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惊世田园之无双医后》 第一章 重活一世 陆可涵是被一声尖锐的斥骂声惊醒的。 “我话撩在这了,再给你十天时间,若不还钱,这房子可就归我们老雷家了!” “他大婶,你行行好,再宽限几日吧。你看可儿受了这么重的伤,还没醒。这看病吃药可都得花钱……”是一道沙哑的女声。声音哀婉怯弱,显然底气不足。 “呸!一屋子病秧子,赔钱的货!”前面那道跋扈的声音再次响起,“也不瞅瞅,一个瘫子、一个赔钱货,一个弱鸡似的小崽子,你凭什么还钱?啊,就连镇上的苏家也远远地躲着你陆家,听说前头来你家将你闺女的婚给退了!唉呀,我老雷家真是倒了半辈子血霉了,借钱给你这破落户!啊呸!” “唉呀,媳妇,你咋到这来了?”另一道男声响起,“你别逼着丽娘了,她也不容易。可儿刚出事,丽娘已很伤心了……” “好哇!雷强根,你心疼了?老娘我累死累活是为了谁?你咋不想想,没有我林云花,你有今日!你这个没良心的,有几个钱就给这骚狐狸!你前前后后背着我掏给她多少银子?20两!如果不是今天老娘我发现了这狐狸精打的借条,我还被你蒙在鼓里!她不急着还钱,居然还给她这快死的赔钱货请大夫!我问过老林叔了,借条上白纸黑字写得明白,以这房子为抵押!她还不上钱,我就来收房子!!” “唉呀,你咋能这样说?丽娘好歹是我的表妹,怎么着也是亲戚。她家有困难,咱能帮把是一把……” “呸!雷强根,你什么心思,你当我不知道!是不是很后悔当初没娶了她?哈,就她这克夫克子的命,谁娶谁倒霉!这不,她那赔钱货被退婚又寻死,我看还是再去借钱买棺材吧!请啥大夫买啥药?救回来也是赔钱的货!” “你……” “不准你这样说我娘和我姐!”一道稚嫩的童音响起,带着哭音,“我娘是天下最好的娘!我姐是天下最好的姐!” “咋了?小兔崽子,我就骂了!你娘就是个扫把精!你家全是短命鬼!你姐就是赔钱货……” 怒骂声、哭泣声,中间还夹杂着物品的倒地声、摔砸声,刺激得陆可涵脑袋剧烈地疼痛。 该死的,太吵了。 陆可涵忍着脑袋的剧痛,猛地睁开眼,大声怒斥:“别吵了!吵什么吵?你们以为这是在演戏呀?!” 顿时,四周陷入一片寂静。 刚刚还在激烈地争吵着,推搡着的几个人一个个瞪大眼睛,难以置信地瞪着陆可涵。 陆可涵也瞪着他们。 哎吗,什么情况?这些人都穿着古人的服饰。而自己,却躺在一张简陋的破床上。举目望去,真正是家徒四壁,木制家具都是破的,没有一件现代的家具。 陆可涵记得,她是在连续熬夜加班两天三夜后突然晕倒的。在医院抢救了半天,最终也没回过气来。 那天晚上,她闻着医院中强烈的消毒水味,耳中医生的呼唤声、仪器的嘀哒声突然间被无限地放大,充斥着耳膜。下一瞬,她飘了起来,看到白色病床上正在接受抢救的自己——那个紧闭双眼,面色青白、憔悴不堪的女人;看到床头测试心跳的仪器上拉伸的几条平直的线;看到抢救的医生遗憾地摇着头,停止手上的动作……忽然间明白,她已死了。现在看着她躯体的,正是她的灵魂。 还未来得及反应,她忽然被一股巨大的吸力吸入一个无底的黑洞。 这是地府?地府是这样的? “娘,姐醒了!”一个瘦弱的小男孩看见她睁开了眼,脸上还挂着泪水,惊喜地叫了起来。 “可儿,我的可儿!”是那道沙哑又温婉的女声的主人。她布衣荆裙,眉梢眼角都是皱纹。五官端庄秀丽,只是肤色黯沉干枯,像是饱经风雨的树皮。此刻她面露惊喜,扑到床边,紧紧地抓着陆可涵的手,已是泪流满面。“你还有爹还有娘呀!你咋这么想不开呀?” 雷强根和林云花面面相觑。 一向沉默寡言逆来顺受的小透明,刚才居然一反常态大喊大叫,让他们感到很意外。而且,他们听不懂陆可涵刚才大叫声中那个演戏是啥意思。 “莫不是被撞傻了吧?”雷强根喃喃低语。 声音不小,扑向陆可涵的女人看着呆愣着的女孩,闻言大哭:“可儿,可儿,你咋了?我是你娘呀?你别吓娘呀!” 陆可涵如遭雷击。 她的父母在她五岁时就离婚了,她从小跟着外婆长大。多少年,她盼望着母亲能回来看看她,陪陪她,哪怕只有几天也好。然而一年又一年,等来的永远是失望。 她目光怔怔地转向被女人抓着的自己的手。 那是一双瘦小的孩子的手,皮肤粗糙,布满茧子。 这不是她原来那双修长白晳成人的手。 她……重生了? 第二章 这一世的娘 还未想明白,忽然一股剧烈的疼痛袭向陆可涵大脑深处,各种各样的画面和片段不断地在她脑海中涌现。 那是一个十二岁农村女孩短暂的一生经历。 这刺激太过强烈,陆可涵眼前一黑,在那女人的惊叫声中,又晕了过去。 再醒来时,已是黑夜。 窗外,一轮明月高悬夜空,洒下一地银辉。如水的月光透过半开的窗户投射到屋内,驱散了狭小的陋室里浓重的黑暗。 陆可涵想起,她醒来的这个世界是古代,但并不是她所学习的历史中的任何一个朝代,而是一个叫启国的王朝,距离现代可能有一千余年。 也许历史的发展拥有不同的轨迹,就如时空。也许在宇宙中,同时并行着多个时空。有的时空,在某一时刻会交织,又在某一时刻会分离。否则,如何解释她在另一个女孩的躯体里重生呢? 她挣扎着想要爬起来,微微一动,床前忽然传来一道声音:“可儿,你醒了?”声音透着惊喜,继而哭声响起,“呜呜……你终于醒了。呜呜……你已昏睡了两天一夜了……若再不醒,娘可咋活呀?” 陆可涵这才发现,床边还趴着纪氏。 纪氏是她这一世的娘。 陆可涵,现在已是陆可儿了,想到目前她家的处境,心底渐渐地燃起了一把怒火。 原主在苏家来退婚后,羞愤交加之下冲动撞了柱。请来大夫看过,摇头说不知啥时能醒。大夫抬腿刚走,陆家还沉浸在悲痛中,那老雷家便来催债。被退婚,被逼债,这个家简直衰到家!更可恨的是,人人都巴不得来踩一脚。 这种情绪很强烈。陆可涵明白,这是原主的情绪。 “可儿,头是不是很痛?陈大夫说还好当时你脚下打了个趔趄,撞上去时卸去了一些力道。否则……”擦着眼泪,纪氏哽咽道。 没有否则,你闺女已经死了。 陆可儿压下心底的愤恨,暗自翻了个白眼。 “你这孩子,咋这么想不开?婚退了就退了吧。苏家是正经的读书人家,苏秀才可是有秀才功名在身的。从前要不是你爹碰巧救了他,他也不会和咱家结这娃娃亲。那时,娘就觉得咱陆家高攀了他苏家。”纪氏哭泣的声音中带着一丝小心翼翼,“可儿,咱家这种情况,苏家退亲也正常。将来,指不定会拖累他们。唉,可儿,这都是命,得看开……” 陆可儿沉默着。 这女人,什么毛病?人家都欺上门来了,她居然还劝自己的女儿认命? “可儿,你千万别想不开呀!”纪氏心慌了起来,抓住可儿的手,苦口婆心地劝道,“俗话说,强扭的瓜不甜。可儿,你可不能再做傻事了。那苏家就是再好,心里没你的地儿,那都是枉然。苏家小郎虽然出众,可是,他终究不是你的良人。听娘的话,凡事得往前看……” “我头晕。”陆可儿打断纪氏的话。 她没说谎。她现在头晕耳鸣,而且,很想呕吐。她知道,这是脑震荡的后遗症。 “啊?那……那你好好休息。”纪氏闻言,心中很是忧郁,“对了,陈大夫说你醒来,让你将药喝了。娘这就去给你端来。”说完,纪氏摸索着点亮床头的一盏油灯。豆大的灯芯散发出温暖的光芒,描绘出纪氏消瘦的轮廓。只见她面容苍白,眼底带着丝丝血丝,嘴唇干燥都起了皮,想必这两天都没有休息好。 “你……你自个躺床上,没关系吧?”纪氏有些迟疑。 “我都死过一回了。放心,不会再做傻事。”陆可儿心中一软,还是给她吃了颗定心丸。 纪氏的眼睛顿时亮了起来。 女儿年龄虽然不大,但心思向来重,平时不爱说话,凡事都闷在心里。知女莫若母,女儿对那苏家小郎已是情根深种,否则,也不会在乍听到退婚时万念俱灰,冲动地撞了柱。 纪氏小心地摸了摸陆可儿的额头,见女儿目光坦然,不似在骗她,轻吁了一口气。 这一撞,没准将糊涂的女儿撞清醒了。 纪氏擦了擦眼泪,转身朝门外走去。 陆可儿额上缠着布带,隔着一层布,刚刚纪氏触摸过的地方,却如火般炽热。 前世,陆可儿很少感受到这种关怀。 正怔怔出神间,纪氏又推门进来。微弱的灯光下,陆可儿看见纪氏面容憔悴,发丝凌乱。她背微弯着,身上随意披了件外衣,手上端着一只碗,小心翼翼地向自己走来,唯恐将药洒出来。 陆可儿忽然间心情有点复杂。 纪丽娘比前世的她才大几岁,但是,却已是两个孩子的娘了。 “来,快喝药。这药早煎好了,娘一直在灶上温着,还热着呢。”纪氏扶她坐起来,端着碗喂她。 一投刺鼻的药味直冲鼻端。 陆可儿闻出了里面有几味止血镇痛的中药。 她皱着眉头,一口将药给喝了。 药很苦,但她强压下强烈的反胃感。 她得尽快好起来。重生一世,这机会她很珍惜,可不想将小命交待在这里。 放下碗,纪氏坐在床边陪她。 “你去睡吧。”陆可儿说,“你盯着我,我睡不着。” “那……那行,有事就叫娘。娘现在去看看你爹去。他瘫在床上,晚上身边可离不开人。”纪氏为陆可儿压了压肩头的被角,吹熄了灯,蹒跚着走出房间。 夜深了,远处偶尔传来一两声犬吠,衬得这山村的夜更加孤寂。 陆可儿睡不着。 头上的伤口被包扎过了,她闻到了伤药的气味。想到这具身体目前的状态,她很忧心。这伤没个十天半个月的,很难好。可陆家,已经穷得揭不开锅了。后面这日子还怎么过? 第三章 穿越人必备的金手指 她下意识地将手摸向脖下领口处那块地方。 在前世,她的脖子上一直挂着一个吊坠。那时,她一直在一个寺庙做义工,这坠子,就是那个寺庙的一个奇怪的老和尚送的。据那个老和尚说,这坠子还是开过光的。那是个水滴形的吊坠,晶莹剔透,她以为是水晶,可老和尚说不是。问他是什么材质的,老和尚却只笑不语。 那老和尚当时怎么说的?哦,说她福泽深厚,必有一番奇遇。 她还记得当时老和尚说这话时的神情,似喜非喜,似悲非悲,目光慈悲,仿佛透过她看向了另一个世界。 那时,每当工作压力大时,或心情烦恼时,她都喜欢摸一摸这坠子。链子不长,坠子正好在领口处,温润光滑,摸起来非常舒服,她感到非常减压。可惜,现代的她已死了。陆可儿暗忖,那吊坠想必和她的躯体一起,化为灰烬了吧? 忽然,陆可儿呆住了。 脖子处的衣领下,那光滑温润的触感,那形如水滴状的物件,是什么? 她一激动,将它从衣领里拉出来,就着月光仔细端详。 是它! 是那坠子! 它居然和她一起穿过来了?!! 陆可儿的心怦怦地急跳起来,好不容易平复的头痛又如潮水般一波又一波涌来。她咬着牙关,强逼着自己不要晕倒。 她紧紧地抓住那坠子。 这不是梦!这坠子真的在! 色泽、式样和现代的那个坠子一模一样! 只不过,在月光下,这坠子上明显有一滴鲜红的血迹,不过已经干了。想必这血是从她头上伤口流下来,滴在了坠子上。 这坠子,应是随着她的灵魂一起穿来的。那个叫陆可儿的小女孩可没有这件首饰。 窗外的月亮慢慢地移动。今晚的月亮很圆很亮,月光中,似乎还带着一丝丝血色的流光。 月光照在了坠子上。 那坠子静静地沐浴在月光中,显得流光溢彩、熠熠生辉,那坠上的血迹似乎会流动,居然慢慢地渗入坠子。 忽然间,坠子迸发出一团炽热的白光,倾刻间将陆可儿全身笼罩在光晕中。 陆可儿仿佛进入了一个虚无的空间。 没有床,没有房屋,那里除了一片白雾,什么也没有。天地间,似乎只有她一人。 “这是哪里?”她茫然地站着,不知身在何处。 “我等了你很久了。”忽然,一道苍老的声音响起,“你终于来了。” 陆可儿一惊。 “你是谁?” “我是谁不重要。但你要清楚,你是谁。”那声音说道。 “笑话。我是谁,我怎么会不知道?”陆可儿有点不耐烦,“你到底是谁?藏头缩尾的,为什么不出来?” “你目前看不到我。”那声音沉默了会,说道,“但我的时间不多了,等下我说的话,你要记住。” “你到底想说什么?” “你是灵空宗第十代传人。接下来,我会解开你体内的封印,激活你体内沉睡的灵根,并传授你灵气修练的法门。有了灵气,你不但能淬体强身,延年益寿,而且能……” “喔喔喔——”第一声公鸡的啼叫划破了黎明前的黑暗,唤醒了沉睡中的太阳。月亮隐去了她的身影,天空已现出一道曙光。远远近近,不时传来公鸡打鸣的声音。这个沉睡的小山村,开始苏醒了。 陆可儿睁开了眼睛。她掀开身上的薄被,翻身下床。 直到双脚站在了地上,陆可儿才发现身体的不寻常。 她摇了摇头,甩了甩手,心中纳闷不已。昨晚醒来时还浑身酸痛,头脑昏沉,每一次呼吸都十分吃力。今天却已轻松很多,身上也不觉得痛了。 手伸进布条,摸索着额头上的那个伤口,陆可儿吃惊地发现,那伤口处的皮肉居然已经开始愈合了。 她撞到石柱上,额头上那么深的一道口子,皮开肉绽的,居然开始愈合了?昨天还有不小的脑震荡,今天居然没啥感觉。 这……这是什么惊天的自愈能力? 八月的早晨,已到仲秋。在山村里,空气中带着山林里特有的潮汽,沁人心肺。她深深地吸了口气,压下起伏的思绪,习惯性地摸向脖下,吃惊地发现,那坠子已不见了。奇怪,是链子脱开了么?陆可儿在床上找了一遍,又弯下腰查看了一下床下,都没有发现坠子。 陆可儿忽然想起昨晚她做的那个奇怪的梦。白光中,那坠子似乎进入到她体内,伴随着一阵剧痛,那坠子像粒种子一样埋进了她的丹田。然后疼痛渐止,慢慢地从中涌起一股暖流。那暖流周身运转了几圈后,她全身就感觉暖洋洋的,好似浸泡在了温泉中一般。后来,在那神秘声音的指导下,她学会了控制那暖流,引导着它向身体疼痛的地方流转。几个来回之后,身体的疼痛居然慢慢地消失了。 那老人说,那暖流就是这世间已经稀薄的灵气。 陆可儿又惊又喜。 难道,当时治愈她身体伤痛的,是那股灵气? 她看过不少穿越的小说。小说中,穿越人要么是拥有惊世的才华、要么是洞悉未来的先机,要么是拥有神奇的空间,要么是掌握特异功能……总之,都会自带一根“金手指”,让他在异世活得风生水起。 难道,她也有这样的幸运? my god! 她拥有了一根“金手指”! 第四章 瘦弱的小豆丁 门“吱呀”一声开了,纪氏走了进来。 “可儿,你醒了?”看见可儿站在床前,她又惊又喜。 “唉呀,你这孩子,怎么能起床呢?昨天陈大夫嘱咐你一定要多休息。这么重的伤,流了这么多血,好好躺着。”发现陆可儿已起身了,丽娘又惊又怕,匆忙将陆可儿往床边扶,“快,快躺下。” “我……我已没事了。” “来,快躺下。”纪氏扶她起来,坚持一定要让她躺下去。 陆可儿很想将头上的布条拆下让纪氏看看她开始愈合的伤口,但手刚碰到布条,心中一个激灵,清醒过来。 她在床上昏睡了两天。前一天还鲜血淋漓,后一天就已皮肉初长。 如果纪氏看到她近乎妖异的自愈速度,会怎样看她?这个世界,都是普通的凡人。发现她身上这奇异的现象,纪氏会不会将她看作是妖怪? 这般一想,她决定隐瞒身体的状态。于是她听从纪氏的劝告,乖乖上床。 “咕咕——”肚子开始在唱空空城计。 陆可儿有些尴尬,又有些恼火。 声音太大,纪氏听到了,愣了一下,随即又是高兴又是愧疚:“饿了是么?想吃东西就好,娘这就去做饭去。你等着啊……” 说罢,匆匆地走出屋去。 门“吱呀”一声,又开了。 门缝里,探进一个小男孩的小脑袋。 这小豆丁一样的男孩,那是原主的弟弟,陆明皙。 陆可儿瞪向他。 她没见过这般瘦小的小孩。五岁的孩子,身高却和三岁孩童差不多,整个人面黄肌瘦,头发发黄。全身上下唯一出彩的,可能就是那双眼睛,黑葡萄似的,晶莹透亮,纯真清澈。 他出生后没多久,陆父就受伤瘫痪了,因需照顾,分去了纪氏的大部分精力。这小豆丁,几乎是由姐姐陆可儿一手带大的。因此,小豆丁对姐姐十分亲近。 “姐姐,你醒了?”看见陆可儿坐在床上,陆明皙双眼一亮,开心地笑了,高兴地跑进来。 “姐姐,头还痛么?”他扑在床边,看着陆可儿额上的伤,小脸皱了起来,满眼都是心疼。 陆可儿盯着眼前的小豆丁,沉默着。 她不知道怎么和小孩子相处,心底甚至升起隐隐的戒备。 从小被父母遗弃,她在外婆家长大。外婆家也在乡下,乡下的孩子也多,但大多和她玩不到一块。他们总是嘲笑她、捉弄她,经常绊倒她推倒她,害得她鼻青眼肿。外婆是个强悍的女人,只要发现她被人斯负了,她就会带着她找上门去理论。久而久之,在她的意识里,孩子都是麻烦的代名词。 “姐姐,姐姐,很痛么?我给你呼呼,你就不痛了。”小小的身子爬上床,小脸凑近她的头,嘟着的小嘴就朝她伤口处吹气。 她头往旁边一侧,避开小家伙,嘴里嗤笑道:“幼稚!” 陆明皙没想到一向温驯的姐姐是这样的反应。他吃惊地睁大眼,眼底氤氲起水雾。 陆可儿烦躁地抓了抓头发。 看吧,又是一个小哭包。 “姐姐,幼稚是什么意思?”陆明皙眨巴着大眼睛,呆萌地问。 没有发脾气,没有讨厌的大哭。 陆可儿胸腹中郁结起来的那股闷气不知怎的,顿时就散了。 她撇了撇嘴,有些泄气。 前世自己好歹也是活到二十五岁的成年人,和个小孩子较什么劲? 正不知如何回答,纪氏端着个碗走了进来。 “可儿,来,吃点粥。” 粥用粗糙的陶碗盛着,里面只有少许米粒和野菜叶,稀薄的汤水能照得见人脸。 陆可儿皱起了眉。 前世,外婆家的条件虽然不是很好,但每日三餐都能吃饱,营养搭配也较全面。 这样像米汤一样的粥,她还是第一次见。 “咋了?可儿,身体哪不舒服?”见她许久未动,纪氏担忧不已。 肚子饿得阵阵抽痛。 陆可儿深吸口气,接过碗,说道:“我……我自己来。” “你伤这么重,还是娘来喂你。” “真……真不用。” 陆可儿就着碗壁,闷头喝起粥来。 稀薄的汤水很快就喝了一大半。肚子里填了点东西,不像前面那般抽搐得厉害。 只是,还是饿。 端着碗,刚想将剩下的小半碗也喝掉,忽然看到陆明皙眼巴巴盯着碗的小眼神,还有咽着唾沫的可怜样。 她迟疑了一会,问:“想吃?” 陆明皙点点头,想起什么,又拼命地摇头。 他想起娘说的话。 “小皙,咱家米不多了。爹爹和姐姐都受伤了,让他们先吃,好不好?” 于是,他吞了口唾沫,坚定地说:“姐,我不饿。” 陆可儿看着小家伙,眼神复杂。 这小豆丁,明明很想吃,却坚决否定。他是想将食物让给她吧。 陆可儿心中一软,继而一痛。 这就是血缘关系的神奇之处么? 因为是亲姐弟,哪怕她的灵魂已换,却抵不住那与身俱有的亲密和本能的内心反应。 她“啪”地一声将那半碗粥搁在床边的小几上。 “姐……” “我饱了。”扔下这一句,她翻身下床,抬脚就往门外走去。 “姐姐……”小豆丁以为姐姐生气了,急得想追上去。 纪氏拉住他。 “小傻瓜,你姐姐是想让你吃了这半碗粥。”纪氏心底泛起点点酸涩,看着陆可儿的背影,叹道,“你姐姐醒来后,虽然脾气性子有点变化,但是,她还是和从前一样疼爱你呀。” 第五章 做真正的自己 房外,是个小院子。院子里,放着一口水缸,缸里蓄满了水。陆可儿弯下腰,看着水中的倒影。 瘦瘦小小的个子,乱蓬蓬的头发遮住了大半个脸庞。拂开头发,陆可儿看见巴掌大的脸上嵌着一双丹凤眼。鼻子挺俏,唇形优美。陆可儿满意地点点头。这女孩五官长得美丽,只可惜皮肤暗黄,身材瘦小,平时又极不自信,给人的感觉就是又丑又瘦。 陆可儿舀了勺水,避开额上的布条,洗了把脸,然后站在小院门口,举目望去。远处的青山连绵起伏。山腰处升腾起薄薄的雾气,像给群山披了层白色的纱巾。 从此,她就要在这个小小山村里生活了。 虽然猝不及防,但她别无选择。 陆可儿深深地吸了口山间清新的空气,又缓缓地吐出,心情渐渐放松。 既来之则安之吧。上天让她重生,让她占用了原主的身体,那么她就为自己、替原主好好地活下去。 “唉呀,这不是可儿吗?真没想到你命这么硬。听说你前儿才被退婚,你咋还有脸出来哩?要是我呀,宁愿那一撞直接就撞死得了。”隔壁院子的门开了,一个身着粗布衣衫,高颧骨尖下巴的三十来岁的女人端着盆污水正要倒,看到额头缠着布条的陆可儿,大嗓门就叫了起来。 陆可儿认得她,邻村马家村嫁过来的马氏,年龄和纪氏差不多,却样样喜欢和纪氏比。这女人尖酸刻薄,喜欢造谣,好搬弄是非。 陆可儿目光冷冽地扫过去。 后脚跟来的纪氏闻言,气得直哆嗦:“马大妮,咱陆家可没得罪你。你咋能说出这戳人心窝子的话?” “哗——”那脏水往陆家院子这边泼来,差点溅到陆可儿和纪氏身上。 “你家丫头不是退婚了?这不是事实?还不让人说?”马大妮将盆往地上一摔,叉着腰就骂起来,“你还以为自个还是镇上苏家的亲家呢?就你们这破落户,还想扒着人家不放?人家眼可没瞎!” “你……”纪氏面色发白,嘴唇哆嗦着说不出话来。 “再说,就你丫头这倒霉催的样,人家能瞧上?拖到现在才退婚,人家还算厚道。纪丽娘,你咋能生出这样没用的闺女呢?自个撞柱都撞不死。啧啧啧,你家丫头以后可是嫁不出去了!谁会娶个没人要的又破相的丑八怪?还不如死了干净!” 两人的争吵已引来一些早起干活的邻居。他们站在一旁看着热闹,朝陆可儿指指点点。 纪氏气得血直往脑门上冲,眼底已涌上一层泪花:“马大妮,你怎能这么恶毒?可儿也是你看着长大的,咋能这般败坏她的名声?” 这世道,女人的名声一旦毁了,这一辈子就毁了。 陆可儿扫了一眼嚣张得意的马氏,又看了看四周这些看热闹不嫌事大的人,突然嘴角一扬,大声说道:“娘,你咋不明白呢?马婶子这般说,是因为她看上人家苏公子了!前段时间苏秀才带着他儿子来,马婶子还偷偷和苏秀才讲咱家的坏话,我都听到了!马婶子对苏秀才说,她家金凤又漂亮又能干,比我强多了!问苏秀才咋不选她家金凤呢!还说只要苏秀才选她家金凤做媳妇,她家不收一分彩礼,倒贴给他儿子都行哩!” 哇—— 吃瓜群众一个个眼睛瞪得滚圆,脑补了一出大戏。 难怪苏秀才要来退婚呀。是不是另有想法呀?不要一分钱彩礼,还倒贴个黄花闺女,傻子才不愿意呀。 也有人对马大妮的做法心生厌恶。 “这马大妮太恶心了,为了能让自家闺女嫁到镇上,真是什么招都使得出。难怪她老是针对陆家,成天说陆家坏话。” “你,你……放屁!老娘什么时侯和苏秀才说了?”见周围人对她都目露鄙夷,马大妮气得一张尖嘴脸青白交加。 “马大婶,你敢说你没有存着做苏秀才亲家的心思?你敢说没有经常说我们陆家坏话?你敢发誓么?”陆可儿掷地有声。 马大妮狠狠地瞪着陆可儿。 她不敢发誓。因为她心底确实存着和苏家结亲的想法,还经常和自家丫头金凤抱怨,说陆可儿长得丑,一点都比不过她,若不是陆家挟恩图报,苏家才不会和陆家定亲呢。在她的不断洗脑下,女儿金凤觉得自己就是一只金凤凰,和苏家结亲的,应是自个才是,因此对陆可儿又嫉又恨,每次遇到都百般嘲讽。 但马大妮可没和苏秀才直接说过,她只是人前人后地说陆家坏话,不余其力地抹黑陆家。 然而,陆可儿现在却以这种方式将她埋藏在心中的欲望揭开,暴露在众人眼下,怎不令她恼怒交加? 马大妮瞪着陆可儿,发现这个平时一直低着头,懦弱自卑的女孩儿如今挺直着腰板,头高高抬起,嘴角微扬,似笑非笑的目光坦然地直视着她。 “臭丫头,你找死!看老娘不撕了你!!”马大妮怒气冲冲地跑去打陆可儿。可没想到踩在她刚才泼在地上的水渍上,脚底一滑,摔了个四脚朝天。 “哈哈!哈哈——”四周有笑声响起。 马大妮躺在地上,痛得额头冒出了冷汗。她又羞又怒,指着陆可儿骂道:“臭丫头,你那天就该被撞死!你活着也是浪费家里的米粮!哈,差点忘了,你们这房子也快成老雷家的吧?到时,我们可不会收留你们!你们就等着无家可归,饿死在地里吧!” “你放心,咱陆家一向与人为善!老天会帮我们的!我们不但不会饿死,而且,我们还会尽快将债还清!”陆可儿环视一圈四周,声音响亮。 “这陆可儿是不是疯了?这种大话她也敢说?”有人窃窃私语。 “唉,我倒欣赏她小小年纪居然有这种志气!平时还真没看出来。”也有人说。 别人怎么反应,陆可儿可不在意。她目光落在马大妮身上。 “马大婶,知道十八层地狱都收什么人么?凡在世之人,挑拨离间,诽谤害人,油嘴滑舌,巧言相辨,说谎骗人,死后将被打入拔舌地狱!到时啊,小鬼掰开你的嘴,用铁钳夹住舌头,生生拔下。不是一下就拔下哦,而是拉长,慢拽后入剪刀地狱,铁树地狱。” “啊!”众人惊呼。 马大妮吓得脸色发白。 古人都很迷信。村民们常年居住在偏僻的小山村,消息闭塞,大多愚昧无知。听陆可儿讲得一套一套的,心中已信了半分。 “可儿呀,你咋……咋懂得这些?”一个长相憨厚的大叔问道。 “前段时间,我在村口遇到一个化缘的和尚,是他告诉我的。他还说,好人有好报,恶人自然有恶报。不是不报,时侯未到。你看,刚骂完人,马大婶不就被自己泼的脏水滑倒了么?” 众人一想,觉得有理,频频点头。 “那……那你家为啥一直走霉运呢?你自个还想自杀来着。”一个瘦高个女人问道。 陆可儿认得她,是林氏,家住在雷强根家隔壁,平时就与马大妮交好,都好搬弄是非。 “那天我是不小心撞到墙角的柱子的,可不是想死。再说我家这几年一路倒霉,那都是因为小人作祟!那和尚说了,我家迟早会否极泰来!那小人啊,迟早会自食其果!”陆可儿声音冷凝,语句铿锵。 几年前陆父坠崖摔伤瘫痪,陆可儿心中充满疑窦。陆父年富力强,身手敏捷,去伐木的山林是他平时常去的,地形熟悉,怎会坠崖?陆可儿直觉其中有蹊跷。 正好趁这个机会,投石问路。那小人若在,听到这种说法,必定会有后续动作。 众人看着目光犀利,挺直腰杆站立着的女孩,一个个息了声响。 他们仿佛第一次认识陆可儿似的,心底都升起了疑惑。这还是从前那个自卑怯弱的女孩吗?难道一次重伤,真的能将一个人的性格改变? 陆可儿可不管别人怎么想。她不可能再当从前的陆可儿,她的变化迟早会显露出来。不如就趁这个机会,做真正的自己! 第六章 上山 陆可儿拉着纪氏走进院子。众人见无热闹可看,也散去了。 马大妮见讨不到好,挣扎着爬起来,手撑着腰灰溜溜地缩回家去。这一跤,她摔得不轻,闪到腰了。 院内,陆明皙抱着陆可儿的一条手臂,满心满眼都是崇拜。 “姐,你刚才好厉害,连马大婶都能骂赢!” 陆可儿嘴角微扬。 这算啥,她这个无敌小钢炮可是在前世多年的农村生活中磨炼出来的。 “可儿,咱家可能真的保不住这房子了。”纪氏却想到了抵押出去的房子,眼泪涌了上来,伤心不已,“可儿,都怪娘,没本事,没有照顾好你们。” 想到屋后连绵的青山,陆可儿瞬间有了主意。 “等会我进山去看看。” “什么?你要进山?”纪氏惊愕,“不行,你刚受伤,在家好好歇着。” “我的身体我心里有数。放心,我就山底附近转转,看能不能摘些野菜采些野果来。” 陆可儿知道纪氏会反对。可是,若不和纪氏打招呼直接上山,纪氏会更担心。 “俗话说,靠山吃山,靠海吃海。山里转转,指不定有收获。”她耐着性子说服纪氏。这不是借口,而是她有种莫名的直觉,上山可能会让目前的困境有所转变。 自体内种下灵根后,她似乎对周围环境的感知更加敏锐。而那种叫直觉的东西,似乎也更加强烈了。 她们住的这山村叫岭下村,就是因为在金鸡岭下而得名。金鸡岭由两座山峰组成,一峰形如鸡头,一峰形如鸡尾,两峰看起来就象一只引昂高歌的雄鸡,因此得名。 陆可儿听一些老猎户和药农说过,山岭深处山崖陡峭,壁立千仞,人迹罕至。那里古树参天,奇花异草随处可见,也能碰到不少野生动物。 她不会打猎,可她认识药材。没准能在山岭里挖到值钱的药材。 纪氏有些意动:“要不,娘……娘去?” “爹爹和弟弟还要你照顾。再说,村东头张婶女儿的嫁衣,你不是这两天要完成么?你哪有时间去啊?” 纪氏的针线活很好,绣工也不错。有些稍殷实的人家嫁女或添衣,会找她做衣裳。纪氏每件衣裳也就收点手工费,且远低于市场价。 纪氏一想,迟疑了。 “娘,你放心。我若感觉身体不舒服,我会早点回来。” 最终纪氏答应了。 陆可儿从家里找出一只还能用的破旧的竹篓,背着就上山了。 山里的空气真是清新啊,带着股草木的清香。 循着一条弯弯曲曲的山路,陆可儿一路走,一路看。许是这个时辰还早,一路上居然没有遇到人。不过,上山的路不只一条,陆可儿走的这条山路,离自家的屋子很近。也许其他村民从另外的山路上山也不一定。 陆可儿一边走,一边搜索着原主的记忆。 这金鸡岭野生植物丰富,动物也不少。但村民们只敢在靠近山底下一块区域活动,就是经验丰富的猎人也不敢往密林深处走。因为那里不但有毒虫猛兽,而且滋生毒沼瘴林,人一旦陷入,很少能走出来的。 这是一座宝山啊。 陆可儿望着远处高耸入云的山峰,暗自思索。 这具身体的原主人,平时也进山采过野菜,摘过野果,不过仅限于山底接近村子的地方。 这一路走来,陆可儿已发现了不少野菜,不一会儿,她就采了半大篓子。这些野菜就长在山道两旁,郁郁葱葱,几乎没有人采摘的痕迹。 越往高处走,草木越茂密,路已看不到了。陆可儿捡了根粗树枝,一边拨打着草丛,一边凭着直觉继续往深处摸索着走。走了约半个时辰,陆可儿听到了淙淙的水声,转个弯,一道山涧出现在眼前。 溪水潺潺,清澈见底,水中石砾历历在目。溪边的草木绿油油的,青翠欲滴。树上的鸟儿在欢快地鸣叫。清风吹拂,泌人心脾。 陆可儿脑中闪现出韦应物的两句诗:独怜幽草涧边生,上有黄鹂深树鸣。这两句诗用在这里,实在太贴切不过。 山涧的空气比山下的好,花香浓郁。不知是不是错觉,陆可儿居然闻出股香甜味。 忽然,陆可儿感觉到小腹丹田处一股细微的暖流渐渐升起,慢慢地在全身经脉流转,与体外的气流似乎遥相呼应。 脑海中,闪现出那老人苍老的声音,那是他当时传授给她的运气方法,灵气从丹田内出发,在任督二脉中运转,一周天后,再重复,周而复始。此时,身外似乎也有灵气涌动,虽然很细微,但是陆可儿真切地感受到了,那灵气通过身体的肌肤,通过每一次呼吸,渗入身体的经脉里,和体内的灵气汇聚一起,周身流转。 刚刚爬山引起的疲劳,倾刻间烟消云散。 真的太神奇了! 陆可儿又惊又喜。 第七章 灵石 她没想到,在这世上,居然真的存在着传说中修仙世界中的灵气。 陆可儿闭上眼,静静地感受着体内灵气的流动。这种感觉很是美妙,一呼一吸之间,她似乎能感受到山林各类草木的呼吸。她没想到,这道山涧中,居然会有灵气。这灵气,是只有这山涧中有,还是整座山都有?如果山里都有,那为何上山时,她一直没有感受到呢?如果只有山涧有,那又是什么产生了灵气?她满心疑惑。 她想,山涧中,一定有什么特别的东西,这一定是灵气的来源。 陆可儿睁开眼,仔细地观察四周的景物。 已至仲秋,山上一些落叶植物已开始落叶,一些野草也开始枯萎。可是这道山涧中,却树木葱茏,生机盎然。这是一个反常的现象。难道是因为灵气的滋养? 体内的灵气能和体外的灵气相呼应。她运转体内的灵气,用心感受着。 一丝很微弱的波动涌来,那是从她的右前方传来的。 右前方,隔着溪流,开着一丛娇艳的花朵,朵朵鲜花象碗口一般大,紫色的花瓣在阳光下舒展开来,吸引着无数蝴蝶和蜜蜂围着它翩翩起舞。 难道是这丛花朵? 溪水不深,陆可儿脱下布鞋,卷起裙摆,涉水过去。 走近了,那花香越发浓郁。 这花,她没见过。 手触向花瓣,她没感受到灵气的波动。 居然不是? 可是,这附近,她确实感受到灵气浓密了些许。 “叭”的一声,树上有什么东西掉下来,落在水里,发出一道声响。 陆可儿吓了一跳。目光扫去,发现落在水中的是一枚坚果,不禁松了口气。 忽然,她目光凝住了。 坚果附近的水里,也就在距那花丛不远的溪流中,一块成人巴掌大的米黄色的石头静静地躺在溪底。 她上前两步,弯下腰,伸手摸向石头。 一道灵气涌向指尖。 陆可儿心中一喜,将石头捞起。 石头表面十分光滑,晶莹温润,在阳光下闪着淡淡的光晕。 捧在手里,那灵气更加浓密了。 哈哈,捡到宝了。这石头既然有灵气,那么不但可以滋养生灵,也能帮助她体内灵根的生长,增长她体内的灵气。 陆可儿欣喜万分。想到瘫痪在床的陆父,暗忖这石头若放在他房中,或许也会对他的伤痛有所帮助。 陆可儿将石头放入篓中,然后再感受一下四周的灵气。发现除了这块石头,其他地方再感受不到了,于是便回到溪边,将脚擦干,穿好鞋子,放下裙摆,准备继续往山中探路。 陆可儿走出几步,忽然停下来。 她忽然想起,但凡有灵气的地方,一般都会孕育出一些天材地宝。这溪涧长期受灵石的灵气滋养,附近一定会有些宝贝。她回转身来,顺着溪水,在岸边慢慢搜寻。 一股淡淡的清香飘来。这清香提神醒脑,令她精神一振。 陆可儿顺着这缕清香,一路寻觅,终于在一个湿润阴暗的斜坡上发现了两株绿叶的植物。那植物绿色的叶片中伸出一枝红色的花朵,令陆可儿很快地就判断出,这是人参!而且还是两株! 她又惊又喜。急忙用手小心地将植株附近的土刨去,一点一点将人参的根茎挖出来。 “真不错,看这品相,应该有一百年了。哈哈!果然天无绝人之路!”捧着人参,陆可儿感觉自个像是捧着房产证,“姐果然不同凡响,一出手就扭转乾坤。哈哈!” “今儿个真高兴呀,今儿个真高兴!”陆可儿将人参揣进怀中,背着竹篓,哼着歌曲,开开心心地离开山涧,继续往前走。 山林里藤蔓纠缠,荆棘密布,每一步陆可儿都走得小心翼翼。丛林中拥有许多宝藏,当然也隐藏着无数的危险。一路上,陆可儿看见不少野兔和野鸡,不时地从眼前掠过,可惜她捉不到。陆可儿在林中,也发现了不少治病的药材,于是便随手挖了不少。更欣喜的是,她还挖到了不少葛根。除了草药野菜,她还发现了两棵野梨树,于是顺手在够得着的枝条上采了些野梨。 这样一路走,一路采,渐渐地到了正午时光,陆可儿已是饥肠辘辘。这具身体瘦弱,虽然她不时地运转体内灵气,但仍旧感到有些疲惫。 陆可儿找了块大石头,一屁股坐下,从篓中拿出一只野梨,在衣袖上擦了擦,便啃了起来。 来时她带了个竹筒,往里灌了点水。刚在山涧那时,她又补了点溪水。那溪水常年被灵石滋养,水质很好,还带着点甘甜味。现在水已喝了大半,她便舍不得拿水来洗野梨了。好在古代的空气没有各种化工粉尘的污染,将野梨表面的茸毛和灰尘擦掉,就能吃了。 野梨虽然多汁,但是味道又酸又涩,实在不好吃。勉强吃了两个,肚子不再感到那般饿了,陆可儿抬头看了看头顶的太阳,决定返回。 她收拾好竹篓,背在身上,观察了一下四周,搜索记忆中来时的路线,准备回家。 刚走了两步,忽然听到旁边的草丛中传来“呜呜”的异响。 陆可儿心中一惊,停住了脚步。 第八章 捡了只小动物 重生后第一次上山,陆可儿还是很谨慎的,并没有过多深入,只比平常往山里多走了一个时辰左右的路。她估计,现在她所处的位置离山腹还远着呢。可是深山老林中,又怎么说得准呢。外围不见得就没有野兽,往年下山闯入村里的猛兽也不少。 “喵呜——”那响声时断时续,草丛中枝叶摇动。 陆可儿心提了起来。 正惴惴不安间,那草丛窸窸窣窣摇动,一双乌黑的眼睛从里面探了出来。 那是一只长得像小猫一样的小动物,毛发是黑色的,只钻出一个小小的头,大半个身子藏在草丛中。圆圆的耳朵竖起来,灵动的眼睛充满乞求地望着陆可儿,嘴里呜呜地叫唤。 它……居然在向她求救?! 陆可儿目光触及这小家伙的眼神,居然读懂了它的意思。 这……这怎么可能? 陆可儿揉了揉眼睛,再看去,这次,她的感受更明显了。 这只像猫一样的小动物,在向她求救。 陆可儿迟疑了半刻,走上前去。 “喵呜……喵呜……”看见她走近,小家伙眼中透着惊喜,叫得更欢了。 陆可儿没有在它身上感受到敌意和戒备,于是放下心来,拨开草丛,发现它的一只后脚受伤了,扭曲着。伤口很深,鲜血淋漓,骨头显然是断了,像是被什么野兽咬断了。 “啧啧,你怎么这么不小心?”陆可儿有些嫌弃地瞪着那小家伙。 小家伙可能刚断奶没多久,身上还有股隐隐的奶香味。 可是,刚断奶的猫,个头有这么大么? 陆可儿有些疑惑。 前世,外婆家养过一只猫,还养过几只母鸡。对小动物,陆可儿并不讨厌,但也不亲近。眼下,这小家伙虽然比较惨,但也难以勾起她的恻隐之心。 “大自然物竞天择,你得适应这丛林法则。”陆可儿耸耸肩,站起身来准备离去。 “喵呜喵呜……”小家伙急促地叫着。 “你要我别走,帮帮你?”陆可儿难以置信地瞪着它。这次的感觉更强烈了,她居然听懂了它的叫声。 “喂,小家伙,你家在哪啊?怎么自个跑出来了?”她决定再试一试,看是否真的能和这小野猫交流。 “喵呜喵呜……”那小家伙回应了几声。 陆可儿愣了。 她真的听懂了这小家伙的意思。 它说它妈妈和一只凶猛的老虎打架,它躲一旁,结果被一匹狼发现了,追着咬它。它拼命逃跑,结果仍是被咬了一口。最终它摆脱了那只狼,却再也走不动了。 “不……不会吧?”陆可儿大为震惊。 她真的理解了这小野猫所要表达的意思! 她居然能和这小家伙交流?! 可是,在山上,她也遇到过野兔野鸡之类的小动物,当时它们发出的叫声,她并没有听懂呀。 难道说,这小家伙与她特别有缘,所以她能听懂它的声音? 陆可儿百思不得其解。 想不通,她就暂时放在了一边。这几天在她身上发生的事,本就超越了她前世的认知。再多加一件,也没什么大惊小怪的了。这么一想,她便坦然接受了。 “你想让我帮你?”陆可儿眼珠一转,“可是姐从来没干过白工。姐治病疗伤可是要收费的。” “喵呜。”小家伙目露哀求。 陆可儿身上的气息让它感到很舒服。它直觉想待在她身边。 “你说你会报答我?”陆可儿嗤笑,“你会什么?能帮我什么?” “喵呜喵呜……” “你让我相信你?”陆可儿迟疑了片刻,弯下腰,“算了,看在你是我在这里第一个病号的份上,我就做回好人吧。你可要记住你今天的承诺,姐可不想救回一匹白眼狼。” “喵呜……”小家伙很委屈。 狼是它的仇敌,它怎么会是那讨厌的家伙? 陆可儿将小家伙放在草地上,在附近找了几根木棒和几根藤蔓,回到小家伙身边。 小家伙乖乖地躺在草地上,一动不动,黑曜石般的眼睛静静地看着陆可儿。 “啧啧,你还挺老实的嘛。这么听话?是怕我不救你?看不出你还这么怕死。”陆可儿瞟了它一眼,促狭地笑道,“要么叫你小怕吧。” “喵呜……”这名字我不喜欢。 “不喜欢也得受着。”陆可儿很是得意,“谁让我是你的救命恩人呢。等会姐先将你断了的骨头接上。会有点痛,你得忍着。你惹乱动,我就不给你治了。” “喵呜……” “你不怕?那最好。不过,你放心,前世姐好歹做过几年医生,这点小伤还是能搞定的。” 陆可儿前世大学里学的是中医学,毕业后在一家私立医院做过三年医生。这个接骨,对她来说,并不难。 她手法熟练,动作很快,尽管如此,过程仍是很痛的。难得的是,小怕从头到尾都很配合。 “小怕,不错嘛,很听话!”陆可儿一边飞快地将接好的伤腿用木枝固定,缠上藤蔓绑好,一边夸赞小家伙。 “喵呜……” “哈哈,你说我很厉害?那是,按你们这里的话说,我是一名医术高明的大夫。” 固定好伤腿后,陆可儿在竹篓里找出一种止血的草药,用手掌搓烂了,敷在小怕的伤口处。然后从裙摆处撕下一条布条,将伤口包扎好。 “好了。这条腿你不能用力,平时多休息。”打了个漂亮的蝴蝶结后,陆可儿叮嘱小怕。 “你家在哪?要么我先送你回去?”她决定好人做到底,送佛送到西。 “喵呜……”小怕神情恹恹。 “什么?家很远?你说我天黑前都不一定能走到?”陆可儿皱起眉头,“那怎么办?把你放在这里,你能行么?” “喵呜……” “唉,好吧,只能暂时和我回家了,等你伤好,你自个回家。不过,我先和你丑话说在前头。姐姐家很穷,连我们都吃不饱。你得自个想办法找食吃……” 陆可儿抱起小怕,一边絮絮叨叨,一边回家。 第九章 打赌 快到山脚时,陆可儿遇到了一个打柴的村民。 “呦,这不是可儿吗?听说你受伤了,咋一个人上山啊?”那村民四十来岁年纪,中等身材,身上的衣服打着补丁沾着尘土草屑,皮肤黝黑,两鬓斑白,挑着一担柴往山下走。 陆可儿认得他,是村西头的雷七叔,是个樵夫。岭下村村民多是雷姓人,大多沾亲带故。这雷七叔在他这一辈的堂兄弟中排行第七,就叫雷七。他爷爷与雷强根的爷爷是堂兄弟。他平时经常进山砍柴,快到冬天时,也烧些木炭卖,赚几个辛苦钱。雷七叔为人和善,平时和陆父关系不错。这几年冬天时,还给她家送过几回木炭。 “七叔好。”陆可儿笑着打招呼,回道,“伤不严重。今天天气好,我上山采点野菜。” 雷七愣了一下。他没想到陆可儿会回应他。平时这丫头胆小得象只小老鼠。 “呵呵,可儿真能干。采了这么多呀,都一篓子了。唉呀,你手上抱的是啥?” “我在山上捡的一只野猫,它受伤了。” “唉呀,可儿真是心善。等这野猫伤好后,能帮你家捉老鼠。” 小怕听了,脑门上掉下几根黑线。 它不喜欢捉老鼠。 “雷七叔,谢谢你借给我家钱买药。我们一定会尽快还你。”陆可儿又说。 “唉唉,不急不急!你这孩子,咋这么见外呢。”雷七叔将担子换了边肩膀挑,擦了擦汗说道,“你爹曾帮过我。这乡里乡亲的,谁能保证不会遇到沟沟坎坎的,帮一把那是应该的。” 两人一边走,一边聊。转了个弯,快到陆家门口时,遇到了刚从马大妮家窜门出来的林氏。 林氏一看到陆可儿背上的竹篓,立刻就嚷了起来:“唉呀,你都挖了些啥?” 还未等陆可儿反应,林氏那双肥胖的手已伸过去,翻了翻篓里的野菜,讥笑道:“这都是些啥?能吃吗?哈哈,小丫头,你莫不是真的撞傻了?傻子都不会采这些野草来吃。你还采了这么多,有没有脑子?” 说完,哈哈大笑起来。 雷七前面还没注意到陆可儿竹篓中的野菜,如今因林氏这么一说,也留意起来,一看都是些大伙平时没吃过的,神情不禁严肃起来:“可儿呀,这野菜不能乱吃呀。万一有毒,这可是会要人命的呀。” “他七叔,我看这妞与那个天天流口水的二呆有得一比。”林氏声音响亮,恨不得周边所有的人都听见,“你爹娘咋就生了你这么一个催命鬼?没能为家里挣一个铜板倒罢了,还想让一家人都死呀?” 陆可儿心中很是恼火。 这个林氏,和马大妮一样,让人讨厌。 一直在家焦急等着陆可儿回来的纪氏听到声音,走出来,看到陆可儿被林氏这般埋汰,气得嘴唇直哆嗦:“林琴,我家可儿哪得罪你了?有你这般说孩子的吗?” 林氏不屑地冷笑:“纪丽娘,你不会教娃,我在帮你教呢。否则,被自家这傻妞害死,我看你们到哪哭去!” “你……你……” 一看纪氏气得说不出话来,陆可儿心中暗自叹了口气。 纪氏温婉贤惠,却性格绵软,这几年没少受村里人欺侮。 “林婶子,如果你像七叔一样好心提醒,我们承你的情,多谢你一声。可是你却言语刻薄,心怀恶意,不但辱骂我,还辱骂我娘,我们绝不饶恕。你既然这么肯定这些野菜有毒,那我今天和你打个赌。我赌这些野菜都能吃,如何?” “什么?”林氏愣了。 “我们打赌!你听不懂?”陆可儿冷冷地瞪着她,“还是,你害怕自己输?” “输?”林氏仿佛听到了什么不可思议的事情似的,大笑,“老娘走过的桥比你走的路还多,会输给你一个黄毛丫头?赌就赌!你陆家上赶子地想往死路上走,我还会拦着你们不成?” “可儿……”纪氏拉了拉陆可儿的衣袖。 “没事,你只管看着。”陆可儿抚了抚怀中小怕的毛,对林氏说道,“赌注就是你家那只天天下蛋的老母鸡。” “喵呜——”母鸡,好吃。小怕你伸出舌头舔了舔爪子。 “什么?”林氏尖叫,“臭丫头!你想得倒美!我家就这一只下蛋的鸡!”她以为赌输了最多给这臭丫头道个歉,没想到是要她家的鸡。现在村里,大多数村民都穷得叮当响,有几家能吃上鸡蛋的?她家就因为有这只宝贝鸡,不但能将鸡蛋卖了攒几个钱,而且隔几天能吃个蛋。 “输不起?”陆可儿斜睨着她。 “谁……谁会输?”林氏声音弱了下来。 这臭丫头,气定神闲,似乎一点也不担心自个会输,难道这些野草真的能吃? 想起这丫头最近的变化,林氏忽然间感觉有点底气不足。万一真输了,她家那口子一定不会饶过她。想到男人那蒲扇大的巴掌,林氏不禁打了个寒颤。 “那……那个野菜反正是你家吃的,关我什么事?我还要烧饭,懒得和你扯。” 不理纪氏和陆可儿,林氏匆匆忙忙地走了。 “这林氏,这张嘴不知招了多少人恨。”雷七摇摇头,看向陆可儿,好奇地问道,“可儿,这些野菜真能吃?” “能吃!” “你咋知道的?咱村可没人吃。”雷七不由疑惑。 “是啊,可儿,东西可不能乱吃。”连纪氏都担心了。 陆可儿眼珠一转:“娘,你忘了?去年冬天,有个镇里来的收山货的商人来咱村收山货。那时我去看热闹,他告诉我的。” “啊?去年有人来收过山货?”雷七纳闷,“我咋没印象?” “呵呵,雷七叔,没准你那天进山砍柴烧炭去了,所以不知道。”陆可儿随口找了个借口。 “啊,也是。”雷七叔呵呵一笑,也不纠结此事了,看着陆可儿,越看越高兴,“可儿呀,现在可真能干。有空来找我家冬玲玩呀。” 冬玲是雷七的女儿,和陆可儿差不多大。平时陆可儿和她也挺合得来。 陆可儿应下了,和雷七道别,跟着纪氏回到家。 两人一进门,陆可儿就关上了院门。 她们没看到隔壁的金凤刚好出门,准备到河里洗菜。那金凤看到陆可儿关上院门,眼珠子一转,菜也不洗了,急忙回去找她娘。 “娘,娘。” “都啥时辰了?你咋还不去洗菜?娘现在可动不了,腰疼得厉害。唉呦,那天杀的陆可儿,咋就没被撞死?”马大妮坐在房里,一边揉着腰,一边斥骂。 “娘,我刚才看到陆可儿背了一大篓东西回家。”金凤满脸又嫉又恨,“娘,你说,会不会陆可儿上山找到什么宝贝?” 第十章 救命恩人不靠谱 “宝贝?”马大妮嗤笑,“就那一小丫头,能在山上找到什么宝贝?她可没这本事!” “可是,娘,村里人都说深山里有不少药材,听说还有灵芝人参什么的,可值钱了。” “药材是不少,可也得有本事认识。”马大妮可不觉得陆可儿懂药材,“她家什么情况,你又不是不知道。她爹瘫痪前,是个木匠,她娘也只擅长女红。我们村,除了几个药农和那个土郎中陈大夫,谁识得药材?何况人参灵芝这些灵药,可不是普通人能寻到的。这几年来,也没听说谁采到过。” “那篓子里会是什么?”金凤好奇极了。 “能是什么?左右不过是些野菜野果之类的。她们家,也只能靠这些过日子了。”一想到陆家面临的困境,马大妮别提心里多痛快了。 哼,纪丽娘,哪怕你曾经长得漂亮,人人夸你温柔贤惠,又有什么用?这几年下来,你早就不是村里的一枝花了。 “可是……可是我刚才看见陆可儿一进院子就关门。”金凤还是觉得蹊跷。 “不关门还能咋的?”马大妮很是得意,“这说明她们怕咱们。哼,别以为关着门咱们就不能拿他们怎么样!今早敢这样骂老娘,这口气老娘迟早会争回来!” 陆家。 厨房里,纪氏看到从篓子里倒出来铺了一地的野菜,目瞪口呆。 “这……这些真能吃?”除了一两样认识外,她大多野菜都不认识。 “能吃。”陆可儿依次拿起地上的野菜,一一介绍:“这叫山苦菜,最常见,用它炒鸡蛋或者包饺子吃都很美味。它还可以治风湿,捣碎了可以外敷伤口。这是水晶菜,味道清香,适合做汤,炒菜。还有,这是桔梗,又叫铃铛花,开的花很好看。用来做泡菜,凉拌着吃也别有一番风味。这个桔梗还可以当药用的,有止咳的效果。那,这叫苏叶,这叶子嫩吧?它可以当菜吃,也有降血脂的功效,可以减肥。不过,吃起来有一点点苦味。对了,还有这个,葛根,这可是好东西,不但药用价值高,而且可以饱腹充饥。” 纪氏听得瞠目结舌。 女儿说的话,她大部分能听懂,可有些词,什么降血脂,她根本就不懂啥意思。 “你……你咋懂这么多?” “那个收山货的商人告诉我的。”陆可儿毫无心理负担地将这一切推给那子虚乌有的商人。 纪氏一想,那个收山货的商人毕竟是镇里来的,见多识广,有些词她听不懂也正常。 “哇,姐,你好厉害!”陆明皙双眼发亮,崇拜地看着陆可儿,吞了口唾沫。 有这么多野菜,他今晚应该不会饿肚子了。 “等会我做好饭,你们就知道到底能不能吃了。”陆可儿动作利索地开始处理野菜。 “你歇着,娘来弄。”纪氏急忙抢过她手上的活。 “你能行?”陆可儿表示怀疑。 纪氏嗔怪地瞪了她一眼:“谁没有第一次呀?你教娘,娘还能不懂?你都累了一天了,先歇着。”不由分说将陆可儿按坐在矮凳上。 陆可儿坐在小凳上,捶着有些酸痛的小腿,看着纪氏忙碌的身影,心底涌上一股暖流。 有这样的娘,似乎也不赖。 “喵呜……”窝在一角的小怕表示好委屈。 救命恩人似乎不靠谱啊。 它现在躺着的窝是用一个破烂得装不了东西的竹篮子做的,里面被陆可儿铺上了一层厚厚的枯草。虽然草还算软,它躺在里面还算舒服,但是,它很饿呀。 它看着陆可儿的娘做好那什锦野菜粥(这是陆可儿取的名),看着他们一边吃着粥一边评论着好吃,看着三人将碗中的粥喝得底朝天,小怕内心在默默地流泪。 “可儿,你给你爹端过去。”纪氏盛了一大碗,喜滋滋地朝陆天宁的房间走去,“这野菜粥清香可口,你爹一定会喜欢吃的。” 因为粥里加了葛根,纪氏感觉这粥比平时更加饱腹。 “喵呜……”我好饿。 陆可儿瞪了一眼小怕:“我怎么就救了你这只馋猫?” 她找了个小碗,盛了点粥,放在小怕面前。 “喵呜……”小怕可怜兮兮地望着陆可儿,大眼睛水汪汪的。 “你不吃粥?”陆可儿气得拍了拍它的小脑袋,“别以为你是伤员我就会惯着你。猫是杂食动物,怎么就不能吃粥了?” “喵呜。”人家想吃肉。 “别说你,我也想吃呢。”陆可儿气不打一处来,“天都快黑了,我现在到哪去弄肉?你爱吃不吃!” 不再理会小怕,陆可儿摸了摸怀中的人参,想了想,又拿起篓中的那块灵石,朝陆天宁房中走去。 “姐,等等我。”陆明皙放下碗,赶忙跟着陆可儿跑出去。 “喵呜……”为啥不理我? 小怕难过地舔了舔爪子,看着眼前的这碗粥,内心挣扎了许久,最终极不情愿地将头凑过去,张开嘴。 一切都为了能活下去。 活着,才有肉吃。为了吃肉,只能逼着自己先不吃肉了。 小怕不断地给自己打气。 刚到陆天宁的房门口,陆可儿就听到房里传来一声清脆的碎瓷声,陆天宁的嘶吼声随即响起:“我不吃!你走!我不想见到你!” 陆可儿不由停下了脚步。 后面跟来的陆明晳也听到了,顿时吓得抓住陆可儿的手。 “姐,爹娘怎么了?”小豆丁神情惶惑不安。 在两姐弟的印象中,父母两人相亲相爱,极少吵架。 陆可儿很理解此时陆明皙的心情。 前世,她的亲生父母经常吵架,终于把婚姻吵没了。离婚后,两人都不愿养她,于是将年幼的她丢给了乡下的外婆。记得父母每一次吵架时,她也是这般惶惑,这般难过,总觉得父母的每一次吵闹都和自己有关,心里甚至还会产生负疚感。 “嘘——”她示意小豆丁不要说话,小声对他说,“我们等会进去。现在悄悄地听他们在吵什么。” 陆明皙虽然不明白姐姐的用意,但仍是听话地点点头。 两人躲在半掩着的房门边,听起了父母的墙角。 第十一章 惊天霹雳 陆可儿透过门缝隙悄悄望去。 房内,陆天宁和纪丽娘一个躺着,一个站着。那碗粥泼洒在地上,碗在地上碎成了两半。 躺着的人紧闭双眼,站着的人泪水涟涟。 “天宁哥,为什么你不吃饭?是觉得这粥做得不好吃么?我……我立刻去重新做一碗。”说完,纪氏抹着眼泪,弯下腰去捡地上的碎碗。 “我说了,我不吃!无论你做什么,我都不吃!你没听到?”陆天宁猛地睁开眼,怒瞪着纪氏。 低下头的纪氏没有看到陆天宁隐藏在眼底的那抹心疼和痛苦。她被陆天宁再一次的怒吼声吓了一跳,心慌之下,手指被碎瓷片割出一道口子。 “啊——”她捂着手指,直起身,惊慌地看向陆天宁。 陆天宁看到纪氏流血的手指,心中大恸,本能地想起身去安抚自己的妻子。然而,他只能抬起上半身,下半身如往常一样毫无知觉,一分一毫都动不了。 他又急又恸又怒又悲,只恨自己当时坠崖时未能当场死去。 受伤后,他生活不能自理,全靠老婆孩子照顾,否则,他哪能活到现在。 只是,他终究拖累了他们。 前两天那铺天盖地的绝望将他淹没。 那天雷家媳妇在可儿房中吵闹,他一字一句都听得清清楚楚。当时他恨不得能冲过去,将老婆孩子护在身后。他挣扎着爬起身,却摔到了床下。他拼命挣扎,可是身体却像不是自己的,无法指挥半分,别说是走到门口了,就是前进两步都无法成功。 当时他又急又怒,又悲又痛,那种内心的煎熬几乎撕裂了他的心房。 自从受伤瘫痪后,他也痛苦过,无助过,悲伤过,却没有真正放弃过。可那一刻,他内心萌生出了强烈的自暴自弃的想法。 五年了,整整五年了,他最终活成了一个活死人,活成了一个笑话! 他还能站起来么?他现在就是废物一个!别说保护家人,就是自己想爬两步,都做不到! 那时,忽然一个念头在脑海中闪过:如果……如果他不在了,她们娘三个,是不是能过得更好? 这个念头一钻了出来,就再也压不下去,不时地在他脑中闪现。 五年了,整整五年了。 丽娘为了他,前前后后找了不少大夫来医治,村里的,镇上的,县城里的,甚至还有府城的,花了无数的钱财,将家底全掏空了,还欠了一屁股债。可是,所有的大夫都对他的伤束手无策。 他早就该死心的。 这样重的伤,怎么治得好呢? 只有丽娘这个傻女人,还痴痴地等着他能重新站起的那一天。她倾尽所有,只为了他有痊愈的那一天。 为了他,她不再有新衣服穿,不再有新首饰戴;为了他,她原本白皙柔软的双手布满了厚厚的一层茧;为了他,她忍受着村里人的鄙视和谩骂;为了他,她从一名端庄美丽的女子生生熬成了别人口中的黄脸婆。她每天寸步不离地照顾他,帮他翻身擦背,帮他端屎倒尿,帮他喂饭穿衣,帮他洗衣洁被……夜晚,她几乎没有睡过一个完整的觉。无数次,她从梦中惊醒,为他担忧,为他害怕。 不能了,不能再这样继续下去了。 丽娘才三十来岁。她还年轻,余生还有很长的一段路要走。她应该在一个健康男子的怀抱中,享受着爱护和温柔;她应该如从前一般娇艳美丽;她应该如从前一般幸福安宁。 陆天宁终于下定了决心。他忍住心中强烈的不舍和痛苦,冷声对纪氏说道:“我不想再吃你做的饭了!我要和你和离!” “和离?!”这两字不啻于一个惊天霹雳,将纪氏劈得头昏眼花,两耳轰鸣。 门外,陆可儿闻言也是一惊。 “姐,什么是和离?”陆明皙小声问她。 “和离就是分开。”陆可儿小声回答他,“意思是爹娘不在一起过日子了。” “为什么不在一起过日子?”陆明皙还是不明白,“不一起过日子是怎么过日子?” “唉呀,小孩子家家的,你搞这么懂干什么?”陆可儿一时也没法解释清楚,“你先别说话。等会他们听到了,会生气的。” “哦。”小豆丁老实地闭上嘴。 屋内。 “和离吧。”这两字说出口,陆天宁只觉得心中那块大石开始松动,余下的伤人的话再无阻碍地就说出了口,“久病床前都无孝子,何况是大难临头各自飞的夫妻。丽娘,你一定早就忍受不了我了吧?我这个废人既不能保护你,也不能照顾孩子。你心中一定很恨我。” “天宁哥,你知道自己在说什么吗?”丽娘难以置信地看着他,脸色苍白如雪,哆嗦着嘴唇,身体微微颤抖,“你应该知道,我……我从来就没有怨过你,怪过你。我只恨自己不能替你受伤、受痛……” “别说了!”陆天宁慌忙扭过头,强压下眼中出现的泪意。他不敢看丽娘悲戚的脸庞,他怕自己的心会软。 “我意已决!你再说什么也没有用!我讨厌你,我不再想和你在一起!你带着孩子走吧,远远地走吧!” “天宁哥……” 正在这时,门忽然打开了,陆可儿带着陆明皙走了进来。 “爹爹,娘,你们为什么吵架?呜呜,是不是小皙做得不好?你们因为小皙在吵架?”人刚进来,陆明皙就扯着嗓子嚎叫起来。 陆可儿嘴角抽了抽。 刚才在门外,眼见着这夫妻二人陷入困局,陆可儿赶忙给小豆丁支招,让他闯进去转移这两人的注意力。 没想到这个小豆丁还是个小戏精,不但领会到位,而且一进屋立刻就声情并茂地开始了表演。 第十二章 死气 “可儿,小皙,你们……”夫妻二人如此狼狈的情形被孩子撞见,纪氏又羞又恼,急忙伸袖想擦干眼泪。可是眼泪却怎么也止不住。 陆天宁愣住了。看着突然出现的儿女,一时之间不知作何反应。 陆可儿看向床上的陆天宁。 陆天宁其实只比纪氏大三岁,但长期的病痛折磨得他形销骨立,两鬓已经花白。他伤在腰椎,除了上半身能勉强动一动外,下半身几无知觉。然而他盖着的被褥、身上的衣衫虽然都打着补丁,洗得发白,但却干干净净,没有丝毫难闻的气味。可见,丽娘平时将他照顾得极好。 陆可儿看着陆天宁高挺的鼻梁,深邃的眼眸,不禁暗忖:这原主的爹病成这样,脸上还能清晰可见俊朗的轮廓。只是,现在他的印堂处却似笼罩了一团薄薄的黑雾。 陆可儿以为自己眼花了。 一个人脸上怎么可能出现黑雾呢? 可是,仔细看去,那黑雾确实存在。 陆可儿一时也愣了。 陆天宁看着床前这一双瘦弱的儿女,他们的小脸上因长期营养不良呈现出菜色。小皙怯怯地看着他,而女儿可儿却沉默着。 陆天宁内心几乎被巨大的羞愧和痛苦淹没。 都怪他。怪他这个爹没用,无法给他们更好的生活。 他拖累了他们。 “你们都出去!”他朝妻子和孩子崩溃地大叫,“我现在不想看到你们,你们都出去!” “天宁哥,你别……你别这样。我哪里做得不好,你说,我改……”纪氏哭泣着哀求,“我不会离开你的,永远都不会。不要赶我们走,好不好?” “爹,爹……”陆明皙哇地一声大哭起来,这次是真的被陆天宁吓哭了。 “爹,不要不理小皙。小皙不要离开爹爹……哇……” “你们走!能不能让我一个人待会?”陆天宁双目血红,泪水几乎倾泄而出,“我现在只想自己待会,行吗?” 他拼命的用双手捶打着床板,神情几近癫狂。 “好,好,天宁哥,你别生气,我们……我们这就出去。”纪氏担心他伤到自己,急忙安抚。 她弯下腰,正准备将地上的碎瓷片收拾干净,陆天宁却不容他们多待片刻。 “现在就出去,现在就出去!” “好,好,天宁哥,你别气,我们这就出去。”纪氏一边流着泪,一边带着姐弟俩出去。 三人回到厅堂。 陆明皙眼泪汪汪,他从没有见过这样的爹爹。 “娘,爹爹怎么了?他讨厌我们了吗?” 纪氏搂住他:“没有,你爹很爱我们。” “可是爹爹为什么要赶我们出来?” “你爹……”纪氏心痛难忍,却仍旧温言安慰着自己的儿子,“你爹病了好久,心情不好。小皙,不要怪你爹,你爹心里比我们任何一个人都难受。” 她擦着脸上的泪,哽咽道:“让你爹一个人静静也好。我们等会再去看他。” 可陆可儿总觉得心中有些不踏实。 长期生病,生活无法自理的病人容易产生各种心理问题,这个在临床上并不少见。有的因为自卑进而产生自闭,这个也很常见。但是,陆可儿想到刚才在陆天宁印堂上看到的那团黑雾,心中的不安感愈发强烈。 她倏地站起身,往门外走去。 “可儿,你去哪?”纪氏见她神情不对,心中突地涌起一股不安,抱着陆明皙急忙跟上。 三人又回到陆天宁房前。 门仍和刚才出来时那样虚掩着,但室内一点声音也没有。 陆可儿推开房门,房内的情景毫无遮拦地呈现在三人面前。 “天宁哥!”纪氏惊叫一声,放下陆明皙就扑了过去。 房内,陆天宁已从床上滚到了地上,躺在了那几片碎瓷边。他正拿着一块碎片划自己的脖子。听到纪氏一声惊叫,手一抖,那锋利的碎片划破脖子上的皮肤,鲜血顿时涌了出来。 陆可儿抢上前去,抓起陆天宁手上的碎片扔向一旁。 “爹,你怎么做傻事?”她又气又怒。她没想到预料成真,这陆天宁竟然已心存死志。现在她终于知道那团黑雾代表着什么了。那是死气。 相面之术流传已久。她记得前世老和尚就和她讲过不少相面的事儿,当时她只当故事来听。老和尚说,两眉间为印堂,又称“命宫”。印堂发黑,是最不吉利的一种面相。但普通人是不看出印堂上的气的。 陆可儿以前也看不出来。但现在,却能看到别人看不到的气。她想,这一定都是因为自己体内的灵根和灵气,让她有了超强的感知力。 她立刻查看陆天宁的伤口。伤口看着狰狞,还好不深,没有碰到颈部动脉。想必是纪氏刚才那一声尖叫分了陆天宁的神,使他泄了大半力气。 陆可儿提起的心才终于落下。 “娘,我记得陈大夫给我开的金创药还有不少。你去拿点来。”她语气平静,“放心,爹这伤口不深,没有大碍。” 陆可儿的冷静极大地安抚了纪氏焦虑惶恐的情绪。她的理智渐渐地回来,依言去拿药。 “小皙,你也别哭了。爹没事,会好的。”陆可儿被小豆丁哭得头痛,耐着性子安慰他。 “爹……爹流了好多血。”陆明皙抱着陆可儿的腰抽泣着,害怕极了,“姐,呜呜……你那天也是这……这样,流了好多血,呜呜……大夫说,不一定救得回。” “可姐不是没死么?”陆可儿揉了揉小豆丁的小脑袋,“你看,姐好了。爹也会好的。” 陆天宁在陆可儿扔掉他手上的碎片时,就已知此次死不成了,不禁悲从中来,放声恸哭:“为什么?为什么要救我?让我去死吧!” “天宁哥,你若死了,咱娘几个可咋办呀?”拿药回来的纪氏也哭了。 纪氏一想到他们若晚来了半刻,那此刻面对的就是自己夫君冷冰冰的尸体,不禁后怕不已。 陆可儿接过纪氏手上的药,动作麻利地为陆天宁上药。很快,那血就止住了。 “救回我这个废人干什么?我只会拖累你们。”陆天宁闭着眼,任泪水在脸上肆意流淌。 第十三章 希望 “爹,你糊涂!”陆可儿声音严厉而冰冷,“你以为你死了,我们就能过上好日子了?你以为人死就债消了么?你有没有想过你死后,我们可能的下场?房子没了,娘将一个人带着我们,四处流浪,无家可归。外面世道这么乱,她一个女人带着两个还未成年的娃,你想想会有什么结果?” 陆天宁惊愕地睁开眼睛:“她……她可以带着你们改嫁。” “改嫁?”陆可儿像是听到一个天大的笑话似的,恨不得敲开陆天宁那愚蠢的脑袋,“一个手无缚鸡之力、身无长物的弱女子,还带着两个拖油瓶,你以为会有人真心想娶她?” “你娘……你娘这么美,这么好……” 陆可儿摇摇头。果然是情人眼里出西施啊。恐怕哪一天纪氏容貌尽毁,在陆天宁心中仍是美丽的。 陆可儿直视着陆天宁的双眼,一字一句地说:“娘还那么年轻,又长得不错,关键还没有丈夫,一个寡妇,你能预料到她可能的遭遇么?要么被人侵害霸占,要么被人拐骗卖入青楼,从此身陷火坑,生不如死。而我和小皙,没爹没娘,也将结局悲惨。我可能和娘一个下场,而小皙,可能连长大的机会都没有。” “不……不,别说了,别说了!”陆天宁双手抱着头,痛苦地大叫。 他错了吗?他只是想让他们娘三个不被他这个废物拖累,他只是想让他最爱的家人开始新的生活,他错了吗? 他真的不想害他们呀。 “好了好了,可儿,别说了。”纪氏心疼地抱着陆天宁,“天宁哥,要死咱们一起死!无论如何,我们都不会丢下你。你也不能丢下我们!” “哇——”陆明皙大哭,“爹娘,你们也不能丢下小皙呀——” 三人抱头痛哭。 陆可儿真心没法瞧了。 多大的事,至于吗? “好了,都别哭了!”她大叫一声,掏出怀里的东西,“看,这是什么?” 三双眼睛直愣愣地转向她的脸,然后,又一起转向她的手中拿着的东西。 空气静默了几秒。 随即声音响起。 “可儿,这是人参?”陆天宁难以置信地揉了揉眼睛,“我没做梦吧?” “天哪,可儿,这……这人参是咋来的?”纪氏结结巴巴,“你咋会有人参?” 两人都见过人参,自然都认得。 “人参是什么?”陆明皙看看这人,又看看那人,见大人们都神情激动,不禁对姐姐手上拿着的那像萝卜一样的东西充满了好奇和期待。 只是这萝卜还没长大,太瘦小了点。做碗菜都不够。 陆明皙内心有点嫌弃。 “人参,是我们一家人现在的希望。”陆可儿摸了摸陆明皙的小脑袋。 这小豆丁的小脑袋手感还不错,她不摸一摸都有些不习惯了。 “可儿,是谁送你的?”陆天宁激动过后,冷静下来,板起了脸,“这么贵重的东西,咱们可不能要。” 陆可儿差点气笑了:“我们家这种情况,你觉得有谁会送我们人参?” “那……那是怎么来的?”陆天宁很是尴尬,讪讪地问道。 “我今天上山了,在山上挖到的。” 陆天宁和纪氏面面相觑。 女儿的运气也太好了。 “可儿,你咋……咋认识人参?”知女莫若母。看到眼前的女儿,纪氏却总有种陌生的感觉。 “娘,是邻村一个采药的老爷爷告诉我的。我不是常进山采野菜嘛,有一次恰巧碰到了这位老爷爷,当时他累得走不动了,我就帮他背了一下药篓子。老爷爷就告诉了我很多药材的知识,包括这人参。”为了打消纪氏的疑虑,陆可儿只得瞎编。反正这老爷爷他们也不可能真的去找来问问。 “咱……咱家可儿可真聪明。”陆天宁暗叹自家女儿的好运气。 “这两支人参,一支换钱,一支用来给爹用。”陆可儿已打算好了,“我猜这样的百年老参,应该值钱的。” “可儿,”纪氏连声音都是颤抖的,“你……挖到两支?” 刚才她只看到女儿手中的人参,却没看清楚几支。 “百……百年的老参?”连陆天宁都觉得自己在做梦。 他受伤前,走南闯北也去过不少地方,也算见多识广了。很多药店收购的人参,几十年以上的就比较值钱了。百年的人参,那就更不用说了。 有了这人参,他们的欠债能偿还大部分。这房子应该能保住了。 “不行。”陆天宁当机立断,“这两支人参都用来换钱,不要留给我用。” “爹,还债重要,但你的身体也重要。这人参极为滋补,对你的身体复元有用。”陆可儿坚持,“以后我们还有机会赚钱,可这人参,不一定每次都能遇到。” 既然碰到了,当然得好好利用了。 “可儿呀,爹的伤……治不好了。这人参给我用,那就是糟蹋。”陆天宁见女儿一心想着他,内心极为欣慰。就因为有这样,他越发不能这么自私地占用这稀有的药材。 “爹,你的伤,也不一定不能治。”陆可儿眼珠一转,说道,“那个老爷爷曾告诉我,这世上是有医术通天的神医的。也许哪一天,我们遇到了,不就有希望了么?” 这话如一道强心剂,将陆天宁麻木得近乎枯死的心激起了一丝活力。 他的眼睛渐渐亮起来。 “真……真的有这样的神医?”他向女儿确定。 “当然有呀。古有扁鹊,现在这世上当然也有其他神医。哦,想起来了,老爷爷和我提过,说那个神医名号叫灵空神医。你的伤治不好,那是因为我们没遇到神医。普通的大夫当然治不了这么严重的伤。”陆可儿灵机一动,借那灵空宗的名号用一用。 “灵空神医,灵空神医。”陆天宁喃喃自语。 他相信女儿的话了。 他像这世上所有身处绝境的人一样,但凡遇到一丝希望,都会想方设法地抓住。 灵空神医,就是他的希望。 “可是,我们到哪去寻他去?”陆天宁转念一想,又发愁了,“神医神龙见首不见尾,我们都是平民老百姓,可能一辈子都遇不到他。” “爹,活着就有希望。”陆可儿难得严肃起来,“也只有活着,才有希望。爹,娘为你付出这么多,你更不能放弃啊。” 陆天宁羞愧得低下了头。 第十四章 冬玲 原本第二天,陆可儿就想去镇里将人参卖掉。但最近的镇子金鸡镇距离岭下村也有二十余里路。纪氏脱不开身,也不放心陆可儿一个女孩子揣着宝贝独自走路去镇上。思来想去,决定让女儿搭村里老姜头的牛车去。老姜头每隔一天会去趟镇上,帮着村里人装点山货什么的到镇里交换其他物品,顺带着也会搭乘些人,赚点运费。只是很不巧,第二天老姜头不去镇上,要再隔一天才去。 早饭一家四人仍是吃的什锦野菜粥。陆明皙很显然没吃饱。纪氏安慰他,等姐姐卖了人参换了钱,以后就能吃饱饭了。于是哪怕没有吃饱,小豆丁也依然处于一种兴奋的状态。吃完饭,他就一溜烟地跑出去玩了。 陆可儿给小怕的伤腿重新上了药后,将一碗粥放在它面前。 看到这碗菜粥,小怕想逃的心都有了。若不是腿没好,它早就跑了。 “喵呜——”我不想再吃粥了,我想吃肉。 “现在没肉,只能喝粥。”陆可儿白了它一眼,“猫不是杂食的么?吃粥咋了?有得吃就不错了,你还挑?” “喵呜……”可人家真的只想吃肉。 小乖很委屈。 “这么想吃呀?”陆可儿看了看它的那条伤腿,心一软,“好吧,那我去河边走走,看能不能捞到鱼。” 猫爱吃鱼。小乖应该也不例外。 上山捕猎对她来说属于无法完成的任务,到河边捞鱼,应该还是有一定成功的可能的。 说干就干,陆可儿兴冲冲地跑出房间。 她没看到小乖一脸惆怅的表情。 “喵呜……”人家是想吃肉,但不是鱼肉呀。唉,算了,鱼肉也是肉,先凑和着吧。 陆家在一个小山坡上,坡下五百米处就是一条小河。早晨的太阳刚刚升起,要捕鱼就趁早。可陆可儿里里外外找了一圈,都找不到鱼竿、渔网之类的捕鱼工具。 “可儿,你在找啥?”纪氏好奇地问。 “娘,咱家有没有渔网?”陆可儿问。 她不记得家中是否有渔具。 “可儿,咱家不捕鱼。”纪氏回答说,“咱村这条河中鱼不多,村里捕鱼的很少。” 陆可儿想起来了,村里只有雷强根偶尔去捕鱼,他家有张渔网。 但是,她不想去他家借网。 她的目光扫到昨天刚用过的竹篓,心中有了主意。 陆可儿来到了小河边。河边,布满了大大小小的碎石和沙砾,早起的村民已三三两两地蹲在河边光滑的石块旁洗衣服。岸边,一丛丛芦苇在晨风中摇曳。远处的天边,朝霞舞动着绚丽的纱巾,将河水也染上绚丽的色彩。 岭下村座落在一个三面环山的山谷中,只有一条弯曲的碎石路通向谷外。村居三三两两地散落在山谷各处。山野间,绿树掩映之下,不时能看到几缕炊烟升起。偶尔有几声犬吠声遥相呼应着。 这是个静谧的小山村。山清水秀,风景如画。宁静,但也贫穷。 “可儿,你来了。”河边一个正在洗衣的女孩看到陆可儿,开心地朝她打着招呼。 陆小皙认出她是雷七的女儿冬玲。 冬玲和她差不多大,却比她高一个头。身材苗条,柳眉杏目,朝霞映红了她的笑脸,是个活泼漂亮的小姑娘。 “可儿,昨天我爹回来说,你上山了。你身体好些了么?怎么不在家多休息呢?”冬玲不好意思地抓住陆可儿的手摇了摇,“我本想洗完衣服去找你,没想到你居然到河边来了。” 她看向陆可儿手中的竹篓,问:“你是来洗东西的么?你放着,等会我来帮你洗。” “不是。”陆可儿迟疑了一下,说道,“我来捕鱼。” “捕鱼?”旁边有一个洗衣的女人听到,放声大笑,“小丫头,你莫不是撞头撞傻了?你就用手捉鱼么?这河里的鱼若这么好捉,还等着你来?” 渔网可要花不少钱。村里买得起渔网的,可没两户。 “娟姨,你咋骂人哩?”冬玲生气了,“可儿才不傻。” “你瞅她这样,像是不傻的么?”那女人叹了口气,“可怜陆家,她爹一倒下,这家算是毁了。” 说罢,将洗好的衣服装进木盆,摇着头走了。 “他们咋能这样?”冬玲气得脸都红了,“一天到晚地说你家的晦气话,真讨厌。” 陆可儿“扑哧”一声笑了。 这小丫头,生气的模样还挺可爱。 “可儿,你笑啥?”冬玲以为陆可儿在笑她,跺了跺脚,嗔道,“你再笑,我就不理你了。” “你这个小辣椒,谁敢笑你?” “呀,好你个陆可儿,你说谁是小辣椒?”冬玲佯装生气,扑过来挠陆可儿的痒痒。 “哈哈,哈哈,你住手。”陆可儿被挠得大笑起来,她左右躲闪着,笑得上气不接下气。 朝阳照在陆可儿脸上。她眉眼弯弯,眸光璀璨,银铃般的笑声从她唇齿边逸出,将这片河水也染上了快乐的色彩。 冬玲忽然停了手,抱住她:“可儿,你真该多笑笑。你笑起来好漂亮。” 陆可儿闻言停住笑,心中却觉诧异。 她有多久没这样大笑过了?无论是前世还是今生,她的童年,都缺少孩童该有的欢乐。 果然,还是山水能让人放松心情。大自然对身心疲惫的人拥有治愈的力量。 “冬玲,想不想和我一起去捕鱼?”陆可儿提了提手中的竹篓。 冬玲立刻兴奋地叫起来:“好啊好啊。正好我衣服也洗完了。等我下哈,我让隔壁的胖婶帮我将衣服带回去。” 陆可儿微笑着看着她在那一群洗衣妇中找到个体态丰满的女人,交待了几句后,又蹦蹦跳跳地跑回来。 “走啦走啦,咱们捕鱼去。”冬玲比她还急迫。 河水清澈见底,水草随着水波轻轻摇曳,一群群小鱼在其间穿梭畅游。冬玲贪婪地盯着它们。 “这些鱼太小了,我们捉不到。”陆可儿见她这般模样,好笑地摇摇头,拿起竹篓,说,“这篓子的网眼大了点,兜不住这些小鱼。” “那咋办呀?”冬玲似乎看到美味的鱼肉从嘴边飞走。 “我们往那边去看看。那里平时人少,水深一点,鱼会大一点。”陆可儿拿着竹篓带着冬玲往河边偏僻一点的地方走去。 在河边浅水里的石块上,陆可儿发现了不少螺蛳。 她伸手摸了不少螺蛳,找了片大叶子兜着。 “可儿,你摸这些螺蛳干什么呀?”冬玲好奇地问。 “把螺蛳砸烂了,放在篓里,做诱饵引鱼。” “鱼会吃这个?”冬玲睁大了眼。 “这个螺蛳当然能吃啦。很多鱼喜欢吃螺蛳肉。比如青鱼,特别喜欢吃螺蛳肉。还有鲤鱼、鲫鱼、鳊鱼这些杂食鱼类,也喜欢吃。” “那……那我们能吃吗?” “当然能吃啦。螺蛳肉富含动物蛋白、氨基酸等营养物质,而且很美味。” “氨……氨什么酸?那是什么?” “啊,就是很有营养的意思。” 陆可儿暗自懊恼。一不小心又崩出前世的一些词。 “螺蛳壳这么硬,咋吃呀?” “当然有做法呀。而且做法吃法可不少哦。”陆可儿心情大好,“今天我摸些回家,做好后给你尝尝。” “可儿,你咋懂这么多?”冬玲满眼都是星星。 陆可儿扫了一眼河边浅水处那清晰可见的螺蛳,真想大笑三声。 终于可以吃上肉啦! 第十五章 卫锦之 两人沿着河岸,寻找合适的捕鱼地点。这条小河由金鸡岭的溪流山洵汇聚而成,穿过岭下村蜿蜒流过。 陆可儿发现,靠近村子的河段,很少有大一点的鱼。许是时常出现的人声将鱼给吓跑了。她带着冬玲一直走到临近金鸡岭的山脚下,才发现一处偏僻的河段,那儿的河面较宽,水较深,岸边杂草丛生,鲜有人至,水中不时能看到一尾尾鱼在穿梭。 “是青鱼。”陆可儿满脸欣喜。 她拿下背在身上的竹篓,正准备找个合适的点位放入水中,忽然听到不远处的草丛中“卟”的一声,然后响起孩童的哭声。 “爹……爹……呜呜……” “谁家的娃跑到这么偏僻的地方来玩了?”冬玲柳眉微蹙,“该不是找不到回家的路吧?可儿,咱们去看看吧。” 陆可儿放下篓子:“行。” 岭下村风景如画,别说是本村的人,就是外村,甚至是镇里也有不少人会来游玩。 草丛里坐着一个四五岁的男孩,长得眉清目秀,头顶扎着两只小髻,身着细棉衣衫,一看就知不是乡村孩童。此时他的两只鞋甩落在一旁的草地上,光着两只白嫩的小脚丫,脸上满是泪痕,看到两人出现,哭得更大声了。 “唉呀,小弟弟,别哭了。你家大人呢?”冬玲问。 身边的陆可儿目光扫到男孩的脚,陡然色变,急步上前,俯身蹲下。 冬玲这才注意到男孩的右脚踝处有两个血洞,流着黑色的血,整只脚踝肿胀发紫。 “这……这是咋了?”冬玲骇得脸色都变了。 “他被毒蛇咬了。” “毒……毒蛇?”冬玲只觉浑身发软,一屁股坐在地上。 她看见陆可儿脸色凝重,从自己的衣摆上撕下布条,动作飞快地缠在男孩的脚踝伤口上方,用力捆绑。 “可……可儿,为什么要绑着他?”冬玲吃惊地问。 完了,小孩的家人若寻来,会不会以为可儿在虐待欺凌这小孩? “这样,可以止住蛇毒通过血液蔓延至全身。” 匆忙解释了句,陆可儿便俯下头,在冬玲惊骇的目光中,用嘴去吸小男孩那伤口里的血,每吸出一口,就吐出来。连吸了好几口,那血才从最初的黑紫色变为鲜红色。 吐出嘴中最后一口血,陆可儿捧着河里的水漱了下口,然后平静地对男孩说道:“好了,没事了。” 这两天,她运用灵气的能力有所增强。不但能让灵气在自己体内运行,还能将灵气输出体外适当运用。在吸血时,她动用了灵气将毒血逼出。吸完后,又悄悄用灵气探知了一下小男孩的身体,发现他体内已没有残毒了。 男孩愣愣地看着她,脸上还挂着未干的泪珠。 这个小姐姐好温柔啊。她清冷的话语,象春风一样吹散了他心中的恐惧和不安。 “瑜儿,瑜儿——”男子焦急的呼唤声从不远处传来。 男孩闻言,立刻大叫:“爹,爹,呜呜,我在这,我在这!” 未几,一个二十来岁身着长袍的儒雅男子寻了过来。 看到男孩狼狈的模样,他大惊失色:“瑜儿!” “爹!爹!”男孩扑到父亲怀中,大哭不止。 “瑜儿,怎么了?谁……谁欺负你了?” 看到儿子身边站着两个乡下小姑娘,男子心中恼怒,板起脸斥喝二人:“看你俩年龄已不小了,也该知礼守礼,怎么欺负起懵懂幼童来?果然乡野鄙俗,不通教化!” 冬玲脸色微僵,杏眼圆瞪,闻言就像一只爆竹,一点就炸。 “喂,你眼瞎了?你哪只眼睛看到我们欺负他了?”她愤怒地朝男子咆哮。 陆可儿脸色也很不好。她拍了拍冬玲的手,示意她稍安勿躁,冷声对那男子说:“阁下还未了解事实真相就妄下定论,主观臆断,污蔑他人,难道就是知礼守礼?这就是你说的教化之功?” 男子吃惊地看着眼前的女孩。 刚刚注意力都在爱子身上,也未仔细端详。如今看到女孩容貌,心中也不禁暗自喝一声采。虽布衣荆钗却难掩那份天生丽质。虽然肤色差了点,肤质糙了些,却眉目如画,尤其是一双丹凤眼,波光流转间,似笑非笑,似讽非讽。只是,这女孩额头似乎受了伤,缠着布条。 “那……那为何我儿会哭?”男子不知不觉间,心中怒火已经熄了大半。 “问你宝贝儿子呀。”冬玲没好气地说。 男孩抱着男子的脖子哭泣道:“爹爹,蛇坏,呜呜,咬了瑜儿一口!好痛!” 一听到被蛇咬了,男子顿时吓得魂飞魄散,赶忙查看男孩周身情况:“咬到哪了?告诉爹爹。” “这里。”小手指着被咬的脚踝。 男子定睛一看,发现伤口上方绑了根布条,伤口也显然已被人处理过了,伤口流出的血此刻是鲜红的。心下稍定,转身满脸歉意,对着陆可儿和冬玲作揖:“适才多有冒犯,误会了两位姑娘,还望两位姑娘原谅。” “你现在想让我们原谅我们就要原谅你?要不是我们可儿……” “冬玲!”陆可儿打断了冬玲的埋怨,对男子正色道,“你是怎么做父亲的?这么小的孩子,你居然让他一个人在这荒郊野外乱跑?” 男子未料到女孩这么直接地指责他,不禁愣在当场。 陆可儿话音刚落,就恨不得将刚才自己脱口而出的话吞回去。 她怎么忘了?这是古代,不是前世她工作的医院。 她现在是农女,不是医生! 唉,这该死的职业病! “爹,刚刚就是这个姐姐帮了瑜儿。刚才被咬的地方好痛,还肿了,变黑了。可姐姐吸过血后,就不痛了。”男孩子扯了扯父亲的衣袖。 平时只有爹爹责怪别人的份,没有人敢责怪爹爹。他好担心爹爹生姐姐的气。 可他喜欢这个小姐姐,刚才若不是她,他肯定会痛死。 男子闻言心中更是惭愧,正了正神色,朝陆可儿一揖到地:“小姑娘,谢谢你救了我儿。在下卫锦之,这是我儿卫瑜。今日带瑜儿来此效游,没想到一不留神瑜儿就不见人影,好在遇到姑娘,否则后果不堪设想。敢问姑娘芳名?家住何处?他日在下必登门致谢!” 陆可儿见他仪表堂堂,眼清目明,印堂中隐隐有白光迸出,一身正气,并非奸诈刁滑之人,心中郁气方散。 “小事一桩,不足挂齿。”陆可儿摆了摆手,“我们要去捕鱼儿了,再见。” 卫瑜不解:“姐姐,你为什么要捉我?” 陆可儿看着他稚嫩的小脸,想起了小皙。 她摸了摸他的小脑袋,抑制不住笑意:“此鱼非彼瑜。你是卫瑜,可我也不会喂你,呵呵。”她顿了一下,叮嘱道,“野外毒虫野兽较多,你以后万不可离开大人身边,知道吗?” 卫瑜点头应允。想了想,拿出一颗火红色的鹅卵石,递给陆可儿:“小姐姐,这是我在河边找了好久才找到的漂亮石头,送给你。” “你就是为了找漂亮石头,才跑到河边来,害得你爹找不到你?” 卫瑜怯怯地点点头。 陆可儿迟疑了片刻,接过石头。“好,谢谢你。” 石头在阳光下折射出绚丽的光芒。陆可儿很惊讶,一颗普通的石子,居然也能如此的美丽。 卫锦之见之大奇。他很了解自己的儿子,除了家里人,这小子一般很难和其他人亲近,更不要说将心爱之物送出了。如今却和一个只见过一面的小姑娘这般投缘,实在令他感到诧异。对这个小姑娘,他不由生出了几分兴味。 第十六章 人参风波 陆可儿两人和卫锦之父子道别后,回到河边,继续她们的捕鱼大业。 陆可儿将竹篓横放入水中,使水浸没整个篓子。那篓子里预先放了被砸烂的螺蛳。不一会儿,就有鱼游进篓里去啄那螺蛳肉。等鱼进去,陆可儿飞快地将篓子提出水面,那鱼便再也跑不出去。这捕鱼的法子很有效,看得冬玲又笑又跳,开心极了。 捕完鱼,陆可儿和冬玲又摸了不少螺蛳。不知不觉大半天过去了,正午的太阳已爬上头顶,散发着仲秋的热力。 陆可儿和冬玲收获颇丰。 篓子底装着摸来的螺蛳,有十几斤重。十几条肥大的鱼放在螺蛳上,塞了满满一篓子。除此之外,两人还用柳枝各串了几条鱼,拎在手上,重甸甸的。 “可儿,你太厉害了。”经过一个上午,冬玲已成为陆可儿的忠实迷姐了,“你这美丽的小脑瓜可真聪明,不用渔网,也能捕着鱼,还捕了这么多。那些说你傻的人,才真的傻。” “嘴长在人家脸上,他们要说啥,咱们可管不着。”陆可儿促狭地朝她眨眨眼,“不过,管不了他们的嘴,打一打他们的脸还是行的。” 冬玲一愣,继而笑起来:“可不是嘛?你捕到这么多鱼,可不就是打他们的脸么。哈哈!” “可儿,我帮你将鱼抬回家。” “行。” 两人一手抬竹篓,一手拎鱼,说说笑笑着往家走。 还未到陆家,远远地,就看到陆家门口围了一群人。 陆可儿心中一惊,和冬玲对视一眼,加快了脚步。 陆家院门口,马大妮撑着腰,大嗓门正在叫:“纪丽娘,有宝贝就拿出来让大家开开眼,藏着掖着算什么?” “就是!还怕咱们抢去不成?”林氏鄙夷的目光扫向纪氏,“真没看出来呀,纪丽娘,平时不显山露水的,装得比谁都可怜。谁料到家里还藏着宝贝。” 围观的众人议论纷纷。 “陆家不是欠了很多债吗?” “这几年,他们家向咱村不少人家都借了钱。大家乡里乡亲的,多少都借给了他们一点。可没想到,人家居然有宝贝。你说,有宝贝还借什么钱呀?” “谁知道呢?想必别人的钱不是钱,花得心安理得,自家的钱才是钱,舍不得花吧。” “平时看着陆家人挺厚道的……” 纪氏脸色发白,心中隐隐不安。但她没有退缩,压下心中的紧张,开口解释道:“咱陆家啥样,乡亲们一清二楚。这么多年来,也多亏大伙儿帮衬,咱家才坚持到今天。我不知道大妮从哪里听到我家有宝贝。若真有宝贝,咱家也不会落到如今这般田地。” 话音刚落,人群中的雷七已经点头附和:“纪氏说得有理。陆家住在咱村已十多年了,大家都知根知底的。她犯不着骗咱们!” “马大妮,你这消息从何而来?”有人问,“莫不是骗我们的吧?” “老娘吃饱了没事干,耍大家好玩吗?”马大妮拉过身后的金凤,暗自得意,“我家凤儿可是亲耳听陆明皙说的。来,凤儿,你和大伙儿说说。” 金凤扭了扭腰肢,挺了挺胸脯,头骄傲地扬起,像只好斗的小公鸡。 “今早我去菜园子里摘菜,正好碰到陆明皙在和石蛋玩。石蛋向陆明皙炫耀,说他每天早饭都能吃个鸡蛋,取笑陆明皙只能餐餐吃野菜。陆明皙不服气,说,很快他家就不吃野菜了。石蛋追问他为什么,陆明皙说他姐挖到了人参,等换了钱,就有鸡蛋吃了。” “小皙……”纪氏心中一窒,回头看向缩在她身后的儿子。小豆丁自知闯了祸,为家里惹了麻烦,头低垂着,两手不断地绞着衣角,眼泪啪嗒啪嗒地掉下来。 众皆哗然。 “人参!陆家居然有人参?” “这陆家走了什么运道?人参这样的灵药居然也能让他们得到。” “他家还欠我家二两银子!”有的人语带欣喜,“这么说,他们能还我家钱了?” “哼,我看呀有点玄。”马大妮尖锐的声音几乎刺破众人的耳膜,“就怕他们拿着人参偷偷跑了,到时你们借给他们的钱全打水漂了!” “不至于吧……” “什么不至于?防人之心不可无啊!钱帛动人心!” “大家让陆家将人参交出来!别让他们有机会带着人参跑路!”突然一道粗嘎声响起,瞬间点燃了在场一些别有用心的人心中隐藏的黑暗欲望。 “将人参交出来!”不少人跟着起哄。 纪氏脸色煞白,倒退两步。 陆明皙吓得“哇”地一声哭了起来。 雷七大急:“乡亲们,你们冷静点,陆家不是这样的人!你们可不能这样逼陆家呀……” 然而他一个人的声音刚响起,立刻就被那如雷般的哄叫声淹没。 “将人参交出来!” “将人参交出来!” “他们不交,我们就去陆家找!看他们还怎么赖账!”那道粗嘎沙哑的声音又响起。 陆可儿眸光一寒,凝神望去,发现叫嚷出声的是一名身着灰色布衣的男子,三十来岁的年龄。他藏在人群后,举止十分可疑。那人有些面生,长着一双倒梢眉,三角眼,此刻他目光阴鸷地直盯着陆家大门,仿佛是一匹盯着鲜肉的恶狼。 “那人是谁?”陆可儿指着那人,悄悄问冬玲。 冬玲望去,说:“好像是强根叔的小舅子,好像叫林云木。有时会来强根叔家住几天。” 陆可儿眸光微敛,嘴角现出一抹讽诮。 小舅子?不就是林云花的兄弟么? 好,好得很!这笔账,她记下了! 有人在林云木的煽动下,头脑一热,抬脚就要强行进入陆家院门。 “你们……你们想干什么?”纪氏张开双臂,声嘶力竭地想阻止着他们。 “干什么?找你们家藏起来的人参!你不让开,我可就不客气了!”一个长得象瘦猴一般的猥琐男子嘿嘿笑着,一双淫邪的眼直盯着纪氏胸部,手就往纪氏身上摸去。 纪氏吓得忘了反应。 忽然,“嗖———”的一声,有个黑影越过众人头顶,直飞向那猥琐男子,啪地一声重重击打在那男子的后脑勺上。 男子应声倒地。 众人惊得往后退了两步。定睛一看,才发现刚才打中男子的是一条鱼。 “我看谁敢闯进我家!”一声冷冽的斥喝,似裹夹着怒火的风雷一般,在众人耳中炸响。 围堵着陆家的众人只觉有股大力将自己往两旁推开。一个瘦小的人影从人群中横穿而来。 第十七章 威慑 “你这臭丫头,是你扔的鱼?看老子怎么教训你!”猥琐男子捂着后脑勺爬起来,看见陆可儿走近,恶狠狠地扬掌向陆可儿脸上扇去。 “可儿——”纪氏骇得大叫。 惊叫声中,男子的手臂却停在了半空。 他的手腕,被一只瘦小的手牢牢地抓住,男子的手掌再也无法移动分毫。 陆可儿运转身上的灵气,将灵气聚于手掌,渐渐地收紧手指。 “啊!”猥琐男子只觉自己的手腕像被一圈烙铁紧紧箍住,那剧烈的灼痛感刺激得他连声惨叫。 “还有谁敢闯进来?”陆可儿一手抓着男子不放,一手抓过放在院门口的一根顶门木棒,猛地往地上一砸,那碗口般粗的木棒断成几截。 四周顿时一静。有几个正准备冲过来的村民停下了脚步,畏畏缩缩地往后退。 天哪,真没想到这个瘦瘦小小看起来手无缚鸡之力的小女孩居然有这么残暴的一面。 “知道在我朝律法中,私闯民宅是什么罪?要受什么罚?”陆可儿怒视着众人,厉声喝道,“轻者鞭笞四十,重者流放!怎么,你们想受罚么?” 众人面面相觑,心下发虚。 他们只是乡野村民,见识有限,哪里懂什么律法,知道什么刑罚? “臭丫头,我们可不是吓唬大的!你……你放开我!你刚还打伤了我!要受罚,也是你!”那猥琐男子心慌不已,色厉内荏地大叫。 “你们搞清楚,这是我家!你们没经主人许可就要闯进来,还不允许主人正当防卫?”陆可儿冷笑,“莫说打伤,就是打残打死你,也是你活该!我们可以不受任何处罚。不信,你们大可以去问里正,问县太爷!” 说罢,陆可儿松开手前将手狠狠一甩,将男子抛翻在地。 “唉呦,唉呦……”男子握着手腕连声哀叫,那手腕又肿又红,看得众人心惊肉跳,一抹寒意从背脊处窜起。 “你们谁还敢闯进我家?”陆可儿冰冷地目光扫向面前的人,拿着手中一截断木,指向众人。 “你?你?还是你?”被她指过的人,一个个都面色如土,连连摇头。 “金凤,你说我家有人参,你看到了?摸到了?还是已经吃到了?”陆可儿指着人群中的金凤,怒声喝问。 金凤一张俏脸又红又白,她咬着牙,压下心中的不甘和害怕,答道:“我亲耳听你弟弟说的,还有错?” “哦,我明白了!”陆可儿作恍然大悟状,转身到院里拿了点东西,啪地一声摔在地上。 “你说的,是这个吧?” 众人看去,惊愕地睁大眼睛。 “这不是野萝卜吗?” “她在糊弄我们吧?不是人参吗?怎么变成萝卜了?” 陆可儿不屑地扫视了他们一眼,讥诮道:“你们难道不知道萝卜有‘消谷,去痰癖,肥健人’的药用价值,被称为南方的人参吗?昨天我告诉小皙,咱家有不少这种南方的人参,叫他多吃点。怎么,金凤,你没有问清楚吗?” 她犀利的目光瞪向金凤。 金凤张了张嘴,说不出话来。 她今早一听到陆明皙提到人参,心中就又是嫉妒又是兴奋,满脑子都想着怎么逼着陆家将人参吐出来。 难道她真的误会了? “再说了,就算咱陆家有幸得到人参,这也是陆家的造化,是属于咱陆家的东西!你们凭什么闯进我家来抢夺?”陆可儿冷笑,“就算将来要用人参抵债,可现在也还是我陆家的东西!你们有什么权力占为己有?还是有人见不得陆家稍有点转机,就想打压伤害?自己不出面,反而将大家当枪使,煽动大家为他险恶的动机犯罪?” 犹如一盆凉水兜头泼下,将众人发热的头脑浇了个透心凉。 是呀,人家陆家的东西,关他们什么事?如果这次真的去抢了,是不是等待他们的结局就是吃牢饭? 大部分人都已后怕不己,开始懊恼自己怎么会被人挑唆成功? 当时自己怎么就没有脑子了呢? “对不住了,可儿。咱们糊涂啊。”有人羞愧地向陆可儿道歉。 “可儿娘,咱刚才可没动手,真的啥也没干,就在一旁看看热闹。你可别把咱当成那些坏心眼的人呀。”也有人赶紧表明态度,和闹事者划清界线。 “都围在这里干啥?一个个没事干啊?”七嘴八舌的议论声中,一道中气十足的声音突兀地响起,陆可儿看到一道人影挤了进来。 那是里正雷正,他不知怎么得到消息赶来了。 雷正年过半百,身材短小。他头发已经花白了,脸颊瘦削,脸上的皱纹每一道都透着股世故和沧桑,一双小眼睛精光乍现。 雷正朝陆家门口的村民瞪了一眼,喝道:“青天白日之下,你们还想强闯民宅抢劫?你们眼中还有没有王法?” “里正叔,咱们就是来看热闹的,可没做坏事!” “想做坏事的赖狗子已经被可儿教训了呢。”有人讥笑着,他早就看不惯那猥琐男子平时的行为。 “那还不快滚?都散了,都散了!该干嘛干嘛去!”里正气得眉毛都快竖起来了。 刚接到雷七家小子的报信,他吓了一跳。真怕来迟了,闹出人命,到时他这里正也少不得被上司批一顿,没准儿他这里正也要做到头了。 还好,最坏的情形没有出现。 众人如鸟兽散。 那赖狗子捂着手,灰溜溜地跟在众人屁股后也跑了。 “里正叔,真谢谢你了。”纪氏很是感动,急忙上前道谢。 “唉呀,你别谢我,要谢就谢栓柱吧。”雷正呵呵一笑,拉过一个长得虎头虎脑的男孩,说,“这小子平时看起来憨憨的,却没想到关键时刻也是个机灵的。” 七岁的雷栓柱憨笑着搔着脑袋,傻乎乎地说:“里正爷爷,是俺爹叫我来找你的。” 纪氏感激地朝站在一旁的雷七福了福:“谢谢雷七兄弟。” 雷七爽朗一笑,摆了摆手:“见外了,我和天宁是兄弟,这是我应该做的。谢谢里正叔辛苦跑一趟。今天,还是多亏了可儿呀。” 冬玲跑过来,一把抱住可儿,几乎要哭了:“刚才吓死我了。可儿,你干嘛不让我跟着你过来?我哪怕站在你身边,也好呀。” 第十八章 不自强,斯召辱矣 “刚才你若和我站在一起和他们对峙,那谁帮我看着这一篓子鱼呀?”陆可儿轻轻地拍了拍她的背,朝她眨眨眼。 刚才那混乱的场面,若没人看守着鱼,那群黑心的人肯定会趁火打劫,将鱼拿走,一条都不剩。 冬玲想到这里,心情终于好过了点。 雷正凝神看向陆可儿。 对陆家这个闺女,他还是有些了解的。从前每次见到她时,这女娃都是低着头,胆小怯弱得像只缩在洞里的小老鼠。别人和她说一句大声的话,她都会像受惊的小兔子般浑身颤抖。除了雷七家的两个娃,村里很少有人和她玩。 可是,眼前的少女,却神态从容,眸光清冽,站在那里,像一杆青翠的秀竹,宁折不弯。身上哪有半点从前的影子?若不是这张脸还是从前的容貌,他真会以为是换了个人。 “不错,可儿啊,你今天很勇敢。”雷正真心夸赞。 陆可儿淡淡一笑:“让里正爷爷见笑了。可儿也是被形势所逼,若再不强硬震慑,就算我陆家今天能侥幸躲过一劫,以后怕是人人都能在我家头顶踩上一脚!人不自重,斯召侮矣;不自强,斯召辱矣!” “说得好!”里正赞叹一声,对纪氏感叹,“在咱们岭下村,你和天宁都识文断字,明德知理,你们教出来的孩子就是不一般哪,关键时侯就是立得住。” 纪氏脸都红了:“里正叔,您……您过奖了。” “可儿可能干了。”冬玲指着脚下那篓子的鱼,对里正说道,“这些鱼都是可儿想办法捕的呢。” 纪氏看到那一篓子鱼,吃惊地睁大眼。 陆明皙紧紧地抓住陆可儿的衣袖,舔了舔干燥的嘴唇,满脸期待:“姐,我想吃鱼。” “晚上就给你做。”陆可儿揉了揉小豆丁的头,挑出两尾十斤重的大青鱼,递给雷正,“里正爷爷,等会带两条鱼回去尝尝。” “这……这咋好意思?”雷正很高兴陆可儿的懂事,推辞了两句,在陆可儿的坚持下还是收下了。 “行,那爷爷就收下了。有什么事,尽管来找爷爷!”拎着鱼,又让纪氏转告他对陆天宁的问侯,雷正就乐呵呵地走了。 陆可儿将篓子里的鱼倒了一半出来,要给雷七。雷七死活不收。 “雷七叔,这是我和冬玲一块捕的。你们拿一半,理所当然。”陆可儿劝道。 “不能这么算。”冬玲将鱼塞回篓子,只余了两条,说,“办法都是你想的,没有你,我可一条都捕不到。你若过意不去,我就拿两条。” 陆可儿想了想,也未坚持,但从篓中又选出两条大鱼,对冬玲说:“两条也太少了,再加两条。对了,明天我去镇上卖鱼,你想带啥东西么?” 手上有鱼,正好借题发挥。现成的去镇上的理由,正好拿来一用。 陆可儿暗忖,好在今天捕了不少鱼,否则,去镇上还真的很难找到合适的理由。这样,也能掩人耳目,以免一些不怀好意的人觊觎陆家。 “哇,你明天要去镇上?”冬玲兴奋地大叫,比她自己去还开心,“可儿,我和你说,镇上可好玩了!好多店铺,好多人,可热闹了!可儿,你和谁一起去?” “就我自己,我搭老姜头的牛车去。” “你一个人咋行?”冬玲瞪大了一双杏眼,很是担忧,“你对镇上不熟,万一迷路咋办?不行,不行,要么……我和你一起去吧。” 转头向雷七恳求,要求陪陆可儿一起去金鸡镇。冬玲平时常帮着雷七一起去镇上卖炭,对镇上很是熟悉。雷七对女儿没什么不放心的,自然满口答应,还叮嘱女儿仔细点,明天多照顾可儿。 雷七离开前,去屋里看望了一下陆天宁。 他惊讶地发现陆天宁的气色比以前好了许多。 “天宁兄弟,今天气色不错啊。”他呵呵笑着和陆天宁打招呼。 “雷七哥,你来了?”陆天宁见到雷七,也很高兴。这几年来,他瘫痪在床,世态炎凉没少品尝。以前和他关系不错的一些兄弟朋友都避他唯恐不及,和他断了往来。只有这雷七,时不时地会来家里看望他。有时帮着他家劈柴,有时给他家送点炭,有时还会送些米和菜来。都说患难见真情。对雷七,陆天宁心中满怀感激。 陆天宁看到雷七手上拎着的几条鱼,不禁责怪道:“雷七哥,你人来,天宁心怀感激,为啥又拿东西?唉,你帮咱陆家已够多了。” 雷七一愣,笑了:“这你可误会了。这鱼呀,可不是我带来的。是你家闺女送给我的。” 说罢,将刚才院门口发生的事从头到尾讲述给陆天宁听。陆天宁听后,看着陆可儿,一时间百感交集。 刚才,他在屋内,虽然门关着,但也隐约听到门口的噪杂声、吵闹声。心中又是担忧又是焦急,各种想法在脑海中浮现,只恨自己没法亲自到院门口查看。直到看到纪氏领着雷七进屋,他的一颗七上八下的心才落下。 听完雷七的讲述,他才真正感到后怕。 没想到刚才情势如此危急。若没有可儿临危不乱,关键时刻震慑住众人,后果真是不堪设想。 “可儿,难为你了。”陆天宁紧紧握住女儿的手,胸口只觉压了块石头一样,感觉沉甸甸的窒闷。他眼眶微红,声音都颤抖了,“都……都怪爹呀,逼着你一个女孩子面对这些……” 纪氏闻言,也抹起了眼泪。 陆可儿哭笑不得。 “爹,你怎么凡事都爱往自个身上揽呀?”她叹道,“温室里的花朵,永远长不成参天大树。经历一些风雨,对我和小皙来说,不见得是坏事。” “天宁兄弟,可儿说得对。”雷七感叹,“你家闺女有这样的胸襟和见识,你该高兴才是。有可儿这般出色的孩子,陆家迟早会重新立起来的。你呀,就等着以后享福吧。” 倒不是雷七没有重男轻女的思想,而是他明白,家中的女儿若是能干,对娘家帮助也很大。 “唉呀,宁叔,你咋将块石头放在床头呀?” 冬玲是个静不下来的女孩。两位爹爹在聊天时,她一会和可儿小皙聊几句,一会又无聊得左顾右盼。此刻,陆天宁床边矮柜上的一块石头吸引了她的注意力。 第十九章 教弟 “哦,你说这个啊。”陆天宁无奈地笑笑,笑容中带着一丝连他自个都没有觉察到的宠溺,“这是可儿放在这的。说是在山上捡到的,觉得好看,非得放在我床头。说让我心烦的时侯,就看一看,说不定心情就会好。” 冬玲乐了,调皮地朝陆天宁眨眨眼:“那宁叔,有效么?” “说来也奇怪,这两天我的心情确实好多了。而且我感觉身体比以前轻松许多。”说到此,陆天宁也不由疑惑不已。不过,再怎么疑惑,他也不会认为他身体状态的改变都是因为这块石头。 “从前,我的身体就象一辆被拆得七零八落的破马车,除了下半身,其余各处都吱吱作响地疼痛。可现在,这种疼痛减轻了许多。还有,从前我晚上睡不好,半夜常常醒来。可这两天,我居然一觉睡到大天亮。” “难怪今天见你气色比以前好多了。”雷七很是高兴,“天宁兄弟,这可是好事啊。你的身体,在弟妹的调理和照顾下,终于有起色了。” “是啊,多亏了丽娘。”陆天宁目光缱绻地看向纪氏。 纪氏的脸悄悄地红了。 陆可儿暗自欣喜。 这灵石果然对陆天宁的病体有益。 等用灵气再滋养一段时间,将陆天宁的身体调理得更好一点,她再做下一步打算吧。 送走了雷七三人,关上家门后,陆天宁和自家人才敢畅所欲言,无所顾忌。 “咱家人参还在吧?”陆天宁问陆可儿,很不放心。 “在的。”陆可儿“卟哧”一笑,说,“我藏得好好的呢。就算他们真闯进来了,也不见得能很快找得到。” “那就好,那就好。”陆天宁拍了拍胸膛,有种劫后余生的幸运,“还是可儿办事稳妥,想得周到。” 转头,看向自己的小儿子,语重心长:“小皙呀,以后得长个心眼,可不能将家里啥事都往外说呀。人参可是人人都想要的宝贝,你咋能告诉外人呢?” 陆明皙下意识地偎向陆可儿,低着头,既委屈又难过:“可是,你和娘说,好孩子不能说谎。” 陆天宁:“……” 陆可儿没有错过陆明皙小脸上的困惑。她发现,对这个孩子,她越来越心软,再难保持从前的冷漠。 忍不住揉了揉小豆丁的小脑袋,她温言道:“小皙,你是个正直善良的好孩子。可是,不是所有的孩子都和你一样是好孩子。面对一些坏心肠的人,我们的实话,有时会给我们带来伤害。” 陆明皙扬起小脑袋,黑葡萄似的眼睛眨了眨,似懂非懂:“我明白了,对好人,说真话。对坏人,不要说实话。” “呃……也可以这么说。”陆可儿想了想,又说,“俗话说,财不露白。什么意思呢?就是说,如果你有宝贝,就不要泄露给别人知道,以防有坏人来偷来抢。你看,咱家无钱无势,爹爹病了,娘亲又是弱女子,我和你还是孩子,若真有人来偷来抢,你说,咱家守得住么?” 陆明皙摇了摇头。 “所以,我们得想办法保护这些宝贝。那最好的保护办法,就是不说。没人知道了,自然就没人盯着咱家了。” “那……如果咱家有钱又有势呢,像里正爷爷家那样,人家还会来抢么?” 在陆明皙小小的心中,里正爷爷是村里最有权势的人,因为村里人都要听他的。 陆可儿点头:“嗯,在咱村,里正爷爷最大。不过,比里正爷爷更有权势的人,还有很多。比如亭长,比如县令,比如郡守……反正,上面还有很多官比里正爷爷的官还大。” 陆明皙吃惊地睁大了眼睛:“原来里正爷爷不算最有权势的人呀。” “哈哈,小皙,里正爷爷在咱们启国官职等级中,算是最小的。” “那天下官做得最大的人,是谁啊?”陆明皙好奇地问。 陆可儿答道:“这天下,最有权势的人,当然是皇帝。” 转头问陆天宁:“爹,你知道咱们启国现在的皇帝是谁么?” 陆天宁沉默半晌。不知是不是陆可儿的错觉,她感觉陆天宁神情有些黯然,周身似乎笼罩着一层淡淡的哀伤。 就当她以为陆天宁不会回答时,陆天宁答道:“启国开国至今已有一百二十余年,当朝天子是正安帝,今年是正安三十六年。” “在位三十六年了?”陆可儿眼中闪过一丝惊讶,“那现在这位皇帝多大年纪了?” “皇上继位时二十五岁。” “啊?皇帝今年已经六十一岁了?”陆可儿叹道,“正安帝能稳坐皇位三十六年,想必也是个了不起的皇帝。” “是啊。皇上雄才大略,励精图治,内恤民生,外御强敌,是少见的明君。这么多年来,虽然我启国和周边国家时有战事,但总体说来国泰民安。” 陆可儿又追问,“那太子定了么?是长子还是第几个儿子?” 她暗忖,皇帝都这么老了,放在现代,都已达退休年龄了。古人婚育早,他的儿子最大的估计也应有四十多岁了。 陆天宁瞥了她一眼。 陆可儿发现他的目光有些古怪,似追忆般目光悠远绵长。 “怎么了?” 陆天宁说:“当今皇帝膝下只有两子,目前都已封王。老大是辰王,老二是景王。” 陆可儿奇道:“怎么还没封太子?拖到现在还没定皇位继承人,就皇朝的稳定而言,这可不是好现象。这皇帝是怎么想的呀?” 陆天宁的神情更加古怪了:“不,继承人已经定了。不是太子,而是皇太孙。” “啊?”陆可儿更加好奇了,追问,“为什么?” 越过皇子直接定孙子为继承人,不合常理。这里头显然是有故事呀。 “唉呀,可儿,这些朝堂之事,离咱们太过遥远,咱们……咱们只是普通百姓,你爹咋能知道呀?”还未等陆天宁回答,纪氏已插进来,说道,“咱们还是想想晚上吃啥吧。可儿,这么多鱼怎么处理呀?” 陆天宁这才忽然像是想起什么,讪笑着,住了口。 陆可儿目光瞥向陆天宁,没有错过他眼中一闪而过的惘然和哀伤。 她这世的爹,似乎也是个有故事的人呢。 陆天宁,真的只是一个普通农户吗? 第二十章 吃鱼 晚饭,是由陆可儿和纪氏以及陆明皙一起做的。 准确的说,是陆可儿指导示范,纪氏贯彻执行,陆明皙从旁辅助,三人同心协力,共同完成了陆家第一个“全鱼宴”。 三人将一个简易的餐桌摆在陆天宁房中,然后陆续上菜。 陆天宁看着满桌子的菜,一时惊得目瞪口呆。 这么多年来,家里哪里吃过这么丰盛的一顿饭?虽然都是用鱼做的,但是有汤有肉,煎炒煮炖各种烹饪手法都用上了,菜品丰富多样,看得陆天宁眼花缭乱。 “这鱼汤中飘着的叶子是什么?”他从一盆鱼汤中用筷子夹起一片紫色的叶子,犹豫着是否可以放入口中。 “这叫紫苏,不但是一种做菜的佐料,而且还是种药材,可以解毒治风寒。做鱼时放一点,不但可以去腥,而且可以提鲜。” 说到这里,陆可儿不由庆幸:“咱家的姜蒜有一点,但不多了。正好看到屋后面长着一大片一大片的紫苏。也是巧了。” “可儿现在懂的东西可多了。”纪氏夸道,“她摘下这叶子时和我说,这种叶子既可以当药,也可以做菜,我都吃了一惊。这叫紫苏的野菜在咱村可长了不少,可咱村有谁识得这个?就连昨天吃的野菜,都是可儿挖来的,很多种都是我们不知道的。” 陆天宁看着陆可儿,眼底闪过一丝疑惑。 女儿的变化实在太大。他当然不会认为女儿是被人假扮的。他想,或许女儿一直都是懂得这些的,只因为平时她太过沉默寡言,不喜表现,所以一直藏在心里。经过这次刺激,她的性子改变巨大,因此也敢自信地表达了。不过,这种变化他看在眼里,却喜在心上。 “娘,我要吃鱼汤。”小豆丁早就等不及了。 “好,好,小馋猫,这就给你吃。”纪氏笑眯眯地给小豆丁盛了一碗,又夹了一大块白花花的鱼肉,剔去鱼刺,递给儿子。 汤汁用温火熬成了乳白色,紫苏飘浮在上面,若隐若现,看起来诱人极了。 陆天宁忍不住咽了一口唾沫。 他一向不是追求口腹之欲的人。瘫痪后,心情消沉,情绪低落,更加没有什么胃口。可如今当他看见眼前诱人的菜肴,闻着扑鼻的浓香,居然垂涎欲滴,真想大朵快颐。 纪氏也给他盛了碗鱼汤,添了几块鱼肉。他端在手中,喝了一口。那汤鲜香浓郁,鱼肉嫩滑鲜美,十分美味。他一口接一口,不一会儿一碗鱼肉和鲜汤就全吃光了。 “这鱼汤味道极好。”他咂巴着嘴,犹在回味,“我以前吃的鱼,都极腥,鱼肉又老又黏,一点也不好吃。这是什么鱼?” 陆可儿笑道:“鱼没变,变的是烹饪方法。来,再尝尝这道红烧鱼块。” 她夹了块鱼肉放到陆天宁碗中。 “嗯,这鱼肉汁鲜美,肉质细嫩,而且,还很开胃。好吃。”他一连吃了好几大块。 “好呲,好呲……”陆明皙一张小嘴就没停过,一边吃还一边狂赞,看得纪氏胆颤心惊。 “吃鱼别说话,小心鱼刺!” 还有清蒸鲈鱼,水煮鱼片。陆可儿考虑到陆天宁有伤在身,让他那辣味的水煮鱼片少吃点。但陆天宁尝了一口水煮鱼片的味道后,立刻被那鲜辣味给征服了,不顾陆可儿劝阻,一连吃了好几口。 “可儿呀,这是爹爹有生以来吃过的最好吃的鱼。”陆天宁摸着鼓胀的腹部,扫了一眼桌上全部一扫而空的碗盘,叹道。 哪怕晚饭又是稀粥,可因为有鱼,仍旧吃得很饱。 “嗯,姐姐,这也是小皙有生以来吃过的最好吃的鱼。”小皙学着父亲的样,摸着圆鼓鼓的小肚子,说道。 纪氏被他逗笑了,点了点他的小脑袋,笑道:“你才多大?还有生以来,哈哈。” 看着家人脸上久违的明媚笑容,一种陌生的幸福感忽然从陆可儿心底涌了上来。 她摸着发烫的胸口,怔怔出神。 她已分不清这是原主的感受还是她自己切身的体会。或许,两者都有。 “喵呜——”窝在角落的小怕叫了起来,声音怎么听都有些哀怨。 它被无良恩人连动物带窝一起拎到房子里,美其名曰和家人共进晚餐。 可是…… 它瞪着碗里的鱼,满心沮丧。 我想吃肉,但不是鱼肉呀。 “小怕,鱼刺我给你剔出来了。你看这家里,除了小皙有这种待遇,就只有你有了。你还不满足?”陆可儿朝它冷笑,“或者,你根本就不饿,啥也不想吃?” 说完,就要端走它面前的鱼肉。 “喵呜喵呜。”我要,我要。 小怕急忙用爪子按住碗。 陆家人看到这一幕,无不啧啧称奇。 “可儿,这只……这只野猫居然能听懂你的话?”陆天宁对家里这个新成员表示出极大的兴趣。 “爹,小怕可聪明了。”小皙自认为已经成为小怕最好的朋友了,逮着机会就夸它。 “它呀,就是一只又懒又馋还特别挑嘴的猫!”陆可儿很是不屑。 “喵呜……” 再说,再说我就…… 陆可儿凤眼一瞪。 我……就不敢生气了…… 小怕用前爪捂住了脸。 全家人都笑了。 “可儿呀,明天去镇上,你万事要小心。”一想到明天,纪氏就忍不住担心,“有什么事多请教一下老姜头,他常往镇上跑,对金鸡镇很熟悉。” “可儿,你带着人参,千万要注意安全。”陆天宁也不放心地叮咛着,“万一有人想抢,你保不住就给他们,自个的小命重要。” 陆可儿笑了:“你想多了,我看谁敢抢!” 眼见陆天宁一脸不赞成地瞪她,急忙点头:“行行,放心,我最惜命了。人参没了,还能再找。命没了,可就什么都没了。” “可儿啊,镇里人多,鱼龙混杂。一些偏僻人少的小巷子千万别去,那里有不少混混。你还是要小心。”见陆可儿没往心里去,陆天宁更加担心了。 “知道了,我不会到处乱走的。再说,还有冬玲陪着我呢。冬玲对镇子可比我熟悉。”陆可儿一边帮着纪氏收拾桌子,一边说,“对了,那螺蛳留着咱们自己吃。先在水里养几天,吐干净泥沙再吃。” “嗯,已经泡在水里了。”纪氏好奇地问,“这螺蛳咋吃?都是硬壳。” “过两天,你就知道了。”陆可儿朝她挤挤眼。 第二十一章 争吵 次日清晨。 天刚蒙蒙亮,陆可儿就醒来了。 额上的伤已经好了。但为了掩人耳目,她仍是缠着布带,每日还是装模作样地按时涂药吃药。 穿好衣服,简单地梳理了一下头发,刚出房门,陆可儿就看到了纪氏。 “可儿,娘给你做的,你在路上吃。”纪氏塞给陆可儿一个油纸包,里面包着三个热乎乎的糙米饭团。她又从怀中拿个绣花荷包,塞到陆可儿手中。 “拿着,里面有十文钱。” “这……这是家里所有的钱?”陆可儿很怀疑。 “还……还剩两文。”纪氏郝然道,“你出门在外,身边没几个钱,不安心。” 陆可儿握了握手中的荷包。荷包是用锦布制成的,上面用亮丽的丝线绣了几竿翠竹,寥寥数针,却将翠竹的风骨与神韵绣得活灵活现。 “娘,这是你绣的?”陆可儿由衷地赞叹,“绣得真好。” 纪氏赧然道:“就随便绣了几针,难登大雅之堂。” 陆可儿可不这么认为。前世,她见过不少绣品。苏绣、蜀绣和湘绣都看到过。眼前这个荷包的刺绣水平与之相比,不遑多让,甚至还有过之而无不及。 荷包里只放了十文钱,可她仍旧感受到了荷包沉甸甸的份量。 她将荷包揣进怀中,和人参放在一起。 “娘,你放心,我会带回来更多的钱。” “傻孩子,能赚多少是多少。你平平安安地回来,才最重要。” “你们瞎担心啥?金鸡镇又不是虎狼窝。” “唉,你这孩子。”纪氏笑了,沉吟半晌,悠悠说道,“你上次去镇上,还是四五岁的时侯。唉,这一晃,就七八年了。” 说着,笑容淡去,眼角勾起一丝愁绪。 若那婚还没退,再过三年,等可儿及笄,便能嫁入金鸡镇,跳出这小山村。 唉,只可惜…… 陆可儿并不知道纪氏在想什么,她一心都在盘算着怎么将这人参卖个好价钱。 村口的老樟树下,老姜头驾着牛车停在那里。村里有的人拿来一些山货让老姜头帮忙带到镇里去换一点生活用品,有的人直接拎着东西要搭老姜头的车去镇上。无论是帮忙卖山货换物品,还是搭车,老姜头一律一人收一文钱。 陆可儿到时,牛车上已坐了四、五个人,而冬玲正等在牛车前。 “可儿,我给你占了个位子。”冬玲帮着可儿将装了鱼的篓子抬上牛车。 “原来你这位子是留给这臭丫头的呀?”坐在牛车一侧的林氏气得瞪眼,大嚷道,“不准上车!今天她不能坐!” 还未等陆可儿开口,冬玲已经双手叉腰,对着林氏开口就骂:“林婶,可儿咋就不能坐这车了?这车是你家的?人家姜爷爷都没开口,你凭什么不让人家坐?” 林氏轻蔑地扫了陆可儿一眼,脸上的肥肉抖了抖:“谁不知道,这臭丫头命不好。和她挨得近,可别沾上了她满身的晦气。” 冬玲上下扫视了林氏一眼,讥笑道:“可儿的命好得很,她比你年轻,比你漂亮,比你聪明,比你能干。你有什么?人老珠黄,一身肥肉。可惜了,猪还能卖几个钱,你能干啥?” 车上的人哄笑起来。 有的人早看不惯林氏平日的行径,有的人没少和她吵过架。这婆娘就是个麻烦制造体,她走到哪,是非就跟到哪。 “林肥,是不是你那口子平日将你当猪在养,所以你才长出这一身的膘?哈哈,你准备卖多少钱一斤呀?”有个精瘦的男子嘻笑道。 “你这个死丫头,看我不撕烂你这张嘴!”林氏怒火中烧,肥胖的身躯像个球一样向冬玲扑去。 陆可儿凤眸微凝,上前一步,挡在冬玲面前,周身灵气运转起来,手臂一抬,眨眼间便架住了林氏打过来的手。 林氏只觉手臂一麻,继而疼痛从手腕开始,蔓延到了整条手臂。 “你……你对我做了什么?”林氏瞪着陆可儿,又惊又惧。 她的整条手臂如招雷击,又痛又麻,几乎抬不起来。 “林婶子,我刚才正在制止你的暴力行为!”陆可儿冷声道,“你若敢动冬玲一根毫毛,我今天就将你这只手给废了!不信,你可以试试!” 有些人根本就不用讲道理。以暴制暴是最好的办法。 “你……你……老娘不和你一般见识!”林氏悻悻地缩回座位。 “可儿,你刚才真厉害!”陆可儿坐到位子上,立刻收获了冬玲的两枚心心眼。 “再厉害也没你的嘴巴厉害。”陆可儿笑。 “你居然取笑我?”冬玲佯怒道,“刚才我都是为了谁?你这个没良心的。” 两人笑闹了一阵。 忽然,林氏大声对还在忙着接山货的老姜头说:“老姜头,你咋不收钱就让人上车?你车既然能白坐,为啥收我的钱?” 瞬时,一车的人都静了下来。 陆可儿的脸沉了下来。 老姜头刚放好最后一箱山货,闻言不悦地瞪了眼林氏:“林氏,你又想闹什么?” “我……” “姜爷爷。”陆可儿打断林氏的话,掏出一文钱递给他,“这是我的车钱。” 老姜头不收:“你先留着。听冬玲说你要去镇上卖鱼。等卖了鱼,你再补给我。” 冬玲也劝:“可儿,你先留着,没准儿到镇上用得着。” “不用。”陆可儿将那一文钱硬塞到老姜头手上,“我娘给我做了干粮,去镇上我也不需花啥钱。” 老姜头见她坚持,便收下了。 “哼,打肿脸充胖子。”林氏嘀咕道。 冬玲闻言杏眼一瞪,张嘴就想怼她,被陆可儿一把按住。 “人家长着张臭嘴,非得放屁,随她。” 声音清脆响亮,逗得车上其他人哈哈大笑,却气得林氏一张胖脸又红又白,煞是精采。 “有的人脸皮就是厚。还以为自个将来要嫁到镇上呢,可惜呀,人家看不上。嫁不到镇上,却想方设法去镇上。说得好听是卖鱼,可谁知道这人安的什么心呀?是不是想去挽回婚约呀?啧啧,这脸皮可真是厚。” 听着林氏阴阳怪气的声调,陆可儿决定不再忍了。 “林婶子,我叫你一声大婶,你就得有大婶的样。我是被人退婚不假,这全村都知道。在我看来,这婚退得好,退得妙,退得呱呱叫。” 第二十二章 金鸡镇 有人好奇地问:“为啥呀?” “那苏秀才为啥要退婚?不就是嫌弃我陆家现在穷嘛。当初我爹可是救了苏秀才一命的,这亲,也是他主动和我爹提出订的。现在一看到我家这样,立刻就毁约了。像这种嫌贫爱富,恩将仇报的小人,枉为读书人!还好他家现在退婚了,否则,将来若是我嫁进这种品行不端的人家,可真是一辈子都毁了。” “嗯,说得也有道理。”有人赞同。 “可苏秀才家在金鸡镇上也算是小康之家了,听说在街上还有两家铺子。这婚恋嫁娶,讲究的是门当户对。以前陆家算得上是咱岭下村的殷实人家,两户结亲,顺理成章。如今陆家败落,苏家退婚,也在情理之中。”也有人对苏家的做法表示理解。 “唉,结亲也好,退亲也罢,都是双方你情我愿的事。一方强求,那就不是结亲是结仇了。” “说得在理。” 众人点头。 陆可儿暗自冷笑。 这世上人心向来如此。只要你足够强大,世人多奉承和巴结你。可你一旦失势,便不缺落井下石之人。 “驾——”老姜头一鞭子下去,那牛吃力地拉着一车的人和物品,慢慢地沿着村外的碎石路走起来。 好一会儿,大家都未发一言,坐在车上静静的休息。 那林氏却越想越气,觉得自个吃了亏,心中很是不甘。 “臭丫头是吃不着葡萄就说葡萄是酸的。”林氏讥笑,“就你这刁蛮样,将来谁敢娶哟?” 林氏这阴阳怪气的声调,使不少人都心生反感。 “林氏,你少说两句吧。你也是做娘的人,却欺负一个小姑娘,象话吗?” “就是。也不知她咋想的?人家伤心,她却比谁都高兴,恨不得天天往人家伤口处撒盐。只许她骂别人,不许别人骂她,这啥道理?” “她那口子怎么跟她过得下去?” “这得问她那口子,这谁知道呀?” “老娘看不顺眼这臭丫头,关你们什么事?”林氏朝他们啐了一口,“你们拿陆家啥好处了?一个个帮她说话?啊,我知道了。想必那纪氏那狐狸精将你们的魂给勾去了,一个个抢着在她女儿面前表现……” “啪——”清脆的一道声音响起,牛车上的人都张大了嘴,惊愣地瞪着突然起身的陆可儿。 陆可儿收回刚刚甩出去的手臂,朝巴掌上吹了口气。 林氏半边脸又红又肿,上面印着明显的一个巴掌印。 “你……你居然敢打我?”好半晌,林氏才反应过来,捂着脸,又羞又恼,指着陆可儿咬牙怒问。 “再敢侮辱诋毁我娘,我给你的就不是一个巴掌了。”陆可儿怒瞪着一双凤眸,眼底狠戾之色一闪而过,“我会撕烂你的这张臭嘴。不信,你可以试一试!” 纪氏触及陆可儿眸中的冷色,只觉背脊一寒,不由向后缩了缩身子。 陆可儿眸光一转,看向纪氏身旁放的一篮鸡蛋,冷笑:“那天,你若有胆子和我赌一场,今天你可就没鸡蛋拿到金鸡镇去卖了。怎么,忘了教训?” “什么赌?”有人好奇。 “这个我知道,我爹那天回来和我说过了。”冬玲兴奋极了,将那天可儿下山时和纪氏打赌的事绘声绘色地说了一遍。 众人十分惊讶。他们没想到陆可儿居然能识得那么多大家都不认识的野菜。 “可儿呀,你啥时教我认认那些野菜?俺家妞儿爱吃。”有人立刻恳求。 山村里,适合种植农作物的土地不多,家家户户都缺粮少菜。陆可儿点头答应,并当场表态,只要大家相信她,她就毫不保留,知无不言,教会他们识别新的野菜。 一时间,除了林氏,连老姜头在内,一车的人都对她称赞不已。 在饥荒年间,小小的野菜,可是能救人一命的。 一路走,一路聊着野菜的事,不知不觉,太阳爬到了半空。如洗的蓝天下,青山连绵起伏。阳光洒在众人身上,暖洋洋的。牛车经过时的咔嚓声响,不时惊起路边树林里的一群群飞鸟。 牛车虽然比人走路省力,但道路崎岖,车子又没抗震装置,陆可儿颠得把刚吃下的饭团都快吐出来。 二十余里的路,牛车足足走了一个多时辰。 当金鸡镇终于出现在前方时,陆可儿有种劫后余生的激动。 她拎着那一篓鱼爬下牛车,站在平坦的石板路上长长地呼出一口气后,才感觉又活了过来。 她没有注意到,身后,林氏盯着她,眼中布满阴霾和狠戾。 作为启国的边陲重镇,金鸡镇无疑是繁华的。两条大街相互交叉着,贯穿整个镇子的东西南北。一条清澈的小河绕着金鸡镇蜿蜒流向远方。 走在青石板铺就的街道上,陆可儿顿时感受到一股古朴而热烈的生活气息扑面而来。 街道两边,鳞次栉比地排列着无数石木结构的店铺和青瓦灰墙的民居。 街上人头攒动,摆摊的、叫卖的、赶集的、逛街的,每个人都忙忙碌碌,喧闹声汇聚成一首激越的晨曲。 陆可儿发现,金鸡镇街道两旁的药材铺子很多。空气中弥漫着一股浓郁的药草清香。 “不远处有家包记包子店,他家的包子可好吃了,皮薄馅多,咬一口,满嘴都是油。” “还有还有,那里有个脂粉店,还没进店门,那脂粉香味就能闻得到。” “你看你看,那座两层的楼,是金鸡镇上最大的酒楼,名叫品鲜楼,听说里面的菜可好吃了。” 一路上,陆可儿耳边萦绕着冬玲叽叽喳喳如小鸟一般欢快的声音。 “唉呀,可儿,你咋一声不哼?”见陆可儿只微笑着倾听,并不言语,脸上还带着一抹纵容之色,冬玲泄气地撅着嘴,拉着陆可儿的手晃了晃。 对陆可儿,冬玲感到有些纳闷。 她比可儿大几个月。可是,自受伤后,可儿性子却变得成熟稳重起来,平时神情严肃,不苟言笑。这常常使她有种错觉,可儿才是姐姐,而她,是个性格跳脱的小妹妹。 陆可儿看着身边的少女。 阳光照在冬玲身上,映着她飞扬的眉眼,全身洋溢着青春的活力。 这才是这个年龄的少女该有的模样。 忽略掉内心深处的那抹失落和遗憾,陆可儿问冬玲:“菜市场在哪?咱得想办法将这些鱼卖掉。” 冬玲一拍脑袋:“瞧我,兴奋过头了,都差点忘了这么重要的事情!” 第二十三章 卖鱼 她拉着陆可儿,穿街走巷,一刻钟后,她们来到了一个热闹的集市。 集市上人流如织,各种叫卖声和交涉的争论声交织在一起,混和着一股奇异的土腥味,将集市烘炒得格外热闹。 她们在一个角落找到了一处空地。放下篓子,陆可儿起身就走。 “可儿,去哪呀?”冬玲急道。 “你先守着位子。我在附近逛逛,很快就回来。” 望着陆可儿瘦小的身影很快就没入人潮中,冬玲嘀咕道:“也不知她要干啥?好好的鱼不卖,瞎逛啥?” 她从竹篓中拿出预先准备好的油布,铺在地上。然后掏出鱼,一条条摆在油布上,按不同种类从大到小的顺序排列得整整齐齐。 刚摆好,陆可儿就回来了。 “你干啥去了?”冬玲忍不住问道。 “刚去了解了一下鱼的市场行情。”陆可儿答道。 “什,什么行情?” “哦,就是现在这鱼在这里卖的普遍价钱。”陆可儿拍了拍地上的鱼,说道,“不同的鱼,价格不同。像这种草鱼,现在市场价是十文钱一斤。这种包头鱼,便宜一点,六文钱一斤。这种鲫鱼稍贵一点,十五文一斤。” “可儿,你好厉害。”冬玲面露钦佩之色,“这样,我们心中有数,既不会因卖得太贵而导致卖不出去,也不会因卖得太便宜而吃亏。” “就是这个道理。”陆可儿赞许地朝她点了点头。 来来往往的人路过角落的并不多,偶有几个人转进来,看了一眼地上的鱼后,便不感兴趣地走了,连价钱都不询问。 半晌后,居然连一条鱼都没卖掉。 冬玲嘟着嘴,小脸皱了起来:“他们怎么不来买?咱们的鱼又大又鲜,他们有没有眼光呀?” 语音刚落,耳边便响起清脆响亮的吆喝声:“来呀,走过的路过的大叔大婶哥哥姐姐们,不要错过这又大又鲜的鱼呀!既美味又营养,可以炖汤,可以煎炒,吃过后,忘不了!” 冬玲吃惊地看着陆可儿,仿佛第一次认识她似的。 此刻,她的好友正扬着一张笑脸,漂亮的丹凤眼中似乎闪耀着点点阳光。她双手拢在嘴边,朝着来来往往的人大声吆喝。 “愣着干啥?帮忙一起喊呀。”陆可儿催促道。 于是,两道清脆的声音在集市上空回荡—— “走过的路过的不要错过呀!又大又鲜的肥鱼呀!买不了吃亏,买不了上当!错过了,就少了一餐美味佳肴啦!” 一个白发苍苍的老妇人循声走了过来:“小姑娘,你这鱼咋卖呀?”她指着一条约两三斤重的鲫鱼问道。 “老婆婆,这鲫鱼十五文钱一斤。”陆可儿拿出向冬玲她爹借的一杆秤,将鱼称了一下,说道,“这鱼重三斤,一共四十五文钱。您是我开张的第一单生意,我给您打个折,就收您四十文钱吧。” “小姑娘会做生意。”老婆婆接过鱼,拎了拎,却又放下了。 “那这条鱼呢?”她指着一条草鱼问道。 “草鱼十文一斤。”陆可儿用秤称了一下,说道,“这鱼四斤二两,我给您抹掉那二两,给您算整四斤,也是四十文钱。” 老妇人看了看鲫鱼,又看了看草鱼,犹豫不定。 “老婆婆,你到底要哪一条呀?”冬玲急了,问,“还是你两条都要?” 老婆婆一听,不高兴了,脸拉了下来:“咋啦?老婆子我考虑一下都不行?你还想让我两条鱼都买?” 冬玲愣了。 陆可儿笑道:“婆婆瞧您说的,咱们咋能让你买两条呀。我看婆婆似乎不知选择哪条好。不知道婆婆能不能告诉我这鱼您想买给谁吃呀?” 老婆婆见陆可儿态度友善亲切,脸色这才好转了一些。“我想买给我家媳妇吃,她刚给我家生了个大胖小子,老婆子我想给她补补身子。” “老婆婆,你可真是位爱护媳妇的好婆婆。”陆可儿夸道,“如果是这样,我建议您买鲫鱼。为什么呢?因为用鲫鱼熬汤,可是很下奶的。” “真的吗?”老妇人吃惊地瞪大眼,“你一个还未及笄的小丫头,咋懂这些?” “我听咱们那的大夫说的。”陆可儿眨了眨眼,狡黯地笑道,“这鲫鱼下奶汤的做法也很简单。老婆婆想知道么?” 老妇人兴味盎然。 鲫鱼汤下奶,她还是第一次听说。她正愁她媳妇的奶水太少了,担心喂不饱她的宝贝孙子。如果真能下奶,那真是她的急时雨呀。 “小丫头,快告诉我。”她有些迫不急待了。 “老婆婆,若你买了我的鱼,我就免费告诉你做法。”陆可儿微敛凤眸,低声道,“老婆婆,我这可是独家秘方哦。” “行,那就来一条吧。”老妇人这次很爽快。 陆可儿利索地用细长的柳枝穿进鱼鳃,将鱼拎起来,递给老妇人,并接过老妇人手中的四十文钱。然后,将鲫鱼下奶汤的做法详细地告诉了老妇人。 看着老妇人喜滋滋拎着鱼离去的背影,冬玲迟疑了一下,问道:“可儿,那个鲫鱼加豆腐熬成白色的浓汤,真的能帮产妇催奶么?” “当然能啊。”陆可儿奇怪地瞥了她一眼,“你不会以为我是在骗老婆婆吧?” “嘿嘿,我以为……”冬玲不好意思地摸了摸鼻子。 “冬玲,在商言商没有错,但做买卖贵在诚信。”陆可儿正色道,“我们要想长长久久地将生意做下去,就得树立良好的口碑。” 冬玲点头:“你说得对。像我们家卖炭,我爹就从来不以次充好。我爹常说,咱家的炭,得对得起别人付给咱的那份价钱,也得对得起自己的良心。” “你爹说得对。”陆可儿赞道。 有了第一个买家后,渐渐的,不断地有人来询问,来买鱼。正午时分,地上就只剩下两条鱼了。 “今天就到这吧。”陆可儿收拾好物品,说道,“走,咱们去吃饭去。” “去哪吃呀?”冬玲好奇地问。 “去你说的那个镇上有名的酒楼——品鲜楼。” “什么?”冬玲惊愕地张大了嘴,“那里很贵的!咱们刚赚到的钱,虽然看起来不少,但是却连那里的一个菜都点不起呀!” 第二十四章 救人 若问金鸡镇最贵的酒楼是哪家,品鲜楼若是第二,那没人敢说是第一。若问金鸡镇最好吃的酒楼是哪家,那同样是非品鲜楼莫属。 陆可儿站在品鲜楼前,暗自点头。 品鲜楼分上下两层,斗拱飞檐,雕梁画栋,十分气派。大门两边悬着两条楹联,上书:“美酒佳肴迎挚友,名楼雅座待高朋。”一块黑色金丝匾额高悬头顶,上面龙飞凤舞地题着三个大字:品鲜楼。 楼前车水马龙,宾客如云。一身着青衣短衫长裤的机灵小厮站在门前点头哈腰,送往迎来。 据说品鲜楼背后的主人很是神秘,不知姓名,不晓年龄,只知此人经商能力卓越,眼光独到,手段高明。五年前第一家品鲜楼在京城开张,此后,他将品鲜楼开到启国各地。三年前在金鸡镇开了分店,菜品质量及酒店管理和其他各处的分店一般无二,每季度还要推出一个新菜,引得食客接踵而来。 “可,可儿,咱们还是走吧。”冬玲畏缩着躲在陆可儿身后,紧张地搓着自己的衣角。 进出品鲜楼的人,一个个衣着光鲜,非富即贵,她就像是一只误闯入天鹅群的小麻雀一样,令人侧目。 陆可儿昂着头,背着鱼篓,不由分说拉着冬玲朝大门走去。 “两位姑娘是吃饭还是……”那清秀的小厮迎上前来,脸带微笑着问道。 他见两人穿着粗布衣裙,上面还布满污垢,两人脚上的鞋子沾着泥土,一看就知是从乡下来的。那个领头的小姑娘还背着一只竹篓,从篓子里散发出阵阵鱼腥味。小厮目光上移,抬头一看小姑娘的脸,不由心下微惊,敛去了眼中的些许散漫。 这姑娘长着一双漂亮的丹凤眼,眸光莹莹,眼波一转,似能看进人的心里去。她微笑着看着他,似是对他一视同仁的态度很是满意。 “我们是来借贵酒楼烧饭吃的。”陆可儿笑吟吟地说。 “什、什、什么?”小厮吃惊得都口吃了。 冬玲也瞪圆了杏眼。 “这位小哥,我篓子里有两条鱼,我想借你们酒楼厨房一用,烧盘鱼吃。” 小厮终于缓过气来,他瞪着陆可儿,脸上的笑容渐渐消失不见。 “姑娘,我们这是酒楼,是宾客吃饭的地方,可不是烧饭的地儿。”他在吃饭和烧饭两词上加重了语气。 “听说品鲜楼每季都要推出一道新菜。”陆可儿凝眸看着他,“或许你可以问问你们老板……或掌柜,他愿不愿意尝尝我做的菜。” “姑娘,你若是来寻开心的,或是来捣乱的,那就请回吧。”小厮拉着脸,手臂一伸,摆出驱赶的姿势。 冬玲害怕地拉了拉陆可儿的衣袖:“可儿,咱们还是走吧。” 几个站在身旁看热闹的行人也开口劝道:“小姑娘,你是第一次来酒楼吧?这酒楼的菜可都是大厨做好的,可没有人来酒店自个烧菜吃的。” 也有人讥笑:“乡下丫头就是没见识!这品鲜楼是啥地方?这可是连县太爷都会来吃饭的地儿,她居然带着两条生鱼想进去。” 冬玲又羞又窘,脸色通红。但她见陆可儿没动,自己便强压下心头的惶惑不安,站在她身边也未移动脚步。 正在这时,忽然从酒楼里传来一阵喧哗。 “小少爷,小少爷,你怎么了?快,快去找掌柜的!” 一阵杂乱的脚步声后,随即一道惊慌的声音响起:“浩儿,浩儿,你怎么了?你可不要吓爹呀!” “掌柜的,小少爷好像是吃东西噎着了!” “谁给他花生米吃的?” “唉呀,快去找大夫!” 有人从酒楼里奔了出来,跑到街上,一眨眼就没了人影。 “这人肯定是去找大夫了。可最近的医馆离这也有两条街远。”冬玲低声喃喃。 “什么?”陆可儿忽然说了一句,“来不及了。” 她一把推开小厮,连篓子都没来得及卸下便冲进了酒楼。 酒楼的一楼大厅里,已是一片混乱。 人群中,一个四十来岁的中年男子抱着一个三四岁的男孩瘫软在地,正在大声哭嚎:“浩儿,浩儿,你别吓爹呀!” 那男孩双眼圆瞪着,拍着胸,张着嘴,却出气多进气少,一张脸已是憋得通红发紫。 “快,快让小少爷将嘴里的东西吐出来!”有人掰开那男童的嘴将手指伸进去往里面掏,也有人拍那男童的背,然而情况没有丝毫改善。 小男孩渐渐地失去了意识。 混乱中,谁都没注意到一道瘦小的人影如箭般直射过来。 那人影用力推开阻挡在身前的人,直冲到那中年男子身旁,一把从他手中抢过男孩,双手穿过男孩腋下,将男孩背对着呈站立姿势环抱在自己胸前,然后一手握拳,另一手紧握握拳的手,用力挤压着孩子的肚子。 那男孩似飘摇的树叶一样任她随意摆布。 “你这疯子,你干什么?”中年男子大惊失色,扑上去就要掰开她的手,抢回男孩。 “若不想让这孩子死,你就住手!”陆可儿一边争分夺妙地做着海姆利希急救法的急救动作,一边喝斥阻止。 中年男子又气又怒,拼命上前对着陆可儿又扯又拉。 旁边的人也反应过来,扑过来捶打陆可儿。 “放手!你这个疯子!” “你要把这孩子害死了!快松手!这孩子都快不行了!” “可儿,可儿!”追过来的冬玲急得哭了起来,“你们不要打她,不要打她。” 她哭着、喊着、拉着、推着,拼命阻止那些人。可是,这些人哪是她一个小小女孩能拦得住的? 陆可儿运转周身灵力,护住自己的全身要害,手上动作却一刻也不停歇,一遍一遍地向上挤压着孩子的腹部。 那中年男子觉得自己也快疯了。 这哪里来的死丫头疯丫头,不顾大家的阻拦,一意孤行。这到底是什么仇什么怨她非得要置他的浩儿于死地? 正在这时,忽然“卟”的一声,有个小小的黑影从男孩喉中喷出,在空中划过一道优美的弧线后,落在了地上。 过了片刻,男孩“哇”的一声哭出声来。 “啊,是那粒噎住小少爷的花生米。”有人看清那地上的东西,大叫出声。 陆可儿这才住手。 众人仿佛被按了暂停键,一动不动,连空气都仿佛凝滞了。 耳边听到那男孩一声接一声的哭泣嘶叫:“爹爹,爹爹——” 好半晌,那中年男子才清醒过来,紧紧地搂住孩子,像是抓住失而复得的珍宝,语带哽咽连声呼唤:“浩儿,浩儿,我的浩儿……” “让让,让让,孙大夫来了——”恰在这里,有人领着个背着药箱的老人赶了过来。 第二十五章 灵空神医 众人看去,那大夫六十岁左右的年龄,蓄着山羊胡,须发灰白,慈眉善目,正是金鸡镇最大的医馆如意堂的坐堂大夫孙觅行。这孙大夫从医近四十年,医术精湛,是如意堂的一块活招牌。 孙觅行在医馆一听说有人被噎着了,便飞快地背上药箱急匆匆地赶来。一路跑了两条街,现在还气喘吁吁地缓不过劲来。 “人呢?被噎着的人在哪?”他一边喘气,一边急声问道。 那男子抱着孩子走到他面前,朝他行了一礼:“孙大夫,正是在下犬子。” 孙觅行急忙回礼道:“原来是秦掌柜。” 秦掌柜全名秦方,在金鸡镇也算是个名人,因为品鲜楼就是他在管理,是个八面玲珑的人。他年近四十才得一子,名唤秦家宝,极尽宠爱。孙觅行没想到出事的,居然会是秦家宝。 孙觅行仔细观察了那孩子的气色,让孩子张嘴让他察看了一下咽喉状况,又问了几句刚才孩子噎着时的情态,最后替孩子把了把脉后,他由衷叹道:“秦掌柜,贵公子已无大碍。真是大幸呀。刚才贵公子那情形,显而易见是被食物阻塞了气道,此种情况十分危急。一般而言,人若窒息超过一柱香的时间,便是大罗神仙来救,也回天乏术啊。” 众人一惊。 从那如意堂到品鲜楼,一柱香时间可跑不到。 可还未等来孙大夫,孩子却已得救了。难道…… 众人不约而同地将目光投向刚才那突然闯进来的疯丫头身上。 此时,那疯丫头正坐在一旁的凳子上,重新绑好束在前额的一根布条,然后低着头整理着一个粗布袋子,并将它重新缠在腰间。她似乎一点儿都不知道自己狼狈的模样刺痛了众人的眼,也刺激着他们的心。 她背上的竹篓早已被人扯下来,踩得破破烂烂。里面的两条鱼也变得血肉模糊,已不成鱼样。身上本就打着补丁的衣衫如今已无法再用补丁去补了,像一块抹布一样地披在身上。好在里衣还算厚实,否则保不准春光大现。头发被人撕扯得乱糟糟的如同鸡窝。她身边的一个长着一双杏眼的俏丽女孩正在安慰着她,不时愤愤不平地怒骂几声。 “可儿,这些天杀的蛮子、坏蛋,不要脸!一群大人欺负你一个小女孩,真不要脸!可儿,你哪里疼?” 众人听后,更加心虚不已。 陆可儿摇了摇头,拍了拍腰间的布袋:“还好,咱们卖鱼的钱还在。” 因为灵气的保护,除了衣服破了点,形象惨了点,身体其实没有一处肌肤受到伤害。 众人见她身上没有明显的伤痕,愧疚之余又忍不住松了口气。 这姑娘,可是秦掌柜爱子的救命恩人。 秦掌柜是什么人?那可是在金鸡镇上响当当的一号人物。 众人看她的眼神已经变了。 陆可儿这狼狈的模样,也刺痛了秦方的眼,使他更加羞愧难安了。 “那个……那个姑娘,真不好意思,刚才……刚才是在下误会了……” 陆可儿抬起眼。 秦方触及她的眼神,突然间息了声响。 那是一双十分漂亮的丹凤眼,妩媚又清冷,两种截然不同的气质居然在同一双眼中奇异地揉合在一起。此刻这双眼睛平静地注视着他,没有怨懑,没有气恼,没有不平,只是这样平静地注视着他,好似刚才的委屈不平殴打辱骂从来就没有发生过。 “孩子救回来就好。”陆可儿淡淡地说。既不邀功也不指责,只是在陈述一件事实。 秦方更加愧疚了。 他朝陆可儿郑重地揖了一礼:“多谢姑娘救了小儿一命,在下感激不尽。” 孙觅行这才知道,原来是眼前这个狼狈的小姑娘救了孩子一命,不由大为欣赏和赞叹。 “小姑娘,可否告知老夫刚才你是如何急救的?” 见陆可儿神情不解地看着他,孙觅行叹道:“小姑娘有所不知,老夫知道有几例气道被堵的病例,可真正能救回的没有一个。” 陆可儿挑了挑眉。 这里的大夫居然都不知道海姆立克急救法? 见陆可儿沉吟不语,孙觅行猛地醒悟过来:“抱歉,姑娘,在下绝无觊觎刺探绝学之意,只是……。罢了罢了,就当老夫没问吧。” 历来医术绝学,各家各派都不私传。他也是见猎心喜,又心生急迫,将这些行业中的顾虑禁忌给忘了。 陆可儿闻言一笑,坦然道:“孙大夫误会了。若能让更多的人了解此施救方法,那么将来就能救下更多的人,此等行善积福之事,我没有拒绝的道理。此急救法名唤海姆立克急救法,能有效地针对气道急性阻塞而进行抢救。我们都知道,发生噎食,通常都是食物阻塞了气道,从而引起呼吸困难。利用此法急救,对于不同的人,操作方法是不一样的。” 说着,她让冬玲站在身前,以冬玲为病患模特,一边示范一边讲解。 孙觅行眼中光采越来越亮。 他认真地听着陆可儿讲解,不时地提出些疑惑和问题。陆可儿一一耐心解释。思维缜密,见解精辟,令孙觅行大为叹服。 “姑娘的见识和胸襟令在下钦佩。敢问姑娘尊姓大名?师承何处?”一番交流下来,孙觅行对陆可儿的态度已是十分尊敬。他暗忖以这姑娘的医术见解,若非出生医学世家,便也一定师承当世名医。 陆可儿眼珠子一转,答道:“我家住岭下村,姓陆,孙大夫直接唤我可儿吧。我家并非医学世家。之所以懂得一点岐黄之术,乃是因为小女子有幸得灵空神医指点一二。” “灵空神医?” 孙觅行第一次听到这个名号,其余众人皆是如此。 众人面面相觑,小声议论着这个第一次听说的神医。 “实不相瞒,我等还是第一次听说神医此人。敢问灵空神医姓甚名谁?现在何处?我等心生仰慕,也好去拜见赡仰。”有人问道。 “唉,不瞒大家,神医他老人家性格古怪,行踪不定,常常神龙见首不见尾。我也是机缘巧合之下才遇到他,又得了滔天的运气入了他老人家的眼,这才有幸得他传授一些医术。”陆可儿神情庄重,振振有词。 心中却暗忖,你们若能找得到这神医,那才真是怪了呢。 第二十六章 谢礼 众人闻言,好生失望。尤其是孙觅行,沮丧之情溢于言表,抚着胡须,连声叹息:“可惜,可惜!” 正在这时,有个伙伴按照秦方吩咐去衣店买了套新衣裙回来。 秦方将衣裙递给陆可儿,诚恳道歉:“陆姑娘仁心施救,在下却误会了姑娘,十分惭愧。还望姑娘见谅。这套衣裙赔给姑娘,还请姑娘千万不要生气。” 说罢,手一挥,一名伙计端来一个木漆托盘,盘中整整齐齐摆放着十个白花花的银锭。 “这是小小谢礼,不成敬意,还请姑娘收下。”秦方拱手道。 惊喜来得太快,冬玲几乎不敢相信自己的眼睛。 “可……可儿,银子,好多银子。”她扯了扯陆可儿破烂的衣袖,说,“你打一下我。” 陆可儿惊诧道:“你想干嘛?” “我……我想知道自己是不是在做梦。” 陆可儿用力捏了一下冬玲的脸蛋。 “唉哟!”冬玲惊叫着跳起来。 “不是做梦!可儿!”冬玲开心地抱住陆可儿,“可儿,你快收下!快收下!” 围观的众人中有的羡慕,有的嫉妒。 一锭银子十两,整整一百两银子,抵得过一户农家几辈子的积蓄。这农家女,可真是好运气。 可是陆可儿却摇了摇头:“秦掌柜,衣裙我收下了,银子你收回吧。” 品鲜楼一楼是堂食大厅,二楼是一间间装饰华美的包厢,一般来二楼用餐的人非富即富。一条口字形长廊串起了各个包厢。站在二楼包厢前的走廊上,能看到一楼大厅的情景。此刻,没有人注意到,品鲜楼二楼的走廊上,三三两两地站着些人,他们居高临下地观看了陆可儿救人的整个过程。 凭栏俯视的人中,有两位华服的公子,在一群肚满肠肥油光满面的食客中,显得鹤立鸡群,犹为醒目。 “之行,如意堂看来也不过尔尔。一名坐堂的老大夫,其医术居然不如一个乡野村姑。如意堂盛名其上,其实难符,想必不会成为你悬壶阁的对手。你该放心才是。”开口调侃的公子身姿修长,身着一身月白色锦袍,腰悬一块莹白剔透的美玉。鼻梁高挺,一双桃花眼似凝着一汪秋水,修长的眉毛斜斜飞入鬓角落下的几缕乌发中。他薄唇轻启,一双桃花眼看着身边的公子,那眼神似含着千言万语。 虽然知道这家伙喜欢不分场合不分男女地放电,但是荣之行依然感觉身上起了一层鸡皮疙瘩。 他搓了搓手臂,离玉千璟远一点。 “有话好好说,拿腔作势做什么?也不嫌恶心。” 玉千璟长眉一挑,上下扫视了一遍荣之行挺拔的身躯和英俊的脸庞,轻笑道:“你这驴木脑袋,还是这般木纳无趣。堂堂太尉府嫡次子,千万娇娘都抢着嫁的京城四少之一,放着大好前程不要,非得要做什么商贾。也难怪你爹放出话去,要将你逐出家门。” “呵呵,彼此彼此。你玉千璟也不是什么好鸟。只可惜玉大人还没看清你的真面目。”荣之行回怼道。 “唉呀,咱俩打嘴仗,又无人旁观,有什么意思?还是看那小姑娘有趣。”玉千璟伏在栏杆上,眼波如水般流向大厅,薄唇勾起一抹好看的弧度,“你说这小村姑是不是傻呀?一百两白银,在富家眼里不值一提,但在农家,却是几辈子都赚不到的钱财。她居然毫不犹豫地拒绝。” “她很聪明。”荣之行却目露欣赏,“推拒小利,必有更大的图谋。” 荣之行长着一双棱角分明的脸,浓眉星目,气质硬朗。当他专注地看一个人时,常让人有种被猎人盯上的错觉。 楼下的陆可儿忽然间就莫名其妙地产生了这种感觉。 她目光朝周边一扫,却未发现端倪,便只得暂时将心底疑惑压下,思忖着怎样达成心中所愿。 众人都未料到她会拒绝百两白银。惊讶者有之,不解者有之,甚至嘲笑者也有之。 陆可儿听着耳边众人的议论,脸色平静,不动如山。 冬玲也很不解。但是她如今对陆可儿很是钦佩信服,心知她一定另有打算,便不再询问多言。 秦方不解:“这是为何?” “衣衫是因为你们而损坏,因此我收下衣裙作为赔偿。可我救令郎乃是机缘巧合,并非为了报酬。因此,这百两白银我不要。” “这……”秦方只觉心中又是失落又是怅惘,对陆可儿的愧疚之意更甚于前。 “其实,说来也真的是巧。”陆可儿凤眸微转,微笑道,“我本是来贵店借厨房烧个菜吃的,没想到却救下了令郎,这只能说是令郎的福份。” 楼上玉千璟也听出味儿来了。 “这小村姑很是狡黯。口口声声说不要报酬,可字字句句提醒那秦方她救了他宝贝儿子的事实。还说来酒楼是为了借厨房烧菜,这借口也太过奇葩了。只是秦方见她推拒谢礼,肯定心心念念要报她救子之恩,恐怕也不会深究这说辞是否合情合理。这秦方,怕是要入套了。” 果然,楼下秦方诧异地问道:“姑娘想吃饭,来品鲜楼,只管开口就是。怎会想着自个下厨?” “不瞒秦掌柜,我想吃的菜,不要说贵酒楼做不出,就是全启国也不见得能有人做得出。” 楼上玉千璟长眉微挑,语带讥讽:“这小姑娘不知天高地厚,好大的口气。” 荣之行却眸光乍现,眼中充满兴味。 秦掌柜多少有些不服气,朝陆可儿拱手道:“在下作为金鸡镇品鲜楼掌柜,不说楼中山珍海味所见甚多,就是平日的家常菜肴,我们酒楼的掌勺师傅也是手到擒来。” “秦掌柜,请问贵酒楼可有酸菜?” “有的。这酸菜在北方常见。虽然金鸡镇不在启国北方,但是,我们酒楼还是有一些酸菜备用。只是,这酸菜平时不登大雅之堂,只作为我们伙计早餐下饭小菜之用。” 秦方暗忖,还道什么珍馐佳肴,原来是酸菜。 想是这小姑娘出自山野僻壤,以为这酸菜就是美味了。 第二十七章 酸菜鱼 陆可儿似是看不到众人眼中鄙夷,微微一笑:“我要做的这道鱼,名叫酸菜鱼。酸菜便是其中必备的食材。” 秦掌柜这才知道自己误会了,不由讪讪:“这酸菜鱼倒是第一次听说。不知怎的做法?” “我带来的鱼已经毁了。还望秦掌柜帮我取两条两斤左右重的黑鱼,如若有活鱼,更好。” “好的,姑娘放心,厨房现在就有活鱼。”秦方也被勾起了兴致和好奇心,吩咐道,“青花,先带陆姑娘去里屋换上新衣裳,简单整理一下。然后带陆姑娘去厨房。告诉大伙儿,厨房里所有物品食材都任由姑娘支配使用。” 一个伶俐的小丫头应声而出,对着陆可儿恭声道:“陆姑娘,请随我来。” “冬玲,你和我一起去,帮我在厨房打个下手。”陆可儿拉上冬玲。 冬玲有些迟疑:“可儿,这可是你家的独门秘方,我去……不合适吧?” “你我之间,何分彼此?” 只一句话,便令冬玲心头发热。 旁观的人中,有的已吃过饭,但是因对这道酸菜鱼极感兴趣又极是好奇,于是便留了下来,想一睹真容。 孙觅行虽然对吃并不热衷,但是因对陆可儿格外关切,本也想留下来看看结果,无奈如意堂有药童来催他回去坐诊,他也只得先行一步。临走前,他再三邀请陆可儿有空去如意堂坐坐,说要和她继续探讨医术。直到陆可儿答应,他才放心离去。 “有意思。我也算是吃遍大江南北了,用酸菜烧鱼,还是第一次听说。”玉千璟如玉般修长的手指抚着垂在胸前的发丝,倚着一根雕花漆画的柱子,闲闲地问道,“难道这小村姑来这品鲜楼,就为了做一道菜?” 荣之行看着楼下好奇等待的众人,唇角勾起一抹浅笑,有些意味深长:“看来品鲜楼这一季的新菜,就快出炉了。” 玉千璟闻言一愣,忽地桃花眼染上笑意:“唉呀,我差点忘了,这品鲜楼本来就是你的,难怪对这小村姑,如你这冷心冷肠的人也这般关注。呵呵,好在刚才那热心人请来的是如意堂的孙大夫,若是请来你悬壶阁的大夫,你该如何下台?” 言下之意,你悬壶阁的大夫也不一定能比得过小村姑。 荣之行朝他冷冷一瞥:“如意堂距离品鲜楼更近,求救时有谁会舍近求远?何况,这里,除了你和秦方,有谁认识我?” 玉千璟点头:“倒也是这个理。世人皆知品鲜楼开遍启国大地,却不知其和最近出现的悬壶阁的主人是同一人。若非如此,世人得知品鲜楼求医,不去悬壶阁却找如意堂,岂不是贻笑大方?” 见荣之行不理睬他,玉千璟眨了眨他那双风情万种的桃花眼,又道:“这小村姑有点意思。她除了医术高明,难道还精通厨艺?你说,她真是村姑么?” 荣之行冷着一张俊脸,道:“我怎知?天下奇人奇事不少。说不定她不只灵空神医这一个师傅。” 玉千璟眼波一荡,笑了:“没准她的师傅中还有一个神厨。” 荣之行浓眉微拧,眼底闪过一道暗芒。 一个乡野小丫头,既通医术又精厨艺,若说背后没有高人指点,他是不信的。只是,那人目的是什么?倒是值得推敲。 说笑间,忽然,玉千璟神色一肃,吸了吸鼻子,赞道:“什么味儿?好香。” 那香味十分浓郁,萦绕在整个大厅上,似能勾起人腹中的馋虫。追着香气,秦方的目光忍不住落在桌上的一大盆热气腾腾的菜上。那是陆可儿刚端过来的酸菜鱼。 雪白的鱼肉在香浓的汤汁中沉沉浮浮,若隐若现,与青灰色的酸菜相互呼应。 秦方拿起筷子,夹了一片鱼肉。那鱼肉被片得极薄,晶莹如玉。放入口中,秦方瞬间睁大了眼睛。 鱼肉鲜香嫩滑,几乎入口即化,口感与时下那又老又粗的鱼肉不可同日而语。一口鱼肉下肚,口中那酸中带辣,辣中带鲜的滋味仍旧在唇齿间回荡。 秦方一口接一口,连吃了好几口。他发现,汤中不只有鱼肉和酸菜,还有不少嫩豆芽。就连那豆芽也因为浸润了汤汁的美味,而让人回味无穷。 周围的人看着他大快朵颐一脸享受的模样,不禁幻想着这鱼的美味,个个垂涎欲滴。 “秦掌柜觉得这道菜如何?”一盏茶时间后,等秦方意犹未尽地放下筷子,陆可儿才淡淡地问道。 “好吃!美味!回味无穷!”秦方朝陆可儿竖起了大姆指。 “如果将这道菜作为品鲜楼这季的新菜推出呢?” 秦方倏地眼睛睁大。 他激动起来:“你……你的意思是?” 他可以预料,若这道鱼推出,他品鲜楼的生意必定会更加兴隆。而在众多掌柜的年终考核中,他的业绩一定会大大提升。 陆可儿平静地说道:“这道鱼,我可以教给你做法,但是,我有条件。” 秦方渐渐冷静下来。他看着眼前这个瘦小的女孩,眼中精光一闪过而过:“这酸菜鱼虽然是第一次见,但现在我们在场的人都能看到这道菜中的食材和配料。而我,也已尝过味道。我们品鲜楼的大厨个个厨艺高超,想必他们试过几次,就能将这道菜做出来。” 陆可儿仍是气定神闲:“秦掌柜,刚才在厨房做菜时,现场除了我和冬玲,没有第三人。也就是说,你们品鲜楼没有人知道我这道菜的做法。” 她淡淡一笑,接着说道:“食材并不少见,配料也极易寻得。只是,这烹饪技巧和火侯却是秘密。同样的食材和配料,份量差这么一点,火侯差这么一些,味道往往就千差万别。更何况,这道酸菜鱼,最关键的是对鱼肉的处理。” 秦掌柜不解:“如今寻常人家及各个饭店烧鱼,对鱼的处理虽然都以整鱼或切块为主,确实鲜少有人将鱼肉切得这般薄,但是,试过几次,我们肯定也能将它切出来。” “刚才秦掌柜也品尝过鱼肉。感觉如何?” “嫩滑鲜辣……”秦掌柜忽然住了口。 “相信秦掌柜已明白这道菜的亮点所在了。”陆可儿神情平静地说道,“你尝过这般嫩滑的鱼肉么?相信即使是你们品鲜楼,也烧不出来吧。” 第二十八章 合作 秦掌柜沉默不语。 陆可儿说的是实话。这样的鱼肉,口感上不知要比从前的要好上多少。菜能仿制,可这保持鱼肉嫩滑鲜香的秘法却难在短期内琢磨出来。当各酒楼都做出这道酸菜鱼,那么这秘法就是竞争中的取胜之道。 思忖片刻,秦掌柜便下定决心,脸上带笑,朝着陆可儿拱手施礼,神色谦逊而亲切:“先请两位姑娘用点便餐,随后请陆姑娘进后院详谈。” 似乎早就料到他会有此反应,陆可儿淡淡一笑。 楼上,玉千璟朝荣之行挑了挑眉:“你这个掌柜,还挺会做生意。猜猜,那小村姑会提什么条件?” 荣之行鼻子哼了一声,道:“无聊。” 说罢,转身走回包厢。 “喂,大木头,你不跟过去看看?” “哎,你怎么不回答?你这样子,会没朋友的,知不知道?” 玉千璟嘴里一刻不停,嘟嘟嚷嚷地跟过去。 因记挂着卖人参的事,陆可儿只简单地点了两个菜,和冬玲匆匆地吃了午饭后,便拉着冬玲一起准备跟着秦掌柜去后院。 冬玲却摇了摇头:“可儿,我爹让我去镇上几户人家跑跑,问问他们今年还要不要炭。我就不和你一起去了。待会儿完事了,我来酒楼找你。” 陆可儿心知冬玲作为外人她自个不想掺和进来,也不点破,心中对这个女孩更是高看了一眼。 “行。我们在这里汇合。若你办完事后在酒楼里没见到我,就先等等。” 交待完,陆可儿便抬脚跟上秦方。 冬玲伫立着,望着陆可儿离去的背影,心中百感交集。 她从来没有想过,自己会有一天走进品鲜楼;更没想过,自己还会有机会见到品鲜楼的掌柜。 她看着跟在秦方身后的陆可儿。 瘦小的身躯挺得笔直,每一步都走出自信从容的姿态,仿佛在自家庭院悠闲地散步。 冬玲一颗惴惴不安的心,忽然平静了下来。 她怎么会担心可儿呢?可儿这般能干,有什么事是她做不到的? 品鲜楼前面临街的酒楼富丽堂皇,后院却清雅别致、剔透玲珑。走过花间小径,经过亭台楼榭、假山回廊,陆可儿跟着秦方来到听雨轩。 分宾主落座后,秦方开门见山地说道:“此处无外人打扰。陆姑娘,我想买你的酸菜鱼做法,开个价吧。” 陆可儿接过丫鬟捧来的香茗,啜了一口,这才回道:“秦掌柜,你能出多少呢?” “酸菜鱼虽然美味,但是毕竟是普通百姓菜式,仍是难登大雅之堂。我最多给你五两银子。” 陆可儿红唇一抿,淡淡地瞥了一眼秦方,然后说道:“真正的经典,雅俗共赏。民以食为天,酒楼真正的财神爷其实就是广大的普通百姓。我想秦掌柜,你这点比我更清楚。” 秦方被她那一眼看得心浮气躁起来。他喝了一口茶水,又喝了一口,说道:“要么,十两?” 陆可儿摇了摇头,眼中甚是失望:“我观秦掌柜面相,应是聚财之人,精于算计,可惜目光仍是短浅。” 陆可儿第一眼看见秦方时,便发现他印堂隐现红光。联想到他酒楼掌柜的身份,陆可儿猜测这必是财气。也难怪品鲜楼生意兴隆,能在短期内打败镇中其余各大酒楼饭店,在金鸡镇站稳脚跟并迅速一跃而成为行业的龙头老大。这固然与品鲜楼幕后老板的雄厚财力分不开,但更重要的还是因为秦方本人的经营有方。也因此,陆可儿才会决定和他合作。 秦方只觉一股子燥热从胸腹间升起,飞快地蔓延至脸颊。 他还是第一次被一个小姑娘轻视了。 “那依陆姑娘看来,该如何?”他压下心中那股拂袖离去的冲动,冷着声问道。 “很简单,我要你上新菜后品鲜楼新增的盈利的两成。” 见秦方一脸不解,陆可儿放下手中的茶杯,解释道:“如果上个月你酒楼的盈利是一百两,这个月你推出酸菜鱼后,盈利是一百一十两,那么这个月就比上个月的盈利增加了十两,那我就要这十两中的其中二两。” “好大的口气!”秦方听明白了,不由瞠目结舌,有些气恼,“敢情你是一本万利,做的是无本生意啊。只动动嘴皮子,就要了我酒楼多出盈利的两成。” “秦掌柜此言差矣。”陆可儿却不动声色,一边喝茶,一边平净地说道,“作为回报,我将每季度教你一个新菜。而这新菜,我敢保证,是启国任何一个酒楼都没有出现过的。秦掌柜,你可以算算这笔账,与你每月新增的盈利相比,给我的这点分成,还真不算多。” 每季度推一个新菜? 秦方心中一惊,继而一阵激动。 如果每个新菜都像酸菜鱼这般美味,他可以想像品鲜楼的生意将会如何火爆。 “你就能保证新菜推出后,我酒楼一定会增加盈利?” “当然。”陆可儿自信满满,“除非你们的厨子没有按我的方法烧菜。” 笑话,作为一名现代的吃货,深受几千年的美食文化熏陶,并且横贯古今,中西融合,推陈出新,她就不信还拿不下一个小小金鸡镇一帮民众吃货的胃。 秦方暗自琢磨,仔细思索,悲哀地发现,他快要被陆可儿说服了。 “那万一没有增加盈利呢?”秦方问。 “我自然就拿不到分成呀。”陆可儿淡淡一笑,“你看,对你而言没有任何损失。” 秦方又斟酌了片刻,终于点头:“成,那就这么办。” 他有预感,这女孩非池中之物。何况,她还是爱子的救命恩人…… “既然秦掌柜没意见,那我们就签份合约吧。” “什么合约?” “就是契约。规定了我们两人的责任和义务,包括报酬、合作细则等等各项事宜。签约双方都得遵守契约规定,否则,可按要求承担一定的违约责任。” 秦方内心不可谓不震惊。 这是一个小小村姑会有的见识么?处事居然如此周全老道。 “为了我们共同的利益和目标,我们有必要约束彼此的行为。秦掌柜,你说呢?” 第二十九章 如意楼 “陆姑娘高见,在下佩服。行,就按姑娘意思,在下马上起草一份契约。” 接下来,两人商议了合同的具体条款和细则,决定每月结一次账,分一次利。双方达成共识,最后两人签名并按上手印。 拿着这份笔墨初干、新鲜出炉的文书,陆可儿心中泛起了小小的激动的波澜。 这是她在这个世界订立的第一份商业合同。虽然和前世她动不动就签订的上百万上千万的合同不能相比,但是,对她而言,仍旧意义重大。 她收起契约,朝秦方开心一笑:“祝我们财源滚滚,合作愉快。” 随后,陆可儿将酸菜鱼的做法详细地写在一张纸上,交给秦方,并承诺有问题她可随时前来品鲜楼指导,然后离开了品鲜楼。 她怀中还揣着人参。 有了品鲜楼这笔固定的收入,现在的人参对她来说,已无当初那般重要了。但是,想到陆天宁的伤,陆可儿仍是决定去医馆走一趟。她想要买一副针炙用的银针,顺便将人参卖掉。 陆可儿不知道的是,她一离开酒楼,秦方便立刻带着那份契约来到二楼的一间包厢。 这间包厢布置得清新雅致,并且从不对外营业。 它只为一人存在着,那就是品鲜楼真正的主人。 包厢内,淡淡的熏香充斥在鼻端。 荣行之坐在一张雕花精美的花梨木椅上,仔细地看着手中的契约。 玉千璟斜倚在窗前的一张软榻上,慵懒地用手指一下一下地抚着自己引以为傲的长发。 秦方躬身立在荣行之面前,微低着头,大气也不敢喘一口。 对这位主子,秦方是发自骨子的敬畏。 世人皆知太尉府嫡次子荣之行因行商被太尉不喜,但只有荣之行亲近的手下人才知道,这位爷在太尉府中举足轻重的地位。一个二十多岁的世家公子,能在短短几年内迅速积累起惊人的财富,其手段和能力就足以让人敬畏。 “思维缜密,措辞严密,确保了自己最大的利益。”看完,荣之行将契约递给秦方,毫不吝啬他的欣赏。 秦方恭声回道:“属下见这陆姑娘确实有些本事,因此才决定和她合作。” “你的决定是对的。”对秦方的决定,荣之行也是非常肯定的。 秦方闻言,心中一阵激动。 没有什么比主子的肯定和认可更让他高兴的了。 “只是,属下未经主子的同意,便决定给陆姑娘新增盈余的两成,还请主子恕罪。” “商场如战场,战况瞬息万变。你今天能以两成和她签订契约,过些时日,你就是捧着一半的收入,她也未必愿意和你合作。”荣之行冷声说道。 秦方一惊。 主子对那小姑娘居然如此推崇。 “此女非池中之物。你与她搞好关系,有百利而无一害。” “是。”秦方心中一凛,忙出声应道。 孙觅行一回到如意堂,就忙得不可开交。他是当堂坐诊的老大夫,医术高明,人品出众,很多病患都是冲着他来如意堂就诊。坐堂的大夫一共有三个,可光等侯孙觅行看诊的病患就超过了其他两人的总和,一条长长的队伍一直排到大门外。 “喂,那位夫人,何若等得这般辛苦。我这空点,来我这儿,我给你看。”厅堂内,孙觅行看诊隔间的隔壁,四十来岁的李大夫瞅着队伍中一名身着碎花棉裙的中年妇人,招手说道。 那妇人长得圆圆胖胖,一脸福态,衣裙整洁,质地上乘,一看就知家境不错。只是此刻她愁眉苦脸,面容憔悴,神情恍惚。 那妇人看了看李大夫,又看了看孙觅行,迟疑片刻,最终仍是摇了摇头。 李大夫气结。 旁边的张大夫“噗呲”一笑,叹道:“又不是第一天坐堂。你这又是何苦来哉?” 李大夫很不服气:“他是大夫,咱们也是正正经经的大夫。凭什么大家都只找他看?” “孙大夫从医三十余年,那双回春妙手不知救治了多少病人。人家的良好口碑在这金鸡镇上早已深入人心。我等不服气不行哪。” 李大夫垂下眼睑,遮住眼底的嫉恨和不甘。 “可再这样下去,病人眼中只有他孙觅行,哪还有我等立锥之地?” 张大夫愣了一会,微皱的眉头又舒展开来:“看开点吧。孙大夫再能干,可东家开给他的酬劳却不比咱们的多。咱们拿的和他的差不多,还不需要像他这般辛劳。我们也算捡了便宜了,何必耿耿于怀呢?” 闻言,李大夫暗暗得意。 没有人知道,他是东家的内弟。去年他姐夫要给孙老头涨薪酬,是他利用各种理由给拦住了。 笑话,一个外人,凭什么要拿薪酬的大头?若不是他姐夫心肠好,收留他这个糟老头,他能有这么多病人看? 哼,迟早有一天,他会将这孙老头赶出如意堂。 陆可儿边走边问路,一路寻到了如意堂。 她对孙觅行的印象很好。热爱医学,满腔热忱,难得的是不因年纪大而摆老资格,仍旧谦虚好学,不耻下问。对孙觅行,她是怀着一份敬意的。 因此,即使知道金鸡镇新开了家悬壶阁,她仍是首选如意堂来卖人参。 如意堂大门口蹲着两个石狮子,一双圆睁着的眼睛威武霸气地瞪着门前乱糟糟的一群人。 陆可儿看见,那群人中,大多印堂处浮现着一团灰色的气。有的深点,有的浅些。 陆可儿明白,这是病气。 一个身着粗布短衫的伙计正嘶声力竭地吼叫:“别挤,别挤!咱如意堂有三名坐堂大夫,大家都能看得到病。” “小哥,孙大夫得空么?俺想找孙大夫看。”一个皮肤粗糙泛红,精神萎靡的矮小男人问道。 “孙大夫的病人太多了,大哥何苦排队等待。咱们如意堂的大夫可不只有孙大夫,像李大夫的医术就很高明。“小伙计摸了摸袖袋里李大夫早上才刚给的几文钱,卖力地推销。 那男人摇头:“俺上次就是来找李大夫看的。药吃了不少,银子也花了不少,可病一点也没有改善。“ 旁边有几个原本还犹豫着是否找如意堂其他大夫看的病人,闻言便打消了念头,坚定地走到那长长的队伍中等待。 恰在这时,李大夫走了出来,听到那男子的话语,气恼不已。 “你造谣!我李杰明坐诊这些年来,可从来没有看坏过一个病人。你自个又生病了,居然还怪到我的身上?” 第三十章 对症下药 男子的火气也上来了:“李大夫,俺两只小腿瘙痒难耐,你看看,都抓成啥样了?可俺来你这看过两三回了,药也吃过不少,可依旧如此!俺怎么造你谣了?” 男子将裤脚往上提,露出两截疤痕累累的小腿。那腿上的皮肤变成了深褐色,很多地方已经被挠烂了,血迹斑斑,不忍直视。 陆可儿目光一凝。 这人得的是皮肤病。 李杰明也看到那小腿的状况,呼吸不由一窒,神情微僵,辩解道:“我给你开了活血化淤、消炎去肿的药,你一定没有按要求吃。” “胡说!俺每天都按你的医嘱用药,没有落过一次。可是,不但没有好,反而越来越痒。”男子又气又怒。 “不对。”陆可儿忽然插嘴道。 “什么不对?”见有人反驳他,男子更生气了,“你是从哪里跑来的丫头?什么都不知道就不要胡说。” “大叔,我说你用的药不对。”陆可儿声音清脆。 李杰明这才注意到这个瘦小单薄的小姑娘。十一二岁的年龄,皮肤并不白皙,头发还有点发黄,但是,却长得眉目如画,气质清冷。一双丹凤眼在阳光下闪烁着璀璨的光芒,将身上穿着的那件藕色的新衣裙都映衬得暗淡无光。 “你一个小丫头懂医吗?你懂什么用药?你分得清人参和萝卜的区别吗?”李杰明鄙夷地瞪着她。 一个丫头片子,就算长得有几分姿色,也只是个虚有其表的花瓶而已。 “李大夫,观这位大叔的气色,精神不济,头发面部较为油腻,皮肤上有红疹,显然是脾胃甚虚,体内湿毒较重。如果我猜得不错的话,大叔平时胃口不佳,食欲不振,而且大便不成型。夜不能寐,时常头晕乏力。大叔,我猜的可对?” 陆可儿问那男子。 那男子一愣,继而面露惊讶之色,连连点头:“不错,不错,确实如此。” 陆可儿目光投向李杰明,正色道:“医者讲究望闻问切,寻根探源,对症下药。李大夫,你只看到大叔皮肤瘙痒起疹,发炎肿痛,却不知其是因体内湿毒引起,所以只开些活血化淤、消炎去肿的药,这怎能治好病呢?” “什么湿毒,一派胡言!”李杰明一张脸青白交加,指着陆可儿怒骂道,“这里是如意堂,不是胭脂店。你到底是来干什么的?如果是来捣乱的,别怪我如意堂对你不客气!” 陆可儿见他冥顽不灵,死不认错,心中的火也上来了。 “救死扶伤乃是医者天职!你可知,若误诊开错药,轻则延误治疗,重则伤人送命!” 李杰明气得七窍生烟。他从没有被人这般责骂过,还是一个未及笄的黄毛丫头! “伙计在哪?这臭丫头在我如意堂捣乱,快将她赶走!” 那伙计一听,赶忙上来,嘴里叫道:“快滚,快滚!这儿可不是你撒野的地方!” 伸出手就要推陆可儿。 正在这时,一声怒喝传来:“住手!” 众人看去,只见孙觅行步履匆匆地从如意堂内赶了过来。看见伙计的动作,他气得吹胡子瞪眼睛。 “小石,怎么对客人如此无礼?” 伙计小石迟疑着,目光瞥向李杰明。 李杰明眼底阴霾顿生,他瞪着孙觅行,连连冷笑:“这臭丫头是来捣乱滋事的,怎么会是客人?” “陆姑娘人美心善,医术高明。李大夫,你是不是有什么误会?”孙觅行正色道。 “嗯,俺也觉得这小姑娘说得有理。”那男子插嘴道,“孙大夫,要不您帮俺看看,俺这病到底是什么,要开什么药。” 李杰明气恼不已:“你宁愿相信一个丫头片子也不相信我李杰明?你也不看看,这丫头才多大?她能懂医?她会抓药?” 孙觅行看了看李杰明,又看了看陆可儿,摸着胡子沉吟半晌,说道:“陆姑娘乃灵空神医高足,绝不会任性妄为、胡说八道,我相信陆姑娘。” “灵空神医?这是谁?没听说过!”李杰明神情狰狞,“孙大夫,你在如意堂坐诊数年,却偏帮外人,满口胡言。东家若是知道,他一定会很失望!” 孙觅行颇有些莫名其妙:“李大夫何出此言?我们如意堂的责任本就是治病救人,为患者消除病痛。你未听说神医神号,也正常,毕竟有些世外高人就是低调。陆姑娘是神医高足,能治好这位兄台的病,这是好事呀。何况,生命之重唯倾心方能托起,医术之深唯竭力方可求精。老朽从医数十年,虽每日医治病患,研究医术,却也不敢自称医术高超。须知天外有天,人外有人啊。” 一番话说得情真意切,引来众人赞声一片。 “好一句生命之重唯倾心方能托起,医术之深唯竭力方可求精。孙大夫当得起医者仁心四个字。” “是啊。我的病一直是在孙大夫这里看的。他医术高超不说,还没有半点架子。” 李杰明的脸色青白交加。他圆瞪双目,嘴角抽动着,好半天,他才憋出一句:“那就让这臭丫头开药!吃死了人可别来找我!” 说罢,狠狠地瞪了一眼陆可儿,又扫了一眼孙觅行,然后一甩衣袖,走进了如意堂。 孙觅行看着他的背影,摸了摸胡须,深深地叹了口气。 “孙大夫,此人心胸狭窄,想必是个睚眦必报的小人。你可要当心。”陆可儿触及李杰明临去前的目光,心中顿生警觉,不由提醒孙觅行道。 孙觅行看着她,呵呵一笑:“我和李大夫共事两年,还是比较了解他的。他也就是固执死板了一点,又有点自负,但不是坏人。” 陆可儿见他并不在意,秀眉微蹙。 她刚才观李杰明身上的气,淡淡的一层黑色煞气若隐若现。与病患之人印堂处的病气不同,这煞气笼罩全身,不断地向外发散侵蚀,让她心生抵触。 这说明,李杰明心术不正。 此人迟早会是个祸患。 可是,她又无法向孙觅行明言。不由心中暗自担忧。 那患皮肤病的男子未料到李杰明会负气离开,一时惴惴不安,站在如意堂前进退两难。 他没想到,看个病都这么难。 陆可儿瞥了男子一眼,问孙觅行要了纸笔,当场挥墨如雨,洋洋洒洒写下了药方。 感谢前世练过几年毛笔字,使她现在用起毛笔来还算得心应手。 “炒白术三钱、苍术四钱、茯苓四钱、泽泻三钱……”孙觅行站在一旁,一边看一边念着药方上的药名,越念眼神越亮。 “妙,实在是妙。” 第三十一章 压价 “瘙痒甚者可加乌梢蛇、刺蒺藜。日久皮损色黯者可加丹参、当归。每日一剂,水煎至一碗,早晚分服。” 陆可儿写完,想了想,手握毛笔,重新沾上墨汁,又写下另一个药方。 “这是外洗之药。一日一剂,水煎两次浸洗或湿敷患处,每天两至三次。” 将墨吹干,陆可儿将两张药方一并交给那男子,说道:“大叔,你就按这药方去抓药吧。这些药,都是普通药材,应该花不了多少银子。” 男子接过两张药方,惊疑不定。 “陆姑娘这药方精妙,就算是老朽也是开不出来的。这位兄弟,你今天实在运气,得遇名医呀。”孙觅行连连叹道,“还连诊费都省了。” 男子闻言大喜过望,冲着陆可儿拱手谢道:“谢谢姑娘!俺叫张阿大,家住镇西石桥边。敢问姑娘家住何处?俺一定登门致谢。” 果然古代的人还是纯朴的居多。上次是卫锦之,这次是张阿大,都想着登门致谢。 “举手之劳,何足挂齿。”陆可儿毫不在意地摆了摆手,说道,“我给你开的是一个疗程的药,正好是十天的量。药用完后,你……你要么到品鲜楼去找我,我再根据你的病情再重新开药方。” “啊?还要医治?”张阿大有些吃惊。 “你这是皮肤病中的顽疾,一个疗程无法根治。”陆可儿解释,“病情会有变化,药方自然也要变化。不过放心,你的症状会越来越轻,直至最后痊愈。” 张阿大这才放心。 陆可儿又交待了张阿大几句,让他平时适当地吃些生姜和辣椒,这利于他排除体内湿气。 张阿大一一记下,然后由孙大夫亲自带着去如意堂的药房抓药。 等处理好张阿大的事,在如意堂中寻到一个安静处,陆可儿这才将来意告诉孙觅行。 “你要卖人参?”孙觅行有些惊讶,抚了抚胡须,说道,“金鸡镇隶属庐州西林县。这庐州境内山林密布,河道纵横,气侯温暖湿润。一条庐云山山脉横亘东西。山中生长着丰富的野生药材,被誉为启国的药材宝库。就连金鸡镇,也成为药材的集散地。人参在庐云山中虽然并不稀有,但能发现和挖掘出它的人并不多。你手上的人参,是在山上挖到的么?” 陆可儿点点头,拿出怀中一直揣着的一个布包,打开后,露出里面的一根人参。 孙觅行拿起它仔细端详,脸上浮现出一抹惊喜之色。 “这是百年的老参。” “孙大夫,你看你们如意堂能出多少银子收购?”陆可儿问。 孙觅行虽然专注于治病,但对于药材同样知之甚详。他斟酌片刻,说道:“如果是药材铺子收购,要便宜一点。放在医馆嘛,估计五……” “我看也就五两!”突然一道声音打断了他的话。 陆可儿凤眸微眯,看见那李杰明负手走了过来,扫了一眼孙觅行手上的人参,不屑地说道:“这种品相的人参,随处可见。在我们如意堂,最多也就值五两银子。” 孙觅行满眼不可置信:“李大夫,你可看清楚了,这是百年的老参,可不是新参,最起码也值五十两银子。” 李杰明皮笑肉不笑地回道:“孙大夫,如意堂的药材可都是我在负责采购和管理,你是不是管得太多了?” “你……” “你说这人参是百年的,它就是百年的?莫不是你公私不分,为了帮这丫头,你假公济私,故意提高了价格?” “你……你血口喷人!”孙觅行气得胡子都颤动起来。 陆可儿心中冷笑,脸上却不露声色。她平静地对孙觅行说道:“孙大夫,你也不要和李大夫争辩了。真的假不了,假的真不了。这世上,可不只有你一个是识货之人。” 李杰明心中突感不妙:“你……你什么意思?” “百年老参可遇而不可求。相信很多医馆和药铺都会争着收购。李大夫,你代表如意堂拒绝了我,拒绝了这百年老参,我自然要去其他医馆。哦,听说,金鸡镇新开了家悬壶阁,相信那里的大夫和孙大夫一样识货。” “喂,你……”李杰明心中有些着急。 他自然识得这是百年老参。刚才这般歪曲事实,无非是为了压价。他想一个黄毛丫头,见识有限,逼一逼、骗一骗,她肯定会将人参低价卖给如意堂的。 可他没想到这丫头如此精明,一点亏都不吃。 想到这里,他对孙觅行愈发嫉恨。 若不是这老家伙横插一脚,他就能低价收购这参,转手高价卖给那些达官贵人,自个就能大赚一笔。 “告辞!”陆可儿却不容他再辩解一二,拿回孙觅行手中的人参重新揣进怀中,毫不犹豫转身就走。 孙觅行看了李杰明一眼,摇头一叹,也转身走了。 他还有许多病患要看呢。 李杰明盯着孙觅行的背影,眼底的阴霾越发浓郁。 悬壶阁开在镇东的临河街上,与如意堂相隔好几条街。 此时已是下午未时,太阳蹉跌而下,渐渐偏西,阳光将陆可儿瘦小的人影拉长,投在青石板路上,显得孤单而寂寞。 老姜头的牛车申时回去。若错过了牛车,陆可儿就只能徒步走回家了。为了赶时间,她挑了几条近路走。 近路远离大街,尽是些背街小巷。里面住的居民也十分复杂,不时可见一些游手好闲的混混在路边游荡。 陆可儿走到路边,悄悄地捡起一块坚硬的石头,藏在宽大的衣袖中。 小巷尽头有一个转角。此时,那里藏了三个形容猥琐、流里流气的小混混。 肥胖臃肿的林琴正抖着一身肥肉,和其中一个带头的小混混鬼鬼祟祟地说着话。 “彪子,看好了,就是那个臭丫头。姨上午在菜场可是看得清清楚楚,她带去的鱼全都卖光了。如今她兜里可揣了不少钱。” “哟,这不是给咱送钱来了吗?弟兄们。”彪子一边剔着牙,一边吊儿郎当地朝其余两人挤了挤眼。 那两人低声嘻笑道:“要不说咱为啥跟着彪哥混呢。跟着彪哥就是有肉吃。” 彪子闻言心中十分受用。 他们这三人游手好闲,平日里打架斗殴不务正业,因臭味相投,三人拉帮结派,寻衅滋事,自称金鸡镇三雄。 “谢谢二姨记得彪子,给咱兄弟介绍这么一只肥羊。” 说完,彪子透过墙缝打量着慢慢走近的肥羊。 第三十二章 打劫 那女孩身着藕色的衣裙,身材纤细瘦弱,腰肢纤细不盈一握。她眉目如画,梳着双丫髻,行走间,衣袂翻飞,气质清冷,全身上下没有一件首饰。阳光洒在她身上,却使她整个人似在发着光。 彪子不自觉地咽了口唾沫。 他没想到一只乡下来的肥羊会这般漂亮。 小巷六尺多宽,两百余尺深,空无一人。 陆可儿走在青石板路上,只听到自己嗒嗒的脚步声,空旷、深远、悠长。 忽然,她停住了脚步。 前方四十余尺开外处,阳光将三道人影斜斜地拉到了青石板路面上——那里,是看不到人的一个转角。 陆可儿瞳孔微缩。 转角后埋伏着人! 而且,还是好几个。 陆可儿运转周身的灵气,顿时自己的五感更加敏锐。 小巷深处那隐藏的声音断断续续地传来,勾勒出整个事件的轮廓。 陆可儿嘴角微微勾起。 她这个普通的山村小姑娘居然会被人当成肥羊…… 可是,她对这几人的武力值不清楚,对这个世界的混混不了解。怀中揣着人参,腰间缠着钱袋,理智告诉她不能明知山有虎,偏向虎山行。 她立刻掉转身,一刻也不迟疑地飞快地朝巷口跑去。 “娘的,这小妞发现咱们了!追!”彪子抓过靠在墙头的木棍,率先冲出转角,追了上去。 其余两人也急忙追上去。 “丫头,站住!” 三人边追边叫嚷着。 林琴躲在墙根后,眼珠子转了转,胖脸上现出一丝得逞的笑,转身偷偷地遛走了。 有行人刚走进巷子,看见这阵势,吓得赶紧就溜。 这几条巷子地处偏僻,居民较少,时常发生抢劫斗殴之事,附近的居民和行人大多能避则避,能躲则躲,都不敢招惹这些地头蛇,免得惹祸上身。 陆可儿虽有灵气加持,但灵气仍旧薄弱,加之人小腿短,跑出数丈后,很快就被这三人追上了。 三人将她堵在了巷子中。 “小妹妹,跑什么?你能跑得过咱们金鸡镇三雄?”彪子盯着陆可儿,痞痞地说道。 离得近了,陆可儿的容貌更加清晰地跃入他的眼帘。 只见她双眉修长,肤色虽然并不白皙,却掩不了姿形秀丽,容光照人。尤其是一双丹凤眼,在阳光下熠熠生辉,像是两颗最名贵的宝石。只是,她额上缠着青色的布条,似乎那里受了伤。 也不知受的什么伤,痛不痛。刚才激烈的奔跑会不会扯开她的伤口。 “彪哥,彪哥,接下来怎么做?”一个长得尖嘴猴腮身材也像瘦猴一般的小混混出言问他。 彪子猛地清醒过来,拉回刚才不知转到哪里去的思绪,心中暗生羞恼。 “喂,识相的,把钱袋交出来!”他瞪着一双不算大的眯眯眼,粗嘎嘶哑的声音像是钝器磨擦着沙纸。 这分明就是变声期的男声嘛。 陆可儿目光扫过这三名打劫的劫匪。 身材都不健硕,身上的衣衫又脏又破,年龄都处于青春期期间。个个长得很有特色,只差没将“我是混混”四字写在脸上。尤其是这个带头的彪子长着一双单眼皮眼睛,机灵狡黠,浑身透着一股子油滑味。 三人身上都没有煞气,看来品性并不坏。 陆可儿心中有了底,对这三人的评价是:三个中二期少年。 见陆可儿睁着她那双漂亮的丹凤眼,一直在静静地在打量着他们,神情平静,不见丝毫慌乱,彪子不知怎的,心中有些发虚。 “喂,你没听到我的话?将钱袋交出来!”他大声吼叫,颇有些色厉内荏的感觉。 “我爹生病常年卧床,我娘为了照顾我爹和我们姐弟二人没日没夜地操劳。我家为了给我爹治病欠下不少外债。我们常年吃着野菜稀粥。好不容易捕了几尾鱼拿来集市换钱,就遇到了你们。这微薄的一点救命钱,你们也要抢?”陆可儿悠悠开口。 彪子愣了。 那瘦猴一般的混混也愣了。 余下的那个长着塌鼻大嘴的混混捋了捋袖子,迟疑地对彪子说:“可是刚才你二姨没说她家这般穷呀。这丫头不会是在诓我们,对着我们卖惨博同情吧?” 瘦猴抓了抓头顶的头发,附和道:“大哥,铁头说得有理。这丫头肯定在骗咱们。咱们金鸡镇三雄要是被一个丫头耍得团团转,传出去要被全镇人笑话的。” “彪哥,猴子说得对。咱开弓没有回头箭!”铁头继续怂恿道,“彪哥,别忘了,咱还欠雄鸡赌坊昆爷二两银子呢。咱可怜她,谁可怜咱啊?” 彪子迟疑了。 想到昆哥讨债的可怕手段,他不禁背脊发寒。 “识相的,将钱交出来。我们不为难你。否则……”彪子恶狠狠地说,话还未说完,就被铁头接了去。 “否则我们将你卖到倚翠苑!” 倚翠苑是什么地方? 陆可儿不用想也知道。 陆可儿冷眸扫过他们三人,淡淡地说道:“青天白日之下,你们就敢动手抢劫抢人,逼良为娼,就不怕镇长派人抓你们?” “镇长?”三人一愣。 那瘦猴嘻笑道:“从没听说过有镇长这样的官。” 陆可儿有些惊讶:“没有镇长,谁来管这镇上的事?” 彪子答道:“金鸡镇下有五个村,由各自的里正管理各村事务。镇上的事,一般由镇上德高望重的老人负责教化。” “咱们金鸡镇属于西林县,可西林县县衙离我们金鸡镇还有十来里路呢。县大爷可没空来管这些鸡毛算皮的事儿。”铁头讥笑道,“山村来的丫头就是没见识。” 陆可儿暗自沉吟。 原来启国境内行政体系中不设镇长。难怪这镇上的治安如此混乱,因为没有人监管,安全秩序根本无法保障。 “怕了吧?”铁头恶恨恨地说道,“把钱交出来!” 陆可儿皱眉:“你们三人,身体健全,头脑灵活,做点正经事不好么?非得要在犯罪的道路上一路狂奔?” “她……她什么意思?”瘦猴抓了抓头发,“她是在教训我们?” “她有病!”铁头捊起袖子,冲彪子吼道,“彪哥,别犹豫了,抢了!” 彪子跺了跺脚,一个箭步如恶虎扑食般向陆可儿扑来。 陆可儿凝神屏气,将灵气运转至全身。 五感更加敏锐了。 她看见彪子扑来的动作似乎放慢了许多。 突然,就在这时,风乍起。 一道微小而尖锐的破空声响起。 陆可儿凤眸突睁,神情凝重,她飞快地伸手,猛地将彪子推开。 一道寒芒擦过彪子脸颊,“波”的一声钉在了身边的墙壁上。 第三十三章 神秘少年 彪子摔倒在地,好半天没有爬起来。 脸颊上传来一阵刺痛感。他愣愣地伸出手指,摸了摸脸,再缩回来,手指上触目惊心一片血红。 “怎……怎么回事?” 若刚才陆可儿没有推开他,这道寒芒会钉入他的眉心。 其余两人也惊愣住了。 陆可儿抬头看向巷口。 那里不知何时伫立着一道修长的身影。 阳光正暖,可陆可儿却分明从那人身上感受到阵阵彻骨的寒意。 他背光而站,看不清面容,阳光将他的人影投射在他面前的青石板路面上。他宽肩窄腰,身着玄衣。长发披肩,衣袂无风自动。 似未料到陆可儿会将彪子推开救他一命,那人一步一步缓缓走过来。 他就像道影子般,无声地靠近。他的面容就像隐在云雾后的月华,在众人面前一点点地显露出它的光彩。 陆可儿呆立当场。 那三个小混混也一个个张大的嘴巴,几乎忘记了呼吸。 那是一张魅惑众生妖冶风流少年的脸。肤白如玉,鼻如悬胆,殷红的薄唇性感十足。斜飞入鬓的修长剑眉下,嵌着一双狭长星眸。眼角微微挑起,寒如冰,又魅如丝。 身上玄色暗纹箭袖轻袍勾勒出流畅而瘦削的线条,那线条从倒三角形的肩背一直向下,被一条黑色锦带束成细长的腰身。行走间,垂至腰间的黑发丝丝飘动,在阳光下泛着丝绸般的光泽。 他在陆可儿面前站定。 琥珀色的眼眸深深地凝视着她。 “为何救他?”薄唇轻启,逸出的话语冰冷而简洁。 “那你又为何要杀他?”陆可儿也深深地看着他。 这个少年大概十八、九岁,年轻脸庞上呈现出一抹与他年龄不相符的冷漠和沧桑。他身上的气很是奇怪。一层淡淡的黑雾之下,闪现出点点金光。 他身上带煞气,可却也有功德。 这人杀过人,也救过人。 这两天,陆可儿运用体内的灵气帮助观看周边众人身上的气,并结合梦中老人的指点和自己的观察,渐渐地有了点小小的心得,对不同颜色和形态的气所代表的含意有了粗浅的认识。 她没有感受到少年对她有恶意。 “他要害你,该死!”少年答道。 彪子闻言,心脏猛地一缩,趴在地上不敢动弹。 这个莫名其妙出现的人对他散发出来的冰冷杀意,让他周身的血液几乎凝结。若不是陆可儿刚才那一推,此刻躺在地上的将会是他的尸体。 “他们只是想抢我的钱,应该还不至于敢害我的性命。”陆可儿实事求是地分析。 其余两个小混混拼命地点头。 天可怜见,他们虽然是金鸡镇三雄,但平日里只抢钱,打过人但没杀过人呀。 “我出手,从没有活口。”少年细长眼眸冷冷一瞥那三人。 三人吓得一哆嗦。 “他们并非大奸大恶之人,放过他们吧。”陆可儿沉默半晌,还是为那三个小混混求情。 也许是因为现代穿来的,受了二十余年的法制教育,她终究没法对生命漠视。 少年转过头来,慢慢地俯身过去,将脸一点一点向陆可儿的脸靠近。 陆可儿一动也不敢动,睁着那双漂亮的丹凤眼看着这张魅惑的脸在眼前一点点放大。 那脸莹白剔透,衬得眉更黑,发更墨,唇更红。 淡淡的带着罂粟般香味的气息喷在她脸上,燃起她双颊边一片燥人的热意。 “就是这双眼睛。”白玉般的手指抚上她的眉梢眼角,轻的像是一片羽毛。 陆可儿看见少年的眸中闪过千万种情绪:甜蜜、痛苦、悲伤、还有绝望…… “可你终究不是她。”良久,少年缓缓起身。秋风吹拂着他的黑发和衣袂,列列作响。 陆可儿看着他,心中忽的有点酸涩。 深幽的小巷,魅惑而又冷漠的少年。 天地间,似乎只余他一人。孤独而悲伤…… 少年如来时般悄然离去。 他终究,没有要彪子的命。 陆可儿不知道的是,少年因为她,第一次出手时留下了活口。 良久,彪子从地上爬起来。 他的腿现在还抖着。另外两个小混混也不比他好多少。 三人脸色煞白,神情萎靡。 “谢谢你刚才救我一命。”彪子虽然很不情愿承认这点,但是,身为金鸡镇三雄的老大,他自认不是心胸狭窄不知感恩之人。 大英雄,就得提得起,放得下。 “我欠你一条命。照咱们道上的规矩,我们以后都不会向你动手,你放心。”彪子向陆可儿承诺道。 其他两人也连声附和。 “我不认识你们,你们怎么会盯上我的?”陆可儿比较好奇这点。 刚才她听到转角处有隐隐约约的女声。因为声音太低,她没能听出是谁。 但她不认为这三个中二小子会无缘无故地来打劫她。 “你二姨是谁?”陆可儿还记得前面铁头提过。 “这个……”彪子迟疑道,“咱道上的规矩,不能说。” “你们走的是哪条道啊?邪门歪道?”还道上的规矩。陆可儿颇有点哭笑不得。 “咱可是金鸡镇三雄……”瘦猴有些气愤,急忙为三人的光辉形象辩解。 “欺负弱小,不劳而获,打架赌博,寻衅滋事,就是你们三雄的英雄事迹?”陆可儿讥笑道,“我一个小小弱女子都知道自力更生、救人性命。你们呢?瞧瞧你们干的事,是英雄会做的事吗?英雄受人尊敬,被人景仰,你们敢说镇上的人对你们都交口称赞?你们还敢称自己是三雄?不要让人笑掉大牙!” 陆可儿拍了拍彪子的肩膀,目光朝三人一扫,说道:“再见!希望我下次见到你们三人时,你们是真正的三雄!” 三人伫立在小巷中,直到陆可儿纤细的身影消失不见。 “我怎么觉得……”瘦猴抓了抓自己的头发,“她说得有几分道理?” 铁头有些失落:“我一直想当英雄的。可镇上的人平时对我们又怕又嫌,别以为我看不出来。什么时侯才能让大家尊重我们?” 彪子沉默不语。 他脑中一直回响着女孩最后的那一句话:希望我下次见到你们三人时,你们是真正的三雄! 第三十四章 遇见 悬壶阁三个月前在镇东的临河街上开张。开张那天,悬壶阁的掌柜请来镇上有名的舞狮队,锣鼓喧天、热热闹闹地闹了一天。 能在商铺林立、金鸡镇最繁华的临河街上盘下一处两进的铺子,悬壶阁背后东家的财力不容小觑。 但镇上的居民对悬壶阁并不看好。因为悬壶阁的两名大夫,都是二十岁左右的年轻人,说话还带着外地口音。镇上的人一向欺生,何况还是嘴上无毛办事不牢的年轻人。因此开张三个月来,除了第一天热闹外,悬壶阁平时冷冷清清。 荣之行和玉千璟乘着马车到达悬壶阁门口时,一个眉清目秀的小伙计正坐在门口的石阶上无聊地数蚂蚁。 “大木头,看来我要收回前面说过的话。你这悬壶阁看来还不是如意堂的对手呀。”还未下马车,玉千璟就开始挖苦荣之行。 荣之行站在车前,看着悬壶阁高大气派的门楣和几可罗雀的大门口,两道英挺的浓眉将眉间深深地皱成一个川字。 “这三个月,高雨堂在做什么?”他心生不解。 这小子,离京前,信誓旦旦地向他保证,一定要将悬壶阁开成金鸡镇医馆中的龙头老大。 这就是他的保证? 门口小伙计看见从一辆华丽的马车上下来两位身着华服的年轻公子,精神一振。 终于来生意了。 他兴奋地跑过来,笑容满面,恭敬而又热情地招呼:“两位公子。欢迎欢迎!请问两位公子想要来看什么病?” 玉千璟一愣,随即笑得前俯后仰。 “大木头,哈哈,这小伙计都逗。他还以为咱俩来买东西呢。还问来看什么病,哈哈,笑死我了!” 荣之行脸色微僵。 这高雨堂怎么选人的?哪个病人来看病,会知道自个生什么病。他以为这是大白菜呢,随自个挑? 小伙计被笑愣了。 掌柜的说,作为一名合格的伙计,要腿勤手勤嘴巴勤,遇到客人要热情周到,多开口,多微笑,他做错了吗? 刚到的陆可儿正好听到小伙计的招呼,也忍不住笑了。 这小伙计也就十四、五岁的年纪,长得眉清目秀,皮肤白皙,气质不像伙计,倒像是富家公子。 “小哥,谁说来医馆的,就一定是来看病的?”陆可儿忍住笑意,说道,“这两位公子身体康健,面色红润,气色上佳,哪有生病?何况,哪有一见人来,就开心地上前询问人家生什么病的?” 小伙计这才发现自己的不妥之处,尴尬地摸了摸鼻子,不好意思地笑了:“真对不住,我第一天上工,新手新手,难免有误,呵呵……” 玉千璟看见陆可儿,桃花眼顿时就亮了。他用手肘悄悄地撞了撞荣之行,与他交换了一个心照不宣的眼神。 中午才在品鲜楼见过的小村姑,只过了一个多时辰,便又在悬壶阁门口遇到了。 玉千璟感叹:不是这世界太小,就是他们有缘。 正这般想着,荣之行已走上前一步,对着那村姑行了一礼,说道:“在下荣之行,敢问姑娘尊姓大名,来此何干?” 玉千璟愣了。 这是他认识的荣之行么?京城有名的冷面公子,不解风情,别说是主动和姑娘搭讪了,平时就是连一个眼风都不见得会多给人家姑娘一个的。 陆可儿也有点吃惊。 不是说古代的人都比较矜持含蓄的么?这两位公子衣着华丽,相貌俊美,一个阴柔,一个阳刚,美得各有千秋。若不是刚才她观出这两位公子身上笼罩着一层紫气和白气,知道他们非富即贵,而且不是坏人,她几乎都会将眼前这名英俊男子视作是好色的登徒子。 她哪知,对她而言,这两位是第一次见面。可对这两位而言,她却并不陌生。毕竟,中午在品鲜楼,这两人可是从头到尾看了她一出好戏呢。 但她身体里毕竟进驻了一个现代人的灵魂。 她含笑着回了一礼,答道:“小女子姓陆,名可儿,岭下村人氏。来悬壶阁是为了卖药。” 荣之行目光一闪:“卖药?” 近距离看这女孩,荣之行有一瞬间的恍神。 这女孩通身气质高贵清冷,一双丹凤眼既柔媚又犀利,很难让人忽视。 “是,我有幸得了一株人参,想来问问行情。”陆可儿心知眼前这两名公子并非普通人,因此存了结交之心。对自己来悬壶阁的目的并不隐瞒。 她的坦率却令荣之行微讶。 “姑娘对谁都这么开诚布公么?”不知为何,荣之行忽然有些生气了。 这女孩,知不知道世道险恶,人心不古? “当然不是。”陆可儿朝他眨了眨眼,俏皮地说道,“我也是要看人下菜的。” 只一句话,就奇迹般地将荣之行心中的不快消弥于无形。 玉千璟看看陆可儿,又看看荣之行,敏锐地感觉到两人之间古怪的气氛,忙走过来抱怨道:“我说你们俩个,能不能别杵在大门口?” 那小伙计这才反应过来,急忙说道:“几位贵客,请进,请进!” “高雨堂呢?”荣之行一边往里走,一边问小伙计。 “啊,你们是来找我表哥啊?”那小伙计冲口而出,忽然像是意识到自己说了不该说的话,透露了不该透露的信息,慌忙捂住嘴。 “表哥?”玉千璟一双桃花眼向他瞟去,嗤笑道,“难怪这么不靠谱。” 小伙计的脸红了:“表哥,啊不,咱们高阁主还是很靠谱的……” “高阁主?”荣之行深邃的眸光一闪,似笑非笑。 “表哥说他负责这个悬壶阁,那他不就是阁主了么?”小伙计解释道。 “脸皮可真厚,居然自封为阁主。”玉千璟听不下去了,催促道:“你表哥在哪?赶紧叫他来迎接……嗯,迎接悬壶阁真正的主人。” 小伙计惊愣地张大了嘴,对着玉千璟满脸崇拜之色:“原来你就是那个神秘的悬壶阁主人,失敬失敬!” 玉千璟笑着摆手:“你又错了。我可不是那什么劳什子主人,他才是。” 他指了指荣之行。 小伙计一脸尴尬:“真……真对不住啊,咱第一天上工,这个,这个察言观色还不大会,呵呵……” 陆可儿心下也是一惊。 她没想到自己运气这么好,一来就能遇到悬壶阁主人。 正说着,忽然从悬壶阁里慌慌张张跑出一个肚大腰圆的中年胖子,差点撞到小伙计的身上。 “唉,袁叔,着急忙慌地干啥呢?” 袁叔一把抓住小伙计的手,忙不迭声地说道:“齐公子,高公子出事了!” 第三十五章 高雨堂 “什么?”小伙计揪住袁叔的衣袖,急声问道:“我表哥怎么啦?” “高公子这段日子一直在研究那些新采来的药材,说要制出一种以毒攻毒的神药。刚才他拿自个试药,中毒了!” “表哥!”小伙计悲戚地大叫一声,朝悬壶阁后院冲去。 陆可儿见那两位公子跟着小伙计朝后院急步奔去,想了想,也跟了上去。 悬壶阁的后院很大,但与品鲜楼的后院比起来,那简直是一个天,一个地,称得上是混乱。 道路两边,只要是空着的地方,都摆上了各种各样的药材。有的已经风干,有的已经切片,有的还是整块整株未及处理,有的似乎刚从土里挖出来,根茎上还带着泥土。空气中弥漫着一股浓郁的药草香味。 院里有间小石屋,那个齐少爷直奔那石屋而去,嘴里高声嚷叫:“表哥,表哥!挺住,你千万不要出事呀!” 石屋内十分简陋,当中一个炉鼎,炉火刚熄,尚有余热。四周摆放着简陋的木架和桌椅,架子上混乱地堆放着各种各样的药材。 炉边的地上,躺着一个蓬头垢面的男子。那男子身上的锦袍布满污垢,已经不见原来的颜色,袖口和衣摆处有些地方有烧焦的痕迹。 地上一只碎碗,里面有残留的黑色药汁。 “表哥,表哥!”齐少爷扑上去,大声呼叫。 “齐……齐明。”那男子侧卧着,吃力地呻吟出声。他半边脸被头发遮住,只看见嘴唇黑紫,唇边一道乌黑的血迹。 “怎么办?怎么办?”齐明急得掉眼泪,“袁叔,赵大夫呢?快让他来!” 跟进来的袁叔一脸为难:“因为没什么病人,刚赵大夫说有事先走了。” “什么?坐诊期间怎么能随意离开?”齐明惶恐不安,六神无主,“怎么办?怎么办?” 他忽然看向荣之行,急声哀求:“荣公子,请你想想办法,救救我表哥吧。” 荣之行心中也是十分焦急担忧。 他与高雨堂从小认识。作为启国太医院院首的独孙,这高雨堂在京城可谓无人不知,无人不晓,人称药痴,天天往药铺医馆跑。相比于医术,他更喜欢钻研药理。他常常说,好的药方就像士兵身上配置的精良武器,能更加有效地战胜疾病这个敌人。也因此,他天天研究药材,炮制药物。这就罢了,毕竟没有太大的危险,家人也就随他去了。 可两年前,不知为何,高雨堂忽然对毒药产生了浓厚的兴趣,开始钻研起了各种各样的毒药。这下可吓坏了他周边的一众亲朋好友,像防贼似的防着他,盯他盯得很紧,不让他再碰任何一种药材了。 也因此,这家伙听说他要在金鸡镇开医馆,便想方设法地跟来了。脱离了家人的掌控,这家伙又肆无忌惮地开始了他的炼药之旅。 荣之行想到这里,不禁有些后悔。 他怎么能忘了,只要一提到药,这高雨堂就是一个彻头彻尾的疯子呢? 他忽然想到什么,看向陆可儿。 小姑娘自进石屋后,就表现得十分安静。此刻,看到有人命在旦夕,她也是表情淡淡。 荣之行吃不准她到底是性子凉薄还是因为胸有成竹。 “陆姑娘,你看……”他没有说下去,但试探和用意不言而喻。 玉千璟和齐明都吃惊地看向他,然后看向陆可儿。 陆可儿神情仍是淡淡的:“我试试。” 她先拾起一块碎碗片,闻了闻那药汁的气味。然后,她走到高雨堂身边,俯下身去,一只手拂开他脸上的乱发,一只手探向他的手腕,手指压在他的脉搏上。 乱发之下,是一张长满胡渣的脸。脸色青白,双目紧闭,已是出气多入气少。 他的印堂上,萦绕着一团浓郁的黑气。 陆可儿借探脉之机,将灵气注入对方体内,运起精神力,循着灵气感知对方的身体状况。 这两天,她一有空就研习梦中老人传授的灵气运转之法,也渐渐掌握了利用灵气治病解毒之术。她发现,有了灵气这项异能,她在现代学习和掌握到的医学知识和能力几乎达到了颠覆性的突破。 “他中毒了。”她淡淡地说。 内心,她很高兴,今天能遇到一次试验灵气解毒的实践机会。 “这不是明摆着的吗?”玉千璟嘀咕道,触及荣之行扫过来的凌厉目光,他抚了抚长发,冷哼一声,不再言语。 陆可儿扫了他一眼,心中冷哼。 这个阴柔的男子,从刚才大门口相见时开始,就对她怀有莫名其妙的敌意,也不知为什么。 “他中的是断肠草和百日追魂的混合毒汁,这两种每一种都是烈性毒药,何况两种毒药的混和。目前,毒素现在正向他心脉处蔓延。”她解释道。 荣之行的心往下一沉。但见陆可儿面容沉静,心下又是一定。 陆可儿转头问齐明,“有银针么?我可以用针炙之术压制他体内的毒素,再帮他解毒。” “啊?有,有的。”齐明忙不迭地点头,匆匆忙忙跑出去。 不一会儿,他拿来一套银针递给陆可儿。 陆可儿拿起一根银针,让齐明点了根蜡烛,就着烛火将银针简单地高温消毒后,看也不看就刺入高雨堂露在衣领外的颈项处。 银针刺入时,高雨堂身体颤抖了一下。 “喂,你怎么不认穴道的?”玉千璟吃惊地问。 陆可儿冷冷地瞥了他一眼。 荣之行喝道:“闭嘴!” 玉千璟气得圆瞪双目,指着陆可儿难以置信地问:“你……你居然为了这个丫头吼我?你还是不是我兄弟?你就这么相信她?” 陆可儿冷声道:“那么你来?” “你……”玉千璟瞪着陆可儿,甩了甩手,“好,我今天就守在这儿,看你怎么解毒。” 陆可儿不理他,凝神将灵气注入手中的银针。 陆可儿捏着银针在高雨堂的肌肤中轻捻插转,灵气顺着银针进入高雨堂体内经脉,将正在向心脉处蔓延的毒素围追阻拦,并将毒素一点一点逼向手臂。 这个过程需要极致的耐心,需要强大的精神力的支撑。 第一次使用灵气逼毒,陆可儿开始并不熟练。她一边摸索一边实践,渐渐地掌握了一些技巧,速度渐渐地快起来。然而,即便如此,解毒仍是一个漫长的过程,而且不容她有一丝分神、一线疏忽。 随着时间的流逝,她渐渐地感到吃力起来,额上渐渐地现出细密的汗珠。 荣之行的心揪紧了。 第三十六章 解毒 他一直静静地伫立在陆可儿的身边,悄悄地观察她的神色。他发现她脸色渐渐苍白,发现她的呼吸开始紊乱。但是即使是这样,她手上的动作极是很稳。 终于,她看向齐明,声音有些嘶哑:“拿刀来。” 齐明急忙递给她一把锋利的小刀。 “帮我将刀片在烛火上消毒。”她吩咐,手上的动作不停。 齐明依言照办。 “现在,你用刀片割破他的一根手指。”陆可儿道。 “哪根?”齐明握着刀的手微微颤抖。 “随便。” “好,好的,随便,随便。”齐明紧张地将刀伸向高雨堂的一根手指。 “要割……割多大的口子?”他又问。 “随便,能出血就行。”陆可儿答道。 “好,好的,随便,随便。”齐明握着刀,紧张得连呼吸都不顺畅了。 “赶紧啊,愣着干什么?”见齐明还在发愣,陆可儿急得催促。 第一次运用灵气解毒,她的体力和精神力都跟不上了,感觉随时都能倒下去。 齐明一咬牙,手握着刀在高雨堂的一根手指上狠狠一划。 一道长长的口子映入众人眼帘。 “是个狠人。”陆可儿叹道。 看着乌黑的血液从那道狰狞的伤口汹涌喷出,齐明的脸白了。 “我……我是不是划得太深了点?” “你再深一点,他的手指头就要被你切下了。”陆可儿道。 “怎……怎么办?”齐明都要哭了。 他只想救表哥,可不想伤他呀。 “拿个盆将那毒血接住。”陆可儿提醒。 齐明又手忙脚乱地去拿盆接血。 口子划得深长的益处显现出来了:那毒血排得快,半柱香不到的时间就排干净了。 高雨堂的呼吸虽然微弱,却已渐渐平稳。 只是,脸色苍白。 “好了,拿金创药来,给他止血。”陆可儿收起银针,双腿一软,踉跄地坐到了地上。 太累了,全身的气力都似乎被抽空了。 她感觉似跑了一场马拉松。 “陆姑娘,你……可还好?”荣之行深邃的眼中满是忧虑。 她的脸色,比高雨堂的还苍白。 “让我缓缓。”她一边指挥着齐明为高雨堂止血,包扎,一边休息。 “雨堂的毒解了?”玉千璟仍是难以置信。 陆可儿不想回答。 荣之行亲自倒了杯茶水,递给陆可儿。 陆可儿接过,大口地喝下。 玉千璟瞪着荣之行,更加难以置信了。 这还是他认识的荣之行么?堂堂京城四少之一,居然给一个小小的村姑倒茶。 又过了一柱香的时间,高雨堂在床上悠悠醒来。而陆可儿,也终于缓过劲来。 “你……你们怎么在这?”高雨堂一睁眼,就看到了荣之行和玉千璟,几乎怀疑自己在做梦。 “没有我们,你现在还在地上躺着呢。”玉千璟讥笑。 “不只是躺着。”齐明此刻仍心有余悸,“表哥,若没有陆姑娘,你现在已是一个死人了。” 高雨堂只觉头晕体乏,浑身像被马车辗过一般酸疼。 “我……我中毒了。”他眼珠慢慢地转动着,终于回想起来了,忽然双眼一亮,那满脸胡茬的脸浮现出一抹激动之色,“是……是谁帮我解毒了?” “是陆姑娘。”荣之行指着站在床头的陆可儿说,“你该好好感谢她。” 高雨堂这才注意到,床前还站着一个瘦弱的小姑娘。这小姑娘显然还未及笄,却神情冷峻,态度从容大方。一双丹凤眼清冷而又柔媚,淡淡地朝他一眼瞥来,他的心就突然一窒,几乎忘了呼吸。 陆可儿伸手探向高雨堂的手腕,搭脉的同时又细细地看了一下高雨堂的气色,片刻后,她道:“你的体内已没有毒素了。不过,因为失血,你现在气血两亏。抽空好好补补。” “好……好的。”高雨堂下意识地答道。 “那你现在好好休息。” “可是,陆、陆姑娘……”高雨堂十分好奇陆可儿是怎样为他解毒的,只是他现在十分虚弱,说几个字就喘几口。 “有什么事以后再说。”陆可儿制止他,“现在就好好休息。” 陆可儿问齐明要来纸笔,写下药方,交待道:“这是补血养气的药方。” “好,我马上去抓药、煎药。”齐明感激涕零地接过药方,飞快地跑出屋去。 荣之行向陆可儿长揖一礼,感激不已:“雨堂是我兄弟,在下代他感谢陆姑娘救命之恩。” 陆可儿今天露出这一手,已经震撼到了在场的众人。大家虽不懂医术,却也知道人若中剧毒,几无生还可能。何况断肠草和百日追魂这两种剧毒,据他们了解是没有解药的。 这陆姑娘的医术,几可通神。 “敢问陆姑娘,今日来悬壶阁是来卖什么药?”危机解除,荣之行这才有心情问她。 “人参。”陆可儿既然已知这位荣公子是悬壶阁老板,便直言相告。 荣之行接过陆可儿递过来的人参,还未及说话,床上躺着的高雨堂已是虚弱而又兴奋地叫起来:“百年老参!” 陆可儿赞许地看了他一眼:“好眼力。” “在下……在下对药材颇有心得。”被救命恩人夸赞,高雨堂内心欣喜莫名。 “那你说,若我卖给你,你给我多少银子?” “五……”高雨堂眨眨眼,迟疑地问道,“五百两?” 陆可儿一愣,目光瞥向荣之行,满脸同情:“我看你还是另找阁主吧。他没将悬壶阁弄倒闭,也是他的本事。” 荣之行微微一笑:“百年老参目前的市场行情是五十两至一百两。你这参不算很大,五十两差不多。不过,你救雨堂一命,他是将救命恩情也算进去了。” “原来他的命只值四百五十两。”陆可儿恍然大悟。 荣之行:…… 高雨堂苍白的脸上涨出一抹窘色:“陆姑娘,别听这荣木头瞎说。区区几百两怎能表达我对姑娘的感激之情?在下这条命是姑娘的,姑娘无论让在下做什么,只一句话而已。” 一番话说下来,别说是荣之行了,就连对他有所了解的玉千璟都大吃一惊。 这高雨堂年纪轻轻,出身医学世家,多年来只对医学和药理痴迷,恃才傲物,除了他们几个自小一起长大的朋友,他几乎从不对外人假以辞色。 此刻,却对陆可儿态度谦恭,亲切友善,像是变了个人似的。 玉千璟不由深深地看了一眼陆可儿。 这个村姑,到底有什么魔力,居然让他的两个发小都变得不像自己? 第三十七章 银针 陆可儿最终还是将人参卖给了悬壶阁。在荣之行的坚持下,她收了一百两银子。她让荣之行将一百两换成十两的碎银和九十两的银票,将它们装进荷包中。 当她从怀中掏出那绣着翠竹的荷包时,荣之行目光无意间瞥见,不由一怔。 “陆姑娘,你可否将荷包给在下一观?”荣之行开口问道。 陆可儿心中惊疑,将荷包递给荣之行,脸上却不动声色:“这荷包有什么问题?” 荣之行仔细地端详着手中的荷包。 布料很普通,不普通的是布料上的刺绣。 他做生意已有数年了,旗下有不少布庄绣坊。他的眼力已锻炼出来了。他敢肯定,即使是他手下绣坊里最好的绣娘都绣不出这般好的绣品。 “敢问这个荷包是姑娘所绣?”他问。 “不是。”陆可儿边说边观察荣之行的神色,“这是我娘绣的。” “好针法,好绣技。”荣之行由衷赞道。 他没想到,一个小小的山村都藏龙卧虎。女儿医术厨艺高明,做娘的绣技高超。 陆可儿灵机一动:“荣公子,请问你收购这样的绣品么?” 荣之行双眼一亮:“收的。在下名下有几间绣品店。这样吧,你娘绣什么,在下就收什么,不过,质量要保证。价格你放心,一定按同类货品的最优价收购。” 陆可儿心中高兴:“好。我娘会绣的东西很多,荷包、手帕、衣衫、扇面等等。下次我来,可以和荣公子签份合同。” “好,一言为定。” 又谈了庄生意,对未来的生活,陆可儿心里更加踏实了。 想到瘫痪在床的陆天宁,陆可儿问荣之行:“你这悬壶阁有银针卖么?针炙用的,我要成套的。” 荣之行微讶:“陆姑娘没有银针?” “我没有银针,很奇怪吗?” “是……是有点。”荣之行更加惊讶了,“在下观姑娘用针手法炉火纯青,似是使用了千遍万遍,还以为姑娘手上有针。” “有针卖么?” “有针。不过,怎能卖给姑娘?”荣之行令那胖胖的袁掌柜拿来几套银针,对陆可儿说,“陆姑娘,这是本店最好的几套银针,在下送给姑娘了。” 陆可儿深深地看了一眼拿针来的袁掌柜,然后让他将针摆在桌上。 她逐个看去。 肉眼看去,针都是好针,只不过…… 她将手伸向银针,触摸到针身时,她能感受到其中有一套有淡淡的灵气波动。 这倒是有趣。 这制银针的矿石也能带有灵气。 看来,这世上万物中,仍是有一些自带灵气的灵物。 她将那套自带灵气的银针拿起,说道:“就这一套吧。” 荣之行问:“其他的不需要么?” “一套就够了。”陆可儿微微一笑,“谢谢荣公子。这套银针我很喜欢。” 这是表示她接受这份礼物了。 荣之行心中很是高兴。他甚至惊讶地感觉到,他的心情居然比他平时做了一单大生意还要高兴。 眼看太阳西垂,离老姜头牛车离镇的时间一个时辰不到。陆可儿想着还有许多粮食和生活用品还没买,于是向荣之行告辞。 荣之行得知陆可儿要去买东西,给她安排了辆马车,并指派了个机灵的小厮和丫头全程侍侯。并交待那车夫,务必将陆姑娘连人带货送至家中。 坐在舒适的马车里,陆可儿感叹,这个荣之行,会做生意的就是不一样,瞧这高情商,想不发财都难呀。 她哪知,她走后,玉千璟对着荣之行一脸不赞同:“一个小小的村姑,哪值得你这般殷勤?” 荣之行冷冷地瞥了他一眼,问道:“陆姑娘得罪你了?” “什……什么?” “你对陆姑娘的态度有问题。”荣之行深遂的目光几乎令玉千璟无法直视。 “你适可而止。”荣之行眼神莫测高深,“没准哪一天,你会求到人家身上。” “我?”玉千璟笑了,他从未听过这么荒诞的笑话,“我堂堂玉氏之后,会求这个小小村姑?荣木头,你不会真是木头吧?连脑袋都变成木头了?” 荣之行只是深深地看了他一眼,再未多言。 有了小厮和丫鬟全程服务,陆可儿采买东西的效率很高。粮铺、油铺、猪肉铺、布店等等几乎所有吃穿用的店铺她依次逛了个遍。她眼光毒,估价准,杀价的本领更令店辅老板叹为观止。不一会儿,就买了一大堆物品。因为有马车装载,陆可儿也不用担心东西多自己拿不动。 车上的东西林林总总已塞下大半个车厢。就连众人不吃的猪下水,陆可儿都买了不少,把那陪同她的小丫头和小厮惊得目瞪口呆。 镇里的人很少吃猪下水的,又腥又腻,还脏。但他们见主子对陆姑娘十分重视,也不敢将这种惊讶和疑惑表现出来,就怕引起姑娘的反感。 马车经过一间店辅,上书三个大字“墨香斋”。陆可儿心中一动,让车夫停车。 站在铺前,陆可儿发现与自己预想的一样,这是一家专门经营文房四宝的店。整个镇的读书人并不多,估计全镇也就是这一家专营文具用品的店。 陆可儿带着丫头和小厮踱进去。 铺子不大,但东西还算齐全,笔墨纸砚摆了三张架子。铺里辟出一个角落,摆放了一些书籍。 在古代,书籍是十分珍贵的商品,普通人一般是买不起的。金鸡镇能有书卖,可见镇上还是有不少有钱人的。 陆可儿心想,自己的爹娘都能识文断字,家境好时家里的笔墨纸砚没有断过。后来家道中落,这些物品便陆陆续续地没有了。现在自己有钱了,这些东西该补齐了。何况,小豆丁也到启蒙的年龄了。 掌柜的是一个中年男子,身着长袍,带着几分书生气。看见陆可儿虽然衣饰简陋,但气质出色。又看到她身后跟着丫鬟小厮,不敢怠慢,笑容很是和蔼。 “这位姑娘,请问想买些什么?” 陆可儿指着她看中的纸张、毛笔及墨条,问好价钱,让掌柜包起来。目光又扫到一方松花石砚,觉得不错,指着它开口道:“这砚台怎么卖?” 掌柜的看向砚台,微微一愣,正要回答,这时,铺子外走进两人,其中一人问道:“李掌柜,我上次预订的砚台到了么?” 第三十八章 苏栖正 陆可儿瞥了一眼,见走进的两人均是书生模样,巾帽宽袍,中等身材,二十不到的年龄,心中也未在意。却见那李掌柜对着她脸上现出一抹为难之色。 “这位姑娘,真不好意思。这方砚台是这位苏公子提前预订的,在下不能卖给你。” 苏公子? 不会这么巧吧? 陆可儿转身看去。 正好那苏公子的目光也直射过来。 看清陆可儿的面容,苏公子募地睁大了眼睛。 “陆可儿!”他难以置信地叫起来,“你怎么在这?” 似是想到了什么,他恼怒地瞪着她:“你怎么还不死心?我们已经退婚了,你居然跑到这里来等我?你以为你这样死缠烂打我就会回心转意?你不要白日做梦了!” 陆可儿几乎被气笑了。 见过厚颜无耻的,却仍是被这个姓苏的渣男恶心到了。 “苏栖正,人贵有自知之明!你好歹是个读书人,拜托你撒泡尿看看自己!你是长得貌若潘安啊还是学富五车啊?你是富可敌国呢还是权倾天下啊?你这模样,长得就是一个路人甲,丢在人堆里都找不着的那种。还有,你一直炫耀的,不就是你那个秀才爹么?这秀才功名在咱镇也许是个香饽饽,可走出这小小的金鸡镇,他算个啥?” “你……你……”苏栖正被打击到了。他满脸震惊地瞪着陆可儿。 这还是那个心中只有他,一心只为他着想的农家女么?这还是那个在他面前说话都不敢大声,对他唯唯诺诺唯恐他生气的小丫头么? 她什么时侯变得这般伶牙俐齿,这般言辞犀利,这般……恣意飞扬? 陪他一起进铺子的同伴江波用手肘碰了碰他,悄声道:“陆可儿?苏兄,这就是你以前一直讨厌的那个前未婚妻?她没有你说的那么难看嘛。挺漂亮的。” 何只是漂亮。 就连苏栖正都不得不承认,这个前未婚妻今天给了他巨大的震动和冲击。不仅有心理上的冲击,更有视觉上的冲击。 从前那个总是低着头几乎看不到脸的女孩,如今自信地昂着头,露出眉目如画的脸庞。她的肤色似乎比以前白了一点。当然,这不是令他印象深刻的。最出彩的是她的那双丹凤眼,似乎阳光洒到湖面,粼粼波光炫人眼目。 在她那似笑非笑,似讽非讽的目光中,他似乎看到那个可笑的卑劣的自己。 这才几天功夫,她的变化怎么会这么大? 陆可儿不再理他,转身对那李掌柜说:“掌柜,既然这方砚台是人预订的,我就不要了。帮我另找一块吧。” 李掌柜见她通情达理,暗自松了口气:“好的,好的。小的这就给姑娘选。咱们店的石砚虽不多,但每一块都不错。姑娘,你看看,这块怎样?” 他找到一块罗纹石砚,递给陆可儿。 陆可儿仔细端详。这块砚虽然不及刚才的松花石砚,但是石质坚韧、纹理细密,也算一方好砚。 “掌柜的,这块砚多少钱?”她问。 “八百文。” 陆可儿觉得不算贵,正准备掏钱,那苏栖正却出声讥讽道:“陆可儿,你家不是欠了很多债么?你有钱买砚?你懂砚么?” 陆可儿秀眉微蹙,不悦地瞥了他一眼:“我有没有钱买砚,懂不懂砚,和你一毛钱关系都没有。你是不是管得太多了?” “你!”苏栖正脸色变得很是难看,“真是唯女子与小人难养也!” “呵呵,我虽是女子,却也知道知恩图报、一诺千金的道理。你是堂堂男儿,却嫌贫爱富、背信弃义,真让人恶心!你的书,都读到狗肚子里去了?”陆可儿字字如剑,刺向苏栖正。 苏栖正一张脸已涨成了猪肝色。 他一直瞧不起陆可儿。当年订亲的时侯,他还小,只有七岁,而陆可儿,才两岁。他根本不懂什么叫门当户对,情投意合。后来慢慢长大,期间他跟着他爹也去过几次陆家,见过几次陆可儿,他的心中满是失望。一提起有个农家女是他的未婚妻,同窗好友们都笑话他。时间一长,他对这个乡下的未婚妻便很是厌恶了。 他不明白他爹为何会和一家农户结亲。问他爹,他爹说当时陆可儿的爹救过他的命,加之当时陆家不像寻常农家,他爹觉得奇货可居,于是便主动提出定娃娃亲。可谁知,陆父后来受伤瘫痪,从此后,陆家算是毁了,留下三个妇孺,东山再起是绝无可能。他爹一盘算,这亲结的不值,担心以后苏家被陆家拖累了,于是果断去退婚。 退婚那天,他没和爹一起去岭下村。 自古婚姻,讲究的是父母之命,媒妁之言。他不觉得他爹做得不对,他甚至感激他爹终于决定去退婚了。从此,他不用再和这个粗鄙丑陋的村姑绑在一块了。 他爹有秀才功名,他三岁开蒙,从小便立志博取功名。将来,他会科举入仕,成为那众人仰慕的人上人。他的妻子,必定会是大家闺秀,不可能会是农家女。 对,不可能是眼前这个农家女。即使这个农家女长得有几分姿色,可是,她既无家世又无背景,现在配不上他,将来也帮不了他。何况,这女子牙尖嘴利,不尊妇德,身上哪有一点贤良淑德影子? 想到这里,苏栖正心中好过了一些,瞪着陆可儿冷哼一声:“我不与你这刁蛮妇人一般见识。待会你买不起这砚台,可别想着向我借钱。” “呵呵。”陆可儿连眼风都懒得施舍他一个,问李掌柜,“掌柜的,麻烦你将这块砚台和我前面选好的物品一起算个总价。” “好咧。”李掌柜一边噼哩叭啦地打着手中的算盘,一边说道,“白纸十张,八十文,毛笔两支,五百文,墨……加上砚台,一共是二两银子加五十文钱。我给你抹掉零头,算你整二两。” 全程在一旁观看的江波悄悄问苏栖正:“你前未婚妻有这么多钱吗?你不是说她家穷得揭不开锅了吗?” 苏栖正低声冷笑:“无知妇人!看着吧,等会有她哭的时侯。” 第三十九章 回家 陆可儿不理睬他们,慢条斯理地拿出荷包,掏出二两碎银,递给李掌柜。 李掌柜笑着接过,将包好的物品递过去。 陆可儿正想伸手去拿,身后的小厮夏风已经抢先一步,将包裹接到手中,恭敬地对陆可儿说道:“姑娘,还是小的帮您拿吧。” 丫鬟秋雨也恭声问道:“姑娘还想去哪里?奴婢陪您。” 苏栖正震惊了。 刚才那丫鬟和小厮站在陆可儿身后,他还以为那两人并不认识陆可儿。两人虽是奴仆,但是身上衣衫质地上乘,气质也非寻常人家的奴仆可比,显然出自高门大户。 陆可儿怎么会认识他们? “你们怎会认识陆可儿?”心中有疑问,苏栖正下意识地开口就问了。 秋雨淡淡地看了他一眼,并不答话。 夏风答道:“陆姑娘是我家主子的座上贵宾。” “你家主子是谁?” 夏风还想开口,秋雨抢先道:“我家主子是你能打听的?” 苏栖正脸色一僵。 “走吧。”陆可儿率先向店铺外走去。 夏风和秋雨拿着物品急忙跟上。 “喂……”陆可儿对苏栖正的无视激怒了他。他冲着陆可儿的背影骂道:“小小年纪,不守妇道,不知廉耻,与男子勾搭不清……” 陆可儿猛地停住脚步,瞥向夏风:“你愣着干什么?这人,可不只污辱了我,还污辱了你家主人。还不给我掌嘴?” 夏风醒悟过来,一个闪身就到了苏栖正面前。 陆可儿凤眸微闪。 还是个练家子。 “你……你要干什么?”苏栖正又惊又惧地瞪着夏风。 夏风身上散发出来的戾气令他心惊肉跳。 “啪!”一声脆响,苏栖正一张还算周正的脸歪到一边。 “啪!”又一声脆响,苏栖正两边脸对称地印上了巴掌印。 江波惊呆了。 苏栖正也被打懵了。好半天,他才捂着脸,眼睛通红地瞪着夏风:“你居然敢打我?你知道我是谁吗?我爹可是秀才……” “不过是个秀才。”夏风满脸不屑,“就是县官老爷,得罪了我家主人和陆姑娘,我也照打不误!” 荣之行身份果然不简单。 陆可儿暗忖。 面上她却不动声色,轻蔑地扫了苏栖正一眼,转身离开。 秋雨拉着夏风急步跟上。 太阳已经西下,已近申时,直接去镇口还能赶上老姜头的牛车。但陆可儿想到冬玲,交待车夫驾车去品鲜楼。 品鲜楼前,冬玲正焦急地等待着。 她不知道陆可儿何时能回来,但她与陆可儿约好在品鲜楼汇合,那么她就不会食言。 远远的,她看见一辆马车驶了过来。起初她并未在意,直到马车在她面前停下。然后她震惊地看着陆可儿从车上从容地钻出来。 “可儿,这是咋回事?”冬玲拉过陆可儿,瞅了一眼一直随侍在旁的秋雨和夏风,紧张地问,“他们是谁?” “此事说来话长。”陆可儿朝冬玲身后的秦方打了声招呼后,拍了拍她的手,安抚她的不安,“放心,他们都是悬壶阁的人,是来帮我的。” 秦方已看到秋雨和夏风,心中也是一惊。 作为荣之行的得力干将,他自然是认识这两人的,他们是主子身边颇为信重的侍女和侍从,平时连他都要敬着三分。 “原来主子已见过陆姑娘了。”他凑到夏风耳边,笑眯眯地悄声说道。 “主子让我们送陆姑娘回家。”夏风也低声回道。 秦方微愣,心中对陆可儿更加看重几分。 陆可儿意味深长地瞥了秦方一眼。 他们的声音很低,一般人根本听不到。但如今她听力已非常人,两人的交谈内容听得一清二楚。 她有些惊讶,这品鲜楼居然也是荣之行的。 “冬玲,姜爷爷的牛车咱们赶不上了。你和我一起坐马车回去吧。”陆可儿拉着冬玲说道。 冬玲犹豫:“这……这不大好吧?” 虽然不知道为何悬壶阁会帮助陆可儿,但是冬玲明白这一定都是看在可儿的面子上。 “不碍事。姑娘是陆姑娘的朋友,主子不会介意。”秋雨笑眯眯地说。 秦方诚恳邀请:“两位姑娘,天气已晚,不如就在楼里吃过晚饭再走?” 陆可儿摇头:“不了。家人一定都等着我们回去。以后我会常来镇上。” 今天一天收获颇丰。金鸡镇果然是块风水宝地。 秦方见她归心似箭,便不再坚持。让伙计装了两大篮子的点心吃食,塞到马车上。 陆可儿心想以后和品鲜楼算是牵扯不清了,也便由他。 临走前,陆可儿想了想,问秦方拿了纸笔,在纸上写了几个字,折好,交给他:“想必秦掌柜一定认识荣公子吧?麻烦秦掌柜将这个交给荣公子。记住,不要给其他人看见。” 秦方心中惊骇。 他想不通陆姑娘是怎么知道他认识主子的。而且,显然,她对他和主子的关系应该也是了如指掌。 见陆可儿神情严肃,他心中一紧,忙收敛心神,应道:“姑娘放心。” 下岭村。 陆家。 陆天宁内心焦灼地躺在床上。床前,纪氏不安地来回踱步。 “可儿这丫头,眼见着天都要黑了,她咋还没回来?照往常,这个点应该早就回来了啊。”转了两圈,她终究不放心,说道,“天宁哥,我去看看老姜头回来没。” “好,快去。”陆天宁只恨自己无法走路,否则他早就到村口去看探视了。 “娘,我和你一起去。”陆明皙一天没有见到姐姐了,心中很是想念。 “天都黑了,村里路也不好走,你就别去了,在家陪陪你爹。”纪娘没让陆明皙跟着,急冲冲地朝外走。 刚到院门口,就看到了雷七。 雷七是来陆家找冬玲的。 “刚我已去过老姜头家了。老姜头说,回来时,没见到她们两人上牛车。他还以为她们自个早就回来了呢。所以我来看看,莫不是冬玲贪玩,待在你家没回去。” “没呀,可儿也没回来。”纪氏发现两个孩子都没回来,顿时慌了。 “这……这可咋办?”她急得抹起了眼泪,“都怪我,我不该让可儿去镇上。这些年来,她从来没有出过远门……” “唉呀,弟妹先别着急,有冬玲陪着呢。我瞅着会不会是这两丫头在镇上贪玩,错过时辰没赶上老姜头的牛车?若是这样,也不担心。冬玲对镇上熟悉着呢,她能找到住的地儿。” 第四十章 再穷不能穷教育 林琴坐着老姜头的牛车回到家里。一路上,她内心又是兴奋又是惶恐,令她心情难以平静。 陆可儿和冬玲这两个死丫头,没有上牛车! 彪子一定得手了。 想到陆可儿如今叫天天不应,叫地地不灵的凄惨模样,林琴心中涌起一股莫名的快意,那快意挤压掉了她内心深处那最后一点点愧疚和心虚。 一到家,她一反常态,主动淘米做饭,惹得丈夫雷柱和儿子雷金宝满面狐疑。 “娘今天捡到金元宝了?”十六岁的雷金宝问他老爹。 雷柱是个老实人,对这个嘴碎又刻薄的老婆,他既无奈又头痛。平时见林琴闹得凶了,他能躲则躲能避则避。 这婆娘不但嘴巴毒,而且好吃懒做,又护食得紧,平时也就金宝能从她嘴里吃到肉,别人想都别想。 今天父子俩惊悚地发现,林琴在炒菜时居然比往常多加了一勺油,多打了一个蛋! 当饭菜摆上桌时,他们仍不敢相信。 “愣着干啥?快吃!”林琴自己盛了一碗饭,夹了块鸡蛋,大口地咀嚼。 天都黑了,这两个臭丫头身上又没什么钱,要么露宿街头,要么摸黑回家。如果还在镇上,最好被拐子拐走。如果摸黑回家,就让她们让山上的野狼给叼走。 林琴边吃边恶毒地想。 一高兴,又多吃了一碗饭。 吃完饭,林琴肚子正撑得难受,忽然听到隔壁林云花扯着嗓子在叫:“当家的,赶紧去看看,村里来了一辆马车!” 林琴听到村口传来几声狗叫声,引得远远近近的狗都叫了起来。 林琴一边揉着肚子,一边撑着肥胖的身子冲到家门口,嘴里嚷嚷道:“出啥事了?天都黑了,咋还有马车来呢?来找谁呀?” “不知道呢。”林云花也是十分好奇,怂恿道,“走,一起去看看!” 陆家门口。 夜幕中,一辆宽大的马车慢慢驶来,缓缓停下。 车头挂着盏气死风灯,微弱的灯光中,秋雨和夏风先跳下,然后扶着陆可儿和冬玲下车。 陆可儿神情自然地扶着秋雨的手下了马车,冬玲却不好意思,拒绝了秋雨的搀扶,自己跳下了马车。 回到才分别一天的家,陆可儿却有种恍如隔世的感觉。 这一天,发生了太多的事。 马车边已聚集了一些村民和孩童,他们听到狗叫声,便打着火把,从家里跑了出来,跟着马车来到了陆家。 山村的夜晚,没有什么消遣和娱乐。此时村里出现陌生的马车,便是最大的谈资和话题。 陆可儿秀眉微皱。 她不喜欢被人围观。 几乎是陆可儿刚下马车的那一刻,陆家院门就打开了。纪氏和雷七又惊又喜地看着两个心心念念的丫头。 “娘,我回来了。”陆可儿笑道。 “这……这……”看着眼前的马车,纪氏惊骇得说不出话来。 “娘,先进屋,到屋里再说。” 陆可儿让车夫将马车赶进院子,自个带着冬玲等人随后跟进。好在陆家的院门够大,一辆马车刚好能进去。 等关上院门,杜绝了所有外人的视线,陆可儿这才松了口气。 纪氏还没来得及问明白事情的经过,便看着陆可儿带着几人从马车上卸下成堆的物品搬进屋内,惊得目瞪口呆。 等物品都搬空了,夏风等人不顾纪氏的挽留,告辞离去。 “唉呀,连晚饭都没来得及吃一口,咋就走了呢?”纪氏又是感激又是愧疚,连连叹气。 雷七和冬玲也告辞回家。 雷七此刻和纪氏一样,也有一肚子的问题,急着回家问冬玲。 陆天宁房中,陆可儿向家人简单地叙述了这一天她在金鸡镇的经历,不过,金鸡镇三雄和悬壶阁解毒的事,略去未说。 “你们既然是坐马车回来,怎么这么慢?天都黑了,才到家。”陆天宁满心疑惑。 “唉,别提了。这车夫第一次来咱村,路不熟。在一个岔口走错了路,差点走到别的村去了。”想到回来路上的经历,陆可儿别提有多郁闷了。 同行的五人中,只有冬玲对路况熟点。可惜那时她正兴奋着,一直抓着自己在聊天。等走错了好长一段路,她才反应过来。 “人没事就好。”陆天宁和纪氏心中的石头算是真正落了地。 当陆天宁和纪氏得知那根人参卖了一百两银子时,全都惊呆了。 “天宁哥,我没在做梦吧?”纪氏一脸恍惚。 昨天还在为钱发愁,今天却突然峰回路转,还发了一笔小财。 “娘,这都是真的。”陆可儿将荷包里的一小叠银票掏出,给爹娘看,“你看,这是九十两银子。另外十两我差不多花完了,还剩下一两多银子。这次,我买了不少东西。幸亏荣公子安排了辆马车送我们回来,否则我可拎不动。” “这……这荣公子可真是大大的好人。”纪氏满脸感激。 忽又想到那几乎花完的十两银子,不由心疼:“咋买了这么多东西?你这孩子,这钱可得省着点花……” “放心吧,娘,我心里有数。”陆可儿笑道,“咱家很多东西要添置。先不说粮食这些平时要吃的,就是我们四人,每人也得做几件衣裳吧。我这次买了几匹粗布和棉布,十几斤棉花。天冷了,很快要入冬,咱家的棉被又破又旧,很不保暖,咱们得做几床棉被,几身棉衣。吃的方面,我买了五十斤大米、五十斤白面、十斤油,还有二十斤猪肉,十斤骨头,十斤蔬菜。另外还有一些盐、酱、醋等调料。哦,还给小皙买了点糖果和糕点。对了,还有这个。” 她从一堆物品中拎出一个包裹,打开,崭新的文房四宝出现在众人面前。 陆天宁眼眶忽然有些湿润:“你……你这孩子……” “爹娘,你们都能识文断字,我小时侯也学过几年。咱家再难也不能不读书。” 陆天宁擦了擦眼角,连连点头。 “小皙已经五岁了,也该启蒙了。”陆可儿摸了摸小豆丁的头,笑眯眯地说。 “姐,什么是启蒙?”陆明皙睁着一双黑葡萄似的大眼睛,懵懂地问道。 “小皙呀,想不想读书?”陆可儿问他。 陆明皙眼睛顿时就亮了,如小鸡啄米似地直点头:“想!” 村里能读书的孩子凤毛麟角,只有里正的小孙子雷冲和雷强根的小儿子雷飞虎在金鸡镇上学。因为读书要花好大一笔银子,村里大多数孩子上不起。 每回提到雷冲和雷飞虎,陆明皙记得村里的孩子都是一脸的羡慕。 纪氏看看陆明皙,又看看陆天宁,心揪得生疼。 “可儿,上学得花不少银子,咱家这种情况……”她期期艾艾地开口,不忍心直视陆明皙渴望的眼神。 “娘,再穷不能穷教育,再苦不能苦孩子。”陆可儿正色道。 第四十一章 可惜是个女娃 陆天宁心神一凛,看向陆可儿。 纪氏也未料到陆可儿会说出这句话,一时也呆了。她向来都是以夫为天,虽然知道平时委屈了孩子,愧对孩子,可是她无能为力去改变什么。 可就是这个平时一直沉默的女儿,此刻向他们表达出想要改变的决心和坚定。 “娘,我们一共借了多少债?”陆可儿问她。 “一共三十二两银子。” “我们现在手上的银子还掉外债还余不少。” 纪氏急了:“可儿,你爹的伤难道不治了?” 在纪氏看来,治病要花很多钱,这几乎是个无底洞。 “当然要治呀。”陆可儿很奇怪纪氏怎么会有这样的顾虑,她耐心解释道,“我正要和你们说这事。我认识了一个悬壶阁的大夫,他对伤病很有研究,今天还教了我针炙之术,说可以让我先给爹施针,对他的伤病有益。” “可以自己扎针?”纪氏难以相信。 “那大夫说我有天赋。”陆可儿脸不红气不喘地瞎编。 她考虑过是不是再借着灵空神医的名头用用,但因为前不久才向家人提起过灵空神医,如今却说自个就是灵空神医的弟子,也显得太过牵强了。 果然,一个谎言要用无数的谎言来掩盖。 陆可儿颇为头痛。 她果然还是不善于说谎。 纪氏却相信了,心中很高兴女儿能得到医馆大夫的指点。 陆天宁却目光微闪。 对这个女儿,他越来越看不透了。 “爹,娘,你们不用担心家里会坐吃山空。”陆可儿说,“刚才我和你们说过,我们将来每月在品鲜楼都有一笔收入的。” 陆可儿和家人说过每季度提供品鲜楼一个新菜品,并有一定的收益。纪氏当时也未多想。她以为也就几百文钱的事儿。 几百文钱,对陆天宁的病来说,只不过是杯水车薪。 陆天宁听出味来了。 “可儿,咱们……咱们每月大概能有多少的收益?”陆天宁问她。 “这不好说,要看品鲜楼当月的收益。”陆可儿细细地向他们解释了一下她和品鲜楼订立的合同的细则。 纪氏没什么概念,陆天宁却是明白其中门道的。听后,他不觉激动起来。 “可儿,真没想到,你居然能和品鲜楼谈成这笔生意。”据他所知,一般酒楼大多买断新品,不可能采取这种长期合作分成的方式。他只能说,他家闺女太厉害了,是块做生意的料。 可惜,是个女娃…… 纪氏见丈夫认可了女儿的做法,便放下心来。 在她心中,丈夫的决定是不会有错的。 “还有娘,你的绣品荣公子说也要收购。”陆可儿将荣之行对纪氏绣品感兴趣的事告诉纪氏。 纪氏大喜过望。 “太好了,咱家……咱家终于守得云开见月明了。”纪氏喜极而泣。 “爹,娘,我是不是也可以去读书了?”小小的陆明皙听不懂姐姐和爹娘说的话,他们商议的事情他也不明白。但他从父母的表情中敏感地意识到,也许读书对他来说可能不再是奢望。 “是。咱家小皙也能去上学了。”纪氏流着眼泪,抱着陆明皙说道,“你要谢谢你姐。若不是你姐,咱家还是老样子。” “娘,一家人不说两家话。”陆可儿淡淡一笑,摸了摸小豆丁的头发,鼓励道,“你这段日子,先跟着爹娘识些字。等开春了,我带你去金鸡镇的书院去报名。” “书院?”纪氏一愣,“不是私塾么?” 陆可儿解释:“今天我在镇上,打听了一下。金鸡镇有两家私塾,两家都是秀才开的。还有一家书院,叫一鸣书院,听说院长是一位博学之士,很有水平。更重要的是,他招学生不问出身,无关贫富。这书院口啤很好。不过,也难进。” “不是说不问出身,也不管家境贫富么?”纪氏问。 “可是与孩子品德及资质有关呀。”陆可儿笑道,“这一鸣书院招生,有一关入学考核。考核的是孩子的品行和资质。考核通过了,才能算是一鸣的学生。” “这么难?”纪氏一惊,“那……私塾呢?” “我不建议去私塾。”陆可儿直接否决,“私塾的两位秀才水平一般,而且为人迂腐。小皙如果在那里上学,定会平白受不少气的。” 纪氏一听,连连摇头:“那咱还是上书院吧。” “所以爹,这段时间你先将身体养好,顺便教小皙认些字。”陆可儿说道。 陆天宁只觉心中一阵激荡。 “行,爹一定好好教小皙。” 这天晚上,陆家吃上了猪肉。 而小怕,也吃上了它受伤以来真正想吃的第一块肉。 无良恩人还是有点靠谱的。 小怕一边啃着肉骨头,一边想道,以后还是跟着恩人混吧。 跟着恩人有肉吃。 这一天晚上,村里不少人家都在议论着陆家。 林琴和林云花就是其中两人。 “听说那马车可宽敞了,拉车的马高大健壮,镇里可不多见。”林琴和林云花到时,只看到马车离开陆家的背影。 听村里人说陆家好像发达了,那送陆可儿来的几人对陆可儿态度很是恭敬。 “你说这个陆可儿是不是有些邪门?”林云花越想,心中越发疑惑,也越发不安,“这死丫头像变了个人似的,强势霸气,牙尖嘴利!你说,她凭什么变成这样?是什么给她底气?” 林琴心不在焉地听着。想像中的狼狈和凄惨在陆可儿身上压根一丝儿都没见到。林琴不知彪子他们在她离开后到底发生了什么。 不该是这样的呀。 陆可儿不但一点事没有,还巴结上了镇里有头有脸的人? “喂,你有没有听我说话?”见林琴半天没回应,林云花心生不悦。 “花姐,难道就是因为这马车,所以她才胆子变大了?”林琴心中惴惴不安。 “因为这马车的主人!”林云花很是看不上林琴的愚蠢,“只是不知这马车的主人是陆家新认识的还是陆家的故交。能大老远地将陆家丫头从镇上送回村,这说明对方很看重陆家。” 说到这里,林云花匆忙往家走。 她得和当家的商量一下这陆家的事儿。 她可不希望几天后陆家的房子如煮熟的鸭子一般飞走了。 第四十二章 神奇的按摩术 陆可儿走后,秦方等到夜晚,才得到荣之行回到品鲜楼的消息,于是来到后院,求见荣之行。 荣之行不喜前厅食客众多时的热闹与喧嚣,更喜品鲜楼后院的清雅和闲适。 才短短几个时辰,品鲜楼后院已被布置一新。吟月苑地板上已铺上柔软的地毯,多宝格上阵列着各式各样的玉器等宝物,将一房分为内外两室。外间是会客的场所,一整套红木家具将客厅点缀得典雅大气。里面被辟成一间寝居。珠帘轻垂,六尺宽的沉香木阔床边悬着鲛绡宝罗帐。帐上绣着金丝海棠,风起绡动,如梦如幻。 荣之行是个会享受的人。 他会赚钱,也会花钱。 此刻,他坐在红木雕花云纹靠椅上,刚听完回来的夏风向他禀报去陆家的经过。 然后,他打开了陆可儿留给他的那张纸。 “小心袁掌柜。” 只简单的五个字,却透露出不平常的信息。 袁掌柜是高雨堂招进来的,全名袁啸。据高雨堂说,他三个月前到庐云山采药时,突遇黑熊,袁掌柜恰好驾车经过,顺手便救了他。经过交谈,高雨堂发现袁掌柜懂一点药材知识,曾在药店当过掌柜,想到悬壶阁即将开业,缺个掌柜,于是力邀袁掌柜加入。这事,高雨堂写信向他汇报过。 他是个懂得放权的上司。既然高雨堂担保,他自然不会反对。 陆可儿应是第一次见袁掌柜,为什么要专门提醒他注意此人?她发现了什么异常吗? 想到陆可儿身上的各种不平常之处,荣之行吩咐夏风:“去查查袁掌柜。” “是。”夏风应声离去。 “秦方,这季新品什么时侯推出?”荣之行忽然问秦方。 秦方忙恭声答道:“三日后就推出。这几日,厨房师傅们正在练习,熟悉做法。” “明天中午让他们上一道酸菜鱼送至包厢。我和玉千璟尝尝。” “是。” 这一天,陆可儿睡到自然醒。 不需朝九晚五地打卡上班,不需应付各种人情往来,不需戴着面具游走在职场之中,陆可儿身心感到前所未有的放松和舒适。 山村里早晨的空气异常清新,似乎被甘露浸润过,吸一口满腔都是甘甜的滋味。 太阳已经穿过窗户照在陆可儿的床上,将一室映得明亮鲜活。 陆可儿躺在不算柔软的小床上,晒着温暖的阳光,赖着不愿起来。 门吱呀一声开了,陆明皙一脸兴奋地跑进来。 “姐姐,姐姐,栓柱哥约我去河边摸螺蛳!姐,螺蛳好吃么?” “好吃!”想到前世吃过的酱爆螺蛳、清汤螺蛳、香辣田螺肉……,陆可儿忍不住咽了口口水。 “姐,前两天你和冬玲姐摸来的螺蛳一直养着呢,我天天给它们换水。现在的水可干净了。”陆明皙一脸求表扬的神色。 “哈哈,咱们小皙最能干了。”陆可儿摸了摸陆明皙的头,笑道,“今天中午姐做螺蛳给你吃,保准你吃了还想吃。” “太好了。”陆明皙开心地跳起来,“那我现在赶紧和栓柱哥去摸螺蛳,回来是不是就可以吃到了?” “嗯,回来就能吃到了。”陆可儿叮嘱他,“你们在河边浅点的地方摸,千万不要往河里边走。可别掉进河里了。” “知道了。”陆明皙一边应着,一边蹦蹦跳跳地离开了。 陆可儿跳下床,简单地梳洗了一下,来到厨房。 厨房灶上的锅里,热着一碗浓浓的野菜粥,还有两个鸡蛋。旁边,放着一盘烙饼。 家里经济条件改善了,伙食也随之改善。 纪氏没有像其他农户的女主人那样,天天催着家里的女娃干活。看得出来,她是真心疼爱这个女儿的。一早起来,不但不催着陆可儿起床,还给她留了热腾腾的早饭。 陆可儿吃完早饭,来到陆天宁房中。 纪氏已经侍侯着陆天宁吃了早饭,此刻,正用毛巾帮他擦试着脸庞。 “娘,要注意经常给爹翻身、敲背,可以预防肺部疾病。另外,还要经常给爹按摩,防止他肌肉萎缩。” 陆可儿说完,接过纪氏手上的毛巾,帮陆天宁做好面部清洁后,便开始给他翻身、拍背,按摩腰部和腿部肌肉。 她用上了灵气,但做起来仍是感到有些吃力。 陆天宁的情况比她想像得还要好一点。虽然肌肉有一点萎缩,而且营养不良,但是身上没有生过褥疮,看得出来平时纪氏很用心在照顾。 “娘,爹还需要再调养一段时间。”陆可儿手上按摩动作不停,说道,“爹长期未动,加之营养不良,身体很虚弱。这几天,我先给他调理气血。等情况好点,我再给他针炙。” “都怪我不好,我没照顾好他。”纪氏满脸愧疚。 “不,娘,你已做得很好了。”陆可儿安慰她,“咱家以前穷,没钱买营养品,吃得差,这人自然很难养好。现在好了,咱家有钱了。娘,你就变着花儿给爹增强营养。” “好。可是可儿,吃啥东西补啥,娘不大懂。” “我会写好每天的食谱,你每天按食谱做就行。” 陆可儿一边运转灵气,将灵气注于指尖,一边按摩陆天宁的身体筋骨及肌肉。 一刻钟后,她忽然感受到身体内因不断使用而趋于枯竭的灵气渐渐地变得充盈起来。体外从灵石那不断有灵气涌入身体,与身体内的灵气汇集在一起,犹如千万条小溪汇入小河。那小河因溪流的汇入,渐渐地变成了大河。 再一刻钟后,她只觉浑身发热,汗如雨下。身体四肢百骸的毛孔似乎都舒展开了。 空气中渐渐地弥漫着一股不容忽视的恶臭味。 “什么味儿,这么臭?”纪氏捂着鼻子。 “今天先到这。”陆可儿闻言一愣,赶忙停下手中的动作,将陆天宁扶着躺好,擦了擦额头的汗水,“我全身都是汗,又脏又臭,我去洗个澡。” 陆天宁看着女儿离去的背景,眼神发亮,脸上的神情复杂莫名。 女儿帮他按摩的这两刻多钟,他明显感觉到了身体的变化。起初,身体是麻木的。可是,当女儿的指尖按压在肌肉上时,他仿佛感到有股热流涌入自己的身体。那股热流在他几乎干瘪破败的身躯中蔓延滋长,刺激着每一根神经,每一滴血液。开始还有些刺痛,可渐渐的,那疼痛渐渐消失,他的身体不再是麻木、枯萎和沉重的,而是变得轻松滋润和舒展。 女儿从哪里学来这般神奇的按摩术? 第四十三章 田螺酱 “怎么了?”纪氏见他长久地沉默着,不由担忧地问道,“可是哪里不舒服?” “不是。”陆天宁看着纪氏,第一次露出舒心的笑容,“我很好。真的很好。” 陆可儿很快就烧好水,躲在房中洗了个澡。 洗好后,看到浴桶里那半桶灰黑色的散发着阵阵恶臭的洗澡水,她一时无语。 她有这么脏么? 无奈,她倒掉脏水,又烧了半浴桶的水,又洗了一遍。 这一次,水没那么脏那么臭了,她勉强能够接受。 重新穿好衣服,她只觉身体轻盈,活力充沛,能立刻跑一场马拉松。 难道这就是灵气的作用? 看来,多运用体内灵气,将灵气输出,能促进身体对体外灵气的吸收,从而使体内的灵气得到增长。而体内灵气的增长,会促进排除体内毒素,帮助自己强身健体。 想到这里,她高兴起来。 在前世,她深刻地悟出一个道理:没有什么比拥有一个健康的身体更让人高兴的了。 钱没了,可以再赚;爱人跑了,可以再找。可身体垮了,亏的可是自己。 这一天,陆可儿很忙碌。午饭是她烧的。她将昨天买来的猪下水用草木灰清洗干净后,做了盘卤大肠。清洗大肠时,她本想采用现代的方法,用盐和醋洗,但是这两种调料在古代太贵了,用来洗大肠实在不划算。 她洗大肠时,没有忽略纪氏那一脸便秘的表情。但她相信,等吃过这卤大肠后,纪氏绝对会改变她对猪大肠的成见。 她用剪刀剪去螺蛳尾,做了盆清汤螺蛳。又炒了盘蒜泥青菜,蒸了碗水蒸蛋,中午的菜就完成了。 煮清汤螺蛳时,她多做了一盆,让带着小皙摸螺蛳回来的栓柱带回了家。 中午这一餐,在陆可儿意料之中,全家人又吃撑了。 “姐,这卤大肠好吃。”小皙吃得满嘴流油。 陆天宁和纪氏也连连点头。 刚开始,他们都不敢下筷。这猪下水不但富贵人家的餐桌上从没有出现过,就是贫苦人家也不大吃。为什么?因为太脏、太腥、太臭太难吃了。 尝过陆可儿做的卤大肠后,陆家人开始明白,原来是大家的做法不对。女儿的手仿佛是点石成金的金手指,无论多么糟糕的食材,经她的手后,全部变成让人垂涎欲滴难心忘怀的美味。 不过,刚开始吃螺蛳时,有点小小的困难。陆可儿怎么教他们,他们都不知怎么将螺蛳肉吸出来。无奈之下,陆可儿只好让他们借用牙签将螺蛳壳里的肉挑出来吃。 等他们尝到了浸着鲜汤的螺蛳肉的美味,所有的人都被这盆螺蛳给征服了。 “好在我和栓柱说过如果吸不出肉来,怎样吃这螺蛳肉。”陆可儿笑道,“否则七叔他们只得忘螺蛳而兴叹了。” “哈哈——” 陆家响起了欢快的笑声。 小怕啃着嘴里的肉,心情飞扬。 这两天,它发现自己的伤愈合得快起来了。它想一定和恩人每天给它按摩和扎针有关。每次恩人给它按摩和扎针后,它都感觉好舒服。 而且,不知是不是它的错觉,它感觉陆家特别让它舒心。 它决定了,恩人升级为主人。 以后它就跟着她混了。 吃完午饭,陆可儿抽空来处理小皙摸回来的螺蛳。 看着那满满一大盆的螺蛳,陆可儿狠狠地夸了小豆丁一顿,夸得小豆丁瘦瘦的小脸都羞红了。 发现陆家人还不会吸螺蛳,陆可儿决定直接挑出螺蛳肉来炒菜。她将所有的螺蛳倒进锅里用水煮。 “姐,不需再用清水养两天,让它们吐尽泥沙再吃么?” 小皙很是不解。 “不用。咱们换种做法。”陆可儿一边往灶膛里塞柴火,一边说,“我们不连壳烧了,所以,不用弄那么干净。不过,小皙,等会你要帮姐一起将螺蛳肉挑出,洗净,好么?” “好。”红通通的灶火印得小皙的小脸也红通通的。 他双眼亮晶晶地注视着陆可儿。 他喜欢这样的姐姐。 让他感到温暖而又安心。 陆可儿干活麻利。古代的厨房对她来说并不陌生,因为前世在外婆家时,也是烧的柴火灶。生火、烧柴、烧菜做饭,她驾轻就熟。 不一会儿,螺蛳熟了。她从锅中将它们捞出,盛在木桶中。然后教小皙用牙签将螺蛳壳里的肉一个个挑出,放在另一个盆里。这是个细致而又枯燥的活,但她发现,小皙做得很好。这孩子虽然只有五岁,却坐得住,耐得住性子,专注力也不错。看来,将来学习上会少许多障碍。 姐弟俩同心协力,很快就将所有的螺蛳肉从壳中挑出来,装了满满一大盆。然后,两姐弟开始用水清洗螺蛳肉,用两手不断将肉揉搓冲洗,倒去污垢和肠体,剩下的螺蛳肉个个紧致而富有弹性。 除了晚上炒菜要用的螺蛳肉外,还剩下不少。陆可儿灵机一动,准备将这些剩下的螺蛳肉做成田螺酱。 说干就干。昨天买的蔬菜中有不少青椒和红椒,还有不少黄豆酱和辣椒粉。生姜大蒜都有不少。 陆可儿准备好田螺肉、猪肉泥,将红椒青椒、生姜大蒜切成丁,锅内放猪油烧热,下大蒜籽、生姜丁爆香,然后下青椒和红椒翻炒,再依次放猪肉泥、田螺肉翻炒,放细辣椒粉,再放两大勺黄豆酱,最后放适量水,大火烧开小火焖制至汤变红变稠调味出锅。 出锅时,鲜辣浓郁的香味弥漫了整个陆家。 “好香。”小皙拼命地咽口水。 “可儿,这是啥?”闻香寻来的纪氏正看见陆可儿将锅中的田螺酱装进一个个洗干净并擦干水的小陶罐中。这些小陶罐也是昨天陆可儿买回来的。当时她还不明白这些陶罐的用处,现在知道了。 “娘,这是田螺酱,可下饭了。”陆可儿答道,装好最后一罐。 一共装了五罐。 田螺肉还是少了点。 其他的料也不多了。 “娘,明天我再去一趟镇上,多买点调料来。”陆可儿说。 如果自家能种菜就好了,省得每回都要去镇里采购蔬菜。可惜河边自家仅有的几亩地为了给陆天宁治病都卖掉了。 陆可儿忽然想起自家后院中还有一块荒芜的空地。 第四十四章 杀手 “娘,咱们把后院的那块空地清出来,种上菜好不好?” 纪氏显然没有料到陆可儿会这般提议,吃惊地问:“那地可以种菜吗?” “咱家在山脚下,我查看过,土质比较松软,而且日照时间足够,后院的地可以开垦出来种点菜。” 又想到山上发现的一些药材,陆可儿心中有个模糊的想法。 也许,不仅可以种菜…… 等手边银子再多些,就买些地。 作为农户,手中无地,就像士兵手中无枪,让人没有底气呀。 当中午陆家正欢快地吃着卤大肠和清汤螺蛳时,十几里之外的金鸡镇品鲜楼包厢内,荣之行和玉千璟也正欢快地吃着刚端上来的酸菜鱼。 “鲜香嫩滑,很开胃。”荣之行比平时多吃了一碗饭。吃完,还意犹味尽地用毛巾擦了擦嘴。 “这村姑厨艺不错。”玉千璟也不得不承认这点。虽然这盆酸菜鱼不是这村姑做的,但却是她提供的方法。 “她有名字,别老村姑村姑地叫人家。”荣之行疑惑地看着他,“你为什么不喜欢她?” “这么说,你喜欢她?”玉千璟反问,那双桃花眼目光灼灼盯着荣之行一眼不眨。 荣之行闻言一窒。 “你问的这是什么话?”荣之行压下心中起伏的思绪,一脸正色,“陆姑娘非常人。她身怀绝技,医术通神。这样的人,最好不要得罪。” “是吗?”玉千璟明显不信,“你对她态度可不一般。” “千璟,你应该知道,太孙殿下这些年从未放弃过寻医。”荣之行道,“你是玉氏后人,你玉氏一门与景王殿下早已站在了一条船上。你真当不知陆姑娘的重要性?” 玉千璟心神剧震。 他怎么忘了这些厉害关系? 难怪祖父曾批评他,说他目光不够长远,遇事过于情绪化,难成大器。 “那么你荣家呢?”玉千璟问道。 “世人皆知,我荣家一向中立,不涉党争,只拥护当今皇上。”荣之行拍拍玉千璟的肩膀,话中有话,“而我,虽是荣家嫡次子,却只是个商人。你自个好好想想接下来该怎么做吧。” 玉千璟沉默着。 这时,夏风求见。 荣之行见夏风神情复杂,眼底光芒隐现激动,不由问道:“事情查得如何?可有眉目?” 夏风恭声禀道:“主子,这个袁掌柜确实有很大的问题。他现名袁啸,但属下查知,他曾有个名字叫袁崎峰。” “他为何改名?” “主子,你一定料想不到这个袁崎峰真实的身份。”夏风声音透着几分激动,“袁崎峰是当今江湖十大杀手之一,排名第十,轻功卓越,擅长用毒。他同时也是江湖中最大的杀手组织索魂楼的一名成员。两年前,因杀害了庐州知府卫俊之,被朝廷通缉。” “卫俊之?”玉千璟心中一凛,“此人乃是卫家嫡系一脉中年轻一辈的佼佼者,五年前科举入仕,进士出身,年纪轻轻被授庐州知府一职。当时被杀,皇上震怒,派人严查,查到了索魂楼。只是听说这几年过去了,索魂楼具体在哪,楼主是谁,仍是无人知晓。” 荣之行也一时唏嘘。 荣之行的父亲荣耀祖为当朝太尉,掌管天下兵马,为武官之头。卫家家主卫承远是当朝丞相,为文官之首。两人都是真正握有实权,权倾朝野的股肱之臣。自古文武不对盘,在朝堂上两派也时常争斗。但是,私底下,却并不妨碍荣之行对一些文人气节的钦佩和欣赏。 卫俊之,为卫家嫡系子弟,深受卫承远器重。为人刚正不阿,听说在庐州口碑极佳,是个清廉务实的好官。 可惜了。 荣之行忽然想到一点,心生疑惑,问道:“既被通辑,这袁崎峰的画像应该已发至全国各地,怎么就没人认出他来?” 夏风答道:“主子有所不知。这袁崎峰如今的身形相貌已和两年前相差甚大。他原先是个瘦子,又高又瘦,像跟竹竿似的。可现在,却是个胖子,相貌也改变巨大。” 原来如此。 荣之行和玉千璟恍然。 “奇怪,你们又是如何发现他可疑的?”玉千璟问,“怎么会突然想到要去查他?” 荣之行淡淡一笑,答道:“也是机缘巧合。悬壶阁毕竟是医馆,对招来的人郑重点总没有错。” 夏风微微抬头,看了一眼荣之行,复又低下。 主子没有提到这是因为陆姑娘的提醒。 这是出于对陆姑娘的保护还是因为不信任玉公子呢? 玉千璟点头:“好在你谨慎。” 他和荣之行对视一眼,均敏锐地意识到此事的严重性。 “夏风,此事不易声张。”荣之行拿出一块令牌,交给夏风,“派人盯紧袁崎峰。另外,你亲自拿着这个立刻动身去庐州府找庐州太守卢义全,请他安排人手捉拿袁崎峰。” “是。” 等夏风领命离去后,玉千璟朝荣之行揖礼谢道:“之行,此事多谢,劳你费心了。” “此话怎讲?” 玉千璟道:“你非得让我挑明不成?现庐州知府钱贵是辰王的人。若此事告知钱贵,辰王必定插手。对辰王而言,刺杀一案不查比查对他更有利。你特意避开钱贵去找卢义全,自是心中有了防他之心……” “千璟,慎言。”荣之行眉头微皱,沉声道,“我只是和卢太守有几分交情,不找他还能找谁?何况,我也只是一名小小的商贾。” 玉千璟但笑不语。 这个荣之行,自小一起长大,对他还是藏一手露一手,真是气人。 隔了两天,陆可儿又搭着老姜头的牛车来到金鸡镇。这一次,她没有约冬玲,而是独自出发。 听说这两天冬玲家吃过螺蛳肉后,一家人都喜欢得不得了。冬玲兴奋极了,天天拉着栓柱去河边摸螺蛳。 这回在车上,少了林琴这个长舌妇,一路和谐不少。同车的村民都意识到了陆可儿的改变,便有意无意地找她搭话。她也来者不拒,耐心应对。 到达金鸡镇后,她下了牛车就往品鲜楼走去。 秦方刚吃好早饭,正准备去查看厨房里采买的食材,便看见陆可儿走进来,惊得慌忙迎上前去。 第四十五章 兄妹俩 “陆姑娘,早。唉呀,你怎不提前告诉在下要来,在下也好派人去接你。” 陆可儿一愣。 原来自己还能享受专车接送待遇。 “你能每次派人来接送我?”陆可儿问,“不会太麻烦你了吧?” “不会不会,怎么会麻烦呢。”秦方笑得十分谦恭,“咱们主子交待过,姑娘的事就是咱们酒楼的事。酒楼里一切人和物,方便时可酌情由姑娘随意支使。” 陆可儿忽地心生警觉。 荣之行对她这般拉拢,怎么让她感觉他正在挖坑呢? “不用了。我只是和你们品鲜楼有合作而已。俗话说亲兄弟还要明算账,咱们生意是生意,交情是交情,还是分清界线为妥。” 秦方一愣,讪笑道:“还是姑娘通透。” 陆可儿拿出带来的一罐田螺酱,说:“秦掌柜,今天我有事找你。你先尝尝这个。” “这是?”秦方接过陶罐,打开盖子,一股浓郁的诱人的香味扑鼻而来。 秦方眼睛顿时就亮了。 “这又是什么好吃的?” “这是我做的田螺酱。” 秦方拿过一只木勺,挖了勺田螺酱到小碗里。 酱红色的稠汁中冒出星星点点的田螺肉,映衬着红红的辣椒,刺激得人口腔中的唾液急速地分泌。 秦方用筷子夹起一块田螺肉,放入嘴中,仔细品尝。 那肉嚼劲十足,香辣无比,十分美味。吃了一块,他不由又夹起一块。 “好吃。这个用来配稀饭吃特别好。早知,我迟点吃早饭。”秦方兴奋地说。 “三十文一罐,谢谢。”陆可儿说道。 “什……什么?”秦方嘴巴张得老大,吃惊得忘了咽下嘴里的田螺肉,“这……这不是你送给我们品鲜楼的吗?” “这罐可以送给你们。”陆可儿笑道,“这田螺酱得之不易,要经过四四一十六道工序。看在我和你合作的份上,我给你个最优价。” 十六道工序当然没有,但做起来麻烦倒是真的。 “这……” “当然,你也可以不买。”陆可儿淡淡一笑,“我会另找镇上其他买家。这田螺酱,既可以直接吃,也可以当调料在烹饪菜肴时加入。真正是老少皆宜,雅俗共赏之佳珍。” 秦方急了:“陆姑娘,你可千万不要去找其他酒家呀。你可是和我们有契约的。” “我没有违反契约规定呀。”陆可儿道,“这并不是我将要为品鲜楼准备的季度新菜。” 秦方仔细一想契约内容,不由愣了。 契约上没有规定陆可儿只能找他们品鲜楼合作,契约上只规定,提供给品鲜楼的菜不能再提供给其他酒楼。换句话说,只要菜品不一样,她可以同时和几家酒楼合作都没有问题。 大意了。 秦方暗自扼腕,看向陆可儿的眼神已经变了。 本以为她是位不失精明的小姑娘,现在看来,却是一只阴险狡诈的小狐狸。 秦方立刻下了决定。 “陆姑娘,这田螺酱你有多少,我们品鲜楼就收多少。就按你说的价格。” “秦掌柜爽快。”陆可儿笑道,“只要秦掌柜一直这么爽快,我可以保证,品鲜楼会是我一直优先考虑的合作对象。” 秦方暗自松了口气,连连赔笑道:“有陆姑娘这句话,秦某就放心了。” “秦掌柜,实不相瞒,我来找你,还想让你帮我买些种子。”陆可儿说出此行的另一个目的。 “什么种子?” “一些香料的种子。”陆可儿一口气列出茴香、胡椒、八角等好几种的香料名。 这些香料,有些秦掌柜见过,有些秦掌柜却是连听都没有听过。 “不急。麻烦秦掌柜平时帮我留意一下,若有的话,帮我弄一点。”陆可儿也知此事不是一时半会就能办好的。 “行。”秦掌柜一口应承下来。 谈完正事,陆可儿这才发现今天酒楼里的伙计似乎很是忙碌。一个伙计正往墙上挂上一块精致的牌子,上面书写着“本季新品:酸菜鱼”。 “今天推新品?”陆可儿问。 “是啊。”秦方呵呵笑道,“这几天,厨师们反复练习,已将酸菜鱼的做法掌握得很熟练了。做出来的酸菜鱼,味道和你上次做的八九不离十。” “不错。”陆可儿略一沉吟,提醒秦掌柜,“以后这黑鱼的需求量会很大。秦掌柜有没有物色好稳定的供货商?” “这个……”秦掌柜心中有些不以为然,“现在考虑是不是早了点?” “怎么会早?将来黑鱼的需求量不小,秦掌柜还是未雨绸缪为妥。”陆可儿秀眉微蹙,“还是秦掌柜对这道菜没有信心?” 秦掌柜一时无语。 他其实并没有多关心供货问题。平时有一些渔户会将打来的鱼送到品鲜楼。品鲜楼从来没有缺过鱼。 他甚至认为陆可儿想得太多了点。酒楼是不缺供货的。 陆可儿见他并未往心里去,便笑笑,再不多言。 这品鲜楼归根到底是秦掌柜在管理。看在双方合作有共同利益的份上,她提醒一二也便罢了,但绝不会越俎代庖。 两人正说着话,忽然门口传来一阵喧闹声。 “怎么回事?”秦方心生不悦,和陆可儿走到门口查看。 门口,酒楼的伙计正拦着两个衣着褴褛的小乞丐。 “大哥哥,你看,我手脚健全,也没生病,我有力气,我能干活。”一个十三、四岁的男孩拉着伙计的衣袖,苦苦哀求,“我不要工钱,我只需每天有碗吃的就行。” 另一个年龄更小一点的,大概七、八岁模样的女孩子眼泪汪汪地站在男孩身后。 她拉着男孩子的手,哭道:“哥哥,我饿。” 两人均面黄肌瘦,身上满是污垢,头发蓬乱,脚上的鞋子破得露出了脚趾。这仲秋的天里,两人却衣衫单薄,衣服上布满补丁。衣衫外的手臂上布满了大大小小的伤痕。 “求求你,大哥哥,我什么都能做,真的不要工钱,就只要一点吃的。”那个男孩子口齿清晰,抓着伙计的衣袖,哀声乞求,似乎拼尽全力地想要抓取到那一点点渺茫的希望。 陆可儿见这男孩眉目俊朗,双眼明亮,目光清澈,印堂之处泛着淡淡的白气。 这男孩,倒是个有才气的。 第四十六章 来历 “唉,我和你说过多少遍了,我们酒楼不招人。”伙计拂了两下没有拂开他的手,于是忍住脾气,仍是耐心地劝道,“咱们掌柜的心善,你若想要吃的,我这就给你去端一碗。” “我……我们不白拿。”男孩听说有吃的,眼睛更亮了,但仍是坚持着他的想法,固执地想找一份活干。 陆可儿暗自点头。 这男孩不仅有些才气,而且还有些骨气。 “原来是他们。”秦方低声道。 “秦掌柜认识?” “这两个孩子三个多月前出现在咱们金鸡镇,据说家里得罪了人,遭来横祸,以致父母皆亡,沦为孤儿。不过,他们和一般的流浪儿不一样。” “怎么不一样?” “这两孩子谈吐不俗,不像是出自平常人家。他们也不像这镇上其他小乞丐那样会死皮活赖地缠着行人讨东西。他们隔几天会来我这里一趟,却从来不开口乞讨,只是乞求找份能养活自己的活干。” “秦掌柜不像是铁石心肠之人。为什么不给他们一个机会?” 秦掌柜一脸为难:“我虽是品鲜楼掌柜,却并非东家。” 陆可儿懂了。 看来这荣之行驭下极严。之所以在用人方面如此谨慎,想必荣之行的秘密不少啊。 陆可儿心中忽然有些不安。 和荣之行牵扯上,不知是福是祸。 那男孩却并不想放弃,见秦方出来,立刻转向他,努力地推销自己:“掌柜叔叔,我能干很多活。扫地、洗碗、切菜、劈柴、挑水……我什么都能干!求求你收下我吧。” “唉,小家伙,你们到别处去看看,我这真不缺人。”秦方一脸为难。 “这镇上每一家店铺我都去过了,可没有一家愿意用我。”男孩满脸沮丧,“我没有户籍,他们都不敢用我。” 他和妹妹从家乡一路流浪到这儿,天天忍饥挨饿,风餐露宿,能证明身份户籍的凭证早已遗失。如今,他们和所有的流浪者一样,都属于无证明的黑户。 “像他们这样的流浪人员,户籍怎么办理?”陆可儿突然开口问道。 秦方答道:“首先这人要有固定的居住地,其次,办理户籍要到官衙,要交一笔银子,还要有人担保。像这两个孩子,还未成年,需要有户籍的人收留,并将他们挂在那户名下。否则,也难上户籍。” 陆可儿明白了。 这两个孩子根本就办不出户籍,除非,有人收留担保。而秦方,是不可能帮他们到这一步的。 别说秦方,整个金鸡镇估计都不会有人愿意帮助他们。 在这个世界,因天灾人祸家破人亡、流离失所的人不知凡几。对不知根底的人,谁敢帮呢?万一帮错了人,也会替自己招来祸患。也因此,大部分人都是自扫门前雪,哪管他们瓦上霜。 “没有户籍,就不能招用他们么?”陆可儿又问。 “这倒不是。”秦方答道,“一些店铺和商家也会招用一些黑户人口,因为付给这些人的工钱比户籍人口要低不少。不过,人家一般招的是成年人。像他这般年纪的,还真不大有人会招。” 陆可儿暗叹。 古往今来,户籍管理制度一直存在着。在古代的不少朝代,户籍制度已经十分完备。因为户籍的数量是征税的标准,所以朝廷一向查得清清楚楚。对于无户籍的人来说,在这世上不说寸步难行,但起码不会如户籍人口那般顺利通畅。 幸亏自己是魂穿过来的。如果是身穿,那么首先得想办法弄到户籍,否则连正常生活都困难。 陆可儿暗自庆幸。 说话间,那伙计已从酒楼里端出两碗热腾腾的面,递给兄妹俩,说道:“吃吧。” 男孩头微垂着,并未立刻伸手去接。 女孩双眼满是渴望地盯着伙计手上的面,舔着嘴唇,却也没有立刻伸手去接。 她看向男孩,低声唤道:“哥……” 男孩眼眶红了。 陆可儿看见他垂在两侧的手掌紧紧地握着拳头,身躯微微颤抖,心底划过一道淡淡的心疼。 他想自食其力,不想不劳而获。在他看来,这关乎做人的尊严。 陆可儿叹了口气,从伙计手上接过一碗面,再将小女孩的手拉过来,将面端到她手上。 “吃吧。只有活下去,才有机会。” 男孩浑身一僵。 女孩接过碗,怯怯地看了哥哥一眼,见他没有反对,于是拿起筷子,开始狼吞虎咽地吃起面来。 “你也吃吧。”陆可儿对男孩说,“生死面前,一切都是小事。” 男孩眨去眼中的泪意,看向眼前的陆可儿。 女孩似乎比他还小,看向他的目光中没有他常见的鄙夷、同情和厌恶。她只淡淡地微笑着注视着他,好似面对一个多年未见的老朋友。 她的目光奇异地安抚了他。他在她的眼中,看到了理解和认同。 他鼻子一酸,又差点滴下泪来。 仿佛为了掩饰自己的窘态,他匆忙地将面接过来,大口大口地吃起来。 两人显然饿得狠了,吃面的速度很快。不一会儿,连面带汤吃得一干二净。 放下碗,男孩不由自主地打了个嗝。 陆可儿笑了。 男孩不好意思地脸红了。 “你叫什么名字?”陆可儿问他。 “施晨星。” “她是你妹妹?” “嗯。她叫施晨雨。” “你们是哪里人?怎么会来到金鸡镇?”陆可儿又问。 施晨星有些迟疑,半晌无言。 陆可儿叹道:“我以后可能会找你们帮忙。但我不会用一个不知底细的人。” 施晨星又惊又喜,继而目露怀疑。 “你的意思是,将来会给我活干?” 他承认,眼前这个女孩虽然穿着像个农女,但是她身上散发着一股自信从容而又果敢的气质。一双丹凤眼尤其美丽,似乎能看透人心,也能安抚人心。 可是,她真的能作主么? 秦方也惊讶了。 “陆姑娘,你要找人帮忙?” “嗯。目前虽然不需要,但不久后可能需要了。”陆可儿并不打算明说。她不喜欢透露还未实现的事情。 施晨星迟疑半晌,终是下定决心,对陆可儿说:“我可以告诉你我们的来历。但是……”他看了看四周,“我们只想告诉你一人。” 第四十七章 封地 陆可儿秀眉微蹙。 她心中忽然有种不好的预感:这两兄妹会是个麻烦。 现在收回她刚才说的话,还来得及么? 秦方倒是爽快,立刻带着兄妹俩来到后院,还贴心地为陆可儿准备了一间房子,再三强调和保证:“陆姑娘,你放心,这里绝对没有人来打扰你们。” 陆可儿:…… 等屋里只剩下三人了,施晨星才告诉陆可儿:“我们是平州秀水县人。我家是当地有名的士绅,家有良田千亩。我爹乐善好施,娘亲温柔贤德,家中奴仆成群,不料……” 说到这儿,施晨星声音艰涩低沉,眼中隐有泪光浮现。 原来,施家在当地颇有名望,而施晨星的父亲施松廉曾经中过两榜进士,随后到户部当了个不大不小的官吏。后因不满官场中尔虞我诈的权力斗争和不择手段的相互倾轧,他辞官回乡,一心打点祖业,将原来的三百亩良田扩大到了千亩。半年前,平州知府突然公布了一条所谓的良田税,家中有田产的人家,在原来的缴税基础之上每亩地增加四厘银子的赋税。七七八八算下来,很多农户一年的收成几乎一半都用来交税。 一时间,平州上下民声鼎沸,怨声载道。 施松廉在户部任过职,深知民生艰难。他自己的千亩良田虽然也是租给佃户耕种,但他平时对佃户十分优待,给佃户的租金在当地是最高的。他古道热肠,凭着几分曾在官场打拼出来的薄面亲自跑到平州府衙去找知府理论。后来不但没有为民请愿成功,反而因得罪知府而被栽赃诬陷,没多久就被官府抄了家。混乱中,他爹被人打死,他娘悲愤之下上了吊。一家子奴仆被遣散、发卖,倾刻间家破人亡,树倒猢狲散。 “你们是怎么逃出来的?”陆可儿可不信那平州知府会放过施家后人。 “多亏了家中的忠仆管家施伯舍命相救,我和妹妹才逃了出来。可是在路上,我们遭遇到了逃荒的流民的冲击,我们和管家被冲散了。” “流民?怎么会有流民?” “嗯,就是流民。”施晨星神情悲痛,“去年开始,冲州大旱,很多田地颗粒无收。当地很多老百姓存粮都吃光了,活不下去了,饿死者不计其数。百姓流离失所,被迫远离家乡逃难,很多村子都十室九空。我们在路上遇到的,就是从冲州逃出来的一股流民。” 陆可儿震惊了。 “当地官员呢?朝廷呢?”她发出一连串的疑问,“没有赈灾么?没有开仓放粮赈济灾民么?对流民就不妥善安置么?” “冲州和平州一样,都是辰王的封地。”施晨星答道,“我听我爹说过,旱灾开始时,辰王分明手有积粮,却仍向皇上请旨要钱救灾。当时皇上顶着一些朝臣的反对压力批了不少赈灾银下来。可是……” 说到这里,施晨星满脸气愤之色:“可是辰王将银子扣了下来,不仅如此,还对冲州百姓增加了赋税。百姓逃离冲州,辰王不但没有安抚灾民,反而发布命令,一路上设置重重关卡不让流民顺利通行,各府县还加强戒备禁止流民进入。” “这辰王脑子坏掉了?”陆可儿惊呆了。 自己的封地,不说爱民如子,起码也得让老百姓能活下去吧。否则,老百姓们能拥护他么? “我爹说过……”施晨星迟疑了片刻,说道,“我爹说,辰王可能图谋不小。” 陆可儿心中一惊。 辰王将自己的封地搞得一团糟,若不是脑子进水,就一定是别有目的。 他的目的是什么? 截银、收粮、不顾灾年增加赋税,放任流民流离失所,不管不顾……这是要让封地乱的节奏啊。 那封地乱起来,他能得到什么? 陆可儿心跳如鼓。 一个朦胧的念头在脑海中若隐若现。 “你们现住在哪里?”她稳了稳心神,问施晨星。 “镇西石桥边有个废弃的老宅子,咱们暂时住在那儿。” 镇西石桥边? 陆可儿想起如意堂遇到的那个看皮肤病的张阿大,他当时说他也是住在那儿的。 “有空我会去看你们。”陆可儿想了想,对他们说,“你们不要再对第二人透露你们的身世。” 施晨星郑重地点头。 他没有看错,眼前的女孩值得信赖。 “我叫陆可儿,家住岭下村。”陆可儿向他介绍自己,“如果你信得过我,那么你和你妹妹这几天好好照顾自己,等待我的消息。” 她拿出一两碎银,递给施晨星:“这点银子你先拿着,买些米面和衣服。” “不用,不用。”施晨星连忙推拒。 “我让你拿着你就拿着。”陆可儿俏脸板了起来,“这不是让你白拿的。你认识镇里的其他小乞丐么?” “嗯,认识。”施晨星点头,“那破宅子里连我和妹妹一共住了十个流浪儿。” 他没告诉陆可儿,他还是十人中的头头。 “这么多?”陆可儿又掏出一两碎银,连着前面一两一起递给他,“拿着,等会我要交待你做事。” 施晨星接过银子,感觉那银子又沉又热,热得他心口发烫,那热力直冲到眼睛,将他的眼泪逼了出来。 在流浪的路上,他们和全心爱护他们的老管家走散,他没有哭;身上仅有的一点银两和粮食被被流民抢走后他没有哭;被恶狗咬得鲜血淋漓疼痛难忍时他没有哭;被人辱骂殴打时他没有哭……可是,此刻,拿着银子,看着眼前淡淡地注视着他的女孩,他哭了。 他拉过妹妹,两人一起跪倒在陆可儿面前,重重地磕了个头。 “陆小姐,你的大恩大德我们兄妹铭记在心,以后你就是我们的主人。我们一定做牛做马来偿还你的恩情。” 陆可儿急忙拉起他们。 “你这是做什么?我不需要你们做牛做马,我只需要你们做个人,做个堂堂正正立于天地间的人。” 一番话掷地有声,说得施晨星心口滚烫,胸中豪情顿生。 “我们兄妹俩人誓死追随小姐!” 第四十八章 梦想 陆可儿见他满脸严肃说出如誓言一般的言语,心中不由打鼓。她实在很不习惯,似乎突然间感觉到自己的肩头责任重大。 她一点也不想有这种压力。 “别这么严肃。”陆可儿摆摆手,“我其实就是一个农女,胸无大志,眼中只有那一亩三分地。” 施晨星微笑不语。 跟在父亲身边时,他曾见过不少世面。他自认不会看错。眼前这个自称为农女的女孩,气质清冷矜贵,就连品鲜楼的掌柜也对她态度谦恭。 这样的人,怎会平凡? “我们需要做什么?还请小姐示下。”施晨星对待陆可儿的态度很是恭敬。 这么快就进入新角色了? 陆可儿对他不由刮目相看。 她沉吟片刻,说道:“你和你的小伙伴平时帮我多留意一下各方消息。” “哪方面的消息?”施晨星问。 “官府的、市井中的,百姓生活的……都可以。”陆可儿站起身来,走到窗前,望向窗外庭院中的假山奇石、绿荫草地,目光迷离,思绪飘向了远方。 她悠悠问道:“小星,你想过自己将来要过什么样的生活么?” 施晨星想了想,说道:“爹娘在世时,我觉得我们的生活就很好了。但是,当我亲眼看到爹被打死,娘亲自杀时,我恨极了那知府,恨不得啖其肉喝其血。当我和妹妹无家可归四处流浪时,我当时盼望着能早日过上衣食无忧的安稳生活。” “那你还想复仇么?”陆可儿问他。 施晨星目光坚定:“想!” 陆可儿点头:“我能理解你的心情。父母之仇,不共戴天。可是,你现在力量很是弱小,连自己都保护不了,你拿什么来报仇?” 施晨星暗暗握起了拳头:“我明白。小姐,我懂你的意思,我不会冲动。我还有妹妹,我是她的依靠,我们相依为命。现在,我和妹妹跟随着小姐,我会唯小姐马首是瞻,对小姐唯命是从。” 陆可儿欣慰地点头。 她最担心的是这个少年被仇恨迷失了自我,丢失了本心,再无重新幸福的能力。 现在看来,这个少年的心智比她想象得更加坚韧。 “小星,你知道我想要过什么样的生活么?”她问施晨星。 施晨星摇摇头。 “我希望自己能赚很多很多钱,能主导自己的命运。我希望自己生活在一个美丽幸福的田园里,那里花香四溢、瓜果飘香,物产丰富,环境优美,耕者有其田,居者有其屋,每个人都丰衣足食,安居乐业。没有战争,没有饥荒……” 陆可儿用她那一贯清冷而从容的声音娓娓道来,勾画出一幅盛世田园的美景,令施晨星心驰神往。 他想起父亲在户部任职时曾和他说过,多么希望启国的百姓们都能吃得饱穿得暖,孩子上得起学,老人能够终老。他知道,这是父亲心中的宏愿。可惜,皇上日渐衰老,精力有所不怠。皇太孙年幼势弱,辰王野心勃勃,朝堂之内党派之争日渐激烈,很多能臣干将被排挤被打压。父亲空有一身抱负,却难施展。他也是在心灰意冷之下才辞官回乡,远离朝堂。 面前的这个女孩,纤细的身体内似乎蕴藏着无穷的力量。她内心的蓝图比父亲更加美丽,她的眼界,比父亲还要开阔。 如果父亲在世,他一定会和她成为忘年交…… 施晨星神情黯然,心底涌上阵阵悲伤。 “哥……”施晨星敏锐地发觉到哥哥情绪的变化,拉着他的手,担忧地看着他。 陆可儿清冷而又温和的目光扫过来。 施晨星眨了眨眼,压下心底的涩痛感,由衷赞道:“小姐见识非凡,令人钦佩。” 陆可儿微微一笑:“你不会认为我在痴人说梦?” “小姐不是这样的人。” “你倒是相信我。”陆可儿笑道,“那么你知道我想要知道什么样的消息了么?” “明白了。”施晨星点头,“一切能够有助于实现小姐梦想的,都是小姐想要关注和知道的。” “你很聪明。”陆可儿深深地看了他一眼,微微一笑,“我很期待你的表现。” “小姐放心。我会让你满意的。” 陆可儿站在品鲜楼大门口,看着施晨星两兄妹的背影渐渐远去。 秦方好奇地问道:“陆姑娘,他们是哪里人?” 陆可儿答道:“平州人氏。” 这个无关紧要的信息,透露出去也无妨。 “平州?”秦方皱眉道,“那是辰王封地。” “嗯。” “难怪了。”秦方叹道,“平州土地肥沃,雨量适中,有大片大片的良田,粮食产量占了我朝的三成。但平州赋税较重,当地百姓生活困苦,不少人入不敷出,被迫远走他乡。这两孩子,估计也是这样才流浪的吧。” 陆可儿闻言,忽然感到一阵难过。 来到这个世界才短短几日,她似乎已经完全融入进去了。 她会为这里的人悲伤,为这里的人难过…… “辰王,是个什么样的人?”沉默良久,她问秦方。 “辰王是当今圣上的长子,为皇后所生。” “皇太孙是他的长子?”陆可儿又问。 她比较好奇为什么皇帝不立辰王当太子,反而立他的儿子为太孙。这是要越过老子直接传位给孙子的节奏吗? 秦方神情古怪地看了她一眼,摇头:“皇太孙不是辰王的儿子,他是景王的儿子,而且还是唯一的独子。” 陆可儿愣了。 这是什么操作? “圣上……对辰王不满?”她谨慎地低声问道。 “世人皆知,圣上更喜景王。” “景王也是皇后所生?” “不是。是已故玉贵妃所生。” “那为什么不直接立景王为太子,反而立他的儿子?”陆可儿更疑惑了。 历史上废嫡立庶、废长立幼的例子可不少。 秦方左右看了看,见身边没有旁人,于是低下头,小声答道:“很多人都说,原本圣上是要立景王为太子的,但不料景王在他二十来岁时坠马受伤,腿废了,到现在都不能行走。” “啊?”陆可儿立刻嗅到了阴谋的气息,“天下哪有这么巧的事?” “是啊。”秦方点头,“天下聪明人可不少。可……没有证据。” “这就难怪了。” 前面的那团朦胧的猜测逐步清晰起来。 辰王,一定很不甘心吧?本应是他的皇位,却因自己的老头子偏爱幼子而拱手让人。 “秦掌柜,我感觉,这天下,要乱了。”她轻声说道。 秦方一惊,左右扫了一眼,紧张地低声回道:“陆姑娘,慎言。” 第四十九章 雄鸡赌坊 临近中午,品鲜楼宾客如云。 很多人都是冲着那酸菜鱼来的。 陆可儿前几天当场试做酸菜鱼的时侯,就有不少食客在场。一传十,十传百,除了镇上的居民,不少外地来镇上采购药材的商人和旅客都知道品鲜楼这两天即将推出新品酸菜鱼。 酸菜鱼推出的第一天,受欢迎的火爆程度刷新了品鲜楼以往任何一天的新品单点记录。 吃过酸菜鱼的人回味无穷。还未吃过的,计划着尽快去尝一尝。 一时间,酸菜鱼风靡全镇,并逐渐向镇外各地蔓延开去。 金鸡镇上的居民及商客旅人,见面打招呼的第一句话由“今天你吃了吗”变成“今天你吃酸菜鱼了吗?” 几天后,不少酒家饭店纷纷模仿品鲜楼,推出了酸菜鱼,就连平常百姓人家也开始烧酸菜鱼。只可惜,他们的酸菜鱼肉片没有品鲜楼的鲜嫩滑软,口感上差了许多。 一时间,用来做酸菜鱼的黑鱼价格水涨船高,甚至到了一鱼难求的地步。 这时,秦方才明白陆可儿的提醒是未雨绸缪,十分必要。 当时,若能提前找好供货商,早早地谈好价格并签订合约,他也不需要为寻找黑鱼及另外的替代品而头痛烦恼了。 当然,这是后话。 这一天,秦方请陆可儿在品鲜楼吃了午饭。饭后,陆可儿向秦方告辞。她先去了集市和店铺买了点开春要种的蔬菜种子,然后见还未到老姜头牛车回村的时间,于是便打算逛逛街。 前世,她太忙了,几乎没有逛街的时间。 这一世,她决定一定要好好享受生活,过上悠闲舒适的日子。 她在大街上一边走着,一边欣赏着街头景象。 听秦方说,金鸡镇人口大约两万,这在启国算是大镇了。因药材丰富,药材铺子众多,这里每日云集着不少从启国各地前来的商队和游客。庐云山脉往西两百余里就是东凌国,因此在街头小巷有时还能看到东凌国来的商旅。他们皮肤泛着健康的小麦色,穿着艳丽的本国服装,披着长发,额头上束着抹额,操着生硬的腔调和金鸡镇的店家讨价还价。 在一片繁华和热闹中,不时能看见几个衣着破烂的流浪百姓在人群中穿梭着,有的站在街边乞讨。他们面黄饥瘦,双眼无神,伸出双手目光空洞地注视着来来往往的行人,嘴里机械地发出哀求:“行行好,给点吧,行行好,给点吧。” 陆可儿的心沉重起来。 又转过一条街,一群人聚在一幢两层的店铺门前,人群里传来喧哗声和吵闹声,还有不时发出的焦灼的痛苦的哀求声。 人群后的大门上高悬着一块牌匾,上书金光闪闪霸气的四个大字:“雄鸡赌坊”。 “打,给我狠狠打!” “昆爷,昆爷,求求你别打了,再给我们宽限几日吧。我们一定还!” “昆爷,要打就打我吧,我是大哥,放过我这两个兄弟。” “咚!”重击声响起,一道嘶心裂肺般的惨叫声刺激着众人的耳膜。 “啊——!” “彪哥!” 路边有两个居民站着看热闹,不时朝人群指指点点。 “欠谁钱不好,非得欠赌坊钱。得罪了赌坊的昆爷,还有什么好果子吃。”一人的语气颇有些幸灾乐祸。 “这三个小混混也该受到教训了。”另一个人说,“成天游手好闲,打架赌钱,街坊邻居看到他们三个就头痛。” “还自称三雄,切!”两人讥笑出声。 陆可儿暗忖,原来是这三个中二少年。 要不要去看看? 她有些犹豫。 赌坊的人都是本地的地头蛇,俗话说,强龙压不过地头蛇。为了这三个小混混,得罪这条地头蛇,到底值不值得? 正犹豫间,忽听人群里开始骚乱起来。 “快去找大夫!这小子腿断了!” “彪哥,彪哥,你醒醒呀!” “唉呀,不会出人命吧?” “刚才这几棒也太厉害了,不但打断了这小子的腿,还将他打得吐血。” “还愣着干嘛?赶紧去找大夫!” 陆可儿心头一惊,未及反应,人已窜过去了。 “让开!”她伸手拨开人群,挤进去。 地上,彪子奄奄一息地躺在地上,昏迷不醒。他的嘴边和衣襟上布满了吐出来的斑斑血迹。一条腿拖在地上,伤痕累累,已然是断了。 铁头和瘦猴两人蹲坐在彪子身边,一直呼唤摇晃着彪子,两人都吓得脸色煞白,惶惑不安。 “住手!”陆可儿一把推开这两人。 “你干什么?”两人抬头看见是陆可儿,又惊又怒。 “你若想让你大哥死的话,就尽管摇!”陆可儿很是气愤。 她将彪子的身体保持原来的形状不动,避免移动和用力不当造成二次伤害。做完这些,她用手隔着衣服摸了摸他的前胸。 “这女孩是谁?真不知羞,对个男子动手动脚。”旁边有挎着篮子买菜回来的妇人啧啧出声。 “她好象是在救人。”有人说了句公道话,却立刻引起其他人的反击。 “她又不是大夫!” “这女孩谁家的,伤风败俗!” 陆可儿不是没有听到这些恶毒的话语,但是她现在顾不上这些。 地上这倒霉孩子被打断了肋骨,伤到了肺腑,稍不小心就会致命。 在众人的惊呼声中,她撕开彪子的上衣,露出他精瘦的胸膛。 “你干什么?”铁头惊叫。 “他的肋骨断了一根,而且扎到了体内的器官。”她冷声说道,“你们刚才摇晃他,使他的伤情加重了。” “啊?”铁头和瘦猴呆若木鸡,更加惶恐不安了。 “他……他会不会死?”瘦猴抖着声问。 “有我在,当然不会。”陆可儿小心地将彪子面容朝上身体摆平,然后掏出随出带着的银针,扎进彪子的胸膛。 半刻钟后,彪子胸腹间一动,身躯颤动,嘴里咳了几声,缓缓睁开眼睛。 “醒了醒了!”众人惊叫。 “真神了啊。就这么一针。”有人惊叹。 “啊,我想起来了。这姑娘不就是上次在如意堂帮张阿大治病开药的姑娘么?” “张阿大的病是她治的?难怪我昨天看到张阿大,他说他的病好多了。” “这小姑娘看模样还没及笄吧?” “真是人不可貌相啊。” “小姑娘长得也漂亮,医术还这般高明,不知许了人家没有?” 各种议论声都有,但渐渐的,风向已转变了。 第五十章 暗疾 乡镇的居民大多朴实,生活辛劳,寻常人家的女孩子都要抛头露面地干活,因此大家对女子从医之类的事儿也没有看得那般死板僵化。眼见陆可儿救活了人,内心对这个女孩便自然而然地生出几分钦佩之情。 彪子眨了眨眼,眼前的景物渐渐清晰。 眉目如画的女孩正目光清冷的注视着他,她神情平静笃定,从容不迫,仿佛什么事都不会令她惊慌失措。 “这里疼么?”她按着他胸腹间一处位置,问道。 微凉的手指触碰着肌肤。彪子突然感觉到那一块像被火灼烧一般地刺痛起来。 “有……有点。”彪子的脸有点热。 “这里呢?” “呃……痛。”他抽了口冷气。 是真的痛。 “你断了两根肋骨,还好肺部这里刺伤得不严重。”陆可儿淡声说道,“我现在给你复位和固定一下肋骨,你忍着点。” 话音刚落,陆可儿手法极快地在彪子胸膛上一提一按,彪子张嘴正要呼痛,耳听陆可儿说道:“好了。” 那声痛呼卡在了喉咙口,化成一句询问:“这……就好了?” “嗯。”陆可儿又朝他胸口几处扎了几针,收针后说道:“我现在要接你的断腿,有点痛,你忍着点,别乱动。” 彪子只觉一股剧烈的疼痛从断骨处袭来,他“啊”地叫了一声,想起陆可儿刚才“别乱动”的叮嘱,又拼命地咬紧牙关,忍住不动。 陆可儿赞许地瞥了他一眼。 “你去帮我找两块长条的薄木板和一根布绳来。”她朝瘦猴吩咐道。 瘦猴立刻照办。他对这一块很是熟悉,不一会儿,就拿着东西跑了回来。 陆可儿用木板夹住断腿,固定好,然后绑上布绳。 “好了。”她站起身来,拍了拍身上的灰尘,对铁头两个说道,“你们去找块门板来做担架,让他躺在上面,将他送回家。记住,不要过多移动他。待会我会开张药方,你们到……到悬壶阁照方抓药。” “好……好的。”这回是铁头应道。 这时一道粗鲁洪亮的声音响起来:“你们把老子的雄鸡赌坊当成什么了?老子把这小子打伤了,你们却在老子门前当着老子的面将他医治,你将老子的面子放在哪里?” 陆可儿这才注意到有一个四十来岁,身着黑衣短装,长得膀大腰圆的彪悍男子正站在一旁怒瞪着她。他用一根拇指抹了一下鼻翼,脸上的横肉都颤动起来。 “小丫头,你胆子不小!” 围观的众人立刻噤若寒蝉。 丹凤眼眸光一闪,陆可儿凝神将目光投射到昆爷的身上。 “你看什么?”昆爷恶狠狠地问。 这小丫头看着年龄小,可胆子却不小。这镇上敢直视他的人可没几个。 “昆爷,如果我是你,现在就立刻去医馆找大夫好好治一下自己身上的病。” 昆爷脸色一僵,继而怒道:“小丫头,你胡说什么?” 陆可儿见他身上散发出一层较为浓重的灰气,于是神情笃定地答道:“你身有暗疾,可惜你自己还没有意识到。” “你……” “你若不信,可否让我给你把一下脉?” 昆爷还想怒斥,身边一个打手模样的名叫阿强的手下悄声对他说:“昆爷,你忘了?最近你常说胸口有时突然间会痛。” 昆爷一愣。 阿强提醒了他。 他是习武之人,平时吃得香睡得着,身体一向强健。只是不知为什么,最近胸口处时常会有种钝痛感,延续时间并不长,也不是很难忍受,但是却让他感觉很是烦躁。 他迟疑起来。 “昆爷,你若信得过我,让我给你把把脉。对你没有任何坏处,不是么?”陆可儿继续劝道。 “行,那你就替老子把把。”昆爷沉吟半晌,终是点头,“不过,如果你信口雌黄,老子可不会饶过你。” 陆可儿微微一笑,走到他的身前,将手探向他的手腕。 纤细修长的手指搭在粗糙的皮肤上,有种奇异的感觉,令昆爷原本粗重的呼吸都变得轻柔起来。 围观的众人也屏息注视着。 半晌,陆可儿收回手指。 “你胸口处曾受过很重的内伤。当时可能你感觉并不严重,没有及时医治,时间一长,成了暗疾。” 昆爷心中一跳,讥笑道:“刚才我手下和我说的话,你听到了?” “你还是不信我。”陆可儿微微一笑,“无妨,我会让你相信。你用手指按住胸口正中下一寸的地方试试,会不会有种难以忍受的刺痛感?” 昆爷将信将疑地按了一下,果然,尖锐的疼痛几乎撕裂了他的胸腔,他痛得弯下了腰。 他面色如土,豆大的汗珠从额头上滚落下来。 “这……这是怎么回事?” “我说过,你曾受过内伤。”陆可儿清冷的声音响起,那双漂亮的丹凤眼此时泛着炫目的波光,“这世上,除了我,再难有第二个人能医治你这暗疾。” “呵呵,小丫头口气不小。”昆爷像是听到了一个笑话,“老子就不信只有你能治。” 刚才小丫头治那小子露的一手,在他眼里,并不算什么。接骨、针炙,平常大夫都会。小丫头学了点皮毛,恰好又运气好,让她给撞上了。 “昆爷不信,那就算了。”陆可儿淡淡地说道,“俗话说,佛渡有缘人。我身为医者,也只医治有缘人。看来昆爷并不想做这个有缘人。不过昆爷你要当心了,两天后,你会吐血,而且恐有性命之忧。” 昆爷怒了:“老子看你是个小丫头,本不想和你计较!你竟然敢咒老子?” “昆爷何必动怒?”陆可儿平静地说道,“两天后,就自然见分晓了。昆爷,何不等两天看看呢?” “老子等会就去看大夫。两天后,老子可能就已好了。” “我说过,除了我,没有人能治好你。” 昆爷瞪着陆可儿,良久未言。 身边的手下阿强悄声道:“昆爷,小的觉得这丫头有点邪门。不如……等等?若两天后啥事也没有,昆爷再找这丫头算账不迟!” “好,老子就等两天看看。两天后,若老子啥事没有,老子要你好看!”昆爷瞪了一眼陆可儿,厉眼又扫向彪子三人,吓得三人一哆嗦。 “还有你们!到时再把这小子的腿打断!你们两个,也逃不了!” 第五十一章 访客 辘辘的马车声在寂静的山林间响起,耀眼的晨光中,两匹油光水滑的枣骝马迈着优雅的小方步,稳稳地拉着马车驶过村口的老樟树,进入岭下村。 老樟树下,三三两两的村民正坐着聊天。他们看着驶过的马车,议论纷纷。 “咱村又来了一辆马车。” “和那一晚上到陆家的马车不一样。” “咋不一样?” “拉车的马不一样。上次是两匹白马,这次是两匹黑马。” “不会又是来找陆家的吧?” 马车内,高雨堂兴奋地抛起车窗帘,看向车外的风景。 蜿蜒的碎石路两旁,山菊花灿灿灼灼的争艳怒放。岭下村依山势而建,村口一条波光粼粼的小河宛如银带,在山脚下缭绕。不时能看见绿荫下坐落着的农家,篱笆墙爬满悠长的紫青藤,鸟儿们在树上欢快地飞来飞去。 远远的山林里,传来樵夫嘹亮的歌声: “爬过一山又一山, 淌过一河又一河。 一山更比一山高, 一河更比一河长……” “这就是小神医居住的村子么?啊,真是山清水秀,人杰地灵啊。也就是这样的山村,才能孕育出像小神医这样钟灵毓秀的人物。” 陪他前来的玉千璟压着心头的火气。 哪里山清水秀,人杰地灵了?这穷乡僻壤的,没有一条好路,坐在马车里,他一路上颠得早饭都快吐出来了。这还是他在马车里垫了三层厚软的坐垫的情况下! 他后悔了,后悔脑子一抽,答应陪同这药痴来找他的小神医。 这两天,这货身体稍好一点,就追着他问那小村姑的情况,还尊称那村姑为“小神医”。 “小神医叫什么?” “小神医住哪里?” “小神医怎么会有这般出神入化的医术?” “小神医喜欢什么?小神医……” 一天到底晚嘴里都是小神医,小神医。 他真后悔,为什么当初心一软,答应那荣木头去照顾这二货呢? 不像荣木头,早早地以谈生意为由,躲开了…… “绕了这半天,小神医家怎么还没有到?”高雨堂叹道,“还好让老钟来驾车,否则就这弯弯绕绕的山路,咱们得一路问过来了。” 老钟就是上次送陆可儿他们回陆家的车夫。 又走了一会儿,老钟“吁”的一拉僵绳,马车突然停下。 高雨堂差点撞到窗户上。 “怎么回事?”他抛开车帘,探出头去。 马车前,正俏生生地站着一个十五、六岁的姑娘。一身碎花衣裙勾勒出窈窕的身段。此刻,她粉面含春,一双水灵灵的大眼睛含情脉脉地觑向他。 “这位公子,小女子名唤金凤,敢问公子从何处而来?” 金凤目光贪婪地注视着从马车里探出头来的高雨堂。 眼前的公子虽然只露出一个头,可是他面容俊秀,皮肤白皙,气质和山野村夫不可同日而语,一看就知是从府城里来的。 再看他坐的马车,十分宽敞气派,想必家中富有。 如果能搭上这么一位富家公子,她就能如一只真正从山窝窝里飞出的金凤,离开这偏僻的小山村。 娇滴滴的声音激起了高丽堂一身的鸡皮疙瘩。 “那个……姑娘,你能否让让道?你挡着我们的马车了。”高雨堂皱眉道。 金凤面色一僵。 车内传来“卟哧”一声轻笑。 “雨堂,你可真是不解风情。”一道慵懒的男声从车内传来。 随即,又一个脑袋探了出来。 金凤目光触及,神情顿时呆愣。 她从没有见过这般出色的男子。黑发如墨,色若桃李,眼似秋波,一双桃花眼似笑非笑,似嗔非嗔,双唇比那山中春天里开的樱花还要迷人。 她那痴迷的目光令玉千璟心生不快。 “愣着干什么?她不让道,就辗过去!”丢下一句话,他立刻缩回车厢。 太讨厌了。 想到刚才金凤落在他脸上的眼神,玉千璟忽然觉得还是陆可儿这个令人讨厌的村姑让人舒服一点。 “姑娘,让让!”老钟大声斥道。 金凤又羞又窘地移开身子,眼睁睁地看着马车从自己身边驶过,扬起一片灰尘。 她站在原地愣了半刻,终是不甘心,跺了跺脚,紧紧地跟在马车后面。 马车拐了几个弯,在金凤惊愕的目光中,停在了陆家的院门前。 高雨堂迫不及待地跳下马车,心情激动地打量着眼前的农家小院。 小院的院门比其他农家的院子要宽,可以容纳一驾马车进入。只是,小院四周的石墙经过风雨的侵蚀,有不少碎石剥落的痕迹。绿色的藤蔓攀着石墙翻过去,一直探进院内。 院门有些破败,镶嵌在门上的一只铁环已经掉了,只余另一只孤孤单单地等待着访客的叩响。 “这……这是小神医的家?”高雨堂左右看了看,看到的都是类似的农家院落,没有一户是高门大院。 “会不会是走错了?” 在他预想中,小神医身份不凡,家境应该也不错才对。 “高公子,这里确实是陆姑娘的家。”老钟说道,走上前去叩响了院门。 “是谁呀?”一个奶声奶气的声音在门后问。 “小公子,我们来找陆姑娘。”老钟笑眯眯地答道。 “我不叫小公子。”那奶声奶气的声音刚落,门吱呀一声,开了道缝。 高雨堂透过门缝看去。 咦?怎么没人? “你们是谁呀?”那声音又响起来,高雨堂低头看去,看见一双黑葡萄一般清澈灵动的眼睛在门后忽闪着,“你们是来找我姐姐的么?” “你姐姐是不是叫陆可儿?”面对这么一个刚到膝盖的小娃娃,玉千璟不知不觉放柔了语气。 “是呀。”那双大眼睛更加亮了,“你们认识我姐姐?” “是呀,她在家么?”玉千璟不知不觉地学着小娃娃说话。 “哎呀,你们来得可不巧。”小娃娃遗憾地叹口气,“我姐姐今天一早去镇上了。” “啊?”高雨堂满心失望,“她什么时侯回来?” “应该要很晚吧。”小娃娃也不确定,“上次就是天黑以后才回来的。” 老钟满面愧色,解释道:“上次送陆姑娘来,小的迷了路,所以天黑才到。” 陆明皙见到老钟,认出他是上次送姐姐回家的大叔,高兴起来:“大叔,是你呀。” 他拉开门,开心地叫道:“大叔,对不起呀,我刚刚才认出你。” 玉千璟觉得有趣,问他:“如果你没看到是老钟,你就不开门了?” “是呀。”陆明皙点点头,“我姐姐说,我是男子汉,在家要守好门,不要随便给陌生人开门。” 玉千璟看着眼前的小男孩,心情忽地没有刚才的轻快。 第五十二章 穿帮 男孩大概只有三四岁的模样,很是瘦小,身上的衣服显然是由大人的衣服改制而成的,双膝和双肘处还有补丁。他头发又细又黄,一双眼睛很是引人注目,长长的睫毛象两排小扇子随着他眼睛的眨动上下翻飞。 玉千璟好奇地问:“小弟弟,你几岁了?” 陆明皙伸出手臂,张开五指,骄傲地答道:“五岁了。我姐姐说,我可以启蒙了。” 玉千璟正想再说些什么,院内传来一道温柔的女声:“小皙,是谁来咱家了?” “娘,是上次送姐姐回来的大叔。他今天还带了两个大哥哥,他们来找姐姐。”陆明皙迈着小短腿跑回去,拉着纪氏来到院门口。 纪氏看到马车和车前的三人,微微一愣。 老钟倒还罢了,玉千璟和高雨堂两人外形和气质却实在出众,一身锦衣玉树临风如鹤立鸡群般地站在院前,与粗旷的山野气息格格不入。尤其是玉千璟,唇红齿白,容貌昳丽,甚至比女人还要美丽。 什么时侯金鸡镇出现了这般人物? 在纪氏打量他们二人的同时,高雨堂和玉千璟也在打量纪氏。 这就是陆可儿的母亲? 身材苗条,容貌娟秀。一身粗布衣裙,有些粗糙的皮肤和眼角攀爬的细密的皱纹都掩盖不住她通身散发出来的温柔娴雅的气质。 两人也在暗暗称奇。 高雨堂暗忖,不愧是小神医的母亲。 玉千璟也在想,居然是陆可儿的母亲。 “请问两位公子,你们认识小女?”纪氏狐疑地问。 女儿极少出门,这些年来,也就这几天去过两次金鸡镇。难道是在镇上认识的朋友? 本朝民风较为开放,她也是个开明的母亲,只要不影响名声,她并不反对女儿结交朋友。但是,这两位公子一看就非寻常人,女儿只是普通农女,怎么会认识他们呢? “夫人,我等今日特意登门致谢。”玉千璟彬彬有礼地说道,“我姓玉,我这位兄弟姓高,他前几天多蒙陆姑娘相救。” 纪氏更加迷糊了。 见纪氏一脸茫然,玉千璟心底有些惊讶:“怎么夫人不知此事?” “可儿没有和我说过。” 玉千璟和高雨堂对视一眼,心中皆有些不解。 “是我们唐突了。”玉千璟歉然施了一礼,“还请夫人见谅。” 纪氏连忙摆手:“使不得。”迟疑了一会,她侧身让开,道,“几位若不嫌弃,就请进屋喝杯茶水吧。” “不嫌弃,不嫌弃!”高雨堂急忙应道,上前就牵起陆明皙的小手,兴冲冲地催促,“小弟弟,来,给哥哥们带路。” 陆明皙眨了眨眼,询问的光目看向纪氏。 纪氏柔声说道:“小皙,你带这两位公子去客厅,我去烧水泡茶。” 陆明皙这才迈开小短腿带着几人进家门。 院门关上后,金凤从围墙转角处走出来。 树影摇曳下,她那一张阴沉的脸在光影中明明灭灭。她双眼喷火一般地盯着陆家的院门,满心都是嫉恨。 为什么?这些体面的人三番两次地来找陆家? 凭什么? 一直到坐在陆家简陋的客厅里,高雨堂还是不敢相信自己的眼睛。 小神医的家居然如此……清贫。 真正的家徒四壁。 墙上没有一幅画,家具是破破烂烂的,家中没有一件摆设。更让人费解的是,作为一名神医的家,院子里和房屋里,居然没有见到药材的影子。 高雨堂心潮起伏着,一激动,身子不由动了动,身下的椅子发出“吱嘎”一声响。 屋子里的人都愣住了。 玉千璟冷汗都快冒了出来。 他小心翼翼地看向自己身下的座椅,貌似还能支撑住他身体的重量。 老钟没有进客厅,他在院子里整理马车,并侍弄那两匹拉车的马。 陆明皙见怪不怪。 见高雨堂和玉千璟两人都有些紧张的神色,开心地安慰道:“大哥哥,别怕。我姐说,咱家的家具会唱歌。” “唱……歌?”玉千璟忽然想笑。 这个陆可儿,这样骗小孩子好吗? “真的。”陆明皙认真地点头,“我姐说,我家的家具都很快乐,所以经常唱歌,唱着唱着,新的家具就会跑来。不光是新家具,还有好多新东西都会跑到我家来。” “哦?”玉千璟来了兴趣,逗小豆丁,“说说看,都来了哪些新东西呀?” 陆明皙想了想,掰着指头说道:“有米、油、布、好吃的点心、还有……还有好吃的菜。” 玉千璟还要问,这时纪氏端着茶走了进来,微笑道:“两位公子可别听这孩子瞎说。他刚才说的那些东西,都是他姐前两天刚从镇上买来的。” “可是这个童话故事是姐姐讲给我听的。不好听么?”陆明皙歪着小脑袋问他。 “什么是童话故事?”高雨堂好奇地问。 “我姐说,童话故事就好比是专门说给孩子听的神话故事。” “哦。”高雨堂暗忖,小神医不仅会治病,而且还懂得怎么哄孩子。 “陆姑娘很有趣。”玉千璟笑道,接过纪氏手上的茶。 茶水清冽,散发着淡淡的花香。水中,还漂着点点淡黄的小花。 “这是……桂花?” “公子好眼力。”纪氏笑道,“咱们小门小户,也无什么好茶招待贵客。这是可儿自制的桂花茶,两位公子尝尝。” 高雨堂闻言双眼发亮,咕通两口,就喝下了大半杯。 “好喝。”他说了一句,把余下的茶一饮而尽。 喝过茶,两人送上谢礼。 纪氏见礼物珍贵,说什么也不肯收。最后还是高雨堂急了,说出了事情的原委,纪氏这才知道自家女儿真的确确实实救了他一命。 女儿什么时侯会解毒了? 纪氏一时间难以相信。 “她……她真的为公子解了毒?”她怀疑的表情令高雨堂很是不解。 “夫人难道不知道小神医医术通神?” “小神医?”纪氏惊叫起来,“你说可儿精通医术?” 他们说的是可儿吗? “夫人难道不知陆姑娘是灵空神医高徒?”玉千璟也疑惑了。 这小村姑医术高超,可她的家人似乎都不知道。 为什么她要瞒着家人呢? 第五十三章 拜师 夕阳西下,晚霞晚天。 沿着蜿蜒的山路,老姜头的牛车吱嘎吱嘎地驶进村子。 一下车,陆可儿就发现村民们看向她的目光复杂莫名。 “可儿姐,你快回家吧。”栓柱身上背着一篓子猪草,走过来对她说。 他家养了一头猪,他常到村头地埂边割猪草去喂养它。 “出什么事了?”陆可儿敏感地发觉似乎在她不在的时间里,家里发生了什么事情。 “你家来客人了。”栓柱低声答道,“乘马车来的。上午村口好多人都看见了。到现在还没有回去。” 陆可儿微讶,立刻想到了荣之行。 可是,在镇上时秦方为什么没有告诉她呢? 难道不是荣之行? 匆匆地赶到家,叩响院门时,她还在猜测到底是谁来她家了。 “来了!来了!是小神医回来了!”一道欢快的声音中,院门吱呀一声开了,一道身着青色长袍的修长身影出现在门后。 陆可儿吃惊地打量着他。 “你是……高公子?”她认出来了。 她没想到才几日未见,这个高雨堂的身体居然恢复得这么好。瞧这生龙活虎、神采奕奕的模样,谁能想到几天前他一只脚已踏进了鬼门关? “小神医好。”高雨堂一张嘴都快裂到耳朵后了,“直接叫我名字就好,叫什么公子呀,太见外了!” 说着,他伸出手去,主动帮陆可儿接过她背后的篓子。 篓子里放满了今天去镇上采买的东西,五花八门,琳琅满目。 “小神医,买了这么多蔬菜呀?”高雨堂背着竹篓走在陆可儿身边,问道。 “嗯。”陆可儿应道,心中却暗自警觉。 这人对自己如此殷勤,肯定别有居心。 进了客厅,她看到正在逗小豆丁的玉千璟,还有那堆放一地的礼物。 药材、干果、高档点心、食物水果应有尽有。 还有两只雕工精美的小木箱。也不知里面装着啥。 原来他们是来致谢的。 陆可儿暗暗松了口气。 转头,看见纪氏站在门边,看向她的眼神有些奇怪。 “娘,怎么了?我脸上有什么吗?”她伸手摸向脸颊。 玉千璟一双桃花眼觑了过来,脸上一副幸灾乐祸的表情。 “可儿,你是灵空神医的弟子?”纪氏问道。 她憋了半天了,好不容易等到女儿回来,自然要问个清楚明白。 “呃……”陆可儿目光扫过玉千璟和高雨堂,还有什么不明白的? 沉默半晌,她抚额叹道:“娘,师傅他老人家让我低调。” “所以你就瞒着家人?”玉千璟嗤笑,“可你救人时,却一点也不低调。” “那……那不是要救人么?”陆可儿有些恼火。 这个玉千璟,怎么回事?干嘛老拆她台? 纪氏却神情复杂,不解、难过、失望等等情绪在眼中一一浮现。她冲口问道:“可儿,既然你精通医术,又有灵空神医这样的师傅,为什么……为什么不治好你爹?” 陆可儿一惊,抬头看向纪氏。 “娘,我……我其实也刚出师。”她硬着头皮解释道,“我是几年前上山摘野菜时有幸遇到了师傅他老人家。不知怎的,就入了他的眼缘。他说我有慧根,在学医方面有天赋,所以将一身医术倾囊相授。他让我保密,未学成前不要告知他人此事,包括自己的家人。他不喜世俗,所以他不愿下山去医治世人,哪怕这人是我的爹爹。这些年,为了爹爹的伤病,我一直在很努力的学习,尽力让自己的医术更精一点,更进一步。这些年来,我一直在想方设法找寻医治爹爹的办法。娘,火侯未到,我也不敢轻易拿爹试验呀。何况,没有一个医者敢担保自己能治百病,哪怕这人是神医。” 一番话说下来,连她自己都相信了。 逻辑上没毛病,就看纪氏相不相信了。 纪氏显然是信了,忽然间对自己刚刚对女儿产生的怀疑和失望感到愧疚。 她想到这几年来,女儿越来越沉默的性子,顿时像是明白了什么。 “所以,这些年来,你为了兑现你对师傅的承诺,保守学医的秘密,所以越来越少言寡语,不愿和人交流?” “呃……”陆可儿目光微闪,沉默不语。 纪氏却当她的沉默是默认,一时间,对女儿更加心疼了。 “傻孩子。”她眼中含泪,将陆可儿拥至怀中,柔声说道,“这些年,辛苦你了。你是个好孩子,你爹的伤,尽力而为就好。即使治不好,娘也不会怪你。你别给自己太大压力。” 陆可儿低着头,眨去眼中的酸涩。 纪氏,是个好母亲。 她很幸庆,这一世,拥有一个爱她的母亲。 “那个……”高雨堂插声进来,打断了母女俩温馨的拥抱,“小神医,不好意思,我就想问问,灵空神医还收不收弟子?” 陆可儿微怔,反应过来,立刻摇头:“师傅他老人家说了,我是他的关门弟子,他不会再收徒了。” 笑话,若再收徒弟,我到哪去给他变出一个灵空神医来? “这样啊。”高雨堂立刻就蔫了,“他为什么不再收徒弟呀?我还想请他老人家指点我一二呢。” 尤其是药材方面。医者一般都精药理。 “唉,师傅他老人家是高人,高人的想法我们凡人哪会知道?”陆可儿敷衍道。 “可是我真的很喜欢医术啊。”高雨堂抓了抓脑门上的头发,有些丧气,“小神医,我真羡慕你,能师从神医……” 说到这里,他忽然顿住,抬头盯着陆可儿,眼中浮现出惑人的神采。 “我怎么糊涂了?你不也是神医么?”高雨堂开心地笑起来,“小神医,要么我拜你为师吧!” “什么?”陆可儿和玉千璟异口同声。 玉千璟看向高雨堂的目光像是在看怪物一样:“雨堂,小村……那个陆姑娘年龄比你还小,你要拜她为师?” “对呀,对呀。”陆可儿点头,“不合适,不合适。” “怎么不合适了?”这个想法一出现后,就在高雨堂脑海里扎下了根,“学高为师,身正为范。小神医虽然年龄小,但她医术高明,远远在我之上。怎么就不能当我的师傅了?” 玉千璟急了:“可是你是高……” 忽然他住了口,转口问道,“雨堂,你是不是还是先问问你家人的意见?” 高雨堂的身份,还是不要说了。这小村姑一身都是谜,又心眼儿比筛子还多,到时可别让雨堂吃亏了。 高雨堂却显然没有任何顾虑。 “不用问我家人。他们是他们,我是我!就这么说定了。小神医,以后你就是我师傅了!” 纪氏和陆可儿都瞠目结舌。 还有这样拜师的? 第五十四章 京城来人 庐州西林县郊外,有一片红枫林,近几年来,已成为西林县远近闻名的赏秋景点。 秋天一到,来欣赏枫叶的人络绎不绝。远远望去,那枫林就象熊熊燃烧的一片火海。片片枫叶,在秋日的阳光下红通通的闪闪发亮,像一只只火红的蝴蝶在翩翩起舞。 枫林深处,有一座丹枫别苑。据说京城某位权贵独爱这如火枫林,于是在西林县置办了此处产业。别苑附近方圆一里都是属于别苑主人的私人领地,因主人不喜打扰,平时这里戒备森严,谢绝游人在附近游逛。 这一天,夕阳余辉中,荣之行带着夏风踏入了丹枫别苑。 “之行见过楚大人。” 别苑的书房内,荣之行向一名二十五岁左右的年轻男子抱拳施礼。那男子相貌英挺,身材健硕,腰悬宝刀。虽然身上穿着的是一件看不出身份的普通锦袍,但荣之行对他却不敢有任何轻视怠慢之意。 世人皆知,皇太孙跟前有一对武艺高强的五品带刀侍卫,是当今皇上亲自赐予的。他们是兄弟俩,哥哥叫楚英,弟弟叫楚雄,是皇太孙十分倚重的得力干将。 此刻,站立在他面前的,正是楚英。 “荣公子免礼。” 楚英急忙抬手,随即面色一整:“此处可安全?” “大人放心,此苑是荣某两年前购置的,这里的人均是荣某亲信。此刻我让夏风守在门外,不会有人能够接近。” “如此甚好。”楚英坐下,端起桌上的一杯茶,轻啜一口,眉头已轻轻皱起。 “大人此刻为何不随侍在殿下身边,而是不远千里来见荣某?” 楚英将茶杯轻轻放下,咽下口中的那口茶水。 这茶泡得浓了点,有些苦涩。 “殿下微服出京了。” 楚英的声音很轻,却如一道惊雷在耳边炸响,荣之行双眼骤然睁大。 “什么?” “就如你所听到的,殿下出京了。” “可是殿下的身体……”荣之行的脸色已经变了。他只觉得心脏那里一阵痉挛,一股名为惶恐不安的情绪从胸口处蔓延出来…… “辰王的封地异动迭起,流民之祸的传言已传至京城。殿下不放心,不顾我们的劝阻,执意亲自前往探查。目前他已乔装出京。”楚英在房中踱了几步,看着荣之行叹道,“殿下心怀天下,辰王封地百姓流离失所,他得知后食不下咽,夜不能寐,若不亲去处理,他难以安心。” “辰王实在可恨。”荣之行满腔怒火,“志大才疏,连自己的封地都管理不好,不但百姓受苦,还累得殿下不顾身体为此千里奔波……” “你错了。”楚英突然打断他的话。 “什么?” “辰王并非志大才疏之人。对这个大伯,殿下就曾经深刻地剖析过。” “哦?”荣之行问,“殿下怎讲?” “辰王并非志大才疏之辈。相反,他老谋深算,野心勃勃。封地之乱,不是他治理无方,而是刻意为之。” 荣之行心神一凛。 “为何?”他沉吟片刻,忽然心跳漏了半拍,“难道辰王另有图谋?” 他虽然没有一官半职,但是亲爹是太尉,是朝廷重臣,耳濡目染之下,他对朝堂上各派阳谋阴谋的敏感度已远超常人。 至于图什么? 答案昭然若揭。 楚英眸光微闪,朝他赞许地点了点头。 难怪殿下五年前要拉拢荣之行。 荣之行那时也才十七岁。当时他认为这小子就是一个官二代,妥妥一个纨绔子弟,干啥啥不行,玩乐第一名。可没想到还是殿下慧眼识英才,看出他是经商奇才,并将之收服在麾下。 如果说他们这些殿下身边的近臣侍卫在明,那么荣之行就是在暗,一明一暗辅佐着殿下在这荆棘遍地的朝堂小心翼翼地前行。 “殿下惊才绝艳,智谋无双,非我等能及。”荣之行叹道。 这句赞美实是发自他肺腑。 他还记得五年前他第一次见殿下时的情景。那样绝世出尘的一个人,轻易地就收服了他那颗桀骜不驯的心。从此,世上再无斗鸡走狗的荣家嫡次子,而是多了个能发挥所长日进斗金的商贾荣之行。 “为确保殿下此行的安全,我先行一步,特来和荣公子商议。殿下此行属于绝密行动,京城我们已经安排了人假扮殿下居于太孙府,以养病为由谢绝所有访客。除了我们这些殿下的亲信,无人知道殿下已经离京。” “楚大人放心,荣某会安排人手一路暗中接应,绝不会让殿下陷入危险的境地。”荣之行立刻明白自己该如何做了。 这几年,在皇太孙的暗中资助和扶持下,他的商业版图几乎覆盖了整个启国国境,各大州府都有他的商铺或客栈,如一张巨大的网,他随时可调动传递着各地的人力物力和消息。 “有劳荣公子了。”楚英郑重托付道,“千万不可暴露殿下真实身份。” “荣某明白。” 两人又商议了一些细节,确定了传递信息的渠道、接头的暗语以及联络方式等各项事宜。 最后,楚英问道:“不知荣公子的悬壶阁进展如何?” 荣之行微微一怔,答道:“已经开张了。” “殿下所需的灵心果还请荣公子留意寻查。” “请大人放心,荣某会倾尽全力。” 其实开悬壶阁的一个主要原因,就是为了寻药。 提到悬壶阁,荣之行便想到了那个杀手袁崎峰,于是顺口便向楚英提了一嘴。没想到,居然引起了楚英的重视和警觉。 “当年这刺杀之案惊动朝野。殿下一直暗中派人在追查此事。前不久刚查到,袁崎峰所在的杀手组织索魂楼,可能和辰王有些关系。”楚英说道。 这倒是荣之行没有想到的。 顺着这条线索仔细一思索,荣之行暗自心惊:“这么说,前庐州知府卫俊之可能是被辰王杀害的?他这样做的目的,是为了将庐州掌控在手中?” “不错。现在的庐州知府钱贵就是辰王的人。好在当初殿下有先见之明,提前将卢义全安插在了庐州太守之位上。否则,如今整个庐州将成为辰王囊中之物。” “庐州境内,庐云山山脉横亘东西,盛产各种药材,被称为启国天然的药库。”荣之行连声冷笑,“辰王果然图谋不轨!” 打起仗来,伤亡不小。谁手上有药材,谁就有了保障。 太孙殿下果然看得通透。 这样的辰王,怎会是志大才疏之人呢? 唉,他还是差太孙殿下太远了。 第五十五章 聚餐 傍晚时分,陆家厨房炊烟升起,不一会儿,菜香四溢,惹得隔壁的马大妮两母女妒火中烧。 “这陆家也不知走了什么狗屎运,这两天来访的客人看起来都有些脸面。”金凤酸溜溜地说道。 她还在想那马车里的两位翩翩公子。 陆家怎么会认识这两位出众的公子的呢? “呸,也不怕吃多了撑死!” 马大妮既恼火又眼红。 这两天,陆家也不知烧了什么菜,天天香味扑鼻。那香味仿佛自己长脚了似的,天天往她家里钻,害得她对着自己家里的饭菜倒足了味口,几乎食不下咽。 陆家客厅,此时临时支起了一张方桌,一道道色香味俱全的菜肴被端上了桌。 除了老钟禀承着尊卑有别,坚持自个在厨房吃饭外,其余几人都移到客厅用餐。 为了等到陆可儿归来,在高雨堂的坚持下,也在纪氏客气的挽留下,三人中午留在陆家用了餐。 为了招待两位贵客,中午纪氏切了块猪肉炒了两个荤菜,还打了一碗蛋花汤。这在陆家已是十分优待的表现了。然而高雨堂和玉千璟哪一个不是山珍海味吃过的,中午那餐也就只能勉强让他们能吃饱而已。 晚上这餐,陆可儿亲自下厨,纪氏帮忙打下手,这菜式品级立刻直线上升。 红通通的水煮肉片、青翠欲滴的翡翠羹、还有红烧猪蹄、干锅花菜,香辣田螺,卤大肠…… 摆了满满一桌。 中午在陆家吃中饭时,高雨堂和玉千璟便已经知道陆可儿的父亲受伤瘫痪,一直卧病在床,平时的饭菜都是由家人端到床前用的。 “师爷喜欢吃什么?”高雨堂对着一桌子菜流口水,问陆可儿。 陆可儿刚从厨房烧好菜来到客厅,洗了手,端着茶杯正喝水,闻言,一口茶水差点喷出。 “师爷?” “是呀。”高雨堂理所当然的语气,“你是我师父,你爹可不就是我师爷了么?” “我可没答应做你师父。”陆可儿立刻澄清,“我爹也不是你师爷,你以后别这样叫了。” “师父总是心口不一。”高雨堂依然兴致高昂,“师爷喜欢吃什么菜?我给他老人家端去。” “有像我爹这样三十多岁的老人家么?”陆可儿哭笑不得。遇到像高雨堂这样一个一根筋通到底的人,她都不知如何应对了。 “高公子,多谢。夫君的菜是另外单独做的。等会我会给夫君送去。你和玉公子好好吃饭。”纪氏不好意思地笑道。 “唉,要不是师公不愿见客,按理说,我和千璟是要去看望他老人家的。” “谢谢两位公子。二位的心意我会带给夫君。这些年来,夫君缠绵病榻,平日里也无心会客,还请两位公子见谅。”中午纪氏已说明了原委,此刻她仍是不好意思,再次重申,就怕两位公子介意。 “娘,咱们吃饭吧。”陆可儿忙了一天,早已饥肠辘辘。 “吃饭喽!”陆明皙欢呼道。 他最喜欢吃姐姐烧的饭菜了。 实在是太好吃了。 陆可儿忽然想起小怕,于是对他们说:“你们先吃,我去把小怕抱过来。” “小怕是谁?”玉千璟好奇地问。 他现在已知陆家一家只有四口人。 难道他弄错了?还有第五口人? “小怕可乖了。”提到小怕,陆明皙开心极了,“它是我最好的朋友。” “怎么一天都没有见到这人呢?”高雨堂也好奇了。 话音刚落,只见陆可儿抱着一只旧篮子走进来。篮子里铺着稻草,上面蜷缩着一只黑色的小动物,头上长着一双竖起的小圆耳朵,琉璃般的眼睛正好奇地打量着他们。 “喵呜……”主人,他们是谁?你的朋友么? “来,介绍一下,这是小怕。”陆可儿将这个临时的窝放在客厅的墙角。 玉千璟和高雨堂神情错愕。 原来小怕是陆家的宠物。 “小怕,这两位公子是我刚认识的。”陆可儿又向小怕介绍来访的客人。 没说是朋友,也没说很熟悉。 小怕明白了。 这两人,还不需要它讨好巴结。 立刻,它便对两人失去了兴趣,舔了舔自己的爪子,“喵呜”地叫了两声。 主人,我饿。 “小馋猫,马上给你好吃的。”陆可儿丢了两块肉骨头给它,小怕欢快地吃起来。 一人一猫的互动看得高雨堂和玉千璟啧啧称奇。 玉千璟暗忖,这猫和小村姑也太有默契了吧? “原来它就是小怕?”高雨堂乐了,蹲在小怕的旁边打量着它,“它是野猫?可是……又不像。” “就是只野猫。”陆可儿道,“这小家伙的腿受伤了,好在它运气好,遇到了我,否则,它早就暴尸山野,成为其它野兽的腹中餐了。” 玉千璟看着小怕用尖锐的牙齿撕咬着肉骨头,那按着肉骨头的前爪已张开,锋利的指甲闪着瘆人的寒光。 “它似乎很喜欢吃肉?” “嗯,猫是杂食动物,既能吃素也能吃荤,有什么奇怪的?”陆可儿心不在焉地应道。 玉千璟一双桃花眼眸光微闪。 这个小怕,通身的霸气可不像是野猫能拥有的。 这小村姑到底是真不明白,还是在装糊涂? “两位公子,来,尝尝可儿的手艺。”纪氏热情的招呼着自家难得一见的来访客人。 本朝民风较为开放,男女相伴同游同桌吃饭并不少见。纪氏心道女儿刚被退婚,虽然她平时表现得毫不在意,但是心中一定十分难过。她很高兴女儿能多认识一些朋友,走出心情的低谷。 玉千璟是知道陆可儿厨艺高超的,一尝之下,果然如预料中那般惊艳。但高雨堂却是第一次吃陆可儿烧的菜,一吃之下,大为倾倒。 “师傅,你太厉害了,怎么能将这普普通通的食材做得这般美味?”他一边吃着,一边不吝赞美。 开始他还顾忌着在敬佩的小神医家做客,要注意形象。后来,他吃得欢实,已顾不得许多,将菜大口大口地往嘴里塞,恨不得连盘子也吞下。 看大家吃得开心,陆可儿心情也十分高兴。 没有厨师会不喜欢食客对自己厨艺的赞美。在前世,她周末节假日时,一有空就会照着短视频学习烹饪,让自己美美地吃一顿,好好犒劳辛苦工作的自己。 久而久之,她的厨艺越来越精湛。 “这个好吃,不但入味,还特有嚼劲。”高雨堂夹了块卤大肠,塞进嘴里,一边嚼,一边含糊地问道,“这……是什么?” 这盘菜,他吃了不少,一筷子接着一筷子,几乎停不下来。 “大哥哥,这是卤大肠。”陆明皙欢快地答道。 这盘菜,他的小牙齿咬不动,是桌上唯一不怎么吃的菜。 第五十六章 卤大肠 “什……什么大肠?”玉千璟正准备伸筷去夹一块,闻言筷子停在半空中。 刚才这菜他也吃了不少。 陆可儿忽然起了捉弄人的心思。 “这个呀……”她夹起一块油光发亮的肥肠,笑道,“是猪大肠。” “叭嗒”一声,玉千璟连筷带肠掉在了桌子上。 他的表情有些呆滞:“不会真的是猪的肠子吧?” “是的,你没听错。”陆可儿笑眯眯地说,“俗称猪下水。” “呕……”玉千璟捂着嘴,顿觉腹中如翻江倒海,阵阵反胃。 “至于嘛。”陆可儿见他反应这般大,有些愕然。伸手运起灵气点了他身上几处穴位。 只片刻功夫,玉千璟就感觉胃里像是暴风雨过后的湖面,风平浪静起来。 脑子也一片清明。 似乎刚刚反胃的感受只是一场幻觉。 “你……”他惊讶地瞪着陆可儿。 这一刻,他内心终于承认,陆可儿的医术确实高明。 高雨堂见陆可儿露的这两手,眼睛顿时就亮了,立刻将猪大肠抛在了脑后,忙不迭声地问道:“师父师父,你是怎么做到的?我看千璟一点也不难受了。” “他那是心理作用。”陆可儿对玉千璟很是不屑,“刚才我也就是按了按他几个穴位,那几个穴位有的直通肠胃经络,有的连着脑部神经,通过按压和刺激,已经缓解消除了他的不适。” 她夹起一块大肠,放进嘴里一边嚼着一边说道:“你们放心吧,这大肠我用独门秘法清洗得干干净净。你们吃了这么久,难道吃出什么异味来了么?” “没有。”高雨堂也夹了一块塞进嘴中,以实际行动表示出对师父的支持,“不但没有一点异味,而且特别好吃。我敢保证,只要是吃过的人,都不会拒绝这种美食的诱惑。” “不错。”陆可儿很欣赏高雨堂的上道,“你勇于接受新鲜事物,敢于挑战自我,是个学医的好苗子。” 被小神医夸奖,高雨堂乐得差点手舞足蹈起来。 他挑衅般地朝玉千璟抬了抬下巴,换来玉千璟的一个白眼。 “幼稚!”玉千璟嗤笑道,却也并不排斥那盘卤大肠了。 平心而论,这盘卤菜确实不错,否则他也不会在不知情的情况下吃了那么多。 吃完晚饭,天已经黑了。 纪氏和陆可儿收拾好餐桌,将碗筷盘子拿到厨房去清洗,让高雨堂和玉千璟留在客厅里休息。 高雨堂和玉千璟瘫坐在椅子里,一动也不想动。 实在是吃得太撑了。 玉千璟心中感叹。 他并非是一个沉迷于口腹之欲的人,但是,在陆可儿的菜肴面前,他的自制力明显不够。 高雨堂嘴里一直喃喃:“唉呀,还是小神医的家舒服。好羡慕小皙这娃,能每天吃这么好吃的菜……” “你都拜她为师了,以后常来蹭饭就是。”玉千璟说道。 高雨堂眼睛一亮:“对哦。还是你小子脑子灵光。” “不过有个条件。” “什么条件?” “带上我。” “滚!” 月亮升起来,远处的山峦像是连绵起伏的巨兽,蛰伏在夜幕之下。 陆家已经点上了油灯。 为了省油,客厅的灯只点了两盏,灯光显得昏暗不明。 高雨堂和千玉璟坐在堂前,听着远处偶尔传来的几声犬吠声和近处墙角秋虫的啾鸣,心情逐渐地放松。 在这一刻,他们忘掉了京城的热闹和繁华,远离了朝堂的争斗和家族的是非,只纯粹地享受着这一刻的宁静和祥和。 “这个小山村也挺美的。”高雨堂叹道。 山野的空气中似乎有暗香浮动,吸入胸腔中,竟然能感到一丝甜意。 玉千璟没有说话。 他不忍心打断这一刻的美好。 “二位公子,天色已晚,是不是该回去了?”忽然,一道煞风景的声音响起,陆可儿拿着个竹篮走了进来。 “这里面是我做的桂花茶和田螺酱,还有一些野菜干。不是什么值钱的东西,但胜在绿色环保。”说到这里,陆可儿顿了一下。 差点忘了,古人哪知道绿色环保的涵意。 果然,好奇宝宝高雨堂立刻就问了:“师父,绿色环保啥意思?” “唉呀,就是健康安全的意思。”陆可儿敷衍道,“你们回去后自己把东西分一分。” 玉千璟有些瞧不上她的小家子气:“你不好拿两个篮子装?让我们每个人各一个篮子?” “东西就这么点,还要分两个篮子装?”陆可儿用像看白痴一样的目光瞪着他,“咱家可是小门小户,可比不得玉公子。” “一个就一个,叽叽歪歪干什么?”玉千璟嘀咕道。 他也不知自己怎么了,遇到陆可儿自己就难以保持一贯的优雅与涵养,变得爱斗嘴了。 “都这么晚了,师父,你就不要赶我们走了。收拾一两间客房,让我们住下得了。”高雨堂讨好地对她说道。 陆可儿眼睛都瞪大了:“你看我们家像是有多余客房的人家么?一间都没有,还两间?杂物间倒有,不过,没床没桌没椅,你要么?” “师父,不是徒弟说你,你有这么一身出神入化的医术,还有这么精湛的厨艺,怎么混成这般境地?” “这不是刚开始吗?”陆可儿白了他一眼,握起拳头,信誓旦旦,“等着瞧吧,在不久的将来,这里将发生翻天覆地的变化。” 昏暗的灯光中,女孩的那双丹凤眼熠熠生辉,散发着迷人的神采。 在那一刻,玉千璟忽然觉得这个小村姑一点也不比名门望族的嫡女差。 最终高雨堂还是依依不舍地被玉千璟拉走了。 陆可儿来到陆天宁的房间,纪氏已经服侍他用过晚餐并擦试过身体。 “爹,今天我再给你按摩和推拿一下。” 陆可儿动作熟稔地开始按着陆天宁腰间的穴道。 “这里有没有感觉?” “那呢?有没有一点点不舒服的感觉?” 一边推拿,她一边问陆天宁的感受。 “有点酸,有点胀。” 这几天,每天早晚,女儿都会来给他推拿一次。从最初的毫无知觉到现在能感受到细微的酸胀感,身体的变化让陆天宁又惊又喜。 “听你娘说,你是空灵神医的徒弟?”半晌后,他问陆可儿。 “嗯。”陆可儿手下动作不停,迟疑地问道,“爹,你会不会生气我瞒着你?” 第五十七章 求医 “傻孩子。”陆天宁欣慰地看着她,满脸的骄傲,“刚才你娘都和我说了。你有苦衷,爹怎么会怪你?我只庆幸,你能跟着灵空神医学医。有这么一身本事,将来你也不怕……” 说到这里,他停顿了一下,迟疑着该怎么说。 “爹,我懂你的意思。”陆可儿笑道,“我没觉得退婚有什么不好。真的。我还小,不想这么早就定下自己的终身大事。” 纪氏却是面带忧色:“可儿,你也不能不关心自己的终身大事。如果遇到心仪的,你和爹娘说,爹娘帮你去相看。” “好的,你们放心吧。”陆可儿满口答应,心里却暗忖,自己估计不会喜欢上谁吧。毕竟是在古代,自己拥有现代人的婚恋观,很难在这里找到和自己合拍的异性。 古人男尊女卑,等级森严。男子三妻四妾是常事,女子却必须从一而终。她自认没有这样的气量和其他女人分享丈夫,也没有这样的执着明知不合适还死不放弃。 在她看来,嫁人还不如赚钱来得实在。 如意堂。 孙觅行如往常一样忙得不可开交,连喝水上茅厕的时间都没有。他的坐诊席前,一如既往地排着长长的一列队伍。 他正在给一个老汉诊脉,忽然队伍后发生一阵骚乱。 “你这人,怎么不排队?” “你若想早点看病,早点来排队啊!插队算怎么回事?” 有人在抱怨。 “老子看个病还要排队?”一道霸道的声音传来。 然后有人发出唉哟的呼痛声。 显然是对方动手了。 “怎么回事?”孙觅行不悦地问道。 旁边有人答道:“好像是雄鸡赌坊的昆爷来看病,又不想排队。” “昆爷霸道惯了。”有人不满地嘀咕。 “嘘,少说两句。” 孙觅行生气了。 正在这时,只见从人群里挤过来两个五大三粗的汉子,走在前面那个身材魁梧一脸横肉,正是昆爷。 “让让。”昆爷一把推开正在看病的老汉,一屁股坐在孙觅行前面,粗声粗气地对孙觅行说:“孙大夫,帮我看看,我有没有病?” 孙觅行脸色顿时就拉了下来。 “昆爷,来我这里看病的,都得按规矩来。大家都排队,你也得排队。” 昆爷一怔,未料到这大夫还是个固执的,心中很是不快。 “老子是谁,你知道吗?” “不管是谁,在我这里,只是病人。” “孙大夫,你可能不认识昆爷。”昆爷身边的阿强赶忙解释,“咱昆爷别说是金鸡镇,就是西林县,也是个响当当的人物。” “我说过,不管是谁,在我这里,都是病人。”孙觅行半点不惧,毫不松口。 “你!”昆爷浓眉倒竖,骂人的脏话差点冲口而出,好在张嘴的那一刻,他还是保持了一些理智,硬生生地将火气压了压,说道,“老子多给你诊费,可以给老子先看吗?” “抱歉,除非紧急的需要急救的病人,我这里一概不插队。” 孙觅行冷冷地回了他一句,抬头对那老汉说:“你身体没有大问题,是陈年旧疾,平时还是要注意调理,多休息,少劳累。等会我开张方子,你照方抓药。” 老汉连声感谢。 昆爷见这个大夫不理睬他,气得拍了下桌子,跳起来就要骂人,身旁的阿强急忙拉住了他,低声在他耳边说道:“昆爷,消消气。这孙大夫不但医术好,而且人品也好,对所有病人都一视同仁。咱们要么等等?” 昆爷转念一想,这大夫确实不好得罪,万一以后有个头疼脑热的毛病,还得靠他。 这样一想,他压下火气,对孙觅行说:“行,今天老子卖你一个面子。但你待会可得好好给老子看,要是看不好,老子叫你好看!” 说罢,自己走到队伍后,老实地排起队来。 孙觅行瞥了他一眼,也未言语,继续看下一个病人。 隔壁坐诊席后的李杰明从头到尾将这段小插曲看到眼里,眉头一皱,心中满是失望。 他巴不得昆爷能闹起来,让孙觅行下不了台。 可没想到这个昆爷似乎有所顾虑,克制了自己的暴脾气。 过了近一个时辰,终于轮到了昆爷。 “哪里不舒服?”孙觅行神情平静,对待他就像对待其他任何一个病人。 昆爷深深地看了他一眼。 等待的这一个时辰,他最初心情很是暴燥,几次都想跳起来闹点事儿。但后来,他听到身边排队的人的一些议论,说孙大夫医德多么高尚,说孙大夫从没有嫌贫爱富过……听得多了,他开始想,这样一个大夫,如果自己去挑衅他,一定会触犯众怒吧。 慢慢地,他的心情平静下来。 “孙大夫,你帮我看看,到底有没有病?”在这样一个受人尊敬的老大夫面前,他不由收敛起了一身的戾气,保持着一份应有的尊敬和礼貌,“我也就是偶尔胸口会有点痛。有个小丫头非得说我有重病。我是不信的。” 孙觅行闻言一怔,问道:“小丫头?” “小丫头莫名其妙……” “她是不是大约十二、三岁的年龄,长着一双漂亮的丹凤眼?”孙觅行打断他的话,急声问道。 “是。你见过这丫头?” “唉呀,她医术了不得。”孙觅行神情严肃起来,“她说你有重病,那你就一定有重病。” 孙觅行和阿强面面相觑,见孙觅行不像是在开玩笑,神情也不禁慎重起来:“那小丫头什么来头?” “那姑娘姓陆,岭下村人氏,是灵空神医高足,医术远在我之上。”孙觅行也不隐瞒。 事实上,自陆可儿那天在如意堂帮忙看病开药后,就有不少人来向他打听过这小姑娘。 昆爷心头一跳,忽地感到一阵不安。 “那孙大夫,你仔细帮我瞧瞧。” 孙觅行不敢怠慢,仔仔细细地给他做了个全身检查。 在昆爷和阿强紧张不安的注视和等待中,他面色越来越沉重,良久,他才缓缓说道:“你身上应是陈年旧伤,没有及时医治,拖到现在,已入肺腑。昆爷,恕我无能,治不好你。” “这不可能!”昆爷粗声惊叫,急声请求,“孙大夫,你再仔细看看!” 第五十八章 应验 “昆爷,我不会自己砸自己的招牌。”孙觅行说道,“或许……陆姑娘对你的病有办法……” “我懂了,你和她是一伙的,是么?”昆爷怒了,“你们串通好了来骗我,是不是?” “昆爷,我何必要骗你?”孙觅行说道,“我只是实话实说。你这病,在我这里,已经没法治了。” “你都没有试过,怎么就能断言治不好?” 孙觅行抚了抚胡须,叹道:“你若非要我给你治,我会尽力。