许林娜才是最需要季朗的人吧。就像桑明需要我一样。 时间是无法回头的,就像那张志愿表,一旦写下了,就无法再改变。 临去北京之前,我送给季朗一束迷迭香。它的花语是,留住回忆。 千言万语,便在幽然淡雅的花香中,隐没在最后一个并肩走过的夏天里。 只剩回忆。 梦里的神话 因为倾尽全力去爱一个人,我们总是要承受各种各样的痛苦。而这些痛苦,实际上是幸福的一部分。 ——题记 一、 如果说是神决定了人的命运,那么神的命运是由谁来主宰的呢? 无所不能的神,为何要跟人类一样的征战和杀戮?奥林匹斯山上充满了与人间一样的对权利的争夺与对欲望的放纵。 如果说是神创造了人类,那么神又是谁来创造的呢? 无所不能的神,为何不能悲悯那些面对命运手足无措的人类? 而面对命运手足无措的神,又有谁可以来悲悯呢? 如果一切都是宿命,那么决定神和人类宿命的到底是什么? 如果可以,我希望我是一棵树,种在沙罗双树园的一棵树。他每天都会从我面前经过,我可以每天看到他金色的头发和长长的睫毛,我每天都可以听到他的脚步声,我每天都可以感受到他的呼吸,我每天都可以在夜晚想念他而在白天见到他,我可以站在他身边……这些对我来说,是多大的幸福啊。 不,我还是希望我是个平凡的女子,可以照顾他的生活,可以亲手为他做每一件事,可以无所顾忌的爱他,就算他不爱我,也无所谓,只要我爱他就足够了。起码这样,我的爱不会令他受到伤害。 可是,神也是无法决定自己命运的。我无法变成我所希望的样子,无法选择我们相遇的方式。我从来没有后悔过爱上你,就算我的爱只是徒曾了你的烦恼,我也感谢自己的宿命,因为你,我终于明白了什么是爱。 二、 我是史昂的女儿。5岁的时候我第一次去圣域,记忆中那也是我最后一次见到父亲。父亲很疼我,自从那次离开圣域我一直都想再回去,可是我的母亲不准我去找他,而他,自那次之后也再没有来接我。我很失望。想必我的母亲也应该很失望。我的母亲是有着尊贵血统的美国人,年轻的时候去希腊旅行爱上了我的父亲史昂,因为父亲不肯离开圣域,她离开了他。可是我感觉得到,她还是深爱着父亲的,因为每次说到父亲的时候她的眼睛都格外的闪亮,那是眼泪。 我第一去圣域的时候,遇到了注定要倾我一生去爱的男子。那时候他也是个孩子,而五岁的我,却从那次相遇后就对他念念不忘。五岁的我,怎会知道什么是爱?所以,只能把爱归为宿命的一个分支,一切的一切,都是已经刻下的轨迹,我们所能做的,只是沿着那些轨迹走下去。我不知道为什么我会爱上他,我只知道除了他我不会爱上任何人。 三、 我住在圣域的时候,我的父亲史昂总是忙着处理圣域的公事,大部分时间是穆哥哥陪我度过的。我第一次见到沙加,也是跟穆哥哥一起。 我第一眼看到他的时候,觉得这个孩子一脸的忧伤。他有与生俱来的骄傲气质,看起来高高在上遥不可及。可是,他这样的超脱这样的出世,为什么还要那样的忧伤?就在这个时候,一阵风吹来了缤纷落下的樱花,这个孩子看着那些飞落的花瓣,眼中掠过一丝温柔和怜惜,原来不管他装做怎样的冷漠和平静,都无法掩盖心底里对这个世界的爱。我的心倏地疼了一下,从此之后,我再也没有办法忘记他。当时的我不知道什么叫做爱,也不知道人为什么会莫名其妙的想起另一个人,只是开始隐约的明白,有些事就是注定没有来由的。 穆哥哥告诉沙加说我是教皇的女儿,我叫艾薇。他看了我一眼,然后一言不发的就从我身边走了过去。回去的路上,穆哥哥告诉我,沙加是个很不喜欢说话的人,在整个圣域里跟他最谈的来。他看起来很冷漠,其实是个很善良的人。只是,……只是他承受了太多的世人的悲苦。我转过头对穆哥哥坚定地说,我知道。穆哥哥看了我很久,一句话也没有说。 其实那个时候,穆哥哥沙加和我都还是个孩子。可是我们的心境,却远远比一个孩子苍老。也许因为我们都不是普通的孩子,又或者因为在自己还是个孩子的时候,更容易体会自己的宿命。 自从那天之后,我每天都会把目光放到那个一脸忧伤的孩子身上。我偷偷地跟着他,跟着他去修炼。他每天都紧闭着双眼坐在树下。这个时候我就会站在他面前定定的看着他。我不知道我为什么会这样喜欢看着他,只是看不到他的时候就会莫名的想见到他。我那时候还是个孩子,只是单纯的想看着自己喜欢的事物,并不知道这种情感原来是那样深刻的一种思念。 不久之后我的母亲派人接我离开了圣域。我很奇怪为什么父亲没有想办法留住我,还跟我说了很多很多嘱咐的话,像是预感到了我们以后再也不会见面了一般。可是有一句话知道很久之后我才知道它的含义。父亲对我说,“不管是神还是人,很多时候都不能决定自己的命运。可是,命运到底是我们自己的。我们不能决定它,但是可以改变它。” 我舍不得父亲,也舍不得穆哥哥。可是最舍不得的,是沙加。因为我再也不能在他修炼的时候偷偷看他,再也不能小心翼翼地跟在后面看着他回处女宫。离开的那天,我跑到他修炼的树下定定地看着他,一直不停的流眼泪。我的眼泪停不下来,我有好多话想对他说,却什么都说不出来。于是我转身想离开,我不想他看到我莫名其妙的眼泪,他怎么会知道他在眼前这个小女孩心中是多么的重要。这个时候,他睁开了眼睛,他看着我,看着我不停的流眼泪,就在我要转身离去的时候,他定定地朝我走来,套了一个东西在我的手腕上。那是一个银色的手镯,上面有5个铃铛,声音像阳光般闪耀也如月光般温婉,它刺激着我的泪腺,让我的眼泪更加汹涌。原来,原来他心里一直都有我,一直都有我这个喜欢看着他的小女孩。眼前的他对我说,一直带着它。之后,他转身走掉了。手镯上的铃铛再也没有响过。 是不是我们两个之间,永远是他先转身离去呢? 四、 我离开了圣域。手腕上有他送给我的手镯,就好象他在我身边一样,虽然手镯上的铃铛再也没有响过。也许,只有在他身边这铃铛才会响吧。我不知道什么时候可以再见到他,也不知道我们见面的时候会是什么样子。没有了我,他也许可以更好的修炼吧,也许是因为我长大了,我开始学会为自己所爱的人着想。我对他的思念一点一点沉淀成一种习惯,十几年来我从来没有摘下过左手的手镯。因为那是那个骄傲而又忧伤的孩子亲手帮我带上去的。 我一直等待着与他的重逢。可是父亲从我离开圣域之后便杳无音信,母亲也不准我再去希腊。穆哥哥写过几封信给我,我问他父亲的消息他都不告诉我,只是说让我好好照顾自己。其实我在离开圣域不久的一天,就感觉到父亲的小宇宙消失了。我很伤心,可是无能为力。穆哥哥都保护不了我的父亲,我又能做些什么呢?我不是圣斗士,却能清晰地感觉到别人的小宇宙,而且,我感觉在我体内尘封着一股强大而诡异的力量,随着我的成长,尘封在我体内的某些东西正在苏醒。我肯定我不是普通的女孩子,母亲为我选的都是名校,我从来都没有读书过,可是永远是第一名。我好象总能轻易地看透事物的本质。我能感觉到圣域发生了异变。可是,到底发生了什么呢?穆哥哥给我的信是从中国寄来的,他已经不在希腊了。那沙加呢,他还在希腊吗? 十六岁这一年,我大学毕业。母亲让我打理公司的生意,我去了日本。我见到了城户沙织。 五、 当我见到城户沙织的时候,我清晰的感觉到自己体内的某种东西与她的小宇宙产生共鸣。好象很久很久以前,我们就见过对方。我能感觉到,眼前的这个少女就是雅典娜。只是,她是为了维护世间的爱与正义而在现世重生的智慧女神雅典娜,那我又是谁呢?尘封在我体内的又是什么?单纯的只是遥远的记忆吗?我到底是谁?我为何生,又将为何而死?我好象只能轻易看透身边的真相,却对自己宿命的真相一无所知。 沙织似乎对我也有似曾相识之感,她留我在城户公馆住下。也许这就是命运,我从来没有想过会在这样一个充满阳光的午后,在城户家的花园里第一次感觉到我挚爱的男人对我的爱。沙加,你知不知道,你爱我,是我存在于这个世界上的全部意义?是的,花开,然后花落,星光闪耀,不知何时熄灭。这个地球,太阳,银河系,甚至整个宇宙也总会有消失的时候,人的生命和那些相比只不过是一瞬的事吧,在那一瞬间中,人诞生,微笑,哭泣,战斗,伤害,喜悦,悲伤,憎恨谁,喜欢谁,所有的一切都是刹那间的邂逅,谁都不能逃脱死亡的长眠。可是,你爱我,即使只有一瞬间,也好过我奥里匹亚山上千年的守望。正因为世界上没有永恒,所以一切才显得更加珍贵。正是因为人生的短暂,它才变的加倍精彩。没有你的人生,即使有多长,也都是徒然。 我与沙织在花园里散步,遇到了教皇派来刺杀雅典娜的狮子座艾奥里亚。星矢被打倒在地,艾奥里亚正要向雅典娜挥拳。雅典娜是维护世间爱与正义的女神,而我的父亲史昂是应该保护雅典娜的教皇,我应该要保护她。更何况,如果雅典娜真的能为世间带来和平与希望,那么世界就会变的美好一些吧,那么,沙加他,他也不必再背负那么多众生的苦难了……所以,我挡在雅典娜的前面,准备替她迎接艾奥里亚的拳。 就在我闭上眼睛等待光速拳降临的时候,我左手上的铃铛忽然响起,我张开眼睛,看到艾奥里亚被打倒在地。怎么会这样,我的铃铛为什么会响?明明向我冲过来的他又怎么会倒在地上? 艾奥里亚起身,拍了拍身上的尘土说,沙加,你为什么要这样做?难道你要背叛教皇吗? 他转身离去。只留下一脸错愕的我,泪流满面。原来,原来那个骄傲又忧伤的孩子从来都没有忘记我,我手上的铃铛在我遇到危险的时候就会响,他想保护我,他一直都在看着我,他……泪如泉涌的我根本无法理清自己的思绪,只是疯狂地想念沙加,那个我挚爱的骄傲又忧伤的孩子。 这么多年来,在我想念你的时候,你也在想念我吧?就算我们的想念只是刹那间的邂逅,就算我们最终无法逃脱死亡的长眠,只要有你爱我的一瞬间就够了。死并不是一切的终结,说到底不过是变化的一种不是吗?不管世界和宇宙怎样的变化,我对你的爱都不会消逝。请你相信我好吗?你送我的铃铛在我遇到危险的时候就会响,你一直在保护我是不是? 六、 沙织要去圣域向教皇挑战,于是我跟他们一起启程去圣域。我马上就能见到我日思夜想的沙加了。我有好多话想对他说……我要告诉他沙织的确是真的雅典娜,我的父亲史昂的小宇宙也早再十一年前就消失了,圣域一定发生了异变。我以后要每天跟他在一起。我再也不要跟他分开了。我可以跟他一起背负众生的苦难,我可以跟他一起寻找永恒的真谛,只要,只要我在他身边。 来到圣域,我不顾一切的向处女宫跑去,我真的太想见到他了,那个让我婚牵梦绕的骄傲又忧伤的男子。雅典娜与教皇的战争是他们宿命中必然要发生的事,现在有5名青铜圣斗士陪伴的沙织已经准备好了面临命中注定的战斗,我没有立场再留下来。而且我感觉到教皇宫里的教皇是那样一个充满慈悲和忏悔的人,这样的人,我不想与他为敌。就算他做了错事,他自己心底里所承受的痛苦也足以抵消他的过错了。我小的时候曾经听我的父亲跟穆哥哥的谈话,他说圣域中最有能力最适合做教皇的人是双子座的撒加,可是他灵魂深处有不明朗的东西所以教皇之位将会传给射手座艾奥里斯。我想,现在的教皇应该就是这位双子座的撒加,因为他的灵魂充满了自我矛盾与阴阳交错的悲哀。 父亲还告诉穆哥哥,如果他有不测,不要替他报仇,因为一切都是命运注定好的事,谁对谁错已经很难分辨。他只要穆保护好雅典娜,保护好上天赐给人间的女神,保护好人世间的爱与和平。我的父亲史昂还告诉穆哥哥,如果有一日我,他的亲生女儿要与雅典娜为敌,请穆一定不要袒护我。那时候的我还是个孩子,对他说的话不是很懂,只觉得父亲在说这话的时候是很认真的,而穆哥哥一脸的无奈。 再次来到这片圣域,我回忆起儿时无意间听到的父亲与穆哥哥的谈话,灵魂深处尘封以久的东西又开始松动,我感觉我在一步一步走向自己的宿命。我到底是谁,为什么我有可能会与雅典娜为敌? 七、 我来到了朝思夜想的处女宫。这里一片宁静祥和的样子,我因为激动而忐忑不安的心也一点一点平静了起来。眼泪平静的涌出来,因为,因为我爱的人就在我眼前了。这是手上的铃铛响了起来,我看到,沙加,我梦中骄傲又忧伤的孩子,朝我走来。 我们就这样面对面站着,我泪流满面,而他,什么话都没有说,只是一直看着我,他为了我,睁开了眼睛。 “我手上的铃铛有些小了,也许因为我长大了。” “那你把它还给我吧。” “不要!除非你以后代替这手镯握着我的手腕。” 他笑了。眼神中闪过一丝温柔。我梦中的男子啊,你可知道,可以这样面对面的看着长大以后的你,可以听到你的声音,是我在梦中百转千回设想过无数次的重逢啊。 “谢谢你那天救我。原来,你还记得我。” 不知道为什么,他的眼神骤然冷了下去。 “没什么,你是前教皇的女儿。身为处女宫的圣斗士我应该保护你。” “仅仅是因为我是教皇的女儿吗?沙加,这么久没见,你有没有想念过我?” “你应该知道,这些情感都是没有意义的。我说过,花开,然后花落,星光闪耀,不知何时熄灭。这个地球,太阳,银河系,甚至整个宇宙也总会有消失的时候,人的生命和那些相比只不过是一瞬间吧,在那一瞬间中,人诞生,微笑,哭泣,战斗,伤害,喜悦,悲伤,憎恨谁,喜欢谁,所有的一切都是刹那间的邂逅,谁都不能逃脱死亡的长眠。想念是愚蠢人类的情感,我不会想念。” 这不是我曾经说过的话吗?我知道世事无常,可是因为这样,就要拒绝人类的情感吗? 我正要说些什么,他打断了我。 “小时候我们只不过几面之缘。你现在可以走了。至于救你那件事你可以不放在心上,因为以后不会了。” 沙加啊,你为什么忽然改变了对我的态度?你讨厌我吗? “为什么?……为什么会这样?” 沙加没有回答我,而是转身离去,留下我,独自矗立在处女宫里。 我分明感觉得到他对我的爱,为什么他要这么说? 我站在这里,心如刀绞。人真是有趣的动物啊,原来,原来伤心的时候,心,真的会很疼,那么疼那么疼,疼的好象无法呼吸。 八、 这时,我听到了穆哥哥的声音。仿佛看到他低着头闭着眼睛的样子,一脸的悲哀,他的悲哀是为我,这个他从小就当妹妹一样疼爱的孩子。 “灶神赫斯提亚是希腊奥林珀斯十二主神之一,罗马名字薇斯塔(vesta)。她掌万民的家事。曾经拒绝太阳神阿波罗的求婚,向宙斯请求一个人平静的生活。是位贞洁处女女神。 赫斯提亚超然的个性引起了宙斯的妒忌,跟她比起来,宙斯自己的生活是那样的荒唐和迷乱。于是宙斯让赫斯提亚在人间转世,品尝人世间的爱恨情愁。而雅典娜虽然是女神,却倍受众神和世人的爱戴,危机到了宙斯的地位。所以,宙斯诅咒这两位重生于同一年代的女神,让她们其中一个会因为另一个人死。” “艾薇,你明白自己的宿命了吗?” 这就是的宿命吗?为什么是我?我真的命中注定要与雅典娜为敌吗?原来尘封在我身体里的就是赫斯提亚的力量。我仿佛想起了神话时代记忆,我独自站在奥林匹斯山上悲悯无知的众神与无辜的人类。跟以前的岁月比起来,我的十几年生命又算得了什么呢?可是为什么这十几年的生命却那样刻骨铭心呢? 也许,也许因为这十几年的生命里有我爱的男子吧。因为我的宿命也好,因为宙斯的安排也好,我都无怨无尤,因为我遇到了他。就算像人类一样渺小而卑微,就算一切像风中落叶一样微不足道,可是我爱他,这就是我存在全部的意义。 九、 如果我挡住艾奥里亚向雅典娜挥出的那一拳,如果沙加没有救我,如果我在那时候为了雅典娜而死,那么我的宿命就不会再有变数,也不会有朝一日与雅典娜为敌。所有人都担心有强大力量的我将来会与同是女神的雅典娜为敌,甚至包括我的父亲史昂。就算是穆哥哥,碰到上次的情况也会犹豫要不要救我吧?可是沙加,我至爱的男子,难道也会怀疑我吗?这个世界上我唯一在乎的就是他啊,我又怎么会与他所维护的正义与希望为敌呢? 我走出处女宫,我要找到他。无论如何,我要跟他说清楚。不管他对我是怎样的感情,不管我的感情是不是一相情愿,我都要告诉他,十几年来我对他是多么的思念。不管我十几年的感情对他来说是多么的卑微,我都要让他知道我才不是什么会与雅典娜为敌的女神,我只是,我只是一个深爱他的女子。 处女宫外面原来有这样一个美丽的花园。哦,是的,沙加被称为佛祖的转生,是会有这样一个沙罗双树园的。我看到他坐在树下,金发与星光一样闪耀。圣域的天空星星好多,我好久没有看到这么美丽的星光了。我走到他身边,静静地坐了下来,什么都没有说。我希望时间就这样停住,让我永远坐在他身边。 他睁开眼睛,没有看我,而是用跟小时候一样温柔又忧伤的眼神看着星空。 “今天的星光很美,可是留不到明天。” “也许明天会有更美的星光呢?” “总有一天会消失。” “但也实实在在的存在过。” 他转过头看着我,定定的看着我。 “你跟小时侯一样,还是喜欢用那种询问的眼光看着我。”他看着我的眼睛说。 “因为你一直都不曾给我答案。” 沙加别过头,闭上眼睛。 “你是十二主神之一的灶神赫斯提亚。等你的力量觉醒,就没有人能阻止你,到时候雅典娜和你之间就有一个会倒下去。” “那又怎么样?我是神又怎么样?我身受宙斯的诅咒又怎样?这些都不是我能决定的事情啊。我只知道我爱你。我什么都不管,我只想每天都跟你在一起啊。”我的眼泪又肆无忌惮的流了下来。 沙加站起来,看着星空。 “人类的这种情感是微不足道的,短暂,易变,而且毫无意义。你应该知道我沙加是最接近神的男人。我以为我一早参透了这些,可是我没有。也许我接近神而不能成为神,就是因为我对你的这种特殊的感情。而我,跟你恰恰是最不能有感情的。我,是雅典娜的圣斗士,而你,是一个会威胁到雅典娜的神,我上次救了你,也许以后等你的力量觉醒了,就再没有人可以打倒你了。某种程度上说,我背叛了女神。” “可是……”我想说些什么,可是他打断了我。 “什么都不要说了。你是个聪明的女子,应该知道世上的事归于无常。我们都不能逃脱自己的宿命。也许我曾经爱过你,我曾经很想保护你,我甚至曾经很想跟你在一起过愚蠢人类的生活,可是我不能,我无法摆脱自己的宿命。现在邪恶的力量正在觉醒,而你也许以后会是雅典娜的敌人,我们,是无法相爱的。” 我的眼泪在不知不觉间不再流了。我摘下手上的镯子放在地上,然后转身离去。我爱的男人是沙加,我无法改变他的想法。我也不想改变的他的想法,因为,因为他是沙加。 也许他说的对,我们是没有办法相爱的。不过至少,至少他曾经想要跟我在一起,我也应该心满意足了吧。镯子已经还给他了,那么当我再遇到危险的时候,他也不必再犹豫要不要来保护我了。为了以后不再徒曾你的烦恼,我会永远的离开希腊,再也不会回来,这样,也不就会与雅典娜为敌了。 别了,我最爱的男子。 十、 时间就这样过去了,我已经变的没有丝毫的时间概念。因为拼命想要忘记沙加的我,从来都没有忘记过他。 直到有一天,天地变色,地动山摇。 我感觉得到,圣域与冥界的战斗又开始了。我的父亲史昂曾经参加过上一次的圣战,他和天平座的老师是唯一留下来的圣斗士。我很想念我的父亲史昂,想必他在我出生之后就知道我的命运了,可是还是顾及父女之情没有在我还小的时候杀掉我。其实他在我出生以后就杀掉我,也未尝不是件好事,我生在人间本来就是一个惩罚,宙斯为了让我我体味人世间的爱和痛苦而让我在现代重生,然后我爱上了沙加。我应该感谢宙斯还是憎恨他呢?如果没有爱上沙加,我无尽的生命又有什么意义?而我爱上了他,却又无法陪在他身边无法得到他的爱。得到世俗的幸福原来是这样难的一件事。我的宿命啊,我为什么要存在在这个世界上?原来我能参透的都是世界表面的东西,原来我连普通人类的爱情都参不透。 这次的圣战的雅典娜的圣斗士是否能全身而退呢?沙加,沙加他是最接近神的男人啊,他,他应该是不会被打败的吧?我的心永远为他牵动,这一生,不管多长,我都注定要为他的喜悦而喜悦,为他的悲伤而悲伤了。也许,也许我还会为他死吧? 我感受着沙加的小宇宙,几明几灭,他一定战斗得很艰难吧?他是最接近神的男人,可是他到底不是神啊。对了,传说中冥界还有一面只有神才能通过的叹息墙,如果他是神的话就也能通过了。 叹息墙!要用太阳的光辉才能粉碎它。冥界里不可能有阳光的,如果沙加不能进去,他要怎样打破那面墙呢? 我一直思索着这个问题,直到我感觉沙加和其他黄金圣斗士的小宇宙在前所未有的炽热的燃烧着。我明白了他要做什么。 如果他死了,我的生命还有什么意义?我的宿命啊,我为什么要降生在这个世界上?我真的很想知道是谁安排了神的宿命。我为什么是那样一个能令宙斯愤恨的女神而不是一个普通的少女?宙斯为什么会是万物的主宰?他也同样无法掌握自己的命运啊。而他又为什么眼间雅典娜与哈迪斯两败俱伤的战争而不去阻止?如果一切都归为宿命,那么一定有更伟大的力量在控制着神和人吧。有太多太多我看不透的事情,我也无力去想了。现在的我只知道,我不能让沙加死。 我到达冥界。看见12位黄金战士都在把自己的小宇宙燃烧到极至从而发出太阳的光芒粉碎叹息墙。我站到他们的前面。穆哥哥第一个看到我,惊讶的停在那里。我走到叹息墙前,背对着12个黄金圣斗士,背对着我最爱的沙加,说,你们退后,我能打破这面墙。 “说什么傻话,即使你是神觉醒了自己的力量,可是要在冥界发出太阳的光芒也是要把小宇宙提升到极至而令自己粉身碎骨的啊!艾薇,快回去。”这是穆哥哥的声音。 “我知道。没关系的。穆哥哥,你们是维护世间爱与正义的黄金圣斗士,还要帮助雅典娜打败哈迪斯啊,打败了哈迪斯之后,还要帮她消灭世间一切的邪恶,维护人间的爱和希望……所以你们不能死。而我,也许这就是我的宿命。你们也不愿意以后有一天我与雅典娜为敌吧,所以,让我与这面墙同归于尽吧。” 我的余音缭绕,四周静的出奇。 “你走开,我不准你这样做。”这,是我深爱的男人焦急的声音。 我忍不住转过身来,再看一眼我至爱的男子。 “沙加,本来我不打算回头的。因为我一旦回头看到你,就再也不想把眼光移开了。仔细想来,我们在一起的时间真的不多,我的一生几乎都是用来思念你的。虽然有很多痛苦可是我仍然感谢我的宿命。爱上你,是我一生中最大的幸福。我体内的力量已经觉醒,我能想起以前千百年来在奥林匹亚山上的回忆。曾经,我也以为我看穿了一切……原来看穿未必就是解脱,因为没有体会过就永远不会知道。如果爱你是我生命中的劫难,那么我宁愿万劫不复。这种痛苦……本来就是幸福的一部分。” “傻瓜,我不能爱你,但并不表示我不爱你啊。还记得我以前送你的手镯吗?从我第一眼见到你开始,我就决定要保护你,你明白吗?”我深爱的人啊,这是你第一次这样激动而焦急吧?你一直都是那样冷静的啊。 我泪如泉涌,我等待了千年的话你终于说了出来。 “沙加,只要你这样想就足够了。可是无论如何我也不愿意见到你在我眼前死去。所以请你为了我好好的活下去。只是,只是以后我再也不能想念你再也不能跟你一起看星星了……。其实每个瞬间都是永恒的,只要你不忘记它就不会消失。我……也会永远在你记忆里吧…… 对不起,一直以来我的爱都徒曾了你的烦恼…… 我什么都没为你做过…… 我不能为你分担众生的苦难,也参透不了生命的玄机…… 可是我爱你,是亘古不变的事啊…… 你会为了我,好好活下去的吧……” 我走向叹息墙,迎来了我生命的灰飞湮灭。 ……我是灶神赫斯提亚,十二主神中超然的处女神。 我爱上了我命中注定要爱上的男子。 我爱的男子名字叫沙加,他有骄傲而忧伤的表情和长长的金发,他总是闭着眼睛,却经常睁开眼睛定定的看着我。他说他要保护我…… 瞬间成为永恒。我的生命消失的瞬间定格成我对他永世不变的爱。 ……如果可以选择, 我希望…… 我希望可以早点爱上你…… 轮回幻影 一 我叫梵歌。我是洛影帝国三皇子断影的侍女。 事实上整个王宫里没有人把我当侍女的,断影待我如掌心至宝,小心翼翼地呵护着,所有人都因为断影对我的眷顾而让我三分。我每次不开心的时候断影都要比我难过得多,所以我总是开心地笑,我不想他因为我而露出忧伤的表情。 我一百岁那年入宫时断影已经一百五十岁了。白色的长袍,及腰的金发,他站在后花园的莲池边朝我远远地伸出手来,他说,梵歌,我是断影,以后我们形影不离好不好?他身后的莲花在那一年里空前地盛放,浓重的粉辉映淡定的白,妖艳得有些诡异。 从此断影真的与我形影不离。白天的时候他总是拉着我的手在皇宫里横冲直撞。夜晚的时候,他喜欢把我抱到高高的塔顶上肩并肩地仰望星空。他有时会默默而长久地凝望我的侧脸,他对我说,梵歌,你知道什么是爱情吗? 我沉默片刻,狡猾地反问,那,你知道吗? 断影把他白色的披风解下来披到我身上,很认真地说,也许知道,又也许不知道。我只希望我和你可以永远这样形影不离。我们都不要去碰那种叫做爱情的东西好不好? 我好奇地问,为什么呢?我们现在这样形影不离,算不算是爱情呢? 断影伸出手揉揉我头发,傻丫头,我一直把你当小妹妹呢。这怎么会是爱情呢? 二 今天是断影的哥哥,也就是二皇子蝶影的生日。整个洛影帝国一片喜庆的气氛。毕竟这是蝶影三百岁生日,法典上规定在这一年里他是必须要成婚的。皇宫里举办了盛大的宴会,断影让我穿上最华丽的罗裙陪在他身边,寸步不离。断影告诉我,蝶影是他最亲爱的小哥哥。 可是在断影和他所有皇族的家人们为蝶影施许愿咒的时候,我独自跑到了后花园里看睡莲。盛大的宴会对我来说有些喧嚣,我看着满池沉静的莲大口大口地呼吸着午夜微凉而暧昧的空气。 蓦然转身,看见身后站着一个英俊的男子正饶有兴趣地看着我。我忽然有些惊慌失措,一时间不知该往哪里走。 他一步一步朝我走来,紫色微卷的头发一漾一漾地四散开去,宛若神明。深沉而宁静的声音,他说,我是星残,洛影帝国的占星师。 我的心猛地沉下去又浮上来,丝丝震颤,摇曳心旌。我听见自己虚弱的声音说,我是梵歌,二皇子断影的侍女。 我忽然很想问问断影,这种剧烈心跳的感觉,可就是传说中的爱情? 耳边响起断影曾经说过的话,我只希望我和你可以永远这样形影不离。我们都不要去碰那种叫做爱情的东西好不好? 三 当晚,当我和断影再一次坐在高高的塔顶上仰望星空的时候,我开心地对他说,我想,我爱上了一个人。 断影的笑瞬间凝固,梵歌,你说什么?你爱上了谁? 我怯生生地说,今天我在后花园遇见一个占星师,我看见他的时候心会剧烈地跳,我猜这也许就是爱情。 断影许久没有说话。后来他干涩地朝我笑,梵歌,你说的占星师是星残吧?难道你忘记了我曾经说过的话吗?我们都不要碰那种叫做爱情的东西不是很好吗? 我低头,忽然很想流泪。断影,我真的没有忘记你说过的话。可是我真的爱上了他,我不想骗你。 断影看着我,怜惜地扶着我的肩。梵歌,这是命中注定的事,我不怪你。 我看见断影的脸上浮现出前所未有的忧伤表情,我有些心疼。可是断影,你说过你不爱我的不是吗? 四 有了爱情,断影真的不再与我形影不离。我已经好久没有看到他了,因为我一直都跟星残在一起。他是洛影帝国里最年轻的占星师,目光如炬。我常常抱膝坐在石阶上看他站在高高的祭坛上神情严肃地仰望星空。忽然有种似曾相识的感觉风一样涌进我的霞衣,裙角飞扬,绯红如我的脸庞。星残对我说,梵歌,过些天就是我三百岁生日了,到时候我去向二皇子断影提亲好不好? 我低下头,幸福氤氲了午夜冰澈的气息。我忽然淡淡地心酸起来,也许以后真的不能再与短影形影不离了。 星残送我回皇宫的时候轻声地对我说,梵歌,如果我和你在一起会伤害到对你来说很重要的人,你还会跟我在一起吗? 我如惊弓之鸟般拉着星残地手睁大了眼睛问,星残你说什么?你是说我和你在一起会伤害到断影是吗? 星残轻轻地拍了拍我的手背。梵歌,不是这样的。那只是假设,你不要胡思乱想。我是整个帝国里最伟大的占星师,如果他有事的话我怎么会不告诉你呢? 五 星残到皇宫提亲的时候,断影病了。他的脸苍白如纸,原本灿烂的金发好象失去生气的植物,再也不见曾经的光泽。我顾不了礼数与矜持,跑到断影身边紧紧握着他的手说,断影你病了为什么不告诉我?断影你得了什么病什么时候会好? 断影没有回答我的问题,他只是轻轻地握了握我的手。他直直地看着星残的眼睛虚弱地说,请你以后好好照顾梵歌。 我的泪不可遏制地涌上来,断影,断影……我在心里茫然地念着你的名字。你曾经说过要跟我形影不离的,可是我终究还是要离开你了,因为我没有听你的话,我碰了那种叫做爱情的东西。 星残握着我的手走出皇宫,他紫色的头发在阳光的辉映下发出水晶一样的光芒。他的睫毛密而乌黑,长长地扇动着好象蝴蝶飞舞。他小心翼翼地对我说,梵歌,如果我骗了你,你会原谅我吗? 那要看是什么事了。有些事我是心甘情愿被你骗的,可是有些事我永远都不会原谅你。我晃动着星残的手臂,很认真地说。 星残忽然停住了脚步,转身带我朝另一个方向走去。我没有说话,我感觉得到星残此刻的凝重和踌躇。他可能做了一个自己都不知道对错与否的决定,他的手心细微地渗出汗来。 他的声音有些飘忽有些单薄,他说,梵歌,我带你去见二皇子蝶影。我的法力不够,我不能看出我们前世今生的所有原由。可是我知道,洛影帝国苍穹中最亮的四颗星中有三颗分别是你,我和断影的守护星。在我们两个的守护星渐渐靠近的过程中,断影的守护星开始黯淡无光。也许再这样下去,他会死的。 蝶影的守护星是整个洛影帝国中最亮的那颗,他也许知道我们想要的答案。 六 二皇子蝶影的宫殿里,星残和我望着蝶影的背影默默地站在那里,不知从何说起。 蝶影转身正对我们,露出礼貌而深沉的笑容。他跟断影长的很像,只是比他的面容更加刚毅冷峻些,毕竟他已经三百岁了。 星残攥紧了手心,终于开口问他,我占星的时候发现你的守护星是整个洛影帝国中最亮的一颗。你是皇族的二皇子,一定看过法典以及别的一些我无法触及的古籍。可不可以告诉我,断影,梵歌和我的宿命之间到底存在着怎样一种玄机? 蝶影没有回答星残,他径直走到我身边定定地看着我的眼睛说,梵歌,如果你知道了自己的前世,你会不会改变今生的选择? 我手足无措地站在这里,脑中一片空白,不知道应该如何回答。 蝶影没有再问我。他默默地走到窗前,优雅地抖了抖长袍,坐到靠窗的石椅上,目光悠远而飘渺。他说,梵歌,我说给你听。 七 洛影帝国在上古的时候是由三种元素衍生出来的,这三种元素便是,影,光和水。 法典上清晰地刻着你们的名字,梵歌司水,断影控影,星残掌光。最初的时候你们只是单纯的精灵,喜欢在花间月下快乐的飞舞,直到有一位伟大的人类祭司把你们的灵力汇聚在一起,洛影帝国才就此而生。三位本是形影不离的精灵渐渐懂得人类的情感,水系精灵梵歌爱上了光系精灵星残。同样深爱着梵歌的断影因爱生恨,在愤怒中误杀了星残。梵歌和断影都无法面对星残的死,痛不欲生,双双因灵力衰竭而死。祭司不忍看到三位精灵如此悲剧收场,于是倾尽毕生的法力降下灵咒,令三位精灵在千年之后得以重生。按照洛影帝国法典的规定,精灵是无法参与轮回的,因为他们本来拥有永恒的生命。 可是祭司为了惩罚断影,他令重生以后的断影不能表明对梵歌的爱。如果梵歌爱的是断影,三人都可相安无事。可是一旦梵歌爱上星残,便是断影生命枯竭之时。 这是他当年因爱生恨的代价。 梵歌,这就是你们的前世今生。 梵歌,你知道断影会因你而死,你还会不会选择星残? 梵歌,断影从前世开始就没有停止过对你的爱,难道你真的感觉不到吗? 蝶影的声音一遍一遍地萦绕在我耳边,我麻木地站在这里,我的脑海里不断浮现断影往昔的面容,他清澈地对我笑,他对我说,梵歌,我只希望我和你可以永远这样形影不离。我们都不要去碰那种叫做爱情的东西好不好? 我颓然地跌坐在地上,眼睛迷茫地望向远方。许久之后,我才发现身边的星残已经泪流满面。他紫色的头发有些凌乱,眼睛里弥漫着被刺痛的痕迹,细长的手指忧伤地绞在一起,我知道他的心一定也很痛。蝶影淡定的声音仿佛从遥远的天际飘来,他说,是的,我的前世就是那个伟大的祭司。可是以前的事已经过去,我希望你们三个都可以幸福地生活。 八 星残拉着我走出蝶影的宫殿。一路沉默。天快亮的时候他忽然问我,梵歌,我和断影之间,你更爱谁? 我不知道应该怎样回答。其实在我心里,根本没有明确的答案。我抬头看他的眼睛,什么话也没有说。 梵歌,如果一定要你在我和断影之间选择一个,你会选谁? 我忽然很软弱,只好轻轻地靠在星残的怀里诚实地说,我不知道。我只知道断影如果因我而死,我一辈子都不会快乐。对不起,星残,我想我会回到断影身边。我希望我们三个都可以幸福地生活。 星残的指尖摩挲我的长发,下巴抵住我的头顶轻轻地叹息。梵歌,如果你不快乐,那么我的生命还有什么意义?梵歌,如果有一天我会离开你,请你不要为我悲伤。 九 我终于选择了断影。洛影帝国三皇子空前盛大的婚礼上,我听到窃窃私语的人声之间在谈论星残死讯。 有关幸福的空中楼阁轰然崩塌。我木然地站在华美的盛宴中间,徒劳地凝望着前方一望无际的苍凉。星残,他怎么会死呢? 蝶影不知何时站在我身边,他的声音低沉而铿锵,他说,对不起,梵歌。其实我骗了你。断影和星残之间无论你选择谁,另一个都会死。因为当年的祭司希望结束你们三个纠缠错结的宿命。可是我已经不是前世的我了,我现在是断影的哥哥,我只是希望我心爱的弟弟幸福。梵歌,原谅我。断影他什么都不知道。 我穿着绝美的华裙一步一步走出正在举行婚礼的宫殿,星光闪烁的苍穹依旧弥漫暧昧而冷澈的味道。我想起星残站在高高的占星台上默默而长久地仰望星空的样子,紫水晶一样的长发,蝴蝶般飞舞的睫毛。他说,梵歌,如果有一天我会离开你,请你不要为我悲伤。 他是洛影帝国最伟大的占星师,他又怎么会对自己将死的讯息一无所知? 星残,我还没有来得及对你说,如果没有你,我也一样一辈子都不会快乐。 尾声 我终究没有离去。我嫁给了断影,从此我们形影不离。 我已经伤害了星残,我不想再伤害另外一个深爱我的人。宿命之中所有的纠缠错结想必应该已经尽数散去。希望有一天,我可以忘记他。思念已经无处可归,不如永恒的忘却。 在漫长一生中无数个与断影并肩坐在塔顶仰望星空的夜晚,我总是一如既往地想起星残,以一种故做平和的姿态。后花园的莲池我已经全部种上了水仙,我怕看到淡定沉静的莲不动声色地怒放,我怕一次又一次地看到曾经在莲池边与星残第一次相遇的幻影。 乱世荼蘼 原以为是一泓清澈,走到结局才知是一朵开到荼靡的,恶之花。 原来有些话,说或不说,结果都一样那么伤人。 我不怪你。 一、初见,惊艳 我十二岁入宫,一年又一年,至今未曾见过皇上的脸。甚至背影,都寥寥可数。很多时候我会独自坐在后花园的望花亭里看睡莲,幻美绝丽的艳粉团团簇簇地绽放,我将额头抵住手腕上的翡翠手镯,喃喃地说,小俊哥哥,一直以来你所寻找的莲池,是不是就在这里。 我听见夜风簌簌地在指间穿过,凉如水。 时间流走的影子拓在我的掌心,望不穿。 小俊哥哥,现在的你,是否已经成为扶桑最好的忍者。 这里所有人都叫我海棠。东宫的侍女都是用这种花花草草做名字的。只有我自己知道,我的名字是德川蘅叶。很多很多年以前,小俊哥哥曾经轻轻地握着我的手说,蘅叶蘅叶,你知道这片海的对岸是什么地方么? 是另一片海。我说。 小俊哥哥正色地摇头,说,师傅说那里是一片辽阔宽广的土地,叫大明。等我成了扶桑最好的忍者,便可以成为那里的王。 我侧过头,呆呆地望着他的脸。庭院里的海棠浓烈地绽放,在他头顶随风轻摆,花瓣如雪般飘摇而下。乱花迷眼。 其实你是想去那里找莲池,对么?我说。 他没有回答,拾起地上的海棠花瓣,英俊的脸上盛开灿烂的笑容。 我从来没有见过柳生莲池,只是曾听凡俊频繁地提起。他喜欢反复对我诉说她与他七岁相识,十二岁分离之间那五年刻骨铭心的过往。他说那是他整个青春之中,最清澈的年华。 柳生莲池是我们的师傅柳生原的女儿,三年前被师傅秘密送往大明。三年后,我来到柳生门,取代她成了柳生门唯一的女徒。唯一取代不了的,是她在凡俊哥哥心中至高无二的位置。 相遇太晚,相思奈何。我的心意,小俊哥哥从来都知道。只是假装,视而不见。 收起思绪,我起身回房。四起的风温柔地摩挲门口两株海棠,花瓣簌簌,飞花若雪,一如多年前的那个夜晚。只是树下,少了心上的人。 “空山招得海棠魂。你,叫海棠?”身后忽然传来男子的声音。寒凉的夜,更显得这声音浑厚宁和。 我回头,白亮的月光掩不住龙袍尊贵的颜色,无边夜色里,高贵而纯正的金黄熠熠生辉。 我转身,上前,说:“你怎么会到这里来?” 他沉默。我以为龙颜盛怒。谁知,他只是扬了扬嘴角,说,“书房里太过沉闷,本想去花园赏花,却被莲池旁边的女子吸引,一路跟到这里。我听说东宫的侍女都会在门前种上代表自己名字的花木,你还没有回答我,你的名字,是不是叫海棠?” “后宫这么多的女子,名字,你又能记住几个。”我边说边向前走,轻拈罗裙俯身跪下。 他一把扶住我,说:“不必多礼。你不像其他人那样怕我,给我种被平等对待的快乐。”他叹气,又说,“不知为何,整个王宫里,只有你这里能给我一种舒心自在的感觉。” 风又起,海棠花瓣如雪片纷飞。眼前这个男人有与小俊哥哥一样的轮廓,棱角分明,黑色的发凛冽地飘扬在风里。 我嘴角隐约的笑意,不想让他看到。 二、情生,烦乱 我成了皇帝的妃。其实这对我来说并不难,我所缺少的,一直只是一个机会。投其所好察言观色的本领是我自小就练好的,只需一个眼神,我便知道他想要什么。他爱我率真无畏,惜我才情伶俐,我便任性到底,偌大的皇宫,只有我,胆敢与他平起平坐。 我从来都只叫他皇上。尽管他曾不只一次地让我直呼他的名字。没有告诉他,我只会叫我爱的人的名字,因为其他所有的人对我来说都只是一个身份,亦或一个职位。小俊哥哥,这,是我唯一能为你保留的了。成为妃子的代价,是那一夜的风月无边。然,我心里想着另外的人,泪眼朦胧。皇上温柔地为我揩去眼泪,说,海棠,这一生,我定不负你。他甚至为我大兴土木,在御花园建了一座海棠阁,前前后后种满了海棠,一经踏入,便仿佛置身花海,清香弥漫。 我由身份低微的宫女一跃成为皇帝的宠妃,四面八方汹涌而来的嫉恨,我不在乎,却装作在乎,三言两语地旁敲侧击,便可让皇上为我出头。渐渐地,没人再敢对我不敬。皇后,母仪天下,认了我做妹妹,大家成了自己人,一荣俱荣,一损俱损,也省去了争夺追逐的过程。整个后宫,只有丽妃未曾与我来往。 看来师傅说得没错,我天生就是用来蛊惑男人的,虽然没有绝色的容貌,却是清丽可人,清醇如酒,芳香四溢。可是为何,却偏偏蛊惑不了我爱的那个人。 贵为荣妃之后,我曾经设法派人送信到扶桑,避开师傅的眼线。师傅怕我身份败露,让我断绝与扶桑所有的来往。可是那一封封凝结着相思的书信,每每有去无回。小俊哥哥,也许我对你来说,始终仅是一个同路的女子,目标一致,却无法携手前行。 那一夜,镇南将军北归,王设盛宴嘉赏,后宫所有女眷都盛装前往。我终于见到了丽妃,那个在我之前最受皇上宠爱的女子,理应最嫉恨我的人,却迟迟未来与我相见。她穿着淡绿纱衣,纤眉如黛,眼波如水,果然是艳绝后宫的绝色女子。见到我,微微颔首,举手投足间溢满了高高在上的骄傲。微微扬着下巴打量我,目光落到我腕上的时候,眼神瞬间凝结。 她细微的表情,逃不过我的眼。 她的右腕上,戴着一只与我一模一样的翡翠手镯。 我朝她礼貌地笑,转身回到皇上身边。右手习惯性地摩挲那枚翡翠手镯。为何这只手镯竟会让她心惊。为何她会有与我一模一样的镯子。这是一年之前分别的时候小俊哥哥送给我的礼物。 心中纠结着隐隐的不安,伴随往事纷至沓来。我扬手,一杯接着一杯,酒暖不了心,指尖依旧冰凉。王接过我手中的酒杯,说,海棠,这样喝酒,你会伤身。 我说,可是,不这样喝酒,我会伤心。 我靠在他怀里,醉眼朦胧。这个男子掌心的温度穿透层层轻纱浸入我的身体,看我的眼神,竟然满是关切。 皇上,你真的爱我么?像我爱凡俊那样爱么? 三、暗杀,夺爱 那一夜,我留宿在皇帝的寝宫。清晨却传来海棠阁的死讯,每夜替我掌灯的侍女芙蓉被人用镖穿透了喉咙。 她死的时候正是深夜,灯还没有点燃。她调皮,趁我不在,偷穿了我的金丝镂纱衣。 黑暗中,芙蓉与我的背影很像。 有人要杀我。死的本不应该是芙蓉。 当我意识到这一点的时候,本能地想向皇上寻求庇护。不知从何时起,我竟然已经开始依赖那个男人,那个我一心一意想要欺骗的男人。可在我看到那枚镖的时候,我收起了这个念头。 那枚镖上刻着柳生门的印记。我仔细地收起那枚镖。柳生门来到大明的秘密,不可以给人知道。 我想起丽妃看到我的翡翠镯时惊讶的眼神,以及她腕上的那只一模一样的镯。如果她认识这只手镯,如果她认识小俊哥哥,那么我们所要争夺的,也许就不仅仅是皇上了。 入夜。下弦月,弯如钩。 我独自坐在院子的石凳上,望月,静静地等待。身后骤然响起簌簌的风声。我飞快地站起,挥剑,风声瑟瑟,刀光剑影。 黑衣人轻描淡写地挡开我的剑,似是无心与我纠缠,退后一步,扬手摘掉了自己面上的黑纱。 我手一软,长剑落地,声音清脆。没有防备地流了泪,声音中夹杂着细碎的惊喜与痛楚,小俊哥哥,怎么是你。 他一步一步朝我走来,双手扳住我的肩,说,蘅叶,我很想你。 我扑到他怀里,手臂紧紧环住他,怕他消失一般。这个重逢的梦境,曾经反复回旋在孤单的午夜,已经不再奢望它会成真。可是他竟然真的出现在我面前了,所有的理智,溃不成军。 他轻轻推开我,说:“蘅叶,你要保护好自己,有人要杀你。” 他转身,却被我自后抱住,说:“小俊哥哥你不要走。我很想念你,你知道么?我们不要再分开了好不好?” 他温热的手掌覆住我冰凉的手指,说:“蘅叶,我已经找到了莲池。” 我的手自他怀中滑落,说:“小俊哥哥,可是我对你的爱,并不会比她少。” 他蹙着眉,看着我的眼睛,目光凌乱而闪躲。 我叹气,说,小俊哥哥你告诉我,柳生莲池就是丽妃,对不对?要杀我的人也是她,对不对? 他摇头。良久,说出一个名字。然后沉默地后退,纵身一跃,倏地消失在无边的夜色里。我来不及再问什么,只是觉得心中无边无际的空旷。 他说的名字是柳生原。 他说要杀我的人是师傅。 可是我已经按照师傅的命令来到大明,接近皇上。为什么他还要杀我。 小俊哥哥也已经找到了莲池。 那么,这个世界上,还有没有可以让我依靠的人。 四、时有,女子 那一夜的寒凉使我一病不起。满面苍白的倦容,色衰而爱弛,自知将会失宠于皇上。我累了,我不愿意再与谁争夺,生存的意义,愈见模糊。我让侍女为我摘来一束一束的海棠花,想象着凋零衰败后的自己。 没有想到的是,皇上竟仍会每日都来看望我。上朝之后,他不去书房,而是先来我这里。我整天昏昏沉沉,时常在朦胧中听到他一遍一遍地对我说,海棠,我是真的爱你。只要你好起来,我愿意付出任何代价。然后我听见小俊哥哥重重的叹息,手腕上的翡翠手镯铮铮作响。 暮春的清晨,我的病忽然好了许多,刚想起身下床,下人忽然通报说丽妃来了。她走过来坐在我的床沿,低下孤高的眉眼,说,蘅叶,你我都是平凡女子,男人的战争,我们本来不该介入。 我看着她的眼睛,没有说话。 她又说,父亲送我到大明,本是想让我迷惑皇上,以助他夺取江山。可是,没想到的是,被迷惑的人是我。 我真的爱上他了。 蘅叶,你可不可以把他还给我? 我苦笑。说,莲池,那你,又可不可以,把小俊哥哥还给我? 她怔住。不经意间,我们手腕上的镯子碰撞在一起,声音清脆。 两个女子,戴着一模一样的镯子,相对无语。 此时,侍卫通传,皇上驾到。 莲池扬了扬嘴角,幽幽地说,我已经很久很久没有见过皇上了。原来在你这儿,可以如此轻易地见到他。 我忽然对她心生几分纠缠微妙的情感。 两个女子,彼此羡慕,同病相怜。 五、迷惑,寒凉 昨夜,莲池走时忽然对我说,我已经许久没有父亲的消息。他最疼的徒弟就是你和凡俊,我已经让他失望,请你替我照顾他。 我望着莲池的背影,忽然觉得心中的疑惑雾一样地汹涌而至,莫名地心生纠结,却又说不出是为什么。 第二日,正午,艳阳高照。 莲池死在自己的宫殿里,一刀毙命。 我迷惑。如果要杀我的人是柳生原,那杀害莲池的人又是谁呢。虎毒不食子。 我拿起那天芙蓉中的镖细细查看,忽然心痛成海。 六、真相,浮生 阴霾的深夜,月隐深山。 风吹海棠落,暗香偷渡。 四起的风,席卷空旷的皇宫。我站在窗前,看满树的花瓣以一种等待的姿态纷飞而下。回头,说,小俊哥哥,你来了。 他走过来抚摩我的头发,眼神如海水般波澜。说,蘅叶,你要帮我。 “帮你什么?”我问。手指覆上他的手背,依旧冰凉。 “帮我拿到皇帝的玉玺。我一定要成为这里的王,不是为了师傅,不是为了莲池,是为你。”小俊哥哥英俊的脸上依旧面无表情,声音波澜不惊,握着我的手,却越攥越紧。 我冷笑。“那天,来杀我却误杀了芙蓉的人,是你吧。”我问,眼泪,不知何时,无声地下坠。 小俊哥哥一怔,握了我的肩膀,说:“蘅叶,你为什么会这样想。我怎么会要杀你?” 我扬唇,笑容凄然,说:“你为什么要杀我,那只有你自己知道了。记得那枚镖么,上面不止刻着柳生门的印记,还有我当年亲手刻下的蘅叶二字。你从来没有细细查看,你袖子里那四十九枚镖,每个都有我的名字。我当时刻了一个晚上,只希望能让你把我的名字留在身边。” 小俊哥哥定定地看着我,忽然移开了视线,脸上的表情陌生得让我恐惧。他的臂飞快地环住我的颈,袖中的短剑抵在我的喉咙。 顺着他的目光,我看见了皇上。 小俊哥哥口中的热气呵在我的耳边,从来没有想过我们会在这种情况下如此接近。他说:“皇兄,你还记得我么。是啊,你怎么会记得我呢。我四岁那年,我失宠的母亲为了躲避你母亲的迫害,带我逃出宫去,从此流落人间。这个王位应该是我的,你还给我。” 皇上叹气,说,既然你是冲我来的,你放了海棠。 小俊哥哥衔住我的耳环,鬓角厮磨,说,看来你真的很爱她。好,你颁圣旨传位给我,我便放她。 空气刹时凝固。诡异的沉默。 我忽然开口,说,小俊哥哥,莲池,是你杀的么? “是。” 他的回答没有一丝迟疑。的确,事已至此,他没有必要再瞒我什么。“那天我要杀你,本来是为了莲池。她无意间说起,若不是你的妨碍,她早已得手。她说她希望你不存在。她不喜欢的人,我理应替她除掉。可是你命大,我杀错了人。” 我回头,凡俊脸上绽放的笑容,好像盛开的罂粟花。 开到荼靡,罪恶深重。 “那你又为什么要杀死莲池?” “因为我爱她。可是那天我发现她爱上了这个皇帝。她不爱我,就得死。何况她的父亲,我们的师傅柳生原,在扶桑的时候就已经被我杀死。留着一个变了心的女人,只会徒增后患。”小俊哥哥的脸上像凝了一层霜,丝丝散发着肃杀冷峻的味道。 我忽然觉得,自己从来没有认识过眼前的这个人。他如此陌生,如此决绝,怎么会是我心上那个温暖善良的小俊哥哥。心中有座城轰然崩塌。我不顾一切委曲求全地爱着的人,竟是一朵盛开的恶之花。 然,绝望的是,我,竟,依然爱他。 我伸手抱他,我想告诉他我可以忘记过去,回头吧,不如我们离开,去遥远的地方,执子之手,与子偕老。 可是他不认得我的拥抱。他的眼神一瞬间的惊慌,他竟以为我要反抗。一剑突兀的刺过来,凌厉如风。 我茫然地望着他,听见四起的风掠过空旷的皇宫,寂寞地呜咽。 胸口的血汩汩汹涌,如大片盛开的蔷薇。 我看见过去的时光一幕幕重现。所有的往事,都在这片殷红的海里,蒸腾,飘散。 我闭上眼,终于可以似一株凋谢的海棠般安静地沉睡。 世间的纷纷扰扰渐行渐远。 冉冉浮生,爱恨情仇,终于再与我毫无瓜葛。 七 这一生,爱错了人。 两个人不等于我们 两个人不等于我们 醒来只有我一个人 分不清黄昏或清晨 空气微冷有甚么在流失慢慢降温 一颗心往下沉 毕竟只是太短的梦 彼此终于退回陌生 我加上你两个人并不等于我们 你想我吗会偶尔想我吗 是这样吗飞扬的会落下 你爱我吗如果诚实回答 可是爱也不是解答 空屋子里没有回声 但我记忆有你指纹 我加上你两个人却并不等于我们 你想我吗会偶尔想我吗 是这样吗飞扬的会落下 你爱我吗如果诚实回答 可是爱也让人疲乏 你爱我吗爱我就懂我吗 告诉我善意的谎话 好让我相信我不是太傻 一.遇见 第一次见到光年是在初三那年的冬天。我和路菲代表学校参加数学竞赛,有长长的客车来接,里面坐着各校的数学尖子。帅哥总能轻易吸引我的目光,车上那么多的人,我一眼就看到了光年。不可否认,我是一个很花痴并且少女情怀严重的孩子,看到光年那英俊而白皙的脸,我结构复杂的脑袋里马上滋生出许多疯狂的想法,比如坐到他身边自我介绍,比如像《向左走,向右走》演的那样交换电话号码。正在美好地冥想,路菲很不识相地在后面推了我一把,说,“你傻啦?愣在这里干嘛?挡到路了耶。”路非说话声很大,打破了车上原本很肃穆的寂静。全车的人包括光年都很不爽地把目光射过来,我的脸一红,灰溜溜地坐到最后一排靠窗的位置,望着窗外迅速后退的电线秆子兀自郁闷。多么浪漫的一个瞬间啊,就这么让路非这个死丫头给毁了。 我恼得一路上都不理路菲,可她一直都是个少跟筋的孩子,浑然不觉的跟我张牙舞爪,絮絮叨叨地说着她现在的兴奋心情,我哭笑不得。透过前面影影绰绰的脑袋去看光年,他正专注地望着窗外的风景,露出棱角分明的一张侧脸。没有人知道,那个英俊的侧脸连同窗外寥落的风景,从此定格成一个少女脑海中最美好隽永的一个画面。 可能是遇见了帅哥比较有精神动力的缘故,那次竞赛我居然得了二等奖,成绩比路非还要好。看见我的名字和照片高高的贴在市图书馆的玻璃橱里,路菲很不爽撇撇嘴说,“你这种喜欢看小说的女生也能得数学竞赛的奖,真是没有天理了。”我拍拍她的肩膀说,“你的数学成绩惊天地泣鬼神,,我知道你是实力派。不过比赛里都有运气成分的,我碰巧走运嘛。”路菲堆出一脸令人发麻的假笑,说,“你最近当红,我认栽了。谁让我是你粉丝呢,赶紧给我合影签名盖唇印吧!”我前些日子在校庆晚会上唱了一首王菲的《人间》,居然大受好评,还被选去参加省里的歌唱比赛。天知道我当时完全是为了替班里出节目赶鸭子上架的。路菲说我当红就是在说这件事。我不理她,目光仔细打量玻璃橱窗里的那些照片,终于在一等奖的位置上找到了那张熟悉而英俊的脸。 原来,他叫许光年。 要知道,我看帅哥本是跟古代女子赏花异曲同工的,只是欣赏罢了,养养眼而已,跟爱情是没有丝毫关联的。可是光年,他是唯一一个在我脑海里停留这么久的男孩子。 有些事,是不是注定将会念念不忘。 二.重逢 初三的日子飞一样的掠过。路菲说的没错,我正当红,误打误撞在省里的歌唱比赛里也获了奖。