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殁剑长生》 第1章 想死 魔岭,“长生界”异域,当世玄日魔宫的道场所在地。 他不喜欢在这里,他喜欢都市,那里有灯红酒绿,那里有紫醉金迷。 他喜欢和朋友一起,就算是酒肉朋友,就算是虚情假意,总比在“长生界”强。 他喜欢尘世的自由自在,尘世的繁花似锦! 当一个人生命没有尽头,什么才是自己真正想要的,他自己好像也不清楚。 他不知道怎么来到“长生界”的,只知道为救一个小女孩,受伤晕倒,一觉醒来,就来到了这里。 他刚来这里的时候很开心,对于一个时时刻刻怕死的现代人来说,突然可以长生不死,那绝对是梦寐以求,八辈子修来的福气。 在这里呆了几千年后,他的想法变了。 在一个不生不死,无情无义的世界里,他忽然发现永远活着不是一种骄傲,而是一种折磨。 没有喜怒哀乐,没有七情六欲,神佛仿佛就是行尸走肉的代名词,只是为了活着而活着,为了长生而长生。 元疯一边想着,一边不由得暗暗叹息一声。 他现在是这个“长生界”唯一能死去的人,他现在决定去死,他活够了,活累了。 不管这些年自己有多茫然,多失落,如何真正的生不如死! 现在他可以像他曾经故乡的那些人一样,可以正常的死亡了。 临死之前他必须来这里做完最后一件事,给自己一个交代。 他尝试过拯救自己的灵魂,去拼搏过,奋斗过,也挣扎过;死过,但总是又重新活过来了。 这里为之拼搏的一切,为之奋斗的一切,就是长生再长生,重生再重生,直到永生不死。 修神,修仙,修佛——变得无欲无求,忘记七情六欲,最终变成的只是一个没有思想的“空壳”。 所以这里没有朋友,没有家人,没有情爱,更不会有现代社会的争风吃醋,勾心斗角。 在“长生界”不存在“死亡”一说,也不允许死亡,死亡在这里是大逆不道,天诛地灭的。 谁提到“死亡”就会被关进“长生狱”让你受尽折磨,遍尝千万酷刑,最可怕的是你在那里一样还死不了。 元疯现在可以死了,临死之前的那种喜悦,那种兴奋刺激着他,让他彻夜难眠,让他激动不已。 “按照我那个世界的自然规律,每个人都会死,但都想要明明白白的死,虽然不是每个人死前都会找到答案,但起码能闭着眼睛死去。”易天衣想着。 这些道理都是几千年前自己那个故乡的传统习惯,不知道自己故乡的那个现代世界变成什么样子了! 医学发达到可以让人不死了吗! 还是那个世界已经被核武器给毁灭了,如果是,肯定是那个战斗民族,或者那个世界警察,引起的世界大战。 那我回去不就是唯一的人类!那我就成了新的人类鼻祖,新的上帝。 想到这里元疯不由得嘴角露出了微笑。 青草,牛羊,西风吹!暖阳,蓝天,白云远! 元疯此时此刻的心情已经不适合这种平静优美的风景了。 看着那些满脸红扑扑,纯朴的异域穴始人,他心里全是厌恶。 他为自己有好恶而感到自豪。 他现在要按自己的想法去死,在死之前要去找到和他一起来的那个女孩。 不知道那个女孩有没有像自己一样恢复了人的感觉,人的情欲,还认不认识他。 他笑了笑,抬起脚继续大步向前走去,任凭那像刀子一样的冷风吹打在自己的脸上。 呼啸的风声,冰粒像子弹一样击打在地上的叮叮声,都不能将元疯从沉思中惊醒一分。 他完全沉浸在一种激动、兴奋,同时又紧张的情绪当中。 他开始害怕,至于害怕什么,他自己也不知道。 但是这种害怕是来自心底的,是来自己灵魂深处的。 这几天如影随形的跟随着自己,怎么也驱散不了。 