但是,我得先和你说清楚,我确实没有把握能治好你。” “废话这么多干什么?你尽管治。就算治不好,我也不怪你!”昆爷心中仍是抱着一丝侥幸心理。 没准儿孙大夫判断有误呢。 孙觅行见他一再坚持让他医治,无奈之下只得开药。虽然不能根治他的病,但是,对他的病情,应该也能缓解一二。 他斟酌了好一会儿,才开好药。将药方递给昆爷,他叮嘱道:“你按方服药。明天这个时侯再来复查。” “明天就要来复查?”昆爷不解,“不是都要过段时间么?” “昆爷,老实和你说,你这病,我没把握。但既然你一定要让我看,我就得为你负责。你明天最好来一趟,我就怕你的病情有所变化。” 昆爷忽然想起陆可儿曾经说过,这两天他会吐血并有性命之忧,心中颇有些不安。 但是,心里又有另一个声音对他说,那个小丫头年龄这么小,医术怎么会比孙大夫强呢?不要杞人忧天了。 第二天,昆爷犹豫了许久,最终仍是来到了如意堂复查。 他对自己说,他不是害怕病情会有变化,而是遵从医嘱前来。下次碰到那小丫头,他非得好好教训她一顿不可。还有那三个小混混,他也不会放过。 这一次他来得较早,在队伍中没有等待多长时间,便轮到了他。 一旁的李杰明见状,眯起了双眼。 今天,他的姐夫陈荣斌,也就是如意堂的东家会来如意堂查账。他得想办法让昆爷和孙觅行两人起冲突。若他姐夫发现孙觅行招惹了昆爷这个赌场老大,便一定会对孙觅行心生厌恶。这样,他就有机会将这老头子赶走。 这边,他在暗暗地打着算盘,那边,孙觅行已开始仔细地为昆爷复查。 阿强紧张地站在昆爷身边等待着大夫的检查结果。 他不知为何,总有种不安的感觉。 孙觅行脸色越来越凝重。 也就短短一夜,昆爷的情况越发严重了。 “你昨晚是不是没怎么睡着?”他问昆爷。 昆爷脸色有些僵硬,眼底下浮现出一层明显的青影。 “是……没怎么睡。” 事实上,是根本没睡。 “身体不舒服?” “嗯。” “是胸口痛?” 昆爷讶然地看了孙觅行一眼,点了点头。 孙觅行伸出手,摸向他的胸膛。 正在这时,昆爷只觉胸口突然一阵剧痛,五脏六腑就象被刀片绞碎了一般,他喉头一甜,“哇”地一声吐出一大口鲜血。 “天哪!”旁边的病人吓得惊叫起来。 孙觅行脸色一变,立刻起身,想要施救。 不料这时,附近的李杰明冲了过来,一把推开孙觅行,怒瞪着他厉声斥喝道:“孙大夫,你想干什么?就是因为你误诊,延误了昆爷的病情,将小病拖成了大病!你还想害他?” 所有的人都惊呆了。 张大夫过来打着圆场:“李大夫,这其中一定有误会……” “不是误会!”李杰明斩钉截铁地打断他,大声说道,“昨天昆爷前来看病,我从头到尾看得清清楚楚,明明白白!孙大夫根本就没有用心去治,还让昆爷今天再来。” “啊?连续两天来?这确实有点奇怪。”有人低声嘀咕。 孙觅行气得浑身发抖,他怒斥道:“李大夫,你血口喷人!”此时,昆爷躺在地上,圆瞪着双眼,嘴大张着,想要说话,却“哇”的一声又吐出血来。 “昆爷,你是不是想指责孙大夫?”李杰明握着昆爷的手,义正辞严地说道,“你放心,我们如意堂绝不会放过这等害人的庸医!” “不……不……”昆爷吃力地吐出两个字。 “不要放过他?”李明杰立刻接下去说道,“放心,昆爷,我们如意堂一定给你一个交待!” 他转头对伙计叫道:“小石,立刻去报官!就说孙觅行延误治疗时机,乱开药,医死了人了!” 在李明杰看来,昆爷肯定是没救了。 阿强又气又急,他是清楚事情始末的,想要为孙觅行辩解几句,但昆爷一直在吐血,情况十分危急。 孙觅行又急又怒,不顾李杰明阻拦,伸手在昆爷胸腹间的几个穴位上按压了几下,然后从怀中掏出一个小瓷瓶,从里面倒出一粒黑色的药丸,塞进昆爷嘴中,迫他咽下。 “你现在立刻去岭下村找陆姑娘。”孙觅行对着阿强喝道,“快!希望还来得及!” 阿强如梦初醒,慌慌张张地背起昆爷就往门外冲去。 两人的身影刚刚消失不见,如意堂的东家陈荣斌走了进来。他年龄五十多岁,身材发福,头发灰白。他曾经也是一名大夫,后来攒了些钱,在镇上开了这家如意堂。这几年,如意堂打出了名气,他的日子也过得顺风顺水。 待他看到厅堂里人声鼎沸,议论纷纷,孙觅行和自己的小舅子正对峙着,心中不由一惊,赶忙走上前来询问。 李杰明将事情添油加醋地说了一遍,一再强调孙觅行医坏了人,而这人还是雄鸡赌坊的老大。 “这个……”陈荣斌迟疑地说道,“杰明啊,其中会不会有什么误会?” “姐夫,昆爷可不是好相与的。他手下有一帮兄弟,个个都在刀口上舔过血。”李杰明凑近陈荣斌的耳边,低声说道,“姐夫,你上个月不是查过账么?咱们如意堂若有孙觅行在,就别想着能赚大钱。” 陈荣斌心头一跳。 他想起上个月李杰明对他说过的话。 第五十九章 报官 “姐夫,咱们如意堂的病人可不少,天天排队都排到大门外。可是为啥咱们赚的钱却不见增长呢?不就因为孙觅行这老家伙!他给人开药都是尽量开便宜的药。能一次看好的,他绝不会让人家来看第二次。有时,甚至还自作主张给那些穷鬼赊账。姐夫,如意堂的东家是你,不是他孙觅行!他倒是精明,利用咱如意堂给他自个树了一个医者仁心的好口碑!这些病人来如意堂就只来找他看病!我们如意堂这是牺牲自己的利益,却只为他一人作嫁衣!” 他心中开始犹豫。 “东家,我孙觅行是什么样的人,你是知道的。”孙觅行恳切地对陈荣斌说道。 他与陈荣斌相识数年,当初也是因为陈荣斌对他有恩,他才会选择在如意堂坐诊。 他自认为陈荣斌会为他主持公道。 陈荣斌沉默着,脸上的表情高深莫测。 正在这时,有两名衙役走了进来。 金鸡镇上虽然不设衙门,但是这一任西林县县令要求他们这些衙役平时都要到各个乡镇去巡逻。 这也是为什么金鸡镇上虽然常有混混打架斗殴,却鲜少有人命案发生的原因。 今天,他们刚巡了两条街,就有人找来。 “有人报案,说有人故意医死了人!是哪个庸医?” “东家!”孙觅行急了。 陈荣斌长声一叹,说道:“孙大夫,医死了人,就是我如意堂也不能保你。你……你还是好自为之吧。” 孙觅行不可置信地瞪着他,脸色渐渐发白,脑中嗡嗡作响,瞬间一片空白。 其中有名衙役认识孙觅行,不由吃了一惊:“是孙大夫?这是怎么回事?” “孙大夫给人看病,却将人治得越发严重。刚那人还吐了很多血,眼看就不能活了,他的人将他匆忙带走,另去寻医了。你看,地上的血迹都没干呢。”李杰明摇头叹道,“我们如意堂也不想出这样的事。但是事情出来了,我们如意堂也不能包庇推诿。” 那两名衙役看到地上果然有一片触目惊心的血迹。 “李大夫深明大义。”有几人附和着,出声赞道。 但大部分人都保持着沉默,脸上满是怀疑之色。 “我认为孙大夫不是这样的人。”有人开口小声说道,“他不可能故意把人医死的。他的医术我信得过。” 他的话立刻引起了在场其他几位病人的应和。他们一直都是找孙大夫看的病,孙大夫的为人,他们很清楚。 陈荣斌浑浊的眼珠子转了转,又叹道:“孙大夫,就算你不是故意的,但你确实害得病人吐了血。哪怕是无意,伤害总归是造成了。现在估计那病人已经……” 他没说下去。但众人已经猜测出结果。 眼见一条活生生的性命即将在眼前消失,众人一时百味俱陈。 “昆爷不会死。”孙觅行又是失望又是伤心,更多的是愤怒:“只要他找到小神医,他就一定不会死!” “那小神医的名号是你吹出来的。”李杰明不屑地冷哼,“这世上哪有什么神医?那就是一个乡下来的黄毛丫头!孙觅行,我懂你的意思。你无非是想推卸责任,将病人的死亡归咎于那丫头,甩锅给那丫头!” “你……你一派胡言!”孙觅行若到现在还不知道李杰明是故意针对他,那他就白活这几十年了。 “两位官差大人,孙觅行人在这里,还望你们禀公办案。”李杰明对那两们衙役说道。 两名衙役也看出一点味儿来了。凭着他们多年的办案经验,他们从直觉上相信孙觅行。 但是…… 一名衙役朝孙觅行抱了抱拳,声音还算恭敬有礼:“孙大夫,要么先和我们去县衙走一趟。你放心,咱们县令大人爱民如子,公正严明,他不会冤枉一个好人,也不会放过一个坏人。” 孙觅行脸色灰败。 他目光一一扫陈荣斌和李杰明二人,心渐渐地冷了。 “走吧。”他淡淡地说了一声,跟着衙役走出他坐诊了数年的如意堂,再也没有回头看一眼。 一辆马车风驰电掣般在山路上疾驰,半个时辰后就冲进了岭下村。 岭下村村口老樟树下坐着几个村民正在聊天,他们的注意力立刻被这辆马车吸引过去了。 “怎么又是一辆马车?” “早上还看到一辆马车驶进来。这两天怎么天天都有人坐马车来咱村?” “不会又是来找陆家的吧?” “刚我好像看到马车上有一个标记。”有人说道,“这标记有点熟悉。” 正议论着,那马车在前面不远处停下,从马车上跳下一个身着短衫长裤的精壮汉子。 那汉子跑过来,问道:“敢问陆家怎么走?” 众人面面相觑。 果然又是来找陆家的。 “咱村有两户姓陆。兄弟你找哪个陆家?” “陆可儿姑娘家。” 众人的眼神立刻就变了。 “你找可儿干啥?”有人问道。 那汉子答道:“有急事找,还请告诉我她家在哪。” “看到前面那两座山峰么?那就是金鸡岭。你要找的陆家就在那金鸡岭山脚下。沿着这条路往里再走一段路,然后右拐,再走段路,你会看到一片小竹林,在小竹林后有一条路,直通往陆家。她家院门上只有一个铁环,院墙上爬着藤蔓,很好辨认。” “好的。谢谢。” 那汉子跑回马车,车夫问他:“阿强,问清楚了?” 阿强答道:“老李,直走,我来指路。速度快点,昆爷快撑不住了。” 马车飞快地跑起来,片刻后便不见了踪影。 老樟树下的村民们又是一阵议论。 忽然,刚才那个说看到标记的村民拍了拍额头,叫道:“想起来了。那不是金鸡镇上雄鸡赌坊的标志么?” “雄鸡赌坊?你没看错?” “错不了,我曾经去镇上,路过雄鸡赌坊时看到过。” “唉呀,这个陆家怎么和赌坊扯上关系了?” “他们刚才说是来找陆可儿的。” “你们说,会不会是陆可儿欠了赌坊的债?”有人猜测道,“我记得陆可儿前几天卖鱼得了些钱。她不会到赌坊赌钱去了吧?” “不能吧?可儿平时可老实乖巧了。她不可能去赌坊的!” “老实乖巧?那是以前!现在的这丫头可强势了!不是个会吃亏的主!没准儿当时她想靠手上那一点本钱多赢点钱呢。” “也有可能!”有人越想越觉得这种可能性很大,“否则,这赌场来找她干啥?这十赌九输。莫不是她不但没赢钱,反而还欠了赌场不少债?” 不说众人如何议论,且说阿强他们驾着马车,按着村民的指引,很快找到了陆可儿家。 “嘭嘭嘭!”阿强没有用手扣铁环,直接拍起了木门。 第六十章 上门求救 厅堂里,陆可儿正无语地瞪着高雨堂和玉千璟。 这两人,今儿一大早就从镇上跑来,正经事没有,一会儿说参观她家的厨房,对厨房的东西品头论足了一番;一会儿说要她带着他们到村里逛逛。这么一待便待到现在。瞧这阵势,他们似乎想待着吃完午饭才走。 陆可儿并不清楚,她其实真相了。 高雨堂和玉千璟两人正是冲着陆家的午饭来的。 正在这时,院门口传来急促的拍门声。 陆可儿秀眉微蹙。 村里有些人喜欢搬弄是非,陆家一家子都是老弱病残,为了避免一些不必要的干扰,也为了家人的安全考虑,她家平时都是关着院门的。 急促的拍门声如雨点一般地持续响着,像极了拍门人此刻急迫而焦灼的心情。 陆可儿走到院门口,打开门,看到门外的阿强,心中了然。 “陆姑娘,我们有眼不识泰山!还请救救我们昆爷!”阿强急声恳求。 “前两天,即使你们不来求我,我也会治他。可是,你们昆爷不信我!这是他的选择,也是他的命,抱歉,恕我无能为力。” 说罢,就要关院门。 “陆姑娘!”阿强大惊失色,急忙伸手按在门上,阻挡她关门,“现在唯有你能救昆爷!我……” 他见陆可儿神情平静,一点也不为他的言语打动,意识到她真的不想出手救治,不由心中一恸,双膝一曲,就跪在了地上。 “陆姑娘,昆爷对我有恩,他曾救过我的命。还请陆姑娘救救他!我……我给你磕头了!” 说罢,“咚咚咚”地在地上磕了几个头。 陆可儿有些惊讶地看着他。 混混中,也有重情义;草莽中,也有真英雄。 身后跟来的玉千璟见状眉头一挑,饶有兴致地瞥了陆可儿一眼。 他没想到这小姑娘有时也会心硬如铁。 “那个……师父啊,我看他挺诚心的,要不……要不救救那人?”高雨堂心有不忍。 陆可儿一双丹凤眼微微一闪,沉默片刻,说道:“要救他也不是不可以。不过……” 阿强立刻应道:“只要姑娘能救昆爷,我阿强一定做牛做马来报答姑娘的恩情!” 陆可儿摇头:“我救的是昆爷。要报答也得是他。” 阿强为难了:“可是昆爷现在昏迷不醒。” 陆可儿抬眼看了看马车,丢下一句:“将他背进来。”然后就转身回到厅堂。 阿强愣愣地站在原地。 “喂,你傻了?还不将人先弄进来?”高雨堂瞪了阿强一眼。 没见过这么傻的。 阿强如梦初醒,急忙爬起身来,冲过去将昆爷背在身上,送进陆家。 闻声从房中出来的纪氏见状,又惊又怕,拉过女儿欲言又止,满脸忧色。 “娘,你别担心,是一个来求医的病人。”陆可儿安抚纪氏道,“娘,你帮我拿条旧毯子来。” 不一会儿,纪氏拿来了旧毯子,见玉千璟和高雨堂都在女儿身边,心里顿时踏实几分,交待了陆可儿几句就离开了。她还得去照顾陆天宁。 陆可儿将它铺了在地上,让阿强将昆爷放上去。她取出银针,在烛火上烤了两下,将针刺入昆爷身上的几处穴位,并注入灵气,将灵气逼入昆爷的体内,护住他的心脉。 不一会儿,在阿强又惊又喜的目光中,昆爷悠悠醒转。 “昆爷……”阿强喜极而泣。 昆爷认出眼前为他施针的女孩正是他一直不相信的陆可儿,心中百感交集。 “是我看走眼了。”良久,他吃力地挤出一句,脸上闪过一抹愧色。 “你想活还是想死?”陆可儿冷声问道。 阿强睁大了眼睛:“姑娘,你这是什么意思?” “我刚才说过,若让我救人,有条件。这个条件,得看昆爷是否答应。” 玉千璟最先明白过来,桃花眼瞟了一眼陆可儿,一时之间不知自己是不是该笑。 敢情她先救醒昆爷,是为了和人家讲条件呢。 “有什么条件?尽管提!”一只脚已踏进了鬼门关,昆爷还有什么想不通的。就算此时陆可儿要他做牛做马来报答,他也是愿意的。 “我不需你做牛做马。”陆可儿仿佛知道他心中所想,冷哼道,“我这人给人看病,全凭心情。有时可以不收分文,有时可以让对方倾家荡产。那天你若愿意,我救你可分文不取。不过,今天嘛……” “是我瞎了眼,有眼不识金镶玉。”昆爷喘着气低声问道,“姑娘想要什么?” “我希望你每年拿出赌坊收益的三成做善事。”陆可儿清冷的声音在厅堂响起。 众人俱皆一愣。 他们想过陆可儿可能会索要大笔的金银,也想过陆可儿可能会趁此机会教训一下昆爷,但从没有想过陆可儿会提出这么一个与她自己本人毫无关系的条件。 “怎么?没有听明白?”陆可儿解释道,“目前世道艰难。昨天我在镇上看到了不少流民,他们居无定所,食不果腹。本朝开设赌坊并不违法,但我希望你能多做善事。须知善恶终有报。” 昆爷明白了:“你想让我为你帮帮那些流民?” “不,是为你自己!”陆可儿道,“不是以我的名义,而是以你雄鸡赌坊的名义行善。” 昆爷这回不明白了。 谁都想要一个好名声,可为什么陆姑娘却要做好事不留名? “昆爷,你若答应,我便救你。你若不想答应,就当自己没来过我家!” 昆爷沉下心一想,心中渐渐涌起一股莫名的激情和冲动。 人人都说他昆爷心狠手辣,是个魔头。如果大家最后发现他在做善事,帮助了不少人,甚至还救了不少人的性命,他们会是什么反应? 想想,都很期待呢。 “好!我答应你!” 陆可儿淡淡一笑,开始着手为他治疗。 幸亏她有灵气加持,否则,即便她掌握了现代的医学知识,但昆爷这样的伤在这医疗器具落后的古代是不可能治好的。 众人只看到她在昆爷身体上施展针炙之术,却不知她正将灵气用银针注入昆爷的身体,逼着灵气顺着他的经脉流转。灵气慢慢地滋养着昆爷体内受伤的经脉,加快愈合胸膛里受损的腑脏。 这样运转一个周天后,陆可儿额上已冒出星星点点的细密的汗珠。 又过了一会儿,陆可儿才收针。 昆爷只觉胸中那剧烈的疼痛消失了。同时,胸腹间像是搬走了一块大石,瞬间感到一阵轻松。 他大口地吸了口气。 发现连呼吸都顺畅起来。 “谢谢陆姑娘。”他真心地向陆可儿道谢。 “昆爷,你不必谢我,这只是交易。你按我的要求付出了代价。”陆可儿淡淡地说道。 第六十一章 西林县 “陆姑娘,不要叫我昆爷了。我其实也姓陆,叫陆昆。我们五百年前是一家,哈哈。” “行,那我叫你昆叔,你也直接唤我名字吧。”对称呼,陆可儿一向随意。 “哈哈,好好,可儿!”陆昆很是开心。 “你的伤过重。以后隔一天我就要为你施一次针。平时要配合着吃药。”陆可儿交待道。 随即拿来笔墨纸砚,写了张药方,递给阿强。 “你照我这药方去悬壶阁抓药。” 阿强疑惑地问道:“姑娘为何不让我去如意堂抓药?” 陆可儿直言不讳:“如意堂有一个姓李的大夫,很令人讨厌。” 阿强点点头,说道:“那李大夫好像与孙大夫有些矛盾,今天昆爷吐血了,他还指责是孙大夫的过错。” 陆可儿了然:“那姓李的心术不正,想必平时对孙大夫很是嫉妒。” 阿强忽然想起一事,说道:“那李大夫当时还报了官,要抓孙大夫。” “什么?”陆可儿一惊,很是气愤,“果然被我预料到了。只是没想到这姓李的会这么快就动手!” 越想越不放心。 “不行,我得去看看孙大夫。别出什么事了。” “那……坐我的马车去金鸡镇吧。”陆昆道,“正好我们也要回去。” “行,事不宜迟,马上动身。” 高雨堂和玉千璟面面相觑,彼此心中都很是失望。 “这个姓李的,害得我们连陆家的午饭都没吃上,可恨!”玉千璟桃花眼微寒,眼底闪过一道厉色。 “走,给你师傅撑场子去!”他一拍高雨堂的肩膀,疾步跟上。 纪氏得知女儿要赶到镇上,虽然很不解,但在高雨堂和玉千璟再三保证会将她送回的情况下,也只得放行。 陆明皙一大早待在陆天宁的房中学字,听说姐姐要去镇上,吵着也要跟去。 陆可儿连哄带骗,承诺他会买些他最爱吃的红枣糕回来,陆明皙才终于不闹腾了。 等坐到马车上,阿强笑道:“原来陆姑娘在家人面前这般温柔。” “我平时不温柔么?”陆可儿冷哼。 陆昆骂道:“傻小子,不会说话就不要说!” 阿强尴尬地搔搔脑袋,憨憨地笑起来。 陆可儿瞪了陆昆一眼:“你伤还没好,平时不要用力,也不要动气。” 陆昆呵呵笑起来:“遵命。” 阿强看了看陆昆,又看了看陆可儿,笑得越发开心了。 平时的昆爷,身上戾气较重。像现在这样会笑会开玩笑的昆爷,还真不多见。 但是,这样的昆爷,却让他感觉更好。 陆可儿坐着昆爷的马车,后面跟着玉千璟的马车,几人来到如意堂,略一打听,便得知孙大夫被衙役带走的消息,于是一路又马不停蹄地赶往西林县。 西林县距金鸡镇也就二十余里路,人口比金鸡镇多出数倍。大街宽敞,两旁商铺林立,行人来来往往,人头攒动,甚是繁华,商业气息也更加浓郁。 已至未时,也即中午一点多,几人饭都没吃,个个饥肠辘辘。匆忙间找了家干净的饭店,简单地用了点饭,几人便去县衙。 玉千璟怨念更深了。 本来可以在陆家吃一顿可口的午餐,现在不但吃不到美味佳肴,还要委屈他这样矜贵的世家公子在这种简陋的地方用餐,他表示,绝对不会让那始作俑者好过。 陆可儿不会知道玉千璟对那如意堂的厌恶和反感更深了一层。此刻,她内心焦虑不安。 在现代,她听说过古代刑罚的残酷之处,各种残暴的刑罚令人毛骨悚然。若碰到一个贪赃枉法、滥用私刑的官吏,那被抓进衙门的人,不管有没有犯罪,一进去就得先扒层皮。 越想,她越是担心。 孙大夫年纪大了,几棒子下去,估计就得驾鹤归西。 打听到县衙所在地,几人驾着马车在大街上一路畅行无阻,不一会儿,就到达县衙前。 第一次见到古代真实版的衙门官署,可陆可儿却没有心情细看。她见朱漆的大门前守着两名衙役,一面巨大的登闻鼓立在门边。 她走到鼓前,拿起棒槌。 “你干什么?”玉千璟大惊失色,急忙拉住她问道。 “击鼓鸣冤啊。” 电视里都这么演的。 “陆姑娘,我们还没到那地步。”玉千璟从她手上抽出棒槌,放回原处,然后将垂到胸前的一缕墨发拂到耳后,高傲地一甩头,“瞧我的。” 说罢,他走到大门前,向那两名衙役趾高气扬地命令道:“去,叫方行正出来。” “大胆!你居然敢直呼大人的名讳!”其中一名衙役怒喝道。 玉千璟感到好笑:“本公子一直都这么叫他!快叫他出来!” 那名衙役还想再说些什么,另一名高个子衙役制止了他。 那高个衙役上下打量着玉千璟,心中暗暗吃惊。 眼前这名公子玉树临风,贵气逼人,显然身世不凡。想到自家大人据说出自京城玉氏门下,结识不少高门大户的公子。眼下这名公子,没准儿是大人的旧识,不由收了脸上的轻慢之色。 “公子稍等,在下这就进去禀报。”高个子丢下一句,匆匆走进衙内。 “这个方行正不是我想的那个吧?”高雨堂耳听着有些熟悉的名字,不由问玉千璟。 “就是你想的那个。” “这小子京城的翰林院不待,跑到这旮旯角儿当县令?” 高雨堂惊讶极了。 “这有什么好吃惊的?”玉千璟瞟了他一眼,道,“你不也是好好的太医院不待,跑到这旮旯角儿当大夫么?” 一旁的陆可儿和陆昆闻言,都暗自思忖。 陆可儿心道原来这两人来头都不小。 而陆昆却是觉得不可思议。 小小的西林县到底有什么魅力将这些贵人都吸引了过来? 片刻后,一阵急促的脚步声从衙内传来。少倾,一个身姿修长身着官袍的清俊男子出现在眼前。 “原来是二公子!”他看着玉千璟,神情激动,“真没想到二公子会来西林县。快请进,请进!” “方行正,两年未见,你小子可是越来越有官威了。”玉千璟刺了他一句。 “二公子莫要取笑我了。”方行正笑道,“一别两年,二公子越发风采照人了。” 第六十二章 县令 “啧啧,你这么会说话,在官场上应该混得风生水起才是,为何反而跑到这里来当小小县令?” “大官有大官的烦恼,小官有小官的妙处。”方行正笑容依旧,“不如二公子赏脸到寒舍去坐一坐,喝杯茶?” “我今天不是来叙旧的。”玉千璟正色道,“今天我们是来鸣冤的。” 方行正以为他在开玩笑:“二公子说笑了。即便二公子有冤,也不会跑到我这个小小的西林县来。” “这事还真得你来处理。”玉千璟指着一旁的陆可儿道,“我是陪着陆姑娘一起来的。她要找你主持公道!” 刚才出来时,方行正已看到玉千璟身旁站着一个衣着朴素的小姑娘。他当时并未在意,还以为是跟随在玉千璟身边服侍他的小丫鬟。 如今听玉千璟这么一说,对陆可儿顿时充满了好奇,不由仔细打量。 只见小姑娘气质出众,身材苗条,长得十分漂亮。 方行正不由瞥了玉千璟一眼,暗忖少年慕艾,原来这小姑娘入了玉千璟的眼。 不过,这姑娘应该不是世家千金,只怕玉家不会接受。 一时间,心中转过无数念头。 陆可儿上前一步,对着方行正施了一礼,朗声说道:“大人,民女前来,是为了孙觅行大夫。” “孙觅行?”方行正立刻想到上午衙役带来的老大夫。当时当差的衙役将事情的经过都向他禀报了,而孙觅行也一再坚持他没有延误医治,更没有伤害病人。他当时认为未见到受害者,就不能盖棺定论,因此只将孙大夫扣押起来,吩咐衙役好生看守,等找到受害者再说。 就在前一刻钟,去找受害者的衙役回来复命,说并未见到那昆爷回雄鸡赌坊。 “不知姑娘的意思是?”方行正问道。 “孙觅行是被人冤枉的。”陆可儿直言道,“那李大夫一向嫉妒孙大夫,趁此机会正好落井下石借机诬陷。想必大人一定会明辨是非,秉公执法的。” 方行正满含兴味地看着她:“姑娘,凡事都要讲究证据……” “确实如此。”陆可儿打断他,“所以大人也不能定孙大夫有罪不是么?毕竟到现在为止,大人也没有见到受害人,不是么?” 方行正愕然,看着陆可儿的双眸闪过一丝精光。 这个小姑娘,居然如此思维慎密,伶牙俐齿,这让他有些意外。 “姑娘怎知本官没有找到受害人?”方行正好奇地问她。 “因为这位受害人此刻正在这辆马车内。”陆可儿微微一笑,向马车旁的阿强吩付道,“阿强,将昆叔扶出来。” 方行正看见从马车里钻出来一个面色苍白、粗壮魁梧的大汉,他的衣襟上还沾着斑斑血迹。 “这是那个昆爷?”他惊愕地问。 不是说那个昆爷重伤在身,吐了一地的血,就快不久于人世了么? 可眼前这汉子虽然脚步虚浮,神情萎靡,但显然已没有性命之忧。 “小人陆昆,见过大人。”在阿强的搀扶下,陆昆朝方行正恭敬地施了一礼。 “这到底是怎么回事?” “方行正,站在大门口,你不累,人家陆姑娘已累了。”玉千璟很是不满,“好歹先给我们一张椅子坐下再说吧。” 方行正哈哈一笑:“抱歉抱歉,是下官的错。各位请!” 方行正将众位请进内堂,又让丫鬟送上茶水和点心。 众人边喝边聊,方行正这才得知事件始末。 “没想到同为医者,这李大夫不但医术不精,而且心术不正。”方行正叹道。 “可不是。”高雨堂接过话语,说道,“好在我家师父医术通神,将昆叔从阎王爷手上抢了回来。否则,孙大夫这回真是百口莫辩了。” 方行正迟疑地问道:“敢问公子是?” 高雨堂瞬间眼就瞪大了:“你不会到现在都没认出我吧?太过份了,太过份了!前面在大门口,你对我不理不睬,我还当你是因为没空和我打招呼。现在才发现,原来你压根儿就没看到我!” “你是……”方行正盯着他,依稀有些印象,迟疑地问,“你是高雨堂高公子?” “多谢你还记得我。”高雨堂呼出一口长气。 “你竟然真是高公子!”方行正比当初看到玉千璟还惊讶,“你怎么会来西林县呢?” 这位可是京城有名的医三代,是高家最有医学天赋的继承人。京城里的社交场合,几乎看不到他的身影,但他依然是京城权贵嘴中的传奇。 只因这位,从小就有医学神童的美誉。 五岁能识百草,七岁能开药方。 听说最近两年,他醉心于研究毒药,吓得高家人天天派人盯着他,就怕他哪天一不小心将小命玩完。 这样的传奇人物,居然此刻就坐在他的身边。 他忽然想到刚才高雨堂提到他家师父。 “你有师父了?”他惊愕地问道。 太医院院首高曲庭是高雨堂的爷爷,称得上是天下医术最高的几人之一。 天下还有谁配当他孙子的师父? “嗯,刚认的师父。”高雨堂满脸骄傲之色。 “刚认的?”方行正更加愕然,正色道,“有机会还请帮忙引见一二。” 他对高雨堂的师父很好奇。 “你不是见过了?”高雨堂比他还愕然,“你不是一直和她在说话吗?” 方行正呆滞的表情取悦了大家。 玉千璟笑道:“行正,枉你聪明一世,也会糊涂一时啊。陆姑娘就是高雨堂的师父。” 陆可儿连忙澄清:“那都是高公子自个瞎说的。我可不是他师父。” 高雨堂的脸色立刻就变了,变得泫然欲泣:“师父,你怎么能不认账呢?人家已经是你的人了。” 玉千璟的脸色也变了:“喂,你胡说什么呢?什么你的人?你可别污了陆姑娘清誉!” 不知为何,听到高雨堂那最后一句话,虽然明知他在开玩笑,玉千璟的心里仍是很不舒服。 “她是我师父,是一家人。再说,有事弟子服其劳,我怎么不算是陆姑娘的人了?”高雨堂纳闷地瞪着玉千璟,不明白他为什么要这般较真。 方行正看看高雨堂,又看看玉千璟,再看看一直平静地坐着喝茶的陆可儿,忽然就了然了。 唉,少年慕艾呀。 这高雨堂,真看不出来,平素看着质朴老实,居然能想出拜师这样的借口来亲近佳人。 第六十三章 报复 “方大夫,孙大夫可好?”聊了几句,陆可儿终究不放心孙觅行,开口问道。 方行正笑道:“陆姑娘放心,本官听过孙大夫的事迹,知道他一向口碑甚佳。因证据不足,无法定罪,本官也只是暂时将他扣押。今天事情已经查明,自然是要将他无罪释放的。” 说罢,他吩咐身边的仆役去将孙大夫带来。 孙大夫来到厅堂,见到陆可儿,又惊又喜。 陆可儿见他衣着整齐,身上没有伤痕,精神尚可,暗暗松了口气,对方行正的好感又增了两分。 “孙大夫,你受委屈了。”陆可儿站起身,说道,“好在我们的父母官方大人明察秋毫,还你清白。” 孙觅行急忙向方行正深深地施了一礼:“小民谢方大夫主持公道!” 方行正深深地看了陆可儿一眼,笑道:“清者自清。孙大夫莫要谢我,你该谢的,是陆姑娘。” “可不是么?”陆昆接口道,“孙大夫,你不知道,可儿一得知你被人诬陷并被官差带走的消息,二话不说,立刻就从岭下村赶了过来。” “谢谢。”孙觅行看着陆可儿,只觉胸中暖意融融,又转向陆昆谢道,“也谢谢昆爷,不顾病体前来帮我。” “孙大夫,你莫要这般客气。说到底,还是我拖累了你。你……你可千万不要怪我才是。”陆昆说了几句,便气喘吁吁。 “昆叔,这次我也要谢谢你。按理说,你这么重的伤,我得让你安心休养才是。但是,孙大夫这里拖不得……”陆可儿见陆昆的脸色越发苍白,心中有些愧疚,承诺道,“你放心,我会将你的病彻底根治。” “听说昆叔病重,吐了好多血。但本官见他目前已无性命之忧,可是陆姑娘将他救回的?”方行正吃惊地问。 高雨堂道:“你这不是废话吗?我刚不是说了么?她是我师父!我师父她医术通神,别说是昆叔这点伤痛,就是更严重的,她都能救得回。你不知道,前几天我中了毒,就是……” “高公子,莫要再说了。”陆可儿打断他的滔滔不绝,叹道,“我其实就是一名农女。因缘际会懂点医术,运气好救了人罢了。还望大家莫要再提。” 重活一世,她可不想再过前世那种天天加班累成狗的日子了。 俗话说能者多劳。看来,以后她还是要收敛锋芒,低调些过日子为妥。 她这是真心话。 但听在众人耳中,却皆叹她小小年纪却沉稳如山,谦虚大气。 “陆姑娘,你曾经提醒过我要防备李大夫此人。可当时我还不以为意,如今却是……唉。”想到李杰明对自己的所作所为,孙觅行满心失望。 不只是李杰明,还有东家陈荣斌,也让他心寒不已。 “方大人,民女现要状告如意堂李杰明大夫,诬陷同行!”陆可儿突然开口。 方行正一愣,沉吟半刻,回道:“恕本官直言,就孙大夫这件事,很难告倒李杰明。他可以辩解说以当时的情形,他会有这样的判断和误会也很正常。” 玉千璟点头:“方大人说得对,没有实际的证据能证明李杰明是诬陷。” 高雨堂急了:“难道就这么放过这个小人?” 陆可儿冷笑道:“当然不是。既然这方面证据不足,那么我就换个角度。大人,我告李杰明行医过程中,卖药时以次充好,骗取病人钱财;收药时故意欺骗卖家,借机将卖家手中的药材恶意压价。而且,他负责管理如意堂的药材,中饱私囊,贪了不少银子。” 孙觅行闻言一惊。 “方大人。”陆可儿正色道,“另外,还请大人派人核查李杰明医治看诊过的病人,这其中必定有一些病人被他延误了医治时机,将小病看成大病,甚至死亡的案例。” 这回方正行也惊了:“你有证据?” 陆可儿毫不迟疑她答道:“大人只管去查。必定能找到证据。” 她敢如此肯定的原因是,她发现那李杰明身上煞气缠身,分明是背负了人命! 方正行沉吟不语,半信半疑。 高雨堂急道:“方行正,你尽管去查!我师父不会信口雌黄,她说那个李杰明有问题,就一定能查出来!” 玉千璟也劝道:“行正,你担心什么?若放任这样一名心术不正不择手段的庸医继续行医,迟早会是个祸患。你尽管去查,就算没有查出什么,对那李杰明也是一番警告和敲打。” 方行正转念一想,确实如此。他不冤枉一个好人,当然也不能放过一个坏人。 “来人,去查一下金鸡镇如意堂大夫李杰明。若陆姑娘的指控属实,立刻将他抓拿归案。”他吩咐手下的衙役。 “是!”立刻有人领命而去。 方行正转头对陆可儿钦佩不已:“还是陆姑娘深明大义,想得长远。” 陆可儿摇头冷笑:“我可没有大人想得那般高尚。人不犯我,我不犯人。孙大夫是我敬重的长辈,他想害孙大夫,我就不会放过他!这是对他的报复!” 方行正愕然。 他就没见过这样的女子,将自己的小心眼表露得这般理直气壮。 “对,师父说得对!”高雨堂连声附和,“对这种小人,就要以眼还眼,以牙还牙!” 众人眼见事情已处理完,便纷纷向方行正告辞。方行正一直将众人送至大门。 “二公子,高公子,下官休沐时定会去拜访二位!” “再说吧。”玉千璟冷哼,“我们很忙的,不一定有空见你。” 两名正守在大门口的衙役惊愕地瞪大了眼睛。 没见过这么狂傲的人,竟敢当面毫不留情地拒绝他们的县老爷。 方行正微笑不语,目送着众人走向马车。耳听到那陆可儿表冷的声音说道:“昆叔,你先带孙大夫回去。” 陆昆疑惑:“你不随我的车回去?” “我等会自己回去。第一次来县城,怎么着也得逛逛。” “那我们陪陪你。” “不用。你伤病在身,还是早点回去休息为好。孙大夫也折腾了一天,早些回去休息,也免得家人担心。” “那……好吧。隔天我再去找你。” 目送着陆昆的马车离去,陆可儿对玉千璟说道:“你们若有事要忙,也先走吧。” 玉千璟忙笑道:“不忙,我们正闲着呢。这县城我也是第一次来,正好也逛逛。再说,我们答应过你母亲,要将你安全送到家。” 刚才听到玉千璟说很忙的方行正:…… “可我不想坐在马车里逛,我想走走。”陆可儿说道。 “正好,我也想走走。”高雨堂赶忙表态。 陆可儿微微一笑,点头:“行,那就一起吧。” 有两个免费劳力可用,不用是傻子。 第六十四章 野鸽 西林县气侯舒适,四季分明。县中心是一座虹形石桥驾在穿城而过的沧云河上。 沿河两岸的街道铺着长条的青石板,两旁林立着各类茶楼、酒馆、当铺、作坊等等店铺。街道两旁的空地上还摆着不少卖各种小吃和小玩艺的小摊。大街上人头攒动,行人如织:有挑担赶路的,有驾牛车送货的,有三三两两闲逛的,有驻足立在岸边观赏沧云河景色的……一片繁华景象。 陆可儿走走停停,不时地停在店铺和摊位前,和店家摊主聊两句,欣赏一下琳琅满目的商品。遇到感兴趣的,和卖家讨价还价。 玉千璟和高雨堂跟在她身边,兴致勃勃。 在京城,两人都是背景深厚的世家子弟,均为京城贵夫人的佳婿人选,一般都是女孩们追着他们跑,哪有他们陪着女孩们逛街的道理? 而且陆可儿也不像寻常京城女子。她落落大方,敢说敢做,内心的想法从不隐藏。她会为了一文钱和卖家讨价还价费半天口舌而不觉得有任何羞耻。她脸上的表情那么鲜活明丽,仿佛聚拢了秋日的阳光,耀眼却又让人感到舒服。 她懂得很多,见识广博,常常口出惊人之语,令他俩大为叹服。曾经他们以为逛街是最无聊最枯燥的事情,但和陆可儿在一起逛,却是那么欢快而有趣的娱乐。 三人走在大街上,成了一道靓丽的风景。路过的行人纷纷回头看向他们,回头率几乎百分之百。 这三人,男的俊美,女的漂亮。即使在县城,这样的人物也不多见。 陆可儿停在了一个卖家禽的摊位前。 地上放着几个竹笼,里面关着几只活鸡和活鸭。旁边还有一只更小一点的笼子,里面关着十几只鸽子。 陆可儿的目光停在了其中两只鸽子上。 那是一黑一白两只鸽子。白色的鸽子浑身的羽毛洁白如雪,黑色的鸽子羽毛黑如墨染。它们都长着红褐色的小尖嘴,机灵的眼睛,细长的双腿,很是可爱漂亮。 此刻,它们偎依在笼子的一角,头挨着头,“咕咕咕”地低声嘀咕着。 在笼子里十几只咕咕乱叫的鸽子中,陆可儿只能听到这两只鸽子的对话。 “这个龅牙的家伙是想把我们卖掉。”那只黑鸽说。 “在人类的眼中,我们就是一盘菜。”白鸽气愤的声音。 “今天都怪你,说了让你不要去吃那些谷粒,你非不听。好了,被抓了吧。人类有句俗话,天上不会掉馅饼。” “我哪知道那是陷阱。” “你看那个女的为什么一直盯着我们?” “你确定她盯的是我们而不是其他鸽子?” “是我们。其他鸽子那么笨,哪有我们聪明?” “可即使我们聪明也和它们一样被关在这笼子里。” “早说了,这都要怪你。你若有我一半聪明也不会被抓。” “你不也会抓了?” “你有没有心啊?我这都是为了谁?若不是为了救你,我能被抓?” “好好,都怪我,你别生气了。唉,真的?,那女孩还在看着我们。” “她想干什么?不会是想买我们吧?” 仿佛是回应它的疑问,那女孩朝它灿烂一笑,问摊主:“大哥,这两只鸽子怎么卖?” 那摊主抬起头来。 果然长着一口大龅牙。 他见陆可儿笑容可掬,纤细的手指指向缩在笼中角落的那两只一黑一白的鸽子,于是咧嘴回道:“一只五百文,两只一两。” “这么贵?”陆可儿吃了一惊。 一般的肉鸽才一百文一只。 那龅牙解释道:“这两只是庐云山上刚长成的野鸽,一雌一雄,我抓它们时可费了不少功夫。一两已是最便宜的价格了。” 陆可儿还想说些什么,玉千璟插进来说道:“陆姑娘,你若喜欢,我买了送给你。” 高雨堂闻言,也马上跟上:“师父,这等小事,还是不要劳烦千璟了。我来付钱。” 说着,将手伸向怀中掏银子。 可他的手刚伸进去,整个人就呆住了。 玉千璟见他神色,嗤笑道:“又没带银子吧?” 说罢,从怀中抱出一个精致的荷包,取出一两银子,就要递给龅牙。 高雨堂悻悻地放下手:“有什么好得意的?下次我给师父买更好的东西。” “你们都别争着付钱了。”陆可儿压下玉千璟的手,自个拿出一两银子给龅牙,“拿着,我也不和你讨价还价了。这两只鸽子我要了。” 龅牙咧嘴一笑,一口龅牙在阳光下闪光:“姑娘好福气,被这般出色的公子爱慕,可要把一众小娘子给羡慕死了。” 陆可儿闻言一愣,“噗呲”一笑,乐了:“大哥你看走眼了,这位公子可不是我的爱慕者。” 玉千璟脸涨得通红,分辩道:“就是,你可别乱说啊。谁爱慕她了?我是担心她没钱!” 龅牙有些尴尬:“对不住啊,我还以为……” 他笑笑,不再说什么,拿了个新的竹笼,将那一黑一白两只瑟瑟发抖的鸽子抓出来装进去,关好笼门,递给陆可儿。 陆可儿拎着笼子,眸光凝在那两只鸽子身上,丹凤眼闪着炫目的光采。 “咕咕……”两只鸽子依偎得更紧了,浑身的毛发都蓬松地竖起来了。 “这女孩真把我们买下来了。” “完了完了,我们马上就要变成她桌上的一盘菜了。” “她盯着我们看的眼神好可怕。” “我们再也看不到明天的太阳了,呜呜……” “别吵了,再吵我就把你们的毛拨掉。”陆可儿将笼子拎到眼前,盯着两只小鸽子,恶狠狠地说道,“让我想想,可以拿你们做什么菜?嗯,烤乳鸽?清?鸽?红烧鸽肉?” 她每说一道鸽子的菜名,那两只小鸽子就抖一抖。 玉千璟和高雨堂看得啧啧称奇。 “这两只小家伙好像挺有灵性,似乎听得懂你的话。”玉千璟一脸沉思,看着小鸽子眸中精光浮现。 高雨堂心有不忍:“师父,你真的要吃了它们啊?它们也没长几两肉,烧出来也盛不满一碗吧。徒弟觉得吧,还不如把它们当宠物养着。瞧,它们多可爱。” “咕咕……”两只小鸽子目露感激地瞅着高雨堂,嘴里直叫唤。 这位公子说得对,好人啊! 陆可儿心中暗笑,俏脸却板着,对着两只小鸽子满是嫌弃地说道:“宠物?它们能胜任吗?我可不喜欢这样的宠物。再说,我身边可从不养废物!” 第六十五章 卖身 “咕咕!” 这女孩好可怕!它不会真想吃了我们吧? “你们除了能做食材,还能做什么?”陆可儿讥笑道,“你们又不是信鸽,还能帮忙送信不成?” 一边听着她貌似自言自语的龅牙插嘴说道:“姑娘,虽然它们是野生的鸽子,不过,我听说有些野鸽也能被训练成信鸽使用。” “是吗?”陆可儿神情淡淡地说,“只能说是可能。” 她转头瞪着两只小家伙:“那么我先养你们两天。若你们当不成信鸽,我就吃了你们!” “咕咕!咕咕!”两只小鸽子争先恐后地昂起小脖子,朝陆可儿叫唤着,纷纷向新主人表忠心。 主人,放心,我们一定努力,做一只优秀的信鸽。 只求你别吃了我们! 女人逛起街来,时间总是过得飞快。 眼看太阳西下,天色将晚,陆可儿终于决定回家。 三人沿着河道走了一段路,忽见前方围着一群人,堵住了大半的路面。 陆可儿不是个很喜欢凑热闹的人,见状正想绕道过去,忽听路边有人说道:“这女孩虽然面色腊黄,衣衫破烂,不过,相貌可真标致,买回去暖床也不错。” 话音刚落,引起一些男人猥琐的笑声。 “光买这丫头还凑合。可你不是听到了吗?这丫头说要先帮她治好她弟弟的病。且不说她弟弟的病治不治得好,就看这买一送一还要收留她弟弟,这买卖就不划算。” 身边有两名书生打扮的男子正小声议论着:“咱们西林县这几天的流民越来越多了,这两姐弟也是个苦命的。好不容易逃到这里,弟弟却病倒了。” “辰王这样干,就不怕当今圣上怪罪?” “嘘,你小声一些,辰王再不好,也是当今圣上的嫡长子。” “辰王在封地嚣张跋扈,横征暴敛,不顾百姓生计,这已不是秘密。圣上若再不用雷霆手段压制,只怕……” “圣上年老体衰,听说近两年已渐渐将朝事移交给皇太孙处理。” “据说皇太孙自小有神童之称,天资聪颖,谋略过人。只是朝中大权早已旁落,一直由镇国公把持着,唉,难呀!” 两人摇头叹息,一副忧国忧民之相。 陆可儿闻言,垂眸深思。 皇帝年迈,继承人年小势弱,一帮老奸巨滑的人对皇位和权力虎视眈眈。 怎么看这个国家都要乱上一阵。 一个不小心,还可能血流成河,改朝换代。 唉呀,她怎么不穿到太平盛世,偏穿到这种乱世中来? 她的田园生活美梦,难道要泡汤? 正胡思乱想间,忽听一道流里流气的声音响起:“小娘子,你弟弟眼见活不了了。你也别管他了,跟着大爷我回家,大爷给你吃香的喝辣的!” 有人哄笑起来。 “是呀是呀,跟着这位张爷走,你不亏!” “张爷可是咱县第一富绅贾员外的管家,家里可有钱了。” 人群中,一道女音的尖叫声响起:“你干什么?别碰我!” “我去!居然用强了?这人不是东西!”高雨堂眼珠子一转,抬腿就向人群里冲去。 玉千璟桃花眼一闪:“我们去看看。” 陆可儿无奈地叹了口气,只得跟上。 路见不平拔刀相助什么的,原来古代的公子哥也喜欢做呀。 只是陆可儿有些担心,那高雨堂并无武功,只怕他会吃亏。 不知玉千璟能不能打。 现在跑到县衙去找方正行,还来得及么? 三人挤进人群,正见一个油光满面满脸猥琐之色的中年男子伸出一只肥手拉扯着一个十五、六岁的姑娘。 那姑娘身材高挑,体态婀娜。破烂的衣衫和满脸的菜色都遮掩不住她的好容貌。只见她瓜子脸,弯月眉,俏鼻樱唇,一双含烟水眸仿佛凝聚了千言万语,让人心生怜惜。 此刻,她俏面含着怒气,用力想挣脱男子的钳制。 “放开我!放开我!青天白日之下,你竟敢强抢民女?” 女孩高声怒斥。 陆可儿运转体内灵气,仔细地打量女孩,只见女孩身上笼罩着一层淡淡的黄绿色交杂之气。 这两种颜色的气,她还是第一次遇见。 代表什么含义呢? 她不禁有些好奇。 高雨堂一只手从袖子里抽出来,拍了拍那男子的肩膀。 “你有事?”张管家回头,一脸不耐烦地问高雨堂。 “我劝你立刻放开这位姑娘,否则……” “这位公子,我劝你少管闲事。”张管家神情倨傲,“我家老爷可是京城镇国公夫人的奶兄,你得罪不起!” “是么?”玉千璟桃花眼中寒光一闪,“镇国公知道他家夫人的奶兄正打着他的名号在为恶乡里么?御史大人正愁找不到机会参他一本呢。” “你……你是什么人?”张管家见玉千璟气质出众,如玉树临风,想必出身不凡,不禁有些气短。 又想到前段时间老爷说,京城镇国公夫人写信来提到镇国公如今在朝堂有诸多掣肘,那皇太孙虽然年轻,却谋略出众,渐渐地有不少大臣倒向他。那御史大夫正是皇太孙一派的人,天天盯着镇国公,只要镇国公一有错处就立刻发难。 夫人还告诫老爷目前忍字为先。等辰王大事将成时,再张扬不迟。 “我是什么人不重要,重要的是,本公子在京城有不少出身高门的知己好友。”玉千璟微微一笑,威胁意味甚浓。 “这位姑娘,我买了!”陆可儿忽然开口。 本已萌生退意的张管家闻言心生不甘:“这丫头是我先看上的!” 陆可儿不理他,问那姑娘:“小姐姐,你是想跟我走还是想跟着这个丑男人走?” 丑男人? 张管家油光发亮的面皮抽了抽,恼怒不已,扫了一眼陆可儿一身朴素的衣裙,轻蔑地问道:“你出的钱会有我多?” “小姐姐只会跟着能治好她弟弟病的人走。你能治好这个小弟弟么?”陆可儿指了指姑娘身边地上奄奄一息躺着的男孩,问道。 男孩大约比女孩小一两岁,身上盖了件破衣,遮住了大半个脸庞。 “这小子没救了。”张管家冷哼,“他们两姐弟在这里待了两天了。昨天有个想买她的人就带着县里最好的大夫来看过她弟弟的病,大夫说已无药可救。” 第六十六章 救弟 “你胡说!我弟弟不会死!不会!”女孩忽然激动起来,眼里闪着泪花。 “你发什么疯?”张管家一脸鄙夷,“我都不嫌你弟弟快死之人晦气,想买你你还不领情?若不是你还有点姿色,谁会舍得平白无故地花银子?” “她弟弟我能救。”陆可儿清冷的声音响起。 “你?”张管家讥笑,“一个黄毛丫头?” “你别瞧不起人!”高雨堂得意地说道,“这世上,我师父说能救那就一定能救!” 那姑娘双眼一亮,冲着陆可儿“卟通”一声跪下:“小姐,求求你,救救我弟弟。” 陆可儿将手上的鸽笼递给高雨堂,然后走过去将姑娘扶了起来,说道:“都说男儿膝下有黄金,可这女孩子的膝盖也不能说跪就跪。咱们女孩儿,背脊要挺直。” 那姑娘站起身来,怔怔地看着陆可儿,回味着她刚才说的话,心中一时百味俱陈,有些酸,有些甜,还有些辣。 陆可儿走到她弟弟的身边,将盖在男孩身上的破衣衫掀开。 众人倒吸一口凉气。 男孩身上长满了脓疮,又红又肿,不少脓疮已溃烂流出黄色的汁液,空气中弥漫着一股淡淡的腥臭味,令人作呕。 在众人惊愕的目光中,陆可儿面不改色地蹲下,凑上前去仔细观察那男孩身上的脓疮,随后,伸出手来搭向男孩细瘦的手腕。 良久,她说道:“你弟弟是中毒了。” “中毒?”那女孩惊骇地叫了一声,“怎么会?我弟弟怎么会中毒?” “想必是你们在路上吃过什么东西。”陆可儿道,“他中的是一种植物毒。可能是你弟弟误食了有毒的野果或野菜。” 女孩忽然想了起来:“三天前,我弟弟摘过一种红色的果子,吃了两口说又苦又涩,便丢掉不吃了。他就吃了两口……” “可见那毒果毒性不小。”陆可儿叹道,“万幸你弟弟只吃了两口,也万幸你们能遇到我,否则,你弟弟今天必死无疑。” “小姐,求求你救活他!我们姐弟一定结草衔环以报小姐大恩!” “放心吧,他死不了。”陆可儿拿出银针,刺入男孩身上几个穴位,然后运转体内灵气,用灵气为男孩逼毒。 这几天运转灵气时,陆可儿感到越来越顺畅,原来自己体内有些停滞的地方都变得通畅起来。而每一次运用灵气后,陆可儿都发现体内的灵气有所增长。 这真是一个好现象。 男孩子的身体毕竟虚弱。陆可儿排毒不敢一步到位,因为这对男孩子的身体是种考验。 将心肺等要害处的毒素清除后,陆可儿暂时收了针。 “你弟弟体内还有些毒素未清。排毒时,会对身体经脉造成一定的冲击。你弟弟现在体质虚弱,无法一次排清。不过,现在你弟弟已无性命之忧。”她淡淡地说道,“你这几天好好照顾你弟弟。我后面会再给他施针排毒。” 众人皆为惊叹。 女孩又惊又喜,郑重向陆可儿施了一礼:“小姐,从此以后,我们姐弟就是小姐的奴仆!若小姐不弃,还请小姐让我们跟随在小姐身边服侍。” 陆可儿还未回答,那张管家不乐意了:“小娘子,你可别被这黄毛丫头给骗了。谁知道她有没有治好你弟弟?就这几针,她就能解毒?真是笑话!” 高雨堂生气道:“我师父没必要骗人!有没有解毒,过几天自然就会见分晓。” 众人一想,是这个理。 那张管家心怀不甘,还想再说什么,忽觉身上奇痒难耐。他挠了一下,不挠还好,越挠越痒。 高雨堂暗自偷笑。 陆可儿瞥了他一眼,看向正在拼命抓挠的张管家,眸色深深。 有旁人好心地问:“张管家,你可是身体不适?” 张管家一张油脸涨得通红,一边挠一骂:“?气,晦气。一定是被这小丫头的弟弟传染了病气!” 众人一惊:“唉呀,这小子中的是毒,莫不是那毒会传染?” 有几人已经害怕地退了几步。 陆可儿摇头:“这毒不会传染。” 张管家不依了:“那我怎么会身上突然间发痒?” “身体骚痒的原因很多:吃坏了东西引起的,接触了什么物品引起的……很多都是因为过敏,加之自身免疫力低下才会产生骚痒。”陆可儿难得好心地给他解释,“不过,张管家肯定是不会信我的医术的。与其在这里追究原因,不如赶紧找个你信任的大夫医治为妥。” “今天……今天就暂且饶过你们!”张管家一边挠,一边急急忙忙地赶去找大夫。 人群渐渐散去。 玉千璟想到那个张管家突如其来的瘙痒之症,好奇地问陆可儿:“依你看来,那个张管家到底是什么病?” 陆可儿笑得意味深长:“他那不是病,是中毒了。” 玉千璟闻言一惊:“你不是说这男孩的毒不会传染么?” “他中的不是男孩身上的毒。”陆可儿解释道。 “那是什么毒?” 陆可儿朝高雨堂指了指:“这就要问这个始作俑者了。” 高雨堂像是做坏事时被大人当场发现的孩子,心虚不已:“什么都瞒不过师父。谁叫这个男人这么坏。我也就是用痒痒粉教训一下他而已。又死不了人,三天后毒自然会解。” “好小子,你可以啊。研究了两年毒物,看来是没白费功夫。不过,你什么时侯下的?”玉千璟兴味盎然地问他。 “就刚拍他肩膀的时侯。” 夕阳西下,倦鸟归林。 陆可儿想起家人,心中有些焦急,叫过玉千璟和高雨堂就想离去。 “小姐,小姐!”衣袖被人扯住。 陆可儿拍了拍额头:“对哦,我刚才说买你,忘了给你钱了。” 伸手正要掏出荷包,却被那姑娘阻止:“奴婢自卖自身,是为了救弟弟,因为看病需要花钱。如今小姐承诺会医治好弟弟,奴婢怎还会收小姐的钱?何况,奴婢姐弟已是小姐的人了……” “打住打住!”陆可儿打断她,坦言道,“其实我只是一名农家女,并非出自高门大户。你姐弟跟着我,不见得会有好前程。” 第六十七章 赐名 她转身指了指玉千璟和高雨堂,说道:“这两人是如假包换的世家贵公子。你无论跟着他们哪一个,都是大造化。” 玉千璟和高雨堂闻言一愣。对视一眼,却并未出声反对。 那小姑娘却摇摇头:“小姐是奴婢的恩人,奴婢有言在先,不可食言。小姐生于何家,与奴婢何干?奴婢只知道,小姐到哪,奴婢就到哪!” “真想跟着我?”陆可儿问。 小姑娘郑重地点头。 “那你会什么?” “奴婢识些字,会写会算;还会做饭洗衣刺绣……但凡女孩家该会的,奴婢都会一些。” 陆可儿双眸亮了。 她这是捡到宝了? 身边正缺一个这样能干贴心的丫头。 “要跟着我也不是不可以。”她微微一笑,“不过,你要答应我一个条件。” 小姑娘眼中闪过一抹激动之色,急声问:“什么条件?” “在我跟边,不要再自称奴婢,我不爱听,直接自称我就好。” “是,奴婢……”顿了一顿,姑娘轻声道,“我记下了。” “你叫什么名字?” “还望小姐赐名。”小姑娘垂首应道。 陆可儿深深地看了她一眼。 她这是不想再提真名,准备将前尘往事全部抛却了? “眉黛春山秀,横波剪秋水。你这双眼睛,如秋水横波。以后,你就唤秋水吧。”陆可儿端详着她的容貌,淡声道。 秋水内心激动,恭声应道:“秋水谢小姐赐名。” 想了想,又向陆可儿请求:“还请小姐一并为我弟弟赐名。” 陆可儿看向街头随风飘落的秋叶,说道:“我与你弟弟相遇在这秋叶纷飞的街头,也算是缘份。他就叫秋叶吧。” “秋叶……”秋水高兴地笑道:“秋水代弟弟谢过小姐。” 秋叶目前还在昏睡,高雨堂便在县城里又叫了辆牛车,帮忙运送秋水姐弟俩。考虑到自家目前还腾不出房间安置他们,陆可儿决定让秋水姐弟俩暂时居住在品鲜楼,想必秦方看在她面上不会反对。 马车的速度比牛车快。陆可儿和玉千璟两人乘着马车先行一步,交待牛车车夫走得稳一些,让姐弟俩自行前往金鸡镇品鲜楼找秦掌柜。 路上马车颠簸,陆可儿坐得极不舒服。但高雨堂却兴致高昂,一路上都在追问她什么是过敏,什么是免疫力。被问得烦了,陆可儿只得一边忍着身体的不适,一边向他科普现代的一些医学知识。听得高雨堂大为倾倒,直呼没有拜错师父。 陆可儿不想理他了。 都强调过多少遍了,她不是他师父,可这小子似乎听不懂人话似的,强行将师父这块牌子钉在了她的身上。 回到家,夜幕已经降临了。 陆明皙看到姐姐买来的两只小鸽子,兴奋地又叫又跳,开心得不得了。 小怕却盯着两只鸽子目露凶光,不时地舔着自己尖锐的小爪子。吓得两只小鸽子瑟瑟发抖。 “咕咕……” 主人家还有只凶猛的大家伙,好可怕。 陆可儿抚了抚小怕越发黑光发亮的毛发,似安抚又似警告般地提醒它:“小黑小白是咱家的新成员,你可不许欺负它们!” “喵呜……” 主人,你居然还给这两个讨厌的小家伙起名字了?太过份了!呜呜,小怕再也不是主人的唯一了…… 陆可儿听到小怕的心声,瞬间无语。 只知道人会嫉妒,却原来动物也会。 纪氏已烧好了饭菜等着他们。但是,玉千璟和高雨堂坐在桌前,却不动筷,都眼巴巴地盯着陆可儿,那小眼神里透露出来的信息太明显了。 陆可儿心道,罢了,谁叫人家陪着她当了一天的免费劳力呢?为他们多加两个菜,也是应该的。 洗手下厨,拿起从西林县集市买来的一些食材,陆可儿做了道开胃的辣子鸡丁、美味的碳烤猪排,再加一道清香扑鼻的野菜羹。 几个菜一端上来,玉千璟和高雨堂就如饿虎扑食般伸过筷来。 一顿饭,又将众人吃得肚皮发胀。 陆可儿泡了壶山楂茶,人手一杯,帮助大家消化积食。 高雨堂一边喝着香郁的果茶,一边遗憾地叹道:“师父,待在你家里,可真不想走。要么今晚我们就在这里住下吧。” 陆可儿瞪了他一眼:“你们不也看到了,家里哪有多余的地儿腾给你们?快点喝,喝完你们好回去!” “这茶不错。”玉千璟开口讨要,“给我们每人来一罐。” “没了,这是最后一点!”陆可儿没好气地答道。 陆明皙纳闷了:“姐姐,我昨天还看到有一大罐呢。怎么就没有了?” 这小子,就知道拆她的台。 陆可儿恶狠狠的眼神扫向小豆丁。 可小豆丁却不怕她,嘻嘻笑道:“姐姐,你是舍不得给玉大哥吧?” 陆可儿正要回答,忽听前院院门传来响亮而急促的拍门声。 “谁呀?这天都黑了……”纪氏嘀咕着,走过去开门。 门刚一打开,林云花那丰满肥硕的身躯就冲了进来,伴随着那讨厌的大嗓门响起来:“纪丽娘,磨蹭啥呢?过这么久才来开门!” 陆可儿都要被气笑了,瞪着不请自来径自往厅堂这儿来的林云花讥讽道:“林婶子,你这心是有多急呀!我娘一听到你打雷似的拍门声就赶去给你开门了,她可一点时间都没有耽误。你是不是想让我娘飞过去开门才对呀?” “陆可儿,别以为你陆家巴结上了贵客,觉得有人给你撑腰了,就这么嚣张!你再嚣张,也只是个小农女,你真以为……”林云花目光扫过厅堂里坐着的玉千璟和高雨堂,忽然就住了口。 天快黑时,她在村口看到马车驶进村直朝陆家奔去。回到家吃过饭,她越想越不甘心,越想越嫉妒。于是,脑门一热,就往陆家奔来。 她猜想过坐着马车来陆家的访客必定是有身份有地位的体面人,但没想到访客居然是两名相貌英俊气质矜贵的翩翩佳公子。 一看两名公子的气质,就知出自富贵人家。 她的一双黄豆眯眯眼顿时就被点亮了。 被一个半老徐娘用如此毫不掩饰的贪焚目光瞪视着,玉千璟感到浑身都不舒服。 第六十八章 还债 他将手放在唇边,轻咳了一声,对陆可儿说道:“陆姑娘,既然小皙说还有不少那种果茶,你就不要小气了……” 他还未说完,就被林云花骤然高亢的尖锐声音打断。 “公子,你果然是火眼金睛啊!陆可儿这个臭丫头可不就是小气么?我和你说呀,这臭丫头名声在咱们村可坏了,既刁钻刻薄又粗俗鄙陋,就连镇上的苏秀才都讨厌她,前几天才和陆家退了亲。” 她没注意到,玉千璟和高雨堂越听脸色越冰冷,眸中已渐渐累积起点点怒焰。 而纪氏,早已忍不住了,她怒声斥喝:“林云花,你晚上赶过来就是为了来污辱谩骂可儿的?别忘了,这是我家!你既然不安好心,存心给我们添堵,那么还请你离开!” “纪丽娘,你横什么?这里现在还是你家不错!可别忘了,再过两天,这儿就是我家了!”林云花得意洋洋地斜睨着纪氏,等不及要在她脸上看到惊惶的表情。 但纪氏闻言只是一愣,脸上的表情却依然平静。 只有玉千璟和高雨堂吃了一惊。 “这泼妇什么意思?”玉千璟直接开口问陆可儿,“怎么你家快成她家了?我怎么没听你说过这事?” 林云花圆瞪着双目,一手捂住胸口。 这贵公子刚才骂她泼妇? 她几乎不敢相信自己的耳朵。 陆可儿冷笑:“林婶子,看到你年纪大的份上,我还是尊称你一声婶子。你做长辈就要有做长辈的样子!不过,你天生嘴臭,时常喷粪,这也许怪不得你。” 她瞥了一眼强忍笑意的玉千璟和高雨堂,继续说道:“今天你倒提醒我了!不错,我们家以陆家房屋为抵押借了你家一笔钱,到期无法还清债务的话,这房子自然是给你们。但是,你怎么就这么心急呢?不是还有两天才到期么?你又是凭什么认为我们家就还不清那笔债呢?” 林云花神情轻蔑:“小贱人,你敢骂我?哼,等下看你怎么哭!你家还有钱?哈哈,真的笑死老娘了。短短几日,你到哪里去弄二十两银子?啊,会不会想一夜暴富,你这才去的赌坊?啧啧,是不是输得很惨?赌坊的人上次来了,怎么没有把你抓走抵债呀?” 一想到陆可儿即将面临的命运,林云花就感到阵阵快意。那强烈的愉悦和激动将她一张大饼脸扭曲得面目狰狞。 陆可儿深深叹了口气。 有时,她真的觉得这个林云花的脑回路清奇。她似乎将她毕生的精力和热情都投放在了和陆家争斗上。看到陆家倒霉,她比她自家发财还要高兴。 只是…… “恐怕要让你失望了。”陆可儿淡淡一笑,“本来还有两天才到还债期限,不过,你既然来了,那择日不如撞日吧。” 她看向纪氏:“娘,辛苦你跑一趟,将里正叔请来。” 林云花不解:“这么晚你叫里正来干啥?” “请他做个见证。”陆可儿眸光幽深地盯着她,“还有,麻烦你现在回你家,将我家写给你们的借据拿来!” 林云花心头一跳,脑中闪过一个念头。 “你不会是想今天就还我家的钱吧?” “不错!今天就还!”陆可儿面带讥诮,“否则,你一天到晚逮着机会就对别人说我们陆家即将是你雷家的了。所有人都以为我陆家是你雷家的囊中之物了,这会给我们家带来很大的困扰,你知不知道?” “你……你……”林云花吃惊地说不出话来。 心中闪过无数念头。 陆家怎么会突然间有钱了呢? 转头看到那气定神闲坐在一旁的两位公子,脑中忽然就浮现出一个大胆的猜测。 “我知道了!”她仿佛拿捏住了陆可儿的把柄一样得意地大笑,“真没想到,你这小贱人居然将自己卖了!是不是卖给这两位公子了?陆可儿,你可真贱……” “啪!”还没等陆可儿有所反应,高雨堂最先跳起来,怒气冲冲地扇了林云花一个巴掌。 “果然像我师父说的那样,你这泼妇满口喷粪。”高雨堂阴沉着的脸有些吓人,“本公子一向不打女人!但你第一个让本公子破了例。” 林云花被打懵了。她看着怒气冲冲的高雨堂,却不敢回一句嘴。 那公子身上的戾气太可怕了。 “陆姑娘不是让你回家去拿借据么?”玉千璟冷嗖嗖的声音传来,无形的威压令林云花肝胆俱寒。 “怎么,还要陆姑娘再次开口请你吗?”玉千璟冷哼。 “是,是。民妇这就回去拿。”林云花头脑昏沉,拔腿往家跑去。 少倾,纪氏请里正过来了。不一会儿,那林云花也回来了,身边跟着拿着借据的雷强根。 那雷强根一进陆家厅堂,就看到厅堂里坐着的玉千璟和高雨堂,心知这就是婆娘嘴里一直念叨着的陆家贵客。当下压下心头起伏的思绪,朝二人见了礼。 玉千璟和高雨堂两人端坐不动,连个眼风都没有丢给他。 雷强根见状,很是尴尬,对莽撞的林云花心中又恼了几分。 他转过头来,看见纪氏,笑得格外亲切:“表妹……” “根叔,别,千万别这样叫我娘。”陆可儿打断他,声音冷漠,“当初你婆娘就说过,你雷家没有我娘这门表亲,你当时也没有反对。这些年来,我和小皙可都是以叔婶称呼你们,可从没叫过你一声表舅。” “可儿,你这孩子……”被一个小辈怼,雷强根颇有些恼怒,但看见两位公子虎视眈眈地瞪着他,一旁的里正也面色不豫,只得压下心头的火气,“咱们毕竟是亲戚,否则我也不会借钱给你家不是么?” 纪氏心中难过,闻言叹道:“他叔,不管怎样,我们陆家还是得谢谢你。本来……” “本来我们是心存感激,也想着如果日后发达了,绝对不会忘记你们的恩情。”陆可儿急忙打断纪氏,以免纪氏心软说出什么不妥当的话,她接口说道,“可是,你们不该挟恩图报,仗恩欺人!现在我也看明白了,强叔,你当初借给我家钱,怕是别有所图吧?” 雷强根瞳孔一缩,强笑道:“可儿,你在说什么呀?我们是亲戚,能帮上你家的忙,我只有高兴的份。” “强叔,你我都心知肚明,就不用挑明了,免得伤了和气。毕竟我们还在一个村,以后抬头不见低头见。”陆可儿没有错过雷强根脸上僵硬的表情。 本来刚才那句话也只是一句试探,可没想到效果这般明显,一试就试出了端倪。 那么,雷强根所图到底是什么呢? 第六十九章 追捕 在两位贵公子和里正的见证下,陆家一手交银子,一手拿回借据,检查过借据无误后,当着众人的面将借据撕毁。 “好了,从此我陆家再不欠你雷家银子了!”陆可儿声音冷冽,看向雷强根和林云花的眼神似笑似讽,“以后还请婶子记住这一点。” “小贱人你什么意思?呜……”林云花气得冲口就骂,被雷强根捂住了嘴。 “闭嘴,你还不嫌丢人?”雷强根有些恨铁不成钢。 这婆娘心都扑在他身上,但就是经常厘不清。 “根叔,以后还请你看好婶子,不要让她在村民们面前再说一些莫名其妙的话。我们陆家已经还清了欠你们家的债务,这房子仍是我陆家的。以后让婶子别再觊觎了!”陆可儿这话说得不留任何情面,就连雷强根的脸都挂不住了。 他也没心思再去争辩什么,匆匆地朝在场的众人道了个别,就拽着骂骂咧咧的林云花离开了陆家。 “原来农村里真正的泼妇是这样的。”玉千璟叹为观止。 “小师父,像你这样的绝世高人怎么能窝在这小山村,与这等无知愚昧村妇为邻?”高雨堂只要一想到自己崇拜的小神医天天被这等蠢妇泼妇欺负,心情就十分愤怒。 陆可儿笑道:“人间百态嘛。无论是山村还是都市,有人的地方,就有是非争斗。这人性本就是复杂的。有的人真诚善良,有的人就奸诈虚伪。像马大妮这样的妇人,在村里并不少见。对付这种人,其实很容易。” “哦?”玉千璟感兴趣地挑了挑眉,“你有什么好办法?” “不要和他们讲道理!因为在他们的字典中,是没有道理可言的。” “那和他们讲什么?”玉千璟饶有兴味地问。 “讲实力呀。”陆可儿说道,“他横,你要比他更横!他无礼,你要比他更无礼!他狠,你要比他更狠!久而久之,他们从内心开始忌惮你了,就不敢轻易招惹你了。” “你这小丫头。”一直沉默着的里正雷正眼神复杂地注视着她,叹道,“你说的也有几分道理。但人活一世,哪有可能半点委屈都不受的呢?可儿啊,过刚易折啊。” “里正叔,我明白,谢谢你的教诲。”陆可儿真心诚意地道谢。 里正叔能对她说出这一番话来,显然是把她当自己人看待了。 里正又和玉千璟和高雨堂聊了几句,越聊,他对二人的态度就越发恭敬。 他不是那种未见过世面的无知妇人。和这两位公子接触下来,他能断言他们身份不凡,不是他们这些平民百姓能够得罪的人。又见陆可儿这小姑娘和这两位公子相处时十分随意自然,而两位公子对她也十分亲近熟稔,对她诸般维护。 里正心中对陆可儿不禁更高看了几分。 能被两位贵公子重视,就是陆可儿的本事。 回家后,里正对家人交待,以后千万莫要轻慢了陆家,尤其是陆可儿,这是后话。 沉黑的夜幕下,远处的山峦犹如蛰伏的巨兽,路两边丛林里的树木仿佛一个个张牙舞爪的鬼影。夜风呼啸着穿过树梢,发出呜呜的声响。马车前的两盏风灯在风中摇晃着。昏黄的灯影下,哒哒的马蹄声打碎了山中夜的寂静。 回程的马车里,玉千璟和高雨堂两人都沉默着。 他们自小接受礼仪教化,深受文化熏陶,很难想象陆可儿要在这样粗鄙的乡村长大并掌握精湛的医术,需付出多大的努力。 “陆姑娘很不容易。”玉千璟幽幽叹道,“难怪她平时表现得那么强势,一点也不温柔。” “是啊。像师父家这种情况,她若不强势,早就被这些欺善怕恶的山野刁民啃得连骨头都不剩了。” “那泼妇说陆姑娘刚被退婚?”玉千璟这时想起在陆家林云花提到的事。 “那个苏家一定是瞎了眼!”高雨堂很肯定这一点。 “据说还是个秀才。” “就这一点见识,我很怀疑他这秀才功名是怎么得来的。” “我想起卫家那小子曾说过的几句话。”玉千璟忽然说道,“他说与其在国子监任教,不如到乡野间传道。都说穷山恶水出刁民,他说乡野百姓更需教化。只可惜越是偏远地方,能读书识字教书育人的先生越少。” “卫家?是卫丞相他家?”高雨堂问道。 “嗯。” “哪个小子说的?”高雨堂来了兴趣。 高家虽然不是京城四大家之一,但是平素与京城四大家往来仍是密切。 “还能有谁?”玉千璟答道,“六年前的新科状元卫锦之。” “哦,有点印象。”高雨堂笑道,“就是那个被卫丞相逐出家门的孽子?当时在京城闹得挺轰动的。” “我以前对卫锦之挺讨厌的。”玉千璟也笑了,“他就是我们爹娘嘴中好孩子的典范。我小时侯特别淘,我爹没少拿卫锦之作对比来教训我。” 高雨堂一脸同情地看着他:“那我比你强点。” 玉千璟俊脸一僵,目光睃向他:“我忘了,你和卫锦之是同一类人,从小被人视为神童。” 两人正说着,忽然夜风中传来尖锐的呼啸声响。 “咚”的一声,有重物坠地的声响传来,马车忽然停下了。 “老钟,发生什么事了?” 玉千璟话音刚落,一阵冷风吹来,车帘忽然被掀起,一个黑影窜了进来,伸手就朝玉千璟身上点了几点。 “你……”玉千璟双目圆瞪惊骇的表情忽然就凝固在了他那张长得比女人还漂亮的脸上,身躯一动也不能动。 高雨堂大惊失色,身体刚动,一把尖锐的匕首就抵在了他的颈部动脉处。 “别动。”那人低声喘息着,令高雨堂感到一种莫名的熟悉。 “袁崎峰,你逃不掉了,还不快快束手就擒?”车外,一道冷漠的声音响起。 “你们若再敢上前一步,老子手上这人就一命归西!”袁崎峰呸了一声,恶狠狠地高声威胁。 此刻,袁崎峰的胸中窝着一团邪火。 真他妈的晦气,也不知自己哪里露出了马脚,被人认出他来,逃了大半夜都甩不掉这群疯狗。 这群人个个武艺高强,身手不凡。这小小的金鸡镇什么时侯出现了这样一群人? 淡淡的月光从掀开的车帘外投射进来。高雨堂目光触及袁崎峰那一张圆鼓鼓的胖脸,不禁惊讶地叫道:“袁掌柜!” 此刻的袁掌柜很是狼狈。一张平时笑容可掬的胖脸上被划了两道长长的疤痕,鲜血渗出来,在月光下显出几分诡异和惊悚。 “是你?高公子!”月光下,袁崎峰也认出了手上挟持的这个倒霉蛋居然是悬壶阁的高雨堂,这个将自己招进悬壶阁的人。 第七十章 制服 “袁崎峰,若你敢伤害无辜,那就要罪加一等!”车外,那冷漠的声音又响起。 “袁掌柜,你……你不是叫袁啸么?”高雨堂似乎到现在都没有意识到自己危险的处境,看得一旁无法动弹无法出声的玉千璟干着急。 这个高雨堂,人称药痴没有错,果然是个“痴”的。 且不谈车里玉千璟内心是如何焦灼,就说车外的几人,内心也不平静。 楚英身姿笔挺神情戒备地立在车前,犀利的双眼一瞬不瞬地盯着车厢,身上的肌肉紧绷着,像一只随时准备纵身跃起扑向猎物的猎豹。 他的一只手紧紧地握住悬在腰侧的刀把,一只手却悄悄地紧握成拳,藏在袖中微微颤抖着。 此次伏击,他向庐州太守卢义全借了几名武艺高强的护卫,并且亲自指挥,本是做了万全的准备。万没想到,这个袁啸如此警觉,并且嗅觉异于常人,像狗鼻子似的。埋伏的时侯,他也就是因为肠胃胀痛不适悄悄地放了个屁,而且还是一个没有任何响声的屁,就被袁崎峰那狗鼻子闻到了那轻微的臭味,因此在他们还没有来得及完全收网的时侯致使他突然逃脱。 想到这里,他就恨不得将当时那个屁给收回去。 一路追打,袁崎峰施毒手段层出不穷。这厮除了毒术外,轻功也不错。十二人的捉捕队伍,因为陆续有人中毒而不断减员。坚持到现在,围在马车外的护卫只有原先的一半。就连他自己,也中了袁崎峰的毒。他是首领,不能倒下,否则这队伍就散了,此次围捕行动必将功亏一篑。 那毒十分霸道,几息之间,便飞速地向四肢百骸蔓延。他一边暗自运转体内的内力护住心脉,一边焦灼地思考着对策。 出金鸡镇时,他拍了袁崎峰一掌,使他受了不小的内伤,致使他行动迟缓了不少。原本快要追上这厮了,没想到夜幕下的旷野之中突然出现了一辆马车,一个不察,车内的人就被这厮劫持了。 他也可以只为完成捉捕任务而不顾车内人质的死活,但他一直过不了自己良心这关。 夜风呼啸,黑影重重,两方对峙着,时间似乎流逝得比平常更加缓慢。 “咚—”的一声,一位护卫倒在了地上,人事不省。 “哈哈!”袁崎峰得意大笑,“你们中不少人中了老子的毒。谁能坚持到最后,还真不好说呢,哈哈!” 嚣张的笑声在空旷的山野间回荡。 “卟——”又一人倒下了。 剩下的四人,面色严峻。 楚英咬了咬牙,怒道:“袁崎峰,你身为索魂楼杀手,犯下多起命案,多少无辜的人成为你毒手下的冤魂。你恶贯满盈,迟早会有报应!” “报应?”袁崎峰嚣张大笑,“老子到现在都活得好好的!看谁能给老子报应!你们是谁?是谁派你们来跟老子过不去的?” “我们是谁?你猜不到么?”楚英一边和袁崎峰交谈,分散他的注意力,一边悄悄地向马车挪动脚步。 只是可惜,他的举动立刻被袁崎峰察觉了。 “站住!你再敢上前一步,老子立刻将这小子杀了!”袁崎峰一把扯下半掩着的车帘,将车厢内的情形暴露在车外众人的视线之下。 高雨堂放眼看去。 马灯已经熄灭,朦胧的月光下,马车外站着四名身着劲装的男子,将马车围在中间。 领头的男子,那身形面貌虽然看不分明,却给他一种熟悉的感觉。 他正在思索这人到底是谁,身边的玉千璟却认出来了。 楚英! 皇太孙身边的两大亲卫首领之一。 可惜他口不能言,瞪着楚英暗自焦急。 忽然,袁崎峰一手握着匕首抵在高雨堂脖子上不动,一手拍了玉千璟身上几处穴位,用脚踢了踢他:“去,你去驾车!” 玉千璟还未从恢复行动的惊喜中清醒过来,身体的僵硬还未消散,闻言怒瞪着袁崎峰:“你居然敢叫本公子驾车?谁给你的狗胆?” 车外楚英听到玉千璟的声音,瞳孔微缩:“玉公子?” 玉千璟乃是皇太孙亲祖母娘家玉家的子孙。若他有个三长两短,可怎么向皇太孙交待? “哈哈,还是老相识!”袁崎峰脸色狰狞,又踢了玉千璟一脚,催促道,“赶紧去驾车!否则老子就将你同伴给杀了!” 玉千璟看了看脖子上还搁着一把寒光闪闪的匕首的高雨堂,忍着胸口的郁气爬到车厢门前的车架上。 此刻他的心情无比郁闷,后悔从前自个因为害怕吃苦而没有学点武艺傍身。 马车旁,老钟躺在地上,一动不动,也不知是死是活。 楚英见玉千璟钻出车门,心中大石放下大半,问道:“玉公子,车内是谁?” “高家的小子。”玉千璟没有明言,但楚英立刻就明白了。 在京城时就听说高院首最喜爱的孙子高雨堂不顾家人反对跟着荣家小子跑了。没想到一跑就跑到偏远的金鸡镇来了。 这到底是什么缘份? 这小子也不能出事。 高家是医学世家,出过不少杏林高手,很得皇太孙看重。何况太孙殿下要用到高家的地方很多…… 这样一想,楚英的心情又沉重起来。 所谓投鼠忌器,说的就是他此刻的心情。 “驾车,走!”袁崎峰洋洋得意地命令玉千璟。 他看出来了,车下四人不敢动手,似乎有不少顾忌。这可是好机会。看来,今天他又要成功逃脱了。 楚英又急又怒,却一时没有更好的办法,眼看着马车启动,就要离开,忽听高雨堂一声讥笑。 “袁掌柜,你今天走不了了。” “什么?”袁崎峰正要问,忽觉头脑阵阵晕眩,眼前发黑,无数颗小小的金星在乱跳。 “铛——”的一声,匕首掉在车厢底板上,袁崎峰原本握着匕首的手无力地垂下。 “你……你对老子做了什么?”他瘫在一旁,吃力地睁着眼睛问高雨堂。 高雨堂笑了:“袁掌柜,我们也相识几个月了,你怎么还不了解我呢?” 袁崎峰这才想起来。 这个他一向瞧不上眼的高公子,在悬壶阁时一天到晚地将自己关在药房里捣鼓着毒药,前几天还差点将自己给毒死。 他一直以为这小子是个空有热情却无真才实学的挂名大夫。 没想到,他真的懂用毒…… 大意了! 第七十一章 规划 情势逆转,除了高雨堂,所有的人都目瞪口呆。 玉千璟立刻跳进车厢,泄愤般地朝袁崎峰身上连踢数脚。 “本公子长这么大,还从来没被人踢过。你居然敢踢本公子,本公子叫你好看!” 楚英感到呼吸渐渐沉重起来,他眼前金星直冒,朝几名属下匆忙交待了几句后,便晕倒在地。 “别踢了!再踢就踢死了。”高雨堂制止了情绪激动中的玉千璟,跳下车朝楚英跑去。 “楚大人怎么样了?”跟着他下车的玉千璟见楚英紧闭双眼,很是担忧。 “他是谁?”高雨堂一边诊查,一边问。 “楚英楚大人,皇太孙殿下身边的亲卫首领。”玉千璟道,“此人是殿下的左膀右臂,我们不能让他出事。” “先回悬壶阁再说。”高雨堂朝楚英口中塞了颗解毒丹,当机立断。 这天晚上,注定是一个不眠之夜。 仅隔十几里路的岭下村,此时,陆可儿躺在床上,毫无睡意。她正心情激动地规划着未来的生活。 想到睡前发生的事情,她兴奋得在床上打了好几个滚。 还了雷家的欠债,保住了房子,陆家人感到从未有过的轻松。睡前,纪氏忽然将陆可儿叫进了房间。 陆天宁的床头矮柜上,摆着两只精致的小木箱,陆可儿一眼便认出,它们是前两天玉千璟和高雨堂送来的谢礼。纪氏当着陆可儿的面,将它们打开。 陆可儿瞬间就瞪圆了双眼。 一箱是满满的如花生米般大小的珍珠,一箱是层层叠叠的黄灿灿的金叶子。在并不明亮的烛光下,闪着璀璨的光芒。 “今天你娘将那两位公子送来的谢礼整理了一遍,刚刚才注意这两只箱子。我们本以为里面装着和其他物品一样是些吃穿用的东西,但没想到里面的东西这般贵重。想到两位公子是送给你的谢礼,我和你娘商量了一下,还是决定由你来决定它们的去留。” 陆可儿明白了。这是让她作主的意思,心中不由有些感动。 沉思片刻,她对陆天宁和纪氏说道:“既然是谢礼,那就收下吧。毕竟女儿真真实实地救了他一条命。” 她心中另有计较。 高雨堂和玉千璟都是有背景的世家公子。匹夫无罪,怀璧其罪。在这乱世中,若没有强大的权势保护和支持,她一身高超的医术必将为自己和陆家招来祸患。与这两人结交,说不定可为自己的未来添一份保障。 陆天宁深深地看了女儿一眼。 “行,那就按可儿的意思吧。” 纪氏却面带忧虑:“宁哥,那两位公子不是寻常人。我怕……” “是福不是祸,是祸躲不过。”陆天宁叹了口气,目光睃向陆可儿,“我相信可儿心中有数。” 陆可儿笑道:“女儿的医术可是很值钱的,若当时没有我施手相救,高公子早就一命呜呼了。爹娘,你们放心吧,这些财宝看起来贵重,但和高公子的命相比,真的就不值一提了。” 陆天宁点头:“可儿的医术是咱们的底气。咱们该怎么收,就怎么收。” “就是这个理。”陆可儿笑道。 “可儿,你将两只箱子收好。”陆天宁叮嘱女儿。 可儿一惊:“让我收着?” “你赚的,自然是给你的。将来就作你的嫁妆。”纪氏笑道。 “我要嫁人还早着呢。”陆可儿忽略掉自家娘亲对她嫁人那种急迫的心情,笑道,“爹,娘,珍珠我暂时用不上,这箱子还是由娘收着吧。这箱金叶子我有用,就我拿着。” 陆可儿见陆氏夫妇真心为她着想,感动之余,也不客气。 “你有什么用处?”陆天宁问道。 他有预感,女儿必定会不断地给他们带来惊喜。 “我准备将咱家重新修葺一下。家具要重新换掉,购置一批新的。另外,院子我想整修并拓大一些,种点药草和花木。”陆可儿一想到家里简陋的环境和每晚自己不得不要爬上的硬邦邦的木板床,改变居住环境的心情更更加迫切了。 再想到未来在农家美丽庭院的舒适生活,陆可儿心中一阵激动。 “添置点家具和衣物被褥就行了。”纪氏劝道,“可儿呀,可别糟蹋了钱。” “放心吧,娘。改造前,我会先画张图纸给你们看。”陆可儿双眼明亮得让夫妇俩也不由对她的构想产生了几分期待。 她问陆天宁:“爹,你有没有认识的手艺又好又为人实在本份的匠人?比如木匠、泥水匠、瓦匠这些人。” “爹倒认识几个。” “那就没什么问题了。”陆可儿声音中充满了自信。 夜深了,迷迷糊糊间,陆可儿渐渐地沉入梦乡。天还未破晓,陆家院门忽然传来急促的敲门声。 房中蜷缩在墙角睡眠的小怕猛地睁开了眼,竖起了耳朵。 “喵呜……” 主人,有人。 陆可儿惊醒了,睁着惺忪的睡眼,不满地抱怨:“这天还没亮了,就来叫魂啊?到底谁这么讨厌。” 匆匆地穿好衣衫,拉开房门,她走到院中去开门。 门一开,山中的冷风带着一股子草木的清香扑面而来。她忍不住打了个喷嚏。 走到院门后,她问:“谁呀?” “师父,是我,快开门!” “高雨堂?” 门吱呀一声打开,高雨堂冲进来就拽住她的一只胳膊,满脸焦急地催促:“师傅,麻烦你,现在跟我们去救人!” “喂喂,到底出什么事了?”陆可儿心头火起,“你看现在才什么时辰?再说,我又不是你的奴仆,由着你呼来喝去!” 昏暗的风灯下,玉千璟脸色苍白,眼睑下的那层青色使他那双潋滟的桃花眼失去了往日的神采,此刻也是满脸焦灼忧郁。 “陆姑娘,事情紧急,还请你看在我们两人的面上前去救人。你放心,将来我们一定有重谢!” “你们拿什么谢?”陆可儿问,“还是两箱金银珠宝?” 玉千璟一听有戏,忙应承道:“姑娘想要什么,我们就给什么!” “哦?”陆可儿挑眉,“就怕你们将来反悔。” 第七十二章 阴谋 “姑娘若不相信,我现在就可以立誓!”玉千璟举起一只手掌,朗声道,“我玉千璟在此立誓,若将来没有兑现今日承诺,就……” “算了!”陆可儿打断他,冷哼,“若誓言真的有效,那这世上也不会有那么多忘恩负义之徒了——想必他们曾经也都立过誓言。” “那姑娘要怎样才能相信我们?” “看在相识一场的份上,我和你们走一趟。不过,我丑话说在前头,救下了,皆大欢喜,若没有救下来,你们莫要将怨愤投在我的身上。” 前世在医院看多了这样的案例。 还有个别极端的病人家属,将亲人逝去的痛苦转化为对医生刻骨的仇恨,伤害甚至杀害为病人医治的医生。 玉千璟满口应下:“姑娘放心。若救不回,也是他们的命数,我们绝不会迁怒于姑娘。” …… 悬壶阁。 看到横七竖八地躺在地上的黑衣人,陆可儿心中直想骂娘。 她以为只需救一人,没想到要救的一共是九人。 这九人都身着黑色锦衣,衣上用银线绣着云状暗纹,身材健壮,孔武有力。 此刻,这九人中除三人仍昏迷不醒外,其余六人均状似癫狂,被捆住手脚倒在地上仍在挣扎不休,瞪着一双血红的空洞大眼,嘴里呜呜地发着如野兽般的悲吟。 “他们这种情况出现了多久?”一个个把过脉来,陆可儿的神情越来越凝重。 “他们六人是昨夜戌时中的毒。开始时昏迷不醒,我给他们服了解毒丸。没想到到了丑时,他们突然间醒来,却变得神志不清,形状癫狂,还不分青红皂白地攻击我们。好在夏风他们在,制住了他们。”高雨堂眉头紧皱,说道,“他们中的应该是一种能致幻的毒药。可我对这种毒无能为力,所以才去请师傅你来帮忙。” “不仅是致幻。”陆可儿面色凝重,“他们所中之毒,还有侵蚀他们大脑神经,并控制他们意识的作用。” “什么意思?”高雨堂听不大懂。 “简单的说,他们中这种毒之后,已不是正常人了,而是变成为一种没有自主意识,会根据相关指令攻击他人的杀人机器。” “世上竟有这种毒?”荣之行和玉千璟目露惊骇之色,“这……这简直是闻所未闻!” “我猜这种毒可能是刚刚研制出来的。”陆可儿沉吟道,“因为我发现,此毒毒性还不稳定。” “师傅,你从哪看出来的?”高雨堂好奇地问。 “你看,这些中毒的人,未接到指令便开始做出攻击行为。”陆可儿冷笑,“这个研制出毒药的人要么是个心浮气躁沉不住气的人,要么就是个虚荣心极强的人,他想早早地向世人炫耀一番他的伟大科研成果!” 荣之行几人面面相觑。 有些词他们根本就没有听懂。什么是科研成果?猜测那意思,应该指的就是这种毒药吧。 陆可儿走向另外三个仍旧昏迷不醒男子。 一个挨一个把过脉来,她停在了楚英身边。 “这三人,中毒时间应该比较迟。而且他们内力也较深厚,尤其是这个人,”她指了指楚英,说道,“内力很是浑厚。想必他们中毒后一直在用内力压制毒素的蔓延。只是可惜,他们只护住了心脉,却没有护住大脑。” “师傅,他们还有救么?”高雨堂很是不安。看陆可儿神情,似乎就连她也感到有些吃力。 “确实有些棘手。”陆可儿秀眉微蹙,脑中飞快地思索着合适的医疗方案,片刻后,她淡淡地笑了,“不过,好在这种毒还未最终研制成功,只能说是半成品。” 此刻陆可儿俏脸上浮现出来的那抹淡淡笑容,就像一颗定心丸一样安抚了众人焦躁不安的心。 “那个下毒的人抓住了么?”陆可儿忽然问道。 “抓住了。”一提到这个,高雨堂就分外得意,像个急于寻求表扬的学生,“师父,这人还是被我抓住的呢。哈哈!” 得知事情始末,陆可儿表扬了他一句:“干得好。” 乐得高雨堂两条眉毛都飞起来了。 玉千璟几乎不忍直视他那傻样。 “陆姑娘,你特意提到此人,是不是有什么用意?” 荣之行想得比其他人更加深入长远。 陆可儿赞许地睃了他一眼,点头道:“他若不是制毒之人,便也一定是同谋。此毒危害非同小可。我怀疑这其中酝酿着一个天大的阴谋。” 荣之行心头剧震,稍一思索,便抓住了关键,深遂的黑眸中已聚集起惊涛骇浪:“有人想利用这种毒制造杀人工具!若是无数个武功高强的人中了此毒,他就能控制这些高手为他所用!好毒的阴谋!好狠的心机!” “这毒我能解。不过……”陆可儿迟疑了。 她目前产身份只是一名小小的农女,将来她也不准备改变这个身份。她对未来生活的期待,是欣赏“梅子金黄杏子肥,麦花雪白菜花稀”的田园美景;是感受“开轩面场圃,把酒话桑麻”的闲适;是体会“稻花香里说丰年。听取蛙声一片”的丰收喜悦……她不愿自己未来的生活中,出现争斗、血腥、杀戮和死亡。 “陆姑娘有话请明言。”荣之行不知她有何顾虑,但他重视她的感受。 “荣公子,我知道你们一个个背景不凡。也许在你们的生活中,免不了争权夺利、勾心斗角。但是,我所向往的生活是平静而安宁的。我不想卷入本不属于我的纷争之中,我也不愿给自己和家人带来危险和灾难。你们明白么?” 她的敏锐和坦率令荣之行惊诧之余,也令他内心莫名感到些许心虚。 直到此刻,荣之行才意识到,他平时都是带着目的有意接近这个姑娘,有意想将她拉入他们的阵营中来。 他没有问过她的意愿,或者他根本就没有想过她会拒绝。 “陆姑娘,人活一世,所追求的不就是功名利?么?以姑娘之才,何苦委屈自己居于乡野草莽之间?”他干巴巴地说道,自己都觉得语言那么苍白无力。 可是,为什么,他却不想放开她呢? 第七十三章 承诺 天已破晓。不知什么时侯,绚烂的朝霞染红了半边天,又将柔和的色彩洒在大街小巷。 清晨的阳光驱散了一室的黑暗。 陆可儿沐浴在一片明晃晃的阳光下,那双丹凤眼显得格外璀璨和明亮。 “我可以救他们。”清冷的声音在室内回响,“但是,我希望你们为我保密。我不希望越来越多的人知道我的医术能救人,更不想卷入各方势力的争斗中成为一个牺牲品。毕竟,我只是一名农女。” 高雨堂低声嘀咕:“师父,你可不只是一名农女……” 玉千璟拽了拽他的衣袖,他只得咽下后半句,心里却很为陆可儿感到委屈和不解。 荣之行凝视着陆可儿,眸光暗沉。就连迟钝的高雨堂都感受到一股窒息压抑的气氛弥漫在两人之间。 “好。我答应你。”良久,荣之行才徐徐说道,“陆姑娘,我向你保证,你所不愿,我绝不强求,事后也绝不迁怒于你。若你帮了我们,我也会竭尽所能护你和你的家人周全。” 这是荣之行的承诺。 陆可儿心中稍定。她又转向玉千璟和高雨堂:“那你们呢?” “我们听荣木头的。”玉千璟邪魅一笑,“陆姑娘,就算荣木头不愿护你,我也会护着你的。” “师父,你放心,有事弟子服其劳。徒弟一定会拼尽全力护着师父和师父家人的。” 陆可儿轻呼了一口气:“好,我信你们。” 说罢,她开始拿出银针施救。 此次救治,不只一人。连续救治数人,饶是她有灵气护体,也渐渐地感到十分吃力。随着时间的推移,她体内的灵气已现枯竭之相。 无奈之下,她只得先将众人体内的毒素逼至体内一处封存。待明日自己的身体调息过来后,再行后续医治解毒。 收完最后一针,她身体摇摇晃晃,身边一只手臂急伸过来,稳稳地扶住了她。 “陆姑娘,你还好么?”荣之行担忧的声音传来。 “有点脱力。”陆可儿闭了闭眼,压下阵阵晕眩感。 身体就象被榨干了最后一滴水的海棉,空空荡荡,虚弱地似乎就要飘了起来。四周也没有灵物能传递给她灵气,她得依靠自身慢慢恢复。 这对她来说,是个较为漫长的过程。 下次救人,一定要把那块灵石带上。 她心中迷糊地想着,意识渐渐抽离了身体,头一歪,就昏睡了过去。 荣之行只觉得臂弯一沉,转头看去,那纤细瘦小的女孩头靠在他的臂上,脸色苍白,双眼紧闭。 “她怎么了?”他并未发觉此刻他的声音里带着一丝颤抖。 高雨堂急步走过来搭上陆可儿的手腕,片刻后,他长吁了一口气。 “没事。师父这是疲劳过度睡着了。” 荣之行凝眸看去。臂弯里的女孩娇小而脆弱。一缕黑发垂落下来,拂在他的手腕处,激起点点痒意。那痒痒的感觉似乎沿着手臂,一直传到了心尖上。 他小心地将陆可儿抱到一旁的软榻上,然后转过身,触到玉千锦若有所思的复杂眸光。 不知为何,他突然感到一阵心虚。 掩饰般地轻咳一声,他问正在给那些中毒的人把脉的高雨堂:“雨堂,他们如何?” “师父真厉害!”高雨堂由衷地叹服,“这些人中的毒虽然未被彻底清除掉,但似乎都被驱赶凝聚到了身体的一处。师父她是怎么做到的?” 他百思不得其解。 “在我所知晓的医术中,解毒方法一般不外乎两种:一是用药中和,消除毒性;一是内力深厚之人用内力逼毒,但一般这是伤敌一千自损八百的方法。因为一般在逼毒的同时,内力也会损伤本就脆弱的经脉和肺腑。” 高雨堂目光在数名中毒之人的脸上一一逡巡而过,说道:“可是师父解毒,只用几根银针入穴,就能将毒逼至一处。我刚才给他们搭脉,发现他们不但没有损伤任何一条经脉和内脏,而且,还似乎被什么力量滋补修复过,没有中毒时那般脆弱破败。真是奇怪啊!” 荣之行心头一模糊的念头一闪而过,出声问道:“依你看来,除了陆姑娘,这世上还会有大夫能做到这一步么?” 高雨堂摇摇头:“我爷爷精通针炙取穴之术,他在这方面可以说是天下数一数二的高手。可就连我爷爷都做不到,更遑论他人。” 两人对视一眼,均在对方眼中看到起伏不定的波澜。 如果这世上只有陆姑娘一人拥有此异术,这意味着什么? 能从阎王手上抢人的人,没有哪方权贵不想觊觎和占有。 这一刻,两人都深深地理解了陆可儿刚才解毒前所表露出来的心中那深切的顾虑。 当陆可儿悠悠醒来时,发现自己正躺在一张雕花垂幔馨香松软的大床上。秋雨俏生生地侍立在床前,看到她醒来,高兴地笑了:“姑娘可算是醒了。几位公子别提有多担心了。” 这话听起来怎么有点怪怪的? 陆可儿压下心头的怪异感,问道:“我睡了多久了?” “姑娘睡了一个多时辰了。” 爬起身来,陆可儿感觉身体仍是有点虚弱,头昏沉沉的。 她抚着额头,靠在床头,正想开口,秋雨已端来一杯温热的茶水。 “姑娘的唇都干了,想必一定很渴。喝点水吧。” 接过茶水慢慢地喝完,陆可儿斜倚着松软的靠枕,问秋雨:“你家公子呢?” “公子现在正在办事,等会得空了他一定会来看望姑娘。” “呃,我不是问他为什么不来,我是想问,我什么时侯可以回家?” 身边没有灵物提供灵气,陆可儿发现体内的灵气恢复得十分缓慢。 她得尽快赶回家去。家里有灵石在,可以帮助她尽快恢复。 又想道,世上既有灵石存在,也一定有其他类型的灵物存在。她得想办法多弄到一些,最好能随身携带着。就象随时带着充电宝,就不怕手机没电了。 秋雨却摇着头:“公子特意交待,让奴婢好好照顾侍侯好姑娘。姑娘急着回家,莫非是奴婢哪里做得不好?” “不是……” “那姑娘就安心休息。奴婢给姑娘端些吃食来,虽然没有姑娘做得好吃,但滋味还是不错的。”秋雨冲陆可儿俏皮一笑,干净利落地走出屋去。 陆可儿还来不及出声,肚子似乎是回应秋雨的话一般,咕噜噜地开始叫唤起来。 忙了半天,身体正向她发出抗议。 罢了,先填饱肚子再说吧。 第七十四章 保护 书房内,荣之行和刚刚苏醒过来的楚英相对而坐。 楚英体内毒素未清,但他内力深厚,最先醒来。一恢复意识,他就急忙找来荣之行商议。 “荣公子,那袁崎峰现在何处?” “楚大人放心,袁崎峰现关押在暗室之中,万无一失。” “有劳荣公子。”楚英回想当时追捕袁崎峰的情形,心有余悸,“此次多亏了高公子。不愧为院首之孙,医术真正是青出于蓝而胜于蓝呀。他不但抓住了袁崎峰,而且还是我等的救命恩人。”在场的人中,精通医术的也就只有高雨堂。楚英便理所当然地认为,是高雨堂救治了他们。 “他小时侯就被世人称为医学神童,长大后又被称为医痴药痴,自然不会浪得虚名。”荣之行没有否定楚英的猜测。 在他心里,甚至认为,这个美丽的误会就让它持续下去吧。 这对陆可儿,何尝不是一种保护? 两人又谈到袁崎峰此次用毒之事,荣之行将陆可儿的判断告诉了荣之行。只不过,他只字未提陆可儿,只说这是高雨堂的猜测。 “此毒能使人丧失意识,受人操控?”楚英脊背处窜上一缕寒意,“好阴毒的手段!” 他猛地站起身来,激动地走了两步,又停下,眸光沉沉:“我要立刻审问那袁崎峰!” ………… 吃完两盘精致的糕点,又啃下两个甜美多汁的梨子,陆可儿终于缓过劲来,身体感到舒适许多。 “秋雨,你拿些纸墨来。” “姑娘想写字?” “嗯,开张药方。”陆可儿答道。 秋雨不敢怠慢,在桌上铺好纸张,磨好墨汁,将笔递给陆可儿。 陆可儿一气呵成,刷刷刷地写了一大张纸。 秋雨见陆可儿运笔如飞,字迹虽称不上漂亮,却也工整端正,赏心悦目,心中对她更是钦佩。 要知在启国,会识字写字的女人,除了千金小姐,大家闺秀,普通百姓中那是凤毛鳞角。 将药方递给秋雨,陆可儿道:“将这药方交给你们公子,就说按此方服药,那些人身上的毒会慢慢消除。不过,在此过程中,不能动武,更不能再用内力。” 秋雨应下接过。 陆可儿拍了拍手,欢快地说道:“好了,我该走了。” 秋雨闻言一惊:“可是陆姑娘,我们公子还未来看过姑娘。” “我有什么好看的?难道脸上长出花来了?”陆可儿笑道,“劳烦秋雨姑娘给我安排辆马车,好送我回家。” 秋雨见她去意已决,无奈之下只得应道:“那奴婢先去向公子禀报一下。” 话音刚落,就听到门口传来询问声:“找我禀报什么?” 一道颀长挺拔的身影走了进来,正是荣之行。一夜未眠,他俊朗的面容上却未见丝毫倦意,双眼依旧深邃明亮。 秋雨急忙向他施了一礼,回道:“禀公子,陆姑娘执意要回家。” 陆可儿微笑道:“荣公子,刚才我已写好药方,只要照方用药,昨晚那些人体内的毒会慢慢地清除。相关注意事项我也和秋雨说了。这儿没我什么事,我就不打扰公子了。” 荣之行凝视着她,眼中闪过莫名的思绪。 他点点头:“好吧。陆姑娘,我让老钟送你回去。” 万幸昨晚老钟只是被袁崎峰点了穴,并未受到伤害。 荣之行亲自送陆可儿到门口,陆可儿这才知道,她昏睡时被送到了品鲜楼的后院。 在品鲜楼大厅,她见到了一直等待着她的秋水。 “小姐。”见到她,秋水很是激动。早上,当她得知小姐被送来品鲜楼后院休息的消息时,恨不得立刻就去求见。是秋雨拦住了她,说小姐十分疲惫,正在休憩,让她等小姐精神好点再说。 刚才听说小姐就要走了,她急忙到楼里等着,果然等到了小姐。 陆可儿见她浑身梳洗过,打理得干净整洁,身上换了一件粉色的衣裙,整个人像早春的樱花一般鲜嫩生动、美丽动人。 “看来品鲜楼将你们姐弟照顾得很好。”她笑着指了指身边的荣之行,“你可要好好谢谢这位荣公子。” “多谢荣公子收留之恩。”秋水向荣之行盈盈一拜,举止娴雅,却又带着一股说不出来的妩媚娇俏。 她昨天来品鲜楼时,是秦掌柜接待的,并未见到这位荣公子。今见小姐郑重引见,又听到小姐刚才的话语中的提醒,心中已经明白荣公子是品鲜楼的主人。 她自小聪慧过人,从来都是闻弦歌而知雅意。 荣之行却只是淡淡一笑,说道:“你是陆姑娘的侍女,我自然是要多照看几分的。你们姐弟就将这儿当成自己的家,且安心住下。” “谢过荣公子。大家都对我们姐弟很好,秋水很是感激。”秋水眼眶微红,眸光潋滟地凝视着陆可儿,“可是小姐,我们姐弟什么时侯可以跟着小姐走?” 陆可儿有些不好意思地笑了笑:“我家现在吧,连多余的房间都没有。反正荣公子这儿地大,房间也多,你们就住着。我家马上要重新修葺了,弄好后,你们再来。再说,你弟弟身上的毒还没有全部清除,得先把身子养养好。你先按我的药方给他吃药,好好调养。每隔三天,我会来给他排一次毒。” 秋水虽然很是不舍,但也只得应下。 “你弟弟应该醒来了吧?”陆可儿问她, 提到弟弟,秋水的眸光发亮:“嗯,今早醒过一次,喝了点粥,又睡着了。” “让他多睡睡。他身子亏空得太厉害了。” 秋水急忙应下。 又聊了几句,陆可儿便打发走了秋水。她实在不习惯被秋水无时不刻地用那种充满敬仰、欣喜还有恋恋不舍的目光凝视着。 荣之行问陆可儿:“你家要重新修葺?” “嗯。”陆可儿笑道,“前不久刚发了一笔小财,正好有钱将家整一整。” “有什么需要,尽管开口。”荣之行的语气很是真诚。 陆可儿心中一动,朝他瞥了一眼,点了点头:“会的。” 马车渐渐远去,荣之行站在门口,目光望向马车消逝的方向,良久未动。 玉千璟站在他旁边,叹了口气:“皇太孙殿下目前正是用人之际。我记得你当初还提醒过我莫要得罪了陆姑娘,那时,你就存了拉拢陆姑娘的心思吧。可你现在却没有对楚英透露过一丝半点……你就不怕将来殿下得知,会怪罪于你?” “若论和殿下的关系亲厚,你比我更甚。你呢?你不也不愿让陆姑娘为难么?” 玉千璟沉默半晌,低声说道:“不管你信不信,我是将陆姑娘视作朋友的。” 第七十五章 弹劾 陆可儿被马车送回家中,已近正午。 纪氏见她一脸倦容,担忧不已:“怎么了这是?” 今晨天还未亮,女儿就跟着玉公子他们走了,说是去救人。她虽然担心,却也知道女儿今时不同往日,有些事她和夫君已不好干涉了。 “没事。我先去看看爹。” 房内,陆天宁正教陆明皙认字。上次在店里,除了笔墨纸砚外,陆可儿还买了几本启蒙书。其中就有《三字经》、《百家姓》和《千字文》。 此时,陆明皙正在学习的,正是《三字经》。 “人之初,性本善,性相近,习相远……” 耀眼的阳光穿过窗棂射进来,正照在父子俩的身上,给两人镶上了一道明亮的光边。 一个躺在床上,一个坐在床前,大头几乎挨着小头,男子清朗的声音后跟着一道奶声奶气的童音,衬和着窗外小鸟欢快的鸣叫,奏出一曲温馨的旋律。 陆可儿坐在窗前的竹椅上,微笑着注视着两人,并未出声打扰。她就这么静静地看着,感受着这一刻的美好。 她仿佛沐浴在温暖的春光中,徜徉在浩瀚的星空下,心灵渐渐放空。 她闭上眼,仔细地感受着身体的变化。 她似乎感到自己身上的每一寸筋骨和每一块肌肉都松驰下来,身上的每一个毛孔都舒张开来,屋内灵石散发出来的灵气在半空中回旋,凝聚,汇集成一缕缕气流,争先恐后地涌入她的身体。 陆可儿感觉自己的身体此刻就象一只容器,接收容纳着这些涌进的灵气。体内原本已枯竭的灵气,渐渐地增长,最终汇聚成一股磅礴的力量,不断地冲刷着经脉,锻造着筋骨。 运转几个周天之后,陆可儿感受到丹田处的那颗种子似乎在蠢蠢欲动,似要破土而出。可正在这关头,忽然流转的灵气一滞,增长的趋势停止,再无寸进。 这是遇到瓶颈了? 陆可儿很是遗憾。心中好奇如果丹田内的那颗种子到底会不会发芽。若能发芽,会是怎般模样?对身体有什么作用? 睁开眼,发现室内一片安静。陆天宁和陆明皙两人,一大一小两双眼睛正圆睁着乌溜溜的眸子注视着她。 “怎么了?”她不解地问。 “姐,你刚一直闭着眼,我和爹叫你,你都不应。你是不是睡着了?” “呵呵,我就闭目养了会神。”陆可儿打着哈哈。 “你这一闭目养神,可养了一个多时辰。”陆天宁笑道,“我们午饭都吃过了。” “啊?” 一个多时辰?两个多小时。不会吧? …… 京城。 皇宫,金銮殿。 在湛蓝的天空下,那金黄色的琉璃瓦重檐殿顶,显得格外辉煌。 殿顶飞檐上的两条龙,金鳞金甲,活灵活现,似欲腾空飞去。 殿内,正安帝一身明黄色的龙袍端坐在殿首高高的金色龙椅上,俯视着玉阶下正跪拜山呼“万岁”的文武百官。 年轻时,他从血山尸海中爬出来,一路踩着无数人的头颅,才坐到了这掌控天下的位置!这个位置,他一坐就是三十六年。 也许是渐渐年迈的缘故,年轻时争霸天下的野心随着岁月的流逝而渐渐衰落。他不得不承认,他老了,如一头年老体衰的猛虎,再没有强健的体魄和清醒的头脑去与其他猛虎争夺地盘。他现在唯一的愿望就是能看着他最疼爱的孙子接过他的衣钵,代替他坐在这金銮殿上,完成他还未完成的夙愿。 正安帝面无表情地看着脚下他的臣子。他苍老的面容上爬满了皱纹,一双眼睛却闪着犀利而睿智的光芒。 他很清楚,这些臣子中,有的人只会溜须拍马,阿谀奉承,有的人正高呼着陛下英明却干着阳奉阴违的勾当,有的人表着忠心却暗地里已生反意…… 这些人,能干的,无能的,忠心的,逆反的……就如同各个不同的结点,连接成了一张巨大的网,网住了天下芸芸众生。而他,一国之君,就好似那拉网收网的人。不,不是好似,而是必须,他必须做这拉网收网的人。 即使他已老迈,但他依旧睥睨天下,俯视万生! “有事启奏,无事退朝!”大太监李福全尖细的声音传遍大殿。 “臣,有事启奏!”一位身着三品官服的清矍男子跨出队列,上前一步。 正安帝一见,正是御史大夫金常。 “金爱卿,有何事要奏?” “臣参辰王!一参他贪墨赈灾银两,致使赈灾不力,灾民流离失所;二参他对封地百姓横征暴敛,致使封地民生凋敝,百姓难以难持生计;三参他私自招兵买马,居心叵测;四参他欺上瞒下,御下不力;五参……” 一字一句,声音朗朗,振振有词,一共列举了十条辰王的罪状和失职之处。 参完,余音似乎仍未消散在大殿之中,引得众人低声议论不休。 站在前列的辰王世子夜雷微垂着头,脸皮抽动着,一口钢牙差点咬碎。 这个金常,谁给他的胆子?居然敢虎口上拔牙! 老虎不发威,他就当是他们辰王府是病猫不成? 等父王成事,第一个就是收拾他! 其余大臣的心情也是起伏难平。 辰王一派的,立刻有人站出来反击:“金大人此言差矣!辰王一向忠君爱民,治理封地颇有建树。金大人空口白牙诬陷亲王,是何居心?” 金常轻蔑地扫了他一眼,冷笑:“李大人才真是空口白牙什么话都敢往外说。本官敢弹劾辰王,自然不会无的放矢。” 平时和金常政见一致的一名大臣立刻跟上:“请问常大人可有证据?” “证据自然是有的。”金常朝安庆帝禀道:“陛下,冲州通判陈明轩正在京城,他可以作证。” 众人一惊。 冲州通判正是冲州知府的左右手,熟悉冲州很多内幕。此人居然在神不知鬼不觉的情况下入京,要说背后没有人安排,谁都不会相信。 那名李大人立刻反驳:“区区一名官员,不足以成证据。谁知他会不会是为了什么目的诬告辰王?” “一名不够,那么冲州各县的县令、县丞或主簿呢?不只冲州,还有平州一些地方官员,他们都可以作证!” 众皆惊骇。 这么多官员,居然在辰王神不知鬼不觉的情况下入京,这背后到底是一股什么势力? 众人脑中忽然闪过一道绝世出尘的身影。 可是,他目前不正在府中养病吗? 第七十六章 猜疑 正安三十六年的秋天,对启国而言,注定是一个多事之秋。 这一年的深秋,由御史大夫金常的一次面参开启了针对辰王的宣战,随后,各种针对辰王夜文炎的弹劾奏章,如雪片一般飞向正安帝的御案。 辰王府内,辰王世子夜雷这几天天天失眠,嘴角上长了一圈火泡。辰王作为已有封地的亲王,根据祖制,得日日待在封地,无事不得入京。可作为世子,他这些年来都居住在京城,美其名曰是为了替辰王在陛下跟前尽孝,实际上明眼人一看就知,这分明就是人质。 本来他也好好地待在他父王的封地上每日当他无忧无虑的二世祖,趾高气扬不可一世,可没想到五年前一道圣旨,就将他困在了京城。后来才知道,此旨是皇太孙向正安帝提议的。自此,他对那皇太孙夜风恨得牙痒痒。 他恶毒地想着,为什么夜风当年不死在他娘肚子里呢?生出来就是给他们辰王府添堵来的。 “世子,我们也要早做打算啊。”幕僚忧心忡忡,“陛下已下令大理寺立案,并令御史台、大理寺和刑部彻查王爷被弹劾之内容是否属实。御史台和大理寺都不在王爷掌握之中,只怕……” 夜雷背负着双手焦躁地在房中转了两圈,气急败坏地问:“冲州平州两地已被父王封锁,各个关卡重兵把守,层层把关,这些官员是如何突破关卡,跋山涉水一路进京的?” “世子,我怀疑这一切都是皇太孙的阴谋。弹劾只是第一步。接下来,陛下一定会以配合审案为由下旨令王爷入京。”幕僚脸色凝重,“到时王爷将左右为难。若进京,必定被囿,如羊入虎口;可若不进京,则是抗旨不遵的大罪。” 夜雷端起一杯茶,猛地灌了一口,忽地将茶杯往地上一摔:“谁泡的茶,想烫死本世子?” 一旁的小丫鬟吓得花容失色,急忙跪下请罪。 “拉下去,杖毙!”冷酷的声音响起。 那小丫鬟面色如土,立刻瘫在了地上,张着嘴却吓得发不出声来。 立刻就有两名侍卫进来,将小丫鬟拖了出去。 幕僚心中一叹。 这已是近几天的第三个了。 摔了个茶杯,夺了条人命,夜雷心中那股焦灼的郁气似乎消散了不少。 他一撩衣摆,坐在铺着锦缎坐垫的座椅上,冷笑:“父王不会来的。” “世子何以如此断言?”幕僚疑惑地问道,“世子还在京城,王爷不会不管的。” “在父王心中,只有帝王霸业。若他心中有我,当初要送人来京城尽孝时,他怎么会放着他那一大堆嫡子庶子不顾,偏要送我这个世子来表忠心?”夜雷冷笑,心中却满是悲凉,“我迟早会成为父王的弃子。” 幕僚心中一惊:“世子是不是多虑了?这虎毒还不食子……” “那是因为你不了解父王。”夜雷忽地像是失去了全身的力气一般,倚靠在椅上,叹道,“那夜风有一句话没有说错,在皇权面前,没有父子,只有君臣。父王若要问鼎天下,就要拥有一颗帝王之心。而帝王,向来是没有情的。” 幕僚心底骇然,他没有想到世子居然是这样的想法。 大业未成,父子之间便先生嫌隙,此非吉兆。 “世子,王爷向来看重于你。将来若是成事,你就是顺理成章名正言顺的太子。世子,那皇太孙向来善于诡辩,你可千万不要被他挑唆了你们父子之间的关系啊。” 夜雷摆了摆手:“本世子都是三十多岁的人了,会被一个还未弱冠的小儿挑唆成功?你也太看不起本世子了。” “世子……” “好了,你不用多说了。” 夜雷忽然脑中又回响起夜风曾经似是不经意的一句话:“堂兄,皇伯父待你真好,事无巨细,为你考虑周全。不但给你安排好府中人手,就连幕僚都给你配了好几个有真才实学之士。” 他当时还沾沾自喜得父王看重。可换个角度来看,这些人岂不都是父王的人?都是父王派在他身边监视他,控制他的人。 夜雷看幕僚的眼神立刻就变了。 幕僚触及夜雷的目光,心中暗暗叫苦。 这是连他都猜忌上了? 心中暗忖,世人传言,皇太孙善于算计人心,此话果然不假啊。 正在这时,管家急冲冲地走进来。 “世子爷,大事不好!” “慌慌张张像什么?”夜雷很是不悦。 心中忽然想道,这管家石叔好像是母妃娘家的家生子,应该不是父王的人。 这样一想,神情不由缓和了几分:“石叔,出什么事了?” 管家连忙施了一礼:“世子爷,现在京城大街小巷,酒肆茶坊都在流传着一首民谣。” “什么民谣?” ……………… 京城有一间茶楼,名唤雅茗轩,环境清雅,荟集了各地名茶,是达官贵人喜欢聚集聊天的地方。 此刻二楼一间雅室内,坐着两名中年男子。一人身着青衫,头发简单地用一根木簪束起。一张方脸浓眉虎目,梭角分明,带着股硬朗之气。另一人白衣胜雪,长发披肩,腰悬宝玉,气质清贵。若有人看到,定会大吃一惊。因为这两人,正是目前朝堂之上炙手可热的一武一文两位大臣:太尉荣耀祖和翰林院学士玉颜朗。 玉颜朗一手端着茶杯,一手轻轻地推开身边的窗户。 窗外,正是繁华的大街。 一首清脆响亮的童谣传来: “辰王封地广,盛产果和粮。本是富庶地,奈何王似狼。冲州逢大旱,百姓无存粮,朝廷来赈灾。奈何辰王贪,百姓饿得慌。离家去逃难,十室有九空……” “殿下终于出手了。”玉颜朗白面含笑,低声说道。 “再不出手,就要被辰王反了天了。”荣耀祖“咕咚”一声吞下一大口茶水,杯中的茶水便见了底。 “真是牛嚼牡丹,暴殄天物。”玉颜朗摇头叹息。 “这劳什子茶不就是用来解渴的?”荣耀祖很是不屑,“就你们这些酸溜溜的文人,尽整出一些酸溜溜的说辞。什么雨前滴翠、十曲红梅。要我说,就一个字,茶!” “也难怪你不喜之行那小子。”玉颜朗淡笑,“老子是个粗人,偏生出个儿子却是个精细人。” “别和我提这小子。”荣耀祖气得又灌下一大口茶,“整天不务正业。他若有他大哥一半强,我也不会这般烦心。” 第七十七章 往事 “儿孙自有儿孙福。”玉颜朗呵呵一笑,“我看之行是个有出息的,比我那小子强多了。” “千璟?”荣耀祖连连摇头,“差远了,差远了。你家千璟好歹是个举人,是个斯文的读书人。可你看我家这臭小子,文不成武不就,整天就琢磨着经商赚钱,都钻钱眼里了。” 玉颜朗看着他,无奈地摇头叹息:“你呀,多少年了,还是这个臭脾气,用老眼光去看人。” “什么老眼光?士农工商,那商人排在了末等。”荣耀祖指了指自己的鼻子,说道,“我们荣家可是有惨痛的经历、深刻的教训。我爹就是个走街串巷的商贩,他省吃俭用地拉扯着我们两兄弟长大,别的不要求,就要求我们兄弟俩能考个功名,光宗耀祖,所以我哥取名叫光宗,我叫耀祖。可惜我们哥俩都不是读书的料,一抓着书本就犯困。我从小好武,我爹就想着让我习武,将来走武举这条路。我哥却喜欢经商,非要接我爹的衣钵,挑起我爹的货担,成了一名货郎。可结果呢?” 荣耀祖想起往事,神情郁郁:“有户千金小姐想和情郎私奔,手头拮据,找到我哥,将一些首饰贱卖给他。我哥也没多想,就收购了,想着转手可以卖个好价钱。可不曾想,被那小姐的爹知道,诬陷我哥,说我哥偷了他家女儿的首饰,报官抓了我哥。那贪官将我哥屈打成招,没多久就判了我哥流放。可怜我爹得知消息后,一气之下,就这么去了。我娘天天哭泣,哭瞎了一双眼睛。那时我正在京城考武举,得到消息已是三个月之后。等我赶到家时,已成定局。” 他“咕噜”喝了口茶水,语带悲戚:“还没等我想到法子救我哥,却听说他抑郁之下,流放路上得了伤寒,没挺几天,也去了。可怜我一家四口,莫名其妙招来横祸,落了个家破人亡的结局。” “好在后来我遇到了陛下,得他赏识,做了名侍卫。又机缘巧合之下立了些功劳,受陛下重用,这才有我的今日。不但为家人报了仇,还为我荣家长了脸。玉老弟,陛下就是我荣家的恩人啊。你说,我能让我儿子再步我哥后尘吗?商人最是受人轻贱。但凡当初我家里有人有一点功名傍身,也不会落得那般凄惨!” 说完,闷头喝茶。 一股压抑的沉闷感在雅室内缓缓升起。 玉颜朗还是第一次听荣耀祖提这悲惨的过去,心中也是唏嘘不已。 “荣兄啊,一切都过去了。”他为荣耀祖的空杯斟上茶水,拍了拍他的肩膀,“并非商人低贱,而是当时世道不公,人心不古,贪官横行。也正因此,景王殿下多年来一直坚持要肃清吏治,教化人心。” “玉老弟,眼下这室内也无第三人,咱们哥俩说几句体己话。景王殿下贤明,满朝皆知。若不是当年坠马受伤,他早已是太子。”荣耀祖喝了口茶,低声说道,“当年殿下受伤,陛下震怒。表面上看似意外,但有心人都明白,景王殿下在多名一等一的侍卫紧密环护、层层守卫的情况下,还发生意外,这就不是意外。” 他这话说得像是绕口令,但玉颜朗却听明白了。这段秘辛,重新揭开,又勾起了他内心深处的沉痛和悲伤。 “那时我是陛下的御前亲卫,在陛下跟前随身保护着。整整两个月,陛下食不下咽,夜不能寐。以陛下的睿智和英明,他怎会不知道这是一场赤*裸裸的阴谋?难而,他却没有再查下去,你知道为什么么?” 温暖的雅室内,玉颜朗却打了个冷颤。一股寒意爬上他的心口。 “玉老弟,陛下难啊。”荣耀祖话锋一转,说道,“当年陛下登基前,还不是太子。年轻时,陛下本无心皇位,他向往的是花前月下,吟诗作赋,和自己心爱的女子共度一生。这名心爱的女子,就是玉老弟你的姑姑,当年艳冠京城的玉贵妃。但是,阴差阳错之下,他娶了镇国公之女为正妻。这镇国公,玉老弟你也知道,原先只是一名颇有才能的将军,却因为助先皇夺位,成为先皇登基的头等功臣,因有从龙之功,被先皇封为镇国公,享有京畿大权,总领皇宫御林军及京城内外二十万大军,世袭罔替。陛下无问鼎之心,但镇国公有啊。陛下当时就如被架在炭火上炙烤,渐渐地卷入皇储之争。那时,陛下不争便是死路一条。别说是他自己了,就是当时还不是玉贵妃的玉侧妃,也将会是死路一条。” 这段往事,自己的父亲也曾在自己面前偶尔提过,玉颜朗也略知一二。只是,回想起来,到底意难平。 “可惜了姑姑……” “是啊。”荣耀祖叹道,“陛下一生所爱,唯玉贵妃一人而已。玉贵妃薨后,陛下那日子过得就如行尸走肉一般。若不是当年景王殿下还小,陛下估计就随贵妃娘娘去了……” “荣兄,慎言!” “哎,这不是只有我们两人么?”荣耀祖又喝了口茶,用袖子擦了擦嘴角的茶水,说道,“玉老弟,我知你们玉家因玉贵妃和景王殿下之事,对陛下颇有怨言……” “荣兄……” “你不要辩解,我都明白。”荣耀祖打断了他的话,正色道,“玉老弟,你有没有想过,若追查下去,会是什么结局?镇国公军权在握,又与京城各大家族都有千丝万缕的联系,他在各部各司安插了多少人手,在各军机要处有多少他的人,我们都不是很清楚,但可以肯定的是,如果真相一出,别说是景王殿下,就是你玉氏一门,都将覆灭。” “他还敢违背圣意,一手遮天不成?这世上难道就没有公道?他难道能堵天下悠悠众口?”玉颜朗怒道。 “唉,所以说你们读书人,就这点不好。”荣耀祖顿了顿,直言不讳,“迂腐。” “荣兄,你……”若不是知道荣耀祖个性耿直,玉颜朗真想摔门而去。 “玉老弟,什么是王道?”荣耀祖低声道,“陛下曾对我说过一句话。” “什么话?” “绝对的权力就是王道!” 第七十八章 皇太孙 玉颜朗闻言微怔。 “这些年来,陛下一直在悄悄地收权。但是,阻力很大。”荣耀祖又喝了口茶,“老镇国公积威多年,依附者甚多,势力庞大,陛下每出一项改革,无论是用人还是处事,只要触及了镇国公一派的利益,他们就会设置各种障碍,令陛下寸步难行。十五年前,老镇国公离世,他儿子石穆接任镇国公之位。这个石穆,行事作风专横跋扈,比他老子有过而无不及,你看他给自己的嫡长子取名叫石破天就知道了。玉老弟,你是文人,脑子比我这个武夫好使,你应该看得比我更清楚明白才是。这些年,陛下难啊。景王伤势一直未见起色,皇太孙又年幼体弱。为了保护他们父子,你可知陛下花了多少心思,耗费了多少心血?” 玉颜朗内心深受触动,双目圆睁,神情怔然。 良久,他才赧然道:“是我一叶障目了。” “这也不能怪你。”荣耀祖摇摇头,叹道,“陛下答应过贵妃娘娘,不想让你们玉家过多卷入朝堂纷争,便给你安排进了翰林院。你爹,也只是给他挂了个太傅的虚职。” 玉颜朗明了。翰林院的主要职责是诰敕起草、史书纂修、经筵侍讲,学术氛围浓厚,说白了,就是个研究学问的部门。太傅和翰林院学士一样,听起来受人尊重,是个清贵的官儿,但实际上都不掌实权。 他一直以为陛下是畏惧和顾虑那镇国公和辰王,所以才不重用他们玉家。却没想到,是姑姑临死前的心愿,目的也只是为了保护玉家满门。 “就连皇太孙殿下,也因为考虑到你们的安危,平时和你们不敢走得太近。”荣耀祖拍了拍他的肩头,语气骤然轻快了几分,“好在这些年,皇太孙平安长大。玉老弟呀,老哥我说这么多,无非是希望你们玉家莫和陛下生出嫌隙。在陛下心里,玉家一直是十分重要的存在。” 玉颜朗内心五味俱陈。 有激动,有欣喜,有不安,有愧疚,更多的是一种释然。 “谢陛下隆恩。”他朝皇宫的方向拱了拱手,然后看向荣耀祖,眸光闪烁,问道,“你今天约我到这里,不只是为了告诉我这些吧?” “所以说你们文人就是聪明!”荣耀祖哈哈一笑,趁机给玉颜朗戴了顶高帽。 “你这么抬举我,是不是有事相求?” “哈哈,果然什么都瞒不了你玉老弟。”荣耀祖忽然压低声音,在玉颜朗耳边低语,“听说庐州府西林县县令方行正出自你玉氏门下?” 玉颜朗心下好奇,脸上却不显半分,点头道:“他算是我的挂名弟子。” “此人如何?” “忠君爱国,爱民如子。公正严明,为人仗义。” “评价这么高。那我就放心了。”荣耀祖嘿嘿笑道,“玉老弟,麻烦让你这名弟子帮我留意一个人。这人很可能最近会出现在西林县。” “什么人?” “你可千万要帮我保密呀。”荣耀祖神秘兮兮的模样使玉颜朗越发好奇。 “你说,我保证不说出去。” “太孙殿下。”荣耀祖一字一字几乎是耳语般地说出来。 “什么?” 玉颜朗一双星眸睁得老大。 他没听错吧? “太……太孙殿下不是在府中养病么?”而且一病就是三个月。他几次去太孙府探望,太孙府守卫都以太孙需静养不便打扰为由将他拒之门外。 荣耀祖换上一副准备说八卦的表情,嘿嘿笑道:“你听到都吓了一跳,是不是?你可知当时陛下什么表情?” “太孙殿下还瞒着陛下?”玉颜朗一脸呆滞。 “可不是?”荣耀祖叹息,那脸上的表情很是复杂,既有钦佩也有敬畏,“太孙殿下不愧是陛下一手教养大的孩子,有陛下当初的果敢和魄力。三个月前,就给陛下留了一封信,就走了。把陛下气得呀……” 他顿了顿,摇头叹道:“气恼担忧之余,陛下对太孙也很是欣慰。他说雏鹰的翅膀长出来了,终究是要搏击长空的。” “太孙他去了辰王封地?”玉颜朗心中冒出一个大胆的猜想。 这些年来,太孙殿下给他的印象一直停留在幼时那个长得粉妆玉琢聪敏早慧的男孩形象。这些年,每隔数月他都能见太孙一面,看着男孩逐渐长大,身上的气质也越发矜贵高冷。 渐渐地,他听到关于太孙殿下越来越多的传闻。 传说他天赋异禀,有过目不忘之能;说他长得俊美绝伦,潇洒出尘;说他知人善用,驭下有方;说他足智多谋,算无遗策…… 当然也有许多不好的传闻。 说他自小体弱,疾病缠身;说他阴狠毒辣,冷酷无情;说他心胸狭窄睚眦必报,说他不达目的誓不罢休…… 他想起最近几天朝堂上风云诡谲,不禁问道:“难道最近辰王之事,不是景王的运作,而是太孙的手笔?” “嘿嘿,你终于反应过来了。”荣耀祖似乎很高兴看到玉颜朗惊诧,“玉老弟,你难道不知,景王殿下平时一般都是听太孙殿下的?” 玉颜朗又是一脸呆滞:“那首童谣也不是景王殿下的手笔,而是太孙殿下的?” “童谣确实是景王殿下派人传出的。”荣耀祖笑道,“不过是太孙殿下的主意。” 玉颜朗:…… 他一直以为是景王殿下出手了,却没想到是他儿子在暗箱操作。 “那陛下的意思是?” 朝野皆知,这荣耀祖是坚定的保皇派。他不可能在正安帝不允许的情况下,放任事态的发展。 果然,耳听荣耀祖说道:“两虎相争,必有一伤。皇上自然是护着太孙殿下的。只不过……” 顿了一顿,荣耀祖接下去又说道:“只不过,陛下认为太孙殿下年少气盛,操之过急,只怕是要吃亏。当初太孙留书离京,他当时给了太孙殿下三个月时间。三个月期限内,若无进展,便要将殿下带回京城。” “三个月时间也太少了点吧。”玉颜朗小声嘀咕道。 “三个月时间,说长不长,说短不短。若太长,只怕形势变得不可收拾,到时就是陛下也难以挽救。” 玉颜朗心头一跳,目露惊骇:“荣兄,你的意思是,辰王会孤注一掷,铤而走险?” …… “孤注一掷,铤而走险?”火红的枫树下,一名身穿雪白轻裘的年轻公子正盘膝面对棋盘而坐,他姿态闲雅,声音如一杯年代悠久的醇酒,闻之熏人欲醉,“不会的。本宫这位伯父,最喜欢的就是掌控一切的感觉。而本宫,却是个变数。与其仓促间打乱原有的计划在还未准备充分的情况下提前发动谋反,不如集中力量干掉本宫这个变数。” “啪!”一只如玉般修长优美的手执起一颗黑子,扣在纵横交错的棋盘上。 手指的白与棋子的黑,形成强烈的视觉冲击,却让每一个看到的人心中都发出一声惊叹:真美。 第七十九章 司空响 一阵风吹来,片片枫叶漫天飞舞。几片枫叶落在男子雪白的轻裘上,好似雪地上开出一朵朵红艳艳的花朵。 站在年轻公子身边的楚雄差点忍不住伸出手去触碰那点点艳红。心念刚动,便醒悟过来,生生压下心底那股子躁动。 “殿下这一手釜底抽薪,运用得极妙。”年轻公子对面坐着个广袖宽袍头戴逍遥巾的中年文士。此刻他执着白子,双目紧盯棋局,缓缓开口。 此人正是太孙府第一谋士司空响。 司空响是个传奇人物。传说中他来自一个神秘的江湖门派千机门,精通兵法谋略,奇门遁甲,还有未卜先知之能。他帮助太孙夜风化解过无数次危机,令他无数次转危为安。 他在夜风五岁时就来到了夜风身边,那时夜风刚被正安帝封为皇太孙。太孙府所有的人都知道,司空响在太孙夜风心里,似师似友,似幕僚又似兄长,是太孙极为信重的一个人。 “伯父自以为自己的封地铁板一块,固若金汤,而本宫偏要在这铁板上钻出几个洞来。” “啪”的一声,他又落下一子。 “若不是殿下未雨绸缪,数年前就在辰王封地上布下了多个暗桩,也不会有今天的胜券在握。”楚雄一边观着棋局,一边开口说道。 “这就和下棋一样。走一步算一步是庸者,走一步想三步是常者,走一步想十步方为智者。殿下已是智者。”司空响紧跟着落下一子,看向夜风的目光中满是欣慰。 眼前的少年未及弱冠,虽然一张人皮面具掩盖住了他倾城的容颜,但他那一双耀眼黑眸却无任何掩饰,仿佛可以望穿世态人心,笑起来如弯月,肃然时若寒星。眼角却因微微上扬,而显得有几分妩媚。 “陛下催辰王回京配合审案的圣旨已下。殿下,你说辰王会去京城么?”楚雄问道。 “当然不会。“夜风轻轻笑道,声音醇厚轻柔,似在诉说一位久未见面的亲朋,“伯父心中很清楚,此次进京容易出京难。他的全部身家都在封地,即使他的舅舅掌握着京畿兵权,但他仍旧不敢冒险。这人啊,拥有的越多,就越怕死了。” “属下觉得他的顾虑是对的。”楚雄也笑了,“他舅舅镇国公还不知道,他的二十万兵权,在这十余年间,不知不觉已有大半落入了殿下手中。” “嘘——,小心隔墙有耳。”司空响又下一子,警告的目光扫向楚雄。 “先生放心,这个小院是高公子的人安排的,据说是高公子在平州的一处产业。殿下易了容,我等又乔装改扮过,并掩饰了身份,并不引人注意。小院四周均有暗卫把守,平常人进不来的。”楚雄解释道。 司空响点了点头。对楚雄的能力,他不怀疑。只是…… 耳听夜风说道:“这三个月,我们足迹遍及冲州平州各大府县,事情也如我们预料中在顺利进展。昨天本宫收到皇爷爷的密信,他让本宫立刻回京。事情已告一段落,本宫也有了去意。只是不知先生为何要本宫不直接回去,而是要取道西林县呢?” “殿下,我最近占星问卜,发现庐州府西林县境内有异相出现,这会是殿下的机缘。”司空响沉吟半晌,缓缓开口。 星相模糊,他看不分明。但是最近他心中总有一种不好的预感,似乎即将要发生什么不好的事情。他连算几卦,卦象却不明朗,这是从来没有过的事情。他唯一能算到的是,那西林县,却是太孙危机的转机。 但他无法解释过多。 所谓天机不可泄露。泄露过多,只怕生机也会变成危机。 夜风淡淡一笑,颌首不语。 司空响的本事,他是知道的。他说西林县有他的机缘,那西林县必定有其特别之处。他虽然不甚在乎自己的生死,但是身边所有的人一身生死荣辱皆系于他身,他为了他们,也得前往。 空中忽地一声异响,一道人影出现在小院中。 那是夜风的影卫左一。 左一单膝跪地,双手平举过头顶,将一张纸条递给夜风。 “殿下,楚英大人来信。” 夜风接过纸条,一目十行的看过,黑眸似染上了暗沉的浓墨,越来越深,也越来越冷。 身边几人只觉得连空气都冷冽了几分。 “出什么事了?”司空响鲜少看到夜风如此愤怒,虽然他掩饰得很好。 “楚英他们抓住了一名索魂楼的杀手,在追捕中了对方的毒。那毒是一种刚研制出来的新毒,十分歹毒。” 楚雄闻言顿时紧张了:“殿下,那我哥他现在还好么?” “你哥没事,幸亏当时高雨堂在场。”夜风眸光沉沉,“楚英连夜审问那杀手,从他嘴中撬出一些有意思的消息。” “哦?”司空响挑眉。 “那毒是索魂楼楼主令人研制的,名唤失魂散。中毒者将丧失自我意识,极易受人控制,最终沦为杀人工具。” 两人心中一惊,转念一想,紧张稍缓,却都有些后怕。 “此毒确实歹毒。不过,高公子能解,这也是不幸中之大幸。”司空响说道。他对医学毒术一道,并不精通。好在那高家小子名不虚传。 “若情况如此,倒也罢了。”夜风剑眉微蹙,“楚英信中说,之所以此毒能解,是因为还只是个半成品。若此毒不断完善,最终研制成功,那就真正无药可解了。” 司空响和楚雄俱皆心情沉重。 “根据我们前期的调查,现在可以肯定,索魂楼是辰王握在手中的一张王牌。而这失魂散,则是辰王的秘密武器,厉害杀着。”司空响语气很是担忧,“此毒成品一旦现世,不少武林高手将会被辰王所用,成为他手中的杀人利器。殿下,我们不得不防!必须早做准备!” 夜风放下棋子。 “看来此局还难以定胜负。”语毕,他站起身来,抬头看向阴霾的天空。 北方的冬天,来得比南方早。 一阵猛烈的风迎面而来,夹杂着片片血红的枫叶在小院中飘摇,即使是保暖的轻裘也抵挡不住风中那股子刺人的寒意。 喉头一痒,他弯腰忍不住咳嗽起来。 “咳咳咳……” 第八十章 索魂楼 “殿下!”楚雄大惊失色,急忙将夜风搀扶回屋内。屋内,守侯着一名近侍。 夜风刚坐在软椅上,他的随身近侍小石子便忙拿了个暖手炉塞进他的怀中。片刻后,另一名近侍白术也从屋外匆匆赶来,将一杯热气腾腾的药茶端了上来。 怀中的暖炉稍稍驱散了夜风胸腹间的那股子寒意。他从白术手中端过茶杯,啜了口药茶,麻木而沉重的四肢渐渐地恢复了少许轻松。 他端着茶杯,看了眼低眉顺眼静立在一旁的白术,然后出神地望着从杯口袅袅升起的白烟。 这天才刚转凉,他的身体就已经承受不住了。 白雾缭绕中,他的一双黑眸明明灭灭,神情变幻莫测。 “殿下,不可多虑。”司空响见状,心中酸涩难受,脸上却表情轻松,语气轻快,“高太医医术了得,你身上的毒已经得到了控制。假以时日,你体内的素素一定能彻底清除的。” 夜风抬头看他,淡淡一笑:“先生不要担心。生死有命。本宫这毒,是从娘胎中带来的。刚出生时,大家都认为本宫活不了了,但高太医却将本宫从阎王手上夺回人间。而且在人间,这一活,就是十七年。先生,这些年来,每当从鬼门关中闯过,本宫都会感到十分幸运。因为无论何时何地,你们每一个人都在尽心尽力为本宫奔波劳累,流汗流血甚至送命。本宫怎能不好好活着?” 一屋子的人心头剧震,不约而同拜倒在地,一旁呆立的白术反应过来,也扑通一声跪在地上,和大家一起朗声说道:“我等心甘情愿为殿下效命,绝无二心!请殿下务必保重身体!” “起来吧。” 众人起身,神情越发恭谨。 夜风喝完杯中的茶,对司空响说道:“先生,这索魂楼是本宫心腹大患。要除猛虎,就得先将它的爪牙除去。” “殿下说得是。这索魂楼就是辰王的爪牙。”司空响沉吟道,“索魂楼是江湖最大的杀手组织,楼内十大杀手各个武功高强,而且都拥有自己的独门绝技。这楼主,十分神秘。我有不少江湖朋友,早几年我就托他们在打听这索魂楼的消息,不过目前也只知道它与辰王勾结,替辰王排除异己,杀害了不少反对辰王的官员,犯下累累命案。目前,这索魂楼具体在哪里,仍是没有线索。” “这么神秘?”楚雄忽道,“不是说抓了个杀手么?怎么索魂楼的位置没有审出来?” “杀手都不知索魂楼总部在哪。事实上,索魂楼到底有没有总部,也是个谜。索魂楼和杀手的联系,是通过专门的途径。索魂楼发布命令,是由专人放置在规定的地方,杀手每隔一段时间会自行去取。不同的杀手,接头的暗号是不一样的。它们楼内成员也有一套暗号与暗语用于彼此联系,外人是看不懂的。”司空响解释道。 “好狡猾。”楚英叹道。 “这个索魂楼楼主,倒是个人物。”夜风客观评判道,“心机深沉,思维慎密。心恨手辣却又谨小慎微。有这样的人作对手,我们可不轻松。” “殿下,我想出门在外,谨慎起见,哪怕没有外人在场,你的自称也要改一改。我们也一样,一律称你为公子。”司空响忽然道。 “好。”夜风从善如流。 “要这么小心么?”楚英有些不解,“这里都是自己人。” 司空响却心中隐隐不安:“你可知道?索魂楼里有一名排名第二的杀手,名叫幻颜,是个易容高手。无论是什么人,他只要见过一面,就能伪装成这人,而且惟妙惟肖,毫无破绽。江湖有个传说,曾经他去杀一个武林门派的帮主。那帮主本身就是个谨慎之人,身边高手环卫,外人几乎近不了身。但最终那帮主仍是死了。帮内的人都说,帮主死在了自己亲生母亲手上。” “他母亲为何要杀他?” “原来幻颜将自己乔装易容成那帮主的母亲。” 众人一惊。 好狠。 面对自己的亲生母亲,那帮主自然是毫无防备之心的。就是不知临死前他知不知道自己的母亲是杀手伪装的?若至此都不知,那他临死前内心该是多么痛苦和疑惑。 “既然那个幻颜如此厉害,为何在杀手榜中他不是排名第一?”夜风似乎对这个话题很感兴趣,听得很是认真,闻言笑问。 “因为索魂楼里无论哪名杀手,都比不过一人。” “谁?” “赤璃。” “赤璃是谁?” “赤璃就是排名第一的杀手,一把无影剑难逢对手。不过,死在他无影剑下的都是武林高手。杀一般人,他用的是寒芒钉。” “他是怎样一个人?” “不清楚。” “怎么会不清楚?”楚雄问道。 司空响叹道:“因为见过赤璃真面目的人都死了。赤璃要杀谁,谁都逃不掉。” “一个善于伪装和隐藏,一个善于追踪和攻击。”夜风也叹道,“无论其中哪一个来杀我,看来我都逃不掉。” “这倒不是。”司空响看了看夜风,道,“若是幻颜来,也许公子还有一线生机。但是若赤璃来……” 楚雄很不服气:“一拳难敌四手。我们这么多人,还怕他一个杀手不成?” 司空响面色微沉:“楚雄,你的武艺在京城数一数二,但在江湖上,却是连前五十名都排不上。” “什么?这不可能!”楚雄大受打击。他冲到夜风面前,似是要让夜风评判:“殿……啊不,公子,你说我的武功有那般差么?” 夜风站起身来,围着他转了半圈,打量了一会,笑道:“在本公子这儿,你算第一。” “江湖传言,那幻颜对赤璃似乎很不服气,处处都针对他。”司空响又将话题拉回。 夜风答道:“一山不容二虎,想必那幻颜很想当那个第一。” “谁说不是呢?正如不想当将军的士兵不是好士兵,不想当第一杀手的杀手,也不是好杀手。” “可是争了这么久。他仍是第二。”夜风笑道,“想必幻颜对那赤璃早已心怀不满,恨之入骨。” 司空响点头:“传闻幻颜经常抢赤璃的任务。很多赤璃要杀的人,都被幻颜抢先去杀了。” “他是用这种办法向世人证明,他比赤璃强。”夜风笑吟吟地看向一直静静侍立在他刚才坐过的座位旁的白术,“白术,你说对么?” 白术急忙垂首,敛目,似是因为紧张,双手绞合在一起,伸向袖内。 忽然,他抬起头来,手从袖中拔出,一道刺目的寒光闪电般袭向夜风。 第八十一章 刺杀 “铛——”的一声脆响,电光石火间,楚雄抽刀横档,那寒光击在宽阔的腰刀上,迸射出点点火花。 却是一枚小小的薄如蝉翼的刀片。 “列阵!”随着司空响一声厉喝,四道人影闪现出来,剑光森森,将正准备再次出击的白术围在中间。 “你们早就知道了?”被围在剑阵中央的白术瞪着众人,一口白牙几乎咬碎。 “白术,啊不,应该唤你幻颜才对。”夜风身姿卓然地伫立在一旁,仿佛在看一场演出,连声音都没有半点起伏,仍是那么醇美醉人,“在你给我递那杯药茶时,我就发现你不是真正的白术。” “怎么发现的呢?”幻颜好奇,“我自认没有任何破绽。” “你的举止神态确实与白术一模一样。可是,你端给我的那杯药茶里多加了一味药。”夜风温声说道,“而不巧,我的鼻子还算灵。” “可我看到你还是将药茶喝得一滴不剩。” “嗯。”夜风点头,“因为那药对我无效。” “怎么会?”幻颜神情一僵。 那药能让人七窍流血而亡,可两柱香过去了,夜风却神色如常,没有任何不适之处。 他难道提前服了解药? “所以你们故意在我面前谈起索魂楼,是为了试探我?”幻颜也不傻,稍一思索,就明白了。 “不错。”夜风道,“先生也很快察觉到你有问题,所以才会多此一举地特意提醒我注意隐瞒身份。” 司空响解释道:“当在场众人跪求殿下保重身体时,你的动作慢了半拍。接下来当我提醒殿下注意不要暴露身份时,暗中注意观察你的神情。我发现你脸色虽然没有异样,但是眼中却流露出不屑。白术十分崇拜殿下,凡事都以殿下安危为先,他绝对不会在涉及殿下安全的事情上流露出这种目光。随后我和殿下故意提起幻颜和赤璃两大杀手,我发现你的神情有了变化。” “传闻皇太孙心思缜密,算无遗策。他身边的谋士也个个老谋深算。果然如此。”幻颜叹道。 他转向楚雄,问道:“那你又是怎么发现我的呢?” 楚雄握着刀柄,脸上现出一抹愧色:“说来惭愧,三人中,我是最后一个才发现的。当先生挤兑我连江湖前五十名都排不进时,我才发现现场可能有人有问题。因为先生曾说过,我的武功虽然进不了前二十,但前五十是没问题的。直到殿下站起身来走到我身边故意打量我时,我才知道是你有问题。” “所以,你们三人就故意在我面前演了这场戏。”幻颜抚掌大笑,“果然好心机,好算计!太孙手下,真是人才济济,让人不得不佩服啊。” “白术呢?”夜风问他。 “他?”幻颜笑了,细小的眼睛挤成了一条缝,那神情那声音,和真正的白术一般无二。 “放心,他不是我的目标,我不会杀他的。” “谢谢。”夜风道谢,语气真诚。 白术是高太医身边的药童,因为他身边需要懂医的人照顾,白术便自告奋勇地跟在了他身边,随他一起微服出巡。夜风真心不想让白术出事。 “不要谢得太早。”幻颜狡黠一笑,“虽然没有死,可离死也不远了。” 夜风黑眸骤沉,浑身冷意释放。众人只觉室内一寒。就连幻颜也感受到了气氛的变化,不禁暗自惊诧。 “将他给我拿下!”夜风声音冰冷,语气森寒。 “是!”列阵四人飞速地动了起来,四柄寒光闪闪的宝剑刺向中间的幻颜。 “就凭你们这几人,还想困住我?笑话!”冷笑声中,幻颜身躯骤然拔起,手上两柄锋利的短刃舞成一个光圈,迎上那四道剑气。 一阵刺耳的削金碎玉声中,幻颜身影直坠而下,巨大的力量冲击得他几乎立不住脚,连退数步方才稳住身形。 四道寒光一闪,四条人影腾挪跳跃间,仍将他团团围住。 幻颜心神暗凛。 他本以为这四人武功平平,以自己的武功修为,突围根本不费吹灰之力。然而,刚才这一过招,他才知道自己错得有多离谱。 这四人每个人分开来看,武功不高。但合起来,其力量却远远超过四人之和。而且这阵首尾相接,环环相扣,几乎没有空隙可钻。 幻颜全神戒备,紧握着两柄短刃目光紧盯着那四人,寻找着突破口。突然,四人中一人忽然跃起,手中长剑刺向他的胸口。 他冷笑一声,举刃相隔,另一侧,一柄长剑已悄然袭至。 手中短刃方向一转,迎向那柄长剑。几乎同时,第三柄剑又到了。 幻颜大怒,怒吼声中,他身形暴起,飞起一脚踢向一人握剑的手腕,同时,手中短刃刺向另一人。 可是他快,对方四人更快。 四人如同一人般配合得完美无间,一人跳起,身后空门大开,可另一人立刻就会将空位补上。这四人,行动时就如同长了四双胳膊四双长腿的怪兽,速度飞快,力量强大,有守有攻,将幻颜逼得难以招架。 很快,幻颜身上就多出好几道剑伤。 眼见刺杀任务失败,幻颜已萌生退意。然而,无论他如何绞尽脑汁费力冲杀,就是跳不出那四人的剑阵包围。 “收阵!”眼见幻颜身上伤痕累累,动作迟缓,已现疲态,司空响趁机厉声喝道。 他心知,太孙殿下想活捉这幻颜,以逼问白术下落。 四人大喝一声,四道剑气突然变得更加明亮。一团白光闪耀中,衬得幻颜眼中的惊骇之色分外醒目。 幻颜只觉万念俱灰,他知以他现有的实力,再难逃脱。 一道剑光夹着惊雷之势朝他胸口刺来,幻颜刚刚躲避了一人打来的一拳,招势已老,身体也来不及反应,这道剑光眼看就躲不过去了。 正在这时,忽然一股巨大的力量冲进阵中。众人身形一滞,只觉眼前一花,一团赤黑色身影一闪而过。再定睛看时,那阵中的幻颜已经不见,只剩地上留下的点点血迹。 “好快的身手,好强的内力!”楚雄又惊又怒,“追!” 第八十二章 赤璃 他带着手下侍卫正要去追,却听夜风说道:“不必了。你们追不上的。” 楚雄满面羞愧:“殿下,是属下无能。” 司空响摇头安慰:“这怪不得你。你可知刚才救走幻颜的是谁?” “谁?” “如果我没有猜错的话,应是赤璃。”司空响说道,“传闻赤璃喜着玄衣。刚才虽然我看不清楚他的模样,但是,那身玄衣却是看到了。” “是他?”楚雄惊诧不已,“不是说幻颜和赤璃两不对付么?” “看来传言不可信啊。” 夜风着人将小院都找了一遍,在柴房找到了昏迷不醒的白术。 十五岁的少年,正是爱玩爱笑的年纪,可此刻却奄奄一息,几乎了无生机地躺在那儿,令众人一阵心痛。 司空响往白术嘴里塞了颗解毒丸,说道:“这药丸虽说可解百毒,但最多只能维持三天。我们得在这三天内尽快找人解毒。” “看来我们得抓紧时间前往庐州西林县找到高雨堂。”夜风立刻安排好人手,“先生,我们立刻出发。一路上快马加鞭,顺利的话,两天后就能到达西林县。” 众人行动迅速,准备物资,套好马车,收拾行李……半个时辰的功夫,就准备好了一切。 此行一共准备了三辆马车。两辆坐人,另一辆装载着各种物品。为不引起别人的注意,车厢外表看上去都极普通。但是,两辆乘人的车厢内却另有乾坤。车厢内壁上包着一层坚硬的铁皮,可以抵御各种暗器的攻击。座位上铺着雪白的羊毛软垫,车厢四周安装了许多暗格,里面装着各种干粮、食品和生活用品。 司空响和白术一辆车,夜风一辆车,小石头随侍左右。小石头将夜风平时经常使用的暖炉和围棋都放到了车上。 众人离开时,正是午后。周边的邻居见怪不怪。这两年来,平州百姓被苛捐杂税压得喘不过气来,不时能看到有举家迁往他处的人家。 城中空下不少房屋,不时有商队租住或借住。平州并未禁止商队来往,但是,城中贸易往来和商业气息却已大不如前。 接近城门时,一条长长的队伍出现在眼前。这些都是等待出城的人或车。 马车的速度慢了下来。 轮到夜风他们时,已是两柱香后。 “干什么的?”一名看守城门的士兵抬起长矛拦住马车。 楚雄坐在高大的骏马上,答道:“我们是来平州做买卖的商队。” “买卖?什么买卖?”那士兵贪婪的目光在三辆马车上来回逡巡。 “唉,就小本生意。”楚雄下了马,从怀中掏出一锭白银,塞到那士兵手上:“官爷,本来我们在平州还想多待几天的,可我家公子在外水土不服,这不,前两天就病倒了。咱们没法子,只得提前回家。” 士兵掂了掂手上的银子,又看了看朝他点头哈腰的楚雄,摆了摆手,一脸嫌弃:“走吧走吧,莫将病气过给咱了。” 车轮咕噜噜地驶出城门。 一名黑衣男子从城门阴影处走出,阴鸷的目光看着远去的马车,忽然举起一只手臂,朝后挥了挥。立刻十余名劲装精悍的身影紧紧地跟了过去。 ……………… 平州城外的乱石岗,空无一人。 几只鸟儿从树上飞下,落在石头上,啄食着石缝中蠕动的虫子。 忽然,一道赤黑身影从天而降,把那几只小鸟惊得仓惶飞走。 幻颜脚一触地,就立刻将身边的人一把推开。 “我不要你来救!”声音清脆娇俏,居然是女人的声音。那声调像是情人间的撒娇,又像是面对对手不满的控诉。 明亮的阳光照在少年那张魅惑众生妖冶风流的脸上,玄色暗纹箭袖轻袍勾勒出他修长的身形。他狭长星眸带着一丝不耐睨着朝他大发脾气的幻颜。 殷红的薄唇轻启,冷漠的声音一如既往地令人胆寒:“你不该又抢我的任务。” “可你会杀他么?”幻颜顶着一张白术的脸,眼中却闪着痴迷和绝望。她一眼不眨地凝视着赤璃,一字一字地很是肯定地说道:“你不会杀那个皇太孙。” “杀不杀,都是我的事。”赤璃沉默良久,半晌,他冷声道,“与你无关。” “可你会死!”忽然间幻颜崩溃大哭,豆大的泪珠从她双眼中滚落下来,“没有拿到每月的解药,你会死的,你知不知道?” “所以,你就抢着去杀我不愿杀的人?”赤璃眸光复杂地看着她,声音不由放缓,“就算是死,也是我自己的选择,与你无关。” “可我不想你死!”幻颜哭喊道,“我想让你活着!你明知道完不成任务,楼主不会将每月一次的解毒给你。没有解药,你只有死!你别忘了,我们是杀手!” 赤璃凝视着她,忽然勾唇一笑,那斜飞入鬓的修长剑眉随着这一笑,微微上挑,细长的眼眸魅惑如丝。 “不错,我们是杀手。可是杀手也是人,不是机器。你明明知道,有的人该杀,有的人,却不该杀。” “可是他们不死,我们就得死!”幻颜哭叫道,“楼主用毒药控制我们,我们又能怎样?我不是圣人,我只想活着!你为什么就不能多为自己想想?” “可是皇太孙不能杀!”赤璃眸光沉凝,“若他死了,这天也就变了!” “这天变不变关我什么事?”幻颜怒道,“我只知道,他是楼主要杀的人。我只知道,只有杀了他,你这个月的解药才能拿到手!你才能活着!” “即使血流成河,生灵涂炭你也不在乎么?” “天下乱了就乱了吧!关我什么事?我只要我们都活着!” “幻颜,这样活着,又有什么意义呢?”赤璃说道,“我们只是楼主手上杀人的工具,一把不应有感情不应有血泪的杀人的刀而已。幻颜,不要再替我杀人了!” 说完,他再不看幻颜,纵身一跃,几个起伏后,身影消失在乱石之中。 幻颜无力地瘫软在地上,望着他消失的方向,眼泪又流了出来。 “可是……可是我喜欢你呀……” 一阵风吹来,将她那一直含在喉间方才轻轻吐出的话语吹散在乱石岗半空中。 第八十三章 悔恨 傍晚时间,夜风一行人到达了一个名叫石坑村的小村落。村子座落在庐云山下,那起伏的山峦连绵数千里,一眼望不到头。 “公子,我们已经进入庐云山脉了。翻过下一座山头,再走一百里,我们就能到达庐州境内。” 山谷内,停着三辆马车。拉车的几匹马已卸下,此刻正悠闲地在草地上啃着向阳山坡上还未枯黄的嫩绿的青草。 一张软垫铺在草地上,小石子扶夜风坐了下来。他看着夜风疲惫的眼神,心中溢满心疼。 连续数时辰赶路,跋山涉水,一路颠簸,正常人都颇有些吃力,何况是自小体弱疾病缠身的殿下? “公子,喝点水吧。”他烧好水,泡好茶,递到夜风手上。 夜风接过茶杯,轻啜一口。 茶是好茶,闻着清香沁人,可是喝在嘴里,他却满嘴苦味。 他微微蹙了蹙眉。 “怎么了?公子。”一直小心侍侯着他的小石子心中一惊,以为茶水出了问题。 “没事。”夜风又喝了一口,便放下茶杯。 小石头又将煮好的肉粥端了来。 肉粥由精白大米熬制而成,里面加了剁碎的肉末,闻起来依旧香味浓郁。平时夜风能吃上一碗,可是此刻,他只吃了两口,就不吃了。 实在是太苦了。 “公子,你再吃点吧。”小石头急得都快哭出来了。 近日,公子的胃口似乎越来越差,连日来饭量越来越少,以前还能吃个一碗米饭或肉粥,现在却连半碗都不到。 “真的吃不下了。”夜风摇了摇头。 其实他并不感到饿。这些天来,不知为何,所有入口的东西闻起来正常,可吃到嘴里却都是苦味。 司空响见状,心中暗自忧虑。 殿下是一天比一天清减了,再这样下去,可如何是好? “楚雄,这两日加强戒备。”夜风吩咐,“我们可能已经被人盯上了。” 楚雄点头,“暗探刚传来消息,说离我们身后二十里左右,一直跟着一支镖队,那些人行动有序,个个配带刀剑,长得高大精悍,显然是经过严格训练的武士。只是不知殿下如何得知?” “出平州城时,我就感觉有异。”夜风蹙眉,“那守门士兵只收了你的银子,却没有查看我们的路引。另外,我们坐在马车里,车门紧闭,马车被遮得严严实实,他也没有推开车门往里看一眼。这些迹象说明,那守卫是知道我们的身份的,所以下意识的并不查验。” “不错。”司空响眼露欣赏,“公子观察入微,善于从细小处发现端倪,楚雄,你要学的还有很多。” 楚雄又是钦佩又是惭愧:“先生说得是。” 每次和这两人待一起,他的智商总会被吊打,他也常常会生出他自己是个傻瓜的错觉。 “我估计他们会在庐州境内动手。”司空响一边吃着热过的干粮,一边说道,“辰王还是有所顾忌的。殿下若在他的封地上出了事,他也难向天下人交待。” “我立刻传信,让庐州官府尽快派人来接应。”楚雄心中立刻有了主意。 “庐州太守卢义全是我们的人,但庐州知府钱贵却是辰王的人。”司空响瞥了一眼楚雄,“你要让钱贵知道殿下的行踪么?” 楚雄脸色一僵,气恼道:“差点忘了这个钱贵!看来官府是不能惊动了。那我通过暗线直接和卢义全联系。另外,我哥也在西林县,我会通知他提前做好准备。” “行,联络这方面的事交给你。”司空响站起身来,拍了拍身上的干粮碎屑,眸中闪过一抹冷光,“我待会在这山谷里布个迷踪阵,让这些家伙好好玩玩。” “这些事你们看着安排就好。”说了几句,夜风就感到很是困倦,背靠着一棵粗壮的大树闭目养神。 他这些天感到身体越发沉重,常常感到疲乏不堪。然而担心一众下属担忧,他什么也没有说。 他心中暗暗苦笑。 也就出来三个月,身体就像是经历过重重磨难似的不堪重负。这具破败的身体,除了苟延残喘,还能干什么呢? ……………… 这两天金鸡镇发生了一件大事。 有病患家属状告如意堂的大夫李杰明,用药时以次充好,延误患者病情,致使患者病情恶化,生生被其治死。 不久之后,官府又挖出更多的秘密。这个李杰明是药童出身,跟着个大夫学了几年医术,却未顺利出师,也未通过太医院考试,更未拿到启国大夫行医执照。但因他是东家陈荣斌的小舅子,因着这层关系进了如意堂,还堂而皇之地当起了坐堂大夫。经他手看过的病人,不少人小病成大病,大病成重病,重病拖到后面,不治身亡。经官府初步查证,被李杰明治死的病人,就达五人之多。 不仅如此,他负责如意堂的药材采购,从中收受回扣,低价买进,高价卖出,赚取巨额差价。赚来的钱,几乎都进了他自己的腰包。他利用手中的权力,中饱私囊,仅这一项每年就贪了六千多两银子。 听说他那个姐夫得知真相后,当场呆若木鸡。 陈荣斌怎么也想不到,这个口口声声说是自己人,心心念念以如意堂利益为先,一心为他赚钱的小舅子,居然将他坑得这么惨。 更让他想不到的是,作为东家,他因包庇纵容罪犯,同样犯下罪行,一并被官府抓走了。 很快,如意堂就被官府查封,所有的资产都被官府没收。李杰明因犯故意杀人罪,被判了秋后问斩。而陈荣斌,因包庇罪,被杖责二十,判流放。 据说审讯判决那天,西林县县衙人山人海。人人对李杰明愤恨唾骂。也有人想到那被李杰明诬陷的孙觅行,感慨万分。 “这人啊,真不能做坏事。人在做,天在看。你看这个李杰明,就是例子。” “陈荣斌一直护着那黑心的李杰明,对仁心仁术的孙大夫却一直打压。后面还相信李杰明,逼走了孙大夫。想必他现在肠子都悔青了。” “明白人都明白,这如意堂其实主要就是靠孙大夫支撑着。没有孙大夫,如意堂还会有那么多病人愿意去光顾吗?” “陈荣斌就是个傻的……” 判决一下,陈荣斌当场瘫软在地。 当衙役押着他到堂下行杖刑时,他一眼看到人群中观看的孙觅行。 十年前,孙觅行一家逃荒,流落到金鸡镇。当时全家人穷困潦倒,一个孩子差点饿死,是陈荣斌接济了他们。从此,孙觅行视陈荣斌为恩人。孙觅行医术高明,渐渐名声远扬。当时西林县甚至是庐州府城都有不少医馆请他去坐堂,他都婉拒了,一心窝在这金鸡镇,只为帮陈荣斌办好如意堂。数年下来,孙觅行没变,可没想到陈荣斌却变了。他不再是从前那个宅心仁厚的大夫,而是慢慢地变成了一个唯利是图的商人。 陈荣斌浑浊的眼中浮现出点点泪花,有愧疚、有悔恨、有遗憾。 他想起了两人一起创办如意堂时的情景。那时他雄心万丈,说要把如意堂开成全镇甚至是全县最大的医馆,让那些偏远山区的穷苦人家能找得到大夫看得起疾病。他还记得孙觅行当时郑重向他承诺:“东家,你放心大胆去做吧。你在哪,我就在哪。” 孙觅行遵守了承诺,可是他自己,却违背了两人最初的约定,亲手推开了他。 “砰砰砰!”碗口般粗壮的木棒击打在陈荣斌身上,发出沉闷的声响。观刑的人都沉默着,孙觅行再也看不下去,悄悄地走了。 他茫然地走在大街上,心里空荡荡的。 不知走了多久,忽然前方出现一个纤细的身影,那独特的清冷声音响起:“孙大夫!” 他抬头,看到了正微笑着看向他的陆可儿,她的身边,正停着一辆马车。 “我去镇上你家找你,可你家人说,你到县里来了。”陆可儿语气有些埋怨,“刚才叫了你好几声,你都没反应。我只好赶到你前头堵你了。” 她那双熠熠生辉的丹凤眼含着笑意,似乎蕴藏着安慰和鼓励,那一刻,他忽然觉得没什么好在意,好难过的了。 “找我这个老头子有什么事?” “啊,想告诉你一个好消息。”陆可儿笑道。 “什么好消息?” “知道悬壶阁么?我技术入股,成为它其中一个老板了。” “老板?” “就是东家。我现在是悬壶阁的二东家。” “啊,恭喜!”孙觅行真诚祝贺。 这确实是一个好消息。 “还有一个消息,想不想听?” “说来听听。” “作为二东家,我和大东家商量过,准备正式聘请你成为我们悬壶阁的首席坐堂大夫。惊不惊喜?意不意外?” “这个……”其实他感到有点累,不想再当什么坐堂大夫了。 “你先别急着拒绝。作为二东家,我是很为我们员工考虑的。我们公司,啊不,医馆,除了提供丰富的薪酬福利待遇外,我们还为每一名员工提供更加广阔的发展平台、更快捷的晋升通道和更有利于提升自我的学习机会。” 陆可儿奇怪的说辞一套接着一套,但奇迹般的,孙觅行听懂了个大概。 “有什么学习机会?”想到陆可儿一身出神入化高超的医术,孙觅行有些心动。 “我作为二东家,每十五天会到医馆坐诊一天,为各类疑难杂症患者诊治。其他大夫只要愿意,都可现场观摩,可现场提问,可现场……” “好,我愿意!” ………… 夜风只稍微休息了片刻,就重新坐进马车,下令启程。 白术的病情耽误不得,即使他的身体再不舒服,他也只得咬牙忍受。 一行人穿行在蜿蜒的山道上,直到深夜,众人才找到一处背风的山谷安营扎寨。 熊熊的篝火燃起来,火红的焰火照亮了人们有些紧张阴郁的面容,驱散了山中些许湿意和寒气。 然而,夜风仍是冷得浑身颤抖。 他身上裹了两层毛毯,仍是感到刺骨的寒冷。那寒冷似乎在体内凝结成了冰,将他体内奔流的血液一点点凝固。 “公子,明天翻过脚下这座山,再走一段路,就是庐州的青山县。过了青山县,就是西林县了。”小石子在暖手炉里加了几段红红的木炭,盖好盖子,合上封口,递给夜风。 这暖手炉打造得十分精巧,夜风怕冷,一入秋,几乎每天都带在身边。 “后面跟着我们的人现在怎样了?”夜风问道。 “他们应该已经走出迷踪阵了。”司空响在他身边坐下,捡起一根未燃的木棒挑了挑身前的篝火,使它燃烧得更旺一些,“可惜时间不够,身边的材料也不够,否则,可以布下杀伤力更强的七煞阵,让这些家伙将命留在阵里。” “我们的暗探一直在盯着他们。迷踪阵只困了他们一个时辰,现在他们正跟踪着我们的痕迹一路追来,离我们大概还有八十里路。他们中似乎有懂阵法和追踪的高手。”楚雄道,“而且,我怀疑有两支队伍跟着我们,一支就是那支在后面跟着我们的队伍,还有一支在暗处。” “这可有点麻烦。”司空响用手指捏了捏鼻梁,“被人暗中窥视的感觉,可不好。” “更不好的是,他们还可能对我们用毒。”楚雄的脸色也很不好。 “早知如此,这次出京,就应该把高雨堂带上。”司空响不无遗憾。 “公子确有此打算,可惜我们晚了一步,那高公子已跟着荣公子跑了。而我们为了保密,便未再和荣公子联系,也未向他要人。” 夜风忽然说道:“先生,如果遇袭,我们分开来走,到西林县汇合。” 司空响一惊:“公子是担心……” “先生,不怕一万只怕万一。”夜风声音平静,“虽然我们明卫暗卫也带了一些,但是对方是有备而来,他们目标是我。到时分开走,我们更容易脱困。先生,白术命在旦夕,还得靠先生一路辛劳,带着他去求医啊。” 第八十四章 遇险 天刚蒙蒙亮,夜风一行人便整装出发。 早晨的山林薄雾缭绕,一眼望去,周围的草木像披上了一件件若隐若现的细纱。太阳升起来,阳光穿透过层层叠叠细密的枝叶,照射在草丛上一颗颗晶莹剔透的露珠上。这些露珠就像珍珠一般闪烁着,沾湿了路过的行人的衣摆。 众人走在山林中,不时惊起一只只飞鸟。马车车轮碾过草丛,一些野花被压在轮下,花瓣落了一地。 渐渐地马车驶入一片密林中。阳光被巨大的树木和茂盛的枝叶挡在了外面,光线一下就暗了下来。 走了一柱香时间左右,楚雄突然勒紧缰绳,身下的骏马停止了步伐。 三辆马车也停了下来。 楚雄抬头向上望去,只见一棵棵参天大树直插云天,透过枝叶的空隙,依稀能看到头顶的蓝天。 四周一片静谧。 就连鸟叫虫鸣声都似乎消失了。 突然,一支利箭呼啸着朝马车射来,楚雄抽刀劈去,飞箭被劈成两段。但更多的箭如雨般激射而来。 “保护公子!”楚雄高声怒喝。 十几道黑影从树林后闪现出来,快如闪电般地扑向马车。 几乎是同时,夜风的暗卫们也出现了,迎向刺客。 双方激烈地打斗起来。 夜风神情平静地坐在马车里雪白的羊毛软垫上,捂着他的暖手炉。车外传来激烈的厮杀声和兵器的碰撞声,不时还有惨叫声。小石子已将怀中的匕首掏了出来,守在车门后,挡在夜风身前。 “小石子,怕吗?”夜风声音轻柔。 “公子,小石子不怕。” “小石子,你跟在本宫身边多久了?” “回殿下,奴才六岁时就到殿下身边侍侯,如今已经整整十年了。” “你才十六岁。”夜风似怜悯又似叹息,“可在本宫身边,大大小小的刺杀你已经经历过百回了吧?” “回殿下,加上这次,一共是一百零八回。” “如果这次我们侥幸逃脱,你想做什么?” “好好侍侯殿下。” “除了这个呢?” “……还是好好侍侯殿下。” 夜风还想再说什么,忽然车外传来楚雄焦急的声音:“公子,我们先走!” 话音未落,马车忽然动了起来,车厢内的夜风猝不及防,歪倒在软垫上,肩膀撞到了车厢壁。 “殿下!”小石子急忙上前将他扶好。 “看来我们抵挡不住了。”夜风声音仍是轻柔悦耳,“小石子,等下不管发生什么事,记得先保护好自己。” 小石子眼睛湿润了。 每一次遇险,殿下都是这般交待他。他知道,在殿下心中,他们不仅仅是下属是奴仆,更是一起陪伴他长大,陪伴他度过重重艰难险阻的亲人。 殿下希望他们个个平安。 暗卫和护卫们护着马车飞速地奔跑。按照夜风当初的约定,司空响带着白术与夜风分开逃离。 两辆马车从外表上看一般无二,楚雄也易容改装过,和一般护卫没有两样。不少刺客一下子分不清哪辆马车里坐着夜风。 司空响和楚雄两人几乎不约而同地做出同样的决定:司空响的马车继续驶往西林县方向,夜风这辆马车往另一个方向突围。 果然,刺客们各分出一半的兵力分别追击两辆马车。 “驾!驾——”楚雄不断地用鞭子抽打着拉车的骏马。马儿吃痛,扬蹄狂奔。 身后的刺客紧追不舍,不时有飞箭和暗矢射来,有的被车边护着的护卫击落,有的直接射到了马车上,嵌在车厢的铁皮中。 不断有人受伤,不断有护卫停下来阻挡刺客。刺客渐渐减少,护卫的伤亡也在增加。 当马车驶出那片密林时,马车旁便只剩下楚雄和另一名护卫了。 前面已没有路了。那马发蹄狂奔,慌不择路,跑进了山野中。后面仍有五六名刺客紧追不放,其中带头的那名刺客,两只手腕上戴着两截黄铜护腕,脸蒙黑巾,两边太阳穴微微凸起,一双凌厉的眼睛精光乍现,一看就知是内家高手。 楚雄一边跑,一边运起内力朝身后的刺客放暗器。几枚暗器飞向那带头的刺客,那刺客举起手臂,“铛铛”两声,暗器击打在黄铜护腕上,迸射出点点火星。 楚雄心神微凛。 这刺客头子是个硬茬。 一柱香后,马车还是被刺客追上了。 楚雄拔刀,朝车内叫了声:“小石子,快带公子走!” 便跳下车和另一名护卫拦下扑过来的刺客。 两人都是护卫中的精英,武功高强,拼着全力拦下了五名刺客。但那名领头的刺客却越过两人,直冲马车。 小石子已坐在了驾车位上。年轻稚嫩的脸紧张地紧绷着,他克制着心底的慌乱,拼命地抽打着马,心中默念着:“快一点,再快一点。” 然而奔跑了大半天,马已经精疲力尽,速度渐渐减慢下来。小石子回头,看见那飞奔过来的刺客狠厉的目光紧盯着马车,对着马车就击出一拳。 那拳隐隐夹着风雷之势,击打在铁皮包壁的车厢上,发出沉闷的声响。车门被震得粉碎,而车内,夜风也被震得胸痛难忍,“哇——”地吐出一口鲜血。 小石子也被余波击中,五脏六腑像是被移位一般,痛得他差点从马车上滚落下来。他咬了咬牙,忍着疼痛,将手中匕首刺向马臀,嘴里叫道:“公子,小心,快走!” 马儿吃痛,昂首长嘶一声,奋力奔跑,车厢在刺客眼前一闪而过,正好避过那刺客又一次击来的一拳。 那刺客一击未中,低咒一声,拔腿再次紧紧追上。 匕首插在马臀上,那马每跑一步都疼痛不已,这疼痛又刺激得马儿更加发力狂奔,一时间,速度竟然快得将刺客抛在了后面。 小石子紧紧地抱着车门边的一根柱子才没有摔下去。他被颠簸得头晕目眩,双耳轰鸣。迷糊间,他忽然看见那刺客一扬手,一道乌黑的光芒穿过敞开的车窗直射进车厢。 他未及多想,身体本能地扑过去,挡在夜风身前。 “卟”的一声,他只觉后背一阵刺痛,喉头发堵,有温热的血从嘴中涌出。 “小石子!”恍惚间,他似乎看到夜风惊骇痛苦的双眸,听到夜风焦急而惶恐的呼唤。 他吃力地张嘴,想安慰殿下不要担心,可喉头却怎么也发不出声。 夜风抱着小石子,又悲又痛。无意间一转头,眼角瞥向车外,骤然大惊失色。 受伤的马拉着车厢仍在跌跌撞撞中奔跑。车门早已不知去向,从敞开的车厢看去,马车前方十余丈远处,正是一处断崖。 夜风急忙扑到车厢入口处去拉缰绳,可已经发狂的马儿哪里是他一个病弱之人能制止得了的?他眼睁睁地看着马儿悲声嘶叫着掉下山崖,车厢被拉着冲向万丈深渊。 ……………… 陆可儿这几天很是忙碌。她直接向品鲜楼借了辆马车,每天金鸡镇和岭下村来回跑。 她做了不少田螺酱,卖给品鲜楼,赚了二两多银子。她和纪氏一起,将家里后院那块空地清理了出来,除草、翻土、整地、起垄做畦,整成了三块长约四丈,宽约两丈的菜地。她从金鸡镇买了一些胡萝卜苗和菠菜种,种进了其中一块地里。胡萝卜对环境的适应能力强,它一年四季都可以播种,对土壤的要求也不高。在陆可儿看儿,胡萝卜是家庭必备的蔬菜。它既可以直接食用,也可以做菜、熬汤,具有清热解毒、补肝明目的功效。而菠菜,它的口感十分独特,也适合秋季播种。它膳食纤维含量高,含有多种维生素和矿物质,对人体健康十分有益。 播种好一块菜地后,陆可儿坐着马车来到金鸡镇,给找到品鲜楼来的张阿大复诊。张阿大的皮肤病已改善不少,她重新开了药方,让他去悬壶阁抓药,并告诉他,以后可以直接去悬壶阁复诊或看病。 看诊完张阿大,她为暂居在品鲜楼的秋叶针炙排毒。秋水看见她来,高兴地一直黏着她,似乎她能给秋水带来安全感一般。秋叶已醒了,却没什么气力说话。这两天秋水每天帮他涂抹陆可儿熬制的药膏,他身上的脓疮已经没有前几天那样吓人,红肿消了不少,有些破疮也不向外流脓了。 刚处理完秋叶的事,正准备离开品鲜楼,便遇到了跑到这儿来找她的金鸡镇三雄中的瘦猴。原来她给彪子开的药吃完了,瘦猴希望她能帮忙去为彪子复查一下。 跟着瘦猴来到彪子的家,才发现彪子的家家境贫困,家中只有一个老娘。他爹在他三岁的时侯就得病死了,母亲独自一人拉扯着他长大。彪子从小淘气好动,几乎天天闯祸。