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事雀杀人事件》 001 金丝雀 位于中央街的纽约市警察局大楼三楼的刑事组办公室里,放着一个很大的档案柜。档案柜里斜插着无数绿色的刑事案资料索引卡,其中一张标示着:“玛格丽特·欧黛尔。西七十一街一八四号。九月十日。谋杀:晚上十一点左右遭人勒死。屋内洗劫一空,珠宝被偷。尸体由女仆艾咪·吉勃逊发现。” 寥寥数句冰冷简单的叙述,记载的却是这个国家犯罪史上最让人震惊的刑事案之一。这件刑事案充满矛盾、令人困惑,犯案手法独特,属于智慧型的犯罪,就连检警双方中经验老到、思虑续密的检察官和刑警都感到棘手。每次的调查都只倾向于一种结果:玛格丽特·欧黛尔被谋杀的可能性不大。然而,被勒死横陈在客厅沙发上的女孩尸体,却说明了上述可笑的结论并不正确。 在历经毫无头绪、让人困惑的挫折之后,这件刑事案终于曙光乍现,露出许多疑点,并且显现出许多人性潜在的黑暗龌龊面,以及被绝望、悲剧磨蚀到让人不可思议的地步的人心。故事的本身就像一般激情的通俗剧情节,充满浪漫的向往,这与改编自巴尔扎克小说《人间喜剧》中描述贝伦·纽辛珍和艾瑟·凡格赛的伟大爱情,以及郁郁寡欢的托皮尔死亡悲剧的戏剧版情节相似。 玛格丽特·欧黛尔是百老汇出身的性感尤物——一个闪闪发光的角色。她仿佛是虚幻漂渺充满欢愉的俗艳恋曲中的代表人物。在她死前的两年,可以这么说,她一直是这城市夜生活中最耀眼的,最受欢迎的公众人物。如果是在我们祖父母的那个年代,以她现在受欢迎的程度,也许会被冠上这类颇堪质疑的称号——城中瑰宝。不过现在有太多人志愿加入这个圈子,而且在这龙蛇混杂的生活圈里充斥着太多的黑道派系和暴力集团,以至于不太能容许任何一个竞争对手脱颖而出。不过,剧团宣传人员中,不管是资深的老鸟还是新手的菜鸟,都对玛格丽特·欧黛尔宠爱有加,她的名气自然而然地就在这个属于她的小小世界里大了起来。 而她的坏名声,部分原因则是来自于她和一两位欧洲王储私下有染的八卦传闻。在演出舞台剧《布里多尼女仆》一炮走红后,她曾出国待了两年。这出叫好又叫座的音乐喜剧,神不知鬼不觉地,把她从默默无名的小角色捧上了明星宝座。有人或许会不屑地认为,她的宣传人员正好可以利用她不在国内的这段期间,拿她的八卦绯闻大肆宣传。 她的美貌也或多或少对她的名气大有帮助。毫无疑问,她是属于五官分明、有点美艳的那一型。我记得有一天晚上在安乐斯俱乐部看过她跳舞——这家俱乐部由恶名嗯彰的莱德·雷根经营(作者注:安乐斯俱乐部后来被警方勒令歇业;而莱德·雷根因为盗窃重罪,现正在辛辛监狱服刑),是出了名的在午夜过后还想找乐子的人的最佳去处。姑且不论她那秀色可餐的容貌,当时让我印象深刻的是她那独特的魅力。她个子中等、身材纤细,有着狮子般的高贵气质,而且我觉得她有点冷漠,甚至可以说是高傲。这或许和传闻中她与欧洲王储有染的联想有关。 她有着与那种专门侍候权贵富豪的交际花相同的典型的丰厚嫣红的嘴唇,以及一双像是罗塞蒂画笔下圣洁少女般虔诚的大眼睛。这个融合感官诱惑和灵性于一脸的奇怪组合,就像是各个年代的画家试图对《永远的玛格达兰》这幅画提出的观点一样。她的脸就是属于这一种类型,容易挑起人的欲望又带点神秘,借此征服男人的心,进而控制他们的喜怒哀乐,让他们不顾一切地为她做任何事。 玛格丽特·欧黛尔的绰号叫做金丝雀,这是从她参与演出的一出精心编排、讽刺社会的鸟类芭蕾舞喜剧得来的。参与演出这出喜剧的所有女孩都得装扮成各式各样的鸟,而落在玛格丽特身上的角色就是金丝雀。她穿着黄白相间的绸缎,加上她那一头金黄闪亮的头发和白里透红的皮肤,使观众的眼睛为之一亮,人人都视她为具有无与伦比魅力的上帝的杰作。报章的剧评对她赞美有加,观众对她更是喝彩不断,不到两个星期的时间,“鸟芭蕾舞剧”就更名为“金丝雀芭蕾舞剧”,而欧黛尔小姐的行情也跟着水涨船高,就这样成了芭蕾舞剧中的女主角。在这同时,有人还为她特别的魅力与才华量身订做、重新编写了一段独舞的华尔兹曲目和一首新歌(作者注:由狄思瓦特别为她编写)。 在讽刺社会的芭蕾舞喜剧这一季演出结束的同时,她也辞掉了法利斯剧团的工作。接下来她在百老汇夜生活这个舞台辉煌演出的期间,熟悉且广受欢迎的金丝雀绰号就这样一直跟着她。因此,当她死状甚惨的尸体被发现,而且又发生在她住的公寓里的时候,这宗刑事案很快就家喻户晓了。在这之后只要提起这件事,大家总是称它为金丝雀谋杀案。 我参与金丝雀谋杀案的调查——或说得更贴切些,一旁看热闹——是我这一生中难忘的经验之一。当时这件刑事案发生的时候,约翰·马克汉是纽约地检处检察官,一月才刚走马上任。我必须郑重地提醒你,在他的四年任期当中,他以成功侦破不计其数的刑事案而闻名,然而外界经常加在他身上的称许却让他感到厌恶。因为,对一位重视荣誉的男人而言,要他独揽不是个人独立完成的所有功劳,本能上自然就会排斥。事实上,在大部分他参与的著名刑事案中,他扮演的只是从旁协助的角色。而破案的真正功臣是马克汉一位非常亲近的朋友,不过这位朋友一直不愿公开这个事实。 这个人是一名年轻的社会贵族,基于不公布真正姓名的关系,我姑且称他为菲洛·万斯。 万斯有许多让人惊讶的天赋和才能。从某一方面来说,他是艺术典藏家、功力精湛的业余画家,以及在美学与心理学方面表现优异的学生。虽然是美国人,但是大部分时间他都是在欧洲接受教育,说话时仍带有轻微的英国腔调。他有一大笔庞大的家产,而大部分的时间他都在尽家族赋予他的社会责任和义务。不过他既不是一个游手好闲的人,也不是半吊子。他愤世嫉俗而且态度冷漠;那些认识他不深的人,都认为他是媚上欺下的势利小人。不过真正认识万斯的人,像我,一眼就能看出这个人外表下真实的一面。我知道他的愤世嫉俗和冷漠来自于他敏感孤独的天性,但他绝对不是在装模作样。 万斯还不到三十五岁,样子像是一尊冰冷的雕像,帅得让人印象深刻。他的脸颊清瘦,有棱有角;不过他脸上严肃冷峻的表情,往往是他和朋友间的一道隔阂。他不是没有感情,不过他的感情,大体而言,是知性的。他经常因为他的唯美主义遭到批评,但我却发现他很少表现出对唯美或是心理方面问题的热中与沉溺。无论如何,他给人的印象依旧是以他一贯的冷漠态度看待世俗的一切事物;老实说,他对人生的看法,就像是缺乏热情的冷漠观众,冷眼旁观一出不屑一顾的戏剧。尽管如此,他却是求知若渴,而且生活中的枝微末节都难逃他的法眼。 就是这种聪明才智以及旺盛的追根究底精神,导致他对马克汉的刑事案调查工作充满高度的兴趣,虽然他并不是刑事案调查人员。 我保存了一份万斯以法院顾问身份参与所有刑事案的完整记录,不过我想我无权把它们公诸于世;然而就在马克汉参加选举失败从此退出政坛,以及万斯去年远赴他国定居后,我获得他们两人的同意把这份记录完全公开。万斯只坚持不能公布他的姓名,其他则没有任何限制。 我曾在某件谋杀案中提到(作者注:此指“班森谋杀案”),因为案情特别而让万斯投入刑事案调查,并且在面临证据不足的情况下,他如何破了艾文·班森遭到枪杀的神秘案件。目前的这个故事则是有关他破了玛格丽特·欧黛尔遭到谋杀的刑事案,这件谋杀案发生在同年的初秋,当时造成的轰动比这之前的任何刑事案都要来得大(作者注:包括罗伊一雷普刑事案、桃乐丝·金刑事案,以及接下来发生的霍尔一弥尔斯谋杀案;但是金丝雀谋杀案被认定和南·派特森一“凯萨”·杨事件、旧金山发生的达伦谋杀布兰琪·拉莫与米妮·威廉斯案、墨里努‘比霜下毒案,以及卡里·哈理斯吗啡谋杀案一样受瞩目。在引起社会大众高度兴趣方面,轰动程度则不下于发生在秋河的波顿双人谋杀案、融雪事件,以及艾维尔枪击事件、罗杉叟谋杀案)。 错综复杂引人好奇的案情,是万斯为什么会接下这项新调查任务的原因。当时马克汉饱受反政府报纸攻击的困扰已经好几个星期了,它们批评他根本无法将警方交到他手中的黑道罪犯定罪起诉。由于政府禁酒的结果,一种危险而且完全不受欢迎的新兴夜生活形态在纽约窜起。许多财力雄厚的酒馆,他们自称是俱乐部,沿着百老汇大道和它附近的街道一家一家开了起来。后来在那个地区发生的犯罪事件数目多得惊人,不外是为情为财;也就是说,这些不良场所成了犯罪的温床。 后来,在纽约上城的一间家庭旅馆发生了珠宝抢劫谋杀案,经调查发现是在一家俱乐部筹划的;接着又发生两名追查此案的刑事组干员背部中枪、陈尸在这家俱乐部附近的不幸事件。由于这两件事情的发生(作者注:这里所提到的是艾礼乐·凯格丽夫人的命案。她是一位有钱的寡妇,住在西九十六街的亚顿旅馆。九月五日早上她被发现遭歹徒用不透气袋子罩头窒息而死,很明显,歹徒从西四十八街一家规模不大但消费很高的塔客俱乐部一路跟踪她回家。两名后来被杀死的探员麦达德和凯尼森,警方认为,可能因为他们掌握对凶手不利的有力证据而引发杀机。在这件命案中,凶手从凯格丽夫人公寓偷走的珠宝价值在五万美元以上),马克汉决定搁置办公室的其他事情,亲自插手处理不断升高到让人无法忍受的犯罪情况。 002 雪地上的脚印 九月九日,星期日 在马克汉作出决定的当天,他、万斯和我前去史杜文生俱乐部,我们坐在角落的包厢里。我们经常一道来这里,因为我们是这家俱乐部的会员,而马克汉则把这里当做是他办公室以外的办案总部(作者注:史杜文生是一家大型俱乐部,也是家豪华旅馆;它的会员大多来自政界、司法界和财经界)。 