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送》 代序:你来看此花时 1 整理卧房抽屉的时候,突然发现最里头的角落里有个东西,摸出来一看,是个红色的盒子。 这一只抽屉,塞满了细软的内衣、手绢、丝袜,在看不见的地方却躲着一个盒子,显然是有心的密藏,当然是自己放的,但是,藏着什么呢? 打开盒盖,里头裹着一方黑色缎巾,缎巾密密包着的,是两条黄金项链,放在手心里沉沉的;一个黄金戒指、一对黄金耳环,一只黄金打出的雕花胸针。黄澄澄的亮彩,落在黑色缎面上,像秋天的一撮桂花。 我记得了。 她是个一辈子爱美、爱首饰的女人。那一天晚上,父亲在医院里,她把我叫到卧房里,拿出这一个盒子,把首饰一件一件小心地放进去,说:“给你。” 我笑着推开她的手:“妈,你知道我不戴首饰的。你留着用。” 她停下来,看着我,一时安静下来。 我倒是看了看她和父亲的大床,空着──父亲不知还回不回得来。床头墙上挂着从老家给他们带来的湘绣。四幅并排,春兰、夏荷、秋菊、冬梅,淡淡的绯红黛青压在月白色的丝绸上,俯视着一张铺着凉席的双人床。天花板垂下来的电扇微微吹着,发出清风的声音。这房间,仍旧一派岁月绵长、人间静好的气氛。 她幽幽地说话了:“女儿,与其到时候不知道东西会流落到哪里,不如现在清清醒醒地交给你吧。” 她把盒子放在我手心,然后用两只手,一上一下含着我的手,眼睛却望向灰淡的窗外,不再说话。 把盒子重新盖上,放回抽屉里层,我匆匆走到客厅,拿起电话,拨她的号码;接通了,铃声响起,我持着听筒走到面海的阳台,夕阳正在下沉,海水如万片碎金动荡闪烁。直直看出去,越过海洋越过山屿越过云层,一重一重飞越的话,应该是澳门,是越南,是缅甸,再超越就是印度,就是非洲了。台湾在日出的那头,其实是我站在阳台怎么都看不见的另一边。我握紧听筒,对着金色的渺茫,仿佛隔海呼喊:“是我,小晶,你的女儿──你记得吗?” 2 我喜欢走路。读书写作累了,就出门走路。有时候,约个可爱的人,两个人一起走,但是两个人一起走时,一半的心在那人身上,只有一半的心,在看风景。 要真正地注视,必须一个人走路。一个人走路,才是你和风景之间的单独私会。 我看见早晨浅浅的阳光里,一个老婆婆弓着腰走下石阶,上百层的宽阔石阶气派万千,像山一样高,她的身影柔弱如稻草。 我看见一只花猫斜躺在一截颓唐废弃的断墙下,牵牛花开出一片浓青艳紫缤纷,花猫无所谓地伸了伸懒腰。 夜色朦胧里,我看见路灯,把人行道上变电箱的影子胡乱射在一面工地白墙上,跟路树婆娑的枝影虚实交错掩映,看起来就像罗密欧对着朱丽叶低唱情歌的那个阳台。 我看见诗人周梦蝶的脸,在我挥手送他的时候,刚好嵌在一扇开动的公交车的小窗格里,好像一整辆车,无比隆重地,在为他作相框。 我看见停在凤凰树枝上的蓝鹊,它身体的重量压低了缀满凤凰花的枝丫。我看见一只鞋般大小的渔船,不声不响出现在我左边的窗户。 我是个摄影的幼儿园大班生,不懂得理论也没学过操作,但是跟风景约会的时间长了,行云流水间,万物映在眼底,突然悟到:真正能看懂这世界的,难道竟是那机器,不是你自己的眼睛、自己的心? “你未看此花时,此花与汝同归于寂;你来看此花时,则此花颜色一时明白起来,便知此花不在你的心外。” 这世间的风景于我的心如此“明白”,何尝在我“心外”?相机,原来不那么重要,它不过是我心的批注,眼的旁白。于是把相机放进走路的背包里,随时取出,作“看此花时”的心笔记。 每一个被我“看见”的瞬间刹那,都被我采下,而采下的每一个当时,我都感受到一种“美”的逼迫,因为每一个当时,都稍纵即逝;稍纵,即逝。 3 在中国台湾、香港,新、马和美国,流传最广的,是《目送》。很多人说,邮箱里起码收到十次以上不同的朋友转来这篇文章。在大陆,点击率和流传率最高的,却是另一篇,叫做《(不)相信》。 是不是因为,对于台湾和海外的人,“相信”或“不相信”已经不是切肤的问题,反倒个人生命中最私密、最深埋、最不可言喻的“伤逝”和“舍”,才是刻骨铭心的痛?是不是因为,在大陆的集体心灵旅程里,一路走来,人们现在面对的最大关卡,是“相信”与“不相信”之间的困惑、犹豫,和艰难的重新寻找? 很难说。每个人,来到“花”前,都看见不一样的东西,都得到不一样的“明白”。 对于行路的我而言,曾经相信,曾经不相信,今日此刻也仍旧在寻找相信。但是面对时间,你会发现,相信或不相信都不算什么了。因此,整本书,也就是对时间的无言,对生命的目送。 目送 华安上小学第一天,我和他手牵着手,穿过好几条街,到维多利亚小学。九月初,家家户户院子里的苹果和梨树都缀满了拳头大小的果子,枝丫因为负重而沉沉下垂,越出了树篱,钩到过路行人的头发。 很多很多的孩子,在操场上等候上课的第一声铃响。小小的手,圈在爸爸的、妈妈的手心里,怯怯的眼神,打量着周遭。他们是幼儿园的毕业生,但是他们还不知道一个定律:一件事情的毕业,永远是另一件事情的开启。 铃声一响,顿时人影错杂,奔往不同方向,但是在那么多穿梭纷乱的人群里,我无比清楚地看着自己孩子的背影──就好像在一百个婴儿同时哭声大作时,你仍旧能够准确听出自己那一个的位置。华安背着一个五颜六色的书包往前走,但是他不断地回头;好像穿越一条无边无际的时空长河,他的视线和我凝望的眼光隔空交会。 我看着他瘦小的背影消失在门里。 十六岁,他到美国做交换生一年。我送他到机场。告别时,照例拥抱,我的头只能贴到他的胸口,好像抱住了长颈鹿的脚。他很明显地在勉强忍受母亲的深情。 他在长长的行列里,等候护照检验;我就站在外面,用眼睛跟着他的背影一寸一寸往前挪。终于轮到他,在海关窗口停留片刻,然后拿回护照,闪入一扇门,倏忽不见。 我一直在等候,等候他消失前的回头一瞥。但是他没有,一次都没有。 现在他二十一岁,上的大学,正好是我教课的大学。但即使是同路,他也不愿搭我的车。即使同车,他戴上耳机──只有一个人能听的音乐,是一扇紧闭的门。有时他在对街等候公交车,我从高楼的窗口往下看:一个高高瘦瘦的青年,眼睛望向灰色的海;我只能想象,他的内在世界和我的一样波涛深邃,但是,我进不去。一会儿公交车来了,挡住了他的身影。车子开走,一条空荡荡的街,只立着一只邮筒。 我慢慢地、慢慢地了解到,所谓父女母子一场,只不过意味着,你和他的缘分就是今生今世不断地在目送他的背影渐行渐远。你站立在小路的这一端,看着他逐渐消失在小路转弯的地方,而且,他用背影默默告诉你:不必追。 我慢慢地、慢慢地意识到,我的落寞,仿佛和另一个背影有关。 博士学位读完之后,我回台湾教书。到大学报到第一天,父亲用他那辆运送饲料的廉价小货车长途送我。到了我才发觉,他没开到大学正门口,而是停在侧门的窄巷边。卸下行李之后,他爬回车内,准备回去,明明启动了引擎,却又摇下车窗,头伸出来说:“女儿,爸爸觉得很对不起你,这种车子实在不是送大学教授的车子。” 我看着他的小货车小心地倒车,然后“噗噗”驶出巷口,留下一团黑烟。直到车子转弯看不见了,我还站在那里,一口皮箱旁。 每个礼拜到医院去看他,是十几年后的时光了。推着他的轮椅散步,他的头低垂到胸口。有一次,发现排泄物淋满了他的裤腿,我蹲下来用自己的手帕帮他擦拭,裙子也沾上了粪便,但是我必须就这样赶回台北上班。护士接过他的轮椅,我拎起皮包,看着轮椅的背影,在自动玻璃门前稍停,然后没入门后。 我总是在暮色沉沉中奔向机场。 火葬场的炉门前,棺木是一只巨大而沉重的抽屉,缓缓往前滑行。没有想到可以站得那么近,距离炉门也不过五米。雨丝被风吹斜,飘进长廊内。我掠开雨湿了前额的头发,深深、深深地凝望,希望记得这最后一次的目送。 我慢慢地、慢慢地了解到,所谓父女母子一场,只不过意味着,你和他的缘分就是今生今世不断地在目送他的背影渐行渐远。你站立在小路的这一端,看着他逐渐消失在小路转弯的地方,而且,他用背影默默告诉你:不必追。 雨儿 我每天打一通电话,不管在世界上哪个角落。电话接通,第一句话一定是,“我──是你的女儿。”如果是越洋长途,讲完我就等,等那六个字穿越渺渺大气层进入她的耳朵,那需要一点时间。然后她说,“雨儿?我只有一个雨儿。” “对,那就是我。” “喔,雨儿你在哪里?” “我在香港。” “你怎么都不来看我,你什么时候来看我?” “我昨天才去看你,今早刚离开你。” “真的?我不记得啊。那你什么时候来看我?” “再过一个礼拜。” “你是哪一位?” “我是你的女儿。” “雨儿?我只有一个雨儿啊。你现在在哪里?” “我在香港。” “你怎么都不来看我,你什么时候来看我?”…… 到潮州看她时,习惯独睡的我就陪她睡。像带孩子一样把被子裹好她的身体,放周璇的《天涯歌女》,把灯关掉,只留下洗手间的小灯,然后在她身边躺下。等她睡着,我再起来工作。 天微微亮,她轻轻走到我身边,没声没息地坐下来。年老的女人都会这样吗?身子愈来愈瘦,脚步愈来愈轻,声音愈来愈弱,神情愈来愈退缩,也就是说,人逐渐逐渐退为影子。年老的女人,都会这样吗? 我一边写,一边说:“干嘛那么早起?给你弄杯热牛奶好吗?” 她不说话,无声地觑了我好一阵子,然后轻轻说:“你好像我的雨儿。” 我抬起头,摸摸她灰白色稀疏的头发,说:“妈,千真万确,我就是你的女儿。” 她极惊奇地看着我,大大地惊讶,大大地开心:“就是说嘛,我看了你半天,觉得好像,没想到真的是你。说起来古怪,昨天晚上有个人躺在我床上,态度很友善,她也说她是我的雨儿,实在太奇怪了。” “昨晚那个人就是我啊。”我把冰牛奶倒进玻璃杯中,然后把杯子放进微波炉。远处隐隐传来公鸡的啼声。 “那你又是从哪里来的呢?”她一脸困惑。 “我从台北来看你。” “你怎么会从台北来呢?”她努力地想把事情弄清楚,接过热牛奶,继续探询,“如果你是我的雨儿,你怎么会不在我身边呢?你是不是我养大的?是什么人把你养大的呢?” 我坐下来,把她瘦弱的手捧在我掌心里,看着她。她的眼睛还是很亮,那样亮,在浅浅的晨光中,我竟分不清那究竟是她年轻时的锋芒余光,还是一层盈盈的泪光。于是我从头说起:“你有五个儿女,一个留在大陆,四个在台湾长大。你不但亲自把每一个都养大,而且四个里头三个是博士,没博士的那个很会赚钱。他们全是你一手栽培的。” 眼里满是惊奇,她说:“这么好?那……你是做什么工作的?今年几岁?结婚了没有?” 我们从盘古开天谈起,谈着谈着,天,一点一点亮起,阳光就从大武山那边照了进来。 有时候,我让女佣带着她到阳明山来找我。我就把时间整个调慢,带她“台北一日游”。第一站,洗温泉。泡在热气缭绕的汤里,她好奇地瞪着满堂裸身的女人目不转睛,然后开始品头论足。我快动作抓住她的手,才能阻止她伸手去指着一个女人,大声笑着说:“哈,不好意思啊,那个雨人好──肥喔。” 第二站,搭公交车,红五号,从白云山庄上车。一路上樱花照眼,她静静看着窗外流荡过去的风景,窗玻璃映出她自己的颜容,和窗外的粉色樱花明灭掩映;她的眼神迷离,时空飘忽。 到了士林站。我说:“妈,这是你生平第一次搭捷运,坐在这里,给你拍一张照片。” 她娴静地坐下,两手放在膝上。刚好后面有一丛浓绿的树,旁边坐着一个孤单的老人。 “你的雨儿要看见你笑,妈妈。” 她看着我,微笑了。我这才注意到,她穿着黑衣白领,像一个中学的女生。 山路 五万人涌进了台中的露天剧场;有风,天上的云在游走,使得月光忽隐忽现,你注意到,当晚的月亮,不特别明亮,不特别油黄,也不特别圆满,像一个用手掰开的大半边葡萄柚,随意被搁在一张桌子上,仿佛寻常家用品的一部分。一走进剧场,却突然扑面而来密密麻麻一片人海,令人屏息震撼:五万人同时坐下,即使无声也是一个隆重的宣示。 歌声像一条柔软丝带,伸进黑洞里一点一点诱出深藏的记忆;群众跟着音乐打拍,和着歌曲哼唱,哼唱时陶醉,鼓掌时动容,但没有尖叫跳跃,也没有激情推挤,这,是四五十岁的一代人。 老朋友蔡琴出场时,掌声雷动,我坐在第二排正中,安静地注视她,想看看──又是好久不见,她瘦了还是胖了?第一排两个讨厌的人头挡住了视线,我稍稍挪动椅子,插在这两个人头的中间,才能把她看个清楚。今晚蔡琴一袭青衣,衣袂在风里翩翩蝶动,显得飘逸有致。 媒体涌向舞台前,镁光灯烁烁闪个不停。她笑说,媒体不是为了她的“歌”而来的,是为了另一件“事”。然后音乐静下,她开口清唱:“是谁在敲打我窗/是谁在撩动琴弦──”。蔡琴的声音,有大河的深沉,黄昏的惆怅,又有宿醉难醒的缠绵。她低低地唱着,余音缭绕然后戛然而止时,人们报以狂热的掌声。她说,你们知道的是我的歌,你们不知道的是我的人生,而我的人生对你们并不重要。 在海浪一样的掌声中,我没有鼓掌,我仍旧深深地注视她。她说的“事”,是五十九岁的导演杨德昌的死。她说的“人生”,是她自己的人生;但是人生,除了自己,谁可能知道?一个曾经爱得不能自拔的人死了,蔡琴,你的哪一首歌,是在追悼;哪一首歌,是在告别;哪一首歌,是在重新许诺;哪一首歌,是在为自己做永恒的准备? 挡了我视线的两个人头,一个是胡志强的。一年前中风,他走路时有些微跛,使得他的背影看起来特别憨厚。他的身边紧挨着自己大难不死的妻,少了一条手臂。胡志强拾起妻的一只纤弱的手,迎以自己一只粗壮的手,两人的手掌合起来鼓掌,是患难情深,更是岁月沧桑。 另一个头,是马英九的。能说他在跟五万个人一起欣赏民歌吗?还是说,他的坐着,其实是奔波,他的热闹,其实是孤独,他,和他的政治对手们,所开的车,没有“r”挡,更缺空挡。 我们这一代人,错错落落走在历史的山路上,前后拉得很长。同龄人推推挤挤走在一块,或相濡以沫,或怒目相视。年长一点的默默走在前头,或迟疑徘徊,或漠然而果决。前后虽隔数里,声气婉转相通,我们是同一条路上的同代人。 蔡琴开始唱《恰似你的温柔》,歌声低回流荡,人们开始和声而唱: 某年某月的某一天就像一张破碎的脸 难以开口道再见就让一切走远 这不是件容易的事我们却都没有哭泣 让它淡淡的来让它好好的去 我压低帽檐,眼泪,实在忍不住了。今天是七月七号的晚上,前行者沈君山三度中风陷入昏迷的第二晚。这里有五万人幸福地欢唱,掌声、笑声、歌声,混杂着城市的灯火腾跃,照亮了粉红色的天空。此刻,一辈子被称为“才子”的沈君山,一个人在加护病房里,一个人。 才子当然心里冰雪般的透彻:有些事,只能一个人做。有些关,只能一个人过。有些路啊,只能一个人走。 胭脂 每次到屏东去看妈妈,还没到时先给她电话:“你知道我是谁吗?” 她愉快的声音传来:“我不知道你是什么人,可是我知道你是我喜欢的人。” “猜对了,”我说,“我是你的女儿,我是小晶。” “小晶啊,”她说,带着很浓的浙江乡音,“你在哪里?” 带她去“邓师傅”做脚底按摩,带她去美容院洗头,带她到菜市场买菜,带她到田野上去看鹭鸶,带她到药房去买老人营养品,带她去买棉质内衣,宽大但是肩带又不会滑下来的那一种,带她去买鞋子买乳液买最大号的指甲刀。我牵着她的手在马路上并肩共行的景象,在这黄狗当街懒睡的安静小镇上就成为人们记得的本村风景。不认识的人,看到我们又经过他的店铺,一边切槟榔一边用眼睛目送我们走过,有时候说一句,轻得几乎听不见:“伊查某仔转来喽!” 见时容易别时难,离开她,是个复杂的工程。离开前二十四小时,就得先启动心理辅导。我轻快地说:“妈,明天就要走啦。” 她也许正用空蒙蒙的眼睛看着窗外的天,这时马上把脸转过来,慌张地看着我,“要走了?怎么要走呢?” 我保持声音的愉悦,“要上班,不然老板不要我啦。” 她垂下眼睛,是那种被打败的神情,两手交握,放在膝上,像个听话的小学生。跟“上班”,是不能对抗的,她也知道。她低声自言自语:“喔,要上班。” “来,”我拉起她的手,“坐下,我帮你擦指甲油。” 买了很多不同颜色的指甲油,专门用来跟她消磨卧房里的时光。她坐在床沿,顺从地伸出手来,我开始给她的指甲上色,一片一片慢慢上,每一片指甲上两层。她手背上的皮,抓起来一大把,是一层极薄的人皮,满是皱纹,像蛇蜕掉弃置的干皮。我把新西兰带回来的绵羊油倒在手心上,轻轻揉搓这双曾经劳碌不堪、青筋暴露而今灯尽油枯的手。 涂完手指甲,开始涂脚指甲。脚指甲有点灰指甲症状,硬厚得像岩石。把她的脚放进热水盆里──她缩起脚,说:“烫。”我说:“一点也不,慢慢来。”浸泡五分钟后,脚指甲稍微松软了,再涂色。选了艳丽的桃红,小心翼翼地点在她石灰般的脚指甲上。效果,看起来确实有点恐怖,像给僵尸的脸颊上了腮红。 我认真而细致地“摆布”她,她静静地任我“摆布”。我们没法交谈,但是,我已经认识到,谁说交谈是唯一的相处方式呢?还有什么,比这胭脂阵的“摆布”更适合母女来玩?只要我在,她脸上就有一种安心的平静。更何况,胭脂阵是有配乐的。我放上周璇的老歌,我们从《夜上海》一直听到《凤凰于飞》、《星心相印》和《永远的微笑》。 涂完她所有的手指甲和脚指甲,轮到我自己。黄昏了,淡淡的阳光把窗帘的轮廓投射在地板上。“你看,”我拿出十种颜色,每一只指甲涂一个不同的颜色,从绯红到紫黑。她不说话,就坐在那床沿,看着我涂自己的指甲,从一个指头到另一个指头。 每次从屏东回到台北,朋友总是惊讶:“嗄?你涂指甲油?” 指甲油玩完了,空气里全是指甲油的气味。我说:“明天,明天我要走了。要上班。” 她有点茫然,“要走了?怎么要走了?那──我怎么办?我也要走啊。” 