本城很有名的艺术学校来找我,说我可以直接去念那里的高中,以后有机会当职业演唱者。我是个懒人,一向都是仗着小聪明来学习的,中考压力这么大,我当然希望能免则免。 可是我最终拒绝了。为了光年,那个有过一面之缘的男孩子。我想他既然能在数学竞赛中得一等奖,学习成绩一定很好。如果我能考进全市最好的重点,便可得到与他重逢的机会。光年,光年,多么遥远的名字,我想再见到他,仅此而已。 中考结束的那天,路菲嘿嘿嘿笑得很阴险,她说,“倪锦我这次发挥的不错,你可不能抛下我呀。”言外之意就是怕她考上了最好的重点而我不能。我气愤得差点张嘴咬她,恶狠狠地说,“你别咒我。”其实我一向是个很没有上进心的人,重点不重点的我根本不在乎。可是我说过我一定要再见到他,那个叫光年的男孩子,所以这次考试对我而言意义很重大。此时此刻我终于可以确定自己喜欢上了一个人。我们只见过一次,他的名字叫许光年。喜欢一个人,最直接也最鲜明的表现就是重视。不知不觉间,我竟已经把他放到了心中柔软而温暖的位置上。也许我爱上的只是思念一个人的感觉,或者是在为自己导演一场遥远而浪漫的暗恋,总之当我发现自己喜欢他的时候,思念他的习惯已经积重难返。 九月,在一中红色的榜单上,上面路菲和我的名字。当然,也有许光年。当时我的心情简直可以用“嚣张”二字来形容。我终于,可以再见到光年了。 迎新会上,我当着几百个新生的面唱了那首最拿手的《人间》,我唱得很用心,我知道光年会在下面看着我,他的目光将为我而停留。一曲终结,台下掌声雷动,我鞠躬行礼,却在抬起头的一瞬间看到了坐在前排的光年。他依然那么英俊,正与身边的女孩子谈笑风生,朝我露出棱角分明的一张侧脸。我觉得有些失落。自己在夜里冰澈的空气中在灯光璀璨的舞台上为他唱歌,可是我的心意,他什么都不知道。 三.两个人的下雪天 光年在一班,我与路菲在二班,两个班在隔壁,我每天都可以看到他很多次。我像所有漫画中的少女暗恋者,总是在人堆里艰难地搜索他的背影,却从来不敢正面迎接他的目光。旁观者清。渐渐的,连路菲这个超级不敏感的白痴都发现了我对光年的不同。 那天我与路菲一前一后在食堂排队打饭,队伍很长,一直排到门口附近。路菲忽然大叫一声,“倪锦倪锦,许光年在那儿呢!”我知道她是好意,我已经在人群里搜索光年好几遍了,目标人物却一直没有登场。可是这次路菲帮了倒忙,她嗓门一直都这么大的,方圆几里的人都听得一清二楚,各种含义的目光从西面八方射过来,甚至有女生对我怒目而视。哎,谁让光年是全校公认的白马王子呢。我发誓,如果当时我手里有根针,我一定会把路菲的嘴缝起来。 光年显然也听到了路菲的话,站在门口定定地望着我,漆黑的眸子深不见底。我低下头,脸颊飞快地灼烧起来。正午的阳光暖暖的照进来,我抬头,他的背影光芒万丈。 那天傍晚,天空飘起来细碎的雪花,我还在生路菲的气,一个人闷闷地走在回家的路上。许光年忽然出现在我身边,目不斜视地说,“倪锦你还记得我么?我们在去年的数学竞赛上见过的。” 我的心一惊,软软的好象要融化了一般。原来,他也记得我。他比去年高了许多,我需要把脖子弯曲30度才能看到他的侧脸。我用细微震颤着的声音说,“当然。”原来自己暗恋着的人忽然出现在面前也不是那么可怕的一件事,我的心没有从喉咙里跳出来,表情也没有想象中紧张慌乱,反而越来越镇定自若。光年真真切切的站在我身边,这种真实感让我温暖而安定。我声色平静地说,“许光年,如果我说我考到这个学校是为了你,你会相信么?” 光年愣住,随即笑而不答,顾左右而言它。他其实是个很健谈的人,并没有想象中那么酷。他说他从那次数学竞赛就记住我了,他说我唱的人间很好听。他说他喜欢看漫画,他说我很像《水果篮子》里的本田透。我静静的听,看着他英俊的侧脸,忽然觉得自己这么幸福。 雪越下越大,晶莹的雪花落得我们满身都是,他伸手拨弄我的头发,说,“雪落到头发上不久就会融化,这样很容易感冒。”他的手温暖而宽厚,看着他宠溺的眼神我忽然觉得自己好象掉到了魔法师的梦境里。自己喜欢的人忽然出现在面前并且对我这么温柔,简直与少女漫画中的情节如出一辙。 可是这样的我们,可以得到与漫画一样美好的结局吗? 四.他说他有女朋友 那天起,我与光年的关系发生了质的变化,见面的时候他会很灿烂的对我笑,那笑容,温暖了整个寂寥的冬天。放学后他会等在我回家的路上,双手插在风衣口袋里,远远望去就像《x战记》里的英俊的皇峁流。路菲知道以后比我都开心,说,“倪锦,倘若不是我,许光年就不会知道你喜欢他,你这场轰轰烈烈的暗恋也就只能是暗恋了。”我笑着抱住她,心里却在想,暗恋也有暗恋的好处的,起码不会得到忧伤的结局。为什么光年明明知道我喜欢他,却从来不肯给我一个答案或者承诺?我们的关系,越前进就越模糊。我不是奢望天长地久的誓言,我只是希望我喜欢的人能亲口对我说,他喜欢我。 北方城市的风雪总是很凛冽的,那天下了那年冬天最大的一场雪,花瓣一样的雪片斜斜地迎面而来,光年侧身挡在我面前,手臂搭在我肩膀上,多么温暖暧昧的一种姿态。两个人艰难地走到我家楼下,小区的路灯透过层层水气投射出橘红色的光芒,我伸手为他拂下肩膀上的雪片,擦干他脸上融化的雪水,说,“光年,其实我的心意你明白的,对么?” 光年愣了一下,将我的手放回厚厚的手套里,说,“天冷,你早点回家。”说完逃也似的转身离去。 “你到底把我当什么?朋友,恋人,还是萍水相逢的路人甲?如果你不喜欢我,你为什么对我这么好?可是如果你喜欢我,又为什么要逃避?”我对着他的背影大声说,眼泪不知不觉落下来,冷风吹过,脸颊一阵疼痛。 “倪锦,认识你之前,我已经有女朋友了。”他没有回头,可是我可以透过他的声音听见他心里的疼痛。他忽然说出这句话,让我猝不及防。我的喉咙忽然哽咽,想说些什么,却又什么都说不出口,只能眼看他单薄挺拔的背影渐渐消失在模糊的视线里。夹杂着雪片的风灌入衣领,我蹲在地上,双手紧紧地抱着肩膀。 整个冬天,我第一次,觉得这样寒冷。 光年,你可知道我为什么选择今天跟你表白?十七年前的今天,天空也飘着花瓣一样大片大片的雪,我来到这个世界上,踏上了漫长的寻找真爱的旅程。而当我以为自己终于找到了的时候,你却告诉我那只是我的一场错觉。 今天是我十七岁生日。我原以为你会送我一份最珍贵的生日礼物,比如,很简单的一句,我喜欢你。 五.十七岁的离别书 从那天起,光年成了我真真正正的路人甲。每次在学校与他狭路相逢,我都会很大声地跟身边的路菲谈论某某帅哥,眉飞色舞的样子,再也没有多看他一眼。很多时候,透过密密层层的人群,我可以感受到光年遥远而绝望的目光。我忍住跑到他面前哭泣的冲动,任由自己的心,细细碎碎的疼。光年是那样骄傲的一个人,我知道他不会来纠缠我,就像他知道我不会回心转意。 十七岁生日之后的那个午夜,我收到邮件提示的短信,发件人是光年。我打开电脑,屏幕上写着他和她的故事。 “倪锦,这是我第一次在键盘上敲下你的名字。倪锦倪锦,这两个字给人花光满路锦绣盈城的感觉。的确,你总是能让寒冷的冬天变得温暖如春。认识你之前,我以为我此生都不会喜欢上若蓝以外的女生。 若蓝从小跟我一起长大,她是个很优秀的女孩子,漂亮,聪明,我家里人都很喜欢她。后来她说她喜欢我,我们顺理成章的在一起。我不讨厌她,我以为这样,就是喜欢了吧。直到去年冬天,我遇见你。 那天你穿一身红色,傻傻的站在汽车门口,脸颊红红的,眼睛直直地望着我,像个痴情的番茄。就是这样的你,让我有生以来第一次对一个女孩子念念不忘。 无法描述再次遇见你时的欣喜。我想照顾你,我想对你好,我再也不想让你离开我的视线……可是我不能喜欢你,因为我不想做一个见异思迁的人。 记得我曾经看过一个短句,‘恨不相逢未嫁时’。虽然这个句子用在我身上不太贴切,可我现在纷乱的心情大概就是这样子吧。 倪锦,我的心情,你能懂么?” 我呆呆地望着电脑屏幕,竟然没有流泪。我想光年所说的若蓝应该就是那天迎新晚会时坐在他身边的女生吧,她真的很漂亮,漂亮得足以让人过目不忘。 光年,你的犹豫,你的踌躇,你的矛盾,我懂,我都懂。其实我很感谢你,起码你让我知道你曾经真心喜欢过我。我回了邮件给他,短短的八个字。 两个人不等于我们。 这是王力宏的一首歌,有一句是这样唱的。你爱我吗,爱我就懂我吗。 光年,我爱你,也懂你,所以,我要放弃你。 六.两个人不等于我们 今天是立春,路菲翻着农历很开心的告诉我春天就要来了。我朝她露出灿烂的笑容,说,“春天。真好。”路菲看着我华丽的笑容,小心翼翼地问,“倪锦,许光年是你第一个喜欢的人吧?” 我点点头,没有说话。 “即使是初恋,也不值得你为他放弃自己的前途吧?”路菲一脸忧伤的神色。上个学期结束的时候,我退学了。放弃了城南最好的高中,奔赴城北的一所艺术学校,路菲当时哭得很伤心,仿佛要退学的不是我而是她,直到现在,她都不能理解我的做法。 我摇摇头说,“如果做一件事之前,你会先衡量这件事值不值得做,那么那已经是不值得的了。再说我退学也并不是为了他,我只是忽然想去唱歌。” 是的,我只想去唱歌,在遥远的地方,唱他听不到的情歌。 “其实光年是喜欢你的,如果你坚持,你们未必没有结果?”路菲孜孜不倦地纠缠这个问题。我叹了口气,不再说话。我不想再重拾那些疼痛。何况就算我说了,路菲也不会懂。 也许,光年也不会懂吧。 其实,我是要光年永远记得我,我是要做他心底的朱砂痣。我比谁都了解他,我知道他是那样一个善良敦厚的男孩子,如果他选择跟我在一起,他便会觉得自己亏欠了如蓝,他将永远无法忘记她。与其这样,不如让他永远不能忘记我。 我说过我是个少女情怀很严重的孩子,我不允许自己水晶一样的初恋有一丝一缕的瑕疵。恨不相逢未嫁时。这话说得好。也许这一切,只能怪我们相遇太晚。我不想看到光年进退两难的样子。天下无不散之筵席,懂得在最美好的时候放手才能得到最隽永的结局。 两个人不等于我们。你在不在我身边不重要,你身边的人是谁也不重要,重要的是你曾经为我抵挡了整个冬天的寒冷,亲手为我拂掉头顶的雪花。 我爱你,我懂你,所以我要放弃你。 倪锦倪锦,这两个字给人花光满路锦绣盈城的感觉。你说,我总是能让寒冷的冬天变得温暖如春。 唯愿我们的回忆绽放成你生命中永不凋零的一朵花,在你每次回首过往的时候散发淡淡的香气,无声地提醒漫长一生中有关春天所有的消息。 恋之岁月 刚刚 浅苍走了。偌大的校园忽然就空旷起来。而我也不必在那么多阳光明媚的午后站在爬满青藤的图书馆楼下低着头看他和夏菱并肩走过的影子。也好,也好。我宁愿他真的去了天涯海角,世界的尽头,也不愿每天这样尴尬的狭路相逢,明明一伸手就能碰到他,却像是隔了千山万水,对面不相逢。 又到了樱花盛开的季节。我站在校园里迷离绝美的粉色云朵下望着远处的天空,眼泪还是流下来了。 其实,我舍不得你走的。 一 十九岁那一年高考之后的暑假,我与浅苍相识。记得拿到成绩单和分数线之后,妈妈拍了拍我的头说,若蓝,学习果然是你最大的长处,也是你唯一能引以为傲的东西。全校第一的成绩,本市最好的理工科大学。是啊,其实除了长的丑一点,我也再没什么大缺点了。 假期跑到城市的另一端学日语,夏日炎炎,却是乐此不疲。同桌的男孩子总是穿着阿迪达斯的白背心,修长的身形更显得瘦削起来。我一直不曾正眼看过他,只是眼角总是不时闪过一抹触目惊心的白。直到有一天他回过头来对我说,许若蓝,你可不可以告诉我你怎么可以那样熟练地记住平假名和片假名而不把它们弄混?我缓缓抬起眼睛看他,细碎的流海熨帖地垂在额前,直挺的鼻梁上方有乌黑而闪亮的眼睛,长而密的睫毛一张一合,翩跹如蝴蝶。心里有什么柔软的东西缓缓融化成水肆意地流淌。而我只是不动声色地回答,多写几遍就记住了,有的片假名跟汉字很像,不难记的。我一向如此,心里在波澜壮阔,表面也是不起半点涟漪。他“哦”了一声,忽然一把抓过我的日语书,在第一页上大大地写了“林浅苍”三个字,说,这是我的名字,你一定要记住哦,许若蓝。 从我们相识起浅苍就是这样一个任性的孩子。我看着他充满邪气的笑容,竟有一种泥足深陷的感觉。就像歌里唱的,在最开始的那一秒,有些事早已经注定要到老。即使只是,一个人的天荒地老。 浅苍渐渐越来越喜欢把头凑过来跟我说话,通常是先问某个单词的读法,然后海阔天空的闲聊起来。我通常只是听,眼睛也不看他,只是在他说完之后轻轻地点头。浅苍却对我的漫不经心无动于衷,他总是自顾自地说他自己,说他来学日语是为了可以更好的看动画片,他最喜欢看mp的作品,唯美,伤感。 那你呢,若蓝,你为什么来学日文?我抬头看他,说,因为我想学会唱仓木麻衣的歌。迟疑片刻,还是没有告诉他,mp也是我最喜欢的漫画家,贯穿始终的宿命感,为了保护最爱的人决绝而惨烈的牺牲。 眼前的浅苍露出孩子一样清澈而惊喜的笑容,若蓝,我也好喜欢仓木麻衣。 浅苍开始坚持坐三个小时反方向的公车送我回家。夏日的阳光总是那么明亮而灼热,站在空旷的街道上让人有一种恍如隔世的错觉。我侧过头去,看见白得耀眼的光里站着英俊的浅苍,在我身边不停地说话,两片薄薄的嘴唇一张一合,很好看的弧度。我听不清他在说什么,只是忽然觉得那么幸福。而这幸福就像那年夏天里的阳光,明亮却不真实,灼热却不清晰。 暑假快要过去的时候,浅苍第一次没有来上日语课。我看着身边空空的座位,怅然若失的无力感。也许从第一次见面的时候起,浅苍就已经走进了我的生活。老师正在讲日语三级模拟考试卷的时候,浅苍发来短信说,若蓝,我病了,头好疼,我想见你。 我于是面不改色地抓起书包朝门外走去,留下身后无数诧异的眼神。边往外走边打电话,浅苍你家住哪里?你等我。 其实浅苍,我也好想见你。此时此刻,这句话几乎冲口而出。而我终究还是没有足够的勇气。像我这样的女子,又怎么可能跟浅苍相爱。 几乎花掉钱包里所有的钱打车赶到浅苍家,居然是全城有名富人区。我默默地叹气,其实浅苍比我想象的还要遥远。 浅苍站在大门口等我,大概是因为那里的警卫不让陌生人进。他的脸色苍白头发凌乱,穿着大大的维尼熊睡衣,双手插在裤袋里靠墙站着,嘴角扬起漂亮的弧度,略低着头看我,眼睛如深潭一般漆黑深邃。我走到他身边,仰头看了他许久,终于笑出声来。浅苍,我真的没有想到你会穿维尼熊的睡衣。浅苍露出有些错愕的表情,叹了口气说,我还以为你会给我一个大大的拥抱。 怎么可能?我云淡风轻地说。其实我今天也没去上课,刚好路过就来看看你。 浅苍没有再说话,只是低着头一直走,眼睛定定地看着地面。停在一栋漂亮的别墅前,浅苍忽然很正色地对我说,若蓝,这就是我家。你面前是通向我心里的门,如果你选择进入,就请你以后不要再逃避。 我干涩地笑着,我从来没有逃避过什么。既然你把这扇门说得这么神秘,我想我还是不要进去的好。你好好养病,我先走了。 就在我我转身离去的瞬间,浅苍忽然紧紧地抓住我的手腕,我看见他女孩子一样纤细白皙地手背上有青筋条条崩出。一把拥我进怀里,我看见他睡衣上的维尼熊把眼睛眯成弯弯的一条缝。有些事,本来就是避无可避的。我闻到他身上淡淡的洗衣粉味,沁人心肺的极至诱惑。我闭起眼睛,从此不想再离开。 我听见浅苍遥远的声音,他说若蓝你不要再逃避了,你明明是喜欢我的不是吗。 我什么话都没有说,只是轻轻地用手臂环了他的背。即使时间无法就此停止,这也是我们的一生一世。 二 我想,终我一生也不会再有那样一个美好的假期了。仿佛遥远而美丽的梦境一样存在于我的生命里,总是让我在以后无数次的回首过往中怀疑它的真实性。那个时候,身边没有相识的人,没有嫉妒没有嘲讽,全世界只有我和浅苍,牵着手摇晃在城市里的每一条街道上。即使我穿着五寸高的高跟鞋也无法使自己的鼻尖够到他胸前的第一颗纽扣。情人之间的最佳身高比例,是倾我所有也做不到的了。 浅苍常常会坐好几个小时的公车送我回家,然后再打车回自己的家。他总是站在我身后环着我的腰,尖尖的下巴抵在我的头上,多么亲近的一种姿态。那时候,我的心里只有满满的爱意,没有不安也没有叹息。 那个时候浅苍总是说,若蓝,到底哪个才是真正的你呢?有的时候那样冷漠,有的时候又这样乖巧。 我和浅苍考上的是同一所大学,他在数学系,我在经济系。开学的时候,我和他已经俨然一对年代久远的恋人,举手投足之间都有着不可言表的默契。即使这样,我还是可以在偌大的校园里听见有关浅苍的种种谈论,除了谈他的英俊聪明和富有,也谈他面容如水的女朋友。几乎所有的女生都在叹气,那样的女孩子怎么配得起如此优秀的浅苍。 三 在众多喜欢浅苍的女孩子当中,夏菱似乎是最讨人喜欢的一个。物理系的系花,有大而深的眼睛,皮肤白皙如雪,漂亮的棕色大卷发。同寝室的女生说,她穿的衣服几乎每件都要上千块,老天真是不公平,不仅给了她美貌,也给了她衬托美貌的一切辅助品。 我淡然地笑笑,说,其实世界上本来就没有公平这回事。 妈妈已经察觉我和浅苍的事了,竟然没有怒不可遏,只是幽幽地跟我说,总有一天,你会后悔。 晚上独自去上自习,浅苍打来电话,说,你已经三天没接我电话了,你到底想怎么样?听得出来他很生气。这已经不是我们第一次吵架了。不知何时起,我开始频繁地惹他生气。 我没想怎么样,只是想让自己静静,也给你多些选择的机会。我的语调平和,轻描淡写。 我知道你在我手机上看到了夏菱约我出去的短信,可是我不是跟你说了吗,我根本没理她,你要我说多少次才相信呢!浅苍有些气急败坏。他也许现在才知道,原来我也是这样任性的一个孩子。 我按断电话,甚至连一句再见都没有说。我伏在桌子上剧烈地哭泣,双肩如风中落叶一般颤抖起来。浅苍,我伤害你了吗?浅苍,我只是不知道应该怎样面对你。 于是在晚上十一点的时候翻过宿舍的墙打车回家,母亲正坐在沙发看电视,很专注的神情。 妈,我是真的喜欢浅苍。 母亲回过头来看我,半晌没有说话。 若蓝,你可知你为什么没有父亲? 我摇摇头,泪水如雨水般倾泻而下。从小到大,母亲一直决口不提父亲的事,只是一遍一遍地告诉我,若蓝,你并不是一个美貌的女子,你应该心无旁骛地学习,靠自己的力量好好生存,仅此而已。 四 此时有大三的学长追我,体育部长,皮肤黝黑身材魁梧,打篮球的时候英勇无比。 我并没有拒绝他的约会。于是学校里开始有人看到我们一起从电影院出来,隐隐约约似乎仿佛好象是牵着手,传言愈演愈烈。 浅苍终于忍无可忍。把我从图书馆自习室里一把拉出来,怒气冲冲地质问。许若蓝,你这是什么意思?你已经多久没跟我见面了?你怎么可以跟别的男人出去?你为什么不接我电话? 浅苍其实并不是一个很善言辞的人,终于气愤得说不出话来。只是直直地望着我,额头上有条条青筋崩出。 我笑。浅苍,有别的人喜欢我,是这样不可理喻的事吗?追你的人也不止一个,我要是这种气法,早就死过几次了。takeiteasy。你凭什么以为除你之外再没有人肯要我了? 浅苍直直地看了我许久,满是疑惑和忧伤,眼睛里的光泽逐渐泯灭,酸楚得说不出话来。良久良久,颓然地转身,一步一步,慢慢地走远。双手插在裤袋里,眼睛定定地望着地面,剧烈地呼吸。 我望着浅苍离去的背影,重重地叹气。其实我可以拒绝那个学长的,因为我从来没有喜欢过浅苍以外的人。可是我不能拒绝,因为我要向浅苍证明和炫耀,你那样的门庭若市,我也不是无人问津的。并非存心伤害浅苍,只是平凡的面孔后面有一颗太过敏感骄傲的心。 五 浅苍从此没有再找过我。直到大三的学长约我去看他的篮球赛,我才再一次地见到浅苍。我站在众多欢呼的人群中呆呆地望着对面的浅苍,他安静地站在那里,淡淡地望着在球场上奔跑的人们,始终没有抬头看我。时间仿佛忽然逆转,我想起浅苍曾经穿着同样的白色背心坐在我身边背日文单词,一脸清澈干净的笑容。他现在平和忽然让我感到手足无措,是我一手摧毁了我们之间宁静的幸福,现在却在兀自感慨沧海桑田。 正在恍惚之间,一颗球猛地从天而降,模糊中我看到浅苍焦急地跑过来嘴唇不停地一张一合,听不见声音。我重重地倒在地上,眼角流着晶莹的泪水,好似透明的绝望。浅苍,为什么你总是看到我这么狼狈的样子。 浅苍白皙修长的手臂紧紧地环着我奔跑在去医院的路上,我听见他剧烈的心跳。倘若我就此死在他怀里,也是一种绝美的结局吧。 六 醒来的时候是在医院里,眼前的是一张陌生英俊的面容,直直地望着我,悲喜交加的眼神。 你是?请问,我们认识吗?我小心翼翼地问。 对面的英俊男子仿佛闪电击中般愣在那里,表情瞬间凝结,胸口剧烈地起伏。 此时一个健壮黝黑的男子走进来,看见我醒着,急忙跑过来说,若蓝你没事吧?医生说你可能会有轻微的脑震荡……都怪我,不应该让你去看球赛的……我……。 我茫然地眨眨眼睛,看看他,又看看僵在那里的英俊男子,慢慢地低下头,说,什么球赛?我不记得了。 又一个如遭雷击的男子。后进来的黝黑少年也僵在那里,许久之后才神魂甫定地说,我叫程宇,是你大三的学长,你不记得我了吗? 夜深人静的时候,我躺在医院的病床上想起那天夜里母亲和我的谈话。 他,是个演员,年轻的时候英俊无比,当年剧团里的所有女孩子都喜欢他。我当时只是编剧助理,总是在台下痴痴地望着他演戏。他欣赏我的才华,总是对我特别的细心。后来我们在一起。他说等做完全国巡回演出之后我们就结婚。 母亲的脸上波澜不惊,仿佛在讲述别人的故事,只是眼泪就这么流下来了,看得我格外心酸。 后来的故事不用说你也会猜到了。他爱上了别人。貌美如花的一个女子,跟他真正天造地设,站在一起是让所有人艳羡的一对壁人。 其实没有男人不爱美丽的女子,两个人是否彼此相当一眼便可看透。若蓝,你长得像我而不像你父亲,也是命中注定的事吧。我并不是想限制你什么,只是希望将来的某一天里,你不要后悔。 妈妈,那你又是否后悔? 母亲淡淡地笑,没有回答。 七 浅苍每天都来看我。可惜程宇每天都比他早来一步,有时候削苹果给我吃,有时候讲些不好笑的笑话给我听。我的眼角瞥见浅苍,所以我很努力地笑,直到他颓然地转身离去。我经常会趴到窗户上看夕阳在他身后画出美丽的剪影,心里仿佛有火焰燃过,有些撕裂的酸楚。 程宇,你为什么喜欢我? ……若蓝,其实你什么都没有忘记,对吗? 是。我当然记得。也记得你是夏菱的表哥。我一字一顿地说。 程宇没有想象中的错愕和惊慌,只是猛地跑过来紧紧地抱我,一遍一遍地说,不是的,若蓝,我现在真的真心爱你,真的。 我闭起眼睛笑着流泪,浅苍,你果然是世界上唯一肯来无私爱我的男子。 程宇,倘若你自觉有愧于我,从此好好对我便是了。 八 从此浅苍与我行同陌路。程宇曾经对他说,若蓝已经忘记你了,再纠缠下去对大家都没有好处。听我一句,珍惜眼前人。浅苍,也终于可以放下我了吧。 大四的时候,浅苍与夏菱开始出双入对。我忙着毕业论文,考研,比起他们的轻松自在,我显得格外焦头烂额。我本来就是那种必须为生活奔波的女子,举步维艰,与浅苍始终不是同路人。 早春三月,乍暖还寒,最难将息。浅苍发短信来约我在星巴客见面。我犹豫了片刻,回复说好。 曾经那样任性的浅苍,在我面前簌簌地落泪,认真地告诉我他要离去的消息。 若蓝,不管你是否真的忘记了曾经的所有,你是爱我的,我知道。只是,你更爱自己。你怕有一天我会放弃你,所以你选择先放弃,先留一个落寞的背影给我。即使这样,我却还是无法忘记你,这几年来,你可知我的痛楚。不如我们重新开始。倘若你开口留我,我就不再离开。 浅苍,我又怎么会留你?我真的很希望你幸福。所以请你离开,远远地离开,忘记我给你的那些伤害,也忘记你曾经爱我如斯。一切都已经过去,祝我们后会无期。 我站起身来,颓然地走出门口,慢慢地走远。眼睛直直地望着地面,竟然没有眼泪流下来。浅苍,这次就让我留个背影给你吧。其实我并不是怕你先放弃我,亦不是怕你先留个寂寥的背影给我,更不是我更爱自己。只是,怕自己无法给你最好,怕你在日后的某天后悔你年少无知的爱情。 更何况,夏菱是那样执着笃定地爱着你,甚至不择手段。她漂亮,富有,自信并且坚持,拥有我所不具备的一切。 还有,我原本姓夏。只是后来跟了母亲姓许。夏菱的父亲是个名演员,听说年轻的时候英俊无比。我生性懦弱,总是学不会怎样去爱,如何去恨。血浓于水。 九 恋恋四月天。又是一年春色,满目的草长莺飞花红柳绿。风里弥漫着淡淡的青草香,扑鼻而来的暧昧气息和细碎的长发一起飘荡在空气里。这种天气总是让我无数次的怀念浅苍,怀念生命年轮上铭刻着的只属于我们两个人的恋之岁月。没有人知道,那些夹杂着欢笑与悲伤的经年过往始终是我生命中最珍贵的回忆。 没有人知道,包括林浅苍。 亦是无数次想起《十八春》里曼桢的那句话。那样的简单与平淡,无尽绵长的感伤与心酸。 世钧,我们再也回不去了。 短短一句话,蕴涵了所有的蹉跎与错过。转眼间,沧海桑田,木已成舟。 浅苍,我们再也回不去了。 离人心上秋 一 在赵王府初遇完颜康那一年我十六岁。彼时正是萧瑟时节,黄叶舞秋风,无论我怎样扫都无法使院子纤尘不染。于是被赵王府的管家提着衣领揪来揪去地在地上拖,我没有出声,抬头扫了他两眼便望向别处,池塘里的莲花开得正艳,影影绰绰的花瓣尽头有一个白色的身影一点一点地愈见清晰。管家龇着牙狠狠骂我,“你这贱丫头骨头倒是硬得很,真不知道王妃拣你回来做什么的。”我反手握住他的手腕,拇指扣住他的脉门向外一扭,他尖叫一声膝跪在地上,痛苦不堪的样子。无论如何我都不想让那个人看到我狼狈的样子。甩开管家的胳膊跳到一边做惶恐状,眼睛睁得大大的,睫毛外翘,手足无措。 此时池塘对面的白色的身影已经走到眼前,略带稚气的一个英俊少年,锦衣金冠,白皙英气的脸上有一双狡黠灵动的眼,剑眉,薄唇,表情高傲。管家看到他立刻收了声,忍着痛恭敬地叫了一声,“小王爷。”白衣少年斜眼看了他一眼,走上来给了他一记响亮的耳光,淡淡地说,“刚才在这鬼叫什么,母亲的房间离这里不远,你存心妨碍她休息是不是。”管家一脸委屈,用手指着我刚要说些什么,又一记清脆的耳光落在他另一边脸上。白衣少年微蹙了眉,加重了语气说,“我说话你也敢顶嘴?” 管家伏在地上连说小人不敢。 “下去吧,到帐房拿一百两银子,算我赏你的。”白衣少年头也不回地说。管家的表情霎时由愠怒转为欣喜,忙不迭地说谢小王爷赏赐。 那一年他十四岁。小小年纪便如此盛气凌人,却又懂得留有余地,出手阔绰,善用权术。这就是金国小王爷完颜康,赵王爷完颜洪烈的独生子,万千宠爱在一身。完颜康背了手朝庭院里面走去,经过我面前的时候停住脚步,目视前方淡淡地说,“你跟我来。” 我默默地跟在他身后,暗自揣测他的心思。走到一处无人的地方,他停住脚步回过头来看着我的眼睛,挑了挑眉毛问,“你会武功?” 我又故做惊恐状,睁大眼睛扑闪长长的睫毛,摇了摇头,说,“奴婢哪会什么武功。”他一步一步走近,捏住我的下巴扬了扬嘴角说,“不说实话是不是?好一张俊俏的脸。把你送给临安任何一个世家公子都算是个不错的人情,你说是么。” 我卸下惊恐的表情露出粲然的笑容,说,“奴婢自小便是孤儿,为求自保学了些三脚猫的功夫罢了。哪里比得上小王爷你,全真教鼎鼎大名的长春子丘处机一定教了你不少了不得的功夫吧。” 他怔住,良久没有再说话。我知道他心里一定很惊讶为什么我会知道这件事。丘处机从来都是在后山教他武功的,师徒二人的关系从来没有第三个人知道。全真教是中原武林的门派,教徒也都是汉人,一向与金国女真人势不两立。王爷定然不希望他把一个这么危险的人物留在身边,而丘道长本人此时也一定不愿让江湖同道知道他是金国小王爷的师傅。 “小王爷放心,不该说的话奴婢是不会往外说的。”我补充道。 “你叫什么名字?”他露出好看的笑容。 “颜樱。”我看着他的眼睛,微微眯起眼睛。 夕阳西下,红色的流云点燃苍蓝的天,凛冽的风吹动他白色的长衣,我额前的碎发上下翻飞。两个人彼此意味深长地微笑,彼此掌握着对方的秘密,竟然有种找到同类的欣喜。第二天我成了他的侍女,出府的时候便穿上男装扮成随从,从此与他寸步不离。人人皆知我是小王爷身边的红人,我也再不用穿着布衣灰头土脸地扫落叶。 王妃对我很好,事实上她对每个人都很好,她就如她的名字一样,是个温婉善良的女子。惜弱,怜惜一切弱小的生命。倘若那日不是她收留流落街头的我,我也不会有机会进到赵府来的。王府的侍女装束是一色粉白相间的丝绸长裙,穿在别人身上就妥帖温和,到了我身上却怎么看都觉扭捏刺目,连完颜康看我的眼神都时常略带探究,却每每找不到症结所在。后来王妃见到我,说,“这姑娘穿粗布衣裳时别致俏皮,所以不觉不妥。而作为女子装束,这侍女服却似乎显得不够华丽高贵了,来,我这里有套烟绿锦衣,你穿上看看如何。” 当我穿着那套绮丽的锦衣掀开内堂的珠帘时,我看到小王爷脸上惊艳的表情。而我也很快明白,以他的身份地位,必定见过无数惊鸿之色倾国倾城的美貌女子的。他惊的,无非是我前后巨大的转变,叹的,也只是一个少女繁盛的青春艳丽。男子本来就晚熟于女子,何况他小我两岁,此时的他根本不懂得情为何物。 只是,我懂。 二 真正成为完颜康的心腹是在引荐他结识梅超风以后。在我还是赵府杂役的时候发现有个中年瞎眼的老妇总是在子夜时分偷偷在后花园练功,内功深厚招数阴毒。白天则扮成一个普通杂役颤颤巍巍的干些粗活。我故意与她交好,渐渐得知她就是黑风双煞之一的铁尸梅超风,身怀一本名为九阴真经的旷世秘籍。完颜康练功并不刻苦,时常凭着小聪明蒙混过关,再加上丘处机为人严厉苛刻,反倒让他失了兴致。所以我想让他拜梅超风为师,即使学不到九阴真经的精髓也可以学几招阴狠的招数来防身制敌。 完颜康拜师之后回来对我说,“颜樱,原本我觉得你是太过狡黠城府的女子,留在身边恐怕难以控制。现在才知道你是真心为我,事事为我设想筹谋。” 我笑了笑,说,“记得这件事别让丘道长知道,不然自认名门正派的他知道你认了旁门左道的师傅,非得废了你一身功夫不可。行走江湖,弱肉强食,小王爷须得练好功夫才行……” 完颜康摆了摆手打断我,“颜樱你怎么跟我娘一样,一说起教训人的话就没完了。” 我笑着住了口,伸手拿出腰间的丝帕拭去他额头上的汗渍。此时正是破晓时分,天蒙蒙亮,夜风混合着清晨的凉意丝丝沁入肺腑。他忽然握住我的手腕说,“颜樱你对我真好。以后我完颜康定会把你当成亲姐姐一样尊敬爱护,不容任何人欺负你。” 我默默地垂下眼帘,仅有的夜色掩藏了我脸上惊起的那片红晕。他的手如此宽厚温暖,握了我的腕,蚀了我的骨。 可是他只把我当作姐姐,一个老谋深算的年长女子。我在心里叹了口气,可以朝夕相伴,已经是一件很难得的事情了吧。 以后的几年里我一直陪在完颜康身边,形影不离,眼看着他一天比一天聪慧机灵手段高明。他是个有万丈雄心的男子,我知道他要的不仅是富贵荣华,他还要权倾天下,施展鸿图。 时光静逝,完颜康愈加是个翩翩公子了,而我也渐渐度过了女子一生中最好的黛绿年华。今年我二十岁了,自知倘若再得不到他的眷顾,此生便也再无机会。他一向待我不薄,过了今年必定会将我许给临安的皇亲国戚世家公子,以为这样便是我最好的归宿。窃藏着的爱意在心底蠢蠢欲动,尚未来得及出口。他遇见了穆念慈。 那日完颜康兴致很高,带着我和数十个侍从骑马在街上流连,忽见一个美貌女子在擂台上同人过招,体态轻盈身手不凡,旁边立着一杆旗子,写着比武招亲四个大字。我远远地望着那个女孩子渐渐出神,她的眼睛那么清澈,是个一眼便可望洞穿心机的纯良女子。一袭红衣,映着胜雪的肌肤,两种颜色在正午的阳光里闪烁着无比艳丽的光泽。我转身望向完颜康,痴迷在他脸上不落痕迹地蔓延,嘴角扬起一抹戏谑的笑意,纵身跳上擂台。我深知他不是轻易动情的男子,却也强烈的预感这个胸无城府的善良女子从此与他断不了纠缠了。那姑娘脸上浮现羞涩的红晕,一漾一漾的,如石子在湖心激起的涟漪,无声无息地扩散到每一个角落。完颜康忽然环住她的腰向前一倾,随手脱下她的鞋子拿在手里,在众人面前耀武扬威地摇晃。我知道,他不但赢了这场比武,也赢了这红衣女子的芳心。 可是完颜康又怎会心甘情愿地娶她呢?生在官宦世家的富贵公子怎么肯去娶一个流落江湖的平民女子。他此时只是觉得好玩,纵使是真心实意的欣赏她也断不会娶了她自毁前程。完颜康不肯留下谈婚事,转身欲走,却被场下一个抱打不平的年轻男子拦住,两个人纠缠许久分不出胜负。 一生中所有的变数,都发生在此时此刻这番毫无准备的相遇里。王妃乘轿来找完颜康,声音透着厚厚的轿帘唤起故人的回忆。那比武招亲的红衣女子名叫穆念慈,与她相依为命的义父是个满面沧桑的中年汉子,手中握着一把破旧的铁枪。我清晰地看到他听到王妃的声音以后脸上瞬间凝固了的复杂表情,他手上的铁枪与王妃茅草屋里挂着的一模一样。拦住完颜康去路的男子仍然不肯罢手,脸上一副忿忿不平誓不罢休的表情,敦厚憨直执着倔强的一个男子,他说他叫郭靖,他说你既然打赢了人家就必须娶她。必须。 我忽然很惊慌,跳上前去与那姓郭的打了起来,却被完颜康狠狠喝退了。其实无论武功招式还是言谈举止,完颜康都要比郭靖灵活聪颖许多,可是不知为什么,我忽然觉得终其一生完颜康都是赢不了这个郭姓男子的。很多事情就是这么无奈的,机缘巧合宿命难逃,看起来占尽先机的人反倒吃了亏。郭靖是与完颜康完全不同的一种人,他为人处世全凭感觉,既不懂得算计别人又不懂得筹谋进取,天性善良刚直甚至有些驽钝,却异常倔强,不肯服输。这样人往往容易得到上天的眷顾,可以顺理成章地度过一生。可是完颜康不同,他注定要生活在矛盾之中,纵使足智多谋聪慧伶俐也无法参透命运一早埋下的玄机。 接下来的事情天翻地覆,白天手握铁枪的中年汉子潜入王妃的房间与她相认,原来他就是王妃十八年前阴错阳差失散了的夫君。完颜康本应姓杨,他不是金国小王爷,他是汉人,一个江湖艺人的儿子。完颜康听到这番话后狠狠怔住,一动不动犹如盐住。我不知道此刻的他心会不会很疼,我只知道他被隐瞒了十八年欺骗了十八年,曾经的信仰灰飞湮灭,一句话否定了所有的过往。 原来他是汉人。我不知道自己此时应该开心还是难过。走投无路,杨铁心夫妇终究双双殉情于人前。完颜康伏在母亲身上嘤嘤地哭泣,如同一只受伤的小兽。我的心针刺一样疼痛,他的悲伤,总是成倍的复加在我的心上。所有人都觉得他是贪图富贵背信弃义的小人,认贼作父。可是那是把他捧在手心养育了十八年的人,即使真的是贼又怎么样呢。 王妃是我一向敬重的人,此时我同情的却是完颜洪烈。他为了得到她费尽心机不择手段,放弃后宫粉黛,佳丽三千,独独只爱她一人,可这么多年的等待和守侯仍然换不来片刻的真心相爱。她宁可死,也不愿留在他身边。 这是多么绝望的一件事情。 求之不得的苦,我似乎预感自己终会切身领略,感同身受。 三. 夜里,杨康把头埋在我的手臂里,无助得像个孩子。颜樱,我该怎么办? 我想了很久很久,终于开口,赵王爷养育你十八年,他对你怎么样你应该清楚。现在他是你唯一的亲人了,你不应该背叛他。 何况蒙古的成吉思汗已经在对西夏虎视眈眈,唇亡齿寒,南宋最大的敌人根本不是金国。蒙古人迟早会并吞中原。所以你虽然是汉人,也未必要与金人为敌。 杨康抬头望了我许久,目光深深的,没有说话。也许一个女子,始终是不该过问国事的。我低下头,心里泛起淡淡的不安和愧疚。其实我说这些话是有私心的。穆念慈是善良正直的女子,断不会容忍杨康背弃汉人身份继续留在金国当小王爷。 我就是要她离开他,越远越好。可是却背弃了自己的使命,忘记了自己最初来到赵府的原由。 何况像杨康这样的男子,生来就应该锦衣玉食权倾天下的,我无法忍受他穿着粗糙的布衣流落江湖饱经风霜地生活。 杨康扶着我的肩膀说,颜樱,我听你的。然后他忽然就笑了,像个淘气的孩子,他说你对我真好,倘若我不是一直把你当姐姐,恐怕是会爱上你的吧。 我看着他的眼睛,良久良久,嘴唇抖动了几下,自己的声音仿佛来自天际,谁要当你的姐姐。一个女子,只会为所爱的人设想筹谋,难道你真的不懂吗? 杨康怔住,面目僵硬仿佛见了鬼,渐渐呈现窘迫无措的神情,他扬了扬嘴角,小心翼翼地说,颜樱,你真的…… 他的神情已经给了我答案。心如针刺,疼痛异常。我宠溺地用指尖轻推他的头,说,傻瓜,姐姐逗你呢,瞧你窘的。 杨康刹时释然,神魂未定的样子,看样子刚才着实吓得不轻。我在转身离去的瞬间,泪如雨下。 残月如钩,我一夜无眠。 只因我长你两岁,便叫不了一声暧昧香软的哥哥,当不了柔弱乖巧的妹妹。这,就是你不爱我的原因吗?其实年龄身份都只是一个借口,你只是不爱我而已。可是,我需要这个借口来化解我的疼痛。有些话果然是不应该说出口的。凛冽的真相,终于带着覆水难收的决绝,将生命中仅存的一点希望掩埋。 第二天,杨康以金国钦使的身份启程出使南宋,一是与宋高宗议和,二是联合大宋一起对付蒙古人。我随他一起去江南,一路上彼此沉默,忽然间生分了许多。到了太湖首富蒋家落脚不久,我借口去买胭脂水粉跑了出来,实在无法忍受与他之间那微妙的尴尬。正在街上盲目地游荡,忽然听到身后传来清脆的驼铃声,一回头,看见一群骑着白驼的白衣男子迎面而来,中间的一个手握折扇,面容英俊,远远望去竟与杨康有几分神似。 “人生何处不相逢,颜姑娘,好久不见。”那人径自向我走来,近了才发现,他周围众人都是女扮男装的。猛然想起我曾在赵王府里见过他的,白驼山的欧阳克,西毒欧阳峰唯一的侄儿,武功绝卓,贪恋女色。 我颔首陪笑。欧阳克跳下白驼走到我身边,伸手抬起我的下巴,笑意盈盈地说,“几日不见颜姑娘愈加艳丽动人了,既然小王爷不知怜香惜玉,不如来做我的侍妾,如何?” 我沉默良久,竟然轻轻地点了点头。事已至此,我总要有个归宿才是。我是不可以跟杨康一起去南宋皇宫的,我无法向任何人交代,包括我自己。 可是竟然仍然无法背叛心中所爱。 当晚,欧阳克来我房间,关上房门,意味深长地笑。我闭上眼睛,脑子里浮现曾经与杨康朝夕相伴的点点滴滴,一把推开他,眼泪汹涌而出。 欧阳克耸耸肩膀,笑了笑说,“没关系,我给你时间。”他转身离去,却忽然被我点了穴。我抽出袖中短剑,一步步朝他逼近。欧阳克蹙了眉问我,“我并没有勉强你,你为什么要杀我?” 因为你是欧阳峰唯一的传人,只有你死了,杨康才有机会学到你那武痴叔叔的绝世武功。我在心里暗自回答,却没有说出口,只是拿了刀狠朝他刺去。 做坏事的人,也许是因为寂寞吧。时至今日我竟仍在为杨康打算。我总是为他背信弃义伤害他人,这是不是很悲哀的一件事呢。然而白刃尚未触到他,欧阳克已经挣开了穴道,一把夺过我手中的短剑,劈头盖脸地朝我刺来,脸上一阵钻心的疼痛。 我自知他不会放过我,何况我已生无可恋,于是闭起眼睛站在那里,不再还手。欧阳克却没有杀我,把短剑掷到地上冷笑了一声拂袖而去。 嫣红的血沿着脖颈滚滚而下,染红了烟绿的华裙。无意间看到镜中的自己,忽然明白了欧阳克为什么会留下我的性命。 对一个女人来说,这应该比死更痛苦吧。 一道赫然的伤口自额头延伸至唇边,鲜血淋漓,面目狰狞。 我成了一个丑陋异常的女子,再也不是从前的颜樱了。 四. 我再也不会回到杨康身边了,任何一个女子都不想让自己最爱的人看到丑陋的自己。可是思念却无法遏止,只好在夜深人静的时候潜到太湖蒋家,只希望可以远远地隔着窗纸看他的一眼。 房间里却有两个人的影子,彼此相对,然后紧紧相拥。我走近了,听见他温柔地叫她念慈。 我笑,没有眼泪落下来。杨康,你终于找到你爱的人了,你终于有人分享你的寂寞和忧伤了。 没有我,你也会很幸福的,是不是? 我忽然很想哭。可是眼泪,不知何时起,已经尽数流干。 杨康,此生我们,谁负了谁。 这是我们最后一次相见了吧。 又是一个萧瑟时节。离人心上秋。 驻足回首,愁肠百结,望断天涯路。 五. 我来到临安周围的一个小村落里,嫁了个不嫌弃我相貌的农夫,做了个本分的农妇。日出而做日落而息,从此只关心庄稼的收成。曾经抚过琴书过画白皙柔软的一双手,渐渐长了厚厚的一层茧。 又有谁知道,这样一个丑陋的农妇,曾是南宋的公主,高宗赵构的女儿。 很多很多年以前,九岁的我跟随父皇接见金国使节,在西湖画舫上举办了盛大的宴会,那天我第一次遇见完颜康。清晰地记得当时年幼的他拉着完颜洪烈的衣角小声地说,爹爹,那个公主姐姐长的真好看,以后让我娶她好不好。 只是一句无心的童言罢了。除了我,恐怕世间没有第二个人记得。早慧的我却从此不能忘怀,那个一脸骄傲和稚气的小男孩,眼睛里闪烁着不谙世事的狡黠。 我一直等待着与他重逢。 后来,父皇对金国赵王的担忧愈加强烈。原本宋金两国以淮水为界划地而居,金国皇帝占据北方,不再与南京相逼,渐渐放弃了吞并南宋的念头,只有那赵王,虎视眈眈,野心勃勃。十六岁的我自告奋勇,只身前往临安,潜入赵府,刺探军情,以便先发制人。山外青山楼外楼,西湖歌舞几时休。 父皇是个很懦弱的人,贪恋享乐,不思进取,对我却是有求必应。 枉费他的一番疼爱,我却终究没能为他分忧解难。 如今,我只能听着市井之间的种种传闻,面无表情地贩卖手中的布匹。再没有机会劝说父皇,千万不要答应与蒙古人联盟一同抗金,他们才是我们最大的敌人。 杨康,此生我们,谁负了谁。 离人心上秋,不过是个愁字。席卷一生,幽怨残留。 六. 许多年以后,蒙古灭金。那一年,丈夫先我而死,我一夜之间衰老了很多。原来人越老,就越害怕孤独。 又过了很多很多年,忽必烈定国号元,蒙古政权空前强盛。此时我已年迈,常年躺在病榻上,凡尘俗世已经与我再无瓜葛。五年以后的丁卯,忽必烈灭了南宋,风雨飘摇的大宋江山终于崩塌。 国破山河在,城春草木深。 然而此时的我,已经老得没有力气心痛了。 那一年我的病忽然加重,一动不动地躺在病榻上,膝间缭绕着哭泣着的满堂子孙。回忆,幻觉和梦境重叠着出现在我的脑海里,真假难辨。梦里,我看到年轻时的自己和白衣胜雪的杨康,夕阳染红了苍蓝的天,我漆黑的长发上下翻飞,他的长衣舞动在风里。他伸手抚摩我的脸颊,说,颜樱,我很想念你。 一行浊泪沿着我脸上纵横交错的皱纹蜿蜒而下。 我已经是个鹤发鸡皮的老妇了。 其实我很怕死。 我不想忘记他。 窗外,残阳似血。 风沙里的守望者 漫长一生中,还会不会有那样一个人,在盛夏肆虐的风沙里为我撑起白色的衬衫,还会不会有那样一个人,拍着我的头表情严肃地说喜欢——题记 一 学校门口的桥断掉了,于是截道修路,我每天赖以生存的公车站也往前移了两站。也就是说,原本出门口就能看到的公交车站,现在要走十五分钟才能到。由于修路而积聚的黄沙,雾一样的飞舞在眼前,光是看着,都已经缺乏走过去的勇气了。 可惜仍然要挣扎着回家,狠狠地戴上连在衣服上的帽子,有些壮烈地冲进无尽的烟尘之中。这也是没有办法的事,因为宿舍门口那么多名牌轿车里,没有一辆是属于我家的。是不是不够奢侈的人就会变得狼狈。我是有些抱怨的,可是后来,却又觉得那种狼狈也是一件很幸运的事情。因为就在那漫天无边的风沙里,我遇见了浅苍。 二 那天的风沙一如既往地凶狠,夹杂着沙石的风一下一下猛烈地撞到脸上,干涩的疼痛。我哭得很厉害,脸上满是泪痕,眼睛里还有汩汩的泪水源源不断地涌出来。索性都不去遮挡,任自己潮湿的脸在风沙面前一览无余。 走着走着,忽然觉得全世界的风沙都停止了,天空浓重的蓝不知何时变成刺眼的白。抬头一看,原来是一个高高的男生撑起他的白衬衫罩在我的头上,为我遮挡了头顶盘旋着的黄沙。他真的好高啊,我高高地仰着头,却只能看到他尖尖的下巴和青色的胡茬。长长的睫毛翻飞地闪动,却根本没有看我。 一阵猛烈的风吹来,他忽然就抱住我的头,背对着前方挡在我面前。我闻到洗衣粉和舒服佳混合的香味,我的鼻尖正好抵在他心脏的位置上,正好可以看到那个大大的nike标志。就在那一瞬间,我的想象力忽然空前的茂盛起来,凭空滋生了许多有关天长地久的遥远臆想,如果可以永远这样被他保护着,应该会是很幸福的吧。 紧接着我想到了许远之。刚才揶揄的想法尽数褪去,忽然很想知道,倘若他没有离开,会不会也在这种北方恶劣的天气里为我撑起一片明丽的天空。 走到车站,他若无其事地甩了甩那件白衬衫,然后动作优雅地穿到身上。我站在他身边,红着脸羞涩地说谢谢。 可是眼前这个高且瘦的男生却像是没听见一样,看都没看我,只是自顾自地望向公车开来的方向。我有些尴尬,低着头看两只手绞在一起,不知道应该再说些什么。忽然一包面巾纸飞过来打在我头上,是那个男生扔过来的。 本来我可以很淑女地抽出一张面巾来擦脸的,可是那个男生冷漠而怪异的行为让我的思觉神经有些细微的失调,导致我握着那包面纸不知死活地走到他身边,用手指戳了戳他的背,用一种很无辜的声音说,你为什么用这个打我的头? 他低下头来看我,眼皮低垂,一副很不爽并且无奈的表情,我第一次看清了他的脸。 忽然一拍大腿,哎呀呀,你不就是十二班的林浅苍吗。听说你打传奇天下无敌呢。 估计当时浅苍有些眩晕,因为他看着我的眼神有瞬间的空洞,大概我的跳跃性思维让他有些跟不上。 三 后来浅苍解释自己那天的行为时是那样说的,“看见一个瘦小的女孩子独自走在风沙里,忽然有些近似慈悲的怜惜。”我狠推他的脑袋,说,得了,直说你暗恋我多时了不是更好。浅苍马上露出很轻蔑的表情,于是另一边脑袋又被我狠狠推了一下。 从那天起,浅苍渐渐与我熟悉起来。他曾经问我那天为什么会哭,我摇摇头不肯告诉他。可是他就是那种表面看起来很酷实际却很八卦的人,威逼利诱,说我要不告诉他他就不帮我打传奇了,还说我若告诉他他就请我吃吉野家。 我一听就乐了,行啊,那就告诉你吧。估计他是把我那天流泪的原因归于类似于失恋那种桃色事件了,可是事实上,我要让他失望了。 我在寝室看了《天堂的阶梯》,女主角死掉了,所以我哭了。以我对浅苍的了解,我知道他是绝对无法理解这种为了一部韩国电视剧哭得梨花带雨的少女情结的。所以在押着他去吃吉野家的路上,他一直铁青着脸,一句话也没有说。 北方的天气依旧风沙肆虐,盛夏将至,空气开始炽热起来,而风却依旧凌厉,席卷着漫天的黄沙侵袭着这个城市的每一个角落。而我,却不再抱怨。因为浅苍每天都会为我撑起他的白衬衫,让我在呼啸的风声中体会最接近的温暖。他身上还是弥漫着那种夹杂着洗衣粉味的男人香,有的时候我也会有片刻的沉醉。我与浅苍,会不会真的就此相爱。 我是学校里若有若无的人物,一学期的课会逃三分之二,默默无闻,悠然自得。所以连我都能一眼认出来的浅苍当然是学校里翻云覆雨的人物了。浅苍是在各种竞赛中频繁获奖的才子,不但传奇打得出神入化,而且也以迷小姑娘而全校闻名。他高且瘦,细碎的刘海低低地垂在眼前,喜欢穿白衬衫,敞开着第二个纽扣,微微露出锁骨,总是一副高傲而冷漠的样子。这样的男生,的确是很迷人的吧。 四 浅苍曾经问我,千紫,你为什么总喜欢看那么多小说和电视剧呢,别人的故事看多了,不会觉得累的吗? 就因为是别人的故事才美好啊,我自己,又能有什么故事呢。可能因为我也想有一个小说里那样的人生吧,什么都不用做就很有钱,有幸福的家庭,美丽的容貌,王子一样的男朋友。 本来以为我说出这么矫情而肉麻的话,以浅苍的智商一定理解不了,说不定会被海扁一顿。可是抬头看他,却正好迎上他清澈的目光。细长的眼睛黑珍珠一样的明亮,孩童一样真挚而纯粹的表情。 千紫,我是你的王子吗? 我重重的愣住。良久良久,一句话也说不出。脑袋里忽然铺展着空洞的白,一望无际。 浅苍忽然狠拍我的头。看你那副花痴的样子,像我这么帅的人,不是王子是什么,用得着想那么久吗。 我忽然释然的笑。这种夹杂着轻松和失落的情绪让我只能微笑着点头,却找不到适当的句子来调侃。 可是千紫,我喜欢你。浅苍忽然很严肃地说。 五 其实自己也不知道哪个才是真正的自己。是在午夜里因为孤单而哭泣的自己么,还是因为春天料峭的寒冷而蜷缩的自己,在人前笑颜如花的自己,亦或坐在车窗前表情空洞的自己? 浅苍,当我快乐和难过的时候,应该想起你还是想起许远之呢? 许远之曾经是我的王子。他与我从小一起长大,会在我哭泣的时候捉蝴蝶逗我开心。十七年的人生里,有将近十四年是和他共同度过的。原本以为,我是不会再爱上别人了罢。 可是许远之是有钱人家的小孩。初三那一年,全家移民去了美国。许远之的母亲来找我,说,千紫,如果你愿意,可以跟我们一起去的。 谢谢阿姨。可是我的家在这里,我不想离开。 许远之于是跟我怄气,说,杨千紫你一定不要等我,因为我再也不会回来。 六 浅苍突兀的表白,我却无法回答。那并不算长的相聚时光,忽然变得无比珍贵和温暖。 他不知道我已经在办休学手续和去美国的签证。因为就在前一天,许远之的母亲哭着打电话来。 可是浅苍,如果我说不想离开你,你会相信吗? 我可以拒绝深爱我的人,却无法拒绝需要我的人。许远之,因为邻居家的瓦斯爆炸,已经永远无法再听到声音。 那样一个寂静的世界,应该是很孤单的吧。正因为我曾经深刻地体会孤单,才明白那种寥落而绝望的滋味。如果我去陪他,他也许会好过一点。 浅苍,倘若我说不想走,你会原谅我吗? 尾声 每当有沙尘涌动的时候,我仍然会情不自禁地想起你。看着风起的方向,守望着记忆中的你颀长的影子。 漫长一生中,还会不会有那样一个人,在盛夏肆虐的风沙里为我撑起白色的衬衫,还会不会有那样一个人,拍着我的头表情严肃地说喜欢。即使所有的等待都换不来一次重逢,我依然,感谢这场宿命中独一无二的相遇。 你曾经给了那么多的温暖,让今后所有凌厉的风,失去棱角。 葵花的沉默 葵花的花语是沉默的爱。 可是又有谁知道,葵花的沉默,不是因为它不够执着,而是因为它心中的绝望与思念一样,永远无法完结—— 题记 一.一个人,一座城 这个城市的六月,到处氤氲着夏天暖融融的味道,莫名的让人心动。 李思露穿着粉红色的套裙从我身边掠过,忽然又折回来,扬着下巴对我笑,说,“你就是莫夕烟吧?名字挺好听的,可惜是个乡下妹。” 我一愣。 她接着说,“喜欢左阳吧?也不看看自己什么样。土的像烧饼一样,你,配,吗。”她一字一顿,甩了甩漂亮的卷发扬长而去。 我站在原地,呆呆的望着她的背影,竟然忘记了难过。我觉得她真的很美,纤细的背影衬着淡绿色的鹿皮长筒靴,就像从电视广告里走出来的一样。 林菲菲推了我一把,说,“莫夕烟你傻啦?看她看的口水都要流出来了。”