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喜欢你》 序幕 午夜。 幕色低垂。 深蓝色的天空中,不见星星的踪影,只有月亮在云层之后缓缓地移动着,漫不经心地俯视人间。 可嘉静静地走在小径上。 脚下,是枯枝落叶发出细微的断裂声;身边,有微风轻拂过树丛传来的沙沙声。 翻过一片残缺的围墙,再绕过那片树丛,眼前豁然开朗了。 月亮穿过云层,在这一刻照亮了那些破旧不堪锈迹斑斑的过山车、秋千架、海盗船和摩天轮。 可嘉慢慢地走近。 这是一个已经废弃了的游乐场。 曾经,这里是孩子们的乐园,满载欢笑的场所,以及……她心目中的天堂。 可是…… 因为那些所谓的市政规划、城市建设,还有大人们种种复杂的借口,使得这里不再是乐园,不再有笑声,也让她……失去了天堂。 夜间播报的新闻中说,明天,这片土地就要开始进行正式的拆迁,建造一片新的居民区。 也就是说,从明天起,她就将再也见不到这里了。 物质气息越来越浓厚的同时,纯真年代也将渐行渐远。 推了一把秋千,让它荡漾在这最后的夜晚,生锈的铁架发出吱吱呀呀的声音。 鬼屋的入口在她的左边。这幢白天就显得阴森可怖的小屋,在月光的阴影下,更是让人寒毛凛凛。 “宋可嘉!我在这里……” 一个低沉而又有些模糊的声音说道。 可嘉绕过鬼屋,来到屋后。 什么人都没有。 一定是那个混蛋想要吓她!可嘉忿忿地想着,转过身去。 一具骷髅赫然站在她的背后! 就在她被吓得昏过去的时候,又是那个低沉的声音在她耳边响起: “可嘉,醒醒!可嘉……” 摇摇头,甩开回忆,她继续向前走。 小径的尽头,在绿树环绕中,是一座大型的旋转木马。 它曾经又漂亮又辉煌。 深红色的尖顶帐篷下,垂着一根根墨绿色的柱子,在一串串灯光的点缀下,色彩不同的漂亮木马环绕其间,随着欢快的音乐奔跑。 这是孩子们最喜欢的玩具,只要一坐上去,就不肯下来。所以,这里是争吵与纠纷最常发生的地方,可是,一旦音乐响起,木马开始旋转,所有的不快与泪水便会化为欢颜。 这一定是魔力造成的——十八岁那年,可嘉这么认为。 “你为什么喜欢这匹马?” 当可嘉坐在白色木马上的时候,身后有人问道。 “那是因为白马王子的故事呀,而且这匹白马真的好可爱……” “嘁!”那个人不屑一顾地,“老土!” “那你呢?”如同往常一样,那人只需要只字片语,就能把可嘉惹得火冒三丈,“我知道了,你一定是为了要扮酷,才会选择那匹黑马!” …… 走上台阶,可嘉找到了那匹白色的木马。 它早已不复她记忆中的美丽了。白色的身体遍布灰尘与污渍,金色的马鞍斑斑驳驳地褪色,扬起的尾巴也不知被谁撞落了。 可是,它的眼睛依然那么温柔,神情始终充满欢乐。 她搂住了木马的脖子,翻身坐上。 就在这一刻,灯光猛然亮起。 那些垂悬在帐篷顶上,环绕在柱子上的灯光如同霓虹般闪亮,照耀出不可思议的梦幻光芒。 与此同时,音乐响起。 如此优美如此奇异却又如此熟悉的音乐,笔直地穿透她的心灵,带来莫名的震撼与刺痛。 白色的木马开始旋转,带着她向前奔跑。 “谁?是谁在那儿?” 可嘉喊着,习惯性地向身后看去。 有个人影从柱子后走出。 黑色的t恤、黑色的头发,黑色的眼睛。 他?! 心跳加速,记忆如同潮水般涌来。 是他…… 泪水浮上眼眶,那个刻骨铭心的名字哽在喉间。 “可嘉,我在这里……” “你为什么喜欢这匹马?” 可是…… 为什么他的名字她却怎么也喊不出来? …… 第一章 可嘉 女儿满月的时候,宋研连夫妇异想天开地参照起老掉牙的方法,想通过“抓阄”来看看女儿一生的爱好。 面对着一桌子的书、笔、化妆品、博士帽、珠宝、艺术品、钱币、小车子、小房子、小衣服、巧克力……宋可嘉颤颤魏魏地伸出了她粉白的小胖手。 宋研连、何爱玲屏住呼吸,紧张地看着那只小手在那堆东西上流连。 “还好,”当可嘉绕开巧克力的时候,何爱玲松了口气,“她以后不会成为大胖子。” 看到女儿明显地对珠宝不敢兴趣,宋研连满意地点了点头:“她也不会是一个虚荣的女人。” 肥胖滚圆的小手一路向前攀爬,可嘉黑亮的大眼睛执着地盯着某样东西,顺着她的目光,研连欣慰地叹了口气——那顶光鲜耀眼的博士帽就在可嘉的正前方! “看来,”他转头微笑着,“我这个生意人,也会有一个博士女儿了。” “我可不希望她成为书呆子。”话虽这么说,爱玲也忍不住笑了起来,“不过,要是她以后能进入哈佛、牛津读个书什么的,我也绝对不会反对的!” “哇……伊……” 小女孩手舞足蹈地叫了起来,一定是成功抓取博士帽了! 宋研连连忙回头,笑容却在瞬间凝结。 “这是什么?她手上是什么东西?” 何爱玲也愣住了:“这是我妹妹从日本寄过来的卡通玩具,知道你不喜欢,所以我也没给你看。只是,它怎么会出现在这里?” “一定是你拿其他东西的时候不小心,一起放在这桌上了。”凝视着女儿,宋研连皱起眉头,“这种东西,只有没出息的人才会喜欢。” 这种东西,是卡通片《七色花》中小蓓的人物造型小玩偶,在超可爱的穿着粉红色衣裳的小蓓手中,还捧着一束色彩斑斓的七色花朵。 而研连所谓没出息的人,除了爱玲那不长进的妹妹何念玲外,现在更多了一个,正是他的宝贝女儿,宋可嘉。 不管父母如何皱着眉头,神情如何失望,小可嘉依然欢天喜地地抱着小蓓,又是啃又是咬又是抓又是打,一面不忘吵吵闹闹地念念有词:“……卡……哇……伊……” 三岁的时候,可嘉决定了她钟爱一生的色彩——粉红色。 在她的坚持下,从小玩具到儿童床到她小房间的墙壁颜色,通通都用上了粉红色系,就连父母的穿衣颜色都横加干涉。 拗不过可嘉的眼泪鼻涕,宋研连甚至穿上了粉红色的衬衫和长裤,走在大街上,自己都觉得自己像个变态。 五岁,可嘉上了一次电视。 那是一档展现小朋友才艺的节目,何爱玲好不容易找到熟人塞了红包走了后门才让可嘉得以在电视上亮相。 当夫妻俩坐在电视机前拿着录像机的遥控开关,等待女儿的表演时,却惊恐地看到一身粉红色公主裙的可嘉大摇大摆地走到节目主持人身边,不断拉他的衣袖。 “叔叔,”终于引起了主持人的注意后,可嘉说道,“有没有花朵话筒?我要对着花朵话筒唱歌。” “没有。”主持人拍拍她满头鬈发的脑袋示意她离开。 “哦。”可嘉转身想走,却又停了下来,“叔叔,你的围巾很好看。”她肯定地点点头。 摄像适时地给了主持人一个特写。 ——那是一条粉红色的领带。 小学三年级,可嘉差点被逐出她所在的三(一)班级。 那是在学校的运动会上。天生缺乏运动细胞的可嘉却偏偏被选上参加接力赛,还居然是最关键的第一棒。 虽然大脑缺氧,心跳加速,可嘉却使所有人大跌眼镜地成为了第一棒的第一名,顺利地把手中的木棒交给了下一位。 直到心跳渐渐缓和,大脑恢复冷静,她才猛然惊醒,从她手中接过接力棒的那个头发长长、个子高高的女生,不是三(一)班的。 犯下这样低级的错误,出了这样莫名其妙的糗,以后在班上还怎么抬得起头来? 可嘉越想越伤心,一进更衣室,便嚎啕大哭泪如雨下。光哭还不算——可嘉就近抱住了一个女生——总得借个肩膀靠一下,借件衣服擦擦眼泪鼻涕吧。 当暴风雨渐渐停歇,可嘉开始打嗝的时候,那个女生才冷静地开了口:“喂,我们认识吗?” 她个子高高的,头发长长的,看上去脾气不太好的样子。 尽管有些害怕,可嘉还是决定实话实说:“接力跑的时候,我是不是把接力棒交到了你的手上?” “那又怎么样呢?”那个女孩双手抱在胸前。 “可你不是我们班的!”可嘉说着,眼泪又上来了。 “那又怎么样呢?”女生简单地问着同样的问题。 “我……我会被班里同学看不起的。”想到自己今后的悲惨命运,可嘉又是一阵悲从中来。 陌生女孩走到了自己的更衣箱旁,打开箱子拿出校服:“这有什么好担心的?”她淡淡地说,“要是谁找你麻烦,你就来找我!” 更衣箱合上的时候,可嘉看见箱门上有“许明琪”三个字。 足足有两个礼拜,集体荣誉高于一切的三(一)班同仁对待可嘉的态度就像秋风扫落叶那样冷淡无情。 这样的情况一直持续到某天,(三)班那个据说厉害得连六年级男生也打不过的插班生许明琪来到(一)班门前,把可嘉喊出来并大声地问有没有人欺负她以后,才开始逐渐好转。 尽管还是会犯低级错误,尽管在班中可嘉还是不受欢迎,尽管她依然老是被嘲笑为“粉红鼻涕”,可是,可嘉却觉得越来越快乐了。 因为,她有了生命中第一个好朋友。 小学毕业,可嘉和许明琪进入同一所初级中学读书。 每天一下课,可嘉便死拉活拽地拖着明琪到学校附近的小店,就算不买什么,看看那些亮闪闪的小首饰、发夹、别针、明星卡片,还有超可爱的小钱包、文具盒、圆珠笔,都觉得很开心。 明琪的兴趣却在那些男生喜欢的刀枪棍棒上,每当可嘉在文具店中流连忘返的时候,明琪通常在旁边的租书店询问有没有新到的武侠小说和少年漫画。 明琪依然有着长长的黑发,苗条而修长的个子;可嘉也依然是天生有些卷曲的俏皮短发,矮矮的个头让她始终坐在教室的第一排。 明琪最喜欢揉乱可嘉的短发,这也是可嘉最讨厌明琪的地方。 所有人都奇怪这两个人怎么会成为好朋友的,有时候连她们自己也想不通。 可嘉逐渐喜欢上了画漫画。 在她笔下的女孩总是漂亮得不可思议:鬈曲的长发、有一半脸那么大的眼睛、梦幻般的蕾丝裙。 她也曾试图画许明琪,每次都被明琪嘲笑:“拜托,我哪有你画的那么恶心?” 明琪是班上的数理化尖子,还得过奥林匹克数学竞赛奖。 当可嘉跌跌撞撞连滚带爬地考入市重点高中的时候,明琪却连中考都不用参加,轻轻松松地就被保送进了同一间学校。 两年后,宋研连生意失败,为了抵债,他卖掉了黄金地段的豪宅,举家搬进了宋家的老产业,位于这座城市西南角的一栋老公寓。 那是一栋法式建筑,雕花的扶手和栏杆,旋转的大理石楼梯,还有总是发出“哐哐”声的老式电梯。 公寓周围,是些低矮的石库门住宅,以及一眼望不到头的成荫梧桐。 在那些绿色之中,更有一个带着游乐场的社区公园掩映其间。 比起以前的高楼大厦,可嘉其实应该更喜欢现在的老房子。 可是…… 因为这次搬家,可嘉第一次尝到了离别的滋味。 由于学校离得太远,宋研连不得不替可嘉办理了转学手续。 她用所有的零用钱,给许明琪买了一整套《最游记》,而明琪则找遍了她所能找到的小店,只为了送给可嘉一个粉红色的飞天小女警。 可嘉把那个大眼睛的小女警挂在窗前。透过那扇拱形窗,她可以看见夕阳、别人家的炊烟和游乐场里的摩天轮与过山车。 那天晚上,在被窝中撒满了眼泪鼻涕后,可嘉下定决心——即使不能天天见面,她与明琪的友谊也是会地久天长的。 整个高中,面临黑暗而漫长的会考及高考,对可嘉来说,最幸福的事莫过于是沉浸在自己的幻想中,幻想有天,会有一个白马王子来到她的身边,救出她这个困在城堡里的粉红公主,从此过着幸福快乐的日子。 白马王子从未出现。 倒是高三的某天,明琪突然来到可嘉的家门前。 “明天这个时候,我可能已经在多伦多某间冰冷的公寓里住下了。” 可嘉只当她在开玩笑,直到明琪拿出加拿大圣约翰大学的入学通知书。 那个初夏的傍晚,送明琪离开的时候,可嘉第一次来到社区公园里的游乐场。 已经快到下班时间了,那些大型的娱乐项目开始结束一天的欢乐,工作人员正在收工走人。 只是孩子们都不愿意离去,恋恋不舍地一再荡着秋千,继续让喧闹撒满这片场地。 在游乐场的照相屋内,可嘉和明琪合拍了一套大头贴。照片上明琪的笑容有些僵硬,而可嘉的眼里则含着一大泡眼泪。 “拜托一定要保持你爱流泪的天性好吗?”明琪使劲揉着可嘉短短的鬈发,“要是五年后我回来,而你竟然没哭,我一定会认不出你的!” 游乐场的大钟敲响了六下。 下班时间终于到了。 明琪也终于走出了可嘉的生活。 看着她在夕阳中离开,可嘉转身回到了游乐场。 摩天轮停止了转动,鬼屋关上了大门,秋千架孤单地摇摆着。一分钟之前这里还是那么的喧闹,而一分钟之后,就连这儿的空气,都显得那么的……寂寞。 坐在秋千上,可嘉拿出一整包餐巾纸,正要以大哭一场来度过这个悲伤的夜晚时,小狼却出现了。 小狼不是狼,而是一条长得有点像狼的狗。 在渐渐降临的昏暗暮色中,冷不丁看见一只体型庞大毛色金黄的动物出现在自己面前,任何人都会吓一跳的。 可嘉的眼泪和鼻涕就是这样被吓回去的。 它慢慢向前靠近,可嘉正准备尖叫,却看见了它摇晃着的尾巴和温顺聪明的褐色眼睛。 她小心翼翼地伸出手去,狗狗用冰凉湿润的鼻子闻了片刻之后,飞快地伸出舌头舔了一下,弄了可嘉一手的口水。 就在这一刻,可嘉破啼为笑,也就在这一刻,她决定叫它小狼。 “小狼,你是谁家的狗狗?”可嘉轻轻抚摸它耷拉着的耳朵。 它的回答是趁机在可嘉的脸上又舔了一口。 那些原本准备着用来擦眼泪摁鼻涕用的纸巾,现在全贡献在小狼的口水上了。 可嘉笑着挡开小狼朝她脸上直凑过来的鼻子:“这么晚了,你为什么还不回家?” 狗狗却忽然竖起了耳朵,转身看向游乐园的深处。 “那边有什么?是不是你的主人在叫你了?” 可嘉顺着它的目光看去,天色已暗,她只看见那里一片绿色葱笼,树影婆娑。 小狼站起身来,顺着小径一路小跑着向前。 “小狼!” 可嘉从秋千上站起来,身不由己地跟随着那道黄色的身影。 夜色渐渐笼罩,月亮挂在天边,淡淡地把它的光芒撒向这片寂静的乐园。 微风拂过,传来栀子花、夹竹桃和不知名花草的清香。 不知为什么,可嘉觉得心跳有些加速,空气中有一丝莫名的期待和梦幻感觉。 ——小狼会把她带向何处? ——而在那片绿荫丛中,等待她的将是怎样的一场邂逅? 穿过香樟树林,从游戏机房旁经过,再绕过那片灌木丛。 小狼终于停下了脚步,冲着前方呜咽了两声。 可嘉慢慢走近,瞪大了双眼。 路的尽头,在夹竹桃和香樟树的包围中,是一座她见过的最漂亮的旋转木马。 月光下,那座旋转木马有着深红色的尖顶和流苏,墨绿色的柱子,还有马儿……那些白色、赤色、咖啡色的骏马围绕其中。 虽然没有了白天的勃勃生机,虽然电源已经关闭,虽然寂静无人,但是…… 在那些停止旋转的木马身上,却依然有种名叫生命力的东西,让它们神采飞扬,栩栩如生。 好不容易翻过那道上了锁的栏杆,走上旋转木马的台阶。 她从没有想到,在绿荫迭障中,掩藏着的,竟是这样的惊喜。 可嘉来到一匹白色的木马跟前,它有着黑色的眼睛和飞扬的鬃毛。 静静地站在一边的小狼忽然有些骚动,低低地叫了两声。 “小狼?”可嘉有些诧异,“怎么啦?” 小狼的目光凝视着她身后的某处,金黄蓬松的尾巴热情地摇晃着。 可嘉转过头去。 就在这一瞬间,那些垂挂在流苏和柱子上的小灯忽然亮了起来,那明亮温暖的黄色光芒使得这座旋转木马在刹那间显得辉煌而充满欢乐。 音乐也响了起来,是可嘉在幼儿园的时候曾经领唱过的《欢乐颂》。 接着,木马开始旋转。那匹白色的马儿从她面前跑开,跟着是黄色和红色的……大柱子后不断有不同色彩的马匹奔跑而出,在可嘉的凝望中,一匹黑色的木马从柱子后探出了它的脑袋。 然后…… 然后,在那年的夏天,可嘉考进了大学。 就像满月时那次“抓阄”所预示的那样,别说牛津哈佛,就连这个城市中稍稍有些名气的高等学府,可嘉都没出息地进不了。 寄来入学通知书的,是一间名不见经传的艺术类院校,而可嘉就读的专业,也是最最大路的平面设计系。 入学之前,爱女心切的宋研连先到学校去探探路,才走到校门口,心就已经凉了半截。 “世青高等艺术学院”这个颇有气势的名字,刻在一块小小的木匾上,挂在一幢披满爬山虎的老式建筑的小小的门洞旁,就连旁边的公共厕所都比这个校门来得显眼。 进去之后,更是郁闷。 从前门走到后门用不了五分钟的时间,一间教学楼,两幢宿舍楼,一片五十平米左右的水泥地算是操场了,而边上看着像自行车棚的地方据说是食堂。 不幸中的万幸是,这所“大学”离家很近,这样一来,可嘉就可以住在家里,而不必和那栋兼作招待所的宿舍楼发生任何关系了。 再然后,身为世青高等学院大三学生的宋可嘉,才刚开学,就面临着人生的一个重大事件。 ——她要订婚了。 2004年9月。 坐在梳妆台前,可嘉看着镜子中的自己。 一袭浅粉红色的露肩针织连衣裙,勾勒出她纤细美好的身材。短发留长了,鬈曲地披在肩上,刘海巧妙地遮盖住头上的那道疤痕。 她的目光从头发转移到了自己的脸上。 镜中的她下巴尖尖的,眉毛有些短,眼睛有些圆,鼻子有些翘。明琪曾笑话她只要再黏上几根胡须,就能直接去参加歌剧《猫》的演出了。 ——她从来就不是美女。可是,她那清澈明亮的眼神、可爱俏皮的微笑和丰富生动的表情却即将为她带来幸福。 轻轻的敲门声打断了她的思路。 “可嘉,”景谦的声音在门外响起,“准备好了吗?” 她转过头:“好了,你进来吧。” 门开了,一个修长挺拔的身影站在门边,带来一丝温暖和煦的气息。 袁景谦。 f大经济学院的高材生,才华横溢的大学生联谊会主席,所有女孩心目中的白马王子。 他看着她微笑:“你好漂亮!” 可嘉笑了,可爱的鼻子微微皱起,笑意在眼中荡漾开来。 他才是真的好帅。 因为今天的场合,他虽然穿得比较正式一些,却也是最简单的搭配。 白色衬衣黑色长裤,这样无味普通的打扮,可是,在他穿来,却依然显得卓尔不群。 可嘉至今都还记得见到他的第一眼。 ——那是在仁和医院里。 从长长的昏迷中逐渐恢复意识,可嘉慢慢睁开有些刺痛的眼睛。 映入眼帘的,是满目的白色,和床边的一抹娇嫩的粉红。 粉色,是花瓶中怒放的玫瑰;而白色,则是白色的墙、白色的天花板、白色的床单,还有一个穿着白色t恤的人影。 眼睛好难受,总有想流泪的感觉。 身边那道白色的身影慢慢向她低下头来。 总算,在她的视线中出现了第三种颜色:褐色。 ——那是他眼睛的颜色。 看着那双浅褐色的双眸,看着他嘴角那抹温暖的微笑,泪光盈然中,可嘉忽然有种感觉,感觉自己就像被下了诅咒而沉睡千年的公主,醒来所见的第一个人,不论是王子还是乞丐,她都会与他——发生一段故事。 陌生人俯下了身子:“你……” 仿佛就在忽然之间,病房里涌进一大票人:父母、医生、护士…… 紧接着,耳畔堆满了叽叽喳喳的声音。 最嘹亮的嗓门莫过于她的老爸。 “可嘉!可嘉!你醒啦!……” 尽管觉得自己难受得像是塞在垃圾桶里的垃圾,可嘉还是幽默地眨了眨眼。 老妈则一反往常的冷静,声音中添了许多她不熟悉的煽情效果:“可嘉……你总算醒过来了,你要是醒不过来,我……我也陪你一起去了!” 最权威的声音来自于她的主治医师——韩医生。 “恭喜!你们的女儿脱离危险了。不瞒你们说,她能够这样简直是个奇迹。我的前一个病人,因为车祸而大脑受损,虽然情况不及可嘉危险,却远没有她那么幸运。那个女孩至今还是植物人。”韩医生遗憾地摇了摇头,不再提及那个病例,“不过,可嘉虽然醒了,由于脑震荡的关系,她还需要在医院住一段时间,观察看看有没有什么后遗症……” 父母全神贯注地不断点头,可嘉却因为体力不支而渐渐地再度意识模糊。 闭上眼睛,坠入黑暗的前一秒,她才忽然记起: ——那个不知是乞丐还是王子的男生,躲到哪里去了?还有……他想对她说什么? “那天,你想对我说什么?”站在房间门口,可嘉问道。 房门外,有朗朗的笑声传来。这是典型的宋研连式的笑声。哪怕一句最不幽默的笑话,都能让这个老爸发出惊天动地的声音。 随着他的笑声,旁边附和地有几声干笑。 可嘉能够想像,景谦那对温和而博学的大学教授父母,在面对她那个直来直去的生意人老爸时,会有多手足无措。 “哪天?”袁景谦有些困惑。 “就是在医院,你头一次见到我的那天。”她握住门把手——只要踏出眼前的这道门,这个小型的订婚仪式就正式开始了。 “原来你还记得那天?”他有些诧异,“我以为你早忘了,那时候你的意识还没有完全清醒过来呢。” “当然啦,”她嫣然一笑,“那毕竟是我们的第一次相遇,我怎么可能忘记?” 景谦的视线凝伫在可嘉乌黑而神采飞扬的眼眸中。 “那天,我想说的是……”他犹豫了一下,“‘抱歉,我走错病房了。’” “真的?”她凑近了些,“只有这句话吗?” 他躲开了她的目光:“当然,否则我还能说什么?” “你可以说:”你好,你是我见过的最漂亮的女病人‘或者是’对不起,我正被人追杀,能否躲在你的病房?‘“她噘起了嘴,”结果,你想说的却是最普通的一句话。没劲。“ 他笑了,为她打开门:“好啦,不论我想说的是什么,我们终于还是遇见了。不是吗?” 客厅中所有的灯都打开了。 明黄色的灯光照耀着这间二十几平米的房间。 总共才两家人家六个人,却在客厅里分成了三个讨论区。 这边厢,是礼数周全冷静自如的贤妻良母招待气质儒雅不善言辞的女教授。 “……你身上的这件衣服好漂亮!哪里买的?”何爱玲亲热地摸着袁***衣袖。 袁妈妈连忙理理新烫过的头发,躲开何爱玲的手:“这是我自己挑的料子找人做的。” “哦,怪不得我总觉得这件衣服什么都好,就是针脚粗了点。”爱玲适时地换了个话题,“你头发染过了吧,颜色很不错。哪里做的头发?” 女教授还来不及回答,何爱玲便摸起了自己的头发:“我的头发是楼下转弯角上的阿三发廊做的。这个阿三手艺还真不错呢,做出来的头就是显得年轻……当然,我不是说你的发型不好,我只是觉得你的这个样式,好像有点过时了……” 而那边,则是嗓门粗大不拘小节的生意人应对除了尖端科技外什么都一喜煌u目蒲Ъ摇?/p> “……我最早做过五金生意……”宋研连粗着嗓门说。 “哦,五金。我的研究课题和金属也有些关系……”袁爸爸扶了扶眼镜。 “那时候,我倒是狠狠赚了一票……”想起当初的辉煌,宋研连有些感慨。 “别看是冷冰冰的金属,仔细研究一下,其实它们也很有趣的。就拿我们生活中用的最多的铁来说吧,它的分子结构是……”科学家就差拿起纸笔排列公式了。 可嘉朝袁景谦吐吐舌头。 “他们看上去聊得还蛮投机的呢!”可嘉笑着道,“只是好像有点牛头不对马嘴。” 景谦叹了口气:“我去帮帮我老爸,让他不要再背公式了。” “我就去我老妈那边看看,”可嘉注意到何爱玲挑剔的目光已经转移到袁***鞋子上了,“要知道,任何人和她在一起时间长了,都会缺乏自信的。” “你的鞋子样子蛮时髦的,就是不知道穿着舒服吗?”果然,何爱玲对着未来的亲家展开了新的话题,“我对鞋子没什么要求,就是要做工好,而且一定要小牛皮做的……” “妈!”可嘉坐上沙发,亲热地勾住老妈的胳膊,“袁伯母可是大学教授,对衣服鞋子不感兴趣的!” “对啊,我怎么忘了这一点呢?”何爱玲笑着摇摇头,“要知道,我们可真得多谢谢你们这两位大学教授次呢。” 袁妈妈有些疑惑:“多谢我们?” “正是因为有了你们的遗传,才有景谦这样一个高材生;也多亏了景谦帮我们小嘉补课,才能让她把拉在医院里几个月的功课都补回来,能够顺利进入大三。”何爱玲拍了拍女儿的手,“没想到,我这个傻女儿因祸得福,能够认识景谦这样的好男孩,也不知道是几辈子修来的福气。” “妈!”可嘉皱了皱眉头。 不错,景谦是很好……可是,为什么每次老爸老妈以这样的口吻说起他的时候,心中总会掠过一丝不安与无奈呢? “可嘉才好呢,又可爱又乖巧。”袁妈妈微笑着看向可嘉,眼底满是喜爱,“对了,”她问可嘉,“你的伤全好了吧? “我的伤……”每次提起自己的伤,可嘉的眼睛总会不由自主有些刺痛——这是心理因素造成的,医生这么说过,“已经全都好了,不过,我还要定期去医院复检。” “好什么呢!”何爱玲不满地掀开可嘉前额的刘海,向袁妈妈展示着女儿右边额上那道新月形的粉红色疤痕,“你看,这道疤怎么都去不掉了。对女孩子来说,脸面可是最重要的事,现在好,多了这道疤,我看她啊,除了景谦,也不会有别的男孩要了。” “妈!”可嘉恼怒地低叫,转过头,逃开爱玲的手——怎么会有这样当妈的,简直就是女儿的天敌。 不去理睬多嘴多舌的老妈,可嘉理了理自己的刘海。 手指拂过柔软的发丝时,无意间触到了那一小片微微凸起的伤疤。 就在这一瞬间,嘈杂的尖叫和纷乱的画面闪电般穿过她的脑海。 “小心!……上面!”有人叫着,声音紧张刺耳。 ——那上面有一片黑影正带着不可遏制的雷霆之势急速坠落。 “可嘉!……” 一个低沉紧绷的声音响起在耳畔。她茫然转头,电光火石间,她的视线撞上了一双深若寒潭的黑眸…… 一阵锥心刺骨的疼痛猛然袭来。 “啊!” ——可嘉抱住自己的头:“头好痛!” “可嘉!”何爱玲连忙扶住女儿,“可嘉你不要吓我。怎么了?” 袁景谦冲到了她们的身边,在可嘉面前蹲下,伸手抚摸她的黑发。他的动作迅速,却始终保持轻柔。 “你是不是回忆起了什么?”他急切而轻声地问道,“不要去想了,这样头就不会疼了。” 可嘉苍白着脸抬起头来。 最初也最猛烈的痛已经过去,现在的脑袋就像被撞过的钟,仍有闷闷的回音带来阵阵轻微的疼痛。 “没事了,”她勉强自己挤出笑容,“已经不痛了。” “既然伤已经都好了,怎么还会头痛呢?”袁妈妈疑惑地看看可嘉,再看看自己的儿子。 “可嘉的主治医生说这是脑震荡的后遗症,过一段时间就会好。”宋研连声如洪钟地从客厅的那头走来,“现在她头痛的次数已经越来越少了,这个所谓的后遗症应该很快也能痊愈了。” “可是……”袁爸爸跟在宋研连身后,不确定地扶了扶鼻梁上的近视眼镜,“可嘉的失忆,什么时候能够恢复呢?” 如同一粒石子落入平静的湖心,偌大的客厅瞬间陷入沉默。 原本温馨的气氛,也不知为何变得有些尴尬。 “噢,那个呀,”终于,何爱玲笑着挥了挥手,仿佛赶去面前微不足道的飞虫,“我们女儿失去的只是一小部分记忆,而那一小段记忆中的绝大多数我们都已经帮可嘉回忆起来了……” 宋研连坐到了妻子身边的单人沙发上,接口道:“现在她想不起来的只有类似自己怎么会受伤这样的事情,而这种回忆……” “我们都宁可她一辈子都想不起来。”何爱玲肯定地点了点头,作为“回忆”这个话题的结束语。 “我还以为……”可嘉困惑地看着自己的父母,这还是她第一次听到他们对她失忆的想法,“我还以为你们一直都想知道我是怎么出事的。” 宋研连咳嗽了一下,清了清嗓子:“我们当然想。不过,你出事那天负责调查的警察已经把一切都说得很明白了:你在路过建筑工地的时候,被塌落的脚手架砸到。如此而已。” “可是……” 可嘉低着头,看自己的双手搅在一起。 不对,一定有什么地方不对。 可是,究竟哪里出了错,为什么她一点都想不起来了呢? “好了,”袁景谦轻拍她的手,“不要多想了,伯父伯母说得没错,出事受伤那种痛苦的回忆,能不记得当然最好啦。” “景谦?!”她惊讶地瞪着他,脑中又隐约开始了一丝抽痛,“连你都不想知道我出事那天的情况吗?那块建筑工地远离家和学校,是我从来都没有去过的地方。可我……我却在那里受了伤,你们……”抬起头,她再度看向父母,“……难道一点都不觉得奇怪吗?” “可嘉!”何爱玲有些恼怒地打断她,“今天是你和景谦订婚的日子,袁伯母和袁伯父也都在这儿,你一定要提受伤那件倒霉的事情来煞风景吗?” “好啦,爱玲,别怪可嘉了。”袁妈妈连忙打圆场,“都是我们不好,提起可嘉的病情。对了,我们刚才说到哪儿了?你的小牛皮鞋?” 无关紧要的话题再度展开。 明黄色灯光下的客厅中,被粉饰过的温馨氛围再度回到了闲聊的人们中间。 ——每次都这样,碰到不想回答的问题,老爸老妈就以找她的碴来转移话题。 可嘉生气地咬着嘴唇别开脑袋,却撞入了景谦带笑温暖的眼神中。 “想去阳台上呆会儿吗?”景谦微笑着问道。 芝大厦建筑用地。 这是一个在警署的报告中曾经出现过的名字。 警方简单扼要地陈述了那场事故的时间,地点,起因和后果。可是,在那份报告中,可嘉找不到任何一条有用的线索能够帮助她回忆起那天的一切。 ——她为什么会到那个建筑工地去?那块工地在城市的西北角,离家有几个小时的路程。她走了那么远,是为了去找什么东西,抑或还是……去见什么人? 若是想要解开这些谜底,现在,她惟一能做的便是…… “景谦,”可嘉静静地说道,“我要去那个芝大厦的建筑工地。” 他一惊,不自觉地皱起眉头:“你是说……你出事的那个地方?” “嗯,”可嘉点头,夏末的风吹拂起她垂在肩头的长发,“也许那里……能让我回忆起些什么。” “你还不肯放弃吗?” 可嘉仰起头,被月光照亮的小脸上写着坚决与固执:“嗯。” 景谦不说话了。 可嘉转过身,靠在阳台的雕花栏杆上,凝视远方。 那是一片沉浸在月色之中的树林。月光将层层迭迭的树叶染成暗绿。 有一阵风从游乐场的那边吹来,在那一片树影摇曳中,隐约可见过山车、海盗船和秋千架。 但是,这个游乐场最迷人的所在并不是这些看得见的设施,而是常常被游人所忘记,掩映在树丛中,深藏在小路尽头的那个…… “可嘉?” 景谦的声音柔和却又有些突然地在耳边响起。 可嘉转过身来,心头有一丝被人打断的懊恼。 “如果你一定要去那个建筑工地的话,”景谦的唇边有一抹微笑,“那么,我陪你一起去。” 从客厅的落地门中透出的灯光为他的侧影打上了一层温暖的明黄色。 景谦。 可嘉在心中默默念着他的名字。 他总是这样,体贴,温柔,容忍她所有的任性和无理取闹。 她也曾对着镜子上上下下地看自己,却始终想不通景谦到底喜欢她哪里。 就像老妈常说的,她,宋可嘉,何德何能,竟能找到这样好的男孩。 可是…… 为什么在内心深处,她总是会害怕——害怕……对他的感情,她也许终将无以为报? 甩甩头,甩开心底的不安。 “好,那就一言为定,”她调皮地笑着,“这就算是我们下次约会的主题吧!” 他微笑着凝视她漆黑的眼眸。 “不过,去之前有一个条件,”他从衬衫口袋中拿出一个黑色丝绒盒子,塞到她手中,“你得先接受这个今晚的礼物。” 她慢慢打开盒子。 在华丽的黑丝绒底衬上,是一枚简单细巧的戒指,在它的顶端,有一颗小小的宝石在月光下绽放出粉红色的光芒。 “我买不起钻石,所以,”他有些不安,“这只是一枚粉水晶戒指。它很便宜,也很普通,不过……” “不过,”可嘉连忙打断他,“我喜欢。这是我见过最美的戒指。” “那好,”他放心地笑了,“你可以给我你的礼物了。” “我的?”她有些脸红,不安地看着自己的脚尖,“今晚,我什么都没准备。” 景谦凝视着可嘉。 月色下的她,身上有层淡淡的光辉,吸引住他全部的目光。 在景谦所认识的女孩中,她并不是最漂亮的,可是,她却是他见过的最可爱的女孩。那种可爱来源于毫不造作的纯真与从不设防的善良。 从见到她的第一眼起,他就喜欢上了她。 而与她相处时间越长,他越是无法摆脱她。 她的微笑,她的恼怒,她的固执,她的任性,她喜欢粉红色的小怪癖,她傻里傻气爱哭的小毛病…… 不知不觉中,她的一切,构成了他生命的全部。 “你什么都不用准备,”他说,“只要戴上这枚戒指,就是给我的最好的礼物了。” “景谦!” 可嘉抬起头来,酸酸的鼻子告诉她自己又快傻气得掉眼泪了。 “来,戴上吧!” 他催促她,牵起了她的右手。 在满天星光下,可嘉看着那枚小小的绽放着粉色光芒的戒指,缓缓地向她的手指靠近。 只要再过一秒,这个细细的圆环,就将圈住景谦——这个全世界最好的男孩,同样地,也圈住了—— “可嘉!” 何爱玲兴奋的尖叫声猛然在他俩耳边响起,可嘉吓得手一颤,刚套上指尖的戒指滚落在地。 “妈!”可嘉抱怨地看着突如其来闯到阳台上来的老妈,“怎么啦?” 若是让老妈知道自己刚刚打断了什么,她一定会后悔到恨不得扇自己两耳光。 “怎么啦?你到厅里就知道啦!”何爱玲不容分说地推着女儿往客厅走,百忙之中不忘对未来女婿关心一下,“景谦,没掉什么重要东西吧?” “没有,什么都没掉。”景谦从地上直起身,笑得有些尴尬。 一进入客厅,可嘉就原谅了老妈的大惊小怪了。 事实上,她自己的激动比起妈妈来,有过之而无不及。 就在那儿,屋子里一堆人的当中,水晶吊灯的正下方,站着一个女孩。 修长而苗条的身材,深棕色的眼睛反射出明亮的灯光,还有,嘴角那抹冷静的微笑。 “明琪!!” 可嘉尖叫着冲了上去,还没冲到许明琪的面前,就已经涕泪滂沱了。 “我曾经说过,要是我回来的时候,你竟然没哭,我一定会认不出你的!”明琪有些嘲弄地笑着,眼中的泪光却泄露了她的感情,“谢谢你让我这么容易就认出你。” “明琪,”兴奋之下,可嘉可悲地发现自己竟然想不出什么话题,“你的头发剪短了。” “而你,却开始留长头发了。”明琪揉了揉可嘉的鬈发。 “讨厌,不要动人家头发啦!” 可嘉连忙抚平自己的秀发,却发现明琪戏谑的眼神:“再次谢谢你那么快就让我回到了过去。” 可嘉终于破涕为笑。 “对了,刚进门的时候,伯母说今天是你的好日子。”明琪有些好奇,“是不是又是为了庆祝你补考过关,或是顺利升级什么的?” 可嘉原谅了她的乌鸦嘴,她拉着明琪一起转身走去:“我要介绍你认识一个人!” 站在阳台落地门前的那个男孩许明琪早就注意到了。 他有着温暖的笑容和挺拔的身材。而他看向可嘉的眼神更是写满关切。 “我知道了。”明琪笑了起来,松开可嘉的手,她大步向那个男孩走去,“你好!我叫许明琪。可嘉应该向你说起过我。” “是!”他明朗地微笑着,“因为她说过太多遍了,所以想不记得也难。” 满分! 这是明琪给这个男孩的分数。 幽默,开朗,并且英俊。简直集合了所有男生的优点。 虽然除了长得帅之外,他和可嘉信中的描写没有一处相似,不过——明琪相信,感情能激发出每个人藏在内心的美好。 她向身边的可嘉眨眨眼睛。 “可嘉也曾经n遍地向我提起你,所以,”她大方地伸出手去,没有注意到他眼底的那丝疑惑—— ——“很高兴认识你,可嘉的麟风!” 第二章 寻 “这是……哪里啊?” 可嘉挥去了额上的汗水,喘着气转身问道。 九月的天气在这个城市中虽然已经不像盛夏时那么酷热,但走在这样的万里晴空下也并不是件好受的事情,更何况宋可嘉还穿着一身厚厚的秋装。 并不是因为怕冷或是生病了,而是她觉得一定要还原出事那天的真实场景,这样才会有助于恢复记忆,所以不管天气预报说今天会有30摄氏度的高温,可嘉依然坚持穿上了一身据说和出事当天很像的粉红色套装(事发当天的那件破衣服早已不知踪影了),踏上了寻找记忆的征尘。 “芝大厦……”袁景谦一边念着,一边向可嘉的身后指去。 “在哪儿?!”可嘉一下振奋起来,四处张望着。 这是一片她不熟悉的区域。 这里位于城市的西北角,与别处繁华热闹的商业区相比,这片地域显得空旷而工业化。原先这里是大型工厂的集中地带。随着市政规划,旧厂房逐渐移出了市区,住宅区和写字楼如雨后春笋般在这里不断涌现。 如果警方的报告没有错的话,在这片“春笋”中,有一支的名字就叫芝大厦。 顺着景谦的手指,可嘉并没有看见期待中的高楼大厦。 出现在视线中的,只是路边一块历经风雨、布满铁锈的指示牌。 “芝大厦,向前2000米。” 还有两公里。 虽然前路依然漫漫,但至少方向明确了。 拖着疲惫的步伐,走在骄阳下漫长的柏油马路上,可嘉的思绪不由自主地回到了昨晚发生的那一幕上。 “很高兴认识你,可嘉的麟风!” 明琪大方地向袁景谦伸出手去,却并没有注意到笑容瞬间在景谦的脸上凝结。 所有人都停了下来。 宋研连与何爱玲对望了一眼,脸上闪过一丝不安。 一屋寂静,仿佛就连空气都停止了流动。 “临风?” 可嘉打破了沉默,大眼睛好奇地看向明琪:“是‘玉树临风’的‘临风’吗?为什么这个临风是我的?” 一瞬间,仿佛所有的人都行动起来。 “明琪,来伯母这边。”何爱玲上前拉起许明琪的手,把她拽到了沙发上,“那么多年没见你了,你在加拿大过的怎么样啊?虽然你只是我们可嘉的好朋友,但我一直把你当亲生女儿一样看待的啊?这次回来……” 老爸则咳嗽了一下,接着转过头继续向袁伯伯讲述他在一年前那个靠了彩票中奖来逃脱债主逼债的冒险故事,客厅里充斥着他的大嗓门,声浪之大,足以掩盖他人的交谈。 “景谦……” 可嘉看向袁景谦。 “时候不早了,爸爸妈妈和我该回去了。”他微笑着,仿佛什么也没有发生过一般。 可是…… 可是,在那笑容后面,她总觉得,有些什么,他并没有告诉她…… ——临风。 这个叫临风的家伙到底是谁? 为什么一听到他的名字,大家都变得有些怪怪的?就连……就连她自己的心头都猛然有些抽痛? 难道,让她失去记忆的就是这个临风? 难道,他曾经在她的生命中扮演过重要的角色? 难道,虽然她把他从脑海中抹去,却已经在心里留下了他的印迹? …… “叭!——” 尖利刺耳的声音破空而来。 可嘉一惊,抬起头来,这才发现自己不知何时已经走到了马路中央。 一辆卡车风驰电掣般地从路的那头呼啸而来。与此同时,一双有力的手拉住了她,把她带到了旁边的安全岛上。 没有留意卡车司机的骂骂咧咧,可嘉抬起头,凝望着眼前那张熟悉帅气的脸庞。 “你又神游天外了。”景谦皱着眉,“看来我只有时时刻刻在你身边,才能感到安心一点。” “才不要呢,”可嘉俏皮地转动着眼睛,“那样的话我不是连一点自由都没有了吗?” 扭过头,抢在他之前率先向路对面走去,不让他发现自己脸上渐渐泛出的笑意。 景谦。 从没有一个人,能像他那样,让人有如此温暖而又如此安全的感觉。就像是抵在激流中的那方岩石,只要依靠着他,就算有再大的风浪,心也总是平静安稳的。 踏上了人行道,路边有新栽下的香樟树。阳光透过树叶斑斑点点地撒在街上。 景谦赶了上来,默默地走在她的身边。 透过睫毛,她悄悄地看着他好看的侧面。 他俩正式认识是什么时候的事情? 对了,就在一年前这个时候。那天,也像今天这样,有温暖灿烂的阳光,空气中流动着樟树的香味…… “同学,请问图书馆怎么走?” “顺着这条道笔直向前,在第一个路口左转,在下一个路口右转,看到西北一楼后再向右转,绕过建筑系馆后,再向前200米就是了。”那个戴着眼睛的女生热情地做着手势,“但现在图书馆的正门在装修,你只能从边门进去。” ——左,右,右,然后再200米。 谁叫自己是超级路盲呢?——可嘉叹着气,默默背诵着向前走去——若是没有明确详细的指示,以她的方向感,一辈子找不到那个图书馆也是很有可能的。 建筑系馆再向前不久,果然有一个正在装修的大门,在右侧的大门上写着三个大字——使用中。 难道这就是图书馆了? 出现在眼前的是一栋一层楼的平房,外墙斑驳,周围杂草横声,在墙面的高处还开着一排积满灰尘的小窗。 可嘉的嘴张得连下巴都快脱臼了。这……这样的图书馆怎么能够配得上青藤学院的盛名? 看来有时传说和现实真的会有很大的差距哦! 她吐了吐舌头。哼,什么百年名校嘛,连图书馆都这副样子,别的想来也都不过如此了。 绕着这座所谓的图书馆走了一圈,却没有发现边门。是那个指路的女孩说错了,还是自己错过了?再重新仔细认真地查看了三次,确认这里根本就没有边门后,可嘉径直走进了正在装修的正门。 这个所谓的图书馆的门厅幽暗狭小,冷冷清清地没有任何人。在入口的一侧有一个看来像是检票处的桌子,边上有一扇木门。 估计那里就是阅览室的入口吧——可嘉鼓起勇气向里面走去——可是怎么阅览室里面也是黑洞洞的呢? “喂,喂!” 一个高亢的声音毫无任何预兆地突然在背后响起。 “……嗯?”飞快地转过身,可嘉脸色苍白地看向门口。心脏病突发会有些什么症状,这下她也算是领教过了。 “我问你,你要进去干什么?”那个声音的主人——一位相貌粗鲁的大叔问道。 “我……我想……”可嘉呐呐地说着,“进去……看……” “你?要进去看?”那个大叔一脸的不可置信。 就算不是这个学校的人,也没必要用这种眼光来看她吧! 哼,若不是听说这里进了一批欧洲印象派大师的专集,这样破烂的图书馆,请她她都懒得进去呢! 可嘉昂起头:“不可以吗?” “你知道这里是什么地方吗?”对方的口气有了明显的好转。 哼,那么简单的问题,以为她是白痴啊? “不就是图书馆吗?” 咦?大叔脸上这是什么表情啊?一脸想笑又硬生生憋回去的样子,以至于脸都涨红了。 咳嗽了几声之后,门卫大叔总算找回了自己的声音。“来,你跟我来。”扔下这句话后,他率先向门外走去。 可嘉跟着他来到那扇正在装修的大门前。顺着门卫的手指,她触目惊心地在左侧大门边“使用中”这些黑体字的右边又发现了三个大字——男浴室。 男浴室,使用中。 一声“对不起”之后,但见一团粉红色的身影从正在装修中的男浴室里窜了出来,身后扬起滚滚尘土,消失在了校园的小路上。 今天她的淑女形象算是彻底毁了。 丢人、丢人,丢死人了! 可嘉低着头一路向前冲的同时,脑海里只有这几个字,以至于根本就没有看见正前方那棵粗壮的百年老树。就在她的脑袋即将和大树亲密接触刹那,一只有力的手一把拽住了他,也制止了一出悲剧的上演。 “喂!同学,这棵树经不起你这样撞的。” 可嘉一下从胡思乱想中回到了现实,愣愣地看着眼前的树出了一身的冷汗。 可是……慢着! 刚才那位“救命恩人”说了些什么? “什么叫树经不起我撞?!”可嘉没好气地抬起头,向对方怒目而视过去,“我是个弱不禁风的女孩子诶!又不是一头牛……” 她的声音渐渐低了下来。 与她的视线相撞的,是一双温柔而似曾相识的眸子。在那对褐色的瞳仁后闪过一道惊喜的光芒。 “你?!” “我?你?”可嘉茫然地反问。虽然眼前的这张脸好像在哪儿见过,但一时却怎么也想不起来。 “我是袁景谦,你也是本校的学生吗?” “我?这个和你有关吗?” “抱歉,让你误解了。我没有任何成见,只是没想到会在这里见到你。”这个刚才还自以为是的家伙竟然开始向她道歉,这更让可嘉如坠云里雾里。 “我们曾经有见过吗?会不会你认错人了?” “你曾经住过医院对吗?” “这又怎么样?”可嘉反问。 “你在住院的时候曾经有一个陌生人闯进了你的房间是吗?” 身边那道白色的身影慢慢向她低下头来。 总算,在她的视线中出现了第三种颜色:褐色。 ——那是他眼睛的颜色。 看着那双浅褐色的双眸,看着他嘴角那抹温暖的微笑。 陌生人俯下了身子:“你……” “你,就是那个王子?”可嘉脱口而出,一样浅褐色的双眼,一样温暖的微笑,没错一定是他了。 “王子?是饼干的名字吗?呵呵。”袁景谦开玩笑地回答,“你好。我的名字是袁景谦,有什么可以为你效劳的吗,公主?” “你是这个学校的人吗?”可嘉满心希望地问道。 “应该算吧。” “那么你知道图书馆怎么走吗?” “正好我也要去,一起走吧。” “好。” 这个男生好像还不错耶…… 打住,今天是来图书馆看资料的,不是来想乱七八糟的事情的…… “请。”袁景谦像欧洲传统绅士一般做了个标准的“请”的姿式。 随便摆个姿势都那么帅气,难道——可嘉红着脸从他身边走过——在今天,她终于遇见了心目中的白马王子? “可嘉,你怎么了?”景谦看着眼前有些发呆的可嘉关心地问道。 “啊?没什么,”可嘉回过神来,笑着摇摇头,“我刚才只是想起了一些我们刚刚认识时的情景。” “我没有给你留下任何不良的印象吧。” “哼,”可嘉笑着把头一歪,“反正,也没有留下什么好印象。”。 “这里就是图书馆了。”袁景谦带着可嘉走过她刚才误闯的男浴室,在离它不到250米远就到了图书馆。 “谢谢。”宋可嘉很礼貌地道了别,就向图书馆走去。 “等一下!” 难道还要我请你吃饭吗?可嘉不情愿地转过身:“还有什么事吗?” “你这样是进不去的。” “进不起?” “嗯。这个图书馆只对本校学生开放,所以你必须有图书馆的ic卡。” ic卡?怎么和打公用电话一样? “那怎么办啊?”为了看这套书连男浴室都进了,如果无功而返岂不是损失巨大? “我这里有一张,先给你用吧。”袁景谦从口袋拿出自己的卡递给了可嘉。 “谢谢!”可嘉接过ic卡,一头扎进了图书馆。 这是一座现代化的大楼,整个建筑是由全玻璃围成的两层穿插的空间。一楼是接待处、电脑自助信息中心、休息区、餐饮区,以及原版杂志借阅室和书库。通过一架钢扶梯可到达二楼的各类学科的借阅室,可嘉要找的印象派大师专集的全套书籍就在那里。 太安静了。 阳光明媚的下午坐在图书馆二楼窗边的桌子,一边看书一边喝着香浓的咖啡,这样的感觉不是在做梦吧。 可嘉用力拧了自己一下,好痛,可以肯定自己身在现实中。比起自己学校那个平时兼做出租仓库的破图书馆,这里给她的感觉实在太好了。 秋天的太阳渐渐的变得迟到早退,眨眼之间已近黄昏。 “天哪!”正在看书的可嘉突然失声叫了起来,“这张卡的主人呢?我该怎么还给他?”刚才自己太糊涂了,一心只想着看资料,以至于都忘了问一下该如何把卡还给对方或互留电话号码什么的。现在可好,已经在不知不觉中过了整整一个下午,唉,看来这张卡基本只能留着自己用了。*__*,好棒,竟然有了一张f大的图书卡,想什么时候来都行了! 既然这样的话,今天就先看到这儿吧。可嘉下定决心,她要立刻赶回家里,让妈妈做几个自己喜欢吃的菜,然后明天再来再接再厉! “喂!” 可嘉一心想着红烧肉和炸猪排,毫不留意地一路小跑向着家的方向冲去。 “喂!”那个声音再度从她的身后传来。 停下脚步,可嘉转身看去。 身后站着的正是ic卡的主人——他叫袁什么谦来着? 完了,他一定是来兴师问罪的,怎么办?没办法,只能施展自己的生平绝技之一——难得糊涂。 “看完书了吗?” “啊,对,嗯。” “那……” “好巧哦,又碰到你了!” “那是因为我一直在这里等你。” 不会吧,这个男人这么小气,为了一张图书卡,在门口等了一下午?看来,不立刻把卡还给他,他是不会轻易放过她的! “哦!差点忘了,还你ic卡。谢谢了。”塞过卡片,可嘉就想赶快溜走。 “对了,你饿吗?我们一起去吃个饭吧。” 惨了,惨了,钱包大出血在所难免了。唉,谁让自己欠了别人人情呢?既然逃不过,那就只能认命了。 “那,好吧。不过我可是事先申明,我今天没带太多钱,而且这里我也不太熟,你就看着办吧!”她可嘉摆出一副英勇就义的姿态。 “呵呵,我钱也没带多,不过如果你不介意,我只是想请你一起吃个晚饭。”他笑了起来,“不知你是否肯赏脸?” “那天你真的在图书馆门外等了一个下午吗?” “什么?”景谦有些迷惑。 “就是我借你图书卡的那次,应该是我们第二次相遇吧。” “是。” “为什么不进去找我呢?” “你总是会出来的,我又何必让你感觉我不信任你呢?” “如果我真的拿着你的卡溜走了呢?” “那么,我就错失了再次与你相见机会。这会让我很……”景谦停顿了一下,“失望。” 低下头,可嘉掩饰自己脸上渐渐露出的笑容:“口是心非!” 下午五点的太阳终于放弃了对万物的过分热情,收拾起缕缕的阳光准备下班。 路上的行人渐渐多起来,已经到了下班的时间,可嘉和景谦已经在芝大厦应该存在的地区整整走了一个下午,而目的地却好像一直在和他们捉迷藏一般,迟迟不肯露面。 “天哪,我们难道在找一幢幽灵大厦吗?”可嘉一屁股坐在了人行道一侧的绿化隔离带边上。 “呵呵,也许是因为它改头换面了。” “改头换面?” 在刚才寻寻觅觅的过程中,可嘉和景谦一共绕着这个区域走了四次,几乎找遍了这里的每一个角落,问了n多人也没有发现任何一栋建筑叫“芝大厦”。但与此同时他们也曾四次在一座名为“美欣中心”的办公楼面前经过。那里距离袁景谦看见那块“芝大厦,向前2000米”的指示牌差不多刚好两公里左右。而且就他们目前对这个区域的认识和了解,这里根本就是再也没有第二座可以称之为“大厦”的建筑了。 眼下只有死马当活马医了,也许,谜底就在这座“美欣中心”也没一定。 大台阶的入口广场,郁郁葱葱的街头绿化,前卫艳丽的现代雕塑,窗明几净的玻璃大厦——这就是美欣中心。 可嘉站在室内广场的喷泉前,环顾四周。这里的一切对她来说都是那么的陌生,根本无法激起任何失去的记忆。 “是不是想不起什么?”景谦问道,“想不起也没关系,也许这里可能根本就不是。我们再继续找!” “也许……”可嘉有些失落,“也许真的像妈妈说的——‘出事受伤那种痛苦的回忆,能不记得最好’。” “喂!打起精神,”景谦拉起可嘉,“我们去那边看看!” “喂!小姑娘!” 一个洪亮而陌生的嗓门突然在身后响起。 嗯?应该是在叫别人吧! “你们两个停一下!”那个声音接着说道。 景谦与可嘉同时回过头。 “是我们吗?”可嘉指着自己的鼻子问道。 一位看上去像管理员的老伯向他们走了过来。该不会是进大楼还要先登记吧? “你,”管理员大叔盯着可嘉上下打量,“我好像见过。”。 “我?”可嘉转了转眼睛,“我们好像没有见过吧。” “去年那个在这里出事的女孩……”管理员停了一下,“不会就是你吧?” “这里?”袁景谦一下反应过来,“这里难道是芝大厦?” “对,这里以前叫‘芝大厦’,因为施工的时候出了那个事故,开发商怕留下不好印象,就改把名字给改了。” “那天你在场吗?”可嘉急切地追问。 “我当然在场。那天正好我当班,风大雨大的,就看到你直往工地里冲。”管理员诧异可看看她,“你不记得了?我还给过你一个安全帽呢。” “我直往工地里冲?”可嘉喃喃自问,“为什么?” “你还跟说你要找一个搬运工呢!”大叔越来越好奇了,“你都不记得了吗?” “搬运工?!” “你找谁?”有个快递模样的人吸引了管理员的注意,他向门口走去,把可嘉和景谦撇在了脑后。 