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致一九七五》 第一节 再次回到故乡南流那年,我已经四十六岁了。 南流早已面目全非。我走在新的街道上,穿过陌生的街巷,走在陌生的人群里。而过去的南流,早已湮灭在时间的深处。 我走过东门口西门口,走过陵宁街水浸社火烧桥大兴街十二仓,还有我的沙街龙桥街灯光球场和县体育场,旧医院宿舍太平间留医部以及大园,我还走到遥远的纸厂,站在河边眺望陆地坡,对岸的船厂早已不在,沥青的气味也已消失。 雷红,雷朵,吕觉悟,这些我少年时代的女友早已远走他乡。雷朵有将近二十年没有联系了,她在社会之外,早已不跟任何人来往。她的生活是一个谜,一个黑洞。多年来,她抗拒着社会坚硬的车轮,我对此几乎一无所知。高中的同学,只有姚红果偶有短信,而她在n城,也很多年没回南流了。我给安凤美打过数次电话,每次都是电信局的录音,她的电话因欠费已被停机。 亮堂的高速公路崭新而陌生,两边没有旧时的房屋,不时看到新鲜裸露的泥土,有一种雨后的艳红,两旁的水泥加固网看上去像连续不断的大叉,生硬、粗暴、有力,泥土被隔成菱形,但仍散发出一阵又一阵的土腥气。 高速公路,这种逢山劈山,遇田平趟的气概让我心里一震。九十年代有一次,我从南流坐汽车到n城,早上七点出发,晚上七点才到,风尘仆仆十二小时。从北京到南流县,则要整整三天三夜,现在已经不是那条旧路了,除了连绵的香蕉林、偶现的水塘和裸露的红土,就再也没有熟悉的房屋墟镇了。 一切陌生茫然,心里既空旷又拥塞,百感交集,一个过去的故乡高悬在回故乡的路上。 忽然想起一部越南电影的名字,《回故乡之路》。已经忘记多少年了?高中毕业三十年,初中毕业三十二年,一次都没有想起。一部黑白片,它说的是什么? 不记得了。回南流想要见到的人,同学,高中全班,初中全班,小学全班,还有,幼儿园全班,从来没有合影。早就烟消云散。 张英敏说,高中毕业二十年,我们大家都回来,到学校礼堂门口集合。她反复念叨:一定要记得呀!现在毕业整整三十年了,有人还记得,但礼堂已拆,即使回来,也只能在废墟上集合。 没有拍全班毕业照,初中没有,小学也没有。幼儿园倒是有,那是我们的上一届,我和吕觉悟被老师从合影队伍里拉出来,大班只有我们两个人不到毕业年龄,不让毕业,要再读一年。我和吕觉悟先哭了一鼻子,又互相鼓励一番,然后就去后园捡尤加利花去了。吕觉悟说,明年我们再照也不迟。 第二年却没有照相,因为文革开始了。十年,小学初中高中,一九七六年,所有的人都在农村。七七年底,七八年,高考恢复,然后是落榜,大部分人落榜,我们班情况最好,六十三个人有四个人考上了大学。 是因为孙向明么? 孙向明不知今在何方? 孙向明,这个北京大学物理系毕业的外乡人,我们初二的时候,他来到了南流镇,带着湛江口音的普通话,降落在南流中学闷热局促的校园里。他的声音干净而有磁性,就像他本人在课堂上所讲的磁场、磁铁、磁粉、磁力线,等等,一切带有磁的东西。他的皮肤比当地人白且细,眼睛细长,单眼皮。这影响了全班女生对男性的审美,我们坚信,双眼皮大眼睛的男人是很难看的,只有像孙向明一样,单眼皮细长的眼睛才最好看。 此外,还有,他的洗得发白的军装,那个时代最时髦的衣服,圭江大木桥,运沙子,种花生,沼气池,插秧,割水稻,种红薯,种甘蔗,晒谷子。 排球、篮球、乒乓球。拔河。排练演出。 梅花党!这个最让人心醉神迷的字眼从茫无际涯的中学时代、最纷乱最无头绪的年月冲出来,像一把寒光闪闪的剑,一下就劈开了乱麻一样的三十年。梅花党的故事,是我们中学时代最传奇、最迷人的故事,它经由孙向明的嘴讲出来,带着他的湛江话的腔调,以及他北大毕业生的神秘感,以及沉浮在河边、沙子、菜地、稻田,绿色秧苗和金黄色稻谷之上的悬念,到来。 每次劳动,孙向明就讲梅花党的故事。下午,从学校出发,扛着锄头,或者推着一辆空木车,十几个女生前前后后,左左右右,挤着碰着,就像一堆蚂蚁,齐心协力运送一根骨头,专注忘我。每个女生都仰着脸,左侧仰或右侧仰,或者,倒着走。 邱丽香紧挨在孙的左边。 她边走路边用右手拨着自己右边的辫子,辫梢在孙的肩膀上跳动,而她的肘弯也总是要碰到孙。她平淡的脸因为仰望孙向明而浮起一层淡淡的光泽,那是深怀爱情的人内心的光。她专注地盯着他的脸,嘴唇微微开着,随时准备呼应孙向明的每一句话。她说:哦,原来是这样。她拍拍胸口说:呀,吓死我了!她会咬牙切齿地指责故事中的某个人,好像跟她有着直接的杀父之仇。她惊呼兼安抚,并且总是一再追问:后来呢?后来呢? 她永远走在孙的左侧,好像那是她的专门位置,一个他人无法占领的王位。 邱丽香帮孙向明拿着一把铁锹。那是她视为圣物的东西,平时就放在孙向明宿舍的门背后,有时孙不在,门虚掩着,她就私自闯入,一个人在孙向明的宿舍里转来转去,东看看,西摸摸,床底的藤条箱子,脸盆架上的脸盆和毛巾,书架上的书,无非是物理教科书,毛泽东选集一到四卷,此外有一本全国交通地图册。邱丽香喜欢摸这些书,她用一根手指头,碰碰这本,又碰碰那本。 邱丽香打扮孙向明的铁锹,她在木把上缠上了好几道塑料绳,细细圆圆像粉丝那种,粉红色的细塑料绳子,邱丽香自己就爱用这种细绳子扎辫子。她把孙向明的铁锹打扮得像一个傻大姐,满心欢喜。然后她站在校门口,看到孙向明扛着铁锹走过来,她就抢过来,扛在了肩上。 只有她一个人扛着铁锹,人人都甩着手走路。很快她就跟不上了,她被挤到了一边,而她们,全都围着孙向明,挤着碰着他,他的后脑勺在她们的背影中越去越远。谁都不知道她被甩了后面。孙向明也不知道,他一点都不知道,他根本就把她忘了!邱丽香一下跑了起来,她冲进这片背影中,她肩上的锹撞到了别人,然后她就紧挨着孙,她的前方和后面,有铁锹把顶着,就都不能走别人了。 光着脚,南流镇从四月到十一月是夏天,大多数人都光着脚。梅花党,这样好听的故事,谁会留意脚下的路呢,总会有人踩着锋利的瓷片、玻璃、木刺、竹刺,或者,屎。鸡屎、鸭屎、狗屎,也有猪屎和牛屎。镇上的居民都养鸡,机关里也有人养。在南流的街巷,鸡屎鸭屎狗屎,随处都是。 连牛屎也都有。农民把牛从圭河对岸赶过来,过了桥就是公园路了。我们就是走这条路到十二仓气象站。我们从学校出发,如果是六月,校门口的一排凤凰树就会开满树艳红的花,地上有花瓣,我们光着脚踩在花瓣上,嘴上吱吱喳喳一眨眼就走到东门口,东门口通向五条路,最左边的那条就是公园路,路不宽,但安静,也干净,只是偶尔才会有牛屎。有一幢房子有点神秘,县文艺队经常在那里排练节目,有歌声传出,手风琴、二胡和笛子,它们交错传出,或者隐没在众声之中。我后来才知道,这房子最早的时候是教堂,后来拆掉了。 梅花党的故事总是走到这里才开始讲,因为东门口车太多,交通复杂。过了东门口,到公园路了,公园路安静人少,也没有车,好了,女生们一声紧一声地催,她们说:孙老师,快讲呀,快点讲吧!孙向明便说:好,讲。大家屏息凝神,紧盯着他的嘴。这嘴却闭着。大家又催说,讲呀讲呀,再不讲就造反了啊!孙向明这才问:上次讲到哪里了?马上有人答道:讲到王光美的旗袍上有一朵梅花。 王光美的旗袍上有一朵梅花,这样的情景太让人心往神驰了!多么奇异!又是多么神秘!带着遥远而高贵的气息,降落在南流镇平凡的日子里。王光美,国家主席刘少奇的夫人,已经被批倒批臭了,在漫画里其丑无比,又丑又妖,是全国最妖的一个形象,一个妖精,正因为其妖,像一朵有毒的花,我心里隐隐的有点喜欢她。在我看来,有一个妖精,政治漫画才变得不那么枯燥了。大家都知道她是美蒋特务,但她身上的旗袍有一朵梅花,真丝的旗袍,高洁的梅花,跟一个巨大的秘密有关,我们沉迷其中。 王光美、郭德洁,梅花。 郭德洁是谁?有人问。 你们连郭德洁都不知道吗?孙向明很吃惊,他看看我和雷红,我们是医院子弟,又看看吕觉悟,她爸爸是水利局干部,他又看张英敏和丁服,还有姚红果,她们脸上也是茫然。姚红果家在县委会大院,她爸爸是教育局副局长,她说:谁知道郭德洁啊,她又不是郭凤莲。 那你们知道李宗仁吧?孙问。一时也无人应对。孙正要说话,我和吕觉悟几乎同时说,我知道李宗仁。我们是在同一个地方听同一个人说的。小学我们两人同班,有一个女生被取了外号叫孙中山,女生说孙中山就孙中山,孙中山是好人,却有个男生说孙中山是坏人,女生不服,当即问班主任,班主任被问住了,她说,我下次再回答你们吧。女生抢白老师,说:毛主席还跟孙中山握过手呢!老师也不含糊,说:李宗仁也跟毛主席握过手,还上过天安门呢!说过她就开始上课了,上的是毛主席语录,“学制要缩短,教育要革命,资产阶级知识分子统治我们学校的现象,再也不能继续下去了”。 我们隐约觉得,孙中山可能是好人,李宗仁可能是坏人。 李宗仁是干什么的?不知道。 我们不知道的事情太多了。 如果有人踩到屎,那一定是邱丽香,如果有人扎了刺,也一定是邱丽香。邱丽香是一个大倒霉蛋么?是。她是一个容易被人捉弄的人么? 这是我和吕觉悟、雷红三个人的结论。 她踩到屎,我们不心疼她;她扎了刺在脚上,我们也不心疼她。我们每次去孙向明宿舍总是碰到她,她就是我们的敌人。她有点胖,她爸爸在猪仓当会计,经常要给收购的生猪过磅,小学的时候一放学她就到猪仓去,身上有一股永远洗不掉的猪屎味,于是,她的外号就叫猪仓。 再也没有一个女孩子的外号比这更难听的了!猪仓,猪的仓库。她还被叫过原子弹,还被叫过冲击波。冲击波这个外号还有点形象呢,不知是谁先叫出来的。邱丽香的rx房比一般女孩发育得大,她跑步和走路,前面两团扑腾得厉害,她坐下来,前面则鼓鼓的让人脸红。她为什么会那么大呢,真难看,像个妇女! 冲击波的外号不记得是谁取的了,我们年幼无知,以给同学取外号为乐。 我们沿着东门口、公园路、水浸社、木器厂、石灰街、火烧桥、搬运社一直走到大兴街,大兴街上最著名的房子是俞家舍,那是一个大宅院,四进、有楼、回廊,有奇异的带圆柱的隔断,拱门和带花纹的台阶。二00五年夏天,母亲告诉我,俞家舍就是我的出生地。 但三十年前我并不知道这个。我紧跟在孙向明的右侧,我的旁边是吕觉悟,我的前面是雷红。梅花,梅花暗道,旗袍上的梅花,王光美、郭德洁,它们交织在一起,成为一幅神秘的织锦,织锦在我们的头顶飘,五迷六道,走到哪里谁又知道呢!我们走过了俞家舍,走过了大兴街,但我们浑然不觉。只觉得刚刚出了校门不久,猛一抬头,怎么就到了十二仓,这么快!我们不想这么快。到了十二仓,再走一段土路就到气象站了,就得劳动,就得散开。 谁能舍得呢,我们的梅花党。 我愿意成为梅花党的一员,或者,侦破梅花党的一员,敌我双方我都愿意成为。我最愿意当王光美!万众侧目,在遥远的北京,化身为无数个妖精,旗袍飘飘,花环缭绕,隐蔽的梅花,像星星一样。当郭德洁也不错,郭长得什么样?她很漂亮吗?从海外归来,海外就是天外,让人无从想象。还是当王光美吧。当王光美! 多么反动!多么不可告人! 又是多么奇怪。小学的时候,女孩子之间吵架,最狠的一句骂人话就是:你是王光美!这意味着美蒋特务、永远跟大叛徒大内奸大工贼刘少奇连在一起,永世不得翻身,还要再踏上一只脚。但是时过境迁,革命时代已经到了末尾,已经很久没听见有人打倒王光美了,她消失已久,不知去向。忽然,孙向明的梅花党把她带来了,她出现在一朵梅花中,成为我的秘密。 怀有同样秘密的还有其他人么?那些生涩的女生,豆蔻年华,却像绿豆中的铁豆,煮多久都煮不开,白白受党教育多年,是非不分,脑袋里是一锅糨糊。 我们是爱王光美,还是爱孙向明呢? 第二节 雷朵有许多年不见了。二十多年。没有任何联系。她自绝于社会,生活在正常的秩序之外。 高中二年级是我最孤独的一年,孙向明已调回他的家乡湛江,从此再也不能见到他。初中我跟吕觉悟、雷红同班,三人是死党,同进同出。但高中我跟她们不在同一个班。 没有孙向明,没有吕觉悟和雷红,没有考试,文艺队没有排练新节目,也没有排球赛。这一年我不再当班干部,被选掉了,因为我的日记不健康,被人偷看,之后公诸于众。在班上我没有朋友,我离群独处,不把自己当成班里的一员,对所有事情漠不关心。我脱离班集体,不在自己班的宿舍住,自作主张,搬到低一年级的雷朵她们班的宿舍。那一年,初中重新恢复三年制,我高二,雷朵初三。 我是怎么搬到雷朵她们班的宿舍住的呢?我已经不记得了。我在高中,她在初中,我们班的宿舍跟她们班的隔了两幢楼。不知为什么,没有人干涉我。 我对雷朵说:我们早上要起来跑步,要锻炼身体。六点半,你一定要起来!她很乖,她说好。早晨六点半,我们在街上跑步,一前一后。天刚蒙蒙亮,清洁工正在扫地,街上洒着水,尘埃扬起,我们跨越大大的竹扫帚,一跳一跳的,一直跑到人民饭店,那里热气腾腾,包子粽子油条馄饨豆浆,香气诱人,此起彼伏。如同听到号角,我们饥饿的胃开始苏醒,胃伸了个懒腰,像狗一样。我们的腿也开始灌铅了,灌的是铅字,印刷厂那种铅字模,一粒一粒的,是累字和饿字,咔嗒咔嗒往腿里灌。三分钱一碗,肉粥,一人一碗,然后溜达回学校。 还有散步,这个词如此文雅,代表着文明的生活方式,超越了南流镇的平常日子,这是我自少女时代始一直热衷的事情。我总要叫上雷朵,我说,吃完饭散步去。她说好。我说一吃完就去。她说好。我说等太阳落山再去。她说好。她听我的,特别乖。我们不说话,一路走到东门口,过了东门口我就让她说说话,她问我:散步是要说话的么?不说话就不好吗?我说是。于是我们就开始说话。 东门口、西门口、新华书店、照相馆、文具店、百货公司、糖烟酒公司、服务公司、华侨大厦、工商联,转了一圈觉得差不多了,我们就从水浸社电影院这边转回来,或者从灯光球场工会那边回,有时也走到大兴街,但大兴街太远了,我们一般不去。宁可去沙街,去河边,但河边的路不好走,桥也不好走,走到半截,也就回来了。 长盛不衰的话题,是爱情。 雷朵的初恋。她的心上人。她饱含爱情的声音和面容,她的眼睛,波光潋滟。 雷红和雷朵,两姊妹都是美人,但在我看来,雷朵的美更单纯拔俗。她天生就适合当一个爱情对象,谁都会爱上她的。而一旦有人爱上她,她就被点着了。她的心一点点燃烧着,但她克制,不让蔓延成大火,内心的火光映照着她的脸,那是不可名状的光泽,就像另有一束月光,白天黑夜,单独笼罩着她,安静、温润,使她看上去就像一种稀世的花草。 在我们交往的七八年时间里,她爱过两个人。她爱上谁,就让谁来找我。她对我的判断力深信不疑。 先是文良波,后是喻章。 文良波和雷朵同班,全校画画最好,是未来的画家。他的连环画甚至出版过,他的目标是g省第某届美展。他的老师在n城,每个月他都要到n城见他的老师,他背着大大的画夹,带着一个月的习作,从南流镇赶往玉林,乘七个小时火车到省会n城。一天一夜,他再回来,带着老师的指点和作业,面容坚定,一往无前。 他还会拉二胡,是校文艺队的乐队成员。他个子高高的,身材修长,皮肤白净。他的字写得很好看,后来,雷朵的字跟他写得一模一样。他的信也写得很好,他含情脉脉,是个情种。一九七五年的春天,两人的地下恋情如火如荼。 我和雷朵在街上走,忽然,她紧张起来,她拉拉我的衣角,说,他来了。我问:谁?她小声说:他。文良波。说到文良波三个字的时候她的声音骤然虚弱下来,好像溺了水,奄奄一息。她紧紧挨着我,僵着脖子,目不斜视,走过了艰难的一段路程,直到文良波完全消失。到了西门口,她颤抖着声音问:他走远没有?他回头没有?然后她突然软下来,双手捂着胸口说,我走不动了,我要歇会儿。 她说:爱一个人就会怕,越爱就越怕。 她怕往回走会再碰到文良波,我们便决定既不往左拐走公园路,也不往右拐走灯光球场,而是一直走到大兴街,这与我们回家的方向完全相反。她抓着我的手,一直往前走,越走越远。我们不再讲话,她的心咚咚跳,快要跳出来了。她的心跳通过她的手传到我身上,我知道,这跳动就是一种叫爱情的东西。 既折磨,又享受,它盛开在雷朵身体的深处,隐秘、奇异,它浓烈的气息吹过我的少女时代,成为我生命中的光华。 她让文良波来找我。 文良波就来找我,他到我家,让我看他的画,他在一旁很斯文地坐着,很谦虚,也安静,他是一个好青年。他带来的画有写生,有素描,也有创作。他的素描不错,毕竟磨了许多年,从八岁就开始了。但他的创作平平,看不出有什么特点,在我看来,它们太平淡了,让我无从夸奖。不过还好,我是一个外行,对于外行的看法,完全可以不放在心上。文良波仍然微笑着,仍然谦虚,他跟我谈起了文学,认为只有通过文学才能提高自己,画出来的画才能有深度。他的老师也是这样说的。 然后他就走了。他一走雷朵就跑来问我:怎么样,他怎么样?她神情紧张,等着我的裁决。我说好,不错。 她便放心了,然后她就兴奋起来。他说他将来要做大画家,大画家的画特别贵,能卖很多很多钱,然后,她说,我们就会经常到国外去,还会有别墅,我跟他说我喜欢大海,他就说我们要在海边买一幢别墅。大海边,多好啊!我喜欢白色的房子,在悬崖上,太阳一照,闪闪发光!我从雷朵的眼睛里看到了我们都没有看到过的大海,看到了那幢当时不存在,将来也永远不会存在的房子,它就在那里,在雷朵的脸上,虚幻,浮动,像梦一样。 在一九七五年,这些都像痴人说梦,天方夜谭。在今天的雷朵看来,这一切都俗不可耐,但在一九七五年,它们遥不可及,因而带上了一定的彼岸色彩。大海,我们只在电影和图片上见过,大海边的悬崖,海边白色的房子,我们对这一切的虚构就如同对天堂的虚构。 到达天堂的路口上有文良波,他白净,微笑着,谦虚。雷朵崇拜他,他们热恋。 恋人的神情永远藏不住。树叶不断地生长,花不断地开,没有什么能挡得住。他们的笑容跟别人不一样,迷迷蒙蒙的,把眼睫毛都打湿了,却不知道水珠是从哪里来的,他们带着笑意,却与旁人无关,嘴唇是红的,额头是亮的,眼睛更亮,声音柔软,接近音乐。 大家就都看出来了。 两个人像金童玉女,是上天特别关照的人,赏心悦目,真是天生就应该是一对,如果他们不是一对,可就辜负了天,也辜负了地。同学知道了,慢慢地,老师也知道了,到后来,家长便也知道了。没有什么不好啊,是有点早,但良性发展,健康,也没有出事,学习也没落下来。 但两人的恋情戛然而断,只停留在中学时代,所有的人都想不到。真是世事难料,变幻莫测。为什么会分手,是因为喻章么?文良波曾经痛心疾首么?雷朵曾经撕心裂肺么?所有人都不知道。我也不知道。我上了大学,雷朵上了师范学校,她的信无法描述,我给她的信也日益稀少。 喻章长得很像印度人。 黑肤,高鼻子深眼窝,神情严峻,对人有震慑力。很奇怪,他不是那里的人,他就是玉林人,而且不是某个大院的,就是玉林街巷里长大的孩子。你很难想象这个人怎么就是玉林本地的人,他很奇怪的,他应该来自远处,一个我们不能到达的地方,比如印度。但他就是玉林这个地方生长出来的。他以另一种风格来到了,不由分说,带着雷朵一生的命运,以及日后他们的孩子们的命运,以雷霆万钧之势到来。 雷霆万钧,我想到的就是这个词。 像风暴一样,他摧毁了雷朵原有的一切价值观,整个世界都改变了,原来有意义的不再有意义,艺术、工作、生活,成功和失败,生和死。 先是工作,雷朵师范毕业后当小学的美术老师,喻章不工作,她养着喻章。后来她有了孩子,她也辞职了。他们没有生活来源,但他们有一伙人,有饭大家吃。他们认为多食是一种愚蠢和浪费的行为,节食则可保持头脑清晰,增强精神。所以他们每天中午吃一顿饭,晚上只喝清水。有时喝一碗米汤。 雷朵后来又生了孩子。一九九八年我听说她有两个孩子,二00五年夏天,雷红说雷朵有三个孩子了。雷朵和喻章两个人早就放弃了任何职业,三个孩子都不上学,由他们自己教育。早年他们在桂林的漓江边住着,很多年过去了,二00五年夏天,我听雷红说,他们现在在昆明郊外生活。他们有饭吃。但我始终不知道他们靠什么为生。种菜?养鸡?还是养了猪呢? 脱离了现代社会,在乡下养一群猪,每天剁猪食,煮猪潲,还要清猪屎,这是我所想象的,一个反社会的人,一个离群索居的人所拥有的日子。不然就是养一群鸡,一只公鸡,十几只母鸡,或者更多。每天把鸡赶到山坡上,或田里,晚上再去赶回来。这是我三十年前插队的时候干过的事情。但喻章雷朵不杀生,他们不吃任何动物。那就让他们种一片玉米吧,纯粹的、美的、有益的植物。宽大的叶子,头顶着红缨,饱满而结实,甚至也是多情的,诗意的。整个山坡种满了玉米,不需要太多的劳作,却绿叶红缨,蔚为壮观。我的朋友雷朵,她头戴大草帽,站在玉米中。 她让人心疼。一个美好的女性,为了喻章,一个游手好闲的人,她献出了自己。这是所有人的看法。 他们不会养猪,不会养鸡,也没有种一大片玉米。他们没有生活来源,但他们有饭吃。就是这样。 像邪教一样。 用了二十年时间,雷红终于接受了雷朵的生活方式。整个八十年代,整个九十年代,每次提到雷朵,她就说,太邪了,简直像邪教,好好的一个雷朵,为了一个喻章,不要工作,落到这个地步。二00五年夏天,雷红终于说,雷朵比我们所有人都活得好。 一开始,喻章只有十八岁,他不是我们认为的邪教领袖(所谓邪教领袖,也只是雷红想出来的一个骂人的词,喻章抢走了她的妹妹,不如此不足以出一口恶气),他只是一个美术青年,像文良波一样,画素描,搞创作,画着油画。他的画上永远都是浓绿的森林,林中有一条小路,或者是山坡,色彩仍是各种绿。 他来到n城,把画拿给我看。他每隔一段时间就到n城,寻访同道和知音。我那时已经大学毕业,在n城工作,他和雷朵也从师范毕业,雷朵当上了小学教员。雷朵让他来找我,他看上去很沉静,却能说出许多自己的见解,那是文良波所没有的,而且一辈子都不会有。 八十年代风行现代派,现代派如同一匹猛兽疾驰过大地,文学、音乐、美术,一切艺术门类,无不以现代派为最高价值。但喻章喜欢俄罗斯巡回画派,他甘愿落伍,猛烈否定毕加索以来的各现代派画家,异常坚定自信。他一个中专生,没有多少学养和见识,却如此有自己的主见,这使我刮目相看。第二次来,他不再带画,他谈宗教,却不是我们认识肤浅的那种。我只能听他说,基本无法对话。 后来他就不来了,我们也不再通音讯。 他带着我少女时代最珍贵的朋友,渐渐远去,头也不回。他们在这个社会失去了影踪,像两颗珍珠,沉入了大海。他们永远也不会再探出头来了。 二00五年夏天我回到南流,清理旧物,发现了一封喻章写给我的信,那是二十多年前的信,用很黑的铅笔,写在一张十六开的白纸上,字很疏朗,天头地角都不留空,左右两边也都顶到头,没有任何东西能束缚他。他在信中说,艺术不是一种用来出人头地的东西,也不是荣华富贵的筹码,艺术存在于天地之间,源于自然,又归于自然。 有一段时间,我和雷朵互称姐妹。我们写信,她称我为飘扬姐姐,我则称她为雷朵妹妹。 一九七七年四月,我在六感插队,她在念高中二年级。我到玉林参加一个通讯员学习班,一日上午,忽然有人进来冲我说,那个,李飘扬,你的妹妹来了,他身后一闪,雷朵就蹦出来了,真像是从天上掉下来的。我吃惊之极,目瞪口呆,无论如何,太让人难以置信了! 她就在那里,门口,阳光明媚,从天而降,一个人。 我问她:你怎么来了?她说,我一想,我就来了。我又问:你一个人来的?自己坐班车?她点点头。又问:学校请假没有?她点点又摇摇头。她整个人光亮明媚,也如同阳光。 所有的人,也都脸上一亮,不知道从哪里蹦出这样一个女孩子,那样美好,那样不可思议。主事的是个老头子,他问雷朵:小家伙,你是从哪里来的?雷朵也不怕生,她落落大方说,我是李飘扬的妹妹。老头又问:叫个什么名字呢?她朗声应道:我叫雷朵,雷电的雷,云朵的朵。老头说:好,好,这名字真漂亮!又问:你也写东西吗?雷朵抿嘴一笑,说:我不写东西,我画画!老头连声说:好好好!好好画,好好画,哪天把你的画拿来我看。又连连差人叫来一个专职美编,把雷朵一番介绍。美编是个年轻小伙子,他没说什么,转身就回办公室找出一个厚厚的速写本,送给了雷朵。 一个十足专业的速写本,厚厚的纸张,宽大的开本,雷朵一遍遍摸着这本子,把它贴在脸上,又紧紧抱在怀里,她脸上笑成一朵花。 那是最灿烂的日子。空气中满是蜜蜂的声音,甜丝丝的,纯金般的音色终日缭绕。 我最后一次看见雷朵是一九八四年,我从n城回南流,路过玉林,我到雷朵供职的小学去看她。她当时住在走廊尽头的一间房子里,室内陈设简单,仅一床一桌,有两只木箱。她和喻章已经结婚了,但房间里没有多少喻章的痕迹。她还没有辞职,她心态平和宁静。我说,在小学里当美术老师是很轻松的。她笑笑。 后来我就再也没有见过她。 我们两家都搬了,不再住医院的宿舍。有段时间她们家住在教育局的宿舍,在陆地坡那边,要过圭江大桥。每次回南流,我都要过桥去找她们,没有电话,只能碰。我没有碰到过她们一次,一次都没有。 她们的母亲是一个忧郁的大眼睛女人,神情淡漠。雷红不在,她说。雷朵呢?雷朵也不在。我以为过年,她们至少会回来。但她们一个都没回来。雷红当时正陷入一场昏天黑地的爱情,在八十年代,很是惊世骇俗,她爱上一个有妇之夫,两人私奔到外省,她放弃了稳定的职业,n城的户口,与父母闹翻。 我一次也没有找到过她们。后来她们家就不知搬到哪里去了。 即使找到雷朵,我们精神上也早已远隔重洋。 雷朵啊,李飘扬,时光夺走的东西,就再也不会归还你们了。 第三节 二00五年夏天,我站在南流中学的水塔边,在八月的太阳下,与自己的少女时代迎面相撞。我看见十五岁的自己,在水塔边冲脚,她的脚沾满了沙子,水塔旁的木棉树正开花,肥厚浓红的花朵在蓝天下。 清凉的水流注在我的脚面上,水花四起。我穿着蓝裤子,光脚丫,地上有一层薄薄的水苔,我单腿站立,水花四起。水塔旁边就是孙向明宿舍,他的窗口正对着水塔,他就要来了,他将端着他的脸盆,那上面有大红的喜字,俗不可耐,这是南流百货公司里仅有的花色,他的毛巾是红白相间的彩条,他的拖鞋是人字拖,蓝色的。 再也没有比人字拖更性感的拖鞋了!本地的男人和女人都是穿木板拖鞋,老人和孩子,统统都穿木板鞋。用木头削成厚厚的鞋底,再钉上一条三指宽的胶带,黑色的,比汽车轮胎薄一点,里面织着棉线。我们管这叫木鞋。 木鞋拖在地上,发出嗒哆嗒哆的声音,清脆而嘹亮,有一种亚热带小镇的气象,喜庆、放荡、洒脱,我无比喜欢。我愿意此刻我的脚下就贴着某一双木板鞋,脚面光裸,脚底下的木板坚硬、平滑、微凉。我将穿着它,重新回到我的南流,拆掉的房屋将一一复原,我的凤凰树、我的沙街、我的码头,将像倒放胶带的电影,在时间中重新复活,所有的事物,在凤凰树叶和花瓣纷飞中,缓慢地站起来。 我或者在南流的上空行走,穿着过去岁月的木拖鞋,我听见自己的脚下击打在青石板上的声音,嘹亮而旷远。我从上空俯瞰南流镇,看见三十多年前的自己,站在木棉树的水龙头旁边,水花从脚背上飞起。 人字拖,像人字的拖鞋,简洁而性感,夹在脚拇指和二指之间,每走一步都要夹紧。那上面的脚白皙瘦削,棱角分明,有雕塑感。还有汗毛,使人无端心跳。孙向明的脚天生就是用来穿人字拖鞋的,再也没有人能把人字拖鞋穿得像他那样好看的了。 他就是在水塔边把我做的游标卡尺折断的。 我没有见过一个老师这么粗暴,我不明白,他凭什么。我完全懵了,意外,震惊,全身的血往头上冲。接着又像有人在后脑勺打了一闷棍,血一下子又四处逃散,头脑一片空白。我不知道发生了什么事情,只感到水龙头开着,水哗哗流,我不知道该拿它怎么办。 这把游标卡尺,是我们物理期终考试的考卷。书面考试废除了,强调实践,自己动手。 三合板是从哪里找来的呢?抑或是松木板?杉木板?母亲单位有木工房,永远都有,有一段时间,木工房就设在饭堂里。比正常条凳长两倍的长条凳,有两块砖头那么厚,上面布满了刀斧的痕迹,一头有一细铁条,绑着墨线,摇着墨盒的把柄,墨线就会不断地吐出来,再用手一弹,木头上就有一道笔直的墨线了。锯子吃进墨线,一进一出,锯末从窄小的缝隙漏下来,木头渐渐被锯开。有不同的锯子,齿疏的,齿密的,长短大小不一。还有刨,长刨、短刨,圆刨,斧头,凿,尺子,在工具箱里,闪闪发亮。 我喜欢看刨木板,比起锯木头的逼仄吃劲和断裂,刨木板有一种舒展,优美而从容。叉开腿骑在条凳上,本来不雅,但他伏在木板上,好像在倾听木头说话的声音,又像木头散发了一种隐秘的香气,他伏得这样低是要闻这气味。木头说了什么呢?我们不知道,但木工知道,他一下一下地推着刨子,把全身都送出去,一高一低,刨花又软又薄,曲着卷着,从刨子开口处滑出来,一片又一片,撒娇似的,带着好看的木纹,奇异,美妙,从不重复。木工有时也会迷进去,他小心地摸一摸光滑的木板,再刨几下,再摸一摸,它是谁呢?是他的老婆吗?大概,他有时就把木头当成他的老婆吧。 刨花堆积,木香弥漫。 在我十六岁的时候,我曾经在条凳上刨过一小条木板么?我是否找到过一块木质紧密花纹好看的木板,央求木工师傅帮忙刨光呢?我是那样重视这把卡尺,我希望做到最好。我希望把它拿给孙向明,我说,我来交卷了,他看到它,眼睛一亮。然后,我心里就能开出花来。我找了各种木板,松木、杉木、樟木、苦楝木,但我没有能力摆弄它们,刨子在木工手上很轻盈,到了我手上就很重,刨花不长,寸草不生。我只好找来三合板,用铅笔在上面画出卡尺的形状,用刀削,一点点的,又用砂纸打磨,粗砂纸磨三遍,细砂纸磨三遍。又仔细画上了刻度,又刷上了清漆,透明,油光水滑,对我来说,已经到顶了,要知道,我根本不是一个手巧的人。 孙向明对我太严苛了。 我无端觉得他应该宠着我,无论如何。 那个毫无道理的十六岁,一个傻女孩,她觉得人人都应该宠着她,事实上,她已经被宠坏了,她真是欠人当头一棒啊!她是不知道,生活迟早要教训她,晚教训不如早教训。 在这之前,已经交过两种作业,原子模型和化学反应炉剖面模型。反应炉模型两人一组,我和张英敏自由组合,两人找来硬纸壳,做了反应炉外壳,又在纸上画了焦炭和火,交上去,化学老师立即给了a等成绩。我的旧影集里还保存着一幅装模作样的照片,我和张英敏一人一边,反应炉模型在中间,是夏天,两人都穿着短袖衫,她的是格子的,我的是鸡蛋清的颜色,照片上看是白的,那是我母亲的衣服。我剪了短发,张英敏是小辫子,她永远都是细细的小辫子。两寸的黑白照,是到西门口的照相馆照的,花了七角六分钱。 照片上面还有游标卡尺,被我拿在手上。我们得意洋洋,手捧我们拙劣的杰作,在星期天的上午,从家里出发,从东门口走到西门口,凤凰树正在开花,在校门口和操场里,那花瓣真像凤凰的羽毛啊,艳丽的红色,映红了半边天。如果我们回头,就会看到这片红色,但我们头也不回,这是我们司空见惯的树,每到六月就会开花,我们从来不觉得它们有什么值得特别注意的。我们小时候它们就在那里,它们将永远在那里。只有被雷电劈中,它们才会死去。而雷电是不会劈它们的,因为它们从来没有做过坏事。难道不是吗? 我们头也不回,走得飞快。人在年轻的时候,总是走得飞快,时光从我们的耳边嗖嗖掠过,留下了那张两寸黑白照。 原子模型我是这样做的,找来铁丝,用乒乓球做了原子核,又用玻璃珠做电子,圆的底座,椭圆的轨道,看上去很不错。只有游标卡尺的事实在太糟,孙向明是这样不满意。他把我的游标卡尺折断之后,要求我重做,而且第二天就要交。我已尽最大努力,他却如此严苛,我难以承受。委屈,屈辱,不服。 我没有补做。我坚决不做。我愿意事情变得更糟糕,反正已经很糟了。 那段时间我状态不好,很多事情都让人不开心。就是那时候,我的日记被人偷看了。这事有些诡异,平时我的日记从不放在教室里,我放在宿舍,是雷朵她们班的宿舍,跟我们班的宿舍甚至不在同一幢楼。下午如果不劳动就会是自习课,没有多少作业可做,也不再考试,自习课漫长无聊,大家串位说话,我则喜欢在日记本上乱写。 这有什么不好吗?我没想过。潜伏在深处的文字很容易冒出来,像我不为人知的秘密友人,鱼贯而入,盘踞在我的本子里。它们悄悄吐气,喘息,却被人听见了,这个人,她哪里来的如此敏锐的嗅觉呢? 我不知道。 漫长的自习课之后,是体育活动时间,大家像一群抢谷子的鸡,铃声一响就扑向操场,我们抖动翅膀,脑袋在前,屁股在后,呼啦啦地冲到了空地上,排球在空中跳动,划出诱人的弧线,篮球拍在水泥地上的坚硬声音和乒乓球纤细的身影在我们的眼睛的余光中,不管什么球,它们全都是我们的谷子,我们像鸡看见谷子那样眼睛闪闪发光,一股热流从我们的脚底升起,幸福的时刻来到了! 幸福的时刻来到了!因为孙向明就在那里,他比我们早五分钟来到了操场上,他穿着球衣站在操场中央,球衣是深蓝色的,半旧,但他穿在身上可真是好看。他一个人在垫排球,双手并在一起,一曲一伸,小臂往前一送,排球就弹到天上去了,又再悠悠地落下来,像是长着眼睛,专门找孙向明的小臂呢,等到了跟前,他才轻轻一挺双臂,像是怕碰疼这球似的,排球却因为这一碰而有了力气,自己就弹到了空中。 他整个人,既柔软又有力量,人球合一,一下一下的,好像跟他打的球有着隐秘的亲切关系,不说什么,却情意绵绵。全体女生的魂都被勾去了。 女生的魂怎么不被勾去呢!我们听不到操场上沸腾的声音,它们不知被什么过滤掉了。也看不到别的活动,整个操场只有孙向明和他正在垫向空中的排球。我们不由自主地向他聚集,就像他在课堂上讲的铁粉向着磁铁。 大家又有些害羞,隔着一两米远,谁也不凑上去。如果有邱丽香在她就会凑上去,她不怕,她说,孙老师,我跟你一块打吧,你教我!她把衣袖卷起来,再把裤子腿也卷起来,像是要下水田插秧。孙向明说好,我给你喂个球,你好好接着。他把球往跟前一抛,再一弹,球眼看着就要落到邱丽香怀里了,她还愣着,忽然她脖子一伸,球不偏不正,刚好打在了她的嘴巴上。如果围成一圈玩,或者分成两组赛球,邱丽香也都会很踊跃,但十有###,球总会打到她头上,有时隔着两三个人,也会落到她头上。她不怕球,看见球就往前抢,但她的手总是碰不到球,球也像长了眼睛,不往别人头上砸,只喜欢砸她的头。 就让大家全都笑弯了腰。 中学女生是最爱笑的,过去是这样,现在和将来,也都会是这样。豆蔻年华,忍不住就要笑的,没有可笑的事也要笑上半天呢,更何况看见一只排球追着邱丽香,有一次还打着了她的屁股,她捂着后面叉开腿还在找球。姚红果笑得岔了气,捂着肚子蹲在了地上,好像不是邱丽香而是她被球打中了。 所以邱丽香就不爱打排球。 没有人发现她不来,大家围成一圈,孙向明站在中间,他把球喂给每一个人,很准确,很公正,却也温情脉脉。我们怀着惆怅和暗暗的激动,等着排球来到自己的面前。球在空中飘荡,每个人都觉得那是孙向明对自己的情意,每个人都会得到一份情意,不用争抢,球就都落到你面前,他似乎看了你一眼,闪电般的一瞥,然后他双手把球一弹,你只需双臂一托送给他就行了,不管高了低了,正了偏了,他总有办法把它接着。然后我们再安静地等着下一个,谁也不多说话,谁的心里不是满满的呢。 教室里空无一人。 我的日记本在我的书桌里。是谁,走回了教室里?这个人,她到走廊里朝操场上张望了么?她担心有人会突然回教室吗?她神色慌张手心出汗没有?她就这样走到我的座位。 我至今仍不知道这事是谁干的。 有关日记的事,不说也罢。 若拔河,邱丽香就很有用。尤其是和三班拔河。一班二班的教室离我们太远,所以我们觉得不关痛痒,那我们跟谁较劲呢?三班就在我们隔壁,我们就跟三班上劲了。 我们一定是要跟人较劲的。我们青春的热血蹭蹭地往上冒,热气在我们的头顶飘拂,就像盛夏田野上的蒸汽,而我们从头到脚都是盛夏,郁郁葱葱,每分钟都在拔节,全身的细胞都鼓鼓的,血液一边奔跑一边高呼,哇哇哇,啦啦啦,但我们不知道我们的力气要往哪里使,任何话都能使我们热血沸腾,要批林,要批孔,林彪最坏,孔老二也最坏,修正主义、资产阶级也都是坏的,美帝、苏修,更是都要打倒的。当然最好是打仗,打大仗,第三次世界大战,那是多么壮丽的事情!我们看的电影也都是打仗的电影,银幕上的硝烟即将弥漫到校园里,真是过瘾啊。 第三次世界大战一时不会爆发,我们只有拔河,跟三班拼个你死我活。一边十个人,身体轻盈身手敏捷的在前,越重的越要靠后,最后一个,就是邱丽香,她坐落在绳子的尾部,是秤砣,压舱之物,胜利的保证。三班的人,要赢我们就先把邱丽香掀翻吧,邱丽香说,我死也不会松手的!她目光坚定,大义凛然,完全像即将上刑场的革命者,我们大家都很佩服邱丽香,我们就是喜欢那些为了集体作出牺牲的人。 一、二、三,哨子吹响了,红布在粗大的绳子中间抖擞,它往左一点点,又往右一点点,它上下跳动,左右摇摆,扭来扭去的,就像一个水性杨花的女子,不知她心里想些什么。她红着脸往我们这边蹭,慢吞吞的,却又停下了,扭过头,又照样红着脸往对方那边蹭。我们生着气,憋着劲,埋头使出了全身的力气。在绳子的两头,少女们全都成了龇牙咧嘴面部扭曲的一群幼兽,她们还发出了嗷嗷的叫声,每个人都光了脚,五个脚趾紧紧扣在泥地里,沙泥横飞,好好的泥地也不成了样子,像是有一个马队来回踩了一整天,草皮踩成了泥,泥踩成了泥屑,七零八落的。 每个人也都狼狈得很,裤子上全是泥,衣服上也是,因为要以躺倒的姿势战斗。最爱干净的女生也都在所不惜,我们的脸上沾着头发和草屑,汗流到了眼睛里,手掌火辣辣地疼,脚趾头也疼,整个人都快要抽筋了。 但是孙向明在,他在就是一切! 他就站在我们队伍的旁边,站得很近,他任指挥。他的指挥很有架势,他喊道:不要动,稳住,稳住,然后他双手弯曲,从前往后拨,喊道:一二,用力!一二,用力!他的身体也一次次从左边倾斜到右边,看上去,像是使出了全身的力气。他的运动衣也汗湿了,汗的气息混合着他的体味一阵阵溢过来,扑到女生的脸上。女生们心跳如鼓,脸涨得更红,孙的气息在她们的身体里燃起了大火,力气就一下增加了三倍,一种叫荷尔蒙的东西正在绳子的一边弥漫,孙的声音越来越快,一二三,一二三,绳子在我们的手中似乎也增加了力气,我们拔,拔,拔,我们不停地拔,绳子上的红布呼呼地向着我方挺进,不再迟疑和反复,它像葵花向着太阳那样向着我们。突然,手上一阵轻松,我们呼啦一下全都摔到了地上,半边身子都摔到了泥地里,与此同时,我们意识到,我们胜利了,三班被我们打败了!于是我们跳起来,哇哇乱叫,来不及拍打身上的泥尘,就把我们最灿烂的笑容送给孙老师。 他也笑,咧着嘴,露出一口整齐的白牙齿。这口牙齿使我们再次怦然心动。 这时候,头号功臣邱丽香,她挤到了孙向明的跟前,她说:你看,你看,你看呀,她来回转着身子,挺着她的胸,她差点就碰到孙了,她说你看我全身都脏了。孙向明就说,邱丽香,多亏了你在后面压舱啊。邱丽香便笑得更忸怩了。 也有失败的时候。不管我们拼了多大的力气,孙向明的指挥喊得多大声,绳子中间的红布却翻脸不认人,它往这边逗我们一下,就头也不回地冲那边去了。等到最后,大势已去,我们决定放对方一个大屁股墩,九个人同时松了手,一瞬间,哗地一下,她们全队人马就翻了个七仰八叉。惨烈的是我方的邱丽香,她为了人在阵地在,一开始就把绳子的一头绕在了自己身上,我们松了手,她却松不开,她缠在绳子里,被对方拖出好远。 身上当然就被磨破了。有时是腿上,有时是胳膊肘,有一次裤子还拖出一个洞来。真是有一点壮烈呢,像革命者。大家围着她,纷纷喊道:孙老师孙老师,邱丽香,邱丽香受伤了。 邱丽香,她忍着身上的疼痛,等孙向明来看她,她想要让他仔细地看她,她等着。她承受了多少疼痛就是要等到这样的时刻,她用不着冲到孙向明跟前,也用不着嚷嚷,孙向明会自己到她面前来。她低眉顺眼,很安静地站着,脸有些红。孙向明果然三步两步就到了跟前,他仔细察看伤处,一边说,怎么搞的,怎么搞的。 真是幸福的时刻啊,孙向明带她到卫生室,看着校医给她涂上了红药水。邱丽香始终没有说一句话,她低着头,不看孙向明,像一只羊羔,乖巧,柔顺。 过了二十多年我才又见到了邱丽香。找了十几个女生和六七个男生,在圭江边喝茶。那是一处露天的茶摊,周围围着一圈红蓝相间的塑料编织袋,江风吹来,刮得编织袋进退不定,人太多,彼此隔膜,说话的声音也听不清,只是坐着,看看这个,又望望那人,笑着,却恍惚。终于到了十二点,散了,却又不甘,漏夜敲开了旧电影院旁边的一家照相馆,排成三排合了影,照片上邱丽香就坐在我旁边。 她没有更胖,也没有更瘦,她体面地坐着,她的工作也是体面的。有一半人下了岗,剩下的在车站当售票员,粮店卖米,商店站柜台。有人卖米粉,有人卖假药。邱丽香有体面的工作是因为她大胆,她敢去找人,她谁都敢找,她就去找了我们班的李卫星。 李卫星当年是班里的团支部书记,品学兼优的好学生,他当上了邻县的县委副书记,是魏嘉之外,我们班官当得最大的人。 邱丽香就去找李卫星,不知她是怎么找到的,那时候还没聚会,各人四散,邱丽香挖地三尺,把李卫星找到了。我们全班女生都胆小,没人敢去找当了官的旧日同学,只有邱丽香去了,李卫星给她写了条子,她拿了条子到地区电力局去,第二天就到电力局上班去了。这个传说我们全班都知道,是真的,大家既佩服邱丽香的胆量,又夸奖李卫星苟富贵勿相忘。但是谁都没有学邱丽香,去给李卫星添麻烦。大家说,谁敢找啊,只有邱丽香敢找。 邱丽香果然是落落大方的,但她跟我不讲南流话,而说普通话和n城白话(类似广东白话,粤语,在g省,相当于官话),既然她在玉林地区的机关工作,她就不再说南流土话,大家当她是公家人,也并不见怪。她问我,你看我的头发怎样?我说好啊,还像以前那样好,又黑又浓。她却说:是假的。 她平静地说,她戴的是假发套,她得了脑瘤,做了开颅手术,头发掉光了,现在南流养病。我觉得她英勇无畏,心中佩服。 二00五年八月我没有再见到她,在南流和玉林我分别见到了四个同学,玉林的同学说,有几年没有见到邱丽香了,听说她还活着,但已经说不出话。当年壮硕的少女,手举着荔枝,英勇无畏,满怀爱情,她的身体在拔河的操场上迅疾擦过,渗出鲜红的血珠。而一切都已过去。如此之快。 第四节 孙向明是突然离开的,他再也没有回到我们班。事先一点迹象都没有,前一天的晚自习他还照常到班上转了一圈,布置了第二天的劳动。第二天是个雨天,深秋的雨,一下冷了起来,每人都加了衣服,有人感冒了,不停地打喷嚏。学校安排高一高二全天劳动,就在学校的操场边挖地基,要抢建一幢两层的教学大楼。每个人都带了锄头或铁铲,大家坐在教室里,谁也不想讲话,空气滞重潮湿,云头压得更低了,雨密密地下,没有要停的样子。正不知是不是取消劳动,心存幻想,都在等着孙老师来。 孙老师没有来,来的是麦大安老师。 麦大安是科任语文老师,他满脸不情愿地走了进来。他说,从今天起我是你们的代理班主任,孙向明老师有事回湛江去了。等下我们要去挖地基,现在我来宣布安全事项。 一切太突然了,停了几秒钟,有几个人同时问:孙老师什么时候回来?麦说:什么时候回来学校没通知我,学校只通知我来代你们班的班主任。 这样冰冷的话让我们生气。我们本来就不喜欢麦大安,他跟我们不亲,我们跟他也不亲。我们跟麦大安的关系很是奇怪,按道理,我们班的语文水平全年级第一,高中语文组还组织别班的语文老师来听麦大安的课,我们课堂气氛活跃,回答问题有水平,很为麦挣脸,但除了丁服,谁都不爱找麦大安。我们喜欢孙向明,不喜欢麦大安。 我们既然不喜欢麦大安,一般来说也就不会喜欢写作文,但恰恰相反,我们每个人都喜欢写作文,而且每个人都写得不错。直到现在,我们还认为,四班的作文全校无敌。 但我们同时认为,我们的作文好跟麦大安无关。 麦大安皱着眉头,看了我们一会儿。等我们不说了,他就说:不要以为我想当你们班主任,学校要我当,我没办法。既然我当了,我希望在我代理班主任期间,你们中的任何人,都不要出任何事情,不要擦破一块皮,不要锄伤一根脚趾头,也不要踩着瓦片玻璃,割伤脚得破伤风,别的就更不要说了。出意外是很容易的,上周围墙倒了还压死人了,谁能想到啊,谁也想不到。当班主任责任重大啊,你们知道吗!麦大安又沉痛又无奈,把我们说得安静起来。 雨在下,秋风一阵又一阵,我们想起了上周的事情,学校的围墙倒塌了,正好压着过路的两个人,是准备结婚的一对,女的当场死了,男的受了轻伤。出事的时候正在上课,后来封锁现场,不让学生靠近。只听说这两人进城买喜糖,女的口袋里还剩五块钱,她一被挖出来,男的就翻她的口袋找钱,而且,那男的没有哭。我们只看到围墙的一个大缺口,像战争片里被炸开的口子,狰狞,古怪,想到曾经压死了一个准备结婚的女人,越发触目惊心。 我们本以为,学校的围墙是万古长存,永远不会倒塌的。它从来就在那里,从来没有倒塌过。我们小时候它就稳稳的,长大了它也很稳。那是很厚的砖墙,墙上有长年累月的灰尘和青苔,向着公路的那面多灰尘,向着学校那面多青苔,但两面都有墙缝长出草,有时是蒲公英,宽宽的叶子,毛茸茸的小球,很是好看,也有长出一小株木本小树的,这使围墙更加奇异了。 围墙一倒,还死了人,我们都受到了惊吓。看上去多坚固的围墙也有倒塌的一天,没有万古长存的东西,围墙是围墙自己的,它不是我们的,它想倒的时候可不会问我们愿意不愿意。世界不是我们的,孙向明老师也不是,他来南流教书,当我们的班主任,但他现在走了,回湛江,湛江才是他的,南流不是。我们好像明白了事理,却又心乱如麻,他家出了什么事呢,是他的父母出问题了吗?他为什么不跟我们说一声,为什么?为什么? 麦大安没有跟我们解释为什么,他没有这个义务。他看我们安静下来,就说,大家带上工具,就到工地去吧,以小组为单位,安全第一,能挖多少就算多少吧。 雨下着,我们失去了孙老师,这个念头既不准确又不吉利,但我们就是这样痛切地感到,孙向明虽然还活着,但他突然就从我们中间消失了,他的身影和声音,他的旧军衣,他那把被邱丽香装扮过的铁铲,都不会出现了。 雨落在我们的脸上,我们不觉得凉,那是因为我们的心中有着空茫和不适,还有着疼痛。 我们预感到孙向明不会再回来当我们的班主任了。谁也不知道这预感从何而来,是从乌云还是从雨水,还是从倒塌的围墙。这一天,空气中布满了预感,像细小的针,肉眼看不见,但它们悄悄潜入我们的身体,每个人都感觉到了。每个人,最没心没肺的人,全都感到了不适和空茫。 邱丽香铲着土就哭了起来,她抽噎着,然后就呜呜哭出了声。大家听着她哭,看她把眼泪抹了摔在泥土里。没有人问她为什么。我觉得她是替大家哭,我们的泪水跑到她的眼睛里去了,它们从空中经过雨水转运,变得浩大,源源不断,我们仰头看雨,看到它们拼命飞奔,不管不顾地落到邱丽香的头上。 第二天中午,打饭的时候,丁服告诉姚红果,孙向明回家是因为他爱人生孩子了。姚红果饭都顾不上吃,一秒钟都没耽误,马上就把这消息告诉了每一个人。她在乱糟糟的饭堂里找到我们,饭堂里飘着煎鱼的香味,难得一遇,鱼是学校鱼塘养的,下雨涨水,鱼自己跑了出来。鱼香使我们更加饥肠辘辘,每个人都咽着口水,吸着鼻子,等着轮到自己。