她用食指推推我的头,语重心长的说,“羡慕是没有用的。她那一套衣服五百块都打不住,你穿上了你也好看。可是你拿什么跟人家比啊?” 林菲菲是对的。我从上到下打量自己,刷得发黄的球鞋,洗得发白的牛仔裤,还有一件串了色的白体恤。这件体恤是我最喜欢的一件衣服了,可惜上周跟妈妈的毛裤一起洗,被染上了一大片红色。我舍不得扔,就用红色的水彩笔把那片红涂成太阳的形状继续穿。 我是刚转到这所学校的。上个月爸爸跟着镇上的工程队来这里盖房子,我和妈妈也只好跟来,一方面跟爸爸有个照应,另一方面他们一直希望我能来城里读书,考个本地的大学,然后像所有城市女孩一样生活。 这个城市的夜景很美,街市的霓虹像天上的星星一样璀璨,可是这里的人总是忙忙碌碌的样子,给我一种压迫感。 我总是怀念老家门口空地上那片灿烂金黄的向日葵。直到有一天,我忽然发现我已经不知不觉的喜欢上这个城市。 因为,我喜欢上左阳。 二.好想好想谈恋爱 左阳是我的同桌。 我刚来那天他请了病假。第二天清晨,一个白皙英俊的男孩子径直走到我身边坐下,我才知道原来他就是我的同桌。 他对我的存在视而不见,好象我是一团五色无味的空气。 我小声说,“你好,我叫莫夕烟。” 他低着头整理书包,丝毫没有要理睬我的意思,好象我在跟别人说话。 我有点不高兴,提高了声音说,“喂,我在跟你说话呢!你这人怎么这么没礼貌啊,别人跟你说话的时候你至少要看着对方吧……” “有没有人跟你说过,你很罗嗦,也很烦?”他抬头,淡淡的打断我。 我故意露出灿烂的微笑,说,“有没有跟你说过,你很没礼貌,也很冷?” 他点点头,说,“大家都这么说。所以你以后最好离我远一点。” 我气闷,心想我哪里惹你了,凭什么这么猖狂啊?刚想说什么反驳一下,这时候班主任老师走过来,笑盈盈的对我身边的人说,“左阳,你身体好些了吗?要是没好的话就多休息几天,落下的课程老师给你补。” 左阳头也不抬的扔下一句,“好的差不多了。”之后就不再答老师的话。 我诧异非常,心想这个平时对我凶巴巴的老师怎么会对他这么温和呢?而且就算他成绩再好,也不过是个学生而已,怎么可以这样对老师说话? 林菲菲是坐在我身后的女生,她跟我一样是从小镇来的,所以对我格外关照些。下课的时候她偷偷告诉我,左阳一向是这么骄傲的,对老师呼呼喝喝,对女生冷的像冰,听说他只对他养的那只黄金猎犬温柔。林菲菲又说,哎,这也是没有办法的事情,谁让他妈妈是建筑公司的老板,他爸爸又在北京做高官呢?在这座不大不小的城市里,这样的身世已经足以让他不把任何人放在眼里了。 我很不屑的“切”了一声,义愤填膺的说,“有什么了不起啊,他父母厉害又不是他厉害,这简直是狐假虎威仗势欺人嘛……” 林菲菲用手指戳戳我的脑袋,说,“行啦,别吃不到葡萄说葡萄酸了,学校里不知道有多少女生喜欢左阳呢,你这么说他,小心被人群殴。” 我吐吐舌头,在心里设想着那些城市女孩一起打我的样子,她们的指甲那么长,鞋子那么尖,跟她们打架我一定很吃亏…… 林菲菲用手托着下巴问我,“莫夕烟,我真的很怀疑你这种智商竟然能考年级第一?总是莫名其妙的发呆,脑袋里不知道在想些什么东西。走吧,上课了。” 哎,上课了,我又要去面对那个冷冰冰的恶魔。 这堂本应该是数学课,老师临时有事就改成自习课了。当我写作业的时候,他一直在低头看小说,很认真的样子。我忽然有些好奇,把头凑过去想看看他在看什么书。 天,竟然是英文版的《简·爱》。 “你喜欢看爱情小说?”我问。 “不是说让你离我远一点吗?”他不耐烦的说。 “没想到你这样的男生竟然会喜欢看爱情小说!我明天介绍几本经典的言情小说给你看好不好?”我不知死活的调侃他。 他脸一红,说,“这是名著好不好?才不是什么爱情小说。”他顿了顿,忽然把脸凑过来,离我的鼻尖只有三厘米,他露出难得的笑容,说,“凭你还想介绍言情小说给我?别说的好象自己是爱情专家一样。乡下妹,你谈过恋爱吗?” 他的骤然靠近,不知为何,给我一种窒息的感觉,我往后退了退,有点结巴的逞强说,“我……我当然谈过恋爱了,还……还不只一次呢。” 他忽然伸手揽住我的肩膀,紧紧的将我拥在怀里,手指的温度透过薄薄的校服渗透进我的皮肤。那个瞬间,我莫名的心跳加速,脸烫的像有火在烧,呼吸局促得快要死掉。 他笑着把我推开,邪邪的笑容像盛开的罂粟花,说,“看你,被我抱一下就脸红得跟国旗似的,还说自己谈过恋爱?算了吧,你这么烦,有男生会喜欢你才怪。” 而此时的我,竟然丝毫没有反驳的力气,一颗心好象浸在水里,软软的,恍惚而忐忑。 左阳不再理我,恢复成面无表情的一张脸,专著的看书。 可是他抱我的动作已经被广大同学看在眼里,随后以两米为半径飞速传遍了整个学校。从那以后,隔壁班的喜欢左阳的班花李思露一有机会就过来奚落我。 他不知道,那漫长的一节课,我手中的数学书再也没有翻页。 我的精神无法再集中起来,我总是想起他英俊的侧脸和邪邪的坏笑。他身上淡淡的清香潮水一样涌进我的鼻息,舒肤佳,或者力士。 左阳是对的,我的确没有谈过恋爱。可是我真的看过许多爱情小说。 以我现在的症状来判断…… 惨了,我不会喜欢上他了吧? 三.闹剧般的告白 林菲菲不可思议的睁大了眼睛,空旷的走廊上,她很大声的说,“莫夕烟你疯了吗?你想跟左阳告白?还写情书那么老土?” 我赶紧捂住她的嘴,说,“拜托,你想让全校的人都知道是不是?” “你还怕别人知道吗?你跟左阳告白只有一个结果,就是被狠狠的拒绝!到时候肯定会被那些吃饱了没事干的女生当成笑话传遍整个学校。”林菲菲似乎难以理解我的行为。 我努努醉,说,“我只有你这么一个好朋友,把秘密拿来跟你分享,你要不要这么打击我啊?” 林菲菲摇了摇头,说,“我这可不是打击你,我是为你好。悬崖勒马吧孩子,左阳可不是一般战士,学校里多少美女前仆后继的去送死啊,哪个不是以泪洗面铩羽而归?你连美女都不是,所以你趁早死心吧。”她还真是坦白。 “我也知道我不是美女……可是我是真的喜欢左阳啊,这是我第一次喜欢一个人,难道不应该给自己一个交代吗? 不管他喜不喜欢我,只要让他知道我喜欢他就好了。 书上说,爱情是一个人的事情。”我很认真的说。 林菲菲耸耸肩,说,“算了,我看我再怎么劝你也没有用了。到时候哭着回来可别说姐姐我事先没警告你。” 我眉开眼笑的晃晃她的胳膊,说,“别生气嘛,我不会哭着回来的,因为我从来也没奢望他会喜欢我。只不过这是我的初恋,不,是初次单恋,我一定要给自己一个结果。” 我紧紧的捏着手中的情书,这是我昨天晚上花了五个小时才写好的。内容自然很老套,可是字字真心。明天学校组织春游,听说要去城市近郊的花湖。我曾在明信片上看过花湖的样子,像一面碧蓝的镜子,上面缭绕着淡淡的雾气,是个美丽的地方。 我打算在那里跟左阳告白,就算他会说伤害我的话,在那么美丽的湖边,我也不会难过吧。 喜欢一个人真是很无奈的一件事情,明知道那个人不会喜欢自己,明知道一场告白的结果,明知道这是一场必输的赌局,却仍然心存侥幸的想要让他知道,我是真的喜欢他。 毕竟,自己的爱,自己是舍不得辜负的。 “对,对不起……,打扰一下,我,我有事跟你说。”我结结巴巴的说,粉色的信封已经被手心的汗水浸湿,皱巴巴的团在一起。 此时左阳背对着我,正在专注的望着烟波浩淼的湖水。现在是自由活动时间,同学们都在那边的游乐场玩,若不是一直偷偷跟踪他,我也不知道他会独自跑到这里来。 他转过身来,不耐烦的说,“什么事?” “我……,我……,这个……,给,给……给你。”我把手中皱巴巴的那团纸递给他,双眼盯着地面,不敢抬头看他。 他随手接过,剑眉一挑,说,“这是什么?情书吗?” “不……,不是,我,我……”我忽然很害怕,一把抢回情书,握在手里,一步一步后退。 他脸上又露出那种邪邪的笑容,一步一步朝我走来,说,“怎么,写了情书给我却不敢承认么?拿来,我看看你文笔怎么样。” 天啊,看我文笔怎么样?我做梦也没想到我生命中第一次告白居然会发展成这样。怎么看都像一场闹剧。 我把情书藏在身后,一边后退一边说,“没……没有啦……才不是什么情……” “小心……”左阳急急的来拽我,可是我已经一脚踏空朝后仰去。 我刚才只顾着躲避左阳,却没有注意到这个码头是没有围栏的。我不会游泳,只觉得冰冷的水一拥而上,灌进我的鼻子嘴巴,灌进我的四肢百骸,我缓缓下沉。 模糊中我看见左阳从岸上跳下来,他游向我,双手像钳子一样把我提上来。我的意识开始清醒,忽然想到那封凝结我心意的情书,我断断续续的说,“信……,我的信。”我挣开他的手,又把头伸进水里去找那封信, 这时候岸边已经围了不少人,大呼小叫的看着我们。 左阳不由分说的把我托到岸上,恶狠狠的说,“命都差点没了,还要什么信啊!” 我身上已经湿透了,只觉得岸上一阵寒冷,我失去了知觉。 当我醒来的时候,发现自己正躺在学校的医务室。隔壁的床上躺着左阳。 他侧过头来看我,说,“喂,你好点了吗?” 我想起刚才的事情,脸一红,把眼光移开,默默的点了点头。 “你知不知道你把全班同学的春游都搅了?他们为了湿漉漉的我们,提前从花湖回来了。” “对不起。”我的声音小的像蚊子,也不晓得他听不听得到。 他起身穿外套,说,“我妈妈的车在外面,你湿成这样,我送你回去吧。” “不用了,我自己回去就行了。”我局促的说。 他耸耸肩,说,“随便你。”说完,他很潇洒的扬长而去。 天知道当我穿着湿透了衣服走在回家路上的时候,我是多么后悔刚才没让他送我。可是回想起今天发生的事情,虽然很糗,可还是蛮让我开心的。起码他刚才对我说话的态度很温柔,他没有怪我连累他,也没有不让我喜欢他。 我步履轻盈的走到工地的家里,忽然听见妈妈悲痛的哭声。 我一惊,急急闯进屋里,看见爸爸委顿的躺在床上,右腿的位置上,只剩空空的裤管。 我如遭雷击,瘫坐在地上,不敢相信我看到的是真的。 四.葵花的故事 转眼已是盛夏,这座城市好象一个沸腾的湖,里面的人像鱼一样焦灼的游动,烦躁不安。 左阳斜着眼睛看我,说,“这么多天没来上学,我以为你回乡下了呢。” 我对他笑,说,“几天不见,我有一点想你了。” 左阳一怔,脸一红,说,“我可一点也没有想你。 这些天你干什么去了?马上要会考了,这个时候缺课,不像你风格啊。” 我刚想回答,这时候李思露走到我班门口,像株俏丽的小白杨,她用细细的声音说,“左阳,放学后我在门口等你。” 左阳淡淡的点头。 我一惊,原来在我没来的这几天里,左阳和李思露的关系已经进展成这样了。 左阳用胳膊肘撞了我一下,说,“想什么呢?怎么不说话了?”他看了看门口,说,“哦,我跟李思露在一起了。怎么,你吃醋了?” 我愣住,然后拼命的摇头,把眼泪都摇下来,说,“我怎么会吃醋呢?我会替你开心的。只要你快乐,我就会觉得幸福……” 左阳不耐烦的打断我,很凶的说,“别跟我说这些没用的话。如果真心喜欢一个人,怎么会希望他跟别人在一起呢?这种无聊的话都是电影里用来骗人的。” 我把书包重重的丢在桌上,他激怒了我,我大声的说,“喜欢一个人有错吗?我喜欢的人不喜欢我,这是我的错吗?他跟别人在一起了,除了祝福他我还能怎么样? 左阳,你明知道我喜欢你,你还这样子对我。 你别以为我喜欢你,你就可以这样子对我!” 我飞快的跑出教室,眼泪顺着脸颊飘散在风里。这几天我家经历了太大的变故,我已经心力交瘁,我能支持到现在,我能支撑着来到学校,都是因为我心中有一个让我喜欢到只要一想起他我就充满斗志的人。 可是,为什么这个人要这样伤害我? 爸爸跟工程队去盖房子,卡车开到桥中央的时候桥断了,他失去了一条腿。这个噩耗对我和妈妈的打击是致命的,可是对面比我们更痛苦的爸爸,我们必须坚强。这几天,我陪着妈妈踏平了建筑公司的门槛,可是因为没签正式合同,他们始终不肯赔偿。这个家好象忽然塌了一样,并不富裕的我们失去了经济来源又能支撑多久呢?我不知道。我很累,世界忽然以另一种姿态呈现在我面前,我不知道该如何应对。 我漫无目的地走着,熟悉的大街小巷变得恍惚如雾。我走累了,坐到街心公园的长椅上。蓦的一扭头,忽然看见左阳,他站在我身后五米的位置上,定定的看着我。 原来他一直跟着我。 他走过来坐在我身边,沉默良久,小心翼翼的问,“你怎么了?” 我沉默,眼泪又像泉水一样涌出来,我仰头看着碧蓝的天空,说,“我给你讲个葵花的故事好吗? 古希腊神话中的水泽仙女克丽泰,她爱上了太阳神阿波罗,但是高傲的神却连看都不看她一眼。伤心欲绝的克丽泰只能每天在她的水塘边仰望着天空,凝视着阿波罗驾着他金碧辉煌的日车从天空辗过。众神可怜她,就把她变做了一朵向日葵,因为向日葵永远望着太阳的热度和光芒,至死方休,因此,向日葵的花语是——沉默的爱。” 我侧过头看他,说,“我知道你不喜欢我,真的知道。可是即使这样,我却仍然不想放弃你,因为如果没有你的话,我会没有力气面对那些悲伤。” 他呆呆的看着我,忽然伸手揽过我的肩膀,狠狠的把我拥在怀里。这个拥抱与上一次恶作剧不同,我感觉得到他此刻的紧张与真实。 我怔住。 他在我耳边轻轻的说,“我说我跟李思露在一起了是骗你的,不知道为什么,我就是喜欢看你吃醋的样子。可是在你刚才负气离开的时候,我才知道我有多么在乎你。” 他抬起我的头,擦干我脸上的泪,他说,“莫夕烟我喜欢你。 做我女朋友吧。 我不会再让你受到任何伤害。” 我抱住他,像是抱住了自己的幸福。我不敢相信这是真的,生怕一松开他的手,这童话般的幸福就会变成泡沫灰飞湮灭。 那个晚上,左阳一直牵着我的手,他带我去他家,说有礼物要送给我。 我在楼下等他,仰望着这栋华丽的楼。 他送我的礼物是一支nokia8800。 我想,我一辈子都不会再换手机。 五.沉默的爱 向日葵,金色,也可以是眼泪的颜色。她选择和太阳一样的金色,用自己去注解沉默的爱。面对落山的夕阳,面对那最后的一屡金色,向日葵深深的垂首,其他的生物仅仅是欢迎早上的太阳,只有向日葵会对夕阳也这样温柔。因为她爱着太阳的全部,不管他变成了什么样子。 原来,向日葵的垂首,是因为她背负着太沉重的爱。 林菲菲打电话给我,说,“莫夕烟你是疯了吗?为什么要对左阳这样残忍?他找你都找疯了,你快回来吧!” 我淡淡的笑,说,“他是王子,迟早会遇到公主的,书上说,一段爱情的保质期是十八个月。他的痛苦,很快就会完结。”我挂断电话,终于忍不住痛苦的啜泣。 他的痛苦很快就会完结,那我的痛苦呢? 我紧紧握着这支手机,他留给我的唯一一个记忆凭证,心痛如割。 有些事太快,失去了等待的理由,也就没有了期待的继续。 没有人知道,那天我在楼下等左阳的时候,碰见了他的妈妈。 那个高贵冷艳的妇人走过来对我说,“你怎么会跟小阳在一起?不就是要钱吗,我赔给你们就是了,别缠着我儿子。” 看到她的那一瞬间,我的心骤然冷却。 她竟然是我爸爸那家建筑公司的老板。 她给了我一笔钱,她说,离开左阳。 我很想像电视里那样把支票撕碎了丢在风里,理直气壮的说,我是真心喜欢左阳的。 可是,爸爸的伤要治,我们一家人要生活,我需要这笔钱,我没有那样洒脱的资格。 我知道她这样做,无非是不想让左阳知道他母亲是个奸商。可是她不知道她这样做,会让一个已经失去很多的女孩,失去她今生最爱的人。 也许,很多很多年以后,在某个夏天的夜晚,忽然想起他手掌的温度,会恍然发现,原来自己从未忘记。 有些事已经被刻进了记忆,没有什么可以抹去。 于是想起向日葵,沉默的痛着的金色,干净的蓝天下,那金色刺痛我的心,无端的难过。 葵花的沉默,不是因为它不够执着,而是因为它心中的绝望与思念一样,永远无法完结。 朝露暮蝶 一 红菱身边的人们都说,像她这样的女子才是最有福气的。不是生在帝王家,不用被繁文缛节严厉的礼数束缚了心性,而又锦衣玉食物纤尘不染。红菱没有官宦世家小姐的任性霸气,也不似一般商人家女儿的势力精明,倒像是落入凡间的仙子,天资聪慧心地善良。李家上下皆将红菱至宝一样捧在手心里,爱她的晶莹剔透,惜她的如玉光泽。 李家老爷出了名地疼爱女儿,随着红菱一日一日出落得愈见风情,也开始担心城里城外的狂蜂浪蝶会不会慕名而来损了红菱的名节。于是将李家最好的护卫派到了红菱身边,命其寸不不离地守护小姐。 护卫叫唐至,乃是上届武状元唐镇之子。想那唐镇,曾经何其骁勇善战,沙场上气吞万里,横扫千钧。而累下赫赫战功之后,却又厌倦了征战与繁华,辞了官带着全家归隐田园。只留下幼子唐至在李家当差。他是不想让唐至年纪轻轻就练得出神入化的剑术平白没入山林之中。何况李家是有名的儒商,万贯家财,生意脉络笼住整个江南,倒也配得起这样出身名门的侍卫。 这一年,红菱年方十六。唐至虚长她两岁。 二 初次见面的那天,李家老爷笑意吟吟地对红菱说,“爹爹以后无须再担心菱儿安全了,有唐侍卫守护着你,千军万马也动你不得。” 此是正是暮春。后花园里色彩缤纷,众多颜色鲜艳的花草在阳光映照下出奇的明丽。空气清凉而微醉,细风抚过吹柳,惹得枝上的鸟儿扬翅而起。池塘里水波浮动涟漪荡漾,一如佳人摇曳心旌的微红笑魇。 红菱抬眼看去,首先对上的是唐至深潭一般乌黑如墨的眼眸。红菱心里猛地一震,赶忙错开这仿佛能摄取她芳魂的瞳仁。唐至年轻英俊的脸上露出浅浅的笑意,心里暗想这李家女儿微红的面庞竟能使满园的春花刹那之间黯然失色。 两人就这样对视了许久,仿佛电光火石之间的事一般,却让二人的青春刹那芳华。李家老爷倒是没察觉有什么不妥,依旧絮絮叨叨地对唐至说些叮嘱的话。哪晓得此时的唐至不用李家老爷多说一句也会拼了性命地护住小姐的。因为他知道,穷此一生,他再也不会碰到能像红菱这样令她动心的女子。 三 红菱弹得一手好琴。李家老爷知道红菱从小喜欢听曲,于是给她请来江南最好的师傅交红菱弹琴。红菱天资过人,任何一首古曲信手弹来都能让听的人如坠梦中三日绕梁。 如果说遇见唐至之前的红菱曲中暗含的是春闺甜涩的期许和等待,那么现在她用白皙细长的手指拨出的便是对身边男子满满的爱慕与深情。一曲《广陵散》弹毕,红菱侧过头偷偷的看身后的唐至,恰好迎上他热切的目光,红菱的脸又一次落霞一般地绯红起来,心里荡漾的是两情相悦的甜蜜。红菱也是聪明伶俐的女子,她从唐至的眼中看懂了他对自己的心意。 也许这是他们生命中最美好而温暖的一段时光。唐至时常执了红菱的手教她舞剑,红菱似模似样的挥着手中的剑去削那柳稍上嫩绿的叶,一个站不稳险些跌倒,唐至于是赶忙扶住红菱纤细的腰肢,又一次四目相对。落霞满天凉风习习,缤纷的花瓣飘然而下,落在树下紧紧相拥的一对壁人身上。 以后的日子里,红菱亭中弹琴,唐至前庭舞剑,彼此间眼波涌动温情流转,顾盼之间的是日渐浓烈的相知相惜。剑气打在池塘泛波的水面上,霎时间烟波四起,透明的雾湿了池边绿草,一如温润了青葱岁月中最好的年华。 四 没有人知道当今圣上微服南下,更没有人知道他如花年纪的女儿会一同前往。冥冥之中命运的安排下,她于是不早不晚地路过李家大宅,一眼便看见正在前院教众侍卫练剑的唐至。英俊神武,宛如神明。世间深情的女子皆是如此,认定了一人,便不会回头。若水三千,只对那一瓢念念不忘。 此时李家老爷已经默许了唐至和红菱的关系,只想等唐家派人来提亲做足了礼数便成全了这对鸳鸯。李家老爷爱女如命,何况唐至出身不俗相貌堂堂,真正是与红菱天造地设。 公主见过唐至之后便念念不忘,偷偷托了贴身使女送了信去,文中直说,你日后娶了我,便是当朝的驸马了。 唐至正看着信,正好红菱迎面跑过来,慌乱之中只得将信扔到了池塘里,搂住款款而来的红菱。宣纸上的墨迹一点点地消散褪去,氤氲成点点暗红缓缓沉入水中。唐至直直地看着红菱的眼睛说,这一世,我定不负你。 可是,命运也许已经预定了一些事按照时间顺序不可逆转地上演。戏里的人只好无助地相遇,相爱,最后无奈地别离。 五 当朝宰相的公子听闻李家女儿风华绝代且是冰雪聪明,慕名前来拜会。此人声名远播,是江南出了名的登徒浪子,纨绔子弟,举止轻浮。 于是李家老爷点头哈腰地说,深闺中的女子不方便见客,况且小女已经许了人家,择日就要出嫁了。 宰相公子拍案而起,什么样的女子我没见过,我远道来瞧她,是她的福气。还不赶快出来让我一睹芳容。 李家老爷也动了怒,我家女儿不会见你,恕不远送。 气急败坏的公子临走时狠狠的撂下一句,李家女儿我要定了。说毕拂袖而去。 本来李家几代儒商,生意清白根基牢固,就算是宰相,也无从下手。偏偏这时手下的人出了纰漏,被官府抓住了把柄。 李家老爷暗想,这下也许真的要栽在宰相少爷的手里。一生不走夜路,偏偏这一次掉了灯笼。 官府开始三天两头派人来找李家老爷问话,李家繁荣生气的大宅,猛地罩上了一层浓重的灰色。红菱追问父亲发生了什么事,李家老爷拍了拍女儿的手背说,女儿放心,爹爹宁可让李家百年基业毁在我手里,也不会逼着女儿委屈求全。说着说着老泪纵横,红菱,爹爹对不住你,你和唐至的婚事怕是要压后了。 红菱看着几天之间苍老了许多的父亲,禁不住掩面而泣。于是父女二人抱头痛哭,周围的众人皆忍不住用衣角拭泪。李家上下一片凄凉。 六 明月当空,照亮了深蓝的天,周围一圈朦胧的月晕柔软地在空气中荡漾着。红菱的泪,再一次翻江倒海地奔涌而出。唐至从背后扶了她的肩,手足无措的站在她身边,无从劝慰。 红菱抬起婆娑泪眼,声音悲怆。 “唐至,红菱这一世怕是要负了你。欠你的,只有来世再还。” 唐至震惊地望着红菱,说不出话来。 “我不能看着爹爹为了保全我而断送了一生的心血。我会先嫁了那宰相的儿子,待爹爹的事情平息了,便自尽洗罪。唐至,我唯一信得过的就是你了,请你替我照顾好爹爹和娘亲,还有李家上下。你的情,红菱只好来世再还了。”红菱已经泣不成声,靠在唐至的肩膀上嘤嘤地哭了起来。 唐至深吸一口气,轻抚着红菱的背,声音柔软自语般地说,“我怎么能眼看着你那样做呢?红菱,这件事交给我吧。我担保爹爹平安无事。只是……你要相信,我唐至今生来世爱的,只有你红菱一个女子。” 红菱搂紧了唐至的颈,忽然觉得这是他对她的诀别。 七 不久之后,皇上亲手写提了“一代儒商”四个字御赐给李家。 官府对李家的百般为难自然不了了之。当朝宰相也不能不敬其三分。 市井之间盛传一段佳话,微服出游的公主与年少有为的驸马在这江南繁华似锦的天气里一见钟情私定终身。 很多年以后,百姓们闲谈的时候时常说起。 听说李家曾经出过个风华绝代的女儿,可惜终身未嫁,白白断送了一生在那幽幽深闺中。 朝露之于暮蝶,只是碰错了时机。 沧海花凋 一 窗外下起丝丝细雨,雕花镂空的红木窗外有细碎的水滴飘进来,散落在希白淡蓝色的袖口上,润物细无声。 一卷竹简轻轻砸在我头上,希白宠溺地望着我说,太平,你又走神了,背不下来这首诗我是不会放你出去的。 我赌气站起身来,背对着他大声地诵道:云母屏风烛影深,长河渐落晓星辰。嫦娥应悔偷灵药,碧海青天夜夜心。 希白,难道你除了来教我读书,再没有别的目的了么?你我从小一起长大,先生也是同一个人,难道你认为只有你一个人能达到这么高的造诣么?我是故意在母后面前装成什么都不会的样子的,这样她就会派你来做我的侍读,我才可以每天都见到你。我扬起下巴得意地说。娇俏的笑容如花般绽放在希白清透如水的目光里。 希白却只是直直地看着我,一句话也没有说。我脸上的笑容渐渐冷却,只剩嘴角僵硬的弧度,终于倔强地推开门,跑进无边的细雨里,只觉得这雨水一滴一滴地砸进我心里,带着水滴石穿的力道,疼痛而寒冷。 希白,我已经放下一个女子所有的矜持,而你却依旧淡漠如此。我分明可以看出你眼中的疼惜与眷恋,为何你却一直缄默不肯承认?后花园的百花盛开得正艳,姹紫嫣红的颜色,混着雨水,有迷离绝美的光彩。眼泪顺着脸颊流到衣领里,温润微凉。花儿尚且可以得到雨水的眷顾,可是我呢? 希白是母后最宠爱的女官上官宛儿收养的孩子。听说,当年母后差她去边境办事,途经洛阳,她听到山上有婴孩清脆的啼哭。那里是荒野,方圆百里了无人烟,只有一片艳丽妖娆的牡丹怒放在那里,宛如一片燃烧了的沧海。 上官宛儿心生恻隐之心,从此收养了那个孩子,取名希白,意思是希望他皓白如雪,不要像百花那样争奇斗艳,到头来却只是被人观赏玩弄,对人俯首称臣。后来母后见上官宛儿尚未婚嫁,抚养孩子诸多不便,才下旨把希白收养在宫中。希白从小就是个乖巧聪慧的孩子,深得众人喜爱,所以当年那片诡异的牡丹花和他名字的来历一直没有人向母后提起,只是在私下里小心地流传。 希白与我一起长大,很小的时候,我们经常一起坐在高高的屋顶上仰望星空。记得有一次希白曾经顽皮地拉扯我的小辫子,一下一下的,说,太平,为什么你的眸子就像星辰一样闪亮。你知道吗,你眼睛里的光彩比这漫天的星辉还要璀璨明亮,总是让我舍不得移开视线。 我顽皮地探过头去,在他鼻子底下挑衅地眨眼睛,长长的睫毛扑扇他的鼻尖,我目不转睛地看着他,嘴角挂着戏谑的笑容。 就在那一瞬间,我看到他的表情明显地僵住了,一片痴迷在他脸上漫无边际地蔓延,他看我的眼神那么深,那么深,好象无底的深潭,望不穿,散不开。我的心里好象有冰凉的雪纷飞而下,掩埋了我的青涩和懵懂。我开始明白喜欢一个人的感觉,因为我在希白的眼睛里看到了天长地久。 可是希白,他对我的爱永远只在一瞬间里流露,很快他就会理智地说,太平,早点回去休息吧,小心着凉。 我不懂。难道我与希白竟是神女有心而襄王无梦?我忽然觉得寒冷,寂寞燃尽了我心中所有的热情。 二 听侍女灵景说,有一个叫杜若梅的女官最近是母后面前的红人,她是母后下旨特许女子读书考试后的第一个女状元。传说她不仅聪慧过人,而且貌美如花,傲若冬梅,是王孙公子们争相追捧的对象。 公主,或许你也应该试着帮圣上处理政事,论才智谋略,你一点也不输给那群女官的。灵景小心翼翼地提醒,可是当时的我并没有听出她的弦外之音。希白与聪慧貌美的女官整日朝夕相处,这里难道不会蕴藏变数么。 我开始很少在宫里看到希白。以前他每天都会来寝宫探望我,而现在,他难道就把我忘了么?希白已经不再是我的侍读了,他越来越受母后赏识,见他一面也越来越难。我们都长大了,男女授受不亲,再也不能像以前那样整日彼此陪伴。何况母后一定不希望我和他来往过密,我不想影响他的前途。上次是我负气而走,可是他到现在都没有来哄我,看来我在他心里的分量果真越来越轻了。我是如此地想念他,而他,却连来探望我一下都不肯。 黯然之际,灵景匆匆跑来,面色慌张。公主,听说圣上想把你嫁给吐蕃的皇子…… 我的心一沉。希白,终究还是我错了,我如今连每日看你一眼的机会都快失去。我提起罗裙向母后上朝的地方跑去,我想,母后那样疼爱我,她怎舍得勉强我。 但我却在母后王座的屏风后面听到希白的声音,听到他说:臣不要什么赏赐,臣只求江山稳固,盛世安平。 母后龙颜大悦,她说希白,你既然不要金银财帛,朕就赐你一桩婚事好了。杜若梅与你年纪相当,可谓是男才女貌。何况她不顾女子的矜持到我这里来提亲,足以见得她是多么仰慕你了。 顷刻,沉默。我的脑中一片空白,一遍一遍地对自己说,希白不会答应的,希白不会答应的。 谢主隆恩。这是希白的声音,一字一字尖刀一样插进我心里最柔软的地方。我的血液霎时凝固,一股钻心的寒冷涌进我的每根经络。我滑坐到地上。 三 今年的八月十五,是我在宫里的最后一个夜晚。月圆之夜,正是举国欢庆全家团圆的日子,而我面对的却是未来无至尽的思念与漂泊。我此刻的心境已经很平和了,倚窗独坐,月光清冷地弥漫了整个房间,不知他乡的月光是否也可以这样抚慰人心。 希白,是你吧?我没有回头。我知道他已经来了很久了。 门口有个颀长的人影闪进来,白色的锦衣在月光下格外地明亮。希白低声地说,太平,你怎么知道我来了。 从小你身上就有一种独特的香气,虽然这香气随着你的成长越来越淡,可是我还是闻得出来,因为我曾经与你那么接近。我仍然没有回头,声音里却充满了哽咽的哀伤。 希白沉默良久,我忽然觉得被月光染白了的房间是如此的空旷。 太平,我希望你以后可以幸福平静地生活,不要再回来,也不要再想念我。希白走过来扶住我的肩膀,十指轻轻地落在我的肩上,越攥越紧,掌心的温度透过层层轻纱传到我的皮肤上。我忽然痛哭出声,肩膀剧烈地颤抖起来。我转身拉住他的衣角,问,希白,你爱我么?希白,只要你说一句,我此生都不会再离开你。 希白轻轻拿掉我的手,一言不发转身离去,落寞的背影逃一样地消失在我的视线,我的泪模糊了世界,也模糊了自己多年来从未怀疑过的信仰。 他竟然,真的不爱我。 可是,还有一件事情我没问清楚,我挣扎着站起身来追向希白远去的方向。通往上苑的长廊蜿蜒曲折,我在看到杜若梅的一瞬间停住脚步,花的清香铺天盖地。杜若梅白皙的皮肤泛着湛青的光彩,孤高的眉眼,嫣红的薄唇,如一株盛放的梅。 我想她果真是与希白有缘的,竟然连眉目都透着相似,仿佛注定,她与他,今生是不能没有瓜葛的。 她直直地看着我,面无表情。我转身朝寝宫走去。心中狐疑,隐忧似越来越深重,但也渐渐明朗。只是,心底的疼痛始终不灭。 我问灵景,当年母后下令焚贬牡丹的事情,你知道多少? 灵景看着我凝重的面色,小心翼翼地问,公主,这个你问来做什么? 我没有回答她,只是轻轻垂下眼帘,落寞而无奈。睫毛兀自挥动着午夜冰澈的空气,却在没有希白的鼻尖来让我撒娇。希白,希白,我多么希望你生命的颜色只有那一片纯净的皓白。 那年冬天,母后刚登皇位不久,自称为圣神皇帝。那晚,她亲率众多妃嫔宫女到上苑饮酒赏雪,彼时正是大雪初停,天地间仿佛只有这一种颜色,银装素裹的世界纯净而祥和,偶尔有飞鸟掠过树梢,弹落一团团白絮,好似只只翩跹的蝴蝶。母后正感叹着雪景的美丽时,忽然发现那皑皑白雪里竟有簇簇跳动的火苗,在一望无际的白雪里显得格外刺眼。那是香自苦寒来的梅花,傲霜立雪,给这冬日凭添了一缕光彩。 母后身边的一个嫔妃说,梅花再好,毕竟是一枝独放,不如圣上下旨令百花齐放,岂不更称心意。另一个妃子摇了摇头说,严冬寒月正是梅花开放的时令,可是要百花齐放,大概要等春天了。 母后笑着说,春时花开,不足为奇。百花斗雪竞放,方合我意。于是下圣旨道: 明朝游上苑,火速报春知。 花须连夜放,莫待晓风吹。 命百花连夜盛放,不得延迟,以正天威。 晨曦初露的时候,上苑的百花已然盛放,一簇簇流光溢彩,争奇斗艳。文武百官纷纷来看此奇景,感叹不已。可是满眼的丁香,海棠,桃花,芙蓉,独独少了牡丹。母后盛怒,下令焚烧此花,不让园内留有一株牡丹。这样还不够,为了让牡丹断种绝代,上苑中蕴涵着牡丹种子的焦土也被连根铲除,迁出长安,贬到洛阳邙山。 没想到,洛阳邙山沟壑交错,偏僻凄凉,却异常适合牡丹生长。来年春天的时候,满山翠绿,一片花海。就像宛儿拣到希白时候看到的那片火红的牡丹,像一片燃烧着的沧海。 四 大婚。 迎亲的队伍已经走远了,掀起窗纱,已经到了完全陌生的境地,滚滚黄沙,尘土飞扬,轿子每往前走一步,我心中的忐忑就愈加浓烈。我掀开艳红的门帘,不动声色地说,停轿。 皇宫中。 母后喝退了身边的侍女侍卫,对若梅和希白说,今日是立春,你们可有兴致陪朕去上苑赏花? 上苑的长廊里弥漫着百花盛放的香气,随风飘入鼻息,沁人心脾。一向能言善道的若梅和希白,一路默默无语。 杜若梅抽出藏于袖中的短剑,在明丽的春光中闪出冷澈的寒光,一步一步逼近,汇聚了全身力气向母后刺过去。而那短剑只划破了母后的官服便戛然而止,若梅白皙的手定格在半空,仿佛一个被拉长了的瞬间。一柄细长的白刃剑自身后刺穿了她单薄的身躯,她艰难地回头,蠕动双唇虚弱地说,是你。 是我。 我抽出若梅腹中的长剑,冰绿色的血一滴一滴地落到地上,像一朵朵妖娆艳丽的花递次绽放。我的手不停地颤抖,眼泪潮水一般地涌出来,我抬头看希白,他的眼神那么惊讶那么疼痛。他俯身抱起若梅,掌心按在她的伤口上,绿色的液体却还是触目惊心绵延不绝地涌出来。 太平,你为什么回来。 我狠下心,咬紧了牙关把剑抵在希白的胸口,希白,我的剑术是你教的,我知道我不是你的对手。可是希白,她是我的母亲,就算她曾经做过伤害你的事情,我也不能允许任何人对她不利。希白,身体发肤授之父母,我们都能理解彼此的苦楚,不是么? 希白的眼眶刹时湿润了,这是这许多年来他第一次在我面前落泪。太平,我说过你走了之后就不要再回来,太平,为什么你总是不听我的话呢?其实这么多年来我有很多机会杀她的,我之所以没有这样做,就是因为我不想让你难过。可是现在,我最不想见到的事终究还是发生了。太平,我与若梅一样是花妖之子。我的母亲牡丹仙子,因为不肯违背季节时令隆冬盛开,惨遭焚身灭族之祸,从此原为众花之首的牡丹一族在百花之中再抬不起头来。可是她又有什么错呢,我又有什么错呢,我为什么要从小就背负这种仇恨。 我从来没有见过希白如此哀伤,他的眼泪一滴一滴落在我心里,结成锋利的冰凌。 希白,我知道,我什么都知道。小时侯你总是春盛冬衰,身上散发着皇宫里没有的香气,我去过洛阳,我知道那是牡丹的香味。那晚我在上苑见到若梅的时候,我惊讶地发现你们是如此地相似,皮肤白皙之中透着湛青,身上泛着淡淡的花香。 可是希白,我之所以没有走并不是完全为了这些,我舍不得你,我不在意你是什么身份,你明白的不是么。 母后一直冷眼看着我们,拿起玉石托盘上的一只瓷碗摔到地上,清脆的撞击声尖利地惊醒梦中人。侍卫就要来了。 希白你快走,走了之后就不要再回来,也不要再想报仇。她的女儿为了你,承担这一世的煎熬,便算是最凌厉的报复了。 希白,保重。 来势汹汹的锦衣卫四面八方地涌过来,我将希白奋力推向长廊的另一端,背对他离去的方向,死命地挥舞手上的长剑。我是太平公主,就算剑术不精也没人敢伤我分毫,一声声清脆的金属碰撞声萦绕耳边,侍卫们的血打湿了我殷红的嫁衣。我回头去看希白的背影,肝肠寸断。 希白,这是我们的永诀么? 五 我终身没有再踏出皇宫一步,我在我的寝宫里种了好多艳丽的牡丹花。每日晨曦初露的时候我都会站在这里默默地望着它们,露水流淌在碧绿的叶子上晶莹剔透,一如多年前希白的眼泪。 后来我再也没有听到有关希白的消息,只听说当日有两株巨大的花木被焚烧于殿堂之上。碧绿的液体流了一地,在灼热的火里劈啪做响。 我纵为他忤逆,却原来,换不回最简单的生命。希白,还记得你说的,愿来生得菩提,心似琉璃。 但我只愿来生,我还能遇见你。 碧海青天夜夜心 夕殿下珠帘,流萤飞复息。长夜缝罗衣,思君此何极。 月宫寂寞,年复一年。她也渐渐忘了,曾读过这样的诗句。 谁不希望有那样一个人,许你今生来世,永不相弃。 一、夕殿下珠帘 天庭静谧,一弯浅月孤悬。玉儿独坐在石桌前,一手撑着下巴,斜斜的望着不远处的莲池。 这里是天庭,流云重雾之下,是喧嚣的烟火人间。莲池是皇子府中的一处极镜,云雾极薄,上头飘着几支九般莲花。所谓极镜,就是连接着世界的两极,可以看得到人间的光景。 玉儿看得很专注。月光下澈,给她身上蒙上一层浅浅的白霜。她的侧脸很美,对比之下,依稀有些莲花的神韵。后羿顿了顿,终于走上前来,浑厚的声音里有几分关切,道,玉儿,这么晚还不睡,可是想家了吗? 玉儿吓了一跳,慌忙侧过头,见是后羿,这才放下心来。偌大的皇子府,也只有这个骁勇善战却不居功自傲的皇子,能让她有这种安心的感觉。玉儿摇摇头,说,人间哪里还是我家呢?算起来,我来天庭也有几百年了。凡世的根,恐怕也早断在这数不尽的时光里……世上也没有谁,能记得我了。 其实,能从凡间的一只小妖,变成今日天庭女仙的侍婢,他还有什么不满足的呢?玉儿微微抬起头,白皙如玉的脸浸在阴影里,神色仿佛暧昧不明。其实她真的不是在想家。只是她想不清楚,哪里,才是她的家? 后羿看着她一瞬间渺茫的神色,忍不住想要为她掠开额前的碎发……月光清寒,玉儿发间有淡淡的幽香,后羿别转过头,沉默良久,再看向她时,已换上熨帖宽厚的笑容,他说玉儿,你相信我吗? 玉儿一怔,缓缓点了点头。 后羿按了按她的手,说,“那么,有我在的地方就是你的家。” 玉儿直直的看他,月似清霜,眼眶忽然有种浅浅的酸涩。她忽然开始明白,今日的自己为何会有这么多的寂寥和惆怅。——因为她遇见了河伯。 他跟此时的后羿,有着同样的笑容。温暖的让人忍不住想要去依靠的笑容。 二、流萤飞复息 初见河伯,是在龙王府的后花园里。玉儿捧着嫦娥亲手烹制的桂花糕,亲自送往龙王三公主所在的水晶殿。哪知却在,穿过偌大的珊瑚花园里忽然被人抱住。 锦袍金冠的白衣公子,眼睛上蒙着一块布条,双臂紧紧环着她笑着在她耳边说,珍珠,翡翠,还是牡丹?被我捉住了吧,看你们还能藏到哪去? 他口中的热气熏在她的耳边,这让玉儿羞愧不已,急忙挣开他,却险些打翻了手里的一盘桂花糕。他微微怔住,心想府中哪一个女眷舍得挣开他的怀抱?揭开眼前的布条,却看到一个陌生而素净的女子,正红着脸站在眼前。一张面庞白皙如玉,翩然出尘。 他心头一动,问道,“你是谁?从前怎么没见过你?” 玉儿正不知该如何回答,倒是龙三公主笑着来解围,道,这是舍弟河伯,父王最是疼他,把它都宠坏了,玉儿姑娘你别介意。 玉儿点了点头,垂着头想走过,河伯却闪身挡在她跟前。她不得不抬起头来,正对上他的一双斜飞入鬓的狭长凤眼,漆黑的瞳仁里似有星光耀眼,微扬唇角,笑容里却有一种说不出的暖意。他说你原来叫玉儿。 ——我,会记住你的名字。 嫦娥亲自把桂花糕给后羿送过去的时候,彼时他正在与花园中练箭。他的眼神里某种纠缠深沉的东西,看得她无端顿住了脚步。……那种深深寂寞的眼神,她也曾有过。因为思念一个人,也因为一段望梅止渴的爱情。 他分明站在离他很近的地方,中间却彷佛有道无形的墙,将他们分割在两个世界。 她怔了怔,捧着桂花糕笑着走上前。他见到她,楞了一下,随后亲切的迎上来。安顿她坐在一处阴凉的石凳上,称赞他的桂花糕好吃。礼数周全,无懈可击,她有时也会想,或许这样,便是许多人求之不得的幸福了吧。 她与他的婚姻,是天帝一手钦点的。金口一开,无可逆转。只是他和后羿的婚期,却在他的长期征战下,一拖再拖。转眼,她带着贴身侍婢玉儿住在后羿府中已有三年。天上一天,地上一年。 只是她与他之间的距离,仍是那么近,又那么远。 纵使举案齐眉,到底意难平。 三、长夜缝罗衣 漫漫长夜,玉儿坐在小院里缝补后羿的官服。那是将军的铠甲,细密出皆是用金线来衔接。月光照亮,清风乍起,枝头树影摇摆不定。玉儿忽然轻叫一声,原来是针尖刺到了指尖,一滴血珠渗出来,那样殷红的颜色,有些触目惊心。 玉儿无端就想起,今日河伯送来那大红色的婚书。早已与洛神有婚约的他,居然会亲自送婚书给她……他说玉儿,我承认我有过许多女人,可我总是记不住他们的名字。 可那日遇到你之后,我才知道,什么是真正的想念。 一生之中,能找到一个让自己魂牵梦萦的人,绝对是一场天时地利的奇迹。我想我一定要抛却一切决心,才可以跟你在一起。 他说玉儿,你愿不愿意跟我走? 她把这些讲给后羿听。不知为什么,她信赖他,甚至多过信赖救她的嫦娥。他是她心目中的英雄,让她从一开始就在仰望。渐渐还是忍不住想要去依赖。 后羿沉吟良久,却只是说,河伯与洛神早有婚约,这是众所周知的事情。……他,能带你去哪里呢? 玉儿看着后羿,良久良久。心中千回百转,再一抬头,眼中已含了泪。她从袖口里掏出锦书,上面写着满满的倾慕和迷恋。 后羿哥哥,我很自私吧,为了我自己,我竟然想过要把这封信给你……嫦娥小姐对我恩重如山,我怎么可以这么坏…… 那锦书的最后一句写着,洛水相思人断肠,心悦君兮君不知。明日子时,我在彩虹桥边等你。不见不散。 洛神并不知道玉儿与嫦娥之间的渊源。只听说她是将军府上的侍婢,便央求她将这封信带给后羿。 女人总是仰慕英雄,这是不变的定律。那日洛神在天庭夜宴上见到后羿,便如许许多多个贵族小姐一样,再也不能将他忘怀。 他是世上许许多多女子的春闺梦里人。所以玉儿总是觉得,能坐在他身边跟他说话,于她,便已是一个奇迹。 后羿伸手去拿她手中的锦书。玉儿愣了愣,紧握着不肯放开。他轻轻握了握她的手,她才缓缓松开。 他侧头看着她,一双牟子里彷佛忽然开满了沾染着前尘旧事的花朵。他说玉儿,明日子时,让河伯带你走吧。 倘若认定了,就不要放手。 四、思君此何极 他带她走。 河伯去牵她的手,他说玉儿,你信我么? 玉儿一怔,缓缓点了点头。心中却好像有一片空洞。越扩越大,没有边际。不久之前,似乎也有人,问过她这样的话。 “有我在的地方,就是你的家。”河伯将她的手放至唇边,轻轻一吻。 玉儿的身子一颤,下意识的抽回手臂。心中那片空洞彷佛明晰起来,那是一种难以言说的恐惧。 一种豁然惊醒的,马上就要失去的恐惧。 他在她的心里了,他早跟她说过这样的话。可是直到今天,直到她拥有了她尝试要追求的东西,她才发现这一切,都不是她想要的。 为什么会错以为河伯是她要找的人呢?是因为那个笑容吗? 平和,明亮认真并且温柔的……后羿的笑容。 爱一个人而不自知,幡然醒悟的时候,会有一种淋漓的痛楚。以及一种豁然的畅快。 原来,她想要的那个人,早就已经遇见了。 原来那个人环绕着太阳一般耀眼的荣光,万世敬仰,她总是仰着头看他,她以为那只是崇拜与依赖。直到今日,她才明白那才是此生再也无法割舍的牵挂。 对不起,她说。然后她松开河伯的手,不顾一切的跑向相反的方向。 她只想让后羿知道。 她只希望他能知道她的爱。 彩虹桥畔,常年缭绕着七色光柱,趁着一望无际的紫色湖泊,美不胜收。 后羿站在洛神面前,他说对不起,我不能跟你走。因为我爱的人,一直是玉儿。多年前我没有勇气,直到现在,我仍然没有对她说出自己的心意。但是,今生来世,永不相弃。 他眼中有恍惚而坚定的光,他彷佛看到那日初见玉儿的情景。父皇告诉他说,去十里亭吧,那里有你未来的妻。可是在他走到九里地的时候,他看见她。 芳草萋萋,烟水弥漫,她拈起一片薄荷叶,轻轻嗅着,,她整个人笼罩在一片柔和的光晕里,表情里依稀带着莲花的神韵。 他以为那就是嫦娥,他未来的妻子,于是才满心欢喜的应承了这桩亲事。直到定亲的那日,他才知道她是玉儿,嫦娥在凡间救起的一直兔精。她总是用那种怯怯的目光看着他,带着倾慕,也带着信仰。 那时他还年轻。太多的不确定,让他没有放手去争取。 玉儿站在树影里,泪流满面。后羿背对着洛神,就侧身站在他的眼前,第一次,这样这样的接近。 她想走过去叫他,可是她的身体却忽然悬空,粹不及防的飘到半空。回头只见嫦娥一脸冷寂的笑容,声音却依然那么美,她说玉儿,其实我早已看穿这一切,原以为你会念着我的恩情,不会对我有威胁。可事情终是到了这一步。今早,我在你的水里放了双份灵药…… 长生却不得所爱,今后,就让我们一同寂寞吧…… 尾声 她想起他说,有我在的地方,就是你的家。他说倘若认定了,就不要再放手。 她的身体缓缓腾空,她可以发出声音来,可是她没有。他的名字含在她口中,过去的几百年里,她曾无数次这样叫他,后羿,后羿…… 月上凄清。广寒宫里,住了两个寂寞而美丽的女子,日日相对,相顾无语。 夕殿下珠帘,流萤飞复息。长夜缝罗衣,思君此何极。 月宫寂寞,年复一年。她也渐渐忘了,曾经读过这样的诗句。 ……谁不希望有那样一个人,许你今生来世,永不相弃。 只是幸福,也仅仅是经过而已。 被风吹过的夏天 一 一直认为夏天是四季中最暧昧的季节。傍晚的时候,空气里会弥漫淡淡的青草香,流动着的潮湿气息会让人的心变得柔软起来。我想,当人心变得柔软的时候,是比较容易爱上什么人的吧。 漫长的暑假,我经常会在太阳下山之后穿平底拖鞋走很远的路去人民广场,那里总是很热闹,不时会有人穿着溜冰鞋摇摇晃晃地从身边闪过。不记得在哪一天的哪一个瞬间里,我遇见了叶群。 那天的黄昏很明亮,落日的余晖将淡蓝的天染成金色的红,云彩仿佛嵌了金边,很华丽的样子。叶群穿着竖排的滑轮鞋从我身边淡然地划过,眼睛直直地望着前方,以一种居高临下的姿态。有温暖的风吹过,他额前细碎的刘海飞扬起来,笔直的鼻梁和薄薄的嘴唇形成好看的弧度,眼睛里反射着夕阳的玫瑰红色,表情清澈而平和。我忽然觉得,童话里的小王子,应该就是这个样子的吧。 就在这完美得仿佛被剪辑过一样的瞬间里,叶群忽然侧过头来,眼睛平静地望着我,眼光似一泓无底地深潭,乌黑的眸子如宝石般闪亮。我想,在那个短暂得来不及思考的时刻里,我唯一能做的,就是呆呆地望着他,极力地隐藏那越来越重的呼吸。可是叶群很快就转过头去,御风飞行般踏着滑轮飘向夕阳坠落的方向,背影笼罩着的那一圈神圣的光晕。那个背影至今深深刻在我的记忆里,美丽得不真实。 那天晚上,我独自走在回家的路上,忽然有一种由内而外的无力感。真希望他看到的,是自己最美的样子。那个在夕阳余晖萍水相逢的男孩子,他可否知道,在今天傍晚的某个瞬间里,有一个女孩,从此开始了漫长而深刻地想念。 二 高中开学的第一天,我见到了叶群。也就是在那个时候,我才知道他的名字,他是新生代表,站在高高的讲台上波澜不惊地说着那些鼓励振奋的话,一脸宁静的表情。而此时站在众人之中的我,也真的振奋起来了。从此以后,我可以与他每天在同一个学校里上课,在同一个食堂里吃饭,在同一片树阴下打羽毛球,在同一家店里买cd……这是一件多么让人开心的事呢。我曾经以为我终究会把他忘记的,我曾经以为萍水相逢的我们将再没有相见的机会,而现在,他就这样神话般地出现在我面前,为我带来难以言表的欣喜。原来喜欢一个人,是这样一件神奇的事情。 这个时候,夏天已经快要过完了。叶子开始在空中飞旋地凋零,空气中渐渐变得干燥,风也凛冽起来。晚饭后去人民广场散步的时候,再也没有遇到过叶群。城市中最好的高中,对我这种懒散的人来说,读起来是有些吃力的。高一伊始,就已经有做不完的习题和小山一样的参考资料。叶群在一班,走廊尽头的那间教室,可以轻易地看见窗外枝叶枯黄的大杨树。我在十一班,走廊的另一端,可以居高临下地俯瞰整个操场。 可是这样的我们,是很难相逢的。想起卜算子中的句子。君住长江头,我住长江尾。日日思君不见君,共饮长江水。 我常常在上课的时候歪着脖子往外望,企图在操场旁边的篮球场上看到叶群的身影。偶尔是会看到他的,穿着锐步的红色背心和篮球鞋,抱着一颗球汗流浃背地跑来跑去。物理老师刚好在讲抛物线,我听得空前的认真。因为他总是能用篮球在空中画出一条好看的抛物线,球直直地射到篮筐里,没有丝毫在框上迂回的过程。 叶群当然不认识我。我只是高一无数新生中名不见经传的小角色,茫茫碌碌地上学放学,顺带着忙里偷闲地偷偷看他。而这些,他是不知道的。偶尔上学的时候会在大门口碰到,他骑着崭新的赛车,微微弓着腰,耳朵里塞着黑色的耳机,目不斜视。我总会在心里很虔诚地想,如果他认识我该多好,清晨一句简单的早安,已经足够让我开心一整天了。 三 我的数学成绩很差。而数学成绩很差的后果通常是一天比一天差。我渐渐开始拒绝写数学作业,每天放学之后就会坐到电视前安静地看动画片,一张接一张地看,看累了就会站到阳台上静静地想叶群。叶群的数学成绩应该是很好的吧?那他会不会因此而讨厌数学成绩不好的我呢? 初冬的时候,第一次期中考试,我的数学卷上有那么多刺眼的红灯笼,差不多是全班倒数的成绩。数学老师找我到办公室谈话,何依啊,你看你英文成绩是年级第一,数学怎么就差到这种地步呢?偏科对你没好处的,高考算的是总分啊,你英文再好数学这么差也是考不上名牌大学的啊…… 老师孜孜不倦地说,而我却再也听不下去了,因为我在面前的窗户上看到了站在我身后的叶群。他就那样静静地站在那里,很认真地听着数学老师对一个数学白痴苦口婆心的教诲。我轻轻地回头,如此接近地望着他。我忽然觉得胸口涌动着一股巨大的幸福和酸楚,压得我本来已经有些疼痛的眼睛终于忍不住掉下泪来。 其实我真的不想这样的,真的不想在自己喜欢的人面前无助地啜泣,任泪水打湿那原本就并不美丽的容颜。可是他真的就在我最想见到他的时候出现了,在我狼狈而脆弱的时候。于是所有的委屈都像决堤的江水奔涌而出,包括我这么久以来孤独而深刻的暗恋,以及令人绝望的数学成绩。 叶群一向平静的脸上忽然浮现淡淡的波澜,怔怔地望着我,想说些什么,可是最终什么也没有说。 四 忘了那天是怎样走出老师办公室的。只记得从我身边轻轻走过的叶群忽然回过头来对我说,如果可以,不如以后由我来照顾你。 正午的阳光明亮而灼热,窗外的大杨树在风里轻轻地摇晃。我呆呆地望着叶群,被突如其来的幸福所震撼,有些战栗的措手不及。 叶群于是真的开始照顾我,早晨的时候会骑着那辆拉风的赛车去我家楼下静静地等我,清晨冰凉的空气和他清澈的笑容经常让我产生一种微弱的恐惧,这些极致的美好,是不是只是一场幻觉? 我的数学成绩开始以巨大的加速度向前迈进,红灯笼越来越少,名次越来越靠前。叶群说,其实你是个很聪明的孩子不是吗?为什么总是不懂得照顾自己呢? 我还是会在上课的时候望着窗外的篮球场,很多时候叶群会用球在空中画出好看的抛物线之后朝我摆出一个v字的手势,在已经荒芜的树阴后面露出清澈的笑容。 可是我仍然没有告诉他,在那个夏天的某一个黄昏,我曾经望着他的侧脸对他一见钟情。也终究没有告诉他,在他说要照顾我之前,我就已经开始深深地依恋他了。 叶群很瘦,甚至有些单薄。可是在冬天瑟瑟的冷风里,他却总是那样坚定地挡在我面前,于是凛冽变成温暖,飞雪冰封的隆冬变成充满花香的盛夏。我在心里默默地对他说,如果有一天你累了,让我来保护你好么? 五 直到现在,每次想起叶群我还总是会有些淡淡的心酸。可是更多的还是感谢,感谢单薄的青春里你带给我一个最灿烂季节。你离去的那个夏天总是在我的回忆里旗帜般地迎风飞舞,发出猎猎的声响,所有相逢相伴的画面水一样的流淌,然后在指缝间一点一点的散落,消失。最美的年华轰轰烈烈地碾过,而我们,曾经那样彼此接近。 幸福的时光似乎总是过得特别快,转眼间最炎热的盛夏已经到来,已经高三的我们陷入了前所未有的紧张备战中。可是我的身边有叶群,所以我什么都不怕,每天行云流水地在题海里徜徉,笑容也都是甜甜的。我要为了他努力,为了可以和他长久地厮守。 叶群小声地问我,依依,你想报哪里? 你报哪里我就报哪里。