那晚,马克汉说:“真是糟透了,这个城市有一半的人认为我的办公室是缺乏调查能力的高级信用社,因为我提不出将坏人绳之以法的足够证据或是有利证据。” 万斯悠然微笑并拾起头,嘲弄地望着他。 他用一种懒洋洋的语调回应了马克汉的话:“警方不熟悉司法程序中的破案关键——找不到让一般大众相信的办案证据——想要说服法庭似乎就更加困难了。你知道,这是很愚蠢的想法。律师并不是真的需要证据,他们要的是博学的专业知识和技巧。而一般警察的大脑太过简单,以至于受限在这些法律上,拘泥形式的要求。” “没有那么糟,”尽管过去几个星期以来的压力,似乎已经影响到他惯有的沉稳个性,马克汉还是和颜悦色地反驳着,“如果没有证据法则,无辜的人经常就会陷于极度不公平的判决深渊中。在我们的法律之下,即使是罪犯也应该受到保障。” 万斯微微打了个呵欠。 “马克汉,你该去教书的。你在回应批评时,对措词能力的掌控真是出神入化。不过,我并没有被你说服。你还记得威斯康辛那名男子遭到绑架,法院宣布法律上认定他死亡的案子吧。即使当他神采奕奕地再度出现在老邻居面前,他被认定死亡的状态在法律上也并没有因此改变。他确实还活着的这个明显事实,法院却认为它不重要,和原案没有关系。……于是,有人在这州还是个疯子,到了另外一州却马上恢复成正常人,这种情形在这个美丽的国度里大为流行。你真的不能期待一个不熟悉司法体系正常运作的门外汉来了解这其中的细微差别。所谓的门外汉呢,总是被一般常识所蒙蔽,他会说,站在河岸边的疯子就算到了河对岸,他依旧是个疯子。因此,这些门外汉会百分之百错误地认为,如果一个人有生命,他就是活着的。” “何须发此长篇大论?”马克汉反问,这一次他有点恼火。 “似乎正好说中了你的痛处。”万斯平心静气地解释着,“警察不是律师,而他们已经陷你于水深火热之中。……为什么你不送所有的刑警到法学院上课呢?” “你管的事可还真多。”马克汉反驳说。 “干嘛藐视我的建议?你要知道这是有好处的。一个缺少法学素养的人,在他知道一件事的可能真相时,他会完全忽略掉所有薄弱的反证,而死咬着那些可能真相不放。 法院里听到的只是一堆没用的证词,最后作出的判决并不是根据事实,而是根据那套复杂的规则,结果经常让明明有罪的罪犯无罪开释。事实上,很多法官会对被告这么说: ‘我知道,而且陪审团也知道你犯了罪,但鉴于法律上得有认定的证据,所以我只能宣布你无罪。去吧,再去犯罪吧!’” 马克汉喃喃抱怨道:“如果我建议警察同仁去修法律的课程,真不知大家会怎么想。” “那么,容我引用莎士比亚作品中屠夫的话:‘让我们杀掉所有的律师吧。’” “很不幸地,这是必须面对的现实,乌托邦理论并不适用。” “那你准备如何在警方的聪明推断和你口口声声强调的法律程序的正义间寻求平衡呢?”万斯懒洋洋地问。 “首先,”马克汉告诉他,“我决定以后由我亲自调查所有重大的俱乐部犯罪案件。昨天我召开了办公室干部会议,从现在开始,我的办公室将分头展开实际行动。我打算找出我需要的定罪证据。” 万斯从烟盒中慢慢拿出了一根烟,在椅子扶手上轻轻敲了敲。 “哦!所以你要为被定罪的无辜人士平反,让犯了罪却获判无罪的人得到应有的惩罚?” 马克汉被激怒了。他把椅子转过来,绷着一张脸看着万斯。 他不悦地说:“我不会装作听不懂你的话。你又在拿间接证据论和你的心理学与美学理论作比较。” “的确如此,”万斯不在乎地同意马克汉的话。“你知道,马克汉,你奉为准则的间接证据论肯定大受欢迎。在它之前,平凡的推理力量显得一无是处。我非常担心那些即将掉进你法网里的无辜受害人,最后你会让只是单纯出入酒馆的人陷入恐怖的危险中。” 马克汉静静地抽了一会儿的雪茄。尽管这两个男人的谈话有时候似乎是在互相挖苦对方,不过至少在态度上没有憎恶对方的意思。他们之间的友谊历久弥坚,不管他们的性情多么不同,或是看法上有多么明显的差异;而相互尊重正是形成他们密友关系的基础。 终于,马克汉又开口了。 “为何如此强烈地反对间接证据论?我承认有时候它会误导办案,不过大部分的时候它却是证明有罪的有力推证。真的,万斯,我们伟大的司法机构一直都证明它是目前最强有力的证据。就犯罪的真正本质而言,直接证据几乎是不可得的。如果法院都得靠它才能定罪,大多数的罪犯依旧会逍遥法外。” “难道在这之前的大多数罪犯一直都逍遥法外?” 马克汉没理会他的打岔。 “举下面这个例子来说:十多个大人看见一只动物跑过雪地,而且作证指出这只动物是一只鸡;然而,有个小孩同样也看到了这只动物,却宣称它是一只鸭子。他们于是前去检查这只动物的脚印,结果发现这些蹼状脚印是鸭子留下来的。那么,是不是说,我们无法证实究竟是鸡还是鸭?” “我同意你的鸭子论。”万斯不以为意地说。 “非常感谢你的认同,”马克汉乘胜追击,继续说,“我进一步推论下去:十多个大人看到一个家伙穿过雪地,信誓旦旦地说她是一名女人;然而有个小孩确认那家伙是个男人。现在,你还会不同意雪地上男人脚印的这项间接证据,证明了他是男人,而不是女人?” “不尽然,”万斯回答,慢慢地把脚伸到他的面前。“当然喽!除非你能证明人的脑袋比不上鸭子的脑袋。” “这关脑袋什么事?”马克汉不耐烦地反问。“脑袋影响不到脚印的。” “鸭子的脑袋当然不会影响,但是人的脑袋却非常可能——而且,无疑地、经常地——会影响这些脚印。” “我是不是正在人类学的课堂,上着达尔文物竞天择论的课,或是形而上论?” 万斯明确地告诉他:“无关那些抽象的东西,我只是根据观察所得在说明一个简单的事实而已。” “好,根据你出众不凡的推理,那些间接证据的男性脚印,究竞显示是男人还是女人?” “都有可能,也有可能都不是。”万斯回答。“这项证据应用到人身上,按照常理推论,我认为这个穿过雪地的家伙有可能是穿着自己鞋子的男人,但也有可能是穿着男人鞋子的女人;或甚至是一名高大的小孩。简而言之,根据我的了解,我只能说那些足迹是直立猿人的某个后代脚上穿着男人的鞋子留下来的——性别和年龄不详。至于有关鸭子的足迹,我倒可以接受你的说法。” 马克汉说:“还好你没说鸭子自己会穿上胶鞋。” 万斯静默了一会儿,然后说: “你知道,你这位现代梭伦(译注:希腊七贤之一,雅典的立法大家)的问题就在于,你企图把人性简化成一套公式。然而事实是,人的生命异常复杂。他机灵狡猾,长时间以来最让人害怕的就是他工于心计。他是一种卑劣诡诈的生物,即使是在他那徒然而愚昧的正常生存竞争过程中。在说的一百句话当中,自然而然有九十九句是谎话,只有一句是实话。鸭子虽然没有像人类受到老天爷关爱而被赋予优势,但却是坦率、绝对诚实的一种鸟。” 马克汉问:“那么,你要如何判定这位在雪地上留下男性足迹的人士的性别或年纪?” 万斯向天花板吐出一个烟圈。 “首先,我会否定十二位视力不佳的大人和那位眼力不错的小孩所提出来的所有证据。接下来我会无视于那些雪地上的足迹,然后在不受可疑证词影响和对具体线索仔细求证的情况下,研究判断这位逃逸人士犯罪的真正动机。在分析过各种不同的因素后,我会告诉你的,将不仅是这名犯人究竟是男是女,而且能描述出他的习惯、个性以及人格持质。我可以完完整整地告诉你这个人留下来的是哪一种足迹:他是踩高跷呢,还是骑脚踏车,或者飘在空中根本没有留下痕迹。” 马克汉冷笑着,“我想恐怕你比那些提供给我法律证据的警察还要逊。” “至少我不会拿着证据冤枉那些没嫌疑却被真凶栽赃嫁祸的人,”万斯反击道,“而且,你知道,马克汉,只要你认定了脚印是犯罪证据,你绝对会让真凶称心如意,逮捕那些无辜的人。也就是说,那些与犯罪无关的人却成了你调查的对象。” 他突然变得认真起来。 “注意了,老家伙,眼前的线索似是而非,搀杂了神学论者口中所谓的黑暗力量。这许多让你感到焦虑的犯罪外表,很明显只是障眼法。我个人不相信那些无恶不作的帮派混混已经结社成党,而且选俱乐部这种可笑的场所当做他们的大本营。这种想法太夸张了,充斥着俗不可耐且令人厌烦的新闻渲染手法,真是太哗众取宠了。与战争不同的是,犯罪并不是明显的集体表现,它只不过是见不得人的活动。你知道吗?犯罪活动是属于个人层次的事。一个人计划杀人,他不会像打桥牌一样需要呼朋引伴。马克汉,亲爱的老家伙,别让这种不切实际的犯罪学观点毁了你一生,也别只顾着埋头调查雪地上的脚印,它们会彻底误导你,让你在这邪恶的世界里变得不被依赖。我要提醒你,聪明的罪犯绝不会笨到留下他的脚印让你拿着尺子去量它的大小。” 他深深地叹了一口气,悲怜却又嘲讽地望着马克汉。 “你有没有想过,说不定你的第一件案子就是因为脚印搞砸的?哎呀!到那时候你该怎么办?” “只要把你带在身边就万无一失了嘛!”马克汉回讽,“下一个重大案子发生时你愿不愿意跟我一起办案呢?” “这可真让我受宠若惊。”万斯说。 两天后报纸的头版头条刊出了令人震惊的玛格丽特·欧黛尔谋杀案。 003 金丝雀杀人事件 九月十一日,星期二,上午八点三十分 马克汉告诉我们这个令人震惊的消息时,正是九月十一号这个重大日子的早上过了八点三十分没多久。 我暂时和万斯一起住在他位于东三十八街的一栋豪华大厦的最顶层的家中,这是一个重新装潢过、两层楼打通的大面积房子。