姚红果却找到了我们,她说,她知道孙向明为什么突然回湛江。为什么?因为,他爱人,生孩子了。 简直就是晴天霹雳。 四班的女生,站在学校的饭堂里,煎鱼的香味一阵又一阵,但她们闻不到,又有一大脸盆的煎鱼被端上了案台,香气更加浓郁,每人都有一条,但她们还是什么都没有闻到。她们的肚子也不饿了,她们的耳朵里听不到别的声音,满脑子,只有姚红果没心没肺的话:孙向明的爱人生孩子了! 从来没有听说过他有爱人啊,没有任何人说过。我们都以为他没有结婚,他根本就是一副没结婚的样子,我们本来以为,世界上的事情,只要我们视而不见,那就是不存在的,我们不想让孙向明在湛江有一个妻子,他的妻子就是没有的。但姚红果却说,他的爱人生孩子了。 我们觉得,我们的心被人无端抓了一把,这个抓我们的人就是姚红果。姚红果啊姚红果,你的消息是从哪里来的? 姚红果比全班女生都小,小一到两岁,她最小,最活泼,最无辜。她把坏消息带给了我们,她饭面上的煎鱼都凉了。 那一顿饭,很多人饭盅里的煎鱼都凉了,学校的饭堂白白浪费了那么多的花生油,凉了的花生油蒙在鱼身上,像是蒙了一层膜,鱼也像是假的。我们的心思不在煎鱼上,鱼刺也知道了,我们的舌头在鱼肉上盲目地顶来顶去,顶了半天也顶不出鱼刺来,这些舌头不像是人的舌头,倒像是木的舌头。鱼刺顺利地通过舌头的封锁线,到达我们的喉咙,并停留在那里。那一顿饭,鱼刺卡住了不少人的喉咙。饭堂里一片咳刺的声音,难听之极。而另一种鱼刺,还要继续卡在我们的喉咙里。 在后来的日子里,姚红果还给大家带来过几次孙向明的消息,每次消息都使我们更加绝望,她说,孙老师的爱人生了个女孩。她又说,孙老师的爱人身体不好,是难产,最起码,这个学期孙老师不会回来了。 第五节 现在我要告诉你有关安凤美的事情。她是高一下学期转学来的,从容县来。听说她有文艺特长,曾在容县文艺队呆过,但这种说法令人怀疑,因为学校文艺队一直没有吸收她,看她在班里表演的水平,也不像在专业团体干过的样子。但她身材高挑窈窕,作风也比较文艺,这又使人半信半疑。 她比我们大一岁,经历却比我们要复杂许多倍。她胆大妄为,经常旷课,动不动她的座位就是空的,我们不知道她上哪里去了,孙向明也不知道。找她到办公室谈话,话谈了,却没有任何效果,下周又照样有几天不见人。 有谁旷过课呢?像这样经常性的,不思改悔的,真是从来没有,何况还是这样一个漂亮的女生。说到底,我们都算是好学生,每天早上准时到学校来(有一半同学住家里,一半住校),不管天多冷多黑,我们六点半就要起床了,我们严守纪律,生怕迟到,睡前把闹钟放在床头,不管我们的睡眠多深,梦做得多香甜,只要闹钟一响,我们就如同听到绝对命令,身体和四肢,不等大脑清醒,就独自行动了,我们闭着眼穿上衣服,迷糊着去刷牙,等到洗脸的时候,冷水浇到脸上,我们才会真正清醒过来。 我们到学校去,让做操就做操,让跑步就跑步。有一个冬天,学校要求整个年级每天早上到县体育场跑步,期末男生测一千米,女生测八百米。那个冬天的每个早上,整个南流都奔跑着十六七岁的孩子,两百多个孩子从南流的各个角落跑到县体育场,在辽阔的场地上跑上两圈或三圈,然后再沿着公路回到学校。 让上课我们就上课,让劳动我们就劳动。在农忙假里,我们会一连劳动两个星期。没有人迟到早退,我们觉得这都是天经地义的。只有这个叫安凤美的女生,她是一个异数。 孙向明不得不在班上公开批评她。 批评的内容很奇怪,他说,有的女生太不知羞耻了,在外面留宿,跑到陆地坡过夜,还跟人家两口子住一个屋,这像什么样!人家是夫妻,你一个女生,一点都不难为情,脸皮太厚了! 真是奇怪,他不批评她旷课,倒批评起跟两口子睡一个屋子,难道这比旷课还严重么?这使我们糊涂,跟别的人住在同一个屋子里,和跟两口子住,这有什么区别么?孙向明痛心疾首的样子,使我们依稀感到,这其中似乎有着某种秘密。 安凤美的座位空着。 她不在,孙向明对着一个空位子批评。即使她在,她也会不在乎。 陆地坡在圭江河的对岸,岸边有大片马尾松林带,松林后面是更大片的萝卜地,那是萝卜的天堂,松爽疏朗的沙质土,河边充足的水分,每个萝卜都能长到最大,且汁液饱满,水分在萝卜里越积越多,最后总是裂开。裂开的萝卜是萝卜中的优秀等级,最甜,最脆,水最多。 有一天,安凤美就到陆地坡去了,她去看长脚,长脚是她爸爸的江湖朋友,能武功,会魔术。她过了大木桥,沿着河岸往河流的下游方向走。过了河,就像是另一个世界,马尾松林里有点暗,没有人,久久才有一头牛走过。地是沙地,很细的沙,还有干了的淤泥,脚容易累。在松林和萝卜地之间有小路,但也荒凉,大片大片的萝卜地,有一种非人间色彩。上课、老师、批评,这些东西就很远了。 她走在马尾松和萝卜之间,想着有一天也能学成一种武功,飞檐走壁,水泼不进,踩在火中和刀上。飞檐走壁是安凤美的幻想,水泼不进是她后来向我形容的她父亲舞剑的技艺,踩火和踩刀是翟青青的一手绝活,翟青青生于杂技世家。她的故事我下面再讲。 安凤美找长脚,就是想学武功和魔术。 她告诉我,长脚才是一个真正神奇的人,他能飞檐走壁,舞起剑来水泼不进,他还会耍魔术,他什么东西都能变。总有一天,长脚要把我们学校变没的,他要把全南流的学校,小学和中学,统统变到别的地方去,到时候,我们就不用上课了,也不用劳动,想干什么就干什么。她认真地跟我商量,变到哪里去好呢?我说,变到玉林去算了,谁让玉林人看不起我们南流的。安凤美一想,说,玉林太近了,搞不好我们都得到玉林上学,那不是更糟。按她的想法,学校应该变到更远的地方去,比如,n城,家长总不会让我们坐七个小时火车去上学的。 大家认为安凤美是个异想天开满口谎言的人,她不过是在吹牛而已。但她说起长脚和魔术时,眼睛是亮的,又神往,又崇拜,她的脸也放着光,脸上细细的绒毛瞬间就沾上了一层金粉,她那样激动,却又侠义,她知道我想学手风琴,就严肃地发誓道,有朝一日,只要她学会魔术,第一件事就是给我变一把手风琴。 我觉得不会是真的,但陆地坡,那是奇怪的地方,也许就藏着世界的秘密呢。 有关安凤美的传说还有许多,有的真是稀奇古怪,说她的腰这么细,是因为她每天要拔自己的头发,然后把最靠近头皮的那点发根吃了,这样就会使腰又细又软。我想不清楚这里面的道理,但据说这是杂技世家的秘方之一。 杂技世家的秘密都是很神奇的,不由得我们不信。一个空中飞人离平常人有多远呢?比天还远,人是不能飞起来的,但他们能。他们的牙齿力大无穷,嘴里叼一根木把就能托起一张桌子,桌子上还能放两把椅子,有时放三把。他们的头也像是铁做的,顶一根竹竿,竹竿上还能弄两个大活人哪,一边一个,她们单手搂着竹竿,一边的胳臂和腿都张开着,迎风展翅。他们的神经真是坚强,没有系安全带就走钢丝了,在钢丝上劈腿,翻跟斗,全体观众一惊一乍人家都不会一惊一乍,因为一分心人就会掉下来。 杂技世家的女生腰都是很软的,像翟青青,她把腰从后面弯下来还能从两腿间伸出头来,而且嘴里叼着花。翟青青很白很瘦,她在文艺队里很少跟人讲话,有关走钢丝,她告诉我,找到重心就不难,重心在腰的下方。我不好问她是不是真的吃头发根就能把腰吃软,这个问题太傻了。 但邱丽香信。 她在上课的时候常常拔自己的头发,然后悄悄放进嘴里。到了晚上她就要量腰围,这个肉嘟嘟的女生太想让自己的腰变得细一些了,她脱掉长裤钻进蚊帐里,用一截毛线一次次圈自己的腰。她把床板弄得咯吱咯吱响,但腰还是跟原来那样粗。 邱丽香断断续续试验了一个多月,直到一个可怕的传说流传到学校里。 传说是这样的,镇上,或是玉林,或是容县,有一个女生,有一头很长的头发,她喜欢梳辫子,她用一种塑料绳子扎辫子。但是怪事发生了,早上起床,她经常找不到前一天扎辫子的塑料绳,她在枕头底下、床头床脚,床底下,椅子底下都找过了,连枕头套里面,被套里面都翻遍了,硬是没有,于是她就换了新的塑料绳。后来她干脆买了一小捆塑料绳回家放着备用,早上一找不着扎辫子的绳子,立即就换了新的。这样过了一段,她开始感到头晕,食欲不振,但她也没当回事。终于有一天,她在教室里晕倒了,送到医院抢救,这下才真相大白,她的头颅里塞满了塑料绳,一卷卷,一团团,黑乎乎的,头颅里一点空隙都没有,塞得满满的,塑料把她的脑浆吃掉了一大半。如果不是抢救及时,人就没救了。至于那些塑料绳子是怎样进入头颅的,没有人能说得清楚。 这个传说比鬼故事吓人。谁都没见过鬼,但女生每天都要扎辫子。真是有点人心惶惶的呢!宁可信其有,很多女生就剪了头发,留了运动头。少数几个不舍得剪的,就用毛线缠上橡皮筋再使,聪明的女生还发明了一种巧妙的办法,用发梢编成小辫扎住大辫子。 我看见翟青青的辫子就是这样扎的,看上去,她辫子的末梢就像落了两只黑色蝴蝶,人显得更加轻盈俏丽了。现在想起来,那个恶毒的传说大可怀疑,难说不是某个刁嚣的女生,嫉妒别人的长头发大辫子,故意编造出来的。 但大家都信了。 我们真是轻信啊!什么都信,有一年传说,如果不买五尺红布,家里就会有人遭殃。一时间,全南流的红布就脱销了。有一年,传说如果不吃绿豆,喉咙就会长毒疮,结果绿豆又抢光了。 有各种传说,有的是从n城传过来的,n城又是从广州或北京传过来的,那可真是了不得!全国都要盛行了,南流也不落后,先是甩手操,听说能治百病。县医院的李医生,是个得风气之先的人物,早就让他岳母每天甩手,结果一个月就治好了胃病。于是男女老少,有病没病的,便都甩手,据说甩手不但能治病,更能防病。之后又有喝鸡血,打鸡针,红茶菌,我们也都一一试了。 喝鸡血,那是多恶心的事情啊!打鸡针,简直恐怖,要从公鸡的血管里抽血,然后再注射到我们身上。医院的孩子们都打一打吧,别的人可没我们的条件,把公鸡的血注射到人体内,那是经过科学证明了的强身手段。有一天,我们医院的孩子就集中到了打乒乓球的大厅里,是工会老刘张罗的,那是星期天,他每家每户挨着通知,吃过中午饭,大小孩子十几个就都来了。 乒乓球桌上摆了注射器和消毒包,地上有几只公鸡,非常艳丽抢眼,脖子上尾巴上的羽毛墨黑金黄,身上则闪着红色的光泽,健康美好,但它们的双脚被捆住了,它们身强力壮,并不甘心,家里有多少明媚的母鸡在等着它们哪,它们拼命扑腾,细小的鸡绒毛和灰尘混在一起,还有鸡屎的味道,这一来,大厅就不像打针的地方,倒像一个大鸡窝。孩子们却都欢天喜地的,来了这么多鸡,这公鸡尾上的羽毛真是漂亮,他们摁住一只就拔了起来。拔了一只又拔一只,几下子就把几只公鸡的尾羽拔了个零落,孩子们举着羽毛追跑起来,公鸡的尾巴长到了孩子的手上,威风也长到了他们的身上,秃了尾巴的公鸡难看死了,它躺在地上,不再扑腾,哀莫大于心死。 大人们给心灰意冷的公鸡抽血,跟人一样,也涂上酒精消毒。广口的酒精瓶一打开,浓烈的酒精气味就弥漫了整个大厅,这种烈酒的气味公鸡很熟悉,过年,或是来了重要的客人,那就要杀了一只不会下蛋的老母鸡,鸡血和鸡屎的气味从厨房传过来,酒的气味也尾随而至。又一只母鸡不见了,多少青春好时光,变成了人肠子里的屎渣。公鸡没想到,这样的时刻也落到了自己头上,它威风凛凛,不可一世,以为自己是母鸡的神,永世长存,刀起刀落的事情永远轮不到自己,想不到,却是针起针落,血尽而死,死得难看。 一管鸡血沉甸甸,一根针尖亮晶晶,眼看就要打针了,孩子们吱哇乱叫,四处逃窜,比鸡飞得还快。医院的孩子们并不怕打针,他们身经百战,见过世面,并且热爱科学,但打鸡血这种事情实在太诡异离奇了,鸡的血,为什么要打到人的身上,难道要让人变成鸡吗?那是因为公鸡身体好,打了鸡血人的身体就会更好。那为什么不打牛血呢?牛的身体难道不是比鸡更好吗?孩子的问题是大人永远回答不出的,孩子就走光了,他们举着漂亮的羽毛,奔跑着,乒乓厅里就只剩下了大人。 红茶菌就好得多。 我喝过一次,就在南流镇最时尚的李医生家里。一九九八年十月,我回南流,特意去探望医院的旧宿舍,走到大门口,迎面看到当年放乒乓球桌的过厅,正对着过厅的那棵大芒果树,这树还在,至少有两百岁了,它当年挂满芒果的样子历历在目。我小时候它就在这里,现在它还在,树旁边的水龙头还滴着水,我蹲下来,伸出双手接着了水龙头的滴水,就像二十多年前那样。然后我走下台阶,走到对面的一排房子跟前,在走廊里我忽然想起了红茶菌。我先是感到嘴里一股津液往上涌,有点酸,又有点甜,有点像酸梅汤,却比酸梅汤淡,紧接着我就看到了一只玻璃杯,那上面印着一枝粉红的梅花,梅花和向日葵,那是七十年代的花呢,这只玻璃杯来自七十年代,盛着七十年代流行的红茶菌,那红色的液体,散发着七十年代的味道。门开了,那是当年的木门,吱呀一响,二十多年前的李医生,穿着浅灰色的的确良,他戴着眼镜,头发是卷的,他说,飘扬啊,你还没尝过红茶菌吧,回去跟你妈妈说,我可以给你家一点,用一只大玻璃瓶泡着就行了。他让我看他家的玻璃瓶,底部一层厚厚的红茶菌,上面是水红色的液体,他一摇晃,菌类在瓶中漂浮,很是奇异。 红茶菌今又在何方。 还是说安凤美。安凤美让我观察三班新转学来的一个女生,那女生的身材很像大人,看上去比我们大得多,但她跟我们到底有哪些不同,我却说不上来。安凤美让我看她脸上的绒毛,我们脸上有一层细细的绒毛,那女生没有,很光滑,像苹果。又让我看她的胸和腰,还有屁股,胸比一般女生高得多,腰是细的,屁股是翘的,裤子绷得很紧,我觉得这样并不好看。安凤美说,这女生的奶那么高,腰又这么细,肯定是给男人整过了,她跟邱丽香不同,邱也大奶,但邱的身材就是那样,全身都粗,水桶腰,不见得是男人摸过的。 话说得有点粗。 我们全体都粗俗,没有人例外。小时候我在沙街上长大,耳朵里装进过无数下流故事,也曾满嘴粗话,但我很早就自动改正了。许多人,一直延续到初中、高中,插队,直到当上了县长。南流的干部都是满口粗话的,他们认为这样生动,并且有气势,是一种自然的文化。 安凤美是工厂里长大的孩子,她的父亲安大炮,是一条江湖好汉,广交天下朋友,安凤美见多识广,对许多事情的看法与我很不相同。 她说,告诉你一个秘密,凡是从外地转学来的,都是出了事的。就是男女那种事。女生是被强迫的,男的被判了刑,弄得大家都知道了,只好转学。到新的地方,就谁都不知道了。 听安凤美这么一说,我首先想到的是她本人,她难道不正是从外地转学来的吗?而且,我发现,她的身材跟她说的女生差不多,胸部比较高,腰又细,难道她也被男人睡过了?这个念头使我心里一惊。安凤美就站在我的跟前,但她很可能跟男人睡过觉了,这觉是怎么睡的呢?男人压在她身上了?摸她哪儿了?想到这些,我的脸一下热了起来。我飞快地看了一眼她的rx房,脸上更热了。 安凤美瞟了我一眼,却毫不在乎,她说,我的事要吓死你呢,以后慢慢告诉你。 这话好像是安慰我,看我惊惶。可我不但没有平静,反而更惊慌了,“我的事要吓死你呢”把我吓得不轻,她的事情已经不少了,终日旷课,暗地里学武功杂技魔术,跟人家两口子睡在同一间屋子里,早已失身,这一切都还嫌少。 这使我感到,这个安凤美,她非同一般,妖气缭绕,不可捉摸。 妖气缭绕,这样的词用在这里不算太夸张,安凤美身上时不时地就会有一些奇怪的事,让人匪夷所思。这跟她学魔术有关系吗?想到魔术我一下就想起了公鸡,那只安凤美的公鸡,我差点忘记它了,三十年过去,这只奇怪的公鸡早已踪影全无,它掩埋在黑暗中,谁都不会记起它,但现在,安凤美来了,安凤美拨开时光,她把那只公鸡带到了我眼前。 现在,我越来越清楚地看到三十年前的时光了,那上头,走着安凤美和鸡。她十六七岁,身材高挑,腰肢柔软,穿着一身蓝色衣服走在河岸上。她的左边是一片萝卜地,右边是马尾松林带,她的身后跟着一只公鸡,全身金红,尾巴则红黑相间。鸡跟在她身后,有时在左,有时在右,也会跑到前面去,就像一条忠诚的狗。安凤美走快鸡也走快,安凤美走慢它也走慢,他们步调一致,就像两个好朋友。走过了圭江大桥头,那里有一棵大榕树,到了榕树跟前停下歇脚,公鸡准确地找到树洞旁边的一窝蚂蚁,安凤美,她坐在粗大的树根上。 对岸就是南流镇了,所以要停一下,是两个世界的交接仪式,那边有学校、街道、商店,这边没有。两边隔着圭江河,圭,是鬼的意思么?不知道。河水从上游流下来,日夜不息,有船,也有运货的船队,运陶瓷和水泥,水泥厂,那是安凤美的家。那里有安凤美的父亲安大炮,他舞起剑来水泼不进。 十六岁的少女带着一只公鸡走在大木桥上,脚下是滔滔河水,身后是大片马尾松林和萝卜,这样的景象使我感到神清气爽。他们过了桥,走到了南流街,一侧是公园,全镇最古老的树都在这里,有两棵大玉兰树,听说是苏东坡种的,有两棵鸡蛋花树,有一棵万寿果树,长着曲里拐弯的万寿果,还有红豆树(我们叫火水豆,扁扁的。拾到火水豆我们就带回家,放在煤油灯里)。 但安凤美对它们视而不见,她对树没感情。桥头的另一侧是县第二招待所,简称县二招,那是我们县里接待外来客人的唯一处所。二00五年八月,我住在县二招四楼,窗口正对着桥头公园,鸡蛋花树砍掉了,玉兰树老死了一棵,别的树还在,全城的树都砍光,这里的树还会保存下来,它们是县二招的风水,南流镇的眉毛,谁会蠢到把自己的眉毛都拔了的?我透过窗口,看到万寿果树和红豆树,三十年过去,它们还在,它们绿叶映掩中,漂浮着安凤美,以及她那只形影不离的公鸡。 她昂着头走过了公园路,走过了电影院和少年之家,走过了县文艺队排练的教堂,走过东门口。在东门口的酸品摊前,她吸了吸鼻子,然后她就停了下来。那上头摆着一溜扁圆的玻璃缸,一缸一缸的盛着酸萝卜、酸木瓜、酸姜、酸梨、酸芥菜、酸黄瓜,安凤美是个馋嘴的女生,她一样一样看过去,每一样都那么诱人,值得拿上一只大搪瓷口盅,买上满满一盅带回宿舍。但她身上只有两分钱,她买了一块带缨的酸萝卜,沾上新鲜艳红的辣椒酱,又酸又辣又脆,有点甜,还有点甘,舌头一舔,舌头就笑起来了。多美妙的口感啊,此时此刻,那块带缨的酸萝卜从遥远的南流镇,穿过三十年,停留在我的口腔里,味蕾绽放,涎水奔涌,热泪盈眶。 但那只公鸡没有这样的感受。 鸡和人的感觉很不一样,它看见地上有一只苍蝇,比较肥,比较笨,它不费吹灰之力,就把这只苍蝇叮来吃了。一只苍蝇下肚,就跟安凤美一块酸萝卜下肚一样,公鸡感到美味缭绕。 就这样,这一人一鸡就到了校门口,人走进去,鸡也走进去。 有一种魔术,能从一顶空帽子里变出一只鸽子,他把帽子倒过来翻过去,又用棍子捅一捅,表示里面真的什么都没有,然后他往空中一抓,又再往帽子里一抓,这一下,竟抓出了一只活生生的鸽子,手再一送一抛,鸽子就飞了起来。鸽子在你的头顶飞,它的羽毛还会掉到你头上呢,是真的鸽子,它飞了一圈又回到了变戏法的人手上,他把它放到肩膀上,鞠躬。 但是有谁见过从帽子里变出大公鸡来的呢?公鸡比鸽子大好几倍,它是我们生活的一部分,不像鸽子,只是一种轻盈的奢侈品,从帽子里变出公鸡就跟变出孩子,他让我们难以置信。这个节目就是长脚创造的。他是一个奇怪的人,既会功夫,又会魔术,这两样行当本来水火不容,却在他身上奇妙地统一。他不光从帽子里变公鸡,还能变出一头小猪。如果他生在当今的纽约,我相信他轻而易举就能成为世界顶级的魔术师。 但长脚消失已经多年,他生不逢时,他诡异的戏法与公鸡和猪崽在一起,沉没在南中国乡村的晒谷场上,那里暮色四起,汽灯被点燃,黑暗中的蚊子与飞蛾追赶而至,就像汽灯戴上了一顶大檐帽。零零散散的孩子,端着板凳到晒场上,有唢呐声,但引不来多少人,节目也都古怪,叫三句半,快板书,群口词,有清唱样板戏唱段,二胡独奏和笛子独奏,最后是长脚的变戏法,他这样没有教育意义的节目是怎样混进来的,没有人知道。他提着一只箩筐就上来了,跟大家一样,穿着一双木板鞋,他像戽水那样舞动着箩筐,从左边戽到右边,又从右边戽到左边,然后让一个小孩上来摸一摸箩筐的里面,好了,小孩下去坐好,他就开始转圈,他先慢慢转,后来越转越快,越转越快,忽然停下,立定,手一伸,就从箩筐里掏出了一只大公鸡,公鸡的羽毛很漂亮,放到地上,还会叮落地的蛾子。大人小孩都很兴奋,拍手,说粗话,用脚跺地。这时长脚单手往空气中一抓,抓着了一个红布轴子,再一抓,又抓着了一个,他一手一个,高举过头,哗的一下展开,只见一个布轴上写着“向江青同志学习”,另一个则写“向江青同志致敬”。 我肯定没有见过长脚,我觉得他是一个瘦而高的人,长脸,肤色微黑。他的面容模糊,但那只公鸡则在汽灯的白光下异常清晰,它金红墨黑的羽毛,红润饱满的鸡冠,锋利坚硬的爪子,犹如一个京剧武生,披挂齐全,在鼓点声中步伐铿锵。 我记得这只公鸡是因为它在我们班宿舍呆过,安凤美把它抱在怀里,她把它叫做“二炮”,她用一只手指拨弄它的羽毛,嘴里唤着。在宿舍昏暗的光线下,它的眼睛像人一样。那时候我就隐约感到,公鸡二炮不同寻常。我外婆曾说,世界上有少数的鸡,少数的狗,少数的猪,是人变的,绝大多数人都不会看出来,只有少数的人能看出来。它们的爪子是五爪,它们的眼睛跟人一样。总而言之,公鸡二炮很可能有一颗人的灵魂。 这个念头跟着我,像灰尘一样挥之不去。 公鸡的气味从我们班宿舍的床底下散发出来,整个屋子都能闻到鸡毛和鸡屎的气味,奇怪的是,没有人嫌弃它。姚红果对宿舍里多了一只鸡感到特别兴奋,她跑到食堂找到一只废弃的破箩筐,还找到了稻草垫着,有了鸡窝,鸡食就随便弄了,有时是剩饭,有时是新鲜的青菜叶子,姚红果还用木棍夹过一只虫子给它吃。鸡并不挑食,它很快就认识了姚红果。 姚红果发明了一种特别的叫唤,咕咕咕,咕咕咕,从来没有人像她这样叫唤一只鸡,好像她叫的不是鸡,而是一只鸟。但她特别高兴这种叫法,有时在教室里上着课,她嘴里不经意就会发出咕咕咕的声音,一只公鸡在她脑袋里站立着,她脸上笑着,一副心满意足的样子。她轻轻地叫唤着:咕咕咕,咕咕咕。 没人知道安凤美为什么叫它二炮,全班女生都认为这个名字太难听了,但安凤美就是叫它二炮。二炮二炮,她叫道。她坐在座位上,却心不在焉,她歪着头,一只手的食指绕着辫梢,绕着绕着她又咬手指头,她真是太不像个好学生了。 在鸡屎气味弥漫的宿舍里,我从未看见过安凤美训练公鸡,也从未看见过她练任何最简单的小魔术,以及她说的杂技,或者武功,一样都没见过。她就是说说而已,她从来不练,什么都不练,没有人知道她去陆地坡到底学到了些什么。她只是抱着鸡。她虽不练,但她不慌,她很自在,她在宿舍里抱着公鸡,一下又一下地摸着公鸡的羽毛。一边摸一边叫唤道:二炮,二炮。 一九九八年十月,我见到了安凤美。我们约好在西门口的文具店门口等。我和姚红果先到,等了有十几分钟。我陆续听姚红果说,安凤美跟李海军结婚了,生了一个孩子,李家安排她在糖烟酒公司上班,九十年代初我回南流镇,有一天偶尔看电视,一抬头恰好看到李海军因流氓罪被判入狱。 在文具店门口白花花的阳光下,我见到了安凤美,我没能想到,安凤美变成了这样,她的两颗门牙脱了,没去补,头发白了许多,而且稀,衣服是最过时的。豁着的门牙和花白稀疏的头发,真是触目惊心,让人不忍。但她不介意,她微笑着,她叫我的名字,她说:飘扬,你回来了。她的声音像从前那样,清澈,没有杂音。我说:安凤美,我以为你不会来的。她说我怎么会不来? 我们找一家饭馆吃饭,一路走到水浸社,这一带已经成了餐饮一条街,街边摆满了水产和蔬菜,塘角鱼、黑鱼,九里香、枸杞叶、酸菜、芥菜,砂锅和铁锅,一切都是外乡没有的。我觉得它们就是南流能吃进肚子里的那一部分,也是不能吃的那一部分,是学校的操场、水塔、厕所,是人,安凤美和姚红果,雷红雷朵吕觉悟,张英敏赵细兰邱丽香,孙向明梅花党腐殖酸铵,这一切的某一部分,那些遥远的事物,它们变成了这些菜和鱼,排列在这里。 这时候我闪电般地想起了二炮,一家饭馆门口,铁笼子里正关着几只鸡,二十多年前,安凤美怀抱公鸡的形象,十分鲜明地出现在我眼前,许多年过去,我把二炮忘得一干二净了。 那只羽毛华丽的公鸡,跟魔术有关,但它没有变回过去的青春和时光,它的痕迹消失得无影无踪。此刻如果我不写下它,它从前的体温,姚红果的咕咕声,它在我们宿舍床底的窝,那些从食堂偷来的剩饭和菜叶,以及在六感,它陪着安凤美整日闲逛的时光,竹林,毒药,一切,也就彻底坠入时间的深渊了。 那次的合影没有安凤美,在南流和玉林的同学,几乎都到齐了。一九九八年,二十三年没见,大家都很踊跃,半夜三更叫开了旧电影院旁边的一家照相馆,我们排成了三排,坐一排,站两排,邱丽香坐在我旁边,她戴着浓密的假发,微笑着。但是没有安凤美,穿得最不体面的陈良勇都来了,他穿着一件半旧的蓝色跨栏背心,看上去,跟一个搬运工差不多。但他不认为自己寒碜。 没有安凤美。后来曾想再去看她,又听说她家住得很偏,养了两只大狗,终于没有去成。 二00五年夏天,我往安凤美家里打电话,传出的是电信局的录音,电话欠费,停机。 听黄文惠说,安凤美离婚了,李海军出狱后到了广东,伪造了一张医科大学的文凭,买通一家正规医院的院长,包下一间诊室专治肝病,用廉价的六味地黄丸包装成祖传秘方,三千元一个疗程。很快,就发了大财。他在外面有了女人,不止一个。离了婚,安凤美很惨,她不要李海军给她的钱,儿子也给李海军了,她没有工作,糖烟酒公司早就倒闭了,全国的糖烟酒公司都倒闭了,安凤美已经四十七岁,她找不到工作,没有饭吃。她的父亲早已过世,所幸母亲还在,她住在娘家,蹭饭吃。她连电话费都交不起了。没有人能联系上她。 第六节 二00五年夏天,我回到南流,南流已经不再是一个小镇子,旧的街道已经荡平,城区无限制地扩展,南流成了全地区最大的县级市。我住在县二招,心情沉郁。 一开始谁都找不到,姚红果在n城,她说到南流找刘国标就行了,刘却在广州。张英敏和吴一梅都在玉林,黄文惠的电话始终没人接。 高中毕业三十年了,离上一次见面也已过了七年,大家各自活着,活着活着,过去的人就慢慢不见了,过去的事也都没了影踪,经过的和没经过的,也都不知道了,高兴的和不高兴的,恨的和爱的,也都过去了。而人就都老了。就像刘国标说的,我们都四十七岁了呢。 连续几天,我吃完早餐就独自上街闲逛,我到县二招对面,旧电影院旁边吃米粉,旧电影院门口挂了一个牌子,上书“综合治理办公室”。米粉是现蒸的,有很好的咸卷,软嫩滑,是南流给我的安慰。 我从公园路到东门口,到沙街,沙街已经被拆得只剩一小段,它不再是街道了,也不再叫沙街。我从西河桥绕到老的龙桥街,龙桥街又细又长,有我的小学。是星期天,没有多少人,旧舞台已经没有了,我上过课的教室也已拆掉,上一次,一九九八年,它们都还在。然后我往回走,到了防疫站旧址,我三到七岁就住在这里,四十年过去,它还在,是防疫站的房产,防疫站没有钱拆了盖新房,所以它还停在这里。每次回南流我都来看它,它一年比一年旧,积满了灰尘,正如一个老人,风烛残年。房子里住着人,是防疫站的职工,我对他们说,我一九六五年以前住在这里。他们说,喔啊,四十年了呢。我走到天井,看到了四十年前的旧水池,有人正在洗菜洗衣服,水龙头哗哗流着水,四十年前它就是这样流着水,在木盆里溅着水花,落在我小时候那件白底蓝点的衣服上。左边的一个天井也还在,那上面有一排房子,是化验室,那里面有一台显微镜,张英敏的妈妈整天对着显微镜看细菌。右边是办公室,没有住人,堆着旧桌椅,四十年前的一只白色的山羊躺在那上头,它被绑着四肢,大人抽它的血,一管又一管。我在宿舍那边听见羊的嘶叫声,由高到低,渐渐微弱,我躲在屋子里,不敢去看。英树带着英敏去看了,英敏看到一个情况就跑过来告诉我,山羊哭了,山羊拉出了羊屎豆,山羊的嘴里出了很多白沫,山羊不会动了,山羊没气了。晚上食堂吃炖羊肉,香味弥漫了整个防疫站,每人都端了一盅羊肉汤,喜气洋洋。汤面上漂着几节甘蔗,用来去膻味。这是我童年时代惊心动魄的事件。 我沿着走廊走过我母亲的宿舍,我朝里张望,黑洞洞的,没有窗,母亲出差,我就一个人睡在这里,在食堂开半份菜,五分钱,屋檐下挂着腊肉,有我家的一挂,我让师傅割几片,放在我的饭盅里一起蒸。我嘴里含着腊肉的余香,走过当年的冲凉房和厕所,这些都没有了,后门,后门呢? 不再存在的后门无声地打开,四十年前的阳光照耀在龙眼树上,我和英树曾偷过那上面的龙眼果,他身手敏捷,纵身一跃,就抓着了一串果子。龙眼树多年前就已不在。张英树,我女童时代的白马王子,他比我大三岁,张英敏比我大一岁,他们来自北京,既会讲一口地道的南流话,又能讲一口标准的普通话,他们家订有《小朋友》、《红领巾》、《中国少年报》,我刚识字,他们就让我看这些南流罕见的杂志报纸,我穿着张英敏的小花连衣裙照了相,歪着头,编着两根小辫子,这张照片至今在我的影集里。他们的母亲带我去看电影,我和张英敏手牵着手走在公园路上,心里长满了鸡蛋花、玉兰花、万寿果和红色的火水豆。 后门的平台是我第一次知道日食的地方,灰砖之上,放着一盆水,那是张英树端来的,他在脸盆里滴了蓝墨水,墨水在水中像烟一样。他要在水里看日食。他蹲在水盆边等着,也让我蹲着。他手里还捏了一块玻璃,那是他事先用烟熏黑的。他抬起头,用烟玻璃挡着看太阳,忽然他一把拉起我,把烟玻璃按到我的眼睛上,他说,你快看快看。玻璃已被晒热,他的一只手碰到了我的脸颊,燃烧的太阳在烟玻璃里浮动,它的边缘缺了一小块。浮动着的还有张英树本人,他是我眼中全南流最英俊的男孩,剑眉,面部棱角分明,身材匀称挺拔,知识广泛,伶牙俐齿,我和女孩子跳房子,他在旁边看,我感到我和他之间有无限的默契。那就是我的幸福时光,它凝固在一块青花瓷片上,右脚缩起,左脚轻轻一踢,瓷片闪着白光呼啸而去。 二00一年冬天,一个陌生女人给我打来电话,她说你可能不记得我了,我是你母亲的同事,在昌平搞了一个戒毒所。她说她医科大学毕业在北医三院干了几年,后来辞职去了海南,现在是做的私营戒毒所。她让我有空去看看。我始终想不起来她是谁,说的是普通话,声音似曾相识,又像是完全陌生。她是个聪明的女人,她说你还是没想起我来吧,那你记得张英树张英敏吗?还有吕虹、陈黎明,这几个跟你年龄不相上下,都是医院子弟。你肯定记得张英树,她说。张英树就像一道闪电,他瞬间照亮了这个女人,我想了起来,她叫曾仰红,当年卫校毕业,到医院实习,还带我和张英敏下圭江河游过泳。二00四年十月,我和曾仰红约在王府井见面。三十年没见,我一眼就认出了她,除了略胖些,基本容颜未改。她衣着自然,穿着一双旅游鞋,没有任何矫饰,但我相信,她是一个人物,说得上是叱咤风云。她给我带了南方的水果,杨桃,大番石榴,芒果,都是南流镇常见的水果。我们说到了南流镇,医院、西门口、县委会,突然间就说到了张英树,她说张英树娶的老婆很犀利的,烫着满头小卷。 我没有说话。我看到过张英树和他满头小卷的妻子,一九九三年冬天,我站在南流县妇幼保健站的楼顶平台上看到了他们,那是我高中毕业后第一次看到他,我曾去过几次他家找张英敏,看到过他们年迈的父母,但一次都没有见到张英树。很多年来我一直没有忘记他,但从来遇不见他。他们家庭出身不好,地主成分,在六七十年代举步维艰。兄妹俩险些就没上成高中,英敏留了一级,辗转来到我们班,英树没能在南流城镇读高中,后来他到城镇附近的一个公社高中读了两年。 柳阿姨,他们的母亲,是我最佩服的女人,永远坚强乐观,永远自尊,她在家讲一口纯正的北京话,出门就在北京话里夹着南流话的某个词,听上去很古怪拗口,她就这样操着南腔北调跟南流镇上上下下的人打交道,很难想象,这样一个女人,她是怎样去跟公社下面的人交涉,让他的儿子读上高中的。她一生的英雄业绩之一,是改正兄妹俩的家庭出身。高中快毕业的时候,有一天,张英敏郑重其事地特意告诉我,她的家庭出身不是地主成分,已经改过来了,是中农成分。她说当初她爸爸稀里糊涂,在部队,组织上问他是什么出身,他说不知道,又问他家里有什么财产,他说有几间房子,组织上觉得他既然有几间房,就算有财产了,于是定了地主成分。她爸爸实在糊涂,不知道这是天大的事情。柳阿姨知道,这件事情不改过来,英敏英树将永无出头之日,她只身一人,长途跋涉,去到江苏农村老张的老家,疏通各种关系,到底开出了书面证明。因为有柳阿姨,英敏英树身心健康,性格完好。 一九九三年冬天,我在南流县妇幼保健站楼顶平台上看到了张英树,七岁以后我就很少看见他。一九七一年,我十二岁,从沙街搬到医院宿舍,防疫站、妇幼保健站、医院三家合并。我常常到张英敏家看书,我从家里出来,走过操场,穿过旧产科门前的空地,那里枇杷树和苦楝树枝叶映掩,然后到前面的院子,穿过放着乒乓球桌的过厅,在那棵大芒果树的右边,就是张英敏家。她家只有一间屋子,收拾得很干净。我有时会在她家看一整天书,但一整天都看不见英树。 他会炒菜,我见过很多次,就在他家门口的过道上,放了一只炉子,他把烧残的蜂窝煤用火钳夹出来,再把新的蜂窝煤夹进去,我觉得他的动作很好看。他在烧得冒烟的铁镬里倒上油,吱的一声响,放上了姜末,嚓啦一下,倒进了切好的菜。他把镬铲炒得咣咣响,手势娴熟,热火朝天。我见过他做芥兰炒腊肉,西红柿炒鸡蛋,炒卷心菜,韭菜炒鸭蛋,每一种菜,它们的香味进入我的五脏六腑,长久地停留在那里。十二岁,我一直希望有一天能吃上张英树做的菜,但我至今也没有等到机会。他在过道里炒菜,他专注,英俊,只有十五岁。 我在平台上看他,那时他应该是三十八岁,他住在医院的旧留医部,医院的宿舍,他在洗衣服,他在水龙头旁接一桶水拎到洗衣台跟前,他的妻子站在一旁,一幅很家常的图景,他理着平头,有些发胖,但仍算得上匀称。他洗的是被套,夫妻两人齐心协力,一人拧一头。我一直看到他们把被子洗完晾好。我没有想到要去找他,只有一墙之隔,我下楼,出一个大门,再进另一个大门,最多五分钟,就能站在他的面前。张英树,他还记得我吗? 我没有去。 我在七岁的时候为自己找到的第一个白马王子,就这样失掉了。他近在咫尺,但已远隔千里万里。 第七节 在我离开前的最后一天刘国标才赶回,他到县二招接我,开着一辆黑色的奥迪,新的,锃亮,很有些牛气。 刘国标开车七拐八拐,到了一条没有路灯的小路,看上去很偏。这是什么地方呢?车在上坡,路很小,没有任何标识。但我心里一动,脱口而出问:是不是旧县委会? 是的呢。这个旧县委会,是我童年时代最感辽阔的地方,它有半个南流镇那么大,里面有县幼儿园,有好几片很大的树林,树林深处有几棵特别粗特别高大的杨梅树,有无数幢小楼,白色的房子,像蘑菇一样,还有好些大楼,有大厅,县文艺队也曾在这里排练。姚红果姚红旗她们,曾经住在其中的一幢小楼里。还有白小玲,高二的时候转学到我们班的女生,她爸爸是县武装部部长,也住这里,我们去过她家,我在她父亲的书架上翻到一本《红楼梦人物论》,翻到其中的一篇,是《晴雯论》,心里震惊,大开眼界。 但这些,只是县委会带给我的过眼云烟的事物,偶尔想到,很快就会忘记。县委会,对我来说它不是县委会,无论它有多么辽阔,它始终就是一座幼儿园,以及树林深处那些高大的杨梅树。 一座幼儿园,粉红橘黄的墙壁,秋千、滑梯、风琴声,疯跑、尖叫,它如同一座天堂,升起在县委会那片浓密的树林之上。从滑梯上滑下来的,是吕觉悟、张冬妮、赵菊花,而我们的老师,林园长、郑老师、潘阿姨,她们就站在旁边,她们笑眯眯的,仿佛全世界都是蜜糖。幼儿园就是蜜糖做的,吕觉悟、张冬妮、赵菊花都是蜜糖做的,一个一个的小人儿,多少年想起来,都是那么不可思议,吕觉悟剃着光头,张冬妮爱笑,我爱哭,赵菊花周末经常留校。风琴声响起,风琴说:请坐好,我们大声唱答:坐好了。这是崭新的事物,激动人心,意味着科学、文明、新的秩序。在南流镇,一排小小的椅子上坐着小小的我们,我们学会了刷牙洗脸做早操,小小的漱口杯排成一排放在脸盆架上。画画唱歌搭积木,午睡,游戏,每天晚饭后吃水果,排着队去上厕所,排着队,让保育员摸额头,排着队到田野散步,手拉着手,有春游和秋游。讲卫生、守纪律、懂礼貌,这是我们一生中受到的最正规的教育。 那个潘阿姨呢?管我们洗澡的,大家光着身子站在屋子里,她一个个拖到她跟前,想起她我身上马上就感到滑溜溜的。她最漂亮,但最凶。庞婶婶是洗衣服的,她胖胖的身影在晾衣场一闪一闪,床单如同连绵的波浪,散发出肥皂和太阳洁净的芬芳。会计室里有一个伯伯,他笑眯眯的,家长每个月都要到他那里交钱。 我们排练的节目可真是别出心裁啊,吕觉悟扮演坦克兵,她的坦克是小圆桌子的桌面做成的,画上履带和轮子,炮筒也是硬纸板。张冬妮当炊事员,她把锅勺敲得叮当响。我和赵菊花都是侦察兵,我们假装摸黑上路,踮着脚,左手在空气中抹一把,右手也在空气中抹一把,从这头到那头,从头到尾,只有一个动作。然后,正式的演出就开始了,我们涂上了红脸蛋,像一队苹果被带到了灯光球场,那里灯火明亮,有两排一百瓦的大灯泡,无比辉煌,半个南流镇都被照亮了呢!灯光之下,有我们的家长。 明亮的天堂就像烟花,顷刻间消散,一九六六年迎面来到,它像一个穿着斗篷的巨人,从南流镇闪身而过,很快,张冬妮、赵菊花都不见了,她们去哪里了呢?只剩下了吕觉悟。在那之后的十多年里,我和吕觉悟常常念叨这两个名字,好像她们是两种难得见到的糖果,我们把她们藏在秘密的地方,有空时偷偷舔上一舔,以便记起早已忘却的甜味。 张冬妮消失得无影无踪,赵菊花升到小学,跟我们同一个班,但她只呆了两个月就转学走了,去的是一个叫做遵义的地方。我们还没有学会写信,赵菊花哭着对我们说,一定要写信啊!我们互相发誓,一定写信,保持联系,将来长大了,我们到遵义看她,她回南流镇看我们。一九八三年,我只身漫游大西南,火车路过遵义,广播刚一报出站名,赵菊花这个名字立即应声而起,她大概在遵义等了二十多年吧,她一定记得有一个李飘扬,一个吕觉悟,在七岁那年,三个人挥泪告别。但她在遵义的哪个角落呢?我必须超越自己的能力才能找到她。我必须,化身为一名女巫,行走在遵义城的上空,手持一枚有透视功能的放大镜,一寸一寸地搜索,这时候,赵菊花就会被我找到。她跟我一样大,都二十四岁了,说不定还结了婚,有了一个小赵菊花。火车离开遵义,头也不回,我再也找不到她了,永远也找不到。 现在我再次想起她,我想起她以便让自己在幼儿园多停留一会儿。赵菊花是一个经常留校的人,几乎每个周末她都留校。我们在园里全托,整整一星期回不了家,我们盼呀盼,终于盼到了星期六,我们兵分几路,排着队,手拉手,由老师带着,走出县委会的大门,走过自来水厂,然后西门口、东门口、龙桥街,一个个送回家。也有的时候由家长来接,我们在教室里等着,听着故事,心不在焉。有老师在门口说,某某某小朋友,家长来接了。某某某便变成了弹簧,一弹就到了门口。在星期六,全园的孩子都成了小鸟,只有赵菊花,成为石头。 她是飞不走的,她说,我留校,我跟老师去看电影。这使我们特别羡慕她。她经常在周末跟黄老师去看电影,黄老师是外地人,周末也不回家,所以赵菊花由她负责。黄老师牵着她的手,走过自来水厂和西门口,走到公园路的电影院,她就像赵菊花的家长。赵菊花的家长跟所有人不同,不是她爸爸妈妈,也不是外公外婆,而是她的姐姐,叫赵兰花,已经读小学五年级了。她每周周末都会来看看赵菊花,给她捎点衣服,或者吃的,有时也跟着黄老师一块去看电影。但从来不接菊花回家。她难道没有家么?她的爸爸妈妈在哪里?为什么不来看她呢?这些问题在周末会像燕子一样飞来飞去,但是没有人说出来,它们一闪而过,因为大家的爸爸妈妈已经来了。赵菊花,她生来就是留校的,生来就该周末不回家。我们这样认为。 那该有多难挨啊!有一些孩子,他们连一个星期都挨不了呢。星期一才来,星期二就想着逃跑,星期三就开始了行动。 孩子真是智勇双全,知道从大门是出不去的,从教室走到大门,要经过开阔的操场呢,一眼就被发现了。孩子趁着上厕所,溜到了晾衣场,晾晒的衣物一排一排的,高过了头顶,跟电影里的青纱帐差不多,孩子往里一站,谁都看不见啦。中午时分,到处静悄悄的,人人都在打瞌睡,只有一两只蜻蜓在飞,好了,是时候了,孩子从晾衣场潜出,猫着腰,经过了走廊、洗澡间、厨房,就到了后门,后门虚掩着,一碰就开了,心里狂跳着,居然就到了园外,太顺利了!园外好像漫天都是知了,每一张树叶都站着一只似的,它们叫得震天响,炸雷似的齐声说:逃跑了!逃跑了!孩子听得心惊胆战,撒腿就跑,他气喘着跑下了坡,一抬头,却看到了县委会的大门,那里的门卫是解放军,腰上还别着驳壳枪。孩子就泄了气,不再往前走,他独自在大院的草丛里逮个蚂蚱,爬到树杈上坐一坐,到晚饭时间,肚子饿了,就回去了。也有孩子,愣头愣脑走到县委会大门的,他没到门口,门卫老远就看到了,门卫笑眯眯地看着,这孩子傻头傻脑的东张张西望望就到了大门口,一到大门,孩子就成了小鸡,门卫则成了老鹰,老鹰抓起了小鸡,一路叼到幼儿园的后门。 也有一个胆识过人的孩子,他的壮举令老师们赞叹不已,她们说,不得了,这孩子不得了,他都走到自来水厂了。天知道他是怎么通过县委会大门的,那门口门卫森严,至少有三个人,传达室里一个,传达室外面的椅子上坐着一个,门口站岗的是解放军战士。他是怎么逃跑的?声东击西么?暗渡陈仓么?他居然知道战略战术么?或者是,仅仅侥幸。没有人能回答这些问题,门卫说不清楚孩子是怎样出去的,他自己,闭口不谈。 这个孩子就是李海军。 老师们私下里,纷纷表示佩服说,这个李海军,将来说不定能做成大事呢!到了课堂上,老师告诫我们,小朋友们不要想着逃跑,谁都逃不出去的,连李海军,到了自来水厂还被抓回来了呢。我和吕觉悟,我们都是好孩子,好孩子是喜欢幼儿园的,幼儿园有滑梯,家里有么?粉红橘黄的墙壁,全南流镇都没有,防疫站的黑屋子,潮湿阴暗,说不定藏着一个鬼!我宁愿像赵菊花那样,周末留校,跟黄老师去看电影。但我们也是喜欢园外的世界的,我和吕觉悟,一前一后,溜进了晾衣场,晾晒的衣服拍打在我们脸上,像虚拟的海浪,一浪又一浪。 我们一前一后,猫着腰,越过了走廊、洗澡间、厨房,就来到了后门,轻轻一碰,门开了,我们像侦察兵,机警敏捷,侧身闪过,园外的世界,哗啦一声,骤然落到了我们头上。阳光明亮,树木青葱,抬头仰望,几棵尤加利树是如此高大!知了的千军万马,原来你们就藏在这里!我们脚一蹬地,顿时飞到了空中,我们不朝大门口飞,那是傻瓜蛋干的事情,我们朝里飞,里面的树林才是我们真正的天堂。大院是如此辽阔,不飞怎么行呢。园墙后面不远处,有一小块地,我们劳动课里种下了玉米,每个人,发到了五颗玉米种子,玉米叶子已经长出来了,瘦瘦的,像全班最瘦的张冬妮。我们又贴地飞行,草地上有一些小黄花,指甲盖那么大,三角形的,多么奇异!我们蹲下来,一人摘了一把,我们认定这就是全世界我们最喜欢的花,最喜欢,也最秘密,因为谁都不知道。我们又要给它取名字,一取就取成了鸡冠花,它跟真正的鸡冠花有天壤之别。从此,世界上就有了一种鸡冠花,只有我和吕觉悟两个人知道,它是如此奇异,除了南流的旧县委会大院,我没有在别的地方看到过它。 看过了鸡冠花,隐藏在树林深处的杨梅就开始闪烁了,像星星一样,一样小,一样闪烁,一样布满天空似的布满了巨大的树盖,那是层层叠叠绿色的天空和小小的红色的杨梅。噗的一声,掉下来一颗,真让人惊喜啊!天上的东西掉到了地上。我们仰着脖子,等着它们继续掉下来,要知道,星星同时掉下来那就是流星雨啊。风从树间奔跑而过,树叶和杨梅阵阵摇曳,树叶追着杨梅,杨梅跑着跑着又掉过头。它们只在天上跑着,并不掉下来。我们仰酸了脖子,就想到要爬树,让我们追到天上去,看不把你捉住才怪!两个傻女孩,傻站在一棵大杨梅树下,她们光着脚,提着鞋,身上沾满了土,这样的画面浓缩了我童年时光的自由与幸福。 每次回南流我都要去看幼儿园,我要到那里去找到多年前的吕觉悟、张冬妮、赵菊花,还有林园长、郑老师、黄老师。她们都不在园里了,但幼儿园就是她们。我要特意去看看操场上的滑梯,教室里的风琴,晾衣场、厕所、洗澡间、厨房,还有院子里的苦楝树和木棉树,看到它们我就踏实了。然后,我不会忘记去看望鸡冠花,那是我和吕觉悟两个人的鸡冠花,它们仍开着指甲盖大小的黄色小花,安静地等着我。除了我,全世界就不会有人知道它们是鸡冠花了。看过了一切,就如同看到了赵菊花张冬妮,它们是我失散已久的亲朋好友。 一九###年,一九九三年,一九九八年,还有从前的一些年份。它一次旧一点点,但是很好,一幢房子都没有拆,一排新房子都没有盖,多少年来就是这样。树也没有砍,经过几十年的时间,它们长得很高了,枝繁叶茂,高高大大,树底下也没有铺上水泥,依然有蚂蚁窝。一九九八年,我在园子里的教师宿舍看到了郑老师,她来串门,她早就退休搬走了,她站在一家的门外说话。第一眼就认了出来,我们看着对方笑,她说:飘扬啊,你来了。她又说,都三十多年啦。三十多年过去,郑老师容颜不改,她老了些,但我感到她容颜未改,她像孩子那样笑,天真、纯洁、灿烂,这是真的,我并没有夸张。幼儿园就是这样一个奇异的地方,它留存着所有人的童年,从而抵挡了时间锋利的长矛。 郑老师从提包里拿出了她的影集让我看。她让我选,我选了一张她坐在葡萄架下的,三十多年前,另一个老师,黄老师,曾经把她的半导体收音机放在这个葡萄架下面,让我们听中央人民广播电台:答滴答,答滴答,答滴答滴答,小喇叭现在开始广播了。她时髦的半导体,时髦的裙子,在一九六六年不知去向。 第九节 我不记得自己是否亲眼看到长脚表演的魔术,在晒谷场,汽灯的逆光中,长脚曾经拿着一只箩筐转圈吗?他从空箩筐里变出公鸡之后,又从空气中抓到两根竹轴,就手一展,一幅是向江青同志学习,一幅是向江青同志致敬。 这两幅标语我肯定是看到了,是在另一个节目里,红布的底,黄颜色的字,是用宣传画颜料写上去的,红布有点旧,也有点脏。这两幅标语被人用手举着,绕场一周,它在空中缓缓飘动,离地三尺。这么说来,它肯定不是被长脚举着的,而且,举着的人也不可能站在地上,她必须站在高处。 翟青青,这个名字,这个人,随着一辆独轮杂技车的晃动,停留在我面前。那两幅标语,正是她在独轮车上举着的。她瘦削、苍白,神情严肃,她穿着一件红色的演出服,两根长辫子在头顶绕了两个环。最让我难忘的是那双软底鞋,很像芭蕾舞的那种鞋,只是尖头没有硬壳。白色,瘦长,病态,神秘,超越了现实,却又因为与样板戏芭蕾舞《红色娘子军》、《白毛女》里的鞋子相似,而与现实保持了一种奇怪的联系。 我特别喜欢这双软底鞋。小学五年级,学校里排练《白毛女》第一场,林南宁,我们小学的文艺老师,极富热情和野心,私自带领五名学生去n城学舞,回来之后才让学校报销了路费,但住宿费等一概没有,她们住在亲戚家,到处钻墙打洞,挖空心思,一个星期回来,还买回了五双芭蕾舞鞋。一双是红色的,另四双则粉色,俱是缎子,闪闪发光。这可是震惊全南流镇的大事,芭蕾舞鞋,那么奇异,那么超凡脱俗,除了专业的县文艺队,哪里还会有呢!在我们凡俗庸常的生活之上,在南流镇的米粉和酸萝卜之上,在我们的头顶,闪耀着光芒的芭蕾舞鞋,它根本就不是人穿的,仙女的脚才能穿得进去呢!