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子与小人》 小姐什么? 两年前,我回台湾来参加一个国际电脑会议,并且宣读一篇花了整整一年工夫的研究成果——《电脑程式在李盎提夫模式上的运用》。 大会的场面非常壮观,各国来的学者专家济济一堂。刚演讲完,一位主持人就过来请我到会客室去—— “给您介绍几个此地的专家!”他说。 我们走进会客室,一小撮男士立刻礼貌地站起来,其中一位微笑着说:“讲得很精彩!” 主持人清清喉咙,正式把这些男士介绍给我:这位是王博士,这位是张院长,这是李教授,这位是钱主任,那位是孙博士…… 然后他很客气地介绍我: “这位,是胡小姐,加州……” 我楞住了。 不错,我今年只有三十岁,年轻、貌美、甜蜜、可爱,但是,我不是你的“小姐”。 我是个大学教授,还碰巧有个博士学位,而这个博士学位——不知你信不信——不是坐到教授膝上凭美色骗来的;这个学位,是我在冰天雪地里跋涉到图书馆苦读到三更半夜,是我忍着眼泪与寂寞在电脑房里煎熬到人去楼空,是我在课堂上与多少位教授同学竞争脑力与辩才,才得来的。 而这个教授职位——不知你信不信——也不是因为我参加选美获胜而赐给我的;我必须写出严谨的学术论文,必须整理教材,很辛苦地带领学生作论文,换句话说,我必须付出很大的代价:我的智慧、能力与毅力。 主持人转身对倒茶的小妹说: “小姐,送几杯咖啡过来!” 我的十年寒窗算什么?你没注意到我的脚虽然纤细,却并没有三寸金莲? 当我在泥泞的市场里买菜的时候,卖豆腐的小女孩叫我“阿姨”。上布摊买布的时候,光着胳膊的老板称我“太太”。冬天穿着臃肿的棉袄时,卖面的女人叫我“欧巴桑”。我扶那个穿长袍大褂的老头过街时,他摸摸我的头,说:“谢谢你呀,小妹!”路过一条没有街灯的小巷,计程车司机会吹着口哨,暖昧地叫我“小姐”。我要夜市里那个卖“三卷一百元”的小伙子把音乐关小一点,他骂我“恰查某”!我的父母叫我“丫头”,而我恋爱的男人,根本只唤我“喂”! 我很满足,也很快乐,因为我只是一个天地间纯粹的“人”,在不同的时候,扮演不同的角色。所谓身份、学位、职业,比起“人”来,只是扮家家酒的小玩意儿。 可是,在我学术与专业的领域里,你,凭什么叫我“小姐”? ·回应与挑战· “头衔”是最甜蜜的语言 拜读《中国时报·人间》副刊胡美丽女士的《小姐什么?》直觉得这是一个有趣的“大”题目。或许有人觉得该文作者未免小题大作、反应过度,毕竟“小姐”仍是一般最常用的礼貌称呼,虽不若“胡教授”、“胡博士”能直截了当直指头衔,但何错之有?虽无错,但以胡女士所述当时情况,其间确有“差异性”。因胡女士不愿像一般人“和稀泥”不予计较,我们才能看到如此坦白可爱的“内心话”。 在卡内基的《人性的弱点》书中曾提到:“自己的姓名是最甜蜜的语言”、“人性的另一弱点是:最喜欢听到自己的姓名。”一点不假,不过这还是要看情况的,例如不可以对不熟朋友的太太直呼其姓名,那很可能会产生很大的误会。也不可以对你们公司的董事长直呼其名,那要冒炒鱿鱼之险。因此卡内基似乎漏写了一章——“自己的头衔是最甜蜜的语言。”一般人都很在意别人对自己的称呼为何。该叫吴董的就叫吴董,该叫老吴就叫老吴,该叫吴木然就叫吴木然,因吴先生及他人皆可以此来判断你与他的关系,以及你是否尊重他,即使仅止于表面亦不妨。每一个人都如此需要“自尊”与“面子”,若不懂这些道理或应用不当,不论是疏忽或有意,终将给对方留下不良的印象。 从《小姐什么?》这篇文中,吾人看不出主持人称呼“胡小姐”时是否有不敬之意,只是那时是应称呼“胡教授”或“胡博士”比较允当,因此引来当事人自然而然的“不悦感受”,可知姓名与头衔的运用,在人类社会中在人性学的学问之大,岂能以小觑之! ·回应与挑战· 头衔真是最甜蜜的语言吗? 拜读《中国时报·人间》副刊胡美丽博士《小姐什么?》与“回应与挑战”《头衔是最甜蜜的语言》两文后,深觉有写这篇短文之必要,用以澄清国人对头衔的观念。我不能完全同意《头》文的说法。由《头》文中会令人产生一种错觉,以为胡博士在斤斤计较于她的头衔,因此觉得该说几句公道话。 对人的称呼,因时、地、人而不同。例如对男士称“先生”,对女士称“小姐”或“女士”,被认为是一般的尊称。《头》文只举了几个被不同人称呼的例子,与胡文后半所举例差不多。对男士而言,像我们大家称国父孙中山先生,与昔年在大陆上,大学学生对教授一律称先生的“先生”二字,是一种崇敬的表示。但是在某些时、地,这称呼所代表的意义便不同了。举例说,在德国,对有头衔的男士,向称“某某博士先生”,或“某某教授先生”。译成英文就是“mr.dr.xxx”或“mr.professorxxx”。若经人介绍,此后都以如此称呼全衔为是。偏偏我就遇到,在德国的德国人对我们的中国博士或教授用此全衔,而在中国的某些德国商人,面对中国的博士或教授,他硬是把你的“头衔”给拿掉而直呼“某某先生”,英译即“mr.xxx”。这就意味着一种“存心的不敬”。 我这样说,并非小题大作,或是在为中国人斤斤计较“头衔”。试问他对德国的博士或教授敢不敢这样称呼? 现在回头来分析胡文,也许就容易了解当时胡博士的感受。如果当时在她的地位,换了一位男博士或男教授,主持人在把王博士、张院长、李教授、钱主任、孙博士一一介绍后,而单单介绍“胡先生”,岂不是不公平?也许当时主持人以为胡博士是女性,称“小姐”应不会错。但错就错在这疏失上,尤其是在对倒茶小妹也称“小姐”之时,以致造成了“无心的不敬”。我这样说,绝非轻视小妹,而是说“头衔”是对一位在学术界上有成就者的尊敬与认定。在我们这里,常遇见一些违反常例的事;在别的国度里,赠与的名誉博士不是经过多年寒窗苦修而得,习惯上是不作兴冠在姓名之上的。而我们这里却有人冠之而无愧。反之,没有头衔而在学术上有成就者比比皆是,尤以在欧洲为然。遇到这种情形,只好以“先生”或“女士”尊称之了。 以上的分析,未知胡博士小姐以为然否?我不知《头》文的作者有没有头衔,更无从知道他是否为男士,只好用猜,称他为“先生”,总不是不敬吧?! 美丽的权利 台北街头的标语很多,什么“要保命必须拼命”啦,“保密防谍、人人有责”啦,或是什么“在此倒垃圾者是畜牲xx”等等,这些我都能够理解。有一个到处可见,甚至上了电视的标语,却使我非常困惑: 穿着暴露,招蜂引蝶,自取其辱。 冬天里,我喜欢穿棉袄,里面再加件厚毛衣,走在街上就像团米包得太胀的踪子。夏天里,我偏爱穿露背又裸肩的洋装,原因很简单:第一,天气太热;第二,我自认双肩圆润丰满,是我全身最好看的部分。再说,我的背上既没痘子也没疮疤,光滑清爽,我不以它为耻。 炎炎夏日,撑着一把阳伞,披着一头乌黑的长发,露着光洁的臂膀,让绣花的裙裾在风里摇荡;在人群中姗姗走过,我很快乐,因为觉得自己很美丽。 但是你瞪着我裸露的肩膀,“呸”一声,说我“下贱”! 有人来欺负我,你说我“自取其辱”! 为什么? 我喜欢男人,也希望男人喜欢我。早晨出门前,我对着镜子描上口红,为的是使男人觉得我的嘴唇健康柔润;我梳理头发,为的是使男人觉得我秀发如云。可惜我天生一对萝卜腿,要不然我会穿开叉的窄裙,露出优美的腿部线条。所幸我有着丰润亭匀的肩膀,所以我穿露肩低背的上衣,希望男人女人都觉得我抚媚动人。 你在早晨出门前,对着镜子,即使只有三根衰毛,你还是爱怜地理上半天,或许还擦把油,使它们定位,不致被风刮乱。你把胡子剃干净,还洒上几滴香水。穿上衬衫之后,你拉长脖子,死命地把一根长长的布条缠到颈子上,打个莫名其妙的结,然后让布条很奇怪地垂在胸前。你每天下这样的苦功又是为了什么? 我不懂的是,既然我不说你有“毛病”,你为什么说我“下贱”? 且让我们解释一下这个标语:“穿着暴露,招蜂引蝶,自取其辱。”意思就是说,一个女人露出肩背或腿部,使男人产生性的冲动,进而以暴力侵犯这个女人的身体;创造这个标语的人认为在这种情况之下,错的是女人——她不应该引起男人的性冲动。 这个逻辑泄露出三个心态:第一,女人的身体是肮脏的,所以创标语的人不能、不愿也不敢正视女人裸露的肌肤;第二,他认为男人有“攻击性”是天赋神权,所以侵犯女性是自然现象。第三,女人是命定的次等动物,她之受到强暴就如同一个人出门淋了雨一样——谁教你不带伞,下雨是天意!男人强暴女人天经地义,只是你要小心罢了,你不小心,是你活该,还能怪天吗? 这是什么狗屁逻辑? 我的伯父有片果园。他日日夜夜施肥加料,杀虫遮雨。到秋风吹起时,累累的苹果,每一只都以最鲜艳、最饱满的红润出现。路过果园的人没有一个不驻足观赏而垂涎三尺的。如果有人经不起诱惑,闯进园来偷这些果子,你难道还指责这果园不该把果子栽培得这么鲜艳欲滴?说他“自取其辱”?难道为了怕人偷窃,果农就该种出干瘪难看的果实来?难道为了怕男人侵犯,我就该剪个马桶头,穿上列宁装,打扮得像个女干?到底是偷果的人心地龌龊,还是种果的人活该倒楣?究竟是强暴者犯了天理,还是我“自取其辱”? 爱美,是我的事。我的腿漂亮,我愿意穿迷你裙;我的肩好看,我高兴着露背装。我把自己装扮得抚媚动人,想取悦你,是我尊重你、瞧得起你。你若觉得我美丽,你可以倾家荡产地来追求我。你若觉得我难看,你可以摇摇头,撇撇嘴,说我“丑人多作怪”、“马不知脸长”,但是,你没有资格说我“下贱”。而心地龌龊的男人若侵犯了我,那么他就是可耻可弃的罪犯、凶手,和我暴露不暴露没有丝毫的关系。你若还认为我“自取其辱”,你就该让天下所有的女人都来打你一记耳光,让你醒醒。 园里的苹果长得再甜再好,但不是你的,你就不能采撷。我是女人,我有诱惑你的权利,而你,有不受诱惑的自由,也有“自制”的义务。今年夏天,你若看见我穿着凉快的露背洋装自你面前花枝招展地走过,我希望你多看我两眼,为我觉得脸红心跳。但是你记着,我不说你有“毛病”,你就别说我“下贱”——我有美丽的权利。 ·回应与挑战· 也谈“招蜂引蝶” 读胡美丽先生《美丽的权利》一文不禁颇有所感,提笔简单说一说我个人的意见。 胡先生对一个出现于电视台的标语提出了相当猛烈的批判,我把其中最关键的一段抄录于后,以便讨论: 且让我们解释一下这个标语:“穿着暴露,招蜂引蝶,自取其辱。”意思就是说,一个女人露出肩背或腿部,使男人产生性的冲动,进而以暴力侵犯这个女人的身体;创造这个标语的人认为在这种情况之下,错的是女人——她不应该引起男人的性冲动。 这个逻辑泄露出三个心态:第一,女人的身体是肮脏的,所以创标语的人不能、不愿也不敢正视女人裸露.的肌肤。第二,他认为男人有“攻击性”是天赋神权,所以侵犯女性是自然现象。第三,女人是命定的次等动物,她之受到强暴就如同一个人出门淋了雨一样——谁教你不带伞,下雨是天意!男人强暴女人天经地义,只是你要小心罢了,你不小心,是你活该,还能怪天吗? 这是什么狗屁逻辑? 制作上面那个标语的人(姑且假定是男人,也姑且假定标语中所指的“暴露”正是胡美丽先生所说的只暴露了肩背或者腿部)是不是具有上述的三个心态呢?是可能的,但也不一定有这样的心态。我们无法找原作者来对质,所以只有就标语的文字来推敲,才能断定胡先生所下的结论是否正确。 我们先来看看,这个标语是否有“女人的身体是肮脏的……不敢正视女人裸露的肌肤”这么一个命题吧。 “穿着暴露”所陈述的是一个事实,这个事实引出了“招蜂引蝶”的后果。我们都知道,绝大多数的植物都生有美丽而且暴露的生殖器官,也就是我们称之为“花”的东西。美丽之,暴露之,其目的在招蜂引蝶,以达到其受精、结实、繁衍种族的目的。见到植物性器官略微蔽而不彰的,我们便要大惊小怪,讥之为无花果了。这个标语的前两个短句;是将植物喻动物,把花比作女人,把男人比作被花吸引而来的蜜蜂和蝴蝶罢了。蝴蝶和蜜蜂所爱的是美丽而新鲜的花朵,对质量差一点的,比如说曾经风雨蹂躏的残花败絮,一般是不会去顾盼的,遑论肮脏的花呢!鲜花盛开,有蜂与蝶翩然来仪,又怎么能把这两个短句解释成“不敢正视女人裸露的肌肤”呢? 如果真要这样暗示,那么第二个短句就应该改为“腥膻四溢”、“令人掩鼻”、“难以入目”或者“招蝇引蛆”才合适(因为我们一般总是把蝇蛆和肮脏的东西联想在一起的)。 我们再看看标语的最后一个短句——自取其辱——是不是包含“男人有‘攻击性’是天赋神权,所以侵犯女人是自然现象”和“女人是命定的次等动物,她之受强暴这是天意”等等意思在内。 由于胡先生所提出的这两个结论,问题比较多,所以要一个个问题来讨论。 这个短句重要的是“自取”和“辱”三个字。先看“辱”字吧。标语的制作者以“辱”字表达了他的立场。他认为女人衣着暴露,使男人产生性冲动,进而以暴力侵犯这个女人的身体时,这行为是对女人的“侮辱”。换一句话说,他直接地表示了对妇女的尊重,间接地表示了对施暴者的谴责。试想,有人忽然被雨淋湿了,会说出“今日为天公所辱”的话来吗?当然不会。 再说,如果那位标语制作者对施暴与被强暴完全无动于衷,抱着午睡醒来观庭中公鸡踩母鸡的那种态度,这句短句就应该改为“得其所哉”之类的话。至于他要是认为女人是次等动物,活该受强暴,那么短句就应该改为“自作自受”。标语却并非如此。相反的,从这个“辱”字引申开来,我们可以说标语作者为被强暴的妇女不明文地保留了控诉权。因为受辱之后,自然有权利对那只过度乐观地估计了招引者心意的蝴蝶提出控诉,以便把他关起来。刑法第二二一条规定:强奸妇女者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作为男女平等论的理智拥护者,我建议把该条款中的“妇女”两字删去。) 那么短句中“自取”两个字又表达了什么意思呢?我个人觉得,从字面看来,并不费解,只说明这“辱”是自己招引来的,以与“衣着含蓄”而受辱的情况有所区别。胡美丽先生的大文中也说得很明白,她露出肩和白皙无瑕的背,是为了“取悦”男人,无疑是一种招引。这辱,便是这种招引可能导致的后果之一。 行文至此,对这个标语的文字已作了一字不漏的检查。结论是:看不出它具有胡美丽先生所批判的心态。讨论至此,本可结束了。然而,胡美丽先生大文中还提到“天赋神权”的问题。这个问题虽不包含在标语之中,由于胡先生对此甚是着重,不妨在结束本文之前,略加讨论。 男人对女人的“攻击性”是不是天赋的呢?恐怕是的。男人和其他雄性动物一样,在这上头的确有点攻击性,而且也非得有那么一点不可,正如女人喜欢招引男人:事关种族的绵延与改善。这攻击性是自然律,却因为受到人为法律的限制和疏导,常以不同的形式出现。在金钱为万物标准的世界上,也许倾家荡产来追求是最高形式,但其最原始的形式并不因为人为法律的限制而完全湮灭。这就说明了为什么总有人首冒重典的危险,还是忍不住“攻击”异性了。(攻击者既要受罚,当然也就谈不上“神权”问题了。)我们这样说,自然把心身不健全的人排除在外。 人为律和自然律之间的关系是很微妙的。总的说来,人为律是以自然律为基础,且为自然律服务的:乱伦不合优生原则,所以为绝大多数人类集体所严禁。但人为律只在特定的时空条件下为自然律服务,时空条件一旦消失,相关的人为律就慢慢被取消或者被取代。而时空条件演变到一定的情况,自然律就要冲破人为律汹涌而至。所以只准我招引,不准你越雷池一步,只能是某一些人的理想。 ·回应与挑战· 花冢 胡美丽说台湾的电视标语:“穿着暴露,招蜂引蝶,自取其辱”,是狗屁逻辑,那些不懂女性有“美丽权利”的人,才应是自取其辱。《也谈招蜂引蝶》一文的作者却认为:女性穿着暴露,“自取其辱”是可能的结果之一,而且标语中使用了“辱”字,保留了女性控诉的权利。 对于《也》文作者的看法,我访问了几个女性,包括自由派的和保守派的,我所得到的答案是清一色的反对,她们认为该作者是大男人主义。我只好大笑。 在这里,我不想为胡美丽助阵,也不打算向《也》文作者叫阵,我只想用“不关心的智慧”出来搅和一下,以便提高我的知名度。 《也》文说:“绝大多数的植物都生有美丽而且暴露的生殖器官,也就是我们称之为‘花’的东西。美丽之,暴露之,其目的在招蜂引蝶,以达到其受精、结实、繁衍种族的目的。”这段话,从自然现象来说,是合乎植物学家的观察的。 从这样的自然现象出发,我进一步再举稍微复杂的一种情况。我家的大院子开了几株栀子花,花美而香气烈,于是把蝴蝶和虎头蜂都招来了。在几次混战的追逐中,虎头蜂把花瓣冲得稀烂,把蝴蝶刺死的刺死,刺伤的刺伤,地下狼藉一片,虎头蜂则呼啸而去。这件事在自然界只是生存竞争的现象,谈不上什么价值不价值的问题。因为,这件事在自然界本身,并没有什么可以叫做“上帝的意志”的东西去命令虎头蜂刺杀蝴蝶、侮辱栀子花。这一切只是自然变化而已。 但是,我现在把院子里发生的事,放在人文学的领域来看,自然现象就会引出人类的“价值”问题了。有人开始同情蝴蝶,认为虎头蜂太残忍霸道;有人开始同情栀子花,认为美丽善良而受到侵犯,太不公平;有人开始大骂虎头蜂,说他是流氓,准备要请消防队员来围剿教训他,以表示人间有“正义”存在。另外,还有些人会开始反省,“美丽”到底是应不应该呢?“美丽”害了自己,又害了蝴蝶,她是不是有罪?还有些人会倒过来想,这世上如果没有花的美丽,这世界有什么好留恋的呢? 人们这样子想来想去,终于肯定:我们要抱住“美丽”,我们要伸张“正义”,我们要“用正义保护美丽”……就这样,人间的价值被创造出来了。人类所肯定的“美丽”、“正义”、“用正义保护美丽”就是人文价值,这些价值在自然现象是不存在的。 我们把“自然现象”和“人文价值”分开以后,台湾的标语把花和暴露女性的“招蜂引蝶”做一类比,这类比是否合适,就可以进一步处理了。 让我们抛开禁忌和神话,用知识论的客观立场来分析。把“花”和“暴露女性”放在自然现象来处理,可以得出一组结论,放在人文事物来处理,又会得出另一组不相同的结论。比如说,人文中的“花”,就不会是纯粹的“植物美丽的性器官”。“释迦拈花微笑”,我们不能说是“释迦拈着植物美丽的性器官微笑”。罗密欧送玫瑰花给朱丽叶,我们也不能说是“罗密欧送玫瑰美丽的性器官给朱丽叶”。这点我看佛洛伊德也不会有什么异议。 现在台湾的标语既然把“花”和“暴露女性”类比,认为“招蜂引蝶”是“自取其辱”,那么这“花”就是人文中的花了。自然现象的花,无所谓辱不辱的问题,荣辱是人文现象,不是自然现象。 至此,我们追到问题的核心是:“穿着暴露”是美丽还是色情?暴露到什么程度是美丽?到什么程度是色情?美丽是权利,法律要保护,不可说是“自取其辱”。色情要取缔,不可说是“招蜂引蝶”便任其招引。 最后,我们必须认清:这里的“美丽”还是“色情”是一法律问题,不是艺术标准问题。“上空装”是美丽还是色情,请明白规定。色狼是不会去分别美丽和色情的。芭蕾舞装下了舞台,没有法律的保护,美丽立刻就变成色情了。 我们不要黛玉的“花冢”。 我们要的是法律保护“美丽的权利”。 ·回应与挑战· 动心的自由 敬胡美丽: 拜读关于胡美丽说:台湾的电视标语:“穿着暴露,招蜂引蝶,自取其辱”,是狗屁逻辑,那些不懂女性有“美丽权利”的人,才应是自取其辱。此文后来引出了许多人不同的看法。 本人也想提出一点看法和各位谈谈:花草和动物的两性问题,比起人类要单纯多了。举例如下:“花”它尽可美丽之、展露之,但它们却也不会拒绝任何美的蜂或丑的蝶,请问美丽的女士,你们也能如此吗?至于飞禽走兽,它们的问题也很单纯,它们两性之间若非心甘情愿,任何一方要使强用暴,大概都很难得逞,顶多也只是被“戏弄”一番,但事后也绝无“面子问题”或“官司问题”。 但人类的两性问题,实际上,真是复杂多了。用刀、用枪、用药物,甚至一个人力量不足,还会招兵买马,结伙使强用诈(动物世界可没这些不幸吧!)事后执法机关即使将歹徒枪毙了事,但这对受害者能弥补任何什么吗?这是实际问题。(况且现今世界上大概只有阿拉伯等回教国家,有如此严的律法,但你可知他们的妇女外出是如何装扮的?)再说,就算女人有美丽之、展露之的权利吧!但你别忘了!你无法禁止歹徒、亡命之徒有“动心”的自由啊!这也是实际问题(识时务者为俊杰)。 最后本人认为,既然人类问题“实际上”异于禽兽、花草,那这“美丽”的处理方式也当异于禽兽、花草!甚且愚以为聪明的女子,你是否认为应以平凡或隐藏式的装扮,来让那些真正具有慧眼的男子找出你、追求你。不要连“意外人”都招惹了,你也不愿如此吧! ·回应与挑战· 美丽的偏见 拜读胡美丽女士《美丽的权利》一文,胸口翻腾忿忿不平之气,初时勉强不以为意,哪知终日挥之不去,且在无法释怀之下竟还凝聚成怏怏不悦的情绪。原本尚期待某位男士能挺身仗义直斥,为天下男人洗雪胡女士莫名其妙赏给我们的奇耻大辱,数日沉寂却毫无回响,令我益发愤慨,蒙此奇冤实已至孰不可忍,不吐便憋死的地步。 试问:胡女士喜欢在炎炎夏日,撑把阳伞,披着一头乌黑秀发,露着光洁的臂膀,让绣花的裙裾在风中摇荡;在人群里姗姗走过,洋溢着快乐;在法治社会“惬意”地享受人生,并且觉得自己很美丽。那么,在怎样的情况下有人会瞪着她裸露的肩膀,“呸”一声,说她“下贱”?逼得妩媚动人的胡女士疾言厉色去声明——我有美丽的权利,若认为我“自取其辱”,就该让所有女人都来打你一记耳光。 或许游荡街头的女太妹有可能会从嘴里迸出这么一句没气质的口头禅,但毕竟她们还处于好斗的年龄,讲究“看人不顺眼”,而送您这么一句。 当然,也或许一些姿色不如胡女士、加上心理不平衡的女性,刚好撞上您落落大方、摇曳生姿地从她们眼前走过,会这么发泄一声。不过,这多半都是女人善妒的天性使然,倒也无可厚非。 那么……除了以上两种人会略倾无礼攻击性地暗咒一声“下贱”外,我想,胡女士假使在早晨出门前,真会为了让男人喜欢她,特别对着镜子描上口红、梳理长发,要男人觉得她嘴唇丰满柔润、秀发光亮如云,刻意地遮掩萝卜似的双腿,只强调全身最美丽亭匀的肩膀,才步出家门,我——相——信,街头出现如此一位温柔娇美的可人儿,在人群堆里“端庄正色”地漫步,纵使无聊男子“怦然心动”,也该知道自惭形秽,退避三舍吧!就算少数男士忍不住多瞧一眼,绝对纯属远观而非近亵,毕竟窈窕淑女,君子好逑,此乃人之常情。况且某些男士可能正因为多欣赏您一眼,倒霉的话,身边女友还因此嘟起小嘴吃醋、跺脚生起气来,一笔帐以后终究算在我们男人身上,丝毫便宜不了,但当场千万个不可能马上有人就粗俗、冲动地“呸”一声,将“下贱”吐了出来,否则一年三百六十五天,台北街头岂不人人大打群架? 爱美,是天经地义的好事。 胡小姐只要腿漂亮、肩美丽,尽管每天去穿迷你裙、露背装,但是乍见“穿着暴露,招蜂引蝶,自取其辱”的标语,伸张“美丽的权利”的您,不需困惑,更拜托不要蓄意扭曲它,也听听我们对这个标语的解释: “穿着暴露”指男女装扮夸张,强调突出身体某一部分,逾越社会规范,使他人产生恶心或性冲动。 “招蜂引蝶”指为某种目的,恣意搔首弄姿大作撩人状,有败坏良风善俗之虞者。 “自取其辱”是警惕穿着暴露、招蜂引蝶而惹祸上身的男女将由舆论公权来制裁,不必奢想社会同情的救济。 我不懂的是,为什么胡女士要偏颇地硬把标语导入一个狭义象限——大男人主义的产物——来大肆攻击,完全沉溺于个人一厢情愿归纳出的那套逻辑:第一,女人的身体是肮脏的,所以创标语的人不能、不愿也不敢正视女人裸露的肌肤。第二,他认为男人有“攻击性”是天赋神权,所以侵犯女性是自然现象。第三,女人是命定的次等动物,她之受到强暴就如同一个人出门淋了雨——样——谁教你不带伞,下雨是天意:男人强暴女人天经地义,只是你要小心罢了,你不小心,是你活该、还能怪天吗? 这是什么狗屁逻辑? 今年夏天,你尽管大穿凉快露背洋装,希望您有本事让我多瞧您两眼,最好教我心儿跳脸儿红,这样或许我会倾家荡产地来追求您;若我觉得难看,顶多不过摇摇头、撇撇嘴,心里头说“丑人多作怪”、“马不知脸长”。所以,您可以放一百万、一千万个心,只要您真懂得遵守“自制”的义务,请尽情发挥您诱人的权利,没有人敢欺负您,或“呸”一声说您“下贱”,终究这是一个民主的社会。 假使您仍日日夜夜提心吊胆龌龊的男人侵犯您,心理医生或许可以给您些许的帮助。 果真有不幸发生,法律自然会伸张正义,将这可耻可弃的罪犯绳之以法,这与您暴不暴露没有任何直接关系——是强暴者犯了法,绝非您“自取其辱”。 ·回应与挑战· 美丽更要安全 女人天生爱美,而且一辈子都在追求美,应是普遍的事实。现代的女人的确也愈来愈美,这其中原因除了服饰、发型、化妆品的日新月异、求精求美外,同时也是因为现代的女人能走入社会赚取自己可支配的财富,能把自己打扮得更美更俏。 然而,另一方面,女人们的“阴影”——最具破坏力的“性骚扰”——强暴案件却也在与日俱增之中。而强暴犯最爱攻击的对象就是——美丽的女人,愈漂亮受到攻击的机会则愈大。因此,现代的女人在追求漂亮、展示美丽时,更迫切需要追求安全!百货店的服饰、博物馆的古董尚且需要有人看护它们的“安全”,何况是青春漂亮的美丽小姐呢? 以此而观,胡美丽女士在人间副刊所刊登的《美丽的权利》就非常值得商榷了,特不避浅陋“交换意见”如下: 一、裸露(如胡文中的“露背又裸肩”)对于身材不错的女人当然是美,但却非美的唯一标准。或许有人更欣赏胡女士在冬天“穿棉袄”的样子也说不定。(如许多人即认为神秘之美乃更是无穷无尽的。) 但若从“安全”的观点来看,裸露愈多则愈易成为“性骚扰”的目标。最严重的正如同胡女士所“推敲”的:“一个女人露出肩背或腿部,使男人产生性的冲动,进而以暴力侵犯这个女人的身体。” 侵犯者当然没有这种权利,但可悲的是,这却也是因果关系的一种,故如此裸露诚不值得“鼓励”,而须适时适地加以抑制。正如同钱财最好不要露白,免得招来无妄之灾。抢钱者当然没有这种权利,但不幸地,这亦是一种因果。又如同“裸奔者”或许认为这也是美,是他“美丽的权利”,但他就可恣意地在大庭广众中裸奔吗? 虽然愈成熟、愈有社会经验的女人纵使裸露亦较能保护自己,但年轻无知的少女、女学生等则最不会保护自己,最易受“色狼”的侵犯。则裸露之为“美丽的权利”诚最不值得“发挥”。 二、胡女士在该文中提到:“园里的苹果长得再甜再好,但不是你的,你就不能采摘。我是女人,我有诱惑你的权利,而你,有不受诱惑的自由,也有‘自制’的义务。”果园若无人看护,恐怕偷的人不少,这不是能不能的问题,而是人性的问题。至于偷窃者应犯何罪自有法律裁判,但美丽的少女最好不要以苹果自喻,女人被强暴后在生理与心理所遭受的漫长巨创真是无以言喻的。既然要强调“有诱惑你的权利”,就不能免于承担诱惑人的一些“后果”,这其间怎会没有丝毫关系?何必玩这样的“火”? 三、胡文的结语为“你若不懂,你会自取其辱。”胡女士这篇“美丽的意见”,笔者相信一般有理性的男士都会听懂的。但可恨的是强暴犯者(特别是一而再、再而三的色狼)绝不会懂,他们的共同特征是轻视女人、痛恨女人、不尊敬女人,甚而摧残女人!你要他们在被诱惑后有“自制的义务”,那必定是“对牛弹琴”、“缘木求鱼”了。明知山有虎、偏向虎山行,却说我有爱入虎山的权利,而老虎有自制的义务,宁有是理? 四、权利都是有限度的,如同自由也是有限度的。爱美是女人的天性,但绝非天性就可随意展示自己爱美的方式。 无限则是任性,任性绝非美丽。 强暴案件的逐年增加可说是社会风气愈来愈坏的指标之一,它几乎使每一个女人(特别是美丽的女人或年少的女孩)皆活在此“阴影”之中、据统计,“害怕被强暴”成了女人最担忧的事情之一。 可怕的色狼甚至把魔掌伸向了无知的女童,因她们天真无邪,不识人心险恶,在毫无戒心的情况下,作案歹徒只要稍加威迫利诱,就很容易得逞。笔者的朋友曾摇头叹息说道:“不敢生女孩。”真是其言可悲。 色狼的出现乃是少部分人的“品质”问题(恐无能绝灭),无关乎“自取其辱”,无关乎“美丽的权利”。 美丽的女人,人人喜欢。但笔者愿在此诚挚地呼吁,现代的女人在追求美丽的同时,绝对不要忘了更要保护自己的“美丽”,保护自己的“安全”! ·回应与挑战· 管他什么仁义道德 亲爱的胡女士: 胡女士(因你不喜他人称你“小姐”,而经几十年苦读,必也徐娘半老矣),我要致上最真诚的感谢,由于你连续发表之高论,使在下茅塞顿开,可由数点而言: 一、胡女士认为女士身着少衣为美,而男人心生喜好心为下贱。令在下想到男士似乎穿得也太多了,日后当力求简俭衣物,方得表现男士之美,当然女士必不会因此而生下贱心的(这点我可以肯定吧?)难怪亚当、夏娃会被逐出伊甸园,他们太不上道了,不知裸裎相见之最高境界,宜乎下凡受苦,此一悟也。 二、又胡女士口口声声认为女性付出太多,但是男士似乎都不关痛痒。这点令我想起我每日清早出门晚上回家,劳碌赚钱给家中用,所为何来?我太大是否与胡女士一样,或是和我一样看着我们小孩成长而感到安慰呢?以后我要考虑一下所做,是否该喘口气,免得累坏自己身体,多划不来。二悟也。 三、胡女士认为,中国乃至世界之女性皆受大男人主义之薰陶而失其自立之能力,故弄破手还会哭。胡女士之高见真不同凡响,以后我教导吾女凡事必不可流泪,且最好具备会煮饭、上班做事之各种能力,且最好不要结婚,以免受罪。且日后之社会讲求“人”“人”平等,男女皆然。女人不喜欢做,男人又何必做,男人不喜做,女人也不必做,到时凡事皆不相互帮助,此时年少不学些才艺,日后怎能活下去?所幸我不必见到这种日子来临,否则一把老骨头,怎耐几番折磨?三悟也。 四、胡女士又令我想到社会道德规范之无聊,人家喜欢干什么就干什么,他人管得着吗?老子喜欢与十岁之小女孩结婚,老娘喜欢与十岁小子结合,关他人什么事。早知如此我就不那么早结婚,该速找个富婆才对,不过现在还不晚,毕竟高兴离婚就离,关他人何事?四悟也。 拜读胡女士之文得四大悟,又可了却人生两大负担(家庭与事业),以后无事一身轻,自己赚钱自己花。管他仁义道德,管他人生目标,兴之所至,随意而为,不亦快哉,不亦快哉。 ·回应与挑战· 十九岁的迷惑 “亲爱”的美丽博士: 之所以用这个称谓,主要是先表明自己的态度:我勇于承认我对异性的爱慕。我将会喜欢在夏天艳阳下、小花阳伞下顶着一头秀逸的发、穿着露背露肩装的漂亮小姐,我会用我最可爱的笑容来传达我的欣赏,虽然我只是十九岁的高三生,虽然我没有家产可以倾荡。 如果有一天,我的资格足以劝使别人信服我的观点,我的写作得到必须的尊重时,我会以“人”的立场为“女同胞”们发言:结婚绝对不能作为辞退职员、助教的藉口!或许我还会把幕后那位把人当茅厕纸的主管揪出来,用我的笔权充手术刀,矫正他邪恶的“潜意识”,让他终于敢面对自己。 这样,你该知道我尚是个可以教导的孩子了吧? 但是,有些事却依然令“后望无穷”的我感到难以言喻的困惑,我希望你能告诉我! 打从七岁带着棒棒糖上小学一年级,任老师摆布去唱游、学a、i、u、e、o开始,到今日能共鸣你的作品,愿意天真地对迷惑的环境伸出稚嫩的触角,这期间,我始终尊敬我的师长,始终扮演着“好学生”的角色:留着难看的小平头,穿着军阀似的卡其制服、黑皮鞋、黑袜子,即使情绪坏透也不愿破坏全勤的纪录。(这种学生的“乖巧”值不值得你为他鼓掌?谢谢!) 但是,你可知我是多么虚伪? 当我不巧没躲过一些所谓大牌老师(也就是在外开补习班的老师,又称“留一手”),尽管我心中早已千遍万遍骂他“误人子弟”,还是得举手敬个礼,看着他那被名利财富泡僵了的笑脸。遇上生性冷漠的先生,眼睛永远不向我看来,于是我得在对空敬礼的困窘或是不尊师重道的帽子之间,选择前者,再花上半个钟头去平衡我受伤的情绪。否则,就得汗湿地在操场上,忍受“少数同学很没有礼貌……”以及许许多多令人昏厥的台词,和在七月酷热下的焦烤。 请问,到底是谁没教养?虚伪的我还是令人难堪的老师? 寒假里,我恣意培养我头上的茂草,每天抓着镜子瞧着瞧着好不容易有了那么一点长度,花二百多元买了一瓶“美吾发”,天天供给它养分,给它沐浴。配上一条飘逸的白围巾,我觉得自己潇洒极了,头发健康、清洁、野性且兼具保暖作用。不幸,我的潇洒硬被规定要随着寒假断送。 “注册时要彻底检查、严格要求服装仪容!”教官一点也不吝惜地在升旗台上宣布。 什么理由他们有权要我放弃美丽?要我穿着难看的黑。袜子,像呆鸟一样跟在人家后面走? 老实说,我是费过一番功夫的,所以走起路来脚尖正向,脚掌内缘也成一直线,再加上我均匀相称的肌肉,足够我自我陶醉的了。只是限于姿势的讲求及偶尔特别强烈的落寞,我喜欢“掉队”,远远地离开队伍,找一个陌生的小径,悠闲地吹着口哨,或者和瞪着大眼睛的“未来主人翁”们扮鬼脸,不管他们是搔着脑袋瓜子或是露出亲和的微笑,我觉得快乐、逍遥。 风轻吻脸庞的日子,我喜欢约个知心好友,翘个课,带点“乖乖”、饮料,上山去赏花,可以尽情地唱:“莫负大好春光。”我觉得我更年轻、更飞扬拔高、更不枉少年。 可是,训导主任板起脸来:“正路不走,专捡旁门左道,小过二个;旷课七节,操行扣七分……” 天啊!德育是什么?操行是什么? 在公车上我会主动让座给比我更需要座位的人;只因呛人的烟气会引起肺病,我拼命挣扎着打开窗户,让全车敢怒不敢言的旅客得到车外清新的空气;我尽一己之所能,喋喋不休地告诉朋友:“要爱人呀!”“要珍视爱呀!”只为了给社会保留一块温暖的角落,将来或许有一天那块角落会受到妥善的开发照顾。然而为了不听教官的话,为了想活得更精彩,我德育要不及格了,我要被退学了,被烙下“品性恶劣”丑恶的印记。更恐怖的,这枚印记永不褪色,也没得上诉,我要背着它去求职、求生存、活一辈子! 这叫没有靠山的我,怎能不战战兢兢去扮演个听话的乖孩子? 我不是为了博得你的同情。今年七月我就要考大学去了,奔向另一个更自由的天空,这一切的矛盾和苦难都会远远地抛开,只要五月间,课一停…… 我只是不明白,我除了“学生”之外还算不算个“人”? 如果你不反对我也是个有血有肉有思想有情操有个性的人,那么你也应该承认我拥有“美丽的权利”,可以要求“被当个‘人’来看待”,可是,渺小的我们拿什么去要求?我们没有锋利的笔,没有周密的逻辑,我们有苦水满袋,可是我们没地方吐! 如果我花了三个多小时写成的这封信,多少让你感受到教育的偏差、不健全的人格教育,希望你看在我们如此支持你的论点的份上,执起你那支更有力、更有分析、见地的笔,给我们一点精神支援吧!感激不尽!祝 健康快乐 我不是卫生纸 你要我辞职!因为我跟曾英俊下个月要结婚。 你很体贴地说,胡美丽做了曾英俊的太大之后,她要为英俊煮饭、洗衣、补内裤——啊,还有,要陪英俊上床;所以从今以后,美丽会上班迟到,该办公的时间会打毛线,该照顾客人的时候会和李秀秀叽叽咕咕说厨房与卧室里的琐事。她非走路不可。因为家庭与事业不可能兼顾。 我不懂!曾英俊的老板可没叫他辞职呀!我又不是跟我自己结婚。你可知道,咱们结婚之后,英俊达令要做的事可多着呢!马桶破了,他得补起来;椅子断了腿,他得修理;汽车抛锚了,他得爬到车盘底搞个半天。还有,你别忘了,英俊还得陪“我”上床呢! 所以他上班也可能迟到(你相信吧?!)、该办公的时间他会和隔座的贾湖图叽叽咕咕谈厕所里那个马桶,更会搁起腿来看时报副刊、喝老人茶。 你为什么不对曾英俊说:家庭与事业不可得兼,娶了胡美丽,你“挥手自兹去”吧? 我结婚跟作事是两码子事,你把它扯在一起,是什么居心? 你理直气壮地说,就多年经验而知,结了婚的妇女不能专心上班,你求好心切,不愿容许这样的职员或助教。你省省吧!让我告诉你,你不敢面对的、潜意识中的念头!“结了婚就得辞职”的真正涵义是说,对你而言,我是一张茅厕纸、一朵花、一个可以性交的肉体。所以在婚前,我是一张洁白干净的纸、一朵鲜艳欲滴的花、一个有可能征服的身体——你雇用我。一旦结了婚,在你眼中,我就成为一张擦脏了的茅厕纸、一朵残败的花、——个已经被人家“用”过的肉体——所以你要我离开。 简单地说,潜意识中,你并没有把我当“人”看。 另外一个“居心”,就更有意思了。你让曾英俊和贾湖图和李可务都继续工作,却强迫胡美丽和李秀秀和王甜甜辞职去做“家庭主妇”;将来曾英俊作了老板,他也会强迫张可爱和赵怜怜辞职去做“贤妻良母”。你的用意,就是希望在你们的联合阵线、共同努力之下,美丽及秀秀这类女流之辈可以快快乐乐在厨房及卧室之间过一辈子。 