自从我辞掉在父亲“范达因和戴维斯律师事务所”的工作,过去几年我一直是万斯的私人法律代表和顾问,竭尽所能地为他的需要和兴趣服务。他的公事倒是不多,但是他的个人财务和他大量收购名画和古董的私事,却让我应接不暇;不过还不构成负担就是了。这种财务和法律上的服务倒是蛮适合我的。而我和万斯早从大学时代在哈佛读书时就建立起来的友谊,提供给我们社会化和人性化的基础——这种基础对别人来说可能很容易变质,让彼此形同陌路。在这个特别的早上我起了个大早,当万斯的管家柯瑞通报马克汉来访、在大厅等候的时候,我正在万斯的书房里忙着。我对马克汉这么早来访有点惊讶,因为马克汉也非常了解万斯的作息,万斯不到中午是不会起床的,更忌讳别人在一大清早扰他清梦。就在那一刻,我嗅出不寻常的气息萦绕在四周。 我察觉到马克汉在大厅里不安地来回距步,他的帽子和手套被他随手丢在茶几上。我走进大厅时,他停下了脚步,一双饱受困扰的眼睛注视着我。马克汉的身材中等,不过体格壮硕,他一头的白发,胡子总是刮得干干净净。仪表出众的他不但彬彬有礼,待人也很谦和;而在他出色的外表下,隐含的却是律己甚严、充满企图心、坚韧不拔的刚毅特质,充分让人感受到他的顽强和不屈不挠。 “早安,范,”他面无表情地向我打着招呼,“又发生了一起惊天动地的谋杀案,有史以来最可怕、最丑陋的一桩。……”他似乎想到了什么,眼睛盯着我。“你让我想起了前晚在俱乐部时我和万斯的对话。该死!那晚他的话果然要应验了。你还记得我半开玩笑地答应他下个大案子要带着他一起办吗?唉!事情真的发生了。那位被大家称为金丝雀的玛格丽特·欧黛尔在她的公寓里被杀了。而我刚刚得到的消息是,好像又和俱乐部有关。现在我要前去欧黛尔住的地方。……把那个安于逸乐还窝在被窝中的家伙叫起床如何?” “没问题。”我不假思索地答应,我想我这样的反应恐怕完全是自私使然。如果有任何谋杀案能够震惊全国,会造成这种结果的被害人可能屈指可数,而金丝雀就是这屈指可数中的一个。 我立刻走到门边叫唤柯瑞,要他马上把万斯叫起来。 “我恐怕,先生……”柯瑞显得有些担心。 马克汉打断说:“别怕,叫醒他的后果我负责。” 柯瑞也感受到事态的严重,于是离开了。 几分钟后,万斯穿着绣工精致的丝质睡袍和拖鞋出现在大厅。 “天哪!”他看着钟,略带惊讶地和我们打着招呼,“难道你们这些家伙整晚没睡?” 他走到壁炉旁,从意大利制的烟盒中选出一根镶金边的瑞奇烟。 马克汉的眼睛眯成一条细缝,他这时候没心情开玩笑。 “那个金丝雀被人杀了。”我忍不住开了口。 万斯停住手中的火柴,不屑地看了我一眼,“谁家的金丝雀?” “玛格丽特·欧黛尔今早被人发现陈尸在家中,”马克汉突然补充说,“就连你这个窝在舒适被窝中的家伙都曾经听过她的大名,所以你该知道这件案子的严重性了吧。现在我要亲自去察看那些‘雪地上的脚印’,如果你要跟来,正如前晚你暗示我的,那就动身吧!” 万斯弄熄了他的烟。 “玛格丽特·欧黛尔?是百老汇的那位金发尤物,还是开发廊的那个?……真是悲哀!”尽管他的态度轻浮,但我可以看得出来他对这案子深感兴趣。万斯继续说道:“这群法律秩序的卑鄙敌人真的决定要陷你于苦恼的深渊啦,亲爱的老家伙?他们不顾人死活,真是可恶透了!失陪一下,我得去换件适当的衣服。” 万斯转身回到他的卧室,马克汉则是拿出一根雪茄准备吞云吐雾一番,而我则回到书房把刚刚处理的资料收好。 不到十分钟,万斯再度出现在大家的眼前,穿戴整齐准备出门。 “喔,老家伙,”管家柯瑞把帽子、手套和一根藤制手杖递给了万斯,他愉快地以法文嚷着,“出发吧!” 我们沿着麦迪逊大道开车到上城,转进中央公园,再从西七十二街穿出。玛格丽特·欧黛尔的公寓位于西七十一街一八四号,靠近百老汇大道。我们把车停在路边,执勤的警员为我们从早已挤满了好奇民众的公寓门口开出一条通道。 助理检察官费瑟吉尔正在大厅中等待他顶头上司的到来。 “真是太不幸了,长官。”他悲叹地说,“又一桩麻烦事,还偏偏在这节骨眼!……”他沮丧地耸了耸肩。 “快让人崩溃了,”马克汉一边和别人握手,一边嚷着,“调查得怎么样了?刑事组希兹警官在你报告后打电话来说,第一眼看上去,这案子就有点棘手。” “棘手?”费瑟吉尔严肃地重复这两个字。“简直是让人透不过气。希兹就像无法停下来的涡轮一样,他才刚结束波义尔的案子,马上又要发挥长处投入这宗骇人的新案子中。莫朗督察十分钟前刚来过,对他下达了调查令。” “噢,希兹是个中好手,”马克汉说,“我们会破案的。……玛格丽特·欧黛尔的公寓是哪一间?” 费瑟吉尔带大家走到大厅后方的一扇门前。 “就是这里了,长官。”他说,“我得走了,我需要睡眠。祝好运!”说完他就离开了。 对这栋房子和它的内部结构作个简单的描述是有必要的,因为这栋建筑物的特别构造,在这桩谋杀案看似无法解释的部分中,或多或少扮演了关键性的角色。 这是一栋石造的四层楼房,建造当初就是把它当做住家用的;为了要改成私人公寓,内部和外观都曾整修过,每一层楼大概隔成三到四间的公寓套房,但是顶楼不在此限。大楼一楼是犯案现场,在这层楼有三间公寓和一间牙医诊所。 这栋建筑物的主要出入口正对着西七十一街,大门正后方是宽敞的大厅。沿着大厅走到尽头就是玛格丽特·欧黛尔的公寓,门牌号码是三号;而公寓大门和这栋建筑物的出入口正好遥遥相对。在大厅中间靠有的地方,是通往楼上的楼梯所在;就在楼梯旁,也就是在大厅的右方,是一间小会客室,没有门,由拱道直接进入。正对楼梯,有一个凹进去不大的空间,那是电话总机的所在位置。这栋建筑物没有电梯。 一楼的另一个重要特色是,在大厅的尽头,也就是右方角落,有一条对外的小通道,沿着欧黛尔公寓墙壁走到底有扇门,这扇门打开后看到的就是建筑物西侧的一片空地。这片空地由一条四尺宽的巷子连接通往西七十一街。 在所附的图示中,一楼的格局可以一目了然,我也建议读者能将它牢记在心,因为一度我也怀疑如此简单明确的建筑格局,在这桩谋杀案的迷局中能扮演什么样的关键角色;然而正由于它的结构非常单纯,没什么特殊之处,不会复杂到让人有特别的联想,才让办案人员困惑了很长一段时间,几乎让这件案子成了无解的悬案。 那天早上就在马克汉进入欧黛尔公寓后没多久,刑事组警官厄尼·希兹随后也赶到了现场。他那宽大、有着好斗模样的脸上却是一派轻松。很明显,以往办案总是存在于刑事组和地检处之间的憎恨与对立,这次却在希兹身上看不到。 “很高兴你来了,长官。”他是真心诚意地说这句话。 然后他转向万斯报以诚挚的微笑,并且伸出手和万斯握手(作者注:希兹和万斯是在两个月前侦办班森谋杀案期间认识的)。 “大侦探这次又要加入我们的阵容了!”希兹以戏谚的语调这么说。 “没错,”万斯口中念念有词,“在这美丽的九月早晨,你是否已经有了特别感应呢,警官?” “不告诉你!”希兹的脸突然变得阴沉严肃,然后他转向马克汉。“不公平,长官:他们这群该死的家伙为什么不挑别人干这档龌龊的事,独独挑上金丝雀玛格丽特·欧黛尔?百老汇里有一大堆再怎么样也不会引起杀机的过时女人,他们猎杀的对象看准了当红的炸子鸡。” 就在他和马克汉说话的同时,警政署督察威廉·莫朗走进了玄关,依例和每个人握手致意。虽然他过去只在偶然的机会里见过我和万斯一次,但是他却记得我们两人,而且叫得出我们的名字,和我们寒喧着。 “我们非常欢迎你来,”他声调和缓优雅地对马克汉说,“希兹警官会提供你需要的相关资料。我才刚到而已,还没有进入状况。” “我已经给了他很多资料。”希兹带大伙走向客厅时喃喃说着。 玛格丽特·欧黛尔住的地方有着两间相当大的房间,由垂挂着暗红色帷幔的拱门相连接。从公寓大门进去首先看到的是一个八英尺(l英尺=0.3048米。)长、四英尺宽的玄关,推开威尼斯风格的高级玻璃门后才是客厅。公寓没有其他的出入口,要到卧房也只能从客厅穿过拱门进入。 客厅左侧有一张覆盖着织锦丝缎的大型长沙发,正对着壁炉;沙发的正后方则放着一张紫檀木长桌。介于玄关和通往卧室拱门的右墙上,挂了一面三叠式的玛丽·安托瓦内特镜子,镜子下方放置了一张红褐色的折叠式方桌。在拱门的另一边、靠近外挂式凸窗,放了架小型史坦威钢琴,上面缀饰着路易·塞斯风格的精美装饰品。而在壁炉右方的角落,有一张细长桌脚的写字桌和一个手工制作的方形皮面字纸篓;壁炉左侧则是一个我从来都没看过、堪称绝世佳作的古希腊式橱柜。墙上挂了几幅法国画家布歇、弗拉格纳尔和华铎等人的复制画。卧房里放置了一个五斗柜、一个化妆台和几张镀金的椅子。整个公寓给人的感觉,似乎和金丝雀易逝凋零的个人特质,有着明显的关联。 就在我们从玄关踏进客厅驻足四处观望的同时,屋内遭到破坏的景象映入我们的眼帘。很明显地,房间被人大肆搜刮过,处处显得零乱不堪,让人不忍卒睹。 “看来他们做得不够高尚。”莫朗督察说。 “我认为我们得感谢他们没用炸药把房子炸了。”希兹尖酸地回应。 然而这破乱的景象并不是最吸引我们注意的地方,我们的视线几乎马上转移到了死者的身上。她以一种不自然的侧扭姿势陈尸在离我们比较近的沙发一角。头部像是被人用力向后扭转,靠在丝缎的沙发套上;散乱的长发过肩垂挂而下,宛如被冻结住的一练金色瀑布。由于死于暴力,她的脸扭曲得不成人形;皮肤已经变色,眼睛瞪得大大的,嘴巴张着,嘴唇皱缩;脖子两侧甲状软骨的部位有着明显的淤痕,身上穿着镶有黑色蕾丝的奶油色薄纱睡衣,而在沙发扶手旁则有一顶韶皮剪裁的金色睡帽。 