难以想象,它竟从天而降,落在我们小学里。《白毛女》第一场,《红色娘子军》的序幕和第一场,县文艺队还没演过呢,我们就演了。这是小学教师林南宁的杰作,是她一生中最辉煌的时刻。全南流的中学和小学,他们望尘莫及。林南宁,后来我还遇见到她,她是一个理想主义者,悲剧人物。 我太喜欢芭蕾舞鞋了,我把翟青青的软底鞋看成是芭蕾舞鞋的替身,影子和姐妹。我等在礼堂门口,我说,翟青青,把你的鞋给我看看吧。她有点舍不得,她看看我,又看看鞋。我拿过鞋摸了又摸,它不是缎子面的,足尖不硬,鞋底也没有牛皮,但它颜色素净,鞋形又是那样瘦削俏丽,有点像翟青青本人。我真想穿到脚上试试,翟青青好像知道我的心思,她一把就拿过去了。她把鞋抱在怀里,说,这鞋外面买不到,没有鞋,什么节目都做不了。我就问:这个鞋是从哪里找来的? 当然,是她家里的。不问也知道。一个杂技世家,跟杂技有关的一切她家都有。就如同她家有独轮车,有演火流星的碗盏,有走钢丝的钢丝,她家也有软底鞋。一九七四年她来到我们学校,在我的上一届。她并不引人注目,她穿着平淡,沉默、忧郁,眼睛从来不看人。她一个朋友都没有,她总是一个人走路,在勾肩搭背的女生中,她的身上有一种寂静空旷的气息。我们同在文艺队里,但我从没见她笑过。她不跟我们一起排练,她自己练,在家里,每次演出有她一个节目,插在我们中间。 她的身体极其柔软,向后仰头弯腰,一直弯下去,再从两腿间伸出头,嘴里咬着花,头上还能顶一只碗。像一株病态的植物,令人惊悚。没有人觉得翟青青是个妖精,她身怀绝技,但极其胆小。我们不明白一个身怀绝技的人为什么如此胆小,那是多么令人费解啊!任何人,任何事情好像都能使她受惊吓,她在人面前低眉顺眼,随时准备受伤害。她被什么事情吓坏了呢? 没有人知道。 有一天,文艺队集中开会,我一走进礼堂就感到气氛异常。礼堂很大,文艺队开会排练只占其中的一小个角落,但这帮人大多有表现欲,能把一个角落的动静弄到礼堂的外面去,那天很反常,那种安静非同一般,静得坚硬,带有重量,这种重量我一进门就感觉到了。 人比往常多,工宣队的几个领导都在,还有校团委书记,平时这些人也会来看排练,但只有在彩排的时候才会到齐。他们神情肃穆,好像已经进入临战状态。肯定是有什么事情发生了。我发现旁边的一把椅子上坐着一位中年女同志,她剪着短发,样子干练。我不认识她,但她从容地坐着,并不像是客人。 团委书记说开会了,他先给大家介绍新来的工宣队队长徐同志徐队长,就是这位女同志,以后文艺队就由徐同志直接领导。接着是徐同志讲话,她说她先来宣布一个组织上的决定,原工宣队队长刘某某同志犯了生活作风错误,经研究,撤销其驻校工宣队队长职务,留校劳动改造,以观后效。 一时更加安静,这安静像座山压在头顶上,谁都说不出话来。 太突然了,工宣队刘队长,那是跟校革委会主任有着一样权力和威严的人,相当于现在的校长,跟校长并列执政,甚至更有权威。他背着手,在校园里走来走去,可不是个亲切的人。他极其严肃,时不时地到礼堂看我们排练,但他并不说什么。生活作风错误,令人震惊,我看不出,他不像。在我眼里,犯这种错误的人都是色迷迷的,看见好看的女生就两眼放光。他不是。他来看我们排练,背着手,脸上像铁板一样严谨。 像铁板一样严谨的人犯了生活错误,是真的吗?组织上又是怎么知道的呢?千真万确,刘队长没有到场,他已经到学校食堂劳动去了。在后来的日子里,我看见过他,他戴着旧草帽,骑着旧自行车,车后驮着一只大箩筐。他当了食堂的采购员,专门买米买菜。 另一个人是谁呢?那个受害者。 徐同志没有说,她申明的是这件事的错误程度,她说在这个生活作风的错误里,他们发生了不正常的男女关系,但经组织上证实,没有发生性关系。她强调了两遍,没有发生性的关系,没有性关系,所以从轻处理。 这是我第一次听到性关系这个词。从来都是说男女关系,搞男女关系。性关系跟不正常的男女关系又是什么关系呢?这个问题太令人费解了。男生女生们个个低着头,不敢看别人,每个人心里乱糟糟的,既困惑,又惊慌,好像到了一个又陌生又危险的地方,不知怎么办才好。 这个事件之后翟青青就不见了,文艺队演出的节目里,也就没有了杂技。翟青青去哪里了,没有人知道,没有人议论她,她本来就不是我们中间的,她不是南流镇人,她讲的一口白话既不是广东的,也不是n城的。从口音到肤色,到她的身怀绝技,她的软底鞋,都不能使我们有同类感。谁会对她有持久的兴趣呢? 很多年后,一九九八年,我回南流,路过n城,和旧日的朋友吃饭,一家文学刊物的编辑突然提起了这个名字,翟青青。你还记得翟青青吗?他问,她说是你的中学同学。翟青青,这是二十多年来第一次有人提起她,十分意外,朋友说翟青青多年来一直从事文学写作。南流镇是一个离文学特别遥远的地方,很多年里买不到像样的文学刊物和书籍,我的所有同学,幼儿园、小学、初中、高中,没有人阅读文学书籍,更没有人写作。在整个南流镇,我没有听说有人写作并坚持二十年。 他说翟青青一直在写,有很长时间没有生活来源,但她一直在写。她曾上过北大作家班,只去了一个月。后来写了一部长篇小说《寂静与芬芳》,他曾看到过稿子,小说不合常规,没有完整的结构和扎实的人物,但句式奇异,感情痛切,读过的人都会心有所动。小说没有能出版,无论书商还是出版社,都嫌无利可图。翟青青没有知名度,年纪也大了,她的小说可能没有机会出版了。他又说,现在她可能还在北京当北漂。 我会遇到翟青青么? g省的文学北漂,绝少有能熬过三年的。他们在北京的各文化单位打工,文学杂志、文化杂志、时尚杂志、房地产杂志,各类出版社、电台电视台、网站,各种写作班研究班,到处都有他们的身影。他们拿最低的工资,住地下室,吃方便面,夜晚写作到深夜。他们参加各种文学活动,也看画展,看地下电影和戏剧,出席颁奖仪式,聚会,故宫和长城,也都趁机去了。有人写出了作品,发表了,又写了作品,又发表了。他们一边写作一边寻找爱情,找到了,两人就住到郊区县的便宜房子里,就算留下来了。找不到的,热情就消退了,爱情也跟文学一样,令人难以捉摸。而文学又是多么无用的一件事,既不能当饭吃,又不能带来荣耀,仍然要住地下室吃方便面。就这样,他们消耗了青春期的热情,觉得自己老了,于是他们就回到了故乡。有的人,觉得当过了北漂,就算实现了梦想,总算按照自己的心愿生活过了,没有像白痴一样,一辈子,都过着上班下班的单调生活。 北漂生涯是他们一生中的华彩,或者说,是一次大学,一个人生的台阶。他们回到n城,找到了工作,结了婚。面对新的朋友或工作对象,如果有人提起北京,他们就会漫不经心地说,我在北京呆过两三年呢,那地方风沙大,太干燥,经常流鼻血,很难适应。 翟青青会是这样的么?很难想象。此刻我仿佛看到她,在某一次活动,人不算多,但也不少,三五成群的,人和人扎着堆,但翟青青只有一个人,她脸色苍白,就像没有吃早饭。她的辫子早就不辫了,头发中分,在脑后扎成一把,她拎着一只牛皮纸口袋,上面印着某某出版社字样,那是某一次新书发布会得到的。现在她拎着它,里面装着通讯录、笔记本、书、杂志,还有伞、太阳镜等乱七八糟的东西,她不跟人搭话,也没有人注意她,她走来走去,慌乱,茫然,她太想看到一个熟人了。但是没有。她孤零零地走来走去,不时地翻翻纸口袋里的东西,那里面其实没有什么要她折腾的。 多半会是这样。她使我想起林多米,落落寡合,在人群之中也如同在人群之外。也很难想象她嫁人,我宁愿她不嫁,她不适合家庭。总有一小部分女人是不适合家庭的。这类女人无处可去,我们这块土地没有修道院,如有,也许翟青青会喜欢。她身材瘦削,面容圣洁,没有邪念。为了自己的理想,能义无反顾,献出自己。 但她现在在哪里呢? 我希望有一天,有一本叫做《寂静与芬芳》的书,出现在书店里,署名翟青青。它不合常规,没有完整的结构和扎实的人物,但句式奇异,感情痛切,我读过之后将会流下眼泪。那个二十多年前的翟青青,在文学中潜伏了这么多年,她终于来到我的跟前,在纸上。 第八节 二00五年夏天我没有来得及回幼儿园。我坐在刘国标的轿车里,路过旧自来水厂,一路黑灯瞎火,我不知道到了什么地方。然后上坡,路很小,我闻到了一种我熟悉的气味,我意识到,那就是幼儿园的气味。微腥,有一丝奶香,微酸。最新鲜的生命聚集在一起,就会有这样的气味的吧。 二00五年的旧县委会,左边依然是幼儿园,右边已新盖起一家高档宾馆,那里有全南流最豪华的ktv。高中毕业三十年,我在南流只见到了四个同学。包间里光线微弱,刘国标说,我们都四十七岁了呢。他陷在沙发上,他说,他的家族不长寿,他也不会活得太久。没有多少年了,他说,想玩什么就得趁早了。 潘智最先到,他一进门就自嘲,说自己囊中羞涩,两手空空。他跟一九九八年判若两人,那年他衣冠楚楚,意气飞扬,有一辆桑塔纳轿车。他向来不悚大地方,他去过几次北京,找到过某部的部长,曾在北京饭店贵宾楼请人吃过三千元一桌的饭,他承包公路,大开大合。但他现在不行了,车已经卖掉,连电话费都出不起了。同学聚会他一概不来,尤其回避姚红果,这其中的缘由无人得知。他说,风水轮流转,风水轮流转。然后就拿起了麦克风,他的歌唱得很好,曾得过全市第二名。他说:李飘扬,我唱一个歌,看你记不记得。他便唱:莽莽昆仑冰雪消融,滔滔江河流向海洋,我们伟大的祖国,雄伟壮丽的河山,到处都照耀着灿烂阳光。 不可能不记得,永远都记得。全校歌咏比赛,我们班合唱的歌曲,歌是我选的,没有人反对。但合唱总弄不好,太抒情了,有点唱不起来。我指挥打拍子,节奏也总是不对。但班干部们全都很来劲,李卫星、魏嘉等人绞尽脑汁设计了一个队形,由一个大弧形和两个小弧形组成,众人拍案叫绝,认为凭此队形就能夺冠。果然,我们班以全票获得冠军,每个人喜气洋洋。 莽莽昆仑冰雪消融,滔滔江河流向海洋。我相信,这首歌已经没有人记起,它不像那些成为红色经典的歌曲,仍在卡拉ok里被人传唱。一九七五年到现在,三十年,我从未听任何人唱过这首歌,它在无声的深渊中,越坠越深,没有人能拉得住它,我也不能。我希望我能活得久长,我们全班都能活得更久长,这首歌,它曾经在一九七五年,被我们全班六十三个人唱成了全校冠军,这是它此生最辉煌的时刻,它再也没有机会与六十三个中学生相遇了。我们全班六十三个人,已经有人不在人世。苏淑良,九十年代初死于车祸,是在广东出的事。还有一个男生,刚毕业就已病亡。下一个会是谁呢? 一九九八年,张飞燕专门到家里找到我,她给我带来一张座位表。我吃惊不已,从来想不到,二十多年过去,竟还有人保留着中学时代的座位表。她说,我给你抄了一份。十六开的白纸,用圆珠笔画了格子,每个人的名字用钢笔端正填上,用铅笔,在亡故的同学名字上画了框框。留着座位表,就意味着每一个人都在记忆中,六十三个人,一个都不会忘记。它是我们班的文物,价值连城。 二00五年,纸上的六十三个名字,只有五个人坐在局促微暗的包房里。黄文惠和卢甲兰很晚才赶到。有人在玉林,有人在n城,有人第二天要起早上班,有人下岗了,要想尽办法挣钱养家。张飞燕,这个保留着全班座位表的人,她不在南流,她到广东当游医去了。她的姑妈治疗不孕症,她便也治疗不孕症。她没有上过专门学校,没有文凭和行医资格,但她治疗不孕症。这一切难以想象。 我想念座位表上的六十三个人,每一个人都使我百感交集。我也想念孙向明和麦大安,想念公鸡二炮,它斑斓的羽毛隐隐发光,在时间的深处和远处。唱完了莽莽昆仑我们的班歌,我就点了《怀念战友》。《冰山上的来客》是我们热爱的故事片,它所有的插曲都穿越了它诞生的时代来到了当今卡拉ok的曲目单上,《花儿为什么这样红》、《乌云不会笼罩着冰山》,我相信,不止有一亿人会唱,它的旋律和歌词,将在一亿人的喉咙里浩浩荡荡,像一条大江,奔向海洋。 天山脚下是我可爱的家乡, 当我离开它的时候, 好像那哈密瓜, 断了瓜秧。 天山脚下住着我心上的姑娘, 当我和她分别后, 好像那都它尔, 悬挂在墙上。 瓜秧断了哈密瓜依然香甜, 琴师回来都它尔还会再响。 当我永别了战友的时候, 好像那雪崩飞滚万丈, 啊,亲爱的战友, 我再不能看见你雄伟的身影, 可爱的脸庞。 第十节 回南流的第一天我去了沙街,沙街上曾经走着吕觉悟,她就住在我的隔壁。我们住的房子像旧时代的客栈,多少年来,每当我看到客栈这个词,就会想起沙街我住过的房子。门前有骑楼,窄而深,有三进天井,有三层楼,一楼有一间房,很暗,二楼也有一间房,采光不错,隔着天井与一楼的房间相对,我小时候曾住在这里。三楼有两间房,客人来了就住那。一九六六年,我的姐姐住在那,我的表姐们,她们也曾住在那里。没有人住的时候我经常听见三楼有窃窃的语声,我觉得那是鬼,母亲说,那是风的声音。 我住过好几间屋子,除了二楼,我还住在楼下,靠近第二个天井的房间,那个天井晾衣服,站在天井里曾看见父母睡午觉,在夏天,他们穿很少的衣服,光裸的腿搭在一起,在大床上。这个房间门口对面有楼梯,能上阁楼。阁楼很矮,地板不平整,一面没有墙。阁楼上曾经堆放过许多生殖器模型,塑料的肉色,是用来做计划生育宣传的。还堆着我舅舅的旧书,《物理》、《化学》,以及《古丽雅的道路》、《第四高度》,这两本书对我的精神影响至深。我还住过靠近第三个天井的房间,这个房间当过新娘房,母亲的同事邹洁阿姨,她和张叔叔在这间房子结婚,他们的婚礼在医院的大厅里,每个小孩都分到了饼干、糖果和甘蔗。 我盖过他们结婚用的喜被。缎面的新棉被,一床绿色,上面有尾巴长长弯弯的凤凰,一床大红,有瞪着眼睛的龙。我盖着那张新的绿缎被子在新床上睡了一夜,表姐则盖了大红的。柔软光滑的缎子在皮肤上的快感令人战栗,多少年过去,这战栗仍从沙街的旧房子里传来,它没有消失,仍保存在那里,在空气中,而这所房子早已不在。邹洁阿姨还在这里生了她的第一个孩子,那是我第一次看见新生婴儿,生下三天,脸上皱皱的,红的,眼睛闭着,两只小手紧紧握着拳头,身上用旧布裹着,小脚露出来,红彤彤的,五只小脚趾挤成一团,上面还有趾甲呢。我们参观这个婴儿,摸摸手和脚,闻闻他脸上的气味,一股奶腥。而这婴儿如今已有四十岁。 天井,公共厨房,水龙头下放着大水缸。茶麸水和空心菜,是跟水缸联系最紧密的两样东西,它们在水缸的旁边。 空心菜叶子细长,生长在水里。它脾气古怪,不能用刀切,它伤刀,伤得厉害,用刀切了空心菜就会变得很难吃,必须手摘。手摘空心菜有一种特殊的快感,即使看别人摘,也有快感,摘成一段一段的,手上握了一把,一捏,一种柔软的暴力使空心的菜茎破裂并发出“■■”的声音,既像撒娇又像欢呼。有一次我看一个老妓女摘空心菜,看得入了迷,她已有七十岁,手指却白皙修长,而且十分灵活,这双手如长在一个小姐身上,是要在钢琴上飞来飞去的。南流镇管妓女叫老举,老妓女叫老举婆,我觉得老举不如妓女好听。 我蹲在地上看老妓女摘空心菜,她把一篮菜都摘完了,隔壁的女人来跟她说话,菜是别人的,她们一人坐在一张竹椅上,我光着脚蹲在地上,像一朵蘑菇。老妓女的手在绿色的菜梗上滑动,像细长的兰花与绿叶,菜梗断裂的声音弄得我心里痒极了。看了老妓女摘菜后我就爱上了这件事,她把摘菜的美表现得淋漓尽致,我完全被迷住了。 一篮菜,一根一根的空心菜,经过了老妓女白皙柔软的手,变成了一截一截的,篮子里的菜越来越少,终于空了。她们说着话,不理我。我怀着极大的失落,从沙街头走回家。这时候,奇迹出现了,一担菜正停在我们妇幼站的骑楼下,我远远就看见了,我不顾腿麻,奔跑起来,越来越近,果然,我看到这个菜担子的一头正是空心菜,它们细叶薄壳,形状婀娜,在全世界都找不到!现在,它们就停在了我家的大门口,湿淋淋的,刚从地里摘下来,整齐地码着,长长的薄壳的长梗,光滑明亮,它们将要发出那种悦耳的断裂声,然后,在清水里晃一晃,炒菜的铁镬热了,镬底下木柴的火焰在跳动,倒上花生油,油在镬头里也冒出了烟,丢进两颗拍开的大蒜米,“吱”一声,浓烈的蒜香炸开,白色的蒜米即刻变得焦黄,一切都迫在眉睫,箭在弦上,说时迟那时快“嚓”的一声倒进洗好的空心菜,水汽上升,一片迷蒙,动作要快,翻两下,再翻两下,菜就软了,洒上盐,拍一拍,赶紧出锅,一秒钟都不能耽误,多一秒钟都会老了,炒一盘空心菜不能超过一分钟,从头到尾,在一分钟内,一大筲空心菜迅速缩小,成为一盘,碧绿油滑,落到饭桌的中间。 说到厨房,我就想起了吃。在沙街吃的东西比在别的地方有着更诱人的记忆。在龙桥街防疫站,我的记忆是食堂的饭菜和我家的腊肉,住医院宿舍时,也是食堂的饭菜,以及我家的葱煎鸭蛋、水滑豆腐和苦麦菜。在沙街有两年我吃得很差,只吃咸萝卜干。南流镇的咸卜有很多种,湿一点的,和干一点的,有一种是带缨的小萝卜棍,全须全尾地用盐腌,并不晒干,湿漉漉的就可以吃了,微酸,很脆,切成片,用肥肉炒,放一点酱油和少量的糖,非常下饭。这种带缨的小萝卜南流镇叫“死老鼠”,我已经很多年没有吃到了。小时候在沙街我吃的那种,是普通的咸萝卜干,斜刀切,小火烤干,放上花生油,或者跟肥肉一起炒,也是很好吃的。不过我不炒,我自己一个人在家,十岁,我不开火。我用清水洗干净两根咸萝卜,放在碗里用开水烫一会儿,觉得就可以了。每顿都是这样,两根咸萝卜,我从来没有吃腻过。 不开火是因为有一次差点酿成火灾,我一个人在家玩火,一不小心,火势就蔓延开来,废报纸和木柴堆在一起,它们互相激发,纸的火轻盈跳动,忽左忽右,短暂;木柴刚开始稳稳的,它被纸燃烧着的火烤得发热,但它忍着。纸的火太旺了,烧掉了一张,紧挨着的一张又着了,我看得很入迷。一张纸烧着了是很好看的,很无趣的纸,烧着了就会变成火焰,像一朵花一样,金黄色,它是气体,又是烫的,抓又抓不着,赶又赶不走,它是不会离开那张纸的,纸烧尽了,火焰就灭了,纸和火就像一对恋人,然后它们一起变成灰烬,灰色片状的东西,它经不起手一碰,更经不起风吹,风一吹,就消散了,不知飞到哪里去了。 有一次钻到床底下,用火柴点着了两张纸,那纸有点潮,又是下雨天,我用掉了半盒火柴才把它们点着,却很快就灭了,潮纸就像两个老人,没有热情。 经常独自在厨房里,那里有劈好的木柴,还有用来引火的松明,南流镇管松明叫松光,松光聚集着最多的松脂,有着红铜的颜色和光泽,散发出浓烈的松香味,是柴中的诗人,一点就燃,冒着油,冒着浓黑的烟,发出的叫声。松光引火最好使,它们很珍贵,被劈成筷子般大小或更小,另外放着。厨房就是我玩火的天堂,我喜欢把旧报纸撕下一块,揉皱,再点火,或者举着一张纸的一角,让它在手上燃烧,烧到最后才撒手。那一天玩大了,我同时点着了好几张纸,它们烧着了木柴,木柴的火坚韧而持久,它又烧着了更多的纸,不好了!这回真的着火了,我奔向水缸,用水勺一勺一勺地救火;水都浇不灭,火像是更大了,这边刚浇灭那边又起来,我慌了,即使喊救火也没人听得见。我后背一下出了汗,并蔓延到额头和手心,坏了坏了坏了,我眼前出现了满屋子的火光,这火光冲出屋的瓦顶,升到沙街的上空。我的心狂跳着,一边扔了水勺,端起洗菜用的瓦盆,一气泼了好几盆水,这才把火扑灭了。 这样惊心动魄的事情从未跟人讲,玩火玩水的事,都是母亲不喜欢的,她知道了要关黑屋子。这场大火我早就忘记了,多少年都没有想起,原来它也没有消失,就藏在这里。 跟厨房有关的东西太多了,我的舅舅从城市回到南流镇,他带着他的新婚妻子,美丽的舅妈,归国华侨,她的嘴唇上方有一颗美人痣。他们在厨房里,灶旁边就是我家的饭桌,他们坐在矮凳上就着辣椒喝粥。辣椒是生的,绿白色,切成一圈一圈,洒了盐。舅舅对我说:飘扬,这种辣椒是甜的,不信你尝尝。我知道世界上的辣椒都是辣的,尤其是这种尖尖的绿辣椒,叫朝天椒。但舅舅说肯定是甜的,一点都不辣,他示范给我看,夹了一大筷子放进自己嘴里,有滋有味地嚼着,很不像是辣的样子。他说他保证是甜的。我就上当了,夹了一小圈辣椒放进嘴里,马上就辣出了眼泪。 好吃的菜记得更长久,它们的滋味停留在舌头上,覆盖了辣椒的味道。在我熬过了只吃咸萝卜下饭的日子后,家里就出现了很多好吃的菜,因为母亲怀孕了,不再下乡,又因为有了新的父亲,每星期,他都提回家一大兜活的泥鳅或活的塘角鱼。塘角鱼,在我看来是全世界最好吃的鱼,扁扁的头,在头和身过渡处有一对锋利的角,头顶有两根须。塘角鱼是最难杀的,要紧紧卡住它的角,一不小心就会被戳伤,它很滑,跟泥鳅一样,而且极有爆发力,要掰断它的头太难了。但它肉质鲜嫩,极香,除中间一根骨头外再无别的骨头。它滑溜溜的,你要按住它的角,把它的头掰断,然后放上姜酒和一点酱油。 在锅里蒸,加两根木柴,火烧得大大的,沸水顶得水里的碗哒哒响,锅盖也噗噗响,沸水在锅里扭来扭去,蒸气越来越多,鱼的腥气就变成了香气,混合着姜和酒的气味,高亢而热烈,人的口水是阻挡不住的,我感到自己口腔里的涎水奔涌而出,向着塘角鱼的香味奔跑,就像听到了起跑信号的运动员。我对塘角鱼的激情至今没有消散。泥鳅每次都是煎来吃,连头带尾。泥鳅们跟手指一样大小,在竹笤里一跳一跳的,下油锅,小火,变成坚硬的金黄。 黄豆炖猪脚,萝卜炖骨头,有时是花生炖骨头。 我是否在这个厨房里吃过一次老鼠肉?像炒鸡肉那样好吃,只吃过一块,是邹洁阿姨家的保姆炒的。我仿佛看见一只又大又肥的老鼠,它从第二个天井飞跑而过,一眨眼消失在墙缝里。保姆飞快拿来稻草堵上,她点上了火,潮湿的稻草浓烟滚滚,她又用葵扇使劲扇烟,一只粗肥的老鼠就被保姆拿在手上了。她拎着老鼠尾巴,意得志满。她大概就是蹲在水缸旁边,割掉老鼠的头,整只鼠皮剥光,再切成一小块一小块的。她用了我家的砧板吗?用了我家的菜刀吗?我没有看见这个场面。 除了老鼠,还有胎盘。胎盘汤很甘甜,脐带最好吃,用剪刀剪成一小截一小截的,入口既柔韧又有一点脆。胎盘体本身并不好吃,有点像猪肺,太脬,口感很差。我经常把脐带挑出吃完,再喝一点汤。我身体差,母亲每隔一段时间就带一只胎盘回家,她在饭桌上说,今天这个产妇很健康,又年轻,还是头胎,这个胎盘最靓了。她总是说,飘扬太弱了,要补一补。我母亲从自行车上下来,她推车进屋,车头上挂着一只小菜筐,她把医用的托盘带回来,那种腰子形状的托盘,白色的搪瓷,深蓝色的边,有盖。里面的胎盘显得特别清洁,科学和文明。 胎盘在中药里叫什么?是紫河车吗?这个名字真是美丽。 胎盘和老鼠肉,永别了。 厨房的灶边上还放着茶麸,圆的,很坚硬,被烟熏得很黑,每周我就用茶麸水洗头发。我找来脸盆和菜刀,脸盆放在地上,茶麸竖立放在矮凳上,用菜刀一下下地砍成条屑。有一小捧就够了,用水泡上,过半个小时或一两个小时,泡出黄色的汁,再用毛巾或纱布,把渣滤掉,冲上热水。 我的长发泡在黄浆似的茶麸水里,头发变得光滑柔顺。再用清水过两遍,过不干净也不要紧,茶麸水一点都不伤头皮。小时候,每次就是这样洗头的,如此复杂、漫长,带着菜刀、烟和茶油的气味,亲切、遥远,令人难以置信。有人用香皂洗头,那很奢侈,但头发并不喜欢,香皂洗了头发,顿时变得干涩纠缠,梳都梳不通。一九七一年海鸥洗发水开始在机关里风行,褐色的小瓶,小口,倒一点点在手心里,就够了。很香,头发也喜欢的,如此方便。茶麸渐行渐远,慢慢就找不到了。 它渐行渐远,它的身影又圆又黑,它的片状弯而长,带着菜刀、烟和茶油的气味,亲切、遥远,令人难以置信。在上个世纪七十年代我们抛弃了它,直到本世纪,三十年过去,我们意识到,茶麸这种东西,正是纯天然的洗发水,与我们的头皮、头发、毛孔,我们的嗅觉皮肤最亲和。但它已经没有了。 永别了,茶麸水。 第十一节 在两间有采光的屋子之间有一间黑屋子,非常黑,一点光都没有,开着门的时候也黑,因而走廊里白天也要开灯。这间屋子门口的墙上有一个电灯开关,装得很矮,我伸手就能够着。一个深褐色的圆形盒子,比小镜子还小,下方有一个小小的孔,伸出一根绳子,一拉电灯就亮了,一拉电灯又灭了。大人反复告诫,这是不能拧开不能摸的,否则就会触电,触电是要电死人的。 漫长的午后,整幢房子空无一人,别的人到哪里去了呢?不知道,我小时候总是不知道别人到哪里去了,大人、小孩、老人、保姆,我不知道他们统统都到哪里去了,总之是没有人。我一个人走来走去,从第一个天井走到第二个天井,再走到第三个天井,我走过每一个房间时都拍拍门,然后我就停在那间黑屋子的门口了。 我拉亮灯,又拉灭,褐色的圆形盒子里不知有什么,我伸手就把盖子拧开了。盒子的内脏出现在我眼前,两片闪亮的金属片,很简单,令人失望。 它们能电死人么?人碰一下就会死么?我怀着好奇和恐惧,伸出了自己的手。我两边看看,空无一人,走廊潮湿而阴暗,整个世界都在远处。我毫不犹豫,用食指飞快地朝那金属片戳去,突然,我的后脑勺被人狠狠地敲了一棒,我一声惊叫,眼冒金星。 我回过头,没有看见任何人,也没看见我想象中的那根又粗又硬的大棒。到底是谁呢?难道是鬼吗?鬼把我敲了一记又溜到阁楼上去了吗?四处很安静,头顶的阁楼连鬼的脚步声都没有。我愣了好一会儿,忽然明白,这种后脑勺被猛击一下的感觉就是触电的感觉。 我忽然怕死又忽然不怕,忽然胆大又忽然胆小。我既恐惧又要向着恐惧一脚踩去。太匪夷所思了!我站在河水中,河水只有我齐腰深,我穿着长衣长裤,双脚站在泥沙里,两手作划水状,其实我根本就不会游泳,从来就没有真正会过。河中央水很深,有无数的大木船从河的中央驶过,它们浩浩荡荡,从上游顺流而下。我对水深的地方向来心存敬畏。但我忽然就要试一试,我壮着胆,头皮麻着,全身肌肉紧缩,一个胆小的人就向着深水的地方探过脚去了。我慢慢挪着步子,水慢慢从我的胸部到肩再到颈,我越来越紧张,开始犹豫,忽然,一脚踩空,河水和恐惧一齐没过头顶,我想完了,这下,马上就要死了。我十分不甘,四肢拼命挣扎,脖子冒出水面的时候我喊道:救命!声音很小,没有人听见,我还想喊,却发现双脚已经踩到底了。我惊魂未定,但知道,这下不会死了,阳光照在河面上,白花花一片,是下午四五点。 我没有告诉母亲,所有惊心动魄的事情我都没有告诉过她,包括那次失火,还有,我被一只狗追赶,掉进石灰池。 在沙街发生的事情真是太奇怪了,偏偏有一个石灰池,临时砌的,还有一只狗。我掉进石灰池的时候是晚上八点多钟,天已经黑了,沙街上的邻居闲人围过来,有十几个,大人小孩,男的女的,他们对我表示了深切的关怀。我全身都沾上了石灰,衣服和头发梢都是白的,他们纷纷说,快下河洗洗,快下河洗洗。几个女孩子自告奋勇陪我去,天很黑,但圭江河就在跟前,走几分钟就到了,我们走下码头,我全身湿漉漉的,滴着石灰浆,我往河里一跳,全身一片冰凉。我站在河水里,头顶是星星,码头上没有灯,她们蹲在码头的边沿,伸手就能摸着我,但我看不清她们的脸,她们说,洗干净一点,要不衣服会烧坏的。又说,幸亏是熟石灰,要是生石灰,你皮都会烧脱。我站在齐腰的河水里,水是黑的,又是清的,我一边洗,一边感到水还是很清的,因为我慢慢看见了身上的石灰在水里变成了一股浊流。 我全身湿淋淋地跑回保健站,吕觉悟送我到门口。家里还是没有人,整座房子都没有人,我换上干衣服,躺在黑暗中,再次看见那只狗,一只白狗,脸很长,既像狼,又像狐狸。看见它我就跑,它疾跑如飞,如同一道闪电就扑到了我跟前,我身子一歪,就倒在石灰池里,我躺在床上,再次闻到了石灰浆苦涩清凉的气味。 石灰池是水利局的,还是供电所的,抑或是农业局的呢?任何单位化石灰都是在门口围上一个池子,生石灰,像西瓜大小,保持着石头形状,它们被投入清水里,发出■■声,浓烈的白烟升起,伴随着生涩的气味。也见过一堆生石灰在池子里,再用水管子浇水,水浇到哪里,哪里就会发出■■声并升起浓烟,好像生石灰的肚子里憋了一肚子火,非得用水才能把它发出来。它把火气发出来,发出来它就好了,就变软了,变成了一摊石灰浆,而不再是坚硬白色的石头。 我第一次爬树爬的就是水利局的槐树。我双手抱紧树干,吕觉悟在我身后。她刚刚爬了上去,在树杈上坐了一小会儿。我说我也要上,很费劲,整个身子往下掉,双手吃不住劲。吕觉悟跳下树,她托住我的屁股,我手忙脚乱才终于上去,十分狼狈。我坐在树杈上,看到水利局院子里左侧的一排冲凉房,还有一排砖房,其中有一间,门上贴着两个喜字,窗上也贴了喜字,我知道,这就是新娘房。一男一女走进去,关上了门,他们要干什么呢?张二梅说,他们要脱光衣服,两个人抱在一起,男的在上面,女的在下面。她和农业局的小孩偷看过,但没看清楚。我也想看,我伸着脖子,一只手抱着树干,另一只手搭凉篷,像孙悟空。可惜没有火眼金睛,看不见,大中午,外面亮,屋子里暗,一点都看不见。就算了。 那排槐树有好几棵,四五月开着白色的小花,有人用竹竿打下来,拿来晒干收购作药。沙街和龙桥街,经常会看到谁家的门口晒着东西,一摊一摊的,一摊橘子皮,一摊蚯蚓,一摊骨头,一摊龙眼核或荔枝核,或者什么草的根茎。收购站是我们生活的重要组成部分,一只牙膏皮能卖两分钱,一只鸡胗皮能卖三分钱,杀鸡的时候就要小心翻过来,不能弄碎,这叫鸡内金,治小孩积食的。骨头、头发、橘子皮,都能卖,是不少人家的重要经济来源。 我曾经用旧报纸包着剪掉的头发,兴冲冲地走过东门口、西门口、灯光球场,来到西河边的收购站。然后,手里拿着卖头发得来的五角钱的巨款,一路买着零食吃回来。话梅、酸萝卜、饼干、粽子、炸糕、花生米、白鸽糖,它们缭绕着我的童年时光,像星星一样遥远。我在路过西门口的时候停下来,停在照相馆的门口,那是我特别喜欢停留的地方。我热爱照相,我感到时光一去不复返,我要让它停留在相纸上。从十二岁开始,我每年生日都要来给自己照相,三角八分钱,一寸照。七到十二岁,住在沙街的五年里,我没有照过相,我不知道那时候自己是什么样的,梳什么样的头发,穿什么样的衣服,有多瘦,一概不记得了。 我真愿意补回来,愿意有那样一张照片,我神情严肃,扎着辫子,穿着一件粉底浅蓝碎花上衣。 那件衣服,粉底、浅蓝色的碎花,我把它看成是一个奇迹,它曾被河水冲走了,第二年,它又神奇地回到了我手上,我永远记得它。那年夏天,我蹲在河边洗衣服,一松手,衣服就被河水带走了,它越漂越远,我够不着,眼看着它漂到了我看不见的地方。这是一件新衣服,我刚刚穿了一两次。我懊恼,又担心挨骂,不久也就忘了。第二年夏天,中午时分,沙街的几个女孩兴冲冲地跑到我家,她们叫道:飘扬飘扬,你看看,这件衣服是你的呢!我不相信,但它真的又回来了,色彩鲜艳,像是新的,经过了一年的时间,它没有变黄变旧,甚至干净得像刚刚洗过。我认领了它。我想它肯定是被沙子埋住了,在密封中,不见阳光,没有磨损。 第十二节 张大梅,张二梅,张三梅,张四梅,张五梅,看到农业局我就会想起她们。二00三年秋天,我和张大梅在北京十三陵水库公园的一个公共厕所里相遇,我们已经有三十年没见过了,中间没有过任何联系,却在这样一个地方碰上,完全不可思议。那天我带母亲去看八达岭长城,坐旅游大巴,每人五十元车费,发一个胸章,每到一个旅游点,下车,规定几点几分集合,再到下一个点,这就是广大人民群众的旅游方式,很适合我们。这样就到了十三陵水库,逛了一圈,在水边拍了照,然后上厕所。我刚进去,正要开水龙头洗手,就听见后脑勺有一个声音问:是李飘扬是吗?我一震,猛然回过头,我一眼就认出了她,张大梅。 她容颜未改。她说我出去了,又折回来,觉得像你,真的就是你,我一眼就认出你来了。她的儿子考上了北京的大学,她和丈夫一起送儿子来北京,顺便玩一玩,明天晚上就回去了。我们连连说,太巧了,太巧了。这是我第一次到十三陵水库,她也是,三十年了,想不到在这里碰见。又拍照,由她丈夫用我和她的相机分别拍了两三张,然后心满意足,回各自的车上集合去了。 相片印出来,我看到了那天我们两个人的模样。我穿着一件深蓝色的短袖t恤,腰间扎着脱下来的纯棉格子衬衣,头发乱七八糟。张大梅完全不同,她很整齐,银盘大脸,头发往后梳,一丝不乱,衣服穿得时髦、高档,有一番讲究,显得幸福富足。愿她青春永不老,愿再过十年或二十年,我还会在十三陵水库公园的公共厕所遇见她,她的声音再次在我的后脑勺响起。 张大梅曾经是我早年的一面旗帜,她的舞蹈天才令我难以企及。我梦想着一夜之间,自己就能像张大梅那样,成为文艺队里的绝对主角。她高出所有的人,没有人能和她相比,她一开始就很好,无师自通。很短的时间就能跳芭蕾舞,红色缎面的芭蕾舞鞋,在遥远的黑暗中缓缓移出它的碎步,追光,一身红色绸衣的吴清华,倒踢金冠,迎风展翅,飞快的旋转,左右的跳跃,足尖在地板上移动,摄人心魂。她的辫子又长又黑,是接上去的。文艺队的道具里有八根辫子,她的那根最完美。她把辫子一甩,明眸皓齿,光芒四射。她不说话,站在幕侧,灯暗了,舞台中间的一圈又亮了,音乐响起,北风那个吹,雪花那个飘,唱到雪花的时候张大梅手持灯盏出来,这回她演的是《白毛女》里的喜儿,穿着条纹的裤子,红色的上衣有一块补丁。她舞姿婀娜,腰很柔软,腿举得很高。 因为张大梅,我们的节目很可骄傲,自以为跟城市的中学比也不差。那年转学来两个女生,均来自省会n城,一个杨海燕,一个王雪,两人很拔尖,长相身材一流,讲一口n城白话,也讲一口标准的普通话,跟中央人民广播电台那么标准。两人一来就到了校文艺队,在我们南流镇,她们鹤立鸡群。王雪嗓子好,就报幕和独唱,杨海燕则在一个新排的舞蹈里当领舞,叫《井冈山上采杨梅》,我至今记得那旋律,“一采杨梅松木岭,攀上崖头百丈冰,当年红军岭上走,当年深山路不平”,杨海燕的舞份很多,她需要一个人先攀上悬崖,然后再招呼众姐妹上来。她迎风展翅,大劈腿,旋转,倒踢金冠,跌倒了又爬起,真是好看啊,到底是n城来的。但她还是比不过张大梅,她就是少一点味道,你觉得她是在做动作,动作做得到位,技巧很好,但缺少一种感人至深的情感,或者叫,灵魂。随便叫什么吧,张大梅的命是在舞里的,杨海燕的命是在舞蹈之外。 一个活着的,就在我们眼前的,身姿婀娜的喜儿,一个活着的,在黑沉沉的椰林里奋力一跃的吴清华,红色的绸衣在燃烧,那是张大梅的心魂变成的。我常常在幕侧目睹这样的时刻,以幕侧为界,那是张大梅的天堂,她一步跨过去,整个人就会飞升,她身体里的物质会在瞬间变化,肌肉、骨头、血液,无声地重新组合,身体的比例仿佛也发生了变化,她的精神更是如此。她的肉身化成了舞蹈的精神,舞蹈又飞升了她的肉身,她在舞台上光芒四射,成为无数人黑暗的青春期中无比耀眼的光影。 有多少人感到困惑啊,张大梅身材并不好,最多算一个中等,如果苛刻一点,她甚至算得上是五短身材。从小学到中学,隔年就有省里的艺术团体来招学员,每次每次,张大梅总是一目测就被淘汰,她被淘汰了多少次,又再被推荐上去多少次,最后又还是被淘汰了。她的专业梦想永无实现之日,她天才的足尖,在南流镇自生自灭。我感到痛心。我听说,张大梅为了练芭蕾舞,右脚五个脚趾有三个都发黑变形了。我没有亲眼看到。 在我的幻觉中,这三只黑脚趾,经常会出现在红缎面的芭蕾舞鞋的旁边,像影子一样,在舞台的追光下,走到哪就跟到哪,就像那只红缎舞鞋的残骸。或者相反,红缎舞鞋是它们的影子,虚幻,不真实,而它们,是现实的人生,残酷,真实,无可安慰和改变。 张大梅比我高两届,她的妹妹张二梅跟我小学同班,资质平平,我不知道一个人的天赋是从哪里来的,是哪一种力量,哪一道闪电,哪一阵神秘的风,进入了张大梅的身体里,使她贮存了舞蹈的能量与灵魂。 大梅一毕业,整个文艺队就塌下来了,没有了激情,人人都无精打采,连文艺老师都没了心思,开学一个多月都没召集我们。要不是县里要搞汇演,校文艺队大概就此解散,也说不定。什么叫做灵魂人物呢?这就是。 新找了一个喜儿,童小萌,她从未进过文艺队,没有任何舞蹈基本功,她的所有动作都是软塌塌的,好像被人抽了筋,看着就让人着急。但她是全校的大美人,也是全南流镇的大美人,再也找不出第二个了,她身材修长,曲线非常优美,眼睛脉脉含情,皮肤又白又细,白里透红,毫无疑问,真正的仙女就是童小萌这样的。她是从哪里来的呢?南流镇会生长出这样的女儿吗?当然是不能,童小萌是我们的小学校长抱养的女儿,是从很远的地方抱来的。对于小萌,我们是不挑剔的,我们甚至有点怜惜她,一个仙女似的美人,风一吹就破,她不知道自己的生身父母,兄弟姐妹,莫名其妙就生长在南流镇这样一个粗陋的地方,让我们心疼她吧,就让她软塌塌地出现在舞台上,软塌塌地《北风吹》吧。 但我想念张大梅,我希望童小萌和张大梅合而为一,张大梅的激情和力量,舞蹈中燃烧的天赋,童小萌仙女般的身材和容貌。 我想当太上老君,把这两个人放进炼丹炉里炼上三天三夜,一个张童二人的集合体跃然而出,她伴随着一股浓白的水汽,从天而降,她先出现在我们学校礼堂的舞台上,然后出现在县礼堂的舞台上,然后,地区、省城、中央,她将横扫全中国的舞台,比中芭的薛菁华,上芭的茅惠芳、石钟琴更璀璨夺目。每有排练或演出,这个念头就会像一团光影出现在我的头顶,我不由得向上仰望,期待奇迹来临。北风那个吹啊,雪花那个飘啊,我站在幕侧,想入非非。 上天永远不会让人如愿以偿的,张大梅一次次同她的梦想擦肩而过,她带着不甘下乡插队去了,她坚持练功,每年出现在地区知青汇演的舞台上,后来进了卫校,又在省城一家大医院当上了化验员。她的一生就这样走下来了,她很满足,她银盘似的脸上没有一丝皱纹,她的头发依然像当年那样向后梳着,纹丝不乱。童小萌,在校文艺队跳了一年软塌塌的喜儿之后,一毕业就到县文艺队当专业演员了,不费吹灰之力。唯有羡慕,没有嫉妒,谁会嫉妒一个仙女呢。所有人高中毕业都要上山下乡,即使因病照顾,也不会安排工作,即使安排工作,也只能在工厂或服务行业。一毕业就当上了专业演员,毫无疑问,是老天爷本人直接爱上了童小萌。 爱上童小萌的人还有李永青,跟她同台演大春的男生。一对金童玉女,无比匹配。令人难以置信,这两个人,后来真的结了婚,成了两口子。我们见多了金童玉女各奔东西,或者是,金童玉女结了婚就不再是金童玉女,就像姚琼,成了卖咸鱼的女人。但童小萌不是,她的生命,情感,容貌,体态,无一不完好如初,成为藏在人间的极少数仙女。 我专门去看过几次童小萌的演出。 坐在前排,很近地看。一个节目没有她,两个节目也没有她,很多节目都没有她,我们的仙女哪里去了?迷惑间,出来一排女演员,共八个,花布大襟衫,又粗又长的独辫子,额前一排整齐刘海,每人手里拿着一只碟子和一根筷子,另一根筷子夹在碟子的下方。这个节目叫桂林渔鼓。她们动作整齐地敲起来,边敲边唱。这里面,难道,还没有童小萌吗?我一个个仔细看过去,这才发现其中一个有点像她,已经不太像了,但确实就是她,她在舞台上很黯淡,比台下难看一倍。 一个人化了妆比不化要难看,我不明白这里面的道理。其余七人都比她有光彩,她们眉眼活泛,表情生动,像一树花,不断地招来蝴蝶,只有童小萌,像一根木头。她目光空茫,跟任何方向都没有交流,动作都做了,嘴里也在卖力地唱,却是乏味。舞台就快要把童小萌毁掉了,她不喜欢。 老天爷就把她送到了图书馆,她改行了。她柔弱无骨的身体就是要藏起来的,正如月光藏在黑夜。她跟书在一起,很安静,好像她天生就是长在这里的,就像玉兰花应该长在玉兰树上而不是长在荔枝树上。八十年代我回南流镇,曾到图书馆看过她,她还是那样白里透红,眼含秋波。她跟李永青真的结婚了,喜儿跟大春结婚,人人欢喜。她生了一个女儿,很漂亮。一九九三年我回南流镇,又意外见到了她,是在她家里。我母亲要给全镇的产妇作随访,我跟着去。来到花果山的一幢新房子,我意外地发现,躺在床上坐月子的正是童小萌,她这次生了一个儿子,气色润泽,奶水充盈。我没想到会见到这样一幅图景,真正是花好月圆,现世安稳。同是一代人,所有人都在地里的泥水里滚过,唯童小萌例外,她来自天上,落在地上也还是在天上,任何风雨,污泥浊水,都到不了她身上。有一只天上的眼睛在看着她,眼都不眨一下。 第十三节 我是历届文艺队员中资质最差的一个。每个学期开始,我都不知道自己是否还能留在文艺队里。以下同学下午第二节课后在校礼堂集中,我最喜欢听到这样的通知。 校广播站女生的声音朗朗地响起在每一个教室里,有线广播的播音器悬挂在教室黑板的侧面,像一个陈旧的月饼盒子,这盒子播送学校通知,或者表扬稿,傍晚七点到七点半,会放革命歌曲,《我爱五指山,我爱万泉河》、《大红枣儿甜又香》、《红灯记》唱段。学期开学的头一周,在某一天中午,它就会说:现在广播校文艺队的通知,以下同学请在今天下午第二节课后到学校礼堂集中:张大梅、杨海燕、王雪、李永青,这样的广播使我全身紧张。一个只能演群舞的人,个子太矮,这次还会有我吗?张大梅,她的名字一出现,我的心脏就像被猫抓一样,她的名字就是猫的利爪,利爪之上,站立着全身着红的吴清华,她纵身一跃,闪电般掠过黑沉沉的椰林,她的足尖无与伦比,她的衣襟像风一样。 我怀着绝望倾听着,张大梅、杨海燕、王雪、李永青,他们是全校的偶像,我将不能再跟他们一起排练了么?当音乐声从礼堂传出,我只能在远处听着,或者,只能挤在门口看了么?我提前感到了这情形,眼泪也快要提前掉下来了。我绝望着让自己继续听广播里的名字,凌玲、李小宇、周青、李飘扬……李飘扬!我听到了自己的名字,犹如晴天霹雳,这个名字从广播里砸下来,它坚硬地从我的头顶进入,进到我的五脏六腑里,这个坚硬的东西一进到我的体内它就变软了,我感到自己僵硬的血液和肌肉在松弛,我一下坐在了座位上。我听见姚红果说:李飘扬,文艺队叫你去呢! 我到礼堂去,见到了张大梅、凌玲、周青、李小宇她们,文艺老师、工宣队长、乐队,都齐全了,有久别重逢之感,温暖,振奋,看到她们,觉得一个个的都很好看,简直是明眸皓齿呢。好了,发剧本,人手一册。剧本是一台节目的合订本,从大合唱开始,有舞蹈、独奏、样板戏清唱、样板戏选段。 这种程式不知是从哪里来的,所有的文艺团体到南流演出,也都是这样的程式,不管来自何方,第一个节目统统都是大合唱。 大幕一拉,全部人马出场亮相,排成三排或四排,乐队在第一排坐着,第二排是女演员,第三排是男演员。这是给观众看人的,哪个高些,哪个矮些,谁最漂亮,黑的白的,胖的瘦的,统统站得好好的给人看。我们看到漂亮的女演员立即眼睛一亮,这样漂亮的女人在大街上是看不到的,看到了也不能盯着看。现在好了,她正对着你唱歌呢,一动不动的,但她旁边那个女子也是很好看的,另一种好看,让人不得不看。第三个,第四个,一个个看过去,这里面,有一个或两个尤其美丽,有三四个很漂亮,其余的都好看。但是大合唱就要唱完了,一眨眼,舞台就空了。 我们就怀了期待,等着那个我们看中的女子出来,她是一定会演主角的吧。但她一等不出来,二等也不出来,好像专门要吊我们的胃口。等到终于出来了,却是夹在群舞当中,她的舞姿一般,她的美就减弱了一半。这时我们的目光就集中到了领舞的身上,领舞肯定不是最漂亮的,但她有着良好的舞蹈感觉,她用另一种语言告诉你另一种美,她搅动了空气,带着群舞飞升,她既柔软又有力,既像火又像水,她已经超出了人间,成为了精灵。这时我们意识到,这个女子才更好看些。美就这样被转换了,不是么? 校文艺队也大合唱,每人发的剧本首个节目就是它,一支新歌,印着简谱,又有舞蹈,又有器乐独奏,最重头的是样板戏选场,有两个选场压轴,一台晚会的节目就下来了。《白毛女》第一幕和第三幕,《红色娘子军》序幕和第一幕。北风那个吹,雪花那个飘,张大梅手持灯盏,独自出现在舞台,窗花舞四女伴,周青、凌玲、李小宇,还有一个是谁呢,大概就是杨海燕。她们头扎长辫子,身穿带花的大襟衫,每人手里拿着两张红窗花。《红色娘子军》的序幕是在土牢里,张大梅和周青,她们光裸的手臂被化妆颜料画了一道道伤痕,但她们怒目而视,然后张大梅就从土牢里逃跑了。第一幕开始是黑沉沉的椰林,吴清华一番独舞,旋转、跳跃,倒踢金冠,但她又被南霸天的狗腿子抓到了。南霸天出场,他身后跟着四个丫环,穿着淡绿的宽腿裤,深绿的大襟无袖背心。吴清华遭受毒打,众丫环做感同身受状,南霸天走了,丫环们对躺在地上的吴清华做依依不舍的动作,她们在台上只停留几分钟,地位微弱。 这四个丫环中有一个就是我。我还会有两个舞蹈节目,群舞,或者是藏族姑娘,或者是为前线士兵纳鞋底的村妇,大红枣儿送亲人,丰收舞或插秧舞。我热爱这些舞蹈,它们健康而欢快,坚强,明朗,我们的舞姿和灯光融为一体,红妆、红衣、手中的花篮或鞋底,在某一个夜晚,在某一处舞台。我们脱离了单调平凡的日常生活,飞升到了这个舞台上。举目都是黑沉沉的,唯有舞台明亮如仙境。仙境早已下凡,它就是遍布在九百六十万平方公里的舞台,大大小小,虚幻而短暂,俗艳、生硬、别扭,而又生机勃勃,坚硬有力。 它是艺术吗?不知道。我们认为它就是艺术。 校文艺队到处演出,各公社、各工厂,林场、农场、五七干校。农忙假,各班下生产队干活,插秧或割稻子,文艺队集中在礼堂里,白天排练,晚上演出。整座校园空而静,教室没有人,操场也没有人,唯有这二十几人,在空荡荡的校园里,且歌且舞。 如此奢侈,又如此无辜。 四点半化妆,五点钟出发。我们在礼堂的楼台上,先往脸上抹一层凡士林,再抹一层肉色的彩底,扑上腮红,又用粉定妆,那粉扑跟扑爽身粉的一样,弄到脸上痒痒的。好了,画眼影和眉毛,用一支细细扁扁的毛笔,沾上油彩,先用红色,再用一点黑色,画成的眉毛又弯又长,眼皮上的眼影是锐利的,犹如一根小小的长矛,整个眉眼看上去极不真实的,既像古装戏里的旦角,又像别的什么。但我们觉得很好看呢。又画上唇线,在改变了形状的嘴唇上涂上朱红色,这样就更好看了,眉目分明,腮圆唇红,在灯光下更显柔和美好,连我们自己都有点认不出了呢。我们对镜顾盼,左看右看。楼台上没有灯,光线有些暗,我们靠在栏杆上,还是有点暗,一抬头,天已经灰了。乐队的男生陆续装车,他们拎着手风琴二胡,拎到停在校门口的大卡车上,乐谱架,服装,道具,码得结结实实的,用绳子固定好。 再也没有比坐上大卡车更威风的了,七十年代的南流镇没有别的车,医院里的救护车、车站的长途客车、偶尔停在县委门口的吉普车,这些不算,它们跟我们没有关系,它们是南流镇的大熊猫,是用来观赏的。唯有大卡车,是我们最热切的运输工具,它与我们肌肤相亲。解放牌厚重,东风牌轻灵,是一对兄弟,各有优点。我们对解放牌更熟一点,它停在校门口,就像我们的兄长。我们七手八脚四面攀爬,很不好上,颇有难度,但我们已经轻车熟路,脚蹬大轮胎,双手抓挡板,一使劲就上去了,活像一群国民党逃兵。 我们化着浓重的妆,接上了长辫子,里面还穿着鲜亮的演出服,这样的一车人装在卡车厢里,颇像大木箱里养的一箱花草,奇里古怪,煞是好看。 豆腐社和红旗旅社,时不时地有人出来看,这两处就在学校的斜对面。有一次,李玉琪站在豆腐社门口,大卡车一开动,她就冲我们一车人喊道:预祝你们演出成功!