这孤儿寡母十几年来相依为命,没少受人白眼,吃了许多苦,这也养成了彪子个性冲动,好勇斗狠的性格。 看到瘦猴带了个小姑娘进家门,彪子娘起初很是惊讶。后听瘦猴说,彪子身上的伤是眼前这个小姑娘治的,对这小姑娘立刻充满了感激。 “这位姑娘,太谢谢你了。我家彪子就是个浑人。我都听瘦猴说了,当时多亏姑娘在场,否则咱彪子都不知道会咋样……” 话未说完,就悲戚地哭了起来。 陆可儿看着她满头的白发和苍老的面容,本想指责彪子的话,再也说不出口。 在这位母亲眼里,无论这个孩子有多少坏毛病,都是她的心头肉吧。 彪子的伤势比较稳定,断了的肋骨已经接上,这些天也未错位,腿伤也恢复得不错,内伤也在慢慢改善。到底年轻,身体底子在那儿。 她替彪子的伤腿换了药,又开了新的药方,让瘦猴报她的名去悬壶阁抓药。 彪子躺在床上,自始自终沉默着,一双眼睛不时地向她这儿瞟两眼。 “伤筋动骨一百天。”陆可儿吩咐道,“你得好好养养。” 彪子娘闻言,又哭了,骂彪子道:“你这孩子,怎么就这么不让娘省心呢?让你不要去挖石头,你偏不听。被石头砸了,差点连命都送掉了。你这孩子……呜呜,我怎么这么命苦啊?你若有什么三长两短,我可怎么向你那个死去的爹交待呀?” “挖石头?”陆可儿似笑非笑地睨着彪子。 彪子目光躲闪着,耳根悄悄地红了。 瘦猴结结巴巴地开口说道:“啊,陆姑娘,你……你不知道,那天吧,其实是彪子去那石场挖石头想赚些钱……赚些钱给婶子用,没成想被石头砸了……那个……那个好在遇到你……呵呵……” 他说到最后,声音越来越小,耷拉着脑袋,不好意思地抓了抓头发。 当着当事人的面说谎,他真的很愧疚。 “陆姑娘,真的谢谢你。”彪子娘紧紧地握着陆可儿的手,豆大的泪珠从布满皱纹的眼眶里滚落下来。 她擦了把眼泪,说道:“不瞒你说,陆姑娘,你救了彪子,就是救了我的命!身边的邻居都说彪子这不好那不好,可我却不这么认为。彪子是有些淘,但他人不坏。他孝顺,一心想让我过好日子……” 陆可儿暗忖,大概彪子一心想要出人头地,好报答母亲的养育之恩,因此,他才会跑到赌坊去赌钱吧。他想赚钱让自己的母亲过上好日子。 她拍了拍彪子娘瘦削的肩膀,点头道:“你说得对,彪子是个好孩子。放心吧,等他伤好了,他会好好干活,好好赚钱,让你过上好日子。” 彪子吃惊地张大眼睛瞪着陆可儿,似乎不相信她会帮他隐瞒受伤的真相。就连瘦猴也一脸难以置信的神色。 彪子娘却笑了。那脸上层层的褶皱舒展开来,开成了一朵花。 听到陆可儿对儿子的认同和赞扬,她心里像喝了蜜一般的甜。 “陆姑娘,谢谢你,谢谢你。” “大娘,你好好照顾彪子,当然,你自己也要保重身体。药吃完了,就去悬壶阁抓药,记在我账上。” “这……这咋成?”彪子娘连连摇头。 “算我暂时借给你们的。”陆可儿瞥了眼床上的彪子,笑道,“彪子以后赚钱了,自然会还给我的。是不是,彪子?” 彪子默默点头。 心底却涌上一股又酸又暖的热流。 从彪子家出来后,陆可儿见天色还早,想到住在那废弃老宅子里的施晨星兄妹俩,于是便先到街上买了点米面、布料和其他一些生活用品后,让车夫赶着车来到镇西石桥边。 第八十五章 糖葫芦 如果说镇东的临河街一带是金鸡镇最繁华的地段,那么镇西石桥附近就是全镇公认的贫民窟。那里聚集着贩夫走卒、地痞流氓、无家可归的流浪者……环境脏乱差,安全隐患较大,若放在现代,那就是城市管理中需重点整治的区域。 当马车驶向镇西那条大街石桥街时,从道路两旁破旧的民舍中不时探出人来,一个个露出或惊疑或好奇的目光打量着这辆马车。有马车的人,一般家境殷实,这样的人家,平时是不会来这镇西的。 路边时不时看到一堆堆的垃圾,马车驶过,苍蝇乱飞。那阵阵臭气隔着隔窗钻进车厢,令陆可儿屏住了呼吸,秀眉紧蹙。 掀起车帘的一角,陆可儿看到几个穿着破烂甚至是光腚的孩子在路边奔跑嬉闹,有的孩子在翻着肮脏的垃圾,找寻他们想要的物品。 老钟停下马车,向一个居民询问那废旧老宅的地址,那居民虽然满面惊疑,但仍是告诉了他们。 老宅并不远,顺着大街直走,见到石桥右拐,便能看到。 等马车真正停在老宅外,陆可儿才知这老宅有多破旧了。 院门已消失了半边,那半边是由一块破木板临时支着当门。院墙上破了好几个大洞,人直接可以钻进去。 透过墙洞,可以看到约十几坪大的院子里杂草已被清除,几个衣衫褴褛的孩子有的在晒野菜、有的在劈柴,两个十来岁的女孩子在带两个两三岁的孩子……一切看起来井然有序。 一同陪陆可儿来的秋雨敲了敲破烂的院门。一个年龄大约十二、三岁,脸上有块黑斑的女孩怯生生地探出头来。 “你们……你们找谁?” “施晨星在么?”陆可儿笑吟吟地看着她。 “你……你是不是陆姑娘?”那女孩双眼一亮,先前的怯懦立刻消失不见,脸上浮现出真诚的笑意。 “你认识我?”陆可儿有些疑惑。 “星哥前几天回来和我们提过陆姑娘。姑娘是我们的恩人!”女孩急忙拉开院门,“快请进,我这就去叫星哥。” 施晨星看到陆可儿到来,很是激动:“见过小姐。” 他身边的施晨雨也扬着一张可爱的小脸,开心地向她问好:“小姐好。” 眼前的兄妹俩精神比上次见到时好了许多,身上也收拾得干干净净,衣服虽然破旧,但清洗过,不像那天见时布满了污垢。 陆可儿暗暗点头,让老钟拿过买来的物品:“我给你们带了些粮食和生活用品,你们收好。” 施晨星连连摇头:“小姐,上次你给我的银子,我还没有花完,我不能再要了。” “先拿着吧。”陆可儿不由分说,让老钟拎进去,自己也跟着施晨星走进院子。 “这次我来,是有事和你商量。” 听说接济大家的恩人来了,除了两个在外面找活干的孩子还没有回来,小院里的其他孩子都出来相见。 通过了解,陆可儿对这些流浪的孩子,也有了初步的认识。 这些孩子,都是无家可归的可怜人。最大的十六岁,叫虎子,一早出门,还在外面找活干。最小的才两岁,有一条腿天生短了一截。这些孩子中,有的家里遭了难,家破人亡,只自己逃了出来;有的是被人贩子拐卖,中途逃出来,却记不清自己的家在哪,于是流落街头;有的是因为身有残疾,被家人抛弃的……那个脸上有块黑斑的小姑娘名叫丑丫,从小被爹娘嫌弃,又打又骂,什么苦活累活都逼着她干,还不让她吃饱饭。这倒罢了,两年前,她父母要将她卖给一个年近五十脾气暴躁的鳏夫,她宁死不从,便从家里逃了出来。 陆可儿唏嘘不已。 在现代,父母离异,她被外婆养大,从小就没有得到过父爱母爱。她一直认为自己是不幸的。但和这些孩子相比,她却发现自己幸运多了。 虽然缺失父爱母爱,但吃穿不愁,外婆对她疼爱有加。 心底深处那点缺憾似乎正在被什么东西慢慢填补…… “小姐,有什么事尽管吩咐。”施晨星和其他孩子一起,眼巴巴地望着陆可儿。 陆可儿有些好笑。 她拿出一个布袋,打开:“看,这是什么?” 袋子里装着一颗颗红红的果子,看起来十分诱人。 “这是山楂?”施晨星问道。 陆可儿赞许地点点头:“不错。我准备做这方面的生意。你们可要帮我。” 孩子们一听,一个个挺起了小胸脯:“怎么做?小姐尽管吩咐。” 施晨星却微微蹙起了好看的眉毛:“小姐,这山楂树在我们家乡那边并不少见,但是因为味道又酸又涩,没有多少人喜欢吃。” “那真是可惜。”陆可儿笑道,“还好大家不知道山楂的妙用。这山楂啊,可是好东西。具有健脾开胃、消食化滞、活血化痰、降血脂、降血压的作用,总之,就是适量的吃,对身体有好处。” “可是小姐,好酸,不好吃。”施晨雨皱起了眉头,小小的脸儿皱成了一颗核桃,似乎正品尝到了那山楂的酸。 “哈哈,小雨,咱们不怕,咱们有秘招,可以让这山楂变得好吃。”陆可儿问道,“你们厨房在哪?” 众人将她带到一个简陋的房间。那房间四面透风,中间筑起一个灶台,旁边两口大缸,一口盛水,一口放着一些米面。一些蔬菜食材零星地摆放在靠墙的一张破烂的木架上,有些还用绳子绑着,挂在房梁下。 灶台上架着一口锅,锅被刷得干干净净。灶台也被收拾得很是整洁,食盐酱醋这些调料盛在小罐子里,摆在灶台上。 见陆可儿目光打量着厨房四周,施晨星说道:“小姐,这些都是用你给我们的钱买的。在这之前,我们几乎都没有自己开过火做过饭。” “自己做饭,卫生又方便。”陆可儿道,“就是厨房太破了点。以后你们赚了钱,可以将这里整修一下。” 众人听了,都很是激动。 小姐说,他们以后能赚钱。 陆可儿挽起袖子,准备动手,被秋雨拦住了:“小姐,这些粗活,让奴婢来。” 公子特意交待过,要侍侯好小姐,可不能让她干这种活。 陆可儿却眨了眨眼,笑道:“你担心我干不好?放心,在家我可是干惯了的。” 将锅洗干净,她将一袋饴糖拿了出来。启国因熬糖的技术有限,还没有出现像现代那样白如雪的白砂糖。这种饴糖虽然也是甜的,但色泽并不好看,是灰褐色的。 施晨雨小朋友一看到饴糖,眼就亮了,不断地咽口水。 “小姐小姐,是饴糖,很甜的!”她兴奋地叫起来。 其他孩子一听,也激动起来。 饴糖在他们的生活中可是奢侈品,平常也只有富贵人家吃得起。他们大多是贫苦人家的孩子,从出生起就没有吃过饴糖。虽然没有吃过,但他们都听说过,饴糖是甜的。 没有孩子不喜欢吃甜食。 施晨星的好奇心也被勾起来了:“小姐,你准备做什么?” “糖葫芦。” “这是什么?”大家很是好奇。 “一种酸酸甜甜好吃的吃食。孩子们的最爱。” 陆可儿一边回答,一边生火。 秋雨和丑丫自告奋勇,主动要做她的助手。其他孩子看到,也纷纷要来帮忙。陆可儿于是给所有的人都分配了任务。 男孩子们做竹签,女孩子们洗山楂。山楂洗干净后,要用干净的布擦干净水。 “一定要将水擦干,要不然等会裹糖浆的时侯,裹好的糖浆不容易变硬。”陆可儿解释道。 山楂擦干后,一个挨一个地串在细长的竹签上。每根串五个山楂。 接下来,便是熬糖浆。陆可儿按五十两饴糖二十五两水的比例,将饴糖和水倒入锅中,先用中火来煮。在锅内糖水还没有沸腾时,不断地用木勺轻微搅拌。待糖水沸腾后,转小火熬煮,一直煮到糖浆粘稠时,便好了。 然后,还未等糖浆冷却,用最快的速度,把山楂裹上糖浆。 陆可儿买的山楂不多,也就串了二十来串。很快,这二十多串糖葫芦就做好了。 陆可儿拿起一串,递给施晨雨:“小雨,来,尝尝。” 施晨雨看着手中这串裹着糖浆的糖葫芦,欢喜得不得了,都舍不得吃了。 “来,吃呀,怎么不吃?”陆可儿见她迟迟不张嘴,不由催促道。 “哈哈,小雨是舍不得吃吧?”有个男孩子打趣道。 “这么漂亮的糖葫芦,我也不知道从哪下嘴。”秋雨抿着嘴笑。 “可惜没有白砂糖。如果这山楂裹上用白砂糖熬制的糖浆,那才叫漂亮呢。红艳艳亮晶晶的,哪像现在这糖葫芦,这么浓的酱色,都看不到山楂原来的颜色了。”陆可儿瞥了眼新鲜出炉的糖葫芦,满脸嫌弃。 她将盘中的糖葫芦,一人一串发给在场所有的人。 可大家都只是满眼珍惜地盯着手中的糖葫芦,谁也没有开口吃。 “别舍不得。以后我们每天都有得吃。”陆可儿见状,又是心酸又是心疼,鼓励道,“都吃呀。” 施晨星咬下一口裹着糖浆的山楂,嘴里咀嚼着,眼睛已经亮如辰星。 果然如小姐所说的那样,酸酸甜甜的,真好吃。 众人见了,也小心地咬了一口。 立刻,每个人脸上都绽开了笑容。 “好好吃。”施晨雨吃着,一张小嘴都不愿停下来。 其他孩子也纷纷点头。 他们从来没有吃过这么好吃的东西。 “以后,我们就在镇上卖这个糖葫芦。”陆可儿笑眯眯地对秋雨说,“秋雨,这可是我们的独门手艺,你可不能和你家公子说。” 秋雨笑道:“公子让奴婢跟在小姐身边时,一切听从小姐的。小姐说要保密,奴婢就一定保密。” 其实这个糖葫芦很容易仿制。陆可儿当然不会指望秋雨保密就能杜绝仿制,她只不过要让秋雨表明一种支持他们的态度。 施晨星却面有忧色:“小姐,一斤贻糖可做二十串左右的糖葫芦。可现在一斤贻糖集市上要卖三百文钱左右。按这个计算,光成本,一串糖葫芦就要十五文钱左右,这还没有算上山楂和我们人工的钱。如果算上所有的材料成本和人工费用,我们一串糖葫芦要卖二十文钱才可能保本。” 大家一听说刚吃下的这串糖葫芦值二十文钱,一个个脸色都白了。 天哪,按一文钱一个菜包计算,刚才他们这几口,就将二十个菜包子吃下肚了。 这……这可是他们七、八天的伙食啊。 更不用说几天前,他们一整天连个菜包子都吃不上。 陆可儿赞许的目光看向施晨星,不吝夸奖:“很不错,会思考,你分析得很对。” “可是,这么贵的糖葫芦,有人买么?”秋雨终于也想明白了。 在品鲜楼,陆小姐做的田螺酱卖三十文一罐,那虽然不便宜,但起码一罐能吃好几天。可这糖葫芦,一盏茶功夫就能吃完,这么一对比,似乎这糖葫芦的价格真的贵得离谱啊。 “这个世界,从来就不缺有钱人。”见施晨星满脸烦恼之色,陆可儿淡淡笑道。 施晨星稍一琢磨,顿时茅塞顿开。 “我明白了。我们要卖给的人不是平民百姓,而是镇上那些家境殷实的人家。对他们来说,二十文虽然不便宜,但也不至于花不起。” “对,就是这个道理。”陆可儿欣慰地点头,“任何一件商品,都有它的目标受众。例如珠宝这些奢侈品是卖给富人权贵的,普通百姓几乎不会买,也买不起。粗粮杂粮是普通平民买得多,精粮细粮自然是有钱人买得多些。我们的糖葫芦,定价高,自然就要将顾客锁定在富人。” “可是,既使是二十文一串,我们赚的也不多。”施晨星心里稍一计算,就得出结论。 “利润不多,是因为我们成本偏高。”陆可儿提醒他。 施晨星顿时双眼放光:“小姐,你的意思是你有办法降低成本?” 陆可儿暗叹,和聪明人说话就是省心。 “嗯,我可以提炼出白糖,而且品质口味比那饴糖好数倍。” 第八十六章 再遇 这句话听在其他人耳中,未能引起触动,但是施晨星和秋雨却是懂行的,闻言心中皆是震惊。 施晨星一想到陆可儿掌握着更好的提炼糖的技术,激动万心。他多了个心眼,立刻将其他孩子遣散,打发他们到别处。 当房中只剩下陆可儿、秋雨还有他时,他问陆可儿:“小姐,此言当真?” “嗯。我了解过,现在启国的饴糖大多是由白薯、绿豆、玉米作为原料制作出来的,含糖量没有白糖高。而我要制的白糖,是蔗糖。用的是甘蔗。” “甘蔗?” “我查过一些书籍,也询问过来金鸡镇的一些行商游商,了解到甘蔗在我们启国很少见,但是在启国南方的凌国,有农户种植甘蔗。不过,因为凌国不知道如何制糖,因此大面种种植的不多。我们西林县的土壤和气侯比较适合甘蔗生长。我会和荣公子合作,让他引进一批甘蔗来种植。” 秋雨跟在荣之行身边数年,在商业方面已锻炼出了一定的敏感度。幻想一下陆可儿描绘的未来,心中一阵激荡。 难怪荣公子如此重视陆姑娘,因为她是有真本事的。 “小姐想要大面积种植这种甘蔗,并且提炼白糖?”施晨星激动极了。 “不错。我想先试试。如果效果好,可以在全县甚至在全州推广。”陆可儿声音却很是淡定。 她心中有些现代的规划,但能不能在古代实现,还真不好说。只能是走一步看一步了。 “目前,我们先采购饴糖,用它来做糖葫芦吧。先打开销路。利润低点没什么,以后白糖若提炼成功,我们的成本会大幅度降低,利润自然会提高。” “利润?”施晨星和秋雨一脸不解。 “你们可以简单地将它理解为收益。就是扣除各种成本和花费后,我们赚了多少钱。” 接下来,她又向两人解释了一些现代商业上的用语。两人受益匪浅。 眼见日头西移,陆可儿准备告辞离去。众人送她到门口,正碰到几个地痞流氓小混混闯了起来。 “哟,还有个这么漂亮的小妞住这儿?”为首一个瘦高个三角眼的小混混看见陆可儿,立刻眼冒绿光,一双眼珠子恨不得粘在陆可儿身上。 陆可儿厌恶地蹙眉。 “你们是什么人?”施晨星神情戒备,急忙上前一步,将陆可儿护在身后。 “怎么,连我们镇西粗衣帮大哥都不认识?”那三角眼身边的一个小混混横眉怒目,瞪着施晨星叫道,“告诉你们,这整条石桥街可都是我们粗衣帮的地盘。识相的,将今年的保护费交了。” “保护费?”施晨星不解,质问道,“你们平时保护我们什么了?” “你们现在能全须全尾地站在这里,就是我们保护的结果!”三角眼趾高气扬,“别以为我不知道,几天前你们是不是发了笔小财?啧啧,几个小叫花子也有饭吃了。赶紧,将钱交出来!否则……” “否则你要怎样?”陆可儿冷冷地看着他。 被她那双盛满冷芒的丹凤眼瞪视着,三角眼不觉气短心虚了几分:“到时……到时让你们好看!” 有几个孩子听到吵闹声走出来,看到这几个凶神恶煞般的小混混,吓得畏缩在陆可儿身后,哭了起来。在流浪的日子里,他们没有少受这样的人欺负。每次好不容易讨回来的一点食物,都会被这些坏蛋抢走。 “你们看到门口的马车了么?”秋雨忽然开口问道。 几个小混混不约而同地看向院门口的马车。 其实,马车驶向老宅子时他们就看到了。也因此,他们觉得这老宅子里的人有些油水,于是上门来敲竹竿。 “知道这马车是谁的么?”秋雨扬起下颌,目光轻蔑地扫过他们,“陆姑娘是品鲜楼的贵客,是我们公子最重视的朋友。而这里住的人,都是陆姑娘用心照顾的人。怎么,你们居然敢上门来讹诈?你们吃了熊心豹子胆了不成?” “小丫头,你……你唬谁啊?品鲜楼的贵客怎么会来这种地方?”那三角眼脸色立刻就变了。但他仍是半信半疑,难以置信。 品鲜楼在镇上可是财大气粗的存在,黑白两道通吃,没人敢得罪品鲜楼。据说,品鲜楼在京城背景强大,可不是他们这些小蝼蚁可以得罪的。 正在这时,忽然一道声音插进来:“这不是陆姑娘么?陆姑娘好!陆姑娘好!” 众人循声看去,却见是雄鸡赌坊的阿强。他仍是一身打手装扮,看见陆可儿,一路点头哈腰地小跑过来,别提笑得有多么谄媚了。 众人目瞪口呆。 三角眼那帮人更是难以置信。 如果他们是地头虫,那么昆爷和他的手下就是地头蛇。地头虫见到地头蛇,那只是绕道的份。 “强哥来了?强哥好,强哥好。”三角眼几人纷纷向阿强问好。 阿强却连个眼风都没有扫过去。 “陆姑娘,真没想到在这里遇到你。”阿强一脸讨好的笑,“昆爷若是知道你今儿个来镇上,却没去找他,他一定很难过。” “我今天来看几个朋友,就不去叨扰昆叔了。”陆可儿淡淡一笑。 “这些都是陆姑娘的朋友?”阿强打量着破旧的老宅还有院子里几个面黄肌瘦的孩子,问道。 “嗯。”陆可儿点头,“算是我的人。” 阿强立刻拍着胸膛保证:“陆姑娘的人,那就是咱雄鸡赌坊罩着的人。” 他转头指着三角眼怒道:“你们几个,立刻给我滚!若敢再来骚扰他们,昆爷可不会放过你们!” 三角眼立刻就怂了,急忙向阿强解释:“强哥,小的瞎了眼,不知道这位姑娘是昆爷的人。咱……” “啪!”一巴掌扇来,将他后面的话堵在了喉咙口。 阿强收回用力扇出的手臂,喝道:“你小子不会说话就不要乱说!什么昆爷的人?你这话传出去,陆姑娘名声还要不要了?陆姑娘可是咱们昆爷的救命恩人!你去打听打听!昆爷早就传下话来,在金鸡镇,谁要是敢和陆姑娘过不去,就是和昆爷过不去!” 三角眼脸色惶恐不安,一边脸已高高地肿起,却连捂都不敢捂,闻言连连点头:“是小的胡说,小的不会说话!强哥教训得是!” “还不快滚!丢人现眼的东西!”阿强厉声斥骂。 三角眼急忙带着几个手下灰溜溜地跑了。 “谢谢你了,阿强。”陆可儿笑着向他道谢。 阿强慌得连连摇手:“姑娘可千万不要这么客气,可折煞小的了。以后有什么事,姑娘尽管吩咐小的去做。小的就是上刀山下火海,也一定帮姑娘办成。” 陆可儿“噗呲”一笑。平时只看得出来阿强对陆昆忠心耿耿,却不知他还能说会道。 “你今天怎么会来这里?”她随口问道。 “这不是昆爷听从姑娘建议,准备行善了么?”阿强指了指十余丈外石桥下正在搭的一个棚子,说道,“昆爷准备在那设个粥棚,给一些无家可归的人施粥。” 陆可儿看到那棚子已搭好大半,想必很快就能投入使用,不由点头:“这法子也不错。不过……” “姑娘有什么想法尽管明言。” “俗话说救急不救贫。”陆可儿想到现代的一些慈善事业和帮扶措施,说道,“施粥得有个章程。什么样的人能来领粥,一人一天能领多少次,都要定好规则。施粥救人是好事,但是如果让人养成了等靠要的心态,那可就违背了行善的初衷了。” 阿强是个粗人,听着陆可儿的话,只觉得深奥难懂,但他知道,陆姑娘的话一定是对的。因为陆姑娘是个大有见识的人,就连昆爷都十分敬重她。 他朝陆可儿恭敬地拱了拱手:“陆姑娘放心,我会将你的话带给昆爷。” “其实,助人自助才是关键。授之与鱼不如授之与渔。帮助弱者,我们可以通过向他们提供机会、创造更好的环境或是激发他们内心的动力和希望,让他们自己拥有改变困境的能力。这样,才能帮助他们真正地解决问题。” 不管他们听不听得懂,陆可儿仍是要一吐为快。 话音刚落,只听一道声音响起:“说得好!” 一个身穿长袍的二十来岁的年轻男子不知何时在一旁驻足倾听,此刻,他神情微微有些激动,清润的目光投射过来,看到陆可儿的脸,冲口而出:“怎么是你?” 陆可儿这才看清这男子面容,仪表堂堂,气质儒雅,不是数天前在岭下村遇到的那个自称卫锦之的人,还会是谁? “原来是你!”陆可儿也惊呼了一声。 “小姑娘,你……你都变得差点让我认不出来了。”卫锦之上下打量了一番陆可儿,啧啧称奇,“才数天未见,你的皮肤居然变得如此白皙,整个人……啊,抱歉,在下唐突了,但在下真的没有其他意思,实在是你的模样……” 双目触及陆可儿那双煯煯生辉的丹凤眼,卫锦之突然间觉得自己一向沉稳从容的心砰砰地多跳了两下。他变得语无伦次起来。 “我的模样变了很多么?”陆可儿心中一动。 这些天来,她每天在体内运转灵气好几个周天,还不时地用灵气帮人治病。在体内灵气的滋养下,她的身体悄悄地发生着变化。 隔段时间会有一身污垢从体内排出。她感觉身体一天比一天轻盈,一天比一天有活力。只是可惜家中没有清晰的镜子,自己的模样到底有什么改变,她也不甚明了。 “怎么说呢?五官没变,只是,皮肤更白,气质更好,就连头发都变得更黑了。”卫锦之说完,忽然觉得一个男子这般细致地描述着一个女孩的容貌变化,实在有失君子风度,一时间只觉脸颊躁热,耳根顿时就红了。 陆可儿听后,却很是开心。 没有女人是不爱美的。 “哈哈,真的吗?”她双眼明亮,那种喜悦的心情透过脸上的每一丝微笑感染了众人。 见她这般落落大方的模样,卫锦之反而更不好意思了。他自认还算潇洒磊落,可在这个小女孩面前,他却发现自己开始变得有些浮躁。 “嗯,陆姑娘,我也早想说了呢。你的皮肤原来发黄发灰,还有些粗糙,可现在可是又白又嫩,像剥了壳的熟鸡蛋一样。陆姑娘,你是怎么做到的?”秋雨趁机追问道。 她早就想问了。 天天憋着,可太难受了。 “怎么做到的?”陆可儿灵机一动,笑眯眯地回答,“可能是我试制出来的保湿霜和美白霜有效果吧。” “保湿霜?美白霜?” “我是农女嘛,在外干活,天天风吹日晒的,皮肤自然就不好啊。因为缺乏水份的滋养,皮肤变得干燥粗糙、暗淡无光。又因为经常被太阳光暴晒,皮肤难免会受伤变黑。所以啊,我就开始研制能改善皮肤状态的护肤品啊。这个保湿霜和美白霜就是我做出来的。保湿霜,顾名思义,就是帮助皮肤锁住水份,让皮肤变得滋润;那个美白霜,有很好的美白效果,能让皮肤变白。” “陆姑娘,那个,那两种霜还有么?能给奴婢一点么?啊,不,奴婢买一点,可以么?”秋雨急切地问道。 陆可儿心中暗笑。 果然,无论什么年代,女人的钱都是最好赚的。 心里已经将生产护肤品售卖的可能性飞快地评估了一遍,陆可儿点头说道:“当然可以。不过,这两种美容霜我已用完了。等我再做出两瓶,你不妨试试。” “美容霜,美容,这个名字好。”秋雨连连惊叹,开心地向陆可儿道谢,“陆姑娘,那太好了,奴婢先谢谢你了。” 卫锦之站在一旁看着,觉得陆可儿这个农女很神奇。 她生活在乡野山村,却谈吐不凡;她会农活,会捕鱼,还会做生意…… 这才一会儿功夫,她就宣传了她的产品。可以预料到,若镇上的姑娘们都知道有这种美容霜能让自己变美丽,不知有多少人争先恐后地蜂拥而至。 甚至县里,州府,甚至京城的女子,为了能让自己变得更美丽,一掷千金的大有人在。 这样一想,卫锦之看向陆可儿的目光变得复杂起来。 第八十七章 转机 离开石桥街时,陆可儿遇到了匆匆赶过来的齐明。 齐明拦下马车,朝掀开窗帘探头出来的陆可儿行了一礼,恭敬地说道:“陆姑娘,我表哥得知姑娘来镇上,本想来见姑娘,可是昨天有人上门求医,病人情况有些棘手,他一时抽不开身,便让我代他来向姑娘请安问好。” “雨堂有心了。”陆可儿对这个便宜徒弟很是无语,一天到晚地想跟在她身边,像个牛皮糖似的,甩都甩不掉。好在昨天他刚到岭下村,就被匆匆追过来的夏风叫回去了。想必就是因为目前他正在医治的这个病人。 对高雨堂的医术和毒术,陆可儿还是很认可的。二十岁不到的年龄就拥有一身高明医术,除了他自身具有的天赋外,与他的勤奋钻研和努力学习分不开。 在陆可儿看来,高雨堂天生就是学医的料。假以时日,他的医术必将更加精湛,在启国大放异彩。 “陆姑娘,这是表哥为你收集的一些药材,他说你需要。”齐明又将一个包裹递给陆可儿。 陆可儿打开一看,红枣、当归、党参、黄芪、麦冬、白芍等等,分类包好放在包裹里,都是一些滋补的药材。 陆家人的身体这几年都亏空得厉害,她想做些药膳好好帮家人调理一下。前两天,她也就是向高雨堂提了一嘴药材的事,没想到他居然放到了心上。 “替我向你表哥说声谢谢。”陆可儿心中感到淡淡暖意。 齐明的嘴立刻就笑裂开来:“陆姑娘不要客气。你不知道,能为你做些事情,他别提有多高兴了,像抢到金元宝似的。我和你说啊……” 巴拉巴拉说了一大堆,全是高雨堂平时的一些糗事。 陆可儿一边漫不经心地听着,一边暗忖,这两兄弟虽然是表亲,但是,这多嘴喜言的基因却是相同的。 和齐明分别后,马车走到半路,天色渐渐阴沉下来,阳光已消失不见,空旷的山野间,有种山雨欲来之势。 风骤起,将一地的枯枝败叶卷起,飘飘荡荡地在半空中打着旋。 秋雨有些担忧:“还有十里路,可别下雨了。” 老钟抬头看了看天,朝马甩了一鞭,淡定地回道:“放心,今天没雨。不过,山那头应该下过雨,那看,那边乌云密布。” 秋雨看向山那头,果然如此。 但她还是担忧:“我们还是快点走吧。山里下过雨,那枯木山石什么的极易被雨水冲下,岭下村正处沧云河的下游地段,途中还要经过好几条分支小河。到时河水上涨,可别将路给淹了。” 陆可儿看向她:“你对山里的气侯很了解啊。” 秋雨神情有些伤感:“奴婢原先的家就在山里。十年前,奴婢大概六岁时,有一年下暴雨,山洪暴发,村里很多人的房屋都被冲垮了。从山上还冲下来很多泥石,一些人家,就被埋在了泥石里。那一年,村里死了好多人。” “泥石流?”陆可儿低声惊呼。 “那叫泥石流么?确实和普通的泥石沙土不一样,它们是一股洪流,裹夹着泥石,会从山上流下来。人被埋在里面,连活命的机会都没有。村里的老人说,是有人冲撞了山神,山神发怒,便派泥龙来惩罚村民。不知怎么回事,他们都说是奴婢家冲撞了山神,要将奴婢的全家杀死祭山神。奴婢的爹娘意外得知消息,半夜里带着奴婢兄妹俩逃跑。天黑路滑,奴婢一不小心就滚下了山崖。再醒来时,已在公子的马车上。原来是公子的手下救了奴婢。从此,奴婢就成为了公子的侍女。” “泥龙?是指那泥石流吗?”听完秋雨的身世经历,陆可儿心情沉重。古人的愚昧和迷信不知害了多少人。 她解释道:“泥石流根本就不是什么神灵,它只是一种自然灾害,经常发生在峡谷地区和地震火山多发区,常发生在暴雨期。” “山区里下雨的地方不少,为什么我们村会发生这事呢?”秋雨想不明白。 “泥石流的发生有自然原因也有人为因素。地形地貌方面,比如山高沟深,周边的地貌易于水流汇集;还有的地表岩层结构松散,容易受破坏;另外一个原因,就是长时间的降雨。人为的因素嘛,常见的就是不合理的开采开挖和滥采滥伐树木。这些举动会破坏地表,会导致植被减少,水土流失。这些都是造成泥石流发生的原因。秋雨,这些原因中,你们村一定至少占了一样。” 秋雨瞬间睁大了眼睛:“奴婢想起来了,当时我们那发现了铁矿,好多人进山挖矿,还有好多人进山砍了许多树木,奴婢家附近的山林里,大树几乎都被砍掉了,为此,奴婢的爹爹还和砍树的村民吵过好几次架,还闹到里正跟前过。” “所以呀,根本就不是有人冲撞了山神。而是你们村民因自己的贪婪,过度开采山里的资源,又加上下雨而引发了这场悲剧。”陆可儿拍了拍秋雨的肩膀,问道,“后来你家人有没有找到?” 秋雨摇了摇头:“奴婢那时太小,很多都不记得了。奴婢只记得奴婢家叫什么石村,村里多是姓林的人家。逃跑时的路线奴婢已记不清楚了。所以,后来奴婢根本就不知道到哪去找家人。不过,听公子说,当时公子的人是在庐州境内发现摔伤的奴婢,奴婢可能也是庐州人。所以,这次公子来庐州,奴婢向公子请求,一道跟了来。” 秋雨一口一个奴婢,陆可儿听得头疼。 “秋雨,和你商量个事。”陆可儿看着秋雨表情认真。 “小姐请说。” “以后在我面前,不要自称奴婢行么?我听不惯。” “奴婢……”触及陆可儿有些愠怒的眼神,秋雨急忙改口,“好的,小姐,我听你的。” 说着话,时间过得飞快,不知不觉,岭下村就到了。 老钟和秋雨将陆可儿送进家门,连水也不肯喝一口,便赶着马车回金鸡镇。 纪氏很不好意思,唠叨道:“唉,每天这样驾着马车接送你来回,太麻烦人家了。” “没事,他们高兴。”陆可儿却不是很在意。 以后她每天都能给他们主人带来巨大的利润,他们能不高兴吗? 才享受了一下专车接送的待遇,真不算什么。 对于她这样的旷世人才,开多高的福利待遇都不为过。 ………… 悬壶阁内这两天的气氛很是压抑。 齐明代高雨堂送别完陆可儿,回到悬壶阁时,看到里里外外的陌生守卫似乎比昨日又多了不少。 昨日一辆马车风驰电掣般驶到悬壶阁门口,随车的护卫直接指名要找表哥。那时表哥去岭下村找陆姑娘了,护卫得知表哥不在,便直言找荣公子。 荣公子很快就来了,一见到马车里的人,脸色立刻就变了。他将马车迎进悬壶阁,立刻派夏风去找表哥。 后来表哥来了,见到马车里那个紧闭双眼的少年,脸色也很不好看。但齐明敏感地发觉,表哥和荣公子他们不只是因为病人的病情而心情紧张不安,而是似乎有着更重要深层的原因。 他们应该是认识来访的这些人的,对其中领头的那名广袖宽袍头戴逍遥巾的中年文士态度尤其恭敬。 可惜他们不让他入后院,只准他在前院的厅堂活动。 什么事情,这般神秘? 后院的厢房内,白术脸色苍白的躺在床上,一动不动,只有微微起伏的胸脯显示着他如今还活着。 高雨堂神情凝重地将手指从白术的手腕上移开。 “他怎样了?”司空响问道。 这两日不分昼夜的奔逃令他神情有些憔悴。若不是昨日在山道上突如其来的那场大雨,他顺势利用雨势摆了个水门阵,将那批刺客甩掉,他还真无法顺利带着白术他们逃出刺客的追杀。 “他中的是魂草酥,中毒者会陷入深度昏迷,无法进食,身体各个部件和器脏几乎进入休眠状态,我们也无法用内力给他逼毒。时间一久,就会被活活耗死。”高雨堂答道。 “能解么?” “若是以前,我几乎解不了。”高雨堂说道,“不过现在,倒是可以一试。” 这几天他缠着陆可儿,学了一些针炙之术。陆可儿也教了他一些推拿按摩之术。现在他知道如何刺激患者的神经,增加筋骨和肌肉的活力。 恰好,这两年研究毒药,他接触过魂草酥这种毒,也配制出了解药。只是因为中毒者无法吞咽吸收这解药,这药几乎无用武之地。 但是,如果能配合陆可儿教的这针炙引穴之术,或许可以一试。 高雨堂暗自思量,实在不行,他可以暗地请教师傅。 当然,那是最后的选择。不到万不得已,他不想在司空响面前暴露师傅。师傅早就告诉过他们,她不想卷入不属于她的纷争之中。 司空响听说他能解此毒,心中稍定。 “先生,殿下现在可有消息?”自荣之行得知司空响他们和殿下分开行动后,心中的紧张、焦虑和不安就没有停止过。 司空响摇了摇头。 据暗探传来的消息,楚英他们一收到信息就去接应殿下,只不知现在情况如何。 这两天,他内心焦虑不安,一连卜了几卦,卦象都很混乱,根本无法预测殿下的前途。只是每一次封象,都指向水。 水?水到底是危机,还是转机?他看不分明。 这是从来没有过的事。 这使他更加不安。 “先生,这可如何是好?殿下的身体如何经得住这般奔波?”不好的预感萦绕在荣之行的心头,挥之不去。 正在这时,一名精干的男子手持腰牌急冲冲地走了进来。 司空响认得他,是楚英手下的一名亲信,名叫马三。 马三一见他们,立刻单膝跪地,将接应的情况向他们禀报。 两天前,楚英带领亲信赶去接应夜风。在距庐州青山县往西五十里山路处,发现了正在和刺客厮杀的楚雄和影卫左一。当时两人正被五名刺客缠斗,险象环生,情况十分危急。楚英的人的到来解了两人的危机,五名刺客全部伏诛。听说有一名刺客追着夜风和小石子坐在马车去了,楚英当场就吓白了一张脸,急急忙忙循着马车奔跑的痕迹追上去,途中遇到一名内功深厚的刺客,双方打了起来,最后刺客寡不敌众,负伤逃走。 众人再次寻找马车痕迹,终于在一处断崖前发现了许多凌乱的痕迹,那里有两道深深的车轮印,直通向断崖…… 司空响和荣之行他们听到此处,如坠冰窟。 “只怕殿下已经……”马三忍着心中的悲恸,艰难地吐出话语。 “胡说!不可能!”荣之行勃然变色,指着马三骂道,“你的意思是殿下坠崖了?不可能!殿下吉人天相,绝对不会有事!” 马三隐忍到现在的情绪终于暴发了。他扑到地上,身高体壮的汉子像个孩子般嚎啕大哭。 “殿下,殿下……”他边哭边道,“属下们都不愿相信殿下出事。楚……楚大人带着人正往崖下寻找。那崖高千仞,底下是一条大河……” 司空响忽然起身,急问:“你说什么?崖底有条大河?” 马三点头,擦了把眼泪,稳了稳心神,解释道:“那河应是沧云河。沧云河发源自庐云山脉,流经整个庐州境内。” “这河也经过西林县?”司空响问。 “正是。”荣之行不明白司空响为何会关心一条河,但他知此人精通奇门异术,很受殿下器重。此刻见司空响神色似乎缓了缓,心中不由一动。 果然听到司空响轻吁一口气,昂首叹道:“天不亡我,天不亡我啊!” 他吩咐马三:“你立刻通知楚大人,沿着河流方向加大搜寻。殿下现在应该还活着,要尽快找到殿下!” “是!”马三一听殿下还有救,浑身立刻像是充满了电似的重新活了过来。 他应了一声,急冲冲地离去。 …… 岭下村,陆家。 陆可儿帮着纪氏做好晚饭,然后将饭桌搬到陆天宁房中。 这两天在陆可儿的坚持下,他们一家人都是在一起吃饭的。在陆可儿看来,一家人围在一起吃饭的氛围比较好,更容易引起人的食欲。 果然,这两天陆天宁的胃口比平时好了不少,每餐能多吃半碗饭。 吃过饭,纪氏收拾碗筷,陆可儿给陆天宁按摩针炙。 “爹,你身体调理得不错。再过半个月,我就可以帮你治疗脊柱上的伤了。”陆可儿一边按摩,一边说道。 第八十八章 被救 陆天宁一听,心情激动。 “可儿,你没骗爹?爹这样,还能治好?” “你这伤,换成其他任何一个大夫治,都治不好。”陆可儿笑道,“不过,谁要你生了我这么一个天赋惊人、人见人爱花见花开的女儿呢?放心吧,不出意外的话,我有六成把握。” 陆明皙听到陆可儿说“人见人爱”几个字,立刻点着小脑袋,说:“姐姐人见人爱。小皙也很爱姐姐。” “哈哈,你这个小马屁精。”陆可儿摸了摸陆明皙的头,又刮了刮他的小鼻子,笑得很是开心,“这张小嘴可真甜。不过,姐姐喜欢,哈哈!” 陆天宁双眸凝视着姐弟俩这般欢乐的相处,不知不觉间目光变得柔和起来,脸上溢出一抹连他自己也没有察觉的笑容。 纪氏收拾好厨房走进房时,听到室内的欢声笑语,看到陆天宁脸上真切的笑意,眼睛忽然就湿润了。 有多久家里没有这般欢乐的气氛了?似乎从夫君受伤后,这日子就过得一天比一天沉郁,而家里的气氛,也一天比一天压抑。 可自从女儿性子大变后,家里的生活就变了。这日子过得一天比一天有盼头,一天比一天更快乐。 ………… 第二天天刚蒙蒙亮,陆明皙就跑到陆可儿房中,催着她起床去捕鱼。昨天的晚餐虽然可口,但没有鱼。小皙却想吃鱼,嚷嚷着让陆可儿第二天带他去捕鱼。 这不,一大早,就来催了。 陆可儿打着哈欠,一边感叹着小孩子就是精力旺盛,一边认命地起床梳洗。 早饭还没有做好,陆明皙却已等不及了。陆可儿只得带上一点干粮,便拿着渔具带着陆明皙出发了。 与第一次捕鱼的简陋工具不同,这回,陆可儿带上了她从镇上买来的新渔网。 两人来到村前的小河边。这条小河是沧云河的一条支流,流经西林县内大部分的村落。 古时百姓逐水而居。一条河流对人们的生产、生活影响巨大。 太阳还未出来,早晨山里的气温比平地上低了许多。姐弟俩多加了一件纪氏做的新衣服,并不感觉冷。 纪氏这两天除了照顾陆天宁外,每天都花不少时间赶着给家里人做衣服。前两天陆可儿买的那些布料,在纪氏的一双巧手下,大多变成了几身款式简洁大方的衣裳。 陆可儿看着自己和小皙身上新衣服上细密的针脚和合身的裁剪,不得不感叹纪氏的好手艺。两人的衣裳上,还别致地绣上了几朵点缀的小花。 可能时辰太早,河边几乎没有什么人,就连早晨来洗衣裳的大妈大婶也见不到两个。 陆可儿带着小皙走向上次她和冬玲捕鱼的那处河段。河水从上游流下来,在那儿拐了个弯,因为泥沙沉积在河道两边形成了大片大片的滩涂,上面长满了茂盛的芦苇。 那里河水较深,水草丰盛,鱼儿们最喜在那儿成群地觅食。 陆可儿寻了块适合下网的河面,撒下了网。 小皙没有耐心静待鱼儿入网,撒着脚丫子跑进芦苇丛中摘芦苇去了。 “小皙,别跑远了,小心有蛇。”想起上次卫锦之的儿子卫瑜被蛇咬的事儿,陆可儿不放心地叮嘱。 “知道了,姐——”陆明皙清脆的声音从芦苇丛后传了出来。 陆可儿坐在河边的石头上,静静地感受着河边轻风吹拂,芦花飘飘的悠闲意境。 忽然,陆明皙一声惊呼响起,带着哭音:“姐!姐!快来!快来!” 陆可儿猛地跳起。 这小家伙不会真被她说中,被蛇咬了吧? 冲进芦苇荡中,寻声跑到陆明皙身边,看到陆明皙站在那儿,身上没有伤痕,陆可儿不禁松了口气。 “小皙,你瞎叫什么?吓到姐姐了!” “姐,你看!那有人!”陆明皙一张脸吓得发白,指着河边的一处对陆可儿说道。 陆可儿顺着陆明皙的手指望去,顿时也吓到了。 那里,侧身躺着一个不知生死的人! 看模样应是一名男子,身材颀长瘦削,一件白色的轻裘裹在身上,散落在泥地上。乌黑的湿漉漉的头发披散开来,遮住了大部分的面容。 两只露在外面的手掌白皙修长,似乎在水中泡了许久,皮肤发白,有些肿胀。 陆可儿的心怦怦地急跳起来。 她脑中闪过无数个念头。 是当作没看见一走了之,还是上去看看这人是死是活?要不要去报官?怎么报官?这里又没有电话可打110。报官后会不会惹来一身麻烦? 最终,曾经身为一名医生的职业道德占了上风。 她抬腿就要走过去。 “姐……”陆明皙害怕极了,拉着她的手不放。 “没事,姐就过去看看。”安抚好小豆丁,陆可儿走到那人身边,弯下腰,拂开那人盖住脸庞的一把长发。 “妈呀!”侥是做好了男子可能受伤,自己会看到可怖伤痕的心理准备,陆可儿乍一见那男子的脸庞,仍是吓得差点坐在地上。 “姐,怎么了?”陆明皙被她这一声惊呼吓得差点哭起来,想也不想就要跑过来。 “小皙,你待在那里别动,不要过来!”陆可儿压下心中的惶恐不安,极力劝阻小豆丁。 小豆丁停下了脚步:“姐,你没事吧?” “没事。” “你真的没事?” “放心,姐真的没事。”陆可儿心中泛起点点暖意。 原来这小家伙是害怕自己出事。 陆可儿手指探向那人颈部动脉,仔细地感受着。 良久,她轻呼了一口气。 还好,这人还活着。 虽然脉搏很是微弱,几不可察,但起码,这人还活着。 只要这人还有一口气在,她就能将人救回来。 她掏出银针,刺向男子胸口,将灵气通过银针注入男子体内,护住他脆弱的心脉。 一刻钟后,她收回银针,这才细细地打量着男子。 男子脸上的皮肿胀起皱,有的地方已破了,沿脸颊边沿的地方居然被掀起一层,看上去十分骇人。这也是她刚才会惊叫出声的原因。 只是,一个人在水中长时间浸泡,会将脸皮泡掉一层不成?而且还不出血? 真是闻所未闻,见所未见。 不,今天她倒是见到了,却超乎她平时的医学经验和积累的常识认知。 “奇怪。”她左看右看那层起皱肿胀的脸皮,怎么看都觉得诡异违和。 忽然,她心中一动,伸手去揭那层皮。 果然,随着她指尖的移动,一层高仿真的人皮面具被她撕了下来,一张少年的脸庞清晰地映入她的眼帘。 “妈呀!”她又惊叫了一声。 前一声是被吓的,这一声是被惊的,被这少年的旷世美颜给震惊到了。 陆可儿发现自己很难用恰当的词语来描述眼前这张倾城倾国的脸。 这脸,似是经鬼斧神工精雕细琢而成,每个部位都恰到好处。鼻若悬胆,鬓若刀裁,眉如墨画。双眼紧闭着,长长的睫毛覆下来,在苍白的脸上留下两道阴影。唇形优美,此刻却毫无血色,整个人散发着一股颓废病态之美。 陆可儿忽然能理解,为什么这少年不敢以真面目示人,要戴着人皮面具了。 欣赏了几分钟后,陆可儿终于收敛起心神,暗自揣测起少年的身份。戴着面具,不会只是为了遮掩绝美的容颜,更重要的,应该是为了隐藏真实的身份吧。 陆可儿伸手在少年怀中及腰间摸索了一遍,想找到有关少年身份的线索。找了一会儿,还真让她找到一张用油纸包着的路引和一块腰牌。 腰牌是精铁打造而成,上面雕着一条栩栩如生的小蛇——应该是蛇吧?那图案式样很是古朴,但依稀能看见小蛇盘曲回旋的身躯。 路引因用防水的油纸层层包裹着,所以没有被水浸湿。上面的信息显示这名少年名叫萧夜鸣,今年大概十七岁,京城人氏。路引上显示,前几天,他刚去过平州。 一看是从平州来的,陆可儿忽然间觉得她可能发现了真相。 据说现在平州冲州那边很乱。这个少年,见其穿着打扮,显然是富家公子,没准儿是在路上遇到劫匪,逃亡时不小心掉进了河里,然后因为山中下雨,河水暴涨,被湍急的水流冲到了金鸡岭。 这么一想,陆可儿对这个叫萧夜鸣的少年顿时充满了同情。 都是那辰王害的。 只希望那个势弱的皇太孙能尽快强大起来,有能力制服那辰王,早点还启王一个朗朗乾坤。 “姐,姐!”小豆丁见陆可儿半天没有回来,急了,站在不远处连声催促。 “小皙,不怕哈,这个大哥哥不小心掉到了河里,河水把他冲到岸边来了。” 小豆丁已懂些事了,闻言立刻担心起来:“那大哥哥有没有事?” 家人常常告诫他不要到河边玩,说掉到河里会淹死的。 “放心,没事,只不过昏过去了。”陆可儿对小豆丁说。 “姐姐,你赶紧救他。”小豆丁的正义感还是很强的。 “好。不过,我们得先将他背回家去。小皙,我们走另一条路回家,免得和村里其他人遇到,到时他们缠着我们问东问西,烦。” “嗯,我也不喜欢他们,老是说咱家闲话,讨厌。” “那行,先将这大哥哥救回去,随后我再来收网。” 说罢,陆可儿弯腰将那少年的两只手臂拎起,转身弯腰,让那少年整个身躯都扑在她的后背上。 等背起了少年,陆可儿不由愣了愣。 因运用了灵力,她的力气比普通男子都大了许多,因此背个少年对她来说并非难事。令她错愕的是,这少年看起来身材修长,却原来如此瘦弱,身上没长什么肉,压在她后背轻飘飘的没什么重量。 这少年,难道平时不吃饭的吗? 陆可儿一边腹诽,一边背着少年回家。 …… 夜风似乎做了一个梦,梦中刀光剑影,血肉纷飞。马车从断崖上冲下去时,他从马车里被震飞出来。 半空中,他睁眼看去,崖下白雾缭绕,几乎看不到崖下的情景。当时他想,死前当回腾云驾雾的仙人,也不错。 没成想,崖底不是山地石块、旷野丛林,而是一条水流湍急的大河。 入水的那一刻,他下意识地屏住呼吸,憋着气。 身上的轻裘是当年皇爷爷寻遍天下,采集到足量的天蚕丝,经能工巧匠花了整整三年时间才编织制作而成的一件奇珍异宝。这件轻裘,入水不湿、遇火不化、利刃不伤。它还有一个妙用,在水中,它能带着穿着它的人浮起来。 果然,他沉到了深水中。等到冲劲一过,下坠之势消除,那轻裘便带着他渐渐地浮上水面。 靠着这件衣服,他在水中漂浮了近两天。 最后,他实在没力气了,意识沉入一片黑暗。 如今,他感到身体仍在起伏着,象一叶轻舟,随波逐流。 他还在水里么?可是,为什么耳边听不到水声?为什么他能感受到胸膛处传来一阵阵的暖意? 他好想睁开眼,可是无论如何努力都没法将眼睛打开一条缝。 耳边似有轻柔的呼吸声和不时传来的切切的细语声。鼻中萦绕着淡淡的香味。那是一种药香和花香混和着的奇异香味,淡雅怡人,令他惶惶不安的心渐渐地平静下来。 他意识一沉,又陷入昏睡之中。 ……………… 纪氏没想到自己的一双儿女出去捕鱼,鱼没捕回来,却先背回一个人来。 听女儿讲完事情的经过,看到少年昏迷时的羸弱模样,纪氏直叹:“真是造孽呀。” 家里没有多余的房间,纪氏只得让陆可儿先将少年送到陆明皙的房间。 陆明皙是个有爱心的小朋友,见自己的床被陌生的大哥哥占用了,不但不生气,反而很开心。 “娘,大哥哥长得可真好看。”他开心地端详着大哥哥那张美得不像话的容颜,问道:“娘,我以后都可以和大哥哥一起睡么?” 纪氏摸了摸儿子的小脑袋,微笑道:“咱家没有多余的床了,就算你不愿意,也得和这位大哥哥一起睡了。” 转头见少年全身湿透,有些发愁:“他这衣服湿哒哒地穿在身上可不行,得尽快脱下来换身干爽的衣服穿。” 第八十九章 腰牌 陆可儿正想主动请缨帮少年脱衣,却听纪氏对陆明皙说道:“小皙,你快去请你雷七叔来一趟。” 陆可儿这才想起,这里不是思想开放的现代,而是男女授受不亲的古代。如果她帮这少年换了衣服,以一名医者的角度她并不认为有何不妥,但其他人估计要将她钉在名声败坏的耻辱架上了。 “小皙,你去找雷七叔时,不要说姐救了个人,就说……就说让他帮个忙。”陆可儿细细叮嘱小豆丁。 等小豆丁应声走后,纪氏才担忧地问陆可儿:“你选择隐瞒,是因为这位公子有什么问题么?” 她以前也见过不少长得俊俏的公子哥,可像这少年这般美貌的,还是第一次见。 这样的人,怎会是普通人? 越想,心中越发不安。 “娘,我刚搜过他身上的路引。他是从平州过来的。平州那现在乱得很,指不定这人背后有仇家。小心驶得万年船,咱们还是长个心眼,不要好心救人,却把咱家给搭上了。等七叔来了,你也交待他,千万别把这事往外说。” 纪氏想了想,点头道:“可儿,还是你想得周到。唉,这人既然让你遇到了,说明他命不该绝。咱们可不能见死不救。” “你说得对,娘。”陆可儿由衷赞道。 想到自己初见这少年时的那片刻迟疑,陆可儿真心觉得这个娘实在是太善良了。 有时,古人要比现代人淳厚善良得多。否则,为什么会有“人心不古”这个词语呢? 纪氏终究不放心,在雷七来之前,拉着陆可儿将此事告诉了陆天宁。 陆天宁问陆可儿:“这人真是京城人氏?姓萧?” 陆可儿点头:“路引上是这么写的。此人还在昏迷之中,我也没机会询问他。” “他身上可还有其他能显示身份的物件?” 陆可儿想起那块腰牌,急忙掏出来,递给陆天宁:“我在他腰带的暗袋里找到这个。这东西藏得这般隐蔽,想必对他很重要。爹,你看看,这应是精铁铸造而成的。不过,雕工不怎么样,这上面的小蛇雕得实在是丑。” 陆天宁接过那腰牌,垂首一看,脸色顿时大变。 这哪是蛇?这分明是一条龙! 而且,这腰牌这世上只属于一人所有…… 陆可儿惊愕地看着陆天宁。此刻他握着腰牌的手在微微颤抖,脸上的表情似震惊又似激动,嘴唇微张着,好半天都说不出一句话来。 “爹,你认识……这块腰牌?”陆可儿出声试探。 陆天宁紧紧地闭上眼,深呼吸几口气后,睁开眼睛,漆黑的眸子凝视着陆可儿,眼底闪过一丝急迫:“可儿,你救的那位公子,长什么模样?” “大概十七岁的年龄,很年轻。容貌嘛,十分出色。不过,身体很弱。” 陆可儿只差没有把“病秧子”三字说出来。 她能看到几乎所有人身上的气,但是很奇怪,独独在这个叫萧夜鸣的少年身上,她什么也看不到。 她用灵气检测他的身体,发现他的身体状态很糟糕,体内似乎存在着很多种毒素,各种毒彼此牵制,使他的身体达到一种微妙的平衡。然而毒素也将他的身体当成了厮杀的战场,使他的身体损伤亏空得厉害。如果再没有措施医治的话,他活不过十八岁。 如果说这少年出众的长相引起了她三成兴趣的话,那么他复杂的身体健康状况则引起了她剩下七成的兴趣。 她想大凡医生遇到一个疑难杂症都有探索及攻克的欲~望,她也不例外。 陆天宁神情剧震:“十七岁……”他喃喃低语,身躯颤抖了起来,“这么看,就对上了……” “爹,你认识这人?”陆可儿睨着陆天宁的异样,问道。 “不……不认识。”陆天宁下意识否认,但对上陆可儿满是怀疑的目光,又觉得有些欲盖弥彰之嫌。他顿了顿,又说道,“他……让我想起一位故人。可儿啊,你说他身体很弱,有大碍么?” “有点棘手。” “可儿呀,救人一命,胜造七级浮屠。你可要好好医治他。如此看来,他肯定短时间内走不了,得在咱家住上一段时间。”陆天宁沉吟道,“咱们对外就说他是我的远房亲戚,从平州来看我,路上遇到了劫匪,受了伤,得在家里治伤休养。” 陆可儿惊讶地看着他。 她爹不但不反对这少年住在家里,而且还将掩护的身份都帮他想好了。 这是一心要护着那少年啊。 陆天宁敛下眼帘,躲避着陆可儿疑惑的目光,低声解释道:“毕竟是一名男子,无缘无故地在咱家住着,会引起村民的闲话,对你的名声不好。” 陆可儿可不相信她爹的这套说辞。不过,她并不挑明,只微笑颔首道:“还是爹想得周到。” 雷七很快就抱着小豆丁来了。他看见床上的少年,二话不说,也未多问,便帮忙将那一身湿衣服换了。 只不过,他心中暗暗惊诧,以致于忙好后见到纪氏时一副欲言又止的模样。 纪氏连声感谢:“七哥,真谢谢你了。我和可儿都不方便,小皙又小,天宁哥这情况又……” “弟妹客气了,你家情况,我都清楚。举手之劳罢了。” “这孩子也是个可怜的,是天宁哥的远房亲戚,孤身一人从平州来咱家,半路上遇到了劫匪,受了伤。好在人最终到达咱家。这不,快到家时,头昏眼花不小心落了水,全身都湿了,人还昏迷着……”纪氏絮絮叨叨地说着。 雷七内心立刻充满了同情:“那得赶紧请个大夫好好看看。平州来的?唉,没准儿是来投奔你们的……” 一想,又不对。那少年身上的衣服布料可都是上等货,一看就知价格不菲,想是出自富贵人家,陆家这种情况,还有谁会来投奔?又想,据说现在在那平州,富人的日子也不好过,可能还比不过陆家的处境,没准儿还真是来投奔的。 又聊了几句,雷七便走了。 送走雷七,纪氏一转身,便看见陆可儿正拎着一件白色的轻裘,凝眸沉思,不由问道:“这是那位公子的衣服吧?有什么问题么?” “啊,没什么。我正准备将这些脏衣服拿出去清洗。”陆可儿敷衍地笑笑,将换下的脏衣服拢在一块,拿到院子里。 她没有告诉纪氏,她刚才发现这件衣服的材质十分奇异,非棉非绸非麻非皮,光滑柔软,泡在河中,竟然没有留下一点水渍,摸起来十分干爽。当她的手触碰到衣服时,更惊奇的是,从上面她感受到一阵阵灵力波动。 这哪是一件衣服,分明是一件奇珍异宝! 对这个萧夜鸣的真实身份,她更好奇了。 ………… 夜风足足昏睡了三天三夜。 这三天里,他也不全然是毫无意识的。有时,他会清醒片刻,能听到声音,能闻到气味,但是眼睛就是睁不开。 他似乎躺在一张硬板床上,有个小男孩不时在他床边奶声奶气地说着话。空气中似乎弥漫着一缕淡淡的青草和泥土混和的清香味。屋外有小鸟在欢快地啾鸣。到饭点时,他有时能听到拉风箱的卡塔卡塔声,还有远处时断时续的犬吠声。 救他的人,应是户农家。这家人,似乎擅长烹饪厨艺。有时饭点,他意识清醒时,能闻到扑鼻而来的浓郁菜香,勾得他一向清心寡欲的胃也开始大声抗议。 但令他印象最深的,还是那道清冷又悦耳的少女的声音。 那应该是个少女,虽然他无法睁眼看见,却能感受到她的每一丝气息,年轻的、充满活力的、从容的、令人安心的气息。 每回她来,不是给他施针,就是给他喂药。小男孩会陪在一旁,时不时地问她一些问题。她会很有耐心地回答他,不会因为对方是个孩子而敷衍。 此刻,他迷迷糊糊间,意识似乎又清醒了几分。可惜,仍是睁不开眼。 门吱呀一声开了,一阵混着药香和花香的淡雅清香扑鼻而来。 “小皙,今天的字写完了么?”那道声音欢快地问道。 “写好了。今天爹还夸我有进步。”小男孩洋洋得意的回答。 “今天天气很好,阳光明媚,你不出去找小伙伴们玩么?” “不去,我要陪大哥哥。” “……” “姐,大哥哥都睡了好几天了,怎么还不醒呀?” “大哥哥累了,想多睡睡。” “骗人!大哥哥病得很重,是不是?” “你很喜欢大哥哥?” “……嗯。” “为什么喜欢呀?” “大哥哥长得好看。” 听到这里,夜风心下一惊。 他身体四肢无法动弹,根本无法探知脸上的面具是否还在。 “原来你还是个小颜控。”那少女打趣道。 “姐,什么是颜控?” “颜控就是特别在乎别人的外貌、迷恋他人美貌的人。打个比方,前两天姐给你做的糖葫芦好吃么?” “好吃。” “一串糖葫芦可以卖二十文钱,但如果是颜控来卖糖葫芦,遇到长得好看的人,他一高兴,就可能免费送给他吃。” “不收钱么?” “不收。” “姐,我明白了。你就是个颜控。” “你怎么看出来的?”少女打趣的声音。 “嗯。这几天,你医治这个大哥哥,照顾他,花了好多钱买药,却没有收他一文钱。” “……” “姐,我说得对不对?” “咱家小皙真是个天才,哈哈!” 一双纤纤玉手按压到胸膛,夜风只觉一股冷香扑面,浑身一僵,一股燥热之气从胸腹间升腾而起,他心跳骤然加快,也不知是因为姐弟俩刚才的对话让他浮想联翩还是这双触碰到他身体的手让他不适。 “姐,大哥哥还要睡多久?”耳听那名叫小皙的男孩问。 “应该快醒来了。” “姐,玉哥哥他们最近都没来。”小孩子的话题总是转移得很快。 玉哥哥是谁? 夜风迷迷糊糊地想,感觉到胸前的衣襟被拉开,胸口的皮肤暴露在空气中,感到一丝冷意。 那轻柔的指尖在肌肤上点了点,耳听那女孩回道:“你玉哥哥他们可能这几天有事正忙着呢。怎么,你想他们了?” “嗯,玉哥哥他们每次来,都会带好多好吃的来。” “原来你不是想玉哥哥他们,是想好吃的呀。” “姐姐,你乱说。我都想的。” “这两天怎么没见栓柱来找你玩呀?” “栓柱他娘又犯病了,咳得厉害,他说他是男子汉,得在家照顾他娘。” “栓柱可真孝顺。” “姐,我也孝顺的。” “嗯,咱们小皙最孝顺。” “姐,玉哥哥他们都说你医术很厉害。你帮栓柱她娘治一下,好不好?” “放心吧。上次你冬玲姐就和我说过她娘的病。她娘那是因气虚津伤所致的咳嗽,我已熬制了一种膏方,叫枇杷润肺止咳膏,用水兑服。你等会送一瓶过去,对她娘的病情有效。” “好的。姐,你真厉害。” “小马屁精。” 有冰冷的银针刺入胸口的穴道,夜风一边听着两姐弟聊天,一边感受银针入体后身体奇异的变化。 他在京城太孙府中,每隔几天太医院的太医会来给他请一次平安脉。有时身体不适时,一些擅长针炙之术的太医会为他针炙。太医院院首高太医就擅长此术。 但即使是高太医施针,他也不会感受到从针内传来的这股奇异的力量。 这女孩的银针入体后,他很清晰地能感受到一股如丝线般的暖流从针尖渗入身体,然后由一股神秘的力量催促着、引导着,流经身体的各处经脉。原本堵塞的、脆弱的经脉被那股暖流温暖着、刺激着,渐渐地发生了改变。就如同淤泥堵塞的河流被水流不断地冲刷,河道渐渐地顺畅起来。 这个过程中,他的感受并不轻松。他时常感受到刺激的疼痛,有时疼得他几乎想跳下床来。但是奇怪的是,即使是这般难以忍受的疼痛,他都无法醒来,既发不出声来,也无法动弹分毫。 那暖流流经全身后,最后汇集到左手的中指尖。 忽然,指尖一痛,有温热的血液从指尖涌出。 “姐,大哥哥的血怎么是黑的?” 他听到男孩惊呼的声音。 少女解释道:“大哥哥中毒了。这是毒血。” “呀,大哥哥好可怜。他中毒了,一定很难受。” 能不难受么?他迷糊地想着。太医院所有的太医都说,他的毒解不了。皇爷爷也找过不少民间的解毒高手来,但都对他体内的毒束手无策。高太医曾说,他的毒解不了,只能压制。于是,他每天都要喝好多苦涩的药来压制着体内的毒性。有时,一些药本身也是毒药…… 第九十章 抗旨 他知道,他的身体早就千疮百孔,损伤败坏得厉害。 能多活一天,都是上天的恩赐。 可是,所有的人都不敢在他面前表露出一丝一毫的担忧和害怕,就像他也不敢在其他人面前表露出自己的麻木和厌弃那样。 他不只是皇爷爷的孙子,父王的儿子,他还是这个国家的继承人,是所有子民的希望。 他不能退缩,也不敢退缩。 可是,他真的很累。每天拖着疲惫的破坏的身躯苟延残喘着,若不是知道他不能倒下,他真的真的很想就此睡去,再不醒来。 就这样睡去,挺好。 他迷迷糊糊地想着,意识又抽离了身体,渐渐地沉入无边的黑暗…… ………… 悬壶阁。 从白术身上收回银针,高雨堂轻吁了一口长气。 “如何?”玉千璟问道。 “师傅教的这套针法果然神奇。”高雨堂由衷钦佩,“有这套针法辅助,加之我的解药,他身上的毒已基本控制住了。假以时日,便能清除。” “他什么时侯能醒来?” “短则一两天,长则三五天。”高雨堂端起桌上的茶杯,猛灌了一口,解释道,“第一次解这种毒,时间不大好精准把控。” 玉千璟眸光瞥了眼白术,面含忧色:“现在还没有殿下消息么?” 高雨堂摇了摇头,心情也跟着沉重起来:“荣木头急得都上火了。这几天几乎没合过眼。” “我这才知道,这几年来,他一直追随着殿下。可他居然还瞒着我……”玉千璟心中五味俱陈,复杂难言。 “你别想太多。”高雨堂感受到了他心中的失落,拍了拍他的肩膀安慰道,“他没告诉你,肯定有他的道理。” “什么理由都不应该吧?”玉千璟有些气恼,“我可是和他一起长大的兄弟!” “想必这也是殿下的意思。”在政事方面一向粗线条的高雨堂此刻却透着几分清醒,“我想他们是想保护你们玉家。” “保护?”玉千璟愣了。 高雨堂看着这个平时在京城最喜欢和一批纨绔子弟花天酒地的玉面公子,摇头叹道:“你竟一点也不知道么?这几年,殿下过得很艰难。很多支持殿下的臣子都被镇国公和辰王一派打压。殿下之所以疏远你们玉家,无非是为了保护你们。” 玉千璟愣住了。 “我爷爷常常出入太孙府,他都能察觉到一些,你居然会不知道?” 玉千璟摇头,神情茫然:“我爹说……” 他顿住了。 当年他的姑婆,也就是他爹的姑姑玉贵妃宠冠后宫,后来却死得不明不白,连她唯一的儿子景王也不明不白地伤了腿,从此与皇位无缘。当今皇帝当年却不追查,令他爹很是伤心失望,在家也颇有怨言,甚至因此频频惹今上不喜。他还以为殿下是怕与玉家走得太近惹祸上身所以才疏远他们的,却原来另有隐情…… “我爷爷曾告诉我,表面上看到的,不一定是真相。”高雨堂又拍了拍他的肩膀,说道,“就像我们大夫看诊,有些病症表面上看一样,可实际上病因却大不相同,自然用药也不一样。” 玉千璟只觉心中郁气散去不少,看向高雨堂,哼道:“没想到你这个呆子也会开解人。” 高雨堂怒了:“早知你嘴这么贱,我开解阿猫阿狗也不开解你!” 玉千璟一笑,将手臂搭在他的肩头,一副哥俩好的模样:“我觉得吧,殿下可能没事。” “那刚才还担忧的人是谁?” “担心是人之常情吧。”玉千璟正色道,“不知你有没有发现,司先生虽然也担忧操心,但并不慌乱,似乎仍是胸有成竹。” 经他这么一说,高雨堂也想起了什么,说道,“我昨天好像听到司先生在喃喃自语,说什么紫微星入命宫,终将否极泰来……他说的是殿下吧?” 玉千璟点头:“一定是殿下。殿下吉人自有天相!” 高雨堂的思绪却渐渐飘远。 爷爷知道殿下离京了么?他一定很担心殿下的身体吧? 还记得两年前,他偶然间得知殿下身中剧毒,而爷爷,从殿下出生起就在为殿下医治。爷爷说,殿下的毒是从娘胎里带来的,后来又被人害过几次,身体中的可不只一种毒药。还记得当时爷爷逼着他发誓,不可轻易将殿下的身体状况泄露出去。 似乎也就在那时,他才突然发现,一向对他疼爱有加、身体康健、精神矍铄的爷爷居然如此衰老,原先灰白的头发已经全白了,脸上的皱纹增添了无数条,就连一般挺直的背脊也是佝偻着,似乎老了十几岁。 从那时起,他开始痴迷于研究毒药。 他知道,爷爷为解殿下身体的毒已经殚精竭虑,过度操劳了。他只恨自己不能帮上爷爷半分,为爷爷分忧解愁。 只希望,殿下真如司先生所言,能否极泰来。否则,最难过的,应该是爷爷吧? ………… “陛下,您可要保重龙体呀。这世上,最关心太孙殿下的是您,同样,最关心您的便是太孙殿下。若您身体有个什么闪失,最难过的就是太孙殿下了。”御书房内,大太监李福全正苦劝着坐在龙椅上的正安帝。 他的面前,正摆着一副碗筷,桌上几盘御膳房精心烹饪的菜肴几乎未曾动过。 “箫儿那一点消息也没有,唉,朕哪吃得下啊?” 李福全知道正安帝平时喜欢叫太孙的字。太孙字鸣箫,陛下打小就箫儿箫儿地唤他,很是亲近。 太孙刚出生时,生母就死了。景王殿下伤腿残废后又痛失爱妻,心神俱伤,很是消沉,根本无心照顾还在襁褓中的太孙。还是正安帝心有不忍,将孩子接到宫中,安排了几个嬷嬷在生活上小心照料。等孩子稍大一点,就让孩子跟在身边,由自己亲自教养。世人都说,太孙是由正安帝一手带大的,这话一点也不为过。 这祖孙俩,感情深厚,非旁人能比。 想到私自出京的太孙,李福全心中更是感叹。 太孙不但人长得好,而且天姿聪颖,英明果敢、才识过人,是皇储的不二人选。只是他的身体…… 这也是陛下对外千方百计隐瞒着太孙殿下身体真实状况的原因吧。若是大臣们都知道真相,可以想象朝堂上会掀起怎样的风波。 唉,陛下英明一世,却在涉及某些人时,也有如此意气用事的时侯。从前是玉贵妃,如今是皇太孙。 可作为一名太监,他只能把所有翻滚的思绪吞回到肚子里,面上却不显露分毫。 “陛下,荣大人求见。”门后,有御前护卫禀道。 “快传!” 太尉荣耀祖龙行虎步地走进来,大礼参拜:“臣荣耀祖见过陛下。陛下万岁万岁万万岁!” “唉呀,荣爱卿,免礼!”正安帝急忙上前亲自扶起他,焦急地问道,“有太孙的消息了么?” “臣正是因此事来禀报陛下。”荣耀祖双目炯炯,声音沉稳,莫名地安抚了正安帝一颗浮躁不安的心。 “这里没有外人,你尽管直言。”正安帝说道。 荣耀祖明白了,这里都是自己人。 “陛下,太孙殿下身边的第一谋士司空响司先生和臣时有书信往来。前不久,他曾致密信于臣,说将会和太孙殿下转道庐州府西林县后,再北上回京。按计划,他们此刻应在西林县境内,此事他也只告诉了微臣一人。却不料……” “却不料什么?”正安帝急切地追问。 “却不料,不知怎的他们泄露了踪迹,在平州就遇到了杀手刺杀,所幸殿下无事。后来他们往西林县方向前行,在庐州境内又遇到一次刺杀。这一次,太孙殿下却未能全身而退。”荣耀祖颔首敛目,声音仍是平稳如初。 “未能全身而退是什么意思?”正安帝的声音却微微颤抖。 “陛下,这正是微臣要向陛下禀报之事。殿下遭刺客追杀,连人带马车冲下了万丈深崖。” “什么?”正安帝面色如土,退后两步,瘫倒在华丽的座椅上。 “不过,司先生发来密信,殿下应是有惊无险。” 正安帝一口气终于缓了过来。 他愠怒地瞪着荣耀祖:“你一句话能不能不要分两次说?” “司先生精通奇门遁甲之术。他说殿下无性命之忧,那殿下便一定无事。他还说,西林县之行也许会为殿下还来生机。”荣耀祖的面色依旧平静。 “生机?”正安帝的脸上渐渐浮现出一抹激动之色。 “生机。”他又喃喃低语了一遍,胸腹间忽地泛起激荡的波澜,“对,司先生是个奇人。自他来到箫儿身边后,每每遇到危险,箫儿都能逢凶化吉,安然度过。荣爱卿,这次一定也会。他说会给箫儿带来生机,那是不是意味着……” 他目光睨向荣耀祖,两人默默地交换了一个彼此心照不宣的眼神。 作为正安帝的心腹和最坚定的保皇派代表,荣耀祖自然是清楚皇太孙身体的秘密。 他和正安帝想到一块了。 也许,皇太孙的身体会有机缘得到医治。也许,那个活不过十八岁的诅咒会就此打破…… “爱卿啊,多亏有你呀。司先生就是当年你引荐给朕的。有你担保,朕才会将他安排进了太孙府。爱卿,若这次箫儿果真逢凶化吉否极泰来,朕要重重赏你!” 荣耀祖急忙跪下:“臣不敢居功。这都是因为有陛下这位真龙天子在庇佑,这才使殿下能吉人天相、洪福齐天。” 一番话说得正安帝龙心大悦,心情舒畅。 一旁默默侍立着的李福全悄悄地瞥了眼荣耀祖,心中大为佩服。 看吧,这才是当官的最高境界。 太尉大人这几年官运如此亨通不是没有道理的。除了自己有几分真本事外,这溜须拍马的本领也是让人望尘莫及啊。 他哪知道,荣耀祖不全是奉承之言。 其实这个司空响不是荣耀祖找来的,而是司空响本人主动找到他来的。 他当时还只是一名名不见经传的六品带刀侍卫,初见司空响时,还以为司空响是个骗吃骗喝的神棍。可没想到几次接触下来,才发现此人是个具有经天纬地之才的奇人。更甚者,对方说自己能保护皇太孙。 他后来被司空响说服了,这才利用能见到陛下的便利冒死向陛下引荐。 现在看来,他赌对了。 “那么现在箫儿在西林县?”正安帝问荣耀祖。 “应该是的。” “什么叫应该?”正安帝不解。 “目前还未找到殿下。”荣耀祖解释道,“但司先生夜观星相,说殿下无性命之忧,应是已经被人救了。或许,这便是殿下的机缘,也未可知。” “司先生的才能朕不怀疑,只是这毕竟……” “陛下放心,臣敢以性命担保,司先生绝不会妄言。如今,司先生和庐州太守正派人暗中寻找殿下下落,相信很快就会有殿下的消息传来。” 正安帝站起身来,在御书房内踱了几步,问道:“可查出那些刺客的身份?” “是,查出来了。”荣耀祖迟疑片刻,回道,“是……辰王殿下的人。” “啪——”一只晶莹剔透的玉碗砸在地上,摔得粉碎。 “好,好得很!”正安帝怒火中烧,怒道,“朕一而再再而三地给他机会,他却不知收敛,不知悔改!还变本加厉地残害自己的亲侄儿!” 他豁然转身,问荣耀祖:“朕前两日已下旨令他进京配合调查弹劾之事,他到底什么时侯动身?” 荣耀祖垂首答道:“辰王殿下的折子半个时辰前刚到内阁,微臣与两位丞相已先行阅览。殿下说……” “说什么了?” “殿下说他偶染风寒,恐不宜立刻进京。说延缓几日,待他病情稳定后再回京向陛下请罪!” “生病?怎会有这般凑巧之事?他身体好得很!他根本就是不服从朕的命令,拒绝来京!他这是抗旨!他眼中还有没有朕?还有没有王法?”正安帝气得连连高声怒骂,满脸愤怒之色。 “陛下息怒,陛下息怒。”李福全急得跪在地上连声苦劝。 随着年龄增长,皇帝近年来身体每况愈下,这若是气出个好歹来,他们这些近侍奴才哪有活命? 第九十一章 未醒 “爱卿,你看此事如何处理?”正安帝问荣耀祖。 荣耀祖沉吟半晌,斟酌着答道:“按理说,辰王殿下怎么管理他的封地,都是他的事。他在封地的所做所为,虽然只影响到他自己封地的百姓和他自个的名声,但是,普天之下,莫非王土,率土之滨,莫非王臣。辰王殿下封地上的百姓,也是陛下的百姓。辰王殿下的名声,也是陛下的名声。陛下向来以仁治天下,断不会放任自己的子民受苦受痛。辰王如此行为,何尝不是在天下人面前下了陛下的脸面?如今民怨极大,士子百官大多对辰王之举深恶痛绝、口诛笔伐,就连市井中都流传着一首民谣。” “什么民谣?” 荣耀祖将那首民谣复述了一遍。 正安帝听后,愤然变色。 “陛下,这首民谣启国上下都传遍了。百姓们对辰王殿下十分失望。就连百官,对辰王殿下也……陛下,还是早做打算才是。” 这个打算是什么,正安帝心知肚明。 夜风在京城时,他有诸般顾忌,处处被制肘,如今孙儿已经离京,或许可以…… 他眉头深蹙,在御书房内来回踱了几圈,内心在激烈地争斗着。 “爱卿,目前京畿二十万大军还在镇国公手上,这些年来,虽然朕在不断地慢慢收拢他手上的权力,但是……” 仿佛是知道他的顾虑似的,荣耀祖低声提醒:“陛下,目前大部分御林军已在陛下掌控之中。虽然京郊驻军仍有部分在镇国公手中,但是,据臣所知,那十五万驻军中皇太孙殿下已安插了不少人进去,镇国公对此军队的掌控已大不如前。而且,陛下也可借此机会投石问路,试探一二……” 正安帝目光微凝:“你的意思是?” “陛下接下来对辰王的任何处置,均是顺应民心民意。陛下,天下人都站在陛下这边,就算是那镇国公也不见得敢冒天下之大不韪。” “你的意思是顺势而为?” “陛下英明!” 正安帝目光微闪:“爱卿,这可不像是你会说出的话。” “哈哈,果然什么都瞒不了陛下。微臣就是个大老粗,这些弯弯道道,微臣可弄不明白。这些,都是翰林院学士玉颜朗和微臣说的。” “颜朗?”正安帝苍老的面容上渐渐染上了一层淡淡的笑意,“这小子书没白读。” “玉家在天下学子中地位尊崇。有他们坚定地支持陛下,陛下尽可放手一搏!臣等誓死效忠陛下!” “好!那就搏一搏吧!” ………… 西林县,岭下村。 陆可儿坐在院子里,地上摆了几个大大小小的簸箕,上面晾晒着新鲜的洗净的黄芽白菜、切成长条状的青萝卜和黄瓜。今天天气晴朗,她准备做些腌菜。 “姐,你在做什么呀?”陆明皙蹲在她身边,看她支起一张桌子,摆上切菜板和刀具,准备好大大小小的坛坛罐罐。 “姐给你们做酸菜吃。” 陆可儿洗净手,开始处理食材。 “酸菜?”小豆丁立刻想起好吃的酸菜鱼,兴奋地问:“是不是酸菜鱼里的那种酸菜?” “是呀,小皙真聪明。” 纪氏惊讶了:“可儿,你还会做酸菜?” “酸菜不难做的。”陆可儿淡笑,顺便向两人普及一下有关酸菜的那点事,“酸菜价格低廉,家家户户的餐桌上都会出现。大家都知道酸菜能开胃健食,增强食欲。但很多人不知道,酸菜是由白菜通过一段时间的发酵制成的,里面含有很多对人体健康的有益菌,所以它具有抑制肠道中致病菌的生长,调整肠道菌群,预防肠炎及结肠炎的作用。酸菜对肥胖、高血压、糖尿病、消化系统癌症的预防也有效果。” 纪氏睁大了眼睛:“这哪是酸菜呀?是良药吧?虽然娘好多字词听不懂,不过娘却听懂了,这酸菜对身体有益。” “哈哈!”陆可儿笑了,“娘,话是这么说,不过,任何东西都是物极必反。吃酸菜虽然对人体大有好处,但是必须要吃腌透的酸菜,因为没有腌透的酸菜里面含有亚硝酸盐,对身体有害,有致癌物质。” “致癌?” “就是会生一种很难治好的重病。而且,未腌透的酸菜,容易使人中毒。” 这话听懂了。纪氏顿时就紧张了:“这么严重?还中毒?那……那我们还是别吃了。” “娘,你别担心。我会将酸菜腌透的。” 陆可儿动作麻利,很快将切好的白菜丝全部放入盆中,撒上盐,用手将菜丝和盐一起揉一揉,那菜丝便变软变蔫出水了。随后,她将变软的白菜丝和出的水都塞入干净干燥的陶罐里,灌满,盖上盖子,然后将陶罐放到太阳直射不到的阴凉的墙角。 “这就行了?”纪氏惊讶。 “嗯,等个十几二十天就能吃了。期间,这盖子可不能打开,等它发酵。” 随后,她又做了酱黄瓜、腌萝卜。 “姐,什么时侯可以吃呀?”陆明皙看着墙角那一溜儿的坛子罐子,拼命地咽着泛滥的口水。 “小馋猫,就想吃了?”陆可儿刮了下他的小鼻子,笑道,“这些腌菜还得等段时间才能吃。不过,中午姐可以给你做其他好吃的。” “什么好吃的?” “千层糕。” 做千层糕可用面粉,也可用米粉、红薯粉。家里买了些面粉,再加上还有一些红枣等配料,陆可儿便准备给家人蒸红枣千层糕吃。 先制红枣水,方法很简单,将红枣去核,与饴糖和清水一起熬至红枣软烂的状态,然后经过滤,便得红枣水。可惜家里目前只有饴糖,没有红糖。陆可儿便又想到了她的制糖计划,心中暗忖得找个时间和荣之行好好商议一下了。 红枣水制好后,将面粉或木薯粉过筛一遍,分次加入红枣水混合搅拌均匀,调成无颗粒细腻的粉浆。然后就用现成的底盘较大的陶碗当模具,碗壁上涂些油防粘,放在蒸锅中稍稍预热,然后保持大火,倒入第一层粉浆后,加盖蒸个几分钟,待粉浆凝结、颜色透明后,再导入第二层粉浆,继续蒸至凝结至透明状,然后再导入第三层……。这样一层一层下来,蒸好冷却后,便制成了又糯又香的千层糕。 “哇——”当切好的千层糕端出厨房时,那诱人的甜香味发散出来,钻入每个人的鼻子。 “好香!”小豆丁深深吸了口气,迫不及待地伸出手去拿盘子里那漂亮的千层糕。 “小皙,小心,还烫着呢。”陆可儿急忙制止小豆丁,将盘子移开。 “姐,没事,我吹吹。”小豆丁对着盘子撅起小嘴呼呼地吹着气。 陆可儿好笑地摇摇头,转身拿了些谷粒去喂那两只鸽子。 她在院子里的一棵树上搭了个简易的鸽棚。这两只小鸽子几天住下来,已经渐渐习惯了陆家的环境。 “咕咕,咕咕……” 主人,这谷子不好吃。 小黑和小白一边啄着,一边抱怨。 “有得吃还嫌东嫌西?”陆可儿很怀疑她是不是买了两个大爷回来。 “咕咕,咕咕。”小黑叫道。 真的,我们从前在山上吃过的一种草籽都比这个好吃。 “咕咕,咕咕。”小白也附和。 陆可儿若有所思。 “你们在被抓到之前,一直都吃那种草籽么?”她问。 “咕咕。”是的。 想到两只小家伙身上也带着灵气,陆可儿有个大胆的猜测。 难道是因为它们长期吃了带灵气的食物,所以才使身体发生变化,并变得比同类更加聪慧? “那草长在哪里?”她问。 “咕咕,咕咕。” 在山上。 “庐云山么?”陆可儿点了点两只小家伙的小脑袋,说道,“等我哪天有空,你们带我去那个地方看看。” “咕咕,咕咕……”两只小家伙眨着狡黠的小眼睛,冲着陆可儿低声叫着。 主人,这两天你给我们吃的东西都不好吃,我们每天都没有吃饱。我们很担心到时没有力气,飞不到那个地方哦。 陆可儿被气笑了。 “你们俩还敢威胁我?” “咕咕,咕咕……” 主人,如果今天你蒸的千层糕能让我们吃点,也许我们就会有力气了。 “原来你们想吃千层糕啊。”陆可儿笑道,“也不是不可以。不过,我这里可不养闲鸽哦。” 瞪了它们一眼,陆可儿决定满意它们这个小小的愿望,转身去拿千层糕,发现小豆丁正拿着已经冷却的千层糕兴冲冲地往他的房间跑去。 “大哥哥,大哥哥,快醒来,快醒来!”他扑到床边,将千层糕献宝一样地举到床上躺着的夜风面前,叫道,“大哥哥,你看,这是我姐做的千层糕!” 床上俊美无俦的少年一动不动地躺着,似乎根本就没听到他的话语。 “大哥哥,你闻闻,是不是很香?”小豆丁将千层糕递到夜风的鼻下。 夜风仍一动不动地没有任何反应。 小豆丁可不管他有没有反应,照样絮絮叨叨地和他说着话。 这几天,他连最喜欢的小怕和小黑小白都没怎么理,天天跑到夜风的床前和他聊天,也不管他能不能听到,有没有反应。 “大哥哥,你快点醒来好不好?你都睡了整整……”他掰着手指头数道,“一、二、三、四、五……啊,你都睡了五天了。” “喵呜……”门外,小怕踮着它那条断腿跳了进来。 “大哥哥,你看,连小怕都能起来动一动了,你怎么还不醒来呀?”陆明皙撅着小嘴,渐渐地感到难过了。 “姐,为什么大哥哥还不醒来?”陆明皙问随后跟进来的陆可儿。 陆可儿秀眉微蹙,望着床上的少年,凤眸闪过一缕幽光。 其实,按这少年的身体恢复情况,两天前他就应该醒来了。可是…… 她叹了口气,轻声低语:“这个大哥哥,可能还不想醒来吧。” “为什么呀?”小豆丁很是疑惑,“如果一直睡着,他就没办法看到好多好看的东西,也没法吃到好多好吃的了!” “是呀,还是我们小皙想得明白。”陆可儿摸了摸小豆丁的头,轻笑道,“这个大哥哥还没小皙聪明。” “嗯,他好笨啊。”小豆丁很高兴有人比他还笨,瞬间觉得自己的形象高大起来。 转念一想,又同情起夜风来:“大哥哥这么笨,难怪一直睡觉,怎么叫他都不醒来!他是不是听不懂我们的话呀?” 陆可儿心中暗叹。 这个少年,看来也是个有故事的人啊。 只是不知他曾经经历过什么,为什么他的潜意识里会选择逃避醒来呢? ………… “娘亲,娘亲……”小小的手儿努力地往前伸着,想要抓住眼前那一抹温柔。 “箫儿,我的孩子,好好活下去。”美丽的少妇眸中带泪,依依不舍地凝视着向她伸出手来的小小孩童,妩媚婀娜的身影在半空中渐渐地消散,那温柔的眷恋的话语仍在半空回荡:“箫儿,娘好高兴将你带到这个世上。可惜娘再也没法陪你走下去了。你一定要好好活着,带着娘的这一份,好好活着……” 突然,画面一转,一个锦袍玉带温润如玉的男子抱着已经冰冷的少妇失声痛哭:“诗儿,不要离开我,不要!早知,我们就不生这个孩子了!诗儿,为什么你不顾自己的身体,宁愿要这个孩子也不肯好好医治呀……” 那男子转过头来,面对着小小的孩童,眼含憎恶的怒火:“是你,是你害死了你的母妃!你为什么要出生,你为什么要出生?!” 画面又一转。 身穿明黄龙袍的清隽男子抱起那孤单的孩童,叹道:“箫儿啊,以后你就跟着皇爷爷吧。别怪你父王,他心里难过呀……” “皇爷爷,是箫儿害死母妃的么?”小小的孩童渐渐长大,他扬着小小的脑袋,问道。 “不是,害死你母妃的,另有其人。” “可是,他们都说是箫儿害死母妃的,连父王也这么说。” “你父王糊涂了,他的胡话,你不要相信。箫儿呀,皇爷爷只有你了,你可一定要好好的,做一个优秀的皇储,不要让皇爷爷失望……” 第九十二章 醒来 是的,他不能让皇爷爷失望。 随着他年岁增长,他越发明白皇爷爷的艰难处境。 皇爷爷顶着巨大的压力,将他立为皇储。从那以后,他的生活便与刺杀、争斗和死亡再也分不开了。 他不记得自己遭遇过多少次生死考验,小石子说是一百零八次,这还不包括小石子来到他身边侍侯之前的那些刺杀和暗害。 身边悉心照顾他、保护他的人一个个死去,他还记得最初一个关心他爱护他的嬷嬷为了保护他冲在他面前挡住那支飞来的利箭时的情景。那时他才四岁,前一刻还在温柔抱着他的嬷嬷下一刻便被冰冷的利箭穿透了胸膛,鲜红的血汹涌而出,滴落在他稚嫩的脸上,流到了他的嘴里……那温热的、腥甜的触感和味道至今仍在他的午夜梦回中不断浮现。 那种痛彻心扉的疼痛和冰冷到骨子里的绝望,从此一直伴随着他。 就这样,他磕磕绊绊地长大。他深切地明白,他的生命是由无数人的鲜血和无数条鲜活的性命换来的。他活着,不只是为自己,更是为了那些因保护他而死去的人,是为了那些扶持他而将全家身家性命都系在他身上的人。 为了不辜负这份沉甸甸的责任,他拼命的努力,经史子集、君子六艺他无一不学,文韬武略他无一不精。他成为世人眼中出尘绝世的天潢贵胄,成为一众下属臣子心目中具有经天纬地之才的主子,成为皇爷爷眼中最优秀的继承人。可是,他却独独不是自己…… 他真的累了。 身体的病痛只是其一,最重要的是,他渐渐地迷失了自己。 夜风静静地躺着。 各种画面在他脑中交织着,他已分不清哪个是梦境,哪个是现实。 他感觉似乎躺了很久,又似乎只是一瞬间。意识有时清醒,有时迷糊,浮浮沉沉中,他仍是感受到外界对他的一些刺激。 比如,那个小娃娃奶声奶气的声音和少女清冷的声音一直冲击着他的耳膜;针炙时身体被刺的疼痛和体内那股暖流周游全身时的酸胀感;鼻端那一丝若有若无混和着花香和药香的独特香味;还有每日三回那浓郁得化不开的菜饭香…… 这一切,都在刺激着他,一遍又一遍地提醒着他,他还活着,他还活在这个令他又爱又恨的人世间。 “大哥哥,快醒来,有好吃的哦。”小娃娃那脆生生、听起来十分悦耳的声音又在耳边响起。 “好香哦,你闻闻。” 一股浓郁的甜香味在房内散发开来。 “这个大哥哥,可能还不想醒来吧。”那道清冷的女声响起,瞬间让他有种找到知己的感动。 “如果一直睡着,他就没办法看到好多好看的东西,也没法吃到好多好吃的了!”那奶声奶气的声音说道。 迷迷糊糊间,他感觉到一只微凉的手掌抚上了他的额头。 “姐,大哥哥还在发烧么?” “烧已退了。”那清冷的声音低叹了一声,道,“年纪轻轻,却心事重重。喂,小萧——你姓萧,就姑且叫你小萧吧。小萧,早点醒来,到时姐姐和你聊聊人生。人生一世,草木一秋,生亦何欢,死亦何苦。何不淡然处之呢?唉,这些说给你听,你也不懂。你得向姐学习,既来之则安之。我们选择不了自己的出身,但能选择自己生活的态度,你说对不对?逃避可不是大丈夫所为。” 那少女的声音如清泉一般叮咚作响,似七弦琴上流淌的旋律,缓缓地流进他矛盾的悲伤的心田。 他知道,这些天,这少女一直在用心医治他。 她的医术,似乎很好。 他忽然间很想看看她长什么样,很想如她刚才所说的那样……和她聊聊人生。 小豆丁说了半天的话,床上的大哥哥却仍是半点反应没有,不由有些泄气。 他坐在床前,将手上的千层糕塞入嘴中,大大地咬了一口。 “好吃,真好吃。”小豆丁一边津津有味地吃着,一边嘀咕,“大哥哥好笨,还不醒来。这么好吃的糕糕,他都尝不到,好可惜。唉,难怪姐姐要生气了,宁愿去喂小黑小白,也不理他。” “是……是吗?”忽然,一道虚弱的声音从床上传来。 陆明皙转头看去,一双黑葡萄般的大眼睛瞬间就亮了:“呀,大哥哥,你醒来了呀?” “小……皙?”他淡淡地笑着,和小豆丁打着招呼。 眼前的小男孩三、四岁模样,长得瘦瘦小小,和想像中一般机灵可爱。白皙的脸上忽闪着一双乌黑的大眼睛,长长的睫毛又长又卷。红红的小嘴旁还残留着几点糕点碎屑。 听到夜风准确地唤出他的名字,小豆丁更开心了:“大哥哥,你怎么知道我的名字?” 夜风微微颔首:“我听到你……你姐姐这般叫你。” “原来你听得到我们说话呀。”小皙一想,又不高兴了,小嘴撅了起来,“大哥哥,你为什么才醒来呀?” 说完,想到什么,又高兴起来:“不过,大哥哥,你总算是醒来了,以后,就有人陪我玩了,哈哈!” 被一个人如此期盼着能醒来,多少是件愉快的事,即使这个人是一个小小稚童。 夜风的眸光更柔和了。 他正想开口,便见小豆丁一口吃完手上的千层糕,丢下一句“我去找姐姐来!”便迈开小短腿跑出屋去。 房间里瞬时安静了下来。 夜风突然感到一阵紧张。 他坐起身来,背靠着枕头,凝神望向门外。 就在这既紧张又期待的难言的心绪煎熬下,门外终于传来了脚步声。 少倾,一名身着藕荷色棉布衣裙的少女走了进来。 她体态婀娜,身姿窈窕,步履轻盈地走了过来。阳光投射在她身上,柔和的浅金色光晕从她身上淡淡地散发出来,居然有那么一刻,耀眼得让他无法看清她的面容。 直到她笑吟吟地站在他的床前,弯腰端详着他的脸色,纤纤玉手抚上了他的手腕,他才如梦初醒。 在京城,他见过许多漂亮的高门贵女,大家闺秀。有的艳如桃李,有的雅如春菊;有的娇俏可人,有的明丽动人。但没有一位像眼前这名女子,也就十二、三岁的年龄,却光华内敛,气质出众。她眉目如画,肤如凝脂,一双丹凤眼似含了无数点星光,熠熠生辉。 “小萧,现在感觉如何?”她轻启朱唇,目光坦然、神情平静地问他。 小箫? 活了十七年,第一次听见有人这样称呼他,而且这个人还是一个比他年纪还小几岁的女孩。虽然意外,但他似乎感觉并不排斥。 他哪知道,在陆可儿这个灵魂已是二十五岁的成年人的眼里,他就如小弟弟一般。 “抱歉,救你回来那天,我就看到你的路引了。我叫你小萧,你不介意吧?”陆可儿见他沉默不语,还以为他在惊疑为何她会知道他的姓氏,于是解释道。 夜风明白了。 路引上,写着的是他的假名萧夜鸣。 他摇了摇头,抬手摸向胸前,这才发现自己身上的衣服已经换过了,神情不由一僵。 这衣服不会是她…… 他一双黑眸定定地凝视着陆可儿,带了丝困窘和慌乱。 仿佛知道他内心所想似的,陆可儿噗呲一笑:“你放心,你身上的衣服不是我换的。是七叔帮你换的。你原来的衣服都给你洗好晾干,收在柜子里,你随时可以穿。” 一抹淡淡的红晕爬上夜风那精致如玉雕一般的脸颊。 不知为何,在这个落落大方坦坦荡荡的女孩面前,他感觉自己羞涩局促得就像一个害怕出丑犯错的毛头小子似的。 “现在身体感觉如何?”陆可儿见他半天没有回答,无奈之下只得又问一遍。 “还……还好。”声音虽然有些沙哑,却如在酒水中浸泡过一般,醇厚悦耳。 陆可儿有些意外地眨了眨眼。 老天对这少年可真是厚待。 这人不但拥有绝世容颜,就连声音都这般好听。要不是身体病弱,他这人绝对算得上是老天最得意的作品。 天天面对着这样一张旷世美颜,这心情想不愉悦都难呀。 “谢谢姑娘救我。敢问姑娘芳名?”那悦耳的男声在耳边响起。 “我姓陆,陆可儿。” “陆姑娘。”夜风顿了一顿,小心问道,“姑娘唤我小萧,不知我可否唤姑娘可儿?” “随便啦。”对怎样称呼,陆可儿并不在意。 “饿了吧?你等着哈,我给你拿吃的来。”见他醒来,陆可儿很是欢喜,兴冲冲地去厨房。 夜风张了张嘴,可还没等他发出声音来,那娇俏的身影已经消失在门外。 不一会儿,陆可儿端着个粗糙的陶碗走了进来,随之一股浓郁的香气扑鼻而来。 “来,先吃点野菜粥。你几日未进食,暂时还不能沾荤腥。这野菜粥内我放了点滋补的药材,可以帮你补气养血。” 夜风有些抗拒地蹙了蹙眉。 他其实并不感到饿。何况对食物,他向来没有什么兴趣,因为近期无论什么食物,到他嘴里都是苦涩的滋味。 正想说他晚点吃,忽然那碗野菜粥就递到了他的眼前。 雪白的米,翡翠般的绿,晶莹剔透得像是一碗琼浆玉露,看着就赏心悦目。何况,那馥郁的诱人香味直往他鼻子里钻。 好吧,就吃几口。 他暗忖着,接过木勺,舀了一勺粥,放入嘴中。 粥一入口,他黑眸瞬间一亮。 不再是苦涩难忍的滋味,那粥软糯香甜,十分美味,竟是他未曾吃过的佳肴。 本想只吃几口的,但不知为何,他越吃越想吃,那扑天盖地的饥饿感随之席卷而来,令他不知不觉间,将那一大碗粥都吞下了肚。 陆可儿看着他将一碗粥都吃完了,才悄悄感叹。 这美貌贵公子,穿着布衣,端着陶碗,却吃出了山珍海味高雅怡人的感觉。 “再来一碗?”她笑眯眯地问。 “好。”夜风点头。 “想得美。”陆可儿却故意变了脸色,瞪了他一眼,“你肠胃不好,先只能吃一碗。” 说完,她拿过空碗,走出房间。 好半天,夜风才缓过神来。 他绝对不想承认,刚才陆可儿瞪他的那一眼,他居然觉得娇俏可爱,妩媚迷人。 “我真的是病了。”他倒在床上,手抚上光洁的额头,喃喃道。 ……………… 听说夜风终于醒来了,纪氏很是高兴,将这个好消息立刻告诉了陆天宁。 陆天宁悬了几天的心终于放下,脸上绽放出一抹笑容。 “天宁哥,你不知道那孩子长得有多好看。”纪氏想到刚才在房中见到的醒来的夜风,感叹道,“真正是陌上人如玉,公子世无双。” 陆天宁神思恍惚。 脑海中浮现出一个意气风发纵马飞驰的身影。当时京城人也赞他“陌上人如玉,公子世无双”。 那人是当之无愧的京城第一美男子,是无数闺中女儿的梦中情郎。若不是那次…… 他眸光黯然,闭上了眼,阻住那就要冲眶而出的一股热流。 如果那天他不去狩猎,如果那天他不去骑那匹汗血宝马,如果…… 可这世上,没有如果。 ………… 岭下村的村民们,这几天都在议论着陆家。 谁能想到,才短短一个月不到的时间里,陆家不但将所有的欠债全部还清,而且还结识了镇上不少有头有脸的人物,据说和全镇最大的酒楼品鲜楼还有往来。 “这陆家,可是要翻身了。”有些村民交待着家里人,莫再轻慢了陆家。 “十八年前,那陆天宁带着纪氏落户到咱村时,我就瞅出他不是寻常人。”里正雷正在家里对妻子说,“你是没看到他当年通身的气度,那可是和富贵人家的公子相比也不遑多让啊。” “是啊。”里正妻子江氏也感叹,“丽娘小时侯被她爹娘卖给人牙子时,谁会想到她再回咱村时,会带回来个如意郎君呢。大家都说她的命好。要不是后来她夫君受伤瘫痪了,谁的命也没有她的好。” “就连可儿这丫头,也不是个寻常姑娘。”雷正一双精明的眼睛眨了眨,“以后这陆家,咱们尽量多走动走动。和陆家搞好关系总归没错。” 江氏赶忙称是。 可有的人,却对陆家的变化又嫉又恨。 第九十三章 夜闯陆家 “姐,这陆家近期走了什么狗屎运?”林云木眼底闪过一丝贪婪,“听说这段时间总有客人来访,还带来不少值钱的礼物。” 林云花闻言,生出一肚子闷气:“别提了。本来他家房子抵押给咱家,我还以为拿到房子是十拿九稳的事,没想到,他们居然能把债给还了。” 二十两银子换一套不小的院子和房子,怎么算都划算,可惜…… “姐,陆天宁是个瘫子,纪丽娘是个妇道人家,陆可儿就是黄毛丫头,更别提那个陆明皙了,只是一个五岁的奶娃娃。他们怎么会有钱还债?哪来的钱呢?” “还用说?想必是那些客人送的吧。”林云花想到跟在马车后头时匆匆一瞥从马车上卸下的礼物,说道,“我看那些礼物可不轻。随便哪一件变卖掉,都值不少银子。” “陆家什么时侯认识了这么富有的人家?我看这交情还不浅。”林云木三角眼内的眼珠子飞快地转着,一个念头从心中升起。 “没准儿是陆天宁的旧识。当年陆天宁来时,你没瞧见那通身的气度,说是大户人家的公子,也没有人不信。否则,你姐夫会甘心?纪丽娘她爹娘就是个见钱眼开的。本来你姐夫家是想和她家结娃娃亲的,可她爹娘为了她那个不成器的哥哥,将她卖给了人牙子。为这事,你姐夫没少生气。后来纪丽娘这人又回来了,却越长越像只狐狸精。若不是已经嫁给了陆天宁,你姐夫这心早就黏在那狐狸精身上回不来了。” “姐,陆天宁瘫了这几年,姐夫就没起心思?” “怎么没起?”说到这儿,林云花又是愤恨又是得意,“若不是老娘镇得住,你以为你姐夫会这般老实?呸,男人就没一个好的!” “姐,你这话可不对。”林云木嘿嘿笑着,“男人嘛,三妻四妾不是很正常么?姐,只要你正妻地位稳固,就算姐夫纳了小的,又能怎样?在男人眼中,除了正妻,那些妾就是玩意儿。你看人家大户人家,那妾,说白了,就是侍侯主母,被主母磋磨的低贱人儿。” 林云花愣了愣:“还能这么看?” “本来就是嘛。”林云木猥琐地舔了舔厚厚的嘴唇,淫*笑道,“那个纪丽娘确实有几分姿色。我就不明白,姐夫这几年怎么就没搞上手?只要搞上手,姐,那个纪丽娘还不任由你拿捏?高兴了,放在手边折磨,不高兴了,就卖给镇上的倚翠苑。” 林云花闻言,一张胖脸一阵红一阵白,好半天,她才啐了一口,怒道:“你小子出的什么馊主意?滚!滚!” “行,行,姐,我走,我走,你咋还生气了呢?弟弟我还不是为你考虑,在给你出主意么?” 直到走出屋子,林云木这才朝屋里啐了一口,低声骂道:“妇人之仁!这几年都没将那陆家整垮,废物一个!” 转身,眼底闪过一丝阴霾。 陆家走运了么? 哼,还得看他们能不能守得住这份好运道! ………… 是夜,月黑风高。 一道鬼鬼祟祟的黑影出现在陆家的围墙外。那黑影左右看了看,见四周寂静无人,身形一跃,轻松地翻过陆家的围墙! 小怕正蜷缩在陆可儿房内的墙角里酣睡着,突然间它竖起了耳朵,一骨碌爬起来,双眼警觉地大瞪着。 “喵呜——”它颠着那只还未痊愈的伤腿走到陆可儿床边,低声叫唤。 陆可儿翻了个身,迷糊地嘟囔道:“小怕,别吵。” “喵呜!”小怕急了。 主人,有人闯进咱家了。 陆可儿一个激灵,清醒过来。 “你说有人闯进来了?” 她急忙穿衣下床,随手拿起门后那根顶门杠,轻轻地打开门。刚探出半个身子,忽听到隔壁小皙的房子里传来轻微的声响,少倾,一张玉雕一般的脸庞探了出来。 两张脸正对了个正着。 好小子,警觉性挺高的啊。 陆可儿目光灼灼地睨过去,心中暗赞。 夜色下,夜风仓促地将目光从女孩略显凌乱的衣衫和头发上移开,一抹窘色悄然爬上他如玉般的耳后。 小怕抖了抖身子,悄悄地从门缝中跳出,在夜色掩护下,朝着那刚翻墙进来,此刻正沿着墙根朝屋内摸索着移步过来的黑影扑去。 陆可儿张了张嘴,还没来得及阻止,就见那道小小的黑影如疾风般从身旁刮过,不一会儿,便听到一声惨叫。 “来人啊,抓小偷呀!”陆可儿张嘴就叫,尖细的高亢的声间划破了山村深夜的寂静。 她一边高声叫嚷着,一边扛起那粗壮的木棒冲过去,抡起木棒就朝那团被小怕咬住的黑影打去。 远远近近的犬吠声响起。 家家户户亮起了灯,不少村民拿着木棒锄头镰刀之类的物件跑过来。 纪氏也慌慌张张地爬起来,打开房门一进院子里,就看到伫立在走廊下的翩翩少年。 “小……小萧呀,出什么事了?” 夜风脸上怔忡的表情还未散去,他目光有些呆滞地从陆可儿彪悍的身影上移开,落到纪氏焦急的脸上。 惨叫声持续地响起,在黑暗的夜空下显得十分瘆人。 “那……那是可儿?”纪氏显然是第一次见女儿出手打人,而且还是占上风的那个,立刻被震惊到了。 “嗯,可儿……可儿真厉害。”夜风缓过神来,点头,“真乃女中豪杰啊。” 最初的担扰和惊愕过后,他怎么觉得小姑娘就连打人都打得这么英姿飒爽呢? 纪氏神情古怪地瞅了他一眼,正想过去看看,此时,院门被擂得咚咚直响。 纪氏急步过去,打开大门。 门一开,雷正举着火把带着村民冲了进来。 “纪氏,出什么事了?”雷正身上的衣衫都没来得及穿好,脸上的焦急和担忧毫不作伪,令纪氏心头忽暖。 “里正爷爷,我们抓到一个贼人。这人趁着半夜潜进我家,要做坏事!”墙角,陆可儿清脆的声音传来。 众人循声望去,都大吃一惊。 火把的亮光将那个正蜷缩成一团不断惨叫的人的脸照得清清楚楚。倒梢眉,三角眼,满脸的血污也掩盖不了他眼底的阴戾。 “那不是林云木吗?” “他怎么深更半夜地闯进陆家来?” “不用猜也知道,这人肯定是来偷东西的。” “陆家刚有点起色,就让人给惦记上了。欺负人家一屋子的妇孺病弱,啧啧……” “俺听说这林云木是西林县里的无赖,偷鸡摸狗的事没少干。” 人群外,夜风越听脸色越沉。 同时对陆家的处境,开始担忧起来。 这几天,他大多时间在房内休养,确实未见过陆家男主人。还以为是陆家男主人不在家,却原来是因为受伤瘫痪在床未能得见。 这个家,真正能撑立门楣的,如今看来,却是两个女流之辈。 “小怕,咬得好。”陆可儿抱着跳进怀中的小怕,一边捋着它身上越发光亮滑顺的毛发,一边夸赞道,“今天多亏了你。” 若不是小怕先扑上去紧紧地咬住了林云木,陆可儿还不一定能制服他。 林云木双手捂着大腿根部痛得直哼哼。他恶狠狠地瞪着陆可儿和她怀中的小怕,阴霾的眸中似要喷出火来。 “该死的畜生!” 他恨恨地骂道。 若再进一步,再深一点,他的命根子就要毁了。 陆可儿脸色冷凝,骂道:“畜生你骂谁?” 林云木回骂:“畜生骂你!” 有人噗呲一声笑出声来。 林云木猛地回过神来,怒瞪着陆可儿。 雷正走了过来。作为里正,他得主持大局。 “林云木,大半夜的,你不睡觉,偷偷摸摸闯进陆家来干什么?”他厉声斥问。 林云木即使是疼痛难忍,那脸上的戾气却没少半分,他冷笑:“你管我来干什么?我过来逛逛不行么?再说,你哪只眼睛看到我偷东西了?东西呢?” 众人吸气。 见过蛮不讲理的。但这般段位的蛮不讲理还真没见过。 陆可儿冷笑:“你私闯民宅还有理了?若不是我们提前发现,你现在可不就得手了么?你想偷什么?或者……你不只是想偷东西,还想伤人杀人,谋财害命?” 众人倒吸一口凉气。 仔细一想,还真有这种可能。 看林云木的眼神,立刻就变了。 “你这个贱人!”林云木没想到陆可儿如此能言善辩,几句话如刀似剑,三言两语便就挑起了大家对他的猜疑。 陆可儿不理他,转身对雷正说:“里正爷爷,我要报官!” “报官?”雷正沉吟半晌,看了看陆可儿,又看了看林云木,点头道,“也好。” “你敢?”那林云木心中有些发慌,他阴霾的目光瞪向陆可儿。 在启国,私闯民宅罪名若成立,二十杖刑是逃不了的。他可不想白白地受那二十大棒。 “你们知道我是谁吗?”林云木怒问。 陆可儿讥笑:“哦?你不知道你自己是谁?” 有人又噗呲笑出声来。 林云木脸色一僵,复而神情倔傲:“知道西林县的贾老爷吗?我就是他管家张爷的干儿子!你敢去报官的话,张爷一定不会放过你!” 陆可儿丹凤眼眸光微闪。 她想起来了,前些日子在西林县时遇到的那个要强买秋水的满面油光满脸猥琐之色的中年男子,不正自称是贾府的管家么? 有人低呼:“他说的不会是那个贾老爷吧?” “哪个?” “听说是京城镇国公夫人的奶兄。” “呀——” 众人惊叹一声,全体沉默了。 在他们心目中,县老爷已是顶破天的大官了,何况堂堂镇国公?那可是高高在上,根本连想都不敢想的官儿呀。 见众人畏惧惊慌的神色,林云木更得意了,他微微颌首,倔傲的目光扫向众人:“不错,就是这位贾老爷!你们立刻把我给放了,当今晚这事没有发生,我自然也不会责怪你们!否则,我干爹可不是吃素的!他可是最受贾老爷信任和倚重的人!你们若得罪了我,都没有好果子吃!” 众人你看看我,我看看你,有的人心中已萌生退意。 里正脸色微微一沉,看了一眼神情自始至终都很平静的陆可儿,说道:“不管你是谁,做了坏事这是事实!国有国法,家有家规!若人人都怕你,这世上岂不乱了套?” 若此事揭过,别说是陆家一家抬不起头来,就是他这个里正也挺不直腰杆了。 陆可儿赞许地点头,清脆冷清的声音在寂静的夜色中显得格外响亮:“不错!俗话说,王子犯法与庶民同罪!何况你还是个什么镇国公的夫人的奶兄的管家的干儿子!和那个镇国公八杆子打不到一撇。我看这个奶兄他祖上果然有远见,居然姓贾!这不就是假的老爷么!他文不成武不就的,既无功名在身,又无一官半职,平生有些什么作为值得大家敬畏?是因为他娘给那个什么夫人喂奶了么?唉呀,这不就是个奶妈吗?多少建功立业的好男儿受人景仰,也不见得他们欺压百姓鱼肉乡里!这个奶兄他于国于民又有何作为?为乡里做过什么善事?如此看来,这狐假虎威的本事却是一流!” 一番连讽带刺的话说下来,说得众人如遭棒击,幡然醒悟。 是啊,奶兄,说到底,也不过是个奴才的儿子,和他们的身份相比其实也高贵不到哪去,他们为什么要怕呢?更何况,这个管家还是个奴才的儿子的奴才,他们就更不用怕了。 陆可儿正了正脸色,又道:“何况我听说当今圣上以仁治天下!他爱民如子,断不会纵容此等恶劣行径!辰王在封地倒行逆施,其所作所为已令天下百姓寒心。圣上已发圣旨催促辰王入京接受审查。对自己的亲生儿子尚且如此,何况区区一个镇国公?镇国公若敢包庇他的老婆的奴才,那他就是罔顾王法,蔑视圣上,他还要不要这名声和脸面了?” 夜风目光灼灼地凝视着不远处侃侃而谈的陆可儿,心潮起伏,难以平静。 第九十四章 送给你 火把散发的光晕下,女孩精致如画的眉眼仿佛被描上了一层耀眼的色彩,那一双丹凤眼璀璨夺目,如世上最珍贵的宝石。她瘦削的腰板挺得笔直,娇小的身体内却散发出惊人的气势! 身后的门吱呀一声开了。 小豆丁睡眼惺忪地走了出来。 见到一院子的火把和人影,他惊得脸色发白,直往夜风身上扑:“大哥哥……” 正想伸手抱他的纪氏:“……” 夜风收回心神,抱起小豆丁,一只手亲昵地摸了摸他的小脸蛋,温声安慰:“别怕,大伙儿都在,坏人已经被抓住了。” “姐姐呢?” “你姐姐正在打坏人!” 再回首看向院中,形势已悄然地发生着变化。 众人为陆可儿气势所慑,被她言语打动,内心曾有的那股子卑怯懦弱和退缩畏惧之感悄然而逝,胸腹间不由自主地升腾起一股浩然之气来。 “不错!咱们是身份低微的村民,但咱们也是人!没理儿被人欺到头上来了还要忍气吞声,甚至包庇纵容!” 雷正朗声道:“行走于这天下,还是要讲一个理字的!天理昭彰,报应不爽,举头三尺有神明啊!” 众人连声附和。 雷正扫了一眼脸色灰白的林云木,冷声道:“先将他绑起来关进祠堂。等天亮,我们就将他押送到县衙去!” “我和你们一起去!”陆可儿急忙说道。 “我也和你一起吧。”一道温润的嗓音从廊下传来。 众人望去,这才发现院子里的阴影里立着一道卓而不凡的身影,虽然看不清容貌,但那出尘的身姿和气质却令众人心神一凛,俱皆屏住了呼吸,静默了下来。 “小萧,你今晚都没有睡好,明天还是好好补补眠吧。”陆可儿可不想自己的病人在自己诊治期间病情反反复复。 “我身体已好多了,不碍事的,你放心。”听到陆可儿这类似关心的话语,夜风唇角微微勾起。 陆明皙看了一眼夜风,心中奇怪。 有贼人闯到家里来了,他都吓得半死,可大哥哥现在心情却似乎很好。 众人这才知道原来这位年轻公子就是陆天宁最近寻上门来的远亲。 连远亲都这般不凡,可想而知,这陆家到底不是寻常人家呀。 ………… 第二天天刚蒙蒙亮,陆可儿便穿衣起床,生火做饭。 她煮了锅野菜瘦肉粥。肉末选用的是里脊肉,切得碎碎的,点缀在一片白绿相杂的米粥里,不但浓香扑鼻,而且看起来十分诱人。 她又和了白面。醒面时,她准备好肉馅和高汤,在肉馅入调入各种调料,并分次少量加入高汤,不断搅拌,使肉完全吸收汤汗。准备好这些后,面已醒好了,她将面搓成圆条,然后分成一个个小面团。接下来用擀面棍将一个个小面团擀薄,包上馅料,收口。 她专心地做着早点,以致于没有注意到厨房门口不知何时已站了道人影。 夜风站在门口,静静地凝视着在灶台边忙碌的女孩。氤氲的雾气弥漫,让女孩仿佛身在云端,如梦如幻。她的侧面很美,挺俏的鼻梁,凝白如玉的脸颊,黑黑的睫毛又长又翘,如蝶羽般轻轻的颤动。 她的头发乌黑亮丽,只简单地用木簪挽了个髻。几缕青丝从耳后垂落下来,拂在她优美如天鹅颈一般的脖子上。她的袖口向上卷起,露出一截皓如凝脂的玉腕。纤纤十指修长灵活,上下翻飞,似乎具有神奇的力量,只一会儿,一个个漂亮的小笼包便在她指尖下出现。 她荆钗布裙,没有佩戴一件首饰,可在夜风的眼中,却光彩照人,气质出尘,竟是没有一个京城贵女能比得上。 等陆可儿将小笼包一个个放入蒸笼,盖上盖子,转过身来,她才看到门口的夜风,吓了一跳。 “你站在那干什么?怎么也不出个声?”她嗔怪地瞪了他一眼。 “抱歉,吓着你了?” 夜风问道,目光却似粘在她脸上似的。心中却暗道,那嗔怒的表情也很好看。 “你在那站了多久了?” “没……多久,刚到。” “哦。”陆可儿点点头,一边忙着手上的活,一边问他,“小皙还在睡?” “嗯。我起来时,他正说着梦话呢。” “这孩子……”陆可儿笑了,手上麻利地切着萝卜,说道,“昨晚还嚷嚷着早上跟我们一起去县衙,今早若起不来,去不了,到时可莫要哭鼻子。” 夜风惊问:“就为这点小事,他还会哭鼻子?” “会呀。小孩子嘛,有哪个不哭的?”陆可儿睨了他一眼,笑道,“你小时侯哭不哭的啊?” “我……”夜风顿住了,眸光闪了闪,“也哭的吧。” 记忆中,他很少为这种小事哭泣。但他小时侯哭的次数也不少,奶嬷嬷死时他哭过,护卫为了救他受了重伤他哭过,中毒后自己身体疼痛难忍时,他哭过…… 但是,十岁后,他就再也不哭了。 因为皇爷爷说,为君者,不能感情外露,更不能动不动就掉眼泪。 小皙果然直到大家吃早饭时还没有醒来。 纪氏有点迟疑:“小孩子总是贪睡,要不,就让他睡吧。今天就不让他跟着你们去了。” 陆可儿摇头:“这可不行,这孩子醒来后,肯定要伤心透了。既然昨天已经决定了去,那么今天就要做到。” 她起身去房中叫小皙。夜风见了,想也未想,便急忙跟上。 房内,小皙躺在床上,小嘴微微张着,正睡得香甜。 “小皙,起床了。”陆可儿叫他。 小皙皱了皱眉,翻了个身,继续睡。 “小皙,我和你大哥哥要去县城了哦。你再不起来,就不能跟着我们去了哦。” 小皙费力地睁开了眼。 可他实在太困了。他既想去县城又想继续睡,一时之间难过得张嘴就想哭。 “不要哭了。”陆可儿见小皙小嘴一撇就想哭,顿时一个头两个大。 “你若哭,姐就不带你了。” 她哄孩子实在没有什么耐心。小皙大多时侯是很懂事乖巧的,但是若睡不饱,起床气就很大。 “这样吧,先让小皙睡。等会出发时,我来抱小皙,路上带些干粮。小皙醒来后,饿了就能吃了。”夜风急忙走上前,安抚地拍了拍小皙的后背,温声说道。 小皙在他的轻柔的拍打下,又沉沉地睡去。 “你行么?”陆可儿满脸怀疑之色。 “怎么不行?”夜风的脸悄悄地红了。 男人可不能说不行。 “也好。你身上的毒基本控制住了,适当的运动,对你也有好处。”陆可儿只迟疑了半刻,便同意了。 夜风闻言,心情不由激动起来:“我身上的毒……真的控制住了?” “嗯。” “不用再吃药压制了?” “是药三分毒。现在我给你吃的药,是滋补身体的,不是抑制毒性的。不过,你体内中的毒有很多种,我解起来有些麻烦。起码要大半年才能完全清除。” 夜风更激动了。他几乎不敢相信自己的耳朵。 才半年? 那简直是神速啊。 这几天,陆可儿天天给他针炙,给他放血排毒。但他从不向她询问他身体治疗的情况如何。可能潜意识里,他已放弃了希望,抱着一种顺其自然的心态。 因为就连被称为启国第一杏林高手的高太医都说,他体内的毒是解不了的,只能采取以毒攻毒的手段压制。甚至,他还听到过他活不过十八岁的传言。可是眼前的少女却说,半年后他体内的毒就能完全清除。 他不用再将每一天都过得那般煎熬。 他不用再将每一天都当成生命中的最后一天度过。 他还有明天,有未来,他还有希望! 麻木而干涸的心田忽然间如同注入了一道灵泉般,顿时充满了勃勃的生机。 他真想,真想紧紧地拥抱眼前的女孩,想抱着她尖叫,和她分享他内心的喜悦。但是…… 她一定会吓坏的吧? 她脸上的表情仍是那般平静,仿佛不知道她给一个濒临死亡随时准备赴死的人带来了怎样的冲击和希望。 ……………… 出发前,陆可儿将那张人皮面具还给他。 夜风愕然。 他还以为这面具已被河水冲走了。 “你帮我收好吧。我暂时就不戴了。”他摇了摇头。 昨晚已有一些村民见过他了,虽然光线昏暗,但总有几个眼神好的人将他的容貌看去了七七八八。现在再戴上这个面具,便显得多此一举了。 “那这块腰牌你还是收好吧。”陆可儿又将腰牌拿出来。 夜风眼睑微抬,黑眸闪烁。 他以为腰牌也丢失在河里了,却没想到也被她拿了。 他忽地展颜一笑:“这个,你也帮我收着吧。” 陆可儿微讶:“你确定?这腰牌藏在你腰带的暗袋里,我想它对你来说一定很重要。本来你醒来那天我就该还给你的,可这几天一忙,便忘了。” 夜风点头:“嗯,这块腰牌确实对我来说很重要,我从小就将它带在身上。不过……我这条命都是你救的,正无以为报,这块腰牌就当我的谢礼吧。” 陆可儿募地眼睛睁大,惊愕地瞪着他:“你有没有搞错?这块牌子又不是金牌,雕工还这么差,上面这条蛇还雕得这般丑,一看就知道不值什么钱。你居然拿这块牌子当谢礼?你的良心不会痛吗?” 说完,不由分说,将那牌子塞回他的手,生气地说道:“这个我不要。你换个礼物!” 夜风哭笑不得地看着她。 她到底是真不懂还是装不懂?他送出的这腰牌,怎会是寻常之物?但他却并不多言,仍是坚持将腰牌给她。 “我既然已决定将它送给你,就不会再改变。你收下吧,也许将来你会用得上。”他意有所指。 陆可儿还待拒绝,这时纪氏走过来催促道:“该出发了!里正叔他们正等着呢。” 夜风趁机不由分说将腰牌塞回她的手中,然后进屋去抱小皙。 …… 当夜风抱着还在睡梦中的小皙跟随着陆可儿赶到老樟树下时,牛车外正围着一群人。 林云花正坐在地上撒泼哭骂,那大嗓门惊得山林里的鸟儿振翅乱飞。 “唉呦呦,没天理呀!你们这群天杀的,滥用私刑,将我弟弟打得浑身是伤!没天理呀!” “林云花,你讲点理好不好?你弟弟昨天晚上偷偷摸摸闯到陆家去干坏事,这一切都是他罪有应得!” “又是陆家!陆家到底给了你们什么好处?你们一个个地向着陆家,帮着他们说话?” “你这婆娘,真是不可理喻!” 吵闹间,有人看见夜风,惊叫一声:“那……那个是不是萧公子?” 现在村民们都知道最近陆家来了一个远房亲戚。传言姓萧,是个十几岁的少年公子,长得绝世出尘,气度不凡。 如今亲眼看到,才知所言不虚。 何只不虚,简直有过而无不及。 容貌倾城,温润如玉,身穿一件雪白轻裘,显得气质犹为矜贵。晶莹温和的眸光扫过,却令众人心神皆颤,似乎感受到一道凛冽的气势扑面而来。 正在撒泼的林云花触及那道凛冽的目光,愣愣地张着嘴,骂声嘎然而止。 “里正叔,我们该走了。”夜风抱着小皙跟着陆可儿登上牛车,开口对着雷正说道。 “啊,好的好的。”雷正敛目垂首,态度不自觉得变得十分恭敬。 等牛车驶出岭下村好几丈路后,他才醒悟过来。 这位公子,好强大的气场,不由自主地令人拜服。 今天这牛车让里正包了。车上人不多,除了老姜头和绑着的林云木外,也就是雷正和另外两名昨晚和他一起来陆家帮忙的村民。其中一个,正是雷七。 雷七的家离陆家较远,等昨晚得到消息赶来时,大伙儿正准备散了。得知第二天要带林云木去县衙报官,他便自告奋勇要一起去。 他是村里第一个见到夜风的非陆家人。那时,夜风还正处于昏迷状态。 触及雷七那带着几分小心谨慎的审视的目光,夜风眉头微蹙。 “他就是雷七叔,你身上的湿衣服就是他帮你换的。”陆可儿凑过来,在他耳边悄悄地提醒。 温热的气息喷在耳畔,带着那股药香和花香混和的奇异香味,夜风的耳根又悄悄地红了。 第九十五章 行刑 他微微侧了侧脸,再看向雷七时,脸上已浮现出温和的笑意。 “七叔,多谢。” 雷七微微一愣。 他没想到这样的贵公子会向他这样一个普通的山民道谢。内心对夜风的好感顿时直线上升。 虽然雷正等人也好奇夜风为什么要独独向雷七道谢,但他们并没有开口询问。 车上坐着个夜风,既使他神情温和,彬彬有礼,但车内气氛却依旧莫名地变得拘谨而沉默。 夜风坐在陆可儿身旁,手上抱着还在睡觉的小皙,颠簸中,他眉头都没有皱一下,神情至始至终都保持着一份闲适温雅,仿佛他不是坐在简陋的牛车上,而是身在舒适华丽的马车里。 就连陆可儿对他都有几分刮目相看了。 西林县说近不近,说远不远。在路上,陆可儿将打包的小笼包拿出来,让雷正他们尝尝。每一个尝过的人,都大加赞赏。 夜风含笑的目光落到陆可儿的身上。 早餐时,他吃瘦肉粥和小笼包时,也是一脸惊艳,几乎停不下来,以至于他又比平时多吃了许多。 他发现陆可儿就是一座宝藏,不但医术好,而且厨艺佳,这样的女孩,居在乡野僻壤,真真是埋没了,若在京城…… 他心中一动,却不敢再往下想下去。 司空响曾说,西林县有他的机缘。他的机缘,会是她么? ………… 方行正没有料到只隔几天,又见到了陆可儿。这回陆可儿不是为了别人,而是为了自己来找他这个县太爷主持公道的。 “陆姑娘,又见面了。”他对着陆可儿笑得亲切和煦,目光悄悄地扫向站在陆可儿身旁的夜风,微微蹙了下眉。 才几天不见,这女孩身边就有护花使者了。那玉家二公子和高公子怎么办? “敢问这位公子是?”他眼底闪过一丝惊艳。这样的容貌,这样的气度,不可能名不见经传。 “哦,他姓萧,是我爹的远房亲戚,前几天刚到我家。”陆可儿向他介绍。 夜风只随意地向方行正拱了拱手,算是打了个招呼。 方行正急忙回礼:“能与萧公子相识,幸甚!” 他也不知为何,即使他是一县的父母官,但在这名气质卓绝的少年面前,他却不敢有丝毫怠慢。 陆可儿并不想方行正将过多的注意力放在夜风身上,话锋一转,道,“方大人,今天我们是来报案的。” …… 夜风幽深的目光淡淡地瞥向身材修长、一袭县官官袍的方行正。 这就是那个京城的翰林院不待,跑到小小县城来当县令的玉氏门生?只不过,依方行正的身份,在京城没有资格拜见他。因此,此次他也是第一次见到方行正本人。 听说此人有几分真才实学,人品端方。今日一见,发现还是一名和蔼可亲温文尔雅的英俊少年郎,想必他很得女孩欢喜吧? 夜风瞟了一眼正笑眯眯地和方行正说话的陆可儿,心底有些不是滋味。 “大哥哥,我们什么时侯去逛街?”半路上已经醒来的陆明皙扯了扯他的衣袖,问他。 “等你姐办完事,我们就去逛街。”他温和地捏了捏小豆丁的小脸蛋。 案情并不复杂,人证在场,当场抓获,林云木私闯民宅的罪名成立,好在未造成进一步的伤害,验明正身后,方行正当场便罚他杖刑二十。 “大人,你不能打我!”林云木大叫,“我是张爷的干儿子!麻烦大人派人去找我干爹来!” “什么张爷李爷!干爹湿爹!就是皇上来了,你这大棒也是要挨的。”林云木俊脸一板,桌案一拍,喝斥两旁衙役,“还愣着干什么?拖下去,打!” 那衙役正要将人拖下,忽听一声急呼:“且慢!” 从厅堂后匆匆走进来一个身着文士袍、蓄着山羊胡的精干老者,正是县衙里的江师爷。 江师爷走到方行正身边,凑过头去,在他耳边低语:“大人有所不知,此人名叫林云木,乃贾府张管家的干儿子,平时很受张管家器重。” 方行正疑惑地瞟了他一眼,问道:“那又如何?” 江师爷心中暗自腹诽,果然是年轻人,不谙世情,不通世故。脸上神情却仍旧一派恭敬:“大人有所不知,这贾员外是当朝镇国公夫人的奶兄。这不看僧面看佛面……” 方行正眸光微凝,脸色已经沉肃下去:“国有国法,家有家规。林云木私闯民宅,当场抓获,还要看他什么干爹的主子的主子的份上,让本官为他网开一面?真是岂有此理!” 江师爷张了张嘴,讪讪地说不出话来。 堂下雷七和雷正低语:“都说方大人爱民如子,公正严明,传言果然不虚。” 身边的夜风闻言,也欣慰地点头道:“不错,如今这样的好官确实难得。” “大人英明神武!不愧青天之美誉!”陆可儿立刻给方行正戴了顶高帽,大声称赞,“不畏强权,不谋私利,果是我辈之楷模!” 方行正剑眉微挑,勉强才控制住自己的面部表情。 这姑娘几日不见,不但人越长越漂亮了,连马屁也越拍越响。 “哼,为官者本就该不畏强权,公正廉明,这不过是份内之事。”夜风一见陆可儿那唯恐别人不知道她对县太爷一片景仰之情的谄媚的表情,心生不悦,低声嘀咕。 雷七疑惑地瞥了他一眼。 刚才是谁说这样的好官难得的?怎么才眨眼功夫,就改了口? 最后林云木当堂被打了二十大棒。每一棒都结结实实打在他的身上,打得他惨叫连连。 行刑完,那鲜血已将林云木的臀部染红了,他整个人也是萎靡不振,元气大伤。 “他不是有个干爹么?去,叫他干爹来衙门将人领走。”方行正对一名衙役吩咐道。 衙役领命而去。 江师爷暗自摇头叹息。 大人这下可把那贾员外给得罪了。以后这贾员外还不知要给大人上多少眼药呢。 ………… 向方行正告辞后,陆可儿一行人离开了县衙。 夜风刚在衙门里答应了陆明皙要带他逛街,于是雷正几人便和陆可儿三人告别,先行回村。 县城里依旧繁华,大街上人来人往,川流不息。 夜风牵着小皙的手,慢慢地跟在陆可儿身后走着。 他的绝世容貌立刻引起了不小的骚动。 第九十六章 古玉 路边茶坊里的一名伙计正为客人上茶,无意间看到夜风,顿时神情呆滞,连手上的动作也忘了。那茶杯没有放稳,侧翻在桌上,茶水洒了一桌。几个路过的行人看见夜风,目眩神驰,频频回头,以至于撞到了路边的柱子上。更夸张的是不少女子看到他,不管老少,纷纷将手上的帕子荷包之类的物件往他身上扔…… 很多人往陆可儿他们身旁涌来,只为一睹绝世少年的倾世风采。短短一段路,已经堵得水泄不通。 陆可儿对古代人的爱美之心追美之举叹为观止,心中暗道:掷果盈车与看杀卫玠的故事,原然是真的。这疯狂的场面比之现代的追星现场有过而无不及啊。 虽然与这样的美少年同行是件很有面子的事,但是被如此众多的陌生人围观,却不是一件愉快的体验。最后无奈之下,陆可儿只得挤出人墙,到一个卖面具的小摊上,买了个面具让夜风戴上后,情况也有所改观。 连走几条街,钻入一条人烟稀少的小巷,终于甩开了尾随的人后,陆可儿懊悔不已:“早知就将那人皮面具带在身上。一出衙门,就要让你戴着。” 夜风抱着小皙,呼吸有些不畅。 陆可儿急忙将小皙接过,更是懊恼:“我差点忘记你这身体……” 忽见夜风捂着胸口脸色煞白,神情痛苦,她顿时忘了后面的话,抢上一步,将手搭向夜风脉搏。 脉象很是紊乱。 陆可儿急忙掏出银针,往他胸口穴位扎去,运转灵气,将灵气通过银针导入夜风体内。 灵气化为灵力,在夜风体内流转,滋养着他的四肢百骸。少倾,夜风的疲惫感一扫而空,身体似乎又重新充满了生机和活力。 虽然已经切身体会过陆可儿针炙之术的神奇,但此刻,夜风仍是大为惊奇。 高太医擅长针炙,整个启国说他第二,估计没人改说第一。但是,即使高太医给他扎针,也绝不会有陆可儿扎针带给他的这种神奇的效果。 而此时的陆可儿,也感受到了身体的变化。 体内的灵气似乎变得比往常更加充沛,体外似乎也有灵气在源源不断地向她涌来,被她的身体悄悄地吸收。 这附近一定有灵物。 收针后,她仔细地打量了一下周围的环境。 这是一条偏僻寂静的小巷,座落着几户人家。商铺很少,只离她不远处,开着一家小小的铺子,门上的牌匾上写着三个古朴的墨字:“奇珍斋”。 她抬腿向那奇珍斋走去。 夜风眸底闪过一丝惊讶,牵着小皙举步跟过去。 奇珍斋门面不大,走进去,光线陡然变暗。房内只开了一扇小窗,只依稀看见房内靠墙壁两边的木架上,乱七八糟地摆满了许多物件,有玉器,有木雕,有陶瓷,有织物,也有一些手链发簪类的首饰,真是五花八门,琳琅满目。 房内坐着一个肤色红润的看不出具体年龄的妇人。说她是老妇人嘛,她却双眼明亮,脸上的皱纹并不多。说她是中年人嘛,她的头发却已灰白。 “大娘,这是你的店?”陆可儿微笑着问。 “是啊,小姑娘。”老妇人呵呵笑道,“开了几十年了。小本经营,勉强糊口罢了。” “大娘你贵庚啊?” “八十八了。”老妇人呵呵一笑,露出一口还算齐整的牙齿。 夜风闻言一愣,看向老妇人的目光充满了疑惑和惊奇。 这老妇人看上去也就五六十岁,若她自个不说,谁会相信她已经年近九十? 陆可儿看向货架上的物品,问道:“这上面的东西,看起来有些年岁了。不是新的吧?” “我这铺子里卖的都是二手货。”老妇人呵呵一笑,“我家老头子年轻时喜欢天南地北地去淘这些老物件,近年年纪大了,便淘得少了。他喜欢的就自个收着,不喜欢的就放到这里来卖,换几个钱。” “姐姐,什么是二手货?”小皙问。 “二手货就是人家不要的旧的东西。”陆可儿解释道,目光在架子上的一件件物品上逡巡。 看得出来,这老妇人并不指望着靠这点东西赚钱,平时对这些物品也缺少打理。有些物品上已落满了灰尘,有些已经发灰发黄,看不清本来的颜色。 “你喜欢?”夜风有些不解,“其实我们可以去珠宝首饰店去看看。那里有许多式样别致的新品。” “珠宝店里不一定有我想要的东西。” 夜风了然:“你看中了什么?” 陆可儿没有回答。她在感受周边的灵气。 灵物果然在铺子里,因为屋里的灵气比外面更加充盈。 难怪那老妇人一把年纪了却红光满面,容光焕发。天天沐浴在这些浓郁的灵气中,身体各部分器官都延缓了衰老,维持着旺盛的生机。只是可惜她不会吐纳运转灵气的法门,否则身体的改变会更加巨大。 物品杂乱地堆在一起,还真的很难分辨灵物到底是哪一件。 陆可儿伸出手来,一件一件地触摸。在老妇人眼中,她正在挑选物品,但在夜风看来,她似乎是在有目的地寻找什么。 陆可儿将物品一件件拿起,又一件件放下。 桃木梳,不是。 香薰炉,不是。 玉簪,不是…… 忽然,她拿起一块玉佩,愣住了。 手中充沛的灵气如波涛般汹涌而来。她本能地运行心法,吸纳着这浓郁的灵气,体内的灵气也疯狂地增长着,体内丹田那颗灵种隐隐有破土萌发的迹象。 夜风见陆可儿拿着那玉佩一动不动,不禁有些好奇地端详。 玉佩大概只有鸽子蛋般大小,呈扁平状,质地看起来一般,既不是那种名贵的冰种,看上去也不通透。颜色乳白中带着点淡淡的金黄色,雕工也很粗糙,除了是块年岁久远的古玉,他实在看不出这玉佩有什么特别引人注目之处。 可陆可儿却拿着它一看就是一刻钟。 灵气从陆可儿的手掌涌入她的身体,她体内的灵气一直在增长,增长到一定程度后,忽然就停止了。 又像上次那样,似乎又遇到了瓶颈,再难前进一步。 陆可儿婉惜地叹了口气,回过神来,才发现屋内的三人包括陆明皙在内都惊疑不定地注视着她。 第九十七章 送玉 “小姑娘,你怎么了?”那老妇人担忧地说道,“刚才叫了你好几遍,你都没有回应。” “姐姐,姐姐,你不舒服么?”小皙担心极了,“刚才你一直在发呆。” 陆可儿柔声安抚道:“抱歉,刚才我想事情想入神了,让小皙担心了。” 抬头触及夜风疑惑而又关切的眼眸,她有些尴尬地笑笑,转头拿起手中的玉佩对老妇说道:“我想买这个。” 老妇人看了看陆可儿手上的玉佩,暗道这小姑娘眼神不好,这玉佩玉质可不怎么好。但她脸上却未显示出来,笑呵呵地道:“小姑娘眼光真不错。这块玉佩可是古玉。” “多少钱?” “二两吧。” “二两贵了点。一两吧。”陆可儿其实并不清楚这块玉的价格,但是她秉承还价杀一半的原则,和老妇人砍价。 老妇人状似为难道:“唉呀,小姑娘真会讲价,行吧,看在这位公子这般人才的份上,我就便宜卖给你吧。” 陆可儿瞪大了眼。 不是,她买玉,关夜风啥事? 她瞥了眼一进店铺就将面具摘下的夜风,心中暗忖:看来,夜风的颜值在这名近九十岁的老奶奶这儿,也能当张优惠券使用啊。 陆可儿挑了挑眉,掏出银子递给老妇人。 老妇人心中乐开了花。 这块玉佩收购来时,才花了一百文,真不值什么钱。这傻丫头却花了一两银子买它。她可是赚了不少呀。 她若知道这块玉佩才是她延缓衰老的根本原因,不知还不会如此庆幸和欢喜了。 老妇人欢欢喜喜地将同样欢欢喜喜的陆可儿送出门。 走出小巷,陆可儿拿着玉佩笑眯了眼。 那笑意似是从她内心深处散发出来,渐渐地漫上了脸庞,使她的眉眼像是染上了一层亮丽的色彩,明艳动人。 夜风凝视着她,唇角上扬,勾起一抹优美的弧度。 “这么开心?” “嗯。”陆可儿扬了扬手上的玉,笑道,“知道么?这玉可是个宝贝。” 正好看见街头有个卖彩色丝线的小摊,她走过去买了一根编好的红绳作玉佩的吊绳。 她将红绳穿过玉佩,连绳一起递给夜风:“给。” 夜风吃惊地睁大了眼:“这是给我的?” “你将你的腰牌送给了我,我自然要投桃报李啦。”陆可儿见夜风迟迟未伸手来接,干脆在绳子末尾打了个结,对夜风说:“低头。” 夜风愣愣地低下头来。 脖上一凉,那根红绳已经挂在了他的脖子上。那玉佩没什么重量,可夜风却觉得脖子沉甸甸的。 “玉佩虽然是常常挂在腰侧的,不过,这块玉佩不大,也可当吊坠。”陆可儿看了看垂在夜风胸前的玉佩,满意地点头,“这玉还是放在你胸口的位置比较好。” 胸口是最靠近心脏的部位。夜风那脆弱的心脏若能得灵气日日滋养,对他的身体更加有益。 夜风却不知想到什么,耳根后又微微地红了。 他心慌意乱地将玉佩塞进衣襟内,微垂着头,急步向前走去。 “喂,我们不是说要去集市上看看吗?你走错方向了!”陆可儿叫道。 夜风脚步一顿,又急忙换了个方向,埋首前行。 “姐姐,大哥哥怎么了?”小皙见夜风那略显狼狈的身影,好奇地问道。 陆可儿不确定地猜测:“收到礼物,兴奋得找不到北了?” 不过,还是觉得奇怪呀。 像他这样的贵公子,什么礼物没见过,还会在乎这么一块看似普通的玉?何况还是在他并不了解这块玉佩的价值所在的时侯。 ………… 街道的另一头,楚英带着左一去一家书店买书。 “先生也不知为何,今天突然说想看西林县县志。”左一拿着刚买的书,神情忧郁,“难道这本县志能帮助先生找到殿下?” 楚英瞥了眼左一,说道:“先生是高人。高人自有其高明之处。我们不要问太多,照先生说的做就是。” “殿下已失踪多日了,也不知……”忽然左一顿住。 “怎么了?”见左一愣愣地望着大街的一个方向,楚英也抬头看去。 只见大街上人流如炽,摩肩接踵,好不热闹。 “我好像看到殿下了。”左一揉了揉眼睛。 “哪呢?” “我刚……我刚看到殿下抱着个孩子,身边还有个少女,两人一起走着……奇怪,怎么一眨眼不见了?” “你在做梦吧?”楚英神情古怪地瞟向左一,“殿下怎么可能会抱孩子?” 左一想想也是。 “难道是我幻觉?”他摇了摇头,“可那身形,那姿态,真的好像是殿下。” “我看你是看花眼了。放心吧,先生说殿下迟早会出现。我信先生。” …… 西林县集市比岭下镇的集市要大一倍。这里不但有各种农产品售卖,而且还有各种牲畜和家禽。 “你怎么会想到来集市?”陆可儿闻着空气中那股消散不去的腥臭味,微蹙着眉头,“这种环境,小孩子最好不要多待。” 空气不好,各种病菌滋生,最容易感染小孩子。 “我看家里没有马车。”夜风道,“要不我进去看看没有没马,你带着小皙在外面等我。” “你想买马车?” “这样家里要来县城,也方便一些。” 陆可儿瞥了他一眼。 估计这位是临时起意吧。还以为他对牛车很适应,看来并非如此。 “还是你带着小皙在外面等我吧。”她摇头笑道,“你戴着个面具去看马车,算怎么回事呀?” 夜风摸了摸脸上的面具,有些懊恼。 看来,以后到人多的地方,还是要戴人皮面具。 虽是临时起意,但陆可儿认为夜风的思虑是对的。家里迟早要有辆马车。不如今天看看,遇到合适的就买下来好了。 集市里的西北角有一排马厩,里面有几匹马正在悠闲地啃着草。 卖马的是个身材伟岸、鼻梁高挺、皮肤黝黑的中年男子,穿着乌沙国的服饰,一看就知是从乌沙国来的商人。 “这位大叔,你这儿的马怎么卖?” 那商人见来询问的是一个只有十二、三岁的漂亮小姑娘,不屑地摆摆手:“小丫头,让你家大人来!” 陆可儿道:“大叔放心,我自个就能作主。” 商人不由惊讶地上下打量了一遍眼前的小姑娘。这才发现,这小姑娘年纪虽然不大,但气质从容淡定,神情落落大方,想必在家是个习惯于拿主意的,不禁对她去了几分轻慢之心。 第九十八章 丑马 “小姑娘想买马?” “是的,大叔。想买辆马车代步。” “那你买好马后,还得去定制个车厢。”那商人好心提醒。 陆可儿问:“大叔,你知道在哪里有现成的车厢买么?” “这个不好说。有些人家急需用钱,可能会卖马车。你若运气好,说不定还能用便宜的价格买下。” “集市这有人卖过马车么?” “有的。但一年里也难得碰到几回。” 两人正说着,忽然一道声音插进来:“小姐,你是想买马车车厢?” 陆可儿转头看去。 那是个二十来岁浓眉大眼的健壮小伙,小麦色的肤色,笑起来,露出嘴边的一只小虎牙。 那商人见到他,拍了拍额头:“我怎么把他给忘了?” 他向陆可儿介绍:“这个小伙子我们都叫他虎牙,家里祖祖辈辈都是做木匠活的,手艺不错。要不是他得罪了……” 他忽然住了口,咳了一声,说道:“总之,小伙子人不错,踏实肯干,价格公道,你找他准没错。” 虎牙憨憨地笑起来:“姑娘,我家有个做好的新车厢,连轮子都配好了。你要的话,可以去看看。” 陆可儿双眼一亮:“那真是瞌睡送来了枕头。那行。不过,你得等我一会儿,让我先将马买好。” “不急,不急。”见陆可儿有购买的意向,虎牙开心地直摆手,“姑娘你慢慢挑。巫木叔的马,都是良驹。” 如虎牙所言,马厩里的马每匹都油光水亮,健壮高大,几乎没有一匹是精神不济瘦弱不堪的。 陆可儿挑了一圈,觉得每一匹都不错,一时难以选择。 “这些马,都是我从库尔斯草原带来的。小姑娘,库尔斯草原知道么?那可是我们乌沙国最大的草原,盛产骏马和牛羊。我们草原上的马,远近闻名。十八年前,我们还向启国皇帝赠送过几匹汗血宝马,要不是……” 他似乎想到了什么,话语嘎然而止。 陆可儿奇怪地瞅了他一眼。 两次都是话说到一半就中途停止,这位大叔真会调人胃口。 好在她也不是个好奇心重喜欢打听的人。她毫不在意地笑了笑,问:“全部的马都在这里了吗?” 刚才看马时,她好像听到有一个奇怪的声音从马厩旁边一个四周封闭着的棚子里传出来。 那声音说道:“巫木自称识马,可他居然将我这匹千里马关在棚子里,也不让我去见买家。真是岂有此理!” “都在这了。”巫木答道。 陆可儿指了指那个关着门的棚子,问道:“那棚子里有什么?” 巫木这才想起什么来,拍了拍额头,道:“瞧我这记性。里面确实还有一匹马。” “为什么将它关在棚子里?” “这马它脾气太坏,而且……”巫木面带犹豫,“它长得实在有点……” “胡说。我英俊帅气高大威猛,是马中的帅哥!巫木太过份了,居然将我贬得一文不值。不就是因为我踢伤过他么?谁叫他每顿都不给我吃饱饭?” 木棚里发出马的嘶叫声,但陆可儿将它的话听得一清二楚。 陆可儿对这匹“另类”的被特殊对待的马愈加好奇了。 “大叔,要不将它牵出来看看?”她要求。 巫木有些吃惊,也有些为难。 “怎么,不方便?” “这倒不是。”巫木摇头,“那马性子烈,它很难和其他的马相处。它一出来,就喜欢去踢其他马。有不少马都被它踢伤过。” 陆可儿双眸一亮。 这马看起来力气不小呀。 “巫木叔,姑娘要看,就让她看看吧。有时相马也讲究缘份,没准这匹没人喜欢的马,会被这位姑娘看中也不一定呢。”一旁的虎牙劝道。 巫木一想,也对。 他是个商人,自然希望手上的货物能早早地被买家挑走。这马都养了大半年了,每天多费食料不说,他还得小心翼翼地看管,每天将它和其他马分开,就怕一不小心,它又将其他马踢伤。 于是,他叫手下将那马牵出来。 陆可儿看到从棚里缓步走出来的马,惊愕地瞪大了眼。 哪有什么高大威猛,英俊帅气?如果将马比作男子,按男子一米八的标准来看,这匹马充其量也只到一米六。它比其他马要显得矮小许多,毛发也不怎么漂亮。东一块黑,西一块白,还夹着好几块灰和好几块黄,像是身上打翻了颜料盘。这哪是马中帅哥?分明是马中丑男啊! 不过,它有一双黑晶发亮的眼睛,带着一股子天然的傲慢,好似它是睥睨群马的马中君王。 它踩着小碎步,倨傲的目光扫过众人,落在陆可儿身上。 场中的人,就陆可儿它没见过。 “原来是这个小丫头来买马。”它嘶叫一声。 “我居然沦落到要当一个小丫头的坐骑的地步!” 陆可儿凤眸灼灼地盯着它。 “听说你每餐都吃不饱?”她开口问道。 “什么?我每餐都能吃饱……不是,姑娘,你是和这匹马在说话?”巫木满脸错愕。 陆可儿淡笑道:“嗯,我和它说说话,先彼此熟悉一下。” 巫木只觉好笑。 这小丫头,没想到这般孩子气。 陆可儿也不管旁人怎么看,对着那匹马认真地说道:“如果你真的优秀能干,并且好好听话干活的话,那么我就能让你每天吃饱!” “才只能吃饱?”那马很是不满。 “起码我知道你想要什么,不是么?”陆可儿冷哼,“如果你被其他人买走,或是还留在这里混日子,他们会像我这样了解你的想法么?” 那马眨了眨眼,沉默半晌,嘶叫了一声。 “看来我们达成共识了。”陆可儿笑眯眯地点头,“听说你脾气不好?这可不好。到我们家后,你若这般任性,可不会有好果子吃的。” 这丑马瞪着她,前蹄在地上刨了两下,打了个响鼻。 “不服气?”陆可儿冷声道,“你若不将脾气收敛,那你就继续待在这吧。” 说罢,作势要走。 那马急了,张嘴咬住了她的衣袖,将她往回扯了扯。 巫木和虎牙看得目瞪口呆。 “虎牙,我怎么觉得这马听得懂那小姑娘的话似的?”他悄声和虎牙低语。 “那姑娘似乎也能懂这马在想什么。”虎牙抓了抓头,憨憨地笑道,“看来,他们真的有缘。” 第九十九章 相见 陆可儿牵着马从集市上走出来时,正看到夜风牵着小皙和一个身材精干的年轻男子说话。那男子相貌极为普通,身上也是普通的粗布衣衫。但是,陆可儿却发现那男子身上索绕着一股杀伐之气,整个人似是一把藏在鞘中的宝剑,锋芒内敛。陆可儿毫不怀疑,只等宝剑出鞘,便能见血。 她心中顿时一惊。 不知是不是错觉,陆可儿感觉那年轻男子面对夜风态度十分恭敬。而夜风,身上的气息也悄然发生了变化,不再像她平时所见那般温润亲和,而是变得疏离、冷肃、遥不可及。 夜风眼角余光瞥见陆可儿,幽深的黑眸似注入春水,泛起层层涟漪。他唇角微勾,脸上浮现出一抹淡淡的笑意。 左一揉了揉眼睛,几乎怀疑自己是不是看花了眼。 他刚才从书店出来,无意间似是瞥到了夜风的身影。本想跟着楚英离去,但正准备走时,忽听身边有人议论,说街头惊现一绝世美少年,引得男女老幼争相观看。说者无心,听者有意。左一终是抵不过再查探一番的念头,便从街头一直寻到了街尾。 许是老天垂怜,最后真的让他在集市入口处发现了殿下。 左一无法形容当时看到殿下那一眼时的心情。 他心目中如神祗一般的殿下,居然戴着个胖猪面具,怀中抱着个奶娃娃,安安静静地站在集市门口,看样子似在等人。 若不是殿下的音容相貌、身材气质和身体的每一个肢体动作都像是刻进了他的骨血中那般熟悉,他真的不敢上前相认。 他走过去,还未开口,已看到他的殿下便急忙开口:“你是来问路的吗?” 左一一愣。立刻便明白了:殿下不想暴露身份。 于是,他只得压下心头的狂喜和激动,陪着殿下演起戏来。 他一直不明白,聪明绝顶、英明果敢的殿下到底有什么顾虑不愿或不敢和他相认,直到一个十二、三岁的少女牵着一匹毛发奇怪的马从集市内走出来。 他心中那个看起来温润亲切实则高不可攀冷淡疏离的殿下立刻就像是变成了另外一个人,一个他从来没有见过的陌生人。 殿下看向女孩的目光充满了欣喜、温柔甚至宠溺。 “小萧,等久了吧?”女孩笑语盈盈,远远地就挥手向他打招呼。 左一打了个趔趄,差点崴到脚。 小箫? 殿下听闻这般称呼,居然一点儿也不生气。殿下怎么能允许其他人唤他的字?印象中只有皇上唤他的字箫儿。这女孩怎么能?她凭什么能? “这是可儿买的马?”夜风目光瞥向陆可儿牵着的这匹一见难忘的马,微微一愣。 丑马冲他咧了咧嘴,打了个响鼻。 “它这是和我打招呼?”夜风好奇地问。 这马看着他时一双马眼中那浓浓的讨好意味,是怎么回事? 陆可儿也很疑惑:“是啊。它一般眼高于顶,傲气得很。真没想到它会和你打招呼。难道它也被你的盛世美颜征服了?不对呀,你不正戴着面具吗?难道它还能透过那层不透明的面具看到你……” 见她越说越不像话,夜风急忙打断她:“那个,它叫小美?是匹母马吗?” 它似乎长得和“美”搭不上边吧。 “呃……它是匹公马。” “小美这名字听起来像是母的。”夜风忍住笑意。 怀中的小皙却笑着直点头:“姐姐,这名字好听,我喜欢!”他接着掰起了小指头:“咱家已经有了小怕、小黑和小白,再加一个小美,哇,我们家有四只小动物了……” 陆可儿揉了揉他的头,笑道:“那三只算是小动物,这小美是一匹马儿,可不算小了。” “小美是马马!”小皙兴奋了,“我要骑马马!” 他朝着小美伸出两只小胳膊。 小美烦躁地在原地踏起了小碎步,避开小皙的手,头往后侧了侧,脖后长长的黑色鬃毛随着它的动作飞扬起来。 “小美好像还没有认你做朋友哦。”陆可儿见小美抗拒小豆丁的接近,只得安慰小豆丁,“等你和它混熟了,它就愿意让你骑了。” 陆可儿眸光扫向一直沉默着伫立在夜风身边的左一,问道:“这位是……” 这男子站姿笔挺,在夜风身边仿佛是个保镖。 左一还未来得及开口,夜风已向陆可儿解释道:“不认识,一个来问路的路人。” 左一:“……” 陆可儿疑惑地问夜风:“还没问清路吗?怎么一直站在这里不走?” “我不也是第一次到县城吗?他问的地方,我也不熟悉。想必他是想向你问询吧。” 左一触及夜风警告的目光,急忙在脸上挤出一抹僵硬的笑容:“是啊,小姐,正想问你。” “你想去哪儿?” “我想去……去……哦,对了,我想问这西林县最大的酒楼在哪里?” “公子想必是外地人吧?据说西林县最大的酒楼叫味香园,位于县城最繁华的西河大街上。楼下就是沧云河。不少外地人都喜欢到那里,一边吃饭,一边欣赏沧云河风景。”陆可儿解释得很详细,却见那男子听着,却是一副心不在焉的神情,不由问道,“这位公子,可是有什么心事?” “啊?没……哈哈,没有。”左一看了看夜风的神情,急忙收敛心神,朝陆可儿拱手道谢,“在下谢谢姑娘相告。那……那在下告辞。” 说罢,又小心翼翼地瞟了夜风一眼,这才依依不舍地走了。 陆可儿望着消失在人流中的男子,若有所思。 “你真的不认识他?”她眸光微闪,问夜风。 “不认识。”夜风神情淡淡,侧首看向陆可儿身后的虎牙,问,“这位小哥是谁?” “公子好。大伙儿都叫我虎牙。” 虎牙冲着他咧嘴一笑,唇角露出一个小小的虎牙,平添几分可爱与俊朗。 是个开朗热情的阳光男孩。 不知为何,夜风的心沉了沉,脸上的神情也变得冷淡了几分。 陆可儿解释道:“我们在集市中遇到。虎牙是个木匠,他家有现成的新制好的马车厢,我正准备去看看。” 夜风这才缓了脸色,点头道:“我陪你一起去。” ………… 虎牙的家在县城西面,离县中心有点远,那里林立着一栋栋青砖黑瓦的房子。 虎牙走向其中一栋,推门进去,入眼处是一方小院。院子方方正正,角落里有一口水井,靠院墙一边垒着一排整整齐齐的大小木料。旁边有个木箱,里面堆满了锯子、刨子、锉刀等木工工具。地上摆着几件正在做的家具,旁边散落着不少大大小小削下来的木块和刨下来的刨花。 “谁呀?是虎牙吗?”屋内传来一道苍老的声音,一个白发苍苍背脊佝偻的老妇人颠颤颤地走了出来。 第100章 滋事 “娘,我带几个客人来选东西。”虎牙急忙上前搀扶着老妇人。 老妇人闻言不见欣喜,反见紧张和恐惧:“虎牙,不行,不行的!万一又被那些人知道,可怎么办呀?” “娘,咱们不能因为那些无赖,而不做生意吧?”虎牙愤愤不平,“都几个月了,没谈成一笔生意,再这样下去,咱家要坐吃山空了。小蓉买药也需要钱呀。” “可是,可是……” “娘,别慌!我就不信了,他们还敢来闹?他们来,我就报官!” “可是,以往我们也报过,可没有衙役敢得罪他们……” “娘!”虎牙匆匆打断她,“娘,你到屋里歇着,我还得招待客人呢。” 不由分说,将老妇人扶进屋里。 夜风摘下面具,和陆可儿对视了一眼。 那虎牙从屋中返回,目光一触及夜风摘下了面具的脸,不由愣了。 “公子……你……你长得可真好看!”他憨憨地笑道,露出那颗小虎牙。 夜风见他眼神清正,并无任何杂念,不由神情稍缓,点点头,问道:“你家惹了什么麻烦?” 虎牙摇了摇头:“没事没事。公子,姑娘,我带你们看看那车厢吧。” 车厢就放置在院中一个角落,上面罩着一层不透光的油布。掀开油布,一个崭新的车厢映入眼帘。厢体是由榆木制作而成,漆着酱紫色的油漆,显得古朴大方。雕工精致,线条优美,各部件契合得很是紧密,看起来结实耐用。两个木轮是用松木做的,圆的弧度也十分标准,看得出来花了不少功夫制作打磨。 “你这手艺不错。”陆可儿由衷赞叹。 “这车厢应该是其他顾客订制的吧?”夜风深邃的眸光落在虎牙的脸上,“为什么那个顾客又要退货呢?” 虎牙脸上的笑容顿时凝固了。 “公子……公子说哪里话?”他眼神飘乎,“你们放心,这车厢质量上真的没有任何问题。” “没有任何问题却被退货,这才是最大的问题。”夜风淡漠的眸光微沉,“你们得罪了什么人?或者被谁恶意针对?” 虎牙愣住了。 陆可儿也愣了。 联想到虎牙娘刚才得知虎牙卖家具时的反应,陆可儿心中有了猜测:“小萧,你的意思是,虎牙他家惹上了麻烦?那些人不让虎牙卖东西?” 夜风点头:“连衙役都不敢得罪这人,看来这人是县城一霸。” 虎牙看向夜风的目光越发惊讶和佩服。 陆可儿却蹙眉,争辩道:“可方大人不是这样的人啊。我不会看错的,他身上还是有几分贤臣的风骨的,他不可能会害怕得罪这个恶霸的!” “他本人不畏惧,可他的手下呢?”夜风虽然不想当着陆可儿的面夸赞方行正的人品,但他还是认可方行正此人,坦言道,“在官场上,多的是欺上瞒下的恶劣行径。方行正的人脉大多在京城,在这小小的庐州西林县,他却毫无根基。手下人见风使舵欺瞒于他的,估计还是有的。” 陆可儿一想,也对,便问虎牙道:“你们到底得罪了谁?” 虎牙神情很是纠结,他只想尽快将手上的成品卖掉一些以换些银子好补贴家用,并不想将顾客牵扯进来。 内心深处,他也害怕说出真相,吓跑了顾客。 “这是咱家的事,两位客人就不要多问了。”虎牙咬了咬牙,最终选择不说,“两位放心,这车厢确实是被退的。但我向两位保证,车厢是新的,从未使用过,而且质量绝对上乘,价格也绝对公道。两位也看到了,我家急需用钱,我可以便宜些卖给你们……” 正在这时,一声冷笑从院门外响起,随之,院门被人一脚踢开。 几个劲装打扮的男子走了进来。他们目光扫过夜风和陆可儿,眼底都闪过一抹惊艳。 为首的那人獐头鼠目,目光淫*邪地盯着陆可儿,脸上现出猥琐的笑容。 这小姑娘虽然衣着朴素,却长得明艳动人,一双丹凤眼清冷又妩媚,似是会说话似的。这西林县何时出现过这般美色? 还有女孩身边的少年,也是极品。 夜风目光骤冷,眼底闪过一抹凛冽的杀意。 虎牙双目喷火,急忙走到陆可儿身前,挡住那人的视线,怒声喝问:“贾路,又是你!你们想干什么?” “干什么?”贾路轻蔑地瞅了他一眼,冷哼道,“咱们少爷早就说过,你那妹子让他扫兴,他就要让你家不好过!” 他侧首朝陆可儿狞笑道:“小姑娘,你们是来买家具的?买什么家具?凭你这姿色,只要你肯跟我走,我保证让你吃香的喝辣的,住进镶金砌玉的屋中享清福。” 话音刚落,贾路身后的几人便一阵哄笑。 “小娘子肤白貌美,一定能得咱们公子怜爱。” “指不定咱们公子喜欢上后,会纳她为第十八房小妾。” “看她装扮,像是个平民,看上去啥也不懂啊。怎么侍侯人还得多学学……” “放心,咱家公子最是怜香惜玉,他会好好教小娘子的。哈哈!” 陆可儿脸色冷凝。 她没看见身边的夜风眸光冰冷,将手举了起来,做了个奇怪的手势。 虎牙气得脸通红。 “你们给我闭嘴!”他大吼一声,喝道,“这位姑娘是来买东西的顾客,与我家没任何关系,你们想干什么,尽管冲我来!不要将她牵扯进来!” 回首,对陆可儿低声道:“姑娘,你和这位公子快走!” 陆可儿暗暗地握紧了拳头,将灵气聚于其上。 她胸中升腾起一股怒火。 这些人身上都笼罩着一层黑色的煞气。可见伤天害理的事,他们没有少干! “走?走哪去?”贾路冷笑,“小姑娘,谁让你今天进了他们朱家的院门呢?你若不想吃苦头,就跟着哥几个走一趟吧。” “你们想让我去哪?”陆可儿忽然展颜一笑,开口问道。 贾路见这一笑如寒梅怒放,不禁心神激荡,忍不住放柔语气耐心解释道:“当然是贾府呀。” “哪个贾府?”陆可儿好奇地问道,“是那个镇国公夫人的奶兄的贾府么?贾公子难道是那位奶兄的儿子?” 第101章 疯少女 “哈哈!正是!小姑娘,现在知道了吧?我刚才说的可不是诳你的吧?凭你姿色,一定会得我们公子宠爱的……” 他说着,心痒难耐,忍不住伸出手去拉陆可儿。 夜风眸光一寒,正要伸手去挡,忽见陆可儿抬起手臂,狠狠一拳朝那贾路的脸上击去。 贾路惨叫一声,捂着鼻子倒退两步。 两条殷红的鲜血从他捂着鼻子的手掌下流了出来。 众人惊呆了。 “我的鼻子,我的……鼻子!”贾路痛得哇哇大叫,他指着陆可儿破口大骂,“小贱人,你居然敢打断我的鼻子!我叫拔光你的衣服,将你丢到男人堆里去,让你……” “啪!”陆可儿伸手一个巴掌打去。 这一巴掌也用上了灵力,扇在贾路脸上,显得格外沉重,半边脸立刻就肿了。他只觉牙床一痛,“卟”的一声吐出一颗带血的牙齿! 他又惊又惧地瞪着陆可儿,连声命令身后的手下:“快,快,还愣着干什么?将这小贱人给我抓住!” 身后的人如梦初醒,一个个叫嚷着向陆可儿扑来。 陆可儿心头一凛。 她在现代学过一些散打,面对一人的攻击,自保还行。如果是打群架,她可真没有把握。 正当她严阵以待,心想接下来会是一场恶战之时,忽听“嗞,嗞,嗞——”几道破空之声传来,那冲上来的打手一个个应声倒地,抱着膝盖痛呼哀号。 “我的膝盖……碎了,碎了!” “路哥,我们中暗器了。痛死人了!呜呜……” “这丫头,一定有高手在暗中相助她!” “咱们踢到铁板了!” 陆可儿目瞪口呆。 这些人也不是笨蛋,稍一想便明白了。只怕今天在虎牙家是讨不到好去了。 众人拉过贾路,相互搀扶着往外逃。 那贾路愤恨不已,一边跑,一边转头朝后威胁陆可儿:“小贱人,你等着!我们公子不会放过你!” “我等着!”陆可儿声音愤怒而冰冷。 等贾府的人都消失了人影,陆可儿这才向半空施了一礼,朗声道:“不知是哪位大侠路见不平拔刀相助?多谢!大侠,不知可否方便现身一见?” 四周寂静无声。 陆可儿等了片刻,又高声叫了一遍。回应她的仍是一片寂静。 “小萧,你说,是谁在帮我们?”陆可儿不知为何,脑海中浮现出刚才在集市门口见到的那个“问路人”。 夜风微微垂首,敛去眸中一闪而过的微光,摇头道:“不知道。许是路过的?顺手帮了把?” 虎牙却脸有忧色:“这贾府是本县的地头蛇,在本地名声极差,不少人家对他们恨之入骨。可别说是普通百姓,就连不少世家大族都对他家心怀忌惮,平时不敢轻易得罪他们。姑娘,他们今天在你这里栽了个大跟头,只怕接下来他们不会善罢甘休。” “一群狗仗人势的家伙!”陆可儿怒声骂道。 穿过来这些日子的遭遇,使她越发体会到了封建王朝中权势的重要性。 她不由有些忧心。 她一直想要实现的梦想田园生活,在这落后的古代,真的能实现么? 若没有强大的靠山,只怕她赚多少钱都守不住。 “可儿,不要担心。”夜风见她秀眉深蹙,脸上是深切的忧虑,以为她是在担心那几个贾府下人的报复,不由胸口一滞,冲口而出:“他们不会有好结果的!” 陆可儿微愣:“你怎么知道?” 夜风眸光微凝,解释道:“贾府仗的无非是镇国公的势。可我听说……” 他顿了顿。 “你听说什么了?”陆可儿问道。 她怎么忘了,夜风是京城人。京城是整个启国政治文化经济的中心,各方面信息都顺畅灵通,哪像这地处边境偏僻的小县城,消息闭塞不说,还不及时。等京城的消息传来,都不知要多少日子之后了。 “当今圣上对镇国公不满已久,有意削权。镇国公在朝堂的势力正在逐渐萎缩,已大不如前了。何况……” “何况什么?” “何况当朝的皇……皇太孙也不会放任镇国公府继续作威作福,为害百姓。” 陆可儿若有所思:“你们似乎都很看好这个皇太孙。” 夜风敏感地抓住了这个词“你们”。 “还有谁?”他问。 “哈哈,都这么说呀。”陆可儿打着哈哈。她自然不好说是荣之行他们。 她侧首看向虎牙,问道:“虎牙大哥,你说是不是?” 虎牙憨笑道:“这个……这个国家大事我可不懂。不过,我爹在世时就曾说过,说当今的景王殿下比辰王殿下强多了!只可惜……” 他顿了顿,又道:“皇太孙殿下是景王殿下的儿子,肯定和他爹一样,勤政为民,爱民如子。” 陆可儿点头:“看来这个皇太孙在民间的口碑不错,威望还挺高的。” 夜风眸光微敛,沉默不语,不知在想些什么。 正在这时,从屋内突然跑出一个十五、六岁的少女。只见她发丝凌乱,衣着邋遢,一边跑,一边尖叫道:“别抓我,别抓我!我什么都没有看到!什么都没有看到!” 跑到院中,忽然看到陆可儿和夜风,双眼骤然睁大,脸上的表情十分惊恐,又叫又跳:“你们是来抓我的吗?不要抓我,不要抓我!我什么都没有看到!” 忽然她双手紧紧拉扯自己的头发,双眼茫然而绝望:“我是谁?我到底是谁?” 她冲到虎牙面前问他:“我是谁?我到底是谁?” 她不断地用手捶打自己的脑袋,嘴里嚷嚷道:“我是谁?我到底是谁?” 陆可儿见她容貌清秀,皮肤白皙,可是双眼却空洞无神,形状癫狂,不禁心中暗叹。 这少女,显然是患有精神疾病。 对于先天的精神疾病,陆可儿心知即使有灵力相助,也无法治愈。但若是后天因意外或刺激造成的,或许还有治愈的可能。 只是不知这女孩到底是谁,又是怎么患病的。 虎牙一把抱住少女,制住她用力捶打她自己的手,心疼得眼眶都红了:“小蓉,小蓉,别怕,别怕。我是哥哥!哥哥会保护你!” 然而他的拥抱却没有给少女带来安慰。 她脸上的表情更惊恐了,在虎牙怀中拼命挣扎:“放开我!放开我!不要抓我!我什么都没有看到!” 虎牙心中大恸:“小蓉,小蓉,你看看我呀!我是哥哥呀!” “不,不!放开我!放开我!”虎牙拥得越紧,那少女便挣扎得越厉害。 她歇斯底里地大叫着,伸出手去抓虎牙的脸,张嘴去咬虎牙的手。 虎牙一边躲闪着,一边又不敢放开她,怕她伤了自己,一时间弄得好不狼狈。 第102章 缘由 忽然,挣扎中的少女动作一顿,双眼紧闭,瘫倒在虎牙的怀中。 虎牙这才发现,少女的颈后,插着一根银针,还在兀自颤动。 “这……这……”虎牙惊骇不已。 陆可儿用修长的手指捏住针柄,将针拔了出来。 “虎牙大哥,不用担心,你妹妹没事。我只是扎了她一针,让她睡着了。” “原来姑娘还会医术?”虎牙满眼都是佩服,他邀请道,“两位,请屋内坐坐。” 陆可儿也正想问问姑娘的情况,于是欣然同意。 虎牙将少女抱至卧房,随后来到客厅,请陆可儿和夜风入座。 虎牙娘一边擦着眼泪,一边给两人泡茶。 “大娘别忙了,也坐下吧。”陆可儿看着忙里忙外的虎牙娘,心中实在有些不忍。 她想起了自己的外婆。 也是这般忙忙碌碌,一刻也不得停歇。 “虎牙哥,你妹妹到底发生了什么事?”陆可儿开门见山地问他,“她是一生下来就这样,还是……” “我家小蓉,她原来是个漂亮乖巧又能干的好姑娘。”还未等虎牙回答,虎牙娘已忍不住打断她的问话,想到从前,眼泪喷涌而出,哀哀哭泣道,“我可怜的闺女!多好的孩子啊,怎么就变成这样了?呜呜,我苦命的闺女啊……” 虎牙深深地叹了口气,擦了擦流出眼眶的泪水,哽咽道:“两们有所不知,我家姓朱,我叫朱虎,妹妹叫朱蓉,世代是做木工的。我爹将一身手艺传给了我,三年前不幸生病去世了。凭着这祖传的手艺,我们一家人过得也还不错。半年前,贾府的张管家来我家,订制几张椅子,说做好后,让我们送至府中去。几天后,椅子制好了,可那天我恰巧有事,妹妹小蓉便帮我将那几张木椅送去贾府。可没想到,这一去……” 虎牙将脸深深地埋进掌中,语带悲痛和悔恨:“早知,我宁愿迟点自己送去,也不会让小蓉去。” “在贾府,发生了什么事?”一直沉默着倾听的夜风开口问道。 虎牙神情哀戚,陷入回忆,缓缓说道:“那天快到傍晚,小蓉跑回来,神情慌乱,满脸恐惧,一直叫着不要抓她,她什么也没看见。我们问她,到底发生了什么事?她就只翻来覆去地说这两句。没多久,那贾府张管家带人追来,要抓我家小妹。我当时就怒了,质问他们凭什么抓人?张管家说小妹打碎了贾府的一件宝贝,要抓小妹去问罪。我当然不认了!小妹变得神志不清,到底发生了什么事还不是全由他贾府一张嘴胡说八道!我说他血口喷人,小妹的性子我们一家人都很了解,平时胆小谨慎,连只蚂蚁都不敢踩。她到贾府,肯定是小心翼翼,谨言慎行,不可能会随便打碎他家什么宝贝。张管家不依不饶,我据理力争,直到我要拉着他去县衙报官,他才骂骂咧咧地走了。” 夜风闻言,眸光微凝,手指敲了敲桌面:“他们在找借口。” “什么借口?”陆可儿和虎牙都疑惑地看着他。 “贾府在找借口将令妹抓回贾府,所以才会说你妹妹摔碎了宝贝。”夜风冷冷一笑,“我猜令妹必定是在贾府看到了什么不该看到的,而这事,对贾府很重要也很隐秘。令妹会被吓得精神失常,想必她在贾府看到了什么恐怖的吓人的场景。幸运的是,令妹在极度恐惧精神崩溃之下,仍是下意识地往家里逃,并且成功地逃到了家里,否则……” 陆可儿秀眉一挑,看向夜风的目光已充满了欣赏和钦佩。 夜风触及陆可儿的目光,心头一热,忽然就忘了接下来要说的话,匆匆地别开眼,垂下眼帘。 “否则什么?”虎牙急声问道。 夜风咳了一声,压下胸口突然涌上的那股子莫名其妙的淡淡的喜悦,侧首看向坐在身边的虎牙,答道:“否则,令妹已被害了。” 虎牙“霍”地站起,垂在身侧的双手在微微颤抖。 “真……真会如此?” 陆可儿想起那些贾府手下个个身上萦绕的黑色煞气,点头道:“今天来的那几个贾府的下人,个个手上沾着人命呢。” 夜风看向陆可儿,眼底闪过一丝暗芒。 她怎会知道那些人谋害过人命? 见虎牙一脸又惊又疑的表情,陆可儿后知后觉发现自己说了不该说的话,急忙解释:“不用猜也知道呀。贾府平时坏事做了不少,想必这些打手平时都为虎作伥,伤天害理的事肯定没少干。” 虎牙深以为然:“县里的居民都怕贾府。贾府人在县城里横行霸道惯了,尤其是那贾员外的独子贾旺财,生性好色,但凡见到姿色好点的女子,就想方设法地抢去占去……” 说到这儿,虎牙忽然想起自己的妹妹曾去过贾府,心头剧跳,失声低呼:“遭了!我妹妹半年前去贾府,莫不是……莫不是碰到了那好色的贾旺财,所以才……” 众人一听,都明白了。 虎牙娘已拍着腿哭嚎上了:“作孽呀!我可怜的闺女啊!那杀千刀的贾旺财,不得好死呀!” 陆可儿却摇了摇头:“虎牙大哥,应该不是这个原因。令妹一直在嚷叫她什么都没有看到,所以,可以肯定,令妹不是因为遇到贾旺财被他欺侮才精神失常的。” 虎牙一想,确实如此,心中不由稍定。 “那……那她到底见到什么了?” 夜风淡声说道:“要知道原因,只能问令妹了。” 虎牙心中一恸:“这半年来,小蓉几乎每天都是这样。安静的时侯,要么在发呆,要么就是睡着了。我们找遍了县城的大夫,几乎花光了积蓄,可没有一个大夫能治好她。” 说到这里,忽然想起陆可儿,眼中满是希冀地看向她:“姑娘,我见你也是懂医的。你……你能帮帮我妹妹么?” 陆可儿沉吟半晌,微点了下头:“我试试吧。” 虎牙顿时激动起来,连声道谢:“谢谢姑娘,谢谢姑娘。我们……我们真的没法了!” 第103章 报应 陆可儿离开虎牙家前,为朱蓉仔细地诊治,扎了几针,开了张药方,让虎牙去抓药,照方吃药。 因此当她准备付钱买车厢时,虎牙说什么也不收她的钱。 “姑娘,这车厢我不能收你的钱。”虎牙说道,“就当是付给你医治我妹妹的诊金。” “我才刚开始为你妹妹医治,结果如何还未可知。”陆可儿其实有七成的把握能治好朱蓉,但她想试探一下虎牙的反应,于是说得十分保守。 虎牙并未令她失望。 他面有愧色,说道:“不管结果如何,姑娘的这份心意已十分难得。我虎牙不是个忘恩负义之人。无论如何,姑娘今日,都是被我家拖累了。以后但凡姑娘有什么需要帮忙之处,尽管开口。” 陆可儿点了点头,道:“药吃完后,你可带着你妹妹来岭下村找我。我叫陆可儿。我可为你妹妹复诊。” 虎牙欣喜谢过。 然后他又花了些时间将车厢套上了马的躯干,并根据马的实际高度适当地做了些调整,使马拉起车厢来更加便利稳当。 盛情难却之下,两人带着小皙在朱家简单地用了午餐。等他们驾着马车告别朱家时,已是午后申时了。 “真没想到,你还会驾驶马车。”陆可儿朝坐在“驾驶位”上的夜风笑道。 夜风黑发轻裘,一手拉着缰绳,一手握着马鞭,姿态优雅,举止从容,居然让陆可儿有种错觉,他驾驭的不是马,而是龙。 再看那拉车的小美,最初套上笼头时,还百般抗拒,极不情愿地甩着头。现在夜风一拉缰绳,它就乖得像只温驯的小狗,令陆可儿啧啧称奇。 “真没想到,你还有这本事,连小美都被你治得服服贴贴。”陆可儿抱着小皙,哈哈大笑,“我开始还担忧这马车如何拉回去,现在好了。以后,你就当专职司机吧。” “司机?” “呃……就是马夫。哈哈哈!” 夜风脸色一僵。 回头看陆可儿笑得花枝乱颤,他眼底闪过一丝宠溺的笑意。 如果拉的人是她,就当这个专职司机又何妨? 街上行人不少,马车行进的速度较为缓慢。陆可儿正好趁这机会,看看街景和当地的风俗。 当马车驶到县衙附近时,马车停下了,因为前头堵了一群人,正七嘴八舌地议论着什么。 陆可儿抱着小皙下了马车,随意拉了个路人向他打听发生了何事。 那路人道:“姑娘有所不知,出大事了!半个时辰前,有几个人被人挖了双眼,割去舌头,血肉模糊地丢在县衙门口。” “啊!”陆可儿惊叫一声,急忙捂住了小皙的耳朵。 “小皙,不怕不怕啊。” 侧首又问那路人:“是谁这么惨,知道么?” 那路人左右看了看,压低声音答道:“姑娘,听说是贾府的人。其中一个,还是贾公子身边的亲信侍从,好像叫贾路。” 陆可儿心头一跳。 耳听那路人叹道:“听说那个贾路是其中最惨的。不但双眼被挖,舌头被拔,而且双腿双手都被砍掉了。惨是挺惨的,不过……大伙儿都在说,他们是坏事做多了,遭了报应呢。” 路人一边叹息,一边摇头晃脑地走了。 陆可儿分明看到这人唇角和眉梢压抑的笑意。 她抱着陆明皙重新登上马车,坐下时瞥了一眼自始自终都神情平静的夜风。 “小萧,你说,这世上真有这么巧的事?前脚他们刚离开虎牙家,后脚就被人给修理了。你说修理他们的,会不会是……” 她顿了一顿,看见夜风抬起眼帘,眸光扫向她,带着丝丝疑惑。 “你认为是谁做的?”夜风问她。 她压低声音,答道:“你说,会不会是那个暗中帮了我们的大侠?” “呃……也有可能。不过,他为什么要这么做呢?”夜风眸光一闪,淡声问道。 “是啊,为什么呢?”陆可儿喃喃道,“难道那些人本就是大侠的仇人,他早就盯上他们了?出手帮助我们,恰好是顺便?嗯,我觉得有这个可能。贾路那几个人,平时干尽坏事,肯定有不少仇家。” “嗯,你的分析很有道理。”夜风唇角微勾,敛去眼底的笑意,“果真是天理昭昭报应不爽。” “不过,方大人估计要头痛了。”陆可儿叹道。 “你似乎很担心他?”夜风眸光微沉。 “方大人人不错。”陆可儿就事论事道,“听说他本来在京城有更好的前途,却坚持下基层来锻炼,跑到这旮旯地儿当个小小县令,是个真心想为民做些实事的好官。发生这事,再加上上午林云木被杖刑,只怕贾府不会善罢甘休,会不断向他施压。” “贾府势力再大也不过是镇国公府的一个奴才,而他却是朝延命官,有什么好忌惮的?方行正若聪明,就会将这案件定性为仇杀。至于仇人是谁?哼,还不是他说了算?”夜风不以为意。 陆可儿目瞪口呆。 “还……还能这样操作?” 作为自小深受法律熏陶的现代人,陆可儿发现她的思维还是太局限了。 “这世上,确实有真相存在,但并非每个真相都能揭露展示于人前。”夜风神情淡淡,“有时,真相展示到世人面前,不一定是好事。有时,隐瞒真相,也不一定是坏事。” 陆可儿若有所思。 她侧首看向夜风。 少年的脸是那般年轻,但他眸眼幽深、神情淡漠,浑身散发着深沉的气息,让人怎么也看不透。 马车的速度比牛车快多了。陆可儿三人在日落之前便赶回了岭下村。 陆家新买了辆马车的消息像长了翅膀一样立刻传遍了全村。 在乡村,家里有一辆牛车就已算是稀罕的了,何况是一辆马车?能买得起马车的人,别说在金鸡镇,就是在西林县也是少见的。 接下来几天,总有几个村民带着孩子跑到陆家来看陆家新买的马车,围着马车七嘴八舌地议论、赞叹,表达着他们或好奇或兴奋或羡慕或嫉妒的心情。 夜风有些不胜其烦。 他们看马车就看马车吧,为啥还要特意拐到房里来看他? 第104章 底线 特别是一些大妈大婶,对他犹为热情,每回说是来看马车,却带着一篮一篮的菜来送给他。逮着他就问他今年几岁呀,家里还有些什么人呀,可有婚配呀……诸如此类的问题。 令他再好的涵养都招架不住想要发怒。 只有陆可儿笑得前俯后仰,乐不可支。 “唉呀呀,这些大婶们真好。咱家一连好多天都不用买菜了。”在餐桌上,她用看功臣一样的目光看着他,笑眯眯地给他多夹了一筷子菜。 夜风的脸都挂下来了。 可陆可儿犹自未觉,继续打趣:“本来我还想着,他们每回来参观马车,怎么着我们得收一收这参观费。可又想不好怎么开口。这下好了,都不用我说,她们就主动将‘参观费’交来了。” 参观费是什么,不言而喻。所有的人都听明白了。 纪氏瞥了眼夜风隐忍的脸色,瞪了眼自家闺女,责备道:“可儿,你少说几句。你没看到小萧已经很尴尬了吗?真是的!” 陆可儿还是忍不住想笑,见夜风果然脸色沉郁,似乎已经生气了,于是只得压下笑意,开解道:“小萧,你也别生气。爱美之心,人皆有之。乡下人,可没有城里大户人家那般矜持。她们来看你,是因为喜欢你。谁叫你长得这般出色呢?一顾倾人城,再顾倾人国,说的就是你。” 她目光灼灼地盯着夜风,叹道:“小萧,长得美又不是你的错。这是老天对你的厚待。人家喜欢你,想来看你,这也没什么难以接受的。这些人,其实就是粉丝。我若也有几个这样的粉丝,我高兴都来不及。” 想想现代那些大明星,虽然天天被人关注着,生活中几乎没有隐私可言,但仍然大多数人想当明星,不是吗? 虽然不知粉丝是什么意思,但夜风见她说得真诚坦率,眼中也无任何轻慢嘲讽之色,脸色这才稍缓。 再见她目光灼灼,一眼不眨地盯着他,仿佛真的被他容貌所迷,不禁耳根微红。 他轻咳了一声,敛目垂首,专心吃饭,不再看她一眼。 是夜。 月朗星稀,四周一片静谧。 一道身影忽然从陆家墙外翻进来,无声无息快如闪电般地朝小皙的房间扑去。 忽然,“喵呜”一声怒吼,一团黑影从旁边的房内跳出来,扑向那道身影。 那人身形一滞,正要向那团黑影回击,可掌到半途,却又似有什么顾忌似的,临时收回掌风,腰身一拧,匆忙躲闪。 “刺啦”一道裂帛声响起。 “捉贼呀,捉贼呀!我家又进贼了!” 一眨眼功夫,那房中又冲出个少女,扛着根粗壮的木头,朝那人劈头盖脸地打下去。 那人挪转腾移,狼狈地躲闪着,却并不动手回击。 几个回合后,那人低咒一声,身形如电般地腾身而起,跃上墙头,转眼便消失在茫茫夜色中。 从头至尾,也就短短的两分钟。 甚至,连沉睡的邻居都没来得及听清那抓贼的呼喊声。 陆可儿愣愣地瞪着那人消失的方向,怦怦直跳着的心一时难以平复。 “怎么了?”夜风披衣走了出来,关切地问道。 “奇怪。”陆可儿点起灯,看向脚边的小怕。 “喵呜!”小怕邀功似地朝她叫了一声。 “这是……”夜风目光扫过小怕的爪子,眸光微闪。 陆可儿也看到了小怕爪子下的东西。 原来是块破布。 陆可儿弯腰拾起那破布,只见布料质地紧密,富有光泽,是块锦布。 “这个贼,穿得起锦衣,却还来偷东西,至于吗?”她气呼呼地道,“三天两头地遭贼,真是岂有此理!不行,我明天就要去镇里雇两个守门的来。” 夜风轻柔又醇润的嗓音在静夜中显得格外动听:“嗯,最好找会武的人,不但要人品好,也要武艺强,为人忠诚可靠。” 陆可儿发愁:“这样的人,一时也难寻找得到吧?” “不急,慢慢找,总能找到的。而且,我见今天这贼子似乎并不想伤害我们,所以,你也不必太过担心。” “听你这么一说,我也有这种感觉。”陆可儿回忆刚才的情形,说道,“那人武艺高强,但是他确实无害人之心,对于我和小怕的攻击,他只一味躲闪,并不回击。否则今天我和小怕都会受伤。” 夜风点了点头。 “奇怪,那他来我们家的目的是什么呢?既不像是来偷东西的,也不像是来伤人害命的,倒像是来试探查找什么似的。他一进来,就直扑你和小皙的房间……” 陆可儿顿了顿,眸光扫向一直沉默着倾听她分析的夜风。 “小萧,他不会是来找你的吧?” 夜风心头一跳,心中暗赞这女孩心思敏锐,聪颖异常,脸上却不动声色。 “不清楚。”他摇了摇头,“京城里住着我的几个亲戚,若他们来找我,也未必不是不可能。” “既然要找你,白天直接上门相见就好了,何必大半夜神神秘秘地翻墙而进呢?”陆可儿疑惑地瞟了他一眼,“小萧,你到底是什么人?” “你……你为什么要这么问?”夜风心神微凛。 “本来你是谁,我并不在意。”陆可儿说道,“在我家住着的这些天里,你从来没有和我们说过你的家人、你的来历。我一直也没有问过你。知道为什么吗?” “为什么?”其实夜风也很是疑惑不解。但他这些天观察过陆家人,发现他们都是本性善良之人,便放下了戒心。 “因为我认为每个人都有他的隐私,他的秘密。你不想说,我便不追问,因为即使追问了,得到的答案也不会是真实的。但是……” 陆可儿一眼不眨地注视着他,眼底闪过一抹寒光,“但是,我有我的底线,那就是,无论如何,都不能因此伤害到我的家人。小萧,不管你是什么样的人,有怎样的过去,但是有一点,请你记住,不能伤害到我的家人!否则,我绝不原谅!” 十二、三岁的少女此刻收起了笑容,纤细娇小的身板挺得笔直,周身散发出冷肃的气息,那慑人的气势竟然让夜风有一瞬的错觉。 他仿佛看到了皇爷爷站在他的面前。 第105章 默契 他定了定心神,郑重承诺:“可儿你放心,我绝不会伤害你和你的家人!” 陆可儿瞥了他一眼,淡淡地笑道:“我暂且相信你。” 夜风闻言一滞。 为什么要用“暂且”二字? 她还是无法全心信任他。 这个认知忽然令他感到十分难过和失望,比当年他第一次逃课被皇爷爷抓住时还要难过。 陆可儿却没有感受到他的心情,她的思绪依旧在刚才夜探陆家的那人身上。 “现在仔细回想,那人脸上虽然蒙着黑巾,但不知为何,身形气质给我一种似曾相识的感觉。”她喃喃自语,“难道这人我见过?” 夜风惊叹于她的敏锐和超强的记忆力。 可不是见过么? ………… 此刻,那个被陆可儿“见过”的人在离陆家不远的一棵树下,扯下了脸上的黑巾。 几个守侯在树下的黑衣人立刻上前。 “一哥,怎么样?见到殿下了么?”他们激动地问他。 他们都是夜风的暗卫,得到左一传来的殿下的消息后,他们当天便来到岭下村,隐藏在陆家周围,恪尽职守地履行一名暗卫的职责,暗中守护起夜风的安全。 今晚,左一想见一见殿下,便等到夜深人静陆家人都睡着了才去探视。 没想到这么快就回来了。 “别提了。”左一心有余悸地抹了把脸,有些懊恼,“差点暴露了。” “啊?怎么会?陆家有高手?” “高手没有,倒是有一只厉害的猫……呃,那只应该是猫吧?” 他抬起手臂。 暗卫们就见那手肘处的衣衫破了,一块布料被扯去了。 “这……”众人惊愕。 要知左一的武功在影卫中可是数一数二的,寻常一些江湖高手都不见得能近他的身,此刻却被一只猫咬破衣服,这可是从来没有发生过的事。 这是只什么猫呀? 将左一当成了老鼠? “还有,那个女孩也很彪悍。”左一拍了拍胸口,很是庆幸,“还好我躲得快,否则,那么粗的一根大棒砸在头上,指不定开了花。” 众人又是一声惊叹。 “那个女孩,是不是上次你说的陆家姑娘?” “听说殿下对她态度不一般。” “殿下对她青眼有加,这女孩指不定要飞出这山窝窝里了。” 左一没想到平时这些暗卫看起来一个个严肃沉默,却原来都是假相,真面目都是如此八卦。他一时有些感慨。 脸一板,他警告道:“陆家是殿下的救命恩人。殿下对陆姑娘爱护有加,那也是情有可原。我们不该对主子的心思妄加揣测。” “是,是,一哥教训得是。”众人领会,又问,“这么说,你没有见到殿下?” “呃,也不能这么说。”左一正了正脸色,道,“我匆忙逃走……呃,不,离开时,长了个心眼,绕了一圈,然后又潜伏到陆家墙外,听了一耳朵。” “听到什么了?” “我听到殿下说,要为陆家寻找两个看门护院的人。” “啊……” “殿下明着是和陆姑娘商议,实际上是特意说给我听的。我琢磨着要尽快安排两个可靠的人手,趁此机会打入……呃不,是正大光明地进入陆家。一来可以保护殿下和陆家,二来殿下那边有消息也能及时传递。” “一哥果然是一哥,我等佩服。”众人纷纷拍起了左一的马屁,心中也是暗中感叹。 就冲这份机灵和默契,左一这皇太孙影卫第一人的称号当之无愧。 ……………… 次日,刚吃完早饭,陆家便来了客人。 是金鸡镇品鲜楼的秦方。 他还是第一次来陆家。 开门的,是夜风。 秦方一见院门后那温润如玉却眸色疏离的绝美少年,不禁愣住了。 小小的乡村,居然有这般超凡出尘的少年郎,如明月星辰,光华四溢。 可是,没听说陆姑娘家中有这一号人物啊。 “请问,请问这是陆可儿陆姑娘的家么?”他弯下腰行礼恭声询问。 不知为何,在这名少年面前,他不自觉地感到卑微,连举止神态都变得拘谨起来。 夜风蹙眉看向眼前的中年男子。 四十来岁的模样,长得很有几分福态,态度和蔼,语气可亲,可见平时是个八面玲珑的人,看起来像是哪家店铺的掌柜。 可儿怎会认识这样的人? 他点了点头,问道:“你是哪位?” “在下金鸡镇品鲜楼掌柜秦方,特来拜见陆姑娘。” 夜风挑眉。 品鲜楼,不正是荣之行的产业么? 据他所知,荣之行这段时间也是在西林县,难道他认识可儿? 这个念头不知为何,让他心里有些不舒服。 好似他发现了一件珍宝,本以为他是第一个发现的,却没想到有人比他发现得更早。 他微沉了脸色。 秦方低眉敛目,莫名地有几分胆战心惊。 他敏锐地察觉到了对方的不悦。 夜风沉默了会,缓声开口:“等着,我先去通报一声。” 正在暗中保护着他的暗卫:…… 不是,殿下,你可是堂堂皇太孙,怎能做门房的事? 果然那陆姑娘不容小觑,和她才在一起几天,连殿下这般神仙般的人物都变得不像从前了。 陆可儿得知秦方来了,很是欣喜,急忙将他迎了进来。 就连纪氏得知,也亲自出了房门来迎。 她从女儿口中已知,女儿和品鲜楼有合作关系,每季度要向品鲜楼提供新品,以换取一定的收益。 这就是陆家的财神爷呀,纪氏怎敢怠慢。 小皙睁着一双乌溜溜的大眼睛,好奇地打量着秦方。 “这是小皙吧?”秦方一见他就喜欢上了,笑呵呵地从带来的一大堆礼物中找出一匹木雕的小马,递给他,“这是叔叔给你的礼物,喜欢吗?” 那小木马雕工精致,小巧可爱,四肢关节还能动,小皙立刻就喜欢上了。 “谢谢叔叔!我很喜欢!”他脆生生地向秦方道谢。 秦方更加欢喜了:“叔叔有个儿子,叫秦家宝,今年四岁,我看和你差不多大。想必以后见面,你们一定能成为好朋友。” 小皙很开心:“真的么?叔叔,我今年五岁,比他大一岁。我是不是哥哥?” “嗯,你就是哥哥。”秦方乐呵呵地摸了摸了他的小脑瓜。 “太好了,我当哥哥啦!”小皙拍着手跳起来。 第106章 效果图 在村里,很多孩子都比他大,以前除了冬玲的弟弟栓柱愿意陪他玩外,几乎没人喜欢和他玩。小小的人儿已经明白,他们都看不起他。 最近,虽然愿意和他玩的孩子多起来了,但是,小皙明白,这些人并不是真心想和他做朋友。因为每回和他在一起玩时,他们总要问他,他家为什么突然间有肉吃,有新衣服穿? 有些孩子,甚至经常在他面前说一些酸溜溜的话,让他感觉很不舒服。 因此,他在村里的小伙伴很少。 眼见他能多认识一个新朋友,他自然开心得不得了。 陆可儿见此情景,心中不由一动。 乡下人有的人纯朴善良,但也有的人愚昧无知,目光短浅。若真要改变乡村的面貌,似乎不是一件容易的事。 这几天一有空,她就在画陆家改建的图纸。此刻见秦方来了,不由产生了一些新的想法。 秦方这次来,主要是送来陆可儿上个月的分成。上个月因推出酸菜鱼,品鲜楼增收不少,加之陆可儿还在悬壶阁挂了个名,两方面一合计,陆可儿上月的收入就有二百六十两银子。 “这么多?”纪氏有些惊讶。 秦方笑道:“这不算多。夫人,凭陆姑娘的本事,以后只会更多。” 陆可儿淡定地将银票接过来,交给她:“娘,你先帮我收着。” “这……也行,娘先帮你收着。给你攒嫁妆。”拿着银子,纪氏还是很开心的,笑呵呵地走进房去。 夜风听到“攒嫁妆”三字,眉尖跳了一跳。 他忽然想起,在乡村,很多女孩嫁得早,有些不到及笄的年龄就嫁作人妇。难道可儿也早早地许了人家。 这个念头,突然间令他心乱如麻。 如果真许了人家,对方是谁? 在他看来,一般男儿是配不上可儿的。 能和可儿议亲的人家,想必也不会是普通人。 可是,万一是普通人呢?那可儿岂不是一朵鲜花插在了牛粪上? 他一边胡思乱想着,一边有一句没一句地倾听着陆可儿和秦方的谈话。 陆可儿没有让夜风回避,这让夜风心中莫名有些窃喜。 聊到最近县城和金鸡镇发生的新鲜事,秦方说道:“前几天贾府的人被残害之事闹得全县沸沸扬扬。听说贾老爷气急败坏地跑到县衙找县令大人,让他尽快破案,找出凶手,给贾府一个交待。结果……” “结果怎样?” “结果县令大人只用短短两日便破了案。原来,残害贾府之人的,不是别人,是当今江湖上最大的杀手组织索魂楼。” 夜风挑了挑眉。 这个方行正比他预料中还要聪明。 将锅甩给索魂楼,不但合情合理,还令贾府有苦说不出。 “那贾员外相信么?”陆可儿对贾府的反应很是好奇。 “当然不相信。据说贾员外又跑到县衙,找到方大人,质疑办案结果。方大人说,种种证据都表明,这是仇杀。然后又拿出了这些年来贾路等人作恶的证据。真是不查不知道,一查吓一跳。贾路等人手上,居然有十条人命!有的人被他们设套,借高利贷,最后倾家荡产,被逼投河;有的人得罪了他们,他们直接将之打死,弃尸乱坟岗……简直是罄竹难书!可更让人难以接受的是,那些受害者的家人,因为惧怕贾府权势,都不敢来报官。” “听说方大人两年前才到西林县上任。这些命案,想必大都发生在两年前吧?”陆可儿问道。 秦方向他竖起了大拇指:“姑娘料事如神,确实如此。方大人上任后,因处事公正,并不惧怕贾府势力,因此贾府人行事有所收敛,不敢动不动就要人性命。但是,他们在县里横行霸道惯了,哪能改过自新啊?” “那贾员外若再敢闹下去,这贾府的烂透的老底和根子就都要被方大人揭出来了。”陆可儿笑道。 “谁说不是呢?”秦方也笑了,“那贾员外无奈之下,只得认了这结果。但心中想必是将方大人恨上了。你不知道,当时方大人对贾员外说,就算这些败类不被仇家报复伤害,他也要将他们绳之以法的。顺便方大人还敲打了一下贾员外。说是作为镇国公府的奴才,代表的是镇国公府的脸面。如此纵仆为恶,只怕于镇国公名声有损。气得那贾员外脸色青白,却又发作不得。哈哈!” 陆可儿点头道:“多行不义必自毙!贾府,离覆灭不远了。” 夜风闻言,深深地看了她一眼,眸光闪烁。 谈完八卦,陆可儿和秦方又谈起了正事。 她拿了两张刚写好的菜谱,交给秦方。 一份是卤大肠的做法,一份是酱爆螺蛳的做法。 秦方欣喜地收下,并约定几天后陆可儿去品鲜楼亲自去教大厨。 这两道菜,夜风也吃过,实在美味。 他更喜欢吃鲜辣螺蛳,不过,陆可儿说他肠胃太虚,这菜还是少吃为好。 接下来,陆可儿将她画好的陆家改造图拿出来,请秦方帮忙。 “这……这是姑娘画的?”秦方难以置信地盯着手中的图,爱不释手。 他虽然经营着酒楼,但并不妨碍他的欣赏水平。因为这画画得实在太好,还是立体的,每间房子的装修和摆设都画得清清楚楚,简直就像是房子改造后的场景再现。 夜风好奇地将图拿过来,一看,也惊了。 从小接受各位大儒的教授和熏陶,夜风的审美标准自然是奇高的。他见过各大家的各类画作,各种画法也如数家珍。但是,陆可儿的这种画法,却是平生第一次见。 很写实,美观细腻,让人一见难忘。 “呵呵,这是室内装修效果图。”陆可儿介绍道,“我准备将我们家重新装修改造一下。院前这里,砌个花坛,堆座假山,再挖个小池子,里面种上睡莲,养上金鱼。” “院后这儿,我已整出几块菜地。几天前在边上临时搭了个马厩,到时要推翻重新弄一下。” “院墙要翻新。原先的墙,风吹日晒,石块都脱落不少。重点是这房子。冬天山里较冷,我要在每间房间的角落这儿打个暖炉取暖。这是排烟管道,将烟气排到屋外。” 第107章 送茶 “还有,家具要全部添置,颜色和式样我都画好了。另外,我家房间少了点,以后我估计还会请些人来,房子再多盖几间。只是我不清楚目前这些材料以及人工的价格,还望秦掌柜指点一二。” 秦方明白了,这是询价来了。 “陆姑娘,你可算是问对人了。放心,我各行各业认识的朋友不少,这方面的市场行情也很了解。我回去后,按你需要的材料和人工,给你做个预算。” “那多谢秦掌柜了。” “客气了客气了。”秦掌柜哈哈一笑,快人快语,“陆姑娘可是咱们公子的好朋友。咱们公子可是特意交待过,品鲜楼和悬壶阁的资源都可尽为姑娘所用。” “哐”的一声,两人一惊。 循声看去,却是夜风将手中的茶杯搁放在了桌上。 “抱歉,手重了点。”夜风神情平静地擦了擦袖口被溅上的茶水。 “你家公子和可儿很熟?”他侧首问秦方。 秦方立刻恭敬地垂首回道:“公子极为重视陆姑娘。” 陆可儿奇怪地瞅了一眼秦方。 她不明白,为何秦方对夜风如此恭敬。 而夜风,似乎很在意荣之行对自己的态度。 夜风点了点头,不再言语。 屋内一时之间盘旋着一股沉闷而凝重的气氛。 秦方有点坐立难安。 他站起身来告辞:“陆姑娘,任务已完成,没什么事的话,我便回去向公子复命。” 陆可儿微笑着起身。 “你等等。” 她走到厨房,拿了两个罐子走了出来。 “前段时间听你说荣公子最近吃不香睡不着。这一罐里面装着我做的腌菜,很开胃,打开罐子就能吃。另一罐是我制的安神茶,每天取一点泡开水喝,可以促进睡眠。” 她将两个罐子递给秦方。 秦方欣喜万分地接过来,忙不迭声地道谢:“我代公子谢谢姑娘!” 陆姑娘有一双妙手,她做的可都是好东西。 玉公子和高公子若看到后,肯定要眼红他们公子了。哈哈。 夜风眼睛盯着那两只罐子,眸光黯沉。 送走秦方,回到厅堂,陆可儿发现夜风还站在那儿,目光瞥向她,欲言又止。 “怎么了?” “那个……那个你做的安神茶还有么?”夜风怀疑自己的病又犯了,否则,为何此刻胸中沉甸甸的极不舒服呢? “有啊。”陆可儿疑惑地瞥了他一眼,“我早上才给你把过脉,你最近恢复得不错,晚上应该没有失眠的症状呀。” “有时,有时还是睡不着。”夜风吱吱唔唔。 “行,这茶你喝着也没坏处,等会我也给你一罐。另外,我还为你做了罐养生花茶,等会一并给你。” 夜风眸光顿时就亮了,唇角上翘,脸上浮现出一抹愉悦的笑意:“可儿,你还为我专门做了罐茶?” “你身体太虚了。我想着除了针炙和药物治疗,平时多喝些养生茶对你也大有裨益。” 小皙迈着小腿跑了过来,拉了拉陆可儿的手:“姐姐,我也要茶,我也要茶!” “小皙也想喝茶?”陆可儿笑着问他。 “姐姐,你给爹爹和娘都做了罐茶,现在连大哥哥也有。可就我没有。姐姐,你不爱我了,呜呜……” “哈哈,哪能将咱们可爱的小皙给忘了呀。”陆可儿刮了下他的小鼻子,笑道,“放心,姐姐特意为你制作了一种花茶,叫菊花蜜茶,养肝明目,很好喝哦,你一定会喜欢的。” “哇,我也能喝茶了,太好了。”小皙高兴地跳起来,“姐姐,我能送点给栓柱么?” “当然可以啊。”陆可儿很高兴,夸他,“好东西就要和好朋友分享。咱家小皙真棒!” 夜风眸光闪了一闪。 她送荣之行开胃菜和安神茶,也是出于和朋友分享的目的么? 那她送自己茶,也是因为这样的原因? 他紧抿双唇,脸色沉了下来。 ………… 吃过午饭,小皙兴冲冲地拿了罐菊花蜜茶跑出门,准备送给拴柱。小怕“喵呜”一声,跟着他跑了出去。 养了近一个月的伤,小怕基本痊愈了。这几天来,它天天跟着小皙出去玩,将岭下村都逛遍了。连陆可儿都惊叹它的恢复能力,暗叹灵石对身体的滋养作用果然效果奇佳。 她想到陆天宁,于是走到他房中,给他检查身体。发现经过这段时间的调理,陆天宁的身体恢复得很好。 “爹,我们可以开始后续的治疗了。”她微笑着说道。 陆天宁闻言,内心激动不已:“可儿,真的吗?” 陆可儿点头:“嗯。顺利的话,爹不久后下半身应该能动。” 纪氏喜极而泣:“真是……真是太好了!可儿啊,你真是上天赐给我们陆家的福星呀!” 陆天宁的瘫痪是因为脊柱受伤导致神经受到完整破坏引起的,这在现代也是难以治愈的重伤。因为神经破坏之后会造成神经坏死,神经坏死是无法重生的。但是陆可儿如今有灵气,利用灵力可以令神经重生,逐渐恢复陆天宁下半身的知觉和行动能力。 事不宜迟,陆可儿拿出银针,在火上烤过后,开始给陆天宁施针。 陆天宁反而紧张了:“可儿,这……这就开始了?” “嗯。你的身体如今能够承受治疗期间的疼痛和后期的康复训练。放心吧。” 她和纪氏一起用力,将陆天宁翻了个身,让他俯卧在床,将他后背的衣衫掀开,露出腰背处的肌肤,陆可儿凝神沉着下针。她将灵气通过银针导入陆天宁的身体,慢慢地引导着灵气在陆天宁的脊柱处流转。 灵气滋养万物生灵,对那受损的脊柱开始发挥它的作用,慢慢地修复伤处的血肉、骨骼和神经。 陆天宁只觉得腰脊断裂处像是点着了一团火,被灼烧着,那剧烈的疼痛令他额头冒出了冷汗。 他咬紧牙关,默默忍受。 纪氏发现了他的异样,又是害怕又是担忧:“可儿,你爹,你爹神情不太对……” 陆可儿恰巧引导灵气运转了一圈,利用暂停的这段间隙,轻吁了口气,回道:“娘,你放心,治疗期间会有强烈的疼痛感,这都是正常的反应。如果没有感觉,那才令人担心。” 等伤处那一波疼痛消失,陆天宁才激动地开口:“丽娘,我有感觉了,我那有感觉了!” 第108章 探视 纪氏这才放下心来,和陆天宁一样激动得热泪盈眶。 纪氏见陆天宁满头满脸都是汗,心疼地道:“天宁哥,我给你打点温水来擦擦。” 说罢,起身走出屋外。屋外,碰到了夜风。夜风见纪氏端着个盆,急忙说道:“丽姨,让我来帮你吧。” 纪氏笑着拒绝:“这点小事,哪敢劳烦你呀。” 厨房灶上热着锅水,她舀了半盆,刚端出来,就听到院门外有人喊她。 原来是雷正的媳妇阿琴来找纪氏,叫她一起上山去摘野菜。这是她们前两天就约好了的。 夜风乘机又请求道:“丽姨,你是不是要给陆叔送去?我来吧。” 他正想趁此机会去拜访一下陆家男主人。 这几天来,他多次向纪氏表达了想去看望陆天宁的心愿,可都被纪氏婉拒了。 纪氏有些犹豫。 她很了解自己的丈夫。他不想自己狼狈的一面让外人看到。 房内,陆可儿听到夜风的声音,迟疑了一会,劝陆天宁:“爹,小萧一直想来看望你,这次就不要拒绝了吧?” 陆天宁没有说话。 他俯卧着,将脸埋进松软的枕头。 没人知道此刻他的内心是多少不平静。 萧夜鸣是化名,他很清楚。 因为那个温润如玉风光霁月的男子曾笑着对他说:“陆玖,若本王生了个儿子,我就给他取名为风,字鸣箫。哈哈,希望他如风般自在。” 夜鸣箫,萧夜鸣。 他几乎能肯定,萧夜鸣就是他的儿子。 他离开时,小萧还没有出生,他娘刚刚查出怀了身孕。 也正因为要为腹中胎儿积福,那人才有了赦免他的理由。 若小萧真是他的儿子,那么小萧便是他的救命恩人。 他没有理由,拒绝救命恩人的探视。 他心潮起伏,身躯微微颤抖。 陆可儿见状,秀眉深蹙,不由劝道:“爹,人这一生起起伏伏,难免会遇到一些沮丧颓废或者狼狈潦倒的时侯。但是吧,我一直觉得,这世上最大的敌人,其实不是疾病也不是灾难,而是……自己。” 陆天宁浑身一震。 “这世上,有多少身残或重病,却不堕青云之志的人。他们怀揣梦想,拼命努力,将有残缺或者短暂的生命涂抹成多姿多彩的风景。”陆可儿不由加重了语气,“何况,爹,你的病已有康复的希望。所以,更没有理由去退缩去逃避。” 陆天宁的脸仍埋在枕头里,他闷闷出声:“你这孩子,开始教训起爹来了。爹又没说不见……不见萧公子。” 陆可儿笑了:“那我让小萧进来。” …… 夜风端着水进屋,一眼便看到了床上仰面躺着的陆天宁。 经过近一个月的调理和补充营养,陆天宁的脸颊上已长了些许肉,显得眉目俊朗,相貌堂堂。 夜风暗忖,可儿的爹娘都长着一副好相貌,也难怪可儿这般美丽动人。 走得近了,才发现陆天宁注视着他的目光很是复杂,有激动,有欣喜,似缅怀又似追忆…… 还未分辨清楚,陆天宁已垂下眼睑,遮住了复杂的思绪,目光落在他手上的那盆水上。 “萧公子,谢谢你亲自端水进来……” “陆叔,叫我小萧。”夜风将手中的盆放在床头的矮柜上,目光瞥向那块灵石,不由纳闷,“为何这儿会有块石头?” 陆可儿凤眼一瞪:“我放的,你有意见?” 夜风一愣,继而微笑:“怎么会?我想可儿将这块石头放在这儿,一定有你的道理。” 他将毛巾放入盆中浸湿,拧干,伸过去就要为陆天宁擦脸。 陆天宁神情大变:“别,别,我自己来,我自己来!” 夜风脸上浮现出一抹委屈:“陆叔为何如此抗拒?是担心我做不好这等小事?” “不,不是。”陆天宁心中惶恐不安到了极点。 这天下,有资格让这位亲自帮忙擦脸的,大概只有那坐在高高龙椅上的那位吧。 “既然陆叔相信我,就让我帮你。”夜风温声道。 他容貌绝美出尘,笑意盈盈,但此刻落在陆天宁眼中,却如催命的鬼煞。 “不用,我自己来,自己来!”陆天宁不由分说,抢过夜风手上的湿毛巾,胡乱地擦了把脸。 陆可儿目光扫过夜风和陆天宁,心中升腾起一股怪异的感觉。 “小萧,你帮我将我爹再翻个身,我还要再施一回针。”她很自然地吩咐道。 “好。”夜风也很自然的应允。 陆天宁却诚惶诚恐,连连摆手:“不用,不用。我自己……” 他卡壳了。 目前,他自己还翻不了身。 他目光扫向女儿:“可儿,还是你来帮爹……” 陆可儿一双凤眼又瞪向他:“爹,有现成的劳动力不用,你要将他供起来不成?真是的,年轻人,就要多干点活。” 夜风极为赞同:“可儿说得对。” 陆天宁几乎说不出话来。 他忽然意识到在他拒绝见夜风的这些天里,他的闺女想必每天就是这样指使着他干这干那的。 天哪,这可是全天下第二尊贵的人呀。 最终,还是夜风将他翻过身来,帮他掀起衣衫。而陆可儿,在这段时间内将自己体内的灵气运转起来,注入银针,找好穴道扎了进去。 这一次,虽然仍是感到疼痛,但陆天宁却整个人浑浑噩噩,好似跺在云端。 他居然,居然让全天下第二尊贵的人侍侯着翻了个身。 他……他会不会遭天谴啊? 又将灵气在陆天宁脊柱周围运转了一遍,陆可儿才收针。 “爹,今天就到这。我等会改一下药方,明天我去镇里给你抓药。三天后,我再给你针炙。” 话音刚落,忽听门外传来哭叫声:“姐!姐!呜呜……” 陆可儿心中一惊。还未来得及反应,夜风已经跑了出去。 夜风再回屋时,怀中抱着大声哭泣的陆明皙。小怕跟在夜风的脚边“喵呜喵呜”地叫。 “怎么了这是?”陆可儿抱过陆明皙,担忧地问道。 她上上下下检查了一遍,发现小豆丁身上并没有伤痕,不禁暗自松了口气。 “他们抢……呜呜……抢我的茶……呜呜……”小豆丁哭得上气不接下气。 “谁抢了你的茶?” 第109章 上门道歉 从陆明皙断断续续地哭诉声中,陆可儿了解到事情的始末。 原来,陆明皙抱着那罐菊花蜜茶走到半路上时,遇到了村里的几个小娃娃。其中有一个叫牛娃子,七、八岁大,长得十分结实,像头小牛犊。他将陆明皙手上的菊花蜜茶抢走了。 “这个牛娃子,怎的这般霸道?”陆可儿很是生气。 农村有些孩子真的太不讲道理了。 “呜呜,他听说我们家……呜呜,我们家曾送给栓柱他娘一瓶止咳膏,栓柱他娘吃过后身体好了许多。牛娃子说他爹也咳得厉害,问我要膏膏。我说我没有,他不信,说我明明抱着膏膏却不给他。我说这不是膏膏,是茶,他不信,非要抢去看……呜呜,结果罐子摔在地上,打碎了……呜呜……” “喵呜喵呜……”旁边小怕急声叫着。 主人,主人,那小家伙欺负小皙,是我冲过去吓唬他,他这才吓得摔碎了手中的罐子。主人,若不是你吩咐不要随便伤人,我早就将他的一块肉咬下来了。 陆可儿眉心直跳。 还好小怕知道分寸。否则,真让它将人家孩子身上一块肉咬下来,人家的家长不得找陆家拼命? “好了好了,别哭了。不就一罐茶?”陆可儿抱着小豆丁放柔声调低声安慰。 “呜呜,那都是姐姐做的,我都还没舍得喝一口。”小皙越想越伤心,哭得更大声了。 陆可儿头大。 她真的不会哄孩子啊。 “让我来吧。”身旁的夜风将陆明皙抱到怀中,掏出一方雪白的丝巾,一边擦着小皙的眼泪,一边温言劝道,“小皙不是一直说大哥哥长得好吗?知道为什么吗?” “为……为什么?”小皙一边抽泣一边问。 “因为大哥哥可不像小皙这么爱哭哦。”夜风笑道,“你看,一哭起来,小脸就皱巴巴的,原来大大的眼睛又红又肿,都挤成一条缝了,你说难看不难看呀?” 小豆丁一想,觉得很有道理,连忙忍住哭泣。 “啊,你看,不哭了,就又变成那个可爱的漂亮的小皙了。”夜风摸了摸他的小脸蛋,赞道,“小皙是个勇敢的孩子。等会让你姐给你做好吃的。” 陆明皙终于不哭了,陆可儿轻吁了口气。 正在这时,院门外传来孩童的哭泣声和妇人的谩骂声,随即,院门被人推开,一个三十来岁长着一张圆脸的妇人拉着一个哭泣的男孩走了进来。 陆可儿认得他们,正是牛娃子和他娘。 “可儿呀,真对不住。我家这熊孩子居然抢你家小皙的东西!我知道后,刚在家已经狠狠地教训了他一顿。” 她转身怒瞪着牛娃子,喝斥道:“快,快给小皙道歉!” 牛娃子脸上有个明显的巴掌印,手臂上也有几道青红的瘀伤,可见他娘打他打得有多狠。 他满脸倔强地站着,眼泪糊了一脸,却并不开口道歉。 “你……你这孩子,咋的了?抢人家东西还有理了?道歉!”牛娃子娘推搡着他,催促着。可牛娃子牛脾气来了,就是一言不吭。 “你这孩子,你这孩子……”牛娃子娘又是生气又是羞愧,眼眶都红了,伸出手就要打他。 陆可儿急忙拦住她,叹了口气:“婶子,别打了,他还是个孩子。孩子有什么不对的地方,咱们好好和他说。牛娃子是个讲理的孩子,他会听的。” 牛娃子泪眼眨巴着,看向她。 陆可儿弯下腰,摸了摸牛娃子的头,柔声道:“刚我听小皙说,你爹生病了?” 牛娃子点点头。 牛娃子娘已哭了起来:“可儿啊,这事本不想说来烦你。他爹前两天从镇上回来后就一直咳,夜里也睡不好,人瘦了一大圈……牛娃子听说栓柱他娘吃了你做的那个什么膏,不但不咳了,身体都好了大半。他也想来你家要那什么膏,被我骂了一顿。没想到今天一个没看住,这小子就闯祸了。都是我没有教好他,可儿,你别生他的气。” 陆可儿认得牛娃子的爹,是个老实本分的汉子。经常到金鸡镇上帮人打临工。有时是送货,有时是挑石头,有时是帮人挖地基盖房子……都是体力活。 岭下村适合种植农作物的土地少,能靠上山打猎或采摘草药养活一家的,毕竟是少数。大多村民选择到附近的镇上打临工。 陆可儿叹了口气:“这样说来,牛娃子也是个孝顺的孩子。不过,虽然症状都是咳嗽,病因却可能不一样。婶子,牛叔有去看过大夫么?” 牛娃娘擦了擦眼角的泪,面有忧色:“村里的陈大夫来看过,开了几剂止咳的药,但是一点效果也没有。” 陈大夫是村里唯一的大夫。说是大夫,其实就是个土郎中,只会看些小伤小病。对于一些大病重伤以及疑难杂症,他都束手无策。 陆可儿想了想,抬眸直视着她:“婶子若信得过我,我可以去看看牛叔。” “你?”牛娃娘心中一惊。 从来没听说过陆可儿会医术。 “娘,让可儿姐给爹看看吧。我听冬玲姐说,可儿的医术可厉害了。前段时间,不但救了一个被毒蛇咬伤的小弟弟,而且还救了吃东西差点噎死的品鲜楼掌柜的儿子。” 牛娃子朝陆可儿就跪下来,冲她“咚咚咚”地磕了几个头,眼泪汪汪:“可儿姐,我不该抢小皙的东西!我错了!你怎么打我骂我都行,但求你帮帮我爹吧!” 陆家的喧闹声将隔壁的马大妮吸引了过来。 她抓着把瓜子,靠在陆家的院门上,一边磕瓜子,一边冷笑:“牛娃娘,你咋能听你家牛娃子的胡言乱语呢?陆可儿这小妮子肚里有啥货,咱还不知道么?她若会治病,我马大妮三个字倒过来写!” 夜风闻言,脸色微沉,冰冷的眸光扫向她。 触及到两道带着凛冽寒意的目光,马大妮浑身僵硬。 这个绝美的少年,她和金凤在家里没有少议论。每回提到这个萧姓的少年,女儿金凤都是一脸痴迷。女儿嫉妒陆可儿的好运气,能和这样的少年做亲戚。而她,心中又何尝舒畅呢? 这少年,一看就不是普通人啊。 陆家,何德何能,能有这样的亲戚? 第110章 疫病 “这……”马大妮的话让牛娃娘更加迟疑不定。 马大妮说得也没错。 陆可儿是她们看着长大的,从没听说过她懂医术。 万一将人治坏了,可怎么办? “娘,你就让可儿姐去看看吧!你说咱家付不起镇里医馆的诊金,所以不带爹去镇里看。可可儿姐又没问咱家收钱,你让可儿姐看看又能咋滴?”牛娃子哭道。 陆可儿深深地叹了口气。 牛娃子和他娘身上的衣衫都是补丁加补丁,可见日子过得有多苦。她本不愿多管闲事,可是,牛娃子也只比小皙大两三岁,这孩子本性不坏,又极孝顺,让她心生不忍。 “婶子,如果你真不放心,要么我推荐你去金鸡镇的悬壶阁。你报我的名,他们不收你诊金。” “真……真的么?”牛娃娘吃惊地瞪大了眼。 那马大妮手上的瓜子掉在地上。 陆可儿在吹牛吧? “悬壶阁不就是前不久开张的一家医馆么?听说,连如意堂都不是它的对手。”马大妮尖声问道,“你和悬壶阁什么关系?” 陆可儿不悦地扫了她一眼,没有理会她,只静静等待牛娃娘的回答。 若不是看在牛娃子这可怜孩子的面子上,她真的不会有这样的耐心求着人让她医治。 夜风见状,淡声说道:“可儿,凡事莫强求。人家不信你,你又何苦坚持?此事于你可无半点好处。” 牛娃娘一怔。 正想开口,忽然院外匆匆忙忙地跑进一个村民,看见她,冲着她就喊:“牛娃娘,快!你家牛娃他爹咳血昏过去了!” “啊,孩他爹呀!”牛娃娘惊叫一声,拔腿就朝家里冲去。 牛娃子也吓坏了,哭哭啼啼地跟在后面跑,一边跑,一边哭叫着:“娘,娘!爹,爹!” 倾刻间,两人便跑得没了影。 马大妮见牛家有热闹可瞧,眼珠子一转,也跟了上去。 夜风见陆可儿望着几人消失的方向出神,劝道:“要么,我们也去看看?” 陆可儿叹了口气,点了点头。 “姐,我也要去。”小皙叫道。 “不行,你待在家里。”陆可儿摸了摸他的小脑袋,“小皙,听话,我们还不知牛叔得的什么病。万一是传染病,可就不好了。” “姐,什么是传染病?” “传染病就是疫病。这种病会传染给别人。” “牛娃哥哥他爹的病会传染么?”小皙眨巴着一双乌溜溜的大眼睛问她。 “目前还不清楚。”陆可儿刮了刮他的小鼻子,耐心解释道,“但我们要多加预防,以防万一,不是么?” ……………… 待陆可儿和夜风赶到牛娃子家时,牛娃娘和牛娃子已抱着那昏迷不醒的牛叔哭得肝肠寸断。 屋外,围了一群村民。 有好心的村民已跑去将陈大夫请了过来。 陆可儿挤进人群,看到昏迷倒地的牛叔,心头不禁一跳。 此时,陈大夫正把着脉。 他的脸色不是很好。 说实话,他前两天给牛娃爹接诊,能开的药都给开了。可牛娃爹病情不但不见好转,反而加重,令他惶惑不安。 他实在不知该怎么办才好。 正在这时,一道清冷的少女的声音在众人耳畔响起:“大家不要聚在一起,赶紧散开。” 众人循声看去,却见陆家的女儿陆可儿正对着大家摆手,神情凝重,语气焦急。 “咋了?咱看一下都不行呀?”有人不满。 “就是。凭什么叫咱们走啊?这又不是你家!” 陆可儿气不打一处来,直接吼道:“牛叔得的是疫病,若不想被传染,赶紧离开!” 牛娃娘哭声嘎然而止。 她瞪着一双通红的眼,霍地站了起来,抖着声指着陆可儿骂道:“你……你胡说!孩他爹就是着凉了咳嗽,哪是什么疫病?” 马大妮“呸”地一声,吐出嘴里的瓜子壳,嗤笑道:“陆可儿,你安的是什么心?牛娃子抢了你家小皙的东西是不对。但你也不能这么报复他们家呀!” 陆可儿怒极反笑:“牛婶,这两天,你难道自己就不奇怪吗?牛叔怎会是普通的咳嗽?他是不是经常咳血,并且常常胸闷,呼吸困难?现在身上还长满了红疹?” 牛娃娘下意识地点了点头。 陆可儿说的这些病状,牛娃爹全有。 “这不是普通的感冒咳嗽,这是一种呼吸道的传染病,也就是疫病。它会通过人与人的接触以及水源、空气和飞沫传染。症状初期,只是咳嗽,中期会咳血,并开始呼吸困难,全身起疹。再拖下去,身体各个器官开始衰竭坏死,到时神仙难救。” 众人吓得脸色苍白。 陈大夫身体都颤抖起来。 她扫了一眼四周围观的众人,冷声道:“你们回去后,不要直接喝生水,将水煮开了再喝。还有,尽量不要再窜门了。这种病若传播开来,速度很快。你们信也好,不信也罢,我言尽于此!” 夜风神情比她还要冷峻。 “可儿,能救么?”他问。 陆可儿点头:“目前他的病还处于中期,能救!” 牛娃子哇地哭道:“可儿姐,你快救救我爹!” 牛娃娘此时也不敢再犹豫了:“可儿呀,你别怪婶子不相信你。你……你救救孩他爹!” 话音刚落,那马大妮尖叫起来:“牛娃娘,你还真想让她治啊?小心别治死了!” 牛娃娘一听这个“死”字,立刻就怒了,冲着她吼道:“滚,你滚出我家!” “呸!谁稀罕!你让这小贱人胡来,有你哭的时侯!” 夜风冷冷的眸光瞥过马大妮离去的背影,眼底闪过一抹杀意。 侧首扫了一眼四周,他淡声道:“大家都散了吧。按可儿说的,在自己家里,尽量不要出门。” 他的声音不大,但奇异的,众人都不敢不从。 不一会儿,除了牛娃子一家,房内便只余下陈大夫和陆可儿夜风几人。 “陈大夫,待儿还得劳烦你跑一趟金鸡镇。” “陆姑娘有事尽管吩咐。”不知为何,这个他曾经治过伤的姑娘令他感到陌生,但也令他不由自主地信服。 第111章 大灾之后必有大疫 “你马上去镇里购买这些药材。”陈大夫身上带有纸笔,她将药方写给陈大夫,随后她给了陈大夫十几两银子,并交待他去悬壶阁。并嘱咐他,若悬壶阁有人要这药方,尽管给就是。 陈大夫不知何意,但也没多问,应下便匆匆走了。 夜风眸光微闪:“你担心镇上已有人感染?” “牛叔从镇上回家后发病,很显然是从镇上染上疫病的。金鸡镇这段时间流民不少,他们都是从辰王封地逃难过来的。大灾之后必有大疫。”陆可儿面有忧色,“我估计镇上应该已有不少人染病了。” 夜风心神一凛。 不只是金鸡镇,想必辰王封地和整个庐州…… “可儿,你在这儿给牛娃爹医治,我现在去找里正。”夜风交待一声,便匆匆离去。 陆可儿望着他急迫的背影,心中暗忖夜风想得周到。他们力量薄弱,可能救不了其他地区的人,但起码自己居住的村子可以保住。 她却不知道,他们的力量并不薄弱,因为,夜风并不是普通人。 ………… 夜风走到一四处无人的地方,停下脚步。 一直在暗中保护他的左一立刻现身。 “殿下!”他恭声行礼。 “你都看到了听到了?”夜风脸色冷凝,“你立刻派人前往平州冲州查探疫情。另外,将平州冲州通往各外地的通道关口立刻关闭。并将此事立刻密报皇爷爷。” “是。” “还有,去找庐州太守卢义全,他知道该怎么做。方行正那里,你也去一趟。” “是。殿下……” “还有什么事?” “那两个看家护院的守卫属下已安排好了。” “办得好。现在正是用人之际。就明天吧,我会让可儿去趟镇上,明天见机行事。” “是。” 陆可儿不知道,在她看不到的地方,形势正在悄悄地发生着变化。 ……………… 里正霍然起身,带动桌上的茶杯打翻在地,碎片散了一地。 “疫……疫病?”他瞪着夜风,惊得脸色剧变。 印象中,还是他小时侯启国发生过一次疫病,全国上下死了上百万人,就连皇室都死了好几人。 那场灾难,至今一些老人谈起来都是心惊胆寒。 “辰王无道,致使上天降下惩罚。疫病由辰王封地而起,如今已扩散至周边地区。我们村已发现一例。” “什么?”里正只觉得呼吸都有些困难了。 “里正叔,别慌,可儿懂医,目前她正在医治。她希望各家各户关门闭院,尽量都待在自己家中,不要窜门,以减少传染机会。但村民们不会听她的,此事还得劳烦里正叔。” “可……可都关在自己家中,这可是断了家家户户的生计呀。”里正急得满屋子转圈,“一天两天的还好,这日子一长,恐怕就要压不住了。” 夜风眉头深蹙。 这确实是个问题。 “要不……等官府发了告示再说?” 毕竟没有上头的命令就隔离一个村子,万一没有瘟疫,上头追究下来,说他危言耸听,扰乱民心怎么办? “里正叔,时间不等人。我相信朝廷很快会有举措下来。里正叔,我们不能等官府来了命令才行动,那太迟了。村里的这一例已经确诊,你要马上通知村民在家隔离,否则,一旦此病蔓延……” 里正犹豫片刻,咬了咬牙:“行,萧公子,我信你!都听你的!” ……………… 一个时辰后,当陈大夫满头大汗地拎着一大包药材回村时,同行的还有玉千璟和悬壶阁的齐明。 玉千璟跟着陈大夫来牛娃子家找陆可儿,一眼就看到了她身旁那道如芝兰玉树般伫立着的颀长身影。 他被称为天下第一美男子。 儿时素有神童的美誉,长大后,更是成为全天下女子的梦中人。 这些年来,他只远远地见过他几面,却并未交谈过。 如今,这个只可远观的神一般存在的人居然就站在了自己的面前。 其实前几天,左一就已告诉了他们,殿下找到了。并让他们不要急着去相见,说殿下待的地方很安全。时机到了,殿下自然会允许他们去拜见。 他内心又激动又期待。 他望着夜风,一步一步地走着。近了,又近了,他在夜风只有几步远的地方停下脚步,正想躬身行礼,这时,夜风侧首看来。 乌黑而又温润的眼眸微微一闪,夜风笑问:“在下姓萧,请问公子是哪位?来找谁?” 玉千璟愣了。 殿下过目不忘,不可能不记得他。那么就只有一个原因:殿下不想暴露身份。他忽然明白过来。 陆可儿这才注意到玉千璟。 “玉公子,你怎么来了?”她惊讶地问道,左右看了看,更惊讶了,“高雨堂这次没和你一起来?” 她对高雨堂直呼其名,却叫他“玉公子”,生疏远近,一目了然。 玉千璟说不清自己内心是什么感受。有点酸,有点涩,也有点苦…… 他打起精神,又看向夜风,恭声答道:“那个……萧公子好。在下姓玉,名千璟,乃是……乃是陆姑娘的朋友。” “可儿的朋友?”夜风眉梢微挑,深邃的眸光瞅了陆可儿一眼。 触及他的眸光,陆可儿有些莫名其妙。 齐明神情有些焦急:“陆姑娘,我们这次来找你,是有急事。” “出什么事了?” “这几天,来悬壶阁治咳嗽的病人,越来越多。前段时间,只是零星的几个。如今每天馆外都排着长长的队伍。表哥说,情况不对。病人症状相似,可能是互相传染而得此病。表哥说这并非普通感冒,极可能是疫病,但他一连试过几个药方,都收效甚微。恰好在今日,陈大夫来医馆抓药,表哥见后欣喜若狂。得知是姑娘开的方子,便让我和玉公子一起来找姑娘商议。”齐明解释道。 “本来他自个也想来,无奈手边的病人实在太多,他脱不了身。”玉千璟一想到如今悬壶阁的情景,心中就发毛。 病人实在太多了。 “齐明,你帮陈大夫去煎药。多煎点。我们几个接触过病人的人,都要喝一点,预防传染。”陆可儿冷声吩咐。 第112章 防治疫病 煎好药,陆可儿让牛娃娘喂牛娃爹喝下。 牛娃娘后来听陈大夫说,陆可儿是灵空神医的弟子,医术高明,如今还是悬壶阁的二东家,每月会去悬壶阁坐诊,非疑难杂症不治。牛娃娘便十分庆幸,前面虽然犹豫,却到底没有拒绝陆可儿的好意。 交待了牛娃娘几句,陆可儿便离开牛娃子家。 雷正已叫人挨家挨户地通知大家不要出门,需隔离在家。雷正在岭下村颇有威望,大多村民听从里正的安排,但也有几户人家,态度十分蛮横强硬,拒绝执行。雷强根和林云花便是其中的代表。 “什么?隔离?”林云花将手上正拿着的切菜刀举了起来,满脸怒色,“凭什么?听说还是陆可儿的建议?里正叔,不是我说你!你怎么能让一个臭丫头牵着鼻子走?” 雷正大声说道:“可儿这丫头医术高明!通知大家隔离,也是为了大家好!你们也不想被传染吧?” “什么疫病?简直是危言耸听,胡说八道!里正叔,陆可儿这丫头造谣你不但不管,反而让我们听她的!真是可笑!你莫不是越老越糊涂,分不清真假是非?” 雷强根阴沉着脸道:“里正叔,若陆可儿误诊,根本不是疫病,大家的损失你来赔么?我每天都要上山采药,还要下河捕鱼,停一天,就要损失一天的收入。你倒说说看,要我们隔离几天?一天还是两天?” 雷正脸色迟疑:“这个不好说。得看疫病情况的发展……” “一句不好说,你就把全村人的都坑了?”林云花尖叫起来,“你倒说得轻巧!敢情你家的钱都是大风刮来的?坐在家里也能赚钱养家?我们不隔离!咱们明天还得到镇上去卖药呢!” 陪同雷正一起来通知村民的雷七冷声道:“你们可要想清楚。现在估计不只我们村,就连其他村和镇上都有被传染的病人。你们出去,很有可能也被传染!” “你以为你能吓到我们?笑话!咱们可不是被吓大的!”林云花举起手中的菜刀,“滚!滚出咱家!你们把我弟弟害得那么惨还不够?还想继续害咱们?门都没有!” “你这泼妇!蠢货!”雷正气得大骂,“你以为我们是为了谁?你们想死没人拦着,但你们不要害了全村!” “咱们怎样不用你们管!”雷强根嗤笑,“咱们又像他们,是傻子!” 雷七见他们根本就不听劝,摇了摇头,对雷正道:“里正叔,咱们已仁致义尽了。他们若得了病,也是他们自找的,怨不得咱们!” “哈哈,放心!我们不可能得病!就算得了病,也不找你们!”林云花讥笑道,“你们信那个臭丫头,我们可不信!” 余下的几家也是如此。 林琴直接扯着大嗓门骂,当着他们的面将门摔上。 马大妮的丈夫长期在镇上打工,大多时侯只有她们母女俩在家。她们也不信有疫病,直骂陆可儿谣言惑众!劝里正明辨是非,不要轻信谣言。还说将来大伙儿的损失,就找里正找陆家要! 气得里正几人话都说不出来。 夜风得知,只淡淡地说了句:“谁也拦不住一心寻死的人。让他们去吧!” 吃过晚饭,陆可儿和夜风便和玉千璟他们连夜赶到镇上。 方行正办事效率很高,金鸡镇已派来衙役,张贴了公告,通知各家各户尽量隔离在家,没有要事不要出门。取消平时的酒会聚会之类的活动,婚宴什么的也暂停举办。每天可以派出一名健康的家人出外采买。有急事要出门的也行,但首先身体需未染病。一旦染病,就要隔离治疗。 然后又听从陆可儿的建议,连夜在空旷的地方搭起临时隔离棚。悬壶阁附近就搭起了一个隔离棚,发病的病人不能回家,临时居住进了隔离棚。 很快,这个隔离点人满为患,住不下了。 于是,在镇西石桥边又搭了个隔离棚。 隔离棚里划分为男女两个区域,里面排列着一张张简易的木板床,这些都是由官府统一搭建的。但是其他如被褥脸盆之类的生活用品则需自带。 不少病人本不愿离家隔离居住,但听说一日三餐都是由官府免费供应后,立刻就没有意见了。 笑话,平时在家都省吃俭用的,就怕花多了钱。现在有免费的白食吃,不吃是白痴啊。 方行正以官府的名义,招募各个医馆坐诊的大夫和一些游医,组建临时的医疗队,奔赴各隔离点,驻点医治。 又招募护卫,维护隔离区及居民区的生活秩序和治安。 为了鼓励发病的居民能及时就医治疗,方行正要求病人就诊时,所有医馆和大夫只能收取药材的成本价,其他诊费由官府统一补贴。 隔离棚和居民家中每天要定时用消毒药水消毒,这消毒药水的配方也是陆可儿无偿提供的。 金鸡镇不缺药材。 但方行正缺买药买食物的钱。 很快,这个难题也解决了。 品鲜楼带头捐了一笔钱,随后,各大商家店铺纷纷效仿,都多多少少捐了一些。令大家惊讶的是,雄鸡赌坊这次也捐了不少,金额仅次于品鲜楼。 陆可儿的药方对防治此病有奇效。 只短短半月时间,金鸡镇的疫病就得到控制。 为了确保民生及商贸流通,镇上商家店铺、菜场、集市并未关闭。但要求从业的人必须是未身染疫病的健康人。 各家各户隔离,有的人买菜买米买药成了问题。没想到,这个难题也很快就解决了。 陆可儿没想到,解决这个难题的,居然是金鸡镇三雄。 “你们想帮镇里有需要的居民代买物品代送物品?”当彪子三人找到她,并说出他们的请求时,陆可儿真的惊讶了。 “嗯。陆姑娘,你放心,我们绝不坑蒙拐骗,我们一定用心努力做好这事。”彪子向她保证。 自从镇上生病的居民陆续隔离后,彪子他们就发现有的居民家买东西极不方便。 第113章 她的另一面 有些家里的年轻人染病了,只有老人在家,他们有的连走路都不利索,无力出门采买。有些人身有残疾,力不从心…… “我们主要是想帮助这类居民代买代送。不收钱。”彪子道,“陆姑娘,我和我娘说过这事,她很支持。” “可是你的伤还没有完全好,还得养些时间。”陆可儿看着他被人搀扶的模样,很不赞同,“你自己行动都有困难,怎么帮助别人呢?” 瘦猴和铁头立刻说道:“有我们呢。我们是这么打算的,大哥对镇上的困难人家了如指掌。而且,他还认识不少混混……呃,不是,是一些没活干又想找活干的人。大哥幕后指挥,我们负责跑腿,先招一些和我们一样想干这事的人,把队伍先拉起来。” “那你们可要好好选人。千万不要将一些喜欢偷鸡摸狗的人招进来,否则,将来砸的可是你们自己的招牌。”陆可儿告诫道。 “可儿姑娘放心,我们会好好把关。”彪子郑重承诺。 “我向你们推荐个人,他能写会算,能帮你们不少忙。”陆可儿道。 彪子三人闻言眼睛亮了。 这样的人能帮他们写下每户人家的需采购物品的清单,也能帮着记账。真是瞌睡送来个枕头,送到他们心坎里了。 只是…… “人家是读书人,会不会瞧不起咱们?”彪子有些担心。 “他叫施晨星,住在镇西石桥边那座废弃的老宅子里。同住的都是一些流浪儿。他父母双亡,还不如你们,怎么会瞧不起你们呢?你们去找他时,告诉他是我推荐来的,他自会尽全力帮你们的。” ………… 送走彪子三人,陆可儿一转身,就看到了站在品鲜楼门口的夜风。 他们这几天,都住在品鲜楼。 夜风眸光复杂地注视着她。 这几天来,陆可儿在他面前渐渐地展现出她的另一面:睿智博学、果断坚强、乐观温和却也独立强势,善于激励人心,又懂得体恤困苦。若她身为男子,定能支撑门楣,建功立业。 她不像这世上的任何一个女子。 她心中向往的永远不是家宅后院,而是更广阔的天地。 最初来找她的,大多是大夫和医者。因为她医术高超,掌握了有效的防治疫病的方法,大家遇到问题都会来向她请教。可后来,发现她在针对整座城池的疫情防控方面,见解也十分独到。她提出的一些措施和手段,不但能有效地阻断疾病的传播,而且能最大限度地不影响百姓民生,将对百姓的生活秩序的干扰降到最低。于是,来找她商议的人,渐渐地扩大到了官府人员。 方正行就来过好多趟。 更别提荣之行、玉千璟和高雨堂他们三人。 荣之行作为品鲜楼的东家,对入住的陆可儿照顾得无微不至。房间是最好的,屋内的摆设全是按照他的标准全部换过。镂空雕花红木床,绣花织锦云纱幔。床的斜对面是一座玳瑁彩贝镶嵌的梳妆台,绚丽夺目。首饰盒里放满了漂亮精美的首饰,华丽非常。梳妆台旁架着个琴架,上面还摆着张古琴。 夜风还记得当时陪着陆可儿踏进这房中,看到她屋内那精心的布置时的心情。 真是一言难尽。 对荣之行他第一次莫名地产生了一丝怨怼。 他这是什么意思? 在可儿面前显摆他强大的财力,是什么意思? 看可儿两眼放光的模样,他感觉胸口更加郁闷了。 随后,荣之行恭请他到他的房中。 凭心而论,荣之行对他房中的布置也十分上心,全是按皇储身份标准来安排的。但夜风却神情淡淡,弄得身旁的荣之行心中直犯嘀咕。 “殿下,你看还需要添置什么?”荣之行当时恭敬地问他。 他却摆了摆手。 可当荣之行要离开时,他却叫住了他。 夜风记得当时自己冲口而出:“之行,你……你和可儿很熟?” “不算很熟。”荣之行斟酌着答道。 “既然不熟,那你为何对她如此上心?”夜风目光幽幽地凝视他。 “呃,陆姑娘是殿下的救命恩人,那自然也是我等的恩人。何况,殿下有所不知,在陆姑娘遇到殿下之前,陆姑娘就已经帮过我们不少忙。她不但救过高雨堂的命,而且因为她的菜谱,我们品鲜楼的生意越来越红火,每月收益比以前翻了一倍。”荣之行恭声答道。 听他这么一解释,夜风发现当时心中的郁气散了不少。 他当时点了点头:“确实,可儿她值得最好的。这些天,你多上些心,让她能吃得香,睡得好。她这些日子太累了。” 可如今,他发现对陆可儿好的人,可不只荣之行。 几乎每个来见她的人,都对她很好。他们对她或是尊敬或是佩服,或是亲切或是和善。 前两天,就连开赌坊的人都来找她。 他还记得,那个名叫陆昆的男子一脸匪气,对着她却毕恭毕敬,极为亲热。 令他感到十分不解。 后来,他才明白,有些人,似乎与生俱有一种能量,不但自己发光发热,也能让身边的人感到温暖。她就象那天上的明月,吸引着周边的星星。 虽然她很是低调,但来找她的人着实不少。他们似乎都知道,她具有非凡的能力。 “施晨星?”这是个陌生的名字,一个能写会算的流浪儿,引起了他的好奇。 “说起来,我已有段时间没有去看望过他们了。”陆可儿转身吩咐秋雨帮她准备些吃食和药材,她准备等空点时去看望他们。 希望他们这几个孩子都健康平安。 ………… 镇西石桥边。 孩子们看到陆可儿,都开心极了,争先恐后地跑出来。 “慢着,别靠太近,保持点距离。”施晨星见状,急声提醒。 陆可儿很是欣慰。 这孩子,防范意识很强啊。 施晨星恭敬地向她行礼,激动得热泪盈眶。 “小姐,你来了?”他擦了擦通红的眼睛,声音哽咽。 天知道,这几天他有多担心,多害怕。 他们这十人都是无父无母的孩子,年龄又小,若有人染了疫病,都不知道能不能挺过去。 第114章 计划赶不上变化 “别怕。”陆可儿拍了拍他的手臂,安慰道,“这疫病不是绝症,也不是无药可医,只要及时发现及时治疗,会治愈的。” 她准备从车上将带来的东西拿下车,却发现夜风已经将东西搬出来了。 施晨星看见夜风,眼中闪过一丝惊艳。 “他姓萧,你就叫他萧大哥吧。” 陆可儿侧首又向夜风介绍:“他就是施晨星。他还有个妹妹叫施晨雨。这里一共十个孩子,最大的十六岁,最小的才两岁。” 孩子们一一上前见礼。 夜风看着这几个神情拘谨衣着朴素的孩子,尤其是其中几个还身有残疾,心头忽然像是被什么堵住了一般沉重。 他环顾了一下四周。虽然院内被收拾得整洁干净,却也破旧简陋。 想必可儿经常接济他们吧。 陆可儿触及他眼中那抹深切的怜悯,微蹙了下眉。 “他们都是又坚强又独立的好孩子。”陆可儿夸道,“个个都很能干。” 孩子们高兴极了。丑丫和那几个身有残疾的孩子更是激动得满脸通红,眼睛像是夜幕中的星星,璀璨夺目。 “小姐小姐。”他们纷纷上前,争相恐后地表达他们的喜悦。 这个说:“我这些天卖了一百串糖葫芦,赚了五百文。” 那个说:“我卖了一百二十串,赚了六百文。” “我们近十天,赚了四两银子。”施晨星脸上绽放出温润的笑容。 “四两!”陆可儿很是惊喜,“不错呀。” “小姐,这都是你的。”施晨雨的小脸都笑成了花,“哥哥说要攒起来,到时攒多些,一起交给你。” 陆可儿捏了捏她的小脸蛋,对大伙儿说:“我就算技术入股吧。你们每月给我收益的一成就行。其余的,按你们的劳动量分吧。” 施晨星立刻出声反对:“小姐,这可是你的生意。咱们……咱们是为你干活的,怎么能拿这么多?” “我可没有雇佣你们。当初我们说好了的,是合作。”陆可儿笑吟吟地对他说,“你就按每人的劳动表现,给他们分钱。或者,你也可以从中留一部分作为公用,到时可以修缮一下房屋院子,反正余下的怎么分配,你们自己商量着办吧。” “可是……可是……” “没有什么可是。”陆可儿正色道,“这是你们辛苦劳动所得。再说,我也拿了我的那一份,不少了。” 众人你看看我,我看看,眼眶都红了。几个小的,已哭了起来。 “我们……我们能赚钱了。我们赚钱了!” “我们再也不会被人骂作臭叫花子,再也不会被人瞧不起了!” “我们不用去乞讨了,我们不会再挨饿受冻了!呜呜……” “这都是小姐带给我们的!小姐就是我们的恩人!” “谢谢小姐!”孩子无论大小都跪在地上向陆可儿磕头。 陆可儿慌得跳着躲了开去,直摇手:“你们这是做什么?快起来,快起来!你们要感谢的,是努力的自己!是一直没有放弃的自己!” 夜风震撼地看着这一幕。 他一直以为这些流浪儿是受可儿接济的。却没想到,自己狭隘了。 他们需要的不是施舍,而是能力和机会。 可儿教给他们的,不只是生存的技能,更是生命的尊严和体面。 “可惜近期疫病肆虐,否则,还能再卖出不少串糖葫芦。” 施晨星很是婉惜。 谁说不是呢? 计划赶不上变化。 陆可儿本来都计划近期将陆宅翻修一下,现在都只能暂时搁置了。 “快了,我们有针对这种疫病的特效药方,这场疫病迟早会过去的。”陆可儿充满信心地说道。 …………………… “快了,快了,薇儿,你一直说这药马上就能配出来的。可是都整整一个月了,药呢?这疫病来势汹汹,已经死了上千人了!再没有药,这疫病只怕是捂不住了。” 平州辰王府内,辰王夜文炎神情焦虑地冲面前的少女抱怨。 他面前的少女二八年华,生得体态妖娆,面若桃李。峨眉淡扫,杏眼含春。乌黑的头发挽成一个飞云髻,斜插一枝镶珠碧玉簪。一身淡绿色的长裙,纤细的腰肢不盈一握。此刻,她面带轻愁,樱唇轻启,声音娇媚地轻吟:“义父,此次疫病史上从未有过,也无现成药方可觅。义父放心,薇儿身为药王谷传人,迟早会研究出药方。义父再给我些时日。” “还需多久?”辰王烦躁地走了几步,“本来一切都按计划在进行。流民增加,本王正好趁此机会招兵买马。这些流民,无处可去,为了搏得一线生机,他们必定会投入本王军营。现在好了,疫病一来,本王还招什么兵买什么马?招病人吗?真是计划赶不上变化!!简直岂有此理!!” 曲薇垂首敛目,脸上看不出神情。 正在这时,一名幕僚匆匆走了进来,向辰王施礼禀报:“王爷,刚接到贾仁的密信,西林县也有人感染了疫病。” 贾仁正是镇国公夫人的奶兄。 辰王目光一凝:“传过去了?” “是的。” “很快,这疫病就要传播开了。不只是庐州,其他地方,甚至京城也很快就会有!”辰王有些气急败坏,“本王要这天下,可不想要一个到处都是病人死人的天下!” 曲薇眸光冷厉:“义父,依薇儿看来,此事也不一定是坏事。京城不是有很多义父的政敌么?若他们都死在这疫病之下……” 那幕僚悄悄瞥了她一眼,心中打了个寒颤。 辰王有些心动,但转念一想,又犹豫了:“可本王的母后、舅舅和嫡子都在京城。” 如果他们有个三长两短,这世人会怎么看他? 曲薇却淡淡一笑:“义父此言差矣。成大事者不拘小节。身为义父的亲人,想必他们最想看到的,便是义父能登上那九五至尊宝座,成就一番霸业。” 那幕僚只觉遍体生寒。 这个王爷不知何时收的义女,根本就是一个疯子! 她居然怂恿王爷利用这场疫病除去异己,夺得皇位。 “可是,可是若不控制这疫病,咱们王爷也可能会染病啊。这万一……”幕僚心惊胆战地开口。 “我现在虽然还不能医治这疫病,但是,帮助王爷预防被传染还是能做到的。”曲薇自信地答道。 辰王大喜。 他一直担心自己也被传染,现在有曲薇的保证,他犹如吃了颗定心丸。 “薇儿不愧为药王谷传人。本王看就是那太医院院首高曲庭,也比不过薇儿。这世上,恐怕已没有人的医术能超过薇儿。” 曲薇神情高傲:“多谢义父夸奖。我药王谷医术若说是天下第二,就没有敢说是第一。” “可是,王爷,贾仁信上说,说……”幕僚瞟了眼曲薇,犹犹豫豫不知如何开口。 “信上说什么了?”辰王不悦地瞪他。 幕僚只得硬着头皮开口:“说已有人研制出了药方医治疫病,而且效果奇佳。” 第115章 因爱生恨 曲薇脸色一僵,继而摇头:“不可能。这世上不可能有人比我更早研制出药方。” 幕僚看了看曲薇,将一张折好的纸交给辰王。 辰王展开,面露惊讶。 “这是?” 幕僚答道:“这就是防治疫病的药方。听说对疫病治疗效果奇佳。” “不可能!”曲薇笑了,“这一定是假的。药方如此珍贵,怎会让人轻易得到?” 辰王也是满面狐疑:“这药方可说是价值千金。谁拥有了这药方,谁就掌握着财运。你是从哪里得到这张药方的?” “想必花了王爷不少银子吧?”曲薇一脸讥笑。 她并不相信这药方是真的。 想必是有人借机敛财。 幕僚摇头:“没有花一个铜板。这药方昨天在州府出现,据说是从庐州西林县那边传过来的。现在估计已经传开了。” “无知小民,只知急病乱投医。”曲薇讥笑道,“这世上哪有天上掉馅饼这等好事?” 她随手将那药方丢在一边,朝辰王躬身行了一礼:“父王,若无其他事,请容女儿先行告退。我还要好好琢磨药方,争取早日将防治疫病的药方研制出来。” 辰王点头:“那辛苦薇儿了。” ………… 曲薇回到辰王府薇香苑。 这是辰王特意为她安排的住所。 薇香苑在辰王府中,独立成院。环境清幽,宽敞舒适,足见辰王对她的重视和喜爱。 因曲薇喜静,薇香苑中送来的仆役丫鬟加以来也只有四个,都是由辰王府管家精心挑选的。这四人将薇香苑打理得井井有条,将曲薇服侍得舒舒服服。 只有贴身丫鬟桂枝是她的人,从小跟在她身边服侍,是她的亲信。 回到自己苑中,见四下无人,桂枝低声为她打抱不平:“小姐,王爷也真是。你帮他做了这么多事,就因为药没有研制出来,他就责怪你。真让人寒心。” 曲薇抚了抚衣袖,冷哼:“他现在恼火得很。本来想趁乱扩充军队,却没想到引发了疫病。看来老天爷这次没有站在他这一边。” “小姐,我们药王谷这般尽心辅佐他,也不知将来……”桂枝顿了顿,没有往下说。 曲薇却已明白她的意思。 “辰王有野心,也足够狠辣。他觊觎那个宝座很久了。在我师父帮他害景王之时,我们药王谷已与他绑在了一起。一荣俱荣,一损俱损。辰王如今还需要药王谷。将来……” 她淡淡一笑,眼底闪过一抹讥诮:“将来如何,也不是都由他说了算的。何况,我从来就没有信任过他。只有我那个对他爱得死去活来的师父,才会如此死心踏地地对他。” 在人前,她称呼辰王为义父。可私下里,在亲信的人面前,她只称呼他为辰王。 “谷主她……她也是一时糊涂。”想到谷主,桂枝也有些郁闷。 “一时?谁的一时会有二十年?”曲薇眸底闪过一丝郁色,“二十年来,她为辰王鞍前马后地操劳,全副身心都扑在了辰王身上。辰王但凡心中有一丝她的存在,也不会让她……”她顿住话语。 “谷主她……她真的不值得。”桂枝心中甚是怨愤。 “谁说不是呢?师父在女人最美好的年华里遇到辰王,从此便再也没有了自己。她只为辰王一人笑,只为辰王一人哭。为了替辰王制毒,她常年与毒为伍,影响了身体,竟再不能生育。否则,她也不会收养刚一出生就被亲生父母遗弃的我。”曲薇粉面含霜,眼含讥诮,“更可笑的是,她眼睁睁地看着辰王娶妻生子,自己却不计名份,甘居外室。她怎不为我想想?将来,我还怎么找到好的人家?外室的弟子,这世上又有谁会看重?” “小姐……”桂枝眼眶红了,“你真的太委屈了。” “人不为己,天诛地灭。”曲薇摘下路边的一朵雏菊,手指将它慢慢地揉碎。金黄的花瓣碎屑从手指间落下,撒在青石板铺就的花径上。 “桂枝,我不会像师父这般傻。若我喜欢的男人不喜欢我,我宁愿毁了他,也不会让别人得到!”曲薇脑海中闪现出那一道出尘绝世的身影。那卓而不凡容貌倾城的少年,当初只一眼,她便沦陷。 世间无人知药王谷与辰王府的关系,也无人知她出自药王谷。她曾以医药世家传人的身份瞒着辰王和师父毛遂自荐上门为他医治过。他身上的毒已深入五脏六腑,并彼此牵制。他的身体已呈衰败之相,几近油尽灯枯。她断言他活不过十八岁。 她曾私下试探过他。 “殿下,如果你能答应我一个条件,我有秘法能控制住你身上的毒,并使你的寿命延长,和正常人一样。” “什么条件?”他问,温润的眸子没有一丝起伏。 “娶我为妻。” 他只淡淡地看了她一眼,然后淡淡地回道:“本殿不会用自己的终身幸福来换取苟延残喘的一世。你走吧。” 然后,他转身离去,再未回头看她一眼。 从那一刻起,她便明白,她有多爱他,便有多恨他。 他不是在乎这天下么? 那她就毁了它! 他不是在乎那皇位么? 那她就帮辰王夺了它! 但凡他在乎的,她便一定要毁去! 她要让他后悔,曾经没有选择她。 桂枝仰面目光崇拜地凝视着她,语气坚定:“小姐想做什么,奴婢都会帮你!” “好!桂枝,不枉我当年救你一命。桂枝,我真想将这天下搅乱。若不是辰王有所顾忌,为他名声着想要将这疫病控制住,谁稀罕研制那药方?” “小姐尽得药王谷真传。就连谷主都说,小姐是百年难遇的医学奇才。这天下,也就只有小姐能制得出这药方。”桂枝适时地奉承了一句,令曲薇终于展颜一笑。 “前段时间救下的那人,现在怎样了?”曲薇莲步轻移,一边走,一边问。 “昨晚,那人的烧退了,算是捡回了一条命。这小子命大,得遇小姐。被人用暗器击穿后背,又坠落山崖,落入河中,还能活下来,简直就是奇迹。”桂枝想到那人,心中也不由感叹。 “只是,小姐,你从不主动救人。这何会救那个小子?” 曲薇抿唇轻笑,只是那笑意不达眼底。 为何? 因为救下的这人,正是那人身边最信任的近侍。 第116章 揣测 品鲜楼后院。 夜风在房内问左一:“药方可传到了冲州和平州?” 此时陆可儿正在悬壶阁指导那批大夫,他便趁此机会和众人商议事务。 左一恭声答道:“殿下放心,属下已安排妥当。如今陆姑娘的药方已在冲州平州流传。陆姑娘功德无量。” 左一对这个医术高明的陆可儿,打心眼里佩服。 不但救了殿下,还救了天下苍生。 “药方是可儿研制出来的。这事,也透露出去。”夜风端起桌上的茶杯,轻啜了一口。 他如玉般修长的手指托着洁白如玉般的茶盏,令人赏心悦目。可荣之行却心头一跳。 “殿下,你是想……想让陆姑娘扬名?” 夜风黑如点漆的眼眸扫向他:“之行,可儿她防治了这场疫病,将无数人拯救于疫病之中,保住了无数人命,保全了无数的家庭。她值得天下人景仰。她的功绩,她的名字,应该被天下人记住。” 荣之行内心却隐隐觉得不妥:“可是殿下。可儿姑娘当初特意交待过,这药方以悬壶阁的名义问世,不要将她的名字透露出去。” “是啊,殿下。陆姑娘为人很是低调,她不想让世人知道药方的真相,自有她的道理。我们是不是和陆姑娘商量过再作决定?”玉千璟也劝道。 高雨堂此时和陆可儿一起在悬壶阁。但玉千璟知道,若高雨堂在此,他也必是反对的。 夜风却脸色微沉:“可儿她心地善良,为人又极为谦虚,有此顾虑也在情理之中。但是,她是凤凰,就不该一直长在山窝之中。她迟早要飞向更高的枝头,不是么?” 荣之行神情微僵。 殿下是什么意思? 他是特意要捧陆姑娘么?为什么要捧她?难道他对陆姑娘起了什么心思? 荣之行只觉心中又是欢喜又是难过。 “本宫已替可儿向皇爷爷请功。皇爷爷嘉奖的圣旨很快就会下来。” “什么?”荣之行和玉千璟都惊了。 殿下的动作也太快了吧。 夜风手指轻扣在桌面上,目光扫过他俩,眼含一抹审视和威压,“可儿是本宫的救命恩人。本宫就是将全天下最好的珍宝捧到她面前都不为过,何况只是一个嘉奖?” ……………… 京城,御书房。 正安帝读着手上的密信,激动万分。 荣耀祖小心试探:“陛下如此激动,难道是有太孙殿下的消息了?” “哈哈!司空响说得对,在西林县,确实有箫儿的机缘。”正安帝满脸笑容,“箫儿目前正在西林县境内。他被陆氏女所救。” 荣耀祖立刻跪地叩首:“殿下洪福齐天!此乃陛下之福、启国之福啊!” “只是,辰王封地疫病流行,已扩散至了周边地区,就连西林县也出现了疫病。”正安帝忽然话锋一转,荣耀祖顿时心惊肉跳。 “疫病?”他的脸色都变了。 “不过爱卿不要担心。那陆氏女研制出了防治疫病的药方,已经将疫病控制住了。”正安帝见他脸色变来变去,忽地玩心大起,哈哈大笑起来。 天知道他刚看到疫病二字时,心中有多担忧。但将信往下看后,他心中担忧一扫而空。 这陆氏女真是启国的福星啊。 “这女子可真是奇人啊。”荣耀祖突然间对此女产生了浓厚的兴趣,“此女看来医术超群,不但救了殿下,还及时制止了一场浩劫。” “此女名叫陆可儿,出身农户,年方十二。小小年纪,竟身怀绝技,如此了得,实在是令人难以置信。”正安帝向他扬了扬手中的密信,道,“这不,箫儿为此还特意为她请求嘉奖。” “看来殿下对此女十分重视啊。” “这封信,字里行间都是箫儿对此女的赞誉之辞,显见箫儿对此女十分用心,对嘉奖之事也十分上心。爱卿啊,你说箫儿会不会对这个陆可儿起了什么心思?” 荣耀祖闻言睁大了眼睛:“殿下是何许人也,什么样的名门闺秀大家千金没见过?她只是一名农家女,不致于那个……那个救命之恩,以身相许吧?” “你不了解箫儿。都十七了,换作别人家孩子,早就订亲了,有些都已成家。可是箫儿从小对女子不假辞色。京城多少好姑娘爱慕他,可他却连一眼都不多瞧。但是,对这个陆可儿,他的态度却很不一般。” 荣耀祖笑了:“陛下,殿下莫不是开窍了?毕竟是血气方刚的少年郎啊,哈哈!” 正安帝也是一脸欣慰:“孩子大了,也懂得喜欢异性了。只要是他喜欢,直接纳了这女孩便是,朕又不会反对。可他却不直言,却拐着弯儿为这女孩请功。依爱卿之见,箫儿到底是何用意?” “这个……”荣耀祖揣测道,“会不会殿下觉得这女孩出身太低,所以有意提高她的身份?这样以后若是纳进府中,世人也不好再抓着这女孩出身大做文章、轻视这女孩不是?” 正安帝一想,觉得有几分道理。但是,不知为何突然间想到皇后石含玉,心中莫名地对陆可儿产生了一丝不喜。 “爱卿,你说这会不会是陆可儿的意思?她担心自己被箫儿纳进府后,害怕低人一等,于是便怂恿箫儿为她请功?” “微臣不了解她,所以也不敢妄加揣测。不过,依微臣看来,这世上估计没有哪个女子能抵抗殿下的魅力。此女若有此想法,也情有可原。” “她若喜欢箫儿,直接要求箫儿纳她入府便是。可她偏偏要自抬身份。此女所图不小啊。”正安帝越想越觉得陆可儿心机叵测,“即使她医术超群,救过箫儿一命,可她毕竟出身小小农户。门不当户不对,最多也只能嫁给箫儿作侧妃。难道她还想让箫儿娶她为正妻不成?笑话!” 箫儿的正妻,将来可是要母仪天下的。 她一个小小农女,怎有资格与箫儿站在一起? 荣耀祖点头:“确实如此。依微臣看来,陛下还是要郑重考虑对此女的嘉奖为好。不如就赏她些金银珠宝,让她一生吃穿不愁好了。” 正安帝想了想,点头道:“爱卿言之有理。这防人之心不可无啊。” ………… 陆可儿不明白为何短短半个月时间,她的名字就传遍了西林县的大街小巷。 几乎到哪都能听到众人对她的称赞。 第117章 苏栖正上门 “陆姑娘一定是菩萨转世。否则,我们怎么能这么快就控制住疫病?” “听说平州冲州那死了上千人了。若不是陆姑娘的药方,估计后面死的人会更多。” “多亏了陆姑娘。否则我们西林县不会只死十余人。” “陆姑娘是我们的救命恩人。” “像陆姑娘这样的姑娘,也不知谁有资格娶?” “谁能娶?我看除了王公大臣,皇子王孙,我看这世上就没人能配得上她。” “听说这陆姑娘长得极美……” “咱们西林县,要飞出一只金凤凰了。” …… 后面的流言,就越传越离谱了。 说天下一般男子都配不上她。将她夸成了绝世美女,只能嫁入高门。 “这是怎么回事?”陆可儿内心有些窝火,“这是谁传出的谣言?” 秋水盈盈如秋水一般的眼眸中闪过一丝忧郁:“小姐,秋水认为,此事不简单,似乎有人在后面推波助澜。” 这些天陆可儿住在品鲜楼,她便主动跟在陆可儿身边,随身侍侯她。 陆可儿问荣之行:“荣公子,我当初不是已经说得很清楚了么?药方是我研制出来之事,不要对外宣扬。若有人问,便说是悬壶阁研制出来的。为什么现在大家都知道是我呢?” 荣之行瞥了一眼至始至终都十分沉默着的夜风,目光躲闪:“这个……这个……” 陆可儿一个头两个大:“治命救人,是医者天职,这有什么好宣扬的?现在我走到哪里,认识我的人都会向我施礼道谢。弄得我都不敢上街了。” 玉千璟也看了看夜风,然后叹气:“事已至此,你也别生气了。其实,这事最终也是藏不住的。成功防治疫病,这可是绝世之功。朝廷将来一定会就此论功行赏。悬壶阁不可能欺君啊,迟早会将实情禀报。” 陆可儿急了:“那后面那些我嫁什么人的流言呢?这显然是有人刻意引导啊。这人什么意思?” 作为一名默默无名地生活了二十五年并习惯于低调的现代人,陆可儿并不想出名。她只想悠闲自在地过好自己的生活,她不想背负太多的责任和世人的关注。 可是,现在在古代,却打破了她一直以来所坚持的生活态度。 夜风眉头一挑,正想开口,正在这时,有小厮来禀报,说楼外有两个书生,要见陆姑娘。 “书生?”陆可儿脑海中浮现出卫锦之的身影,记得他也住在金鸡镇上,还以为是他,回道:“请他们进来。” 等小厮将人带至后院的会客厅堂,陆可儿才知道,自己弄出了个多大的乌龙。 “怎么是你们?”陆可儿心情更加不好了。 来人正是苏栖正,和他同来的这名书生,是上次在书店里遇到的他身边的同伴。 苏栖正和江波站在富丽典雅的议事厅堂里,看着一厅堂气质高贵、姿容出众的公子,不由愣住了。 两人不由自主地屏气凝神,连大气也不敢喘一口。 苏栖正目光战战兢兢地逡巡了一周,最后落在陆可儿身上。 才短短数日不见,陆可儿变得越发美丽。肌肤胜雪,墨发如云。那一双丹凤眼如万千星子落入其中,璀璨夺目。 苏栖正呼吸一窒,呆呆地望着陆可儿,一动不动。 那目眩神迷的模样,令在场众人微微蹙眉。 夜风“咚”地一声,用手指敲了一下桌子,目光冷厉地扫向他。 上位者的威压一释放出来,除了陆可儿,在场众人几乎都感受到一股窒闷凝重的气息,俱皆噤若寒蝉。 苏栖正双膝一软,几乎站立不住,想要跪下。 到最后一刻,他猛地清醒过来,咬着牙关,勉力站立。 “你是什么人?”夜风缓缓开口,声音冷漠疏离,“找可儿何事?” “我……我……”苏栖正目光一触夜风,便急忙转移视线,重新落到陆可儿身上,“我是陆可儿的未婚夫……” “苏栖正!你给自己留点脸面不行么?”陆可儿恼怒地打断他,“你是我哪门子未婚夫?我们俩早已没有任何关系!你爹亲自来我家退了婚,怎么?你不记得了?” 苏栖正脸涨得通红:“既便退了婚,但你曾是我未婚妻,我也有责任来规劝几句。” 玉千璟嗤笑:“真是笑话!既然退了婚,你们两便毫无瓜葛,从此男婚女嫁,各不相干!” “你,你又是谁?”苏栖正本想理直气壮地质问,但见玉千璟一身锦服,气质出尘,一双潋滟的桃花眼似笑非笑地看着他,满脸讥讽之色,苏栖正不禁气焰全熄。 “我是谁,你还没有资格问。”玉千璟冷声道,“陆姑娘可不是阿猫阿狗想见就能见的。快说,你到底有什么事?” 苏栖正压下心头怒气,冲陆可儿冷哼道:“陆可儿,疫病肆虐,百姓危急,那提供药方之人功德无量。你怎么会如此厚颜无耻地到处宣扬药方是你研制出来的?将人家的功劳占为己有?你……你太令我失望了!” 陆可儿眼睛都瞪大了。 众人也一副见到鬼一般的表情。 “苏公子,你凭什么说药方不是陆姑娘研制的?”荣之行冷笑,“你一点也不了解陆姑娘,如何断言?” “我怎会不了解她?”苏栖正梗着脖子叫道,“她从小自卑怯弱,木纳寡言,就是一个乡下丫头,粗俗鄙陋,毫无见识,否则我也不会退婚。她家……” 他还想再说下去,却瞥见陆可儿那双清冷的丹凤眼嘲讽地注视着他,声音忽然嘎然而止。 他刚才说的,全是从前的陆可儿。 可现在的陆可儿,仿佛是褪下一身简陋衣衫,穿上了七彩华衣的贵女,只能令世人仰视。 “她……她根本就不懂医术,怎么能研制出药方?” 苏栖正心底涌起剧烈的不甘和愤懑。 她是他不要的女孩,她根本就应该低入尘埃。他的选择不会有错的。 为什么?为什么一切都脱离了他的掌控?这些天来,他为什么总会想起她?想起她截然不同的性格,判若两人的举止和反应。也想起她无法令人忽视的自信和风采。 就连好友江波,也一再提醒他:“栖正,你家这次真的做错了。这般能干美丽的未婚妻,你家怎么会退婚呢?” 第118章 陆可儿的婚恋观 可是,这不应是她。 他这次来,就是想要剥下她伪装的外衣,将她内在真实鄙陋的模样展现于人前。 他要向世人证明,他与她退婚,这个选择没有错! “谁说陆姑娘不懂医的?”荣之行目光怜悯又厌恶地瞄了他一眼,说道,“她是灵空神医的传人,是悬壶阁二东家,每月在悬壶阁坐诊,已医治了不少身患疑难杂症的病人。你不会不知道吧?” 苏栖正真是蠢透了。 这苏家一家,都是无德无福之人。 冷漠势利、嫌贫爱富,错把珍珠当鱼目,怨得了谁呢? 苏栖正张着嘴,纳纳地说不出话来。 江波满面羞愧。 他真不该陪着苏栖正来的。若不是苏栖正硬拉着他来,他根本就不想来,简直是自取其辱。 “苏兄,陆姑娘是全镇的救命恩人,以后再不可怀疑了。走吧。” 他拉着苏栖正告辞,狼狈万分地离开品鲜楼。 一路上,苏栖正都浑浑噩噩,仿佛还沉浸在打击中没有清醒过来。 “苏兄,你眼光不准啊。”江波惋惜地叹气,“陆姑娘可一点也不像你平常所说的那样上不得台面。你看她结交的人,一个个非富即贵,不是你我能得罪的。” 本来这样的姑娘,将来成为好友之妻,连带着他面上也有光采。如今…… 看着苏栖正阴沉抑郁却又满心不甘的神色,他摇了摇头。 苏栖正一直以秀才之子自居,从小眼高于顶。秀才,在小小的金鸡镇,还能显摆一下。可放至县城、州府,那真是不值一提。也就苏栖正一直看不清事实,自以为高人一等。这只能说明,他目光狭隘,见识浅薄。 今日又做出无故指责前未婚妻之事,这说明此人心胸狭窄,不是值得结交之人啊。 江波对苏栖正的态度发生了改变,从此,他渐渐地疏远苏栖正,这是后话。 …… 厅内,众人开始议论。 “他是你前未婚夫?”玉千璟听纪氏曾说起过,但今天还是第一次见到本人,脸上表情一言难尽,“他长得不怎么样嘛。” 这人一丢在人群里,就找不到了。 实在是太普通了。 “他给你提鞋都不配。”他下了结论。 荣之行点头附和。 夜风神情淡淡,但熟悉他的荣之行知道,此刻他的心情很不好。 夜风从来没有想过,陆可儿订过婚。 更没想到,还被人退婚了。 这世上,被退婚的女子,活得比普通女子更加艰难。 天知道刚才见到那个苏栖正时,他要用多大的意志力才克制住胸口汹涌而出的杀意。 没错,当时,他恨不得将那苏栖正凌迟处死。 他很少有这样的激烈的情绪反应。但是,似乎面对陆可儿之事时,他就变得不像平常那个隐忍克制的自己。 为什么自己对陆可儿这般上心? 一定是因为她是自己的救命恩人。 是的,一定是这样的。 所以,他才会为她心疼,为她不平,为她不忿。 “可儿,你放心,将来你一定会嫁一个比他好千倍,好万倍的男子。”夜风向陆可儿保证道。 荣之行和玉千璟面面相觑。 难道他们都想错了? 其实殿下对陆姑娘没有其他心思,只是单纯地想报答她? 陆可儿毫不在意地摆摆手:“为何要嫁人?嫁人有什么意思?一个人不香么?” 夜风等人神情愕然。 秋水急了:“小姐,你这话是何意?女人到了年龄,可都要嫁人的。你是不是……是不是被这个姓苏的渣男伤透了心?” 夜风眸光暗沉,一丝冷厉和杀意若隐若现。 荣之行和玉千璟却不认为是因为被退婚的原因才让陆可儿产生了不嫁人的念头。 “陆姑娘,你可有什么难言之隐?”玉千璟忍不住安慰,“你放心,这世上没人敢轻视于你。京城世家子弟多如牛毛,随便找一个都比那姓苏的强。” 陆可儿淡淡一笑:“你怎知世家子弟就一定强过那苏栖正呢?” “这……这不是明摆着的吗?家世比他强,学问比他高,就连长相也能找出一大堆比他好的人来。” 陆可儿摇了摇头,叹道:“其实从某些方面而言,那些世家子弟,还不如苏栖正呢。” 荣之行问:“此话怎讲?” 陆可儿叹息:“起码在小县城,就是秀才家中,三妻四妾也不多见,大多是一夫一妻。可是,你看看京城世家子弟,哪一个不是妻妾成群?他们怎会是女子心目中理解的夫婿人选呢?” “可……可这不是很正常么?”玉千璟疑惑不解。 他所认识的京城世家子弟,成婚的人,都不只正妻一个女人。没有成婚的,家中还有通房呢。 陆可儿气极反笑:“对男人来说,可能都很正常。可对女人来说,与其他女人分享自己的丈夫,这怎么会是一件开心的事呢?” “可古往今来,皆是如此呀。大户人家主母得来的贤德之名,多因于她能执掌中馈,安定后宅,对丈夫的一众妾室能够善待,对各个庶子庶女能视为己出。若是男子娶得这样的女子,那可真是三生修来的福气。”玉千璟理所当然地答道,“女子出嫁从夫,以夫为天。丈夫做什么事,她们都应支持才是,怎会反对呢?” 陆可儿一时无语。 她有些自嘲地暗忖,她为什么要和古代的男子来讨论现代女性的话题呢? 古代的女子必定是要依附男子而活,在他们心中已是根深蒂固的观念。若一个男子能对一个女子从一而终,这名男子想必也是他们中的异类。 她无力改变这个时代男子的观念,也无力改变女子的现状,但她能做到自己不接受这样的生活,努力做到按自己的想法而活。 荣之行看了眼夜风,问陆可儿:“那在陆姑娘心目中,什么样的男子是理解的夫婿人选呢?” 夜风脸色平静,可双耳却已经竖了起来。 陆可儿本不想多说,但见众人一副洗耳恭听的模样,不禁叹了口气,吟道:“一生一世一双人。” 众人俱皆震惊。 第119章 适得其反 玉千璟皱眉道:“陆姑娘,一生一世只娶一人的男子,也不少,但多数是因为家贫,娶不起第二房妻室。” 陆可儿笑了:“你说的只一种婚姻状态。我说的不只是希望婚姻的状态是一夫一妻,而且也包括爱情。两人若真心相爱,彼此眼中都是揉不进一粒沙子的。爱情本就是排他的。若一个女人嫁给了一个男人,她还能接受男人再娶另一个女人,那么这个女人必定对这个男人不是真爱。同样,若一个男人口口声声说他爱着一个女人,却在娶了这个女人的同时,又和另一个女人牵扯不清,你说,这男人是真心爱前一个女人么?” 这番话可谓是惊世骇俗,冲击着他们一贯以来的认知。 夜风几人都惊呆了。 陆可儿见他们神色,心知他们必定是从来没有听过这样的观点,也不强求他们能接受,继续说道:“当然,如果其中一人不爱对方了,那就要选择干脆放手,何苦吃着碗里的,又望着锅里的?” “如果……”玉千璟吃力地问道,“我说如果,你未来的夫君喜欢上其他女子,想纳她为妾,但并不影响你正妻的地位,对你依旧敬重有加,你也不接受么?” “他都喜欢上其他女子了,我还在乎他什么狗屁的敬重?”陆可儿冷哼,“只要我知道他的心中有其他女人,我便不会再和他在一起。我会选择和离,好聚好散。” 玉千璟吃惊地瞪着她:“你……你就不怕世人骂你善妒,不容人?” “我刚不是说了么?爱情本来就是排他的。”陆可儿一脸正色,“所以我说,我不可能嫁人。这样的男人,在这世上估计也不存在。所以,你们也不要为我操心了。” 她摆了摆手,带着秋水扬长而去。 ……………… 夜风回到自己的房间,脑海里还不时地浮现出陆可儿刚才说的那番话语。 “爱情是排他的。” “一生一世一双人。” “……” 他心知可儿的话在这世上是惊世骇俗的,它冲击着世人的固有观念,但是,隐隐中,他却又认为陆可儿是对的。 他想起了他的皇祖母玉贵妃。 皇爷爷说,他从小与皇祖母一起长大,青梅竹马,两人自懂事起,便已私订终身,只等皇爷爷成年之后,由先皇指婚。 可没想到,皇爷爷还没来得及请先皇指婚,当时镇国公的妹妹石含玉已使计爬上了皇爷爷的床。先皇无奈之下,将石含玉指给了皇爷爷作正妃。 皇爷爷说,他当时以死相抗,但无奈却最终只能妥协。 可是,皇爷爷放不下皇祖母,皇祖母也忘不了皇爷爷。于是,皇祖母强忍心酸和苦涩,嫁给了皇爷爷作侧妃。 可儿的话是对的。 真心相爱的两人中,插不进第三人。 如果插进来了,那么这三人行注定会是个悲剧。 皇祖母死在了一场阴谋中,而皇爷爷因愧疚和悔恨,将所有的爱都给了父王和自己。 这也就是造成如今皇室不稳、启国内部混乱的根源。 他想得过于入神,直到房中一道声音打断他的沉思。 “殿下。” “先生?”夜风眨了眨眼,这才发现司空响在他房中。 “先生什么时侯回来的?”他问道,“庐州目前情况如何?” 因他不方便现身,因此司空响前段时间去庐州坐镇,协助州府防控疫病。 “殿下放心,有陆姑娘的药方,一切都很顺利。除了最早病死几十人外,如今已无人死亡。”司空响恭声答道,“我见情势已在控制之中,便先回来向殿下复命。我也是刚到。殿下似乎有心事?” 他其实在夜风房中已等侯了一段时间了。夜风进来时,却没有看到他,一副心不在焉的模样。 司空响很是惊奇。不知是什么使这位虽然年幼,却早已炼就一副稳如泰山心性的皇太孙如此心神不属。 夜风定了定心神,敛目温和淡笑:“无事,只是想起一些事情。” 司空响见他并不多言,也不追问,话锋一转,道:“这位陆姑娘真乃当世奇女子。不但研制出治疫奇药,而且毫不保留分文未取地公开此方。真是造福百姓,功在千秋啊。” “是啊。她与这世间其他女子都不一样。所以,本宫前几天已写了封密信替她向皇爷爷请功。”说到陆可儿,夜风的眸光变得异常温柔。 司空响闻言一惊:“殿下向皇上请功?此事陆姑娘可知晓?” “她不知道。”夜风淡笑,“本宫想给她一个惊喜。” 司空响却满脸都是不赞同的神色,摇了摇头:“殿下怎可亲自为陆姑娘请功?” “为何不能?”夜风不解,“刚才先生也说,可儿此举造福百姓,称得上是盖世之功。” “只怕……只怕会适得其反。”司空响叹道,“殿下一向深谋远虑,应该明白,皇上收到你这密信后会有何反应。” 经他这么一提醒,夜风猛地醒悟过来。 是啊,皇爷爷向来最讨厌满腹心机之女。他收到密信,最初肯定激动欣喜,但激动过后,皇爷爷必定会疑惑为何一向对女子冷情的自己会亲自为一名农女请功。皇爷爷没有接触过可儿,根本就不了解她。依皇爷爷的脾性,他定会以为是可儿挟恩图报,唆使他这般行动。 夜风不禁大悔。 他原意是想让皇爷爷对可儿进行封赏,为可儿挣些脸面。可如今看来,只怕封赏不会厚重。 “都怪本宫,操之过急。只怕皇爷爷不会加封可儿了。” 夜风很是懊恼。 “殿下原是想给陆可儿挣个什么封赏?”司空响好奇地问道。 “最起码也该封个县主。”夜风说得理所当然。 县主不但有封号,有品级,而且还有封地。虽然他认为可儿无论获得多高的封赏都不为过,但这对一般女子而言,可是天大的恩惠了。 却因为自己,一切都泡汤了。 司空响这些天都待在庐州,未能见到那位传说中医术高明的农女。眼见一向冷静自持的殿下为了她而失了方寸,对陆可儿便更加好奇。 第120章 蛊惑 她到底是一名什么样的女孩? 殿下对她,似乎很是上心啊。 ……………… 平州辰王府。 “这……这药方是真的?这怎么可能?”曲薇圆瞪着一双美丽的杏眼,犹自不信。 “怎不会是真的?不少吃过药的病人,已经在慢慢好转。大家都争相传颂研制出这药方之人的功德!”辰王的脸色很不好看。他将药方拍在桌上,怒道,“薇儿,你不是说这药方除了你,这世上绝不会有人研制出来吗?” 曲薇仔细地看着药方,脸色越来越僵。 她习医多年,精通医术,怎会看不懂这药方的价值所在?正因为明白这药方的精妙之处,她才更觉难堪。 这张药方就如一个巴掌,结结实实地扇在了她的脸上。 从前她有多自负,现在就有多难堪。 “义父,这是谁研制出来的?” “听说是一个叫陆可儿的农女。”辰王脸色阴沉,“现在各地都在传颂此女的功德,将她比成了救世的仙女。薇儿,若这药方是你研制出来的,那么这份功劳就会落在你的头上,对本王的大业可是大有裨益。可惜……” 可惜让人捷足先登。 曲薇的脸色更难看了。 “义父,这个陆可儿,到底是一个什么样的人?” 从来没有人能在医术上胜过她。 这个突然出现的陆可儿,令她感到如芒在刺。 “不是很清楚。听说她还未及笄。”辰王答道。 曲薇心中一惊。 如此年轻,比她还小。 曲薇今年十六。就连师父都说她以她现在的年龄在医术上有这般造诣,可称得上是罕见的天才。可是,如今,竟有人超越了她。 她怎能甘心? “义父放心,薇儿对此人可是很感兴趣,定要去会一会她。” 辰王眉头一挑,计上心来:“也好。此女若能为本王所用,最好。若是不能……” 曲薇眼中闪过一道冷芒,垂首道:“薇儿明白。” 幕僚小心翼翼地睨着辰王,一脸纠结之色:“王爷,陛下发来第三道圣旨,催王爷入京。王爷您看……” “回复父皇,就说本王身染疫病,无法回京。”辰王甩了甩袖子,一脸忿然。 曲薇蛾眉微蹙:“义父这样一直拖下去,也不是办法。若引起陛下不满,他直接定王爷一个欺君罔上、抗旨不遵之罪,该当如何?” “本王才是嫡子,他却废嫡立庶,本王早就不服!”辰王怒道,“父皇心中只有那对父子。本王在他眼里,算什么?此次召本王入京,根本就是不安好心。本王若奉旨回京,那才是羊入虎口,再难成事!” “义父说得也有道理。”曲薇叹了口气,很是婉惜,“薇儿真替义父不值。义父文韬武略,胸有大才,有一国之君之相。就因为陛下偏心,义父不得不拱手将这天下让给他人。那皇太孙年未及弱冠,却已是储君,倚仗着的不就是陛下的偏心和宠爱么?依薇儿看来,若没有陛下的宠爱,那皇太孙还有什么呢?” 辰王闻言,只觉心中一股郁闷之气无处纾解。 他衣袖一挥,将桌上一盏茶扫落在地。茶杯掉在地上,发出清脆的声响,碎片四溅。 “不错,就是因为父皇偏心,本王这个正正经经的嫡子将来还要向庶出的侄子俯首称臣!凭什么?!”他大声怒吼。 幕僚吓得面色发白,站在一旁一动也不敢动。 曲薇眼底闪过一道戾芒,面上却布满哀伤和心痛,看着辰王,柔声安慰道:“义父,你可千万要保重身体呀。朝中大臣想必也都明白,若不是因为陛下的宠爱,那储君之位是万万不可能落到景王一脉头上的。好在上天有眼,那皇太孙身体病弱,也不知能不能撑到继位呢。” “夜风那小子一出生,太医院的太医就断言他活不长久。可是,这十七年来,他不也活得好好的?”一说到这个,辰王就很是气闷,“这小子的命怎么这么硬?在娘胎里中毒,带着毒出生,居然没死。这些年来,用毒毒不死他,刺杀也杀不死他,他简直就是只打不死的臭虫!” 幕僚的头低低地垂着,大气也不敢喘一口。 曲薇却扬首淡淡一笑:“皇太孙虽然是龙子龙孙,可到底还是肉体凡躯,他这身体,在各种毒素的侵蚀下,早已千疮百孔,即将油尽灯枯了。义父,薇儿倒觉得,假以时日,皇太孙不足为虑。就算他能活着,他所能倚靠的也仍是陛下。若没有陛下的支持,他区区一毛头小子,就什么都不是了,不是么?” 辰王触及她的目光,心头一跳:“薇儿,你的意思是?” 曲薇双眼直视着辰王,眸光中似有什么在流动:“义父,您应该比谁都清楚,不是么?若没有陛下,景王父子又拿什么和义父您比呢?” 辰王的心怦怦急跳着。 他急促地呼吸着,眼睛大瞪着,胸口剧烈地起伏。 一个邪恶的念头突然间从心底那最隐秘的地方升起来,盘旋在他脑海,再也挥之不去。 如果……如果父王不在了呢?他的好弟弟夜文寒和他的儿子还有什么? 文武大臣真的会支持他们么? 毕竟,他夜文炎才是正宫皇后生的皇子,他才是启国名正言顺的嫡子和皇位继承人。 他从前一直想着培植自己的势力,寻找一切机会刺杀景王父子,为未来扫清障碍,为自己顺利登基铺路。可现在看来,他其实有一条更快捷的途径可走。 他为何还要舍近求远? 曲薇心中冷笑。 这就是天家亲情。 在权力面前,什么父子、兄弟……只要是自己通向权力巅峰路上的拦路石,统统都能舍弃。 曲薇微微垂首,敛去眼底的嘲讽和不屑。 她知道,辰王已经接受到了她的蛊惑。她已在辰王的欲望的沟壑中埋下了罪恶的种子,只待一定的时机,它便会生根发芽。 ………… 西林县,岭下村。 马大妮躺在床上剧烈地咳嗽。才短短几日,她已是面黄肌瘦,精神萎靡。不一会儿,被褥上和衣襟处,已是血迹斑斑。 “娘,娘……”金凤眼泪汪汪,却不敢上前,站在离床几尺远的地方叫唤着她。 “凤,……去……去找……”马大妮吃力地说着。 第121章 感染 此刻,她心中很是后悔,当初没有听里正的劝告隔离在家,反而好几次跑到镇上去,还经常去林云花家窜门。 她和林云花一家一样,不相信会有疫病。 其实归根结底,他们不相信陆可儿。 她想起前几天林云花精神不济,时常咳嗽的情景,心中有了不好的推测。 想必那时林云花已感染了疫病。她又常常去找她,于是,也被传染了。 想到这里,她不禁又悔又恨。 因为不屑于陆可儿的劝告,她们两家都没有备药。 “凤儿,你……你去找陈……陈大夫,咳咳……来……”马大妮断断续续地交待。 金凤抹了把眼泪,强忍住心中的害怕,点了点头,跑了出去。 很快陈大夫就来了。 这些天,他忙得脚不沾地。 里正将整个岭下村的疫病防治工作都交给他了。买药,配药,煎药,看诊……他全包了。当然,钱不用他出。官府补贴一部分,另一部分由患者出。但跑腿的活,他是逃不掉的。 短短几天,他人就瘦了一大圈。 虽然里正说等疫病结束后,会以全村的名义给他些报酬,但是他对能赚多少钱已不在意了。因为,即使没有报酬,他也会做下去的。 村里人居住得并不紧密,人口也不多,也因此,不少没有染病的人仍会每天坚持到山上去摘野菜和野果,去山里打柴和捕猎。可儿说,只要不聚集,就没太大的问题。 每天,他到各个患者家里巡查一遍,检查一下病人的情况,为他们送药,指导他们如何进行日常消毒,并开导他们,帮助他们舒缓紧张焦虑的心情。这时,他会收获许多的感激和赞美。每次走时,几乎家家户户都会塞点东西给他,有时是一点自制的吃食,有时是几个刚采摘下来的水果。 村里人确实没多少见识和文化,但大多数人是善良和朴实的。 谁对他们好,他们会感怀在心。 他和陆可儿一样,成为大家心目中的恩人。 这段时间,虽然每天身体疲惫不堪,但他的内心却感到异常地充实。 不仅如此,这些天,他的医术也有了不小的进步。前几天,悬壶阁派了个名叫白术的药童来帮助他。别看这药童只有十五岁,在医术上却颇有见识,懂得许多他不懂得的知识。他天天向白术请教,学到不少。 “白术,没想到你小小年纪,就有如此医术,真是令人钦佩啊。”他时常看着白术感叹。 每当这时,白术就笑弯了一双眼睛。 有一次,白术回道:“陈大夫,你过奖了。我只是学了点皮毛。陆小姐的医术才真叫厉害呢。就连我们高公子……呃,就是悬壶阁的高大夫都拜她为师呢。” 陈郎中便更加感慨了。 自古英雄出少年。 自己要向少年人学习的地方,还有很多啊。 跟随着金凤赶到她家时,马大妮已经奄奄一息了。她身上已起了皮疹,咳血发热,症状和当时牛娃爹一模一样。 “陈大夫,快给我娘开药吧。”金凤催促道。 这些天,她几乎不敢往她娘身边凑。 虽说这病有药可治,不是无药可医,但是,听说整个庐州仍是死了几十人。 金凤一想到死亡,心里就忍不住害怕。 她还这么年轻,长得这么漂亮,将来是要嫁高门大户享清福的,可不能感染得病。 陈大夫却脸色沉凝。 “你娘的病现在光吃药,治不好。”他摇头叹息,“你们怎么拖到现在,弄得这般严重?不是让你们家里都备些药么?每天喝一剂,可以帮助你们有效地抵抗病毒侵蚀,防止生病。就算不幸感染了,症状也很轻。你们吃了么?” 金凤一张俏脸微微发白。 数天前,里正亲自来送过药。她和她娘将药丢还给里正,还骂了里正一通。骂他和陆可儿狼狈为奸,互相勾结来赚村民的钱。 气得里正拿着药头也不回地走了。从那以后,他再也没来过。 “现在说这个也迟了。”陈大夫摇头,“你娘这病发作得厉害,和当初牛娃爹一样,已到病症的中后期了。恕我能力有限,我治不好。” 金凤愣了。 马大妮心中发慌,伸出一只枯槁的手,拼命地朝陈大夫的方向伸出去,吃力地哀求:“陈……大夫,……救,救我……” “陈大夫,牛叔不是被治好了么?”金凤问道。 她没听说岭下村有人得病死了。 “牛娃爹可不是被我治好的。”陈大夫意味深长地瞥了床上的马大妮一眼,说道,“这事你娘很清楚。当时可儿姑娘救治牛娃爹时,你娘站在一旁一直在骂她,说她不懂医术,在害人。” 金凤脸色青白交加。 这事马大妮没有告诉她。 后来,家家户户都不怎么窜门,她也没有听到这个消息。 牛叔怎么会是陆可儿救的呢? 就如马大妮样样喜欢和纪氏比一样,她也喜欢处处和陆可儿比。 她记得,陆父瘫痪之前,陆可儿是陆家千般宠爱着长大的娇娇女,家里什么好吃的都留给她,身上的衣裙也是全村最漂亮的。那时,陆可儿皮肤白净,性格文静,长得清秀可爱,村里不少人家都想和陆家结娃娃亲,可惜让苏秀才家捷足先登。 作为邻居,她和陆可儿抬头不见低头见,两人又常常同时出现在众人面前。每当听到村民们对陆可儿的夸奖,她都会感到忿忿不平。久而久之,金凤对陆可儿便产生了嫉妒心理,对陆可儿的厌恶也一天一天地累积。当陆家出意外后,金凤没有同情,没有惋惜,只有欢喜。 眼见着陆可儿变得一天比一天沉闷,一天比一天瘦弱,一天比一天自卑,金凤只觉得扬眉吐气。 她对陆可儿的厌恶,已经刻进了骨血中。 此时,听说娘的病陆可儿能治,她瞬间就激动起来。 “她什么时侯懂医了?大家都说药方是她提供的,这怎么可能?”金凤尖叫着。 陈大夫皱着眉头:“金凤,可儿姑娘为人低调,深藏不露。她可不像有的人那样爱慕虚荣,啥事都喜欢在人面前显摆。你若真想救你娘,我劝你去求求可儿,向可儿道个歉。” “不……”金凤张口就要拒绝。 “凤……凤儿……”马大妮含泪看着她,目光充满乞求,“去……去找她……” 在生死面前,什么里子面子,都不重要。 可是金凤却十分抗拒。 让她在陆可儿面前低头示弱,比杀了她还难受。 白术瞥了眼金凤,目光充满鄙夷:“这是你娘!你不想救她?” “那为什么非得是陆可儿?”金凤尖叫,“她不会来的!我们家和她家关系本来就不好,她才不会好心来救娘!她不会的!她只会趁机嘲笑我们!” 第122章 新仆 白术惊讶地说道:“本来就是你们先得罪了人家,说得不好听点,人家不愿意来医治你娘也无可厚非。可你作为女儿,想救亲娘,不应该是想方设法去道歉,以取得可儿姑娘的原谅么?可你却连这点诚意都没有,只想着自己可能受的委屈。” 他摇了摇头,对陈大夫说道:“我们走吧。她们不愿意请可儿姑娘来,我们也没办法。” 陈大夫叹了口气,临走前,仍是提醒了句:“这样重的病症,据我所知,也只有可儿姑娘能治。她这些天一直在金鸡镇给病人治病,听说今天会回来。你们尽快拿主意吧。” 两人走后,室内静了下来。 金凤呆呆地坐着,眼中眸光变幻,不知在想些什么。 “凤……凤儿……”马大妮眼中流泪,哀声催道,“去……去找她……求……求……” 金凤看了看自己的亲娘,终于下定决心:“娘,女儿不相信,这世上只有陆可儿她一人能治这病。这个陈大夫一定是拿了她不少好处,帮她说话。娘,你放心,我现在就去金鸡镇,找医馆里的大夫来。你等着啊。” 说完,也不看她娘的反应,匆匆忙忙地就走出家门。 马大妮如遭雷击。 一股寒意从背脊处窜起,直逼至她的眼眶。 她泪流满面。 这就是她寄予厚望的女儿,这就是她千般宠爱的女儿。 丈夫一年里有大半的时间住在镇上,平日里给人打临工,赚来的钱会交一部分给她。她省吃俭用,将大部分钱都花在了女儿身上。女儿的吃穿用度,在村里女娃中那是能排到前头的。她一直坚信着,她们的女儿是山窝窝里的金凤凰,迟早有一天会飞出山沟沟。 她从小是个掐尖要强的性子。 陆家娇养着女儿,她们金家也能。 她的女儿,不会比陆家女儿差。 陆家女儿能和秀才家结娃娃亲,谁说她金家就不行? 她从小在女儿面前说着陆家的坏话,告诉她陆家女儿根本就不如她。她让女儿争气,要女儿处处比过陆可儿。 难道都错了么? 如今在女儿眼中心中,她自己的面子比她这个娘亲的性命更加重要。 ……………… 陆可儿回到陆家时,夜幕已经低垂。 家家户户炊烟袅袅。 陆可儿坐在自家院子里,看着星星一颗一颗在黑蓝色的天幕上点亮,听着远远近近的鸡叫犬吠声,一时感觉生活竟是如此美好。 随着疫病的有效控制,患病的人逐渐痊愈,疫病的阴影也渐渐地在人们心中淡去。 小黑和小白吃完陆可儿喂给它们的玉米粒,依偎在鸽笼里,叽叽咕咕地聊着天。这几天,陆可儿已开始训练它们来往金鸡镇和岭下村,为她送信。 陆可儿发现这两个小家伙记性很好,将人只看过一遍,就能记住,每次送信,都能准确无误地将信送到对方的手中。当陆可儿住在品鲜楼时,小黑小白每天将她平安的信息送到陆家。当她在陆家时,它们会将她制订的一些有关疫病防治方面的措施和疑难杂症的治疗方案送到金鸡镇。目前,它们已给荣之行、高雨堂和玉千璟送过信。接下来,陆可儿决定让它们再飞远一点,给方行正也送一次信。 小美这些天也很忙碌。它已完全承担了接送陆可儿和夜风等人来往金鸡镇的任务。 陆可儿不只一次地庆幸自己的选择。小美果然没有辜负她的期望,车拉得又稳又快。就连坐过她马车的荣之行几人也啧啧称奇。同样的路,别的马车跑起来颠簸不已,可小美却能将颠簸的程度减至最低。 后院菜地里的菜收了几匝。陆可儿发现,经灵气滋润过的蔬菜,吃起来味道格外甜美。而且,对人体的滋补功能也十分显着。但是,如果是已经收割下来失去生命力的粮食和蔬菜等物品,灵气对它们就几乎没有影响。 看来,灵气对具有生命力的植物和动物是有作用的。 也难怪陆家虽然简陋,但是小怕它们几只动物却喜欢上了陆家,每天住得身心舒畅。尤其是小怕,伤已好了,却赖在陆家不肯走。 “你不想你娘吗?”陆可儿问它。 她记得小怕曾说它受伤时,它娘正和一只凶猛的老虎打架。猫和老虎打架,结局必定凶多吉少。 “喵呜……” 我娘前两天偷偷下山来看过我啦。 陆可儿惊讶了:“呀,它怎么不进门啊?我们都不知道。” “喵呜……” 它是半夜偷偷来的,它怕吓着你们。 “一只野猫,有什么好怕的?”陆可儿嘀咕着,却也没有往心里去。 秋雨倒了杯热茶递给陆可儿:“小姐,山里的夜比较冷,你喝点热茶,暖暖身。” “秋雨,荣公子将你送给我,委屈你了。”荣之行前些天听说陆可儿要买能够看家护院的侍女和侍从,立刻将秋雨送给了她。 陆可儿本不想收。但荣之行坚持,说秋雨不但能做好侍女的工作,而且会些拳脚功夫,危急时刻还能够贴身保护她。就连秋雨本人也坚持要跟随在她身边侍侯。 “是秋雨自愿跟随小姐的。”秋雨和陆可儿相处时间越长,对陆可儿就越崇拜。当荣之行问她愿不愿意当陆可儿的侍女时,她二话不说立刻欣喜地同意了。 “秋雨喜欢和小姐在一起。” “为什么?”陆可儿疑惑地问,“我家是农户,这里穷乡僻壤的,哪有待在荣公子身边有前途?” 秋雨却摇了摇头:“小姐是有大本事的人。秋雨跟随在小姐身边服侍的这些天,是秋雨最开心的日子。和小姐在一起,秋雨能够见识到好多美丽的风景。” 何况,小姐的厨艺还这般好。每天都能吃到好吃的食物,秋雨感到幸福极了。 夏风别提有多羡慕她了。 也是奇怪。她在荣公子身边侍侯时,她夜里常常睡不好。可到了陆家,她这失眠的毛病便渐渐地好了。每天早上起来,都感觉身体精力充沛,心情愉快。 看着一脸笑容的秋雨,陆可儿的思绪不觉转到新来的侍从左一身上。 左一,正是那天在集市门口向夜风“问路”的男子。 前几天她和夜风抽空去了趟牙行,本想买个会武的男护卫。没想到在牙行门口,恰巧碰到了据说是路过的左一。左一得知他们要买男护卫,立刻毛遂自荐,然后一番讨价还价之下,夜风作主,将左一雇下。现在的雇佣契约还在她房里收着呢。 可陆可儿却一直感到有些怪异。 左一说他身无分文,正在找活干,只要有个吃饭有个睡觉的地方即可,对报酬什么的并不在意。还说,如果她愿意买他,也是可以的。 这世上,还有主动想将自己卖身为奴的人? 第123章 灵性 陆可儿叹为观止。 房内,左一正在向夜风禀报。 “殿下,前两天半夜,陆家屋后的山林里,跑下来一只凶猛的黑豹。” 夜风一惊:“可有伤到吓到陆家人?” “没有。”左一摇头,脸上现出困惑之色,“殿下离开陆家的这些天,我们安排了两个暗卫暗中保护陆家人。这几天都平安无事。直到前两天半夜,值守的暗卫听到后山有动静,过去一看,才发现是一只猎豹。那黑豹毛色油光发亮,体骼比平常猎豹更加庞大,牙尖爪利,凶猛威武。它朝着陆家低声吼叫了几声,然后暗卫们听到小怕也叫了两声。暗卫们当时很紧张,因为黑豹已经发现了他们。他们以为那黑豹会攻击,浑身戒备,却没想到那黑豹只是淡淡地扫了他们一眼,然后……” “然后怎样?” “然后就离开了。连陆家人都没有惊动。” 夜风一愣,脑海中飞快闪过一道光芒,却快得没有抓住。 “按照豹子的习性,它已感受到暗卫身上的杀意,不可能不攻击。为什么它却放弃,选择离开?” “是啊。”左一摸了摸鼻子,“这也是属下感到困惑之处。此外……” 他神色迟疑,顿了顿。 “有话直说。”夜风瞥了他一眼,温声说道。 “是。”左一躬身答道,“不知殿下有没有发现?陆家养的这几只动物都十分具有灵性。那两只信鸽,听说一个月之前还是野鸽,才短短数日,便能送信。还有那马,似乎听得懂人话。更别说那只野猫,凶狠霸气,反应灵敏,不抓老鼠,却能看家护院。” 夜风闻言心中一动,脑中那团迷雾忽然散去。 他脸上带着丝淡淡的惊喜和了然:“或许,小怕不是野猫。” “不是野猫是什么?”左一面带疑惑。 “自然是豹。若本宫没有猜错的话,前两天半夜来的那只黑豹,应是来寻它的家人。” 左一惊呼出声:“陆姑娘养了只野豹在家里?” “小声些。”夜风瞪了他一眼,“可儿可能还不知道。” “殿下,豹子毕竟是野兽,万一凶性大发,可怎么办?家里都是妇孺和病人。” 夜风温润的脸上现出一抹凝重:“本宫观察了小怕几天。它虽然有时在人前表现凶狠,但在可儿面前,却十分温顺。此事,本宫会找机会告诉可儿,先探探可儿的意思吧。” 左一偷偷地瞥了夜风一眼。 其实,殿下有一件事没说。 小怕在殿下面前,也表现得十分乖巧。 两人走出房间,看见院中陆可儿正在和小黑小白聊天。 “你们今早去看方大人的住处了啊?”陆可儿笑眯眯地点了点小黑和小白的小脑袋,问道,“记住了么?” “咕咕,咕咕。” “记住了啊。”陆可儿夸道,“很棒。明天给你们做炒饭吃。” 左一悄悄地对夜风说:“殿下,你说陆姑娘真的能听懂那两只鸽子的话?” 夜风眸光微闪。 陆可儿似乎每天都会给他带来一些惊喜和震憾。 动物们似乎与她特别有缘,能与她进行无障碍地交流。 这在普通人的眼里,是不可思议甚至是诡异的存在。 “这事我们知道就好,不要外泄。”他目含警告地瞥了左一一眼。 左一脸色一整,肃然应道:“是。” 正在这时,忽听陆可儿惊讶的声音传来:“你说隔壁那个经常骂我们的女人病倒了?” 隔壁的那个女人不就是马大妮么? 夜风和左一面面相觑。 对于这个奇葩女人,他们两也是印象深刻。 不但是个喜欢作天作地的作精,而且也是个唯恐天下不乱的搅屎棒。 “她们怎么不吃药?” “咕咕,咕咕……” 两只小鸽子争先恐后地向陆可儿汇报今天它们飞到隔壁家,栖在金家墙头窗外时看到的情形。 “陈大夫来过?治不好?他让她们来找我?”陆可儿吃惊了,“我回到家都大半个时辰了,也没见她家有人来啊。” “咕咕……” “你说她女儿跑出去了,到现在也没回来?” “咕咕……” 小黑忽然振翅飞过院墙,在金家盘旋一周后又飞了回来。 “咕咕,咕咕。” 陆可儿豁然站起来:“马大妮吐血昏倒在地?” 虽然知道陆可儿能听懂小黑小白的“鸟语”,但能像人这般理解和交流,仍是让夜风和左一两人内心惊骇无比。 左一忍不住开口道:“这马大妮也是自做自受。” 夜风也点头道:“可怜之人必有可恨之处。马大妮自私刻薄,嫉妒霸道。当初我们劝过她们母女俩好几次,可她们不但不听,反而见到我们就骂。可儿,这种人,随她去吧。” 陆可儿心情很是矛盾。 凭心而论,有这样的邻居,真的很糟心。这几年来,马大妮母女对陆家冷嘲热讽,什么话令人伤心她便捡什么话说。以前,他们一家几口被她们母女气哭过无数次。 可是,作为一名曾经的现代医生,她又做不到漠视一条活生生的性命在眼前消失。 “吃饭了。”纪氏和秋雨做好晚饭,来叫大家吃饭。 见陆可儿面色不佳,问道:“怎么了可儿?是不是这几天累着了?身体不舒服?” 陆可儿摇了摇头:“娘,我身体好得很。是……是隔壁马婶家出事了。” 纪氏一愣:“她们咋了?” “马婶好像病倒了。”陆可儿迟疑道,“应该是传染了疫病。” “唉呀,不是有药吗?赶紧,给她家送药去。”纪氏急忙催促道。 她还以为是马大妮家没药。 “娘,你……你不怪她们?”陆可儿道,“她们平时可没少惹你生气难过。” “唉,这一码归一码。”纪氏笑道,“你马婶是不好,又小气又势利,嘴巴又毒又臭。但是,我觉得她心地却没有那般狠毒。可儿,毕竟是邻居,抬头不见低头见,能帮一把是一把。再说,她的病若不好,咱村里的人不都有可能被她传染么?” 陆可儿也笑了:“娘心地可真好,以德报怨。” “娘只是想得比你透彻罢了。”纪氏叹道,“这世上,没有十成十的坏人,也没有十成十的好人。你别看马大妮对别人不好,可她对自家的女儿金凤那真叫一个好。宁愿自己挨饿受冻,家里什么好的东西都留给女儿。金凤长得这般大,从来没有挨过一顿饿,受过一次冻。” “不过,金凤这自私凉薄刁蛮任性的性子,也是被她给宠出来的。”纪氏叹口气,“可怜天下父母心啊。马大妮一直觉得自己嫁了个老实巴交的乡下人才是自己受苦受累的根源,于是便一心想让女儿嫁到镇上去,跳出这个小山窝儿。她处处针对咱家,也是因为嫉妒。她以前觉得娘处处比她强,心中不甘罢了。” 第124章 道歉 夜风和左一陪同陆可儿来到马大妮家。 院门没有上锁,三人轻轻一推,院门就开了。 马大妮躺在床边的地上。床上和地上f都有她曾经挣扎的痕迹。 左一将马大妮搬回床上后,陆可儿为她把了把脉,庆幸自己还算来得及时。 她取出银针,扎向马大妮…… 两刻钟后,马大妮悠悠醒来。 她眨了眨眼睛,模糊的视线渐渐清晰,陆可儿漂亮的脸庞映入眼帘。 马大妮双眼一亮:“是……是凤儿请……请你来的?” 她满眼期待地紧盯着陆可儿,吃力地问道。 陆可儿摇头:“我没见到你家金凤。” 马大妮眼中的光采顿时就黯淡了,最终消失不见。犹如刚刚点亮的烛光,在风雨中熄灭。 “放心,你死不了。”陆可儿以为她是担心自己的病情,想了想,还是开口冷冷地说了一句。 马大妮怔怔地看着她,良久,她才开口,声音充满了莫名的哀伤和心痛:“是我……的错。对不起。你……你为什么要救我?” 这些年来,因为对现实生活的不满,因为对陆家的嫉妒,她一直故意针对陆家,诬陷他们,贬低他们,经常往他们家泼脏水。久而久之,已成为她生活中的一个习惯。当陆家没落时,她和女儿没少对陆家落井下石。似乎只有在看到陆家倒霉时,她才能感受到自家那一点点可怜的优越感。 当她知道只有陆可儿才能医治她时,她当时的内心是绝望而崩溃的。 虽然很不想对陆家低头,但是,生的渴望让她抛弃了自己以往对陆家一直所抱有的敌对态度。她知道,两家积怨已深,陆家是不可能轻易来救她的。她都已做好了低三下四求人的准备,也做好了被陆家嘲笑辱骂甚至是拒绝的准备。但是,她却万万没有想到,陆可儿会主动前来救她。 这一刻,她忽然发现自己是如此卑鄙如此丑陋。这种强烈的羞愧感和耻辱感啃噬着她的心。 陆可儿有些惊讶。 她没想到马大妮会向她道歉。看来,这个人也不是无药可救。 “我是一名大夫。救死扶伤是大夫的天职。”她淡淡地答道。 马大妮闭了闭眼,一滴眼泪沿着眼角滑落至嘴角,渗进嘴中。 满嘴的苦涩滋味。 只有在濒临死亡时,她才明白,她前半辈子,错得有多离谱。 她爱女儿,宠女儿,却将她养成了自私自利的性格,在她生死关头,弃她而去。 她的女儿,不应该是这样一个冷血无情的人。 “金凤……金凤被我宠坏了。她……她不如你。”马大妮发现,这话没有她想像中难以说出口。 陆可儿蹙眉道:“你为什么总是和别人比较呢?生活是自己的。其他人好不好,都是其他人的事,与你何干?你只要过好自己的日子就好。” “我……我只是不甘心……” “不甘心那就去努力改变自己,改变现状呀。”陆可儿颇有些恨铁不成钢,倒了杯水喂她喝下,然后说道,“与其花那么多力气去打压别人,不如拼尽全力去抬高自己。” “活在这小山村,还有什么指望?”马大妮喝了几口水,精神好了不少。想到目前的生活,不禁悲从中来,“我……我觉得咱家的指望也就是凤儿了。如果……如果她能嫁个好人家,从此,咳咳,从此便不会像咱们一样……一样窝在这小山村里受穷了。” “小山村又怎么了?山青水秀,风景优美。再说,山上的宝贝可不少。放心,只要脑子灵,肯吃苦,我们的日子会越过越好的。”陆可儿清冷的声音在屋内显得格外清晰,“改变命运的途径确实有很多条。但我一直觉得,与其靠婚姻或他人来改变自己的命运,还不如靠自己。” 马大妮大睁着双眼看着她。 陆可儿这番话对她的冲突巨大。她从未想过,靠自己的力量能改变贫穷的生活。 她忽然想起陆家近期的改变和崛起,似乎都是从陆可儿性格大变开始。 “你……”她满脸羡慕之色,“你是个能干的。” 陆可儿见她神情没有嫉妒,便道:“你们若想改变,也不是难事。” 马大妮黯然的双眼又重新燃起了亮光:“真……真的么?” 想到岭下村贫困的面貌,陆可儿心里也是沉甸甸的。 “你好好养病,将身体养好,以后机会多着呢。” 陆可儿又嘱咐了马大妮几句,并留下好几天吃的药材,便和夜风及左一两人离开了。 夜风至始至终都沉默着。 他发现当他自认为已经了解陆可儿时,陆可儿却总会给他带来新的冲击和震撼。 “可儿,你真的……真的认为只有靠自己才能改变命运?”他迟疑地问她。 女子嫁得好,不是比什么都强么? 京城世家小姐,哪一个不精挑细选自己的夫婿?就是因为知道,妻凭夫贵的道理。 陆可儿目光复杂地瞥了他一眼。 心中暗忖:长得好有什么用呢?仍是一名思想守旧的古人。 而自己,想必在这个世界,再难找到一个能知她懂她的人吧? 她暗自惊讶,自己心底突然涌出的那一丝孤独感,到底是怎么回事? 见她没有回答,夜风便也没有再问,心却沉沉地有些难受。 左一看看夜风,又看看陆可儿,心中忽然有种奇异的感觉。 两人没有吵架,可是,气氛却很是凝重沉闷。 他叹了口气。 似乎和陆姑娘在一起后,殿下便从高高的神坛上走了下来,变成了一个喜怒哀乐都具备的凡人。 会担忧、会害怕、会欢喜、会生闷气…… ……………… 两人刚进陆家,便看到了在院子里正焦急等待着他们的雷正。 一见到他们进来,雷正便迎了上去:“你们可回来了。” “里正叔,有事么?”陆可儿见雷正神情焦虑而愤怒,心中暗忖到底是什么引起了雷正这般大的反应。 “可儿,还记得胖婶么?”雷正问她。 陆可儿微愣:“当然记得呀。她家就住在冬玲家隔壁。怎么了?” 雷正叹气:“胖婶有个女儿,名叫阿珍,前两年嫁到邻村青山县墨石村。前几天胖婶担心女儿,让她儿子阿奇赶了上百里路去看望她。这不看不知道,一看吓一跳。” “出什么事了?” “阿珍染上了疫病。可恨她婆家不但不给她医治,还将她赶出家门,任其自生自灭。阿珍在墨石村流浪了好几天,病情越发严重。若不是阿奇恰好那天去看望她,并找遍全村最终找到了她,她不知不觉病死在外头,都没有知道。” 第125章 阿珍 陆可儿吃了一惊:“这疫病并非绝症,有药可医的呀。阿珍她婆家为何放弃治疗?” “唉,具体的我也不清楚。”里正摇头叹息,“阿珍是咱们看着长大的,是个好姑娘。她哥将她带回娘家了。可儿呀,叔今天来,是想请你去胖婶家走一趟,看看能否救救阿珍。阿珍爹娘现在哭得像泪人似的……” “里正叔,有什么话在路上说吧。”陆可儿只匆匆地喝了口水,就抬腿向外走去,“这救人如救火,走吧。” 左一看了一眼夜风,急声道:“属下陪同陆姑娘一道去。” 夜风也抬腿跟上:“一起。” “殿……萧公子,你好好休息。有属下在,你放心。”左一退后一步,压低声音对夜风说道。 这些天,他见殿下一直陪伴在陆姑娘身边忙碌着,早就担忧不已。殿下身体一直不好,可别刚有点起色,便又累垮了。 到那时,他可是万死难辞其咎。 夜风摇头,低声道:“本……我很好,不用担心。” 他说的是实话。 他的身体,这十七年来,从未感到如此舒适和轻松。 虽然体内还有不少残毒未清——可儿说清除余毒至少需要半年时间,但是,毒素已被她压制在身体的几处,并没有蔓延开来。可儿还教给他一套奇怪的功法,说是能帮助他增强体质,增长元气。他照着这功法每晚睡前都要练习几遍。半个多月下来,效果十分显着,令他难以置信。 他这才明白,可儿为何要坚持送那块玉坠给他。可儿一定是发现那玉石并不普通。每回练习功法时,他都能感受到从玉石中涌出的一股神奇的力量,那像是一股气流似的,从玉中流出,一丝一缕地渗到他的体内,他运转功法将它们收集起来,汇聚成一股股暖流,引导它们在全身流转。这股暖流帮助他滋养身体,修复受损的器官。每回运转一周天后,他就将这股暖流引至丹田处储存。半个月下来,他丹田里的这般气流居然一天一天地在增长。这令他既惊喜又疑惑。 他小时侯,也曾跟过一个皇爷爷找来的武林高手学习武功,修习高深的内功心法。但武林高手说过,他身体已被百毒侵蚀,丹田破损严重,无法修复,这辈子都无法习武。 可是,他为何却能修习可儿教给他的功法,并利用上丹田呢? 他曾问过可儿,这套功法叫什么,修炼的是不是内力。 可儿听后,也很惊讶:“我不懂武,这当然不是内力。不过,你能修炼、利用这股灵气,我也很惊讶。本来我也是抱着试试看的态度,却没想到你真能修习。看来,你与它有缘。哈哈。” 随后她又正了正脸色,严肃地叮嘱他:“此事你知我知,万不可让其他人知道。” 他心神一凛,连忙答应。 此时,他疾步跟在陆可儿和里正身后走着,脸不红、气不喘,和从前那种连走几步都要喘上半天的身体状态不能同日而语。 里正一边疾步走着,一边还不忘告诉陆可儿有关阿珍的一些事情。 “阿珍这孩子从小是个孝顺的。她家很穷,她爹身体一向不好,干不了重活。好在她娘能干,什么脏活累活都愿意干。可即使如此,家里也常常穷得揭不开锅。夫妻俩好不容易拉扯着兄妹俩长大,但儿子阿奇的亲事却成了全家的一块心病。前两年,阿奇二十二了,而阿珍也十五了。她娘给阿奇相看了一户人家,双方都看对了眼,可对方要阿奇八两银子的彩礼。阿奇一家砸锅卖铁都凑不出一两。无奈之下,阿珍听说青山县墨石村有一户人家要给他家的残废儿子找媳妇,彩礼可以出八两。于是……” 陆可儿心头沉甸甸的:“于是阿珍便把自己卖了,换了银子给哥哥娶媳妇?” 里正一愣:“也……也不能这么说。阿珍若不嫁过去,她哥就没法娶妻。毕竟,毕竟一家都得靠儿子传宗接代。” 陆可儿嗤笑:“那她呢?她的幸福谁来保障?她爹娘和哥哥都同意?” 里正叹道:“可儿啊,你不知道,咱村在西林县中,是属于最穷的一个村。女娃大了,嫁不出去。而男娃大了,又娶不起妻。咱村的大龄男女可是最多的。听说那家的儿子年近三十,因为有一次出工被石头砸断了腿,所以就成了残废。阿珍爹娘起初也是不愿意女儿嫁给个腿残的,但是架不住阿珍自己哀求。阿珍从小和她哥哥感情很好。唉,谁知道对方是这样自私冷漠的一户人家呢?” 几人来到胖婶家,隔得老远,便听到屋内传来的哭喊声。 “阿珍啊,你可不能丢下爹娘呀——” “阿珍,阿珍!快醒醒!” “阿珍——” 陆可儿心头一紧。 难道来迟了? 她脚下生风,几步冲进房内。 屋内所有的家具摆设都又旧又破,家徒四壁。土墙上裂出几道缝,不时有冷风从缝外钻进来。 胖婶扑在床上大声哭号。 阿珍爹黑瘦矮小,双眼含着浑浊的泪花,神情悲戚,站在一旁默然不语。 阿奇一个大男人,扑倒在床边,哭得像个孩子。一个年轻的女人远远地站在墙角,面含嫌弃,似乎在隐忍着什么。 “阿奇娘,可儿来了。让让,让可儿给阿珍看看。”里正人到声也到。 胖婶一听,抹着眼泪,就朝可儿跪下了:“可儿呀,求求你一定要救救阿珍。咱阿珍可是个苦命的孩子……呜呜,都怪当初我和她爹没本事啊……让她嫁给了这么一户缺德冒烟的腌臜户。咱阿珍多好的孩子啊,这两年愣给他们磋磨得不成人样呀……呜呜,我可怜的阿珍啊……” 陆可儿走到床边。 只见一张破旧的木板床上躺着一个骨瘦如柴的女人。那女人看模样似乎已三十好几,形容枯槁,头发枯黄,衣衬破烂,裸*露在外面的脸上脖子上以前手臂处,都是大大小小的伤痕。此刻,她紧闭着双眼,任由家人们如何哭喊嚎叫都毫无反应,生死未知。 第126章 不是疫病 陆可儿将手指按向阿珍瘦成皮包骨的手腕,为她把脉。 众人俱皆安静地看着她。就连胖婶和阿奇都忍住啜泣声,害怕打扰了她。 陆可儿“咦”了一声,眼底闪过一丝讶然。 “咋了?我家阿珍是不是……是不是?”胖婶身子摇摇欲坠。 “可儿,我妹子是不是治不好了?”阿奇急得又哭了起来,“那天杀的林家!他们怎么敢!他们怎能将染病的妹子赶出门?他们良心被狗吃了呀!” 他怒吼着,大骂着阿珍的夫家。 陆可儿摇了摇头:“你别哭了。放心吧,你妹妹死不了。不过,你妹妹得的不是疫病。” “啥?” 哭声嘎然而止。 胖婶也是一脸惊疑:“这两天,阿珍又咳又喘,还吐了血。她不是疫病,是什么?” 陆可儿目光瞥向床上这个实际年龄二十不到,却已满脸苍老颓败的女子,声音中不觉带着一丝怜惜:“阿珍受的是内伤。她身体衰败得厉害,内伤很严重。我猜测,她可能……” 她眸光瞥过阿珍的家人,面有不忍:“她可能长期遭受暴力侵害……哦,也就是被人殴打。而且,还流产过两次。” “什么?!” 胖婶惊叫出声,脸上已是又恸又恨:“天哪!这究竟咋回事啊?咱阿珍到底遭了多少罪呀!!我可怜的闺女呀!” 阿奇气得双眼通红:“一定是林家!一定是林家造的孽!我去找他们!我去找他们!” “你想干什么?”那一直站在墙角的年轻女人忽然冲过来,猛地伸出双臂拦腰抱住了他,尖声叫道,“你不要去!不要去!她一个已经嫁人的外嫁女,你干嘛要多管她?那林家我早就听说过,都不是善茬!公公暴虐,婆婆毒辣,就连那个断腿的残废,也是个变态!你去干什么?” 阿奇难以置信地瞪着她:“巧妹,你早就知道这户人家是什么德性,是吗?为什么当初你不告诉我们?” “告诉你们这些,你们肯定不会让你妹妹嫁过去。她若不嫁过去,你怎么会有彩礼钱?没有彩礼,我爹娘不会让我嫁给你。阿奇,我都是为了你呀!” 阿奇难以置信地瞪着她:“那……那你就眼睁睁地看着阿珍跳入火坑?” “这都是她的命!在家从父,出嫁从夫。咱们女人,不都这样么?嫁得好的,那是运气。嫁得不好的,那都是命呀。”巧妹眼泪汪汪地凝视着他,“阿奇,这两年来,我对你还不够好么?别人家的姑娘都不想嫁给你,可我就认准你了。你妹迟早要嫁人的。那林家在村里有很多亲戚,大家都是帮着他家的。墨石村向来民风彪悍,你若去找他们理论,他们会将你打死的!” 陆可儿冷笑:“好一个在家从父,出嫁从夫。既然你已经嫁给了阿奇,阿奇想做什么,你也不该拦着吧?” 巧妹闻言一愣,继而脸色涨红,瞪着陆可儿怒道:“这是咱家的事!关你这个外人什么事?” 夜风大怒,正要斥责,那阿奇已跳了起来,用力打了巧妹一个巴掌。 “阿奇,你……你竟然打我?为了一个外人,打我?”巧妹捂着脸,盘腿朝地上一坐,拍着大腿大哭道,“我不活了!你打吧!打死我,看有谁还愿意嫁你!你这个没良心的,若不是我坚持,你以为我爹娘会同意这门亲事?你这个没良心的!呜呜……” 阿奇气得一张脸青白交加。他指着巧妹,怒声斥道:“真没想到,你心这么狠!阿珍哪里得罪你了,你要这般害她?我真是瞎了眼,当初怎么会娶你这个狠毒的女人?” “你以为你自己是什么?若不是当初你救过我,我也不会鬼迷心窍般地想要嫁给你。你说说,你还有什么?你家还有什么?穷得叮当响。你瞅瞅,除了我,还有哪个女人肯嫁到你家来?”巧妹有恃无恐,爬起身来,狠狠地瞪着他,“我要回娘家!我不要再和你过日子了!” 说完,回到房内很快地收拾了一个包裹,拎起来怒气冲冲地往外走。 “哎呀,巧妹呀,别走,别走,都是这个混小子不好,待会娘好好骂他,你别走呀……”眼见她一腿跨出房门,胖婶急了,拉住巧妹的手,连声哀求。 陆可儿看得暗自摇头。 阿奇冲过去,一把将胖婶的手拉开,怒道:“娘,你这是干啥?这哪是媳妇啊,不知道的,还以为咱家娶了个祖宗回来呢。你平时对她还不好吗?宠着她,护着她,啥活都不让她干。她倒好,一天天地给咱们摆脸色,好似咱家欠了她似的。” “雷奇,你什么意思?”巧妹还以为像从前那样,使一下小性子,婆婆低声下气地求一求,阿奇便会出言哄他。可没想到,现在的发展已经超出了她的可控范围。 “什么意思?”自从知道巧妹明知林家是虎狼之家还冷眼看着巧妹嫁过去,阿奇便对她心灰意冷。 他失望地看着她,声音冰冷而绝决:“你若要走,我们不拦着!” “这是你的真心话?”巧妹指着他,连连冷笑,“好,好。你不要后悔!” 她扫视了一眼阿奇的爹娘,怒声威胁道:“你们也不要后悔!我走后,再也不回来了!我看你们给你儿子还能不能再找到媳妇!” 陆可儿蹙眉,忍不住开口道:“阿珍是你小姑子,你也是女人,难道就没有一点同情心么?” 巧妹狠狠地瞪了她一眼,道:“你自己都是个被退婚的,还有脸管我的事!” 夜风黑眸闪过一丝杀意。 巧妹目光触及,心中莫名地感到恐惧。 她慌忙移开目光,跺了跺脚,抛下一句:“反正,以后你们不要后悔。就算你们来求我,我也不会回来的!” 说完,匆匆地跑了。 “这……这可咋办?”胖婶抹着眼泪,心头难过得像是要窒息。 一个是女儿,一个是儿子,手心手背都是肉。 “阿奇呀,咱家里穷,你能成家,很不容易啊。若不是有一天你在山上无意间救下了滚下山坡的巧妹,你也不一定能被巧妹看上,继而嫁给你。”胖婶哭成了泪人,“阿珍为了你,宁愿嫁给那种人家。可是你却……天哪,这可咋办啊?” “爹,娘,凭心而论,巧妹并不是一个好妻子、好儿媳。她好吃懒做,冷漠自私,对你们也不孝顺。”阿奇叹道。 “可她对你还有几分真心。”胖婶辩解道。 就看在这几分真心的份上,胖婶便一直容忍着她,迁就着她。可没想到,巧妹居然自私冷漠到这个程度,明知道林家是虎狼窝,也不提醒他们,冷眼旁观地看着阿珍跳进火坑。 “娘,随她去吧。”阿奇却看得很开。 两年的时光,让他足够看清一个人。 第127章 强扭的瓜不甜 若不是为了他这个没用的哥哥,阿珍也不会落得这般凄惨的下场。 对巧妹,他越发痛恨失望。 “娘,好在我们还没有孩子。她要走,就让她走!强扭的瓜不甜。娘,你也看到了。巧妹嫁过来的这两年,天天埋怨指责,不是嫌弃咱家穷,就是直言后悔嫁给了我。” 听得多了,他原本一颗火热的心也逐渐地冷却了。 里正叹了口气。 他没想到,请来可儿救人,却碰到阿奇家这一出变故。 只是,清官难断家务事。 阿奇家的事,他作为里正,也不好插手。 陆可儿却很是欣赏阿奇这种果断的性格,点头道:“你说得对。夫妻同心,才能齐力断金。她心不在这,强留着只会彼此痛苦。你们一家都是勤劳善良之人,放心吧,日子会好起来的。以后啊,有得她后悔的。” 安慰完阿奇,她转身专心为阿珍施治。 她掏出银针,消毒后,刺入阿珍的各个穴位。 运转灵气,将灵力注入银针,慢慢引导着灵气在阿珍体内流转,缓缓地滋养修复损伤的身体。 “哇——”忽然,阿珍头一侧,吐出一口发黑的血。 “阿珍!”阿奇惊叫出声。 胖婶也吓得脸色发白。 阿珍爹瘫坐在椅子上。 “这是内伤造成的淤血。吐出来,对她身体有好处。”陆可儿温声安慰道,“幸亏阿奇去得及时。若再拖一天,神仙也难救她。” 阿奇热泪喷涌而出。 他双手颤抖着捂住脸,又哭得像个孩子。 若阿珍有个三长两短,他一定不会原谅自己。 好在,好在有可儿…… 他猛地朝可儿跪下,“咚咚咚”地一连磕了好几个响头,直将额头磕得青紫一片。 “你这是做什么?”陆可儿惊讶地问道。 “可儿,你救了阿珍,你就是我阿奇的恩人。我阿奇此生做牛做马,也要报答你。” 陆可儿一边取出纸笔写药方,一边回答道:“做牛做马就不用了。听说你园艺活很好?” “啥?”阿奇愣愣地看着她。 “就是……就是养花种草。”陆可儿想到刚进他家时,在院子里看到的那一院子郁郁葱葱欣欣向荣的花草树木,问道,“你家院子里的花草都是你侍弄的?” “是。”阿奇不解其意,神情疑惑,“咋……咋了?” 胖婶叹气:“阿奇这点随他爹。他爹一有空,就侍弄着那些花草。可儿,你说整啥不好,整这些没用的,也不能靠这个吃饭,唉……” 陆可儿笑了:“谁说不能靠这个吃饭?” 难怪她看到阿奇父子俩身上的气是绿色的。 绿色,代表着生机和活力。 这样的人,无论是从事种植业还是养殖业,都是不错的选择。 “啥?”胖婶惊了。 “阿奇,我家过几日要整修。我家院子的花草交给你了,我会给你开工钱。”陆可儿笑眯眯地说完,将手上的药方交给他。 “你拿着这药方,去陈大夫那里抓药。他那里应该有这些药材,而且他会给你实惠的价格。” 这也是陆可儿前些日子和陈大夫谈好的。 村子里的人看病抓药,去镇上一趟不容易。陆可儿便建议陈大夫多进一些药材。若村民来抓药,按实惠价卖给他们。虽然赚得没有镇上的医馆多,但对陈大夫而言,也是一项收入。 陈大夫很是感激。 “谢谢可儿。”阿奇对可儿感激涕零。 “只是……”陆可儿眸光瞥过床上死气沉沉的阿珍,叹了口气,“只是身上的伤好治,心理上的伤痛却难愈合。” “啥意思?”阿奇似懂非懂。 “一个时辰后,阿珍就会醒来。等她醒过来,你们多开解她。”陆可儿叮嘱道,“若有什么问题解决不了,来找我。” 交待完,她才和夜风等人离开。 阿奇一家望着陆可儿几人远去的背影,感慨万千。 “真没想到,可儿这般有本事。”胖婶夸道,“近两个月常听冬玲和她爹夸可儿,我当时还没往心里去。现在看来,是自己看走了眼。” “可儿不仅医术好,而且主意多,会赚钱。”阿奇心中一动,“听说冬玲她家就因为可儿出的主意,现在天天摸螺蛳卖到品鲜楼,每天有好几十文的进账呢。” “呀,那咱也去摸。”阿奇爹提议。 “品鲜楼现只收冬玲家的螺蛳。”阿奇这事都打听过了,“若其他酒楼收,我们也可以卖给其他酒楼。只是听说其他酒楼饭店也想学品鲜楼推出螺蛳的菜肴,不过,没品鲜楼的好吃。他们对螺蛳的需求量没品鲜楼大。” “我看可儿是个有福气的。”胖婶下了决定,“阿奇,以后我们多和陆家走动走动。陆家是良善人家。今天可儿来给阿珍看诊,一文钱诊金都没收。陆家心里有乡亲们,咱们也要记得陆家的善。阿奇呀,娘觉得跟着他们,没错。” “好的。娘,儿子听你的。” …… 回家路上,陆可儿一言不发,沉默地走着。 这段时间,岭下村的生活对她冲击不小。 贫穷、落后、偏僻。 村民们有的愚昧无知,有的自私自利,有的粗俗势利,但更多的是,朴实善良。 上个月,当纪氏拿出借款的清单,按照上面的记录一户一户还债时,陆可儿才知道,几乎村里稍有一点余钱的人家,都借给陆家钱过。陆家,其实欠村里不少人家的恩情。 若没有他们的帮助,陆家撑不到她穿越过来。 刚穿越过来时,她只想着让陆家过上好日子。可是现在,她却觉得自己的想法过于自私和狭隘了。 她生活在岭下村,是岭下村的一员。 她没办法撇开村里的人,只顾自己。 村里的人,渐渐地成为了她的一份责任。 “可儿,你在想什么?”夜风发现自己此刻又看不懂陆可儿了,这让他忽然感到有些心慌,有些失落。 “我在想,生活中的很多问题,很多苦难,都源自于贫穷。”陆可儿停下脚步,望着远方连绵起伏的青山,悠悠说道,“所谓人穷志短,是有一定道理的。当人连肚子都吃不饱时,他还怎么可能有更高的追求呢?” 左一若有所思:“所谓穷乡恶水出刁民。这些百姓之所以刁蛮无礼,其实也是被穷困的生活所逼。” “你说得对。”陆可儿道,“因此,历代有道明君追求的都是国泰民安,国富民强。他们勤政爱民、任人唯贤、励精图治,开创千秋伟业。他们的丰功伟绩为后人所景仰所传颂。可是,也有不少暴君,他们有的横征暴敛,有的穷兵黩武,有的残暴不仁,在他们的统治下,民不聊生,国力衰败,经济凋敝。这些暴君,被后世口诛笔伐。” 夜风闻言,内心震憾。 第128章 为君之道 眼前的少女只有十二岁,却仿佛高高在上俯视着众生。她心怀天下,见识不凡,根本就不像一个还未及笄的农女。 “可是,可是君主们追求的不都是政权稳定、江山永固、万寿无疆么?”夜风眸光复杂地瞥了一眼陆可儿。 他该结束这个话题的。 再深入下去,也许会触犯忌讳,大逆不道。但是,内心深处,他又渴望能听到陆可儿的见解。他有种直觉,陆可儿的一些观点才是正确的为君之道。 “政权稳定、江山永固,这是所有的君王的梦想。但如何让江山永固呢?靠暴政吗?靠强权统治吗?”陆可儿问道,“你们听过一句话吗?” “什么?” “民为贵,社稷次之,君为轻。”陆可儿见两人神情疑惑,忽然想起启国还没有出现孔孟思想,于是解释道,“这句话的意思是,从天下国家的立场来看,民是基础,是根本,民比君更加重要。民放在第一位,国家其次,君在最后。这是因为,有了民,才需要建立国家;有了国家,才需要有个‘君’。国家是为民众建立的,‘君’的位置是为国家而设立的。” “还有一句话:民惟邦本,本固邦宁。意思是只有以百姓为国家的根本,根本稳固了,国家就安宁了。” 陆可儿侃侃而谈:“你看历朝历代,明君施政为民,为百姓爱戴,政权便稳固,本人也流芳百世。若是暴君,不顾民生,以致百姓反抗,这朝代也将趋向灭亡。因此,为君者,若想政权稳定,江山永固,那他就一定要将民放在首位。需知,民如水,水能载舟亦能覆舟。” 这一番话振聋发聩,令夜风如醍醐灌顶。 他跟随在皇爷爷身边,在皇爷爷的教导下,他七岁时就开始接触政务。皇爷爷教给他的,虽然也有如何治国如何安抚民心方面的知识,但更多是权术,是如何平衡和掣肘各世家各权贵的利益关系和势力范围,以维护皇权的统治。 他细细地琢磨着陆可儿的话,曾经在帮助皇爷爷处理政务的过程中一直以来困扰着他的一些问题竟迎刃而解。 他不由激动起来。有前途豁然开朗之感。 他又侧首看向身边的女孩。 纤细的身体里,似乎蕴藏着无穷的能量。 ………… 次日。 陆可儿再次前往金鸡镇。 自从左一来后,驾车“司机”便由夜风变成了他。 夜风和她一起坐在马车内。他照常戴着人皮面具,以免招来不必要的麻烦和困扰。 几人经过彪子家时,正看到彪子家门口人来人往。 不少是衣着朴素的平民。 他们有的手上拎着菜,有的抱着瓜果,有的挎着一篮子鸡蛋…… 一打听,原来,这些人都是来感谢“金鸡镇三雄”的。 “多亏了彪子三人啊。否则,这段时间,我家都没米下锅了。” “他们每天跑进跑出,为我们买菜,采购生活用品,却跑腿费分文不取。” “这三人,都是好小伙子。当初彪子找到我家,说可以为我家免费代购物品时,我还以为他们又要使坏。彪子以他的断腿发誓,说如果坑蒙拐骗我们的话,就让他的腿永远好不了。我这才勉强信了他。没想到,他们真的改过自新,重新做人了。以前是我们看走了眼……” “彪子的腿还没好利索,上次柱着拐杖和一个会写字的小伙子来我家,一件一件帮我核实要买的物品。每一笔花费都记得清清楚楚,让人放心。” “我前段时间染病了,住进了隔离棚,家里就剩一个瞎眼的老娘。那几天,别提我多担心了。可没想到,彪子他们主动找到我家,不但帮我娘买吃的,还帮她烧水打扫屋子。现在我好了,回到家,我娘叮嘱我一定要来谢谢彪子他们。” 一句句感激的话语,一个个真诚的笑容,令“金鸡镇三雄”这三个从前人人厌弃的小混混一个个感动得泪水盈满了眼眶。 “我没想到……没想到大家还有认可我们的一天。”瘦猴泣不成声。 “我们……我们这算不算是真正的三雄了?”铁头抹了抹眼角。 “我现在终于懂得当初陆姑娘和我们说的那番话的意思了。”彪子眼泪流了下来,“原来……原来受人称赞,被人感激的感觉,竟……竟这般美好。” “谢谢大家,谢谢大家。这些都是彪子他们该做的!同住在一个镇上,大家都是街头巷尾的邻居,互相帮助是应该的。”彪子娘今天意气风发,扬眉吐气。 不远处,马车上的陆可儿瞥了一眼院门口彪子他娘对着前来感谢的居民那一脸骄傲和感激的笑容,悄悄地放下了车帘。 “可儿,你很开心?”夜风见她唇角上扬,心情莫名地也跟着飞扬。 “有吗?”她斜睨着他,一双凤眸灿若星子。 夜风只觉呼吸一窒。 陆可儿靠向车厢内的软枕,含笑道:“随着疫病得到有效的控制以及病人一个个康复,这疫病的阴霾就要过去了。你看,这就是民心。当你为百姓做了好事,百姓会记住你、感激你、拥戴你。我想,现在方大人那儿,一定更热闹。” 左一坐在车前,一边驾着马车,一边答道:“可儿姑娘说得是。昨天属下路过县衙,正巧碰到百姓们敲锣打鼓给方大人送去一块烫金牌匾,上面写着爱民如子几个大字。不过,要属下说呀,这次防治疫病,功劳最大的还是可儿姑娘。” 只是不知为何,大家居然没有想到来感激她。 陆可儿摆了摆手:“关我什么事?这是大家共同努力的功劳,呵呵。” “可儿姑娘,你太谦虚了。”左一发自内心地钦佩她。 这姑娘内心善良,不图名利,不慕虚名,为人低调,实在不可多得。 也难怪殿下会如此器重于她。 “防治疫情,不仅需要大夫,而且更重要的是各方力量的支持。你看,一个小小的县城,就需要考虑到方方面面,比如医疗救治、卫生防预、各类医疗及生活物资保障、生活秩序维护、公共安全保障、还要组织力量打击那些混水摸鱼、造谣生事制造恐慌甚至是囤积药材粮食发国难财的不法之徒。我一个人可做不到这些,哈哈!说实话,在咱们县,要说压力,方大人是最大的。哈哈!” “方行正也是运气。”夜风含笑的眸光瞥向她,“有你在,他就有如拥有了一根定海神针。不要说,那些防治的措施与你无关。” “呵呵,低调,低调。” 看着逐渐恢复生机和热闹的街道,陆可儿又叹道:“这次疫病,使很多家庭都掏空了家底。有些人家可能还欠下了外债。方大人得想办法发展民生经济,给百姓创造更多的就业机会才是。” 第129章 市场调研 “什……什么意思?”左一发现,陆姑娘话中总会蹦出几个他们听不懂的词语。 “就是让老百姓能尽快找到活干。有活干才有钱赚,有钱赚,生活才能安稳呀。”陆可儿蹙眉,“我想,方大人目前可能正在为此事操心吧。” ………… 县衙。 议事厅。 方行正正和荣之行、玉千璟等几人议事。 “现在每日新增的病人几乎没有,而原来的病患一个个都逐渐康复。此次疫病,已近尾声。”方行正脸上掩不住的欣喜。 天知道这段时间他是怎么过来的。 他把家搬到了县衙议事厅,在议事厅堂上搭了个简陋的木板床。晚上累极,他就在这张又硬又窄的木床上将就一下。 这些天,他吃不香睡不着,人都瘦了一大圈,原先合体的官服如今却空荡荡地罩在身上,怎么看怎么滑稽。 “目前,街边的商家,已陆陆续续开张了大半。街头的行人,也日见增多。”荣之行道。 他在金鸡镇有一家酒楼,一座医馆,还有零星的一些小商铺。疫病肆虐时,这些店铺虽然坚持营业,但除了医馆,其他几家都门可罗雀。如今,疫病消除,生活恢复,他很欣喜能看到人流量回升。 方行正却面有忧色:“只是目前很多居民生活堪忧。昨天,有两户人家来打官司,一户在疫病流行期间因看病吃饭,借了另一户人家的钱。现在,那一户催着前一户还钱。前一户却没钱还,两户原本关系还不错的人家大打出手。类似这样的官司,最近几天发生了好几例。” 玉千璟也点头附和:“这两天,我街头巷尾逛了几圈。发现打架吵闹的人多起来了。不仅如此,街头的无业游民似乎也比以前多。” “你这都注意到了?”高雨堂很是惊讶,“我还以为你只会饮酒作乐呢。” “高药罐子,本公子是这样的人吗?什么只会喝酒作乐?”玉千璟很是不满。 这个药罐子的绰号,也是他最近给高雨堂起的。两人一斗嘴,他就使出来。 “这几天,我们都忙得脚不沾地。你呢?你天天在外瞎逛。不是喝酒作乐,是在干什么?”高雨堂理直气壮地怼他。 “胡说八道。”玉千璟怒了,“我在做陆姑娘交待的事。你懂什么?” 高雨堂一脸怀疑地瞪着他。 方行正倒是来了兴趣,问他:“陆姑娘交待你什么了?” “她让我做什么……什么市场调研。”玉千璟摸了摸鼻子,说道。 “市场调研?” “这个词是不是很奇怪,你们都没听过吧?”玉千璟很是得意,“这个词我懂。可儿姑娘就是让我了解咱们西林县的人从事了哪些行业,哪些行业的人多,哪个行业的人少。还有,她还让我了解一下西林县境内的优势资源有哪些,劣势是什么……诸如此类。反正,各种稀奇古怪的问题。” 方行正的眼睛亮了:“你做得如何了?” “差不多吧。”玉千璟又摸了摸鼻子,道,“就比如西林县哪些物产丰富,还别说,就是药材。所以,在西林县内,有大大小小百余家药铺。这里的居民,大多懂点药理知识。这也是我们西林县此次疫病能及时控制的一个原因。咱这不缺药方上的那些药材,而且百姓们也有一定的药理知识,他们对疫病流行期间的隔离措施比较配合。不像其他县……” 说到这里,他顿了顿,脸上浮现出一抹不忍之色:“听说同在庐州境内的青山县就没有这般好的防治结果。疫病出现时,那青山县县令反应迟钝,毫无作为。后见感染的人越来越多,那县令就干脆摆烂,几乎就听之任之了。若不是庐州太守卢义全派大夫派兵士前去维持治理,现在死的人会更多。” “那边死了多少人?”高雨堂问。 这事他也有所耳闻。因为悬壶阁里有一些病患就是青山县来的。 “听说死了五六十人了,占了整个庐州府因疫病而死的人的近八成。” “那青山县县令看来做到头了。”玉千璟道。 方行正对别的县令的前途如何不感兴趣,他只关心一点:“二公子,你也看到了,目前在本县,无业游民数量增多,长此以往,将滋生祸端。以二公子高见,该如何解决?” 玉千璟的脸色一僵:“这个……这个我还没想好。唉呀,这个市场调研的任务是陆姑娘交给我的,我觉得陆姑娘肯定有想法。不如你问问陆姑娘?” 不管了,将球踢给陆可儿,准没错。 玉千璟看明白了,这个姑娘,压根儿不是寻常人。 ……………… 陆可儿的马车停在了镇西石桥边的老宅外。 秋雨先下车,将陆可儿扶了出来。夜风也随即下车,站在她的身边。 从敞开的院门看去,院子里孩子们正忙碌着。 十六岁的虎子在砍柴,丑丫带着几个小姑娘在清洗山楂、串糖葫芦。 施晨雨小姑娘刚好抬起头,看到众人,欢喜地跑了过来,一边跑一边叫:“小姐来了,小姐来了!” “呼啦——”大家放下手头的活,蜂拥着跑过来。 “小姐好,小姐好!” 问好的声音此起彼伏。 “你们开工了?”陆可儿笑吟吟地问。 “是啊。”施晨星走过来,说道,“小姐,疫病防治期间,我们没有卖过糖葫芦,不但没有一文钱进账,反而因买粮买药花费不少。本来计划整修宅院的,现在得往后延迟了。” 陆可儿问道:“我听说这老宅子是有主的。你知道这宅子的房契,现在在哪?” 施晨星一惊:“小姐为何问这个?” “我觉得吧,还是先将这宅子变成自己的才踏实。”陆可儿道,“买下来后,我们再修缮。” 孩子们你看看我,我看看你,大家既兴奋又迟疑。 “听说这宅子的主人进京前将房契放在了牙行那,委托牙行帮他卖房。不过,这几年来,前来看房的人有一些,但大多嫌房子太破旧,买下后要花大笔钱修缮,觉得不划算,所以买卖都没有谈成。”施晨星兴奋地说道,“小姐,只要有钱,我们就一定能将房子买下来。” 只有当房子属于自己后,他们才算是真正定居下来了。 “只是,这钱……” 第130章 截胡 “钱的事不用担心。”陆可儿玉手一挥,“我这里有。” 施晨星几人激动地跳起来。 “太好了。我们就要有房子了!” “小姐小姐,我们什么时侯去买呀?”施晨雨眼巴巴地望着她。 陆可儿捏了捏她的小脸蛋,笑道:“择日不如撞日,就今天吧。” 施晨星迟疑道:“小姐,买房可是大事……” “放心,买房的事情,我早就有打算,并不是临时起意。” “太好了,太好了!我们要买房了!” 大家兴高采烈,欢声笑语。 这宅子,一直没有人买,那牙行的人都急坏了。 只要陆姑娘想买,这买卖肯定能成。 感染到他们愉快的心情,陆可儿也高兴地笑起来。 正在这时,忽然从院外闯进几个凶神恶煞的男子。 为首的是一名年轻公子,年龄二十来岁,头带金冠,身着一件金光闪闪的锦袍,腰束金带,腰间悬着一块红玉,整个人金光闪闪。小眼睛,尖下巴,面色青白,眼睑浮肿,目光淫*邪,脚步虚浮,一看就知是酒色之徒。 他趾高气扬地走进来,目光扫了一圈,看到陆可儿几人,不由一愣,眼睛立刻就像是苍蝇一样,粘在了陆可儿身上。 哪里来的女孩子?年龄不大,却出落得如此漂亮。眉目如画,气质清冷,一双丹凤眼像是会说话似的。 左一眉头一皱,还未有所动作,只见他的殿下已经上前一步,站在陆可儿面前,阻挡住那男子色迷迷的目光。 那公子神情恼怒,瞪向夜风,见他容貌普通,身上的衣服也是普通的料子,眼底闪过一抹轻蔑,冷笑着问:“你们是谁?怎么会和这些讨厌的小乞丐混在一起?” 左一上前一步,眸光冷厉:“你们又是谁?来此何干?” 左一是夜风最得力的影卫,杀人无数。如今由暗转明在夜风身边护卫,一身煞气不但未消失,反而更加浓重。 那公子感受到他身上冰冷的煞气,心底莫名发虚,不由后退一步。 身后的随从叫嚷起来:“瞎了你们的狗眼?这是我们贾公子,贾老爷的独子!” 左一冷哼:“你们好生无礼,没有经过允许就随便闯入别人家中!” 几个随从像是听到什么笑话似的,阴阳怪气地大笑起来。 其中一个随从得意地抬起下颌,大声嚷道:“哈!这是谁的家?你家?还是这些臭要饭的家?真是好笑!这宅子现在已是我们公子的了!你们占据着公子的房子,还责怪我们无礼,真是好笑!” 这随从想当然地将陆可儿等人看成是和小乞丐一伙的。 陆可儿一惊,急忙上前两步,连声问道:“你说什么?这房子怎么成你们的了?你给我们说清楚!” 贾公子见陆可儿俏脸含霜,凤眼藏怒,不禁心痒难耐。 美人就是美人。 就连发怒也是美丽的。 他腆着脸凑上前去,仿佛没有听到陆可儿的问话似的,只兀自问道:“敢问小娘子芳名?本公子名叫贾旺财,是家中独子。家有良田千顷,万贯家财。小娘子,你若肯跟本公子,本公子一定好好疼爱你……” “闭嘴!”左一一声爆喝,止住了贾旺财后面恶心的话,“你是什么货色,也不撒泡尿照照自己?你给我们姑娘提鞋都不配!” “你家姑娘是公主吗?”随从讥笑道,“一个民女,能被我们公子看中,是她前世修来的福气!” “这福气,留给你们家里人吧。”陆可儿冷声问贾旺财,“你说这房子是你的?什么意思?” 她心中有个不好的预感。 果然,贾旺财从怀中掏出一张纸,在她眼前展开:“看清楚了,这是这宅子的房契。今天一大早,本公子就去牙行将这宅子买下了。” 他瞪着一双鼠目,扫了一眼院中那群惶恐不安的孩子,得意洋洋:“你们这群小乞丐,还赖在本公子家里干什么?马上给本公子滚!” 一个四五岁的小姑娘“哇”地一声哭了。 随即,哭声响成一片。 “呜呜,我们没有家了,我们没有家了!” “为什么?为什么?” “我们到底做错了什么?要赶我们走?” “为什么要来抢我们的房子?为什么?” 就差一点点,这房子就真正属于自己了。 就差一点点,他们就真正拥有个遮风蔽雨的家了。 却被人截胡了。 见他们伤心难过,贾旺财却笑得很是开心:“为什么?要怪也只能怪那个叫陆可儿的丫头。谁要你们认识她的?听说陆可儿长得不错,你们让她来找本公子!得罪了我贾旺财的人,还想安心住在这里?做梦!” 陆可儿心头火起,怒斥道:“我还在想这种破旧的老宅子,你贾家怎么会看上眼。原来是你那个管家告的状!怎么?你在为你的走狗出头,报复我吗?” 眼见老宅门口聚集了不少看热闹的人,陆可儿高声叫道:“林云木是你贾府管家的干儿子,他夜闯我家,要入室行凶抢劫,被我们抓住,押送官府。县令大人秉公执法,不畏强权,依法杖刑!你这个做主子的,不但不处罚这样的手下,反而为这样鸡鸣狗盗、作奸犯科之徒出头来报复苦主。乡亲们,你们也评评理,这贾府,是多么专横跋扈!不但纵容手下作恶,而且还百般包庇报复!我有理由怀疑,那林云木作恶是受你指使!” “你……你就是那个陆可儿?”贾旺财吃惊地瞪着她。 张管家曾在他面前添油加醋地述说岭下村村民对贾府的种种无礼,特别提到一个叫陆可儿的农女,说她胆大包天,一直煽动村民与贾府作对。他当时听后,怀恨在心。一番调查,得知陆可儿和金鸡镇老宅子里住的小乞丐经常来往,于是便想出了这么一个报复的手段。 但他没想到陆可儿不仅漂亮,而且态度居然如此强硬,据理力争,令他几乎无法反驳。 他怒火中烧,指着她声音都抖了起来:“牙尖嘴利!你果然是个贱人……” “啪!”左一忍无可忍,上前就是一巴掌。 他早就想打贾旺财一顿了。 “贱人你骂谁?”他凶狠地瞪着贾旺财。 第131章 搬家 “你居然敢打本公子!”被打的那半边脸火辣辣地疼。贾旺财捂着脸,气急败坏地命令随从:“给本公子打!生死不论!特别是这小贱人,别给本公子打死了!留口气在,我要她求生不得求死不能!” 身后的随从立刻气势汹汹地冲上前来。 陆可儿垂在身侧的手掌握成了拳头。 但还未等她有所动作,身前的左一忽然动了。 她只觉一阵风在院中刮过,随后,贾旺财带来的那一众随从全部东倒西歪地倒在地上哀嚎。 每个人的大腿上,都被刺了一剑,那伤痕深可见骨,鲜血淋漓。 而左一,倾刻间便又回到原位,就连剑都已入鞘,好像从来没有移动过似的。 陆可儿大睁着一双丹凤眼,满脸钦佩地看着他。 高手呀。 她随随便便雇的护卫,都是武林高手。 自己是不是赚到了? 陆可儿忽然觉得给左一的每月五两的佣金似乎、好像拿不出手。 贾旺财呆住了。 他又惊又怒,瞪着面无表情的左一,心底窜起一股寒意。 他知道,自己踢到铁板了。 “好,你们好得很!竟然连我贾府的人都敢伤!”贾旺财还想再骂,瞥见左一投射过来的狠戾的目光,不由打了个哆嗦。 “再给你们几个时辰,今天天黑前,你们立刻给我搬走!”他色厉内荏地叫嚷。 “什么?今天就要赶咱们走?”丑丫面色发白,“那我们住哪里?” “你们住哪里,关本公子什么事?这里是本公子的宅子!本公子就是现在叫你们滚,你们也得滚!”贾旺财越想,底气越足,态度越发嚣张起来,“本公子能给你们几个时辰让你们整理你们那些破烂,已经是仁至义尽了!” 陆可儿气恼地说不出话来。 “滚!”她指着门外喝斥。 “咱们走着瞧!”贾旺财狠狠地瞪了她一眼,带着他那群负伤的手下灰溜溜地走了。 丑丫哭了:“小姐,我们该怎么办?” “是啊,小姐,我们没家了,怎么办?”几个年幼的孩子也哭了。 陆可儿正色道:“你们不要担心,先把东西收拾好。秋雨,你帮忙。左一,你再去租辆马车,搬运东西。” 其实,破宅子里哪有什么值钱的东西。只是陆可儿知道,东西再不值钱,也是大家一天一天积累起来的,充满了感情,不是说扔就能扔的。 果然,这个孩子问:“我能将我的小枕头带走么?虽然它很破,但是是我第一次跟着丑丫姐姐学针线自己缝制的。” 那个孩子要求:“我自己做了个陶碗,我想将它带走。” 孩子们纷纷表达自己的意愿。 陆可儿很是爽快:“行,只要你们喜欢的,用得着的,都可以带走。” 夜风在左一出发去租马车时,朝他使了个眼色。 左一心领神会,领命而去。 一个时辰后,大家将所有的家什都整理好后,搬上了租来的马车。 “小姐,我们搬到哪去?”施晨星问她。 “金鸡镇上一定有房屋出租。我们可以驾着车去找找,遇到合适的,便租下来。” 正说着,荣之行来了。 “听说你们正准备搬家?”他一进门就问。 “你消息倒是灵通。”陆可儿笑道,“我们都收拾好了,正准备离开。” “金鸡镇也就这么大。”荣之行瞥了夜风一眼,点了点头,眼中含着一抹陆可儿未发现的恭敬,“原来萧公子也在。” “荣公子怎么亲自来了?”夜风沉声问道。 他暗示左一让他租马车时顺便找房子,却没想到左一会去找荣之行。 更没想到荣之行亲自来了。 不过转念一想,他在这,荣之行必定会亲自跑一趟。 “你们还没有找到新的住处吧?”荣之行侧首问施晨星。 施晨星摇了摇头:“我正和小姐在商议这事。” “那真是巧了。”荣之行笑了,“我在金鸡镇上曾经购置过一处院落,就在临河街上,现空着,没人住。院子不算大,不过也有十来间房,家具齐全。你们可先去那暂且住着。” 施晨星微张着嘴,似乎没有想到困扰着他们的难题会这么快就得到解决。 他看向陆可儿。 陆可儿也是一愣,继而心中涌上一股暖流。 “那太好了。”她高兴地说,“算我向你租的。” “这倒不必。”荣之行见她眉头舒展,心情也跟着愉悦起来,眼底染上笑意,“那宅院长期空着久不住人也不好。