房间里留下她与凶手反抗挣扎的痕迹。在她散乱的头发旁,睡衣一边的肩带断落,胸口前的蕾丝部分有一道很长的横向裂缝;睡衣上淡紫色的缎带花饰也被扯落,皱巴巴的一团落在她的腿上。一只缎面的室内拖鞋掉落在地上,右膝向内盘卧在沙发上,好像是被凶手勒得快要窒息前的挣扎动作。她的手指仍然弯曲着,无疑地在她死亡之前曾紧紧握住凶手的手腕,直到她断气松手为止。 我们的眼睛就像被施了恐怖的魔咒般停留在玛格丽特·欧黛尔的死状上,直到希兹开口才让我们回到现实中。 “你瞧,马克汉先生,在她突然遭到背后攻击时,显然是坐在沙发这边角落的位置上。” 马克汉点着头。“这么轻易就把她勒死的人一定是个孔武有力的男人。” “我非常认同你的看法!”希兹说。他弯下身指着死者手指上的伤口继续说,“他们还拔走了她手上的戒指,而且动作也是非常的野蛮粗鲁。”然后他指着断落在玛格丽特·欧黛尔肩上、镶有小珍珠的一段精美的白金项链又说,“他们抢走了挂在她脖子上的所有饰品、项链,而且是硬扯下来的。他们不放过任何一样值钱的东西,也不浪费时间。……手法真是利落,动作不拖泥带水。” “法医在哪?”马克汉问。 “他就要到了,”希兹告诉他,“德瑞摩斯医生是不能不吃早餐就出门办事的。” “他可以找出一些表面上看不出来的蛛丝马迹。” “我已经掌握了足够的线索,”希兹强调,“看看这间公寓,即使堪萨斯飓风来袭,情况也不会这么糟。” 我们将视线从这幅让人难过的死者惨状上移开,然后走向房间的中央。 “小心别碰到任何东西,马克汉先生,”希兹警告说,“我已经通知指纹专家过来这里,他们随时都会到。” 万斯故作惊讶地看着希兹。 “指纹?不会吧!多么可笑!在这个进步的时代,你认为这家伙会留下指纹让你去找?我看你是在做梦。” “不是所有的坏人个个都聪明,万斯先生。”希兹反驳着。 “嗅,亲爱的,当然!如果他们个个都聪明,就不会被抓了。但是,警官,毕竞一个被拿来认证的指纹,只表示留下指纹的这个人曾在某个时候在现场逗留过,它并不意味有罪。” “也许是这样,”希兹不甘愿地说,“但是我要告诉你,如果我在这个凌乱的现场真的找到任何指纹,我对留下指纹的家伙绝不宽贷。” 万斯似乎被吓倒了。“你肯定是吓着我了,警官。从今以后手套将永远成为我外出时不可或缺的行头。你知道,我总是喜欢东摸摸西碰碰房子里的家具、茶杯、厨房用具什么的。” 马克汉在这个时候插话进来,建议他们在法医到达之前再四处查看查看。 “还不就和以前的案子如出一辙,没什么新鲜的。”希兹指出,“杀了这个女的,然后把所有值钱的东西一扫而空。” 两个房间很明显地被掠夺一空,衣服和其他物品散落一地,两个衣橱(每个房间各一个)的门开着。从卧房里衣橱混乱的情形来看,可以知道凶手的行动是很仓促的。客厅的衣橱放置的是平时不常使用的物品,似乎被搜刮得并不严重。化妆台的抽屉和五斗柜被翻箱倒筐过,东西掉落一地;床单枕头被子乱七八糟地掀在一旁,床垫也整个翻了过来。两张椅子和一张小茶几翻倒在地上,花瓶也都破了,就好像被遍寻不着东西的凶手将它们摔在地上出气一样。写字桌的抽屉也全都被拉开搜索过,只留下散乱的纸张簿本在里头。古希腊式橱柜的门也是大刺刺地开在那里,被翻空的程度和写字桌的情况没有两样。青铜制的台灯倒在长桌的边角,缎面的灯罩也被旁边的银盒尖角给刮破了。 在一片混乱中有两样东西特别吸引我的注意——其中一样是在任何文具店里都买得到的黑色金属文件盒;另外一样则是钢片订造、有着圆形锁的首饰盒。尤其后者在整个追查的过程中,扮演了奇怪而邪恶的角色。 空无一物的文件盒被置于长桌上,紧邻着倒落的台灯。盒盖是关着的,而钥匙还插在钥匙孔里。在杂乱无章的房间里,这个盒子似乎是残破景象中惟一让人感觉到井然有序的东西。 另一方面,首饰盒则是被粗暴地打开了。它放在卧房的化妆台上,歹徒似乎是费了很大力气才把它撬开,整个盒子都变了形。首饰盒旁有一把铜柄的火钳,显然是取自客厅,用来当做凿刀撬开首饰盒的工具。 在我们察看房间的时候,万斯不经意地瞥到这两件物品,而就在他走近化妆台时,突然停下了脚步。他拿出他的单边眼镜,小心翼翼地调整好位置,倾身看着变形的首饰盒。 “非常特别:”他喃喃自语,并且用他的金笔轻敲着盒盖边缘。“你有没有发现什么,警官?” 万斯弯向化妆台的时候,希兹正眯着眼睛看他。 “你发现了什么吗?万斯先生。”他反问万斯。 “哦,你想像不到的,”万斯轻轻地回答。“刚刚我突然发现这个钢片订造的盒子是绝对无法被这把普通的火钳打开的,对不对?” 希兹同意地点着头。“所以,你也注意到了,是不是?你的看法没错,这把火钳充其量只会对这个首饰盒造成一点损伤,但它绝对无法破坏这把锁。” 他转向莫朗督察。 “这个难题我会交给我们的布莱纳‘教授’去解决,如果他可以的话。打开这个首饰盒对我而言是高难度的工作,也不是我这样的人应该会做的事。” 万斯继续研究了这只首饰盒一会儿,终于面有难色地转过头去。 “哎呀!”万斯叫着,“昨晚这里发生了非常诡异的事。” “哦,没那么诡异,”希兹接着说,“这个案子很单纯,没啥神秘的地方。” 万斯拿下他的单边眼镜擦了擦,然后把它收了起来。 “如果你是用这种态度办案的话,警官,”他不屑地回嘴,“我保证你铁定会触礁。希望到时候会有仁慈的上帝出来把你拯救到岸边。” 004 手印 九月十一日,星期二,上午九点三十分 就在我们回到客厅没多久,首席法医德瑞摩斯兴致勃勃、充满活力地赶到了。他的车子里跟着下来了另外三个人,其中一位手上拿着照相机和一副折叠三脚架。这三个人分别是杜柏士队长、指纹专家贝拉米探员和警方摄影师彭彼得。 “哇,哇,哇!”德瑞摩斯法医喊道,“是什么风把大家都吹过来了:很棘手,是不是?……但是,检察官,就算发生 了这种事,你的朋友们好歹也挑个让人可以接受的时间叫人嘛!一大早就催命似的,我的肝脏吃不消啊!” 他精神奕奕、非常有效率地和每个人握手打招呼。 “尸体在哪里?”他环顾屋内,轻松地问着,接着便看到了躺在沙发上的尸体,“嗅!是名女子。” 一个箭步向前,德瑞摩斯法医立刻对玛格丽特·欧黛尔的尸体进行检查。他仔细查看她的脖子、手指,摇动她的手 臂和头以确定她死后僵硬的程度,最后松弛她僵直的四肢,让尸体平躺在长椅垫上,准备做更进一步的验尸工作。 我们其他人则移向卧室,希兹挥手叫杜柏士队长和贝拉米探员跟过来。 “别放过任何一个地方,”他对他们说。“特别是好好留 意这个首饰盒和这把钳子的握柄部分;另外,把客厅里的文件盒也彻底地检查一番。” “没错,”杜柏士队长同意地说,“我们在这头忙,法医在另一头忙。”然后他和贝拉米分头展开工作。 很自然地,我们的兴趣焦点集中在杜柏土队长的工作上。整整五分钟我们都在看他检查首饰盒的前前后后,以及钳子的握柄。他小心翼翼地捏着这些东西的边缘把它们拿起来,眼睛戴着珠宝商鉴定珠宝用的那种放大镜片,并拿出口袋中的小型手电筒照着首饰盒和钳子的每一寸地方,最后他把它们放下来,皱着眉头。 “没有指纹在上面,”他说,“擦拭得干干净净。” “我大概知道了,”希兹咕哝着,“这是职业杀手干的。” 他转向另一名专家,“有没有发现什么,贝拉米?” “毫无发现,”贝拉米有点火气地回答。“只有一些旧的斑点和灰尘在上面。” “看来是一无所获了,”希兹感到非常恼火。“我们只有指望法医那头的进展了。” 就在这时候德瑞摩斯法医走进了卧室,从床上拿起了一条床单,回到沙发旁用床单覆盖住尸体。随后他关上他的手提箱,潇洒地戴上帽子,朝众人急步走去。 “单纯的杀人事件,”他说话快如连珠炮,“喉咙前方有几道淤痕,拇指形状的淤痕在后颈骨的部位。这一定是出其不意的攻击,虽然死者临死前有明显挣扎过的痕迹,不过凶手的动作干净利落,有职业杀手的水准。” “你认为她的衣服是怎么破的呢,法医?”万斯问。 “哦,那个吗?很难说。有可能是她自己弄的——窒息前的本能反应。” “好像不是那样哟?” “为什么不是?凶手的两手都勒在她的脖子上,你说还有谁能撕破她的衣服,扯掉她的胸花?” 万斯耸了耸肩,点燃一根烟。 希兹显然被这种不合逻辑的回答惹得有些恼火,他提出了另一个疑问。 “手指上的伤痕难道不是因为她的戒指被拔掉时造成的吗?” “有可能,这些都是新伤。另外,她的左手腕也有几道刮痕,显示她的手镯有可能是遭到外力从她手上强行脱下来的。” “这样说还算合理,”希兹满意地回答,“而且看来他们还从她脖子上扯下项链之类的饰物。” “有可能,”德瑞摩斯法医淡然同意。“链子类的饰物在她右肩的后方勒出一道凹痕。” “时间呢?” “九或十个小时之前。喔,大概昨晚十一点半左右,或许再早一点。无论如何,不超过午夜十二点。”他不停地来回踱步,“还有什么事吗?” 希兹想了一下。 “就这样了,法医,”他说,“我要马上把尸体移往摈仪馆的停尸问。你赶紧进行验尸的工作吧!” “明天你就可以拿到验尸报告了。”尽管德瑞摩斯法医迫不及待地想要离开,不过在他离去之前,他还是走进卧室,和希兹、马克汉与莫朗督察握手道别。 希兹跟着他走到门口,我听见他要门外的警员打电话给公共服务部,叫他们马上把救护车开过来载运金丝雀的尸体。 “我真的非常佩服你们这位法医!”万斯对马克汉说,“好一个团队!