这使我大为意外。这样有水平的话本应由校领导说的,李玉琪,她在我们班什么都不是,从来不是班干部,连小组长都没干过,而且她也不在县委大院长大,不过是豆腐社的孩子,她却冲着一车文艺队说了如此有气派的话,真让人不得不另眼看待。 我们站在卡车里,敞着篷,大声唱歌,大声说笑,总之是兴奋的。豆腐社、红旗旅社,大园、医院宿舍、门诊、太平间、留医部、妇产科,它们纷纷扬扬,向后退去,马上,前面就是大片稻田了。那都是我们小学的时候拾过稻穗的,田中间有一眼水井,田那边有一棵龙眼树。农机厂简陋的大门一闪而过,坡上农科所的平房像童话一样遥遥在望,一眨眼就越过去了。大下坡!大下坡转眼来到,一个男生高喊:逸逸桥——车身随即飞快下降,车上的人,从浪尖跌下浪底,顷刻失重,心脏一高又一低,女生尖叫,男生粗嚎,一片混乱,又一片热烈,甚是刺激。这是我们特别熟悉的下坡,早已被男生命名为“逸逸桥”。 逸逸桥是我们的最后一道化妆品,是文艺队的重要成员,经过了逸逸桥,男生变得多话有趣,女生则脸蛋涨红而益发妩媚,全体都心跳加快。如果有晚霞,就更完美了,站在敞篷卡车上,一眼望到天边,没有房屋,晚霞就在田野上燃烧,离我们真是近啊,一伸手就能碰着。金红和浅红,层层叠叠,有时特别明亮,映照着一车人,把这一车疯疯癫癫的人也都变成了晚霞。 脸上悬挂着逸逸桥,卡车就停下来了,八分钟,从学校到水泥厂,这个距离真是天造地设,逸逸桥的兴奋还在脸上悬挂,又加了一点晚霞的恍惚,这样一副神情最适合上舞台!恍惚和兴奋着,被水泥厂的文艺干事引进后台,那里灯光明亮,大家更衣压腿,对镜修补妆容。文艺干事是一个颇有风度的女同志,她指出,我们的眉毛画得不够自然,像贴上去的,应该眉头和眉尾淡一点,不要一样深浅。但已经来不及改了,乐队在校音,灯光已经调好,大幕马上就要拉开。 水泥厂虽在南流县,却是地区级的,叫地区水泥厂,气势很大,厂区和设备都一流,人多,礼堂大,更重要的是,我们学校的工宣队就是水泥厂派出的,学校由工宣队领导,也就是由水泥厂领导。每学期排好一台节目,首先就要到水泥厂汇报演出,这是政治任务呢,学校和厂里都很重视。水泥厂,我们来了许多次,路已经烂熟,逸逸桥也烂熟,更加烂熟的是水泥厂的食堂,演出结束后的夜宵,最令人振奋。 竟然会有鸡肉粥,难以置信,南流镇的居民,过年才杀鸡呢,地区水泥厂的豪阔真是罕见。鸡肉粥的香气钻进鼻子,五脏六腑都颤动,热气腾腾,鸡肉和米粥交融在一起,简直富丽堂皇,又刚刚洒了新鲜的葱花和生姜末,碧绿和淡黄,更觉丰饶。用大碗盛好,摆成两排,每人端上,边暖手,边吹气,吸溜着,半碗鸡肉粥下了肚,全身暖洋洋的,我们太爱水泥厂了。正享受着,一大盆米粉又端了上来,冒着更浓烈的热气,散发了另一种香味,又软又滑柔情似水的米粉,荡在肉汤里。顿时,我们头脑一片空白,谁能想到会有两种夜宵的呢?从未听说。 如果到瓷厂、农机厂、大风门水泥厂,或者大容山林场,或者上河公社、香塘公社、民乐公社,都只有一种夜宵,那也是好的,有夜宵就都是好的。回想我们的文艺队时光,除了舞台,点缀其中的就是一顿又一顿的夜宵,工厂多是米粉和面条,放了猪肉或者鸡蛋,油水很足,还有酱油和葱花,全都是很香的。经常,我在谢幕的时候就开始神往,味蕾长了眼睛,看到了远处食堂里的大镬,那里正冒着热气,肉汤翻滚,竹筛里的米粉就要倒下去了,切好的葱花和姜末就放在灶沿上,还有一大碗盐,一切历历在目;口腔里,涎水■■冒,味蕾开出了花,我们一边咽口水一边微笑鼓掌,而汤米粉正在起锅,很快,它们就在一只大铝盆里等我们了。我们来不及卸妆,顶着满脸的油彩,一个跟一个,像游击队,在当地群众带领下,摸黑走过一些台阶、泥地、走廊,来到烟火缭绕的食堂。大的食堂有饭桌凳子,小的食堂就没有,我们就站着,端着碗。条件艰苦的地方是白米粥,白米粥也是很好的,因为有炒得很香的咸萝卜干,里面放了青蒜和猪油。还有一次是糖粥,放了黄糖,粥也是浅棕色的,这样简陋的粥我也觉得好。 一边走路一边卸妆,人人都拿着东西往脸上擦。我们会围着李小宇,她有一只雪花膏的小盒子,万紫千红的牌子,那上面的花密集而鲜艳,一打开,里面全是浸泡了花生油的棉球。这种棉球很好用,一个就足够,比凡士林还好,很滑溜,而凡士林是干的。棉球擦在脸上,凉冰冰,一股花生油的气味从各人的脸上散发出来,像是打翻了油瓶。 第十四节 高二那年是奇怪的一年,文艺队一下没有了人,张大梅早就毕业,童小萌周青凌玲她们也毕业了,礼堂空空荡荡的。而群众文艺正如火如荼,专业团体的人到公园、广场教群众唱演样板戏,也到学校来,就在操场上。工宣队说,全校同学,不管是谁,都可以去学,就用上课时间。 这一年,数学课已经变成了打算盘,物理课是安装电灯,化学课走得更远,是在厕所旁边挖坑,再从纸厂挑来废水,要搞一种化肥。我们就在操场上学革命舞蹈,有《唱支山歌给党听》、《红棉花开红万里》、《阿佤人民唱新歌》、《八月桂花遍地开》。 那个教我们的县文艺队员,是位舞蹈尖子,相当于我们的张大梅,当然比张大梅更棒,我们知道她叫张逸宁,玉林人。 张逸宁气质很好,业务精湛,却不高傲。我喜欢她。却未能想到,八年后,我会在n城图书馆,我的宿舍,见到张逸宁。很有些凑巧,她跟我的一个文友成了一对恋人,快要结婚了。文友叫黎力,写诗。张逸宁一九七七年从南流县文艺队考上了玉林师专艺术系,琵琶专业。然后她就分在了文化馆,黎力是玉林师专的校园诗人,她崇拜黎力,爱上了他,她比他大两岁,但她死心塌地爱上了他。 我从食堂打来三份饭菜,又炒了鸡蛋西红柿,腊肉青蒜。三个人挤在我的小屋子里,菜摆在椅子上,黎力坐唯一的一张矮凳,我和张逸宁坐床沿。与黎力相比,我更喜欢张逸宁,我给她夹菜,回顾八年前她到学校来教我们革命舞蹈,但张逸宁几乎没有印象了,对她而言,南流县是玉林的地区所属县,是她最终要离开的地方,她在南流县呆了三年,但她的心是玉林的,她记起的,全都是玉林的人和事,她曾到南流镇的中学教过舞蹈么?似乎是有这回事吧。南流县的三年,一闪而过,早就混沌不清了。 她仍然好看。在我看来,她是黎力的公主,他应该把她捧在手心里。事实却完全相反,张逸宁很殷勤,很乖,很不把自己当回事,一吃完饭她就要收拾碗筷,是决意收拾,并不是做样子。她一定要洗碗,她说她喜欢洗碗。我便领她到冲凉房,那里有一个水龙头。她把碗放在地上,蹲着就洗起来,冲凉房很小,没有光,我背对着门口站在她身后,她蹲着的样子很好看,有着专业舞蹈演员的身形,腰小而柔软,臀部滚圆饱满。她很认真地洗着碗,一只一只冲干净,又一只一只擦干。八年前南流镇中学的篮球场上,冬天的阳光在照耀,我们排成两排,张逸宁,那个我们只能远远观看的人,来到了我们的面前,她一个动作一个动作做示范,八月——桂花——遍地开——那个时刻,我们全都成了桂花,盛开在冬天。她纠正我们的动作,手高一点,下巴低一点,桂花开在了我们的手和下巴上,香气馥郁,弥漫到八年后,而这个让桂花开放的人,她正蹲在冲凉房洗碗,光线昏暗。生活使一切面目全非,过去的时光已全部消失。 那两个学期,校文艺队活动衰微,改为以班为单位排练节目,两个班联合起来去工厂演出。样板戏已经普及,又盛行样板戏移植到地方剧种,几乎人人都有了机会。《红灯记》,它就这样来到了我们班,安凤美,赵细兰,马远征,三人排练一出《痛说革命家史》。 安凤美这个人,她对一切皆能从容,演一个李铁梅,对她来说不过是一件好玩的事,她的一招一式也都像模像样,不必费心。赵细兰则不同,她是镇上平常居民的孩子,善良,但胆小,长得不错,却从来没有真正的机会。二00五年八月,我在玉林见到了她,赵细兰,她和蒋锦一人骑了一辆旧自行车,穿越大半个玉林,到我住的地方来看我。说起境况,仍不好,下岗已有几年,又重新找了工作,蒋锦在一家仓库当保管员,赵细兰又找到了一家粮店卖米。这是赵细兰一生中经常要碰到的职业,在我的记忆中,她永远都在卖米,她的一生就是在不同地方卖米组成的。上个世纪八十年代初,有一天,我意外地收到赵细兰的信,高中毕业后我们各自插队,不通音讯已有五六年,但我收到了她的信,她用工整的字迹告诉我,她有工作了,是在南部公社石窝的粮店里。石窝是离南流镇最远的一个公社,山区,到南流镇要坐半天的汽车。但赵细兰知足,喜悦,她把这件喜事告诉我。又过了几年,我回南流镇,我到大兴街赵细兰家找她,她正好在,喜气洋洋,她说她刚刚从石窝调回县城,也在粮店工作。她那时已经不爱写信了,再后来,音讯全无。 赵细兰说,飘扬,你又找到我们了,三十年了呢。她们很晚才到,找了很久才找到这家偏僻的、新开的宾馆,又找放自行车的地方,说一会儿话,照了相,她们就要回去了,还要起早上班。我送她们下电梯,她们却客气,在大堂里又要告别,显得生分。 我跟着她们从侧门走到后面的空地上,那里黑黢黢的没有灯,地上还积了雨水,她们的自行车就停在那里,有点孤零零的,还淋了雨。我伸手摸了摸赵细兰的车座,觉得像是自己多年前的自行车。多年前,它跟我肌肤相亲,风雨同舟。赵细兰开锁推车,她和蒋锦来到了大街上,沿着现在的时间,两人的身影消失在马路的那头。 如果我是赵细兰,我会觉得一九七五年是我最辉煌的日子么?她给我写信,是把我看成是她最珍贵日子的见证人么? 那一年,一个孩子上了舞台,平淡的生活中降落了一大块光斑。她把脸涂红,换上戏装,舞台的强光照耀着,底下好几百双眼睛在看,赵细兰心里是欢喜的。一个人,如果她一辈子在粮店卖米,但她中学时代曾经演过戏,她会认为,那是她值得珍藏的日子。我就是这样想的。赵细兰细声细气的,并不适合演李奶奶,但她只能演李奶奶,演一个老人,光彩夺目的李铁梅是安凤美来演。 她很认真,也积极,尽力做得像,但她忽然就哭了。 谁也不知道为什么。但她当着大家就哭了,我们问,怎么了?怎么了?她拼命摇头,好像她自己也不知道为什么会哭。既然哭了,她就决定不演了。我和丁服轮番做工作,但她说什么都不愿意了。换人已经来不及,改别的节目更来不及,丁服费尽脑汁,想出了权宜之计,实在不行,到时就由安凤美清唱一段《仇恨入心要发芽》。离晚会还有三四天,我们完全放弃了希望,赵细兰忽然又愿意了。 世界上的事情真是奇怪,赵细兰也是奇怪的。她又镇定地排练了,好像从来没有哭过,也没说过她坚决不演。她细细的声音说着台词:爹,不是你的亲—爹;奶奶,也不是你的亲—奶—奶。安凤美扑到她的怀里,然后两人共同举起信号灯。就到演出的日子了,各班找自己的服装道具,各班自己化妆。赵细兰自己找来了灰布的大襟衫,还有裤子,还有鞋。我给她化妆,她仰着脸,呼出的气息到达我脸上的绒毛,有一点痒。她的脸上没有绒毛,细而光滑,我在那上头抹上底色,手指碰在她的皮肤上,有一点异样,她脸上隐隐一颤,随即不动了。她闭着眼睛,微张着嘴,很享受的样子。我给她画眉毛,画眼线,上唇色,又要她睁眼,又要她闭眼,再又张嘴,又闭嘴。也都一概享受。她不说话,很安静,但眼睛里放出光。天黑了,灯早就亮了,礼堂里坐满了人。我们班是第八个节目,我们抓紧时间又排了一次,然后,我站在幕侧,手心出汗,他们三人则一咬牙出场了。 第十五节 姚红旗、罗慕霞、郑放歌,她们分别是一班、二班、三班的吴清华。 最后一个学期,上面要移植样板戏,芭蕾舞剧《红色娘子军》,在我们省移植成了彩调剧,高中各班,每个班级都排演同样的彩调剧《红色娘子军》第一场《常青指路》,是校团委的思路,群众运动的意思。 但谁都不知道彩调剧是什么东西,连听都没听说过。彩调,多么生疏生涩的一个词啊,像一块奇怪的石头。到了操场上,由培训过的老师一句一句教,十几个吴清华和十几个洪常青在下面学,“昏沉沉,只觉得,天旋地转”校园里一时满是这样的唱腔,彩调原来就是这样的啊,这就叫做彩调啊,很好听的呢,有一点像京剧,甚至跟京剧差不多。我们分辨不出彩调跟京剧有什么不同,便又糊涂了。糊涂着仍然认真唱着“昏沉沉,只觉得天旋地转”,并做着昏沉和眩晕状,一律动作夸张,表情过火。 姚红旗,姚红果的姐姐,小学跟我同班。她处处要拔尖,如果要在一班找一个吴清华,毫无疑问,应该找张二梅,想想张大梅吧,不找二梅找谁呢!却是姚红旗。二班的罗慕霞是转学来的,人很闷,听说学习不错。她是二班的吴清华。 三班,全年级最活跃,人才济济。他们自己排练了《白毛女》序曲《在人间》,半个班都上去了。他们的歌声响彻在走廊,浩浩荡荡进入我们的窗口,“看人间,哪一片土地不是我们开,哪一片山林不是我们栽,哪一片房屋不是我们盖,哪一片庄稼不是我们血汗灌溉。可恨,地主狗狼豺,土地他霸占,庄稼是私财,又逼租子,又放高利贷!”我们坐在自己班的教室里,心怀向往。 三班的罗明艳,长得有点像波姬小丝。小学五年级,林南宁曾找她演喜儿,是首选,但她有两个很大的问题,一是太高,没有那么高的大春,二是脚太大,不可能穿进芭蕾舞鞋。练了一天,淘汰了。此后再无机会。 罗明艳一直不服气,早操列队,队还没排好,罗明艳会忽然走到谁的跟前,飞快地用食指和拇指在某个女生的脖子上比画一下,接着又在自己脖子上比画一下,她跟旁边的人说,你看,她的颈不够我长呢。神情颇为骄傲。多年以后才知道,颈的长短,原来是美女的重要标志!罗明艳的脖子颀长,圆润,优美,而且她腿很长,上身短,她的脸圆而不肉,眉毛很浓,眼睛很大,眼睫毛黑而长,垂下眼皮是一层阴影,顾盼则生辉,嘴唇是厚的,性感。总而言之,罗明艳是一个大美人。 但无人能识。罗明艳走在南流街上,鹤立鸡群,她像天鹅一样,走路仰着头,抬着下巴,但她在学校里没有任何风光,她是街上居民的孩子,就住在大园。每天傍晚,她都要到学校门口的水井,去挑水。她总是穿着一身蓝布衣服,用木桶,她不停换肩,桶里的水是满的。到后来,我才隐约明白,进学校文艺队的,几乎全是县委机关或县直属单位子弟,街上居民的孩子,只有极少数,一个吹笛子的男生,一个能在敲扬琴的同时唱歌的女生,还有,就是杂技世家的翟青青。 罗明艳注定被忽略了。她想念林南宁。她在家里关起门来自己练舞蹈,幻想林南宁调到镇中学当文艺老师,再次看中她,让她扮演吴清华,而她将穿上红色的绸衣,出现在黑暗的椰林中,让所有的人惊艳。罗明艳不甘心,每次,文艺队在本校汇报演出,她总要看到谢幕的时候,所有的人哗哗往外走,她不走,她站在中间,望着台上。曾经有传说林南宁要调到镇中学管文艺队,但没有真的调来,一个中学为什么要调一个小学老师呢。她没有来,罗明艳站在台下,罗明艳精彩的人生还没有开始,她没有想到,多年以后,她会成为南流街上所向披靡的女人,她的情史也同样振聋发聩。 二00四年冬天,她从南流给我打来电话,她说:我是罗明艳。她在电话里没有说什么,只是说很多年没见了,问我什么时候回南流。挂机之后我才想起,我忘了问罗明艳的电话,再回南流,我到哪里找她呢?二00五年夏天我回南流,没有找到她。但我再次听到了她的传说,是那样令我震动,始料未及。 一九七五年,罗明艳的人生无比平淡,班级排练彩调剧《红色娘子军》第一场,罗明艳还是不能演吴清华。在三班,吴清华是郑放歌。 郑放歌现在n城,已是g省大学土木工程学院副院长,全年级女生她学历最高。她一九七七年高考上了名牌大学,毕业分回n城,结婚,生子,到四十岁又只身北上念博士。我和雷红吕觉悟都说她不要命了,但她好好的,拿了博士学位,回到g省大学,学校里给了大房子,可观的科研资金,她勇往直前,在业界声望日隆。 二00三年秋天,我们约在王府井见了面。她没有变,穿得很整齐,没有发胖。我们在东安市场五层吃了快餐,她要了牛肉面,我要了桂林米粉。然后又到地下一层喝茶说话,却没什么话说,我提到陈黎明,我们医院的子弟,她g省大学土木工程系的同事,十几年来她们关系一直很僵。她认为陈黎明不值一提。我们不再说话,只喝茶,看着购物的人走来走去,空气沉闷而混浊,我知道,我和郑放歌的话就快要说完了。我知道,我们的话迟早是要说完的。 她忽然说,我觉得,你要写点反映女科研人员生活的东西,这方面,我们国家很少。这个话题我没有兴趣。她说:现在看不到写女科研人员的小说和电视电影,这么大个国家,怎么就没人写呢。她说着就有一点兴奋,像是发现了一个科研上的空白。我没有回应她。她便也终于扫兴。 我和郑放歌的关系很奇怪,我们永远不能谈心,怎么都找不到一个契合点,但我们陆陆续续一直有联系,从一九七五年,她从南部公社转学,到现在。三十年了。我们是最后一个学期文艺队的队友,插队的时候她跟雷红同在一个生产队,她跟我们一直是朋友。 那一次,雷红跟一名有妇之夫热恋,眼看就要私奔,郑放歌却跑来,劝雷红在本院找一个青年医生,好好恋爱结婚。雷红对青年医生很不屑,她转述给我听,说郑放歌劝她抓紧时间找一个青年医生,真可笑。郑放歌真诚、善良,充满好意,却被我们这些不知天高地厚的女文学青年认为可笑。她真冤枉,不值。 过了两年,我准备离婚,郑放歌又特意从西塘赶来,她那时正准备考同济大学的硕士研究生,又要讲课,又要搞科研,但她坐上公共汽车,横跨半个n城来到我的宿舍。是夏天,她爬上四楼,脸上冒着油汗,我只有白开水给她,开水很烫,她吹着喝。我在地上铺了一幅草席,我们就坐在席子上。那次说了什么我已全无印象,好像什么都没有说下去,我心怀鬼胎,说不出一定要离婚的理由,她便说她一定要考研究生,她跟陈黎明住一间宿舍,两人太别扭,呆不下去。她只劝我,知足者常乐,不要离。我们坐在草席上度过了n城炎热的一个下午,然后她就回去了,没有吃晚饭。 雷红没有劝我,吕觉悟也没有劝我,我认为她们懂我。郑放歌劝我知足常乐,我觉得她太不知我心了,我忽略了她对我的深情厚谊,把她的话当成平庸的笑料。 我对不起她。 八十年代,我和雷红都是狂妄的女文青,盲目热情,向往一种别样的人生,那里风生水起,风云浩荡。我们都不愿意过平凡的家庭生活,尤其不愿当贤惠的家庭妇女,生孩子、买菜做饭洗衣服,这种日子不值一过。我们喜欢激荡的爱情,喜欢文学艺术在爱情中穿越缠绕。我特别羡慕雷红,因为她真的私奔了,跟一个有名的剧作家。她抛掉了职业、城市户口和家庭,而她的恋人跟她有着同样的勇气,他们乘风而去,远走高飞。我恨不得揪着自己的头发也私奔一把,但没有人跟我私奔,我只能写诗。 多年以后,雷红回到n城,她失去了丈夫,没有工作,身无分文,我意识到,当年郑放歌劝我们好好过日子,真是怀有最大的善意,设若能听进一句,我们的生活就不至于如此颠沛流离,无所依傍,我们将拥有平安踏实的一生,像吕觉悟和郑放歌那样。 一九七五年,郑放歌不演吴清华又谁来演呢! 她刚刚转学来,她并不拔尖,但她是郑怀民的小女儿。郑怀民是新来的校革委会主任,一把手,他的大女儿郑里冰一到县城就进县文艺队了,她长得很好看,放歌不如她姐姐。但郑放歌不骄纵,她很努力,也单纯、天真、热情,不招人厌烦。我们甚至是喜欢她的,她常常让我们到她家去,给我们吃她家的花生,还告诉我们,她妈妈和爸爸吵架了,妈妈脖子太粗,脾气不好,爱吵架,一吵架脖子就会更粗更红。 她家就在校内。我们穿过操场,走过长长的走廊和医务室,下台阶,又走过两个教室,就到了。原来郑放歌家就在这里啊,就在初中教室旁边,门口空地的拐弯处是当年我和雷红吕觉悟的据点,议论孙向明,或闲站着。看本班女生用一只松果踢足球。那时候没有郑放歌,现在她忽然就来了,像是从地里钻出来。她原来在石窝,那是南部的公社,南流街上的人眼中的十万大山,山高水远的蛮荒之地。 郑放歌,她忽然就从地里冒出来,她站在几盆指甲花旁边说,嘿,我家到了。她天真单纯,她的热情是跳跃着的,像一只鹿,她的动作也是有点像鹿的。她从舞台上碎步走过,舞台上就出现了一个鹿一样的吴清华,这只鹿很认真,从舞台的这头跳跃到那头,虽然不像吴清华,但像鹿,也是不错的。 她踮起脚取下她家的糖果盒,圆的,比大海碗还大,上有暗红的漆,盖上还用金边描了花,里面装着玻璃纸包的水果糖,糖果圆圆的有红的绿的,甚是稀罕。郑放歌一人发一颗,她又在米缸盖上找到了装花生的夹箩,她大把抓着花生,让我们在嘴里含着糖的时候嚼花生,那样特别香,等于吃花生糖。见我们都听话地把花生和糖果同时放进了嘴里,放歌就很高兴,她端着夹箩高举过头,飞快地转了一圈,那是《大红枣儿送亲人》里的动作,当时我们正在排练这个舞蹈。 那段时间校文艺队不活动,校礼堂不再传出歌声和器乐声,我无比失落。我想念张大梅、周青、凌玲、李小宇,也想念童小萌和李永青。校文艺队的鼎盛期,像一锅汤,热气腾腾。 但是汤凉了,来了另外一些人,宁夏女篮和山西男排,他们来自遥远的北方,到我们亚热带的南流镇冬训。他们体格高大,简直比我们高一倍,不可思议,目瞪口呆,而他们就在我们眼前,就在我们学校,就在我们的礼堂打球。真是天外奇观啊!我们每到下课就到礼堂看他们训练,真是很好看的。什么叫国家水平呢,看看宁夏女篮和山西男排吧,他们一跳就跳得那么高,不跳也高,投篮进去总是空心的,所有的姿势是又帅又透着洋气,哪里像我们这些土番薯。 宁夏女篮是第二次来。 那十几个人我们个个都认识,还给人家取了外号,一个最矮的,叫矮婆,是五号,年纪偏大,听说都有二十四五岁了,比别人矮一截。我们以为她不会再来了,结果她又来了,她技术超好,作风顽强,体力充沛,每场比赛她都打满全场,她像一只母老虎,威风,神气,统领全队,她是女篮队长。另有一个,九号,全队最漂亮,很白,腰细,我们管她叫小姐。小姐技术也过硬,但她慵懒,训练不积极,上场也不爱跑动,场上场下都像游魂一样,心不在焉。她很绝,球一到她手里,她立马就醒了,漂亮转身,迅速投篮,两分!这次她又来了,仍懒散,也漂亮,但瘦弱了些,更白了。姚红果主张叫她白骨精,没叫开,大家心疼她,仍称她小姐。十三号,一看就是农村姑娘,朴实,健康,剪着齐耳短发,皮肤黑黑的,黑里透红,刚下地回来就是这样的。她只有十八岁,圆脸,一笑一口整齐的白牙,耀眼迷人。我们叫她白牙。白牙这次也来了,我们一看她就很高兴,她长大了,高了点,明显胖了,举手投足,像了一个成熟的球员。这真让我们高兴,白牙简直就是我们看着长大的呢!我们跟她最亲。吕觉悟说,我喜欢白牙。我说,我也是。 白牙、矮婆和小姐,她们让人惦记。我们跟到灯光球场看她们比赛,就像宁夏女篮是我们南流中学的校队。 文艺队,演出,舞台。俱往矣。仿佛校礼堂天生就是用来练球的,好像宁夏女篮就是在我们的礼堂里长出来的。矮婆、小姐和白牙,她们迅速成为了我们的偶像,张大梅、杨海燕、王雪,她们的身影正在淡去。 县里忽然又要汇演,队伍重新聚集,文艺老师,工宣队长,乐队,结构依旧,人马早已翻新。郑放歌、姚红旗、罗慕霞都进来了,还有雷朵。又要排《白毛女》第一场,这样一支队伍,稀里哗啦的,芭蕾舞的功夫谁都没有,我们穿着上一届的芭蕾舞鞋,立不起足尖,一试就扭了脚。喜儿也没有,无人堪此重任。 找到了崔鸽子,她来演喜儿。我们多年不见,本来幼儿园同班,后来不见了,原来是跟父母下放公社,现在她又回来了。她跟来路不明的童小萌不同,她就是我们南流街上长出来的喜儿,童小萌的皮肤是白的,她来自天上,崔鸽子长着黑皮肤,她是地里的。我喜欢长得黑一点的人,无论男女,结实、弹性、有健康的光泽。 崔鸽子,她端着灯盏就出来了,北风那个吹,雪花那个飘。但她跟童小萌一样,动作软塌塌的,比童小萌还要软。郑放歌、姚红旗、罗慕霞和我,我们四个人跳窗花舞,谁也不比谁更好。整个文艺队破罐子破摔,文艺老师也没了心思,就让我们自己练。乐队本来就不齐全,干脆放录音。后来加上雷朵,六个人排了一个舞蹈《大红枣儿送亲人》,一字排开,穿插,围成圆形,转圈,每人手里端着一只空篮子。 有一天,要拍学校的宣传照。化妆,穿上演出服,在一间空教室,新建的教学楼,尚未启用,白色的墙,没有黑板和桌椅,窗户还没装上玻璃,光线空荡荡的。我们穿着花布大襟衫,腰上扎着黑绒小方围裙,头上接上长辫子,手上拿了花篮。 这张照片至今还在我的影集里,六个人排成一排,踮着脚,花篮举在腰部的左边,窗户的光线只到达腰间,把每个人的身体分成了两半,上身是黑的,脸也是。 拍完后大家意犹未尽,决定上街,到照相馆。 大白天,光天化日,脸上顶着浓妆,一咬牙就走出了校门口。又是六月份,快要毕业了,凤凰花正在开,走出校门,走过东门口和陵宁街。新华书店、文具店、照相馆。我们七手八脚开票,五六个人乱糟糟的,拿着票上二楼,脱衣服穿衣服,盘头发照镜子,我们要照一个藏族姑娘的,把辫子盘在头顶上,再轮流穿上一件毛背心,面带微笑,心满意足。 胎盘与公鸡 一只胎盘和一只公鸡从我的知青生涯缓缓升起,犹如一轮明月和明月中的玉兔。这样古怪的场面不像是真的,倒像一幅弗里达·卡洛的画,胎盘悬挂在空中,胎儿不知去向,天空是深蓝的,底下是墨西哥的大地和植物。如果深蓝的天空之下不是高大壮硕的仙人掌,而是一片连着一片的田垌,一垄接一垄的花生、黄豆、红薯和甘蔗,一只公鸡站立在解放牌大卡车上,从南流县城向着香塘公社六感大队奔驰,我要告诉你,这一切都是真的。 插队的前一天,为了给我加强营养,母亲特意弄来了一只胎盘炖给我吃。她早晨下夜班回家,脚步疲惫,却神情亢奋,她从藤筐里拿出一只腰子形状的器皿,白色的搪瓷,扁平,边缘是深浓的蓝紫色,胎盘就在器皿里。浸泡着血水,剪成了一块一块,脐带剪成了一小节一小节,像花生米那样长短。母亲直接倒进砂锅,放进生姜和酒,像炖鸡一样,大火烧开煮五到十分钟,再小火慢炖。 我像等待一只炖鸡一样等着胎盘炖好。 我不但吃过胎盘,还吃过青蛙和老鼠,在饥馑的革命时代,这三样东西胜过今天的山珍海味。胎盘味甜,脬,不是糖的甜,是一种鲜美。像鸡汤。比鸡汤甜。胎盘肉类似猪肺,有点脬,松而疲。不好吃。但脐带却好吃,脆,滑,与猪耳朵相仿。母亲会把脐带挑出来挟到我的碗里,她说你不爱吃肉就吃脐带吧。常常是她从医院值夜班回家,从菜筐里拿出这只腰子形状的白色搪瓷器皿,一边说今天这个产妇是头胎呢,很健康,又新鲜,半夜三点生的,这个胎盘最靓!但胎盘没有青蛙肉好吃,南流土话管青蛙叫禽鼠,机关干部则叫田鸡,田鸡肉比鸡肉嫩滑,切成一小块一小块的,加上葱姜炒,或者放进滚粥里,则成田鸡粥。长大后在北方也吃过田鸡,是整只剥了皮油炸,四肢僵硬,形骸悲惨,犹如僵尸,我看了大骇,不但毫无胃口,连多看一眼都不忍。我的禽鼠,我的田鸡,我的青蛙,他们这些野蛮人,真是暴殄天物啊!老鼠也如此,你不能想象我们是吃一只老鼠,我们吃的是鼠肉,剥皮开膛,清理得干干净净的鼠肉,也是切成一小块一小块的,用姜酒炒,如果要给没长牙的小孩吃,则要把鼠肉剁成肉末,煮鼠肉粥。鼠肉比鸡肉更优质,只要看老鼠奔跑的速度是鸡的数倍就能想到,它的肉更香,更紧,想当年,谁家在过道里炒老鼠肉,满街的人都要流口水!胎盘也没老鼠肉好吃,但是胎盘十全大补,营养高级,而且不易得到,故犹显珍贵。有谁家生孩子会自己吃掉胎盘,或者把胎盘送给别人吃呢?这都是很不文明的,我们处在胎盘文明的中级阶段,吃胎盘是一件需要适当遮掩的秘密,为了守住这个秘密,在中药里我们叫它紫河车。但我母亲从来不用紫河车这个文雅的称呼,她直接叫做胎盘,她对胎盘采取一种唯物主义的科学观,对她而言,胎盘就是高蛋白和氨基酸,是一种高级营养品。 那年我十六岁,体重七十九斤,头晕,瘦弱,就要到农村去,从早到晚出工,挑重担,吃稀粥,所以母亲要让我单独享用整整一只胎盘。砂锅里发出咕嘟咕嘟的声音,胎盘鲜美的气味从姜酒中蜿蜒上升,我怀着对一只炖鸡的向往,等待胎盘炖好。这时母亲让我吃一点早餐,她从藤筐里拿出饭盒,里面的一点点肉粥已经凉了,倒在碗里,仅两三羹,铺满碗底而已,这是她从夜班的宵夜里给我省出的一口粥,粥里有肉末,味道极好,我三下两下就吃净了。 我每周只有一两天能吃上早餐,全家六口的早点相当于一天的菜银,难以承担。早上六点半,《东方红》的乐曲从屋檐下的有线广播响起,南流县人民广播站现在开始播音了,女播音员的声音如同当头一棒,从远远的地方挥舞而来,墙壁和蚊帐顶纷纷伸出手,把我们从半醒不醒中拽起身,朦胧着穿上衣服、刷牙洗脸、上厕所,然后走出大门,清晨的空气一凛,骤然清醒,肚子一下更饿了,空腹走在上学的路上,四面八方的凉气灌进肚子里,隐隐发痛。晨跑,到县体育场,跑上两圈,再回到学校上早自习,这时饥饿平息下来,似乎它也累了,要睡上一觉。第三节课开始,一上课,肚子里的水便源源不断地涌上喉咙,它们穷凶极恶,我用力地咽下去,它们更使劲地翻上来,我们拉锯着,来来回回,好像它们不是我的口水,而是牛皮,好像不是牛皮,而是更坚韧的什么东西,道高一尺,魔高一丈,几个回合下来,它们变得更尖锐,变成了阻挡不住的千军万马,手里拿着刀枪剑戟,在肚子里厮杀起来。一阵阵烧灼,一只火球在身体里。 多年来就是这样。母亲的夜宵有时是粥,有时是米粉或面条,加有鸡蛋或肉末。她在值班室里呆到半夜十二点,食堂的推车辘辘声出现在走廊里,铁皮桶里的滚粥热气腾腾,带着温暖的肉香,它们被盛到了大碗里,有满满的一碗!夜宵的香气弥漫着,如果没有人来急诊,母亲就找出我家的饭盒,先倒出一半到饭盒里,然后开始吃夜宵。吃完夜宵如果还没有人来生孩子,她就上床睡觉了,一觉睡到六点。只有经过这样的夜晚,我才可能在第二天早上吃到早餐。 插队的前一天,我吃到的胎盘极其鲜美,砂锅盖冒着热气,松木柴燃尽了,胎盘汤醇厚得如同鸡汤,我吹着热气,小口喝着汤,也吃肉,吃完一碗母亲又给我添上一碗,她说剩下的午饭后我再吃一碗,吃完晚饭再吃一碗。中午母亲做了炒米粉,放了猪油,有肉片、酸菜和蒜叶,非常香。晚饭她做了番茄水豆腐,还有韭菜炒鸭蛋,都是特意为我做的菜。我吃得心满意足,觉得自己凭空重了几斤。 中午的时候我舅舅捉来了一只公鸡,这只鸡羽毛华美,神情警醒,它的脖子和背部的羽毛闪着金红的亮光,尾羽是长长的墨绿色,色彩饱满沉着,它被放在在厨房过道,一只脚拴着麻绳,绳子另一头系在劈柴用的青石板上。午后阳光浓盛,透过人面果树的叶子洒满了过道,地上鸡蛋大的光晕一圈一圈的,满地都是,公鸡站在光晕里,它全身闪闪发光,鲜艳动人,好像这满地的光晕不是从人面果树叶子上洒下来,而是从它身上漫出来的。 母亲已经跟我说过,临行前要给我打一针鸡血针,我以为她是随便说说的,因为这时候鸡血针的风潮已经过去很久,而且,即使在甩手操、红茶菌连同鸡血针这些稀奇古怪的健身术最盛行的时候,我们家也没任何人投身进去。在革命时代,所有光怪陆离的强身术都无一遗漏地来到南流镇,甩手操、红茶菌、鸡血针,它们带着它们传说中的神奇功效,所向披靡,从大城市到中城市再到小城镇,从n城到玉林再到南流,它们来自大地方,时髦,神秘,令小镇的人们着迷。 我从未做过甩手操,也没有打过鸡血,只偶然吃过一口红茶菌,微酸,有点涩,是暗红透明的,我早就把它们忘了。忘得一干二净。 但现在,一只公鸡出现在我劈柴用的青石板上,它在满地的光晕中,神采奕奕。我母亲从班上带回一副注射器,是高压锅消毒过的,用发黄的粗布包着,布上印着红色的字样:南流县人民医院供应室。舅舅一只手捉着公鸡的两只脚,另一只手掀起公鸡的翅膀,他拨开羽毛,鸡肋窝里露出一道暗青色的血管。母亲从公鸡的血管里抽出半管血,她用酒精棉球给我消了毒,然后往我身上一扎,这管鸡血很利索地就注进我的身体里了。她做事从来都是这样不容置疑,稳准狠,快捷,有效率。 我在懵懂中,又兴奋又迷茫,同时我不知道自己应该兴奋还是应该迷茫,打鸡血针,这个神秘的事情,一个过时的时髦,它早就消失得踪影全无,现在它忽然从天而降,落到我的头上。一只公鸡,金红墨绿的羽毛流光溢彩,在人面果树下,它的血进入了我的身体里。 就这样,鸡血和胎盘在我的身体里相遇,发出了“砰”的一声,我清楚地听见了这奇怪的声音,它震着了我的内脏,并在那里微微发热。 从此以后,我的身体就会好起来么? 我会有特异功能么?我会力大无穷么?在一堆乱七八糟的想入非非中我兴奋异常,我翻来覆去地睡不着,身上像着了火,头脑里的筋也像灼着了,一阵热辣,一阵抽搐。脸是烫的,口干,我起来喝水尿尿,从镜子里看到自己的脸红得像一朵木棉花。 家人用自行车驮着我的行李前去集合,我远远看到县礼堂门口停了三辆大卡车,很多人正在往车肚里放行李。站着和忙着的人都不少,但不见红旗招展锣鼓喧天,车头也没戴上大红花,连标语都没有,一切都太平常了。 不过我一点都不扫兴,就像一只不用喂食就唱歌的鹦鹉,我觉得身体里公鸡的血液在涌动,一首歌自动跑到了喉咙里,赶快上山吧勇士们,我们在春天里加入游击队。我觉得自己几乎就要唱出声来了。 我早已厌倦家庭和父母,想着早些到那个叫做“广阔天地”的地方去。高中还没毕业我就盼着下乡,因为只有下乡才可能招生招工。人是要经受锻炼的,我把高尔基的《海燕》抄了两遍,时常念叨着那句“让暴风雨来得更猛烈些吧”,没事就置身于一只湿淋淋的海燕中,假设自己飞进了暴风雨。十六岁的时候我默诵着这句话,兴高采烈地走在大街上,我拿着办手续的证明,到县革委会的知青办领取下乡物资。我从两种颜色的蚊帐中挑中了本白色的那种,我对自己的挑选感到满意。我听见旁边的人说,本白的好,别看现在有点发黄,将来越洗越白,漂白的那种现在白是白,洗洗就黄了,越洗越难看。还有棉胎,五斤重,还有被套,斜纹布,桃红的彩条,都是崭新结实的一等品,看在眼里就喜气洋洋,抱在怀里更加喜气洋洋,沉甸甸的,煞是踏实。 这是第一份完全属于我个人的财产,它是一张床所需要的东西,贴心贴肺,更贴皮贴肉。一个居民模样的家长说:感谢共产党,感谢毛主席,感谢李庆霖。知青办的一个女同志说:是要感谢李庆霖哪,这些东西以前都是没有的,你们赶上好时候了。李庆霖,在一九七五年前后,是一个响彻海内的名字,连同那封著名的回信:“寄上三百元,聊补无米之炊,知青问题,容当统筹解决。”知青的待遇从此大为提高。新下乡的知青按战线分配,工交战线到香塘公社,县直机关去附城公社,文教卫生战线去民乐公社。每个大队配一名带队干部,知青下乡的头一年,由国家统一配给粮油,每人每月有十元生活费,另有安置费拨到大队,用来盖房子买农具。 一九七五年,形势一片大好,我们爬上了解放牌大卡车,车厢里一半是行李,一半是人。人很杂,同车的一个都不认识。同班的仅丁服安凤美二人到香塘公社,丁服在另一辆车上,我连影子都没看见。雷红吕觉悟都分散了,雷红和郑放歌属文教卫生战线,她们到民乐公社同一个大队同一生产队。吕觉悟随父,属县直机关,下附城公社,我亦随父,工交战线。 事隔多年,在歌舞升平中,文教战线、卫生战线、工交战线这些词听起来有一种遥远的幽默,仿佛让人置身于一场浩大漫长的战役中,人属于某条战线,生长在战线中,永远不能脱离任何战线。战线是天经地义的。我们虽然从未生活在战争年代,但我们从未想到有什么词可以代替“战线”二字。系统,工交系统,真是太难听了。 快开车的时候我看见了安凤美,她抱着一只公鸡,这只公鸡我认识,就是二炮,它曾在我们班的女生宿舍呆过一段,我喂过它。 二炮的羽毛跟我打鸡血的公鸡一样漂亮,但我相信它的智慧非同一般,否则它怎么能配合长脚耍魔术呢。安凤美抱着它爬上了另一辆卡车,她行李简单,父母都没来。我看到二炮站在一只木箱上,看上去和安凤美肩并肩头挨头的。它约等于她的家人。 九点半,卡车出发,我站在卡车里。车慢慢开着,驶过南流镇的街道。公园路的空地上,晾晒着一簸簸的桂圆肉,簸箕里的桂圆肉香甜肥厚,招来了苍蝇和灰尘。另一些空地上则晾着一小片一小片的龙眼核,听说晒干之后磨成粉,可以做年糕。一个男人在箍木桶,用一把柴刀背敲得铁箍咚咚响。卡车开过东门口,米粉铺的蒸笼正冒着浓厚的蒸气,有人坐在桌前吃米粉,杂货铺一闪就过去了,豉油的香味来不及散发出来,铺子里没有人,是空的,隔壁酸萝卜摊前倒是有两个小学生,他们正举着带缨的酸萝卜,一边啃着一边等着找钱。这些全都一闪就过去了。 过了东门口就上玉梧公路,车速加快,学校的老师一个都没看见,学校的大门空荡荡的,孙向明早已回湛江,全班同学都不知到哪里去了。凤凰树一闪而过,学校的大门一闪而过,医院宿舍的平房、我家的窗口、长着老鼠脚迹的操场、大园、旧产科、枇杷树、门诊、太平间、留医部,全都一闪而过。 来到六感水冲 我们的卡车在十字铺离开玉梧公路,开进一条小而窄的泥土路,走不多远,就到了公社所在地。车停在院子里,卸车,人乱糟糟的,几乎都是生人。有家长拿着条子穿过人群。我的家人也拿到了一个纸条,上面写着四个人的名字。我一看,只有一人认识,初中同班同学,高红燕,家在农机厂。另外两个,赵战略和罗东,都没听说过。我们四人是一个集体户,落到六感大队水冲生产队。 大队干部来领人,把行李绑在自行车后架上,我们戴着笠帽,挎着白铁皮桶跟在后面走。香塘墟只有一条街,出了公社大院往左,走到尽头,拐下一个很陡的坡,过一条河,就进了山里。已经是下午两点多,田里一时没有人,太阳很毒,大家闭嘴走路。骑车运行李的大队干部骑一段,停一段,看我们走近了,又上车骑一段。一边是山,一边是垌里的田,正在插秧,有的已经插上了,有的没有插,空着。山很光秃,没有大树,只有一些比海碗略粗的松树,针叶稀疏,挡不住阳光。 刚走到水冲村头,呼啦啦地冒出一群看热闹的人,十几个人在村头挤成了一团,主要是小孩和女人。地头很宽,随便站哪都能看到,她们却挤着互相壮胆,一个赛一个挤在后面,人一挤,笠帽就歪了,于是人人侧身举着笠帽,猛一看,这堆人就像一团古怪的树,树上长着奇怪的又圆又厚的大叶子。 她们观看之后很失望,说这就是插青啊,这么细只!细只是六感话小个的意思,细只不好,不做得吃的。姑娘妹们硬是要想象南流街的插青高大结实,皮肤白皙,没承想,却是四个细只人,又黑又瘦,穿的是普通衣服,没戴大红花,头上戴着同样的笠帽,他们闷头走路。 生产队派出了喜莲来帮挑水烧灶。喜莲有一米七几,身材粗壮,五官厚实,头发茂盛,堪称巨人。她的光脚板走在路上咚咚响,我们的一对新的大水桶在她肩上显得很轻,晃里晃荡的。她也不说话,似笑非笑,把一担水哗地倒进水缸就蹲下去烧灶。 天还早,才下午四点不到,喜莲往灶里烧了一把火就不烧了。她切了一块肥猪肉,在新的大铁镬里来回擦,铁气浓厚的新镬被涂上了一层油光。三婆站在灶间门口,指导说,再磨一磨,新镬头臭铁气。三婆家就在对面,前后左右都是她家房子,住着她的大儿子和二儿子,灶间是她让出来的小屋子,隔壁的小屋子放着她的床,还有一架纺纱机。 三婆从自家拿出了油,拿出了盐,又用一只葫芦瓢装了一把花生米。她笑眯眯,慢悠悠,一趟趟地运,她把东西放在灶台上,她的一条腿有点僵硬,走起路来一拖一拖的,她的眼睛长着玻璃花,看上去有一点奇怪,莫测。 我和高红燕的行李搬到了一间空屋子里,正奇怪,就来了好几个壮劳力,搬来了条凳木板、铁锤竹竿等杂七杂八的东西,地不平,他们现用铁锹铲土,又是敲,又是垫木片,他们干得很慢,似乎很不当回事。 家长们都走了,临走前母亲叮嘱道,箱子里放了针线和火柴,好好劳动,不要挑轻怕重。然后她就走了。我和高红燕站在屋子里,不知说什么好,也不知干什么好,人都是生人,也都冲我们笑,但也都不知说些什么好。让我们吃茶,在隔壁堂屋里坐着。坐了一分钟我们又站起来了,东看看,西看看,几个小孩子也站在门口仰着头望我们。地下有鸡,有狗,有鸭子,它们穿梭往来,寻找地上能吃的东西。 中午饭就是在这堂屋里吃的,屋子里摆一张八仙桌,屋外也摆了一张,家长、知青、大队和生产队干部,帮忙的劳动力,这家的主人,整整坐了两桌。有点挤,但都坐下了。菜很多,还有酒,倒在印花的玻璃杯里,菜都盛在大海碗里,只有炒花生是在碟子里,还放了一只小瓦盆,里面盛着炖豆腐。有煎鱼,有炖肉,还有一只白斩鸡,另有豆角茄子白菜,真是丰盛,跟过年是一样的了。 队里的人很兴奋,喝了酒,满脸通红,见有人走过,就大声招呼,还拉过来在嘴里塞上一块鸡肉。一顿饭吃到三点才算完,时间过得特别慢。 在屋子里叠床的时间更加慢,简直是故意的。却真的就是故意的,他们说,日头不下山就铺床,人是要发懒的,以后就不愿干活。我和高红燕一看,太阳还高着呢,一时都泄了气。他们又安慰说,快了快了,也不真的要等到日头下山,那是老话,现在是新社会了。 无所事事,我们就转到灶间看喜莲烧火做饭。只见她已经把新镬头擦得油光光的,青菜也洗好了,人正在切猪肉,新刀一点都不快,她用力锯着,切下来的每块肉都很难看,一坨一坨的,厚得不成个样子。但这也像喜莲干的话,她人就长得粗壮笨拙,她切的猪肉就应该是这样粗笨粗笨的。 她一看,没有柴,就绕到屋后的禾秆堆扯禾秆,禾秆就是稻草,是集体的,用来喂牛,谁扯生产队的稻草就算是偷。但知青不同,大家认为,知青是公家的人,公家的人烧公家的稻草,让他们烧去吧。于是喜莲就去扯禾秆。七月,正是双抢时分,抢收抢种,稻草也是新鲜的,散发着成熟植物根茎的气味,它们以一根苦楝树为中心,筑成一个高大的稻草垛,看上去就像一朵巨大的蘑菇。 就开始劳动 就开始劳动,不叫劳动,叫出工,出生产队的工。劳动是书本上的字眼,是干部和学生用的词,劳动,听上去是一件美好的事情,带有临时性和间歇性,出工则不同,是挣饭吃的意思。 第二天一早我们就问队长,派给我们什么活。队长一副发愁的样子,他坐下来抽水烟,问:你们能干什么呢?我们说,我们什么都能干,在学校里什么活都干过。队长说,不能累坏你们啊,你们是毛主席指示来的。他边抽烟边皱眉头,沉吟说,干点什么好呢?他抽完了一筒烟还没想出来。他决定再抽一筒,他一边往烟嘴里塞烟丝一边说,要不你们先休息吧,刚来。我们说,也不累,不用休息的。他说往后有的你们干的呢。我们也不散,仍站着。他就说,要不我给你们介绍队里情况吧。我支着耳朵想听他说,他却又不说,仍呜噜呜噜吸他的水烟筒。等他的烟抽完了才说,要不我带你们去拔秧吧。 我们四个兴冲冲地各人抓了一顶笠帽就下田了。太阳很毒,我们蹲在秧田里拔秧。秧田是干的,上面有一层细碎的粪土,是发酵过又晒干并且拌了土的,没一点臭气。这么干的秧田我没见过,以前插秧都是很湿的,用锹铲一块一块铲下来放在秧桶里,插秧的时候连泥带秧托在手臂上。 这样的劳动真是太枯燥了,把秧苗拔起来,打掉根上的泥土,用稻草扎成一小捆,摆在旁边。太阳晒着,笠帽也是烫的,汗流到了眼睛里,真是太不好玩了,没有梅花党,没有孙向明,也没有吕觉悟雷红,或者丁服姚红果张英敏。旁边的赵战略和罗东,真不知是从哪里窜出来的男生,连名字都没听说过,一个白,一个黑,一个有点高,一个却很有点矮,说不上是好看还是不好看。高红燕手脚很麻利,她左右开弓,刷刷拔着,有声有色。赵战略专注认真,也是像模像样的,罗东是西张东望的,他总想站起来,看看大家都蹲着,他便也只好蹲着。出工第一天,时间真是有点难熬。 时间难熬的时候,安凤美便出场了。她在水尾队,和我们水冲接壤。 说出场一点也不过分,她按照农民对知青的想象,表演了一个他们脑海中的知青,她真是无师自通! 首先她用左手插秧,这使农民们大为兴奋。 插秧的时候我听见旁边的妇女都在说,那个水尾队的,听说叫个安凤美,她用反手插秧的呢!她用正手托秧,反手掰一坨秧下来,又不插,她要在手里捏好几捏,都捏出水来才插落去,插得也不齐整,歪的。她们说得兴高采烈,好像人人都捡着了一块金元宝。她们又看看我和高红燕,实在没有什么可说的,我们插得和社员们一样好,每个学期我们要去插秧,有学校的试验田,也到农村去,插秧割禾,早就是寻常事情了,高红燕手脚麻利,她插得几乎和社员们一样的快。 妇女们便很失望,本来想看我们出洋相,却不出,也以为是要教我们的,也教不着,这两个人插起秧来跟她们一样,真是太不像知青了。队里的男女老少,便都有些遗憾。 其实安凤美既不是左撇子,也不是从来没插过秧,我不知道她为什么要用左手插秧,还要捏半天才把秧苗插下去,我也不明白为什么农民们看到一个笨手笨脚用左手插秧的人又会如此兴奋。 高红燕忍不住,她嘴一撇,说:装的!她告诉离她最近的一名妇女,那妇女哦了一声,却仍然兴奋着,她插秧插得枯燥乏味,好不容易听到一点洋相,她不愿放过这点娱乐。她侧了身,背对着高红燕,脸朝着那些吱吱喳喳说话的人。她是笑着的,很开心,牙齿根都露出来了。高红燕只好闷头插秧,她越生气插得越快,好像跟谁赌气似的。她刷刷地插,快得就要飞起来了,她插出了一大片,快要把身边的妇女锁住了。 政治粪屋 政治粪屋散发出牛屎的气味,不臭,这种气味是很踏实的,有点亲,人在里面是自在的,放松,想说就说,想笑就笑,鸡闻到气味也进来了,它感到这里面可能有虫子吃呢。狗在门口略站一会儿,然后它也进来了。 用队里的粪屋作政治夜校真是好。在革命年代,村村都要有政治夜校,用来开会、学习上级文件、念报纸、批斗地富反坏右。但如果知青不来,生产队是不会腾出来作政治夜校的。 知青像一些没头苍蝇,或者是牛蝇,叮着庆良问:队长队长,我们生产队的政治夜校在哪里呢?牛就是队长,皮特别厚,牛蝇叮着也不动声色。他不回答,他抽烟。他眯着眼,深呼吸,烟水噗噗地从烟嘴里跳出来,你不能指望一个正在抽水烟的人回答你的问题。你就站在一旁看着他抽,他抽完一筒,又抽一筒,抽完一筒,还抽一筒,一筒接一筒地抽个没完。 有一天,队长说,你们两个,下半昼就不出工了,去打扫政治夜校,公社工作组明天要抽查。 我和高红燕都很兴奋,不是因为我们热爱政治,而是政治夜校这个概念在我们心目中是一个学校,那里有一排房子,窗明几净,黑瓦白墙,墙上刷了白石灰。我们想不出队里哪里有这样一排房子。全水冲村的房子一共有四片,分别是覃、刘、郑三姓,连在一起的一大片是刘姓和覃姓,中间隔着一小块空地,即平时开会的地方。隔着大块田垌的那边,是郑姓,完全是外姓,只有一户人家,他们有自己的水井和水塘,这家的大儿子刚刚从部队复员回来,穿的军服是很新的,娶了个媳妇是初中毕业生,已经怀孕了。 政治夜校在哪里呢? 村头覃达林家一览无余,他家紧靠山坡,坡后有一小片甘蔗,是生产队榨糖用的,有一溜木薯,种来自己吃的,山坡前只有他们一家的房子,抬头低头都能看见,那里并没有我们臆想中的一排平房。郑姓的屋子是在一片田垌中间,前后左右都是田,连棵大点的树都看不到。 难道那排黑瓦白墙的房子是在后背山么?光秃秃的后背山也没一棵大树,有几丛竹子还算高大,政治夜校难不成将从竹子中间诞生吗?那就最理想,跟遥远的共产主义遥相呼应,而且比较诗情画意,十分切合来自南流小县城的知青的想象。 队长的话是中午的时候说的,我们的灶间跟队长家是对角线的关系,他家文莲喜欢把饭桌搬到门口吃饭,是四方的矮桌子,一家四口一人一面,桌上放一碗咸菜和一碗青菜,一人一碗粥。大多只有文莲和大翠肯好好坐着吃饭,庆良往饭面上夹几筷子菜就往三公的门廊一蹲,他蹲着的时候很舒服,他大口大口吃饭,或呼噜呼噜吃粥,有一点咸菜就够了,他不添菜。文莲走过去,把自己饭碗里的菜拨给他,他说,不要不要,够了够了。