这样,你觉得安全——这个世界,毕竟还是你和英俊及可务的世界。 你不觉得自己可耻吗7 在非洲,仍旧有某些部落,在女婴出生之后,立即动一个手术——把女性最能享受感性的那一个小小的部分割除。人类与心理学家解释,这个仪式所泄露出来的潜意识(又是“潜意识”!亲爱的男人,你什么时候才能正视自己?),是男性对女性的恐惧,他不希望女性跟他一样,有强烈的感官能力而破坏了男性是征服者的形象。 那么你在害怕什么? 我如果在上班时间打毛线、嚼舌根、作小儿女态,不管是婚前婚后,你就应该沉下脸来要我滚蛋。我如果在上班时间兢兢业业,认真负责,不管是婚前婚后,你就没有权利剥夺我的工作。你留我或辞我,要看我工作是否卖力,不能看我是否处女。我是不是处女,结不结婚,与你这办公室里的上司无关。 我不是一张卫生纸。什么时候,你才能学会把我当“人”看? ——闻某专科学校强迫已婚女助教及职员辞职而作 ·回应与挑战· 校园中的歧视 胡美丽小姐您好: 连日来在《中国时报》上拜读您的数篇强调女权的文章,不禁感到心有戚戚焉! 我很赞同您的说法,也确实体验过许多令人难堪的场面。目前我就读于大学,法律系三年级,女生在此是少数民族,也受到料想中的歧视与意见不得上达的痛苦。譬如:学校法学院大楼是全栋空调,可是偏有泰半以上的学生嗜烟如命,令我等不吸烟者被强迫沾了满身的烟味回家,更遑论吸进肺里的废气有多少了。 再就教授普遍的重男轻女而言,由于老师们大多是古代教育培育出的,难免思想保守老旧,故也无可厚非。而上课对有关性方面的笑话或讨论这方面的罪行,由于时常发生,故也早已处之泰然。怕只怕由于这些歧视,而造成将来继续就学就业的困扰……不过既然要做现代女性,就该勇敢面对这些,真正有实力的人,总有出头的机会,不是吗? 此外,我对您的文章有些小小的建议,不知道说得对不对,还盼您海涵。就是您的《我不是卫生纸》,的确道出劳动基准法的后遗症——已婚妇女被迫离职。但文章中措辞似乎有过于激动、不够理智之嫌。我们都知道这种老板的行为是错的,想必其心理也很心虚、若您的文章能用委婉的语句表达,则全篇将不至太刺眼,而可读性与被接受性将能提高。不知您赞成否? 此外您提到“某专科”,我觉得您不妨将其名称道出,由于它是事实,所以您的行为将是“揭发”、“检举”,而不会涉嫌“诽谤”,这点您大可放心。(请参阅刑法三百一十条第三项与三百一十一条第三点) 很抱歉耽误您许多时间读这封信,希望这些时间不会白费,祝您事业腾达! ·回应与挑战· 悲怜我的女儿 龙应台教授安好: 常拜读大作,对你大爱的胸怀、明察秋毫、敢说敢骂的作风,令我十二万分的敬佩。 本想将吾女不幸的遭遇诉之于社会,盼能引起爱心人士的回响,但因才疏学浅,不能深切地表达内心的感受,正在苦恼之际,第一个想到的就是“龙教授”。在此诚心地请你帮忙,将家女这个真实的故事,经你的文学涵养诉诸于世,以慰吾女在天之灵,更盼能因而引起社会人士对我们妇女同胞的保护,使之不再受歹徒、色狼的迫害,不要再让天下的父母痛苦啊! 事情是这样的,有一天晚上我那读夜校的女儿,散发泪眼、满身伤痕地跑回家,看见我就抱头大哭,哭声是那么的哀痛,我的心简直就快被她哭碎了。她带哭地向我诉说经过,但报警为时已晚,那色狼早就逃之夭夭了,做母亲的我只能尽量安慰她,让她宽心不再伤心。 但从此女儿不再快乐,常自己反锁屋内,低声哭泣,看在家人的眼里,疼惜得不知如何是好,内心更是焦虑。女儿原本就内向、文静、又乖、又孝顺,家人用尽办法让她对这事淡忘,但这伤痕,对她是那么深,那么怨啊!她还是不能淡忘、更不甘心。 在去的前一天,她对家人特别的关切,把我抱得很紧,脸上带着苦笑与委屈。没想到,隔日她就悄悄地离开我们,离开这个令她又爱、又恨的人间,我们也痛失爱女,幸福的家也笼罩着阴影。 龙教授,你知道吗?我女儿才十八岁啊,现在已经十九岁,离开我已整整一年了,但那歹徒却是逍遥法外,不知有多少女人还要受害啊!悲剧还是不断重演着,每日报纸都刊着无辜少女又被强奸轮暴的消息,有的年纪是那么的小,十二三岁,看了我心里沉痛,悲那少女,悲她的母亲、疼爱她的家人们,不知他们将如何伤心。 我们是个法治的社会,为什么没有办法彻底消灭这种事,试问:谁无母亲、妻子、女儿、朋友、亲友?我常想,办法是人想出来的,就连太空梭等高科技也是人想出来的,难道我们不能想出解决这个社会大问题的办法吗? 我已是不久人世的老人了,但在生命的尽头,还是要尽一份人的热血与同情,为我们妇女同胞倾吐一片心声,也为我女儿的死讨回公道。我知道滴水成河的道理,更相信团结的力量。全体同胞们,请为我们切身的问题献上一份力量,共同来阻止不幸再度发生。 为了不让家人再忆起这悲伤往事,请原谅没报上姓名与住址,龙教授,实在很冒昧,我知道你热血奔腾,爱心洋溢,但是如果你很忙,请不要为难。无论如何,请容我诚心的感谢。 祝平安快乐 一位伤心的母亲上 啊,女儿! 李女士,你的信使我流泪。 不,我并没有一个“十八岁的女儿,喜欢在洗碗时放声唱歌,喜欢在星期天陪妈妈上菜市场挑东拣西,讲话的时候眼睛都在笑”。但是我有一个两个月大的婴儿,她也有一对爱笑的眼睛,充满好奇地看这个世界。我爱她每一寸粉嫩的肌肤,迷恋她每一个不经心的动作。所以我能够体会,当这样一团粉嫩爱抚了十八年突然失去的时候,那份如刀割的伤痛。 更何况你的婉如受到那样深的残害,只是帮妈妈去买瓶酱油,只是抄条小路,免得赶不上晚餐。回家的时候,却一身都是青肿。带到医院去,护士当着其他病人的面说:“怎么这么不小心,进去把裤子脱掉!” 到警察局去报案,写笔录的警察问:“你认不认识他?有没有跟他搭讪?有没有跟他笑?你为什么穿短裤出去呢?” 我也读了婉如留给你的信,其中没有一个字指责污辱她的暴徒,却充满了自责: “妈妈,我觉得很脏,很羞耻。警察说得对,我不该穿短裤出去。即使是夏天也不应该,我自我的。可是妈妈,我只是出去买瓶酱油,去去就回来…… “同学都不敢跟我说话,不敢正眼看我。每堂课我都是一个人坐在教室的最后面。文雄也不来我我了,现在的我也配不上他……我听见班上的风英小声说:要是我,我就去死——— “妈妈,没有用了。我只觉得自己很肮脏、下贱、耻辱,不能面对这个世界。女孩子失去了最宝贵的贞操,也没有什么幸福可言了。我的身体脏,我的灵魂也脏。啊,妈妈,我曾经做梦……” 李女士,你说你痛恨那个暴徒,也痛恨警察找不到暴徒,他很可能正在摧毁另一个娇嫩可爱的女儿,使另一个母亲伤心痛苦。你说你沸腾的心想控诉,可是不知道控诉谁:谁杀了我的女儿? 杀了你女儿的,并不是那个丑恶的暴徒,虽然他污辱了婉如。是婉如用自己的手,拿起刀片结束了自己的生命;促使她做这个决定的,是她的观念,而她的观念来自这个社会;杀了你女儿的,是我们这个社会。 婉如为什么觉得羞耻?如果有不良少年无缘无故刺了她一刀,她会不会责备自己“下贱”?当然不会,那个不良少年才是可耻的人。可是,强暴也是罪行,为什么婉如这个受害人反而倒过来指责自己?为什么护士骂“不小心”,为什么警察说她不该穿短裤,为什么同学不敢正眼看她? 这个社会喜欢用“纯洁”来形容女孩子,失去贞操的女孩当然就不“纯洁”了。不纯洁,就是肮脏。 女性的品德以贞操做为衡量标准,贞操,就是一个女人的价值,所以我们有“遮羞费”;当一个女人和一个男人发生了性关系,失去贞操,这就是她的“羞耻”;男人给她一笔钱,就可以把她的“羞耻”遮掉。从前的社会为寡妇立贞节牌坊,就在赞扬一个女子在丈夫死后不再有性的行为。现在的社会强调女孩子“纯洁”的重要、强调贞操的圣洁——婉如,当然觉得自己可耻。 这个社会对男性的纵容、对女性的轻视也逼使婉如走上绝路。暴徒拖着婉如的头发,殴打她、凌辱她、伤害她,这个社会却对她说:男人具有性的攻击欲望是天意,本来就有的;你做为女人的只能小心躲避,若不小心,活该!说不定,还是你穿了短裤去引诱他呢! 婉如怎么能不自责? 贞操,也是个“货品”,是嫁妆的一部分。结婚的时候,男人要点算女方送来了几床被子、几个冰箱电视机,还要确定女方没有遗漏贞操那一项。婉如失去了那一项,文雄不再来找她,理所当然。一个女人的才智、能力,都没有贞操来得重要。婉如再善良、再甜美可爱,知道她被“用”过了的男人,大概就不会亲近她。所以婉如觉得——一还有什么人生幸福的可能? 李女士,就你的悲痛而言,我的分析的语调显得实在冷酷。但是你的信中流露出你较广大的关怀;你说:我要怎么样才能使别的母亲不失去她们十八岁的女儿?要保住其他的女儿,我们就要真正知道婉如因何而死。 如果我们的社会让婉如知道,暴行就是暴行,她是个受害者,值得我们同情与保护,她就不会那么自责。如果这个社会教育她:女人的贞操和她做人的价值毫无关系,失去贞操并不代表失去人格尊严,婉如就不会有那样痛苦的羞耻感。如果我们的社会曾经鼓励她:所谓贞操只是那么可有可无的一层薄膜,女人的世界宽广无限,没有那层莫名其妙的薄膜,她还是可以追求事业,追求幸福,婉如就不至于那样自弃,也不会拿出那支刀片来割自己的手腕。 很不幸,婉如活在一个貌似开放,而其实顽固的社会—里。有形的贞节牌坊已被拆掉,男人女人都满足地说:“啊,台湾没有妇女问题,男女平等得很。”但是无形的贞节牌坊深深地建筑在每个角落;男人对女人说,女人也对女人说:贞操是“宝贵”的,这种观念,说穿了,不过是把女人当作盛着“贞操”的容器。“贞操”漏出来,表示瓶子破了,就可以丢到垃圾堆去。 婉如也以为自己已是个有裂缝的破瓶子,所以她把自己丢到垃圾堆里去掩埋。 李女士,可敬的妈妈,警察即使抓到了那个暴徒,也只拯救了少数几个可能受害的女孩。但是我们这个社会的贞节牌坊观念一日不改,我们就有千千百百个女儿可能拿起刀片,在莫名其妙的“羞耻”中毁了美丽的生命,碎了白发母亲的心。 婉如有爱笑的眼睛,喜欢在洗碗时大声唱歌,喜欢陪妈妈上菜市场;我的小婴儿有粉嫩嫩的脸颊,清澈如水的眼睛,她也要长大。婉如不该是一个摔破了的瓶子,我的小婴儿,不该是一个可能摔破的瓶子。让我们拯救自己的女儿吧! ·回应与挑战· 支持严惩强暴犯! 胡女士: 拜读了您的大作《啊,女儿!》我的情绪一直很激动,久久不能平息,甚至当我躺在床上时,仍一直想着,竟无法睡着。 我同情那可伶的婉如,更为她不平,虽然她有个好母亲,但她却有一群很糟的同学,怎么能这样对她呢!太过分了,如果不是她同学说的话被她无意中听到,她或许不会死, 我也是学生,我了解同学的话能对自己产生多大的影响,如果她的同学能安慰她、鼓励她,那……反正说什么都没用了,她已经去了,再也不会回来了。 上帝在造人时就有了不公平的存在,为什么男生没有处男膜,而女生就有处女膜呢?男人无论有没有性行为,我们都无从判断,但女生若处女膜破了,别人就知道她不“纯洁”了,不管那是为了什么原因,她们就被否定了。 如果说她是那种随随便便、人尽可夫的女人,别人怎么批评她,我没话说,但若她是被别人强暴的受害者,别人凭什么指责她?难道有人喜欢被强暴吗?难道她们愿意这样吗? 自我懂事以来,被强暴的人似乎都没有好结果,为什么会这样呢?难道她们有错吗?就如您所说的,我们社会的观念有问题。 强暴别人的人,被关几年后就出狱了,但被强暴的人却要终身承受,这公平吗?胡女士,请您告诉我,我们的法律是不是太轻了?我们是不是该集体签名要求加重他们的刑罚呢? 谨祝身体健康 一个愤怒的读者敬上 查某人的情书 亲爱的,接到信,你就知道我还平安,不要焦急。 这是一家靠海的旅馆;我的窗面对着黑暗的海口,稀稀疏疏的渔火看起来特别寂寞——还是我自己的心情呢? 结婚三年以来,这是第一次给你写信,而居然是在我“离家出走”的情况下。你当兵那年,我们一天一封信地缠绵与甜蜜,倒像是不可思议的梦境。今天晚上,孤独地在一个陌生的小镇上,窗外飘来欲雨的空气,我真有点不知自己是谁的恍惚。 早上的事情实在并没什么大不了,你一定觉得我怎么突然小题大作起来;或者,以为我用出走来要挟你或责备婆婆。不,亲爱的,我一点没有要挟的意思。我只是走到了一条路的尽头,发现了一条岔路,现在,我得决定是往回走呢,或者,换个方向,往那几乎没有足迹的岔路上走去。 昨天一回家,婆婆就说: “阿坤的衬衫领子有一圈肮脏,洗衣机洗不清净,你暗时用手搓吧!” 我说“好”,其实丢下书只想回房蒙头大睡;白天有教学观摩,连续站了好几个小时,觉得小腿都站肿了,晚饭也不想吃。但是一家几口等着我烧饭,你贪爱的黄鱼中午就拿了出来解冻,晚上非煎不可。 小叔回来了,三下两下脱掉脏透湿透的球衣,随手扔在餐桌上: “阿嫂,要洗!” 电视声开得很大,婆婆唯一的嗜好是那几场歌仔戏。 抽油烟机坏了,爆葱的时候,火热的烟气冒得我一头一脸。炒菠菜一定得有七八颗大蒜,不然婆婆不吃;可是上菜的时候,大蒜一定要剔掉,因为你见不得大蒜。酱油又快用光了,再多炒一个菜就不够了。我找不到辣椒,大概中午婆婆用过,她常把东西放到她喜欢的地方去。 你的话很少,尤其吃饭的时候,说话本来不容易,婆婆重听,一面吃饭,一面听电视,声音开得更大。我说: “待会儿陪我到河边走走好不好?” 你好像没听见;或许你也累了。几个人淹在歌仔戏的哭调里,草草吃完,你甚至没有发觉我作的是黄鱼。小叔丢下碗筷,关进房里去给女朋友打电话,婆婆回到电视前,你喝着我泡的热茶,半躺着看晚报,我站在水槽边洗碗碟。 回房间的时间,婆婆大声问了一句: “这么快就洗好了?别忘了那些衬衫领子——用手洗。” 躺在床上,有虚脱的感觉。是教课累着了吗?还是作菜站得太久?还是那些油腻的碗筷?还是,因为你没陪我到河边走走? 今天刚好教李后主的《浪淘沙》,课堂上念着念着就想起我们读中文系的那段时光,每逢春雨、就自以为很洒脱诗意地到雨里去晃,手牵着手,一人一句地唱“帘外雨潺潺,春意阑珊,罗衾不耐五更寒,梦里不知身是客——”,然后全身湿透地回家,觉得透心的冰凉、痛快。 我把脚搁在枕头上、减轻胀的感觉,然后开始看李若男给我的书——你知道,若男从美国回来,变了很多,尤其看不惯我作‘保守妇女”的模样,一直鼓动我看有关女权的书。不愿意辜负从小一块长大的情分,更何况,我们在一起时。永远只有我听的份,我倒真用心读了几本她介绍的书。 可是我还不太了解那些观念。这些书都强调女人和男人一样有智慧与能力,所以应该受平等的待遇、做一样重要的事情。所举的例子,不是女企业家,就是女博士、女主管、女部长;总而言之,“女强人”!而所有的“女强人”都长一个模样:短发、大眼镜、米色的西装,手里拿支笔,一副很严肃、很精干、很重要的神情。这些书强调女人的潜力,好像每个女人都应该从“家”那个窝囊的洞里出来和男人瓜分天下。或许我太保守,我总觉得:我不是“女强人”,我喜欢“家”里的厨房与卧房,我不喜欢短头发、大眼镜、米色的西装,我喜欢依靠在丈夫的怀里。让他拥着我叫我“小女人”,我不喜欢争强斗胜,不管是和男人或女人…… 可是,这本新书里有一张很吸引人的画片:一个女人站在一片葱绿的原野上,眺望着无边无际的大海,在云海的会合处有几只淡淡的海鸥。很简单的画面,但是呈现出很宽很广、无穷无尽的视野。照片下有简单的一行字: 比作“女人”更重要的,是作一个纯粹而完整的“人”。 我心动了一下,但是理不出什么头绪来。 婆婆把头探进来两次,我没作声;我太累了,而且,我还在想那一行似通不通的句子。有时候真希望能够把房门反锁了,没经过允许,谁也不能进来打扰,可以假装不在。小时候,每和爸妈斗气,照例躲进大衣橱里睡一下午,觉得安全又自由。但是我们的房门上没有锁,一结婚,婆婆不喜欢,就把锁打掉了,表示我们是亲密的一家人。 你进房的时候,大概很晚了。我睡得朦朦胧胧的,你也倒头就睡,背对着我。 没想到早上婆婆生那么大的气。稀饭确实煮得太硬,不过,平常不也就吃了吗?我要加水再熬,她把锅抢过去,一把翻过来,就把饭倒在馊水桶里,大声说: “这款饭给猪吃还差不多。不爱做事就免做!阿坤儿,你今天自己去买几件干净的衬衫来穿,不要让别人讲笑!” 你抓了份早报,走进浴室,很不耐烦地回头说: “查某人,吵死!透早就吵!” 碰一声,把门关上。 婆婆重新淘米,锅盘撞击得特别刺耳。你大概坐在马桶上,一边看武侠连载。小叔揉着睡眼出来,问我昨天的球衣洗了没有,他今天要穿。 我压住翻腾的情绪,走到后院,隔壁阿庆的妻挺着很大的肚子,正在晾衣服。 不,我并没有生气,真的不生气。只是站在那里看着阿庆的妻很艰难地弯腰取衣,那一刻,我突然异外清楚地,从远方看着自己这个“查某人”—— 三年来,清早第一件事是为你泡一杯热茶,放在床头,让你醒过来。你穿衣服的时候,我去作早点,顺便把小叔叫醒。伺候你们吃完早餐,你骑机车到镇公所上班,我走路到学校。放学回来,作晚饭,听歌仔戏,洗碗筷,改作业,洗衣服,拖地板,然后上床,熄灯,睡觉,等第二个清晨为你泡杯热茶、叫醒小叔、作早饭…… 然后你坐在马桶上,很不胜其烦地说: “查某人,吵死!透早就吵!” “帘外雨潺潺,春意阑珊”就是这么回事吗? 我不是若男,也没有兴趣作女强人;可是,亲爱的,我到底是什么?为什么我觉得这么空虚?好像声嘶力竭地扮演一个角色,而台下一片嘘声;好像做任何事情,都是我份内的责任,这个“份”,就是妻子、媳妇、大嫂,总而言之,作为一个“女人”的份。我,就是一个女人;女人,就该做这些事,过这样的日子。这是命! 我很迷惑。你上了一天班回来,筋疲力尽,觉得作丈夫的有权利享受一下妻子的伺候;但是,别忘了做妻子的我也上了一天课,也觉得筋疲力尽,为什么就必须挑起另一个全天候的、“份内”的工作?为什么我就永远没有“下班”的时候?并不是我不情愿服侍你,我非常情愿。可是,亲爱的,你知不知道,我并不是因为要履行女人命定的义务才为你泡一杯香茶,实在是因为我爱你——爱你熟睡时如婴儿的眉眼,爱当年吟诗淋雨的浪漫,爱你是我将白头共老的人——所以服侍你。如果你把我当作一个和你平等的、纯粹而完整的“人”看待,你或许会满怀珍爱地接过那杯浮着绿萍的茶,感谢我的殷勤。可是,你把我当“查某人”看,所以无论做什么,都是“份”内的事。结了婚,戴上“女人”这个模子之后,连看书、淋雨、念诗、到河边散步、幻想,都变成“份”外的事了。我变成一只蜗牛,身上锁着一个巨大的壳,怎么钻都钻不出去。 这究竟是怎么回事呢?难道作为女人的同时,我不能也是一个自尊自主的“人”?难道一定要与男人争强斗胜,比男人更“男人”,才能得到尊重与自由?我可不可能一方面以女性的温柔爱你,一方面,你又了解我对你的爱并不是“查某人”份内的事,因此而珍惜我的种种情意?说得更明白一点,亲爱的,你能不能了解,我为你所作的一切——烧饭、洗衣、拿拖鞋——都不是我身为女人的“义务”,而是身为爱人的“权利”?一切都只为了爱?! 比作“女人”更重要的,是作一个纯粹而完整的“人”——你懂吗?愿意懂吗? 连海口的渔火都灭了。我已经走到一条路的尽头,只盼望你愿意陪我转到那条足迹较稀的岔路上去。回头,是不可能的。 ·回应与挑战· 查某人的心愿 胡小姐: 您好,看了您的大作《查某人的情书》,家姐和我都深深感动了。 虽然我尚未嫁人,其中甘苦亦可从姐姐口中得知一二,尤其家姐亦任教于某专校,现远嫁北部,但她拜读您的文章后即刻打电话给我说:“小妹,今天我读了篇文章,是我婚后第一次感动至深的。”她结婚已六年了,尤其近日刚拿掉小孩,心中更感空虚,她甚至跟我说近日她先生对她特别好。她甚至愿意永远生病。为什么人都是在有病痛时才能获得友人和亲人的关照,而非平日就能得到这样的关怀? 盼望能和您做个笔友,如果可能的话,更想请您教教姐姐如何做个“完整的人”。虽然她受过很高的教育,但面临这种事似乎谁都逃不出。 祝福您 男主外,女主内 在《联合报》副刊的“人生对话”专栏中,女作家谈“婚姻与家庭”的《在河之洲》文中,胡美丽回答了两个问题。 问:男主外,女主内,有什么不好? ●胡美丽答: 没什么不好,如果是自由选择的话。 但有的女人爱主外,而且比男人还主得好,强制她主内,就是不平等;要是有男人爱主内,强迫他主外也是虐待。 所以争取女权,其实只是争取“人”权:男人和女人一样需要解放。如果妇女想走出厨房,过九点到五点的生活,喜欢理家的男人就应该有胆量说:“我爱厨房”,争取主内的男权。 问:台湾真的有男女不平等的问题吗? ●胡美丽答: 台湾有男女不平等的问题,就好像观光饭店中有蟑螂一样,分明在汤里都煮熟了还死不承认。 举几个数据的例子。资料显示,台湾女硕士的薪水只有男硕士的百分之八十八点零九,女学士的薪水是男学士的百分之六十五点六,而小学毕业的女生,就只有同学历男生的百分之四十九点九,还不到一半。 这叫做同工同酬吗? 考试院的资料说,在所有女性公务员中,百分之九十一任低职位,百分之零点四占高职位。相对的,男公务员中,低职位的只有百分之七十二点三,高职位的却有百分之三点七。 这又叫做机会均等吗? 男人说台湾没有男女不平等的问题,还可以谅解,他们或许是不知道,或许是有意地保护既得利益。妇女自己也满足地说“我们没有妇女问题”,就未免太缺乏自觉了。自己的权利自己不争取,难道还要依靠男人吗? ·回应与挑战· 让强者自强,弱者自弱 胡女士: 纵管这封信略嫌唐突,但看过阁下在联合副刊就“婚姻与家庭”所作讨论之后,我认为这封信自有其存在的必要,尤其针对阁下这位“伟大”的女权“急先锋”。 很显然地,阁下亦不过是众多盲目迷信“数字游戏”的俗人中的一员,我甚至近乎失去理性地认为,阁下恐怕曾经受过男性虐待。 自然地,我已经很粗鲁地丧失男性应有的风度及素养,但是既然阁下再三强调“男女平等”,那么我这封信当然也无丝毫轻蔑及侮辱的意味,阁下认同否?毋庸置疑地,任何正常的男性无论在适应力、学习力、反应力,以及耐力方面部超越女性、至少在比例上占有绝对的优势,至于类似阁下如此这般的“超人”,那也是微乎其微。 我建议阁下将“争取女权”的论调向那些“超人”们发表,甚至可以组织个什么“俱乐部”、“同盟会”之类的组织,利用空档发发谬论、放放厥词,我绝对赞成,甚至捐款协助筹备。而对于其余缺乏主见的妇女们,我斗胆地“求”你少开尊口,除非阁下已有“整肃”“钥匙儿童”的方案抑或其他有“建设性”的卓见,否则阁下恐怕将成为糟蹋善良家庭制度的刽子手,背上反伦理道德的大黑锅。 阁下痛责多数女性不懂自觉、缺乏争取,并且奉劝她们莫要依靠男人,完全是美式女权主义者的翻版,但仔细思量,阁下身为淡大英文系副教授,有此观念乃想当然耳,只是可怜这班学生,在您悉心调教下是否也同为狼狈?写到此,一恸。颂 福安 ·回应与挑战· 我爱女权主义者 美丽小姐你好! 我最近看报看得很痛快,因为有你和龙应台这种笔下功夫好的同志、同胞,把我的观念说出来。 我的信一方面是告诉你,我对你的共鸣,另一方面,我要用西式的表达方法告诉你:“我爱你。” 我是个赳赳武夫(三十岁、一百七十六公分、七十公斤、健壮、职业军人),指挥过大军,自认很尽职、负责,很有男性气概,但是,我完全赞同你的看法。不过像我这种“大男人”,说实在,目前并不多,所以请你加油。 女人该看什么书 听说台北新开了一家大书店,专门卖“给女人看的书”。这是大事一件。记者打电话来问胡博士:女人该看些什么书? 首先,我要感谢这个书店的成立。从今以后,我们不但有专治女人头发的美容院,专卖女人服饰的委托行,专治女人身体的妇产科,还有书店专卖女人爱看、可看、该看的书;不久的将来,体谅妇女的人也许还会开一家电影院专门演女人可以看的电影,举办专门给女人欣赏的画展、音乐会等等。在大学里教的理则学、心理学、研究方法论之类的课程,将来也可以特别开女生班。这个书店的成立,是我们栽培现代妇女一个很重要的里程砷。 为什么呢?在这个书店存在之前。社会只承认女人的外型及身体结构与男人不同;美容院、委托行、妇产科,都是针对女人的外在而设立的。这个书店始创,表示连女人看的书和男人都不一样,也就是说,我们的社会终于体认到:女人不只在身体上不同于异性,她的头脑与心灵也与男人不同。她吸取知识的能力、逻辑思考的方式,以及个人生活上的兴趣,在在都与男性相异。一般的书店不能满足女性心智上的要求。 譬如说,女性在吸取知识上着重于快捷,而不重深入,所以不要买卡尔·杨或佛洛伊德写的大部头的心理书。妇女能够接受的是简单明快的什么《如何了解自己》、《你我都没问题》或《心理学abc》以及《理则学123》之类的幽默小品。女人如果能够深入地去研究一个大题目的话,她也就不会是个女人了。 再说,女性逻辑思考的能力也不健全。她们从小就被教导:女孩子更重感性,男孩子重理性;所以她们看事情比较凭直觉。一些必须凭抽丝剥茧的思考力才能看懂的书,根本就不需要摆出来卖。像什么《罗马帝国兴亡史》啦,《第三世界经济前途》啦,对女性而言,毫无意义。但是一些简单而有趣的侦探小说,譬如《淡水快车谋杀案》或《谁烧焦了这锅饭》之类的,妇女凭她异常敏锐的直觉,常常有很深入的体会。 最重要的,当然在题目的选择上——女人爱看、该看哪一类的书?我们不能否认,人是环境的产物。一个女人,三岁的时候,大人塞给她一个会眨眼、会尿尿的洋娃娃玩,激发她的母爱天性,所以育婴的书是必要的。在她十三岁的时候,大人教她“坐有坐相,吃有吃相”,走路要端庄、举止要文雅,所以有关仪态举止方面的书,绝对有用。二十三岁的时候,她自己也是大人了,但社会告诉她:找对象的时机到了,要了解男人心理,要温存体贴,不要让他有压迫感,所以《如何修饰你的脚趾》、《爱他就是说抱歉》、《美满的婚姻》、《顺夫术》、《蓬门今始为君开》、《要我吧!》这一类的书对迷惘的女性就有启发的作用。 三十三岁的女性已经定型——给她看《插花一○○》或《微波炉的神妙》等实用的书就可以满足。过了三十岁的女人也开始衰老怕老,针对这一心理,就应该准备《如何打败皱纹》、《比情妇更抚媚》、《按摩须知》、《看住他》、《更年期的爱情》之类的书。而所有的这些书,都应该选择最光滑的纸张印刷,甚至喷上一点朦胧的香水味;我们不能忘记:女人是唯美的、直觉的。至于超过三十三岁的女人,就不必考虑为她们准备什么书了;她们不会去看书。 女人是个很可爱的动物:身体软软的、讲话嗲嗲的、眼睛甜甜的、头发香香的;更令人怜惜的是她没有逻辑的大脑,一加一等于二点五,可是噘着嘴、顿着足那样说出来,哎呀,真是可爱极了、嗲极了。至于少数女性居然弄起电脑、工程、医学,做起博士、教授、主管来,还摆出一副自立自主、对社会大有贡献的架式,我只能说,她对不起中国的五千年文化传统,对不起爱护她的中国男人。 “女人书局”有一个重要的任务:时时提醒女人不要“捞过界”来。 ·回应与挑战· 我也想去“女人书店” 胡美丽: 您好,在一很偶然的机遇里,看到您的文章《女人该看什么书》,想请问一下这家书店在何处,能否来信告诉我? 我想凡是女孩子看到这篇文章,一定会和我一样,很好奇地想去看一看,是不是?在此谢谢您!祝 心怡 您的读者上 缠脑的人 龙应台教授在《幼稚园大学》一文中,提到“泪眼汪汪”的大学女生。她很惊异地发觉受高等教育、二十岁的女孩子在独立处事的能力上,只有五岁的程度。 龙教授或许以为这是大学幼稚教育所致,美丽却认为这两个哭哭啼啼的大女生是“愚女政策”下的产品。 如果伤了脚踝的是个男生,我相信这两个男生绝对不会泪眼汪汪,说不定还铁青着脸,很英雄气概地说:“走,叫不到车,咱们爬下山去,小意思!” 女孩子为什么遇事手足无措?因为她不会。为什么不会?因为没人教过她独立自主。为什么没人教她独立自主?因为她身为男人的父亲、身为女人的母亲,以及这个社会,都心里有数:为了她有幸福的归宿,她最好永远保留泪眼汪汪的五岁心态;男人都喜欢楚楚可怜的女人。 你难道不知道,小说里,那个头发乱乱、眼睛深深的男主角总是被小鸟依人、楚楚可怜的女孩所迷惑。在诗里,总是“君为女萝草,妾似菟丝花”,菟丝花就是绕指柔。在电视上,个性坚强明快、有主见的女人最后都沦为没人要的老处女。剧终时,抽着烟斗的董事长爸爸会语重心长地说:“女人不能好强;男人,都是吃‘软’不吃硬的。”总而言之,柔弱,是女性取悦男性最有效的利器,也是女性幸福的保障。 男人又为什么偏爱楚楚可怜的女人呢? 答案很简单:为了满足男性的“自我”。 把你的脚缠小了,我才能健步如飞。将你的腰饿瘦了,我才能伸出粗壮的臂膀来让你作掌中轻。你的脑子愈是一团浆糊,我的智慧愈显得清澈如水。你的个性愈是优柔寡断,我的气概愈显得刚硬果决。你必须是柔情似蜜的美女,我才能作昂头阔步、英气逼人的大丈夫。如果你的脚大、腰粗、才思敏捷、个性明快,那我还唱什么戏? 好吧!男女慕情,各取所需,本来就是造物者安排的一场游戏,各扮各的角色,有何不可?男人为了膨胀自我,希望女人以弱者的姿态来取悦自己;女人为了安全保障,也就心甘情愿地把自己塑造成弱者来取悦于他。于是男孩子雄赳赳,女孩子泪汪汪。这真是一个愿打,一个愿挨,皆大欢喜。 然而问题不这么简单。楚楚可怜的女性或迟或早都会发现她要付出“弱者”的代价:她或许绝顶聪明,但是“查某囡仔读册太多,嫁不出去”,所以她读书“适可而止”;笨头笨脑的弟弟年年补习,考联考,她却在纺织厂做工,积蓄嫁妆。她也许能力杰出,但她领的薪水硬是比李大头少一百块——“人家男人家要养家!”她或许好不容易找到了个理想的工作,但一跟贾胡图结婚,就被辞退,像粘过鼻涕的卫生纸。结婚后,她也许辛辛苦苦赚了一栋房子,不幸贾胡图爱上了个比她更楚楚可怜的人,办离婚时她发现:她赚来的房子归丈夫——和那个没良心的查某。连她怀胎十月、喂奶、换尿布,一瞑大一寸的小孩,也属于丈夫;一切的一切,都归雄超越、气昂昂的贾胡图。 哭,有什么好哭的?!从小到大你不是深信女孩应该比男孩子身体纤弱一点、头脑愚钝一点、学历低一点、知识少一点、个性软一点吗?你不是一直在唱“君是树来妾是藤”吗?你不是一向瞧不起那批自称独立的所谓“现代”女性吗?既然心甘情愿地作楚楚可怜的弱者在先,又怎么能抱怨弱者的待遇在后?这不是活该吗? “泪眼汪汪”的女生恐怕不尽如龙教授所说,是大学幼稚教育的结果,“愚女政策”或许是更直接的因素。这个“愚女政策”在开始时也许是聪明男人的点子,女性却也甘之若饴。 在先进的二十世纪,脚,是暂时不缠了,但是饭少吃两顿,使体质赢弱;太阳少晒一点,使肌肤养白;书少读几本,使目光如豆;脑筋不动,使个性温驯。会做的事假装不会,使他有优越感;不会做的更别去学,傻着眼,作手足无措状,激发他的英雄气概。万一非做不可,就做它个乱七八糟,再来个泪眼汪汪,让他心都碎了。除此之外,还可以哭一阵、闹一阵、跺跺脚、再上个吊。咱们是女孩子嘛! 这不是缠足,这是缠“脑”、缠“心”!你若执意要作自我局限的弱者,那么不能求学的时候、被迫辞职的时候、财产被剥夺的时候、薪水不公平的时候、失去子女监护权的时候,你就不要哭着说:“你们男人都是这样!”缠脑的是你自己。 丑闻?美丽女士: 丑闻?美丽女士: 常常读到你为女性说话的文章,所以写这封信,希望和你谈谈我的烦恼。我的教育水准不高,辞句不通的地方请原谅,尤其今天心里很激动。 我今年四十五岁。丈夫阿坤在十年前车祸死去,留下我和两个小孩,守着丈夫的家具行,生活还过得去。十年前,连阿坤的爸妈都劝我改嫁,说这年头不一样了,不必死心眼守寡,可是我看孩子还小,实在不愿为他们找个后爸,所以一年又一年,也熬过来了。 然后阿珠到台北吃头路(在美容院,专门烫男人的头发),一个月才回家一次。阿雄去作兵,平常只能写写信。我一个人看店,有时候也真寂寞。隔壁邻居跟我同岁的女人都是有丈夫的,也不可能过来陪我聊天,所以我常打毛线,有时候也看三毛和琼瑶的小说。 这一天,一个戴眼镜的大学生来买书桌,看中那张最便宜、三百二的桌子,想讲价又有点不好意思的样子。我想起在马祖的阿雄不知冷暖如何,就主动降了三十元给他。他叫何庆祥。以后他就常来店里,有时候来借台灯,有时候,带一些书来给我看,有些是翻译的,像《包法利夫人》和《野性的呼唤》,比较难懂,但一经阿祥解释,就清楚了很多,我也渐渐爱看起来。 每次阿祥来,我就留他吃饭。他每次都吃得很快、很多,好像在学校里没饭吃一样。一面吃,就一面说学校里的事,常常说大学女生很娇嫩,不成熟,跟她们谈不来。看他落落寡欢的样子,我也心疼,只好多炒几样菜,逼他谈我们都看过的书,逼他把脏的衣服带过来洗。后来,我们就一起去看电影,在黑黑的戏院里他牵着我的手,一直没有放。 这是去年发生的事,今年二月,我们决定要结婚。阿珠和阿雄当然很诧异:妈妈要跟一个二十岁的男生结婚,可是笑过之后也就算了,他们还好几次和阿祥三个人一起到城隆庙的夜市去喝啤酒。 阿祥的爸妈在台南开布店,年纪跟我差不多。阿祥说他们很保守,可能反应会很强烈,但他们一向都听他的,只要我们坚持,总是会风平浪静的。阿祥握着我的手,说:“阿芬姐,你一定要忍耐。”他那个稳定沉着的样子,像个五十岁的老头,比死去的阿坤还要笃定得多。我让他回台南,安心等他父母暴风雨似的到来。 他爸妈真的来把我臭骂一顿,说我“不要脸”、“勾引男孩子”,什么难听的话都说尽了。美丽女士,我也不是那种温驯乖巧的女人,难听的话我也会说。对面那个后生曾经想赖我的帐,还在店里毛手毛脚,被我用杀鸡的菜刀像疯婆子一样把他吓出去,到现在还不敢进我店门。可是对阿祥的父母,我当然不会回嘴;等他们气完了,发觉阿祥和我还是那样,大概也会回心转意吧?! 结果,真正伤到我心的居然是外人——报纸的记者。他们说我勾引年轻男子,只有一个目的,就是性。说我败坏风俗,说这是丑闻。还找了什么心理学教授之类的,来分析我的心理,说我正值“狼虎之年”,性欲正强,所以完全是以性来满足自己、诱引别人。 胡女士,我只有高中毕业,又一直住在乡下,也没有接触过什么新女性主义之类新潮的观念,所以对自己很缺乏信心。你能不能告诉我:记者这样报导我对不对?那位心理教授这样说我应不应该?我很迷惑。 四十几岁的男人娶二十岁的女人为妻子的例子很多,为什么四十几岁的女人嫁给二十岁的男人就是“丑闻”?我和阿祥相爱,到底“丑”在哪里?我不偷人家的丈夫,又不与人随便同居,而是要和阿祥光明正大地结婚,我“败坏”了什么风俗?说我“勾引”阿祥,阿祥是个年满二十岁、头脑清楚、个性成熟的大学生,是不是“勾引”,问他不就行了。那位受过教育多多的心理系教授,又没有见过我,问过我的话,他怎么能说我对“性”的要求怎么样又怎么样,好像我不是一个有名有姓有自尊心的人,好像他在讨论一个心理个案,可是他又没有研究过我“张淑芬”的个案,他怎么能在报纸上信口开河?现在隔壁的小孩子看到我,都吃吃地指着我笑说:“伊‘狼虎之年’!”要我今后怎么做人?我到底做错了什么事,要记者、教授来处罚我? 不是不知道和阿祥结婚,以后的日子还困难多多。我们也都争论过。我六十岁的时候,他才三十五岁,我怎么保得住他?可是转念想想,难道年龄相称的夫妻就没有问题吗?阿坤撞车的时候,才只三十六岁;我也并没有在二十岁的时候,为了担心作寡妇而不嫁他呀?!未来哪里是可以用一个手指、一个手指计算安排的呢!守了十年的寡,孩子们都出头了,我还不能嫁一个自己喜欢的人吗?更何况,将来有再大的困难,也都是阿祥和我张淑芬自己的私家事,这与报纸、心理学家、社会道德有什么关系呢? 报纸上那样报导,好像四十五岁的女人和二十岁的男人结婚是件很肮脏的事,我觉得很受伤;四十五岁又怎么样?如果一个四十五岁的男人在一般人心目中是潇洒迷人、成熟智慧的,四十五岁的我也觉得心里充满了感情、充满了爱的力量。我错在哪里? 胡女士,我的知识不多,请你告诉我,这个心理教授有没有权利那样侮辱我?我受不受法律的保护?能不能控告他破坏我的名誉? 张淑芬敬上 ·回应与挑战· 女儿,我要你比我更快乐 我是个女性麻醉技师,工作中每看到痛苦挣扎于生死边缘的产妇,最后终于挨了一刀产下小娃娃,心里总是万分感动、欣慰,然而疲惫昏睡的产妇总是一再地问我:“我生了什么?”“女的!啊!我真对不起我先生!”“孩子给他们看了吗?”“我先生高不高兴?”“我婆婆有没有说什么?”“唉!我又开了刀多花钱,真对不起!” 这种时候,我真想对她们呐喊:不要再说对不起!管他高不高兴!生男生女谁作得了主呢?花点钱算得了什么?看看你自己给折磨成什么样子?女人!