把她拉到梳妆镜前,拿出口红,“你跟哥哥住啊,你走了他要伤心的。来,我帮你化妆。”她一瞬间就忘了我要走的事,对着镜子做出矜持的姿态:“我啊,老太婆了,化什么妆哩。” 可是她开始看着镜中的自己,拿起梳子,梳自己的头发。 她曾经是个多么耽溺于美的女人啊。六十五岁的时候,突然去纹了眉和眼线,七十岁的时候,还问我她该不该去隆鼻。多少次,她和我一起站在梳妆镜前,她说:“女儿,你要化妆。女人,就是要漂亮。” 现在,她的手臂布满了黑斑,黑斑在干枯的衰老的皮肤上,像褪下的蛇皮。 我帮她擦了口红,说:“来,抿一抿。”她抿了抿唇。 我帮她上了腮红。 在她纹过的眉上,又画上一道弯弯淡眉。 “你看,”我搂着她,面对着大镜,“冬英多漂亮啊。” 她惊讶,“咦,你怎么知道我的名字?” “我是你的女儿嘛。”我环抱着她瘦弱的肩膀,对着镜子里的人,说,“妈,你看你多漂亮。我明天要走喔,要上班,不能不去的,但马上会回来看你。” 散步 回屏东看母亲之前,家萱过边境来访。细致的她照例带了礼物。一个盒子上写着“极品燕窝”,我打开看一下,黑溜溜的一片,看不懂。只认得盛在瓷碗里头加了冰糖的白糊糊又香又甜的燕窝;这黑溜溜的原始燕窝──是液体加了羽毛、树枝吗?还真不认识。不过,家萱当然是送给母亲吃的,我不需操心。 她又拿出一个圆筒,像是藏画的。一卷纸拿出来,然后一张一张摊开,她说:“我印得多了,想想也许你妈可以用。” 海报大小的白纸,印着体积很大、油墨很浓的毛笔字,每一张都是两三行,内容大同小异: 最亲爱的妈妈: 我们深爱您。 您的房子、看护、医药费,我们全都付了。 我们承诺,一定竭尽所能照料您。 请您放心。 您的孩子:家萱 家齐 家仁 最亲爱的妈妈: 我们都是您含辛茹苦培养大的。 我们感念您。 我们承诺:您所有的需要,都由我们承担。 请您放心。相信我们对您的深爱。 您的孩子:家萱 家齐 家仁 我看着家萱,忍不住笑。上一回,我们在交换“妈妈笔记”时,她说到八十岁的母亲在赡养院里如何如何地焦虑自己没钱,怀疑自己被儿女遗弃,而且一转身就忘记儿女刚刚来探视过而老是抱怨孩子们不记得她。我拿出自己“制造”的各种银行证明、抚养保证书,每一个证明都有拳头大的字,红糊糊、威风凛凛的印章,每一张都有一时的“安心”作用。没想到家萱进步神速,已经有了独家的“大字报”! “是啊,”她笑着说,“我用海报把她房间的墙壁贴得满满的。她在房间里走来走去,可以一张一张读,每一张我们姐弟都给签了名。” “有效吗?”我问。 她点头,“还真有效,她读了就安心。” “你拿回屏东,贴在你妈房里吧。” 她的笑容,怎么看都是苦的。我也发现,她的白发不知何时也多了。 我把大字报一张一张拾起,一张一张叠好,卷起,然后小心地塞回圆筒。摇摇头,“妈妈又过了那个阶段了。她已经忘了字了。我写的银行证明,现在她也看不懂了。” 回到屏东,春节的爆竹在冷过头的冬天,有一下没一下的,凉凉的,仿佛浸在水缸里的酸菜。陪母亲卧床,她却终夜不眠。窗帘拉上,灭了大灯,她的两眼晶亮,瞪着空蒙蒙的黑夜,好像瞪着一个黑色的可以触摸的实体。她伸出手,在空中捏取我看不见的东西。她呼唤我的小名,要我快起床去赶校车,不要迟到了,便当已经准备好。她说隔壁的张某某不是个东西,欠了钱怎么也不还。她问,怎么你爸爸还没回家,不是说理了发就马上回来吗? 我到厨房拿热牛奶给她喝。她不喝。我抚摸她的手,拍她的肩膀,像哄一个婴儿,但是她安静了一会儿又开始躁动。我不断地把她冰冷的手臂放回被窝里,她又固执地将我推开。我把大灯打开,她的幻觉消失,灯一灭,她又回到四十年前既近又远、且真且假的彷徨迷乱世界。 大年初三,二○○八年的深夜,若是从外宇宙看过来,这间房里的灯亮了又暗,暗了又亮,一整夜。清晨四时,我下了床,光脚踩在冰冷的地板上,说:“妈,既然这样,我们干脆出去散步吧。”帮她穿上最暖的衣服,围上围巾,然后牵着她的手,出了门。 冬夜的街,很黑,犬吠声自远处幽幽传来,听起来像低声呜咽,在解释一个说不清的痛处。 路底有一家灯火通明的永和豆浆店,我对她说:“走吧,我带你去吃你家乡浙江淳安的豆浆。”她从梦魇中醒来,乖顺地点头,任我牵着她的手,慢慢走。空荡荡的街,只有我,和那生了我的女人。 路的地面上,有一条很长很长的白线,细看之下,发现是鸟屎。一抬头,看见电线上黑溜溜的一长条,全停满了燕子,成千上万只,悄悄地,凝结在茫茫的夜空里。 为谁 我不懂得做菜,而且我把我之不懂得做菜归罪于我的出身──我是一个外省女孩;在台湾,“外省”其实就是“难民”的意思。外省难民家庭,在流离中失去了一切附着于土地的东西,包括农地、房舍、宗祠、庙宇,还有附着于土地的乡亲和对于生存其实很重要的社会网络。 因为失去了这一切,所以难民家庭那做父母的,就把所有的希望,孤注一掷地投在下一代的教育上头。他们仿佛发现了,只有教育,是一条垂到井底的绳,下面的人可以攀着绳子爬出井来。 所以我这个难民的女儿,从小就不被要求做家事。吃完晚饭,筷子一丢,只要赶快潜回书桌,正襟危坐,摆出读书的姿态,妈妈就去洗碗了,爸爸就把留声机转小声了。背《古文观止》很重要,油米柴盐的事,母亲一肩挑。 自己做了母亲,我却马上变成一个很能干的人。厨房特别大,所以是个多功能厅。孩子五颜六色的画,贴满整面墙,因此厨房也是画廊。餐桌可以围坐八个人,是每天晚上的沙龙。另外的空间里,我放上一张红色的小矮桌,配四只红色的矮椅子,任谁踏进来都会觉得,咦,这不是白雪公主和七个小矮人的客厅吗? 当我打鸡蛋、拌面粉奶油加砂糖发粉做蛋糕时,安德烈和菲利普就坐在那矮椅子上,围着矮桌上一团新鲜可爱的湿面团,他们要把面团捏成猪牛羊马各种动物。蛋糕糊倒进模型,模型进入烤箱,拌面盆里留着一圈甜软黏腻的面糊,孩子们就抢着用小小的手指去挖,把巧克力糊绕满了手指,放进嘴里津津地吸,脸上也一片花糊。 我变得很会“有效率”做菜。食谱的书,放在爬着常青藤的窗台上,长长一排。胡萝卜蛋糕的那一页,都快磨破了;奶酪通心粉、意大利千层面那几页,用得掉了下来。我可以在十分钟内,给四个孩子──那是两个儿子加上他们不可分离的死党──端上颜色漂亮而且维他命abcde加淀粉质全部到位的食物。然后把孩子塞进车里,一个送去踢足球,一个带去上游泳课。中间折到图书馆借一袋儿童绘本,冲到药房买一只幼儿温度计,到水店买三大箱果汁,到邮局去取孩子的生日礼物包裹同时寄出邀请卡……然后匆匆赶回足球场接老大,回游泳池接老二,回家,再做晚餐。 母亲,原来是个最高档的全职、全方位ceo,只是没人给薪水而已。 然后突然想到,啊,油米柴盐一肩挑的母亲,在她成为母亲之前,也是个躲在书房里的小姐。 孩子大了,我发现独自生活的自己又回头变成一个不会烧饭做菜的人,而长大了的孩子们却成了美食家。菲利普十六岁就自己报名去上烹饪课,跟着大肚子、带着白色高筒帽的师傅学做意大利菜。十七岁,就到三星米其林法国餐厅的厨房里去打工实习,从削马铃薯皮开始,跟着马赛来的大厨学做每一种蘸酱。安德烈买各国食谱的书,土耳其、非洲菜、中国菜,都是实验项目。做菜时,用一只马表计分。什么菜配什么酒,什么酒吃什么肉,什么肉配什么香料,对两兄弟而言,是正正经经的天下一等大事。 我呢,有什么就吃什么。不吃也可以。一个鸡蛋多少钱,我说不上来,冰箱,多半是空的。有一次,为安德烈下面──是泡面,加上一点青菜叶子。 汤面端上桌时,安德烈,吃了两口,突然说:“青菜哪里来的呀?” 我没说话,他直追,“是上星期你买的色拉对不对?” 我点点头。是的。 他放下筷子,一副哭笑不得的神情,说:“那已经不新鲜了呀,妈妈你为什么还用呢?又是你们这一代人的──习惯,对吧?” 他不吃了。 过了几天,安德烈突然说:“我们一起去买菜好吗?” 母子二人到城里头国际食品最多的超市去买菜。安德烈很仔细地来来回回挑选东西,整整三个小时。回到家中,天都黑了。他要我这做妈的站在旁边看着,“不准走开喔。” 他把顶级的澳洲牛排肉展开,放在一旁。然后把各种香料罐,一样一样从架上拿下来,一字排开。转了按钮,烤箱下层开始热,把盘子放进去,保持温度。他把马铃薯洗干净,开始煮水,准备做新鲜的马铃薯泥。看得出,他心中有大布局,以一定的时间顺序在走好几个平行的程序,像一个乐团指挥,眼观八方,一环紧扣一环。 电话铃响。我正要离开厨房去接,他伸手把我挡下来,说:“不要接不要接。留在厨房里看我做菜。” 红酒杯,矿泉水杯,并肩而立。南瓜汤先上,然后是色拉,里头加了松子。主食是牛排,用锡纸包着,我要的四分熟。最后是甜点,法国的soufflé。 是秋天,海风徐徐地吹,一枚浓稠蛋黄似的月亮在海面上升起。 我说:“好,我学会了,以后可以做给你吃了。” 儿子睁大了眼睛看着我,认认真真地说:“我不是要你做给我吃。你还不明白吗?我是要你学会以后做给你自己吃。” 回家 三个兄弟,都是五十多岁的人了,这回摆下了所有手边的事情,在清明节带妈妈回乡。红火车站大厅里,人潮涌动,大多是背着背包、拎着皮包、推着带滚轮的庞大行李箱、扶老携幼的,准备搭九广铁路北上。就在这川流不息的滚滚红尘里,妈妈突然停住了脚。 她皱着眉头说:“这,是什么地方?” 哥哥原来就一路牵着她的手,这时不得不停下来,说:“这是香港。我们要去搭火车。” 妈妈露出惶惑的神情,“我不认得这里,”她说:“我要回家。” 我在一旁小声提醒哥哥,“快走,火车要开了,而且还要过海关。” 身为医生的弟弟本来像个主治医师一样背着两只手走在后面,就差身上没穿白袍,这时一大步跨前,对妈妈说:“这就是带你回家的路,没有错。快走吧,不然你回不了家了。”说话时,脸上不带表情,看不出任何一点情绪或情感,口气却习惯性地带着权威。三十年的职业训练使他在父亲临终的病床前都深藏不露。 妈妈也不看他,眼睛盯着磨石地面,半妥协、半威胁地回答:“好,那就马上带我回家。”她开步走了。从后面看她,身躯那样瘦弱,背有点儿驼,手被两个儿子两边牵着,她的步履细碎,一小步接着一小步往前走。 陪她在乡下散步的时候,看见她踩着碎步戚戚低头走路,我说:“妈,不要像老鼠一样走路,来,马路很平,我牵你手,不会跌倒的。试试看把脚步打开,你看──”我把脚伸前,做出笨士兵踢正步的架势,“你看,脚大大地跨出去,路是平的,不要怕。”她真的把脚跨大出去,但是没走几步,又戚戚低头走起碎步来。 从她的眼睛看出去,地是凹凸不平的吗?从她的眼睛看出去,每一步都可能踏空吗?弟弟在电话里解释:“脑的萎缩,或者用药,都会造成对空间的不确定感。” 散步散到太阳落到了大武山后头,粉红色的云霞乍时喷涌上天,在油画似的黄昏光彩里我们回到她的卧房。她在卧房里四处张望,仓皇地说:“这,是什么地方?”我指着墙上一整排学士照、博士照,说:“都是你儿女的照片,那当然是你家喽。” 她走近墙边,抬头看照片,从左到右一张一张看过去。半晌,回过头来看着我,眼里说不出是悲伤还是空洞──我仿佛听见窗外有一只细小的蟋蟀低低在叫,下沉的夕阳碰到大武山的棱线、喷出满天红霞的那一刻,森林里的小动物是否也有声音发出? 还没开灯,她就立在那白墙边,像一个黑色的影子,幽幽地说:“……不认得了。”大武山上最后一道微光,越过渺茫从窗帘的缝里射进来,刚好映出了她灰白的头发。 火车滑开了,窗外的世界迅疾往后退,仿佛有人没打招呼就按下了电影胶卷“快速倒带”,不知是快速倒往过去还是快速转向未来,只见它一幕一幕从眼前飞快逝去。 因为是晚班车,大半旅者一坐下就仰头假寐,陷入沉静,让火车往前行驶的轰隆巨响决定了一切。妈妈手抓着前座的椅背,颤巍巍站了起来。她看看前方,一纵列座位伸向模糊的远处;她转过身来看往后方,列车的门紧紧关着,看不见门后头的深浅。她看向车厢两侧窗外,布帘都已拉上,只有动荡不安的光,忽明忽灭、时强时弱,随着火车奔驰的速度像闪电一样打击进来。她紧紧抓着椅背,维持身体的平衡,然后,她开始往前走。我紧跟着亦步亦趋,一只手搭着她的肩膀,防她跌倒,却见她用力地拨开我的手,转身说,“你放我走,我要回家。天黑了我要回家!”她的眼睛蓄满了泪光,声音凄恻。 我把她抱进怀里,把她的头按在我胸口,紧紧地拥抱她,也许我身体的暖度可以让她稍稍安心。我在她耳边说,“这班火车就是要带你回家的,只是还没到,马上就要到家了,真的。” 弟弟踱了过来,我们默默对望;是的,我们都知道了:妈妈要回的“家”,不是任何一个有邮政编码、邮差找得到的家,她要回的“家”,不是空间,而是一段时光,在那个时光的笼罩里,年幼的孩子正在追逐笑闹、厨房里正传来煎鱼的滋滋香气、丈夫正从她身后捂着她的双眼要她猜是谁、门外有人高喊“限时专送拿印章来”…… 妈妈是那个搭了“时光机器”来到这里但是再也找不到回程车的旅人。 母亲节 收到安德烈的电邮,有点意外。这家伙,不是天打雷劈的大事──譬如急需钱,是不会给他母亲发电邮的。不知怎么回事,有这么一大批十几二十岁左右的人,在他们广阔的、全球覆盖的###络里──这包括电邮、msn、facebook、bebo、twitter、聊天室、手机简讯等等,“母亲”是被他们归入spam(垃圾)或“资源回收筒”那个类别里去的。简直毫无道理,但是你一点办法都没有。高科技使你能够“看见”他,譬如三更半夜时,如果你也在通宵工作,突然“叮”一声,你知道他上网了。也就是说,天涯海角,像一个雷达屏幕,他现身在一个定点上。或者说,夜航海上,茫茫中突然浮现一粒渔火,分明无比。虽然也可能是万里之遥,但是那个定点让你放心──亲爱的孩子,他在那里。 可是高科技也给了他一个逃生门──手指按几个键,他可以把你“隔离”掉,让那个“叮”一声,再也不出现,那个小小的点,从你的“爱心”雷达网上彻底消失。 朋友说,送你一个计算机相机,你就可以在计算机上看见儿子了。我说,你开玩笑吧?哪一个儿子愿意在自己计算机上装一个“监视器”,让母亲可以千里追踪啊?这种东西是给情人,不是给母子的。 我问安德烈,你为什么都不跟我写电邮? 他说:妈,因为我很忙。 我说:你很没良心耶。你小时候我花多少时间跟你混啊? 他说:理智一点。 我说:为什么不能跟我多点沟通呢? 他说:因为你每次都写一样的电邮,讲一样的话。 我说:才没有。 他说:有,你每次都问一样的问题,讲一样的话,重复又重复。 我说:怎么可能,你乱讲!我这么聪明的人,怎么可能? 打开安德烈的电邮,他没有一句话,只是传来一个网址,一则影像──“我很无聊网”,已经有四千个点击,主题是“与母亲的典型对话”。作者用漫画手法,配上语音,速描出一段自己跟妈妈的对话: 我去探望我妈。一起在厨房里混时间,她说:“我烧了鱼。你爱吃鱼吧?” 我说:“妈,我不爱吃鱼。” 她说:“你不爱吃鱼?” 我说:“妈,我不爱吃鱼。” 她说:“是鲔鱼呀。” 我说:“谢谢啦。我不爱吃鱼。” 她说:“我加了芹菜。” 我说:“我不爱吃鱼。” 她说:“可是吃鱼很健康。” 我说:“我知道,可是我不爱吃鱼。” 她说:“健康的人通常吃很多鱼。” 我说:“我知道,可是我不吃鱼。” 她说:“长寿的人吃鱼比吃鸡肉还多。” 我说:“是的,妈妈,可是我不爱吃鱼。” 她说:“我也不是在说,你应该每天吃鱼鱼鱼,因为鱼吃太多了也不好,很多鱼可能含汞。” 我说:“是的,妈妈,可是我不去烦恼这问题,因为我反正不吃鱼。” 她说:“很多文明国家的人,都是以鱼为主食的。” 我说:“我知道,可是我不吃鱼。” 她说:“那你有没有去检查过身体里的含汞量?” 我说:“没有,妈妈,因为我不吃鱼。” 她说:“可是汞不只是在鱼里头。” 我说:“我知道,可是反正我不吃鱼。” 她说:“真的不吃鱼?” 我说:“真的不吃。” 她说:“连鲔鱼也不吃?” 我说:“对,鲔鱼也不吃。” 她说:“那你有没有试过加了芹菜的鲔鱼?” 我说:“没有。” 她说:“没试过,你怎么知道会不喜欢呢?” 我说:“妈,我真的不喜欢吃鱼。” 她说:“你就试试看嘛。” 所以……我就吃了,尝了一点点。之后,她说,“怎么样,好吃吗?” 我说:“不喜欢,妈,我真的不爱吃鱼。” 她说:“那下次试试鲑鱼。你现在不多吃也好,我们反正要去餐厅。” 我说:“好,可以走了。” 她说:“你不多穿点衣服?” 我说:“外面不冷。” 她说:“你加件外套吧。” 我说:“外面不冷。” 她说:“考虑一下吧。我要加件外套呢。” 我说:“你加吧。外面真的不冷。” 她说:“我帮你拿一件?” 我说:“我刚刚出去过,妈妈,外面真的一点也不冷。” 她说:“唉,好吧。等一下就会变冷,你这么坚持,等着瞧吧,待会儿会冻死。” 我们就出发了。到了餐厅,发现客满,要排很长的队。这时,妈妈就说,“我们还是去那家海鲜馆子吧。” 这个电邮,是安德烈给我的母亲节礼物吧? 我村 香港仔是“我村”。“我村”的意思就是,在这一个小村里,走路就可以把所有的生活必需事务办完。 早上十点,先去银行。知道提款机在哪个角落,而且算得出要等多久。两三个月一次,你进到银行里面去和专门照顾你的财务经理人谈话。坐在一个玻璃方块内,他把你的财务报表摊开。他知道你什么都不懂,所以用很吃力的国语认真地对你解释什么是什么。有一天,他突然看着你说:“我走了,你怎么办?”好像一个情人要去当兵了,担心女朋友不会煮饭。原来他要跳槽去了。 十一点,到二楼美容院去洗头。长着一双凤眼的老板娘一看到你,马上把靠窗的那张椅子上的报纸拿开,她知道那是你的椅子。