可嘉愣愣地看着他的背影,却怎么也回想不起来,自己曾经从这位大叔手中接过一顶安全帽。 工地,安全帽,和搬运工…… 虽然看似找到了线索,可是…… 可是,这一切却只能让她更迷惘。 她为什么要顶着风雨到这个对她来说如此陌生的城市边缘地带来? 为什么非得进这个该死的工地不可? 还有那个搬运工…… 他……到底是谁? 11月15日。晴。 这个日子对大部分人而言没有什么意义。可是,对可嘉来说这却是一个特殊的日子。 一年前的今天,她从昏迷中苏醒;一年前的今天,她认识了袁景谦;也同在这一天,她开始了失去部分记忆的生活。 下午的天空阳光明媚,秋天总是给人一种惆怅的感觉。微风拂过人们的脸庞,留下满目的金黄。 “你在加拿大过的怎么样?那边是不是很冷?是不是每天都只能说英语?是不是只有肯德基或麦当劳吃?是不是面条比披萨还贵?还有,那边的男生一定都很帅吧?……” 一路上,可嘉如同“十万个为什么”一样,不间断地向陪自己一起去听讲座的明琪提着各种各样的问题。 “stop!” 许明琪做了个暂停的手势:“这些问题你能不能一个一个地提啊?” 有人说三个女人一台戏,可在明琪看来只要可嘉一个人就是一台戏了——独脚戏。 可嘉调皮地侧头一笑,终于住了嘴。 “我是住在加拿大的多伦多,那里其实气候还很不错。”明琪把双手插进运动夹克的口袋里,看着脚下延伸的小路,“但我感觉我是真正属于这里的。” “那语言呢?你适应吗?”可嘉继续问道。 “还好吧。反正最先还是要去读一段时间的语言学校,生活里也就是一些基本会话而已。这些我相信你也可以的。” “我?除了知道可乐怎么用英文说之外,其他一概打包退还给了老师。” “那可不行。”明琪转过身用手支起脑袋,“以后我要求你必须用英文给我写信。” 可嘉吐吐舌头:“这下可完了!” “完了?怎么完了?” “我担心的是你啊!”可嘉叹了口气,“我写的英文信估计你根本就没法看懂,所以连猜带蒙的还不累死你啊。” “哼!”明琪回过了身,看着天花板,“为了你这个爱哭鼻子的家伙,累点又算什么呢。” 可嘉一下子扑到了明琪的身上:“我就知道你对我最好了!” “喂!你干什么啊?我可没有特别嗜好。”明琪被她的突然袭击吓了一跳,用手想掰开可嘉的手。 “明琪,”可嘉不但没有松开的意思,反而更用力赖在明琪身上,“你那次说的‘临风’是谁啊?” 明琪停了下来:“我说的只是‘玉树临风’而已,你听错了。” “哦?”可嘉半信半疑的回了一声。 “我看袁景谦这个小子对你还蛮好的嘛。” “他啊!”可嘉放开明琪,和她并排的躺在床上看着天花板,“还好吧。” “你们不是已经订婚了嘛!你可要好好珍惜和他的缘分,快快乐乐的生活下去。” “嗯!我知道。可是……” “可是什么?” 很快就到了可嘉的世青学院,刚踏进正门就看见了后门,这就是明琪对可嘉学校的第一印象——迷你。 “我们的阶梯教室就在那里。”可嘉指着不远处一座暗黄色(估计以前应该是明黄色吧)的教学楼。 “喂!” 当她们正要举步的时候,一个男生的声音在可嘉和明琪的身后响起。 不理他,讲座时间就快到了,可嘉加紧脚步拉着明琪向教室走去。 这是一堂名为“用手触摸的美丽——给看得见和看不见人的绘画”讲座。演讲者马特·芮恩虽然在国内知道的人很少,可是,她致力于让盲人也能欣赏到绘画艺术的努力,却使她在国际享有盛名。 据可嘉所知,学校里对马特·芮恩感兴趣的人并不多。可是,不知为什么,她却这堂讲座有种莫名的好奇。也许是那个名字——“用手触摸的美丽”打动了她吧。 “喂,前面的同学?”后面的声音再次响起。 明琪停下脚步:“什么事?” 身后是一个矮个子的陌生男孩,大大的脑袋,五短的身材,虽然看上去长得有些滑稽,可是,他的笑容却不由自主地让有人温暖的感觉。 “我想问一下,阶梯教室在哪边?” 原来是个混进来听讲座的人哦。 “那幢楼的202教室,”可嘉指了指眼前的教学楼,“黄的那个。” “你们也是去那里的吧?” “是。” “那一起好吗?” 可嘉犹豫了一下:“好啊。” 202室,涂满了课桌文化的破烂桌椅,一块一辈子都别想擦干净的黑板,这就是世青学院唯一的一个阶梯教室,能容同时纳八十人上课。 教室里零零落落地坐了一些人,远没有想象中的盛况。 可嘉和明琪挑了一个中间靠窗的座位,午后的阳光懒洋洋地撒在她们。 讲座还没有开始,还有几分钟聊天时间。 “明琪,”可嘉在课桌下伸长了双腿,“你也见过景谦了,你觉得……” 斜刺里冒出的声音打断了她的话。 “这里我想应该没人吧。” 又是那个问路的小个子男生。 “这里……” 还没等可嘉说完,那个男生已经大大咧咧地一屁股在她身边坐下。 人家还想说些悄悄话呢!这个人凑那么近叫别人怎么聊天啊?! “同学,”可嘉尽量让自己保持淑女风范,“那边还有很多空位,你能不能换一下地方?” 男孩看了看自己屁股下的座位:“这里有人坐吗?” “嗯,有……”可嘉说得有些心虚。 “那么,”小个子男生换了个更舒服一些的坐姿,“等有人来了我就离开。” 一句话就把可嘉噎得无话可说。 “来,我们换个位置。”明琪把脸涨得通红的可嘉换到了里座。 “在艺术欣赏上,没有理由把残疾人与健全人分开……” ——讲台上,马特·芮恩在用一口流利的德式普通话诉说着自己是如何开始这项全新的为盲人作画的创作的。她用了五年时间发现了一种特殊的纸,采用一种特别的方法可以使线条在拷贝上形成小小的凸起,它的出现使盲人能慢慢感觉出绘画的存在和意义,也使不能看见的人们看见世间所有的美丽事物。 可嘉在笔记本的空白处随意地记上一些观点。也许自己也能为这个弱势群体做些什么呢?若是失去了欣赏美丽的绘画的能力,她也许早就已经发疯了。 这个特殊的讲座渐渐走到了尾声。马特·芮恩开始回答一些同学提的问题。 就在可嘉准备合起速写本的时候,发现自己竟然在不知不觉中信手画了一个陌生男孩的背影。简单的t恤,挺拔的身材,散乱的头发。虽然不过是一个背影,却已经能够看出,在这个男孩的身上,有股帅气而傲然的特质。 这绝对不是景谦的背影。 那他……会是谁呢? “可嘉,”明琪推推她,“马特女士就要走了,你不上去跟她交流一下吗?” 对了!她还有好些问题要问马特呢! 至于笔记本上的这个陌生帅哥……也许,他只是一位让她印象颇深的路人吧。 可嘉站起身——她现在要上台去问大师一些问题了!^_^ 就在她步上讲台的时候,门边一个一闪而过的身影引起了她的注意。 ——简单的黑色t恤,修长挺拔的身材,还有那一头散乱的头发…… 这个身影不就是她几分钟前在速写本上随笔画下的那个男生背影吗? 为什么他的身影会给她带来闪电般刺痛的熟悉感觉? 为什么她会在不知不觉间画下他的身形? 他——到底是谁? 可嘉向阶梯教室门外飞奔而去。 走廊上三三两两地有一些听完讲座后离开的男生女生。 在人群中穿梭,寻找,却再也看不到那个男孩的身影。 可嘉失落地停下脚步。 难道…… ——刚才的那一切都只是自己的幻觉? 走在世青巴掌般大的操场上,许明琪默默观察着身边好友的脸色。 讲座结束的时候,可嘉莫名其妙地在阶梯教室外的走廊上跑了一圈,回来就是一副心事重重的样子,连午后灿烂的阳光都驱不散她脸上的迷惘。 这小妮子到底在想些什么? “一会儿景谦会来接你吗?”明琪找了个话题打破沉默,“他对你很好哦。” “嗯。”可嘉依然闷闷的,“那你觉得我对他好吗?” “这种事怎么会去问别人,自己什么样的感觉竟然会不知道?”明琪有些哭笑不得,“你也真是有够奇怪的。” “我……” 可嘉还来不及说什么,明琪的一声暴喝忽然在她耳边响起。 “喂!”她冷冷地瞥向身边,“你怎么偷听别人说话呢?” 可嘉这才发现,刚才在阶梯教室里遇见那个小个子男孩不知什么时候又来到了她们身边。 “说那么大声,让人不听到也难啊!”那个男生委屈地撇撇嘴。 “那你大可以从我身边……离开。”明琪硬生生地把涌上舌尖的“滚”字换成了“离”。 “小个子”听话地从明琪身边“滚”开了。他“滚”到了可嘉的旁边。 “你小子听不懂人话啊?”明琪的凶悍本质开始发挥无遗,“我限你三秒钟之内在本小姐面前消失,否则……” “云超,这是我的名字。”那个男生若无其事地打断了她,“还有,在要我离开的时候最好用上‘请’这个字。” “切!你以为自己是谁啊?” 云超对明琪的泼妇模样视若无睹,把头转向了可嘉。“喂,粉红的。”他顶了顶可嘉,“你有没有见过一个音乐盒啊?” 音乐盒? 这个叫云超的男生在说什么啊?他的脑袋是不是秀逗了? “我的死党有过一个很美丽的音乐盒。”不等可嘉回答,他那边已经开始自说自话起来。 “请—你—离—开,云超!”明琪加大了嗓门。 “那里面的音乐绝对一级棒。你知不知道《neversaygoodbye》这首歌?” “没有听过。” 奇怪的家伙——可嘉低着头加快脚步——他为什么要和她说这些莫名其妙的话?他们好像刚认识还不到两小时,而且基本他只是和明琪在斗嘴而已。 “可嘉,不要理这个家伙。”明琪拉着她飞快地向校外走去。 “我朋友的那个音乐盒就像一架小小的三角钢琴。”云超这个厚脸皮的家伙依然死缠烂打地在她们身边亦步亦趋,“琴身是由木头雕刻而成的。琴脚上有复杂的花纹,琴盖可以打开,绝对是一件精致的工艺品哦……” “taxi.” 明琪拦下了一辆出租车,把自己和可嘉塞进车里,接着重重关上车门,终于成功地把依然滔滔不绝的云超甩在身后。 夜已很深了。 一轮弦月静静的挂在夜空中。 因为月晕的关系,月色有些昏暗。明天该起风了。 可嘉和明琪并肩躺在床上,仿佛都已经熟睡了。 “明琪,你睡着了吗?” 黑暗中,可嘉的声音轻轻响起。 “没有。” 可嘉翻过身:“我们说说话好吗?” “嗯。” “明琪,”可嘉停顿了一下,“你说实话——‘临风’到底是谁?是不是我认识的人?我为什么一点印象都没有?” “其实……”明琪欲言又止。 “为什么你们都瞒着我?”可嘉叹着气,“爸妈,景谦,还有你。你们为什么……” “事实上,”明琪下定决心般地开口了,“我只知道,这个麟风,曾经送你一个很特殊的礼物。” 礼物? “是什么?” “具体我也不知道了。”明琪转过身去,“早点睡吧。goodnight.” 淡淡的月光静静地洒进了屋里。 空气中,不知为何,有一抹惆怅的感觉。 身边,明琪的呼吸平稳均匀。她应该已经睡熟了。 可嘉悄悄起床,光着脚向阳台走去——也许,屋外清新凛冽的空气能抚平她心中莫名的焦躁与忧郁。 就在她轻轻关上粉红色的阳台门的时候,眼角划过一道闪光。 那是月光照在梳妆台上一架精致的小三角钢琴上所引起的反射。 已经不记得这架钢琴是谁送给自己的了。只知道这是非常重要的东西,一定要放在显眼的位置。 回过身,可嘉把小钢琴一起带到了阳台上。 把玩着手里的三角钢琴,可嘉靠着雕花栏杆,看向点缀着星光的深蓝色夜幕。 在那段失去的记忆中到底有些什么往事? 为什么没有人肯说出“临风”是谁? 还有……景谦。 在这一年间,他始终默默地陪伴在自己身边,而她,也渐渐地习惯了他的关怀。 可是……这样的习惯与默契难道就是喜欢的感觉了吗? 喜欢一个人的时候,不是还应该有哭泣,有莫名的微笑,有思念,有心酸,有喜悦吗?为什么景谦给她的感觉始终就只有安稳与平静呢? 轻轻叹了口气,可嘉低下头来,目光停伫在了手中的小钢琴上。 “……那个音乐盒就像一架小小的三角钢琴。琴身是由木头雕刻而成的。琴脚上有复杂的花纹,琴盖可以打开,绝对是一件精致的工艺品……” 突然间那个叫云超的男生的话回响在了的耳边。 仔细端详手里的小钢琴,竟然和云超所描述的分毫不差。 不会吧?!难道,这就是那个音乐盒? 可是,怎样才能打开它呢? 琴盖打不开,流畅光滑的琴身上也看不出任何的机关按钮。 正当可嘉决定放弃的时候,她的手却在碰到了一条琴腿,并使它微微地转动了一下。 与此同时,乌木琴盖忽然弹开,黑白相间的琴键也开始自动弹奏起来。 空灵悠扬的琴声流泻在静静的夜空中。 这是一支奇异而优美的曲子,给人清澈震撼的感觉。 一个名字出现在可嘉的脑海中。 ——neversaygoodbye. 泪光渐渐浮现。 就在这一瞬间,回忆如同潮水般涌来。 她终于回忆起了一切…… 第三章 邂逅 2002年5月。 初夏。 午后。 这本来是平凡得一如既往的周六下午。补课,复习,然后回家面对永远做不完的习题,准备第二天的高考摸底考试。 即使再明媚的天,对高三的学子来说,也是遍布阴霾的。 可是,今天,因为某位救星的突然出现,可嘉的烦躁不安通通被一扫而光了。 “明琪!!!” 大惊小怪的尖叫声在这幢老式的公寓楼中引起了一阵嗡嗡的回音。 “拜托!”明琪眨眨眼,“我的耳朵都快震聋了。” 可嘉笑着吐吐舌头,连忙把门外的女孩拉进屋。 “你怎么想到今天来看我?从你家到这里要横穿整座城耶!我刚补了课回来。我们那个数学补课老师布置了一堆作业,估计要做到明天早上了。不过,这些题目对你这个数理化天才来说简直就是小case,既然你来了,不如……” 可嘉唠唠叨叨地说着,最后,停在明琪身边,涎着脸期待地抬头看她。 ——怎么会有这种做朋友的?! 明琪有些哭笑不得——许久未见,好不容易见了面,话也没聊上几句,水也没喝上一口,就已经来不及地开口提要求了。 “好吧,我帮你做就是了。” 她的话音落下还不到一秒种,可嘉已经捧来了堆得比人还高的作业,重重地扔在她的跟前。 同时出现在她面前的,还有可嘉那双闪亮而无辜的大眼睛。 “既然你都已经要帮我做数学作业了,不如好人做到底,送佛送到西,帮我把英语、语文还有历史的都一起做了吧。” 明琪惟一能做的,只有叹气。 要怪,也只能怪自己——谁叫她当初一念之仁认识了某个爱哭鼻子的小鬼,否则现在身边也不会有这样只会找麻烦又啰嗦个不停的最佳损友。 做完最后一道几何题,天色已近黄昏。 许明琪坐在窗前。 眼前是一片美景。 夕阳透过淡淡的暮霭,在层层迭迭的绿树上洒下金红色。不远处,游乐场的摩天轮还在转动,欢笑声隐隐约约地传来,不时惊起林中的小鸟。 可是,吸引她目光的并不是这些。 明琪的视线停留在挂在窗玻璃上的粉红色飞天小女警身上。 这是一个临别礼物。一年前,当可嘉离开与明琪一起就读的学校时,明琪送给她的。 人往往就是这样,即使只是短暂的别离,也总能带来许多离情别绪。 拂开肩上的长发,明琪甩去思绪。 “好啦!”她大声说道。 “好了?什么好了?”可嘉从书桌的另一边惊醒过来,茫然不觉自己面前画到一半的那幅漫画已经快被口水淹没了。 明琪忍住笑:“我是说你的作业,都帮你做好了。” “真的啊?那么快?!”可嘉又是一声震耳欲聋的尖叫,“没有偷工减料吧?” 明琪翻起了白眼。 宋可嘉是她认识的人中间最不按牌理出牌的人。她的纯真和心无城府让她始终学不会寻常人惯有的客套和虚伪;而她的善良和与生俱来的甜美气质又使她在直言不讳的同时保持可爱。 直到确定所有的作业都做完了,可嘉才完全展开笑靥:“还好有你在,否则,我都不知道今天该怎么过呢!” “但是,我不可能永远在你身边啊。”可嘉明朗的笑容向来有扫除一切阴霾的功效,可是不知为什么,明琪的心情却依然有些沉闷,“要是哪天你遇上了麻烦,而我又不在,你会怎么办?” “什么叫吉人自有天相?看看我的脸你就知道了。”可嘉对着桌上的梳妆镜做了个鬼脸,开始兴高采烈地收拾着作业,“我才不担心呢,总会有人来帮我的。我现在最大的梦想就是,在最意想不到的时刻,遇上最不可思议的白马王子……”她放下书本,开始陷入幻想,“他会把我拯救出这水深火热的无边题海,然后跟我说,宋可嘉,来吧,跟我走,我会带给你幸福和光明的……” “这是白马王子吗?”明琪懒洋洋地坐在可嘉的小床上晃着腿,“我怎么听着像人口贩子?” “我知道这个想法是有些老土,”可嘉有些脸红,“不过,偶尔做做这样的梦,是我现在唯一的安慰和快乐了。还有哦,”她从成堆的教科书和漫画稿下熟门熟路地翻出一本小小的粉紫色封面的小册子,“前两天我买了一本星座书,书上说水瓶座这两天会红鸾星动。所以,很有可能我的白马王子就快出现了哦……” “卡!” 明琪及时止住了可嘉的滔滔不绝:“你知道我从来不信星相或算命什么的。” “我知道,魔羯座是最冷静最理智的星座,一贯只相信科学……”可嘉认真地点头。 许明琪却对着她摇头,有些无奈:“现在距离高考已经不过一个多月了,而你,除了做白日梦之外,就是研究一些乱七八糟的东西,或者是画美少女漫画……”她指着贴满了整整一面墙的漫画稿,“可嘉,你告诉我,将来你打算怎么办?” “你什么时候变得像我妈一样了?”调皮地吐了吐舌头后,可嘉终于严肃了起来,拉了拉自己粉红色的裙摆,端坐在椅子上,“这个呀,我早就考虑过了,我的第一志愿是油画系,要是考不进的话,就进艺术设计专业。既符合我的兴趣爱好,对文化考试分数的要求又不会太高。其实我已经不太画漫画了,最近我一直都有练习素描。再告诉你一个秘密,除了白马王子外,我的第二梦想是,将来成为一个著名的画家!”她颇有信心地对自己点点头。 “你没有接受过专业的训练,进油画系应该不太可能。”虽然不想泼冷水,明琪却还是忍不住自己的心直口快,“至于设计专业,也有各种各样的,有建筑设计、服装设计、平面设计……你究竟想考哪方面的专业呢?” 可嘉的小脸垮了下来:“这我还没想过呢。不过……”她栗色的大眼睛再度神采飞扬,“我知道明天下午有一场艺术院校介绍会,你陪我一起去吧,你最了解我的,一定知道什么最适合我!” “我……”明琪别过头,让自己的目光停留在墙上的一张美少女漫画上。 夕阳透过窗户直射进来,一缕金红色的阳光在明琪凝视的那幅漫画上逗留不去。 画中的女孩有一头短短的鬈发,大而圆的深棕色眼眸,微微翘起的鼻尖,唇边一抹俏皮的微笑仿佛能反射阳光。 “这幅画你画得不错,”明琪说道,“能不能送给我?” “当然可以!”可嘉当即上前拿下那张漫画,“能从你的嘴里听到表扬,那可是很难得的哦!不过,你还是没有回答我明天到底去不去呢!” 明琪接过画,却再度避开可嘉的问题:“你发现没有,可嘉?” “什么?” “你画的每个女孩,都有一些像你自己。” “有吗?”可嘉有些讶异地打量自己的漫画,继而得意地笑了起来,再度带来满屋子的阳光,“我知道你的意思了,你想说我就是美少女的化身是不是?既然这么想了,就直说嘛,我不会不好意思的……” 明琪再一次翻起了白眼——这个人的自我感觉未免也太好了点吧。 “我不是这个意思,”她打断了可嘉的自我膨胀,终于决定说出压在心中已久的话,“我是说,带着你的画,就像看见你的人一样。这幅画就算是给我留作纪念吧。” “纪念?” 屋内,夕阳渐隐,而可嘉的笑容也慢慢收了起来,“什么意思?” “抱歉,可嘉。”明琪直视着自己最好的朋友,“那个艺术院校的介绍会,我不能陪你去了。因为……”她有些犹豫,却还是说了出来,“明天这个时候,我可能已经在多伦多某间冰冷的公寓里住下了。” 已经快到下班时间了。 社区公园游乐场的大型娱乐项目开始结束一天的欢乐,工作人员正在收工走人。 只是孩子们都不愿意离去,恋恋不舍地一再荡着秋千,继续让喧闹撒满这片场地。 这是可嘉第一次来到这里。 从踏进游乐场的第一步起,她便开始后悔,自己怎么竟然会错过这么一片掩映在绿树丛中,充满欢乐的土地。 可是,即使再浓郁的欢乐氛围,也冲不走明琪即将要离开所带来的悲伤。 在照相屋内,可嘉和明琪合拍了一套大头贴。照片上明琪的笑容有些僵硬,而可嘉的眼里则含着一大泡眼泪。 “拜托一定要保持你爱流泪的天性好吗?”站在游乐场门口,明琪使劲揉着可嘉短短的鬈发,“要是五年后我回来,而你竟然没哭,我一定会认不出你的!” 十年的友谊使她们之间的关系更像姐妹。明琪曾以为自己在这段友谊中充当靠山和保护人的角色,可是,当离别就在眼前的时候,她才发现,原来依赖是相互的,可嘉的纯真的开朗早已成为她生活中的一抹亮色。 ——游乐场的大钟敲响了六下。 下班时间终于到了。 明琪也终于走出了可嘉的生活。 看着她在夕阳中离开,可嘉转身回到了游乐场。 摩天轮停止了转动,鬼屋关上了大门,秋千架孤单地摇摆着。一分钟之前这里还是那么的喧闹,而一分钟之后,就连这儿的空气,都显得那么的……寂寞。 坐在秋千上,她回想起与明琪的漫长友谊。 她们曾一起跷课去听演唱会(那是一支可嘉喜欢的组合,明琪跷课只为了在演唱会现场睡足两个小时的觉),一起对付恶势力(其实是有人欺负可嘉,明琪帮 她出头),一起恶作剧(这倒是可嘉想出来的点子,那个被她们整到的臭屁学生会主席至今也不知道他脸上那只活灵活现的乌龟是谁画的),一起看情书(明琪老 是收到男生递给她的纸条,可嘉当然也有,不过那都是请她帮忙约会明琪的,每当这种时候,可嘉总会有些泄气——她是不够漂亮又不太聪明啦,不过,被当成空 气总让人有些……不爽)…… 回忆如潮水渐渐涌来,眼中也渐渐积攒起蓄势待发的洪水。 可嘉熟门熟路地掏出常备身边的餐巾纸,伤感的情绪已经酝酿到高xdx潮,而山洪眼看正要爆发的时候…… ——小狼出现了。 小狼不是狼,而是一条长得有点像狼的狗。 在渐渐降临的昏暗暮色中,冷不丁看见一只体型庞大毛色金黄的动物出现在自己面前,任何人都会吓一跳的。 可嘉的眼泪和鼻涕就是这样被吓回去的。 它慢慢向前靠近,可嘉正准备尖叫,却看见了它摇晃着的尾巴和温顺聪明的褐色眼睛。 她小心翼翼地伸出手去,狗狗用冰凉湿润的鼻子闻了片刻之后,飞快地伸出舌头舔了一下,弄了可嘉一手的口水。 就在这一刻,可嘉破啼为笑,也就在这一刻,她决定叫它小狼。 “小狼,你是谁家的狗狗?”可嘉轻轻抚摸它耷拉着的耳朵。 它的回答是趁机在可嘉的脸上又舔了一口。 那些原本准备着用来擦眼泪摁鼻涕用的纸巾,现在全贡献在小狼的口水上了。 可嘉笑着挡开小狼朝她脸上直凑过来的鼻子:“这么晚了,你为什么还不回家?” 狗狗却忽然竖起了耳朵,转身看向游乐园的深处。 “那边有什么?是不是你的主人在叫你了?” 可嘉顺着它的目光看去,天色已暗,她只看见那里一片绿色葱笼,树影婆娑。 小狼站起身来,顺着小径一路小跑着向前。 “小狼!” 可嘉从秋千上站起来,身不由己地跟随着那道黄色的身影。 夜色渐渐笼罩,月亮挂在天边,淡淡地把它的光芒撒向这片寂静的乐园。 微风拂过,传来栀子花、夹竹桃和不知名花草的清香。 不知为什么,可嘉觉得心跳有些加速,空气中有一丝莫名的期待和梦幻感觉。 ——小狼会把她带向何处? ——而在那片绿荫丛中,等待她的将是怎样的一场邂逅? 穿过香樟树林,从游戏机房旁经过,再绕过那片灌木丛。 小狼终于停下了脚步,冲着前方呜咽了两声。 可嘉慢慢走近,瞪大了双眼。 路的尽头,在夹竹桃和香樟树的包围中,是一座她见过的最漂亮的旋转木马。 月光下,那座旋转木马有着深红色的尖顶和流苏,墨绿色的柱子,还有马儿……那些白色、赤色、咖啡色的骏马围绕其中。 虽然没有了白天的勃勃生机,虽然电源已经关闭,虽然寂静无人,但是…… 在那些停止旋转的木马身上,却依然有种名叫生命力的东西,让它们神采飞扬,栩栩如生。 好不容易翻过那道上了锁的栏杆,走上旋转木马的台阶。 她从没有想到,在绿荫迭障中,掩藏着的,竟是这样的惊喜。 可嘉来到一匹白色的木马跟前,它有着黑色的眼睛和飞扬的鬃毛。 静静地站在一边的小狼忽然有些骚动,低低地叫了两声。 “小狼?”可嘉有些诧异,“怎么啦?” 小狼的目光凝视着她身后的某处,金黄蓬松的尾巴热情地摇晃着。 可嘉转过头去。 就在这一瞬间,那些垂挂在流苏和柱子上的小灯忽然亮了起来,那明亮温暖的黄色光芒使得这座旋转木马在刹那间显得辉煌而充满欢乐。 音乐也响了起来,是可嘉在幼儿园的时候曾经领唱过的《欢乐颂》。 接着,木马开始旋转。那匹白色的马儿从她面前跑开,跟着是黄色和红色的……大柱子后不断有不同色彩的马匹奔跑而出,在可嘉的凝望中,一匹黑色的木马 从柱子后探出了它的脑袋。 然后…… 然后可嘉呆呆地瞪视着眼前的一切。 在白日梦中,她曾千百遍地幻想自己和某个帅气的男生偶然邂逅的情景。 夕阳下,十字路口的天桥上,每天走过的小巷里,抑或只是街边的理发店中,他和她面对面地走来,在擦身而过的那一刹那,视线不经意地交融…… 但是,她从来没有想到过这样的场景。 辉煌的音乐,斑斓的色彩,明亮的灯光照耀着葱郁的树林,在这样一个犹如童话般的氛围中,他骑着一匹黑色的骏马缓缓走到了她的面前。 那个男人,不,应该说那个男生穿着简单的黑色圆领t恤和破破烂烂的牛仔裤,头发在灯光下泛着紫色的光芒,黑色的眼睛有丝茫然的忧郁,挺拔的鼻梁下,似笑非笑的嘴角忽然微微一扬。 “喂,你的口水快掉下来了。” 就连他的声音都那么好听,清朗,却又不缺乏磁性…… ……嗯? 他在和谁说话?! 口水? 该死!真的耶,下巴上真的有道失去控制的液体正要缓缓滴下。 可嘉连忙转身,打开粉红色的小手袋,掏出随时待命的纸巾,正准备擦去颊边湿漉漉的印迹,恢复她清纯可爱的本来面目时…… 一道金黄色的巨大身影猛然扑到了她的身上。 吓倒在地的同时,震耳欲聋的尖叫开始在树林中回荡,掩盖住了《欢乐颂》的曲声。 “啊!!救命!有怪物!!救命!!!” “你再不停止尖叫,要喊救命的人就是我了。” 又是那个冷静而好听的声音。 可嘉终于收声,缓缓睁开紧闭的双眼。 旋转木马的音乐也停了下来。灯光照耀下的树林中,时而响起一两下小鸟的啼声,却更显出夜色的宁静寂然。 那是一片深若寒潭的黑色。 可嘉凝视着凑在她面前的那对眼眸。深不见底的一池碧水,仿佛随时都能卷出旋涡让人迷失其中。她连忙往后退了一些,逃开那对黑色瞳仁的同时,好奇的目光却停留在了黑眸周围的睫毛上。 这么长的眼睫毛长在男生的脸上是不是太浪费了一些? “喂,我脸上有花吗?” “花?” 可嘉喃喃反问着。 不过话又说回来,这样的眼睛也只有配上这样的睫毛,才叫天作之合天衣无缝呢…… “那你为什么盯着我看?” “我……”可嘉猛然惊醒,连忙移开视线,“我只是觉得你有点眼熟,好像在哪里见过,”随便抓个理由,再配上两声傻笑,“呵呵,呵呵……” ——天哪,他不会以为她是花痴吧? “哦。”那个男生淡淡地应了一声,直起身来,“抱歉,我的狗吓到你了。” 狗? 仿佛听懂了主人的话,一个喘着粗气的金黄色大脑袋猛然出现在她的眼前,与此同时,一条巨大的舌头“唰”的一声在她颊边扫过,带来一脸口水。 “小狼!”可嘉又笑又恼地推开大狗。 她怎么把它给忘了呢,它可是她的引路人呢……都怪那个有着黑漆漆眼睛的陌生男孩,要不是他的突然出现,也不会让她忘了小狼的存在,以至于出了这么大的洋相…… “喂!你做什么?” 黑漆漆突然在可嘉的面前蹲下,脑门就差撞到她的前额了。 可嘉连忙往后退一些,戒备地看着他。 “做什么?”那对乌漆抹黑的眼睛似笑非笑地看看她,“你掉了一地的东西,自己都不知道?” “掉东西?” 讨厌,每次那个黑漆漆一看她,她的大脑就一片真空,只能重复一些他说过的话。 所以,眼下的当务之急就是逃离黑漆漆的目光范围(更准确一点的说法是想办法把自己的视线从他的身上扯开),赶快捡起地上的东西(应该没几样的啦),再赶快站起来(最好是亭亭玉立风姿倩然地站在他面前),客套一番(当然这些话得优雅得体令人印象深刻)之后走人(再来一个百媚横生的回眸一笑,最后留给他的是袅袅婷婷渐渐远去的背影)。 ok!就这么办。 先捡东西。 “你的东西都在这儿了,看看有没有少什么?” 不等可嘉动手,黑漆漆已经把掉在地上的东西堆到了她的面前。其清单如下: 粉红色手提小包一只;粉红色钱包、钥匙包各一个;挂了粉红melody手机链的手机一只;手帕二条;粉红笔记本一本;粉红色毛毛笔一支;速写本一本;碳素笔三支;粉红色笔袋一个;化妆镜一面;润唇膏一支;护手霜一支;吸油纸一包;粉红发夹四到五个;粉红色绒毛小玩具两个,以及明星卡片若干张;餐巾纸若干包;大头贴若干张…… “真没想到……”黑漆漆居高临下地说道。 “没想到什么?”可嘉依旧坐在地上,忙着把包里的东东各就各位。 “所以我说女孩子就是麻烦,”他顺了顺小狼的背毛,“只不过来趟游乐园,就要带那么多东西。” “这还多吗?”她拍去小包上的灰,“我已经精简再精简了,平时包里的东西还要……” “宋可嘉!”他忽然说道,打断了她的絮絮叨叨。 “什么?”可嘉猛然抬头。 ——他怎么知道她的名字?! 靠在旋转木马的柱子上,黑漆漆就着灯光,看着右手中不知从哪里拿来的一张卡片:“我叫宋可嘉,我的电话号码是:1381234567……” “喂,还给我……”可嘉跳了起来,以百米冲刺的速度跑到他的面前,试图抢回那张卡片。 “谢谢你捡到我的包。钱包里的钱你可以拿走,不过……”黑漆漆的手举高了些,丝毫不受影响地继续往下念着,声音中多了一丝笑谑,“包里别的东西请别弄丢了。虽然它们不值什么钱,可是我是好不容易才收集到那么多卡哇伊的东西的。谢谢!别忘了及时联系我……” “还给人家啦……”可嘉涨红了脸,看来抢是抢不回来了,试试以情动人吧,“那是我怕包包会掉所以才写的……这个学期我已经掉了三个包了……” “那这个呢?”那个没心没肺的黑漆漆不为所动,亮出了左手的另一张卡纸,在可嘉的面前晃了一晃,“这是你画的吗?” ——可嘉睁大了眼。 虽然他才不过在她面前晃了一下,她却已经认出了那张漫画——那是她早上心血来潮一时冲动之下画的……讨厌,她的速写本里有那么多画,他为什么好死不死地非得拿这幅呢?早知道晚上会发生这种事情,她才不会画什么该死的…… “白马王子和白雪公主。” 他没有笑,声音也没有颤抖。黑漆漆只是很冷静地说出了这幅画的内容。 还好。 要是他笑话她的话,她一定会当场掘地三尺把自己就地活埋的。 “这张图就送我吧,”黑漆漆理所当然地折起了漫画,“正好可以给我家隔壁那个托儿所的小鬼讲故事。” 他的确没有嘲笑她,但是他说的话依然可以让她吐血身亡。 “送给你?你在做梦吧!” 可嘉跳起来抢他手中的画,可悲的是,黑漆漆只不过抬了抬手臂,任凭她怎么跳,也还是够不着那张卡纸。 “你……!”可嘉停了下来,让自己喘口气的同时,顺便不满地瞪了他一眼,只可惜她若是不仰起头的话,杀人目光只能射到他的黑t恤胸前的白色公鸡。 哼,看样子他还蛮高的呢,以她一六零的个子,才到他的胳肢窝这里。不过——可嘉有些泄气——也许不是他高,而是她太矮了吧 对了,刚才是怎么计划来着的?捡起东西后,应该亭亭玉立地站在他面前…… 看来在他面前亭亭玉立是彻底没戏了。现在该做的,只有收敛一下恼火情绪,维持高雅端庄的表象,来几句礼貌的客套话收场了。 “做一个淑女,最重要的是礼仪和尊严。”老妈经常这么对她耳提面命。虽然大多数时候可嘉都会把这两点忘得一干二净,可是,当有帅哥(虽然黑漆漆有些讨厌,不过不可否认的,他还是有够帅)在场关键的时候,她是绝不会含糊的。 “不管怎么样,”可嘉清了清嗓子,让自己的目光集中在黑漆漆胸前的公鸡上,“今晚还是很谢谢你和你的狗。要不是小狼,我还不知道这里有这么漂亮的旋转木马;当然也谢谢你,嗯……”该谢他什么?对了,“要不是你,我的东西现在还洒了一地呢……” 黑漆漆没有发出任何声音,也不知道他听到了没有。 虽然对着一根木桩子讲话的确有够无聊,不过该说的还是得说:“为了表示对你的谢意,那幅漫画就送给你吧,希望你喜欢……”他早就把那张漫画放口袋里去了,她能做的,也只有装大方了,“……总的来说,我很高兴认识……” “小狼是谁?”他的声音突如其来地从她的头顶冒出。 可嘉的脑后开始冒汗。 他的反应可真不是普通的迟钝,她的演说都快结束了,他才想起问她这个问题——真是可惜了他那张酷脸,不过,长相好的人笨头笨脑的也多的是啦。 “这是我自己给你的狗狗起的名字。”她抬起头,扯出一个笑容,“你平时都叫它什么?” “狗。” 她差点摔一跤:“……狗?!” “难道它不是吗?”黑漆漆挑起了一边的眉毛。 什么叫做粗人,可嘉今天总算是领略到了。 算了,不和这个粗人一般见识了。都已经那么晚了,根据计划,是时候跟他道别,然后让他欣赏一下她袅娜的背影了。 可是…… 可嘉的大眼睛不听话地溜向了已经停止旋转的木马上。 都已经好不容易地到这儿了,又是如此夜深人静、万籁俱寂、良辰美景、无比浪漫的时候,不坐一回旋转木马好像有些说不过去。 虽然一直仰着头真的很累,可嘉还是决定用自己无往而不利的期盼眼神看着黑漆漆说话:“我知道你已经下班了,我又拖了你那么久,真的很不好意思。不过……”再期待地向他眨眨眼睛,“我真的很想坐坐那个旋转木马。” “什么叫我已经下班了?”黑漆漆显然对她眼神中的期待之光视而不见。 可嘉的脑袋垂了下来——和这个人沟通真的好累,他非要每次都这么牛头不对马嘴吗? “难道你不是这里的工作人员吗?你能够启动电源,能放音乐……” “我不是。” “……你还能随便玩木马,你……”可嘉瞪大了眼睛,“不是?” “难道我长得像陪小孩子一起玩的人吗?”黑漆漆撇了撇嘴,“你睁大眼睛看看清楚,站在你眼前的这个人以后是要扬名天下的,知道吗?” “和小朋友一起玩,当这里的工作人员很丢脸吗?”看来这个黑漆漆还不是一般的臭屁,“哼,没爱心、势利眼!”再加上臭屁——这三点偏偏还都是她最讨厌的。 黑漆漆对她的评价置若罔闻。 “我要回去了。”他冷冷地宣布,转身向旋转木马的工作台走去。 “喂!算我刚才的话没说!”可嘉连忙跟上,现在只有他能让她玩一下这个木马,她可千万不能开罪他,“你就让我玩一下吧!” 黑漆漆面无表情地看了她一眼,接着一一拉上了灯光、音乐和总电源的手闸。 可嘉的班主任曾经在学生手册上这么评价她:“该学生最大的优点是脾气温和,从不动怒或与同学争吵……” 可是现在,不过短短的十来分钟之内,可嘉却已经第二次有杀人冲动了。 在她的杀人目光中,黑漆漆关上电器箱的小木门,掏出钥匙上锁。就在他招呼小狼离开的那一刻,可嘉忽然想起了什么。 “喂!还说你不是这里的工作人员?”她得意地朝挂在他手上的钥匙侧侧脑袋——哼! 看他还敢对她撒谎!“不是的话,你怎么会有钥匙?” “这把钥匙?”他晃起了那串钥匙,淡淡一笑,“这是照着从管理员那里偷来的钥匙另配的。” 天底下怎么会有这样的人?连这种事情都能厚脸厚皮得意洋洋地笑着说出来? “呼——” 吐出胸中一口浊气——还是快点回家吧,再不走,会被这个黑漆漆活活气死的。 “喂!你为什么往那个方向走?” 可嘉头也不回地向着来时的小径走去:“那边是大门的方向,不是吗?”真是白痴,连这么简单的问题都要问。 “如果我没记错的话,一小时以前大门就关上了。”黑漆漆不闲不淡地在她身后说着,“不过,如果你喜欢爬墙的话,当然可以走那条路。” 爬墙? 可嘉停下了脚步——以她的运动能力,就连翻个低低的栏杆都能摔个狗吃屎,更别说爬墙了。 “那……”她无奈地转过身,“我该怎么办?” 黑漆漆没有说话,斜靠在柱子上,双手抱在胸前,静静地打量她。 旋转木马的灯光都已经熄灭,只剩下一盏路灯昏暗地照着这方掩映在丛林中的天地。 她看不清他的表情。在木柱子的阴影下,黑漆漆和他身边的小狼看上去显得——四肢发达、孔武有力。 可嘉不由自主地开始往后退。 ——夜深人静,孤男寡女。虽然他们之间有说过几句话,可是,这个黑漆漆对她来说还是一个陌生人。要是……要是他是坏人怎么办,要是他对她有什么非分 之想怎么办,要是他趁机劫财劫色怎么办?……对了,隔壁的王家姆妈前两天好像说起过这一带最近有个暴露癖经常出没,要是他就是这个变态狂,她该怎么办啊?!…… “再往后退,你就要撞到后面那棵香樟树了。” 黑漆漆的声音有些嘲讽地响起。 “那是棵百年老树,经不起你撞的。” “谁在往后退啊!”可嘉嘟嘟囔囔地顶了回去,“再说,我又不是女金刚,怎么可能撞坏这么大棵的树?!” “我知道一个出口。跟我走。”黑漆漆就像没听到似地转过身,拍了拍小狼的脑袋,“狗,带路。” 切!瞧他那个拽样! 他以为他勾勾小手指头,别人就会屁颠颠地跟着他走啦?哼,就让他一个人走,他走了最好,这里还安全一点,她也不会怕东怕西了…… 可是…… 为什么一切断电源,这个旋转木马就显得有些鬼影憧憧的?周围的树也太多了吧,风从树林那头吹过来的时候,为什么会凉嗖嗖的呢?还有,为什么黑漆漆一 离开,这里就这么安静?静得就好像…… “喵!” 随着一声撕心裂肺的惨叫,一道黑影突然从她身边一掠而过。 虽然已经看清肇事者一只肥胖的黑猫,可嘉却依然被刺激得涕泪滂沱。 ——她再也不要一个人呆在这里了! “黑漆漆!等等我!” “明明就是个狗洞嘛,小狼钻都还嫌小!还说这是出口,弄得我还以为有一道门呢!现在好,裤子上都是泥,头发和衣服上也都是树叶,叫我怎么见人吗?老 妈看到我这副样子一定会昏过去的,搞不好她的高血压也会跟着发作……都怪你……“ 还说要给他看看她婀娜多姿的背影呢,他看到她的狗爬式一定笑得连下巴都脱臼了吧? 走在前面的黑漆漆突然停下脚步。 满腹牢骚的可嘉一时不察,笔直地撞到了黑漆漆胸前的白公鸡上。 “你刚才叫我什么?”他问道,把手插在裤兜里。 可嘉捂着额头连忙退后两步。 好痛!这个人的胸还真是硬呢……不过话又说回来了,这是不是表示他的胸肌很发达? “喂!你在听我说话吗?” 黑漆漆有些不耐烦——所以说女人就是麻烦,这个叫什么嘉来着的女人简直就是麻烦中的麻烦,每次和她说话,都是一副神游天外的样子。 “你刚才说什么?” 不出所料,她果然是一脸白痴样。“我在问你,你刚才叫我什么?”他努力让自己的语气保持平静,“就在你跟上来的时候。” 都已经到大街上了,才刚刚想起来她在游乐园里说的话,这么迟钝的人也真是少见嗳! 可嘉吐吐舌头:“没什么,随便叫叫。对了,你叫什么名字?” “时间不早了,你快回家吧。”他喊住了正对着一根电线杆嗅来嗅去的小狼,“狗,我们也回家了。” 哈! 可嘉翻着眼珠——和这个人沟通还不是普通的困难呢! 也好,还是快点摆脱这个粗人,赶快回家,然后用最快的速度忘了今晚发生的一切! 从游乐场到家有两条路。 一条是康庄大道,虽然热闹明亮,但是有些绕路。 算了,为了早点到家,还是抄近路走那条小巷吧。这个巷子白天蛮热闹的,晚上也应该不会冷清到哪里去吧。 风从街的那头吹来,卷起了地上小商贩们遗留下的废纸和包装袋。 从踏上这条路的那一刻起,可嘉就已经开始后悔了。她可真是笨哪,怎么连这么重要的事都忘了?——这条街素有“太保巷”之称,据说一到晚上就是小流氓 的聚集地。 街灯如豆,阴沉沉地照着满地的垃圾和路边低矮的棚户房。 对着小街的门洞黑暗而阴险地大张着。可嘉尽可能快地从那一扇扇门前走过,不让自己去想象阴影中可能隐藏的一切。 不远处,一只野猫正在叫春。那凄惨的声音在这夜深人静的时刻分听来分外恐怖。 还有…… 背后怎么会似有若无地有脚步声传来?!这也罢了,可是为什么,她总好像听到有什么东西在身后喘气?! 鸡皮疙瘩早已遍布全身,现在就连脖子后面的汗毛都根根竖起了。可是,这条路却依然长得看不到尽头。 不许哭! 她命令着自己。 ——被吓哭也太没面子了吧!而且……这条路应该很快就能走完……还有,以她这样搓衣板的身材应该没人跟踪的,所以,后面的声音一定是幻听啦,对,就 是这样没错!…… ……可……可……可是,那两个突然从街边电线杆后面冒出的一闪一闪的红点是什么?! 可嘉猛然停住脚步,睁大眼睛瞪着从路边电线杆后走出的两团黑影。 “小妹妹,那么晚了一个人逛街啊?” 一个油滑尖利的声音打破了整条街的寂静。 说话的是一个长得歪瓜裂栆类似电影里匪兵模样的不良少年,他不怀好意地咧着嘴,恰如其分地展示出一口黄牙。 “好寂寞呀,要不要哥哥陪陪你?” 电线杆边斜靠着另一个顶着一脸青春痘的少年,一边说话,一边故作潇洒地吐出口中的香烟,却不小心洒出一大片唾沫星子。 “不要!”可嘉拼命掩饰自己的害怕,可是颤抖的声音却泄露了她的慌乱。 “不要?”匪兵甲龇着牙笑着,向她走来,“这个小妹妹还蛮有个性的嘛。不过,现在可不是你说了算的时候哦!” 怎么办? 她一步步地后退,一边努力转动着早已浸泡在泪水之中的眼珠,试图观察周围情况。 侧边,是乌黑可怕的老宅门洞,也是打死她也不会让自己逃到那里面去的地方。 身后,是已经走了一半的悠长街道,以她的速度,估计逃不出三米远就能被抓个正着。 ……要是明琪在就好了,文武双全的她一定不用两秒钟就能把这两个恶心的家伙踩在脚下! 可是……可是明琪现在已经在去加拿大的飞机上了,如今,就只剩下她可嘉一个人,面对这孤单、凄凉、混乱而又可怕的世界…… 可嘉忽然悲从中来。 通常的情况是,当宋可嘉抑制不住自己的眼泪,想要痛痛快快地哭一场的时候,无论在哪里,无论面对什么人,也无论有什么事情正在发生,都不能对她的山 洪暴发形成阻碍。哪怕眼前正站着两个不怀好意恶形恶状的小流氓也不例外。 “哇!——” 哭声突如其来,分贝之高使得那两个不良少年后退了一步。 “……我说了不要就不要嘛……这里是你们的地盘啊?!凭什么就能你们说了算?……”嚎啕大哭的间隙,时而还能冒出两句让人哭笑不得的话,“……告诉 你们,你们要是敢动我的话,我就叫我的死党过来!……知道她是谁吗?说出来吓死你们!……她就是南华中学的……洪兴十三妹!“南华是这区最混乱的学校, 可嘉也曾风闻洪兴十三妹的大名,管不了那么多啦,先拿来吓吓人,当当挡箭牌,“哼!听到我……死,呃……死党的名字,是不是……呃,怕啦?她可不是好… …呃,惹的…… ——嗯?人呢? 可嘉一边打嗝,一边擦去眼角的泪花,睁大眼睛。 她没有看错吧?她的话还没说完呢,刚才的那俩人怎么就连人影也不见了? 该不会是被洪兴十三妹给吓跑了吧? ——可嘉吐吐舌头,前一秒还泪痕狼籍的小脸上此刻却泛出一朵调皮的笑容。 看来这十三妹还真是了不起耶,才不过说了一下大名而已,就能让那两个不良少年吓得连招呼都不打一个就屁滚尿流了——回去可一定要记得给她老人家上一 柱高香哦! 出了“太保巷”,接着向右拐,最后再在那片树影扶疏的社区小路上走三分种的路程,就能回到温暖明亮的家了。 原本以为今天只不过是又一个被题海淹没的平凡到极点又无聊到极点的寻常周日,没想到,从明琪敲门的那一刻起,一连串的意外就开始接踵而至。 首先,是满桌子的书山题海被明琪轻松搞定——这是惊喜的意外。 接着,是明琪出国的打击——这个悲伤的意外就连现在想起都鼻子酸酸的。 刚才碰到的不良少年也是一个意外——讨厌的意外。不过,自己居然能急中生智智勇双全临危不乱地轻易打发他们,这也很意外哦!这说明她——宋可嘉,并 不是大家口中那个绣花枕头一包草的只会流眼泪的笨蛋——看来她还是蛮聪明的哦! 可嘉甩着小拎包连蹦带跳地走在林xx道上,虽然那么晚回家一定会挨批,却丝毫不能影响到她愉快得意的心情。 还有…… 还有那座旋转木马和黑漆漆。 要是没有黑漆漆杵在那里大煞风景的话,发现旋转木马就会是一个美丽的意外了。可是…… 那个黑漆漆真的好帅。 从小到大,在现实生活中能帅得让她流下口水的男生好像他还是第一个哦。 而且,他虽然有点拽,却也给她带来一些意想之外的感觉呢。那种感觉……就好像混杂着n种情绪在里面,却怎么也找不到正确的辞汇来表达。 愈向前走,灯光也越来越明亮。 在夜灯的照耀下,一座老式的公寓楼赫然出现在眼前。夜色掩去了它灰暗的外墙色彩和残缺的雕花细节,却益发凸显出它的壮观与历经岁月淬炼的气势。 停在大楼的脚下,可嘉抬头寻找着自己家的阳台——这已经成为了她到家时的习惯动作了。 那是一个位于顶楼的阳台。 老爸老妈经常抱怨这样的位置既不能遮阳也不能挡雨,但在可嘉看来,有这样的阳台却是一个惊喜。不但能尽情享受冬日的阳光夏夜的星辰,春天的风秋天的 雨,就连天边的晚霞和近旁的树林都能一览无余。 欣喜之余,可嘉还别出心裁地逼着老爸把阳台的栏杆漆成粉红色——这是属于她的天地,在这里,她可以发呆、想心事,还有,做白日梦。 有只小虫子撞上了草地中的夜灯,发出“叮”的一声轻响。与此同时,一粒石子滚动的声音从背后传来。 可嘉从粉红色的阳台上收回自己的视线。 风从路边的梧桐树梢掠过,为这个初夏的夜晚带来阵阵凉意的同时,也莫名地在空气中平添了一丝诡异。 当风声静止下来的时候,她清晰地听到身后有什么东西在喘气。 颈后的汗毛再度根根竖起——背后的那个人……或是那个东西,如果她没猜错的话,在“太保巷”的时候,就已经开始跟着她了。 虽然明知道回头看个究竟是停止疑神疑鬼的最好方法,可是僵直的脖子却怎么也不听从大脑的指挥。 要是许明琪碰上这样的事,她一定会像电影中的绿林好汉一样,利落地撩起一角裙摆,双手*腰,朝着可疑的方向中气十足地大吼:“什么鬼东西,居然敢跟 踪我?! 这一系列动作,难度系数虽然不高,但对于可嘉来说,却是绝无仅有的一次挑战。既然脖子不听使唤,那么,现在也只有放手一搏,连脖子带脑袋地彻底转过 身去看看后面到底是人是鬼! 深呼吸,接着迅速转身,*腰,可嘉甚至还创造性地狠狠一跺脚。整套动作一气呵成,堪称一个良好的开端。 “什么鬼东……” “你是在跳体操吗?” 一个声音冷静地在她面前响起,打断了那句勇敢的提问,与此同时,她的眼睛撞入一双黑漆漆的眼眸中。 “我……你?……”每次好像只要一看到黑漆漆,她就开始语无伦次了。 他有些嘲讽地看着她,不知为什么,可嘉感觉他的态度比在游乐场的时候更冷淡了。 “狗!”他叫住了一边喘着粗气,一边兴奋地对可嘉摇尾巴的小狼,“我们走了。” 可恶! 就连小狼都比这个家伙有人情味! 可是……刚才的脚步声还有喘气声……难道是…… “你是在跟踪我吗?”可嘉问道,心跳不由自主有些加快。他应该不会那么无聊,可是,由于难以抵挡她的魅力而身不由己地跟在身后,这样的可能性也不是 没有啦…… 黑漆漆停下脚步,冷冷地开口:“你知道你很白痴吗?” 什么嘛?! “你怎么开口就骂人啊?”可嘉的心跳再次加快,不过这次却是因为恼怒,“我哪里得罪你啦?” “稍微有点脑子,有点常识,有点自尊的女孩子,都不会在晚上去走那条‘太保巷’。”他好像就连看她一眼都嫌多余,仰头望着眼前的老式公寓,“这是你家?” “嗯。” 可嘉傻傻地点头,感觉自己的心一点一点温暖起来。 ——原来,他是在保护她……原来,他是不放心她……他们还差不多是陌生人,而他却一路跟着她走了那么久,只为了确定她的安全…… “喂!” 可嘉喊住他,冲动地想留住他的背影,却发现自己不知该说什么。 “刚才那两个不良少年……是你赶走的吧?” 黑漆漆转身用“这个女人果然笨笨的”眼神横了她一眼,然后一人一狗渐行渐远,不再回头。 直到临睡前洗澡的时候,可嘉才猛然反应过来黑漆漆说的话。 什么叫稍微有点脑子,有点常识,有点自尊啊?难道那意思是说她既不聪明,又缺乏常识,就连起码的自尊心都没有吗?! 他凭什么这么说别人啊?他就很了不起吗?哼!就算是帮她赶走那两个小流氓,看到他那副死拽样她还是觉得气不打一处来!! …… 对了,她还是不知道他到底叫什么…… 切! 管他!谁要知道这么可恶的家伙的名字?! 憋一口气沉到水面下,让自己沉浸在温暖芳香的水中。 现在,她终于知道自己看到黑漆漆时候的感觉了。 千言万语只化作两个字。 可嘉张开嘴,在水底吐出两个泡泡—— ——讨厌! 第四章 麟风 第二次见到黑漆漆的时候,已经是秋天了。 可嘉意气风发地成为了世青高等学院的大一新鲜人。 虽然世青不是什么好学校,不过,能成为艺术院校的大学生,总会让人觉得自己有那么点与众不同。 ——尤其是当自己和一群打扮得奇形怪状的同学坐在市中心的广场上,齐刷刷地支起架子搭上画板,在路人啧啧赞叹的围观下摆出专业的架势用碳笔涂涂画画 的时候,那种感觉,只有一个字能够形容——拽! 就在可嘉自我感觉将要膨胀到极点的时候,一个声音出现在了她的头顶。 “烂。” 她差点从小板凳上摔下去。与此同时,碳笔一个没收住,在就快画好的素描上划过一道长长的黑色痕迹。 可嘉恼羞成怒地抬头,却发现肇事者已经若无其事地从她身边走开,停在了另一块画板之后。 黑漆漆!——我和你有仇吗?! “那个男生好帅哦!”身边,有些过分圆润的朱怜惠用手肘顶了顶她,“你和他认识?” “谁和那种人……”可嘉愤愤地擦去纸上的黑痕,却又停了下来,叹了口气,“谈不上认识。以前见过一次面。” ——就算他再怎么讨厌,毕竟他也曾救过她。而且,在背后说别人坏话,也从来都不是宋可嘉的风格。 “见过面那就是认识啦!”朱朱(这是同学们对怜惠的昵称,当然,在刻薄的男生嘴里,那两个字的写法是——“猪猪”)索性放下画笔,“给我介绍一下怎 么样?“ 介绍? 可嘉的视线接触到了黑漆漆冰冷的侧面。 