女人!为什么你总是为别人而活?生命乃是天赐的,多爱你自己一些些吧! 前不久看了美丽女士写的《缠脑》和《丑闻?》,深感于我心有戚戚焉!女人到底已经知道自己作为“人”的权利,而奋斗而发出呐喊了。我们有爱人与被爱的权利,不能因为男性社会故意丑化年龄差距的婚姻就畏缩妥协。环顾四周,多的是四五十岁的男人娶二十年华少女,为什么四十五岁的女人不能嫁给二十岁的男人呢? 我们有求知的权利,好好充实你的头脑,发展你的能力,不把文凭当作嫁妆、点缀门面的工具;不把孩子生病、做家事当作偷懒怠慢的藉口;以作花瓶为耻,脚踏实地工作的女性或可在男性社会中要求真正的平等。 我有一儿一女,从小我给予他们同样的教养,儿子爬树女儿也爬树,给女儿一个布娃娃也不忘给儿子一个,我鼓励他们爬得更高,教他们跑得更快,跌倒了同样含着泪水自己爬起来。我的女儿勇敢有主见,知道自己要的是什么,她会的她举手表演,她不会的她举手发问。没有泪眼汪汪的手足失措的可怜女儿态,邻居朋友伯伯叔叔都说她能干、聪明,不过最后总是要说一句,她真像个男孩,没有女生味道。是的,这是我在计划养育她的时候就已经预料到的结果,人生中总是有所得必有所失。在失与得之间加以抉择,择善固执而已。 透过女儿,我仿佛看到幼小的自己,小小心灵中充满了一股强烈的欲望,我想尽情奔跑,爬高欢笑,无拘无束随心之所欲,有如天上飞的小鸟,池中逍遥的游鱼。这不正是父兄生活的写照吗?然身为女儿身的我却一再被告诫着女孩子不作兴这样、不作兴那样,压抑再压抑,终养成腼腆含蓄的所谓女人味,儿时的幻梦无迹可寻。这是何等的代价啊? 全国的母亲们,快快把你们的缠脑布抛弃,让你们的女儿为自己而活,为自己是“人”的权利而活。所有男性社会中标榜的所谓女性化、女人味,所谓苗条,所谓婀娜多姿,所谓三从四德,所谓齐大非偶等等等等只有女人才被要求的种种,都要拿出来重新思考、重新判断、重新给予评价,这其中有多少陷阱?多少桎梏?它夺去了我们的自由、我们的快乐,绑住了我们奔跑的脚步、伸展的双手,而唯有我们女人自己解除这些缠脑布,否则世世代代的女儿还是要忍受它的束缚所带来的苦痛啊! 你是个好母亲吗? 你是个好母亲吗?来,试试“美丽母亲心理测验”,看看你能够得几分。 如果你怀疑半岁大的娃娃有鬼怪附身。所以你把她从十楼的窗口丢出去,或者把她塞在箱子里闷死(在纽约发生的)。如果,你一生气起来全身发抖,会情不自禁地拿香烟去烫小孩的腿;或者,六岁的小叮当不听你话,偷吃了巧克力,你就用铁箝把他的牙齿全敲下来(在台湾发生的),那么,你这个母亲的得分是负值的,也就是说,比零还低。你读完这篇文章就赶快去看精神科医生。 如果你给孩子吃得饱、穿得暖、用得足,可是你工作太忙,从来就抽不出时间跟孩子们聊天、放风筝、看场电影,换句电脑用语,你专门供给硬体——房子、冰淇淋、零用钱,但是不给软体——耐心、微笑、爱,你这个母亲,大概只值二十分。 如果你不仅让孩子们吃饭、穿暖,还刻意地花时间和他们去交朋友。胖妞跌伤的时候,找你吹一下就眉开眼笑。小毛被人欺负了,跟你耳语两句,就心满意足。孩子们认为,除了毛茸茸的小黑以外,你是他们最忠实、最温柔的伙伴。这样,你这个母亲可以得四十分——才四十分?当然啦!因为你跟小毛他爹三天两头仇人似地吵架。别以为房门关得严,孩子又睡得沉。花瓶把梳妆镜打个粉碎,隔村的人都听得见。孩子在被窝里头哭的样子你就没看见。 如果你这个妈妈不但是孩子们最亲密的伙伴,也是爹爹最温柔的助手;不但懂得家庭营养,也知晓儿童心理;不但对孩子管教有方,而且对公婆和睦周到。家里内外更是窗明几净,是所有的小朋友都爱来的窝。这样的母亲,该得一百分了吧?! 不,在“美丽测验”的标准中,这样慈爱、细心、“完美”的母亲,只能拿六十分。 为什么? 因为这样的母亲,就像一只辛勤的母鸟在枝叶深处努力地筑巢、喂哺,但她丝毫不知道,这株她所栖息的大树正受万虫蚀蛀,随时有倒塌的危险,看看胖妞和小毛正在进入一个什么样的世界: 从十二到十五岁,他们的发育都还没有完全,但我们为他们准备的教育制度将把他们的肩膀拉斜,因为书包很重;要使他们视力衰退,戴上眼镜(你现在觉得胖妞眼睛清亮动人吗?多看两眼,不久了);要使他们眼布血丝、面目呆滞,因为睡眠不足;要把他们训练成高压下的竞争动物,因为他们发觉:一起捉青蛙的朋友其实是考场中的敌人。换句话说,对每一个胖妞和小毛,我们这个小岛上的成人世界都张着一张大网等他们闯进来,一进来就掐死他的童年与快乐。 这株“大树”里另外有只惊人的虫,正在把树上所有的叶子一寸一寸地吃掉,每吃掉一叶,就留下一圈焦黄的窟窿。这只虫有个好听的名字,叫“经济成长”。我们自己是胖妞和小毛的时候,街上有火红的凤凰花,河里有透明的细虾,海边有怪模怪样的沙蟹。我们现在所留给胖妞和小毛的,河里有垃圾和带汞的鱼,街上有“年年绿化”的脏牌子和秃死的树,海边有废弃的电池和金属,海里的珊瑚一片死亡。这,是胖妞和小毛的明天。 在这样的大环境之下,关起门来做个细心、温柔的母亲,你觉得够吗?想想看,你在家里教小孩“活”读书、重思想,学校为了联考,却强迫孩子死记生吞。你在家里给孩子准备最营养的早餐,商店供应你的,却是假的奶粉。你在家里教导孩子珍爱自然生命,出了门的孩子却根本看不见、感触不到自然生命。 关起门来做个“好”母亲,够吗? 解决问题要从根本治起。如果你真心爱你的子女,而且懂得如何去爱,你应该如切肤之痛地体认到:把小圈圈弄好是不够的,你必须发挥力量促成大环境的改造。先进国家的妇女早就诉诸行动了。日本的妈妈,发现巷口那家超级市场卖假冒的乳酪,她所加入的“主妇联”组织立即采取行动,抵制这家商店。美国的妈妈丧失了心爱的女儿——被酒醉的驾车人撞死,她马上组织所有关心的妈妈迫使警察作严格的取缔。德国的妈妈担心核子大战及生态的破坏——她希望德国代代子孙都能享受黑森林的呼吸,于是她开始阅读有关核害及污染的资料,甚至组织了一个政党,来实现她们的理想。 台湾的母亲,你又在做什么呢?为工作忙吗?为三餐操心吗?上插花班、有氧韵律体操课吗?打麻将吗?串门子吗?觉得空虚、寂寞、无聊吗?为孩子的未来忧虑吗? 如果只是在小圈圈里亲亲孩子的脸颊、吻吻他的手,我们究竟为孩子的明天做了什么?现代的母亲已经不是一个跟着三寸金莲、“父死从夫、夫死从子”的愚妇;你受过教育,有智慧、有能力、有思想,为什么不主动为孩子争取一个比较美好的未来?现行的教育制度有什么毛病、核电厂该不该建、环保局的预算够不够、卫生署的措施等等,并不是“男人”的问题;这些事切身地影响到胖姐和小毛的未来,就是母亲该关怀的问题,就是“女人”切身的问题。任何有胆识的母亲都应该抽出那么一点点时间,从厨房和梳妆台边走出来,大声地说话,勇敢地行动。 如果你真想给眼睛清亮的胖姐和小毛一个值得活、值得爱的明天,你就得做一个主动的、一百分的母亲,不能是一个被动的、小圈圈里的、六十分的妈妈。 一瞑大一寸 “速隆美!速隆美丰乳器使你一瞑大一寸,使你曲线玲珑,丰满诱人,赢得男人的爱慕、女人的嫉妒。速隆美是你人生幸福的泉源。” 好醒目的广告。还有照片,穿着比基尼的女郎像只肥企鹅似地把前胸奋力推出,一脸媚笑。厂商有资本做这么大的广告,想来去买“一瞑大一寸”的女人应还真不少? 另外还有一种声势浩大的广告也与女人的乳房相关:婴儿奶粉广告;报纸、电视、小儿科的走廊上,到处都是。 奶粉广告有两个要素,一是文字或语言,告诉你: “胖嘟嘟奶粉完全依照母乳成分,由荷兰科学家精心调配而成,成分与母乳相同,营养均衡,容易消化……被证明是现代化、完善母乳化的婴儿奶粉……”另一个要素是图片:美丽优雅的母亲,美丽优雅的背景;最重要的,一个胖嘟嘟可爱的宝宝,而且是金发碧眼的洋宝宝! 这样的广告,到底在搞什么鬼? 图片中充满了暗示。美丽优雅的母亲用胖嘟嘟奶粉,也就是说,如果你有气质、有身份、有钱,你就用奶粉育婴。只有粗俗贫困的乡下妇人才用母奶,或者米麸之类的代用品。这个信息和“速隆美”丰乳器就扯上关系了:女人的乳房纯粹为了“美”而存在,是性的诱惑,不是用来哺乳的;优雅的妇女不屑于喂母奶! 厂商以洋宝宝作宣传当然也别有用心。在一般人观念中,西方人讲究营养,体格健壮。荧光幕上洋娃娃肥肥的手脚晃来晃去,就在暗示你:如果你也用胖嘟嘟奶粉,你的婴儿就会像洋宝宝一样健康可爱。 至于那段宣传文字,就更有权威性了,不但是“现代化、完善母乳化”,而且由荷兰——一个西方先进国家——的“科学家”调配而成,还有什么可怀疑? 不过,这些广告如果都是真的,为什么英国发展组织指控这些奶粉公司为“婴儿谋杀者”?瑞士的第三世界行动团还出了一本书,书名就叫《雀巢公司谋杀婴儿吗?》世界卫生组织和联合国的儿童基金会也同声谴责奶粉公司的广告伎俩。因为这些广告完全歪曲了事实真相,为了谋利而牺牲了婴儿的健康。 西方的母亲知道世界上没有任何奶粉比得上母奶。也充分感觉到奶粉企业的声势浩大,所以在法国,有妇女组织了“哺乳联会”lecheleague),在西方各国劝导妇女哺乳。欧美各国的妇女组织、工会、宗教及卫生团体,也都发起拒买奶粉的运动。跨国经营的奶粉大企业,骗不到西方妇女的钱,只好转移阵地,来骗骗咱们第三世界的母亲。 而我们第三世界的女人倒也天真无邪,西方人卖什么我们都要。二十年前,母亲喂奶的镜头到处可见。公车上、榕树下、骑楼边,只要娃娃饿了,母亲就把孩子拥入怀里,让他饱餐一顿。二十年后的今天,我们的婴儿可能以为所谓的“母亲的乳房”,就是一个硬硬的、透明的、要用开水煮过的塑胶容器呢。 奇怪的是,大部分的医院也和牛奶趋势息息相关。他们通常连问都不问,就径自给婴儿喂牛奶,更别提鼓励产妇哺乳了。产妇出院,碰到的第一个问题是:“你用什么牌子的奶粉?”好像奶粉是自盘古开天地以来就有的正统育婴食品;喂母奶倒成了“非正统”的异数。每当有人用惊讶的表情问胡美丽“为什么”喂母奶时,胡妈妈无奈之余只好回答:奇怪了,所有“哺乳类”中,狗喂狗奶,猪喂猪奶,人为什么不喂人奶? 你可别觉得这乳房问题是不登大雅之堂的话题,不应该在报上嚷嚷。它的重要,首先关系到妇女自尊的观念问题。以前的女人缠足,把脚的骨路扭曲折裂,绑成半个臭踪子,是弃置脚的正常功能——不让它走跳踢跑,却把它作为取悦男人的香饵。现代的中国女人不缠足,进步了,解放了,可是如果她们去丰乳,有了孩子之后却不哺乳,那就是弃置乳房的正常功能——不让它哺育婴儿,却把它当作取悦男人的玩物。这和缠足没有两样,后果却比缠足更严重;缠足还只伤害了自己的身体,丰乳而不哺乳,除了可能在自己身体中制造不好玩的硬块之外,还伤害了自己的婴儿;他被剥夺了吃母乳长大的机会;而母奶是一个婴儿无可取代的最营养的食物。 缠足与丰乳,一个缩小,一个放大,含义却是一样的:女人把自己当作男人“性”的宠物。 台湾的母亲不再哺乳,问题更严重。西方国家禁用的药,到台湾来卖。先进国家不准成立的工厂,到台湾来开。西方的母亲不用奶粉,到台湾来卖给中国的母亲。有毒的药吃进中国人的身体;工厂的污染糟蹋中国人的土地;不如母奶的奶粉喂食中国人的下一代。 以前侵略中国土地的是带着枪弹的强国的军队,现在入侵台湾的是带着文明包装的先进国商品。 有形的军事入侵,我们至少还有武力反抗;文明商品的侵略,我们却睁一眼闭一眼欢迎,不问后果。西方的大企业也知道第三世界好骗,料定他们科技资讯不足,不知道一个新发明可能隐藏的祸害;也因为他们的政府往往需要“饮鸠止渴”,引进有毒的工业换取外汇,更因为第三世界的民众缺乏自信与警觉,对西方的文明不加选择,不经思考地模仿、吸收。 台湾的母亲不喂奶,损失的母奶量等于三万二千头乳牛的产量,更别提多少辛苦赚来的金钱拿去买外国的奶粉,更别提我们整个民族幼苗靠奶粉长大换来次等的健康。 药品的毒害与工业的污染让那些大男人去操心吧(反正咱们政府的高级主管,不论在卫生署或环保局,大多是男人)。我们这些会怀孕生孩子买尿片的小女人可不能毫无责任。没有任何奶粉比得上母奶的营养,没有任何奶瓶能给予母亲和婴儿那种肌肤相亲的满足感;母亲柔软的乳房更不是冷硬的塑胶瓶可以取代的。先进国的奶粉企业或许要你作一个美丽优雅的母亲,拿着一个美丽优雅的奶瓶,喂你美丽优雅的婴儿;有觉醒的你却应该排除万难,努力作一个真实的“哺乳动物”。 但愿那“一瞑大一寸”的,不是我们的乳房,而是我们甜甜蜜蜜带着乳香的婴儿。 遮羞费 哎呀!胡小姐,怎么这么久没来?坐这边坐这边。你看,头发都分叉了,早就该修了。不要动;有没有带润丝精来? 今天只有我一个人,秀花请假——你没有看昨天的报纸?太忙?你们作老师的还会太忙!又有寒假,又有暑假,又有周末,哪里像我们,从早上八点站到半夜,有些太太就是喜欢三更半夜来作头发,你就不知道!而且越晚来的越爱讲话聊天,把我累得半死。早知道,小时候就多读一点书,不过,我一看书就爱困…… 秀花闹新闻了,所以今天我一个人做。你应该去找昨天的报纸,哇,好大的标题,第几版我不知道,说什么“医生甜言蜜语,发姐被骗失身”,还说什么“一失足成千古恨”,可以作为少女榜样,不对,不是“榜样”。那两个字我不会念啦!什么?英剑?作为少女英剑?大概是吧!你把头偏过来一点,啧啧,尾巴都焦掉了! 秀花跟她阿爹和那个医生今天到派出所去谈判遮羞费,好像秀花要三万块,那个坏查玻只肯给五千,他一直说是秀花自己爱跟他磨灰,害秀花她老爸一直追打秀花,还一面大叫:“打死你这个没见笑的查某婴那……” 实在很趣味。阿那个医生你也见过,就在这里嘛!一个油油的大包头,老是要秀花给他按摩肩膀,说秀花长得像崔苔菁,对啦对啦,就是那个裤子穿得很紧的。他不是阿花的男朋友啦!不过,因为他是医生,秀花对他特别另眼相看。每次都给他抹最好的油,而且抹得特别多,一面抹还一面笑,还对着他耳朵说悄悄话。有一次被头家娘睹到,把她骂一顿。我早就知道一定会出事情。这个二十岁的阿花哦,你别看她眼睛大大,古锥古锥的样子,才不简单哩! 她常常跟对面机车店的修理师傅到美美冰果店去看那种电影——你听懂吗?对啦,“那种”电影啦!真恶心!阿她回来就讲给我听,一点都不漏,我都不爱听;我们困在楼上小房间,三个榻榻米大。很多蚊子,没有蚊帐都不能困,挂了蚊帐又热得流汗。你看,我的脚像红豆冰一样,都是蚊子咬的。秀花就很奇怪,她的皮肤特别光滑,实在让我嫉妒——啊,刚刚说到哪里? 对啦!秀花很爱讲“那种”事啦!阿我都不好意思听。很恶心!后来她就没有回来困,一打烊就溜了。我起先还以为她跟机车师傅去看电影,原来——哈!阿肥肥的医生娘突然跑到我们店里来找秀花,找不到就破口大骂。有钱人就是有钱人,哇,她满嘴都是金灿灿的假牙!也难怪,她头家是牙医嘛!胡小姐,你的牙齿好不好? 秀花跑到派出所去告油头医生,说他骗她。说他发誓要跟太太离婚,再娶秀花。现在东窗事发,医生娘要全家搬到罗东去,躲开这个狐狸精。秀花气得要死,说不甘心,白白给他困。查玻郎实在太没良心,专门欺骗女人的感情,还有身体。我读过一本小说,名字就叫《负心的人》——这样愈讲愈远;胡小姐,你读书比较多,你觉得怎么样? 嗄?男女相悦两相情愿,不应该要遮羞费?可是,可是秀花是查某呀,查玻郎不骗她,她怎么会“失身”?当然是骗的嘛! 女人也可以享受性爱,不见得是被“骗”——胡小姐,免讲了,不好意思啦!那个字我都不敢说,你真开放。可是秀花是被骗的啦,因为她是女的。 秀花是个成熟的女人,要为自己所下的决定与行为负责——我听没懂。秀花成熟不成熟,我嗯宰样。她失去少女的贞操该怎么办?啊,你这样讲不对啦!你说男人也可以有贞操;跟女的一样?哦,所以男的也可以跟女的要“遮羞费”?因为男女平等?男的喜欢“那个”,女的也喜欢“那个”,所以没有谁骗谁? 你这种说法惊死人,我从来没听过。只有查某要遮羞费,哪里有查玻要遮羞费的,颠倒笑死人。 再讲一遍,讲慢一点,我听没懂——女人如果要遮羞费,就等于把自己当作展示台上的“贞操玩偶”,被男人扭坏了,就要他赔偿,而不是把自己当作一个懂得享受性爱,有能力作决定,有勇气负担后果的个人——我听不懂。不过,没要紧,现在报纸都说油头医生是“大骗子”、“采花贼”,对秀花很有利。大家都同情地。昨天派出所的巡佐还来看她,要她以后注意,不要被男人骗了。 阿我绝对不让查玻碰我一点点。一定要先公证结婚,有凭有证,才跟他一手交证,一手交“货”。像秀花多凄惨,大家都知道她“失身”了,还有谁要娶她?不过,三万块的遮羞费拿到,她可以另外找头路,也不错!我要做多久才能赚三万? 要不要喷胶水? ·回应与挑战· 台语不是粗鄙的语言 胡小姐玉鉴: 您好! 读您刊登于《中国时报》副刊的大作《遮羞费》之后,有一点小小的意见,想与您沟通。 大作的主旨,鄙人没有什么意见。大作为求生动,用许多台语来描写。不了解台语的人,往往以为台语是有语无文或是鄙陋的方言,事实是这样吗?大作里的“查某”应为“诸母”、“查玻”应为“诸父”、“嗯宰样”应为“不知也”,对台语不了解,随便写个音近似的字来填充,势必对台语造成极大的伤害。又《遮羞费》的情节,可发生于任何一地方,您用台语来描述,不无侮辱台人之嫌。顺颂 玉安 女教授的耳环 美驻奥地利大使是个妩媚而年轻的女性,在任何外交宴会场合,都是引人注目欣赏的焦点,连南茜·里根在场都遮不住她的锋头。 好吧!最近在维也纳发生了两件事,使得这位美丽大使不得不辞职。首先,她离婚了。奥国人一笑置之,美国人却觉得脸上挂不住:堂堂上国大使,怎么可以离婚?尤其转身又嫁了别人。第二个原因,则是她让南茜逮到了机会。你看过南茜一向的打扮吧?衣领高高的,务必把脖子都遮起来。这位年轻的驻奥大使偏偏喜欢穿低胸的晚礼服,南茜说她有失身分,跟丈夫耳语那么一句,美丽大使就丢官了。 我知道你在想什么:对呀!堂堂大使怎么可以离婚再嫁?对呀!堂堂大使怎么可以穿低胸的衣服?你如果是个不开窍的老男人,说不定你正在想:看吧!不听老人言!这么重要的外交任务怎么可以交给女人去做——尤其是年轻美丽的女人呢? 我知道你会这么想,因为台湾这么想的人真是太多了。最近胡美丽一位同事——一个脸上没疤没疮的年轻女教授——上了电视,对记者谈电脑中文化的问题。好啦!观众的反应传了过来:当教授的怎么可以戴那么花哨的耳环?当教授的怎么可以画眼圈还涂了胭脂?当教授的怎么可以流露出“女人”的样子来? 再给你一个例子。几年前有几位先生女士在讨论中小学课本应该收入什么样的文章。“之乎也者”的都收完了之后,有人建议也采用一位现代女作家的小品。当场就有男士发出反对的声音:作者是个女的;哪一天她发生了什么桃色事件,我们对纯洁的学子怎么交代? 怎么,这些论调你都觉得合情合理吧?胡美丽只有一句话:狗屎! 从头说起。当大使的人为什么没有离婚的权利?大使也是有感情有伤痛的“人”,是人就有追求幸福的权利。她如果不幸有一个痛苦的婚姻,难道就因为她凑巧有一个道貌岸然的工作,她就必须强颜欢笑痛苦下去?只要她工作胜任,不受私人生活影响,她离婚不离婚与她的大使身分是两码子事。美国人大惊小怪正表现出清教徒虚伪的道德观。 至于南茜看不惯女大使穿低胸礼服,我看恐怕是瘦巴巴的南茜嫉妒所致(你看吧!我喜欢民主社会,因为对总统夫人说这样的话也不会被当作政治犯)。女大使同时是个女人,她若觉得低胸的礼服最能表现出她的个性与魅力,凭什么不准穿?年轻的女教授觉得一对耳环、一点脂粉,能衬托出她的容貌与气质,谁可以剥夺她“美丽的权利”? 而居然有人说,女人不能担正经事,因为她有闹桃色新闻的潜能!胡美丽到目前为止还没有闹过桃色新闻,但就我粗浅的了解,闹桃色新闻好像非有两个人才闹得起来,不是吗?而且在“正常”情况下,有个女的,对方就必须是个“男”的,不是吗?那么,在考虑一个男的人选来任“大事”的时候,岂不也该先问:他是不是有闹桃色新闻的可能? 其实,在我们的社会里,凶杀案也大多是男性干的,那么我们在聘选大学校长的时候,譬如说,面对一个男候选人,就应该先考虑:第一,他会不会跟女人“乱来”?第二,他有没有闹凶杀案的可能?第三……?这样推理,还不如将“大事”交给女人担负要简单多了。 让我们把女教授、女主委、女市长、女主任、女经理等等等都暂时归为一类,称“女强人”好了(我不能用“女部长”或“女大学校长”来举例,因为台湾没有,恐怕要等到下一个世纪才会有)。你去读读坊间女性的杂志或书籍,每一本都明明白白地告诉你:在这个时代、这个社会,做个“女强人”和男人竞争不容易。所以你在办公的场合一定要服装朴素简单,发型保守规矩,举止庄重大方,言谈严肃正经。换句话说,任何一点能泄露你是个“女人”的蛛丝马迹都要隐藏起来。你也许喜欢柔软绣花的布料,你也许是个眼神妩媚的女人,你也许爱用迪奥的茉莉香水,你也许有一头冲浪似的乌发——全部藏起来。在公事场合,你要让男人忘记你是个女人,你要让他觉得你根本就和他一样,是个男人;这样,你才可能做个与男人平等的“女强人”! 就是有这种风行的论调,才会使一般人对个女教授戴耳环、搽脂粉,都皱起眉头,觉得有失身分。 可是,这种男女平等是真平等吗?为了与男性竞争,而要女性“中性化”或男性化,磨掉属于女性的特质,就好像为了与西方人竞争,而要中国人“洋化”,磨掉属于中国人的持质一样。中国人要与西方人争平等,就不可以以西方的标准为标准;金发隆鼻的西方人必须学会欣赏黄皮肤塌鼻子的中国人。同样的,真正的男女平等,不在于女人模仿男人,而在于让男人学会尊重女性的特质。 举个例子。面对一个刻板而精明的“女强人”,男人觉得“她跟我一样”而尊重她,这是假平等。因为他的价值观还是以男性的价值观为基础。反过来,面对一个精明能干却又充满女性魅力的对手,男人觉得“她实在跟我不一样”而仍旧尊重她的能力,这才是真平等,因为他了解女人有权利与男人“不一样”而依旧可以公平竞争。而女人自己如果以为“平等”就是跟男人一样,跟男人一样才是“女强人”,那可真是糟蹋自己了,太不争气。 我瞧不起外貌娇媚诱人而脑子里一团浆糊的小女生,但是我也不喜欢聪明干练而外表举止故作男人状的“女强人”。胡美丽虽然容貌丑陋而且脑子里也有不少浆糊,却深深觉得,真正的现代女性应该是一个有思想、有能力,却又不怕有女性魅力的人。给那些女大使、女教授、女强人戴耳环、施脂粉、穿低胸礼服的权利吧! ·回应与挑战· 男大使的开档裤 拜读胡美丽先生的大作《女教授的耳环》一文,让我大笑不已!胡先生自称自己容貌丑陋而且脑子里也有不少浆糊,这点我倒是真的同意,理由如下:中国有句俗话:丑人“多”作怪!看官,我说的是“多”喔!当然还是有“少”部分丑人是很洁身自爱的啦(否则我岂不成了丑人众矢之的)!而胡先生是不是真的丑呢?可惜未曾谋面,故不便骤然决定。但看其文章如此泼辣,倒也叫人不敢领教。至于说其脑子里有不少浆糊,这倒也是事实!容我慢慢道来。 胡先生说美国驻奥地利女大使,因离婚且很快转身又嫁了别人,令美国人脸上无光,而这位女大使偏又喜欢穿低胸的晚礼服穿梭外交宴会场合中,因此引起美国第一夫人南茜的嫉妒而丢了大使职务,胡先生为此大表不平。我倒庆幸,思想新潮如美国也有和台湾情况相同的地方,可见“道德”在地球上任何角落都是一样的。 胡先生为此“合情合理”的事,气急败坏地丢下一句“狗屎”,我看了更是哈哈大笑,因为我很同情胡先生。有句话说“上帝要毁灭一个人,必先使其疯狂!”我看胡先生是被逼急了才如此疯狂,才会丢下这么一句话:狗屎。看官不觉得应该同情吗? 也许胡先生又要疯狂地大嚷表示不服气,那么让我告诉你吧:假设英国驻美大使是个男的,而他也有很正当的理由跟他太太离婚(例如她太胖又矮带不出场),随后又再娶,而这位大使先生偏偏又有在公开场合穿着开裆裤的习惯,你说撒切尔先生该不该在铁娘子的面前耳语一番,然后让这位“绅士”大使丢官呢!如果这件事假定是事实,那么我相信,普天下的男人不会奇怪撒切尔先生是在嫉妒那位大使的阳具!(对不起!我相信胡先生不会介意这些粗鲁的话吧?!) 我们再谈女教授的耳环吧!是谁说女教授不可以流露出“女人”的样子的?假如世界没有女人,我倒宁愿自杀呢!我一向很赞成女士戴耳环及化妆,但一定要配合自己的外型及内在的身分。只要搭配调合,看起来就是美,否则就不美、且令人作呕! 我不知道胡先生对“女人的样子”如何下定义?而且“女人”也有很多种,烟花女是女人,淑女贵妇也是女人,巾帼英雄是女人,贤妻良母也是女人。胡先生并没有明确地表示那位女教授应该当哪种“女人”,不过我倒认为,如果把那位女教授装扮成“烟花女”,着实是不调和了点,不知胡先生认为如何?这样吧!再举个例子:如果一位男教授留着嬉皮式的披头,嘴里嚼着槟榔,满口“干你娘”,我保证这位教授明日一定上报!因为这样的“男人”确实也不符合他的身分。说了这些,我不知道胡先生是否明了“男女都一样”这一道理没有?希望胡先生脑子里的浆糊不会太多才好! 至于将现代女作家的小品收入中小学课本,而有男士发出反对声音,且那位男士反对理由是:“哪一天她发生了什么桃色事件,我们对纯洁的学子怎么交代?”我不知道是哪位狗屁男士讲的话,太丢男士的脸了!这位男士如此的论调确实不“合情合理”!胡先生!这件事你确实有资格向“这位男士”(不是全体男士)丢下一句:狗屎! 我还算是一位很开通的男人吧: 不过后面几个论点我就不赞同了!你很委屈地说:“在这个时代、这个社会,做个‘女强人’和男人竞争不容易,所以你在办公的场合一定要服装朴素简单,发型保守规矩,举止庄重大方、言谈严肃正经!换句话说,任何一点能泄露你是个‘女人’的蛛丝马迹都要隐藏起来。”在此,我也要很“委屈”地向你说:在这个时代、这个社会、做个“男强人”(对不起!男人不会用这种自夸的字眼,这只是便于让你明了而已)也不容易。在办公的场合也要遵守以上的规矩,男人粗鲁的特性也必须隐藏起来,否则就不像个男教授、男主委、男市长及男主任、男经理了。你看过上列这些“男强人”在公事场合打着赤膊、穿着内裤靠在背椅上、吹电扇、喝茶、看报吗?你又看过这些“男强人”发挥“男人”特质,见了人就打,嘴里说着三字经吗?在公事场合,“女强人”确实必须让男人忘记她是个“女人”,但不必要让男人觉得“她”是个“男人”!同理,我相信“男强人”在公事场合也不会去分“男人”、“女人”,因为他只对“公事”而不对“私人”。这点倒是女士们应该学习的。 再谈“男女平等”这问题吧!胡先生认为真正的男女平等,不在于女人模仿男人,而在于让男人学会尊重女性的特质,并以中、西方国情的不同,“中国人要与西方人争平等,就不可以以西方的标准为标准”来支持自己这项说法。这点我倒是同意的!记得每当电视有“女权运动”、“男女平等”的画面出现时!父亲总会捉弄妹妹说:“你再说!你再说我就把你抓去当兵!”弄得全家哈哈大笑!我们看到现行征兵制有“役男”而没有“役女”,不正是男人尊重女性特质的最好说明吗? 再说,并非每一位女人的“女性特质”都是一致的,例如:有的适合当总理、首相、市长、民政课长、馆长、董事长,但有的就不适合。由于前者的特质适合这些职务,所以世界潮流及社会观念便给予认同,众人也并没有因为她们是“女人”而排斥她们!再说!饭店大厨师、理发店的师傅,哪个不是男人的“天下”,而最近某医学院招收男性护士生,请问如此一来,男人是不是也要因此而大吵大闹地说:“这些工作不适合‘男性的特质’”呢?不会!因为男人了解,每个男人的特质也不尽完全相同! 我们宪法规定男女在法律上一律平等。故只要你能称职,相信没有人会投以异样眼光的!当然仍有少数不肖的男士不能洁身自爱,但我希望那些女权运动者在批判事情时,不要把“所有男人”都否决掉,最好将元凶揪出来痛斥一番,才是明智之举,才是讲到问题的重心。因为任何一个团体都有不肖之徒,女人中也有不肖者,即令政府官员也有不肖者,你说不是吗? 我很高兴胡先生能很清楚地了解,男女之间会因生理或环境等主、客观因素的不同,而显示出不同的特质,这点我深为胡先生庆幸:毕竟胡先生脑袋没有“短路”。 胡先生又说:“我瞧不起外貌娇媚诱人而脑子里一团浆糊的小女生。”说实在的!每个人都有“瞧不起……”的权利,不过!我觉得这世界除了白痴或疯子外,我实在找不到有什么方法可区分聪明与愚笨。你不觉得真正愚笨的人,就是那些自认聪明的人吗!外表“娇媚诱人”也有错?这是我第一次听到,真不可思议!知道吗?聪明如我,也曾为一位“娇媚诱人”的小女生神魂颠倒了十六年,而至今仍受其影响呢!不过这是家务事,不便多谈。 最后我想对美国人因美驻奥地利女大使的行为表现大惊小怪,而胡先生认为是“表现出清教徒虚伪的道德观”作一批判。我个人认为如果你把“道德”看成是一种形式,我绝不会反对;倘若你把这一“形式”看成是“虚伪”,那我就不能苟同。“道德”确实是一种形式。且是人类透过这种形式将它作为依循的准绳,然后显现出一种秩序的现象。如果以此观之,那么“道德”实在没有“虚伪不虚伪”的问题存在。 祭祀祖先这一行为够“虚伪”了吧!人都死了,而且你也不知他长得什么模样,干嘛要祭祀他,而且平时不怀念他,到了七月节、春节才想到要祭祀他。真虚伪!而且还套个伦理道德、慎终追远的名目。的确,这些人真虚伪!但我要说:那些连七月节、春节都不祭祀祖先的人更不可原谅,因为这些人连该怀念、该尊敬祖先的日子都不愿透过“形式”去怀念、去尊敬,那么又怎能奢求这些人平时也会去怀念祖先、尊敬祖先呢!这种“心中无根”的人能够原谅吗! 走笔至此!容我模仿胡先生文中一段话:“给那些女大使、女教授、女强人戴(花哨)耳环、(画眼圈)施脂粉、穿低胸礼服的权利吧!”我要说:“给那些男大使、男教授、男强人穿开裆裤、留披头、嚼槟榔的权利吧!”(虽然这些男士不至于如此无知)。 那个有什么不好? ——给贾正经老师 社会版的新闻有时候很荒唐,譬如下面这一则,美丽就觉得记者很有“捏造”的嫌疑: 郭xx,于某日至北市长庚医院看病时,得识一张姓女子,在与张女闲谈时得知目前就读于某专科学校二年级的李姓少女,及李女男友的名字。 本月十二日晚,郭xx自称为陈文骅,系救国团之社工员,打电话给李女称:已掌握李女交男友及校外活动之资料,将报知该校,以此要胁李女外出与他见面。 李女与郭嫌见面后,郭嫌即指称李女脸色不好,有性病需要医治,李女信以为真,乃向两位同学借得三千五百元交给郭某带她看病,然而郭某并未带她至医院,反而先带她到“毛毛咖啡厅”,拿了一份悔过书,要李女照抄后,再将李女带至“宝巧”宾馆内以替李女检查性病为由,吸取李女下体之分泌物。 警方昨日曾至郭嫌家中搜索,查出多件大专女学生之证件,及通讯名册,怀疑皆系被害人。 你相不相信台湾还有这种大专女生?哈,你说相信!好吧!想想胡美丽自己长到二十几岁还不知道男人跟女人怎么样一起生孩子(有一天,她在俄亥俄州立大学的图书馆里,偶然翻到一本《中国历代春画》,大惊失色,“唉呀,原来中国的古人也会那个,不是西风东渐哪!”她才顿然了悟中国人口怎么会这么多)。咱们就暂且假定记者报导的是真的,来推敲推敲。 首先,郭xx这个采花盗为什么会动念伪装“救国团”的人呢?他也可以说他是麻豆或任何地方消防队的队员呀!问题是,他若自称消防队员,这个大专女生很可能说:“去你的大头鬼!”可是一听是“救国团”,李女就接受要胁;美丽奇怪的是:为什么郭xx算计好它有“胁迫”学生的功效,而为什么又能轻易奏效呢?难道李女以为救国团是监督学生行为的“秘密警察”? 更奇怪的,李xx之所以接受威胁,是因为郭xx说要把她交男朋友的事实及校外活动情况,报告她的学校。她怕了,所以出来和郭xx见面。 这究竟是所什么学校,把学生吓得这个样子?在胡美丽来看,一个学生把书读好了,尽可以对学校说:“交男朋友。关你屁事?我在校外做什么关你屁事?”只要她不偷不抢不杀人灭迹;偷了抢了杀人灭迹了都还有司法机关来管,关学校屁事?学校应该教她的是如何培养出独立自主、发乎内在的道德精神,不是把她当做一个需要监视防范的罪犯。苦啊,这个女学生显然觉得:与其让学校知道了她的个人生活,不如屈服于一个陌生人的要胁;前者似乎比后者还要可怕。 啧啧,这样的“教育”机构美丽也怕。 啧啧,惊人的事情还在后头呢!这个大专女生,听郭xx说她有性病,就认为自己有性病。小时候,美丽的妈妈常常骂她:“叫你去死,你就去死吗?”李xx就让郭xx带到“毛毛咖啡屋”,到宾馆,再来,就别提了。色情的部分让记者去写,胡美丽关心的是这个笨得教人头痛的女生。 她为什么那么轻易地受骗?嘿,别搞错了,并不是凡是女的跟男的去那个,就是女的“受骗”。人家若是心甘情愿地,快快乐乐地去那个,那是人家自己的事,谁也管不着,谁也不骗谁。可是,如果有一方是在本身“无知”的情况下受到玩弄,那就是骗。郭xx的骗词荒谬到极点,却能得逞,表示女学生的无知也严重到极点——她对生理常识一无所知,她不敢自己上医院检查治疗,她对自己做为一个“人”的尊严与权益也毫无认识,对救国团、学校、一个陌生的坏人,不具一丝抵抗能力。这样的查某是怎么教出来的? 应该倒过来回答:就是因为没有教,才教出这样的女生。美丽自己上初中时,生理卫生老师碰到讲男女身体结构的那一章,面红耳赤作娇羞状地说:“自己回去看!”过了二十年,美丽问妙龄的侄女:“你们老师教不教?如何教?”侄女说:“啊,我们老师面红耳赤作娇羞状说:自己回去看!”侄女轻蔑地说:“有什么好看!人家男生都去看录影带了。” 学校不教,那当然只好去看录影带。老天哪,你到底有没有看过录影带?日本制的带子里特别多强暴的镜头,闯进门来的强盗一把抓起良家妇女的头发,劈啪几个耳光;越是粗暴凶狠,良家妇女就越神魂颠倒。美国的影片特别多道具,手铐足镣,美丽瞠目结舌,看都看不懂,只知道有人被皮鞭抽得皮绽血流,还有一个女人把一片精赤的剃刀放在…… 从这种录影带来获取性知识,真教人不寒而栗。学校里道貌岸然的教育家、面红耳赤作娇羞状的老师,有没有想过“学校不教、自己去看”的可怖后果?美丽实在搞不懂“性”这回事为什么在中国人的社会里竟是那么见不得人的东西。哪一个人不是“性”的证据呢?你看着贾正经站在那儿,就知道有一个晚上,有一个男人、有一个女人,做了那么一件事,不然贾正经打哪儿来的?怎么命名为“正经”之后,就假装没“那回事”呢?到底“性”有什么不能说的? 父母不教、学校不教,所以男生就去看录影带,结果就产生郭xx这种变态的男人。父母不教、学校不教,女生又不敢看录影带,结果就产生李xx这种无知的女孩。哈,郭xx碰到李xx,只是迟早的事。说来像笑话,但是李xx身心的伤害可想而知。办教育的、编教科书的、教生理的“贾正经”老师,真认为自己没有责任吗?啧啧,美丽觉得这姓贾的该有人给他狠狠当头一棒呢! 贾老师不仅只应该讲解生理知识——妹妹和弟弟有什么不同,除了头发长短之外,还应该不避讳地、自然地,解释性的知识——妹妹和弟弟长大了之后,可以做什么,换句话说,贾正经是怎么出世的。且慢,还没完呢,性知识也不能少了,“补遗篇”:未婚的妹妹肚子大了怎么处理?还有,怎么样才能避免肚子大?嗨,你以为美丽在鼓励青年男女“乱来”是吗?不是的,但你想想,如果不管教不教避孕常识,妹妹还是会去那个的话,“懂”比“不懂”好,不是吗? 生理常识、性知识之外,贾老师也应该传导健康的性观念(只是不知道贾老师自己的观念是否健康)。一味地“禁”,没用啦!上帝不也跟亚当夏娃说过“禁”,你看后果如何。越禁越刺激,越想偷偷去做,这一“偷偷”,就好像见不到阳光、大石头压着的一片阴湿土壤,什么臭虫都会长出来。性病啦、怀孕啦、堕胎啦,在无知中造成,心里怕怕又不敢就医,糊里糊涂秘密解决,唉呀,把命都解决掉了。 贾老师如果认为青年少女不可以“乱来”,就应该让他们清清楚楚地知道自己的行为会造成什么后果,让弟弟跟妹妹在“知”的情况下,自己去作决定。他愿意“冰清玉洁”也好,省掉一些麻烦;他不愿意“冰清玉洁”,好嘛,至少贾正经老师教过他,他懂得如何保持身体的健康,保持心理的健康;他知道他在搞什么玩意儿,也知道如何收拾这玩意儿。 你如果跳脚说:“怎么可以让年轻人知道这么多?那他们都去那个了。”我说你头脑不清楚。都去“那个”了又怎么样?他们不是迟早都要“那个”吗?让他们一知半解地、偷偷摸摸地、糊里糊涂地去那个,才是最不可容忍的事。我是说,你如果真有爱心的话。 