她也知道你的广东话很差,所以不和你聊天,但是她知道你若是剪发要剪什么发型,若是染发用的是什么植物染料;在你开口以前,她已经把咖啡端过来了。 十二点,你跨过两条横街,到了邮局,很小很小的一间邮局。你买了二十张邮票,寄出四封信。邮务员说:“二十文。”“二十块”说“二十文”,总让你觉得好像活在清朝,但是还没完,他的下一句是:“你有碎银吗?”没有,你没有“碎银”,因此他只好打开抽屉,设法把你的五百大钞找开,反倒给了你一堆“碎银”。 带着活在清朝的感觉走出邮局,你走向广场,那儿有家屈臣氏,可以买些感冒喉片糖浆。你准备越过一个十字路口,不能不看见十字路口那个小庙,不到一个人高,一米宽,矮墩墩地守在交通忙乱的路口。蹲下来才看得见小庙里头端坐着六个披金戴银的神像,香火缭绕不绝。出租车在川流不息的人群里挤来挤去,庙口的信徒拈香跪拜,一脸虔敬,就在那川流不息的人潮车阵里。矮墩墩的庙却有个气势万里吞云的名字:大海王庙。庙的对联写着:“大德如山高,王恩似海深”。信徒深深拜倒。 广场,像一个深谷的底盘,因为四周被高楼密密层层包围。高楼里每一户的面积一定是局促不堪的,但是没有关系,公共的大客厅就在这广场上。你看过鸽子群聚吗?香港仔的广场,停了满满的人,几百个老人家,肩并肩坐在一起,像胖胖的鸽子靠在一起取暖。他们不见得彼此认识,很多人就坐在那儿,静默好几个钟头,但是他总算是坐在人群中,看出去满满是人,而且都是和自己一样白发苍苍、体态蹒跚的人。在这里,他可以孤单却不孤独,他既是独处,又是热闹;热闹中独处,仿佛行走深渊之上却有了栏杆扶手。 最后一站,是菜市场。先到最里边的裁缝那里,请她修短牛仔裤的裤脚。二十分钟后去取。然后到了肉铺,身上的围裙沾满血汁肉屑的老板看见你便笑了一下,你是他练习国语的对象。第一次来,你说,要“蹄”,他看你一眼,说:“台湾来的?” “怎么知道?” 他有点得意:“大陆来的,说肘子。广东人说猪手。只有台湾人说蹄。” 嗄?真有观察力,你想,然后问他:“怎么说猪手?你们认为那是他的‘手’啊?你们认为猪和人一样有两只手,两只脚,而不是四只脚啊?” 他挑了一只“猪手”,然后用一管蓝火,快速喷烧掉猪皮上的毛,发出的声音,微微的焦味。 花铺的女老板不在,一个脑后梳着发髻的阿婆看着店。水桶边有一堆水仙球根,每一团球根都很大,包蓄着很多根。“一球二十五文。”阿婆说。我挑了四个,阿婆却又要我放下,咕噜咕噜说了一大串,听不懂;对面卖活鸡的阿婆过来帮忙翻译,用听起来简直就是广东话的国语说:“阿婆说,她不太有把握你这四个是不是最好的根,所以她想到对街去把老板找回来,要老板挑最好的给你。” 阿婆老态龙钟地走了,剩下我守着这花铺。对面鸡笼子里的鸡,不停扇动翅膀,时不时还“喔喔喔”啼叫,用最庄严、最专业的声音宣告晨光来临,像童话世界里的声音,但是一个客人指了它一下,阿婆提起它的脚,一刀下去,它就蔫了。 海伦 海伦一个礼拜来帮我打扫一次。看见我成堆成堆的报纸杂志,拥挤不堪的书架,床头床边床底都是书,她认为我“很有学问。”当她看见有些书的封面或封底有我的照片,她更尊敬我了。 她一来就是五个钟头,因此有机会看见我煮稀饭──就是把一点点米放进锅里,加很多很多的水,在电炉上滚开了之后用慢火炖。 海伦边拖厨房的地边问:“你们台湾人是这样煮粥的吗?” “我不知道台湾的别人怎么煮粥的,”我很心虚:“我是这么煮的。” 我想了一下,问她:“你们广东人煮粥不这么煮?” 下一周,海伦就表演给我看她怎么煮粥。米加了一点点水,然后加点盐和油,浸泡一下。她还带来了鸭胗和干贝。熬出来的粥,啊,还真不一样,美味极了。当我赞不绝口时,海伦笑说:“你没学过啊?” 我是没学过。 过了两个礼拜,我决心自己试煮“海伦粥”。照着记忆中她的做法,先把米泡在盐油里。冰箱中里还有鸭胗和干贝,取出一摸,那鸭胗硬得像块塑料鞋底。打电话找到海伦──那一头轰隆轰隆的,海伦正在地铁里。我用吼的音量问她:“鸭胗和干贝要先泡吗?” “要啊。热水泡五分钟。”她吼回来。 “泡完要切吗?” “要切。” “什么时候放进粥里?” “滚了就可以放。” “谢谢。” 鸭胗即使泡过了,还是硬得很难切。正在使力气,电话响了,海伦在那头喊:“要先把水煮滚,然后才把米放进去。” 她显然也知道,太晚了,我的米早在锅里了。 海伦清扫的时候,总是看见我坐在计算机前专注地工作,桌上摊开来一摞又一摞的纸张书本。当我停下工作,到厨房里去做吃的,她就留了眼角余光瞄着我。我正要把一袋生米倒到垃圾桶里,被她截住。 “放太久,里头有小虫了。”我指给她看。看不见,于是我舀出一碗米,放进水里,褐色的小虫就浮到水面上来,历历在目。 “这种虫,”海伦把米接过去,“没关系的,洗一洗,虫全部就浮上来,倒掉它,米还是好的。我们从小就是这么教的。” 我站在一旁看她淘米。她边做边问:“你──没学过啊?” 我大概像个小学生似的站在那里回答:“没……没学过。” 米洗好了,她又回头去摘下一个特别肥大的蒜头,塞进米袋里。微笑着 “这样,虫就不来了。” “好聪明。” “你……没学过?” 嗯,没有,没学过。 从香港仔买回来的水仙球根,像个拳头那么大,外面包着一层又一层难看的黑褐色外皮,但是里头露出婴儿小腿一样的晶白肉色,姿态动人。我把球根放进蓄满了清水的白瓷盆里,自己觉得得意。 海伦来了。她先劈里啪啦横冲直撞地打扫,我的眼睛不离开计算机,但是人站起来以便她的吸尘器管子可以伸到桌下。一阵齐天大圣式的翻天覆地之后,安静下来,她看到那盆水仙,轻轻说,“你们不把水仙外面那层拿掉?” 她把整盆水仙带到厨房,拿起小刀,开始一层一层剥除球根外面那难看的外皮。我放下计算机,站到她旁边看。她说:“你……没学过?” 事实上的情况发展是,只要海伦在,我连煎个荷包蛋都有点心虚了。 星夜 他把好几幅画在地上摊开。小店原本就挤,三张画铺在地上,我们就不能转身,一转身就要踩到画布上了。“这一幅,”我指着凡·高的《星夜》。他说:“一百块。”我说:“六十块。”他做出夸张的痛苦的表情,指着地上的《星夜》说,“你看看你看看,画得多么好,画得多么像,就是颜料钱也不止六十块呀小姐。”我说,“那好,我们再逛逛。”他一把拉住,说,“算了算了,就六十块吧。” 油彩很浓,他用一张薄薄的塑料膜覆盖在画面上,再把画小心地卷起来。 我走出小店,踏入画家村的街,一整条街都卖画,颜色缤纷,琳琅满目,气氛像成衣市集,只是挂得满坑满谷的不是衣服,是画。据说是一个奇人在这深圳的边缘荒村专门模仿凡·高的画,画得多,画得像,以至于国际媒体都纷纷来采访这中国深圳的“凡·高”。没几年,荒村已经变成画家一条街。凡·高的画,人人能画,从这里批发到香港的小摊上,和开衩的旗袍、绣着五彩金龙的衬衫、缎料的面纸盒等等“中国风味”礼品混在一起,卖给观光客。 回到家,我把《星夜》摊开,仔细端详。从色彩和结构来说,仿得还真像,该有的笔触,显然一笔都不少。如果──我将窗户打开,让海风吹进来,因为画的油彩气味还呛鼻──如果,用科学的方法鉴定,仿画的人功夫确实好到完全逼真,好到任何人都看不出破绽来,我是否能被这幅《星夜》感动呢? 爱上《星夜》,是有过程的。住在大海旁每天看日落月出,就发现有一颗星,总是在黄昏时就早早出场,那样大,那样亮,那样低,使我疑惑它是不是渔船顶上的一枚警示灯?是不是一架飞机停在空中探测气候的动向?是不是隐藏在山头里只有云破时才看得见的一盏隐士读书的火?那颗星,低到你觉得海面上的船桅一不小心就会钩到它。 太阳沉下去,月亮起来时,星还在那里,依傍着月亮。不管那月亮如何地艳色浓稠,这颗星还是堂堂正正地亮着。 有一天黄昏,一个天文学家在我的阳台上,我们一同看那轮绯霞绚烂的夕阳在星的陪同下,从云到山到海,冉冉层层拾级而下。他说:“海面上看金星好亮。” 我吃一惊,啊,原来它就是金星,维纳斯。无知的人,朝朝暮暮看着它,却不知它的身份。今天知道了,跟它的关系可就不一样了。 我赶忙上网去看凡·高的《星夜》,因为我记得,他画的是金星。 凡·高在法国南部的精神疗养院里,写信给他的兄弟:“今天早上,天还没亮,我在窗口看了很久,窗外什么都没有,唯有一颗金星,好大的一颗星。”“夜,”他说,“比白天还要活,还要热烈。” 如果我失眠,披衣起身,走进沁凉的夜里;如果我凑巧走过一个大门深锁的精神病院,那么我一仰脸就会看见在黑沉沉的大楼上有一扇开着的窗,窗口坐着一个孤独的人,正在注视大地的荒芜和人间的荒凉,只有夜空里的星,有火。他说:“看星,总使我神驰……我问自己:我们摊开地图,指着其上一个小黑点,然后就可以搭乘火车到那个点去,为什么我们到不了那颗星呢?我们难道不可以搭乘‘死亡’到星星那一站?” 三十七岁的凡·高真的买了一张死亡的单程票,说走就走了,行囊里只有煎熬的痛苦和无可释放的热情。《星夜》,在我看来,其实是一幅地图──凡·高灵魂出走的地图,画出了他神驰的旅行路线:从教堂的尖塔到天空里一颗很大、很亮、很低的星,这颗星,又活又热烈,而且很低,低到你觉得教堂的尖塔一不小心就会钩到它。 我会被深圳画家村的《星夜》感动吗? 换一个问法:如果科学家能把一滴眼泪里所有的成分都复制了,包括水和盐和气味、温度──他所复制的,请问,能不能被称做一滴“眼泪”呢? 狼来了 德国环保部今年二月开了一个很正经的会议,主题是:“谁怕大野狼?”穿西装的人们坐下来热烈地讨论:欧洲森林里消失了一两百年的灰狼又回来了,该怎么处理? 读这样的新闻,实在让人忍俊不住,你可以想象一群“东郭先生”开会讨论“中山狼”吗? 德国的狼,被格林兄弟抹黑得可厉害。好几代人,从还不会说话、走路的幼儿期,就被他们的父母以床边故事的温柔方式灌输“狼很可怕”的意识形态。小红帽的奶奶就被那尖牙利嘴的狼给吞下肚了。而且狼还有心机,它会伪装成奶奶的样子来骗小红帽。七只可爱小羊在羊妈妈出门的时候,差点全完蛋。那狼,不但会装出妈妈嗲嗲的声音,还会用面粉把自己的手敷成白色。三只小猪,那更别说了,被个大野狼搞得倾家荡产。最后,当然是邪不胜正,野狼总是会死的,而且格林总让它们死得很难看。小红帽的大野狼是被猎人的枪给轰死的,七只小羊的大野狼是淹死了以后再被开膛破肚的。 这样在仇恨教育中长大的孩子,真正长大以后能与狼和平共处吗?中文世界里的狼,名誉和境遇好不到哪里去。狼心狗肺、狼狈为奸、狼吞虎咽、鬼哭狼嚎、声名狼藉、杯盘狼藉、豺狼成性、官虎吏狼、引狼入室、“子系中山狼,得志便猖狂”……哪有一个好词? 在罗马、蒙古和日本原住民的远古传说里,狼都是高贵和力量的象征,但是挡不住污名化。人类对狼族进行理直气壮的“种族大屠杀”,到了二十世纪,欧洲和北美的森林里,狼已经基本被清算干净。 同时,城市里每一个广场上,鸽子聚合。 纽约市有一百万只鸽子。在水城威尼斯,鸽口是人口的三倍,走路过桥都要被鸽子撞上。每一对鸽子夫妻平均一年要生十二个孩子鸽,繁衍速度惊人。市政府的卫生官员都很头痛,因为鸽子带来种种疾病,尤其对孕妇、儿童、老人、病人威胁最大。鸽子,其实就是一种长了翅膀的老鼠。人们谈鼠疫而色变,对于会飞的“老鼠”却宠之喂之姑息之,因为,唉,鸽子的形象实在太好了。 《圣经》里,洪水几乎毁灭了丑陋的人类,绝望中的第一线光明,就是鸽子衔着橄榄叶带来的。从此,鸽子的肥,被看作可爱;鸽子的笨,被看作和平。鸽子泻肚似白稀稀的粪便,糊住伟人铜像的眼睛;沾着唾液脏脏的羽毛,掉进你露天的咖啡杯里。卫生部门发明出各种排除鸽子的方法──把避孕药掺进它们的食物里,用噪声波驱赶,但是没人敢大咧咧地说,要灭杀鸽子。如果有哪个不要命的官员敢用“灭鼠”的方式或甚至语言来谈鸽子的处理,那他真的不要命了,爱好和平的市民会愤怒地驱逐他,对他吐口水。 狼,快消失了,保育人士开始为狼族平反,从形象开始。东自波兰西至英国,呼吁尊重“狼权”的团体越来越多。在广场上摆出花花绿绿的摊子,也许隔壁就是“抗议苏丹屠杀”的摊子。狼的庄严的照片放在海报上,激越的声音告诉过路的人,狼,从来就不害人,它躲人唯恐不及。保护政策开始出现,今天,挪威有二十只,意大利五百,西班牙两千,瑞士有三只,瑞典有九群,德国有三十只。美国的黄石公园,为狼权努力了很久,现在有四百五十只快乐的狼。 你说,狼吃了农人的羊怎么办?是的,农人生气地说,你们城市人自以为浪漫,喜欢森林里有大野狼,但是大野狼吃我们的羊,谁赔?结果是,农民可以申请国赔,于是农民也不说话了。但是申理国赔之后,统计数字一出来,人们发现,狼其实并不那么爱吃人家养的羊。反倒是,森林里因为又有了狼,生态平衡更健康了点。在狼族回来之前,黄石公园里因为麋鹿太多,杨树和柳树被麋鹿吃个殆尽,使得需要杨、柳树的水獭和大角驼鹿难以维生。在狼族回来之前,体形较小的土狼猖獗,害死了狐狸部落。 狼来了,麋鹿少了,而且把吃不完的麋鹿肉留给大灰熊,于是大灰熊的孩子们多了起来。狼来了,土狼少了,小鼠小兔多了,于是狐狸和秃鹰们就成了旺族。 狼来了,唉,真好。 乱离 这条巷子很短,巷头看到巷尾,不过五十米。而且巷子还挺丑的,一棵绿色的树都没有。我只是散步,看见这一户的大红门上贴着“售”字,包里刚好放了个相机,就“咔嚓”拍了张照片。从来没问过卖房子的事,也从来没这样拍过照。但是,不知道为什么,就这样回到了办公室。 几个小时之后,竟然又想起这件事,于是拿出相机,打开照片,把号码抄下来,请小春打电话去询问房子多少钱。小春就在我眼前打电话。她是个满脸笑容的甜蜜女孩儿,欢欢喜喜客客气气地问:“请问……”但是没说几句话,脸就变了颜色。 她吞吞吐吐地说:“那个业务员说,是职业道德,一定要讲清楚……” “凶宅?” 她点头。一个七十岁的老兵,被讨债的人活活打死在房间里头。 “喔,”我兴高采烈地说,“好啊,约他今晚去看房子。” “晚上?”小春睁大了眼睛。 冬天的晚上,天黑得早。凉风飕飕的,我们走进巷子里,没有树的巷子在昏昏的路灯下看起来像废弃的工厂畸零地。业务员小伙子在停机车,路灯把他的影子夸大地投在墙上。这时,我们发现,大门是斜的。“路冲,”他一边开锁一边说,“大门对着巷口,犯冲。”我悄悄看了眼路口,一辆摩托车“咻”地一下闪过,车灯的光无声地穿进巷里又倏忽消失。 进了大门,原来是露天的前院,加了塑料顶棚,遮住了光,房间暗暗的。业务员开了灯,都是日光灯,惨白惨白的,照着因潮湿而粉化脱落的墙面,我们的人影像浮动的青面獠牙。小春小声地问:“什──什么时候的事?” “七年前了,”业务员说,一面皱着鼻子用力在嗅。小春紧张,急促地问,“你在闻什么?在闻什么?” “没有啦,”业务员停下他的鼻子,说,“只是感觉一下而已。” “感觉什么?你感觉什么?”小春克制不住情绪,几乎就要掐住那人的脖子。 我说:“总共有三个卧房,请问老兵住哪一个房间?” 业务员站得远远的,遥遥指着厨房边一个门,说:“那个。就在那个房间里。” 我走进他指的房间,听见他在跟小春说:“他们把他绑起来,两只手用胶带缠在后面,嘴巴用抹布塞住,然后打他踢他,最后用他自己的夹克套住头,把他闷死。邻居都听见惨叫,可是没有人下来。” 房间大概闷久了,有逼人的潮气,墙角长了霉,晕散出一片污渍,有一个人头那么大。 “很便宜啊,”业务员这回是对着我说的,但仍旧站得远远的,“很便宜啊,才一千万。” 我走出霉菌长得像人头的房间,问他:“老兵叫什么名字?” 业务员说:“名字满奇怪的,叫莫不谷。” 姓“莫”名“不谷”?这可是个有来历的名字啊。《诗经·小雅·四月》: 四月维夏,六月徂暑。先祖匪人,胡宁忍予? 秋日凄凄,百卉具腓。乱离瘼矣,爰其适归? 冬日烈烈,飘风发发。民莫不谷,我独何害? 以《诗经》命名的一个孩子,在七十岁那年,死于残暴。 一个星期以后,我和十个教授朋友聚餐,都是核子工程、生化科技、物理动机方面的专家。我把看房子的故事说了,然后问:“反对我买的举手?” 八个人坚决地举起手来,然后各自表述理由──有一个世界,我们肉身触不到、肉眼看不见的世界,可能存在,不能轻忽。三四个人,开始谈起自己亲身“碰触”的经验:沙上有印,风中有音,光中有影,死亡至深处不无魂魄之漂泊…… 另外两个默不作声,于是大家请他们阐述“不反对”的理由。众人以为,看吧,正宗的科学家要教训人了。然而,一个认真地说:“鬼不一定都是恶的。他也可能是善的,可以保护你,说不定还很爱你的才气,跟你做朋友。”另一个沉思着说:“只要施点法,就可以驱走他。而且,你可以不在那里住家,把它当会客的地方,让那里高朋满座,人声鼎沸,那他就不得不把地方让给你了。” 又过了一个星期,和一位美国外交官午餐。我把过程说完,包括我的科学家朋友的反应,然后问他的意见。外交官放下手里的刀叉,露出不可置信的神情,直直地注视着我说:“我的朋友,这有什么好犹疑的?当然不能买啊。你不怕被‘煞’到吗?” 倒是小春,从那时起,就生病了。后来医生说,她得了忧郁症。 距离 从泰寮边村茴塞,到寮国古城琅勃拉邦,距离有多远? 地图上的比例尺告诉你,大约两百公里。指的是,飞机在空中从一个点到另一个点的直线距离。两百公里,需要多少时间去跨越? 在思考这个问题时,我已经坐在琅勃拉邦古城一个街头的小咖啡馆,街对面是旧时寮国公主的故居,现在是旅店。粉红的夹竹桃开得满树斑斓,落下的花瓣散在长廊下的红木地板上。你几乎可以想象穿着绣花鞋的婢女踮着脚尖悄悄走过长廊的姿态,她揽一揽遮住了眼睛的头发。