他正停在另一个同学的身后,挑剔地打量眼前的画——可嘉已经开始同情那个叫小刚的男生了,估计对他的画,黑漆漆也是狗嘴里吐不出象牙的。 哼!这么可恶的家伙居然还有人急着想要认识,真是…… 也许是感觉到了些什么,黑漆漆向这边转过脸来。 可嘉连忙收回了自己的视线。 “可嘉,怎么样啦?”朱朱不依不饶地。 “我……”可嘉无奈地抓着自己的鬈发,“我真的是不大认识他,连他的名字都不知道,又怎么给你介绍?” 而且,要是她这么突然地跑上去把他介绍给别人,黑漆漆一定会笑掉大牙,对她也铁定又是一顿冷嘲热讽。 “所以我说女人就是麻烦!”——她都能想象得出来他要说的话了。 “喂!” 一个低沉的声音忽然从她脑门上方冒出。 从朱朱惊喜到快昏过去的神情可以看出,她想要认识的那个人现在又来到了可嘉的身后了。 “你是哪个学校的?”黑漆漆双手抱在胸前居高临下地看着可嘉,“怎么你们这群人画的画一个比一个烂?” “你!” 她跳了起来。 过分! 他侮辱她一个人也就算了,没想到连她亲爱的同学们也都不都没放过! 直到站在他的面前,可嘉才发现自己竟然忘了他有多高——她得仰起头才能和他说话:“我们是世青的!怎么样?!”她抬起下巴,“我奉劝你一句,如果你 懂不懂绘画,不懂艺术,就不要在这儿乱说话!“ 虽然就连上专业课的老教授都说他们班是他执教以来见过的最差的一帮人,但是,这些话还轮不到黑漆漆这个不知是哪根葱还是哪根蒜的家伙来说! “你看看你的画。”黑漆漆指着她的素描,态度之冷静,就如同根本没有听到她在说话一样。 她画的是为位于广场正中心的,这座城市的标志性建筑——市立博物馆。 直到现在为止,她对自己的画还是很满意的,无论构图还是比例,就是素有“黄金分割狂热症”的速写老师来看也挑不出毛病。 “我的画怎么啦?”可嘉自信地抬起了头,本来就有些翘的小鼻子更是指向了天空。 别的她不敢说什么,可是绘画,她对自己有绝对的信心。 “没感情。”黑漆漆吐出三个字。 什么? 可嘉几乎不敢相信自己的耳朵。这个成天板着一张冷冰冰的晚娘面孔的家伙居然也知道感情这两个字? “你的画没有一点感情。”黑漆漆不耐烦地重复了一遍,正了正搭在肩上的巨大背包。 开什么国际玩笑?她的主题是一栋建筑,难道要她画一座笑得呲牙裂嘴的博物馆不成? “我从来不知道博物馆还会有感情。”可嘉没好气地顶了回去。 朱朱饶有兴致地坐在一边,视线都自始至终停留在黑漆漆的身上,嘴巴旁那滴悬而未决的口水就连可嘉都替她觉得害臊。 黑漆漆却仿佛从来没有留意到可嘉身边还有朱朱这号人,他的目光凝视着不远处那座出自名家设计的建筑物。 “对于一幅画来说,最重要的就是色彩、线条和构图。你知道什……” “闭上你的嘴一分钟,”他冷冷地打断了可嘉的说教,“用这一分钟时间静静地看一下你眼前的这座博物馆。” “我都已经看了一下午了!”可嘉恼火地道,目光却还是不由自主投向了前方。 “你看到什么?”他问。 她白了他一眼。 这还用问吗?——那里除了博物馆还能有什么? “我看到的是,”不等她回答,黑漆漆自己先开口了,“一座在秋日夕阳下的壮观建筑,在它的周围掩映着绿树鲜花。博物馆的玻璃屋顶反射着耀眼的阳光, 鸽子在那上方回旋。一对父母带着孩子正从那里面走出来,母亲对着男孩微笑,而父亲则打算再给儿子买一只汽球……“ 可嘉张大了嘴。 这一切的确就在她的眼前,然而整整一个下午,她却对这番美景视而不见。 而更让她惊讶的是黑漆漆,她从没想到…… ——他竟然会如此敏感地发现,如此细腻地捕捉,还有……用如此令人陶醉的语言来描述这一切。 他猛然停了下来。 仿佛有什么事情惹恼了他,黑漆漆转过头来,眉头微微皱起,那对黑眸有些挑衅地看着可嘉。 “现在你总该知道了吧?”他冷冷地问。 “知道什么?”可嘉有些迷惑——眼前的这个男孩好像总有办法让她陷于慌乱又困惑的情绪。 “人长着眼睛,不是为了像个白痴一样地睁着,”黑漆漆有些嘲讽地看了看可嘉的栗色眼眸,“而是用来发现的。” 什么意思? 他是说她像个白痴吗?! 可嘉恼火地张大了嘴,却可悲地发现自己竟然想不出什么话来反击。 “至于刚才说的感情,”黑漆漆不耐烦地叹了口气(切!看他那副臭屁样,好像有谁求着他说了一样!),“建筑物当然不会有什么感情,可是作画的人并不 是用石头搭出来的,总该有自己的感觉,自己的喜好吧?“ 不再多说一句话,黑漆漆重重地把帆布黄色双肩背包甩到肩上,转身走开。 哼! 快走,走得越远越好! 他以为他谁啊?没事就跑到人家面前指手画脚一番,还真把自己当成大师了吗? 总之,他这个人,还是那两个字—— 讨厌! “——喂!” 清脆的嗓音在初秋闷热的空气中飘荡。 黑漆漆停下脚步。 直到这时,可嘉才发现那个声音是自己发出来的。 ——不是巴望他走得越远越好吗?还叫住他干什么? 避开他好奇而冰冷的眼光,可嘉的视线停留在黑漆漆身后的背包上——她这才发现除了双肩背包外,他竟然还背着一个硕大无比的照相机。 “你……你会拍照?” 话一出口,可嘉就恨不得咬舌自尽——他的照相机在她眼前晃到现在了,而她却刚刚才看见,看来就像他说的,她果然是个白痴。 黑漆漆唇边不出所料地浮现出一抹似笑非笑的神情。 “我跟你说过总有一天我会名扬天下的吧。”破天荒地,他并没有嘲笑她,眼中的严肃也是罕见的。 “嗯。”她愣愣地点头,上次遇见的时候,他好像是这么狂妄地说过一句。 黑漆漆笑了。 这是可嘉第一次看见他的笑容。 这只是一抹微笑,薄薄的嘴角微微一斜——可是,他的眼睛…… 夕阳的光芒在那对黑眸中闪耀,散发出温暖自信的笑意。 “我……” 他刚要说些什么,一个中气十足的洪亮嗓门插了进来。 “麟风?……那不是麟风吗?” 有位气宇不凡的中年男子笑着向这边走来。 临风? 可嘉有些想笑。 还真会有人起玉树临风这样的名字? 回过头来,她却发现笑容早已从黑漆漆的脸上消失,取而代之的依然是冰冷与……一丝倔强。 他忽然转过身,不再多说半个字,疾步走开。 “黑漆……” 可嘉刚要出声,那个中年男子已经追了上去。 “喂!你去哪里啊?” 黑漆漆不但没有回答,反而开始跑了起来。那只巨大的帆布鲜黄而显眼的双肩包飞快地在车辆与行人间穿梭,一眨眼,便消失在地铁口的人潮中。 中年男子气喘吁吁地在后面跟了一段距离,终于决定放弃,向着黑漆漆消失的方向失望又气恼地嚷嚷了两句。 即使隔了几十米远,他那声若洪钟的叫骂还是清晰地传到了可嘉的耳边 ——“唐麟风!你小子以为自己跑得掉吗?!……” 原来黑漆漆也是有名字的。 原来他也有害怕面对的人。 ——她本来还以为他天不怕地不怕的呢,没想到只不过是一个有点发福的中年男人,就能让他逃得像只兔子一样。 面对着眼前那幅呆头呆脑的博物馆(尽管嘴上不承认,但是在心里,却已经把它归类到失败作品里去了),可嘉发现自己已经没有半点继续作画的冲动了。 脑海中充斥的,都是那个突然来到却又突然离去的黑漆漆——不,唐临风。 ——他跑到市中心的广场来干什么? ——那个中年男子是他的什么人?为什么一看见他就像脚底抹了油一样? ——他说他会名扬天下,可是,靠什么成名呢?他的梦想又是什么? …… 还有…… ——他说:眼睛是用来发现的;作画的人是有自己的感情的……这些,他是怎么知道的?又为什么要跟她说? …… “喂!”耳畔冷不丁的一个声音,打断了可嘉的神游天外。 “你还敢说你不认识他?”朱朱好奇的大圆脸凑到了可嘉面前,以她的多嘴多舌,黑漆漆,不,唐临风在的时候能一直憋着不说话,也实在是难为她了,“他 可是和你聊了老半天呢。“ “是说了老半天,”可嘉悻悻地扔下画笔,今天看来是别想完成这幅画了,“不过,没有一句好话。” “开玩笑!”朱朱一惊一乍地瞪大了水泡眼,“能和唐麟风说上一句话,就像……这么说吧,就像我文化考试能及格一样难!” 可嘉忍不住笑了起来。 朱朱以前在高中的时候,曾创下过汇考八门功课有六个d的历史纪录,而高考若不是家里给了大把赞助费,再加上她的确在绘画方面有些小天赋,估计以她总分 连二百都没过的成绩,只能在家上上网上大学过过瘾。 ……慢着! 她刚说什么? “你认识唐临风?”可嘉惊讶地坐直了身子,“那为什么还要我给你介绍呢?” “我只是听说过他而已,”朱朱挥了挥手,“今天要不是因为你,我还不知道他原来长这样呢……没想到他本人比传说还帅上一百倍,不,一千倍!……” 可嘉的餐巾纸及时接住了朱朱口沫横飞时不慎落下的垂涎之物。 “传说?”可嘉连忙甩掉那张湿漉漉的纸巾,“难道这个唐临风很有名吗?” “有没有听说过f大的两大超级校草人物?”朱朱的水泡眼再度凑到了可嘉面前。 可嘉愣愣地摇摇头。 f大她是知道的,不,应该说是如雷贯耳的。 这所学校与世青学院相隔只有一条街,可是它名声与地位却是世青望尘莫及的。在这座拥有百年历史的名校中,不但教学设施一流,师资条件雄厚,更是汇集 了全市乃至全国最顶尖最优秀的学子。 可嘉高考第一志愿填的就是f大的艺术学院——这当然是一个不自量力的幻想啦。 不过能进入世青,她也很满足了——只要离得够近,她就能时不时混进f大听听讲座了,这也很不错哦……嘻嘻! 朱朱眯起眼,不满地打量宋可嘉状若痴呆的神情。 ——这个女人老是这样,每次说话说到一半,她就会突然神游天外,有时候甚至还会自己对自己傻笑……真是服了她了。 不过……虽然可嘉有些傻傻的天真,有些不切实际的胡思乱想,可是,她的单纯、善良、开朗和有点可笑的可爱,却能让每个人都不忍伤害,而只想保护与珍 惜她。 “喂!”朱朱无奈地伸手在可嘉面前晃晃,“可以回来了吗?” “嗯……”可嘉一副大梦初醒的样子,“刚说到哪里了?” 朱怜惠脑后开始冒汗:“刚才说到f大的校草耶!听到帅哥你居然也会半路开小差,可真有你的!” “我想起来了!”可嘉点头,“你说f大有两大帅哥……怎么我都从来没听说过?” “哈!”朱朱一声冷笑,“等你这个反应总比别人慢十来拍的家伙知道了,估计连火星人也都听说了!” 可嘉的小脸垮了下来——刚才黑漆漆就说她像白痴,现在连朱朱也说她反应慢……难道,她真的很笨吗? 朱怜惠连忙揉了揉可嘉的鬈发:“好啦好啦,我刚刚是开玩笑的啦。其实你的反应也不慢,你只是不关心这方面的事情而已。” 果然是个单纯的家伙——朱朱在心里叹了口气——不过小小地安慰了一下下,可嘉的脸色便又明亮了起来。 “对哦!”可嘉点着头,不听话的鬈发在夕阳下泛着棕色的光芒,“我以前是不大关心,不过现在我还蛮好奇的。” 难道……那个唐临风还是f大的高材生不成? “好吧,那我就把我知道的跟你说说。”朱朱清了清嗓门:“要说f大的帅哥级人物,得从前几年开始说起……你也知道的,f大素有学名,没有艳名。凡是学 习好的男生,不是五短身材,就是四眼田鸡,要不就被课本憋出了一脸青春痘。当时有诗为证:“f大男生一回眸,吓倒女生宿舍楼。‘但是……”背课本知识也许 不行,背帅哥编年史可是她朱怜惠的强项。她一拍装铅笔的笔盒,权当惊堂木,“……这样的情况在三年前,得到了改变……” “可是……” 可嘉不识相地开口,却在朱朱横过一眼“不知道就别打岔”的目光下,又悻悻地闭上了嘴。 “话说那一年,f大来了个牛津大学的交换学生——你知道的啦,名校就喜欢搞交换啊留学啊这种花头。这位交换学生大名蓝嘉洛,花名帅哥蓝。说他帅可不是 盖的,也有诗为证:“帅哥阿洛一回头,眼前一片飞吻的手。‘’帅哥阿洛一回头,满校女生跟他走。‘……” “不过……” 可嘉再次试图说些什么。 “你接着听我说!”这次朱朱采用强势的态度让可嘉再度住口,“只可惜帅哥蓝只待了一年就回英国去了。他一个人走也就罢了,偏偏还带了f大一个既算不上 漂亮又凶巴巴得要命的女生一起走……这下,f大不知道有多少女骇哭肿了眼,伤透了心,落下了一身相思的病……唉!惨啊!……原以为还得再等n年才会又有帅 哥出现,没想到,才第二年……“朱朱激动地又一拍惊堂木,给某位路人的心脏带来不小刺激,”……就同时有两大帅哥考入f大!这两大帅哥可谓各有千秋,平分 秋色。他们的帅,也有诗为证……“ 可嘉的目光一直追随着那位碰巧路过又不幸受惊的老伯伯,确保他不会心脏病突然发作,以至于没听清楚朱朱激情洋溢滔滔不绝的“三刻拍案惊奇”——直到 耳边再度出现了“唐临风”这三个字。 “……这两个帅哥不但帅的方式不同,连性格脾气也截然不同。一个温和,一个冷酷;一个亲切,一个暴躁;一个人缘好到学校里一半的人都是他的朋友,一 个脾气差到同班同学三年下来跟他说话不超过十句;一个和他在一起就像沐浴在温暖的阳光下,而另一个,据说给人的感觉就像捉蟑螂用的蟑螂贴一样:阴沉,不 爽。“朱朱停顿了一下,”而这个蟑螂贴——就是唐麟风。“ 捉蟑螂用的蟑螂贴? ——这算什么形容词? 而且……她所认识的唐临风既不阴沉也不暴躁,虽然他是有点冷冷的拽拽的死样子,但他其实…… 可嘉摇了摇头:“我倒觉得他没有别人说的那么讨厌啦!” “我没听错吧?刚才你不是还看他不顺眼吗?怎么现在又开始为唐麟风说话了?”朱朱的水泡眼再度凑了过来,就近打量可嘉。 “有什么好看的?”可嘉别过脑袋,希望朱怜惠没有注意到她脸上的红晕。 朱朱一声羡慕的叹息:“据说有无数校花级mm在他面前前仆后继,都没有引起过他的注意。没想到,传说中这个超级难搞的家伙,在你面前还是蛮好说话的嘛!” “哈?连这都能算得上好说话的话,”可嘉埋头开始收拾画具,不去理睬不断在脸上加深的红晕,“那么别人岂不都是温柔无比了?” “唉!”朱朱怅然地叹了口气,肥手托住了她的双下巴,“你知道f大的女孩怎么描述唐麟风吗?说他像麒麟一样神秘,却又像风一样捉摸不定……你该怎样才能抓住一只麒麟或是一阵风呢?” 麒麟?……风? 尽管身处秋老虎的闷热之中,可嘉还是觉得寒毛凛凛,起了一身的鸡皮疙瘩。 “拜托,朱朱,你不要那么恶心好不好?!” “不过,唐麟风也不是对所有女孩都冷冰冰的,据说……”朱朱欲擒故纵地停顿了一下,“有个风一吹就能被刮走的f大中文系系花,不知为什么,唐麟风一看见她就阴转多云,连声音都会不知不觉地放低下来。唉,“再度叹了口气,朱朱转身坐回自己的画板后面,”什么叫一物降一物。也许那个病病歪歪的女生就是他的克星也没一定哦! 可嘉卷着画纸的手慢了下来。 原来,黑漆漆也会有温和的时候。 原来,他也会有想温柔面对的女孩。 原来……他名字的正确写法是唐麟风。 …… 不知为什么,她还是喜欢他叫黑漆漆的时候。是黑漆漆与她一同站在午夜的旋转木马前,是黑漆漆为她赶走那两个有不良企图的少年,也是黑漆漆对她说眼睛是用来发现的…… 而唐麟风……这个陌生的名字,是属于名校的高材生的,是f大每个女生心目中的麒麟和风,还有……当那个中文系系花呼唤这个名字的时候,一定是轻柔无比的吧…… 呸!呸呸!! 想什么呢?! 不自觉地噘起了嘴,可嘉愤愤地把卷好的画纸扔进了画筒。 管他是黑漆漆还是唐麟风,这关她什么事? 还有,那个病歪歪的女生是不是他的克星,又关她什么事?! ——话又说回来了,黑漆漆对病歪歪,听上去还真是蛮配的哦! 哼! 这个唐麟风——长相虽然说得过去,但他又没绅士风度,又不斯文温和,和她心目中的白马王子没有半点相像的地方……这种人,就算全天下的男孩子都死光了,她宋可嘉也不会多看他一眼! 不论他是黑漆漆还是唐麟风,总之还是那句话—— 他讨厌啦! 夹着几乎比她人还大的笔记本,宋可嘉匆匆地走在f大明亮宽敞的教学楼走廊中,暗自祈祷自己昂首阔步的姿态、用电吹风和啫哩水好不容易弄出来的清汤挂面头以及鼻梁上那副老是企图滑下来的平光眼镜能使她看起来像个f大的高材生。 事实上,要不是怕太过“此地无银三百两”,她说不定真的会在脸上写上的“我是f大学生”这几个大字。 这是她生平第一次,做出闯入人家大学,冒充人家学子的事。以前在中学的时候,她可是出了名的乖乖女,顶多就是让许明琪帮自己做做作业,或是冒充老爸的笔迹在成绩单上签签字什么的,连课都没跷过几次,更别说混到人家的学校里去了。 刚才只不过到了校门口,光是见到f大雄伟的校门,她的腿就已经软了一半了,接下来要混进在这座教学楼三楼的阶梯教室,还不知道会怎么样呢! 都怪该死的朱朱!信誓旦旦说陪她一起来听讲座,没想到刚踏进大门,她就被演讲比赛的广告标语勾得神不守舍,胡言乱语了一通什么“袁大帅哥,千万要等我啊……“之类的话后,就以百米冲刺的速度自顾自向f大的小礼堂奔去。 可嘉一个人目瞪口呆地站在这个大出世青好几倍的陌生校园,看着每个人顶着一脸天之骄子的傲然神情从身边匆匆走过。 若不是讲座的诱惑实在太大,在那一刻,她说不定真的会拔腿转身,落荒而逃。 约翰·雷华德——今天在f大艺术学院进行讲座的学者。 正是他的到来,让可嘉迈出了混课听的第一步;也正是因为他,她才会在朱怜惠寡廉鲜耻不讲义气的行为下,继续鼓足勇气向阶梯教室进发。 他不是一个画家,甚至都不是一个艺术家。 可是,他的著作却让他在绘画史上留下了一笔。 ——《印象派绘画史》 印象派画家的作品从来都是可嘉的最爱,虽然从小到大,所有的人都以为她只喜欢漫画。甚至就连明琪都不知道她高一时候惟一的一次跷课,是为了艺术博物馆为期只有两天的印象派画展。 在博物馆,可嘉待了整整一天,其中有半天的时间是用来呆呆地站在莫奈的《日式桥及莲花池》前。她从没看过那么美的画,也从没见过如此深邃浓郁得仿佛就快滴出画布的绿色。 就在这一刻,她渴望自己也能用笔把所有美好的事物画下来。也就在这一刻,她认定了自己的梦想——成为一名画者。家。 也许她并不能成名成家,但是她不会停下手中的画笔。她要把她眼中的世界,她看到的风景,她感受到的情感,以及她所发现的美丽告诉世人。 “小梵!快来!坐这儿!” 一道尖利的声音从天而降,打断了可嘉的思绪。 她连忙扶正快要掉到下巴上的平光眼镜,抬起头来,这才发现自己已经到了走廊尽头。 原来这就是f大著名的多媒体阶梯教室——果然不错哦! 二百平米左右的空间,充斥着浓浓的书卷气。秋日的阳光从落地玻璃窗外明媚地洒进来,使得那一排排胡桃木色的课桌椅泛出柔和的棕色光芒。桃花心木讲台上,整齐地放着笔记本电脑、幻灯机和幻灯片,而最引人注目的则是教室正前方超豪华的黑板。不但有自我清洁功能,还能瞬间变成播放幻灯片所要求的白板。 想起自己学校小小的阶梯教室里涂满了桌文化的破烂桌椅,还有那块一辈子都别想擦干净的黑板,可嘉开始心虚地挤过陆续到来的人潮,往阶梯教室的后门向移动。 “小梵!你还等什么?再不来位子就要被别人抢了!” 尖利的声音继续不耐烦地叫着。一个看上去有些尖嘴猴腮的女生坐在教室第一排正当中的位置,向这边拼命招手。 小梵正挡在可嘉面前。 这是一个秀气而修长的女孩,长发柔顺地披在肩上,雾蒙蒙的眼眸和白晰的脸庞,使她有种我见犹怜的气质。 “再等两分钟。”她简单地对教室里的同伴回应了一声,站在门前的走廊上心神不定地东张西望,秀发随着她的转动散发出动人的光泽。 可嘉不由自主地摸摸自己生来就又粗又不听话的短发。 “对不起,借过一下。”可嘉说道。 从前门到后门还有一段窄窄的走廊,这个叫小梵的女生虽然瘦得就像一阵风就能吹走,可是这里毕竟一夫挡关,万夫莫闯啊。 小梵仿佛这才发现身边还有别人存在,冷淡而不耐烦地瞥了可嘉一眼,向左跨出一步,接着继续她的搜寻工作。 这个小梵好像有点烦哦! 可嘉调皮地吐了吐舌头,从她身旁走过。 也不知道什么人会忍心让这么纤细柔弱的女孩等待——虽然她敢打赌,这个小梵的内在神经系统一定比千年老竹子还强韧。 后门到了! 可嘉停下脚步,探头向门内张望 可恶!怎么教室里一下子能有这么多人哪?!黑压压地几乎坐满了整个阶梯教室,只剩下最后一排还留着几个空位。 再过五分钟,约翰·雷华德就要到了,她要是不赶快进去,只怕连最后几个位子都坐不上了。 再次扶了扶眼镜,抱紧手中的笔记本,深呼吸,然后迈出左腿—— “就我所知,”一个听上去有些耳熟的声音在她耳边冷冷地响起,“你不是我们学校的吧?” 脚下一个趔趄,她差点摔一跤。 迅速收回左腿,可嘉转过头,眼前是一只有些眼熟的印在黑t恤上的白色公鸡。 天!她不会这么倒霉吧?! 抬起头,她的视线透过眼镜上的平光玻璃落入一双深不见底的黑色眼眸中。 唐麟风! 他非要在这个当口好死不死地出现吗?! “我……我有个朋友在这儿读书,喏!她就在那里……”可嘉随手向教室里一指,暗暗祈祷自己脸上的笑容别露出心虚,“是她约我今天来听讲座的。” “哪个是你朋友?”唐麟风面无表情地向着她所指的方向看去。 可嘉放下了手:“喂!我的朋友关你什么事?” 他非要这么弃而不舍地追问吗?! 朱朱口中的唐麟风好像是个天塌下来也跟他没有关系的冷漠家伙,什么时候变得这么狗拿耗子多管闲事啦? “麟风,如果我没记错的话,这个讲座好像跟我们工程学院也没什么关系。”一个带笑的声音从唐麟风的肩膀处传来,“既然咱们都是混进来听的,又何必为 难人家呢?” 哈!搞了半天,他自己也是混来听讲座的! 可嘉翘起下巴白了唐麟风一眼,感激的目光随即落到他身边那个低了一头的矮个子男孩身上。 “我叫云超,f大工程学院三年级生。” 虽然站在唐麟风身边的他怎么看都像是大树旁的幼苗、孔雀边的土鸡,可是他温暖讨喜的笑容却令人一见难忘。 可嘉刚要堆起笑容来一番客气有礼的自我介绍,云超的下一句话却让她再度差点摔倒。 “小妹妹还在念高中吧?怎么想到来我们学校听讲座?是不是以后想考f大?” “我——” 自我介绍被噎了回去,唇边的笑容也弯成一个尴尬的弧度,与此同时,耳边却传来了一下凉凉的笑声。 用杀人目光狠狠地瞪了胆敢嘲笑她的唐麟风和他身边那个口无遮拦的家伙一眼后,可嘉掉转头,踏入阶梯教室。 “怎么啦?我哪里说错了?”云超看着可嘉挺得笔直的背影,抓了抓脑袋。 对于死党的困惑,唐麟风只是淡淡地扔下一句—— “进去吧。” “……sointhehistoryofimpreionismweknowmany……”? …… 真是无语问苍天。 宋可嘉就是想破脑袋也想不到这次讲座全程竟然没有一个翻译,john老先生那一口夹杂德国口音的英语毫无阻拦地在阶梯教室倾泻而下。而在座的上百位莘莘学子,也竟然没有一个面露为难之色,仿佛他们生来就是白皮肤蓝眼睛的洋人,而忘了自己血管里还流着汉语民族的血液。 叹了口气,可嘉开始在笔记本上涂涂画画——本以为今天的冒险会大有收益,没想到…… 要怪也只能怪自己啦,受的是同样的教育,六年小学六年中学下来,人家就能把那些连篇洋话听得像母语一样,可她呢?自从约翰老先生开场的那句“goodafternooneverybody”以后,就开始陷于一片云山雾海之中,连单词都没几个听得懂,更别说洋洋洒洒的长篇累牍了。 从台上那个长得还算nice的老头身上转移开视线,茫然的目光停在了自己的笔记本上。淡粉红色的本子上同样有一个蓄着大胡子的和蔼学者正在对她微笑。对了,应该在他的眉头再加一道皱纹,才能显出他身为学者的深沉气质。 ——既然没有一句话能听懂,她也只有画些速写来消磨时间了……顺便还能装出埋头记笔记的样子唬唬人呢。嘻嘻。 “couldanybodytellmesomethingaboutchinesearts?” 嗯? 台上的老先生好像提了一个问题。 把脑袋再低下来点,免得被他点到回答问题。 “yessir!” 好极了,有人自告奋勇地站了起来。 可嘉的视线掠过了右手边面无表情也不知道是睡是醒的某人,停在了同一排亭亭玉立的那个身影上。 她? “inchinawehadaarchaism……youknowchinesehavedifferentgenrein……” 那个叫小梵的女生以一口标准的英式英语回答约翰·雷华德的提问,虽然听不大懂她在讲什么,可是,从雷华德不断点头的神情来看,她的发言一定是流畅而有独到见解的。 可嘉收回目光,继续她乱涂乱画的工作。 哼!会说几句英洋文就很了不起吗? 虽然她跟这个小梵只有过一句话的接触,虽然俩人甚至连认识都算不上,可是…… ——从小梵熟门熟路地在唐麟风身边坐下的那一刻起,她的存在就开始对可嘉的心情产生某些莫名其妙的影响了。 “哥,我能和你换个位子吗?” 当时她温柔地笑着站在他们身边。 之所以说“他们”,那是因为自从可嘉在教室最后一排落座后,唐麟风和那个叫云超的男孩也跟着厚脸厚皮地占据了她右手旁的位置(其实也不能说人家脸皮厚啦,整个教室也就只剩下这么几个位子了)。 刚坐下不到一秒,小梵便楚楚可怜地出现在他们身边。 “哥!”她拉着云超的手臂,“我的位子在第一排,可是你知道的啦,离黑板和幻灯太近我会头晕的……” 说着,她的脸色越发苍白了起来,仿佛马上就要晕过去一样。 就这样,云超无奈地坐到了教室的最前列——想到他将和小梵那个尖嘴猴腮的朋友坐在一起,可嘉就忍不住想笑。 可是下一秒,她就再也笑不出来了。 因为唐麟风正在对着小梵微笑。 唐麟风! 这个总是板着一张好像全天下人都欠他几百万的和全天下的人都有深仇大恨般臭脸的家伙! 这个见过三次面,只对她笑过半次的男生!(上次在博物馆前,他对她笑到一半就被那个中年男人吓跑了,所以只能算半次) 现在,他却竟然毫不吝啬地把自己的灿烂笑容展现给那个矫揉造作的女孩?! “你的病怎么样了?” 不但对她微笑,他还主动开口跟她说话,声音中有可嘉从未领略的温和。 “老样子啦,”小梵侧着头一笑,“每天吃药。不过,医生说我已经好多了!” 好在随着讲座的开始,二人的交谈总算停止了。 要是他们再这么肉麻兮兮地说下去,可嘉说不定连隔夜饭都能吐出来。 “welldone,thankyouverymuch!” 讲台上一个响亮的声音使可嘉从笔记本上抬起了脑袋——看来小梵的发言终于结束了。 在一片热烈的掌声中,小梵微微一笑,姿势优雅地坐了下来,眼波有意无意地投向了身边,又有些失望地收了回来。 顺着她的目光,可嘉的视线停留在了一直端坐自己身边的唐麟风的脸上。 怪不得他那么安静。 怪不得他连动都没动过。 怪不得他对小梵精彩的发言没有任何反应。 原来他早就睡着了! 这个家伙,就连睡觉的姿势都那么拽拽的——双手抱在胸前笔挺地坐着不算,还习惯性地皱着眉,仿佛在梦里都看谁不顺眼一样。 哈! 可嘉兴高采烈地吐了吐舌头——小梵可算是白表现了! 可是…… 可嘉的笑容渐渐收起。 小梵有没有白表现关她什么事? 唐麟风有没有听到小梵的发言又关她什么事? 甚至,连他们俩关系是好是坏也一样跟她无关! 所以…… 她在这边凑什么热闹,起什么劲?还有……心情起起伏伏的干什么? …… 烦! 好烦! 可嘉扔下笔——还是不想那么多了!免得越想脑子越乱。 既然在这堂讲座上什么都学不了,还不如索性学那个唐麟风—— ——睡觉! 讲座结束前十分钟,唐麟风睁开了眼睛。 要是早知道这是个全鸟语讲座,他连一分钟都不会坐在这里。 虽然以他的听力听懂约翰·雷华德的授课并不是一件难事,但他鄙视那些把外文当母语的人。也不知这次讲座是谁安排的,竟然全程都没有一个翻译。真是有够白痴,这个人不是超级自大就是崇洋媚外,把祖宗都忘了。 所以他选择了睡觉。 但是,就连在睡梦中,他都得不到安宁。 ——他梦见了他们。 “麟风!快来!到这边来!” 他们笑着呼唤他,一边在木马上旋转着。 “来坐这匹黑马!你在上面一定很帅……” …… 虽然生平最讨厌的事情之一就是睡觉被人吵醒,但是这次,他却对那个猛然间摔到他肩上的脑袋颇为欢迎。 ——至少这能使他从那个“甜蜜的梦”中逃脱开来。 这颗脑袋是属于那个叫宋可嘉(如果他没记错的话)的女孩的。 她不但把头靠在了他的肩上,为了舒服一点,甚至连手都趴在了他的身上。 他低下头,仔细打量这个胆敢把他当床垫的女孩。 她显然睡得很沉,连眼皮都没有颤抖一下,鼻息热乎乎地喷在他的肩上,她的嘴半张着,而在下巴上,一滴口水已经蜿蜿蜒蜒地爬了一段距离,终于到达悬崖边上…… 千钧一发之际,他猛然推开她。 好险,身上这件可是他最喜欢的t恤,被她的口水玷污了还得了?! “咝——” 在突如其来的震动下,可嘉收了收嘴角,擦擦下巴,茫然地睁开眼睛。 怎么啦? 好不容易梦中的白马王子离她越来越近,越来越近,马上就能看清楚他的真面目了! 可是…… 怒火开始从心中涌起。 怎么有人会用这么粗鲁的方式来叫醒别人?! 转过眼,她燃着怒火的目光对上了一双冷漠的眼眸。 “下课了。” 唐麟风淡淡说道,对自己的行为没有半点解释,便掉过头去开始收拾东西。 “野蛮人!”——要不是对他还是有点害怕,她会骂出更难听一些的话。 他没有听清楚她在嘟囔些什么,桌上左手边的一本笔记本吸引了他全部的注意。 摊开的那一页上,有一幅速写——不过寥寥数笔,纸上的约翰·雷华德却已经呼之欲出了。 “看什么看?!” 可嘉迅速上前合起了自己的笔记本。 每一次他看她的画都不会有什么好话说,她再不要让他看到她的画! “麟风!”一个柔柔软软的声音响起,“我哥在前面等你呢,我们走吧。” 小梵站起身,不屑地瞟了她一眼后,翻书一样快地对唐麟风变出了一张温柔的笑脸。 看着两人并肩向教室前排走去,可嘉忽然发现,从背影上看,纤细修长的小梵和高大挺拔的唐麟风还真是蛮配的呢。 这个发现不知道为什么更让她来气。 哼! 她重重地把笔记本往桌上一扔,不去理睬周围射来的诧异眼光。 该死的唐麟风,每次碰到他都没好事——第一次,让她撞见坏人;第二次,他挑剔她的画,害得她“充满感情”地重新画了一幅“母子共游博物馆图”,以至于那张作业得到了一句“主次不分,主题不清”的评语;而这一次……这一次,又让她生平最大的冒险浪费在两小时的“英语课程”上。 嗯……全英语讲座其实也不能怪他,可是…… 反正碰到他就是倒霉啦! 等到教室里人差不多快要走光了,可嘉才悻悻地收拾桌上自己的东西。 这……这是什么?! 她饱受惊吓地看着桌上的笔记本。 这本可怜的本子在她刚才那一扔下,软趴趴地仰面摊在书桌上,上面是大大小小无数的速写——这些都是她刚才百无聊赖下的丰功伟绩。 在这些速写中,除了两幅是约翰大学者外,其余的竟然都是…… ——唐麟风?! 天哪! 这是她画的吗? 为什么她一点印象也没有? 可嘉瞪着满纸那些站着,坐着,醒着,睡着的唐麟风——她发什么神经了?画谁不好,为什么要画他?!还有—— 那个最大的疑问闪电般划过脑海—— ——这些画,他不会都看见了吧?! 第五章 小狼 10月13日。 星期五。 除了是“黑色星期五”之外,就连星座书上都说水瓶座这一天会出师不利,路遇煞星。 不过,事实上,今天一切也都还好啦——可嘉走在回家的路上,脚步轻快得就差连蹦带跳了——除了天气有点反常的闷热,使得心情稍微有点烦躁外,今天其实还算蛮顺利的。 早上的课没有迟到,就已经是运气了;接着,专业课教授还当着全班的面表扬了她的色彩感,说什么只要她努力,假以时日,说不定能成就一番事业云云;然后,下午经过学校会议室的时候,无意中发现,虽然速写老师对她的那幅“母子共游博物馆图”没有一句好话,可是这幅画却竟然被他拿去参加教学成果展览;再加上,有“系草”之称的学长陈伯伦路过她们那堆女生的时候,竟然对她微微一笑——只有对她哦…… 嘻嘻! 不管书上说什么,反正,今天她的自我感觉可是相当不错的哦! “喵——!!!” 一声凄厉的惨叫凭空响起。 与此同时,可嘉感觉自己踩到了一堆软乎乎的东西上。 在她脚下的,是一根肥大蓬松的尾巴,而这根尾巴的主人则是一只肥胖而毛色黑得发亮的猫。 此刻,这只黑猫正怒视着可嘉,冲着她再次不满地叫了一声之后,才转过身,甩甩尾巴,大摇大摆地走开。 看着这只黑猫体积庞大的背影,可嘉有些哭笑不得——搞什么啊?是它自己好死不死躺在人行道的正当中晒太阳,挡了别人的路不说,还居然好意思冲着别人嚎叫!这世界真是颠倒了,连猫都开始欺负人了! 可是……慢着! 她看着那只猫一跃翻过路边人家的围墙,直至消失不见——十三号、星期五,还有黑猫…… 一丝不祥的预感窜上可嘉心头。 ——也许,今天真的会有什么事情发生呢! 晚饭破天荒地在五点半的时候就开始了。 而且以三个人的胃口来说,今天的菜也多得未免有些离谱。 整只的鸡,整只的鸭,整条的鱼,整块的红烧肉,甚至还有整整一只烤乳猪。 “开动!” 可嘉眉开眼笑地举着筷子叫道。 虽然空气中有些不同寻常的气氛,虽然老爸老妈对她的态度也好到了诡异的程度,但是…… 只要一看到吃的(尤其是肉类),可嘉就能抛开一切,除了一逞“口舌之快”外,别的什么都顾不了了。 “好好吃哦!” 直到消灭掉一只鸡翅膀、一条鸭腿、半条鱼、两块肉、四分之一只烤乳猪和一两根鸡毛菜后,可嘉才满嘴流油地抬起头来——总得关心一下辛苦了半天的老爸老妈吧。 “咦?你们怎么都不吃呢?” 假客气的同时,眼睛却早已瞄到了另一块红烧五花肉上。 不吃最好,都留给她吃,嘻嘻。 ——不过,对自己的老爸老妈都有这样的想法,好像太自私了点哦。 “可嘉。”老妈的声音温柔地响起,弄得可嘉起了一身的鸡皮疙瘩——平时,何爱玲可不是这么说话的,她的风格是尖酸刻薄、冷淡无情,要是哪天她说话像个正常的妈妈了,不是她变得不正常了,就是对可嘉有所图谋。 “嗯?” “这些都是留给你吃的。”何爱玲拍了拍女儿的手,仿佛知道她在想什么。 “对!”老爸宏亮的嗓门也加入了谈话,“可嘉,喜欢吃就多吃一点,这些菜全是为你做的,我们不会跟你抢的。” “真的?” 可嘉嚼着五花肉,大眼睛在老爸老妈的脸上转来转去。而她的父母除了拼命吞口水却不动筷子之外,更摆出了一副慈父良母的嘴脸。 不对不对。 一定有什么事情不对劲了。 赶快多吃几块烤乳猪再扒两口饭,然后把筷子往桌上一扔—— “你们要是不说,我就不吃了!” ——反正她也吃得差不多了。 “说?说什么啊?”宋研连的声音低了下来,透着心虚。 “你们一定有事瞒我,对不对?” “瞒你?呵呵,”何爱玲笑着,“怎么可能呢?你是我们的亲生女儿耶,家里有事,爸爸妈妈怎么会瞒着你呢?” 老妈的那两声假笑,更说明问题不是一般的严重。 “到底怎么了啦?!”可嘉心浮气躁地拔高了嗓门。 “可嘉,是这样的,”宋研连咳嗽了一声,“老爸老妈要离开一段日子,这几天,你一个人在家要好好照顾自己。桌上的这些菜够你吃好几顿的了,吃完记着自己烧些菜……” “停!” 可嘉连忙让老爸住嘴。 这两人到底在搞什么?! “你们离开?去哪里?去几天?为什么要出去?那我呢?亲生女儿你们就不管啦?我从来都不会烧菜的,你们不知道吗?” 宋研连、何爱玲面面相觑,不知该如何回答女儿一迭连声的提问。 可嘉叹了口气,换了个简单点的问题:“好吧,你们什么时候出发呢?” 对于这个问题,这对做父母的倒是很快作出了反应—— “今晚。” 粉红色阳台。 可嘉的秘密天地。 头顶,是灿烂星光;眼前,有摇曳树影;耳边,秋虫正呢哝。 以往,只要一站到阳台上,就算有再多烦恼,心情也会平静下来。 可是今天……今天晚上发生的一切也太离谱了。事态发展到最后,都到了让可嘉瞠目结舌的地步。 首先是老爸。马上出发的话音刚落,他就像变戏法一样从房里推出两个硕大的行李箱——看样子,他们是早有准备,而且以行李箱的重量也可以看出,他们离开绝不会仅仅只有几天。 接着是老妈。趁着老爸拿行李,在两秒钟之内,她就换好了外出服,站在门口,蓄势待发——要知道在平时,不用上两三个小时涂脂抹粉洒香水挑衣服,何爱玲是绝对不会踏出大门半步的。 最后,在家门口还上演了一幕离别曲。宋研连和何爱玲轮番拥抱还没有反应过来的可嘉,如同生离死别一般,一把鼻涕一把眼泪,就差把可嘉泡在泪缸里了。 但是,最最最可疑的,莫过于他们临走前的那一番莫名其妙的告别语。 “可嘉,”老爸吸吸鼻涕,“要是想爸妈,或是有什么事的话,就打我的手机。我们可能不会有固定电话号码,不过,老爸24小时都会开机的。” “还有,不认识的人就别开门……”老妈拎起可嘉的袖子擦擦眼泪,“要是家门口站着不三不四的家伙,就跑开点,等那些人都走了再回家……” “如果实在躲不开,被人问起我们到哪里去了的话,就说……就说我们到国外二度蜜月去了。知道吗?” …… 二度蜜月。 也亏他们想得出。 可是…… 他们这么匆匆忙忙火烧屁股一样的离开,到底是去哪里呢? 还有,究竟是发生了什么事,让他们能够这样的抛家弃女? 虽然自己是不够聪明啦,就是想破脑袋也想不出今晚到底发生了什么事,但至少有一个事实明明白白地摆在她面前——她,宋可嘉,被自己的亲生父母抛弃了! 她还是未成年少女呢(再过三个月才到18岁生日,现在当然还未成年啦),他们怎么能够如此狠心,把她一个人扔在家里?! 万一她生病了怎么办? 万一有个天灾人祸怎么办? 万一她自己煮饭引起火灾了怎么办? 万一她泡在浴缸里的时候溺水怎么办? 万一她睡觉的时候从床上摔下来摔断腿怎么办? 还有……万一有色狼早就瞄上她沉鱼落雁之貌闭月羞花之色,趁机下手,她该怎么办哪?! …… 咦? 怎么想到什么就看到什么? 就在楼下的树林里,那一片月光照耀下的草丛中,刚刚好像……真的有一头摇着尾巴的狼跑过。 这一定是她的想象——可嘉闭上眼睛——一定是因为太心烦意乱了,以至于眼前出现幻觉。 睁开眼,再向那片草地看去,果然,除了交错的月光和林木阴影外,那里什么都没有。 刚要收回视线,眼角却感觉一道反光。 她不由得探出了脑袋——那道反光来自楼下的自行车棚。 在一排停得整整齐齐规规矩矩的自行车间,一辆银色的山地车傲然横在当中,占据了三辆车的空间不算,车尾还大咧咧地拦在了人行道上。 刺到可嘉眼睛的,就是从那辆车车尾的银色反射来的月光。 哼! 有辆自行车很了不起吗?连停车都停得那么霸道,这辆车的主人平时都不知道拽成什么样子了呢! 她愤愤地从栏杆边收回脑袋,转身向屋内走去。 看来,今晚自己的心情是不可能平静下来了。不如赶快洗澡,早点上床睡觉……书上不是这么说吗——明天,又是新的一天了! 推开阳台和客厅之间的落地门,可嘉停住了脚步。 尽管所有的灯都打开了,尽管明亮的房间显得温馨而舒适,尽管知道明天又是另外一天了…… 可是……此刻,满屋的冷清和寂寞还是势不可挡地向她涌来。 平时,老爸老妈在的时候,嫌他们甛噪罗嗦,多管闲事。现在,他们终于不在身边了,耳根能清静了,她也可以享受一下自由的感觉了。可是为什么…… 在不知不觉间,她却早已泪流满面了呢? “嘭嘭!” 好吵! 一定是楼里哪家人家在装修。 “嘭嘭嘭!!” 一大清早的,还让不让人睡觉呀! 赶快拉上被子,捂住脑袋。 ——不管他,继续睡觉! “嘭嘭嘭嘭!!!” 烦死人啦! 可嘉一把推开被子,坐了起来。 巨大而粗鲁的声音持续不断地传来——不是别家在装修,根本就是有人在敲她家的大门。 迷迷糊糊地瞄了一眼床头柜上的闹钟——搞什么?才八点半?!好不容易今天上午没课,再加上昨晚哭了一夜,本来还想好好睡个懒觉的,是哪个不长眼的家伙这么早就来骚扰?! 闭着眼坐在床边摸索拖鞋的时候,可嘉的脑海中忽然灵光一现——会不会是老爸老妈回来了?他们一定不忍心把孤苦伶仃无依无靠的女儿一个人扔在家里,所以昨天在外面良心发现思想斗争了一个晚上,最后终于决定,无论怎么样,一家三口都要厮守在一起,如同汪洋中的一座孤岛那样,共同抵抗外面世界的大风大浪腥风血雨…… 哦!好感人的一幅画面! 光是这么想想,就已经眼眶湿湿的了,待会儿,一家人团聚的时候,还不知道会怎样呢…… 飞快地蹬上鞋,可嘉奔向客厅——老爸老妈!我来了! 慢着! 怎么门才开了一条缝,就有一只穿了黑色男式皮鞋的脚不客气地伸过来,牢牢卡在了门缝中? 不对呀。 这只脚不是老爸的——他才不会穿式样这么老土的皮鞋,也绝不会让鞋面上沾满泥土灰尘,更令人作呕的是,在这只黑皮鞋外,翻出了一圈灰色棉袜(本来应该是白色的,估计经年未洗了,所以变成了灰色),袜子的顶端,还赫然有个大洞。 视线沿着皮鞋缓缓上移,一路经过同样脏兮兮已经分辨不出黑色还是蓝色的长裤(天啊!这条裤子的校门竟然没有关!这一段快速跳过),磨损到快要断掉的皮带,和只剩下三颗扣子的衬衫,最后,可嘉的目光停在了一张陌生的遍布横肉的脸上。 “喂!小姑娘!”“横肉”说话前先向旁边吐了口痰,“这里有个叫宋研连吧?” 找老爸? “‘沈流公寓’7楼b座,”一个小个子男人从横肉身后上前一步,“老大,是这里没错。” “他出去了。” 可嘉开始有些后悔。她早该想到的,自己那两个无情无义的老爸老妈从来都不会思想斗争,更不可能有什么良心发现。这下好,她兴冲冲地连门外是谁都不看就开了门,现在就是想关也关不上了。 “那宋研连的老婆呢?”。 “也不在。” “妈的!逃得倒快。”横肉恼火地又吐了一口唾沫,混浊的目光回到可嘉身上,“你是他们的什么人?” 在横肉的上下打量中,可嘉忽然想起自己还穿着睡衣。尽管这件睡衣有高领设计,她还是不由自主地拉了拉领口。 “老大,”边上的小个子男人咧嘴笑了,露出一口黄牙,“我听说宋研连有个刚上大学的女儿。” “女儿?”横肉重复着,目光中多了些不怀好意。 妈妈呀,这两个恶形恶状的男人到底是谁? 老爸怎么会认识这种人的?! “二位贵姓?有什么事情吗?”腿已经有点开始发软了,现在只希望她的声音不要发抖——老妈说的,无论发生什么情况,都要保持淑女风范,“等我父母回来,我会叫他们与你们联系。” “和我们联系?哈!”横肉皮笑肉不笑了一下,“只怕他们一辈子都不敢主动联系我们。” “不会的,”只要这个横肉把脚从门缝里缩回去,哪怕要她拿枪顶着老爸的头去和横肉联系她都愿意,“只要我跟他们说,他们就一定会打电话给你们的!” “小姑娘,你也太天真了。”小个子从横肉的身后探出脑袋,“你不是想知道我们姓什么吗?我们姓钱,而你爸爸妈妈欠我们些东西,这句话连起来说就是,他们欠钱!怎么样,现在你明白了吧?哈哈哈……” 那两个人自以为幽默地狂笑了起来,肆无忌惮的声音响彻整个7楼。 “呵呵。” 可嘉苦笑地跟着扯了一下嘴角。 怪不得老爸老妈连夜落跑,原来是欠了别人的债了——只是,再怎么样,他们也不该把她一个人抛下,让一无所知的她来面对他们的债主呀! “他们欠了你们多少钱?”——如果数目不大的话,也许,她可以打工帮忙还债。 横肉又吐了口口水:“本来是不多,不过,谁让他们一拖再拖不肯还钱,利滚利,息生息,现在他们已经欠了我们……”他报出了个天文数字,“要是他们再不还的话,接下来,可就不是钱这么简单的问题了。” 可嘉的嘴张得下巴都快脱臼了。 她早就知道老爸的生意在走下坡路,可是,她怎么也想不到他竟然会欠别人那么多钱,而且还都是高利贷! “等……等他们回来,我一定叫他们赶快还钱。”惹上这些人可不是什么好玩的事情,等老爸老妈一回来就逼着他们去还钱,就算一家三口都出去打工摆地摊卖茶叶蛋都无所谓。对!一定要这么办! “等他们回来就来不及啦。”小个子不知从哪里拿出一罐饮料,啧啧有声地吸了起来,“今天是最后的期限了。我们老大早就警告过他们,要是他们今天还拿不出钱,就别怪我们不客气了!” “你们……”她的声音终究还是开始发抖了,“你们想干什么?” “既然宋研连不在……”横肉的视线透过门缝向屋里扫了一圈,最后回到她的脸上,“你们家最值钱的东西就好像只有你了。” “你是……什……什么意思?”可嘉别过脸去,下意识地想关门,无奈横肉那只该死的臭脚还是死死地卡在那儿。 “我老大的意思已经很明白了,”小个子幸灾乐祸地把饮料罐向后一扔,铝罐不知打在什么东西上,发出一声闷响后,再落在地上,沿着走廊滚远,“只要你陪他玩玩,我们兄弟今天就放过你家。” 玩……玩玩?! 光天化日之下,这两个恶心男人到底在说什么? 可嘉死命抓着睡衣的领子,几乎都快把自己勒死。 他们……他们说的不是真的吧? 鼻梁习惯性地开始堵塞,视线也跟着渐渐模糊。即使如此,她还是能看清横肉和小个子脸上令人作呕的笑容……看来,这次连眼泪这个最后的武器都没什么用了! ——佛祖菩萨观音罗汉,天上地下的各路神仙,哪个来救救她呀?! ——“把你扔的垃圾捡起来。” 有个声音冷冷地从小个子身后的走廊上传出。 嗯?——可嘉眨眨眼,挤去泪花——这个声音好像有点熟悉哦! “切!什么人敢管到……”小个子转过身,抽了一口凉气,拉了拉横肉的袖子:“老……老大。” 横肉不耐烦地挥开小个子:“干什么?!”他回过头去,“屁大的小事也要我……”不知道他看见了什么,横肉像他的同伙一样,把接下来的话吞了回去。 顾不得脸上泪痕狼籍,也顾不得自己衣冠不整,可嘉好奇地探出头去,想看看是什么人能让这两个凶神恶煞吓得连话也说不出。 那个,不是人。 朝阳透过走廊的落地玻璃,在地面上射出一块块明亮的光斑。 它就站在光影之中,强壮,巨大,在阳光的照耀下,全身泛出金黄的色泽。 在一瞬间变得寂静的走廊中,它的喘息清晰可闻。 随着呼吸,它的嘴张了开来,露出两边雪白的獠牙。 ——小狼! 她曾在游乐园遇见过它,那个晚上的它快乐温和,而现在…… 现在,它看上去却充满了威胁和攻击性。 小狼的身边,有个人斜靠在阴影中的墙边,脚下轻踢着刚才被小个子扔下的饮料灌。 “哪!”把那个罐子踢向小个子,唐麟风的声音平静一如往常,“既然是你扔的,就麻烦你捡起来。” 易拉罐准确地滚到了小个子的脚下。 三秒钟的寂静。 “呸!”横肉吐下一口痰,打破沉默,“我们扔东西关你什么事?我们不但乱扔垃圾,还随地吐痰。你能把我们怎么样?” 有了老大撑腰,小个子再度神气起来:“就是!小弟弟,你可不要以为自己是个清洁工就很了不起了。喏,我给你两块钱,算是你再把这层楼扫一遍的劳务费怎么样?” 他俩仰起头,又是一阵刺耳的狂笑。 唐麟风没有说话,只是慢慢地站直了身子。 虽然可嘉看不清那张隐在阴影中的脸庞,也不知道唐麟风会做些什么,可是,空气中突然出现的那一丝隐隐约约的危险气息告诉她—— ——接下来,横肉兄弟会死得很难看。 依然挡在可嘉门前的横肉忽然收住笑声。 直到一分钟之后,小个子才发觉在场的四个人中,只有自己还在傻笑;只是傻笑声中,不知何时多出了另外一种声音。 那是一阵低嗥。 小狼的尾巴早已停止摇摆,全身肌肉绷紧。随着充满敌意的低吼,它的嘴张得更大了,展现出两颗尖利的獠牙。 “你们要是不把垃圾捡起来,我当然不能把你们怎么样,只是……”唐麟风漫不经心地拍了拍小狼的脑袋,“我的狗是个环保主义者,它会把你们怎么样,我就说不准了。” 小个子腿一软,手当即跟着向地上的饮料罐摸去。横肉连忙重重地咳嗽一声,小个子看看老大,又把手慢慢地缩了回来。 事情在转眼间发生。 随着一声震耳欲聋的犬吠,一道金黄色的身影闪电般扑到了小个子的身上。 下一秒,小个子已经四脚朝天地仰躺在地上,小狼稳稳地站在他身上,森森的白牙正对着他的酒糟朝天鼻。 小个子面色如土,一副就快昏过去的样子。 横肉的脸色也好看不到哪里去:“你!”他抖着手指向唐麟风,“把这只狗从我兄弟身上弄下来!” “你以为我愿意让我的狗爬在这个恶心货色的身上?”唐麟风在横肉面前停下脚步,“如果你想保住你兄弟还有你自己的鼻子的话,限你在一分钟之内把这个走廊弄干净。” 事实上,清扫走廊只用了三十秒的时间;而横肉兄弟的慌忙逃窜,速度之快更是不到三秒。 “你等着!总有一天,我会用你的狗做一道狗肉煲的!” 即使慌不择路,横肉还是抽空回头撂下一句狠话,以至于没看清面前的楼梯,一脚踏空,在可嘉的笑声和小狼的叫声中,摔了个狗啃屎。 ——“唐麟风!” 可嘉收住笑,连忙叫住了目不斜视正要从她家门前走过的唐麟风。 他停下脚步:“你知道我的名字?” “嗯。”可嘉点头,“你好像……很出名的样子。好巧哦!你怎么会在这里的?刚才,那两个家伙正要对我图谋不轨呢!你就出现了!怎么会这么巧……我知道了!”她睁大了眼睛,一脸了然于胸恍然大悟的神情,“一定是我的清纯可爱和天生丽质让你一见难忘,再见倾心,三见钟情,所以,你跟踪我,知道我家地址后,就默默地守护在我的身边,就像守护天使那样……” 他脸上的表情成功地让她住了嘴。 “你那是什么表情啊?!”可嘉翻起了白眼,“要吐的话,我可以借给你用一下洗手间。” “不用。”唐麟风连忙摇头,“免得你说我巧立名目趁机拉近和你的距离。” “喂!我是和你开玩笑的!连这个都听不懂!”——难得有机会自我陶醉一下,他非要这么不给面子吗?——“不管怎么样,今天还是要谢谢你,要不是你,还不知道会发生什么事情呢?” 想起横肉兄弟那两张丑恶的嘴脸,可嘉就是一阵鸡皮疙瘩直竖。 “我不是为了救你。”唐麟风直截了当的,“我最讨厌乱扔垃圾的人,而且……”他有些含混不清地,“他把饮料罐扔到了我的头上。” 一想到易拉罐打到他脑袋的那幅画面,可嘉就忍不住想笑。