我的回答没有一丝的犹豫。 我报上海。一起去吧。你不是说过喜欢上海的黄浦江吗。 我点点头,笃定地说一言为定。 高考分数很快下来了,叶群是意料之中的全校第一,我的成绩也在前十。而在我兴高采烈地去取我们的录取通知书时才惊讶的发现,叶群报的是北大,离上海万里之遥的京都。 那几乎是我一生中哭得最伤心的一次。叶群,你不喜欢我没关系,你不想跟我在一起也没关系,可是你何苦要骗我? 尾声 在上海的时候收到叶群的信。从拿到录取通知书的那天起,我就再也没有见过他。不肯接他的电话,不肯在他的苦苦等候中跑下楼去。心中一直不肯原谅他给我那最疼痛的伤口,他选择往北,却让我一个人孤单地来到南方。 依依: 我不是不喜欢你,真的不是。可是我也不能确定这种感情是否真的就是喜欢。只是看到你哭泣的脸庞时,我忽然就手足无措起来,想照顾你,保护你,为你抵挡所有的风雨,却不敢肯定这种出于同情和怜惜的感情是否就是传说中的爱情。 其实我是个缺乏安全感的孩子,所以我总是摆出那么平静的表情,不让人看到内心的担忧和惶恐。 给我点时间好吗?如果我们真的注定应该在一起,我答应你这就是最后一次分离。 我握着这封如此苍白的辩解,心却没有想象中的那样疼痛。叶群,即使你再也不会回到我身边,我也有那一个美好的夏天可以反复回忆的不是吗? 你曾经像童话中的小王子一样出在我面前,给了我最温柔的救赎。那个起风的夏天依然如旗帜般在我的回忆里反复挥舞,无声地提醒着那些经年美好的过往。 在未来的某个夏天里,我们还有可能再相逢的,不是吗? 被风吹过的夏天 还记得昨天那个夏天 微风吹过的一瞬间 似乎吹翻一切 只剩寂寞更沉淀 如今风依旧在吹 秋天的雨跟随心中的热却不退 仿佛即使闭着双眼 熟悉的脸又会浮现在眼前 蓝色的思念 突然演变成了阳光的夏天 空气中的温暖 不会更遥远 冬天已仿佛不在留恋 绿色的思念 回首对我说一声四季不变 不过一季的时间 又再回到从前 那个被风吹过的夏天 半面妆 徐妃以帝(湘东王梁元帝)眇一目(瞎了一只眼睛),知帝将至,为半面妆。 ——《离骚》 夜深人静,衬得一声叹息深沉似海。我手捧菱花铜镜,唇边的叹息丝丝缕缕的溢出,积怨成海。 更深露重,窗外一片迷茫泛白的月色,更映得镜中折射出的一缕幽然绿光,森然摄人。我用手捂住右眼,却仍掩盖不住这有零星绿光透过指缝发散出来。镜中闪耀着的绿色火焰,似是一种宿命,无处可逃。 [一] 我叫徐昭佩,出身名门,将军之女,与南朝七皇子萧绎早有婚约。那抹晶莹诡异的绿,正是出自我的右眼。两年前,自我刚满十四岁的那个月圆之夜起,忽然发现,每到夜半无人之时,我的右眼便会碧如琉璃,散发着悠然冷峻的绿光,自铜镜中看去,说不出的诡异。 独坐在妆台前,镜中的人仿佛并不是我,又或者说,我也不知道哪个才是真正的我。身边的谜团总是太多,缭绕着雾一样的诡异与惘然。七年之前,清晨蓦然醒来,忽然发现自己身在华贵温暖的芙蓉帐中,府中人人恭敬的叫我小姐,香车宝马,锦衣玉食。仿佛一夜之间失去了所有的记忆,生命便这样开始于那个微凉的清晨。 徐家小姐昭佩,生于诗书礼乐之家,父亲严厉,母亲慈爱,身边还有一个青梅竹马的痴心皇子萧纪,在这片人间鼎盛的天子脚下,也算得是要风得风,要雨得雨了。可是我却总是觉得这些富贵繁华从来不曾真真正正的属于我,心中充斥着强烈的不安全感,仿佛这些美好都不过是假象,总有一天,生命会以它的本来面目出现在我面前。措手不及。 自夜半枯坐至天明,眼中的荧荧绿光终于随着日出而渐渐褪去,镜中的女子面色苍白,五官精致,表情恬淡,再不见夜晚时的妖娆诡异。侍女灵香端着一盆清水推门起来,说,“小姐,萧纪少爷来了,正在前堂候着您呢。” 萧纪与我青梅竹马,这是江陵城人尽皆知的事情。我的父亲侍中信武将军徐琨与萧纪的母亲灵妃是表兄妹,萧纪是我的表哥。出身名门的徐昭佩,也只有皇亲国戚才配得起。 [二] 锦衣金冠的八皇子萧纪,眉宇间总是弥漫着一种似有若无的暴戾之气,原本清秀的眉目也只有在面对我的时候才会柔软起来。一见到我,他便兴冲冲的迎过来,将一只翠色锦盒放在我掌心,说“昭佩,我听灵香说你近日睡得不好,时常坐至天明。于是在西域寻了这颗夜明珠,说是可以定心安神的,你要好好保重身体才是。”萧纪凝神看我,伸手撩拨我垂落的刘海,深潭一样的黑眸瞬间风起云涌。我不敢直视他灼灼的目光,急忙侧过头,却正对上灵香来不及躲闪的目光。 我的心一沉。灵香脸上的表情甚至来不及捕捉,我却忽然明白了些什么。我的辗转反侧,我的彻夜不眠,除了灵香,还有谁会知道呢? 难怪萧纪总是对我的事情了如指掌。难怪灵香时常望着我出神,仿佛想要透过我,看到另一个人的影子。 我盈盈的接过锦盒,苍白的脸上露出少见的妩媚笑容,俯身行礼,说,“有劳八皇子费心了。”萧纪急忙扶住我,手掌的温热透过锦衣层层侵入我的皮肤,我抬眼看他,睫毛翩跹,目若惊鸿。“八皇子出使西域已有半月之久……昭佩夜不能寐,想来也是挂念皇子之故……”我断断续续的说,然后含羞转身,疾步走回房内,再不回头看他。 身后的萧纪只是怔怔的望着我,许是未曾预料,向来生性淡漠,素衣白裙的徐昭佩也会有这般风情。 似是一种隐藏的天性。 [三] 灵香随我回房,与往常一样,垂首站在我左后方的位置。我在铜镜中正好可以看见她低垂的眼。我猛的把锦盒啷铛一声扣在桌上,灵香惊得一个机灵,蓦的抬头,正对上菱花镜中,我似笑非笑的眼。 “你喜欢萧纪?”我淡淡的说。谈论天气一半平常。 灵香倏的一抖,抬头惊恐的看我,没有回答。双肩微微颤动,簌簌的如落叶。我忽然有些不忍,可是心中的厌恶仍然挥散不去。她跟了我这么多年,应该知道,我最恨的就是被人出卖。纵使我并不爱萧纪,纵使他们并没有伤害到我,我也依然无法容忍身边最亲的两个人背着我私下来往。 “萧纪已派人提亲,我会应允。所以,你也不再适合留在徐府。”我直直看着镜中的灵香,从首饰盒中拿出一支金钗扔在地上,说,“主仆多年,留个纪念吧。知道你没有背叛我。只是厌恶这种事情罢了。” 灵香俯身拾起金钗,一滴泪水跌落在地。我想我始终无法忘记,她离去时僵硬的背影和紧握的掌心,指甲刺进肉里,有血丝渗透出来。灵香与我相伴多年,除了主仆的身份,也有同龄女子之间特有的微妙关系。我早知灵香不是甘居人下的女子,无奈心比天高,出身下贱。我欣赏她,所以更容不得她在我身上打半点主意。 我知,为了一时之气,我失去了在这世上惟一的朋友。可是这也没什么不好。谁让我就是这样一个偏执的人呢,宁可错失,不愿求全。那种感觉微妙得难以言说,我却无法假装视而不见。 很多很多年以后,我才终于体会灵香的苦。隔着另一个女人去守望自己心爱的男人,是多么卑微的一种绝望。 [四] 那一年的晚冬,江陵城的桃花诡异的提前开放,浅粉素淡的花朵绽放得艳丽妖娆,花瓣飞舞的时候,就似一场暗香的雪。 殷红的喜轿一路敲打着横穿整个江陵,忽然猛的停下来。我掀起帘角,瞥见面无表情的萧纪,锦衣金冠,直直站在轿子前面,似海的黑眸空洞而离散。大婚的队伍被困在原地,进也不是,退也不是。我叹气,径自揭开大红盖头走下喜轿,面对面的站到萧纪面前。我只是抬头看着他,一句话都没有说。事到如今,还有什么好说的呢?他别过头,终是不忍再看我凝若静水的目光。我不爱他,亦没有必要去容忍他与灵香之间的不为人知的过往。灵香不是轻易付出的女子,她肯为萧纪委曲求全,他也必是许了她什么的。我就是要让她知道,萧纪失去了我,也不会选她。与生俱来的骄傲,我和他,都掩藏不祝也许也并不是觉得对方有多契合,只是长在金墙玉瓦之中,不允许自己去看比自己身份低贱的人。 我要让灵香知道,背叛我的人,最后什么都不会得到。 “嫁了萧绎,你不会幸福的。”萧纪转身离开,背影直挺的让人心疼。我望着他远去的背影,轻声的说,幸福,我也从来没有奢求过。 迎娶我的,是七皇子萧绎。 [五] 我嫁给萧绎的时候,他还只是湘东的王。手握重兵镇守江陵,却是清心寡欲,沉默淡然,不似萧纪一般野心勃勃。整日寄情诗画,恬淡如云。 原本这个素昧平生的陌生名字,不应该跟我的生命有半点瓜葛。之所以将一生都给了他,只是因为父亲的一句话。他说,昭佩,八皇子萧纪胸无城府,必不是做大事的人。你要嫁的人,是七皇子萧绎。 我低眉顺眼的说,“任凭父亲安排。”心里却隐隐的酸楚起来,我毕竟是祸水红颜,还是尽早离开徐家的好。除了萧纪,无论父亲把我许给谁我都会答应的。 夜晚,夜明珠在枕边荧荧的闪着绿光,梦里忽然多了一个人,我不知道他是谁,甚至不知道他是否存在,只是凭空的挂念着。他叫忧,一袭胜雪的白衣,笑颜灿若春花。他说小离,我愿代你承担任何伤害。每到这时我便会惊醒,望着昏暗空旷的房间,泪如雨下。 嫁入湘东王府三个多月,我连萧绎的面都未曾见过。下人们私下议论着,堂堂徐家小姐,怎能咽得下这口窝囊气。生性寡淡的萧绎,四个月前偶然在湖边听到一首采莲曲,便一发不可收拾的爱上了那个名叫纤寞的采莲女。碍于皇族的压力不得不迎娶徐将军之女徐昭佩,过门之后连一面都没有见过,真正比入了冷宫还要凄凉。 其实萧绎来不来看我我根本就不在乎,我知这个地方我不会呆得长久。可是我到底是生在侯门被人景仰惯了的,此间忽然被人在背后指点怜悯,却又真的咽不下这口气了。他既然不想见我,我就让他不得不见我。 徐家有块千年古玉,是徐家的镇宅之宝,每年皇家祭祀的时候都会把这块玉借去用。我于是写信让父亲把那块玉送到我手上,再用萧绎的名义上书,说希望可以亲自主持祭祀,以告慰祖先之德。这样他就不得不向我来讨那块玉了,除了他亲自来,我自然不会把玉交给旁人。皇上听说萧绎要亲自主持祭祀的消息很是高兴,赞他孝顺识大体,不经意间又将目中无人的萧纪比了下去。 听说七皇子萧绎面如美玉,眸若晨星,唇若情花,生得比女子还美的一张脸孔,可是从小患过眼疾,只有一只左眼。勘称绝色的容貌也就不再是倾国倾城了。湘东王府对此讳莫如深,众人皆知骄傲的萧绎最恨人取笑他的这一点。 在长久的寂寞侵袭下,我顽劣狠辣的心性渐渐显露出来,既然萧绎他并不爱我,我也无须有类似愧疚的后顾之忧吧。 我心中满满装着的,只是太虚山上那个白衣胜雪的男子,他叫忧,对我笑的时候,灿若春花。 [六] 萧绎来的时候,我正坐在梳妆台前,没有正眼看他,他也只看到我的侧脸。来者一袭胜雪白衣,背手站在我身边,我轻扬嘴角,三个月来他对我视如不见的怨怼,终于有了出口。我转过身,仍是没有看他,却把另一半侧脸呈到他眼前。 特意为他精心打扮的,半面妆。 身后的侍女惊得睁大了眼睛,走到我身边说,“王妃,您的妆……” 我抬眼望向萧绎,眉眼里全是掩饰不住的得意。“萧绎只有一只眼睛,所以半面妆就够了吧。” 目光相接的瞬间,我的表情重重僵住,心倏的一沉,可是已经出口了的话却无法收回。这是我第一次看到萧绎的脸。左眼用白色锦片封着,面目美玉,唇若情花。右眼的黑眸亮若星子,直直的看我,透着一股隐忍的杀气。 其实萧绎文才武略,本就是个绝顶聪明的人。他又怎会不知道,我在用半面妆嘲讽他只有一只眼睛。他是那么骄傲的一个人啊,怎么可以容忍这样的折辱。我忽的站起身,手足无措的站着,泪水喷薄而出,淹没了我的半面妆容。 萧绎拂袖而去,白衣胜雪的背影映在我的眸子里,生生的疼。 [七] 若我早知,伤害他会让我的心这么疼。 若我早知,他的眼睛曾是为我而葬送。 若我早知,他就是忧。 没有人知道,在我赶走灵香的那个夜晚,夜半无人,我呆呆的坐着,右眼又碧如琉璃,与锦盒里透出的微弱绿光遥相辉映。我这才想起萧纪送的那颗夜明珠,打开盒盖,一缕熟悉的绿光迎面照来,直直照进我的右眼,记忆轰然而至。 梦中盘旋着的忧,是甘愿为我失去一只眼睛的男子。而我却不知道,他就是萧绎。 [八] 女娲娘娘座下有四个小童,专门为她掌管太虚山上,西海冰原上的葡萄架。 凝寂,纤寞,良忧,叶离。四人朝夕相对,浸透着彼此单薄的岁月。 那葡萄架上的晶玉葡萄日饮朝露,久对日月,生得晶莹剔透。那日偶然掉落了两个下来,我一时起了私心,偷偷藏了起来。我喜欢良忧,知道这晶玉葡萄可以使人慧根清明,于是骗忧他吃下去,自己吃了另外一颗。 我以为这件事情不会有人知道,哪知食过不久,我跟忧的左眼忽然变得碧绿如琉璃,极具穿透力的绿光自眼中射出,无处可藏。 女娲娘娘勃然大怒,立时遣散了凝寂与纤寞。留下我与良忧,不知做何惩罚。她一向疼我,这次却也无法原谅。 “那架葡萄,是蕴载气数天命的符。女子食之即为祸水,可以亡国。”女娲娘娘冷冷的说,轻抬手掌,指向我的右眼。我垂首跪在地上,瑟瑟的发抖。 良忧不忍看我这个样子,忽的挡在我面前,说,“娘娘,晶玉葡萄是我指使她偷的,请您饶了叶离吧,我愿代她受过。”说着,他猛的挖出自己的左眼,宝玉一般闪烁在他掌心,散发着绿色幽冥的光。 鲜血淋漓。 女娲娘娘叹气,遂将我与良忧打下红尘。我呆呆的望着良忧,这才知道他原来是这般待我的。我喜欢忧,一直喜欢,而他却始终不远不近的对我,甚至我们单独坐在葡萄架下他教我唱曲的时候也不肯对我多说一句话。即将分离了我才知道,原来他一直爱着我。 “忧,你何以这般为我?”我小声的问。 白衣胜雪的忧,站在万丈红尘前,深深的看我,说,“离,我怎么可以不管你。” 然后他的疼痛欲裂的眼眸,就直直刺在我心底,仿佛望穿了前世今生所有的错过与哀愁。 [九] 红颜祸水。自古亡国的女子总是落下一世骂名,夏朝的妹喜,商朝的妲己,周朝的褒姒。那颗晶玉葡萄还留在我的眼里,梁朝或许已经时日无多。偏在这时,候景帝驾崩,七皇子萧绎被册立为王。 萧绎是多么骄傲的一个人,自我用半面妆嘲讽他之后,他更是不肯再踏入南苑一步。比起北苑的温馨热闹,南苑一日胜似一日的萧条。我很想念忧,可是他也许再也不会到南苑来了吧。 公元552年,武陵王萧纪称帝於益州。萧绎派兵前往四川消灭萧纪,但是也因此给了西魏可趁之机。 我知萧纪自小就与萧绎不和,再加上我的关系,两人已势同水火。身在深宫的我听此消息,想尽一切办法出宫去探望萧纪。可就在我化装成宫女走出宫门的时候,萧绎忽然出现在我面前。 我呆呆的望着他一袭胜雪的白衣,眼泪无声的奔涌而出。萧绎,这是你第二次见我。没有被夜明珠唤起记忆的你,可会知道,我们曾经相伴千年。你亦曾在女娲娘娘的葡萄架下教我唱曲,“凝眸婉转,伴君幽独。莲子清浅,似有若无……”你说小离,听说人世繁华,比这寥落冰原热闹得多了。可是这里有你,所以我哪儿都不想去。 而我又该如何让你知道,武陵王萧纪,就是曾经的凝寂。他错爱我两生两世,我怎么可以放着他不管。 “你喜欢萧纪?”萧绎面无表情的问我。低头看到我一脸泪痕,倏的一愣。 我抬头看他,千言万语哽咽在喉间,难以出口。只是哭着摇头,泪水一滴一滴砸在地上,晕湿了大片泥土。萧绎的眼中掠过一丝不忍,轻轻扶起我的下巴,略带探究的端详着我,眼中瞬间荡过一丝似有若无的温柔。 “王,原来您在这里。”一个细软缠绵的清脆女声自后传来,我蓦的回头,只见一个锦衣女子正似笑非笑的望着我,头上的金钗在阳光下光耀夺人,生生刺痛了我的眼。 是灵香。 亦是许多许多年前,与我一样深爱着良忧的纤寞。 原来她就是那个夺走萧绎所有宠爱的采莲女。 凝寂,纤寞,良忧,叶离。前世因果,现世相逢。 却无法应验我们的名字。寂寞忧离。 望着浑然不觉的萧绎,我忽然觉得,忘记,才是宿命的解脱。 因为很多时候,记得,就是一种痛苦。 我原是西子湖畔的采莲女,独自居住在江陵城外的小山坡上,草木为伴。我的身世姓名都一个叫徐昭佩的女子告诉我的,那日我不小心溺水湖中,是她救了我。 她长的很美,说话也很温和。可是不知为何,总觉得她头上的金钗格外刺眼。阳光照射下,时常将我的眼,刺得生生的疼。我一个人独居深山,无亲无故,了无牵挂,只是午夜梦回的时候,总会看见一个白衣胜雪的男子,左眼碧如琉璃,面如美玉,唇若情花,他远远的望着我,疼痛欲裂的眼眸,就直直刺在我心底,仿佛望穿了前世今生所有的错过与哀愁。 他说,他叫忧。 后来,徐昭佩逐我,我原想再次向她讨情,在房门外徘徊之际,夜明珠的光亮刺痛了我的眼睛。 难以置信的记忆,瞬间在体内复活生衍。 当我遇见萧绎,我知,他便是我梦里的,前世的,皆深深深爱的,忧。我唱出他前世的爱人常唱的歌谣,“凝眸婉转,伴君幽独。莲子清浅,似有若无……” 他爱上我。 或者,他以为他爱上我。 但我知,徐昭佩亦即叶离的存在,于我,终究是威胁。我做了手脚。重新摘走她关于忧关于萧绎的记忆,我在她的脑海里写下,她爱的人,是萧纪。 她真的以为是了。 所以徐妃的失踪是我一手安排。萧绎不知,他仍旧以为,他爱的是我。 或许,他爱的人,真的,已经是我。 这,如何能求证。 [尾声] 公元534年,梁朝灭亡。 据传梁元帝萧绎,自缢于葡萄架下。与他一同赴死的,还有一名女子,人言,她是徐妃昭佩。 然,那女子不过一名低微的采莲女。 灵香。 或者纤寞。 一直都有一个声音,对我说,我爱的男子,他姓萧,名纪。他曾在我的耳畔,温存言说,“若你不在,空有这朗朗的江山,于我,生又何欢?” 有此一句,飨我毕生。 可是,梁帝的死讯蔓延之际,我那清清浅浅的心,却又隐隐哀痛。 不知为何。 我的屋前种满葡萄。 于架下,细细描出好久未上的,半面妆 百花劫 一 很多很多年以前,在我刚职掌百花仙子之位的时候,我经常会偷跑到南天门的紫竹林里采集千年晨露。其实我私闯紫竹林并无恶意,目的也很单纯,我只是想在一直疼爱我的王母娘娘寿辰的时候送给她一坛最精纯的百花酿。紫竹林的千年晨露吸取日月华光,集结天地灵气,实在是用做百花酿最好的材料。而当时年纪尚幼的我,还不懂那所谓天条的严厉。像百花仙子这样的小仙,是没有资格踏入紫竹林这样的圣灵之地的。 一日,就在我采好晨露准备离开的时候,抬头望见前方竹林层层叠叠的树影中,站着一个颀长的人影,金色的头饰在阳光下闪烁着耀眼的光,我看见他洞穿一切的目光透过那影影绰绰的竹叶直直向我射来,剑眸如星,眼光中却没有丝毫的寒意。我远远地望着他,忽然不想离开。 身后传来刺耳的呵斥声,那声音浓厚而雄浑,好似天边滚滚的天雷。“谁人如此大胆,竟敢擅闯紫竹林……”我猛的回头,看见身后有个身着黑色铠甲的男子正对我怒目而视,一边大步向我走来。而在我回过头去那一瞬间,他骤然停住了脚步,脸上的表情由愤怒转为错愕,愣愣地站在那里,好似一株忽然被冰住的紫竹。我看着他手足无措的表情,忍不住用袖口掩着嘴咯咯的笑出声来。他被我的笑声惊醒,清了清嗓子说,姑娘还有心情笑,私闯紫竹林重则处死,轻则受罚,难道这些你都不知道吗? 我摆出很无辜的表情,轻轻地弩了弩嘴唇,什么话也没有说。忽然想起前方那个头戴金色头饰的男子,于是赶忙回过头去寻他,而那影影绰绰的竹叶当中早已空无一人,他,已经不在那里。心中有难以察觉的失落缓缓腾升,扭过头来却正巧望见眼前的黑衣男子手里握的操纵天界风雨的雷杖,脱口而出地问,你就是负责掌管南天门的雷神吗?他有些羞涩的点头,倒向是他犯了过失理应被我责罚。我莞尔,心里暗想,风仙姐姐说的一点都不对,她说雷神是个严厉而冷漠的人,倘若在偷取晨露的时候被他抓住,就注定万劫不复了。 当时的我还不知道,再严厉冷漠的一个人,当他爱上一个人的时候,也会变的羞涩而温和。后来想来,当时紫竹里三个人片刻相逢的瞬间就像是我们宿命的剪影,我痴痴地望着前方的金童,而身后的雷神却在我回眸的瞬间如此这般地爱上我。 二 雷神最终没有为难我,亦没有将我私闯紫竹林的事情报上天庭。我恭身朝他行礼,很感激地说,日后如有什么事是我百花仙子能为你做的,必定义不容辞。雷神沉默地看着我,叹了口气说,千万年以来,我从来没有像今天这样徇私过,可是对你,我确实下不了手。雷杖可以预测未来,它说总有一天,我会因你而迷失心智。 我有些惊讶,红了脸瞪大眼睛看他,睫毛自然的向后卷曲。片刻之后匆匆告辞,决心从此不再见他。我虽然只是个小仙,但也明白雷神如此为我徇私,终会受到上天责罚的。况且迷人心智的事,我百花仙子也是绝对做不出来的。 数天之后,我在王母娘娘的寿辰盛会上见到了那天紫竹林里头戴金色头饰的男子,他静立于玉帝身边,面色平和。我也是这个时候才知道,他就是玉帝座下的金童,而我只是一介小仙,那天能与他有一面之缘也实属幸运了。他看到了我,微微颔首,眼神竟然那样温柔。我站在原地,感到一阵暖意蔓延到了脸颊,我低了头,摆弄着袖口的玉坠,情不自禁地微笑。就在这时,风仙姐姐不知何时来到我身边,拍着我的肩膀说,百花,还不过去献礼,在想什么呢? 我抬头,从风仙姐姐的眼睛里看到了自己脸颊上惊艳的红色。风仙姐姐看看远远站在我对面的金童,忽然明白了些什么。而单纯的我并不知道,风仙姐姐爱慕金童多年,已经是整个天界私下里众所周知的事情了。 于是就在这短短的瞬间里,雷神,金童和我的命运就此改变。法力并不高深并且一向待我不薄的风仙姐姐,让我从此万劫不复。 在我向王母娘娘献上百花酿的时候,玉帝让金童来接,我看见他从高高的云雾里走到我身边,宛如神明。正在兀自沉醉的时候,风仙姐姐忽然猛地跪在王母面前大声地说,“娘娘明查,百花仙子爱慕金童,凡心未净,根本没有资格位列仙班。”我和金童同时被她吓得一惊,手中的百花酿应声掉到地上,瞬间之内,花露之香蔓延了整个天庭,而我的心,却骤然苦涩起来。 一向疼爱我的王母娘娘轻叹口气,问我道,“百花刚司仙子之位不久,又怎么有机会见过金童。百花,你说,到底可有此事?”我重重地跪下,却不知应该如何回王母娘娘的话。心里自是清楚,我对金童的爱慕是真真切切的,可是我不能因为自己单方面的感情而连累金童。 就在这个时候,玉帝座前的金童忽然跪到王母娘娘面前说,“金童对百花曾经有一面之缘,从此不能忘怀,顿生爱慕之心,与百花无关,请娘娘责罚。” 我愣住,眼泪簌簌地流下来。跪走过去说,“不是这样的,是百花对金童一见钟情,他是不知道的,在此之前我们甚至连一句话都没说过,更没有做任何有违天条的事情啊,请娘娘明查。”情急之中,我无法控制地真情流露。在一旁的风仙不失时机地说道,“娘娘,百花曾经跟我说她爱慕金童,可是金童对她并无他意,况且金童在玉帝坐下修炼多年,是天难得的天将之才,还请娘娘明鉴。”片刻之间,所有人都僵在这里,不知如何是好。 金童忽然站起身来,向王母娘娘拱手作揖,说,“金童自知有错,愿自贬凡间。”说纵身一跳,顷刻间消失于南天门滚滚浓雾之中。玉帝轻叹口气,掩面低声说道,这是何苦。 此时的我已泪流满面,跪着说道,“金童因我而被贬凡尘,其实他又有什么错呢,百花自愿下界赎罪,请娘娘成全。”我飞身而起,纵身跳下南天门的凡间入口,不顾身后雷神低沉的呼唤。 当时的百花并不明白,所有情劫,都源自那无法自制的深情。痴生怨,怨生嗔。 王母寿宴不欢而散。当众仙全部离去的时候,原地静立不动的只有雷神和风仙,同时望着南天门终年不散的大雾,静默无语。 “雷神,听说你的雷杖在凡间法力无边。百花是善良的女子,倘若下界为人的金童本性尽失,也许两人的情缘可以就此了结,重返天庭的时候也不会再彼此倾慕。”风仙忽然走到雷神身后,幽幽地说。 雷神久久不语,若有所思。 三 隋文帝杨坚共有五个儿子,一母同胞,情同手足,其中,以次子杨广最具才情并且善于伪装,表面上睿智贤明、才情并茂、礼贤下士、洁身自好、虚怀若谷,骨子里却蕴藏着极端的两面性。 杨广十三岁时被封为晋王,并被指派去做并州(治所是现在的山西太原市)的总管。二十岁时,隋朝兴兵灭南朝的陈,杨广被命为统帅。此后,杨广更是屡建战功,在公元590年,奉命到江南任扬州总管,平定江南高智慧的叛乱;公元600年,北上击败突厥进犯。 一日,相貌英俊风度翩翩的二皇子杨广乘船出游江南,顺水而下,忽见岸上百花丛中有位貌若天仙翩若惊鸿的女子正痴痴的望着自己,心中一动,赶忙命人调转船头向岸边驶去。女子静立不动,仍是颔首凝望的姿态。杨广忽然觉得此情此景如此熟悉,眼前的人,仿佛早已相识。走近了,却是女子先开口。“公子恕罪,恍惚之间我只觉得公子好生面熟,情难自禁,便只好呆呆地望着。其实你我并不相识,请公子恕我无礼。” 杨广不语,只是上前轻握女子的手,两情相悦尽在不言中。这位江南女子就是后来的萧后,原是南方梁朝帝室的后裔,传说她在降生的时候,花香四起,久久不散。在见到她的那个瞬间,他在心里暗自发誓,一定要给她最好的生活,一人之下,万人之上。 屡建战功才华横溢的杨广本来就深得臣心,再加上当时他对萧后专一的感情深得母亲独孤皇后的赏识。隋文帝杨坚终于决心废太子杨勇为庶人,改立杨广为太子。 在杨广被立为太子的那一天,五月惊雷。杨广体内与生俱来的魔性日渐清晰。萧后望着智得意满日渐骄横的杨广,忽然觉得那样陌生。在极至的权利面前,杨广已经不再是那个一心为自己至爱的女子考虑的男子。隋文帝杨坚重病卧床的时候,杨广等不及要登上帝位,私下里写了封信给亲信大臣杨素让其为他想办法,结果这封信送错了地方,被送到了杨坚手里。杨坚勃然大怒,要废掉杨广重里杨坚,全然不知自己身边的侍从已都是杨广的亲信。 从此以后,杨广便成了历史上最具骂名的暴君之一,弑父杀兄,被后人成为“隋炀帝”。曾经礼贤下士的杨广变得听信谗言,妄杀忠臣。暴政之下,民怨四起,各处将领拥兵自立, 最后一次从长安东游江南,仅仅是因为杨广听说江都罕见的琼花开了,顿时高兴得手舞足蹈,遂不顾天下已行将大luan,立即率领大队人马前去观赏这一人间奇葩。这一次东游的时候,动luan的局势已无法收拾,杨广最终被杀死在江都。 萧后反复吟念着杨广那句曾经为人广为传诵的诗句,“寒鸦数点,流水绕孤村”,回想着为数不多的相聚时光,泪尽而死。 一世期满,百花仙子得以重返天庭。而她深爱的金童却因为在凡间犯下罪孽,被罚滞留人间。 百花仙子归来的时候,雷神亲自赶到南天门口去迎接,眼睛里充满了久别重逢的喜悦。百花径直走过去问,“我只问你一次,金童性情大变,注定在凡间背负千古骂名,这可都是拜你所赐?”雷神眼中的光芒黯然,低头不语。 次日,百花仙子面见玉帝,雷神被贬凡间。 四 “太宗亲执弓以射杀其兄,疾呼以加刃其弟,斯时也,穷凶极惨,而人心无毫发之存者也。” ——王夫之 唐高祖李渊有三个儿子,长子建成,次子世民,四子元吉。历来史书所载之建成,阴险狡诈,好色贪功,然而殊不知自唐代起,史官已经很大程度上被朝廷所控制。李建成与上述形象其实是有很大距离的。当年李渊晋阳起兵之后,李建成西渡黄河,攻克长安,唐军声威大振,顿时成为最有希望问鼎中原的一支割据力量,使得蜀地的势力不得不下决心依附于李唐,使西秦霸王薛举被切断在西北成为孤军,又令王世充占据的洛阳的西方成为了死路,更使当时蠢蠢欲动的突厥不得不顾及强大的唐军,又与窦建德相持,没有让当时气势正盛的夏军逼近太原,军功与李世民相比毫不逊色。 李建成被立为太子之后不久,世民上奏李渊,说哥哥建成和四弟元吉要设计害他,李渊遂通告兄弟三人翌日进宫问个清楚。第二天早晨,李世民调动军队埋伏在玄武门,亲手射杀兄长李建成,史称玄武门之变。 后来李世民曾经无数次梦见玄武门高高的石柱顶端立着一位白衣女子,轻轻地说,雷神,不管你以后的功绩如何显赫,仍然掩盖不了你弑兄杀弟,逼父禅位的事实。我要你亲身经历他曾经背负的骂名,我,永远都不会原谅你。梦醒之后,百花的香气久久不散。 李世民一生政绩显赫,开创贞观盛世,丰功至伟。命人在御花园里种下百花,只因眷恋那缱绻的香气。 后来武则天当了皇帝之后,曾在隆冬命令百花齐放。百花仙子懒懒地挥了挥衣袖说,随了她吧,算是庆贺她夺了李唐的江山。短短数百年,百花仙子已经由当年的天真热情的女子变得任性而冷漠。只有她深知造化如此弄人,李世民亲手射杀的兄长李建成,便是当年的金童。经年沉积的幽怨如今已是积重难返。 痴心情长,也不过是命中注定的相遇与别离。天人相隔,我曾经在层层云朵上空俯视着脚下喧嚣的人间,眼看着深爱我的两个男子彼此伤害。我的寂寞与等待,又有谁能明白。 五 后来王母娘娘为了避免重归天庭的金童与雷神宿世争斗,施法消了他们的记忆,包括二人曾经对百花仙子的钟情。 当百花仙子再次见到金童的时候,他已经完全不记得她了,礼貌地笑,英俊如昔。倒是雷神,再见到她的时候明显的震惊,手中的雷杖重重地掉到地上。百花仙子转身离开,始终对他一句话都没有说。 其实雷神,我不过是借着对你的恨来减轻无法与他厮守的痛苦。你曾经如此爱我,我又怎么忍心恨你。时至今日,我已是无力面对。 紫竹林的惊鸿一瞥,竟然是我所有的爱情过往。我是否注定要为那相爱的片刻叹息一生。 一切的一切,都不过是漫长一生中短暂的片段。为何只有我一人,苦苦地独自铭记。所有的爱恨纠缠,都已经是镜花水月,留不住,亦算不出。 七年 一 程起是我的男朋友。 我大一入校的时候,他已经是新晋的学生会主席,举首投足之间洋溢着自信和干练,温柔而猛烈的攻势很快让我缴械投降。 终于有一天在宿舍楼下他抓住我的手说,若若,做我女朋友吧。 我什么都没有说,手臂轻轻地环了他的颈,让他的下巴抵在我的头上。 我要的就是你这样的男子,我在心里偷偷地对他如是说。 我喜欢事业型的男子,雄才伟略,鸿鹄之志。他的眼神里要时刻闪着进取的光,运筹帷幄,有远大的抱负和理想。 虽然,这样的男人永远不会把女朋友当成一切。爱情只是他生命中的一小部分,我永远不能有足够的力量可以操纵他的整个是世界。 可是这又怎么样呢,他才是我全部的信仰,我心甘情愿地站在他身边,陪他起浪激石,然后千帆看尽。我期待淡泊,却又渴望繁华。我想让这个英气逼人的男子牵了我的手,一起走过迷离华丽的红楼,最终到达清幽山林里的菊花园。 我不能接受把爱情视为一切的男人,全部的时间都用来呢喃软语风花雪月,目光短浅胸无大志。试问这样的男人怎能托付终身? 我从来没有想过,也许有一天,会出现一些人一些事,来颠覆我对爱情全部的信仰。 二 赵小湘是我的室友,文艺部部长。我跟的关系一直不冷不热的,其实彼此并没有特殊恩怨偏见或者利益上的冲突,只是单纯的没有默契,算是不投缘吧。后来因为她进了学生会开始跟程起有工作上的联系,而我跟程起的关系又可以帮他在学生会立足,她才渐渐刻意地跟我熟落起来。 其实小湘是个很聪明的女孩子,察言观色,进退有度。可是不知道她有没有想过,能陪在程起身边的,想必也应该是目光如炬眼神通透的女子。她对我日渐清晰的好,她看程起越来越温热的眼神,我尽数收在眼底。 有一日,我最好的室友真真跟我单独吃饭的时候,小心翼翼地告诉我上周末她在本市最大的婚纱店打工,看到程起与小湘一起来跟店里挑迎新晚会要用的礼服,谈笑风生煞是甜蜜。 我亲昵地挽过真真的胳膊,开心地笑。“果然还是你对我最好。他们的事我有分寸。小湘的父亲是那家婚纱店的老板,程起他都告诉我了。” 真真还有有些不放心,“听说最近有别的系的男生来追小湘,小湘想都没想就拒绝了。怕是心里已经有不二人选了吧。”真真斜眼看看我,神情严肃。 我轻轻地抱住真真,把头靠到她的头上。“放心吧,知道你疼我。不过他们两个我倒是真的不担心,程起不是傻瓜,他若想选小湘一早就选了。” 真真终于放心下来。“你心里有数就好。” 小湘她可能不明白,重新开始一段感情对于程起这样的男人来说太过费心费力费时间。他选定我的时候,一早已经衡量周全。一如我看到他的远见卓识指点江山便知他就是我要找的那个男人。 三 最近天气转凉,我不太适应北方的天气,头有些疼。程起在电话里说,晚上我们去吃火锅顺便买些药,你等我。 我放下电话庆幸地笑。已经好多天没有见面了,略染风寒倒紧了紧他的心。 哪知傍晚时分他又来电话。 若若对不起。今天晚上迎新舞会彩排,我不亲自去怕会出什么纰漏。好好养病别让我担心。 我轻轻地应了一声,挂了电话。林若到底是个小女子,哪有几天不见情郎不望穿秋水的,何况北方的天气又让我如此难以适应。 于是约了真真到图书馆门口见。也许我应该多看些书平静一下心情。 可是真真来到图书馆门口却死活不肯进去,连连摆手说不要不要。我好奇,问道,你不是最喜欢到图书馆看小说的吗? 真真说,你没听说吗?前几天有个男的从图书馆顶层跳下去了,听说临死前还一直叫着一个女人的名字。那个男的好象是别的学校的来看女朋友的,结果发现她女朋友跟别人在一起还要跟他分手,一生气就跳下去了。校方下令封锁消息,所以才没有见报。 我扑哧一声笑了。怎么还有这种男人啊,为了一个女的要死要活的。 真真说,据说这个男人是工大数学系的高才生,一表人才,就是太死心眼了。 我的语气里全是不屑,一个大男人被一个薄情女耍得连性命都没了,实在是咎由自取。 真真疑惑地看着我,若若你不像这么没有同情心的人啊。 一个男人要的不应该是同情。他为了一个女的放弃自尊放弃青春年华,意气用事不思后果,就算能得到些同情又怎么样。我最看不起这样的男人,抓不住身边的女人便以死相逼,不是犯贱是什么。 若若,人家跟你素昧蒙面,何苦口无遮拦。童言无忌,快别说了! 我调笑着说,即使他的鬼魂就站在我面前我也是这么说。为了一点感情纠葛就自杀跳楼,真是荒谬。我无愧于心顶天立地心安理得,我怕什么。 我夸张地拍拍胸口,笑着对真真说。 此刻月朗星稀,微风吹过,树影摇曳。星星点点干枯的叶子落下,盘旋在脚边,一圈一圈地转。 真真有些慌张,拉着我要走。图书馆现在人特别少,我们还是回寝室吧。 我嬉笑着对她说,算了不为难你了。我们回去吧。我知道真真胆子小,看了鬼片便几个星期不敢独自去厕所。我们开心地走到楼下,都楞住了。 宿舍楼下,我看到程起和小湘。 程起满面春风地说了些什么,转身要走。小湘一把拉住他,扑到他怀里咯咯地笑。 我和真真楞在这里。我们都知道他们俩之间的小小暧昧。可是谁也没想到事情会发展到这一步。 真真刚要冲上去,被我拉住。我拖着她去食堂喝了杯热牛奶。我说,热牛奶可以帮助睡眠。 真真看着我,什么都没有说。 尽管喝了热牛奶,我仍然一夜无眠。 四 第二天有点精神恍惚。 走到教室的座位上听了很久的课,终于惊讶的发现自己走错了教室。这是数学系的高数课,我根本只字不懂,能坐这么久完全是因为心不在焉。 身边忽然有人递过来一张纸巾,你已经哭了很久了,累了吧? 温厚磁性的声音,干净细长的手指。 我抬眼看他,皮肤白皙相貌英俊,眼睛有如深潭,望不穿看不透。 他看着我的眼睛说,哭累了吧?我们去吃饭好不好? 我擦了擦眼泪,调整好情绪说,现在在上课,怎么出得去? 他一声不响地收拾了我的东西,站起来拉着我的手就往外走。 门在讲台旁边。他走到教授眼前说,对不起,我不是这个学校的学生。推开门扬长而去。 我一点力气都没有,任由他牵着手走。我真的很饿,流泪好象特别消耗体力。我觉得身体很空很空,好象里面什么都没有,需要我用食物来将自己充满。 到了食堂,我轻声地问,你说你不是这个学校的学生,以后怎么再上那个教授的课? 他看了我笑笑。先吃东西吧。你的脸色很差,生病了吗? 我点点头。不动声色地打量他,很谦逊温和的男子。 你一直哭,失恋了吗? 我摇摇头。低头专心吃饭。 我跟程起还没有分手。我还有机会。 这个陌生的男子一直不停地买东西给我吃,我吃了好多好多东西,仿佛饿了很多年一般。我发现他一直定定地看着我,于是抬头有些不好意思地对他说,一个女孩子这么能吃,我是不是吓到了你了? 他很轻松地笑。我倒是怕我会吓到你。 为什么?我随口问道,把他刚买的凉皮拿过来大口地吃。 因为我想跟你在一起。但是时间不可以太久。 我以为他在开玩笑,于是答道,好呀,一天一万块,我就跟你。 他立即说,好,你不许反悔。 我还是没当会事,继续大口的吃菜。 一个连名字都不知道的人说这种话,有谁会当真呢? 可是他是说真的。 五 第二天早晨,他在宿舍门口等我。一看到我就交给我一个袋子,我顺手打开看看,竟是满满一包钱。 这是七万块,你可不可以给我七天? 我把袋子推给他,神经病,我说着玩的你也当真。那我让你跳楼你跳不跳啊! 他沉默了一会说,你不是讨厌会为了女人跳楼的男人吗? 这个男人简直不可理喻。我转身要走。他用很小的声音说,你只给我七天,就七天行吗? 我听到这个声音忽然有些不忍。回头看他,问,你到底怎么了?我们才见过一面而已。 他静静地站在那里,什么话也不说。 我看着他英俊的面容和窘迫的表情,忽然觉得他其实是个很好的男人,既然只有七天,我又何乐不为?也许这七天,可以用来明朗我与程起之间的关系。 于是我走过去笑着拍拍他的头,孩子别哭,我答应你便是。 他深不见底的眼睛里忽然写满了惊喜。 当他的手第二次握住我的时候,我的心,忽然狠狠地震了一下。 六 他带我去吃饭看电影,逛遍了整个城市。他不太喜欢说话,可是他将我照顾得十分周到,渴了的时候他递过来水,饿的时候他问我去哪里吃饭。我像个孩子一样在游乐场里玩得满头大汗,他用面巾仔细地擦干我脸上的汗。我望着他的侧脸,忽然觉得心里很甜很甜。 我还不知道你的名字? 你喜欢叫我什么就叫我什么便是。 我养了只叫笨笨的狗。不如叫你呆呆,做他的哥哥怎么样? 他笑着伸手来揉我的头。我躲到他的怀里,脸贴到他的胸口上。 你冷吗?你的身上怎么这么凉?我抬头问他。 他抱紧了我,什么话也没有说。 我就这样跟他一起翘课在这个城市里痛快得玩了三天。我忘记了所有的烦恼。第三天晚上的时候他忽然问我,我们去江南好不好?我们去扬州? 我睁了眼睛问,现在? 他很认真地点头。然后忽然坏笑着说,反正你答应这七天给我的,由不得你说不去。 我装做很赞同的样子不停点头说,是啊,你说去哪就去哪吧,主人。我抬头看他,甜甜地笑。 他直直地望着我的眼睛,眼神里全是温情。 在去往扬州的飞机上,我问他,你为什么偏偏选中我? 他轻描淡写地说,因为你的性格里有我所欠缺的东西。你说我做的事很荒谬。我想,也许跟你在一起,可以说服你那不是荒谬,那是信仰。 我很累,躺在他的肩膀上昏昏欲睡。呢喃着说,我什么时候说你荒谬了。 他跟乘务员要了条毯子盖在我身上,没有回答。 七 扬州的深秋也有些清冷。我跟他站在石桥上看寥落的河水。 也许烟花三月的时候来,可以看到更美的扬州。我轻轻地说。雨滴细细打在青石板的小路上,桃花垂柳鸟语花香的才是扬州啊。 烟花三月,会让这里更加荒凉。这个城市已经不再是它以前的样子。 你相信生死相许的爱情吗? 他认真地问我,眼神里没有笑意没有宠溺。 我相信不相信并不重要。但是我想那样的爱情我遇不到。我如实回答。 我不知道自己相不相信生死相许。在我印象里那是传说里的一种东西,无影无形。 那你相不相信会有人殉情? 殉情都是用鹤顶红或者砒霜吧。用农药和安眠药的到底占少数。我试着跟他开玩笑,可是这个笑话很冷。 你的意思是说,现在的人不会再那么傻了? 我不是这个意思。我疑惑地看着他,不明白他为什么对这样的问题如此执着。 真的爱一个人,就应该想尽办法让对方和自己幸福。求之而不得,只好愤然离去。那是弱者的行为。女人天性多情,为情而死倒也可怜,可是七尺男儿一心只有一个情字,无胸襟无度量。我实在想不出这种男人会有什么责任感。 我以为事不关己,信口说来。 他深深地叹气。 我曾经负过一个女子。她从小跟我一起长大,我知道她一直很爱我。可是我,很久之后才学会应该怎样去爱一个人。 她曾经为了我去堕胎,曾经因为我对她若即若离而吃下一百片安眠药。可是这些,当时我是不知道的。 后来她终于离开我。我的世界,忽然空旷起来。有一次听以前的同学说,她现在是一个大她30岁的男人的情妇。 我来找她。我说我们重新开始吧。我要保护她。我已经学会了应该怎样去爱一个人。 她扬手给我一巴掌。她说,你以前觉得自己又有钱又聪明很了不起是不是,告诉你,没有你我过的更好。 是我让她变成这样的,她的眼睛里全是仇恨,她永远不会快乐的。 都是我的错。 我对她说,如果你不回来,我就从很高的楼上跳下去。 八 我的故事讲完了。他不敢看我,低着头说,我是不是很坏。 我看着痛苦的表情,觉得心很疼很疼。我心疼他挣扎在往事里几乎窒息,我看得见他的痛彻心扉和透明的绝望。 我踮起脚尖吻他的嘴。 每个人都要为自己的选择负责。你曾经伤害过她,不代表她所做的一切都是错。过去的事情无法改变,何况愧疚并不是爱情。也许,你和她都可以在未来里找到更值得去爱的人。 他紧紧地抱我。 恩,我想我找到了更值得我爱的人。可是已经晚了。 此时的我已经躺在他的肩上睡着了,没有听到他那后半句话。 我以为,一切都还不晚。 石桥上尤为清冷,夜色弥漫。 波心荡,冷月无声。 九 已经是第七天了。 我们回到了属于我们的城市。他送我回宿舍,相对站在楼下,紧紧相拥。 他说,若若,可不可以答应我,如果这是我们之间的永别,你不要难过。 我说,七天之约虽然过去了,可是我可以把整个未来再约给你。我们都知道,我们之间的爱情已经欲罢不能。 我的名字叫许扬致。我爱你,请你一定要相信我。我答应你,等我们再相遇的时候,我一定再也不跟你分离。 我嗔怪地看着他,说的像诀别似的。我上去了,你回去好好休息。 他自言地说,小若,我用来世的七年交换今世的七天。这是我这一生里最无悔并且幸福的选择。 我沉浸在幸福里,没有理会他的低语。我以为,我们还有一生的时间来浪费。 我转身进了宿舍楼。我感觉背后热温的目光久久没有散去。我那里会知道,这真的是今世的诀别。 十 程起没有跟小湘在一起。他说这几天他找不到我,焦急得快要崩溃了。他说他爱的是我。 我伸手摸了摸他许久没有清理的胡茬,微笑着说,谢谢你。可是我已经不爱你了。 谁也不知道这七天里的爱情。 谁也不知道我在当天的报纸上看到一则关于我们学校跳楼事件的新闻。 铅印的字迹在我眼前旋转,组成一曲华美的舞蹈。于是我头晕目眩,眼泪波涛汹涌。 报纸上,许扬致这三了字,生生地烙化了我的心。 耳边仿佛听见他熟悉的声音。 小若,我用来世的七年交换今世的七天。这是我这一生里最无悔并且幸福的选择。 深宫怨梦 在这终年不见天日的深海碧波里,究竟是什么让我忘记了自己。倚窗独坐,轻轻吟起那曾在人间念念不忘的诗句。 人间自是有情痴,此事无关风与月。 其实我,只是爱你,别无其他—— 题记 一 这已经是我在海里的第十九天了。防水的casio手表上的时间和日期已经开始模糊,我想,我就要完全忘记时间了,或者说,被时间遗忘。我紧握着这十六岁生日时母亲送的手表,思念潮水一样地涌上来,骤然淋湿了我的眼眶。妹妹蓝心一向比我懂事得多,她应该可以在我不在的日子里好好照顾爸爸妈妈吧。我既然决定留在这里,就再没有后悔的余地了。 这时,侍女堇色推门走进来,躬身说,碧樱公主,王后急着召见,说要跟公主商量明天大婚的事。 我轻轻应了一声,起身披起水粉色的外套向门口走去。 堇色欲言又止地说,还有……,浅苍王子和烟罗公主也在,她碰巧穿的也是水粉色的衣服。……奴婢已经为公主准备好了另一套淡金色的衣服,请公主换上吧。 我愣了片刻,随即静静地换了衣服,随了堇色朝王后的寝宫走去。边走边默默地问自己,我什么时候开始变得如此安静了呢,曾经骄傲好胜的我,是不是已经随着身份的消失而彻底改变了呢。而彻底改变我的,到底是这深宫高墙,碧海清波,还是爱上不该爱的人那种疼痛的温柔呢。 烟罗公主是海界最漂亮的女子,也是浅苍最爱的人,这在皇宫里是众所周知的事情,不管我再怎么装傻充楞,这都是事实。所有人看我的眼神里都交织着同情和怜悯,我不喜欢这种目光,真的不喜欢,可我无力改变。而我更讨厌的是烟罗眼睛里那种挑衅和居高临下的轻蔑,其实她根本无须如此针对我的,打从一开始起,我已经没有丝毫的可能与她争些什么了。浅苍那么爱她,爱到眼睛里已经再容不下任何人任何事。 第一次见到烟罗是在后花园里,备受冷落的我痴痴地望着海底独有的波兰花,有些淡淡地神伤。忽然有人猛地抓住我的手,说,烟罗你怎么在这里,我到处找你都找不到呢。手指修长而有力,手心像太阳一样温暖,声线漂亮而深沉,我知道,他是浅苍。于是轻轻挣开了他的手,小声地说,浅苍,是我。 这时一个好听而纤细的声音在身后说,浅苍,我在这里。浅苍转身迎过去说,烟罗,你以后不要再负气跑掉了,我好担心你的。 烟罗娇媚地笑笑说,浅苍,你以后也不要再把不相干的人认做是我了,我只是碰巧与她穿了同样颜色的衣服而已,哪里相象呢。 浅苍看了看我,没有说话。烟罗高高地扬起下巴对我说,你应该就是东海翡翠宫来的碧樱吧,我就是烟罗。你长的比我想象中要漂亮,跟别的庸脂俗粉的确是出色一些。不过我告诉你,以后别再与我穿一样颜色的衣服,免得让浅苍误会。何况,就算你穿跟我一模一样的衣服,梳一模一样的发式,你也永远比不上我。奉劝你放弃浅苍,因为你根本没有资格跟我争。 我怔住良久,根本没想到初次见面的美丽女子竟会说出这样的话来。我根本没想过要跟任何人争,也没有妄想过得到浅苍的爱,我只是想留在他身边,仅此而已。 当我刚要说些什么的时候,海龙将军忽然出现,俯身说,碧樱公主,海王召见,请公主随我去清波殿。请恕小臣多嘴,淡紫色一向是烟罗公主最喜欢的颜色,公主你天资过人,穿什么颜色的衣服都一样动人,又何必夺人所好呢。 海龙将军是海王的宠将,是南海红玉宫的王子。他从小与浅苍,烟罗一起长大,在宫里地位非凡,实在没有必要对我如此客气的。他这一番看似恭敬实为呵责的话,也许本意只是想要息事宁人,却让本来无心争斗的我,忽然委屈得要流下泪来。果然,在这偌大的深宫高墙里,没有一个人是站在我这边的。 我面无表情地说,海龙将军真是抬举碧樱了,其实明眼人都看得出来,我又有什么能耐可以夺人所好呢。今天就算我穿的不是淡紫色的衣服,不管是什么颜色,只要是跟烟罗公主一样的,也同样会被称为“夺人所好”。我自己是什么身份我很清楚,已经占尽先机的人又何必咄咄逼人。 烟罗大概没想到我会还嘴,怔住片刻,随即冷笑着说,还真是伶牙俐齿呢,不知好歹。海龙将军,她根本不领你的情,下次你大可不必枉作小人。说毕拂袖而去,浅苍叹口气追了过去,剩下我兀自站在原地,竟然没有眼泪流出来。海龙将军轻轻地说,碧樱公主初来不久,怕是不能适应这里湿寒的天气,早点回去休息吧。 我回过头去看着他的眼睛说,其实海王根本没有召见我对吗?你来,不过是想给我个台阶下,没想到我却不领情,碧樱失礼了。我恭身作揖,他一把扶住我,声音却一如既往地平静,公主无须客气。公主你是聪明人,应该知道有些事既然改变不了就应该去面对。同样的一番话,从浅苍口里说出来和从臣口里说出来杀伤力是不同的。在下也只是不想公主你伤心罢了。 那时我才猛地明白,其实海龙将军刚才为烟罗出头无非是不想让浅苍亲口呵责我罢了,以浅苍对烟罗的宠溺,纵使她再不讲道理他也会站在她那边的。心里有温暖的感动缓缓腾升,原来在这深宫高墙里,还是有人站在我的立场上为我打算的。可是这不是很可笑吗,浅苍是我的未来夫君,却要别人来避免我和他的正面冲突。 所以我现在乖乖地换上堇色为我准备的淡金色的衣服,不想再引起无谓的争端。明天就是我与浅苍的婚期了,他却带着烟罗在王后的寝宫等我。 浅苍,我不是不想成全你。只是时至今日,我真的已经不能放手。我用一生的幸福做赌注,希望可以换来你永世平安无恙。 二 到了王后的寝宫,浅苍和烟罗正有说有笑地坐在那里。我在心里默默的叹气,不知前方又有什么尴尬的事等着我。 我向王后行礼,她忙扶我起来,拉我坐到她身边嘘寒问暖,碧樱啊,东海要比这里温暖些,你住在这里还习惯吧。生活上有什么需要就让堇色来跟我说,自家人,不必客气。 我点头,劳烦王后为我担忧,碧樱在这住的很习惯。这里地处四海之央,人杰地灵,乃是海界的宝地,碧樱怎么会不喜欢呢。王后今天急着召我来,应该有更重要的事要对我说吧。 王后拍了拍我的肩膀说,碧樱你这孩子从小就聪明,现在长大了更加懂事了。你也知道浅苍和烟罗的感情很深,可是祖上定下来的规矩就是只有东海翡翠宫和南海红玉宫的人鱼公主有资格被立为后。红玉宫派来的海龙将军从小我就将视他为己出,没有半点亏待。你最近才来,难免与浅苍有些生疏,可是我们与翡翠宫自上古开始便是姻亲,我也是绝对不会亏待你的。浅苍与烟罗青梅竹马,我也实在不忍心硬拆开他们。所以想让浅苍先立烟罗为妃,然后再给你举行大婚,立你为后。 王后停下来看了看我的反应,接着说,其实你们小的时候就一起玩的,可谓很有渊源,何苦计较一个先后呢。然后俯在我耳边低声说,烟罗虽然是北海珠玉宫的公主,可是身世可怜,母亲是侧室,身份低微。北海一向被我们视为蛮夷之地,在四海之中最不受人尊重。碧樱你是堂堂东海翡翠宫的公主,就当让着她,不要计较这些了。 我一直没有说话,面无表情。绵长而尴尬的沉默。良久良久,我慢慢抬起头来说,母后今天说了这么多,无非是要我答应浅苍立烟罗为妃吧。 我抬头看着容颜尊贵的王后,轻轻地摇了摇头。既然我是浅苍未来的妻子,我就有权利反对他与烟罗的婚事。他可以继续爱她,宠她,陪她,视我为空气,而我唯一的要求就是不让烟罗过门,仅此而已。 我站起身,单膝跪在地上说,碧樱得罪了,请王后恕罪,可是我心意已决。碧樱告退。走出王后的寝宫,海界的天空是亘古不变的苍蓝色,我忽然很想念人间那轮阴晴圆缺的明月。 我今天这样做,浅苍是会恨我的吧。如果我说这是为了你,最终你会原谅我吗?低着头往前走,忽然撞到一堵柔软的墙,抬头,是海龙将军。这是我第一次如此近距离地面对他,深蓝色的眸子海象能洞穿一切,修长的睫毛闪着温柔的光,他,为什么总在我最失落的时候出现呢? “总是让你看见我这副受了委屈的表情,你都看腻了吧。”我扬起嘴角,故做云淡风轻地说。 “我只是不喜欢看到你难过的表情,自从来到这里,你很少笑了。”海龙将军幽幽地说。 我轻笑,“我跟你很熟吗?你哪里见过我以前的样子,说的你好象很了解我一样。”我忽然意识到说漏了嘴,赶忙补充一句说,“其实我们那时侯都还小,现在长大了当然性格不一样了。” 差点忘记海龙将军和碧樱很久以前就认识了。 “其实,从你第一天来这里的时候,我已经知道你不是碧樱了。”海龙将军叹口气,轻轻地说。 我一惊,睁大了眼睛看他,不敢再多说话。“公主有没有兴致陪我去后花园走走,那里只有一望无际的波兰花,花是不会泄露人的秘密的。” 