你在这里为这位香消玉须的金发美女急得像热锅上的蚂蚁,而这位快活的法医先生却只为他早起的肝脏担心。” “他有什么不舒服的?”马克汉抱怨说,“媒体舆论的压力又没有落在他身上。……对了,你对撕破洋装的质疑点到底在哪里?” 万斯懒懒地看着手上点燃的烟。 “想想看,”他说,“这位女士很明显是遭到出其不意的攻击,因为,假如之前发生打斗,她就不会坐在那儿被人从后方活活勒死。因此,在她被勒住脖子的当时,她的睡衣和胸花无疑是完整的。但是——姑且不管你那位生气盎然的法医大人所下的结论——从她衣服损破的情形来看,依常理判断,并不像是她挣扎要呼吸时自己造成的。如果胸前的睡衣勒得她喘不过气来,她会把手指伸进衣领里然后撕扯上衣透气。可是,如果你注意到的话,她的睡衣上半部根本完好如初,惟一破损的地方是蕾丝荷叶边的部分。它是被一股很大的力量从旁边撕裂的,甚至是被扯破的。然而,在这种情况下,任何拉扯应该不是向下就是往外。” 莫朗督察听得非常专心,然而希兹却是毫不在意且没耐性;显然他不认为撕破的睡衣和这件简单的大案子有任何关联。 “此外,”万斯继续,“还有那胸花,如果她被勒时自己把胸饰扯掉,毫无疑问它应该会掉在地上。因为,想想看,她的尸体侧扭,右膝盘卧,一只拖鞋没有穿在脚上,可见她当时一定挣扎得很厉害。现在我要说的是,在这样的挣扎中,不会有任何胸花还会停留在这位女士的膝盖上。即使女士小姐们坐得好好的,她们的手套、皮包、手帕、餐巾、小册子之类的东西,都会从她们的膝盖滑落到地上,你们知道吗?” “如果你的论点正确的话,”马克汉指出,“也就是说,蕾丝的撕裂和胸花的扯落应该是在她死后才发生的喽?!但我无法理解的是,这种无意义的野蛮行为,目的是什么?” “我也一样,”万斯轻声叹息,“整件事非常诡异。” 希兹目光锐利地看着他。“这是你第二次这么说了。但是这件谋杀案中并没有发现你所谓的离奇诡异之处。这个案子再单纯不过了。”他语气坚决,极力为自己站不住脚 的意见抗辩。“睡衣几乎在任何时间都可能被扯破,”他顽 固地继续说下去,“胸花可能正好勾到睡衣裙摆的蕾丝,因此没有掉落在地上。” “那么首饰盒你又作何解释,警官?”万斯问。 “喔,凶手可能是试着要用钳子打开它,但是打不开,于是用自己带来的铁橇撬开的。” “假如他随身带了这么有用的铁橇,”万斯继续迫问,“为什么这家伙还要不厌其烦地从客厅找来那没用的钳子?” 希兹警官尴尬地摇着头。 “你永远搞不清楚这些歹徒为什么要这样做。” “啧,啧!”万斯对他发出藐视斥责的声音。“‘永远’这两个字不应该会是从你这位聪明的警官口中讲出来的吧:” 希兹依旧眼神锐利地看着万斯。“还有什么事情让你觉得诡异离奇的吗?”他的敏锐问题又冒了出来。 “喔,客厅桌上的台灯。” 当时我们就站在连接两个房间的拱门上,希兹立刻转身,盯着那个翻倒的台灯。 “我看不出有什么地方不对劲。” “它翻倒在那,对不对?”万斯说。 “那又怎样?”希兹完全迷惑了。“屋子里几乎每样东西都他妈的被搞得东倒西歪。” “哦!但是有一个理由可以解释为什么大部分的东西被翻搅得乱七八糟,像是抽屉、箱子、柜子、花瓶等等。那就是他们在找东西;他们动作一致地在搜刮所有值钱的东西。但是那座台灯,现在你们看到没,和屋子里的状况不协调,一点也不搭调。它倒在桌子的边角上,相对死者被勒死的地点少说也有五尺远;在挣扎的过程中,台灯不可能被打翻。……不,根本就不会。台灯不应该会翻倒,正如同折叠式方桌上那面美丽的镜子也不应该会破。这就是为什么奇怪的地方。” “那些椅子和那张小桌子怪不怪呢?”希兹指着两张翻倒的镀金椅子,和一张倾倒在钢琴附近的茶几问万斯。 “哦,它们没有什么怪异之处,”万斯回答。“这些都是很轻的家具,很容易被闯进来掠夺财物又急着逃走的歹徒碰倒在一旁。” “这座台灯可能也是在同样的情况下被弄倒的。”希兹反驳。 万斯摇着他的头。“不可能,警官。它是实心铜座的台灯,不会头重脚轻;而且稳稳地站在边角,不会造成任何妨碍。……台灯是故意被弄倒的。” 希兹沉默了一会儿。经验告诉他不要低估了万斯的观察能力。事实上,就在我看到翻倒在桌边的台灯与其他被翻弄破坏的东西有一大段距离的同时,我必须承认万斯的观点的确隐藏了一股不容忽视的威力。我努力想借万斯的观点重建犯罪现场,但却彻彻底底地失败了。 “还有什么和现场不搭调的吗?”希兹终于又开口问了万斯。 万斯以他手上的烟指着客厅里的衣橱。这个衣橱放置在玄关旁的角落,离古希腊式橱柜很近,正对着沙发一角。 “你不妨花点心思仔细看看那个衣橱,”万斯漫不经心地说,“你会发现,虽然衣橱的门是半开的,但是里面的东西没有被碰过;而这也是整间公寓里惟一没有被翻搅过的地方。” 希兹走了过去,检视衣橱的内部。 “喔,无论如何,我得承认这的确很怪异。”他最后承认了这个事实。 万斯懒洋洋地跟在后面,从他肩后看着衣橱内部。 “天哪!”他突然叫了起来。“钥匙插在锁的内侧,真是怪得不得了!没人能够从衣橱内锁门的——是不是,警官?” “这没什么好大惊小怪的,”希兹倒是很看得开,“也许这门一直都没被锁过。总之,我们很快就会找出答案了。 女佣正在外面待命,等杜柏士队长结束他的工作,我会和她谈谈。” 他转向已经完成卧房指纹采集工作,此刻正在钢琴上采集指纹的杜柏士队长。 “有没有什么发现?” 队长摇摇头。 “都戴着手套。”他简单扼要地回答。 “我这里也一样。”贝拉米跪在写字桌前,粗声粗气地跟着说。 万斯嘲笑地转身走向窗户旁,泰然自若地抽烟看着窗外,仿佛他对这件案子的浓厚兴趣转眼间已经烟消云散。 就在这时候,大厅的门打开了,一名满头灰发和蓄着杂乱胡子的矮瘦男人走了进来,在刺眼的阳光下不时地眨着他的眼睛。 “早安,教授,”希兹向这位刚来的人士打招呼,“真高兴见到你,我手上又有好货了,正是你拿手的。” 副督察康瑞德·布莱纳是隐藏在这个侦查团队背后、能力一流的专家之一。通常遇到棘手的技术问题总是得征询他的意见,然而他的名字和功劳却很少上报。他的专长在锁类和歹徒使用的窃盗工具。我怀疑,就算是洛桑大学那些努力不懈教犯罪学的学者,也不一定有人能比他更精确地从歹徒所留下的证据去解读犯罪工具。他的外表举止看起来像是位干巴精瘦、不怎么起眼的教授(作者注:这是一件有趣的事,他在纽约市警局任职十九年,基于他无人出其右的专长和下属身份之故,他一直被人尊称为“教授”)。他身穿一套未经整烫的传统剪裁黑色西装,里面是一件立领衬衫,活脱是十九世纪末的牧师装扮,还打着一条窄长的黑色领带。他的金边眼镜镜片很厚,以至于他的瞳孔看起来大得惊人。 当希兹和他讲话的时候,他面无表情地站在那里等着执行任务,似乎无视于其他人的存在。希兹显然非常了解这位瘦小警官的特殊风格,不待他反应,立刻走向卧室。 “这里请,教授,”他馅媚地引导布莱纳进入卧室,走到化妆台前拿起首饰盒。“看一下这个首饰盒,告诉我你发现了什么。” 布莱纳跟着希兹进入卧室,没有左顾右盼,直接拿起了首饰盒,静静地走到窗边检视。万斯突然间似乎又变得有兴致了,他走了过去,驻足看着他。 这位瘦小的专家戴着近视眼镜,拿着首饰盒端详了足足五分钟。然后他撇过头看着希兹,眼睛不停地眨动着。 “有两种工具被用来打开这个首饰盒,”他的声音小而尖锐,但却充满了无比的权威。“其中一样弄弯了盒盖,并且在烤漆的表面上造成数道刮痕。另外一样,我敢说,是某种铁制凿刀,用来破坏锁的。第一种工具是件钝器,操作的杠杆角度错误,使用者显然不熟悉这项工具,结果只造成盒盖边缘弯曲变形;但是凿刀插入的施力点却用得非常正确,刚好可以把锁簧弄开。” “惯窃?”希兹问。 “八成是,”布莱纳回答,再度眨着他的眼睛。“也就是说,撬开锁的功夫是职业手法。而且我敢大胆地打包票,这项工具是专为进行这个不法行动所准备的。” “这玩意有派上用场吗?”希兹拿起那把火钳。 布莱纳把它拿过来反复查看。 “它或许就是那件弄弯盒盖的钝器,但绝不是撬开锁的工具。这把火钳是铁铸的,只要施力过大就会折断。然而这个首饰盒由冷钢打造而成,里面嵌入圆柱形的倒钩锁,需要特制的钥匙才能打开;而只有凿刀才有足够的力道可以把锁撬开。” “喔,就这样了。”希兹似乎很满意布莱纳所作的结论。“我要请你仔细检查首饰盒,教授,到时候告诉我你还发现了什么。” “如果你不反对的话,我要带走它。”这位小个子把首饰盒夹在手臂里,不吭一声地离开了。 希兹对着马克汉露齿一笑。“怪胎!除非他从蛛丝马迹中找到答案,否则他是不会快乐的。他一刻也等不及要拥有那个盒子,然后在格地铁的时候一路疼爱地捧着它,就像母亲捧着婴儿那样。” 万斯仍旧站在化妆台附近,困惑地看着这个房间。 “马克汉,”他说,“那个首饰盒的情况的确让人吃惊。这事不合理、不合逻辑,让人想不透。它让整个案子变得更复杂了。从那个钢盒刮损的情形判断,不像是高手所为,但被撬开了锁却又的确是出自高手的伎俩……” 在马克汉回应之前,杜柏士队长发出的满足声吸引了我们的注意。 “我这里有些发现,警官。”他叫着。 我们怀着期待的心情移往客厅。杜柏士站在沙发后长桌的一边,几乎就在玛格丽特·欧黛尔陈尸处的正后方。他拿出一个看起来像是小型手动式风箱的指纹印显示器,并吹出淡黄色粉末,让粉末均匀地遍布在桌面上大约有一平方尺的面积。接着他轻轻地吹掉多余的粉末,桌面这时候出现了一个清楚的深黄色手印。