正好晨星他们住进去,帮我聚聚人气。不用给我租金,算我借给他们的。” “这个……”陆可儿有些犹豫。 “陆姑娘,我也不是外人,你不用跟我客气。” 陆可儿无奈地叹了口气,点头道:“那好吧,谢谢你了。晨星,你们也要好好谢谢荣公子。” “谢谢荣公子!”孩子们异口同声地道谢。 他们对荣之行并不陌生,知道他是陆可儿的朋友。 他们卖糖葫芦后,荣之行曾专程登门来看过他们一次。 当时他对糖葫芦很感兴趣,还说准备和陆姑娘合作,一起制糖。 ……………… 天黑之前,施晨星带着小伙伴们搬进了新居。 陆可儿见那新居几乎八成新,是个一进灰瓦白墙的院落。 一进院门,便是块画着迎客松的影壁。影壁后,是一方院子。四周建有屋舍,是个四合院的格局。 陆可儿暗自点头。 这院子坐北朝南,阳光充足,室内干燥明亮,很适合居住。周围的邻居也都是一些家境较为殷实之人,与老宅子那边鱼龙混杂肮脏混乱的环境不可同日而语。 她半开玩笑地对荣之行说道:“你这房子不错。什么时侯想卖了,来找我。” “你想买?” “嗯。”陆可儿对这个院落很是喜欢,“这房子很不错,很难让人不心动。” “你若想要,送给你。”荣之行冲口而出。 陆可儿闻言怔住了。 夜风也是一愣,看向荣之行的眸光微微一沉。 “这怎么好意思?”陆可儿连连摆手,“我可不能白拿你的。” “也就是一座房,其实也不值多少钱……” “不是值不值钱的问题。”陆可儿正色道,“亲兄弟还要明算账呢。咱们交情归交情,该算清楚的地方,还是要算清楚的。” 第132章 被人管着的感觉也不赖 荣之行无语地看着她。 他有时不大理解陆可儿的思维。 女孩子,不都喜欢别人送礼物么?可她,却总是将这条界线划分得很清楚,从不越界。 这令他在感到莫名失落的同时,对她又不由自主地心生钦佩赞叹。 她自己就是笔挺的翠竹,从来就不是攀附着大树生长的藤蔓。 施晨星带着小伙伴们整理物品和房间。 十个孩子,四男六女,其中还包括两个只有二三岁的小娃娃。 两个男孩一间房,三个女孩一间房,两个大点的女孩都带一个小娃娃,这样一共占去了四间房。房中都有床,又大又结实,上面还铺着柔软的棉被。 孩子们兴奋地又叫又跳。从这个屋窜到那个屋,满宅院都回响着他们的欢声笑语。 陆可儿走进厨房。 厨房灶台刀具一应俱全,就是没有食材和调料。好在大家搬家时,将老宅厨房里能用上的东西都打包带来了。各种食材就有不少,连那两坛子她教丑丫她们腌制的泡菜都带来了。 眼见天色将晚,已近傍晚,陆可儿吩咐施晨星几个男孩子打水劈柴,自己撸起袖子,准备给大家做一餐晚餐。 正在这时,院门响起敲门声。 施晨星跑去开门,看见秦方带着两个小厮站在门外,两个小厮两手都提着大大的食盒,不由惊讶:“秦掌柜,你这是?” 秦方笑呵呵地道:“晨星哪,听说你们乔迁新居,主子特意嘱咐我们做了一桌席面。现在送来以贺乔迁之喜。” 陆可儿闻言走出来,看向陪着他们一起来新居还未离去的荣之行,谢道:“荣公子有心了。谢谢秦掌柜。等会一起吃吧。” “不了。品鲜楼现在生意又忙起来了,我还得回去看着点。”秦方吩咐小厮将菜肴端出,一一摆到厅堂的餐桌上,然后朝荣之行躬身行了个礼,和众人告辞离去。 施晨星带着孩子们扑到桌前。 “天哪,好多菜!” “好香,好香!” “那是鱼,那是鸡,那是肘子,那是……”有孩子用手指着菜,兴奋地大叫,“好多菜,好多我们没吃过的菜!” 陆可儿眼眶微红。 “这,这要花不少银子吧?”丑丫怯怯地问,满脸不安之色。 施大哥曾告诫他们,做人要踏实本份,要自力更生,要受人恩惠不忘恩,施人恩惠不图报。 今天,他们受了这么大的恩惠,都不知该如何报答。 陆可儿吸了口气,安慰道:“你们安心吃。这是荣公子的一片心意。” “是啊是啊。你们不要觉得不好意思。你们不知道,你们小姐陆姑娘帮我的忙,更多呢。”荣之行温和地笑道。 夜风知道陆可儿和荣之行有合作,这也是当初他默许的。 但不知为何,如今看到两人关系如此亲近,尤其荣之行偶尔看向陆可儿的目光像是在发光,心中便不知为何有些憋闷。 众人不分宾主,围着桌子坐下,开开心心地吃饭。 席间欢声笑语,其乐融融。 左一悄悄地瞥了一眼自己的主子,心底掩不住地纳闷。 “那个……萧公子,菜不合胃口么?”见夜风好半天才夹了两筷子菜,左一忍不住出声问道。 正在和荣之行愉快交谈的陆可儿闻言止住话语,这才注意到夜风的异样。她左边坐着夜风,右边是荣之行,见状她直接将左手探向夜风手腕脉搏处,问道:“怎么了?身体不舒服么?” 夜风感到手腕处传来温热的触感,带来一阵酥麻,如电流一般刺激得他心脏怦怦直跳。 “奇怪,你的脉搏跳得好快。”陆可儿狐疑地看了他一眼,移开手指,道:“等会你多吃一点清淡的菜。” 可别是这些天来他陪着她东奔西走,劳累上火了。 荣之行心中暗忧,问道:“萧……萧公子无事吧?” “无大碍。”陆可儿答道,“他一直在吃药调养,平时还是吃点清淡的菜肴为好。” “要么喝点这梅花酿?”荣之行为夜风倒上一杯,说道,“我让秦方特意带来的。这酒极清淡,是用梅花上的露水酿造而成。萧公子,尝尝?” 他没有说,这酒其实十分珍贵,千金难买。 陆可儿直接将夜风面前的这杯酒移开,放在自己面前,说道:“这酒他也不能喝。” 荣之行张了张嘴,不知如何回答,眼底却闪过一丝担忧。 他知殿下虽然看起来温和,可实际上骨子里却说一不二,最不喜别人对他指手划脚。 陆姑娘此举,显是触碰到了他的逆鳞。 左一却老神在在地啃着手上的鸡爪子,一点也不在意。 这鸡爪烧得真好吃,又鲜又辣,还有嚼劲。 夜风耳根子悄悄地红了。 他想起有一天他在村里闲逛,路过冬玲家时,正巧碰到冬玲娘向雷七抱怨:“他爹,可儿都劝过你,说你的……你的肝不好,不能饮酒。你若再饮,我就不和你过了!” 他以为一向主意正的雷七会反感,没想到雷七却好声好语地哄着妻子:“唉呀,就一口?这都不行?好,好,我不喝了,一口都不喝。孩他娘,你别生气,更别不理我呀。” 当时他还觉得作为男人,雷七太没骨气了。 可现在,他忽然有种错觉,陆可儿好似冬玲娘,而他,却成了雷七。 他忽然觉得,好像被人管着的感觉,也不赖。 陆可儿给夜风夹了不少清淡的菜,将他面前的盘子堆成了一座小山。 然后,荣之行便惊愕地发现,刚才一直没有胃口的主子此刻一言不发,埋首苦吃。 陆可儿见夜风终于恢复了胃口,满意了,侧首继续和荣之行交谈。 “早上我经过品鲜楼,秦掌柜说你一大早就去县衙了。出什么事了?” “方大人约我们几个谈了点事。”荣之行想起玉千璟提起的“市场调研”,忍不住问道,“陆姑娘,目前西林县境内断了生计的人不少。除了药辅和医馆,其他行业都不景气。这次疫病,令人元气大伤。很多人家里都没有存粮了。陆姑娘,如果是你,你会干些什么营生?” 陆可儿笑了:“我活多着呢,怎么会没活干?我准备买一块地,种上甘蔗。还想开几间作坊,一家做腌菜,一家熬制养生膏方,一家制作养生花茶。” 夜风抬首,吃惊地看着她。 荣之行也惊住了:“你……你一个人忙得过来?” “我一个人当然忙不过来。”陆可儿道,“你刚才不是说很多人断了生计么?我可以从这些人中雇佣一些人来干活啊。” 荣之行脸上渐渐浮现出激动之色:“好主意。” “也是好时机。”陆可儿语气沉稳,话中有话,“荣公子,听说西林县的酒楼中,味香园一家独大。公子为何不在西林县城里也开一家品鲜楼?” 第133章 合作 “味香园是贾府开的。当年我刚来西林县时,也想在县城里开一家。当时连店面都盘下了。但那贾府是县里的地头蛇,当时的县令和他关系亲密。他们从中捣乱,我吃了闷亏,只得另选他地。” “贾府已经烂透了。”陆可儿怒道,“现在有方大人在,他们不敢做得太过。荣公子不如再试一次,在县里再开一家品鲜楼。” 夜风颌首,眸光瞥向荣之行:“我看可行。荣公子有财力支持,可儿有高超的厨艺,你们联合,我就不信那贾家还能在你们手上讨得好去。” 荣之行神情一肃:“萧公子的意思是,让我与陆姑娘合作?” “对。你们都是品鲜楼的主人,将来营利,收入对半开。” 陆可儿瞪了夜风一眼:“这不好吧?” 哪个老板会接受这种条件。对荣之行而言,她陆可儿只是锦上添花,可不是雪是送炭必不可少的存在。 这个小箫,年轻不懂事,居然狮子大开口,也不怕引起人家荣公子的不悦。 却不料荣之行连连点头:“萧公子说得是。不知陆姑娘意下如何?” “这个……”陆可儿满脸为难,“我刚才说了,我想干的事很多,我担心没有精力……” “陆姑娘不必多虑。”荣之行睨了一眼夜风,温声道,“陆姑娘只需提供一些菜式,其他的,全部交给我就好。” “啊?”陆可儿眨了眨眼,“你不会很吃亏?” “怎么会?”荣之行笑了,“陆姑娘莫非还不知自己的价值?” 夜风嘀咕道:“确实。可儿的菜,可不是随便什么人都能吃到的。” 陆可儿噗呲一声笑了:“你不认为自己吃亏就行。我没意见。” 荣之行很是开心:“那就这么说定了。明天我会送合约过来。” 几人一边吃一边聊,说到了这次疫病死亡人数最多的青山县。 “这个青山县县令一定不是个好官。”陆可儿断言。 荣之行点头:“陆姑娘猜对了。那青山县的县令叫林云青,出自墨石村林家。据说本人是个不学无术,大字都不识几个的人。” 陆可儿眼睛都瞪大了:“墨石村,不就是胖婶她女儿婆家所在的村子么?据说他们村里没几个好人。这样的人还能当县令?启国吏部也太不挑人了吧?” 荣之行解释道:“此人因在辰王生辰上献宝有功,被辰王保荐,才成为县令的。” 陆可儿觉得口中的酸菜鱼都不香了:“他是辰王一派的人?难怪了。” “献宝?”左一愕然,“他献的什么宝?居然让他得了个县令的官职。” “这就不知了。只知道十年前,辰王三十寿辰之时,他以里正的身份向辰王献宝,令辰王大悦,将他提到了县令的位置上。这事当时还轰动一时。” “那确实轰动。”一直沉默着听他们聊天的施晨星讥讽道,“不需要真才实学,不需要寒窗苦读功名加身科举入仕,只需要向贵人献个宝,就能捞个一官半职。这叫天下学子情何以堪?” 他爹就是正经读书人出身,靠勤学苦读科举入仕,一向尊崇的是有真才实学的饱学之士。像这种靠溜须拍马迎合权贵而爬上官位的小人,施晨星和他爹一样,一向看不起。 “在我朝,当官的途径不只一条。有世袭、纳赀、军功、荐举、郎选、恩荫和科举制等等,这些制度同时并存,无非是想为朝廷多招贤纳士,为国所用。”夜风缓缓开口,语气冷凝,“却没想到,有些途径成了某些人结党营私、以权谋私、中饱私囊的手段。” “得改。”陆可儿冲口而出。 夜风目光灼灼:“可儿认为,该怎么改?” 陆可儿吞下一片鱼肉,喝了杯梅花酿,抬眼见夜风等人都盯着她,不由纳闷:“怎么改?这不是明显的吗?有准入机制,也得有淘汰机制嘛。” 夜风几人面面相觑。 陆可儿摸了摸鼻子。 一不小心,又暴出几个现代用语了。 见众人一脸快告诉我的表情,她解释道:“不管哪条当官的途径,都难以保证选上的人是真正为国为民能干事会成事的好官。那怎么办?看这人的政绩,看这人在百姓心中的口碑嘛。在百姓心中糟糕透顶的人,就直接将他从官位上撸下来。” 她挥了挥手,道:“不过,撸一个人下来容易,触及这人背后的势力所产生的麻烦,要解决起来那才不容易。不过,当所有的势力在这个规则面前都是一样的待遇,那各方势力就能接受。要知道,皇权至上。皇帝是干嘛的?就是干这个的!” 夜风若有所思:“当初皇……皇上设立御史一职,就是有监督百官之意。” “仅御史在朝堂上反映一些百官的弊端还不够。御史一般都是京官,鲜少下到基层……呃,地方上来。我认为朝廷还要设监察使和巡查使,代天下到各地巡查,以监察政务,体察民情。各州府要设监察院。这样,能及时了解地方官员所作所为,发现问题及时上报并处置。” 说完,陆可儿觉得口渴,又喝了一杯梅花酿。 这梅花酿清香醇美,甘甜可口,让她忍不住喝了一杯又一杯。 四周一片静默。 就连那几个孩子见到夜风等人一脸严肃的表情,也不敢开口说话了。 “怎么了你们?”陆可儿喝完酒,这才发现桌上众人的异样。 夜风凝视着他,眸光复杂得令她看不懂。 荣之行缓缓地吐出一口气,像是自言自语:“陆姑娘,可惜你不是男子,唉。” 否则,拜相封侯,指日可待。 “为何要是男子?”陆可儿不悦地瞥了他一眼,“作女子不也挺好?” 照样能赚钱,能养家,能过好日子。 “是,是我肤浅了。”荣之行笑道,“来,我敬你一杯。祝我们生意兴隆,财源滚滚!” “哈哈,这话我爱听!”陆可儿端起酒杯,和荣之行的杯子碰了碰,一饮而尽。 酒足饭饱之后,已是繁星满天。 “糟了,我忘了通……通知爹娘,我……我不回去吃饭了。”陆可儿摇摇晃晃地站起身,打了个嗝。 第134章 醉酒 夜风和荣之行见她身体歪斜,连站都站不稳,两人几乎同时伸出手去扶她。 但还未触及她的手臂,秋雨已抢先一步,扶住了她。 夜风和荣之行彼此看了对方一眼,悻悻地收回手。 “小姐,你怎么能喝这么多酒?”秋雨心疼得埋怨她。 “我忘了……”陆可儿觉得自己的意识在飘,居然忘了刚才在说什么。 “放心吧小姐,荣公子前面已派人去岭下村通知夫人了。家里人都知道你在镇上吃饭。”秋雨安慰道。 “我……我下次要带小黑、小……小白来。”陆可儿摇了摇头。 奇怪,她怎么觉得脑子越来越迷糊了? “荣……荣公子,你不是说这酒清淡么?”夜风生气地问他。 荣之行咳了一声,吱唔道:“确实清淡,比普通烈酒清淡……” 敢情他所说的清淡,是和烈酒相比。 夜风瞪了他一眼。 陆可儿费力地抬头。 “你们……你们站着别动!” 她歪斜地靠在秋雨的身上,睁着一双迷离的凤眼,纤纤玉手指着夜风和荣之行,娇嗔道。 夜风见她脸颊酡红,眸光潋滟,一张樱桃小嘴红艳艳的像是那串成糖葫芦的山楂,不禁心神一荡。 “你们怎么摇来摇去?”陆可儿瞪着他们,不满道,“别晃了。你们晃得我头晕。” 秋雨揽住她:“小姐,你醉了。我扶你回家,好不好?” 陆可儿眨巴着眼睛,费力地将视线聚焦到秋雨的脸上:“是……是秋雨啊。” 她用手拍了拍头:“我们这是在哪儿?” “我们在临河街的新居。这里是晨星他们刚搬进来的新家。小姐,你忘了?”秋雨耐心地回答。 “哦,对哦,我们刚才在吃饭、喝酒、聊天。”陆可儿看了一眼四周,眉头一皱,“灯都点……点起来了?天黑了?让孩子们先洗澡。没有洗的,不准睡觉!” 在陆家,她经常给陆明皙洗澡。小皙活泼好动,每天整得像个泥猴似的,不洗真没法上床。 “好好,我会和他们说。” 秋雨看向站在一旁目瞪口呆的看着她们的施晨星几人,生气道:“小姐的话你们没听到吗?还不去洗澡!” “啊,好的。”施晨星如梦初醒,急忙带着小伙伴们离开。 想必小姐也是好面子的。若清醒后,知道自己醉酒后的模样让大家都看到了,她指不定有多难堪。 “好,你是个好姑娘。”陆可儿斜睨着秋雨,问道,“你是谁?我怎么没见过你?” 秋雨大惊:“小姐,你不认识我了?我是秋雨啊,你的丫鬟。” “胡说!我怎么会有丫鬟?又不是在古代!”陆可儿一把推开秋雨,跌跌撞撞地走到大厅中间。 厅堂四壁都点上了烛火,照得整个厅堂亮如白昼。 秋雨急得要上前扶她,被她推开了。 “不用,我又没喝醉。”陆可儿打了个酒嗝,看向还留在厅堂里的夜风、荣之行以及左一,困惑地问道,“你们是谁?怎么都穿着古装?” 她摇了摇头,喃喃自语:“难道我在做梦?在梦中参加化妆舞会?” 一阵酒意上涌,她的眼睛越发迷离了。 “可儿,你醉了。”夜风实在忍不住,上前一把抓住她的手臂,将她扶正,“咱们回家!” “你……你叫谁?”陆可儿困惑地瞪着他,又打了个嗝,说道,“我……我不叫可儿,你认错人了。我叫可……可涵。你是谁?长得可真好看,大明星都……都比不过你。” “你醉了,连自己的名字都记不清了。”夜风摇头,“我带你回家。” “家?”陆可儿愣了,忽然眼中盈满泪水,“我没有家了。外婆……外婆死了,这世界,这世界就剩我……我一个人了……呜呜……” 夜风身躯一僵。 “你叫可……涵?”他抖着声试探地问道。 “我……我不是告诉你,你认错人了么?”陆可儿抹了把泪,吃吃笑起来,“你也来参加舞会呀?你这身衣服很合身,发型……嗯,发型也挺像那么回事。等会,等会你要表演节目么?” “什么?”夜风跟不上她跳跃的思维。 “我给你们唱首歌吧。”陆可儿推开他,摇摇晃晃地走了几步,扶着大厅一角的柱子站着,“我……我唱歌还是很……很好听的。” 夜风很不放心,还想上前,被陆可儿厉声喝止:“站住!你待会再上来唱!等我唱好,你再来!” 她靠着柱子,想了想,觉得手上少了点什么。侧首看见桌上放了根从厨房拿来的擀面杖,于是对左一说道:“帮我把那个……那个话筒拿来。” “什……什么?”左一愕然。 “真笨!你没看到吗?那个话筒!” 秋雨指了指擀面杖,道:“小姐指的是这个。” 左一一脸懵逼,他将擀面杖递给陆可儿,问道:“陆姑娘,吃饭的时侯你说饭后要擀几个面饼子好做早餐,秋雨刚拿来的。你要擀面了吗?” “你看过用话筒擀面的吗?”陆可儿瞪了他一眼,一把抓过擀面杖,面对着夜风和荣之行,脸上浮现出职业化的笑容,“下面请允许我为大家演唱一首老歌。这首老歌曾伴随着我走过那无数个孤寂的夜晚。希望大家能喜欢。” 话毕,她拿起手中的擀面杖,对着嘴,正要开唱,忽又止住,问道:“你们怎么不鼓掌?” “鼓……鼓掌?”左一脸皮抽了抽。 “废话!现代的人怎么越来越没有礼貌?”陆可儿不满,“我都要为大家献唱一首,你们不掌声鼓励一下?” 秋雨拍起了巴掌,问道:“小姐,是不是这样?” “还是你这个小姑娘上道。”陆可儿赞道,扫了一眼其余呆站着的几人,威胁道,“你们若不鼓掌,我就不唱!要不,你来跳个舞?” 她指向夜风。 左一立刻拍掌。 让殿下跳舞,还是算了吧。 荣之行看了看夜风,在陆可儿殷切的目光注视下,勉强拍了两下。 夜风又好气又好笑。 “就剩你了!怎么,你不想鼓励鼓励我?”陆可儿生气了。 算了,醉鬼是不讲道理的。 夜风只得敷衍地拍了两下。 陆可儿终于满意了。 她握着擀面杖,宣布:“一首老歌,我想有个家,送给大家!” 第135章 我想有个家 闭上眼,她深情吟唱: “我想要有个家,一个不需要华丽的地方,在我疲倦的时候,我会想到它。我想要有个家,一个不需要多大的地方,在我受惊吓的时候我才不会害怕。” 声音空灵中带着点沙哑,像是满经风吹雨打的花枝,在凄风苦雨中寻找一处安宁…… “我好羡慕他,受伤后可以回家,而我只能孤单地孤单地寻找我的家。” 夜风沉浸在了优美而哀伤的歌声中。 他想起了无数个惊惧的充满死亡威胁的时刻,想起了那富丽堂皇却又冰冷无情的宫殿,想起了他一直渴望的父爱和母爱,想起了…… 不知不觉,他已泪流满面。 歌声渐渐高亢激昂。 “……只要心中充满爱就会被关怀。无法埋怨谁一切只能靠自己。……” 歌声渐止,余音却似乎仍在耳边回响。 厅堂里一片静谧。 良久,荣之行抹了把眼角的泪,转过身来,这才发现夜风几人都神情有异。 秋雨还在流泪。 她想起了幼时离散生死未卜的家人,想起了这些年来寻找他们的艰难,只觉得她愿意付出一切去换取那歌中所唱的“家”。 左一是影卫,早已炼就了一身泰山压顶而面不改色的功夫。难而,此刻,他也是眼眶微红。 他是个孤儿,是景王府的人收留了他。从此,他接受训练,成为一名影卫。 他对自己的家早已没有记忆。 保护主子是他唯一的使命。 主子的家在哪,他的家就在哪。 在到陆家之前,他一直以为家就像主子的宫殿一样,寂寞冷清,没有温暖。 可到了陆家后,他才渐渐体会到“家”的感觉。 那是温暖的港湾。 “好不好听?”陆可儿挥着手中的擀面杖,呵呵笑道,“好听就鼓个小掌。” 秋雨一边抹泪一边鼓掌。 刚拍了两下,更听陆可儿嘟哝了一句:“好困。”便见她双眼一闭,就要往地上栽倒。 夜风身形一动,冲上前去,堪堪接住她柔软的娇躯。 “可儿,可儿。”他轻声唤道。 陆可儿双眼紧闭,呼吸匀畅,竟是睡着了。 “萧公子,让奴婢来吧。”秋雨走上前来,扶过陆可儿,客气而又疏离地对夜风说道。 秋雨初见夜见时,也惊艳于他的容貌,被他气势所慑。但相处久了,她发现夜风的目光总是追随着小姐。若小姐对他有意倒也罢了,偏小姐对他没有想法,于是秋雨便自觉担负起责任,不让夜风和小姐过于亲近。 瓜田李下,该避嫌的还是要避。夜风是男子,将来迟早要离开陆家。可小姐是女孩,还得在村里生活,若传出什么不好的谣言,总归是她吃亏多些。 小姐心大,心思也不在男女之情上。但作为小姐的丫鬟,她得为小姐多考虑。 夜风瞥了一眼防他像是防贼一样的秋雨,默默地退后了两步。 这小丫头曾是荣之行的丫鬟,胜在善良机灵、忠心勤快。只是,她从来没有见过他,自然也不知他真实身份。 不过,夜风暗忖,就算秋雨知道他真实身份,一样会防着他的。毕竟,可儿在这小丫头心中的份量,可是很重。 ……………… 陆可儿没想到自己会见到外婆。 她看着眼前这个头发灰白、皱纹满面,背脊却依旧挺得笔直的老太太,激动地扑上去一把抱住,泪如雨下。 “外婆,外婆,你怎么现在才来看我?” “傻丫头。”外婆依旧那么中气十足,精神矍铄,似乎重病时的虚弱和衰败从不曾在她身上出现过,“你这样,让外婆怎么放心走啊?” “外婆,你要去哪里?”陆可儿慌了,急切地说道,“外婆,我在城里买房了。你为什么不和我一起住到城里呀?” “丫头,我早和你说过,外婆哪也不去,外婆就习惯住在乡下。”外婆慈爱地看着她,“外婆的丫头,长大了。可外婆老了,走不动了。” “外婆,你还没去见过我买的房子。又大又明亮,我给你布置了一间房,你一定喜欢。”陆可儿急了,劝道,“再说,你一个人住在乡下,又孤单又寂寞,我也不放心啊。” “说什么傻话呢?”外婆笑了,“乡下才热闹呢。山清水秀,空气清新,周围都是乡亲,他们都对我很好,会照顾我的。” “得了吧,我还不知道他们?”陆可儿撇了撇嘴,“骨子里就瞧不起咱们,还经常和我们吵架,哪里对我们好了?” 外婆摇头:“你呀,多大的事,还记得呢?还记得桂儿娘么?” “记得,全村就数她嗓门大,会骂人。上次就因为打了她家桂儿,她追着我骂了两条街。也不想想,桂儿还撕坏了我的书呢。” “上次我摔倒了,是她背着我走了好几里路到镇医院。在医院住院的时侯,也是她陪着我这个老太婆,照顾了我三天两夜。” “外婆,你这事怎么没有告诉我?”陆可儿惊讶了。 “你那时一个人在城里打拼,不容易。外婆不想让你担心。其实,不只桂儿娘,其他乡亲对外婆也很好。现在咱们村的生活越来越好了。还记得咱家的果园么?前两年迎来了大丰收,那果子呀,挂满了枝头,多得都差点卖不完。好在村长帮我联系了城里的一个大老板,将咱家的果子全部买下了。外婆赚了一大笔钱。这钱本来是准备给你做嫁妆的,外婆想亲眼看着你出嫁。可没想到外婆没有等到那一天……” “外婆!”陆可儿抱着外婆嚎啕大哭。 她隐约想起,外婆两年前重病不治,去世了。她当时在外地出差。等得知外婆病重的消息,匆匆赶去时,却连外婆的最后一面都没有见到。 外婆含辛茹苦地抚养她成人,她却没有好好孝敬过外婆。这成了她一生的遗憾。 “丫头,外婆唯一放不下的就是你。你这孩子,表面坚强,其实内心特别脆弱。外婆没法给你一个完整的家,这是外婆的遗憾。但是外婆相信丫头迟早会有一个属于自己的家。” “不是的。呜呜……外婆,你早就给我一个家了。呜呜,有外婆在的地方,就是家。”陆可儿哭得上气不接下气。 第136章 酒醒 “所以,外婆,求求你,别离开我。我真的好后悔。大学毕业后,我应该留在乡村,留在你的身边陪着你的。呜呜,可那时我觉得城里就业机会多,能多赚点钱,能给外婆更好的生活。” “外婆都懂,外婆不怪丫头。外婆知道丫头满心都是外婆。外婆还知道,其实丫头不喜欢城市的生活,丫头更喜欢农村。以前农村穷,可现在不一样了,农村的机会其实也很多。” “呜呜,我错了。外婆,你别走。你若走了,我的家也没了。呜呜……” “傻丫头。”外婆抱着她,轻轻地抚着她的脸颊,帮她拭去脸上的泪水。 “丫头,你忘了吗?你已经有家了。不管在哪个世界,你都要好好地活着,善待你的家人,学会爱自己,用你的聪明才智去改变现状。外婆只愿你幸福。你一定会幸福的,我的丫头。” 外婆慈祥的面容微笑着,渐渐地在陆可儿面前一点点消失,直至不见。 “外婆!别走!”陆可儿大叫一声,睁开了眼睛。 窗外,阳光明媚,小鸟啾鸣。 小黑和小白站在窗台上,一边低声私语,一边梳理着自己的羽毛。 小怕从门上跳进来,扑到她的床前,昂着头,“喵呜喵呜”地朝她叫唤。 湿润的空气中,混和着山野中特有的草木的清香。 又是一个晴朗的天气。 纪氏端着碗汤走了进来。 “可儿,你醒了?现在身体感觉怎样?”她俯下身,手掌摸了摸她的额头,温柔地问她。 陆可儿好一阵恍惚。 “你这孩子,喝不得酒就不要喝。昨晚秋雨将你背进门时,可吓怕我们了。”纪氏坐在她床前,看着她迷茫而又虚弱的神情,不禁心疼地嗔怪道,“身体是自个的,得好好爱惜。以后呀,别饮酒了。知道么?” 陆可儿鼻子一酸,眼泪夺眶而出。 “可儿,咋了?”纪氏慌了,连忙安慰,“好好,娘不说你了。你是不是身体不舒服?哪里难过,快告诉娘。” “心里……心里有些难受。”陆可儿吸了吸鼻子,眨去眼泪,笑了起来,“不过,现在好多了。” 她想起了刚才的梦。 外婆的愿望,是希望她幸福,希望她好好爱自己,爱家人。 那么,她会努力实现它。 只有这样,外婆才不会担心。 “醉酒后是这样的。”纪氏将手中的碗递过去,“来,这是秋雨一大早就进厨房熬的醒酒汤,是按你曾经给她的方子熬的。你喝点,会好过一点。” “谢谢娘。” 纪氏看她一口气喝完,欣慰极了:“这段时间,你太累了。即使你身怀医术,但毕竟还只是一个十二岁的孩子。别太逼自己了。有些事啊,慢慢来。” 陆可儿心底涌起一股暖流。 外人只看到你的光鲜和亮丽,只有爱你的亲人,才会发现你的疲惫和伤痛。 “可儿,别委屈自己。这几天啊,你就在家好好休息,好么?” “嗯。”陆可儿点点头。 “姐,姐,你看这是什么?”陆明皙跑进来,手里捧着一大片树叶,里面似乎装着什么东西。 “什么?”陆可儿笑问。 “酸泡!是冬玲姐一大早上山采来的。她听说你身体不舒服,便让我拿来给你吃。本来她想来看你的,但她今天要和她爹去镇里卖炭。姐,我刚吃了两个,可好吃了。”小皙献宝似的将手上的果子捧到陆可儿面前,“姐,你尝尝。” 被洗得干干净净的翠绿的叶片上,盛放着一堆红艳艳如珊瑚珠般美丽的野果。 “啊,原来是寒莓。”陆可儿捏起一个,放入口中,“这可是好东西。不仅味道酸甜可口,还是一味中药。” 陆明皙眼睛睁大了:“真的么?姐,它有什么用?能治啥病呀?” “它的茎叶可以入药,具有凉血止血,解毒敛疮的功效,用于肺痨咳血,外伤出血,疮疡肿痛,湿疮流脓。” 见陆明皙听得认真,陆可儿摸了摸他的小脑袋,问道:“小皙对草药很感兴趣?” “嗯。姐,我长大了,也要像姐一样,治病救人。”陆明皙拍着小胸膛说道。 “哈哈,好,有志气。”陆可儿夸道,“小皙加油哦。好好认字。姐一有空,就教你认草药好不好?” 陆明皙一听姐姐应允了,开心极了:“姐,我一定好好努力。大哥哥也说,如果我要学医,就一定要会认字。姐,你放心,我会好好学习,不给你丢脸。” 纪氏捂着嘴直笑:“这可是你说的。若学不好,将来可不准哭鼻子。” “我怎么会哭鼻子?”小皙噘起了小嘴,“娘,你别瞧不起人。” “你哭得还少么?是谁的名字写不好,一边写一边哭的啊?又是谁背不出三字经,哭着说书欺负他的啊?” 小皙气得跺脚:“娘,那是以前。我长大了,不会再哭了。” “好好,咱们的小皙长大了,知道哭鼻子丢人了,哈哈!” 陆可儿也笑了。 “什么事这般好笑?”夜风走进来,手上端着一碗粥,“可儿你醒了?来,喝点粥,肚子会好受点。” 纪氏连忙站了起来,伸手去接他手上的碗:“小萧,把碗给我吧。” 不知为何,在夜风面前,她总觉得拘谨。她曾将她这种感觉告诉陆天宁,陆天宁只笑笑,让她对夜风客气些就行。 夜风却淡笑着避开她的手,亲自将粥递到了陆可儿手上。 “怎么样?头还晕么?身体还有哪不舒服?”他柔声问道。 “刚刚娘已问过我了。我现在感觉很好,你们不要担心。” 陆可儿接过粥,目光惊疑地瞥了他一眼。 总觉得今天的夜风眼中含着一些她读不懂的东西。 难道昨天她醉酒后发生了什么事? 前世,她酒量还可以,几乎没醉过。没想到换了个身体,却尝到了醉酒的滋味。也不知她酒品如何,有没有发酒疯。 “那个……”她试探着问夜风,“我昨天喝醉后,有没有胡言乱语?” 夜风摇头。 昨晚醉后,她透露了太多的信息。她好似换了个人似的,她说她叫可涵,她还有个外婆,她还会唱那旋律优美却奇怪的歌曲…… 可这些,都是不应被外人知晓的秘密。世间无奇不有,怪力乱神的事只会让世人惧怕、攻击和反抗。为了保护她,他对当场的众人下了封口令。 “可儿今晚喝醉后的表现,大家就当从来没有发生过。否则……”他杀意凛凛的目光扫过在场几人,人人都觉心中一寒。 其实就是他不说,荣之行他们也会保密。 陆可儿身上奇异的地方太多。但他们都不约而同地选择忽视和接纳。 一碗热乎乎的粥下肚,陆可儿只觉浑身上下暖洋洋的,心情很是舒畅。 体内的灵气似乎又充盈了不少。 第137章 山坡 奇怪,灵气可以帮助她抵御毒素,可以治愈她的伤痛,可以滋养她的身体,可以消除疲劳,强筋健骨,却似乎不能预防醉酒。 有灵气护体,她却仍是醉了。 她百思不得其解。 她将意识沉入丹田,居然惊喜地发现,丹田里那颗隐隐要萌发的种子已经发芽,冒出了一点点莹白的芽尖。 她忽然明白了。 昨晚体内所有的灵气都汇集在丹田处,催动灵种萌发,以至于让酒精趁虚而入。 可是,为什么那灵种一直未能萌发,却在昨晚萌发了呢? 喝下那梅花酿,难道就是一种契机? “可儿,你在想什么?”夜风见她半躺在床上,沉默不语,还以为她在怀疑他刚才的话。 “啊,没什么。”陆可儿脸上挤出一抹笑容,“我第一次醉酒,没发酒疯就好,呵呵。” 否则,她真怕在她意识不清醒地状态下,说了什么不该说的话。 夜风眸光微闪:“昨晚你喝醉,便沉沉睡去。秋雨将你扶上马车。我们一起回来,也是她将你背进房间。” 陆可儿轻吁了一口气:“还好秋雨学了点武,力气不小,能背动我,哈哈。” 秋雨笑道:“小姐才十二岁,能重到哪去?” “哈哈,也是。”陆可儿尴尬地笑了笑。 她总是忘记自己现在还只是个十二岁的未成年少女。 “咕咕,咕咕。”见陆可儿吃完粥,小黑小白从窗台上飞了进来,停在床边的桌子上。 “你们想带我去你们曾经住的地方看看?”陆可儿看了看窗外高悬在半空的太阳。 正是正午时分。 “也好,我今天正好有空,天气又好,出去走走也不错。” 陆可儿想起了小黑和小白说过它们家附近有好吃的草籽,想必是蕴含了灵气之物。 纪氏得知她要出门,叮嘱着她多加两件衣衫。 山上的落叶乔木已经落光了树叶,地上的野草被秋风一遍遍染成了枯黄。中午一过,山里就开始变冷。 “今年的冬天,虽然比往常来得晚,但是村里的老人都说,今年的冬天可能比往年冷。” 纪氏有些忧心。村里不少人家的房子都是破的,很难抵抗寒风和暴雪的袭击。 “娘,你放心吧。我前些天和里正叔商议过,让他通知乡亲们多进山砍点柴火。另外,我们家也得抓紧时间修葺。我已经请里正叔帮我找人,优先找村里人,这样,也能让乡亲们赚点钱好过冬。” 纪氏眉头终于舒展开来。 …… “你真能听懂小黑小白的叫声?”夜风坐在马车里,听着小黑和小白一路对着陆可儿“咕咕咕咕”直叫唤,实在忍不住,问陆可儿。 “还行吧,猜的,呵呵。”陆可儿打着马虎眼。 她暗自懊恼,在夜风面前自己似乎越来越不懂得隐藏了。 也不知是自己过于信任他,还是自己确实缺个心眼。 夜风见她不愿说实话,似乎也不在意,笑道:“我发现你和动物似乎都很投缘。” “呵呵,还行吧。”陆可儿摸了摸鼻子,急忙转换话题,对驾车的左一叫道:“直走,然后在前面那个岔口右转。” 夜风眼底闪过一丝失望。 每当他想向她走近一些时,她就退后几步。 他掀起车帘,看向车外。 “这是去金鸡镇的路。”他说,“不过,右转的话,应该就离金鸡镇远了。咦,小黑小白怎么飞出去了?” 一黑一白两道小小的身影忽然从车内疾射而出,投入广阔的天地。 “姐,小黑小白不见了!”嚷嚷着要跟着一起出来的陆明皙小朋友急了,“姐,你说要跟着它们回它们原来的家看看。它们不会不回来了吧?” 小皙都快哭了。 小黑和小白已成了他的好朋友了,他可舍不得离开它们。 “小黑小白在前面引路呢。”陆可儿安慰弟弟,“它们可舍不得你这个好朋友。” 又走了两刻钟左右,山路越发崎岖,沿途树木郁郁葱葱。小美跟着小黑小白拐过好几个弯,山路已消失不见,一座陡峭的山壁耸立在眼前。正当大家疑惑不知往哪走时,小黑小白从石壁后飞出,朝着众人咕咕叫了几声。 陆可儿指向峭壁旁深深的草丛和灌木:“往那走。” 那儿并没有路。 左一跳下马车,拔出腰间的宝剑,刷刷刷,白光闪过,倒下一大片树枝草茎。他用手中的剑,开出了一条路来。 “走。” 小怕拉车缓缓地走过去,绕过了山壁。 又走了一刻钟,“喵呜……”车外,传来小怕的叫声。 随后,小美一声长嘶,停下了脚步。 陆可儿跳下马车,又抱下陆明皙,夜风和左一站在她旁边,均被眼前的景色惊呆了。 入目处,是一块平缓而宽阔的山坡。山坡上绿草如茵,开满了五颜六色的野花。四周生长着茂盛的树木,一条清澈的小溪在山坡下蜿蜒流过,在阳光下如一条闪闪发光的丝带。 阳光明媚,微风徐来,花香四溢,好一处山间美景。 “初冬时节,这山坡上的草,居然还这么绿。”夜风惊讶不已。 陆可儿感受到空气中充满了灵气。 灵气飞快地朝她涌去,渗入她的身体,倾刻间,她只觉体内的灵气又充盈了几分。 就连夜风,也感到身体奇异的变化。 浑身似乎浸泡在了温泉之中,四肢百骸都舒展开来,身体内似乎充满了生机和活力。 “这山坡,似乎有些不一样。”他忽然明白陆可儿为何要来“看看”。 她一定知道什么。 陆可儿朝他俏皮地眨了眨眼:“是吗?你说不一样,那一定不一样。这儿肯定是块福地。” 夜风闻言一滞,无奈地笑了笑。 她仍是不肯对他说实话。不过,他似乎并没有感到生气。 他暗忖道,也许信任需要时间。 自己不是也对她隐瞒了许多么? 小黑和小白栖息在山坡边的一棵大树上,橙红色的果子像一个个红灯笼缀满枝头。陆可儿走过去一看,惊喜地发现居然是柿子树。 “哇,是柿子!” 她摘下几个,顺手给了夜风和左一各一个。 柿子又大又红。她随意在衣袖上擦了擦,一口咬下,双眼不由一亮:“好吃。” 汁水甘甜,果香怡人。 第138章 买地 左一张大了嘴巴。 他见惯了京城贵女的矜持,她们自持身份高贵,一举一动都严格遵守礼仪规范。笑不露齿,莲步轻移,就连吃东西,也是小口小口的。哪像陆可儿,大口吃东西不说,水果直接在袖子上擦。若是被京城世家的人见到,一定要批评她粗俗不堪。 偷偷瞟了眼夜风。 只见一向极恪守规矩的殿下正一眼不眨地盯着陆可儿。 啊,陆可儿这粗俗的举动一定惹殿下生厌了。 “殿……萧公子,陆姑娘长在乡野,举止难免……难免粗俗了些……”他小心翼翼地为陆可儿说话。 所以,殿下,将来陆姑娘若有机会进京,你一定要先命几个教养嬷嬷来教她礼仪。 否则,陆姑娘只怕要被京城世家耻笑。 “你会不会说话?”夜风瞪了他一眼,侧首又看向陆可儿,眸中似要滴出水来,“可儿这哪是粗俗,这叫率真!这叫潇洒!你懂不懂?” 左一呆愣。 恍惚想起,这段时间,殿下也变得和陆姑娘一样,不再是高高在上一尘不染的神仙模样,而是越来越接地气了。 他会大口喝水,大口吃肉,甚至衣摆一掀就席地而坐。 “你们怎么不吃?尝尝,真的很好吃。”陆可儿见他们两人站在一旁干愣着,于是一边吃,一边催促道。 陆明皙小朋友早就吃得满嘴都是红红的汁液了。 “好。”夜风也学着陆可儿,将柿子在衣袖上擦了一下,便大口吃起来。 果然很甜。 左一忽然间对陆可儿有了更新的认识。 这女孩,在殿下心目中的重要性,可以再往上提一提。 几人吃完柿子,又摘了不少。除了树顶上的摘不到,能摘到的几乎全摘了下来。他们准备带回家里让陆天宁和纪氏尝尝。多余的,可分给邻里乡亲。 摘完柿子,陆可儿这才仔细地观察这个山坡。 山坡上灵气充沛,四周灵气稀薄,显然山坡上有灵物。 可陆可儿将整个山坡走了一遍,都没有发现具体的灵物是什么。 站在山坡上,望着脚下绿油油的草地,陆可儿猜测那灵物必定埋藏在深深的土里。 “可儿,你在找什么?”夜风问她。 “我在想,如果我要把这里买下来,不知可不可行?”陆可儿想了想,答道。 夜风有些吃惊,但转念一想,又觉得理所当然。 “这里应该属于金鸡镇辖区的林地。如果你要买,可以到西林县县衙询问价格,并办理相关手续。” “这里离金鸡镇十余里路,距岭下村也近十里,虽然离家不远,但是这里啥也没有,买下这块地有什么用?”左一不解。 “这里阳光充足,水源丰富,背靠青山,面临溪流,离官道也不远。适合建山庄,造果园。小萧,咱们现在就去西林县县衙,赶紧把这块地买下。” ……………… 当晚,当陆天宁和纪氏看到手中的地契时,还犹如在做梦。 “这……咱家买了个林地和山坡?”纪氏恍惚地问道。 “是啊。”陆可儿点头,“离咱村大概十余里,一共三十多亩,才一百两银子。真是太便宜了。” “你……你这孩子,这么大的事,咋不和家里商量一下?”纪氏毕竟是妇人。在她的认识中,买田置产业,都得家里的男人拿主意。 陆天宁拍了拍纪氏的手,让她不要这么焦虑。 “可儿要买这块地,肯定有她的道理。”他对陆可儿很有信心。 “还是爹懂我。”陆可儿朝陆天宁眨了眨眼,道,“我准备在那里建个山庄,种一片果园。那里的土坏好,水质也不错,种出的果树一定品质上乘。” 说罢,她拿出一个袋子,从里面掏出几个红柿子,递给陆天宁和纪氏:“爹,娘,这是山坡旁的一棵野柿子树上结的。瞧,这柿子又大又红,可甜了。” 陆天宁和纪氏吃了个柿子,没忍住,又吃了一个。 纪氏一边吃着柿子,一边兴奋地问道:“可儿,你说在那地上种果树,结的果子也会这么好吃么?” “那当然啊,否则我为啥要买那地呢?” “好,娘支持你!” “爹也支持你!” “小皙也支持你!”陆明皙小朋友也不甘落后地叫起来。 一家子哈哈大笑。 接下来的一段日子,陆家很是忙碌。 雷正帮陆可儿在村里招了十名村民帮助陆家修葺房屋。这十个村民都是干过这类活的,个个老实勤快。陆可儿参考着秦方给她列的预算清单,适当地往上提了点,给每人开出每天五十文钱的工钱,还外包三餐饭。这十人中,就包括了擅种花草的阿奇。修葺的木材石料这些材料也不用陆可儿操心,全部交给了虎牙。虎牙精通木工活,也熟悉市场,知道在哪能买到物美价廉的材料。 当初雷正在村里放出陆家招工的消息时,林云花和林琴两人在村里看到人就冷嘲热讽:“给陆家上工?还不如去镇上找活干呢。陆家能给什么好价钱?做生意,哪个不杀熟?” 她们见到马大妮,像往常一样拉着马大妮说陆家坏话。 只是这一次,马大妮只淡淡地看了林云花一眼,道:“我记得,你前段时间得了疫病,还是陆可儿治好你的。” 林云花神情一僵,梗着脖子道:“那是里正让她来治的。” 马大妮冷哼:“所以,还是陆可儿治好你的。你承着陆家的恩情,却百般诋毁辱骂陆家,这是人干的事么?” “哟!”林云花恼羞成怒,“你不是处处拿你家金凤和陆可儿这臭丫头比么?你以前可没少骂陆家!怎么着?陆家给你灌了什么迷魂汤,让你帮陆家说话?你家金凤不气死才怪。” 一听她说起女儿金凤,马大妮就更没好脸色了。 在她生病时,金凤说要到镇里去请大夫,却一走好几天。若不是金凤她爹托人捎信来,她还不知道金凤去投奔她爹去了。 敢情这臭丫头是担心和她住在一起会被她传染,所以才找个借口逃离她这个正生着重病的亲娘。 一想到这里,马大妮心里就又痛又悲,只觉得自己白生白养了这个女儿。 病中,还是纪氏抽空来照顾她,帮她煎药,给她送饭。现在她病好了,可女儿金凤还没有回来。 “我的命是陆家救的。”马大妮冷冷地瞪了林云花一眼,道,“人在做,天在看。我劝你,也收敛点吧。不求你知恩图报,但起码不忘恩负义吧!” 说罢,扬长而去。 气得林云花大骂。 在冬天来临之际,能找到活干,本就幸运。何况,陆家开的工钱高,包的三餐餐餐丰富。早餐除了浓浓的米粥、开胃的小菜,每人还有一个肉包子和一个鸡蛋。中晚餐都有荤菜,米饭管饱。吃得比村里人家过年还好。来为陆家做工的人,个个喜笑颜开。犹豫着没及时报名的人,个个后悔不迭。 第139章 陆天宁的改变 为了这一日三餐,陆可儿又雇了两人帮忙做饭。一个是冬玲,另一个是胖婶推荐的,村里有名的困难户张寡妇。张寡妇四十来岁,为人勤劳节俭。几年前,她男人上山砍柴时不幸被山里的野兽咬融死了,留下一屋子孤儿寡母,日子过得很是艰难。张寡妇一个人照顾年迈的婆婆和两个儿子。好在大儿子已经成年,能独当一面了,不过小儿子才八岁。和张寡妇接触过两日后,陆可儿便对她心存几分敬意。和陆家几乎相同的境遇,但张寡妇个性比陆氏强悍得多。 “陆家厚道。”雷正感叹,“这哪是雇工啊,这简直是请客嘛。” 干活的人,吃得好,感念陆家恩情,个个十分卖力。原本十天的工期,硬是缩短到了五天。 看到修葺好的陆家宅院,所有的人都露出惊讶和羡慕的表情。 “天哪,这哪像是农户啊?我看府城里大户人家的宅院也没这般精致漂亮。” 白墙黑瓦,明窗净几。厅堂明亮,桌椅崭新。每件家俱式样朴实素雅,保持着原木自然的色彩和纹路,风格统一。室内的布置让人感到舒适温馨。 四四方方的小院里砌了个小小的鱼池,池边一座小小的假山。池中铺展着睡莲叶,几尾金色的鲤鱼在水里欢快地游动。围着鱼池,种着一丛丛美丽的花木。院中一角,摆着架秋千椅,人坐上去,还能摇动。沿着院墙种满了粉红色的蔷薇,此时鲜花盛开,衬着青灰色的石墙,美不盛收。 整个院子,就像个美丽的盆景。 后院围了几垄菜地,墙角是一丛芭蕉。鸡舍鸭舍马厩库房一应俱全。 “这……这种椅子第一次见。”左一和秋雨满眼稀奇地摸着厅堂里的长条靠椅。椅面上垫着软软的座垫,靠背处摆放着一个个方形的枕头。 “可儿说,这叫沙发。还说是什么简易版的。”纪氏笑着解释道,“也不知她脑子里怎么会有这么多稀奇古怪的想法。” “来,坐下。”纪氏拉着秋雨坐在“沙发”上。 秋雨依言坐下,兴奋地双眼发亮:“夫人,好软,好舒服啊。” “可不是吗?比那硬木椅强多了。”纪氏开心地笑起来。 “来,我带你去看看可儿的卧室。”纪氏兴冲冲地拉着秋雨走到陆可儿的房间。 陆可儿的卧室,布置得浪漫而温馨。木制的地板被打磨得光滑洁净。窗帘和床幔都是粉色的。墙角立着个衣柜,窗前摆着一张书桌,桌旁有一个陈列柜,上面摆着几本书籍和几件陆可儿喜欢的小物件。化妆台上的花瓶中,插着几支山上采来的蓝色野花。 “真漂亮。”秋雨羡慕得睁大了眼睛。 “咦,这是什么?”她指着墙角问道。 “这是壁炉。”纪氏解释道,“冬天山里冷,可儿在每间房里都砌上了这种壁炉。炉中可以烧炭,用来取暖。” “这上面还砌了管道?” “这是排烟用的。炭火烧起来后,烟尘不会聚集在房内,都会顺着这管道排到屋外。”纪氏解释。 这次修葺,陆可儿房屋结构未大改,但顺便多建了三间厢房。 夜风终于不用和陆明皙挤一间房了。 厢房的布置,和主人的卧室差不多。靠墙摆着宽敞的雕花木床,浅蓝色的床幔让人心情宁静,桌椅衣柜一应俱全。窗边摆着个小小的竹制茶几,旁边配着两张竹椅,带着一丝野趣。 秋雨和左一的房间,都分别并排摆着两张木床。 因为陆可儿说,再过几天,秋水和秋叶就要来了。姐弟俩一个和秋雨住,一个和左一住。 宅院修葺完工后的第二天,陆家在门口的空地上摆了一天的流水席,邀请全村的人吃饭。村里只要有人想来吃,陆家都欢迎。 这一天,村里大部分人家都来吃席了。一些与陆家关系近的人家还备了贺礼。陆家摆了十桌酒菜,每桌十六个菜,鸡鸭鱼肉一应俱全。吃着丰盛的菜肴,一些老人孩子激动地落泪。 山村的村民大多贫困,好多人家一年吃不到几次荤腥。一边感叹陆家的大方,另一边也羡慕着陆家的富有。 令人震惊的是,席间,陆家的男主人陆天宁坐着一张奇怪的椅子出现在众人面前。这是陆天宁自受伤后,第一次在村民们面前公开露面。 众人以为陆天宁多年来饱受伤痛折磨,早已形销骨立,精神萎靡。却没想到,他丰神俊朗,气色比普通的小伙子还要好。除了不会行走以外,他自信开朗,神采飞扬。席间妙语连珠,极善应酬,将一桌子的大叔大爷逗得眉开眼笑。 “天宁兄弟,好,好。”雷七激动地拍着他的肩膀,眼眶都红了。 雷七见过意志消沉毫无斗志时的陆天宁。那时,他常年累月地将自己关在房内,封闭自己,不肯出家门一步。每回去看望他时,雷七都为他感到难过。陆家那几年生活艰难的情景,也历历在目。 雷七知道,陆天宁能走出家门是多么的不容易。也因此,他由衷地为陆天宁感到高兴。 “天宁呀,你坐的是什么椅子啊?居然装着两个轮子,还能滚动?”有个老人对陆天宁身下那能移动的椅子十分好奇。 “这叫轮椅。”陆天宁爽朗地笑道。 “可真稀奇呀。”村民们围着那轮椅打量着。 “这是谁想出来的?”有人问。 “是可儿。”纪氏笑眯眯地答道,满脸的自豪,“可儿画了张图纸,请镇上的木匠师傅按照图纸制造出来的。” “可儿可真聪明啊。” “何止聪明?还很孝顺,人美心善。” 疫病期间,众人多多少少都得了陆可儿的恩惠,对陆家心怀感激,于是一个个猛夸陆可儿。 忽然,一道刺耳的声音响起:“能造出个轮椅有啥用?她爹还不是个瘫子?” 四周瞬时一静。 众人循声望去,见开口的正是那林云花。 “都瞅着我干啥?难道我说错了?”林云花恶狠狠地瞪向大家,“你们将陆可儿夸成一朵花。她若真那么好,就让她爹站起来呀。” 众人的脸色顿时就变了。 这说的是人话吗?陆天宁瘫了这么多年,谁都知道他站不起来了。林云花这话,不是往陆家人伤口上撒盐么? 陆天宁和纪氏沉下脸。 夜风作为陆家的亲戚,此时也在场。他冷冷一笑,说道:“林云花,你觊觎陆家宅院不成,自己弟弟又夜闯陆家偷窃被抓了个现行,押送到县衙打了二十大棒。这些事你一直怀恨在心,因此想方设法造谣中伤陆家。陆家大度,没有和你计较,在你染病期间,可儿还治好了你的病。你今天哪来的脸来吃酒?你刚才说的这番话,真真让人寒心!早知你是这种无情无义的卑鄙小人,可儿当初就不该救你!” “不错,可儿心太善了。这种人就不该救!” “她还有脸来?还有脸骂可儿?她良心被狗吃了。呸!” 村民们义愤填膺。 雷正见林云花惹了众怒,心中暗骂林云花是个惹祸精,怒斥道:“你到这里捣什么乱?不吃就滚回家去!” 林云花却满脸讥讽:“我有说错么?他陆家赚再多钱有什么用?陆天宁是个瘫子,这一辈子都站不起来了!哈哈!得意啥啊?” 陆可儿淡淡一笑:“谁说我爹这一辈子站不起来了?” 第140章 赌约 林云花冷哼:“这还用说么?谁都知道,你爹摔断腰了,这伤放眼天下,都没人能治得好。死心吧!他这一辈子就是个瘫子!” 纪氏气得直哆嗦。 雷强根自始自终都沉默着,显然是有意放任自己的婆娘为所欲为。 “咱们打个赌吧。”陆可儿扬声道:“诸位乡亲也作个见证。我赌三个月内,我爹一定能站起来!” “哈哈!笑死我了!”林云花大笑,“别以为你治好了疫病,就不知天高地厚地以为自己能治好瘫痪。三个月内,你爹若能站起来,我林云花三个字倒着写!” “倒着写倒不必!”陆可儿冷冷一笑,“我要你一家离开岭下村!” 众人一惊。 这是要将林云花一家逐出村子。 林云花似乎未料到陆可儿会以此为赌注,顿时就跳了起来:“你说离开就离开?小小年纪,大言不惭!如果你输了呢?” “我输了,自然我们陆家离开岭下村!很公平!”陆可儿轻蔑地扫了她一眼,“怎么?不敢赌么?” “有什么不敢的?”林云花可不相信陆天宁能站起来。 “你们陆家等着卷起铺盖滚出岭下村吧。哈哈!” 纪氏脸色微微发白,她正想开口,陆天宁却拉了拉她的手,对她摇了摇头:“丽娘,相信咱们女儿。” 纪氏心神方定,想起女儿一直说能将陆天宁治好的话,看向林云花的目光便含了一丝同情。 “请里正叔作证。”陆可儿含笑看向雷正。 雷正点头:“你们两家若都无异议,我自然不反对。雷强根,你怎么说?” 雷强根瞥了一眼纪氏和陆天宁,垂下眼,隐去眼中的讥诮,说道:“丽娘是我表妹,咱两家还是亲戚。本来我们也不想做得这般绝的,但是你们也看到了,这逐出村子的提议,是陆可儿先提出来的。到时陆家输了,可别赖账就行。” 陆可儿好笑地扫了他一眼。 这雷强根看上去一副老实相,但其实内心奸诈阴险,和林云花果然很般配。 “放心,我陆家一言九鼎,说到做到!各位叔叔伯伯婶婶都在场,都可作见证!同样,你那最后一句话,我也同样送给你。到时你家输了,可别赖账就行!”陆可儿掷地有声地答道。 林云花笑了:“唉呀,你们陆家翻修的这宅院,大概也就只能住三个月了。好好享受这三个月吧,哈哈!” 说完,和雷强根开心离去。 “什么人啊!还有脸来吃酒,真不要脸!” “这样的人,能离开咱村,是咱村的福。天天惹事生非,村里的老实人都被他家欺负过。” “林云花的弟弟一看就不是好人。上次我还看到他调戏村里的几个女孩子,吓得姑娘们都哭了。” “林云木偷鸡摸狗的事没少干。可雷强根都当没看到。他婆娘每天像根搅屎棍似的上窜下跳,他也不管管。” “雷强根也不是好东西。上次我爹生病,特别想吃鱼。我见他捕了两条鱼,就央求他将鱼卖一条给我。你猜他怎么着?按高于镇上一倍的价格卖给我。咱俩还是从小一起长到大的呢,我呸!” “听说他和镇里借高利贷的人走得近。他家有点儿余钱,没准儿这高利贷的生意他也插了一脚。” 村里人议论纷纷。 纪氏悄悄对陆可儿说:“你强根叔不是个好的。当初我向他借钱,他同意借,但一定要让我用咱家的宅院抵押。当时你爹药都断了两天了,我没法,才……” 陆可儿暗忖,雷强根一家都不是好的。因为她看到雷强根家每个人身上的气都带了丝煞气。这也是她决心要将这家人赶出岭下村的原因。 留了个祸患在村里,她终究不放心自己的家人。 雷正叹了口气,一脸忧色地对陆可儿说:“雷强根家我们都知道,不是本份人。如果他们输了赌约,离开岭下村,对咱村来说反而是好事。可是,可儿,万一你们输了呢?” 瘫痪在床几年的人还能站起来,放眼天下,还真没有人能做到过。 “放心吧,里正叔。我心里有数。”陆可儿安慰他。 雷正见她胸有成竹的模样,心中虽仍有疑虑,但也再未说什么。 …… 接下来的几天,除了每日按时给陆天宁治疗外,陆可儿一头扎进了红柿子山庄的规划和建设中。 陆可儿将新买的那块山地取名叫红柿山坡,准备建的山?,自然就叫红柿子山庄。 她利用三天的时间,画好了山庄及附近果园的图纸,然后将此事交给了施晨星,让他负责招工、采购及建设等各项事宜。 “这么大的事,你交给他?”夜风有些不解,“他才十四岁,你就不怕他将这事办砸?” “不会的。他虽然年龄不大,但流浪的这段时间,让他成长很快。另外,他精通预算,我家修葺时的预算,也是他帮助秦掌柜一起弄出来的。” 夜风对施晨星有些好奇:“看来这小子有些能耐。” 陆可儿点头:“假以时日,必成大器。毕竟他不但自己勤奋好学,而且还有家学渊源在啊。” “哦?他似乎出身不一般?”夜风眸光一闪。 “嗯。他爹曾经中过两榜进士,还到户部任职过。不过,后来辞官回乡,却被辰王一派所害,最终家破人亡。” 陆可儿简单地向他介绍了一下施晨星的出身和经历,最后提醒夜风:“小萧,这些事我从来没有在外人面前说过。我不想给晨星兄妹俩带来灾难,你能帮他保密么?毕竟,现在辰王还在呢。” 想到陆可儿没有将他视作“外人”,夜风心底泛起一丝甜蜜,忙点头应允:“放心,可儿的秘密就是我的秘密,可儿在意的人,也就是我在意的人。” 陆可儿无语地瞪了他一眼。 她只是让他谨慎一点,他怎么这么多废话? 施晨星接到陆可儿给他的任务,激动得满脸通红,双眼似天上的星辰一般散发着耀眼的光芒:“小姐,你……你真的要将这么重要的事交给我?” “当然啊。”她拍了拍他的肩膀,鼓励道,“我看好你。你一定能行的。” 施晨星郑重地点头:“小姐,我一定不会让你失望。” “这是图纸。有什么不清楚的地方,随时可以来找我。” 施晨星接过图纸,只粗粗一扫,便心头震动,对陆可儿更加佩服。 这图纸画得十分详尽。山庄的布局,房屋的结构、室内的摆设都画得生动形象,一目了然。用料及数量等都标注得清楚明白。 “如果山庄开始施工,人员方面,我可以……我可以找流民么?”施晨星犹豫了片刻,问道。 第141章 西林县品鲜楼开张 他现在和小伙伴们定居下来,在陆可儿的帮助下,还顺利地办了户籍。但曾是流民的那段经历,却让他终生难忘。他知道流民流落到了一个地方要想找活干,要想活下去,到底有多难。 “当然可以。”陆可儿很欣慰他能想到那群需要帮助的人,说道,“既然我将此事交给了你,你就有一定的选择权。不过,无论是流民还是居民,我都希望干活的人能遵守我们的规矩,踏实肯干,不偷工减料,不以次充好,不偷懒耍滑。” “放心吧,小姐。我会选好人,安排好材料,把山庄建好。只是,小姐,要建一座山庄,花费不菲,没有上千两银子,恐怕拿不下来。” 施晨星担心的是陆可儿能否有足够的财力支撑。 “放心吧。钱的事我会处理好,你只管做好你的事。”陆可儿早就做好了打算。高雨堂送给她的那一盒子金叶子还没有用呢。再不济,大不了提前预支每月从荣之行那儿所获的收益。 同一时间,荣之行在西林县的品鲜楼在紧锣密鼓的准备中,也顺利开张了。 开张那天,品鲜楼推出了全场半价优惠的福利。秦方提前几天雇了一批小乞丐在大街小巷帮忙发广告。广告上特大的半价优惠四个大字十分醒目。他还听从可儿的建议,让小乞丐们沿街呐喊:“十一月十五,品鲜楼盛大开张!当天,全场菜肴半价!酸菜鱼、酱爆螺蛳,麻辣鲜锅,各类卤菜随你品尝!舌尖上的美味,不容错过!” 短短几天,全西林县的居民们,对品鲜楼开张之事,已经耳熟能详。众人期盼着,相约着在十一月十五这天去品鲜楼尝鲜。 十一月十五日这一天终于来到了。 作为品鲜楼其中一个东家,陆可儿一大早就驾着马车从岭下村赶来。 品鲜楼和味香园一样,开在西林县最繁华的西河大街上,与味香园只隔十余丈。 陆可儿和夜风到时,品鲜楼张灯结彩,笑语喧哗。秦方请来府城有名的舞狮队前来助兴。两只金黄色的雄狮在品鲜楼前跳跃嬉戏,引来围观众人的阵阵叫好声。 “噼里啪啦”的爆竹声响起,秦方作为掌柜站在大门前,拱手欢迎前来品尝的食客。他身后的墙上挂着一张醒目的字牌,上面用黑墨写着一行大字:“本店今日半价优惠”,下面用稍小一点的字写明了注意事项。 几个身着统一小二服饰的清秀少年绽开笑脸,来来往往,将客人迎入酒楼。 “欢迎,欢迎,里面请!” “这位公子,楼上有雅座,你们几位可以在雅座聚餐。” “老爷子不吃辣吧?小的为您推荐几样清淡一点的菜肴,也是咱酒楼的招牌菜。” 有客人问道:“你们酒楼今天当真所有菜肴半价优惠?” 小二忙点头答道:“贵客放心,本店诚信第一,童叟无欺。不过,优惠时具体的注意事项还请您仔细阅读一下大门边墙上的说明。” “唉呀,要是有人不识字咋办?” “无妨,若客人想知道字牌上的内容,字牌前有专人为大家阅读。” 还未到中午饭点,品鲜楼已经座无虚席。 仍有不少客人想进楼吃饭。这时,小二开始为刚来却未能有座位的客人发号牌。 “这是什么?”拿到牌子的客人问道。他手上正拿着一小片竹牌,上面写着数字。 “客人若愿意等待,这就是叫号牌。按先后顺序发放。等会叫号时,本店也按先后顺序叫号。待会儿若有客人吃完,他坐的桌子空出来,听到号子,若是您牌子上的数字,您就可以进去用餐了。” “哟,这倒是有趣。”客人来了兴致。 “客人若无急事,不妨坐在门前的椅子上等等。” 客人这才发现,酒楼前摆了一长列竹椅,已有不少人坐在上面耐心等待。 为了那半价的优惠,很多客人都选择了等待。 不久,吃好的客人打着饱嗝走出来,等待的人急声问道:“这位兄台,怎么样?这家的菜好吃么?” “好吃,好吃!唉,可惜我就一个肚子,否则我一定将所有的菜都吃一遍。” “真的半价么?”有人怀疑。 “确实半价。我点了三个菜,才花了平时的一半。” 一传十,十传百,来品鲜楼用餐的客人更多了。 小二跑堂跑得腿软,账房收银收到手软。 看得味香园里的人眼都红了。 “气死本公子了!”贾旺财站在味香园几乎空荡荡的大厅里朝胡掌柜发怒咆哮,“老胡,你是怎么打理酒楼的?你看看,才几个人?” 胡掌柜愁眉苦脸:“公子,这可不能完全怪小的。那品鲜楼实在奸诈,想出了开业打半折这馊点子,将好多客人都吸引到那边去了。” 贾旺财气得牙痒痒:“前两年秦方也想将品鲜楼开在西林县,结果呢,被我们贾家赶了出去,让他赔了夫人又折兵!两年过去了,他是好了伤疤忘了疼!还敢来和我贾家争生意!哼,本公子能将他们赶走一次,就能将他赶走第二次!” 胡掌柜眉头仍未舒展:“公子,如今县令是方行正。此人根本就不买咱府上的面子,软硬不吃呀。” “方行正不就是仗着他是京城玉氏门生,所以才敢不将我贾府放在眼里。不过,等辰王殿下……哼!要他好看!”贾旺财终究还是不敢说得直白。 京城传来消息,陛下连发三道圣旨催辰王进京面圣。辰王现在托病不出,只怕已是知道此行凶多吉少。 镇国公府在京城也不像从前那样一呼百应。朝廷上渐渐地分成了三派。太子派、辰王派,还有中立派。如今太子派的势力日趋见长,辰王派已开始受到不少排挤和打压。 镇国公夫人前不久才送来口信,让他爹凡事低调行事。 只是,品鲜楼这口气,他却忍不了。 虽然听说品鲜楼在京城也有背后的势力,但是,西林县向来是他贾家的地盘。一家商户,竟然想和贾府唱对台戏,那就得有被整得头破血流的准备。 贾旺财眼珠子一转,问道:“今天品鲜楼确实是所有的菜都打半折?” 胡掌柜点头:“小的去打听过了。确实如此。” “哈哈!好!去,叫上我们所有的人,去品鲜楼!今天,我要给他们一个下马威,整得他有苦说不出!” 胡掌柜大急:“公子,老爷特意交待过。如今那方行正盯着咱府盯得紧,可别叫他抓住咱们的小辫子。” 贾旺财双眼一瞪:“你以为本公子是笨蛋?放心,本公子不武斗,咱来文斗。就是那方行正,也找不出咱的错来!” 第142章 偷鸡不成蚀把米 秦方笑呵呵地看着楼上楼下满满当当的客人,对陆可儿说道:“陆姑娘,还是你的点子好。开业半价酬宾,吸引了好多人来。你看,从上午到现在,人都没有断过。哈哈!” 陆可儿笑道:“疫病刚过,不少百姓生活困顿。多点开心事,总能提升一点人气。” 忽然,门口传来喧哗声。 两人对视一眼。 “走,去看看。” 大门口,刚来了一波人,均为男子,个个满脸横肉,身材魁梧,像是练家子。 “这位客官,你们是一起的么?”小二心头有些发颤,但脸上却没有显露半分怯意。 掌柜的说了,不怕有人闹事。因为楼上楼下都隐藏着不少身着便装的护卫。 至于护卫是从哪来的,除了两位东家和掌柜,没有人知道。 为首的灰衣男子一身痞气,声音响亮:“听说你们酒楼今天半价优惠,咱们兄弟几个特来捧场。” “谢谢各位!咱酒楼的规矩,进门之前还请各位仔细阅读优惠须知。”小二态度热情,神情恭敬地指了指墙上挂着的那块长约三尺、宽约两尺的牌板。 上面写着几行醒目的大字。 “你说的就是这块半价优惠的板?”灰衣男子漫不经心地扫了一眼,答道,“我们都知道。啰嗦啥?还有位子没?有位子就带兄弟们进去。咱们肚子都饿了!” “既然几位都知道牌板上的内容,还请各位遵守。里面请!”小二殷勤地将几人迎进酒楼。 灰衣男子身后的一名男子小声嘀咕:“大哥,进来吃饭的人都是为了那半价优惠。为啥他们还要对每个进入酒楼的人都提醒一下要看那板?” “这有什么奇怪的?”灰衣男子不屑道,“品鲜楼是为了向大家强调他们的大方。让大家都记住半价这事呢。哼,真是小心眼儿,还怕大家忘了不成?” 几人坐下,正好一桌。 “小二,将你们楼里的拿手菜,各上一份。”灰衣男子大声说道。 小二一惊:“客官,咱们酒楼的特色菜少说也有二十多种。你们每个上一份,就是二十多盘。你们……吃得完吗?” 关键是,不少特色菜,价格还不低。 “吃不吃得完是咱们兄弟们的事,关你什么事?你们不会是做不出来吧?” “客官说笑了。只要是咱们酒楼的菜式,咱们都能做出来。” “那你啰嗦什么?尽管上菜就是!” 小二见他们态度坚决,只得应下。 接下来,门口又进了好几批人。有男有女,有老有少,共有四五十人,坐了一桌又一桌。点菜时,也是各种特色菜都点了一遍,桌面都几乎被各种各样的菜给占满了。 秦方皱眉:“这些人……” “来者不善。”陆可儿接话道。 秦方道:“难道是来吃霸王餐?” “估计是有这个想法。”陆可儿不知想到什么,噗呲一笑:“咱们静观其变。” 这些人“豪气”点菜的架式引起了原先在酒楼吃饭的客人的注意。 “这些人,怎么点这么多菜?”有人小声和同桌的客人嘀咕。 “谁知道?估计是有钱没处花呗。” “花不完可以给我呀。” “嘘——,他们看过来了。吃菜,吃菜。这道酸菜鱼真不错。” “听说以后品鲜楼每个月都会推出一个新的菜式。” “不是说是每季推一个么?” “现改了。” “品鲜楼这是要和味香园打擂台呀.” “味香园肯定打不过。菜不但没有品鲜楼的好吃,而且量还比品鲜楼的少。” “嘘,少说几句。贾府不是吃素的。” “也不知品鲜楼能撑多久。不过,我真心希望它能长长久久开下去。” 那帮后来的人听着食客们小声的议论,满脸戾气。 “大哥,让兄弟们去教训教训他们!”一个脸上有条刀疤的粗壮男子撸起袖子,就想冲过去。 “老五,坐下!公子交待过,今天我们只文斗,不武斗!” “娘的,咱们都是粗人,大字都不识一个,还谈什么文斗。要我说,像从前那样将看不顺眼的家伙拎过来打一顿,看他们还敢叽叽歪歪么?” “那就多点菜!他们不是吹牛皮半价么?今天就让他们出出血!看他们还敢打肿脸充胖子么!” 大家虽然一脸不忿,但是手上的动作可一点也不慢。 “娘的,虽然各为其主。但老子不得不承认,这菜确实好吃。” “我们可以让公子将这里的厨子挖过去。” “挖过去了,我们每天也能吃上这样好吃的菜了。” “哈哈!放心!这一天快到了!公子要整谁,谁就垮!品鲜楼也一样!” 半个时辰后,这几十人个个都吃撑了。但因为菜点得多,每桌除了几个盘子里只剩下一些汤汁外,其余的大多数菜还余下一大半。 “小二,结账!”灰衣男摸着圆鼓鼓的肚子大吼一声。 刀疤男笑得不怀好意:“哈哈,等会有好戏瞧了。” “好咧,来啦!”一个机灵的小二立刻跑过来,身后还跟着个账房先生。 那账房先生手上拿着个算盘,一边瞅着桌上的菜,一边“劈里吧啦”地拨着算盘珠子,嘴里大声报道:“酸菜鱼,半价,一百文。卤大肠,半价,八十文。辣子鸡丁,全价,九十文。麻婆豆腐,全价……” “等等!”灰衣男子霍地站起身来,瞪着账房先生,怒问道,“不都是半价么?怎么有的菜还是全价?” 他仿佛抓住了品鲜楼天大的把柄一样,指着账房先生对酒楼里的其他食客叫道:“大伙儿听听!品鲜楼就是这样做生意的!说好的所有的菜半价优惠,现在不少菜却要按全价卖。怎么,合着是在骗咱们啊?” 他以为在场会有人和他一样跳出来指责品鲜楼。但奇怪的是,其他人只用一种奇怪的目光看着他,并不言语。 “喂!你们怎么回事?品鲜楼欺负到头上来了,还不吭声?” 没有人回答他。 小二咳了一声,态度仍是那般恭敬,声音却响彻整个大厅。 “客官,你们都是仔细阅读过咱们酒楼的优惠须知才进来的。上面写得明明白白。客官是不是忘了?那小的复述一遍。” 小二清了清喉咙,大声背诵道:“粮食珍贵,请您珍惜。半价优惠是在您大部分食用完所点菜肴的基础上享受。若所点的菜还剩下了二成以上,请您按该菜的原价结账。谢谢您的惠顾!此外,酒水不在优惠范围之内。” 说完,还朝灰衣男子众人深深地鞠了一躬。 全场寂静。 好半天,灰衣男子才反应过来。 他怒气冲冲,抖着唇骂道:“老子没看到!老子不管,你们自个说是全部半价,不能赖账!” 小二的笑脸已隐去了。他冷漠地看着灰衣男子,冷冷道:“赖账的是客官吧。刚进门时,小的再三问你们是否清楚板上的内容。客官自己说都明白的。怎么了,现在却要耍赖不成?” 他朝账房先生一扬眉:“林伯,这些客官一共花了多少银子算出来了么?” “算出来了。”林伯朗声答道,“你们应是一起的吧?一共四十八人用餐,占了十五桌,每桌都叫了一壶酒,一共花费四百七十二两。客官请放心,你们按要求吃完的菜,全部是按半价计算的。” 四百七十多两银子?平均每人所花近十两。 十两银子,相当于他们一年的工钱。 灰衣男子眼前一黑。 第143章 消失的流民 “客官,谢谢你们前来捧场!咱们品鲜楼十分感动。”那小二显然是个聪明机灵的,赶紧拍起了彩虹屁。 灰衣男子狠狠地瞪了他一眼。 谁特么来捧你们的场子? 我们是来砸场子的。 灰衣男子心一横,梗着脖子骂道:“你们品鲜楼欺骗我们!什么半价优惠?原来还是有条件的!我不服!叫你们掌柜的出来!” 秦方笑眯眯地走过来:“客官,我就是这里的掌柜。客官似乎对我们酒楼有误解。呵呵,有误解很正常。就怕有些人明知故犯,无理取闹,明着来捧场,实际来砸场。” “谁……谁来砸场了?你们大伙评评理,这品鲜楼是不是欺诈?” 在场其他食客都不发一言。 没有人是傻瓜。 人家白纸黑字得写得明白,你特么地说人家诈骗? 你自己没看,还怪人家? 很多人冷眼旁观,多少看出些门道。 秦方脸一板,冷声道:“客官这话就不对了。咱们品鲜楼行得端,走得正,正大光明地开门做生意。就说这优惠的条件,咱们也是白纸黑字写得明明白白,挂在门口醒目的地方。每个进酒楼的客人,我们都提醒他看一遍那注意事项。不识字的,咱们还为他读一遍上面的内容。进酒店时,我们小二一再向你们确认是否知道上面的内容。客人你们自己说都清楚,这才进的酒楼。怎么?现在又要赖账吗?走,咱们到县太爷那里去,请县太爷禀公执法!也请在场的各位客官作证!” 灰衣男子的嚣张气焰不由一滞,心中不由懊恼,为啥当初进门时不多问几句,不多看几眼? 他太自负了。 现在骑虎难下。 那小二微笑着,态度仍是十分恭敬:“掌柜的,这些客官不可能赖账的。小的认识他们,他们都是咱县里家喻户晓的名人。” “家喻户晓?名人?”陆可儿走过来,闻言想笑。 “可不是吗?陆姑娘,你不知道,他们都是贾公子的人,代表的是贾公子的脸面。贾公子在咱们县,那可是响当当的人物。他不可能赖账的。否则,不等明天,很快县里便会传开,说贾公子纵容甚至指使手下人到品鲜楼来吃霸王餐,想必是害怕品珍楼抢他们的生意,故意使绊打压品鲜楼……” “闭嘴!”灰衣男子脸上横肉跳动。他圆瞪着双目,鼻孔一张一翕,好半天,他才咬牙切齿地挤出一句话:“钱,我们付!” “大哥……”手下的几个不乐意了。 “给!把身上带的银子都拿出来!付不出来,你们以为公子会放过我们吗?” 手下众人想到来时他们向贾旺财信誓旦旦地保证一定将这事办好,没想到最后却让自己给办砸了,顿时一个个垂头丧气地掏银子。 大家七拼八凑,终于凑足了饭钱。 将那一大堆碎银铜板砸在桌上后,灰衣男子怒气冲冲地带着众人夺门而出。 “哈哈!”等灰衣男子他们离开后,品鲜楼里的人再也忍不住笑了起来。 不少食客都曾受过贾府的欺凌。如今看到贾府的人吃瘪,他们感到大快人心。 “陆姑娘真有你的。”秦方对陆可儿可是佩服得五体投地,“你怎么会知道贾家会来捣乱?” 难道因此才特意将这些优惠条件醒目地挂在墙上? 陆可儿笑着摇头:“我又不是神仙,哪有未卜先知的能力。我只不过是凡事多往坏处多想几分,事情想得周全一点罢了。今天就是没有来贾府的人,难道就不会有其他捣乱的人么?书面提醒毕竟比口头提醒更容易留下证据。” 秦方点头受教。 陆可儿又看向那长相清秀的小二,也就十五六岁的年纪,浑身透着一股机灵劲。她目露欣赏:“小兄弟,表现不错,有前途!你叫什么名字?” 小二见陆可儿夸他,喜得眉毛都飞起来了。 “陆姑娘,小的叫陈小勇,原是流民。多亏了晨星兄弟介绍小的来品鲜楼,这才有小的一碗饭吃。” “小勇勤快又机灵,我们都很喜欢他。”秦方笑道。 陆可儿叹道:“有个落脚的地方不容易。好好干!” “是!小的一定好好干!绝不给姑娘丢脸!”小勇忽然想到什么,眼眶立刻红了,“小的从来没有想到有一天会有活干,有钱赚,能吃饱能穿暖。小的……小的哥哥若还在,他一定会为小的高兴。” 他抹起了眼泪。 “你哥哥怎么了?”陆可儿忍不住问道。 秦方叹了口气:“这孩子也是个苦命的。他和他哥哥从冲州逃荒过来,两人相依为命,经过千辛万苦,好不容易到了咱西林县。有一天,他哥说去找活干,没想到却一去不回。唉,也不知现在人在哪儿。” “怎么会这样?”陆可儿惊讶地低呼,“好好一个大活人,怎么会不见了?” 小勇悲从中来:“小的整个县城都找过了,我哥就像平空消息了一般,哪也找不到。” “你哥有认识的人么?”陆可儿问。 小勇摇了摇头:“那时我们刚来西林县不久。街上也有一些流民,但我们都不认识。镇上的居民就更别说了。” 刚来的流民,除了同村或同族的成群结队的外,其他散户一般都彼此陌生。 连线索都少得可怜。 陆可儿安慰他:“不要放弃。一个大活人,不可能说没就没的。慢慢找,总能找到线索。” 这一天,品鲜楼直到快打烊了,客人才恋恋不舍地离去。 第二天恢复原价。但不少客人品尝到品鲜楼美味的菜肴后,纷纷表示还会再来。 品鲜楼凭着它特色的美味,收揽了一批固定的食客。 接下来的几天,西林县的品鲜楼持续火爆,座无虚席。很多人慕名前来,甚至需提前预定席位。 那贾府不知是不是心存顾忌,这几天未见动作。 这一天下午,陆可儿到西林县逛了逛,又到金鸡镇品鲜楼视察了一圈后,正准备上马车回岭下村,忽见施晨星匆匆而来。 “有事?”陆可儿极少见施晨星面露这般焦虑之色。 “小姐,有件事我要向你禀报。”施晨星朝夜风施了一礼,然后对陆可儿说道,“这几天,我在着手物色建造山庄的一些工匠和劳力。前段时间,我认识镇上新来的一批流民,其中几个人很不错。这两天我去找他们,结果却愣是没有找到。认识他们的人极少。有个老乞丐,说三天前曾经见过这几人,他们那天去找活干,其中还有一个开玩笑说,找到活了给老乞丐买个白面馒头。可没想到的是,从那以后,老乞丐至今都没有见到这几人出现过。” 陆可儿心里咯噔一下。 “他们会不会离开金鸡镇了?”一旁的秋雨问道,“也许他们到其他镇去找活干了。” 第144章 石皇后 施晨星摇头:“我去过他们的临时住所,问过那里的人。有个别认识他们的人说,他们没准备去其他镇讨生活,因为他们认为金鸡镇比其他几个镇条件要好。” 陆可儿不知怎的想起了陈小勇的哥哥。 也是说找活干,也是一去不返,消失不见。 “镇里,还有没有其他流民失踪?”陆可儿问道。 夜风脸色沉凝。 他看了一眼左一,左一点了点头,悄悄离去。 施晨星微微一愣:“这就不是很清楚了。那几个大哥是我前段时间认识的,所以才会关注到。很多流民我也不认识,所以也没有留意。” 陆可儿深深地蹙起了秀眉,她看向夜风:“小萧,我有种不好的预感。” 夜风问道:“你是担心这事不简单?” “一个人失踪可能是偶发事件。现在已有几个。我怀疑可能不是个例。” “流民没有户籍,信息未曾在官府登记过,无据可查。”夜风有些懊恼。 启国对流民及乞讨人员的管理,几乎没有措施。以前不觉得有什么大问题,如今夜风跟着陆可儿,经过这段时间的所见所闻,渐渐明白流民的问题若处理不好,也会造成一定的动荡和不安。而且,流民是一股不容忽视的劳动力。按陆可儿的说法,要发展启国经济,改善民生,劳动力是一股关键的力量。 陆可儿蹙眉道:“据我所知,平州冲州因天灾人祸失去土地、居无定所的百姓不少。不少人渐渐地都变成了流民。辰王一直封锁封地,禁止大批流民离开封地,所图不小啊。” 施晨星问道:“辰王是不是想利用这些流民?” 陆可儿赞许地瞥了他一眼:“不错。如果我没有猜错的话,辰王故意拖了近一年的时间,就是让流民们山穷水尽,毫无退路,这样,但凡辰王有什么举措,他们也容易接受。” 施晨星脸有些白了:“辰王到底想做什么?” 陆可儿答道:“想做什么,近期应该就会有动作了。哦,不,应该很久以前就有动作了,只不过,做得很隐蔽罢了。” 夜风眸光复杂地注视着陆可儿,眼底闪过一抹欣赏和钦佩,说道:“昨天,我刚接到从平州传来的消息。辰王开始以安置流民、补充军队因疫病而亡人员以及抵御不良流民暴动为由,将不少流民招募至他在封地的驻军,使他的军队规模扩充不少。” “什么?”施晨星惊呼,“封地驻军规模都有限制。他这是想干什么?” “这不是明摆着的吗?”陆可儿冷笑,“身为嫡子,却无皇位继承权。他甘心眼睁睁地看着皇位落到自己的侄子头上?更别说他那侄子还是个乳臭未干的毛头小子。” 涉及皇室,施晨星既便有再大的胆子也不敢妄议。但陆可儿没有这种顾虑。她转头看向夜风,惊讶地问道:“你这是什么表情?难道我说的不对?” 她嘴中的“乳臭未干的毛头小子”一言难尽地看着她:“这话在我面前说说便罢了,以后不要在外人面前这般……这般畅所欲言。” 陆可儿撇撇嘴:“知道了。我呀,才不关心这些事呢。这些都是皇帝老儿头痛的事。” 夜风叹了口气。 皇爷爷此刻一定很是心痛吧? 他昨天收到消息,皇爷爷估计也同时得知了辰王的所做所为。皇爷爷虽然不满辰王,但是,作为父亲,他仍是不愿意见到自己的儿子走上不归路。 皇爷爷,还是会给辰王机会。 只希望辰王不要变本加厉,将自己作死。 ………… 京城。 御书房。 正安帝将手上的密折摔在桌上,脸色沉凝。 大太监李福全垂首侍立在桌前。他悄悄地抬了抬眉,偷睨了一眼正安帝铁青的脸色,又阖上眼帘,大气也不敢喘一口。 桌前,跪着荣耀祖。 今儿早朝后,他没有走,而是单独求见正安帝,并将收到的密折呈给正安帝。 作为统管天下兵马的太尉,他在各地兵马驻扎之地都安插了密探。因此,能收集到辰王封地的信息,也不是什么秘密。 可是看过密折后,正安帝的反应却令人奇怪。 他没有勃然大怒,也没有神情轻松,只是沉着一张脸,让人无法窥见他的内心。 可荣耀祖却知道,正安帝此刻的心情就像平静海面下的暗流,波涛汹涌。 “陛下,还请尽快决断。”荣耀祖沉声道,“辰王此举,大违祖制。各亲王封地驻军都有限制,不可私自招兵买马,否则等同谋逆。辰王明知故犯,其心当诛!” 正安帝背负着双手,桌前来回走了两圈,眸中目光明明灭灭。 正想说些什么,忽听书房外小太监小心翼翼的禀报声:“陛下,皇后娘娘求见。” 正安帝一怔,正想回绝,却听那大太监李福全低声提醒道:“皇后娘娘最近每天都求见陛下,说是……” 他顿了顿。 “说是什么?”正安帝忍不住问道。 李福全垂首恭声回道:“说是皇太孙当年中毒之事,有了些眉目。” 正安帝一愣。 当年夜风出生时,便已中毒。而他的母妃,当时的景王妃生下他后,只熬了两个月,便香消玉殒。 他将此案交与宗人府和大理寺彻查,但十多年下来,愣是什么也没有查到。 如今,皇后居然说手上有线索,这令他感到吃惊和意外。 他曾经也怀疑过是皇后的娘家镇国公府所为。可惜,没有证据。 他沉吟半晌,点了点头:“让她进来。” 石含玉缓缓走了进来。 年逾五十的她,保养得像是刚过四十的模样。她衣饰华美,容貌端庄,神态矜持,仍像年轻时那样,高傲得似乎不把任何人放在眼里。 当年她嫁给还是皇子的正安帝时,朝堂内外,都说她是最具有一国之母之相的女子。 后来,她如愿以偿地当上了皇后,却从来没有走进正安帝的心。 帝后不和,这在后宫和朝堂不是秘密。 石皇后在正安帝面前几步远停下,微微地扬起下颚,孤傲而又冷然地注视着他。 看着眼前这个世上最有权势的男人,石皇后心底涌起一股又爱又恨,又怜又怒的复杂思绪。 正安帝虽然将世间女人最高的尊荣给了她,但他却将自己一生的宠爱给了已逝的玉贵妃。 当年他被迫娶她时,便对她说得明明白白:“我不爱你,这一生都不会爱你。即使这样,你也一定要嫁给我么?” 第145章 千日寒 那时她太年轻,太骄傲,也太自负。 她是当时权倾天下的镇国公最宠爱的嫡女,是集万千宠爱于一生的天之娇女。有无数男子追求她,迷恋她,她都不屑一顾。直到遇到年轻的六皇子夜修源。 夜修源的母妃是花嫔。花嫔虽然艳冠后宫,却因为母族势弱,在后宫中地位较低,连带着生的皇子也失去了问鼎皇位的资格。 夜修源继承了母亲的美貌,也接受着母亲的教导,对皇位无觊觎之心。他安安份份地做着一名皇子,从未表现出一丝一毫对皇位的野心。他每日不是骑马打猎,就是吟诗作对,在京城结交了一些文人墨客,居然获得了“京城第一美男子”的美誉。 石含玉在她十六岁那年,有一天带着丫鬟去珠宝楼买首饰,刚到店门口,荷包便被小偷偷去了。她吓得花容失色。这时,夜修源出现了。他当时正好和朋友到隔壁的书画店买画,见此情景,他追上小偷,将荷包夺了回来,还给了她。 从此,她一颗芳心便系在了夜修源的身上。 她不是不知道当时他有个青梅竹马——玉太傅的女儿玉如烟,但是石含玉仍是一意孤行地一头扎了进去。 当时玉如烟的哥哥玉承儒正是太子伴读。玉如烟和一些被精心挑选的世家千金一起,被送进国子监,陪各位皇子公主一起读书。也因此,夜修源和她相识。夜修源见玉如烟的第一眼,就沦陷了。玉如烟人如其名,如梦如烟,长着一双含情烟眸,浑身散发着一股缥缈出尘的仙气,是当时很多皇子和贵公子的梦中佳人。她不仅姿容出尘,而且富有才情,是难得一见的才女。她和夜修源几乎日日相见,彼此欣赏,未过多久,她也爱上了夜修源。 两情相悦,共结连理本是水到渠成。就在夜修源准备向皇上请旨赐婚的前夕,没想到插进来了石含玉。 石含玉那时并未进国子监。当时,她刚随着镇国公从边境回京。回京后不久,便遇到了夜修源。 从此,三人纠缠了大半生。 “皇后有何要事要见朕?”低沉不悦的话语拉回了石含玉的思绪。 她凝视着眼前的男子,这个她曾经一心爱恋的夫君。四十年的岁月,将曾经那个俊美无俦的美男子塑造成了一位尊严冷酷的君王。她从来没有见他在她面前笑过。他的温柔和笑容,连同他的爱意一起,全给了玉如烟。 她的心底涌起一股强烈的不甘和恨意。 她曾以为,当玉如烟从这世上消失后,他会回头看到她的好,将她渐渐地装进心里。但是,她万万没有想到的是,他所有的爱恋随着玉如烟的离去一起死去。 从此,他连她的寝宫大门都没有踏入过。 “若臣妾无事,是否就见不到陛下了?”她唇角勾起,眼含讥诮。 正安帝侧首不再看她,冷漠地说道:“若皇后无事,便退下吧。朕还有许多要事要处理。” “皇上不想知道当初夜风是如何中毒的么?” 正安帝霍地转过身来,冷厉的眸光直射向她。 “皇后知道?”他问,压抑着心底起伏的思绪。 石皇后冷冷地笑了。 她就知道,只要涉及到玉如烟和她的子嗣,他就不可能再冷漠地对待她。 她,何其可悲? 因为另一个女人,而且还是一个已经死了多年的女人,他才会施舍给她一丝的关注。 “臣妾知道,陛下心中一直怀疑给夜风下毒的人是臣妾和臣妾的父兄。可陛下怎不想想,当时夜风还在景王妃腹中,臣妾又何必要去为难一个胎儿?” 正安帝沉默不语。 石含玉自嘲一笑:“臣妾知道,无论臣妾说什么,陛下都不会相信。不过,臣妾还是要说。臣妾偶然得知,夜风在他娘胎腹中便中了毒,此毒当时是下在景王妃身上,名为千日寒,是从一种罕见的毒草中提炼而得。” “千日寒?”正安帝望向荣耀祖。荣耀祖朝他摇了摇头,表示他没有听说过。 “宣高曲庭。”正安帝沉声命令。 高曲庭进来时,看到荣耀祖站在桌前,帝后各自坐在书房的两端一言不发,心中不禁打鼓。 “高太医,你可听说过千日寒这种毒?”正安帝开口问道。 高曲庭神情微凛,肃然道:“微臣听说过,不过,也就是最近才得知这种毒。此毒由一种名叫寒玉枝的毒草汁液炼制而成,无色无味,遇水变化成冰状。毒从口入,渗入人体的脏腑和血液,经年累月地在人体内积累蔓延。中毒者体温逐渐下降,终年畏寒,日渐虚弱,但不会立刻死后,而是会经过一千日后,才如燃尽的烛火一般油尽灯枯,生命枯竭,直至死去。” 这毒还是高雨堂翻遍各种典籍和药书才发现的。最近他写信来告诉他,说怀疑当年皇太孙所中之毒就是这千日寒。 高曲庭正想找机会将此事禀报正安帝,却没想到正安帝此刻会询问他此毒。 难道,陛下已经知道皇太孙所中之毒就是千日寒? 果然,高曲庭听正安帝说道:“高太医,皇后说,皇太孙所中之毒,就是这千日寒。” 高曲庭很是惊讶,问道:“不知娘娘是从何而知?” 石皇后瞪了高曲庭一眼。 她很不喜欢这个经常笑得一脸和善的老太医。若不是此人,夜风那小子早就去见阎王了。 但她却不敢轻易动高曲庭。 只要高曲庭有个三长两短,正安帝很容易从他身上找到害他之人的线索。 她不愿引火烧身。 何况,当时他们都认为夜风活不过三岁。但没想到,司空响和高曲庭联手,居然将这小子的性命延长到了现在。 但即使如此,夜风仍活不过十八岁。 想到这里,石皇后脸上现出一抹得意之色,说道:“本宫恰巧认识一位神医,她与药王谷有些渊源。本宫曾听她谈起过,她曾为皇太孙医治过病体,经她多方研究查阅,才知皇太孙中的就是此毒。” ……………… 左一听从夜风的指令,去了趟西林县了解流民是否还有失踪的情况。回来时,给陆可儿带回来一个消息。 “虎牙的妹妹朱蓉神志清醒了。” 陆可儿这些天,去西林县时,都会抽空定期去给朱蓉诊治。朱蓉是在贾府受到刺激后精神失常的。虽然她的康复是迟早的事,在陆可儿意料之中,但是此刻得知这个好消息,她仍是很开心。 虎牙是个不错的小伙子,手艺精湛,为人守信,极其宠爱妹妹。如今妹妹清醒过来,最开心的,莫过于他和他娘了。 “陆姑娘,虎牙希望陆姑娘抽空去一趟他家。说是有要事相告。” 第146章 秋水秋叶 夜风看了一眼外面的天色,道:“今天太迟了。咱们还得赶回村里。明天我陪你去。” 今天他们还要接秋水两姐弟和他们一起去岭下村。纪氏已将两姐弟居住的房间收拾好了。她们一个和秋雨住,一个和左一住。 秋水背着一个小小的包袱,拉着弟弟秋叶,跪在陆可儿面前。 陆可儿大吃一惊:“你们这是做什么?” 秋水抬起一双含水烟眸,盈盈带泪,感激地说道:“小姐是咱们姐弟的救命恩人,请受我姐弟一拜。从此,我们姐弟的命就是小姐的。我们愿做牛做马报答小姐的恩情。” 说罢,带着秋叶恭恭敬敬地朝她磕了个头。 陆可儿将他们扶起:“救你们,对我而言,只是举手之劳。你们既然要跟在我身边报答,就好好干。对我而言,我身边的人除了能干之外,最重要的是忠心可靠。” 秋水从怀中掏出两张纸,恭恭敬敬地递给陆可儿。 陆可儿接过一看,居然是秋水两姐弟的卖身契,上面白纸黑字写得明白,自愿卖与陆可儿为奴。上面还按上了两姐弟的手印。 “小姐,此卖身契共三份。一份我姐弟执有,一份小姐保存,另一份已交至县衙备案。” 秋水解释道。 陆可儿心知这是秋水向她表达忠心和诚意的一种方式。 虽然作为一名现代人,陆可儿对古代的人口买卖还是有些不能接受,但是,入乡随俗,陆可儿也不会认为自己一定要特立独行,与整个时代格格不入。 秋叶经过一段时间的治疗和调养,身体已痊愈。此刻,他好奇地打量着陆可儿和她身边的夜风。 他对救了自己一命的恩人陆姑娘并不陌生。这一个多月来,陆可儿每隔几天便会来给他针炙一次,替他排除体内的毒素。 第一次见陆姑娘时,他很是惊讶。他没想到陆姑娘和他一般年纪,却有这般通天的本领。 随后每次见到陆可儿,他都惊讶地发现,陆姑娘变得一次比一次漂亮。 第一次见她时,她的皮肤还有些暗沉。第二次见时,皮肤亮了不少。随后,陆可儿的蜕变是那样明显。 如今的她,唇若点樱、肤如凝脂,皮肤柔滑娇嫩得似要掐出水来。 他一直知道自己的姐姐是难得一见的美人。却没有想到,陆姑娘的美,比他姐姐更胜几筹。 有时,他也会猜想,能配得上陆小姐的男子,到底是什么模样。 如今,当他看到夜风时,忽然间就知晓了配得上陆小姐的男子应有的模样。 那样风光霁月的男子,和陆小姐站在一起,那般默契般配,仿佛是天造地设的一对。 其实在场不只是他有这种感觉,只是所有人都心照不宣。 ………… 秋水姐弟俩到了陆家,一起拜见陆天宁和纪氏。 纪氏见到秋水两姐弟,很是欣喜。 “瞧,这两孩子,大的漂亮,小的俊俏。”纪氏亲热地拉过秋水的手,笑道,“以后啊,这就是你们的家。” 她从陆可儿那儿得知秋水两姐弟逃荒到西林县,成了无家可归的孤儿,心里对他们充满了怜惜。 秋水触及纪氏那亲切而又关切的目光,心头微暖。 小姐的家人,都是和善之人。 她和弟弟,何其有幸能遇到小姐。 “秋水啊,以后你和秋雨一起,帮着我娘和我做些事。至于秋叶,让他陪着小皙。” 秋叶刚才已见过陆明皙。对这个可爱的小少爷,打从心里喜爱。 “小少爷,我是秋叶。以后,就是你的小厮了。”秋叶恭敬地弯下腰对陆明皙说道。 陆明皙对家里来的新成员既开心又好奇。 他眨着一双黑亮的大眼睛,问:“听姐姐说,你和秋水姐姐都认得字?” “嗯。”秋叶答道,“爹爹是秀才,小时侯,我和姐姐跟着爹爹读过几年书。” “那我以后有不认识的字,可以请教你吗?”小皙天真地问。 秋叶受宠若惊:“小的不敢。小少爷但凡有需要小的地方,尽管吩咐。” “我姐姐不喜欢家里的人自称小的或奴婢。我也不喜欢。”小豆丁撅起了小嘴。 秋叶眼睛微红,心口发烫:“是,小的……不,我一定记住。” 小豆丁开心一笑,拉起秋叶的手:“秋叶哥哥,我带你去看看你的房间。你的房间我有帮你收拾哦。你和左一哥哥住在一起。” “好,谢谢小少爷。” ……………… 次日早晨,天阴沉沉的,乌云卷集着,北风呼呼地刮着。 陆可儿缩在温暖的棉被里睡得正酣。 “小姐,已快过卯时了。你让我这个时辰叫你起床。小姐,醒醒。”秋雨脚步轻快地走进来,拉开床幔,垂首轻轻地叫唤。 跟着她一起进来的秋水吃惊地看着床上将自己裹成一条毛毛虫般,几乎将头埋进枕头中的女孩。 “平时……平时都要这么叫小姐起床的吗?” “也不是每天啦。”秋雨笑道,“小姐经常晚睡,早上便喜欢赖床。不过,只要天气晴朗,她一般都起得比较早。” “那天气不好的时侯呢?”秋水问。 “不好的时侯,她就特别喜欢赖床。”秋雨无奈地摇头,“赖床时,小姐有起床气。” “啊?”秋水有些惶然,“那我们这样叫,小姐不会生气吧?” “生气就生气吧。”秋雨笑道,“是小姐自个吩咐要我早上一定准时叫她起床的。” 说罢,见陆可儿将头更深地缩进棉被里,只得伸手将陆可儿扒拉了出来,一边轻摇她,一边唤道:“小姐,快醒醒。起床了!” “秋雨呀,再睡五分钟,就五分钟。”陆可儿闭着双眼,迷迷糊糊地嘟哝。 五分钟是多久? 秋水和秋雨面面相觑。 “小姐,你不是要去看虎牙妹妹么?”秋雨提醒道。 陆可儿费力地睁开眼睛,想到虎牙妹妹,一个激灵醒了过来。 “啊啊,我啥时能过上天天睡到自然醒的日子啊?”她抓了抓头发,叹息道,“我还在长个呢。再这样下去,我要长不高了。” 秋水忍不住笑了。 第一次见到这样的小姐。 还真的……真的与众不同。 可是,为什么感觉那样可爱呢? 第147章 朱蓉清醒 而秋雨显然已见怪不怪了。 她双手从床上拉起陆可儿,拿出挑选好的衣服,说道:“小姐,这天一天比一天冷。今天比昨天又冷了几分呢,你得多穿几件衣衫。” “大家的棉衣都做好了么?”陆可儿打了个哈欠懒洋洋地问道。 “这几天我和夫人赶制了几件。家里人够穿了。” “待会你带秋叶去冬玲家问问还有没有木炭卖。若有的话,先买两百斤来。”陆可儿吩咐道。 “小姐,今天是秋水陪你去虎牙家么?”秋雨问道。 “嗯。秋水刚来村里,对这边还不熟悉。家里的事,你多操心一点。”陆可儿一边穿衣服,一边回道。 “小姐放心。我会照顾好家里。” 秋水和秋雨服侍着陆可儿梳妆打扮后,上下打量了一遍陆可儿后,这才放她出房门。 “唉,身边的小姑娘太尽职,也不好。”陆可儿叹了口气。 这两个丫头,都太注重她这个主子的形象工程了。 尤其是秋雨,每天必定要将她打理得漂漂亮亮才肯让她出门。 秋雨有一双巧手,会梳各种各样复杂漂亮的发髻,还特别会搭配衣服首饰。在她的精心装扮下,陆可儿的外在形象提升了好几个档次。 以前穿着打扮一看就是农女。如今,走出去,大家还以为她是京城来的贵女呢。 陆可儿穿戴整齐,刚走出房门,就见到了在院子里的夜风。 院子整修过后,花团锦簇,景色怡人。家里人都喜欢到院子里休憩,喝喝茶,赏赏鱼。而夜风每天一大早也喜欢到院子里练习陆可儿教给他的那套灵气吐纳和运转的功法。 他也曾到村子里其他地方以及后山的林地里练习,可不知为何,就是感觉没有在陆家练习时舒服。他哪知道,这都是因为陆家放了块灵石,处处充满了灵气的缘故。 此刻,他盘腿坐在石凳上,刚刚练习完功法,一睁开眼,就看见了走出房门的陆可儿。 天色阴沉,但陆可儿身上却似自带了光芒一般,显得那般明丽耀眼。 这一刻,夜风想,就是九天的仙女也比不过眼前的女孩。 她今天穿着一件浅蓝色织锦长裙,裙裾上绣着洁白的点点梅花。上身外罩一件印花锦缎小袄,围脖那滚着一圈白色的兔毛,衬得陆可儿胜雪的肌肤仿若发着莹白的光芒。 夜风知道,陆家修葺完工摆酒那天,荣之行、玉千璟和高雨堂都送来了丰厚的贺礼。 荣之行送的是一套珍珠首饰,玉千璟送的是一套精美的餐具,而高雨堂送的是几盒补品药材。 今天,陆可儿佩戴的首饰就是那套珍珠首饰。 这套首饰怎么配得上她呢? 夜风凝视着陆可儿,暗忖,这色泽圆润柔和的珍珠在她身上都显得暗淡无光。 练习功法时一直平静宁和的心湖骤然间刮起了狂风,一时间波涛汹涌。 夜风知道,这一刻,他的心,乱了。 陆可儿见他目光似迷茫又似激动,似躲闪又似渴望,神情颇为纠结,想到他刚才正在练习功法,不由提醒道:“小萧,练功时切忌心神不宁。你这样不行,很容易走火入魔,功亏一篑。” 夜风垂下眼帘,掩去眼中那抹复杂的神情,低声应道:“我会注意的。” ………… 陆可儿到达虎牙家时,虎牙娘正在院子里洗衣服。她一改往日的愁苦,眉目舒展,整个人都沉浸在轻松的喜悦之中。 看到陆可儿到来,虎牙娘激动得连手上的水都忘记了擦,一个劲地招呼着将众人迎进屋内。 “虎牙,陆姑娘来了!快,快去泡茶!” 陆可儿几人被迎进客厅,刚落座,虎牙娘就端来一大盘子的果脯和蜜饯。 “听虎牙说,陆姑娘喜欢吃蜜饯。前几日,我得了些水果,便做了点。这是我娘在世时教我的,是我家的独门密方,可好吃了。陆姑娘,尝尝。”虎牙娘热情地招呼着。 陆可儿含笑捏起一块梅肉,塞进嘴里。 梅肉甜中带酸,香气袭人,口感极佳,让人回味。 “真好吃。”陆可儿由衷赞道。 “我就知道陆姑娘你一定喜欢吃。我做了一罐子,待会你带些回去。” “唉呀,大娘你太客气了。”吃完还拿,陆可儿有些不好意思。 “姑娘说哪里话来?你是我家的大恩人!我家小蓉若没有你,还不知会成啥样。”虎牙娘擦着眼角的泪花。 这时虎子端着几杯热茶走进厅堂。 “陆姑娘,我娘说得对,你是咱家的恩人。你不知道,自我爹走后,我娘就没有做过蜜饯。这还是这么多年第一次!托陆姑娘的福,我和妹妹又能吃到娘做的蜜饯了。” “你这臭小子!”虎牙娘瞪了儿子一眼,问道,“你妹妹醒来了么?” “醒来了,刚吃了早饭。”虎牙答了一句,然后侧首对陆可儿和夜风正色道,“陆姑娘,萧公子,今天劳烦你们跑一趟,实在是因为……因为此事非同小可。” 陆可儿抿了一口茶,关切地问道:“到底出了什么事?” 虎牙神情有些迟疑:“昨天小蓉的神志就清醒过来了。刚清醒那会儿,她嘴里一直在嚷,杀人了杀人了,太可怕了。可等我问她发生什么事了,她却什么也不肯说。只说她不能说,若说了,会给咱家惹来杀身之祸。我心知她一定在贾家发生了什么事,但是她却不敢坦言。我最信任的,只有陆姑娘你们。思来想去,只得请陆姑娘来一趟。两位若方便,能不能帮着开解一下小蓉,让她能说出此事。此事必是小蓉神志不清的祸由,也必定涉及到贾府秘辛。另外,我也担心这事藏在她心中成为心结,若一直解不开,她又发病可咋办?” ………… 一进小蓉的房间,陆可儿便看到床上那瘦弱清秀的少女。 女孩睁着一双小鹿般的眼睛,惶恐不安地瞪着走进来的陌生人,被子下的身躯止不住地微微颤抖着。 “小蓉,别怕。这是陆姑娘,你的病,就是陆姑娘给你治好的。” 朱蓉眼中的惶恐渐渐褪去,但全身仍是充满戒备。 “别怕,我们不会伤害你。”陆可儿在她床边坐下,伸出手摸了摸她的额头,安抚道,“我是大夫,是来帮你的。” 她的年龄比朱蓉还小几岁。但令人惊奇的是,所有的人都感觉她比朱蓉更加成熟,身上有股令人信服的力量。 第148章 朱蓉的顾虑 朱蓉似乎也感受到从陆可儿身上散发出来的善意,神情渐渐地松懈下来。 但是她仍是沉默着,一眼不眨地看着陆可儿。 “小蓉,我知道你受了很多苦。”出乎意料之外,陆可儿并没有问她经历过什么,而是态度温柔地和她聊起天来,“你很爱你的娘亲,你的兄长。我常常听你娘和你哥谈起你小时侯的一些事情。你从小就很懂事,聪明又乖巧。你爹去世后,你帮着家里承担了许多。你娘说你心灵手巧,做的吃食比她做的还好吃。你哥说你还经常帮他画家俱的图样,画得也很好。你很厉害,我很佩服你哦。” 朱蓉脸上现出一抹羞涩。 “小蓉,一个女孩子,像你这般自立自强,真的很令人钦佩。我相信,你一定是个内心坚强勇敢的女孩。” “我……我胆子很小的。”朱蓉脸红了,低声说道,“我害怕虫子,也不敢杀鸡,我……” “我也不敢。”陆可儿噗呲一笑,“我也害怕虫子,我觉得它们很恶心。” 朱蓉脸色渐渐放松起来。 “小蓉,你知道吗?你生病的这段时间,你娘和你哥有多担心你。他们希望你平平安安、快快乐乐地过日子。他们是你最坚实的依靠,你不是孤单的一人哦。还有我们,我们也会帮你。” 朱蓉似乎想到什么,脸又开始发白。 “小蓉,别怕,我想和你说的是,不管你遇到什么,都不要退缩。这世上,是有公道人心的。坏人不可能一直作恶而不受任何惩罚,好人也不可能一直倒霉,受人迫害。” 夜风插嘴道:“可儿说得对。小蓉姑娘,你不要有顾虑,也不要过于担心家人的安危。这世上,会有人替你作主。县令方行正还算是个好官。他前不久,还将贾府的几个恶仆严惩了一顿。” 朱蓉募地睁大了眼睛:“是真……真的吗?” 陆可儿颌首:“小蓉,天道好轮回,善恶终有报。你若能将那天在贾府发生的事情说出来,也许,我们能将贾府绳之以法。” “可是,可是县里的人都不敢得罪贾府。他们在京城有靠山,还是镇国公府。县令大人即使是个好官,也斗不过他们的。陆姑娘,我们只是小老百姓,我们斗不过的。”朱蓉连连摇头。 “那么,你就看着更多的人被贾府所害?”夜风沉下脸来,身上的威慑力自然散发。除了陆可儿,一屋子的人都感受到了一种莫名的压抑感。 “你自认为保护了家人,保护了自己。可是其他人呢?贾府不除,西林县便永无宁日!你家也难以独善其身!”夜风声音冷酷,字字如刀,劈向朱蓉,将她割得体无完肤。 “不,不!”朱蓉抱着头崩溃大哭,“别逼我!别逼我!” “萧公子,求你了,别说了,别说了。”虎牙心疼地抱着朱蓉,对夜风连声哀求。 陆可儿扯了扯夜风的袖子,对他摇了摇头:“你别这样着急。小蓉本就受过刺激,她刚清醒,让她先缓缓吧。” 作为一名大夫,她做不到铁石心肠。 说她心软也好,说她感性也罢,她理解此刻朱蓉的懦弱和退缩。 夜风却哀其不幸,又怒其不争。在他看来,对方一直就没有准备放过她,她本人却选择逃避,这本就是弱者的行为。 “小蓉姑娘,你可知道,在你神志不清醒的那段时间,你们朱家举步维艰?那贾家不敢明着来打打杀杀,便使卑鄙手段将你家的生意搅黄,令你家连续数月接不到一单生意。若没有遇到陆姑娘,你家可能到现在都还没有收入。”左一不忍见殿下被可儿姑娘责备,插嘴说道。 他是影卫,见多了刀光剑影,血肉纷飞,早已心硬如铁,自然也不理解陆可儿为何这般顾虑朱蓉本人的感受。 陆可儿气得瞪了两人一眼,对朱蓉和虎牙道:“一切以小蓉意愿为先吧。小蓉,你好好休息。等什么时侯想通了,再说。” 说罢,提笔又开了些安神补脑的汤药,让虎牙抽空去抓。 几人向虎牙娘告辞,准备离开。刚上马车,虎牙匆匆地从房里跑出来,请他们留步。 “陆姑娘,小蓉刚刚大哭了一场。这丫头想通了,决定说出那天在贾府发生的事情。”虎牙既激动又惶然不安,“几位真对不住。刚才我……” 陆可儿笑道:“你是护妹心切,怪不得你。小蓉能选择勇敢面对,这才可喜可贺。” 几人回到房内,朱蓉神情已经变得平静了许多。她擦干脸上的泪,压抑住心底的恐惧,抬首问夜风:“公子,你说县令方大人真的会为咱们这些小老百姓做主么?” “会的!”夜风斩钉截铁地答道。 贾府有镇国公府撑腰,方行正也有他这个皇太孙撑腰。 他那不容置疑的语气,令朱蓉心中大定。 她似是下定了决心,眸底闪过一抹坚决:“公子和陆姑娘说得对,我不能逃避,否则,会有更多的人受害。那贾家人,都是恶魔,那贾府,就是人间地狱!” 她咬着牙,眼中是深切的痛恨与仇怨,令众人心惊。 “你在贾府,见到了什么?”陆可儿拉过她的一只手,悄悄地运转灵气。 灵气流转着,散发至空气中。 朱蓉也不知为何,突然间感到莫名的心安。 她缓缓道来。 “那天,哥哥不得空,我替哥哥将贾府张管家来订做的几张做好的茶几送过去。我进的是贾府旁边的一个小小的侧门。门房将我引进贾府。第一次进贾府,我战战兢兢小心谨慎,就怕行差走错一步,给家里惹来祸端。我一直跟着那门房走进一个院子,进了一间厢房,按他指定的地方,将茶几放下。正准备跟着门房出来时,不知出了何事,门房被一个护卫叫走了。门房只交待我一声,让我按原路返回出府,便匆匆地走了。我无奈,只得自己按照先前的走过的路线再走回贾府侧门。可是,贾府太大,我先前跟着门房走进来时,又过于害怕和小心,头一直低着,根本就没有记路。因此,才走了一会儿,我就迷路了。” 第149章 残暴 “我想找几个府里的下人问问路。但奇怪的是,四周居然没有一个人。当时我害怕极了,一边走,一边尽力回忆来时的路。我好像走过一个花园,又过了一个角门,却发现路越来越偏僻。直到我听到前面有人声传来。” 说到这里,朱蓉的眼中涌现出深深的恐惧,她克制不住地浑身颤抖着。 “别怕。”陆可儿张开双臂拥住她,将体内的灵气逼出体外,使它们萦绕在朱蓉周围。 朱蓉恐惧的心情渐渐地平复下来,继续说道:“我当时很高兴,心想终于能找到问路的人了。我循声走过去。那是一处偏僻的院落。院门虚掩着,越靠近,那里面声音越大。我突然间感到一丝不安。我听出来,那些混乱的声音中居然夹杂着阵阵惨叫与哀嚎。” “那时,鬼使神差般,我凑近那门缝,望里看去,然后看到了这一辈子都忘不了的噩梦。” 朱蓉泪流满面。 如果时间能够倒流,她一定不会被好奇心驱使,走近那扇院门。 “你看到了什么?”夜风清冷的声音响起。 “我……我看到里面好多人手脚被麻绳捆绑着,他们衣衫褴褛,身上伤痕累累,骨瘦如柴。有的跪在地上磕头求饶,有的破口大骂。周围站着几个赤膊的汉子,他们穿着贾府护卫统一的衣服,手拿皮鞭在抽打几个绑在柱子上的人。” “那些打手一边在抽打那些被绑的人,一边骂:‘还敢跑吗?再跑就打断腿!’这时,一个长相阴狠的人恶狠狠地说,‘把那个带头逃跑的人做成人彘,让所有的人看着!看他们还敢不敢跑!‘” “另外几个打手就起哄了。这个说要将逃跑的一个人剥皮,那个说要将另一个人开膛破肚。然后……” 朱蓉崩溃地大哭起来。 “他们不是人!是一群恶魔!他们……” 随侍在陆可儿身边的秋水声音颤抖:“他们真那么做了?” “是的!太惨了,地上全是血!断肢残骸,还有花花绿绿的内脏撒了一地。鼻端充斥着浓重的血腥味。那几人被残害时的哀嚎声,至今仍在我耳边回响。我当时几乎忘了自己身在哪里,尖叫一声,拔腿就跑。然后,好像有一些人在后面追我。我心跳得好快,眼前阵阵发黑。我受不了了!真的受不了!”朱蓉双手崩溃地抓着头发,大哭道,“他们就是恶魔,贾府就是可怕的地狱!他们为什么不遭报应?为什么?那些被他们残害的人,太可怜了,太惨了。” 夜风沉声问道:“那些被绑被害的人,你觉得会是什么人?” 朱蓉擦了擦眼泪,抽泣道:“他们穿着破烂,好像是街上的乞丐似的。” 陆可儿一怔,看向夜风:“难道真的是乞丐?最近西林县流民失踪,会不会和这个贾府有关?可是,小蓉发现的这事,半年前就发生了……” “难道半年前就不会有乞丐失踪?”夜风眸光阴沉,眼底仿佛聚集着骇人的风暴,“这些乞丐和流民一样,没有户籍,没有身份,几乎无据可查。” 陆可儿打了个寒颤:“这么说,人口失踪案在半年前,甚至更早以前就已经发生了。这……这到底害了多少人啊?贾府为什么要绑架那些乞丐流民,他们要这些人做什么?” 夜风扫了左一一眼,道:“查,立刻去查!” 左一恭声应道:“是!” 语毕,人已不见。 陆可儿眨了眨眼,总觉得有什么地方让她感到奇怪。 左一对夜风,似乎恭敬得过了头。 她又看向夜风,觉得夜风严肃时的模样还是挺能吓唬人的。想必左一也被他气势所慑。 “贾府势力很大。陆姑娘,我不敢说出来,其实也是害怕拖累你们。”朱蓉担忧不已。 “放心,我们不会有事。你和你家人也不会有事。”夜风冷声道,“贾家恶贯满盈,不会有好下场。” 几人在虎牙家又坐了坐,半个时辰后离开虎牙家。 他们没有坐马车,而是徒步走在街道上。 一路上,陆可儿的心情都沉甸甸的。 她惊骇和痛恨于贾府毫无人性的残暴,对身处的这个人命如草芥的世界有了更深一步的认识。 “可儿,在想什么?”夜风见她心情沉重的模样,忍不住问道。 “小萧,我只是为这里的百姓感到悲哀。”陆可儿叹了口气,“他们生活在最底层,别说是温饱,就连生命安全都没有保障。你说,这个国家的皇帝和官员,到底是在干什么?” 夜风脸色一僵。 “当官不为民作主,不如回家卖红薯。”陆可儿说道,“可是,要改变这样的现状,却也不是一朝一夕之功。当权者若不将天下百姓放在心上,又怎么会施政为民呢?” “施政为民?”夜风喃喃道。 正在这时,身后左一驾着马车赶了上来。 “这么快就查好了?”陆可儿很是惊讶。 “呵呵,属下有一些……嗯,朋友,我请了他们帮忙。”左一答道。 他已吩咐手下的暗卫去查此事。 此外,他刚得到消息,前段时间去查索魂阁和失魂散的楚英与楚雄刚回来。 “萧公子,属下有两个朋友来西林县了,他们得知属下在陆姑娘家当护卫,于是想上门拜访公子和陆姑娘。” 夜风眸光一闪,道:“择日不如撞日。中午我和可儿见见你这两个朋友。” 左一嘴角抽了抽,面上却一本正经地说道:“多谢公子赏脸。那属下先行一步去通知那两个朋友。” 不等陆可儿有所反应,他丢下马车便自行离去。 陆可儿瞪向夜风:“你怎么不问问我的意思?你怎么能代我做决定?” 夜风愕然:“我们无论干什么,不都一起的么?” 陆可儿和他一样愕然。 她居然无法反驳。 但是,有一股闷气却在她胸中堵塞着,令她发慌。 “这次就算了。下次,你不要代我做决定。小萧,下不为例。”陆可儿决定有些话还是要和夜风讲明白。 无论多么亲近,她都不喜欢没有边界感的关系。 夜风眸光微沉。 第150章 品鲜楼会客 秋水敏感地察觉到了夜风和陆可儿之间有些压抑的气氛。 她又一次刷新对陆可儿的认知。 初见夜风时,她就明白,眼前这名少年身份非富即贵,有一股身居高位时的慑人气势。 他对所有的人都温和亲切,但实际上对所有的人都冷漠疏离。只有在姑娘面前时,他才会收敛周身锐利的锋芒,流露出各种平常人所有的情绪。 他对姑娘很在乎,这在他每次都陪同陆可儿处理事务就能看出来。他的目光总是追寻着姑娘。姑娘的一举一动,一颦一笑都牵扯着他的心神。 被这样的男子关注,她想这世上没有女子能抵抗他的魅力。 可是姑娘却不一样。她只把他当成一名普通人,对他既不迁就也不纵容。 姑娘习惯于任何事情自己作主。 在姑娘心中,女子和男子一样应受到尊重。 想到这里,秋水心中闪过一抹隐忧。 姑娘太过特立独行,个性过强,将来萧公子若厌弃了姑娘,该怎么办? ……………… 品鲜楼。 精致的包厢内,左一再三叮嘱楚英和楚雄二人:“等会见到殿下,你们千万要装作不认识。” 楚英和楚雄内心十分激动。自殿下当初坠崖后,他们还是第一次见他。 当初左一告诉他们已找到夜风时,两人都急迫地想要去岭下村。是左一拦住了他们,说殿下如今不想暴露身份,并给他们另外布置了任务,让他们去探查索魂楼和失魂散,这一去,就是两个多月。期间还发生了疫病,令两人终日为殿下提心吊胆。 好在殿下吉人天相,探查的任务也有了一些眉目。于是他们便回来复命了。 可没想到,一回来,还不能正大光明地去见殿下,非得要和左一演一场戏,令两人不但憋屈,而且疑惑不解。 “我俩见殿下,还需假装不认识?”楚英不悦道,“这是什么道理?” 左一急道:“唉呀,你哪来这么多废话?让你怎么做你就怎么做!” 楚英正想反驳,忽然门外传来声响,随即包厢门被推开了。 当先一位少女,十二、三岁年纪,身着一件浅蓝色织锦长裙,裙裾上绣着洁白的点点梅花。肤如凝脂,黑发如墨,气质清冷,一双丹凤眼熠熠生辉。 身旁站着一绝色倾城的少年,正是他们心心念念敬若神明的殿下。 两人神情万分激动地迈步上前,正想跪下行礼,忽听身旁左一咳嗽一声,道:“萧公子,陆姑娘,这就是我说的那两位朋友。他们是兄弟俩。” 楚英和楚雄愣在当地。 “这是你朋友?”夜风冷冽的目光扫过楚英兄弟俩,眼含警告。 楚英心头一颤,连忙拱手道:“萧公子好,在下楚英。” 楚雄也忙拱手:“在下楚雄。” 陆可儿好奇地看过去。 兄弟俩都二十多岁的年龄,锦衣玉带,长得眉目俊朗,英姿勃发。两人目光清正,腰间都佩带着一把宝刀。 两人身上的气息,和左一的很类似。 陆可儿微微蹙眉。 “这是陆姑娘。”左一又向楚英和楚雄介绍陆可儿,“她是我的……呃,雇主。” 楚英和楚雄漫不经心地朝陆可儿打了个招呼:“陆姑娘。” 陆可儿秀眉微挑。 这两人,似乎对她有意见? 不过,他们是左一的朋友。自己还是要给他们几分面子的。于是,便轻轻地点了点头,算是打过了招呼。 此举引来楚英和楚雄的不满。 放眼京城,敢如此轻慢他们的贵女,也不多见。没想到在这个偏僻的小县城,居然让他们碰到了。 夜风的脸沉了下来。 他冷冷地一瞥楚英和楚雄两人,侧首对陆可儿柔声说道:“可儿,既然来了,午饭就在这里吃吧。” 陆可儿还在生他的气,闻言并不答话,自顾自地走到桌前,随意找了张椅子就坐下来。 夜风不以为忤,轻笑一声,挨着她在她身旁坐下。 陆可儿板着脸将头一扭,不想看他。 秦方敲门走进来,在楚英和楚雄诧异的目光中,径直走到陆可儿面前,殷勤地问她:“陆姑娘,想吃什么菜?我让厨子张掌勺,顺便请你指点一二。” 厨子张是品鲜楼的大厨,是品鲜楼的一块活招牌。很多食客是冲着他的厨艺来的。 楚英和楚雄虽然来到西林县不久,但他们对品鲜楼还是有所了解的。这厨子张是荣之行从一批从宫中退出的御厨中招来的。他出生御厨世家,厨艺高超。在这之前,他一直在京城的品鲜楼掌勺,没想到此刻会被派到西林县的品鲜楼来。 而且,听这掌柜的口气,还居然有让这小丫头来指点厨子张的用意在,令楚英和楚雄两人心生疑惑。 楚英和楚雄只知殿下如今寄住在一家姓陆的农家里,却并不了解陆可儿。 陆可儿听说是厨子张掌勺,不由笑了:“老爷子今天这么闲,居然亲自下厨?” 秦方笑着回道:“这不是听说姑娘来么,他特意想再露一手。” “哈哈,老爷子这是不服气呢。”陆可儿想到这犟脾气的老头,直叹气。 秦方却道:“姑娘这你倒是猜错了。厨子张自上次被你批评了一次菜品后,就对姑娘心服口服。直言还希望姑娘再指点他一次。” “那就上几个他拿手的菜吧。”陆可儿随意说道。 楚英和楚雄吃惊得瞪大了眼睛。 在京城品鲜楼,厨子张的拿手菜,那可都是一菜难求。很多想吃厨子张拿手菜的食客,要提前好几天预约。 夜风见怪不怪,他笑道:“那厨子张也是他的造化,能得你指点。厨艺想必突飞猛进不少。” 这话中恭维和讨好的意味太过明显,听得楚英和楚雄眼睛瞪得更大了。 陆可儿却是冷哼了一声,并不理会夜风。 她还在生气呢。 左一见状,忙插进来打趣道:“听说当初厨子张被荣公子派到这儿来时,心中老大不快。可没想到尝过陆姑娘烹饪的美食后,便不肯走了。还直言要拜陆姑娘为师呢,哈哈。” 第151章 品菜 楚英和楚雄对视一眼,疑窦顿生。 无论是殿下还是左一,就连这品鲜楼众人,对这个陆姑娘态度都不一般。这到底是为什么? “陆姑娘似乎常来品鲜楼?”楚英问道。 他对一个姑娘其实并不关心,但是,这个姑娘却得到殿下青睐,这就让他不能得重新审视她。 在京城,为了得到殿下的关注,这样想方设法特意表现自己的女子多如牛毛。 他不会放任这样心机不纯的女孩待在殿下身边。 殿下的安危,比什么都重要。 秦方恭声答道:“这位公子有所不知,陆姑娘是我们品鲜楼的老板。” 秦方只知楚英兄弟与主子相识,并不知两人具体身份,只将他们视作贵客。 这个答案倒是出乎楚英楚雄的意料之外。 他们都知道品鲜楼是荣之行的产业,而荣之行,又是殿下的人。 于是,两人理所当然地认为,陆可儿能成为品鲜楼老板,一定是殿下给她撑的腰。 两人看陆可儿的目光更加不善了。 很快,一道道品鲜楼的特色菜端了上来。 楚英和楚雄一看,都是在京城火爆酒楼的菜品。 有八宝鸡,有芙蓉鸭,有松鼠鳜鱼,有翡翠莲子羹……琳琅满目,满满地摆了一桌子。 楚英和楚雄面面相觑。 厨子张这是将看家本领都拿出来了啊。 秦方等小二端上最后一道菜后,微笑道:“各位请慢用。” 说罢,正要离开,陆可儿开口道:“这菜太多了,我们几个可吃不完。荣公子在么?还有玉公子,高雨堂,麻烦秦掌柜派人请他们来。” 夜风讶然:“你还想和他们一起吃饭?” “不可以么?”陆可儿赌气道,“难道我和谁吃饭还要经过你同意?” 夜风气结。 陆可儿冷哼了一声,不再理会他。 楚英和楚雄两人心中同时闪过四个字:恃宠而骄。 很快,荣之行三人陆续来了。 荣之行一进门,就敏感地察觉到夜风低落的情绪。他满心纳闷,朝坐在陆可儿一边的夜风施了一礼,然后走到陆可儿的另一边正想落座,忽听夜风咳了一声,那椅子便坐不下去了。 “杵着干啥?坐呀。”陆可儿拍了拍椅背,奇怪他为啥站着。 “那个……我还是坐在门边比较好。”荣之行果断地跳过几个座位,坐下来。 随后,玉千璟也到了。他环顾了一圈,和夜风陆可儿等人打了声招呼后,轻笑一声,挨着荣之行坐了下来。 最后到的是高雨堂。 他一进门,看见陆可儿就双眼发亮,兴冲冲地走过去,拉过陆可儿身边的椅子,一屁股就坐下来:“师傅师傅,好久不见。你这几天在忙啥呢?我几次想去村里找你,都被那荣木头拦住了。” 夜风冷冷地瞥向高雨堂搭在陆可儿身后椅背上的手。 感受到夜风冷然的目光,高雨堂这才发现他的存在似的,尴尬地打了声招呼:“那个……殿,呃萧公子,你也在啊?呵呵……” 高雨堂暗叫一声好险。 差点直呼殿下了。 也不知殿下为啥一直在师父面前隐瞒身份,害得他每回见到陆可儿时,都有一种合作期骗,满满心虚的感觉。 他已经知道夜风身上的毒已在慢慢清除。他想,殿下永远不会知道当初他专注于毒的研究是为了帮助爷爷解他身上的毒。如今有师傅出手,他再无烦忧。只是,他对毒的兴趣,已经难以更改,一有空依旧痴迷于制毒解毒。 夜风见他半点没有反应,脸更沉了。 陆可儿侧首问他:“那个白术不错,在疫病期间帮了我不少忙。听说他是从京城来的?” “是啊。”一提到白术,高雨堂心就泛酸,“这小子,才跟了你几天,医术上就提升了一大截。也不知他上辈子做了什么好事,让他有这样的机会。” 他自个那些天忙得团团转,想跟在陆可儿身边学习都困难。 好容易等疫病过去,陆可儿又忙得团团转,他还是没有机会跟在她身边。 “你啥时来坐诊?有好几个病人来问。”高雨堂问她。 陆可儿有些惭愧:“这段时间有些忙。过两天我来吧。” 楚英忍不住问道:“陆姑娘还是医女?” 本朝太医院有几名医女,一般是为了方便给后宫娘娘看病而设置的。在民间,医女其实很少。 陆可儿摇头:“不是。” “不是医女怎可行医?”楚雄问道。 “她是我师父。”高雨堂瞪了他们一眼,手中夹了块鸭肉,万分殷勤地放入陆可儿面前的盘中,满脸谄谀之色,“师父,这是你最喜欢的鸭肉。” 楚英和楚雄满脸震惊。 太医院院首之孙,被视为最有前途的未来启国杏林高手高雨堂,居然拜一名农女为师? 这……传出去都会引来天下人耻笑。 陆可儿大大方方地将鸭肉塞进嘴里,细细咀嚼,对高雨堂热情周到的照顾似乎习以为常。 楚英沉吟道:“在我启国和凌国交界之处,有一个药王谷。据说,里面就有医术高超的女子。不知陆姑娘可是出自药王谷?” 陆可儿摇头:“我不知药王谷。也不是药王谷的人。” “那敢问姑娘师承何人?”楚雄接口问道。 陆可儿嗤笑:“你是查户口的?” 两人神情微僵。 正在这里,一个身着厨师衣衫,胸前围着一块白色围裙的老头走了进来。只见他身材魁梧、红光满面,大约五旬年纪,连头发都油光发亮。他一进来,便向夜风等人行了个礼,算是打了声招呼,然后乐呵呵地对陆可儿说道:“可儿丫头,今天老头子我可是把压箱底的功夫都拿出来了。我不信你还能挑出什么错来。” “张爷爷,不愧为神厨后代。”陆可儿朝他竖起了一根大拇指。 厨子张得意地扬起头来。 “虽然整体水平不错,不过……”陆可儿又夹了块鸭肉,一边品尝,一边评价,“这道芙蓉鸭色泽鲜亮,香气怡人。肉质松软,油而不腻,是为上品。只是,其中的腊放多了一点,盐放少了一些。另外,火侯老了一点。” 第152章 异变突发 她又夹起一块鱼肉,说道:“这鱼肉味道虽然不错,但鱼肉质稍紧,口感次了点。这鱼不是下锅前现杀的吧?” 厨子张一愣,瞪大了眼:“这鱼我提前了两刻钟杀,然后又腌制了一刻钟。你这也尝得出来?” “去腥之法很多,未必都要提前腌制。这种鱼,肉质鲜嫩,你最好能保持食材原有的鲜嫩感,这道菜才算出色。” 她又舀了一勺翡翠莲子羹,放入面前的碗中。 夜风见那莲子羹色如翡翠,莲子颗颗如玉珠一般,十分诱人,于是也舀了一勺。 陆可儿端起碗,正想品尝这羹汤,忽觉一缕若有若无的腥味直钻入鼻腔。 自修练灵气后,她的五感已经异于常人,嗅觉也十分敏感,非常人所比。 眼角余光一瞥,见夜风正准备将那勺羹汤送入嘴中,情急之下,手一扬,将那勺子拍落。 这举动突如其来,在场不少人都没有反应过来。 楚英和楚雄是习武之人,反应最快,楚英坐在陆可儿对面,见此立刻怒喝一声,刀光一闪,一把匕首直飞向陆可儿。 陆可儿一愣之下,电光石火之间,立刻运转体内灵气,抓起身前的一双筷子,横臂一挡。 夜风怒声喝止:“住手!” 但已迟了半步。 眼见那刀光劈向筷子,夜风骇得目眦欲裂:“可儿!” “陆姑娘!” “师父!” “陆丫头!” 众人只觉心脏都停止跳动了。 陆可儿将那灵气注入筷中并举筷抵挡匕首,只是本能反应。一道白影中,她心中突感绝望。那匕首如此锋利,她也是避无可避,这才有此举动。 两根竹筷,即使再坚固,又怎么能抵挡得住锋利的被高手全力掷出的匕首? 谁都可以预见,她倾刻间即将血溅当场。 然而,一阵刺耳的削金断玉声中,那筷子应声而断,而那匕首,也被击飞,卟地一声,插入陆可儿身后的墙壁。 “可儿,可儿,你没事吧?”夜风面色如土,立刻查看陆可儿全身上下,见她身上没有伤痕,一颗几乎跳出胸膛的心脏这才慢慢归于原位。 陆可儿兀自抓着手中的半截竹筷,愣愣的犹在梦中。 见她呆呆愣愣的,夜风心痛如绞,突然伸手将她抱入怀中。 “可儿,你别吓我,没事了,没事了!你别害怕。” 陆可儿被他拥入怀中,鼻中充斥着一股清新怡人的草木熏香。这是她按照现代的记忆调制出来的熏香,夜风一见心喜,便每天使用。 耳边传来“咚咚咚咚”剧烈的心跳,如雷声般击进了她的心房。 她骤然清醒过来,猛地推开了夜风。 “你干什么?”她气恼不已,脸涨得通红。 她很少和异性这般亲密接触。前世,除了那段朦胧的暧昧之外,她从来没有与异性亲近过。 夜风见状,几乎喜极而泣:“可儿,你没事吧?真好,你又有力气骂人了。” 陆可儿狠狠地瞪了他一眼:“你神经啊!” 但见他眼眶发红,眼底还有一抹未及褪去的惊惧和惶然,不禁心头一软,开口安慰他道:“我没事,你别瞎操心。” 夜风轻吁一口气。忽地站起身来,走到楚英身边,抬腿就朝他踢去。 “混账!”他怒斥。 楚英不闪不避,低垂着脑袋,硬生生地承受了这一脚,然后双膝一软,跪在了地上。 他终于意识到自己刚才冲动了。 在场所有人都看到了夜风对陆可儿的在乎。 而他,却没有顾忌殿下的感受,擅自出手,这就是大错。 楚雄也忙跪下,为楚英求情:“殿……公子,我哥出手,是因为陆姑娘对您无礼,甚至不利。” “你哪只眼睛看到可儿对我无礼?”夜风怒极,“还有,可儿哪有对我不利?” 高雨堂也生气了:“师父她不会无缘无故打掉公子手上的勺子。你为什么要自行判断,连问都不问一声?” 楚雄语塞。 陆可儿这才明白过来。 敢情人家以为她要害夜风,所以出手。 她在现代听说过一些明星的粉丝有多可怕。但凡有人对明星做出一点伤害的事情,甚至就是说了几句难听的话,这些粉丝就会一拥而上,开启手撕模式。 难道,这个楚英才刚一见夜风,便成为他忠实的脑残粉? 陆可儿看楚英的目光一言难尽:“你知道我为什么要打掉他手中的勺子?” 楚英一脸平静:“不知。” “我不知你对我为什么有这么大的成见。”陆可儿突然决定给他一个教训,于是笑道,“而我相信,无论我说什么理由,你都不会相信,是不是?” 楚英仍是一脸平静:“不敢。” 他认为自己错在没有顾及到夜风的感受。但并不认为自己对陆可儿出手是错的。 一切对殿下不利的行动,都要及时制止。这是他刻在脑里心里的信条。 陆可儿越看他,越觉得他有点眼熟:“我们以前是不是见过?我怎么觉得你有点面熟?” 她其实有点脸盲。除了见过几面并和她谈过话的人有点印象外,她一般都记不住别人的脸。在现代,她的同事就曾取笑过她这一点。 荣之行和高雨堂悄悄地对视了一眼。 可不是见过么? 当初楚英追捕索魂楼杀手袁崎峰时,中了失魂散,还是陆可儿为他解的毒,救了他一命。 只不过,他当时一直昏迷着,根本不知道是陆可儿救的他,还以为是高雨堂。 只是他们没有想到,陆可儿居然没有认出他来。 楚英板着脸答道:“我没见过姑娘。” 心中却暗忖,这个陆姑娘实在不像话,以为这样拉关系,就能让他对她改观? 做梦! 陆可儿也不纠结此事,只微笑道:“这样吧,你将这勺汤喝下。” 楚英一脸狐疑地瞪着她。 “怎么?不敢?”陆可儿嗤笑道,“堂堂男子汉,怎么会怕我这个弱女子?” 一个弱女子,能用一双筷子挡住一把疾射而来的匕首? 楚英和楚雄是不相信的。 但他们也相信,在众目睽睽之下,她不敢做什么手脚。 玉千璟悄声对荣之行道:“这个傻子,有苦头吃了。” 荣之行淡笑着点了点头。 第153章 灭口 楚英和楚雄武艺高强,对殿下忠心耿耿,但缺点是为人较为古板,有时甚至不知变通。以前在京城,大家知道他俩是殿下的人,都会敬他三分。如今在这远离京城权贵圈子的乡下,他们若还是这般刚直古板,迟早会吃亏。 与其在外人手上吃亏,还不如让他们在陆姑娘这儿吃点苦头。 楚英疑惑地问:“陆姑娘为何一定要我喝汤?” “你不喝汤,又怎能知我为何要对小萧‘不利’呢?”陆可儿讥笑道。 楚英听她唤殿下为“小萧”,心中已是十分不快。又见她如此挑衅之举,胸中憋着股闷气,二话不说,将那羹汤喝进肚中。 羹汤滋味甘甜,很是可口。 “好了。我汤也喝了,你有什么目的,尽管直言。” 陆可儿目光怜悯:“快了。” “什么快了?”楚英说罢,忽觉腹中一阵绞痛。 那疼痛来得突然,袭得猛烈,他疼得倒在地上,身子几乎弯成了一只虾米。瞬间,黄豆般大的冷汗便从额头冒出来。 楚雄惊叫出声,连忙上前:“哥,你怎么了?” 楚英指着陆可儿,脸色煞白,张着嘴,却说不出话来。 “是你?”楚雄怒斥,“是你下毒?好你个毒妇!” 他站起身来,拱手朝夜风道:“还望公子下令,严惩这毒妇!” 他暗忖,当着众人的面,陆可儿必不敢下重毒,无非是想教训一下大哥。 “你哪只眼睛看到我下毒了?”陆可儿冷笑,“你和你大哥一样,没有脑子。” “你……” 高雨堂看不下去了,解释道:“你们还不明白吗?这汤里本就被人下了毒。当时我师父若不出手打落萧公子手中的汤勺,现在中毒的就是萧公子了。” 楚雄呆愣住了:“原来陆姑娘发现这汤中有毒,所以才……”他见楚英痛苦的模样,急声问道,“陆姑娘,这到底是什么毒?严重么?” 陆可儿淡淡一笑:“还好吧,也就是断肠草。” “什么?”楚雄脸色发白,瘫坐在地上。 地上痛得翻滚着的楚英也心头发冷,充满了绝望。 断肠草是一种烈性毒药,此毒几乎无药可解。 这姑娘,好狠的心。 “你们一定觉得我狠心吧?”陆可儿目光扫向楚英,冷哼,“可你想过没有,若刚才我没有自保的能力,我已命丧于你之手。” 楚雄声音发涩,圆瞪着的双目中流下泪来:“可是你……你也不能用这种方式来报复我大哥……” “我这人,心眼很小。”陆可儿打断他的话,冷声道,“我为什么就不能报复?我向来信奉的是人不犯我,我不犯人。你大哥的命是一条命,难道我的命就不是命?” 楚雄无言以对。 荣之行见陆可儿气已消了,忙道:“陆姑娘,你就不要捉弄他们了,赶紧解毒吧。” 楚雄内心燃起了希望:“陆姑娘你骗我们是么?这毒不是断肠草吧?” 高雨堂摇头:“师父在医术方面从不说谎。这确实是断肠草。” 楚雄瞬间被绝望和悲痛淹没。 “不过,这毒师父能解。你们担心什么?”高雨堂又加了一句。 楚雄倏然抬头。 就连倒在地上的楚英也是十分震惊。 陆可儿却道:“我是能解。但我为什么要帮助一个要害我的人呢?” 楚雄朝她跪了下来:“陆姑娘,对不起。是我们兄弟有眼不识泰山。一切都是我们兄弟的错!求陆姑娘大人有大量,救救我大哥。” 陆可儿冷声问道:“你真的知道你们错在哪吗?” 楚雄:…… “我告诉你们错在哪?你们错在不问青红皂白妄下定论,你们错在是非不分冤枉好人,你们错在为所欲为漠视他人性命!” 夜风眸光瞥向楚雄:“你还不快些谢过可儿?她若不肯救你大哥,不会和你说这些道理。” 楚雄又是惭愧又是感激。 这次的教训,足以让他铭记一生。 “谢谢陆姑娘。” 陆可儿不再多言,掏出银针出手施救。只一刻钟,楚英体内的毒素便被清除。 楚英几乎难以置信。 前一刻,他还在生死边缘痛苦挣扎,后一刻,浑身的疼痛便已消失不见。除了身体仍有些虚弱和疲惫之外,刚才中毒时的痛苦似乎只是南柯一梦。 他盯着陆可儿刚刚收回的银针,难掩心中的震惊和敬畏。 只凭几根银针,就能将令天下人胆寒的剧毒清除,放眼天下,谁能做到? “陆姑娘医术通神,在下佩服。”楚英诚心道谢,“谢陆姑娘救命之恩。” 左一拍了拍他的肩膀,道:“你可知前段时间的疫病,是谁提供的药方才得以有效防治?” 楚英也听过一些民间的流言,说是前段时间疫病防治的最大功臣是一名姓陆的农女。当时他还半信半疑,此刻,他醒悟过来:“原来是陆姑娘!” “若没有陆姑娘,现在中毒的就是公子。”左一道。 楚英羞愧地低下头。 是他先入为主,一叶障目。将陆可儿视作那攀龙附凤的心机女,所以才会得此教训。 厨子张被一系列的变故惊得呆若木鸡。 直到此刻,他才反应过来:“汤中有毒?这……这怎么可能?这每一道菜都是我做的,我没有下毒!” 有了陆可儿这个先例,此刻楚英和楚雄谨慎了许多。 “这些菜有没有经过别人的手?”楚英问道。 厨子张答道:“这些菜都是我掌勺的。不过,切菜洗菜是其他人。” 夜风道:“厨房里的人不少。洗菜配菜掌勺的师傅都在,若那人要下毒,不会选在厨房。最有可能下毒的时机,就是端菜上来的这段时间。端菜送来的小二是谁?” 他问听见动静走进来的秦方。 秦方答道:“平时端菜送菜的活都是小勇在做。但今天不知何故,厨子张在做菜时,他就一直在拉肚子。正巧小六在,他自告奋勇,我便让小六来送菜。小六是在我们楼刚开张时招进来的,平时也算勤快周到。” 夜风脸色微沉:“立刻将小六带来。” 秦方心中一凛,急忙带着楚英和楚雄出去寻人。 陆可儿疑惑地问道:“为什么会有人投毒?难道是品鲜楼的竞争对手?” 她想起了品鲜楼开张那天来捣乱的贾府众人。 荣之行却摇了摇头:“若投毒之人是想栽赃陷害以此打击我们酒楼,他不会选择毒害你们,而会选择毒害其他食客。” 陆可儿敏锐地抓住了其中的关键:“你猜测投毒人是为了毒害我们在座中的某人?” 荣之行眸光扫过夜风,点了点头。 夜风忽道:“只怕这个小二已是死人了。” 果然,不一会儿,秦方三人回来时,带回小六已被人毒死的消息。 “他就死在茅房边。中的就是断肠草。”秦方摇头叹息。 “对方动作很快,几乎菜一送达,他就被灭口了。”楚英道,“我已遣人去县衙报案了。” 第154章 金凤要嫁人 这一餐,乘兴而来,败兴而归。 回村的一路上,陆可儿的心都是沉甸甸的。 她感到暗处似乎有一双眼睛在注视着他们。而一双看不见的手,也一直隐藏在身后兴风作浪。 她想不通,她只是一名普通的农女,按理说不应卷入这种生死之局中。然而,现实往往出乎她的意料之外。 刚到陆家门口时,忽听到隔壁马大妮家传来激烈的争吵声。 “怎么吵起来了?”陆可儿问。 纪氏叹道:“吵了有一会儿了。金凤回来了。” “女儿回来不是一件值得高兴的事吗?怎么母女俩吵起来了?”陆可儿疑惑地问道。 金凤在镇上自己的老爹那里一住就是好些天。直到马大妮病好了,金凤都没有回来。母女俩似乎都憋着一股气,尤其是马大妮,对金凤在她病中的表现十分失望,也伤透了心。 但毕竟是自己怀胎十月生下的女儿,如珠似玉般地娇宠着长大。虽然马大妮平时不提金凤半句,但陆可儿知道她对这个女儿还是很牵挂的。 不隔音的墙将屋内两人的争吵清晰地传出来。 “你这个死丫头!你咋能做出这样丢脸的事来?啊?你要气死我啊?” “我咋丢脸了?娘,你不是一直都想让我嫁到镇上去么?现在有机会了,你咋还生气?” “娶为妻,奔为妾,你懂不懂?你这死丫头!自个上杆子贴上去,以后人家咋看你?” “我管人家咋看!大家只会羡慕我!娘,我知道,你怨我当时没回来。当时我也不是不想回来,不是正好遇到了苏大哥么?” “什么遇到?我听人说,是你故意贴上去的!那天街上惊了马,你哪里不好避,非得往他怀里跳?现在好了,街上那么多人,众目睽睽之下,他抱了你,嘴巴还碰到了你的脸,你名声都坏了。” “所以我更得嫁给他。”金凤一副理所当然的语气。 陆可儿听到这里,问纪氏:“娘,金凤这就决定嫁了?” 才十五、六岁的小姑娘,这心机也太深沉了点。 纪氏摇头:“哪有这么好嫁的?苏家不见得愿意。好了,别人的事,咱们别管了,进屋吃饭去。” 陆可儿也觉得是金凤一厢情愿。没成想,第二天,苏秀才却带着苏栖正来到金凤家。 在金凤家门口,苏家父子遇到了刚出门的陆可儿。 见到陆可儿这个“前儿媳”,苏秀才心情复杂。 才短短两月不见,陆可儿像是变了个人。 自信漂亮,落落大方。就连陆家,也改头换面,令他几乎不敢相信自己的眼睛。 当初退婚后,他还不断庆幸,苏家终于甩掉了一个累赘。可如今看来,这陆家不但没有贫困潦倒,家境反而比从前更加殷实了。 见到苏家父子,陆可儿也只是一愣,随即目不斜视,举步要走。 “站住。”被她这般无视,苏栖正满心不忿,“见到我不打招呼也便罢了,我爹可是你的长辈。你这般无礼,莫非这就是你陆家的教养?” 陆可儿停下脚步,回首冷声问道:“请问你哪位?” 苏栖正:“……” “你是以什么身份来质问我?”陆可儿问道,“是以前准未婚夫的身份吗?” 陆可儿特意在“前”字上加重了语气。 苏栖正一张脸涨得通红。 苏秀才不悦地甩了甩衣袖:“小小年纪,牙尖嘴利!” 陆可儿看向他,笑了:“苏秀才,前公公,你们害怕我家拖累你们,背信弃义,撕毁婚约,自个跑到我家将婚退了,现在却还要和我家牵扯不清,你读书人的骨气在哪里?你们苏家难道就是这样的家教?再说,你算谁的长辈?像你这种将书读到狗肚子里、毫无廉耻之心的人,也只配当苏栖正的爹,我可无福消受。” “你……你……”苏秀才气得嘴边的胡子都翘起来了,“唯女子和小人难养也。” “那我真替你娘、你妻子还有你未来的儿媳感到悲哀。”陆可儿讥笑。 这时,金凤开门出来,看见苏氏父子,满面惊喜和娇羞:“苏先生,苏大哥,你们来了。” 转头看到陆可儿,脸色立刻变了,话中有话:“苏大哥,可儿现在可是大忙人,天天在镇上抛头露面的,可不是像我这种大门不出二门不迈的小女子能比的。” 苏栖正立刻安慰道:“凤儿你怎能妄自菲薄?女子就应像你这样遵从妇德。像她这种抛头露面不知廉耻的女子,将来哪个男子敢娶?” 陆可儿白了他们一眼,不再理会他们,吩咐跟在身边的秋水一声:“我们走吧。” “是。”秋水含笑应道,经过苏栖正身边时,一双如秋水般的眼眸轻轻一瞥,嘴角扬起一抹讥诮:“苏公子眼睛不好,应该去看一下大夫。” “什么意思?”苏栖正还未从初见秋水美貌的惊诧中回神,闻言下意识地问道。 “鱼目和珍珠都分不清楚。”秋水妩媚一笑,“你是来向金家提亲的吧?恭喜了。” 说罢,跟着陆可儿上了马车。 望着马车绝尘而去,苏栖正又嫉又恨。 才短短两个月,陆家居然连马车都有了。 “那姑娘是谁?”苏栖正问金凤,“如此无礼。” 金凤眼中闪过一丝嫉妒:“她是陆可儿刚买来的丫鬟。” “丫鬟?”苏栖正讶然。 看秋水气质谈吐,像是大家闺秀,没想到却是奴婢。 “陆家,居然连丫鬟都有了?”苏栖正喃喃道。 苏秀才的脸色也不好。 陆家过得越好,就越衬托出他的短视和浅薄。 这让他胸口涌上一股烦燥和郁闷。 侧首又见金凤那一脸的小家子气,心中郁气更甚。 这个女孩,他是很不满意的。但儿子却说,已和她有了肌肤之亲。当场很多人都看到儿子搂抱了她,更不巧的是,一鸣书院的院长也在其中。 儿子开春后,是要进一鸣书院读书的。若在这节骨眼上,不给女孩一个交待,传出去,于儿子名声有损,只怕会影响他入学。 “金凤,你爹娘在家吗?”他忍住心底的烦闷,问金凤。 金凤连忙谄媚地笑道:“苏先生,在的,在的。我爹今天一大早特意赶回家,就是为了迎接贵客。请进请进。” “今天有一事你没有做对。”苏秀才严肃地批评道,“作为一个谨守妇道的女孩子,怎可抛头露面自己来给访客开门?你可别学那个陆可儿。” “啊?”金凤愣了。 …… 马车朝正在建设的那块山坡驶去。 “一大早怎么没看见小萧?”陆可儿直到马车驶出村子,才意识到身边似缺了点什么。 仔细一想,原来是平时焦不离孟的小萧。 “萧公子说有事,天还未亮就和左一去西林县了。” “估计是贾府的事吧。”陆可儿喃喃道。 第155章 救人 但转念一想,又觉得可能是昨天被人投毒的事。 “小姐。”秋水迟疑了半晌,问道,“你觉得萧公子如何?” “什么如何?” “小姐莫怪我多嘴。”秋水正色道,“秋水见小姐与萧公子日日同进同出,朝夕相处,心中甚是担忧。萧公子和小姐两情相悦倒也罢了,就怕落花有意,流水无情。” 陆可儿惊讶地看着她:“秋水,你居然想得这般长远?不愧是我的大丫鬟。” 秋水嗔道:“小姐莫要取笑我。这世道,对女子总是严苛许多。” “你瞎操心啥?”陆可儿不以为意,“遇到合适的,我会考虑我的终身大事。但若没遇到合适的,我一个人过也挺好。” “什么?”秋水惊愕得瞪大了双眼,“小姐,你知道你在说什么吗?” “知道。”陆可儿道,“我了解过,本朝也不是没有女户过。” “小姐……” 陆可儿正色道:“秋水,你们跟在我身边,就要有这样的准备。不过,你放心,你们婚嫁自由,小姐我绝不干涉你们的终身大事。将来若你们个个找到了如意郎君,小姐我每人送一份丰厚的嫁妆。” “小姐,你说什么呀?”秋水脸都红了,“你就没有想过和萧公子在一起么?” “他?”陆可儿笑了,“他在我眼里,就跟个弟弟似的。我怎么可能会对他有想法?再说,他的身份看起来不一般,我们门不当户不对。” 秋水又是好气又是好笑:“小姐,萧公子比你大好几岁,在你眼里,怎会是小弟弟?” 陆可儿淡笑不语。 秋水怎会知道,她十二岁的躯体里,装着一个二十五岁的灵魂。 “不过小姐说得是,萧公子气质矜贵,举手投足间满是威仪,肯定非富即贵。可是小姐,他不是你家远房亲戚么?” “我爹应该认识他。”陆可儿沉吟道,“不过,我爹啥也没和我说。” “老爷这样做,一定有他的道理。” 陆可儿靠着车厢座上的抱枕,叹道:“秋水,我们陆家,可能以后难以安宁了。” “小姐多虑了。” “但愿如此。” ……………… 马车到达山坡时,已是半个时辰之后。 在山坡和官道间出现了一条临时拓宽的路,马车一路畅通无阻。沿途还能不时看到运输各种建材和物料的牛车马车经过。 昔日偏僻人迹罕至的小山坡,如今已是另一番景象。 数十人在工地上热火朝天地干活,几个工头模样的人不断地在工地上穿梭。挖土的、打桩的、搬运石块的,扛木头的……一派繁忙景象。 陆可儿刚下马车,陆昆和施晨星便迎了上来。 他们昨天已接到陆可儿会来的信息,一大早便到工地上等着。 “小姐,你和秋水怎么自己驾车来了?左一大哥呢?”施晨星看见只有陆可儿和秋水两人,不由担忧。 “小美认路,不用人驾车,自己就能拉着车走。”陆可儿欣慰地拍了拍小怕的背,引来它傲娇地一扬首,长长的鬃毛在风中飘荡。 陆昆满眼惊奇:“这马还真有灵性哈。” “小姐,你身边只有一个丫鬟怎行?得有护卫陪同。”施晨星提醒她。 “放心,小怕跟着我呢。”陆可儿笑道。 话音刚落,只听“喵呜”一声,毛发黑光发亮的小怕从车后跳出来。 “这是小怕?”陆昆惊讶地睁大了眼睛,“个头都有狼这般大了。” “喵呜——”小怕不乐意了。 狼哪有它厉害? “昆叔,谢谢你。”陆可儿见短短数日陆昆便瘦了一圈,心中着实过意不去。 “小姐,多亏了昆叔前来坐镇。”施晨星由衷感激,“开始还有些小混混来捣乱,现在有昆叔在,都不敢来了。我们工程进展得很顺利。” 这次陆昆会主动帮忙,陆可儿也觉得意外。 “小星,一家人不说两家话。”陆昆拍着胸脯爽朗地笑道,“我这条命都是可儿救回来的,来帮点小忙,不是应该的吗?” “不管如何,还是要谢谢你。”陆可儿恳切地说。 “小姐,一切都按你画的图纸施工。还有,那山坡上的草我让人割了下来,收集在一起,没有扔掉。待会我就派人送到小姐家里去。” “辛苦了。”陆可儿点点头。 那草蕴含丰富的灵气,小美应该会喜欢。 施晨星并不知道那草有什么用,但是小姐的命令他向来严格遵从。 “咕咕,咕咕。”小黑和小白也跟来了。这些天,它们天天往山坡上飞,每天吃草籽,吃得肚子圆鼓鼓的。 “你们别飞远了,小心又被人抓去。”陆可儿告诫了它们一番,扬扬手,看着它们飞向蓝天。 陆可儿又问了一些施工情况,再三交待工人的伙食及休息时间一定要保证后,这才和秋水驾车离开,驶向西林县。 两刻钟后,马车驶入一片寂静的山林。 忽然,小怕“喵呜”一声,停下奔跑的脚步,背脊弓起,浑身戒备。 小美长嘶一声,马车停下了。 一道人影从路边的草丛中窜了出来,跌跌撞撞地跑到路中间,似乎再也支撑不住,颓然地倒在了地上。 “小姐!”秋水低声惊叫,身体向前一扑,挡在陆可儿身前。 她面色发白,浑身颤抖,却义无反顾地挡在陆可儿的身前。 那个人影躺在地上,一动不动。 陆可儿拍了拍秋水的手,示意她让开。 “小姐!”秋水声音都抖了。 “别怕,没事。”陆可儿道,“我就过去看看。那人好像受伤了。” 秋水只得让开:“我和小姐一起去。” 两人下车,朝那人走去。 秋水始终挡在陆可儿前面。 那人倒在离马车十丈远的地方。走近后,陆可儿才发现那是个二十岁左右的年轻男子,衣衫褴褛,布料破破烂烂地勉强遮住瘦骨嶙峋的身躯。男子身上伤痕累累,大多是鞭伤,几乎没有一块完整的皮肉。有些伤口深可见骨,还在不断地往外渗出鲜血。 那人仰面倒在地上,一只眼睛被打肿了,额头上一个狰狞的伤口,皮开肉绽。脸颊上好几道细长的伤痕,沾着污血和灰尘。他嘴唇发白,干裂起皮,看起来似乎好长时间没有进食了。 陆可儿弯下腰,手指搭上了这人的脉搏,暗暗地用灵气探查他的身体。 外伤内伤无数,长期的营养不良,劳累过度,这人的生机已经所剩无几。 正在这时,小黑和小白从山林里飞来,“咕咕咕咕”地直叫唤。 陆可儿秀眉深蹙:“有人追来了。我们得尽快离开这里。” 秋水俏脸发白:“是追这个人的?” 第156章 兄弟相聚 “可能。”陆可儿瞥了一眼地上的人,下了决定:“带上他一起走。” “小姐……”秋水一把抓住陆可儿的手。 “别怕。”陆可儿深吸一口气,道,“我们既然遇到他了,就不能见死不救。这也是他和我们有缘。” 两人一起,将那人抬上了马车。 “小美,快跑。”在陆可儿催促声中,小美奋力扬蹄,疾驰而去。 马车刚消失在山路的尽头时,从山林里跑出几个手拿武器的男子。 “人呢?” 其中一人走到路中间,蹲下,伸手捻了捻路上的尘土。 “这里有血迹。还有躺卧的痕迹。” “那儿还有车轮印。”另一个人叫道。 “该死,他一定被人救走了。” “追!” 几人跟着车轮的痕迹,一直追出好几里路。在一个岔路口,那车轮印消失了。 “该死,痕迹被人抹去了。” ……………… 几里外,小怕松开嘴里的树枝,抖了抖身上的毛发,跳上奔驰的马车。 “喵呜……” 它向陆可儿邀功。 “干得不错!回去给你做酱肘子吃。”陆可儿拍了拍它。 “喵呜——”小怕傲娇地用前爪挠了挠陆可儿的小腿。 “知道了,少放点盐。” 秋水惊奇不已:“小姐,小怕真聪明。你让它用嘴叼着树枝扫去马车后的痕迹,它居然能听懂,并照做。” “这家伙,经不得夸的。”陆可儿瞪了眼尾巴要翘上天去的小怕,笑道。 “小姐,我们现在去哪里?” “把他送到悬壶阁去。那里都是自己人。” …………………… 陆可儿的到来,令高雨堂又惊又喜。 “师父,你终于想到还有我这个徒弟了。” “小声些。来,帮我把人抬进去。” 高雨堂这才注意到,马车里还躺着个昏迷不醒的陌生人。 “这是?” “半路上救下的。别声张,有人在追杀他。”陆可儿凑近高雨堂的耳朵,低声道。 高雨堂一惊,立刻叫人将男子飞快地抬进去。 “我在路上已经给他施针过了。接下来,由你替他医治。”陆可儿交待,“正好试试我上次教你的医治手法。” “好的,师父。”高雨堂跃跃欲试。 他先替那人诊脉,好一会儿,才缓缓开口:“这人没死,真是命大。” 陆可儿望了一眼床上紧闭双眼的男子,叹息道:“他的求生意识很强,想必有什么未了的心愿。” 秋水满心同情:“这人不知是哪里人?他家人若是知道他现在的状况,一定会很担心吧。” 高雨堂叹道:“也不知他还有没有家人。你看他穿着破烂,面黄肌瘦,像个流民一样。” 说者无心,听者有意。 陆可儿心中一凛。 恰在这时,那陈小勇来悬壶阁抓药,顺便来给高雨堂请个安。 门房见他是熟人,也未阻拦,让他进了门。 “高公子,我家掌柜的让我来向公子请个安。顺便小的也向公子磕头道个谢。多亏公子妙手回春,否则小的非得拉肚子拉死不可。” 一进房门,陈小勇就朝高雨堂磕头道谢。 “好了,你快起来吧。”看到陈小勇,高雨堂就不由同情起他来,“说来也是你倒霉,那凶手为了方便投毒,给你下泻药将你支开。好在治疗及时,你现在已无大碍了。” “谢谢公子。”陈小勇抬头看向陆可儿,忙恭敬地行礼,“小的见过陆姑娘。” 陆可儿对他印象深刻。 “你哥哥可有消息?”她关心地问道。 陈小勇脸上的笑容消失,神情变得黯然。他摇头道:“小的一有空就到处寻找。可到现在也没有线索。” 陆可儿想到贾府绑架和残害流民的暴行,心中犹豫要不要告诉陈小勇。 正在这时,陈小勇目光瞥见床上的男子,问道:“这是新来的病人?” 高雨堂点头:“我师父半道上救下的。你嘴巴严点,出了这个门,就别往外说。” 陈小勇忙点头:‘高公子放心,小的一定保密。’ 随即又好奇地问:“敢问陆姑娘,他是何人?” “不知道。”陆可儿答道,“但有人在追杀他,想必也不是普通人。” 闻言,陈小勇对这个“非普通人”越发好奇。他凝神又向床上的人瞟了一眼。 这一眼,他愣住了。 陆可儿见他神情有异,问道:“怎么了?” 陈小勇神情激动起来,他几步冲过去,走到床前,目光逡巡着床上的人。倾刻间,眼中已盈满泪水。 “小勇,你到底怎么了?”高雨堂也问道。 “高公子,陆姑娘。”陈小勇泪中带笑,“他就是小人的兄长陈大勇啊。” ………… 回到陆家,已是夜幕低垂。 晚饭已端上桌来,可夜风和左一还没有回来。 “小萧今天怎么这么晚还不回来?”纪氏心中担忧,嘴里便唠叨了两句,“平时这孩子挺守时的。” “娘,咱家又不是他的家,他爱回不回!再说,他什么时侯回来还要向你汇报啊?”不知为何,陆可儿胸口莫名地堵了一口气。 这个小萧,一整天都不见人影,连个口信都不留。 “你这丫头,今天说话怎么这么冲?”纪氏瞪了她一眼,“这些天来,小萧陪着你忙里忙外的,压根儿就没有抱怨过一声。你倒好,人家回不回来都不关心。” “我为啥要关心他啊?”陆可儿不悦,“人家迟早都要离开咱家,咱就算再关心又有啥用?” 纪氏忽然沉默了。 她看了看陆可儿,叹了口气:“还是给他留点饭菜吧。万一他回来呢?” 陆可儿正想开口,忽听窗台上传来小黑小白的“咕咕”声。 她走过去,再回来时,手上多出一张纸条。 “小黑小白带信来了?”纪氏问,“谁的信?” 陆可儿匆匆地扫了一眼纸条,脸色沉了下来:“还有谁?就咱们刚才说的小萧。他说他和左一今晚有要事,不回来了。” “啊?啥事这么重要?连家都不回了。”纪氏疑惑地问道。 “娘,都说了,咱家不是他的家。”陆可儿心中一阵烦闷,“什么事人家又没有说。我怎么回答你啊?” 第157章 晚归 夜已深了。 山村里的夜,显得格外的寂静。 冬天已经降临到这个小小的山村。刺骨的寒意从四面八方涌来,陆可儿运转体内的灵气,身体才暖和许多。 看来再过几天,就要烧炭了。 月色很淡,几颗星子在夜空中闪着微弱的光芒。 陆可儿躺在床上,翻来覆去地睡不着。 往常这个时辰,她早已沉入梦乡。可今天,她却似乎隐隐约约地在期待着什么,睡意全无。 已经两天两夜,夜风没有回来了。 就连小黑小白也找不到他的踪迹。 这家伙不会不告而别了吧。 陆可儿翻了个身。 还是,他遇到什么麻烦了? 她又翻了个身。 正当她在床上烙馅饼时,忽然,墙角的小怕低声叫了一声。 然后,远远近近的犬吠声响起。 陆可儿一骨碌爬起来,正想穿上衣服,想到什么,又哼了一声,倒头重新躺回床上。 隐约听到秋叶起床,然后走出屋子到院门那去开门。 不一会儿,陆可儿听到有轻快的脚步声响起,然后停在了她的房门口。 门外,左一站在夜风身后,看着自己的殿下呆呆地看着房门一脸纠结的表情,内心闪过一丝不忍。 “公子,你这两天都没怎么好好睡,早点回房休息吧。” 夜风沉默不语。 房内就是她。 他和她就几步之遥。 他这两天莫名焦躁的心,忽然间变得平静。 但下一瞬,又生出莫名的渴望。 “公子,你想见陆姑娘,也不急于一时。这深更半夜的,陆姑娘睡梦正酣。不如,明天再来见她?” 夜风轻轻地叹了口气。 虽然心中不舍,但到底不忍吵醒陆可儿。沉吟半晌,他转身离开,进入自己的房间。 房内,陆可儿轻轻地吁了口气。 她听觉灵敏,屋外的声音听得一清二楚。 直到四周又重新恢复寂静,她才闭上眼睛。 脸上,缓缓地绽开一抹笑容。 很快,她就沉入梦乡。 另一侧的厢房内,夜风却一时没有睡意。 “贾府已经查抄,贾旺财却被他逃了。据说他和江湖上一些亡命之徒有来往,不要掉以轻心。”他提醒左一。 左一凝重点头:“殿下放心,属下已经和两位楚大人知会过,会暗中加强搜寻。” “贾府倒台,只不过断了镇国公石穆一条小小的触须。审问贾仁的事抓紧,一定要从他嘴中撬出更多的东西。” “是。” “这次能查到青山县县令和贾府狼狈为奸,私采铁矿,陈大勇功不可没。近期派人暗中保护好他。他是重要的人证。” “是,殿下。” 提到陈大勇,左一心中也不由感慨。 陆姑娘并不知道,殿下不在她身边时,派了两个暗卫一直暗中保护她。前两天陆姑娘半道救人的事,暗卫立刻禀报了殿下。殿下命高雨堂尽全力救治陈大勇。次日,那陈大勇苏醒过来,道出了青山县墨石村铁矿的秘密。 “青山县一个小小的县令,没有这个胆子私挖铁矿,这可是杀头的罪。继续查!本宫怀疑那个庐州知府钱贵也不干净。” “是。殿下,你说这个铁矿与辰王有没有关系?”左一问。 “青山县县令是辰王一手提拔上来的。很明显,辰王是幕后的主使。但是,我们需要证据。” 左一神情一凛:“是。属下会尽快将此案查得水落石出,将证据找到。” 他瞄了一眼夜风疲惫的神色,劝道:“殿下还是早些歇息吧。为了查抄贾府,殿下亲自坐镇,调兵遣将,动用了庐州守军的力量,连续两天都没睡好。再不休息,只怕……” 查抄一个小小的贾府看起来简单,但实际上却牵扯到庐州境内辰王的各方势力。为了不打草惊蛇,控制好局势,殿下不得不亲自出马。毕竟,在庐州境内,殿下的可信任的人并不多。 除了贾旺财因当晚临时出门喝花酒暂时逃过一劫外,其余涉案人等全部抓捕归案。就连庐州知府也在殿下的掌控之中。 夜风却不以为意:“自可儿为本宫医治后,本宫的身体好了许多。哪有从前那般虚弱?” 想到陆可儿,夜风只觉浑身又充满了力量。 左一劝道:“殿下不为自己着想,也得考虑一下陆姑娘的感受。陆姑娘若看到殿下如此不爱惜自己的身体,想必一定会生气。” 夜风闻言一愣。 “你说得有些道理。”他拧起了眉毛,“记得有一次本宫没有听从她的叮嘱吃了生冷的食物,闹起了肚子。她事后得知,冲本宫发了好大一通火。” 左一吞了一口唾沫。 这天下敢冲殿下发火的,陆姑娘是第一人。 “左一,你说本宫是不是有病?” “啊?” 左一愣愣地看着他如嫡仙一般的殿下,此刻迷茫得好像一个迷路的孩子。 “可儿骂本宫,本宫不但不生气,反而很是欢喜。”夜风看向左一,“你说本宫是不是生病了?怎么如此反常?” “啊?”单身狗的左一搔了搔脑袋。 他也不懂。 不过,他很肯定的是,如果陆可儿骂了他,虽然他不会生气,但也绝不会欢喜。 “那个……”左一斟酌着答道,“属下认为殿下此刻最需要的就是休息。没准睡一觉起来,殿下的感受就正常了。” 夜风脸色沉了下去。 说来说去就是让他休息。 “滚吧。”他没好气地朝左一摆摆手,准备就寝。 “是,属下这就滚。”左一轻笑着立刻退出了房间。 ………… 夜风以为他不会很快睡着,却没想到,头一粘枕头,他就沉沉睡去。 次日,当他醒来时,已过中午。 屋外,刮起了北风,天又冷了许多,呼出的气立刻就凝成了水雾。 他起身正想穿衣,忽见床头摆着一套崭新的棉衣。 他用手摸了摸。极普通的棉布料子,棉花却塞得厚实,穿在身上,一定很保暖。 看那并不细密整齐的针脚,夜风的心底涌上一股甜蜜的暖流。 他知道,这是陆可儿亲手做的。 可儿医术高超,又极擅厨艺,女红却一言难尽。 他曾取笑她,说她做的衣服估计没人敢穿。 结果可儿不服气,威胁他说她接下来就要为他做一件棉衣。如果他敢不穿的话,她就不给他治病了。 真是霸道。 他笑着摇了摇头,将棉衣穿上。 第158章 解救 棉衣不是很合身。腰身有些紧,衣摆有点短。不过,总的来说,还是能穿的。 当他穿着这身棉衣走出房门时,左一眼珠子都要瞪出来了。 殿下虽然不沉迷于享乐,但是,从小到大,吃穿用度仍是十分讲究的。在陆家的这段时间,陆家也为他购置了不少衣物,虽然不能与在京城时相比,但是还算是合身的。 哪像身上这件? “萧公子,这衣服……” 他正想着怎么措辞委婉地表达一下他的看法,哪料夜风直接问他:“怎么样,不错吧?可儿亲手做的。” 左一立马咽下了后面的话,话锋一转,连声赞道:“陆姑娘最是心灵手巧,这衣服……没得说。” 隔了这几步远,也能看出这衣服针脚粗糙,剪裁也不好,有些地方甚至还有些不对称。 纪氏嘴角抽了抽。 女儿的女红,现在是她这个当娘的一大心病。奇怪,以前可儿的女红没这么差啊。自从那次撞伤后,女红水平便直线下降。 “夫人,可儿呢?”夜风四处张望。 “她呀?一大早就被镇上悬壶阁的人叫走了。说是有一些重病患者,需可儿去救治。”纪氏叹道,“一个女孩子,成天往外跑,这以后还怎么找婆家?” 纪氏是知道陆可儿是悬壶阁的二当家的。女儿有本事,她开心,可太有本事了,她也担心。 夜风闻言一滞。 左一睨了一眼夜风的神色,斟酌着说道:“小姐蕙质兰心,聪明能干,可是不少人家的儿媳人选呢。将来呀,来求亲的人肯定要将夫人的门槛踏破。到时,只怕夫人要挑花眼了。” 纪氏无奈地笑了:“我不求什么,只求对方对可儿好。大户人家?还是算了吧!咱家小门小户,可高攀不起。” “若万一有高门大户的公子看上了小姐呢?”秋水问道。 今天陪陆可儿去镇上的是秋雨,她留在家里按陆可儿教的方法做点心。 自从陆可儿发现她的烹饪天份后,便时常手把手地教她做些菜肴和点心。 纪氏摇了摇头,正色道:“高门大户的规矩多,可儿不适应的。何况,那些富贵公子哪一个不三妻四妾?真有这样的公子看中了可儿,以咱家的身份,可儿也只能是当妾的命。可儿是我陆家的宝贝女儿,断不能给人家当妾室!” 纪氏头脑很清醒。 左一悄悄地瞥向夜风。 果然看见他刚才脸上的喜悦已消失不见。 左一心中暗暗叹了口气。 若殿下真看中了陆姑娘,陆姑娘顶多也只是个侧妃。以这段时间他对陆家的了解,想必,陆家是不会同意的。 ………… 马车刚走进镇里,陆可儿便发现大街小巷的气氛十分异常。 路边不时可见三三两两聚在一起聊天的行人。酒楼、茶馆里的人比往日多了许多,很多人在高谈阔论着什么。路过品鲜楼时,她看到不少食客一边吃饭一边大声议论,有的还兴奋地拍桌子,更有甚者,居然又是大哭又是大笑。 “秋雨,去打听一下,发生什么事了?” 很快,秋雨回来了。 “小姐,出大事了。那个贾府被抄了!”秋雨掩不住的激动和兴奋,“整个县城都沸腾了。大家争相奔走呼告,很多人家都放起了鞭炮。” 陆可儿凝神一听,果然听到远远近近的爆竹声。 “怎么被抄了?”陆可儿好奇地问道。 她虽然不是贾府作恶的直接受害者,但和贾府的几次接触,令她对贾府极为反感厌恶。 “这个贾府平时仗着镇国公府的势,在县城里作威作福鱼肉乡里倒也罢了,没想到他们胆子那么大,居然倒卖人口,私挖铁矿!” 朱蓉苏醒后,陆可儿知道夜风已派人去报了官,方大人这两天正在查贾府,但没想到速度这么快,贾府便已被抄了。 “拐卖人口?”陆可儿想起了前段时间发生的流民失踪案。 “小姐,你不知道,贾府多狠毒。他们以招工为名,将不少流民骗至偏僻之处,然后绑架,运到他处。官府顺藤摸瓜,发现贾府将这些人都运到了一个大矿场,逼着那些可怜的流民和乞丐挖矿。很多流民累死了,连尸骨都找不到。后来据说是有一个流民拼死逃了出来,这才将这秘密公之于众。”说到这里,秋雨不免唏嘘,“小姐,你一定想不到那铁矿在哪里。” “在哪?” “就在咱庐州境内。听说是青山县一个叫墨石村的地方。” “墨石村?”这名字怎么有点耳熟? “小姐,你忘了?你曾救过的胖婶的女儿阿珍,她婆家就在墨石村。不过……为什么我总觉得这名字很熟呢?” 秋雨百思不得其解。 “估计是你平时在村里也听过人谈论过阿珍的事吧。”陆可儿并没有多想,问道,“阿珍现在怎样了?” 这段时间,她白天大多待在县城和镇里,在村里的时间不多,村里很多事都不清楚。 “小姐,你的药真灵。阿珍的伤,已好了八成了。不过,身体还是很虚弱。听说,她清醒后就不大说话,整天都将自己关在房里呆呆地发愣,可把她爹娘愁坏了。”秋雨叹道,“听说林家到现在都没有来人看过她。唉,真的好可怜。” 陆可儿想到那瘦小干瘪浑身是伤的小女人,胸口发闷。 “赶明儿,咱们再去看看她。” “好。”秋雨眼睛一亮,“小姐,有你在,阿珍一定会恢复正常的。” “你对我倒是挺有信心的。”陆可儿瞥了她一眼。 “小姐可是神医。”秋雨对陆可儿有种迷之自信。 两人到达悬壶阁后,吃了一惊。 大厅里,房间里人满为患。 到处都是伤员和病人。 看那衣衫褴褛的穿着,大多都流民。 高雨堂满头大汗地迎了出来:“师父,可把你盼来了。” 此刻的高雨堂,除了衣衫齐整外,蓬头垢面的,不知情的,还以为他也是流民呢。 “你几晚没睡了?”陆可儿问他。 高雨堂抹了把脸:“两晚。” “怎么回事?”莫名地,陆可儿想到夜风也是两晚未归。 “贾府的事,听说了吧?” 陆可儿点点头。 高雨堂指了指满屋子的伤病:“这些人多是从那铁矿上解救出来的苦命人。唉,真是惨啊。” 第159章 绝望中的希望 陆可儿扫视了一眼四周的伤者和病人。饶是在现代她看惯了生老病死,甚至也常常会收治那些发生了诸如交通意外致使血肉横飞肢体残缺的病例,此刻看到这一屋子人的惨状,心中仍是感到心痛和不适。 每个人身上都布满了累累伤痕,每个人都面目苍白,形容枯槁。有的断胳膊少腿,有的肚子上被捅了个血洞,还有一个,一张脸皮开肉绽,血肉模糊,听高雨堂说,这人曾受过酷刑,那张脸是生生被滚烫的开水烫烂的。 “师父,那铁矿场上的看守都没有人性。这些流民被绑架过去被逼着挖矿,不给吃饱,天天超负荷劳作不说,还天天挨打,病了也不给医治。饿死病死者不计其数。有的人受不了了,想逃跑。可一旦被抓,就遭受酷刑。这么多年来,那矿场里里外外被开守得像个铁桶似的,别说是人逃跑了,就是一只苍蝇都飞不出去。师父,你知道吗?那铁矿居然十年前就开始偷偷采挖了。这期间得死多少人啊。”说罢,高雨堂一阵唏嘘。 “居然隐藏了十年?” “是啊,真令人难以置信。师父,你猜,那私自采挖铁矿的人是谁?” “青山县县令?”陆可儿几乎不假思索,冲口而出。 “师父,这你也能猜到?”高雨堂吃惊地瞪大了双眼,对陆可儿佩服得五体投地,“你怎么猜到的?” “在我朝,所有的矿产不都是由官府管制的吗?他们既然能在官府的眼皮底下偷挖了这么多年的矿,只有两种可能。一种是开采之人本身就是官府之人,第二种可能是开采之人不是官府之人,却和当地官府勾结在了一起。” “听说那铁矿就在青山县墨石村境内。而青山县县令林云青十年前原是墨石村的里正,靠在辰王寿辰献宝有功,被辰王推荐当上了青山县县令。我猜,那林云青想必当年发现了铁矿,于是将此消息献给了辰王,以图获得荣华富贵。为方便私自开采,掩人耳目,辰王便干脆让林云青当青山县县令,命他偷偷开采。