二翠十三四岁,尤其不爱坐着吃饭,她端着碗到处走,边吃边玩,她给狗一点,她又给鸡一点,她要是不高兴,不管是鸡还是狗,她就踢上一脚。 男人和孩子,人人都是爱端着碗随处走动吃饭的,一边走一边吃,或者在地坪中间就地蹲下来。在自家饭桌上吃不香,边走边吃才香。这跟南流镇的习惯差不多,赵战略和罗东两人也学着边走边吃,知青点经常没有菜,他们走到哪家就吃上了哪家的菜。对这种吃法,罗东说:真爽! 中午的时候庆良蹲在三公家的门廊吃粥,一大碗白粥面上只有两粒榄角,这里的榄角跟南流镇的一样,也是三角形,扁的,里面是紫红色的肉,外面是一层黑皮,用猪油一蒸,亮晶晶的。庆良吃了一半粥就站起来了,他差不多每天都这样,吃着吃着站起来,跟队干商量出工的事情,或是通知谁谁去开会。(开会是一件好事,不用出工照样记工分。开会的人,空着手从小路出到乡道上。) 庆良边往嘴里刨粥边来到我们的灶间,我和高红燕正坐在一堆稻草上吃饭,赵战略和罗东都端着饭碗到地坪那边去了。 看到队长来了我们就从稻草堆里站起来,我们的后背和头发都沾着稻草,很像《地道战》里刚刚躲过日本鬼子,从地洞里爬出来的村姑甲和村姑乙,又像《南征北战》里推着小车支援前线的女民兵,如果要考虑《渡江侦察记》,是否有点像埋伏在河边草丛里的女游击队员?所不同的是,我们端着饭碗,吃得正香。队长说:你们两个,下半昼清理政治夜校吧。看到我们愣着,他就边吃边踱到地坪那边去了。 天有些阴,有一点凉风吹过来了,或者是,政治夜校就是凉风。在热爱政治这件事情上,我们不如丁服,但在大田曝晒了一个多月后,听说有政治夜校这档子事,我还是感到兴奋。高红燕比我反应快,她追出两步问:队长,是让到大队去吗?队长嘴里含着粥,呜噜呜噜道:就在水冲,上头要求每队都得有哪。他既像嘀咕,又像抱怨,在三公的墙角一闪就不见了。 高红燕立即变成了一阵风,宛如热风,又如旋风。因为她一转身就出了灶间,在三婆屋子的墙角又一转身,她上了台阶再一转身,她转身到我们住的屋子里,从角落抓了好几个番薯,之后又一转一转地转出来,番薯放进洗菜的瓦盆,舀水倒水放进锅里,烧火,一阵烟又一阵烟,接着,锅盖缝里升起了水蒸气,番薯的甜香味也跟着出来了。 红燕的手脚是很利索的,她利索着的时候是谁都不顾的。等到她在灶前添柴的时候她才说,放了宴昼我们就有东西吃了。她的意思是说,吃了宴昼再去打扫政治夜校,这样精神面貌就会有所不同。这样她在灶前添柴的样子又让我想起《沂蒙颂》:一名妇女,穿着红色的大襟衫,一条宽腿条纹裤子,看上去有点像《白毛女》里的喜儿,却又不同,不同是在头上,喜儿是长长的粗黑的大辫子,沂蒙妇女却在脑后挽了个发髻,这表示她已经结婚了,接下来我们就会知道,她不但结了婚,而且她还有了孩子。她跳着芭蕾出现在银幕的舞台上,这回她手里拿了一只行军壶,她尖着脚尖从舞台的这头移到那头,又转圈,又劈腿跳起来,手中的水壶一再往上高举,然后她就转到草垛的后面了,当她再次举着行军壶出来,一阵歌声嘹亮地升起,同时一束光打到她身上,她的红色大襟衫更红了,红彤彤的,好像这束光不是来自顶灯,而是来自她的身体。原来这壶里已经有了她的乳汁,她到草垛后面就是挤奶去了。不但让伤员喝她的乳汁,她还要给他熬鸡汤。她坐在矮凳上,就像高红燕这样坐着,一边假装往灶里添柴,而火却真的燃起来了,是裹着红绸子的灯,还有一只鼓风机把另一些绸子吹起来,歌声甚是优美:蒙山高,沂水长,我为亲人熬鸡汤,续一把蒙山柴,炉火正旺,添一瓢沂河水,情深意长。愿亲人,早日养好伤,为人民,求解放,重返前方。歌唱完,鸡汤就熬好了。由于普及样板戏,县电影放映队到六感放过《沂蒙颂》,有半数以上妇女看过,六感的妇女说,哪有这么快就炖好鸡汤的。但高红燕的红薯却是很快就冒出了水蒸气,没多大一会儿就煮熟了。我怀着愉快的心情闻着红薯的甜香,想象着一排整齐的房子降落在后背山。 我们找出了毛主席像,是大队送给每个知青户的,又找出了两方红纸,然后就一人拿着一把扫把到队长家门口。我们将要穿过大荔枝树钻过竹丛登上一溜土坎到达半山腰,这时《宁死不屈》的曲子就像一条狗,从屋后的山坡沿着土坎钻过竹丛和荔枝树,飞快地来到我们脚下:赶快上山吧勇士们,我们在春天里加入游击队。这支游击队只有三个人,队长、高红燕和我,我们扛着准备扫墙的长扫把,如同游击队员扛着枪,这一情景使我感到振奋。 队长没有带我们上后背山,他背着手在前面走,走过三婆的房屋,又穿过地坪和庆福庆贵的房屋,从地坪的另一头下了几个台阶,他一头就进了空地旁边的粪屋。我们不知他进粪屋干什么,就在门口等他出来,他却不出来,倒让我们进去。他说屋角还有一点粪,你们清到晒谷地坪仓库后面的屋檐下就行了。 我们大惑不解,喃喃道:不是说打扫政治夜校吗?队长说这不是吗,粪屋在覃姓和刘姓中间,位置最合适,粪搬到仓库那边,谁还便利偷!说完他就背着手走了。 在粪屋淡淡的牛屎气味中我们愣了片刻,之后才大梦初醒。但紧接着我们还是感到了强烈的不适,这样一间粪屋它怎么能当政治夜校呢?即使没有大粪,这地面也太不平了,高的高低的低,即使一头水牛走进来也难以保持平衡,它一趄趔就会摔倒,幸得它有四条腿,它的一条前腿在高处,另一条前腿在低处,它在高处的那条腿就跪下了,它挣扎着把两腿放平,但它搞不明白应该站在高处还是低处,这使它看上去一时有点像在走盛装舞步的马。如果是黄牛或是水牛崽可能就会好一些,按照常识,体轻的比体重的更容易保持平衡。 除了凹凸不平,粪屋还没有窗,不过墙上有两道很宽的缝,屋顶还装了两片亮瓦,这样粪屋里才不至于伸手不见五指,这句话是我们在作文里形容漆黑的夜晚的,在这句话的指引下,我们感到粪屋里就像天蒙蒙亮,或者天已黄昏,所不同的是,前者应该有鸡啼,后者应该有妇女叫唤自家孩子。而粪屋里很安静。 看到高红燕手里拿着卷起来的毛主席像,我们几乎同时想起了马克思主义要与中国革命的具体实践相结合的真理,我们没有说什么,迅速找来了铁铲和畚箕,运了四五趟,把屋角里的粪运到仓库的后面。粪越来越少,我们渐渐感到这就是水冲村的政治夜校,等到最后一担牛粪清掉,挑着空畚箕回来,我们一路走过赵战略挑水最爱走的小路,两边的五色花正在开放,开得一兜一兜的,每兜有半个拳头那么大。这种花很臭,十几朵小花团成一个球状,一团里有红的黄的特别红和特别黄的四五种颜色,故称五色花。我不喜欢这种花,色彩太强烈,咄咄逼人,看上去像是有毒。后来才知道,这种花果然是一种草药,而且专门是治我的。但这个时候我并不知道,我觉得它虽然庸俗不堪,但毕竟是我们水冲村常开不败的花,正如粪屋,虽然不雅,毕竟是水冲队的政治夜校。 挑着空畚箕走在开着五色花的小路上,我们的心不停地下降,从后背山的半山坡降到了粪屋里,我们觉得这屋子其实是很适合当政治夜校的,不远不近,不上不下,正好在刘屋和覃屋的正中间。这样想着,我们就爱上了粪屋,我们用绑着竹竿的扫把将墙上的蜘蛛网扫掉,又到庆文家借了凳子用来贴毛主席像。 主席像我们贴过多次,但这次的难度超过了以前的总和。首先是凳子放不平,看上去是平了,但高红燕踩上去就会来回晃动,好像她踩的不是一条木凳,而是一头母猪,母猪吱吱叫。事实上不是木凳的问题,而是粪屋里的地实在太不平整了,凹的凹凸的凸,站在地面就已颇费脚力,再架上木凳,实在是险象环生。 高红燕让我上去,我一踩上凳子,就感到自己踩到了钢丝上。我先想起了安凤美,接着又想起了翟青青,她能走真正的钢丝,她穿着一双白色的软底鞋,张开双臂,行走在钢丝上。她面无表情,脸色苍白,在灯光下好像是透明的,她又瘦又薄,如此轻盈,在惊险的钢丝上如履平地。我想起她说的,人的重心在腰那里,但我站在粪屋的条凳上,感到重心不止一个,而是有许多个,重心们分布在我身体的各个部位,每个重心都想要显示自己的存在,它们在我的身体里此起彼伏,害得我前后左右晃动,看上去就像一只刚被人抽过的陀螺。而光线暗淡,又加剧了我的摇晃,根据常识,睁开眼睛比闭着更容易保持平衡,我拼命瞪大眼睛,但终于还是从木凳上掉了下来。 东风吹 安凤美她们队的政治夜校我去看过一次,是村里的舂米房,比我们的粪屋小一半,中间是一大块凹石,木架架着一块凸石,脚一踩,凸石就打进凹石里,一下接一下地踩,米就舂成了米粉。我觉得这件事情比较有趣,因为凹石和凸石都特别光滑,摸起来有一种难以言传的快感,特别是在夏天,又凉又滑又硬。 跟粪屋相比,舂米房做成政治夜校有着另一种有趣,很矮的屋子,在远处猛一看,你判断不出这到底是猪栏、厕所还是柴屋,这些屋子的高度都差不多,只门口有所不同,猪栏门用几根木柱挡着,厕所门一般是竹篾编的竹席,仅半截,柴屋则完全不关门。猛一看,一个猪栏贴上了红色的对联,或者一间厕所,或者一间柴屋,总而言之,一间又矮又小的房子贴上了对联,此事有点离奇。 水尾村舂房的对联是这样的,一边是:抓革命要斗私,另一边是:促生产齐批修。一进门正对着的墙上还贴着毛主席像,侧面也贴着四份秋收决心书。革命时代的政治夜校是这样的,不管是粪屋还是舂房,只要贴上了毛主席像和对联,就成了政治夜校。 多少年过去,只要见到或听到夜校这两个字,我就会想起这两副对联。我们水冲村粪屋的对联是这样的:东风吹莺歌燕舞;战鼓擂形势大好。这是我和高红燕集体创作的成果,那天贴过毛主席像后天就黑了,收工后我们一边烧火做饭一边想词。东风吹,战鼓擂,现在世界上究竟谁怕谁,不是人民怕美帝,而是美帝怕人民。我们哼着这首歌,并且创造性地把歌词镶嵌到对联里,这使我们大为得意。趁着亢奋,又连夜从生产队会计那里要来了毛笔墨水。我们的毛笔字没有村里的人写得好,村里的人指的是少数练过字的人,乡村知识分子,比如会计,比如某个年纪大读过书的人,还有地富反坏右中的大多数人。但我们一点也不怕献丑,我写在红纸上的毛笔字歪歪扭扭,又细又软,有的地方像老鼠尾巴,有的则像鲤鱼须,整体地看,又像有数只螃蟹伏在水草中,有的字笔画太多了,写成了一堆。 这样的字在粪屋门口招摇了好几个月,是我们制造的奇观之一。 革命时代的卡通 多年以后,只要听到童声合唱,我就会想起我们水冲村的政治粪屋,孩子们流着鼻涕,头发上沾着草,手是黑的,衣袖上是亮晃晃的一层硬壳,高的高,矮的矮,大声叫着,唱得全都走了调,谁也听不出唱的是什么,我知道孩子们唱的是小山鹰,“小山鹰飞得高,红小兵志气高,小星星亮晶晶,红小兵眼睛亮,林海宽又广处处是战场,消灭狐狸和豺狼,我们紧握枪,紧握枪。” 歌是我教的,来自一个电影,美术片,木偶舞台剧。叫什么已经完全不记得了,但它是如此顽固地停留在我的身体里,像一些石子,直到现在,我在离六感三千里的城市一走路,它们就会自动蹦出来,好像我身体里存在一把铁筛,一筛一筛的,一首完整的歌就从我嘴里顺了出来,“小山鹰飞得高,红小兵志气高”,这些三十年前的陈年石子,是什么样的手举起了它们? 革命时代的卡通就是这样,全县统一,村村都要办幼儿班,郑放歌在她的生产队当上了幼师,她想出了办法,或者是她爸爸替她想出了办法,她回南流镇的文具店买了一大把铅笔,听话的小孩,早到的小孩可以得到一支铅笔,来晚的、不听话的,就要站到一边去,郑放歌的声音是很和缓的,她不凶,她认为凶最是无能,她微笑着对迟来的小孩说,你先在这边站一会儿。 而我在水冲村的政治粪屋里高声唱着小山鹰,孩子们胡乱把鼻涕蹭在墙上,墙上贴着我们知青四人的决心书,我和赵战略各两页,罗东一页,高红燕三页,在黑乎乎的粪屋里,同样黑乎乎的孩子们和粪屋浑然一体,似乎孩子们就是粪屋里自己生出来的。粪屋里没有光,毛主席像在墙上的黑暗中,几乎看不见。屋顶的亮瓦漏下光来落在地面上,地上有一个坑,有个小孩在坑里及时尿了一泡尿,另外的小孩找来棍子,热尿和泥混在一起,众孩子热火朝天,且热气腾腾,他们不再愿意唱歌。 亮瓦的光线照耀在他们的头发上,如同黑暗的粪屋里长出淡黄的禾苗,而墙上,我们贴上去的决心书,白色的纸页,异质、不祥、莫名抽动,如果没有孩子们,我会感到害怕么? 我跟着孩子们呼啸旋转,在粪屋或政治夜校里,他们很快就唱腻了歌,大的孩子不愿意玩尿和泥,我回忆起自己幼时做过的游戏,如果吕觉悟雷红张英敏都在就好了,我们可以组成一个游戏团,把南流县幼儿园的游戏都做上一遍。如果我是知青办主任,我就把吕觉悟雷红她们调到香塘公社六感大队水冲生产队一天,她们将坐上运化肥的拖拉机先回到南流街,在家里吃上一顿饭,然后又坐上我们公社的拖拉机一路朝水冲村狂奔。比这更切合实际的是她们骑上自行车,在玉梧公路上轻盈地滑行,上坡下坡,沿着马尾松的隧道一路来到十字铺。如果我是县革委会主任,来的人就会更多,赵菊花、崔鸽子、张冬妮,甚至李海军。赵菊花远在遵义,我不知道是谁管着遵义,大概是贵州省革委会主任,至于李海军,他自己就会来,他像一只气球悬浮在安凤美的头上,但我们对此一无所知,包括安凤美,包括他本人。他和安凤美的恋情从一九七五年延续到一九九八年。 我还会想到张英树,我已经不想孙向明,不知怎么他就消失了。高中以后我再也没有见过张英树,听说他也插队了,他曾跟南流街上的散仔在一起,但没有学坏。如果他站在水冲村粪屋兼政治夜校的门口,我就会回到我的小时候。水冲村的小孩在政治粪屋里盘旋呼啸,我想起来的游戏有以下几种:丢手绢、老鹰抓小鸡、网小鱼、防空演习、侦察兵、摸电、跳房子。事实上,只有前面三种是真正的幼儿游戏,防空演习是真的演习,但我想起来却像游戏,因为刘老师站在树林边拉手风琴,园长说,这是模仿敌机飞行的嗡嗡声,而我们则被要求蹲在树林里,不能动,不能发出任何声音。但我感到奇怪,树木稀疏,小叶桉树的叶子细细长长的,根本挡不住任何东西,大片的天空露出来,敌机在天上一眼就会看到我们,他从飞机上扔下炸弹,高空上,像烟花一样一朵接一朵地盛开,那也是很好玩的,而且烟花是炸不着我们的。桉叶的气味一阵又一阵,我们只听见手风琴的声音,敌机从来就不会来。 侦察兵也不是游戏,而是节目,我和吕觉悟赵菊花崔鸽子等人在空教室里摸来摸去,到最后,就在灯光球场的舞台上摸来摸去,什么也没摸着,但我们化了妆,涂了红脸蛋和红嘴唇,穿上草绿色的军服,所以也是好玩的。但我没有教给水冲村的孩子们,我不想让他们在粪屋里摸来摸去。一群流着鼻涕的侦察兵,在粪屋里侦察牛粪和屎壳郎,这样的场面被我迅速抛弃。 摸电。跳房子。摸电是死而复生,刺激、勇往直前,跳房子是一砖一瓦,耐心、持久,一分耕耘一分收获。但在水冲村都不便实践,鼻涕孩子对着泥地上用木棍画出的线痕问,这是房子吗?这怎么是房子?如果在粪屋门口崎岖的空地上摸电,我事先就能看到他们一个个头破血流,大人们说,不识字不唱歌都不打紧,不掉塘里不摔破头就要得。 经过一轮排除,剩下了丢手绢、老鹰抓小鸡、网小鱼三种,这时我感到粪屋里亮堂堂的,好像是凭空开出了三朵大南瓜花,金灿灿地颤动着。我让孩子们围成一个圆圈蹲下,然后教唱歌:丢,丢,丢手绢,快快地丢到小朋友的后面,大家不要打电话,快点快点抓住他,快点快点抓住他。 一个小孩问,手绢是不是毛巾。更多的小孩不明白为什么好好的要把手绢丢在地上。没有人见过手绢,想象力丰富的孩子认为手绢是一种戴在手腕上的圈。有关电话,孩子们一致认为是颠话,就是不要把话像颠球那样颠给旁边的人。全大队只有一部电话,孩子们谁都没有去过大队。 只有老鹰抓小鸡是我们的。小鸡们在粪屋里团团转,和老鹰一起呼啸盘旋,我们从没有亮光的粪屋里飞出来,飞到后背山的山脚下,我们穿过一丛丛竹子和芭蕉树,上气不接下气地奔跑在土坎上,天是蓝的,风已经不那么热,母鸡没有了,跑丢了,统统都是小鸡,人人都愿意被老鹰抓住,男小鸡尤其愿意往老鹰身上撞,她身上有一股香皂味,小鸡被抓住后还要由老鹰来吃,她捧着小鸡的脸蛋,低下头来吃得叭叭响,看上去就像是在亲嘴。 这真是激动人心的时刻,当过了老鹰我也想当一只小鸡,全身毛茸茸的,脚和嘴都是嫩红,长着傻乎乎的眼睛,整天在空地里走来走去,可以挑食,整粒的米粒不吃,要碎米才吃,有肥虫或者蚯蚓,也要母鸡啄断了给我才吃。当然我最愿意张英树来当老鹰,他飞呀飞,从天上来,他看到我眼睛一亮,他先在我头顶盘旋,然后就像敌机一样向我俯冲,他身手敏捷,一把就抓住了我。接下来的情形我感到不好再想下去,很有点难为情。 此外我还教孩子们写字,我一上小学,就学写“毛主席万岁”,一上初中,也学“毛主席万岁”,不过那是英语,叫“狼礼服前面猫”。所有人都认为,学写“毛主席万岁”是天经地义的。 我不知道可以学别的。“天地人”,“山川河流”,五谷,花朵,柴米油盐酱醋茶,或者锄头、扁担、木勺、粪桶,或者碗、灯、桌、床,至少可以教每个人的名字,但都没有。从未想到过。 幼儿班十几天就散了。村办幼儿班,听起来就像是一大奇观,我认为这事跟知青有关,每一个有知青的村都有幼儿班,在粪屋,或在舂房。 安凤美与公鸡二炮 安凤美她不喜欢小孩子。她说她一看到小孩就想踢上一脚,小孩脏兮兮的,脸上又是鼻涕又是口水,又哭又闹,是最烦人的一种东西。但水尾队的干部群众不知道,见她带了一只公鸡来,一致认为这个知青最有爱心。结果大错。安凤美第一天上午教小孩子唱《我家的表叔数不清》,这种别扭的京剧腔很不上口,乡下的小孩怎么都学不会,教唱的难度远远大于《小山鹰飞得高》。小孩子学了一遍就不愿意学了,安凤美教了一遍也懒得教,两下里都正好。她把公鸡二炮带到舂房,让它啄地上的碎米吃,高兴的时候就让孩子们摸一摸公鸡背上漂亮的羽毛,不高兴就谁都不理。孩子们三三两两,或在舂房里挖土撒尿和泥,或在房前上树掏鸟窝。公社检查团来的时候二炮正把一个三岁的小孩追得满地跑,孩子摔了一跤,它赶到把屁股蛋啄了两口,孩子哇哇哭,村里的几条狗也赶来了,冲着二炮狂吠。一时间鸡飞狗跳,正好被检查团撞见。检查团本来要来水冲,却去了水尾,简直是撞了鬼。我每天都让小孩子们唱《小山鹰飞得高》,唱得自己都想吐了,大大小小的小人都已经唱得齐整,吐字也从六感话唱成了南流普通话,听上去颇像个样子。已经说好,队长家的二翠充当消息树,她将站在村头的苦楝树下,远远看到检查团的人影,就飞速前来报信,这种虚拟的站岗报信的情景使我精神振奋,我仿佛看到二翠变成了抗日时的儿童团,手持红缨枪,手搭凉篷,一看见鬼子的身影就把消息树砍倒。事实上,我们在粪屋根本看不见消息树,她将猫着腰,钻过一丛又一丛五色花,她的粉红色衣服在树叶中若隐若现,就像一小片移动的花。二翠一来,我们就开始唱歌,小山鹰飞得高,红小兵志气高,小星星亮晶晶,红小兵眼睛亮。我还为检查团的到来准备了一首毛主席诗词,风雨送春归,飞雪迎春到,已是悬崖百丈冰,犹有花枝俏。是前一天晚上想到的,来不及教熟,我设想,检查团来到粪屋的时刻我们正在教唱,这样的气氛真是天造地设,风雨送春归,飞雪迎春到,气象万千,又等于说检查团就是春天。但检查团的领导是个有诗意的人,他工作方法灵活,当他们沿着既定路线走进水冲队和水尾队之间的那条小路的时候,他往右一看,看到了几大丛翠竹,精神一振,他朗朗地说道:走,我们到那边看看去。于是,已经往左拐的人都被叫了过去。我们水冲队的春天就这样被遮蔽,准备好的飞雪迎春到就这样被葬送了。 安凤美和两条鱼拾级而下 安凤美无疑是一个落后知青,声名狼藉。但她和两条鱼拾级而下的样子令我难忘。 时隔三十年,我还看见自己躲在水冲村和水尾村之间的一棵杨桃树后吃一条煎鱼,鱼是鲫鱼,只有两根手指粗细,煎得两面黄,有不少油,无比的香,放在芭蕉叶里裹着,我一只手托着芭蕉叶,另一只手也不讲卫生,直接捏着鱼身,油香和鱼香混在一起,鱼皮有一点点咸,肉是鲜嫩的,但也有一点硬。这煎鱼真是太好吃了,我在家也没吃过煎得这么香的鱼,我吃完了鱼皮,又吃鱼身,我把两边的鱼鳍以及鱼尾都嚼烂了咽下去,还把鱼头都吃了。我把一条鱼吃得干干净净,如同一只灵活健康的猫,喜悦、激动、满足,感到生活超常美好。跟猫不同的是,我没有留下完整的鱼骨架,我把散架的鱼刺扔到了地上,安美凤担心把村里的狗招来,她找到一根树枝,在地上刨了些泥,把鱼骨头掩埋了。 对,安凤美就在我跟前,我吃鱼的时候她看着我,煎鱼就是她特意带给我的。 她从水尾村的几丛高大的竹子间钻出来,她跳跃着,一下一下跳下坡地的地坎,她远远地奔跑过来。她的水尾村和我的水冲村相隔只有四五百米,她们在高处,我们在低处,在我们的门口能看得见他们的门口,罗同志一坐在那里抽水烟筒,我们就看到了。安凤美穿着她的一身蓝布衣服,一跳一跳地跑过来,那时候还没盖知青房,我们住在三婆的房子里,我不记得自己怎么就走到外面来的。我听见安凤美叫道:飘扬,飘扬。 她的声音又尖又飘,有一点嗲,男的听了会心中一动,但我是女的。我站在生产队的稻草垛跟前,天有点热,但不是很热,太阳有点晒,但也不是很晒,正是放宴时分,大家吃宴或者不吃,宴是指午饭和晚饭之间的一顿,很简单,有时就是一碗粥,或者一碗米汤,但不叫米汤,叫粥水,有时能吃上煮红薯,那就很好。知青不常日吃宴,人人都懒,大家回来就往床上一躺,等着下宴昼队长叫出工。 我不知怎么就站在了稻草垛的跟前,我手搭凉篷,看着安凤美从水尾队那边一跳一跳地奔过来。我在低处,她在高处,她一个土坎一个土坎地降落,相当于从天而降,和她一起从天而降的,还有她手里的两条煎鱼。这件事情现在想起来还是一大奇观。 她降落在我跟前的时候喘着气,我说安凤美你怎么来了,你不出工吗?她冲我笑,笑得有点神秘,她说,你跟我来。于是我跟着她,像一只鸟跟在另一只鸟的后头,扑腾扑腾地,一个土坎一个土坎地往下下,刚到几株芭蕉跟前,安凤美忽然说,不对,要往上走。我问她到底要干什么,她说有好吃的。 一听有好吃的我就开始脚下生风,我跟在她屁股后面往上走,一边惦着她会给我什么好吃的。红薯、芋头、木薯、花生、糖果、话梅、饼干、爆米花,我一样一样地想着,它们就一样一样地浮现在我脚下的坡路上,活香生色。红薯是甜的,黄心红心花心的都好,芋头也好,最好不要是生水的那种,木薯,就更好了,一路上都没看见有人种,花生和糖果最好一起吃,先把糖含在嘴里,再嚼花生,花生的油脂和糖的甜味交相辉映,香的更香,甜的更甜,变成一种绝妙的甜香,比花生糖还要好吃!但吃上花生糖果的可能性太小了,我脚下的坡路又逐一变回了红薯和芋头。 我们停在了后坡的一棵大杨桃树底下,我们在高处,水冲队和水尾队的房屋都在我们的下面,用赵战略的话说,这是一个有利地形,我方能看得见敌方,敌方看不见我方。安凤美把她手上的芭蕉叶打开,两条焦黄喷香的煎鱼出现在我眼前,这简直不像是真的,哪来的鱼,而且有两条之多!我大喜过望,头脑里一片空白,我像一个傻瓜似的问道:这是什么? 在天上骑马的雌雄大盗 知青点的屋后长着五色花,它们色彩俗艳散发着一种特殊的气味,是一种令人厌恶的植物。此外还有许多树,荔枝树、番石榴树、杨桃树、苦楝树,贴着墙根还有马齿苋、车前草和青苔,此外还有野山芋和五色花以及一种类似剑麻的植物,茎叶的顶端是一根又尖又硬的粗刺。 写到这里,我觉得我的笔下出现了一片繁茂的亚热带森林,如同法国画家亨利·卢梭的画,所有的植物壮硕、密集、咄咄逼人,而且还会有一头色彩斑斓的豹子出没其中。这样的景象常常出现在我的梦中,在梦里的月色中,一株壮硕的剑麻隐隐发光,安凤美赤身裸体站在剑麻边,她背光站着,全身漆黑,但她身上的曲线轮廓清晰,她的头发一直垂到腰间(她什么时候长出这么长的头发来的呢?)并且从一侧肩膀流泻下来,她全身漆黑,我看不清楚她的脸,但她的眼珠子发出一种柔和的黄光,就像她身体内点着一盏明亮的灯。这种眼珠子放光的形象使人想起某种夜行动物。 这片坡地经常笼罩在一片梦幻的夜色中,它白天的模样没有给我留下太深的印象。我看见安凤美的身体躺在一张大芭蕉叶上,(这张芭蕉叶是从哪里割来的呢?)她双腿曲着,两手放在胸前,一手捂着一只rx房。安凤美的手软绵绵的,一点都不像练过武功,能赤手空拳撂倒两三个男人的样子(这是她曾经向我吹嘘的),她软绵绵的手被人一拿就拿开了。两个人在月光中晃动,我觉得那应该就是李海军。与此同时,我听见河水流动的声音一阵又一阵地传过来,并且还闻到了空气中有一丝若有若无的熟木瓜的甜味。这两种东西使我恍然大悟,原来这幅月下野合图不是发生在我们知青点的屋后,而是在六感河的河边,这样一切就顺理成章了。李海军身上带着一把小刀,沿岸的大芭蕉叶到处都是,他割下两张,铺在草上,凤美躺在上面,又光滑又干净。这种芭蕉叶天生就是一副美人肌肤,很适合躺在上面。 我发现木瓜的气味不是从木瓜树上散发出来的,木瓜树虽然没有椰子树那么高,但站在树底下同样不能闻到果香,除非是狗。木瓜的气味从凤美的身体上散发出来,这是李海军涂上去的。 安凤美跟李海军的事情我知道得不是很多,但我却总是常常看见以上图景,月色朦胧中,植物的背景下,安凤美的身体闪闪发光。我不知道自己是搭错了哪根筋,我怀疑事情原本没有如此纯美。 事实上,安凤美不是一个浪漫的人,她也不唯美。事实上,六感也不是一个浪漫的地方。很有可能,他们是在舂房做成的好事,李海军从附城公社星夜赶来,他骑着一辆永久牌自行车。公路两旁黑黢黢的,李海军敞着怀,吹着口哨,很像一个不良青年。他一开始就是一个不良青年,他自始至终,都是一个不良分子。幼儿园的时候就能越过重重关卡逃到自来水厂才被抓回,这种天才事件自建园以来从未发生过,到了八十年代,碰上一次“严打”,在一个流氓案中被关进监狱,一九九八年,我再次看见他,他已经当上了成功的游医,到广东开了诊所,一个从来没有学过医的人,用六味地黄丸充当祖传秘方治疗肝癌,他腰缠万贯,底气十足。 一九七五年,李海军星夜骑车,奔赴恋人,这件事情听起来浪漫,但李海军却不感到浪漫。浪漫是一件甜丝丝的事情,就像一只熟透了的木瓜,但甜丝丝这种感觉从来不会出现在李海军身上,他的目光总是恶狠狠的,要么是恶狠狠的狠,要么是恶狠狠的快感,他笑的时候也是恶狠狠的。 他适合当一名黑社会老大,可惜一九七五年没有黑社会,一切藏污纳垢的角落都已被荡涤清洗。一个江洋大盗,专门与社会作对,风驰电掣,生死系于一线之间,这种壮阔的人生想着也让人神往。设若李海军当上一名黑老大,安凤美当一名老大的情妇最为合适,她的美带着野气,学过一点武功,更重要的是,她对一切不在乎,她从来就不打算当一个好青年,更不想当一个好女人。就让他们当一对雌雄大盗吧,一个骑黑马,一个骑白马,马蹄踏踏,风声飒飒,上下顿时就像了一团火,明亮而飘动,一团黑火焰,一团白火焰,说话间就长出了翅膀。他们在六感的上空呼啸而过,罗同志抬头仰望,不知这是哪一路妖蛾子。虽然安凤美常遭到罗同志的批评教育,但她也不愿意在六感干坏事,一是兔子不吃窝边草,二是六感实在太小了,干什么坏事都不能使人威风。 他们在天上骑马,一眨眼就来到了南流的上空,东门口、西门口、电影院、粮店、菜行、豆腐社,有什么好抢的呢,抢粮食没有意思,抢豆腐更是平庸,他们把马停在在学校操场凤凰树的树顶上,枝叶颤颤巍巍,他们也像站在弹簧上一起一落,颇像《卧虎藏龙》里周润发站在竹尖上,不过没有那么悠闲从容,他们是少男少女,更像章子怡,有一种初生的劲头。意气风发,英姿飒爽。正是下午,操场上有初一的小同学在打排球,发球总也发不过网,颇无趣,其余教室都空着,统统劳动去了,还是插队了好,插队可以不劳动,还可以偷别人的菜。安凤美和李海军一对视,两人同时一拍马屁股,就又飞在了天空中。 在南流当一对江洋大盗也不是很爽的事,地盘太小,也不够刺激。他们的马落到了东门口的空地上,它们叉开后腿,各拉了一泡屎,马粪跟牛屎不同,不是又圆又大的一泡,而是一截一截的,相同的是都冒着热气,因为天已经凉了,十一月底,校门口的凤凰树结了硕大的豆荚,由绿色变成了深褐色,豆荚也变得坚硬无比,一摇晃,里面的豆子簌簌有声,巨大的豆荚如同一把大刀。天凉了,一切都变得有劲,树木瘦硬,道路也瘦硬,两匹马踏着瘦硬的步子从校门口经过,他们的头顶悬挂着深褐色的硕大豆荚,整个场面有一种江湖的英勇和边缘的锐利。 他们骑马走过豆腐社、红旗旅社、菜行、医药公司,我发现,他们要往玉林方向去。这真是太对了!玉林军分区,我一下就想到了那里,军分区大院,至高无上,森严壁垒,那里进出的人都讲普通话,他们来自遥远的地方,是另外一种人,那里面有着整屋的军服、军大衣、军棉被,太让人眼热了。军大衣,多么威风,那是只有权贵才能拥有的东西,平民百姓上天入地都找不到一件呢,天冷了,军棉被都是最优质的棉花做成的。要抢就抢军分区,两匹马从天而降,静悄悄地落到大院的空地上,马蹄像包了一层棉花,不会发出任何一点声音,哨兵不是睡着就是被麻倒了,他们像木头人一样直挺挺站着,既不会转身,也不会说话,两匹马嗅觉灵敏,在黑沉沉的院子里一下就闻到了仓库的门口,大门虽然上了锁,却也不用着急,他们一到跟前门就自动打开了,月光照进仓库,军棉被和军大衣整整齐齐地码在一起,黑压压的望不到头,李海军和安凤美,这对雌雄大盗,有着天生良好的心理素质,他们既大喜过望,又没有被喜悦冲昏头脑,他们冷静、沉着,把喜悦压在心里,像猫一样轻,又像老虎一样力气大,他们一共抱了四件军大衣和五床军棉被。我相信,这四件军大衣里一定有一件是我的。我对军大衣向往已久,但凡到南流演出的文艺队或文工团,人人都有一件军大衣,穿着军大衣的美丽女子,成群结队走过南流的街道,她们是部队的,铁路的,或者省里的,气势非凡,英姿逼人。我敢肯定,如果不穿军大衣她们就不会如此美丽,或者说,不穿军大衣的美是一种平庸的美,是上不了台面,不能向上飞升的。而一个长相平平的女子,她如果穿上了军大衣,就会平添气质。 安凤美,她在仓库门口就把军大衣穿上了,月光之下,一名俊俏的女兵亭亭玉立,这时候若有军分区的首长看到她,一定会以为这是上级首长的女儿,安凤美的脸型和身材都长得很正,一点不妖,也不小气,由此可见,江洋大盗和首长女儿的万丈鸿沟,一件军大衣就能填平。他们身穿军大衣,骑在骏马上,在月光下一跃而起,无声消失在玉林郊外公路的深处。 安凤美虽然是一个罕见的吹牛大王,但她从来没有说过要去抢玉林军分区,这件事情非同小可,属反革命行为,打砸抢,如果没有行动,那就是反革命阴谋,如有行动,则必死无疑,株连全家,这样的牺牲太无谓了。 吹牛的剑 安凤美,她喜欢说剑,她说她爸爸每天晚上都到树林里练剑,风雨不改,他双手舞双剑,转起来水泼不进。水泼不进是安凤美的原话,多少年来我还记忆犹新。那是我第一次听到关于舞剑的事,这件事超凡脱俗,它在凡俗的生活中,就像剑在各种兵器中。 她一边跟我说话一边踢腿,踢腿是她的毛病之一,有时在大街上走着走着,她就会猛地踢上两腿,然后再接着走路。我想这是她偷学杂技落下的习惯,她学的那个节目大概是蹬缸、蹬桶或蹬伞,我曾看到翟青青表演过,在舞台中央放一张方桌,她躺在上面,用双脚把一只木桶蹬得像电风扇那样呼呼转。 安凤美踢着腿随即兴奋起来,她说她的脚筋跟脑筋是连在一起的。于是她踢过腿之后就说到了武功,说她学了三个月,是她爸爸找人教的,现在赤手空拳对付两三个男人没问题。她眉飞色舞,顺着话头,一下就说到了她爸爸舞起剑来水泼不进。 我一点也不觉得安凤美是在吹牛,我确信是真的,从此以后我就认定,谁要是舞剑就要舞到水泼不进的程度,要不就是很差劲的。这种奇怪的想象严重地影响了我对舞剑的欣赏。京剧《霸王别姬》,虞姬舞剑,全剧最美,节奏、韵律、形体、音乐、服装、道具全都天衣无缝地互相咬合,变成一个美丽摇曳波光盈盈的时刻。但我直瞪两眼,只盼望虞姬的双剑转得像电风扇那么快,以便我把水泼进去,看能不能挡回来。我希望她的两柄剑变成一片闪闪的圆形银光,我把水泼进去,急速飞转的剑身立即将水摔成千万颗小水滴落到我的头上。我像等着中彩一样等着,一等不来,二等也不来,虞姬的双剑舞起来总是空隙很大,一直没有连成一片的时候。这使我觉得受了欺骗。 总而言之,舞剑被安凤美神奇化了,它不再是凡间的俗物。后来大四那年,体育课要上剑术,我一听到“剑术”这个字眼就热血沸腾,神秘、高贵、纯净,出手如风,飘然而去,在平庸的大学生活中,剑是一种特立独行的姿势。我站在操场上的队列里,等着一把寒光闪闪的剑出现在我的眼前,上体育课的女老师却拎着一把木头剑来了,我愣了一下,很快就容下了它,我认为自己不应该小看木头剑,它是真剑的替身,我相信,时机一到,真正的剑就会来到我的手上,龙吟虎啸,腾空而起。但我很快失望了,体育老师开始做动作示范,她动作很怪,耍起来像猴拳,我觉得她越来越像一只动作迟缓的老猩猩,再过一万年,她也不会练到水泼不进。 我真是失望啊! 但我仍相信凤美的爸爸舞起剑来水泼不进是真的。在树林里,星光下,宝剑寒光闪闪,飞旋如风,壮阔而寂寞,沉默而热烈,犹如闪电、月光和流水的风云际会,不是我们肉眼凡胎能看得见的。所以,我觉得这是另一个世界里的事,另一个世界里的剑,安凤美爸爸影子里的爸爸,另一个世界的树林。 事实上,凤美爸爸的剑并不是什么宝剑,而是一把自制的铁皮剑。人人都知道,铁是最经不住空气的金属,一眨眼就会长出一层黄色或红色的锈,再眨眼就会长出两层或三层。两三层锈堆在一起,十足像一个麻风病人的皮肤,烂兮兮的千疮百孔,坚硬平整的铁长了麻风,一碰就碎,变成屑片掉到地上,发出一股铁锈气味,真是惨淡无比。所以铁这种东西是绝对不能当剑的,更别说铁皮!真正的剑是铜与锡神秘的配方在烈火中冶炼,一百年才能出来一把。宝剑是一种造化和奇迹,七十年代不是出宝剑的年代,吕觉悟认为,整个二十世纪只有一把宝剑,它明如秋水削金断玉,佩带在鉴湖女侠秋瑾的身上,跟我们整整隔着一个天空。 安凤美的爸爸当然不会让铁皮剑长出锈来,我想他会给铁皮镀上一层铬,或是一层镍,铬还是镍我搞不清楚。中学的时候开门办学,有一次学工,我们穿过工厂锈味浓烈的车间,到达一个书桌大小的长方形池子跟前。工人师傅说,这池子里的铬水(或镍水?)可以将铁镀上一层铬。他让我们把钥匙拿出来浸在铬水里,于是我们每人用一根带钩的铁线勾着钥匙放进池子,就跟钓鱼似的。过了一会儿,师傅说:好了。我们就纷纷将鱼竿举起来,钓起的“鱼”银光闪闪,让我们大吃一惊,我们全都不认得自己的钥匙了,每一把都像新的一样,光芒锐利。 那把铁皮剑就是这样镀上了一层铬(或镍),银光闪闪实际上是铬光或镍光闪闪。另外它比真正的剑重,样子难看,它身上发出的不是幽深的寒光,而是平浅的白光。这都没有什么,即使是木头剑也没什么耻辱。 当上江洋大盗的安凤美应该佩带一把什么剑呢?肯定不是铁皮剑,那是另一个世界里的安凤美,她骑在一匹白色的骏马上,身穿吴清华那样的一身红色绸衣,裤腿宽大,风流洒脱。她应该佩带一柄名剑,比如史籍里记载的白虹紫电、青冥画影一类。剑名是凤美告诉我的,她是她爸爸告诉的,她爸爸是她爷爷告诉的。凤美说她爸爸曾想给她取一个剑名作名字,叫安青冥,或安紫电,后来她爷爷说以剑名作名太张扬,会给孩子一生招来厄运。 在平庸的日子里,我喜欢听安凤美说她武艺高强,能赤手空拳打倒三个身强力壮的男人,喜欢她有一个舞起剑来水泼不进的父亲。在黑暗的漫漫长夜里,它们就是我腾空的白马,又是白马身上的花和火焰,安凤美,你快穿上一身红色衣裤吧,快佩上一柄千年名剑吧! 名剑、白马、江洋大盗,它们是如此飘忽不着边际。而硬邦邦的是水冲队到水尾队之间的一个又一个土坎,那高大茂密的竹丛,你蓝色的衣服从竹丛后面一闪而出,你一跳一跳,秋天的太阳在你的头顶闪烁,你从南流带来的公鸡也一跳一跳,跟在你的身后。它是真的,它叫二炮,我们曾经在宿舍里跟它共度一周好时光,虽然它来路不明,虽然它作为魔术的道具让人生疑,但它的确是真的,千真万确,它到水冲来我曾喂它吃过谷子,它的羽毛散发出鸡的气味。 私人的鸡变成了集体的鸡 政治粪屋在集体化的道路上滑行,它先作政治夜校,又做幼儿班,现在,它要做养鸡场了。 鸡场本来是没有的,公社一开会就有了,这跟生产队的幼儿班一样,本来没有,后来也没有,公社一开会就有了,公社检查团一检查完就又没有了。 那天一大早队长站在粪屋前的空地上,朝覃屋的方向喊道:每家每户,都拿一只鸡来啊——他又穿过刘屋的地坪,边走边说,快点啊,你们先去,不要让人家讲闲话,队长是刘屋的,是自己人,所以要严于律己。他穿过了地坪往路边走,隔着村路对着郑屋那边喊道:各家各户——先拿一只鸡到队里来,再出工,今天割禾——割山脚那片。他喊一声,说一句,一声长一声短,听上去很是滑稽,但各家都竖着耳朵听着。 覃七坐在村头屋门口的门墩上,他是富农,他要听清楚队长喊工,并且要赶在别人的前头出工下地。他看到田垌那头的郑屋出来了大木,大木当兵刚复员回来,穿着一身七八成新的军装,他掮着一根冲担,肋骨窝里夹着一只鸡。他严肃地走着路,脸上是一副受过部队教育的面孔,认真严肃,但他胳肋窝里却夹着一只鸡。 一个穿着军装的人,胳肋窝里夹着一只鸡穿过田垌,这样的场面让人匪夷所思。鸡在大木的肋窝里很不舒服,头不是头尾不是尾的,又扭又叫,挣扎不休。这边大木也不舒服,搞得很恼火,却又不能恼火。他把又长又粗的冲担往另一边胳肋窝一夹,腾出两只手对付鸡,他一只手捉住鸡脚,另一只手按住鸡头,鸡一时动不得,就拉了一泡稀屎在他的军装上。人鸡一对抗,颇像偷鸡的,更像是抢鸡。覃七昨天晚上没来开会,不知道要成立生产队的鸡场,各家各户都要贡献出一只鸡,他看到大木一副偷鸡模样,正糊涂着,又听见覃屋那边响起了一片鸡飞狗跳的声音,鸡毛、鸡屎、草屑、灰尘,伴随着鸡狗和孩子的叫声,在地坪和房屋之间乱转乱撞,这堆乱糟糟的东西像一朵巨大的蘑菇云升起在覃屋的屋顶,又顺风飘过水井和一小片田垌,到达村头门墩覃七耳朵里。 在一片杂乱声中覃七听到清玉、玉昭、喜坤、喜凤、喜月、喜莲等一干女子的声音全都重叠在一起了,他听见众人都在说鸡,乱声之中鸡飞着,人撵着,鸡毛在浮。在乱糟糟的杂声中覃七听见清玉说,阿波,阿波,那只三黄鸡我们舍得吗?阿波不吭声,清玉又自己对自己说,给太瘦的又说我们干部家属不带头。玉昭的声音又尖又娇,她喊道:祖勇哎——祖勇哎——我们出哪只鸡——她的声音不但尖,还是拐弯的,有点颤,像水面泛起了波浪,这声音飘在所有声音的上面,就像在一间黑屋子里开了一道门缝,听起来很是爽耳呢。喜月要捉一只下蛋鸡,她妈妈不舍得。喜坤喜凤都在说,就捉熟###,捉熟鸡(公鸡阉了就叫熟鸡,养来吃肉,不能配种,没阉的叫生鸡,可配种),这两个女子的声音都是生脆生脆的,有力、短促,有点喜滋滋,像两只蝴蝶,一上一下。壮硕的喜莲没说话,她咚咚走着,从地坪的这头走到地坪的那头,她弯腰看看鸡笼,又侧头望望别家的动静,她粗大的脚板声又重又浊,裹在蘑菇云里飘过了水井,她一边来回走一边说:鸡场个毛,养个鸡x! 各家的鸡都在叫,有的在笼里,有的已经放到了地坪上。在地坪上的被人撵得满地乱飞,在笼子里的也不比寻常,天大亮了也不放出来,还总是有手伸进笼子里东摸西摸,摸完这只又摸那只,把鸡都摸糊涂了。鸡们又饿又糊涂,一只只都叫了起来。有一只鸡是五爪鸡,三婆说,那是人转世的,非同小可。这只鸡缩在鸡笼里,听着鸡飞狗跳,它竖着头,不停地作出判断,首先它以为是过年了,家家户户都要杀鸡,其次它以为是八月十五,大家也杀鸡过节,它还想到是覃屋有人要娶新妇,覃屋地坪这圈是谁要娶新娘呢?阿刮有三十岁了,长着瘌痢头,谁会跟他!阿金倒是生得爽势,又聪明,还只有十八岁,覃波就更小了。五爪鸡又捉摸谁要出嫁,那可就多了,除了喜月小些,喜坤喜凤,还有它家的喜莲,统统都到了出嫁的年龄。杀鸡过年节,或者婚丧嫁娶做办酒席,鸡既然做了鸡,就不能不认命。但五爪鸡在满地鸡毛灰尘的空气中没有闻到鸡血的气味,它奇怪着,凝神皱眉。 一只手就把它从笼里拖了出来。 喜莲的阿母说,捉你这只太岁鸡,不捉你捉谁! 一只又一只的鸡,如同涓涓细流汇入生产队的鸡笼里,各色土鸡,黄的白的黑的花的,都不大,却都颇有精神,眼睛亮着,头也仰着,在各自主人的胳肋窝夹着一路去往生产队的粪屋。它们一生很少走出地坪,一只只都很兴奋,它们大声说着:好啊好啊,这回是去春游了!小路边的五色花果然是开得烂漫,红的黄的紫的,一拳头一拳头的,它们也从未见过这样的奇观,鸡不在地上走,一只只都在人的胳肋窝里夹着。五色花没有脚,不能跟到粪屋门口的空地,否则它们就会看到另一个奇观,两只奇大的鸡笼大得能装进两头大肥猪,这样奇怪的超大鸡笼不但鸡没见过,人也没见过。 笼是新的,队长让三公连夜编的,漏夜倒了几根粗毛竹,让刘屋地坪这边的庆文庆昌庆福庆水帮忙破竹削篾,竹篾的清香在刘屋地坪散了一夜,一丛毛竹就变成了两只装猪的大鸡笼! 此事使赵战略文思如泉,他即兴创作了一首顺口溜:新竹欢腾入夜忙,斗私批修为集体,抓革命来促生产,一丛毛竹变鸡笼。 而我和高红燕守在现场,我拿着纸和笔登记,她蹲在鸡笼边,来一只鸡,她就把笼门打开,然后又把门关上。她蹲在鸡笼边,就像一直尽职的看门人。水冲队的土鸡们,黑的白的黄的花的,下蛋的和刚刚长得半大的,抱窝鸡、光颈鸡、公鸡和熟鸡,还有那只五爪的太岁鸡,一只一只都进了大笼子里了。清玉的是三黄鸡,玉昭是白的来杭鸡。有一只稀罕的竹丝鸡,全身雪白,羽毛是丝状,篷松柔软,骨头是黑的,在水冲的土鸡群里,竹丝鸡就像是一位外来的洋小姐。 洋小姐是金锣家的,金锣把鸡送来,就蹲在鸡笼跟前看他的鸡。竹丝鸡是金锣家的宝贝心肝,全六感都没有人见过呢。金锣看竹丝鸡的眼神,就像看他的表妹,他的表妹在新墟,是个初中生,竹丝鸡就是新墟的舅母给的。竹丝鸡是白的,表妹天天穿着那件绿花衣服,所以金锣的眼睛里一会儿是白的,一会儿又是绿的。 有人抱来了一只抱窝的鸡婆,鸡婆猛一看像病人,再一看又像犯人,它的翅膀被麻线捆着,鼻子穿了一根羽毛。人放下鸡婆就走了,金锣出手帮抱窝鸡解了麻线,又拔了鼻孔的羽毛,他还摸了摸鸡背,是安慰的意思。大家叹说,将来谁当金锣的老婆就有福气了。 鸡就这样装满了鸡笼。 相当于人,来自五湖四海,不同的种族,不同的肤色,为了一个共同的目标,走到一起来了。从私人的鸡,变成了集体的鸡。 平庸的鸡变成有觉悟的鸡和快乐的鸡 我和高红燕站在政治粪屋门口,像两个傻瓜咧着嘴笑,觉得鸡加入了集体,就像个人找到了单位,鸡也从平庸的鸡,成为了有觉悟的鸡,这真是好!鸡不但有了集体,还会成为快乐的鸡,就像大家同学,在家里和父母在一起,成日闷得慌,到学校才能大家疯玩。 为鸡高兴之后,我们又暗暗为自己高兴,队长说,生产队的鸡场,就交给你们了。我们一方面感到,集体的重任落到我们肩上,另一方面又感到,我们又能歇上一口气了。在我们身体的深处,天生潜伏着一个偷懒的小人儿,一有机会,它就跑出来伸懒腰。我们站在粪屋门口,想到从此以后,我们将在早晨,迎着朝阳和满天的彩霞,挑着两笼鸡到刚刚收割的田野上,然后我们就坐在树荫下看书、闲聊、打袜子,高红燕可以编她的茶杯套,我可以编顺口溜,到了傍晚,我们把鸡赶回笼子里,再挑回粪屋,一天的战斗生活就结束了。这真让人心花怒放!这样一来,乱七八糟的革命歌曲就开始从我们的肚子里冒了出来。接过雷锋的枪,雷锋是我们的好榜样,我们是共产主义接班人,继承革命先辈的光荣传统,爱祖国爱人民,鲜艳的红领巾飘扬在胸前。准备好了么?时刻准备着,滴滴答滴滴答答滴滴答。 事实上,我们的养鸡生活的确就是这样,事实上,全村男女老少都在忙着秋收的时候,我和高红燕就像两个偷懒耍滑的人,我们轮流挑着一担鸡,找一块刚刚割了稻的田,把鸡放出来,鸡一出笼,正想振翅飞奔,却看到了田里的谷粒,鸡缩起翅膀闷头就啄。新谷散落不少,啄完一小片又有一片,好像谷粒是地里长出来的,简直就是一窝一窝的,鸡不停地啄,连连点头。我和高红燕把扁担一横,就地坐下。一九七五年的稻田跟我小时候看到的稻田不一样,小学时到田里拾谷,田里没有打谷机,一只正方形的大谷桶放在田中间,一面站一个人,手举一大把稻子,往桶板上痛打,手起粒落,谷粒纷纷,场面火红,正是我们作文里描述的社会主义新农村。我们光着脚踩在稻田上,痒痒的,爽爽的,湿的地方有点凉,禾茬是硬的。打过的稻草捆成一小捆一小捆立着放,像头小身大的稻草人,如果生手捆稻草捆得太靠顶,则又像没有头只有颈的人,人数众多,遍立田野,猛一看,似乎千军万马,又一看,却疏朗萧条。稻草新的时候稻草人是肥的,淋一场雨就瘦了;白天看上去田野里是热闹的,因为立了这么多稻草人,一个个结实,昂首挺肚,憨头憨脑;到了傍晚再一看,却又颇感怪异,将暗未暗的天光下,一片又一片没头的人伫立着,天又一下接一下地暗下去,孩子要吓得掉头就跑呢。 生长在南流的孩子们,她们插队也是不怕的,她们十六岁的时候觉得自己已经很大了,她们光着脚走在田里,田是我们捻熟的地方,我们从东门口走到龙桥街,再走到猪仓,就能看到大片的田了,小学的新校舍,甚至就是在一片稻田旁边的,犹如一只甲壳虫依靠着一大片荷叶。新校舍,这个代表了小学低年级的地名在稻田上冉冉升起,跟随它升起的还有树盖浓密的人面果树和刚刚长成结果的芒果园,前者树大果小,后者树小果大,人面果小如板栗隐藏在浓密的叶子里,芒果如鹅蛋,挂满了年轻的枝条,大风吹过,果实跳荡,比吹得颠来倒去的叶子更加惊心动魄。一排平房在树底下,我和吕觉悟、邱丽香在左边的教室,雷红在右边的教室,我们稚嫩的声线从教室奔涌而出,径直跑到树顶上,因为我们一大声唱歌,树上的鸟就会吱的一下飞起来,我们的声线在天阴的时候也会到达水田的青蛙那里,因为青蛙说,别闹了,天快下雨了!而邱丽香在课间的时候经常扮演刘胡兰,李海军则伙同几个顽劣男生扮演还乡团,邱丽香没命地跑,李海军们在后面不紧不慢地追,这种稳准狠的追法比百米冲刺法还要让人心惊胆颤,李海军的枭雄气质在小学一年级就已显现,他恶狠狠的目光盯着人面果树,兵分两路,一路往左,一路往右,两路夹击,邱丽香就成了瓮中之鳖。还乡团用一根树枝抽打邱丽香,他们先是假装抽打,而邱丽香双手高举过头顶,她伸直胳膊,两手在头顶紧紧握住,这是她无师自通想出来的办法,以便看上去像是被还乡团吊了起来,为了逼真起见,她还踮起了脚尖,她猛烈的奔跑刚刚停止,她喘着气说:打呀打呀,你们快打呀!她踮着的脚尖站得不稳,身体摇摇晃晃的,这使她觉得自己真的被吊了起来,她挺起了小胸脯,以女英雄的口吻说:打吧打吧,你们真的打我也不怕!于是李海军接过树枝,真的抽了好几下。毒打过后就要就义,那时候,小学生还没学会唱《国际歌》,但邱丽香已经从《江姐》里学会了英勇就义,她把举在头顶的双手放下来,把头发捋了捋,然后又自动把手背放在屁股后,假装有一根粗大的绳子把她捆住了。