胡美丽最讨厌的就是我们社会最爱大量制造的“纯洁”少女、“纯洁”女大学生。“纯洁”是什么意思?看看电视连续剧就知道,睁着一对美丽的大眼睛,掉几滴纯情的眼泪,对性,必须绝对一无所知(当然,知道性,就肮脏了,不纯洁了)。她以为今天接个吻明天就会生个孩子。她越无知,表示她越纯洁;越纯洁,我们的社会就越喜欢,等到有一天“纯洁”少女挺着大肚子回家来,说:“奇怪呀,我们其实并没有接吻哩!”贾正经老爸爸才呼天抢地。 尤其是大学女生,应该鄙视社会所制造的“纯洁玉女”形象。大学教育,在培养一个能做复杂思考的人,一个生活常识丰富的人,一个有成熟的道德观、能独立做判断的人,一个完全为自己行为负责的人——这跟我见犹怜、越笨越美的“纯洁玉女”简直是背道而驰。可是有许多大学女生似乎觉得那些大学的期许都是针对国家未来栋材——男生——而言,女生还是应该“纯洁”可爱的,这样男生比较喜欢。 贾正经老师、贾正经先生、贾正经太大,仍旧同心协心地在教育我们的女儿,把她教成一个什么“那个”都不知道的“纯洁”少女。啧啧,等着看吧,郭xx和李xx的社会新闻还多着呢! 不像个女人 有个气宇轩昂的男人每次见到我都会说:“胡美丽,我不喜欢你。” “为什么?” “你不像个女人!” 什么叫做“像个女人”呢?女人“应该”是什么样子的?看过电视连续剧或是爱情小说的人都会知道女人必备的几个特质:首先,她必须是被动的。她若看上了张家的大牛,她可以哪天不经心地在他面前掉下一条香喷喷的手帕,引诱大牛来追求,但是绝对不可以主动。 “像个女人”的第二个要件是害羞。她想张嘴大笑的时候,不可以忘记用手把口遮住,要吃吃地笑。男人说了俏皮话时,她要低下头来,脸上一朵红云,似笑非笑。 第三个要件、“女人”必须多愁善感、优柔寡断。譬如看“花蕊恋春风”这一类的电影时,在黑暗中,可爱的女人就该掏条手绢抽抽搭搭泣不成声。但是在决定要看哪一部片子之前,她就得翻来覆去的,不晓得那个下午该怎么打发,决定改了又改。 但是,“像个女人”最重要的条件还在于她比男性要来得“柔弱”。身体上,一定要小一号。太太不能比丈夫高,连平头都会使她失去女人味。在个性上,要比丈夫温柔一点———“男人嘛!总是得让他一点!”在学历上,女人应该比男人稍低点,高中毕业的可以嫁大学生,大学毕业的可以找个硕土,有硕士学位的可以嫁个博士;至于女博士嘛,天啊,就没人要了。她或许有一点小聪明,但她适合管理琐碎的事:为孩子换换尿布或是为总经理换杯咖啡等等,不需要太强的解析力与逻辑头脑。 这个雄赳赳、气昂昂的朋友不喜欢胡美丽是不难理解的。胡小姐不被动。她看上张家大牛的时候,没有抛下手帕,倒是挂了通电话到张家去问张大牛愿不愿意陪她去看场电影;第一个张大牛被吓跑了,第二个张大牛娶了她。美丽也不怎么会害羞的艺术。她有一口烂牙齿,很不美观,但她笑起来还是张牙舞爪的,前仰后合。偶尔有人用深沉迷人的声音对她说:“你真美丽”的时候,她也不低下头来让长发遮住半边脸,只是直直地望着人家说:“是化妆品。” 很糟糕的,美丽也不怎么善感,而且明快利落得令人害怕。银幕上,被男主角打了一个耳光的女主角正哀恸欲绝地哭泣,她坐在黑暗中对大牛说:“用右手打的耳光,怎么她在抚右颊?错边了。”在厨房砧板上切鸭子的时候,她手里一把菜刀,一起一落之间,鸭子的头、颈、翅膀就段落分明,一点不含糊;人生的决定就像剁鸭子一样。 最教人难以接受的,恐怕还是胡美丽所缺少的女性的柔弱。首先,她健康极了,大热天去游泳爬山,又从不用遮阳伞,皮肤晒得又黑又结实。她跟大牛平高,却又不忌讳穿高跟鞋。在温柔的程度上,她也并不比大牛好:她为大牛洗衣服的时候,大牛就得在厨房里洗碗。至于学历嘛,更糟了,大牛是个博士,美丽也是个博士。左看有看,美丽怎么看也并不比大牛“柔弱”。 胡美丽这种“不像女人”的女人很反常是吧?!告诉你,生物界里不男不女的还不只她呢! 你若看见一只比较瘦小、安静,比较“乖”的鸟耐心地守着巢里的蛋,一只比较壮硕、凶悍的鸟在巢外觅食,或与别的鸟打架、性交,你一定会说:“那只母的在顾家,公的在乱来!” 这一回就错了!这种鸟叫水雉(jacana);那只顾家的是公鸟,正在“乱来”的是母水雉。丈夫乖乖在巢里管蛋的时候,她可是雄赳赳气昂昂地来去其他公鸟之间到处做爱,偶尔还把别的“女人”的蛋踩破,逼使别的“男人”也来照顾自家的蛋。 至于被动与害羞,有一种母鲈鱼(shinerperch)可根本.不知道她的行为举止像不像个“母”鱼。她的性欲特别强,来者不拒。甚至于在不能排卵的时候,她也尽情地引诱公鱼,把精子储存在体内将来再用。另外有些鱼类,根本雌雄难辨,她可以排过卵之后,一转身变成公的,开始射精。更不“道德”的是一种学名为crepidfornicata的螺。一打以上的螺,一个叠上一个地群居,趴在底下的一个就是母的,但是当一个公螺的背上压了另外一只,那么这只公螺立刻就变成“母”的,也就是说,性别完全由位置来决定(取材自一九八五年六月号naturalhistory)。 你说,这种“低等”动物怎么拿来与人比?人的性别清清楚楚,女人天生就柔弱、被动、害羞、琐碎——“男女有别”,天经地义! 这个“天经地义”的想法其实很有问题。女人的“女人样子”是“天生”的,还是后天塑造的?试着回想一下你是怎么带大毛毛与妞妞的。毛毛摔了一跤刚要张嘴大哭,你说:“男孩子,跌倒自己起来,不准哭!”妞妞摔了一跤,哭哭啼啼的,你却嗯嗯哈哈又搂又抱又吻。过生日,送给毛毛一挺机关枪,让他在房里闹翻天,给妞妞一个穿了白纱裙的洋娃娃,坐在角落里静静地玩。妞妞如果发了蛮,硬要用洋娃娃去换机关枪,你会说:“女孩子怎么可以玩那个!”长大一点,毛毛如果刚巧是个一棍子打不出一句话来、见人就想躲的男生,你就很恼怒,说:“一点没有男孩子样,没出息!”妞妞如果见人就脸红,你就很高兴:“咱们家丫头别的优点没有,就是很乖、很文静。”相反的,妞妞若是个奔放而刚强的个性,你就会在后面不断地耳提面命:“女孩子坐有坐相,站有站相。要善体人意、观人眼色。要温柔体贴、要忍让、要顺从……”再加上一句恐吓:“不然你会嫁不出去,嫁出去了公婆也不会喜欢你。” 从孩子零岁到成长这二十年之间,你不断地在作这“男女有别”的洗脑功夫,处心积虑地——用惩罚或奖励、规劝或责骂、赞美或恐吓各种各式的手段——把孩子纳入男是男、女是女的框子里去。而后,你很理直气壮地对我大声说:是啊!男女“天生”有别:男人主动、刚强、果决;女人被动、害羞、柔弱。这是天经地义的区别! 这种男女之别到底是你造的还是天地造的?你诚实地说说看,别骗人了。 固定地要求女人有“女人样”、男人有“男人样”,其实是极端违反自然的。有的男人秉性倾向于被动与柔弱多感,但是为了符合社会所要求的“像个男人”,他或者把真实的自我藏起来,或者,就根本扭曲了本来的性情,反而造成心理上的纠结。许多女人,主动、开朗、勇敢而果断,却也为了投合社会所要求的“像个女人”,不得不压制本性的发展,而作出一个让人接受的假象来。结果当然是个恶性循环,使男人更相信“男女有别”的神话。 把女人的形象定出一个模子来(被动、柔弱……),然后要所有的女性都去迎合这“一个”模子,对整个人类社会而言是个极大的损失,因为在智性的追求上,若把女性除外,就只有一半的人口(男性)在努力;加上了女性的角逐,等于发展了一倍的人力。人类的智力有限,模子大概是免不了的。但是至少,不要让我们自限于一个模子。温柔驯服、爱脸红的女人固然可爱,奔放热情、明快果断的女人不见得就不能爱;有超人的智力、能力与雄(雌)才大略的女人我们更可以学着去爱、去接受。 所以不要只鼓励你的毛毛“要作王赣骏”,更不要只教你的妞妞去做个“乖女孩”;如果你的妞妞真有那个本质,大胆地要她去学撤切尔夫人吧!你为中国造就出一个领袖来也不一定,可就别硬把她往“像个女人”的框框里塞,平白糟蹋了人才。你要有勇气说:呸!不像个女人又怎么样? ·回应与挑战· 拒做哭泣的“愚女” 胡女士: 您好!我是一个大学二年级的女生,拜读您在《中国时报》上发表的文章,总觉得您一言一语都切中时弊,似乎句句搔到痒处,说中了今日女性心中的问题。我虽只是许多仰慕您的读者中微不足道的一个,但我觉得能向您倾吐心中的敬爱未尝不是一件荣幸的事! 我就读的科系是个非常阳盛阴衰的系,由于学的是工,所以课程上有许多几乎全世界都认为不适合女生学习的科目,像工厂实习中的钳工啦,焊工啦等等。由于系上女孩子稀少,从好的方面说,师长、同学对我们就比较照顾,这“照顾”指的是生活上的问题,如有麻烦,他们是颇为乐意效劳的,比如说系馆太偏远,他们有时会自愿以脚踏车载我们一程,班上粗重些的工作他们会自愿让我们在旁边休息由他们来做。 在“口头”上,他们也时常给我们“安慰”:“这女孩子不用做,做不来的!“‘哎呀!女孩子没有关系的,老师一定会特别照顾,分数会高一点的!”“女孩子吃香喔!说话老师一定会听的!”……诸如此类。不过据我所知,老师们是不太可能在分数上有双重标准的,尤其是在以男性为主的工程界,女性若不是很优秀;是不太容易被接受的。不过同学们的“另眼看待”虽然是“正常”的现象,但有时会令我感到困惑:难道在这方面的能力我们真的比不上他们?难道真有所谓女性“适不适合”的工作分别? 在拜阅了您的数篇大作之后,我曾深有所感;在目前的社会结构与社会伦理之下,女性所扮演角色如果是弱者,会被人讥为跟不上时代的寄生虫;如果是强者,会被人讥为不像女人。而如何在此二者之间调适,乃是每一个女性该探讨的问题。而社会观念的改变更是我们希望发生的。 曾经有人说,过去的女人是比较幸福的,因为她们虽然不能念书,不能出门,但是她们有自己的固定角色,她们维系家庭,是家庭实质上的重心。她们虽然只需管好家务事,管好生育孩子,但这正是整个社会得以安定的力量。她们不用像现在的女性除了家庭外还有事业,两边都是繁重的工作,有些人到头来两边都弄得灰头土脸的,一事无成。 但我认为,今天职业妇女无法兼顾家庭,固然是一大社会问题,开放的教育和观念却是刻不容缓的。因为既然社会认定妇女是家庭的主要人物,就应该知道教育一个男生只是教育一个人,而教育一个女生却是教育一个家庭。旧时妇女知识、教育的缺乏除了使自己在家庭中的地位无法提高,对家庭并没有什么好处,反而阻塞了社会的进步。今天一个开明、有头脑的女主人,却是每一个家庭不可缺少的。 但是在这样一个虽开放却又保守,虽多变却也顽固的社会里,女性究竟应该扮演怎样的角色,究竟该如何自处呢?仍是大家心中的问题。您的学问好、见识广,该能提供我们一个建议吧!虽然个人的力量不太大,但我不愿作“愚女政策”下的牺牲者。社会给了我们教育,我绝不愿作站在路边无能的哭泣者。我想有所为.但不知如何去做,盼胡博士您能指引我们一个方向。 这是我的一点小小的问题,希望您不要说“小儿之见,岂可与高士共语”,不吝提供我们一些宝贵的意见!谢谢您!敬祝 健康快乐! ·回应与挑战· 女人站起来 胡小姐: 你好,几次拜读你的大作之后,忍不住要提笔写信给你,向你致敬,为你喝彩,太好了!终于有人为我们女人站出来说话了,而且说得振振有词、针针见血。我及舍妹都非常爱看你的文章,都觉得与我心有戚戚焉! 不知道你对“女强人”这三个字的看法如何?你认为女强人应该是什么样子的?是像张艾嘉?胡茵梦?或是周游?其实都可以,都是女强人,只要是一个独立自主的女人,只要她活得快乐,做一个属于自我的人,就是我心目中的“女强人”,你认为呢?甚至鱼玄机也可以算上一份。 有句话说:若要找个伴来胼手胝足地奋斗,对男人是一种压力,对女人则是日后的威胁。一个男人在他成功之日,新娘不是糟糠妻,而是另娶一个年轻漂亮的。你说男人是不是很坏,是不是很没有良心,是不是没有一个是好东西? 我才刚和我的男友分手,他从前的海誓山盟说得多好,现在却消失得无影无踪,我怀疑男人可能对一个女人海枯石烂、情永不变吗?不可能!不可能的,女人还是要靠自己,对吗?祝 快乐 你的忠实读者 美丽兔宝宝 上级来视察,台北县警察局摆出开会的阵式来:面目严肃、警服威武的男警察整齐地坐着,穿梭主客之间的女警察,手里提着个大茶壶,忙碌地为男人添茶水。 用女警来提茶壶,招待客人,据说是因为她们“美丽大方”。但照片上看起来,她们也穿着警察制服,并不真正美丽大方。县警察局长若事前设想周到,就应该让这些女警换上兔女郎装;你看过“花花公子”的照片吧?就是紧身露胸的小衣,屁股再缀上一团大绒球,穿上镂空的黑色丝袜与高跟鞋。别忘了,头上还得绑个特大号的花蝴蝶结,和我们幼稚园游艺会上表演“妹妹抱着洋娃娃”和兔子舞的小妹妹一样。这,才是真正的“美丽大方”。严肃威武的上级警官与男警察可以正襟危坐,讨论社会治安大事,兔宝宝似的可爱女警拎着茶壶来来去去,巧笑倩兮,美目盼兮,可以调剂会场气氛。 许多会议场合都可以向警察局的做法学习。开医学年会吗?女医师虽然不多,总还有几位,挑几个“美丽大方”的出来站在会场门口当招待,带领与会者入坐贵宾席。选嗓音优美、面貌秀丽的(整形科医师吧?)当司仪。倒荼的最好是体态轻盈的药剂师,分量拿得准些。会开完,要安排余兴节目:美丽大方的复健科女医师可以表演舞蹈,精神科女医师可以表演短剧,小儿科女医师可以表演牙牙学语,喉科女医师,当然要唱歌啦! 那么男医师呢?啊,他们忙着宣读论文、讨论专题、研究医学,累得很。就让他们坐着欣赏女医师的美丽大方罢!他们会鼓掌叫好的。 学校也需要美丽大方的女老师,校长出去开会时,可以招来当随从秘书,帮校长拍掉黑西装上的白头皮屑,倒杯热咖啡,提公事袋,在酒席上妩媚地为他向客人敬酒……督学来访时,美丽的女教师还可以作简报,她清脆如黄莺的声音给人先入为主的好印象。然后她还可以作导游,带领上级官员看看学校附近的名胜古迹,中午到饭店,酒席间虽不必持茶壶奉茶,却可以“压酒餍客尝”。 男老师嘛,因为不美丽不大方,做起这种事来不伦不类,更何况,他们管的是“十年树木,百年树人”的教育大计。 你说,何必这么计较!女警察提个茶壶,女医师唱个歌儿,女教师劝个酒,无伤大雅嘛!他们虽然都是有严肃专业的人才,可是既然身为女人,就无可避免地具有女性的魅力——身材曲线啦、嘴唇光泽啦、臀部摇摆的韵律啦等等。她再有专业,男人还是忍不住希望她提茶壶、唱歌跳兔子舞、劝酒。哎呀,这是男女有别的天性嘛,别小题大作。咱们台湾根本就没有男女不平等的问题! 想来你也是那种爱读社会版新闻的人,这种故事你一定觉得很熟悉:阿土跟大头呆是两名纸厂工人,这半个月来,两个人的眼睛离不开那个新来的女工阿银身上。她其实跟所有人一样,穿着粗糙宽大的蓝布制服,头发包在帽子里,还戴口罩,整个人根本就像一捆会走路的破布团,可是阿土和大头呆觉得她走路的姿态实在美丽大方,“女人”极了。这天下工后,两个人终于邀她到夜市去吃当归面线,阿银不肯去。纠缠半天之后,阿土和大头呆把阿银架到夜晚的竹林里去,强暴了事。 这种新闻每天都有,跟女警察提茶壶有什么关联?太离谱了吧!? 一点都不离谱。两种行为,但是行为背后潜在的心态却其实一模一样。警察局长在一个女警察身上所看到的,不是她的专业训练、她的职业尊严、她的办事能力,而是,她的“美丽大方”,换句话说,她的性别与性别所带来的魅力。弃她的专业不顾,派她当招待,就是忽视她的脑力与能力而利用她的“性”力。阿土与大头呆看到阿银,并不把她看作一个与自己一样的专业同事,马上注意到她的美丽大方,她的性别与这个性别所带来“秀色可餐”的诱惑。强暴她,就是把她当一块肉来看,不是人,更不是个专业的人。 在专业场合中,命令女警执壶、女医师献歌、女教师奉酒,用她们的“美丽大方”为理由,其实就是对她们说:别以为你的专业训练改变了什么,你仍然只是块可餐的秀色!去倒茶吧! 唯一不同的,只不过阿土与大头呆真的“餐”将起来,造成暴行犯罪,而那些高级的局长、校长之类只是唱唱“妹妹抱着洋娃娃”。不过,这些曾为自己专业努力过的女警察、女医师、女教师,如果她们自己也心甘情愿地绑上蝴蝶结,穿上兔子装,美丽大方地表演可爱兔宝宝,胡美丽也没话说。 ·回应与挑战· 请听听我们的倾诉 ——对胡美丽《美丽兔宝宝》一文的抗议 我们是一群女警员,也就是社会大众所经常看到的穿着制服、站在街头指挥交通、协助老弱妇孺以及国校学童穿越马路的女警员;同时也是社会大众平时难得看到的身穿便服、皮包里携带着武器、协同男警员在深更半夜冒着生命的危险,到河堤旁、公园里,取缔抽“恋爱税”的流氓;到深街小巷、僻野荒郊去抓罪犯的女警员。 我们从来没有在报章杂志上,自己写文章表扬过自己,因为,我们爱我们的工作,我们觉得做为一个现代妇女,能为社会治安贡献一份力量,保护大众的安全,这是我们的光荣,使我们有一份充实的满足。说实在话,一个社会不分男女各尽本分,就是这个社会安定进步的基本力量。所以,我们每当执行一次危险的任务回来以后,虽然辛苦,虽然心有余悸,我们却是心安理得,因为我们尽了本分。虽然社会大众并没有给我们太多的赞誉言词,但做人能做到俯仰无愧,那就是至高的快乐! 但是,今天我们读到《中国时报·人间》副刊,有一篇题名为《美丽免宝宝》使我们感到十分的委屈。作者胡美丽女士(我们想他应该是一位女士)用最尖酸、最刻薄、最恶毒、最无聊的文句,侮辱我们女警察。我们实在不能了解胡美丽女士为什么会写这样的文章?我们也无法了解《中国时报·人间》副刊为什么会刊载这样的文章?写文章不外乎是“言志”或“载道”,而报纸是社会大众的公器,胡美丽女士写这样丑化我们女警员的文章,是言什么“志”?是载什么“道”?而《中国时报·人间》副刊发表这样丑化我们女警员的文章,是在尽社会大众公器的什么责任?我们真的不能了解!我们所能了解的,所能感受的,便是胡美丽女士和《中国时报·人间》副刊,严重地伤害了我们这一群待遇微薄、工作辛苦而又危险、在默默中为社会大众安全而奉献的女警员,这是十分不公平的!也是十分残忍的!更是十分恶毒的! 因此,我们不能缄默!我们不能抑止我们的愤怒!因为女警员也是一个有尊严、有人格、有情感的人!不容如此无端受人侮辱! 胡美丽女士不知道什么时候看到台北县警察局在迎接上级视察会上,女警员“提着大茶壶”为男人送茶水?我所知道的警察局里有专司茶水的工友,他们为客人倒茶,是他们的工作项目之一,基于职业的尊严,倒茶并不是一件丢人的事。胡女士动不动就提美国,美国不也有专为客人倒茶水的人吗?你能不能瞧不起这些为人服务的侍者?即使真的有上级来视察,女警员帮忙倒倒茶水,也没有什么好值得大惊小怪的。就如同家里来了客人,来了长辈,做晚辈的,无论是儿子或者是女儿,出来倒茶水敬客,这也是极普通的一种礼貌,为什么胡美丽女士就会联想到“花花公子”的兔女郎呢?这种离奇的联想,只有两种可能: 第一、胡女士当年在美国读书的时候,或许曾经到“花花公子俱乐部”去打过工,她穿过那种“紧身露胸的小衣,屁股上缀了一个大绒球,穿上镂空的黑色丝袜与高跟鞋,头上还得绑上一个特大号的蝴蝶结,手捧着酒壶、巧笑倩兮、美目盼兮、来来去去”,在调剂客人的气氛!否则,胡美丽女士怎么能异想天开,超越正常人的联想力,从威武严肃的女警察,联想到“花花公子”的兔女郎?只有在她可能曾经干过这一行,才自然地、近乎本能地联想到这些! 第二、胡女士的思想观念,可能受到社会上某些擅长于无中生有,捏造最恶毒、最无聊、最卑劣的名词来丑化别人的人的影响!因为女警员所担任的工作,就是肃清奸宄,打击邪恶,维护社会治安,保障好人,是坏人的克星,因此,坏人才会怀恨在心,就捏造一些无聊的事情,来攻讦、丑化我们! 胡美丽女士名字曰“美丽”,实际上她的文章所表现出来的人格和文格,非但不美丽,而且非常之丑陋!一个女性高级知识分子,行文走笔如此无聊、无格,除了说明她可能是天生刻毒之外,实在也找不出其他原因。我们女性之中,居然出现这种人,真的是女性一大耻辱!一大悲哀! 根据新近获得的消息,胡美丽女士的本名,可能就是在《中国时报·人间》副刊上点出一把“野火”的龙应台。龙女士尖酸成性,专戴着偏激有色的眼镜看问题,被文坛诸先进撰文斥责得体无完肤,如今尚不自我反省,却又另用一个“美丽”的笔名,写出如此“不美丽”的文章,正如我们在前面所说的,会让人怀疑她是天生刻毒,她是一堆粪土之墙! 只不过是看到女警员为男人倒了一杯茶,就引起胡美丽(或龙应台)把我们女警员无端地侮辱一顿,而胡美丽女士她自己最近“忍辱负重”为男洋人生了个娃娃,是不是也应写上一段联想?但愿“你能生个女的,将来好到美国花花公子俱乐部去当兔女郎,以了你的心愿吧!因为你已经不够资格赚那种钱了!” 祝福你!胡美丽女士(或龙应台女士)!祝你在尖酸刻薄侮辱无辜之后,内心还能获得平静。 ·回应与挑战· 小心因果报应! 俺一口气把“一群女警员”对胡美丽《美丽兔宝宝》一文的抗议读完,心中当真是在一字一泪地细听她们的倾诉!俺好像听见她们大哭!顿脚!捶胸!怨恨!咒骂! 自从俺认识字会看报以来,第一次念到使俺伤心伤到底的读者投书!恨不得一口将那个骂街的王婆胡美丽咬死! 这个泼妇不知道是谁家的媳妇?这家真倒楣!谁家的娘?这家更倒楣!谁家的姊妹?这家很倒楣!谁家的女儿?这家最倒楣!谁家的孽种?这家倒楣至少三代!取了个名字叫“美丽”,竟然骂出这么粗野又卑贱的脏话,简真是禽兽不如!猪狗不如也!臭美! 好啦!好啦:俺退一步想想,俺何必生这么大的气呀!反正她恶有恶报!目前虽然还没有得到恶报,那是因为时间未到——大限一到,一定有报,走着瞧吧!丑陋的“美丽”! 这“一群女警员”在投书的最后一段写道: “祝福你!胡美丽女士(或龙应台女士)——祝你在尖酸刻薄侮辱无辜之后,内心还能获得平静!” 这一群善良的女警员真是教养好、有良心、有爱心、有容忍的美德、有宽恕的雅量——这正是我们最需要的警员! 可是,即令她们祝福胡美丽“心安”,老天爷也绝对不会、也不能容胡美丽心安,因为做了坏事的人,(用尖酸刻薄的毒话伤人的人,一定打入十八层地狱:因为她是天下最坏的人——这种人没有口德。)法律纵然暂时约束不住她、惩罚不了她;但是,宇宙间唯一“永远不中立”的“人”就是“良知”——无论她是否有“良心”,“良知”一定有的,不过,有些人的“良知”需要有人去教化他,才能发掘出来,这种过程就叫做“致良知”。 到了良知“出土”,“良心”也就跟着“上来”,这个程序乃是永远不变的。常言说得好:“某人良心发现”,正是如此。 胡美丽总也会有那么“良心发现”的一天。就是因为坏人也会“良心发现”,老天爷在造人的时候“特制”一颗“看似良知的良心”,并且赋予这个良心或良知一颗“永远不中立”的“个性”,明辨是非,明辨善恶。在法律暂时无法管教她的时候,就罚她日夜良心不安——轻者失眠、做恶梦;重者精神分裂! 俺把这种良心的责备叫做“精神上的无期徒刑”——请胡美丽指教、参考、研究! 俺从来不仇恨任何人,连那最卑贱的小人俺也不恨,因为俺认定恶有恶报。请听俺讲两个真人真故事。 从前台湾南部某镇上有个大流氓,有一天持刀在菜市场上勒索小贩,十分狠毒。有一名卖菜的因为不服勒索,那流氓便一刀砍在他的小腿上,并且不许任何人救助,直到流血过多致死! 这名流氓杀了人便逃亡,通缉了二十年,二十年一过,通缉令也就失效了,他认为“从此又可以为非作歹了”!谁知道这名流氓却生了一种毒疮,小腿上有一大片皮肉莫名其妙地害了“无名肿痛”,到处求医无效,不久小腿就烂完了,最后活活疼死了! 还有一个抢犯,杀人劫财,得手之后逃亡,也就成了通缉犯。一逃二十年,日子当然很苦,躲躲藏藏,永无宁日!因为“良心”不中立、责斥他! 到了第二十年最后一天的凌晨,这小子到一家旅社开了个房间,洗了个澡,换上一套新衣服,打算天亮之后“继续为非作歹”,因为到第二天早晨八点正就要二十年届满,通缉令就失效了! 谁知道人算不如天算——报应来了,因为时候到了,就在凌晨四点正,这人突然精神错乱,夺门而出,边跑边喊“救命!救命!有人要杀我呀!”’ 最妙的是,他喊叫的声音正是二十年前他杀的那个人的声音!喊救命的情形也和二十年前他追杀的那个人当时边跑边叫的情形一模一样——天哪!报应!报应! 俺为啥要把这两个案子旧话重提呢?俺是要用这两件事证明因果报应一点也不会错的! 宇宙之内,最公道的有三:一曰天;二曰地;三曰良心。天地良心乃是三位一体的人生主宰,谁对人尖酸刻薄,谁就会得到尖酸刻薄的报应;谁凶狠毒辣一定也会遇上凶狠毒辣;总而言之一句话:善有善报,恶有恶报,如若没报,时候末到;时候一到,一定会报! 各位女警同志,绝大多数的同胞都把你们看成自己的姊妹,俺也把你们当成自己的好女儿!当你们扶着老的、帮助幼的缓步通过交通繁忙的十字路口时;当你们不顾生死为善良的民众除害时;当你们光明正大地依法、酌情、合理地为民众服务时,万一受到难以忍受的委屈,心中就念:“善有善报!”只要求个心安也就是最大的报酬了——这种报酬乃是骂街的王婆胡美丽之流的恶女人所永远得不到的呀!祝福你们! ·回应与挑战· 女人是永远的第二性? 胡小姐: 读罢您的《美丽兔宝宝》后,忍不住想请教您一些问题。 相信您一定看过这样的镜头:台湾棒球选手从美国夺得“三冠王”美誉后归来,甫一下飞机,立刻从四面八方拥来一队留着西瓜皮的中学女生,手执花圈,喜滋滋地(也许是木无表情地)与英雄们互鞠一个躬,然后把花圈套在他们的脖子上。但是您永远不会看到另一个镜头:木兰女将们在欧洲踢个冠亚军回来,由中学男生们给她们戴上花圈。(相信就是在外国全球各地也少有这个镜头。) 好,请问您:如果我拒绝去为棒球选手们套花圈,不愿为男警员倒开水,不愿作校长开会时的“临时女秘书”,不肯在督学巡查时作简报,那么您猜,那种气氛和结果会如何?就像一场全体大合唱里,众人皆唱得陶陶然,唯你一人独唱反调?那么,上司会为你的“小家子气”、“妇道人家不识大体”、“乱使小性子”而大呼伤脑筋!重者可能开除你,轻者视你为异类,宽宏大度者会有趣地想道:怪怪,这小女人,好大的志气啊!其实他正因你提醒他”女性的自卑自大”心理而感到有趣和可怜你。 胡小姐,认命罢!我们永远是第二性,永远是男人眼中的“性怪物”,智力永远停留在提水壶倒茶的阶段上。虽然我万分不愿绑上蝴蝶结,穿上兔子装,但是我亦无力去反抗男人这如来佛的手掌心,更无法逃出他们如欧威尔在《一九八四》里老大哥般神秘而无孔不入的监视…… 你能解答吗?如果不能,也没关系。或许五十年后可以找到答案,假使我不幸又投胎为女子的话。祝快乐 昭君怨 昭君怨 吴伯雄内政部长大人: 小女子名叫王昭君,今年三十九岁。在台湾土生土长,高职毕业,今有一大难题,不知向谁诉求。想想吴部长既然是管“内政”的,而小女子又是“内人”,找您帮忙大概没错。 事情是这样的。昭君在十年前嫁给了一个番人,他的眼睛是绿的,头发是红的,在德意志国生长,听说是属于日尔曼部落的。全部落的人吃饭时都用凶器——刀啦、叉啦!不像我们使两根秀气斯文的棒子。我下嫁的这个番子人还不错,体贴温柔,而且是他们部落里的秀才。 十年前带他来台湾,日子不太好过。跟他走在街上,嚼槟榔的少年郎会挤眉弄眼地挨过来说:“嘿!我也不会比他差,跟我去困好不好?” 有一次,一个老乡计程车司机给我们敲竹杠,要两倍的车钱,昭君火大起来,硬是一毛也不多给。这个老乡当街大声喊叫:“你这个婊子,跟洋鬼子……”下面的话就不必说啦,你自己想象。 这些还是比较没有知识的人,有知识的就礼貌含蓄多啦!一个初初见面的人当着番子的面,计算他听不懂,问我说:“嘿,昭君,怎么会去和番呢?肥水不落外人田,你不宰样吗?” 很奇怪哩!人家苏武从北方部落里娶了一番婆子回来,就没有人这样侮辱他,反而少年郎都拍着他的肩膀赞叹:“苏老大,有你的,给你赚到了!光彩光彩。” 我问苏武知不知道为什么同样是与番人结合,他与我境遇如此不同。苏武笑一笑,嘴里露出很多黑洞洞——他在北海牧羊的时候,常常啃毛毯,把牙齿啃坏了。“昭君小妹,”他说,“这你就不明白了。你很有感性,可是缺少洞悉事态、分析现象的逻辑、理性。” 他得意洋洋地说,一方面,汉民族有种族优越感,所以基本上反对异族通婚,把汉族纯洁的血液搞混了。另一方面,汉人又有一个观念:女人是男人的“财产”——说得好听是“宝贝”,说得不好听是“肥水”:因为是财产,所以汉女子和番,是破财、损失;汉男子娶人家进来,是赚了别人的财,偷了别人的肥水。 “总而言之,”苏武很耐心地对我解释,“女人是男人的财产啦!财产就是东西,东西就是物。用现代的话说,就是女性的物化,懂不懂,嗯?” 老实说,昭君实在有听没有懂,而且觉得无所谓。物化就物化嘛,女人是男人的财产有什么不好? 可是,问题又来了。 去年昭君生了一个娃娃,还是男的哩!白白胖胖,眼睛又圆又亮,可爱得叫人心都化了。昭君和番子爸爸商量之后,欢天喜地地去给娃娃申请一个国籍。那个判官说: “不行。根据台湾有关法律,这娃儿不能做中国人。” “为什么?” “因为他爸爸不是中国人。” “可是他妈妈是呀!”昭君很紧张地说,而且赶快给他看我的黑头发、单眼皮。 “我知道妈妈是呀,”判官不耐烦了,“可是妈妈不算数。” 苏武也抱着他的儿子在申报(他的儿子又干又瘦,丑得很,真的!)没几分钟就出来了,手里拿着一本崭新的护照, “傻瓜,”他说,“你若是在‘父’那一栏写个‘不详’,你儿子就可以作中国人了。” 如此这般,昭君本来想把儿子奉献给国家,既然不承认他是中国人,我只好把他奉献给日尔曼族,让他去统一德国了。 可是昭君心里难免有点怨恨:为什么中国男人的孩子都是中国人,中国女人的孩子却不算数?这样的法律又泄漏了什么心态?赶快去找苏武。 “很简单嘛!”苏大哥雄赳赳、气昂昂地说,“女人只是半个人嘛!你没想过,为什么女人向银行开户、贷款、为人担保,买卖房屋什么的,自己签章都不能算数,必须要有丈夫的签字才算?一样的道理嘛!你怎么到现在还不明白?” 离开苏家的路上,昭君一直在想:好吧!中国人不承认、不接受我的孩子做中国人,因为我只是个女人,只是妈妈,那没什么关系,做日尔曼人也不错啦!可是,可是,万一我和番子爸爸离婚,孩子归谁呢? 他们父子两人都是外籍,如果有了争执,台湾的法律能用到他们头上吗?如果不能,那我这个做妈妈的,岂不要失去一切的权利? “你省省吧!”番子爸爸满面讥笑地说,“如果我们开始争孩子监护权,你还是远离台湾法庭,到德国去争吧!日尔曼人相信孩子是应该跟着母亲的。你以为台湾的法律会把孩子判给你?你忘了你是个女人,半个人啊!呸!” 吴大人,我相信您平常一定不曾想过这些问题,您自己的女儿大概并未和昭君一样和番而去。舆论界也不曾注意这个问题,因为社会上和番的女子毕竟极少。可是,您得承认咱们大汉民族这个堂堂法律实在不怎么公道,是不是?您听过“赛珍珠基金会”吧?他们收容了许多越战期间混血的孤儿,中国的妈妈无力抚养他们,番族的爸爸又根本不要他们,大汉民族的台湾社会称他们为“杂种”;这些孩子生在台湾、长在台湾,咱们的法律却不承认他们是中国人,因为“妈妈”不算数,所以他们是“无国籍人士”!您不觉得这样的法律可恶、可厌吗? 昭君的娃娃做不做中国人,其实没什么关系啦,只是老是被大汉同胞看作一桶“肥水”、被大汉法律当做半个人来处理,心里实在有点难过。您能不能和礼宾司司长商量商量,把这个落伍的法律改一改? 王昭君叩首 孩子你慢慢来 “阿婆,我要这一束!” 黑衫黑裤的老妇人把我要的二十几支桃红色的玫瑰从桶里取出,交给小孙儿,转身去找钱。 小孙儿大概只有五岁,清亮的眼睛,透红的脸颊,咧嘴笑着,露出几颗稀疏的牙齿。他很慎重、很欢喜地接过花束,抽出一根草绳绑花。花枝太多,他的手太小,草绳又长,小小的人儿又偏偏想打个蝴蝶结,手指绕来绕去,这个结还是打不起来。 “死婴那,这么憨馒!卡紧,郎客在等哪!”老祖母粗声骂起来,还推了他一把。 “没要紧,阿婆,阮时干真多,让伊慢慢来。” 安抚了老祖母,我在石阶上坐下来,看着这个五岁的小男孩,还在很努力地打那个蝴蝶结:绳子穿来穿去,刚好可以拉的一刻,又松了开来,于是重新再来;小小的手慎重地捏着细细的草绳。 淡水的街头,阳光斜照着窄巷里这间零乱的花铺。 回教徒和犹太人在彼此屠杀,衣索匹亚的老弱妇孺在一个接一个地饿死,纽约华尔街的证券市场挤满了表情紧张的人——我,坐在斜阳浅照的石阶上,愿意等上一辈子的时间,让这个孩子从从容容地把那个蝴蝶结扎好,用他五岁的手指。 ※※※ “王爱莲,补习费呢?” 林老师的眼光冷冷的。王爱莲坐在最后一排;她永远坐在最后一排,虽然她个子也矮。六十个学生冻冻地缩在木椅上,没有人回头,但是不回头,我也能想象王爱莲的样子:蓬乱的头发一团一团的,好像从来没洗过。穿着肮脏破烂的制服,别人都添毛衣的时候,她还是那一身单衣,冬天里,她的嘴唇永远是蓝紫色的,握笔的手有一条一条筋暴出来。 “没有补习费,还敢来上学?” 林老师从来不发脾气,他只是冷冷地看着你。 “上来!” 王爱莲抽着鼻涕,哆哆嗦嗦走到最前排,刚好站在我前面;今天,她连袜子都没穿。光光的脚夹在硬邦邦的塑胶鞋里。我穿了两双毛袜。 “解黑板上第三题!” 林老师手里有根很长的藤条,指了指密密麻麻的黑板。 王爱莲拿起一支粉笔,握不住,粉笔摔在地上,清脆地跌成碎块。她又拾起一支,勉强在黑板边缘画了几下。 “过来!” 老师抚弄着手里的藤条。全班都停止了呼吸,等着要发生的事。 藤条一鞭一鞭地抽下来,打在她头上、颈上、肩上、背上,一鞭一鞭抽下来。王爱莲两手捂着脸,缩着头,不敢躲避,不敢出声;我们只听见藤条扬上空中抖俏响亮的“簌簌”声。 然后鲜血顺着她虬结的发丝稠稠地爬下她的脸,染着她的手指,沾了她本来就肮脏的土黄色制服。林老师忘了,她的头,一年四季都长疮的。一道一道鲜红的血交叉过她手背上紫色的筋路,缠在头发里的血却很快就凝结了,把发丝黏成团块。 第二天是个雨天。我背了个大书包,跟母亲挥了挥手,却没有到学校。我逛到小河边去看鱼。然后到戏院去看五颜六色的海报,发觉每部电影都是由一个叫“领衔”的明星主演,却不知她是谁。然后到铁轨边去看运煤的火车,踩铁轨玩平衡的游戏。 并不是王爱莲的血吓坏了我,而是,怎么说,每天都有那么多事要“发生”:隔壁班的老师大喊一声“督学来了”,我们要眼明手快地把参考书放在腿下,用黑裙子遮起来;前头的林老师换上轻松的表情说:“我们今天讲一个音乐家的故事。”等督学走了,又把厚厚的参考书从裙下捞出来,作“鸡兔同笼”。 要不然,就是张小云没有交作业;老师要她站在男生那一排去,面对全班,把裙子高高地撩起来。要不然,就是李明华上课看窗外,老师要他在教室后罚站,两腿弯曲,两手顶着一盆水,站半个小时。要不然,就是张炳煌得了个“丙下”,老师把一个写着“我是懒惰虫”的大木牌挂在他胸前,要他在下课时间跑步绕校园一周。 我每天背着书包,跟母亲挥手道别,在街上、在雨里游荡了整整一个月,记熟了七贤三路上每一个酒吧的名字,顶好、黑猫、风流寡妇、ok…… 被哥哥抓到、被母亲毒打一顿,再带回林老师面前时,我发觉,头上长疮的王爱莲也失踪了好几个星期。我回去了,她却没有。 王爱莲带着三个弟妹,到了爱河边;跳了下去。大家都说爱河的水很脏。 那一年,我们十一岁。 ※※※ 淡水的街头,阳光斜照着窄巷里这间零乱的花铺。 医院里,医生正在响亮的哭声中剪断血淋淋的脐带;鞭炮的烟火中,年轻的男女正在做永远的承诺;后山的相思林里,坟堆上的杂草在雨润的土地里正一吋一吋的往上抽长…… 我,坐在斜阳浅照的石阶上,望着这个眼睛清亮的小孩专心地做一件事;是的,我愿意等上一辈子的时间,让他从从容容地把这个蝴蝶结扎好,用他五岁的手指。 孩子你慢慢来,慢慢来。 原载《联合副刊》,一九八五年三月二十七日 初识 ㄅㄜ 事情,是这样开始的。 去年八月,华安一家三口旅行到澳洲一个小小的港口。这儿先得解释一下:华安,当时是个八个月大的婴儿。育儿书里有关于他的详细记载:“八个月大的婴儿,能爬行、能扶床站立、沿壁扶走。口欲甚强,任何东西皆送住口中品尝。尚不能人语,但会咿呀作声,会叫爸妈。”至于一家三口,当然就是华安的妈妈和爸爸。 港口中的水非常清澈,一群相貌古怪的鸟漂在水上等着游人的面包。这鸟的嘴巴极大,像把剪树枝用的大剪刀。奇怪的是,嘴巴下面还吊着个大口袋。鸟儿大嘴一张,丢进来的苹果、面包、小鱼就滚进大口袋里,沉甸甸的。 