这辰王开采铁矿,绝不会是为了中饱私囊捞上一笔,只怕是为了……” 陆可儿顿了顿,没有再往下说。 但高雨堂已经心知肚明。 “师父所料不错。现在皇太孙已经在亲自审查此案。” “皇太孙?”陆可儿问道,“他前不久不是还有平州查流民之患吗?离此相隔千里之遥,怎么亲自追查?” 高雨堂张了张嘴,讪讪笑道:“呵呵,我猜的。” 心里却想道,哪有什么千里之遥,不就在你身边么? 陆可儿并不想在这个话题上深入,她目前关心的是眼前的病患。 “先将这些人按病情和伤情分类。“她吩咐高雨堂。 高雨堂立刻答道:“师父,我已经分好了。这厅堂里的,都是还未危及到性命的。里屋的,都是病情很严重、有性命之忧的病人。厅堂里的这些人,由我和悬壶阁的其他大夫来医治没有问题。严重的,还得请师父出马了。” 陆可儿点头:“我尽力。” 说罢,跟着高雨堂匆匆走进内堂。 与外面的厅堂不同,内堂里躺着十来个重病患者。他们有的昏迷不醒,有的还有一丝清醒的意识。 屋内充斥着一股绝望的气息。 “救我,救救我。”墙角的一张床上,一个口吐鲜血的男子正哀声乞求。 “师父,他的内脏被打得破裂出血,我们……我们没法治。”高雨堂低声在陆可儿耳边说道。 陆可儿知道,在古代,这种内出血的病例,几乎都是等死的份。 那人身边还躺着一人,脸色乌黑,已是出气多,入气少。 “师父,这人是被灌了毒。没有立刻死,但那毒却侵蚀着他的五脏六腑,蚕食着他的生命。” 陆可儿深吸了一口气,却怎么也压不下心头的怒火。 青山县县令和贾府主谋犯下这滔天罪行,真该凌迟处死。 当陆可儿走近时,那人睁着空洞的眼睛,断断续续地说道:“我……我快要死了吧?我家婆娘……还……还有儿子,等着我……等着……” 陆可儿抓住了他的手:“你不会死。我会尽力救你。” 那人眼中流下一滴浑浊的泪来。 他因逃跑被抓,被灌下毒药时,就听那些人说过,他必死无疑。即使是神仙来了,也救不了他。 “还想逃跑去见你老婆儿子?做梦吧!哈哈!你就等着看着自己的身体一点点衰败腐烂,慢慢变成尸体吧。哈哈!老子看你们谁敢逃?他就是下场!” 那看守头子恶毒的诅咒和警告犹在耳边回响。 陆可儿没有说话,暗暗将体内的灵气输出。 中毒的男子身体衰败得很厉害,即使用灵气修复受损的器官和经脉,也需要花费不少功夫。而且,即使是解毒了,他的身体状况也恢复不到从前。但是,有灵气护体,阎王不会收他,他的性命算是能保住。 “放心,我说你不会死,你就不会死。” 也许是因为陆可儿的语气过于笃定,那男子眼睛微微地亮起来。 “你们不要放弃。”高雨堂高声说道,“这位姑娘是我的师父,别看她年纪小,可是医术却已通神。前段时间的疫病,也是我师父出手,才得以防治成功的。” “是陆……陆姑娘,陆神医。”屋子里原本绝望等死的人,一个个似打了鸡血一般,激动起来,“我们,我们不会死了!陆神医,请救救我们!我们不想死……” “是,是我。”陆可儿知道,病人强烈的求生意志对他战胜病魔也十分重要。 “大家相信我。不要着急,我会一个个为大家医治。” 她先着手为那个中毒的男子医治。 清除毒素不是一次治疗就能完成的。但是,这一次,她能暂时将毒素压制住,让男子不致于立刻死去。等空下来,再行后面一系列的医治。 她很清楚,要救下这一些人,她必须和时间赛跑,一刻也耽误不得。 找穴,施针,运转灵气…… 每一个病人的病情不同,身体情况也不相同,她必须在最短的时间内针对每一个特殊的病人在脑海中形成不同的治疗方案,并加以施救。 这不但极耗费她的脑力,也极损耗她的体力。 第160章 守护 第一次这般长久地运用体内灵气救人,而且一个个都是一只脚已踏入阎王殿的重病患者,陆可儿发现自己所耗费的灵气比以往任何一次治疗更甚。 体内的灵气已经濒临枯竭,而伴随着枯竭带来的对身体的伤害也开始突显出来。心跳加速,头晕目眩,身体十分疲惫,躯体的行动变得迟缓…… 她狠狠地咬着下唇,借用唇上传来的痛感保持着自己神志的一丝清明。 将体内的最后一丝灵气输入患者身体,她耗尽最后的一分力气逼着灵气在患者体内运转,护住他的心脉。刚做完这些,突然,她双眼一黑,向后栽倒。 “小姐!” 秋雨惊叫,忙去扶陆可儿。正在这时,一只修长的手忽然伸过来,比她更早一步接住了陆可儿。 “萧……萧公子?”秋雨吃惊了。 夜风的脸色很不好看。 他在陆家左等右等,等了一天,都没有等来陆可儿。心中隐隐有些担心。最后,实在放心不下,还是骑马过来了。 也幸亏他来了。 这丫头,怎么就这么不爱惜自己呢? 秋雨几乎不敢抬头看他。 萧公子好可怕,平时温文尔雅彬彬有礼的一个人,此刻浑身散发出一种可怖的戾气。 “殿……萧公子,你来了?”听到内堂的动静,高雨堂匆匆走了进来。 “你是怎么照顾她的?”夜风冷冷地瞪向他。 高雨堂触及夜风的目光,只觉头皮一麻,目光一转,发现了夜风怀中已昏过去的陆可儿。 “师父……师父她怎么了?” 秋雨哽咽道:“小姐她连续五六个时辰都在救人,午饭没吃,连水都没来得及喝一口。她一共救了十四个人,体力透支,刚才撑不住,累昏过去了。” 屋内还清醒的几个病人闻言又感动又愧疚。 “小神医都是为了救我们才累倒的。”有人哽咽道。 “她是我们的救命恩人!我将来要为她立块长生牌位。” “对,对,我们要为恩人祈福。” 夜风的脸色稍稍缓了缓,抱着陆可儿走出内堂,来到她平时在悬壶阁时休息的房间,将她轻柔地放到床上。 高雨堂慌忙上前给陆可儿诊脉。 半晌后,他眉头深蹙:“师父……师父的脉象有些奇怪。” 夜风眸光乍冷。 “不……不过,应该没有性命之忧。”高雨堂连忙补了句。 “她的脉象有何奇怪之处?” “看整体脉象,师父体力透支,元气离散,脉搏细弱,时快时慢,本是弱脉。但是,奇怪的是,弱脉之中,不时又现洪脉,有如波涛般汹涌。不……也不像是脉搏,师父体内,似乎有另一股神秘的力量……” 高雨堂百思不得其解。 夜风闻言一惊。 自陆可儿教他修炼灵气后,他便知道这世上是有一般神秘的力量存在的。普通人似乎感知不到这股力量,能够使用者更是少之又少。而他和可儿却都是幸运儿。不过,两人也有区别。 他能吸纳四周的灵气为己所用,却不能将灵气提供给他人。而陆可儿,却两者皆可。 他也渐渐地了解,可儿在医治重病患者时,会使用上灵气。这是极耗自身能量的一种方式,但是可儿却从来没有犹豫过。 他静下心神,按照可儿教给他的方法感知了一下四周的灵气,发现挂在胸前的玉坠有所异动。 玉坠中的灵气正源源不断地涌出,流向陆可儿的身体。 可儿这是在不自觉地吸收灵气? 她的身体,居然能在她失去意识的情况下自动吸收灵气!这个发现令他又惊又喜。 因为他修炼了一个多月,从来没有出现过这种情况。他的身体只有在他主动运行功法时,才能吸收灵气。而不像可儿,能自动吸收。 如此推测,刚才可儿体内的灵气大概是耗尽了,这才昏倒。只要四周有灵气,那么她就能恢复。 这样一想,他刚才还慌乱不已的心渐渐平静下来。 “你给可儿开些滋补的药来。这里有我陪着她。”他吩咐高雨堂。 高雨堂瞪大了眼睛。 不是,我才是大夫,殿下,你真的不需要我再给师父看一下吗? 夜风用眼神示意:出去。 高雨堂无奈,只得出去。 “你也出去。”夜风对秋雨道。 秋雨摇头:“奴婢留下来侍侯小姐。” “这有我。你出去。” 夜风坚持。 秋雨还想再说什么,但见夜风脸色微沉,心中到底有些害怕,于是点头道:“那……那奴婢就守在门口。公子若有什么需要,就叫唤奴婢一声。” 等室内只剩下他和可儿两人时,夜风才将胸前的玉坠掏出,挂在了陆可儿的脖子上。 若高雨堂和秋雨在场,他不好解释这个举动,因此只得将他俩支开。 挂好坠子后,夜风将床上的被子往上拉了拉,盖到陆可儿的脖下,又将她两个肩膀边的被子压了压,然后坐在床头,呆呆地看着她。 她的皮肤莹白剔透,像是剥了壳的熟鸡蛋。黑发如云,披散在洁白的枕头上。长长的睫毛覆盖在眼睑上,在脸上投下弧度优美的阴影,藏住了那一双光华四溢的凤眸。饱满的樱唇微微抿着,透着一股诱人的色彩。只是下唇处,有一道血痕,一看就知是她自己咬出来的。 夜风心中一痛。 这个傻丫头,为了保持清醒来救人,居然伤害了自己。 昏睡中的她,平添出一股柔弱的风情。 夜风发现,自己怎么都看不够她。 才分开两天,他却觉得似过了许久。 脑中不由闪现出一句:一日不见,如隔三秋。 他不明白自己为什么会这么迫切地想见到可儿。没有见到她时,他内心焦燥不安;见到她时,心中却也极不平静。 “难道是因为修炼了灵气的缘故?”他喃喃自语,“否则,为什么本宫变得不像从前的自己了呢?” ………… 沉睡中的陆可儿不知道,夜风守在她床前,正一瞬不眨地凝视着她,任思绪飞扬。 此刻的她,正进入一场奇妙的梦境中。 梦中,那神秘老人的声音又出现了。 “你的灵种已在你丹田生根,破土而出,不日将发芽吐叶。它能存储你吸入体内的灵气,但也需你灵气滋养,慢慢生长。届时,你需要的灵气将更多。若体内灵气枯竭,你将陷入沉睡,直到灵气补足。” “它发芽后,我身体会有什么变化?”陆可儿好奇地问。 “呵呵,以后你就知道了。” 第161章 醒来 那声音却不肯透露,只叮嘱她多多吸收灵气。然后,又教了她一套运用灵气防身和攻击的功法后,便消失了。 直到次日午后,陆可儿才悠悠醒来。 她眨了眨眼睛,默默地感受一下身体的状况,惊喜地发现身体内的灵气不但恢复了,而且更充盈了。 她记得悬壶阁附近没有灵气啊。怎么这么快就让她恢复了? 她再感受了一下,发现灵气来源于胸前。 抬起手,她摸到了胸前的那个玉坠。 “这是……”她睁大了眼睛。 门吱呀一声开了,一道俊美无俦的身影伴着满身寒气走了进来。 天又冷了几分。 “醒来了?”夜风将端来的那碗热气腾腾的肉粥随手放在床头的桌上,然后很自然地将她的胳膊塞进被中,又顺手帮她掖了掖被角。 昨晚守在陆可儿床边,才知道这丫头睡相有多不好。 不时踢被伸腿,这么冷的天,若不及时盖好被子,一不留神就容易着凉。 陆可儿看到他眼底的青色,满脸的疲惫之色怎么也掩不住,不禁迟疑问道:“这两天你到底在忙什么?怎么把自己搞得这般疲惫?” 她问的是他不在陆家的那两天。 夜风一愣,眸光微闪:“有些事需要处理。来,把这粥喝了。你一天一夜没吃过食物,想必早就饿了吧?” 陆可儿见他明显岔开话题,不禁有些生气:“不想说就算了。你当我想知道啊?” “可儿……” 陆可儿赌气般地坐起身来,端起粥,自顾自吃了起来,摆起一副不想听他任何解释的架势。 夜风张了张嘴,又闭上。终是什么也没有说。 等陆可儿吃完粥,他问:“现在感觉怎样了?” 陆可儿不理他,翻身倒到床上。忽又爬起来,将脖子上的玉坠取下,还给夜风。 夜风没接:“你先带着吧。你现在比我更需要它。” “你知道我是因为体内灵气枯竭才晕倒的?”陆可儿好奇地问,“你怎么知道的?” “我猜的。”夜风道,“当时你的身体在自动吸收玉坠的灵气,我就想,你可能是因为灵气耗费过甚才体力不支,陷入昏迷。” 夜风眼底闪过一抹担忧:“可儿,你不像我。我即使体内没有灵气,顶多身体虚弱一点,毒素清除得慢一点,其他和正常人也没有什么区别。可你不一样。你体内的灵气对你而言,就如生机一般,每损耗一分,都会给你带来一分负面影响。可儿,以后别再这般使用灵气了。” “唉呀,没关系的,只需以后及时补充灵气就行。”陆可儿却毫不在意。 “所以,这玉坠你先收着。”夜风心知她面冷心热,从来不会见死不救,于是只得让步,劝她道。 “不需要。世上有灵气之物,又不只这块玉坠。”陆可儿不由分说,将玉坠还给他,“你好好收着。既然灵气对你有利无害,你就好好修炼,将身体调理好。不出半年,你就能和常人无异,甚至,比普通人更好。” 夜风听出她的话外之音:“你已经找到另一个有灵气之物了?” “哈哈,天机不可泄露。” 陆可儿一脸神秘的小表情逗笑了夜风。 见陆可儿坚持,他只得收回玉坠,心中却暗自决定,一定要为陆可儿寻找到更多的灵气之物,以备不时之需。 一刻钟后,左一来了,将夜风叫走,说是还有要事要处理。 看到两人相携而去的背影,陆可儿撇撇嘴。 不说是吧?以后有什么秘密我也不说,哼! ……………… 陆可儿带着秋雨驾车到红柿山庄的施工现场。 这个山坡灵气充沛,里面一定有充满灵气之物。陆可儿本想慢慢寻找,可如今看来,等不及了。 体内灵根的生长,需要大量灵气。防身护体,医治病患,都需要灵气。而自己拥有的灵气之物,也只有现在陆天宁房中的那一块灵石。 陆可儿忽然发现,自己很穷。 施晨星搓着手,哈着白气迎了过来:“小姐,天这么冷,怎么来了?” 陆可儿看到工地上正在忙碌的工人,不少人还衣着单薄,手指和耳朵冻得通红,于是吩咐道:“每天熬点姜汤,给大家御寒。另外,给每人订制两身棉衣和两双棉鞋。” 施晨星一脸激动地应下,立刻将她的吩咐传了下去。 工人们立刻沸腾了。 两身棉衣和两双棉鞋,在很多普通百姓家庭中,可是一笔极大的花费。很多平民买不起棉花,都是在衣料中夹一些稻草御寒。 有谁像陆可儿这般大手笔,不但给的工钱足,还有这么多的福利? “谢谢小姐!” “谢谢小姐!小姐放心,我们一定将山庄建好!” 每个人都在庆幸自己的好运气,能给陆可儿打工;每一个人都在感恩陆可儿的恩惠,纷纷表达自己的感激之情。 有两个衣着简朴的中年女子各提着个篮子走了过来。 “小姐,可算是让我们等到你了。”一名农妇将盖在篮子上的花布掀开,说道,“这是我自家腌制的梅干菜,不值钱,请小姐尝尝。” 另一个农妇说:“小姐,俺家养了几只鸡,这是俺家鸡生的蛋。不多,别嫌弃。” 陆可儿摆手婉拒:“谢谢两位大婶。这我可不能收,你们留着自个吃。” 谁说梅干菜和鸡蛋不值钱? 在古代,盐可不便宜,要腌制梅干菜,需用不少盐。这一篮子梅干菜少说也值几十文钱。那鸡蛋也一样,多少人家平时都舍不得吃,只有生病时才吃个鸡蛋补补身子。 两人恐怕是将家里最好的东西拿出来送她。 “小姐,你这是看不起咱们?”两位大婶泫然欲泣。 一个说:“小姐,俺家男人前不久在工地上崴了脚,是小姐你替俺男人治好的,还没有收一文钱的诊费。就吃几个鸡蛋,咋了?” 另一个说:“小姐,我那口子曾在县里一家饭店做账房,但没成想,那饭店倒闭了。咱家前段时间本来都快揭不开锅了,是你不嫌弃我那口子身体瘦弱干不了力气活,把他招进来写写算算,管理材料,还开出丰厚的酬薪,咱家这日子才能过下去。我也拿不出什么好东西,就这一点自己腌制的梅干菜,你都不收,我那口子要是知道,指不定心里多难过。” “小姐,你一定要收下!”两人异口同声。 陆可儿心中感动,只得无奈答应:“行,那我就收下了。” 秋雨接过东西,两位大婶这才高兴地走了。 陆可儿问施晨星:“我记得你招了不少流民进来。他们表现怎样?” “这里的工人,有三成是流民。他们干活卖力,为人本份,都不错。” “他们现在住在哪里?” “小姐还不知道么?半个月前,方大人派人给西林县境内的流民登记造册,并在各镇都建了一处流民临时安置点。现在,他们都住在流民安置点里。” 陆可儿感叹:“这是好事。方大人可是为民做了件大实事。” 两人正说着,忽听远处传来一阵喧哗声。 第162章 发现灵泉 “怎么回事?”施晨星问一个跑来的男子。 那男子看模样像是个小头目,他正准备来向施晨星汇报情况。 “小施,那边打地基的人,发现了一个泉眼。” 陆可儿见他并不因为施晨星年龄小而态度有所轻慢,反而对他十分恭敬,不禁暗自点头。 看来施晨星的管理水平还是不错的。 施晨星侧头看向陆可儿。 “走,我们去看看。”陆可儿说道。 “小姐,这边走,小心脚下。”陆可儿不认识小头目,但小头目显然是认识陆可儿的,见状忙殷勤地在前面引路。 陆可儿设计的山庄,分前后两部分。前面包括了山庄大门前的那一大片草坪,陆可儿准备在那建个果园。山庄四周将砌上一圈围墙,里面参考江南园林的风格,依照本来的地势,将建有亭台楼榭,花园假山,将建筑与周边的山景很好的融合在一起,不可谓不匠心独具。当时看到这图纸的工匠,都赞叹不已。 发现泉眼的地方,正在山庄规划之内,在设计图纸上,正好位于山庄后花园的位置。后花园紧挨着一处峭壁,据小头目说,那泉眼距那山壁十余丈远。 陆可儿一眼望去,地上杂草丛生,山壁边凌乱地堆了一些圆形的灰色石头,大的像是篮球,小的只有鸡蛋大小。 见陆可儿目光扫向那些乱石,那小头目连忙解释道:“这些石头是原来凌乱地分布在这块草地上的。前两天我们想将这块草地整理出来,于是便先将这些石块先捡出来,堆在一块。等过两天,我们就将这些石头运走。” “不用运走,这些石头我有用。”陆可儿心怦怦急跳起来。 她感受到了的浓郁的灵气。那些灵气,来自那堆石头。 她走过去,搬起一块柚子般大的石头,片刻后又放下。石头有些沉,表面粗糙,灵气争先恐后地向她涌来。 “好的,小姐。”虽然不知道陆可儿为何要这些毫不起眼的石头,但小头目立刻重视起来,吩咐下面的人好好将石头看管起来,不要让人随便拿走。 看完石头,陆可儿来到那个泉眼前。 泉眼在一堆乱石中,那些石头嵌在草地上,无法搬动。乱石围成一个天然的石坑,直径只有一米左右,那泉水从坑底涌上,注满了整个石坑。 水面上弥漫着淡淡的白烟。 “这泉水也是奇特。水不多不少,刚好盛满石坑,还不会溢出来。”小头目介绍,“原先这里是一片荆棘丛,我们将那荆棘除去,才发现了这眼泉水。” 陆可儿激动地俯下身。 那灵气更加浓郁了。 她掬起一捧泉水。 清澈的泉水从指缝间流下。初冬的天气里,泉水居然是温热的。一股灵气从手掌渗入身体,她只觉神清气爽,浑身似乎有使不完的劲。 水中含有丰富的灵气,这竟是一眼灵泉! “这处泉眼不要破坏,维持原状。”陆可儿说道。 “那么施工图纸也要随之改变。”施晨星脑海里浮现出后花园的设计图纸,“我记得在图纸上,这处泉眼所在的位置,本来是计划建个凉亭。” “不错。”陆可儿赞许地瞥了他一眼,“这里暂停施工。等我回去将图纸修改一下,再施工。” ……………… 方行正将夜风和左一两人迎进县衙的后衙。 “殿下,已经初步查明,那铁矿果然是辰王在私下开采。”方行正将几本账册递给夜风,“这些是从矿场里搜出来的,都是矿场近几年的账册。里面详细地记载了矿石每月的产出数量和运输明细。其中一部分卖给了乌沙国,另一部分辰王自己冶炼。” 夜风接过账册,翻看了几页,心中升腾起一股怒气。 “铁矿是禁卖物资,他居然敢将这么重要的军用物资卖给乌沙国!” “啪!”他一巴掌拍在了桌上。 “乌沙国盛产战马,但铁矿稀少。辰王用铁矿换战马,从账面上看,已有五年之久。”方行正脸色凝重,“而且,我们也查出,辰王用矿石炼铁,制造兵器,数年间制造出来的兵器,可以装备整整十万大军!” “他这是谋逆!”左一怒气冲天。 “辰王谋反,证据确凿!殿下,请立刻密报陛下,问罪辰王!”方行正一撩衣摆,跪地请求。 左一也道:“殿下,事不宜迟,还请当机立断!” 夜风神情沉静,修长如玉的手指敲击着梨花木桌面。 “咚——咚!” 手指骤停。 “你们猜,现在的辰王知不知道我们已经掌握了他的罪证?如果知道了,他接下来会怎么做?”他忽然问道。 方行正和左一一惊:“殿下是担心……” “狗急了都会跳墙。”夜风冷哼,“我这位皇伯父,最是谨慎。父王连发三道圣旨命他入京,他都以各种理由推拖。本宫猜,他已做好了随时起兵的准备。流民之祸,由他一手造成。经此之祸,他平空多出二十万新军。若皇爷爷问罪,他必起兵造反!” 方行正眉头深蹙:“启国近年来国库空虚,民生凋敝,正需修养生息,发展经济。若起战火,将民不聊生啊。” “所以,本宫在数年前就做了准备。”夜风冷笑,“辰王想要起兵造反,那也要看他有没有这个能力!” 夜风命令左一:“立刻将辰王谋反之事密报皇爷爷,一切请皇爷爷定夺!此外,吩咐我们安插在辰王身边的人,可以行动了!” “是!” 方行正望向夜风的目光既惊且佩。 这个年方十七的皇太孙,竟如此深谋远虑,手段高明。数年前,他才多大?就已经将自己的人手安插在了辰王身边。难怪短短数年内,他能将朝堂大半势力收为己用。 ……………… 平州,辰王府。 “什么?又失手了?”辰王恼怒不已,质问曲薇,“不是说下毒这种方式比刺杀更好吗?怎么还失手了?” 曲薇也很纳闷:“皇太孙身边难道有用毒或解毒的高手吗?他们怎么能在没有喝汤的情况下发现断肠草的呢?” 当时下毒的情况和最终发现的经过,已由暗探报给她了。那暗探联系上了三个月前潜入西林县的小六,将毒给了他,这才有了这次投毒计划的实施。 但很不幸的是,不但没有投毒成功,还将小六暴露了。 第163章 遇袭 “这个夜风,真是命大。”辰王恨得牙痒痒。 这个侄子,生下来就中毒了,却病病歪歪地长大。无论什么形式的刺杀,他都能躲过去。 “父皇对他太偏心了。若不是给他找来那么多武林高手奇人异士保护他,他焉能活到现在?” 曲薇心中一动:“义父,皇上身边也有解毒高手吗?” “现任太医院院首高曲庭就是一名闻名天下的杏林高手。不过,他在解毒方面不是很有名。” “这就奇怪了。”曲薇见辰王一脸疑惑不解的神色,解释道,“义父,上次薇儿就说了,与其在皇太孙这边下功夫,不如直接从皇上这边入手。只是,奇怪的是,皇上似乎对我不感兴趣。” 她都借石皇后之口抛出夜风所中之毒是千日寒的这个饵来了,本以为正安帝会上钩,却没料到正安帝压根就没有接见她的打算。 就连石皇后也大为不解:“陛下一直对夜风中毒之事耿耿于怀。他不会不想查明当年真相。只是,当本宫向他举荐你时,他却说等过些时日再说。他不该急切的想查明真相的吗?还是因为他不信任本宫,所以连本宫举荐的人也不信任?” 曲薇其实原先想找其他人举荐自己,比如玉家和荣家,但这两家都不是辰王阵营里的。辰王生性多疑,她担心自己若和玉家荣家走得过近,将遭辰王猜忌。 对曲薇的计划,辰王也是知晓的。经由他的安排,石皇后才会向正安帝举荐曲薇。 “父王对你这个与药王谷关系不浅的神医不感兴趣,只有两个可能。一是已经有人在母后举荐你之前便已经查出夜风所中之毒是千日寒;二是父皇不信任母后,因此对你也不信任。” 曲薇俏脸含霜:“义父,接下来咱们该怎么办?” 辰王满眼阴霾:“薇儿,你说得对。夜风其实不足为惧。若他没有父皇的支持,他便什么都不是。母后在宫里,她在父王身边也安插了眼线。必要时……” 他止住了话语。 曲薇柔媚一笑:“义父放心,女儿一定全力支持义父。” 等曲薇走后,幕僚担忧地提醒:“王爷,现在就动用皇后娘娘的人,会不会操之过急了点?” 辰王摇头:“本王没有时间了。你也知道,西林县铁矿东窗事发,夜风已经插手,他已经查出本王与铁矿有关。父皇平时本就对本王不满,此事一旦密报至京,他必会处置本王。本王不能坐以待毙!” “王爷想来一招釜底抽薪?” “围魏救赵也好,釜底抽薪也罢,本王与其坐以待毙,不如先下手为强。将各军将领召来,本王要做好起兵的准备!” “……是!” 幕僚心神剧震。 终于还是走到这一步了。他全家老小都在封地,不跟着辰王干,他只有死路一条。 但愿,辰王能得偿所愿。 只是,想到那个出尘绝世的皇太孙,幕僚却又不禁打了个寒颤。 ……………… 陆可儿和秋雨驾着马车回岭下村。 陆可儿犹自沉浸在发现灵石和灵泉的兴奋之中。 临走前,她搬了两个柚子般大小的石头放进车厢,先行带回。 剩下的那一堆石头,她交待施晨星务必看护好,不能少一块。 施晨星立刻让人将这些石块搬进了一间建在工地上的库房,并锁了起来,派专人看守。 “小姐,这石头有啥用啊?”秋雨左瞅瞅,又看看,也没瞧出这石头有什么特别。 “这个啊……呵呵,以后自然就知道了。”陆可儿无法明言,只能打马虎眼。 马车行至半途,忽然一直跟在车边奔跑的小怕叫了起来:“喵呜——” 小美募地停下脚步。 “怎么了?”秋雨掀开车帘,目光一扫,身体不由僵住了。 前面的道路中央,堵着几个身材魁梧的大汉,一个个手拿兵器,满脸煞气。 这时,一人骑着一匹骏马慢悠悠地从旁边的山林里走出来。 陆可儿秀眉微蹙:“贾旺财?你想干什么?” 贾旺财目光像饿狼一样凶狠地盯着她,脸色狰狞:“小贱人,终于等到你了!干什么?本少爷说过,不会放过你!” 秋雨怒斥:“青天白日之下,你敢行凶?就不怕官府?” 贾旺财猖狂大笑:“官府?就是因为官府,本少爷才家破人亡,过着这东躲西藏的日子!” 他瞪着陆可儿:“这都怪你那个情郎!那天夜里,就是他带来那么多官兵来抄我家,此仇不报,我枉为人子!他不是在乎你吗?哼,等我将你捉住,看他还怎么嚣张!” 陆可儿明白了。 这家伙是来报复的。 那两天,夜风未归,难道是因为他带人去抄贾府了?但他怎么有资格指挥官兵呢? 他到底是什么身份? 正思忖间,贾旺财已行动了。 他手一挥,几个壮汉立刻朝马车冲过来。 “小姐,我们冲过去!”秋雨挡在陆可儿身前,神情坚定,拉起僵绳,一声怒喝,“小美,跑!” 小美昂头,长嘶一声,撒开马蹄拉着车厢奋力向前奔跑。 那几个壮汉盯着闪电般奔来的马车,眼底闪过一丝诧异。 这样的爆发力和奔跑速度,他们几乎没有在任何一匹马身上看到过。 说时迟,那时快,眨眼间,小美已奔至一个壮汉面前。 它抬起后蹄,狠狠地踹向那人的胸口。 那人未曾想一匹拉车的马还会踢他,躲闪不及,那马蹄重重地击中他的胸口。 壮硕的身躯像块朽木一般被击飞出数丈远,然后重重地落在地上。那人挣扎着想爬起来,却只来得及吐出一口鲜血,然后便颓然地倒在地上,一动也不动。 旁边几个壮汉被这突如其来的变故惊呆了。 “还愣着干什么?快去把那个小贱人给我抓来!”不远处的贾旺财气急败坏地吼道。 几个壮汉对视了一眼,一人搜出腰间砍刀,冲小美砍去。另两人直扑车厢而来。 陆可儿抽出座位下的一把锋利的匕首,那是她放在车中以备不时之需,没想到今天居然用上了。 秋雨握着马鞭,奋力朝那两人挥去。 一名壮汉将手中砍刀迎面劈来,寒光一闪,秋雨的鞭子就断了。那刀余势未减,将车厢套在马背上的绳索也砍断了。 第164章 被抓 恰在这时,那砍向小美的砍刀也到了。小美挣脱缰绳,长嘶一声,纵身向前一跃,堪堪避过砍刀。 那人狞笑一声,越过小美,跳上车厢,伸手向陆可儿抓去。还未触及到她的衣服,眼前寒光一闪,那人惊骇之中急忙将手缩回,定睛一看,却是一把寒光闪闪的匕首。 陆可儿紧握着匕首,满脸戒备地盯着眼前的壮汉。 “小丫头,我劝你乖乖束手就擒,免得误伤了你。”壮汉冷笑一声,一掌朝陆可儿紧握匕首的手腕劈去。 陆可儿咬了咬牙,匕首向上一挑,本以为能刺中壮汉的手掌,却没想到壮汉那一招乃是虚招,他的另一只手已经悄无声息地抓住了她的手腕,用力一拧。 陆可儿手腕剧痛。 “哐当”一声,匕首掉在车厢的地板上。 “小姐!”秋雨惊叫,想要扑过来,却被另两个男子踢下了马车。 那人一招得手,脸上已现出得意的笑容,向陆可儿讽笑道:“自不量力!” “是吗?”陆可儿冷哼一声,运起灵气,屈膝朝他胯下用力一顶。 “啊!”惨叫声中,那人松开陆可儿的手腕,双手捂着胯下,倒在车厢里哀嚎,豆大的汗珠从额头上冒了出来。 陆可儿急忙冲出马车,跳了下去,想去支援秋雨。 然而双脚刚站在地上,两把弯刀便架在了她的脖子上。 “臭丫头,还想跑?”其中一人将手上的弯刀朝她脖子压了压,冷声道,“你跑得过我们吗?” 正在这时,一道黑影疾射而来。 “喵呜”一声,两名汉子只觉手腕一痛,手中弯刀脱手飞出。 “该死的,是只野猫。” “不是猫,是……”一名汉子捂着手上流血的伤口,瞪着刚落在地上的小怕,吃惊得话语都不流畅了,“是,好像是……是黑豹!” “好利的爪子。” “该死的畜生,杀了它!” 两人都是在江湖上过惯了刀光剑影刀口舔血生活的人,本身的武功并不低。刚才是因为不及提防,才被这只小猎豹伤了,这使得他们心中窝着一团怒火,直想将小怕大卸八块以消心头之恨。 “喵呜!”主人,快走。 一声马嘶声响起,小美跑到陆可儿身前,在几人目瞪口呆之下,弯膝跪地。 “我……我的眼没花吧?”一名汉子吃惊得都忘了去阻止陆可儿,问身边的同伴,“这马是想让那丫头爬上自己的背吗?” “这到底是什么马?这么有灵性的吗?” 只见陆可儿利落地翻身爬上马背后,那马立刻站起,正准备扬蹄离去,忽然贾旺财押着秋雨挡在面前。 “你敢跑,我就杀了她!”贾旺财狠声斥喝。 “小姐,别管我,快走!” 此时的秋雨很是狼狈,双手被缚,发髻凌乱,脸颊又红又肿,嘴角挂着一丝刺目的鲜红,显然是被人狠狠地扇过巴掌。 “跑啊,你跑啊!”贾旺财冷笑,“你敢跑,本少爷就将你这丫鬟给杀了。”他恶狠狠地抓着秋雨,尖刀贴上秋雨的颈项。 “秋雨!”陆可儿又惊又怒,“姓贾的,你若敢伤她,我绝不会放过你!” “你若不想你的丫鬟有事,就乖乖下马,束手就擒!否则……”贾旺财目光阴沉,“本少爷可不敢保证我手上的刀会不会在这娇滴滴的小脸蛋上划上几条漂亮的花纹。” “你……” “少啰嗦!本少爷可没有什么耐心。我数到三,若你还不下来,我就在她脸上划一刀。” 贾旺财开口数道:“一……” “不用数了,我下来就是。”陆可儿打断他。 “不行,小姐,你不要管我!”秋雨急得眼泪夺眶而出,“小姐,你快走!” 陆可儿翻身下马:“你们要抓的人是我,放了她!” 放了她?想得美! 贾旺财冷笑。 那两名大汉立刻将刀重新架在了陆可儿的脖子上。 “喵呜!”小怕前爪按地,身体微曲,怒瞪着贾旺财,好似随时都要扑上去。 它那凶狠的眼神看得贾旺财心中直发毛。 “去,把那小畜生给我宰了!”他对身边的一名汉子命令道。 那汉子皱起了眉头:“贾少爷,当初说好的,五千两,让我们帮你抓住这丫头。现在我们任务已经完成了。若你想给我们加任务,得加钱!” 贾旺财噎住了。 这五千两还是他好不容易凑齐的。还加钱?他到哪找去! 陆可儿:这批江湖人也太遵守职业规则了吧? 贾旺财满腔怒火无法宣泄,于是走到陆可儿身前,狠狠地甩了她一个巴掌,凶恶地瞪着她,“若不是要留着你引出你那小情郎,老子真想现在就杀了你!” 陆可儿被这一巴掌扇得脸侧到了一边。她用舌头顶了顶口腔,咽下一口夹杂着血腥之气的唾沫,瞪着贾旺财,目光凛冽,心中却暗自懊恼。 即使她懂一点散打和擒拿术,又有灵气加持,但身手和眼前这几个江湖人相比,还是差距太大。在武林人士面前,她这点花拳绣腿真不够看。 “小姐!”看到陆可儿被抓被打,秋雨心痛难忍。 “你们要打要骂,冲着我来!不要伤害我家小姐,不要!”她大哭起来。 “啧啧,好一个忠仆。”贾旺财讥讽道,“你愿为这臭丫头赴汤蹈火,可惜这臭丫头是个傻子,居然会用自己来换你这一个低等的丫鬟,哈哈!” 本来他也没有料到陆可儿真会为了个婢女放弃逃走的机会,当时也是情急之下将这丫鬟拿来一用,没想到居然成功了。 只能说这个陆可儿太傻了。 那几个江湖人面面相觑。 他们拿人钱财,替人消灾。但也不妨碍他们对忠义之士心生敬佩。 没想到一个十二、三岁的小姑娘,居然有如此胆色和义气。 只是可惜了…… “走!”两人将陆可儿的双手反绑在身后,然后推着她向前走。 “你们要带我们去哪里?”小美和小怕已经离开,看不到身影了。但陆可儿知道,它们并没有跑远,而是不远不近地跟着他们。 “问这么多干什么?”贾旺财冷哼,“知道得越多,死得越快!” 一伙人将陆可儿和秋雨推进山林。 第165章 推测 一旦远离官道,进入丛林,被人发现的机会就更少了。 陆可儿心中暗自焦急。 贾旺财见她左顾右盼,步履缓慢,不禁冷笑:“你想故意拖着不走么?别做梦了,这里平时很少有人来,没有人会来救你。当你的小情郎发现你被抓了,他也只会乖乖地任由本少爷摆布。” 陆可儿轻蔑地瞟了他一眼:“恐怕你要失望了,莫说小萧不是我的情郎,哪怕就算他是,你以为他是傻瓜,会为了我而涉险?” 贾旺财眼底闪过一丝迟疑。 “你们到底是什么关系?” “他只是寄住在我家的一个远房亲戚而已。”陆可儿答道,“你还是把我们放了,我可以当作什么事也没有发生。” “什么事也没发生么?”贾旺财愤恨不已,“我家被抄,我爹入狱,昔日门庭,已然倾覆。现在官府正在满大街地追捕我!这一切,都是拜你那个所谓的远房亲戚所赐!他到底是什么人?他怎么指挥得动州府守兵?” 陆可儿沉默。 别说是贾旺财疑惑,她也一样。 “就算抓错了,又怎样?将来哪怕我要死了,死前能拉你们垫背也值了!我不好过,也不会让你们好过!” “疯子!”秋雨骂道。 “哈哈,我是疯了!”贾旺财脸色狰狞。 短短几日,他从一个在县城里称王称霸的混世祖沦落成一只四处躲藏惶惶不可终日的丧家犬,心理早就扭曲不平了。 他恨不得将所有与之有关的人都杀死、撕碎,给他贾家陪葬。 他转头看向微垂着头沉默不语的陆可儿。 北风穿过树梢和草丛,将她的衣裙和头发扯乱了。她今天束了根绿色的腰带,那柔软的丝带在风中飘荡,摇曳出一股动人的风姿。几缕乌黑的秀发拂过莹白如玉的脸庞,红艳艳的樱唇在发下若隐若现。 贾旺财只觉下腹一紧,咕咚一声吞咽了一口唾沫。 老天待他不薄,在他逃亡时,还将这等美色送到他的面前。 他怎能白白放过? 他目光贪婪地扫过陆可儿全身。 这丫头虽然还未及笄,身体还未长开,但是身段已经初显。这种稚嫩的雏儿最是让人欲罢不能了。 他停下向前走的脚步,转身慢慢地朝陆可儿走去。 ……………… 夜风和方行正商议好事情,便和左一骑马回岭下村。 天快黑了,想必陆可儿已经回去了。 行至半路,忽见前方路面上出现了一个车厢。厢体和车轮都在,拉车的马却不见了。旁边站着几个行人,围着那车厢指指点点。 “奇怪,谁家把车厢搁在这半道上?幸亏这条路平时走的人不多,否则这还不堵着路,让其他马车怎么走啊?”左一惊讶地说道。 夜风不知怎的,心底划过一丝不安。 离车厢又近了几丈,左一惊叫:“殿下,这车厢怎么这么眼熟啊?” 话音刚落,夜风已经打马跑过去,刚到车厢边,他就跳下了马背。 “殿,公子……”左一急忙跟上去。 只见夜风一把掀开车帘,探身进去查看。 身边那几个行人好心地提醒道:“这位公子,里面除了两块石头,啥也没有。” 左一朝他们拱了拱手:“敢问你们发现这车厢多久了?当时是什么样的情况?” 其中一个行人答道:“我们发现这车厢有小半时辰了。平时这路上半天都没几个人。我们也不知这车厢啥时出现在这里。当时这里一个人也没有,连拉车的马都不知跑到哪里去了。” 那人话音刚落,便见前面那个身姿颀长容貌出色的公子探查完转过身来。只见他面色苍白,似是遭受了重大的打击,不禁好奇地问道:“这位公子,你识得这马车?我们几个正想着要不要去报官。” 夜风身躯微微颤抖,却对着几人摇了摇头:“有些眼熟,但想不起是谁的。还烦请几位兄弟去县衙报个官。我和我的护卫会守在这里,保护好现场。” 那几个行人面面相觑。 夜风的语气温和,却透着一股不容置疑的威严。那几人想也未想便应允下来:“好的,好的。我们本来就打算要去报官的。” 说罢,几人匆匆走了。 等现场再无外人,夜风才看向左一:“这是可儿坐的马车。可儿……她一定是遇到危险了!” “怎么会?”左一大惊,“难道她被人劫持了?可是,有谁会对陆姑娘不利?” “拉车的是小美。”夜风只觉心头发慌,脑子嗡嗡直响,几乎无法集中精神思考。 他深呼吸几次,强迫自己冷静下来,分析道:“和可儿在一起的,想必是秋雨。秋雨会一点拳脚功夫,又有速度极快的小美拉车,普通人是不可能动得了她们。” “不是普通人,那就一定是一些会些拳脚功夫的人。”左一比夜风冷静多了,他仔细推测,“陆姑娘帮过许多人,从未害过谁。但是,她的才能却阻碍了一些人,损伤了一些人的利益,嫉妒她怨恨她的人也不是没有。可是这不像是嫉妒她的人会干的事。” 他又看向车内那两块石头,疑惑不已:“陆姑娘的车里,为什么会有这两块石头?难道是劫匪留下的?” 一般人也不会将石头装进车里带走吧。 夜风却摇头:“这不是劫匪留下的。” 语气肯定,令左一十分诧异。 “公子为何如此断言?” 夜风不答。 他怎能告诉左一,刚才他发现这两块石头蕴含浓郁的灵气。能感知灵气的,除了他,便只有可儿。 早上他还在为灵气发愁,没想到可儿居然已经找到了这两块灵石。 夜风语气一转,说道:“劫持可儿的人不是出于嫉妒,那就一定是因为仇怨。或许……” 他心中一颤,“他们是针对我。” “难道公子的身份暴露了?” “那天都有人向我投毒,我的身份早就暴露了,只不过可儿不知道而已。”夜风满心懊悔,“是我大意了。我日日和可儿在一起,同进同出,那些想对付我的人只怕早就查明了我和可儿的关系,所以才将主意打到了可儿身上。只恨我过于自信,以为我能保护好她。” 前两天,他离开可儿身边时,都会留两个暗卫暗中保护她。可这两天因要处理贾府的事,身边人手不够,他临时将人调走查案。没想到,就这么巧,让对方钻了空子。 “殿下,会不会是贾府的人?”左一脑中灵光一闪,说道,“贾旺财还未促拿归案。会不会是他下的手?” 夜风点头:“很有可能。而且素闻这贾旺财手下有一批人来自江湖草莽,他本人与江湖人也常有联系。” “这人不但狠毒,而且好色……” 左一话未说完,便见夜风的脸色冷凝如铁。 第166章 杀神 陆可儿募地抬头:“你干什么?” 贾旺财色*迷迷地盯着她,离她近在咫尺,几乎一伸手就能触碰到她。 “小丫头,在等你情郎到来之前,你不如先好好侍侯本少爷。”他伸出手去挑陆可儿光洁的下巴。 陆可儿眸光倏然冰冷。 一旁的秋雨见状大惊,双手反绑着就直朝贾旺财冲过来,将肩膀用力撞向他。 “你这个贱丫头!”贾旺财猝不及防被秋雨撞了一个趔趄,差点儿摔到了地上。他恼羞成怒甩了秋雨一巴掌,又用脚狠狠地将秋雨踹倒在地。 “秋雨!”陆可儿见秋雨狼狈地倒在地上,脸颊上那红红的巴掌印清晰可见,不由又是心疼又是愤怒。 她暗暗运起灵力,想挣脱绳索的束缚。却不料那绳索乃是用牛筋所制,不但结实,而且越是挣脱越是束得紧。 几个江湖汉子站在一旁冷漠地看着。 贾旺财的企图他们心知肚明,但他们没有阻止。 贾旺财什么货色,他们同样心知肚明。落在他手上的女孩子,没有一个能保住清白的。 这个女孩,长相又如此出众,结局可想而知。 “贱人,等尝过你家小姐的滋味后,本少爷再来和你算账!”贾旺财恶狠狠地啐了秋雨一口,一把拽过陆可儿的一只胳膊,将她往密林深处拉扯。 陆可儿又急又气:“放开我!你这个人渣!” “人渣?”贾旺财得意地冷笑,“你尽管骂。等会本少爷一定让你哭着求饶,哈哈……” “小姐!”秋雨急得哭了起来,她对着贾旺财破口大骂,“你不要动小姐!姓贾的,你不得好死!你这个畜生!你要下十八层地狱!” 听到这一声声叫骂声,贾旺财不但不动怒,反而更加兴奋了。 “救命!来人啊!救命!”秋雨绝望中扯着嗓子大叫。 陆可儿一边被贾旺财强拉着走,一边暗暗将灵气运至手腕,想再试一试能否挣断绳索。 若是能早一点得到灵气攻击和防卫的功法就好了。如今也不会这般被动。 她暗自懊恼。 “快天黑了,这里又是深山老林,你就是叫破了天,也不会有人来救你们的!哈哈!”贾旺财瞟了秋雨一眼,嚣张地大笑。 刚走了两步,忽然他脚步一顿。 面前,不知何时出现了一个玄衣少年。 那几个正冷漠地看着热闹的江湖人也怔住了。 少年身着玄色衣袍,身材修长。五官如刀刻一般立体深刻。眼睛狭长,剑眉入鬓,鼻梁高挺,浑身散发出来的冷冽杀气仿佛如有实质,将这个冬季的山林渲染得更加阴森寒冷。 这人,是什么时侯出现的? 陆可儿抬头看向少年,忽然双眸微瞪。 这人,不正是曾经为了帮她,向彪子出手的那个神秘少年吗? “喂,你是什么人?”贾旺财怒喝。 少年冷冷地盯着他,像是看一个死人。 “你们,去把他杀了。”少年看他的目光,令贾旺财莫名地有些心悸。他后退了一步,对那几个江湖汉子命令道。 那几个江湖汉子一动不动。 贾旺财咬了咬牙:“本少爷我加钱!五百两!” 江湖汉子仍是未动。 贾旺财再咬了咬牙:“一千两!不能再多了。” 江湖汉子彼此交换了一个眼色。其中一人握着弯刀走了过来。 少年身上的杀气令他心神微颤,但他还是硬着头皮冲少年叫道:“小子,识相的,立刻滚开!否则,明年的今天就是你的忌日!” 赤璃嘴角微勾,连眼都没有抬一下,手一扬,一道寒芒闪过,那汉子忽地张大了嘴,双眼圆瞪着,喉头“咯咯”响了两声,便倒在地上,气绝身亡。 贾旺财吓得面色如土。 众人也是惊骇莫名。 他们看得真切,那死去的汉子喉头出现了一个血洞,正汩汩地朝外冒着殷红的鲜血。 “你……你……”贾旺财忽然意识到,眼前这个看似稚弱的少年,实际上是个大杀神。 “你,刻死!” 少年手又扬起,寒芒一闪,贾旺财惨叫一声,捂着一只手掌连声哀嚎。 他的一只手掌被不知名的暗器刺穿了。 那只手掌,刚拉扯着陆可儿的一只胳膊。 “快,你们一起上,杀了他!”贾旺财头冒冷汗,连声吼叫。 几个汉子脸色沉凝。 他们都是老江湖了,已知这个少年的武功深不可测。别说杀他了,他们自个能不能全身而退,都是问题。 “你们愣着干什么?别忘了,他杀了你们的兄弟。你们不杀他,迟早会被他杀掉!”贾旺财继续叫道。 那几个汉子咬了咬牙,一起动了起来,朝少年扑去。 贾旺财说得不错,他们已经不可能全身而退。与其被动挨打,不如主动出击,也许还能搏得一线生机。 但他们还是低估了赤璃的实力。 赤璃双手一挥。数点寒芒迸射,好似绽放的烟花。然而,这不是璀璨的烟火,却是催命的利器。 只一瞬间,那些汉子都来不及惨叫,全部倒地身亡,每个人额头中间都出现了一个小小的血洞。 贾旺财也低估了赤璃的实力。他本想趁着那些汉子向少年动手的时机,趁乱逃走。然而,他才刚迈出一步,便觉膝盖剧痛,摔倒在地上。 一枚钢钉,钉入了他的膝盖骨。 “你……你到底是谁?”这时,贾旺财已发现他请来的帮凶全都死了,没有一个活口,不禁吓得肝胆俱裂。 他什么时侯惹上了这个神秘的杀神? “我……我和你无怨无仇,你……你为什么……” “动她者,都得死。”赤璃冷冷地开口,面无表情地看着他,“你更该死!动了不该有的龌龊念头。” “我……我没有……啊——”另一只手臂垂了下来。 “别杀我,别……啊——”另一只脚也废了。 秋雨挣扎着跑到陆可儿身前,将陆可儿挡在身后。 她不认识赤璃。虽然赫璃救了小姐,但她仍是害怕小姐被他伤害到。 这个少年太可怕了。杀人时,连眼都不眨一下。 陆可儿却毫无惧意。 她自始至终都默默地注视着少年。 慢慢的,她发现了少年的异样。 他的皮肤比第一次见时更加苍白,嘴唇泛着一层淡淡的青紫。 赤璃忽然侧首问她:“你想废他哪里?” 陆可儿眨了眨眼。 此时的贾旺财,只能用惨不忍睹来形容。 他的四肢已全部废了。此刻,他绝望地躺在草地上哀求哭泣,蠕动挣扎,哪有一点平时那嚣张跋扈凶狠毒辣的模样? “这个人渣,死一百次都不足惜。”陆可儿说道,“他们贾家的人都被官府抓了。他们罪恶滔天,必将遭受严惩。他家似乎就他一个人逃了出来。不如,把他送到官府吧。” 第167章 搜寻 正在地上哀嚎打滚的贾旺财一听,以为自己不会立刻被杀死,心中不由暗喜。 女人就是女人,不够心狠。 被送进官府,还有一段路呢。他得想办法逃走,到时…… 刚想到这里,忽听一道冷漠的答复:“不必。” 只见赤璃手一扬。 “卟”的一声,贾旺财浑身一僵,双眼难以置信地大瞪着,然后身体一挺,一动不动。 陆可儿微微一怔。 一点鲜血,从贾旺财眉心渗出。 这人,已然气绝。 赤璃慢慢地朝陆可儿走来。 “喂,你……你要干什么?”秋雨脸色发白。 赤璃没有理会她,手扬起。 “你别乱来!你……” 寒光闪过,秋雨惊诧地发现陆可儿手腕上的绳索断了。 原来,他是在为小姐松绑。 秋雨有些内疚,正想说些道歉的话,忽见赤璃脸色发白,身体软倒下去。 陆可儿急忙伸手扶住他。 “他怎么了?”秋雨诧异地问。 “应该是中毒了。”陆可儿将赤璃小心地放倒在地上,然后掏出藏在腰带暗袋里的银针,找准穴位,扎了下去。 灵气通过银针导入少年的身体。 陆可儿的脸色一点点凝重起来。 良久,她才收回银针,然后去解绑着秋雨手腕的绳子。 可是绳子很坚固,打的又是死结,解不开,又扯不断,她刚想捡一把弯刀将绳割断,便见小怕跳了出来。 小怕用尖牙将绳子咬断。 “小怕,你去哪了?小姐刚才遇到危险,你知不知道?”秋雨看见小怕才出现,不由有些埋怨。 陆家的人都知道小怕不是普通的野兽,它颇有灵性,听得懂人言。 “喵呜……”小怕神情有些恹恹。它看到了一地的尸体,已然猜出主人刚才一定是遇到了危险。好在有人救了主人,否则它可要内疚一辈子,以后吃什么肉都不香了。 “小姐,它说什么?” “小怕说,它刚才离开了一会儿,是为了沿途做标记,好让人能发现追踪过来救我们。” 陆可儿揉了揉小怕的毛发,安慰道:“我没怪你。你也是因为收到我的暗示,这才离开我去做标记的。你已做得很好了。” 若不是因为贾旺财他们看得严,使她无法在路上做手脚,她也不会让小怕去做。 “抱歉啊,小怕。我误会你了。”秋雨有些不好意思。 “喵呜……”小怕表示,它不生气。因为它可是一只胸怀宽广的豹。 “小怕,你去将小美叫来。”陆可儿吩咐道。 她知道,小美和小怕一样,在后面一直跟着他们,并没有走远。 很快,小美便跑过来了。 陆可儿将昏迷中的赤璃推上小美的背。 “小姐,他怎么了?”秋雨关心地问了一句。 “他中毒很深,而且时间不短。”陆可儿叹道,“他应该是每月都服过一半的解药,否则,不可能撑到现在。” “为何是一半?” 陆可儿眸光微沉:“这得问他本人了。” 她心中有个模糊的猜想。这少年,恐怕是被人用毒药控制了。否则,解毒之人不会对毒解一半留一半。 “天快黑了,咱们得尽快回去。家里人估计都急坏了。”陆可儿说道。 小美驮着赤璃,几人匆忙离去。 …………………… 夜幕沉沉。 山林中夜枭的叫声不时响起。淡淡的月光下,高大的树木和山石形如鬼魅般阴森可怖。 夜风和左一举着火把已在密林中搜寻了许久。暗处,不少暗卫也加入了搜寻的行列。 “殿下,这里的草丛中行人踩踏的痕迹已经很淡了。前面已经没有线索。”左一忧心忡忡,“他们到底想要将陆姑娘带到哪里?” 虽然他知道陆可儿不是寻常农女,但面对数名身怀武功的江湖人,她必定难以逃脱。 天色越晚,她可能遇到的危险越大。 “他们是冲着本宫来的。”夜风心急如焚,“他们一定会先将可儿带到一个他们认为安全的据点,然后派人去找本宫交涉。” “那为何殿下不在村里等待他们上门?”左一不解,“他们要用陆姑娘来威胁殿下,必不会取伤姑娘性命。” “本宫不能冒险。”夜风声音低沉,“如果劫持可儿的人是贾旺财,那么他召来的绑匪必定都是亡命之徒,他本人也是个丧心病狂之人。万一他在半途对可儿起了歹意……” 夜风忽然顿住, 左一感受到夜风身上迸射出来的满满的杀意,不禁打了个寒颤。 只求陆姑娘一切安好。 否则,她若有什么闪失,殿下的怒火可是难以平熄的。 可是,夜色渐浓,火把的光亮有限,很多痕迹难以搜寻。时间拖得越久,陆姑娘的处境会越危险。 忽然,一个暗卫现身了。 “殿下,这里有痕迹。”他指着一棵大树叫道。 夜风急步上前。 火把的照射下,在粗壮的树杆上,一个奇怪的抓痕清晰可见。那似乎是一种野兽用爪子抓出来的,三道平行的划痕深深地刻在树上。 “这会不会是山林中的野兽偶然间留下的?”左一问道。 话音刚落,不远处,另一个暗卫也叫了起来:“殿下,这里也有!” 众人走过去,一看,果然,树上三道划痕。 随后,不断有暗卫发现树上的划痕。这些划痕,明确地指向了一个方向。 “殿下,这一定是陆姑娘划的。”左一激动地说。 夜风摇头:“这不是她划的。” 左一一愣,只听夜风解释道:“这是野兽爪子划出的痕迹。不过,确实是可儿有意留下的追踪线索。” 左一有点不明白了。 夜风一边追踪,一边为左一解惑:“这是小怕划的。” 左一拍了拍脑袋。 他怎么把陆姑娘身边那只十分具有灵性的小豹子给忘了? 众人循着划痕一路追踪,一个多时辰后,来到一处山谷。 忽然,前方探路的暗卫一声惊呼。 左一护着夜风追过去一看,也惊呆了。 燃烧的火把照亮了这个小小的山谷。只见草丛里,横七竖八地躺着数具尸体。 “这是劫持陆姑娘的那些人么?”左一满脑惊骇,“那陆姑娘……” 第168章 你到底是谁 话音未落,身边的夜风已冲了过去。他举着火把在尸体间逡巡,一具具查验过去。 不甚明亮的火光中,夜风脸色阴沉,浑身散发着肃杀之气,令他身边的人都噤若寒蝉。 左一跟在他的身后,查了一圈,不禁暗暗松了口气。 死的人全是男子,大多是一招毙命,均是死在暗器之下。其中一人死状甚惨,死前四肢被废。 左一将这人的身体翻转一番,让其脸孔朝上。 “贾旺财?”夜风和左一都认出了这人。 “殿下,看来陆姑娘是被人救了。”左一心中顿时一松。 夜风脸色却仍旧冷凝:“不见得。” “殿下……” 夜风反问他:“你不觉得这人杀人的手法很熟悉吗?” 经他这么一提醒,左一忽然想起一个人来:“殿下说的是索魂楼第一杀手赤璃?不错。赤璃一手暗器功夫出神入化,江湖中鲜有对手。他常常一击致命,最喜射人眉间。如果是赤璃出手救了陆姑娘,他的目的是什么?” 夜风冷冷一笑:“他的目的,自然是本宫。” 也不怪他这般猜测。 这些年来,索魂楼派出数名杀手来暗杀他,都未成功。作为索魂楼第一杀手的赤璃,又怎会放过刺杀他的机会呢? 只是,他没有想到,赤璃会向可儿下手。 “殿下,现在怎么办?”左一问道。 “索魂楼的具体位置还没有查出来么?”夜风问。 “殿下,有一定的进展。目前已知索魂楼在雷州和凌国交界之处。但具体位置还得进一位查探。” “让楚英和楚雄尽快查出来。” “是。殿下,目前线索已断,我们再追下去,也是徒劳无功。不如我们先回村,等待赤璃下一步动作。”左一劝道。 恐惧、焦急、担忧各种情绪在夜风心头翻滚。他第一次发现,他也有后悔、懊恼以及无能为力的时侯。 ……………… 陆家。 陆天宁和纪氏急得团团转。都半夜了,陆可儿和秋雨仍未回来。不仅他们没有回来,就连夜风和左一也没有回来。 派人去镇上和县城找他们,找了一圈,只得到一个消息,说是路上看到一间被弃的车厢,人和马却全不见了。 陆氏夫妇得知后,担心得无法入睡。 所以当陆可儿和秋雨带着赤璃回到陆家时,陆家所有的人都迎了出来。 就连陆天宁也推着轮椅来到了院子里。 “姐,你怎么现在才回来?我们都吓坏了。呜呜……”陆明皙抱着陆可儿哇哇大哭。 看着家里人一张张担忧的脸,陆可儿心头一暖。 “爹,娘,你们还没有睡啊?让你们担心了。半路上遇到点事,所以便回来晚了。别管我们了,你们早点去睡。”陆可儿不想让家人担心,于是便没有将她被劫持的事说出来。 秋雨张了张嘴,见陆可儿朝她微微摇了摇头,只得闭口不言。 纪氏目光转向马背上的少年,惊讶了:“可儿,这是……” “娘,这是我们在路上无意间救下的一个人。因为他,所以我们才这么晚回家。” “原来是为了救人。”纪氏是个善良的妇人,闻言也未多想,立刻叫来秋水和秋叶,让他们先将一间空着的厢房收拾好,将人抬了进去。 “小萧没有和你们一起?”纪氏又问。 陆可儿一愣:“他们还没有回来?” “没有啊。”纪氏叹了口气,“他和左一都没有回来,也不知咋回事。” 陆可儿沉默了会,想到夜风曾经也有晚归未归的情况,于是安慰纪氏道:“娘,你别担心了,想是他们有什么事情要处理。” “也是。这段时间,他们也不知在忙啥,整天早出晚归。不过,好在他们都是男子,不像你这般让人担心。” 纪氏隐隐约约猜到夜风不同寻常的身份。但是陆天宁再三叮嘱她要保密,她自然也不会在女儿面前透露分毫。 那样的人,身边想必护卫不少。她其实真的没有什么好操心的。 安顿好赤璃,陆可儿让秋雨早点去休息,自己简单地漱洗了一番后,也上床睡觉。 夜色沉沉,她却了无睡意。 来到古代,第一次面临着生死危机,她才发现,自己的力量还是太弱小了。 她一直以为自己医术在手,又有灵气加持,在这古代不说能混得风生水起,起码也该顺心顺意。但是,她却忘了,无论在哪里,都是弱肉强食。自己不够强大,便摆脱不了被欺凌的命运。 她想起前两天梦中那老人传授给她的运用灵气攻击和防卫的功法,决定马上修练。 老人说,这套功法名唤“灵海十式”。顾名思义,整套功夫共有十式,每一式都十分玄妙。练式之前,先练气。也就是在学习动作之前,要先学会运转灵气的方法。 左右睡不着,陆可儿一骨碌爬起来,默诵着功法口决,开始修炼。 渐渐地,她沉入忘我之境。 练了半个多时辰,她渐渐地感到困倦,于是往床上一躺,抱着被子沉沉睡去。 也不知睡了多久,忽然,似有所觉,她惊醒过来。 朦胧的月光中,床头分明站着一个颀长的人影。 “谁?” 她张嘴正要叫嚷,忽听一道低沉的声音响起:“是我。” “小萧?”她听出夜风的声音,不禁大为恼怒,“你毛病啊,深更半夜跑到我房里来干什……” 声音嘎然而止。 眼前的少年忽然俯下身,将她紧紧地抱在怀中。 “感谢老天,你回来了。你没事,真的……太好了。”少年声音颤抖,温热的气息拂在她的后颈,令她那里的皮肤一阵阵发烫。 少年的怀抱是那样紧密,压得她有些喘不过气来。耳边传来他胸膛里剧烈的心跳声,一声声如擂鼓,击打着她的耳膜。 他在担心她。 陆可儿很肯定这点。 但是,想到今天惊魂时刻的遭遇,想到贾旺财的话语,想到那两天他的未归,想到他和左一近期以来的忙碌,她忽然感到有些委屈,有些生气,也有些恼怒。 她一把推开他。 “你到底是谁?”她问。 第169章 怄气 夜风隐在月影中,陆可儿看不清他脸上的神色,只感觉到他一双星眸一瞬不眨地注视着他。 “可儿,你要相信我。不论我是什么身份,我都不会伤害你。”良久,他低声答道。 但这个答案却并不能让陆可儿满意。 “小萧,你现在能站在这里来看我,说明你知道我遭遇过危险,你也一定清楚知道事情的来龙去脉。贾旺财说看到你带领着官兵查抄贾府。一个普通人能命令官兵?小萧,我原本对你的身份一点也不好奇。在我眼中,你只是一名寄居在我家里接受治疗的病人。你是谁,于我没有任何关系。但是,因为你,我和秋雨今天差一点回不来了。” 夜风呼吸急促起来:“对不起,我也没有料到……” “我不需要你的道歉。”陆可儿皱眉打断他,“你不想表明身份,想必有你的顾虑。但是,我不希望因为你,而使我们陷入危险的境地。今天是我被劫持,那明天呢?会不会是我的家人?他们不会有我和秋雨这般幸运,恰好有人施救。” 夜风急道:“可儿,我正要和你说。救你的人,是个杀手,他很危险。他救你,一定有他的目的。” 陆可儿被气笑了:“不管他有什么目的,他都是我和秋雨的救命恩人。” “可是他以前……” 陆可儿深深地吸了口气,打断了他的话:“小萧,你身上的毒因为灵气护体,已经排得差不多了。你在我家住了这么久,难道不担心你的家人挂念你吗?” 夜风愕然问道:“你这是什么意思?” “小萧,你不需要再待在我家治病了。你的身体现在已无大碍,只要每天坚持练我教给你的功法,你就能保持身体健康。所以……”陆可儿顿了顿,说道,“你其实随时可以离去。” 夜风浑身一僵。 他几乎不敢相信自己的耳朵。 可儿居然在对他下逐客令。 近三个月来的相夕相处,他以为他和她已经彼此了解,彼此信任,可没想到,她对他依然是防备和疏离。 她对他,就没有一点信任吗? 在她心里,他难道只是一名病人? 他的心,莫名地感到了疼痛。 他张了张嘴,却说不出任何话来。 良久,他淡淡地说道:“好,如你所愿。” 转身,他步履匆忙地离去。那背影,显出几分狼狈和萧索。 陆可儿望着他离去,直至不见,心底涌上一股难以言喻的郁闷。 她一把将被子拉过,盖住脸。 她没有错。 这个小萧,不坦诚在先,污蔑她的救命恩人在后,她又何必在乎他的想法? 罢了。 他身份神秘,想必非贵即富,与她本就是两个世界的人。何必再多牵扯? …………………… 夜风刚回到自己的房间,左一便推门进来。 “殿下,赤璃现在正躺在东侧厢房内。属下现在去杀了他?” 夜风募地瞪向他。 “殿……殿下,为何这般看属下?”左一丈二摸不着头脑,“赤璃现在正昏迷着,毫无反抗之力,正是下手的好时机。” 夜风沉默了会,摆了摆手:“算了,饶他一命。” “什……什么?” “收拾一下东西,明天一早随本宫回京。” “啊?”左一吃惊得张大了嘴,“殿下,咱们这就走啊?怎么这么突然?万一那杀手对陆姑娘不利……” “人家都说了,那人是她的救命恩人。”夜风打断他,神情有些恼怒,“她不相信赤璃会害她。” “殿下,你和陆姑娘吵架了?” “本宫会与一个小女子吵架?”夜风冷哼。 左一心里嘀咕:若没吵架,你的火气会有这么大? 夜风瞪他:“还不快去整理行李?” “不……不是,我也要去?殿下,你别忘了,明面上,属下可是陆家的护卫。”左一小心翼翼地睨了夜风一眼。 夜风气结:“我会从她手上把你‘雇’过来。” “殿下,你真要回去?陛下又没有来催你。”左一嘀咕道。 说实话,他有点舍不得离开。 岭下村山青水秀,风景怡人。陆家人人和善,没有京城的勾心斗角,你死我活。更重要的是,陆姑娘的厨艺特别好。他在陆家,都胖了一大圈了。 夜风瞪他:“不走还当如何?本宫何必死皮赖脸地待在这里碍她的眼?” 还说没吵架? 左一叹气。 这真是神仙打架,小鬼遭殃啊。 “殿下,你放心赤璃待在陆家?万一他对陆家做点什么,我们又不在身边,想救也是鞭长莫急啊。” 夜风犹豫道:“那你说怎么办?” “不如我们在陆家暂时再待几天,看看情况,顺便观察一下那个赤璃。他救陆姑娘,会不会另有目的?” 夜风迟疑:“可是……这样她会不会觉得我们赖在这里不走?” “怎么会?”左一立刻反驳,“陆姑娘就是一个小姑娘。小姑娘的脾气,来得快也去得快。” 夜风斜睨了他一眼:“看来,你很懂小姑娘的心?” “这个……没吃过猪肉,还没见过猪跑吗?这京城的姑娘和乡下的姑娘,其实脾气都差不多。生气时,得哄。” “什么?” “就是你得顺着她,千万别把她生气时说的话当真。女孩子,常常说反话。比如,她说讨厌死你了,其实就是很喜欢你。她说,你走,其实就是想要你留。”左一将他当暗卫时所听所见的一些男女之间的趣事说给夜风听,然后劝道,“殿下,陆姑娘晚间才刚死里逃生,心情是又惊又怕。这时,你得多安慰她,可不能真的和她怄气。” 夜风若有所思。 ………… 第二天天一亮,陆可儿就睁开了眼睛。 不知是否是因为有心事,她穿到古代后,第一次失眠了。夜里,她脑海里不断浮现出她和夜风相处的点点滴滴。平心而论,夜风的颜值是她两世加起来看过的最高的一个。平日里,他对她温柔呵护,照顾有加,她又不是木头,怎会不感动呢? 只是,他给她的距离感也很强。 她和他之间,似乎总是隔着崇山峻岭,难以打开彼此的心扉。 她想,昨晚,她都那样直白地驱赶他了。以他的骄傲,想必他一大早就告别离去了。 想到此后两人不知还有没有机会再见,陆可儿心中感到一阵失落。 第170章 过往 经历过前世,两世加起来活了三十多年,陆可儿并非是涉世未深、容易感情用事的女孩。 前世,她曾谈过一次恋爱。只是,当时爱得有多深,结束时就有多狼狈。再深的爱恋,都抵不过高官厚?、功名利益的诱惑。 那个她曾以为最懂她的男人,放弃了他们三年的感情,转身投入医院院长女儿的怀抱。 然后,院长女儿将她视为肉中刺眼中钉,在一次不大不小的医疗事故中,诬陷是她的过错。她百口莫辩,最终被逼辞职。 离开医院的那一刻,她才明白,爱情其实是最不可靠的。真正能让自己抗衡强权、站立于世的,唯有自己足够强大。 而对于一些可能陷自己于困境的任何人或事,她都要尽早地远离。 她想,她没有错。 重活一世,她很珍惜现在的家人和现在拥有的生活。她只想平平安安平平凡凡地过一生,再不想陷入前世的那种纷扰之中了。 她在床上恹恹地躺了好一会儿,才爬起来。 空气中飘浮着米饭的甜香。 秋水的厨艺越发好了。即使她现在没有什么胃口,闻着这样的香味,胃口也被刺激到,想要吃点东西。 打开房门,清新的山野气息便扑鼻而来。 今天难得开了点太阳。纪氏和秋雨将洗好的衣服晾在院子里。几件男士的衣衫特别显眼,在风中微微飘荡。 陆可儿微微一愣。 她认出其中两件不是陆父的衣衫。 夜风和左一还没有走吗? 正愣神间,纪氏转头看到她,嗔道:“这么早就起来了?不多睡会儿?” 陆可儿笑了笑:“娘,不早了,都巳时了。” 看太阳的方位,大概上午十点左右。再过一个多小时就要吃中饭了。 “饿了吧?秋水做了红豆包和蛋黄酥,味道真不错。等会先吃点垫垫肚子。午饭时,再吃饱点。” “知道啦。”陆可儿笑着回应道。 有人管着的日子,感觉也不错。 简单地吃完早餐,陆可儿几次想问夜风和左一的去向,但话到嘴边,还是咽下去了。 “小姐,那个少年醒来了。”秋雨走过来说,“他想见你。” 陆可儿有些惊讶。 这个少年醒来的时间比她预料得要早一天。看来,他的身体也异于常人。 她走进赤璃的房中。 床上的少年虽然醒来了,却无力起身,睁着一双狭长的眼眸一眼不眨地看着她走近。 “谢谢你。” “谢谢你。” 两人几乎同时开口。 陆可儿忍俊不禁。两人几乎默契的反应奇迹般地消弭了彼此间的那份生疏和隔阂。 “你真是命大。”陆可儿道,“你可知道,你体内积毒已深?” 赤璃点头:“知道。” “你每月要服解毒是么?” “是。” “为何断了两个月?”陆可儿叹道,“你知不知道?你中的这种毒,只要断一个月的解药,就会毒发身亡。没想到你能撑两个月。” 这人想必内功深厚,才能将毒压制这么长时间。否则,陆可儿找不到其他理由。 赤璃沉默半晌,抬眸望进陆可儿盛满关切的凤眸,不知为何,有了倾诉的欲望。 “我叫赤璃,是索魂楼第一杀手。你……知道索魂楼吗?” “听说过。”陆可儿若有所思,“据说是江湖上最负盛名的杀手组织。你是第一杀手?难怪身手如此了得。” 赤璃见她神情既无鄙夷也无恐惧,心中稍定,于是继续说道:“索魂楼二十年前才出现在江湖之中,发展至今,已具规模,共有杀手五百名。我是五年前被迫加入的,那时,我中了毒……” “索魂楼有解药?”陆可儿眸光微闪。 “是。”赤璃眼底闪过一抹讥诮,“后来我才知道,我所中的毒就是索魂楼楼主下的,以此胁迫我为他卖命。楼主每月会发半颗解药给我。这半颗解药无法清除我体内全部的毒素,但是却可以维持我这个月不会毒发。其实不只是我。我们这些杀手,除了那部分本身就喜欢杀人并以此谋生的人外,其余之人全是被这毒药控制了。” “这个楼主到底是一个什么样的人?”陆可儿对索魂楼楼主产生了几分兴趣。能够以毒逼迫这么多武林高手为他卖命,这人倒是有几分狠辣和手段。 “我没见过本人。”赤璃沉声道,“此人十分小心谨慎。我们接受任务,和楼主联系,都是通过一定的途径。比如,我每月会去一趟联络点,在那里,会放有事先写了任务的字条和半颗解药。只有接受任务并按时完成任务的杀手,才能得到那半颗解药,当然有时也有酬劳。每次的联络点都不一样。有时是一座酒楼的一间包厢,里面花瓶下会压着东西。有时是一座山脚下的一棵古樟树,树洞里会藏着个小包裹……反正不一而足。除此之外,若有紧急事件需和楼主联系,我们也各有一套联络的暗语和标记。我们只要将这些暗语或标记写在一些醒目处,便自然会有人来找我们。有时是一个乞丐,有时是一家酒店的老板……但都不是楼里的人,而是受人之托,替我们传递信息。” “也就是说,你们从来没有和这个楼主或者他的亲信接触过?” “是的。” 陆可儿秀眉微蹙:“这个楼主很谨慎啊。为什么呢?” 赤璃微愣。 他没想过这个问题。 “或许,这是他御下的一种手段?”赤璃推测,“越是保持一种神秘感,越是会让人感到害怕。” 陆可儿点头:“你这种推测也不无道理。可是,我仍旧觉得有哪些地方不对。” 她并不是一个足智多谋、神机妙算之人,想不清楚,便不去想了。垂首问赤璃:“依你的身手,你应该不会完不成任务。你为何没有按时服解药呢?” “因为……我确实没有完成任务。” 陆可儿惊讶了:“那人武功比你还高?还是那人身边有比你更厉害的护卫保护?” 赤璃答道:“都不是。” 陆可儿眨了眨眼,忽然想到一种可能性:“你没有接受那个任务?” 赤璃点了点头:“嗯。” 第171章 提醒 “为什么?”陆可儿难以理解,“你明知道不接任务,就得不到解药,迟早都会死亡。” 赤璃沉默不语。 陆可儿猜测:“是不是因为,你不想杀那人?” 赤璃猛地抬眸看向她,眼中闪过一抹亮光。 陆可儿知道自己猜对了。 “这人是你的熟人或朋友?”她又问。 赤璃摇头。 陆可儿没有耐心了:“你就直接告诉我吧,也好让我心里有数不是?毕竟,现在你这条命可是我救的。你欠我一条命,我知道你的一些秘密,也不过份吧?” 赤璃本不想说。但转念一想,陆可儿的话不无道理。 他拒绝接受索魂楼的任务,没有听命行事,从行动上来说,实际上已经背叛了索魂楼。索魂楼对背叛者从来不会心慈手软,常常赶尽杀绝。这个姑娘救了她,索魂楼若得知,必定也会将她也视作索魂楼的敌人。 如今,他们的命运已绑在了一起。 为了她的安全起见,他也要将一些事情告知她。 “楼主让我去刺杀启国皇太孙,我没有去执行这个任务。”赤璃答道。 陆可儿愣住了。 “皇太孙?天,你们楼主脑子是不是有病啊?自古民不与官斗,江湖人也不大参与朝廷及官场争斗,更不要说是刺杀皇族。”陆可儿沉吟道,“若没有巨大的利益,你们楼主是不会这么做的。若查出来,那就是与一国为敌。” “这也是我奇怪的地方。”赤璃并不傻,相反,很多时侯,他很清醒,也很精明,“我总感觉,索魂楼和朝廷里的某一方势力是有关联的。只是不知道是哪一方势力罢了。” “哪一方?其实也很好猜啊。”陆可儿眨了眨眼,“当今启国,谁最想皇太孙死呢?” 赤璃答道:“那自然是辰王。” “那我敢肯定,你们楼主一定和辰王达成了某种协议。”陆可儿道,“索魂楼替辰王清除异己,而辰王,也一定允诺了索魂楼什么条件。” 赤璃若有所思。 “唉呀,这些勾心斗角你死我活的事,我也不感兴趣。话说,这个皇太孙与你也没有关系,你为什么不杀他?” “杀了他,天下岂不大乱?” 陆可儿立刻用一种新奇的目光注视着赤璃:“真看不出来啊。你这个杀手,居然心怀天下?” 赤璃郝然,垂下眼帘,良久,才答道:“杀手也是有原则的。” “不错。”陆可儿赞许地点头,“做人,得有底线。你虽是杀手,但害人性命非你所愿。在小利和大义面前,你选择了大义。好人有好报,这不,你就遇到了我。放心吧,你身上的毒,我能解。” 赤璃几乎不能相信自己的耳朵。他难掩内心的激动:“姑娘,你……你说的是真的吗?” “我姓陆,叫陆可儿。你叫我可儿吧。”陆可儿笑道,“我不骗你。只要你配合我的治疗,三个月后,你身上的毒就能清除。” 赤璃怔怔地看着她。 “怎么?你还是不相信?”陆可儿有些奇怪他的反应。 赤璃眨了眨眼,压下眼中的酸涩,哑声道:“不,是因为太惊喜了。你知道吗?若不是因为这毒,我也不会为索魂楼整整卖了五年的命。” 他忽地抬头,直视着陆可儿:“陆姑娘,我……我能叫你可儿吗?” “当然。” “可儿,像我这般中毒的杀手,在楼里还有许多。你能……将解药给他们吗?不,不是给,是卖。多少钱卖给他们都行。” 陆可儿有些为难地说道:“我这解毒的方法不是解药,而是针炙。如果他们愿意来找我医治,我自然不会拒绝。” 陆可儿其实是个很怕麻烦的人。但是,赤璃救过她,她无法拒绝他的请求。 她也算看出来了,这个少年杀手面冷心热。拒绝的话,她就更说不出口了。 “好了,这些都是以后的事。目前,你好好在我家休养。等清除了毒素,你再做打算吧。”陆可儿为他把了把脉,发现他身体仍很虚弱后,便交待了他一声好好休息后,便离开了房间。 不一会儿,秋雨将赤璃的吃食端了进来。 “少侠,这是小姐特意吩咐厨房炖的滋补养生汤,里面放了好几种药材,可以帮你恢复元气。” “谢谢姑娘。” “奴婢名叫秋雨,少侠唤奴婢名字吧。”秋雨笑盈盈地说,“昨晚多亏了少侠出手相救,小姐和奴婢都十分感激。不过,少侠若见到我家老爷和夫人,或是小少爷,可千万不要在他们面前提起小姐遇险之事。小姐特意嘱咐我来提醒一下少侠,就说你与小姐是在路上偶然遇到的,免得老爷夫人为小姐担惊受怕。” 赤璃点头:“好,可儿顾虑得是。麻烦秋雨姑娘扶我起来,我好去拜见一下可儿的父母。” 秋雨听赤璃直呼小姐名字,微微一愣。但见他神情坦然,并无丝毫轻浮之色,心中又暗道自己以小人之心度君子之腹。只是这时扶他起床,却是万万不能的。 “少侠,小姐再三强调,这几天你不能下床,得好好休息。等你恢复些元气,她会着手为你医治。等你身体好些了,再去见我家老爷夫人不迟。” 赤璃听了,只得作罢。 滋补汤浓香扑鼻,味道鲜美,赤璃喝了第一口后,便停不下来,转眼间,就将一碗浓汤喝了个底朝天。 等秋雨将碗收走后,他忽然间又觉得困倦起来,于是沉沉睡去。 这一睡,便睡了三个多时辰。 等赤璃再次醒来时,已是夜幕降临,华灯初上。 屋内没有点灯,光线很暗。他睁着眼睛,还未适应这片黑暗,忽然浑身一僵。 杀手敏锐的感知能力,使他意识到,屋内除了他,还有另一个人的气息! 他暗暗地探手入怀…… “赤璃,本宫劝你不要动。”忽然,一道清越而又深沉的男声响起,令他心神俱震。 他的手僵在胸前。 本宫…… 这世上,会如此自称的,只有那位他从前跟踪了几个月、有数次刺杀机会却一直不想下手杀害的皇太孙。 他怎会在这里? 未及多想,那道声音又响起来了:“本宫来这里,是想要提醒你,不论你救可儿是出于何种目的,都不要伤害陆家的任何一个人。” 第172章 两个人的默契 赤璃闻言一愣。 发现夜风出现在他的房内,他第一反应是夜风来找他算账。毕竟,虽然他没有刺杀夜风的意图,但夜风并不知道。在夜风的认知里,他这个索魂楼第一杀手是他性命最大的威胁。 却没想到,夜风不请自来的原因,竟然是为了可儿。 “殿下怎会出现在陆家?”他比较关心的是这一点,“殿下与可儿姑娘认识?” 夜风冷飕飕的声音传来:“你直呼人家姑娘名讳,有没有想过会有损人家姑娘清誉?” “殿下不也直呼可儿的名字?” “本宫和你怎么一样?” “怎么不一样?难道面对的不是同一人?”赤璃反问。 “可儿与本宫的关系,可是你能比的?”夜风恼火地质问。 “你们什么关系?” “我们……” 一旁本想默默做个隐形人的左一实在看不下眼了。 “殿下。”他轻咳了一声,打断夜风的话。 从前也没有发现殿下有这般幼稚的一面啊。本来是来警告赤璃的,怎么话题跑到十万八千里之外了? 夜风这才醒悟过来,心里暗自懊恼。 “你救可儿,到底有什么目的?”夜风决定将话题扯回到正道上。 赤璃闭嘴不答。 赤璃忽然发现这个号称上知天文下知地理英明睿智的皇太孙并不像传闻中那般高不可攀,他和普通人一样,也会生气、会嫉妒、会使小性子。这使他面对皇太孙时,也多了一分随性和率真。 “为何不回答本宫?”赤璃的沉默令夜风更加生气了。 这小子,是不是仗着自己是可儿的救命恩人,所以才会这般无礼?他就不担心惹怒他,自己这条小命不保? “传闻殿下天姿聪颖,神机妙算。想必殿下已经知道原因了吧?” 夜风一噎。 但几番交谈下来,他能看出赤璃神情坦荡,对可儿确实没有恶意。自然他对陆家,也不会有威胁。 左一佩服地看了赤璃一眼。 能让殿下吃噎的,普天之下,没有几人。 “听说你中毒了?”夜风话锋一转。 “是的。” “可儿在为你解毒?” “这不是明显的吗?” “毒解后,你立刻离开陆家。”夜风说道,用上了命令的语气。 赤璃被气笑了:“凭什么?” “你别忘了,你是一名杀手。你待在可儿身边,只会给她带来危险。”夜风神情严肃。 赤璃讥道:“我想殿下弄错了。你比我更容易陷可儿于危险的境地。殿下也别忘了,这世上想要杀死殿下的人,可不少。” 夜风神情一僵。 “放肆!”左一冷着脸训斥。 赤璃冷冷目光扫向他。 左一心神一凛。 不愧为天下第一杀手,那目光中的杀意如有实质,令人倍感压迫。 左一的手悄悄探向了腰间的宝刀。 夜风朝左一使了个眼色,制止了他的下一步举动,然后转头看向赤璃,淡声说道:“这几年来,你应该有不少机会刺杀本宫。为什么不动手?” “我是三个月前才接到刺杀你的任务。”赤璃冷哼,“殿下想多了。” 言下之意,不是不杀,是还未来得及动手。 夜风却摇了摇头:“本宫仔细地分析过。三个月前,本宫在辰王封地,那时,你应该有很多机会动手。为什么你却迟迟不动呢?” 赤璃心中暗暗佩服夜风心细如发,但他是绝不会承认他是不想刺杀他的。 “什么时侯刺杀,由我自己决定。殿下可要当心,没准儿下次我就会动手了。” “为何等下次?现在你不就有机会么?”夜风嗤笑。 赤璃冷哼一声:“殿下以为我不敢吗?” “拭目以待。” 赤璃朝他干瞪着眼睛。 夜风暗自得意:终于扳回一局。 他终于能确定,赤璃是不会刺杀他的。具体原因是什么,他还不清楚。不过,能让这个傲慢的少年杀手吃瘪,他还是很有成就感的。 左一真的看不下去了。 两个幼稚的人。 “殿下,还是说正事吧。”他暗暗提醒夜风。 夜风神色一整,对赤璃道:“本宫还是那个意思。你毒解后,就立刻离开。” “不可能!” “赤璃,你别以为本宫动不了你!你虽是第一杀手,武艺高强,鲜有敌手,但是,你别忘了,山外有山人外有人的道理。本宫总会找到几个能对付你的人。”三番五次地被赤璃拒绝,夜风心头的怒火难以压抑。 “殿下,你真是聪明一世,糊涂一时。”赤璃讥笑,“你与其费尽心思去找人对付我,不如想想如何保护可儿吧。” “你什么意思?”左一纳闷。 “我中的是索魂楼楼主给我下的毒,目的是为了控制我。本来我应该毒发身亡才是,但可儿救了我。索魂楼楼主是个狠毒无情的人,他不会允许这样的局面出现。” 接着,他将索魂楼楼主用毒控制杀手为他卖命的事细述了一遍。夜风听着听着,脸色阴沉得像是要滴出水来。 “所以,我不能离开陆家,尤其是离开可儿。”赤璃叹道,“我若离开了,谁能抵抗得了索魂楼派来杀可儿的人呢?殿下,你吗?” 夜风的暗卫虽然不少,手下奇人异士也多,但是他没法保证能保护得了可儿。 夜风自己也清楚这一点,于是更加郁闷了。 “殿下,我们都是为了可儿的安危着想,何不放下彼此成见?”赤璃说道,“我向你保证,只要我还活着,我就不会让可儿出事。” 夜风闻言一怔。 这个承诺重若千钧。 “你为何要这要做?”夜风冷冷一笑,“别告诉本宫你是为了报答可儿为你解毒的救命之恩。你一定还有其他原因。” “是有。”赤璃邪魅一笑,神情挑衅,“可我为什么要告诉你?” ……………… 走出院门,见四下无人,左一才问出心中的疑惑。 “殿下,为何你如此笃定赤璃没有杀你之心?” 山村的夜晚,显得格外寂静。寒风刮过山林,呜呜作响。远近有几处房舍,亮着昏黄的灯光。 县城里很多人家都开始在夜里燃起了炭火取暖。可是,在这个贫瘠的小山村,很多山民农户仍是宁愿裹在破旧的被子里瑟瑟发抖也舍不得烧炭。 陆家,除了陆可儿和左一的房间还未烧炭外,其他房间都已燃起了炭火。 但夜风现在却并不觉得寒冷。 “因为看到他醒来看本宫的第一眼,本宫就知道,他认出了本宫。但是,他的目光中没有杀意。”夜风微微勾起唇角,眼中闪过一丝兴味,“一个人的神情可以作伪,但眼睛却骗不了人。这个闻名天下的第一杀手,看来并不是一个只知打打杀杀的鲁莽无情之人。他有他的原则。” “所以殿下才默许他待在陆姑娘身边?” 第173章 封赏 “赤璃不会伤害可儿。”夜风想到自己目前的处境,心情难免有些低落,“何况他说得对。本宫虽然想要保护可儿,却难免有力所不及之处。” “殿下……”左一第一次见夜风神情沮丧,不由心中难过。 “不过左一,这是暂时的。”也就那么一会儿,夜风又恢复了平时的从容和镇定,“本宫会尽快将潜在的威胁和显露的危机铲平。到那时,可儿将不会再遇到这种危险。” “殿下已有办法了?” “有天下第一杀手在,我们还愁找不到索魂楼的老巢吗?” “殿下是想以赤璃为饵,引索魂楼上勾?” “赤璃所中之毒能解,可索魂楼不知道,也暂时查不到可儿这里。我们可以让赤璃主动联系索魂楼。暗地里,我们派人盯中监视。那收信取信之人,定是索魂楼信使,他必定是索魂楼楼主亲信,不可能不知道索魂楼所在。” “此计甚妙。可若赤璃不愿配合呢?” “他一定会愿意配合的。”夜风星眸半敛,“虽然本宫暂时还未查出缘由,但是不可否认,可儿在赤璃心中的地位是不同的。他是不会坐视可儿受到伤害的。而目前可儿最大的威胁,就是那索魂楼。” “属下明白了。属下若是赤璃,也会选择配合殿下。与其被动地防守,不如主动出击。” “嗯。还有一事。”夜风看向左一,“皇爷爷对可儿的封赏估摸着这两天就要到了。等这事过后不久,我们就要启程回京了。” 左一一惊:“不是说可以待半年吗?这才三个多月,殿下为何如此着急?” 夜风望向远处夜幕下黑黝黝的起伏的山峦,轻轻地叹了口气:“本宫身上的毒已解得差不多了,皇爷爷不会不知道。本宫再待下去,只怕对可儿不利。” 左一了然。 陛下对自己的孙子有多疼爱,对他身边出现的陌生人就有多防备。何况,陆可儿还是个还未及笄的小姑娘。陛下也怕殿下对小姑娘生了不该有的心思。在皇家,子嗣的婚姻都是经过千挑万选、权衡各方利弊方能确定。殿下是储君,是未来的君主,他的妻子,就是未来的皇后,其身份地位必定要和殿下相匹配。一个出身农户的农女,是绝无可能的。 左一想到这里,也不由心情郁结。 这些天相处下来,他还是很喜欢陆可儿这个小姑娘的。年龄虽小,却气度不凡,更何况她本身的能力不可小觑。最重要的是,殿下在陆姑娘面前,才真正活得像个有喜有乐、有快乐也有烦恼的平凡人。 他在殿下八岁的时侯,就成为他的影卫。殿下拥有陛下的宠爱,看似什么也不缺,但其实殿下身边的人都知道,殿下一直活得很孤独,压力一直很大。活在群狼环伺的环境中,殿下每一步都如履薄冰,几乎没有心情放松和愉快的时侯。可是,在陆家,他却知道,殿下是真正快乐和轻松的。 如果殿下是个普通人,他一定会选择和陆姑娘在一起。也许两人会相携一生,也许两人会成为知己……他们两人会有更多的可能。但是,绝不会像如今这般,为了她的安宁而选择远离。 “殿下,你……真的舍得放下?”左一沉默良久,问道。 夜风神情淡淡,眼神却越发坚定。 “未来,谁又能说得准呢?”他喃喃低语。 未来,他一定要掌握在自己手中。 ……………… 陆可儿觉得奇怪。本来以为夜风会反对她救治赤璃这名杀手,毕竟,那天半夜夜风可是不惜闯入她房中也要“警告”她一番。可是没想到,才一天功夫,夜风居然和赤璃相处融洽。两人既没有横眉怒对,也没有拔刀相向,令她百思不得其解。 但她没有在这方面关注多久,因为,朝廷对她的封赏下来了。 前来宣旨的是一名面白无须的中年太监,陪同他一起来岭下村的,正是西林县县令方行正。陆可儿听方行正唤那太监为郑公公,后来陆可儿才知道,这个郑公公正是当今正安帝的御前大太监李福全的徒弟,在京城也是权贵大臣们少不得巴结的对象。 郑公公站在陆家院子里,面对着一院子下跪的人,扬声宣读圣旨。 “奉天承运,皇帝诏曰:……今有农女陆氏可儿,性资敏慧,端庄淑睿,医术精湛,救死扶伤,德惠广济,救疫患于水火之中,赈难民助皇恩于沾足之外,……百姓感恩,深慰朕心。……褒嘉仁心,表励风俗,……现赐黄金千两,绸缎百匹,点翠头面两套,山林良田五百亩……,钦此!” “陆姑娘,领旨谢恩吧。”读完圣旨,郑公公看向跪在前面第一排的少女,眼神一闪。 来之前,他也猜想过陆可儿的模样。一名农女,既使医术出众,模样气质也不可能多么出色。毕竟,小门小户出生,见识有限,想必一身的乡土气息即使用最华丽的衣饰也难以掩盖。 可没想到,现在仔细端详这名少女,她给他的第一眼,竟是如此惊艳。 娇小的身躯虽然跪着,却背脊挺直,气质雍容。模样也是极为出众的,肤若凝脂,眉目如画,尤其是一双丹凤眼,潋滟生波,流转间,光华四溢。她身上穿着什么衣饰,他居然都没有留意到。 有一种人,本身的风采就足以惊艳世人,任何服饰,都只会轮为陪衬。 郑公公想起离京前自己的师傅李福全的暗示,心中不由有些迟疑。 李福全暗示他,陛下不喜此农女,认为此女心机深沉,急功近利,有蛊惑皇太孙之嫌。封赏也不过是为了堵天下悠悠众口。也因此,疫病都结束这么多天了,对陆可儿的封赏才姗姗来迟。 郑公公是个擅长看人脸色行事的人,这也是在这么多太监中,他会被李福全相中,收为徒弟的原因。 原本来之前,他打定了主意,对这个陆姑娘不冷不热,态度疏离客气即可,可现在他有些犹豫了。 “农女谢主隆恩。”陆可儿态度不卑不亢,神情平静地接过那明黄的圣旨。 对这个宣旨的太监,她谈不上好感。 许是在京城被人奉承惯了,这个郑公公虽然在行为举止上挑不出错来,但是却神情倔傲,自进门时起,对她甚至整个陆家的态度都显得较为疏离。 陆天宁和纪氏跪在陆可儿身旁,却心情万分激动。 他们的女儿,其功绩不但受百姓景仰,而且还直达天听,就连皇上都下旨封赏。 眼见女儿接下圣旨,作为一家之主的陆天宁,让秋叶将他扶起身来,坐上轮椅,来到郑公公面前。 “有劳郑公公不辞辛劳前来宣旨,陆家万分感激。小小心意,不成敬意,还望笑纳。”说罢,塞给郑公公一个荷包。 第174章 郑公公的诧异 郑公公掂了掂手中的荷包,眼底闪过一抹诧异。 这荷包的份量少说也有十两。他倒不是惊讶于荷包的份量,他在京城,比这多得多的银子也收到过。只是,他没有想到一户偏僻的农户居然一出手就能拿出十两多的银子来打点。 再细看当初进门就没有入眼的陆家院落,郑公公暗暗惊讶。 不看不知道,一看吓一跳。 虽然建筑材料谈不上有多名贵,但却设计建造得典雅别致,别有一番韵味。白墙灰瓦,窗明几净。已至寒冬,院子里居然盛开着不少他不认识的鲜花,香气袭人。 更奇妙的是,站在陆家,郑公公发觉因为近几天长途跋涉而产生的疲惫感此刻居然一扫而空。 明明在进陆家门之前,他还觉浑身酸痛难忍来着。 他心中暗暗诧异,暗道陆可儿不愧是医术高超。想必院中种植的也都是适合养生的名贵药材。 他立刻扬起一抹微笑,这笑容比之进门前真诚了许多。他朝陆天宁点了点头,称赞道:“恭喜陆老爷。陆家可是养了个好女儿啊。” 陆天宁虽不知他为何态度会前倔后恭,但他不以为意,依旧态度谦和地说了一些感谢的话,并请郑公公入内喝杯热茶。 郑公公原本打算宣完旨就离开的。但此刻,他却改变了主意,随陆天宁穿过院子,走入厅堂。 来之前,他已通过方行正了解到陆可儿的父亲陆天宁瘫痪多年,不能行走。此刻,他见陆天宁坐在一张奇怪的椅子上,双手转着轮子,甚至不用别人推,那轮椅便能移动,不禁大为惊奇。 “你这椅子很是奇特。”他忍不住说道,“咱家还从未见过能移动的椅子。” 陆天宁恭敬答道:“公公有所不知,此物名唤轮椅,乃是由小女设计,然后请工匠制造出来的。不但可以由人推着走,坐上之人自己也能移动椅子,对我等这般行走不便之人而言,此物确实非常实用。” 郑公公一听,更加好奇了:“没想到陆姑娘不但精通医术,而且还这般聪敏不凡,令人钦佩。不瞒陆老爷,咱家有个老友,年老体衰,行走不便,不知……” 陆天宁闻弦歌而知雅意,目光瞥向陆可儿。 陆可儿笑着点头:“一张轮椅而已,难得公公喜欢,小女自然倾力满足公公愿望。不过,定制轮椅需要几天,不知公公可否等得及?” 郑公公前来宣旨,是有时间限制的。宣旨任务完成,一般就要尽快启程回京复命。 郑公公也只迟疑了一会,便答道:“无妨。陆姑娘,咱家等会留个京城的地址给你。还劳烦姑娘遣人将轮椅送来。” 他算是看出来了,在这个陆家,是这个小姑娘当家。 陆可儿闻言心中一动。 这个郑公公看来是有心和陆家结交。否则,不会要什么轮椅,更不会留下联系的地址。 虽然不知郑公公的目的何在,但他也算是皇帝跟前的红人,本着多一个朋友多一条路的原则,陆可儿也会好好招待的。 进入厅堂,分宾主入座。郑公公虽然是御前服侍皇帝的太监,但却没有品级,因此主动坐在上首位的左手边,而让方行正坐了上首。陆天宁作为一家之主,坐在右手位相陪。陆可儿虽然是小姑娘,但作为此事封赏的主角,自然也在场入座。 不一会儿,秋雨和秋水端着精致的糕点和茶水娉娉婷婷地走了进来。 郑公公见两女仪态端庄,姿容出众,举止投足间自有一股大家闺秀的气度,不禁暗暗称奇。他经常出入京城大户人家,即使是在声势显赫的高门,这样的丫鬟也不多见。 “这是我家自制的糕点,请公公尝尝。”作为陆家主人,陆天宁热情地招待着贵客。 郑公公客气地笑了笑。 京城最有名的糕点铺子,他没少去。不过,倒不是为了自己去买糕点,而是为了皇宫里各位后宫的主子在跑腿。他本人并不爱吃这种甜甜糯糯的吃食。 却听方行正欣喜地声音响起:“唉呀,下官对陆家糕点慕名已久,没想到今天有此口福。” 这可是连皇太孙殿下都赞不绝口的吃食啊。 郑公公看向眼前的这盘糕点:一块块洁白如玉,表面还撒了一层细碎的嫩黄的桂花。整盘糕点清香四溢,引人食欲大涨。 他捏起一块,放入嘴中吃着,眼睛不由一亮。 松软清香,甜而不腻,即使他平时不喜甜食,也忍不住多吃了好几块。 “这是什么糕点?咱家还是第一次见。”郑公公问道。 陆可儿答道:“这叫桂花糕。是以糯米粉、糖和蜜桂花为原料制作而成。此糕点易于人体消化和吸收,具有补中益气的作用。郑公公若喜欢,等会离开时,带些回去。不过,此糕不易久留,得尽快吃掉。” 吃过桂花糕,郑公公又端起眼前的这杯茶。 茶杯是普通的白瓷,只是里面的茶水却色泽鲜艳,红亮透明,一股奇异的果香扑鼻而来。 他轻啜一口。 滋味酸甜可口,饮后口舌生津,满口留香。 他愣愣地看着手中的茶。 在京城,各种名茶好茶他也见识过不少,但从来没有眼前的这杯茶给他的印象深刻。 “这是什么茶?”他问。 “百香果红茶。”陆可儿为他解惑,“此茶是小女自制。取百香果、柠檬、冰糖、红茶加水熬煮而成。此茶开胃生津,养胃安神,对身体极有益处。” “百香果?这是什么果子?”方行正没有听说过这种果实。 “一种水果。前几个月小女子上山采野果,偶然间发现此果。这种果子,可直接食用,也可以用来制作果茶饮品。不过,本地很多人不识得此果,所以几乎无人食用。”陆可儿答道。 她其实还是说得保守了。在启国,除了她,估计无人识得此果。 眼见郑公公和方行正两人十分好奇,于是便叫秋雨拿了几个来。 郑公公和方行正端详着拿来的百香果,只见果实如小球,果皮为紫红色。掰开果壳,里面有许多黄色颗粒的小籽,气味芳香浓郁。初闻有点像草莓,再闻又有点像香蕉,似乎又远远不只这些香味。 “百香果之所以叫百香果,就是因为它可散发出香蕉、菠萝、柠檬、草莓、蟠桃、石榴等多种水果的浓郁香味而得名。”陆可儿解释道,“而且,百香果的味道浓郁甘美、酸甜可口,生津止渴。不但能提神醒脑,而且还可以补肾健身,消除疲劳,帮助人体预防疾病。” “没想到小小一杯果茶,居然有这么多学问。下官今天倒是长见识了。”方行正笑道。 郑公公也由衷叹道:“陆姑娘慧质兰心,博学多才,竟能将杏林妙术运用到生活寻常饮食之中,令人叹为观止。” “郑公公过奖了。小女子只不过是平时喜爱烹饪罢了,没事就琢磨点吃食,哪有公公说的这般高明。呵呵。”陆可儿很是谦虚,连连摆手。 几人坐着聊了一会儿,随后郑公公起身告辞。方行正自然也陪同一起离开。 陆可儿将两人送至院门口,一开门,就见门口乌泱泱聚集了一群人,不禁大吃一惊。 郑公公也是一愣。 来时,他和方行正坐的是马车。进入村子后,一路行来,他也只稀稀落落地见到过几个村民。 何时,陆家门口竟聚集了这么多人? 第175章 众人反应 雷正正站在人群前,看到郑公公和方行正出来,忙上前一步,恭敬地向两位行礼:“岭下村里正雷正见过两位大人。” “雷里正,这是怎么回事?”方行正扫了一眼聚在雷正身后的众人,问道。 里面尴尬地答道:“还望大人见谅。这些人都是本村的村民。大伙儿听说京城来了大官,便跑来看一看。” 陆可儿忽然想笑。 敢情京城来人,在乡民们的眼中,就如动物园里的珍稀动物一般稀少吧。 她不由想起了夜风初来陆家的那段日子。家里似乎每日都有人来,从早到晚几乎没有断过。 郑公公神情一僵。 这话听起来,怎么有点别扭啊? 方行正哈哈大笑,对郑公公说道:“公公莫怪,乡亲们生性淳朴好客。岭下村地处偏僻,平时极少有贵客来临。今天他们听闻京城来人,自然是要来看一看的。” 村民中有人见方行正态度和蔼亲切,胆子也不由大了几分,扬声问道:“敢问贵人来陆家有何贵干啊?” “是啊是啊。莫不是来向陆家求医的?” 人们一边猜测,一边议论。 方行正朝着京城的方向拱了拱手,笑呵呵地为大家解惑:“陆姑娘治疫有功,得圣上赏赐。这位郑公公,就是前来宣旨的京城贵人。” 一石激起千层浪。 人群沸腾了。 “天哪,陆家可是祖坟冒烟了。这可是皇上的赏赐啊。” “可儿丫头终于飞上枝头当凤凰了。” “照我说,这也是咱们岭下村的荣耀。以后世人哪个不知咱岭下村?” “不错。想来将来咱们岭下村的儿郎不再愁娶,女儿也不再愁嫁了。” “难怪前面我看见一箱一箱的物品搬进陆家。原来是圣上赏给陆姑娘的。” “陆家可算是发达了,一跃而成为人上人了。” “以后可儿嫁人,肯定是要嫁高门大户的。别说十里八村,放眼天下,能得圣上亲自下旨封赏的姑娘,也是屈指可数的啊。” 众人大多羡慕和钦佩,嫉妒的反而很少。 他们已经深深地明白了一个道理:当实力相差过于悬殊时,便无从嫉妒了。 隔壁金凤家,金凤正躲在门后偷听大家的议论和谈话。 越听,心情越不甘,越愤恨,同时还有深深的嫉妒。 她用力扯着手中的一块帕子,狠不得将它扯碎。 马大妮冷冷地瞪了她一眼,骂道:“丢人现眼的东西!杵在这里干啥?家里的活都干完了?” “娘,我是你亲闺女!”金凤想不明白,从前千般宠爱她的娘为何如今变得对她这般冷漠。 “呵,你还知道我是你亲娘啊?”马大妮讥讽道,“别这山望着那山高。快去将这把菜洗了。” “娘,我明年就要嫁给苏大哥了。苏大哥迟早会考中秀才。我以后就是秀才娘子了。” “所以呢?” “这种粗活我可不能多干。否则手粗了,会让人笑话的。” 马大妮被她气了个仰倒。 “咋了?和苏家定了亲,娘都使唤不了你了?你不瞅瞅人家可儿。人家又漂亮又能干,也没见她在陆家啥也不干呀。” 不提还好,一提陆可儿,金凤胸中的气更加不顺了。 “娘,陆家都有丫鬟了,她还需要干活吗?你若真心疼女儿,也买个丫鬟来,替女儿分担一些家务。” “买丫鬟?”马大妮怒道,“你出钱?” 金凤一噎。 “你不知道吗?陆家现在所有的一切,都是陆可儿这小丫头赚来的。人家有本事,不但精通医术,而且擅长厨艺,结交的都是贵人。你若真想学她,那就让自己能干一点!别一天到晚地只想着依靠爹娘!” 金凤哑口无言。一张俏脸又青又白。 陆家门外,陆可儿送走了郑公公和方行正等人,便邀请里正入屋。 雷正摆了摆手:“不了。今天你家正忙着,我就不来添乱了。可儿啊,以后有什么事,招呼叔一声。” 说罢,朝人群摆了摆手:“贵人也走了,大家都散了吧。该干啥干啥去。” 众人意犹未尽,一边议论着一边离去。 不一会儿,陆家门口便只剩下陆可儿和雷正两人,陆可儿叫住了也正准备离去的雷正,说道:“里正叔,先别急着走。我正想和你商量个事。我们陆家准备在村里摆三天宴席,一来感谢乡亲们平时对我陆家的关照,二来也是想和大家一起庆贺一番。不知里正叔以为如何?” 雷正欣慰地点头:“自己发达了还不忘乡亲,陆家仁义厚道啊。可儿放心,这事包在叔身上。” 陆可儿当即拿出银子,递给雷正:“里正叔,这是五十两银子。我就全权委托叔了,让叔费心了。” 雷正推拒道:“交给叔,你尽管放心。不过,不需这么多银子。” 他说的是实话。五十两银子,在县城都可以买下一套一进的房子了。 陆可儿不由分说塞给他:“五十两不算多。菜式尽量多样,档次提上去,量也要有所保证。另外,光叔一个人也忙不过来不是,还得请些人帮忙。这帮工费也含在里面呢。如果还有结余,就算是叔的辛苦费。若不够,尽管和我说,我会补上。” 雷正见陆可儿方方面面都考虑到了,只得收下:“那行,银子叔先收下。叔一定给你操办得妥妥当当。” “开春后,我还想雇些人帮我开垦山林和田地。麻烦叔帮我特色推荐一些人。” 里正心中一惊:“你需要多少?” 陆可儿想到正在建的山庄还有刚赏赐下来的山林田地,都在西林县境内,更巧的是,山林大部分都在金鸡岭下。那里野生动植物丰富,是天然的宝库。而田地多在沧云河及其支流两岸。陆可儿对此很是满意,决定开春后就将这些资源好好利用。 “先招一百人吧。”她心里估算了一下,给了一个数字。 里正内心是震撼的:“这……这么多?” 陆可儿点点头:“以后可能还需要更多。” 两人又说了一会儿话,里正才告辞离去。 ……………… 郑公公和方行正的马车刚驶出村子,拐了个弯,便见一辆马车停在路边。 那车厢式样普通,没有华丽的装饰,但郑公公却发现那拉车的骏马竟是两匹大宛良驹,于是不禁多看了两眼。这一看,他猛然一惊。 车前,站着两个锦衣带刀侍卫,不正是楚英和楚雄么? 第176章 敲打 作为大太监李福全最倚重的徒弟,郑公公对京城各个权贵的得力从属不说了如指掌,但起码也是有几分熟悉的。 楚英和楚雄两兄弟,正是皇太孙跟前最得力的两名干将。 “停车。”他吩咐一声,跳下车,整了整衣冠,拔腿向楚英楚雄两人走去。 方行正了然一笑,也下车,跟在了他身后。 郑公公冲着楚英楚雄深深地行了一礼,道:“奴才郑有德拜见两位大人。不知两位大人为何会出现在此处?” 方行正也上前打了声招呼。 楚英和楚雄见到他们,没有一丝惊讶之色,朝他们点了点头,道:“郑公公,殿下在此,还不拜见?” 话音刚落,只要掀开的车帘后露出一张面如冠玉的俊脸,不是皇太孙夜风,还是谁? 郑公公一惊。 通过李福全只言片语的明说暗示,他知道皇太孙最近都在庐州境内。但他没想到,他会来西林县。 当下立刻跪在地上,大礼参拜:“奴才郑有德拜见殿下。不知殿下在此,有失远迎,万望恕罪。” 夜风一双深邃的星眸转向他,清冷的目光落在他身上。 郑公公感觉到那两道目光像两道剑气直刺向他,吓得他大气也不敢喘一口,微低着头,一动不动。 就在他几乎承受不住这股威压时,良久,才听到夜风开口:“本宫记得你师傅李福全在皇爷爷跟前侍侯,已有四十余年了吧?” “是……是的。”郑公公有些纳闷。 好端端的,怎么会提起师傅? “你是宜城人氏,因家境贫寒,十岁入宫。在宫里,你倒过夜香,洗过马桶,做过最苦最累最低贱的活。数年间,你前后侍侯过五个主子,都是后宫嫔妃,挨打受罚那是家常便饭。直到十年前,在你二十五岁之时,因偶然机会,帮了李福全的一个忙,这入了他的眼,从此对你甚为倚重。不但收你为徒弟,而且将你调至皇爷爷的寝宫任职。如若说李福全是宦官中的第一人,那么你便是第二。” “奴才惶恐。”郑有德不是傻子,他听出夜风语气中的讥诮和冷漠,慌得额头触地,辩解道,“奴才只是皇上的奴才。” 夜风淡淡一笑:“看来你是个聪明人。聪明人一般能活得长久。不要像你师傅,越老越糊涂,居然想着能左右逢源。” 郑有德心脏猛地一缩。 他平时和李福全来往密切,对这个师傅还是比较了解的。李福全侍侯正安帝,算得上尽心尽力、忠心耿耿。然而近年来,激烈的皇位之争令李福全感受到了一定的威胁。随着正安帝日渐衰老、年事渐高,李福全开始对自己的未来感到惶恐不安。历来改朝换代之时,前朝或先帝的近侍宠臣因为知道太多的秘密,都不会有什么好的下场。 他想为自己留条后路。 皇太孙继承皇位虽然名正言顺,但毕竟年幼多病,而辰王却年富力强,野心勃勃。正安帝在世时,对皇太孙自然多方扶持,疼爱有加,但正安帝若有一天走在皇太孙前头呢?即使正安帝还能撑个几年,可皇太孙身中奇毒,传言活不过十八岁。怎么算,将赌注全都压在皇太孙身上,看起来都不是明智之举。 也正因此,李福全暗中开始接触辰王,成为了辰王安在正安帝前的一个耳目。 这些都是秘密。但世上没有不透风的墙,何况郑有德还算有几分聪明,在蛛丝马迹中发现李福全的这些端倪并不是难事。 可他没有想到,一向被李福全低估的皇太孙,居然洞若观火。 只这一点,李福全就已经输了。 “奴才对殿下万万不敢有异心。还望殿下明察!”郑有德慌忙向夜风表忠心。 夜风轻笑一声,清越的声音仿佛在他耳边炸响:“若非你今天在陆家还算表现不错,你以为你有资格跪在这里聆听本宫教诲?” 在陆家?表现不错? 郑有德突然间就明白过来。 他后来对陆家人尤其是陆姑娘转变了态度,恭敬客气,还隐有结交之意。 这么说,陆姑娘很受皇太孙看重。 心思百转之间,他立刻伏地禀道:“陆家宽厚仁义,陆姑娘又慧质兰心,医术高明。奴才心中十分佩服,除了景仰,再无他想,更遑论轻视怠慢了。” “你能这般想,说明你是聪明人。万不可学你那师傅,迎高踩低,让人失望啊。” “是,是。奴才谨遵殿下教诲。” 夜风又敲打了几句,这才乘着马车离去。 直到马车再也看不见,方行正提醒郑有德起身,他混沌的脑子这才清醒过来。 站起身来,膝盖处一片酸麻。郑有德这才发现,后背出了一身冷汗,经寒风一吹,冷得刺骨。 “恭喜郑公公了。”方行正笑道。 “何喜之有?”郑公公疑惑地问。 “郑公公这是入了殿下的青眼了。好好干,殿下不会亏待你的。”方行正呵呵一笑,转身走向马车。 郑有德脸上神情变幻不定,一会儿喜,一会儿忧,最后他长长地叹了口气。 就像李福全将赌注押在辰王身上一样,他也不得不将赌注押在夜风身上。这已不是他能自己决定的事了。 ……………… 马车内,楚英问夜风:“殿下为何想要收拢郑有德?” “因为他既精明,又不失原则。”夜风唇角微勾,“本宫记得可儿曾说过,这世上没有永远的朋友,也没有永远的敌人,只有永远的利益。郑有德虽然是李福全的徒弟,但是他却无反本宫之心。本宫需要宫中有人监视和对付李福全。” “殿下就不担心郑有德将此事向李福全坦白?” “他不会。”夜风神情笃定,“知道他当初为何帮李福全么?” “据说当时李福全惹了一个大麻烦。” 夜风点头道:“不错,当时李福全正和另一个大太监争夺太监总管的位子。对方设了个圈套,以此诬陷李福全。而恰巧,当时郑有德无意间闯入,证明了李福全的清白。” “在当时那样的情形,没有迹像表明李福全一定能全身而退,帮他的人很可能被连累。即使明知道自己不见得会有好下场,郑有德还是挺身而出,说出真相。这说明郑有德是个心存良知的人。” 第177章 拭探 “辰王倒行逆施,嚣张跋扈,近两年在民间已是声名狼藉。可儿曾说过,得民心者得天下。辰王为登皇位用尽手段,不顾天下苍生,非明君之选。郑有德出生穷苦人家,初心仍在,良知未泯,他不可能选择辰王。既然他不会投向辰王,那么就一定会接受本宫。需知,他也想为自己找条退路。” 夜风的分析令楚英楚雄二人暗自佩服。 近期,他们也发现了夜风的改变。从前,这个聪明睿智的皇太孙的所有权谋多为寻找自己一线生机及争夺皇权帝位,只是他有底线,不愿伤及无辜。然而,如今,夜风站得更高,看得更远,他已经能从维护天下苍生的角度去看问题。 这也许就是一名为君者该有的胸襟和气度。 “殿下,我们得到暗探传来的消息,辰王目前正在调兵遣将,异动频繁。殿下,我们要不要禀报皇上?” “我们即使告诉皇爷爷,皇爷爷也不会立刻采取行动,仍是会给辰王机会。”夜风叹道,“皇爷爷早就知道辰王有异心,连发了三道圣旨催辰王入京。辰王各种推延,到目前都没有走出封地一步。可皇爷爷也没有下一步举动。皇爷爷是个重情之人,他虽然和皇后不睦,却不会迁怒其子女,否则当初也不会因想补偿辰王,而将启国最富庶的产粮之地划给他。” “殿下,说句大不敬的话,陛下这是在养虎为患。辰王并不无辜。属下不信当初景王殿下坠马和殿下中毒与辰王无关。”楚雄气愤地说道。 “楚雄,慎言!”楚英喝斥。 “哥,我不信你不会这样想。”楚雄怒瞪着双眼,冷哼,“这些年来,殿下遭受了多少刺杀和毒害,你又不是不知道。这事实都是明摆着的。不是辰王一派,还有谁?” “可我们没有证据。”楚英冷静地说道。 “那些杀手要么是死士,事先服好了毒药,一抓住没多久,就毒发身亡。要么狡猾得逃走,令我们找不到他们。但是,种种迹象都表明,幕后的指使人必定是辰王一派的人。要么是皇后,要么是镇国公,要么是辰王本人。”楚雄气恼不已。 “皇爷爷其实对辰王还抱有一丝幻想。”夜风眸中闪过一抹冷芒,“辰王就此收手倒也罢了。但依目前形势看来,他对皇位觊觎之心从未死去,他还未发难,无非是在等本宫的死讯罢了。” “殿下……”楚英和楚雄虽然知道夜风说的是事实,但心中仍是为他感到悲伤。 皇家无亲情。 父子兄弟都会反目,何况叔侄呢? “如果本宫死了,而本宫的父王又身有残疾,皇位便只能由辰王继承。本宫刚出生之时,辰王断定本宫活不长久,所以也不着急。可是他低估了皇爷爷对本宫的一片疼爱之心,皇爷爷从来没有放弃过救治本宫。眼看皇爷爷寻访天下名医想尽一切办法来医治本宫,而本宫活了一年又一年,辰王便开始着急了。他不希望有意外发生使他与皇位失之交臂,所以便开始招兵买马,打造兵器,以备不时之需。”夜风冷哼,“他一方面派人不断刺杀本宫,一方面加紧准备谋反,可见对皇位是志在必得。” “殿下,辰王私造兵器,囤积兵马粮草,这是谋反。证据属下已派人秘密送往京城,想必皇上已经知晓。皇上只怕此次不会再姑息辰王了。”楚英推测。 楚雄附和道:“不错。证据确凿,陛下一定会下决断的。辰王这次,未必不会丢了性命。” 夜风却摇了摇头:“只怕皇爷爷不会杀他。” “什么?这样也不重罚,还留他一条命?” “皇爷爷下不了狠心。”夜风道,“皇爷爷年纪大了,这人年纪一大,便容易心软。何况,皇爷爷仍是希望辰王悬崖勒马,回头是岸。本宫猜想,皇爷爷最多将辰王削爵,贬为庶民。” 楚英和楚雄面面相觑,心中不无失望。 “我们也得早做准备。”夜风叹道,“辰王被贬,必定会挺而走险。他会提前兵变。只怕,接下来,便要内战了。” “难道陛下就不会料到这点么?” “皇爷爷也会有此顾虑。但是,他仍是会选择给辰王一次机会。”夜风说道,“本宫料想,皇爷爷应该也做了两手准备。” 果然,几天后,一道圣旨震惊了天下。 辰王私挖铁矿,草菅人命,私养兵马,被褫夺辰王封号,贬为庶民。参与私挖铁矿的各级官员一律问罪。庐州知府钱贵、青山县林云青等一众直接参与其中的大小官员全被斩首。其他官员中有知情不报者被判流放。 一时间,百姓欢天喜地,奔走相告。 斩首是有庐州城菜市口进行的。据说行刑那天,菜市口人山人海,不少百姓从庐州各地赶至那里观刑。死囚犯验明正身后,午时一到,几十颗乌黑的脑袋便鲜血淋漓地被砍落尘埃,那场面实在令人震憾。 据说有人回家后,连做了好几天的噩梦。 当然,更多的人是激动振奋,直呼天理昭彰,报应不爽。 陆家。 陆天宁惊讶地看向眼前的少年。 “公子要回京?” 夜风神情平静,站在室内如芝兰玉树。他点了点头,面对陆天宁,语气上带着几分尊敬和亲切:“陆叔,叨扰多日,甚是难安。谢谢这段时间以来大家对我的照顾。离家已久,家中……亲人甚是挂念。小子也该回去了。” 陆天宁怅然若失,但很快,他面容一整,脸上的神情便恢复平静。 他点了点头:“公子是干大事的人,岂能一直窝居在这小小山村。这段时日,陆家有招待不周之处,还请公子海涵。” 夜风急忙说道:“陆叔说哪里话来?小子受陆家大恩,此生必不相忘。” 陆天宁凝视着他,心中百感交集,脸上现出一丝惆怅:“能得遇公子,也是陆家的福份。万望公子保重。” 夜风郑重地朝他施了一礼,直起身后,迟疑了片刻,问道:“陆叔,我一直想问你一个问题。” 陆天宁闻言一惊:“公子请问。” “陆叔,你……你是不是认识我?” 陆天宁一愣,勉强笑道:“公子是京城贵人,我陆家却只是乡野农户,怎会识得公子?公子莫多想了。” “是这样吗?我还以为陆叔应该曾经见过我。” “呵呵,怎么可能?岭下村离京城相隔千山万水,以前怎可能见过?” “陆叔没有去过京城吗?”夜风一双星眸灼灼地盯着他。 陆天宁垂下眼帘:“从未去过。” “那为何陆叔会如此轻易地就决定收留我?并对外宣称我是你的亲戚?” “咱们乡下人,没啥讲究,怎么方便怎么来。何况,广结善缘总好过见死不救。” 夜风深深地吸了口气,叹道:“陆叔仁义。那陆叔,我们明日就出发。左一我带走了。” 似乎是早就预料到这个结果,陆天宁没有丝毫惊讶,点了点头道:“有他在公子身边保护,我们也放心一些。” 夜风沉默不语。 室内一时陷入一种诡异的静默。 “公子还有什么话要说?”陆天宁开口问道。 夜风迟疑半晌,终是说出了他最想说的话:“陆叔,可儿还有三年才及笄。及笄前,我请求陆叔不要轻易将可儿许配他人。” 第178章 告别 陆天宁猛地抬起头来,目光带着丝震惊和讶然直视着夜风。 夜风一脸郑重,不闪不避,眸中闪现着前所未有的坚定。 他郑重地朝陆天宁施了一礼:“还望陆叔成全。另外……莫告诉可儿。” 陆天宁张了张嘴。 夜风此举,分明是想将可儿的终身大事定下。 可是…… “陆叔放心,我定不会亏待可儿。” 陆天宁拒绝的话语一时便说不出口。 依夜风的身份,想纳什么样的高门贵女不能成功?他能看中可儿,是可儿的福气。 可是,想到陆可儿近期的转变,陆天宁心中隐隐含着一丝不安。 “公子,此事还得从长计议。”他缓缓说道。 夜风没有想到他会拒绝,闻言一愣,正色道:“自古儿女婚姻大事,都是父母之命,媒妁之言。只要陆叔不反对,一切都交给我吧。” “这……” “陆叔好好休息,我们还有事,先行一步。”夜风点了点头,也不等陆天宁反应,便走出了房间。 陆天宁张着嘴,愣愣地看着夜风离开的背影,心底涌上一股懊恼,后悔没有更加强硬地拒绝。 想到现在可儿那极富主见的性子,陆天宁不禁有些头痛。 撞伤前的可儿,畏缩怯弱,毫无主见,凡事都由爹娘作主。退婚那天撞柱后,许是经历过生死大劫,可儿像是变了个人似的。可儿必定希望自己的婚姻自主。作为她最亲的爹娘,自然是要尊重她的选择的。 可转念又一想,夜风只强调了三年之内不订亲,也未明言三年后如何。这样看来,他陆家也没有向夜风承诺过什么。 三年内,即使夜风不说,他也没打算给女儿订亲。经历过苏秀才退婚之事,陆天宁对女儿的婚事更加谨慎。 至于三年后,世事多变,谁又能料到将来会发生什么呢? 也许夜风已经消了这心思,专心地扮演着他的角色。 少年人情窦初开,那感情美好纯洁,却难以经历世间的风雨和现实的磨砺。 现在的皇帝和已逝的贵妃,伤残的景王和已经香消玉殒的景王妃,不就是最好的例子吗? 想到那两位红颜薄命的女子,陆天宁不由打了个寒颤。 他绝不会让自己的女儿步入这样的后尘。 ……………… 陆可儿感觉今天的夜风神情举止有些奇怪。 不只是他,就连左一也是这样,有时遇到她,眼神躲闪,似乎背着她做了什么亏心事一般。 自那天半夜夜风出现在她床前,说了那一番莫名其妙的话之外,他们之间便没有从前那般亲密了,中间总像是隔了层障碍。 就连一连几天他带着赤璃出去,神神秘秘地似乎在进行着什么大事,他也没有向她透露一丝口风。 陆可儿绝不会承认她这几天一直在暗暗地留意他的一举一动,当然也绝不会承认这几天来,她的心情越发烦躁不安。 当夜风再一次偷偷拿眼角余光瞟她时,并又一次欲言又止时,陆可儿“啪”地放下了手中的茶杯。 “你到底想说什么?”她瞪向他。 夜风尴尬地笑了笑。 也不知为什么,向来果断的他,在她面前,却显得优柔寡断了起来。 他深深地吸了口气,心一横,说道:“可儿,我们明天就要回京城了。我……提前向你告别。” 陆可儿愣住了。 良久,她凤眸微眯,冷哼道:“这不是迟早的事吗?这里又不是你家,你什么时侯想离开,随你!” 夜风:…… 陆可儿心情更加烦躁了:“你是不是还要带着左一一起离开?” 夜风:“……是。” 陆可儿冷笑:“果然,你们有事瞒着我。你们应该早就认识了吧?” 夜风继续沉默。 陆可儿气极反笑:“怎么不装了?” 夜风蹙眉道:“可儿,无论如何,我都不会伤害你。” “这句话你说过了。”陆可儿冷哼,“或许你应该换一句话来向我解释。” 夜风叹了口气:“可儿,你要我怎样做,你才不生气?” 陆可儿怒:“你哪只眼睛看到我生气了?” 左一往后缩了缩身子,暗忖,也就是陆姑娘敢在殿下面前这般使小性子大呼小叫。也就是在陆姑娘面前,殿下才会这般耐心细致委屈求全。 夜风问:“你是不是担心我一走了之,不再联系?放心,我会经常给你写信的。” “我没这种担心……” “担心也是情理之中。”夜风不理会她,自顾自说道,“你若实在担心,就将小黑小白给我,我一并带至京城。以后它们也好帮我们传信。” 陆可儿瞪他:“你带左一走还不够,还要将我的小黑小白也拐走?” 夜风笑了,忽然伸手揉了揉她的头顶,温柔细语:“好了,别生气了。我实在是有不少急需处理的事要去处理。等事情处理好了,你放心,我会回来的,等我。” 陆可儿忽然鼻酸眼涩。她眨了眨眼:“我才不生气呢。你既然这么喜欢带东西,那么就把那两块石头带上吧。” 她所说的那两块石头是她被贾旺财劫持的那一天,她原本放在马车上想先带回陆家,后来被夜风在车厢里找到的那两块。 左一忍不住插嘴:“可儿姑娘,公子就要走了,你就送两块石头?” 女孩子不都喜欢绣个手帕做个荷包之类的小东西送给喜欢的男子吗?为何陆姑娘这般与众不同,送石头? “不想要?我还不想给呢。”陆可儿白了他一眼。 那两块石头是那堆灵石中灵气最浓郁的两块。她可是下了很大的决心才忍痛割舍的好不好? 左一还想开口,被夜风一个眼神制止。 “可儿送的,都不是凡品。谢谢可儿。我一定会将它们放在我的书房和寝室内,日日夜夜相伴。” 左一吃惊地看着夜风。 完了完了,殿下为讨陆姑娘欢心,真是什么甜言蜜语都敢说。天天面对两块石头,他也不怕人笑话? 左一哪知,夜风说的是真心话。 这可是两块灵石,对他的身体十分有益。若不是因为体积太大携带不便,夜风恨不得天天带在身边。 第179章 离开 陆可儿看到他那小意温柔曲意逢迎的姿态,心中的郁气散了大半。 “天下没有不散的宴席。”陆可儿眼底闪过一丝怅然,“你们多保重吧。明天我要去工地查看山庄的建设进度,就不送你们了。” 说罢,转身离开,当真是一点也不留念。 左一瞠目结舌:“没见过这般铁石心肠之人。” 夜风心情更加低落了。 他设想过可儿的种种反应,却没料到她会这般云淡风清,无动于衷。 也许她年龄太小,还不懂离别。 这条理由,连他自己都不相信。 每每和可儿在一起,他都会不知不觉地忽略她的年龄。她的心智,远远超过同龄人太多。 果然次日一大早,陆可儿便离开了家门,去红柿子山庄的工地。 直到巳时,也就是上午十点多了,也不见陆可儿回来。 纪氏尴尬地向夜风道歉:“萧公子,对不住啊。可儿想必是在工地上遇到什么事情,赶不回来了,公子就别等她了。” 其实一大早纪氏看见陆可儿出门,还提醒过她,让她早点回家,好送一送夜风一行。 当时陆可儿当时就言明,不回来送行了。 此刻,她见夜风明显心不在焉的模样,不用想也知他在等待可儿回来。只是,她也不好对夜风实话实说。 夜风心里头沉甸甸的。他知陆可儿是有意回避他。可他不明白是为什么。 左一已经收拾好了行李。其实行李不多,除了几件贴身衣物和干粮,再回其他。 门外停了一辆低调的马车,但拉车的马,却是大苑良驹。陆天宁坐在轮椅上,朝夜风拱了拱手,说道:“时辰已不早,公子还是抓紧时间启程吧。” 再等下去,要吃中饭了。陆家是做他的饭还是不做呢? 夜风也知不能再耽搁下去了。昨天可儿便已言明,她不会来送别。可是他只当她是在气头上说的气话,也没当真。却没有想到,她果真是说到做到。 这女人,心狠起来,比男人更甚。 他心中窝着把火,又不好发作。朝陆天宁和纪氏施了一礼,道:“陆叔纪婶保重。那我们就在此告辞了。” “你们也一路保重。”陆天宁和纪氏真诚地向他道别。 夜风和左一向院门走去,忽听一道温柔的女声响起:“萧公子,请等一下。” 众人回转身来,却原来是秋水从屋里走了出来。她身边放着几个箱笼。 “公子,这是小姐昨夜令奴婢一大早准备的。里面都是公子平时爱吃爱用之物。” 她打开一只箱笼,里面装了满满的点心果脯。 “这是小姐平时做的点心吃食,其他地方可是买不到的。不过,存放的时间有限,最多两个月内,公子就要尽快吃掉,否则可是要变质的。” 她又打开另一只箱笼。 “这里放着小姐平时晒的药材和自制的花茶。公子别小看了这些药材的药效,这些都是小姐亲手炮制调配好的。每种药包的效用,都写得清清楚楚。还有这花茶,一共有十余种。这些可以保存两年,公子可以慢慢用。” 第三箱,全是衣物。 “这些都是小姐亲手画图样让县里最好的制衣辅子赶制出来的。一年四季的衣衫衣袍都有,还有鞋子。公子,小姐说了,如果公子嫌弃布料不好,就不要收下。” 夜风已然呆了,闻言急忙摆手:“不嫌弃,不嫌弃。” 左一撇了撇嘴。 殿下何止是不嫌弃。他看每一样物品,都像是在看稀世珍宝。想必殿下此刻的心情已经是心花怒放了。 “公子不嫌弃就好。”秋水忍住笑,打开最后一箱。 “这些石头,小姐说请公子务必带上。” 左一眼珠子都要瞪出来了。 两块还不够,还要带一箱? “秋水,陆姑娘真的要公子带上这一箱石头?”他满心都是疑惑。 “是。”秋水答道,“具体什么原因,奴婢也不清楚。想必公子心中有数。” 夜风自然心中清楚。 这一箱石头,散发着浓郁的灵气。 听说可儿在红柿子山庄那发现了一堆灵石。想必,她认为两块不够,又为他准备了一箱。这些石头个头虽然没有前面那两块大,但胜在数量多。他粗粗算了算,箱里的石头将近十块。 “替我谢谢可儿。”夜风眸光亮如星辰,嘴角抑制不住地上扬,任谁都能看出他的心情极好。 左一暗自叹了口气。 只要是可儿姑娘送的,即使是块石头,也是宝贝。 他哪知道,到京城后,这几块看起来毫不起眼的石头居然成了京城权贵们人人羡慕争抢的目标。这是后话。 对于夜风的离开,陆家人最难过的当属陆明皙小朋友。小豆丁抱着夜风的一条大腿,不顾形象地哇哇大哭。 “大哥哥,你不要走。小皙舍不得你,你不要走,好不好?” “小皙,别耽误了萧公子的正事。”纪氏想要将他拉开,却不料引来小皙的反抗,更加执拗得不肯放手。 “小皙,你将鼻涕眼泪都蹭到萧公子身上了,把萧公子的衣服都弄脏了。”陆天宁的脸板了起来。 小豆丁小身躯僵硬了片刻,然后将脸埋进夜风的衣袍里,低声呜咽。 夜风心里酸酸涩涩,很不好受。 他俯下身来,掏出手帕帮小皙擦着脸上的泪水和鼻涕,一点也不嫌脏。 小家伙与他三个月前刚见到时相比,长高了一些,小小的脸蛋上也长了些肉,粉嘟嘟的看起来可爱极了。 “小皙乖,大哥哥过段时间还会再来的。到时来看小皙,好不好?” 陆明皙半信半疑:“你真的会回来吗?” “当然啊。大哥哥最舍不得咱们小皙了。”夜风捏了捏他的小鼻子,笑道,“听说开春后,你就要去读书啦。你要好好跟着夫子读书,知道吗?到时,我可是要来考你的哦。” 提到读书,小皙立刻止住了眼泪。他伸出手来,勾起一根小小的手指:“大哥哥,说话算话。咱们来拉勾勾。姐姐说,拉了勾勾,就不能反悔。谁反悔谁是小狗。” 夜风伸出手,笑道:“好,拉勾勾,谁骗人,谁是小狗。” 第180章 曲薇的阴谋 经小皙这么一闹,加上陆可儿赠送的那几箱离别的礼物,冲淡了夜风一直郁结在胸的离别愁绪。怀揣着一缕说不清道不明的思绪,夜风上了马车,和陆家人挥手告别。 他没有提前和村里人打招呼,因此除了陆家人,村里其他人都不知道他要回京。村里人看到有马车从陆家驶出,还以为是和平时一样去往镇上。因此,夜风直到出村,一路上都很平静。 经过去红柿子山庄的那个路口时,左一问:“殿下,这条路向右拐个弯,再走几里路,就到红柿子山庄的工地了。殿下要不要去看看?” 夜风掀起窗帘,看向车轮下蜿蜒的山路。这路因为建造山庄之故,已经加宽压实了许多。远处乌云密布,看起来要下雨了。 “不了,咱们还是尽快赶到下一个县城吧。”他放下帘子,靠回软垫,问道,“之行和玉璟他们何时出发?” “说是再过两天。”左一回道,“想必他们手上还有些事儿要先处理一下吧。” “让他们抓紧时间。”夜风闭上双目,“后面我们还有一场硬仗要打。” “是。” 左一看向此刻正闭目养神的夜风,心中暗忖:离开陆家,那个高高在上掌控一切的皇太孙,又回来了。 ……………… 平州辰王府薇香苑。 曲薇站在床前,俯首凝视着床上躺着的人。 她看得很认真,很仔细,一双美丽的杏眼中闪现着隐隐约约的疯狂。 “小姐,这人什么时侯醒来?”一旁的桂枝问道。 “快了。”曲薇直起身来,再一次瞟了床上的人一眼。 那人是个大约十六、七岁的少年,双眼紧闭,处于昏睡之中。圆脸厚唇,皮肤较白,如果夜风在此,一定会大吃一惊。 因为他正是失踪多日的小石头。 “小姐,奴婢不明白,你花那么大的心血救这小子一命,难道只为了试药?”桂枝不解地问道。 “当然不是。”曲薇眼底闪过一抹冷芒,“夜风负了本小姐,本小姐岂能干休?我要让他尝尝被最亲近最信任之人伤害的滋味。” “原来小姐救回这人,是有大用。”桂枝有点明白了,“此人服了小姐改良过的失魂散,一定会按小姐意愿行事。到时,小姐让他做什么,他就一定会去做什么。” 曲薇得意地笑了:“不错。本小姐等着夜风痛苦的那一天。哈哈!” “小姐不是说过,皇太孙其实也活不久了吗?”桂枝不解,“为何还要多此一举呢?” “这怎么是多此一举呢?”曲薇蹙眉,“意料之中迎接死亡的到来和意料之外的死亡,怎么是一样的呢?即使他活不过十八岁,我也要让他死在十八岁之前!” 桂枝忽又想起一事:“小姐,朝廷已下旨,将王爷贬为庶人。王爷到底怎么打算?” “这道旨下得好。否则,咱们的王爷还下不了决心呢。”曲薇笑得更开怀了,“很快,他就要造反了。哈哈。夜风啊夜风,我看你还能苟延残喘多久?” 笑了一会儿,她沉下脸问桂枝:“派去庐州西林县打探的人,传来消息了么?那个叫陆可儿的农女,到底是个什么样的人?” “小姐,阿三前两天刚传来消息,说那个陆可儿正在建一座山庄,而他已经成功混入那个工地了。” “山庄?”曲薇讶然,“一个农女居然能建一座山庄。有趣,果然有趣。” ……………… 工地上,秋雨望向远处密集的乌云渐渐地向这边飘移过来。 “小姐,这天看起来快要下雨了。咱们早点回去吧。” 陆可儿问她:“什么时辰了?” “已过午时了。”秋雨回道。 陆可儿有些迟疑。 一直跟在她身后的赤璃撇了撇嘴:“放心,那人早走了。” 陆可儿瞪了他一眼:“你不开口,没人当你是哑巴。” “你不就担心碰到他吗?”赤璃很不能理解她此刻的心情,“你若舍不得他,便去送他。你若舍得,便不要在意他的去留。何必这般左右为难,纠结不已呢?” “你平时话都这么多?”陆可儿不满,“那你老实交待,前几天你和小萧到底去干什么了?“ 赤璃薄唇紧闭,不发一言。 “我以为你是站在我这一边的。“ “我自然是站在你这一边的。“ “我看不出来。“陆可儿赌气道。 赤璃怔怔地看着她。 少女脸上的表情如此鲜活。一会儿喜,一会儿嗔,一会儿蹙眉,一会儿瞪眼。他从来不知道,女孩子的表情会如此丰富。 她的五官虽然有点像他深埋在心中的那个女孩,但气质性格却截然不同。 他早就明白的,她不是她。 可他,却仍旧放不下。 “喂,你盯着我发什么呆?有发呆的功夫,还不如和我一起巡查一下工地。”陆可儿有时觉得赤璃过于沉默阴郁。小小年纪,却心事重重,这可不好。所以一有机会,她就拉上他,让他做点事。 赤璃眉头一皱,正要开口,忽然工地的一角传来阵阵惊呼声。 “怎么回事?”陆可儿心头掠过一丝不好的预感。 施晨星跑了过来,脸色有些发白:“小姐,有一个来上工的大叔被蛇咬了。” “蛇?”秋雨一惊,“冬天哪有蛇?” “他们刚才正在挖土,挖到了一条冬眠的蛇。那蛇咬了其中一人一口。小姐,这蛇很毒,大叔快不行了。” “走,去看看。”陆可儿拔腿就朝那方向跑去,刚跑了两步,赤璃追上,伸手便将她的纤腰揽住。 “赤璃,你干什么?” 话音刚落,陆可儿忽觉腰间一紧,人便飞到半空。 天,这就是传说中飞檐走壁的轻功? 风声在耳边呼啸,十几丈的路程眨眼间就到了。 陆可儿双脚一沾地,立刻便挤进人群。 人群中,一个四十多岁的汉子正抱着小腿躺在地上痉挛。他牙关紧闭,双唇发黑,两眼翻白,已是出气多进气少了。 “这蛇有点像金环蛇,很毒。”有人看见地上被大家打死的蛇,说道,“这里离镇上的医馆还有十几里路,只怕大峰他……” 大家都沉默着,心知即使现在来了大夫,也不一定能将大峰救回。 第181章 鸿沟 “能救。”忽然一道清冷的女声响起。 众人这才发现,一个眉目如画凤眼璀璨的少女俏生生地站在眼前。 “啊,是陆小姐。” “我怎么忘了?陆小姐可是神医,她说能救,就一定能救。” 众人激动万分。 只见陆可儿俯下身,探了探大峰的脉搏,查看了他中毒的状况,然后掏出银针,开始施针。 陆可儿暗自庆幸自己身负灵气。像大峰这种情况,若没有灵气,他是不可能被救回来的。因为体内的毒发作到现在,已是深入骨髓,药石无医。 众人围成一圈,观看陆可儿医治。大家亲眼见几针下去,大峰的脸色便褪去了苍白之色,紫黑色的嘴唇也泛起了一丝红润,就连呼吸也顺畅了几分,不由大呼神奇。 两刻钟后,陆可儿收针。然后问施晨星要来纸张和笔墨,当场开了张药方,让施晨星派人去抓药。 大峰此刻已苏醒过来,得知自己在鬼门关走了一趟,还是陆可儿将他从阎王手中抢了回来,不由感激涕零,朝着陆可儿跪下砰砰砰地磕了几个响头。 “小姐大恩大德,小的没齿难忘!小的做牛做马也报答不了小姐救命的恩情。” “大叔言重了。”陆可儿让施晨星扶起大峰,温言说道,“大叔在帮我建设山庄,便是我陆可儿应该照护之人。只要我能力所及,必会尽力。大叔不必介怀。” 众人闻言,感动不已。 “自从我在陆小姐这里干活后,每天吃得饱,穿得暖,过上了从前想都没有想过的好日子。” “陆家仁厚,从来没有把我们当下人使唤。吃住条件,都是最好的。” “工钱也丰厚。” 众人议论纷纷,个个争相表达对陆可儿的感激之情。 陆可儿并不喜欢这样的情景,和大家说了几句谦虚和鼓励的话后,又匆忙交待了施晨星几句,便离开了工地。 她没有看到,当她转身之后,人群中一个中等身材眼冒精光的年轻男子若有所思地望着她离去的背影,直到不见。 施晨星拿着药方,目光扫向人群。那年轻男子立刻站了出来:“施公子,小的腿脚快,让小的帮大峰叔去买药吧。” 施晨星认出他是一个月前过来干活的流民,名叫阿三,曾做过泥水匠,手艺还不错,人也勤快,是由陆昆的一名手下介绍过来的。于是说道:“这事交给你办自然是放心的。不过,你才刚来没多久,镇上很多地方想必也不熟悉,让松哥和你一起去吧。” 阿三高兴地应了一声,小心翼翼地接过药方,和松哥一起去镇上抓药。 坐在回村的马车里,秋雨仍心有余悸:“小姐,刚才我都差点吓死了。这大冬天的,居然有蛇,还是那么毒的金环蛇。” “那里本就是一块山坡,草木茂盛,有蛇也不奇怪。” 秋雨回想起刚才工地上发生的事,不由带了一丝疑惑:“小姐,我记得那块地方几天前被大伙儿砍过草木,挖过土。那时大家怎么没有发现那蛇呢?” 陆可儿本未多想,听她这么一说,心中也不由涌起一丝不解:“不错,确实有点奇怪。看来大峰叔运气实在太差,几天前没有遇到,今天倒让他遇到了。” 回到陆家,来为陆可儿开门的正是秋水。 “小皙呢?”陆可儿问秋水。 “刚哭完,现在正在老爷屋子里。” “他怎么了?”陆可儿惊讶地问。 秋水叹了口气:“萧公子走了,小少爷舍不得。才短短一个多时辰,就已经哭了好几场了。” 秋水很是无奈。她也没有想到夜风离去后,陆明皙会越想越伤心。看到字帖,会想起萧公子曾经手把手地教他写字的情景,于是哭了;看到院子里的那架秋千,想起曾经断过的绳子还是萧公子接好的,于是又哭了。小小的人儿,像是水做的似的,那泪水说来就来,止都止不住。 陆可儿蹙起了眉头。 她走到陆天宁的屋子门口,还未进去,便从虚掩的门缝中看见小豆丁正趴在他爹的怀中撒娇。 “爹,你说大哥哥真的会回来吗?”小豆丁眼泪汪汪地向老爹寻求保证。 陆天宁只得点头:“会来的。” “为什么大哥哥一定要走?”小豆丁又问。 “因为这里不是大哥哥的家。”陆天宁想起夜风,也有一丝伤感,“你大哥哥的家不在这儿,他不可能一直住在咱家。他得回家,不是么?” 小豆丁歪着脑袋,满脸不解:“那为啥不能将咱家变成大哥哥的家?爹,是不是大哥哥娶了姐姐,那咱家就能变成他家了?” “小孩子,说什么胡话?”陆天宁又好气又好笑地骂了他一句。 “我才没有说胡话。咱村里好多人都这么说。还说若他成了我的姐夫,那咱们就是一家人。大哥哥是不是就不用离开咱家了?” 陆天宁脸色沉了下来,神情严肃地对他说道:“人家开玩笑的话,你还当真?小皙呀,你姐的名声重要。以后这种话,可千万不要再说,知道吗?” 小皙似懂非懂:“可村里人都说,大哥哥和姐姐是天生的一对。为什么不能说啊?” 陆天宁一愣,继而摇头,正色道:“小皙,大哥哥和我们不一样。他……也不可能成为你的姐夫。” “他不喜欢姐姐吗?”小豆丁大受打击。 在他心目中,大哥哥和姐姐迟早会成亲,这是村里一些人逗他时经常会说的话。慢慢的,他也就对此深信不疑。 陆天宁叹了口气:“小皙,你还小。总之,你以后不要再说这些话了。你姐姐若听到,会难过的。” 门外,陆可儿的脚再也迈不进去了。 她转过身,悄悄地走回她的房间。 房内,壁炉里的炭火已经燃起,红通通的一片,熏得一屋子暖烘烘的,甚是舒适。 但是,坐在窗前,望向那阴沉沉的天空,陆可儿感到心情沉甸甸的。 原来,陆家不只是她是清醒的。 陆天宁,这个一直让她看不透的原主的父亲,似乎比她本人还要清醒。 陆可儿几乎敢百分之一百地肯定,陆天宁,是认识小萧的。 因为他清楚小萧一直隐瞒的身份,所以才知道他俩之间隔着一道多么深广的鸿沟。 第182章 强大的倚仗 赤璃一直不解她为何不在家为夜风送行。 而她一直没有告诉赤璃,因为她知道,两人的分离,并不是为了下一次的相聚。 没有相聚的可能,又何必徒增离别的伤悲呢?说她逃避也好,说她冷漠也罢,她只是不想再像前世那样,被一些不属于自己的情感所羁绊。 这一世,她只想自私地为自己而活。 夜风走后两天,荣之行和玉千璟也联袂前来陆家向陆可儿告别,两人都带了不少礼物,说是迟到的贺礼,祝贺陆可儿被朝廷封赏。 “你们其实早就认识小萧,是不是?”陆可儿看着这两位容貌出众气质上乘的翩翩佳公子,忍不住开口问道。 荣之行和玉千璟却没有正面回应。 “陆姑娘,你只要相信,我们都是你的朋友。无论你有什么困难,尽管来找我们就是。”临走前,荣之行送给陆可儿一枚印章。 “你可凭这枚印章调动我名下的所有资源,包括人手、物资和银财。”荣之行解释。 陆可儿心中一惊。 荣之行这是将他全部的身家都交到了她的手上。 以他们的交情,还不至于做到这一步吧? “你就不怕我将你的身家全部败光?”陆可儿问他。 “莫说陆姑娘不是这种人。就算是,以陆姑娘帮过我们的恩情,也早就抵过这些身外之物了。” 荣之行其实并没有夸大。且不说陆可儿是防治疫病的最大功臣,就仅她救治了皇太孙这一件,哪怕将他身家全部拱手相送给陆可儿也不为过。 因为世人不知,他荣之行名下所有产业的最大股东,其实正是皇太孙殿下。 而这也是皇太孙殿下临走时对他的交待。 不能日日夜夜陪伴她左右,便给予她强大的倚仗。 陆可儿却没有深想,以为他不过是劝慰之词。见他态度诚恳,于是只得接受。 又过了两天,高雨堂来了。 “你也要回京城?”陆可儿问他。 高雨堂极不情愿地点头:“师父,其实我不想走的。但是,我爹一直写信来催,唉。” “父母在,不远游。听说你爷爷也很想念你。你是该回去了。” “可我觉得回去没什么长进,还不如待在师父身边学得多。”高雨堂神情恹恹。 “京城太医院里,人才辈出。你和他们多学习,对你提高医术肯定更有帮助。”陆可儿中肯地说道。 “就那些老头子?除了我家的还过得去外,其他的,连你一只手指都比不上。”高雨堂小声嘀咕着。 恰在这里,秋水拎了一箱物品进来,陆可儿接过,没有听清高雨堂的自言自语,问道:“你说什么?” “没什么。”高雨堂看向那个盖着的竹箱,脸上浮现出自今天来到陆家后的第一抹微笑,“这是不是送给我的?听说,荣木头他们几个,你都送了礼物。” “自家弄的一点土特产,你别嫌弃。” “不嫌弃,不嫌弃。师父送的东西,是有钱也买不到的。”高雨堂用手摸着箱子,激动得嘴巴都合不拢。 陆可儿见他真情流露,不觉又是好笑又是伤感。她打开箱子,指着里面包装好的一个个竹罐子说道:“这些是我自制的花茶和果脯,每天吃一点,可以养血补气,生津开胃。” 又指着箱子里的那些陶罐子说道:“这里面装的都是我做的一些辣酱和腌菜。” 她所用的食材被灵气滋养了一段时间,本身便蕴含了不少灵气。这些花茶和腌菜,对人体健康还是很有益的。 她拿起一本小册子,递给高雨堂:“这里面是我平时行医时的一些笔记。里面记录了你最想知道的麻醉和清创的一些做法。” 高雨堂一把抢过小册子,翻开,只见每一页都密密麻麻地写满了蝇头小楷,有些地方还配上了插图。 “师父,这都是你一笔一划写上去的吗?”高雨堂激动地问。 “废话,不是我写的,还是你写的?”陆可儿瞪了他一眼。 “不是,师父,徒儿我实在是太感动了。”高雨堂热泪盈眶,“师父一笔一画,亲自执笔,每一个字,每一副画,都包含着师父对徒弟的殷殷关切之情,拳拳爱护之意。” 陆可儿鸡皮疙瘩都起来了。 她抱着双臂,对着高雨堂嫌弃万分:“赶紧走吧。该干嘛干嘛去。不送!” 话毕,一把将高雨堂推出门去。 “唉唉,师父,你好绝情。”匆忙中,高雨堂抱着箱子跑了出去。 直到高雨堂离去,门口再无声响,秋水才安慰陆可儿:“小姐,别难过了。” 陆可儿吸了吸鼻子,眨去眼中的泪意:“你哪只眼睛看到我难过了?我开心都来不及,怎会难过?” 秋水看着她强装欢颜的俏脸,暗中悠悠地叹了口气。 这两天,小姐明显没有什么精神,干什么都提不起劲来。有时坐在桌前,还会发半天的呆。 往常热闹的小院,如今变得格外冷清。每天除了小皙会在院子里和小怕玩闹一会儿,就是陆天宁坐着轮椅从房内出来到院子里转转。有秋叶大部分时间陪在小皙的身边,小皙慢慢地忘掉了夜风离去的悲伤。可是秋水却知道,小姐的心里,已经缺失了一块,只是她自己一直不承认这点。 再过一个月,就要过新年了。陆家在岭下村摆了三天的流水宴席,村民们在热热闹闹欢欢喜喜地大吃三天之后,开始忙碌了起来,家家户户准备过大年。 今年村里因为不少人家替陆家干活,赚了一点工钱,这年便没有往年那般拮据。有的人家买了些糯米,炸起了米果;有些人家一咬牙,到镇上买了点零嘴,准备过年时给孩子们解解馋。 村里的里正带给村民们一个好消息。陆家按人头,为村里所有的人家每人准备了两斤猪肉,希望大家开开心心过个年。不仅如此,年后,陆家还准备出资,给村里修条路,连接着每家每户,直通到金鸡镇。 “可儿说,要致富,先修路。咱村的路,崎岖不平,一下雨就满是水坑泥泞,根本没法行走。可儿说准备修条石板路,这样,大伙儿去镇上,会方便快捷许多。” 第183章 这个冬天不太冷 这是一个振奋人心的消息。 村里人知道后,便涌到陆家来道谢。 “大伙儿别谢得太早。”陆可儿笑吟吟地说,“钱我家出。但是,人力还得大家凑。不过,放心,我家按劳动量给大家算工钱。” 村民们更加激动了。 真好,年后,连活计都找到了。一开春,就能赚钱,这可是好兆头啊。 这几天,如柳絮般的小雪细细绵绵地飘落了下来,将山林草地和屋舍小院处处染上了一层莹白的色彩。屋外的地都冻成了冰疙瘩,平时辛勤劳作的人们减少了出门的时间。除了几户人家偶尔冒雪上山打猎外,大多村民们都待在家中。家家户户都燃起了炉火,一家人围着火炉坐着,一边聊着一年的过往,一边畅想着来年的希望。不少岭下村人发现,自从陆家发达后,连带着他们这些同村的乡邻,也对未来充满了希望。 陆可儿和里正穿着蓑衣,冒雪走在村里的小路上。 “可儿啊,这下雪天,你咋还想着到村里逛呢?这外面多冷啊。”雷正一边搓着手,一边不解地问道。 “里正爷爷,我今早听我娘说,村里有一些人家的房子是老破小,啊,就是房子又旧又破又小。我娘担心若雪下大了,这些人家的房子挺不住。” 雷正一愣:“所以你想去看看?” “嗯。”陆可儿点头,“我娘说,当初回到村里时,她和我爹手上除了点银子,啥也没有。还是大伙儿这家拿床被,那家掏碗米,最后还是大伙儿一起帮着盖房子,才让我爹我娘安顿了下来。我爹娘一直感恩乡亲们曾经对我陆家的帮助。以前是没能力,现在咱家好过一点,自然也要帮衬帮衬一下村里。” 如雷强根林云花林琴之类的人,毕竟是少数。 何况,当人极度贫穷时,又怎能期望他能对弱小之人施以援手? “好孩子。”雷正赞叹,“你们陆家一家都是仁义之人。可儿啊,不瞒你说,咱村地处偏僻,地少人稀,又缺少赚钱的营生,多数人家都过得苦巴巴的。村里有一大半的房子,又破又旧,能挺过一年是一年。” 陆可儿蹙眉深思:“村里人就没有想过干点什么营生么?” “咱们历来都是靠山吃山。这庐云山金鸡岭在世人眼中是座宝山。可是,只有我们进山讨生活的人才知道,要赚几个钱,那是拿命在拼啊。每年死在野兽腹中,或是坠崖的人都有好几个。”雷正望着远处连绵的群山一阵唏嘘。 两人正说着话,忽听远处传来轰然一阵声响,有人惊叫起来。 “好像是张寡妇家。”雷正脸带忧色,“走,去看看。” 张寡妇曾在陆家修葺屋舍时来陆家帮忙做过饭。陆可儿对她的印象很好。为人实在又勤快。 很快,两人便赶到张寡妇家,都被眼前的情景吓了一跳。 原来,张寡妇家的老破小在雨雪的侵蚀下,再也挺不住了,倒塌了一半。她那年迈的婆婆和年幼的小儿子正站在那片狼藉之前抱头痛哭着。 “老天爷啊,这可让我们怎么活啊?”张寡妇的婆婆白发苍苍,满脸皱纹的脸上淌满了泪,她抱着小孙子失声恸哭。 “奶,咱们今晚住哪啊?”小孙子哭得凄惨,抱着奶奶直发抖,“奶,我冷。” 张寡妇弯着腰,和大儿子一起,正准备动手收拾残骸,一抬头,便看见了陆可儿和雷正。 “里正叔,可儿,你们……你们咋来了?”张寡妇手足无措地擦了擦手,问道。 “听到动静,便过来看看。”里正问道,“没伤到人吧?” “没,没。”张寡妇有些不好意思,局促不安,“家里都成这样了,也没法让你们坐坐,真是……” “婶子,咱们又不是外人。”陆可儿向里正请求道,“里正叔,你帮忙叫些人来帮助张婶修屋子。材料和工钱,我出。” 张寡妇一听,连连摇手:“使不得,使不得。可儿啊,婶子知道你们陆家现在不差钱,但婶子不能这么白拿你家的。你家的钱也不是大风刮来的啊。” 陆可儿心下感动,心中更是坚定了要帮助这些纯朴村民的决心。 “婶子,你若过意不去,就当是我借你们的。等你们将来赚了钱,再还我就是。” 雷正很是赞同:“可儿说得对。松子她娘,我这就叫人来给你们修。今晚若修不好,你们就暂时到村里的祠堂住一晚。” 屋子塌时张寡妇没哭,婆婆和小儿子抱头痛哭时,她也没有哭,可现在她却哭了:“可儿,里正叔,谢谢,谢谢……你们可帮了咱家大忙了。” 很快,村民们得知张寡妇家的屋子塌了一角,不少人赶来帮忙。 但他们拒绝了可儿算给他们的工钱。 “可儿啊,你已经帮村里不少忙了。这点活,对我们来说不算啥,怎能要你的钱?” “再说了,乡里乡亲的,搭把手的事。这钱我们可不能要!得看啥事儿,大伙说对不对?”雷七吼了一声,立刻得到众人响应。 陆可儿见众人还拿了不少木材和瓦片来,心知他们连材料都不想要她买了,不由笑了。 这个冬天,没有她想像中那般寒冷。 她想了想,掏出五两银子,递给里正。 “可儿,你这是干啥?大伙儿不都说了吗?不需要你出钱。”里正佯装生气地推拒。 “里正爷爷,你误会了。”陆可儿解释道,“这是我捐给咱村的应急维修款。村里若还有人屋子损坏了,要修缮的话就从这笔款项中出。总不能每次都让大伙儿凑吧。再说,现在乡亲们过得也不容易。” 村里现在经济条件最好的,就数她了。穷则独善其身,达则兼善天下的道理,她懂的。 更何况,富裕了却一毛不拔,更会招人嫉恨。 雷正想了想,觉得陆可儿说得有道理。 “行,这钱我就帮你保管。以后用到哪里,我也会一笔笔记清楚。可儿,你这是大善啊。” 可儿没有想到,她今天这样无心的举动,居然带动了村里很多人做善事的热情,这是后话。 她也没有料到,她的一些不经意的善意,像是绵绵的春雨,润物细无声地改变了很多人的观念,以及他们的命运。 第184章 贵重的礼物 十二月中旬的一天,岭下村再次沸腾了。 原庐州知府钱贵被斩首,刚升任庐州知府的方行正,来到岭下村,特意到陆家登门拜访。 里正陪同着方行正,满心骄傲。 “方大人屈尊降贵来咱岭下村,真是让我们全村都蓬荜生辉啊。”雷正态度十分恭敬地说着欢迎辞。 他对方行正这位能真正为民作主的父母官是十分尊敬和钦佩的。因为有方行正,西林县百姓的日子比以前过得好太多了。 陆可儿听着他这不伦不类的欢迎词,暗自好笑。有村民提前来陆家报信,说有大官来陆家了。陆可儿刚走出院门没几步,就遇到了方行正和里正。 “什么风把方大哥吹来了?”她笑语盈盈。 疫病流行期间,她没少往县衙跑,与方行正结下了深厚的情谊。方行正的务实作风和实干魄力令她印象深刻。而方行正和她接触过多次后,也深深被她的学识和见解所折服。于是让她不要叫他大人,直接唤他大哥。为这事,夜风和荣之行他们给他看了好几天的冷脸色。 其实荣之行和玉千璟两人也私下里向陆可儿提议过,让陆可儿也唤他们大哥。不过,陆可儿只是笑笑,并没有应允。 为这事,荣之行和玉千璟又接着给方行正甩了好几天的冷脸。 “可儿,自然是京城那刮来的风,将我吹来了,哈哈。”方行正当着雷正和其他村民的面,也不避讳,直接开起了玩笑。 雷正和村民见陆可儿与知府大人态度熟稔,不由又是羡慕又是骄傲。 山坳坳里,终于飞出了一只金凤凰。 陆可儿闻言一愣。 方行正指了指身后的马车:“喏,这都是萧公子派人送来的,让我务必亲手交到你手上。” 至于为何不让来人亲手交到陆可儿手上,方行正大概也能猜出一二。想必,夜风还是怕来人将他的身份不小心暴露出来吧。 只是不明白,为何夜风到现在都不向可儿坦白。 乍听到夜风的消息,陆可儿的心怦怦直跳。 夜风他们已离开二十多天了。算算脚程,他们应该在十多天前回到京城。 也就是说,他一到京城,就立刻着手准备礼物,赶在大雪封山之前送来。 “哼,算他有良心。”陆可儿冷哼一声,将方行正迎进院门。 里正见状,心知两人还有其他话要说,便婉拒了陆可儿的邀请,告辞回家。走之前,让其他村民也散去了。 “草民见过方大人。”陆天宁坐在轮椅上,在客厅拜见方行正。 方行正急忙朝他回了一礼:“陆叔不必多礼。你这样,可要折煞我了。我今日不是什么大人,就是一个来走亲访友的晚辈。陆叔直接唤我名字吧。” 陆天宁语气诚恳:“这可使不得。大人有所不知,可儿这孩子,有一身本事,但心也大。平时多亏了大人照拂,否则,这孩子指不定要吃多少亏。” 自家女儿作为女子,抛头露面,虽然在乡野山村,不少人都能接受。但是,在县城,对此的容忍度却不是很高。作为一县之长的方行正,对此事的态度至关重要。方行正不但为陆可儿正名,还为陆可儿行医和行商大开方便之门,主动和陆可儿结交来往,这无形中也给了县城里的那些守旧迂腐之人许多威慑,使他们对可儿不敢轻视怠慢。 陆天宁不是迂腐之人,相反,在陆可儿的心目中,原主这个父亲还很是开明。因此,当他支持她,容忍她按照自己的意愿生活时,她心怀感激。 但是,亲耳听到陆天宁对方行正的这番肺腑之言,陆可儿仍是十分感动。 方行正谦虚地说了几句,然后让随行的下人将车上的礼物搬了进来。 “陆叔,这些都是萧公子派人送来的。”他指着一个个木箱说道,“萧公子说,都是平常一些小物件,吃的穿的用的都有,还望陆叔笑纳。” 陆天宁意味深长地看了一眼陆可儿。 陆可儿接收到父亲的目光,耳根忽然就红了,脸上浮现出一抹潮红。 方行正命随从将箱子一个个打开。 陆可儿吃惊得瞪大了眼。 第一个箱子里装满了精致奇巧的各类玩具,显然是给陆明皙的。第二个箱子里装满了绫罗绸缎,奢华美丽。第三个箱子里都是各种京城的特产,食材居多。第四个箱子里堆着满满的各色珠宝首饰,珠钗手镯,应有尽有。珠光宝气,闪花了人的眼睛。第五个箱子里,其他什么也没有装,只装了一株鲜红的珊瑚树,看那成色大小,十分罕见,想必价值千金。第六个箱子里,放着一件雪白的皮裘,那毛色,莹白细腻,没有一根杂毛,也不知是什么动物的皮毛做的,看起来十分上档次。 陆可儿心中感叹。 小萧是个大富豪,实锤了。 “萧公子真是有心了。”陆天宁越看,心中越是不安。 自家女儿可能不知道这些礼物的价值,他却是知道的。别的不说,就拿那株珊瑚树和那件皮裘来说,就价值连城。 若他没有看错的话,那红珊瑚正是当年凌国向启国赠送的礼物之一。高两尺,鲜红如血,色泽亮丽,千姿百态,是珊瑚中的极品。据说当年的皇后娘娘看到了十分喜欢,向正安帝讨要,正安帝都没有给,而是将它作为生辰礼物送给了皇太孙。 听说,皇太孙对这珠珊瑚树自小便十分喜爱,放在他的寝宫里,日日观赏把玩。 没想到,他一转眼,就将它送给了可儿。 还有那件皮裘,如果他没有猜错的话,是由一块白虎皮制成的。那白虎,正是当今正安帝去狩猎时猎得的。 他将白虎皮赐给了皇太孙。皇太孙用这块皮子制成了一件雪白皮裘,听说爱若至宝…… “这株红珊瑚和这件皮裘,是萧公子特意送给可儿的。”方行正特意提了一句。这也是殿下特意交待过的。其他几箱礼物,陆家人怎么分都行,但最后两箱,必须要交到可儿手上。 “替我们谢谢萧公子。只是,这些礼物价格昂贵,我们受之有愧,还望……” 陆天宁斟酌着怎么婉拒,却被方行正打断:“陆叔说哪里话来。萧公子的命都是可儿救的,这点礼物,又算得了什么。还是陆叔认为,萧公子的命不值这些东西?” “这……我不是这个意思。” “那就收下吧。” “这……麻烦转告萧公子,以后还是不要送了。这京城距此山高水长,路途遥远,费时又费力,我们实在过意不去。” 方行正闻言微微一僵。 可儿的爹这是要和殿下保持距离的节奏么? 第185章 蓝图 陆可儿见气氛有些凝滞,尴尬地咳了一声,道:“小萧的命确实比这些死物值钱多了。我收下了。哈哈,咱们银货两讫了,呵呵……” 方行正苦着脸。 这话他可不敢传给殿下听。否则,他不知道殿下会作何感想。 “其实我今天来,还有另外两件事。”方行正岔开话题。 “什么事?”陆天宁和陆可儿都很好奇。 “第一件,是想和你商议一下西林县日后的发展。”方行正说,“我见过你让玉千璟写的那个,那个什么市场调查报告。他将目前西林县的优势资源和劣势情况都列了出来。你想听听你的看法。” 陆可儿笑了:“方大哥,咱俩还真是想到一块去了。你今天不提,我过几天也要去找你商议此事。世人皆知,西林县境内山林密布,河道纵横,庐云山又有天然药库的美誉。其实不只药材,山里生长着大量的动植物,物产丰富,这都是我们的优势。” “可儿啊,你可知道,仅靠上山打猎和采摘草药,其实很难形成一定的规模。各村的猎户和药农也有一些,但这些人都是靠天吃饭,运气好点,能有收获,运气不好时,连着好些天都没有收入。”陆天宁眉心深蹙。 他没有受伤前,也常上山打猎。心知这些猎户和药农的艰辛。 “但如果改变一种形式呢?”陆可儿挑了挑眉,“他们上山猎的是野生的动物,采的也是野生药材。但如果是人工养殖动物和种植药材呢?” “人……人工?”方行正闻所未闻。 “就是不是天然生长的,而是靠人养殖和种植而获得。” 陆可儿的解释令方行正更加震惊了。 陆天宁也圆瞪着双眼。 “这……这可能吗?”方行正难以置信,“这么多年来,曾经也有人尝试过,但都没有成功。动物还好的。比如养猪,养羊,还能成功。但是,除了卖给几家酒店和肉铺外,需求量也不是很大。最难的是药材。这药材哪都需要,但是,没人种植成功过。” “别人不行,不代表我也不行呀。”陆可儿胸有成竹,侃侃而谈,“我们西林县的气侯土坏都很适合一些药材的生长。我知道怎么种植一些药材。比如铁皮石斛、黄精、当归、人参、灵芝等等。” “什么?人参和灵芝也能种?”方行正惊叫。 “可儿啊,你有几成把握?”陆天宁激动起来。 “当然能种。”陆可儿肯定地答道,“爹,我有十成把握。” “怎么种?”方行正急忙问道,瞥见陆可儿似笑非笑的神情,忽然醒悟过来。 “抱歉,抱歉,我太激动了,忘了这是你的独门秘技。”方行正歉然道,“可儿,你到底有什么打算?” 陆可儿为方行正和自己的爹续了杯茶,缓缓开口:“此次承蒙圣恩,赐了我不少山林田地。我准备将其中一部分开垦成药田。方大哥,不瞒你说,除了我自己种植外,我也想和官府合作。” “怎么个合作法?” “药田建成之后,必定每年都有不少药材产出。我需要有人将这些药材销往全国各地。” 方行正双眼一亮:“你想将这个交给官府来做?” “可以这么说吧。”陆可儿沉吟道,“其实形式有很多种。你们可以招商,向相关商户收取一定的税额。你也可以成立官商,利润可由官府多获得一点,这些都可以成为你们州府财政收入的一部分。” 方行正越听,心情越发激动。 庐州是全启国最穷的一个州府。每年上交给朝廷的税收是最少的。天灾人祸时,都需朝廷拨款救济,州府几乎拿不出钱来。 如果可儿所规划的蓝图可以实现的话,那么,他可以预料,不久的将来,庐州府衙的收入将会成倍地增加。到那时,他胸中的很多抱负,就能实现了。 在西林县为官的这两三年,他深切地意识到,一文钱难倒一个英雄汉。 没有钱,处处捉襟见肘,啥事都做不成。 “如果,我是说如果。”方行正目光诚恳地盯着陆可儿,“有人也想种植药材,你能将种植方法相授么?” “目前当然不行。”陆可儿正色道,“方大哥,在商言商。我前期投入很大,自然希望有所产出。就如酒店的一道新式菜肴还需保密呢,何况我这独门秘技?不过,将来若是药材供不应求,而我的种植能力已经饱和,我会考虑采用技术入股的形式,让其他药农也能种植药材。” “技术入股?”又是一个新鲜词。 “技术入股是指技术持有人或者技术出资人以技术成果作为无形资产作价出资商家的行为……”陆可儿向方行正详细地解释了什么是技术入股,然后强调,“方大哥,让我提供技术没问题。但是,使用我技术的人,必须向我签订保密协议。如果他们擅自将技术传授给了别人,那么,他就要付出应有的赔偿。而且,那些擅自使用我技术的人,也要付出代价。方大哥,我希望官府能将这一点立法立规。比如,拥有一项技术的人在官府预先备案。如果有人窃取了这种技术,那么要追究后者的责任。这是对知识和技术的一种保护,也杜绝了恶意竞争的现象。” 方行正陷入沉思。 他心知,如果要促进一些生产领域的技术或工艺的发展,此法确实十分有必要。但是,他也担心,会人为造成一些技术推广的障碍。 他将这顾虑一说,陆可儿笑了:“方大哥,你多虑了。这门技术是否公开,完全取决于该项技术的所有人啊。就如我,也许将来的某一天,时机成熟,我就会将各类药材的种植方法公开。因为百姓中不乏聪明人,更不缺能工巧匠。他们哪怕没有别人提供技术,靠自己摸索,一般也能掌握,只是时间长短而已。” 方行正一想,也确实是这个道理。 就如一道新式菜肴出来,后面钻研这道菜谱的人,可不会少。 “看来是我想多了。”方行正点头,“好,我回去好好想想,立个章程出来。对了,你刚才说还有养殖。你准备养殖什么?” 第186章 京城惊变 “哈哈,方大哥,能养殖的动物那可就多了。鸡、鸭、鱼、蟹……多着呢。咱们这儿可是块宝地啊,有山有水,别的地方可比不上。” “说说看。” “比如鸭子。”陆可儿喝了口茶水,气定神闲,“西林县河道纵横,两岸滩涂不少,形成了一个个大大小小的水塘,适合养鸭。” “养几只鸭子不难,难的是养一大群。往年,也有人家试着养鸭,但数目一多,就极易传染瘟疫。一生病,便是一群一群地死去。”陆天宁在西林县生活多年,对这方面还是很了解的。 “爹,这个你不用担心。养一群鸭子风险是很大,极容易得病,而且死亡率高。但是,我有药能防治鸭病,尤其是鸭瘟。”陆可儿安慰道。 陆天宁和方行正两人均是心头一喜。 他们怎么忘了?陆可儿可是神医。 她医治病人都如此神通,对几只小鸭子自然也不在话下。 “还有一个问题。”方行正想得更加长远,“养得多了,这些鸭子卖到哪去?现在酒楼饭店虽然需要,但也要不了这许多。何况,普通百姓吃得起鸭子的人,也不是很多。” “鸭子的用处多着呢。”陆可儿笑道,“鸭子全身都是宝。鸭身不用说了,可以做各种菜肴。就是鸭头鸭舌鸭脖还有鸭掌鸭胗鸭肠都能做成好吃的卤味。另外,鸭毛可以制鸭绒,做羽绒被羽绒衣,比棉衣都保暖。” 方行正和陆天宁先是听得目瞪口呆,后又激情澎湃。 “那鸭子都能做些什么菜?酒楼里也不需要这么多吧?”方行正问。 “烤鸭店需求量会比较大。还有各种卤味店。”陆可儿答道。 “烤鸭店?卤味店?这些是什么?”陆天宁从未听说过。 陆可儿这才想起,在启国,没有人吃过烤鸭,卤味店也没有。因为没有人掌握相关的烹饪做法。 陆可儿立刻兴奋了。 “明年开春,我将先养一些鸭子。烤鸭店我先开一家,试试水。到时,你们自然就知道了。” “那羽绒服又是何物?” “到时我做出一件样衣,你们就明白了。” 陆可儿只觉得前途一片光明。 做生意最大的困难是前期没有资金投入。这些对她来说现在都不成问题。她赚的钱,荣之行他们送的礼,再加上朝廷的赏赐,她已是妥妥一个富婆了。 现在,她就只需要规划好蓝图,准备好资金,打点好关系,组织好人员,就能开始搞事业了。 想想就很美。 方行正也是热血澎湃。 陆可儿的描述,为他勾勒出一副振奋人心令人向往的美好前景。 “养鸭、种药,可以解决不少人的生计问题了。” “利处不仅这些。”陆可儿神秘一笑,“如果真的形成规模,将来我们西林县会全国出名,哈哈。” 陆天宁和方行正面面相觑。 “这孩子,每天不知在琢磨啥。”陆天宁笑骂了一句,语气中却是满满的宠溺和骄傲。 “方大哥,你说的第二件事是什么?”陆可儿又问。 方行正神情严肃起来:“辰王被贬,陛下派大臣去收回他的兵权。但是……” 陆可儿心头一紧:“辰王杀了大臣?” 方行正惊讶:“你怎么知道?” “猜的。” 历史上这种事情又不少。辰王本就有不臣之心,早有谋逆之举,被逼到这份上,他不造反都说不过去。 “只可惜了那个大臣,当了炮灰。”陆可儿对这种皇权争斗中的牺牲品除了叹息一声,也没有心情表示更多的同情。 在其位,谋其政。 为人臣子,在享受富贵的同时,也要付出相应的代价。 “死的是一个老臣。当时在朝堂上讨论派谁去收兵权时,荣太尉建议以兵收兵,派军队去,以防生变。可那老臣却斥责荣太尉是小人之心。他认为辰王一直是忠心于陛下的,绝不会有二心。陛下必定是受人蒙蔽,才会看不清真相,误解了辰王。于是,陛下就派他前去。” 陆可儿几乎懵了:“听起来,这老臣是站在辰王这边的。辰王怎么会杀他?” “具体的就不清楚了。只知那老臣死了,辰王,哦不,他现在已是庶民了,招集了封地的所有兵马,以‘清君侧,传正统’为名发动兵变。” “我记得京城的镇国公是他舅舅,还有个皇后在宫中。他造反了,镇国公府和那个皇后必定也有异动了吧?” 方行正赞许地点头:“据说,几乎同一时间,京城的镇国公府也反了,指挥着御林军及京城内外二十万大军,围攻京城和皇宫。” “啊?”这消息很劲爆啊。 皇权更替,血雨腥风。 “不过,看来没有成功。”陆可儿笑道。 “你又是怎么猜到的?” “这还用猜吗?若真有事,你会这般气定神闲地坐在这里和我聊天?”陆可儿撇了撇嘴。 方行正哈哈一笑。 “确实。镇国公根本就没有想到,他一向引以为傲的自以为紧紧握在手中的军权其实已经大权旁落了。起事当晚,一大半将士们弃暗投明,临阵倒戈,将他抓捕。镇国公府一夜之间便崩塌瓦解了。” “那皇后呢?”陆可儿心中八卦之火熊熊燃烧。 “皇后被禁足于凤栖宫,与外界已经断了联系。” 陆可儿忽然凑近方行正,一双凤眼眨巴眨巴地盯着他。 “你……你这是作甚?”方行正结结巴巴地问。 “方大哥,方大人!我怎么感觉你不像是个普通的官员啊。曾经的一个小小的县令会知道这么多朝廷秘辛?”陆可儿逼视着他,“方大哥,你老实交待,你是怎么知道这么多细节的?” 方行正吞了口唾沫。 怎么知道?自然是皇太孙写信告诉他的啊。 可是,他不能告诉她。 “我……我好歹也是玉氏门下。知道这些,不足为奇。”方行正眼珠一转,“知道玉氏么?” 陆可儿摇摇头。 她对京城不了解,对启国各大家族和势力更不清楚。 “玉氏出了一个太傅,已薨的玉贵妃也出自玉家。玉家满门清贵,诗礼传家,在国内读书人心中地位尊崇。如今的当家人是翰林院学士玉颜朗,官虽然不大,却是天子近臣。” 陆可儿想起了玉千璟,也姓玉。 “玉千璟是玉家人?”她问。 第187章 探监 方行正点头:“正是。” 陆可儿心道,果然,这几人都不是普通人。玉千璟是世家公子,那荣之行和高雨堂想必也是。 又想起这几人对小萧那遮遮掩掩的恭敬态度,心中只觉烦闷。 小萧的身份地位,只怕比他们高出许多。 而他,却一直对她隐瞒。 又想到他送来的那些稀世珍宝,陆可儿心中的不安感越加强烈。 她也不明白那股子不安感到底是从何而来。也许是内心隐约感到她和夜风的差距越来越大,也许是对一些未知事物脱离掌控的不安全感,也许是……总之,她的心情有些烦闷。 方行正见她情绪低落,忙安慰道:“可儿,其实他们不想告诉你身份,有他们的思量。相识相知,贵在知心,不分贵贱,不论身份,不是么?他们是什么人,又何必在意呢?” 陆可儿闻言心中一震。 确实,自己一直希望与他们之间能平等相待,彼此尊重。他们做到了,与他们的身份地位无关。自己又在纠结什么呢? “抱歉,是我着相了。”陆可儿释然一笑。 她忽然想到一事:“那小萧他们回京城,不正好遇到镇国公造反?他们没事吧?” “没事,放心吧。”方行正忙答道。 何止没事。殿下还是粉碎镇国公阴谋的主谋和瓦解镇国公府的幕后推手呢。 …… 京城。 天色阴沉,大雪纷飞。 看守刑部天牢的几名狱卒拢着手,佝着背,缩在门后躲避着风雪的肆虐。 忽然,一辆精致的马车停在了天牢门口。 一名锦衣的侍卫打开车门,扶下一名年轻的公子。 几个狱卒的眼睛骤然睁大。 什么叫陌上人如玉,公子世无双,眼前的人就是了。 