她假装自己五花大绑,她昂首挺胸绕人面树走了一圈,李海军们则以反派的样子跟在她身后,相当于用枪押着,他们张牙舞爪,把天性中邪恶的一面很愉快地宣泄出来,他们又得意又痛快,而邱丽香也很痛快地往地上一躺,她一点也不怕弄脏了衣服,因为刘胡兰是被铡刀铡死的,所以邱丽香没等还乡团把她往地上摁,自动就躺下了,她完全进入了情景,觉得自己就是刘胡兰,她躺在地上高呼:中国共产党万岁!毛主席万岁!李海军则用一根粗树枝往她脖子上一压,相当于用铡刀铡断了她的脖子,邱丽香知道她的脖子已经断了,她就不动了。游戏结束,敌我友三方都得到了满足,铃响了,大家心满意足进教室。 但是高红燕说,她不喜欢上学,她宁愿插队,插队不用做早操,不用早起跑步,不用写作业,不用考试。这样一个价值观跟我完全相反,我并不认为插队比上学好,我不喜欢天天劳动,我喜欢每周劳动一次,然后剩下的时间最好是看课外书、排练演出、打排球和看宁夏女篮训练。但高红燕不这样看,她说插队就是比上学读书好,那天下雨,整个上午不用出工,鸡场还没有成立,我们也不用喂鸡,秋雨淋漓,道路泥泞,嘴里呵出了稀薄的白汽,高红燕把生产队新分的红薯倒进了镬头里,蒸汽升起,携带着红薯的甜香,这批红薯特别特别甜,那甜味结成了一个褐色的疙瘩流到薯皮外面,就跟蜜一样,这时候高红燕就说:我觉得插队比上学好。 我们坐在一九七五年的稻田上,喜看稻俶千重浪,遍地土鸡下夕烟,事实上,我不敢篡改毛主席诗词,高红燕也不敢,我们都是老老实实的好孩子,千重浪和遍地土鸡都是我们的想象,千重浪是没有的,只有一小块一小块的稻田,东割了一块西割了一块,远远看去,稻田就更小了,生产队的人正在那边割稻,人也小小的,矮矮的,弯着腰钻在禾里,割下的禾各自堆在脚边,壮劳力则把一堆堆的稻子抱到一起捆好,再挑回生产队的晒谷场。一九七五年的南流农村已经有打谷机了,或者叫脱粒机更科学。打谷桶不再用,手举稻子打在谷桶上的场面也一去不复返,田里遍立的稻草人一个不见,它们都跑到苦楝树底下,变成了一个两层楼高的稻草垛,就像满地跑着的鸡,跑进了一个鸡笼里。收割后的田野光秃秃的,像一只兔子,被剪去了全身的毛,露出了肚皮上的一道道青筋。我们坐在青筋上,喜看稻簌千重浪,遍地土鸡下夕烟,遍地土鸡是二十九只鸡,有十九只母鸡,六只熟公鸡,两只小公鸡和两只大公鸡。刚刚收割的田里有不少散落的谷粒,鸡嗉很快就沉甸甸的,像注射了填充物的大波美女,走起路来晃晃荡荡的,每只鸡都浑圆肥美,羽毛闪亮,如果马上杀来炖鸡汤,估计汤面上会有厚厚一层油,能和《沂蒙颂》里的道具鸡汤相媲美。有几只母鸡红着脸,它们时不时唱上一段,有的咯咯大唱,有的咯咯小唱,在公鸡听来,都是柔情款款风情万种,而我比来比去,只有“欢乐的伽耶琴在海兰江边回荡”和“五彩云霞空中飘,远方飞来金色的鸟”能套得上去,其他如《大海航行靠舵手》,节奏太快,《国际歌》又太庄严缓慢,样板戏京剧腔调太怪,不适合我们土鸡,《长征》对鸡来说也太夸张了,《北风吹》有一点凄凉,我们班的合唱歌曲“莽莽昆仑冰雪消融,滔滔江河流向远方”,则太雄壮。 还是“欢乐的伽耶琴”比较适合下蛋的母鸡,这首歌是我们的物理老师兼班主任孙向明唱的,他下课的时候走出教室,走过走廊,他走到礼堂门口的时候他就唱了起来,“欢乐的伽耶琴在海兰江边回荡”他反复唱这一句,下面一句他不记得歌词,他就哼哼曲调,哼完曲调他还意犹未尽,于是他又回头唱道:欢乐的伽耶琴在海兰江边回荡……这样他就到了水池边,他把课本往胳肋窝下一夹,在水池边冲了冲手,然后就进宿舍了。他的宿舍不锁门,是虚掩着的,他一推,门就开了。高红燕跟我初中同班,她也爱听孙向明的梅花党,在光着脚通往气象站的路上,她还踩着过一根刺,所以我认为,她会跟我一致通过让唱歌的母鸡唱“欢乐的伽耶琴”。 母鸡下的蛋到哪里去了?我一点印象都没有。真是奇怪,在二十九只鸡里起码有三只母鸡能下蛋,反正鸡笼里没有,鸡笼里每天都有一层鸡屎,我们把鸡挑到田里,就地把鸡笼里的鸡屎倒出来,鸡屎被满满一笼鸡踩得很结实,倒不出来,我们就用扁担狠命打。插队以来,我们经常跟各种屎打交道,对各种屎的熟悉程度不下于对我们的同班同学。 牛屎和我尝过的各种草 事实上,不用插队,我们跟各种屎早就混熟了。小学,拾粪运动,牛屎、猪屎和狗屎。整整一个学期都不消停,每隔一段,就要展开积肥运动,南流镇的小学生,三五成群,扛着一只空畚箕,手里拿着大树枝,从东门口走到公园路,到水浸社,再到十二仓,或者从东门口到龙桥街再到猪仓,他们像一群狗,东嗅嗅西闻闻,眼睛盯着地上。 拾肥五斤就会得到一朵小红花,十朵小红花就会换来一朵大红花,叫积肥标兵。也就是说,屎越多,红花就越大,而戴花要戴大红花,骑马要骑千里马。在我们班,我和吕觉悟一朵小红花都没得过,邱丽香得过一朵大红花。邱丽香的爸爸是猪仓的,她一放学就到猪仓去,有一段,她的身上老有一股猪屎味,尤其是她的头发,好像她的头发里藏着一个猪仓,大家就给她取了个外号,叫“邱仓”,一直叫到高中毕业。所以我和吕觉悟都不羡慕她的大红花,我们拾粪是要完成任务,这个任务真是太难完成了,平日里,南流街上的屎其实很不少,除了西门口,任何街道都有屎,各家养有鸡,机关干部的鸡关在鸡笼里,居民的鸡放养,在街上走来走去,只可惜一泡鸡屎太小了,一百泡鸡屎还顶不上一泡牛屎呢。牛经常是要路过南流街的,它们从陆地坡那边,走过圭江大桥,走过公园路,有时候忽然就能看到一大泡牛屎在大路中间袅袅地冒着热气。牛屎不臭,它是草变的,草是一种奇怪的东西,它令人愉悦,变成了屎也仍然令人愉悦,这一点,牛早就知道了,看到草,牛的眼睛水汪汪的,鼻子湿漉漉的,不光老牛爱吃嫩草,小牛也爱吃嫩草,所有的草在牛的眼睛里都是嫩草,牛一吃,它就散发出草的清香,而牛吃草的声音此刻忽然来到了我的桌前。 那种声音细细碎碎、不离不弃、不徐不疾,犹如漫天细雨落在种满木薯的山坡上, 牛的口腔不臭,不像人,要嚼口香糖。它不但不臭,肯定还是香的,充满了青草的绿汁,比鲜榨弥猴桃汁还绿。在我尝过的各种草中,味道多有一点淡甜,只有两种是酸的,一种是马齿苋,叶子像西瓜子,那么小,却肥厚,肉呼呼的,小学一年级吃忆苦饭,“不忘阶级苦,牢记血泪仇”,那时有一首歌很抒情,曲调适合谈恋爱,歌词是这样的:“天上布满星,月牙亮晶晶,生产队里开大会,诉苦把冤伸,万恶的旧社会,穷人的血泪仇,千头万绪,千头万绪涌上了我的心……”张英敏比我高一年级,她会唱,我不会,我们同住在龙桥街的防疫站里,那时候她特别好看,圆圆的脸,一天到晚唱着天上布满星,然后她们就去海军陆战队跟解放军联欢,回来梳了一根独辫子。 忆苦饭,每人都要吃,我们坚信,旧社会的穷人天天吃糠,在糠里加上野菜,或者在野菜里加糠。我们的小组到刘英雄家做忆苦饭,刘英雄的奶奶不识字,完全没有觉悟,她看到一帮小孩到她家弄锅弄灶的很是欢喜,刘英雄给她下命令,让她洗锅加水烧灶,她以为我们是要在她家煮红薯吃,结果张二梅在锅里倒进了她从家里带来的喂鸡的糠,吕觉悟又放进了我们在新校舍的地边拔的马齿苋,为了求得我们所臆想的逼真的效果,我们坚持不放油,本来要加上一点盐,但被觉悟最高的邱丽香挡住了,她说旧社会的穷人是连盐都买不起的,所以我们也不能放盐。没油没盐的忆苦饭煮好了,马齿苋是黄的,汤是铁锈的颜色,半红不黄,鸡糠沉在锅底,用饭杓一捞,像泥沙一样。我们没想到是这个样子,一人尝了一点马齿苋,又酸又涩,谁都没有咽下去就吐掉了,只有邱丽香翻着眼珠子咽了一口。刘英雄的奶奶说:前世不修啊,这东西猪都不吃啊,这个妹崽真傻啊。 我还吃过一种草叶,也是酸的。以前我知道这种草叫什么名字,现在已经忘掉了,心形的叶子,三瓣并蒂顶在头上,茎只有一根,细细长长的,底下有一块根,可以入药,经常有人拿一把小铲挖药,然后直接卖给医药公司。我一看到这种草就要拔来吃,它的酸味很宜人,不像马齿苋,又酸又涩,有点像牛甘果,酸是酸,却酸得令人精神大振。有的人喜欢爆米花,有人喜欢三瓣草,人各有不同。 不酸的草我吃过更多,我跟牛不同,牛不挑食,连叶带根都吃,我只拔草心,拔出来白嫩的一段,有一点甜汁。有的草心紧,要花一点力气才能拔出来,有的草心松,一拔就出来了。吃草心这件事情跟吸毒一样让人上瘾,我蹲在有草的地方,拔完一根又拔一根,嘴里满是绿汁。有一次我为了拔一枝巴茅草的草心,把手背割了一个大口子。 跟草心相比,花心更令人兴奋,里面包着的一泡甜水是草心里的一百倍,甜度更强,分量更大,更要紧的是,草到处都有,而花稀少。老师说,公园里的花是给大家看的,不能摘,摘花的孩子不是好孩子。 我们决定做好孩子,但我们又想做坏孩子。老师看见的时候我们当好孩子,老师一看不见,我们就当坏孩子。公园里的花真多啊,玉兰树那么大那么粗,但是它太高了,我们爬不上去,鸡蛋花树也粗,要三个人才抱得住,但它树杈多,它是孩子的好朋友,它对孩子说,爬到我身上来吧,我跟你玩。它伸出一条胳臂,又伸一条胳臂,它伸出了许多条胳臂,是光滑的,有一些节疤,不刮手,还能抓得牢。我和吕觉悟一人爬上了一个树杈,我们笑嘻嘻的,因为鸡蛋花碰到了我们的额头。 但鸡蛋花不能吃,它花瓣的颜色像鸡蛋,边缘是蛋白,花心是蛋黄。兰花可以吃,放在窗台上晾干,泡在开水里。桂花也是,玫瑰花也是,这些都是我长大以后知道的。我只知道菊花能喝,因为东门口和西门口都有卖。 有谁吃过扶桑花呢,还有美人蕉的花蕊。这样的歪门邪道,剑走偏锋,一个邪门的孩子就这样诞生了,她从我的身体里走出来,走到公园里,她要偷花。事实上,邪门的孩子不是一个,而是两个,还有一个是吕觉悟。我们正对着大朵鲜艳的扶桑花,用食指和拇指捏住中间细长的花蕊,用力一拔,就下来了。扶桑花的花蕊像细长的吸管,中间是空的,有甜汁,轻轻一吸,嘴里马上就是甜的,比水果糖有趣。吸了一根又一根,全公园的扶桑花的花蕊都被我们揪光了,没有了花蕊的扶桑花空洞、丑陋、莫明其妙,这就是我们干的坏事。多年后我才知道,花蕊是花的生殖器官,全南流的花的生殖器被我们埋葬,真是前世不修啊!揪完了扶桑花我们还嫌不够,我们又发现了戏台下面的一排美人蕉,花蕊里面的汁也是可以吃的,而且更多、更新、更好。终于绿肥红瘦,只可惜,美人蕉太少了,一共只有四五棵。 所有草的嫩心都是可以吃的,无论在哪里,看见嫩草我就手痒,总要揪上一根草心放进嘴里嚼。草是我的口香糖,它更环保更绿色,它淡淡的甜味,令人更为迷醉。 难道我的前世是一头牛么? 总而言之,即使我不爱吃草,我也知道牛屎是很干净的。小学的时候我特别热爱牛粪,一泡牛粪能换来一朵小红花,即使我们不热爱小红花,一泡牛粪也能让我们早早完成任务,即使我们不打算完成任务,在路上看到一泡牛粪,它拙朴憨厚的样子也能让我们无端心花怒放。 谁愿意什么都找不到呢?多挫败啊!在漫长的下午,我们从沙街走到龙桥街,再走到猪仓,为了找到牛屎或者猪屎或者鸡屎或者狗屎,我们专走小路不走大路,我和吕觉悟穿过红色的独石桥,像两只兔子在河边的柚加利树下跳荡,我们没有看见牛屎,只看见米色的柚加利花散落在泥沙里,我们也没看见猪屎、鸡屎和狗屎,只看见泥沙的河岸边有柚加利的花柄和叶子,这比屎浪漫多了。事实上,河边常有狗猪牛鸡倘佯,它们也是喜欢河边的,这里宽阔,有河,有河对面吹来的风,有树有草有泥沙,有菜地和虫子,除了孩子和早晚淋菜的,没有多余的人。但为什么没有屎呢?我们盯着地面看,看到了鸡屎,是白的,稀的,像一泡口水,没有意义。又看到了一小截,实在太小了,跟樟木虫那么大,也没意思。狗屎最臭,又是硬的,想想吧,狗啃骨头,屎不硬才怪。最好是牛屎,一泡就够了,热气腾腾的,又大又软,不稀也不硬,一点都不臭,如果是干的,可以直接用手去拾,在我们的想象中,一泡牛屎基本上就等于一小片郁郁葱葱的青草,是草的浓缩。 在漫长炎热的下午,我们望断秋水,等待一头牛出现,如果牛不出现,我们就盼望出现一泡牛屎。我们低着头,从西河的独石桥走到圭江河的河边,沿着河边走了一遭之后又穿过菜地和红薯地折回龙桥街,在龙桥街的青石板上是很难看得见牛屎和狗屎的,因为每家后门都种有菜,大家要靠卖菜过日子。一趟龙桥街走下来,只能看见木蛆一样小的鸡屎,那是肥料么?从理论上说是,但实际上不是,一粒米是粮食么?是,但它不能用来煮成一碗饭,甚至一碗米汤。 有关猪屎的幻想 闻到猪屎味的时候猪仓就到了。到处都是猪屎的气味,甚至连路旁的一株龙眼树都像沾上了猪屎,但仔细看,龙眼树根本就是干净的。 事实上就是这样,空气中到处都是猪屎的气味,因为这里有着南流县食品公司的猪仓,国营单位,有好几排房子,房子里隔着很多猪栏,每个栏里都有七八头十几头大肥猪,猪仓的职工穿着高筒雨鞋,围着一条深蓝色的围裙,围裙的上方用深红的颜料印着“南流县猪仓”几个字,多么神气!多么了不起!国家的职工,猪也是国家的猪,所以猪也是神气的,它们比私人的猪要干净。工人穿着长筒雨鞋,用一把大铁铲把每个猪栏角落里的猪屎铲出来,然后用一根橡胶水管哗哗冲洗地面,铁铲刮得水泥地嘎嘎响,自来水是清亮的,冲得再多也不怕浪费的,这就是公家猪的气派。 通住猪仓的路上到底有着猪屎,我们看到了,在路中间,有一滩暗黄的东西,我们满心欢喜,肩着空畚箕奔过去,正是猪屎无疑!猪屎啊猪屎,我们终于找到你了,如同掉队的士兵终于找到了队伍,又如与组织失去联系的党员找到了组织,这时我们的眼前出现了一面鲜艳的红旗,在蓝天之下,在火红的木棉花旁边,红旗迎风招展,我们碎步趋前,一把捧过红旗的一角,侧着头,脸贴在上面,热泪滚滚,“万泉河水清又清,我编斗笠送红军,军爱民来民拥军,军民团结一家亲一家亲”,深远的歌声烘托着,激动人心。当然这是《红色娘子军》里的吴清华,不是我们,但激动的心情是一样的。平静下来,我们发现面前不是迎风招展的红旗,而是一滩猪屎,由于心情激动,我们夸大了事实,以为猪屎有牛屎那么大,那么厚,但猪屎就是猪屎,在阳光下晒得发焦,像纸一样薄,像锅巴那么硬,用棍子一捅就裂开了,拨到空了半日的空畚箕里,聊胜于无。路中央的猪屎是从哪里来的呢?是从运猪的猪笼里掉下来的,通往南流县猪仓的路不是国道,一般只适合走拖拉机,在七十年代的南流,拖拉机比卡车还少见,运猪都是用单车,猪装在猪笼里,绑在自行车的后架上,一个男人又一个的男人骑着自行车,身后躺一头两百斤重的大肥猪,这样的场面经常出现在城乡的大小道路上,如果我会画画,我肯定要画一幅《运猪图》,一条s形的乡道,从远处一直伸展到近处,自行车一辆接一辆,绵绵不绝,大肥猪要画得比人和自行车都大几倍,一律的肥头大耳,一律的眉开眼笑,因为猪是没有痛苦的,不像牛,牛会哭,猪不会。猪躺在猪笼里,就像攀登珠峰的人躺在睡袋里,就猪而言,猪笼肯定比睡袋舒服,又透气又凉爽,每个窟窿有拳头那么大,正好用来拉屎。猪屎很不少,所以在风俗画《运猪图》里我要把猪屎画出来,一摊又一摊,一摊又一摊,我要画得特别圆,如果路是棕色的,屎就画成金黄色,如果我把路画成黄色,屎就处理成深褐色。在我的理解中,如果一幅画出现了屎,肯定就是现实主义,如果屎变成了金黄色,可能就是超现实主义,但这事情不用我操心,我把猪屎拨到畚箕里就行了。 解放牌大卡车,它运了一车生猪从公路上突驶而过,这就是一个激动人心的时刻,镇上的人会惊呼,哗,好大一车猪喔,这种话语方式跟二十一世纪大都市的时髦族如出一辙,盖因为南流跟广东接壤,属于粤语地区。解放牌大卡车里的肥猪不用关猪笼,它们站在车厢里,一只紧挨另一只,周身浑圆,喜气洋洋。不知为什么,猪总是唤起我喜悦的心情,整整一卡车猪在一起,简直就是喜上加喜,又娶媳妇又过年。大卡车里的猪一眨眼就过去了,那不是给南流人民享受的,一只猪,只要坐上了大卡车,就是运到大城市去,支援社会主义建设的,而我们支援社会主义的方式是捡猪屎。 在拾肥的日子里,看到满满一卡车的猪我就会想到猪屎。但卡车里的猪根本不可能把屎拉到公路上,它们的屎在卡车里。我打听到,猪运到梧州,路上要走一天,运到广州,要走差不多两天,在拾肥的日子里,每看到一卡车生猪从公路上驶过,我就痛感猪屎叭叭落在车厢里,从早到晚,落个不停,等卡车到达梧州或广州,车厢里早就积了厚厚一层,那得有多少担啊!我愿意像《铁道游击队》那样,扒上飞奔的列车,我将身手敏捷,身轻如燕,我站在公路边,看到运猪的卡车开过,一闪身抓住车厢接缝处的铁把手,右脚一蹬,左腿一跨,成功地降落在车厢里,车厢里的猪太挤,没有落脚之地,即使有,也会踩着猪屎,我将骑在猪背上,一路飞驰到梧州。 有关猪屎的幻想,多么天方夜谭,多么三八!但有关牛屎的幻想,却是可以实现的。只要我们掉转头一路走到十二仓,大片的水田就会出现在眼前,有时是一片青绿,有时是一片金黄,如果有风吹来,就是稻浪滚滚。稻田的中间,是一条泥路,路是直的,我们远远就看到了一堆深褐色的东西,这是真的,强大的预感使我们停住了脚步,我们远远地望着它,片刻之后又猛醒,我们奔跑起来,越来越快,越来越近,除了牛屎,它不可能再是别的什么了。啊,牛屎! 牛屎携带着青草和记忆,在十二仓那边的路上。 一九七五年,我和高红燕在六感大队水冲生产队的稻田上放鸡,由鸡蛋想到了鸡屎,又由鸡屎想到了牛屎和青草、花和猪屎,以及和屎有关的各种事情,鸡屎狗屎牛屎猪屎,各种农家肥滚滚而过,记忆犹新,唯独鸡蛋全无印象,集体的鸡下的蛋到哪里去了,我真的一点都想不起来了。 全水冲的阳光都跑到这里来了 初冬的时候,知青房盖起来了,挺立在坡地上,屋后是荔枝树和苦楝树,屋前是一片广阔的田垌。 房子崭新、干净、结实、整齐,敞亮,好像全水冲村的阳光都跑到这里来了,特别的明亮,新刷的石灰墙白得耀眼,晃得三婆眯起了眼,眯着眯着她就用手搭起了凉篷。 现在,我终于知道房子是怎样造起来的了。 并不难。玉昭说,是知青的就不难的,样样国家都配给,样样都是现成的。不但不难,还有点好玩。全生产队的劳动力都来脱泥砖,把塘泥填进砖模里,压紧,用脚不停地踩,踩的时间越长,泥就越熟,砖就越不容易裂。脱了坯,泥砖一排排立在坡上,像一些糕点,又像一些孩子。又运来了几袋水泥,又运来了一些桁条,这些都是现成的,县里配到了公社,派几个青壮年,骑上单车就驮回来了。又到山上倒了木头当大梁,又到六感河挖了沙子,还配了一些青砖和瓦。它们落在坡上,富足、结实、气派,透着一股公家的气象,村里人人羡慕。 就开始挖地基,地基浅浅的,也窄,完全不像我以为的那样子,我以为地基都会像战壕那样深,像我在小学挖过的防空洞。这样浅的地基能盖一幢房子吗? 又以为要从哪里找人来盖房子,却也不要,就是队上的人,像是干一件农活,泥工瓦工,天生就会似的。他们砌了石脚,又砌泥砖,架上房梁又搭桁条,房子蹭蹭地往上长,劲头十足,透着精神,不几天就上瓦了。天气晴朗,天是蓝的,有人坐在房顶的桁条上,下面的人往上递瓦,他几块几块地往上抛,瓦片嗖嗖地往上窜,无一失手。这一场景如同一场杂技,看得我提心吊胆却又畅快淋漓。瓦片嗖嗖的,像长着脚,它们腾空而起,飞檐走壁,从地上纷纷走到房顶,到了房顶它们也不歇口气,一眨眼就码好了,倾斜着,一块压着一块,一溜是拱的,另一溜就是凹着的,真是巧妙好看。又用砖砌了廊柱,方的,瘦长,一共有六根,全村谁家都没有这么多的廊柱呢,最多只有两根。檐廊是宽的,铺了水泥地,每一间屋子都铺上水泥,连厨房都铺上了,墙用灰沙抹过,刷上了石灰,雪白耀眼,明晃晃的。 以貌取猪 一只猪,出现在多年前的知青点,它又黑又瘦,两眼炯炯有光,像山羊一样敏捷。它像猫一样跃上了房顶,它跨栏的姿势如同刘翔,如果它有头发,它将长发飘飘。 它使我兴奋。 一只又黑又瘦的猪,在蓝天丽日之下,呼啸着冲上房顶,多么奇丽。当初我和高红燕去墟上捉它的时候,一点都没有想到它日后会如此威猛。 虽阅猪无数,但头脑里还顽固潜伏着猪的理想形象,那就是剪纸上、年画和宣传画上的大肥猪,干干净净,圆圆实实,脸上笑眯眯,身上还长着一朵匀称的花。当然这朵花不是长上去,而是画上去的。但年深日久,我就觉得凡是猪,都会长这样一朵花(小时候幼儿园的墙上长年画着一只身上有花的大肥猪,童年记忆根深蒂固)。我在猪行上看到两排装在竹笼里的小猪花,一个个玲珑活泼,顿时心花怒放。面对它们,我的眼前出现了幼儿园的墙,那上面的猪两眼笑眯眯,两只耳朵又大又软,身上还长着那朵像模像样的花。 据说买小猪甚有讲究,什么样的猪能养肥,什么样的猪好跳栏,养不大,那是一门神秘的学问。但我们天真无知。我们以为,凡是小猪,必能长成肉乎乎的大肥猪,然后杀了吃肉,除此之外不会有第二种可能。既如此,我们决定哪只好看就挑哪只。 猪花这个词,是六感人民对刚生下不久的猪的称呼,我很喜欢。它既亲切又响亮,生机勃勃,让我想到一朵花结成果的自然过程。这个词包含着对生活的美好向往,有一种温暖的撩拨! 那天是全公社知青的集中日。自从出了李庆霖,知青就有了组织,每个月都要到公社集中一次,有时是集中一天,有时是两天,内容是表扬先进事迹,批评不良倾向,提出今后要求,此外就是政治学习,按照上级的要求,批宋江或追查政治谣言。 谁会喜欢开这样的会呢? 我们喜欢,极其喜欢。不管是先进知青还是落后分子,我们全都喜欢集中日。我们是多么喜欢国家管着我们啊,我们最怕没人管。 这个月的集中日刚刚结束,我们又会盼着下一个集中日的到来。大家的自行车在公社门口挤着,男生和女生,一步一回头。 这种心情你们是不会理解的。 我最喜欢在农忙的时候集中,这样就可以不用出工!尤其是双抢季节,白天在田里割一天稻子,腰都快断了,吃完饭紧接着还要出夜工打谷,到半夜才收工。这时候就想,怎么还不通知集中呢,快快通知集中吧,再不集中,人就垮了。这时候,我第一羡慕安凤美,她不出工,她落后,她躺在家里睡大觉。 集中日可以吃到公社食堂的饭菜,那菜面上有肉,肥猪肉,一想到肥猪肉我肚子里的口水就会汹涌而出,长江滚滚向东方,葵花朵朵向太阳,肥猪肉在我插队的日子里,就相当于东方和太阳。事实上,我小时候特别不爱吃肥肉,吃了肥肉就想吐,但插队之后这个习惯就彻底改变了。插队仅三个月,嘴里就淡出个鸟来了,这是《水浒传》里鲁智深说的(事隔多年,当我来到北方,我才知道这是一句粗话,鸟字在这里不是指天上飞的鸟,而是指男性生殖器,既如此,鸟就不能再念鸟,而要念diao,这个音比较下流,写成字就更下流)。我光着脚,裤子卷到小腿肚子上,脚面有泥水的印子,正是踩田时节,每人拄着一根棍子,在水田里踩来踩去,把杂草踩下支,把长得很像水稻的稗草拔掉。在踩了一天田之后看到灶台上没有菜,于是我站在知青点门口高声说道:嘴里都淡出个鸟来了! 接着我和高红燕都开始想念罗东,但罗东生病回家了,如果他在,我们可以让他去偷菜。 他胆最大脸皮最厚,有人看见,他就笑嘻嘻的,谁都拿他没办法。我和高红燕也偷,我们叫摘菜,在这件事情上,我们有一定的道德感,要等月黑风高,四处无人,我们就像贼一样,头扎布条,肩扛布袋,踮手踮脚地走在通往自留地的小路上。我和高红燕,从小就是好孩子,要我们做贼真是难为我们,我们互相鼓励,心里的鹿却在奔跑,我们来到菜地边,心惊胆战,手忙脚乱,瞎掰一气,在黑暗我听见菜梗掰断的“喀嚓”声惊天动地,震耳欲聋,是内心的软弱放大了这普通的声音。 玉昭说,知青去过的菜地就像野猪打过滚。队长让赵战略告诉我们,摘菜要从菜帮子先摘,不要只摘菜心,那样整棵菜就完了。三婆说,摘哪家的都不要紧,谁家的菜都吃不完的。 在没有菜吃的日子里,我们更加热切地盼望到公社集中。 集中日,那意味着一只瓦饭盅和一只粗瓷碗,瓦饭盅圆形平底,里面有层发亮的黑釉,外面是浅米色的瓦质,隔热,手感粗糙舒适,这样的平底饭盅专门用来蒸饭,一层摞一层,放在一只像小锅炉那么大的木蒸笼里,盖上大木盖,用湿布捂着有缝的地方,白色的蒸气噗噗地升起来,食堂里雾气弥漫。想起瓦饭盅我感到左手有点烫,这种烫温和而妥帖,不是平滑的碗壁透出的那种锋利的烫,饭盅里有平整而结实的米饭,散发出淡淡的木的香味,这是木蒸笼的味道。我就是吃着这种饭一路长大的,一闻到木头气味的饭就倍感亲切。粗瓷碗里有半碗萝卜丝,最上面有好几块黄澄澄香喷喷的炒猪肉,有肥有瘦,间杂着碧绿的青蒜,我毫不犹豫,夹起一块肥肉就往嘴里送,肥美的肉香一下充满了我的全身,每一个空虚饥饿的细胞瞬间获得了某种浮力,身体在肉香中顿时变轻了。吃完肉之后我才想起来,我小时候看见肥猪肉是要头晕的,这个奇怪的记忆使我大惑不解。 两眼炯炯有光亮的小黑猪,黑得像最优质的木炭,一看见它我就没头没脑地欢喜上了,如此看来,我比猪还幼稚无知。一个幼稚的人以貌取猪捉了一只猪花,日后把这只猪养成了一只猪精,此事顺理成章。 在公社知青会上,领导拼命表扬一个养了一头大肥猪的集体户,号召大家学习。到了分组讨论,罗同志就让每个知青点表态,由于刚刚吃上了炒猪肉,大家都兴奋,纷纷表示,一定养一头大肥猪。丁服的那个组还表示,要养两头,丁服发言说,养一头是养,养两头也是养,养一头可以改善生活,养两头则可以支援国家的建设。丁服态度诚恳,不像是装的,她在我们班的时候就是这样,任何假大空的话,到了她那里都会变得恳切真实,有一种打动人心的力量。 一散会,我和高红燕立即抓起各自的帆布挎包准备出墟,罗同志出其不意地绕到我们身边,压低声音,用一副地下工作者的口气对我们说:你们还不赶快去捉猪花,晚了别的组就要抢先了!我听了这话有点糊涂,不明白捉猪花这件事为何要变成百米赛跑。罗同志看到我发愣,就说:谁最先捉了猪花,下半年评先进集体户就是一个重要的成绩。我和高红燕立即恍然大悟。 我们一路走,心里一路盘算,一旦评上先进集体户,招工招生的名额就会有指望了。招生,最好是去g省大学,或者是医学院,农学院也行,那都是我梦寐以求的地方。但又听说,全县知青,只有一个人被推荐上了医学院,那是吴秋风,高我们两届,她爸爸是县革委会副主任,谁能跟她比呢!我又盘算比上学差一些的去处,邮局、书店,最好是图书馆,百货公司、糖烟酒公司也不错,比供销社好,如果去工厂,最好是大工厂,最理想是大城市里的大工厂,柳州的柳钢,南宁的南棉,玉林柴油机厂亦可,或者在南流县的地区水泥厂,南流县瓷厂。这些盘算让我又高兴起来。我们一路走过邮局百货公司粮店书店供销社,我心里忽上忽下,沉下去又升上来,但总的来说,因为要去捉猪花,捉了猪花就可能评上先进,评上先进就能招工,这样光明的前程让我心情越来越好。 这样看来,评先进就像兴奋剂,听说使用兴奋剂是全人类的必然趋势,而罗同志早在七十年代中期就无师自通,恰当地使用了这一秘密武器,他真是这一领域的天才。 在兴奋剂的激励下,我和高红燕飞快地到达了猪行,准备捉猪花。“捉”就是买,跟“割肉”和“扯布”分别是指买肉和买布一样,“捉猪花”的规范句子是:购买刚出生不久的小猪。 猪行上猪花真不少啊!看到憨头憨脑的猪花我打心眼里高兴。我一眼看中了这头目光炯炯的黑猪花,我发现它也正在看我,眼神像人,有探询的意思,它的笼子上扎着一根红布条,颇为夺目。 我就在它跟前停了下来。 卖猪人从笼里拖出猪花,倒提着给我看,它轻盈地打挺,柔韧性很好,它的眼睛水汪汪的,让我想起翟青青。真是奇怪,自从工宣队长出事后,我再也没有见过她。我用手指轻轻碰碰猪花,它一颤。心有所动。 我们没有再看第二家就把这只猪花买下来了。一路上,高红燕一再夸奖这只猪漂亮,看样子,她比我更喜欢。以貌取猪,这是知青的幼稚之处。 从猪花到猪精 一只又黑又瘦的猪,在蓝天丽日下呼啸着冲上房顶,像山羊一样敏捷,像猫一样眼睛放着幽光。我至今不能确定,这种特立独行到底是天生的,还是我们喂养不当造成的变异。写到这里,猪饲料的气味就从知青点的猪栏弥漫上来,钻到我的鼻子里,淘米水、细米糠、剩饭、剁得细细的红薯藤,这些东西在今天看来也是营养全面的食料。我们用大铁镬把饲料熬好,然后盛在一只脸盆大的粗瓦盆里,猪花吃食的样子倒是既不像山羊也不像猫,完全是最地道、最老实的猪,它整个鼻子都探进饲料里,吃得叭叭叭叭响。 也就是说,形势一片大好,如此这般,到了年底,这匹黑乎乎的小猪就会变成一头路都走不动、肚皮拖地的大肥猪。我们把猪杀了,天天吃肉,此外还将制成许多腊肉,腊肉挂在屋檐下,一挂一挂的,迎风招展,多么美好!我们要专门买一只小缸,撒下粗盐、五香粉、八角。腌好了猪肉,吃上半年都没有问题啦!对此我们深信不疑,罗同志也持同样看法。 俗话说得好,天有不测风云。猪花不停地跳栏,猪精的本质不断地暴露出来,它吃食,但不长肉,它不但跳栏,跳出去它就到甘蔗地里啃甘蔗,到红薯地里刨红薯。很难想象,等到它身强力壮,它还会干出什么令人瞠目结舌的事情来。 三婆说:这只猪怕是要成精了! 刚买回来的时候她来看了看,当时她就笑眯眯说:这猪是养不大的。过了两天,三婆更加肯定地告诉我们,这只猪是猪精,吃多少都养不肥。在我看来,断言一只猪是猪精的人跟巫婆相去不远,但三婆不是巫婆,她慈眉善目,有儿有女,每天坐在屋子里纺纱。但她笑眯眯地说:这只猪是猪精。 三婆说得不错,它与众不同,成天跳栏,半人高的木栏,它一跳就跳出来了,就像一只猫。它吃得很多,但一点膘都不长,看上去比刚买回来时还瘦了一些,它吃的东西都到哪里去了呢? 猪花很不喜欢猪栏,猪栏是它的囚室,一个监狱,纵然露天也仍暗无天日,它喜欢自由,如果它是一个人,受过教育,就会在猪栏里对着星星念诵诗句:爱情诚可贵,自由价更高。然后它会越狱,挖一个地洞,以树枝为工具,又以树枝为掩护,它用树枝盖住洞口,上面还洒一点土,到夜里,它就开始挖洞,从水冲队一直挖到公社,这是一个宏伟的理想,相当于我们的祖先修建万里长城。这样伟大的理想让猪心力交瘁,它累得很,白天呼呼大睡,晚上彻夜劳作,这就是那些被称为猪精的猪,吃得再多也不长膘的道理。 但我们的猪精不挖地洞,它因地制宜,选择了跳栏,面对无限广阔的星空,无边的六感土地,它宁死也不要呆在猪栏里,它伏地蓄势,助跑,冲刺,跳跃,一次又一次。它跳了出来,高红燕一声惊呼,我们四个人,立马围追堵截。赵战略找来松木,把猪栏又加高了一尺,他一边用劲勒紧绳子,一边说:看你跳,你跳,你本事大你就跳!猪精看到加高的猪栏,不但没有绝望,反倒增添了斗志,它又伏地、助跑、冲刺、跳跃,猪栏毕竟加高了,它没有跳过去,在快要碰到最顶上的那根松木的时候它扑通一下就掉了下来,摔了一个很大的屁股墩,地上拔凉拔凉的,屁股生痛生痛的,虽然猪屁股上全是肉,但猪精比别的猪要瘦很多,摔到地上只隔了很薄一层肉,所以它就比别的猪要痛很多,它痛得骨头都快散架了,但它爬来又继续跳栏,意志了得。一来二去,猪精变得身体修长匀称,肌肉是紧的,没有一处赘肉,它奔跑的速度更快了,能撵得上一只狗,它越过了越加越高的猪栏,跟猫的能耐有一拼,夸张地说,它简直就像一道黑色的闪电。 一头猪在猪栏里呆着,但从不睡觉,不管白天黑夜,一来精神它就要跳栏,它肌肉一收缩,再一爆发,猪嗓子里发出一声怪叫,大半个人高的松木栏,它呼地一下就跳过去了,它是猪类的跳栏冠军,相当于当今的刘翔,如果有猪的奥运会,它就是一匹风光无限的猪。 全村人都没有见过这样奇怪的猪,玉昭便说,知青的猪呢,真是不同。 我们就给它取了一个人的名字,叫刁德一,昵称小刁。 刁德一,或者小刁,这样的名字真不像是一头猪的名字,如果叫它胡传魁还差不多。看过《沙家浜》的人都知道,胡传魁又胖又被阿庆嫂称之为草包,如果这个名字用来称呼一头猪,真是再恰当不过了。而刁德一诡计多端,精瘦无比,穿着一身挺拔的国军服装,留着小胡子,这样的人像一头猪么? 取名的过程是这样的: 猪一天数次跳栏,它追求自由的激情首先感染了赵战略,他站在猪栏跟前颂道:四海翻腾云水怒,五洲震荡风雷激。他提议给猪花取名为“风雷激”或者“云水怒”。我和高红燕则同时想起了毛主席的《水调歌头·重上井冈山》:久有凌云志,重上井冈山,千里来寻故地,旧貌变新颜。到处莺歌燕舞,更有潺潺流水,高路入云端。过了黄洋界,险处不须看。风雷动,旌旗奋,是人寰。三十八年过去,弹指一挥间。可上九天揽月,可下五洋捉鳖,谈笑凯歌还。世上无难事,只要肯登攀。这首词在我们上高中的时候就已经背得烂熟,同时烂熟的还有一首叫做《鸟儿问答》的词,一到关键时刻,这些烂熟的词就自动蹦了出来,高路、风雷、旌旗、九天、五洋、凯歌,我们觉得每一个词都可以给猪作名字,猪花啊猪精,你就雄姿英发吧,你就越长越像豹子吧,你要是长出翅膀来就更好了。 猪响了一下鼻子,我们冷静下来,意识到拿毛主席诗词给一头猪起名字,这件事其实有点反动。 反动的事情我们不愿意做。 胡传魁,这太像一头猪的名字了,但不像我们的猪。一头黑而瘦的猪,有跳栏的能力和激情,热爱自由,喜欢广阔的空间,如果是现在,我们会首先想到刘翔,一头黑猪,身披五星红旗,背景是湛蓝的天空,它的头上长出了头发,长发和国旗一起飞扬,脖子上挂着一枚奥运金牌。但三十年前我们没有听说过奥运会,刘翔也没有生出来,我们只能叫它刁德一。 我和猪精小刁 小刁走在我的身后,它全身跟黑夜一样黑。不过要是仔细看,它跟黑夜又有所不同,黑夜的黑是一种空气,小刁的黑是一种血肉之躯,谁要是伸手摸一下,就会发现这两种黑根本不是一回事。 小刁不让人摸毛,我刚刚把手伸过去,它呼地一下窜出一丈远。它比狗和猫都更不驯服。 但它喜欢跟在我的身后。 特别是晚上,如果不是小刁跟在我身后,一个姑娘妹,十七岁,独自一人走在黢黑的乡道上,肯定是风声鹤唳,疑神疑鬼,看到路边的树,就以为是人;如果是人,就以为是强xx犯。 吃晚饭的时候,刁德一蹭到我脚边两三步远的地方,它像人一样看我,又看我碗里的饭,还围着我转圈子,它有点像宠物却又不像宠物,宠物都是干净的,小刁脏,它身上有一块一块的泥痕,是随地打滚的结果。一头热爱自由的猪是随时都要打滚的,它根本不可能像马戏团里的动物,让它打滚它就打,不让它打它就不打。 我理解它,也不嫌弃。我向来没有洁癖。 我光着脚,脚背上沾着泥。挑水的时候踩到水井边的烂泥里,脚背上就结了一层硬壳。开始的时候有点痒,但很快就忘记了,觉得是自己脚上的一层厚皮。我意识到,我脚背上的感觉无疑就是小刁身上的感觉。这时候,我就由衷地感到,我和小刁之间有一种手足之情。 据美国古生物学家考古发现,人类的祖先是一种外形像猪的动物,它们生活在二点五亿年前的南非沙漠中,这是第一种哺乳动物,是智人的直接祖先。看到这则报道我立即就想起了刁德一。现在看来,小刁的所作所为,是它们远祖的智慧在起作用。 我把帆布挎包背在身上,把电筒拿在手上。我从小路走到大路,小路是田塍,大路是机耕路,路的两边,是一田又一田的水稻。 水稻这种作物使我感到安全。如果是甘蔗或者黄麻地,感觉就会不一样。这两样作物在黑夜里是一道密实的屏障,能够藏起妖魔鬼怪,风一吹,就有黑影晃动,草一响,鬼就到了跟前。不过如果是人,甘蔗和黄麻地都不是适合埋伏的地方。甘蔗的秆和叶长着一层白粉,一碰白粉就掉下来,沾到人的皮肤上,奇痒无比。若用手抓,一抓一道红印子,奇痒不但不能消失,又加上了辣痛。如果白粉从衣领掉进去,则更是难忍。黄麻地也不好,过于稀疏,藏不住人,而且有小刺,夏天穿背心,肩膀手臂上会被刮出一道道白印子。若是高粱地青纱帐,藏得起千军万马,神不知鬼不觉就作案无数。我穿过高粱地将会心惊胆战,躲得过初一躲不过十五,总有一天,会被人冷不防拖进高粱地里。在我们的文化中,贞操第一,生命第二。好在六感没有高粱地,路边全都是水田,水里长着舒展的水稻,只比人的膝盖高一点,即使有哪个坏人心甘情愿泡在水里,也要有把自己缩成一小团的特殊技巧。这种情况从来没有听说过。 夜晚走在路上我由衷喜欢水稻。它们安静、妩媚,散发出微涩的清香。风一吹,就整齐地摆动;月光一照,就有一层灰色的光泽。狗在远处吠,虫子在空气中叫,不管有没有月光,在到达大路之前我一般不开电筒,这条小路我一天走四趟,跟自家的院子没什么两样,有谁在穿过自家院子还要打手电筒的呢?除非是败家精。如果一个人到了晚上没事还要点灯熬油,他的父母就要骂他是败家精;如果一家主妇连续两天都炒鸡蛋给大家吃,她的婆婆更要骂她是败家精。菜帮子不剁来喂猪是败家子,出墟看电影是败家子,想找一个漂亮的老婆也是败家子,因为漂亮女人总是中看不中用的。 败家子真是太多了,像水泡那么多,咕噜咕噜直往外冒,当家的要用手把它们一个个按下去,但过不久它们又会冒出来。在那个水泡满盈的时代里,我的耳边常常听到各种不同声音的叫骂声,四个音节,三短一长:败家子啊——痛心疾首,抑扬顿挫。如果这个时候路过这户人家,就会看到一个男孩子站在厅堂的正中,低头垂手,立听教训。但没有听说过女孩子当了败家精的。 女孩子天生艰苦朴素,做得多,吃得少,又不要娶媳妇,长大后就嫁人去了。我感到自己就是那种天生艰苦朴素型的,没有人告诉我要节约电池,但我本能地意识到,不到关键时刻不要开手电。感到害怕的时候,我打开电筒,前后左右照上一圈。 自从黑猪花变成了猪精,又被我们取名刁德一之后,我的电池就大大的节省下来了。 我在小路上走着,走在黑暗中,我知道周围的每一块黑影在白天的样子,如果身后一时没有一团晃动的黑影,那就是小刁没有跟上来。但我并不担心,刁德一,我深刻地知道它,它既然已经像山羊一样敏捷,又多次跨过半人高的栏木,还在甘蔗地里刨过各种坑,啃断过无数甘蔗,它一定是精力过剩的,它一定会飞奔而来。 如果走到大路上小刁还没来,我就要打亮电筒了。大路因为大,显得空荡荡,天阔地远,两头不见人。面对庞大的空间,我很容易被吓着,年轻的时候,我就是如此缺乏胆量,胆小如鼠。 一个人一旦被吓着,原有的品质就会丧失,我一下摁亮手电筒,让黄色的光柱消失在远方。这时候我一点都不心疼我的电池。 这时候,一团黑影小跑着飙到我的脚下,它体型矫健结实,像闪电呼啸,我在惊喜中发出一声尖叫。然后我呼出一口气,关掉电筒,说:小刁啊,你这个败家精! 小刁出现之后,我感到走路很好,天阔地远,两头不见人,实在是太自在了。我走在灰蒙蒙的机耕路上,小刁跟在我的身后,我的四周是一片浅紫色的雾气,星星有的发红,有的发白,但大多数都是黄色的,因为有雾气,它们就像是浮在天上一样,颤动而摇摆。路边和远处是形状不同的深灰、浅灰、深黑和浅黑的乌云,它们分别是水稻、树木、远处的房屋和更远处的山,它们在夜晚是颜色深浅不一的乌云,我在乌云里穿行,觉得自己也到了天上。浅紫色的雾气中有植物的气味,苦涩、清香,有一点辛辣,又有一点甜,如此混杂和漂浮不定,我说不出它具体的气味,它是密集而健康的植物散发出来的清香。 远处有狗吠,空气中有虫子的叫声,七十年代的六感,一年到头少用农药,所以虫子很多,它们藏在路边的草丛里,在树上趴着,还在空中飞。若有狗吠,小刁就跟着学,起初还是像猪叫,后来和狗打了一架,发出的声音就有点半猪半狗的了,准确地说,是语调像狗,语音像猪。狗吠起来是汪、汪、汪,小刁叫则是昂、昂、昂。夜里笼统听起来,觉得是长足了力气的小狗叫,但若仔细听,就会感到迷惘,不知是什么东西叫。这会使人越听越奇怪,心里不由得害怕起来。 如果有一匹凶猛的大狗,远远听到“昂昂昂”的叫声,以为是一只刚断奶的小狗,等到小狗走到跟前,猛地发现它变成了一只怪物,长着猪的鼻子,两眼放出黄光,有两条大狗那么大,再猛的狗也不禁惊吓,身上冒出冷汗,这时候小刁再昂昂叫上两声,大狗就会毛骨悚然,掉头就跑,不战而败。 碰到人也是这样。谁都想不到,会有一匹猪跟在人身后走夜路,他以为是一只狗,当他看到这只狗长着猪的鼻子,并且出奇地大而怪,也会认为是碰到了鬼。当然,这不等于说,小刁就是靠了这两下子走遍天下无敌手,关键时刻它会把头对准对方猛冲过去,英勇无畏。它虽然没长獠牙,这样的姿势却是长了獠牙的样子。也可以认为,小刁长了一副内在的獠牙。 我每天晚上走夜路,在知青点吃完晚饭,再到学校陪学生上晚自习,从来没有遭到坏人袭击,晚上步行到公社看电影,或者骑车去排练,小刁总是在我身后一溜小跑,它时隐时现,时而像箭,时而像陀螺,快的时候像豹子,慢的时候像鸭子,它保证了我的贞洁,是我守身如玉的一大功臣。 不过我又有些怀疑这个结论。我眼前有时会出现这样一幅图景:月黑风高,一个米饭团从暗处抛出来,小刁像狗一样跳起,接着饭团就往嘴里送,众所周知,这个阴险的饭团里有蒙汗药,小刁倒在路边人事不省,歹徒一跃而上,把我捂着嘴拖到某个背人的地方,再往下的事情我就不敢想了。 对于小刁这样的好吃之徒,又没有经过自我克制的训练,是很容易被打倒的,比狗还容易。狗要骨头,猪则喜饭团,而饭团比骨头好找多了。 一九七五年,强暴女知青的事再也没有听说过了,那是要重判,要开公审大会,听说还要枪毙。在南流,那就是押到体育场,人头攒动,千夫所指,然后押到尤加利树林里,背对南流街,双膝跪下,后脑勺嘣的一枪,就玩完了。这样的傻瓜没人愿意干。如此看来,我们的贞洁不是因为小刁,而是因为李庆霖。由于李庆霖告御状,知青的生活得到了大大的重视,李庆霖,这个名字在一九七五年光辉灿烂,到现在仍然是。 公鸡二炮的生活 安凤美不喜欢猪,她路过我们的猪栏连看都不看一眼。她认为猪是所有家畜中最丑的动物,一部《西游记》,谁会喜欢猪八戒呢,那么丑陋,又贪吃贪睡,她对猪有着深刻的成见。她喜欢漂亮的动物,比如公鸡。就这样,二炮,一只漂亮的公鸡,坐在卡车上来到了六感。 一只鸡在农村,就像一滴水落到了在河里。水尾村跟中学女生宿舍相比,简直就是鸡的天堂。女生宿舍又阴又暗,这里的阳光有天那么阔呢;又有虫子吃,又有青草,如果走得远一点,还有菜地里最嫩的菜。水塘里的水是浊的,却有一股泥香,不像南流中学的自来水,一股漂白粉加铁锈的味道,太不合鸡的口味了。更重要的是,这里有许多母鸡,它们有着各种不同的羽毛,花团锦簇,千娇百媚,有不少正处在生命的旺盛期,它们的脸红红的,像天上的晚霞,一种咕咕的歌唱声终日缭绕,这歌人听起来单调,鸡听上去却会激动不安。二炮觉得这些咕咕声简直勾魂,咕咕声金灿灿的,肉呼呼的,它们就像一些最香的虫子,纷纷从天而降(二炮最喜欢的虫子是木蛆,那种吃木头的,半透明,又肥又白);又像一些树枝打着它,把它赶到母鸡的跟前。 这才是鸡的生活! 在南流中学女生宿舍,既没有母鸡,也没有别的公鸡,前不见古人,后不见来者,二炮在女生宿舍,就相当于一个人生活在月球上,跟嫦娥一样。在六感大队水尾生产队,公鸡二炮的日常生活是这样的: 早上天还黑着,它就醒了,它比经典《半夜鸡叫》里的周扒皮醒得还早。二炮不知道周扒皮,但我们都知道,是高玉宝的故事,关于地主剥削长工。为了让长工们早些下地干活,周扒皮不惜起得比鸡还早,他跑到鸡笼旁边学鸡叫,然后就把长工从炕上赶起来,后来被长工发现了,某一天半夜,趁周扒皮学鸡叫,长工们一边喊抓贼,一边用扁担把周扒皮痛打了一顿。这个故事改编成木偶剧,在学生包场的时候加映。周扒皮的头壳又长又尖,上面一根毛都没有,他的老婆则比他矮一半,很肥,全身是圆的,她脸上的肉鼓出来,像一个大头娃娃,两人在一起甚是滑稽。所以当周扒皮被摁在鸡笼里狠揍时,全场就会响起热烈的掌声,在掌声中我们充分地感到了自己的正义感,真是过瘾。 而另一出经典木偶剧《草原英雄小姐妹》就不够爽,首先它让我们有道德压力,其次它不够好看,它太简单了,小姐妹浓眉大眼,脸红红的像喝了烧酒,还没有我们的张大梅好看呢!它又没有阴谋,没有阴谋的破灭,没有人被揍得哇哇乱叫抱头鼠窜,没有一点瘾头。我们心怀向往的,只有那首歌:天上飘浮的云彩白呀云彩白,不如我们公社的羊儿白,啊啊嗬咿,啊哈嗬咿,不如我们公社的羊儿白。 二炮比别的鸡醒得都早,它半夜就醒了,但是它不啼,它是一只公鸡精,说来说去它是有前世的,它的前世是安凤美的什么人呢?没有人知道,反正它护着安凤美,安凤美是全南流中学第一懒人,到了六感又是全六感第一懒人,二炮就让她懒,天再亮,太阳再晒屁股,二炮都不啼。 天亮了,公鸡从睡梦中醒来,它身体里的力量在集结,憋着火呢,就像肌肉里有虫子在爬,痒痒的,虫子们从身体的各处爬到了喉咙里,它们挤到了一处,如同商场减价的门口,挤满了人,人也不排队,你推我搡的,眼看就要出事了,公鸡的嗓子就处于这样的形势中,它急着要喊上一嗓子,把虫子们放出来,丹田之气从嗓子里呼啸而出,身体骤然变轻,灵魂刹那窜到了天空中,而它的啼叫在空中缭绕,嘹亮、圆润,闪着光,何等快意!何等陶醉!它欢喜得抖动全身的羽毛,紧接着啼出第二声,它一声接着一声,身体一阵阵变轻,就像坐上了高速过山车,而灵魂也在空中荡来荡去,跟人喝了美酒差不多,这是公鸡每天的激情时分,也是公鸡生命的尊严所在,有着旭日初升的同等意义。 但是二炮忍住了。它就从全村第一的公鸡变成了全村最落后的公鸡,这使我想起何智丽,我们的乒乓球顶尖高手,技压群芳,高傲、美丽,天生就是一个冠军,有一天,她被告知,她要假装打不过对方,让对方获得冠军,而又要让观众看不出来,以为她真的技不如人。这真是奇冤大屈啊!生命中不能承受之冤,何智丽就成了小山智丽,她出走,投奔他国,嫁了日本丈夫,改为日本姓氏,但她不退隐,不消失,代表夫国征战,恶狠狠地打自己的母国,每赢一个球,就用日本话高声叫好,这怎能不招骂呢!她在一片骂声中孤军奋战,她决绝,孤注一掷,不能回头。她也赢球,但更多的时候不赢。她赢了我们的媒体是不报道的,她输了我们就报道。她一个人再也敌不过我们雄厚的团体力量,她年华已逝,精疲力尽。 二炮没有那么悲壮。 二炮不争第一,它是一只不求上进的鸡。安凤美以当一个懒人为荣,二炮就以当一只懒鸡为荣。 它半夜醒来,看着天一点点亮,它抖动羽毛,伸长脖子,为了把喉咙里的一声嘹亮的啼叫咽回去,它引颈深呼吸,看上去姿势就跟打鸣一样,但它不出声,是沉默的啼叫。这跟憋尿和绝食的难度相当,既需要意志,更需要信念,二炮的信念就是守护安凤美的睡眠,安凤美正在蚊帐里睡觉,她的嘴角流着口水,脸上红红的,周身散发出香甜的气味,有点像发糕,又有点像甜酒。蚊帐里有一两只蚊子,不知是从哪里钻进来的,这时候已经吃饱了血,肚子胀着,沉甸甸地吊在蚊帐上,它再也飞不动了,一伸手就能拍死它。 懒人安凤美 凤美醒了,她睁开眼,又闭上了,她闭着眼睛伸了一个大大的懒腰,嘴里发出一溜悠长声音,“唔——”音调拐着弯,在蚊帐里绕了几圈,有点像撒娇,也像赌气,身上虽然赖着,脑子里也知道该起床了。这时公鸡二炮把羽毛一抖,它的时候到了,它集合起肌肉的力量,叫出了全村最嘹亮的啼声,华丽、圆润,在阳光下金光闪闪。它自以为悦耳,全村的鸡和人却都感到怪异,大白天公鸡打鸣,简直就是白天撞到了鬼,邪气太重。 二炮一声接一声地啼叫,它比别的公鸡叫得响,叫得好听,所以它要多叫几声的,何况它憋了那么久! 凤美就着公鸡的啼叫声穿衣、起床、梳头、刷牙、洗脸、上粪坑。上粪坑,屙尿或者屙屎,六感人民就是这样说的,南流街上的人民也是这样说,只有机关干部才说解大便解小便。 