头发有茉莉花的淡香。 寮国的天空蓝得很深,阳光金黄,一只黑丝绒色的蝴蝶正从殷红的九重葛花丛里飞出,穿过铁栏杆,一眨眼就飞到了我的咖啡杯旁。如果它必须规规矩矩从大门走,到达我的咖啡杯的距离,可不一样。 茴塞是泰寮边境湄公河畔的小村。一条泥土路,三间茅草屋,婴儿绑在背上的妇女两腿叉开蹲在地上用木柴生火。一个衣衫褴褛的孩子肩上一根扁担正挑着两桶水,一步一拐举步艰难地走在泥地上;凶悍的火鸡正在啄两只打败了却又逃不走的公鸡。茴塞,没有机场,因此空中的两百公里只是理论而已。 如果有公路,那么把空中的两百公里拿下来,像直绳变丝巾一样拉长,沿着起伏的山脉贴上,变成千回百转的山路,换算下来就是四百公里。四百公里山路,从茴塞到古城,无数的九湾十八拐,需要多少时间去横过? 这个问题同样没有意义,因为,贫穷的寮国山中没有公路。从茴塞,走湄公河水路是唯一抵达古城的方法。 湄公河这条会呼吸的大地丝带,总长四千两百公里。其中一千八百六十五公里穿过山与山之间润泽了寮国干涸的土地。从茴塞到琅勃拉邦的水路,大概是三百公里。这三百公里的水路,需要多少时间去克服? 本地人说,坐船吧。每天只有一班船,趁着天光,一天行驶七###个小时,天黑了可以在一个河畔山村过一夜,第二天再走七###个小时,晚上便可以抵达古城。 我们于是上了这样一条长得像根香蕉的大木船。茴塞没有码头,船老大把一根木条搭在船身和河岸上,我们就背负着行李巍巍颤颤地走过。村民或赤足或趿塑料拖鞋,重物驮在肩上,佝偻着上船。鸡笼鸭笼米袋杂货堆上了舱顶,摩托车脚踏车拖上船头,旅客们拥挤地坐在木板凳上。木板又硬又冷,不耐艰辛时,人们干脆滑下来歪躺到地板上。没有窗,所以河风直直扑面终日冷呛,但是因为没有窗,所以湄公河三百公里的一草木一岩石、一回旋一激荡,历历在眼前。 没有人能告诉你,三百公里的湄公河水路需要多少时间,因为,湄公河两岸有村落,当船老大看见沙滩上有人等船,他就把船靠岸。从很远的地方望见船的影子,村落里的孩子们丢开手边的活或者正在玩的东西,从四面八方狂奔下来。他们狂奔的身子后面掀起一阵黄沙。 孩子们的皮肤晒得很黑,身上如果有蔽体的衣衫,大致都已磨得稀薄,或撕成碎条。比较小的男孩,几乎都光着身子,依偎在哥哥姐姐的身旁,天真地看着人。每经过一个村,就有一群孩子狂奔到水湄,睁着黑亮的眼睛,望着船上金发碧眼的背包客。船上有一个欧洲的孩子,卷卷的睫毛,苹果似的脸颊,在年轻的父母身上爱娇地扭来扭去,咯咯笑个不停。讲荷兰语的父母让孩子穿上寮国的传统服装,肥肥手臂上还套着金光闪闪的手环,像个部落的王子。 每经过一个村子,就有一群孩子狂奔过来。他们不伸出手要糖果,只是站在沙上石上,大大的眼睛,深深地看。这里是寮国,几近百分之五十的人不识字。这些湄公河畔的孩子,也没有学校可去。他们只是每天在大河畔跟着父母种地、打渔,跟伙伴们在沙里踢球。然后每天经过一次的船,船上有很多外国人,是一天的重大记事。 这些孩子,距离船里那打扮得像个寮国王子的欧洲孩子又有多远?可不可测量? 幽冥 “爸爸,是我。你今天怎么样?” “牙齿痛。不能吃东西。” “有没有出去走路呢?昨晚睡得好不好?” 你每晚做梦,一样的梦。 不知道是怎么来到这一片旷野的。天很黑,没有星,辨别不出东西南北。没有任何一点尘世的灯光能让你感觉村子的存在。夜晚的草丛里应该有虫鸣,侧耳听,却是一片死寂。你在等,看是不是会听见一双翅膀的振动,或者蚯蚓的腹部爬过草叶的声,也没有。夜雾凉凉的,试探着伸手往虚空里一抓,只感觉手臂冰冷。 一般的平原,在尽处总有森林,森林黝黑的棱线在夜空里起伏,和天空就组成有暗示意义的构图,但是今天这旷野静寂得多么蹊跷,声音消失了,线条消失了,天空的黑,像一洼不见底的深潭。范围不知有多大,延伸不知有多远,这旷野,究竟有没有边? 眼睛熟悉了黑暗,张开眼,看见的还是黑暗。于是把视线收回,开始用其他的感官去探索自己存在的位置。张开皮肤上的汗毛,等风。风,倒真的细细微微过来了。风呼吸你仰起的脸颊。紧闭着眼努力谛听:风是否也吹过远处一片玉米田,那无数的绿色阔叶在风里晃荡翻转,刷刷作响,声音会随着风的波动传来?那么玉米田至少和你同一个世代同一个空间,那么你至少不是无所依附幽荡在虚无大气之中? 可是一股森森的阴冷从脚边缭绕浮起,你不敢将脚伸出即使是一步──你强烈地感觉自己处在一种倾斜的边缘,深渊的临界,旷野不是平面延伸出去而是陡然削面直下,不知道是怎么来到这里的,甚至退路在哪里,是否在身后,也很怀疑,突然之间,觉得地,在下陷…… 你一震,醒来的时候,仍旧闭着眼,感觉光刺激着眼睑,但是神智恍惚着,想不起自己是在哪里?哪一个国家,哪一个城市,自己是在生命的哪一段──二十岁?四十岁?做什么工作,跟什么人在一起?开始隐约觉得,右边,不远的地方,应该有一条河,是,在一个有河的城里。你慢慢微调自己的知觉,可是,自己住过不止一个有河的城市──河,从哪里来? 意识,自遥远、遥远处一点一点回来,像一粒星子从光年以外,回来得很──慢。睁开眼睛,向有光的方向望去,看见窗上有防盗铁条,铁条外一株芒果树,上面挂满了青皮的芒果。一只长尾大鸟从窗前掠过,翅膀闪动的声音让你听见,好像默片突然有了配音。 你认得了。 缴械 “爸爸,是我。今天怎么样?做了什么?” “在写字。礼拜天你回不回来吃饭?” “不行呢,我要开会。” 你说,“爸爸,把钥匙给我吧?” 他背对着你,好像没听见。抱着一个很大的塑料水壶,水的重量压得他把腰弯下来。几盆芦荟长得肥厚油亮,瘦瘦的香椿长出了茂盛的叶子。 本来要到花市去买百合的,却看见这株孤零零不起眼的小树,细细的树干上长了几片营养不良的叶子,被放在一大片惊红骇紫的玫瑰和菊花旁边,无人理会。花农在一块硬纸板上歪歪斜斜地写了两个字,“香椿”。花市喧声鼎沸,人贴着人,你在人流中突然停住脚步,凝视那两个字。小的时候,母亲讲到香椿脸上就有一种特别的光彩,好像整个故乡的回忆都浓缩在一个植物的气味里。原来它就长这样,长得真不怎么样。百合花不买了,叫了辆出租车,直奔桃园,一路捧着那盆营养不良的香椿。 “不要再开了吧?” 他仍旧把背对着你,阳台外强烈的阳光射进来,使他的头发一圈亮,身影却是一片黑,像轮廓剪影。 他始终弯着身子在浇花。 八十岁的人,每天开车出去,买菜,看朋友,帮儿子跑腿,到邮局领个挂号包裹。每几个月就兴致勃勃地嚷着要开车带母亲去环岛。动不动就说要开车到台北来看你,你害怕,他却兴高采烈,“走建国高架,没有问题。我是很注意的,你放心好了。”没法放心,你坐他的车,两手紧抓着手环不放,全身紧绷,而且常常闭住气,免得失声惊叫。他确实很小心,整个上半身几乎贴在驾驶盘上,脖子努力往前伸,全神贯注,开得很慢,慢到一个程度,该走时他还在打量前后来车;人家以为他不走了,他却突然往前冲。一冲就撞上前面的摩托车,一个菜篮子摔了下来,番茄滚了一地,被车子碾过,一地烂红。 再过一阵子,听说是撞上了电线杆。母亲在那头说:“吓死哩人喽。你爸爸把油门当作刹车你相不相信!”车头撞扁了,一修就是八万块。又过了几个月,电话又来了;他的车突然紧急刹车,为了闪避前面的沙石卡车。电话那一头不是“吓死哩人喽”的母亲;母亲已经在医院里──刹车的力道太猛,她的整个手臂给扭断了。 兄弟们说,“你去,你去办这件事。我们都不敢跟他开口。爸爸只听女儿的话。” 黄昏的光影透过纱门薄薄洒在木质地板上,客厅的灯没开,室内显得昏暗,如此的安静,你竟然听见墙上电钟行走的声音。 他坐在那片黄昏的阴影里,一言不发,先递过来汽车钥匙,然后把行车执照放在茶几上,你的面前。 “要出门就叫出租车,好吗?”你说,“再怎么坐车,也坐不到八万块的。” 他没说话。 你把钥匙和行车执照放在一个大信封里,用舌头舔一下,封死。 “好吗?”你大声地再问,一定要从他嘴里听到他的承诺。 他轻轻地说:“好。”缩进沙发里,不再做声。 你走出门的时候,长长舒了口气,对自己有一种满意,好像刚刚让一个骁勇善战又无恶不作的游击队头子和平缴了械。 你不知道的是,一辈子节俭、舍不得叫出租车的他,从此不再出门。 “礼拜天可不可以跟我去开同学会?”他突然在后面大声对你说,隔着正在徐徐关上的铁门。铁门“哐当”一声关上,你想他可能没听见你“没时间”的回答。 年轻过 “爸爸是我,吃过饭了吗?” “吃不下。” “不管吃不吃得下,都要吃啊。你瘦了很多。” 秘书递过来一张小纸条:“议会马上开始,要迟到了。”可是,信箱里有十八岁的儿子的电邮,你急着读: 妈,我要告诉你今晚发生的事情。 我今晚开车到了朋友家,大概有十来个好朋友聚在一起聊天。快毕业了,大家都特别珍惜这最后的半年。我们刚刚看完一个电影,吃了叫来的“披萨”,杯盘狼藉,然后三三两两坐着躺着说笑。这时候,我接到老爸的电话──他劈头就大骂:“他妈的你怎么把车开走了?” 自从拿到了驾照之后,我就一直在开家里那辆小吉普车,那是我们家多出来的一辆车。我就说,“没人说我不可以开啊。”他就说,“我有没有跟你说过晚上不准开车?我有没有跟你说过你经验不足,晚上不准开车?”我就说,“可是我跟朋友的约会在城里,十公里路又没巴士,你要我怎么去?”他就更生气地吼,“把车马上给我开回家。”我很火,我说,“那你自己过来城里把车开回去!” 他一直在咆哮,我真受不了。 当然,我必须承认,他会这么生气是因为──我还没告诉过你,两个月前我出了一个小车祸。我倒车的时候擦撞了一辆路旁停着的车,我们赔了几千块钱。他因此就对我很不放心。我本来就很受不了他坐在我旁边看我开车,两个眼睛盯着我每一个动作,没有一个动作他是满意的。现在可好了,我简直一无是处。 可是我是小心的。我不解的是,奇怪,难道他没经过这个阶段吗?难道他一生下来就会开车上路吗?他年轻的时候甚至还翻过车──车子冲出公路,整个翻过来。他没有年轻过吗? 我的整个晚上都泡汤了,心情恶劣到极点。我觉得,成年人不记得年轻是怎么回事,他们太自以为是了。 秘书塞过来第二张纸条:再不出发要彻底迟到了,“后果不堪设想”。你匆忙地键入“回复”: 孩子,原谅他,凡是出于爱的急切都是可以原谅的。我要赶去议会,晚上再谈。 议会里,一片硝烟戾气。语言被当作武器来耍,而且都是狼牙棒、重锤铁链之类的凶器。你在抽屉里放一本《心经》,一本《柏拉图谈苏格拉底》,一本《庄子》;你一边闪躲语言的锤击,一边拉开抽屉看经文美丽的字: ……是诸法空相不生不灭不垢不净不增不减是故空中无色无受想行识无眼耳鼻舌身意无色生香味触法无眼界乃至无意识界无无明亦无无明尽乃至无老死亦无老死尽无苦集灭道无智亦无得…… 深呼吸,你深深呼吸,眼睛看这些藏着秘密的美丽的字,不生不灭不垢不净,你就可以一苇渡过。可是粗暴的语言、轰炸的音量,像裂开的钢丝对脆弱的神经施以鞭刑。你焦躁不安。 这时候,电话响起,一把抢过听筒,以为十万火急的数据已经送到,你急促不耐几近凶悍地说“喂”──那一头,却是他悠悠的湖南乡音说:“女儿啊,我是爸爸──”慢条斯理的,是那种要细细跟你聊一整个下午倾诉的语调,你像恶狗一样对着话筒吠出一声短促的“怎么样,有事吗?” 他被吓了回去,语无伦次地说:“这个──这个礼拜天──可不可以──我是说,可不可以同我去参加宪兵同学会?” 你停止呼吸片刻──不行,我要精神崩溃了,我无眼耳鼻舌身意无色生香味触法──然后把气徐徐吐出,调节一下心跳。好像躲在战壕里注视从头上呼啸而来的炮火,你觉得口喉干裂,说不出话来。 那一头苍老的声音,怯怯地继续说:“几个老同学,宪兵学校十八期的,我们一年才见一次面。特别希望见到我的女儿,你能不能陪爸爸去吃个饭?” 魂归 “喂──今天好吗?心经写了吗?” “太久没写字,很多字都不认得了。” “试试看,妈妈,你试试看。” 这是他十六岁时离开的山沟沟里的家乡。“爱己”要他挑着两个箩筐到市场买菜,市场里刚好有人在招少年兵,他放下扁担就跟着走了。 今天带他回来,刚好是七十年后。 有两个人在门前挖井。一个人在地面上,接地面下那个人挖出来的泥土,泥土用一个辘轳拉上来,倾倒到一只竹畚箕里,两个满了,他就用扁担挑走。很重,他摇摇晃晃地走,肩头被扁担压出两条肉的深沟。地面下那个人,太深太黑了,看不见,只隐隐听见他咳嗽的声音,从井底传来。“缺水,”挑土的人气喘喘地说,“两个多月了。没水喝了。” “你们两个人,”你问,“一天挣多少钱?” “九十块,两个人分。” “挖井危险啊,”你说,“有时会碰到沼气。” 那人笑笑,露出缺牙,“没办法啊。” 灰扑扑的客运车卷起一股尘土而来,停住,一个人背着一个花圈下了车。花圈都是纸扎的,金碧辉煌,艳丽无比,但是轻,背起来像个巨大的纸风车。乡人穿着洗得灰白的蓝布褂,破旧的鞋子布满尘土。 父亲的照片放在厅堂中央,苍蝇到处飞舞,粘在挽联上,猛一看以为是小楷。 大哥,那被历史绑架了的长子,唤你。“族长们,”他说,“要和你说话。” 你跟着他走到屋后,空地上已经围坐着一圈乡人。母亲也坐着,冰冷着脸。 像公审一样,一张小凳子,等着你去坐下。 女人蹲在地上洗菜,本来大声喧嚣的,现在安静下来。一种尴尬又紧张的气氛,连狗都不叫了。看起来辈分最高的乡人清清喉咙,吸了口烟,开始说话:“我们明白你们不想铺张的意思,但是我们认为既然回到家乡安葬,我们还是有我们的习俗同规矩。我们是要三天三夜的。不能没有道士道场,不能没有花鼓队,而且,家乡的习俗,儿女不能亲手埋了父母的,那骨灰要由八个人或者十二个人抬到山上去,要雇人的。不这么做就是违背家族传统。” 十几张脸孔,极其严肃地对着你,讨一个道理。十几张脸孔,黝黑的、劳苦的、满是生活磨难的脸孔,对着你。这些人,你心里说,都是他的族人。如果他十六岁那年没走,他就是这些人的伙伴了。 母亲寒着脸,说:“他也可以不回来。”你赶忙握紧她的手。 你极尽温柔地解释,佛事已在岛上做过,父亲一生反对繁文缛节,若要铺张,是违背他的意愿,你不敢相从。花鼓若是湘楚风俗,当然尊重。至于雇别人送上山,“对不起,做儿女的不舍得。我们要亲自捧着父亲的骨灰,用自己的手带他入土。” “最后一次接触父亲的机会,我们不会以任何理由给任何别人代劳。” 你清朗地注视他们的眼睛,想从那古老的眼睛里看见父亲的神情。 这一天清晨,是他上山的日子。天灰灰的,竟然有点湿润的雨意。乡人奔走相告,苦旱之后,如望云霓。来到这陌生的地方,你一滴眼泪都不掉。但是当司仪用湘音唱起“上──香”,你震惊了。那是他与“爱己”说话的声音,那是他教你念“秋水共长天一色,落霞与孤鹜齐飞”的腔调,那是他的湘楚之音。当司仪长长地唱“拜──”时,你深深跪下,眼泪决堤。是,千古以来,他们就一定是以这样悲怆的楚音招魂的: 魂兮归来,君无上天些。虎豹九关,啄害下人些。一夫九首,拔木九千些……归来归来,往恐危身些……魂兮归来,君无下此幽都些。土伯九约,其角些……归来归来,恐自遗灭些……魂兮归来,反故居些。 当他说闽南语而引得人们哈哈大笑时,当他说北京话而令人们面面相觑时,他为什么不曾为自己辩护:在这里,他的楚音与天地山川一样幽深,与苍天鬼神一样宏大?司仪的每一个音,都像父亲念《陈情表》的音,婉转凄楚,每一个音都重创你。此时此刻,你方才理解了他灵魂的漂泊,此时此刻,你方才明白他何以为《四郎探母》泪下,此时此刻你方才明白:他是真的回到家了。 花鼓队都是面带沧桑的中年妇女,一身素白,立在风中,衣袂飘扬。由远而近传来唢呐的声音,混着锣鼓。走得够近了,你看清了乐师,是十来个老人,戴着蓝布帽,穿着农民的蓝布褂,佝偻着背,铿锵铿锵吹打而来。那最老的,他们指给你看,是他的儿时玩伴。十六岁那年两个人一起去了市场,一个走了,一个回来。 天空飘起微微雨丝,湿润的空气混了泥土的气息。花鼓队开始上路,兄长捧着骨灰坛,你扶着母亲,两公里的路她坚持用走的。从很远就可以看见田埂上有人在奔跑,从红砖砌成的农舍跑出,往大路奔来,手里环抱着一大卷沉重的鞭炮。队伍经过田埂与大路的接口时,她也已跑到了路口,点起鞭炮,劈里啪啦的炮声激起一阵浓烟。长孙在路口对那跑得上气不接下气的妇女跪下深深一拜。你远远看见,下一个田埂上又有人在奔跑。每一个路口都响起一阵明亮的炮声,一阵烟雾弥漫。两公里的路,此起彼落的鞭炮夹杂着“咚咚”鼓声,竟像是一种喜庆。 到最后一个路口,鞭炮震耳响起,长孙跪在泥土中向村人行礼,在烟雾弥漫中,你终于知晓:对这山沟里的人而言,今天,村里走失的那个十六岁的孩子,终于回来了。七十年的天翻地覆,物换星移,不过是一个下午去市场买菜的时间。 满山遍野的茶树,盛开着花,满山遍野一片白花。你们扶着母亲走下山。她的鞋子裹了一层黄泥。“擦擦好吗?”兄弟问。“不要。”她的眼光看着远处的祝融山峰;风,吹乱了她的头发。 下山的路上你折了一支茶花,用手帕包起。泥土路上一只细长的蜥蜴正经过,你站到一边让路给它,看着它静静爬过,背上真的有一条火焰的蓝色。 二○○四年十二月十七日于香港沙湾径完稿 二○○八年五月十九日于台北阳明山修订 代序:你来看此花时 1 整理卧房抽屉的时候,突然发现最里头的角落里有个东西,摸出来一看,是个红色的盒子。 这一只抽屉,塞满了细软的内衣、手绢、丝袜,在看不见的地方却躲着一个盒子,显然是有心的密藏,当然是自己放的,但是,藏着什么呢? 打开盒盖,里头裹着一方黑色缎巾,缎巾密密包着的,是两条黄金项链,放在手心里沉沉的;一个黄金戒指、一对黄金耳环,一只黄金打出的雕花胸针。