大拇指和其他各指节间的指印以及手掌边缘部分,在粉末中呈现的样子就像是一座座环状的小岛,指纹纹路清晰可辨。摄影师随后把他的照相机架在一个可调式三脚架上,小心翼翼地对焦,对着这个手印拍了两张照片。 “这样应该就够了,”杜柏士非常满意他的发现。“右手掌,清楚的手印,留下它的家伙当时就站在这名女子的正后方,……而且这掌印的痕迹非常新。” “这个盒子呢?”希兹指着翻倒台灯旁的黑色文件盒。 “一点痕迹也没有,擦拭得非常干净。” 杜柏士开始收拾他的检查工具。 “我说,杜柏士队长,”万斯插嘴说,“你检查过衣橱内的门把吗?” 杜柏士猛然转身,瞪着万斯。 “没有人会闲着没事去握衣橱内的门把的,大家开关衣橱都是从外面。” 万斯假装很惊讶地挑动他的眉毛。 “哦,真的是这样吗?真让人想不到!……不过,你知道吗?如果有人在衣橱里的话,他就不会碰触到衣橱外的门把了。” “据我所知,不会有人把自己关在衣橱里的。”杜柏士的语调充满不屑和讽刺。 “这就怪了,”万斯说,“你知道吗?据我所知,很多人都会沉溺在这种习惯中,有点像是某种形态的消遣娱乐呢!” 总是会打圆场的马克汉开了口。 “万斯,你对那个衣橱有什么看法吗?” “唉,我要是有就好了,”他无可奈何地回答。“因为我无论如何也想不透为什么衣橱看起来整整齐齐的,没有翻弄过的痕迹?我真的很好奇。你知道,它应该被大肆搜刮过才对。” 希兹也陷入和万斯同样的迷惘中,因此他转向杜柏士,对他说:“你最好还是检查一下门把,队长。正如这位先生所言,这个衣橱确有蹊跷。” 杜柏士不悦地默默走向衣橱门边,将黄色粉末撤在里面的门把上。吹掉粉末后,他拿着放大镜弯下腰来检查。终于他直起了身,乖捩地打量着万斯。 “门把上是有刚留下的指纹,可以了吧!”他勉勉强强地承认。“除非我判断错误,否则这些指纹就是把手印留在桌面的那个家伙留下来的。两处的大拇指指纹都是环状的,食指呈螺纹状。……这里,彼得,”他指示一旁的摄影师,“把这个门把拍照存查。” 检查结束后,杜柏士、贝拉米和那名摄影师一行人先行离去。 大家互开了一会儿玩笑后,莫朗督察也离开了。在大门边他和两名身穿白色制服的实习医师擦肩而过,他们奉命前来搬走这名女子的尸体。 005 那扇闩上的门 九月十一日,星期二,上午十点三十分 公寓里现在只剩下我、马克汉、希兹和万斯。朵朵乌云飘过,不时遮住阳光,灰暗幽冥的光线笼罩在这个充满悲剧的房间里。马克汉点燃一枝雪茄,靠着钢琴站在那里四下张望,神情落寞但刚毅。万斯走向挂在客厅墙上的一幅画前,吹毛求疵地边看边批评。这幅画应该是十八世纪法国画家布歇的作品。 “绽放笑届的裸女,展翅拉弓嬉戏的丘比特小童,以及卷卷云彩,”他评论着这幅画。他对所有描绘法国路易十五统治下颓废主题作品的深恶痛绝是非常明显的。“真不晓得在这种描绘情歌、嫩绿和温驯绵羊的作品出现之前,那些宫廷交际花的闺房里挂着什么样的画。” “我现在比较有兴趣的是,昨晚这间不寻常的闺房中究竟发生了什么事。”马克汉不耐烦地说。 “没有什么好忧心的,长官,”希兹充满自信地说。“我认为杜柏士拿发现到的指纹,然后比对我们的指纹资料档案,很快就能查出案子是谁干的。” 万斯带着悲悯的笑容转向他。 “你真有把握,警官。但我认为,在这件悲惨的案子水落石出前,你会宁可这位手持杀虫粉的暴躁队长没有发现这些指纹,”他做了一个开玩笑的表情。“容我小声地告诉你们,那个在紫檀木桌面和衣橱门把留下指纹的家伙,和这位美丽小姐的死一点关系也没有。” “你怀疑什么?”马克汉直截了当地问。 “没什么,亲爱的老家伙,”万斯柔声回答。“此刻我正徘徊在心智的晦暗歧途上,就像漫游在太阳系中不见指标一般毫无头绪。黑暗之口正吞噬着我,让我仿佛置身于浩瀚无根的黑夜里。我的心智笼罩在地狱之河的幽其中,我已绝然深陷在黝黯的阴阳界里。” 马克汉气得紧抿着嘴唇,他太熟悉万斯这种用饶舌来回避正题的行为模式。他转向希兹改变话题。 “你已经盘问过这房子里的人了吗?” “我问过欧黛尔的女佣、大楼管理员和接线生,不过问得不够详细,我在等你来。我想说的是,他们描述的事让我头昏脑涨。如果他们坚持他们的说法,那我们就面临难题了。” “叫他们现在进来,”马克汉说,“先叫女佣。”他坐在钢琴板凳上,背靠着琴键。 希兹起身,不过他没有走向大门,而是走到外挂式凸窗前。 “在你盘问这些人之前,有件事我想请你注意,长官!那就是这栋公寓大楼的出入口。”他把金色纱质窗帘拉向一边,“注意那个铁栏杆。这个地方所有的窗户,包括浴室,都装有铁栏杆,就像这些一样。这里离地面大概只有八到十英尺,而建筑这栋房子的人不给小偷以任何机会从窗户闯入。” 他把窗帘拉回来,然后走到玄关。 “现在,这里只有一个出入口通往这间公寓,就是这扇开向大厅的门。这里没有气窗,没有通风口,没有送菜用的升降机;也就是说,这间公寓惟一能进出的地方就只有这扇门了。在你聆听这些人叙述时,请把这件事放在心上,长官。……现在,我先叫女佣进来。” 在希兹的命令下,一名探员带进来一名年约三十岁、黑白混血的妇人。她衣着整齐,给人一种精明干练的感觉。她说话的时候轻声细语,咬字清晰、条理分明,一看就知道受教育程度不错,和一般的女佣明显不同。 她的名字叫做艾咪·吉勃逊。以下是马克汉问她话后整理出来的讯息: 她在早上七点多来到欧袋尔的公寓,和往常一样,她自己有一副钥匙能够自行进入,因为这里的女主人通常都睡到日上三竿才起床。 一个星期中她会有一两次特别早到,在欧爱尔小姐起床前,为她缝补衣服。在今天这个特别的早上,她 早到就是为了帮欧党尔小姐修改睡袍。 当她开门的时候,满室凌乱直接映入眼帘,因为玄关通往客厅的玻璃门是敞开的。几乎在这同时,她发现女主人陈尸在沙发上。 她立刻呼叫当时正在值班的接线生杰梭。杰梭向客厅瞄了一眼后,马上打电话报警。然后艾味坐在大厅会客室等侯警察到来。 她的证词简洁直接,废话不多。即使紧张或激动,她也把自己的情绪控制得非常得体。 “现在,”马克汉在停顿一会儿后接着问,“我们把时间拉到昨天晚上。你是什么时候离开欧黛尔小姐的?” “七点前,大概六点五十几分的时候,长官。”这个女人以一种平淡的语调回答马克汉的问题,而这似乎也是她说话的一贯语气。 “你通常都是那个时间离开的吗?” “不是,我通常在六点钟离开。但是昨天晚上欧黛尔小姐要我帮她准备晚宴服。” “平时你都不帮她准备晚宴服吗?” “是的,长官。但昨晚她要和某位男士共进晚餐,然后去剧院;她希望看起来特别美。” “哦!”马克汉身子向前倾。“这名男子是谁?” “我不知道,长官。欧黛尔小姐没说。” “你认为可能是谁?” “我不知道,长官。” “那欧黛尔小姐是什么时候告诉你要你今天早点来?” “昨晚我离开的时候。” “所以,她根本没有预期到会有任何危险,或是对她这位男伴有任何恐惧?” “看起来没有,”她停顿了一下,似乎正在思考。“没有,我想她没有。她昨晚的兴致非常好。” 马克汉转向希兹。 “你还有其他问题要问吗,警官?” 希兹从他嘴巴把还没点着的雪茄拿开,身体弯曲前倾,两只手撑着膝盖。 “昨晚欧黛尔这女人戴着什么样的首饰?”他粗着嗓子间。 女佣的态度马上变得冷漠高傲。 “欧黛尔小姐,”她特别强调“小姐”这两个字,语调中充满对他不尊重欧黛尔小姐称呼的谴责。“她戴了所有的戒指,五六枚吧,以及三个手镯;其中一个缀饰着方钻,一个缀饰着红宝石,另外一个则是缀饰着钻石和翡翠。脖子上还戴了一条缀着梨形钻、光芒四射的项链;此外,她还带了副镶着钻石和珍珠的白金有柄望远镜。” “她还有其他的首饰吗?” “或许还有一些小一点的饰物吧:但我不是很确定。” “她是不是把它们放在卧室里一个钢制的首饰盒中?” “是的,不戴它们的时候当然放在首饰盒里。”回答中带着些嘲讽的口气。 “哦,我想也许即使她戴着它们,她还是得锁上她的首饰盒。“希兹因为女佣的态度开始反唇相讥;对于她回答问题时始终没称他“长官”一事,他也无法释怀。他此刻站了起来,向下指着紫檀木桌上的黑色文件盒。 “以前见过这玩意吗?” 妇人漠然地点着头,“见过很多次。” “它通常都是放在哪?” “在那里面。”她朝着古希腊式橱柜领首示意。 “盒子里有些什么?” “我怎么知道?” “你不知道,啊?”希兹下巴微扬,然而他严厉的态度对这位冷静的女佣毫无影响。 “我不知道,”她镇定地回答。“它总是锁着的,我从来没见欧黛尔小姐打开过。” 希兹警官走到客厅衣橱的门边。 “看到那钥匙没?”他生气地问她。 这女人再次地点头,但是这=次我注意到她的眼神里透露着些许惊讶。 “这钥匙一直都插在门内吗?” “不是,它一直都插在门外。” 希兹抛给万斯一个奇怪的表情。然后,在对着门把蹙眉思考了一会儿后,他朝着带女佣进来的警员招了招手。 “把她带到会客室,史尼金。有关欧箕尔的首饰,详细问过她之后作成笔录。……让她在外面等着,待会我还要问她。” 史尼金和女佣走了出去。万斯懒洋洋地靠着沙发,朝天花板吐出一个烟圈。盘问那名女佣的时候,他就一直坐在那里。 “相当清楚,是不是?”他说,“这妇人让我们又向前迈进了一大步。现在我们知道那把衣橱的钥匙插错了位置,而且我们这位美丽性感的女子要和她的一位亲密伙伴前往剧院。在她的亲密伙伴送她回家后大概没多久,她就离开了这个邪恶世界。” “你觉得这些叙述很有帮助,对不对?”