凤美梳头的时候公鸡在啼,刷牙洗脸的时候也在啼,上粪坑的时候它不啼了,它在粪坑外面趴土找虫子。凤美从粪坑出来,到灶间找东西吃,她把每只锅盖都掀开看看,看到有粥,就盛上一碗,看到有番薯,也捞一只。她边吃边给二炮撩一点,她吃得慢,她有的是时间。 如果锅是空的,凤美就不吃了。她不烧锅,烧锅麻烦着呢!首先是没有柴火,知青是不打柴的,要烧就烧生产队的稻草。稻草垛在高处的坡上,全村人都看得见,大白天的,令人侧目。其次是没有水,水缸多半是空的,用一担,挑一担,不用就不挑。油盐酱醋米,都是不齐的,没有米,要去借半瓢,没有油,去讨一点,没有盐,也去讨一点。队长和三婆是我们的两大债主,队长有责任,而三婆永远是慈悲的,她可怜我们。菜也总是没有,去讨一点咸菜下饭,或者,干脆把油盐拌在饭里,煮油盐饭。 总而言之,知青的灶间,简直就像一个衣衫不整的人,扣子是掉了的,破着洞,又或者,竟是一个缺手缺腿的人,功能奇缺,惨不忍睹。玉昭三婆她们的厨房是一个整齐全乎人,该有的东西一样不少,有水,有柴,有米,有油盐。知青开头有国家的粮油供应,但要到公社粮店挑回来,太远了,又重,他们懒。他们还是孩子呢,刚刚十七岁,但他们不能一直懒下去,一直懒下去就没人同情了。 安凤美更是不值得同情。 她以懒著称。她是不出工的,除了用左手插秧那几天,她连续出工没有超过两天的,据罗同志统计,安凤美插队第一年,总共出工的时间不到半个月。她被点名批评,是落后典型,她听着,也不羞愧,也不激愤,也不故作轻松。她有时还是骄傲的,因为她出名。她是喜欢出名的,她走进公社的会堂,很多知青都会抬头看她,她是落后典型,但她也算是一个美人呢!所以她喜欢开会,大队的会和公社的会她都不缺席的,在会上招摇,惹很多目光看她。 但她就是不出工,一开始她说肚子疼,是痛经。别人痛经都是痛一两天就过去了,她要一直痛下去。好容易肚子不疼了,她就头晕,她当众倒下去,把人吓得不轻。一个月过去了,安凤美还没出工,我们每天泡在晒烫的水田里插秧,或收割一季稻,一个月下来,我的脚背和小腿上长了小水泡,是一种湿疹。不久化了脓,进而又发烧。大队的赤脚医生让我自己摘几把五色花,煮水,浸泡,一天两次。安凤美从水尾队到水冲来,陪我小半天,回去说自己也长了湿疹。 肚子痛头晕脚长湿疹,几番轮完后安凤美还不出工。罗同志找她谈话,说到了前途,出路,她听着,不出声。罗同志想找家长,却找不到。凤美的妈妈不在南流,她的爸爸安大炮车祸死了。 罗同志只好算了。她懒,不出工,但她并不犯法,你总不能把她关起来。 安凤美,她就这样在六感的乡道上招摇过市。她不出工,她在路上逛荡。她穿着一身蓝色的布衣服,推着那辆男式永久牌自行车,轰隆隆地下着斜坡。她从我们水冲队经过,下到大路,田垌很大,两个生产队的人正在踩田,谁都看到了,大家停下脚,她不停,目不斜视。她的车后架上站着公鸡二炮,它的羽毛在阳光下亮闪闪的,人和车和鸡,很快就消失在清水塘拐弯处的竹丛里。 她出墟,也叫去公社(墟是指一条街,公社是行政区,有时也指公社机构所在地)。她骑在车上,身手矫健,上了坡又下坡,下坡的时候她不刹车,车呼呼地往下冲,这时二炮站到了前面的车杆上,人的头发飞起来,鸡的羽毛也飞起来。这只鸡因为练过杂技,所以它既不怕高度,也不怕速度。人和车,一下子就到了六感河,过了河,就是香塘墟了。 她出墟没有事,就是闲逛。她觉得逛墟比出工好。 她要先逛街头的公社卫生院,卫生院是平房,三进的院子,整齐、干净,散发着消毒剂和药的混合气味。挂号处、急诊室、门诊、收费处,注射室有一个小孩在打针,正哇哇哭叫,观察室里躺着一个孕妇,肚子挺得老高,进去是一个地坪,晒着草药,一边是药房,一边是病房。没有什么人,很安静。安凤美径直往里走,有人问她找谁,她就说:找我表姐。她冲人家甜甜一笑,像是真的。她走进第二个地坪,尽尾是一排宿舍,门关着,每个窗帘上的花布都很好看,一块是白底绿蝴蝶,一块是蓝底黄色的碎花。有一个水龙头,凤美扭开水龙头,冲冲脚,又冲冲手,撩水抹抹脸,又抹抹头发。 逛过了卫生院她就开始逛店了,邮局、百货公司、农具店、杂货店、饮食店,还有一家很小的新华书店,以及公社大院。 她身上一分钱都没有,但她看上去是要买东西的,她看得很仔细。新到了一种棕色的塑料凉鞋,她要人家拿出来看,然后她说这不够好,让人家放回去,镜子她也要拿出来照一照,发卡她也要拿来别一别。这种事乡下的姑娘是不敢的,她们怕售货员,一个公社的百货公司的售货员了不得,都是些有后台的女子,也漂亮,也年轻,大多数就是因了年轻漂亮才能到这里来的,所以她们就更骄傲了,好像百货公司的东西都是她自家的,谁来买东西都爱搭不理。 但知青不同,知青有气势,大地方到小地方来的人携带着势能,他们见过世面,南流街的百货公司比香塘的商品多几十倍呢!安凤美就这样带了一点居高临下的样子来逛店。她说着一口南流街上的话,这跟乡下的土音是不同的,她走路的姿势也是不同的。她懒洋洋地从街头逛到街尾,又从街尾懒洋洋地逛回街头。如果碰巧是墟日,可看的东西还多一些,不然就实在没什么逛头,而且,她肚子饿了。 凤美路过饮食店的时候感到特别饿。她早上没有吃东西,本来就饿了,犹如肚子里藏了一粒火种,暂时被草灰盖着,草灰就是卫生院百货公司们,但她路过了饮食店,这下坏了,蒸米粉的蒸气和香味轰地一下扑过来,胃抵挡不住,呼啦啦的烧了起来。口水从胃里窜出,凶猛,带着能量,像拿着针似的,把胃扎得生痛,它们又一齐涌到喉咙眼,她要使劲才能把它们赶回去,它们在身体里翻滚着,不像是水,反倒像煤油,胃里烧得更痛了。 饮食店里还有包子、馒头和发糕,包子有菜包和肉包子,还有豆沙包,菜包的馅是最大的,里面有豆腐干、咸菜和猪油渣,比肉包子还香,馒头放了糖,甜丝丝的,又松又软,发糕就更甜了,有蜂窝。凤美又想起来,店里还有米粽,她看到了街边扔了一张粽叶,那上面还沾着一点糯米,米粽,这更是好东西,是过年时分家家户户都要做的吃食。到菜行买来粽叶,是刚摘的,是树上叶子的颜色,很硬,不肯弯曲起来包粽子。驯服粽叶的办法是用锅煮,泡过面水,放一点碱,像煮豆子一样把叶子煮熟。熟了就好了,颜色变得棕黄,叶身柔软了,叶面是亮的,光滑明净,散发着叶香。这时候就可以用来包米粽了。糯米是泡过的,绿豆也煮熟了,变成了豆泥,五花肉用酱油腌过,也是棕黄的颜色,这种肉粽不做成三角形的,长圆条,有大杯子那么粗,结结实实的,用树根熬上一夜,然后晾着,初一到十五,走亲戚就拿上两只,每天早上,把米粽切成一圈一圈,煎成两面金黄,糯米外焦内软,肥肉透明,油汪着,凤美真要馋死了!她憋着气,忍着,但她又要闻那香味,她不舍得不闻,她真是难死了。想要快快走过去,却一头就撞进了饮食店的厅堂,她把自己都吓了一跳。她觉得头都昏了,她定了一下神,装作忽然想起什么事,一下蹦走了。 她去找她的鸡和自行车,她把这两样东西放在公社大院里。 公社广播站的小彭,是回乡知青,家在六麻大队,是李海军插队的大队,她认识安凤美。小彭人漂亮,却不骄傲,爱打扮,但不小气。凤美的自行车就靠在广播室的窗下,公鸡二炮在趴土找虫子吃。碰到小彭心情好,又是吃饭时间,小彭就会到食堂多打一份饭菜。凤美特别喜欢吃公社的饭菜,蒸饭,在饭盅里,一碟菜是满的,萝卜丝切得又细又长,汁很多,菜面是猪肉炒青蒜,香得很。但小彭常常不在,她的窗帘是粉红的,关得一根针都插不进去,门锁了,是木锁,看不出是从外面锁还是里面锁的。凤美就只好回去了。 安凤美有一只半导体 有时她逛民安墟。民安墟是民安公社所在地,因为它远,去的人就少,所以它在传说中有点神秘。其实民安墟跟香塘墟也差不多,也是百货公司杂货店打铁铺粮店,也是邮局书店卫生院公社大院。有一次安凤美逛民安墟回来,路过水冲,她到我们房间展示了她从民安的百货公司买的扇牌洗衣皂,我是第一次看到这种洗衣皂,我吃惊极了,我完全想不到世界上还有这么好看的肥皂,半透明的,非常光滑,边沿有细致的纹路,很香,比香皂的香高雅清爽,它的宽窄厚度也是不同的,它不是一条,而是一方。它还有着独立的包装,是一张半透明的纸,上面印着一把小扇子。这是上海货呢!香塘没有,民安却有,这个民安墟看来真是要比我们香塘大,也洋气。 安凤美就认识了陆一民,民安百货公司里的采购员,回乡知青,有二十二三岁了。两人刚认识,陆一民把自己的半导体借给了安凤美。 罗同志到我们知青点来,一坐下就没头没脑地说,你们想想,半导体是随便借的吗?人家又不是有两个半导体,他自己还要听,他借给你,是什么意思!我和高红燕都愣住了,不知该说什么好,也不明白借半导体这件事有什么奥秘。罗同志又说,这不是明摆的吗,民安那人要跟安凤美谈恋爱哪!我们吓了一大跳,谈恋爱,这真是太严重了,相当于一块大石头从天上砸下来,搞得我们眼冒金星。谈恋爱,这件事情是资产阶级生活作风啊,它散发着妖气,既诱惑,又禁忌,我们内心深处有向往,但我们一定要表现出我们对谈恋爱深恶痛绝,而且,还要表现出无知,这样我们才是一个纯洁的人。 我们扭曲而又懵懂,不清楚什么是恋爱什么不是。我们认为,恋爱是远处的一个妖怪,没想到这个妖怪忽然跑到跟前来了,安凤美喜盈盈地抱着半导体,原来这就是有人要和她谈恋爱!罗同志又说,她还不承认,怎么不是,你们要劝劝她,悬崖勒马还不迟,再这样下去会把自己毁了。 三十年过去了,我还记得安凤美喜盈盈地抱着半导体收音机的样子,那天我们刚吃完晚饭,正收拾碗筷,凤美的声音就从屋后的土坎传过来,她喊道:飘扬—— 她的声音里布满了细小的玻璃珠,尖细,同时又有一种明亮的欣喜,她从土坎上跳下来,玻璃珠飘动起来,在她的身上闪烁。她说,我给你看一样东西,就把一只比肥皂盒大一点的铁盒子递过来。半导体收音机,我当然认识,在幼儿园我就见过,是黄老师私人的,她把它放在窗台上,把声音开到最大,让我们听“小喇叭”节目。张英敏家也有一个,黑色的,比这个大。但毕竟,半导体仍是奢侈品,安凤美的半导体在水冲知青点的厨房里,在黄昏,在天正在暗下来的时候,唱着电影插曲,《闪闪的红星》里的《映山红》,“夜半三更哟,盼天明,寒冬腊月哟,盼春风,若要盼得哟红军来,岭上开遍哟,映山红”,很抒情,悦耳。 多年后我意识到,安凤美没有被毁掉,她的青春年华是开出花的,她既懒散,又英勇,她的花开在路上,六感和六麻,香塘和民安的机耕路,自行车和公鸡,五色花,和左手,和土坎,到处都是她的花。 我想成为安凤美 罗同志在大队的知青会上说:你们这么年轻,万一出了事怎么办?谈恋爱谈出事情来,这种事全国都有,我们县,我们公社也有,希望我们六感大队不要出现这种事情。出了事情,尤其是女知青,出了事情你们最吃亏。这番话完全是公社知青大会的翻版,每个月,全公社的知青集中开会,主管知青的干部都要一再地劝大家不要谈恋爱,他苦口婆心,痛心疾首地说:你们这么年轻,万一出了事怎么办?谈恋爱谈出事情来,这种事我们公社已经发生了。出了事情我们还得给你们开证明去做手术,不做手术怎么办?让你们把孩子生下来啊?让你们结婚啊?这怎么行!你们还没到法定年龄哪,这也是你们父母的要求,他们希望我们一定要管住你们,尤其是女知青,出了事你们最吃亏,男的拍拍屁股走了,你们找谁去!还不是得我们出面。所以我奉劝你们,千万千万,不要谈恋爱,要谈以后再谈,等你们到了年龄,我就不管你们了。 这真是惊心动魄的一番话,我们坐在下面,心里一阵阵发紧,气都不敢出。恋爱、手术、孩子、结婚,这些词一个比一个严峻。一个比一个恐怖,即使带队干部不说,我们也不要碰着它们,躲得远远的,永远也不要沾,在我们纯洁的意识里,那都是一些可耻万分的事情。但在会议上每次都要强调,一个又一个的例子,让我们一次比一次不安。 我们坐在会堂里,心绪不宁,我们本来高高兴兴来开会,每月就盼着这一天,我们盼着吃一顿好饭,和好朋友说说话,逛逛街,买点东西,或寄信,或者成群结队骑上自行车回县城,我们的自行车铺满了整条马路,我们大喊大叫,那真是壮观啊!汽车见了我们都得慢下来,谁都不敢惹知青,集中的这一天是我们的狂欢节,我们要高高兴兴、痛痛快快的,但一开会就把我们说得心情沉重,气氛压抑。 罗同志认为我若想成为先进知青,就应该帮助落后知青安凤美。事实上,在成为一名先进知青和成为安凤美之间我总是摇摆不定。我既想当先进知青,却又暗暗希望自己成为安凤美。 罗同志说安凤美说的一切都不能信,他对安凤美太了解了,他跟她父亲在同一个厂里,那是全厂有名的“安大炮”,什么都敢吹,一天到晚尽吹牛,不吹牛就受不了,此外生活作风也不正派。按罗同志的说法是:什么种子发什么芽,什么藤上结什么瓜。这种民间谚语后来被加上了一句:什么阶级说什么话,谚语本身因为这句附加的话而广为流传,有一首歌就是这样唱的。罗同志是一个善良的人,他没有把阶级斗争放到安凤美头上,他想的就是六感大队的知青一个都不要出事,但如果出事的是安凤美,罗同志就可以原谅自己,不是他不够负责,而是安凤美的根不够正。 狂想骑在红马上 总而言之,不管安凤美多么落后,生活作风多么不正派,我还是与她混在了一起。星月朗朗,我和安凤美骑在白马上,沥青在月光下闪着微光,马尾松的枝条像柳树一样婀娜,我和安凤美骑在同一匹马上,我在前面凤美在后面,看起来就像是她在搂抱着我。但我又觉得自己应该骑一匹红马,安凤美骑了白马,我就要骑红马,骑了红马就应该穿一身白衣,像《白毛女》下半场喜儿的衣服,白衣飘飘,红马奔驰,这就是我插队年代里隐秘的梦想。 骑上了马就要去杀富济贫了,哪里有欺负知青的事就赶到哪里去。我们的心胸是多么狭窄啊,思想又是如此贫乏,如果我们站在历史的高度上,目光又够锐利,我们可以用力的地方就更多。如果我们知道张志新就好了,或者知道林昭,我们一定会赶去救她们,在夜晚,一红一白两匹马,一白一红两个人,从六感的机耕路上腾空而起,一路升到深蓝的天空,风声在耳边呼呼响,月光越来越白,而北方远处的空中传来隐隐的雷声,那里乌云堆积。 我们在天上飞行,脚下的六感、六麻、香塘、南流、玉林在迅速消失,我们向着乌云突驶,柳州、桂林、冷水滩、岳阳、长沙、武昌、郑州、石家庄、北京,我们沿着京广线向北,日行千里,我们已经知道张志新由于政治上的不同见解被关起来了,她美丽端庄的身体正在受到摧残,过不了多久,她就要被枪决了,她的喉咙在行刑前将被割断,她在黑暗中再也发不出声音。我们心急如焚,大片的山河和城市在我们脚下呼呼后退,我们不能降落地面看上一眼。北京的上空灯火辉煌,我们看到了电影中的长安街和天安门,地上人像蚂蚁,车像甲虫,华表像火柴棍,我们还看到大片金黄色的屋顶,红色的墙,柳树和槐树,但我们不能停下来,我们要继续向北,直到沈阳。沈阳,那是一个多么陌生的城市,我们只知道它是辽宁省的省会,张志新关在这里,除此之外我们一无所知。我们要找到她关押的地方,找到把她关进去的人,审讯她的人,以及狱中折磨她的人,把这些人的头通通砸烂,然后我们把张志新劫走,让她在我们的马上一路飞回六感,藏到水冲村三婆的家里。 没有武功这样的伟业如何能完成呢? 我们应该练武功,对此我向往已久。我想象一把剑嗖嗖窜到我的手上,这把剑像蛇一样睁着眼睛,准确无误地窜到我的手心,剑鞘自动脱落,一枚利剑寒光闪闪,明亮如秋水。我就在星光底下像梦游一样舞动起来,我无师自通,如同生下来就会舞剑,我越舞越猛,剑身像电风扇一样转成一片!安凤美则端起一盆水往我身上泼,水花弹回去,全落到她身上了。这是一个多么令人兴奋的场面!同时我还常常感到,自己的左腿和右腿同时飞起,身上的力气从脚尖出来,一下击倒三个虚拟的大汉。 凤美跟她们水尾队的人说,她不出工是跟人学武功,有一位高人,很神秘,时而住在陆地坡,时而住在南流街的一条僻静小巷,有时还会云游到陆川容县。我估计,安凤美既学武功,又谈恋爱,学武功的时候少,谈恋爱的时候多。罗同志让我帮助安凤美,我越发趁机跟她混在一起,我暗地里认为,自己一可以跟她学点二手武功,二来也可以听她说说谈恋爱的事,我只在书上看过别人谈恋爱,对真人谈恋爱这件事感到十分好奇。 星月朗朗,我和安凤美脚下生风,我们一人骑一辆自行车,南流县城呼呼地迎面而来。这件事情真叫我心花怒放! 革命时代的爱情 我在黑暗中想起韩北方。背景有点乱,有自行车的轮子,轮子里有一只母鸡和一碗面条,这种乱七八糟的画面我在现实中从来没有见过,它是怎样跑到我的记忆里的呢? 他的衣服有一种烟草味,真奇怪,我从来没有见过他抽烟。他穿着洗得发白的黄军衣,这种衣服很有分量,是一个人胸有大志的体现。我则经常穿着一套蓝色衣服,跟安凤美差不多。 是否接过吻?青葱岁月,摄魂荡魄,像闪电掠过身体。事实上我们都不会,他比我大八岁,但他不会,我也不会。 小刁如果现在还活着,一定会记得。 在三婆看来,小刁是一只猪精,而成了精的动物就不再是动物,而是神怪一类的东西,比如狐狸精、耗子精,不但活了几百年,而且还会说人话,它们灵魂不灭,记忆也不灭。小刁也许就是这样一只猪精,虽然有着猪的外形,内心却完全超越了猪。 在蓝色的月光下,小刁爬上了一棵大人面果树,它从树梢跳到了瓦上,通过一块亮瓦往下看。现在我觉得我就是小刁,我的两只前蹄趴在玻璃亮瓦旁边的瓦上,瓦沟里长着青苔,有点滑,我只恨自己没有长着像猫一样的利爪,那样就可以牢牢地扣着瓦缝。用蹄子扒住瓦缝有点吃力,好在我体形修长,具有很好的平衡能力。 我把鼻子对着亮瓦。一朵小火苗呼的蹿到我的眼睛里,这使我有一点不适应。火苗浮在灯里,圆圆的玻璃,闪着一层金光。书、作业本、床板、摞起来的砖头、脸盆、铁桶、蚊帐、床。女知青,她的影子在墙上晃动。火苗浮在灯里,她的脸上有一层黄色的光。辫子一边长一边短,跟平时不一样。肥皂盒、杯子、牙刷、毛巾,挂毛巾的绳子来自蚊帐顶的一只角,蚊帐有四只角,四根绳子伸向四方,看起来像一只大蜘蛛。 大蜘蛛。床。一旦床有响动,小刁就特别想知道发生了什么事情,当然它什么都看不见,蚊帐顶把它的视线挡住了。床在闷响,但蚊帐顶上什么都看不见。 床上的事情是村民最津津乐道的事情,每一出工,大家迎着太阳来到地头,看到有人笑眯眯的,神清气爽,就会有人问:昨晚夜搞了几次?一次还是两次?人群中只要出现了这样的问题,就像一锅油里掉进了一滴水,喳的一声就炸开了,吱吱喳喳的,嘈嘈切切,大声小声,人人都兴奋起来,好像过节,浑身轻快,也像偷了糖吃,嘴里咂着甜味,脸上有一种神秘的笑意。手上的锄头也感到了这莫名的兴奋,锄头锄着地,它也跟着问:昨晚夜搞了几次?一次还是两次?如果是挖红薯,红薯也跟着问:昨晚夜搞了几次? 有一次我听见两个妇女在探讨公蚊子和母蚊子是怎样那个的,在这之前她们先说了狗,又说了鸡,说得咯咯笑,之后又说到麻雀和蚯蚓,说到蚊子的时候她们争论起来,一个说是尾对尾xx的,另一个则坚持说是公蚊子压在母蚊子的背上,她们的声音忽高忽低。忽然一阵爆笑,消停下来才发现我们在旁边,她们就停下来,问我听见她们说什么没有,我说没听见。玉昭说,你们看看,人家知青多正经,听见了也装作没听见。我当时觉得,装作没听见比听见下流话更不道德,我追上玉昭,一再表明,我是真的没听见,我只听见了前面的话,后面的没听清。 一个纯洁的人,正经而寡淡,生涩,有时不知好歹,懵懂,生怕道德上有污点,梦想着成为先进知青,梦想着有朝一日能被推荐,成为一名工农兵大学生,或者工农兵中专生,或者工厂里的宣传队员。这样纯洁简单的人会有什么有趣的事呢? 我在知青点吃过中午饭,高红燕她们下地去了,我喂鸡。我拿着一只大木勺,到柴房抓了两把米糠,然后回灶间,锅底剩下的锅巴用水泡一泡,捞到木勺里,跟米糠拌在一起。 我还没学会叫唤鸡来吃饭,三婆唤鸡是这样唤的:咕——咕咕咕咕,咕——咕咕,第一个咕是升调,后面的咕是降调。她叫起来很好听,大鸡小鸡飞快地奔过来,张开翅膀,欢天喜地,就像孩子见着了亲娘。 我学不像,我跟鸡没有这么亲和的感情,叫唤起来就有点害羞,多次叫不出口,叫出口也声音太小,不像。 我不叫唤鸡,但鸡的眼睛很尖,在门口的坡地上找虫子吃,一看见我端着大木勺,就伸着颈飞奔过来。它们跟着我到柴房抓糠,又跟着我到灶间拌锅巴,伸长脖子咯咯叫,又啄我的裤腿。然后一路再跟回柴房门口,我把木勺往地上一放,这才平息了它们的来回乱窜。 于是我看鸡们吃食。四只母鸡,一只黑,三只黄。黑鸡的冠子红得像块红布,我知道它快要下蛋了。我应该抓一把谷子,单独喂给它。三婆说,母鸡下蛋就像女人生孩子,生完了要补一补。 我回屋抓谷子。这时听见门外有自行车响,我迎到门口一看,韩北方正把车停在门口的空地上。 他一抬头就看到了我。 他的自行车在正午的阳光下,四周十分静,一个人都没有。小孩、牛、狗,也都没有。小刁也不知去了哪里。韩北方神奇地从天而降,让我又惊又喜。 我说:这自行车,太阳晒。他说:不要紧。 我想动手把车扛到柴房,车锁着,有点重。他赶紧到我身后接过车把,他呼出的气直扑我的后脖子。第一次靠得这么近。我有点害怕。天真高,太阳真亮。两个人暴露在光天化日之下。 我到灶间洗手,我的手满是米糠。我洗得很慢,不知道接下来该怎么办才好。 我问他吃过饭没,他说没关系。我又紧张又懵懂,脑袋一片空白,竟然不明白他说没关系就是没吃。我傻头傻脑地又问了一遍,他便说还没吃。 我一下又慌乱起来,我说怎么办呢?他微笑着说:没关系。他说的是普通话,他的嗓音很好听,语调更好听。但我不会说普通话,一个南流小镇上长大的女孩,只会朗读普通话,却不能用来说口语。我把脸憋通红,我说:怎么办呢?我听见自己的声音很奇怪,不像是自己发出来的,这使我更加紧张,同时也更加木呆。整个人是乱的,我在房间里转来转去,不像人,像一只被尿射中的蚂蚊。韩北方安慰我,他说没关系,他一点都不饿。他按了一下我的肩膀,让我坐下。 我刚一坐下,立即又跳起来,我说:对了,有面条!我从米缸里翻出半扎挂面,举到鼻子跟前给他看。但我立即发现这挂面格外黑,比平时看上去要黑许多,简直就像那些发了霉的细篾条。 他又说没关系。他跟我到灶间,很有兴趣地看我用稻草烧锅,有他站在旁边,我觉得灶台上的油垢、地上的鸡屎、水缸里的灰尘全都分外刺眼。 什么菜都没有。他说没关系。他大口吃。我看他吃。四周很安静,只有那只红冠子黑母鸡在咕咕唱着。吃完饭我不知道该干什么,愣了一会儿我说带他到六感学校看看,走一走。他说好。 走在路上我不知说什么。路过红薯地我就说:这片红薯地是我们水冲队的,那片是水尾队。走到割了稻子的田里,我又说刚刚割完禾,这地还没犁,我也犁过地呢,不难。面前有一条引水沟,尺把宽,一抬脚就跨过去了。沟里的水很清,正在灌水,流得很快。 他停下,回过头,问:这怎么形容? 我反应不过来,人愣着。 他指指水沟。 我愣了一会儿,硬着头皮说:更有潺潺流水。 他说:好。接着他朗声诵道:更有潺潺流水,高路入云端。 我接上:过了黄洋界,险处不须看。 他接:风雷动,旌旗奋,是人寰。 我再接:三十八年过去,弹指一挥间。 二人合:可上九天揽月,可下五洋捉鳖,谈笑凯歌还。世上无难事,只要肯登攀。 写到这里我觉得这两个人实在傻得过分,很不真实,就像当时舞台上流行的对口词,也是一人一句,然后合起来,为了增强气氛,则一人拿镲,一人拿锣,再一人拿鼓,说完一句就敲一下,或敲三下。比如:过了黄洋界,险处不须看。咚!风雷动,旌旗奋,是人寰。咚!咚!咚!对口词这种形式,实在还不如三句半。据我猜测,对口词是从口头宣传喊口号演化来的,战前动员、行军、劳动,等等,跟集体主义、国家意识形态有关;而三句半,显然来自民间,有一种民间的幽默,比较有趣。 当时我和韩北方站在刚收割过的稻田上,一人一句,用的是普通话,很像是演对口词,这样不自然的事情不像是真的,极像是拙劣的编造。但我不得不羞愧地承认:这是真的!我十七岁那年,扎着羊角辫,站在稻田里,像傻瓜一样大喊:可上九天揽月,可下五洋捉鳖。 喊过对口词之后,我感到全身十分松快,每一个毛孔都张开了,心里一时很是亢奋,看到天高地阔,远处的群山清晰地起伏,我觉得秋天太好了,田野太好了,韩北方太好了。 我就看了一眼韩北方。 韩北方也看了我一眼。我的眼睛闪着光,他的眼睛也闪着,好像有一种什么东西变成了我们共同的东西,而这种东西正在我们之间流动。水沟里的水、水两边的青草、脚下的禾茬、田里掉的谷穗,以及远处的鸡和狗,天地,和空气,如果有小刁跟在后面,那也包括小刁。总之有一种东西,也许应该叫做气场什么的,它从我们眼睛和身体散发出来,一一落在我们眼睛所及的事物上,随后又返回我们的皮肤,再从皮肤上的每一个毛孔进入我们身体的深处。 这使我们有一点神思恍惚。 我们不再说话,不快不慢地走着。对口词消失了。干稻草的气味在空气中飘荡,我深深地把这种气味吸进我的五脏六腑。干稻草干爽的力气在我的身体里托举着我的每一寸肌肉和骨头,我走在田野上,身体轻盈,神思飘忽。一抬眼,小学就到了。 我忽然又开始说话。我说:这是榕树。韩北方说:榕树桂林也有的。我说:这是初一的教室,初二的教室,高一的教室,高二的教室,下面两排全是小学的教室。又告诉他,六感学校本来是小学,现在教育革命,从小学到高中,统统都有。 我一路走一路絮叨:这是初中教师的办公室,这是我的办公桌,原来是孙二姑娘的,孙大姑娘和孙二姑娘是一对姐妹,在我们大队很有名的,孙二被推荐到北京工学院去了。 我说:这是钟(一块铁片)。 我说:这是我的房间。 我开门,房间里有一股霉味,亮瓦照下来的光正射在的白铁皮桶里桶壁闪着光。 我坐床沿,韩北方坐在小矮凳上。矮凳紧靠着我的“书桌”,上面的书计有:《鲁迅在厦门》、《理想之歌》、《上海中小学生毛笔字作品选》、《沸腾的群山》、《野草》、《朝花夕拾》、《剑河浪》、《哲学名词解释》。 学校里一个人都没有。我的腿快碰到他的膝盖了。他的手指细长匀称,可以当外科医生。我说:星期天,没有开水。他说:没关系。 我的枕头鼓鼓囊囊的,下面放着我的一本厚厚的日记本,里面全是流水账。他说:我回去给你寄一点书来。我说:要寄多一点。他说:我把我写的东西寄来给你看看。我说:好。 亮瓦投下的阳光从铁桶移到了墙上,我跳起来说:赶快走吧!该收工了。我慌慌张张关了门,和韩北方赶着走回生产队。我一路走一路担心社员收工回来看到他。我将怎么向队里的妇女们介绍他呢,朋友?同学?亲戚?说同学没人会信的,他比我大八岁,完全是成年人了,朋友也奇怪,他说的是普通话呢,是来自大地方的人,我怎么会认得这样的朋友。亲戚,什么亲戚?不会是表哥吧,这就更有嫌疑,我好像事先看到玉昭她们鬼头鬼脑的坏笑,一路上闷着,没有说话。 为什么没有发生点什么事呢? 四周无人,稻草垛温暖软和,一个人的嘴唇碰到另一个人的嘴唇,我的后背落到稻草上,干稻草的气味从韩北方的身上散发出来。我从没有看到过他裸露身体,在梦里或幻想中,他永远穿着一件稻草一样颜色的衣服,而我则裸露着,我从身体凸起的部位感觉到裸露,那儿有一点凉,毛孔紧闭着挤在一起,形成一些细小的疙瘩。我的肚子、脖子、腿的外侧,我的肩膀、脚丫、手背,我一一感到它们凉沁沁的。这时我发现这已经不是一个白天,明亮的蓝天变成深蓝,星星挂在头顶,温暖的阳光变成稻草干爽的气味,藏在纤维的深处。而月亮正饱满地照耀着我的全身,我的皮肤闪着一层水的光泽。 这样的夜晚不知在哪里? 玉昭她们一眼就认定韩北方是我的伙计,伙计这个词在六感是这样理解的:结了婚,伙计就是丈夫或妻子,没结婚,伙计则是恋爱对象。除此再无别的解释。那天我和韩北方从学校回到知青点,正好碰到生产队收工,她们看到我和韩北方在田垌里走,立即喜不自禁,一个个眉开眼笑,好像天上掉了馅饼,砸着的不是我,而是她们每一个人。因为我们刚走到知青点门前的空地,喜坤喜凤喜月她们一干人就跟着走过来了,她们装着路过,她们笑嘻嘻地看看我,又看看韩北方,也不说话,也不走。 我让韩北方赶紧走,他微笑着,说好,然后跨腿骑上自行车。他在车鞍上还没坐稳,这边喜坤喜月都耐不住,一连声的审问。她们同时问:这是哪个呀?长得够高的。还说普通话呢。我说是朋友。她们更加挤眉弄眼,并且学我用南流街的话,亮了嗓音说:是伙计吧!我说真的不是,她们说肯定是,不是伙计能这么远来看你吗! 爱情信 韩北方给我寄了一封很厚的信,撑得信封都快要裂开了,看上去触目惊心。 我拿回宿舍拆开看,原来是韩北方的诗,写了有十几页,题目叫《理想篇》,大致如此: 理想之歌的音符/在我的心中奏响,/啊,奏响过九千遍;/理想诗篇的语言,/在我脑海里翻滚,/啊,翻滚过一万重。 又有:星移斗转/岁月流逝/在我思想的海洋中,/激起层叠的浪花/思想浪涛拍岸,/冲垮了旧的传统观念/呵,红色的激流/把我送到广阔天地! 又有:阶级的理想,/就是个人的理想/这就是/让鲜红的太阳照遍全球。/啊,让我们/加入在阶级的大军中,/迎着共产主义的曙光/向前迈步。 最后是:呵,海阔天高/勇敢的鹰,飞吧!/迎着暴风雨/搏击在长空中/翻动在大海里! 革命时代的文学青年,个个热爱宏大叙事,书信、日记、写文章、谈恋爱,统统假大空。当时的读物是:《理想之歌》、《张勇之歌》、《红卫兵之歌》、《运河赞歌》、《放歌集》、《金光大道》、《艳阳天》、《沸腾的群山》、《征途》、《剑河浪》。 里尔克、茨维塔耶娃、帕斯捷尔纳克,韩北方从来没有听说过他们,他认为最好的诗人就是《放歌集》的作者,至于李白杜甫,那都是古时候的人;最好的小说家,则是《艳阳天》的作者,至于高尔基,那是外国的,不算,曹雪芹是古代的,也不算。 我真希望韩北方读过好一点的书,比如,文革前出版的俄罗斯文学名著,或者,像“白洋淀诗派”那样,读过内部发行的白皮书灰皮书,有超前的独立见解。如果这些都没有,自己也写不出来像样的东西,至少应该具备起码的鉴赏力,不至于认为浩然是最好的小说家。 但是没有。我从未听他讲过《安娜·卡列尼娜》、《复活》,也没听他说过《白痴》、《死魂灵》,以及车尔尼雪夫斯基的《怎么办?》,七十年代中期的韩北方,就是这样被时代局限住了。同时局限他的还有地域,如果他生在北京,身为一名干部子弟,看到的书就会有所不同。他会认识赵一凡和徐晓,认识北岛和芒克,还有多多,他会热衷于办地下刊物,他身上有着永不衰竭的热情,最适合干这样一件事了。 但是没有,他后来又给我寄来他的诗作,我记得的有以下这些题目:《远航之歌》、《青松问答》、《老黄牛赞》、《火红的旗帜》、《铺路石颂》、《春天的燕子》,他用复写纸把这些诗誊写一式两份,一份寄给我,一份送到n城文联他的老师那里。 老师是一个搞民歌的老头,曾参加过彩调剧《刘三姐》的歌词创作,是韩北方的一个远亲。 每次看完韩北方的诗习作,老头总是说:大而空,是不行的。 老头劝韩北方读一点民歌,特别是没有经过文人加工整理的原始民歌,老头收藏了好几大本。老头还告诫他,凡是印在书上的民歌,都是整理过的,已经是味道大减了。不管写什么,一定要学习人民的语言。老头很认真地说这些。 关于民歌的教导韩北方没有听进去。他勉强读了几首民歌,觉得民歌太土,琐碎,而且还有点下流。韩北方不明白这样的东西如何学习,他想他的老师是大大落伍了。 与此同时,韩北方把他的每一首诗歌都拿去投稿。当时寄稿子不用贴邮票,在信封上注明“稿件,邮资总付”,再在封口剪一斜角就可以了。韩北方很勤奋,写了就寄,寄了再写,把机械系的功课都荒废了,不过他们经常开门办学,搞大批判,没什么正经功课。 韩北###得,他的水平跟报上发表的诗歌没有什么距离,都是差不多的,他不明白为什么总是投不中。于是很苦闷。 这时杂志社却给他寄来了一本《文艺学习资料》,白色的封皮,上面印着几个小字:仅供内部参考。这使韩北方很激动,他觉得,这意味着,编辑部把他当成了内部的人,这本资料则是一个默契,一个隐秘的证明。 他逐篇读下去,有浩然的《生活和创作》,接着是《沸腾的群山》、《征途》、《剑河浪》的作者写的创作谈,却没有一篇文章是谈诗的。于是他便把诗忘记掉了,他另起炉灶,开始写小说。 这时候我收到的信便是韩北方从学习资料上学来的二手货,他写道:小说要有鲜明的时代精神,深刻的主题,生动的人物形象,虎头、凤肚、豹尾,起承转合、发生发展高xdx潮,要注意色彩节奏,要动静结合,状物和抒情结合,对话和心理结合,等等等等。韩北方抄完了以上这些话,脑子里已经是一派茫然,于是他的体会是:写小说比写诗难多了。 但他知难而进,写出了一篇题为《下班以后》的小说,写的是工厂生活,比起他的大而空的诗歌,小说写得干巴生硬,难以卒读。 韩北方就那样大而空地给我写信,谈理想、人生、国内大好形势,以及跟学习资料高度认同的文学。他的信一封又一封,他用一种粉色的信封,上面有一朵大大的玫瑰,他把我的名字写在这朵玫瑰花蕊的位置。 收到这样的信我总是脸上一阵发热,这真像一封情信啊,那么厚,那么频繁,还有粉红色的玫瑰。我总要立即回到宿舍,我要关上门才拆这封信。但是它什么都没有,关于爱情和想念,关于我和他的具体的未来。我从头到尾看一遍,没有半个字。全都四平八稳,经得起贴在墙壁上。 事实上,这就是当时的情书,是当时健康的、上进的青年的情书。如果是落后青年,像安凤美,则会有所不同。有一次,在去公社看电影的路上,她忽然说:爱情是很好的。她声音不大,但清楚,我吓了一跳,竟打了一颤,随即又像被烧着了,全身腾的热起来。在我们的教育中,爱情是小资产阶级的东西,当然我们并没这么老实,我们从毒草小说中对此早有向往,但毕竟,是一种不能说的,应该隐藏的秘密。安凤美真是一个妖女,她在黑暗中忽然就掏出一捧火,就像杂技里的水流星,呼呼直转,让我眼花缭乱目瞪口呆。她问道:你谈过恋爱吗? 这话就像当头一棒,把我打得头昏眼花。太突然了,突如其来,简直祸从天降,真奇怪我当时就是这种感觉。我一时答不出,两个人走路的磨擦声刷刷震响,震得神经紧张。我定了定神,才答说没有。她说我不信,真的没有吗?从来就没有吗?这时我想起韩北方,他的那些粉红色玫瑰信封,端端正正写在玫瑰中央的名字。这是爱情吗?还是革命友谊? 我母亲却认定这里头大有文章。她认为,我和韩不但是恋爱关系,而且还到了悬崖边,我一不小心就会滑下去。她痛心疾首地说:一失足成千古恨啊,你知不知道!好像我已经摔了下去,再无救上来的可能。 后来,有一天,母亲拿出十几封信放在我面前,一色那种粉玫瑰图案信封,每封的封口都拆开了,很是触目惊心。我一点都不知道韩北方把信寄到了家里,他大概是为我着想,频繁地接到同一个人的信,谁都会认为是谈恋爱了,一个下乡不久的女知青,女生,未成年,恋爱是要算道德败坏的,要检讨,要写保证书,即使如此,招生招工也会受到影响。于是他把一部分信寄到家里让我母亲转交。不料我母亲如临大敌,她痛心疾首,反复说,一失足成千古恨啊,这么早就谈对象一辈子就在农村了。 我担心韩北方的这批信写了些什么过分的话,我一封一封地看,仍是什么都没有。我又庆幸又失望。 一生中最热衷写信的年头 插队的两年,写信和收信是我重要的精神寄托,我三天两头写信,收到一封,马上就要复一封。我跟许多人通信,雷红雷朵两姐妹,吕觉悟,姚红果,郑放歌,叔叔、大姐,还有插队后认识的别的公社的有为青年,一个叫宋喻,一个叫乔苇,还有一个叫陈栋梁,也都是大而空,理想,青春的价值,国内形势,读过的书,交到的朋友,豪言壮语,鼓励,打气,互相吹捧。 我每天都要到生产队的晒谷场看信件,同时看报纸。每个生产队都订有两份报,本省省报和《人民日报》,每天上午九点多钟,公社的邮递员来了,他从大路经过,到了我们队的晒谷场,他就一抓车闸,单脚一踮地,探身取出报纸,朝晒谷场的房子叫道:水冲的,报纸!不等有人出来,他把报纸往地坪一放,吱呀一下就往前骑了。 我的信就夹在报纸里,它们躺在晒谷坪的坪沿上。 要等老用来拿。 老用是队里的会计,又黑又老又瘦,无儿无女没老婆,他戴一副眼镜,据说是水冲队文化程度最高的人。他就住在晒谷坪,白天晒谷,晚上守仓库。他的屋子靠近路边一侧,和这排仓库的每一间屋子一样,没有窗,很黑。里面有一张床,一张桌子,还有翻谷用的木耙和收谷用的木板闸,靠门还有一张竹躺椅。这种躺椅在南流镇每户都有,用竹条绑成,夏天坐着,很凉爽。但在水冲我没看见哪家有。 老用动作缓慢,他慢吞吞地从竹躺椅上起身,慢慢地穿好鞋,慢慢地走出屋子,慢慢地弯下腰拿报纸。报纸他是喜欢的,从第一版到第四版,有时候也有第八版,他每版都要仔细看,除了晒谷,他就看报纸,但他不议论时事,不说话,什么话都不说,天晴,他就晒谷,看天。天阴了,快下雨了,他就赶紧把谷子拢到一处。 老用刚把报纸和信拿到屋子里我就进来了,我远远看到了邮递员,我要拿我的信件和杂志。一进屋我首先看桌子,仿佛那是一个聚宝盆,它真的就是一个聚宝盆呢,那上面躺着我的信,在黑屋子里,信封闪着微光,白信封闪的是白光,牛皮纸信封闪的是棕色的光,如果在信之外,有我订的杂志《朝霞》,那就相当于黑屋子里冷不丁出来一轮明月。 有时候一封信都没有,或者碰上下雨,邮递员不来,我就会觉得这屋子特别黑,我极度失望,却又不甘,我问老用:今天没有报纸么?他说没有。我说怎么会没有呢?他说下雨邮递员就不来了。如果一封信都没有,好歹有报纸,也会得到安慰,我会举着《人民日报》,站在门口的亮光中仔细看那上面的文教版,文化、科技、教育,这就是我的知识源泉,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的主要来源。 有时候下雨邮递员也来,那是他动身的时候雨很小,或者雨还没下起来,所以即使下雨,有时候报纸和信件也能到达。这使我总是怀着侥幸心理。下着大雨我也会到晒谷场去,我戴着笠帽,光着脚,裤腿卷到膝盖,我一边走在泥路上一边想,也许下雨之前报纸就到了。脚下又湿又滑,我几乎是小跑着赶到晒谷场,十有###,报纸没来,因为雨越下越大了。我站在老用的屋子里,觉得屋子、天色和雨,全都黯淡无光,好像因为报纸和信件没来,整个世界就抛弃我了,而亲人和朋友,也将永失音讯,永不能再见。我背对着老用,望着漫天的大雨,我觉得眼泪就要流下来了。 到六感学校后,信件的事不会使我那么神经脆弱了,它变了一副面孔。我也每天等信,但等不到也能泰然。这时候我的信越来越多了,我结识了更多可以通信的朋友,其中包括韩北方,他一个人就顶十个,这不是夸张的修辞,是真的,给吕觉悟雷红的信,寄去要一个星期,她们当晚回复,要等一两天或者两三天,有人到公社才捎到邮局,再走邮路,也要一周才能到我手上。不像韩北方,他不需要收到我的信就可以写,两三天就写上一封,再加上我有时给县文播站、省报寄一点通讯报道,可以经常收到上面寄来的学习资料,这比报纸上的文章长,也更好看,它们总是装在一只大牛皮信封里,下款是气派的单位名称。这使我凭空生出良好的感觉,我不再伤感绝望了,我感到自己走在一条明亮的路上,这路铺在空中,是由无数信件铺成的,信越多,路越结实,它是通向县城南流的,也通向n城,那个我从未去过的省会城市,我没去过不要紧,那里站着韩北方呢。 上午九点多钟,报纸就该到了,第二节课下课的钟声一响,我心情立即变得很好,脚步也随即轻盈起来。我真喜欢我们六感学校的钟,那一块铁片,离真正的钟相去甚远,一■长,有点厚,不知原来是做什么的,有点像锄头,但并不是。用麻吊在槐树的树杈上,谁值班,谁就用另一根铁敲几下,声音也响亮,也悠长,震荡在学校四面的平房里,一圈一圈的。还能传到田垌,水尾队的人听了说,是学校的钟呢!原以为只有钟才能敲出像样的钟声,原来铁片也能,废铁片里隐藏着钟的灵魂,我觉得自己提炼出了诗意,可以写一首诗寄去给韩北方看。我三步两步走到教师办公室,一到门口就看到自己桌子上躺着信,一封,或者两封,有时甚至是三封,如果有大信封,那就越发喜庆了。总而言之,桌上摆着信,我微微悬着的心就落到了实处,犹如往深潭投下的石子,发出了“咚”的一声响,它溅起的水花开在我的脸上,我抿着嘴,收敛起内心的欢喜,拿了信件回宿舍。我要躲在宿舍里看信,私人的空间,安静、放松、私密,正好用来拆开韩北方那些粉色玫瑰的信封。 多年以后才意识到 我手捧着韩北方的信回宿舍,一路上我觉得自己爱上了他,在办公室里一看见有他的信的时候我就爱上了他,每个星期,那些粉色的玫瑰都会出现一到两次,暧昧、频繁、如期而至,让人心跳和怀着期待。于是回到房间我就关上门,仿佛他的信是一件不能见人的东西,然后我在矮凳上坐下,背靠着用门板和砖头搭成的“书桌”,小心翼翼地拆信。但什么都没有,假大空,青春、理想、奋斗、努力,谦虚谨慎戒骄戒躁,团结紧张严肃活泼,跟报纸上的文章简直没有两样,读完信之后我就不爱韩北方了,爱不起来,他的信像一些虚假的面孔,隔着他的真人,一封接着一封的信,就像一张接一张的假面具,越积越厚地贴在他的脸上,真是无趣极了。 我想不理韩北方,但我已经写信上瘾,而且,我接他的信也已经上瘾,如果没有他岔三隔四寄来的粉色玫瑰信封,我的办公桌就经常会是空的,我下了第二节课回来,一眼看到空荡荡的桌面,我会感到空虚,为了填补我的空虚,我会到处找当天的新报纸,找了《人民日报》又找省报和《光明日报》,试图从报纸里找到夹在里面的我的信件。但是都没有。如果没有人和我抢报纸,我就会埋头读《光明日报》,这是当时除了《参考消息》之外最好看的报纸,《参考消息》我家里订有,但学校没有,《光明日报》学校有,但生产队没有。我让《光明日报》暂时代替我的信件,我开始读它的文艺副刊,那上面的文章真好啊,比韩北方的信好多了!但我还是希望收到信,信件是我一人独有,在空茫的青春期,我需要一条通向外界的隐蔽的私人通道,它向我提供一种有关未来的朦胧的希望,同时又是一处精神的藏身之地。 在我见到韩北方之前,他只是一个名字,从雷朵的嘴里出来,没有形状,没有高矮胖瘦,没有说话的声音和骑车的姿势,他是空的。他的信件往这个名字的空壳里填东西,也是越填越模糊。奇怪的是,他频繁的,越来越厚的信不但没有使他实感一点,反而更空了。 韩北方,我对他的才学曾经那么失望,多年以后我才意识到,一个人的才学并不能温暖我,而一个人的深情可以。但一切都晚了。 早已不知他身在何处,我早早就把他丢失了。我最后看到他就是在那个秋天,在六感大队水冲生产队的知青点,天是蓝色的,日头已经斜了,他推着自行车,一跨腿骑在了车鞍上。一群麻雀飞起来,他挥了挥手。队里的姑娘齐声问道:这是你的什么人呀? 我愿意回到那一年的十一月,两个人走在收割过的稻田上,念诵那首叫做《水调歌头·重上井冈山》的诗词。我愿意再给你煮一次发黑的面条,再一次领你到到学校坐在我的宿舍里。我更愿意经常收到你的信,我将把那些粉色玫瑰的信封,小心摆在我的桌前。韩北方。 难道我是一个不热爱和平的人么? 要实弹射击了!我们每一个人都无比兴奋。实弹射击,这个消息如同炮仗的引信,它呼啸着,闪电一样把我们的血液送上天,在天上爆响。 这种对枪和子弹的热情从何而来?多年之后想到枪,我还会想起“九二九”指示,九二九,一条跟民兵,跟枪有关的最高指示,它使我们上高二的时候就全体当上了基干民兵。高中二年级,那年的九月十月,我们每天下午都在学校操场上练习瞄准,像猫头鹰一样把一只眼闭得紧紧的,三点成一线。枪这种东西使人无端兴奋,我们是那么喜欢不同凡俗的事物,枪这种东西原本是电影里才有的,它是我们日常生活中的一个神话,但现在,它来到了我们的手里,沉甸甸的,闪着铁质的光泽,散发着铁的气味,手上接过来,心中一凛。它真是不同凡响的。我们趴在草地上,草地有点湿,但我们是不怕,我们已被教导“一不怕苦,二不怕死”,脏和湿就更不怕了。实弹射击,令人兴奋,我马上想起高二的那次,在陆地坡,我趴在草地上,闭上一只眼,三点成一线,屏住呼吸,右手一扣扳机,耳边一声巨大的闷响。 生产队长从大队开会回来,直接来到我们的灶间,他站在门口,问我们晚上吃什么菜,罗东抢先说,吃猪肉炒咸萝卜,这是少有的好菜,这天正好赵战略出墟,顺便割了肉。由于刚刚吃到了猪肉,所以每个人脸上都喜洋洋的。队长就说好,你们明早不用出工,到大队集中,基干民兵,实弹射击,算一天的工分。 简直就是双喜临门!才吃炒猪肉,又打实弹枪,百里六感横渡,极目什么天舒呢?(毛泽东原词为:才饮长江水,又食武昌鱼,万里长江横渡,极目楚天舒。)我马上听到了想象中的各种枪声,重机枪的声音比较厚重,有点像沉闷的鼓声,咚咚咚的;嘎嘎嘎的是轻机枪;嗒嗒嗒是冲锋枪;砰砰砰的是手枪。“枪声响,军情急”这两句词以京剧《杜鹃山》柯湘的唱腔出现在混杂的枪声中,这时我觉得自己似乎回到了革命时代,在《英雄儿女》的召唤下,日夜想象自己置身于烽火连天的战场。 难道我是一个不热爱和平的人么?难道我天生热爱战争,是个嗜血之徒么?千真万确不是。完全是因为我们胸怀祖国,放眼世界,立下了雄心壮志,一要解放台湾,二要解救天下三分之二受压迫的劳苦大众。 第二天上午,社员们都在坡地上种红薯,他们看到机耕路上陆续走出了各生产队的知青,赵战略理着平头,面色严峻,目不斜视,罗东嬉皮笑脸,走路晃里晃荡的,边走边远远地跟放牛的三公打招呼。有人看到水尾队的安凤美也出来了,她穿着一身蓝衣服,挺胸收腹,走得一弹一弹的。地里的人叹说,这南流街上的妹娘走路就是好看些,她们走得像根丝瓜,我们走得像只南瓜。 这次实弹射击很平淡,每人打三枪,赵战略失手打飞了一枪,只有二十环,我和高红燕都打了二十六环,罗东是二十三环,安凤美也都打了二十二环,丁服打了二十九环,公社人武部对她很满意。她很谦虚,浅浅笑着,说她还要努力。她比在高中的时候又成熟多了。 空降特务使我热血沸腾 养兵千日,用在一时,这样好玩的事情竟然让我们撞上了。有一晚,公社武装部突然命令全体基干民兵紧急集合,之后到毛窝山和牛角山抓空降特务。特务这个词我们从小就熟,他们在电影、戏剧、广播、课堂的故事中鬼鬼祟祟(这是男特务)或者妖里妖气(这是女特务)地出现。可惜我们从来没有真正见到过,这是我们脑子里的一个大大的悬念。为了满足我们的好奇心,我们不由得把周围的人想象成特务,一个灰头灰脑的男教师或者一个花枝招展的归侨女教师,他(她)真是太像特务啦!有一年的暑假特别漫长,我在无聊中走火入魔,认为我最亲爱的外婆是潜伏的特务,并相信总有一天她会毒死我。 一九七六年的秋天,空降特务使我热血沸腾,毛主席刚刚逝世,大家觉得世界末日到了,空气沉重,前途渺茫。男生说:第三次世界大战就要爆发了,他们说打仗好,他们做梦都想打仗。 从以上事实可以看出我们都是一些没有思想、不懂政治的傻瓜,在偏远的小地方长大,从来没有听说过灰皮书,也缺乏觉悟,如果我们生长在北京,就会有所不同,我们将会意识到,毛泽东逝世,不但世界末日不会到来,我们还将迎来命运的巨大转机,我们将不再依靠基层的推荐,凭自己的能力就能考上大学,我们不必再争当先进知青,也不必再搞那些稀里古怪的一技之长了。 