黄澄澄的亮彩,落在黑色缎面上,像秋天的一撮桂花。 我记得了。 她是个一辈子爱美、爱首饰的女人。那一天晚上,父亲在医院里,她把我叫到卧房里,拿出这一个盒子,把首饰一件一件小心地放进去,说:“给你。” 我笑着推开她的手:“妈,你知道我不戴首饰的。你留着用。” 她停下来,看着我,一时安静下来。 我倒是看了看她和父亲的大床,空着──父亲不知还回不回得来。床头墙上挂着从老家给他们带来的湘绣。四幅并排,春兰、夏荷、秋菊、冬梅,淡淡的绯红黛青压在月白色的丝绸上,俯视着一张铺着凉席的双人床。天花板垂下来的电扇微微吹着,发出清风的声音。这房间,仍旧一派岁月绵长、人间静好的气氛。 她幽幽地说话了:“女儿,与其到时候不知道东西会流落到哪里,不如现在清清醒醒地交给你吧。” 她把盒子放在我手心,然后用两只手,一上一下含着我的手,眼睛却望向灰淡的窗外,不再说话。 把盒子重新盖上,放回抽屉里层,我匆匆走到客厅,拿起电话,拨她的号码;接通了,铃声响起,我持着听筒走到面海的阳台,夕阳正在下沉,海水如万片碎金动荡闪烁。直直看出去,越过海洋越过山屿越过云层,一重一重飞越的话,应该是澳门,是越南,是缅甸,再超越就是印度,就是非洲了。台湾在日出的那头,其实是我站在阳台怎么都看不见的另一边。我握紧听筒,对着金色的渺茫,仿佛隔海呼喊:“是我,小晶,你的女儿──你记得吗?” 2 我喜欢走路。读书写作累了,就出门走路。有时候,约个可爱的人,两个人一起走,但是两个人一起走时,一半的心在那人身上,只有一半的心,在看风景。 要真正地注视,必须一个人走路。一个人走路,才是你和风景之间的单独私会。 我看见早晨浅浅的阳光里,一个老婆婆弓着腰走下石阶,上百层的宽阔石阶气派万千,像山一样高,她的身影柔弱如稻草。 我看见一只花猫斜躺在一截颓唐废弃的断墙下,牵牛花开出一片浓青艳紫缤纷,花猫无所谓地伸了伸懒腰。 夜色朦胧里,我看见路灯,把人行道上变电箱的影子胡乱射在一面工地白墙上,跟路树婆娑的枝影虚实交错掩映,看起来就像罗密欧对着朱丽叶低唱情歌的那个阳台。 我看见诗人周梦蝶的脸,在我挥手送他的时候,刚好嵌在一扇开动的公交车的小窗格里,好像一整辆车,无比隆重地,在为他作相框。 我看见停在凤凰树枝上的蓝鹊,它身体的重量压低了缀满凤凰花的枝丫。我看见一只鞋般大小的渔船,不声不响出现在我左边的窗户。 我是个摄影的幼儿园大班生,不懂得理论也没学过操作,但是跟风景约会的时间长了,行云流水间,万物映在眼底,突然悟到:真正能看懂这世界的,难道竟是那机器,不是你自己的眼睛、自己的心? “你未看此花时,此花与汝同归于寂;你来看此花时,则此花颜色一时明白起来,便知此花不在你的心外。” 这世间的风景于我的心如此“明白”,何尝在我“心外”?相机,原来不那么重要,它不过是我心的批注,眼的旁白。于是把相机放进走路的背包里,随时取出,作“看此花时”的心笔记。 每一个被我“看见”的瞬间刹那,都被我采下,而采下的每一个当时,我都感受到一种“美”的逼迫,因为每一个当时,都稍纵即逝;稍纵,即逝。 3 在中国台湾、香港,新、马和美国,流传最广的,是《目送》。很多人说,邮箱里起码收到十次以上不同的朋友转来这篇文章。在大陆,点击率和流传率最高的,却是另一篇,叫做《(不)相信》。 是不是因为,对于台湾和海外的人,“相信”或“不相信”已经不是切肤的问题,反倒个人生命中最私密、最深埋、最不可言喻的“伤逝”和“舍”,才是刻骨铭心的痛?是不是因为,在大陆的集体心灵旅程里,一路走来,人们现在面对的最大关卡,是“相信”与“不相信”之间的困惑、犹豫,和艰难的重新寻找? 很难说。每个人,来到“花”前,都看见不一样的东西,都得到不一样的“明白”。 对于行路的我而言,曾经相信,曾经不相信,今日此刻也仍旧在寻找相信。但是面对时间,你会发现,相信或不相信都不算什么了。因此,整本书,也就是对时间的无言,对生命的目送。 目送 2009年09月24日15:02 华安上小学第一天,我和他手牵着手,穿过好几条街,到维多利亚小学。九月初,家家户户院子里的苹果和梨树都缀满了拳头大小的果子,枝丫因为负重而沉沉下垂,越出了树篱,钩到过路行人的头发。 很多很多的孩子,在操场上等候上课的第一声铃响。小小的手,圈在爸爸的、妈妈的手心里,怯怯的眼神,打量着周遭。他们是幼儿园的毕业生,但是他们还不知道一个定律:一件事情的毕业,永远是另一件事情的开启。 铃声一响,顿时人影错杂,奔往不同方向,但是在那么多穿梭纷乱的人群里,我无比清楚地看着自己孩子的背影──就好像在一百个婴儿同时哭声大作时,你仍旧能够准确听出自己那一个的位置。华安背着一个五颜六色的书包往前走,但是他不断地回头;好像穿越一条无边无际的时空长河,他的视线和我凝望的眼光隔空交会。 我看着他瘦小的背影消失在门里。 十六岁,他到美国做交换生一年。我送他到机场。告别时,照例拥抱,我的头只能贴到他的胸口,好像抱住了长颈鹿的脚。他很明显地在勉强忍受母亲的深情。 他在长长的行列里,等候护照检验;我就站在外面,用眼睛跟着他的背影一寸一寸往前挪。终于轮到他,在海关窗口停留片刻,然后拿回护照,闪入一扇门,倏忽不见。 我一直在等候,等候他消失前的回头一瞥。但是他没有,一次都没有。 现在他二十一岁,上的大学,正好是我教课的大学。但即使是同路,他也不愿搭我的车。即使同车,他戴上耳机──只有一个人能听的音乐,是一扇紧闭的门。有时他在对街等候公交车,我从高楼的窗口往下看:一个高高瘦瘦的青年,眼睛望向灰色的海;我只能想象,他的内在世界和我的一样波涛深邃,但是,我进不去。一会儿公交车来了,挡住了他的身影。车子开走,一条空荡荡的街,只立着一只邮筒。 我慢慢地、慢慢地了解到,所谓父女母子一场,只不过意味着,你和他的缘分就是今生今世不断地在目送他的背影渐行渐远。你站立在小路的这一端,看着他逐渐消失在小路转弯的地方,而且,他用背影默默告诉你:不必追。 我慢慢地、慢慢地意识到,我的落寞,仿佛和另一个背影有关。 博士学位读完之后,我回台湾教书。到大学报到第一天,父亲用他那辆运送饲料的廉价小货车长途送我。到了我才发觉,他没开到大学正门口,而是停在侧门的窄巷边。卸下行李之后,他爬回车内,准备回去,明明启动了引擎,却又摇下车窗,头伸出来说:“女儿,爸爸觉得很对不起你,这种车子实在不是送大学教授的车子。” 我看着他的小货车小心地倒车,然后“噗噗”驶出巷口,留下一团黑烟。直到车子转弯看不见了,我还站在那里,一口皮箱旁。 每个礼拜到医院去看他,是十几年后的时光了。推着他的轮椅散步,他的头低垂到胸口。有一次,发现排泄物淋满了他的裤腿,我蹲下来用自己的手帕帮他擦拭,裙子也沾上了粪便,但是我必须就这样赶回台北上班。护士接过他的轮椅,我拎起皮包,看着轮椅的背影,在自动玻璃门前稍停,然后没入门后。 我总是在暮色沉沉中奔向机场。 火葬场的炉门前,棺木是一只巨大而沉重的抽屉,缓缓往前滑行。没有想到可以站得那么近,距离炉门也不过五米。雨丝被风吹斜,飘进长廊内。我掠开雨湿了前额的头发,深深、深深地凝望,希望记得这最后一次的目送。 我慢慢地、慢慢地了解到,所谓父女母子一场,只不过意味着,你和他的缘分就是今生今世不断地在目送他的背影渐行渐远。你站立在小路的这一端,看着他逐渐消失在小路转弯的地方,而且,他用背影默默告诉你:不必追。 雨儿 2009年09月24日15:02 我每天打一通电话,不管在世界上哪个角落。电话接通,第一句话一定是,“我──是你的女儿。”如果是越洋长途,讲完我就等,等那六个字穿越渺渺大气层进入她的耳朵,那需要一点时间。然后她说,“雨儿?我只有一个雨儿。” “对,那就是我。” “喔,雨儿你在哪里?” “我在香港。” “你怎么都不来看我,你什么时候来看我?” “我昨天才去看你,今早刚离开你。” “真的?我不记得啊。那你什么时候来看我?” “再过一个礼拜。” “你是哪一位?” “我是你的女儿。” “雨儿?我只有一个雨儿啊。你现在在哪里?” “我在香港。” “你怎么都不来看我,你什么时候来看我?”…… 到潮州看她时,习惯独睡的我就陪她睡。像带孩子一样把被子裹好她的身体,放周璇的《天涯歌女》,把灯关掉,只留下洗手间的小灯,然后在她身边躺下。等她睡着,我再起来工作。 天微微亮,她轻轻走到我身边,没声没息地坐下来。年老的女人都会这样吗?身子愈来愈瘦,脚步愈来愈轻,声音愈来愈弱,神情愈来愈退缩,也就是说,人逐渐逐渐退为影子。年老的女人,都会这样吗? 我一边写,一边说:“干嘛那么早起?给你弄杯热牛奶好吗?” 她不说话,无声地觑了我好一阵子,然后轻轻说:“你好像我的雨儿。” 我抬起头,摸摸她灰白色稀疏的头发,说:“妈,千真万确,我就是你的女儿。” 她极惊奇地看着我,大大地惊讶,大大地开心:“就是说嘛,我看了你半天,觉得好像,没想到真的是你。说起来古怪,昨天晚上有个人躺在我床上,态度很友善,她也说她是我的雨儿,实在太奇怪了。” “昨晚那个人就是我啊。”我把冰牛奶倒进玻璃杯中,然后把杯子放进微波炉。远处隐隐传来公鸡的啼声。 “那你又是从哪里来的呢?”她一脸困惑。 “我从台北来看你。” “你怎么会从台北来呢?”她努力地想把事情弄清楚,接过热牛奶,继续探询,“如果你是我的雨儿,你怎么会不在我身边呢?你是不是我养大的?是什么人把你养大的呢?” 我坐下来,把她瘦弱的手捧在我掌心里,看着她。她的眼睛还是很亮,那样亮,在浅浅的晨光中,我竟分不清那究竟是她年轻时的锋芒余光,还是一层盈盈的泪光。于是我从头说起:“你有五个儿女,一个留在大陆,四个在台湾长大。你不但亲自把每一个都养大,而且四个里头三个是博士,没博士的那个很会赚钱。他们全是你一手栽培的。” 眼里满是惊奇,她说:“这么好?那……你是做什么工作的?今年几岁?结婚了没有?” 我们从盘古开天谈起,谈着谈着,天,一点一点亮起,阳光就从大武山那边照了进来。 有时候,我让女佣带着她到阳明山来找我。我就把时间整个调慢,带她“台北一日游”。第一站,洗温泉。泡在热气缭绕的汤里,她好奇地瞪着满堂裸身的女人目不转睛,然后开始品头论足。我快动作抓住她的手,才能阻止她伸手去指着一个女人,大声笑着说:“哈,不好意思啊,那个雨人好──肥喔。” 第二站,搭公交车,红五号,从白云山庄上车。一路上樱花照眼,她静静看着窗外流荡过去的风景,窗玻璃映出她自己的颜容,和窗外的粉色樱花明灭掩映;她的眼神迷离,时空飘忽。 到了士林站。我说:“妈,这是你生平第一次搭捷运,坐在这里,给你拍一张照片。” 她娴静地坐下,两手放在膝上。刚好后面有一丛浓绿的树,旁边坐着一个孤单的老人。 “你的雨儿要看见你笑,妈妈。” 她看着我,微笑了。我这才注意到,她穿着黑衣白领,像一个中学的女生。 山路 2009年09月24日15:02 五万人涌进了台中的露天剧场;有风,天上的云在游走,使得月光忽隐忽现,你注意到,当晚的月亮,不特别明亮,不特别油黄,也不特别圆满,像一个用手掰开的大半边葡萄柚,随意被搁在一张桌子上,仿佛寻常家用品的一部分。一走进剧场,却突然扑面而来密密麻麻一片人海,令人屏息震撼:五万人同时坐下,即使无声也是一个隆重的宣示。 歌声像一条柔软丝带,伸进黑洞里一点一点诱出深藏的记忆;群众跟着音乐打拍,和着歌曲哼唱,哼唱时陶醉,鼓掌时动容,但没有尖叫跳跃,也没有激情推挤,这,是四五十岁的一代人。 老朋友蔡琴出场时,掌声雷动,我坐在第二排正中,安静地注视她,想看看──又是好久不见,她瘦了还是胖了?第一排两个讨厌的人头挡住了视线,我稍稍挪动椅子,插在这两个人头的中间,才能把她看个清楚。今晚蔡琴一袭青衣,衣袂在风里翩翩蝶动,显得飘逸有致。 媒体涌向舞台前,镁光灯烁烁闪个不停。她笑说,媒体不是为了她的“歌”而来的,是为了另一件“事”。然后音乐静下,她开口清唱:“是谁在敲打我窗/是谁在撩动琴弦──”。蔡琴的声音,有大河的深沉,黄昏的惆怅,又有宿醉难醒的缠绵。她低低地唱着,余音缭绕然后戛然而止时,人们报以狂热的掌声。她说,你们知道的是我的歌,你们不知道的是我的人生,而我的人生对你们并不重要。 在海浪一样的掌声中,我没有鼓掌,我仍旧深深地注视她。她说的“事”,是五十九岁的导演杨德昌的死。她说的“人生”,是她自己的人生;但是人生,除了自己,谁可能知道?一个曾经爱得不能自拔的人死了,蔡琴,你的哪一首歌,是在追悼;哪一首歌,是在告别;哪一首歌,是在重新许诺;哪一首歌,是在为自己做永恒的准备? 挡了我视线的两个人头,一个是胡志强的。一年前中风,他走路时有些微跛,使得他的背影看起来特别憨厚。他的身边紧挨着自己大难不死的妻,少了一条手臂。胡志强拾起妻的一只纤弱的手,迎以自己一只粗壮的手,两人的手掌合起来鼓掌,是患难情深,更是岁月沧桑。 另一个头,是马英九的。能说他在跟五万个人一起欣赏民歌吗?还是说,他的坐着,其实是奔波,他的热闹,其实是孤独,他,和他的政治对手们,所开的车,没有“r”挡,更缺空挡。 我们这一代人,错错落落走在历史的山路上,前后拉得很长。同龄人推推挤挤走在一块,或相濡以沫,或怒目相视。年长一点的默默走在前头,或迟疑徘徊,或漠然而果决。前后虽隔数里,声气婉转相通,我们是同一条路上的同代人。 蔡琴开始唱《恰似你的温柔》,歌声低回流荡,人们开始和声而唱: 某年某月的某一天就像一张破碎的脸 难以开口道再见就让一切走远 这不是件容易的事我们却都没有哭泣 让它淡淡的来让它好好的去 我压低帽檐,眼泪,实在忍不住了。今天是七月七号的晚上,前行者沈君山三度中风陷入昏迷的第二晚。这里有五万人幸福地欢唱,掌声、笑声、歌声,混杂着城市的灯火腾跃,照亮了粉红色的天空。此刻,一辈子被称为“才子”的沈君山,一个人在加护病房里,一个人。 才子当然心里冰雪般的透彻:有些事,只能一个人做。有些关,只能一个人过。有些路啊,只能一个人走。 胭脂 2009年09月24日15:02 每次到屏东去看妈妈,还没到时先给她电话:“你知道我是谁吗?” 她愉快的声音传来:“我不知道你是什么人,可是我知道你是我喜欢的人。” “猜对了,”我说,“我是你的女儿,我是小晶。” “小晶啊,”她说,带着很浓的浙江乡音,“你在哪里?” 带她去“邓师傅”做脚底按摩,带她去美容院洗头,带她到菜市场买菜,带她到田野上去看鹭鸶,带她到药房去买老人营养品,带她去买棉质内衣,宽大但是肩带又不会滑下来的那一种,带她去买鞋子买乳液买最大号的指甲刀。我牵着她的手在马路上并肩共行的景象,在这黄狗当街懒睡的安静小镇上就成为人们记得的本村风景。不认识的人,看到我们又经过他的店铺,一边切槟榔一边用眼睛目送我们走过,有时候说一句,轻得几乎听不见:“伊查某仔转来喽!” 见时容易别时难,离开她,是个复杂的工程。离开前二十四小时,就得先启动心理辅导。我轻快地说:“妈,明天就要走啦。” 她也许正用空蒙蒙的眼睛看着窗外的天,这时马上把脸转过来,慌张地看着我,“要走了?怎么要走呢?” 我保持声音的愉悦,“要上班,不然老板不要我啦。” 她垂下眼睛,是那种被打败的神情,两手交握,放在膝上,像个听话的小学生。跟“上班”,是不能对抗的,她也知道。她低声自言自语:“喔,要上班。” “来,”我拉起她的手,“坐下,我帮你擦指甲油。” 买了很多不同颜色的指甲油,专门用来跟她消磨卧房里的时光。她坐在床沿,顺从地伸出手来,我开始给她的指甲上色,一片一片慢慢上,每一片指甲上两层。她手背上的皮,抓起来一大把,是一层极薄的人皮,满是皱纹,像蛇蜕掉弃置的干皮。我把新西兰带回来的绵羊油倒在手心上,轻轻揉搓这双曾经劳碌不堪、青筋暴露而今灯尽油枯的手。 涂完手指甲,开始涂脚指甲。脚指甲有点灰指甲症状,硬厚得像岩石。把她的脚放进热水盆里──她缩起脚,说:“烫。”我说:“一点也不,慢慢来。”浸泡五分钟后,脚指甲稍微松软了,再涂色。选了艳丽的桃红,小心翼翼地点在她石灰般的脚指甲上。效果,看起来确实有点恐怖,像给僵尸的脸颊上了腮红。 我认真而细致地“摆布”她,她静静地任我“摆布”。我们没法交谈,但是,我已经认识到,谁说交谈是唯一的相处方式呢?还有什么,比这胭脂阵的“摆布”更适合母女来玩?只要我在,她脸上就有一种安心的平静。更何况,胭脂阵是有配乐的。我放上周璇的老歌,我们从《夜上海》一直听到《凤凰于飞》、《星心相印》和《永远的微笑》。 涂完她所有的手指甲和脚指甲,轮到我自己。黄昏了,淡淡的阳光把窗帘的轮廓投射在地板上。“你看,”我拿出十种颜色,每一只指甲涂一个不同的颜色,从绯红到紫黑。她不说话,就坐在那床沿,看着我涂自己的指甲,从一个指头到另一个指头。 每次从屏东回到台北,朋友总是惊讶:“嗄?你涂指甲油?” 指甲油玩完了,空气里全是指甲油的气味。我说:“明天,明天我要走了。要上班。” 她有点茫然,“要走了?怎么要走了?那──我怎么办?我也要走啊。” 把她拉到梳妆镜前,拿出口红,“你跟哥哥住啊,你走了他要伤心的。来,我帮你化妆。”她一瞬间就忘了我要走的事,对着镜子做出矜持的姿态:“我啊,老太婆了,化什么妆哩。” 可是她开始看着镜中的自己,拿起梳子,梳自己的头发。 她曾经是个多么耽溺于美的女人啊。六十五岁的时候,突然去纹了眉和眼线,七十岁的时候,还问我她该不该去隆鼻。