华安坐在岸上,眼睛一眨都不眨地惊看这巨大的鸟。 爸爸说:“dasistderpelikan.” 妈妈努力想了一会,下定决心地说:“这是塘鹅。” 华安手里一只削了皮的苹果,掉到地上,翻了几个筋斗就扑通摔进水里,又叭一声进了大鸟的口袋。 爸爸把华安搂在怀里,指着水中的动物,很干脆利落地说:“安安,它们是bird,bird,bird,bird……” 安安不动声色,伸手扯了爸爸衣袖上的扣子,放在嘴里吃。 九月,安安和爸爸妈妈到了美国。他们在森林里租了一栋小小木头房子。房子四周长满青草,一身鸡皮疙瘩的小青蛙常常跳上台阶,闪进纱门来。 有一天早上,太阳特别亮,长长斜斜的阳光一道一道射进森林里来,轻飘飘的灰尘在一道一道光里翻滚。爸爸在厨房喝咖啡,妈妈倚着栏杆读报纸,安安刚刚把妈妈的牙刷塞进树干上一个洞里,现在正忙着把泥土塞满爸爸的球鞋。 妈妈好像听见一个细细的声音,“ㄅㄜ——”她继续看报纸。 “ㄅㄜ——”又来了,原来是华安在发声,妈妈不理他。 “ㄅㄜ,妈妈,ㄅㄜ!”华安似乎焦急起来,声音坚持着。 “怎么啦,宝宝,哎呀,爸爸鞋子给你搞这么脏!” “ㄅㄜ,妈妈,ㄅㄜ,ㄅㄜ,ㄅㄜ!妈妈,ㄅㄜ!”他已经爬了过来,扯着裙角站起来,用胖胖的手指着草丛。 妈妈细看了一下,草丛错杂处,昂然站着一只大公鸡,鲜红的鸡冠衬着金绿的长尾,在阳光下闪闪发光。大公鸡也有一对圆溜溜的眼睛,眨都不眨地看着跟它差不多高的华安。 “妈妈,ㄅㄜ!”安安带点兴奋、带点惊恐地,努力用手指着大公鸡。 妈妈好像听到脑子里滴答一声,突然懂了。对呀,一身羽毛、两只瘦脚、一把尖嘴,这不是bird,ㄅㄜ,是什么呢? 妈妈狂热地拥吻华安,一边像个很没有教养的女人扯着喉咙大叫:“爸爸快来呀,安安说话了,说话了,他会说话了……” 安安很厌烦地,奋力推开妈妈的脸,拼命扭着身子、拉长脖子想凑近看看草丛里那个神气活现的家伙。 初识 认识了“ㄅㄜ”之后,华安就认识了宇宙。 每天早上,教堂的钟当当当敲个八九响,华安就跟妈妈出发,到一公里外的猫川幼儿园。不下雨的时候,妈妈推出黄色的脚踏车,安安的专用椅摆在后座,也是黄色的。一路上,两个人都很忙碌。是这样的,妈妈必须做导游,给安安介绍这个世界,安安是新来的。而妈妈漏掉的东西,安安得指出来,提醒她。 短短一条普通的路上,究竟有些什么东西呢?华安的妈妈摇摇头说,啊,那实在太多了,说不完哪!你瞧,天上,有一轮太阳,有一团团一块块的白云,有时候又是黑云,云的背面有蓝色的天空。喷射机过境的时候,老远就可以看见那条渐拉渐长的白线,把天空划成两半。初春的季节也很多事,那软绵绵的柳絮全都从树枝梢头吹了出来,飘得满天满地,又飘到安安的头发中…… 那路上,也看不完哪!这家院子里站着棵苹果树,那家墙脚爬着株葡萄藤。拄拐杖的老太婆在花园新翻的土床上放了一只陶做的兔子、两只雪白的鸭子、一顶雨伞似的大香菇,香菇伞底下还坐着一只绿皮丑青蛙——这些,你说华安会放过吗? 至于路上那些会动的东西,可真多得教人头痛呢!大街上停停跑跑的是汽车——卡车、吉普车、巴士、摩托车、脚踏车、火车、电车、垃圾车、婴儿车……说都说不完。迎面而来一团摇摇滚滚的黑毛,“狗狗”,不能不打招呼。对街窗台上一只伸懒腰的猫咪,转角处一片山坡,山坡上低头吃草的花白乳牛,脖子上系着铃铛,叮铃叮铃在风里传得老远老远 所以一路上,妈妈推着车,安安忙着观望,两个人有很多话要说。 “安安,听,教堂的钟声……”妈妈慢下脚步。 “钟声——叮当叮当——”安安愉快地说,脸庞转向教堂的方向。教堂在山的那一边。 “花,花——”小手指着路边的花丛,“红色的!” 妈妈低头看看,花瓣上还沾着晶亮的露水,“不是,安安,这花是黄色的。” 安安点点头,努力地说:“嗯色的,嗯色的!” 75号巴士缓缓地从转角冒出来。“巴士,妈妈,巴士来了,大的!” “什么颜色,安安?” 安安顿了一下,含糊过去:“嗯色的!” “胡说八道!”妈妈拿野花敲敲他头,说,“那是蓝色的,跟天空一样,你看!” 安安抬头,突然大叫:“bird!” 一只海鸥滑翔过淡青的天空。 跟迎面而来的邮差打过招呼之后,一转弯就是苹果园了,苹果树下乳牛正在打盹。 “苹、狗、牛、树。”安安一个一个仔细而认真地打招呼,“草、叮当、房子、烟囱、脚踏车……” 上一个坡,“鹿鹿、青花、老公公……” “青花”是青蛙,“老公公”是个陶做的长胡子妖精。 行行复行行,终于到了猫川幼儿园。妈妈温柔地把安安抱下车来,亲吻着他的脸颊说:“小朋友,再见,去和昂弟玩,要乖。” 安安牵着幼儿老师的手,看着妈妈推动脚踏车;突然想起什么,对着她的背影大声说:“妈妈,乖!” 黄昏 秋天的黄昏,叶子铺得满地,厚厚一层美丽的金黄。空荡荡的枝桠映着清冷的天空,彩霞的颜色从错综的枝桠缝里透过来。小河的清水流着凉凉的声音。 妈妈骑车载着华安往回家的路上,看见一道古旧斑驳的小木桥,横枕着悠悠的流水,心里有点凄凉,于是侧脸对华安说:“小桥——” “小桥——”安安用脆脆的声音回答。 “流水——” “游水——” “人家——” “鸭鸭——” “古道——” “五道——” “西风——” “蜜蜂——” “瘦马——” “狗狗,妈妈你看,狗狗——” ※※※ 脚踏车上两个影子,沿着小河渐行渐远,渐渐融入了天的颜色,就看不见了。 龙 与宇宙惊识的安安,不足两岁,却有着固执的个性,他很坚决地要知道这世界上所有东西的名字。四只脚、一身毛、会走动的东西叫“狗狗”,但是,同样四只脚、一身毛、会走动的东西,如果耳朵特别尖、鼻子特别尖,就叫“狐狸”。比较小,叫出来的声音是妙呜妙呜的,就叫做“猫咪”。 有时候,安安从妈妈那儿却得不到答案。他肥肥的手指指着书上画的,仰脸热切地问: “什么?” 妈妈凑近书本,看了又看,说: “不知道哩!老天,怎么有这样的东西!” 安安不太高兴了,手指固执地停在那里,带点责备口气地,大声说: “妈妈,什么?” 妈妈只好又低下头去细看。这个东西,有老虎的头、狗熊的身体、豹子的脚。汉声出版的小百科用各种插图来解说动物演化的过程。这不是两岁孩子的书,但里面图画很多,小安安认为整套书就是为他画的,每天都要翻翻摸摸。书本立起来有他一半高,精装封面又特别沉重,他总是费尽力气,用陶侃搬砖的姿态把书从卧房抬到客厅里去,气喘喘地。书摊开在地上,安安整个人可以趴在上面。 “好吧,”安安的妈妈不得已地说,“这东西叫做怪物。” “外物!”安安慎重地重复一次,满意地点点头。翻过一页,又指着书上一个角落,“妈妈,什么?” 妈妈一看,是个猪头象身的东西,她忙站起身来,说:“怪物,宝宝,都叫怪物。你来喝杯热牛奶好不好?还给你加阿华田?” ※※※ 有时候,妈妈发觉,在将宇宙介绍给安安的过程里,有许多意想不到的曲折。三个月前,妈妈带着安安来到台北的龙山寺前,庙廊柱子上盘着一条张牙舞爪的龙,长长的身躯绕着柱子转。安安指着龙突出的彩眼,惊喜地扯扯妈妈的裙角,“妈妈,什么?” 妈妈蹲下来,牵起安安的手,伸出去,让他触摸龙的身体,然后一个字一个字地说:“这是龙,宝宝,这是龙,说,龙——” 安安很清晰地重复:“龙”。 庙里的烟火薰香像飘渺的游丝一样飘进妈妈的鼻息。她觉得意犹未尽,好像除了介绍“龙”的名字之外还有很多重要的话忘了说,好像让华安认识“龙”与介绍他认识“狗狗”和“狐狸”不是同类的事情。究竟妈妈还想说什么呢?她一时自己也想不起来,只突然听裙边仍旧在仰头凝视的安安说: “龙,好大!” ※※※ 回到欧洲,当然就看不到龙了。可是有一天,在电车里的安安突然对着窗外大声喊:“龙,龙,妈妈你看——” 电车恰好停下来,妈妈赶快望出车窗,窗外是深秋萧瑟的街道、灰沉沉的屋宇、灰沉沉的天空、灰沉沉的行人大衣。唯一的色彩,是一条近一百公尺长的彩带,结在枝骨峥嵘的行道树上,大概是准备迎耶诞节的彩饰。妈妈突然明白了:小安安以为任何长条的东西都叫做“龙”。 “不是的,安安,”妈妈说,“那是一条彩带,不是——” 话没说完,刮起一阵秋风,鲜红的彩带在风里波浪似地翻滚起来,此起彼落,妈妈一时呆住了,她以为自己在看一条春节鞭炮声中的五彩金龙——谁说这不是一条龙呢? 回到家里,妈妈一头栽进厨房里,说是要给安安做鱼粥,“常吃鱼的小孩聪明。”她带点迷信地说,一面开始切姜丝。 安安“噔噔噔”跑进他自己的房间,放眼巡视了一下自己的各种财产,那包括毛线绒的兔子、乌龟、狗狗、公鸡、狗熊……还有会讲话的玩具鸟、会哭的黑娃娃、会奏乐的陀螺,还有可以骑的三轮车、爸爸自己一岁时摇过的木马、装着喇叭的卡车……当然,还有一箩筐的小汽车。 “哗啦”一声,厨房里的妈妈知道安安已经选定了他要玩的,他正把一箩筐的汽车倾倒在地上。 妈妈一边切胡萝卜一边不自觉地哼着歌,一边当然是竖着一个耳朵侦测安安的动静,她自己不喜欢吃胡萝卜,可是从来不放过任何让华安吃胡萝卜的机会。 “吃红萝卜眼睛好,”妈妈想着,突然发觉自己在哼的曲调是“咕哇呱呱呱呱呱,就是母鸭带小鸭——”她停下刀来,觉得有点恍惚:奇怪,以前自己常哼的歌是“滴不尽相思血泪/抛红豆,开不完春柳春花/满画楼”,现在怎么哼起这个母鸭调调来? “妈妈,你看!”华安兴奋地冲进厨房,拉起妈妈湿淋淋的手,“来!” 妈妈另一只手还握着菜刀,跟着华安进了房间。地毯上是华安的车队:卡车、吉普车、巴士、摩托车、旅行车、拖车……一辆接着一辆,紧密地排列成歪歪斜斜的长条,从墙脚延伸到床头。 “妈妈,”华安指着车队,郑重地说:“龙!” 妈妈弯下身来轻吻安安冒着汗的脸颊,笑得很开心:“对,宝宝,龙;车水马龙。” 妈妈拎着菜刀,走出了安安的房间,安安又蹲下来,听见妈妈在哼,一支很熟悉的歌,也快乐地跟着唱起来:“伊比亚亚伊比伊比亚——” 那是什么? 华安站在床边看着妈妈穿衣服,他指着素色的裙子说:“妈妈,新的?” 妈妈点点头:“是,是新的。” 安安赞许地说:“很漂亮!” 做母亲的停止了手的动作,惊异地望着那刚满两岁的小孩,心里在想:老天,这小人儿在跟我“聊天”哪,用他仅有的辞汇。 爸爸走进卧房来,小人喜滋滋地跑过去,拉着他的大手,指指妈妈的裙子:“爸爸,schauneue,schon,”他在用德语说:“你看,新的,很漂亮。” 谜 安安的妈妈是个中国台湾人,从安安出世那天起,就一直只用国语和孩子说话,句子中不夹任何外语。安安的爸爸是德国人,讲标准德语,所以安安与爸爸说德语。然而爸爸和妈妈彼此之间说的是英语,没有人教安安讲英语。 一家人住在瑞士,瑞士人讲方言德语,就好像讲国语的人听不懂闽南话一样,德国人往往听不懂瑞士方言。安安在幼儿园里,跟老师和小朋友们说的是瑞士话。 眼睛圆圆、鼻子圆圆、脸庞圆圆的小安安,就生活在这四种语言之中。那是什么光景呢? 在幼儿园里,华安叽哩咕噜地自言自语,大眼睛的苏珊听不懂,她想:“嗯,安德亚斯一定是在讲中国话,所以我听不懂,等他妈妈来要问她看看。” 在家里,安安自言自语发一个音,一个爸爸妈妈从来没听过的新音,妈妈听不懂,与爸爸打探: “是德语吗?” “不是。”爸爸说,接着问:“是国语吗?” “不是。” “那一定是瑞语了!”爸爸妈妈像合唱似地一起说。 安安对父母的困惑毫不理睬,自顾自去捏粘土、做小猪。 苏珊趁着妈妈来接孩子时问:“欧子是什么?” 妈妈笑得很开心:“是‘猴子’!安德亚斯说的是中文的猴子!” 然后妈妈问苏珊:“洛伊是什么?伟娄是什么?” 苏珊解释:“是瑞语的“狮子”、“脚踏车”的意思。” 晚餐桌上,爸爸恍然大悟地说:“啊,真想不到,同是德语,差别这么大。我根本没听过这种说法呢!” 就这样,小华安使大家都很忙碌:苏珊学中文,妈妈学德语,爸爸学瑞语。所有的语言都学会了之后,大人才能完全听懂华安的话。爸爸略带安慰地说:“幸好他还听不懂英语……” 黑人 有一天,在公车上站着一个美丽的黑人,安安兴奋地问:“妈妈,谁?” 妈妈说:“黑人,那是一个黑人。”一边回答,一边想着,一个从来不曾见过黑人的人,如果懂得“黑”字的意义,而且眼睛能够辨别颜色,有颜色的观念,他一旦听到“黑人”的词,应该马上可以体认到黑人的特色,为黑人下定义——肤色黑者为黑人。但是身边这个小脑袋还不知道“黑”的意义,也不知道这世上还有所谓白人、黄人、红人等等,他怎么去了解车厢里这个黑人呢?小脑袋显然注意到眼前这个人类与爸爸、妈妈都不一样,但它是否有能力观察、比较、归类呢? 回到家里,妈妈拿起英文的《先锋论坛》,叹息一声说“哎!jamesbaldwin死了!”baldwin是著名的美国黑人作家,照片中的他戴着一顶大草帽,很天真地笑着,露出白牙。“妈妈!”一声大叫,把看报的妈妈吓了一跳,安安正指着baldwin的照片,很惊喜地说: “黑人,你看,又一个黑人!” 妈妈再仔细的看看照片:既是黑白照片,连人的肤色都看不出来,这人,两岁的小人怎么就知道这是个“黑人”呢? 安安早已忘了黑人,在翻看狗熊与大野狼的图片,一边看,一边加以评论:“好大!咬人!在睡觉!跌倒了……”母亲凝望着他美丽的头型,心里翻腾着膜拜与感动的情绪:孩子,是天心的验证,美的极致。究竟是什么样的宇宙机缘造就出“人”这个生命来? 妈妈不知道,安安能辨别的还不只黑人而已。家里来了访客,若是西方人,安安不假思索脱口而出的就是德语;若是东方人,第一句话就是国语。好像脑子里有几个按钮,见到不同的人就按不同的钮,绝对不会错乱。小小的人又怎么分辨西方人与东方人呢? 腊肠狗 迎面走来一只腊肠狗,短得不能再短的四肢,撑着圆筒似的长条身体,肚子几乎要擦着地面。华安指着狗仰头问妈妈:“那是什么?” 妈妈说:“腊肠狗。” 华安含糊念了一下“丫长狗”;满意了,又仰头问爸爸: “das?” “eindackel.”爸爸说。 华安点点头。在他的心目中,这世界上一草一木任何东西都同时有几个不同的名字;会跑的两个轮子,妈妈说是“脚踏车”,爸爸称它“fahrrad”,幼儿园的苏珊却说是“velo”。华安认为理所当然,所以每一回新的邂逅,要问三遍,然后记住三种答案。 ※※※ 那第四种,英语,爸爸妈妈怕把小家伙搞糊涂了,向来不教,英语就变成大人之间的秘语。有一天上午,安安敲破了一个生鸡蛋,蛋黄流在地板上,正往白色的地毯扩张。肇事者欢呼:“妈妈,look——” 妈妈看见了,大叫一声“哎呀”,慌忙去抢救。擦地板正起劲的当儿,突然想到什么,眼睛寻找华安:“你刚刚说什么?” “look,妈妈!”小人很得意地欣赏妈妈的惊讶,“look!”” 妈妈丢下抹布,沮丧地说:“完了,他开始懂英语了!” 终于嫁给了王子 安安和弯腿的昂弟在抢一辆小卡车,昂弟抢赢了,把东西紧紧抱在怀里,死命抵抗敌人的攻击。 妈妈看见安安突然松了手,退后一步。她正要安抚他,却见这两岁小娃儿端起两只小手臂,做出猎人射击的姿势,对准昂弟,口里发出“碰碰”的枪声,然后满意地说:“死了!” 妈妈觉得惊心动魄,只有她知道安安“杀人”的灵感来自哪里。 “大野狼把外婆和小红帽吞下肚之后,觉得累了,就倒在外婆的床上,呼呼大睡起来。”妈妈和安安依偎在一起看光复书局出版的世界童话书。书页上的野狼画得惟妙惟肖,大大的嘴巴露着尖锐的白牙,血红的长古。 “猎人来了!”焦急的安安抢在前头,替妈妈接下去;这故事,他已经听了许多遍了,每一个细节他都记得。 “刚好有个猎人经过小屋子,”妈妈继续说,“听见屋里呼呼的声音,觉得奇怪:怎么外婆声音这么难听?他凑近一看,看见了大野狼这个坏东西,于是他举起枪来——” 安安聚精会神地听着,两眼盯着书上一管大猎枪—— “碰一声,猎人开枪把野狼打死了!然后用剪刀把野狼肚子剪开,救出了外婆和小红帽。” 妈妈讲完了故事,心里觉得不太舒服:野狼也是动物,和小白兔一样是宇宙的宠物,童话里却老是给野狼开膛破肚,不是尾巴给三只小猪烧焦了,就是肚皮被羊妈妈剪开,放进大石头,掉到河里淹死了。妈妈觉得野狼受到不公平的歧视。而且,野狼遭遇的凄惨也使她开始注意到童话里的残酷和暴力。 脍炙人口的《白雪公主》在西方的社会已经受到现代父母的排斥,所以妈妈特别用心地读了一遍,啊,你看!皇后下令杀死白雪公主,部下不肯,皇后便说: “不肯就砍下你的头来!” 部下不得已,只好对白雪说:“你逃吧!,我会杀死一只鹿,把它的心脏冒充是公主的,交给皇后。” 白雪公主没死,皇后又化装成老妇人,进了公主的门。“老婆婆一进门,就事着丝带,很快地勒住白雪公主的脖子,越勒越紧。她看见白雪公主躺下去,一动也不动了,才放手逃出森林。” 白雪仍旧没死,皇后就把毒药涂在梳子上,然后把毒梳子插进公主的头发。 公主仍旧不死,于是皇后用毒蛇的脚、鼹鼠的眼睛、蛤蟆的尾巴,还有蜥蜴的翅膀,做成剧毒,涂在苹果上,给公主吃下…… ※※※ 妈妈心惊肉跳地读着白雪公主的故事,短短的情节中,有各形各式杀人的方法:用刀子砍头,用剪刀剖开胸膛取出心脏,用丝带套住脖子把人勒死,用毒药给人吞下……我怎么能跟两岁的孩子讲这种故事?妈妈抛开书,自言自语起来。在他往后成长的岁月里,他会见到无数的人间丑恶事,没有必要从两岁就开始知道人与人之间的仇恨。人的快乐童年何其匆促,何其珍贵!妈妈边想,边抽出《阿里巴巴四十大盗》。 “强盗看见卡希姆,挥着刀大叫:‘大胆的小偷!竟敢跑到这儿来偷东西,看我一刀杀了你。’” “卡希姆还没来得及吭气儿,便被砍下了头。” 阿里巴巴聪慧的女仆发现强盗埋伏在大皮袋里,她就“找出一袋油,搬进厨房去,用大锅子把油烧得热滚滚。再把热滚滚的油,倒入每一只皮袋里。一袋、两袋、三袋……三十九袋,袋子里的强盗,连个气儿也不吭,都给烫死了。 “院子里三十九只袋子,都装着强盗们的尸体,阿里巴巴看得又惊又喜。” ※※※ 妈妈倒抽了一口凉气,慌忙把《白雪公主》和《阿里巴巴》两本书移到书架上最高一格,保证华安即使搬来小椅子也勾不到的地方。留在下格的,都是安安心爱的故事:阿依达的花、小豌豆的故事、小锡兵的爱情、三只小猪等等。光复书局这套书寄到之后,安安连车子都不玩了,每天抱着书,一遍又一遍地翻着,连上厕所都坚持带着书一块儿上。 站在高椅上,妈妈把不让安安看的故事书一一排列,排着排着,她突然笑了出来,心想:我这岂不是和警总一样吗?查禁书籍。妈妈一向对警总那类的机构深恶痛绝,现在,她好脾气地笑笑:警总也没什么,只是把人民都当作两岁小儿看待罢了。 ※※※ 晚上,下班回来的爸爸趴在地上做马,让安安骑了几圈之后,两眼翻白、口吐泡沫、口齿不清地对妈妈说: “老天,我撑不住了。你把他骗走吧!” 妈妈刚收拾好碗筷,同情地拍拍爸爸的头,叫安安: “到房间去,讲故事啦!” 骑马的小人一骨碌滑下马背,飞快地往书架奔去。面对着一排花花绿绿的书,背着手沉思一下,然后作了决定,仰脸对妈妈说:“要灰姑娘,还有青蛙王子!” 靠着枕头坐好,妈妈问他:“你将来想做什么,安安?” “喂——”他在考虑,接着说:“做公主!” “你是个男孩,安安,”妈妈纠正他,却被打断,安安不满意地说: “安安是男人!男人!妈妈是女人!” “好,安安是男人,男人可以做王子,不是公主。你为什么要做公主呀?” “做公主,嗯——”他侧着头想想,说:“跟王子,结婚。” ※※※ 妈妈讲到灰姑娘穿上美丽的玻璃鞋,王子喜出望外,找到了爱慕的人。图片上画着灰姑娘半跪在地上,羞怯地让站着的王子吻她的手,“灰姑娘终于嫁给了王子,快乐幸福地过一生。” 妈妈边讲,边觉得像吃甜食时突然咬到沙子一样,非常别扭。这样的童话,无非在告诉两岁的小女生、小男生:女孩子最重大的幸福就是嫁给一个王子,所谓王子,就是一个漂亮的男生,有钱,有国王爸爸,大家都要向他行礼。故事的高潮永远是——“她终于嫁给了王子!” 狗屁王子!妈妈心里想着,这是什么时代了,人人都是王子。或许“现代王子”是商贾巨室的后代,在财富中累积财富,有个富可敌国的爸爸,大家也都要向他敬礼。现代王子甚至也长得漂亮,因为从小营养充分,生来一嘴乱七八糟的牙也可以请牙医矫正。但是现代的姑娘可有不嫁王子的权利。即使是灰姑娘,也不需要依靠“嫁给王子”的恩典来取得幸福。咆,若生个女儿,一定要好好告诉她:这故事是假的…… 安安已经睡着了,脸庞贴在书页上,王子和公主结婚的那一页。 野心 若冰到欧洲来看老朋友,华安妈妈期待了好久。晚餐桌上,她对华爸爸描述这个明天就要来访的大学同学: “她很漂亮,人永远冷冰冰的。大学时候,我很羡慕她那副孤高不群的样子,听着笑话不笑,见到人不嘻嘻哈哈,大家都觉得她很有深度,我学都学不来。” 华爸爸敷衍地说了声“哦”;他对台湾那种有“深度”的女生一向没有兴趣,他喜欢像钟楚红那样野性的小猫或者三毛那样有情调的女人。 可是妈妈继续回忆:“若冰的衣服永远是最讲究的,做了单身贵族之后,更是非名家设计不穿。她讨厌狗,和天下所有的小动物。有一次我在学校草坪上看见三四只胖嘟嘟、毛茸茸的乳狗跟着母狗在晒太阳,欢喜万分地蹲下去抚摸小狗,若冰刚好经过,说:好恶心的小狗,软绵绵的,真恐怖!她离得远远的,怕我碰过乳狗的手会碰到她。” “妈妈,来,”已经吃过晚饭的华安来扯妈妈的袖子,“来讲故事!” “不行!跟你讲过很多次,爸妈吃饭的时候不能陪你玩,等五分钟。”妈妈口气有点凶,懊恼儿子打断了自己的叙述。 华安“哇”一声大哭起来。这个小孩子声音特别洪亮,爸爸用手指塞起耳朵,继续吃饭。妈妈忍受着刺耳的难受,与小红卫兵格斗:“华安,你不可以用哭作武器。你再哭妈妈就让你到角落里罚站。” 仰天大哭的小脸上只见一张圆圆的大嘴,一滴眼泪滑下嘴角。爸爸放下餐具、推开椅子,弯下身抱起儿子,哭声一半就煞住,华安改用德语指定爸爸为他讲七只乌鸦的故事。 妈妈长长叹一口气说:“你这样叫我怎么教育他?” 父子都没听到妈妈的话;两个人一起在看七只乌鸦的书,坐在父亲怀里的华安,颊上还小心地悬着一颗眼泪。 若冰来之前,妈妈已经要西班牙阿姨来家里清扫过,可是妈妈还得花半个小时打点细节。这个阿姨有个改不过来的习惯——她喜欢填空。譬如说,厨房的切菜台上放了把头梳(大概是妈妈在浴室梳头时,发现华安独自爬上了切菜台,慌慌张张赶来解救,梳子就顺手留在那儿了),阿姨就不会把头梳拎到浴室里去放回原位,她会在厨房里头就地解决:找到一个洞就把头梳塞进去,藏好,那么切菜台上就干净了。如果她在客厅茶几上发现了一支钢笔,她也不至于把笔带到书房里去,她在客厅里找寻一个洞,找到了,就将笔插进去,那么茶几也就清爽了。 结果嘛,就是妈妈经常有意外的发现:头梳放在啤酒杯里、钢笔藏在鱼缸下面、缩成一球的脏袜子灰扑扑地塞在花瓶里、锅铲插在玩具卡车的肚子里……在这些意外的发现之前,当然是焦头烂额地寻寻觅觅。妈妈现在正在寻找的项目计有:家庭预算簿一本(会不会扁扁地躺在砧板底下呢?)、擦脸的面霜一盒(会不会在冰箱里呢?)、毛手套一只(会不会,嗯,会不会在厕所里呢?),还有其他零碎的小东西,因为寻找时间过长,妈妈已经记不得了。 西班牙阿姨一星期来三次,每次两小时,每小时妈妈得付相当于台币三百五十元。“还好,”妈妈一边数钱,一边说给自己听,“只要她不把马桶刷子拿来刷碟子;不把筷子藏进排水管里,就可以了,就可以了。” 可是有洁癖的若冰要来了,妈妈不得不特别小心。她把地毯翻开,看看下面有没有唱片封套;又趴在地板上翅着书架背墙的角落,果然发现一架救火车。清理之后,妈妈开始清理自己。脱掉黏着麦片的运动衣裤、洗洗带点牛奶味的头发。照镜子的时候,发现早上华安画在她脸上的口红像刺青一样地横一道、竖一道。 妈妈特意打扮了一下,她不愿意让若冰说她是黄脸婆。最后一次照镜子,妈妈看见额上的几根白发,也看见淡淡脂粉下遮不住的皱纹,她突然恍惚起来,恍惚记得许多年前,另一个母亲对镜梳妆后,叹了口气,对倚在身边十岁的女儿说:“女儿呀,妈妈老喽,你看,三十六岁就这么多皱纹!” 那个娇稚的女儿,此刻望着镜里三十六岁的自己,觉得宇宙的秩序正踩着钢铁的步伐节节逼进,从开幕逼向落幕,节奏严明紧凑,谁也慢不下来。 妈妈轻轻叹了口气,门铃大声地响起来。 若冰是个独立的女子,到任何国家都不喜欢让人到机场接送,“婆婆妈妈的,麻烦!还要道别、还要握手、寒喧,讨厌!”她说。 门打开,两个人对视片刻,若冰脱口说:“你怎么变这个样子,黄脸婆?!”妈妈张开手臂,亲爱地拥抱一下老朋友,嗅到她身上淡淡的茉莉香水味。 访客踏进客厅,问着:“儿子呢?” “你不是讨厌小动物吗?”妈妈说,“送到幼儿园去了。” ※※※ 华安回来的时候,若冰正在谈她的年度计划。休假一年中,半年的时间用来走遍西欧的美术馆及名胜,两个月的时间游中国大陆,最好能由莫斯科坐火车经过西伯利亚到北京。剩下的四个月专心写几篇比较文学的论文。 “妈妈,”华安保持距离、略带戒心地观望陌生人,“她是谁?” “这是台北来的冷阿姨,这是华安。来,握握手。” 华安眼睛一眨都不眨地看着冷阿姨,握手的时候客人有点局促,没有抱抱华安的冲动,也不愿意假作慈爱状去亲近孩子。华安已经站在她膝前,玩弄她胸前的首饰。“什么名字,妈妈?” “项链,那个东西叫项链,宝宝。” “很漂亮!”华安表示欣赏若冰的品味,但也感觉出这个阿姨和一般喜欢搂他、亲他的阿姨不太一样。他很快就自顾自去造船了。 “你的生活怎么过的?”客人松了口气,整整揉乱了的丝质长裤,优雅地啜了口薄荷茶。 “我呀——”妈妈边为儿子倒牛奶,边说,“早上七点多跟着儿子起身,侍候他早点,为他净身、换尿布、穿衣服,督促他洗脸刷牙。然后整理自己。九点以前送他到幼儿园。十点钟大概可以开始工作……” “写文章?” “不,先开始阅读,一大堆报纸、杂志,看都看不完。截稿期近的时候,从十一点就在书桌上坐到下午四点,中饭都没有空吃。四点钟,匆匆赶到幼儿园去接宝宝。四点以后,时间又是他的了。陪他到公园里玩一小时,回来做个晚饭,服侍他吃饭、洗澡、讲故事,到晚上九点他上床的时候,我差不多也在半瘫痪状态。” 若冰同情地望着妈妈,说:“我记得在安安出世之前你有很多计划的……” “当然,”妈妈的话被华安打断了,他要她帮忙把救生艇装到船上——“我每天还在想着那许多想做的事情。我想把最新的西方文学批评理论好好研究一下。譬如德希达的解构主义,理论我知道,但实际上怎么样用它来解剖作品、它的优点跟局限在哪里,我一点也不清楚。我也很想深入了解一下东欧的当代文学,譬如匈牙利与捷克,还有专制贫穷的罗马尼亚。嗨,你知道吗?ionesco的剧本又能在罗马尼亚演出了,他虽然以法文写作,其实是个道地的罗马尼亚人呢——哎呀,我的天——” 华安坐在录音机前,正在专心一志地把录音磁带从匣中抽拉出来,已经拉出来的磁带乱糟糟缠成一团。 若冰看着妈妈去抢救那些录音带,坐立不安地说:“他不会静静地坐下来看书吗?” 妈妈拿了支铅笔插进录音卡,边卷边说:“若冰,你看过小猴子静静地坐着看书吗?” “华安,看白雪公主好不好?”妈妈放了录影带,知道白雪公主会带来大约半小时的安静。 “我还想大量地读当代大陆作家的小说,从北到南,一本一本读,然后写批评,一本一本批评。 “我还想旅行。和你一样,到大陆去。我想到西藏待两个月、陕北待一个月、东北待一个月、上海北京各待一个月。还想到内蒙古。还想到法国南部的小乡村,一村一村地走,一条河一条河地看。 “还想写一流的采访报导,以国家为题目,一国一国地写。用最活泼的方式深入写最枯燥的题目,把活生生的人带到读者眼前。 “还想制作电视节目——” “什么意思?”若冰淡淡地问:“你不是最瞧不起电视吗?” “你听嘛!”妈妈瞄一眼电视,七个小矮人正围着熟睡的公主指指点点,她继续说:“我想作一个欧洲系列,每一个国家作一小时的录影。譬如介绍瑞士的一集,题目可以叫“谁是瑞士人?”把瑞士这个小国的混合语言、种族、文化的奇特现象呈现出来。这不是风光人情的掠影,而是深刻地、挖掘问题的、透视文化社会的纪录片。当然,每一个片子背后都有作者的个性与角度在内,就像一本书一样。作完了瑞士作德国——西德与东德;然后每一卷录影带就像书一样地出版、发行……” 妈妈讲得眼睛发亮,无限憧憬的样子,客人冷冷地说:“这样的东西会有‘读者’吗?” “怎么没有?若冰,”妈妈兴奋得比手划脚起来,“台湾不能只靠钱,还要有内涵——” “妈妈,”华安扯着妈妈的裙子:“有ㄍㄚㄍㄚ了。” “哦——”妈妈蹲下来,嗅嗅宝宝,嗯,气味很重,她说:“宝宝,你能不能在有ㄍㄚㄍㄚ之前告诉妈妈,不要等到有ㄍㄚㄍㄚ之后才说?瑞士的小孩平均在廿七个月的时候,就可以不用尿布,自己上厕所了。你再过几天就满廿七个月了,你帮帮忙好不好?” 华安不置可否地让妈妈牵到浴室里去了。 回到客厅,妈妈关掉电视,拿出彩笔与画纸,铺在地上,让安安玩颜色,画画。 “还有,”妈妈意犹未尽:“我还想做一件事,就是出一系列孩子书。我可以找楚戈——楚戈那个老儿童你认识吗?挑选台湾十个家庭,各有代表性的家庭,譬如一个茄定的渔家、一个屏东的农家、一个三义的客家、一个基隆的矿工家、一个兰屿的原住民家、一个台东的牧家等等,当然一定得是有幼儿的家庭。我们去拜访、观察他们的家居生活,以小孩为核心,然后楚戈画、我写,每一家的生活故事都成一本儿童书,让台湾的孩子们知道台湾人的生活方式和台湾的环境——你说怎么样?” “饿了,妈,饿了!”华安不知什么时候又来到身边,扯着妈妈的衣袖,“妈妈,饿死了!”小人用力掐着自己突出的肚子,表示饿得严重。 若冰突然站起来,弯下身去收拾散了一地的蜡笔。妈妈才发现:啊,什么时候客厅又变得一塌糊涂了?这个角落里是横七竖八的相片本子,那个角落里一堆垮了的积木;书从书架上散跌在地,椅垫从椅子上拖下来,叠成房子。 妈妈给了华安一个火腿豆腐三明治以后,抬腿跨过玩具、跨过书本、跨过椅垫,跌坐在沙发上,感觉分外的疲倦。若冰在一旁察言观色,用很温情的声音说: “这种种理想、计划,做了妈妈以后都不能实现了,对不对?” 妈妈软软地躺在沙发上,很没力气地:“对!” “你后悔吗?”若冰问的时候,脸上有一种透视人生的复杂表情,她是个研究人生的人。 华安悄悄地爬上沙发,整个身体趴在母亲身体上,头靠着母亲的胸,舒服、满足、安静地感觉母亲的心跳与温软。 妈妈环手搂抱着华安,下巴轻轻摩着他的头发,好一会儿不说话。 然后她说: “还好!”沉默了一会儿,又说,“有些经验,是不可言传的。” 欧嬷 “妈妈,起床啦!”安安用手指撑开妈妈紧闭的眼睑,像验尸官撑开死人的眼睑。 妈妈却并不像往常一样地起身。她拉起被子盖住头,声音从被子里闷传出来: “去去去!去找欧嬷,要欧嬷给你吃早点。” 华安也想起了,这是欧爸欧嬷的家,兴奋地摸索下楼。 妈妈听见楼下厨房里苍老而愉快的声音:“早安,宝贝!”满足地拥着被子,再睡,感激婆婆给了她赖床的权利。 睡眼惺松、蓬头垢面的妈妈下楼来时,早餐已经摆在桌上:婆婆烘的蛋糕、面包、奶油,咖啡壶下点着一盏蜡烛保温。妈妈说了声“早”,正要坐下,被欧嬷的大叫吓了一跳: “我的天!小姑娘!”婆婆摇头:“你光着脚下来怎么可以,会冻死你——” 妈妈把脚缩起来,搁在椅角上,边倒咖啡边说:“好了吧!我脚不碰地总可以吧?” 婆婆说:“孩子,头冷脚暖——” “头冷脚暖,”妈妈接着欧嬷的语音用唱地说,“使医生破产!德国古谚。还是头暖脚冷?” 老人家无可奈何地直摇头。欧爸伸进头来说:“老妈妈,来看看你孙子变把戏!” 欧嬷放下手中的抹布,兴冲冲走了出去。 妈妈啜着咖啡,把发黄的照片拿在手里细看:一个满头鬈发的婴儿巍巍颤颤地扶着马车而立,婴儿有圆鼓鼓的脸颊、胖嘟嘟的小手。那辆马车,是当年欧爸找邻居木匠做的,现在站在华安的房间里,每回华安骑上去,都要对妈妈郑重地摇摇手:“妈妈,再见!安安上班去了!来甜蜜一下。” 木马边的金发婴儿,现在正在楼上卧房里赖床。平常,他必须一大早就起身,八点钟左右赶到办公室里,考虑中东的政治局势、研究德国的经济走向、预测明年的投资市场。今天早上他却赖在床上,安安稳稳的,知道楼下有早餐等着他随时去吃。从楼上大概可以闻到咖啡的浓香。毕竟,这是自己妈妈的家。 客厅里传来追逐嬉笑的声音。妈妈把照片藏进口袋里。婆婆那个本子里,有华安爸爸从出生到十四岁的成长镜头,婆婆不愿意将本子送给媳妇,媳妇也明白她的念头:现在这个男人当然完全地属于你,做妻子的你;但是他的过去却属于我,做母亲的我。 “不过,只偷一张没有关系吧?”妈妈自问,想到记录了两年多的“安安的书”,里面有华安初出母胎、浑身血迹的照片,有父母子三个人两年多来共度的足印与啼声。有一天,妈妈大概白发苍苍了,也要对一个年轻的女人说:现在这个男人当然完全属于你,做妻子的你;但是他的过去却属于做母亲的我。 或者,妈妈会倒过来说:这个男人的过去属于做母亲的我;现在的他却完全的属于你,做妻子的你,去吧! ※※※ 妈妈的眼睛突然充满了泪水;她被自己的悲壮感动了,一滴眼泪落在碟子上,晶莹地立在蛋糕旁边。蛋糕有好几层,一层巧克力、一层杏仁,层层相叠上去,像个美丽的艺术品。 这个做蛋糕的、七十五岁的女人,她又流了多少眼泪呢? 妈妈总算暂时忘记了自己的悲壮与自怜,她听见婆婆做鸭子的“呱呱”声和华安乐不可遏的狂笑。十六岁的玛丽亚,有一双大眼睛,穿着白色的布裙站在苹果树下,五月的苹果树开满了细碎芬芳的苹果花。玛丽亚在树下读信,风吹来,把白色的苹果花清清香香地吹到信纸上。 和写信的人结了婚,生了两个男孩,男孩在苹果树、乳牛、皮革的香味之间追逐成长,德国却正一步一步地走向毁灭。孩子的父亲穿上军服,背上枪,亲一下玛丽亚,就踏上了征途,那只是一条穿插着青草的石板路。 “这件衣服送给你。”婆婆说。是件透明的薄纱上衣,绣着红色的花边。妈妈仔细看着,觉得那薄纱上的图案异常的美丽。 “当然不是新的,”婆婆抚摸着陈旧的花边,淡淡地说:“是从苏联的战场上寄来给我的。我放了四十年了。” 妈妈把那件绣花薄纱衬衫小心地放进自己的抽屉,觉得情不自禁地哀伤。这件薄纱,曾经紧紧握在那个德国军官手里,在冰天雪地、凶残险恶的异国战场上。以粗犷的手温柔地包扎、热切地邮寄,寄给曾经在苹果树下读信的玛丽亚。 这个军官,死在冰天雪地、凶残险恶的异国战场上。他不曾再回到苹果树下。 妈妈也不曾穿过婆婆馈赠的薄纱衬衫。她不忍。 ※※※ 玛丽亚成了寡妇,但是并没有太多人为她流泪,因为,在颓墙断瓦中,到处都是寡妇。悲剧太多、浩劫太深,而人的眼泪有限。国都破了,家算什么? “显而易见,是她追求我嘛!”欧爸意兴飞扬地说,“那个时候,她是个寡妇,还带着两个拖油瓶,不是她死死求我,我怎么会娶她?” 婆婆在一旁笑着,哄小孩似地说:“当然当然,全村的女人都想嫁给你呢!” 踩着石板路来到苹果树下的,是个来自东边的异乡人;他大概也是受了大眼睛的诱惑吧?就在树边住了下来。异乡人其实也回不了东边的故乡,那东边的故乡没几年就成了东德,围墙的那一边。 “你这么老了,妈妈,”已经长大的男孩对玛丽亚说,“生孩子恐怕会生个皱巴巴的丑东西哦!” 孩子还是生了下来。即使是举目萧条的战后,婴儿的啼声仍旧令人欢欣振奋。受洗的教堂里充满了对未来的祝福与祈祷。当然没有人提及,这个婴儿在三十年后将和一个中国的台湾女子结合。 “生了老三,老大却开始叫头晕、倦怠……”婆婆说,“我们正准备让他上大学——他是那么一个聪慧的孩子,对知识有强烈的渴求……” 玛丽亚在病床边守了两年,眼睛看着英姿焕发的儿子逐渐萎缩、一节一节萎缩,先放进轮椅,然后,有一天,放进棺材…… “为什么小儿麻痹疫苗不早一两年发现呢?”玛丽亚问,“我看着孩子在我怀里,一个其实已经是男人的孩子——看着他停止呼吸……” ※※※ 妈妈吃完早点,洗了碗碟,发现祖孙三个在院子里踏青。她想,华安爸爸也太不像话了,睡到这个时候。不是要带华安去游泳吗? 游泳回来,妈妈把华安哄睡,下楼来找欧嬷。 欧嬷正在烫衣服。妈妈发觉,自己一家三口昨天换下的脏衣服已经全部洗过、烘干、叠得像豆腐干一样,放在一边。婆婆正在烫的,是妈妈的内裤。 “我的天,母娣,”妈妈着急了,“你你你,我的衣服不要烫好不好?我反正随便——” 婆婆眼睛都不抬,仔细把内裤的边扯平,仔细用烫斗熨过,一边说:“我横坚要烫衣服,你们的当然一并都烫了嘛!” 妈妈想说:“可是内衣是里面穿的,谁都看不见,何必烫呢?”但她话到嘴边又没开口,她知道婆婆会说:“咦,里外一致嘛!内衣烫了,穿起来舒服,无害呀!” 妈妈回到自己的客房,发觉本来乱堆在床上的两床被子,已经折成两块豆腐干,整整齐齐地摆着。