我点头。看着他俊朗的背影,竟然没有丝毫被揭穿身份的恐慌。可是我和他都没有注意到,身后簇簇的声响和晃动的人影。 “浅苍,烟罗,碧樱和我在一百岁之前曾经一同住在东海翡翠宫里,可是说是一起长大的。这些事情你应该都知道的,因为碧樱既然把镇魂珠给了你,上面就应该附着了她这几百年来的记忆。你和碧樱长的真的很像,镇魂珠又可以使你在海界自由生活,与真正的人鱼公主无异,只是你可能不知道,每个南海红玉宫的王子成年的时候都会得到一颗经过巫师施法的红宝石,可以用来守护自己或者对自己来说最重要的人,我在上面写了碧樱了名字,而那颗我一直带在身上的红宝石,却在不久之前忽然碎掉了。我一直很喜欢碧樱,她一颦一笑的表情我都记得很清楚。你们有着相似的面孔,表情与性格却截然不同。所以我每次看到你的感觉都很特别,心很疼,却又很幸福。” “因为你喜欢碧樱,所以不揭穿我?” “不要这么说。在我心里,你就是碧樱。以前我从来没跟她说过我喜欢她,因为命中注定她将来要成为浅苍的妻子,她也心甘情愿地准备着有朝一日嫁给浅苍。可是浅苍爱着的是烟罗,这是无法改变的事实。我真的很后悔当时没有去争取。不管你现在是碧樱也好,是人类女子也好,我绝不会再一次放弃我喜欢的人。”海龙将军侧脸的轮廓很好看,英俊的脸上弥漫着令人心疼的深情,我忽然有些动容。倘若他当时有向碧樱表白,她应该也会爱上他的吧。可是他现在对我说的这番话,无非是他对另一个女子深刻的爱恋,而那个女子,并不是我。 “你想我想听我是怎么来到这里的?碧樱是个善良的人鱼,我也很喜欢她。”我握起他的手说,“不要难过,碧樱的记忆都在我这里。她也喜欢你,真的。”我试图让气氛明快些,索性露出灿烂的笑容。海龙将军看了看被我握着的手,表情有些惊讶。他的手温暖而宽厚,十指修长,与浅苍的手很像。 我外婆家住在海边,今天夏天我跟爸爸妈妈和妹妹蓝心一起去外婆家渡假。傍晚一起去海边玩的时候我跟家里人走散了,在沙滩上遇见了奄奄一息的碧樱。她的灵力几乎耗尽,尾巴也露出鱼的形状。我看到传说中的人鱼,惊讶地说不出话来。碧樱哭了,她的眼泪落在沙滩上凝固成水晶,她说,人鱼将死的时候,眼泪就会凝结成水晶。我不忍心看着她痛苦的样子,很希望能帮她些什么。她说,她好不容易才找到跟她面容相似的我,并把一颗透明芳香的珠子给了我,也就是你们所说的镇魂珠。她希望我可以代替她去找浅苍,身为王子浅苍的未来妻子,她有责任要保护海界。不明所以的我本是出于好奇,按照她说的话吞了那颗珠子,打算前往海界替她交代一声。可是我来到这里之后,才发现我再也无法离开。 因为,我爱上了浅苍。 我一口气说完,如释重负。轻吁了口气说,也许因为碧樱的镇魂珠里蕴涵了她对浅苍的思念,也许这是我命中注定的劫难,我第一次见到浅苍的时候就知道我逃不掉了。我要留在这里,爱他,守护他,不让任何人伤害他。不过现在看来,好象一直以来受伤害的都只有我自己啊。 我笑了笑,停顿了一会,接着说,你可能不知道,曾经我那么讨厌每天去学校上学的生活,讨厌无休止的数学题和英文单词。可是现在,却觉得那一切都那么珍贵。 “你为了浅苍放弃了以前的自己,这样做,真的值得吗?” “一件事如果要先衡量值不值得去做的话,那么它就已经是不值得去做了吧。我要替碧樱留在这里,守护浅苍。”我忽然意识到在深爱碧樱的海龙将军面前说这种话很不妥当,急忙收了口,小心翼翼地望向他。这才发现原来他一直都在看着我,嘴角挂着戏谑的微笑。 “对不起啊,因为在这里从来没有人听我讲心事,所以今天我的话多了一点。我们出来很久了,回去吧。”我试图站起来,却被他一把拉到怀里。 “我也会像你那样守护我爱的人。”他把下巴抵在我的头上,突如其来的热气让我喘不过气来。轻轻地挣开他,说,我理解你现在的感情,可是我毕竟不是真正的碧樱。谢谢你,再见。我转身离去。 “你等等。”我停住脚步,没有回头。“在这一瞬间,除了我自己,没人知道我的感受。不管你相不相信,我爱的就是眼前的这个人,她是谁,已经不重要了。” 良久良久,暧昧的沉默。我过头去轻轻地问,你不想知道碧樱是为何而死的吗? 海龙将军,笑了笑说,我猜到了一些,不过你不想说的事我是不会问的。 还有,你转变话题的功夫真是有一套呢。 我低下头,抿嘴笑了笑,由衷地说,谢谢你。 三 我坐在寝宫的阳台上俯瞰这偌大的皇宫,想起人间所谓的“一入侯门深似海”大概也不过如此吧,寂寞宫花红,夜阑人静的时候,想找个说话的人都找不到。 我回想起第一次遇见浅苍的情景。依靠碧樱残存的记忆跌跌撞撞找到这里的我,却因为衣杉褴褛而被守城的士兵拒之门外。刚从外面游玩回来的浅苍看到我,走过来轻轻地伸出手对我说,碧樱,是你么? 他是我见过的最英俊的男子,阳光一样耀眼的金发,眼睛像碧蓝的火焰,他居高临下地伸出手来对我说,碧樱,是你么?从那一瞬间开始,我已经决定从此做他的碧樱,放弃曾经的一切。 尽管他爱的是倾国倾城的烟罗,尽管我的到来只是徒曾了他的烦恼,尽管我最终可以得到的无非是他的厌恶和埋怨,事已至此,我决不后悔。 又想起海龙将军,那样一个英俊又深情的男子,在一望无际的波兰花前对我说喜欢。纵使做了碧樱的替身,心里也还是有感动的。海龙将军比浅苍多分稳重,少了几分任性的孩子气,倘若我先遇见的是他,大概所有的情况都不一样了吧。起码他不会为了另一个刁蛮美丽居心叵测的女子来与我处处为难。 可是浅苍,他那么爱她。伤害了烟罗,势必会伤害到浅苍。 碧樱,我不会让你死得不明不白。给我点时间,我一定会替你好好地守护浅苍。 四 自从那天我顶撞王后,断然反对浅苍立烟罗为妃,已经有很久没有见到浅苍了。我知道他在恨我,所以避而不见。海龙将军倒是常来看我,偶尔我会唱歌给他听,我已经是一个真正的人鱼公主了,因为我的唱晚之声不会输给任何一条人鱼。 渐渐地,流言四起。 浅苍忽然来找我。他走到我身边小声地对我说,“碧樱,其实自小时侯起我就知道海龙将军对你很好。是我先有负于你,所以你和他的传言我并不介怀。可是我不介怀并不代表父王和母后也不介怀。我想你明白我的意思,倘若我们早日成婚,流言定会不攻自破。只要你答应我立烟罗为妃,我们便可在人前做一对恩爱夫妻。” 他离我那样接近,嘴里呼出的热情萦绕在我耳边。他的声音那样温柔,说出来的话却字字如尖刀一样刺在我心里。 他把我当什么人了。我要的难道只是名分和地位吗?不喜欢我也就算了,何苦对未来的妻子威逼利诱。 手起风落,一记响亮的耳光。我的眼泪洪水一样地涌出来,所有的自尊和坚强,瞬间决堤。 “浅苍,你很爱烟罗对吗?不愿意看到她受伤害,希望可以每天陪在她身边。我也一样啊,我也不愿意看到我爱的人受伤害,我也希望可以每天陪在他身边。他不喜欢我也就算了,何苦要说这种话来伤害我呢。你以为我是嫉妒烟罗才阻止你们成婚的吗?要我怎么说你才明白呢,我所做的一切无非是不想你日后受到伤害罢了。”泣不成声。所有的苦所有的痛哽咽在我胸口,不能说出来,只好与眼泪一起倒流进心里。 浅苍愣住。大概不明白这个女子为什么会忽然这么激动。我喜欢他,难道他真的可以做到浑然不觉吗。 “碧樱,你喜欢我?”浅苍的表情茫然起来。 “是,我喜欢你,喜欢得快要死掉了。能见到你一面,我会开心好久好久,自己一个人的时候,想起你的样子也会笑出声来。我生平第一次有这种感觉,就是为了这个人,就算要放弃生命放弃幸福放弃所有都是值得的。浅苍,不能让你爱上我是我的错,爱上你也是我的错,我后悔了想要改过,可是我已经无能为力。”我哭得累了,说话的声音渐渐虚弱起来。滑坐到墙角,双手抱膝,忽然觉得很冷。 浅苍脱下自己的外套披在我身上,说,对不起,我一直以为你喜欢的人是海龙将军。对于你对我的感情,我很感激。那天第一次看到长大以后的你也确实心生怜爱,可是我此生都不会辜负烟罗。 浅苍走了。齐腰的金色长发随风左右轻摆,我第一觉得,他与我,这样接近。 人真是一种愚蠢的动物。为什么明知道会受伤,还要去爱一个永远不会爱上自己的人。 看着窗外高高的珊瑚墙,泪如雨下。 嫦娥应悔偷灵药,碧海青天夜夜深。 没有知道,今夜的浅苍,亦是一夜无眠。碧樱带给他的感动和震撼,是爱情么? 五 第二天,烟罗来找我。我冷冷地看着她,什么话也没有说。我站在后花园里一望无际的波兰花前看着烟罗绝美的容颜,心里暗暗叹息,烟罗你知道吗,你是在这个世界上我最羡慕的人啊。 烟罗看了我很久,也没有说话。我有些疑惑,她来找我一向都带上浅苍来炫耀的,这次为什么孤身一人来找我摊牌呢。 烟罗忽然走上前用长长的指甲割破了我的手腕,红色的血汩汩地流出来。 “你根本不是碧樱。”烟罗咬牙切齿地说。 我捂着手腕,疼的说不出话来。这里是有巨大气压的海底,一个小小地伤口竟然疼地像浑身都要撕裂了一样。 烟罗接着说,“要不是有人听到你和海龙将军的谈话,我也不会怀疑你。现在真相大白了,你根本不是碧樱,甚至连人鱼都不是。人鱼的血是蓝色的,就算你吞了碧樱的镇魂珠可以在海界生活,可是你红色的血是怎么也改变不了的。” 我手腕上的伤口更疼了,血更猛烈地涌出来,我觉得阵阵眩晕。这时海龙将军忽然跑过来扶起我,对着烟罗大喊,你干什么,你明知道她是人类女子还划破她的手腕,在海底人类的伤口是永远无法愈合的呀!碧樱你不要再说话消耗体力了,我现在就送你去海面。 我摇了摇头,强忍着痛说,烟罗,我本来无意跟你争的,对不起。希望你以后可以好好地对待浅苍,永远不要背叛他。其实你也是爱他的不是吗?其实碧樱…… 我的伤口渐渐不疼了,只是血还是奔涌而出,我有些眩晕。深吸一口气接着说,碧樱在从翡翠宫来皇宫的路上刚好听到了你和你北海的同父异母的哥哥谈话,得知他用你母亲的性命要挟你,要你掌管后宫之后跟他们里应外合谋害浅苍,颠覆海王的统治,然后拥兵自立。 你走之后,碧樱被你哥哥发现,所以杀她灭口,在临死之前,她碰见我……将镇魂珠交给我…… 我现在已经全身没有力气,需要大口大口的喘息。我本想将事情的原委告诉浅苍,可是我没想到自己会爱上他……我不想让他受到伤害……我以为只要不让你当王妃你就没有实权,你的哥哥也就无从下手……我不想他知道他深爱的人背叛他啊…… 现在,我已经没有力气瞒下去了,烟罗,我求求你,浅苍那么爱你,你不要伤害他……我去抓烟罗的手,鲜红的血染红她素白的衣衫。 忽然有串热泪落在我身上,一直抱着我的海龙将军说,碧樱,别说了……我现在就送你去海面,不管你爱的是谁,我都要你活下来。我说过再也不会放弃你,求你给我信守诺言的机会。 我听到熟悉的脚步声,抬头,竟然是泪流满面的浅苍。我本来是偷偷跟着烟罗到这里来的,没想到却看见我最不想看见的事,听见我最不想听到的话。浅苍俯身抱起我,流着泪说,你为什么这么傻呢?爱一个人,难道不想得到他,占有他吗?何苦为了维护他人而断送性命。我不会喜欢你的,你还不明白吗?你现在这样,让我的心很疼你知道吗?我根本不值得你这样为我,我不需要你这样纵容我保护我,你明不明白?你这样痴痴的喜欢我,我却什么都不能给你啊…… 我的视线渐渐模糊,不停地说对不起却发不出声音来。浅苍,我就要死在你怀里了吗? 六 当我醒来的时候,手腕上的伤口已经愈合了,只留下长长的一道疤痕,它总在那里无声地提醒,我,曾经,那么深那么深爱地爱过一个人。 母亲告诉我,是一艘油轮在太平洋中间的一块巨大的礁石上找到我的,那时侯的我奄奄一息,呼吸却很平稳。手腕有长长的伤口,血迹未干,却已经结了疤。 在那之前,我已经失踪了七年。 也就是说,我曾经在海界生活了七年。 后来有一天我梦到浅苍,他紧紧地抱着我说,对不起,你那时伤得太重了,我不得不用碧樱的镇魂珠来保住你的性命。所以无法再将你留在身边,一生一世。 真的有些想念你。是你让我知道,原来世界上真的有比我还痴情的人。不要问我到底有没有爱过你,我只知道,我曾经希望永远跟你在一起。 梦醒的时候,睡衣上有海水浸湿的痕迹。 浅苍,你真的来过吗? 世界从此如此寂寞,没有你的地方,处处都是深宫高墙。又到了杨花盛开的时节,相思断肠。 一江春水流,万点杨花坠。 谁道是杨花,点点离人泪。 流光飞舞 一 “何小姐,我想你明白我的意思。以你的能力,可以不必只做秘书。这是我的名片,随时跟我联系。”眼前这个女人妆容精致衣着得体,表情平静而干练,略微抬起下巴深沉地看着我。 大抵再过几年,我也会是她现在这个样子吧。细细的鱼尾纹将厚厚的粉碾成丝丝细腻的脉路,昂贵的化妆品到底无法完全掩住月岁的痕迹。小腿明明已经泛出微紫的青色,还是逃不掉细高跟鞋的摧残。一双看尽凡尘略显疲惫的眼睛,对生活再不报多余幻想,只是僵硬了表情没有退路的在职场上拼杀。 “承蒙您的关照。谢谢”我接过她递过来的名片,礼貌地笑。她已经是一家合资企业的财务总监,以目光锐利眼光独到闻名行内。能得到她的青睐,我多少有些飘飘然的。呵,自己还算是个人才。 送她出了公司的门口,刚要掉头回去,碰到迎面进来的杜林天。眼睛扫到我,马上扔过来一句,cindy,帮我定一束最好的玫瑰花送到这个地址。 我接过卡片跟在他后面一起回办公室,他转过头来补了一句,上午的会议记录整理好了没有,拿过来我看。 我望着他走路带风却始终斯文俊朗的样子,酒红色的领带,深黑色的西装。大抵是所有女人都抵挡不了的诱惑吧。 一分钟以后我抱着一叠文件出现在他办公桌边,“这是上午的会议记录,这是营销部这个月的计划书,这是签好的合同,我已经看过一遍了应该没问题。还有,lisa让你回电话给她。” “呵,越来越能干了,看来不给你加薪你要跳槽了。”他头也没抬,接过那一堆文件仔细看起来。 “也要老板信任才行。”我退出房间帮他带上门。深深的喘气,已经当了他两年秘书,每次单独跟他说话我的心还是跳的这么厉害。为了让周遭所有人包括他自己看不出来我对他的感情,我花了多么大的气力去隐藏。是否隐藏久了,连自己都会遗忘? 我按照他给的地址去订玫瑰花,是一个叫ada的女子。 二 毕业的时候,我的中文教授问我,若蓝你真的不考研究生?我可以保送你到本校的研究生部,或者推荐你去其他名校。 我感激地向恩师道谢,不是不想继续念下去,只是我想快点工作。 老师叹了口气。你可以有更好的发展,何苦急于一时。 我握了老师的手说,工作经验也一样重要嘛。我日后再回来继续读也不迟啊,终身教育嘛。 岁月繁苦,韶华易逝。一个女子,到底有多少时间可以用来等待? 所以我急于趁我青春年少的时候陪到他身边去,哪怕就那么看着也是好的。毕业之后,我只向一个公司发了申请,就是杜林天做主席的这一间。刚好是他亲自面试我,见到他的一瞬间我差点痛哭出声,但还是无奈地隐忍。从很小的时候起,我已经学会伪装,这是我的强项。这么多年过去了,他的面容依然没有太大的变化。高高的额头,眼睛很大,尤其是瞪眼睛的时候。大多数时候他喜欢眯起眼睛想事情,像只狡猾的狐狸。他的鼻子很挺,嘴唇很厚,眼睛里总是闪着无尽聪颖的光芒,戏谑地微笑,夹杂淡淡的勉强。 没有人知道,他宽宽的肩膀,自儿时起就是我最终的梦想。 我吹干头发上床睡觉,深蓝的床单和枕头,很软很舒服的床,轻轻躺进去有如躺进一个梦里。我取过梳妆台上的精致盒子,拿出里面的戒指轻轻把玩。已经是古旧的款式了,指环的部分已经褪了色,宝石一眼可以看出是假的,在橘黄的台灯下闪着朦胧的光。我握紧了它,想起杜林天少年时的面容,禁不住甜甜的笑。这个戒指,转眼间已经陪了我这么多年。 关灯,世界变成黑暗的影子,我躺在汪洋的一片海里做有关爱情的梦。这个梦我做了好多年,里面的主角从来只有杜林天一人。 三 那一年,我在学校里第一次见到杜林天。 我那时还是个小孩子,校园里的两排梧桐树对我来说显得格外的高大。那时正是秋天,风卷着落叶一圈一圈不停的舞蹈,阳光透过树叶照在树下的两个人身上,忽明忽暗。此去经年,我时常怀念起那年的阳光,明亮而不灼热,温暖而不清晰。 已经是少年的杜林天握着一个美丽女孩的手,将什么牢牢地套到她的手上说,这是我对你的承诺,你要相信我。 那个姐姐真的很漂亮,乌黑的头发在阳光下放出耀眼的光泽,面庞白皙眉眼细长。当是我就想,如果我长大了能像这个姐姐一样美就好了。 女孩甩开他的手,杜林天你如果心里有我就不要退学,我的父母怎么可能接受一个连初中都没有毕业的人。 他垂下头,想了想说,你若不信我,我也没有办法。说毕转身离去。阳光透过树影将他的背影涂抹地生动明媚,细长的双腿有节奏地向前移动,决绝而坚定。 我看着他的背影,宛如神明。 那个美丽的姐姐把手上的戒指摘下来狠狠地摔到地上,然后蹲下身掩面哭了起来,看她哭的那么悲伤,当时的我就小心翼翼地想,以后我会不会也为一个男孩子伤心至此呢?年幼时的自己还没有意识到,未来里的的自己和现在的这个姐姐会爱着同一个人。 后来她起身离去,我于是站到充满她悲伤和泪水的树下,呆呆地看着前方,仿佛面前竖着一道叫做成长的门。我拾起那个姐姐摔到地上戒指,将它套在手上,它太大了,我任何一根手指都戴不上。我于是把它紧紧的抓在手里,一路狠狠握着走在回家的路上。 我不知道半小时以后,那个美丽的姐姐会回到那棵树下徒劳地寻找这枚被年幼的我横刀夺爱的戒指,并且在确定找不到之后再一次的泪流满面。 那一年,我七岁,杜天林十四岁。我是刚入校的一年级小学生,他已经念到本校初中部二年级,并且在还差一年就毕业的情况下执意退了学。 自从那个阳光明媚的午后,我好象忽然长大了很多。一年级的我,就已经知道能得到那个男孩子的消息唯一的来源就是老师。我开始莫名的挂念他。我于是很努力的学习,老师们都说这个孩子真是乖巧不用大人多说一句就自己主动做好功课。隐约地感觉到,那个背影决绝的男孩子,需要花费我毕生的气力才能追赶得上他的脚步。纵使精疲力竭,无始无终。 念到初二的时候,也是一个阳光明媚的午后,我对这个已经在学校的初中部教了二十多年的老班主任说,很久以前是不是有个学生在初二退学,叫杜林天的。 正在判作业的老师听罢一脸慨叹地说,他是我教过的最聪明的一个学生。可惜就是不听劝,他太小,还看不明白只有学习这条路才是最简单可靠的。 那他现在去了哪里呢?我低头整理作业本,小心翼翼故做无心地问。 听说去了上海,不知道在干些什么。 于是老师随口一说的一个地名,成了我后来的几年里一直魂牵梦绕的地方。 高考那一年,我的志愿单上满满的全是上海的学校。家里人叹气着说,本市也不是没有好学校,跑那么远干吗啊。我说,那个城市漂亮嘛。爸爸妈妈只好每月往我的帐户里多打些钱反复叮嘱我照顾好自己,他们知道自小我就是个任性的孩子。 一直在想,七岁那年爱上一面之缘的杜林天,可是我此生最任性的一件事。 四 我推开经室的门送了一杯咖啡给他,黑咖啡,不加糖。他这个人真是奇怪,要么要几天不来上班,要么好几天不离开办公室。 “杜总,是不是要出远门了?这次是和哪位小姐啊?” 他抬头看了看我,笑了笑,“我就说你聪明嘛。我跟ada去马尔代夫玩几天,这里的事情就交给你了。” 我乖巧地答应然后退出办公室。暗自叹气,又有好几天见不到了他了。 想起林天这么多年来身边佳人无数,自己也真是有度量。不过我知道他心里最喜欢的,始终是一个叫向晚的女子。这是他一次喝醉了时候对我说的。她曾经在他最困难的时候帮过他,可是当时他并没有珍惜,直到她走了才发现她的重要。世间的男子是不是皆是如此,说是什么失去了才知道珍贵,其实就是犯贱。转念又想想自己,从北方追到上海,急急从校园里跳出来当他的左右手,他喝醉了我送他回家,他的过气女朋友来电话骂人我帮他挡驾,岂不是更贱。 倘若有一日他失去了我,会不会也觉得珍贵。 自己这么多年来也不是一直孤身一人。大学的时候有个学长追我,长的不错,眼睛有几分像林天,深深的眼眶。于是我就跟他在一起,云淡风轻。他每次吻我的时候都会闭起眼睛,长长的睫毛密而乌黑,所以他不知道我每次接吻时都在睁着眼睛看他,边看他孩子般的沉醉,边徒劳地幻想着眼前这个人就是我自儿时起爱了十几年的男子。 毕业的时候我们平静的分手。他要继续读研究生,我要出去工作。他曾经很认真地对我说,若蓝,你可以去做任何你喜欢做的事,我绝对不会束缚你,只要你爱我。 我背对着他说,其实你一直知道我的心不在你身上的对吗,何苦勉强自己。 他什么也没有说,眼看着我离去。我想象着自己的背影,倔强而落寞。当晚他发短信过来,“我愿意一直在这里等你。等你飞累了自然就会回来。” 第二天我换了电话号码,把长长的黑色直发烫出很多很多漂亮的大卷,去巴黎春天买了套装,开始我的白领生涯。细细的高跟鞋,鼓鼓的化妆包,厚厚的文件夹。 对不起,我不过是借着你练习去爱另一个人。 五 杜林天去马尔代夫的第二个晚上我去家附近的pub给一个就要出国的旧同学饯行。身边的人来来往往,流动的世界。自己又是否真的可以做到始终如一。 我是相信宿命论的,我相信每件影响我命运的事情发生前都会有相应的预兆。我一直戴在耳朵上的那对水晶耳环在我毫不知情的情况下丢在这一天的某个时刻里。我在pub的洗手间里看着自己忽然空空的耳朵,心莫名的紧了一下。 我没有想到这个朦胧的午夜,将会是我生命中如此重要的一个夜晚。 我在pub里看到本不该出现在这里杜的林天,一个人在那里不停的喝酒,科罗那,一杯接一杯,绵延不绝。我走过去坐到他身边,轻轻地有些诧异地问,你为什么会在这里? 他抬眼看到我,没有说话,依旧专心喝他的酒,仿佛我是透明的。我于是无奈地回到座位上,我太了解他,他想一个人的时候陪在他身边只是徒曾了彼此的困扰。于是我在一桌喧闹的男男女女之间远远地关切地望着他,看他落寞的身影,几乎难过得流下泪来。 已经是深夜了,我这桌人终于要散了。有同来的男士要送我回家,我急忙摆手说不用了我家就在附近。于是跟他们一起出了酒吧,半路又折回来。 林天还在那里,一只手支着头,半醉半醒的眼睛看到我,有些疼痛。他把头伏到手臂里,声音含混地说,“我没事,你走吧。” 我看到他这个样子,除了手足无措地坐在那里之外什么也做不了。如果是单纯的跟女朋友吵架分手,他是绝对不会落魄到现在这个样子的。一定是有什么事情突然发生,刺痛了他的心。经过这么多年的苦苦挣扎,这个男人已经累了,他现在随便不羁的态度就可以说明一切,真正争强好胜的人是不会个这样子的。 我扑到他的肩膀上,紧紧地抱着他,说,你别这样,我送你回家。泪水潮水一样地涌出来。我深知自己伤害不了他,也不愿意别热这样伤害他。 他的手落到我的背脊上轻轻地摩挲,忽然清醒了一样,别哭了,乖,我没事。 我抬起身来看他,他的眼光忽然变的朦胧而炽热起来,他的唇迅速地锁住了我未来得及说出口的话语。我看着他长而密的睫毛,闭上了眼睛。 这是我第一次在接吻的时候闭住眼睛。 这个吻,我等了好多年。 六 天微微亮的时候,我看着身边的他孩子一样的睡容,忽然很想哭。这一切是真的吗?这个男人,真的可以这样躺在我身边吗? 忽然想起昨天丢失的水晶耳环,随即想起他昨晚衔住我耳垂时麻麻软软的感觉。如果一切自有定数,那么到我们别离的时候又该有怎样的征兆呢? “你……,过来吃早餐吧。”我有些尴尬地说,不是在公司里叫他杜总,一时间我竟找不到合适的称谓。 他坐在床上,没有动。“倘若知道你是处女,我不会跟你回家。”他定定地看着地板,面无表情。 我的心瞬间裂开,又瞬间自己缝合好。这么多年的等待,承受打击的能力已经不是一般的强。“杜总我想你误会了。昨天发生什么事我已经不记得,我相信你也是公私分明的人。如果不想吃早餐,那么上班时见了。”我兀自走到餐桌边坐了下来。 片刻之后他坐到我对面,抓起盘子里的三明治大口地吃了起来。 上班的时候我没有坐他的车。出门右转200米的巴士站,仍然是与平时一样的路线。 在巴士靠窗的位置上望着迅速远去的风景,心里像有微凉细腻的风簌簌滑过,终于,泪流满面。 七 我敲门进去,放了咖啡在他桌上,然后面色柔和语调平静地说,“杜总这是上个星期所有的会议记录和职员调动表。还有,ada小姐让你回她电话。” 我转身刚要退出房门,他叫住我,声音里有些踌躇。“cindy,谢谢你。”我感觉得到他的后悔与懊恼,他选女朋友的第一原则一向是个“远”字。大家生活工作圈子相去甚远才能自由相处,即使被甩跑来报仇也奈何不了他。可是我不一样,我是他的秘书,如果我对工作加上半点私人感情对他的影响定然不小。呵,看来他不知道,我是永远永远不会伤害他的那个人啊,哪怕爱恨消失,美人迟暮。 而我,也早已经练就了深藏不露的功力,又怎会对你显出丝毫的爱恋。你太小看我了,或者,连我自己也小看了自己。我对你的爱,永远不会是苦苦纠缠。 晚上下班,宛如幽魂一样飘荡在街上,冷冷的空气,热闹的人群。最后走累了,不得不回到唯一可回的家里。居然在楼下看到了林天。他靠车站着,深蓝色西装,风吹动刘海,英俊无比。我远远地望着他,忘记了该往哪里走。 “你回来了。”他走过来站到我面前,半米远的距离。说话的样子像个孩子,有些羞涩,也有些不知所措。 我忽然走上前去一把环住他的脖子,长而深深的吻。 他楞了一下,随即默默地回应我。 这一夜,他仍然没有走。 他像毒性柔和的麻醉药,让我幸福而缱绻地欲罢不能。 他靠在枕头上抱着我,孩子气的男人香。自语自语般地说,昨天我喝酒,是因为我在机场碰到了向晚。他停了一会,似乎在考虑应该怎么说下去。 如果她如当年般美丽干练,也许我的心不会这么疼。可是她坐在轮椅上,那么憔悴,那么虚弱。如果不是我当年辜负了她,她不会变成今天这个样子。 我过转身把头伏在他的胸口上,心中闪过一丝不祥的凉意。仍然轻轻地问,她,怎么了? 他沉默了很久。语气竟然出人意料地疼痛。他打她。 向晚离开我之后跟了一个香港的木材商人。那个人很爱他,但是他虐待她。这次是向晚的父母接她回来的,她已经不能自己走路了。 我猛地抬头,看到林天的眼泪大滴大滴地涌出来。我绝望地明白,也许时间可以冲淡他对那个女子的爱,但他将一生一世无法摆脱对她的亏欠和内疚。 我已经永远没有胜算。 我起身抱住他的头。很多时候,越是厉害的男人就越脆弱。他像个孩子一般伏在我肩上嘤嘤地哭了起来。 你可以去找她,我想现在的她比从前更加需要你。这才是弥补你从前过失的唯一出路。 我的声音那么温柔,忽然之间连自己都开始讨厌自己的虚伪。 八 数月之后,那个叫向晚的女子已经开始经常到公司里探班。我看到她的时候,她面色红润气质优雅,从外表上完全看不出曾经伤心的过往。见到我说,你就是林天的秘书cindy吧,林天时常跟我提起你,说请了你一个人比雇个军团都有用。 我礼貌地笑了笑,杜太太过奖了。 她捂起嘴来咯咯地笑。何小姐真会说话,可是我们还没结婚呢,要办也得准备个一年半载,到时候还得麻烦何小姐来帮我。 我笑了笑,没问题。看来,结婚已经被他们提上日程。 我的心居然一点都不疼,仿佛事不关己。下班回了家呆呆地坐在床上,奇怪自己为什么不难过。仔细想来,一直隐忍藏匿着的自己,从来都没有幻想过可以完整而长久的得到林天。所以他的婚姻他的爱情,与我也似乎毫无瓜葛了。漫长的等待不过是我一个人的事,没有人说过痴心的女子的付出一定可以得到回报。 我忽然想起了很多年前说会在原地等我的男孩子。等待一个人,真是需要最大的勇气。水一般流淌的年华,我已经等了这么多年。当我的心终于疼得麻了,再没有知觉了,也许也到了我应该退出的时候了。我以为自己可以一直心甘情愿地在近处看着他的幸福,为他着想,为他护航。可是我最后还是累了,我怕再继续下去我会没有力气再去假装去掩饰。 第二天我去他的办公室里交辞职信。 “若蓝,你这是干什么!”原来他知道我的中文名字。 “辞职。”我望着他身后兰色的百叶窗淡淡地说。 “你是累了吗?我给你带薪假期,你玩够了回来便是。”我看着他紧张的神情,忽然觉得有一些想哭。 “我不会再回来了。”我转身往外走。 他冲过来拉着我的手腕,“为什么?”我的眼睛依然看着别处,“因为我要去很远很远的地方,嫁给我爱的人。” “他在哪里?” “天边。” 林天慢慢松开了手。 忽然想到《一个陌生女人的来信》。爱情,残缺凄凉一点总是可以感动别人的。可是有能力救赎自己的,始终只有一个人。 我把那枚镶嵌着爱与梦想的戒指埋在楼下的一棵松树下。万古长青,永垂不朽。 九 我订了去马尔代夫的机票。替他完成那个未完成的假期,因为正是因为那个假期我才得以那样近地靠近他。《麦兜故事》里说那个地方有白色的沙滩,椰林树影,水清沙幼,美丽非常,是座落于印度洋的世外桃源。 我永远无法知道,林天查了我的航班号在机场门口焦急地等我。也许他会对我说不要走,也许他会对我说爱我。可是这些,我永远无法知道了。 其实我是多么希望可以有个跟他一模一样的孩子,亲眼看着他长大,从他日渐清晰的面容里看出我深爱的人的影子。可是我不能这样做,因为我不想以任何方式束缚林天,也不想他的孩子成长在一个不绝对完满的家庭里。我不能给他最好,所以只好放弃。 可是有一种人,是不应该去做流产的。我以前竟然不知道自己有如此严重的贫血症。也许这是上天对我的惩罚,惩罚我放弃了一生一次的孕育生命的机会。 死的时候没有特别的疼痛,只是看见滔滔不绝的血从身体里倾泻出来。耳边忽然响起《牡丹亭》的唱词,悠远空灵。 这般花花草草由人恋,生生死死随人愿,便酸酸楚楚无人怨。 忽然很后悔没能把我一生中唯一的故事说给他听,所有的深情痴恋我都还没来得及告诉他。 倘若能在这个时候握着那枚戒指该有多好。那么,我,一定可以睡个好觉 爱情,永远都会让你有理由背叛全世界,也永远让你有理由放弃自己拥有的一切。 临溪辞·鸳鸯梳 一、{千钟情怀付谁说桃花折幽香无处消宁} 京城里人人都在传诵,宁阳公主如何貌若天仙,母仪天下。自请去苦寒北地与突厥和亲,只为大周子民得享清平。 也有人小声嗟叹,我大周堂堂礼仪之邦,如今却要以一个女子的终身来换取和平,倒像是怕了那突厥蛮夷。 话说到此时,勾栏瓦肆中的穷酸便一片沉默。随即就把这沉默,化作对宁阳公主的敬仰和称赞。 我坐在明黄的轿子里,沉默地穿过京城的每一条街市,听着这些或好或坏的传言与猜测,浅笑,不语。 还记得昨夜,母后在寝宫里抱着父皇哭泣,她说倾儿还那样小,你怎么舍得让她一个人孤零零嫁到野兽群里去?她是你的亲骨肉,你怎舍得与她一生再不相见? 父皇似是有些动摇,一转头,就看见站在门口的我。 我盈盈上前跪拜,长裙似花朵层层妍丽,我说父皇,倾儿愿意嫁到突厥。请父皇成全。 父皇忙上来扶我,我第一次这样清晰地看见他花白的鬓角。他说倾儿,苦了你。 我笑着摇头,伸手展开他已经爬了皱纹的额角。忽然觉得,上天是如何地善待我,不但赐我倾国容颜,一世荣华,还赐给我那样疼我爱我的一双父母。 以及,那一段金玉合璧的好姻缘。 没有人知道,我是如何急切地嫁去突厥。 我记得那个穿兽皮的俊朗少年,他叫云抑,他曾在满树繁华之下吹羌笛给我听,他说我从未见过像你这样的姑娘。总有一天,我要将你带走。 年少骄傲的我脸一红,转身再不理他。 时光远去,旁的我已记不清楚。只记得那个柳媚花娇的夏日,海棠花嫣红似火,云抑的羌笛婉转如莺,年少的耳鬓厮磨,轻易就让人把彼此的心交付。 云抑走时,我将姥姥传给我的鸳鸯梳送给他。那是一把晶莹剔透的白玉鸳鸯梳,把手上镶着一颗水滴形的凤血石,就像一滴殷红的泪。 我说这是乡间的风俗。当一个女子将鸳鸯梳相赠,就意味着她愿意与你比翼双飞。 比,翼,双,飞。说到这四个字的时候,我的脸陡然发烫,仿佛浑身的血液都凝聚到双颊。他接过,也不言语,只是用那样的目光看我,深深的,仿佛恨不得一眼就望穿了前世今生。 他说,倾儿,此生,我定不负你。 那是我听过最美的一句承诺。彼时,云抑还是个不得宠的少年,他的父皇子嗣无数,储君之位原本断不会落到他身上。可是七年之后,就在昨日,我拆开那封火漆了的信件,看见他熟悉的字体,就仿佛他出现在眼前。 随信而来的,还有那只鸳鸯梳。 他说,迎娶你的人是我。倾儿,我终于等到这一天。七年来的努力终于没有白费。 七日之后,我便会在我为你建造的宫殿里,在喜礼上亲手从你手上接过这把鸳鸯梳。 我们就再也不会分离。 一切都那么顺理成章。我仿佛看见眼前的幸福,如云一般浓厚绵长。却几乎忘记了,儿时曾有术士为我批命,当父皇问起,他却支支吾吾地不肯说。 再三追问,才说,公主八字里贵重福薄,乃是芦苇琉璃之命。 所谓芦苇,头重脚轻,境遇蹊跷。 所谓琉璃,美丽易碎,贵不可言。 公主十六岁时会有一劫,倘若能挺过去,此后便会一生鸿运,万世景仰。 父皇急忙追问,要如何,才能躲过那一劫? 术士蹙眉,道,公主掌纹贯穿一抹仙灵之气,却又幽怨至极,不似仙家,亦不似妖魅。天命如何,恐怕还是看她自己的造化。 父皇大怒,一切都听天由命,朕要你等何用!说罢,便命人将那术士拖出去斩了。 从小到大,父皇将我捧在手心,生怕一朝会应了那预言。直到我平安喜乐地长到十六岁,众人才渐渐松口气,把这件事当作笑谈讲给我听。 可是我怎么会舍得死?我怎会舍得这么多爱我的人,还有这万里江山?我笑,盈盈坐于铜镜之前,拔下髻上的珠钗,用鸳鸯梳一下一下地梳着长发。 一疏白头偕老。二梳举案齐眉。三梳儿孙满堂。那喜礼上喜婆常说的话,不知怎的就忽然出现在我脑海中,我的脸忽然殷红一片。 小腹忽然一阵剧痛,唇角缓缓有血丝流下。我看见自己的眼睛,那么不甘,那么难以置信,可是我没有办法。 握着鸳鸯梳的手却骤然一抖,鸳鸯梳坠在地上,那泪形的凤血石衬着无瑕白玉,更显得璀璨深红。 二、{雨道红鼓声白马喜绸系帘起红妆凤凰卿} 五月十五,便是宁阳公主出阁的日子。晴光阁里张灯结彩,人声鼎沸,父皇和母后的龙凤鎏金车一到,四下立刻静寂无声。 他们亲自送我坐上喜轿,在轿帘落下的一刻老泪纵横。我握紧了手中的鸳鸯梳,不忍心再看下去。 这是突厥的风俗。新郎在礼成之前不可来女方娘家,免得在一接一迎之间走了回头路,坏了彩头。所以从中原到突厥的漫漫长路,要靠我一个走过。父皇派了许多侍卫护送我,大红的喜轿两旁,可以看见浩大而肃穆的两排仪仗,铁甲长枪给这喜礼平添了几分煞气,同时也提醒着我,此次路途是如何的艰险。 如今世道动荡,大周北与突厥联姻,西南方却有苗,商两族虎视眈眈。甚至夹在大周与突厥之间的小国楼兰,都曾仗着国民富庶团结,不肯再向大周低头朝贡。 可是如今,我以大周长公主的至贵身份与突厥未来的储君联姻,一切都将不同。两国联手,就再也没有外敌可以摇撼我大周威仪。 忽然觉得,市井的传诵也并无道理。我所做的一切,固然是为了自己。可同时也为了大周子民,永享清平。 大漠孤沙,长河落日。一路上所见,都是与中原完全不同的风景。傍晚起了风沙,送亲队伍在路旁的山石后面避了几个时辰,在行进的时候,天空晴得近乎虚假,眼前一览无余,我却忽然不想再走下去。 “停轿。”我轻声说。拨开坠玛瑙流苏的殷红轿帘,拖着繁复绝丽的大红喜服,我朝身侧的戈壁走去。 “公主,那后面就是悬崖,您要小心……”侍卫担忧地说,我却泰然示意他不要再说下去。 这是如何难得的风景。夕阳与新月并存,天空是一簇一簇的紫色,华美幻丽得不似人间。远方有一抹墨色由天边一点一点蔓延开来,像有人握着画笔,描绘着鬼斧神工的大好山河。 我走到悬崖边,任风吹动我红艳拖沓的长裙。摘下凤冠临风而立,珠玉碰撞声中,一头长发在风中如墨雾飞舞。 “纷纷世事无穷尽,天数茫茫不可逃。”我扬手,将凤冠丢入黄沙之中,幽然叹息。此时天高地广,皓月当空,任谁也不能不感叹自身的渺小。 忽然,远处传来砰的一声破空之音,一支羽箭直奔我心脏而来,我一愣,想要避开,却已是迟了。 眼看那箭就要刺入我身,半空中忽然出现另一支箭,将射向我的羽箭打落在旁。我不由后退两步,一转头,才发觉身后火光大盛,一群山贼模样的人握着火把站在戈壁,人头攒动,不下数万。一众护送我的侍卫已经尽在他们掌握之下。 为首的男子上前两步,浅笑地看我。白衣皎洁不染纤尘,一双美目顾盼生凉。璀璨星空之下,竟飘然若仙,气度雍容。此人本就不似凡人,更很难让人将他与身后那群乌合之众联想在一起。 他走近我,那笑容净如云染,他说,“宁阳公主,久仰大名。我一直都好奇你是个怎样的人。上次你微服出宫,我在你轿子里下了重毒,三日之后,连马都毒死了,可是你却安然无恙。——现在想来,那或许是因为,老天也垂怜容貌绝丽的女子,不忍看着倾国名花没入尘土吧。” 我坦然迎视他的目光,也不答话,只是淡淡说道,“放了我的亲随。我跟你走。” 他一怔,随即伸手轻抚我的脸,手指冰凉,促狭笑道:“你当然得跟我走。方才救你那一箭,可是我射的呢。” 我微微一愣。 “好一句‘纷纷世事无穷尽,天数茫茫不可逃’!因为这一句,我便留下你。”他仰天长笑一声,转身走开。几个随从上前将我围住。 所站之处流下一片幽然淡漠的兰香。 三、{百般契诺由君落鸳鸯散怜见双燕双咛} 荒漠里简陋而整洁的石屋,似是过去帝王废弃的行宫。我坐在桌前,地四十九次翻阅那本破旧的《诗经》。 良久,我合上书,望向门口。 我知道他早就来了,傍晚的光线自他背后照来,将它俊逸身子拓成影子,绰绰地倒映在背后的石墙上。 他说:“宁阳,你真是越来越让我觉得不可思议。” 我亦忽然觉得有趣,笑笑,伸手指指旁边的木凳,反客为主地说:“公子请坐。” 他一怔,随即微笑落座。轻声叹道,“将你抓来数十天,你不哭,也不闹,反倒安之若素。只给你一本《诗经》,便可让你如此安静吗?” 我又笑,道:“那么依公子所言,我是该哭,该闹,还是该悬梁自尽?……如果这些有用的话,你也不是贺兰雪了。” 他的眸子一瞬间精光大盛,可是飞快恢复如常,娴雅挑眉,道:“你知道是我?” “大周一旦与突厥联姻,夹在中间的楼兰小国便将再无生存余地。所以,最不希望大周与突厥联姻,又熟悉沙漠地形的人,应该就是楼兰。何况,传说楼兰皇子贺兰雪有天人之姿,流亡在沙漠中,落草为寇。要猜出是你,也并不是很难。” 他的眸子冷然看我,看不出半点喜怒。 “……其实如果没有你,楼兰怕是早就亡了。”我转过头,假装没看到他阴霾的双眸,“突厥于去年与楼兰开战,楼兰虽然富庶,人丁却是稀少。倘若不是出了一个杰出的皇子贺兰雪,恐怕全族的人都已经被突厥俘虏。” “你知道的倒清楚。”他的声音喜怒莫辨,整张脸在阴影里,神色似乎凄厉分明,“俘虏?那倒算好的。你可知突厥铁骑,连老弱妇孺都不曾放过?但是我贺兰皇族的血,就足以染红半片沙漠。” 这一刻,我望着他的眼睛,于那一刹那看见他眼眸深处的悲苦,心口忽然莫名一窒。 “他甚至杀了我的未婚妻。”他的声音忽然轻起来,“她是那么善良的一个女子。手无寸铁。”说到这里,他猛然抬起头来看我。 我被他的目光逼退,起身后退两步,难以置信地摇头,说:“不会的,云抑他不会那么残忍。” 贺兰雪凝视我片刻,神情缓缓松弛下来,像是自嘲一般道:“成王败寇,也没什么残忍不残忍。我不杀你,其实也并非怜悯。而是你,有更好的用途。“说完,他便恢复往日华丽轻盈的笑容,转身走出门口。 窗外月华如水,荒漠开阔,繁星闪烁。 我不知出于怎样的心思,我忽然开口叫住他。“贺兰雪,你不要走。” 他的身影一顿,缓缓转过头来。 “乱世桃花逐水流,你以为凭我一介女子,便可要挟得了突厥?”我走近他,娓娓说道,“突厥人骁勇善战,日益不把大周放在眼里。这几年他们西征西域,东取楼兰,若非耗费太多人力财力,你以为他们会答应跟大周联姻?——你若利用我去杀突厥皇子,也不过是替他们找个他日与大周宣战的借口。” 他沉默片刻,忽然笑了,道:“你贵为公主,真是出人意料的聪明。连口才也大气玲珑。可是你以为,凭这一番话,我便会放了你?未免也太天真。” 我忽然疲惫,靠在窗棂上,由衷叹道:“我只是不忍看到生灵涂炭。” 夜风吹散我的素白衣裙,窗外星夜低吟,宛然如歌。一颗流星璀然划破夜空,留下一道幽亮轨迹。我不禁看得出神片刻。再一转头,贺兰雪不知何时已经走近我身边。 我诧异地看向他的眼睛,四目相对间,胸口忽然莫名一震。他的眸子幽深璀璨,光芒甚至盖过漫天繁星。 然后,他忽然捧起我的脸。 细细地吻。 也曾目睹过许多爱而不得的痴缠情事。世间男女,痴痴恋恋,外人看来,总是不懂为何。 为何宁冒天下之大不韪,也要抓住彼此的手。 为何明知前路铺满荆棘,千不该万不该,却也无法放手。 民间传说董永与七仙女终于挣脱天庭的束缚,厮守一世。可是传说,终究是传说。 我知道不该对那样一个人心动。 可是我,没有办法。 四、{亭下素颦湿路人断魂处只道琵琶声声凉} 囚禁我的已不是冰冷的石屋。我重新走上喜轿,重新穿戴上凤冠霞帔,大红的喜服在大漠荒烟重翻卷,纷飞似云。贺兰雪和他的人装成送嫁的队伍,他就走在我身边,可是相对无言。那一夜发生的所有,我总疑心是不小心在梦中看到的一树繁花,那么远,那么空幻,仿佛什么都没有发生过。只有那抹幽兰香气,自此深深埋藏在我记忆里。 走出大漠,进入一个和煦的城池。那里是突厥的领地,因为有绿洲,所以天气竟温暖如江南。客栈里,我靠着窗子看楼下的他,如何姿态娴雅地指挥众人安置轿子和马匹,神色也只是淡漠。 夜深了,小城寂寥,此时已是万籁无声。几声轻巧的叩门声,我还未应,她已经推门进来。 是贺兰雪为我安排的侍女如云。她在人前一向低眉顺眼,可是看我的眼神里总是在深处隐藏着凄厉。在贺兰雪在我房里留宿之后,那种目光更是锋利如刀。 她为我捧来一碗莲子汤,说,“这汤败火清凉。小姐先喝了吧。” 我沉吟片刻,还是接过那汤。我还有利用价值,眼看就要到皇城,量他们也不会在此除掉我。 碗刚捧到嘴边,便有人急急推门进来,甚至连呼吸声,都那么急促。 是贺兰雪。他冲进来一掌打翻我手中的莲子汤,眼中有我看不懂的扭曲,纠结以及挣扎。 如云却眼疾手快地接住那只碗,俯身跪在地上,说:“少主,如云求您以大业为重!” 我再望向那碗莲子汤,心中已知它的含意。心头一黯然,却伸手接了过来,道:“我在你们手里,今日不死,明日也劫数难逃。贺兰雪,我只要你一句话。” 贺兰雪看我的眼神里有微微的颤抖,如云见状,生怕他被我所动摇,转眼一个耳光扇过来,骂道:“你勾引少主,不知廉耻!” 她的手腕却在半空被贺兰雪握住。“出去。”他的声音忽然冷得可怕。如云见状,慌忙俯身作个揖,含泪跑了出去。 房间里一片沉默。窗外微凉清新的空气丝丝缕缕的扑面而来,我听见自己越来越局促的呼吸声。 “为什么?”千言万语,也只有这一句。为什么他要杀我,还要在命悬一线之际来救我。 为什么是他,为什么是我。 “你是我的女人,我不能那么对你。”他伸手将我揽入怀中,将别在腰间的锦盒颓然扣在木桌上,眼中有浓重的哀伤与眷恋。 我忽然不忍。轻柔环住他的颈,笨拙地吻向他的唇。他抱得我更紧,双唇吻向我的脖颈,留下一片灼热。他在我耳边轻声呢喃:“倾儿,我怎会这般舍不得你。” 黎明的第一道曙光划破天空,轻柔地照过窗棂。帷帐里一片淡雅的兰香,我枕在他臂弯,近距离地凝视着他宁和如婴儿的睡容,心就那样柔软得仿佛融化。 事情的始末让我心惊。可是由他亲口告知,我便不再恐惧。 木桌上的锦盒,盖子半开着,里面是个密封的瓷瓶,稀薄的日光下透着冷翠。里面装着的是西域传来的诡异毒药,见血封喉。 那碗莲子羹,本来是要用来毒哑我的。然后再将那瓷瓶里的药汁涂抹在我的双唇,脖颈,以及所有云抑可能亲吻到的肌肤之上。 贺兰雪的人会装作什么也未曾发生的样子将我送去突厥。皇子云抑一旦因我而死,突厥便会将这一切归咎于大周。 而我若被毒哑,便什么也不能说,只能等那肌肤上的毒一点点渗透入血液,一切就死无对证。多么完美的计谋,滴水不漏。 不得不佩服贺兰雪的缜密心机,可是他也算不到,他会爱上这局里最重要的一枚棋子。就像我算不到,他是真的在乎我。 那日之后,我有三日没有再见过贺兰雪。大片静默二孤寂的时光里,我想到许多事。贺兰雪说过,侍女如云的名字是他所赠。 其实连我都能看出她对他的敬仰和爱慕,他又怎么会不知道? 可是原来女人就是这么傻的。只知其一,不知其二。 贺兰雪自幼饱读中原诗书,如云的名字便是来自于诗经。——虽则如云,匪我思存。 她不知道,那句的意思是,城外美女如云,却没有一个是我所想要的。 如云,如云。虽然好听,却是匪我思存。所以十几年来,她一直活在自己假象的梦幻中。 我也想到幼年我送给云抑的鸳鸯梳。那时甚至还未到及笄年纪,无忧无虑的时光里,记忆也永远是鸟语花香。 而现在,我与贺兰雪。 能走多远呢? 一切很快便有答案。 那是古时,当大周还尚强盛时,所修建的一个驿站。春池桃花,古道长亭。他眉目里尽是隐忍的冷漠,他说,“你走吧。去做你的和亲公主。就当从来也没有遇见过我。” 说完,他转身便走,仿佛生怕我会挽留。我几乎是下意识地拉住他的衣袖,我说:“贺兰雪,你不要丢下我。” 他身体顿住,缓缓回过头来看我,那微笑忧伤得近乎残忍,他说:“倾儿,即便我能放下仇恨,你又岂能放下你的责任?你是大周公主,你能眼看着它因你而燃起战火?” 他眼中的希冀,一闪而过。 我忽然想起那日,我在他面前所说的那句,我只是不忍心看生灵涂炭。那是我最初活下来的理由,可是我现在竟然会动摇。 他看见我的沉默,眼眸深处的花火,终于全部熄灭。 我放开他的衣袖,转头取过嫁妆里的琵琶,轻声说:“临走前,让我为你弹一曲。”纤手弄弦,形影相吊。 罗带轻衣伞下行烟雨古道向长亭 纤指琵琶弄娥眉淡雾扫檐外双燕争相停 千钟情怀付谁说桃花折幽香无处消宁 鸳鸯梳一片依稀年幼景细草庙烛素颜凝 雨道红鼓声白马喜绸系帘起红妆凤凰卿 亭下素颦湿路人断魂处只道琵琶声声凉 百般契诺由君落鸳鸯散怜见双燕双咛 凄凄芳草陌姗姗儿时影青丝缭落不成鬓 雨歇凭栏处渐去月华影不见归时不闻音 我将那把鸳鸯梳放到他手里,白玉洁白,原本镶嵌着凤血石的凹槽里,却是空的。 贺兰雪静静接过梳子,看到梳柄的鸳鸯,眼神倏忽一窒。 鸳鸯梳的风俗,他必定是知道的。可是,比,翼,双,飞,这注定是个说不出口的承诺。 青丝缭落不成鬓,不见归时不闻音。 贺兰雪,我是不是,再也见不到你。 五、{百般契诺由君落鸳鸯散怜见双燕双咛} 抵达突厥皇城之时,云抑已经在城楼顶焦急地张望。送亲的侍卫只是说,因为在沙漠中遇到了沙暴,被困数月,还好宁阳公主祥瑞之身,终于否极泰来。 云抑只是应了一声,不再追究。此时此刻,他的眼睛里只看得到我,那双眸子那么灼热,却又那么陌生。模糊记忆中的身穿兽皮的俊朗少年,如今已经是这般身量,棱角分明。 他忽然抱住我,那手臂有力而生硬,他说倾儿,我等得你好苦。我几乎是下意识地,推开他的怀抱,后退两步。 却恍然意识到,这样的我,在满城兵民的注视之下,会如何让他难堪。……我来,是为了我的责任。既然来了,便没有退路。 后退一步,撩起裙裾跪在地上,说:“按照大周风俗,喜礼未成,你我还不是夫妻,请皇子莫怪。” 然后我压低了声音叫他一声,“云抑。” 他大笑,一脸宠溺地扶起我。那灿烂明媚的笑容,映得我眼眶发酸。 我成了突厥皇城里最尊贵的皇妃。不是因为我身上流着大周皇室的血脉,不是因为我知书识礼,容貌倾城。而只是因为,所有人都知道云抑,他只专宠我一人。 在这陌生的城邦,我所能依赖的,其实只有他而已。可是为什么,当许多个睡不着的夜,云抑在我身边睡着,明明是红烛帷帐支撑起的一轮春色,明明不该觉得寂寞。 可是我却只看到,寒夜孤灯,人影相对。 突厥骁勇,与大周联姻之后更是有恃无恐,愈加征战。我处在深宫,却也偶尔听得朝堂上的只言片语。楼兰余孽在沙漠边境作乱,又联合南部的商、苗两族,妄图收复被突厥侵占的土地,战事激烈,太子云抑正欲领兵出征。 不过是后宫妃嫔在赏花骑马的空当作为谈资的话语,我却陡然一惊,手中茶盏应声落下。 当晚,烛火煌煌,我为云抑更衣,轻描淡写问道:“听闻楼兰余孽在边境作乱,是否真有其事?” 云抑轻叹一声,道:“楼兰小国,两年之前被我领兵灭掉,原本不足为患。只可惜,留下个贺兰雪。此人骁勇善战,心深似海,实在是不好对付。” 我将云抑的衣服叠起,似是不经意,道:“楼兰破城之日,他怎么躲过了?” 云抑也不瞒我,道:“那日屠城之时,贺兰雪刚好被他楼兰王妃关在地牢。后被已故楼兰王过去的亲随救了出去,日后才纠集旧部余孽,与我突厥抗衡。”见我面露茫然之色,又接着说:“贺兰雪自幼冰雪聪明,本是万千宠爱在一身。可是后来,楼兰王被自己的妃子所害,大权落入外戚手中。当时贺兰雪年幼,只好逃亡西域,辗转数十年,才重返故国。” 我应了一声,忽然吹灭烛火,说:“时候不早了,明日再聊,早点歇吧。” 一片黑暗之中,他便看不到我的眼泪。那泪,由心到眼,再由眼到心。一寸寸地悲凉。 原来贺兰雪,他自小就受过那么多苦楚。他从来都没有幸福过,从来没有。 第二日,天还没亮,云抑便已经出征。我甚至来不及劝阻,来不及设计将他挽留。 那几日,皇宫里气氛总是肃穆,紧绷地仿佛扣在箭上的弦。周遭小国早对突厥的跋扈不满,这次云抑奉突厥王之命,势必将楼兰余孽悉数斩杀,一个不留,以儆效尤。 我想起那把鸳鸯梳,想起战场上会是如何的金戈铁马,血染黄沙。 那把鸳鸯梳,我曾赠过两个人。结果却是两个人都辜负了。 两兵交战,必有一伤,无论是哪一方,我都无法面对。贺兰雪,我曾在无数个日夜里祈祷在远方的你平安喜乐,你可曾听到过? 那是漆黑如浓墨的午夜。 有加急铁骑进京送信,整个皇宫于深夜中惊醒,随即为止欢呼欣然。太子胜了,太子胜了。楼兰余孽尽数被擒,为首少主贺兰雪本与云抑太子相搏正酣,不知怎的,望着太子脖颈,忽然出了神,被太子一刀斩杀! 我只觉一阵眩晕,天旋地转。云抑颈上挂着的是他命工匠精细雕刻的我的肖像,乃是用檀香木所雕刻,轮廓分明,眉目清晰。 他必是在那生死攸关的一刻,想起了我。 心中忽然剧烈的痛楚起来,那一刻,我再也抑制不住心里的悲戚,捂着胸口,号啕大哭。 所有人都被我的样子吓到,屏息凝视,四周一片静寂。我跪于庭院正中,高举双手,直到全身似火焰般燃烧,映红了深夜里的半壁天幕。 我终究是选择了这条路。 一世繁华便那样落幕。 六、{雨歇凭栏处渐去月华影不见归时不闻音} 世人皆仰望天庭。幻想着那是如何华丽飘逸的琼苑楼阁。 