多少次,她和我一起站在梳妆镜前,她说:“女儿,你要化妆。女人,就是要漂亮。” 现在,她的手臂布满了黑斑,黑斑在干枯的衰老的皮肤上,像褪下的蛇皮。 我帮她擦了口红,说:“来,抿一抿。”她抿了抿唇。 我帮她上了腮红。 在她纹过的眉上,又画上一道弯弯淡眉。 “你看,”我搂着她,面对着大镜,“冬英多漂亮啊。” 她惊讶,“咦,你怎么知道我的名字?” “我是你的女儿嘛。”我环抱着她瘦弱的肩膀,对着镜子里的人,说,“妈,你看你多漂亮。我明天要走喔,要上班,不能不去的,但马上会回来看你。” 散步 2009年09月24日15:02 回屏东看母亲之前,家萱过边境来访。细致的她照例带了礼物。一个盒子上写着“极品燕窝”,我打开看一下,黑溜溜的一片,看不懂。只认得盛在瓷碗里头加了冰糖的白糊糊又香又甜的燕窝;这黑溜溜的原始燕窝──是液体加了羽毛、树枝吗?还真不认识。不过,家萱当然是送给母亲吃的,我不需操心。 她又拿出一个圆筒,像是藏画的。一卷纸拿出来,然后一张一张摊开,她说:“我印得多了,想想也许你妈可以用。” 海报大小的白纸,印着体积很大、油墨很浓的毛笔字,每一张都是两三行,内容大同小异: 最亲爱的妈妈: 我们深爱您。 您的房子、看护、医药费,我们全都付了。 我们承诺,一定竭尽所能照料您。 请您放心。 您的孩子:家萱 家齐 家仁 最亲爱的妈妈: 我们都是您含辛茹苦培养大的。 我们感念您。 我们承诺:您所有的需要,都由我们承担。 请您放心。相信我们对您的深爱。 您的孩子:家萱 家齐 家仁 我看着家萱,忍不住笑。上一回,我们在交换“妈妈笔记”时,她说到八十岁的母亲在赡养院里如何如何地焦虑自己没钱,怀疑自己被儿女遗弃,而且一转身就忘记儿女刚刚来探视过而老是抱怨孩子们不记得她。我拿出自己“制造”的各种银行证明、抚养保证书,每一个证明都有拳头大的字,红糊糊、威风凛凛的印章,每一张都有一时的“安心”作用。没想到家萱进步神速,已经有了独家的“大字报”! “是啊,”她笑着说,“我用海报把她房间的墙壁贴得满满的。她在房间里走来走去,可以一张一张读,每一张我们姐弟都给签了名。” “有效吗?”我问。 她点头,“还真有效,她读了就安心。” “你拿回屏东,贴在你妈房里吧。” 她的笑容,怎么看都是苦的。我也发现,她的白发不知何时也多了。 我把大字报一张一张拾起,一张一张叠好,卷起,然后小心地塞回圆筒。摇摇头,“妈妈又过了那个阶段了。她已经忘了字了。我写的银行证明,现在她也看不懂了。” 回到屏东,春节的爆竹在冷过头的冬天,有一下没一下的,凉凉的,仿佛浸在水缸里的酸菜。陪母亲卧床,她却终夜不眠。窗帘拉上,灭了大灯,她的两眼晶亮,瞪着空蒙蒙的黑夜,好像瞪着一个黑色的可以触摸的实体。她伸出手,在空中捏取我看不见的东西。她呼唤我的小名,要我快起床去赶校车,不要迟到了,便当已经准备好。她说隔壁的张某某不是个东西,欠了钱怎么也不还。她问,怎么你爸爸还没回家,不是说理了发就马上回来吗? 我到厨房拿热牛奶给她喝。她不喝。我抚摸她的手,拍她的肩膀,像哄一个婴儿,但是她安静了一会儿又开始躁动。我不断地把她冰冷的手臂放回被窝里,她又固执地将我推开。我把大灯打开,她的幻觉消失,灯一灭,她又回到四十年前既近又远、且真且假的彷徨迷乱世界。 大年初三,二○○八年的深夜,若是从外宇宙看过来,这间房里的灯亮了又暗,暗了又亮,一整夜。清晨四时,我下了床,光脚踩在冰冷的地板上,说:“妈,既然这样,我们干脆出去散步吧。”帮她穿上最暖的衣服,围上围巾,然后牵着她的手,出了门。 冬夜的街,很黑,犬吠声自远处幽幽传来,听起来像低声呜咽,在解释一个说不清的痛处。 路底有一家灯火通明的永和豆浆店,我对她说:“走吧,我带你去吃你家乡浙江淳安的豆浆。”她从梦魇中醒来,乖顺地点头,任我牵着她的手,慢慢走。空荡荡的街,只有我,和那生了我的女人。 路的地面上,有一条很长很长的白线,细看之下,发现是鸟屎。一抬头,看见电线上黑溜溜的一长条,全停满了燕子,成千上万只,悄悄地,凝结在茫茫的夜空里。 为谁 2009年09月24日15:02 我不懂得做菜,而且我把我之不懂得做菜归罪于我的出身──我是一个外省女孩;在台湾,“外省”其实就是“难民”的意思。外省难民家庭,在流离中失去了一切附着于土地的东西,包括农地、房舍、宗祠、庙宇,还有附着于土地的乡亲和对于生存其实很重要的社会网络。 因为失去了这一切,所以难民家庭那做父母的,就把所有的希望,孤注一掷地投在下一代的教育上头。他们仿佛发现了,只有教育,是一条垂到井底的绳,下面的人可以攀着绳子爬出井来。 所以我这个难民的女儿,从小就不被要求做家事。吃完晚饭,筷子一丢,只要赶快潜回书桌,正襟危坐,摆出读书的姿态,妈妈就去洗碗了,爸爸就把留声机转小声了。背《古文观止》很重要,油米柴盐的事,母亲一肩挑。 自己做了母亲,我却马上变成一个很能干的人。厨房特别大,所以是个多功能厅。孩子五颜六色的画,贴满整面墙,因此厨房也是画廊。餐桌可以围坐八个人,是每天晚上的沙龙。另外的空间里,我放上一张红色的小矮桌,配四只红色的矮椅子,任谁踏进来都会觉得,咦,这不是白雪公主和七个小矮人的客厅吗? 当我打鸡蛋、拌面粉奶油加砂糖发粉做蛋糕时,安德烈和菲利普就坐在那矮椅子上,围着矮桌上一团新鲜可爱的湿面团,他们要把面团捏成猪牛羊马各种动物。蛋糕糊倒进模型,模型进入烤箱,拌面盆里留着一圈甜软黏腻的面糊,孩子们就抢着用小小的手指去挖,把巧克力糊绕满了手指,放进嘴里津津地吸,脸上也一片花糊。 我变得很会“有效率”做菜。食谱的书,放在爬着常青藤的窗台上,长长一排。胡萝卜蛋糕的那一页,都快磨破了;奶酪通心粉、意大利千层面那几页,用得掉了下来。我可以在十分钟内,给四个孩子──那是两个儿子加上他们不可分离的死党──端上颜色漂亮而且维他命abcde加淀粉质全部到位的食物。然后把孩子塞进车里,一个送去踢足球,一个带去上游泳课。中间折到图书馆借一袋儿童绘本,冲到药房买一只幼儿温度计,到水店买三大箱果汁,到邮局去取孩子的生日礼物包裹同时寄出邀请卡……然后匆匆赶回足球场接老大,回游泳池接老二,回家,再做晚餐。 母亲,原来是个最高档的全职、全方位ceo,只是没人给薪水而已。 然后突然想到,啊,油米柴盐一肩挑的母亲,在她成为母亲之前,也是个躲在书房里的小姐。 孩子大了,我发现独自生活的自己又回头变成一个不会烧饭做菜的人,而长大了的孩子们却成了美食家。菲利普十六岁就自己报名去上烹饪课,跟着大肚子、带着白色高筒帽的师傅学做意大利菜。十七岁,就到三星米其林法国餐厅的厨房里去打工实习,从削马铃薯皮开始,跟着马赛来的大厨学做每一种蘸酱。安德烈买各国食谱的书,土耳其、非洲菜、中国菜,都是实验项目。做菜时,用一只马表计分。什么菜配什么酒,什么酒吃什么肉,什么肉配什么香料,对两兄弟而言,是正正经经的天下一等大事。 我呢,有什么就吃什么。不吃也可以。一个鸡蛋多少钱,我说不上来,冰箱,多半是空的。有一次,为安德烈下面──是泡面,加上一点青菜叶子。 汤面端上桌时,安德烈,吃了两口,突然说:“青菜哪里来的呀?” 我没说话,他直追,“是上星期你买的色拉对不对?” 我点点头。是的。 他放下筷子,一副哭笑不得的神情,说:“那已经不新鲜了呀,妈妈你为什么还用呢?又是你们这一代人的──习惯,对吧?” 他不吃了。 过了几天,安德烈突然说:“我们一起去买菜好吗?” 母子二人到城里头国际食品最多的超市去买菜。安德烈很仔细地来来回回挑选东西,整整三个小时。回到家中,天都黑了。他要我这做妈的站在旁边看着,“不准走开喔。” 他把顶级的澳洲牛排肉展开,放在一旁。然后把各种香料罐,一样一样从架上拿下来,一字排开。转了按钮,烤箱下层开始热,把盘子放进去,保持温度。他把马铃薯洗干净,开始煮水,准备做新鲜的马铃薯泥。看得出,他心中有大布局,以一定的时间顺序在走好几个平行的程序,像一个乐团指挥,眼观八方,一环紧扣一环。 电话铃响。我正要离开厨房去接,他伸手把我挡下来,说:“不要接不要接。留在厨房里看我做菜。” 红酒杯,矿泉水杯,并肩而立。南瓜汤先上,然后是色拉,里头加了松子。主食是牛排,用锡纸包着,我要的四分熟。最后是甜点,法国的soufflé。 是秋天,海风徐徐地吹,一枚浓稠蛋黄似的月亮在海面上升起。 我说:“好,我学会了,以后可以做给你吃了。” 儿子睁大了眼睛看着我,认认真真地说:“我不是要你做给我吃。你还不明白吗?我是要你学会以后做给你自己吃。” 回家 2009年09月24日15:02 三个兄弟,都是五十多岁的人了,这回摆下了所有手边的事情,在清明节带妈妈回乡。红火车站大厅里,人潮涌动,大多是背着背包、拎着皮包、推着带滚轮的庞大行李箱、扶老携幼的,准备搭九广铁路北上。就在这川流不息的滚滚红尘里,妈妈突然停住了脚。 她皱着眉头说:“这,是什么地方?” 哥哥原来就一路牵着她的手,这时不得不停下来,说:“这是香港。我们要去搭火车。” 妈妈露出惶惑的神情,“我不认得这里,”她说:“我要回家。” 我在一旁小声提醒哥哥,“快走,火车要开了,而且还要过海关。” 身为医生的弟弟本来像个主治医师一样背着两只手走在后面,就差身上没穿白袍,这时一大步跨前,对妈妈说:“这就是带你回家的路,没有错。快走吧,不然你回不了家了。”说话时,脸上不带表情,看不出任何一点情绪或情感,口气却习惯性地带着权威。三十年的职业训练使他在父亲临终的病床前都深藏不露。 妈妈也不看他,眼睛盯着磨石地面,半妥协、半威胁地回答:“好,那就马上带我回家。”她开步走了。从后面看她,身躯那样瘦弱,背有点儿驼,手被两个儿子两边牵着,她的步履细碎,一小步接着一小步往前走。 陪她在乡下散步的时候,看见她踩着碎步戚戚低头走路,我说:“妈,不要像老鼠一样走路,来,马路很平,我牵你手,不会跌倒的。试试看把脚步打开,你看──”我把脚伸前,做出笨士兵踢正步的架势,“你看,脚大大地跨出去,路是平的,不要怕。”她真的把脚跨大出去,但是没走几步,又戚戚低头走起碎步来。 从她的眼睛看出去,地是凹凸不平的吗?从她的眼睛看出去,每一步都可能踏空吗?弟弟在电话里解释:“脑的萎缩,或者用药,都会造成对空间的不确定感。” 散步散到太阳落到了大武山后头,粉红色的云霞乍时喷涌上天,在油画似的黄昏光彩里我们回到她的卧房。她在卧房里四处张望,仓皇地说:“这,是什么地方?”我指着墙上一整排学士照、博士照,说:“都是你儿女的照片,那当然是你家喽。” 她走近墙边,抬头看照片,从左到右一张一张看过去。半晌,回过头来看着我,眼里说不出是悲伤还是空洞──我仿佛听见窗外有一只细小的蟋蟀低低在叫,下沉的夕阳碰到大武山的棱线、喷出满天红霞的那一刻,森林里的小动物是否也有声音发出? 还没开灯,她就立在那白墙边,像一个黑色的影子,幽幽地说:“……不认得了。”大武山上最后一道微光,越过渺茫从窗帘的缝里射进来,刚好映出了她灰白的头发。 火车滑开了,窗外的世界迅疾往后退,仿佛有人没打招呼就按下了电影胶卷“快速倒带”,不知是快速倒往过去还是快速转向未来,只见它一幕一幕从眼前飞快逝去。 因为是晚班车,大半旅者一坐下就仰头假寐,陷入沉静,让火车往前行驶的轰隆巨响决定了一切。妈妈手抓着前座的椅背,颤巍巍站了起来。她看看前方,一纵列座位伸向模糊的远处;她转过身来看往后方,列车的门紧紧关着,看不见门后头的深浅。她看向车厢两侧窗外,布帘都已拉上,只有动荡不安的光,忽明忽灭、时强时弱,随着火车奔驰的速度像闪电一样打击进来。她紧紧抓着椅背,维持身体的平衡,然后,她开始往前走。我紧跟着亦步亦趋,一只手搭着她的肩膀,防她跌倒,却见她用力地拨开我的手,转身说,“你放我走,我要回家。天黑了我要回家!”她的眼睛蓄满了泪光,声音凄恻。 我把她抱进怀里,把她的头按在我胸口,紧紧地拥抱她,也许我身体的暖度可以让她稍稍安心。我在她耳边说,“这班火车就是要带你回家的,只是还没到,马上就要到家了,真的。” 弟弟踱了过来,我们默默对望;是的,我们都知道了:妈妈要回的“家”,不是任何一个有邮政编码、邮差找得到的家,她要回的“家”,不是空间,而是一段时光,在那个时光的笼罩里,年幼的孩子正在追逐笑闹、厨房里正传来煎鱼的滋滋香气、丈夫正从她身后捂着她的双眼要她猜是谁、门外有人高喊“限时专送拿印章来”…… 妈妈是那个搭了“时光机器”来到这里但是再也找不到回程车的旅人。 母亲节 2009年09月24日15:02 收到安德烈的电邮,有点意外。这家伙,不是天打雷劈的大事──譬如急需钱,是不会给他母亲发电邮的。不知怎么回事,有这么一大批十几二十岁左右的人,在他们广阔的、全球覆盖的###络里──这包括电邮、msn、facebook、bebo、twitter、聊天室、手机简讯等等,“母亲”是被他们归入spam(垃圾)或“资源回收筒”那个类别里去的。简直毫无道理,但是你一点办法都没有。高科技使你能够“看见”他,譬如三更半夜时,如果你也在通宵工作,突然“叮”一声,你知道他上网了。也就是说,天涯海角,像一个雷达屏幕,他现身在一个定点上。或者说,夜航海上,茫茫中突然浮现一粒渔火,分明无比。虽然也可能是万里之遥,但是那个定点让你放心──亲爱的孩子,他在那里。 可是高科技也给了他一个逃生门──手指按几个键,他可以把你“隔离”掉,让那个“叮”一声,再也不出现,那个小小的点,从你的“爱心”雷达网上彻底消失。 朋友说,送你一个计算机相机,你就可以在计算机上看见儿子了。我说,你开玩笑吧?哪一个儿子愿意在自己计算机上装一个“监视器”,让母亲可以千里追踪啊?这种东西是给情人,不是给母子的。 我问安德烈,你为什么都不跟我写电邮? 他说:妈,因为我很忙。 我说:你很没良心耶。你小时候我花多少时间跟你混啊? 他说:理智一点。 我说:为什么不能跟我多点沟通呢? 他说:因为你每次都写一样的电邮,讲一样的话。 我说:才没有。 他说:有,你每次都问一样的问题,讲一样的话,重复又重复。 我说:怎么可能,你乱讲!我这么聪明的人,怎么可能? 打开安德烈的电邮,他没有一句话,只是传来一个网址,一则影像──“我很无聊网”,已经有四千个点击,主题是“与母亲的典型对话”。作者用漫画手法,配上语音,速描出一段自己跟妈妈的对话: 我去探望我妈。一起在厨房里混时间,她说:“我烧了鱼。你爱吃鱼吧?” 我说:“妈,我不爱吃鱼。” 她说:“你不爱吃鱼?” 我说:“妈,我不爱吃鱼。” 她说:“是鲔鱼呀。” 我说:“谢谢啦。我不爱吃鱼。” 她说:“我加了芹菜。” 我说:“我不爱吃鱼。” 她说:“可是吃鱼很健康。” 我说:“我知道,可是我不爱吃鱼。” 她说:“健康的人通常吃很多鱼。” 我说:“我知道,可是我不吃鱼。” 她说:“长寿的人吃鱼比吃鸡肉还多。” 我说:“是的,妈妈,可是我不爱吃鱼。” 她说:“我也不是在说,你应该每天吃鱼鱼鱼,因为鱼吃太多了也不好,很多鱼可能含汞。” 我说:“是的,妈妈,可是我不去烦恼这问题,因为我反正不吃鱼。” 她说:“很多文明国家的人,都是以鱼为主食的。” 我说:“我知道,可是我不吃鱼。” 她说:“那你有没有去检查过身体里的含汞量?” 我说:“没有,妈妈,因为我不吃鱼。” 她说:“可是汞不只是在鱼里头。” 我说:“我知道,可是反正我不吃鱼。” 她说:“真的不吃鱼?” 我说:“真的不吃。” 她说:“连鲔鱼也不吃?” 我说:“对,鲔鱼也不吃。” 她说:“那你有没有试过加了芹菜的鲔鱼?” 我说:“没有。” 她说:“没试过,你怎么知道会不喜欢呢?” 我说:“妈,我真的不喜欢吃鱼。” 她说:“你就试试看嘛。” 所以……我就吃了,尝了一点点。之后,她说,“怎么样,好吃吗?” 我说:“不喜欢,妈,我真的不爱吃鱼。” 她说:“那下次试试鲑鱼。你现在不多吃也好,我们反正要去餐厅。” 我说:“好,可以走了。” 她说:“你不多穿点衣服?” 我说:“外面不冷。” 她说:“你加件外套吧。” 我说:“外面不冷。” 她说:“考虑一下吧。我要加件外套呢。” 我说:“你加吧。外面真的不冷。” 她说:“我帮你拿一件?” 我说:“我刚刚出去过,妈妈,外面真的一点也不冷。” 她说:“唉,好吧。等一下就会变冷,你这么坚持,等着瞧吧,待会儿会冻死。” 我们就出发了。到了餐厅,发现客满,要排很长的队。这时,妈妈就说,“我们还是去那家海鲜馆子吧。” 这个电邮,是安德烈给我的母亲节礼物吧? 我村 2009年09月24日15:02 香港仔是“我村”。“我村”的意思就是,在这一个小村里,走路就可以把所有的生活必需事务办完。 早上十点,先去银行。知道提款机在哪个角落,而且算得出要等多久。两三个月一次,你进到银行里面去和专门照顾你的财务经理人谈话。坐在一个玻璃方块内,他把你的财务报表摊开。他知道你什么都不懂,所以用很吃力的国语认真地对你解释什么是什么。有一天,他突然看着你说:“我走了,你怎么办?”好像一个情人要去当兵了,担心女朋友不会煮饭。原来他要跳槽去了。 十一点,到二楼美容院去洗头。长着一双凤眼的老板娘一看到你,马上把靠窗的那张椅子上的报纸拿开,她知道那是你的椅子。她也知道你的广东话很差,所以不和你聊天,但是她知道你若是剪发要剪什么发型,若是染发用的是什么植物染料;在你开口以前,她已经把咖啡端过来了。 