她转身对爸爸说: “明天出门就把这房间锁起来,免得母梯又进来整理内务,怎么样?” “不行,”做儿子的横倒在豆腐干被褥上,凌空踢掉鞋子,说,“不要她做事,母娣会觉得人生乏味。你知不知道,她明天要去‘老人院’里做义工,去慰问‘老人’!我猜想,她恐怕还想唱歌给那些‘可怜的老人’听呢!” 写给怀孕的女人 钟敏: 算算你怀孕应该接近七个多月了。台北蝉声四起的时候,宝宝就要来到。你是欢喜还是焦虑呢? 在华安出生前,安爸爸和我一起去上了六个星期的“拉梅兹生产”课程。台湾疗养院——现在改称台安医院了——免费教导待产的夫妻如何以意志及呼吸来适应生产的过程。有了六星期的准备,生产那巨大的、撕裂的痛,却是我不曾想象的。在床上努力地调节呼吸,当痛楚袭上来时,我只能愤愤地想:去他的拉梅兹,意志哪能受得了这样的巨痛! 所以建平应该陪你进产房的。孩子是两个人的,生孩子也是两个人的事情。当医生和护士在为众多的病人跑进跑出的时候,只有丈夫能够握着你的手,陪你度过每一场阵痛的凌虐。夫妻的同舟共济,没有更好的时候。两个人先共度苦痛,苦痛之后再共享欣喜。 台疗的美国医生告诉我、有百分这七十的中国台湾的男人不愿意陪妻子进产房。有的说“生孩子是查某人的事”;有的说“受不了那样血淋淋的镜头”;更多的,是相信“见女人的血不吉利”。 血淋淋的安安是用钳子夹出来的。和电视剧本不一样,我并没有立刻把他抱在胸上,眼里闪着什么幸福与慈爱的泪光。下半身经过麻醉,感觉像尸体,身心疲惫在崩溃的边缘,我对婴儿连望一眼的兴趣都提不起来。医生把刚刚割了脐带的小生命,轻轻放在安爸爸巨大的手掌中。 “他赤裸滑溜的身体跟我的手心接触的一刹那,我就开始爱他了。”华安爸爸说,很骄傲地,“别忘记,我是世界上第一个抱他的人。” 能够这样见证宇宙的蕴吐,能够这样拥抱鲜活的生命,是多厚的恩泽啊!却有男人推拒这样的特权。 还记得我喂奶的那段时候吗?把你们研究生招到隔壁会客室来上课,你们来之前,我就先喂奶。总是坐在落地窗前,远看观音山与淡水河。婴儿贪心地捧着妈妈饱满的乳房,吸着吸着,感觉妈妈的温软和心跳。我哺华安足足哺了一年,到现在,看见别的母亲解衣哺乳,我还忍不住驻足贪看,看那肥肥的小手抚摸着丰满的乳房,看那婴儿满足恬适的小脸,看那母亲低头的温柔,啊,我神为之驰,真想再来一次。 有一天晚上,席慕蓉请我到中山北路的福乐去吃东西。为我叫了一大杯奶昔,我举起杯子就没有放下,咕噜咕噜灌下,杯空为止。叫来第二杯,仰头一饮而尽。再叫第三杯……席慕蓉呆呆地瞪着我,说不出话来。我很快乐,觉得自己从头到脚是一只在咀嚼的母牛,没有一寸头脑,没有一寸心思,全是身体、全是胃口、全是生理机能——上帝造女人,使她成为生殖孕育的媒体,我变成造化的一部分,心里充满了幸福。 你能不能自己哺乳呢? 然后,有所谓的“坐月子”。许多中国女人,在产后的那一个月里,要在门窗封闭的屋子里禁足,禁洗澡、忌洗头等等。即使你不想这么做,你的婆婆或母亲也会坚持,是不是? 我当然不敢说“坐月子”绝对没有道理。有些台湾医师也开始用西医理论来支持“坐月子”的种种,就好像有人用现代物理及建筑来支持中国的风水五行理论一样。但这些理论并不曾说服我;华安出生后两个星期,我就把他系在胸前去走观音山了。有时候,安爸爸把他绑在背上,半个月大的婴儿趴在宽厚的背上显得特别小。一路上荷锄的老农睁大了眼相问: “啊,外国人背小孩?那个囝仔是真的还是假的?” 大胆一点的就追上来,摸模婴儿的手,然后对伙伴宣布:“哇,是真的哩!” 产后没有几天,我就开始教课了,记得吗?淡江大学的女职员,由于有劳基法,是有产假的,女教授,却不给产假。说起来令人难以置信。学校不成文的做法是,女教授生产的那段时间,必须自己找人代课,同时将薪水让出。奇怪的是,这种不人道、不合理的做法行之多年,倒也没有女教授抗议!当我提到“淡大不给女教授产假时”,一位女教授说: “谁说没有?你可以在家休息两个月,只不过要找人代课、不支薪罢了,谁说淡大没有产假?” 唉,有这样的女教授,也难怪有这样不合理的待遇。一个愿打,一个爱挨打吧! 婆婆或许会坚持你“坐月子”;想想,在八月天的台北,一个月不洗头,大概不太好受。但是,媳妇和婆婆之间的分歧,由孩子的出生而滋长的,恐怕还不只于坐不坐月子的问题。媳妇要让宝宝趴着睡,说是比较有安全感而且头型美丽;婆婆说:“那怎么行?孩子会闷死!”媳妇要让宝宝少穿点衣服,婆婆说:“那怎么行?孩子会冻坏!”媳妇要这样,婆婆说那样;在大部分的中国家庭里,可能最后总是要听婆婆的,因为婆婆地位尊贵,因为中国男人以做“儿子”为主,做“丈夫”为次,因为初生的婴儿属于整个大家庭,是负传宗接代大任的长孙,而不单纯的属于生他的女人。 在一个西方的家庭里就比较简单。孩子的母亲有最大的权利,任何人都得尊重“生母”的权利。我的婆婆很清楚地认知:宝宝首先是我的儿子,其次才是她的孙子。对孩子的教养,她可以从旁帮忙,或是提供过来人的经验,甚至于表示不同的意见,但她最后一句话永远是:“当然,决定还是在于你做妈妈的。” 我喜欢这个方式。上一代与下一代的经验不同、观念有异,客观环境也在不断地变化中。对孩子的教养观念绝对是差异多于同意的。两代人同时争取对孩子的“主权”,冲突就避免不了。那么这个“主权”究竟应该给做母亲的,还是给做奶奶的呢?我相信母亲有天赋的权利,任何剥夺母亲生、养权利的制度都是不合生物原则的。 钟敏,我不是要你生了孩子之后去革命。不管怎么样,婆婆也是爱孙子的,这个世界,凡有爱的事情都好办一点,怕的是恨,不是爱。我希望你的宝宝会在爱中出世,在爱中成长。八月,你将有忍不住的欣喜。 华安的妈妈 他的名字叫做人 久别 妈妈从城里回来,小男孩挣脱保姆的手,沿着花径奔跑过来,两只手臂张开像迎风的翅膀。 妈妈蹲下来,也张开双臂。两个人在怒开的金盏菊畔,拥抱。小男孩吻吻妈妈的颈子、耳朵,直起身来瞧瞧久别的妈妈,又凑近吻妈妈的鼻子、眼睛。 妈妈想起临别时安安呕心沥血的哭喊、凄惨的哀求: “妈妈——安安也要——进城去——买书——” 脸颊上还有眼泪的痕迹;这一场痛苦的久别毕竟只是前前后后六个小时。 妈妈牵着嫩嫩的小手,走向家门,一边轻声问: “宝贝,妈妈不在的时候,你做了什么?” 其实不问也知道:吃午餐、玩汽车、与保姆格斗着不上厕所、到花园里去采黑草莓、骑三轮车、湿了裤子…… 可是这小孩平静地回答: “我想事情。” 妈妈差点扑哧笑出声来——两岁半的小孩“想事情”?偷眼看看小男孩那庄重的神色,妈妈不敢轻率,忍住笑,问他: “你想什么事情?” “嗯——”小男孩庄重地回答,“我想,没有妈妈,怎么办。” 妈妈一怔,停了脚步,确定自己不曾听错之后,蹲下来,凝视孩子的眼睛。 安安平静地望着妈妈,好像刚刚说了“妈我口渴”一样的寻常。 快乐 “为什么一个男人忙于事业,就没有人想到要问他:你怎么照顾家庭?为什么一个女人忙于事业,人们就认为她背弃了家庭?这是什么白痴的双重标准?为什么你公务繁忙是成功的表现,我公务繁忙就是野心太大、抛弃母职?” 咆哮了一阵之后,妈妈就背对着爸爸,不再理他。 安安拎着根细细的柳枝,从草丛深处冒出来,草比人高。 他看见爸爸在生火,腌好的烤肉搁在野餐桌上。他看见妈妈坐在草地上,阳光透过菩提树叶,一圈一圈摇摇晃晃地照着她的背脊。 “妈妈,你在干什么?”像个老朋友似地挨过去,和妈妈肩并肩。 “妈妈在——”做母亲的迟疑了一下,“在想事情。” 安安握着柳枝,做出钓鱼的姿态。 “想什么事情呀?” “想———” 妈妈不知道怎么回答。她不愿意敷衍这小小的人儿,因为她觉得这不及草高的小小人儿是个独立而庄严的生命,她尊重。然而,她又怎么对两岁半的人解释:婚姻,和民主制度一样,只是人类在诸多制度中权衡利弊不得已的抉择;婚姻幸福的另一面无可避免的是个人自由意志的削减。她又怎么对两岁半的人解释:这个世界在歌颂母爱、崇敬女性的同时,拒绝给予女人机会去发挥她作为个人的潜力与欲望?她怎么对孩子说:妈妈正为人生的缺陷觉得懊恼? “你在想什么,妈妈?”钓鱼的小男孩提醒深思的母亲。 母亲叹了口气,说:“妈妈不快乐!”伸手去揽那小小的身体。 小伙伴却站直了身子,摸摸妈妈的脸颊,正经地说: “妈妈不要不快乐。安安快乐,妈妈快乐。妈妈快乐,爸爸快乐。” 母亲像触了电似地抬起头来,不可置信地问:“你说什么?你说什么?” “安安很快乐呀。安安快乐,妈妈快乐。妈妈快乐,爸爸快乐。” 妈妈抱着头坐着,好久不动,像睡着了一样。她其实在倾听那草丛后面小溪淙淙的流声。那不说话、不讲理论的小溪。她终于站起来,拍拍身上的泥草,牵起小伙伴的手,往溪边走去。 “我们去找爸爸,”她说,“他一定在捡柴。” 你的眼睛里有我 “女娲就捡了很多很多五色石,就是有五种颜色的石头,又采了大把大把的芦苇,芦苇呀?就是一种长得很高的草,长在河边。我们院子里不是种着芒草吗?对,芦苇跟芒草长得很像。 “女蜗就在石锅里头煮那五色石,用芦苇烧火。火很烫,五色石就被煮成石浆了。石浆呀?就和稀饭一样,对,和麦片粥一样,黏黏糊糊的……” 一个白雾蒙蒙的下午,母子面对面坐着。华安跨坐在妈妈腿上,手指绕着妈妈的长发。 “你记不记得女娲为什么要补天呢?” 安安沉吟了一下,说:“下雨,共工。” “对了,水神共工和火神打架,那火神的名字妈妈忘了——” “祝融啦!妈妈笨。” “好,祝融,打架的时候把天戳了一个大洞,所以大水就从天上冲下来,把稻田冲坏了——稻田呀? “草原那边有麦田对不对?稻田跟麦田很像,可是稻田里面灌了很多水——不是不是,不是共工灌的,是农夫灌的。那稻田哪,好香,风吹过的时候,像一阵绿色的波浪,推过来淡淡的清香……” 妈妈想起赤脚踩在田埂上那种湿润柔软的感觉,想起在月光下俯视稻浪起伏的心情。她曾经在一个不知名的小镇上、一个不知名的旅店中投宿。清晨,一股冷冽的清香流入窗隙,流入她的眼眉鼻息,她顺着香气醒过来,寻找清香来处,原来是窗外弥漫无边的稻田,半睡半醒地笼在白雾里…… “我讲到哪里了?哦,女娲看到人受苦,心里很疼,想救他们,所以去补天。可是安安,你记得人是谁做的吗?” 安安不回答,只是看着母亲的眼睛。 “女娲有一天飘到一个湖边,看见清水中映着自己的影子:长长黑亮的头发,润黄的皮肤,好看极了。她想,这美丽的地上没有像她一样的东西,太可惜了。 “所以嘛,她就坐在湖边,抓了把黏土,照着湖里头自己那个样子,开始捏起来。 “哎,安安,你怎么了?你是不是在听呀?不听我不讲了?!” 安安只是看着母亲的眼睛。 “女娲捏出了一个泥娃娃,然后,她对准了泥娃娃的鼻眼,这么轻轻地、长长地、温柔地,吹一口气,那泥娃娃,不得了,就动起来了。跳进女娲怀里,张开手臂紧紧抱着她的脖子,大叫‘妈妈!妈妈!’女娲看见那泥娃娃长得就和湖中自己的影子一模一样。” “安安,你到底在看什么?” 小男孩圆睁着眼,一眨也不眨,伸手就来摸妈妈的眼珠,妈妈闪开了。 “你在干什么,宝宝?” 宝宝情急地喊出来,“妈妈,不要动……”一边用两只手指撑开母亲的眼帘。 “你在看什么?” “我在看——”安安专注地、深深地,凝视着母亲的眼睛,声音里透着惊异和喜悦,一个字一个字地宣布: “妈妈,你的眼睛,眼珠,你的眼睛里有我,有安安,真的……” 说着说着激动起来,伸出手指就要去抚摸妈妈的眼珠——“真的,妈妈,两个眼睛里都有……” 妈妈笑了,她看见孩子眼瞳中映着自己的影像,清晰真切,像镜子,像湖里一泓清水。她对着孩子的眼瞳说: “女娲欢欢喜喜地给泥娃娃取了个名字,一个很简单的名字,叫做‘人’。” 啊!洋娃娃 安安背着小背包,看着海关人员神气的帽子,他没有注意爸爸那依依不舍的眼光。 “小东西,”爸爸蹲下来,大手捧着安安的脸颊,“到了台湾可别把爸爸忘记了。” 小东西一点不被爸爸的温情主义所动,他用德语说: “爸比,我以后不要当垃圾工人了;我要做机场警察,好不好?” 爸爸看着母子俩手牵手地走过关卡,眼睛像条透明的绳索,紧紧系着两人纤弱的背影。 那背影,一会儿就被人群抹去了。 在飞机上,安安像飞行老手似的,坐下来就把安全带扣上,动作熟练。可是几分钟以后,他又玩起三岁小孩的游戏——眼睛凑在椅缝中,和前后左右的旅客玩躲猫猫。德国旅客倒也好脾气地逗着他玩。 “妈妈,这些德国人都去台湾吗?” “不是。有的去巴基斯坦,有的去泰国,还有的去菲律宾。只有一部分去台湾。” 到了卡拉奇,上来了一些巴基斯坦和印度人。安安睁着眼睛,竖着耳朵: “妈妈,他们是什么人?讲什么话?” “巴基斯坦人讲厄度话;印度人讲印度话,宝宝。” 宝宝站在椅子上观察了一下,点点头下结论: “他们比较黑,妈妈。” “对呀,因为这里比较热,太阳把皮肤晒黑了。” “还有,妈妈,大概那泥土也比较黑。” “什么泥土?”做妈妈的听迷糊了。 “泥土呀!”安安用手比着,作出捏弄的手势,“女娲在做他们的时候,大概用了比较黑的泥土,对不对?” 停在曼谷,黑发黑眼的旅客陆续进来。一个泰国小女孩,五岁吧,扎着蝴蝶辫子,挨过来,和华安静静地对看。 女孩开口说了什么,安安困惑地转头问: “妈妈,她讲什么?她不是中国人吗?” “不是,她是泰国人,讲泰国话。” “怎么,”安安眼睛盯着女孩,“怎么,怎么跟中国人长一样呢?” “很像,不是一样,宝宝。”妈妈想了一想,又说: “你看那马跟驴子不也很像,但马是马,驴子是驴子嘛,是不是?” “嗯!”安安同意了,再提醒妈妈:“还有苍蝇跟蜜蜂也很像,还有……还有狼跟狼狗很像,还有……鹭鸶跟鹤很像,还有……” ※※※ 从马尼拉上机的人特别多。每个人手里都拎着挂着背着大包小包的东西:牛角、草帽、藤篮、烟酒礼品……每个人都带着兴奋的神色,大声地呼唤、交谈。机舱顿时像个百货市场。 “喂,你那瓶xo多少钱?” “五十美金,你的呢?” “哇噻!我在机场免税商店买的,五十六块。上当了,一头撞死哦我!” “小姐小姐,这是英文表格,我不会填怎么办?” “张太太,没关系,护照拿来我帮你填。” “拜托拜托,不要压到我的牛角……” 安安把头依在椅背上,圆亮的眼睛一眨都不敢眨,望着蠢动喧哗的人群,震惊得忘了说话。 回过神来,他轻声问妈妈: “妈妈,这么多人——他们都说中国话。他们,都是中国人吗?” 妈妈忍不住笑了,她突然了解了小男孩的迷惑和震惊:在安安的世界里,天下只有一个人是说中国话的,那就是他甜蜜的妈妈。中国话,就是“妈妈的话”。世界上所有其他人——幼稚园的小朋友、卖冰淇淋的大胖子、对街常给他巧克力的考夫曼太大、按门铃的邮差、秃头的油漆师傅、一身黑制服扫烟囱的人,当然,还有让他做马骑的爸爸——都是,都是说德国话的。 怎么,怎么这飞机上突然进来这么多这么多人,这些人全讲安安“妈妈的话”? 安安吃惊极了,又有点他自己不太理解的喜悦:这些人叽叽喳喳的话,他全听得懂!就好像那个国王,看见两只鹤在花园里散步,他突然发觉自己听懂了鹤的私语…… “好可爱的洋娃娃!”一个女人尖叫了一声,其他几个女人也凑了过来,围着惊魂未定的小男生。 “whatisyourname?” “wheredoyoefrom?” 女人七嘴八舌地和安安说话,用英语。 这一回。安安真被搞糊涂了,他转头问妈妈,声音里充满困惑: “妈妈,她们为什么跟我讲英语?” 女人吓一大跳,又尖叫一声: “哇!他会说中文!是中国小孩吔!好厉害哦……” 有人还不死心,坚持用英语问: “what-syourname?” 现在安安镇定下来了,他说: “阿姨,我不会讲英文,我只会讲德语。你会不会?” ※※※ 桃园有条长长的街,街中间坐着个大庙,庙这边叫庙前,庙那边叫庙后。舅妈告诉做客人的妈妈,可以到庙前庙后去买些衣服给安安。安安若有所思地问: “妈妈,为什么龙行叫我妈妈‘姑姑’,我叫他妈妈‘舅妈’?为什么他叫奶奶‘奶奶’,我叫奶奶‘外婆’?为什么叫龙行的爸爸‘舅舅’?为什么叫楚戈‘舅舅’,叫隐地‘叔叔’,那昨天那个大肚子的又变成‘伯伯’?为什么——” “嘘——”妈妈气急败坏地打断安安的质问,努力转移他的注意:“计程车来了,我们先到庙后去。” 庙后的衣服店可真多哪,一家接着一家,走道上都挤满了衣服,安安欣喜地在布堆里团团转,忽隐忽现的。 “哎,阿玉啊,赶紧来看,这有一个洋娃娃!”看店的女孩大声招徕。妈妈一转身,发现安安已经在重重包围之中。有人摸他头发,有人牵他的手。 “眼睛好漂亮!what-syourname?” 妈妈来解围的时候,女孩子们恍然大悟地说: “啊!原来是混血儿!” 现在妈妈也在重重包围中了: “他爸爸是哪一国人?” “你们住在哪里?” “啊你们怎么会认识?在哪里认识的?” “他爸爸漂不漂亮?几公分高?” “为什么爸爸没有来?他在做什么事?” “你们结婚多久了?要几个小孩子?” “啊怎么小孩长得都不像你?” 胖胖的老板娘从里间出来,女孩子们让出一个空隙,老板娘说: “这是你的囝仔?” 我点点头。她大声说: “那怎么可能?这囝仔这么漂亮!” ※※※ 走出小店,妈妈紧紧拉着安安小手,挥停了计程车。安安不高兴地抗议: “我不要回家。舅妈说还有庙前,我还要去庙前的街呀!你也说要去的!” “可爱的洋娃娃——”妈妈搂着扭来扭去的小小身体,长长叹了口气: “妈妈受不了了!” 寻找幼稚园 五岁的表哥对三岁半的表弟说: “那辆白色的警车给我!” 表弟不放手,急急地说: “nein,nein,dasgehortmir!” “你已经玩很久了嘛!”表哥不高兴了。 “duhastaucheinauto。”表弟也不高兴了。 ※※※ 妈妈忍不住将报纸放下,仔细听起表兄弟俩的对白。这又是一个新发现:安安竟然和龙行说德语! 为什么?他和外公外婆舅舅舅妈都说国语呀! 这还是他们回到台湾的第一天。观察了两天之后,妈妈就恍然大悟了:在德国,安安每天上幼稚园。在他的世界里,所有的小人儿都是说德语的;德语就是沙坑、秋千、小汽车、吵架的语言。龙行也是个小人儿,这个小人儿却说不一样的话,真是矛盾极了。刚下飞机的安安一下子扭转不过来。 ※※※ 有一天早上,妈妈一边帮安安梳头,一边说: “今天带你去幼稚园看看。” 安安有点紧张:“是不是跟德国的幼稚园一样?” “嗯——”做母亲的沉吟起来,她已经不记得自己的幼稚园年代了,虽然还记得破碎的儿歌词“排排坐、吃果果……”今天的孩子还“排排坐”吗? 手牵着手,妈妈紧张地看着轰隆轰隆川流不息的车辆,找不到空隙过街去。她觉得头昏心跳,手掌出汗,在路边支撑了很久,却看见对面穿制服的一个小萝卜头若无其事地穿梭过街。她终于也过去了。 园长带妈妈去看小班。妈妈首先注意到房舍的结构是台湾典型的“教室”,正正方方的一个房间,开着正正方方的窗和门。“教室”的布置也是她在台湾长大过程中所熟悉的:前面挂着黑板,对着黑板的是一列一列整齐的桌椅。此刻,小小教室里坐着密密麻麻的人。老师站在前面,正在教孩子们认字。 “还是排排坐,四十年都没有变!”妈妈心里想着。在德国的幼稚园里,房间不像“教室”,倒像个家庭起居室。一个角落里是玩家家酒的地方,放着娃娃的床、衣柜、玩具厨房、小桌小椅。另一个角落里叠着厚厚的海绵垫,是聊天和翻滚的地方。右边的墙角下铺着一张地毯,玩积木造房子就在这张地毯上。左边的墙角下有一张矮胖的方桌,四周围着矮胖的小椅子,剪纸劳作就在这张桌上。其他还有几落桌椅,散置各处。 清晨七点半,幼稚园开门。零星几个小把戏就被爸爸或妈妈送来了。来得这么早,多半因为爸妈两人都得上班。陆陆续续的,孩子越来越多。安安通常九点才到,看他起得多迟。到九点半,大概所有的同学都到了,总共有廿个。 到了之后做什么?洁西卡坐到早餐桌上开始吃妈妈准备好的面包和乳酪;桌上已经摆着牛奶和果汁。丹尼尔快步冲到积木毯上,开始一天的巨大工程;瑞莎乖巧地挨到克拉太太身边去,要了把小剪刀,动手做纸灯笼;路易和多莉正在角落里扮演医生和护士,多莉怀里抱着一个生病的娃娃,很心疼的样子;玩组合玩具的卡尔和汤玛士正在怒目相视,马上就要厮打起来;华安正从墙边玩具柜里抽出一盒拼图,今天早上,就从这个开始吧! “要来的孩子实在太多,我们校舍来不及建,所以,”园长正在向妈妈解释,“所以就挤了点。这个小班,现在一个老师带四十个孩子。” “我们校车一大早去巡回接小朋友,到校时间大约是早上八点。”园长指了指停车场上一列排开的娃娃车。 “八点到了之后做什么呢?”妈妈细细地问。 “八点到九点是自由活动时间,孩子们可以在操场上玩。九点开始上课——” “上课?上什么课?”妈妈诧异地问,她看见教室里三岁大小的孩子,好像坐都坐不稳的样子。老师声嘶力竭地在说什么,娃娃们有的在说话,有的在扭动,有的在发呆。 “我们有认字课、美术、音乐、体育、算术,还有英文……早上三节课,每一节四十五分钟。” 这岂不是正规小学了吗?妈妈开始担心起来:华安从来还没有经历过“组织”性的团体生活,他不曾排过队伍,不曾和小朋友动作齐一地对“老师”一鞠躬,不曾照固定位置“排排坐”过,更不曾上过所谓的“课”。在他的幼稚班上,小朋友像蜜蜂一样,这儿一群、那儿一串,玩厌了积木玩拼图,玩厌了拼图玩汽车,房间里头钻来钻去的小人儿,像蜜蜂在花丛里忙碌穿梭,没有一个定点。 团体活动,倒也不是没有。譬如体育,孩子们学着翻筋斗、跳马、玩大风吹;譬如唱歌,孩子们围着弹吉他的老师边弹边唱;譬如画画,每个小人儿穿着色彩斑斑的兜兜坐在桌边涂抹。但是这些所谓团体活动,只不过是大家同时做同一件事情,并不要求规范和齐一。而且,不愿意加入的孩子尽可以独自在一旁做他愿意做的事情。 “他甚至还没有上课和下课这种时间规范的概念——”妈妈似乎有点抱歉地对园长解释,“在德国的幼稚园里,孩子们只有一件事,就是玩、玩、玩……” 正说着,老师带着小班萝卜头鱼贯而出。有些孩子们兴奋得控制不住,冲出门来,被园长一把逮住:“不可以!操场是湿的,今天不可以出去玩!” 老师赶忙过来,七手八脚地把小逃犯归队。走廊下,四十个小人儿手牵着手排成两列,等着,眼睛羡慕地望着操场那头正从滑梯上溜下来的华安;他的裤子和袜子早就湿了,妈妈知道。 “小朋友,手拉好,要走了!”老师大声地发号施令。 “去哪里呀?”妈妈惊讶着。 “上厕所。”园长说。 “集体上厕所?”妈妈呆呆地问。 “对,”园长耐心地解释,“孩子人数太多,如果上课的时间里,一下去这个,一下去那个,没办法控制。所以每一个小时由老师全体带去。上课中途尽量让小朋友克制。” “哦!”妈妈心沉下来,这个,安安怎么做得到;他可是渴了就上厨房拿水喝、急了就自己上厕所、累了就到角落里自顾自看书的,他怎么适应这里空间、时间、和行为的种种规范? ※※※ 妈妈沮丧地走出“精英幼稚园”。她真想让她的宝贝经验一下中国的幼稚教育,不只是学习语言,还有潜移默化的文化传承,都是她想给予华安的,然而那时间、空间、行为的三重规格又使她忐忑不安:这真是三岁的孩子需要的吗? 舅妈听了安妈妈的叙述之后,安慰着说: “没关系!在台北也有那种开放式的幼稚园,就和你说的德国幼稚园相似。不过很贵,听说平均一个月要四千多块。” 妈妈傻了眼:“三百马克?”安安的幼稚园也只要一百马克,而台湾人的平均所得是西德人的二分之一不到,这幼稚园岂不昂贵得离谱?为什么呢? 舅妈摇摇头,没有答案;她还没告诉妈妈,如果三岁的宝宝要加入儿童英语班、如果要加入天才钢琴班、如果要加入文豪作家班……她想想,算了算了,让妈妈和安安好好度假吧! 神话·迷信·信仰 安安踏进了一座庙,他的眼睛一亮。 这是一个充满了声、光、色彩、味觉的世界。道士手中的铃“叮铃叮铃”地响着,嘴里喃喃地唱着说着,和一个渺杳的世界私语。身上的红袍耀眼似光,和神案前跳跃的烛火彼此呼应。 那香啊,绵绵幽幽地燃着,青色的烟在清脆的铃声里穿梭着缭绕着上升。屋梁垂下金彩华丽的大灯笼,香烟回绕着灯笼。 在回廊边的小厢房里,一个红袍黑帽的道士对着床上一套旧衣服作法。那是一件男人的汗衫和短裤,都是白色的。面容忧戚的家属靠墙站着,看着道士摇铃,吟唱——他用哭的声音唱着: “回来吧!回来吧!回来吧!” 道士拿着一个小碗,往旧衣服上喷水。 安安紧紧牵着妈妈的手,问:“他们在做什么?” 妈妈不知道怎么回答。 ※※※ 从另一个小厢房里,传来婴儿的哭声。 一个脑后束着发髻的老妇人怀里抱着婴儿,婴儿年轻的母亲一脸烦恼地站在一旁。道士手里拿着铃,在婴儿的头上不停地旋转、旋转…… 妈妈注意到那老妇人发髻油亮光滑,缀着一列润黄色的玉兰花,注意到那婴儿在苦热的七月天里密密包扎在厚毛毯中,孩子的脸红通通的,有点肿胀…… 安安仰脸问妈妈:“他们在做什么?” 妈妈不知道怎么回答。 ※※※ 安安踏进了一座教堂,他的眼睛一暗。 黑暗像一道铁做的闸门,一落下来就切开了门里门外两个世界。 门外是阳光灿烂的广场。喷泉的水放肆地冲向天空,又恶作剧地垮下来,喷溅回地上。游人像鸭子一样,伸着长长的脖子张望,瞪着好奇的大眼,露天咖啡座上满满是人,大人喝着热腾腾的咖啡,小孩舔着黏糊糊的冰淇淋。一个披着金发的女孩闭着眼睛,拉着她的小提琴,大胸脯的鸽子展翅飞来,停在她的琴盖盒上。小提琴的声音真像森林里的小河…… 门里是幽暗的。 人们屏息呼声地穿过长廊,通往祭坛,那唯一有光的地方。阳光,穿过色彩斑斓的玻璃,在阴冷的板登上投下那么温暖的光泽。小男孩站在黑暗里,仰头看那扇盛着阳光的彩色玻璃,数着颜色。他看了很久很久。 一转身,他看见墙上挂着一个巨大的东西,黑幢幢的,他揉一下眼睛。 墙上吊着一个人,比真人还要大很多,木头做的。没有穿衣服,只是腰间拦了块布。两手大大的张开,头垂下来。胸膛上全是血,好像还流着。 安安知道这个人是谁。 他紧紧牵着妈妈的手,用颤抖的、微弱的声音说: “妈妈,他是真的还是假的?” 在幽幽的烛光中,妈妈说: “他本来是真的人,但这个是木头做的,是假的。” “妈妈,”小男孩紧紧挨着,噤声说:“我们出去好不好?他们为什么把他弄得这么可怕?” 妈妈不知道怎么回答。 ※※※ 走出黑暗的闸门,阳光劈头倾泻下来,把小男孩的头发照得晶晶亮亮的。小提琴的乐声从喷泉那边袅袅飘来。 爸爸的大手递给安安一支肥胖蓬松的棉花糖,粉红色的。 妈妈其实是有答案的。 那个往旧衣服上洒水的道士,在“招魂”。渔村的人们,靠在大海的脚边生活。深邃奥秘的大海给予他们丰盛的生,也给予他们冷酷的死;大海不欠人任何解释。妈妈曾经在渔村沙滩上看见一条人腿,一条本来可能黝黑结实,现在却被盐水泡白泡肿的腿。 谁知道那条腿属于谁呢? 只是有的丈夫没有回来;有的儿子没有回来,回来的只是船,和这些丈夫、儿子有关的人,戚苦着脸,就到庙里头去找那黑帽红袍的使者,怀里夹着一包丈夫和儿子曾经穿过的、贴身的衣服。 那满脸通红的婴儿,大概已经哭闹了一天一夜。他的皮肤上也许长满了一粒一粒的痘子,他的舌头上也许冒出了一层白膜。或许他什么也没有,只是裹身的毛毯太厚太紧,使他喘不过气来。 可是他的“阿妈”认为他身上附了鬼气,受了惊骇。庙里那个镶了金牙的道士会帮孩子“收惊”。出门时,她在怀里攒了一个红包,不小的红包,因为道士在“收惊”之后,还会给她一小包香灰,给孩子泡奶吃下。 那吊在墙上、胸膛流着血的,本来是个“真”的人。他用他特别温暖厚实的手抚摸病人的脸;用他坚定诚恳的声音告诉手握石头的人们,爱比审判重要;用他身上的血和伤痕告诉软弱的人,牺牲有时候比生命还要高贵。 后来的人,不曾亲眼见过他的人,就用各种材料:木、石、土、塑胶……做成他的形像,架在公路边,让开车的人看见;放在山顶上,让路过的人仰望;吊在黑暗的墙上,让忏悔的人流泪。 也让一个三岁的孩子颤抖。 用五色彩石把天上的大洞补起来,将菜园里的大南瓜一指而变成金光闪闪的马车,人淹进水里转化成一株美丽的水仙花……人们说,这叫神话。 摇着铃把流浪的灵魂找回来,念一段经把鬼魂镇住,取一支签把人的一生说定……人们说,这叫迷信。 马利亚处女怀孕,基督在水上行走,瞎眼的人张亮了眼睛,坟破而死人复活……人们说,这叫信仰。 神话。迷信。信仰。 妈妈没有答案,因为她自己迷惑了。 ※※※ 安安在阳光下舔着粉红色的棉花糖。 教堂尖顶上飞下一只鸽子,颈上环着一圈绿光,摇摇摆摆地踱到小男孩脚边。 男子汉大大夫 安安陪母亲到妇产科医生那儿去做例行检查。 褪下裙裤,妈妈坐上诊台,两腿大大的叉开。医生戴上了手套,取出工具。 “妈妈,”安安在门边说,“我也要看。” 石医师看了妈妈一眼,问着:“你介意吗?” 妈妈想了一会,说:“不介意。安安,你可以进来,但是不可以碰仪器。” 安安站在医生身旁,仰头,从一个新的角度看着妈妈。 “石医师,你在干什么?” 医生的手指伸进妈妈体内,安安睁大着眼睛。 “我在摸宝宝的头,看他长得好不好。” 妈妈的肚子圆滚滚的。听说里面有个小孩,等着出来和安安玩汽车。 ‘石医师,你现在在摸什么?” 主治大夫很和蔼地对安安笑了一下,“子宫呀!子宫就是宝宝在妈妈肚里的睡袋。你以前也在里面睡过。” “石医师,那是什么东西?” “这是一个小灯。你看,妈妈肚子里黑黑的,我用小灯照一照,就可以看见里面了。” 妈妈斜躺在那儿,听着一老一幼的对话,想起安安爱看的一本书——《人体的奥秘》。安安把手指放在图片上,嘴里喃喃自语——“吃的东西从这里进去——这是嘴巴——然后溜下来,这是食道——然后在这里拌一拌,里面有酸酸的味道,这是胃……在这里,哎呀!臭死了,这是大肠,拌一拌,变成大便了!出来了!” 今天,他又上了一堂奥秘人体的实习课。 ※※※ 医生把一种像浆糊似的黏液涂在妈妈光溜溜的肚子上,然后用个什么东西磨那浆糊。荧光幕上出现模糊的影子。 医生在量胎儿头的尺寸。 “石医师,您看得出是男是女吗?”妈妈问。 医生笑笑,有点奸诈的样子,说: “我只看得出是个婴儿,看得出他没有两个头、六只脚。至于是男是女——您一定得知道吗?” 妈妈无所谓地摇摇头。 “对嘛!”石医师把超音波关掉,“人对这个世界已经掠取无度,您不觉得保留一点天机、一点对自然的惊讶,比较美好吗?” 妈妈有点诧异地、仔细端详着这个名气很大的德国医生;他显然向来不告诉产妇胎儿的性别。石医师大约有五十岁,一头鬈曲的黑发下有一双特别柔和的眼睛。 “不要忘记吃每天的维他命……”医生一边嘱咐,一边记录检查结果。 “石医师,”妈妈突兀地插话,“您为人堕胎吗?” 医生愣了——下,摇头.“不,绝不。” “为什么?”妈妈有打破砂锅问到底的习惯。 “我爱生!我只负责把生命迎接到这个世界上来;我不切断任何生命。”石医师回答得很干脆。 “那么,”妈妈迟疑地问,“我产后,您是否肯为我结扎呢?” 医生柔和的眼睛笑着,“如果您绝对坚持的话,我当然会做,但是,亲爱的安德烈斯的妈妈,我会花整个下午的时间试图说服您不要结扎——” “为什么?我只要两个孩子。生了老二之后,我就三十八岁了,年龄也不小了。为什么不结扎?”妈妈真的诧异了。她回忆起美国人办的台安医院,在怀安安时,护士就例行公事似地问她产后要不要顺便结扎。 “因为,”石医师好整以暇地说,“结扎是无法挽回的。您想想看,人生无常,万一孩子出了事,您若想再生,结扎了就不可能了,那多可惜!您可以吃避孕药,或者装避孕装置,当然,最好的办法,是让男人结扎,因为男人结扎,不但手术简单,而且随时可以挽回……” “像您这样的女性,”石医师正视着妈妈,“为什么不多生几个?” 妈妈张口结舌,说不出话来——“我我我——我已经三十八岁了——” “三十八岁算什么!”医生很诚恳地说着,“您有能力抚养孩子,您有时间和智慧培养孩子……您这样的妇女不多生几个孩子,谁该生呢?” “唉!”石医师似笑非笑地继续说,“你们这些解放了的女性最难缠!” “您自己有几个孩子?”妈妈不服气地问。 医生笑笑:“五个!” “哦——”妈妈没有声音了。 ※※※ 一个阳光懒懒的下午,妈妈和几个三姑六婆在艾瑞卡家中喝咖啡。艾瑞卡的儿子已经读研究生了,周末回家来,像圣诞老公公驮着一大袋脏衣服,丢给妈妈洗。有写不出来的专题报告,艾瑞卡就到邻居家去为儿子求救——邻居中反正有的是经济学博士、心理学博士、医学博士、文学博士。 “要男人去结扎?”艾瑞卡差点打翻了咖啡,“当年我不能吃药,因为我对药物过敏,然后装了避孕环,阴道又不断地发炎,只好哀求我丈夫去结扎——你想他肯吗?” 三姑六婆全瞪大了眼睛,齐声问:“不肯?” 艾瑞卡摇摇头:“他宁可砍头!” 海蒂也摇摇头:“我那一位也不肯。” 苏珊勇敢地下结论: “男人对自己缺乏信心,他必须依赖‘那个’东西来肯定自己。” 三姑六婆喝口咖啡,心有所感地点点头。 ※※※ 在当天的晚餐桌上,妈妈对爸爸特别殷勤,不但给爸爸准备了白葡萄酒和大虾,而且禁止安安爬在爸爸肩头吃饭。 吃过饭,爸爸正要推开椅子起身,被妈妈一把按住,她很严肃地说: “你坐下。我有事情和你商量。” “什么事?”爸爸脸色也变了。他一看妈妈表情就知道有什么灾祸要降临。他坐下。 妈妈小心地把石医师的话重述一遍,然后开始早就准备了一下午的说辞:“所以最理想的办法,是男人去结扎……” 爸爸脸色舒缓过来,说:“好,我去嘛!” “男人结扎手术非常简单,几分钟就好,又不痛苦——”妈妈继续背诵。 “好嘛,我去结扎嘛!” “而且,结扎并不影响男人的能力,你不要有什么心理障碍,有信心的男人——” 妈妈突然停下来,定定地看着爸爸,“你刚刚说什么?” 爸爸耸耸肩:“我以为什么大不了的事情!我去结扎嘛!怎么这么罗嗦。” 他推开椅子,到客厅去找儿子玩。客厅响起父子俩追打的笑声。 妈妈呆呆地坐在椅子上。 渐行渐远 一个无聊的下午,安安说,妈妈,讲讲我小时候的故事吧! 妈妈说,好,你是个婴儿的时候,吃奶像打仗一样,小小两个巴掌,紧紧抓着妈妈的乳房,嘴巴拼命地吸奶,好像整个人悬在乳房上,怕一松手就要掉到海里去了。不到一分钟,就把奶吸得光光的,再去抢另外一只奶…… 那个时候,你一天到晚黏在妈妈胸上。 后来呢? 后来,你会爬了,妈妈在哪个房间,你就爬到哪个房间,像只小狗。妈妈一离开你的视线,你就哭。 后来呢? 后来,你会走了,每天就让妈妈牵着手,走出前门,穿过街,到对面找弗瑞弟玩。 门铃响起来,在角落里玩汽车的华飞一边冲向门,一边嚷着:“飞飞开,飞飞开!” 六岁的弗瑞弟站在门口:“安安,赶快来,我妈在院子里发现了个蚂蚁窝……” “蚂蚁?哦?”飞飞圆睁着眼睛。 弗瑞弟和安安已经冲上了街。两个人都赤着脚。妈妈来不及叫“过街之前要先看左右”,近三岁的飞飞也赶到了马路边。妈妈在后头喊:“停!” 飞飞在路缘紧急煞车。 “有没有车?” 飞飞头向左转,向右转。 “没有。” “跑!” 长着一头鬈毛的小皮球蹦蹦过了街。 妈妈走进厨房。她今天要烤一个香蕉蛋糕。栗子树青翠的叶子轻轻刮着玻璃窗,妈妈有点吃惊:这小树长这么高了吗?刚搬来的时候,比窗子还低呢!和煦的阳光透过玻璃,把晃动的叶影映在桌面。三支香蕉、两杯面粉、一个鸡蛋——— 后来,安安就自己会过街了。这条街是个单行道,车不多,每半个小时有辆大巴士喘着气通过。飞飞爱那巴士的声音。有一次,妈妈在厨房里读着报纸,喝着咖啡,耳里不经意地听着巴士轰轰的声音由远渐近,然后,停了下来,就在厨房外边。妈妈啜一口咖啡,看一行字,突然跳了起来,转了几个弯,冲出门外,果不其然,一岁半的飞飞,个子还没一只狗儿的高度,立在街心,挡着大巴士,仰脸咕噜咕噜吸着奶瓶,眼睛看着高高坐着的司机。 后来,大概是安安离开幼稚园没几天的时候吧,他和弗瑞弟勾肩搭背地出现在妈妈面前:“妈妈,我们可不可以自己去游戏场?” 妈妈呆住了。那个有沙堆、滑梯的游戏场离家也只不过四百公尺吧?可是,孩子自己去?种种可怕的布局浮现在做母亲的脑里:性变态的男人会强奸小男孩、小女孩,会杀人弃尸;亡命之徒会绑架小孩、会撕票;主人没看好的狗会咬人,把肠子都拖出来;夏天的虎头蜂会叮人,叮死人…… “妈妈,可不可以?”有点不耐烦了,哥儿俩睨着这个三心二意的女人。 妈妈离开书桌,单脚跪在安安面前,这样两个人的眼睛就可以平视了。妈妈握着孩子的手,慢慢地说: “你知道你只能走后面那条人行步道?” 安安点头。 “你知道你不可以跟陌生人去任何地方?” “知道。”声音脆脆的,“他有糖我也不去。” “如果,”妈妈说,“如果他说要带你去看兔子呢?” 小男孩摇头:“也不去。” 