我站在瑶池正中,有如丝如缕的云彩自东门不绝而出。那是王母的帷帐,每当她看见不想见的人,那流云就会飞溅出来。 她说晚倾,人间有人间的定数,天庭亦有天庭的规矩。岂能事事如你所愿? 我抬头仰视她的面容,说,七公主痛苦一世。晚倾便为她蹉跎七世。 如今,只求一朝如愿。 七公主初遇董永,曾送他一把鸳鸯梳。我便是那梳上的凤血玉。 我叫晚倾,原本是七公主的侍女,不能下界,她便将我化为鸳鸯梳上的凤血玉,她希望我可以守护她的爱情。 可是世人只道是七公主感天动地,终是与心爱的人相守一世。那其实只是传说,一厢情愿的传说。她为了逃离天庭的追捕跳入冥河,最终含恨而终。我在人间辗转千年,自以为已经看透了一切。 可是当我看到宁阳公主那日不舍不甘的眼神,还是生出一丝恻隐。她将我握在手心里,她在临死之前,看得到我。她求我代她活下去,因为她身上系着天下兴亡。 我便成了宁阳。我接受了她的身份以及记忆。我甚至记得,云抑接过那把鸳鸯梳时,掌心的温度。 可是我还是遇上了贺兰雪。那个我不得不爱上的男子。 王母问我,凡事都有代价。你为他逆天改命,便会魂飞魄散,再无轮回的机会。值得吗? 我笑,只是一字一顿。 如今,只求一朝如愿。 楼兰富庶,兵强马壮。楼兰王膝下有一子,传说此人风华绝代,万千宠爱于一身。突厥没有与大周联姻,也不曾向楼兰进犯,各国安泰,一片生平。 即使,迟早会有战争。 我只要他一世,平安喜乐。 尾声 杏花春雨,晚来风柔。是谁的劈啪声在丝丝细雨重,寸寸生凉。 罗带轻衣伞下行烟雨古道向长亭 纤指琵琶弄娥眉淡雾扫檐外双燕争相停 千钟情怀付谁说桃花折幽香无处消宁 鸳鸯梳一片依稀年幼景细草庙烛素颜凝 雨道红鼓声白马喜绸系帘起红妆凤凰卿 亭下素颦湿路人断魂处只道琵琶声声凉 百般契诺由君落鸳鸯散怜见双燕双咛 凄凄芳草陌姗姗儿时影青丝缭落不成鬓 雨歇凭栏处渐去月华影不见归时不闻音 ……还记得那幽然白衣,在大漠孤烟里飘然胜雪。 ……还记得他的笑,眸子里的光芒盖过璀璨繁星。 ……还有,寂寞七世,那颗自以为无欲无求的心。 浩瀚漫长的时光里,所有过往如花朵般凋零。 如今,只求一朝如愿。 穆念慈的玻璃鞋 一 昨天我跟森一起看了一部电影,《acinderestory》,中文名字叫做《灰姑娘的玻璃手机》。讲的是一个现代灰姑娘的故事,只是她与王子最初的相遇是在网上。女生姗姆知道网上的他就是校园里的最受欢迎的橄榄球队员罗森,可是罗森却不知道让他日思夜想的网上知己就是默默无闻的dinnergirl(饭店服务员)珊姆,他们每天都在同一个学校里上学,却只靠手机短信互诉衷肠,相见不相识。自卑的珊姆和耀眼的罗森让我想起很多很多年以前的自己。那一年的夕阳总是朦胧而温暖,那一年的校园总是飘满了槐花的味道,那一年我总是站在那里卑微地想念那个远在天边却又近在眼前的男孩子。一瞬间,仿佛看见时光悠悠,青春渐老。那一场轰轰烈烈的暗恋,转眼已经被我遗忘了这么多年,记忆中的扬扬,你是否依然在那里。 晚上森送我回家,看着我的侧脸轻轻地问,蔚蓝你怎么了,为什么看完那个电影之后就一直闷闷不乐呢?那是一个happyending的爱情童话,你不喜欢么?我摇了摇头,说,童话故事的副作用就是给人太多的幻想和希望,完满的爱情,并不是每个人都能得到的,幻想总是容易幻灭,希望也总是与失望如影随形。 森沉默良久,说,蔚蓝,你的意思是我给你的爱情不够完满么? 我急忙摇了摇头,说,森你不要乱想,我只是有感而发,并无其它。今天你就送到这里吧,我想一个人走走。 暮色四合。我走在回家的路上,转过熟悉的街角,走上另一条已经很多年没有走过的路,通往回忆,通往我的高中,通往我认识扬扬的那一天,通往我人生中第一次爱恋。马路上车水马龙,盛夏的黄昏流淌着暧昧清凉的空气,我的眼睛里浮现出扬扬英俊冷漠的脸,眼泪忽然夺眶而出。原来,这么多年我费尽心机想要忘记的事情,仍然是我胸口的一粒朱砂,压在心上,幽怨残留。 二 高一那年第一天入学,我抱着厚厚的新书从新生报道处出来,无头苍蝇一样在偌大的校园里乱撞,寻找一年二班的教室。横穿篮球场的时候,无意间看到一个男孩子穿着一件黑色无袖背心和一条细长的黑色长裤,捧着一颗篮球不知疲倦地跳上跳下,每投必进,而且次次是不粘网的空心篮,球像有了生命一般,在空中划出一道道完美的抛物线。我看着他黝黑纤瘦的背影,忽然恍惚得出了神。片刻之后,那颗被他玩转在掌心里的球出现在我面前,手里捧着的书哗啦一下子掉到地上,发出惊天动地的声响。我抬头望向那个玩球的男孩子,以为他会像电影和小说中的男主角一样走过来帮我拣书。结果,他真的转身朝我走来。这时我才真正看清他的样子,细长的眉眼,笔直的鼻梁,巧克力一样的肤色,配着一身黑色的运动装像个纤长的影子。我的心猛地沉下去又浮上来,蹲在地上看着高高在上的他,忽然觉得自己,此生再也无法在他面前站起身来。 可是他终究没有如我所愿地来到我身边帮我拾起那散落了一地的新书,他只是拣起属于他的那颗篮球然后若无其事地扬长而去。我抬头望了望正午耀眼的阳光,独自拾起地上翻飞的书,从此记住了这个九月的艳阳天,我第一开始喜欢一个人的这一天。 三 虽然他与我不同班,但我很快知道了他叫扬扬。他是个锋芒毕露自己却浑然不绝的人,总是一幅冷漠并且满不在乎样子,每日逃课打篮球,翻墙出校门打电脑游戏。几乎全校人都认识他,可是他身边能称得上是朋友的人却寥寥可数。我开始每天很早很早去学校,在走廊的窗户前目不转睛地望着学校大门口,等待他在大门马上要关闭的最后一秒骑着赛车风一样地飞驰进来。 下课的时候我总是拉着好朋友的手到操场上一圈一圈的散步,很多时候我可以看到他和几个男生打打闹闹地跑来跑去,我的眼睛总是跟着他,又怕别人看出我对他的心意,因为像我这样的人,是不应该喜欢扬扬的。听说隔壁班漂亮的班花曾经跟他表白,遭到拒绝之后对他深情地含着眼泪说,那我们可不可以做朋友呢?扬扬从头到尾只说了一句话,就是,我不需要朋友。那个女生哭天抢地,于是整个学校都知道了这件事。冷漠决绝至此,实在让人望而却步。要知道隔壁班的班花乃是公认的美女,身材样貌酷似梁咏琪,真不敢想象我这个身高不足160公分的女孩跟他表白会换来什么样的下场。我只敢远远地望着他,珍惜地体味着见到自己喜欢的人那种甜蜜而羞涩的幸福。我知道我们之间的距离,所以从来未曾奢望过可以得到他。我努力地学习,希望可以跟他考到同一所大学。我努力地安抚自己难耐的心,不让白羊座的自己忽然冲到他面前突兀地说喜欢。 很多很多年以后的今天,我仍然无比怀念当时那种患得患失却又无比甜蜜的感觉,见不到他的时候,想念他的时候,心里总是涌动着幸福的微酸。每当我见到他的时候,心里总是仿佛盛开一朵艳丽的玫瑰,细细地软刺骚动着我的心,多么希望可以握着他的手,陪他度过这一生一次的青葱岁月。 也许,我不应该这样眼看着他在我的世界边缘徘徊,也许我不应该承受这种想爱而不敢爱的痛苦。我决定用一种安全的方式接近他。不管结果如何,也算对自己有一个交代。 四 我央求篮球队的朋友帮我要到他的qq号,付出了三顿kfc的大家,于是他好心告戒我说,扬扬的qq从来只加认识的人,作用跟电话本差不多。经他如此提点,我假装是他的初中同学顺利地通过了他的好友验证。等到真正在网上在线相遇的时候,我猜他应该已经忘了我是谁。果然,不久之后他主动问我,你是谁。 收到他的信息,我幸福得快要死掉了。可是出于我对水瓶座的了解,太过深情严肃热切的话会吓走他的。于是我只是淡淡地打了两个字,朋友。 他接着打来简短地三个字,说名字。我在这边憋了半天也不知应该说自己是谁,只好很郁闷地说了一大堆职责他的话,比如说初次见面不应该这么无礼,对女孩子要有耐心,是朋友的话就不应该不记得我的名字。 他沉默许久,说,我在打金庸群侠传,你说话很有趣名字又叫穆念慈,就留你做我第一个网友吧。 其实这一切都只能归结成缘分吧。如果不是那天他心情好,如果不是那天我碰巧改叫穆念慈,如果不是连在网上都从来不理人的他鬼使神差地接受我,也许我的这场轰轰烈烈的暗恋,就真的只能是暗恋了。 五 我跟扬扬都不是学习刻苦的孩子,这让我们几乎每天晚上都有机会在网上相遇。在电脑前的我是冰雪聪明温柔善良的穆念慈,没有卑微没有惶惑的心情让我应对自如,无忧亦无惧。有时会想,倘若日子可以一直这样平静地过下去,也未尝不是一件好事吧。 他总是边打金庸群侠传边跟我有一搭每一搭地聊天,有时是斗嘴,有时是诉苦,有时是关于未来的种种猜测。扬扬曾经告诉我,他的梦想是当一个出色的飞行员,我当即打出一个痛苦的表情说,可惜我的身材不好,大概是当不了空姐了,真是遗憾呢。 他说,你就那么想一直缠着我么? 我愣住,随即打了一个狂笑的表情说,是有怎么样? 这一次他回复地很快,句子却很长。他说,我希望你一直缠着我,因为我觉得我喜欢你。可是我不会喜欢上一个没见过的人,所以你应该让我见见你。 我望着屏幕上的对话框,忽然失去了所有思想。良久良久,眼泪就那么不争气地流出来,扬扬,我后悔了,我不应该用这种方式接近你。我骗了你,我对你说我是别的学校的学生我说我不认识你,可是实际上不是这样的,我喜欢你,我每天都能见到你,我只是个面容入水的平凡女子,我不是美丽聪慧的穆念慈。 事已至此,我不知道应该怎样面对网上对我情谊绵绵一再要来见我的他,虚幻与现实错综复杂地交织在一起,我痛苦地沉沦,已经无力回天。他说我是第一个让他懂得思念的女孩子,他这辈子第一次把一个女生放在心上。 我对他说,这辈子能这样当你的好朋友已经足够,可以分享你所有的喜悦与哀伤。人,是应该知道满足的。 决口不提爱情。我怕他发现我的欺骗,更怕他见到我索然无味的容貌以后追悔末及。在学校里偷偷望他的时候,总是可以看到他脸上弥漫的淡淡哀愁,其实他是这样一个幼稚而倔强的孩子啊,可以为了一个从未见过的女子,忧伤至此。我觉得很幸福,心却又很疼,也许建立在欺骗上的爱情,注定万劫不复。 高二最后一个期末考试之后,我给他留言说,因为我骗了你,所以你应该忘记我。可是,因为我喜欢你,所以你应该原谅我。然后删掉了家里电脑上的qq程序,开始用功课填满生活里的每一个缝隙,借以驱赶对他无处不在的思念。高三将至,我不想用这场折磨无望的爱情牵绊他的梦想。我自己犯下的错误,不应该让我喜欢的人来偿还。 我仍然在学校里远远地望着他,只要可以看他一眼,一整天我都会觉得幸福。看不到他的时候,我就祈祷他平安无恙。原本只是一场青涩的暗恋,如今却变成相见不相识的苦涩相思。扬扬,你说过你喜欢我的,我是否可以此生无悔。原谅我的懦弱和卑微,越喜欢一个人就越怕失去他,这种感觉你会懂么?原谅我的自私和固执,这辈子,我永远不会以穆念慈的身份去见你。 尾声 当我走到曾经的高中校园的时候,惊讶地发现以前那座种满了槐树和香樟的校园已经成了尘土缭绕的废墟。听说有香港的开发商买了这块地建高级住宅,从此那个装着我最珍贵回忆的校园将在这个世界上永远的消失。 顶着一轮明月,我站在最高的一座废墟上俯视这片承载了我青春的土地,泪流满面。 我已经大学二年级了,仍然是自卑敏感的孩子,却找到了悉心照顾我的森。扬扬应该在北京读航空大学吧,我与他,本来就是不该有任何交点的两个人。可是仍然一边一边地回想,如果当时我可以勇敢一点,我们的结局会不会变得完满。 大一那一年的寒假同学聚会的时候,给我扬扬qq号的同学无意间说起,其实扬扬从我第一天加他开始就知道网上的穆念慈就是二年二班的秦蔚蓝。我听了他的话之后喝了一大口酒,可是心却还是越来越凉。 你是那样一个骄傲的孩子,却可以原谅我的欺骗。而我却终究没有足够的勇气在你面前承认对你的爱。其实我不应该那样自卑的,爱一个人,又有什么错呢。 穆念慈的玻璃鞋,就那样丢在了寻找爱的路上。 可是你已经不在这里 无论在哪个年代哪片疆域,我相信总会有那么一种人只为寻找爱情而生。尘世带给他们无尽虚弱的无力感,独自坐在夕阳下的剪影如 空中舞动的蔓草。是否只有漂泊,才是我们唯一的出路?而当我们终于绝望地相爱,漫长一生是否已经走到了尽头? 一 我睁大了眼睛抬头看他,眼前这个男子的表情忽然变得刚毅而坚定。他说,不要怕,我会保护你。 他的剑在空中凌乱的飞舞,与迎面而来的三个手握长刀的黑衣人打得纠缠不清。许久之后,三个体力耗尽的刺客终于停手,朝他喊道,既然你有心包庇这个丫头,我们的梁子就此结下了。后会有期。 说毕三人片刻之间闪入树影之中,再不见踪迹。 他走过来,伸手扶起蜷缩在角落里的我。没事了,以后你跟着我,没有人能再欺负你。 他的笑容温暖而坚定,刹那之间,我的心竟泛起一丝波澜,些许动容。 我拉着他的衣角,怯生生地问,哥哥,你为什么对我这么好? 他拉起我的手轻轻地摇晃。因为你的眼睛闪闪的,让人看了就忍不住想保护你。 言语的瞬间,我的心猛烈地震,仿佛千年坚固的冰山被击出丝丝裂痕。 我把紧握的手伸到他面前展开,朝他开心地笑。我把这个戒指送给你。 他诧异地接过,拿到月光下仔细地看。这不是剑风山庄少主家传的指环吗?怎么会在你这里? 我眯起眼睛对他笑。淡淡白色的月光照在他年轻英俊的面庞上,将他乌黑的眸子辉映得水光闪动。他叹气着说,怪不得那些人要来追杀你,原来是你先拿了人家的东西。下次再碰到剑风山庄的人要还给人家才是。 我背过身去,不让他看到我的表情,声音甜而纯净。哥哥真的那么相信我吗?第一次见到我就说要保护我。 他一把拉起我向前大步地走去,语调中竟透出不可置疑的坚定。一个人的眼睛是不会骗人的,你的目光纯净而明媚,我说过要保护你,绝对不会反悔。 我被他牵了手直直地往前走,忽然觉得自己的脚步有些迟疑。静谧的夜里,银色的风摇晃墨绿的树影,亘古不变的月色冷冷地吞噬他挺拔的背影,我握紧了他的手,脚步轻盈了起来。 二 你以后有什么打算?坐在全城最好客栈的屋顶上,他漫不经心地问我。 你不是说我可以一直跟着你吗?我转过头去看他的侧脸,楚楚可怜地反问。 我是个被家族放逐的人,无家可归,浪迹天涯。我不想勉强你跟我过这种日子。他的表情一向是生动而快乐的,却在说这句话的时候黯然起来。 哥哥去哪里我就去那里。我的声音清脆而甜美。 他握住我的手,手掌温暖而宽厚。在这家客栈住了几天了,明天我们动身离开吧。你想去哪里? 我想去皇宫,哥哥带我去好不好?我朝他甜甜地笑,我知道这是他无法抗拒的笑容。 他低了头,许久没有说话。 我想我应该告诉你我的真实身份。我叫天修,本是皇族的二皇子。两年前母后临终的时候嘱咐我,要我在她死后马上离开皇宫,从此隐姓埋名过平凡人的生活。因为当今的王后,也就是我的大嫂日后必会加害于我。 原来哥哥是皇族的人。那当今的王后,是个很坏的人吗?我好奇的眨了眨眼睛。 不,她是我见过的最美丽的女人,她对身边所有人都很温柔,根本没有办法将这样的人跟邪恶二字联系起来。 可是我的母亲一向以目光凌厉著称,她预言的事情从来都会应时发生。她当时很焦急地要我答应她。所以我便出了皇宫,从此无家可归。 天修哥哥,不如我们一起回皇宫看看,也许你的大哥大嫂都很想念你呢?我捉住他的手臂,轻轻地摇晃。 他歪头看我,说,好吧,不知道为什么我就是不能拒绝你的任何要求。 我露出幸福而满足的表情。心中却在暗想,当今的王后,残星深爱的女人,到底会是怎样的一个人呢? 三 第二天一早,天修启程带我去皇宫。走到一片葱郁的树林,被迎面而来的两个人拦出去路。 我看清来者是谁之后,赶忙上前递过剑风山庄的指环,笑着说,上次我只是跟贵庄主开个玩笑,现在双手归还,二位可否放我们一马? 两个几乎长相一模一样的男子齐声说,哪有那么容易!上次你们打伤我三个徒弟,现在就要你们的命。说毕飞快地冲过来,一剑刺中要害。 天修的肩汩汩地流出血来。是他替我挡了这两煞的一剑。这两个人是行内有名的杀手,两个兄弟以配合天衣无缝闻名,每次执行任务必定无人生还。可是这些,天修是不知道的。 你们徒弟是我打伤的。不要伤害那个女孩。天修手捂着伤口,脸上渗出细细的汗,面色苍白如纸。 我扑到他身边,焦急地说,哥哥你不要紧吧?边把左手飞快地伸到背后轻轻朝他的颈打过去,天修应声倒到我怀里。我撕开衣袖,将他的伤口仔细地包扎好。天修,你为什么总是这么保护我? 对面的两煞看着我麻利地动作,语调略微改变。你不会以为一个小女孩就能对付我们两个吧? 我扶着天修轻靠在树上。随即从腰间抽出三根细针,夹在右手指间。款款地走到他们面前轻声地说,既然大家是同行,不必兜圈子了。 片刻之后,两个长相几乎相同的男子静静地躺在地上,一息尚存。这一次,我没有杀人。我望了望还在沉睡中的天修,泪光闪动。傻孩子,你为什么要来替我挡那一剑。 是啊,天修不知道的。我是行内第一杀手,当今世上能取我性命的只有一个人而已。倘若那个人要我死,我绝对不会有一丝的犹豫,因为我是心甘情愿为他做任何事的。 可是天修,你为什么要对我这么好?你的固执让我想起自己对他的执着,一样的坚韧一样的投入,倔强到让人心疼。我抱着树下的你终于呜咽出声,为你,也为了自己。 四 哥哥,你醒了?我看着他微睁的眼睛,惊喜不已。 他看我的表情有些凝重,你没事就好。那两个人呢? 哥哥昏倒之后,天忽然开始下雨。他们怕被雨淋到,就跑掉了。我眯起眼睛朝他笑,说着很冷的笑话。 天修忽然一把抱住我。丫头,我想我爱上你了。 我被他紧紧抱着,下巴抵住他的肩。两行清泪无声地落下,心里忽然有一种叫做温暖的东西瞬间绽放。 当他们的剑要刺中你的时候,我忽然前所未有地恐惧。我好怕失去你。可不可以永远这样跟你在一起,牵着你的手,看你纯净透明的笑…… 不管你以前是怎么样的人,我只要你的现在和将来。 他的声音里有着细细的痛楚和缱绻的眷恋,我知道天修他从来不会骗人。 可是他说他爱我。我要他同情我可怜我帮助我,可是我不要他爱我。我的心一点一点地融化,胸口里弥漫着软软的无力感。他说他可以不管我的过去,只要我的现在和将来,他说他想永远跟我在一起。 跟心爱的人长相厮守,何尝不是我在梦中回味了千百次的幸福。 可是世间的事为何如此纠缠错结。我爱了十几年的残星深爱着另一个女人,而被我欺骗了的天修,却说要跟我一生一世。 我忽然死命推开他,朝门口跑去。 我要去见残星。 五 瑰丽的宫殿大堂石阶上,站着一个修长冷峻的背影。窗口涌进的风吹动他的披风,起伏着发出瑟瑟的声响。 紫萧,你来了。他背对着我,声音一如既往的明快而平静。 残星,我不想再骗他。 眼前这个男人总是可以轻易地让我情绪失控。我跌坐在地上,双肩不停得颤抖,泪流满面。 他转过身来走到我身边,我抬起婆娑的泪眼怔怔地凝望他那孩子般纯净无邪的面容。十几年来,他的脸孔一直不曾改变。他的容貌和他的身份如此荒谬地背道而驰,没有人会想到可以将天下第一杀手三招毙命的顶尖高手竟会拥有这样一张干净清澈的脸庞。 残星已经很久没有跟我交手了。我的武功是他教的,我知道当今世上没有人是他的对手,包括我自己。只要他想,三招之内我必气绝。 可是我知道他不会那样做。因为我的生命一直以来都是为了他而存在的,少了我,他所有的计划都不可能顺利进行。他知道我爱他,并且懂得如何妥善地利用这份感情。 这是我第一次对他说“不”。我哭着对他说,我不想再骗下去了。他轻轻扶起我,手臂轻轻地环住我的背,关切的看着我的眼睛说,紫萧,你怎么了? 眼泪汩汩的流出来。残星,你总是这样。明明不爱我,却总是这样温柔地看着我。我挣开他的手背过身去,故做冷漠地说,我爱上天修,所以不想再骗他。 紫萧,你是认真的吗?他的声音一如既往的平和而冷静,一字一顿,没有丝毫的情绪起伏。 残星,我在他身上看到了自己的影子。自从少年时候的你将我救起来的那一刻起,我就一直渴望可以永远跟你在一起过安定平和的生活。可是你的心,注定不属于我。我想试着去爱另一个人,也许可以得到传说中的幸福。 紫萧,你知道我不会为难你。他背对着我,我看不到他的表情。明知道他是不会因为我的离去而有一丝的遗憾,我还是幻想可以从他的声音里听出些许不舍。 我的泪如雨般猛烈地坠落,我的声音却忽然坚强起来。我冷冷地对他说,我会帮你救出岚雪。我知道你心里一直只有她一个人。你跟她重逢之时,便是我们永别之日。 我头也不回地走出大门,冰冷的脚步声回荡在广阔的殿堂之上,我闭上眼睛,脑海里片刻间浮现的全是残星往昔的音容笑貌,我终于再也没有泪可以流。 残星你知道吗?紫萧只是一个极端没有安全感的女子,纵使成行内第一杀手我也总是会在一个人孤独的梦境中哭泣着醒来。在这个世界上我只爱着你一个人,可是我知道有一天你终究会离开我。你的眼睛看着我的时候永远是静若深潭的样子,永远不会闪现出当你想起岚雪时那种亮如星辰的几乎可以点亮整个夜晚的光芒。 六 当我回到客栈的时候,天修正站在门外焦虑地四处张望。当他看到我的时候,眼睛里瞬间绽放失而复得的惊喜,在沉沉的夜色下点亮了他英俊的面容。他跑过来紧紧地抱住我,紫萧,我以为你再也不会回来了。 我把头埋进他的臂弯里,声音平稳地说,天修,我有事要跟你说。 他的吻忽然盖住我的唇,吞噬了我即将脱口而出的话语。 他轻轻扬起我的下巴,定定地看着我的眼睛。紫萧,我已经知道你不是一个简单的女子。可是我说过,我只要你的现在和将来,过去的你是怎么样的,我并不在乎。 他拖了我的手走进客栈。紫萧,我知道那天你是打昏我的。那两煞并非等闲之辈,你能从他们手上把我救出来,必定不是普通人。可是我爱你,就算你骗了我也无所谓。 天修说的轻描淡写,握着我的手越来越暖。想必我已经开始喜欢他。否则我不会脱口而出地对他说,我答应你,以后再也不会骗你。 七 去往皇宫的路上。天修笑咪咪地看着我,我奇怪地问,你笑什么? 你那么喜欢皇宫,早知道我就不跑出来了,说不定你以后可以做皇妃呢。他的表情很认真的样子,让我也忍不住笑起来。 其实,我去皇宫并不是因为我喜欢那里。这是我的任务,我要你帮我打开皇宫后花园里秘室的门。那个秘室与国王的寝宫相通,只有你们皇族的血能开启那扇千年石门。 当初你接近我,就是为了这个吧。他侧过脸来看我。 当然了,要不是为了你的血,我才懒得理你呢。我叹着气装模做样地说。 天修嬉笑着把我拥进怀里。真是万幸,我若没有这血岂不是遇不到你了。 我忽然觉得这就是爱情应有的样子的吧。牵着手走在树木葱郁的小路上,漫无边际地聊天,他偶尔会给我一个宠溺的拥抱,阳光细细的洒在前面的路上,明亮而不灼热,幸福却不清晰。 我知道自己已经再离不开这个叫天修的男子了。他可以让我忘记自出生开始就一直伴随着我的恐惧与苍凉。 他忽然扯了扯我的手表情严肃地说,紫萧你要答应我,不要去伤害我哥哥。他是我唯一的亲人,也是我们皇族除我之外唯一的血脉,倘若他有事,我真的不会原谅你。 我看着他充满信赖的眼睛,笃定地点头。 我只是去帮残星找回他心爱的女人。等我完成这次任务,我们就找个地方一起过安定平和的生活,永远不再分离。 八 石门缓缓开启,站在一旁的残星目不转睛步伐平稳地走进秘室,自始至终,他没有跟我和天修说一句话。 我替天修包好手腕的伤口,忽然感觉今天的天修特别的安静。我抬起头,迎上他直面而来的目光。他略有些忧郁地问我,紫萧,那个叫残星的人,他是不是喜欢你? 我的心一颤,迫使我的呼吸猛地急促起来。 我起身朝秘室里走去,背对着天修说,我帮他救出他心爱的女子便出来找你,在这等我。 残星,你就要见到岚雪了。跟她在一起的你,也许会露出我从来未曾见过的最灿烂的笑容吧。 前方弥漫着血的味道。我是最好的杀手,对血的敏感过于常人。我的心莫名地抽搐起来,不由自主地加快了步伐。不会有事的,残星的功力远在我之上,当今世没有人能伤得了他。我一遍一遍地告诉自己。 九 眼前的情景是我从来未曾预想过的。残星捂着胸口上的伤眼神平静地望着前方,血汩汩地流出来。虽然他脸上没有一丝痛苦的表情,可是我知道他心里的痛要比心口上的伤疼百倍千倍。 他眼前举着剑的女子有着绝美的容颜,倾国倾城。她一定就是岚雪。 我飞快地跑到他身边扶住他,带着哭腔说,残星,怎么会这样?你说过岚雪是爱你的,可是她为什么要伤害你?我开始号啕大哭,残星的伤让我手足无措。我从来没有见过他像现在这样无助而软弱,以前在所有战斗中他永远是置身事外般的超脱,无往不利。他一向做所有事都得心应手,无所不能。聪明如他,怎么能被人一剑刺中要害? 残星直直的倒到我怀里,他的表情还是那么平静,面容干净清澈的有如孩童。我死命的摇晃他,求求你残星,你不要死。 岚雪的剑快而狠的向我刺来,我抱着残星跳开。随即从腰间飞快的取出三根长针向她掷过去,手中的剑应声而下。她的剑术并不好,残星被她伤成这样一定是没有防备她。我没有取她性命,只是扶着眼神绝望的残星向前走去。里面是国王的寝宫,我要去找最好的医生给残星治疗。 紫萧,扶我到那边坐下。一直了无声息的残星忽然对我说话。我于是扶他靠墙坐下,说,你在这里等我,我马上给你找来最好的医生。 他忽然抓住我的手腕,很紧很紧。 紫萧,你不要走。 我哭着看他,残星,你为什么这么傻。那个女人根本不值得你为她死。 紫萧,看到你这样为我担心,我很开心。本来不想跟你说的,可是我想如果现在不说以后就没有机会了。 他的声音断断续续。这是我第一次从他的声音里听出他的动容。 你说过,我和岚雪的相遇之时便是你我永别之日。这些天来我一直很犹豫。我真的很难想象没有你的日子我应该如何度过。直到真的见到岚雪我才发现,她不过是我持续了这么多年的一个梦境,已经不能再牵动我的心绪。 可惜的是,在你要离开的时候我才终于知道我是爱你的。 别说了!我狠狠地打断他。眼泪淋湿了双眼,眼前的一切都变的模糊起来。残星你骗人。你怎么可能会说你爱我?而且是在现在这种时候。 残星微微地叹口气,宠溺地看着我。紫萧,你就让我说吧。以后真的没有机会了……岚雪的剑上有毒。 我发疯一样紧紧地抱住残星,求求你不要死,残星我永远也不离开你,求求你为了我活下来。求求你…… 我看着残星在我面前缓缓地闭上眼睛,睫毛密而乌黑,像蝴蝶般轻盈美丽。我跌坐在地上,忘记了哭泣。世界在瞬间崩塌,我忽然看到了绝望的颜色。原来没有你,我的生命再无意义。一望无际的虚空在我眼前迅速蔓延,肝肠寸断。 九 许久之后,我听到身边传来熟悉的脚步声。 天修用剑指着我说,紫萧,你答应我不会伤害我皇兄的,你为什么要杀了他! 我面无表情地看着他,缓缓起身走到他面前。他总是这么单纯并且爱恨分明,什么时候你才能学会长大? 其实,我自己又何曾真正地长大?我不过是个一心只想好好去爱一个人的少女。我来到这个世界上经历这许多波折困苦,也许只是为了最后惨烈而决绝的永恒。如果他死了,一切有关幸福的传说都不过是绝美的幻影。 天修,答应我,离开皇宫,找个爱你的女人隐姓埋名过平淡的生活。 我的声音越来越微弱,血从指缝间滴滴滑落。你的剑,终于刺穿了我的心吗…… 意识渐渐模糊。恍惚中看到天修抱着我悲恸地哭喊,你为什么不躲开!你明明可以躲开的!为什么……为什么…… 我的嘴唇轻轻地蠕动,可是再也发不出任何声音。我只好在心里回答他的问题。 因为我和残星一样,到了生命的最后一刻才知道最爱是谁。 桔梗花 我喜欢紫色是因为林白。 遇见他以后,我开始固执地穿紫色的衣服,用紫色的书包,让这种颜色在我的世界里铺天盖地的蔓延。 所以当我第一眼看到桔梗花的时候,那淡紫的恬静的花朵,就让我不可遏制地喜欢起来。 很久很久以后,林白离去的那天,他告诉我桔梗花的花语。 望着他的背影,只觉二月的阳光霎时冰凉起来,混着了我的泪水,倒流进心底,辗转成痕。 chapter one:人生若只如初见 1. 我在这个陌生城市遇见的第一个人,就是林白。多年以后我仍然相信,当我第一眼记住林白的那个瞬间,他也同样记住了我。 转到浅枫一中的第一天,身材矮小有些秃顶的校长带我横穿操场往教学楼走去,一颗足球忽然像流星一样破空而来,正对着校长荒芜的头顶……而校长此时正面朝着前方,浑然不觉。潜藏在我体内的侠女情结骤然发作,在球撞上校长头顶之前稳稳接住了它。 “谢谢你。”身后传来好听的声音。 我转过头,一个颀长静好的身影站在午后微薄的金色阳光里。他一步一步走近,精致俊美的五官让我不由一怔。 我发誓,林白是我所见过的最具王子气质的一个男生。琥珀色的眼眸,微微金黄的头发熨帖微卷,穿紫色的高领毛衣,外套是棱角分明的黑色制服,微薄的阳光斜斜的照下来,他美好得不似凡人,即使只是一个礼节性的微笑,也可以让人如坠云端。 他朝我笑,“可以把球还给我么?”他的朋友也围过来,嘻笑着看着我,似乎很感激我接住了那颗球。 我顿了顿,恢复成往日淡漠的样子,面无表情地把球放到他手里,一言不发的转身离去。小王子一样的林白明显愣了一下,看着我的背影良久。 后来我跟林白谈起第一次见面的情景。我说你那时是不是对我一见钟情了,不然怎么会那么长久地看着我的背影? 林白笑,一直以来都没有哪个女生会舍得用背影对着我。我当时只是在想那个女生是不是眼神不好,又或者审美有问题。 我切了一声,王子病晚期。 然后林白就在金色的阳光里露出恬淡美好的微笑。十足一个内心与外表不符的大尾巴狼。 2. 我一直认为,一天内三次碰到同一个陌生人,只有在电视剧里才会出现的情节。但是当我遇见林白以后,我开始觉得,那是一种注定的缘分。 第二次遇见林白是在浅枫医院里。走路带风的我穿过走廊的转角,差一点就与迎面而来的水盆发生碰撞,还好对方手疾眼快,使我幸免于难。我抬头,对上一双琥珀色的眼眸。 林白看到我,也是一怔。 “你怎么哭了?”林白看着我脸上的泪痕,忽然轻声说。 听到他的声音,我鼻子莫名的重重一酸,眼泪又大滴大滴落下来。 “这与你无关。”我低着头绕过他,朝楼梯口走去。 当我走到医院门口的时候,忽然有人从楼上喊我的名字。 林白从二楼窗口探出头来的,手里扬着一包纸巾,“喂,别哭了,今天风很大的。”然后他把那包纸巾顺窗口扔了出来。我走过去接住,然后怔怔地仰望着他恬淡美好的笑容,心底有种温暖的感觉无声地蔓延。 林白消失在窗子里,我拿出一张面巾纸擦眼泪,清凉的薄荷香沁入我鼻息,压抑在心底的悲伤难过又一下子涌出来,于是我就蹲在那里,轰轰烈烈地哭了很久。 我是来医院看我妹妹的。我素昧谋面的名义上的妹妹。抢走我父亲所有疼爱的妹妹。 3. 标准意义上讲,我在这个陌生城市遇见的第一个人,就是林白。 我们一天之中的第三次相逢,开始于一场疑似自杀的偶然事件。他刹那间疼痛关切的眼神,让我此生不能忘怀。 原来喜欢上一个人,可以仅仅因为一个眼神。 二月的夜晚,还带着乍暖还寒的冷峻,我站在徐浦大桥边,风把裙角吹得上下翻飞。微微向前迈一步,靴子的鞋跟就与石阶发出清脆碰撞的声响,我望着烟波浩淼的江面,重重地叹气。午夜安静,左近无人,我翻身坐到栅栏上,晃荡着双脚,只觉自己的心境与这江面一样,昏暗苍茫。 冷风袭来,衣着单薄的我不禁一阵瑟缩,身体不由得向前蜷缩起来。就在这时,忽然有人自后抱住我,仿佛突来的一场童话。他的怀抱异常温暖,空气中弥漫起带着体温的薄荷香,我回头,对上一双炽热的疼痛着的眼睛。淡紫色的高领毛衣,棱角分明的黑色制服。竟是林白。 这是我始料未及的事情。 我错愕地看着林白,时光仿佛一瞬间停滞下来。他的眼眸清澈黑亮,一脸认真而冷峻的表情,一字一顿的说,“不要死。不管发生了什么事,都不要放弃生命。” 我呆呆地看了他一会儿,挣开他的怀抱,忽然笑了起来。原来,他是以为我要寻短见。很久没有遇到这样好笑的事情了,我笑的前仰后合,笑的眼泪都出来了,我说,“林白,你想象力也太丰富了吧。” 林白有些尴尬,“秦水暖,这就是你对救命恩人的态度吗?” 我收住笑,狐疑的看着他,说,“你怎么知道我的名字?我可没有告诉过你。” 林白好看的侧脸上泛起涟漪一样的笑容,说,“那你是怎么知道我的名字的?我也没有告诉过你啊。” 我指着他制服上的名牌刚想说什么,手指在半空忽然僵住了。看来我秦水暖的脑袋真是秀逗了,他有名牌难道我自己就没有么。 林白挑挑眉毛,英俊的脸上浮现出坏坏的笑容,“第一次见你的时候,还以为是个傲霜励雪的冷美人,现在看来,也不过是个颠三倒四的小丫头嘛。” 我瞪了他一眼,转身就走。 走出两三步后又停下来,背对着他,很小声的说,“谢谢你。” 谢谢你那一瞬间在乎而关切的眼神。那个眼神让我觉得自己是被关怀着的,让我觉得在这个世界上,是有人会在乎我的生死的。 我从来不轻易跟人说谢谢的,所以黑暗中,我的脸就像火烧一样热了起来。我拔腿就跑,细跟靴子碰撞着地面发出有节奏的声响。 这一天,林白第三次错愕地望着我的背影,良久良久。 不是说多次的偶然就是注定的吗? 那我们,也是注定的吗? chapter 2:情如饮水,冷暖自知 1. 我叫秦水暖,家在苏州。这次独自转学来上海,其实是离家出走。 小学的时候,语文老师曾大胆猜测,我的名字大概是取意于“春江水暖鸭先知”那句诗。可是她错了,爸爸的标准答案远比那句诗深刻得多——“情如饮水,冷暖自知。”他说,他希望我的水是暖的,可以像童话里的五月花公主一样得到美好绵长的爱情。那时候爸爸多么爱我,虽然给不了我最漂亮的衣裳和最昂贵的玩具,可是他把我捧在手心里,把我当成世上最重要的人。谁能想到曾经那么爱我的爸爸,会抛弃我和我们的家呢? 那天之后,在我的世界里,林白的暴光率空前高涨起来。学校宣传栏里总是有他的照片,众多女生口中也总是盘旋着他的名字,甚至连上厕所都能跟他狭路相逢。 “秦水暖,听说你一个人住?” “你怎么知道我一个人住?” 林白耸耸肩,“地球人都知道。学校里有关你的各种传闻,我已经听过n种版本了。” 是啊,关于我的传闻。听到这里,看着林白浑然不觉的脸庞,我的心就凉了下来。我的过去,他到底知道多少呢?原来不管走到哪里,那些不为人知的,伤口一样的旧时光,都是我永远都甩不掉的了。 周围有人来往路过,看见我跟林白一起站在厕所门口聊天,都回过头小声议论着说,哎呀,你看,林白怎么会跟秦水暖那样的人在一起呢? 是啊,我跟林白这种在竞赛中拿奖跟家常便饭一样平常的好学生,原本是搭不上边的。 大家眼中的秦水暖,是成绩很差的转校生,家里有几个钱就从来不肯穿制服,听说是被父亲赶出家门的,现在一个人住宾馆。更可恶的是眼高于顶,总是冷着一张脸,从来不跟人打招呼,所以没有朋友。 我怔怔地看着林白,表情一瞬间的僵硬,一言不发的转身离开。 林白却忽然叫住我,“秦水暖,你的手好凉。” “这跟你有什么关系?” 林白忽然一个箭步迈到我面前,一把抓住我的手,他掌心的热度顺着我身体中的每根脉络直达心房,林白露出他的招牌笑容,“找个人给你暖手吧——或者在没找到那个人之前,先买双手套。” 很长一段时间,我就这样静静的看着他,任他把我的薄凉似冰的手紧紧握在掌心里,心中最柔软的地方一点一点的沉沦着。 为什么林白要对我这么好?不管他是有心还是无意,又有什么阻止得了我忍不住去喜欢他的心呢? 2. 秦水暖是任性的女孩子,所以当我清楚的意识到我喜欢林白之后,我开始拼命增加我在他的世界中的暴光率。因为我一个人住,所以我常常有理由跟着林白蹭饭吃。 那个二月的黄昏,我横在林白家的沙发上,一边剥橘子,一边把我名字的来历讲给他听,在厨房里手忙脚乱的林白正在呼啦呼啦的炒菜,扯着嗓子大吼,说, “秦水暖,你别跟我说话,我听不清楚。” 我把一瓣橘子塞进嘴里,吱吱唔唔地说,“就是因为你听不清楚我才会说啊。”林白他不知道,我是一个多么虚张声势的人,从来都不肯把自己的软弱暴露在人前。 林白端着两个盘子从厨房走出来,看看我,一阵风似的跑过来,一把夺走我手里的橘子,说,“秦水暖我跟你说过多少遍了,刚喝完牛奶不要吃橘子,会消化不良的!” 我努努嘴,说,“消化不良就不消化了呗,有什么大不了的。” 林白微微蹙起好看的眉,说,“秦水暖你就是这样不爱惜自己,消化不良的话胃就会痛,胃痛的话……” “林白,你真的比唐僧还要啰嗦唉。”我看着他循循善诱的样子,忍不住觉得有些好笑。 林白看我的眼光却忽然凝固住了。黄昏绯红的阳光透过窗子洒在他身上,衍生出一片明媚的光影。 “秦水暖你知道吗,你跟西莫真的很像。同样手指冰凉,同样喜欢边喝牛奶边吃橘子,同样喜欢说我啰嗦。”林白的目光忽然悠远起来,夹杂着一丝失落的黯淡。我的心一下子就仿佛沉到海底,溺水般无力了。 这个叫西莫的女孩子,对林白来说,一定是个很重要的人吧。 我真的很想问,林白,那你是因为那个叫西莫的女孩子才对我这样好的吗?可是话到嘴边,又被我生生吞了回去。我不敢问,怕他亲口说出我会伤心,更何况他的眼神,已经给了我答案。 “西莫,是你喜欢的人吗?”我侧过身不让他看到我的表情。 林白没有回答,他就那样静默在绯红的夕阳里,凝铸成我心中永恒不灭的一片剪影。 chapter 3:消失的桔梗花 1. 我跟林白一起看过的惟一一部电影就是《情颠大圣》。情节很夸张,对白却很动听。 那是学校组织去看的电影,全校几千人一同坐在昏暗的电影院里,林白坐在我后排的斜后方,我掩耳盗铃的把这个空间想像成只有我们两个人存在。 爱一个人,能多久?——这是五百年前,周星驰版悟空的问题。 爱一个人,需要结果吗?——这是五百年后,谢霆锋版唐僧的问题。 在林白讲了西莫的故事给我听之后,我开始说服自己去回答后者的问题,以及相信他给的答案——爱一个人是不需要结果的,没有结果就不会有尽头的一日。 西莫是林白青梅竹马的邻家妹妹,从小一起长大,感情根深蒂固,她的手总是冰凉冰凉的,也曾在徐浦大桥边上演过一场疑似自杀的情景剧,也曾在林白啰嗦之后说他像唐僧。是因为这一系列巧合,林白才对我莫名的产生出一种不一样的感情。书上说,从心理学的角度上讲,这叫“移情”。 即使明知道林白心中住着另外一个女孩,可是我的感情却已经无法收回。我说过,从他握住我的手的那一刻起,不管他是有心还是无意,又有什么可以阻止我忍不住不去喜欢他的心呢? 我跟林白走的很近,成了学校里轰动一时的新闻。所有人都以为我们在交往,而林白和我也都不屑于去解释。于是我就经常在众多女生艳羡又刻薄的眼光里,踢着正步昂首挺胸的走在林白身边。一直没有告诉林白,每一次站在他身边的我,都是感觉很幸福的。 当那天中午我们一起坐在树荫里的高低杠上吃汉堡的时候,我说,“林白,你可以带我去看看西莫吗?”真的很想亲眼看看,林白喜欢的女孩是什么样子。 林白喝了一大口可乐,“好啊,不过你只能在病房外看看她了。西莫是个很幼稚的小孩呢,她看到比她漂亮的女生会生气的。”说到西莫名字的时候,林白的声音中情不自禁夹杂着一丝温柔,这种温柔让我心酸。 西莫在一年前诊断出有白血病,一直住在浅枫医院里,上次我在医院与林白狭路相逢,他就是去看她的。因为要不停做化疗,很疼很辛苦,所以西莫曾经站在徐浦大桥前想结束自己的生命,幸亏林白及时赶到救下了她。这也是林白那次以为我站在河边就是要跳河的原因。 为了掩饰自己的心酸,我故作顽皮的对林白,“你真的觉得我比西莫漂亮吗?那你干脆跟我在一起好了。” 林白颇有些紧张的望向我,见我一脸恶作剧的笑容,这才释怀下来,嗔怒的说,“秦水暖,捉弄我就那么有趣么……西莫已经长期做化疗,面容很憔悴,头发也掉了很多,不过在我眼里,她跟以前一样漂亮。” 我看着林白,身体忽然失去平衡向后一仰,险些从高低杠上跌下去。林白急忙过来揽住我。 我于是就这样靠在他怀里,仰望着他小王子一样干净英俊的脸,双手环住他的颈,很认真的说,“林白,可是怎么办呢?我真的喜欢上你了啊。” 2. 我喜欢紫色是因为林白。 遇见他以后,我开始固执的穿紫色的衣服,用紫色的书包,让这种颜色在我的世界里铺天盖地的蔓延。 所以当我第一眼看到桔梗花的时候,那淡紫的恬静的花朵,就让我不可遏制的喜欢起来。 浅枫医院门口,林白与我从两个方向走来,进大门的时候同时抬头,看到了彼此。我没有想到会在这种情况下相遇,呆呆的看着他,竟然再也无法移开视线。林白捧着一束紫色的花,他以前告诉过我,这是西莫最喜欢的桔梗花。 我缓过神来,觉得面对他很尴尬,转身就走。林白一把握住我的手臂,好看的眉纠结的微蹙起来,声音里有些踌躇有些疼痛,他说,“水暖,你不是说要看西莫吗?一起去吧。” 走到2032号病房门口的时候,我的心忽然疼痛起来。原来西莫,就是2032号房里的女孩子。现实中真的会有这么巧合的事情吗?林白,遇见你,是上天给我的惩罚吗? 我站在病房门外,呆呆的看着林白把那捧桔梗花放到那个面色苍白的女孩子怀里,然后她平淡憔悴的脸上,就泛起一种迷人的光彩。我转身朝大门外走去,眼泪大滴大滴的划落下来,顺着脸颊流到领子里,一串冰凉。 走出大门以后,我仰头望着二楼空荡荡的玻璃窗,心就针刺一样的疼了起来。依稀记得,那里曾有一个男孩子,扔了一包薄荷味道的面巾纸给我,“喂,别哭了,今天风很大的。” 可是那个人,他再也不会对我这样好了吧。 清晰记得那天,听我说喜欢他之后,林白瞬间僵硬的表情。他的手骤然松开,猝不及防的我猛的从高低杠上跌落下去。摔疼了的我坐在地上,看着面无表情的林白,看到眼眶发酸。林白扶起我,一字一顿地说,“秦水暖,对-不-起。”然后他转身离开,从未有过的冷漠。 “林白,不要走。”我的眼泪唰一下铺天盖地,从未有过的软弱。 背对着我,林白告诉告诉我的桔梗的花语。 他说桔梗的花语是永恒的爱。他说他想倾尽一生去守护的人,只有西莫。 望着他的背影,只觉二月的阳光霎时冰凉起来,混着了我的泪水,倒流进心底,辗转成痕。 3. 我从学校失踪了很长一段时间,刚回到学校,林白约我在一家叫“memory”的咖啡厅见面。不知是巧合还是讽刺,那天正好是情人节。我想他是有些话想要跟我说清楚吧。彼时西莫的病情已经好转,听说已经找到了合适的骨髓。 “水暖,节日快乐。”林白竟然带了一支玫瑰花来给我。看见我骤然紧缩的瞳孔,略带局促的解释说,“路上的小女孩非让我买,没有办法。” 我喝了口橙汁,淡淡的说谢谢,表情又恢复成往日冷漠疏离的秦水暖。 彼此沉默着,店里回荡着小红莓的《dying in the sun》,空灵哀伤的曲调也被这个节日热情如火的氛围掩盖。 “水暖……” “林白。”林白欲言又止,被我骤然打断。 “我是来跟你道别的。明天我就要回家了,然后会去英国留学。”我低垂着脸,仿佛只是在讨论天气。 林白愣住了。 我拿出一束用淡紫色玻璃纸包好的桔梗花放到林白面前,“你知道桔梗的传说吗?桔梗花开代表幸福再度降临。可是有人能抓住幸福,有的人却注定与它无缘,抓不住它,也留不住花。于是桔梗有着双层含义——永恒的爱和无望的爱。” “林白,我要你幸福。”我起身优雅地离开。原本以为已经释然的心,在转身的一瞬间又软弱起来。眼泪又一次铺天盖地地弥漫眼帘。 电影里说,不追求结果的爱才是无限的。 林白,你不知道我是个多么偏执的人呢。所以我喜欢你,这是一辈子的事情。 4. 林白永远不会知道,西莫就是我同父异母的妹妹。直到她患了白血病,我才知道我还有一个妹妹……我的骨髓是唯一适合她的,可是我不肯救她,不肯救一个打破我幸福家庭的人,固执而倔强地违逆着父亲。父亲盛怒……于是我带着一张银行卡独自跑到上海,遇见了我生命中的小王子。 林白,我是为了你才救西莫的。 因为,你的幸福比一切都重要。 寂寞花凉 沈云昔,即便要输,我也要输得瞑目。今日无论如何,我都要见到你的脸。我执着此生从未执过的剑,遥指树下的女子。 她却笑了,面上蒙着黑纱,在寒梅花影中笑容明灭。那声音里有令人心折的风华,她说你知不知道,为何你会失去霍无雪? 花凉,你太执著。太执著的女人,总是令男人疲惫。 我怔住。或许她是对的,可已经晚了。我既然从未得到,那又有什么可以失去呢?我朝她走去,她亦没有闪躲。 面纱掠开的一刹那,我只觉五雷轰顶。 这一生,我是真的输了。 为何上天赐予我美貌、权力以及富贵,却偏偏不给我最想要的 初夏光景,京城里百花绽放,最是瑰丽。洛园是朝中文官司马家的宅子,种满了从各地搜罗来的奇异花卉,每年到了这个时候,都是王公贵族们最喜流连的地方。 香雪如海,七色花瓣在空中纷扬似蝶舞,我倚着栏杆站着,一湖静水中倒映出自己妩媚艳丽的容颜,额心点着梅花妆,乌丝云鬓上别着凤翅芙蓉步摇,日光之下抖抖如金。 侍女红香不由叹道,难怪我娘总说,这世间最美的就是女子的二八年华。公主您看,这一池春色,竟都像是您的陪衬似的。书上所说的倾城美貌,大抵便是如此吧。 这样的夸赞我听得多了,也不觉得如何,只是浅笑道,这里的世界太小,京城外头,一定有更美的人和更美的风景,只是我们看不到罢了。我极目远眺远处花木掩映的湖面,言语中不由有些神往。 就在这时,眼角却忽的瞥见湖那端有位青衣女子,正一步一步没入水中,正是与我一般年纪的好年华,眼中却无半点神采,面如死灰。红香眼尖,惊道,公主您看,那不是司马家的净小姐吗? 我心中惊诧,司马净是司马大人的掌上明珠,与我也有些交情,到底发生了什么,能让这么美丽开朗的女子甘心寻短见?我一面让红香喊人救她,一面径自朝她跑去。 湖水已经漫到她的胸口,我站在岸边喊她的名字,可是司马净仿佛没听到般,继续往水里走着。我本熟识水性,心中一急就跑下水去,一把拽住她的胳膊往回拉。哪知她回头看到我,却忽然哭起来,挣扎着说:“花凉,我曾经以为这世上只有你一个人比我好。而你又长在深宫无人得见,天下间所有男子都理应垂青于我。可是,为何上天赐予我美貌、权力以及富贵,却偏偏不给我最想要的?” 我看到她沮丧之极的眼神,不由一愣,说:“你想要的是什么?” “霍无雪。”她说起这个名字,眼底才闪过一丝神采,却转瞬即逝,灰得更加彻底,声音里尽是无边哀痛,“可他心里已经有人了,他不会再多看我一眼……我看过那女子的背影,单是背影,就让我自惭形秽……花凉,你不会明白的,我这一辈子都比不上她,我永远都得不到霍无雪……” “啪”的一声,我挥手就是一个耳光,司马净脸上瞬时浮现五道红痕,我看她方才那样子,心底平生一股怒火,呵斥道:“为了什么人你可以连命都不要了?就算你不要命,你的家人也不要颜面了么?身体发肤受之父母,你可对得起他们?要死的话你死远一点,别弄脏了这洛园,白白让司马大人蒙羞!” 司马净捂着脸愣住,呆呆看我片刻,终于“哇”一声哭出来,不再往湖里去了。此时红香带着司马府的侍卫过来,将她和我从水里搀扶上岸。司马大人闻讯赶来,心急之下也忘了跟我请安,七手八脚带人拥着司马净回卧房去了。红香为我披上紫貂披风,说:“公主,凤驾金莲车就在门外了,我们回宫去吧。” 我心中却涌出莫名的波澜,呆呆站在湖边的草地上,喃喃地重复那个名字:“霍无雪……” 然后我就透过一湖无澜的静水,在满树繁花后头看见一双沉寂如夜的眼。那其实是极美的一双凤目,盈盈似玉,而那双瞳仁却漆黑沉寂,像一张无形的网,望不穿,也逃不了。我直直地望着他,一时竟移不开目光。 他忽然笑了。那笑容纯美如云染,就像一朵莲花的盛放。 见过霍无雪,方知何为一曲骊歌上九天 花凉,这是母亲为我取的名字,据说当时昭阳殿里有凉风掠过,卷起清爽花香,母亲正在抄写佛经,忽然便想到了这个名字。 其实后来仔细想想,青灯古佛的昭阳殿,空荡的风掠起花香,该是怎样一种寂寞的景况。母亲是沧国的皇后,或许她之所以能得到这名分只是因为高贵的出身。我还未出生,她已经被打入冷宫。也许是出于歉疚吧,在她因为难产过世之后,父皇很疼爱我,御赐封号玉华公主,万千宠爱集于一身。 可是我却总是能感受得到,花凉,花凉,风过花凉,那种横亘在我血液里的爱而不得的寂寞。生在帝王家,并不是每个王孙公主都有机会承欢帝膝之下,可是父皇却肯来花许多时间陪着我。阳光熏暖的午后,他有时会抚着我的头发笑说,不知以后我的凉儿会嫁什么人。你的夫君,要是沧国最优秀的男子,朕会将世间最好的东西赐予你们。 此时父皇眼中的神采,睥睨万物,就像神。沧国幅员辽阔,四海升平,盛产金矿,因此十分富庶,四方小国无不拜服。但是这个强大的国家不时也会仗着兵强马壮去扩张版图,吞并一个又一个的小国和民族。沧国随着父亲的苍老而日益强盛。 父皇忽然想到什么,扶起我,说,凉儿,下个月父皇的生辰,你预备送什么啊? 我讨巧道,整个天下都是父皇的,女儿还能送什么呢?父皇开怀大笑,拍拍我的头道,你这古灵精怪的丫头,到时就给朕跳支舞吧,好让天下人都知道朕有个多么美貌伶俐的女儿。朕到时让霍无雪给你奏乐。 霍无雪。乍从父皇口中听到这名字,我不由一愣,脱口问道,父皇,谁是霍无雪? 父皇微微一笑,道,花凉你在这玉华宫待太久了。霍无雪是黎国来的琴师,以琴声和美貌名扬天下。据说他的音律可以穿透人心最柔软的地方。朕曾邀他来宫里长驻,可他竟托词过惯了闲散生活,婉言谢绝了。 父亲一向高傲,能让他看在眼里的人并不多。我想到司马净那时魔障般痴迷的眼神,心想这人究竟有怎样的魔力,能让所有人都为他倾倒。 落英如雪的午后,我在花园里独自起舞,轻纱掩肩,盘一个精巧的飞鸿髻。这种舞据说是我的母后年轻时所创,极尽曼妙,映着桃花飞絮舞起更是动人,世人称之为惊鸿舞。我不知道当时母亲创出此舞是缘自何事,可是如今我苦练惊鸿舞,为的只是在父皇的生辰上讨他开心罢了。在这寂寂深宫,皇子可以靠自己的能力在朝中博出一席之地,其他公主也都有母妃可以仰赖,而我,却只有父皇的宠爱可以依靠罢了。 坊间流传这样一句话,“见过霍无雪,方知何为一曲骊歌上九天”。我想,要是此人真有如此琴艺,那么到时必能为我的舞锦上添花。一支舞毕,我用帕子擦擦额头的薄汗,却忽然听到零星的掌声。 我抬头,透过雪般飘落的桃花瓣,正对上那双沉寂漆黑又诱人的眼眸。正是我那日在司马净家所见到的男子。他斜倚着朱红的廊柱,一袭白衣胜雪,衣袂翩然。乌黑的长发反衬着素白的花瓣,形成一种惊心动魄的美。长风掠过,满园花树摇曳的沙沙声,他就那么站在那里,竟如九天嫡仙误入凡尘。 我不由看得惊住,手一松,帕子便被风卷过去,竟飘飘然飞到他那里。那人扬手一接,便将它握在手中,贴在脸颊深深嗅了嗅,神情轻佻,扬唇笑道,好香。 