自从他能“死”开始,他就慢慢有了恐惧,害怕。 害怕的感觉真得也不错。 元疯承认,这段日子是他最开心,最舒心的日子。 被人追杀,争斗不息,有高光的时刻,也有如丧家之犬的日子。 不完美,但肯定是像正常人一样活着,而且活得有汁有味。 这几千年他一直一个人,虽然可以长生,但很孤独。 猛然一个吼声,将易天衣从沉思中拉了回来。 元疯向前看去,十几只长毛牛排成一列正慢慢悠悠地横过马路,后面一个穴始族汉子抽着草烟,悠哉悠哉跟在后面,手里拿着皮鞭,但并没有抽打慢腾腾的长毛牛。 “有烟吗!”易天衣突然对陌生的穴始族汉子说道。 他一愣,没有反应过来。 可能没听到吧!元疯想着。 他同那个赶牛的穴始族汉子擦身而过的时候,突然停了下来。 “你这一辈子最大的愿望是什么!”元疯目光炯炯地盯着这个穴始族汉子,大声地问道。 那个穴始族汉子愣住了。 “也许他听不懂我的话!”元疯哑然一笑,大步向前走去。 “我最大的愿望就是,历尽所有劫难,当活够的那一天,能直正的死一次!” 元疯走了十几步后,身后突然传来穴始族汉子的声音,这要是在长生界,他一定会被抓到“长生狱”,但元疯什么也没说,什么也没做,虽然他听得很清晰。 他没有回答,只是举起左臂,挥了挥手,然后继续大步向前走去。 元疯很享受一个人在冷风中走路、被冰粒吹打的感觉。 没有依赖,也没有牵挂,只有自己。 很孤独,很寂寞,但能做真正的自己。 有恐惧,有害怕,但很有“人”的感觉。 易天衣走得很快,步履很有力。 前面出现一个人影,和他一样往魔岭城区方向走去。 元疯没有在意。 慢慢的,他离前面那个人越来越近了。 看衣着服饰和“长生界”的人有显著不同,衣着太简陋,甚至比这里的穴始人还要原始,麻布衣服,腰间束着一块兽皮。 “长生界过来的人大多是游客,都是成群结队,他怎么一个人步行赶路呢?”易天衣好奇的思忖道:“难道像我一样,突然发疯,说走就走!” 想到这里不由哑然一笑,高声叫道:“前面兄弟留步,等等在下。” 前面那个人脚步略为一缓,又继续自顾自的赶路,还是保持一样的速度,一样的步伐,不快不慢,恰到好处。 元疯加快脚步,追了上去。 这个人背脊挺得笔直,浓眉大眼,瘦削的脸颊、高挺的鼻子给人一种坚毅、倔强、高傲的神态。 一身单薄的衣装,和魔岭寒冷的天气不相契合。 他看了一眼元疯,继续按照自己的速度走着,眼神和他的外表一样,饱含着孤傲、坚毅。 这个人的脸很英俊,是元疯喜欢的那种英俊,整张脸棱角分明,英气勃发。 虽然年轻,但是有一种超越年纪的成熟和自信。 “我可以和你一起走吗?”元疯很喜欢这个年轻人,有意地和他攀谈。 “路不是我的,你想怎么走,我管不了。”语气很平和,但内容很高傲。 元疯笑了笑,没有再说话,和他保持一样的步伐速度,并肩前行。 “我不习惯和人一起赶路!”走了一会儿后,这个英俊的年轻人突然说道 还是那样,说话的口气很平淡,但是却透出拒人千里之外的骄傲。 “你也说了,路不是你的,我想怎么走,是我的事!”元疯笑道。 年轻男子眼中杀气一现,手向腰部皮带扣的位置摸去。 易天衣看到,他腰间不是皮带,是一把束腰的软剑,他不是去抓皮带扣,他的右手放在了剑柄的位置。 看起来很像皮带扣子的剑柄。 “你既然不喜欢,我就先走了。”易天衣不想和这个年轻人冲突,他加快速度超过这年轻人后,又回过头来,补了一句: “如果下次碰到你,可以请你喝酒吗?