可是她的笑容转瞬即逝。 什么?! 在那么危急的情况下,他竟然都没有想过要救她! 他还是不是人哪!有没有最基本的同情心啊?!连小狼看到她都又舔又扑的,他简直连狗都不如!他…… ——他这是往哪里走? “喂!你去a座干吗?”尽管他对她不仁,她还是忍不住提醒他,“那边都好久没人住了。” 唐麟风停下脚步,回过头,黑漆漆的眼睛似笑非笑地在她脸上停留了一会儿:“从今天起,那里有人住了。” 他竟然住进了和她家门对门的7楼a座! 尽管当着他的面摔上了门,还声音很大地上了三道锁,可是,还没走到客厅,可嘉就忍不住转身扑向大门,从猫眼向外偷看。 真的耶! 刚才怎么没注意呢?除了巨大的帆布背包外,他还带了个拉杆箱和一些打好包的纸箱,虽然东西不是很多,不过也足够表明,他打算在这儿呆上一阵子了。 因为热的关系,唐麟风已经脱去了外衣,穿着篮球背心搬运捆起的大部头书籍。 汗水顺着深麦色的肌肤滑下。 一缕头发不听话地粘在眼睛上,他不耐烦地挥开。 生平第一次,可嘉有些感叹,原来性感这个词也可以用在男生身上。 呸呸! 想什么呢? 这种冷酷无情没心没肺的人还性感?!哈!这种词用在他身上,只怕是没人性没感情的缩写吧! …… 嗯?怎么才一分神,他人就不见了?去哪里了? 上看,下看,左看,右看,我找我找我找找找…… 猫眼前忽然贴上了一只硕大无比可以媲美贞子的眼珠。 可嘉一声惊叫,与此同时,冷笑声从门外响起。 “何必偷看呢?”唐麟风的声音传了进来,“想看的话,就大大方方把门打开好了,我不会问你收门票的。” 他以为他是谁啊! 她要是再看他一眼,就……就罚她多背三百个英文单词! 哼! 可嘉恨恨地向门上踢了一脚,却换来了一阵痛彻心肺。 抱着脚在房间里跳来跳去的同时,可嘉再度确定了自己早先的预感—— 每次碰到他——唐麟风——真的不会有好事发生诶! 而现在…… ——这个扫把星却竟然要成为她的邻居了! “明琪,好久没见你上m了,是不是那边的功课特别忙啊?既然你不上来,没办法,只能我给你写信啦~~~我的老爸老妈还在逃亡中,都已经一个礼拜了,他们只给我来过两个电话,而且每次说不到一分钟就挂了,就好像我是fbi探员,能跟踪到他们的电话一样~~~呼!有时真怀疑我到底是不是他们的亲生女儿~~~横肉兄弟在那次以后就没再见过了,也算不幸中的万幸:)~~~ 至于唐麟风那个家伙~~你猜怎么样?一样是大学生,也不知道这小子怎么这么有钱,一个人租房子住不算,还有一辆银色的好拉风的自己改装的自行车,还有一整套摄影器材,据说光是他那个尼康相机就得上万元呢~~~不过有点臭钱而已,这家伙就成天摆出一脸臭屁的样子~~~昨天早上我上课又快迟到了,正好在楼下碰到他,反正他的学校离世青也近嘛,我就请他帮个忙,让他顺路带我过去。你猜他怎么样?他就骑在他那辆该死的自行车上,听完我的话(我还是陪着笑脸说的哦),看了我两眼,一个字都没说,然后,就这么……就这么一个人骑着车走了!~~~我这辈子碰上的讨厌的人也不算少了,他的排名绝对是——no.1!!!~~~我现在想到了一个报复的办法……我要去买一支录音笔,录下他超级难听的歌声~~~对了,我还没跟你说过吧,这家伙会在洗澡的时候唱歌诶!!他那套公寓的浴室靠近走廊,隔音效果又差,所以,每次只要他一洗澡,整栋楼就都知道了。我从来没有听过这么难听的声音,没有一个调是准的,偏偏这个五音不全的家伙还要自己改编歌词,像“月亮知道我的心”,他会改成“月亮知道狗的心”……汗,真是服了他了~~~所以,我要把他的声音录下来,贴到f大的上去,看他这棵f大校草还能拽到什么时候!嘻嘻!~~~嗯?!门外是什么声音?~~~不跟你多说了,我要去看看,拜拜,记得给我回信啊!!!~~~ ——想你的可嘉“ 匆匆按下鼠标,点下“发送”键,可嘉从电脑桌旁弹起,冲向大门。 门外怎么啦? 一会儿像是小孩在哭,一会儿又像有谁在抓挠门板,奇奇怪怪的声音不断从防盗门外发出。 可嘉停下脚步——不会是横肉他们卷土重来在门外搞鬼吧? 小心翼翼地透过猫眼,啼笑皆非的一幕展现在她的眼前。 在门外搞出那些动静的竟然是小狼。 它气喘吁吁地吐着粉红色的舌头,褐色的大眼睛可怜兮兮地望着可嘉的家门,摇着尾巴呜咽了两声之后,又伸出前爪,在门上抓了几下。 可嘉忍不住笑了——现在的小狼同一个礼拜前赶走横肉的小狼相比,就像换了一条狗似的,可怜、滑稽,哪有半点威武凶猛的样子? 打开大门,小狼箭一般地扑到了可嘉的身上。 “小狼!怎么啦?你的主人呢?” 可嘉一把按住那个试图给她上一层口水面膜的毛茸茸的大脑袋,笑着问道。 ——唐麟风那家伙怎么会让小狼一个人跑出来? 那对褐色的眼睛凝视了她几秒,接着,小狼挣脱开可嘉的手,转身走出门外。 “喂?你去哪里?” 小狼熟门熟路地跑到对面,用爪子推开了7楼a座的大门,然后停下脚步,摇着尾巴回头望着她。 ——它是要她跟着它。 可是,那是唐麟风的家,它要她去干什么?难道……唐麟风病了?他正奄奄一息地处在危急之中? 心跳开始加速,可嘉连忙跟上——今天早上她还被他洗澡时的鬼哭狼嚎吵醒呢,难道就是在这个时候,他碰上麻烦了? 小狼一进门就朝房间的左侧奔去,如果a座和她家的结构一样的话,那么那道门就是通向厨房和浴室的。 可是…… 可嘉停下脚步——要是他真的像她想的那样昏倒在浴室里,那……那她也没法救他呀?他一定衣冠不整……说不定连衣冠都没有呢……她可是女孩子家,要是看到什么不雅的画面的话,不是羞死人了吗?……光是想想,脸上都已经像是烧起来了一样…… 可是,即使这样,她也不能见死不救啊,而且小狼正站在浴室门口,期待地看着她呢。 做了一个深呼吸,她闭上眼睛拉开浴室的移门。 “汪!”小狼冲进去叫了一声。 怎么啦? 把眼睛眯开一条缝偷看一下——嗯?浴室里就连半条人影都没有!更没有什么想象中的尴尬画面!小狼在搞什么啊? “汪!” 小狼又叫了一声。 它正绕着一个不锈钢饭盆打转,间或可怜巴巴地看可嘉一眼。 瞪着那只空空如也的饭盆,可嘉终于明白了小狼的用意——它饿了。 也不知道唐麟风这个主人是怎么当的,把狗狗一个人扔在家里不说,连饭都没爱心地不为它准备一下,还粗心到连大门都不锁,要是有坏人冲进来,还真以为小狼对付得了啊! 不过话又说回来了,这里门锁和不锁其实都一样啦,这间房间,别说小偷,就连乞丐都不会想要进来。 不过才搬进来一个礼拜,这套两室居的公寓就像有十只猪住过一样,不但脏乱到连脚踩的地方都没有,还隐隐散发出一股不知道是汗臭还是发霉的味道。 当下,可嘉就决定先把小狼的肚子搁到一边,要是在这种环境下给狗狗进食,小狼当然是无所谓啦,可是,难保她不会反胃到吐出来。 所以,她要做的第一件事就是,拉开所有房间的窗帘,打开窗子,让新鲜空气扫清满屋的浊气。 接下来,整理房间。捡起满地的臭袜子,脏衣服,方便面包装袋,一次性碗筷,吃了一半的过期面包、汉堡,可乐瓶、啤酒罐,摄影杂志,空胶卷盒,还有从杂志上剪下的旧照片,展览会的门票……清理出来的垃圾几乎可以装满一卡车。至于桌子、椅子、茶几、矮柜、写字台等家具,估计搬进来的时候唐麟风就从来没擦过,每样家具上都积了足有半寸厚的灰尘,还四处遍布着他漆黑的手指印——哈!以后这家伙要是犯了罪,警察叔叔取证倒是很方便。 最后,也是最艰巨的任务——拖地板!天知道这地板是怎么被弄成这副样子的,黑漆漆、滑腻腻、黏乎乎,没有长出青苔就算是奇迹了。可嘉足足拖了五遍,还贡献出了自己家里的强力超人清洁剂,才算勉强去掉了地板上的那层油腻。 呼!——大功告成! 撑着拖把,勉强让自己直起酸痛的腰,可嘉打量屋内的景象:窗子还是灰蒙蒙的,床单还是皱巴巴的,堆在地上的唱片、碟片、书籍还有杂志也还都是乱糟糟的……不过,总的来说,这里至少像是人住的地方了。 可是…… 尽管一直不让自己去想,那个问题在此刻终于还是抑制不住地冒了出来——她为什么要为唐麟风做这些?她是有些洁癖没错啦,平时在自己家里就会不停地收拾东西,直到老爸老妈被她烦得心浮气躁为止。可是,她有必要在别人家也这么鸡婆吗?而且,即使把自己的腰都累断了,唐麟风这个臭屁家伙也不见得会感激她…… 她这是怎么了?——可嘉看着穿衣镜中,拎着拖把围着围兜包着头巾的自己——两个小时前,还在给明琪的信里说自己有多讨厌那个姓唐的呢,可是看看现在,她却在他家当起了免费阿巴桑! 一阵清风从窗外涌了进来。 “啪!” 不知道什么东西被窗帘带了下来,打断了她的思绪。 躺在地上的是一个摔碎了的相框。相框里,手持武器身穿风衣的基诺里维斯正摆着《骇客帝国》里的pose. 刚才擦桌子的时候,可嘉就嗤之以鼻注意到了这个相框。这是这屋里惟一纤尘不染的东西——看来每个男人都梦想着自己能成为打遍天下无敌手的肌肉男,就连不可一世的唐麟风也不例外。 收拾起碎玻璃,把基诺里维斯放回相框的同时,可嘉发现,在他的背后,还有另外一张照片。 那是一张有些泛黄的合影:一对年轻的夫妻抱着一个小男孩,一家三口挤在一匹旋转木马上,对着镜头开怀大笑。 可嘉的手指抚过小男孩乌黑的眼眸。 那对气质不凡的男女应该就是唐麟风的父母。 可是…… ——他为什么要把这张合影藏在电影海报的背后? 把相架放回边桌。桌上除了相框之外,还有一架小小的三脚钢琴摆设。 尽管明知道不能乱动别人的私人物品是淑女礼仪中的重要一条,可嘉还是忍不住拿起钢琴,小心翼翼地托在掌心。 这是一件精致的工艺品——琴身是由实心乌木雕刻而成,因为年代久远的关系,泛出黑亮圆润的色泽,细巧的琴脚上,精雕细琢出复杂的花纹,琴盖可以打开,里面是一排黑白相间的象牙琴键。 如果说,在这间乱糟糟的房间里,有什么东西最值钱的话,一定非这台小钢琴莫属了。天生的鉴赏能力告诉她——这架钢琴的价值,远远超过桌上那台新款苹果电脑,或是唐麟风的宝贝照相机。 “呜——” 边上安静了好一阵的小狼终于忍不住一声呜咽。 一接触到可嘉投过来的视线,它立马转身向浴室小跑过去,边跑还边回头看她有没有跟上。 可嘉笑了起来,放下了手中的钢琴——现在,到了给小狼做晚饭的时间了! 冰箱里空空如也,除了饮料外,只有一只鸡蛋,一罐牛奶和半块披萨。 搜索目标转移到厨房——这里恐怕是整间公寓里最干净的地方了,除了经年累月的积灰外,别的一切都整整齐齐,碗归碗,碟归碟,没有丝毫动过的痕迹……当然,也不会有任何吃的东西。 ——唐麟风这家伙究竟是怎么活过来的?! 眼下,只有这个办法了——可嘉看着狗狗期待的眼神,下定决心——她要给小狼做一道蛋炒披萨大餐! 洗干净锅子、铲子,从冰箱里拿出蛋和披萨,找出仅剩的一点菜油,点燃煤气——ok,万事皆备! 可是…… 炒蛋是要先把蛋壳去掉,还是把一整只蛋都放进锅里,边炒边把蛋壳敲碎?还有,是要先放油呢?还是干炒一会儿再放油?还有,要不要在锅里放点水?是不是这样一来硬得像砖头一样的披萨就会软一点?…… 正所谓书到用时方恨少,菜到炒时才觉难。平时老爸老妈钻进厨房,好像用不了几分钟就能做出一桌子的美味佳肴,为什么她现在不过想炒个鸡蛋热个披萨而已,就连手脚都不知道往哪儿放了? “咕噜噜……” 嗯? 这是什么声音? 可嘉向身边望去,小狼垂涎欲滴又有些不好意思地舔了舔自己的鼻子。 搞什么?——可嘉有些哭笑不得——连狗狗都会发出饿肚子的声音? 看来,要是再不给小狼吃饭,它就要饿死了。 算了,烦不了那么多了,反正想到什么就往锅里扔进去就对了。而且—— 以她宋可嘉的聪明才智,她才不信自己连小小的一道菜都对付不了! 家里着火了!!! ——这是唐麟风踏进家门的第一反应。 一打开房门,浓烈刺鼻的焦味迎面扑来,紧接着,浓烟滚滚而至,不但呛得人连气都透不过来,就连房间里的能见度都大大降低,除了一片灰蒙蒙之外,几乎什么都看不清。 幸好厨房里不时有一两声震耳欲聋的尖叫声传出,指明灾情的具体发生地点。 因为看不清周围状况,抵达厨房的时候,唐麟风已经踢倒三把椅子,撞过两次墙,外加狠狠踩了小狼的尾巴一脚,引得一阵狗吠人叫。 所以,当宋可嘉那张乌漆抹黑的脸从滚滚浓烟中突然冒出来,害得他差点心肌梗塞的时候,唐麟风的怒火已经大到足够引起一场真正的火灾了。 “你在这里搞什么?!” 他吼道,在小小的厨房里引起阵阵回音。 可嘉自豪地一笑,两排牙齿在漆黑的脸上显得分外雪白。她骄傲地举起小狼的狗盆,里面有一堆黑乎乎的东西。 “这该死的是什么?!”他的声音随着火气逐渐上升。 “小狼的晚饭啊!”可嘉点点头,“我用了整整45分钟做出来的。这个,”她指着盆里一块块类似煤炭的东东,“是你冰箱里剩的披萨,这个,”那是一些黑色的棉絮状物体,“是鸡蛋,里面的蛋壳没有剔干净,不过也算是给小狼补补钙吧……” 他的杀人目光终于让她住了嘴。 他那是什么表情啊! 她本来就不指望他会感激她,不过,他也不用做出这种呲牙咧嘴的样子吧? 可嘉把目标转移到了小狼身上。 “小狼,要不是你的主人那么没爱心,你也不至于饿那么惨。不过还好啦,你有我这个好邻居,以后饿了就来找我,我会给你烧好吃的,知道吗?”避开唐麟风铁青的脸色,她弯下腰,递上狗盆,“喏,尝尝这个,这可是我特地为你做的哦!” 小狼将信将疑地看看她,再看看盆子,终于低下头舔了一口。 一秒钟之后,这条曾经把横肉兄弟吓破胆的大狗夹着尾巴倒退撤离,接着,迅速转身,飞快地消失在茫茫浓烟中。 “喂!为了做这个我还被溅出来的油烫了好几下呢!”可嘉心有不甘地冲着小狼消失的方向喊,“你至少应该给我点面子多吃两口吧……” 她的声音低了下来,悻悻地转过头,视线接触到一双余怒未消的黑色双眸。 “是小狼来找我的,它用爪子抓我家的门……”可嘉呐呐地开口,也不知道自己为什么要解释,“……然后我就发现你忘了锁门了,然后我就知道小狼找我是因为它肚子饿了。不过在给它做饭之前,我先帮你整理了房间……” “你还整理了房间。”唐麟风冷冷地重复。 “嗯,我帮你收拾了一下东西,擦了灰,还拖了地……再过一会儿等烟散了,你就能看到你焕然一新的房间了!” “焕然一新!”他再度重复。即使烟雾再浓,也遮不住他挑起的眉毛和嘴角的嘲讽,“来一场火灾倒的确能让这里变个样子。” “喂!唐麟风!” 可嘉的火气也上来了——她不过出于好心帮他做点事情,他有必要把自己弄得像一条领地被侵犯的豺狼吗? “你以为我愿意做这些啊?!小狼是你的狗,你却让它饿得到处要东西吃!这间公寓是你的房间,你却弄得像个猪圈一样!” 从小到大,只要一碰上吵架,不争气的眼泪总能在关键时刻让她落于下风。 这次也没有例外。 忍住把眼泪眨落眼眶的冲动,可嘉暗自祈祷烟雾能阻挡他的视线,可是,逐渐浓重的鼻音还是泄露了她的软弱:“我也没想到做顿饭要那么长时间的……我本来想在你回来之前把一切都弄好……就像,就像田螺姑娘一样……”不好!眼泪快要忍不住了,还有该死的鼻涕也快流出来了!还是快点结束这段话吧!“要是早知道好心没好报,我才不会为你做那么多呢!”嗯,最后一句还算说得义正词严,趁那个家伙还没有反应过来,现在该来个愤然离去了。 厨房门口的一声闷笑让可嘉停住了脚步。 嗯?谁在那儿? 难道唐麟风不是一个人回来的吗? 慢慢散去的烟雾中,两个身影逐渐清晰地出现在厨房门口,准确地说应该是三条影子——小狼正兴奋地绕着来人的腿打转,一副见到老熟人的样子。 “嗨!田螺姑娘,”那个看上去有些眼熟的矮个子男生上前一步,笑容中有着邻家男孩般的亲切,“我们又见面了。我叫云超,还记得吗?” 对了,这个叫云超的家伙还曾经以为她是高中生呢。 “抱歉那次把你当成高中生了,”看来,云超和她想到一起去了,“麟风说你是世青的,和我们f大是邻校哦!” ——难道唐麟风曾经跟云超说起过她? 可嘉疑惑地看向身后高大的身影,可是,从那对不置可否的黑眸中却读不出任何讯息。 “哥!”一声娇柔又有些不耐烦的轻唤打破了这片刻间的寂静,说话的是斜靠在门边的另一个纤细身影,“这里烟好大,我快要透不过气了啦。” 小梵(这个女生的名字可嘉倒是清楚地记得)咳嗽着,用小手挥去眼前的缕缕烟雾,苍白的脸色楚楚可怜。 “这位是我的妹妹,云梵。”云超微笑着向可嘉介绍,“是f大文学院的二年级生。” “你好!我叫宋可嘉。”可嘉伸出手去,“现在世青学院读一年级。很高兴认识你。” “你好。”小梵挤出一丝笑容,冰冷的指尖扫了一下可嘉的手指,也算是握过手了。 也许因为不耐烦这一场客套,沉默了半天的唐麟风忽然行动起来。 “我们进屋吧。” 他从可嘉身边走过,手臂擦到了她的肩膀,头也不回地率先进入房间。 小梵当即转身跟上,动作之迅速,让可嘉第一次见识了什么叫“静若处子,动如脱兔”。 “哇!麟风哥!你的客厅好大哦!”她过分热情地惊呼着,“真羡慕你能一个人住出来!我也好希望能像你一样,有一套自己的房子!” “麟风从小独立惯了,你能和他比?”云超的声音紧随其后,也在客厅里戏谑地响起,“连看个病都要我陪着,还一个人住呢,我看你还是省省吧,不然三天两头把我叫过来伺候你,还不把我累死……” ——看来,在这些人当中,没有一个想到要邀请她加入其中呢。 可嘉愣愣地站在被烟熏黑了的厨房中,手中依然傻傻地捧着小狼的狗盆——仿佛忽然间,她又回到了小学三年级,认识许明琪之前的那段受冷落的日子。“粉红鼻涕”——那是她的绰号。每到下课时间,女孩子们三五成群地玩着橡皮筋、跳格子、捉迷藏,却从没有一个人想到要邀请“粉红鼻涕”一起游戏。 原本以为那段日子早已远去,也以为自己已经坚强到对排挤和冷落能够不那么在意了。 可是…… 为什么在突然之间,那似曾相识的,寂寞而尴尬的情绪又涌了上来? …… 随着一阵呼哧呼哧的喘气声,小狼摇着尾巴欢快地出现在厨房门口。虽然一看见她手中的狗盆,它就再度飞快逃窜离开,但是它的到来还是让可嘉的情绪好转了一些。 那些人是怎么看她的,她才不在乎呢!她也才不想加入他们,和他们成为好朋友呢!尤其是没心没肺的唐麟风和那个老是做出一副西子捧心模样的小梵! 她做的这一切:整理房间、拖地、做饭……都是为了小狼。要不是小狼,她连这间房间都懒得走进来! 对!一定就是这样的! 放下狗盆,走向门口玄关,与此同时,小梵的声音再度细声细气地响起: “哥!我才没有像你说的那样呢!在家里我也什么都做啊……麟风哥,你可千万别信我哥说的,以后你需要整理房间或是怎么样的时候就叫我来嘛!毕竟这些事情还是熟人来做比较好。而且,至少,我煮饭的时候不会引起火灾,也不会把厨房弄得漆黑啊!……” 走出玄关,可嘉摔上门,把那一片欢声笑语关在了7楼a座的大门内。 “我有好乐歌的优惠券!” 美术理论课教授还没有宣布下课,朱惠怜已经从自己的座位上跳了起来,挥舞着手中两张花花绿绿的小纸条,开始大声嚷嚷:“截止日期就是今天!一会儿谁和我一起去唱歌?最多只能四个人,机会有限,不容错过哦!” 理论课老师铁青着脸摔门而出。 ——“朽木不可雕也!” 可嘉几乎都能想象得出老教授说这句口头禅时痛心疾首的模样。 素有“麦霸”之称的小刚第一个响应朱朱的号召:“我去!” “可嘉!”朱朱转过身,尖着嗓门钦点,“今天你一整天都没精打采的,你也算一个!” “我……” 第六章 secret garden 可嘉刚要说话,挂在手机上的粉红melody却忽然闪亮了起来——有电话进来了。 “喂?可嘉?……” 是老妈的声音。 “你好吗?家里没什么事吧?” “嗯。我……” 什么都还来不及说,可嘉的话就被老妈急速的语气打断。 “我和你爸也一切都好。我们还得再过段日子才能回来。我们会再给你打电话的……” “你怎么不跟女儿说,”电话里忽然传出老爸的宏亮嗓门,听声音,他就在何爱玲的身边,“我们马上就要发财了……” “爸!……” “死老头子,八字还没一撇呢,就要到处宣扬了……”老妈没有听到可嘉的叫声,一边数落着,一边挂上了电话。 爸……妈…… 瞪视着手机上越来越模糊的melody,直到一颗大大的水珠“啪”的掉在kitty猫可爱的笑脸上,可嘉才反应过来,抽出纸巾,借着拧鼻涕,偷偷擦去泪水。 心情真的好郁闷。 这段日子以来,几乎所有的事情都不顺利。 老爸老妈为了躲债连女儿都不要了,投给漫画杂志的稿件被退了回来,连着两幅素描作业得了低分……还有,就连在家里都得不到安宁,几乎每天都能看见那个叫云梵的女孩在公寓楼里进进出出,有时候,唐麟风还骑着单车带她…… 当然啦,那个男人和那个女人怎样都不关她的事,只是…… 那个云梵平时目中无人,一旦唐麟风在场却马上变得温柔可人,偏偏这个姓唐的家伙竟然看不出她的真面目,还对她温柔有加,一副体贴到不得了的样子,简直能让人气到吐血。 反正唐麟风也不是什么好东西,也活该他有个两面派的女朋友…… 只是…… 为什么一想到小梵是他的女朋友,她的心情就会如此……低落消沉呢? “可嘉!” 一张烧饼大脸猛然间凑到她的面前,把可嘉吓了一跳。 “你哭啦?”朱朱好奇地打量她,“怎么啦?” “没怎么啊!”可嘉连忙挤出一个笑脸,“昨天没睡好,有点犯困。”——她才不要在大学里都有“粉红鼻涕”的外号呢! “那就好!”朱朱兴高采烈地跳了起来,“走!我们一起k歌去!” “唱歌啊……”可嘉开始向后缩,“我都不会唱什么新歌耶!” “管他呢!只要hay就好!而且……”朱朱把可嘉从座位上拖起来,“你猜还有谁和我们一起去?” “谁啊?” “陈伯伦,陈大学长!我可是好不容易才约到他的哦!”朱朱眨眨眼,“怎么样,还去不去?” “去!当然去啦!” 眨眼间,可嘉已经冲到了教室门口,心情也在瞬间阴转多云立刻放晴。 朱朱真是神通广大,连陈伯伦都请得动!陈伯伦耶!他可是设计系的系草兼才子哦!虽然有人说他阴沉多变,可是这些话依然无损于他在可嘉心目中的偶像风范! 不知道陈伯伦的歌声好不好听,一会儿她一定要和他合唱一首男女深情对唱的歌~~嘻嘻! “……我会送你红色玫瑰,你知道我爱流泪,你别用一生眼泪相陪,未来的日子有你才美,梦才会真一些……哦耶……你最珍贵,你最珍贵……” 好深情,好动人哦…… 虽然好乐歌的音响效果实在不怎么样(人家那么便宜,也不能要求太高啦),虽然她走音都快走到印度洋了(以往都能走到太平洋,今天已经算是争气了),但是,即使这样,也都不能影响陈伯伦的专业级歌喉和明星般的风采! 很快就要到高xdx潮部分的华彩篇章了! 深呼吸,酝酿感情,然后,预备……唱—— “……印地安老斑鸠,腿短毛不多,几天都没有喝水也能活,脑袋瓜有一点秀逗,猎物死了它比谁都难过……” 话筒差点从可嘉的手中滑下来。 这么难听的声音是从哪里冒出来的? 坐在沙发对面的朱朱苦笑着指指身边那堵镶了镜子的墙。 原来是隔壁包房有客人进来了,正在声嘶力竭地引吭高歌呢……%@# 果然,隔壁的那位不吱声了。 这下,他知道什么叫震耳欲聋了吧?哈哈! 嗯? 为什么朱朱和小刚的脸色都有点怪怪的?朱朱还一个劲向她使眼色? 可嘉顺着朱朱的视线看过去—— 不好!陈大学长的脸色有点发青,看上去就像快要生病了一样。 “对不起,我要去一下洗手间。” 下一秒他就起身离开——就连落荒而逃都那么有绅士风度! “我也要去卫生间,”朱朱从沙发上站起来,“都是你害的啦,没事唱那么大声,我要去照照镜子,看耳膜还在不在那里。” “哦,”可嘉悻悻地跟着起身,“那我陪你一起去。” 她都还来不及放下麦克风,在一边觊觎已久的小刚就一把抢过话筒,五音不全地唱起了《威尼斯的泪》(被他这么一唱,应该叫《威尼斯的鸡皮疙瘩》还差不多)。 都已经想好要在陈伯伦面前表现出她最淑女的一面了——可嘉低着头走在朱朱身后——怎么唱着唱着就忘了呢?现在陈伯伦对她的印象一定很差吧……都怪隔壁包房的那只“老斑鸠”,害她为了一争高下,连什么是自己最不擅长的都忘了。 可嘉记得自己好像在哪里曾经看到过一个木桶理论,它说:一个木桶里能装多少水,是由里面最短的那块木板决定的(如果这是真的,上帝在造她宋可嘉这个木桶的时候一定没打算用来装水……什么?她是被造来装饭的?哦。嗯?)。根据这个理论,她最短的那块木板就是唱歌。现在好,这块短木板被陈学长看到了,叫她以后还怎么在他面前抬起头来啊! “咚!” 嗯?撞到什么东西上了?还蛮富有弹性的嘛。 哦,原来是朱朱宽阔的后背啊——走得好好的,她没事突然停下来干吗? 还有,怎么走廊上那么挤啊?刚才进来的时候,好乐歌里还没什么生意呢,怎么现在一下子人多得连走廊都堵住了? “喂……” 可嘉还没发出什么声音,朱朱连忙拉她靠墙站着,一脸紧张兮兮。 “别出声,有好戏看了!” 好戏?“我有好乐歌的优惠券!” 美术理论课教授还没有宣布下课,朱惠怜已经从自己的座位上跳了起来,挥舞着手中两张花花绿绿的小纸条,开始大声嚷嚷:“截止日期就是今天!一会儿谁和我一起去唱歌?最多只能四个人,机会有限,不容错过哦!” 理论课老师铁青着脸摔门而出。 ——“朽木不可雕也!” 可嘉几乎都能想象得出老教授说这句口头禅时痛心疾首的模样。 素有“麦霸”之称的小刚第一个响应朱朱的号召:“我去!” “可嘉!”朱朱转过身,尖着嗓门钦点,“今天你一整天都没精打采的,你也算一个!” “我……” 可嘉刚要说话,挂在手机上的粉红melody却忽然闪亮了起来——有电话进来了。 “喂?可嘉?……” 是老妈的声音。 “你好吗?家里没什么事吧?” “嗯。我……” 什么都还来不及说,可嘉的话就被老妈急速的语气打断。 “我和你爸也一切都好。我们还得再过段日子才能回来。我们会再给你打电话的……” “你怎么不跟女儿说,”电话里忽然传出老爸的宏亮嗓门,听声音,他就在何爱玲的身边,“我们马上就要发财了……” “爸!……” “死老头子,八字还没一撇呢,就要到处宣扬了……”老妈没有听到可嘉的叫声,一边数落着,一边挂上了电话。 爸……妈…… 瞪视着手机上越来越模糊的melody,直到一颗大大的水珠“啪”的掉在kitty猫可爱的笑脸上,可嘉才反应过来,抽出纸巾,借着拧鼻涕,偷偷擦去泪水。 心情真的好郁闷。 这段日子以来,几乎所有的事情都不顺利。 老爸老妈为了躲债连女儿都不要了,投给漫画杂志的稿件被退了回来,连着两幅素描作业得了低分……还有,就连在家里都得不到安宁,几乎每天都能看见那个叫云梵的女孩在公寓楼里进进出出,有时候,唐麟风还骑着单车带她…… 当然啦,那个男人和那个女人怎样都不关她的事,只是…… 那个云梵平时目中无人,一旦唐麟风在场却马上变得温柔可人,偏偏这个姓唐的家伙竟然看不出她的真面目,还对她温柔有加,一副体贴到不得了的样子,简直能让人气到吐血。 反正唐麟风也不是什么好东西,也活该他有个两面派的女朋友…… 只是…… 为什么一想到小梵是他的女朋友,她的心情就会如此……低落消沉呢? “可嘉!” 一张烧饼大脸猛然间凑到她的面前,把可嘉吓了一跳。 “你哭啦?”朱朱好奇地打量她,“怎么啦?” “没怎么啊!”可嘉连忙挤出一个笑脸,“昨天没睡好,有点犯困。”——她才不要在大学里都有“粉红鼻涕”的外号呢! “那就好!”朱朱兴高采烈地跳了起来,“走!我们一起k歌去!” “唱歌啊……”可嘉开始向后缩,“我都不会唱什么新歌耶!” “管他呢!只要hay就好!而且……”朱朱把可嘉从座位上拖起来,“你猜还有谁和我们一起去?” “谁啊?” “陈伯伦,陈大学长!我可是好不容易才约到他的哦!”朱朱眨眨眼,“怎么样,还去不去?” “去!当然去啦!” 眨眼间,可嘉已经冲到了教室门口,心情也在瞬间阴转多云立刻放晴。 朱朱真是神通广大,连陈伯伦都请得动!陈伯伦耶!他可是设计系的系草兼才子哦!虽然有人说他阴沉多变,可是这些话依然无损于他在可嘉心目中的偶像风范! 不知道陈伯伦的歌声好不好听,一会儿她一定要和他合唱一首男女深情对唱的歌~~嘻嘻! “……我会送你红色玫瑰,你知道我爱流泪,你别用一生眼泪相陪,未来的日子有你才美,梦才会真一些……哦耶……你最珍贵,你最珍贵……” 好深情,好动人哦…… 虽然好乐歌的音响效果实在不怎么样(人家那么便宜,也不能要求太高啦),虽然她走音都快走到印度洋了(以往都能走到太平洋,今天已经算是争气了),但是,即使这样,也都不能影响陈伯伦的专业级歌喉和明星般的风采! 很快就要到高xdx潮部分的华彩篇章了! 深呼吸,酝酿感情,然后,预备……唱—— “……印地安老斑鸠,腿短毛不多,几天都没有喝水也能活,脑袋瓜有一点秀逗,猎物死了它比谁都难过……” 话筒差点从可嘉的手中滑下来。 这么难听的声音是从哪里冒出来的? 坐在沙发对面的朱朱苦笑着指指身边那堵镶了镜子的墙。 原来是隔壁包房有客人进来了,正在声嘶力竭地引吭高歌呢……%@# 走廊中央那个穿着白色衬衫的是陈伯伦——他不是去洗手间了吗?怎么还站在这里? 好奇地探出脑袋,可嘉看向陈伯伦对面那道笔挺的黑色身影。 目光撞上一对黑色眼眸的同时,她的心也在这片刻间漏跳一拍。 唐麟风?! 他来这里干吗? “废话!他当然是来唱歌的。”朱朱接嘴道。 嗯?——可嘉吐了吐舌头——难道她在不知不觉间,把自己的想法说出来了? 朱朱侧了侧脑袋,低声说道:“你看,他的朋友也在那儿呢。” 果然,云超站在211房门前,一脸笑眯眯看好戏的神情;而在他身边,则是脸色苍白,又是一副快要昏过去样子的云梵,和那个曾经在f大阶梯教室中叫小梵去她那边坐的尖嘴猴腮的女生。 唐麟风和云梵一起来唱歌? 而且……211好像就是她们隔壁那间包房耶! 天哪,刚才那只“老斑鸠”不会就是唐麟风吧?! 怪不得总觉得这个声音好像在哪里听过呢!姓唐的这家伙不是每天都在浴室里不知羞耻地这样大声唱的吗?她刚才怎么竟然没听出来呢? 唱得那么难听也就算了,他又突然跑到走廊当中来干吗?难道除了让大家呕吐还不够,他还想要人为制造交通堵塞吗? 而且…… 以他和陈伯伦两人身上浓浓的火药味来看,这个交通拥堵到最后说不定还会导致一场大爆炸。 “为你湿的泪,在午夜梦回……” 小刚快活得令人心烦的走调歌声持续不断地在210房中响起,而走廊上,每个人都屏住气息,就好像连呼吸都能点燃一触即发的紧张局势。 她从没看见过唐麟风这样——可嘉凝望着对面那道黑色的身影。 他一如既往地穿着黑t恤外加破破烂烂的牛仔裤,双手一如既往地随便*在裤兜里,脸上也一如既往地除了冷漠以外,读不出任何表情。 可是……他的眼睛…… 他眼中那燃烧的黑色怒火是她从来没见过的。就算面对横肉兄弟的时候,他也不曾这样…… 冰冷。 陈伯伦和他是什么关系?难道他们…… “我早就听说了,唐麟风和陈伯伦是宿敌。”朱朱的嗓门压得不能再低了,“看样子,传言是真的。” 宿敌? “喂!” 一个低沉又有些无所谓的声音响起,打破了走廊中盘桓许久的不祥沉默。 唐麟风漫不经心地向一边歪歪脑袋:“好狗不挡道。你,”他冷冷地看向陈伯伦,“挡了我的路了。” 尽管看不到陈伯伦的表情,但是从他捏起拳头的双手来看,他现在一定有扁人的冲动。 “如果你的眼睛没问题的话,”陈伯伦理了理额前已经梳得油光水滑的长发,尽管他努力维持声音的平静,一丝颤抖还是泄露了他的愤怒,“应该能够看得出来,这条走廊即使两个人并肩走也没问题。” “并肩走。”唐麟风重复着,唇边掠过一丝冷笑。 一切发生在转眼之间。 他忽然若无其事地迈开长腿向前走来,双手依然*在裤兜里,肩膀却狠狠地撞过陈伯伦。 陈伯伦摔到走廊一边的墙壁上,与此同时,一声惊呼轻轻响起。 云梵捂住嘴,脸色雪白。 看来一定是她的小心脏又开始受不了了。 “唐麟风!” 这三个字仿佛是从牙齿缝中挤出来的。陈伯伦扶着墙转过身来,用手指梳了梳自己的头发(据可嘉的观察发现,这位陈学长好像只要一紧张,就要折腾自己的头发),英俊的脸上掠过阴沉的怒火:“你会后悔的!” 可笑的是,好像为了配合陈学长,小刚的歌声在这一刻不偏不倚地响起:“……虽然被浪费,我不后悔,我无所谓……” “云超,”唐麟风置若罔闻,头也不回地叫上死党,“我们走。这里臭虫太多,我已经不想唱了。” “麟风哥!”云梵第一个冲上来,拉住唐麟风的手臂,“等等我。” 她的手搭在他的胳膊上。 小梵的手居然搭在那家伙的胳膊上! ——唐麟风!这是你的手臂耶!你怎么该死的连反应都没有呢?! 仿佛感觉到了些什么,唐麟风的视线向这边转来。 那对深不见底的黑色眼眸毫无表情地在她脸上扫过,若不是一道光芒迅速在他眼底掠过,她真的会以为自己就像是一幅挂在墙上的超烂的静物画,而他连看她一眼都嫌多余。 云超懒洋洋地走了过来,嘲笑而不屑地瞥了依然靠在墙上的陈伯伦一眼之后,他的目光转移到一边的可嘉身上。 “咦?宋可嘉?!你也在这里啊?” 又不是发现新大陆,有什么好大惊小怪的?她都已经在这里站了快半小时了,到现在才发现她——她是长相平凡了一些啦,可也不是隐形人呀! 可嘉愤愤地别过头,把胸中那股莫名其妙的怒火发泄向好脾气的云超:“有什么好奇怪的?我不可以来唱歌吗?!” 因为惊讶,云超的脸看上去有些滑稽。 尖嘴猴腮冲了上来,狠狠瞪了可嘉一眼。回过头,面对云超的时候,她又换上了一脸假笑。 “云超,我们走!”她二话不说地用两只手抱住云超的胳膊,“别理这些人!” 云超脸色有些苍白,一副想吐又吐不出来的样子,不再多说什么,在尖嘴猴腮的拉扯下,踉踉跄跄地跟上走在前面的唐麟风。 发生了这样的事,这次唱歌的结局当然只能是不欢而散。 一等唐麟风等人走得不见踪影,陈伯伦就马上阴沉着脸撤了,一边走,一边使劲地扯自己的披肩长发,就好像是他的头发跟他过不去一样。 不知为什么,可嘉的心情也超级郁闷。 唐麟风这家伙凭什么那么横行霸道?就算他看陈伯伦不顺眼,也不应该这样当众挑衅啊!要知道陈学长可是她的偶像啊,他竟然敢对她的偶像不敬!而且…… 而且,他居然和小梵到了手牵手的地步——虽然是小梵那个不要脸的女人主动搭上的啦,可是……他为什么不躲闪?他为什么就不能把那只咸猪手甩开?! 尽管云梵和他再怎么样也不关她的事,可是…… 她还是不爽,超级不爽啦!!! 人与人真是不一样,她这边都已经胸闷到连气都透不过来了,朱朱却开心得嘴巴都合不拢。 “两大帅哥的对决可不是每天都能碰上的哦!”一想到自己又能掀起小道消息的一轮新热潮,朱朱就激动得坐立不安,恨不得马上冲向学校的广播站。 所以,四个人当中,只有小刚依然能心无旁鹫地专心唱歌。 只可惜,用不了十分钟,他的歌声就成功地让可嘉和朱朱达到忍无可忍的地步,不得不借着上厕所的机会偷偷溜掉,把付账的光荣任务留给小刚——反正一个下午几乎都是他在唱。 “要说唐麟风和陈伯伦的渊源……就不能不提起他们的父母。” 仿佛感受到了听众急切的心情,朱朱停了下来,从面前巨大的香蕉船上挖了一大勺冰激淋。 “他们的父母?”可嘉追问。 “嗯!”朱朱啧啧有声地吞着口中的冰激淋,视线却贪心不足地瞄着邻近桌上的草莓冰沙,“他们的父母可都不是简单人物哦!” 可嘉想起了藏在小甜甜布兰妮身后的那张照片——虽然已经年代久远,可是,透过泛黄的相纸,还是能看出照片中那对年轻男女的不凡气质。 “据说,他们都是外交官,很久以前就被派到国外去了。因为父母是同事的关系,所以,唐麟风和陈伯伦从幼儿园开始就是同学了,直到高中才上了不同的学校。” 怪不得唐麟风总是一副拽拽的样子,原来是因为他有不平凡的家境啊!不过……哼,父母是外交官就很了不起了吗? “这两对夫妻都被派去了同一个国家。可是几年后,回来的,只有陈伯伦的老爸老妈。唐麟风的父母则一去不归……” “一去不回?”可嘉睁大了眼睛,“怎么会这样?” “根据官方的说法,他们失踪了。可是,我有一个朋友曾经和唐麟风一个小学。她有一次路过学校后门的时候,正好看见唐麟风在和陈伯伦打架。一边打,”朱朱三两口干完了香蕉船,垂涎三尺的目光聚焦到了可嘉的巧克力奶昔上,“陈伯伦还一边在骂……” “他骂唐麟风什么?”可嘉把奶昔推到了朱朱那边——反正她的好奇心已经彻底赶走了食欲,不如成全了朱朱的渴望。 “具体说了些什么我那个朋友没听清,不过关键的几句她倒记得很清楚。陈伯伦说的是……”朱朱的嘴里迅速装满了奶昔,声音有些含混不清,“‘你爸妈已经连你都不要了!你这个叛逃者的儿子!……’” 叛逃! 一个感觉如此遥远的名词,代表的却是滔天的罪过。 ——那对气宇轩昂的男女竟然会做出这种事情? 可嘉踢着脚下的石子,努力回忆照片上唐麟风父母的模样。 他,高高瘦瘦的,有一对和唐麟风一模一样的黑色眼眸;她,温柔地笑着,美丽而又优雅——唐麟风犹如昙花一现的笑容,一定来自于她。 无论怎么看,他们都不像居心叵测的叛逃者! 而且,从那一家三口挤在一起的姿势和欢笑来看,他们对小麟风的爱也不可能使他们做出抛弃自己的儿子的事情! …… 可是……不管怎么说,这对外交官最终还是没有从那个以富裕强大著称的国家回到自己的祖国。 而那个小男孩,在他刚满8岁的时候就被钉上了红字,从此生活在叛徒的儿子这个称号的阴影下。 …… “从小学的时候起,唐麟风就一直和他的奶奶住在一起。虽然外交人员的小孩上的都是最好的学校,可是无论小学还是中学,唐麟风在学校里都是出了名的不良少年。不是跟人家打架,就是顶撞老师,所以同学几乎都不大跟他来往……可是,他虽然功课不怎么样,拍的照片倒是一级棒。据说还曾经拿过国家级的摄影奖呢。话是这么说,不过至今为止,还从来没有人看过他的摄影作品……” 夕阳的余辉透过树荫撒下点点明亮的光斑。 拐过小巷尽头的那道锈铁栏杆,可嘉踏上通往自己家社区的林阴小路,与此同时,朱朱的声音在耳边回响: “高考那年,他的成绩是f大录取分数线上的最低分。当然,他能进入f大,对所有人来说,就已经是一件不可思议的事情了。而且,自从进入大学,他的人气指数就开始直线飙升,成为除了袁景谦以外f大最受女生注意的男生……对了,我好像没怎么跟你提起袁景谦吧?他可是f大的学生会主席,兼无数少女心中当之无愧的白马王子哦!他不但是经济学院的高材生,还长得又高又帅。那次我去听他演讲,在见到他的那一刻,在我心中,就再也没有吴彦祖周杰伦王力宏了,我的眼里只有他,哦,我的小谦谦……(此处删去废话509字)……刚说到哪儿了?对了唐麟风。其实,唐粼风最吸引人的地方就在于他的神秘和冷漠。你知道吗?f大的女生甚至都在打赌呢,看谁能率先赢得唐大帅哥的芳心……不过,看今天的情况,好像那个病歪歪的叫云梵的中文系女生胜出希望很大哦。唉,正所谓近水楼台先得月,谁叫她的哥哥是唐麟风的死党呢,她当然比别人有更多机会接近他啦……” 哼! 什么赢得芳心!什么近水楼台!! 她倒是也想打个赌——要是哪个女孩不幸被唐麟风看上了,那才叫倒霉呢!喜欢他跟喜欢茅坑里的石头有什么区别?!一样都是又臭又硬的家伙! 可嘉愤愤把挡在跟前的一颗石子踢飞出去。 可是…… 没想到的是,这个看起来那么臭屁的家伙,原来身世还蛮可怜的。从小生活在周围人异样的眼光中,那是种什么感觉啊…… 也许……他的冷漠和高傲只是一层盔甲,用来保护他脆弱而敏感的内心…… “啊呦!” 一声痛呼从前方传来。 哎呀,不好,刚才踢飞的那块石头砸到人了。 沈流公寓楼门前,一位老太太弯腰摸着自己的脚踝。她头发花白,衣着简朴而干净。 可嘉连忙上前搀扶起她。 “阿婆!对不起,这块石头是我踢过来的。您有没有伤到?” “没事。”老太太直起腰,“就是被吓了一跳。”她说得一口吴侬软语,和蔼的面容中自有一股大家风范。 “对不起啦,”可嘉抱歉地吐吐舌头,“我没看到前面有人……” 老太太笑了:“不要再说对不起了,小姑娘。”她吃力地提起手中的纸袋,沿着楼外的台阶拾级而上,“我没事。” “我来扶您。”可嘉挽起了老太太的胳膊,衣服下老人瘦弱的手臂让她有些吃惊,“您去几楼?” “我要去7楼——7楼a座。” 可嘉停下了脚步:“您找唐麟风?” “你,”老人转过身来,“你认识我孙子?” 孙子?——原来她就是唐麟风的奶奶? “嗯,”可嘉点头,“他就住在我家隔壁。我们两家近得连他洗澡时候唱歌的声音都能听得清清楚楚呢。” 嗯?在他奶奶面前说洗澡什么的好像有点不太对劲哦!赶快转移话题。 “奶奶,”人家明明是唐麟风的奶奶,她叫得那么亲热干吗?——管他,烦不了那么多了,“我看您不用辛辛苦苦地上楼了,唐麟风还没有回来呢。” “你怎么知道?”老人停下脚步。 “您看那边的自行车棚。”可嘉的手指向公寓楼的右侧,“要是唐麟风回来的话,他的车一定会停在那里面。”确切的说法是霸占好几个车位,“可是您瞧,现在他的车不在那儿。” “哦。”老太太的情绪低落了下来,看看车棚,又看看大楼,仿佛一时间不知道自己该怎么办。 看着老人手足无措的样子,可嘉的同情油然而生。 “要不这样吧,”她抽出两张纸巾铺在台阶上,“您就在这儿坐一下,我陪您一起等他。” 老太太犹豫了一下,终于还是摇了摇头:“不用了,我还是回去吧。麻烦你跟我孙子说一声,我来过了。还有……”她递过了手边的纸袋,“这里面是一些营养品和天冷要穿的衣服,也拜托你帮我带给麟风,跟他说一定要当心自己的身体,不要穿得太少了……也不要饿着自己……” 老人停了下来,转过头,避开可嘉的视线。 “小姐,谢谢你啦。我……”她的声音中有一丝颤抖,“我走了。” 不再回头,老人转身离开。夕阳下,她的身影瘦弱、苍老,而又……孤独。 “奶奶!” 直到老人停下脚步转过身来,可嘉才发现自己并没想好要说些什么,只是冲动地不忍见她失望离开。 “唐麟风他……他很好,身体健康,唱歌中气十足……还有,他的狗也很好……”可嘉绞尽脑汁,可悲的是,她对他的了解好像也就只有这些。 老人家笑了,尽管眼眶有些湿润,但是在落日的余辉中,她的目光依然清澈明亮:“其实,我今天没有白来。有你这么个好女孩做麟风的邻居——只要知道这一点,”她微笑着点点头,“我就放心了。” 夜色中的游乐场,寂静而秘密的梦幻乐园。 这是可嘉第二次来到这里。 游乐场的大门早已关闭,幸好上次小狼带她钻过的那个洞还没有被堵上,她才得以顺利地偷偷潜入。 原来冒险的滋味真的蛮不错的耶! 当然,爬一个狗洞其实也算不上多大的冒险,不过,对她来说,也已经足够惊险刺激,让心跳加速的了。 从草地上站起身来,可嘉拍去了身上的泥土和杂草。 月色如水,树影婆娑,有一只不知名的小鸟被惊起,扑楞楞地飞向空中。 清凉的空气中有青草和野菊花的味道。 深呼吸,再慢慢吐气,仿佛这样就能带走梗在胸口的郁闷。 ——她从不知道一个人对另一个人的影响会有这么深。 只不过知道了唐麟风的一些身世一段童年,没想到,她的心情竟然会那么沉重。 她一直以为自己是讨厌那个家伙的!可是…… 为什么整整一个下午,他的故事在她脑海中盘桓不去?为什么一摊开画布,她想挥笔作画的,不是眼前的静物,而是那个被父母抛弃,有着一双漆黑眼眸的小男孩?! 轻轻摇晃着秋千架,可嘉抬起头,仰望星空。 月色虽然明亮,却依然阻挡不了满天的星光。 在这同样的月光和星辰的照耀下,她从没想到,每个人的人生际遇竟会如此不同。 曾经以为,人生总是千篇一律的。出生、上学、工作,所有人都要经历这一切;同样,每个人也都拥有父母的关爱和朋友的友情,享受成长过程中美好的点点滴滴。 但事实上,童年并不总是美好的,而成长,也会有苦涩灰暗。 就在早上,她还在为自己不幸有一双不仁不义为了躲债抛弃女儿的父母而愤愤不平。可是现在,她已经知道,那其实远不能算作不幸。 叹了一口气,可嘉从秋千上站了起来,顺着鹅卵石铺就的小径走向丛林深处。 没有粉红色的公主裙,那不是不幸;不幸是有了漂亮的衣服,却不知道应该穿给谁看。 被起“粉红鼻涕”的绰号,那不是不幸;不幸是没人起绰号,却也没人跟你讲话。 考不上名牌大学,那不是不幸;不幸是进入了好学校,却找不到人为你喝彩。 …… 穿过香樟树林,绕过灌木丛。 不远处,隐隐有音乐的声音传来;还有灯光,明亮温暖的黄色光芒照亮了前方那片低矮的树丛。 旋转木马! 可嘉的心跳开始不规则地渐渐加速。 那么晚了,所有的工作人员都早已下班。可是,在这片宁静中,木马却依然旋转着。 只有一个答案能说明这一切…… ——他在那儿! 《欢乐颂》。 他最讨厌的音乐。 如果有办法,他一定会把这首曲子换下来,改成别的。 也许在别人看来,这是一首圣洁而充满快乐的曲子,可是,对他来说,这段旋律代表的只是虚伪和讽刺。 有多少人知道《欢乐颂》背后的故事? 贝多芬——第四乐章《欢乐颂(theodetojoy)》的作者。对后人来说,他是伟大的音乐家,但事实上,他只是一个不幸的人。不快乐的童年、缠身的病痛、二十六岁即起的失聪和由此而来的寂然孤独,使他成为了“上帝创造中最悲惨的一个”。 当欢乐的旋律带给众人祥和幸福的时候,歌声中颂扬的快乐、友谊和爱情,却是贝多芬永远未曾实现的梦想。 ——也许,这些对他来说,也将是永远不可能实现的。 就着旋转木马的灯光,唐麟风卸下尼康相机上的镜头,小心地擦去沾在镜面上的灰尘,盖上镜头盖,塞回帆布背包,然后从包中拿出另一个镜头,装上机身。 这么说也许并不完全正确——至少,他还有云超这个朋友。而从初中到现在的8年时间,也足够让他们成为死党了。 快乐—— 站到树丛边上,举起相机,唐麟风把镜头对准不远处那些快速旋转的彩色木马。 从8岁的时候起,他就不再知道什么是快乐了。 快乐,不过是用谎言堆砌出来的虚伪景象而已。欢笑、幸福、美满……这些,都只是一时的假象,揭开那层面具,在所有笑容背后,有的只是欺骗和背叛。 至于爱情…… 调整光圈和焦距,让夜色中这片明亮的景象在取景框前逐渐清晰起来。俯身站在稳稳地被三脚架托住的相机后,他的嘴角挂着一丝冷冷的笑意。 连骨肉相接血脉相连的亲情都能够遭到背叛,爱情……这个词听起来就更是…… ——可笑! 眼前这座没有游客却依然辉煌依然旋转的旋转木马,让人感觉即是快乐,却也是悲哀而寂寞的。 很好。 这正是他所要表达的主题。他都已经为这张照片起好题目了,就叫——欢乐颂。 手指摸上了快门,就在按下的那一刻,一道人影突然出现在镜头前。 停止动作已经来不及了。 在快门清脆的“咔嚓”声中,镜头前的女孩愕然回头。 定格在取景框里的,并不是一张美丽的脸庞,以唐麟风苛刻的标准,这样的五官甚至连好看都算不上。 可是…… 这张脸上生动的表情,俏皮的微笑,以及那双闪亮清澈的栗色眼睛,每次都能融冰蚀雪般地逐渐抹去他心头的恼怒和不快——这次也不例外。 虽然依然沉着脸,唐麟风却发现自己并不想把这张意外的照片从数码相机里删去。 低下头,他调整三脚架的位置,重新调节焦距,不去理睬逐渐靠近的脚步声。 “对不起哦,我不知道你在拍照。” 一个满头鬈发的脑袋探头探脑地凑到了他的面前。 这个脑袋不但阻碍了他的视线,还居然自说自话地挡在了数玛相机的液晶屏前。 “你在拍什么啊?”可嘉好奇地看着液晶屏,“旋转木马吗?” “你能不能让一下?”他有些不耐烦。 “哦。”可嘉吐了吐舌头,听话地让到一边。 设定好光圈,把速度调得再慢一些。这样一来,快速旋转的木马在照片上就会变成一片虚幻的影子,再加上迷离的灯光,将会更切合他所想要表达的主题——快乐,不过是一个假象,一场幻影。 一切ok. 按下快门的瞬间,她的声音也在这一刻响起: “可是,没有人的旋转木马,总觉得有点……太寂寞了。还有这曲《欢乐颂》,不知道为什么,现在听起来也一点都不欢乐了。” 从相机后抬起头,唐麟风有些讶异地瞥了可嘉一眼。 她凝望着前方那些被灯光照耀着的五彩缤纷的木马,一丝感伤取代了脸上一向欢快的神情。 ——她竟然能够理解他的想法! 他不由得对她有些刮目相看——原本以为这个宋可嘉只是个笨笨的,又没用又爱哭鼻子的小鬼,没想到,她还是蛮敏感的,对艺术也有一定的感知力。 他的这些想法只保持了一秒种。 “不如这样,”可嘉转过头来,一脸助人为乐的笑容,“让我坐到旋转木马上去,然后你再来拍。只要有人在那上面,感觉就会好很多,你说呢?还有啦……”她有些不好意思地看着自己的脚尖,“我不会介意当你的模特儿的……” “我介意。”他冷冷地说道,然后把相机从三脚架上卸下,关上电源,取下镜头。 可嘉迅速抬头。 她只不过想帮他的忙诶!他有必要摆出这样一张臭脸吗?——每次都这样,当她想要为他做点什么的时候,换来的不是冷嘲就是热讽……难道,只有把别人拒于千里之外他才觉得自在吗?难道,任何人的帮助和接近对他来说都是不可忍受的吗? “喂,你不拍啦?” 唐麟风头也不抬地收起三脚架,把相机和镜头一一放入包中,一副为收工走人做准备的样子:“人太多的时候,我拍不出好照片。” 人太多? 这里明明只有她和他两个人。她的存在就那么让他没情绪?他……就这么讨厌看到她?! “知道你这叫什么吗?这叫大便大不出怪马桶没吸力!”