十二点,你跨过两条横街,到了邮局,很小很小的一间邮局。你买了二十张邮票,寄出四封信。邮务员说:“二十文。”“二十块”说“二十文”,总让你觉得好像活在清朝,但是还没完,他的下一句是:“你有碎银吗?”没有,你没有“碎银”,因此他只好打开抽屉,设法把你的五百大钞找开,反倒给了你一堆“碎银”。 带着活在清朝的感觉走出邮局,你走向广场,那儿有家屈臣氏,可以买些感冒喉片糖浆。你准备越过一个十字路口,不能不看见十字路口那个小庙,不到一个人高,一米宽,矮墩墩地守在交通忙乱的路口。蹲下来才看得见小庙里头端坐着六个披金戴银的神像,香火缭绕不绝。出租车在川流不息的人群里挤来挤去,庙口的信徒拈香跪拜,一脸虔敬,就在那川流不息的人潮车阵里。矮墩墩的庙却有个气势万里吞云的名字:大海王庙。庙的对联写着:“大德如山高,王恩似海深”。信徒深深拜倒。 广场,像一个深谷的底盘,因为四周被高楼密密层层包围。高楼里每一户的面积一定是局促不堪的,但是没有关系,公共的大客厅就在这广场上。你看过鸽子群聚吗?香港仔的广场,停了满满的人,几百个老人家,肩并肩坐在一起,像胖胖的鸽子靠在一起取暖。他们不见得彼此认识,很多人就坐在那儿,静默好几个钟头,但是他总算是坐在人群中,看出去满满是人,而且都是和自己一样白发苍苍、体态蹒跚的人。在这里,他可以孤单却不孤独,他既是独处,又是热闹;热闹中独处,仿佛行走深渊之上却有了栏杆扶手。 最后一站,是菜市场。先到最里边的裁缝那里,请她修短牛仔裤的裤脚。二十分钟后去取。然后到了肉铺,身上的围裙沾满血汁肉屑的老板看见你便笑了一下,你是他练习国语的对象。第一次来,你说,要“蹄”,他看你一眼,说:“台湾来的?” “怎么知道?” 他有点得意:“大陆来的,说肘子。广东人说猪手。只有台湾人说蹄。” 嗄?真有观察力,你想,然后问他:“怎么说猪手?你们认为那是他的‘手’啊?你们认为猪和人一样有两只手,两只脚,而不是四只脚啊?” 他挑了一只“猪手”,然后用一管蓝火,快速喷烧掉猪皮上的毛,发出的声音,微微的焦味。 花铺的女老板不在,一个脑后梳着发髻的阿婆看着店。水桶边有一堆水仙球根,每一团球根都很大,包蓄着很多根。“一球二十五文。”阿婆说。我挑了四个,阿婆却又要我放下,咕噜咕噜说了一大串,听不懂;对面卖活鸡的阿婆过来帮忙翻译,用听起来简直就是广东话的国语说:“阿婆说,她不太有把握你这四个是不是最好的根,所以她想到对街去把老板找回来,要老板挑最好的给你。” 阿婆老态龙钟地走了,剩下我守着这花铺。对面鸡笼子里的鸡,不停扇动翅膀,时不时还“喔喔喔”啼叫,用最庄严、最专业的声音宣告晨光来临,像童话世界里的声音,但是一个客人指了它一下,阿婆提起它的脚,一刀下去,它就蔫了。 海伦 2009年09月24日15:02 海伦一个礼拜来帮我打扫一次。看见我成堆成堆的报纸杂志,拥挤不堪的书架,床头床边床底都是书,她认为我“很有学问。”当她看见有些书的封面或封底有我的照片,她更尊敬我了。 她一来就是五个钟头,因此有机会看见我煮稀饭──就是把一点点米放进锅里,加很多很多的水,在电炉上滚开了之后用慢火炖。 海伦边拖厨房的地边问:“你们台湾人是这样煮粥的吗?” “我不知道台湾的别人怎么煮粥的,”我很心虚:“我是这么煮的。” 我想了一下,问她:“你们广东人煮粥不这么煮?” 下一周,海伦就表演给我看她怎么煮粥。米加了一点点水,然后加点盐和油,浸泡一下。她还带来了鸭胗和干贝。熬出来的粥,啊,还真不一样,美味极了。当我赞不绝口时,海伦笑说:“你没学过啊?” 我是没学过。 过了两个礼拜,我决心自己试煮“海伦粥”。照着记忆中她的做法,先把米泡在盐油里。冰箱中里还有鸭胗和干贝,取出一摸,那鸭胗硬得像块塑料鞋底。打电话找到海伦──那一头轰隆轰隆的,海伦正在地铁里。我用吼的音量问她:“鸭胗和干贝要先泡吗?” “要啊。热水泡五分钟。”她吼回来。 “泡完要切吗?” “要切。” “什么时候放进粥里?” “滚了就可以放。” “谢谢。” 鸭胗即使泡过了,还是硬得很难切。正在使力气,电话响了,海伦在那头喊:“要先把水煮滚,然后才把米放进去。” 她显然也知道,太晚了,我的米早在锅里了。 海伦清扫的时候,总是看见我坐在计算机前专注地工作,桌上摊开来一摞又一摞的纸张书本。当我停下工作,到厨房里去做吃的,她就留了眼角余光瞄着我。我正要把一袋生米倒到垃圾桶里,被她截住。 “放太久,里头有小虫了。”我指给她看。看不见,于是我舀出一碗米,放进水里,褐色的小虫就浮到水面上来,历历在目。 “这种虫,”海伦把米接过去,“没关系的,洗一洗,虫全部就浮上来,倒掉它,米还是好的。我们从小就是这么教的。” 我站在一旁看她淘米。她边做边问:“你──没学过啊?” 我大概像个小学生似的站在那里回答:“没……没学过。” 米洗好了,她又回头去摘下一个特别肥大的蒜头,塞进米袋里。微笑着 “这样,虫就不来了。” “好聪明。” “你……没学过?” 嗯,没有,没学过。 从香港仔买回来的水仙球根,像个拳头那么大,外面包着一层又一层难看的黑褐色外皮,但是里头露出婴儿小腿一样的晶白肉色,姿态动人。我把球根放进蓄满了清水的白瓷盆里,自己觉得得意。 海伦来了。她先劈里啪啦横冲直撞地打扫,我的眼睛不离开计算机,但是人站起来以便她的吸尘器管子可以伸到桌下。一阵齐天大圣式的翻天覆地之后,安静下来,她看到那盆水仙,轻轻说,“你们不把水仙外面那层拿掉?” 她把整盆水仙带到厨房,拿起小刀,开始一层一层剥除球根外面那难看的外皮。我放下计算机,站到她旁边看。她说:“你……没学过?” 事实上的情况发展是,只要海伦在,我连煎个荷包蛋都有点心虚了。 星夜 2009年09月24日15:02 他把好几幅画在地上摊开。小店原本就挤,三张画铺在地上,我们就不能转身,一转身就要踩到画布上了。“这一幅,”我指着凡·高的《星夜》。他说:“一百块。”我说:“六十块。”他做出夸张的痛苦的表情,指着地上的《星夜》说,“你看看你看看,画得多么好,画得多么像,就是颜料钱也不止六十块呀小姐。”我说,“那好,我们再逛逛。”他一把拉住,说,“算了算了,就六十块吧。” 油彩很浓,他用一张薄薄的塑料膜覆盖在画面上,再把画小心地卷起来。 我走出小店,踏入画家村的街,一整条街都卖画,颜色缤纷,琳琅满目,气氛像成衣市集,只是挂得满坑满谷的不是衣服,是画。据说是一个奇人在这深圳的边缘荒村专门模仿凡·高的画,画得多,画得像,以至于国际媒体都纷纷来采访这中国深圳的“凡·高”。没几年,荒村已经变成画家一条街。凡·高的画,人人能画,从这里批发到香港的小摊上,和开衩的旗袍、绣着五彩金龙的衬衫、缎料的面纸盒等等“中国风味”礼品混在一起,卖给观光客。 回到家,我把《星夜》摊开,仔细端详。从色彩和结构来说,仿得还真像,该有的笔触,显然一笔都不少。如果──我将窗户打开,让海风吹进来,因为画的油彩气味还呛鼻──如果,用科学的方法鉴定,仿画的人功夫确实好到完全逼真,好到任何人都看不出破绽来,我是否能被这幅《星夜》感动呢? 爱上《星夜》,是有过程的。住在大海旁每天看日落月出,就发现有一颗星,总是在黄昏时就早早出场,那样大,那样亮,那样低,使我疑惑它是不是渔船顶上的一枚警示灯?是不是一架飞机停在空中探测气候的动向?是不是隐藏在山头里只有云破时才看得见的一盏隐士读书的火?那颗星,低到你觉得海面上的船桅一不小心就会钩到它。 太阳沉下去,月亮起来时,星还在那里,依傍着月亮。不管那月亮如何地艳色浓稠,这颗星还是堂堂正正地亮着。 有一天黄昏,一个天文学家在我的阳台上,我们一同看那轮绯霞绚烂的夕阳在星的陪同下,从云到山到海,冉冉层层拾级而下。他说:“海面上看金星好亮。” 我吃一惊,啊,原来它就是金星,维纳斯。无知的人,朝朝暮暮看着它,却不知它的身份。今天知道了,跟它的关系可就不一样了。 我赶忙上网去看凡·高的《星夜》,因为我记得,他画的是金星。 凡·高在法国南部的精神疗养院里,写信给他的兄弟:“今天早上,天还没亮,我在窗口看了很久,窗外什么都没有,唯有一颗金星,好大的一颗星。”“夜,”他说,“比白天还要活,还要热烈。” 如果我失眠,披衣起身,走进沁凉的夜里;如果我凑巧走过一个大门深锁的精神病院,那么我一仰脸就会看见在黑沉沉的大楼上有一扇开着的窗,窗口坐着一个孤独的人,正在注视大地的荒芜和人间的荒凉,只有夜空里的星,有火。他说:“看星,总使我神驰……我问自己:我们摊开地图,指着其上一个小黑点,然后就可以搭乘火车到那个点去,为什么我们到不了那颗星呢?我们难道不可以搭乘‘死亡’到星星那一站?” 三十七岁的凡·高真的买了一张死亡的单程票,说走就走了,行囊里只有煎熬的痛苦和无可释放的热情。《星夜》,在我看来,其实是一幅地图──凡·高灵魂出走的地图,画出了他神驰的旅行路线:从教堂的尖塔到天空里一颗很大、很亮、很低的星,这颗星,又活又热烈,而且很低,低到你觉得教堂的尖塔一不小心就会钩到它。 我会被深圳画家村的《星夜》感动吗? 换一个问法:如果科学家能把一滴眼泪里所有的成分都复制了,包括水和盐和气味、温度──他所复制的,请问,能不能被称做一滴“眼泪”呢? 狼来了 2009年09月24日15:02 德国环保部今年二月开了一个很正经的会议,主题是:“谁怕大野狼?”穿西装的人们坐下来热烈地讨论:欧洲森林里消失了一两百年的灰狼又回来了,该怎么处理? 读这样的新闻,实在让人忍俊不住,你可以想象一群“东郭先生”开会讨论“中山狼”吗? 德国的狼,被格林兄弟抹黑得可厉害。好几代人,从还不会说话、走路的幼儿期,就被他们的父母以床边故事的温柔方式灌输“狼很可怕”的意识形态。小红帽的奶奶就被那尖牙利嘴的狼给吞下肚了。而且狼还有心机,它会伪装成奶奶的样子来骗小红帽。七只可爱小羊在羊妈妈出门的时候,差点全完蛋。那狼,不但会装出妈妈嗲嗲的声音,还会用面粉把自己的手敷成白色。三只小猪,那更别说了,被个大野狼搞得倾家荡产。最后,当然是邪不胜正,野狼总是会死的,而且格林总让它们死得很难看。小红帽的大野狼是被猎人的枪给轰死的,七只小羊的大野狼是淹死了以后再被开膛破肚的。 这样在仇恨教育中长大的孩子,真正长大以后能与狼和平共处吗?中文世界里的狼,名誉和境遇好不到哪里去。狼心狗肺、狼狈为奸、狼吞虎咽、鬼哭狼嚎、声名狼藉、杯盘狼藉、豺狼成性、官虎吏狼、引狼入室、“子系中山狼,得志便猖狂”……哪有一个好词? 在罗马、蒙古和日本原住民的远古传说里,狼都是高贵和力量的象征,但是挡不住污名化。人类对狼族进行理直气壮的“种族大屠杀”,到了二十世纪,欧洲和北美的森林里,狼已经基本被清算干净。 同时,城市里每一个广场上,鸽子聚合。 纽约市有一百万只鸽子。在水城威尼斯,鸽口是人口的三倍,走路过桥都要被鸽子撞上。每一对鸽子夫妻平均一年要生十二个孩子鸽,繁衍速度惊人。市政府的卫生官员都很头痛,因为鸽子带来种种疾病,尤其对孕妇、儿童、老人、病人威胁最大。鸽子,其实就是一种长了翅膀的老鼠。人们谈鼠疫而色变,对于会飞的“老鼠”却宠之喂之姑息之,因为,唉,鸽子的形象实在太好了。 《圣经》里,洪水几乎毁灭了丑陋的人类,绝望中的第一线光明,就是鸽子衔着橄榄叶带来的。从此,鸽子的肥,被看作可爱;鸽子的笨,被看作和平。鸽子泻肚似白稀稀的粪便,糊住伟人铜像的眼睛;沾着唾液脏脏的羽毛,掉进你露天的咖啡杯里。卫生部门发明出各种排除鸽子的方法──把避孕药掺进它们的食物里,用噪声波驱赶,但是没人敢大咧咧地说,要灭杀鸽子。如果有哪个不要命的官员敢用“灭鼠”的方式或甚至语言来谈鸽子的处理,那他真的不要命了,爱好和平的市民会愤怒地驱逐他,对他吐口水。 狼,快消失了,保育人士开始为狼族平反,从形象开始。东自波兰西至英国,呼吁尊重“狼权”的团体越来越多。在广场上摆出花花绿绿的摊子,也许隔壁就是“抗议苏丹屠杀”的摊子。狼的庄严的照片放在海报上,激越的声音告诉过路的人,狼,从来就不害人,它躲人唯恐不及。保护政策开始出现,今天,挪威有二十只,意大利五百,西班牙两千,瑞士有三只,瑞典有九群,德国有三十只。美国的黄石公园,为狼权努力了很久,现在有四百五十只快乐的狼。 你说,狼吃了农人的羊怎么办?是的,农人生气地说,你们城市人自以为浪漫,喜欢森林里有大野狼,但是大野狼吃我们的羊,谁赔?结果是,农民可以申请国赔,于是农民也不说话了。但是申理国赔之后,统计数字一出来,人们发现,狼其实并不那么爱吃人家养的羊。反倒是,森林里因为又有了狼,生态平衡更健康了点。在狼族回来之前,黄石公园里因为麋鹿太多,杨树和柳树被麋鹿吃个殆尽,使得需要杨、柳树的水獭和大角驼鹿难以维生。在狼族回来之前,体形较小的土狼猖獗,害死了狐狸部落。 狼来了,麋鹿少了,而且把吃不完的麋鹿肉留给大灰熊,于是大灰熊的孩子们多了起来。狼来了,土狼少了,小鼠小兔多了,于是狐狸和秃鹰们就成了旺族。 狼来了,唉,真好。 乱离 2009年09月24日15:02 这条巷子很短,巷头看到巷尾,不过五十米。而且巷子还挺丑的,一棵绿色的树都没有。我只是散步,看见这一户的大红门上贴着“售”字,包里刚好放了个相机,就“咔嚓”拍了张照片。从来没问过卖房子的事,也从来没这样拍过照。但是,不知道为什么,就这样回到了办公室。 几个小时之后,竟然又想起这件事,于是拿出相机,打开照片,把号码抄下来,请小春打电话去询问房子多少钱。小春就在我眼前打电话。她是个满脸笑容的甜蜜女孩儿,欢欢喜喜客客气气地问:“请问……”但是没说几句话,脸就变了颜色。 她吞吞吐吐地说:“那个业务员说,是职业道德,一定要讲清楚……” “凶宅?” 她点头。一个七十岁的老兵,被讨债的人活活打死在房间里头。 “喔,”我兴高采烈地说,“好啊,约他今晚去看房子。” “晚上?”小春睁大了眼睛。 冬天的晚上,天黑得早。凉风飕飕的,我们走进巷子里,没有树的巷子在昏昏的路灯下看起来像废弃的工厂畸零地。业务员小伙子在停机车,路灯把他的影子夸大地投在墙上。这时,我们发现,大门是斜的。“路冲,”他一边开锁一边说,“大门对着巷口,犯冲。”我悄悄看了眼路口,一辆摩托车“咻”地一下闪过,车灯的光无声地穿进巷里又倏忽消失。 进了大门,原来是露天的前院,加了塑料顶棚,遮住了光,房间暗暗的。业务员开了灯,都是日光灯,惨白惨白的,照着因潮湿而粉化脱落的墙面,我们的人影像浮动的青面獠牙。小春小声地问:“什──什么时候的事?” “七年前了,”业务员说,一面皱着鼻子用力在嗅。小春紧张,急促地问,“你在闻什么?在闻什么?” “没有啦,”业务员停下他的鼻子,说,“只是感觉一下而已。” “感觉什么?你感觉什么?”小春克制不住情绪,几乎就要掐住那人的脖子。 我说:“总共有三个卧房,请问老兵住哪一个房间?” 业务员站得远远的,遥遥指着厨房边一个门,说:“那个。就在那个房间里。” 我走进他指的房间,听见他在跟小春说:“他们把他绑起来,两只手用胶带缠在后面,嘴巴用抹布塞住,然后打他踢他,最后用他自己的夹克套住头,把他闷死。邻居都听见惨叫,可是没有人下来。” 房间大概闷久了,有逼人的潮气,墙角长了霉,晕散出一片污渍,有一个人头那么大。 “很便宜啊,”业务员这回是对着我说的,但仍旧站得远远的,“很便宜啊,才一千万。” 我走出霉菌长得像人头的房间,问他:“老兵叫什么名字?” 业务员说:“名字满奇怪的,叫莫不谷。” 姓“莫”名“不谷”?这可是个有来历的名字啊。《诗经·小雅·四月》: 四月维夏,六月徂暑。先祖匪人,胡宁忍予? 秋日凄凄,百卉具腓。乱离瘼矣,爰其适归? 冬日烈烈,飘风发发。民莫不谷,我独何害? 以《诗经》命名的一个孩子,在七十岁那年,死于残暴。 一个星期以后,我和十个教授朋友聚餐,都是核子工程、生化科技、物理动机方面的专家。我把看房子的故事说了,然后问:“反对我买的举手?” 八个人坚决地举起手来,然后各自表述理由──有一个世界,我们肉身触不到、肉眼看不见的世界,可能存在,不能轻忽。三四个人,开始谈起自己亲身“碰触”的经验:沙上有印,风中有音,光中有影,死亡至深处不无魂魄之漂泊…… 另外两个默不作声,于是大家请他们阐述“不反对”的理由。众人以为,看吧,正宗的科学家要教训人了。然而,一个认真地说:“鬼不一定都是恶的。他也可能是善的,可以保护你,说不定还很爱你的才气,跟你做朋友。”另一个沉思着说:“只要施点法,就可以驱走他。而且,你可以不在那里住家,把它当会客的地方,让那里高朋满座,人声鼎沸,那他就不得不把地方让给你了。” 又过了一个星期,和一位美国外交官午餐。我把过程说完,包括我的科学家朋友的反应,然后问他的意见。外交官放下手里的刀叉,露出不可置信的神情,直直地注视着我说:“我的朋友,这有什么好犹疑的?当然不能买啊。你不怕被‘煞’到吗?” 倒是小春,从那时起,就生病了。后来医生说,她得了忧郁症。 距离 2009年09月24日15:02 从泰寮边村茴塞,到寮国古城琅勃拉邦,距离有多远? 地图上的比例尺告诉你,大约两百公里。指的是,飞机在空中从一个点到另一个点的直线距离。两百公里,需要多少时间去跨越? 在思考这个问题时,我已经坐在琅勃拉邦古城一个街头的小咖啡馆,街对面是旧时寮国公主的故居,现在是旅店。粉红的夹竹桃开得满树斑斓,落下的花瓣散在长廊下的红木地板上。