对了,你喝酒吗?” “喝!”年轻人冷漠地回答道。 元疯哈哈一笑,放开步子,很快就将这个英俊孤傲的年轻人抛在了身后,连人影也看不到了。 第2章 幽冥魔气 “报告鹰主!有人在金鹰祭坛吃…吃人…” 一个护卫队队长冲进议事阁,惊恐的向格木报告道。 “你再说一遍!吃人?”格木腾地一下从座位上站起来,以为自己的耳朵听错了。 “是真的,就在祭坛那里——”护卫队长惊慌失措的回答道:“吃人的家伙穿着玄日宫的圣袍,有点像玄日宫的圆桑法师。” “圆桑法师!” …… 当格木带人赶到金鹰祭坛的时候,只见祭坛四周围满了当地百姓,全部匍匐在地,念念有词,在祈祷着什么。 祭坛就是一个超大的广场,只是靠西边多了一个法坛,此时上空密密麻麻、铺天盖地全是黑压压的秃鹫。 广场正中间的位置一个两翼张开,振翅欲飞的金鹰雕像栩栩如生立在那里。 金鹰雕像的头上此时正站立一个人,空空的双眼冒着黑烟,比普通秃鹫大很多的巨型秃鹫在这个人头顶四周缓缓盘旋。 格木眯着眼睛仔细看了看,不由得惊呼道: “圆桑法师,真的是圆桑法师!” 此时的圆桑法师,双眼无神,呆滞地看着前方,眼中冒着黑气,犹如地狱使者一般。 就跟他头顶盘旋的、小型飞机一样大小的秃鹫一样,整个身体散发出一股令人恐怖的邪气。 “鹰主,我们怎么办,可要格烈将军派人过来帮忙。” 格木摆了摆手,没有同意。 “你刚才说这个圆桑有在吃人。” “刚才有个玄日宫的修法师说是圆桑的师弟,又自恃会些法术,前去与圆桑交涉,结果圆桑一句话也没有说,直接把他的心脏掏出来,放到嘴里吃下去,然后尸体被那些巨大的秃鹫分食了。” 守卫队长打一个寒战,脸上的惊恐表情引起其它的人也心生寒意。 赤乌地区穴始人的不死之道与“长生界”的传统势力不同,靠的是转世重生。 穴始人的肉身死亡后会转世重生,修为会归零,但记忆会保留。 这也是赤乌地区被称为长生界异域的原因。 在“长生界”也只有穴始人还保留了对死亡的一些恐惧。 格木看着广场四周众多匍匐在地,诚惶诚恐,不停在祈求什么的赤乌百姓,眉头紧锁,沉声道: “巴队长,有没有办法让周围的百姓离开,然后在祭坛四周设立隔离带,以防再发生人命事件。” 巴队长为难地道:“鹰主,我只能试试。这些百姓认为是天措圣尊仙逝,魔岭没有神灵坐镇,才导致邪魔出世。” “他们全部在此祈求天地降临新的圣尊,收服邪灵,让万物众生和平共处,还魔岭风调雨顺,安居乐业。” “你护卫队人手不多,去找格烈多派点人来帮忙。” “是!”巴队长自去安排去了。 格木看着广场中心飞鹰雕塑上的圆桑,沉思了一会,对身边的一个护卫说道: “你去玄日宫请兰姑娘来此。” “是!”护卫领命自去且不说。 格木看着不停重复着站起、爬倒、祈祷几个动作的魔岭百姓,心里面对他们至今还保持着古老的虔诚和信仰,不知道是应该给予尊重,还是觉得是一种愚昧。 这些赤乌百姓已然人人可以转世重生,得以灵魂不死,犹如神佛,但他们依旧把自己当做凡人,始终保持对天地的敬畏,看得出来他们对神灵的崇拜是出自内心,发自灵魂的。 在如今人人不死的“长生界”,这里其实算是唯一有点“人味”的乐土了。 在前面不远,一群膜拜天地神灵的魔岭百姓当中,有一个人引起了格木的注意。 这个人穿着普通赤乌人的衣服,但却戴着一顶当地厚厚的羊皮帽子。 本地叩拜神灵的时候是不允许戴帽子的。 如果是外地人,他为什么要混在本地人当中,不像其它“长生界”游客只是在远远观望着。 