我脸一红,哪受过这样的轻侮,一眼瞪过去,极力压着局促,说,你可知道这玉华宫,寻常男子误闯进来是要杀头的? 他却满不在意地四下看看,最后把目光落在我身上,说,除了你,这玉华宫也没什么好看。 我此时未穿外衣,只有一件轻薄纱衣,又被汗水浸湿,紧紧贴在身上。他的目光落在我身上,我只觉脸颊如火烧。不愿再多浪费唇舌,转身就走。 他笑吟吟地跟过来,说,玉华公主,你这帕子不要了么? 我回头,他离得我很近,身上有陌生的男子气息,我窘得大怒,伸手就去抢他手里的帕子,他却像戏弄小猫一样侧身躲过。池边的草皮腻滑,我身体便失去了平衡,重重朝池塘的方向跌去。他伸手揽住我,双唇在我耳边呼出温热的气息,说,花凉,你脾气也太大了些。 我被他抱在怀里,浑身的血液都仿佛在沸腾,心怦怦跳着,我奋力挣扎,冷哼了一声道,你放开我! 哪知,他却真的放开了我。他一松手,我就直直跌到池塘里,溅了一头一脸的水,这是我第一次在陌生人面前这样狼狈。 那人摆弄着我的帕子,幽幽在岸上看着我,绿草如茵中一副浊世佳公子的模样,声音却和善得令人发指,他说,你等等啊,我待会儿找人来救你。 然后他就在我不知是羞是怒的注视下,施施然走出了我的视线。 悲欢离合总无情,一任阶前,点滴到天明 那日我受了轻薄,换了衣服去找父皇撒娇,其实心底却未真的动怒,他手掌抚在我腰际的热度,让我一想起就面若桃花。走近父皇的寝宫,却听见一阵凄迷的笛声,幽咽婉转,跌宕回旋又唯美动人。 我认得这曲子,是那首《听雨》。 少年听雨歌楼上,红烛昏罗帐。壮年听雨客舟中,江阔云低,断雁叫西风。而今听雨僧庐下,鬓已星星也。悲欢离合总无情,一任阶前,点滴到天明。 曲子不长,却仿佛概括了一生的沧桑。隔着大正宫的层层帷帐,我看见父皇被触动了的苍老的脸。一曲歌毕,余音绕梁,父皇喃喃地重复着,悲欢离合总无情,一任阶前,点滴到天明。说这话的时候,他手里握着一支珠钗,那是母后的遗物。 吹笛的人背对着我,是心思通透的男子。他安慰父皇,淡淡说,皇上不必遗憾,她会知道您的怀念的。 父皇长叹一声,道,总是失去了才知怀念,她不会原谅我的。眼角忽然瞥见我,愣了一下,说,花凉,怎么不进来?朕来给你引荐,这位就是霍无雪,不仅琴音绝世,笛声也令人肠断呢。 手握银笛的男子缓缓回过头来,一袭白衣胜雪,美貌之下双目却透着丝丝邪气,正是方才在花园里轻薄我的那个人。其实我也早该猜到了,除了他,又有谁能在玉华宫出入无禁。我喃喃地重复他的名字,霍无雪。 我望着他,心情未曾平静。他的笛声,分明如涓涓细流,又莫名让我想起曾在钱塘观潮的情景,天翻地覆万马奔腾之后,心中有莫名的悲伤。霍无雪走近我,他的神色与当初的轻佻不同,儒雅中透着温柔,他说玉华公主,皇上生辰那日,你希望我用哪支曲子来配你的惊鸿舞? 我笑了,瞥他一眼又迅速将眼眸转向别处,媚眼如丝,其实我是多么喜欢他的目光落在我身上的感觉,我说,你是琴师,你来做主便是。 那日父皇寿宴,沧国大帝的诞辰,自是举国同庆,八方来贺。在纷涌的达官贵人的里面,我只看见繁花深处抚琴的霍无雪。 方知何为一曲骊歌上九天。 他弹《梅花引》,本是一首伤感的曲子,可是此时听来却哀而不伤。我穿粉红描金凤凰纱,随着音律翩然起舞,衣袖挥舞间,我的眼睛只看得到他。 白鸥问我泊孤舟,是身留,是心留?心若留时,何事锁眉头?风拍小帘灯晕舞,对闲影,冷清清,忆旧游。旧游旧游今在否?花外楼,柳下舟。梦也梦也,梦不到,寒水空流。漠漠黄云,湿透木棉裘。都道无人愁似我,今夜雪,有梅花,似我愁。 一支舞毕。一曲梵音也缓缓落幕,四下寂静无声,空了良久,才发出阵阵惊叹的欢呼。父皇龙颜大悦,捋着胡子说,无雪,朕有赏赐给你,说吧,你想要什么? 我站在那里,幽幽望着霍无雪,我在想他那样的人不会把金银珠宝放在眼里,那么他会要什么呢?一把绝世的好琴,一首遗世的乐谱,还是…… “臣想要皇上最珍爱的东西,您肯给吗?”半晌,霍无雪悠悠地说,“臣只想要花凉。从此琴瑟相御,莫不静好。” 我重重一愣,难以置信地看着他,感觉有什么在我胸膛里灼烧,这是我十几年来从未感受过的意想不到的欢欣。 父皇也是一愣。在场所有人都屏住呼吸。良久,父皇看我一眼,忽然笑了,他说,“好一句‘琴瑟相御,莫不静好’,自古才子美人,佳偶天成,朕就成全你们。” 我知道,父皇是在我的眼底,看到了我对霍无雪灼热的期盼。玉华公主被赐婚,众人纷纷起立,拍掌恭贺,所有人都在惊叹,好一对佳偶天成。 可是我却在全世界的幸福忽然降临的时候,想起方才霍无雪手中婉转的琴声。 心若留时,何事锁眉头? 为何我却在他的眉宇间,看到一丝难以掩饰的哀愁? 心若留时,何事锁眉头 成婚的第二天,我去找司马净。盛夏之时的洛园,百花开得尽了,反倒有种穷途末路的滋味。司马净一身素净的衣衫,没有上妆,一双眼睛淡淡地望着我。 我想开口,可是我有一瞬间的尴尬,因为她曾经为之甘愿赴死的男人,现在成了我的丈夫。司马净却仿佛看出我的心思,她握了握我的手,说,花凉,恭喜你。 我抬头,说,司马净,你不怪我,是不是因为,你知道霍无雪并非真的爱我? 司马净微微一怔,她说花凉,你不像是这么不自信的女子。 我摇摇头,说,关于霍无雪,你还知道些什么?你所说的他的心上人,到底是谁? 司马净看了我很久很久,眼中满是真挚,她说,霍无雪那样的男人,多得一天,也都是恩赐。不要计较这么多,你不会快乐的。 司马净的手很凉,可是她的话打动了我。是的,追究得越多,我越可能不快乐。与其这样,不如珍惜与他在一起的每一分每一秒。 玉华宫里,我亲自为他下厨。宫里新运来的鲈鱼、竹笋都被我拿到小厨房,手忙脚乱地切啊剁啊,脸上却始终带着满足的笑容。等到霍无雪回来,终于勉强有四菜一汤可以给他品尝。我系着围裙乐颠颠地给他端去,一脸希冀的神色。 霍无雪看见我这样子,不由笑了,说,君子远庖厨,公主更是如此。你看你……他伸手为我抹去不小心蹭在脸上的汤料。 我坐下来,咬了咬唇,脸红道,为你洗手做羹汤,一点都不觉得累呢。 霍无雪直直看我片刻,笑容缓缓沉寂下去,伸手夹给我一块炒笋,似是在极力掩饰某种起伏,他说,你也吃吧。 良久,他又说,父皇赐我十万兵符,命我回黎国平乱。 我的心缓缓凉了,我低头握着筷子,胸口竟微微刺痛起来。其实我早该知道,这个男人,不是一支舞、一餐饭可以留下来的,他的心不在我这里,他要走,谁也拦不住。 昨日离开洛园的时候,我对司马净说,有些事,不是你不说,我便不知道。但我还是要感激你,是你提醒了我,此刻唯一能做的便是珍惜。 司马净似乎是没想到,她说,花凉,你都知道了? 我点点头,说,霍无雪聪明绝顶。或许最初我在洛园救了你,都是他一手安排的。他是为了让我记住他的名字。呵,玉华公主聪明一世,其实一样被人玩弄于股掌之间。可是,那样的男人……我又怎能不心甘情愿呢。 其实要查他也并不难。黎国是南方的一个小国,去年被胡人围攻,都城仗着天险,一直与敌军对峙着,二皇子霍无雪逃出来向别国求援,目光自然便落在沧国身上。可我父亲并非一个仁善的帝王,他断不会无缘无故地出兵援手。所以,霍无雪便娶了他最心爱的女儿。 我不知道这一切对我来说究竟是幸或不幸,我只是好害怕,害怕他离开我的那一天。我问司马净,我说我只问你一句,你所说的他心里的女子,到底是个什么样的人?相传霍无雪的未婚妻是黎国最美的女子沈云昔,这可是真的? 司马净看我的眼神里满是怜悯,她说,花凉,曾经我也跟你一样执著这个问题。我觉得我不会比她差,只要我用心,一定可以让霍无雪爱上我。可是其实不是这样,我只看过沈云昔的背影,在霍无雪的画卷上。可是我烧了它。因为画像上的女子,只是一个背影,都让人觉得娉娉婷婷,风华绝代。 为君洗手做羹汤。 或许从此以后,这都只能是我一厢情愿的妄想了。玉华宫的镂金饭桌上,我低着头吃饭,可终究是泪流满面,眼泪一滴一滴落到汤里。我抬头哽咽地问,霍无雪,你可不可以不要走? 他只轻拍我的手背,没有回答。 还记得新婚那夜,霍无雪掀起我的盖头,第一句话却是说,花凉,对不起。然后他便睡在隔壁的客房里,自始至终都不曾碰我一根手指。也正是因为这样我才去查他,我知道他心里没有我,我知道他终有一天会离开。 我又何尝不知道,他接近我的目的,是为了我父皇手中的十万兵符,好去解救受困的未婚妻。父皇见他是个人才,又知我喜欢他,便放手让他来取悦我,以为他沧国帝王的女儿定会有段佳偶天成的姻缘。 而我,就像所有被那一丁点温暖迷昏了头的飞蛾,明知这是陷阱,又怎能不舍身跳落下去。 我知道最后关头,你终会舍弃我。这便是你眉心的那一点哀愁。 我抬眼看向那个人,他眼中有一瞬间的怔忡 霍无雪离开两个月了,我总是在想,他回去后会不会发现自己是记挂着我的。他会不会在那个叫沈云昔的女子身上,想念我的好?总是空落地希冀着,他会不会回来? 为我而归? 父皇已经察觉我们之间的不妥,他瞒着下人不让我知道,黎国内乱已经在霍无雪领回的十万精兵之下平复,他也恢复了黎国皇子的身份,却没有要回来的迹象。父皇还是忍不住来看我,抚摸着我日渐憔悴的脸颊,说,花凉,他会回来的。 其实此时,想必父皇也是听过的,那些有关沈云昔容貌倾城风华绝代的传言。据说她是那样一个女人,所有见过她的男人都对其再也无法忘怀。只要见到她的笑容,任何一个男人都可以甘愿为她去死。 我再也抑制不住心中的崩溃,我伏在父皇腿上嘤嘤地哭泣,很久很久,我抬起头看着父皇的眼睛,我知道此刻他无法拒绝。我说我要去黎国,我要去见沈云昔。 不仅仅因为我的爱情,也因为我的自尊。我是沧国最受宠爱的公主,我从未想过这世上会有人将我这样悬殊地比下去。 父皇知道我要此番心意已决,派了五百铁骑,伪装成商队前往黎国。胡人军队被霍无雪从黎国的京都赶出来之后,一直徘徊在两国交界的地方。 大沙漠里烟尘滚滚,一对人马将我们拦下来,领头的是个留胡子的年轻人,有着深邃俊美的轮廓,他说,玉华公主就在这队人里面。有了她,我们就能要挟沧国,牵制霍无雪。山贼们纷纷应和。我揭开描金垂玉轿帘,夕阳之下,我看见自己的倒影,云鬓上垂坠的金步摇盈盈晃动着。我抬眼看向那个人,他眼中有一瞬间的怔忡。其实当探子回报说前方有山贼的时候,我便已经将最名贵的霓裳和饰物穿戴在身上。 或许除了霍无雪,我想我的美貌对任何男人来说,都是有吸引力的。就在这时,我忽然从身后拿出一把黄金弓箭,小巧的银质箭头,快速而又准确地朝领头那人射去。 所有人都没想到我会这么做。那支箭不偏不倚地正中了他的左眼。 胡人山贼一片大乱,我趁机命侍卫突围,一路狂奔。我撩开车厢后的帘子看他,其实心里不是没有愧疚。可是为了活命,为了见到霍无雪,我也只有如此。 黎国在沙漠的尽头。抵达都城的时候,我已经被风沙折磨得不成人形,一路上缺水缺食物,连我自己都不知道像我这样没受过半点苦处的金枝玉叶是怎么挺过来的。当我拿着令牌跌跌撞撞地闯入皇宫的时候,我走的每一步都是虚的,终于瘫倒在大殿正中。 来接我的人,却不是霍无雪。 那女子一袭玄色纱衣,却遮挡不住曼妙身姿,她身上散发出一种雍容如玉的气度,高贵,恬淡,无法形容,莫名就令人心折。可是她脸上,却蒙着一层黑纱。 我愣住好一会,说,你是沈云昔? 她温柔地扶起我,说,是的。我知道你是来找无雪的。那声音缱绻柔软,即便我是女子,也觉骨头酥软。 然后我就在她玉兰花一样芳香的怀抱中,昏了过去。闪过的念头却是,到底是何等珍贵如金的美貌,能让她面上蒙纱,连看都不肯让人白看一眼。 她蒙着黑纱,在寒梅花影中笑容明灭 再醒来的时候,我竟然看见霍无雪。他就那么坐在我床前,绝美的脸上尽是复杂悲戚的神色。我疑心是梦,我朝他伸出手去,喃喃地说,无雪,我见到你了么?……我这是在做梦吗? 他眼中涌出一阵怜惜,捉住我的手,说,花凉,你受苦了。 我再也控制不了眼中的泪水,我忽然紧紧环住他的颈,下巴抵在他的肩膀,我说无雪,我好想你。我方才见过沈云昔,我知道也许那样温柔曼妙的女子我一辈子也比不上,可是我会比她更爱你。真的,我知道你接近我是为了救她,我知道你骗了我。可是我不在乎,我真的不在乎…… 我的声音终于由哽咽变为号啕大哭。 霍无雪身子一颤,伸手回抱住我,他第一次用那样的声音叫我名字,花凉,花凉……我回身吻住他,深深地,仿佛用尽一生的勇气。因为我还记得新婚之夜,我独对一双红烛的寂寞。而现在,我历尽千辛万苦终于见到了这个男人,我怎么可以放他走? 他的喘息愈加重了,缭绕在我耳边,我嗅到他身上薄荷味的清香。 后来想来,其实当时的我也不无私心的,心想纵使沈云昔国色天香温柔似水,我又能输她多少?我还幻想着能用这种方式留住霍无雪。 可是后来才知,那不过是如梦一场,只付空烟。 三日之后,又到了一年的四月初三。正是我们去年初遇的日子。 大沙漠里依旧烟尘滚滚,我停下来,说,无雪,别送了,你回吧。 霍无雪策马飒飒立在戈壁的阴影里,我看不到他的表情。这一次,是我自己要走的。见过沈云昔以后,我知道我永远无法将这个男人带走。 他看着我,始终只是那一句,花凉,对不起。 我无语。思绪又回到那个傍晚。 那是我自以为得到霍无雪之后的一个黄昏。我挑衅着去找沈云昔。宫女们四下退去,我上前一步,说,沈云昔,即便要输,我也要输得瞑目。今日无论如何,我都要见到你的脸。我执着此生从未执过的剑,遥指树下的女子。 她却笑了,面上蒙着黑纱,在寒梅花影中笑容明灭。那声音里有令人心折的风华,她说花凉,你知不知道,为何你会失去霍无雪? 你太执著。太执著的女人,总是令男人疲惫。 我怔住。或许她是对的,可是却已经晚了。我既然从未得到,便又有什么可以失去呢?我朝她走去,她亦没有闪躲。 面纱掠开的一刹那,我只觉五雷轰顶。 这一生,我是真的输了。 尾声 霍无雪还未来得及与我送别,沙漠唯一的绿洲,却忽然被一群胡人包围起来。领头的蒙着左眼,正是那日被我用箭射伤的男子。 领头的山贼看着我,那表情说不清是怨是恨,他说好个狠辣的玉华公主。今日霍无雪肯出城送你,怕是背着沈云昔的吧。 我失笑。原来霍无雪与沈云昔的故事,竟让山贼都耳熟能详。 他似是学了我那招出其不备,忽然从袖口中掷出一把匕首,不是向我,而是射向霍无雪。 我大惊,脑中一片空白。几乎是下意识地飞身扑向他…… 背上一阵刺痛,有利器刺破血肉的声音。我听见那山贼惋惜的声音,他气急败坏地说,漂亮女人不都很精明么?怎么你却这么傻! 是啊。我的确是傻。 我想起我见到沈云昔的面孔时瞠目结舌的表情。我未曾想过,众人口口传诵的倾国倾城,居然会是这个样子。 那是一张可怕的脸。皮肤被灼得乌黑,五官已经看不清楚,只有一双大眼,依稀可以看出未毁容前的婉转风韵。 沈云昔忽然笑了,她抚摸着我的脸颊说,花凉,你不知道我有多羡慕你。可是我不后悔。我的倾城美貌是为了无雪而毁,以他的为人,他一辈子也不会抛弃我……即使他真的爱上你,也不会离开我。 我倒在霍无雪怀里,我看到他一瞬间悲恸起来的眼。我抬头看他,我有那么多的话想对他说…… 花凉,花凉,风过花凉,那种横亘在我血液里的爱而不得的寂寞。 父皇想必是爱着母后的,可是他将她冷落十年,最后让她郁郁而终。那时你安慰他说,皇上不必遗憾。她会知道您的怀念的。 那么你呢?你可否会为我遗憾?又会不会在意我知不知道你的怀念? 我好想开口问一句,霍无雪,你可曾爱过我?虽然我知道,我就要死了,无论你说爱或不爱,结果都是枉然。 可是还是想见你那双盈盈似玉的眼睛,想亲口听你说爱我。 假的,也无所谓。 幻中游 十世追随,等待千年又怎么样,你看我的眼神,始终悲悯如初。我终于明白爱是多么无奈的一件事,眼穿肠断也枉然。 一. 我是西海冰原上的一只白狐,九百岁的时候初能幻化人形,日饮朝露,久对日月,竟生得乌云叠鬓,粉黛盈腮,杏眼朱唇,月貌花容。走在集市上听见众人对我啧啧称赞,不由心花怒放,当街笑得花枝乱颤。忽然被一个美貌女子拉到一旁,温和含笑地看着我,小声说,“妹妹,你是狐妖吧。” 我一惊,睁大眼睛问,“你怎么知道?”那女子笑笑,说,“妹妹你别怕,我与你一样是妖。只是你道行尚浅,行为举止与人相距甚远,这个镇子上有许多法师道士,你要多加小心才是。” 我呆呆地望着这个陌生的美丽女子,只觉心中一阵温暖,鼻子一酸,竟然有淡淡的水气氤氲了眼眶。她是第一个对我好的人。漫长一生中,从来没有人如此关心过我。 后来她认我做妹妹,两个女子相依为命,原本孤独寂寥的生活也渐渐有了生趣。姐姐告诉我,人是比狐复杂得多的动物,有的时候心里明明想哭,脸上却在笑。只有当我学会隐藏自己情感的时候,才可以在人世间以假乱真地生活。 千年白狐万年红。姐姐是只红狐,已经炼就了万年道行。原本再炼几百年便可脱离妖道成为一方小仙,可就在这个时候,她告诉我她爱上了一个人。 我双手托腮努着嘴问,“姐姐,什么是爱啊?” 姐姐拍了拍我的头说,“傻丫头,当你想为一个人放弃一切的时候,那就是爱了。”我似懂非懂地点了点头,接着问,“姐姐爱上了什么人呢?” “他叫冷于冰,是火龙真人的徒弟。”姐姐轻描淡写地说。 我拍案而起。“冷于冰?姐姐你疯了吗?他是火龙真人的大弟子,曾经立誓要杀尽天下妖物的!姐姐,我们是妖,你不可以爱上他的!” 姐姐淡淡地笑笑,说,“傻丫头,爱情是没有什么可以不可以的,当你爱上一个人的时候就会明白。” 我颓然地坐在石凳上,忽然有一点恐惧,我觉得我就要失去姐姐了。我在她脸上看到了从未有过的表情,那是飞蛾扑火的决绝。 当天夜里醒来,身边的姐姐已经不知去向。我急急出去寻她,沿着她的气味追到舍利寺,正看见一个散发宽袖的英俊男子手握一颗闪烁金光的珠子狠狠朝姐姐面门掷去,霎时间金光四射,天雷自天际滚滚而来,霞光万丈。姐姐的身体还原成红狐,一点点化作灰烬,消失在风里。那男子面带惋惜地说,“你这妖孽,我本无意诛你,可你竟胆敢苦苦纠缠。今日就用雷火珠灭了你的元神,免得你再去害人。” 我的眼泪汩汩地流下来,姐姐,我唯一的亲人,就这样死在我眼前。被雷火珠所诛的妖会形神俱灭,再也无法转世轮回。而杀她的人,竟是她不顾一切去爱的人。 为什么会这样。 “冷于冰,我自知打不过你。可是姐姐的仇我不能不报。她那么爱你,你为什么要这么对她?”我伸出利爪朝他扑去,只求玉石俱焚。 冷于冰叹了口气,一手挥动袖子挡开了我,另一只手高举雷火珠,说,“妖孽,你何苦执迷不悟?” “呵。什么又是迷,什么又是悟。”我自地上爬起,再次扑向他。这一次他没有留手,一掌打在我胸口,一手高举雷火珠朝我掷来。我闭上眼睛,生无可恋。 “冷于冰,手下留情。”一个声音自遥远天际传来,淡淡的,沉稳清澈。 我睁开眼睛,看见冷于冰收起雷火珠,颔首作揖,恭敬地说,“原来是金蝉子来了。” 金蝉子。我抬头,万朵金莲生华光,一个面目白皙眉眼细长的男子在金辉中一步步朝我走来,目光如镜,面无表情,长发及腰,美若女子。我望着他,忽然失去了一切思想,心里汪洋成海,温暖异常。 “此女颇有慧根,稍加点化,定能归于正道。”他面向冷于冰,笑容高贵而疏离。 我感激地望着他,不是因为他救了我一命,而是因为他没有把我叫做“妖”。 我的确是一只妖,可是这是命中注定的事,我又有什么办法呢?我从来都不害人的。 金蝉子转身看向我,仿佛看透了我的心思,悲悯地对我笑,说,“姑娘,我知道你不害人的。世间万物皆有定数,有因必有果,只要你从此潜心修行,必有得道成仙的一天。” 我低下头,没有说话。 “不要再想着给姐姐报仇。世事皆有因,那是她自己的选择。”他伸手扶起我,手掌宽厚手指修长。 他淡淡的一句话,竟然抚平了我心中悲哀的伤口,多么恢弘的救赎。 我站起身,不小心一个趔趄向前一倾,鼻尖抵在他的胸口,陷入他温暖的怀抱里。他宽大的裟衣下露出象牙色的皮肤,长长的黑发飘散在风里,笑容清澈。他说,“对了,你还没有名字吧。我送你个名字好么,就叫无心。” 我很开心,我终于有名字了。无心。虽然我不知道这两个字是什么意思,可是它是金蝉子送给我的,必定矜贵无比。他送了我一个名字,这不是身外之物,无影无形,却是任何人都拿不走的。 我忽然觉得这么幸福,同时心生一个凛冽的念头,只要可以跟他在一起,我愿意付出一切。 姐姐,我懂了。这,就是爱。 二. 金蝉子将我送至西方广目天王座下,每日为他摇扇掌灯,听他诵经说法,一日比一日聪慧清明了。渐渐明白许多以前不知道的事情,原来所谓生灭,断常,去来,真妄,善恶,缚脱,净染,圣凡都是相对的,世事归于无常。五百年后,广目天王送了我一朵金莲,说,“无心,你已经可以熟诵万本经书,通晓佛法精理,我已经没有什么再能教你了。金蝉子说的没错,你确是个有慧根的女子。可是你心中始终化不开那道情魔,若不克服,再修炼千年也无法得道成仙的。你走吧,带着那朵金莲,它代表一个愿望。”天王望向我,目光如炬。 我躬身作揖,握着那朵金莲踏雾离开。自知这五百年来,我的心,没有一刻忘记过他。这么多年的潜心修炼,都只是为了再见到他时可以得到一个赞许的眼神,没有悲悯,只有爱情。 金蝉子是如来的二弟子,居住在六重天中的第二重天-仞利天上,位于须弥山颠,不是我这个尚未得道的小妖可以去得的地方。正在兀自徘徊,忽然闻见一阵清香淡雅的花香,万朵金莲生华光。他与五百年前一样,在金辉中一步步朝我走来,目光如镜,面无表情。 “无心。”他轻声唤我,语调澄明。 “金蝉子,我好挂念你。”那一瞬间我几乎欣喜得落下泪来,什么矜持礼数也全都抛于脑后了。 他摇了摇头,说,“原来这么多年来,你仍然没能领悟人生的虚空。其实我早知道你对我有情,原本以为佛法可以化解你心中的魔障。没想到……” “爱一个人有错吗?”我打断他。“为了你我愿意付出一切啊,金蝉子,这世间没有人比我更爱你了,我们为什么不能……” 我话还没有说完,正对上金蝉子冰冷的眼睛。“佛经有云,但能无心,便是究竟。无心就是要无一切心,内如木石,不动不摇,外如虚空,不塞不碍。这就是我给取这个名字的原因啊。无心,这五百年,你是虚度了。”他拂袖,转身欲走。 我拉住他宽大的裟衣,哽咽着说,“金蝉子我求你不要走。我真的爱你啊,那爱,渗入每寸骨髓,真真切切。是你让我明白什么是爱,那抑止不住的思念,那望眼欲穿的等待……金蝉子,你为什么不肯爱我?” 他回头看我,眼神里多了些疼痛,少了些悲悯,他抚摩着我的额头对我说,“无心,你这是何苦。我自以为那是帮你,结果反倒害了你。要怎样你才能明白,我已万法皆空,心中无物。” 我直直地仰望他,眼泪汩汩而出。牙齿咬住嘴唇,咸涩的血液流入口中,忘了疼痛。 无边无际的绝望。 三. 那日,我伤心欲绝,自天界坠落,从此流落人间,做回我无拘无束的狐妖。可是金蝉子,我仍然忘不了你啊。偶尔也会学着你的样子,本着一颗向善的心为世人指点迷津,渐渐的,竟被人当成一方散仙,潜心供奉起来。 一天夜里,我听见院中响起击鼓鸣乐的声音,窗外一片光亮,人声鼎沸。 我披了衣服出去,只见院中站了许多女子,中间的一个容颜华贵,自面上看不出年龄,锦衣金冠,眼神媚惑,妖气冲天。身边摇扇的侍女朝我喝道,“大胆狐妖,鄱阳圣母在此,还不下跪。” 为首的女子斜眼看了那侍女一眼,不怒而威,侍女慌忙退下,表情惶恐。我淡淡笑笑,问,“我与圣母素无瓜葛,不知深夜造访,所为何事?” “我是九华山天桥洞鄱阳圣母,久仰无心姑娘大名,特来拜访相邀。”那女子言谈高贵礼貌,只是藏不住妖精那媚惑的眼神。 我摇了摇头,“道不同不相为谋。圣母请回吧,无心只是一方小妖,恐怕受不得圣母赏识。” 她身边的侍女又道,“不过是只千年白狐罢了,有什么好得意的?听过两天经就以为自己是神仙了么?” 我笑,并不生气,转身欲走,只听圣母笃定沉稳地说,“无心,难道你不想得到金蝉子么?” 我停住脚步,他的名字总能让我心跳失速。他是我的死穴命门,任何人都可以借着他致我于死地。 “无心,跟我回九华山,我会帮你。”那女子堆砌了一脸关切的笑意,却丝毫不觉得温暖。 我点了点头,顺从而沉默。 来到九华山以后,渐渐得知这女妖的来历。她原本是鄱阳湖中的一个鲲鱼精,有五千多年道行,刀剑不能入,雷火不能伤,又盗取了上天《天罡总枢》一书,法力更强。自封“鄱阳圣母”,宫阙奢华,独占一方。 一日,我问她,你凭什么可以让金蝉子爱上我? 圣母走过来亲自帮我梳头,说,无心,你看,镜中的你绝色倾城,任何一个男子见了都没有不爱的道理。金蝉子曾经救过你,他一定是爱你的。只是后来陷入魔障,迷失了心志罢了。 我笑,强忍着眼泪。她说出了我的梦,尽管那样脆弱易碎,漏洞百出,却还是让我心旌荡漾。我愿意付出所有,只为换取金蝉子爱我一天。“我该怎么做?”我问。 “你先用冷于冰的雷火珠轻击金蝉子的面门,然后对他念《天罡总枢》第二十八章,他就会走出魔障,拾回本心。”鄱阳圣母双手放在我的肩上,以一种亲近关切的姿态。 “《天罡总枢》在我这里,当然可以借给你。至于冷于冰的雷火珠,鸵阕约喝ツ昧恕!彼纬鐾飞系囊桓轭伪鹪谖彝飞希抵械淖约好姥薏豢煞轿铮担懊妹茫艺舛际俏愫谩!? 那一瞬间,我想起了姐姐。仿佛时光倒转,我与红狐姐姐回到西海冰原上的山洞里相依为命,日子平淡,却自在舒心。也许鄱阳圣母是真心对我的,就像姐姐一样。 第二天我动身去找冷于冰,为了他的雷火珠。 “无心,你曾受到金蝉子点化,并在广目天王那里诵经念佛了五百年,为什么还是脱不了妖道,修不得正果?”冷于冰对我没有丝毫的防备,他以为我已经看破凡尘,忘记了他是杀死姐姐的仇人。 “冷于冰,无心有几个问题始终想不通。你可以帮我么?”我抬头,露出虔诚粲然的微笑。“妖为什么是妖?仙又为什么是仙?一切都是注定了的,万物苍生为什么不可以选择?” 冷于冰看了看我的眼睛,欲言又止。 “姐姐曾经告诉我,爱,就是可以为一个人放弃一切。我不明白你为什么可以亲手杀死一个深爱你的人。她,那么爱你。其实,人才是最可怕的生物啊。”我的眼神刹时凌厉起来,手里将鄱阳圣母给我银针狠很刺向他。冷于冰措手不及,眼看就要给我取了性命。我忽然想起金蝉子悲悯澄澈的眼神,手停在半空,犹豫不决。 冷于冰回过神来,一掌打在我的胸口,取出雷火珠直击我面门。“无心,我原本已经你已经脱离妖道改过自新,没想到你仍然执迷不悟。今日,休怪我无情了。” 余光瞥见躲在远处观望的鄱阳圣母拂袖离去。她没有来救我,这也是预料之中的事情吧。其实早该想到她只是利用我来夺雷火珠的,区区《天罡总枢》又怎么左右金蝉子的爱情?原来世间肯对我好的人始终只有两个。姐姐死了,而金蝉子,他不爱我。 我扬起嘴角,竟然笑出声来。我既然生来就是妖,那为什么还要脱离妖道呢?只能说我是一只失败的妖,连害人都不会。 这时,竟又听见那曾在我梦里百转千回的声音,熟悉而遥远,他自天边踏雾而来,万朵金莲生华光。 “无心。”他轻声唤我,声音疼痛而悲悯。 我忽然羞愧难当,为自己的愚昧和罪恶。一头撞向冷于冰手中的雷火珠,带着飞蛾扑火的决绝。一串珠泪落在身后,折射夕阳晚照的余辉,晶亮摄人。就如我那卑微的心,那一丝骄傲是仅存的美好。 生命消失前,我看见他眼睛里那抹浓重的悲哀。 金蝉子,你可不可以告诉我究竟什么才是缘分?缘分,不应该是上天注定的一段姻缘么?可是为什么我的缘分只是一个人徒劳的痴缠思恋? 其实你是爱我的吧?只不过,那爱,是对世间万物的博大之爱,浩瀚宽广,宏量无边。 四. 在金蝉子的庇护下,我的肉身虽死,元神却没有寂灭。 极乐净土。 我听见金蝉子的声音,他说,因前有因,永永不能知其始。果后有果,漫漫不能测其终。是所谓无前无后,无始无终,变化无常。 西天。 “金蝉子,你准备好了你的法论么?”如来笑问。 “我突然不想论什么了。”金蝉子说:“我永远无法用语言来表述一颗树的生长,一朵花的全貌。我只想问一个问题,生命的真义是什么,请不要用语言来告诉我。” 如来不再看金蝉,他从座边拈起一朵花。 金蝉子定在那里,一句话也说不出来。 如来的大弟子迦叶却在一旁微笑了。 如来叹道:“金蝉子,我本以为悟的会是你。迦叶,你可得我正法了。” 迦叶上前跪倒。 众弟子皆唱法颂。西天霞光大盛,天空花雨纷纷散下。 金蝉子仍立在那,如木雕一般,花瓣纷扬,他俯身跪下,说,我懂了。 无心,这就是我们的前世。 你就是那朵被佛祖用来点化我的花。我们之间的缘分其实很浅,却因了你的执着而变得如此纷繁纠结。佛祖已派我转生为人,下界去西天取经了。为的就是普渡世人,化解痴怨情仇。 无心,保重。 五. 五百年后。 我是西海龙王敖闰的三女儿,一条纤细幼小的白龙。自小喜读佛经,灵慧过人。 唐玄奘师徒四人去天竺取经,我央求父王让我同去。父王疼我,亲自带我去求观世音菩萨,菩萨笑着点头,那笑容,意味深长。 见到唐玄奘。他宽大的裟衣下露出象牙色的皮肤,长长的黑发飘散在风里,笑容清澈。我成了他的坐骑,白龙马。从此与他相依相伴,不离不弃。 只那一个眼神,我就知道他已经不认得我了。这一世,他只是个凡人,曾经所有都已在岁月的洪流中灰飞湮灭。 为什么只有我一个人意犹未尽地怀念。 没有人知道,五百年前,白狐无心死时手中紧握的是西方广目天王圣赐的金莲。他曾说,它代表一个愿望。 我一遍又一遍地许愿。我不要忘记他。来世,我要他与我相依相伴,不离不弃。 愿望实现了。我终于可以在离他最近的地方听他轻声叹息,细语呢喃。只是,他已经忘记了那朵花,那只狐,那个纠缠的无心,那个逐爱的女子。 我想起极乐净土巨石上刻的的那首诗,我想,我明白了金蝉子所说的万法皆空。 菩提本无树, 明镜亦非台, 本来无一物, 何处惹尘埃。 生命原来是一场盛大的幻觉。 缘生缘灭时,都在幻中游。 花落无痕 一 盛夏的雨夜,镂花窗外电闪雷鸣,夜空中时不时出现一片亮白,雨滴砸落在大殿正中的玉石砖上,簌簌作响。 我最怕打雷。蜷缩在桌子后的贵妃塌上动弹不得。心也随着雷声震颤着,双手瑟瑟地抖。闭上眼睛,浮现在脑海中的情景却是,许多许多年前,那个清澈如水的少年将我抱在怀里,轻拍着我的额头说,无痕,别怕,我在这里。 一道白光在窗外闪过,雷声轰鸣,击碎了我脑海中凌乱的幻影。我用手抱住头,吓得嘤嘤哭起来。 这时,下一道雷声来临之前,红木门忽然被人自外打开。闪电照亮他的颀长身影,来者锦衣金冠,清秀英俊,面如白玉。 城晚走过来抱起蜷缩的我,爱怜地摩挲着我的肩膀,说,“无痕,对不起,朕来晚了。朕明日就开坛祭雨,教天下不要再下雨,不要再打雷了。” 听他这样说,我也破涕为笑,轻捶一下他胸口,说,“皇上为我一人使得天下大旱,那岂不是个昏君了。” 城晚也笑,轻轻捧起我的脸,细细端详着,目光里似有如许深情,说,“你这般天姿国色,也值得朕为你做一次昏君。” 我红了脸颊,刚欲分辩,他的唇已然压下来,迫人如柔软。 二 城晚他一直不知道,我为何那样怕打雷。 初入宫时,我还是小小的狐妖,我不懂得掩饰自己,所以或爱或恨,全凭一己之愿。 还记得那时初见。 璃国的宫里,有天下最华丽的梨花台。若有人在春日起舞,四方会有花瓣从天而降,纷然似雪。 原本这一切都只是听说,今日亲眼见了,才知这璃宫里的靡丽壮观不是市井传言可摹画之万一。 此时已是正午,阳光愈加毒了,当头照下来,人的影子几乎消失不见。我皱了皱眉,偷偷绕开领路的公公,转身走到长廊下的阴影里。 今日是夏至,此时又是中午阳气最盛的时候,像我这样道行浅的小狐妖,走在日头底下,是会映出真身的影子来的。 廊下阴凉,一众女子的身影渐渐远去,我叹口气,却也无可奈何。皇宫这么大,一时半刻又走不了,怕是要误了今日的选妃。回过头,却撞到一个人怀里。 他身上有陌生而高贵的香气,刺得我鼻息生疼。 后退一步,皱着眉头仰头看他,那人有高而笔挺的鼻梁,唇边挂着一丝探询的表情,蒙着眼,正用手摸索着前方,声音温和,口吻却不觉的高高在上,说,“你是书三?哪个宫的?送我去梨和宫。” 我却有些好奇,说,“你把布摘下来不就看见了?这样装瞎很有趣吗?” 他一愣,似是没想到我会这样问,随即一笑,说,“不成的,香乐公主看到了是要生气的。” “香乐公主是谁?你干嘛那么听她的话?”我歪着头,张口就问。脆生生的,心里只是觉得他这做法很荒谬,却不知道,在这人人谨小慎微的宫里,我的问话听起来更加荒谬。 他顿住,唇边露出不可理喻的表情,忍不住扬手摘掉面上的布条。 竟是比文希更加俊朗的一幅面容。一双眸子闪着盈水的棕色,我有一瞬间的怔忡。莫名有钟似曾相识的感觉,又说不上在哪里见过。 轻风拂过,粉白的梨花花瓣纷扬似雪,他望向我的一刹那,眸子一震,脸上有震惊,又似是惊喜。 我眨眨眼睛,说,“你不蒙眼睛的样子更好看。” 他没有说话,只是那样地看着我,很久很久。 许多许多年后,我依然记得那个阳光明亮的正午,廊下的阴影里,梨花满天飞舞,他低下头来看我,双眸仿佛凝住了时光,悠远而绵长。 三 很快我便得知他的身份。璃国的皇太子,连城晚。那一日的选妃,就是为他。 香乐公主是他同父异母的姐姐,与城晚关系最好,也最得皇上宠爱。那时城晚问了我的名字和住处,说明天日落之前会来接我。 我拈着丝帕,站在树下,夕阳红暖,迎来的,却是一个容貌美艳的女子,一袭芙蓉金纱衣,眉心点着五瓣梅花。 “你叫无痕?”她身后跟着一众随从,我独自倚在墙下,更显得身影单薄,她扬着下巴,惊艳过后,眼中透着一钟凌厉的冷漠。 “与你何干?”我在冰海雪原自由惯了的,哪晓得拜高踩低,卑躬屈膝才是宫里的生存之道。只道自己不喜欢这态度,白她一眼,不甘示弱地说。 还未看清她的表情,一个耳光已经甩过来,我栽倒在地上,昏天暗地。 “贱人,天姿国色又有何用?我要你此生再见不到城晚!”香乐公主狠狠地说,眼中昭然的妒恨,那股怒火中的占有欲,远超过姐姐对弟弟的依恋之情。 宫中像我这样的秀女有很多,还未有机会面圣,便已经被打入冷宫。 寒冷黑暗的宫殿里,我坐在角落里,哪里受过这样的折辱,心中已是怒极。几次扣动手指,可是想到莲若的话,双手还是渐渐垂了下去。 我记得她临走时嘱咐我说,在人间是不可以使用妖术的,否则就会被宫廷法力高强的法师发现,狐妖的下场通常是,被绑在干木之上五雷轰顶,永不超生。无痕,你记住,在宫里你所能依仗的,只有容貌而已。 可是我却忘了问她,在这黑暗的冷宫之中,纵使容貌再美,无人可见,又能如何? 幽幽黑暗中,往事如烟在脑海中重现。还记得那年,我与莫风重逢。 我是火狐,莲若是白狐,与我自小一起长大。我曾经以为,我一生就这样,跟她在雪原上纵横驰骋,无忧无虑地度日,直至老去。可是有一天,她带来一个玉树临风的少年,说,无痕,你还记得莫风么? 我瞪大了眼睛,满手的松子掉落一地,皑皑白雪中,他微笑地走向我,如许多年前一般轻拍我的额头,说,小东西,我说过我会回来找你的。 四 我在冷宫里沉沉睡去,醒来的时候,却发现自己正躺在文希怀里。窗外已经天光,他抱着我坐着,满眼的怜惜。 “你怎么会在这儿?”我惊道,再不谙世事也好,也知道这后宫禁地,寻常男子擅闯进来,是要治罪的。 文希轻轻抚摸我的头发,却没有回答我的问题,他只是说,“无痕,相信我,这一切,都是为了我们的将来。” 我部知道文希是用什么样的方法,将城晚引至冷宫,他看着蜷缩在角落里的我,眼中有昭然的痛楚,一把横抱起我,在众人惊诧的目光中,一路走回他的寝宫。 “香乐公主每次都是这样。”他将我放在牡丹塌上,细细检查着我手腕上被碎石割破的伤口,俊朗的眉宇间蕴了一抹阴霾。 “……你为什么不叫她姐姐?”我按照文希教我的对白跟城晚说。一边在心里惊叹着,他怎么会未卜先知,猜到城晚会说这样的话。 “她不让我那样叫她。”城晚顺口说道,捧着我的手腕,像在对待易碎的珍宝,小心翼翼地亲自为我上药。 “……或许,在她心里,从未当过你是弟弟。”我抬眼看他,小心翼翼地说。 城晚动作一滞,随即笑笑,没有再说话。 所有人都知道我在城晚的未央宫中留宿两夜,在皇太子的寝宫过夜,这是所有的女眷都不曾有过的待遇。很快我便被封了云妃,赐以花锦宫。 不久之后我也得知,文希可以自由出入后宫的真正原因,皇上已经赐婚,将香乐公主许配给他。半年之后,他便是璃国的驸马。 城晚待我日渐更好,圣宠不减,我心中忽如打翻五味瓶,不知做何滋味。 文希无疑是出色的,于宫中的女子来说,他是悬崖上的花,美得撩人,美得危险,却只可观望,谁也不敢伸手争取。可是香乐公主对他,却始终冷淡如初。 很多时候在宫里见到文希,装作不相识,故意错开目光的一瞬间,我心中会有酸涩的失落。而与此同时,我也越来越习惯城晚的陪伴,仿佛他在我心里的划痕,一天深似一天,隐隐作痛。 那个夏天格外冗长,我时常想起我与莲若的小时候。还记得那时年少,夏日炎炎,碧绿的芭蕉叶也挡不出白热的阳光,蝉声阵阵,我抱着偷来的几本诗书昏昏欲睡,嘴角却还隐约啜着香,在梦里也仿佛念叨着什么,“思君如满月,夜夜臧清辉”,“盈盈一水间,脉脉不得语”。我并不是很懂,只是领会了一星半点的内蕴,整个人便已然痴了。 城晚有时会抱着我坐在阴凉的芭蕉叶下,藤椅轻晃,他总是小声在我耳边说,“无痕,无痕,山无棱,天地合,我都不会离开你。” 许多年以后,这个声音仍然在我耳边梦魇一般的环绕。 天和十六年,天子退位,归隐到皇宫后面的竹溪林,做了太上皇。太子连城晚登基,大赦天下,国号为金。 五 莲若是白狐,虽然容貌不及我,可是要论聪慧,我就差得很远。莲若长我几岁,从小我就听她的。遇见文希以后,她的想法也总是与他不谋而合。 重逢不久,文希便让我入宫。他说他会教我怎么做,他说他会保护我。他说他所做的一切都是为了我们的将来。 我犹豫,因为我对那堵红墙有种莫名的恐惧。我自知不够聪明,皇宫是天下利益冲突最激烈的地方,那儿不适合我。可是文希开口,我总是难以拒绝。颇有些求助地望向莲若,她却笑笑,说,无痕,如你这般倾城美貌,想必,也不甘心白白淹没在这青山碧水之中八?……何况,喜欢一个人,不就应该甘心为他做任何事的吗? 我怔了一会,终是点头应了。 很久很久之后又想起那日,才恍然发现,是我自己不够聪明,不懂得去看那漫长岁月中掩藏的蛛丝马迹,所以才会输。——记得莲若总是说,富贵似浮云,只有情爱可以长存。那时,她眼中灼热的期待,其实更甚于我。 城晚登基之后,开始筹备着要立我为后。花锦宫每日客似云来,各种珠宝药材每日流水似的涌进来,内务府自然更不怠慢,连廊里的盆花每日都是新的,木炭茶水也都是最好的。因为城晚的宠爱,所有人都来讨好我。那些笑脸背后暗藏的机锋,我也无从躲藏。文希告诉我说,城晚把我捧得越高,恨我得人就越多,看来他是死心塌地要立你为后,不然也不会这样不避锋芒。 “文希,带我走吧。离开皇宫,我们回家,好不好?”花锦宫的后花园里,我看着他的眼睛,哀哀地说。我忽然很害怕得到这一切,而这种恐惧的根源,是我不想欺骗城晚。 文希拍拍我的头,一如许多年前。“无痕再给我一点时间。我会让你幸福的,你相信我。” 我却猛地回头望向身后,花枝摇曳数下,并无人影。我的听觉一向灵敏,忽然有种不好的预感,心下不免忧虑,说,“方才恐怕隔墙有耳。”文希却丝毫不见慌张,眼中反而有一种我看不懂的意味深长。 六 香乐公主是老皇帝最宠爱的女儿。梨和宫里富丽堂皇。翡翠屏风,玉石台阶,玛瑙珠帘。我在宫里风头无二,花锦宫与之相比都相距甚远。 香乐公主端坐在檀木椅上,室内静寂无声,只有金丝兽香炉发出咝咝的声音。 “不知道公主传召无痕来,所为何事?”我抬眼看她,眼中不无防备。 “无痕,上次那样对你,是姐姐我的不是。”袅袅青烟中,她的笑容有些恍惚。 “姐姐只想问一句,你对城晚,究竟有多少真心?”印象中,她的声音第一次这样温和。 我一怔,不知她为何这样问,一时竟不知该怎样回答。 “只要你肯离开城晚,我可以允诺,保你平安离宫,并赐万贯珠宝,让你与所爱之人双宿双栖。”她眼中生出一簇隐然的期盼。 “……公主,您的话我听不懂,我的所爱之人便是城晚,他在哪里,我自然也会在哪里。想必只要公主您的所爱之人与我心中所想不是同一人,我即使不离宫,也便可以平安了。”我扬起唇角,笑容妩媚。她对城晚超乎姐弟的感情,宫里已经有人在背后议论。而那日她给我的掌扣之辱,我也一直不曾忘记。 香乐公主面上一惊,手上的青瓷茶碗堕落在地,一地狼籍碎片。她看着我,眼中有昭然的恨意,不再掩藏。 我得意地笑,她却忽然狠狠撞向桌角,整个人跌在地上,脸上因为剧痛而泛着青白,捂着小腹,双腿流淌的血液浸湿了裙角…… “无痕,你好狠……就算我再怎么对不起你,可是孩子是无辜的……”香乐公主声泪俱下,提高了声音说。湿润的目光中,却有一丝只有我能读懂的真正的怨恨。 我猛地回头,伴随着木门被推开的声音,刚刚走进来的城晚,笑容一瞬间僵住。 “城晚这次你一定要为我做主。”城晚俯身扶她,香乐公主倚在他怀里,虽然痛楚,眼神中仍是溢满眷恋,她抓着他的衣角,苍白的脸上沁出汗珠,说,“无痕这么做,是因为那日我在后花园撞破了她跟文希的奸情……她说文希是她的,她不容许别的女人怀上他的孩子……” 城晚惊愕地看向我,眼中的疑惑,痛楚和难以置信纠结在一起,如同两把软剑,直直刺进我心里。就算他再相信我,也不可能不怀疑,跟自己最亲近的姐姐,用腹中生命所做的指控。 “花无痕,你敢说一句,你跟文希不是早就相识?”香乐公主的泪水,混合着汗水簌簌落下,眼中深处却满是取胜的决心。这是很锋利的一种爱,我自问永远也做不到。 我低下头,没有回答。我亦做不到,在城晚面前若无其事地欺骗他。 城晚直直地看着我,目光沉黯下来。 “如果不是有私情,又为何要在人前隐瞒?花无痕,我亲眼看到你在后花园里让文希带你走。你敢说你跟他之间不是有私情?”香乐公主瞥一眼城晚苍白的侧脸,不失时机地说。 “是又怎么样?”珠帘碰撞,文希姿态娴雅地从暖阁的方向走来,似乎早把房里的一幕幕尽收眼底。 他脸上的自信笑容,此时此刻,却让我莫名想起曾在书中看过的一句谚语。 螳螂捕蝉,黄雀在后。 七 莲若来看我,这些日子来,她一直住在捅外文希府上。见我这里灰尘扑扑,盆花都是蔫的。叹道,“无痕,这里这样凄凉,你忍得了么?” 我扬唇一笑,“这花锦宫,昔日甚得君心,所以客似云来。现在圣意不再,再冷落凄凉也是应该的,又何来什么感伤。”说着,拈一朵枝头开得正艳的梨花,说,“春天不过是短短数月,对花来说却是漫长一生。暖日尽了,花就要凋了,难道不认命么。” 世人都说,狐狸伶俐无比,善媚惑人,可我却是懵懂无知的。几百年的修炼,心机历练比之人类十几岁的女子,尚且不如。其实区区几年的光景,对我来说,不过短暂一瞬。可是因为有了城晚,意义也变得不同,都好像是前半生的事。 最终伤得体无完肤,我才知道,人类的世界,根本不是皑皑冰原和苍茫青苔可以比拟的。 四季更迭,天气再变幻莫测,又怎及得上人心的反复无常。 那日,文希从珠帘后出现,从此官至丞相,在朝中的地位,愈加重了。——他只说了一个有关前朝的秘密,便让城晚束手就擒。可见这一切都是他事先安排好的,而我和香乐公主,也都不过是棋子。 城晚并非老皇帝所亲生,而是皇后为了用子嗣保全自己在宫中的地位,生下了与乐师 的孩子。那个乐师被皇后赐毒酒那一幕,碰巧被年幼的香乐公主看到,所以从小她便知道,这个弟弟,并非与自己血脉相连。 而香乐公主腹中的孩子,也并非属于文希。那日文希与城晚对饮,将喝醉的城晚送往香乐公主的香闺,香乐公主服了迷药,对词也是懵懂不知。 这两桩,任何一件传出去,都是惊天的宫廷丑闻。文希轻摇折扇,说,连城晚,其实你并不是个热衷权势的人。与无痕一起吟风弄月,恐怕是你最向往的眷侣生活。那么,臣愿为你分担朝政,也一并承诺,不会让今天发生之事传出去半句。 皇室最重视的便是声誉,城晚也断不会允许有人有半点玷污先皇后的名节。便用荣华富贵,跟文希交换了这个秘密。 而我,也在城晚临别漠然的目光中知道,他对我,再不会像从前那样,他以为是我与文希联手布下今天的局。而我也 的确难辞其咎。 “无痕……”门口传来文希兴冲冲的声音,他捧着一只檀香木盒向我走来,柔软的笑容却在见到莲若的那个片刻顿住。 莲若回过头去,见到文希,目光一颤,似是惊讶,又似是幡然醒悟了什么,随即恢复如常,笑道,“捧了什么来,这么兴冲冲的。” 文希面上似有窘迫一闪机逝,道,“听宫女说,无痕最近夜不能寐,听说西域夜明珠是安神的药引,拿来给她试下。” “你对无痕妹妹,可还真是关心呢。”莲若柔声说道,侧头望向温馨,我看不到她的表情。 文希凝视她片刻,又看看我,把檀香盒放在案上,默默地转身离去。 “无痕,我将你从西海冰原带到这寂寂深宫,你,可曾后悔?又可曾怪过我?”花锦宫里空荡灰暗,西风卷起帐幔,更显荒凉。莲若的声音,也是从未有过的一种凉薄沉郁。 我沉思良久,郑重地摇摇头,说,“我不后悔。” 城晚的笑容又浮现在心头。仔细想来,除了他,再无人让我这般,十几遍的记挂在心。少年的莫风,于我,只是个渺茫的思念,因为在懵懂时刻印入我心,随着岁月迁徙,他的名字根深蒂固,可是那种感觉,却终归是日渐浅了。 房间里一片静默,只有簌簌的风声,穿堂而过。 我跟莲若并肩坐着,各有心事,只是隐约听见她说,或许这步棋真的错了。 ——你能无悔,但我又岂能无怨? 八 “无痕,无痕……”入夜,我最近睡得不好,正躺在榻上,眼睁睁地等待天亮,却见莲若急急忙忙地闯进花锦宫。有宫女起身点灯,摇曳的橘色烛火中,只见莲若乌黑双眸熠熠如星子。“文希聪明绝顶,欠缺的,一直只是一贯机会,如今他以专揽大权,城晚也再无利用价值……恐怕……” “你的意思是,文希要除掉城晚?”我急切问道,事关城晚安危,心中竟有什么一瞬间悬了起来。 “我亲眼可能见他命人准备鸩酒……正往御书房送去呢。”莲若蹙着眉,似是真心为城晚担心。 “……莲若姐姐,你可曾听过人间的一句话?”我却忽然冷静了些,“——来说是非事,便是是非人。文希心思紧密,怎会轻易让你洞悉先机?而你,又如何肯来告诉我?” 朱墙里的风霜侵袭砺原来这样磨砺人心,竟比我在人间那百年道行来得更加深刻。然而秋风萧瑟,百花方才落尽。可是天气再寒再冷,又怎抵得上人心的反复无常?其实我对莲若,也并非没有一丝一毫的怀疑。当初是她带莫风来见我,告诉我莫风就是文希,而如今,她又怎会如此轻易地出卖他? “无痕,是我对不起你。我并非有意骗你,只是不愿你惊世美貌埋没在荒野山林之中。”莲若忽然跪下,我猝不及防,慌忙俯身扶起她。“文希不是莫风……也不是个寻常人。他本是前朝皇宫里的一枚玉石纸镇,久在宫中吸取地龙之气,偶然机缘流落宫外,渐渐幻化成人形,——他与我们一样是妖,而且更有野心。” “所以……他才神机妙算,知道那么多前朝的秘密?”此刻我却没有太多因为被欺骗而愤怒的感觉,只是整颗心都悬起来,愈加担心城晚的安危。“那城晚怎么办?文希本就工于心计,又会法术……”我不由得恐慌起来。 “无痕,你听我说。”莲若双手按住我的肩膀,眼中是近乎无情的冷静,“你此时如果激怒文希,受苦的只会是城晚。我们是狐妖,鸩酒伤不到我们。——你将那杯毒酒饮尽,文希念在你相助一场,或许也会放过城晚。” 思虑片刻,也似乎的确别无他法。仔细想来,除了城晚,好像也再无人让我这般,每日十几遍的记挂在心。少年的莫风,于我,只是个渺茫的思念,因为在懵懂时刻印入我心,随着岁月迁徙,他的名字根深蒂固,可是那种感觉,却终归是日渐远了。 九 御书房里,龙蜒香的青烟丝丝缕缕。城晚坐在案前,握着一只铜樽,清澈眼波微微顿住。我推门而入,四目相对地片刻,恍如隔世。千言万语,都仿佛融化在彼此交错的目光中,说不出,亦放不下。 我上前一步,夺过城晚手中的铜樽,一饮而尽。在文希惊愕的目光中,低声哀求,“你想得到的,都已经得到了。放过城晚,好不好?”话音未落,腹中却忽然传来一阵剧痛。我跌倒在地上,只见莲若站在我身侧,面无表情,指甲缝隙里,还残留着少许黄色粉末。 “原来人总是贪心的。无痕,我还没有得到你。”文希走向我,他知道鸩酒对我来说并无作用,忽然察觉我的异样,急忙俯身抱住我。焦急问道,“无痕,你怎么了?” 那杯酒在我腹中燃烧,痛楚不堪。我忽然如梦初醒,直直望向莲若,哀哀地说,“莲若,其实自从宁日我在花锦宫见到你跟文希,便已看出你们的关系。……而我所说的不后悔,是不后悔被你欺骗被你利用,因为你是我最好的姐妹……可是没想到,你,却容不下我……” 鸩酒本身对我来说并无效力。可是倘若加入硫磺,便是狐妖致命的毒药。莲若的指甲缝里还残留着那么明显的一抹黄色,是我太焦虑,才没能发觉她身上浓重的硫磺味。 莲若只是远远看我,目光中有转瞬即逝的惭愧与不舍。随即,也只是冷漠。 城晚从文希怀中夺过我,末子里忽然溢满昭然的痛楚,“无痕,为我饮毒酒,你为什么这样傻?” 我伸手抚摸着他的脸,那么不舍,却已经说不出话来,唯有眼泪簌簌地砸落。……可是城晚,我有那么多那么多的话还未来得及读年毫说啊。一瞬间,往事如潮水……凄清的冷殿,繁华的花锦宫,是谁在盛夏阴凉的芭蕉叶下对我说,山无棱,天地合,我都不会离开你。 “无痕,为了让你瞑目,不妨告诉你,那时连城晚他与父亲南巡,为奸人所害,曾流落民间数月。”莲若在我耳边,一字一顿地说,“昔日的莫风,就是今日的连城晚。” 尾声 有些情爱,任时光侵袭,也始终无法忘记。 有些情爱,注定要埋藏在心里,蹉跎一些。 即使跌入轮回,以往前世,我想我仍会想起那个阳光眩目的正午,梨花漫天,时光悠长,他低下头来看我,眼中蓄满如许深情。 还记得那年璃城,陌上繁花,菟蘼似锦。少年的莫风,站在远去的马车上,一声一声地叫我名字,无痕,无痕…… 天空流云涌动,时间也终究将记忆掩埋。 春尽花落,了无痕。 花魂 有人说,每一朵花,都有暗藏在它冷蕊香心中花的精魂。而当我终于在期盼中虔诚地等待了千年万年,你与我擦肩而过的匆匆身影是否依然会吹散我那缕卑微的芳魂——题记 一 上古时候,众神创造了天地万物。我是山脚下花丛中一抹淡淡的紫,盛放在七月的阳光下。有微风轻柔拂过的时候,我会在风中欢笑着摇曳花瓣,花香四溢。 我是一朵很固执的小花,很多时候我会很执着的思考自己究竟为何而生。