希兹得意扬扬的语气里充满了轻蔑的味道。“等你听完接线生说出来的疯狂故事后再说。” “好了,警官,”马克汉不耐烦地说,“就当我们在这棘手的刑事案上有了进展。” “马克汉先生,我建议先问大楼管理员,等会我会告诉你为什么。”希兹走到欧黛尔公寓门口,然后将它打开。“看一下这里,长官。” 他走出大门来到大楼大厅,指着左手边的小通道。小通道约莫十尺长,介于欧黛尔公寓和会客室之间。通道的尽头是一扇实心橡木门,门后通往公寓大楼旁的空地。 “这扇门,”希兹解释,“是这栋大楼惟一的侧门。如果这扇门上了锁,没有人能从这里进入大楼,除非走正门进来。你也无法从其他公寓进入这栋大楼,因为这层楼的所有窗户都加装了铁窗。我一到现场的时候就检查过了。” 他走回了欧黛尔公寓的客厅。 “在我今天早上检查过这里的情形后,”他继续说,“我认为我们要找的这个人就是从通道尽头的这扇门进入本栋大楼的,然后他偷偷溜进欧黛尔的公寓,没让夜间管理员发现。所以我试过这扇侧门,看看它是不是打得开。但是门从里面闩着——请你注意,不是锁着,而是闩上的。门闩不是那种从外面就可以撬开或弄开的滑扣,而是那种坚固的老式铜制旋转扣闩。……现在我要你听听管理员对这件事的说法。” 马克汉点头默许,希兹随即叫大厅里的一名警员带管理员过来。没多久,一名木调的中年德国人来到我们面前。他的颧骨很高,一副愁眉苦脸的样子,紧收着下巴,怀疑地看着我们。 希兹立刻担负起盘问的责任。 “通常你晚上什么时间离开这里?”基于某种理由,他开始了咄咄逼人的态度。 “六点钟,有时候早一点,有时候晚一点。”这男人说话的语气相当单调。很显然,他对于在执勤时间发生这等意外事件感到非常懊恼。 “那你早上什么时候到这儿?” “通常是八点。” “你昨晚几点回家?” “大概六点左右,也许是六点十五分。” 希兹停顿了一下,终于点燃了过去一个小时不时含在嘴里的雪茄。 “现在告诉我有关侧门的事,”他依然语带挑衅。“你说过每晚离开前你都会把它锁上,对不对?” “没错,”这名管理员非常确定地点了好几次头。“不过我不是锁上,而是闩上。” “好,你那时候闩上了门——”希兹说话的同时,嘴上的雪茄上下不停地抖动着,烟和话同时从他嘴里冒出来。“你昨晚一如往常地在六点左右把门闩上?” “也许六点一刻。”管理员补充说,标准的德国腔。 “你确定昨晚门是闩上的?”希兹问得毫不客气。 “当然确定。这是我每天晚上必做的事,从来都没忘过。” 这名男子认真的态度,无疑说明了这扇门在昨晚大约六点钟时的的确确是曰上的。然而,希兹在这问题上足足盘问了好一阵子,目的就是为了要百分之百确定这扇侧门当时门上了。问完后管理员被带离了这里。 “说真的,警官,你知道那位诚实的德国佬当时闩上门了。”万斯带着椰榆的笑容说。 “没错,他门上门了,”他咕哝着,“今天早上八点十五分我在这里检查的时候门仍然是闩上的。这也正是整件事情剪不断理还乱的地方。如果这门从昨晚六点钟到今早八点钟都是门上的,我会非常感激帮我解惑的人,告诉我杀害金丝雀的那家伙昨晚是怎么进来的;我也想知道他是怎么出去的。” “为什么不是从大厅正门出入?”马克汉问。“根据你的调查,这似乎是惟一合理的出入口。” “那也是我当初所认为的,长官,”希兹回答。“但是等你听了接线生的描述后再说。” “接线生的位置,”万斯仔细地端详了一下,“在大厅里介于前门和这间公寓的中间。因此,这位男士昨晚进出经过总机附近时,近在咫尺的接线生一定会注意到,是不是?” “没错:”希兹简洁有力地叫着。“而根据接线生的说法,没有这样的人进出。” 马克汉似乎也感染到希兹激动的情绪。 “把那接线生带进来,我要亲自问他。”他下达指示。 希兹有点心不甘情不愿地照着他的话去做。 006 大喊救命 九月十一日,星期二,上午十一点 杰梭打从进门的那刻起就给人留下了深刻的印象。三十出头的他严肃而刚毅,外形粗犷,体格强健;肩膀结实宽阔,感觉像是受过军事训练一样。他走路时有点破,看得出来右脚有问题,而且我注意到他的左手臂僵硬弯曲,好像是胳膊肘挫伤引起的。他内向沉默,眼神坚毅且充满智慧。马克汉马上以手示意要他坐到衣橱旁的一张藤椅上,但他拒绝了,只是恭谨地站在检察官的面前。马克汉首先问了几个私人问题,这也透露出杰梭在世界大战时当过步兵队的士官(作者注:他的全名是威廉·艾莫·杰梭,当时他被分派到海外部队的第七十七师,第三o八步兵团)曾重伤过两次,并在休战前不久便解甲归田。他接下目前接线生的工作已经有一年多的时间。 “现在,杰梭,”马克汉继续,“我要问的事情和昨晚发生的悲剧有关,把你知道的事情告诉我。” “好的,长官。”毫无疑问地,这名退役军人会把他所知道的事情完完整整地告诉我们,而且,如果对提供讯息的正确性有任何不确定,他也会很坦白地说出来。可说是具备了目击证人训练有素又细心的所有特质。 “首先,你昨天晚上什么时候来上班的?” “十点,长官。”直截了当的回答,让人觉得杰梭不管何时上班,总是会准时前来。“这阵子我值夜班。值日班的接线生和我轮流值班,我值日班时,他就值夜班。” “你昨晚是否看到欧黛尔小姐从剧院回来?” “是的,长官。每个人进来都会经过总机这里。” “她是什么时候回来的?” “刚过十一点没多久。” “她一个人吗?” “不是,长官。还有一位男士陪着她。” “你知道他是谁吗?” “我不知道他的名字,长官。不过以前他来找欧黛尔小姐的时候,我见过他几次面。” “我想,那你应该可以描述一下他的样子。” “是的,长官。他人很高,胡子刮得很干净,不过留了灰色的短髭。我敢说他的年纪大约四十五岁左右。看起来是个有身份地位又富有的人——如果你懂我意思的话,长官。” 马克汉点点头。“现在,告诉我:他是陪着欧黛尔小姐一起进入她的公寓,还是他掉头就离开了?” “他和欧黛尔小姐一起进到公寓里,大概停留了半个小时。” 马克汉的眼睛为之一亮,他迫不及待地提出了接下来的问题。 “所以他大约十一点左右到这里,和欧黛尔小姐待在她的公寓到十一点半才离开。你确定你刚刚说的吗?” “是的,长官,没有错。”这位接线生非常笃定。 马克汉停顿了一下,身子向前倾。 “现在,杰梭。在你回答前仔细想想,昨晚有其他人在任何时间来找过欧黛尔小姐吗?” “没有,长官。”他毫不考虑地回答。 “你为何如此肯定?” “如果有人拜访她,我就会看见他们。他们在到她公寓之前一定得先经过总机这里。” “你从没有离开过总机吗?”马克汉问。 “没有,长官,”他郑重其事地说明,好像在为他没有坚守岗位的暗示辩护一样。“我要喝水或上厕所,都是到对面会客室的小盥洗室;但我会一直把门开着留意总机的显示灯,好让自己能够看到是不是有电话进来。就算我在盟洗室里,也没有人能进出大厅而不被我看到。” 对于尽责的杰梭随时都盯着总机,绝不漏接任何一通电话的说法,是值得相信的。这个男人的真诚和信用无庸置疑,我想,在场的每一个人也都不会怀疑这点——如果昨晚还有其他人来找欧黛尔小姐,杰梭一定会知道。 然而由于希兹生性谨慎,他立刻站起来往外走到大楼大厅。没一会儿他回来了,带着困惑但满意的表情。 “没错!”他向马克汉点着头。“盟洗室的门和总机位置成一直线,中间没有障碍。” 杰梭对这样的确认没有反应,他站在那里,眼睛专注地看着马克汉检察官,等他继续问他进一步的问题。沉着的态度中有几分令人赞赏的自信。 “那么昨天晚上呢?”马克汉继续问道,“你离开总机的频率是不是很高,或是离开的时间很长?” “只离开过一次,长官;而且只是去盟洗室大概一两分钟。不过我的眼睛始终盯着总机没离开过。” “你愿意发誓从十点以后就再也没有人来找过欧黛尔小姐,而且除了那名护花使者之外,也没人离开过她的公寓?” “是的,长官,我愿意。” 他简单扼要地道出实话。马克汉在继续问他问题前沉思了好一会儿。 “侧门呢?” “整晚都是锁着的,长官。大楼管理员在他离开前就把—门门好了,今天早上才又打开。我一直都没碰过它。” 马克汉向后一靠,转身向希兹。 “大楼管理员和杰梭的证词,”他说,“似乎已经把范围缩小到直指欧黛尔小姐的护花使者。这样的推测似乎是合理的,如果侧门整晚都是闩上的,而且没有其他的访客从正门进出,那么这样看来我们要找的人就是送她回家的那个人。” 希兹冷笑了一下。 “那很好,长官,如果昨晚这里没有发生别的事的话。”接着他对杰梭说,“告诉检察官有关这个人的后续部分。” 马克汉以期待的心情好奇地望着这位接线生,而万斯则是用手撑头,专注地听着。 杰梭语调平稳;像是军人向长官报告一样小心翼翼地陈述着。 “事情是这样的,长官。当这位男士十一点半从欧黛尔小姐公寓出来的时候,他在我面前停了下来,并且请我帮他叫辆计程车。我帮他打电话叫了辆计程车,就在他等车的时候,欧黛尔小姐突然大叫救命。这位男士立刻掉头冲向欧黛尔小姐的公寓,我也紧跟在后。他敲了敲门,不过一开始没人回应;接着他又再敲了一次,同时大声问欧黛尔小姐究竟发生了什么事。这回她回答了,她说她没事,并且要他回家,不要担心。于是他和我走回总机旁,并对我说他猜欧黛尔小姐一定是睡着后做了噩梦。我们后来谈论着战争,没多久车就来了。他向我道晚安后就走了出去,我也听到计程车开走的声音。” 很明显地可以看出来,这番有关欧黛尔小姐这位不知名护花男士离开的叙述,彻彻底底推翻了马克汉原先的推测。