更怪异地是,他每一个叩拜的动作又特别标准,神态又特别虔诚。 正好这时候巴队长回来了。 “鹰主,格烈将军说他去处理就好了。”巴队长气喘吁吁地道:“他说让百姓离开不可能,但可以说服百姓后退一点,让军队在百姓和广场之间设一道隔离带。” 格木点点头,没有说什么。 他指着那个戴着羊皮帽子的人,低声对巴队长交待了几句。 巴队长一边听着,一边点头。 等格木说完,便带着几个护卫离开了。 …… 元疯走进色岭城区的时候,所有街道一个人都没有,所有店铺都大门紧闭。 只有几只流浪狗,在街边窜动,四处觅食。 城区中心上空黑压压的一大片秃鹫,快将整个城区中心都遮盖住了。 奇怪的是这么多秃鹫在空中飞翔盘旋,却没有发出刺耳的鸣叫声。 元疯心里有一种不详的预感,暗自想着可能恰好遇到了麻烦事。 但他喜欢麻烦事,越大的麻烦越好。 祭坛广场上空笼罩了一层薄薄的黑气,元疯越靠近广场,发现这层黑气越浓郁。 元疯远远站在军队设立的隔离带外面,看到街道上、店门口、楼顶上全部是爬到在地,祈求天地神灵保佑的赤乌百姓。 军队设立的隔离带内,有一个法师打扮的男子、一个可爱娇美的女人,还有魔岭鹰主格木带着几个护卫,仰头看着站在飞鹰上的圆桑法师。 地上躺着两个护卫,不知道是生是死,全身冒着若隐若现的黑气。 幽冥魔气! 元疯吁一口气,想找一根烟抽抽,他没有烟瘾,但是在紧张或者烦躁的时候,就想抽一根烟。 幽冥界已经很久没有人出来了。 据说幽冥界乃死后魂灵所去的地方,深入地底,很少涉足世间,特别是自从“长生界”实现人人不死的宏愿后,幽冥界的人基本上就没有出现过。 赤乌地区讲究轮回转世,只要魂魄不散,每个人死后马上就会转世重生,可能为人,也可能成为其它万物生灵。 赤乌人的传统文化里,每个人死后都会回归天地,然后重生。 每个人都必须历尽千般劫难,尝遍万物每种生灵的苦楚,才能最终成为圣尊,得以大成就。 每个赤乌子民都无怨无悔,主动献出一切,渴望早入万物轮回,早历磨难,才能早日成就圣尊。 所以赤乌人认为,他们的死亡是天地万物的自然更替,是与天地的交融。 元疯想不明白这个幽冥魔气从哪里来的。 如果魂魄被被幽冥界捉走,就会被禁锢在那里,永远无法转世重生,虽然魂魄还在,但肉身难成。 既然想不明白幽冥界的来历,元疯觉得就没必要再去想。 这时候,他看见两个人从玄日魔宫的方向走过来,正在大声地谈论冒险的经历, 什么夜入古刹遇到怪物,深入地底发现尸怪。 元疯本来是想看看,是不是来追杀自己的人,发现并不是。 他心想,最先找到他的人会是“长生界”哪一个大陆的高手,是太仙大陆,斗霄大陆还是混魔大陆…… 但这些人不是来杀死他的,而是不许他“死”。 因为他是“长生界”第一个能死亡的人,各大势力的人担心他的死会改变“长生界”人人永生不死的天地法则,颠覆“长生界”开天辟地以来的自然规律。 元疯又看了看半路上碰到的那个英俊的年轻人跟上来了没有,没看到其它人,便收回了目光,又向祭坛广场中间看去。 那两个人在元疯身边停了下来,其中一个络腮胡子的中年人大声问道:“兄弟,这么多乌鸦围在这里,有点邪门啊!中间那个和尚好像也邪气的紧!” 另一个胖脸的青年笑道:“马师兄,这应该是秃鹫吧!,我看不像乌鸦。” 络腮胡子叫马师兄的呵呵笑道:“郑师弟,管他的是什么东西,反正有点邪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