你几乎可以想象穿着绣花鞋的婢女踮着脚尖悄悄走过长廊的姿态,她揽一揽遮住了眼睛的头发。头发有茉莉花的淡香。 寮国的天空蓝得很深,阳光金黄,一只黑丝绒色的蝴蝶正从殷红的九重葛花丛里飞出,穿过铁栏杆,一眨眼就飞到了我的咖啡杯旁。如果它必须规规矩矩从大门走,到达我的咖啡杯的距离,可不一样。 茴塞是泰寮边境湄公河畔的小村。一条泥土路,三间茅草屋,婴儿绑在背上的妇女两腿叉开蹲在地上用木柴生火。一个衣衫褴褛的孩子肩上一根扁担正挑着两桶水,一步一拐举步艰难地走在泥地上;凶悍的火鸡正在啄两只打败了却又逃不走的公鸡。茴塞,没有机场,因此空中的两百公里只是理论而已。 如果有公路,那么把空中的两百公里拿下来,像直绳变丝巾一样拉长,沿着起伏的山脉贴上,变成千回百转的山路,换算下来就是四百公里。四百公里山路,从茴塞到古城,无数的九湾十八拐,需要多少时间去横过? 这个问题同样没有意义,因为,贫穷的寮国山中没有公路。从茴塞,走湄公河水路是唯一抵达古城的方法。 湄公河这条会呼吸的大地丝带,总长四千两百公里。其中一千八百六十五公里穿过山与山之间润泽了寮国干涸的土地。从茴塞到琅勃拉邦的水路,大概是三百公里。这三百公里的水路,需要多少时间去克服? 本地人说,坐船吧。每天只有一班船,趁着天光,一天行驶七###个小时,天黑了可以在一个河畔山村过一夜,第二天再走七###个小时,晚上便可以抵达古城。 我们于是上了这样一条长得像根香蕉的大木船。茴塞没有码头,船老大把一根木条搭在船身和河岸上,我们就背负着行李巍巍颤颤地走过。村民或赤足或趿塑料拖鞋,重物驮在肩上,佝偻着上船。鸡笼鸭笼米袋杂货堆上了舱顶,摩托车脚踏车拖上船头,旅客们拥挤地坐在木板凳上。木板又硬又冷,不耐艰辛时,人们干脆滑下来歪躺到地板上。没有窗,所以河风直直扑面终日冷呛,但是因为没有窗,所以湄公河三百公里的一草木一岩石、一回旋一激荡,历历在眼前。 没有人能告诉你,三百公里的湄公河水路需要多少时间,因为,湄公河两岸有村落,当船老大看见沙滩上有人等船,他就把船靠岸。从很远的地方望见船的影子,村落里的孩子们丢开手边的活或者正在玩的东西,从四面八方狂奔下来。他们狂奔的身子后面掀起一阵黄沙。 孩子们的皮肤晒得很黑,身上如果有蔽体的衣衫,大致都已磨得稀薄,或撕成碎条。比较小的男孩,几乎都光着身子,依偎在哥哥姐姐的身旁,天真地看着人。每经过一个村,就有一群孩子狂奔到水湄,睁着黑亮的眼睛,望着船上金发碧眼的背包客。船上有一个欧洲的孩子,卷卷的睫毛,苹果似的脸颊,在年轻的父母身上爱娇地扭来扭去,咯咯笑个不停。讲荷兰语的父母让孩子穿上寮国的传统服装,肥肥手臂上还套着金光闪闪的手环,像个部落的王子。 每经过一个村子,就有一群孩子狂奔过来。他们不伸出手要糖果,只是站在沙上石上,大大的眼睛,深深地看。这里是寮国,几近百分之五十的人不识字。这些湄公河畔的孩子,也没有学校可去。他们只是每天在大河畔跟着父母种地、打渔,跟伙伴们在沙里踢球。然后每天经过一次的船,船上有很多外国人,是一天的重大记事。 这些孩子,距离船里那打扮得像个寮国王子的欧洲孩子又有多远?可不可测量? 幽冥 2009年09月24日15:02 “爸爸,是我。你今天怎么样?” “牙齿痛。不能吃东西。” “有没有出去走路呢?昨晚睡得好不好?” 你每晚做梦,一样的梦。 不知道是怎么来到这一片旷野的。天很黑,没有星,辨别不出东西南北。没有任何一点尘世的灯光能让你感觉村子的存在。夜晚的草丛里应该有虫鸣,侧耳听,却是一片死寂。你在等,看是不是会听见一双翅膀的振动,或者蚯蚓的腹部爬过草叶的声,也没有。夜雾凉凉的,试探着伸手往虚空里一抓,只感觉手臂冰冷。 一般的平原,在尽处总有森林,森林黝黑的棱线在夜空里起伏,和天空就组成有暗示意义的构图,但是今天这旷野静寂得多么蹊跷,声音消失了,线条消失了,天空的黑,像一洼不见底的深潭。范围不知有多大,延伸不知有多远,这旷野,究竟有没有边? 眼睛熟悉了黑暗,张开眼,看见的还是黑暗。于是把视线收回,开始用其他的感官去探索自己存在的位置。张开皮肤上的汗毛,等风。风,倒真的细细微微过来了。风呼吸你仰起的脸颊。紧闭着眼努力谛听:风是否也吹过远处一片玉米田,那无数的绿色阔叶在风里晃荡翻转,刷刷作响,声音会随着风的波动传来?那么玉米田至少和你同一个世代同一个空间,那么你至少不是无所依附幽荡在虚无大气之中? 可是一股森森的阴冷从脚边缭绕浮起,你不敢将脚伸出即使是一步──你强烈地感觉自己处在一种倾斜的边缘,深渊的临界,旷野不是平面延伸出去而是陡然削面直下,不知道是怎么来到这里的,甚至退路在哪里,是否在身后,也很怀疑,突然之间,觉得地,在下陷…… 你一震,醒来的时候,仍旧闭着眼,感觉光刺激着眼睑,但是神智恍惚着,想不起自己是在哪里?哪一个国家,哪一个城市,自己是在生命的哪一段──二十岁?四十岁?做什么工作,跟什么人在一起?开始隐约觉得,右边,不远的地方,应该有一条河,是,在一个有河的城里。你慢慢微调自己的知觉,可是,自己住过不止一个有河的城市──河,从哪里来? 意识,自遥远、遥远处一点一点回来,像一粒星子从光年以外,回来得很──慢。睁开眼睛,向有光的方向望去,看见窗上有防盗铁条,铁条外一株芒果树,上面挂满了青皮的芒果。一只长尾大鸟从窗前掠过,翅膀闪动的声音让你听见,好像默片突然有了配音。 你认得了。 缴械 2009年09月24日15:02 “爸爸,是我。今天怎么样?做了什么?” “在写字。礼拜天你回不回来吃饭?” “不行呢,我要开会。” 你说,“爸爸,把钥匙给我吧?” 他背对着你,好像没听见。抱着一个很大的塑料水壶,水的重量压得他把腰弯下来。几盆芦荟长得肥厚油亮,瘦瘦的香椿长出了茂盛的叶子。 本来要到花市去买百合的,却看见这株孤零零不起眼的小树,细细的树干上长了几片营养不良的叶子,被放在一大片惊红骇紫的玫瑰和菊花旁边,无人理会。花农在一块硬纸板上歪歪斜斜地写了两个字,“香椿”。花市喧声鼎沸,人贴着人,你在人流中突然停住脚步,凝视那两个字。小的时候,母亲讲到香椿脸上就有一种特别的光彩,好像整个故乡的回忆都浓缩在一个植物的气味里。原来它就长这样,长得真不怎么样。百合花不买了,叫了辆出租车,直奔桃园,一路捧着那盆营养不良的香椿。 “不要再开了吧?” 他仍旧把背对着你,阳台外强烈的阳光射进来,使他的头发一圈亮,身影却是一片黑,像轮廓剪影。 他始终弯着身子在浇花。 八十岁的人,每天开车出去,买菜,看朋友,帮儿子跑腿,到邮局领个挂号包裹。每几个月就兴致勃勃地嚷着要开车带母亲去环岛。动不动就说要开车到台北来看你,你害怕,他却兴高采烈,“走建国高架,没有问题。我是很注意的,你放心好了。”没法放心,你坐他的车,两手紧抓着手环不放,全身紧绷,而且常常闭住气,免得失声惊叫。他确实很小心,整个上半身几乎贴在驾驶盘上,脖子努力往前伸,全神贯注,开得很慢,慢到一个程度,该走时他还在打量前后来车;人家以为他不走了,他却突然往前冲。一冲就撞上前面的摩托车,一个菜篮子摔了下来,番茄滚了一地,被车子碾过,一地烂红。 再过一阵子,听说是撞上了电线杆。母亲在那头说:“吓死哩人喽。你爸爸把油门当作刹车你相不相信!”车头撞扁了,一修就是八万块。又过了几个月,电话又来了;他的车突然紧急刹车,为了闪避前面的沙石卡车。电话那一头不是“吓死哩人喽”的母亲;母亲已经在医院里──刹车的力道太猛,她的整个手臂给扭断了。 兄弟们说,“你去,你去办这件事。我们都不敢跟他开口。爸爸只听女儿的话。” 黄昏的光影透过纱门薄薄洒在木质地板上,客厅的灯没开,室内显得昏暗,如此的安静,你竟然听见墙上电钟行走的声音。 他坐在那片黄昏的阴影里,一言不发,先递过来汽车钥匙,然后把行车执照放在茶几上,你的面前。 “要出门就叫出租车,好吗?”你说,“再怎么坐车,也坐不到八万块的。” 他没说话。 你把钥匙和行车执照放在一个大信封里,用舌头舔一下,封死。 “好吗?”你大声地再问,一定要从他嘴里听到他的承诺。 他轻轻地说:“好。”缩进沙发里,不再做声。 你走出门的时候,长长舒了口气,对自己有一种满意,好像刚刚让一个骁勇善战又无恶不作的游击队头子和平缴了械。 你不知道的是,一辈子节俭、舍不得叫出租车的他,从此不再出门。 “礼拜天可不可以跟我去开同学会?”他突然在后面大声对你说,隔着正在徐徐关上的铁门。铁门“哐当”一声关上,你想他可能没听见你“没时间”的回答。 年轻过 2009年09月24日15:02 “爸爸是我,吃过饭了吗?” “吃不下。” “不管吃不吃得下,都要吃啊。你瘦了很多。” 秘书递过来一张小纸条:“议会马上开始,要迟到了。”可是,信箱里有十八岁的儿子的电邮,你急着读: 妈,我要告诉你今晚发生的事情。 我今晚开车到了朋友家,大概有十来个好朋友聚在一起聊天。快毕业了,大家都特别珍惜这最后的半年。我们刚刚看完一个电影,吃了叫来的“披萨”,杯盘狼藉,然后三三两两坐着躺着说笑。这时候,我接到老爸的电话──他劈头就大骂:“他妈的你怎么把车开走了?” 自从拿到了驾照之后,我就一直在开家里那辆小吉普车,那是我们家多出来的一辆车。我就说,“没人说我不可以开啊。”他就说,“我有没有跟你说过晚上不准开车?我有没有跟你说过你经验不足,晚上不准开车?”我就说,“可是我跟朋友的约会在城里,十公里路又没巴士,你要我怎么去?”他就更生气地吼,“把车马上给我开回家。”我很火,我说,“那你自己过来城里把车开回去!” 他一直在咆哮,我真受不了。 当然,我必须承认,他会这么生气是因为──我还没告诉过你,两个月前我出了一个小车祸。我倒车的时候擦撞了一辆路旁停着的车,我们赔了几千块钱。他因此就对我很不放心。我本来就很受不了他坐在我旁边看我开车,两个眼睛盯着我每一个动作,没有一个动作他是满意的。现在可好了,我简直一无是处。 可是我是小心的。我不解的是,奇怪,难道他没经过这个阶段吗?难道他一生下来就会开车上路吗?他年轻的时候甚至还翻过车──车子冲出公路,整个翻过来。他没有年轻过吗? 我的整个晚上都泡汤了,心情恶劣到极点。我觉得,成年人不记得年轻是怎么回事,他们太自以为是了。 秘书塞过来第二张纸条:再不出发要彻底迟到了,“后果不堪设想”。你匆忙地键入“回复”: 孩子,原谅他,凡是出于爱的急切都是可以原谅的。我要赶去议会,晚上再谈。 议会里,一片硝烟戾气。语言被当作武器来耍,而且都是狼牙棒、重锤铁链之类的凶器。你在抽屉里放一本《心经》,一本《柏拉图谈苏格拉底》,一本《庄子》;你一边闪躲语言的锤击,一边拉开抽屉看经文美丽的字: ……是诸法空相不生不灭不垢不净不增不减是故空中无色无受想行识无眼耳鼻舌身意无色生香味触法无眼界乃至无意识界无无明亦无无明尽乃至无老死亦无老死尽无苦集灭道无智亦无得…… 深呼吸,你深深呼吸,眼睛看这些藏着秘密的美丽的字,不生不灭不垢不净,你就可以一苇渡过。可是粗暴的语言、轰炸的音量,像裂开的钢丝对脆弱的神经施以鞭刑。你焦躁不安。 这时候,电话响起,一把抢过听筒,以为十万火急的数据已经送到,你急促不耐几近凶悍地说“喂”──那一头,却是他悠悠的湖南乡音说:“女儿啊,我是爸爸──”慢条斯理的,是那种要细细跟你聊一整个下午倾诉的语调,你像恶狗一样对着话筒吠出一声短促的“怎么样,有事吗?” 他被吓了回去,语无伦次地说:“这个──这个礼拜天──可不可以──我是说,可不可以同我去参加宪兵同学会?” 你停止呼吸片刻──不行,我要精神崩溃了,我无眼耳鼻舌身意无色生香味触法──然后把气徐徐吐出,调节一下心跳。好像躲在战壕里注视从头上呼啸而来的炮火,你觉得口喉干裂,说不出话来。 那一头苍老的声音,怯怯地继续说:“几个老同学,宪兵学校十八期的,我们一年才见一次面。特别希望见到我的女儿,你能不能陪爸爸去吃个饭?” 魂归 2009年09月24日15:02 “喂──今天好吗?心经写了吗?” “太久没写字,很多字都不认得了。” “试试看,妈妈,你试试看。” 这是他十六岁时离开的山沟沟里的家乡。“爱己”要他挑着两个箩筐到市场买菜,市场里刚好有人在招少年兵,他放下扁担就跟着走了。 今天带他回来,刚好是七十年后。 有两个人在门前挖井。一个人在地面上,接地面下那个人挖出来的泥土,泥土用一个辘轳拉上来,倾倒到一只竹畚箕里,两个满了,他就用扁担挑走。很重,他摇摇晃晃地走,肩头被扁担压出两条肉的深沟。地面下那个人,太深太黑了,看不见,只隐隐听见他咳嗽的声音,从井底传来。“缺水,”挑土的人气喘喘地说,“两个多月了。没水喝了。” “你们两个人,”你问,“一天挣多少钱?” “九十块,两个人分。” “挖井危险啊,”你说,“有时会碰到沼气。” 那人笑笑,露出缺牙,“没办法啊。” 灰扑扑的客运车卷起一股尘土而来,停住,一个人背着一个花圈下了车。花圈都是纸扎的,金碧辉煌,艳丽无比,但是轻,背起来像个巨大的纸风车。乡人穿着洗得灰白的蓝布褂,破旧的鞋子布满尘土。 父亲的照片放在厅堂中央,苍蝇到处飞舞,粘在挽联上,猛一看以为是小楷。 大哥,那被历史绑架了的长子,唤你。“族长们,”他说,“要和你说话。” 你跟着他走到屋后,空地上已经围坐着一圈乡人。母亲也坐着,冰冷着脸。 像公审一样,一张小凳子,等着你去坐下。 女人蹲在地上洗菜,本来大声喧嚣的,现在安静下来。一种尴尬又紧张的气氛,连狗都不叫了。看起来辈分最高的乡人清清喉咙,吸了口烟,开始说话:“我们明白你们不想铺张的意思,但是我们认为既然回到家乡安葬,我们还是有我们的习俗同规矩。我们是要三天三夜的。不能没有道士道场,不能没有花鼓队,而且,家乡的习俗,儿女不能亲手埋了父母的,那骨灰要由八个人或者十二个人抬到山上去,要雇人的。不这么做就是违背家族传统。” 十几张脸孔,极其严肃地对着你,讨一个道理。十几张脸孔,黝黑的、劳苦的、满是生活磨难的脸孔,对着你。这些人,你心里说,都是他的族人。如果他十六岁那年没走,他就是这些人的伙伴了。 母亲寒着脸,说:“他也可以不回来。”你赶忙握紧她的手。 你极尽温柔地解释,佛事已在岛上做过,父亲一生反对繁文缛节,若要铺张,是违背他的意愿,你不敢相从。花鼓若是湘楚风俗,当然尊重。至于雇别人送上山,“对不起,做儿女的不舍得。我们要亲自捧着父亲的骨灰,用自己的手带他入土。” “最后一次接触父亲的机会,我们不会以任何理由给任何别人代劳。” 你清朗地注视他们的眼睛,想从那古老的眼睛里看见父亲的神情。 这一天清晨,是他上山的日子。天灰灰的,竟然有点湿润的雨意。乡人奔走相告,苦旱之后,如望云霓。来到这陌生的地方,你一滴眼泪都不掉。但是当司仪用湘音唱起“上──香”,你震惊了。那是他与“爱己”说话的声音,那是他教你念“秋水共长天一色,落霞与孤鹜齐飞”的腔调,那是他的湘楚之音。当司仪长长地唱“拜──”时,你深深跪下,眼泪决堤。是,千古以来,他们就一定是以这样悲怆的楚音招魂的: 魂兮归来,君无上天些。虎豹九关,啄害下人些。一夫九首,拔木九千些……归来归来,往恐危身些……魂兮归来,君无下此幽都些。土伯九约,其角些……归来归来,恐自遗灭些……魂兮归来,反故居些。 当他说闽南语而引得人们哈哈大笑时,当他说北京话而令人们面面相觑时,他为什么不曾为自己辩护:在这里,他的楚音与天地山川一样幽深,与苍天鬼神一样宏大?司仪的每一个音,都像父亲念《陈情表》的音,婉转凄楚,每一个音都重创你。此时此刻,你方才理解了他灵魂的漂泊,此时此刻,你方才明白他何以为《四郎探母》泪下,此时此刻你方才明白:他是真的回到家了。 花鼓队都是面带沧桑的中年妇女,一身素白,立在风中,衣袂飘扬。由远而近传来唢呐的声音,混着锣鼓。走得够近了,你看清了乐师,是十来个老人,戴着蓝布帽,穿着农民的蓝布褂,佝偻着背,铿锵铿锵吹打而来。那最老的,他们指给你看,是他的儿时玩伴。十六岁那年两个人一起去了市场,一个走了,一个回来。 天空飘起微微雨丝,湿润的空气混了泥土的气息。花鼓队开始上路,兄长捧着骨灰坛,你扶着母亲,两公里的路她坚持用走的。从很远就可以看见田埂上有人在奔跑,从红砖砌成的农舍跑出,往大路奔来,手里环抱着一大卷沉重的鞭炮。队伍经过田埂与大路的接口时,她也已跑到了路口,点起鞭炮,劈里啪啦的炮声激起一阵浓烟。长孙在路口对那跑得上气不接下气的妇女跪下深深一拜。你远远看见,下一个田埂上又有人在奔跑。每一个路口都响起一阵明亮的炮声,一阵烟雾弥漫。两公里的路,此起彼落的鞭炮夹杂着“咚咚”鼓声,竟像是一种喜庆。 到最后一个路口,鞭炮震耳响起,长孙跪在泥土中向村人行礼,在烟雾弥漫中,你终于知晓:对这山沟里的人而言,今天,村里走失的那个十六岁的孩子,终于回来了。七十年的天翻地覆,物换星移,不过是一个下午去市场买菜的时间。 满山遍野的茶树,盛开着花,满山遍野一片白花。你们扶着母亲走下山。她的鞋子裹了一层黄泥。“擦擦好吗?”兄弟问。“不要。”她的眼光看着远处的祝融山峰;风,吹乱了她的头发。 下山的路上你折了一支茶花,用手帕包起。泥土路上一只细长的蜥蜴正经过,你站到一边让路给它,看着它静静爬过,背上真的有一条火焰的蓝色。 二○○四年十二月十七日于香港沙湾径完稿 二○○八年五月十九日于台北阳明山修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