通常情况下,淑女条例是不允许可嘉说粗话的,可是愤怒的情绪已经让她管不了那么多了,“明明是自己照片拍不好,还怪到别人头上。你……我看你能拍出好照片才怪!” 在惊觉到他的速度以前,唐麟风已经逼近了她。 他眼中的怒火几乎烧到了她的脸上。 “你刚才说什么?!” “我……”可嘉吞了口口水——他以为他能吓倒她啊?她……她才不怕他咧!“我刚才说的是,要不我先走,不在这儿影响你拍照了?” 她几乎怀疑自己是否看错了,因为在他的眼中闪过一丝笑意。 “大便大不出怪马桶没有吸力。”他重复道,“这么粗鲁的话你从哪里学来的?” 原来他听到了,可嘉暗自吐了吐舌头。 《欢乐颂》的音乐停了下来,与此同时,木马也渐渐停止了旋转。 唐麟风拉上帆布包的拉链,背着包向旋转木马走去。 “去挑一匹马坐下吧。”他把那只巨大的包包扔到木马帐篷旁的草地上,“我去开开关。” “你……真的让我玩?”她几乎不敢相信自己的耳朵。 她刚刚好像得罪他了诶,怎么才过了一秒钟,他就不发火了?还居然那么好心让她去玩?不会是想耍她吧? “我的提议一秒钟后失效。”他仿佛看穿了她的心思,“爱玩不玩随便你。” “玩!当然玩啦!” 上一次玩旋转木马,应该是小学六年级的时候吧。这样算来,她都已经有七八年没坐过这个玩意了。现在既然有这么个大好机会,她又怎能错过? 可嘉连忙向着灯光明亮的方向奔去——旋转木马,我来啦! 欢快的音乐再度在这片夜的丛林中响起,掩盖了秋虫的低鸣。 迎面而来的微风拂过了她粉色的裙摆,也吹起了她的头发。 眼前旋转的灯光如同一颗颗闪烁的彩色糖果,而天边闪耀的星星则仿佛一盘遥不可及又变幻莫测的金色水晶。 空气中有一抹浪漫而梦幻的味道。 这里的一切都那么美好,除了…… 他。 透过睫毛,可嘉偷偷向坐在她身边的那道人影看去。 唐麟风一言不发地骑在木马上,黑色的外衣与黑马几乎浑然一体,冷竣的黑眼睛让他看上去如同夜色中的撒旦使者。 切!玩的时候都能板着一张晚娘脸装酷,也真是服了他了。 可嘉调皮地转转眼睛——不管他,她现在可是开心得很呢! 身边那个木头人的存在虽然有点煞风景,可是…… ——不知为什么,晚风因为有他而温暖,灯光因为有他而柔和,她的每一下心跳也因为有他而…… 充满活力。 呸呸!什么话?!她当然是充满活力和生机的啦,她宋可嘉才不像那个无病呻吟的云梵,老是捧着心脏作病西施状。 “你为什么挑这匹白马?” 耳边低沉的声音打破了沉默。 嗯?木头人终于说话了? “那是因为白马王子的故事呀,而且这匹白马真的好可爱……”可嘉俯身抱住了木马的脖子。 “嘁!”唐麟风不屑一顾地,“老土!” “那你呢?”如同往常一样,他只需要只字片语,就能把可嘉惹得火冒三丈,“我知道了,你一定是为了要扮酷,才会选择那匹黑马!” “错!”他冷冷地说道,“我之所以一直选择黑马,是因为,”他停顿了一下,转过头直视前方,“我妈妈喜欢我坐在这上面的样子。她说我这样很帅。” 她的心漏跳一拍。 这是第一次,他在她面前提起他的父母。 “对了,”可嘉告诉他,“今天下午你奶奶来看你,还给你带了一些东西。因为你不在,就先放在我家了。” 他的眉头皱起:“她怎么会知道我的地址?” 她有些惊讶:“你不想让你的奶奶知道你在哪里?她会担心的啊。” “她只会瞎操心。”他淡淡地道。 一丝疑惑掠过她的心里——他同他奶奶之间,难道有什么问题吗? “你的父母好像都不跟你一起住嘛……”可嘉换了个话题,努力让自己看上去若无其事,“……他们现在在哪里?” “国外。”他简单地回答,从那匹还在旋转的木马上跳下,拉开与她的距离。 她看着他迈开大步走向控制台,推上电闸。与此同时,音乐嘎然而止,木马停止奔腾。 前一秒,这方天地还充满了梦幻和快乐;而此刻,在灯光冷冷的照耀下,这里却是如此的沉默与疏离。 从白色木马上滑下,可嘉静静地站在台阶上,看着控制台前那道修长的背影,眼前出现的却是一个有着一双黑色眼睛的8岁小男孩。 他曾经有一个人人羡慕的家庭,他曾经有一对爱他的父母,他曾经在旋转木马上享受属于他的天伦之乐…… 可是如今,他再也没有爸爸可靠的肩膀,也失去了妈妈温暖的笑容,在他的四周,只有冷淡怀疑的目光和嘲讽鄙夷的语言。当信任和渴望遭遇到一次又一次的失望之后,他所能做的,也许只有让自己长出满身带刺的铠甲,用来对抗这个世界……用来保护自己。 泪水从眼眶滑落的那一刻,可嘉忽然明白了。 为什么和他在一起,她会恼火不已却又生机勃勃;为什么看见他和云梵,她会心如刀绞心酸难忍;而又为什么,在此刻,她会为他感伤悲哀泪盈于睫…… 这所有的一切——甜蜜,心跳,快乐,酸涩,期待,悲伤…… 都是因为…… ——她喜欢他。 这是个太过震撼的发现,所以,当他说话的时候,她几乎没有听见。 “hayhour已经结束。”唐麟风转过身来,声音冷漠而又有些不耐烦。因为背光的缘故,她看不清他脸上的表情,“你可以走了。” 她忽然感觉自己就像是一个不受欢迎的闯入者,一个好奇而又令人厌烦的路人,刚想驻足观看某座路边的花园,那道冷冰冰的铁制的大门便当着她的面砰然关上了。 尽管如此,她却还是不愿……离开他 “你……不和我一起回去吗?”她呐呐地问,“太晚了,我一个人回家会害怕。” 了解自己的心意以前,和他在一起的时候,她可以想笑便笑,想哭就哭,可以无所顾忌地发火,也可以肆无忌惮地说话;可是,如今在他面前,她却为什么如此小心翼翼,如此不知所措,就连手和脚都不知道该放哪儿好了? 他关闭了旋转木马的电源,锁上控制台。 “住在沈流公寓一切都好——便宜的租金,齐全的设备,还有怀旧的氛围……” 嗯?他在说什么,怎么突然扯开话题了? “惟一美中不足的是,”他上前两步,她终于可以看见他眼中的嘲讽和嘴角冷冷的笑意,“我得忍受一个麻烦的邻居。” 邻居? 他是说她吗? 还有麻烦……他竟然敢说她麻烦?! 拎起巨大的背包,唐麟风大步穿过草地,经过可嘉身边时,他不耐烦地说道: “不是要跟我一起走吗?你还在等什么?” 在所有的浪漫幻想里,恋爱宛如乘着天使的翅膀来到天堂,那里玫瑰遍野,欢乐无限……可是为什么,现实却恰恰相反?喜欢上他的感觉就像是从旋转木马上摔下——跌宕、痛楚,而渐渐失去自信…… 一路沉默无语,可嘉试着整理自己的思绪。 她怎么可以喜欢他?她能举出他一百个缺点——冷酷、傲慢、粗鲁、霸道、易怒、臭屁又拽得不行……他离开她心目中温文尔雅稳重谦和的白马王子形象,简直就像地球到火星那么远。 可是…… 可是,他的冷漠也许只是为了掩饰他的脆弱,他的易怒也许说明的是他的敏感,他自负,因为他的确有点才华……还有,他曾经救过她两次,虽然每次他都是一副不情不愿的样子,可是,也许他真正不愿意表现出来的,是他内心的善良和柔软? 抬起脸来,她的视线偷偷地集中到了唐麟风的身上。 月光透过树影,为他的侧面塑上一道淡淡的银色。 他有一个立体而好看的脸部轮廓——尤其当他双眉微皱陷入沉思的时候,那种忧郁的神情简直能…… “口水。” 他冷冷地开口了,黑色的双眸换上嘲讽的神情撞上了她的视线。 “什么?”可嘉有些莫名其妙,与此同时感到自己的嘴角有一丝凉嗖嗖湿漉漉的感觉。 “拜托,”他似笑非笑地俯下身来,对着她的嘴角研究了一番,“不要每次看到我都流口水好不好?” “我才不是因为看到你才流口水的呢!人家,人家……”可嘉拼命想着借口,暗自庆幸夜色掩盖了她双颊的绯红,“因为小时候生病,长大了就有这种后遗症,只要嘴巴张得时间长一点,口水就会自己流下来。” 他皱着眉低头凝视了她片刻,接着把双手*进裤袋里,继续往前走。 “要是这样的话,倒蛮麻烦的。”他说。 “是呀!”看来他信以为真了——事以至此,她也只有继续胡诌了,“所以平时我都不敢张嘴的。” “那样的话——以后你和我在一起的时候都给我闭着嘴。”他命令道,加快了步伐。 可嘉不满地瞪着他的背影——他以为他是谁啊?凭什么命令她?! “也许谁都想不到……”他若有所思,低沉的声音中有一抹自嘲的笑意,“我挑了老半天,居然找了个没事就流口水的女孩做女朋友。” “你说什么?”除了自己气喘如牛的声音外,她什么都没听清——这个家伙没事走那么快干吗?他是不是存心想累死她啊? “我是说……” 他突然停下脚步。可嘉一时不查,笔直地撞在了他的背上。 “喂!”她捂住被撞痛的鼻子,“走得好好的,你……” 他的表情在瞬间让她忘了自己想要说的话。 他在微笑,虽然唇边依然有着嘲讽挖苦的意味,可是他闪耀的双眸,却因为发自内心的笑意而……温暖起来。 这是她第一次在他脸上看见这种调皮的神情。 随即,他的笑容收敛起来。 “我忘了问你一个问题。”他说道。 微风从小径的那头吹来,几片泛黄的梧桐树叶在他们身边静静地随风飘落。 ——“你愿不愿意做我女朋友?” 第七章 gril friend 黎明。 虽然依然能看见挂在天际的星辰,但是,逐渐泛白的天色却慢慢地掩去了满天星光。 一抹薄雾弥漫在树林中间,不远处游乐场里的摩天轮在雾气中若隐若现,让人感觉有些——沉沦。 不知名的小鸟在枝头婉转啼唱,预示着第一缕朝阳的到来。 五点零二分又四十八秒。 今天,也许是她有生以来起得最早的一天了。 比起“起得早”,或许,“整夜未眠”才是更正确一些的说法。 幸好老爸老妈至今未归,要是被他们看见她昨晚的样子,一定会马上大惊小怪神经兮兮地想东想西,最后得出他们的女儿已经病入膏肓的结论。 事实上,她的感觉和生病也相去不远了。 失眠。 可嘉从没想到这个词有朝一日竟然会出现在她的身上——要知道她可是素有“挨着死”(挨着枕头就像死掉一样)的称号的。 若是没什么特殊情况,她通常会在每天晚上九点左右进入半昏迷状态,闭着眼睛洗完脸刷完牙,九点半准时休克,一分钟以后正式“死亡”;直到早上闹钟、手机、收音机、电视机同时启动,她才会在经历半个小时左右的痛苦挣扎后渐渐“苏醒”。 而昨晚,在给许明琪写了一封足足铺满了五页纸的长信之后,她几乎用尽了所有道听途说来的办法来让自己入睡。这些方法包括:数羊数到一万头;把英语词典从a看到z;对着据说有安神镇静效果的薰衣草香袋狂嗅了一个小时……最后,她,宋可嘉还是不得不睁着眼睛清醒白醒地躺在床上,等待白昼的到来。 而这一切的发生,却仅仅只是因为那个问题——“你愿不愿意做我的女朋友?” 以及紧随其后的那个补充说明——“为期一个月……” *在阳台栏杆上,看着天空渐渐泼满紫色与金黄色,任凭带着凉凉秋意的晨风吹拂脸颊。可嘉闭上眼,让昨晚的对白在眼前重现。 “一个月?” ——他在说什么啊? 可嘉愣愣地张着嘴,以至于下巴都快脱臼了。 ——是他的脑子搭错了,还是她自己的神经出问题了? 几分钟之前,她才刚明了了自己的心意,几分钟以后,他便提出要她做他的女朋友——天下哪有这么巧的事?……这一切,会不会只是出自于她的想象? “我再说一遍,”唐麟风有些不耐烦起来,“从明天起的一个月内,我需要有人做我的女朋友。”转过身,他甩开大步继续沿着小径向前走,“怎么样?你愿不愿意?” 这下,她至少可以确定,无论是听力还是脑子,自己都正常得很。 可是,他怎么会突然间提出这样的问题? “我……” 可嘉甩了甩满头鬈发的脑袋,却还是甩不开满心的困惑和莫名的不安。 要是没有那些附加的字眼——“一个月”、“需要”、“有人”,以及……他嘲讽的微笑和命令的语气,此时此刻的她,一定会轻飘飘地躺在云端,成为世界上最幸福的人。 ——毕竟,能被自己牵挂的人牵挂,被自己思念的人思念……被自己喜欢的人喜欢,是所有女孩内心深处最美好的梦想。 可是…… 明明是表白的话,为什么在他说来,就像是为了解决一个麻烦一样?还有,在他的脸上,为什么找不到一丝恋爱中的喜悦或是温柔的痕迹? ——虽然迄今为止还从来没有经历过有男生对她表白这样的事情,不过,即使没吃过猪肉,总还看过猪跑步吧。电视言情剧里帅气的男主角在花前月下向女孩子倾诉衷肠的时候,哪个不是情意绵绵深情无限的样子?哪像他?不耐烦又霸道,好像无论谁做他的女朋友,都是个天大的恩惠一样——不过他一向都是怪胎啦,也许这就是他的表达方式也没一定哦。 但是不管怎么说,“一个月”到底是什么意思?她是人诶,又不是说租就能租说退就能退的机器……还有,什么叫“需要有人”做他的女朋友?难道任何人都可以吗?难道,女朋友对他来说只是一时需要?难道……若是她不答应,他就另外找别的女孩? “为什么只有一个月?”一路小跑着跟在唐麟风的身后,可嘉决定先问那个相形之下不是最重要的问题。 “因为……”他犹豫了一下,“做决定的时间只有一个月。” “决定?”她拂去了盖在眼前的发丝,“你要做什么决定?” “不是我。”他简单地说道,街灯随着他的步伐在他身后划过一道道长长短短的影子。 她的好奇心被彻底挑起来了:“不是你那是谁?别人做决定难道需要你有女朋友吗?” 就好像没有听到她的话,他大步流星地向前走去——林荫小路的尽头,沈流公寓这幢老式大厦已隐约可见。 “喂!唐麟风你……”可嘉喘着气,试图跟上他的步伐,“有没有听到我的话啊?” 他突然停下脚步。 幸好早有防备,可嘉才没有第二次被撞到鼻子。 “女人就是麻烦!”他恼怒地瞪着她。树影下,他的身形黝黑高大,“同不同意只要一句话就可以了,问那么多干吗?!” “可是……”她低下头看自己的脚尖,“你是在问我愿不愿意做你的女朋友诶,这对我来说可是一件很重要的事。在回答之前,”抬起头来,她勇敢地直视他的双眼,“我当然想要先了解你的心意。你——真的希望我做你的女朋友吗?” “废话!”他别开头去,“不然我问你做什么?” “要是……”可嘉慢慢说道,“我不同意呢?” 他面无表情地回过头来,若不是瞥见他眼底一闪而过的那抹失望,她真的会以为他并不在乎她的决定。 “那我只能想别的办法了。”他冷冷地说道,转身再度向前走去。 她的心瞬间喜忧参半。 他当然不是真心想要她成为他的女朋友,他只是需要有人来配合他完成一个计划而已。 可与此同时,尽管只是一个暂时的女朋友,好像除了她以外,他……并没有考虑别的女孩。 虽然理智坚定地告诉她这是不可能的,然而愚蠢的心却依然一再地自问——在不知不觉间,他是否…… 开始注意她了? 他没有想到她竟然会拒绝——毕竟,在他面前,宋可嘉始终都是以傻气好玩而胆小的形象出现,而且,以她对他垂涎三尺的模样来看(他当然不会傻到相信她流口水是因为有病的那一套鬼话),她应该来不及地点头答应下来才对。 而更没有想到的是,当听到她这么说的时候,他竟然会感到…… 失落。 唐麟风默默地向前走着。 想想也是,他凭什么这么盲目自信,以为只要勾勾自己的小手指头,人家女孩子就会排着长队心甘情愿地任他差遣?他以为是谁?——他没有家,没有光明的前途,也没有亲人的祝福,有的只是灰色的童年,不堪回首的往事,和支离破碎的回忆…… 他加快了步伐——很快就能到家,不,就能到他租的那个狗窝了。 ——像他这个样子的人,有哪个脑筋正常一点的女孩会愿意接近……愿意提供帮助? 一阵脚步声从背后传来,接着,他的衣角被人拉住了。 唐麟风停下脚步。 “我愿意帮助你……”一个声音清脆而又怯怯地从身后响起,“可是,除了假装成你的女朋友之外,还有没有什么更好的办法?” 夜已深。 街上行人廖廖。 他俩站在老式公寓的楼前,昏黄的路灯斜斜地在水泥地上照出两条长长的身影。 秋风拂过了她的头发,也吹起了他的衣角。 转过身,他的目光顺着她依然牵着他衣服的手,一路来到她的脸上,最后与她的视线接触。 这是一双大而明亮的眼睛,清澈见底的栗色瞳仁中,有的只是简单而纯真的请求——……我愿意帮你……只是,还有没有别的办法? 叹了口气,他终于开口了。 “你应该认识云超,他是我最好的朋友。”唐麟风低声说道,却没有发现,这是生平第一次,他竟然与别人一起分享自己的心事,“知道我们是怎么成为朋友的吗?” 可嘉摇头。 “那还是在小学的时候。只不过因为我曾经帮云超教训过一次欺负他的人,从那以后,这家伙就老是跟在我屁股后面,虽然我从来都不去理他。我们之间的转折是发生在六年级的时候。那天,我跟陈伯伦——”他冷笑了一下,“他,我不用介绍了吧,如果我没记错的话,他应该是你们学校的。” 她点点头——就在今天,她还有幸目睹了一次他跟陈大学长之间的火爆场面。 “那天,我跟陈伯伦刚打完一场架,”他继续说道,“就在学校门口碰上了云超、云梵和来接他们的云妈妈。刚打完架,我的样子自然不会好看到哪里去。云妈妈一看见我就大惊小怪地凑上来问东问西,再加上云超在旁边自作多情地说我是他最好的朋友——最后的结果是,我居然被云妈妈连拖带拉加拽地拎回他们家去了。一到家,他们就把我扔进浴缸,在我的伤口上敷药,还强迫我穿云超的衣服……要知道,”他耿耿于怀地,“他的衣服连我的肚脐都遮不住……” 可嘉忍住笑,她几乎都能想象得出来这场发生在小唐麟风和好心而又热情的云妈妈之间的拉锯战。 “然后,晚饭时间到了。云超的父母,云超,云梵,还有我。我们围坐在餐桌边。这是我吃过的做得最难吃的一顿饭菜——饭是夹生的,汤是冷的,菜基本上都是糊的……”唐麟风的声音低了下来,“可是……这同时却是我吃得最开心的一顿晚餐。” “为什么?”她好奇地问。 “因为。坐在他们中间,我有种……家里人的感觉。”他有些困难地吐出那三个字。 笑意渐渐从可嘉的唇边消失——对别人来说,全家人在一起的晚餐也许只不过是一场每天都会上演的无聊戏码,可是,在唐麟风看来,这却是一段不会再有的欢乐时光……妈妈煲的汤,他已经有多久没喝过了?而爸爸在晚饭时候的教训,他又有多久没有听到了? “云妈妈不像别的妈妈那样礼貌客套。她对我和云超一视同仁。她逼着我吃我最讨厌吃的菠菜,检查我的回家作业,发现我和云超偷偷抽他爸爸的香烟的时候,赏我们一人一记毛栗子……事实上,那次抽烟事件,是我提议的。云超还跟着我干了很多事,例如,偷喝他老爸的洋酒,一起在外面打架,瞒着他父母去网吧打联网游戏,并且威逼利诱云梵,让她不在父母面前告状……我是个损友,而云超却始终信任我,跟着我渐渐开始学坏。”他的唇边有一抹自嘲的微笑,“尽管这样,云爸爸和云妈妈还是把我当成了他们的第二个儿子,甚至让我帮他们调查云超成绩滑坡的原因——就这样,云家成为了我最爱去的地方。而某天,当我决定不再让云超做不应该的事,不再让他陪着我下滑的时候,我发现,云超也已经不再是我的朋友了——他是我的死党。” 他的声音始终冷漠而低沉,尽管如此,她却依然能感受到他对于这份友谊的珍视。 “可是,”可嘉有些疑惑,“云超和你的女朋友计划又有什么关系呢?” 唐麟风没有说话。 距离社区小径不远处,是一条颇为繁华的交通要道。虽然夜已深,却依然有匆匆驶过的车灯不时闪起。 相比大马路上的热闹,这条林间小路显得分外宁静。 月亮静静地在云层后移动,淡淡的星光洒在树林、小径和这一对男孩女孩的身上。 “那是因为,”片刻之后,他终于开口,“云超的妹妹也想成为我的朋友……”婆娑的树影掩盖了他眼中的表情,“——女朋友。” 云梵? 她想成为唐麟风的女朋友之心,早已是路人皆知的秘密了。可嘉才不信他会傻到直到现在才明白云梵的死缠烂打代表了什么。 “那不很好吗?”可嘉冲口而出,白天小梵把手搭在他手臂上的那一幕出现在眼前,“她又漂亮,学习又好,你合乐而不为?” 他嘲讽地看了她一眼:“你不会是在吃醋吧?” “我?开什么国际玩笑?”幸亏在夜色中,他才不会看见她的脸红,“要我吃你的醋,下辈子吧!” “那就好。”他冷冷地一点头,“我不希望我的合作伙伴在以后和我发生感情上的纠纷。” “喂!”可嘉的脸再度红了起来,这次却是因为恼火,“我都还没答应和你合作呢!” “你会答应的。”他淡淡地道。 这家伙还真不是普通的臭屁呢!他凭什么这么自信?! “我才不会……” 他若无其事地打断了她愤怒的对白:“小梵从小就有先天性的心脏病,以前曾经发作过两次,医生说再有一次,她就会有生命危险。” 嗯? 好奇取代了怒火,可嘉张大了嘴——这么说,云梵病歪歪的样子不是装出来的? “即使这样,小梵还是坚持读书念大学。她是我见过的最勇敢的女孩,她说,她要珍惜自己走过的每一道风景。” 她不能确定他的声音中是否有一丝感情。 她也读不出在树阴下的那张脸上的表情。 可是————“麻烦”,是他用来评价她的最多的一句话;而现在,他却当着她的面说云梵——“勇敢”。 “前几天,云超跟我说云妈妈通过种种关系,联络到美国的一位心脏病研究方面的专家,这位专家愿意为小梵做一次手术。手术若是成功,就能治好她的病,前提是她必需在一个月内办理完赴美手续,然后在那里呆上一年。可是,今天下午……”他停了下来,远处一闪而过的车灯让他的脸明明暗暗,“小梵对我说她不想去美国,她也不想接受手术,因为……” “因为你。”她代他说了出来,“因为她不愿意离开你,所以,她拿自己的生命作赌注……” 所以,在你的心目中,她也一定更“勇敢”,更坚强了——这句话可嘉咽了回去,有些淡淡的苦涩随之流到心里。 他耸耸肩,没有说话。 这就是答案了。 怪不得他需要临时女朋友,怪不得他说“一个月”,怪不得他有求于她…… 原来他是为了那个女孩——云梵。 他为了让她彻底死心,他为了让她接受手术——他为了救她,竟然如此煞费苦心,如此用心良苦,甚至不惜…… 让她——一个总是让他觉得“麻烦”的人,来做他的“女朋友”。 一阵秋风吹过,带来清冷的空气。秋意已经越来越浓了。 可嘉抱住自己的双臂,却驱不走心底的丝丝凉意。 “怎么样?”唐麟风斜*在路边的大树上,淡淡问道,“情况你都了解了。有什么更好的办法吗?” 她摇摇头。 他的点子的确是最好的,她不得不承认。 简单、直接、一针见血而无需废话罗嗦,就能让云梵离开他,远离这块伤心地,到美国去弥补破碎的心脏。 “那么,现在,”他的声音再度响起,“你的决定是什么?” 抬眼,可嘉看着懒懒地*在树上的那个修长的身影。 计划虽然完美,可是,他是否想过,这个计划很有可能会是一把双刃剑?——至少,它现在已经在可嘉的心上割下了一个大大的问号——伤云梵心的时候,他会不会伤心?让云梵痛的时候,他会不会痛?计划若是成功,小梵若是离开,他的心会不会也跟着远离? 在冷漠而又不动声色的表面下,他对小梵的感情到底是怎样的?是关心,是同情,还是…… 甩甩头,甩开纷乱的思绪,甩开复杂的心情。 “我同意。”可嘉听到自己这么说道,清脆的声音飘散在夜空中。 他站直了身子。 “可是,我有一个条件。”她补充了一句,想到了下午邂逅的那个孤独的老人,“在做我‘男朋友’的这段时间里,你必须每个礼拜都去看一次你奶奶。怎么样?” 他走到了她的面前,勉勉强强地把手伸了过来。 “成交。”他皱着眉头。 “成交。”她的小手伸进了他的大手中。 他的手指修长有力,掌心温暖,指节上有一些老茧。 这是一双她喜欢的手,就像他的人一样。 从这一刻起,她就是他“一个月”的女朋友。 可是,她的决心也在这一刻坚定了——不管他有多复杂的身世,也不管他对云梵到底是什么样的感情,既然她宋可嘉当了他的女朋友,那就绝对不会只有一个月,两个月,或者一年,两年…… 在她的心里,那个年限是——永远。 “当啷啷!!!——” “叮铃铃!!!——” “各位听众早上好,现在是音乐早餐时间……” “……敬请收看《樱桃小丸子》第十三集……” 你可以试一下把闹钟、手机铃声、收音机和电视机的音量都调到最大,然后在同一时间突然同时开启,那个效果,绝对能把死人吵醒,把活人吓死。 可嘉差点从七楼的阳台上摔下去。 在昨晚,她习惯性地做好了一切闹醒自己的准备。可是因为一晚上没睡着,这些准备工作在今早除了几乎把她吓死外,没有起到任何作用。 嗯……也许还是有点用的——十分钟以后,当心跳逐渐缓和到正常的频率时,可嘉纠正了一下自己的想法。 首先,这些大音量的东东告诉她,现在已经是早上八点钟,再过一个小时,她就得顶着一双熊猫眼去上课了。 其次,它们让她从回忆回到现实,用刺耳的高分贝提醒她:生活是一场战斗——对付两面派的云梵将是一番战争,而赢得唐麟风这个又冷酷心理又阴暗的家伙的心更会是一场艰苦的战斗。 但是——不管怎么样,她都不允许自己输! 用最快的速度梳洗打扮,换好衣服,背上书包,然后站在门口的穿衣镜前打量自己。 虽然面色有点暗,巨大的黑眼圈对气色也有不良影响,可是眼中燃烧着的滔天烈焰却弥补了这一切。 这是热血少年漫画战士才会有的眼神。 不错。 从今天起,她,宋可嘉,就是一个战士了。 ——爱的战士! 唐麟风有些诧异地看着站在门口的那个女孩。 “那么早,你来干什么?”他打着哈欠问道,抓了抓乱蓬蓬的头发,转身向盥洗室走去,“云超呢?” “哥哥不知道我要来。是这样的,这个周末我爸妈出去旅游,我和我哥哥就想在周五的晚上在我家举办一个晚会。我来,”云梵说道,一边推开在她周围打转的小狼,“就是想邀请你一起参加那个晚会。” “嗯。”含着漱口水,唐麟风含混不清地应着。 “还有,麟风哥,我……”云梵欲言又止地犹豫着,“昨天下午跟你说了那些话以后,我回去想了一晚上。我觉得……” “什么?”他吐出了漱口液,开始刷牙。 “……我那样说,可能会对你压力太大了。”云梵的声音柔细婉转地在客厅中响起,“事实上,我之所以不愿意去美国,除了你之外,还因为我不舍得离开爸爸妈妈、哥哥,还有我的同学朋友——你完全不用感到为难的。” “我没有为难。”唐麟风出现在客厅门口,一条白毛巾搭在肩上,“只是觉得你这样做,会辜负家里人对你的期望。” “我知道,可是……”她咬住嘴唇,眼中有一抹楚楚动人的泪光,“我不愿他们为我付出那么多——要知道,我在美国做手术住一年的费用,可能是爸爸妈妈一辈子的积蓄,还有……”她停了下来,努力让自己微笑起来,“算了,不说这事了。既然我已经来了,麟风哥,我请你去喝早茶,然后我们一起去学校,怎么样?” “这本来没什么问题,只可惜……” 唐麟风还来不及说什么,另一个声音清脆开朗地在门口响起了。 小狼热情地扑到了来人的身上。 可嘉不知什么时候站在了房门口。在一袭粉红色斜纹衬衫的衬托下,她显得娇俏可人,神清气爽。 ——她已经欣赏够了小梵唱作俱佳的表演,现在,该轮到她上场了。 “麟风已经和我约好了一起吃早饭。”亲热地拍拍小狼的脑袋,她走到唐麟风的身边,挽住了他的胳膊,“是不是?”她笑着问他。 他没有说话,眉毛有些嘲讽地挑起,黑眼中有一丝好笑的神情。 “对了,这是你奶奶让我给你的,”她向他递过一个纸袋,亲密地低语,“别忘了我们要找个时间一起去看她哦……” 接着,仿佛才刚想起还有客人在场,可嘉转过头,热情地招呼云梵:“要不这样吧,小梵,早餐你和我们一起吃吧。不过之后,麟风也许不能和你一起去学校了,因为他先要送我去上学。” 如果眼光能够杀人的话,可嘉敢发誓,此刻她的身上一定布满了被云梵射穿的大小窟窿。 “既然这样的话,”小梵在抬头看向唐麟风的瞬间,迅速换上笑脸,“麟风哥,那我就不打扰你们了。”她笑着向门口走去,“我看我还是先走吧。” 状况在刹那间发生。 就快走到门口,云梵脚下一个踉跄,虽然手抓住了门框,却还是脸色发白地整个身子缓缓下滑,倒在了地上。 “小梵!”可嘉冲了上去,连忙扶住她。 “我……”云梵抓住了随后赶来的唐麟风的手臂,“我……的心跳得好快……气……也透不过来了……” “我送你去医院。”唐麟风扔下了毛巾,准备抱起她。 可嘉站了起来。 若不是她唇边闪电般掠过的那道胜利的微笑,若不是她在这种时刻都能目标明确地选择呼救的对象,她也许真的会被她骗住。 “蟑螂!”就在唐麟风弯下腰去的时候,可嘉的尖叫声震耳欲聋地响起。她指着小梵的身边,“有一只蟑螂从那边爬过!” “哪里?!”小梵跟着尖叫起来,迅速起身拼命拍自己的衣服,“蟑螂在哪里?” 根本就没有蟑螂。 等云梵反应过来的时候,再要挤出笑容,对她来说已经是件很困难的事情了。 “好奇怪,”她笑着说——什么叫笑得比哭还难看,可嘉总算见识到了,“我的心脏现在一点也不难受了。”她试着自圆其说,“可嘉多这么吓我几次,也许根本不用去美国,我的心脏病就这么好了也没一定。” “那样的话,”可嘉笑眯眯地说道,“你可要记得付我医药费哦!” “呵呵。”云梵干笑了两声,白皙的脸庞泛出杀气腾腾的青色,“我一定会报答你的。” 转过身,面对唐麟风的时候,她已经恢复了镇定:“麟风哥,那我先走了。周五的晚会记得一定要来啊。” 甚至在喝豆桨,吃油条的时候,可嘉的嘴巴都还一直裂到了耳朵旁。 今天早上发生的一切,用一个字就能总结了——痛快! 首战告捷! 目前的比分是:1:0! 而且,她不但智勇双全地成功赶跑了云梵这条粘人的八爪鱼,还顺利地按照计划和唐麟风享受了一顿甜蜜的双人早餐——虽然不是两个人单独在一起(还有好些急着上班的叔叔阿姨们和他们一起坐在这个路边小摊的大桌旁),虽然豆桨有点冷,油条有点硬,不过,这可是她和他第一次两个人肩并肩坐在一起呢! 早晨的太阳好灿烂哦,风也好舒服哦……真想每个清晨都这样度过呢…… “喂!”一个粗鲁的声音不耐烦地在耳边响起,“你怎么吃这么慢,是不是打算把这根油条吃到明年?” 可嘉注意到了身边餐桌上的杯盘狼籍。 嗯?才不过两分钟而已,唐麟风就已经把一杯豆桨、三根油条、一碗豆腐脑和一大盘辣肉面全部干光了?这家伙是用嘴吃的吗? “细嚼慢咽可是保持身材的一大秘诀哦!”她白了他一眼——他以为人人都是像他一样的老饕啊?“看到我苗条美好的身材没有?这就是最好的证明。” 他脸色有些发绿地闭上了嘴。 不理他,继续慢慢地来——她才不急着吃完呢,好不容易有机会能和他在一起,她当然要好好享受一番啦!嘻嘻! “对了,”她喝了口豆浆润润嗓子,“从今天起,你可要每天都接送我哦!” “为什么?”他不耐烦地问道。 “首先,因为只有这么做,云梵才不会对我们的关系起疑,其次……”可嘉的情绪低落下来,“那天在我家门口被你赶跑的那两个家伙你还记得吧?” 唐麟风不置可否地点点头。 “我爸爸欠了他们一笔钱。今天早上……我收到他们的一封信,他们又来催债了。我好怕再碰到他们哦,”她楚楚可怜地抬头看他,“你总不会对我见死不救吧?” 懒洋洋地伸直了修长的腿,唐麟风无奈地在桌上敲打着手指,开始后悔自己竟然会想出这么个假女朋友的馊主意。现在好,湿手沾面粉,甩也甩不掉了吧——不但要陪吃陪喝,还得每天接送。 真是想不通,为什么身边这么多男生都在齐声感叹单身生活的无聊,没有女孩陪伴的苦闷——在他看来,多了个女朋友,简直就是多了个麻烦,多了个累赘,只有百害而无一利……幸好眼前这个是临时的,谢天谢地,只要这一个月过去了就天下太平了。 不过,她说的也有道理——要是不这样做:一起吃饭,一起去学校,制造出他俩关系非同小可的假象,云梵是不会相信他有女朋友的。 而且,这个宋可嘉也不像别的女孩那么扭捏作态假痴假呆,总是有本事让他心浮气躁心烦不已。她虽然有些傻傻的,有些过分天真,也有些爱管闲事,可是,和她在一起,他的心情却总是能慢慢地开朗起来,就像春风拂过冰冻三尺的水面,虽然远不能融化冰释,却至少能感受到那一丝温暖的气息。 清晨的微风拂面而过,他向后*在椅背上,享受早晨灿烂阳光的同时,也有些诧异于自己莫名其妙的好心情。通常,每逢暖通课的时候,也是他最郁闷的时候。天知道他读的是什么专业,上的都是些什么课。暖通——有谁听过这么奇怪的专业没有? 也许他现在明朗的心情,是今天早上的那个精彩的场面带来的——想到那一幕,他的唇边不知不觉展开一丝微笑——女孩为他争风吃醋的场面见多了,但是那么精彩的战争他却还是第一次看见。 没想到,宋可嘉这个看上去傻里傻气的小妮子,还是有点鬼灵精怪的小聪明的。这也许就是她与众不同的地方,前一秒还天真柔弱,下一秒却能有惊人举动,以至于每次和她在一起,他都有所期待,看她会不会有什么让他哑然失笑的表现…… 期待? 他对自己皱眉——好腻腻歪歪的词! 一个月是极限了! 他不会让任何人长时间地接近自己,即使是他的“女朋友”! 有危险信号! 可嘉的视线准确地投向了自己的左前方。果然,在那里,有个像是上班族的中年妇女正以垂涎三尺的眼光看着唐麟风。 拜托,大婶,你的年龄都够做他老妈啦——终于,可嘉用杀人眼光逼退了她的目光。 接着转向右前方。天哪!就连五六十岁的阿婆都不能放过可怜的小风风吗? 再也没有胃口吃东西了,可嘉恼火地站起身。 “好了?”唐麟风有些诧异。 “嗯!”她点头,勾住他的手臂,“你可以送我去学校了,‘男朋友’!” 他的表情说明他正在怀疑她的大脑神经是不是有哪里搭错了。 她才管不了那么多呢! 她要告诉那些女人,无论是小女生还是阿姨大婶阿婆,不要动他——唐麟风的脑筋,因为,他已经有gf了! 世青高等艺术学院的学生会主席拿到国际油画大奖的时候,也不曾有过宋可嘉今天这样的——风光无限,万众瞩目。 几乎每个女生、女老师、清洁工阿姨,或者这么说好了,世青里几乎所有的雌性动物,都在讨论着早上发生在学校门口的那一幕。 其实真正看见那个场面的人并不多,可是,一传十十传百的效果是,在那个短短的,不到两分钟时间里发生的事情,竟然有了n个版本。 朱惠怜版本(因为她是宋可嘉的朋友,所以这个版本可信度似乎高一点):话说十月二十一日,也就是今天早上,我因为闹钟没调起晚了,所以早饭也顾不上吃,一路狂奔,在车流人海中左右穿梭,披荆斩棘,奋勇杀敌(晕,我们在这里可不是来听你说你怎么跑的)……尽管这样,赶到学校门口的时候,还是迟到了。那时是九点零三分十七秒,我之所以记得那么牢,是因为从家里狂奔出来的时候,我掐了一下秒表,想看看自己的最快速度是多少。没想到,这块秒表居然还派上了其他的用场(我们也不想听你的表的故事啊!汗……)……当我站在学校门口喘气的时候,一辆银色的自行车飞快地向我冲过来,就在我以为自己要被自行车撞死的时候,那辆车在距离我面前不到一厘米的地方急刹车停住了。当时我那个紧张啊——有没有谁有过这种经历?就是心脏跳得好像就快要从嘴里蹦出来的那种感觉(大姐,你有完没完啊?!)……完了完了,主人公很快就登场了!我正想骂人呢,抬头一看,你们知道站在我面前的是谁伐?唐麟风耶!他还骑在车上,一脚撑地,在初升的朝阳中,那个姿势简直酷毙了!啊!我的麟风!(有没有谁带了臭鸡蛋烂蕃茄的?)……这时候,有个人从唐麟风的身后跳下车,我还以为是谁呢,定睛一看,原来那个女孩竟然是我们的宋可嘉!她没有看到我,只顾和唐麟风说话。“我下午有两节课,你三点半左右来接我哦。”可嘉说。“嗯,我一定来。”唐麟风说。“你骑车当心点哦。”可嘉说。“嗯,我会的,为了你我也会当心的。”唐麟风说。“那我进去啦。”可嘉说。“喂,等一等,”唐麟风说,“我们不吻别吗?”(恶!好想吐!这是唐麟风说的话吗?!)……嘻嘻!反正他们有说话啦,具体说什么虽然没听清,反正也大差不差啦……啊呀,别打我呀…… 扫地阿姨版本(当时她正在校门口扫地,以她的角度,这个版本应该比较客观):喏,早上的时候,我看上课铃都已经打过了,就想学校门口应该不会有学生了,就到那里去扫扫地。唉,结果迟到的学生还不少咧。唐麟风?我不知道是谁。宋可嘉我晓得的呀,就是那个设计系的,老是喜欢穿粉红颜色衣服的女孩子。这个女孩我看长相也一般,身材也普通嘛,没想到她的男朋友还真是帅咧,咝——(吸口水的声音)对啊,我当然看到了啦。就在今天,她的男朋友送她到学校,两个人在学校门口拉拉扯扯,亲亲热热的,好像还舍不得分开咧!现在的小孩子啊,胆子还真是大,在学校门口都能这样哦。我要是这个宋可嘉的妈,给我看到这样的场面,非打断她的腿不可……不过,要是我女儿的男朋友长噶帅,倒是蛮不错的哦……咝——小刚版本(嗯?小刚不是男生吗?跑到女生堆来讨论干吗?算啦,谁叫他的雌性激素分泌得比较多一点呢):唐麟风……怎……怎么配得上宋……可……可嘉?我……我第一……个反对。可……可嘉清清白白的一个女……孩子,他唐……麟风,谁不知道是……叛……叛逃者的儿子?因为你们女生的……讨论我……都……都有参加嘛,所以……我都知……道的,嘿……嘿嘿!早上的……事情我当然看……到的啦!我正到门……门房去拿……拿信的时……候,就看到唐……麟风骑着车……带可……嘉过来,然后他们说……说了两句,可……可嘉就向门口走……走了。可是唐……唐麟风又叫住……了她,然后他们……他们……他们……他们……(周围已经急倒一片了)……就分开了(剩下的人晕倒)。 可嘉静静地坐在阶梯教室里。 下午第二堂英语课是大课,几乎所有的设计系的学生都挤在这间老旧的教室里了。 讲台上,老师索性背对着大家,只顾埋头在黑板上写字,而不愿意去面对台下那帮冥顽不灵的学生。 心猿意马地坐在教室里,同学们不是睡觉就是看小说,更多的,是在窃窃私语,议论到兴奋头上,间或射过来几道好奇或是嫉妒的目光。 她知道他们在议论些什么,她也知道那些停留在她身上的视线中有哪些含义。 今天一整天,每个人都像看外星人一样地看她;无论她进入哪个教室走上哪条走廊,一看见她,所有的人都停止说话,直到她离开才再度迅速开始飞短流长。 而这一切,只不过因为早上那短短的两分钟以及那三句对白。 …… “我进去了。” “嗯。” “下午来接我吗?” “嗯。” “喂!”他叫住了她。 “我决定周末去看我……奶奶。”他告诉她。 …… 一切就这么简单。 再没半句废话,他转头就走。而她则一直等到他的背影消失在路的尽头,才转身做梦一般地走向教室。 叹了口气,可嘉转头看向窗外。 朵朵白云在蔚蓝色的天空中飘过,金色的阳光暖洋洋地撒在草地和教学楼上。原本又小又旧的校园,在明媚的秋阳下,竟也显得斑斓有致。 这么柔和的风,这么晴朗的天,真的好想和喜欢的人一起在阳光下手牵手漫步街头呢。 可是…… 这只可能是她一厢情愿的想法。 那个家伙——她喜欢的那个家伙,是不会这么浪漫,也不会有这种闲情逸致的。 更重要的是…… 他还没喜欢上她呢…… “啪!”一张小纸团目标准确地打上了她的后脑勺,也打断了她的思绪。 “谁啊?”可嘉恼火地转头。 朱朱和周围的女生聊得热火朝天,小刚则埋头苦打电玩……没有什么可疑迹象啊? 也许是有人在跟她开玩笑吧——她捡起了掉在地上的那团纸,漫不经心地展开。 “和叛徒的儿子交往……你不会有好结果的!!!” 目瞪口呆地看着这行丑恶而歪歪斜斜的黑体字,可嘉的第一反应是再度转头看自己的周围。 每个人都在干着除了听课以外的事情,还是没有发现任何可疑分子。 谁会做这样的恶作剧呢? 一朵乌云飘来,遮住了阳光;秋风带着些许寒意,卷起了地上的落叶——要变天了。 把那张纸条慢慢撕碎,却驱不散渐渐笼罩心头的阴霾。 她忽然有种感觉——不论她和唐麟风之间是假装也好,做戏也好,当这出戏落幕的时候,也许并不一定会是一场……喜剧。 说好来接她的,可是,整整两个小时过去了,学校里几乎所有的人都走光了,这家伙为什么却还是连人影都没一个? *在校门口那堵缀满了爬山虎的老式砖墙上,在打了第一百个喷嚏后,可嘉抱紧了自己的手臂。 刚才还一片蔚蓝的空中,此刻布满了乌云,秋风从街的那头扫来,夹杂着丝丝细雨。 可恶! 早知道要变天,她就不会为了臭美穿这件短袖衬衫了。 啊嚏! 不好!鼻涕又流出来了,纸巾却早就用完了,怎么办? 都怪这个该死的唐麟风!! 要是他再不来,她就是变成冻死鬼也不会放过他的!!! 也怪她自己笨啦,为什么不早点问他要手机号码呢?现在好,她联系不上他,又不敢走开,就怕他来的时候白跑一趟……可是…… 从f大到这儿不过五分钟的车程而已,以他那种不要命的骑法,顶多两分钟就到了。他为什么到现在还不出现呢?难道……他出事了?被老师留校了?还是他惹上什么麻烦了?…… “咦?这不是宋可嘉吗?” 一个可嘉此刻最不想听到的声音在她耳边响起。 小梵撑着一把天蓝色的小花伞和她那个尖嘴猴腮的朋友袅袅婷婷地向这边走来。 “在等人吗?”她们在她面前立定。 可嘉点点头,尽量不拿又湿又冷又挂着两条鼻涕的自己和干爽美丽的她作比较。 “天哪!”小梵故作惊讶地瞪大了眼睛,“你不会是在等麟风哥吧?” “嗯,”尽管并不想去理睬她,可嘉还是忍不住问道,“你看到他了吗?” “我当然看到了,”云梵点着头,和尖嘴猴腮交换了一个带笑的眼神,“他三点的时候就骑着车走啦。” “三点?”——这个时间离她下课还差半小时呢。 小梵幸灾乐祸地拔高了嗓门:“是啊。我问他为什么走得那么早,他说他不想见一个又麻烦又讨厌的人,就只能先撤啦……”她忽然想到了什么,夸张地捂住了嘴——“他说的那个人,不会就是你吧?” 第八章 过往 宁静。 黑暗。 白茫茫的雾气连同寂静一起笼罩整间浴室。 沉没浴缸水面下,就当自己潜在海底两万里。 以往,只要这样一来,就算有再多心事,也能抛开一切杂念,让心绪澄明起来。 可是今晚,即使像鸵鸟那样,把头深深埋在水底,却也还是无济于事。 眼眶依然有些酸涩,鼻尖依然有些堵塞,耳畔也依然回响着那句讨厌的话语——“那个麻烦又讨厌的人……他说的,不会就是你吧?” “麻烦”——这是他对她一贯的评价。 而“讨厌”——这真的是他对她的感觉吗?他真的会讨厌她到还没下课就落荒而逃吗?可是……若不是因为这个原因,唐麟风这个看上去蛮重承诺的家伙,还能有什么理由解释他的失约? 讨厌啦!——一串沮丧的泡泡从水底浮出水面,紧随其后的,是可嘉湿漉漉的脑袋。 深呼吸一口空气,拂开眼前潮湿的鬈发,挥去脸上咸咸的水珠。 她好讨厌他,也好讨厌云梵,但是她更讨厌的,却是眼前这个只会不争气地流泪,被那两个家伙所讨厌的——自己! 啊嚏! 随着一声大大的喷嚏,鼻涕与泪花再度迸射而出。 哈! 恋爱第一天,就被放鸽子,被雨淋,被风吹,被匿名小纸条恐吓,被情敌看笑话,被感冒细菌攻击……倒还真是个不错的开端呢! “叮铃铃!——” “砰砰砰!——” 门铃和敲门声同时震耳欲聋地响起,打碎一屋的宁静。 谁会在那么晚的时候发出这么大的动静? 只有一个解释能够说明问题…… 横肉兄弟的脸和今天早上那封催债信同时出现在可嘉的眼前。 她迅速从浴缸里爬起来,寒意瞬间遍布全身。 很好! ——反正今天已经发生不少事情了,再加上横肉兄弟,倒是能为这悲惨的一天带来一个完美的结局。 轻轻推开白色的房门,唐麟风静静地站在门口。 这是仁和医院的一间普通病房。通常,在一间普通病房里会有四个床位,然而因为病床紧张的缘故,在这间病房里又多挤进两张床。 目光视而不见掠过满屋的病人,他的视线停留在*窗的那张多加出来的床位上。 一位老人躺在那里,脸色与被单同样苍白。 病床旁是挂满了点滴瓶的支架,以及用来监护病人情况的监视器。 “她睡着了。”一只大手拍拍他的肩膀,与此同时,一个混厚的声音在他耳边响起,“进去看看她吧。” 他慢慢走进病房,来到窗边,转身看向床上那张疲惫苍老的容颜。 奶奶——一手把他带大的,他惟一的亲人。 就在前不久,她还不辞辛劳地为他带来天冷需要的厚衣服和一些他爱吃的小菜,可是此刻……她却孤单地躺在病床上,胸口随着每一次沉重的呼吸而有些困难地起伏着。 而他,这个她日夜牵挂的孙子,却连看都懒得到她的住处去看她,当她生命垂危的时候不在她的身边,甚至连在手术单上签字的那个一人,都不是他。 “这是由脑动脉硬化而引起的中风。之前应该会有些症状,例如手脚麻痹或是偶尔的晕倒……可是,我们却都没有发现。” 陪伴他一同前来的那个气宇轩昂的中年男人说道。 “她……”唐麟风凝视着床上的老人,“会醒过来吧?” “会。”中年男人点点头,“她已经度过了危险期。只是,这次中风会引起她暂时的半身瘫痪……你奶奶得在医院里呆上一段时间了。” 转过头,唐麟风的目光迎上他的视线:“谢谢你,钱叔叔。谢谢你及时救了我奶奶,让她脱离危险。至于医药费,我会想办法还给你的。” 看着眼前那对漂亮的黑眸,钱声耘的心有些隐隐作痛。 一切仿佛回到了十二年前。 在那个清冷有雾的早晨,一个同样有着黑亮坚定的双眸的男人,拍着他的肩膀,笑着说:“兄弟,一切都交给你了。” …… 不,相似的只是外形而已——他暗自摇头叹息——十二年前的那双眼睛是温暖而又热情的,可是如今,在他面前的这双黑眸中,有的,只是冷漠和倔强。 “你不用还我的,”他摇头,“其实……” “我会还的。”唐麟风重复了一遍,“还有这两年来你帮我垫付的学费,和……”他的眼中有一丝嘲讽的意味,“为了让我进入f大,你用来托关系的‘活动经费’——这些,我都不会欠你的。” “你怎么会知道的?”钱声耘有些惊讶。 “我不是笨蛋。”他淡淡道,“那段时间你和奶奶两个人总是偷偷摸摸地瞒着我商量事情,之后,我就拿到了录取通知书——”他挑起了一边的眉毛,“这一切,还需要用猜吗?” “麟风,”钱声耘的目光暗淡下来,“我知道,这些年来,你对我和你奶奶一直有些偏见,你认为我们瞒着你许多事情。事实上,有些事情我们也的确没有告诉你,因为时间还没到。不过,快了。很快,我就会……” “对不起,钱叔叔。”唐麟风漠然打断了他,“我想单独和我奶奶呆一会儿。” 沉默了片刻,钱声耘终于苦笑着点点头:“好。”他转过身向门口走去,“我在外面等你。” 直到钱声耘魁梧的身影消失在门外,唐麟风才慢慢坐到了病床旁的椅子上。 探望病人的时间早已过去。 在这间病房中,除了他和病人,再没有别的闲杂人等。 若不是钱声耘在医院有熟人,他们也不可能在这样的时间进入住院大楼。 事实上,这位“钱叔叔”并不仅仅在医院有关系——唐麟风冷冷一笑,他敢打赌——上至国务院,下至居委会,钱声耘都能找得到“熟人”。 头顶上,随着一阵阵“嗡嗡”声,白炽灯的光芒惨淡地跳动着,病床边,监视器发出“嘀嘀”的声音,绿色的曲线跟踪病人微弱的心跳。 慢慢伸过手去,唐麟风握住了放在被单外的,那只苍老枯瘦,遍布老人斑的手。 奶奶。 从六岁起,就独自抚养他的奶奶,给他做最好吃的菜,给他穿亲手做的衣服,总是对他面露慈祥的微笑……曾几何时,是他身边最亲的亲人的奶奶——可是……从什么时候起,他不再耐烦听她的话?不再爱吃她做的饭?不再喜欢看她的笑脸?……从什么时候起,他不再把她当作最亲的人? “这些年来,你对我和你奶奶一直有些偏见……” 钱声耘的话回响在耳边。 偏见? 他静静地放开了奶奶的手。 如果,他对他们的态度能够算得上偏见的话,那么,把自己的亲生儿子和儿媳也人云亦云地当成叛徒,那又是什么呢? 十年前的那一幕再度出现在眼前——那是他永远也不会忘记的一天。 阴惨惨的下着大雨的午后,刚上小学三年级的他一身泥泞地冲回了家。 “奶奶!”他一路叫着,奔到奶奶房间。 奶奶从手中的信上慢慢抬起头来,红肿的眼睛仿佛刚刚哭过:“麟麟!”她有些惊讶,“你怎么回来了?下午的课不上了?” “我爸爸妈妈会回来的,对不对?”没有回答奶奶的问题,唐麟风眼中燃烧着怒火,握紧双拳直接问道,“他们没有叛逃,对不对?!” “你浑身都湿透了。”奶奶脸色苍白,“你的脸上为什么还有血?你和人打架了是不是?” 他避开她伸过来的手,再一次高声追问:“我爸爸妈妈不是叛徒,对不对?对不对?!” “来,快擦一擦。”奶奶拿来了毛巾。 他一把把毛巾扯了过来,摔在了地上。 他不要毛巾,不要绷带和药水,不要逃避的眼神和虚情假意的敷衍,他只要一句话,一个肯定的回答或是一声愤怒的反驳——这是造谣!爸爸妈妈会回家的,他们是外交官,他们永远不会背叛自己的祖国,也永远不会离开你…… “麟麟,”弯腰捡起了地上那团米黄色的毛巾,奶奶仿佛一下子苍老了十岁,“乖,来,让奶奶帮你洗一下,再上点药……” 她还是回避他的问题。 尽管只有九岁,尽管还不具备大人所谓的察言观色的本领,但他还是敏感地知道,这已经代表了她的回答————是,他们不会回来了。因为就像别人说的,他们…… 转过脚跟,他如同离弦的箭一般冲出屋子,把奶奶的连声呼唤抛在脑后。 直到站在下着大雨的街上,他才停住脚步。抬起头面对遍布阴霾的天空,任交织的雨水和泪水一起冲刷脸上与心中的伤痕…… 这天,陈伯伦第一次把唐瑞天叛逃的特大内部新闻带到学校;这天,向来品学兼优的唐麟风第一次在校打架并且离家出走;也同在这一天,他心中的世界开始倾倒坍塌支离破碎。 雨在窗外漆黑的夜色中淅淅沥沥地下着——正如同十多年前的那一晚。 他记得那晚自己躲在一个建筑工地的某栋还在造的大楼里。 刚上过一层石灰砂浆的楼里阴暗潮湿,到处堆放着砖块与沙石。 他缩在一个角落,饥饿与彻骨的寒冷更加深了满心的愤怒悲伤。听着外面的雨水溅到泥地上发出“啪啪”的声音,九岁的他下定了决心——如果世界抛弃他,那么,他也会抛弃这个世界。 第二天早晨,高烧昏迷的他被工人发现。