但我们生长在南流小镇,从小被教育要做毛主席的好孩子,所以一听说毛主席死了,就觉得天已经塌下了一半。这样的想法比较正常。特务这个时候来空降,很像是要打仗的样子。当我在夜里跟全公社的基干民兵爬毛窝山的时候,我感到世界大战已经打响,而我则置身于一支游击队之中。 我往山上走,毛窝山很近,就在知青点的对面,我们天天看着,还曾经上山打过几次柴,向来觉得它比较平庸,一览无余。现在天上降下来的特务居然要落到它头上,这使它平添了一层神奇。看到黑暗中各种树木深浅不一的轮廓,一支熟悉的歌子就从我的脚下升起:“我们都是神枪手,每一颗子弹消灭一个敌人;我们都是飞行军,哪怕那山高水又深……”这支名为《游击队员之歌》的革命歌曲,它给我火上浇油,我们都是神枪手这样的句式使我融入了战争年代那个在芦苇荡里的“我们”,我身穿大襟衫,腰扎牛皮带,皮带里别着驳壳枪,短发齐耳,英姿飒爽。不过我很快又明白,这其实是《渡江侦察记》里张金玲的打扮,我把人家抄袭了。但除此之外,我实在想不出来一个女游击队员是否还有别的打扮。 想到驳壳枪我如梦初醒,发现了自己手里拿的是扁担,肩上挎的是一根绳子,绳子上绑的是电筒,手上没有枪,腰里没有枪,肩上也没有枪。没有枪,我的英雄美梦将在何处着落呢。 我们从山脚走到山腰。 我的左边是高红燕,右边是罗东,比起安凤美,高红燕是真正朝夕相处的同队伙伴,用一句话形容就是:吃的是一锅饭,点的是一灯油。这好像是《老房东查铺》,该歌充满了叙事性,歌词冗长曲折,只有记性特别好的人才能从头唱到尾。说到高红燕,她的故事太少了,她活十辈子都不如安凤美,她是一个好女孩,但一般好女孩不太有趣,但凡有意思些的事情,往往是坏女孩干的,不知道事情为什么会变成这样。 口令从左手高红燕这边传来,再从右手罗东这边传走。口令说:关掉手电筒,停止前进。我把口令传下去之后就关掉了手电筒,同时我对停止前进十分不理解,因为出发前武装干事指示我们,从毛窝山的这一面排成一线往山上走,一直走到相连的牛角山,叫做“过篦子”,我们一两百人组成一把巨大的篦子,把整座毛窝山和牛角山统统梳一遍。篦子是一种特殊的梳子,是用来对付虱子的,它两齿之间的缝隙极小,只能通过一根头发丝,虱子是过不去的,于是虱子就被篦掉了。现在,我们每一个人都是这只大篦子上的一只梳齿,我们在半夜里要篦掉两座山,以便把那个空降的虱子篦出来。 公社的武装干事出发前要我们用手电筒仔细照射每一处旮旯角,遇到灌木丛或棺材坑(这里有起骨的习惯,在死者葬后的第二年开始敛骨,再进行二次葬,所以有棺材坑),更要仔细看清楚。我们刚刚上到半山腰,又忽然命令停止前进,这等于这把篦子梳到一半就不梳了,那空降的虱子岂能篦得出来?这使我大惑不解。 我靠在一棵松树身上坐着,屁股底下横着我的扁担。虽然隔着扁担,又湿又凉的地气还是从草根升上来,此外还有夜气和松脂的气味。夜气是蓝色的,有点像烟又有点像雾,从四面八方飘过来,松脂则在我背靠着的树身上,松脂的气味芬芳馥郁,一阵又一阵,这是我从小就喜欢的气味,所以我闻了松香就像有些人喝了酒,浑身上下十分舒服。亲手抓到空降特务的念头就瓦解了。 我靠在松树上,浑身松软,我看看天,又看看地,看看近处,又看看远处,看到山下我们知青点,在秋天的星星下我看到我们住的房子像一排木箱那么大小,村子里的灯都熄掉了,村子的轮廓有点模糊,但忽然我又觉得它是清楚的,有一片温暖的黑暗。每次打柴,都要从山上远望村子,很奇怪,这时候看到的村子,就会产生一种温暖的家园之感。那一次,我们手执柴刀站在山上,又累又饿,割下的茅草还不够半担,而村子里的炊烟已经升起,有人去挑水,有人下菜地,有人赶牛回栏,这一切融在蓝色而温暖的炊烟里,在村子的上空盘桓不去。那一次,我们刚刚插队两个月,是第一次上山打柴。后来天完全黑了,半边月亮升上来,我们都没有力气了,每个人靠倒在一棵树上,直到队长带人点着松明上山把我们找到。 特务和打柴连在一起真是奇怪。蹲了大半夜之后特务没有抓着,最后传来的口令是:原地解散。 我和自行车成为一种夜行动物 我的这间屋子,它在六感学校最边缘的角落里。它只有厕所那么大,如果用来当猪圈,只能圈两口猪,若圈三口,就有点挤。这是我当代课老师后,学校分给我住的。 我的屋子只能放下一张单人床,放不下桌子,我搬来了半扇床板和砖头,把床板架在垒起的砖块上就成了“桌子”,砖块不能堆得太高,不然容易倒下来,所以这张桌子只有我的床一样高,我必须坐在一张很矮的凳子上才能使用这张“桌子”,我总是坐一会儿腿就麻了。 从水冲村到六感学校有两条路,一条是泥泞的小路,另一条是泥泞的大路。如果这两条路在北方,就将是两条尘土飞扬的路,北方一年到头不下雨,土路干燥,浮尘极大,与之相比,我宁肯走六感那种路。如果不下雨,我就穿解放鞋,若下雨,我则穿一双黑色的雨靴,我们管这叫水鞋。水鞋在南流是一种有点奢侈的东西,虽然大多数家庭有,但小孩肯定没有。我的水鞋是当代课老师后买的,面很软,又黑又亮,鞋跟有点像现在的中跟鞋,比起穿解放鞋,更有一种挺拔的、亭亭玉立的自我感觉。我喜欢穿着这双自己买来的水鞋走在细雨飞扬的路上,我戴着一顶笠叶帽,雨点落在帽子上就像落在陈年的落叶上,发出一种沉闷的响声,而且这种笠帽还散发出一种陈年落叶的气味,戴上它就像站在千年老树的树底下。 我中午饭和晚饭都回水冲知青点吃,我在队里记工分,在队里分粮食,晚上我住六感学校的小屋子里,水冲到学校的路我每天都要走上四趟。更多的时候我骑着我的双杠自行车走大路,大路就是机耕路,下雨的时候,拖拉机把机耕路辗出两道很深的车辙,后来的自行车就沿着车辙前进,于是机耕路看起来像是两条小路并起来的大路,中间突起来,还长了一点青草,但两边的车辙比较平实坚硬,只要不下大雨就不会存水。我很喜欢这样的大路里的小路。 星月朗朗,我骑着自行车走在机耕路的车辙里,没有车灯,也不打手电筒,车辙在月光下微微发白,有时不留神自行车就走到了中间突起的地方,连人带车一起颠起来,我忽地一下腾空,又忽地一下落地,在撞击中升升降降的,很像坐在一匹奔跑的马背上;马儿踏踏,在青草上狂奔,我的身体跟随马背起伏,风从我的脸上飒飒而过,我的头顶对准一颗星星矍矍冲过去,像子弹一样呼啸,像剑一样耀眼,像闪电一样锋利。当然这是做梦。 在没有月亮和星星的夜里,四周一片漆黑,开始的时候我把手电筒绑在车头上,绑的时候角度不够精确,车一颠,更照不准路,忽而冲左,忽而朝右,有时索性只照天上,这不能怪我,也不能怪电筒,只怪机耕路中间突起的那道长着青草的死泥,是它把电筒颠歪了。在墨黑的夜里,我和车头上绑了手电筒的自行车就像一头奇怪的野兽,目光如炬,瞪着大眼东看,西看,望望天又望望地,傻呆呆地不得要领。后来我改用右手单手扶车把,用左手举着手电筒,这样就有点接近杂技演员。我也以为自己无师自通,以为只要大胆,杂技演员谁都可以当。有一次,我心一横,就把两手同时松开了,结果一秒钟都没到,就连人带车摔了个四脚朝天。后来我习惯了夜路,再不用电筒,既不用绑着,也不举着,我和自行车成为了另一种夜行动物,我们不再长着傻乎乎暴露目标的发光大眼,我们的眼睛在身体的内部放射一种冷光,别人看不见我们,我们却能看见别人,我们竖起耳朵耳听八方,四只爪子在泥地上潜行不发出一点声音,我们真像一只机警敏捷的豹子啊!我们又像一只笨大熊,无论豹子还是笨熊,都使我感到我的脚掌直接碰到了地面,有点湿,有点粘,有时又有点干硬,有点凉凉的。 什么叫做南方?在我看来,南方就是常年打赤脚的地方。插队一年半载之后,我们的脚底就磨得像树皮那么厚了。 刚来的时候,喜坤喜凤喜月喜莲来看我们洗脚,她们三三两两的搭伴来,先在我们门口探头探脑,然后一挺身就入屋了,入了屋也不坐,站在屋子中间,看看我们的蚊帐被子和枕头,又看看我们的铁皮桶脸盆和木箱,一边看一边嘴里发出啧啧叹声,说郑屋那边大木的新娘的嫁妆还没这么好,夸过之后又看我和高红燕洗脚,我们刚刚把脚举起就引来一阵惊叫,她们叫道:到底是南流街来的啊!脚底板比我们的脸还要白。这个惊人的消息传出去,队里的姑娘媳妇都来看我们洗脚,连玉昭清扬都来了。来得最多的是喜凤喜月,喜月喜欢把她自己的脚底举给我们看,她说:你睇我的脚,跟树皮那么厚,刺都刺不进呢!她用长长的指甲揿给我们看。 现在我的脚底板也有树皮那么厚了。光脚上山打柴或者走在多砺石的路上,或者走在草上、沙子上、锄过或未锄的泥土上、水田里、泥泞的路上,我的脚底板已经见多识广,它亲历的事物比脸还要多,在关于夜行动物的想象中,我的脚最先产生反应,脚和手,立即变成了四肢,我四肢着地,前右踩着了一块石头,前左探着了一洼水,后右陷在了一摊烂泥里,后左稳稳地立在一块平整坚硬的地上,这一瞬间的感受如此丰富,它聚集在我的四肢上,并且不断地游动、放射,紧接着我感到小腿一片冰凉,这说明一,有风吹来;二,我的裤腿挽到膝盖,小腿完全裸露,风一吹就直接吹到了皮肤上。 冰凉的小腿使我完全记起夜晚骑车到学校的情景了,皮肤的记忆真是比脑子要好,经久不衰。我光着脚,把裤腿挽到膝盖,在漆黑的夜里呼呼踩车,这副打扮完全不像一个知青更不像一个人民教师(每到开会,这个光荣的词总要频频出现在我们头上),当然更不像一名马上佩剑的侠客。多少次我把自行车当成马背,梦想着自己是一名携剑的侠客,穿着白色的衣衫,如流星般迅猛,轻盈地飞越六感的上空。我不知道自己为什么要把裤腿挽到膝盖,现在想来,是为了一旦不慎,从自行车上摔到稻田里,我可以单腿着地,而水田里的泥水最多不会超过小腿的深度,我只需把腿上的泥浆冲干净,把裤腿放下,就可以干净整齐地出现在六感学校我的班级的门口。如果卷裤腿,万一掉入水田,拖泥带水稀里哗啦地走进学校大门,这副样子跟一名初中一年级的班主任相去甚远,倒像一个逃犯或者是一名捣蛋鬼。 我从水田里拔出脚,扶起自行车放稳,看到只有我脚下的几株禾苗被压歪了,三五步外的稻田静如处子,沉在水里的细泥像镜子一样光滑细腻,泥面上的一层水清澈透明,跟井水一样干净。我撩起一捧泥水洗小腿上的泥,泥面上的水一时就变浊了,我就再走几步,再撩一捧水。几捧水就把泥腿泥脚洗得干干净净。然后我再骑一小段路到学校,我换上解放鞋或者凉鞋走进教室里,晚自习刚刚开始,学生们差不多到齐了。我的裤腿有点皱,但每个老师都差不多。 在六感学校长出三头六臂 九点多就下晚自习了,我回到我的小屋子,就像鸟儿从笼子回到了树林,我的笼子就是一节又一节的课,一摞又一摞的作业本。我不太喜欢讲课,也不喜欢改作业,我喜欢带学生劳动。这种劳动跟生产队里的劳动不一样,带有嬉游的气质,如同城市里的春游或郊游。教育革命的语录是怎样说的了,“现在课程多,害死人,使中小学生、大学生天天处于紧张状态。课程可以砍掉一半。学生成天看书,并不好。”“现在的考试,用对付敌人的办法,搞突然袭击,出一些怪题、偏题整学生。这是一种考八股文的方法,我不赞成,要完全改变。”“旧教学制度摧残人才,摧残青年,我很不赞成。”“课程讲得太多,是烦琐哲学。烦琐哲学总是要灭亡的。”这些语录我们曾经倒背如流,三十年都没有忘记。对于我们的少年时光,我既为读书少而痛心疾首,同时又为那些五花八门的玩意儿而庆幸。高中时代的沼气池,腐殖酸铵,水稻三化螟越冬代,自制的干湿测量仪,不伦不类的半导体以及一盏又一盏我们安装的灯在农民的房屋里亮起来,它们在我的中学时代闪闪发光,是它们,使我没有深陷在令人窒息的应试教育中。 我这样的老师带出的学生更是没有什么可说的,谁也没有在学校里变成合格的螺丝钉,他们一个比一个能捣蛋,而我放任自流,毫不制裁。校长很快就看在眼里,不让我当班主任了。他让我当科任老师,为了把我的时间填得满满的,他让我担任以下课程:初中一年级的语文和英语,初二年级的数学,新闻报道(这是教育改革新设的课),高中一年级的化学课,高二年级的唱歌课(不是音乐课),共六门。谁听了以上安排都会以为我长了三头六臂,是妖怪变的。 让我告诉你我是怎么干的。 为了给自己壮胆,我对自己说,教六门课就跟吃豆腐一样容易,不必害怕。成年以后我才知道,吃豆腐是指性骚扰,但南流话从来没有这层意思。豆腐全世界最软,根本不用牙齿出力就咽下去了,所以任何容易的事情都称之为吃豆腐。 六感学校这些豆腐我是这样吃的:语文,我认为语文最容易教,在中学的印象里,谁什么都不懂就让他教语文,有很多语文老师平庸无趣,把课讲得味同嚼蜡,搞得大家最讨厌语文课,最看不起语文老师,并且一致认为,语文是一件低智商的活儿。既如此,在六感学校上语文课我就不备课。英语,则更好教,我把进度放慢,慢到不可思议的程度,整整一个学期我只教了二十六个字母及两句话,一句是:毛主席万岁!我至今记得,众学生写在课本上的注音为:狼礼服前面猫。这句诡异的话用铅笔写在英文字母的缝隙间,字迹模糊,若隐若现,不怀好意。另一句是:伟大的、光荣的、正确的中国共产党万岁!这两句话分别是英语课本上的两课。也就是说,整整一个学期,除了二十六个英语字母,我只教了两篇课文。尽管如此,我发现我比初二那两个班的进度还要快一点,初一和初二是同时开的英语课。这个发现使我更踏实了。 数学我也不怕,不但不怕,还喜欢。我刚毕业一年,学到的还没有忘掉,照着猫画老虎,或者照着葫芦画一个瓢。这样,第三块豆腐又吃下去了。新闻报道这门课原来是没有的,因为教育革命不断深化,要“学以致用”,所以六感学校就设了这门课。校方给我发了一本书,让我照书上讲讲,不用考试。照我看来,这门课算不上豆腐,只能算豆腐渣。 高一的化学,可真的就有点难了,学得再好,也是一个现买现卖,俗语是这样说的:要给别人一勺水,肚子里就得有一桶水。高中毕业教高中,就等于把肚子里仅有的一勺水全泼出去,很有点不妙。好在让我教的是高一的化学,虽然高一的期终考试搞的是论文《无机化学中充满了辩证唯物主义》,但平时作业总是按题做的。不像到了高二,赶上批判修正主义教育路线回潮,大部分时间都用来搞沼气池和腐殖酸铵。我星夜赶回南流家里,从我放旧课本的木箱里翻出了我的化学作业本,我看到上面的作业整整齐齐的全须全尾,我立马就感到这块最硬的豆腐顷刻变软了。要知道,整个六感学校没有一本教学参考书,做出来的习题连对错都分不出。 唱歌课就更好了!真是好啊,只要认识简谱就行,只要嗓子不哑就行,找得到新电影里的插曲就更好了。如果找不到,有《战地新歌》也可以。铺开一大张白纸,用毛笔写了歌名,抄一行简谱,再抄一行歌词,一首新歌就出现在这幅大纸上了。叠起来夹上,再找一根细长的棍子,然后踏着上课的钟声走到教室门口,我心情愉快,脚步富有弹性,钟声一停我就走进教室,我不看底下那片眼睛,不看我也知道它们是晶亮的,像鸽子扇着翅膀,又如萤火虫一闪一闪。教室的墙又白又干净,还有一点石灰的气味,秋季开学刚刚刷过。黑板就等在那里,它像座位上的女生那样眼巴巴地等着。我抖开歌纸,拿出图钉,先按左上角,再按右上角,一首新歌就出现在教室里了。然后我唱一句大家唱一句:歌如潮花如海,万紫千红迎客来,亚非拉人民心连心,友谊的花朵遍地开。一句句唱下去,“亚非拉”这样的字眼让大家觉得自己已经胸怀祖国,放眼世界,小小六感跟全地球连在了一起,“友谊的花朵”这样的词句也同样使人感动。唱歌课总是有点短,一首歌还没唱熟就下课了,只好盼着下一节唱歌课。下一节课我就不教旧歌了,因为我自己都腻了,我们唱新歌,电影《海霞》里的插曲:大海边哎——沙滩上哎——风吹大海起波浪,渔家姑娘在海边哎——织呀织渔网,织呀么织渔网。我们一口气从胸口长长地呼出,真是辽阔宽广啊!这歌一口气就把我们送到了大海边,我们是山里的孩子,从来没有见过大海,这首关于海的歌让我们激动和幻想,它顺着各自的喉咙流到每人的血液和内脏里,成为我们身体里珍贵的元素。 六块豆腐吃下去之后,我发现我还有几摞作业本。我把它们放在我屋里的床板桌上,然后我看书写信写日记,到了深夜,我就提着我的白铁桶到水井去打半桶水。星月朗朗,路上的青草湿漉漉的,我把铁皮桶沉到墨玉似的井水里,月亮碎成一片。我打上一桶水,在井边倒掉半桶,然后提半桶水回来放在房间的门角。 一个夜晚就结束了。 六感学校的人与事 学校的人和事我都淡忘了。高一的学生有很多大过我,有的女生很聪明,聪明的女生比男生多。好学生会让人精神一振。而男生多爱搭话,“师道尊严”已被批倒,谁镇不住学生他就要跟你搭话。班上有一个男生,特别爱上语文课,他总要抢在老师之前说话,他说:现在讲生字生词。过了一会儿,他宣布:现在该总结段落大意了。到最后,他催促道:现在该归纳课文的中心思想了吧。搞得人很恼火。因为你不得不在他宣布之后执行他所指示的,他很无辜,他也不笑,他甚至也交作业,也不旷课,他是很喜欢上学的,他发烧也来上学,他感到在课堂上说话是一件很过瘾的事情。我真希望他旷课,这样我的班就可以消停一点,但他偏偏每天来。上晚自习他就更爱说话了,他会坐到桌子上,肆无忌惮,目无纪律,教室里一旦有人坐到桌子上,这个教室离集市就相去不远了,女生也开始吱吱喳喳交头接耳,好像她们在卖鸡蛋或者卖米糠,正在为价钱你进我退。搞得像一条墟。 学校就换了班主任。姓刘,也教语文,我则改为教数学。班里的纪律马上奇迹般地扭转了,刘老师走进教室,他目光一扫,整个教室的空气立即凝固起来,从此以后,只要刘老师上课,全班就无人出声。别的课任老师上课的时候,下面也有说话的,为了抓到这些捣蛋精训一顿,刘老师会悄悄出现在教室的后门,他背着手站在那里。 不料捣蛋精们反侦察能力超一流,他们后脑长着眼睛,头壳顶长着天线,只要刘老师一走出办公室的门口,离教室还有十丈远,捣蛋精们的头发就开始接收信号,他们每一根头发都是天线,超敏锐。刘老师渐行渐近,他们早就做老实听课状了。我们班的课堂纪律大变。 我不解,我为什么对学生就没有震慑力呢?女生说,男生不怕女老师的。男生说,因为刘老师生得高,力气大。 孙大姑娘和孙二姑娘,她们是六感大队的一对姊妹花,也是六感学校的一对姊妹花。我到六感没多久就听说了她们。水冲队的人说,孙大姑娘刚骑车过去了呢,全六感最靓就是她们两姊妹。她们又说,孙二姑娘到北京上学了喔,北京喔。 有时叫孙大姑,或者孙大娘,娘字念平声,是年轻女子的称呼。老年妇女不像北方叫大娘,而是一概称婆。结了婚的妇女叫妇娘,年轻女孩子叫妇娘妹。事情就是这样怪诞。 或者叫孙大,孙二。孙大二十四五岁,孙二小她一两岁。据说她们长得很像,孙二更漂亮些。 我从来没有见过孙二姑娘,她是六感女子中的人尖子。一个六感土生土长的村姑到了北京会怎样呢?在北京念过书之后她又变成什么样子呢?我真想在路上遇见她。我真想有朝一日也到北京念书。当然这是一件痴心妄想的事情。如果全公社有一个名额,说不定是张大梅,如果全大队有一个名额,肯定是丁服。 我没有见过孙二,但我一到六感学校就坐到了她的椅子上。也许我原本就是补她的空缺。同事们在办公室里议论,他们说这张椅子和办公桌是很好的,是一个福位,谁坐了就能出六感,比如孙二刚刚上了北京的大学,她之前的周老师当兵去了。我暗暗希望它真的灵验。 我和孙大姑娘住隔壁。一间很小的屋子,只有巴掌大,却在中间隔了一堵墙,我和孙大一人住在半个巴掌里。她很爱笑,牙齿洁白整齐,眼睛是圆的,常有笑意。她也爱说,知道国内外大事,会唱很多歌,会说普通话,还知道体育比赛的赛制有循环赛和淘汰赛,这使我大吃一惊,因为我并不知道。孙大爱说话,据说孙二沉静;孙大肉色较黑,据说孙二白一点。孙大来听过一次我的课,她事先没有打招呼,刚上课她就来了,坐在教室的最后一排,拿着教材和小本子。我有些吃惊,但我不怕她。是数学课,讲的是圆的概念。下课之后她冲我笑,说讲得不错,若能直观一点就更好了。她是学校领导小组成员。 不知这样一个孙大姑娘会跟谁结婚,她将来怎么办呢?六感没人能配得上她。有一个老师,姓朱,眉清目秀的,但他当兵去了。学校开了个欢送会,孙大亲手给他戴上了大红花。 有一个秋天的夜晚我到孙大的房间讨水喝,她穿着一身大红的棉毛衫来开门,秋风已起,夜愈深愈清冷,不知怎么就说到了婚姻。她说没意思,结婚也没什么意思。我说干脆不结婚算了。她说要不结大家都不结才得,大家都结了,剩个把人不结一样没意思。 这样消极的话我从没听她说过。她不常住在学校,她回家住,她家就在学校的对面,步行十多分钟就到了。 离开六感后有一次我以为遇到了她,在公共汽车上,n城,八十年代中期,有七八年没见了。车上人很稀少,有一个女人坐在我对面,她非常非常像孙大姑娘,年龄身高五官肉色声音举止,我觉得她就是孙大,我紧紧盯着她,想等她跟我一对眼就冲她点头微笑,他乡遇故知。但她看了我一眼,没等我反应她就看窗外了。一九九八年我回六感,在学校里我问起孙大姑娘,他们说她到玉林去了,仍当老师。孙二姑娘大学毕业,作为工农兵学员,分到了柳州钢铁厂。六感的姊妹花,六感的人尖子,无论去了柳州还是去了玉林,都已是远走高飞。 我还记得罗昭,他的学问最大,任高二的班主任兼教语文。听说他原来在南流,犯了错误才弄到六感来。连香塘都没呆住,错误大概不小。学生们都服他,尤其是女生。他的房间在两个教室之间,总是看到有女生在他的门口晃来晃去,拿作业本,或者帮他熬中药。女生把药渣倒在门口的畚箕里,再拎着畚箕穿过整个学校去倒,学校里全是中药的气味。 我和罗昭不搭话,只有一次,他问我:大队部墙报那首《清平乐》是你写的吗?我说是。他又问:是《清平乐》吗?我说是。他笑笑,不再说下去。那次大队要出墙报,不记得是歌颂农业大丰收还是批判资本主义,丁服写了一首《菩萨蛮》,我就写了一首《清平乐》,其实是瞎掰,连韵脚都押不好,平仄就更谈不上。罗昭大概心里笑翻了。 另外还有两个公办教师。陈老师,戴一副很圆的眼镜,像旧照片中的历史人物。他用词很严谨,有一次我说我不喜欢热闹,他忍了一会儿没忍住,纠正我说,应该是不喜欢嘈杂。他觉得,热闹是褒义词,而嘈杂是贬义词。 宋老师是个老太太,特别矮,特别瘦,脸上和身上一点肉都没有,真的是一把骨头。她教小学语文,当班主任。学生对她也有些敬畏,因为她是从南流镇上来的。在六感,南流镇就是大地方,遥远、繁华,农村人难得去一次。宋老太太每周回南流一次,她从六感步行到香塘,再乘班车。她又瘦又矮又老,但她走得飞快。她飞快地走在机耕路上,背着一只布袋子,在田里干活的人看见她就说,星期六了,宋老师回南流街了。 他们三个,是全校羡慕的对象。 只有他们三个是公办教师,是吃国家的粮食的,其余人都不是。全校十几个班,小学初中高中,二十几个老师,全都是民办教师或代课教师。 民办教师一辈子的理想是转成公办教师,有公费医疗,有退休金。但编制有限,中间隔着千山万水。所以大多数人都不是,刘老师不是,孙大姑娘不是,孙二姑娘也不是。 暗旧的光泽在浮动 教过的学生我也差不多忘记了,面容模糊,名字几乎想不起来。一九九八年我回到南流,有一个傍晚我到南流郊外买牛奶,那时南流人时兴不吃成品牛奶,无论蒙牛还是伊利,在南流都一样销不出去。南流人对新鲜牛奶的理解是带着母牛体温的,冒着热气的牛奶,每天早晨和傍晚,卖牛奶的人骑着自行车走街串巷,他的后架上绑着一只封口的铁皮桶,每到一条巷子他就喊道:新鲜牛奶——就有人拿出一只大口的搪瓷口盅,卖奶的人用一只竹筒探进铁皮桶里,一筒一筒地把牛奶量出来,如同打酱油。但有少数南流人觉得此事仍不够爽,他们要亲眼看到牛奶从母牛的rx房挤出来才甘心,于是每天早晚,都有少量认真的人,专程到养有奶牛的人家等着,他们要亲眼看着牛奶从奶牛身上挤出来,再从挤奶桶里直接买到牛奶,然后才能心满意足地回家。 我从未见过挤牛奶,对带有体温的牛奶感到神秘,于是有一天傍晚我也去了。我骑车走了很远才出城,这在从前不可想象。在松木岭盖起了大酒店,就叫松木岭大酒店,在凉水井也盖起了酒店,也叫凉水井大酒店。松木岭和凉水井,都是从前附城公社的生产大队,凉水井,就是吕觉悟插队的地方。 有一处房舍,有院子,有地坪。地坪上摆着矮饭桌,夫妻二人和孩子正在吃最后两口晚饭,侧屋光线昏暗,两头牛在那里。前后进来的人参差着声音说,我要一斤,我要两斤。人站了半个地坪,夫妻二人动作迅捷,放下饭碗就去挤牛奶。大家便又围着牛说话,我也问这牛的来历,是哪里买的,花了多少钱,什么品种,难不难养。女主人忽然停下了手,她认真看了我两眼,问道:你姓什么?我不知她是什么意思,迟疑着。她又问:你是不是姓李?我说是。李飘扬是吗?我说是啊,但我不知道她是谁。她说我是你的学生,我叫梁淑英,你忘了?在六感。 我吃惊地看她,却并不觉得面熟。我问你是我的班的吗?她说是啊,我们班还有李红娟,她现在改名字了,叫李诗娟,她读了卫校,在香塘卫生院了。梁淑英,我慢慢想起了这个名字,也隐约记起了她原来的样子,扎着发辫,成绩中等。一下就过去了二十三年,她当年十五岁,现在大概是三十八岁。她说我一听到你的声音就觉得耳熟,我想肯定就是你。二十三年,她不认得我了,但认得我的声音。我的声音经过二十三年的路程来和我的学生重逢,它出现在黄昏的农舍里,在两头奶牛之间,它遇到了梁淑英。梁淑英从六感嫁到附城镇,原来的附城公社,她有了两个孩子和两头奶牛。 李红娟我也想起来了,她是我的班最聪明的女生,我让她当班长,她坐在第一排,上课的时候高昂着头。她长得像印度美女,黑肤大眼,额头饱满。 有关这个班,我一直记得宋谋生,他的父母亲很奇异,他的父亲是个木匠,母亲来自很远的地方,父亲宠着母亲,不让她出工,不让干活,做饭洗衣打柴,一概不沾,她也不出门,不见人,他就帮她倒屎倒尿。没有人知道这是为什么。听说这女人长得很漂亮,白,但没人见过。夫妻两人感情深厚,不太管谋生。 总是听到议论,连老师也忍不住在办公室慨叹,他们在小说和戏里都没有见过这样好的夫妻。但宋谋生并不出奇,他黑、瘦、寡言,而且极不合群。下课他就独自坐在教室里,从不出去疯。放学他一个人走,不紧不慢的,也不兴高采烈,也不焦虑着急。他的人就跟他的名字一样,知道艰难,却坚韧,有定力。 秋天到来的时候,寒露风起来了,秋季稻正在扬花,风一吹,将来就会有许多谷粒变瘪。学校劳动要突击给水稻喷药,我给全班布置,要每人带喷筒,学校说,若无喷筒,就要连夜赶做。用一截竹子,在竹节上钻几个孔,另外用一根棍,一头缠上破布,破布这头塞进竹筒里,拉棍子,一抽一压,活塞运动,跟打针的针筒一样,竹喷筒就做成了。但我怎么办呢?到哪里找竹子,又央求谁帮我做呢?这样的手艺活,我一点能耐都没有。到明天,全班学生都拿了工具,我没有,怎么带班呢? 天蒙蒙亮,有细碎的弹门的声音,像小动物,我开门看见宋谋生,又看到放在门口地上的竹喷筒。他像小老鼠一样小声说,竹筒是给老师的。他怎么知道我为这个东西发愁呢。他不说话,却是个小人精,心明眼亮。是你做的吗?我还没问他,他就像老鼠一样飞快跑掉了。 我把竹筒伸进我的洗脸水里,朝天上喷,又朝墙壁喷,水花在我的周围散落下来,甚是好看。小半桶水很快见底,我举着最后一筒水,朝向自己头顶的天空,水滴从天上降下来,如同突然下起了大雨。 这只竹喷筒后来到哪里去了,我似乎再没有看见过。我彻底忘记它了,现在咣当一声,我忽然想起了它的细部,是谁吹了一口气呢?重重挂满灰尘的时光被吹开,我好像正握着它,年深日久。 那上面有几道刻痕,我当时没有注意,事隔多年,我忽然明白,那是一个刀刻的图案,它不是别的,正是我的侧面像,我的微突的前额、稍塌的鼻梁和嘟起来的厚嘴唇,都能在那个图案中找到传神的对应。 这使我心里一惊。 这使我的感觉更加真切,那把消失了几十年的竹喷筒,它崭新、光滑,竹子是新鲜的,散发着竹笋一样的清香,竹皮的绿色一点都没有褪去,把手十分光滑,半点木刺都没有。我知道如何把粗糙的木头抛光,先要用粗砂纸打磨,然后再用细砂纸,最后要用一种白鳝泥磨一遍。这是吕觉悟的爸爸告诉我的。 白鳝泥为什么叫白鳝泥,肯定是这种泥跟鳝鱼一样滑腻。灰白色的,又黏又密,挑起来比一般的泥重许多,缸瓦窑用这种泥烧成缸和瓦,瓷厂则制成洁白的瓷器。 我的学生宋谋生,他没有砂纸。砂纸是一种奢侈品,在南流镇,我家里也没有,吕觉悟家才有,因为她妈妈在五金厂。宋谋生,他一定是用粗细不一的沙子先磨上几遍,他一个人走到水溪边,赤脚探到水里,木把手在嘴里衔着,或者夹在膝盖间,然后他双手捧出一捧河沙。他站在溪水里打磨木把手,头顶是满天星。干完这道工序,谋生就出发到邻队的瓦窑弄白鳝泥。白鳝泥,这是他站在溪水里突然冒出的主意,这个主意像火一样烧着了他,他兴奋地从水里蹦上来,一边赶路一边想着瓦窑边的泥塘,闪着白光的白鳝泥,像鳝鱼一样滑腻,他心花怒放,脚下生风。 瓦窑没人,夜色灰黑,地上摸到一块瓦片。他试探着,一■泥挖出来,湿漉漉滑腻腻的,又硬又重,就是它,白鳝泥!像青石那么重的白鳝泥,它的滑腻和具有硬度的弹性使他的手指兴奋起来,他全身充满了快感,一屁股坐在了烧窑用的松树枝上。晚上他回到家,后背和头发沾满了脱落的松针。 宋谋生的竹喷筒就是这样一个深潭,刻痕、溪水、沙子、白鳝泥、松树枝,都在深潭里,当它们涌出来的时候,我才意识到这一点,我一直以为,竹筒就是竹筒,现在我才明白,不知道有多少东西被我忽略了。 有关六感学校,我几乎忘记了所有人的名字,所有人的样子也都模糊了,只有宋谋生通过一根竹喷筒站到我面前,暗旧的光泽在浮动,竹筒就是宋谋生。 单车,或自行车 我记得的还有我的自行车,男式的永久牌,双杠、半边链盖,半旧。我拉着这辆车从旧医院的宿舍穿过操场,走到马路上,玉梧公路是省道,可以通往广州,路面铺着灰黑的柏油,光滑、平整、宽阔。迎风展翅,飞腿上车。过了太平间就是一个大下坡,车身轻盈地下滑,像飞一样,农机厂过了是农科所,一排带着圆形百叶窗透气孔的平房坐落在山坡上,水稻平整,铺在公路两旁,一片又一片的绿色,接天连地一直连到地区水泥厂,灰色的厂房,灰色的锅炉和烟囱,样样都是巨大的,在田野上,显得更加巨大和古怪,像灰色的怪兽,把天也弄灰了一块。但它也是有些神圣的,它不是我们南流县的水泥厂,它是地区级的,它在远处,在高处,所以它的巨大和古怪是神秘的。但它很快就过去了。之后道路空旷,无可期待,两边的马尾松围成一个隧道,幽暗、深远,不知通向何方。 它乏味地通到了十字铺,这是注定要到的一个乏味的路口,自行车右拐,就从沥青路落到砂石路,屁股颠起来,车轮下面砂石的摩擦声嘎嘎响,迎面有手扶拖拉机,突突地喷着黑烟,又有自行车摇摇晃晃地驶过来,车后架绑着超高超宽的物件,人小物件大,犹如蚂蚁拖蟑螂,一晃一晃的,眼看就要掉进田里了,但它就是不掉,非但不掉,还一直行进,就这样它摇摇欲坠地骑进了香塘墟。香塘墟,香塘公社,在墟头右拐弯,很陡的坡,像战斗机俯冲下去,惊险而刺激,精神为之一振。“过了黄洋界,险处不须看”可以置换为“过了六感河,险处不须看”,俯冲下来顺势就过了六感河,拐弯,拐弯,再拐弯,盘山而入,上坡下坡,再无砂石路,只是泥土路。山上是稀疏矮小的松树,大树到哪里去了呢?到了清水塘,有房屋和竹子,穿过去,再拐一个弯,就到了我们的水冲。木薯甘蔗,一两株棉花,覃清扬和覃达林的屋子,水井,玉昭,小路,五色花,大地坪,三公三婆,大翠二翠,就到了知青点。 梦想成为单车精 我练车练了几年,直到插队,都还没有练熟。长期以来,我做梦都想着骑上家里的自行车到大街上去,然后再到马路上去。我热衷于练车,星期日或者暑假,拉上单车,绑上扁担,在体育场的跑道上,蜻蜓、晚霞、浮动的人、尤加利树叶燃烧的气味、车轮压在沙子上、膝盖微疼、眼睛微辣,那就是我陶醉的时刻。 我总是练车。在体育场我骑得很好,上车,下车,拐弯,快骑和慢骑,甚至单手骑,我娴熟极了,我感到自己业已人车一体,业已身轻如燕。但一上街,我对车的感觉就变了,车不再是车,而是一堆死铁,它忽然变得沉重僵硬,好像一夜之间生了锈,它活动的关节到哪里去了呢?我一上车,车身就倒了,该停的时候它不停,该行的时候它又行不利索,见了人也不知道躲,见了车子倒往车轮里钻。每次都是这样,一上马路我就不会骑了,一到体育场我又会了。南流把会骑车叫做熟车,自行车犹如一只肉粽,我怎么煮都煮不熟,怎么煮都夹生,别人煮三天就煮熟了,我煮三年都没煮熟。 母亲不让我骑车,母亲说,家里没有车给你骑啊,你就走路去吧。走路的经历令我耻辱,高中两年,教育革命,总是要骑车开门办学,每一次开门办学都是我的难关,计有:农忙假去十二仓插秧、到环城大队给农民安装电灯、参观大容山水电站、参观南流县印刷厂、到松花大队小学讲革命故事、到民安公社体验生活。 班主任说:会骑车的同学请举手。一次又一次,举手的人越来越多,不熟车的人越来越稀薄,我觉得自己无端陷入了一个溶洞里,空气就快没有了,亮光越来越少。丁服、张英敏早就举手了,她们好像天生就熟车,天生就有车骑,车是她们家的一只狗,见了她们就摇头摆尾的。没过两天,卢甲兰、张飞燕也举手了,她们为人爽快,做事利索,她们会骑车是天经地义的,她们不会谁会呢!但我万万没想到,过了几天,姚红果也熟车了,她个子最小,遇事最惊慌,在班里最娇气,最受不了委屈,即使她学会了家里也不会让她骑的。但她不光举了手,还咋呼一声,她得意、兴奋,脸通红,像一块生铁,隔着两排座位烫着了我。本来有一半的人不会骑车,我觉得地上安稳,空气充足,但姚红果一熟车,我就感到地缺了一大块,空气也顿时稀薄,啊,我们的地盘已经这么小了,我的立足之地快要没有了么?从此,我就要一个人孤零零地走路吗?万舸争流,万马奔腾,大家的车从我身边嗖嗖飞过,车铃一片,他们的车骑得并不快,说笑,勾肩搭背,唱歌,人和车,混成一片浪头,在阳光下闪烁。他们太晃眼了!我宁可他们骑得快一点。但不管快慢,他们都是骑在车上的,他们是河流中上了船的人,他们踏实、安全、快捷,乘风而去,而我独自留在河中央,上不着天,下不着地。我一时觉得回家的路实在太远了,我还要走过很长的机耕路才到十二仓,从十二仓到大兴街又是那么远,然后到水浸社公园路到东门口,真是无比漫长。如果有张英敏一块走路,我们说东说西,这点路半个多小时就走到了;如果是邱丽香作伴,我就跟她说孙向明;如果是安凤美,可说的则更多,杂技、功夫、文艺、男女,但她在哪里呢,我完全记不起了,高中的劳动课,我对她毫无印象。 我一个人走着,乌云密布,所有的自行车都已走光,风已起,乌云已来到头顶,雨就要下,雨水斜着刮过来,我的身上就要淋湿了,我在教室里感到自己的身上已被大雨淋得精湿,我痛感自己不会骑车,所以才淋雨,我感到众人已经抛弃了我,我在臆想的大雨中绝望无助,我快要哭了。还有谁不会骑车呢?我要找到一个人,和我一样不会骑车的,我一定要找到她,她是我在黑暗溶洞里的空气,是雨具,如果大雨骤至,我们就像两只鸭子,在雨中一摇一摆地赶路。 赵细兰,在满眼举起的手臂中我看到了她,她也正扭头看我,我们像两个互相找到组织的地下党员,满怀惊喜,心领神会,两只巴掌在教室上空拍得山响,这声音别人都听不见,唯我二人能听见,不光能听见,还感到了空气的震动,一波一波的,微微地碰到了我们的脸。我们的眼睛还碰出了惊喜的火花,像火柴和火柴盒,一擦就擦出了火苗,金黄色的火,在我们之间盛开,一朵又一朵,像三月的木棉花,我飞一朵过去,她飞一朵过来,教室里是一种秘密的喜气洋洋。 那时候,我经常做一个在天上飞车的梦,在梦中,一辆自行车从天而降,它有时候是半旧的,男式、双杠、半边链盖、二十九寸,梦里是谁告诉我,这自行车是属于我的了,它是我的,不是借的,我推着车把拉到门口,它是如此的轻,它不像是钢铁做的,倒像是棉花做的。我扬起后腿,迎风展翅,稳稳地坐在了坐鞍上,我刚一坐稳,自行车就自己动了起来,它向上升,一下又一下,它一下离开了地面,再一下就升到了窗台高,再一下就升到了屋顶,再升,竟升到了有电线杆那么高。我又心慌又兴奋,我担心它无限制升上去,那样我就升到月亮上了,在空中我吃什么呢,而且,我要撒尿怎么办呢?我紧紧夹着自行车,就像夹着一匹马,我像电影里看到的那样,冲我的自行车说:吁——停,它真的就不再往上升了。它在电线杆那么高的空中滑行,飞越在南流镇的上空。南流街尽是平房,灰黑色的瓦,一片片的,有天井、街道和树木,西门口也有两幢楼,华侨大厦和工商联,各有三层楼,而我的自行车长着眼睛,它不冲楼房撞过去,我热爱和平,强烈谴责自杀性袭击。遇到高楼,自行车就自行升高,一升高我就看到了南流镇周围的田野和圭江河,还有马路边的尿缸和鱼塘,看到尿缸我就想起自己要尿尿,这时我就醒了。 有时候,梦中的自行车是崭新的,闪闪发光,不但发光,而且还是女式车。女式车,那是一个多么激动人心的词,全南流,我只见过两辆女式车,一辆是我们学校归侨女教师的,深红色;另一辆,也是深红色,常年放在龙桥街街头孙家的门口。孙家二姑娘孙美丽,小儿麻痹症,她一瘸一瘸地拉着车,她一骑上车,就像健康人,不但健康,还像皇后,她把头发梳得高高的,仰着头,她深红色的座驾驶过南流街,人流让开,纷纷注目。她家是怎样弄到女式自行车的呢?真是有本事,任何自行车都是要有指标的,凭证购买,女车压根就没有指标,它简直就是从天而降的,它从天而降,就在我面前。 现在,这辆女车就在我面前了,它也深红色,车杠是弯的,上车没有障碍,链盖不是半边,是整的,它不大大咧咧,有着姑娘家的矜持。它是那么矮,我一坐就坐上去了,用不着迎风展翅的虚张声势,它真的就是女车,它不喜欢女人张开腿,像狗撒尿似的才能上得了车。它体贴、温柔,且性能良好,我一坐上,它就自动上升,它一边上升一边问我:爽不爽,我说:爽! 这时我的全身比任何时候都轻,我的骨头也是轻的,好像我骑的不是一辆自行车,而是一匹神马,它可以纵横四海,日行千里,我也跟着狂起来,膨胀得不行。南流镇是装不下我了,我要到远处去,我驾着女车飞越在空中,东门口,西门口,我再也不看你们了,百货公司食品公司糖烟酒公司,我也不看你们,甚至电影院,甚至体育场和灯光球场,我也都和你们暂别,沙街和龙桥街,医院和防疫站农业局,我一一和你们告别,吕觉悟和雷红雷朵,你们不在也不要紧,将来总是要见的。我骑车在空中,头也不回地向南流县汽车站的方向飞去,马路、菜行、医药公司、体育场,一一在我身下掠过,我来到公路的上方,公路通向玉林,在夜晚,道路是一条浅灰色的河,树木在河的两岸,我沿着树梢前进,树叶哗哗碰着我的脸,使我很想打喷嚏,但我担心一打喷嚏就会掉下来,吁,停。 狗,狂犬疫苗与单车精 我成长为单车精跟一只狗有关。 一只狗,全身长着黑毛,它嘴脸平常,是一只狗崽。狗崽喜欢赵战略,它是赵战略捉来的,用来当知青点的看家狗。我们横七竖八地给它取名字,哪个名字都没有叫熟,便只叫它“狗”。 狗爱跟人出门,去挑水,或上菜地。如果我们在屋子里磨蹭,或者在灶间捣鼓,狗是很不爽的,它站在门口斜着眼睛看我们,嘴在动,如果赵战略在,他能听懂狗的话。经过他的翻译,狗是这样说的:妈的,生活真虚无。 那天收工后我去挑水,天黑了,天色跟狗的毛色混为一体,如果我知道那天我会踩着狗,我就不会去挑第二担水,挑第一担水的时候天还没黑透,是灰色的,或者叫麻黑,狗则是纯黑,我当时视力一点五,完全不至于一脚下去就踩着它。 如果我提前赶制一把头灯! 赶制一把头灯,如同橡胶林里的割胶工,把灯戴在额头上,这个创意使我兴奋,它使我在去公社卫生院的路上消磨了许多时光,我去打狂犬疫苗,一路步行,一路想着如何把手电筒绑在脑门上,如果我到海南割橡胶,这件事情就会迎刃而解,听说那里的知青要在凌晨四五点起床,所以他们的头灯是发的,如果是井下挖煤的矿工,事情也好办。要我自己动手做一把头灯,难度实在太大了,我盘算着,首先要找吕觉悟,让她在五金厂偷一点白铁皮,顺便把铁皮裁成拇指宽的条状,还要把边缘磨平,不然没等我做成头灯,铁皮就会把我的手指割断。如果吕觉悟没空,她可以弄一点砂纸给我,粗砂纸就可以了,有一把钢锉最好,钢锉快。我要先给吕觉悟写一封信,把我画好的图纸寄给她,然后我就回南流镇,直奔百货公司,去买一种小号电筒,我还要吕觉悟给我一点细铁丝,我要用家里的锥子把铁皮钻一个小孔,铁丝穿过小孔,把电筒和铁皮绑在一起,角度不限,在九十度到一百三十五度之间均可。铁皮的两端我还要再各钻一个小孔,以便我一头穿上一根毛线,两截毛线在我的后脑勺一扎,一顶头灯就成功了! 又或者,我不制作头灯,我采用更简便的方法,直接在狗身上扎上白纸花,这个念头一诞生,我眼前立即出现了这样一只狗,它浑身黑毛浓密,背上长着一朵艳丽的小白花,当然一朵还不够,要多几朵,背上和头顶都要有,这样看来,这只狗有点像老来俏,它头上戴着花,背上也戴着花,我再莽撞,也不至于一脚踩着它了。 我只需弄一点白纸,大队和学校,多的是。(做纸花我也烂熟,在小学,甚至在幼儿园就会了,长江滚滚向东方,葵花朵朵向太阳,九大,十一,五一,众多的节日,有多少纸花在我们的手上诞生。一张四方形的纸,红色,或者粉红色,像叠扇子一样,一正一反地折成条状,中间扎一根绳子或铁丝,再把两头剪成花瓣的样子,圆头,或尖头,再翻上来,把两头并拢,一朵花就成形了,这是单瓣的,如要重瓣,就要多几张纸,两三张,四五张,纸越多张,花越多瓣。)走在去往公社卫生院的路上,阵阵秋风,你来我往,秋风使我想起了菊花,白色的纸做成白菊,把花瓣剪得又细又长又卷曲,那就是龙爪菊,是菊中的仙女,戴在我们黑狗的额头上,风流倜傥,永载史册。 但我对狗的心思不是很有把握,它愿意呢,还是不愿?它是一只特立独行的狗,或者不是? 我应该跟它谈心,嘈嘈切切,大珠小珠。我将对它讲故事,董存瑞罗盛教江姐许云峰,然后,我将一边摸它的毛,一边唱歌,“夜半三更哟,盼天明,寒冬腊月哟,盼春风”,抒情,柔软,狗听得舒服。白纸花扎在狗的身上,它在黑暗中奔跑,跟脚,这几朵白花就在黑天里飞动,诗意是次要的,好看更是其次,重要的是,我就不会踩着它,它也不会一着急就咬我一口了。 我费尽心机要做的,就是不让自家狗咬自己的脚。 但它已经咬了我。那天天阴,黑得早,我去挑水,狗跟脚,它在我的脚前脚后蹦来蹦去,欢势得就像那首著名的西藏歌曲《逛新城》,女:阿爸哟,男:哎,女:快点走,男:哦,女:看看拉萨新面貌。男女对唱,短促、快捷。我听见我的脚和狗几乎也有一组对唱,狗:脚丫哟,脚:哎,狗:快点走,脚:哦,狗:快快回家煮红薯。这组对唱我听不见,但估计我的脚能听见。当狗不发出声音的时候,它纯黑的身体就和夜色浑在一起,我挑水走过玉昭的家门口,然后上一个斜坡,我一使劲,狗“昂”的一声,我不明白它什么意思,它又“昂”了第二声,小腿一阵发麻,我才意识到,我踩了它一脚,它咬了我一口。 狂犬病,我三岁就知道这件事情的严重性,防疫站的宣传画挂在绳子上,一排,在办公室门口的厅里,天井灌进风,吹得宣传画飘飘摇摇,画上的人本来已够愁惨,风一吹,更是悲惨万分。第一幅画的是一个人被一只大狗猛追,第二幅是被狗咬了不打狂犬疫苗,他扛着一把锄头,冲背着药箱的人摆手;第三幅是一个人被关在一间小屋子里,狂犬病发作了,怕风怕水,他身体的旁边画着几道颤抖的线表示怕得发抖,亲人从窗口探进头,端给他一只碗;第四幅是人死了,亲人伤心,掩面痛哭;第五幅,穿着白大褂的人正面对着你,手上举着一只注射器,一行字写道:被狗咬了要及时注射狂犬疫苗。 对此我记忆深刻。 如果不是狗咬了我,我可能至今都学不会自行车。为此我觉得我是一个幸运的人。 现在的狂犬疫苗是打五针,当年却是打十针,而且不是打在手臂上,而是打在肚脐眼的周围。不知是哪个捣蛋鬼发明的,听起来真像是恶作剧。我躺在卫生院的注射床上,撩起衣服,肚子上一片冰凉,护士往肚脐周围擦酒精,这情景真是恐怖,我躺在床上,脑子里满是瘦人的担心,我肚子上没有脂肪,隔着一层皮就是肠子,她一针戳下去,捅破了肠子怎么办? 我打了第一针步行回队,来时的所有狂想都已消退,有关自制头灯,以及在狗背上扎上白纸花,俱往矣。道路变得既无聊又漫长,从香塘卫生院到六感的水冲,简直就像二万五千里长征,六感河相当于大渡河,河上的桥相当于铁索桥,当然不是铁索的,而是水泥的,路上的几重山相当于岷山,“更喜岷山千里雪”,雪肯定没有,但总有一天会碰到下雨,草地没有,若下了雨,水清塘那一带全是烂泥,可视作沼泽地。这样一想,我就要背诵语录来给自己打气,但无论如何,我一点劲都提不起来了。 我心心念念,想的就是剩下的九针,无论如何都要骑车来。 高红燕借给我她的自行车,她的车比我家的车还要高,她全家都是高个子,无一辆矮车。她的车虽然高,且是男车,却不男性化,车的横杆和斜杠都缠上了红白相间的扁尼龙绳,这种尼龙绳在南流街的百货公司有卖,全镇珍惜自行车的人都买来缠车杠。红白相间的绳带缠上去,车杠远看就像粉红的,是一个姑娘穿上了新衣服。 我从来没有练过这么高的车,我要跳很多跳才能骑上去,跳上车的姿势很不雅,有时像狗撒尿,有时像猴子,弓着背,缩着颈,我练过的迎风展翅都没有用了,这里不是县体育场,路这样小,又高低不平,路面遍布石头、烂泥、草丛、牛屎,我要在车子没有碰到障碍之前跳上去,否则车身一歪,我就连人带车倒在禾田里了。我的注意点不再是自己的姿势,而是路面的石头或烂泥,我手把车头,对准前面的空隙,左脚踩着车蹬,右脚缩着挤过横杆。 在往返水冲村和卫生院的路上,我摔过很多次,把高红燕的单车摔得鼻青脸肿,没有缠上尼龙绳带的地方有好几处摔脱了漆,但高红燕说,不怕,脱了漆照样骑,永久牌的,摔不坏。我的膝盖和臂肘擦破了皮,但我的车技进展神速,我感到车不那么高了,也不那么重,越来越轻,我再也不怕路面的石头,我会以光滑的s形绕开它们,心气足的时候我就烧包,迎着石头冲过去,劈荆斩棘,内心夸张得不行。在水冲村到卫生院的路上,有这样一个奇观:一辆车,像一只蚂蚱在跳荡,它东歪西倒,行行停停,过了几天,这只蚂蚱却变成了一只燕子,它飞了起来,轻盈、流利,贴着地面,一一掠过烂泥、石头、牛屎、草丛,以一个迎风展翅的姿势,停留在女知青的身上。 我感到这条充满障碍的乡道变成了另一个体育场,它赋予我下坡时的飞翔感,我从一个坡冲下来,顺着惯性冲到下一个坡的半腰上,猛蹬几下又到了坡顶,之后又是一阵俯冲。十几天下来,我感到自己业已成精,一个单车精,人车一体,再糟的天气,再烂的路,也是“五岭逶迤腾细浪,乌蒙磅礴走泥丸”。水冲村到卫生院的路也变得短了,如同在南流街,从东门口到西门口。而黄昏的云挂在岭上,比体育场的晚霞更为奇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