妈妈站起来,摸摸孩子的头:“好,你们去吧!” 两个人学着出草的番人,呼啸着追逐而去。 从此,安安就像一个云游四海、天涯飘荡的水手,一回家就报告他历险的过程:游戏场边有一片大草原,埋在草丛里全是土拨鼠。草原上一棵不知名的枯树,枝桠上永远停满了乌鸦,在那儿对着天空“嘎嘎”叫着。树丛里则有野兔,好大的耳朵,尾巴却那么短,身体很胖,有一只九斤重的猫那么大。秋千旁边那棵树,结满了绿色的豆豆,豆豆还附着一片像蜻蜓翅膀似的薄薄的筴,你把这豆子往天上一丢,它掉下来,那翅膀就一直转一直转,像降落的直升机,也像蝴蝶——— “妈妈,”一大早,安安竟然已经穿戴齐整,立在妈妈床前,“我想去幼稚园。” 妈妈扑哧笑了,“你已经毕业了,还去幼稚园?再过一个月,你要上小学了。” 安安赖着扭走,非去不可。 蓬头垢面的妈妈穿着睡衣,坐在床沿,托着下巴看着儿子,心想:我的天!这家伙还不懂什么叫“毕业”!可是,回头想想,他怎么会懂呢? 廿分钟之后,母子两人来到了幼稚园门口。安安眼睛闪着兴奋的光。这个地方,有他喜爱的朋友、他熟悉的玩具、角落、气味…… 推开门,安安站住了。正在嗡嗡钻动的小萝卜头停下手中的活,回头看立在门口的人。安安伸手抓着母亲,有点慌乱地问: “我的朋友呢?” 没有一张熟悉的脸庞。 “我的朋友呢?” 他困惑地看着妈妈,一边缩脚往门外倒退。 “你的朋友,安安,”妈妈把门掩上,“和你一样,长大了,离开幼稚园了,准备上小学了。” 安安低着头,用脚尖直蹭地,“他们——不会再来了吗?” “不会再来了。幼稚园已经过去……” 小男孩怔怔地站着,哪里传来吉他琤琮和孩子们的歌声。半晌,他挣开母亲的手,两手塞进裤袋,径自往大门走去。 “妈妈,我们走吧!” 就在这个伤心的暑假,安安发现了地下室的麻布袋。 他们在玩警察抓小偷的游戏。安安和弗瑞弟是警察,全身披挂,树枝手枪插在腰间,绳索和钥匙吊在肩上。弗瑞弟的三岁半的妹妹是小偷,两只手被胡乱绑在一块;两岁半的飞飞是警犬,正在地上努力地爬,脖子里圈着一条红丝带。 小偷要被关起来。当警察打开牢房大门的时候,安安一眼就瞥到了角落里的麻布袋。 “你们是骗子,妈妈还有爸爸都是!”脸胀得红红的,安安气愤地喊着,“圣诞老公公的胡子、衣服、帽子、面具……全部在里面。我全部都看见了看见了!” 妈妈和爸爸先愣了一下,然后相视而笑。他们早就等着这一天的到来,只是真到来了,却又稍稍有点慌乱。爸爸搁下手里的菜刀——这天是周末,是爸爸爱下厨的日子。他坐下来,把儿子搁在膝上,说: “安德烈斯,听着,你老爸也是在你这么大的时候,在奶奶家的阁楼里发现了圣诞老公公的东西。没错,每年圣诞节在我们家花园出现的,不是尼古拉斯他本人,可是,我们并没有骗你——” 安安倔强地把脸撇开,表示对老爸的解释不屑一顾。 “——没有骗你,因为很久以前尼古拉斯是这么红衣红帽来到人间的,可是因为时间太久了,他也太老了,不能走这么远的路,冒着大雪来,我们做爸妈的就替他做工——你说这叫骗吗?” 安安渐渐平静下来。颈子里还系着红丝带的飞飞一蹦一蹦地闪进厨房,嘴里发出“汪汪汪”的吠声。安安眼珠子转动,从爸爸膝上跳下来,边跑边说: “我去把老公公的东西藏起来,不要给弟弟看见!” ※※※ 那天黄昏,安安和弗瑞弟关在房里听音乐、看图画书。录音机放着一支安安非常喜爱的歌……神用他的手,抚摸着大地,春草深又深…… 妈妈听见安安幽幽的声音。 “弗瑞弟,你知道吗?我不相信这世界有神——” “我想我也不相信——”弗瑞弟严肃地回答。 然后是翻书的声音。两个男孩都安静了。 妈妈走过他们的房门。 ※※※ 开学典礼一完,新学童背着花花绿绿的书包,在教室楼前歪歪斜斜闹哄哄地排成两行。从幼稚园消失的熟悉的脸孔又出现了。安安和小伙伴克利斯汀紧紧牵着手,兴奋地不安地等待着。爸爸妈妈,还有小鬈毛飞飞,立在家长人群中,也等待着。 突然一声铃响,像爆炸一样,空气被点燃了。老师像只花花的母鸡,在队伍前头张开两臂做栏杆,一年乙班的廿个孩子,手牵着手,开始向教室大门迈进。 妈妈的眼睛锁在安安身上,看着他移动,新书包上各形各色的恐龙也跟着移动。这孩子,还这么瘦,这么小,那脸上的表情,还留着那吃奶婴儿的稚气……安安和恐龙往前走,走着走着,就没进了暗色的门里。 安安没有回头。 妈妈的眼睛,还兀自盯着那扇看不出有多么深邃、说不出有多么遥远的门,看着看着,看得眼睛都模糊了。 读《水浒》的小孩 讲完了一百回《西游记》之后,妈妈开始讲《水浒》。鲁智深那胖大和尚爱喝酒、爱吃狗肉,动不动就和人打群架,乐得安安哈哈大笑。 智深睡的时候,鼾声像打雷,半夜起来,就在那佛殿上大便小便—— 安安捏着自己的鼻子,说:“好臭。”可是咯咯笑个不停。 妈妈心中暗想:这书是不是要坏了我的生活教育?暂且说下去:那鲁智深哪,喝醉了酒,半夜里摇摇晃晃回到山庙,山门关了,他用拳头打门,砰砰砰砰像打鼓一样。敲了一会儿,扭过身来,看见门边一个金刚,大骂: “你这个鸟大汉!不替我开门……” 跳上去就拆,把金刚的手折断了,拿那断手去打金刚的腿,打得扑扑扑,泥工和颜色都掉下来了…… 安安圆睁着眼睛,听得入神。妈妈在想:呀,这不是和文革小将破四旧一样吗? 等到安安听见鲁智深将两个泼皮一脚踢到粪坑里头时,他笑得趴在床上,直不起身来。 少华山上有三个强人,带着七百个小喽罗,打家劫舍—— “什么是打架、节射?” 打家劫舍呀,就是一家一家去抢东西,强盗嘛! 安安点点头,妈妈继续:这三个强盗——嗯——三个好汉呀,一个是神机军师朱武,很聪明;第二个强盗——呃——好汉呀,是陈达;第三个好汉是用一口大杆刀的杨春。这些好汉住在山寨中,需要钱用的时候,就下山去要买路钱,记得李忠和周通吗?他们持兵器拦在山路上,喝道:“兀!那客人,会事的留下买路钱!”那客人中有人拿着刀来斗,一来一往斗了十几回合,小喽罗一齐拥上来,把那些过路的客人杀死大半,劫走了车子财物,好汉们唱着歌慢慢地上山…… 安安蹙着眉尖,一动也不动不知在想什么,妈妈则声音越来越小。 讲到宋江和婆惜的那个晚上,妈妈就有点结结巴巴的紧张。 婆惜说,要我还你这个信不难,有三个条件:第一,你写张纸,任我改嫁。 妈妈瞥了六岁的小男孩一眼,说,这一条没什么不对,就是离婚证书嘛!他们不再相爱了,所以要分开。 安安点点头。 第二条,我头上戴的,我身上穿的,家里使用的,虽都是你办的,也写一纸文书,不许你日后来讨。嗯,妈妈好像在自言自语似地说,这条也不过分,财产本来就该夫妻共有,分手的时候一人一半,对不对? 安安点点头,深表同意:“我跟弟弟也是这样。” 第三条,梁山泊送你的一百两金子要送给我——这,就太贪心了,你说呢? 安安做出义愤填膺的表情,“对,好贪心的女人!” 宋江来掀被子,婆惜死不让,抢来抢去,拽出一把刀子来,宋江就抢在手里,婆惜见刀就大叫“黑三郎杀人啦!”叫第二声时,宋江—— 妈妈住了嘴,眼睛盯着书本——“左手早按住那婆娘,右手却早刀落去;那婆娘颈子上只一勒,鲜血飞出,那妇人几自吼哩。宋江怕她不死,再复一刀,那颗头伶伶仃仃落在枕头上……” “怎么样了妈妈?” 哦——嗯——嗯——宋江一生气就把婆惜给杀了。妈妈说,匆匆掩起书,然后,官府要抓宋江,所以宋江就逃到梁山泊去了。晚安!睡觉了。 “妈妈,宋江也是个好汉吗?”灯关了之后,黑幽幽里安安发问。 妈妈将他被角扎好,亲了下他额头,轻声说;“他不是好汉,好汉不杀人的。睡吧!” “可是梁山泊上一百零八个都是好汉呀?!”安安不甘心地踢着被子。 “拜托——”妈妈拉长了声音,“明天再说好不好?” 明天,明天真是一眨眼就到;妈妈坐在儿子床头,眼睛盯着新的一段发呆。 “那妇人见头势不好,却待要叫,被武松揪倒来,两只脚踏住他两只肮膊,扯开胸膊衣裳。说时迟那时快,把尖刀去胸前只一剜,口里衔着刀,双手去挖开胸膊,抠出心肝五脏,供养在灵前;胳察一刀便割下那妇人头来,血流满地……” 后来,妈妈喝了一口水,说,因为潘金莲害死了武大,所以武松为哥哥报仇,杀死了潘金莲,也上山做强盗——呃——好汉去了。我们跳到第廿八回好吗? 武松被关着的时候,有个管营,就是管牢房的啦,天天给他送酒送向来。后来才知道,原来这个管营在快活林开个酒肉店,利用牢房里的囚犯当保镖、打手,过路的人都要先得到他的许可才能去做生意,“那许多去处,每朝每日都有闲钱,月终也有两三百两银子……” 妈妈顿了一下,心想,这不就是地痞流氓黑手党在索取保护费吗? 管营的生意坏了,因为有个傻大个儿,外号叫蒋门神的,功夫比他还好,酒肉店的生意都被他抢去了。所以武松非帮忙不可。 “这就是为什么管营每天给武松送酒送肉!”妈妈若有所思地看着安安。 安安带着期待的兴奋,问:“那武松去打了吗?打了吗?” 武松就喝了很多酒,醉醺醺地闯到蒋家酒店,把蒋门神的酒店打个稀烂,把蒋门神打个半死…… “不行!”妈妈突然“叭”一声盖上书,神情坚决,站了起来,“安安,这武松简直就是个四肢发达头脑简单的地痞流氓,他根本不是英雄,水浒传我们不读了,换换换!换书!” 安安苦苦哀求,做妈妈的不为所动,不知道在对谁生气似地关了灯,走出了房门。 藉口还在找书,妈妈有好几个晚上没说书。有一天下午,妈妈坐在二楼书房里写什么东西,耳里忽有忽无的听着窗下孩子们嬉闹的声音。突然,她停下笔来,孩子们似乎在和过街的老人谈话,其中有安安的声音,不清楚在说些什么。 过了一会儿,又是孩子们和过街的老人交谈的叽叽喳喳声。重复几回之后,妈妈实在好奇了。她趴在窗上,伸出半个身子往下看。 六岁的安安和对门五岁的弗瑞弟,各人手里挥舞着用竹竿和破布扎起的旗子,站在人行道的两边。一个提着菜篮的老妇人蹒跚而来,两个小男孩拦在她面前,把旗子交叉,挡着路,安安用清脆的德语说: “嘿!过路的客人,留下买路钱!我们兄弟们需要点盘缠!” 老妇人呵呵呵笑起来,说:“哎呀!光天化日之下碰到强盗!我没有钱,可是有巧克力,行不行?求求你们!” 两条好汉睁着晶亮的眼睛,看着老妇人枯槁的手臂伸进菜篮子里。 “好,放行!”安安威武地施发口令;两支旗子撤回,让出路来。 这条街的一端是个老人院,另一端是个超级市场;安安显然专找老人下手。 在两个强盗尚未来得及逮到下一个老人之前,妈妈已经离开了窗口,赤脚飞奔下楼,夺门而出气急败坏地,正要破口大骂,安安兴高采烈地迎上来,一边挥舞着旗子,一边大声说: “妈妈妈妈——你看你看,我们打家劫舍了好多巧克力;弗瑞弟也有功劳……” 一只老鼠 星期天早餐桌上,穿着睡袍的妈妈喝着咖啡,眼睛盯着桌上摊开的报纸。 “得——得——蒙——” 安安挤在妈妈身边,用手指着报上的字,“得——蒙——斯——斯——” “你挡着我了,安安!”妈妈试图把安安推开。 “妈妈,”安安眼睛一刻不曾离开手指按着的那个字,“妈妈,得——蒙——斯——特拉——特拉——熊是什么?” “哦!” “demonstration,”妈妈说,“是示威游行。” “你可以让我安静地看报纸吗?” “卡——卡——皮——土土土——拉——”安安根本没听见,他的手指和眼睛移到另一块,“卡皮土拉——拉熊——是什么?” “ka-pi—tu—tion,”妈妈说,“是投降的意思。” “哥——哥——匪——”不等他念完,妈妈已经把报纸抽走,躲到厕所去了。 这是安安最新的游戏,自今年八月上小学以来。坐在餐桌上,他的眼睛盯着桌上的果汁盒,“欧——润——精——沙——夫——特——啊,柳丁汁。”结结巴巴的,很正确的,一个音节一个音节的发音。走在马路上,他看着身躯庞大的公车,“孤——特——摸——根——啊——”他恍然大悟地惊喜:“早安嘛!”家中有客人来访,他紧迫地盯着客人的胸部,两眼直直地自语: “堵——必——是——” 客人转身,他跟着溜到前头。“堵——必——是——豆——豆——腐——” 哈哈哈哈哈,他笑,笑得在地上打滚,“堵必是豆腐,你是个蠢蛋!堵必是豆腐……” 那种快乐,确实像一个瞎子突然看见了世界,用张开的眼睛。’妈妈瞅着在地上像驴子打滚的小男孩,突然想到,或许幼稚园里不教认字是对的,急什么呢?童年那么短,那么珍贵。现在,廿个孩子从abcd一块儿出发,抢先认了字的孩子,大概有两三个吧,反而坐在教室里发呆。其他的小伙伴们叽叽喳喳兴奋地发现字的世界。 《经济学人》周刊上有个统计数字让妈妈眼睛亮了一下。一年级学童每个星期要花多少时间在家庭作业上?美国:一点八小时。日本:三点七小时。台湾:八小时。 “我的天!”妈妈暗叫一声。她开始计算安安写作业的时间。花花纷纷、四四方方一个大书包,里头通常只有一本笔记本和一盒笔。课本都留在学校里,“背回来太重了,老师说。”每天的作业,是一张纸,上面要写四行字,用粗粗的蜡笔写一张,每一个字母都有一个鹅卵石那么大,也就是说,一整面写完,如果是写驴子esel这个字,四行总共也不过是十六个字。 安安在三十分钟之内就可以写完。如果他在椅子上扭来扭去,踢踢桌子、踢踢椅子,在本子上画一辆汽车两只狗;如果他突然开始玩铅笔、折飞机、数树林里捡来的栗子,如果他开始“走神”的话,时间当然要长一点。但是他真正花在家庭作业上的时间,每天最多不过三十分钟,也就是说,每周五天,总共一百五十分钟,也就是二点五小时,比美国稍微多一点点,但是你得知道,美国孩子一般下午三点才下课,安安可是每天上午十一点半就放学了。 然后就是自己玩的时间。玩,玩,玩。每年回台湾,妈妈得为安安和飞飞到法兰克福台湾代表处申请签证。申请书上总有一栏,问此申请人职业为何?妈妈规矩地填上“玩玩玩”。申请人访台目的?“玩玩玩”。如果有一栏问申请人专长,妈妈想必也会填上“玩玩玩”。 台湾七岁的孩子要花八个小时写作业吗?妈妈有健忘症,已经不记得多少自己的童年往事。唯一印象深刻的,是自己多么不愿意写作业。为了作业而说谎是她变坏的第一步。她总是面红耳赤地低着头小声说,“作业忘在家里了”,却不知道,同样的谎言多次就会失效,王友五老师要她当场离开教室回家去取。 她一路哭着走回家,经过一条小桥,桥下一弯小河,游着几只乳黄的鸭子。她想是不是自己跳下去淹死就不必写作业了。回到家,她跪在沙发上,开始祈祷,大概是求上帝把这一天整个抹消,就像老师用粉笔擦把黑板上的字擦掉一样。她在沙发上哭着睡着,睡到天黑。 十一点半放学,安安走路回家。开始的几个月,妈妈总是在后面跟着,像侦探一样,监视他是否在每一个十字路口都停下来看两边来车,是否走在人行道的范围以内……一回到家,就开始做功课。 “昨天的作业得了几只老鼠?” 书桌旁有一张为妈妈放的椅子。 “一只。”安安打开本子。昨天的字写得歪歪斜斜的,角落里盖着一个蓝色的老鼠印章。当然只值得一只老鼠;你昨天一面写一面在玩那个唐老鸭橡皮擦对不对?你能不能专心一点?一个时候只做一件事,做完一件事再做另一件,懂不懂?做不做得到?嗯?把那本漫画拿开,等一下再看,拜托,你听见了没有?我数到三你再不动…… 安安终于写完了四行大字,递给妈妈。红红蓝蓝的满是颜色。妈妈瞄了一眼,说:“这最后一行写得不怎么好,那个n都超过格子了。” 安安抿着嘴。 “这样吧!”妈妈继续,“另外拿张白纸,你就补写这一行怎么样?这样才会得三只老鼠。” 安安白净的脸蛋开始涨红。 妈妈从抽屉中抽出一张纸,“来,我帮你把线画好,很简单嘛,一行就好——” “为什么?”安安忍不住了,生气地注视着母亲,从椅子上滑下来,大声嚷着,“为什么我要再多写一行?你总是要我写得好、写得漂亮,我只是一个小孩,我没办法写得像你那么好——” 泪水涌上了他的眼睛,他咆哮着说:“你总要我得两只老鼠三只老鼠、这么好那么好,我有时候也要得一只老鼠——我也有权利得一只老鼠,就得一只老鼠呀……” 妈妈被他情绪的爆发吓了一跳,坐在那儿半天说不出话来。 两个人都沉默着。 半晌,妈妈搁下手中的纸,用手背抹了抹安安的眼泪,叹了口气,说: “好吧!就一只老鼠。你去玩吧!” 安安默默地收拾东西,把书包扣好,走向门口。到了门口,却又回身来对还发着呆的妈妈说: “有时候我可以拿三只老鼠。”他走了出去,“有时候。” 葛格和底笛 1 吃晚饭的时候到了,安安却不见踪影。 妈妈扯着喉咙呼叫了一阵子之后,开始寻找。游戏间灯还亮着,散着一地的玩具。沙发垫子全被卸了下来,东一块西一块地搭成一座城堡。安安在哪里?刚刚还在城堡底下钻来钻去。 三岁的弟弟(念做“底笛”)已经坐在自己的位子上,两条腿晃着晃着。哥哥(念做“葛格”)吃饭罗! 草地上都结了冰,天也黑了,安安不可能在花园里。这孩子野到哪里去了?妈妈渐渐生起气来。 卧房黑着,妈妈捻亮了灯,赫然发现安安蜷曲在被子里头,脸埋在枕头上,只露出一点脑后的头发。 生病了吗?妈妈坐到床上,掀开被子,把孩子扳过来。 安安一脸的眼泪。枕头也是湿的。 “怎么了?”妈妈惊异地问。 不说话。新的泪水又沁沁涌出来。 “到底怎么了?你说话呀!” 摇摇头,不说话,一脸倔强。 妈妈就知道了,现在需要的不是语言。她把安安抱起来,搂在怀里,像搂一个婴儿一样。安安的头靠在妈妈肩上,胸贴着妈妈的胸。安静着。 过了一会儿,妈妈轻声说:“现在可以说了吗?谁对你不起了?” 安安坐直身子,揉揉眼睛,有点不好意思地说:“没有啦!只是看到你刚刚去抱弟弟那个样子,你一直在亲他,看着他笑……我觉得你比较爱弟弟……” 妈妈斜睇着安安,半笑不笑地说: “你现在还这么觉得吗?” 安安潮湿的眼睛微微笑了,把头埋在母亲颈间,紧紧紧紧地搂着。 2 妈妈不是没有准备的。 安安近四岁的时候,妈妈的肚子已经大得不像话,好像一个随时要掉下来的大西瓜。安安把耳朵贴在这个大西瓜上,仔细听里头的声音;听说里头那个家伙会游泳,有点儿笨,可是长得还可爱。我们两个本来都是天上的小天使,是上帝特别送给妈妈做女人的礼物。最重要的是,里面那个家伙出来的时候,会给我从天上带个礼物来。 飞飞从肚子里头出来的时候,果真带来了一个给哥哥的礼物:一辆会翻筋斗的越野跑车。安安觉得,这婴儿虽然哭声大得吓人,可是挺讲信用的,还可以忍受。 妈妈听说过许多恐怖故事,都跟老二的出生有关。老大用枕头闷死老二;老大在大人背后把老二的手臂拧得一块青一块紫;老大把熟睡中的老二从床上推下去;老大用铅笔刺老二的屁股;老大用牙齿咬老二的鼻子…… 妈妈私下希望那从子宫里带出来的越野跑车会软化老大的心,不让他恶从胆边生,干下不可弥补的罪行。从医院回到家中之后,她就有点提心吊胆的,等着贺客上门。 住对面的艾瑞卡第一个来按铃。妈妈斜躺在客厅沙发上,正搂着婴儿喂着奶,当然是妈妈自己身上的奶。艾瑞卡手里有两包礼物,一踩进客厅就问:“老大呢?” 安安从书堆里抬起头,看见礼物眼睛一亮。 艾瑞卡半蹲在他面前,递过礼物,说: “今天是来看新宝宝的,可是安安是老大,安安更重要。艾瑞卡先给你礼物,然后才去看弟弟,你同意吗?” 安安愉快地同意了,快手快脚地拆着礼物。艾瑞卡向妈妈那儿走去。 “你怎么这么聪明?”妈妈又是感激,又是佩服。 “哎呀——”艾瑞卡把“呀”拖得长长的,一面用手无限温柔地抚着新生婴儿柔软若丝的头发,“这可太重要啦!我老二出生的时候啊,老大差点把他给谋杀了,用枕头压,屁股还坐在上面呢!用指头掐,打耳光,用铅笔尖……无所不用其极哩……” 她压低了声音说:“小东西真真美极了……” 临走时,艾瑞卡在大门口又亲了亲安安,大声对妈妈喝着:“我觉得还是老大比较漂亮,你说呢?” 然后摇摇手,离去。 此后,妈妈发现,人类分两种:那做过父母的,而且养过两个孩子以上的,多半和艾瑞卡一样,来看婴儿时,不会忘记多带一份给老大的礼。那不曾做过父母或只有独生儿女的,只带来一份礼。 他们一进门就问: “baby在哪里?” 为他们开门的,只比他们膝盖高一点点的老大,站在门边阴影里。 他们大步走向婴儿小床,低下头去发出热烈的赞赏的声音: “看那睫毛,多么长,多么浓密!看那头发,哇,一生下来就那么多头发,多么细,多么柔软!看看看!看那小手,肥肥短短的可爱死了……” 客人努起嘴唇,发出“啧啧”的亲嘴声,不时“哦——吔——啊”做出无限爱怜的各种表情。 老大远远地看着。 客人把礼物打开:“你看,浅蓝的颜色,最好的质料呢!baby的皮肤嫩,最配了……” “来来来,让我抱抱baby……” 客人抱起香香软软的娃娃,来回跟着,嘴里开始哼起摇篮曲,眼睛眯起来,流露出万分沉醉的柔情蜜意。 老大在远处的台阶上坐下来,手支着下巴,看着这边。 直到走,客人都没注意到客厅里还有另外一个孩子,一个他本来认识的孩子。 晚上,该刷牙了,老大爬上小椅子,面对着洗手台上的镜子,左看看,右看看,看自己。 “喊?”妈妈好奇地瞅着。 “妈妈,”老大的眼睛不离开镜子里的自己,“妈妈,我的睫毛不长吗?”他眨眨眼睛。 “长呀!” “不密吗?” “密呀!你怎么了?” “妈妈,”他的眼睛有点困惑地盯着自己,“我的头发不软吗?我的手,妈妈,我的手不可爱吗?……” 妈妈放下了手中的梳子,把老大拥进怀里,竟觉得心酸起来。 3 那香香软软的娃娃开始长成一个白白胖胖的小鬈毛。一头鬈发下面是一双圆溜溜的大眼睛,睁开来看见世界就笑。妈妈看着他,觉得自己像被一块大磁铁吸住了,怎么也离不开那巨大的魔力。她着迷似地想吻他,帮他穿小衣服时、喂他吃麦片时、为他洗澡时、牵着他手学走路时,无时无刻她不在吻着娃娃的头发、脸颊、脖子、肩膀、肚子、屁股、腿、脚指头……她就这么不看时间、不看地点、忘了自己是谁地吻着那肥嘟嘟的小鬈毛。 同时,老大变得麻烦起来。 该刷牙的时候,他不刷牙。妈妈先用哄的,然后用劝的,然后开始尖声喊叫,然后开始威胁“一、二、三”,然后,妈妈把头梳拿在手上,老大挨打了。他哼哼啊啊地哭着,这才蹬上了小椅子,开始刷牙。 该吃饭的时候,他不吃饭。 “我不吃。”他环抱着手臂,很“酷”地扬起下巴,表示坚决。 “为什么?” “我不饿。” “不饿也要吃。定时定量还需要解释吗?”妈妈开始觉得这六岁的孩子真是不可理喻,都六岁了! 那两岁的小鬈毛一旁快乐地吃着麦片,唏哩哗啦地发出猪食的声响。他抬起脸,一脸都是黏黏糊糊的麦片,妈妈扑哧笑了出来。 “我不吃。”老大再度宣布。 妈妈整了整脸色,开始劝,然后开始尖声斥喝,然后开始威胁“一、二、三”,然后,妈妈把木匙拿在手里,老大挨打了。他哼哼啊啊地哭着,这才开始低头吃饭,眼泪扑簌簌落在饭里。 妈妈觉得累极了。她气急败坏地说: “从起床、穿衣、刷牙、洗脸、吃饭……每一件事都要我用尽力气缠三十分钟你才肯去做——我怎么受得了啊你?” 她用手扯着前额一撮头发:“你看见没有?妈妈满头白发,都是累出来的,你替我想想好不好?妈妈老死了,你就没有妈了……” 老大止住了眼泪,只是低着头。 “哥哥笨蛋!” 那小的突然冒出一句刚学来的话,在这节骨眼用上了。妈妈忍俊不住想笑,看看老大紧绷的脸,只好打住。 “哥哥该打。” 小的觑着妈妈掩藏的笑意,讨好地再加上一句,大眼睛闪着狡狯的光。妈妈再也忍不住大笑起来。老大涨红了脸,推开盘子,愤然站起来,走了出去。 妈妈愣了一下,赶紧跟了过去。 4 “你比较爱弟弟。” 安安斩钉截铁地说,两手抄在裤袋里。 妈妈坐在楼梯的一阶,面对着他,一手支着下巴。 “你说说看我怎么比较爱弟弟。” “他可以不刷牙,他可以不吃饭,他可以不洗脸……他什么都可以我什么都不可以!” “安安,”妈妈尽量温柔地说,“他才两岁;你两岁的时候也是什么都可以的。” 老大不可置信地望着妈妈:“我两岁的时候也那么坏吗?” “更坏。”妈妈把稍微有点松动的老大拉过来,让他坐在自己膝上,“你两岁的时候,家里只有你一个小孩,你以为你是国王,天不怕地不怕的。现在弟弟什么都得和你分,可是你小的时候,爸爸妈妈和全部的世界就属于你一个人。所以你那时候比现在的弟弟还坏哪!” “哦——”老大似乎是理解了,又似乎是在缅怀过去那美好的时光。 “妈妈问你,现在新衣服都是买给谁的?” 小鬈毛也早来到一旁,跪在地板上玩汽车,嘴里不时发出“嘟嘟”的声音。 “我。” “对呀!弟弟穿的全是你穿过的旧衣服对不对?” 老大点点头。他已经没有气了,但他享受着坐在妈妈膝上暂时独占她的快乐。 “好,每个星期五下午妈妈带谁去看戏?” “带我。” “好,晚上讲《西游记》、《水浒传》、侯文詠顽皮故事、小野的绿树懒人——是给谁讲的?” “给我。” “冬天爸爸要带去阿尔卑斯山滑雪的是谁?” “我。” “谁可以用那个天文望远镜看月亮?” “我。” “安安,”妈妈把儿子扳过来,四目相对,“有些事是六岁的人可以做的,有些是两岁的人可以做的。对不对?” “对,”儿子点头,“可是,我有时候好羡慕弟弟,好想跟他一样……” “这么说——”妈妈认真地想了想,问道:“你要不要也穿纸尿裤呢?” “啊——”安安惊跳起来,两只手指捏着鼻子,觉得很可笑地说:“不要不要不要——” 他傍着小鬈毛趴在地上,手里推着一辆火柴盒大小的誓车,口里发出“打滴打滴”的警笛声,和弟弟的载猪车来来回回配合着。 两个头颅并在一起,妈妈注意到,两人头发的颜色竟是一模一样的。 5 妈妈在花园里工作。她把郁金香和水仙的种子埋进地里,希望春天来时,园子里会有风信子的香味。郁金香不香,但那花花绿绿的蓓蕾十分美丽,而且拇指姑娘应该就是从郁金香的蓓蕾里长出来的。 穿过厨房,她没忘记往热腾腾的烤箱望了一眼,时候还没到。在洗手的时候,飞飞踱到她身边来,有事没事地叫了声“妈妈”。她“嗯”了一声,径自走出洗手间,想想,什么地方不对,又回过头来,往下仔细地看了看小鬈毛。 她呆了。 老二身上的套头毛衣上全是洞,大大小小歪七竖八的洞,剪刀剪出来的洞。灯心绒裤腿被剪成碎条子,像当年嬉皮穿的须须牛仔裤一样,一条长一条短。 老二一身破烂不堪的衣服,像个叫化子似地站在那里。他在那儿微笑着,脸上还刚巧黏着一粒饭。 “你你你——”妈妈倒抽一口凉气,这才又看见他的袜子也剪了几个大洞,露出脚指头。 老二天使似地微笑着:“哥哥弄的呀!” 妈妈从喉咙里发出一种野兽呻吟的声音,冲上楼去,猛力推开安安的房门;安安正坐在地上组合一艘船。 “安安。”妈妈极凶狠地大声吼着。 “嗯?”安安扬起脸。 “弟弟身上的衣服是谁剪的?”妈妈庞大的身躯堵在门口,两手叉着腰。 老大欲言又止,瞥了妈妈一眼,把头低下去,半晌,幽幽地说: “妈妈,对不起。” “对不起也没有用,你暴殄天物——”想想孩子大概听不懂,妈妈连珠炮般接下去:“你破坏东西呀你人家索马利亚的孩子饿死了你还会把好好的衣服剪坏而且剪刀伤了人怎么办你究竟在打什么主意你?” “本来,”安安喏喏地小声地说,“本来是想试试那把新剪刀有多利……” “后来呢?”妈妈竟然又想笑了。 “后来……我也不知道哇……不知道怎么就剪了那么多洞……我气他。”声音小得快听不见了。 “什么?”妈妈以为没听清楚。 “我气他。” 挂着一身破布的老二从妈妈腿后钻了过来,挨着老大坐下。 “把手伸出来。”妈妈说。 老大很快地把手藏在衣服里,连声说:“不要打不要打……”老二伸出两手环抱着哥哥的头,把整个身子覆在哥哥身上,大声叫着:“不要打不要打……” 两兄弟相依为命地抱成一团。再抬起头来时,发现妈妈已经不在那儿了。 一屋子的蛋糕香气。 高玩 安安和弗瑞弟关在房间里,安静了很久。太久了,妈妈就觉得有点不对劲。敲敲门。 “等一下等一下。”里头窸窸窣窣显然一阵慌乱。 房门终于打开的时候,安安一只手还扯着裤带,弗瑞弟则根本把裤子给穿反了。 妈妈看着两个人尴尬的神色,好奇极了: “你们在做什么?” “没什么啦!”安安边系皮带,边说,“我们只是……” “?” “我们只是,”安安顿一下,似乎在思考妈妈是不是个可以说实话的对象,“我们只是在研究我们的挤急。” “哦——”妈妈笑了,但不敢大笑,稍微小心地问:“研究结果怎么样?” 看见妈妈有兴趣,安安兴奋起来,一把抓过弗瑞弟,“妈妈,你知道吗?我的挤急跟别人都不一样,弗瑞弟,把你裤子脱掉。我的挤急很肥,圆圆的,别人的都是前面细细尖尖的,快点嘛弗瑞弟,让我妈妈看看你的挤急——” 两个小男孩七手八脚地把裤子拉扯下来,妈妈不看都不行。一看,果真安安的挤急又肥又圆,弗瑞弟的又尖又细。 “你知道吗?妈妈,我跟同学一起比赛尿尿,他们的尿都是一条线,射得长长的,我的就像洗澡的那个那个什么——?” “莲蓬?” “对,像莲蓬一样,我的尿是洒开的。” “那是因为你的挤急开过刀,记得吗?”妈妈弯下腰来帮忙孩子把裤子穿上。 “我知道,以前洞太小,所以医生把它开大了,现在像莲蓬一样。弗瑞弟,你懂吗?” 妈妈咚咚下楼去。七岁的安安检查自己和弗瑞弟的挤急,好像还没见过他研究弗瑞弟的妹妹。小白菜今年四岁,是三岁半的飞飞的女朋友。飞飞倒是观察敏锐。前几天,当他和小白菜一块儿洗澡的时候,他就已经慎重地下过断语: “妈妈,小白菜没有挤急。” 妈妈正坐在马桶盖上看书;孩子们在澡缸里的时候,她总是坐在马桶盖上看书。 “妈妈也没有挤急。”飞飞又说,然后对着澡缸里的白菜翻译一次:“patricia,meinemamihatauchkeinpenis.” 满脸泡沫的小白菜点点头,一副接受批评的样子。 妈妈想起飞飞在台湾的小表姊嘟嘟。和飞飞只差几天的嘟嘟在澡缸里看见了飞飞的挤急,湿漉漉的爬出澡缸,奔向母亲,气急败坏地话都说不清了:“妈妈,飞飞跟嘟嘟一样大,为什么他的挤急已经长出来了我的还没有?” 飞飞对生理学的认识,完全来自澡缸。和妈妈一块儿泡着水,那是更小的时候,他突然盯着妈妈的左胸,“妈妈,这是什么?” 妈妈说:“这,叫‘奶奶’。” 飞飞扑哧笑出声来,伸手去摸妈妈右胸,说:“那这,叫‘爷爷’!” 妈妈正愣在那里,飞飞已经低着头探索自己,自言自语地:“飞飞也有奶奶和爷爷,嗯,比较小。” 这个世界,常令两岁的飞飞觉得意外。譬如有一天,他看见妈妈要冲澡前自身上取下一片卫生棉。 “妈妈,”他迈着肥肥的腿踱过来,好看仔细些,“妈妈,你也用尿布哇?” “哈哈哈哈——”一旁正穿着衣服的安安大声笑着,“底笛,那不是尿布,那是月经啦!你看上面有血——” “有血啊——”飞飞的声音充满敬畏,轻轻地,“妈妈你流血啦?” “没有啦底笛这个血不痛的!”生理学权威葛格很有耐心地解释:“妈妈肚子里有卵,卵就是蛋——” “就是蛋——” “卵排出来,就是血——” “就是血——” “一个月一次——” “一次———” “妈妈!”安安突然想起来什么似的,隔着唏哩哗啦的水声扯着喉咙说:“男人有没有蛋呢?” “没有——”妈妈在唏哩哗啦的莲蓬下喊回去,“男人有精子你不是看过书吗?精子碰到卵就变成你和底笛——” “可是我有卵蛋呀!” “你说什么听不见啦!” “我是说妈妈,”安安走近淋浴的毛玻璃,用喊的,“我也有蛋呀,两个,在挤急的下面。” “哦!”关水,开门,“毛巾给我,安安。” “飞飞给飞飞给!”小的抢着。 “那是睾丸,安安。” “高玩?”安安想了一下,拾起拖鞋往外走,边走边念:“高玩高玩高玩……” 放学 安安上小学了。半年之后,妈妈觉得他可以自己走回家,不必再用车接了,毕竟只是十五分钟、拐三个弯的路程。 十五分钟过去了,又过了一个十五分钟。妈妈开始不安。放学四十五分钟之后,她打电话给米夏儿——米夏儿是锡兰和德国的混血儿,安安的死党: “米夏儿,安安还没到家,你知道他在哪儿吗?” “我们一起离开教室的呀,我到家,他跟克利斯就继续走啦!”米夏儿声音嫩嫩的。 妈妈紧接着打下一个电话: “克利斯,你已经到家了?那安安呢?” “我们一起走的呀!我到家,他就跟史提方继续走啦!” 看看钟,距离放学时刻已经近乎一个小时。妈妈虎着脸拨电话: “史提方,你也到家了?安安呢?” “不知道哇!”史提方是个胖孩子,嘴里模糊不清,好像正嚼着东西,“我到家,他就自己走啦!” 一个小时零十分之后,妈妈拎起汽车钥匙,正准备出门巡逻,门铃响了。 安安抬头,看见母亲生气的脸孔,惊讶地问:“怎么啦?” “怎么啦?”妈妈简直气结,“怎么啦?还问怎么啦!你过来给我坐下!” 安安卸下背上的书包,嘟着嘴在妈妈指定的沙发角坐下。他的球鞋一层泥,裤膝上一团灰,指甲里全是黑的。 “你到哪里去了?”审问开始。 “没有呀!”安安睁大眼睛。 “只要十五分钟的路,你走了一小时零十分,你做了什么?” “真的没有呀!”安安渐渐生气起来,声音开始急促,“我跟米夏儿、克利斯、史提方一起走,就这样一路走回家,哪里都没去,什么都没做呀?!”他气愤地站了起来。 妈妈有点气短;看样子孩子没说谎,可是十五分钟的路怎么会用掉七十分钟? “安安,妈妈只是担心,怕你被车子撞了,被坏人拐了,你晚到妈妈害怕,懂吗?” 点点头,“我知道,可是我真的哪里都没有去。” 好吧,洗手吃饭吧! 以后的日子里,妈妈又紧张过好几次,用电话追踪来追踪去,然后安安又一脸无辜地出现在门口。有一次,他回来得特别晚,大概在放学过后一个半小时。妈妈愤怒地把门打开,看见安安一头大汗,身子歪向一边,“妈妈帮忙!赶快!”他说。 他的一只手提着一个很重的东西,重得他直不起身来。妈妈接过来一看,是个断掉的什么机器里头的螺旋,铁做的,锈得一塌糊涂,很沉,起码有十公斤重。 妈妈呆呆地望着孩子,暂时忘记了生气:“你你你这是哪来的?” 安安用袖子擦汗,又热又累两颊通红,却很高兴妈妈问了,十分得意地说: “学校旁边有个工地,从那儿捡来的!”说完捶捶自己的肩。 “你——”妈妈看看地上那块十公斤重的废铁,觉得不可置信,“就这么一路把它给提回来啦?” “对呀!”安安蹲下来,费劲地用两手抱起废铁,“就我一个人吔!不过我休息了好几次。” 说完一脚就要跨进门去,被妈妈挡住,“等一下,你要干什么?” “把它带进去放好呀!”安安不解。 妈妈摇摇头,“不行,放到花园松树下去,不要带进屋子里。” 安安兴冲冲地往花园跑,勾着小小的身子搂着他那十公斤重的废铁。 妈妈决定亲眼看看孩子怎么走那十五分钟、三个拐弯的路程。 十一点半,钟敲了。孩子们像满天麻雀似地冲出来,叽叽喳喳吵得像一锅滚水。孩子往千百个不同的方向奔跑跳跃,坐在长凳上的妈妈好不容易才盯住了安安,还有安安的死党。 四个小男生在前头走(都是男生,安安不跟女生玩的),妈妈在后头跟着,隔着一段距离。经过一截短墙,小男生一个接一个爬上去,惊险地走几步,跳下来;再爬上去,惊险地走几步,跳下来……十一点四十五。 经过一个庭院深深的大铁门,里头传出威武的狼狗叫声。米夏儿已经转弯,现在只有三个男生了。三个男生蹑手蹑脚地走向大铁门,一接近铁门,狼狗扑过来,小男生尖叫着撤退,尖叫声中混着刺激的狂喜。狼狗安静下来,小男生又开始蹑手蹑脚地摸向大铁门……狂喜尖叫地撤退。妈妈看看手腕,十二点整。 克利斯转弯,这已到了板栗街。安安和史提方突然四肢着地,肩并肩,头颅依着头颅的在研究地面上什么东西。他们跪趴在地上,背上突出着正方形的书包,像乌龟背着硬壳。 地面上有一只黑色的蚂蚁,蚂蚁正用它的细手细脚,试图将一只死掉的金头绿眼苍蝇拖走。死苍蝇的体积比蚂蚁起码大上廿倍,蚂蚁工作得非常辛苦。 妈妈很辛苦地等着。十二点十五分。 史提方转弯。再见再见,明天下午我去你家玩。 安安踽踽独行,背着他花花绿绿的书包,两只手插在裤袋里,嘴里吹着不成调子的口哨。 差不多了吧!妈妈想,再转弯就是咱们的麦河街。 安安住脚。他看见了一片美好的远景:一块工地。他奔跑过去。 oh,mygod!妈妈心一沉。工地上乱七八糟,木板、油漆桶、铁钉、扫把、刷子、塑料……安安用脚踢来翻去,聚精会神地搜索宝藏。他终于看中了什么:一根约两公尺长的木条,他握住木条中段,继续往前走。 十二点廿五。 在离家还有三个门的地方,那是米勒太大的家,安安停下来,停在一株大松树下,仰头往上张望。这一回,妈妈知道他在等什么。松树上住着两只红毛松鼠,经常在树干上来来去去地追逐。有时候,它们一动也不动的,就贴在那树干上,瞪着晶亮的圆眼看来来往往的路人。 现在,两只松鼠就这么定在树干上,安安仰首立在矮篱外、他们彼此用晶亮圆滚的眼睛瞅着对方,安静得好像可以听到彼此的心跳。 在距离放学时间一个小时零五分之后,七岁半的安安抵达了家门口。他把一只两公尺长的木条搁在地上,腾出手来按了门铃。 什么事也没有发生 1 春天来了你怎么知道? 妈妈还睡着,朦胧中似乎有几百个幼稚园的小孩聚在窗外尽情地嘶喊,聒噪极了。睡眼惺松地瞄瞄钟,四点半,天还黯着呢!她翻个身,又沉进枕头里。在黑暗的覆盖中,她张开耳朵;在窗外鼓噪的是数不清的鸟,是春天那忍不住的声音。 