之后,他在家里躺了一个星期。奶奶坐在他的床边,为他固执的沉默而叹息。 他起床后的第一件事,便是烧掉所有父母从国外寄回来的礼物、明信片、爸爸的风景摄影作品,还有他们的照片。奶奶冲过来,只来得及抢出一张照片——他和爸爸妈妈在旋转木马前欢笑的那一张。他清楚地记得,当时奶奶哭了。她流着泪说:“总有一天,你会后悔的。” 他在自己和奶奶之间竖起了一堵墙。尽管知道奶奶并没有做错什么,尽管知道发生这一切对她来说也是一个致命的打击,可是,他还是不能原谅她如此轻易而没有任何疑问地便接受了那个丑恶的事实。更何况,他总感觉奶奶和钱叔叔一直在瞒着他一些什么事情——这很容易就能猜出来:每当他突然冲回家,他俩便会嘎然中止原先讨论的话题,开始故作轻松地聊起天气状况。他们完全没有必要那么神秘兮兮的——每逢这时,他便会冷笑着回到自己房间,砰然关上房门——他对他们,对他们那些所谓的小秘密,根本就无所谓。事实上,在这个世界上,除了从小就有的对摄影的梦想之外,他对什么都无所谓了。 九岁以后的人生变得灰色暗淡,或者,也可以说“丰富多彩”。 他开始打架滋事,在游戏机房和网吧流连,跷课逃夜也变成了家常便饭。高中毕业那年,奶奶只有六十岁,可是看上去,却似乎已经有一百岁那么老了。 这也许是他离开家,独自住在外面的真正原因——他不愿看着奶奶因为担心他而日渐衰老。与其天天让她操心生气,还不如眼不见心不烦,就当没有他这个孙子,或许她的日子还能过得更轻松一些。 但是他错了。 病床上那个瘦弱的身体动了一下。 “麟麟。”奶奶轻声叫道。 他连忙抬头。她转过脸来,依然闭着眼。 即使在睡梦中,她也依然惦记着他。 站起身,他为她盖好被子,然后默默地端详眼前那张苍老而又熟悉的脸。 他曾经以为他不会再关心任何人,包括亲人;也不会再有任何感情,包括亲情。但是现在看来…… 他也错了。 “……我有一个条件……在做我‘男朋友’的这段时间里,你必须每个礼拜都去看一次你奶奶。怎么样?” 转身向门口走去的时候,不知为什么,他忽然想起了宋可嘉在昨夜说的这句话。 对于这个“条件”,他记得自己是勉强答应的。 而现在,若是他决定每天都来看一次奶奶——他忽然间有些好奇——不知道他的这个“女朋友”会有什么反应呢? 岂有此理! 打响了第一千零一个喷嚏,揉着因为醒鼻涕次数太多而擦红了的鼻子,可嘉打着粉红色的雨伞,悻悻地向小区门口的二十四小时便利店走去。 真是岂有此理!! 怎么会有这种人,还好意思为人父母呢! 真想呼吁政府颁布一项政策——以后当父母的,也都必须要有资格证书,不合格者不得上岗,也免得让他们摧残祖国的花朵,未来的希望。 说实话,此刻,她倒宁可刚才敲门的人是横肉兄弟,而不是她那对没心没肺,只会闯祸,然后把女儿扔下当替罪羔羊的老爸老妈! 亏她刚看见他们的时候还惊喜万分,又哭又笑地狂浪费了一把感情。结果呢?这两个不负责任跷家数周的不称职父母还好意思像个功臣一样摊手摊脚地坐在那里,这个叫“女儿啊,帮我把在家里穿的衣服拿来。”那个喊“女儿,老爸的拖鞋呢?” 更可恶的是,为了庆祝他们的回家以及走了彩票中奖这样的狗屎运,竟然强迫他们几个礼拜没见,身患重感冒的女儿在这样的深更半夜(嗯?好象才九点刚过哦)顶着狂风暴雨(路上怎么没几个人打伞,是不是已经不下雨啦?)走几条街之远(事实上只走了几个门牌号而已:p),只为了给他们买两罐啤酒——真是欲哭无泪,怎么会让她摊上这样的老爸老妈?! 便利店的店员坐在收银台后面,对进来的客人爱理不理地瞟了一眼之后,继续戴着耳机摇头晃脑。 径直走向冰柜,可嘉向放啤酒的那一栏看去。还真是走运呢,老爸爱喝的那个牌子正好剩下最后两罐了。 她一边强忍住打另一个喷嚏的冲动,一边向罐装啤酒伸出手去。触到铝罐的同时,她的手碰到了另一只手。 这是一只男人的手。温暖而有些粗糙的感觉,似乎有些似曾相识。 飞快地抬起头,可嘉的视线撞入一双漆黑的眼眸中。 也就在这一瞬间,那个忍了半天的喷嚏终于变本加厉地迸发,伴随着一声惊天动地的“啊嚏——”,喷出来的东东以雷霆万钧之势洒向对面。 时间仿佛在这一刻静止。 怎么会是白花花的呢?——可嘉愣愣地看着面前那件蓝色t恤当胸沾上的那摊东西,脑海中一时只剩下一个念头——她的鼻涕怎么会是这个颜色呢? “你的手。”好象过了一个世纪那么久,对面的那个男人终于开口了。 “什么?”她愣愣地问,鼓不起抬头的勇气——这里有没有什么地洞可以让她钻进去的吗? “你的手还抓着我的手。”唐麟风冷冷地说道。 偷偷往旁边瞥一眼,真的耶!她的手居然还连啤酒罐带唐麟风的手都一起紧紧地抓着呢! 连忙触电般松开手,压抑住那阵溜之大吉的强烈冲动,再对着他的胸口挤出一个笑脸来:“好巧哦!你也来买啤酒啊?” 他不置可否地拿起冰柜里那最后两罐啤酒,同时小心翼翼地不让双手碰到自己的胸前。 “那两罐啤酒……”她咽了口口水,“能不能给我?我爸爸妈妈回来了。他们只喝这个牌子的。” “那这个,”唐麟风指了指胸前那堆白花花的东西,挑起了一边的眉毛,“怎么办呢?” “我……那个……”可嘉涨红了脸,“……其实都怪你啦!” 他一愣。 “要不是因为你不守信用没来学校接我,我也不会等你三个小时。要不是因为等你,我也不会被大雨淋。要不是因为被雨淋,我也不会感冒。要不是因为感冒,我也不会把鼻涕喷在你身上。所以……要怪也只能怪你自己。” 他没有说话。 便利店中安静得几乎连店员耳机中放的摇滚乐都清晰可闻。 他为什么不说话?是不是她太强词夺理啦?——可嘉抬起头,偷偷瞟了他一眼,却发现他正低头看着她。 虽然依然皱着眉头,可是,在那对黑眸中,她并没有找到生气或是冰冷的神情。相反,在他的眼神中,有一抹她不熟悉的……温柔。 “你等了我三个小时?”他终于开口了。 “嗯。”她闷闷地看着自己的足尖,“我以为你会来接我,就一直在那里等着。我没有你的手机号,不知道你发生什么事情了,所以我也不敢走,怕我一走,你又来了……不过,你也不用内疚啦,毕竟,我不是你真正的女朋友。我们只要做做样子就可以了,不用很当真的……” “13807654321.”他打断了她。 “什么?”——他叽哩咕噜地在说些什么呀? “这是我的手机号。还有……”他的语速有些快,仿佛未经大脑思考,“对不起。” 一秒钟之后他才反应过来自己说了些什么。 他在对她道歉。 他,唐麟风,居然正低着头,向一个女孩子道歉! 而宋可嘉的反应则完全在他的意料之中。 “你是在跟我道歉吗?”她惊喜地睁大了小猫一般的栗色眼睛,声音之大,几乎全中国的人都能听见了,“你居然也会有跟人说对不起的时候哦!”——只怕范进中举也不会有她现在那么高兴吧,“我都说没关系的啦,只要下次不要再让我等那么长时间就可以了……”——他都怀疑还会不会有下次,“……不过下次也不会出这样的问题了,因为我有你的手机号啦……啊……啊……啊嚏!” 随着又一声惊天动地的喷嚏声,她终于闭上了嘴,付出的代价则是他的胸口又多了一摊白花花的东西。 这也再一次证实了他一贯的人生哲学——女生,麻烦的代言词。 一言不发地把啤酒塞到宋可嘉的手上,唐麟风从冰柜里拿出两瓶可乐,转身向柜台走去。 她连忙跟上,紧随其后付了账,再紧跟着他一起走向便利店门口。 唐麟风推门而出,反弹回来的玻璃门正好撞在了可嘉脸上。 “喂!你懂不懂礼貌啊?!”眼冒金星的她跌跌撞撞地向门外走去——她怎么会喜欢上这只离开她梦想中的白马王子有十万八千里之遥,没有半点绅士风度的沙文猪?“难怪你找不到别的女孩子来当你的女朋友……谁会受得了你啊,也只有我一时心软……” 她及时地把接下来的话咽了回去。 ——也许还不够及时。 在便利店门外,和唐麟风并肩站在一起的那个高大的中年男人正用好奇的目光上下打量她。 嗯?唐麟风不是一个人来的? 还有,为什么总觉得这个中年男人好像……在哪里见过? “麟风,遇上了朋友啊?”中年男人对唐麟风说道,微笑的目光依然停留在可嘉身上,“怎么,不介绍一下?” “这位是钱叔叔,”街灯下,唐麟风棱角分明的脸上挂着一抹冷冷的不情愿,“他一直是……我家的好朋友。” 可嘉没有漏掉他说“我家”时那一瞬间的犹豫。 “她是宋可嘉,”转过头,他向那位钱叔叔介绍起了她,“目前是我的邻居。” 可嘉撅起了嘴——他的介绍也太……普通了吧?他们之间的关系哪有那么简单啊?…… “也许不仅仅是邻居吧?”钱叔叔开朗地笑了起来,“刚才我听见宋小姐出来的时候嘟囔着说女朋友什么的。麟风,你就不要再瞒我了吧。” 可嘉低下了头,感到自己的脸颊有些发烫。原来她刚才的话,这位钱叔叔已经都听到了。虽然看上去有些多管闲事,但是,他的开朗和热忱让人不由得有一种“家里人”的感觉。也许,他和唐麟风的关系,也的确接近于家里人了吧。 对了!她记起来了,难怪觉得钱叔叔眼熟呢!那次在博物馆前写生的时候,就是这位钱叔叔的出现,让唐麟风逃得像只兔子一样快。 只是……既然是那么熟的老朋友,他为什么一见到他就逃呢?——不过,这个唐麟风一向都是怪胎啦,从来都不按常理出牌的。 那么现在——对钱叔叔的提问,他会怎样回答呢? 抬起头,可嘉从睫毛下偷偷地瞥了他一眼。 他没有说话,只是挑起了一边的眉毛,略带嘲讽地看着她。 “很好。”看来即使等不到答案,钱叔叔也颇能自得其乐,“我曾经还以为你小子终究会逃不过云梵那个小女孩的手掌心,没想到,还有一个更厉害的宋可嘉……” 嗯?这个钱叔叔知道云梵?还有——可嘉疑惑地皱起眉——她哪里厉害了? “宋小姐,要是我哪里说错了话,你可要多多包涵。”也许是看到了她微颦的双眉,钱叔叔爽朗地笑了起来,“我们家麟风不是个叫人省心的家伙。他需要有个厉害的人来治治他。你看上去虽然温柔可爱,不过我相信,你在一起,麟风一定会变得……” “钱叔叔。”唐麟风冷冷地打断了他,逐渐纠结起来的浓眉展现出不耐烦的情绪,“我和宋可嘉不像你想的,我们只是……” “朋友关系。也就是说,”可嘉飞快地接上了话,“他是我的男朋友,而我是他的女朋友!” 她的眼中闪着一丝倔强的光芒,迎上了他深不见底的黑眸。 钱叔叔的笑声打破了这一刻的寂静。 “麟风,我有种感觉,”他笑着拍了拍唐麟风的肩膀,“你碰上对手了。知道什么叫一物降一物吗?” 大颗的水珠汇聚在树叶上,然后沉沉地坠下,“啪”的砸在小径边的草丛中。 空气中有股潮湿而清凉的气息,香樟树的味道浓浓地散布周围。 唐麟风甩开大步走在前面,而可嘉则不时调整自己的脚步,试图跟上他的步伐。 ——他在生气吗? 她偷偷瞄了一眼前面那个酷酷地把双手*在裤兜里疾走的身影。 自从与钱叔叔告别后,他就一直没开过口。 他一定是在生气,气刚才她对钱叔叔说的那些话。 事实上,为什么要那么说,她自己也不明白。 他都已经要解释了,可是她却偏偏在这个时候跳出来,让钱叔叔以为他俩的关系的确非比寻常——她为什么要这么做? 是因为钱叔叔提到了云梵?还是因为她想在唐麟风的“家里人”面前表现一把?抑或,她这么做,是希望她和他的这场戏能够“弄假成真”? 好复杂哦,人的心理真的好复杂——即使是自己的心情,自己都很难了解呢。 暂停了片刻的雨又开始细细密密地下了起来。 可嘉撑开了随身带的雨伞,加紧步伐,来到唐麟风身边,然后高高举起伞,试图把他也罩在伞下。 他转过头,看了她一眼。 她读不出他眼中的表情,但是片刻之后,她发现自己手中的伞被人拿走了。 唐麟风把那把粉红色的雨伞往可嘉那边偏过去,放慢速度,让她跟上他的脚步——所以说,女孩就是麻烦,就这么两滴雨都要打伞……还有,什么颜色不好,还非得挑把粉红色带蕾丝花边的雨伞,简直让人浑身不自在。总之————生平第一次为女生打伞,感觉总觉得有些……怪怪的。 低下头,可嘉的唇边有一朵抑制不住的微笑。 ——这是第一次,有个男生为自己撑伞,*在他的身边,两个人一起躲在伞下,这种温暖的感觉……是甜蜜吗? “对不起哦,”终于,她首先打破了沉默,“刚才我在钱叔叔面前说我们两个是那个关系。因为我听到钱叔叔说起了云梵。我就想,既然他认识她,那我们在他面前就也只能假装了,你说对不对?不然要是他和她碰到的话,他和她在一起聊天,他不小心说漏了嘴,她不就全都知道了吗?……” 什么他啊她的?——唐麟风摇了摇头——她的小脑袋里到底有没有“逻辑”这两个字? 还有,他敢打赌,这些理由一定是她现在才想出来的。即使在便利店外那昏暗的灯光下,他依然能分辨得出,在她刚才看向他的眼神中,没有丝毫伪装或玩笑的意味,有的只是——认真。 而以他多年逃避女孩追求的经验来看——如果说女孩麻烦的话,那么一旦开始认真的女生,简直就是麻烦中的麻烦。 “喂。”他淡淡地打断了她。 “嗯?”她抬眼看他。 “从明天开始,我不能接送你上学了。” “哦。”她的嘴张成了“o”型,下巴尖尖的小脸上遍布失望。 他看了她一眼。 “今天下午我奶奶突然中风住院了。”他其实不用解释的,但是这些话未经大脑同意便说了出来,“从明天起,我每天都要去看她。” ——这是否也同时解释了他今天下午的失约? 浓浓的关切取代了失望。那位老人独自走在夕阳下的身影浮现在可嘉的眼前。 “很严重吗?”她连忙问,“明天我和你一起去看她吧?” “不用。”他冷冷地拒绝。 她低下头,不让他看到她的受伤。 他看见了。与此同时,他的心再度令人痛恨地软了下来,“我明天没课,所以会在早上去医院陪奶奶。傍晚的时候我想再到游乐场拍点照片,如果你有空的话……”他犹豫了一下,“可以在游乐场帮我看狗。” 看狗?——他把她当作什么人啦? 可是,慢着…… 他是不是在邀请她?……这算不算是一个——约会?! 她猛然抬起头,小脸上绽放光华。 “我明天下午只有一节课。三点赶回家,来得及吗?需不需要我做些准备?例如带点吃的喝的什么的?嗯~~如果明天天好的话,我再带张野餐垫,这样我们就可以野餐了哦~~还有,你需不需要我做你模特啊?那我明天穿什么好呢?我有一件粉红色的毛衣还蛮上镜的呢,再配一条白裤子……喂,你干吗走那么快?等等我啦……” 离刚才的提议还不到一分钟,他已经开始后悔了。 宋可嘉的反应正如他的预料,所以,现在要怪也只能怪他自己。谁叫他一时心软,竟然希望能把那抹受伤的神色从她的脸上抹去,让她重现笑靥。 现在好啦,她是笑出来了,可明天,要哭的人就是他了——握紧了那把可笑的粉红色蕾丝雨伞,唐麟风脑后冒汗地加快了步伐——看样子,他明天是别想拍出一张好照片了。 第九章 童话 2:15pm.素描课才上到一半,可嘉就已经开始不断地偷瞄手机上的时间了。 离三点钟还有四十五分钟。她可以在两点半的时候偷偷溜走,两点三刻回到家换衣服打扮一番,然后三点钟准时出现在唐麟风的家门口。 很好,就这么办了。 “可嘉,你画的是谁?”朱朱压低了的嗓门在耳边响起,“那张脸怎么和我们的模特一点都不像啊?” 可嘉的思绪被拉回到画板上。 真的耶,虽然她仅用了寥寥数笔便惟妙惟肖地画出了和坐在教室前沿的那个男模特一模一样的姿势体形,可是那张脸…… 那张浓眉黑眸轮廓分明的脸,却是属于…… “唐麟风。”朱朱点着头,“你画的是唐麟风。”她夸张地叹了口气,“我们已经都知道他是你的男朋友了,你就没必要再昭告天下一遍了吧?” “什么昭告天下?”可嘉红着脸把那张纸从画板上拿下来,开始收拾东西,“而且他也不是我的男朋友,我们只是……” “只是什么?普通朋友?”朱朱促狭地眨了眨眼睛,“就我所知,除了f大那个云梵外,唐麟风从来没有和任何女孩成为普通朋友过。” “那么,他现在有了第二个普通女性朋友了。”可嘉把铅笔扔进笔袋,不知为什么,一听到云梵和唐麟风这两个名字被牵扯在一起,心中便有无名火起。“朱朱!”她轻声道,抬眼瞄到素描老师正向她们这个方向走来,“帮我掩护一下,我要撤了。” “喂!”朱朱叫住了她,“想不想多知道你的‘普通朋友’一些事情?” “什么?”可嘉收回了向教室后门迈出的脚步。 “10月26日是他的生日。”朱朱说道,“也就是这个星期五。怎么样?有没有什么打算啊?” 周五? 可嘉愣了一下,脑海中纷乱而快速地掠过一些对白——“……我们想在我家举办一个晚会……周五的晚会记得一定要来啊。” 那是云梵在昨天早上对唐麟风说的话。 难道……这个晚会是她…… “宋可嘉同学。”一个威严的声音在身后响起,“你的素描呢?” “我……”可嘉脑后冒汗地转过头去,陪着笑脸,“刚才那张画得不好,我正打算重画一张呢……” 向来以严厉出名的素描老师挂着他那张招牌式的扑克脸:“宋可嘉同学,虽然有些老师认为你的色彩感和构图能力都不错,但是,你要知道,素描是绘画的基础,只有打好了这个基本功……” “老师!”斜刺里冒出的一个声音打断了他的滔滔不绝,朱朱举起了手,“你来帮我看一下,这个手臂部分我怎么也画不好。” 只用了几秒钟时间,素描老师便为朱朱解决了那只“手臂”。 只可惜,他还是不够快。 当他转过身来再想对宋可嘉继续他的长篇大论时,却发现,在他面前只剩下了一把空空如也的椅子,和一张长错了脑袋的模特的素描。 2:45pm.穿这件粉红色的连衫裙应该不错哦? 不行,去游乐场耶,裙子总是不方便的。 粉色t恤配白长裤? 嗯?自己是不是胖啦?那条裤子绷在屁股上的样子好可怕。 那这件带粉红荷叶边的开衫呢? 胸口这一摊油渍是什么时候染上的?会不会是上次穿了以后就没再洗过? 天哪!难道就找不出一件衣服可以在今天下午穿的?! 揉着乱到不能再乱的鬈发,可嘉灰心丧气地瞪着镜子中的自己。 这是她的第一次约会耶! 好想穿得漂漂亮亮地在他面前出现,给他一种惊艳的感觉,让他的目光离不开自己的左右。 可是…… 视线回到床上那一大堆乱七八糟的粉色系衣服上,她重重地叹了口气——为什么每当需要的时候,衣柜里却总是缺少最合适的那一件? “老公!我们还了债还剩下多少钱啊?” “足够我们做生意用的啦!让我算一下啊……” 客厅里,老爸老妈的声音吵吵闹闹地响起。 沮丧地一屁股坐在床上,可嘉翻起了白眼。 自从中了彩票回了家,爸爸妈妈就好像变了两个人似的。如今,在他们嘴边无时无刻挂着的,就只有一个充满铜臭味的“钱”字。即使是久别重逢刚见面最兴奋的时候,他们也只不过敷衍地问了两句:“家里没出什么事吗?”“你的功课怎么样啦?”接着便是没完没了的:“现在我们可以还债啦……”“我看中了一间门面房,用这笔钱正好可以……”“股票基金你说买什么好?”…… 有这样的父母简直是家门不幸——他们的女儿是胖了还是瘦了,他们有没有仔细看过?离家那么久,就不担心女儿一个人在家会不会寂寞,会不会出事?还有…… 她的梦想,她的希望,以及她的感情变化……他们有关心过吗? ——有生以来第一次,她喜欢上了一个男孩子……而今天,是她和他的初次约会……这些,她都好想和妈妈好好聊聊,让她帮忙分析一下她的心情,和她一起挑衣服,然后带着母亲的祝福出门——别人家的母女不都是这样的吗? 再也没有心情好好打扮,从床上的衣服堆里随便抽出一件套头绒衫和一条牛仔裤穿上,草草地用梳子拉了两下头发,拎上包包,可嘉打开房门,径直向大门走去。 “可嘉?”老妈从计算器上抬起头,总算发现了女儿,“你去哪里?” “出去。”这句话说了等于没说。 “哦。”何爱玲点点头,继续埋头于桌上那堆股票报纸、证券杂志、理财周刊。 可嘉穿上鞋,刚打开大门。 “等等!” 老妈尖利的嗓音止住了可嘉的脚步——难道她终于良心发现关心起了自己的女儿?——她回过头来。 “老公你看,这只基金不错哦!”何爱玲抓着报纸跳了起来,“我们就买这个吧!” 叹了口气,可嘉对自己苦笑了一下,转过身,走出门外。 3:00pm.唐麟风打开房门。 他已经做好了见到一个把自己打扮得像棵圣诞树一般的宋可嘉的心理准备。可是,眼前的她却出乎他的意料。 可嘉低着头站在门口,穿了一件皱巴巴的套头衫和一条已经破了几个洞的牛仔裤,栗色的头发不听话地卷曲着。若不是那件绒衫的颜色是她一如既往的粉色系,他说不定会把她误以为是哪个走错了门的快递小男生。 “我们要出发了吗?”她低着头问,清脆的声音有些沙哑。 “等我再拿些胶卷。”他转身向屋内走去。 直到他拿好胶卷,从被当成暗房的厨房中走出来,才发现可嘉依然站在门口,无精打采地抚摸着——她是怎么称呼来着的?对了,小狼。 “我把厨房改装成暗房了。”破天荒的,唐麟风发现竟然是自己在找话题,试图打破沉默。 “嗯。”她闷闷地点头。 “这其实是你的功劳。”他有些嘲讽地,“要不是那天你把厨房熏得一片漆黑,我还想不到这一点呢。” “哦。”她低声道。 有什么事情不对劲了。 “怎么了?”他别扭地清了清嗓子——当他情绪低落的时候,云超通常都会这么问他。 可嘉摇了摇头,满头的鬈发跟着晃动起来。 “有人欺负你了?”他再问,被自己口气中的关心吓了一跳。 她再度摇摇头,低垂的脑袋让他看不到她的表情。 他的耐心终于被消磨殆尽——是不是所有的女生都这么麻烦?一会儿废话啰嗦得能让人耳油都冒出来,一会儿又像吃了哑药一样一句话都不说……天知道她们的心里都在想些什么!怪不得短命的男人比比皆是,估计都是被这种女人给折腾死的。 “狗!过来。”他命令猎犬过来,给它戴上项圈,“我们出发。” 走到门口,他在可嘉身边停下脚步:“等你在这里站够了,”他冷冷地道,“回家的时候顺便帮我把门关一下。” 可嘉向侧边踏出一步,挡住了他的路。 “你不是说和我一起去游乐场的吗?”她的声音愈发沙哑,“我……我要和你一起去。”她抬起头来,“我不想回家。” 他终于看清她的脸了。 那张总是向上扬起的嘴角此刻沮丧地耷拉着,微翘的鼻子皱在一起,而她的眼睛…… 在那双栗色眼眸中,此刻充满了雾气,泪水一触即发。 她马上就要哭了。 在所有女生中,他最不愿意面对的就是哭哭啼啼的女孩子。 以他平日的观察发现,通常女生一旦哭起来就会没完没了,而且会抓住身边最近的人,一边哭诉,一边把眼泪鼻涕通通擦到那个倒霉蛋的干净衬衫上。 所以,他现在应该做的就是头也不回地从她身边走开,然后耳根清静地拍他的照片,不让麻烦缠上身之外,也免得自己的新衣服遭殃…… “到底出什么事了?” ——这个……温柔到有点恶心的声音是谁发出来的? 退后一步,他示意可嘉进屋,然后关上房门。 ——为什么他的行动也完全悖离了他的想法? “真的……真的没出什么事。”可嘉说道,“我本来真的很想开开心心地过来,然后开开心心地和你去游乐场,在你拍照的时候跟小狼玩……” 唐麟风翻起了白眼——一如往常,从她的话里依然抓不到任何重点。 “我都已经准备好了水果、野餐垫子跟野餐篮……还有衣服,”她看了一眼自己身上的衣服,眼泪终于滴落下来,“我本来想穿得好看一点的,我有一件很好看的荷叶边上衣,拍照很漂亮的,可是……” 荷叶边是什么东东?难道她就是为了这条荷叶边哭成这样?——天哪,他永远也别想搞懂女人! “只不过帮我看看狗而已,你不用那么费心打扮的。”他试着安慰,结果好像除了让她的泪水滴得更快之外,没有起到任何效果。 “而且,我根本就没想让你当我的模特。”他接着道。 可嘉嚎啕大哭起来。 生平第一次,唐麟风终于知道什么叫手足无措。 而且,一切就如同他的观察——这个宋可嘉果然抓住了离自己最近的那个倒霉蛋,也就是他,一边哭,一边把眼泪鼻涕擦到了他新买的乔丹t恤上。 他该怎么办?是一把把她推开,还是站在这里让她把自己当作一张巨大的餐巾纸? 头脑还没有得出结论,他的行动却已经帮他作出了选择。 他选择后者。 不但如此,他的双手还安慰地扶住了她的肩膀。 这幅画面要是给云超看见,这家伙一定不会放过这么个大好机会——“这是唐麟风吗?这么娘娘腔的动作好像不是你做的吧?”他几乎都能听到云超连讽刺带挖苦的嘲笑了。 暴风雨终于有了缓和的趋势。 除了擦眼泪摁鼻涕之外,宋可嘉开始断断续续说些没人听得懂的话。 “……别人都说钱是好……东西,为什么我一点都不觉得呢?……横肉兄弟……就是因为钱才变得……那么难看。……还有他们……他们本来好好的,可是为了钱可以一连……把我丢下几个礼拜,好不容易回来了……却连正眼都不看我……只知道在那里算啊……算的……我是他们的女儿诶……他们怎么可以这么对我……太过……过分了!……” 搞了半天,他才总算是听明白了一点。原来她在生自己父母的气。 不过她的父母好像的确有些过分,为了躲债居然做得出把自己的亲生女儿扔下不管这样的事…… 可是——他沉着脸挺直身体,双手从可嘉的肩膀上落下——至少她的父母回来了,他们没有不管她。而且他们只不过离开了几星期,这总比……一去不归要好得多吧。 她并没有觉察他的心情变化,依然抽噎地诉说着:“……现在他们中了彩票,可以不用逃债了……可是……可是有了钱,他们却变了……有这样一对不关心自己的父母,你知道我的感受吗?……我……” 他猝然转身离开她。 她因为突然少了他的依*而差点摔倒。惊讶地抬起遍布泪痕的脸,直到看见那道站在窗前的冷漠身影,可嘉才恍然惊觉自己刚才说了些什么。 “我……我是说,我的父母变化好大。”她结结巴巴地试图把话题引开,“我刚才是有点难过啦……不过,谢谢你听我倾诉。”她的声音越来越低,“我……我现在好多了。我们……可以出去了吗?”最后这句几乎轻不可闻。 唐麟风站在窗前。 秋天的阳光中早已不复存在夏日咄咄逼人的力量,有的只是温暖与和煦。楼下不远处的小径上,一个估计刚从幼儿园回来的小女孩正兴高采烈地在阳光中扑打草地上的蝴蝶;而她的母亲则亦步亦趋地跟在后面,惟恐自己那个胖乎乎的女儿跌倒碰伤。 ——“有这样一对不关心自己的父母,你知道我的感受吗?” 他冷冷一笑。 他不是知道,他是太知道了。 因为他的父母非但不关心他,他们根本就——不要他。 “唐麟风,我……”可嘉试着缓和气氛,“我刚才只是一时控制不了自己的情绪,现在我的心情已经没有什么不好了。”她急切地走上前,“我们可以……” 经过单人沙发旁的边桌时,可嘉的腿不小心碰到了桌脚。与此同时,有什么东西“啪”的落下,打断了她的话。 是那个她曾经注意过的,漂亮的古董小钢琴。可嘉连忙捡起,却发现细致的琴腿已经有一小截摔坏了。 “对不起。”她呐呐地说道。 他转过身,沉着脸看向她手中的那架三角平台式小钢琴:“你的破坏力还真不是普通的厉害。先是把厨房熏黑,然后弄脏我的衣服,现在又是这个钢琴。”他的视线冷冷地转移到了她的身上,“接下来,你打算对这里的哪样东西下手?” 她涨红了脸:“我……我不是故意的,”她徒劳无功地试着把那一小截断腿接上,“我一定会把它修好的……” “算了吧。”他离开窗子,漠然从她身边走过,“反正这玩意我本来就不想要的。” “可是……这个小钢琴好像很贵的样子耶,就这样摔坏太可惜了。”可嘉索性把钢琴底朝天翻了过来,手指无意间触到了另一条琴腿,以至于使那条精致的雕着花纹的乌木条转动了一下,“我……” 一切发生在突然之间。 小钢琴的琴盖忽然自动打开了,接着,琴壳也缓缓被纤细的支架撑起。与此同时,黑白相间的象牙琴键仿佛被一只无形的手快速按下一般,自动弹奏起来,传出清脆而悠扬的琴声。 可嘉目瞪口呆地看着手中的钢琴,就如同把一个怪物捧在了掌上。 唐麟风停下拿背包的动作,转过身来。 宛如中了一道咒语一般,一时间,没有人说话,也没有人移动。只有琴声,静静地流淌在周围的空气中。 这是一支奇怪而优美的曲子。 可嘉从来没有听到过这样的音乐。如此透明的纯净,如此莫名的哀伤,虽然简单,却仿佛能直接流向每个人的心灵深处。 即使音乐嘎然而止,那奇异空灵的曲调似乎还依然在屋中盘旋。 同开始的时候一样突然,可嘉还来不及反应过来,那小钢琴便自动关上了琴盖,收起支架,让琴壳缓缓落下。 “这……”半晌,可嘉才发得出声音。她想问这是怎么回事,可是问题涌上舌尖后却变成了——“这是什么曲子?” “《neversaygoodbye》。”唐麟风的嗓音有些低沉,“来自于威尔第的歌剧。” “《永不说再见》,好美的名字。”她的目光由手中的钢琴转到了他的身上,“那这架小钢琴……” 不知为什么,她觉得他的心情似乎更差了。那对黑眼睛中的嘲讽之意赶走了片刻之前盘桓在眉宇间的忧郁。 “这是一只钢琴式样的音乐盒。”他淡淡地补充,“而你,则是第二个把它打开的女孩。” “那谁是第一个呢?”她若无其事地问道,却依然掩盖不住语气中的酸涩。 他冷冷一笑。 “我妈。” 可嘉张大了嘴——唐麟风的母亲? “这架钢琴是几十年前我爷爷在国外买的。”他不带感情地说道,如同在说别人的故事一般,“那时候我爸爸正在读大学,在女生面前炫耀的时候他夸下海口,谁要是能打开这只音乐盒,谁就会是他的新娘。” “你妈妈打开了小钢琴,而这正合你父亲的心意。于是他们顺理成章地……” “你错了。”他冷冷地打断了她,“在所有女生中间,他最不希望音乐盒被我妈打开。而在所有男生中间,我妈最讨厌的人也正是我爸。” “那他们怎么会……”当可嘉发现自己的嘴仍然惊讶地张着时,连忙合上。 “某天下课的时候,他们又吵了起来。我妈顺手抄起小钢琴向我爸扔去。在这次冲突中,我爸没伤到一星半点,这架钢琴却摔坏了——如果你看得够仔细的话,会发现有一条琴腿曾经摔断过。” 真的耶! 在三角钢琴的另一条腿上,有一条细细的裂纹。但是显然,这条断腿经过了细心的修补,不仔细看还真看不出损坏的痕迹。 “在把琴腿黏起来的时候,”唐麟风继续说道,“我妈在无意中打开了这个音乐盒。这个过程,好像跟你刚才很像哦。” 相象的岂止打开音乐盒的过程——她研究着手中的小钢琴——就连两条腿上受伤的地方,都在差不多的部位呢。 “后来,老头子就把音乐盒送给了我妈。”他有些讽刺地一笑,“为了继承我家的优良传统,从今天起,这只小钢琴就属于你了。” “送给我了?!”可嘉惊喜地睁大眼睛,“它一定很贵的吧?” “我好像已经说过了,”他为小狼牵上了狗绳,“对它我根本就不在乎。所以这东西在我手里最终的结果,不是被扔掉,就是被送到当铺当掉。” 当掉?! 她握紧了手中几经风波的小钢琴。在它身上有这么一段美丽的过往,怎么竟会有人舍得把这件纪念品随意处置? “可是……不管怎样,你爸爸妈妈毕竟还是因为这个音乐盒而相爱了,不是吗?” “看来,因恨成爱这个言情小说中的惯用伎俩,在现实社会中还是存在的。”他不屑地撇了撇嘴,“若干年后,也就是在我上幼儿园的时候,我那个过分浪漫的老妈就已经急不可耐地把这架钢琴送给了我,希望我也用它来找到我的新娘……” 可嘉的心怦然而跳。 ——第一个打开这只音乐盒的女孩,最终找到了属于自己的爱情。她是第二个,而他也把小钢琴送给她了。那么……她是否也能找到属于她的幸福,是否也能得到她所梦想的一切?他刚才自己也说了,这样,就“继承”了他家的“优良传统”…… “用音乐盒来找新娘——这是我听到过的最荒谬的话。所以,你也不必对这个小钢琴心存幻想。”转身拿起背包,他的口气又凶起来,冷冷地结束这个话题,“我们是不是可以出发了?‘女朋友’?” 她的心情一落千丈。 荒谬。 原来,这就是他的想法:把音乐盒送给她,只不过因为他需要处理掉一样垃圾;对于她无意间解开小钢琴的秘密,他不认为具有任何意义,所以他奉劝(还是警告?)她别对钢琴(抑或是他?)抱有任何“幻想”;而至于他们家的“优良传统”,对他来说,充其量也只是一个荒谬可笑的故事。 小心地把音乐盒放进随身的包包中,可嘉不再说话,闷闷地跟上他的步伐。 从老式公寓层层盘旋的楼梯上下到三楼的时候,他终于注意到了她的沉默。 她低着头走路,他看不见她脸上的神情。直觉告诉他,她比来的时候更沮丧了,也许在偷偷掉泪也没一定。 ——他宁可一连上一百堂讨厌的暖通课也不愿意碰上一个爱哭的女人! “事实上,”唐麟风清了清嗓子,“我把小钢琴送给你还有一个原因。” “什么?”她抬起脸——虽然脸上并没有泪痕,但是眼眶果然是湿湿的。 他板着脸避开了她期待的目光,暗自诅咒自己再次心软到竟然试图解释:“曾经发生在这个音乐盒上的故事,的确挺……美好的,”他有些困难地说出那两个字,“可是再想想之后的那些事情,那所有的美好,对我来说,就是加倍的丑恶了——我相信,我家里发生的那些破事,”他冷笑着,“即使连你这么迟钝的人都听说了吧?” “嗯。”可嘉点点头,并不介意他对她的评价。 她理解他的心情。事实上,她此刻那股流泪的冲动,都是为了他——在一个美满的家庭中,即使有不快与争吵,日后都能成为美好的回忆;而在破损的家里,即使有再美丽的纪念品,所触动的,也只是悲伤与愤怒的心情。 “你说你父母只爱钱不爱你,说他们不关心你。每当你这么想的时候,我希望你看看这只音乐盒。你就会知道,至少……”他加快了脚步,走在她的前面,“他们没有抛弃你。” 4:15pm.三十二分零十五秒。 坐在游乐场的秋千上,可嘉偷偷瞄向身边那个忙着整理刚才拍好的胶卷的身影。 自从解释完为什么要把小钢琴送给她到现在,已经整整有半个小时过去了,唐麟风那个家伙再也没有对她说过一句话,也没有用正眼看过她,就好像彻底忘记了她的存在一样。 转过脸,她看着在儿童乐园里和小朋友们打成一片的小狼。 一踏进这片乐园,小狼就引起了这里所有孩子的好奇与兴趣。他们围在它的周围,却又不敢*近,直到可嘉向孩子们示范和小狼握手,让它捡回树枝,才开始有胆大的男孩试着上前抚摸这条巨大的狗狗。 而一旦了解到小狼的耐心与好脾气,它立刻就成为了这群孩子的中心人物。几乎每个小朋友都和它握过手,赛过跑,甚至有个小女孩还揪着它金黄色的长毛,企图爬到它的背上。 此刻,有四五个小孩同时扔出四五根树枝,看着那些飞向不同方向的木条,小狼不知所措地站在草地上,吐着舌头困惑地喘气,间或朝可嘉这边求助地望一眼。 它那副傻得可爱的模样让可嘉不由自主地笑了起来。 都说宠物会染上主人的性格脾气,可是——她转身看向狗狗的主人,笑容从唇边隐去——为什么小狼的性格与唐麟风竟然会如此千差万别呢? 他孤僻,小狼活泼;他倔强,小狼温顺;他冰山般冷漠,小狼像阳光一样开朗;他坚持独来独往,而小狼却能和每个人都打成一片……她简直都要怀疑小狼到底是不是他养的宠物了。 不对,这不是真的。 下一秒,可嘉便否定了自己。 刚才的那些,都只是唐麟风故意表现在外给别人看到的那一面而已。在那层冷硬的面具下,他善良,不然他不会连着两次救她;他体贴,不然他也不会把小钢琴送给她;他不愿伤害别人,否则他不会煞费苦心想什么“临时女朋友”的办法;在内心深处,他温柔而敏感,若不是这样,她也不会……喜欢上他。 荡起秋千,可嘉享受着这一刻拂面而来的微风、温暖柔和的夕阳与不远处孩子们的欢笑声。 在她身边的树荫下,唐麟风整理完拍好的胶卷,打开相机,开始装进一卷新胶卷,为接下来的拍摄做准备——当每个人都置身在阳光下的时候,他似乎总有办法让自己依然处在阴影之中。 看着他忙碌却孤独的背影,可嘉转动起灵活的大眼睛。 既然他曾经救过她,又让她明白自己有一对还算不错的父母,那么作为礼尚往来,她好像也应该为他做点什么,让他……走出那片阴影。 太阳开始向西边下沉了。 随着天气渐渐入秋,白昼越来越短,捕捉夕阳光线的时间也不得不提前了。 通常,他偏爱的是冷色调,例如阴影中的小巷,或是雨天的行人之类。但有时,他也会拍一些温暖的感觉,像阳光下一条金黄色的大狗甩着身上的水,或街边温馨的小花店什么的。 每当这时,他会选择在下午三、四点的时候进行拍摄。这也是很多摄影师的选择。很少有人能抗拒得了这个时候阳光里那种温暖明媚,泛出点点金光的红色。 今天,他原本打算拍一组游乐场的照片,用以参加全国大学生摄影大赛。 一切都很好。天气很好,万里无云。光线很好,正是他要的那种温暖的阳光。游乐场的气氛也很好,因为有了他的狗,那帮小毛孩个个都很开心的样子。 惟一不好的是他的心情。 而这,都应该怪那个该死的宋可嘉——不,要怪的人应该是他,谁让他自己好死不死地邀请她一起到游乐场来? 可是,他怎么会想到她会哭哭啼啼地过来赴约?又怎么会料到她还毛手毛脚地摔坏了音乐盒,接着成功地引发了他郁闷不快的回忆? 以他现在的心情,即使有再明媚的阳光,再快乐的气氛,估计拍出来的照片也只能以《无聊的游乐场》或是《烦人的小鬼》来命名吧。 哼! 看看她!——他微微侧过头向可嘉的方向望去——这个破坏他心情的始作俑者,居然兴高采烈地荡着秋千,一脸无辜的样子。 但愿那个秋千把她摔下来。 她忽然从秋千上跳下来——嗯?是不是她猜到了他在想什么? “小狼!过来!” 她的声音清脆地响起。 他的狗闻言立即飞快地向她这边跑来。 ——他简直都快怀疑到底谁才是这条狗的主人,他还是她? 可嘉拍拍手:“小朋友们,来!到大姐姐这边来。” 那些平均年龄在十岁以下的小孩子也听话地来到了这位“大姐姐”的身边。 ——现在的小孩怎么那么没立场?难道他们谁的话都听? “乖,大家安静坐好。”可嘉笑着安排小朋友们围坐在草地上,“大姐姐跟你们讲一个故事,大家要不要听?” “要!”童稚的声音齐声响起。 故事? 唐麟风皱起了眉。 ——这个女人到底在搞什么鬼? 小狼懒洋洋地躺在草地上晒太阳,偶尔张开大嘴打个哈欠,金黄色的尾巴不时甩动两下,赶走身边飞来飞去的小虫子。 夕阳的余辉透过高大的香樟树暖暖地照射在草地上那一圈苹果般的小脸上,组成了一幅温馨而美好的画面。 宁静祥和取代了儿童乐园昔日的吵闹喧哗,空气中有一丝期待的气息。 “很久很久以前,有一个很小很小的小王子。他同所有的人一样,有手有脚有脑袋有思想。可是,只有一样东西别人都有,而他却没有……” 一个清脆柔和的声音打破了这一刻的宁静,却带来了更多的期待。 “我知道了!”一个四岁的小女孩大声地插嘴,“他没有头发!和我叔叔一样是光头……” “别吵!”坐在她身边的一大一点个小男孩打断了她,“听姐姐说!” “小王子有头发,他可是一个很帅的王子哦!”可嘉忍住笑,继续说道,“他没有的是爸爸。从来到人世的那一刻起,他就从来没见过有谁是自己的爸爸。可是别人都有爸爸啊!每个小朋友和他玩的时候,到最后都会说:”我爸爸要来接我了!‘或者是’我爸爸是世界上最厉害的国王!‘只有他,一句话也说不出来。“ “是不是每个爸爸都是国王啊?”说话的依然是那个脸蛋红扑扑的小女孩。 “笨蛋!姐姐说的是古时候的事情,”她身边的小男孩不耐烦地说道,“那个时候国王是一堆一堆的。” “是不是一堆一堆的我不知道,”可嘉笑着转了转眼睛,“反正有很多就是了。继续说小王子吧,没有爸爸这件事情一直困扰着他,于是他来到了据说最神通广大的大白鹅面前,请她为他找到一个愿意当他爸爸的人。大白鹅找来了第一个国王,他一副雄伟的模样,看上去就像是英雄爸爸的样子。小王子好希望这个人就是自己的爸爸啊。可是国王看了他一眼后说道:”你长得太小了,小细胳膊小细腿的,不像是我这个英雄的儿子。‘说着,这个国王就走了……“ 围坐一团的孩子们发出一阵叹息。 “接着,大白鹅找来了第二个国王。”她接着往下说,“他的模样并不雄伟,可是他有一座巨大的城堡。小王子想,嗯,这样的爸爸也不错呢。这个国王打量了小王子一番,最后说:”你看上去好像不太聪明的样子——我的城堡可是需要很精明的人来管理哦!‘于是,他也没有答应做小王子的爸爸……“ 又是一片叹息声。 “小王子好可怜哦!”小女孩忍不住再度插嘴,“我要是他会伤心死的。” “嗯。”她身边的小男孩颇为成熟地点点头,“像他这样没有爸爸的情况的确是……蛮讨厌的。” 一阵秋风从游乐场的另一头吹来,使得周围的树木簌簌作响。 几片树叶悠然飘落。 可嘉若有所思地捡起了落在身边的那枚泛黄的落叶:“……正当小王子灰心丧气的时候,大白鹅找来了第三个国王……” 那阵突如其来的秋风和那几片飘落的金黄色树叶,为那张抓拍的照片平添了一分动感与一抹色彩。 他敢说,这张小鬼头听故事的照片,会是他今天下午最大的收获。 尽管如此,他还是讨厌这一切。 唐麟风盖上相机盖,拿出胶卷,扔进胶卷盒。 他讨厌那帮小鬼,吵吵闹闹地在儿童乐园里跑来跑去地疯玩不是挺好的吗?没事听什么找爸爸的故事? 他讨厌宋可嘉,一副自以为是的样子,她以为她是谁?幼儿园老师吗?拜托!以她那副长不大的样子,走在路上说不定还会被人以为是初中生呢! 他更讨厌那个故事——一贯的宋可嘉风格,什么王子国王的,恶不恶心,老不老土啊?还有找爸爸……她是怎么想出这么个可笑的题材的?虽然天还不冷,但这个故事却听得他一阵寒毛凛凛——她到底想说什么? “……这一次,大白鹅找来的国王一点都不像前两个……” 草地那边,宋可嘉的声音继续着。 唐麟风忿忿地把相机和镜头塞进包里。 ——她有完没完啊? “……第三个国王矮矮小小的,长得一点也没气势;他的城堡也很小,据说比一间茅草房大不了多少。小王子心灰意冷地来到国王面前,没想到,这个国王看到他却非常高兴:”你长得那么小,真像我!还有,你这副傻头傻脑的样子也像我!太好了,我就要你这样的儿子!‘可是这一次,小王子却满心不乐意了——要知道,有这样的爸爸,以后在别的小朋友面前就是想炫耀也说不出什么来。“ 可嘉抚摸着小狼身上柔软的长毛:“于是大白鹅就问那个国王:”你那么瘦小,不能保护小王子;你又那么穷,也给不了小王子什么。你凭什么做他爸爸呢?“这个国王急得都快哭出来了,他说:”可是,我真的很想当他的爸爸呀,我一直都想有他这么个儿子。尽管我不能给他什么,但是至少,我能让他有个爸爸!‘大白鹅又跑去问小王子:“那么,小王子,你想不想他来当你的爸爸呢?’……”她停了下来。 “小王子怎么说啊?” “他最后有爸爸了吗?” …… 小朋友们七嘴八舌而又心急地问道。 “小王子想了又想,最后还是高兴地同意了。”唇边露出一丝微笑,可嘉抬起头,望向树阴下那道始终背对着她的修长身影,“因为毕竟——他是世界上惟一一个最想成为小王子的爸爸的那个人。” 拉上背包拉链,唐麟风站直身子。 谢天谢地,看样子她的故事终于结束了。 什么想不想成为爸爸的——她想说明的就是这个道理? 她也真是天真——难道,她以为这个狗屁故事会对他有任何影响吗? “……所以,对我们每个人来说——这个道理其实我也是刚刚才懂得,”停顿了片刻之后,傍晚的空气中再度响起她轻柔的声音,“无论我们和我们的爸爸妈妈之间曾经发生过多少争执,有过多少不快;即使他们曾经让我们伤心,曾经让我们失望,我们也应该想想,也许,他们有他们的原因,有他们的理由。不管怎样,他们都是爱你的。因为毕竟——” 可嘉伸直了腿,任温暖的阳光洒在身上。 又有一阵风吹来,吹乱了她的头发,接着向不远处的那一片树阴掠去。 树枝在他头顶沙沙作响。 又有一两片树叶随风而落。 唐麟风抬起头,看那两片枯黄的叶子盘旋而下。与此同时,可嘉的声音被微风传送至他的耳边——“……毕竟——你的父母,是世界上惟一的、最想成为你爸爸他*的人。” 第十章 约会 她以为他会不再同她说话,她以为他会转身离开,她以为他会不再当她是“女朋友”,甚至连朋友都没得做——当可嘉说完那个自编的“找爸爸的小王子”的故事后,她曾经这样以为。 可是,出乎她意料之外的,在那之后,唐麟风非但没有冷冷地离开,还主动开口跟她说话,甚至当天色已晚的时候,他同她一起偷偷地躲过游乐场保安人员的巡视,直到他们两个人再度拥有整整一座夜色中的乐园。 于是,她以为他听进了她的故事,并且感动于她的苦心,而他对她的态度也将会有所改变。 但是她错了。 因为对于她自作多情的多管闲事多嘴多舌,他决定采取另一种应对方式——他决定报复。 “唐麟风!唐麟风……小狼!” 嗯?都已经十分钟过去了,怎么他们两个还没回来?——上厕所需要那么长时间吗?除非他是来大的……呃~~好恶心! 可嘉皱起眉,决定再给他几分钟时间。 白天的温暖早已随着太阳一起消失。夜风一阵紧似一阵地带来丝丝凉意。 树影摇曳,路灯散发出昏暗的光芒。 她抱起了双臂,试图抵御心中渐渐涌起的不安。 即使是大号,他也应该好了呀,总不见得上个厕所都会摔到茅坑里吧? 那家伙不会出了什么事吧?可是,要是他出事的话,小狼也会来找她的呀? 手机上的液晶屏显示时间又过去了十来分钟。这两个讨厌鬼到底去哪里了?!他们不会想把她一个人扔在这边吧? 这里……这里可是鬼屋附近啊! 可嘉怯怯地朝那幢不祥的屋子看去。 这是整个游乐场里,她最不愿来的地方,光是那阴森诡异的造型和古老斑驳的墙面就已经足以引起她无穷的恐怖想象了。 会不会……唐麟风突发奇想去鬼屋探险,然后……一去不回了呢? 呸呸! 她都在胡思乱想些什么啊?不可能的啦,一来,他没有鬼屋的钥匙,根本进不去;二来,这个游乐场他那么熟悉,估计鬼屋这种地方对他都已经去了几百遍了,应该不会…… “宋可嘉!我……” 夜风中,一个模模糊糊的叫声忽然隐约传来,随即再没有任何声音。 可嘉顿时手足冰冷。 这是唐麟风的声音——她绝不会听错。只有唐麟风才会那么硬邦邦地连名带姓地喊她。 可是,这个声音……却是从鬼屋那里发出来的。 夜色如墨。 夜凉如水。 每向前走一步,可嘉觉得自己的腿便不争气地更软了一些。 “唐……麟风!小……狼!” 还有她的声音,抖得那么厉害,听上去简直比恐怖片的配音还吓人。 强忍住眼泪,她来到鬼屋前。 除了树影婆娑,秋虫声声外,这里并没有人。 绕过前门,来到屋后。 依然全无人影踪迹。 ——会不会是那个家伙想要吓她? 脑海中隐约闪过这个念头的同时,她听到身后似乎有些动静。 飞快地转过身。 在她的背后,赫然站着一具骷髅! 月光正照在它凸起的牙床上,两排白牙发出森森的蓝光——这是可嘉看到的最后一幕景象。 “宋可嘉,醒醒!可嘉……” 好吵! 谁那么烦人?让她多睡一会儿都不可以吗? “喂!可嘉……” 还推推搡搡的,真是……不理他,继续睡。 “啪!啪!” 谁那么大胆,竟然敢打她耳光?! 可嘉猛然睁开眼睛——从小到大,连爸妈都没舍得动她一下!真是过分,她要让他知道她的厉害…… 视线慢慢聚焦,灯光下,眼前的那个人影也渐渐从模糊变到清晰。 唐麟风? 她现在是在哪里? 他怎么会在她的跟前? 还有,尽管转瞬即逝,她还是从他脸上捕捉到了那丝焦虑与后悔的心情。 这是为什么…… 她从长条木椅上坐起,环顾周围夜色中游乐场模糊的树影和建筑,逐渐清醒过来的脑海中慢慢回忆起几分钟前发生的一切——唐麟风突然提出去二号的要求、她在路灯下漫长的等待、鬼屋附近含糊的叫喊声……以及那具白牙森森的骷髅! 这一切都是他策划好的。 她终于明白过来,而目的则是——“你是在报复我。”她喃喃说道。 她终于醒过来了。他耸了耸肩,慢慢吐出松下来的那口气:“也许。” “因为我说了那个小王子的故事。”她看着脚下的草丛。 “可能。” “所以你就故意来吓我,而我也就被你吓得昏过去了。” “的确。”——她的声音为什么那么平静?这是往常那个没事都要哭哭啼啼吵吵闹闹的宋可嘉吗? “我的头还有些晕,站不起来。”她抬头看他,伸出手来,“你能不能拉我一把?” 他走上前,握住她的手的瞬间,他仿佛看见她唇边有一抹似笑非笑的神情。 “你……” “什么?”可嘉抬起头。苍白的脸色和含泪的大眼睛在在透露出楚楚可怜的模样。 刚才也许是自己看错了吧——他摇摇头,上前拉起她,掩饰住自己的后悔——毕竟他害得她挺惨,本来只想小小地吓她一下,没想到…… 事情是怎么发生的,唐麟风并不清楚。他只知道,下一秒,自己已经躺在了湿润而满是泥土味道的草地上,眼前则是星光灿烂的夜空。 小狼好奇又兴奋地把毛茸茸的大脑袋伸了过来,趁机涂了他一脸的口水。 接着,一张俏皮的小脸凑了过来,挡住了视野里的满天星光。 “作为回礼,这是我对你的小小报复。”可嘉的脸颊边露出两朵幸灾乐祸的酒窝,栗色双眸中的泪光早已不见,取而代之的是抑制不住的笑意。 “没想到吧?即使像我这样的胆小鬼也学过两年的跆拳道呢!怎么样,刚才那一手要不要姐姐我教你啊?”她双手*腰,终于控制不住自己的得意心情,仰天长笑起来,“哈哈哈哈哈呵……” 她的笑声突然中断。 原因是她忽然间发现自己趴在草地上,摔了个狗啃泥。 唐麟风翻身从草地上起来,悠闲地拍去了身上的尘土:“虽然我没学过跆拳道,不过,至少我会一招扫膛腿。”他居高临下地看她,“你是自己爬起来呢,还是要我帮你?” “我自己……呸呸……”她一边吐出嘴里的青草,一边站了起来,“起来……” 他没有忽略她眼中的笑意,所以,当她突然间向他冲过来的时候,他早有防备地向旁边一闪。紧接着,可嘉发现自己拦腰撞去的对象变成了小狼。 当一人一狗双双摔倒在地的时候,银铃般清脆的笑声也撒满了夜色中的这片乐园。 把双手*进裤袋,他板着脸冷冷地站在她的身边:“我本来还在考虑让你坐一下旋转木马的,不过,既然你一心要报复……” “够了!我认输。”