所谓生命的意义,是否真的只是每天迎风摇曳,笑魇如花。很多个星光闪烁的夜里,我喜欢独自静静地仰望天空。其它的花儿们都睡着了,无忧无虑的闭着眼睛,很幸福的样子。忽然觉得自己的心其实很空旷,于是我总是以一种寂寥的姿态兀自沉默。 每当我侧过头望向头顶黛色的山脉时,总能看见有一块青白的石头突兀地矗立在那里,刀削一样坚毅的轮廓,冰雪般耀眼的颜色。 看着他坚定的样子,我忽然觉得生命其实是很充实自由的一件事。万物生息,总是有各自的道理,种下什么样的因,就会得到什么样的果。生命似乎充盈明朗起来,当时的我并不知道,这种遥遥相望的依恋,就是我的因。 四季变化,时光流转。每一年从一冬的沉寂中蓦然醒来的时候,我总会焦急地望向那块站立在半山腰上青白色的石头,心里默默地向他低语,整个寒冬的风雪之中,你可曾想念过在沉睡中等待春暖花开时候与你重逢的我。而你对我来说,究竟是最温暖的救赎还是最温柔的禁锢? 我知道我是无法去到他身边的,山脚下的我只能痴痴地望着半山腰上的他,岁岁年年。后 来想想,可以每天默默地仰望着他静立在风中样子,于我,真是一段最奢侈的幸福时光。阳光暖暖的洒在身上,空气中宁静干燥的味道,默默而深情的长久凝望,多么近似于幸福的一种状态。 这可是我可以拥有的天长地久? 终于有一天,一个悦耳的女声对我说,那块你守望了千年的石头将被召去补天,日后必会有功于天庭。我念你对他痴心一片,来世我会将你和他一同打入轮回之中,能不能再相逢,就要看你们的造化了。 滴滴朝露在我眼角眉间蜿蜒落下,我喜极而泣。那女声叹了口气说,残缺,何尝不是一种绝望的美。 二 奈何桥上,梦婆问我,小花儿,你喝了这碗汤之后就不再是花精了,而是真真正正的血肉之躯。多少妖精修了几千年都修不来的,你真是有造化。 我怯生生地问,婆婆,喝了这碗孟婆汤之后,我是否会忘却所有前世的回忆? 当然。 那我可否不喝这碗汤? 沉默了许久,婆婆放下手中的碗对我说,所谓回忆,本来就是累人的东西。倘若你执意如此,我也不勉强你。只是,你做不了人了。 小花精,痴生怨,怨成嗔。你要三思啊。 我犹豫了许久,终于放下了手中那碗温热的汤。山脚下经年累月的长久凝望,已经成为我永远无法重新来过的美好回忆。这样有今生没来世的过往,我又怎么舍得忘却? 这一世,我仍旧是一朵卑微的小花,长在汉水边的芦苇丛中。很多时候我会看着天上自由飞翔的苍鹭出神,以一种寂寞零落的姿态。倘若我也有一双翅膀,也许我就能找到他了。我相信不管今世的他变成什么样子,我一定一眼就能认出他来。千万年前那青白色的石头深情专注又卓尔不群的样子一定不会变,刀削一样坚毅的轮廓,冰雪般耀眼的颜色。 当时的我以为苍鹭的自由的。殊不知自由,从来就是一种传说中的蛊语,只听过,没见过。天上群神,人间帝王,又有哪个可以真正拥有自由? 一日,一支竹竿轻轻划进我身边的芦苇从中,我抬头看,原来是摆渡的船家。 船家身后坐着一位羽扇纶巾的翩翩公子,发髻上的丝带迎风飞舞,翩跹有如蝴蝶。他指着我身边的芦苇说,这片芦苇长的如此葱郁,汉水真是风水之地。 我看着身边摇曳的芦苇丛,哑然失笑。今世我与他只有一面之缘,可是他的目光却全部落在我周围,近在咫尺,却独独忽略了我,真是造物弄人。 往后的日子里,我总是孤单地看着天,想象他在滚滚红尘之中谈笑风生的样子。他,真的已经忘了我吗?还是从来未曾记得过? 我想起奈何桥上婆婆说过的话,痴生怨,怨成嗔。也许看开一点,也是对自己的一种宽恕。 三 这一次是我生平第一次骗人。百年如梦,转眼我又一次站在奈何桥前面对面地望着孟婆。 你来了,小花精,我记得你。婆婆笑意吟吟地对我说。 婆婆,这次我会喝了这汤。因为只有成为人,我才有与他相遇的契机。 说毕扬手将汤一饮而尽,把空空的碗铿锵有声的放在桌上。 婆婆意味深长地看着我说,小花精,你有你的命,很多事是强求不来的。 看着婆婆目光如炬的眼神,我心虚地疾步走过。刚才我将那满满一碗汤尽数倒在袖子里,一滴未进。两世满满的思念是我生命中最刻骨的痕迹,实在是我难以割舍的回忆。 其实痴与怨都是旁人妄加的评价,我想每一段感情都值得尊敬。爱一个人,真是需要莫大的勇气,我不怕旁人说我肤浅说我顽固,我只怕你在蓦然回首的时候对我露出鄙夷的目光。我苦苦等待了千年,追随了千年,不奢望厮守一世,只盼望你知道我只是爱你,并无他意。 然而爱一个人的心何其脆弱,如果千万年来默默而长久的注视只能换来与你一次次擦肩而过的形同陌路,我是否可以眼看着你与另一个女子白头偕老相守一世?炼狱般疼痛的煎熬,凌迟般的心如刀绞。三世的回忆终于变得沉重,请你原谅我只是一缕卑微平庸的花魂。 这一世我有幸为人,且是一位绝代佳人的侍女。她叫小乔,即将嫁给吴国名将周瑜。 听说这周瑜不但年少英俊,更是才华横溢有大将之风。小乔临嫁的那天晚上开心地对我说,凝香,我的未来夫君是当今有名的才子伟将,不知像我这样的女子是否配与他一生一世。 我笑着说,小姐容貌倾国倾城,与周郎是才子佳人,真正的天造地设呢。 第二天当我见到小姐未来夫婿的时候,我终于知道当初自作聪明假装喝掉了孟婆汤的报应。这风华绝代文韬武略的周郎,不就是我心心念念了几个轮回的男子。依旧卓尔不群,依旧坚毅的面容,刀削一样的轮廓。羽扇纶巾,斯文清秀,旷世英才,盛气凌人。 他是从小与我情如姐妹的小乔挚爱的夫君,是骄傲狂放的乱代英雄。我跟在他身边,眼看着他与另一个女子恩恩爱爱,情意绵绵。他始终不曾看我一眼,我心里沉沉的思念与爱慕对他来说不过是空气般的透明虚无。我很想对他说,我终于成为可以站在你身边的人了,可是你是否还记得前世那一缕多情的花魂? 其实我明知道他不可能记得我的。心心念念的朝思暮想。从来只是我一个人的事。 周郎精通音律,我常常看到他闭眼倾听乐师演奏的样子,像极了当年半山腰上那青白的石头静默在阳光下的表情,专注而深情。 曲有误,周郎顾。 我多希望自己是在周府演奏的乐师,起码可以让他多看我一眼。可是造物弄人,就像上一世我偏偏不是被他赞叹的汉水芦苇。我不懂音律,只是眼看着那一条条细细的弦触目惊心的剧烈震颤,就像我们孱弱的缘分。 一个阳光明媚的午后,小乔在午睡,我静立在她闺房门口呆呆的望着恍如梦境的天光,一遍一遍地回忆着那些经年的过往,这是唯一拥有的东西。 猛的听到温暖而平和的声音,轻轻地问,她睡着了? 我手足无措地站在这里,愣住片刻,然后慌忙地点头。有汩汩的暖流弥漫在心尖,我的呼吸不动声色地急促起来。 可是他一直没有看我。他只是轻轻地望了望房间禁闭的门,然后把玩着手中的扇子若无其事的走过。 我石像一样一动不动地站着。听着他的脚步声渐行渐远,终于瘫坐在地上,失声痛苦。 心里徒劳的告诉自己,也好,也好。起码他现在是快乐的。 谈笑间,樯橹灰飞烟灭。 我看见他壮志难酬的苦闷,我看见他孤独骄傲的寂寞。可是他还是不曾看我一眼,只是轻握小乔白皙纤细的手指抚平了额间紧蹙的眉。 我爱的人近在眼前,远在天边。我的泪像江水一样湮没了我所有的希望与梦想,我只是一缕花魂,本来就不应该奢望什么的。婆婆说的对,我有我的命,很多事是强求不来的。 痴生怨,怨生嗔。即使念念不忘,也始终无能为力。 第二天,小乔发现自小一起长大的侍女凝香静静地死在房中,神态平和,仿佛洞悉了世事红尘。 也好,也好。起码我没有看见周郎赤壁之战以后的愁容与落寞。自古战事不成功便成仁,周郎只是未得时运相助。他的雄才大略征服了世人,却终究败给了命运。一直所向披靡战无不胜的他,是否能忍受曲终人散的苍凉冷清?我想我见到他失意的样子一定比他自己还要心疼百倍千倍。你可知当你还是一块青白石头的时候,我是多么地希望可以走到你身边用渺小的淡紫身躯为你抵御烈日的灼伤和寒风的泠洌,哪怕只有一点点也好。 你是我宿命中唯一的一道光,照亮了我的前世今生。只是这光亮太过华美绚丽,终于刺伤了我的眼。 也许忘记对我来说,也是种无奈的解脱。无奈,总好过对面不相逢的凌迟炼狱。我的爱太过决绝而惨烈,终于化成一团熊熊燃烧的火焰,终究会伤人伤己。 奈何桥上,我与婆婆再次重逢。婆婆似笑非笑地说,小花精,你回来了。 我仰头喝尽了碗里的孟婆汤。婆婆,您说的对,回忆不过是个累人的东西。 你若早点看透,便不用受这么多苦了。 婆婆有些动容的说。小花精,这么多年苦了你了。 这都是我自愿的,又能怪谁呢。虽然心痛,可是深爱一个人那种缱绻的温存也算是我的收获吧。婆婆,我求您将我的灵魂封存千年之后再入轮回,我对他的爱慕太过深刻,倘若我们再相遇,我恐怕仍然逃不出这段纠缠错结的缘。 好吧,我答应你。婆婆轻拍着我的额头说。 看见的熄灭了消失的记住了 我站在海角天涯听见土壤萌芽 等待昙花再开把芬芳留给年华 彼岸没有灯塔我依然张望他 天黑刷白了头发紧握着我火把 他来我对自己说我不害怕我很爱他 泪水模糊了双眼。抬头,我仿佛看见彼岸的那朵卑微的花孤单地摇曳在风中,意犹未尽地回望着来时的路,岁岁年年。 花事终了。 东瀛情殇 清晰记得那个樱花树下白衣胜雪的女子,青葱玉手轻握横笛,眸子如波,唇若红花,那如醉的笑魇,绽放成我漫长一生中唯一的美好。 一. 明,万历七年。京城。 我带着两名随从溜出王府,一路闲逛来到市集,人声鼎沸好不热闹,我不由得心花怒放。忽然瞧见身边的一辆小货车上密密麻麻插着许多刚出锅的糖葫芦,通透红润令人垂涎,随手拿一支张嘴便咬,滋味甘甜,比起王府那些厨子特制的自是另有一番风味。边想着边径自朝前走,忽有一个身着布衣小贩模样的青年男子挡在我面前,低首作揖道,“这位小爷,你还没给钱呢。”我恍然大悟。我久居王府,衣来伸手茶来张口,竟然忘了在集市上拿东西是要给钱的。未等我开口,身边的随从已经一脚踹过去,狠狠骂道,“平王府小王爷在此,你是什么身份,敢这么跟我主子说话!”那人一个跟头滚出数丈,捂着胸口呻吟不已。我身边一个红色的影子飞奔过去,是一个身着红袄的小女孩,扑到他身上放声哭,连声叫爹爹。 我愕然,然后愧疚和不忍。回头斥责了随从几句,上前扶起那小姑娘和小贩,自怀中掏出一锭银子道,“老伯,下人无理,方才对不住您了。”那身着红袄的小姑娘抬起婆娑的一双泪眼望着我,眸子里透出一股柔软的倔强。我忽然脸一红,十二岁的我自小由诸多侍女照料长大,被她一瞧,却无端地羞涩起来。这时那小贩已经直起身子,面上一扫谦恭卑微之态,竟有一股英气自他眸中射出,垂着头看我,说,“敢问小王爷大名,你人很好,我会记得你。”我这才发现他说话言语腔调颇为奇怪,似乎不是中原人士,适才他只说了寥寥几句所以未能发觉。我抱手还礼,说,“我叫风瑟。”朱乃皇族大姓,我想他们既知我是小王爷,也必知道我的姓氏了。眼角瞟向那红衣女子,只见她脸上泪痕未干,梨花带雨地含笑看我,眼神复杂。我朝她微微一笑,自腰间取下一枚玉佩放到她手里,那玉佩碧绿通透,上面刻着一个仿宋体的朱字。我开合嘴唇,想说些什么,却终究什么也没有说。我只是想送些东西赔偿她,不想看到她哭的样子,仅此而已。 她轻轻接过,说,“我叫雪樱。”我点点头,说了一句“后会有期”便带着随从打道回府。一路上回想适才那个照面,自己也不明白为什么刚刚会把自小带在身边价值连城的玉佩送给一个素不相识的小姑娘。那梨花带雨的笑容,在脑中盘旋数遍,愈加根深蒂固了。 回到府中,一向疼爱我的爹爹早已等在门口,一脸宠溺的表情,责骂也变得柔声细雨,说,“风瑟,我叫你读书习武,你怎么又偷跑出去玩。”我上前拉住父亲的衣袖,说,“那些诗词我已经尽数记下了,现在连老师都打不过我,那武功还有什么好练的。” 父亲拍了拍我的头说,“我知道你天资聪慧,可是我身为平王,当然要为圣上分忧。日后恐怕要让你身入险境,你不学好本领怎么行。”我一脸茫然,看着父亲凝重的面容不明白他话里的意思,只是依言点头。 那日起我用功了许多,埋头整日练功习武。自知自己生性懦弱温和,可是生在帝王之家,这样软弱善良是不行的。那个叫雪樱的女孩子,也时常会在我独自面对清冷月色之时走入我的脑海中。 二. 明,万历十二年。扶桑。 我在京都一个大名家里做下人,因为救一个同伴而错手杀了一个武士,被那武士家族的人四处追杀,只得逃到当时名极一时的柳生一族门下,欲在此拜师学艺。柳生一门擅长忍术,掌门柳生五藏性格怪异,忍术卓绝,素以“能者居之”为门规,不论身世地位只要有能力都可以成为柳生门下弟子。此时我身陷绝境,天下之大,却也只有这里可以庇护收留我了。 然而堂堂柳生五藏,自然也不是平常人随便见得的,我被门口的侍卫挡在门前,进退不得。僵持了数个时辰,我假装离开,转身绕到柳生府第的后山,俯瞰府内情形,伺机闯进去直接面见柳生五藏,或者还有一线生机。 傍晚时分,夕阳西下,天边红色的流云滚滚而来,与山坡上粉色的樱花树交相辉映,美不胜收。我望此良辰美景,不禁黯然神伤。来扶桑已经三年了,父王交给我的任务也已经完成了,本来可以功成身退就此回国,却因为救助同来的随从而身陷绝境,不知还有没有命回到家乡。 这时,身后忽然响起婉转悠扬的笛声,时而缠绵时而欢快,似在劝慰人心。风起,樱花花瓣漫天飞舞,我回头,只见一个白衣胜雪的女子站在夕阳西下的山坡上,青葱玉手轻握横笛,眸子如波,唇若红花。见了我,放下手中的横笛,远远望着我,露出如醉的笑魇。 惊鸿一瞥,只觉那笑容,绝色倾城。我站在原地,忽然丧失了所有思想。她一步一步朝我走来,用扶桑话对我说,“你是不是想来当柳生门徒?” 我深吸了一口气,点了点头,没有说话。她伸出纤纤玉手,递给我几枚四角型的飞镖,说,“你试试用这些去掷那些花瓣,忍术讲究的是灵活柔软,不要用力过猛,却要在手中留些后劲。”我点头,依言将镖掷了出去,将数片樱花花瓣牢牢地钉在树干上,形成笔直的一条线。那女子浅笑,说,“你聪慧过人,想必师傅是会收你做徒弟的。我带你去见他。”说罢转身往柳生府走去。 我站在原地,望着她纤细阿娜的背影呆住片刻,说,“你为什么要帮我?” 她定住片刻,回眸一笑,说,“如果我说因为我喜欢你,所以帮你,你会相信么?” 我重重怔住,直直地望着她,神情惊讶。她却咯咯一笑,说,“我逗你的。如果你不愿意让我帮,不要跟来便是。”说完转身便走。 我在原地呆立片刻,说,“如果我说我自十二岁起便喜欢一个叫雪樱的女子,再也不会爱上别人了,你会相信么?”她回头,眼睛闪过一丝惊异,迟疑片刻,转身朝柳生府走去。我默默地跟着,心中有种异样的感觉缓缓腾升。 柳生五藏以近中年,嗜武成狂,见到我第一次便将飞镖使得炉火纯青,当下收我为徒。而我的扶桑话也已可以假乱真,为免再生枝节,我没有告诉他我来自大明中原。 那天晚上,我一个人坐在院子里望着异乡的明月,心有凄戚。忽然有婉转悠扬的笛声响起,我知道是她。她款步走来,把攥紧的手心伸向我,说,“你还记得这个么?” 我低头,清亮的月光下映出她手心里的萤萤绿光,竟是我送给雪樱那枚玉佩。我百感交集,一把握住她凝雪的手腕,说,“你是雪樱?” 她笑而不语,说,“我现在名叫德川飘南,九岁那年的一个照面,我也一直不能忘怀。今天能再见到你,我已死而无憾。”说着喜极而泣,滚滚热泪落在我手背上。 我心中一荡,一把抱住她,千言万语不知该如何出口。儿时的一个梦,竟忽然成了真。可是不知为什么,我内心深处似乎有一种强烈的不真实的感觉笼罩在那段回忆上。 那以后的日子是自我来到扶桑之后最惬意快乐的一段时光,因为我每天都可以见到她,这个改变了我一生命运的女子。夕阳西下的时候,她经常会在后山的樱花树下吹那首动听的曲子给我听,樱花花瓣纷飞而下,映得她容颜分外美艳。她是个聪明机智的女子,是柳生门下唯一的女徒,深得掌门喜爱。众人都叫她德川飘南,只有我固执地叫她雪樱。 有时候我常常会想,这样幸福平静的日子究竟可以维持多久?如果可以,我会不会为了一个女子而放弃自己的身份使命,亦或民族血统?柳生一门最忌门徒之间有儿女私情,我们的爱,又可以隐藏多久呢? 三. 此时扶桑正直战国时期,狼烟四起,战火逐渐烧遍全国。柳生五藏早年投靠有势力的领主丰臣秀吉,此时为了帮他排除异己,经常派大批柳生门下弟子去刺杀秀吉的敌方将领。 那天傍晚,残阳如血。整个柳生门的门徒只有我与雪樱两个人。师傅柳生五藏正在内堂休息,雪樱端了一杯茶进去,出来之后拉着我走到后山,面色凝重,说,“风瑟,你会不会帮我?” 我点点头,笃定地说,“当然,无论什么事我都会帮你。什么事?”雪樱把唇凑到我耳边,说,“帮我杀了柳生五藏。不要问为什么。”我大惊,定定地望了他许久,忽然觉得她那样陌生。可是我仍然点了点头。雪樱是我生命中的惊喜,即使为她失去性命我也心甘情愿。 我与雪樱一同来到内堂,柳生武藏喝过加了迷药的茶已经昏睡过去。而我始终是个软弱敦厚的人,面对自己的师傅,始终不忍心痛下杀手。雪樱见我面色踌躇,拿出腰间的短剑,直直地向他心脏刺去。就在这时,柳生五藏忽然自地上跃起,左手握住雪樱的手向后一扭,右手抵住她的脖子,厉声道,“德川飘南,我一向疼爱你,你为什么要杀我?” 雪樱冷笑,说,“柳生五藏,凭你也配当我师傅么?我奉命潜伏在你身边不过在等杀你的这一天。记住,丰臣秀吉得不了天下的,真正能得天下的是我们德川家。你现在投靠我还来得及!” 德川家康与丰臣秀吉曾经都是国内最有势力的领主织田信长的手下,而织田信长却在夺得半壁江山后去世,德川家康与丰臣秀吉势均力敌,成了彼此最大的敌人。我没想到的是,雪樱竟是德川家的人。 柳生五藏怒不可遏,说“原本以为你只是碰巧姓德川,原来竟真是德川家康的人。今天就除了你这个奸细!”说着右手一挥,这一下足以斩断雪樱的脖子。我来不及再想,自后一剑刺穿他的背心,鲜血迸出,一招毙命。他的手停在半空,挣扎着回头来看我,一双铜铃大的眼睛愤怒地望向我。我垂下头,不忍再看他。 他断了气,在我手中,死不瞑目。 “你究竟是什么人?”我尽力使自己的声音平静。 “德川家康是我父亲,我是他的第七个女儿。”雪樱直视着我,声色平静。 我忽觉天旋地转。原来我们的身份都如此复杂。原本一个扶桑女子已经很难入我朱家大门,何况是德川家的女儿。以后的路,究竟应该怎样走? 四. 柳生五藏死后,我与雪樱对外传说师傅得了急病暴毙,柳生门下的门徒四散而去。雪樱要回家中复命,临走之前她对我说,“风瑟,我知道你生性善良,我答应你,以后我再也不会让你为我杀人了。父亲曾说倘若我能成功完成这次任务便什么事情都可以答应我,你在这里等我回来,然后我们一起回大明,再不过问家族的事,好不好?” 我点点头。心想待我回家中向父王复命之后就与雪樱一起到天山隐居,那也是我期盼以久的生活。雪樱临行之前吹了一首曲子给我听,她略凝着眉,表情很专注,音乐流转,忽然有种说不出的凄然。我自后环住她,下巴抵在她肩膀上,忽然觉得,这个瞬间,就是我们的一生一世了。 记得我小时候曾经执着于一个问题。人的一生,到底什么才是最重要的?是财富,地位,名声,亲情,友情,还是爱情?这个问题,也许每个人都有各自的答案,又或者每个人都没有明确的答案。 雪樱走后的第二天,我接到平王府的消息,父王知道我在扶桑出了事,派人四处打探我的行踪,终于有人在柳生掌门的丧礼上认出了我。来人告诉我,父王有命,要我即日回国。我的心一疼,与父王分开这许多年,他应该很苍老了吧,其实我也很想念他的。于是派人送了一封信给雪樱便起程回国,信上说我一个月后回来,要她在柳生门等我。 回到大明,父王由众人扶着,颤颤巍巍地走到王府门口接我,不过是几年的岁月,已经让他的鬓角眉间布满了霜雪。他见到我,一把扼住我的手臂说,“风瑟,你做得好!我接到他死讯的时候就知道你没有辜负我的期望。” 我点了点头,心中却涌出一阵淡淡的酸楚。在他眼中,所谓的使命是不是比阔别多年的父子重逢更重要呢?我自小没有娘亲,却是父亲最宠爱的一个儿子。又有谁会了解,其实我要的并不是锦衣玉食权倾天下,我只想要个平凡的家,有一个慈爱的父亲,一个疼我的娘亲,仅此而已。 父王说明天会面见圣上为我领功,加官进爵,前途无量。事实上我根本无意在官场流连,只是一心想找个合适的机会跟他说我与雪樱的事,好回扶桑将她接来。父王当晚回来面露喜色,说皇上赐我蟒袍,封地千里。我借机说了我与雪樱之间的事,以为父王一向疼我,何况此时心情很好,他一定会答应的。 可是忽然发现,原来世间上的事,许多都是错觉。我好象生活在一个巨大的梦境之中,虚幻的人虚幻的事,以及虚幻的感觉。我得到的是完全相反的结果。父王没有答应,并且勃然大怒,因为我的咱三哀求,从此将我软禁在府中。 以我的武功,原本可以轻易逃出府去。可是我说过我是个懦弱的人,恩与情,实在不知应该如何取舍。我只能整日坐在窗边思念雪樱,却不知道应该如何改变现在的状况。直到那一夜,夜风微凉,月光迷离,我忽然在庭院中的石台上发现了那枚我送给雪樱的玉佩,跟着眼前绿光一闪,我失去了知觉。 五. 当我醒来的时候,发现自己身在扶桑。来不及多想,急忙赶往柳生门去找雪樱。只见那里一片寥落荒芜,只剩废墟,不知是谁,已经毁了这曾经繁华一时的府第。后山的樱花树繁盛如初,我的心却空前纷乱,惴惴不安,孤独地坐在花瓣飞舞的山坡上,遥望雪樱曾经来过的方向。 忽然一阵笛声宛如天籁,空灵飘渺仿佛来自天际,我喜极,知是雪樱来了。残阳如血,她自瑰丽的红光中一步步朝我走来,她手握横笛,如花的红唇诉说着分离的凄然,眼睛里的泪透过夕阳,折射出诡异的光彩。 “风瑟,你会原谅我么?”两行清泪沿着雪樱的脸庞落下,我从来没有见过她如此哀伤。 “雪樱,你怎么了?”我走过去想抱她,可是不知为什么,看到她凄切的神情,竟然不由自主地定在原地动弹不得。 “其实,我根本不是雪樱。”她咬着嘴唇,泪如泉涌。我怔住,呆呆站着,脑中霎时一片空白。刹那之间,天崩地裂。我的心瞬间麻木,忽然间失去了所有思想。 “雪樱是丰臣秀吉的女儿,我们本来是很好的朋友,后来因为家族的矛盾,我杀了她。 她以前曾经无数次跟我讲起你,神情里满是幸福,渐渐的,我对素昧蒙面的你也充满了向往……所以我拿了她玉佩,心想总有一天我可以见到你的…… 对不起,风瑟,对不起……”雪樱跌坐到地上,泣不成声。 我仍然呆立在原地,面无表情,有如石像。 雪樱走过来晃动我的胳膊说,“风瑟,我所受的痛苦你知道么?我越是爱你,心就越疼,你总是对着我叫另一个女子的名字,时时刻刻听醒我你的爱是属于她的,而我,只不过是个冒名顶替的骗子而已。我是飘南,我不是雪樱。风瑟,如果是我先遇见你,事情是不是就不一样了?”她哭得肝肠寸断,而我,只觉得心中疼痛到麻木,失却了所有理智和情感。 “为什么要告诉我真相?”我尽量使自己的声音平静起来,澎湃的感情喧嚣在内心深处,信仰幻灭般的绝望。 “因为我不要再当雪樱了,我要你爱我,真真切切地爱我,只爱我。那枚玉佩上染着雪樱的血,我时常可以透过那玉佩看到雪樱的脸,她恶毒地对我笑,一遍一遍地对我说,‘他爱的是我。’是的,错的人是我,是我亲手杀死了她,是我夺走了她的幸福,可是风瑟,我是真的爱你……”她的眼神狂乱而迷离,停止了流泪,干涸的眼睛更让人心疼。 我沉默良久,轻轻拂开她的手,说,“你杀了真正的雪樱,你骗了我这么久,如果你是我,你会原谅我么?你走吧,我真的不知道应该如何面对你。”她的表情瞬间凝固,眼神空洞而绝望。我不知道自己如何狠下心来,只是在转身的瞬间,一串滚烫的液体倾泻而下。我一步一步离开,每向前走一步,心都好象经历了一场炮烙,疼痛异常。 然后我听到鲜血迸出的声音。风四起,空气中飘来血腥的味道,我的心猛地一沉,转过头去看德川飘南,她已经倒在血泊里,手中的剑刺穿了自己的心脏,浓重的颜色染红了她胜雪的白衣,两种凛冽的颜色辉映在夕阳黯淡的光晕中,刺痛了我的眼。 我跪在地上,脑海中浮现出与她第一次相遇的时候,樱花花瓣漫天飞舞,一个白衣胜雪的女子站在夕阳西下的山坡上,青葱玉手轻握横笛,眸子如波,唇若红花。青葱玉手轻握横笛,远远望着我,露出如醉的笑魇。 那笑容,绝色倾城。 巨大的悲伤埂在我的胸口,我匍匐在她身边,眼前绿光闪动,我失去了知觉。 六 我坐在华丽雄伟的船上,四顾苍茫,碧蓝海水自天际滚滚而来,几只海鸥在头顶盘旋鸣叫,我呆呆地站在夹板上,回想着与雪樱的第一次相遇已及那些与德川飘南朝夕相对的晨晨昏昏,心中荒凉一片。我爱的女子,都已经离我而去了,只剩回忆,不时盘旋在我心中最柔软的角落,牵动我一生之中最疼痛的伤口。 当船驶到海中央的时候,身穿红色袈裟须发雪白的老僧用苍老的声音对我说,“施主,此处便可。” 我点头,走到甲板边缘伸出手臂,打开手掌,一个碧绿晶莹的物体自我手中滑落,一闪而过坠入海中,激起一阵细碎的水花。 那日我在王府昏迷,醒来的时候已经是七天以后,手中握着以前送给雪樱的玉佩,泪流满面。我可以确定,德川飘南死在我面前绝对不是梦境和幻觉,空气中血液的味道和那种巨大的悲伤仍然清晰无比。父王见我醒来,老泪纵横,答应了我与那扶桑女子的婚事。他不知道,我的回忆我的爱情,已经物是人非。 这时平王府派在扶桑的探子来报,德川家康最宠爱的的七女儿近日暴病身亡,德川家康悲痛异常,丰臣秀吉趁机反扑,德川惨败。 我忽然间明白,原来那是一个真实的梦境。我与飘南的肉身都留在各自的府上,灵魂却同时回到初次相遇时那个樱花漫天的山坡上。我在家中苏醒的时候,正是她在扶桑气息断绝的日子。 第二日,一个老僧来府中拜访,他是父亲的朋友,相国寺的高僧。见到我的时候,眉头一蹙,上前解下我的玉佩说,“这个东西怨念太重,有怨念的东西会影响心志制造幻觉,施主还是不要留在身边的好。” 我回想起飘南说过的话,这枚玉佩上,凝结着雪樱的血。原来那真实的梦境,都是源自雪樱绵延不绝的怨恨。我依照老僧的话将那玉佩投入碧海中心,只有这样,才可以让充满怨念的灵魂得到安息。 可是雪樱,直到失去了我才知道最爱是谁。我爱的是她,那个不择手段狠毒决绝的女子,却可以为了她爱的人,放弃生命。 其实所有的错都在于我。倘若当年不是我依照父亲的命令潜伏在东瀛杀掉了对大明狼子野心的领主织田信长,他手下的两名大将德川家康和丰臣秀吉就不会反目成仇,飘南也就不会杀死雪樱。她们就都不会死。 我孤独地活着,守着记忆,守着相思。时常想起那个樱花树下白衣胜雪的女子,青葱玉手轻握横笛,眸子如波,唇若红花,那如醉的笑魇,绽放成我漫长一生中唯一的美好。 等你长大 很久很久以前,杜小楼每天早晨都会递给我一支大杯的珍珠奶茶。他细致而温暖的体贴拯救了我的胃,可是我却伤害了他的心。 一 杜小楼面无表情地递给我一杯珍珠奶茶,说,你别总是大早晨的喝可乐,你的胃本来就不好。我接过来大口地喝,喝完了一大半后舔舔嘴唇说,杜小楼你怎么这么厉害呀,这可是郊外的新校区啊,你怎么还一大早穿过半个城市到商业街跑步呢。 杜小楼面无表情,什么话也没说。 我推推他说,你别在这儿耍忧郁了,快去找倪锦吧,凌司在等我。 二 我是在很偶然的机会中认识杜小楼的,他是凌司的室友。 凌司是学校里叱咤风云的人物,亦是文艺部的骄傲。他在这座城市里最红的电台里当主播,单凭声音就迷倒了无数花季少女。可是他本人比他的声音更有吸引力,漆黑如墨的眸子像熟透了的葡萄,诱惑了我这只贪婪的小狐狸。 刚开始,接近杜小楼只是我喜欢凌司的一个副作用,那就是对跟他有关的人和事都有浓重的好奇心。我得知杜小楼每天清晨都会跑到商业街去散步,便以买珍珠奶茶为借口与他同行,借此与他攀谈,打听凌司的行踪和喜好。后来我因为贪睡而放弃了散步,杜小楼便开始每天自动自觉地帮我带大杯的珍珠奶茶回来。 我很少在学校里见到凌司,他不是录节目就是出席某个文艺活动,受欢迎的程度可媲美一个刚出道的小明星。倒是杜小楼,总是冷着一张脸在我身边面无表情地晃来晃去,上大课的时候能碰到,去图书馆能碰到,连去打印社都能碰到。 我说,杜小楼你怎么总跟着我啊。杜小楼眨巴一下眼睛说,我还想问你为什么总跟着我呢。然后两个人面面相觑,一起撇了撇嘴说,反正都碰到了,一起吃饭去吧。 我从不放过任何打探凌司消息的机会,我问杜小楼,凌司真的没女朋友吗?像他这么优秀的大龄男学生怎么会没女朋友呢? 杜小楼看了我的脸三分钟,说,我这个优秀的大龄男学生不也一样没有女朋友。 很多时候他也会认真地给我讲许多有关凌司的事情,比如凌司喜欢在半夜的时候坐在窗台上对着月亮唱歌,唱的最多的就是beyond的《真的爱你》。跟大多数男生不一样,凌司在寝室的时候也是个很干净的人,衣服袜子都按时洗,被子也叠得工工整整。 我听得如痴如醉,歪着脖子一动不动地望着杜小楼,却看不到迎面而来的摩托车。杜小楼一把将我拽到他身边,温暖的手掌在我胳膊上留下一道红彤彤的掌印,他说,以后你走里面,外面车多。 在那一瞬间我真的有些恍惚,当杜小楼的女朋友,应该也是很幸福的一件事吧。我想起那些风雨不误的珍珠奶茶,其实他对我好我怎么会不知道呢。 很多时候,当我们两个并肩而行的时候,杜小楼为了逗我笑,会学着广播里的凌司说笑话给我听。可是,不得不说,他讲的笑话一点都不好笑。 “小白加小白等于什么?”他贼眉鼠眼地问我。 我看着他的脸,默默地眨眼睛。 他哈哈地笑,说,“猜不出来了吧。是小白兔啊,two嘛,就是……哎,柳真你笑什么啊?我还没讲完呢。” 我捂着肚子笑个不停,说,“我笑不是因为这个笑话好笑,而是你讲笑话的样子……实在很像个白痴……” 透过我的笑眼,我看见杜小楼的脸一阵青一阵白。 他不甘心,继续说,“小狗为什么越来越小?” “因为它是小狗嘛。”我随口说。 杜小楼忽然很兴奋,说,“错!小狗越来越小,是因为它越走越远,哈哈哈……” 我看着他那副白痴的样子,差点笑到岔气。 有时候会想,如果我不是先喜欢上凌司,我跟杜小楼之间,会发生什么呢? 三 我依然喜欢凌司,并且依旧坚持不懈地努力着。我的文章开始经常被电台采用,后来编辑打来电话说要我每周给电台情感节目做策划,而这个栏目的主持人就是凌司。我开始有很多机会接触凌司,而他,也终于注意到我的存在。 我与凌司渐渐熟络起来。其实杜小楼骗了我,凌司有女朋友的,只是她远在新西兰,彼此很久都见不到面。我对自己说,没关系的,大多数的初恋都是以分手告终的。 其实,凌司也是我的初恋,我一个人的初恋。 晚上我打电话给杜小楼,我说,杜小楼你骗我,凌司早就有女朋友的。 杜小楼空了一下,所问非所答地说,柳真你最近忙什么呢,怎么总也碰不到你了。还有,凌司有女朋友了,可我没有,你为什么就不考虑我呢。 我握着手机愣在那里,良久之后说,喂,你刚才说什么?寝室信号不好。 期末考试临近的时候我整日泡在图书馆里,凌司忙着在电台里主持新的娱乐节目,学校的功课早已不放在眼里。至于杜小楼,应该正在寝室悠闲地打电脑游戏吧,他从来就不是个临时抱佛脚的学生。 正在我百无聊赖地背书的时候,电话忽然响起好听的铃声,是光良的《童话》,这是只有凌司打来时才有的铃声。我开心得忘了形,忙不迭地接了电话大声说,喂,凌司吗?你找我? 忽然意识到自己的失态,这里是图书馆,所有人都要跑到走廊里去接电话的,而我却站在这里大喊凌司的名字。 房间里的人齐刷刷地看着我,有人愠怒,有人戏谑,原来这个不起眼的女孩子喜欢凌司,恐怕她还不知道吧,喜欢凌司的女孩子绝对可以从食堂排到男生宿舍。然后我看见一个熟悉的身影拎着书包走路带风地冲了出去,很像杜小楼。 我装做若无其事的样子继续与凌司谈笑风生,却有清晰地感觉到心里有什么正一点一点地向下沉。 晚上我发短信给杜小楼,“听说过两天王蓉会来我们学校开歌友会,凌司帮我们拿到前排座位了,一起去看吧。” 这是明显的没话找话,凌司与杜小楼住同一个寝室,这样的消息他又怎么会不知道呢。 杜小楼没有回话,只是在十二点的时候发来了一句晚安。我习惯性地在收到这条短信之后关机睡觉。躺在冰凉的夜色里辗转反侧,脑海中浮现杜小楼冲出图书馆时落寞而伤感的背影。 四 歌友会上人山人海,凌司在王蓉上台之前做嘉宾演唱,与主持人一起在前面抬杠搞气氛,在众人瞩目之下露出老练而迷人笑容。他弹着电吉他唱了一首林俊杰的《一千年以后》,夹杂着女生的尖叫声,无数荧光棒被掷上去,也包括我手里的那根。 我转过头去问杜小楼,凌司为什么不唱《真的爱你》呢,你不是说他最喜欢那首歌么?虽然我不是个很怀旧的人,但是还是觉得他唱那首歌会更有味道。 杜小楼显然兴致很高,他压根没搭理我,只是指了指舞台上劲歌劲舞的帅哥美女,说,“你看那个女的多漂亮。”我“哦”了一声,说,“你是说左边第二个吗?她是我室友,叫倪锦。”杜小楼把头凑过来说,“你有她电话吗?给我给我。”我承认我潜意识里很是不情愿,可是我还是若无其事地翻出手机。 歌友会唱到一半的时候杜小楼就走了,我左顾右盼找他的时候收到他的短信,“我跟倪锦去天桥看星星了,你让凌司送你回去吧。” 我十指翻飞地回复,“谢谢你给我创造机会了。” 歌友会散场的时候凌司很配合地走过来说,“柳真你怎么一个人留在这啊?我送你回寝室吧。”我很淑女地点点头,心花不动声色地怒放。 午夜的空气清澈微凉,我与凌司肩并肩沉默地走,头顶那盏昏黄的路灯忽然就灭了,我们不约而同地抬起头,这是一个晴朗的夜晚,星空美丽异常。 凌司忽然看着我的眼睛说,“柳真,你是不是喜欢我?” 我一愣。 凌司走过来把下巴抵在我的头顶,说,“我们在一起吧。我会试着喜欢你。” 幸福铺天盖地,我却闻到了珍珠奶茶的味道。在那一瞬间,我脑中浮现了杜小楼那张面无表情的脸。 第二天,我成了凌司的女朋友,倪锦成了杜小楼的女朋友。四个人常常在这个城市里狭路相逢,我礼貌地对倪锦点头微笑,再不去看杜小楼的眼睛。很多时候,我会怀念那曾经风雨不误的珍珠奶茶。 也许是为了感谢我撮合了她和杜小楼,倪锦开始对我很好,常常在考试之前帮我印好笔记和复习提纲,甚至偶尔会买珍珠奶茶给我喝。可她越是这样,我就越觉得自己想念杜小楼是错误的,渐渐的,连过年过节时的问候都省了。 时间悠悠地走,人生中最好的时光就这么过去了。高考之后,我跟凌司考到北京,杜小楼跟倪锦考到上海。南南北北,聚散离合,人生也不过如此。 一年以后,凌司以前的女朋友从新西兰回来,我知道他夹在我们中间很辛苦。 我退出,假装看不到凌司在我离开后的释然与解脱。放假的时候,我又回到那个承载了我三年青春的城市,只觉诸多人事几番新。 其实跟凌司分手的时候竟然没有特别难过,我忽然明白,每个人的青春里都会出现那样一个让我们尽情迷恋的人,所有的酸涩苦楚都在那个人身上尽数品尝。我们都会有那样一个人,这与他是谁无关。我们虔诚地等待他来了又走,只留下一道透明而隽永的伤痕,封住记忆,封住单纯。然后我们就长大了,更懂得如何爱与被爱。 很多时候,我们最迷恋的人,却未必是自己最爱的。 五 一日我在商场闲逛,竟然遇到倪锦,她与一个陌生男孩子十指相扣,可那个人并不是杜小楼。 我的眼睛瞪得圆圆的,一句话也说不出。 倪锦走过来很热情地抱了抱我说,“柳真,这些年你过的好吗?柳真你怎么不说话?哦,你在担心杜小楼吧?实话告诉你吧,当年那些复习题和珍珠奶茶其实都是杜小楼帮你准备的。我们从来就没有开始过。”她的声音多少包含着愤恨的成分,听得我泪流满面。 以后的很多个夜晚,我翻出杜小楼很多年以前的电话号码,始终没有勇气拨过去。 因为我怕听到那个好听的女声说,“对不起,您所拨打的号码是空号。” 我更怕,如花美眷,敌不过似水流年。有谁,会在原地一成不变地守候我。 不久之后,beyond乐队来这里开演唱会,我花了两个月的零花钱买了一张贵宾票,听着那些曾经的歌怀念过去的日子,在场的许多人都哭了。当他们唱到《真的爱你》这首歌的时候,我颤抖着手拨通了杜小楼的电话,我高高地向前举起手机,不去听话筒里的声音。杜小楼,我多想跟你一起听这首你最喜欢的歌。 其实当年喜欢在半夜的时候坐在窗台上对着月亮唱《真的爱你》的人是你。在寝室把被子也叠得工工整整的也是你。杜小楼,你以为我真的不知道吗?可是我不能去找你啊,你细致而温暖的体贴曾经拯救了我的胃,可我却伤害了你的心。 演唱会结束后我把手机放在耳边,里面的女声一遍又一遍地说您所拨打的号码是空号,我的眼泪大片大片地落下来,你最喜欢的歌已经唱完了,beyond很可能再也不来沈阳开演唱会了,我是不是再也见不到你了呢? 演唱会散场。喜悦未平的人们说笑着从我身边走过,我独自站在这里,一时间不知道该往哪里走。这时我接到倪锦的短信,她说柳真听到这个消息你不要太难过。 杜小楼,他死了。 我的手一抖,手机掉到地上,像心一样断裂。 回到家按照倪锦说的方法上网看网页,有一则新闻说,一个大学男生为了救马路中间的小女孩,被车撞到,当场死亡。 我看着他的照片,只觉眼睛一片干涸。 泪水倒流进心里,蒸腾,散去,凝结成伤。 直到这一刻,我才发现他已经那么深那么深地刺在我心里,一经拔出,好像经历了一场炮烙,疼痛异常。 没有他的世界,忽然如此空旷。 六 七天七夜,我将自己关在房间里。有人孜孜不倦地按门铃,我蓬头垢面地去开门。 我愣住,眼前的人竟是杜小楼。 我僵立了一分钟,终于确定自己眼前的人并不是一场幻觉,我手脚并用地捶打他,“杜小楼你真该死,你知不知道这些天我是怎么过的,我以为你死了,我以为我再也见不到你了……” 我哭泣着说,暖暖的泪却带着绝处逢生的幸福。 杜小楼抱住我,说,“对不起柳真,倪锦和你都误会了,那个人是我同名同姓的同校……不过看到你为我这么伤心,我竟然有些高兴。” 他宠溺地揉乱我的头发,像在安抚一只受伤的小猫,他说,“其实我早就知道你最喜欢的人是我,只是你自己不知道而已。所以我一直不跟你联络,好让你想念我。 对不起,我只是用这种方式,等你长大。” 尘光碎痕 一. 我叫洪七,住在凤凰山脚下一个小村落里。我家门前有一条清澈的河,蜿蜒曲折,宽处阔若洪湖,窄处不及成年男子一步宽,不动声色地贯穿了整个村落。 绿竹就住在我家对面,河的另一边。此处正值河水宽泛处,一眼望过去,竟似一片平静的海。 想来自出生起,我与绿竹之间的距离就已经如此不着边际。看似遥远,实则只要略绕几步就可一步越过。原来有些事,只有事后才看得清楚。小时候懂得去争取的事情,长大了反而犹豫懦弱起来。 我经常往北走一里多路到河水狭窄处跃到对岸找绿竹。她总是身着一袭淡绿纱衣安静地站在河边对我浅笑,细碎的阳光洒在她如瀑的青丝上,宛如画中的凌波仙子。那是一种美艳妖娆的清纯,面白如纸,唇红如血,笑魇如花,眼睛似一泓幽深的清潭,波光潋滟,晶亮摄人。 绿竹是个很倔强偏执的孩子,如果我有一天没有来看她,她就恼得整整七天不肯跟我说话。两黛秀眉微微蹙在一起,好象受了天大的委屈。 其实,我只有一次没有去看她。那天,我被太尉府的人打断了腿。 很多时候我们会一起坐在山脚下的大岩石上肩靠着肩看夕阳。绿竹轻轻拉扯我的袖子问,七哥,你说,过了这座山,另一边会是什么地方。 我转过头去看她,她一脸憧憬期盼的表情,像极雨后湿润莹亮的翠竹。我很想告诉她,山的另一边,应该是另一座山吧。可能翻过山后面,你会发现没什么特别。回望之下,可能会觉得这一边更好。但我知道她不会听,以她的性格,自己不走过又怎会甘心?即使嘴上不说,心里也会以为我在敷衍她。 于是我只是轻轻拍了拍她的手,宠溺地笑了笑,没有回答她的问题。只是突兀地说,我喜欢绿色。绿竹把脸凑过来说,你喜欢绿色是因为我吧?她鼻息的热气温润了我的双眼,世界氤氲成一片朦胧的绿色清雾,我只觉一阵心醉。 我希望日子可以一直这样平静的度过,有绿竹陪在我身边,山的另一边是什么与我又有什么关系呢。这里有漫山遍野碧色的竹林和我最心爱的女人,如果可以,我希望一辈子都留在原地。 很多年以后,我问过一个叫欧阳峰的人同样的问题。不知道过了这沙漠,后面会是什么地方? 是另外一个沙漠。他淡淡地说,欲言又止。我忽然发现我们骨子里是一样的人,我们都很怕输。只是我比他更怕输,所以我肯为了我爱的人改变我自己。 二. 竹林里有一片竹子开花了,村子里的人都说这是不祥之兆。过了几天,太尉府的人来村子里抢了几个姑娘和壮丁回府当下人,那几家人哭天抢地,一向宁静祥和宛如世外桃园的村子里第一次有了世俗的悲伤。兔死狐悲,大家都知道这种事情有了一次就会有第二次,惶恐的阴霾笼罩了整个村落。 绿竹却是一脸不以为然,扑闪着乌黑的大眼睛,睫毛浓密细长,翩跹如蝴蝶。她自言自语般的说,太尉府是在这座山的另一边么?不知那里是个什么样的地方。 我忽然很恐惧,我觉得绿竹总有一天会离开我。可是我并没有说出来。我说过我很怕输,心里越是在乎的事情就越要装做不在乎。我以为有些话只要不说出来,生活就可以一直保持原样。 一天村里来了个陌生人,披撒着长发,一袭白衣,广袖宽袂,一副山中散仙的模样。眉目清秀,皮肤白皙,美若女子,自面庞上无法猜度他的年龄。他背后有把长长的剑,黑色的剑鞘漆黑闪亮,四周弥漫着浓重的杀气。 很多年以后我惊奇地发现,他与欧阳峰,竟是如此的想象。同样俊美,同样飘忽,同样有浓重的杀气,同样改变了我的命运。 他是村子里来过的唯一的一个剑客,他成了我的师傅。我必须要有足够的能力保护绿竹,我必须要让这种单纯美好的日子延续下去。我的师傅说我骨骼奇特,是个练武奇才,路数阳刚,较之于剑,我更适合用刀。 我的刀很快。数月之后已经可以在电光火石之间把一棵粗壮的树砍成七七四十九截。抱回去给绿竹当柴烧,她笑得眼睛弯成一钩残月,一边烧饭一边对我说,七哥,你真了不起。 我本来就是个很怕输的人,绿竹的夸奖和仰慕使我变得更怕输。男人的信心的确来自女人的仰赖,可是因为太在乎所以总是会怕自己承担不起,久而久之,这便成了放弃的理由。 我加倍勤奋的练剑,很多时候从晨曦初露练到暮色四合。绿竹总是陪在我身边看我练剑,时不时地跑过来用衣袖拭去我额头的汗珠,她的眼睛一天比一天闪亮,眼中的光芒像两簇燃烧着的火焰,跳跃不已。我忽然有些后悔跟师傅学武功,因为这也许会改变我现有的生活。 当我的刀可以跟师傅的剑一样快的时候,他淡淡地问我说,你现在的刀法已经很厉害了,江湖上能赢你的人不多。想不想知道杀人的感觉? 人活得久了,就会有一些事你不愿意再提,或者有一些人你不愿意再见,你会恨一个人,以为杀掉了便一了百了。 其实要一个人死很容易,手起刀落,红色的血喷出来会发出呼啸的风声。可是要忘记你杀了人这件事本身是很难的,杀人杀得多了,心也会变得麻木起来。手上一旦沾了血,这辈子都无法抹掉。 师傅第一次说这么多话,我想他一定杀过很多人,而且现在很后悔。 后来我也杀过很多人,有些是形势所逼,有些是为绝后患,有些是斩草除根。 后来的后来我也很后悔,因为他们的死会让更多人比死更难过。 三. 终于有一天,绿竹摇晃着我的手臂说,七哥,带我走好么,我想去看山外的世界。 我看住她的脸,眼睛里有震怒隐忍的火焰炽热燃烧,劈啪做响。绿竹,难道我和我对你的爱,不足以让你忘记对漂泊流浪自由未知的向往么。 她的眼睛在夕阳暖红的颜色里闪烁着晨星一样的光芒。我抿了抿嘴唇,淡淡地摇了摇头,什么话也没有说。 绿竹转身离去,寂静而沉默。我徒劳地望着她的背影,感觉自己的心一点一点揪成一团,像被撕裂了的含羞草,疼痛而模糊。头顶掠过一群飞鸟,向北决然地飞去。我仰起头目送它们离去,天空湛蓝清澈,没有翅膀划过的痕迹。 后来想想,其实我带你走这四个字也不是很难出口。如果当时我说了,事情会不会就不一样了呢? 当时我以为那证明我在绿竹心中微不足道。以后才知道,其实一个女人要你带她走只能证明一件事,那就是她爱你。 也许我只是输给了我偏激而倔强的骄傲。 绿竹走了。村里人说她是被抓到太尉府了,只有我知道,她是自愿去的。 当她发现山的后边是另一座山时,她会有什么样的感觉呢?也许她会喜欢上那另一座山,也许她会选择继续前行。谁知道呢。绿竹不是个很怕输的人,因为她从来不肯认输。 我开始整日喝酒,昏天黑地,不知今夕是何年。师傅给了我一坛叫“醉生梦死”的酒,说,有个朋友告诉我,人最大的烦恼就是记性太好,如果什么都可以忘了,以后的每一天都将会是一个新的开始,你说,那多开心。 师傅的表情里第一次有了动容和痛楚,我想,说这番话的朋友应该是他很在乎的一个人。 我抓起坛子要喝,师傅按住我的手说,你说你喜欢绿色。其实世界上有许多种颜色。也许会有另外一种颜色或者一种更好看的绿色,足以让你忘记她和她的名字。 山外也许有人在等你传授武功给他,又或者有人在等着传授更高强的武功给你。绿色有很多种,你没有都看过就不会知道你最爱的到底是哪一种。 如果七年之后你还是忘不掉,便回来喝这坛醉生梦死罢。 于是我决定出去闯荡江湖,寻找一缕颜色,或者是一个人,或者是一件事情,又或者是寻找本身。 师傅给了我一个很好的借口去逃避。也许我心底里也有个微弱的隐藏着的渴望想去看看山外的世界,就算只是另一座山,也会跟这座山略有不同的。男人不应该守着一个地方过一辈子,我要到没去过的地方闯出一番名堂来。 很多人以为我学会了武功便抛下自己的女人出去打天下。他们不知道,其实是我的女人先抛下了我。 三. 我来到一片沙漠。在我因为饥饿而奄奄一息的时候,我遇见了欧阳峰。他是个掮客,一个专给杀手拉皮条的人。我替他杀人,他给我饭吃,偶尔也会替我买双鞋子。 有个女人日夜坐在他家门前,手里提着一篮鸡蛋,旁边栓着一头驴子。她想用一篮子鸡蛋的代价找人去杀太尉府的刀客,为他弟弟报仇。欧阳峰当然不会做这种亏本买卖。 烛影轻摇,黑暗中我看到她的眼,火焰燃烧的光芒,亮若晨星。竟是与绿竹一模一样的一双眼,倔强,任性,不肯认输,野心勃勃。 黄沙漫漫,风狂卷她的头发上下翻飞。午夜天寒,她一个人抱着肩膀蜷缩在那里,像一只受伤的猫。我走过去吻了她,她的唇湿润以后红若情花,一片妖娆艳丽的清纯。我想在那一个瞬间里我是爱她的。很爱很爱。爱极了她那妩媚的眼和甜蜜的唇,我想起了绿竹。 我收了一颗她的鸡蛋,答应帮她杀了太尉府的刀客。她自后抱住我,脸紧贴了我的背,温暖而暧昧的姿态。我想,她喜欢我可能因为我够直接,可是直接并不代表木讷。或许是她自己得罪了太尉府的刀客,或许她曾经与太尉府有什么瓜葛,又或许她只是咽不下一口气,于是想要了他们的命。总之不是给弟弟报仇那么简单,因为她不是个简单的女人。 我帮她杀光了太尉府的刀客,自己也断了一跟手指。 欧阳峰问我,为了一个鸡蛋而失去一个手指,值得么? 值得。我说。因为我觉得痛快。 这么久以来,我一直刻意地不去想自己的家乡和自己深爱的女人,甚至连绿色我都不敢轻易染指。她却让我想起了绿竹,想起了内心深处最疼痛的美好,有种划破伤口般淋漓的快感。 我从来没有告诉欧阳峰有关绿竹的事情,我以为像他这样的男子是根本不屑去爱上一个女人的。后来我才知道我错了。他不是不屑,而是不敢。他告诉我要想不被人拒绝,最好的办法就是先拒绝别人。 我一向以为他是个很聪明的人,在这一点上我却认为他很傻。反正同样是拒绝,由谁来说又有什么差别呢。 我拒绝了那个用鸡蛋换了我手指的女人,我希望她不要难过太久。我知道她是跟绿竹一样的女子,离她越近,我便越想绿竹,心也就越疼。更何况,我知道她总有一天会离开我。为了我自己,我拒绝了她。而她却以为我是因为不想把她当成替身要对她公平才拒绝她的。也许她真的不懂,也许她只是装做不懂,在爱情里,每个人都是自私的。 欧阳峰这里也有那种叫做“醉生梦死”的酒,他说是一位白驼山的朋友送给他的。我忽然想到我的师傅,他曾说他的家乡就在白驼山。 我喝了这半坛醉生梦死,它好象真的让我忘记了些什么。只是那些被我忘掉的事会反复出现在我梦里,都是我最放不下的事和最放不下的人。庆幸的是,梦醒的时候也就什么都忘记了,只记得一些最模糊的轮廓。比如,我的家在南方,而我喜欢绿色。 我于是一路往北逆风而行,并不因为那天黄历上的“室星当值,大利北方”这几个字。我只是想远离我的家乡,远离绿竹,远离记忆,远离忧伤。 我翻过一座又一座山,越过一片又一片沙漠,走了很远才知道,世界是没有尽头的,外面的世界只不过多了些色彩罢了。而我最喜爱的绿,始终是竹子的颜色。 四 很多年以后,欧阳峰回到白驼山成为一方霸主,得了个绰号叫做西毒。因为他的武功很毒,杀人的时候比砍树还要轻松。我在北方创立了丐帮,人们称我为北丐。 欧阳峰经常跑来找我打架。有一次打完了我们一起喝酒,他对我说,任何人都可以变得狠毒,只要你尝试过什么叫嫉妒。我不会介意其他人怎么看我,我只不过不想别人比我更开心。 我以为有些人永远不会嫉妒,因为他太骄傲。原来欧阳的骄傲也是很脆弱的那一种。我拍了拍他的肩膀对他说,在这个世界上比你开心的人有很多,武功再好也杀不完的。他们开心是因为他们知道满足。 或许你也可以试着满足一下。你已经是西域的一方霸主,绝世高手。你还想要什么呢? 欧阳峰背对着我说,我想要时光倒流。倘若再给我一个机会,我会带她走,或者一直留在她身边。她不会嫁给我哥哥,而我,也不会在她死了之后才回到白驼山。 我愣了一会。其实当年我也有机会带绿竹走的。我以为我忘记了,其实我只是忘记了一小部分而已。岁月洗去了她背影的任性与决绝,我只记得她的好和她的笑。那是阳光照耀下的竹林清澈迷离的味道。 我告诉欧阳峰,当一个人不再拥有的时候,唯一可以做的就是不要忘记。我说这些话的时候表情是很平静的,仿佛我从未拥有过什么也从未忘记过什么。欧阳峰点了点头,说他也喝了那坛叫做醉生梦死的酒。其实“醉生梦死”只不过是她和我们开的一个玩笑,你越想知道自己是不是忘记的时候反而记得越清楚。 欧阳峰走了以后,我忽然很想念我的师傅,于是动用了整个丐帮去找他。后来我找到了他的儿子,他说我师傅已经死了。我看着师傅的儿子,惊讶的发现他与欧阳峰有着同样的轮廓。 他说他叫欧阳克。 五 后来我用上好的玉做了一根拐杖,晶莹剔透,碧绿无暇,像一截被雨洗净了的竹子,取名绿玉杖,奉为号令丐帮的权利象征。我与它寸步不离,直至命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