一身雪白的华贵狐裘衬得他身姿颀长,皮肤如雪山上盛开的雪莲,眸子就像是天池里幽深又清澈的池水。墨黑的头发用一根碧绿的玉簪挽起,几缕长发披在颈侧和身后,在漫天的风雪中显得格外飘逸出尘。 “大胆!看见太孙殿下,还不拜见?”楚英大喝一声。 几个狱卒这才如梦初醒,慌慌张张地跪倒在地上,迎接着皇太孙一行的到来。 夜风目光清冷地瞟过跪在雪地中的几人,还未开口,狱官便赶来了。 “臣陈青拜见殿下。” 夜风朝他点了点头:“起来吧?石穆关在哪?” 石穆就是被抓的镇国公。 “请殿下随微臣来。” 陈青在前带路。穿过层层铁门,众人停在了一间铁门紧闭的石屋前。 陈青亲自拿来钥匙将坚固的铁锁打开。 四四方方狭小的石屋内,只有一张木床和一张木桌。一个须发灰白的高大男子双手双脚戴着镣铐坐在床沿。他身材魁梧,粗眉髯须,长相粗犷,一双眼睛斗大如牛,目露凶光。 他身上穿着的锦袍破烂不堪、血迹斑斑。这般狼狈的状态下,他的背脊依然挺得笔直。 瞥见夜风,他双眼迸射出骇人的恨意。 “夜风!你这小儿!卑鄙!”他紧紧地抓住手上镣铐上的铁链,恨不得扑上去咬夜风一口。 “放肆!”楚英见他辱骂夜风,气得捋起衣袖就要上前去教训他,却不料被夜风拦住。 “手下败将而已。他想骂,就让他骂个够。”夜风气定神闲,甚至唇边还勾起一抹淡淡的微笑,“毕竟,他也骂不了多少天了。” “你!”石穆怒瞪着他,良久,忽然,全身像是一个被扎破了的皮球,慢慢地瘪了下来,那原本笔直的背脊也佝偻着,仿佛一下子就老了十余岁。 “怎么会?二十万大军啊。怎么会一半多都到了你的手中?”石穆喃喃道,双眼变得黯淡无光。 “天下没有不透风的墙,自然也没有撬不动的墙角。而本宫,最喜欢的,就是撬别人的墙角了。”夜风讥讽一笑,“你们镇国公府,笼络人心无非是许以高官厚?,荣华富贵。可是,这世人,更多的还是富有良知之人。你们镇国公府的势力,在京城乃至全国各地都是横行霸道,欺凌百姓,早就激起了民愤。所谓多行不义必自毙。本宫只需向他们陈述利害,自有人反对你。” “你是什么时侯开始的?” “可能是在本宫十岁的时侯吧。”夜风剑眉微挑,凝神思索了片刻,笑道,“不记得了,也可能更早一点。那时本宫自己的势力十分微弱,可用之人实在太少。而你,却太强大了,身边人才济济。于是本宫想,本宫为什么不挖你的墙角呢?” “哈哈!世人都说皇太孙早慧,惊才绝艳,世间罕见。我听说后只道是夸大其辞,却不料,你远比我想像中更加聪明。”石穆叹道,“是我低估你了。” “不过。”他复又抬头,脸上浮现了一抹诡异的笑容,“就算你这次赢了又如何?你可知?皇位仍然不会是你的。” 楚英冷笑:“不会是殿下的,难道你还以为是夜文炎的?只怕现在你的好外甥自身都难保。” “就算不是他的,也会是他的后代的。”石穆得意地笑道,“夜风,你不知道吧?你这一支,到你这里,就要绝嗣了!哈哈,哈哈——” 笑声得意而猖狂,在小小的石屋中回荡。 夜风静静地凝视着他,忽然开口:“你以为本宫中的千日寒无药可解,是吧?” 笑声嘎然而止。 “你以为这么多年来本宫为了压制千日寒又服了不少毒药,以毒攻毒,以致于身体已经千疮百孔。即使千日寒能解,本宫的身体也已废了,是吧?” “你都知道了?”石穆愕然,“你为什么不担心害怕?” 夜风笑了:“此毒已解,本宫的身体也在日渐恢复。本宫为什么还要害怕?” “解了?恢复了?”石穆忽然疯狂地摇头,“不可能!绝对不可能!莫说千日寒无药可解!你身上所中的那么多毒都不可能清除。你早已是个毒人了,哈哈!我知道了,你是骗我的,是不是?你以为这谎言能欺瞒天下人多久?夜风啊夜风,你就算扳倒了镇国公府又如何?这天下迟早是辰王的。将来,我镇国公府仍旧会起复!会重新站在权力巅峰!而你呢?也许,你已经来不及亲眼看到这一切了,哈哈!” 夜风目光怜悯:“你还是那么自大。夜文炎虽已起兵,可是,他目前的日子可不好过。他手下的兵马半数反了他,如今他自身难保。他的嫡子夜雷也已关入天牢,哦,和你隔得不远。本宫本想尽快杀了你,以绝后患。不过,现在本宫改主意了,本宫暂时不会杀你。本宫会让你们亲眼看着你们所拥有的一切是如何被本宫一步一步摧毁粉碎!” 第188章 早知如此,何必当初 夜风已离开许久,石穆还坐在床上,颓然地耷拉着脑袋。 “不,不可能。他身上的毒怎么可能解掉了呢?”他喃喃自语。 如果夜风的身体已经痊愈,那么他这么多年来的阴谋诡计就都成了笑话。 他们辰王一派一直以来有恃无恐的筹码就是夜风活不长久,这皇位迟早会是辰王的囊中之物。也因此,辰王才会肆无忌惮地壮大自己的势力。辰王甚至认为,当有一天事情败露,自己不得不逼宫时,陛下考虑到传承的血脉问题,也不会要他性命。 可如果夜风身康体健,有资格问鼎皇位呢? “早知如此,何必当初?只恨当初不够心狠,斩草未能除根。” 石穆一会儿懊悔不已,一会儿又心存侥幸。 “不可能。他一定是骗我。他身上的毒不可能清除得了。他一定是在骗我!” ……………… 皇太孙府。 夜风回到自己的府邸,司空响已经在书房侯着了。 经过三个月,再次见到司空响,夜风百感交集。 “殿下,幸不辱命。”司空响向夜风施礼。他仍是那般清俊,一身文士装扮,只是他力持平静的神情中,激动和兴奋却怎么也压抑不住。 “先生辛苦了。”夜风一把扶起他,由衷地感激之情溢于言表,“三个月前,先生留本宫在西林县祛毒疗伤,自己却不顾安危暗中回京城筹谋一切。若无先生殚精竭虑为本宫谋划奔波,本宫哪能安心在千里之外疗养啊。” 楚英和楚雄也是一脸感激:“先生请受我等一拜!” 两人向司空响郑重施了一礼。 司空响急忙避过:“你们这是做什么?这都是我份内之事。” “可不能这么说。”楚英正色道,“这三个月来,咱们兄弟都在殿下身边护卫,也没能帮得上先生什么忙。京城里局势又是这般错综复杂、紧张不安。若没有先生拿着殿下的令牌在京城坐镇,殿下哪有机会接受治疗?先生,这一拜,你受得。” 楚雄也点头道:“先生神机妙算,未卜先知,真乃神人啊。” “呵呵,过奖了。”司空响摇头叹道,“你们其实不应谢我。这天外有天,人外有人啊。若没有神医现世,殿下的一切安排便都是竹篮打水一场空啊。” 众人默然。 可不是么? 若没有陆可儿,殿下活不过十八岁,那么一切努力都将白费。 “殿下痊愈,就如给陛下吃了颗定心丸。否则……”司空响忽然住口不言。 “否则皇爷爷下不了这个决心处置辰王。”夜风神情却很平静,“若本宫死了,皇爷爷即使内心抗拒,他也仍旧会将皇位传给辰王。毕竟,皇爷爷亲生的儿子只有父王和辰王两人。他不能断了传承。” “殿下……” “本宫不难过。”夜风淡淡一笑,“本宫记得可儿说过,最是无情帝王家。只是本宫不明白,为何皇爷爷要早早地将本宫定为储君,即使是明知本宫中毒的情况下,他也没有改变初衷?” “殿下,这个我能解释。”司空响心疼地看着他,“我当年第一次见到你时,我卜过一卦,你需龙气护体,才能安然等到转机。而历来只有帝王或者储君身上才有龙气。荣大人将此卦透露给了陛下。然后没过多久,陛下就不顾大臣反对,下旨封你为太孙。” 楚英和楚雄面面相觑。 原来如此。 那这些年来遇到的大大小小无数次的刺杀,便是需要为此付出的代价。两害相权取其轻,封殿下为储君,想必陛下也是无奈之举。 “果然,凡事有得必有失。”夜风释然一笑,“皇爷爷,终究还是疼爱本宫的。” “殿下,也许陛下对你的疼爱并不纯粹,但是他已经尽了他最大的努力和心意。”司空响担心夜风心中有疙瘩,开口安慰道。 夜风目光清亮:“先生不必多言,本宫都明白。现在本宫体内余毒已清,最大的桎梏已除。一想到未来我们可以一展抱负,大施拳脚,本宫就充满了豪情和斗志!” “哈哈!殿下所言极是!” 司空响见此刻的夜风,意气风发,一扫曾经的阴霾,不禁心中十分高兴。 …… 漫天飞雪中,往日富丽堂皇的凤栖宫如今显出几分萧索。殿门紧闭,门外守着全副武装威风凛凛的守士。 殿内,光可鉴人的地板上一片狼藉,处处都是器皿的碎片和家具的残骸。 几个宫女跪在角落,瑟瑟发抖。 “为什么?为什么?你要如此对待本宫!”皇后石含玉再不复往日的高傲和端庄。此刻她发髻凌乱,神情癫狂。 “本宫对你还不好吗?”她捧起一只掐丝描金琉璃瓶,用力摔到地上。那琉璃瓶应声而碎,片片琉璃的碎片闪烁着刺目的光芒。 石含玉觉得自己的心就如这琉璃瓶,早已碎成了渣。 “如果没有我,没有我镇国公府的扶持,你能登得上这九五至尊的宝座?哈哈!可笑!可笑!你就是这样报答我的?报答我镇国公府的?我好恨!好恨!” 一道明黄的身影悄悄地走了进来。 宫人看见,吓得脸色发白。 “娘娘,娘娘。”有个宫女壮着胆子提醒石含玉,无奈石含玉沉浸在自己的思绪中,根本就没有发觉。 “早知如此,当年就不应扶持你!哈哈!为他人作嫁衣裳!我好恨!好恨啊!” “呵……”忽然一道冷笑声响起,石含玉猛然回首,这才发现她一直咒骂的人此刻正出现在自己的眼前。 她募地瞪大了眼睛,朝着正安帝就扑了过去。 “夜修源,你还有脸来见我?你这个……” “娘娘不可!”忽然两名太监挡在了正安帝的身前。石含玉收势不住,一头撞了上去。 “娘娘,得罪了。”两名太监显然会武,两人一左一右,制住了石含玉。 “放开本宫!你们这些贱人!狗奴才!放开!”石含玉疯狂地挣扎着,一双染满恨意的眼睛直瞪着正安帝,“你还有脸来见我!你还有脸?!” 正安帝目光沉沉地注视着他。 “早知如此,何必当初?”他忽然冷笑,“若不是当年你横插一脚,朕和烟儿早就双宿双飞,胜过神仙眷侣。” 第189章 逼问 石含玉愣了。 她的目光渐渐地变得迷离而空洞。 “夜修源,这么多年来,你为什么从来不回头看我一眼?那个玉如烟就这么好?到死你都念念不忘!” 对正安帝,石含玉不再叫他陛下,直唤他名字。正安帝也不以为忤。 也是。石含玉愤恨地想着,对她,他从来就没有在意过。 “烟儿自然是极好的。我们曾经说过要白头偕老的。若不是……” 正安帝脸上那深切的缅怀思念之色,深深地刺痛了石含玉的心。 “夜修源,你如今高高在上的身份地位是谁给你的?你这个忘恩负义的白眼狼!” 夜修源脸色倏地变得铁青:“石含玉,今天的一切,然道是朕本来就想要的吗?若不是你,我和烟儿早就过着只羡鸳鸯不羡仙的生活。是你,硬插进来,将我硬拉进皇权之争。我早就和你说过,我不想坐那个位子!我也不想当那孤家寡人!可是你一意孤行,根本就不管不顾我的意愿。最后,所有人都认为我觊觎那个位子,没有人相信我没有野心。我不争就是死!石含玉,这都是你逼的!”激动之下,夜修源都自称“我”,连“朕”这个自称都忘了。 “我可不相信你没有野心!你这个虚伪的男人!现在你好处都占尽了,你就想卸磨杀驴?可怜我镇国公府满门都作了你的垫脚石!” “石含玉,你当真是非不分,黑白颠倒!”夜修源深吸一口气,让自己慢慢冷静下来,“朕自认没有亏待过镇国公府。朕给了他们荣耀和尊贵的地位,给了他们荣华富贵,就连京城的兵权都给了他们!如果他们能恪守本份,对朕忠心,他们就能安安稳稳地在镇国公这个位子上待好几代!可是他们呢?身怀二心,结党营私,觊觎着皇权帝位,在朕面前阳奉阴违!不仅如此,他们还倒行逆施,令天下百姓深恶痛绝!甚至现在竟想造反!你们真欺朕是面团做的吗?” 石含玉怒瞪着他:“这一切都是你逼的!自古皇位传嫡不传庶。你却违背祖宗规矩,冒天下之大不韪要立玉含烟的儿子夜文寒为太子!你将本宫放在何处?又将镇国公府的脸摆在哪里?你还想让本宫,让本宫的娘家人站在你这一边?作梦!” “朕是皇帝,朕想立谁为太子就立谁!祖宗规矩是规矩,朕立的规矩难道就不是规矩?自古皇位由皇子中贤者居之。朕不是没有给过文炎机会。可你也看到了,文炎心术不正,心胸狭窄,睚眦必报!这样的人,怎能做一国之君?” “哈哈!夜修源,你终于说出你的心里话了!你不就是怕炎儿当上皇帝之后,你和玉如烟那贱人的宝贝儿子夜文寒没有活路吗?在你心里,玉如烟生的儿子才是你的儿子,我生的,什么也不是,对不对?” “胡说!不准你辱骂烟儿!”夜修源指着她,气得声音都抖了,“虎毒尚且不食子,朕又怎会为难自己的儿子?可是,文炎早就被你教歪了!还记得文炎五岁时发生的那件事吗?一个小太监,不小心碰到了他,将他的衣服弄脏了一点点,他就命人将这小太监活活打死。一个才五岁的孩子,心肠竟如此狠毒。如此心狠手辣之人,朕怎敢放心将皇位交到他的手上?他若为帝,会善待他的子民吗?朕就算不为自己,也得为天下,为社稷着想!” 石含玉想起来了。 那一次,夜修源发了好大的火,要训斥教训夜文炎时,被她阻止了,并且还抬出了镇国公府来压夜修源。那时夜修源羽翼未丰,在朝堂上处处受镇国公制肘。最终夜修源也未能将夜文炎何如。 “就为这事?”石含玉冷笑,“一个低贱奴才的性命,没了就没了,有什么好在意的?倒是你,为了这点小事就苛责炎儿,这不是小题大作吗?别忘了,文炎可是皇子!他血统高贵!那些蝼蚁般的草芥能死在他的手上,那是他们的荣幸!” 夜修源不可思议地看着她,连连摇头:“这种将人命视若草芥的话,作为一国之母,你也能说得出口?果然是上梁不正下梁歪。你心肠狠毒毫无仁爱之心,文炎在你的教导下,又怎会长仁爱之心?石含玉,你一直看不起烟儿,认为她身份地位不如你,认为她心机胆量不如你。可是,烟儿却有情有义,有颗宽容博爱的心。她看见小动物受伤都会难过半天,看到路边的乞儿会施以援手。她孝敬长辈,友爱亲朋,心思单纯,温柔和善。她比你好千倍万倍。她教出来的孩子,也如她一样拥有一颗有血有肉的心。” “住口!住口!”石含玉疯狂地大叫,“她在你心中千好万好,可又有什么用?她还不是短命鬼?你信不信,在这吃人的后宫中,她若没有你的保护,她一天都活不下去!哈哈!夜修源,你就算是做了皇帝又如何?她不是你心爱的女人吗?可是,你却保护不了她!她不照样得死?” “你什么意思?”夜修源脸色青白,胸口隐隐作痛。虽然当年太医诊断玉如烟是死于疾病,但是,他一直心存疑虑。烟儿虽然身体柔弱,却无隐疾。虽然生了文寒后,她的身体比从前虚弱,但是也不可能走到死亡的地步。 他一直知道其中定有隐情。但是当时文寒年幼,皇后和镇国公一派又百般阻挠他查案,甚至当时文寒还有几次遇到危险。万般无奈之下,他只得将此事搁置。也因此,他与玉氏一门起了隔阂。 如今听石含玉之言,他心中的某个猜想得到了证实。他紧紧地抓住石含玉的肩膀,逼问道:“烟儿到底是怎么死的?你一定知道,你告诉朕!” “哈哈!怎么死的?”石含玉笑得十分快意,“你放我出去,我就告诉你!” “放你?”夜修源像是听到了一个笑话,“你和你兄长狼狈为奸,密谋造反。你有什么脸面要求朕赦免你?石含玉,你莫不是将朕当傻子?” “你想杀我?”石含玉冷笑,“你若杀我,怎么向天下人交待?作为你的正妻,皇后都要反你,你这皇帝做得该有多失败!你将成为全天下人的笑柄!哈哈!” 第190章 祖孙面谈 “你什么意思?”夜修源脸色青白,心痛如绞。 虽然当年太医诊断玉如烟是死于疾病,但是,他一直心存疑虑。烟儿虽然身体柔弱,却无隐疾。可自从她生了寒儿之后,她便常常感到气短体虚,每日卧床不起,连走路的力气都没有。这样拖了两年,最后油尽灯枯,香消玉陨。 当时的太医院院首还不是高曲庭,而是郭院首。郭院首一直为后宫嫔妃治病看诊,平时,也是他负责为玉贵妃请平安脉。 正安帝记得,烟儿身体日渐虚弱的那两年,是郭院首开药诊治。郭院首一直说,烟儿是因为生寒儿,伤了根本。他虽然竭尽所能,奈何无力回天。 夜修源对玉贵妃的死虽然痛苦不已,但是当时却未想到他处,直到郭院首两个月后失足溺水而亡,这才引起了他的猜疑揣测。一个好好的人,怎会突然间溺水呢? 只是人死了,一切线索都断了。 “是你,是你做了手脚,是不是?”夜修源目光冰冷地盯着石含玉,内心已经肯定了这个猜测。 石含玉脸色狰狞,疯狂大笑:“哈哈,是又如何,不是又如何?你有证据吗?你就算要治本宫的罪,你也得有证据,否则,你怎么向你的臣民交待?” 夜修源暗暗地握紧了手中的拳头。 不错,要有证据。 这也是这么多年来,他一直没有动皇后动镇国公府的原因。 “即使朕找不到当年你害死烟儿的证据,你也走不出这凤栖宫。镇国公府谋反,举国皆知。你出自镇国公府,这就是原罪。皇后,余生,你就好好待在这凤栖宫中反省吧。” 夜修源一甩衣袖,离开了凤栖宫。 石含玉望着夜修源毫不犹豫离去的背影,忽然间像是抽去了浑身的骨头般瘫软在地上。 不错,即使夜修源找不到当年的证据,她也离不开这令她痛恨的后宫。 一步错,步步错。 当初,她就不应该答应夜修源纳玉如烟。若夜修源非纳玉如烟不可,她当时就该想办法让那女人绝育。只怪她当时对夜修源还心存幻想,不想将事情做绝。 如今,却令自己陷入这般困境。 不,她还没有输! 炎儿,炎儿还在封地!他手上还有十几万兵马! 他们还有翻盘的可能! “桂嬷嬷呢?”她问大宫女。 桂嬷嬷从小就服侍在她身边,跟随着她一起入宫。在这深宫之中,桂嬷嬷是她最信任的人,所有的事情,都没有避开过她。 大宫女战战兢兢地答道:“桂嬷嬷一个时辰前出去了,到现在也没有回来。” 一个时辰前,石含玉让桂嬷嬷买通守卫偷遛出宫去打探消息,可到现在连她的影子也没有见到。 石含玉心中闪过一丝不好的预感。 让桂嬷嬷出去打探消息,实是有些冒险。可是石含玉如今没有办法。她被囚禁在宫中,行为受限。更糟糕的是,外面的情况她一无所知。皇宫禁卫军全部换了一批人,镇国公府的人和她的人都陆续被抓。如今,她几无人手可用。 谁能想到,夜修源不出手则已,一出手就是致命一击。 是她小瞧了他。 他早已不是从前那个只懂得花前月下吟诗作对的京城第一贵公子,他已经成为了一个具有帝王心术的合格君王。 她和兄长低估了他的能力,也低估了夜风那小子的才能。这些年来,正安帝和皇太孙励精图治,暗中积蓄力量,已经达到了惊人的效果。 ………… 正安帝刚回到御书房,太监郑有德便上前禀报:“陛下,太孙殿下求见。” “鸣萧来了?”正安帝一听心爱的孙子来了,心中的郁闷散去大半,急忙出声命令,“快,让他进来。” 贴身服侍正安帝的宫人们都知道,皇太孙殿下字鸣萧,正安帝从小就喜欢唤他的字。 “是。”郑有德躬身退出。 书房外,夜风正等在廊下。 即使是最受帝王疼爱的他,在这深宫后院之中也谨守礼仪,克守本份,以免让有心之人抓到把柄。 郑有德走到他面前,躬身行礼,态度十分恭敬:“殿下,陛下有请。” 夜风点点头,目光瞥向他,忽然开口问道:“那轮椅可还好用?” 他知道前几天,可儿已托荣之行将轮椅交到了郑有德的手上。 郑有德一听,脸上的笑意真切地舒展了开来:“好用好用。奴才那老友可是托陆姑娘的福了。多年来从未走出过房门一步,可这几天居然能坐着轮椅到院中赏雪,别提有多开心了。” 夜风点点头,一边走一边压低声音道:“听说是你发现那桂嬷嬷的可疑行迹,悄悄报给了楚英?” 郑有德急忙垂首:“这都是奴才该做的。殿下,这边请……” 两人心照不宣地对视一眼,会心一笑。 “皇爷爷,孙儿来看您了。”一进门,夜风就开口,望向桌后正安帝的目光充满了孺慕之情。 书房内,正安帝一见夜风,还未等他弯腰行礼,立刻起身亲自迎了上来:“唉呀,鸣萧,皇爷爷今天总算有时间了。咱们爷儿俩好好聊聊。” 夜风回到京城也有好些天了。然而因为镇国公造反,京城局势紧张,夜修源除了偶尔和夜风见几面外,都没有好好坐下来聊一聊。 正安帝制止了夜风的跪拜之礼,摸了摸他的手,责怪道:“你这孩子,天冷,怎么不多穿一件袄子?” 回首对侍立在身后的李福全斥道:“李福全,你还不快去拿件大氅来!” “皇爷爷,孙儿不冷!”夜风叫住了李福全,对正安帝笑道,“孙儿的身体已经好了,不再像从前那样,常年累月地感到浑身冰寒。皇爷爷不信,可以让高太医给孙儿看看。” “真的?”正安帝已知他身上的毒素已清,但没想到他的身体恢复得这般好,不由激动万分,“哈哈,真是天估我朝!鸣萧啊,皇爷爷开心啊。司空响果然没有骗朕,你的生机在西林县,哈哈!” “皇爷爷说得是。”夜风笑道,“这多亏了陆姑娘。若非陆姑娘妙手仁心,孙儿怎能痊愈?” 第191章 桂嬷嬷 语气真挚,发至肺腑。提到陆姑娘时,连眼睛都在发光。 夜修源是过来人,见孙儿如此模样,心中已是警钟响起。 这个叫陆可儿的女孩,到底何方神圣,将孙儿的心迷了个七七八八。 只是,夜风不是普通人。他是一国继承人,他的妻子,不仅关系到他本人的幸福,而且关乎国运。他本人不就是因为娶错了妻子,才痛苦一生的吗?连带着,朝堂上也不安宁。 “鸣萧,那陆姑娘确实医术高超,因此皇爷爷下旨赏赐了她不少财物和土地。这些封赏,作为一个农女,她几辈子都花不完。她一家,也因此衣食无忧。鸣萧啊,陆姑娘的救命之恩,咱们已还,若你认为不够,以后有机会,再慢慢回报一二。你转眼即将十八,这亲事该考虑了。皇爷爷瞧着那荣太尉的女儿不错,英姿飒爽,巾帼不让须眉……” 眼觑着夜风眉头蹙了起来,夜修源话锋一转:“你若喜欢温柔文秀的女子,玉家就有几个嫡出的千金,琴棋书画样样精通。当然,不只是玉家,京城三品以上官员家的嫡女千金都可以任你选择……” “皇爷爷,孙儿身体刚刚恢复,还有许多事情要做。孙儿并不想过早定下亲事,还请皇爷爷体谅。”夜风神情严肃,岔开话题,“今天孙儿来,是有要事禀报。” “哦?”夜修源不禁好奇起来。 “皇后娘娘身边有个得力的嬷嬷叫桂嬷嬷,前不久遛出了凤栖宫,被楚英巡逻时逮了个正着。” 夜修源脸色铁青:“凤栖宫有层层禁卫把守,是怎么让她混出来的?查!一定是有人和凤栖宫暗中勾结。” 夜修源很生气。 这些年来,皇后、镇国公还有辰王往后宫中安插了不少人手,他们这次趁机拔出了不少。可是,毕竟时日不多,还有不少暗桩潜伏在暗处未能发现。看来,这禁卫军仍是漏洞太多。 夜风回道:“暗中放桂嬷嬷出来的人,被桂嬷嬷以重金收买了。皇爷爷放心,这人已被查出来了。趁此机会,孙儿将禁卫军整治了一番。” “好,鸣萧你做得好。”夜修源感叹,“以后,朝堂的事你要多多操心,皇爷爷老了……” “皇爷爷说哪里话来?您龙体康健,是启国之福。还望皇爷爷保重龙体!启国可离不开皇爷爷。” 夜修源拍了拍夜风的肩膀,很是欣慰:“你呀,就会说些好话让皇爷爷开心。以后启国迟早是你的。鸣萧啊,不要让皇爷爷失望。” 许是站得有些久了,夜修源呼吸急促起来,脸色也变得有些青白。 “皇爷爷,您怎么了?”夜风大惊,急忙将他扶在龙椅上坐好,“可是身体不适?” 夜修源摆了摆手:“鸣萧啊,皇爷爷年纪大了,有些疲惫,你莫慌,没什么大事。对了,那个桂嬷嬷可有什么问题?” 夜风见他不愿纠结于自己的身体状况,只得答道:“皇爷爷圣明。楚英对桂嬷嬷严刑审问,那桂嬷嬷终于开了口,牵扯出多年前一桩秘闻。” 夜修源心中一跳。 耳听夜风说道:“皇爷爷,还记得皇祖母当年缠绵病榻多日而不得治愈之事么?” 夜风口中的皇祖母,正是当年的玉贵妃。 夜修源颤声问道:“可是……可是有什么发现?” “那桂嬷嬷提到了皇祖母。孙儿认为兹事体大,不敢擅作主张,所以还是请皇爷爷主持大局。” 夜修源内心激荡不已。 “走,朕要亲自审问这个桂嬷嬷!” ………… 桂嬷嬷被绑在木架上,发福的身体上布满了鞭痕,血迹斑斑。 此刻,她目光呆滞,身上的伤痛却抵不过心底涌起的阵阵寒意。 皇太孙身边那个侍卫楚英说,她自小疼爱的侄孙女已经被折磨而死了,而且死了已经有五年了,她怎么也不相信。 桂嬷嬷十三岁入宫,跟在皇后身边快四十年了。当初她二十五岁时,本可以出宫嫁人,但她拒绝了。皇后虽然性子跋扈,但是还是很器重她的。跟在皇后身边,她娘家的地步也水涨船高,无人敢小觑了去。她有一个兄长,和她感情亲厚。侄子也和她很亲,逢年过节都会来看望她。侄子又生了个可爱的女儿,名唤樱儿,粉团娇嫩的小人儿,她第一眼就喜欢上了。她是真心将樱儿当作自个的孙女疼爱着。皇后给她的一些赏赐,她大多送给了樱儿。 五年前,樱儿十五岁了,听说侄子正在给她物色相亲的对象。当时她还问了几句,本想着等樱儿嫁人时她去给樱儿添妆送嫁。可没成想,很快樱儿就出嫁了。樱儿出嫁时,她本想去参加婚宴的,可不知为何,侄子却支支唔唔的将她搪塞了过去。然后五年间,她都没有再见过樱儿一面。问侄子,侄子却总有理由推拖。不是婆家规矩严啊,就是樱儿生病了,总之,她没能见上一面。 在皇后身边侍侯,虽然外人看起来光鲜,但其中滋味只有自己知道。皇后是个不能容人的人,不管谁差事没办好,被挑出了错处,无论是新人还是老人,皇后都会不顾情面地严惩。哪怕她这个被外人视作皇后的亲信,也不敢掉以轻心,唯恐行差走错一步。也因此,那五年间,她也无法将过多的精力放在樱儿身上。 可没想到,楚英今天却说,樱儿早就死了,而且是被镇国公的儿子石破天害死的。 “不可能!”桂嬷嬷一点也不相信,“樱儿和镇国公府一点关系也没有,他们怎么会害她?” 楚英目光怜悯而又鄙夷。 樱儿被害之事,当事人不揭露出来,没人知道。 “若不是这次镇国公府被抄,我们也不会知道。”楚英冷声道,“你可知道,镇国公之子是个好色之徒,在府中建了个百花园。这百花园,养的可不是真正的花朵,而是他从各地搜罗抢夺来的各色美丽女子。这个石破天,不但好色,而且变态。他将女人玩腻了之后,会将这女人身上最美的一部分留下来。” “什……什么意思?”桂嬷嬷打了个寒颤。 第192章 昏迷 “我们搜查石破天的卧室时,发现了一个密室,就在他卧房的地板底下。你知道我们在里面发现了什么?”楚英问。 桂嬷嬷心中升腾起不好的预感。 耳听到楚英继续说道:“在密室里,我们发现了不少人体的残肢和破碎的器官。在墙上,挂着两束被剪下来的乌黑的长发。在几个瓷罐里,用酒泡着几个血淋淋的眼珠子;还有,几个木匣中,装着几双被齐腕砍断的手。不只如此,处处可见被砍下的三寸金莲,从脸上生生撕下的脸皮……” 桂嬷嬷的脸已经苍白如雪。她惊惧地瞪大了眼睛,嘴唇哆嗦着。 “你女儿樱儿的一双手和一张脸皮,也在里面。” “不,你骗我!你骗我的是么?”桂嬷嬷连连摇头,“就一双手和……和一张皮,你怎么知道是谁的?” 楚英冷哼,心底莫名涌上一股怒气:“石破天有个癖好。他会在每个装着这些残肢的器具上,贴上它们主人的名字。你女儿名叫花樱吧?” 这个桂嬷嬷,真是不见棺材不落泪。石破天是一个什么样的人,她作为皇后的亲信,难道没有一点数吗? 果然,桂嬷嬷听到这个名字,如遭雷击,心中已是信了大半。 她本家姓花。自己这个侄孙女儿出生在一个樱花盛开的季节,侄子便将她取名叫花樱。 “这……这怎么可能?樱儿,樱儿怎么会……会进入镇国公府?” 她不是嫁人了么? 怎么会? 楚英对桂嬷嬷心中难以产生同情之意。这个桂嬷嬷,跟着皇后没有少做伤天害理的事儿。 他拍了拍手。 一个侍卫领了一个三十来岁的白面男子走了进来。 “花超?超儿?”桂嬷嬷一眼就认出这个男子,正是她的侄子。 花超一见桂嬷嬷,眼中禁不住涌上泪来。 “姑母!”他悲戚地叫了一声,扑在桂嬷嬷脚下嚎啕大哭。 “这……这到底是怎么回事?”桂嬷嬷苍白着脸,问他,“你告诉姑母,樱儿,樱儿她……” “姑母,是侄儿对不起你。”花超一边哭,一边诉说道,“五年前,侄儿相中了镇国公府管家的儿子石荣,我们两家互换了庚帖,将婚期定在了半年之后。没想到,有一回石破天回府,看到了来府里给石荣送东西的樱儿。那石破天垂涎樱儿美色,当场就调戏樱儿。那石荣就在边上,可是这混帐的东西,不但……不但没有保护樱儿,反而……反而……” 说到这里,石荣泣不成声。 从小就娇宠着的女儿啊,都怪自己,以为是门当户对的好姻缘,却不料是将女儿推进了虎狼窝。 “那石荣为了讨好自己的主子,居然拱手将自己的未婚妻送给了石破天。没多久,那石破天将樱儿玩腻了,就将她的一双手生生剁下,还将她的脸皮剥了下来,说是为了将这份美丽保持得更加持久。这……这个变态!可怜我家樱儿,花一般的年纪呀,就被人毁了……” 桂嬷嬷心痛如绞,浑身都颤抖起来了。 被严刑逼供时,她没有掉一滴眼泪,如今,她却是老泪纵横。 “你当时为什么不告诉我?”她哭道。 “姑母啊,那石破天威胁侄儿,惹将此事告诉你,影响了你对皇后娘娘的忠心,无法尽心尽力为皇后娘娘办差,他就要将侄儿全家都杀了。侄儿上有老父老母,下还有两个半大的儿子,侄儿不敢呀……”花超一把鼻涕一把眼泪地哭诉着。 这事埋在他心底整整五年。 五年里,无数个夜晚他从噩梦中惊醒。梦中,他听到樱儿的惨叫声,看到她血肉模糊地向他求救。 “爹,救我!救救我!” 可是,他却什么都不能做。 他恨啊。 他日日夜夜盼望着镇国公府倒台,在内心,用最恶毒的话语诅咒着镇国公府的每一个人。 终于,上天听到了他的期盼,镇国公府终于垮了。 “姑母,镇国公府罪有应得,他们坏事做尽,这报应终于来了。姑母,侄儿知道你在皇后娘娘身边做事,身不由己。可是侄儿求求姑母,别再助纣为虐了。镇国公府,没有一个好人啊!” 桂嬷嬷泪流满面。 当她还是青涩少女时,她也曾单纯过、善良过,可是,自从在皇后身边服侍后,她渐渐地迷失了本心,丧失了良知。她渐渐地成了皇后作恶的帮凶和爪牙。 “姑母,镇国公倒台了。皇后自身难保。姑母,你跟在皇后身边,她作了多少恶,你心中最有数了。姑母啊,请看在樱儿的面上,都招了吧。”花超流着泪请求道。 楚英冷肃着一张脸:“桂嬷嬷,你若能将皇后这些年来的罪行如实招来,可以饶你不死。” 桂嬷嬷流着泪,想到樱儿,心中升腾起一股愤怒和憎恨。 镇国公府的人明知道樱儿是她最喜爱的侄孙女,却仍旧向樱儿伸出了黑手,将这个可爱的女孩残害致死。 而出身为镇国公府嫡女的皇后,不可能不知道这事。可是皇后却没有在她面前透露出分毫。 石含玉是怎么做到一边享受着她忠心的服侍,一边冷漠地欺瞒她? 他们欺辱她致此!她又何必顾念着主仆情份呢? “好,老奴都说,老奴什么都说……” ………… 当正安帝到来时,桂嬷嬷的供词已写了满满十大张。而且,还没有完全写完。 楚英将已写好的那部分桂嬷嬷的供词呈给正安帝。 正安帝拿着供词,一目十行地看着。看着看着,他的脸色渐渐地变得铁青,就连手也不断地擅抖着。 “好你个石含玉,枉朕一再忍让,你却……却……你这个毒妇!”正安帝只觉眼前阵阵发黑,仰天吐出一口鲜血,身体轰然倒下。 “皇爷爷!”随他而来的夜风惊叫一声,扑上前去急忙扶住他。 “陛下!”郑公公吓得脸都白了。 “快!快去传高太医来!”夜风疾声命令。 一阵人仰马翻之后,正安帝被送回寝宫,安置在雕花砌玉的龙床上。 匆匆赶来的高太医为正安帝把着脉,眉头深蹙,面色沉凝。 第193章 查毒 宫内一角的沙漏一点点漏着流沙,淡淡的龙涎香从熏香炉中散发出来,弥漫在寝宫内。 所有的人都侍立在龙床前,室内静得连一根针掉下的声音都清晰可闻,更别提正安帝那忽急忽缓的呼吸声。 “高太医,皇爷爷他到底如何?”夜风压抑着心底涌上的那一股莫名的惶恐不安,尽量冷静地问。 高太医充耳不闻,又换了个手腕,继续搭脉。 直到一刻钟之后,他才站起身来,先扫视了一下四周,见都是皇上身边的人,这才向夜风躬身行礼,斟酌着答道:“殿下,陛下的脉搏有些异常,表面上看,似是急怒攻心,气血翻涌而致昏迷,但实际上,却像是……像是中毒后的毒发。” “什么?”夜风闻言又惊又怒。 一旁侍立着的郑公公脸色发白,而那李福全却是闻言一愣,继而双腿一软,就瘫倒在地上。 “高太医,你可确定?确定不是因为皇爷爷急怒攻心而致?”夜风冷眸瞥过失态的李福全,问高曲庭。 “陛下的症状确实像是急怒攻心引起的身体反应。但是,微臣近年来一直在研究各类毒药。如果是两个月前,微臣还不一定能如此确定。” “那么你现在为何能如此确定?”楚英疑惑地问。 “殿下,楚大人,你们有所不知。微臣的孙子高雨堂近两年来一直和微臣一样,在研究各类毒药。前段时间,他说他拜了个厉害的师傅,教了他许多医术,其中就涉及到不少毒药知识。也是那小子争气,于毒术医术这方面,他长进了许多,就连微臣也自叹不如。他这次回京,和微臣探讨毒术医术,提到了一种慢性毒药。微臣观陛下症状,与雨堂和微臣说的那种毒的中毒症状全部对上了。” 高雨堂的毒术受陆可儿点拨传授,夜风深知这一点,因此对高曲庭的判断深信不疑。 “那皇爷爷中的是什么毒?”夜风问高太医。 高曲庭垂首答道:“陛下中的应该是一种慢性毒药。此毒具体名字微臣不得而知,不过微臣可以肯定的是,此毒能渐渐地侵入人体血脉,使人日渐疲惫,损耗元气,最后身体各器官衰竭,人也油尽灯枯而死。此毒可以通过饮食或者呼吸进入人体,引起中毒。” 夜风忽然想到当初皇祖母也是衰竭而亡,据桂嬷嬷招供,其原因就是因为中毒,不禁心中一动。 “郑有德,你去太医院,将当年玉贵妃的医案都找来。” 郑有德闻言心神一凛,急忙应了一声,匆匆离去。 夜风转向高曲庭:“高太医,目前皇爷爷所中之毒,你可有解毒之法?” 高曲庭沉吟半晌,谨慎地开口:“雨堂曾和微臣说过,此毒若未深入肺腑,中毒之日尚浅的话,可用药解毒。如果中毒之日已深,可以用针炙之术结合药物解毒。但是如若此毒已深入骨髓,那么普天之下能解它之人,可能只有他的师傅了。微臣观陛下中毒症状,这毒应该已在陛下体内有些时日了,虽然还未到深入骨髓的程度,但是陛下已逾六旬,这龙体……” 他停住未往下说。夜风懂了。 皇爷爷年老体衰,中毒后症状肯定比普通的年轻人更加严重。高曲庭考虑到皇爷爷年纪和身体的实际情况,也不敢保证能用常用的手法治好。 “雨堂没有说此毒的名字么?”夜风有些不解。 按理说,高雨堂既然知道此毒的中毒症状,也知解法,不可能不知道名字。可夜风并不知道,陆可儿虽然精通药理和医术,也能分析出各种毒素成份和它对人体的危害,但是她却是不知道这些毒药在这个世界的名称的。 这也是高曲庭疑惑的地方,自然无法给夜风解答。 很快,郑有德带着厚厚的一本医案回来了。 这本医案详细地记录了玉贵妃在世时生病期间看诊医治的所有过程,包括每一次请平安脉时的记录,也历历在目。 郭太医意外身亡后,这本医案差一点被毁,还好正安帝派人去太医院及时将它保护了下来。 “你从皇祖母去世前两年的记录看起。”夜风提醒他。 高太医不解,但仍是翻到那一页,开始认真看起来。 过了一刻钟,高曲庭越看越是心惊。 在玉贵妃的医案中,所记录下来的相关症状与正安帝此刻的疾状一模一样。但是,每一次看诊后的结论却写着:产后体虚,应固本培元,滋补为要。 “这……”高太医的脸色渐渐发白。他突然间意识到,他可能窥见了一个惊天秘密! “高太医,你也看出问题了?”夜风却没有打算瞒他,他此刻心情万分沉痛,“皇祖母应该也是中了这种毒吧。可恨当时为她诊治的郭太医却隐瞒不报,故意误诊,延误了治疗时机,致使皇祖母饮恨而终。皇爷爷今天也是因为知道了当年真相,受到了刺激,这才引起毒发昏迷。” 高曲庭心道,果然如此。 “可是,皇爷爷到底是如何中毒的?”夜风此刻神情格外冷静,“本宫必须尽快找到毒源,否则,皇爷爷将一直陷入危险之中。皇爷爷所有的饮食都有专人试毒,制作过程也是有专人监督,很难让人钻得到空子。高太医,你可能验出此毒的来源?” 高曲庭躬身答道:“雨堂曾和微臣说过,此毒无色,但有味。其气味有淡淡的土腥味,若我们闻不出来,也不用担心。因为有一物能够检验出来。” 夜风双眸一亮:“哦?是什么?” “此物很普通,乃是莴笋汁液。” 说罢,高曲庭让人从御膳房取来几根莴笋,挤出汁液后,将汁液涂抹到白色的纸条上,然后让人拿着纸条在房内四处走动查验。 “气味无处不在。但是,这股土腥味平时不容易察觉。而且,若是和其他气味混和,我们根本就闻不出来。但是,这沾上了莴笋汁液的白色纸条若是接触到了这毒的气味,气味达到一定浓度的话,这纸条将会变成淡红色。” 夜风立刻吩咐多涂抹一些白纸条,让众人拿着白纸条四处检验。 正安帝寝宫内的角角落落,都没有放过。 第194章 真相 花瓶边,白色纸条没有变色。 书架上,白色纸条也有变化。 直到—— “啊,变色了,变色了。”郑公公拿着白纸条,正紧贴着那熏香炉。 纸条上,浮现了淡淡的一抹红。 夜风眸色一黯。 高太医立刻走过去,将香炉拿到手上。 那是一个小巧的黄铜铸成的镂空祥云熏香炉。掀开盖子,炉中除了燃过的灰烬还剩有一小截熏香。 高太医将那熏香拿出来,凑到鼻下闻了闻,又将熏香在那涂有莴笋液的白纸条上划了划,然后脸色大变。 “对,就是这种毒。”他面色凝重地看向夜风,“殿下,这熏香中掺了毒粉。” 夜风冷眸一扫,问李福全:“李福全,皇爷爷的平时起居是你在侍侯着。这熏香料是从哪来的?” 李福全浑身哆嗦着,触及夜风冰冷的目光,脸色煞白:“这熏香,熏香怎会有毒?奴才……奴才不清楚啊……” “李福全,你话可要想好了再回答。这有毒香料是从哪来的,本殿迟早会查出来,别忘了桂嬷嬷她是皇后身边的人,她就算不知道真相,起码一些蛛丝马迹是一定能发现的。” “奴才……奴才不敢欺瞒殿下。”李福全跪在地上直磕头“陛下所用香料都是内务府特制和特定的。奴才就是有一百个脑袋也不敢……” 忽然他哑了声音。 “怎么?终于想起什么了?” 夜风冷冷地注视着他,一双眼眸闪过一抹厉色。 这个李福全,年龄越大,就越贪生怕死。几年前,辰王在朝堂上越来越得势,他便忧心忡忡,生怕辰王到时登基后清算,他死无葬身之地。于是,私下里,没少对辰王和皇后献殷勤。他自以为做得隐蔽没有第三人知道,却不知道无论是凤栖宫还是镇国公府,都安插了他的人,一点风吹草动,都会传到他的耳朵里。 若不是李福还全未真正威胁到皇爷爷的安全,夜风早就将他除去了。 如今看来,自己还是心软了。念着李福全是皇爷爷身边得力的老人,多少为他留了点情面。却没想到,让人钻了空子。 李福全此刻已经惊慌失措,面色煞白。他跪在地上浑身发抖,连滚到爬地扑到夜风脚边,痛哭流涕:“殿下,殿下,老奴该死,老奴该死!奴才,奴才刚刚想起来,上个月内务府要进一批熏香,镇国公府的管家找到奴才,说让奴才帮忙牵线采购一批,好让镇国公府的夫人赚点钱。那熏香是镇国公夫人娘家的店铺生产的。奴才,奴才想着也就是一些熏香,举手之劳,还能向镇国公府卖个好,于是……” “狗奴才!”楚英气得一脚将李福全踢倒在地。 李福全跌倒在地,又爬了起来,抱着楚英的一只腿大哭道:“楚大人,奴才……奴才真不知道那熏香是有毒的啊。奴才发誓,奴才没有想要害陛下的,奴才……” “来人,将李福全押下去。”夜风命令楚英,“那个镇国公府的管家在天牢里吗?去审审,这毒是从哪来的。” “是。” 夜风转首面向高曲庭,身上上位者的气势让人不敢直视:“高太医,本宫命你,尽全力将皇爷爷治好。” 高曲庭忙躬身应道:“微臣自当全力以赴。殿下放心,陛下不会有事。” 夜风这才长长地吐出一口气。 还好,这毒发现得早,否则皇爷爷能不能挺过这一劫还真不好说。 若中毒已深,京城到西林县快马加鞭也得十天才能赶到,皇爷爷哪里撑得到可儿施救那一刻? 忽然,夜风心头一颤。 他怎么又想起可儿了? 半个时辰后,楚英回来了。 那个镇国公府的管家在严刑拷打之下,供出那毒的来处。 “药王谷?”夜风闻言一怔,目光瞥向楚英。 楚英平时没少和江湖人打交道,闻言解释道:“殿下,这药王谷是二十年前才声名鹊起,据说是一个神秘的帮派,里面的人擅医擅毒,精通医术毒术。谷主很是神秘,是男是女江湖中几乎无人知晓。不过,他们的医术确实很好,不少疑难重症经他们的手,大多药到病除。” “这么说,药王谷也和辰五勾结在一起了?”夜风冷然道。 楚英抿了抿唇,觑着夜风脸色,迟疑道:“其实……其实还有一事属下要向殿下禀报。” “什么事?” 楚英咬了咬牙,道:“景王殿下当初坠马,也是药王谷的手笔。” “啪!”夜风失手打翻了桌上一只白玉杯。 他压抑着胸内汹涌的怒火,从牙缝中挤出几字:“说下去!” “是。”楚英见夜风失态,心中也觉酸楚愤怒,他稳了稳心神,继续说道,“十八年前,药王谷给了辰王一种毒,这种毒无色无味,下在马料中,那马吃了后,当场不会有反应。但是,一经激烈的奔跑后,那毒渐渐生效,随着血液流淌侵入马头后,那马便会发狂。景王殿下就是因为此,才会从马上坠落,并且被马踩断了双腿。” 话音刚落,满室皆静。 高太医心中叹息。 当年景王坠马,惊动了整个朝堂。陛下震怒,当时也怀疑马被人做了手脚,但是,派人反反复复检查了多次,都没有发现什么端倪。那马是乌沙国当年赠送给正安帝几匹汗血宝马中的一匹,正安帝将它赐给了景王。景王爱之如宝。可就因为景王坠马,正安帝震怒之下将马猎杀,还差一点儿和乌沙国撕破了脸。 没想到,那马还真是被人做了手脚。 可惜了一匹宝马。 也可惜了一个风华正茂正准备一展抱负的王爷。 “那皇祖母所中的毒,是不是也是出自药王谷?”夜风紧紧地握紧了拳头。 桂嬷嬷只知皇祖母所中的毒是石含玉下的,而这毒是石含玉托当时的镇国公弄来的。是不是药王谷,却不得而知。可是皇爷爷中了和皇祖母同样的毒,这毒,很可能出自同一个地方。 “属下也问过。玉贵妃娘娘所中的毒,确实也出自药王谷。只不过那时,这毒是从药王谷流出来的,药王谷当时还未和镇国公府有接触。” “不管是最初的无意还是后来的有心,药王谷都是凶手,是本宫的敌人!本宫一定要摧毁它!”夜风狠狠地将手拍在了玉案上。 那玉杯被震得落下玉案,摔在地上,碎成了几瓣。 第195章 成王败寇 平州,辰王府。 曲薇看着往日井然有序的王府如今一片混乱的景象,心中仍是有一种恍如隔世的感觉。 无论是各院的主子还是奴仆侍卫,人人脸上都浮现出惊惧紧张的神情,每个人都慌慌张张。 “多拿点,把王爷赏给本夫人的财物都包好!你这贱婢,手脚麻利点,要是撞坏一点,本夫人要你小命!”这不知是哪房姨娘在尖叫。 “快快,马有没有准备好?本少爷得跟父王一起走!”那不知是哪位少爷在怒吼。 “你们还愣着干什么?等死吗?不想死就快逃吧!再不逃就没机会了!”这是一些婢女仆从在互相呼叫。 从薇香苑到辰王府议事堂这一路走来,曲薇的心一点一点地沉下去。 斥骂声、呼喝声充斥着耳膜,一片兵慌马乱。 桂枝脸色有些发白:“小姐,情况真的这么糟糕了吗?府中乱成这样,怎么王爷也不管管?” 曲薇暗暗地握紧了手中的丝帕。 只怕不是不想管,而是没有时间管吧。 果然,走到议事堂,里面的氛围更加紧张。 辰王为了表示对她这个义女的重视和疼爱,一般只需通传一声,她就能进去和他一起议事。 只见议事堂里正在议事的人明显分成两拨人马,一拨以武将为主,一拨以幕僚为主,两批人争得面红耳赤。 曲薇走进来时,双方都没有注意到她,只坐在主位上的辰王看见她来了,朝她看了看,却没有出声招呼。 此刻辰王的心情用糟糕两字都不足以形容。 局势的发展大大出乎他的意料之外。本以为起兵后,一路打进京城是十拿九稳的事,却没想到,接二连三本属于他阵营的将领反水。今天不是这个营地的将士叛变,明天就是那个兵团整体倒戈,他每天都在焦头烂额地处理这些事件,一个多月过去,他连封地都没能出去。 麾下五十万兵马,他真正能指挥和掌控的,满打满算连二十万都不到。 辰王一想到这里,恨得牙龈都要咬出血来。 如今,那些倒戈的军队居然一步步地向他逼近,将他包围在平州境内,准备将他一网打尽。 “可恨!”他一拳击在座下的红木椅扶手上。 那华丽的红木椅扶手立刻应声而碎。 “好个夜风!这么多年来,本王真是小瞧了他!” 谁能想到多年前一个十来岁的稚子便有如此的心机和谋略,不动声色地将自己的人安插进他的封地,混入他的军队,并一点点蚕食侵吞。他明里二十万大军,暗中近五十万大军,这几年里,居然被夜风控制了大半。 什么叫做为他人作嫁衣裳? 看看他夜文炎,就是这样的傻瓜。 这几年里,他怎么就没有发现一点端倪呢? 不,也不是没有异常情况出现过。 他仔细地回想,其中有几次也有亲信或幕僚来向他反映某个人或某件事有奇怪之处,但当时,他都没有放在心上过。因为在他的潜意识里,他的封地已经是他的私有物,如同一块坚硬的铁板一样,任何人都不可能在上面钻出孔来。 他太自负! 他在封地称王称霸如同真正的皇帝一般,没有人敢当面反对他,他身边几乎每个人都要讨好他,奉承他,他非常享受那掌控一切、高高在上的美妙感觉,以致于他已经不喜欢听到反对的意见,不愿意倾听不一样的声音。 于是,给了夜风可乘之机。 “王爷,目前不是计较这个的时侯。如今军情紧急,段天豪已经率领二十五万大军将我们包围,再不突围,我们就难以逃脱了。”一位幕僚神色惶急地劝道,“王爷,请尽快下令撤退吧!” 段天豪曾经是辰王麾下最骁勇的战将,没想到,他居然倒向了夜风一边。因为此事,夜文炎气得几天都吃不下饭。 另一位武将虎目圆瞪,语气很冲:“果然百无一用是书生。王爷,对方号称是二十五万大军,其实都是临时组织起来的乌合之众。而王爷手中,还有二十万精锐,若交战,我们未必会输!但是一旦弃城撤退,士气必将大受打击。王爷,三思啊!” 那幕僚不服气地道:“王将军,你只看到那二十五万包围我们的大军,你难道就看不到陛下可能接下来会派来的兵力?距平州北边两百余里,就是我们启国驻扎在和乌沙国边境的三十万边境守军,往南百余里,是庐州十万守军,更别提其他州府的驻军。这些军队,只要一声令下,就能抽出一部分前来围剿我们。就算我们现在能和段天豪硬碰硬,但是,最终将损失惨重。王爷,留得青山在,不怕没柴烧。属下认为,还是撤退、保持实力为上策。“ 那王将军不服气地反问:”按你这么说,我们就只有逃跑一条路了?可是你们想过没有?普天之下,莫非王土,率土之滨,莫非王臣。我们又能逃到哪里去?“ 一时间,厅内的人都静默下来。 是啊。除了这封地是他们的势力范围外,他们又能逃到哪里去? 一股颓废的气息从大部分人的身上散发出来。 成王败寇。 若此次举事成功,他们都是从龙有功的功臣。可是一旦失败,等待他们的,将是抄家灭族的下场。 他们已经上了辰王这条船,若船倾覆,他们将死无葬身之地。 “不错。”这时另一名武将站起来说道,“我们没有另外的选择。放手一搏,可能还有一线生机。将段天豪打败,起码我们还能留在封地上。若是撤退,我们将连封地这块驻地都丢失掉,这对我们来说,将更无希望。” 那幕僚怒道:“王爷的封地多是平原,少有高山险峻,从地势上来说,也不利于我等隐藏,更加难以防守。我们守着这样的地,有什么用?” 他朝辰王施了一礼,振振有词:“王爷,请听属下一言,将平州弃了吧。我们可以南下,寻找多山之地,先占据那里,再徐徐图之。我们手上还有二十万大军,还有希望啊。那皇太孙自小体弱,能活多久还是未知数。只要王爷能撑到皇太孙薨没,陛下除了残废的景王,再无其他子嗣,这皇位必定是王爷的。” 其实这幕僚前面也没有想到,正安帝会真的向王爷动手。在他看来,王爷是最有可能继承大统之人。 可辰王早在多年前便隐约窥见了正安帝的打算。 若夜风死了,这皇位也不会落在他头上。毕竟正安帝对他极不满意。正安帝宁愿从他的那些在夺位路上早死的兄弟们后代中挑选一个侄子过继到膝下,也不会将皇位留给他。 何况,根据他最近得来的消息,夜风似乎已经找到了解毒之法。这令他不得不破釜沉舟,铤而走险。 第196章 条件 曲薇见状,忽然出声道:“你们可知,皇太孙身体已经开始好转?” 她的话犹如一滴水滴落入沸腾的油锅里,惊得众人目瞪口呆。 “义父,”她转首向他肃然道,“女儿也认为,与段天豪硬扛并非上策。当务之急,便是保存力量,再图他想。” 那幕僚从最初的惊骇中清醒过来,闻言立刻附和道:“曲姑娘言之有理。若皇太孙的身体开始有所起色,那么王爷的处境便更加危险,我们就更加不能硬来。咱们并非贪生怕死之徒,而是为王爷大业着想!” 那武将也有了一丝动摇:“只是,你们说据守平州不是上策,那么我们撤到哪里去?南方确实多山,但是,咱们在南方毫无根基,只怕到时寸步难行。” 辰王也拧起了眉头。 不到万不得已,他是不会舍弃封地的。一想到多年心血付出一炬,他便心如刀割,对夜风更加痛恨。 曲薇见辰王铁青的脸色,心中暗自冷笑,脸上却保持着温柔和体贴:“义父,若没有更合适的去处,女儿倒有一个地方推荐。” “哦?”辰王侧首看她。 这个义女,医术还行,心也够狠,且听听她有什么好的建议。 “义父,您忘了?启国与凌国在西南方接壤之处,有一块地方名叫潜龙城。潜龙城周围丛林密布,山峦起伏,分布了许多的异族部落,是个三不管地带。那里的地形便于隐藏,而且易守难攻。” 幕僚已经心动,但武将们却仍是心存顾虑。 “虽然朝廷的势力没有渗透进去,但是,异族蛮夷,却是最大的阻力。咱们这么多军马过去,势必会引起当地人的反抗。听说一些部落,各种稀奇古怪的招数层出不穷,有些精通巫蛊之术,有些擅长奇门遁甲。陛下也因此,不在此处驻军,彼此才相安无事。” 曲薇微微一笑:“诸位有所不知,这地方是我师父的地盘。我师父她与这些部落首领都很熟悉。” 她转首看向辰王,眼中波光流转:“义父不妨和师父好好商量一下。师父必定会为义父排忧解难。” 辰王懂了。 这是让他和她师父谈条件。 不过,想到那个痴迷他的女人,二十多年以来都不图回报事事为他谋划,估计这次也不会提什么过份的要求。 然而等他见到曲薇的师父曲红梅时,才知道他想得太过简单了。 “什么?你要本王娶你为平妻?”夜文炎吃惊地看着曲红梅,似乎从来没有想到她会提出这样的要求。 眼前的女子年近四十,远不如二八年华的少女一般青春亮丽、娇俏可人,她的容颜肉眼可见地衰老了,皮肤苍白没有血色,眼角爬着细密的皱纹。此刻,她仍像从前那样痴迷地凝视着眼前依旧俊雅风流的男人,只是在无人能见的眼底偶而闪过一丝阴沉和冷厉。 “炎郎,你不愿意?”她脸色平静,吐出的话语却字字诛心,“若我不能成为你的妻子,那么我凭什么为你殚精竭虑地谋划,为你搭上全部身家性命?” “红梅,你……” “炎郎莫非忘了你曾经对我的承诺?”曲红梅打断他的话,依旧温柔地提醒道,“二十多年前,你说迟早要娶我为妻。” “红梅,本王从来没有忘记这个承诺。但是当年本王遇见你时,已娶王妃,这一点本王从来没有瞒过你。你是本王最爱的女人,若不是因为本王还需要王妃娘家的势力相助,本王早就娶你为妻了。”辰王深情款款地对她说道。 辰王妃出自京城左相钱家,曾经的庐州知府钱贵就是钱家人。 “炎郎,现在你可以放心娶我了。”曲红梅柔声说道,“听说王妃的娘家钱丞相府已被抄了,钱丞相也被革职,锒铛入狱。钱家,已经完了。炎郎,再也没有谁能阻挡我们了。” “可是红梅,眼下却不是娶你的好时机。”夜文炎耐着性子说服她。 “炎郎是担心潜龙城的那些当地势力?”曲红梅得意一笑,“那是我药王谷的地盘,那些势力可不敢得罪我药王谷。炎郎放心吧,只要你娶了我,我们夫妻一体,他们自然也不敢与你为敌。” “……好。”辰王暗暗咬了咬牙,脸上一片温情脉脉,“只是眼下局势对本王十分不利。等我们突围出去,到了潜龙城站稳脚跟,本王一定给你一个盛大的婚礼。” ………… 大年三十在大雪纷飞中翩然而至。 岭下村中,远远近近的爆竹声响起来,家家户户都准备了年夜饭。即使是村里最贫穷的人家,今年因为有了一点收入,也置了几盘荤菜。尤其是酱爆螺丝、卤大肠这两道菜,几乎成了每家每户年夜饭上的必备菜肴。有些人家也烧了酸菜鱼,但因为没有掌握正确的烹饪方法,那口感和味道和品鲜楼的相比到底是差了一点,但不妨碍大家对这道菜的喜爱。 陆家的年夜饭很丰富。 这是陆可儿穿越到这个世界过的第一个年,她自然十分重视,拿出了十八般武艺,煎炒烹炸闷溜熬炖,整出了满满十八道菜,很多都是这里的人连见都没有见过的。 八珍鸡、松鼠鳜鱼、水晶虾仁、麻辣鸭头、清蒸鲈鱼……看得陆明皙小朋友直流口水。 “姐,好香啊。什么时侯可以吃啦?”每当一道菜摆上桌时,他便问一遍。 “哈哈,快了!” 当最后一道菜摆上桌,一家人齐齐整整地坐在桌边团圆时,陆天宁笑呵呵地招呼着大家:“来,大家都坐下,咱们好好过个年。” 秋雨秋水秋叶等人很是拘谨,连连推拒:“奴婢们怎能和主子坐一桌,这不合规矩。” “在咱家,可不分主仆。“陆可儿笑着将她们几个按坐在座位上,笑着指了指赤璃,”你们得多向赤璃学习。你看,他在咱家,可从不将自己当外人。“ 秋雨几个看到早就坐在桌边望着桌上的菜肴已经露出垂涎三尺神情的赤璃,都忍不住笑了。 纪氏笑道:“先放串鞭炮,再吃年夜饭。” 第197章 站起来了 陆可儿拿出一串鞭炮,还未及开口,赤璃已经从她手上接过,默默地走到院中。 ”璃哥哥,等等我,我和你一起放鞭炮!“小晳急忙从座位上爬下来,迈着小短腿追了上去。 不一会儿,热热闹闹的爆竹声响起来,人人脸上都洋溢着欢乐的笑容。 “来,大家将酒倒上,干杯!”作为一家之主的陆天宁手举着酒杯,站了起来,给纪氏倒了杯酒。 秋雨眼睛惊喜地大睁着:”老爷,你能站起来了?“ 纪氏激动得捂着嘴,眼中闪着泪花。 陆天宁眼睛也湿润了。他深情地看着纪氏,哽咽道:“丽娘,这些年来,辛苦你了。为夫……为夫对不起你。” 纪氏眼中的泪滚落了下来,脸上却带着笑:“天宁哥,你这是说哪里话?能嫁给你,是丽娘的福气。不管你能不能站起来,只要能和夫君在一起,再苦的日子,丽娘都觉得甜。” 陆可儿没想到年夜饭桌前也能被自己的爹娘撒一波狗粮。 但是,她心中仍是充满了感慨与感动。 这样福祸与共、生死相依的爱情,在现代其实并不多见。也因此,她更加羡慕。 “爹,娘,我们到底什么时侯吃饭啊?”正当大家陷入一种感动的氛围中时,陆明皙小朋友煞风景的声音响了起来。 “啊,吃饭,吃饭。”仿佛被打破了什么魔咒一般,陆天宁如梦初醒,神情有些尴尬。陆可儿发现,他的耳根都红了。 陆天宁举起酒杯,开口朗声说道:“大家一起,来,干杯!愿我们以后的日子更加红火。” “哈哈!干杯!” “借老爷吉言。咱们的好日子啊,还在后头呢。” 众人开心地笑着,手中的酒杯碰到了一起。这一刻,没有主仆之分,没有尊卑之别,大家是心心相印、为了一个共同的目标一起努力的一家人。 喝完杯中酒,陆天宁又续上一杯,单独敬陆可儿:“可儿啊,这一杯,爹爹要敬你。若不是因为你,不要说爹爹的伤治不好,就是咱家,也不可能会有这样的好日子过。” 陆可儿端起酒杯,和他的碰了碰,笑道:“不用这么客气,爹。咱们是一家人,这都是女儿该做的。” “姐姐,我也敬你。”陆明皙用小手抓着酒杯,努力地举起来,也要和陆可儿干杯。 “小皙的酒,姐姐我更加喝了。”陆可儿笑吟吟地和小皙的碰了碰,然后一饮而尽。 赤璃静静地坐着喝酒吃菜,嘴角不知不觉地勾起。他的心情愉悦而轻松,他从未像此刻一般感受到家的温暖。 这种暖,混和着热心腾腾的饭菜的香味一起钻入他的呼吸,渗入他的心田,令他浑身说不出的舒畅。 “老爷如今能站起来了,我都等不及看那个林云花的脸色了。”忽然秋雨想起了那个赌约,开口说道。 “你不说我都差点忘了。”陆可儿立刻来了兴致,”当时可是当着全村的人的面立下这个赌约的。哈哈,林云花到时一定肠子都要悔青了。” 秋水笑意盈盈:“小姐准备什么时侯让大家知道老爷能站起来了?” “就这个过年期间。哈哈,开年便是好兆头!爹,你说好不好?”陆可儿问陆天宁。 “好,一切听可儿的。” “你们说林云花真会履约吗?”纪氏想到这个问题,不禁好奇地问道。 以她对林云花的了解,这人小肚鸡肠、泼辣阴险,缺乏良知,没有底线,极有可能会赖账。 却听女儿答道:“她想赖账也不行的。” 纪氏没有那么乐观:“可儿,你不知道林云花此人,脸皮比谁都厚的。” “若只是赌约,她未必会遵守。但是,如果里正叔插手呢?”陆可儿笑得像个小狐狸,“现如今,我们陆家在岭下村乡亲们眼里,就是个财神爷,而里正叔为了全村人的利益,一定会做出正确的选择的。” 随后几天,村里有人来陆家拜年,看到站起来的陆天宁,莫不啧啧称奇。于是,一传十,十传百,岭下村的所有村民都知道陆天宁站起来了。众人想起了那个赌约,遇到林云花和她家人时,都会提一嘴。 “不可能!陆天宁瘫了那么多年,所有来看过的大夫都说他没治了。他连翻个身都困难,怎么可能站得起来?”林云花一百二十个不相信。 陈大夫见状,眼中闪过一抹讥诮:“林氏,可儿她爹确实是站起来了,这是我们亲眼所见。真是老天保佑啊,好人终是有好报的。” “是啊,林氏,你若不相信,可以自个去看啊。哈哈,别忘了,你当初可是当着全村人的面和可儿立下赌约的。她爹若在三个月后能站起来,你家就要离开咱们岭下村。”有村民幸灾乐祸地提醒她。 “这三个月都还没到呢,天宁哥就站起来了。只能说啊,这人啊,真不能有坏心。你看,林嫂子就因为当初嘴上无德,这不,连老天都看不下去了,要站在天宁哥一边。”有小伙子嘲笑道。 林云花气得火冒三丈。她还真跑到陆家去看了。当她亲眼见到陆天宁站在院门口迎接着前来探望的村民时,她如遭雷击。 她失魂落魄地回到家里,看见雷强根,喃喃道:“当家的,那个废物真的站起来了,站起来了。这……这可咋办?” 雷强根脸色有些发白。 这几年里,他们没少欺侮陆家人,之所以有持无恐,就是因为他们料准陆家就剩几个孤儿寡母,翻不出浪来。 却没想到,不但陆可儿立起来了,就连陆天宁也站起来了。 陆可儿变得能干,雷强根还不怎么惧怕。不就是一个女娃吗?再能干又能怎样?一嫁人,迟早是别人家的。这陆家,除非是陆明皙将来有出息,否则,不足为惧。 却没想到,事情的发展,往往出乎所有人的意料之外。 “都是陆可儿,都是这个贱人。”林云花想到陆可儿的巨大转变,想到自她性子突变后陆家所发生的一系列变化,不由心中升起一股莫名的惧意。 第198章 履约 她一把抓住雷强根的手,急声说道,“当家的,陆可儿这小贱人有点邪门,自她改变后,陆家就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你说,她会不会是妖精附身了?” 雷强根朝她瞪了一眼:“你胡说八道些什么?陆可儿再能干,也只是一个还未及笄的小丫头。不过,这丫头运气确实好,遇到了不少贵人。我看哪,那些个贵公子,都对她有意思,否则,怎么可能这么帮她?” 林云花眨了眨眼,仔细地回想一下陆家这段时间发生的事,不由拍了下大腿,叫嚷道:“我知道她是什么妖精附身了。一定是狐狸精!小小年纪,就将那些京城来的贵公子迷得神魂颠倒!” 于是,当雷正带着几位族老和一些看热闹的村民来雷强根家督促他们履行赌约时,林云花便直骂陆可儿是狐狸精,还叫嚣着让村里人尽快去灭妖,气得雷正七窍生烟。 “你这婆娘,不但歹毒,而且愚蠢。我劝你们,尽快搬走吧!”雷正板着脸怒斥。 “凭什么?这岭下村是他陆家的吗?想让我们搬,我们就得搬呀?我们就不搬!”林云花叉着腰干脆耍起赖来。 “愿赌服输!”一族老看不下去了,抖着胡子指着林云花骂道,“这祸是你闯出来的,你自个就得兜着。如今陆家在咱岭下村的地位水涨船高,不但要带领着全村过上好日子,而且还出了个被朝廷封赏过的女儿。别说是里正,就是县太爷来了,也得给足他们陆家面子。” “二大爷说得对。”另一个大约四十岁左右的村民对雷强根说道,“你家婆娘不懂,你还会不懂这些?别怪我们兄弟们不为你说话,实在是你们家在咱村里口碑实在太差。你那内弟林云木,天天干着偷鸡摸狗的事,还调戏村里的妇人丫头。家里有闺女的,谁不恨他?可你们呢?却一再的包庇纵容,还反咬别人一口。咱们打开天窗说亮话,那时,大伙儿就想赶你家走了。现在你们怎还有脸在村里待下去?” “你们……” “好在那林云木自有天收,犯在了陆家手上,让县太爷打了顿板子。我要是你们啊,不要人催,早就收拾收拾自个走了。”有人嘲讽道。 只是可惜贾府倒台后,那林云木也不知所终。有人猜测他死了,有人猜测他也被抓了……虽然没有定论,但大家都猜测此人必无法善终。 雷正不想和雷强根两口子多费口舌了,一锤定音:“给你们一个月的时间整理搬家。若是你们一直赖着不走,也行。以后村里啥事都不会有你们的份。咱村一百二十户人家,可是有一百一十多户是同意你们搬走的。” 雷强根眼前一黑。 他们家这是几乎被全村人驱逐了。 “好,我们走。”雷强根闭上眼睛,再睁开时,眼中闪过一丝绝然,“哼,你们不要后悔。现在讨好巴结着陆家,将来陆家若倒了,你们可是竹篮打水一场空!” “别的我不敢说,但人品方面,陆家比你们可强百倍千倍。”一个年轻的小伙子嘀咕道,“陆家不光自己发财,而且还给我们很多机会,让我们也一起赚钱。哪像你家,家里有渔网,都从不借给村里人用。” “陆可儿就是个狐狸精。若不是她勾得那几个年轻公子帮衬着,她能有钱赚?哈哈,你们小心别被她给骗了!”林云花很不甘心,想方设法地抹黑陆可儿。 雷正斜睨着她,都不知她那脑子里都装着什么:“林氏,可儿医术高超,治疫病的药方是她提供的。品鲜楼里每季推出的新菜品,也是照她的方法烹饪出来的。村里现在几乎每家每户都在做的腌菜,也是她教的,这些腌菜,也能换钱……这一桩桩,一件件,哪一样不是可儿自己的本事?贵人相助,也只助那些真有才能之人。你们自个思想龌龊,还想朝可儿身上泼污水?谁给你们的胆子!” “就是!我们都替你们臊得慌!还好意思再待在村里?早点走吧!”众人一阵奚落。 在村里人的乐见其中和嘲笑声中,正月十五一过,雷强根一家就匆忙地搬离了岭下村。他们将村里的地卖了,加之手上的一些积蓄,在西林县边缘地带买了个小院子,从此便在西林县安下家来。据说后来雷强根将周边的一个小水塘租了下来,靠养鱼为生。陆可儿听说后,也只是一笑置之。 只要这些讨厌的人不要在眼前晃荡,影响到陆家人的生活,她便连一个眼神都不会多给。 ……………… 正安三十六年的岁末,注定将在启国史书上写下浓重的一笔。 这一年,盘踞了朝堂近五十年的镇国公府覆灭。 这一年,辰王起兵后,败走凌国边境。 这一年,京城世家大族几乎无人举办年宴,在岁末交替辞旧迎新之际,朝堂的势力迎来了新一轮的清洗,皇太孙夜风渐渐手握大权,而正安帝因为身体原因,逐渐退隐幕后。 正月十五一过,京城连下了几天的雪终于停了。太阳出来了,阳光洒在皑皑白雪上,闪烁着细碎的莹光。 皇太孙府。 书房内,暖炉内正燃烧着京城权贵人家才用得起的银丝炭,烘得一屋子温暖如春。 夜风正和荣之行议事。 “本以为以段天豪的能力,能将那夜文炎围困在他的封地,没想到仍是让他突围逃脱了。”谈到近期的战况,夜风不无遗憾。 世人都道他算无遗策,但只有他自己知道,他并不是神,也会有失误的时侯。 就比如此次围剿夜文炎。 “殿下不必自责。我们谁也没有料到夜文炎身边跟着个擅于使毒之人。若不是此人,段将军也不会中毒,让夜文炎趁机逃脱。”荣之行其实心中也挺可惜,但是他知道夜风心中更加失望,不由安慰道。 “放虎归山,终将成为大患。”夜风习惯性地将目光转向桌上的那块灵石,伸出手摸了摸,“打仗极耗钱财,而目前,国库已经空虚了。” 荣之行想到目前的困境,也蹙起了眉头。 他和户部走得近,自然知道现在的启国实际上已是外强中干。近几年,天灾人祸不断,国库已经被掏空了。 他在心中粗粗地计算了一下手上的产业和近年的收入,开口道:“殿下,属下手上还有些银两,或许能撑上一段时间。” 夜风点了点头:“先拨过来救急。得抓住时机,务必将夜文炎的反军阻击在他的逃亡路上。” 荣之行明白,此战拖得越久,对朝廷越是不利。 “雨堂出发了吗?”夜风想到那中毒的段天豪,心中难免担忧,“段天豪是唯一能率领这支军队的将军,别忘了,这支军队可是从夜文炎手中拉过来的。若他有个三长两短,这支军队必将人心涣散,四分五裂。这一战,我们便败了。” “殿下放心,雨堂已经快马启程了,同行的还有司先生。按行程,最迟明晚能够赶到平州。依雨堂的医术,段将军应该不用有事。” 夜风又摸了一下石头,怔怔地看着石头有些出神。 第199章 石头的真相 荣之行见他如此神色,心道殿下最近太过操劳,只怕身体已经承受不住,不禁暗自担忧,目光转向那石头,不由问道:“这就是陆姑娘送给殿下的石头?” 夜风挑眉:“你好像话里有话。” 荣之行忍住笑意:“殿下可知京城人现在都在议论这几块石头?” “哦?都说了些什么?” “说殿下千里迢迢带了几块石头入京,想必这些石头一定不是凡物。有的人猜这些石头是罕见的矿石,有的人认为这些石头一定有什么神秘的功能,还有的人认为这些石头其实就是普通的石头,但可能殿下与这些石头之间发生过感人的故事,所以殿下才将它们带进京城,以作纪念……”荣之行笑道,“依属下说啊,这第三种说法倒是接近真相了。” 听说这些石头是从可儿的红柿子山庄挖出来的,加之又是可儿送的,对殿下不正是意义非凡么? 它们既是陆姑娘奋斗的见证,也是陆姑娘送给殿下的礼物。殿下自然将它们视作宝贝。 他甚至能想像,每次殿下看到这些石头,摸着这些石头,脑里心里浮现的,一定是在岭下村和可儿姑娘在一起共同度过的那些日子。那般轻松随意,那般温馨甜蜜。 除了高雨堂,他和玉千璟都看出来了,殿下对陆姑娘态度的特别。 心中有些欣慰,有些感伤,也有些失落……但最终,他仍是清楚地明白,无论陆姑娘做出怎样的选择,他都会尽自己全力支持她。 “这石头可不普通。”夜风似是想起什么,眼神变得柔和起来,就连嘴角也勾起一抹淡淡的笑意,“不过,你们都不知道它的妙用。” 想到灵石的妙用,只有他和可儿懂,他就忍不住地欢喜。 两人之间有着共同的小秘密,这种只有两人才有的小默契令他心中一阵激荡。 思绪不知不觉地飘远了。他忽然发现,才短短两个月,他感觉离开岭下村已经很久了。也不知陆可儿有没有想起过他。 一想到那个每天都干劲十足,脑海里充满了各种奇思妙想的女孩,夜风发现连心情都变得愉快起来。 正在这时,门外传来守卫的声音,说有事禀报。 最近每天都有许多消息送进送出,若不是因为这是书房重地,夜风也不会在门口设有守卫。 “进来。”荣之行见夜风点了点头,扬声道。 门应声而开,一名侍卫低着头双手捧着一卷东西走了进来。 “殿下,此物是从平州急送过来的。”低沉的声音响起,带了丝沙哑,听起来让人有些不舒服。 荣之行好奇地瞟了瞟那卷东西,像是画卷,又像是布匹,他下意识地伸手去接,不料那人侧身避过。 “此物重要,还请殿下亲自过目。” 荣之行眉梢一挑,有些讶然。 这不合规矩了。 呈给皇太孙的任何陌生物件,必是先由手下人接过,确认过无碍后,才交给殿下。如这个侍卫一般直接给殿下呈上物品的,几乎没有。 但转念一想,这侍卫是殿下身边亲卫,必是已经检验过了,想必此物对殿下没有危险。 夜风眸光却募地一沉。 这侍卫他认得,是跟在他身边数年的一名亲卫。平时话不多,但人忠诚可靠。 “你的嗓子怎么了?“他状似随口地问了一句。 那亲卫头垂得更低了:”谢殿下关心,昨天吃鱼,伤了喉咙。“ 说罢,往前走了一步,将手上捧着的东西向夜风递了过去。 夜风隔着书桌,看着那团卷着的东西,伸出手状似就要去接。 电光石火之间,那亲卫忽然将那卷东西朝夜风掷去,自己纵身跃起,手中不知何时抽出一把细长的利剑,闪电般地朝夜风刺去。 呼喝声响起,隐在书房中的暗卫现身了。寒光一闪,一枚暗器朝那利剑击去。 那利剑却似是灵蛇一般,忽然拐了个弯,剑尖仍是朝夜风胸口袭去。 夜风伸出去的手急忙收回,手上已多了一块石头。 “嗞”的一声轻响,那细剑已直刺入石中。 夜风只觉手中一麻,手中这块不起眼的灵石应声裂开,温润而又璀璨的光芒从石块断裂处乍现。 “这……”荣之行的心还剧烈地跳动着,可一双眼睛已经瞪圆了。 不只是他,就连夜风和那侍卫的神情都呆了一呆。 谁能想到,这块放在桌案上的表面粗糙的灰扑扑的一块石头,无意间剖开,居然是块翡翠!看那色泽和透明度,竟是少见的冰种。 那亲卫只呆了一瞬,便已失去了先机。夜风的暗卫已扑了上来,雪亮的刀光劈向他,将他和夜风阻隔开来。 那亲卫心中懊悔不已,但已无力无天,没过多久,便被暗卫打倒在地上,身受重伤。 就在这时,忽然门被人冲开了,楚雄又急又慌地闯了进来:“殿下,小心!有人混进来了,左五被人杀了,刚在花园的角落里发现了他的尸体……” 声音嘎然而止。 也就这一会儿功夫,那亲卫适暗卫不备,牙一咬,嘴边流下两道黑血,头一歪,气绝身亡。 暗卫遗憾地放下那人,身形一闪,又消失不见。 楚雄瞪着那人,眼珠子都突出来了:“这……这不是左五吗?不是,那花园里的是谁?” 夜风摆了摆手:“他脸上应该戴着面具。” 楚雄方恍然大悟,疾步上前,手探向那侍卫的脸庞,摸了两下,用力一撕,果然撕下一层皮来。 人皮面具下是一张被划得早已分辨不出五官的脸。 荣之行倒吸一口凉气:“好狠。这是为了让人认不出身份吧?” 夜风沉默了片刻,低声道:“左右不过那几边的。不是镇国公府,就是皇后的人,当然,夜文炎那边的可能性更大。” 他扫向那服毒自尽的刺客的尸体,吩咐道:“处理了吧。” 很快有人进来打扫现场,只一会儿,书房就恢得得和从前一样,似乎没有任何改变。只除了桌上那块被利剑剖开的石头。 楚雄也看到了,吃惊地瞪大了眼睛:“殿下,这不是陆姑娘送给你的石头么?” 荣之行拍了拍他的肩膀,笑道:“这还能被称为普通的石头么?依我看来,这应该是少见的冰种翡翠。而且还这么一大块,是无价之宝啊。” 第200章 祥瑞 楚雄啧啧称奇:“殿下,当时属下还怪陆姑娘,怎么送块石头给殿下。现在看来,是属下没有眼光啊。” 夜风哈哈笑了起来。 刚才刺客带来的紧张和压抑感一扫而空。 “你们不懂。这几块石头的价值,只有本宫知道。”他很是得意。 想到什么,他走到一旁的书架上,拿起另一块蹴鞠般大的石头,道:“本宫给皇爷爷送一块去。” 荣之行建议:“殿下,不如先将这石头剖开瞧瞧,看是什么。漂亮的话,再送给陛下不迟。” “嗯,也行。是本宫心急了。”夜风将石头交给楚雄,“来,劈开它。” 楚雄接过石头,手抖了一抖:“殿下,若这也是块翡翠,属下这一劈,没准儿就破坏了它。不如让玉石工匠来。” 夜风一想,也对。于是又下令:“找个手艺精湛的玉石匠来。” 皇宫内务府里养着不少手艺精湛的工匠,很快,一名玉石匠就带着工具来了。 还是第一次当着皇太孙的面展露手艺,那工匠行过礼之后,诚惶诚恐,战战兢兢,连话都说不利索。 “你无需害怕。这里有一块石头,可能是块玉石。你能否尽量不破坏里面的玉,将石剖开?” 工匠看向那块毫不起眼的石头,双手拿起,左瞧瞧,又看看,心中有些忐忑:“这……这是原石?” 可瞧起来又不像啊。 “有什么问题?” “恕小的眼拙,目前看不出什么来,等剖开来才能知道。”他想了想,取出一块砂纸,就着石头表面开始打磨。 荣之行明白了,这名工匠用的是最保守的方法,但也是最稳妥的方法来开石。 随着时间一点点推移,石头表面的石层一点点剥落下来,逐渐地露出里面一点点晶亮。 工匠的心怦怦直跳起来。 没想到,这石头里面真的有货。 他手上的动作越发小心起来。 又过了一刻钟,那晶亮的地方越变越大,散发出柔和的紫色。 “这是……一块紫玉。”荣之行激动了,“‘黄银紫玉,王者不藏金玉,则黄银紫玉光见深山’。殿下,这可是罕见的祥瑞之物啊。” 等那工匠将石内的紫玉全部剥离出来后,他双手恭敬地将玉呈给夜风。 夜风接过递过来的紫玉,仔细端详。 这块玉比成人的拳头还大一圈。入手处一片温润,入眼处紫光盈盈,晶莹剔透,显得高贵而神秘。这块玉,不但品质绝佳,而且灵气充沛。 感受到丝丝灵气争先恐后地朝他身体里钻,夜风笑得很是开心:“走,给皇爷爷送玉去,皇爷爷一定很开心。” ………… 正安帝见到紫玉,果然是开心的。 这些天来,耗费了不少人力物力才将他从奄奄一息气若游丝拉到恢复了一点点生气。 此刻,他躺在床上,仍是浑身无力,精神颓废。他知道最近局势有多复杂,夜风有多忙碌。每当听说太孙府的灯常常彻夜不熄,他就心情抑郁,烦闷不已。 夜风的身体刚有点起色,可不要又累病了。 正自胡思乱想间,自己最疼爱的孙儿来了,还带来了一件礼物。 “这是紫玉?”正安帝睁大眼睛,仿佛看到了丝丝缕缕淡淡的紫光从玉中流出,不禁大为惊奇,“这么大一块的紫玉,倒是罕见。” “皇爷爷,紫玉是祥瑞之物。皇爷爷得天庇佑,天降祥瑞,紫气东来。相信皇爷爷很快就能恢复龙体,又生龙活虎了。” “哈哈,你这孩子,外出一趟,回来嘴都甜了许多。”正安帝胸中的郁气散去不少,心情轻松了许多。 这紫玉确实罕见。启国本来就少玉,而那些为数极少的产玉的地方,大多产白玉和翡翠。 今天自己却得到这么一大块紫玉,实在是令人欣喜的一件事。 想来,真的能如夜风所言,自己身体一定会逐渐好转,将要否极泰来了。 郑公公睨着正安帝的神色,笑道:“陛下有所不知,那西林县岭下村可是个钟灵毓秀之地,不要说长出的瓜果蔬菜,就是连水都是甜的。殿下在那吃住近半年,可不是连嘴都变甜了么?” 还有这样解释的? 正安帝看了郑公公一眼,忽然间对岭下村来了兴趣。 “朕差点忘了,你去岭下村宣过旨。”正安帝眼中若有所思,“说说看,这岭下村是个什么样儿的?” 夜风淡笑着瞥了郑公公一眼,眼中含着一抹赞许和鼓励。 郑公公心中大定,腰板都不觉挺了一挺。 瞧,连殿下都这么认为的。 “回陛下,那岭下村从前什么样儿,奴才未能亲见,真不清楚。不过,从前奴才听说那村地处偏僻,穷乡僻壤的,想必百姓也粗陋愚昧。可眼见为实,耳听为虚。奴才到了那个村子,见到了陆姑娘,才知传言不可信。” “哦?”正安帝抬起眼睑,眼底闪过一抹兴味,“怎么个不可信?” “先说那陆家。除了陆家那五岁的稚儿,一家人都识文断字,温文有礼。陆家家风清正,勤俭持家,一家人团结和睦,相亲相爱。就连她家的侍女,与一些大家闺秀相比,那也是一点也不差的。当然,最突出的,还是陆姑娘。虽未及笄,却容貌出众,见识非凡。不仅医术超群,而且厨艺精湛。只要经她手的东西,没有不赚钱的。要奴才说呀,陆家那哪是养女孩儿,简直就是养了个小财神啊。” 正安帝心中一动,目光转向夜风:“她还会赚钱?” 夜风点头:“是。她眼光奇准,脑子里又有很多好点子。目前她正在建一座山庄,带着果园。另外,孙儿听说有两间手工作坊已经开工了,年后准备启用。一间制酱菜,一间制护肤品。她还准备建药田和养殖场。” 正安帝惊了:“她摊子铺得这么大?管得过来吗?” “皇爷爷,她身边围着一批人呢,不少是能人,都很听她的话。她又聪明,很多事都交给可信的人去做,她最多动动脑子,张张嘴,跑腿的大有人在。”夜风想到那陆昆、那金鸡镇三雄,那施晨星兄妹,当然还有冬玲他们,不禁笑了起来。 第201章 是块吉地 “哦?这般能干?”正安帝有些意外。 他一直以为陆可儿只是个医术高超的医女,运气好救了他孙子。当然,对此,他心怀感激,因此愿意给她赏赐。但是,他不认为从小在山村长大的孩子格局会有多大,眼界会有多广。 夜风对陆可儿偏心情有可原,但是,连郑有德也夸陆可儿,他就不得不多转几个心眼了。 沉吟了一会,他问夜风:“既然陆姑娘这般出色,便没道理埋没于乡野。鸣箫,你看朕在京城赐她一所宅子,将她接到京城如何?” 夜风心中一跳。接陆可儿来京,他自是千般愿意,只是…… 他稳了稳心神,敛下眸光,淡淡地回道:“皇爷爷有所不知,陆姑娘她向往田园生活,何况,她手上的一些生意刚刚规划起步,她不见得此时愿意来京城。” 正安帝眉梢微挑。 原来不是那种贪慕虚荣,追求荣华富贵的姑娘。 也或许,是所图更大? 他点了点头,话锋一转:“听说段天豪中毒了?” 夜风答道:“是。不过,孙儿已经派高雨堂赶去了。” “高曲庭这个孙儿不错,朕看那解毒的能力比他这个爷爷强。”正安帝对这个有些憨直的小伙子还是很有好感的,“这些天多亏他,否则朕也不知何时能醒来。” “皇爷爷洪福齐天,即使没有这小子,您也不会有事的。” “朕每回坐在朝堂之上,接受百官跪拜,听着那山呼海啸般的万岁万岁万万岁,朕就想着,朕能活百岁就已是上天庇佑了,怎能活到万岁?那不是神仙了?”见夜风张口似有话说,他摆了摆手制止他,说道,“朕还没有老糊涂。历来帝王追求长生之术者不知凡几,但是朕却很清楚,朕是肉体凡胎,会衰老,会病弱,会卧床不起,会丧失生机。鸣箫啊,皇爷爷曾经一直担忧,若你身体一直不好,该如何是好?现在皇爷爷放心了。说到底,还是要感谢陆姑娘。不管朕身上这毒能不能解,皇爷爷啊,现在都没有什么遗憾了。只是不知将来皇爷爷死后,见到你祖母,你祖母会不会怪朕,唉……” 一口气说了这许多话,正安帝胸口忽然一滞,忍不住咳了起来。 夜风急忙上前去轻抚他的前胸,心中酸涩。 最疼爱的孙子身体一好,这常年来支撑着正安帝走过来的这一口气便突然间散了。夜风毫不怀疑正安帝此刻是一点也不在乎自己的生死的。也许,在正安帝看来,死亡也许还是一种解脱。 可是,他怎么忍心见自己的祖父丧失了生存的斗志呢? “孙儿常常听皇爷爷说起您年轻时的事。那时您策马扬鞭,去过不少地方,欣赏过那里的山山水水,见识过那里的风土人情。孙儿一直想问,皇爷爷还有没有地方没去过?” 正安帝缓过气来,闻言,思绪飘回了曾经那意气风发、结友同行的岁月。 “没去过的地方?”他眼中终于有了一点亮光,“唉,多着呢。天下那么大,朕哪能所有的地方都去过啊?尤其是登基后,朕就一直被关在这京城、困在那金銮殿了,哪也去不了。” 听这语气,很是委屈。 夜风淡淡地笑了,话语中含着一丝诱哄:“那皇爷爷,你可得尽快好起来。这天下美景可多了。别的不说,就是那西林县周边的风景,就让人流连忘返。” 正安帝半信半疑:“真有那么好?” “这块紫玉就是在那发现的。” “看来是块吉地啊。”正安帝心中微动。 ………… 年一过,岭下村几乎家家户户都忙碌了起来。 陆家因为被赐了许多山林田地,一跃而成西林县的第一大户。陆可儿抓紧时间到自己的田产山地一处一处地实地考察,然后根据各处的实际情况,规划它的用处。她准备在山地建果园、药田,在沿水地域建养殖场。 她在村里招聘了不少劳动力,帮她打造她心目中的田园。红柿子山庄经过几个月的建设,已经初具稚形。她不时会过去看一看,眼见着图纸一点一点地变成实物,她的内心充满了欣喜。 她在西林县买下了两间地段不错的铺子,准备将它们改建成酱菜熟食店和花茶店。她将它们交给了施晨星打理。施晨星山庄铺子两头跑,忙得脚不沾地。 陆可儿见他事事亲力亲为,忍不住提醒他:“我以后的生意可能会越做越大,你不可能所有的事情都自己处理。你得培养得力的手下。” 其实施晨星也想过找人,可是他又担心那些人没有他上心。 陆可儿心知他的顾虑,教导他:“用人之前,你要好好考察。确定了用他后,就要用人不疑。这两家店铺,你得找两个得力又忠心的掌柜。以后我的生意,不说财源广进,起码也会有不少收益。这掌柜的人品,一定要好。” 施晨星忙点头应下。 小姐能手把手的教他,这是他的幸运。能跟在小姐身边,更是他的福气。 他已经攒了一笔钱,准备再过两个月就在镇上买个小院子,带上小伙伴们一起好好过日子。荣公子的那所房子,他们不能一直占着。 以后,他会努力做事,争取让自己更优秀,成为小姐的左膀右臂。 他没什么大志向,只想好好为小姐做事。他看得出来,小姐是个胸有丘壑的能人。跟着她,他们都会有好日子过的。 又过了几天,趁着春季开学之际,陆可儿开始着手准备陆明皙入学的事情。 金鸡镇有两家私塾,一家书院。她选中的是那家书院。 这家书院名叫一鸣书院,取自“一鸣惊人”,院长据说是一位博学之士,在镇上乃至整个西林县都口碑不错。 而一鸣书院的入学考试就在二月初二。 这一天,陆家人都起了个大早。厨房里准备了各式点心。陆可儿让秋水装了两大盒子精致的点心。另外,又备了点养生花茶和肉干酱菜,装在精致的礼品盒中,准备作为礼物送给院长和授课的先生。 陆天宁已经为儿子准备好了文房四宝。陆可儿想起现代的书包,画了图纸,让纪氏照图缝了个双肩包。虽然没有现代的款式漂亮,但在整个天启朝,这是独一份,新颖别致的外形和更加齐全的功能,惹得秋水他们惊叹不已。 “姐姐,听说一鸣书院的院长很严厉。他会不会不喜欢我?”陆明皙背着装有文房四宝的书包,既紧张又兴奋,眼底还有一丝无法隐藏的胆怯。 陆可儿捏了捏他的小脸蛋,笑道:“咱们小皙这样聪明可爱,有谁会不喜欢?” 第202章 为什么读书 陆天宁虽然能站起来了,但是每天都要进行复健训练。这是一个漫长而痛苦的过程。 纪氏如今每天的生活重心都放在了陆天宁的复健上。在她的陪伴和鼓励下,陆天宁咬着牙坚持着。女儿说过了,只要坚持下去,迟早有一天,他的腿能正常走路。 因此,陆明皙入学的相关事宜,全部交给了陆可儿。 当陆可儿牵着背着小书包的陆明皙走出院门时,恰巧碰到了也正出家门的金凤。 陆可儿和金凤面对面地打了个照面。 有一段时间未见了,金凤窈窕的身段和神态中居然隐含着一抹不属于少女的风情。那上挑的眼角,那妩媚的眼波,无一处不在告诉别人:这是一个正陷于情爱中的女孩。 陆可儿叹了口气。 古代的人,真是早熟啊。 金凤见到陆可儿那张越发漂亮和鲜活的脸,目光沉了沉,但转念一想,自己即将要嫁给苏栖正,而苏栖正已是童生了,将来考中秀才,她就是秀才娘子了。而陆可儿呢?哪怕她得了赏赐,可依旧是个农女,又天天抛头露面的,哪家高门大户会娶她?听苏栖正说,即使有世家愿娶她,以她的出身,也只能作妾。 一想到这里,金凤的优越感便油然而生。 她斜睨了陆可儿一眼,又看了陆明皙背着的书包,不由讥讽道:“听说你们想送小皙去上学?这书,可不是谁都能读出来的。” “哦?”陆可儿好笑地挑了挑眉,“你认为谁能读出来?苏栖正吗?” “那是当然。苏大哥可是十里八乡有名的才子。” “哦——”陆可儿拉长了声音,“可我听说,他连一鸣书院都没有考进。” “你……”金凤气得杏眼圆瞪,“苏大哥说了,那一次,他根本就没有准备好。这次,他一定能考上。” “他也要参加一鸣书院的入学考啊。”陆可儿有些惊讶,“他快十七了吧。这么大年纪的,书院也收吗?” 金凤柳眉倒竖,眼中却也闪过一丝尴尬。 秋雨忍住笑,解释道:“小姐有所不知,一鸣书院招生不限年龄,只要有心求学,通过学院的考核,都能入学。” “有教无类,不错。”陆可儿点点头,冲金凤一笑,“可巧了,咱们小皙今天也准备去参加一鸣书院的入学考。没准啊,他们会成为同窗呢。” 同窗当然不可能。书院是按年龄和学识掌握程度分班的。如果两人都能考进,苏栖正已是童生,肯定是编入童生班,而小皙,一定是启蒙班。陆可儿故意这般说,就是为了膈应金凤。 果然,金凤的俏鼻都气歪了。 她狠狠瞪了陆可儿一眼,腰肢一扭,忿忿地走了。 看着金凤那故作姿态扭捏的背影,陆可儿问秋雨:“苏栖正曾考过一鸣书院?怎么没有考进?” 原主印象中,似乎没有这一回事。 也是,在原主心中,苏栖正哪哪都好。这些不好的消息,估计她是一条都没有听到过。 秋雨答道:“这事我知道一点。据说是五年前,当时一鸣书院刚建立,面向整个西林县招收学生。苏家公子那时十二岁不到,参加一鸣书院的入学考。当时似乎有一道关于农事的题,苏公子不但一个字都没答,还作了首诗,对农户大为贬低。一鸣书院的院长看后,当场批道:此子虽文采颇佳,但不事稼穑,不通事故,不关心民生,不关爱普通百姓,暂不录取。” 陆可儿闻言,顿时对这个素未谋面的书院院长心生好感。 “书院招收的是踏实努力心怀大志的人,培养的是德才兼备的未来栋梁。这个苏栖正,如此作为,很明显表达了他对农事的轻视和对普通农户的鄙视。由此及彼,不难看出他心高气傲,心思不纯又急功近利。即使以后真的当了官,也不是一个能真正为国为民能做实事、有担当有作为的好官。” “小姐说得是。”秋水很是钦佩陆可儿,觉得自家小姐的见识比很多世家大族的千金还要高。 “以苏栖正的秉性,被书院拒绝了一次,怎么可能还会想着去考第二次?”陆可儿纳闷了。 “小姐有所不知。据说一鸣书院的院长,来自京城,曾经高中状元,授翰林院编修,还入国子监教学过。但他后来却辞官来到咱们西林县,开办了这家书院。书院自开办以来,吸引了不少饱学之士前来授课,自然也吸引了不少求学之子前来求学。五年间,光童生就考取了二十五名,秀才十二名,举人三名。书院的名气是越发大了。人人都以能成为一鸣书院的学生为荣。这苏家公子,想必也是这样的想法。” 陆可儿暗自点头。 这一鸣书院的升学率,看来很不错啊。这么偏僻的小县城,能出这么多的童生秀才,甚至还有举人,已经很能说明它的教学质量了。 ………… 一鸣书院座落在金鸡镇的金鸡岭西山麓,四面环山,风景优美。陆可儿一行人到达书院门前时,院门前已排起了长长的两列队伍。 一队是如小皙这般年龄的孩子,另一队却都是意气风发的十几岁的少年。 在那一列少年中,陆可儿瞥见了苏栖正,而苏栖正也看到了陆可儿。 陆可儿见苏栖正原本平静的神情在看到她的那一瞬间,像川剧变脸般换了种神情,不由对着他粲然一笑。 苏栖正的脸更黑了。 队伍很长,在等待的时间里,小皙小朋友明显很兴奋。此刻,他正张着一双圆溜溜的大眼睛,好奇地东张西望,一张小嘴叽叽喳喳地说个不停。 “姐姐,书院好大啊。” “嗯。还行。”跟现代的学校没法比。 “姐姐,那坐在桌子后面的两位先生,在干什么?” “他们在登记报名的学生的信息。” “姐姐,我们考什么啊?” “这我可不知道。” “姐姐,怎么这么多人来报名?” “说明大家都想来读书啊。” “姐姐,他们为什么都想来读书啊?” 陆可儿没有直接回答,却反问陆明皙:“那小皙为什么来读书呢?” 小皙眨了眨眼,脆生生地答道:“读书可以明理,可以搏取功名,可以让自己成为人上人。” 陆可儿摸了摸他的小脑袋,笑道:“嗯,你说出了大部分人读书的目的。” “那姐姐为什么读书?”陆明皙将球抛给了她。 “小皙,你这个问题问得好。像姐姐这样的女孩,读了书,又不能去考取功名。你想想,姐姐为什么要读书呢?” 陆明皙眨了眨大眼睛,疑惑地问:“为什么?是为了明理吗?” “这是一部分原因。”陆可儿想了想,答道:“在我看来,脚步丈量不到的地方,书可以;眼睛到不了的地方,书可以。” 话音刚落,一道清越的男声响起:“说得好。” 陆可儿转头看去,却见一名二十来岁的儒雅男子站在队伍旁笑吟吟地看着她。 “啊,卫大哥,你怎么来了?”陆可儿又惊又喜。 在金鸡镇,她遇见过卫锦之几次。两人相谈甚欢。卫锦之是个博学多才之士,很多观点常常令陆可儿心生钦佩。当然,陆可儿并不知道,在卫锦之的眼中,她也不是一个普通的女孩。 第203章 入学 卫锦之笑道:“今天是书院的入学之日,我自然要来的。” 陆可儿扫了一眼他身上的文士的穿着,了然地点了点头:“卫大哥是读书人,想必也认识这书院的夫子吧?” 卫锦之身边跟着的一个小厮欲言又止。 “嗯,认识。”卫锦之温声答道。 陆可儿双眼一亮:“那你知道哪名夫子擅于教学?呃,我的意思是,不是那种比较古板的,而是能对学生一视同仁,能够因材施教的那种夫子?” 在现代,每当新生入学季,家长们都要千方百计地打听学校和教师呢,甚至铆足了劲想要分个老师负责一点的班级。 只是不知古代是如何分班的? 卫锦之笑道:“据我所知,一鸣书院的夫子都不错。不过,你若有特别钦慕的夫子,可以告诉我。” “你在书院能够说得上话?”陆可儿先是一惊,后是一喜,“那敢情好。不过,我不认识书院的夫子,也不知哪位夫子适合小皙。” 卫锦之目光投向小皙,摸了摸他的小脑袋,用充满鼓励地语气道:“小皙,如果你想要进入学院读书,就要通过入学考试哦。书院会根据你的入学成绩来编班。你有信心吗?” 小皙初时有些迟疑,转头看向自己的姐姐。 陆可儿冲他一笑,眼波温柔,充满信任。 小皙顿觉斗志昂扬,重重地点头:“嗯,我一定能通过考试的。” 卫锦之欣慰地又摸了摸他的小脑袋:“不错,有志气。我家喻儿一定会很高兴能认识你这样一个小伙伴。” 想到卫锦之的儿子卫喻,陆可儿也开心起来:“你家喻儿也在这书院读书?” 卫锦之点头。 “和我家小皙差不多大吧?想必能成为好朋友。”陆可儿很是高兴。 小皙一听有新朋友可以认识,对学院更加充满期待了。 忽听“嗞——”的一声讥笑。 陆可儿回首看去,发现那讨人厌的苏栖正不知何时走了过来。 “陆可儿,你这个弟弟会写字么?能不能考上书院还是两说,竟还想着和书院里的学生交朋友。”苏栖正冷笑。 陆明皙愤怒地瞪着他。 陆可儿的脸也沉了下来。 “我家小皙能不能考得上,不劳你费心。你有这个闲心操心闲事,还不如想想你这次要如何努力才能考进书院吧。毕竟,你可是第二次来考了。” “你……”被戳中痛处,苏栖正一张还算端正的脸顿时青红交加,显出了几分狰狞之色。 好在他顾忌着四周的人,没有立刻发作,深吸了几口气,说道:“马有失蹄,人有失手,有什么奇怪的。这次,我一定能进入书院。毕竟,我已是童生了。” “哦,那你加油吧。”陆可儿心不在焉地朝他点了点头。 恰在这时轮到小皙报名登记,她不再理苏栖正,拉过小皙和桌后的夫子交谈起来。 苏栖正好似一个拳头打在了一团棉花上,胸中的那口闷气不上不下,憋得他越发难受。转首一看到卫锦之,便莫名地更加烦躁了。 “这位兄台,我见你也是名读书人,怎么会和这样的无知粗鄙农女交谈甚欢?简直有辱欺文。” 卫锦之的目光冷了下来。 “你口中的粗鄙无知农女,却是此次防治疫病的最大功臣!就连当今圣上都亲下御旨,对她进行嘉奖赏赐。怎么?你是在骂当今圣上有眼无珠?” 苏栖正顿时吓得魂飞魄散,“卟通”一声跪倒在地,瑟瑟发抖:“在下,在下……绝不敢对圣……圣上不敬,在下……” 他冷汗岑岑,心脏剧烈地跳动着。 他怎么也不明白,他只不过骂了几声陆可儿,怎么就扯到辱骂皇上不敬皇权这上头去了? 卫锦之冷冷地看着他:“你没有这种心思便罢。需知天下学子,都是天子门生。你饱读圣贤之书,却不辨是非,不明对错,这书到底读到哪里去了?这次你也不要来考了,先回家好好闭门想想自己为何读书才是正理。” 说罢,他一罢衣袖,走了。 苏栖正如遭重击,满心惶然。随即,心底又涌起一股强烈的不甘和愤怒。 “笑话!你是谁啊?说让我不考就不考?我偏就要考,这书院我是进定了。”他站起身来,拍了拍沾上了灰尘的衣摆,突然间对刚才自己的心虚和惶恐感到一丝委屈和羞恼。 旁边有一名书生拍了拍他的肩头,眼底闪过一丝怜悯之色,问道:“你不识得他?” “你识得?”苏栖正半是羞恼半是愤怒,“这人简直是莫名其妙!” 若不是这人故意曲解他的一番话,他至于这般憋屈么? 那书生摇了摇头:“他说你进不去书院,你就一定进不去。” “为何?”苏栖正一愣。 “因为他就是一鸣书院的院长啊。你这都不知道?” 苏栖正:“……!” “你说你,和一名女孩儿计较什么?唉……”有认识他的同伴摇了摇头,无不叹息。 ………… 陆可儿并不知道在他们报名登记后,身后发生的这一幕。她正忙着带陆明皙进书院,找教室,准备考试呢。 陆明皙坐在小小的座位上,看着周围的桌椅和书架,心怦怦直跳着。 他第一次看见这么明亮这么宽敞的教室,第一次见到这么多的夫子和同学,紧张得手心都是汗。 姐姐说,书院就是知识的殿堂。 姐姐还说,只有在知识的海洋里遨游,他才能增长才干。 很快,教室里便坐满了和他同样大小的孩子。有的孩子衣着光鲜,一看就知家庭优渥;有的孩子的衣衫上还有补丁,想必出自贫苦人家。 他曾听村里在镇上私塾读书的孩子说过,私塾里的先生都不收穷孩子,因为他们交不起束修。而先生也是要吃饭的。 可是,听秋雨说,每年一鸣书院都会免费收一些资质聪颖、纯朴善良的穷孩子入学。 小皙突然间喜欢起了这家书院。 他暗暗地下了决心,一定要考进这所书院,成为书院的学生。 但是,他也不无担心。 第一次参加人生中这么重要的一次入学考,小皙小朋友还是很紧张的。他只跟着爹娘还有姐姐读了近半年的书,练了半年的字。也不知道接下来的考试,他能不能答好题。 等试卷发下来,小皙看到上面的试题,不禁睁大了眼睛。 第204章 再见幻颜 第一题:你目前读了哪些书?请写出书名。其中,你最喜欢看的书是哪一本? 第二题:请将《三字经》的第五句至第十句默写出来。 第三题:你最喜欢哪位英雄人物?为什么? 这就是入学考试的试题? 陆明皙小朋友几乎难以置信。 这也太简单了吧。 他哪知道,不少孩子入学前,很多字都不认识,能将题目读懂就很不错了。何况还要答题。 陆明皙立刻激动起来。 这些题,他都会啊。 这些都是平时和姐姐一起聊天时,姐姐曾问过他的问题。自他开始认字读书后,姐姐每天会抽一点时间来考校他。但姐姐考校的方式和爹爹不同。爹爹喜欢问书里的内容,而姐姐问的问题,却是天马行空。有时会指着一棵菜,问他是什么。有时下雨了,姐姐会问他雨是怎样形成的。通过姐姐的讲解,他懂得了水的三种形态,知道为什么会下雨。学新字时,姐姐也会给他讲一些字的演变故事,特别有趣。 他最喜欢的就是,当姐姐在厨房烧菜时,他跑到厨房去,一边看着姐姐忙碌,一连听姐姐给他讲故事。 姐姐肚子里有很多很多精彩的故事。通过这些故事,他懂得了很多的东西。 小皙提起笔来,蘸满墨,奋笔答题。 ……………… 当小皙交完卷走出书院时,一眼便看到等侯在院门口的陆可儿。 她的身旁,静静地站着赤璃。 “姐姐!”他开心地叫了一声,如欢快的小兔子一般跳进陆可儿的怀中。 “哈哈,走,姐姐带你去吃好吃的。”陆可儿牵着陆明皙的小手,走向一旁等侯的马车。 赤璃眼底闪过一丝暖色,也跟了过去。 “姐姐,你怎么不问我考得好不好?”小皙歪着脑袋问她。 “考完了,就不纠结了。”陆可儿笑道,“姐姐知道你在考场上一定尽了全力。知道这个,就够了。” “姐姐,题目好容易啊。” “哈哈,是吗?那是因为咱们小皙很棒。” “试卷上的字我都认得。” “是吗?咱们小皙这半年的努力没有白费呀。” “姐姐,我好喜欢这所书院啊。” “你一定能进去的,放心吧。” 两人进了马车,一路上还有说有笑。 赤璃坐在车厢门口,听着姐弟俩的说笑声,心底一片轻松安宁。 这才是正常的生活。远离杀戮,远离血腥,如一个有血有肉的人一般正常的生活。 当马车驶过一个山村,步入官道时,忽然,从道路一旁的灌木丛中跳出几个人来。 拉车的小美一惊,忽然止住脚步。 马车厢内,陆可儿和小皙差点撞到了车厢壁上。 “怎么回事?”陆可儿掀开车帘。 只见赤璃已经跳下了马车。但是,此刻,他正一动不动地看着眼前突然出现的几人,沉默不语。 那冲到路中的几人,满面灰尘,衣衫破旧,想是经过了风餐露宿长途跋涉。 但这并不是异常之处。 陆可儿看到他们灰败的脸色和乌黑的嘴唇,眼眸闪了一闪。 为首的是一名女子,身材苗条,发黑肤白,五官深刻,居然是个美艳的少女。 她看也没看陆可儿,只目不转睛地盯着赤璃,眼中含泪。 “我一直以为脱离了索魂楼,你迟早会死。却没想到……”她惨然一笑,“我早该想到的,索魂楼能被人在一夜之间毁灭,若没有知情人作内应,怎么可能找得到?想必你是想法让楼里的人联系了你,然后再悄悄跟着那楼内人,这才发现索魂楼的踪迹吧?” 赤璃叹了口气:“我设法给你留了条。” 为什么到现在才来找他呢? 幻颜苦笑:“当时我们几个正在出任务。看到你的条后,已是多日之后了。” 另一个人插了一句:“索魂楼被人一把火烧了。连半颗解药都找不到。” 赤璃道:“不是我们烧的。当时里面的解药,我们没动。” 幻颜几人立刻明白了。 想必是其他杀手得知索魂楼被灭的消息,赶了回去,拿了解药,并将楼烧了。 有的杀手之间会通消息,有的却是独来独往。像幻颜几个,当时正在出任务,自然就落后一步。 解药用一颗少一颗,何况,他们几个还没有拿到解药。 “你们毒发了。”赤璃这句话,是陈述而不是反问。 “所以来找你了。”幻颜身后那个杀手说,“你没有服解药,却没有毒发,我们猜想你一定是遇到了能解此毒的神医。索魂楼的解药毁了,而楼主也逃了,不知去向。拿到解药的杀手们,咱们也联系不上几个。思来想去,只有来找你了。还望你看在咱们是同行的份上,帮一把手,将神医引荐给我们。” 赤璃表情一言难尽:“我现在和你们不是同行了。” 那杀手一愣:“你……改行了?” “嗯。” “那……那你现在做什么?” “你这不是看到了吗?当侍卫了。” “啊?” 陆可儿忍俊不禁,噗呲一声笑了。 没想到,平时看起来一脸冷淡的赤璃还挺幽默。 笑声引来了在场所有杀手的注意,大家不约而同将冰冷的目光投向陆可儿。 “抱歉,我不是在笑你们。实在是……”陆可儿笑着看向赤璃,“这些都是你的朋友吧?” 赤璃看了看幻颜,点了点头。 幻颜却一脸不善地瞪向陆可儿,问赤璃:“赤璃,她是谁?” 陆可儿一脸愕然。 她怎么闻到了一股酸味? 耳听赤璃答道:“她就是我的主人。” 幻颜却不相信:“赤璃,你是骗我们的吧?你怎么会屈居于他人之下当个小小侍卫呢?还是一个小姑娘!” 赤璃叹了口气:“没办法,命都是人家救的,自然什么都得听她的。” “她救的?”幻颜更加吃惊了,心中有些不是滋味,这才仔细地打量起眼前的少女。 一身鹅黄滚边绣花冬裙贴身地穿在身上,勾勒出纤细的腰身。乌发如云,凤眼璀璨,笑意盈盈,那自信飞扬的神采让人过目不忘。 没想到,在乡野山村,竟也能出如此毓秀人物。 幻颜忽地心底有些失落。 也难怪赤璃会留在她的身边。 第205章 收留救治 陆可儿瞅瞅幻颜,又窥窥赤璃,忽然就悟了。 她冲幻颜亲切地一笑,道:“这位姐姐,你们远道而来,想必十分疲惫。不如先到寒舍休息,喝口热茶?” 幻颜愣了一愣。 她没想到陆可儿态度这般热情,不由看向赤璃。 赤璃也看向陆可儿。 陆可儿见他们没有反应,纤手一挥,道:“就这么说定了。各位,请随我们来。” ………… 直到坐到了陆家宽敞的厅堂里喝着热腾腾的果茶,幻颜才有了一丝真实感。 这就进了神医的家了? 神医的家,看起来别具一格,在春寒料峭之中,渗透出一丝丝温暖的春意。 “颜姐姐,我可以这样叫你么?”陆可儿眉眼弯弯地问。 幻颜脸色微赧。 她自认初时对陆可儿的态度并不友好,难得这女孩儿并不往心里去。也许,正因为她态度坦然,对赤璃心思坦荡,所以才心无芥蒂。 “可……以。”她神情不知不觉柔和了许多。 “颜姐姐,我看你们似乎都中了毒。你们是赤璃的朋友,那就是我的朋友。你们放心,我会尽我所能为你们解毒。”陆可儿开门见山直奔主题。 幻颜和其余几名杀手一时有些怔忡。 他们一行共五人,来找赤璃也只不过是报着万分之一的希望。来陆家的路上,他们还在想着该怎么开口求神医解毒。没想到,自己还没请求呢,神医便主动开口。这是一点也不拿他们当外人看待啊。 他们忽然间喉头发紧,鼻头酸涩。 他们是杀手,过惯了冷血冷情的生活,以前早已习惯了被别人害怕甚至是仇视的目光。但直到这一刻,才明白,原来,他们也是希望有人能主动关心和帮助他们的。 这让他们意识到,他们也是有血有肉的人。 “谢……谢。”幻颜忽然间明白了,赤璃为什么会留在她的身边做她的侍卫了。 他们每个人身上都带着浓重的可怕的煞气,普通人见了,没有一个不害怕惶然的,而只有这个女孩儿,依旧笑语盈盈地面对着他们,仿佛在她眼中,他们和常人无异。 陆可儿掏出银针,当场便开始施针。 她见其中几人精神萎靡,坐在椅子上都在微微颤抖,显然已是强弩之末,于是便不耽误时间立刻医治。 “你们中毒已深,一次施针清除不尽体内的毒素,需要施针好几次。你们若不嫌弃,暂且在我家住下。”陆可儿一边施针,一边说道。 “这……”幻颜是第一个被施针的人。她一边感受着针炙后体内奇异的变化,一边迟疑道,“我们……会不会给你带来麻烦?” “不会。”陆可儿笑道,“不过,我家房间有限。颜姐姐,你和我睡,其他几位大哥要麻烦彼此挤一挤了。” “不麻烦不麻烦。”其余几人连声道谢,“陆姑娘大恩,我等没齿难忘,必当结草衔环以报!” 等给六人一个个施完针,陆可儿脸色已微微发白。 秋雨急忙将她扶坐在椅上,递过一杯香醇的奶茶,语含担忧:“小姐……” 陆可儿摆了摆手:“无大碍,休息一下就好。” 幻颜等人一见,心中又是感激又是愧疚。 针炙时,体内似有股暖暖的气流在运转,抚慰着疼痛的躯体,一点点地驱散着身体的不适。他们都是习武之人,初始猜测可能是内力,但是陆可儿显然不是习武之人,又怎么会有内力呢?何况,他们自己也曾用内力逼过毒,但是根本无效。这样一想,他们内心抛起了惊涛骇浪。 陆可儿通过银针注入他们体内用以驱毒的这股气流,是一股他们未知的神秘力量。而这种力量,只有陆可儿掌握了。显然,这是她的秘密。 眼见陆可儿给他们施针后脸色苍白神情委顿,他们又明白了一点:这种力量的使用会损耗她的精神和体力,甚至可能会对她的身体造成一定的伤害。 这时,秋水将做好的饭菜摆上了大圆桌。 一道道色香味俱全的菜肴吸引了众人的目光。有的人肚子咕咕叫了几声,那人面红耳赤。 “我虽然将大家体内的毒控制住了,但各位中毒已久,身体虚弱,我让家人做了点清淡可口的饭菜,大家好好享用。”陆可儿稍歇息了片刻后,便缓过气来。她淡淡一笑,亲自盛了一碗小米粥,递给幻颜。 幻颜刚一接过,一股浓郁的米香便扑鼻而来,立刻勾起了她的食欲。不一会儿,一碗粥便见了底。 其他几人也不客气了,开始用餐。初时还有些矜持,后来便彻底放开,个个狼吞虎咽了起来。 好吃,实在是太好吃了。 只一会儿功夫,桌上的饭菜便一扫而空。 其后,陆可儿让秋水带着众人安置。几人便这样暂时在陆家住了下来。 等陆可儿和家人一起吃了饭,便听到院子里一阵咕咕的叫声。 刚走到院子里的幻颜手一抬,一道寒光便朝那声音响起处激射而去。 正在这时,另一道白光疾射而来,和先前那道光芒碰撞在一起,发出叮的一声轻响。 幻颜浑身一僵。 “这是陆姑娘的信鸽。” 幻颜瞥了一眼出手制止她的赤璃,心知自己冲动了。 “对不起,陆姑娘,我一听到异响,就……”她脸颊发烫。 “我知道,你那是本能反应。”后跟出来的陆可儿也有些后怕。不愧是杀手,他们的警觉性和敏锐性实在太高了。 若赤璃未及时制止,可爱的小白将要变成一具冰冷的尸体了。 她前面已从赤璃口中知道了这六人的身份。但她并不后悔收留了他们。 “颜姐姐,你不要害怕,这里很安全。”她伸手握住幻颜的手。那只手布满薄薄的一层茧,冰冷得像一块冰。 陆可儿心生怜惜。 这孩子,吃了不少苦。 幻颜的年龄看起来才十七八岁,放在现代还正是一名在校读书的孩子。可看她刚才的本能反应,想来时时刻刻都在保持着警惕和戒备。只有日日面对死亡威胁的人,才会做出这样的应激反应。 幻颜嚅嗫了一下嘴唇,越发觉得愧疚难安。 “来,我来给你介绍。它叫小白,可能干了。”陆可儿仿佛没有看到她的窘迫,朝停在枝头的小白招了招手。 第206章 京城来信 小白扑腾着翅膀,飞了过来,在幻颜惊愕的目光中,落在了陆可儿的肩头。 陆可儿摸了摸小白毛绒绒的小脑袋,取出几粒小米,喂小白吃了后,将绑在小白脚上的竹管取了下来。 她从竹管中取出了一卷信纸。 “姐姐,是不是萧哥哥来信了?”小皙欢快地跑过来,嘴里嚷嚷道,“萧哥哥信里写了什么?他有没有提到我啊?” 陆可儿一目十行地将信看完,然后冲陆明皙笑道:“嗯,他说他到京城一切都好,让我们不要挂念。还说过年时,很想念我们,因为当时手头事多,也没顾得上送年礼,现在补上。还说礼物已经在路上了。他还问了你入学的事。让你好好学习,将来长大了到京城去考状元。” 陆明皙听了开心地跳起来。 “唉呀,萧公子不是送过礼了吗?这没隔多久,又送?这咋行呢?”闻声走出来的纪氏神情惴惴。 那珊瑚树和白虎皮裘可都是价值连城的宝物,现在还在家里的柜子中锁着呢。若再送什么宝物来,他们该藏到哪去?这家里也就这么大点地方,真是让人发愁啊。 陆可儿似是知道她的顾虑,心中暗暗发笑。 “娘,山庄再过两个月就要建成了。到时,我们全家搬到山庄去住。庄子可比这里宽敞,有多少礼物都堆得下。” “你……你这丫头,这……这是堆不堆得下的问题么?”被说中心事,纪氏耳根暗红。 “娘,小萧送礼来,咱收着就是,没啥不好意思的。他去京城时,我也给他送了不少礼呢。” “你送的是什么?除了一些自家做的吃食特产,就是几块石头。”纪氏瞪了她一眼。 没见过给人家送石头作礼物的。这事也就她这个不拘一格的女儿做得出来。 说到石头,陆可儿想到夜风在信中提到的石头的真相,心中也是惊喜不已。如今更是底气十足。 “娘,那些可不是普通的石头。” “哦?不是普通的石头,那是什么?”纪氏伸出手指点了点她的额头,嗔道,“也就是小萧脾气好,惯着你。换个人,谁会将几块石头当宝贝似地千里迢迢运到京城去?” “唉呀,娘,以后你就知道了。”有外人在场,陆可儿也不明说,将信一折,“我拿信给爹看看。信中提到爹了呢。” 说罢,跑进屋去。 纪氏看着女儿的背影暗暗出神。 可能连陆可儿自己都没有意识到,她此刻的身形是多么欢快。 就连谈到小萧时,她也是一副将他当成了自己人的语气。 想到两人未知的未来,纪氏眸底不禁染上了一抹忧色。 她也曾和陆天宁讨论过女儿的婚事,因为有了夜风临行前的那次谈话,陆天宁也不好擅自对陆可儿的婚事作主,只告诉她,女儿及笄前,不考虑婚姻大事。 作为妻子,纪氏哪会不懂陆天宁的心思?她很肯定自己的夫君是认识小萧的,只是不知为何,他从不在她面前表露半分。但她相信自己的丈夫,一定不会伤害自己的女儿。 想到丈夫曾经的身份,纪氏很清楚,他曾经认识的人,身份想必不会普通。 又想到丈夫有时面对小萧时无意间流露出来的那股子尊敬和谦卑,纪氏心中有了定数:小萧的身份只会更加不凡。 女儿遇到这样的人,也不知是幸还是不幸。 ………… 陆天宁抓着信纸,看了一遍又一遍,良久未语。 他从信中掌握到的信息,要比陆可儿多得多。 信中说,京城一切安好。陆天宁便知道,京城的动乱已经平息。 信中说,不日礼物将送来。 这说明,从京城到庐州的路已经清除了障碍,目前畅通无阻。而夜风,目前没有时间离开京城到岭下村来。 信中说,启国和凌国在南方交界的边境目前不安宁,让他们尽量不要去那里。这说明,辰王的叛军已经成功地到达了那里。 信中还提到了陆可儿送的那几块石头,都是罕见的美玉。 这消息令陆天宁惊愕。 “可儿,你怎么知道那几块石头是玉石?”他惊讶地问陆可儿。 这个女儿每每显露出来的能力,总是令他震惊。 “爹,其实我并不知道那些石头是玉。”陆可儿实话实说。 陆天宁:我信你才怪。 “可能我运气比较好吧,哈哈!” 陆可儿打着哈哈,糊弄过去。 心中却暗自欣喜。 余下的那堆石头,估计也会是玉石。得找个玉石匠好好雕琢才是。 她立刻开始行动,乘着马车到镇里找到秦方,让他帮忙寻几个手艺精湛的玉匠。然后又到山庄,提醒施晨星将那堆石头看守好,万不可丢失一块。 施晨星见陆可儿如此郑重的交待,立刻明白这些石头的重要性。他令人将石头全部标记,并登记造册,安排可信的人轮流看守。 红柿子山庄已经初具雏形。错落有致的黑瓦白墙掩在绿荫之下,别有一番韵味。特意从府城请来的园林花匠们正在打造山庄里的花园,每一座假山,每一处树丛,都经过了精心的设计。山庄的大厅内,木匠们在用心制作家俱,而漆匠们在为已做好的家俱仔细地上漆上色,一派忙碌景象。 这些家俱都是陆可儿根据山庄建筑的特色和各房各厅的特点,特意设计的。工匠们拿到图纸时,那惊喜激动之情溢于言表。 他们从来没有见过这般精美而又别致的家俱。 有的木匠问陆可儿能否将图纸卖给他们,以便他们将来能够批量生产。 陆可儿手上于是又多了一项生意。她和一些家俱坊谈成了合作意向。她提供图纸,家俱坊负责制作,双方按比例分成。陆可儿占其中收益的两成。其中的一个合作伙伴,就是朱虎,也就是虎牙。他如今的生意,十分红火。客户除了陆可儿,还有不少来自州府的客人。 “陆姑娘,你是我家的贵人。”他不只一次地向陆可儿表达内心的感激之情。 “这也是因为你手艺好。”陆可儿笑道,“加之价钱公道,童叟无欺,大家都愿意找你做家俱。” 日子在忙忙碌碌中度过了两天。 这一天,正是一鸣书院张贴录取榜的日子,一大早,陆可儿便带着小豆丁乘着马车来到了书院。 第207章 潜龙城 潜龙城,四面环山,丛林密布,雾气弥漫。 传言,这里民风彪悍,身怀绝技的异人颇多。 丛林中,遍布着大大小小十三个异族部落。有的部落之间互相结盟,是盟友;有的部落彼此之间相互仇恨是死敌。但无论哪一个部落,都不敢得罪药王谷。 药王谷,在潜龙城是个特殊的存在。 谷主,是一个连潜龙城城主都忌惮的人物。 原因无他。 药王谷,产毒。 与药王谷为敌的人,都成了药王谷的药人,每天被药王谷的人拿来试药,活成了行尸走肉,生不如死。 药王谷凭借着这一手制毒用毒的本领,控制了一批奇人异士,也成为这十三个部落共同的盟友。 他们和潜龙城之间,形成了一种微妙的平衡。 潜龙城是唯一一座城主不受朝廷任命,而是由一家百年世家家族连任的城池。 潜龙城现任的城主,叫龙渊。 龙家在潜龙城建城之初就已经存在,历经百年,与这座城池一起扩张、壮大。 潜龙城里,汇集了从天南地北各地来的江湖草莽、地痞无赖。这里的居民,很多是流民、土匪以及放逐的罪犯或他们的后代。这里弱肉强食,强者为尊。而龙家,就是潜龙城里最强的家族。 龙氏家族人口众多,各种亲族关系盘根错节,家族里男丁兴旺,族里无论男女人人习武。 在潜龙城里,孔武有力武艺高强的人不少。 但令龙氏真正立于不败之地的,是他们与生俱有的特殊体质。 只要是拥有龙氏血脉的人,身体比一般人力气大,体质更好,不但受伤了容易恢复。而且,更重要的是,他们对毒具有本能的排斥。 就连药王谷曲红梅都不得不承认,龙氏家族是被上天眷顾的一族。 只是,这一族人人脾气又臭又硬。 五十年前,当药王谷出现在江湖上时,和龙氏家族发生了几次冲突,各有死伤。最后,慢慢地形成一种僵持局面。你奈何不了我,我也打不赢你,就这样维持着表面的和平,持续了五十年。 药王谷奈何不了龙氏家族,没法成为潜龙城真正的老大,但是,它却能将城外密林中十三个异族部落收服,结成同盟,原因无他,就是因为毒。 那些部落但凡有反抗的,药王谷便下药,让那些族人求生不得求死不能。部落最终妥协,唯药王谷马首是瞻。 辰王领着号称二十万大军一路奔潜龙城而来,在路上经过朝廷各地军队的各种围追堵截,最后成功到达潜龙城的,不足五万。 虽然有药王谷的毒相助,但是,辰王依然扭转不了失败的命运。 药王谷的毒,可以毒倒一些人,但是面对着宠大的军队,还是有些吃力的。何况后来,朝廷也派出了不少擅长解毒的大夫来。 但是,药王谷的相助,也为辰王觅得了一线生机。 当他率领着这些残兵败将终于到达了目的地时,他几乎喜极而泣。 潜龙城,潜龙,潜龙在渊,迟早有一天不再蛰伏,终将会腾空飞起,震惊天下。 辰王夜文炎认为,他就是这样一条潜龙。 ………… 曲薇心底虽然并不看好辰王,但是目前辰王有军队,还是一支愿意追随他造反的军队,这就够了。 曾经她很担心师父不求回报地扶持辰王,最后将会落个鸡飞蛋打的悲惨结局。可如今,她不担心了。 师父毕竟是师父。 这么多年糊涂下来,她终于清醒了。 一到潜龙城,师父就逼着辰王以正妻之礼娶她,而不是原来商定好的平妻。 这就是曲红梅的精明狡诈之处。 如果一开始说是正妻,辰王不见得会答应,更不会那么轻易地听从曲红梅的建议,逃往潜龙城。 可现在已到了潜龙城,便是曲红梅的地盘了。这时,她提出正妻,辰王便不得不答应了。 从此,她便是辰王妻了。 而原来的辰王妃,虽然哭过闹过,还以死相逼辰王过,但无奈形势比人强,辰王需要药王谷,否则,辰王连潜龙城外山林的边都摸不着。 于是,辰王妃成了下堂妻。 她也是启国建朝以来第一个下堂的皇家媳妇。 辰王他们没有进入潜龙城,而是驻扎在城外一个人迹罕至的山谷里。 这个山谷,地处偏僻,四周悬崖峭壁林立,谷底地势平坦,只有一个入口,易守难攻,有林有草,还有一条小河穿流而过,十分适合军队驻扎安置。 五万人的力量不容忽视。很快,这个山谷就建起了房屋,修起了道路。 安顿下来后,婚礼便提上了日程。 曲红梅等了二十多年,终于等到了这一天。 她将药王谷的人全部调动起来,筹备她的婚礼。 也同时,将她的人,慢慢地渗入到辰王的军队中去。 曲薇作为她最钟爱的弟子,也是忙得脚不着地。 但即使是这样,她仍然抽空关注着来自庐州西林县的消息。 派出去打探消息的阿三回来了。因为曲薇跟着辰王的军队一路逃亡,阿三费了一些时日才找到她。 “你说那陆可儿救了一个被毒蛇咬了的人,而且还是一条剧毒的金环蛇?”曲薇难以置信。 天下之毒,没有药王谷不了解的。她本人就是制毒使毒甚至是解毒的高手。 但是她,解不了金环蛇毒。 此毒十分霸道,目前无药可解。 “是。属下特意找了条冬眠的金环蛇,并让它苏醒,咬了当时在山庄工地上干活的一名工匠。那人眼看就不行了,但被陆可儿用一根银针针炙后,他却苏醒了过来。对了,这是陆可儿开的药方,属下自告奋勇去抓药,将这药方悄悄地抄了一份,请小姐过目。” 曲薇接过药方,仔细地看了一遍后,又难以置信地再看一遍。 一双杏眼闪过愕然。 “小姐,这药方……”阿三善于察颜观色,此刻,他的心也不禁揪了起来,然后便怦怦地急速跳动。 这一定是解毒的药方。 他是不是立功了? 小姐必定十分高兴,肯定会重重赏他。 曲薇一双好看的枊眉越蹙越紧。 “你确定没有拿错,抄错?”她问阿三。 “没有。”阿三很肯定,“没有错一个字。” 曲薇不解:“可这药方只是一张补血化淤固本培元的方子。这方子确实比普通的补气方子好,可并不能解毒。” 她很是不解,回想阿三刚才说过的话,双眼陡然一亮。 “你说,那陆可儿用一根银针就将那人救活了?” “呃……是。属下见她施针后,那人就醒过来了。” “会不会她是用针灸之法解毒?”曲薇双手猛地握紧了手中的药方,眼中寒芒一闪,“用银针解毒,只见于传说。我对这个农女,可是越来越感兴趣了。” 桂枝一脸忧色:“小姐,奴婢有预感,此人不除,终将成大患。” 药王谷以毒制人。可这世上,却平空出现了一个解毒高手。 那药王谷的优势何在? 曲薇冷哼:“你说得对。此人,若不能为我所用,就只能除去了。” “小姐,以前我们可以派索魂楼的杀手去刺杀她。可如今,索魂楼被一股神秘的势力灭了,我们还没有找到这股势力背后的主人,这……” 第208章 看榜 桂枝一想到索魂楼,心就滴血。 江湖中没有人知道,索魂楼其实是药王谷的一把刀,一把杀人的利刃。那楼主,其实就是谷主。 若不是谷主这段时间将精力都花在了辰王和他的军队身上,索魂楼也不会被人钻了空子,一夜之间被毁。 “能将索魂楼一夜毁灭的人,不可能岌岌无名。”曲薇道,“好在其中有一部分杀手还没有来得及拿到解药,他们仍会听从我们的命令。那股势力烧毁的只是一座楼而已,却不明白,真正的索魂楼是无处不在的。只要杀手在,毒药在,索魂楼就不可能被毁。” “可是……”桂枝忧心忡忡,“如果这世上有人能解我们下在杀手身上的毒——月月散,那么这些杀手就不会听我们差遣了。” “这才是最大的问题。”曲薇眼底寒芒闪过,“所以,这个陆可儿,摆在她面前的只有两种结局。要么活着为我们所用,要么,死!” 但她更愿意让陆可儿死去。 在这个世上,有一个用毒解毒的高手就够了,不需再多一个。 “我们虽然能用月月散这种毒来控制杀手为我们所用,但是,中毒者的意识仍是十分清醒。他们有些人对我们阳奉阴违,执行任务大打折扣。还是失魂散这种毒比较好,中毒者会丧失自我意识,极易受我们控制,我们让他向东他不会向西,会好好地当一件工具。”曲薇叹道,“可惜要炼制失魂散,难度太高,所需药材也十分稀少珍贵。我们失败了这么多次,总共也才炼制出了两颗真正意义上的成品。其中一颗还已经用掉了。” “可这么稀有难得的失魂散,也只有小姐能制出来。就连谷主都夸赞小姐,说小姐是百年难遇的使毒天才。”桂枝适时地拍了一通马屁,拍得曲薇心花怒放。 曲薇刚才因听到陆可儿的消息而产生的那一丝不快和郁闷,顿时烟消云散。 不过是一个小小的农女,还能对抗药王谷? 想想,都觉得可笑。 她会命潜伏在西林县附近的杀手立刻行动。很快,这农女便不复存在了。 ……………… 书院前已是人头攒动,学生和家长聚集在大门口,等着放榜。 不少人都激动着,期待着。也有一些人惴惴不安着,焦虑着。 陆可儿莫名地产生了一种家长和孩子等着高考放榜时的那种错觉。 她牵着陆明皙的小手,从马车上下来时,立刻便吸引了不少人的目光看过来。 不少人看到陆可儿和陆明皙衣着光鲜,姿容出众,不禁暗自揣测其身份,心中猜想不知是哪家的小姐少爷。 有认出陆可儿的人立刻低声告知同伴。于是,一传十,十传百,书院前便有不少人知道救人无数的小神医来了。 “是陆姑娘,是小神医!”不知谁大声叫了起来。于是,一群人向陆可儿涌来。 身前的赤璃见状,立刻挡在陆可儿面前。 “站住!”他目光冰冷,犹如一尊煞神一般挺立在众人面前。 众人都被他身上的冷意吓得止住了脚步。 “抱歉啊,我们今天是来看榜的。大伙儿若是需要看病救医的,可去悬壶阁。”陆可儿从赤璃身后探出一张俏脸,脆生生地说道。 众人并不以为忤,反而为刚才自己的鲁莽而感到汗颜。 好在小神医脾气和她医术一样好,没有怪罪他们。 “是,是,小神医,我们一定去悬壶阁。”大家连忙应道。 陆可儿看着眼前一张张充满感激和钦佩的脸,心中暖意融融。 乡村里的人,总是那么质朴。 她曾经也许只是举手之劳,也许给他们把了一次脉,开了一副药,叮嘱了几句,他们却能记一辈子。 正在这时,不知谁又叫了一声:“放榜了!” 于是,一群人又涌向了那张榜之处。 一张巨大的红榜贴在书院门口的墙壁上。 密密麻麻的名字,整齐地在上面排列着。 有人欢喜,有人忧。 有喜极而泣的,有大声尖叫的,也有痛哭不已的。 “姐,姐,有我的名吗?” 陆明皙小朋友实在太矮了。他拼命仰着头,踮着脚,也只能看到眼前一排排的大屁*股。 陆可儿这几个月虽然个子长了一些,但是在一群成人里面,她的个子仍是显得娇小。眼前黑压压一片后脑勺,她也看不清榜上的名字。 赤璃皱了皱眉,交待她一声:“等着。” 然后,身形如飞鹰一般冲天而起,他在人头顶上轻轻一点,便飞到了榜前。 众人惊呼一声,惶恐地后退了几步,正好空出榜前一块空地。 赤璃一目十行地在榜上扫过,在启蒙班名单的前几排,发现了陆明皙的名字。 他心中暗喜,立刻朝陆可儿那边跃去。 刚到陆可儿身边,便看到陆可儿正和一名农妇聊天。 “小姑娘,这是你弟弟吧?你们两人长得可真俊。”那农妇四十上下的年龄,身上的衣衫很旧,洗得发白。相貌看起来很忠厚朴实,皮肤粗糙,手脚粗壮,一看就知平时农活做了不少。 陆可儿淡淡一笑:“是啊,大娘。你也来看榜啊?” “唉,我家穷,哪有钱供娃读书啊。再说,有这闲功夫读书,还不如多种种地,多得些粮食,家里日子才好过点。”那大娘憨憨一笑,指了指挎在臂弯的篮子,“这是咱家自家鸡生的鸡蛋。我煮熟了,拿到这里来卖。今天人多,也许可以卖出一些,换几个钱用。我刚到,还好赶上了。” 陆可儿目光瞥向那篮子。一块覆盖在蛋上的花布被抛起一角,她看到满满一篮子鸡蛋。 书院门前,除了这农妇,也有不少小贩早早地赶来,有卖包子的,也有卖手工制品的,林林总总,都是一些生活用品和小吃。 书院地处金鸡镇的郊区,背后就是连绵起伏的山峦,有一条拓宽的道路通向镇里。 但是去镇上买东西,仍是不方便的。 书院的学生分为寄宿的和不寄宿的两种。寄宿的孩子,每隔十天休假一天,可以回一趟家。而不寄宿的孩子,便每天往返。放学回家时,肚子常常饿,这时小贩们卖的各种零嘴小吃,便很受欢迎。 “你这是白煮蛋吧?没啥滋味,有些孩子不一定会爱吃啊。”陆可儿蹙眉,似乎很为这农妇的生意操心。 “小姑娘,我家的蛋可好吃了。不信,你尝一个,不好吃不要钱。”说罢,农妇热心地从篮子里掏出一个鸡蛋,塞到陆可儿手里。 陆可儿握着鸡蛋,没有拒绝,但也没有立刻就剥了真的尝一口,而是热心地为农妇出主意:“我知道一种卤蛋的做法,比这种白煮蛋好吃多了。大婶,你要不要尝尝?” 第209章 识破 “啊?”大娘没有料到她会是这样的反应。 陆可儿却似乎兴致勃勃。 “大娘,你是哪个村的?” “就……就山那头的那个村子。” “大娘,不是我王婆卖瓜自卖自夸。我做的卤味,世间少有,乃是一绝。大娘,你若想学,我可以教你。你学会后,你的生意一定兴隆。以后,你就不用大老远地赶到书院前来卖鸡蛋了。人家会追着你买卤蛋。” “不……不用了吧。咱家小本生意……” “卖卤味就是小本生意呀。”陆可儿眨了眨眼,“本钱不多的。” 那大娘摇了摇头:“这事以后再说吧。小姑娘,你尝尝我这水煮蛋,也不会比你那个……那个什么卤蛋差。” “是吗?”陆可儿眨了眨眼,道,“好吧。多少钱一个呀?” “两……两文钱一个。” 现在的市场价是三文钱两个生蛋。她这个煮熟的蛋卖两文,还算是便宜的。 “小璃,给钱。”陆可儿朝赤璃使了个眼色。 赤璃掏出两文钱,递给那大娘。 农妇伸手去接。 电光石火之间,赤璃手上的那两枚铜钱,忽然如箭一般飞射出去,击打在那农妇的身上。 陆可儿见那农妇只倾刻间,就一动不动,还维持着伸手接铜钱的姿势。 这难道是点穴术? 天下第一杀手,果然名不虚传。 农妇的眼睛若能喷火,此刻已经是火烧书院了。 她不能言语,不能行动,只一双眼睛能眨动。 “小璃,我俩果然配合默契。”陆可儿拍了拍赤璃,一脸欣慰,“也不枉我做了那么好吃的给你吃。” 他们这边的动静并没有影响到其他人。主要是因为他们离人群还有一段距离。 陆明皙好奇地看着那农妇:“姐姐,小璃哥哥,这个大娘怎么了?” “哈哈,大娘在犹豫要不要接这钱呢。”陆可儿逗完小豆丁,问赤璃,“看到小皙的名字了么?” “看到了!在榜前几排呢。”赤璃摸了摸小皙的小脑袋,这个举动他是向陆可儿学来的。 “唉呀,咱们小皙真厉害!”陆可儿牵起小豆丁的小手,走向马车,“我们赶紧回家,将这个好消息告诉爹娘。” “好。”小皙的注意力立刻就转移了,蹦蹦跳跳地走向马车。他没有注意到,赤璃朝身后悄悄地打了个手势,立刻从周围的树上跳下了一人。那人拎起农妇,几个起跳,就消失了。 坐上马车,小皙见赤璃随后也跃上来,问道:“那个大娘还在那里么?” “嗯,她还要做其他人的生意呢。”陆可儿替赤璃回答了一句。 “姐,我有点饿了,能吃那个蛋吗?” “我们马车里带了不少点心哦,比这个蛋好吃多了。”陆可儿从马车的暗格里,掏出一盒点心,递给小豆丁。 正是小豆丁爱吃的千层糕。 他开心地吃了起来,将那颗鸡蛋抛到了九宵云外。 回到家,等四处无人时,陆可儿让赤璃抓来一只鸡,将蛋掰下一小块,丢给鸡吃。 鸡吃了,眨眼间,便倒在了地上,气绝身亡。 “真毒。”陆可儿叹为观止。 虽然她现在因为有灵气护体,并不惧毒,但是吃了后没有被毒死,也很难向其他人解释的。 “可儿,你是怎么发现这蛋有毒的?”赤璃有些好奇。 “很多破绽。其一,那农妇虽然长得像农妇,手脚粗大,手掌上布满了老茧,但是指甲缝却很干净,一点污垢都没有,这就很不寻常。普通农妇,因为天天做农活家务,这手指甲缝一般是洗不干净的。其二,她说她是从山后那村子来的。但是,山后是没有村子的。其三,任何一个在为生计奔波的人,绝对不会放弃尝试我说的那个卤蛋。但她却拒绝了。只能肯定她并非真的要卖鸡蛋赚钱,而是想让我吃这个鸡蛋。为什么一定要我吃呢?这鸡蛋显然是有问题的。这不,用鸡一试就试出来了。” 其实,当她看到那农妇第一眼时,就知道那农妇有问题。 那农妇身上,缠绕着黑色的煞气。 赤璃暗暗佩服。 “你呢?又是怎么发现她有问题的呢?”陆可儿转而问他。 “我认得她。”赤璃摸了摸鼻子,“她是索魂楼的一名杀手,力大无穷,惯用的杀人手法就是用手捏断别人的脖子。不过,她不认识我。而且,我也没有料到,她会用下毒的方法来刺杀。” 陆可儿听赤璃谈论过索魂楼。当她得知索魂楼用毒药控制杀手的卑鄙手段后,她对索魂楼很是厌恶。 “她的目标是我。”陆可儿没有想到,这样的刺杀自己又遭遇了一次。 上次是在品鲜楼。要杀的对象是小萧,她可以说是遭受了池鱼之灾,险些被连累。当时,暗杀的方法,也是下毒。 三番两次的在她面前下毒,简直是……在关公门前耍大刀。 只能说,对方并不了解她。或者了解了一点,却低估了她。 这样的对手,其实并不足为惧。 但是三番两次地面对这些生死挑衅,还是很烦的。 她现在有人生的目标,她要发展事业,要建设美丽家园,真的很讨厌这些宵小来打扰。 “这个索魂楼,真的很讨厌。”她很生气。 赤璃也有些郁闷:“我和楚英去端了索魂楼的老巢,杀光了楼里的人。也留下了解药,并通过咱们江湖人的方式,给他们留了讯息,让他们自个回去拿解药。要知道,从前没有杀手知道索魂楼具体地址。只可惜,我们没有找到楼主。可后来才知,索魂楼被一把火烧了,那药也被人取走了。” “人性是贪婪的。有杀手回去了,卷走了所有的解药。也许,他们也想用它去控制那中毒的同伴。”陆可儿叹道。 “可儿,好在有你。”赤璃庆幸自己遇到了她,“幻颜他们不愿再被他人控制,于是来找我。他们虽然每个人手上都沾了血腥,但是,他们每一个人都不是穷凶极恶之人,他们也是身不由己。” “我知道,他们是你的朋友。我即使不了解他们,但却信你。” 赤璃心头一暖。 这种无条件的信任,是他从来没有感受过的。 “可儿,幻颜他们几个想和我一样留下来。” “和你一样?”陆可儿有些迟疑地问。 “是。成为岭下村新村民,也成为你的侍卫。” 陆可儿更惊讶了:“可是……可是我只是一名普通的农女,岭下村也只是一个小小的山村。他们武功不俗,在江湖上应该人人都能独挡一面。这样快意江湖,潇洒自由的日子不好吗?他们怎么会想到留下来?” 第210章 留下 为什么留下来? 自然是岭下村如画的风景、纯朴的乡风以及陆家那无处不在的温馨和暖意。 只要在陆家住过的人,无不感到身心舒畅。 赤璃也不想多作解释,只是告诉陆可儿,留下的决定是他们通过深思熟虑后决定的。 “可儿,你需要他们。陆家的资产将来会越来越多,觊觎者也会有,无论是陆家的资产还是人,都需要有人保护。”赤璃道,“大家说了,他们不卖身,只和你订立契约,工钱你看着给。” 陆可儿这才听明白了。 幻颜他们喜欢岭下村的生活是一方面,但主要原因还是想要报答她的救命之恩。 “行。他们想留下,就留下吧。”陆可儿知道赤璃的顾虑是对的,随着她各种产业的推进,陆家将来会成为部分权贵眼中的一块肥肉。没有自保的手段,她即使拼下一座金山,也守不住啊。 “那我代他们谢谢你了。” 是夜,陆家晚餐极为丰盛。纪氏说,要庆祝陆明皙入学。 被一家人如此重视,陆明皙小朋友的脸都激动得通红。 席间,大家都给小豆丁准备了礼物。陆天宁送给陆明皙的是一套文房四宝,纪氏的礼物是一件崭新的衣袍。陆可儿送给他的,是一套精致的七巧板,就连赤璃和秋雨他们,也各有小礼物赠送。 大多数礼物大家在日常生活中并不少见,可这七巧板却是第一次见。陆可儿介绍了它的玩法后,不只是陆明皙,就连大人都忍不住赞叹。 “没想到区区几块木板,居然能拼出如此多的图案。此物甚好。”陆天宁连连点头,“此物确实很适合孩童玩耍。” 陆明皙对七巧板,也爱不释手。 他当场拼了起来。一会儿拼了只狐狸,一会儿拼了一棵大树。七巧板在他手上,千变万化。 陆可儿挖掘出了陆明皙的又一大优点。 这娃的想像力,可不是一般的强啊。 二月十八这天,是一鸣书院新生班开学的日子。这天一大早,陆家全家出动,送陆明皙上学。 陆天宁已能扔掉拐杖走几步路。儿子这么重要的日子,他不想缺席。 陆家的动静,也惊动了不少村民。大多对陆家羡慕祝福,除了金凤几人。 金凤瞪着陆家远去的马车,心中充满了嫉恨。 马大妮走出来,狠狠地瞪了她一眼。 “金凤,一天到晚地盯着陆家有什么出息?你该干嘛干嘛去!” “娘,你难道不生气?他们陆家凭什么能发财,能上学?他们……” “啪!”马大妮将手上的木柴用力掷在地上,直起腰来,指着金凤鼻子就骂了起来。 “老娘怎么生了你这么个糟心的丫头?人家陆家发达,那是陆家的造化。咱们盯着人家,能将自己的日子过好?金凤,再过几个月,你就要嫁人了。好好想着怎么在婆家过日子才是正经。其他的,你甭操心!” “娘,我就不明白了!你咋变得这么快?你以前不也讨厌陆家吗?”金凤又委屈又生气。如果不是对这个娘太了解了,她还以为她娘被人换过了呢。 “是,你娘我曾经也不服气,甚至也嫉妒他们!可是,娘是差一点死过一次的人了。从鬼门关走一趟回来,娘忽然间想明白了好多曾经没想明白的事。人人都说我尖酸刻薄,那是因为你爹不常在家,咱家就咱娘俩,我不厉害点,咱就要被别人欺负。”马大妮似伤感又似懊恼,“我事事掐尖要强,处处看丽娘不顺眼,无非是嫉妒她有个好男人。后来陆家败落了,娘高兴,也是因为觉得还有比娘更苦的女人。现在想想,可真好笑。人家陆家根本就不在乎咱们对他们的看法。娘生病了,陆家不计前嫌救了咱,咱不说知恩图报吧,但至少不能再像从前那样处处针对他们了。金凤,你是我女儿,你现在这性子,也是娘惯出来的,这是娘的错,娘认!但现在娘告诫你了,你若还不改,将来吃亏了可别来怪娘!” 说罢,她再不理女儿,转身回到屋里干活去了。 金凤的脸一阵白一阵红。 她不明白曾经百般宠爱自己的娘为什么不站在自己这边,为什么陆可儿被退婚了还能活得这般滋润,为什么她即将要嫁给苏正栖了却没有感到多开心。 她曾经那般嫉妒陆可儿即将嫁入秀才家,那么嫉妒陆可儿的未婚夫是个文质彬彬的读书人。可现在,一切都即将变成她的囊中之物时,她却并不开心! 她思来想去,终于找到一条理由。 那苏栖正虽然好,可在那几个经常往来陆家的贵公子面前,实在太普通了。否则,为何连一鸣书院都进不了呢? 听说一鸣书院的院长来自京城。如果苏栖正能入学就好了。和别人说起来有一个在一鸣书院童生班读书的未婚夫,也是极有面子的一件事。 真不明白。为何苏栖正都进不去的一鸣书院,那个大字不识一箩筐的陆家小子,怎么就能进? 金凤越想越气,眼珠子转了转,回屋简单地收拾了一下,便出门离去,全然不顾马大妮在背后一连声地责骂。 “你这个死丫头,你现在去哪?家里一堆的活还没干,你给我回来!” ………… 将陆明皙送进书院后,在书院门口,陆可儿又遇见了卫锦之。 这一次,她终于得知了卫锦之的身份,因为身边的夫子和学生都叫他院长。 “卫大哥,真没想到,你居然是一鸣书院的院长。”陆可儿暗自责怪自己的眼光。 “哈哈,能和陆姑娘一见如故,与我是不是院长又有什么关系?”卫锦之打趣道。 “卫大哥说得是。”陆可儿也笑了,“不过,我真的很佩服卫大哥啊。能来这么偏远的地方教书育人,可不是一般人能做到的。” “越是偏远的地方,越需要有人去教化。”卫锦之正色道,“再说,此处风景秀美,令人流连忘返。” 一旁的陆天宁连连点头。 他当初能来岭下村落户,也是看中了这里的山水。若不是那次意外坠崖,他们陆家应该早就给陆明皙启蒙了。 不过,现在也不晚。 “明皙就拜托贵院了。”陆天宁朝卫锦之郑重施了一礼。 卫锦之慌忙回礼:“陆叔不必多礼。明皙在书院读书,你们就放心吧。” “这孩子,虽然识得一些字,懂得一点道理,但是很多书都没读过。以后还请院长多加管束,严格教导,该批评时就批评。”陆天宁一向信奉的是严师手中出高徒,自己学识有限,若想陆明皙将来学业有成,那必须找到名师。 而眼前的卫锦之,无疑就是这样一位名师。 “陆叔客气了。我和陆姑娘是朋友。何况,小皙这孩子,聪明守礼,我很是喜爱。”卫锦之并不掩饰自己对陆可儿的友好和善意。这样的姑娘,其本身的能力和才华就令人倾佩,不该用世俗的目光去衡量她。 陆天宁也未往其他方面去想。 自己的女儿结交的不只有卫锦之这样的饱学之士,就连京城的那几个贵公子也常常在陆家出现,他从最初的惊讶到现在的坦然,已经见之如常了。 这时,一道尖锐的女声插了进来:“我道陆明皙这小子怎么能进书院,原来是因为院长认识陆家人,给陆家人开了后门啊。” 第211章 归来 陆可儿心头微恼,循声望去,却是不知何时赶过来的金凤。 “金凤,你胡说什么?”她生气地问道,“你可知诬陷有功名在身的人,按律可问罪?” 卫锦之是进士出身,据说曾在京城任职过,是有功名之人。 金凤闻言气焰微滞,但转念一想又挺了挺腰杆,冷笑道:“你吓唬谁啊?我刚才站在一旁可都听得清清楚楚。你和这个院长认识,是朋友。他肯定给陆明皙开后门了。” 陆可儿张嘴正想反驳,却被卫锦之摇手制止。 卫锦之斜睨了金凤一眼,面似不解:“这位姑娘,你这话就好生奇怪了。作为院长,我本就有选择学生的权力。莫说陆明皙确实通过了考试,就算他未通过考试,我认为他是可造之才破格录取,这也是行得通的。你有何疑问?” 金凤瞠目结舌:“这……这怎么可以?” “怎么不可以?”卫锦之冷笑道,“书院是我开的,我想让谁进就让谁进,有什么问题?” 陆可儿心中暗笑。 是她想多了。还想着怎么维护好书院的清誉。却没想到,人家卫锦之根本就不在乎这些。 想让谁进就让谁进,还需向谁解释不成? 就是这么霸气。 “那……那你为何不让苏大哥进书院?”金凤顿觉愤怒。 “哪个苏大哥?”卫锦之问。 陆可儿忍住笑意,答道:“就是西林县的一名童生,叫苏栖正。” “苏栖正?”卫锦之努力搜寻记忆,发现对这个名字没有印象。 “院长,就是上次入学考试前在书院门口辱骂陆姑娘的那个小子。”一旁的一位夫子提醒道。 卫锦之想起来了,眼光瞥向金凤:“你是他什么人?” “我……我……”金凤又羞又恼,不知为何,“未婚夫”三个字却似一块石头,卡在了喉咙口,怎么也吐不出来。 “她是苏栖正的未婚妻。”陆可儿替她答道。 “哦,原来如此。”卫锦之看着金凤摇头叹道,“你眼光可不怎么好。” 金凤脸涨得通红,这次是被气的。 “苏大哥学问好,人长得也好,在咱们县,想嫁给他的女孩多得是。”金凤反驳道,接下来瞥向陆可儿,半是得意半是炫耀,“我知道,你肯定很生气苏大哥和你退婚。不过,这也不能怪苏大哥,毕竟他看不上你,勉强在一起也不会幸福。” 陆可儿笑了:“我真高兴他看不上我,否则我这一辈子就完了。当然,也要谢谢你,将这样的垃圾捡了去,以免污染了环境。” 卫锦之摇头笑道:“这位姑娘,那苏栖正心胸狭窄又势利,虽然会读几句书,却不懂做人的道理,品德堪忧,并非良人。不过,你和他倒是般配。一个丢了珍珠选鱼目,一个错把鱼目当珍珠,哈哈。” “什……什么意思?”金凤涨红了脸。 “书院录用学生,以德优先。”卫锦之正色道,“陆明皙这孩子,心思纯正,善恶分明,是可造之才。反观你那个未婚夫,却是白读了这么多年的书了。” 陆可儿摇了摇头,再不搭理她,回首向卫锦之告辞,和陆天宁一道离去。 卫锦之送走了陆可儿父女,便转身回了书院,徒留金凤站在原地生着闷气。 ……………… 京城。 阳春三月,正是踏青好时节。 随着皇太孙的身体状态的逐渐好转和辰王叛军的节节败退,整个京城终于像是冲破了冬日以来的层层阴霾,重新焕发出勃勃生机。 街道上人流如织,车水马龙。街道两边的商铺鳞次栉比,一派市井繁华景象。 皇太孙回朝监国后,重用了一批务实的官员,并推出了一系列促进民生及商贸的举措,使老百姓们的生活开始有了盼头。辰王封地的流民也得到了妥善的安置。为了促使流民回乡,皇太孙减免了辰王封地三年的税收,让百姓休养生息。 不仅如此,皇太孙还专门拨下银两,派出一批官员去封地指导百姓农事,处理各种难题,帮助他们重建家园。 流民陆续回乡,京城及其余各地的不安稳因素减少了许多。天气晴好时,家家户户都争相出门,到京城外的山野里踏青赏春。 灿烂的阳光穿过打开的窗户,投到一张紫檀木书桌上,映得一只执笔写字的手如玉般美丽。 “咕咕——”忽然一只雪白的信鸽从窗外飞进来,落在桌上,抖了抖羽毛,然后伸出小小的喙轻轻地啄了啄那只玉般的手。 那手将笔搁下,温柔地抚了抚那白鸽,然后将绑在信鸽脚上的纸解下。 “殿下,这信鸽可真是成了精了。”桌前侍侯的喜公公一脸好奇地看向那信鸽,难掩赞叹之色。 他是皇太孙回京后由正安帝亲自挑选派到皇太孙身边侍侯的太监。 京城人都知道,皇太孙风光霁月,却性子淡漠,习惯用从小到大在身边侍侯的人。 但自从自小陪伴他的小石子重伤失踪后,皇太孙身边几无可以信赖的近侍,生活起居极不方便。 正安帝于是便将喜公公派了过来。 喜公公与郑公公相熟,与皇太孙年龄接近。自李福全被处置后,如今郑公公一跃成为正安帝面前的红人。而喜公公也水涨船高,得到了正安帝的重用。 几个月观察下来,夜风发现这喜公公虽然处世圆滑,但也不失本心,还是可以一用的。 此刻听到喜公公的话,他唇角微勾:“嗯,这得看它是谁养的。” 陆可儿身边的动物,可不都成了精吗。 “陆姑娘可真不是凡人啊。”几个月下来,喜公公已知在遥远的西林县有一位神秘的小姑娘在殿下心目中的地位非同寻常,而这只信鸽,就是那小姑娘养的,于是适时地又捧了一句。 果然,夜风脸上的笑意更深了。 他打开纸条,一目十行地看完,又笑了:“动作可真是快。两间铺子已开张了,就连山庄也快峻工了。” “陆姑娘可真是能干。”喜公公一张嘴像是抹了蜜一般。这些日子,听得多了,他自然也知道这位乡下的小姑娘不但精通医术,而且还擅经商。 “小皙也入学了,不错。”夜风夸了一句,又叹道,“不过,再好的书院也不如在京城。” 喜公公微惊。 殿下是想让陆家人进京? 却见夜风又摇了摇头:“可惜这丫头肯定不愿进京。” “京城繁华非别处可比。陆姑娘怎会不愿?”喜公公不解地问道。 “她呀,喜欢的是自由自在无拘无束,向往的是悠闲的田园生活。”夜风神情有些怅然。 正在这时,房外有人禀道:“殿下,府外有人求见。” 喜公公扬声问道:“谁呀?递了拜帖没?若无递,一概不见。” 要是什么人都想见皇太孙,皇太孙都得见,那不是乱套了吗? 门外侍从语带迟疑:“门房守卫是新调来的,不认得那人。但那人不肯走,自称叫小石子……” 屋内的夜风豁然起身,亲手推开了房门,急声问道:“小石子?他还活着?” 第212章 昏迷 夜风三步并两步地走到大门口,果然见到门口站着一个身着粗布衣裳的白净少年。 那青涩稚嫩的脸庞无数次地出现在他的回忆之中,不是那个忠心耿耿朝夕陪伴他的小太监,还有谁? “奴才拜见殿下!”小石子一看到夜风,便激动地伏地跪倒,痛哭失声,“殿下,奴才大难不死,终于见到殿下了!呜呜……” 夜风也是眼眶酸涩。 小石子对他而言,不只是一名侍侯他生活起居的奴才,更是从小陪伴他长大的伙伴。 他忠诚善良,凡事都以他这个主人为先,甚至在生死关头舍身救主。 “小石子,回来就好,回来就好。”他一把扶起小石子,拍了拍他的肩头,“告诉本宫,你是怎么死里逃生的。” 小石子擦了擦眼泪,脸上全是劫后余生般的庆幸和感慨:“殿下,奴才那日和殿下坐在马车里坠崖后,便掉到了崖下湍急的河水中,昏死过去了。醒来时,便发现自己躺在一间木屋里的床上。木屋里,只住了一个奇怪的老头。是他救了奴才。” “那老头想必是名神医。”随后跟出来的司空响感叹道,“我曾听殿下说过,当时你身负重伤,后背要害处还中了有毒的暗器,又掉入深不见底的河中,殿下后来还一直担心你凶多吉少。没想到,你居然生还,真是老天有眼啊。” 小石子垂首道:“先生说得是。奴才能活着,都是得老天保佑。奴才只愿能再在殿下身边服侍几年……” 说着说着,便哽咽了。 “唉呀,能够活着回来,是大喜事。”喜公公连忙插声道,“殿下高兴,咱们也瞧着欢喜。以后好好侍侯殿下,这是你的福气。” “没想到,这世上除了陆姑娘,还有医术如此高明之人。”司空响问道,“小石子,你可知救你的老神医住在哪里?有空,我们也好去拜访答谢。” 小石子目光微闪,摇了摇头:“那神医为人低调,不喜世俗。奴才只知道他居住在一座深山中,却也不知具体方位。后来等奴才身体痊愈,那老神医送奴才下山。奴才只记得在山里弯弯绕绕地走了好几天,才到达山脚下的一座小山村。” “这样啊。”司空响摇了摇扇子,叹道,“果然是世外高人的做派,喜欢隐居在深山老林之中,估计也不愿世人去打扰他吧。” “奴才也是这么猜想的。”小石子低声道。 “只是不知这位老神医和陆姑娘相比,谁的医术更加高明?”司空响忽发奇想。 小石子好奇地问道:“奴才这回来的一路上,听了不少陆姑娘的事迹。陆姑娘的医术真有那么神吗?” 司空响笑道:“确实。你可知现在世人是怎么称呼她的?小神医!哈哈,你说她的医术能不神奇吗?” 司空响说到这里,忽然沉吟道:“听说她的师父叫灵空神医。难道小石子遇到的那位老神医,就是灵空神医?” 小石子闻言一僵。 他当然知道,那绝不可能是灵空神医。因为那老神医是他杜撰出来的人物。 只是,如果这世上真有灵空神医这号人,那他的说辞就更加可信了。 ………… 西林县,岭下村。 当陆可儿为幻影他们扎完最后一针后,她忽然感到身体一阵虚空,身体隐隐有灵气耗竭之势。 她坐在一旁的椅子上休息,让自己尽量缓过来。 赤璃发现她脸色微白,不由担忧不已:“可儿,你怎么了?身体不舒服吗?” “没事,扎针有些费神,休息一会儿就好了。”陆可儿尽量轻描淡写地解释道。 赤璃这些天陪着她针炙解毒下来,也多少看出点门道。 “可儿,为什么不制一些解药呢?如果制出解药,也不需要每次都由你施针了。” 看起来,每次施针都会耗费她的不少精力。 陆可儿闻言,心中有些郁闷。 她何尝不想配制出解药?如果她有解药,她就不需要动不动用针炙这种方法来解毒。针炙时,必须用上了她体内的灵力,否则,这毒也解不了。 陆可儿相信世上万物相克相生。任何一种毒,都应有一种相克之物与之对应。 只是,要制出一种毒的解药,就必须能分析出这种毒的成份。 除了借助现代精密的医疗仪器能分析出毒物成份外,在这科技落后的异世,要分析出毒物成份那是不可能的空想。 她叹了口气。看来,要解毒,还是得靠她体内的灵力。 正想着,忽然,有一股热流从她的丹田处突然涌出,像火山喷发的岩浆一般,瞬间就流窜至四肢百赅。 “可儿,你怎么了?”最先发现她不对劲的仍是赤璃。 他见陆可儿眨眼间便脸色潮红,双目中有赤色闪现,呼吸急促,不由大惊失色。 这种情况,很像是他们这些习武之人练武过度急功近利之时遇到的走火入魔。 陆可儿此刻全身都似乎被烈火在灼烧,那种撕裂般的炽热疼痛感令她生不如死,豆大的汗珠从额上滚落下来。 她勉强地站起身来,忽然一股热浪直冲天灵盖,她眼前一黑,在赤璃的惊呼声中,彻底地陷入昏迷。 “小姐!”刚端着茶水进来的秋水,惊叫一声,吓得手中的茶杯都摔落在地上。 陆可儿在倒地之前,被赤璃抢上前来,搀在手中。 秋水急步上前,从赤璃怀中接过陆可儿,和秋雨一起,将陆可儿安置在卧室。 陆家随着陆可儿的昏迷,陷入了一种不安而又消沉的氛围。 幻颜几人很是愧疚,他们认为陆可儿是为了给他们解毒才耗尽心力,陷入昏迷的。他们从悬壶阁请来医术最好的孙觅行孙大夫。可孙大夫看后,也无计可施。 “孙大夫,可儿到底怎么了?她什么时侯能够醒来?”纪氏急得流泪。 “陆姑娘脉相很乱,但老朽仔细检查过,她即无内伤也无外伤。为何会昏迷不醒,请恕老朽学艺不精,实在找不出病因所在。”孙觅行深蹙眉头,既担忧又疑惑。 第213章 新发现 “这……这可怎么办?”纪氏心急如焚,哀哀地哭泣。 “夫人,切莫心焦。”孙大夫劝道,“陆姑娘应无性命之忧。老朽先开些补气安神的药先喝着,也许过段时间,姑娘自会苏醒。” 说罢,开了药方,递给纪氏,又安慰了几句,这才离去。 走出院门,孙觅行见赤璃等在外面。见他出来,赤璃张嘴就问:“说实话,可儿怎样了?” 孙觅行正色道:“陆姑娘无性命之忧。” “那为何不醒?” 孙觅行沉吟道:“这也是我百思不得其解之处。陆姑娘体质似乎异于常人。我曾经在一些学武的江湖人身上发现过类似的这种情况。可是……她又不曾习武,这……” 赤璃想到陆可儿针灸之法的神奇之处,心中模糊有种猜想。也许,陆姑娘修习了一种类似于内力的特殊功法。这股力量,在她施针时会使用,因为他在可儿给他针灸时,能感受得到。但也因为这股力量,使她的身体与常人大不相同。 不得不说,他真相了。 可儿自己不说,想必这个秘密并不方便透露给他人。 “好的,有劳孙大夫了。”他掏出几两碎银,塞给孙觅行。 孙觅行却拒绝了:“陆姑娘可是我的二东家。一家人,见外了。” 夜里,昏睡中的陆可儿并不安稳。她眉头深蹙,脸色时而苍白,时而潮红,汗水几乎浸透了她的衣裳。此刻的她,身体时而如浸入寒潭,冰冷刺骨;时而又如受烈火焚烧,灼热疼痛。在忽冷忽热中,她体内干涸的的灵气飞快地恢复,并开始疯狂滋长,如汹涌的潮水,一遍又一遍地冲刷着她的经脉,如此反复,直至天明。 当天边第一缕晨光映亮灰暗的天空时,陆可儿忽然睁开了眼睛。 怔忡了好不一会儿,她的意识才渐渐地恢复。 身体此刻没有感受到丝毫沉重,反而一身轻松。全身的毛孔似乎都打开了,自由地呼吸着早晨清新的空气。 淡淡的草木清香萦绕在鼻端,令她身心舒畅。 她沉下意识,探入丹田。 丹田内,原来已破土而出的灵种已长出了绿色的茎,顶着两片翠绿欲滴、晶莹如玉的小叶子。 体内的灵气,似乎更加浓郁了。 陆可儿将意识从丹田内抽出,望向头顶的天花板,嘴角微微勾起。 每一次为别人施针,虽然耗费了不少灵气,但对自己体内灵气的增长也是大有裨益的。 正思忖着,房门忽然被人推开,秋雨走了进来,看见她醒来,惊喜不已:“小姐,你终于醒来了?老爷夫人别提有多担心你了,每天都来看你好几次。若不是孙大夫一再保证你会醒来,他们估计都要写信给京城的萧公子,请他去请京城名医了。” 陆可儿微愣:“我睡了多久了?” “整整三天三夜!”秋雨将陆可儿扶起身来,倒了杯热茶,作势就要喂她。 “别,我又不是病入膏肓动不了。我自个来。”陆可儿接过茶水,慢慢地一口一口啜着。 有些干燥的嘴唇和咽喉得到了滋润。 陆可儿将一杯水喝完了,又继了一杯。 等陆可儿将两杯水喝完,秋雨才问道:“这几天幻颜小姐他们很是担心你。小姐如今醒了,可要见见他们么?” 陆可儿点了点头:“好吧,请她进来。” 很快幻颜就进来了。 一身利落的装扮,走路时柔中带刚,让陆可儿想到在风中摇摆的木棉。 “陆姑娘,你终于醒了?”看见陆可儿气色不错,幻颜暗暗地松了一口气。 这几天,他们几个都夜不能寐。就怕陆姑娘因为救他们而有个三长两短,那他们真是万死不能辞其咎了。 陆可儿拍了拍身下的床:“幻颜姐姐,你坐。” “不了……” “颜姐姐何必和我见外。你们以后在岭下村定居,咱们就是抬头不见低头见的邻居了。哈哈……”陆可儿说着便笑起来。 有一批武功高强的武林高手时侯出现在身边,好有安全感啊。 幻颜见陆可儿对她的态度并没有什么变化,依旧那般亲切友善,不禁放下心来。 她就担心这次昏迷会令陆可儿对他们这几个杀手心存芥蒂。 还好,一切如常。 “陆姑娘,我知道你医术超群,对毒也知之甚深。你看看,识不识得这个?” 幻颜从衣兜里小心地拿出一个油布包,一层层地打开,里面是一小撮黑色的粉末。 “这是什么?”秋雨疑惑地问。 “这是我们离开索魂楼时,在一间密室里发现的。当时这一点点粉末装在一个小托盘里,看样子像是搓药丸或装药后剩下的药粉。因为旁边还有几个小小的空瓷瓶,一看就知道是装药用的。”幻颜解释道,“我直觉这药粉不简单,于是用布包了手,将这些药粉收集起来悄悄地带走。小姐,你知道这些药是什么?” 陆可儿无奈地看着她。 小姐姐,我是大夫,却不是药剂师啊。何况,就算是药剂师,没有精密的现代医学仪器的分析,我也不知道这些粉末是啥呀。 “怎么?连你都不知道?”陆可儿脸上无语的表情使得幻颜一阵沮丧。 陆可儿叹了口气,目光向那药粉扫去,停驻在上面:“随便拿株药材来,我也能分辨一二。这样都碾成了粉末,还没有气味,仅从颜色上来看也看不出来。又不能尝一尝,万一中毒……” 忽然,她话音嘎然而止,倏地睁大了眼睛。 她看到了什么? 脑海里,居然莫名其妙地蹦出一串药材名:乌川、曼陀罗、洋金花…… 这些都是具有麻痹人神经作用的药材,有些还具有致幻作用…… 难道,这些就是那黑色粉末的成份? 陆可儿的心怦怦直跳着。 她对秋雨吩咐道:“秋雨,你将我桌上抽屉里那瓶药拿来。” 秋雨将药瓶拿来,陆可儿接过,从中倒出一颗药丸。 这是高雨堂回京临走时送给她的。说是他最新研制的解毒丸,让陆可儿有机会试试它的药效。 陆可儿将它放在抽屉里,几乎都忘记了这件事。如今想起,正好拿此药丸一试。 第214章 写信 药丸托在掌心,皮肤接触到那光滑的表面,陆可儿脑海中立刻就闪现出几种药材名。 她将药丸放在床头的柜子上,漫不经心地看着,脑海中的药名没有出现。 然后,她又凝神注视着药丸,那些药名又出现了。 如此,她又用其他方式试了几次,得出结论:当凝神观察、身体接触、鼻子轻嗅或口舌品尝药丸时,都能令她的脑海中出现药丸的成份。 这可是一项新技能啊! 有此技加持,她就不用动不动就使用灵气了。 直接将解药配制出来即可。 可惜,她前世虽然也看过一些流传下来的古代医书,如《神农本草经》、《本草纲目》等书籍,了解了一些毒素,也清楚一些药材的性能,但是仍旧不够精通和全面。若是能够多看看这方面的书籍就好了。 这样的药材宝典想必十分稀少,像庐州这样的地方,估计也找不到几本。不如…… 陆可儿兴冲冲地朝秋雨吩咐道:“秋雨,帮我准备笔墨,我要写信。” 秋雨一脸惊喜:“小姐是要给萧公子写信么?” “你怎知我要给他写信?”陆可儿疑惑地看着她。 这丫头一脸红娘般的喜悦到底是怎么回事? 秋雨满脸欣慰之色:“小姐,你终于开窍了。自萧公子回京后,这么多日子以来,小姐只写过两回信去。不是奴婢说你,你这样可不行。萧公子人中龙凤,倾慕他的姑娘一定不少。若小姐不主动找机会写信给萧公子联络感情,只怕萧公子在京城一众莺莺燕燕中迟早要将小姐给忘了。” 陆可儿又好气又好笑地瞪了她一眼:“你在胡说八道些什么?我和萧公子就是普通朋友,我们……” “不可能,是不是?”秋雨颇有些恨铁不成钢,“小姐,也许连你自己都不清楚自己的内心吧?依奴婢看来,这世上,很难有女子不对萧公子动心的。” “哦?”陆可儿挑眉,调侃,“你也动心了吗?” “怎么可能?”秋雨圆瞪着双目,一脸不可置信,“奴婢只是个下人,怎么可能觊觎像萧公子这样的贵公子?” “和你说了多少遍了?不要自称奴婢。在我心中,你可不是下人。” “可奴婢就想当小姐的奴婢。” “可我不爱听你自称奴婢。”陆可儿叹气。 她知道,她与这个世界多少有些格格不入。也许,再过段时间,才能适应吧。 就如秋雨她们几个,开始在她的坚持下,不自称奴婢了。可是,过了一段时日,她们仍是难以适应,又恢复原状,奴婢长奴婢短的,令她无奈。 古人,对尊卑有别的认识和态度,刻进了骨子里。 她是她们的主子,于是她们便以她为尊。在她面前,她们便自然而然地流露出自己的“卑”。 陆可儿不想再继续这个话题。走到桌前,铺开信纸,蘸墨落笔,雪白的信笺上不一会儿便出现了几行字。 那字迹并不秀丽,反而透着股不羁和豪放。 “小姐的字,一点也不像是女子写的。”每看一回,秋雨都要感叹一回。 陆可儿淡淡一笑。 前世她练过好几年毛笔字。她不喜欢中规中矩地写,久而久之,便练成了这般模样。 舒缓处如行云流水,急促处如刀光剑影。 写好,折成一小块,又卷成一个纸卷,陆可儿朝窗外唤了一声:“小黑!” 倾刻间,窗外一道黑影掠进,停到了她的桌上。 摸了摸小黑光滑的羽毛,陆可儿将信绑在它的脚上。 “小黑,辛苦你了,将信送给小萧。” 小黑用小脑袋蹭了蹭她的手,然后振翅腾空而起,飞出窗外,朝着远方飞去。 望着小黑越来越远的身影直至消失不见,秋雨仍旧有些失望:“小姐,你通篇就这么两行字,还都是关于找医书药书的事。你就不能多写几个字?” “多写什么字?”陆可儿促狭地向她眨眨眼,“告诉小萧,说你担心他在一群莺莺燕燕中把你家小姐忘记了?” “唉呀,小姐,你真的不担心吗?”秋雨急得跺脚。 从前,跟在荣公子身边时,她也曾在京城待过。虽然那时她还是府内一个粗等使唤丫头,没有机会见到达官贵人。但是,从身边的姐妹们口中,她也能知道京城繁花似锦,美女如云。 像萧公子这般人物,只怕身边不会缺少各色美人。 到时小姐怎么办? “秋雨,是我的终将是我的。不是我的,再怎么想,怎么求,也不会是我的。”陆可儿忽然正色道,“凡事不可强求。” “小姐……”秋雨愣了半晌。 所以,小姐对萧公子也不是全然无意的,是么? 只是,以小姐内心的骄傲,她是不允许自己在萧公子面前失了自尊和底气。 她不会去主动争取。 她只会按着自己的步调生活,随欲而安。 秋雨不知陆可儿这样的性子是好是坏,心中却涌起一股难过。 这样的小姐,让她想起遇到危险便缩进壳内的乌龟。 不是经历过伤痛,是不会这般退缩的。 这一点也不像平时敢打敢拼的小姐。 ……………… 京城。 太孙府。 夜风斜斜地靠在软椅上,一手撑着下巴,一手摸着桌上的灵石,双眼放空,思绪飘到了岭下村。 此时的岭下村,估计开始春耕了。 山上开垦出来的梯田并不多。赏给陆家的田地大多在西林县郊区。那里土地还算肥沃,可儿早就规划好了。留在岭下村暗中保护陆家的暗卫传来消息,说可儿将田一半用来种药一半用来种庄稼。夜风暗忖,那田里,想必已经冒出绿油油的一片苗了。 唉呀,真想亲眼看一看那药苗。 正想着,小石子进来禀报:“殿下,太尉府荣公子求见。” 夜风双眼一亮:“快请。” 不一会儿,一身宝蓝色锦袍,身姿挺拔面容俊朗的荣之行走了进来。 “参见殿下。”荣之行双目含笑,拱手行礼。 “什么风把你这个大忙人吹来了?”夜风看见他,有些惊讶。 这人,回京后随除了帮他筹备攻打辰王所需的军饷,其余时间便一头扎进钱眼里了。今天难得还会想起他这个皇太孙。 “殿下可是在取笑属下了。”荣之行笑道,“若说京城哪位公子最忙,那一定非殿下莫属。” “说吧,你找本宫何事?”夜风不信他无事会登三宝殿。 “知属下者,殿下也。”荣之行叹了一句,从怀中掏出一份请帖。 “什么事这般神秘?”夜风疑惑地接过请帖,目光一扫,“丽颜坊三日后开张,你邀请本宫前去?不是,你这丽颜坊是什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