她笑着说道,向他伸出手去,“休战?” “休战。”他终于忍不住微笑起来,握住了她的手,把她从草地上拉起来。 仿佛黑暗中的一缕阳光,那抹微笑照亮了他棱角分明的脸庞。 要是他经常这样微笑的话,她一定会因为心跳频繁加速而得上心脏病的(对了,说不定云梵就是这样得心脏病的也没一定哦:p)。 “狗!你也可以起来了。”唐麟风命令着索性躺倒在地的小狼,“如果要坐旋转木马的话,就要早点过去,”他转身向前走去,“要是晚了话,说不定会有人注意到……” 一根树枝很不识相地打在了他的后脑勺上——笑声划破了秋夜的寂静,也惊动了一只趁着夜色外出捕猎的野猫。 这只毛色油亮体形肥胖的黑猫翻着宝石般的绿眼睛,不耐烦又火大地躲在灌木丛中,打量着在林间草地上追逐打闹的这对男孩女孩。 ——有完没完啊?白天这里已经够吵的了,到了晚上还不让人耳根清静。再这么闹下去,耗子都要给他们吓光光了啦…… “啪!” 什么东西掉在它身上?难道是下雨了? “呼——” 嗯? 这又是什么声音? 黑猫支起耳朵,小心翼翼地向身边看去。 妈妈呀! 那只体型比它大了n倍的黄毛大狗是什么时候站到它旁边的?! 而它以为是雨点的东东——不要啊,它今天才洗的澡,才不要给这只死狗的口水给玷污了呢! …… 于是,这个晚上在成为可嘉有生以来最美好的夜晚的同时,也带给了小狼最快乐的时光——那句话怎么说来着的?对了,“与猫斗,其乐无穷”。 “这么说,他答应你了?” 一行蓝紫色的字从m的对话框中跳出。 “嗯。”可嘉一边回答,一边喝了一口刚冲的热巧克力,甜蜜的味道仿佛沿着食管一路流到心里。 有生以来,她第一次知道,原来美好与快乐的感觉也会让人失眠的。 今晚的一切都如此美丽:满天的繁星、柔和的微风、梦幻的灯光、动人的音乐,还有……他。 这是第一次,他毫不吝啬地对她微笑;这也是第一次,他叫她“可嘉”而不再连名带姓地喊她。 从游乐场一回来,她便仰天倒在床上。凝望漆黑的天花板,眼前出现的却全是唐麟风:他皱起的眉头、他眯着眼拍摄照片、他坐在旋转木马上的身影、他的微笑,还有他最后对她的承诺…… 是否喜欢一个人就是这样的心情?睁开眼,眼中只有他;闭上眼,梦里也全都是他。仿佛连每一次呼吸,每一个心跳,都是为他而存在…… 反正也睡不着了,可嘉起身打开电脑。本来只想打一场联网游戏消磨一下时间,却在无意中发现m上,有另一个惊喜在等待她——好久没有联系的明琪竟然也在线上! “‘嗯’一声就行了啊,我是那么好打发的吗?”网路的那头,许明琪给了个愤怒的小脸,“快给我从头到尾仔细招来!” “好吧。”可嘉还了个吐舌笑脸,手指灵活地敲击键盘,“从游乐场回来,走到我们两家门口的时候,我问他——星期五,也就是后天,他有没有时间。他说,他要去参加云超家的晚会。那个晚会我是知道的,事实上云梵邀请他的时候我就在旁边……” “云梵?就是你上封信里跟我提起过的,病歪歪又老是黏着唐麟风的那个女孩?” “嗯。” “我敢说,这个晚会一定是她一手操办的,没那个云什么超的什么事。还有哦,”明琪送上一张生病的绿色小脸,“我忽然有种预感,这个云梵在那天晚上一定会弄些麻烦出来。” “是吗?”可嘉愣愣地停了下来——连远在加拿大的明琪都能感到云梵不好对付,也许,这个对手还真的蛮难缠的呢。 “不过,以你超级无敌傻天真的魅力,再加上有我这个iq超过一百八的天才的远程技术支持,即使一百个云梵也不是问题的啦!哈哈!”明琪连忙安慰,“你接着往下说吧。” 超级无敌傻天真?——这句话到底是在夸她还是在骂她啊? 不管啦,反正当补药吃下去就对了。 “于是我就跟他说:那天,我有很重要的事情要找他。他想了一会儿以后,跟我保证说,他会在晚上十点以前回来。尽管他有一个很冠冕堂皇的理由——第二天一大早他要去医院看奶奶,所以也不想在晚会上呆到很晚。不过……”显示器的荧光照到了可嘉的脸上,也照亮了她唇边那朵抑制不住的笑容,“我知道这不是他真正的想法。其实,他也很想早点看到我呢……哈哈哈哈哈……” 对话框的那头冷冷地甩过来四个字——“自作多情。” “不是哦,我是真的这么觉得的。”可嘉连忙解释,“我说了那么多,你也应该知道唐麟风的为人了吧。他是那种即使心里真的关心你,在嘴上也绝对不会说出来的人。其实,他绝对不像他外表上那样冷漠无情,实际上,他又体贴,又敏感……” “卡!”许明琪做了一个想吐的表情,打断了她,“你不用说了,我知道,他外表狂野内心温柔,外在臭屁内在谦虚,表面上是一颗又臭又冷又硬的大石头,实际上是一只又香又热又软的小馒头……” “明琪!”可嘉红着脸喊停——尽管对着电脑,尽管有13个小时的时差,尽管隔了数万公里,明琪一脸笑谑的模样却依然鲜活地出现在她眼前。 “好吧,言归正传。那么——在他的生日那天,你打算送给你的唐麟风……”自从她对明琪提过“唐麟风”这三个字以后,也不知道从第几封信开始,每当说起他,明琪总不忘加上“你的”这两个字,“……什么礼物呢?” 可嘉转了转眼睛。 她早就想过这个问题了。事实上,她还用了许多时间与心思来准备。可是,在星期五之前,她不打算让任何人先睹为快。因为,这是她的——“秘密。”可嘉笑着打上这两个字。 10月26日。 星期五。 眼皮跳。 早上一起来,可嘉就发觉自己的眼皮跳个不停。 她原本很科学地把这个归因于兴奋过度与缺乏睡眠,可是,一天下来连续发生的倒霉事件,却让她不得不开始相信从奶奶辈流传下来的说法了。 首先是上课迟到——当然啦,这已经第n次发生了,也算不了什么。 其次,她的sh作业得了全班最低分——虽然她已经做好了心理准备,因为那本sh教材对她来说像天书一样,可是,当这一噩耗传来的时候,她还是丢人地洒了几滴热泪。 更丢人现眼的是,在下午的那场世青学院与f大之间举办的篮球友谊赛上,为了离f大的主力队员——唐麟风近一点,她偷偷摸摸地加入了f大的啦啦队。结果,唐麟风这家伙一记漂亮的盖帽,直接把篮球打到了她的脑门上——其实受伤情况其实并不严重啦,只不过脑门凸起了一个包包;严重的是,等她醒过来的时候,发现眼前并没有期待中唐麟风关切内疚的脸庞,取而代之的是无数张世青同仁严肃的面孔,而他们看她的眼光,就好像在她脑门前的那个肿块上,还写着大大的“叛徒”这两个字一样(她好像是有点背信弃义重色轻友哦:p不过天地良心,从头到底她支持的只有唐麟风一个人,她可没有为f大篮球队喊过一句加油)。 最最最可气的是,就因为这样,世青学生会的那帮人,不顾她还重伤在身,竟然决定取消她学生会干事候选人的资格。为此,她与一向敬重的学长陈伯伦(嗯~~好像也不能这么说哦,自从知道他和唐麟风的瓜葛以后,陈大学长的光辉形象在她心目中便一落千丈了)发生严重争执。而在这场口舌之争中,她再度笨嘴拙舌地落在了下风,最后不得不羞愤交加地以泪收场。 所以,不过才短短一天功夫,她已经哭过两场,受伤一次——尽管这样,眼皮却还在该死地跳个不停。 现在,她只希望霉运已经在白天全都走光光了。但愿今天晚上一切顺利,一如她的设想。 按住眼睛,可嘉坐在离大门最近的那张沙发上,低头看向自己粉红色的手机。 九点四十五分。 再有十五分钟就到十点了。7楼a那边没有任何动静——可能那家伙还在回家的路上吧。 十点以前到家,这可是他保证过的。以他的脾气,应该不会食言而肥吧!——不过,他好像曾经有过一次说来接她,结果害她在雨里等了三小时的不良记录……而那一次,如果她没记错的话,是他和她在这之前唯一的一次约定……不好,眼皮怎么越跳越厉害啦,本来只是右眼在跳的,现在连左眼也凑起这个热闹来了。该不会这次他也会…… 不会啦,这次一定不会发生这样的事情啦。 那次他知道她等了他三小时以后,虽然没说什么,但是她看得出来他其实对她又后悔又内疚又心疼(嗯~~她猜他应该会心疼吧:p)。所以,他一定不会让自己犯同样的错误的! 打开手机的主菜单,点开“未发信息”。手机里只储存了一条未发信息:——“对不起,我不小心把‘喜欢你’三个字发到了你的手机里。若是你接受,请保留它;若是不接受,请你,把它发还给我。——可嘉” 在午夜十二点,当她和唐麟风道别以后,她会把这条短消息发到他的手机里,作为生日礼物之外的惊喜——而不论他有什么反应,她都会为自己偷笑一把。 能想出这么好的表白方式,还真是佩服自己呢,现在就已经忍不住想笑了……嘻嘻! “可嘉,”坐在电视机前的何爱玲拿起遥控器换了个频道,“你一个人坐在那里傻笑什么?” 可嘉连忙收起笑容:“啊?哦。我只是想到学校里一些好玩的事情。” “那么晚了,你还要出去?” “嗯?” “光是衣服就换了三四套,”老妈放下遥控器,“你是要去哪里啊?” 连她换了几套衣服都知道——老妈不是一直都在又哭又笑地看《情定大饭店》吗?她是用哪一只眼睛来注意她的? “我……”可嘉低头看了看自己身上那件粉红色的羊毛外衣——这是她最喜欢的衣服之一,这件毛衣有着别致的翻领和可爱的珍珠钮扣,“我这样穿好看吗?”站起身,她在妈妈面前转了个圈,试图转移话题。 “外面在下雨,你穿这么好干吗?除非……”何爱玲眯起了眼睛,“你要去的地方不出这幢大楼——我猜得对不对?” “呵呵。”可嘉傻笑两声,暗自吐着舌头——这几个礼拜以来,老妈除了和爸爸一起数钱算账做生意之外,就没再关心过别的事。她应该不会知道…… “7楼a座是不是有人搬进来啦?”何爱玲闲闲地问起,目光回到电视机上,“我上次看到有个看上去酷酷的男孩子走进我们对门。你认不认识他?” 妈妈见到过唐麟风? “哦,我有点认识啦。他好像是f大的,名校哦!据说还是里面的风云人物呢,又是篮球队的主力,又是……又是……”那家伙还有什么优点?对了,“又得过摄影大赛的奖项。很了不起呢!”(反正多说点他的好话总没错!先让老妈对他有个好印象,说不定以后大家能成为一家人呢!嘻嘻!) “是吗?那他父母是干什么的?”——她是不是连他的生辰八字也要问啊? “听说是外交官。”尽管注意到老妈脸色一亮,可嘉还是不得不老实交代,“不过,好像很久以前就失踪了。” “失踪?”何爱玲沉下脸来,转过头把全副注意力集中到女儿身上,“可嘉,妈妈承认,最近一段时间以来,我和你爸爸对你的确关心很少。那是因为我们知道你很乖,也对你有充分的信任。不过,关心少,并不等于不关心或者不过问你的事情……” 可嘉翻起白眼——老妈到底想说什么? “……我们也并不反对你和男孩子交往,可是在交往之前,你应该了解清楚对方的家庭,背景,父母等各方面情况。有些家庭背景复杂的人,心理上也会有些阴影……”何爱玲清了清嗓子,终于说到重点,“就像对面的那个男孩,我说他看上去怎么一副对任何人都爱理不理的样子,难怪呢,父母失踪……” “妈!时间来不及了,”可嘉连忙打断他*的长篇说教,“现在都已经……啊?!”这声惊呼是真的,“都已经十点半啦?!” “怎么了?你去哪里?”何爱玲诧异地看着女儿满屋乱窜,拿东西,换鞋,一副急着出门的样子。 她拿起一卷束有粉红色丝带的东东在老妈眼前晃晃:“朱朱——朱惠怜她今天过生日,要我无论如何过去一下。”接着连忙转移话题,“妈,我的伞呢?就是那把粉红色带蕾丝花边的?” “我怎么知道?”何爱玲耸耸肩,“我和你爸刚回来那天你不是还打着那把伞去帮我们买啤酒的吗?你自己放到哪里去了?” 那天? 可嘉停了下来——那天是唐麟风为她打的伞,也在那一天,她生平第一次,和男生一起躲在伞下……难道,这把伞现在还在那个家伙那里? ——复兴中路327号中正坊。 朱惠怜在电话里说的地址,应该就是这里了。 可嘉停下脚步,拂开眼前被茫茫细雨淋湿的发丝,打量周围。 尽管夜色已深,路灯昏暗,却也足已能够看出这个社区拥有错落有致的老式洋房和绿荫围绕的优美环境。 哼!——可嘉撇撇嘴往里走去——没想到云梵家看来还蛮有钱的呢! 躲进了某栋房子的门洞里,她的第一件事就是从毛衣里拿出那卷束着丝带的卡纸。 还好,虽然身上都已经湿光光了,这份她精心准备了好久的礼物却毫发无伤。 握紧了这卷纸,可嘉看向对面。 尽管已经是深夜了,对面的洋房里,还有几间窗户透出通明的灯光——那里应该就是正在举办晚会的云梵家了吧。 虽然从“万事通”朱朱那里打听到了云家的地址,不过,她当然不会傻到不请自来地参加云梵举办的party.她只是不想坐在客厅里,在老妈的眼皮底下,苦苦等待某个人回家的脚步声;而在这个门洞里,尽管有些冷又黑漆漆的,但是至少,当唐麟风一走出云家的大门,她就能够看到他。 手机显示现在的时间已经超过十一点了。对面依然灯火辉煌,看样子晚会正如火如荼地举行,丝毫没有停下来的意思。 云梵会请些什么人来?她会送给唐麟风什么礼物? 还有……当唐麟风知道云梵的这个party全是为了他时,他会是什么样的心情?是觉得无聊、不耐烦,还是又惊喜又感动? 而在这个时候,他是否会想起她——宋可嘉,想起他和她的约定,想起还有一个她在等他,哪怕……只有一点点想? “啪!啪!啪!” 有人淋着雨拎着一根拖把从对面的楼里冲出来,向这边跑来。 可嘉的心猛然一跳,随即又放松下来。 那个人不是唐麟风——他个子没有唐麟风高,头发也比他短。 可是,这人看上去也好熟。那瘦小的身材,小鼻子小眼的脸庞…… “云超!”可嘉从门洞里冲了出来,“云超……” 云超停下脚步,转身向这边看来。 路灯昏暗的灯光下,他脸色苍白,眉头紧锁,一脸的紧张、焦急与严肃。 “宋可嘉?”他有些意外,“你怎么在这里?” “我是来找……” 云超显然没有耐心听她说话,他转过身,举着那根拖把继续匆匆向前冲去。 “喂!云超!”可嘉连走带跑地跟了上来,“你去哪儿?晚会呢?” “晚会?”他没好气的,捋去了脸上的雨水,“早结束了。” 结束?! “可是灯光……你家的灯不是还亮着吗?我以为还没结束呢……” “……” “那唐麟风呢?”她小跑着跟在云超身后,“既然结束了,为什么唐麟风还没有回家?” “唐麟风……”云超站定下来,握紧了拖把,怒火在眼中燃烧,“如果你再缠着我问东问西的话,过不了多久,唐麟风就会被人打死了!” 雨,不知什么时候越来越大了。 雨点噼啪作响地落在地上的水塘中,泛起阵阵涟漪。 一只穿了锐步运动鞋的脚往后退了一步,正踩在水塘中,溅起一片肮脏的泥水。 唐麟风擦去了嘴角的血迹,又往后退了一步。 随着他的后退,陈伯伦和他的那些狐朋狗友渐渐逼了上来。 唐麟风打量着眼下的局势。 再往后,他就退到了小巷的尽头,退无可退了。而眼前的这四个人…… 他们显然是有备而来。除了陈伯伦手上的木棍外,那三个早就埋伏在这里的恶形恶状的人不是拿着啤酒瓶,就是举着板砖,一脸胜券在握的狞笑。 “唐麟风,”陈伯伦梳理着额前油腻的长发,走上前来,“没想到你也有今天。还记得在好乐歌ktv的那次吗?那天,你骂我是狗。而今天……”他薄薄的嘴角挂着一丝得意的微笑,“只要你承认自己是条狗,我们就放过你。” 他错就错在走得太*近了。 随着一声女孩子尖利的惊呼,陈伯伦的脸上重重地挨了一记漂亮的左钩拳。 唐麟风扑上去,把陈伯伦摁在肮脏的水塘中。与此同时,木棍、砖头也一起向唐麟风袭来。 他已经数不清自己身上到底挨了多少下重击,也不知道有多少地方已经受伤流血了。 从额头滴下的鲜血混合着雨水,挂在睫毛上,弄得他睁不开眼。他不耐烦地挥去眼前的障碍,而同时,脑后又中了重重的一下。 即使脑袋痛得快要裂开了,也不能阻挡他痛揍眼前那个卑鄙小人。拳头一下又一下地落在陈伯伦的头上——即使他今天死了,他也要让这条的臭狗屎生不如死! 谁让他到处散布他父母的谣言,谁让他卑鄙无耻地设下埋伏,谁让他居然敢在他面前说那些话,那些关于…… 一个女孩惊痛的呼声划过他模糊的意识。与此同时,一根木棍重重地击打在了他的腿上。而在另一个尖叫声中,砖头砸在了他的背上。 烦!女人就是麻烦。 他的身体已经倍受打击了,那些一声比一声尖利的叫声却连他的脑神经都不放过。 云梵!拜托,能不能闭上你的嘴?! ……不对…… 第n块砖头砸在他的后脑。 终于不支倒地的同时,唐麟风的脑海中萦绕着最后那一声伤痛的惊呼——不对,这不是小梵的声音。这个声音,是属于另一个女孩的,是属于……可嘉的…… 可嘉捂着嘴,瞪大眼睛,看着那道修长的身影缓缓倒在黑暗的小巷中。 “唐麟风!”她的嗓音有些嘶哑地尖叫着,向小巷里冲去。 另一个人的动作比她更快。 那个人一把扔下手中的雨伞,抢先冲上去扶起他,把唐麟风抱在自己的怀中,小心翼翼地擦去他脸上的血水。 可嘉停住脚步,愣愣地看着那把被云梵扔下的伞。 这是一把粉红色的,有着漂亮蕾丝花边的雨伞。此刻,它正倒在遍布水塘的地上,被风吹得东倒西歪。 “我跟你们拼啦!——” 一声震耳欲聋的大吼在耳边响起。 云超挥舞着拖把冲到那四个人中间,一通乱打。 又是一场实力相差过于悬殊的混战打响了。 尽管激烈的打斗声不断传来,可嘉却连眼珠都没有朝那个方向转动过一次。 她的眼中只有他,不,他和她。 “麟风哥……”小梵哭着,“对不起,我没有想到会这样。”她的手轻轻抚摸过他的脸颊,“对不起,要是早知道你们会打起来,我就不会请陈伯伦这家伙来了……” 她在摸他的脸……小梵竟然在摸唐麟风的脸?! “喂!”可嘉一把推开了小梵,跪在潮湿的水泥地上,抢过唐麟风的脑袋,“我是唐麟风的女朋友,他由我来照顾就可以了。你还是多关心一下你哥哥吧!” “女朋友?”小梵白晰的脸上划过一丝冷笑,“别笑话人了。你这个假女朋友也演得太投入了吧!” “你说什么?!”可嘉瞪大了眼睛——她应该不会知道…… “你以为我不知道?唐麟风已经什么都跟我说了。”小梵低头看向唐麟风,乌黑的睫毛盖住了她眼中的神情,“今天的晚会,就是为了逼出麟风哥的真话,我才把陈伯伦邀请过来……” “你邀请了陈学长?”可嘉打断了她——这个女人明明知道陈伯伦和唐麟风之间不共戴天,却还邀请他参加唐麟风的生日晚会。她的脑袋是不是被枪打过了? “对!”小梵抬起头,眼中闪过一丝恶毒的神色,“我不但邀请了他,还对麟风哥说,陈伯伦是我的男朋友。”她毫无笑意地笑了起来,“这一招果然用对了,麟风哥当场就和陈伯伦吵了起来。陈伯伦于是提议,为了不弄坏我家,就到外面来单挑。没想到他竟然早就准备好了,还带了那么多人来……” 可嘉的背脊慢慢挺直了:“骗人!就算唐麟风要和陈伯伦打架,也不是为了你。他们本来就是……” “宿敌?对不对?”小梵接口道,“现在,他们不但是宿敌,还成为了情敌。否则我怎么会知道你是麟风哥的假女朋友?”她的眼中闪耀着胜利的光芒,“一看到麟风哥那又后悔又伤心的样子,我就什么都明白了。” 茫然瞪视着前方,可嘉的脸色慢慢变白。 又后悔又伤心? 会吗? 唐麟风喜欢的人真的是小梵吗? 所以,他才那么关心她的病情,并且煞费苦心地想出了“假女朋友”计划;所以,那么多年来他把别的女孩都拒之于千里之外,却只对小梵温柔体贴;所以,在今晚,他再度失约,在与宿敌兼情敌打架的同时——她低下头看向依然小心翼翼地紧握在手中的那卷卡纸,那是她将要送给他的礼物——他却忘了自己对另外一个女孩许下的诺言…… “麟风哥!”小梵的尖叫声打断了可嘉的思绪,她惊喜地向躺在地上的唐麟风扑过去,“麟风哥,你醒了?……” 回过头,可嘉向唐麟风看去。 他正试图坐起来,摸着后脑勺被血黏结起来的头发,神情有一些疑惑:“我这是在……” “麟风哥!”看了可嘉一眼,小梵娇嗔地抱怨,“你不该为了我去跟陈伯伦打架的!你看你,都伤成这样,我正想叫救护车来呢……” “陈伯伦?”避开小梵的手,唐麟风的表情冰冷了下来。 细雨中,依然有几条人影在激烈地厮打着。其中一个脚步踉跄着,眼看就要倒了下来。 他眯起眼,望向那个显然正在被围殴的人影。 那是——云超! 用手撑住地面,唐麟风勉强地站了起来,向混战的方向走去。 “唐麟风!”随着一个声音清脆的响起,他的手臂被人拉住了,“不要意气用事。你过去也没用的,我们现在该做的就是报警……” “谁要是敢再拉住我,”他头也不回地用力挥开拉住他手臂的那只手,声音冷淡一如暴风雪来临前夕,“我就会让她知道什么叫意气用事!” 他挥开可嘉的同时,也打到了她的胳膊,把一直握在她手中的那卷纸打落在地。 因为用力过度,他还向后退了一步。 而那一步,正好踩在卡纸中央那个用亮丽的粉红色丝带打成的蝴蝶结上。 可嘉呆呆地看着那卷被打落在地的纸筒。 地上乌黑的泥浆和雨水瞬间溅落到洁白的纸上。 染上泥污与鞋印的蝴蝶结早已变形,粉色的丝带散开来,不堪目睹地泡在水塘里。 两根纤细的指头从水中拎起那张纸,小梵笑着瞥了可嘉一眼:“这是什么呀?”她细声细气地问道,小心翼翼地不让自己的手沾到泥污,“你不介意让我看看吧……” 打开那张纸乌黑的同时,她的声音也消失了。 昏暗的灯光下,一幅油画小品出现在她的面前。 唐麟风羁傲不逊地在画里打量着外面的世界。深紫色的头发,鲜明的轮廓,漆黑的双眸,高傲的鼻子……若不是唇边那抹微笑灿烂得不像他的,若不是油彩正慢慢被雨水化开,她说不定真的会以为唐麟风就站在自己面前。 “这幅画还蛮不错的,”小梵清了清自己的喉咙,“可惜,那个笑容太假了。”她把画递向可嘉,“麟风哥不会这么假惺惺地笑的……” 一阵风夹杂着雨丝从街的那头扫来,小梵“一不小心”地松开手,那幅画随即被风卷走。 “啊!”她惊叫着,却掩饰不住声音里的幸灾乐祸,“对不起!你的画……” 可嘉目送着那幅画随风而去。 这是她用了整整一个星期,外加两个通宵完成的油画……是她曾经那么用心为他准备的生日礼物。她还为这幅画起了一个名字《喜欢·微笑》。 她想告诉他——我喜欢,你的微笑。 而现在……那张画纸在视野里渐渐变成一个小白点,最后消失在午夜的街上。 “没关系。”她甚至还对云梵笑了笑,“我无所谓。” 小巷那边,激烈的打斗声依然不断地传来。 唐麟风为了保护云超,被一个肥胖的家伙用棍子打了一下,随即,他也一拳回敬在了那人胸下的“救生圈”上。 可嘉有些麻木地看着这一切。 事实上,自从他一脚踩上了那朵粉红色的蝴蝶结,她就对什么都……无所谓了。 他慢慢地睁开了眼睛。 眼前一片刺眼的白色。白色的窗帘,白色的床单,白色的桌椅,还有那盏明晃晃的白炽灯。 空气中有一股消毒水的刺鼻味道,耳边不时还有断断续续几乎能把死人烦得醒过来的轻声哭泣传来。 ——难道,他是在医院里? 撑住身下的床板,唐麟风试图坐起身,但这一下用力却让他的浑身都剧烈地疼痛起来。 “麟风哥!” 随着一声惊呼,一个人影扑了过来。 “云梵,”他忍着痛避开小梵伸过来的手,“我怎么会在医院里?” 云梵脸色苍白,脸颊上犹有泪痕——这么说,刚才在他耳边哭个不停的人是她……在睡梦中,他还以为…… “你和我哥跟陈伯伦他们打得好厉害,看实在不行了,宋……”她顿了一下,“我就报了警。是警察把你和哥哥送到这里来的。” “云超呢?”他记起来了,在他倒下之前看到的最后一幕便是云超不支倒地,那小子没什么事吧? “他就躺在你旁边呢。”云梵连忙道,“你伤得比他厉害多了,可是你还为他挡了那么多下……”眼泪再度滑落,她抬起梨花带雨的脸庞,“麟风哥,都是我不好,你骂我吧……” “我为什么要骂你?”他不耐烦地说道,目光集中在身边的病床上。云超正闭着眼躺在那里,虽然被包得像个木乃伊一样,但至少呼吸有力顺畅,应该没什么大问题。 云梵咬住嘴唇,再度忍下一口气。 自从她发现自己喜欢上唐麟风以来,她也学会了——忍气吞声。 从小到大,从来没有人会对她这样说话。父母、哥哥、老师、朋友、同学……在她身边,哪个人不顺着她,不爱护她,不以她为中心?他们这么做,除了因为她的美丽与聪明之外,更因为她先天的疾病。 她当然知道这一点,也聪明地利用了这一点,使得周围的每个人都成为了她的绕指柔。 ——除了他。 本以为,今天邀请陈伯伦以自己男朋友的身份参加晚会,会刺激到唐麟风。他也果然受到刺激了,却并不是因为他俩的关系,而是陈伯伦说到那个女人时候的语气…… 过分! 难道那个笨兮兮的,成天只知道装可爱的傻女人在他心里已经开始重要起来了? 不可能!——只要有她在,她就绝不会让这种可能性成立! 低下头,小心地不让唐麟风看见她打量他的目光。 他是她见过的最冷漠,最无情,同时也是最酷的男孩。当然,学校里那个叫袁景谦的学生会主席也曾一度引起过她的注意,但是,他太温和,太完美,也太没个性了。 只有唐麟风,他冰山一样的拒人于千里之外,才能引起她的兴趣和征服欲。总有一天,她会登上这座冰山,然后在山顶牢牢地插上她的旗帜。为了那一刻,她现在所受的任何气,所忍下的任何委屈,都是值得的。因为,当那一天到来的时候————她会叫他加倍付出。 “现在几点了?”安静了片刻之后,唐麟风的声音突然响起,打断了她的思绪。 云梵连忙看看手表:“晚上十二点了。” 他猛然坐了起来。 “麟风哥!你……”小梵连忙上前扶他。 挥开了云梵的手,唐麟风在一阵头痛欲裂中紧紧抓住床沿,不让自己倒下去。 尽管浑身疼得就像快散架了一样,他还是告诉自己——必须起来,必须离开医院。 抓住床边的铁杆,他深吸了一口气,站了起来。拖着酸痛到几乎都快不属于自己的双腿,一步步向病房门口走去。 他必须尽快赶回去。因为…… 因为他答应过一个有着一头鬈发和一双大眼睛的讨厌鬼,在今晚的十点和她见面。虽然现在已经迟到了,可是,他还是必须出现在她的面前…… 他已经失约过一次,这次,他无论如何也不能再让可嘉……失望了。 才走了几步路,他却已经痛得眼冒金星,浑身是汗了。只要再走一步,就可以离开这间该死的病房了。 他的双手终于握住了门把手。 与此同时,他双膝一软,跪倒在病房门前,再度昏了过去。 午夜十二点。 房中一片漆黑,只有手机的液晶屏闪着幽幽的蓝色光芒。 ——“对不起,我不小心把‘喜欢你’三个字发到了你的手机里。若是你接受,请保留它;若是不接受,请你,把它发还给我……” 坐在黑暗中,可嘉看着手机上的这条未发短消息。 她原本打算在十二点的时候,把这句话发送出去,然后躲在被窝里暗自偷笑的。 可是现在…… 按下菜单,选择删除键,她看着这句话在屏幕上逐渐消失。 现在,她不再会给任何人发任何愚蠢的短消息,不再轻易地相信任何承诺,也不再…… ——假装自己是任何人的“女朋友”了。 第十一章 失去 如果说,生活中有什么东西是他不能忍受的——f大学生会主席兼校篮球队队长袁景谦坐在篮球队更衣室长条木凳上换鞋的时候这样想着——那就是混乱。 而今天的篮球训练已经不仅仅是混乱了,那简直是一场灾难。 袁景谦抬起眼,望向占据更衣室另一头那个正不耐烦地往头上套衣服的身影。 唐麟风。 任何事情似乎只要和这个家伙沾上边,就能引发无穷的麻烦。 之前的三天,他没在学校出现,也没有参加篮球队的训练。而今天,他一露面,就以一副足可媲美《mumy归来》的形象引起篮球队的一片混乱;接着,分组比赛的时候又因为不甘心坐在旁观席冷板凳上而与队员发生争执,乃至大打出手;更严重的是,当教练上来劝架的时候,都不幸被殃及池鱼地挨了唐麟风一记老拳,最后不得不宣布训练提早结束。 篮球队,不,应该说f大里,几乎绝大多数男生都一心盼望唐麟风这个讨厌难缠又火爆阴沉的家伙能早日被学校开除。偏偏,这小子不但据说后台强硬,而且又莫名其妙地在这所百分之八十是女老师的学校里颇有女人缘,所以时至今日,他依然能以一副我行我素又羁傲不逊的样子在f大里横冲直撞,颇有不把全校都得罪光不走人的架势。 奇怪的是——袁景谦系紧鞋带,擦去皮鞋表面并不存在的灰尘——虽然他不喜欢混乱,但是他也不讨厌唐麟风。 这家伙的确是又臭屁又冷漠没错啦。一起参加篮球队的这两年来,他和他之间说话不超过十句,而在这十句中,有十句都还是他这个队长主动开口的。 尽管这样,他总有一种感觉,唐麟风这家伙做出那副强硬的外表只不过是为了掩饰自己的内心。而且,即便性格暴烈,他却从没见过他仗势欺人或是主动惹是生非。除了那一回,他在街上亲眼目睹唐麟风把一个獐头鼠目的男人揍得爬不起来,事后,他才知道,那个长得像黄鼠狼一样的家伙是出了名的混混,一直强行向老弱病残的小商小贩收取保护费。 所以,每逢学生会开会,当那些部长干事像例行公事一般声讨唐麟风的时候,他总是不发一言,有时甚至还为他辩护两句。 事实上,他非但不讨厌唐麟风,还相当地欣赏这家伙。 如果有机会的话,他甚至不反对他成为自己的……朋友。 “砰!” 一声合上柜门的巨响打断了袁景谦的思绪,他抬起头来。 唐麟风已经穿上了自己的t恤,把外衣随手搭在肩上,甩开大步向门口走去。 一张卡片从他肩上的夹克衫中飘落在地。 “喂……” 他想提醒他,那家伙却已经头也不回地打开了更衣室的大门,走了出去。 袁景谦拾起地上那张卡片——不,照片。 这是一张足可媲美专业摄影的夜景照片。照片中灯光明亮、树影清晰,作为背景的旋转木马也显得色彩斑斓……然而,吸引他的并不是这些。 他的目光凝聚在照片中央。 这是一个女孩的特写。在旋转木马的灯光下,她有着俏皮微卷的头发,清澈的栗色双眸,微微翘起的鼻子,和一副爱笑的双唇。 看得出照片中的女孩因为自己突然被人拍摄而显得有些惊讶。可是,摄影师却依然成功地捕捉到了她纯真的气质和清新的神采。 大门再度打开的声音让袁景谦抬起头来。 还来不及反应过来,他手中的照片已经被人夺走。 他愣愣地看着唐麟风如同来的时候那样大步流星地走出更衣室的大门,一边走,一边把那张照片放进贴身的口袋中。 没有一句解释、一声道谢——这家伙眼中到底有没有他这个学长?! “唐麟……” 袁景谦咽回了那句想说的话。 反正那小子不懂得尊老敬贤已经不是一天两天的事了,和他多说也无益。 而且,以他今天特别暴躁心急又不稳定的情绪来看,眼下最好还是别去招惹他。 冥冥中,袁景谦已经开始为下一个碰到唐麟风的人担心了。 因为,显然,这家伙今天只想干一件事——找每个人的麻烦。 他的确是在找麻烦。 ——给自己找麻烦。 一脚踩死一只企图从他面前爬过的西瓜虫(西瓜虫是害虫,他好像记得小学生物课本上曾经说到过。所以他从来不放过这些黑不溜秋的难看小虫),唐麟风把双手*在裤兜里,阴沉着脸继续在世青学院的校门前徘徊。 ——难道这所学校里没有男生吗?怎么这里的女孩子一个个都像花痴一样? 根据他的不完全统计,校门口的传达室里藏了五个女生,前面的小卖部里有三个,后面的电线杆后有两个,还有街对面的小巷里也躲了一大帮。 要是眼光能吃人的话,估计现在他已经被这些花痴女生吃得连骨头都不剩了吧。 在这些目光的刺激下,他身上的那些伤口好像又开始有些不爽了,还有脑袋上的那道依然包着纱布的口子也开始抽痛了起来。 可恶——要不是为了宋可嘉这个讨厌鬼,他现在也不会站在这里自讨苦吃。 整整三天,这个女人也不知道用了什么办法,愣是让自己不和他碰面。 无论他早上起得多早,晚上等到多晚,却从来没有在楼梯口或是家门前遇见过她一次。当然,她是每天都回家的,因为7楼b座里家人欢聚一堂的声音整栋楼都能听得见,而她洗澡时假装快要淹死的尖叫声也能顶风传十里。 小肚鸡肠。言而无信。 ——这是他最讨厌的女生的两大特质。 偏偏这个该死的宋可嘉还集了这两大特点于一身。 明明答应过要做他的假女朋友的,居然做到一半就抽身闪人。现在好,自从他受伤以后,云梵就变本加厉地黏在他屁股后面,不是帮他换纱布,就是盯着他吃药,连他上厕所都要守在门外……这辈子,他还没这么火大狼狈过。 至于那次失约……要是她能听他解释的话,就会知道这并不完全都是他的错…… 当然,他唐麟风现在等在这里并不是为了向那个可恶的小鬼解释什么。 他从来不会向任何人解释任何事情,尤其是女人。 他之所以那么有耐心地在这里等宋可嘉,只是为了提醒这家伙她曾经答应过的事情…… “对不起,借过。” 一个清脆却又有些低沉的声音在身后响起。 他依言向旁边让出一步。 嗯?为什么这个声音那么熟悉? 两个女孩从他身边走过。唐麟风愣愣地看着左边那个女生纤细的背影,终于反应过来。 “宋可嘉,你给我站住!” 她早就看见他了。 虽然绑了满身满脑袋的纱布,虽然有一副怒气冲冲到处要找人麻烦的样子,他依然是她见过的最帅的男孩。 尽管这样,她看见他的第一反应,还是想要逃开。 逃开他的解释,逃开和他接触的机会,也逃开自己那份不顾一切想和他在一起的心情。 可是毕竟,逃跑是懦夫的行为。而且,再怎么拖,她终究还是要把话同他讲清楚的。 宋可嘉转过身,在身边朱朱好奇研究的目光下,强迫自己露出笑容。 “嗨!唐麟风,好久不见了。” “很短。才三天而已。”他有些嘲讽的。 “哦。那么……那么你最近好吗?”好蠢的问题——为什么每次看见她,她的大脑就一片空白? 唐麟风眯起眼睛:“你到底想说什么?” 可嘉抬起头,怒意渐渐涌上心头。 明明是他在校门口堵住她,有什么事也该他先说啊!而且从头到尾都是他对不起她,这个家伙居然还有脸摆出一副兴师问罪的架势!他以为他是谁啊?! “那么你站在这里想干什么?”她抬起下巴反问道。 出乎她意料之外的,这个奇怪的家伙不但没有生气,反而露出一丝微笑。 又是那种能让她腿都软掉了的笑容。 而他接下来的话,甚至还让她差点一屁股坐到地上。 “我是来接你的啊,”他低声说道,“女朋友。” “放开我!放开我——” 尖利的叫声一路挑战他的耐心极限,也让他的脑神经隐隐作痛。 这个女人的中气怎么那么足啊? 她只安静了三分钟。一旦离开世青那帮女人包括那个叫朱什么的视线范围,她就开始尖叫,到现在已经足足有十多分钟了,都还没有停下的意思。 这样也好——以后要是发生火警或是灾情的时候,也不需要拉响警报器了,直接让这个女人叫就可以了。她的叫声应该可以让救火车在两秒钟之内赶到,因为让她闭嘴一定比救火还紧急。 ——他还有脸笑! 即使在愤怒的尖叫中,可嘉也没有错过他脸上那道一闪而过的笑意。 他一定对眼下的状况觉得很有趣——她一直以为自己是个淑女,现在却被他像拎小鸡一样地一路拎着穿过大街小巷。 他怎么敢这样?!这简直就是——绑架! “放开我!” 她再度命令道。 出乎她意料之外的,这次唐麟风听进去了她的话,放开了她。 因为太过突然,她以最直接的方式,“啪”地坐在了地上。 “你!” 可嘉愤怒得几乎说不出话来。应该说,说不出淑女该说的话来。若不是教养太好,她会骂上一串,例如——粗人!野蛮人!臭屁王!自大狂!该死的!杀千刀!…… 一声小鸟婉转的鸣叫打破了这片刻的沉默。 可嘉抬头看向周围。 这是她家附近街心公园里的一小片绿地。傍晚时分,这里通常安静而又人迹罕至。 “你带我来这里干吗?”不去理睬他伸过来拉她的手,她自己站了起来,尽量保持平静的语气,“有什么事吗?”——她是淑女,淑女只会用文明的方式解决问题,才不会用大吼大叫来表达自己的怒气呢! 他没有错过那双栗色眼眸中闪耀的怒火。 她在生气,而且是很生气。 并不仅仅因为今天,事实上——他知道——她在为他那天的失约而生气。 而她现在之所以压下怒火,用平静的语气说话,是因为她在等着听他的解释。 唐麟风的笑容收敛了起来。 从八岁以来,他便不再对任何人解释过自己的行为——今天当然也不会例外。 “那天我本来想赶回来和你见面的,可是……”直到话已出口,他才发现自己说了些什么。 可嘉低着头,对他的话并没有什么反应。他清了清嗓子,有些困难地接着讲述那天的经过:“我在小梵的晚会上碰见陈伯伦了。小梵说这个姓陈的现在是她的男朋友了……” 他在解释。 而她却并不需要他的解释。 因为,那天发生的一切,她都已经知道了。 “于是我……” 她抬起头来,打断了他的话:“于是你当然就很生气。” 他点点头:“是。” “于是你和陈伯伦就吵了起来,陈学长约你到外面单挑。”可嘉直视着他的眼睛。 “没错。”他再度点点头,眉头却不由自主地皱了起来——她并没有说错,只是…… “你没想到的是,陈伯伦卑鄙无耻地早就约了一帮人等在外面,就等着和你打架呢。于是那天晚上,你一个人跟四五个人对打。到后来,即使你想和我见面,”她的视线从他越来越僵硬的脸上挪开,移到他头上那片显眼的纱布上,“也没法过来了……我早就想到你可能会迟到,会失约。我没想到的是……”她的声音低了下来,“你对小梵竟然会那么在意……” 唐麟风并没有听清她最后那句话。 他的脸色阴沉下来,头上的伤口开始一阵阵抽痛。 ——她怎么会对那天晚上的一切知道得那么清楚? 猛然间,那个下雨的夜晚,那一声声惊痛的呼声再度回响在了耳边。 难道她…… “你在监视我?”他冷冷地问道。 “监视?!”可嘉倒抽一口气,“我一直等你到十一点钟,你还没回来,而我妈却越来越好奇。所以我只能到外面来等你,我还特地打听到了云梵家的地址,想给你一个……” “你还特地打听到了云家的住址!”他重复了一遍,“难道你也想参加那天的晚会吗?” 若是她亲眼目睹了当天发生的事情,他当然也就不用再解释些什么了。可是……生平,他最不能忍受的,却是别人对他的监视、束缚,与怀疑。 他语气中的嘲讽让可嘉惊愕地瞪大了眼睛。 随即,痛楚与自尊让她飞快地抬起头来:“我当然不想参加那天的晚会。你的小梵对你来说或许很重要,可是,对我来说她只是一个假惺惺又自私自利的女人。那天,我之所以会到她的楼下去等你,我只是……”她停了一下,“只是不愿意相信你真的会是一个言而无信的人。我还很确信你过一会儿就会出来,就会看见我给你准备的礼物……” “礼物?”他的声音低了下来,有些莫名的惊喜——那天,若不是云梵的提醒,他几乎都忘了那是自己的生日。她送给了他一本摄影集作为生日礼物,当然,还有更大的“惊喜”,那就是陈伯伦……可是,他从没想到,宋可嘉竟然也会知道他的生日,还为他准备了礼物…… “要是早知道你会在那天为了云梵而跟别人在打架,”她忿忿地继续说道,“我才不会用几个礼拜的时间来为你画那幅油画呢!我还用了一个晚上的时间为那幅画起名字,可是……” “你起的是什么名字?”他低声问道。 她没有理睬他:“可是,当我傻乎乎地拿着那幅画等在小梵楼下的时候,你呢,你在干什么?你当然早就忘了跟我的约定——我算什么?你的假女朋友而已!对你来说,小梵和云超才是意义重大。你可以为了他们不惜一切。可是……” 他几乎笑了起来。如果他没听错的话,说到小梵时,她声音中怎么会有一丝醋味? 然而,她的下一句话彻底赶走了他的笑意。 “可是,当你这么豁出去的时候,当你这么不要命的时候,你可曾想到过别人?”让自己冷静了三天以后,可嘉发现,这才是最让她生气的一点——连着几天,每当她闭上眼睛,那个晚上唐麟风躺在担架上,被救护车送往医院的情形便会出现在眼前,“在你身边,有那么多关心你的人。要是你出了什么意外,有什么状况,这些人会伤心,会难过……当那些木棍、砖头向你砸过来的时候,你想没想过这一点,你有没有替周围那些关心你的人想一想?” “关心我。”他冷冷一笑,脸色阴沉一如头顶上的铅灰云层,“从小到大,我还真不知道有谁在关心我呢。” 他的话让她为之气结。 “你不知道?”她反问,“你奶奶,还有钱叔叔……这些人难道不关心你?你奶奶生病在院,要是她知道你也住院了,会是什么心情?钱叔叔帮了你那么多忙,就我所知,好像进入f大他也出了不少力吧?你却用打架、跷课,甚至一见他就躲来回报他。你这样一再让他失望,他又会是什么心情?” 他的脸色越绷越紧。 “还有……我——”可嘉的声音低了下来,“那天我想把你拉开,可是你却挥开了我,还说,要是谁再拉住你,就要谁的好看。你有没有想过,你这样做,会让我有多……难过?” “那天原来是你。”他记起来了,“也只有你才会那么烦人。云梵是不会干涉我的事的。” 他还不如索性打她一巴掌。 “对!我当然不如云梵!我早就说了,她对你才意义重大!”她不顾一切地嚷了起来,拼命忍回泪水,“她又聪明,又漂亮,又楚楚可怜。而且她喜欢的还是你,她都跟我说了,她只是假装和陈伯伦好,其实是为了气气你……” 她到底在说什么?在这个女人的脑子里装的,到底是脑细胞还是浆糊? 把目光从可嘉身上移开,唐麟风看向泛黄的树林。 他把她带到这里来,本来是想提醒她继续履行她“假女朋友”的义务的……当然,也可以顺便稍微解释一下那天晚上的事情。 可是,原本以为只要几句话就能交代清楚了,为什么事到如今,却演变成了一场控诉大会? 深吸一口气,压下满心的烦躁和不耐烦——他毕竟还是需要她的帮忙,而且……她的眼泪也总是有办法让他……不知所措。 “宋可嘉,”他试着放软自己的声音,却依然改不掉冷傲的语气,“如果你少说两句的话,我们早就可以各自回家了。既然你已经答应过我,做我一个月的‘假女朋友’,那么在这一个月里,你必须说到做到。至于我,我保证不再对你失约……” 她擦去眼泪,冷冷地看着唐麟风。 ——都已经这样了,他还凭什么命令她? “我已经不再相信你的什么保证了。”她告诉他,“而且,既然你对我不守信用,我又为什么要对你说到做到呢?!” 他低下头看她,双眉阴郁地纠结在了一起。 “你这是在报复我吗?”他问道,“你还真是你父母的好女儿呢。他们算计的是钱,你斤斤计较的却是别的……” “闭嘴!”可嘉气得眼冒金星,不假思索地吼了回去,“你凭什么说我父母?你才是继承了你父母不负责任的本性呢!”她的声音高亢刺耳,“我的父母再怎么样,他们都没有抛弃我!……” 直到周围沉闷的空气中回荡着她的声音,可嘉才意识到自己说了些什么。 有一阵风从北方吹来,穿过树林,从他们身边呼啸而过。 “对不起,”她喃喃说道,“我不应该……” 他终于开口了,声音比北风更凛冽,如同鞭子一般抽在她身上。 “不用抱歉。”他脸色冷如雕塑,黑眸黯淡无光,“你不是第一个这么说的,也不会是最后一个。” “唐麟风……”她轻声道,却发现自己不知该说些什么。 他的视线穿透过她,停在她身后的某一点上。“既然,你那么不愿意做我的‘假女朋友’,我也不会勉强你。你自由了。” 他的目光回到她身上,冷冷地打量了她片刻。接着,便一言不发地突然转身离去。 直到他的身影消失在树林中,忍了好久的泪水才终于从她的脸庞滴落。 可嘉抱着自己,慢慢蹲了下来,仿佛只有这样才能减轻心口莫名的绞痛。 为什么会变成这样? 她只想好好地做他的朋友,只想默默地喜欢他关心他,可是,到底发生了什么,却让他们开始彼此伤害? 泪水无声地从眼中奔涌而出,滴落到身边枯黄的草地中。 闭上眼,出现在眼前的是他临走前凝望她的目光。 在那道目光中,包含的是愤怒、受伤,抑或还是失望? 他本想解释的——她相信这对他来说一定很难——可是,她拒绝了他的解释。 于是,他又试着平息争吵,然而,即使这样,也不能阻止她那些伤人的话语。 她怎么会说出那样的话?她怎么会那么——残忍? 她这样地伤害他,难道真的是因为他对她父母的那句评论?还是因为他没有否认自己喜欢云梵? 直到天色渐晚,双腿麻木,可嘉才站起身。 从包中摸出纸巾,擦去脸上的泪水。她深吸一口气,却带不走心中痛楚的感觉。 既然喜欢一个人,就应该希望他获得幸福——书中不是一向都这么说的吗? 若是唐麟风喜欢小梵,那么她能做的,也只有祝福。 夜风凛冽。 秋意已经越来越浓了。 可嘉抱住自己的双臂,向家里走去。 不论怎么样,她还是希望自己是他的朋友。她还是希望每天都能看到他挺拔的身影,帅气的脸庞,还有那有如昙花一现的笑容——即使这微笑并不是给她的…… 站在公寓楼下,可嘉抬头望去。 大楼的窗户中透出明亮的灯光。那温暖的明黄色光芒代表的是丰盛的晚餐与一家团圆所带来的温馨。家家户户都亮起了灯光,除了——七楼a座。 看着那扇黑暗而又冷清的窗户,可嘉下定决心。 明天。明天她会去找他。 她会堵在他家门口,就算从天亮到天黑,也要一直等到他回来。 不管怎么样,也不论他听不听,这是她现在惟一能做的——对她的那句话道歉。 第二天,当可嘉一如既往地躺在床上赖床的时候,老妈冲了进来,只用了一句话便成功地让她从被窝中惊跳了起来——“那个7楼a座的小子动作还蛮迅速的,只用了一个晚上,”何爱玲一边拉开窗帘,一边若无其事地说道,“就连人带狗一起搬走了。” 乌云密布的天空中,一群候鸟排着队向远方飞去。 一阵秋风吹来,扫落几片树叶的同时,也带来几滴雨丝。 天色阴沉,一如她现在的心情。 可嘉叹了口气,无精打采地把目光从窗外收了回来,落到讲台上那个健谈而享誉海外的身影上。 路克·苏立文,知名广告人,近二十座等同广告界奥斯卡奖——oneshow奖得主。 能够请到他来为学生做讲座,可以说是世青高等艺术学院近年来最不惜血本也最受欢迎的一个举动。虽然是一所艺术院校,一项现实也渐渐清晰地摆在世青所有师生的面前——如今,毕业后以艺术为生的人已经越来越少,毕竟,艺术不能当饭吃不能当衣穿,更鲜少成为生存的手段。所以,如今的世青与其叫艺术学院,还不如称之为广告大学来得更名副其实。已经连续几年了,世青中,有百分之八十的学生毕业后,都投身于高薪高回报高升职率的广告界。 事实上,进入广告界的,并不仅仅只有毕业生——可嘉环顾四周——就她所知,在她的班里,已经有不少同学已经在利用业余时间为一些小规模的广告公司打工了,从现在开始就努力地为自己的将来打基础。就连朱朱和小刚,虽然从没有听这两个外表玩物丧志的家伙说过将来、工作等严肃字眼,但是从他们现在这副难得认真听讲座的样子就能看出,他们一定也希望自己能够当上一个出入高级写字楼的白领,有一份人人羡慕的好工作。 低下头,可嘉一遍又一遍地在笔记本上乱涂乱画。 虽然知道现实与梦想从来都是难以融合的,虽然知道坚持只能让自己走上一条遍布荆棘的道路,但是她还是希望,自己能用手中的画笔画出一幅未来——成为一个画家,将会是她毕生的梦想。 也许她会入不敷出,也许她将始终默默无闻,可是,只要曾经有一个人因为她的画而微笑,那么,她所有的付出便都是值得的。 目光集中在自己不知不觉间描绘出的那张男孩的脸庞上,她再度叹了口气,不知道自己什么时候才能改掉这个习惯——现在,在她笔记本或拍纸簿上的每一页,几乎都画满了唐麟风。 唐麟风。她在心底轻轻念着这个名字。 从一大早还没睁开眼睛的时候起,这个家伙的名字就已经让她郁闷不已了,而现在,他更是让她的心情跌落到谷底。 那个关于他的最新特大新闻下午才从f大传到了世青。 当朱朱这个流动广播站播报这条消息的时候,她正在画一幅石膏花瓶的静物素描。 “特特特大新闻哦!而且是从f大校长室里传出来的,其可信度百分之一百哦!跟你有关的,想不想知道?”朱朱暧昧地朝可嘉眨眨眼,凑到她面前,瞪大小眼睛等着看她的反应,“你的‘男朋友’——唐麟风,今天早上突然向校长提出退学,接着,下午就再没有人看见他了。” 可嘉果然没有让朱朱失望——她的碳笔从纸上滑出,在快要完成的花瓶中间划过一道深深的黑色直线后,才停了下来。 先是搬家,接着退学。 从昨晚到今天,只不过才一个晚上,在他身上,竟然发生了这样翻天覆地的变化。 难道,这一切都是因为昨天的那场争吵? 不可能。搬家也许是因为她啦,可是退学……再怎么样,唐麟风也不会因为这种事而反应激烈到连自己的前途都耽误掉的。 趴在桌上,可嘉用手托住阵阵抽痛的脑袋。 究竟发生了什么事情,让他这样突然地离开,又突然做出这么重大的决定? 还有……他现在在哪里?在做什么?又在想些什么? 他怎么可以如此突然地又如此彻底地从她生命中消失?难道,他就能这么轻松而无牵无挂地离开?难道,他不知道这么做会让她的心就像一下子被人掏空了一样,空空荡荡而又无所适从? “啪”。 大颗的眼泪滴落在笔记本上,渐渐化开了那幅她刚画的唐麟风速写。 不管怎么样——可嘉擦去了眼角的泪痕——她都要找到他。她,宋可嘉,是不会这么轻易就……放弃的。 仁和医院。 大堂收费处,一位年轻的工作人员从电脑前抬起头,抱歉地向站在玻璃柜台后面的那个中年男人微微一笑:“对不起,202房3号床病人的医疗费用已经全部缴清了。” “缴清了?”这个男人连忙追问,“请问是什么时候付清的?” “今天早上,”收银员看了一下电脑记录,“也就是病人出院的时候。” “谢谢。” 中年男人从收费处退开,沿着医院走廊向门口走去,一边有些困惑又不安地对自己摇摇头,仿佛要摆脱某种思绪。 “……是一个老太太,大概七十岁左右,很有气质的样子,说话带些江浙一带口音……” 一个女孩清脆的声音引起了那个男人的注意。 那场小小的争执发生在走廊左侧住院部的接待处。 站在接待台前的是一个有着一头俏皮卷发和一双大眼睛的女孩,她有些着急地一再请求:“……她是因为中风住院的。拜托,请你再帮我查一下有没有像这样情况的病人吧!” “我都已经告诉你两遍了。”接待台后的那位护士不为所动,“我们这里没有这样的病人。” “可是,她的确是住在这家医院啊!” “既然不相信我的话,”护士有些不耐烦了,“你自己可以一间间病房去找啊!” “我……”可嘉咬住嘴唇,有些不知所措了。 “对不起,”一个低沉混厚的声音插入到她们的对话中,“我能帮上什么忙吗?” 抬起头,可嘉望向不知什么时候站在她身边的那个身材魁梧而又气质不凡的中年男人,双眸猛然惊喜地睁大了。 ——“钱叔叔!” 第十二章 坠落 萧邦的钢琴曲静静地流淌,带来一室宁静的氛围。 黄色的玫瑰绽放在铺了蓝格子桌布的茶几上。空气中有一股浓浓的咖啡香味。 这只不过是一家小小的路边咖啡馆,却因为它的温暖与雅致,使得每位客人在这里流连忘返。 “搬家?!退学?!” 连着两声惊呼打破了咖啡馆中的宁静,也引来客人的侧目。 意识到周围好奇的目光,钱声耘压低了嗓门:“这些都是昨晚到今天发生的事?” “嗯。”可嘉点点头,“他是连夜搬家的,至于退学,我今天下午才听说。” “这小子……”钱声耘握紧了手中的咖啡杯:“怪不得他那么突然地让他奶奶出院呢!” “突然出院?!”现在,轮到可嘉惊讶地睁大了眼睛,“为什么?我听唐麟风说,他奶奶最少要住两个礼拜的医院。再怎么着急他也不应该不顾奶奶的身体状况啊!” “以老人家恢复的情况来看,”钱叔叔皱起眉头,“其实她并不需要住那么久。我一直不想让她提早出院,是考虑到她在医院里能得到很好的照顾。我只是没想到……”他一摇头,“唐麟风那小子会那么心急,连医药费都付清了,也不知道他从哪里弄来的那么多钱。” 也许,这就是唐麟风的行事风格——可嘉无意识地搅动着面前的咖啡——搬家、退学、让奶奶出院,每一件事都做得迅雷不及掩耳,也绝不拖泥带水。 可是…… “他为什么要这么做?”不知不觉间,她问出了在心中盘旋已久的最大困惑。 这一切究竟是为了什么?!到底是什么让他做出这一系列巨大的决定? 他的所作所为,就好像是要让自己人间蒸发一样,那么彻底,又那么……绝情。 “也许……”钱声耘欲言又止,阴沉的脸色与紧锁的双眉与唐麟风颇有几分神似,“这一切,都要怪我。” “怪您?”可嘉讶异地抬起头来。 他的眉宇间有一丝后悔:“我应该换个更好的时间,用某种更好的方式跟他说的,可是我以为,他听了以后会高兴的……” “跟他说?”可嘉重复道,倾身往前坐了一些,“钱叔叔,唐麟风到底出了什么事?您跟他说了什么?” 他摇了摇头,向后*在椅背上。 “请您告诉我吧,”她请求着,“我真的……关心他,我也会尽我所能地去找他。所以……”在她的目光中不由自主地流露出了一抹恳求与焦急的神色,“如果您知道些什么,拜托,请告诉我吧。” 这是一双任何人也无法拒绝的眼眸。 钱声耘看向对面那张年轻而姣好的脸庞。从第一眼看到这个女孩起,他就知道——如果说,唐麟风这孩子从来都是走背运的话,那么遇见宋可嘉,便是幸运女神对他偶尔的眷顾了。 她也许算不上好看,但是在她身上总有些什么吸引着人们的视线。并不仅仅因为她灵动的大眼睛,或是爱笑的双唇,引起人们注意的,是她身上那单纯、透明,而又清新的气质。 他从没见过比她更不善于掩饰自己的人了。喜怒哀乐,这些内心的情绪,在她的脸上如同矿泉水一样清澈见底。也正因为这样,任何人在她的面前,都不会忍心欺骗或是……隐瞒。 叹了一口气,钱声耘终于缓缓开口了。 “要说唐麟风的故事,得从十二年,不二十多年前开始说起。”端起咖啡杯,咖啡的热气萦绕眼前,仿佛带他回到了过去,“读大学的时候,我和唐瑞天,也就是麟风的父亲成为了最好的兄弟。瑞天聪明而有才华,因此也不免有些傲气和倔强,但是,他却是我所见过最正直也最忠诚的人。若是有谁恃强凌弱,他会第一个冲上去打抱不平;而要是有谁对不起我,他更是不管怎样也要替我出头……” 虽然明知钱叔叔说的是二十年前的往事,可嘉的眼前还是不由自主地浮现出另一个人的身影。 唐麟风。 他曾两次在她危难时出手相救,他也曾为了云超而被打得遍体粼伤。 毕竟是一脉相承——他和他父亲是何其相象呵! 仿佛知道她在想什么,钱声耘点了点头:“所以,每当我看到麟风那副骄傲而又强头倔脑的样子,总会想起当年的瑞天。只是,他们也不尽全然相同。”他的声音低了下来,“总的来说,瑞天热情而又开朗。可是麟风,这家伙从小时候起,我就猜不透他在想些什么,即使对他奶奶,也都是一脸冷冰冰的样子。也许,这就是人与人之间的不同吧,我不应该奢求他与他父亲一模一……” “不对!”可嘉忍不住开口,“唐麟风的冷漠只是他的外表而已。他的内心也同样是热情的,他原来的本性也一定是乐观的!造成他今天这样的,是……” “是他的身世。”钱声耘接下去说道。眼前这个女孩急切的辩护使他微笑起来,“我要谢谢你。除了他奶奶和我之外,你是第一个这么客观地看待麟风的人。难怪他对你另眼相待,这小子还是蛮有眼光的。” 他对她是这样的吗? 可嘉的脸不觉红了起来,随即对自己撇了撇嘴。 另眼相待?恶语相向还差不多。 从认识到现在,他从没对她说过一句好话,就连失踪前的最后一次见面都是以争吵贯穿始终的——当然啦,那次吵嘴是她挑起来的。可是,哪怕他有一句温柔一些的话语,她也不会那么怒火中烧到说出那句话…… “看我这人,”钱叔叔摇了摇头,“明明是要告诉你那段往事,却不知不觉地兜了这么大一个圈子。刚说到哪儿了?” “您和唐麟风的爸爸是好朋友。”可嘉提醒道。 “好朋友。”钱声耘低声重复道,眼中有一抹黯然神伤。片刻之后,他才接着往下说去,“……因为瑞天的关系,我也认识了麟风的母亲。一个漂亮而聪明的女孩。她和唐瑞天的爱情故事简直成了我们学校的一段传奇。本以为两个骄傲的人在一起会把彼此伤得体无完肤,可是偏偏,他们却成为了最幸福的一对。” 可嘉想起了那张照片,那张被唐麟风藏在电影海报之后的合影。 照片上的男子年轻俊朗,而抱着孩子的母亲则甜美温柔。从他们灿烂的笑容中,任何人都可以体会到他们之间的深情和那种幸福的感觉。 “那是一段阳光灿烂的日子。毕业以后,我们都顺利地进入外交部。因为太年轻,所以我们谁都成为不了名副其实的外交官。可是,这又有什么关系呢?我们努力而又充满梦想,并且,我们也等得起…… “这一等,就是十年。终于有一天,瑞天兴奋地冲过来找我,因为他已经得到任命,即将与妻子一起奔赴海外。可是,与他相反,我那时的心情却有些沉重。并不是因为我没有得到那个驻国外大使馆工作的机会,而是因为我清楚地知道……唐瑞天去的那个国家,在十多年前,与我们国家的关系很不好。所以他去那里,并不仅仅是当一名外交官……”钱叔叔停了一下,声音低沉了下来:“他们夫妇还肩负着一项……秘密而危险的任务。” 可嘉睁大了双眼。 秘密而又危险的任务?难道他们…… “我还记得临走的那个早上,瑞天一掌拍在我的肩上,对我说:”一切都交给你了。‘我没想到的是,“转过头,钱声耘看向窗外,”那竟然是他对我说的最后一句话,而那次送行,竟然也成为了我们的诀别!“ “诀别!”可嘉轻呼着,“他们不是失踪了吗?怎么会……” “失踪。”钱叔叔有些嘲讽地笑了一下,“那只是官方的外交辞令而已。作为他们的上级和在国内的联系人,瑞天的情况只有我最清楚。他是一个优秀的外交官,同时,他也一直在努力而不畏任何艰险地执行秘密任务。终于,任务完成了,可是,我们也付出了惨痛的代价。唐瑞天夫妇从没有失踪或离开,事实上,他们……”他深吸一口气,“牺牲了。” 可嘉愣愣地看着钱叔叔,强烈的震动让她说不出话来。 他避开她的视线,不让她看见他眼中的泪光。 “电影里,英雄总是能够在取得胜利和荣誉后全身而退。可是在现实中,并不是所有的英雄都能从高楼坠下时拉住绳子或是从快要爆炸的飞机中逃出来的。”钱声耘试着笑一下,可是那抹笑容却让他的泪水终于滴下,“更可悲的是,有的英雄即使牺牲了,也得不到应有的荣誉……” “不但得不到荣誉,”可嘉喃喃道,“甚至还背上了叛国的罪名。” 曾经有一个小男孩——她泪眼模糊而又心痛地想着——只因为父母被人误解,他也被钉上了红字,在同学的嘲笑和周围人异样的眼光中长大,惟一能够用来保护自己的,只有外表的冷漠与坚强。 “怀疑总是会产生许多误解。”钱叔叔苦涩地摇摇头,“而且,瑞天的高傲也使得不少人看不惯他。虽然明明知道对于他的失踪外面有许多流言飞语,可是,我们却有口难辩。那项秘密任务,迄今为止,还是只有我以及少数几个高层人士知道。而且,在长达十二年的时间里,严禁消息泄露。而我惟一能做的一件事,只有不负瑞天临走时的嘱托,尽我所能地照顾好他的母亲和儿子。照顾好老人家并不难,可是麟风那小子,”说起唐麟风,他的神色柔和了下来,“是我见过最聪明,也最难沟通的孩子。我自己有两个孩子,但即使同时管教十二个调皮的小孩,也没有和他一个人在一起那么累。” 可嘉想起那天在市中心广场上,唐麟风一看到钱叔叔就逃的样子,便忍不住微微一笑。 可是…… “不透露真相十二年?”她抬起头,“那么,现在呢?” “昨天,我接到了一张文件。上面说道,关于十二年前发生在某国的一次事故,其真相无需再刻意隐瞒。也就是说,从昨天开始,禁令解除了。” 昨天。 昨天,那张文件下来了。而今天,唐麟风便把自己从人间蒸发掉了。 到底是什么使得他作出这么强烈的反应?! “一拿到这份文件,我当即就冲出去找麟风。”钱声耘继续说道,“我没有去医院告诉麟风的奶奶,因为她很早以前就知道真相了。这是个睿智的老人,无论如何不肯相信自己的儿子竟然会背叛自己的国家。我只能让她半猜半蒙地了解了事实,然后我们再一起瞒着麟风。因为以这家伙的脾气,他知道后一定会马上昭告天下,自己父母的失踪真相的…… “等我找到麟风的时候,天已经快黑了。这小子不知道为什么还不回家,坐在他租的公寓楼的台阶上,一副想找人打架的样子。我满心以为当他听到我告诉他的那些话以后,会变得兴奋一些,也会变得开朗一些。毕竟,那么多年来,他一直愤世嫉俗地以为自己被父母抛弃了,在他身边又始终围绕着那么多的谣言。可是,没想到的是……”他停了下来。 “怎么了?” 钱叔叔叹了口气。 “当我告诉他,他的父母不但没有抛弃他、抛弃祖国,相反,他们还是英雄以后,麟风从台阶上站了起来,盯着我看了半天。然后,他竟然掉头就走。走到一半,这家伙又突然回过头来问了我一句莫名其妙的话——这也是那个晚上,他对我说的惟一一句话……” “他说了什么?”可嘉急切地问道。 “那句话是——”钱声耘慢慢回忆道,“‘钱叔叔,你一定对我失望过许多次吧?’” 2003年11月8日。 天气预报说今天会刮点小风,下点小雨。 可是,如果眼下的天气还叫小风小雨的话,估计天气预报中的大雨应该就能足以把整座城市淹没了。 宋可嘉用力抬起快被狂风吹走的伞,透过白色帘幕一般的大雨,再度确认了一遍墙上那七个黑体字。 ——“芝大厦建筑用地”。 这七个字小头小脑地刷在一方土黄色的墙上。若不是用心寻找,还真是容易错过呢。 直到确定这几个字与她手中从云超那儿死磨硬缠要来的小纸条上写的一样,可嘉这才抬起腿,小心翼翼地绕过满地的泥泞和水塘,向围墙内的那片工地走去。 “叭叭!” 一辆水泥车叫嚣着冲了过来,即使在狂风暴雨中也丝毫没有减速的意思。 可嘉还来不及躲闪,便在刹那间被溅上了一身的泥污。 她甚至都已经懒得拿出纸巾擦拭自己了。这是第五辆溅了她一身泥水的车了,而之前的四辆早已让她那身亮丽的粉色秋装变成肮脏的灰色乞丐服了。 天哪! 这里到底是哪里? 一脚高一脚低地走在烂泥路上,可嘉试图透过大雨打量四周。 云超那家伙只跟她说是在这座城市的西北角,可是,在倒了几个小时的公共汽车以后,终于踏上地面时,她才发现,这里根本就是一片巨大的工地。 左后方,一大片土地正在打地基;右后方,一片旧厂房正在被拆除;左前方,一栋四层楼高的建筑已经竖了起来,正张着黑洞洞的窗户和大门等着进一步建造。 而芝大厦建筑用地则在她的右前方。相比之下,这是这个地区规模最大的一个建筑项目。即使是在如此恶劣的天气情况下,依然有无数辆水泥车在这里进进出出,依然有数不清的工人在那幢共有几十层的高楼的脚手架上忙碌作业。 顺着小径向右拐,可嘉终于进入了那片繁忙喧嚣的工地。 可是——她停下脚步——她应该从哪里开始找起呢? “喂!你!” 嗯?身后好像有人在叫。是在喊她吗? “说的就是你呢!小姑娘,你给我站住!” 可嘉回头。 一位老伯急急忙忙地从门卫室冲了出来。 “你找谁啊?这么自说自话往里就走?”这个老伯看上去心情不太好——不过,毫无遮挡地淋在雨中,谁的心情都好不起来。 “老伯,我找一个叫唐麟风的人。”她连忙上前,为那位门卫伯伯撑上伞,“他大概二十岁左右,高高的,帅帅的。工地上有没有这样的人啊?” “工地上有几千号人呢,我怎么知道你说的是哪一个?”老伯不耐烦地说道,语气却已经缓和许多。 “对了!他是负责……”可嘉连忙看一眼手中的纸条,“搬运的。因为他刚来,还做不了什么技术活。” “搬运工啊?”老门卫指向大楼底层,“现在他们都在那儿吃午饭呢。” “谢谢!”可嘉转身向那幢还在建造中的大楼走去。 “等等!”老伯喊住了她,从门卫室拿了一顶安全帽出来,“进工地要戴好安全帽的!难道你连这点常识都没有吗?” 他把安全帽塞到可嘉手中,一路嘟囔着再度回到门卫室。 虽然脾气不太好,但他还真是个热心的老人呢——可嘉微笑着戴上安全帽,径直向大楼走去。 但是几分钟之后,她就再也笑不出来了。 在一层那阴暗潮湿而又到处都是泥浆与砂石的大厅里,三三两两地坐满了工人,或是埋头吃饭,或是趁着午休时间聊天打牌。 在那些工人好奇的目光中,她绕过一根巨大的圆柱。接着,在那个*窗的角落里,她看见了他,不,他俩。 唐麟风和云梵并肩蹲在地上,埋头于手中的盒饭。 她从没见过这样的小梵。在她的印象里,云梵永远是美丽而纤尘不染的。可是现在,身穿卡其色衣裤的她,蹲在潮湿肮脏的地上,像苦力一样大口吞着碗里的饭,一边的脸颊上还沾着乌黑的泥水。 还有他。 可嘉凝望着唐麟风。 没有名牌t恤和牛仔裤,他穿着曾经是米色现在却已经变成了黑色的工装裤,地摊上买的汗衫,以及工地上发的外套。他晒黑了,双手和指甲缝中全是泥污,头发剪短了,乱蓬蓬地竖在脑袋上。尽管这样,他还是她见过的最帅的男孩。 “给。”小梵动了一下,把自己碗里的一块红烧肉挑了出来,递向唐麟风。 唐麟风挪开了自己的饭盒。“你自己吃。”他命令道,把那块红烧肉挡了回去,“这两天你都没吃什么。” ——一个人的心痛到极点会是什么感觉? 可嘉抱着安全帽,愣愣地站着,愣愣地看着眼前的这一幕,奇怪自己的感觉竟然会是——麻木。 眼前的那两个人并没有在拥抱,在卿卿我我,他们只是蹲在地上一起吃饭而已,只是为对方夹菜而已,他们只是——像任何一对老夫老妻那样不由自主地关心对方而已。 一阵针刺般尖锐的痛苦穿过那层麻木,终于来到她的心里。 不由自主地,她开始后退——她宁可看到他们在约会,在亲热,在一起欢笑,她也不愿意看到他们如此默契而又自然地在一起。 她的动作引起了他的注意。 唐麟风抬起头来。他的黑眸与她的视线接触的瞬间,她看到在他眼中,有道光芒一闪而过。 随即,那道闪光被讥讽与冷漠取代。 “我们有客人来了。”他冷冷地说道。 ——我们。 小梵惊讶地抬起头来,看见可嘉后愣了一下,立刻过分愉快地笑了起来,那笑意甚至抵达不到她的眼中。 “宋可嘉!你怎么会找到这里来的?”她大惊小怪地叫着,“对了,一定是我那个老哥,他这人就是保守不了秘密。” “不关云超什么事,他……” “你怎么到这里的?一定转了好几趟车吧?还下着大雨,也真是难为你了。”小梵一叠连声地说道。 “我……” “对了!你那么千辛万苦要找我们,到底是为了什么事呢?”云梵侧侧头,作好奇状。 “我……”可嘉一眼瞥见了躺在他俩身边的那把粉红色带蕾丝花边的伞,“……这是我的伞。” “伞?”云梵有些莫名其妙,随即注意到了身边那把色泽已经不再鲜亮的雨伞,“这是麟风带来的,”她故意强调了“麟风”这两个字,“我不知道是你的伞。不过,你那么大老远过来,难道就是为了这把伞?!” 云梵有些尖利而夸张地笑了起来。 即使再难堪,再伤心,她也不能在这个女人面前表现出来。 “当然不是。”可嘉抬起下巴,目光直视一直默默地坐在那儿的唐麟风,“我来,是想和我的‘男朋友’谈一谈。” “男朋友?!”云梵的眉毛挑了起来,颇有一些街头泼妇的韵味,“我怎么从没听说你还有男朋友?他是谁啊?能不能介绍给我认……” “吵死了。”唐麟风把饭盒一扔,终于从地上站了起来,“小梵,能不能请你闭上嘴?我头都疼了。” 云梵满脸的不情愿,却终于不再说话。 “喂!唐麟风!你到底要带我去哪里?!……” 可嘉气喘吁吁地跟在那个甩开大步的人影后面,在工人们好奇的目光中,一路穿过芝大厦尚未完工的底楼大堂,绕过一堆堆的水泥石灰,向楼外走去。 “喂你,等等我……” 直到站在大楼后门外的脚手架下,唐麟风才停下脚步,转身看着身后那个一路小跑的娇小身影笔直地撞上他的胸膛。 她当了他一个月的邻居。 她曾经许诺要做他两个月的“女朋友”。 她帮过他两三次倒忙。 她和他大吵过一次。 她曾无数次惹他生气。 她也曾n次带给他温暖和微笑。 …… 而在今天,他最不愿意见到的人就是她。 他曾经对自己发誓,要让自己彻底从她的生命中消失。而当他再度出现在她面前的时候,他带来的一切将会出乎她的意料。那时,那个全新的,完全不同于以往的他,会笔直地看着她的眼睛,然后告诉她,他…… “你在看什么?”可嘉的声音打断了他的思绪。 她疑惑地抬头看他,接着顺着他的视线沮丧地看了看自己:“我知道我现在的样子一定很难看啦,可是这套衣服本来是很好看的。要不是该死的大雨,它不会变成这个样子的。真是,早知道这样,还不如穿我妈给我买的那套灰衣服呢……” 难道这个女人花了几小时在路上,换了几辆公交车,不远万里地跑到这里,就是为了和他讨论衣服的颜色?! 唐麟风挑起一边的眉毛。 他和她有多久没见了?两个礼拜? 正当他在努力改变自己的时候,她却什么都没变,还是那样啰里啰嗦,说话没重点又笨笨的样子。 ——即使在噩梦中,他也从来没有想到过,自己的“女朋友”竟然会是她这样的女孩。 “……反正今天不管穿什么颜色的衣服过来,到最后总会变成脏兮兮的灰色……” 随着他双眉的越锁越紧,可嘉的声音也越来越低,直到沉默渐渐笼罩在他们之间的空气中。 大雨打在脚手架上,发出“噼噼啪啪”的声音。雨水透过层层叠叠的的竹排,滴落到地上、水泥桶里,和那两个面对面伫立的男孩女孩身上。 把散落在眼前的潮湿的鬈发理到耳后,可嘉偷偷看向对面那个一脸阴沉冷如冰霜的家伙。 勇气。 可嘉深吸一口气,试图缓和一下自己急促的心跳。 现在她最需要的就是鼓起勇气,说出那些已经在心中练习了n遍的话语。 这么千里迢迢地赶来,当然不会仅仅为了见唐麟风一面,或是谈论一些衣服方面的事情。 事实上,自从在云超那里拿到这儿的地址之后,她就开始不断地设想和他见面的情形。 也许,听了她所说的那些话以后,他会愤怒、会大喊大叫,甚至把她赶走。但是不管怎么样,她都要把自己的想法告诉他——以一个客观的角度,一个旁观者的身份,以及,一个喜欢他的女孩的心情…… “你想找我谈什么。”唐麟风没有任何好奇地开口问道,打破了盘桓许久的沉默。 “小梵怎么会在这里?”没有注意到他的冷淡,可嘉冲口而出地说道。云梵并不是她来的目的,可是,刚才的那一幕却始终如鱼刺一般鲠在她的心中。 “她说她要来照顾我。” “照顾你?”可嘉转了转眼睛——哼,想要趁虚而入才是真的吧,“你什么时候开始需要人照顾了?” 他的黑眸有些讥讽地望着她:“从我不再有‘女朋友’的那天起。” “你……” “我们中午只有半小时的吃饭时间。如果你没别的事的话,”他漠然说道,把双手插进裤袋,转身向大楼走去,“我要进去干……” “有!我还有别的事情!”她连忙打断了他,“我来,是想要告诉你三件事!” 他停下脚步。 “第一。”可嘉说道,“我是来道歉的。还记得你搬家前一天晚上我们的吵架吗?我说了一些我不该说的话,对不起。” 他没有回头:“我早就忘了那天的事。” “我不能原谅自己竟然说了那些话。”她低下头,“且不说你的父母并没有做出这样的事,就算他们抛弃了你,我也不能用那种事情来伤害……” “且不说……就算?”他的脊背僵直了起来,“你都知道了些什么?” “这就是我要告诉你的第二件事。”可嘉咽了口口水,“你父母的事情……我都知道了。是钱叔叔告诉我的。你奶奶出院那天,我在医院里碰到了钱叔叔……” “很巧,不是吗?”唐麟风头也不回地冷冷说道。 她装作没有听见他的嘲讽。 “就在那天,钱叔叔跟我说,那么多年来,你和你周围的那些人都误会了你父母。他们不仅仅是英雄,更重要的是,他们从来都是爱你的,也绝不会抛弃你。事隔多年,当钱叔叔终于能把真相告诉你的时候,他以为你会高兴、会结开心解,没想到,在他告诉你的第二天,你就失踪了。钱叔叔很疑惑,也很不安。于是,我跟他说,也许,我知道你为什么这么做……” “你知道?”他反问道,终于回过身来,“你以为你是谁?” 可嘉鼓起勇气直视他的眼睛:“我以为我是一个了解你的人。” “那么,”他冷笑了起来,“你都了解了些什么?” “我了解,你虽然外表独立,可是,你却渴望家庭的温暖。你之所以会和云超成为死党,那是因为他和他的家人是真心关心你,带给你家的感觉。还有,你虽然一副满不在乎的样子,可是,你却是真的关心你的朋友和亲人。你奶奶、云超,还有钱叔叔……即使你为他们付出一切,你也不愿意让他们知道……” 唐麟风唇边的那抹冷笑消失了,黑眸中渐渐涌上怒意。 “你还真的以为自己无所不知呢。”他逼近了她,“还有什么是你自以为知道的?” 可嘉退后一步,终于被他语气中冰冷的挖苦意味所刺痛。 “我还知道,”在逐渐点燃的怒火中,她的声音也越来越响,“在你那副坚强又对一切都无所谓的外表下,其实你是一个骄傲而自卑的混合体!你自卑,因为你从小在父母是叛徒的阴影下长大。于是,你把你的愤怒都发泄到你的奶奶、钱叔叔和那些关心你的人身上,让他们为你担心,为你失望。而当你发现事实真相后,你又骄傲得不肯承认错误。于是现在,你把所有的愤怒再发泄到自己头上,自我放逐,自我惩罚……” 他的脸色越绷越紧。“你说完了没有?”他低声警告道。 “没有。”她顶了回去,继续说道,“我知道你为什么这么做——搬家、退学,还有,来到工地上做搬运工。那是因为你觉得你曾经让钱叔叔和奶奶失望了,所以你没脸再呆在钱叔叔让你进的大学里,没脸再见他;所以你要用自己的钱来付清医药费,养活你和奶奶,要做到真正的独立,要让所有人都对你刮目相看!……” 雨越下越大。倾泻而下的暴雨穿过层层竹排,汇聚成大颗的水珠顺着脚手架不断滚落。 狂风携带着雨丝呼啸而来,卷起可嘉头发的同时,也把雨点抽打在了他们身上。 拂开遮住眼睛的乱发,可嘉拔高嗓门,不让风声掩盖自己的声音:“……可是,你想过没有,你这样做只有使关心你的人更失望。钱叔叔一心希望你成才,希望你比你父亲更有出息。你又失踪又退学,会让他有多难过你知道吗?他曾经对你抱了那么大的希望,可是,最后他得到的是什么呢!?还有你奶奶,她是个一心盼着孙子吃饱穿暖健健康康的老人家,要是让她看见你现在这副样子,她会怎么想呢?还有……” “在你结束你自以为是的长篇大论以前,”唐麟风的声音低沉冰冷地响起,打断了她的话,“我可以告诉你一些我的真实想法。我退学,那是因为f大从来就不是我理想中的大学,而那个该死的暖通系更是我每天做恶梦都能做到的地方。我来这里做搬运工,是因为我前前后后已经欠了钱声耘——也就是你所谓的钱叔叔——许多钱,这是让我最快还清欠债的方式。至于搬家,”他停了一下,眯起眼打量着眼前一身泥水的可嘉,“则有一个最直接的原因。那就是——我再也无法忍受我的一个邻居……” 可嘉的脸色渐渐变白。 “……这个邻居每天在浴室里的尖叫简直能让人吓出心脏病;除了帮倒忙外她什么忙也帮不了;啰里啰嗦又婆婆妈妈……”他的声音如同狂风暴雨一般抽向她,“更可怕的是她笨头笨脑,却偏偏还自以为是,成天端着一副道德学家的样子跑到别人跟前说三道四……” “够了!够了!!”可嘉喊道,抬起头努力不让泪水滑落,“今天我们都把话说得很明白了。我把自己的想法告诉了你,而在你眼中我是什么样的,现在……我也很清楚了……” 风声呼啸而至,也带走了她的声音。 转过头,可嘉茫然看向脚手架外被狂风带来的骤雨,不让唐麟风看见她的眼泪。 也许,她根本就不应该缠着云超告诉她唐麟风的下落的;也许,今天她根本就不应该来的;也许,她根本就不该这么拼命找他,这么关心他,这么努力地想要在他心里占据一席之地…… 可是…… 不管他是怎么看她的,不管在他眼中她是怎么样的,她还是必须把那句话告诉他。 “我说过,我来是想告诉你三件事。”她低声说道,“第三件事很简单,只有一句话。不会耽搁你的时间,说完我就走。” 他不置可否地等她说下去。 “我……”可嘉有些颤抖地深吸一口气,抬眼看向他没有表情的脸庞,“喜欢你。” 大楼里的工人休息完毕,正三三两两地起身开始工作;几十层外的脚手架上有人在大声呼喊着些什么;雨点砸落到水泥铅桶中,发出“啪啪”的响声。 这原本是一片热闹的工地,可是,在这一刻,却宁静得仿佛只有她的心跳声。 时间静静地在他们之间流逝。 已经过去多久了?是一秒钟,还是一千年? 他没有说话。 透过睫毛,可嘉看向对面那道沉默的人影。 他甚至已经不再看她,视线转向了那个在雨中正向他们奔来的工人身上。 也许——她对自己苦笑了一下——这已经代表了他的回答。 抱紧了手中的安全帽,可嘉后退一步:“那么,我走了。” 转过身,她开始在脚手架中穿行。 奇怪——可嘉想着——平日里,一出无聊的电视剧都能让她涕泪滂沱,可是现在,连心都已经痛到不像是自己的了,为什么眼泪却反而干涸了呢? “不要!!——” 身后传来一声呼喊,好像是唐麟风的声音。 不要什么? 不要她走,抑或还是不要她喜欢他? 头上的脚手架在风中摇曳,钢管发出奇怪的“吱吱呀呀”的声音,仿佛不堪风雨的袭击。 距离大楼几十米以外,有一群工人在向这边焦急地摇手并大喊着些什么。强烈的逆风使得他们的声音消散无踪。也许他们在指挥某项工程吧——可嘉模模糊糊地想着。 身后有急促奔跑的脚步声传来。 她没有回头。只要再走几步,就能走出这幢大楼,走出这片工地,也走出——唐麟风的生活了。 “小心!……上面!……” 终于,在风停歇的片刻之间,可嘉听见那些工人在紧张地叫些什么了。 耳边,脚手架扭曲磨擦的声音也越来越刺耳。 她抬头望去。 就在那儿,在她头顶的正上方,有一片黑影正带着不可遏制的雷霆之势急速坠落,她的大脑顿时一片空白。 时间仿佛也在此刻停顿。 “可嘉!……” 一个低沉紧绷的声音响起在耳畔。可嘉茫然转头,电光火石间,她的视线撞上了一双深若寒潭的黑眸。 紧接着,有双温热的手在她的背后猛力一推。 在惊呼声中,她被推倒在遍布泥浆沙砾的地上,前额重重地撞上了一个装满水泥的铅桶。 一直被她抱在怀中的安全帽滚落到了一边。 与此同时,脚手架终于从几十层楼高的顶部坍塌。 巨大的竹排、钢管、竹片以及那些堆在脚手架上的建筑材料携风带雨铺天盖地地扑向地面,顷刻间掩埋了一切…… 第十三章 never say goodbye 可嘉,现在是11月17日凌晨1:56分。 从昨天下午许明琪给我打电话,说你已经回忆起一切的那个时候起,已经过去整整十二个小时了。 在这十二个小时里,你不接电话,不回短消息,甚至当我来到你家的时候,你都把自己关在卧室里,不见任何人。 知道这十二个小时里我都干了些什么吗?除了拼命给你打电话,给你发meage,来你家之外,我做的最多的一件事便是——发呆。 抱歉,最后我还是离开了你家;抱歉,我选择了用这种方法来与你沟通。 因为,在长时间的发呆之后,我忽然不知道该怎么对你开口,不知道该如何看着你的眼睛,然后,把我所知道的一切都告诉你了。 所以,我选择了暂时逃避——逃避你,逃避我即将要告诉你的那些事情,也逃避……你知道事实以后会有的反应…… 2004年11月17日。 深夜。 可嘉努力撑开疲惫的双眼,试图听清从桌上那支银白色的录音笔中传出的袁景谦的声音。 累。 眼睛好累。 已经有多久没有合过眼了?还有……泪水已经不停歇地流了多久了? 自从……打开钢琴音乐盒的那一刻起,她的脑海中,就再也没有了别人。 她不知道明琪是什么时候离开的,不知道父母在门外呼唤了多少遍,不知道袁景谦曾经来过又离开,也不知道自己的书桌上是什么时候多了这么一支录音笔和一个牛皮纸信封的。 充斥在她的脑海中的,只有那曲《neversaygoodbye》的音乐,只有旋转木马,只有……他。 录音笔上绿色的小灯一闪一闪地亮着,景谦低沉好听的声音在空气中静静地流淌。 只是,这原本熟悉的声音,为什么在此刻听来,却多了一份陌生、一段距离? ……人都有黑暗面不是吗?我知道别人是怎么看我和唐麟风的。我和这家伙若是并肩而站,在很多人眼里,简直就如同光明与黑暗那般泾渭分明。 而事实上,只有我自己知道,在我的内心,也有秘密,也有黑暗、也有嫉妒。 我的秘密,说出来你也许会大吃一惊。可嘉,还记得我们在医院的初次见面吗?后来每当你问起的时候,我总是对你说,那天我走错病房了,所以有了一次美丽的邂逅。而事实却是,从你住院的那天起,我就打听到了你的房间号。在你昏迷六天里,我每天都来你的病房,看你静静地躺在床上的模样……还有,我们在f大里的第二次相遇,其实严格说来,那也算不上是一次偶然相逢。那天,我一路跟在你身后,看着你鬼头鬼脑地混进f大,到处问路,然后误闯男浴室,直到你快撞到树上了,才找到机会和你说上话…… 我内心的黑暗想法……可嘉,请原谅我。因为……有一段时间,我几乎每天都在祈祷,希望上天能让你永远找不回那段失落的记忆。 很可笑是不是?书上都说喜欢上一个人,会是一件快乐的事情。可是,对我来说,仿佛自从喜欢上了你,在我的内心就有了另一个自我存在。就像动画片中经常出现的小恶魔和小天使交战那样。我心中的小天使说:“你应该帮助可嘉找回记忆,喜欢一个人就应该让她幸福而无忧无虑。”而小恶魔却说:“你永远不能让可嘉回忆起一起,否则,她可能就不会属于你了!”我曾经心甘情愿地陪你一起寻找芝大厦;而与此同时,我又希望你能够放弃回忆,甚至和你的父母一起劝说许明琪,让她不要告诉你你们之间的通信内容……可嘉,和你在一起的那些日子,是我有生以来最快乐的时光,同时,却也充满了矛盾和挣扎。每天,我都像哈姆雷特那样自问——tobeornottobe?是把我所知道的告诉你,帮助你恢复记忆,还是,就让你带着那片空白,只要快快乐乐地和我在一起就好? 而嫉妒……是的,我嫉妒唐麟风,嫉妒他比我更早地认识你,嫉妒他有你的照片,也嫉妒他和你之间的故事(尽管我并不知道在你们之间曾经发生了些什么)。 唐麟风。 可嘉默默地念着这个熟悉到心痛的名字。 袁景谦当然是认识唐麟风的。他们不但是一个学校的,还一起在篮球队接受训练。可是,为什么在她失去记忆的这一年里,从来没从景谦的口中听到过这个名字呢? 还有,景谦为什么会嫉妒唐麟风?难道……他还知道些别的什么事情吗? ……事情应该从我看见你的第一眼说起。至今,我还能感觉到自己那天的震动——对我来说,那是怎样的惊鸿一瞥! 你也许以为我说的是我闯入你病房的那次吧?错。 我第一次真正地知道有你这么个女孩,是在f大篮球队的男生更衣室里。事实上,在那天,我并没有看见你,我只是在无意中捡到了一张照片——一张从唐麟风的衣服里掉出来的照片。 虽然这张照片很快就被那个家伙抢了回去,我还是清楚地记住了照片上那个女孩的模样——她有着鬈曲的头发,清澈的栗色眼睛,以及明亮的笑容。 我想,我能够理解唐麟风那么在乎这张照片的心情。若是我能够认识这个女孩,我一定也会像他那样,把照片藏在贴身的衣服口袋里,对任何胆敢觊觎的人怒目而视…… 照片。 可嘉皱起眉。她不记得唐麟风曾经为她拍过照片。他甚至一直都拒绝让她当他的模特。除了那一次,她在无意间闯入他正在拍摄旋转木马的镜头…… 他还把她的照片藏在了贴身的口袋里。 她按下后退键倒回去把这段话再听了一遍。 可能吗?那个一向对她冷嘲热讽的唐麟风,那个从来对她都是又火大又不耐烦的家伙,会做出这种事情吗? 仲怔间,景谦的声音在录音笔中继续响起。 同你一样,对于那次事故的前因后果,我也不太清楚。我所知道的,只是医院里一次偶然而又巧合的遇见而已。尽管这样,我却还是一直瞒着你。对不起,可嘉,我也不知道自己为什么这么做。可能是因为在冥冥中,我始终有种感觉,我所看见的那一幕,会对你、我以及我们之间产生决定性的影响吧…… 在医院的那次偶遇,是我见你的第二面,也是第一次真正地看到了你本人。你并没有看到我,因为那时候……你正躺在担架上。 是的,那就是你出事的那一天。 我记得很清楚。那是去年的11月8日。由于寒流的关系,那天一整天都下着倾盆暴雨。因为重感冒来到医院,正在排队等候挂号的我,忽然听到了救护车刺耳的鸣叫声。那个声音和狂风一起呼啸而至。紧接着,一些医生护士匆匆奔出,从停在医院门口的急救车上抬下担架。 当他们推着担架从我身边推过的时候,我瞥了一眼,但是这一眼却让我惊讶得几乎忘记了呼吸。 担架上的人满身的雨水、泥浆与血迹,脸上有大片的瘀青,头发也被鲜血凝结到了一起。尽管这样,我还是一眼就认出了这个女孩。她就是唐麟风照片上的女孩,也就是————你。 在这片刻之间,我忘了自己还患着重感冒,忘了我还在排队,就这么傻乎乎地跟着担架一起跑了起来,一直来到手术室门口,眼睁睁地看着一堆医生护士把你推进手术室。 然而事情并没有就这样结束。 因为,紧跟着,我听到了第二张病床沿着走廊被急速推过来的声音。 即使直到今天,那天发生的每一个细节依然能如同电影中的慢镜头那样,在我眼前清晰地重演。 我转过头,发现自己面对的是另一个惊讶…… 你知道是谁躺在那张紧随你之后被推向手术室的担架上? 也许你已经猜到了。 是他——唐麟风。 …… 可嘉猛然抬起头。 景谦在说些什么? 唐麟风? 难道那天唐麟风也…… 心跳开始渐渐加速,呼吸也跟着急促起来。 不可能,事故调查报告上只写了她一个人,唐麟风不可能出事的…… 可是…… “小心!……上面!”有人叫着,声音紧张刺耳。 ——那上面有一片黑影正带着不可遏制的雷霆之势急速坠落。 “可嘉!……” 一个低沉紧绷的声音响起在耳畔。紧接着,有双温热的手在她的背后猛力一推…… 可是……那天,在那一刻,喊她的人是他吧,也是他把她推了出去吧?所以…… 所以——若是她被砸到的话,他怎么可能逃得出去呢?! 转过头,她从写字台上的梳妆镜中看到了脸色苍白、双目圆睁的自己。 所以,唐麟风他…… “那小子伤得比你还重。”袁景谦继续说道,“连我这个外行都看出来了。不仅仅因为他身边的医生护士围得比你多,也不仅仅因为他的样子比你更狼狈,而是因为他的脸色。 我从没见过一个人的脸色能白成那样。偏偏唐麟风这家伙一向都是又黑又结实的,我也曾看到过他和别人打架打到头破血流的样子。我从来没想到,他竟会这样在我面前出现——脸色苍白如纸,完全失去知觉。 我在第一时间冲了上去,却也在第一时间被弹了开来——那些护士一把推开我,没有担搁一秒钟,就把他推进了另外一间手术室。 可是,当病床被推向手术室的那个瞬间,我看到唐麟风的右手垂了下来,与此同时,一卷纸从他松开的手中滑落…… 可嘉,你是不是已经把那个与录音笔同时送来的信封打开来了呢?放在信封里的,就是当天从唐麟风手上掉下的那张纸…… 在书桌的另一头,可嘉找到了那个牛皮纸信封。 撕开封口的同时,信封里的东西却因为她的双手颤抖得太厉害而掉落在地。 可嘉瞪视着飘落在木质地板上的那张卡纸。 那是一张卡纸,就像小学时候的图画纸那样。 即使直到今天,我也依然觉得很奇怪,唐麟风那家伙为什么就连受了重伤的时候,也要把这样一张纸握在手里? 在这张纸上,也许曾经有过一幅水粉画。可是,当我拿到的时候,除了血迹、污渍和一些已经被雨水化开的水粉颜料外,已经什么都看不出来了……不,我说的并不完全对。至少,在这张纸的右下角,还能看出四个用水笔写上的字——喜欢·微笑。 …… 喜欢·微笑。 可嘉愣愣地看着卡纸边上的那四个用水笔涂黑的美术字,直到这些字迹在视线中渐渐模糊。 她曾经用了整整一个晚上想出这个题目。 她也曾经用了整整一个礼拜来完成这幅水粉画。 这是一份生日礼物。 却在一个下雨的夜里被打落在地,被雨水淋湿,被脚踩过,最后被风吹走。 可是…… 可嘉俯下身,捡起那张画纸的同时,泪水终于滴落。 可是现在,它为什么却又出现在了她的眼前? ……那是我最后一次看见唐麟风。 第二天,我来医院的时候,听说他因为手术需要,已经转院了。从此,和所有人一样,我再也没有听说过有关他的任何消息。 抱歉,可嘉。 虽然从这张卡纸上几乎看不出什么来,可是,直觉告诉我,这其中一定有一段故事,是关于唐麟风和……你的。所以我一直藏着这张纸,也一直没有把我的这段经历告诉你…… 知道明琪告诉我你恢复记忆的那一刻,我心里是什么感受吗?有些苦涩,更多的却是——轻松。从现在起,我不用再自我交战了,也不用再矛盾犹豫了。选择权已经回到了你的手上——还记得我们父母见面那个晚上我送给你的那枚水晶戒指吗?它还在我这里。现在,已经找回记忆的你还会接受这枚小小的戒指吗?…… 涕泪滂沱中,景谦接下来说了些什么,她并没有听清。 抬起头,在泪眼模糊中,可嘉看向了书桌上的那架小小的钢琴。 回忆若是这样充满泪水,充满酸楚,那么……失去记忆,是否会更幸福一些呢? 窗外,晨曦微现。 朝阳透过白色的窗纱射了进来,那道金色的光芒照耀在小钢琴上,也照在了书桌另一头,可嘉和袁景谦的合影上。 ……也许,你的潜意识已经帮你做出了选择——在我们交往的这一年间,你从来没有对我说过一声“喜欢你”。可是…… 可是,不管怎么样,可嘉,我会一直等你。直到你亲口告诉我你的决定…… ——复兴中路327号中正坊。 可嘉停下脚步,拂开眼前卷曲纷乱的发丝,打量周围。 午后的阳光中,错落有致的老式洋房在绿荫围绕下,显出一派安详宁静的氛围。 站在一户开满桂花的院落前,可嘉看向对面。 那是一幢铺满爬山虎的洋房,看上去虽然和周围的建筑没什么区别,可是,从一扇打开的窗户里传出的重金属摇滚乐,却为这幢老楼带来了别样的年轻感觉。 “啪!啪!啪!” 有人汲着拖鞋拎着一根拖把从对面的楼里冲出来,向这边跑来。 那个人有着一副瘦小的身材和一张小鼻子小眼的脸庞…… “云超!”可嘉冲了上去,“云超!……” “好傻!哈,你知道吗?刚才有一秒,我真的以为你拎着拖把又要冲出去打架了!” “结果我只是冲到垃圾桶那里把这把该死的拖把扔掉。” “我还记得那天站在雨里看你们打架时候的情形……” “陈伯伦这小子太卑鄙了!还好我和麟风功夫了得,以二敌四!虽然后来在医院里呆了三天,不过,那帮混蛋也没占到什么便宜!” “对了,小梵呢?好像很久都没有见到她了。” “她?她终于答应去美国做心脏手术了,自从……” 沉默开始在空气中蔓延。 风从街心花园的另一头吹来,扫下了最后几片枯黄的落叶。 冬天就快到了。 荡着秋千,可嘉抬起头,让风吹乱自己的长发。 虽然阳光依然灿烂,虽然天空依然明媚,可是,属于冬天的寂寞和悲伤却已经渐渐进驻到了心里。 “对了,”终于,云超打破了沉默,“知道那次唐麟风为什么会跟陈伯伦打架吗?” “为什么?” “他之所以要揍姓陈的那家伙,不是因为小梵宣布她在和陈伯伦交往,也不是因为他吃他们两个的醋。而是因为陈伯伦的那句话……”云超停了一下,“那天,我回家晚了,错过了晚会的开始,却刚好赶上听到陈伯伦的挑衅。他站在麟风面前,笑着说:”我曾经警告过宋可嘉不要和你交往,她却笨得没听我的话。这再次证实了我对她的一贯看法——一个傻瓜。‘这才是挑起战争的真实原因。虽然唐麟风那家伙在对我说起你的时候,用的最多的就是’笨蛋‘、’讨厌‘,可是,“他说道,”他却绝不允许别人这么说你。“ 握紧了秋千的铁链,可嘉抬起头看向蓝天。 “我是个傻瓜。为了那次的事情,我竟然还和他大吵了一架。”她自嘲地一笑,接着甩甩头,仿佛要甩开那些回忆,“好了,不说过去了。对不起云超,在那么长的一段日子里,我都不记得你。甚至当你试着帮助我回忆的时候,我也只是把你当作一个有些奇怪的陌生人……” “这没有什么好抱歉的,”云超笑了笑,“事实上,我一直也都很矛盾。失去记忆的你过得那么快乐,即使到现在我都还在想,我是不是不应该来扰乱你的生活,打搅你的平静……” “你有没有听说过这么一句话?”可嘉打断了他,“‘上帝会把我们最珍贵的东西拿走,以提醒我们得到太多。当失去的时候,你惟一能做的便是不要忘记。’”她停了一下,“所以不管怎么样,我都要谢谢你最终还是来打搅了我的‘平静’……” 她从秋千上站了起来,试着让自己露出微笑:“还有一件事情,我要告诉你——虽然钱叔叔、你和所有认识唐麟风的人都说不知道他现在在哪里,但是,我相信,总有一天我会找到他的!我不会让他这么容易就从我身边溜走,我也不会让上帝这么容易便把我最珍贵的东西拿走……”她忍住泪水,深吸一口气,“我会一直一直找下去,直到找到唐麟风为止。” 转过身,可嘉沿着来时的路向街心花园外走去。 “宋可嘉!” 云超的声音让她停下脚步。 “我曾经也觉得奇怪,唐麟风那小子放着我那个样样都好的妹妹不要,偏偏和你在一起,到底是为什么?现在我知道了。”他抬起头来,目光直视着站在小径上的那个女孩,“如果我是他,我也会为你不顾一切的。” 午夜。 幕色低垂。 深蓝色的天空中,不见星星的踪影,只有月亮在云层之后缓缓地移动着,漫不经心地俯视人间。 可嘉静静地走在小径上。 这个夜晚,她原本打算去找景谦的。 她已经让他等了太长的时间,虽然他说他会一直等她,可是,她还是必须把自己的决定亲口告诉他。 脚下,是枯枝落叶发出细微的断裂声;身边,有微风轻拂过树丛传来的沙沙声。 本来并没有想走这条路的,可是…… 不知为什么,不听话的双脚还是把她带到了这里。 翻过一片残缺的围墙,再绕过那片树丛,眼前豁然开朗了。 月亮穿过云层,在这一刻照亮了那些破旧不堪锈迹斑斑的过山车、秋千架、海盗船和摩天轮。 可嘉慢慢地走近。 这是一个已经废弃了的游乐场。 曾经,这里是孩子们的乐园,满载欢笑的场所,以及……她心目中的天堂。 可是…… 因为那些所谓的市政规划、城市建设,还有大人们种种复杂的借口,使得这里不再是乐园,不再有笑声,也让她……失去了天堂。 夜间播报的新闻中说,明天,这片土地就要开始进行正式的拆迁,建造一片新的居民区。 也就是说,从明天起,她就将再也见不到这里了。 物质气息越来越浓厚的同时,纯真年代也将渐行渐远。 也许是这个原因吧——她对自己说着——所以无论怎样,也要过来看最后一眼。 推了一把秋千,让它荡漾在这最后的夜晚,生锈的铁架发出吱吱呀呀的声音。 鬼屋的入口在她的左边。这幢白天就显得阴森可怖的小屋,在月光的阴影下,更是让人寒毛凛凛。 “宋可嘉!我在这里……” 一个低沉而又有些模糊的声音说道。 可嘉绕过鬼屋,来到屋后。 什么人都没有。 一定是那个混蛋想要吓她!可嘉忿忿地想着,转过身去。 一具骷髅赫然站在她的背后! 就在她被吓得昏过去的时候,又是那个低沉的声音在她耳边响起:“可嘉,醒醒!可嘉……” 摇摇头,甩开回忆,她继续向前走。 小径的尽头,在绿树环绕中,是一座大型的旋转木马。 它曾经又漂亮又辉煌。 深红色的尖顶帐篷下,垂着一根根墨绿色的柱子,在一串串灯光的点缀下,色彩不同的漂亮木马环绕其间,随着欢快的音乐奔跑。 这是孩子们最喜欢的玩具,只要一坐上去,就不肯下来。所以,这里是争吵与纠纷最常发生的地方,可是,一旦音乐响起,木马开始旋转,所有的不快与泪水便会化为欢颜。 这一定是魔力造成的——十八岁那年,可嘉这么认为。 “你为什么喜欢这匹马?” 当可嘉坐在白色木马上的时候,身后有人问道。 “那是因为白马王子的故事呀,而且这匹白马真的好可爱……” “嘁!”那个人不屑一顾地,“老土!” “那你呢?”如同往常一样,那人只需要只字片语,就能把可嘉惹得火冒三丈,“我知道了,你一定是为了要扮酷,才会选择那匹黑马!” …… 走上台阶,可嘉找到了那匹白色的木马。 它早已不复她记忆中的美丽了。白色的身体遍布灰尘与污渍,金色的马鞍斑斑驳驳地褪色,扬起的尾巴也不知被谁撞落了。 可是,它的眼睛依然那么温柔,神情始终充满欢乐。 她搂住了木马的脖子,翻身坐上。 就在这一刻,灯光猛然亮起。 那些垂悬在帐篷顶上,环绕在柱子上的灯光如同霓虹般闪亮,照耀出不可思议的梦幻光芒。 与此同时,音乐响起。 如此优美如此奇异却又如此熟悉的音乐,笔直地穿透她的心灵,带来莫名的震撼与刺痛。 ——《neversaygoodbye》。 白色的木马开始旋转,带着她向前奔跑。 “谁?是谁在那儿?” 可嘉喊着,屏住呼吸。 有个人影从柱子后走出。 黑色的t恤、黑色的头发,黑色的眼睛。 他?! 心跳加速,记忆如同潮水般涌来。 是他…… 她终于找到他了! 泪水浮上眼眶,那个刻骨铭心的名字哽在喉间。 “你为什么喜欢这匹马?” “可嘉,别哭!可嘉……” 可是为什么…… 他的名字她却怎么也喊不出来? …… 在灯光中,他一手扶住柱子,一手握着木棍,摸索着走上台阶。 ——摸索?!还有木棍…… 可嘉的心漏跳一拍。 她看向他的眼睛。 这是一双如此熟悉的双眸。 即使完全失去了记忆,她也依然能画出这双眼睛漂亮的形状和顾盼间讥诮的神情。 可是…… 可是为什么,此刻,在这双眼睛中,她看不出一点神采一丝闪亮?为什么,即使最明亮的灯光也不能点燃这双眸子? 在他的眼中,有的,只是一片沉寂的黑色。 不可能——她捂住嘴唇,免得自己喊出声来——他不可能…… 一道毛茸茸的黄色身影出现在他的身边。 ——小狼! 小狼愣了片刻,紧接着,随着一身低吼,它激动地冲了上来,一边跟着旋转木马奔跑,一边试图扑向可嘉。 “狗!”唐麟风喊道,眉头习惯性地皱起,“怎么了?” 他抬起头,试图找出小狼如此兴奋的原因。 “谁?谁在那儿?” 当他的视线从她身上掠过,茫然投向了旁边黑暗的树丛时,她的眼泪也在这一刻滑落。 泪水中,一个宛如天籁的声音从旋转木马的音箱中响起——这是第一次,可嘉听到了配上歌词的《neversaygoodbye》。 …… if i could take this moment forever turn the pages of my mind to another ce and time we would never say goodbye if i could find the words i would speak them then i wouldn‘t be tonguetied when i looked into your eyes we would never say goodbye…… 2003年11月8日。 芝大厦建筑工地。 1:45pm.女孩是第一个被救出来的。 从脚手架倒塌到她从事故现场被抬出,前后用了十多分钟时间。 她之所以那么快就能够出来,不仅因为脚手架的最下层有一些支架并没有完全倒塌,从楼上砸下来的那些东西并没有完全砸到压在下面的人身上,也因为和她一起被压在里面的那个男孩一直在把她往外推的缘故。 她出来的时候已经昏迷了,虽然因为受伤而血迹斑斑,但看得出来,不会有生命危险。 所有人的注意力转向了依然被压在脚手架下的那个男孩。 当营救人员转身向被大家挖出来的那个洞口伸出手,想去拉那个男孩时,却发现,他已经不在那里了。 尽管光线暗淡,却还是能够看到男孩在洞里模糊的身影。他折返回去,在废墟中寻找。他已经受了伤。暗红色的鲜血从他的工作服上渗了出来,行动也变得缓慢。当他终于回过身,爬向洞口的时候,所有人的感觉都像过去了一个世纪那么久。 “把手给我!”营救人员向他伸过手去。 他抬起左手困难地向洞口*近。 就差那么一点……他们的手就差那么一点就能碰到了。可是…… 一根钢管却在此时因为支撑不住而重重地砸了下来…… 2:30pm.那个男孩终于从脚手架下被拖了出来。 他被迅速地抬上担架,推到了等在一旁的救护车上。 一片混乱中,没有人注意到,尽管已经完全失去意识,在他的右手里,却依然紧握着一卷脏兮兮的纸。 在卷纸的边缘,有一排因为淋雨受潮而逐渐化开的美术字。 那四个字是————喜欢·微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