于是天亮得越来越早,天黑得越来越晚。在蓝得很干净、很阔气的天空里,常常掠过一只大鸟。它通常落脚在屋顶的一角,休息片刻,然后噼啪打着翅膀,又飞起来。当它翅膀拍打的声音传到书房里,妈妈就搁下手里的活,把身子探出窗外,睁大眼睛牢牢看着大鸟飞行的体态和线条。 大鸟是黑色的,展翅时,却露出雪白的腹部,黑白相间,划过蓝色的天幕,啊——妈妈发出赞美的叹息,然后注意到,嘿,大鸟嘴里衔着一支长长瘦瘦的树枝,是筑巢的季节哩! ※※※ “应台,”对门的罗萨先生说,“elster的巢好像就筑在你家松树上呢!你不把它弄掉吗?” “elster?”妈妈惊喜地说,“那个漂亮的长尾大鸟就叫elster吗?” “漂亮?”罗萨摇摇他的白头,对妈妈的无知似乎有点无可奈何,“这鸟最坏了!它自己不会唱歌,就专找会唱歌的小鸟下毒手。你不知道吗?它专门把声音悦耳的小鸟巢弄坏。elster越多,能唱歌的鸟就越少。” 安安推着单车进来,接口,“妈妈,elster还是小偷呢!” “怎么偷?偷什么?” 小男生把单车支好,抹把汗,“它呀,譬如说,你把什么耳环放在阳台上,它就会把耳环衔走,藏到它的窝里去!” 妈妈纵声笑出来:有这样的鸟吗?它要耳环干嘛?! 罗萨先生走了,安安说:“我的阳台上有个鸟窝。” “什么?”妈妈心里想,那个阳台上大概由于阳光特别充足,上次发现了三个蜂窝,这回又来了什么。 “窗子上面有个鸟窝,里面有三个蛋,白色的。” 母子三人蹑手蹑脚地摸上了阳台。飞飞脸上的表情告诉你眼前正有重大事件发生,安安有点矜持,不愿显得太骄傲。妈妈爬上凳子,伸长了脖子——杂草和细枝编出了一个圆盆,是个很齐整的鸟窝,可是里头真有东西吗? “妈妈我也要看!”飞飞扯着妈妈的裙摆。 “嘘———” 妈妈再靠近一点,吓,触了电一样,她的目光碰上了母鸟的目光。稀疏松软的细毛下有一对浑圆黑亮的眼睛,母鸟一动也不动地瞪着惊愕的妈妈。 妈妈有点手足无措,觉得自己太冒昧,像一个粗汉闯进了静谧的产房。 “妈妈我也要看——”飞飞开始不耐地骚动。 妈妈小心翼翼地抱起飞飞,尽量不发出声响。 “是妈妈鸟。”飞飞对着妈妈的耳朵轻声说,一只手紧紧搂着她的脖子。 三个人偷偷摸摸地离开阳台,关门的时候,安安老气横秋地说: “底笛,我们以后不可以到阳台上玩,会吵它们,你懂吗?” 飞飞敬畏地点点头,“会吵它们。” “不知道是什么鸟——”妈妈下楼时自言自语。 ※※※ “elster还是杜鹃来捣乱,”安安说,“就糟了。” “哦?”妈妈说,“杜鹃会怎么样?” 杜鹃啼血,多么美丽哀怨的鸟,多么诗情画意的名字。 “杜鹃呀?”安安忿忿地说,“你不知道呀妈妈?杜鹃好坏哟,它自己懒,不做窝,然后把蛋偷偷下在人家的窝里,把人家的蛋丢掉!你说坏不坏?” 妈妈瞥了一眼义愤填膺的孩子,心里笑起来:上了一年级开始认字之后,他的知识来源就不只限于妈妈了。 “还有妈妈,”安安顺势坐到母亲膝上,“别的妈妈鸟不知道窝里的蛋被偷换过了,它就去坐——” “孵啦,”妈妈说,“不是‘坐’,是孵。” “夫?它就去夫,夫出小鸟以后,妈妈你知道吗?杜鹃的小鸟生下来就坏,它一出来,就把别的baby鸟——” 安安气忿地站起来,伸手做推的姿势,“把别的小鸟推出去,让它们跌死!” “跌死!”飞飞说,神情极严肃。 “还有妈妈,你知道吗?”安安表情柔和下来,“可是现在鸟妈妈都知道了杜鹃的——杜鹃的——什么?” “诡计。” “鬼计,都知道了杜鹃的鬼计,它们已经小心了。” “什么呀!”妈妈瞅着他忍不住笑起来,这是什么动物进化论:鸟类还会搞联合阵线吗? “真的妈妈!”安安说。 “真的妈妈!”飞飞说。 ※※※ 在院子里种番茄的时候,妈妈下意识地抬头望望松树顶,松树浓绿的针叶上缀满了麦色的松果,看不见elster的巢。阳光刷亮了松果,像圣诞树上黄澄澄的金球。 “妈妈,”安安两手捧着泥土,“我们不把e1ster的窝弄掉吗?它跟杜鹃一样坏。” “一样坏。”飞飞说,低着头用十个手指扒土。 “不必吧!” 妈妈把番茄和黄瓜的幼苗分开,这一落给安安种,这一落给飞飞种,谁种的谁就要负责浇水,黄昏时候浇水,喏,这是安安的壶,那是飞飞的壶。 “为什么呢妈妈?为什么不把坏鸟的窝弄掉?” 妈妈边浇水,边想,边说: “因为它们是鸟,我们是人,人说的好坏不一定是鸟的好坏,还是让鸟自己管自己吧!” “蚯蚓——妈妈——一只蚯蚓——” 飞飞大声喊着。 2 雨,松动了泥土,震动了泥土中的蚯蚓。 太阳就从黑云隙缝中喷射出来,释放出一道一道一束一束的光。妈妈和孩子们走在草原上一条不及两公尺宽的小路,远远看去,他们的身影仿佛穿梭在光束与光束之间,仿佛在光雨中飘忽。 泥土中的蚯蚓全钻了出来,散步的人们发现,小路上全是迷失了方向的蚯蚓;它们离开了泥,辗转爬上了小路的柏油路面,大概由于不熟悉路面的坚硬,就忘了自己究竟来自哪里,要往哪里去;它们搁浅在小路上,被不知情的自行车轮和脚步轧过。 安安和飞飞手中各持细枝,弯下身来,用细枝小心地将蚯蚓软软的身体挑起,然后往路边用力一抖,蚯蚓就掉到小路边的草丛里去了。 一只、一只、一只、又一只妈妈……孩子的声音在草原上传得老远,特别清脆。 黑云消散了之后,小路亮得耀眼。妈妈用手微遮着眼睛。 3 “妈妈妈妈妈妈——” 一群孩子拍打着妈妈书房的门,喊叫的声音一声比一声急迫。 “干嘛?”妈妈开了一个缝,很凶,“不是说不能吵我有任何事都找可蒂?” “对不起妈妈,”安安很有教养地却又一派敢做敢当的气概,“花园里有一只小老鼠——” “einemaus!”弗瑞弟帮着腔。他比安安矮半个头。 “einekleinemaus!”飞飞的女朋友小白菜认真地说。她比哥哥弗瑞弟矮半个头。 “一只老鼠——”飞飞傻傻地笑着。他比四岁半的小白菜矮半个头。 妈妈手指间还夹着笔,把门又掩了两吋,不怀好意地问:“老鼠要吃你们吗?” “没有,”安安说,“它被垃圾桶卡住了,不能动了——好可怜哟!” “armemaus!”弗瑞弟说。 “armemaus!”小白菜说。 “好可怜哟!”飞飞说。 “妈妈没有时间,”门,只剩下一条缝和妈妈的眼睛,“你们找可蒂去解决问题!” “可蒂会把它打死,妈妈,上次她就打死了一只在花园田———” “妈妈拜托嘛,去救它嘛!”安安说。 “bittebitte……”弗瑞弟说。 “bittebitte……”小白菜说。 “去救它嘛、…”飞飞说。 妈妈长长叹了口气,把门打开。孩子们发出欢呼,争先恐后地冲向前去带路。 ※※※ 垃圾桶,其实是个专用来化解有机垃圾的大塑胶桶,里头装的是剩菜残饭和剪下来的树枝草叶。桶底圈上有个小洞,大概能塞进两个大拇指的深浅。一小截肉体在那儿抽动。 妈妈蹲下来,围绕着她的孩子在身后又害怕、又兴奋,屏住呼吸,睁大眼睛。这一小团灰糊糊的、软趴趴的东西,一时还看不出是一只老鼠的哪一部分。头在哪里?脚在哪里?究竟从哪里开始? 妈妈这个女人,不怕任何有骨骼的东西:蜘蛛、蜂螂、老鼠、任何种类和长相的虫……她从不尖叫也不晕倒。唯一让她全身发软的,是那没有骨头的爬虫类:蛇。见到蛇的画片,她就蒙起自己的眼睛,说她要昏倒了。见到真正蠕动的蛇,她就会发出恐怖的歇斯底里的尖叫,然后一头栽倒,昏死过去。 现在,她冷静地研究眼前这团东西。她小心地用树枝把洞旁的腐叶挑开,发现小老鼠的头深深插进洞里,埋进了半个身体,卡得很紧。剩下的一截,也就是后腿和细长如鞋带的尾巴,在空中胡乱地挣扎。但老鼠完全昏了头,死命往前蹭蹬,越用力当然就越往死洞里塞进去。 孩子们悄声讨论:它会不会死?它怎么进去的?它是宝宝老鼠吗?它好软哦…… 它实在很软,软得让妈妈觉得头皮发麻。她先用两根树枝想用筷子夹红烧肉的方法将老鼠活生生夹出来,老鼠卡得太紧,夹不出来。再用点力,势必要流血。难道,难道,得用手指把它给拖出来吗?呃——够恶心的,那是团毛茸茸、软绵绵、抽搐着的半截老鼠肉……怎么办呢? 老鼠踢着空气,时不时停止了踢动,显然力气不足了。 妈妈以两只手指掐住那鞋带似的尾巴末端,试试看能不能把那家伙拖出来。尾巴和她手指接触的刹那,她挡不住那股恶心的麻感“哇”一声尖叫起来,吓得四个小朋友往后翻倒,小白菜大哭出声。 拉尾巴,或是拉脚——呢,那脚上有细细的指爪——结果一定是尾巴、脚断了,身体还夹在里面。 妈妈安抚好小白菜,下定了决心。 安安奉命取了张报纸来。妈妈撕下一片,包住老鼠身体,咬着下唇,忍住心里翻腾上来一阵一阵麻麻的恶心,她用手指握紧了老鼠的身体——一、二、三、拔——孩子们惊叫出声,往后奔逃,妈妈骇然跳起,老鼠从妈妈手中窜走,所有的动作在闪电的一刻发生…… 孩子们定下神来,追到篱笆边,叽叽喳喳七嘴八舌:在哪里在哪里?你看你看它的眼睛好圆好黑…… 妈妈站在垃圾桶边,手里还拎着皱皱的报纸;她觉得全身起鸡皮疙瘩。 4 盛夏,整个北京城响着蝉鸣。穿短裤球鞋的妈妈骑着自行车穿梭大街小巷,到市场买菜、听北京人卷着舌头说话、和小贩吵架,看起来她在做这个那个事情,其实她心里的耳朵一直专注地做一件事:听蝉鸣。那样骄纵聒噪的蝉鸣,整个城像个上了发条的闹钟,响了就停不住。仅只为了这放肆的蝉鸣,妈妈就可以喜欢这个城市。 妈妈一个人逛市场。买了个烙饼,边走边啃,发觉北京的茄子竟然是圆的,葱粗大得像蒜,番茄长得倒像苹果,黑糊糊的东西叫炒肝,天哪,竟然是早点;调羹不叫调羹,叫“勺”,理发师傅拿着剃刀坐在土路边的板凳上等着客人…… 她突然停住脚步。 有一个细细的、幽幽然的声音,穿过嘈杂的市声向她萦绕而来。 不是蝉。是什么呢?她东张西望着。 一个打着瞌睡的锁匠前,悬着一串串拳头大小的细竹笼,声音从那里放出来。妈妈凑近瞧瞧,嘿,是蟋蟀—— 蟋蟀! 打瞌睡的人睁开眼睛说:蝈蝈,一块钱一个,喂它西瓜皮,能活两个月。 妈妈踏上自行车回家,腰间皮带上系着两个小竹笼,晃来晃去的。 刚从动物园回来的孩子正在说熊猫。“妈妈,”安安说,“有一只熊猫这样——” 他把两只手托着自己下巴,做出娇懒的样子。 “这是什么东西?”飞飞大叫起来。 “安安,”妈妈解下竹笼,搁在桌上,“你说这是什么?” 两兄弟把脸趴在桌面上,好奇地往笼里端详。 “嗯——”安安皱着眉,“这不是螳螂!因为螳螂有很大的前脚,这不是蚱蜢,因为它比蚱蜢身体大,这也不是蝉,因为蝉有透明的翅膀……是蟋蟀吗妈妈?” “对,”妈妈微笑着,“北京人叫蝈蝈。” “叫哥哥?”飞飞歪着头问。 ※※※ 黄昏出去散步,兄弟俩胸前脖子上都圈着条红丝线,丝线系着个小竹笼,竹笼跟着小兄弟的身体晃来晃去。 入夜,小兄弟闭上眼睛,浓密而长的睫毛覆盖下来,使他们的脸庞甜蜜得像天使。蝈蝈开始叫,在安静的夜里,那叫声荡着一种电磁韵律。小兄弟沉沉地睡着,隔着的妈妈却听了一夜的叫哥哥。 早餐后,兄弟俩又晃着竹笼出门。经过一片草坪,三两个小孩和大人用网子正捕捉什么。小兄弟停下脚步观看。 “外国小孩好漂亮!”手里拿着网子的一个妈妈踱近来,“您是他们的阿姨吗?” 在北京,“阿姨”就是保姆或者佣人的意思。妈妈笑着回答:“是啊,我是他们的保姆,也是仆人,还是他们的清洁妇、厨娘。” “来,送给你一只……一个大一点的孩子对安安伸出手,手指间捏着一只硕大的蜻蜓。 安安却不去接。这么肥大的蜻蜓他可没见过,他犹豫着。 “我要我要——”飞飞叫着。 “不行,”妈妈说,“你会把它弄死。”她小心地接过蜻蜓,像小时候那样熟稔地夹住翅膀。 走了一段之后,妈妈说:“你们看够了吗?我们把蜻蜓放了好不好?” 好! 放了的蜻蜓跌在地上,大概翅膀麻痹了。挣扎了一会,它才飞走。孩子的眼睛跟随着它的高度转。 “妈妈,”安安解下胸前的小竹笼,“我要把我的蝈蝈也放了。” 他蹲在路边,撕开竹笼,把蝈蝈倒出来。蝈蝈噗一声摔进草丛,一动也不动。安安四肢着地,有点焦急地说: “走啊!走啊蝈蝈!回家呀!不要再给人抓到了!” 蝈蝈不知是听懂了,还是受到那熟悉的草味的刺激,它真抬起腿来开始迈动,有点艰难,但不一会儿就没入了草丛深处。 安安如释重负地直起身来,转头对飞飞说:“底笛,把你的也放了吧?它好可怜!” “不要不要不要——”飞飞赶紧两手环抱竹笼,拼命似地大喊。 5 回到欧洲已是秋天。苹果熟得撑不住了,噗突噗突掉到草地上,有些还滚到路面上来。 妈妈把自行车靠着一株树干,眼睛寻找着最红最大的苹果。满山遍野都是熟透了红透了的苹果,果农一般不在乎那踏青的人摘走一两颗。妈妈给小兄弟俩和爸爸一人一个苹果,然后弯身从草地上捡起几个。 走,去喂马。 马,就在前面转角。有一只棕色的马把头伸出来要吃飞飞手里的苹果,飞飞不高兴地骂着: “嘿——这是我的苹果,你吃你的,地上捡的。” 安安搁下单车,有点胆怯地把一个苹果递过去,马迫不及待地伸出舌头,“啪啦”一声就将苹果卷进嘴里。咀嚼时,苹果汁不断地从马嘴涌流出来,散发出浓浓的酸香。 回程是上坡,爸爸力气大,背着飞飞早不见踪影。妈妈和安安推着车,边走边聊天。 “妈妈你知道吗?我又看到我的baby鸟了。” “什么你的鸟?” “就是在我阳台上夫出来的小鸟,我前天在葛瑞家的阳台上又看到了,只是它长成大鸟了。” 妈妈很有兴味地低头看着儿子:“你怎么知道那一只就是你阳台上的baby鸟呢?” “知道呀!”安安很笃定地,“它胸前也是红色的,而且看我的眼光很熟悉。” “哦!”妈妈会意地点点头。 “嘘——”安安停住车,悄声说,“妈妈你看——” 人家草坪上,枫树下,一只刺猬正向他们晃过来。它走得很慢,头低着,寻寻觅觅似的。 妈妈目不转睛地看着那个家伙,也悄声说:“它们通常是晚上出来的,这是我第一次在大白天这么清楚地看一只刺猬……” “我也是。” “它看起来软软的,使人想抱——” “对,可是它全身是刺——妈妈,”安安突然拉着母亲的手,“它等一下会全身卷成一个有刺的球,因为我看到那边有只猫走过来了……”’ 妈妈寻找猫的身影,猫窜上了枫树,刺猬一耸一耸地钻进了草丛。 秋天的阳光拉长了树的影子,什么事也没有发生,但是安安和妈妈很愉快地推着车,因为他们第一次将刺猬看个够、看个饱。 触电的小牛 一个秋天的下午,阳光懒懒地照进窗来,浓浓的花生油似的黄色阳光。所以那么油黄,是因为窗外木兰树的叶子金黄了,落了一地,好像有人用黄色的毯子将草地盖了起来。 飞飞刚刚气呼呼地回来,不跟小白菜玩了,为什么?因为她哭了。她为什么哭?因为我踢她。你为什么踢她?她一直叫我做狗狗,她不肯做狗狗,然后我做可爱小猫咪,然后她不肯,我就踢她…… 妈妈躺在沙发上看一本名叫《一个台湾老朽作家的五十年代》的书;百般无聊的飞飞把头挡在书前,“不给你看,”他说,“跟我玩。” 他爬上沙发,把身体趴在母亲身上。 阳光刷亮了他的头发,妈妈搂着他,吻他的头发、额头、睫毛、脸颊、鼻子……飞飞用两只短短的手臂勾着妈妈的脖子,突然使力地吻妈妈的唇。 “黏住了!”妈妈说,“分不开了!” 飞飞睁着圆滚滚的眼睛,突然说: “我们结婚吧!” 妈妈好像被呛到一样,又是惊诧又是笑,笑得喘不过气来。 电话刚好响起来。 “您是华德太太吗?” “是的。” “您认识一个小男孩叫弗瑞弟吗?” 妈妈的脑袋里“叮”一声:出事了。安安和弗瑞弟在半个小时前一起到超级市场后面那个儿童游乐场去了。 “我是哈乐超市的老板。弗瑞弟在我们店里偷了东西,他的家长都不在,您可以来接他吗?” 妈妈把飞飞交给邻居,跳上车。安安在哪里? 妈妈第一次当小偷,也是在八岁那一年。从母亲皮包里拉出一张十元钞票,然后偷偷藏在衣柜底下。可是衣柜上有一面很大的穿衣镜,坐在客厅里的父亲眼睁睁看着女儿蹑手蹑脚的每一个动作。 安安在哪里?他也偷了吗?偷了什么? 穿过一排又一排的蔬菜,穿过肉摊、面包摊,穿过一格一格的鸡蛋,在后面一个小小的办公室里,妈妈见到了刚上一年级的弗瑞弟。 弗瑞弟马上哭了起来,拳头揉着眼泪,抽泣着: “是安安叫我来偷的——我自己不要偷的——是安安叫我来的……” 几个大人围在一旁。超市主人小声对妈妈说:“他真怕了,不要吓到他。” 妈妈蹲下来,把弗瑞弟拥在怀里片刻,等他稍稍静下来,才说: “你别害怕,弗瑞弟,他们不会叫警察的,我们照顾你。我先要知道——” 妈妈扳正小男孩的肩,直直注视着他,“我先要从你嘴里知道你做了什么。真真实实地告诉我。” “我进来,拿这些巧克力——”妈妈这才看到桌上一大包糖,“塞在我衣服里面,就这样——” 现行犯当场表演他如何缩着脖子、弓着背、抱着肚子走出去。 妈妈想笑,但是忍住了,做出严肃的脸孔:“这个伎俩,是安安教你的还是你自己想的?” “完全是我自己想出来的!”声音里透着几分骄傲,“全是我自己用脑袋想的!” “这个小孩,”老板插进来,“上星期我就从镜子里注意到,老是弯腰驼背地走出去,我就要我们小姐注意了。刚刚他又出现,第一次被他走掉,这一次我们是等着他来的。” 妈妈和老板握手,感谢他对孩子的温和与体谅,并且答应会和弗瑞弟的父母解释情况。 弗瑞弟紧紧抓着妈妈的手,走出超市的玻璃门。 在小径上,妈妈停下脚步,弯下身来面对着小男孩: “弗瑞弟,我现在要问你一个问题,而你对这个问题必须给我百分之百的真实答案——你答应吗?否则我就从此以后不再是你的朋友。” 弗瑞弟点点头,他的脸颊上还有未干的眼泪。 “我的问题是:是安安要你去偷的吗?” “不是,”回答来得很快很急,“不是,全是我自己计划的,安安是我的朋友,我要讲真话。他没有叫我去偷。” “好,”妈妈用手指抹去他的眼泪,“你答应从此以后再也不拿别人的东西吗?” 他点点头,“再也不了。” 没走几步,就看见安安坐在一根树干上,两只瘦腿在空中晃呀晃的。他看起来很镇静,那种山雨欲来风满楼的镇静。 当妈妈和安安独处的时候,安安终于憋不住了:“妈妈,我没有偷。我没做错事。” 妈妈在花生油颜色的客厅里坐下,安安在她面前立正。 “我不要听一句谎话,你懂吗?” 点头。 “他去之前,你知不知道他要去偷?” 点头。 “他偷了糖之后,是不是和你分吃了那糖?” 点头。 “他以前偷,你都知道吗?” 点头。 “每次都和你分?” “我们是好朋友。” “你有没有叫他去偷?” “没有。”很大声。 妈妈抬眼深深地注视这个八岁的小孩。原野上有一群乳牛,成天悠闲自在地吃草,好像整片天空、整片草原都属于他们,一直到有一天,一只小牛想闯得更远,碰到了一条细得几乎看不见的线——那是界线,线上充了电,小牛触了电,吓了一跳,停下脚来——原来这世界上有去不得的地方,做不得的事情。 “你知道什么叫共犯吗?”妈妈问。 “不知道。” “共犯,”妈妈说,“就是和人家一起做坏事的人。譬如拿刀让人去杀人,譬如让别人去偷,然后和他一起享受偷来的东西……你的错和弗瑞弟几乎一样重,你知道吗?” 安安在思考,说:“他多重?我多重?” “他六分重,你四分重。够重吗?” 点头。 “我也得处罚你。同意吗?” 点头,眼帘垂下去。 母子两人在书桌旁。“写好了交给我,我去接飞飞回来。” 那天晚上,爸爸和妈妈一起坐在灯下看一篇写得歪歪斜料的日记: “今天很倒ㄇㄟ。弗瑞弟去哈乐ㄔㄠ市被ㄉㄞ到了。他妈妈不给他糖,所以他去偷。我心里很ㄋㄞ受,因为我也吃了偷来的糖。妈妈说那叫分赃。 我没有偷,但是没叫他不偷,因为他都跟我分。我现在之道,偷是ㄐㄩㄝ对不可以的。我再也不会了。很倒ㄇㄟ,妈妈处ㄈㄚ我写报告,写错很多字,ㄘㄚ了很久,我心里很ㄋㄢ过。很ㄋㄢ过。一九九三年九月二十八日” ※※※ 你知道弗瑞弟的遭遇吗?第二天早上,他捧了一束鲜花,和他爸爸走到哈乐超市,向老板鞠躬道歉。回来之后,被禁足一星期,意思就是说,放学回来只能在花园里自己玩,不许出门。和好朋友安安只能隔篱远远相望。从书房里,妈妈听到他们彼此的探问。 “弗瑞弟,我妈ㄈㄚ我写文章,现在还ㄈㄚ我扫落叶。你在干什么?” 扫把声。脚踏落叶声。 “我妈也ㄈㄚ我扫花园。叶子满地都是。” 安静, “可是我觉得满好玩的——你不喜欢扫落叶吗,弗瑞弟?” “喜欢呀,可是,我妈还ㄈㄚ我三天不准看电视。” “啊,我也是……”黯然。 又是一个阳光浓似花生油的下午。 胡美丽这个女人 龙应台 和你一样,我有八年的时间没见到胡美丽。和你一样,我也想问她:这八年你到哪里去了? 我们坐在她卧房的落地长窗前,下午两点的阳光挥洒进来,想想看,冬天的阳光!我们不约而同将脸庞抬起,向着阳光,眯起眼睛。 德国的冬天使人想自杀,她说,你知道吗?今年十二月,整整一个月,我们这里的人平均总共享受了十九个小时的太阳,十九个小时!以往的十二月,平均阳光照耀的长度是三十八个小时。 我张眼看她,阳光里是一张四十岁的女人的脸庞。皮肤的弹性和张力都松弛了,皱纹爬满了额头和眼角,眼睛下面浮起眼袋。 你憔悴了,胡美丽,我说。 她没好气地睨我一眼;还用你来说吗?我们这种一年回国一次的候鸟最倒霉,一到台北,每一个人抬头看到你,第一句话就是,“你憔悴了!”因为他们自己之间相濡以沫天天对看,不觉得自己变老;我却是让他们一年看一次,每一次他们就对照去年的印象,于是每次都像看到鬼一样,说,哎呀,你憔悴了!好像他们自己青春永驻哩! 她半认真地发了阵牢骚,然后八岁的儿子进来问:“妈妈,我们可不可以看电视?”她鼓起眼睛作出很凶的样子骂道:“时间还没到看什么电视不是讲好每天从四点看到五点现在才两点半你知道吗!” 大儿子嘟着嘴出去,四岁的小儿子四脚落地用爬的进来,在胡美丽脚边磨着,嘴里还喵呜喵呜地叫着。做妈的笑着就要去搂他,他挣扎着不让她抱,说:“你不要抱我,我是你的猫咪,你丢一条鱼给我吃——” 等两个孩子都到邻家玩去了,我才有机会问她:为什么她消失了八年? 我呀?她把腿长长地搁在另一张椅子上,两只手臂往后托着脑袋,脸仍又向着阳光,我呀?在闹中年危机,闹中年危机的人怎么写作? 中年危机闹了八年?我傻了眼,是不是太长了一点? 以下,是胡美丽在那个有阳光的冬日午后对我说的话。她穿着条脏脏旧旧的牛仔裤,光着的脚搁在椅子上,向着阳光的脸庞,看起来还是那么任性。 龙应台,二十岁的时候,我以为世界上没有不可解决的问题,就是被人口贩子拿去卖了沦为军妓,我都有办法再站起来,只要有意志力,人随时可以拯救自己。堕落是弱者的自愿选择。 三十岁,我觉得女人只要有觉悟,她可以改变社会、改变自己。八五年为什么写《美丽的权利》?因为那个时候的台湾竟然还有女职员由于结婚怀孕而被迫辞职——那是九年前,这情况在九年后改变了吗?没有!去年就有一桩。这等于证明,写了文章也没用。 女人只是男人的一半!其实,有许多女人喜欢做男人的一半,有许多男人喜欢做女人的全部,这都没问题,可是也有许多女人不想做人家的一半,她只想做她自己的全部;一个公平的社会必须也给这样的女人有充分发展的机会,不是吗? “美丽的权利”也不过就是“充分发展的权利”。我当时所希望看到的,也不过是,有一天,当你问一班外文系的应届毕业生“毕业想干什么”时,不会有三分之二的女生告诉你,她们想到贸易公司去当秘书! 我当然不是说,这些女人都该改口说“我们要去当老板。”世界上没这么多老板,不管是男人还是女人。可是这个社会架构认定了老板是男人做的,秘书是女人做的,而女人又毫不怀疑地认同、拥抱社会所派给自己的角色,这个社会未免太陈腐了吧? 我以为,凭着女人的自觉,凭着人的意志力量,这个陈腐的社会是可以改变的,而且它也已经有所改变,至少,没有哪个大学校长再敢在会议场合叫我“阿花”或“小姐”,你不能不说这是进步。 可是这进步算什么?《美丽的权利》还没写完,该骂的人还没骂到,我做妈妈了,美丽的权利受到空前的考验。 生了孩子之后,你可以说是贺尔蒙在作祟,我不可自己地爱上了孩子,不只是自己的孩子,在马路上走着叫着笑着闹着的孩子我都忍不住要多看两眼。几年来还一直想着是否要收养一个不幸的孩子,让他分享我满溢的母爱;只是因为对自己的体力不够信任,所以没有付诸行动。好吧,这样喜爱孩子的人,当然不愿意将孩子交出去给别人养,我自己享受都来不及呢! 谢天谢地,让我做个全职妈妈吧! 咦!为什么你得带孩子呢?爸爸到哪里去了?你应该和他五十比五十地分担呀! 一个二十二岁的绝顶聪明的新女性向我质问。她在大学里学建筑,通四种语言,将来要做世界一流的建筑师。 呃——因为我喜欢小孩,我喜欢看他们在公园里纵情奔跑,喜欢听他们牙牙学语,喜欢看他们吃得饱饱的,喜欢看他们睡着的脸庞,尤其喜欢抱着孩子的感觉 可是爸爸的百分之五十呢?年轻的女孩振振有辞地:你的女性主义哪里去了? 我的女性主义——我有点给她惹毛了——我的女性主义所要求的,是社会给予不同需求的女性都有发挥潜能的机会。我现在想发挥的就是一个全职母亲的潜能。做爸爸的那个男人碰巧没有像我这样强烈的需求和兴趣,因此这是另一种形式的公平分配。五十比五十是假平等,配合个人需求的才是真平等,你懂不懂? 未来的建筑师不置可否。 台湾来访的朋友,不熟的,进门来见到两个又蹦又跳的小孩马上就会问:“孩子交给谁带?” 对不起,胡美丽自己带:家里住着的所谓“保姆”,其实只管打扫。这个世界是怎么回事?好像受过多一点教育的女人就该不屑于做母亲似的。我生的,我爱养,怎么样? 然后,渐渐的,我觉得可以出去教一两门课,偶尔出远门旅行个三四天,透透气,带孩子既是全职,那么我也得休假呀! 现在,轮到那个做爸爸的男人振振有辞了:你怎么能走?孩子怎么办? 我说,保姆可以暂代呀!你可以早点下班帮忙呀! 不行,男人说,孩子需要母亲(这可是你胡美丽自己说的),保姆无可取代。而我呢,我下班回来已经累惨了,不能再带小孩。 胡美丽当场呆掉。 于是我对男人咆哮,嘿,平时我担负了教养孩子百分之九十的责任,那是因为我喜欢,不是因为我“活该”,你懂吗?现在,我只想把我的部分改成七十,你挑上百分之三十,你竟然抱怨?太过分了吧你! 在和男人斗争的同时,有一天带着孩子去一个澳洲朋友家的聚会。女主人安妮把我介绍给另一个客人,一个五十来岁看起来是个成功的商人的男人(凡“成功”的人都会有一种让你知道他“成功”的眼神和姿态)。当安妮说,“美丽是个作家”时,成功的男人慈祥地答道: “很好!那您可以赚点儿外快帮孩子付幼稚园的学费!” 我张口结舌地看着这个面带慈祥微笑、自信满满的五十岁的成功的德国男人。 如果安妮介绍的是个男人,如果安妮说:“这位李大伟先生是个作家”,这个成功的男人会不会慈祥地说:“很好,李大伟先生,那您可以赚点儿外快帮孩子付幼稚园的学费?” 看着这个男人的嘴脸,真可以给他一巴掌,可是,我只是由于太过惊讶而目瞪口呆地看着他,同时理解,这真的不是他一个人的问题,他的背后站着成千上万的男人——德国男人、中国男人、世界上的男人——以同样的眼光看着女人,慈祥的、友善的、绝对屈尊的眼光。在金殿酒店将女秘书灌醉尔后强暴她的男人,想必也有着类似的眼光。 回到家,想跟家里的这个男人继续抗争。晚上,男人回来了,两眼浮着过度疲劳、睡眠不足的血丝,他头痛欲裂,他心情沮丧,他的手因为工作压力而微微颤抖,他的心脏因为缺少新鲜空气和运动而开始不规则的跳动,他像一个泄了气的球,被弃置在角落里。 你说我应该去和他争回我应有的权利吧!现在,我应该对他说,我带了一天孩子,现在轮到你男人了。然后“砰”地关上门,我去看电影,或者,拎起行李上机场去了。 可是我没这么做。我给他倒了杯葡萄酒,放了热水在浴盆里,在热水中滴上一些绿油精,准备好一叠睡衣,然后呼唤他。在他入浴盆时,我说:“你再这样下去,不到五十岁你就会死于心脏病。” 那么,你问我,我是不是就从此心甘情愿地让孩子锁在家里呢?没有,我出门的时候,保姆代劳。 保姆代劳,和我分担了对孩子的责任,而那精疲力竭的男人也得到一点休息;用这个方式暂时解决了我的难题,但是并没有为这个时代的新女性回答任何问题:有了孩子的男人和女人如何在养育儿女和追求事业之间寻找平衡?国家必须介入到哪一个程度?(不要告诉我像中国大陆那种“全托”制度有任何优点,我坚持我的偏见)“男主外、女主内”,如果不是自由选择,就不公平,但是男女都主“外”的时候,“内”由谁来主?如何平等地主“内”? 谢天谢地我负担得起保姆,但不是每个人都能用我这个方法来解决问题。我喜爱孩子,所以不忍心将孩子托给他人照顾;我喜爱我的工作,所以我舍不得为了孩子完全放弃我的事业。我主张男女平等,所以不允许男人认为“男外女内”是天职;可是当我面对男人因工作压力而疲惫不堪的脸孔,我又不忍心在他肩上再堆上一份压力,即使那是本属于他的一份。 也就是说,我矛盾、我困惑,我这个所谓新女性一旦受到考验,竟然不知所措。(别告诉我西蒙波娃懂什么;她根本就不知道小孩是个什么东西。给我一个更好的例子!) 一个如此矛盾、困惑、不知所措的人,她若是继续写文章告诉她的读者女人该怎么做女人——那她岂不是伪君子?我可以不聪明,但我不可以虚伪。 所以,四十岁的我,发觉一旦加上孩子这一环,男女平等的问题就变得双倍的复杂。更何况,人走到中年,难免要问:这下一半的路是否仍旧这样走下去?现代人怀疑一切、质疑一切,婚姻这个机构更不能免。在我看来,婚姻与个人的关系就如同国家机器和公民的关系。一个人需要安全,所以要婚姻,也要国家;但是人又渴求自由,随时有想逃避婚姻、反抗国家机器膨胀的欲望。婚姻和国家机器一样,两者都是必要之恶。 我自己?我是荒野中的一头狼,喜欢单独在夜间行走,尤其在月光笼罩的晚上,有口哨声的时候。 其他你就不必问了。这个世界有太多的问题最后只有自己知道答案。或者没有。 一九九四年三月八日 国际妇女节 这一次,她点燃的是一堆灶火 张晓风 0 如果我直截了当地说:“哇!这本书好棒,你真该看一看!”你会不会觉得我太俗气了? 1 龙应台这女人,你应该是知道的,如果在龙应台的名字后面加个空格,你会填上什么?专栏作家?文学博士?台湾文学的教授?野火点燃人?中国时报特派记者?……如果允许你填二十个答案,你会想到“母亲”这个官衔吗? 2 “黑森林”对我来说只是一种巧克力蛋糕的诡异名字,但对龙应台来说,居然是沿着她家后院走走就可以走到的地方。这种事情简直是神话,我拒绝相信是事实,怎么可以,怎么可以,一家人就拥有一座林子? 而在那里,在那春来蔷薇满架的院落里,她埋头致力于自己最艰巨的事业:她在养孩子,养她的两个孩子。 3 老大是在台湾生的,如果要说得更确实一点,是个“淡水囝仔”。 满月酒那天席开二十桌吧?对老中来说,那是用“办桌”方式办的满月酒,喧嚣热闹。对孩子的另一半德国血统而言,那天是他的“受洗日”,当天真有牧师来为婴儿施洗。典仪在淡水一栋古居中进行,那红砖三合院有六十年的屋龄,一棵含笑花长得跟屋子等高,开满一树香甜。那阵子他们其实有淡江大学的学人宿舍可住,却偏偏租下这栋空屋,两人一度象征式地拥有那一片中式庭院。 古厝、受洗加办桌——我想这家人的婴儿抚养过程一定很精彩,却恐怕不免鸡飞狗跳,险象环生的镜头吧? 4 “我去隔壁喂奶!”朋友聚集,她忽然说一声,便起身走开。有人跟过去继续聊,她也就坦然哺乳,倒像三四十年前的村妇。 我自己其实也主张给孩子吃人乳,但我当年家中如果来了亲友,我却不免遮遮掩掩,还特别做了一件荷叶边的云肩,让婴孩在“布罩子”下进餐。 我对自己和龙应台间的差异不免兴起几分研究的兴趣。 5 我很少羡慕别人,如果羡慕了,那也只肯羡慕其人的某一部分。当然,我也并不太羡慕我自己。 我对龙应台能写出这么好的一本“谈养小孩的书”却是万分羡慕的,不单羡慕,差不多还微微地有一点痛意。 事情是这样的,从小,我就东一点西一点地看到别人对女作家作有意无意的嘲讽,其中听得最多便是: “哼,那些女作家呀,写来写去就是柴米油盐、丈夫、孩子!” 我心里暗暗赌咒,有朝一日,等我“大笔在握”,我才不写那些婆婆妈妈的东西,来招人辱骂。 后来我为人妻,而又为人母,并且孩子飞快地长大了。在他们二十年多的成长岁月里,我反复警告自己不得轻举妄动,所以除了偶然忍不住犯戒写过几篇跟小孩有关的文章。大体而言,我都保持那“矫枉过正”的自我设限,不去碰那禁忌题材。 然而,看到龙应台的这类文章,我不免羡慕起来,羡慕她是新一代的母亲,能敢于大刺刺地写孩子的事迹。我看着已大到拥有投票权的孩子,憬悟到自己错过了多么精彩的题材!以前我又常以为等一等无妨,等到想写的时候再写——其实不对,事过境迁,心情完全不是那么回事了,人生总有些新的事会吸引你的注意,要回过头来写孩子的童年,已经是不可能的事了。 也许应该庆幸,我没能做到的事,却有高手做到了。我为了恐惧遭人贴上“婆婆妈妈的女作家”的标签所不敢写的家庭琐事,龙应台却写了,她并不怕。新一代的女性好像不知何谓骇怕,她放手写了,而且写得那么好。她把一般人写成保姆日志的东西写成了人生手札,那其间每一丝喜悦和惆怅都既是母氏的,也是人类的——人类去哪里还能找到如此令人战栗惊动的题材? 6 烧一把野火的是龙应台,乖乖守着万年以来岩穴中那堆灶火来为孩子烤肉讲故事的也是龙应台。我被她娓娓的故事和垂睫之际的眼神迷住,我不知道她的下一次出击是什么动作,但我知道,此刻,在她为孩子唱起叙事长曲的时候,我是在旁边击节打板的一个。 最好的一部分 席幕蓉 安安和飞飞都是我的小朋友。 我和他们不能算太熟,因为见面的机会并不多。可是,偶尔从台北打电话给龙应台,如果是安安接的话,他会在呼叫他母亲的同时,加上这样的注解:“妈妈,快!是席慕蓉阿姨打来的,是那个蒙古人。” 听着电话那端字正腔圆的软软的童音,我总是忍不住微笑起来,多么可爱的孩子啊! 我想,我是有点偏心,在这两个小男生之间,我真的比较偏疼安安。 当然,我也喜欢飞飞,这个浑身是肉,天不怕地不怕,爱笑爱爬的小家伙,本身就是“幸福快乐”的标准样版。在他们家里的地板上,在他爬过来的时候把他搂进怀中,我可以完整地感觉到生命里面那种可贵的无畏无惧的喜乐。 可是,我还是比较偏疼安安,那种感觉,是一种心疼与珍惜。安安是个敏锐而又聪慧的好孩子,还有颗非常柔软的心。我常会揣想,当这样的孩子长大到必须去面对现实世界的时候,这些优点会不会反而变成是他的弱点了呢? 在今天这样的世界里,我们到底要如何来带领我们的孩子?从我们的子宫里孕育出来的孩子,曾经和我们靠得那样近,依赖得那样深的孩子,在我们的血脉里萌芽,在我们的呼吸里成长;在我们眼前哭泣着微笑着一天一天慢慢长大的孩子,他们将来的世界究竟会是什么样的面貌呢? 不管是哪一个女人,一旦成为母亲,这种担忧的感觉总是会比男人的多那么一点点。关于这些,龙应台应该是知道的罢。 因此,在她这本书里,有些快乐和忧虑是用了非常完整的句子说出来了,有些却无法形容无法下笔,我们只能隐约地感觉,那属于亘古以来每一个母亲的相同的心。 这个世界的许多错误并不是女人造成的,然而,一旦身为母亲,却要担负起与这些错误格斗和抗拒的全责。母狼的凶猛是因为有幼小的孩子需要哺育,人说为母则强,而其实那是上天赋予女性独有的力量啊! 我喜欢龙应台,是因为在与她十年的交往中,让我感受到身为女性所可能拥有的是多么丰富的内涵。 在没有成为母亲之前,一个女人要如何去生活,其实并无太大的限制。 只有在成为母亲之后,才能感觉到那种限制,和另一个生命互相牵连的复杂关系。在这个时候,怎么去把日子过好,才真正需要智慧了。 我记得几个白天和夜晚,在不同的季节里,龙应台如何面对这种限制,把它化为生命中最丰盛的筵席。 我当然记得在士林福乐的那个晚上,她一杯又一杯地喝着奶昔,一面笑着形容自己是个正在“牛饮”的母牛。 我还记得她怀抱着初生的安安,坐在淡江大学学人宿舍的窗边,夕阳的光照着这对母与子的安宁和美丽。 我也记得,我去她法兰克福城郊的家里共度的那个夏天。那个开满了花的后院。附近的田野和森林,她开着一部我非常羡慕的吉普车带着我和孩子去博物馆,去书店。 到了晚上,两个孩子坐在我们身边。安安是真的可以和我们聊天,而飞飞在我们中间穿来穿去,只说他新学会的一个字:“花”。他发音的时候是那样兴奋,那样慎重,让我在旁边也能够感觉得到,孩子对这个初识世界的惊叹和感动。 龙应台的笔,曾经唤醒了中国人沉睡的心。然而,在这样的白天与夜晚里,是她的孩子在一声一声地唤醒她,有如春天在唤醒蓓蕾,母亲的生命在孩子的笑靥中如花朵般缓缓绽放;她写下的这一本书,就是最好的证据。 我们任谁都不能不承认,这是生命里最好的一部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