他神情沮丧地看着地板,不断地猛抽着雪茄。终于他又开口了: “这名男子从她公寓出来后多久,你就听到欧黛尔小姐的叫声?” “大概五分钟的光景。我刚和计程车行联络完之后大约一分钟,就听到她大声尖叫。” “当时这个男人在总机附近?” “是的,长官。事实上,当时他的一只手正撑在总机这里。” “欧黛尔小姐总共叫了几次?她在求救的时候喊了些什么?” “她尖叫了两次,然后大喊:‘救命!救命!’” “当这男人第二次敲门的时候,他说了些什么?” “长官,我隐约还记得他说:‘开门,玛格丽特!发生了什么事?”’ “那你还记得她回答的时候说了些什么吗?” 杰梭有点犹豫,紧皱着眉头。 “就我记忆所及,她说:‘没什么事,抱歉吓着了你。没事了,请回家吧,不要担心。’……当然,我所记得的也许没那么精准,但是大致意思就是这样。” “你那时候透过门可以清楚地听到她说的话?” “哦,是的。那些门并不是很厚。” 马克汉站起身,若有所思地来回踱步。最后,他在接线生面前停了下来,并且问了另一个问题: “在这个男人离开以后,你有没有听到欧黛尔小姐的房间里有其他可疑的声音?” “一点也没有,长官,”杰梭回答。“不过,十分钟后有人从外面打电话给欧黛尔小姐,而她房里接电话的却是一个男人。” “怎么会这样!”马克汉糊涂了,希兹则是聚精会神地坐 在那,眼睛睁得大大的。“把有关那通电话的详细情形说给我听。” 杰梭平静地依言开口。 “大约十一点四十分左右,总机上的灯闪起了,我拿起电话筒,一个男人说要找欧黛尔小姐。我把电话接通进去,隔了一会儿她的话筒才拿起来。你会知道对方是否拿起了话筒,因为如果对方拿起话筒的话,总机板上的显示灯会熄灭。接着一个男人的声音回答说‘喂”我按下转接键,在这之后我自然就听不到电话里的声音了。” 房内这时候沉寂了下来。接着,在询问过程中一直很专注地看着杰梭的万斯开口说话了。 “顺便问问,杰梭先生,”他满不在乎地问道,“让我们这样说吧,你本人是不是对这位迷人的欧黛尔小姐有一点迷恋?” 打从进到这房间开始,这位接线生第一次显得有些不自在,轻微的红晕泛上脸颊。 “我觉得她是一位非常漂亮的女士。”他果断地回答。 马克汉抛给万斯一个不以为然的表情,插嘴打断他们的对话。 “暂时到这里,没别的问题了,杰梭。” 这位接线生行了个九十度的鞠躬礼后走了出去。 “这宗命案变得十分吸引人。”万斯喃喃说道,同时在沙发上伸了伸懒腰。 “真让人欣慰,有人开始对这宗命案感兴趣了。”马克汉语带挑衅地说。“另外,能不能顺便请教一下,你刚才为什么要问杰梭对那女人的感觉?” “噢,只是个念头突然闪过我的脑海,”万斯回答说,“而且,你晓得,闺房内一点点的风吹草动,都可能发生意想不到的状况,不是吗?” 在陷入胶着的茫然中,希兹壮声为自己打气: “我们仍然掌握了指纹,马克汉先生。我认为它们可以帮我们找到我们要找的人。” “但是即使杜柏士确认了这些指纹,”马克汉说,“我们还是得查出指纹的主人昨晚是怎么进到这里来的。因为到时他一定会宣称指纹是在命案发生之前留下的。” “喔,可以确定的是,”希兹固执地断言,“昨晚欧黛尔从剧院回来之前,就已经有人进来这里了,而且十一点半另一个男人离开的时候,他还在这里。这可以从那女人的尖叫,和那通十一点四十分接起来的电话获得证实。而且德瑞摩斯法医说过,命案发生在午夜之前,所以毫无疑问地,躲在房内的这个家伙干下了这起命案。” “这看来好像没有争论的余地,”马克汉同意地说,“而且我倾向认为这个家伙她认识。她之所以尖叫,可能是在他最初现身的时候;认出是他后,才镇定下来告诉门外大厅的男子说她没事。……后来屋里的这名男子就把她勒死了。” “我的看法是,”万斯接着说,“这个男人藏身的地方就是那个衣橱。” “当然,”希兹警官同意这个看法。“但是让人困惑的是他是怎么进来这里的。值日班到昨晚十点的接线生告诉我,那位造访欧黛尔并且带她外出吃饭的男子是她昨天惟一的访客。” 马克汉发出火气不小的咕哝声。 “把那名值日班的接线生带来这里,”他命令着,“我们得把这件事弄个水落石出。昨晚有人进来这里,在我离开之前,我非把他是怎么进来的弄清楚不可。” 万斯向马克汉做了一个椰榆的表情。 “你知道,马克汉,”他说,“我没有特异功能,但是我现在有一种,好像那些二三流诗人常说的,奇怪却无法形容的感觉——如果你真的打算留在这疑云重重的闺房中,一直到你发现这名神秘访客昨晚是怎么进来的话,你恐怕得叫人把你的盟洗用品和好几张干净的床单准备好送过来。哦,别忘了,还有你的睡衣。策划主导这个案子的家伙早就非常小心而且聪明地安排好了他的出入问题。” 马克汉半信半疑地看着万斯,这回他倒没有搭腔。 007 不知名访客 九月十一日,星期二,上午十一点十五分 希兹步出公寓走到大厅,然后把日班接线生带了进来。这位名叫史比佛利的年轻接线生苍白清瘦;他那凸显出苍白脸色的黑发则抹了发油,油亮地从额头向后梳拢,并蓄着稀稀疏疏的胡须。衣着整齐光鲜的他,穿了一套醒目且剪裁合身的深褐色西装,里面搭配了一件粉红色立领衬衫,脚上穿了一双盘扣鞋。他看起来有些紧张,一屁股就坐在门旁的藤椅上,手指头抚弄着裤子上的绉褶部分,不时地舔着嘴唇。 马克汉直接就切入重点。 “我知道你昨天值的是下午到晚上十点的班,对不对?” 史比佛利猛咽了一口口水,点了点头,“是的,长官。” “欧黛尔小姐昨晚是什么时候外出用餐的?” “大约七点左右。那时候我刚好托人到隔壁餐厅帮我买三明治……” “她一个人去的吗?”马克汉打断他的话。 “不是,有个家伙来找她。” “你认识这个‘家伙’吗?” “我看过他来找过欧黛尔小姐好几次,但是我不知道他是谁。” “他长得什么样子?”马克汉连珠炮似的一路问下来,言语间显得极没耐性。 史比佛利口中描述的这名护花男子,和杰梭所描述的那名男子相符合,只是史比佛利比较多话,而且描述得不够精确。很显然地,欧黛尔小姐晚上七点出门,十一点回来,都是同一名男子陪伴她。 “现在,”马克汉继续,并且加重了语气,“我想要知道在欧黛尔小姐外出用餐和你十点下班之间,还有谁来拜访过她?” 史比佛利对这问题有点困惑,他那稀疏的弯眉向上挑动,眉头紧皱。 “我,我——不懂你的问题,”他舌头打结地说,“欧黛尔小姐外出的时候还会有谁来拜访她?” “确实有人来过,”马克汉说,“而且他进到她的公寓后,一直待在那里直到她十一点从外面回来。” 年轻接线生的眼睛和嘴巴张得大大的。 “我的天哪,长官!”他惊叫出来。“所以这就是他们杀她的方式喽!——躲在她屋里等她回来!”他蓦然打住,突然意识到原来自己竞和这宗神秘的谋杀事件扯得上关系。“但是,在我值班的时候没有人进到她的公寓。”他脱口而出,怯生生地强调这件事。“没有人!从她外出到我下班,我一步也没有离开过总机这里。” “有任何人可以从侧门进来吗?” “什么?它没锁吗?”史比佛利语气显得很惊讶。“晚上从来不会不锁门的,大楼管理员晚上六点下班前都会把门门上。” “你昨晚没因为别的事把它打开过?想一想!” “没有,长官,我没有!”他猛摇头。 “那你确定在欧黛尔小姐出门后,就再没有人从正门进来然后到她的公寓?” “百分之百确定!我告诉你我一直都没离开过总机,没有人会经过这里而我却不知道的。只有一个人来找过她。” “噢!所以的确有人来过2”马克汉吼了起来。“什么时候来的?当时的情形如何?……好好想一想再回答我。” “没什么重要的事情,”这名年轻人回答他的时候,真的害怕极了。“只是个家伙进来按她的门铃,然后马上又离开了。” “你别管它重不重要,”马克汉的语气冷漠而专断。“他什么时候来的?” “大概九点半左右。” “他是谁?” “一名年轻人,来找过欧黛尔小姐几次。我不晓得他的名字。” “确确实实地告诉我当时整个的情形。”马克汉追着说。 史比佛利再次猛咽了一口口水,舔了舔嘴唇。 “事情是这样的,”他很努力地开始叙述,“这人进来后就顺着大厅一直往里走,我对他说:‘欧黛尔小姐不在。’但是他没停下来,并且对我说:‘哦,无论如何我要按个门铃确定她真的不在。,一通电话正好在那时候响起,我没再拦阻他。他按了门铃,也敲了门,当然不会有任何人应门;没多久他就走了回来,说:‘我想你说得没错。’然后他丢给我五毛钱,就离开了。” “你真的看见他走了出去?”马克汉的声音中透着不满。 “没错,我看见他离开了。他只是在出大门前停下来点了一根烟,接着便打开门,转身朝百老汇大道的方向走去。” “玫瑰花瓣一瓣一瓣地掉落,”万斯懒懒地说,“情况妙极了!” 马克汉不愿放弃这名九点半访客可能带来的破案契机。 “这个男人长得什么样子?”他问,“你能对他作个描述吗?” 史比佛利坐得直挺挺的,从他热切回答的态度中,不难看出他对这名访客特别留意。 “他长得很好看,年纪不是很大——大约三十岁左右。穿了一套正式的晚礼服和一双漆皮便鞋,搭配西装的是一件打褶的丝质衬衫……” “什么,什么?”万斯靠在沙发椅背上,故作疑惑状地追问。“丝质衬衫搭配晚礼服!非常不寻常!” “哦,很多对穿着有品味的人士都是这么穿的,”史比佛利有点得意地解释,“这是参加舞会的流行款式。” “真的?!”万斯显得有点惊讶。“我得好好研究一下。……顺便问一下,这位穿着丝质衬衫的时髦公子哥停在大门口的时候,是不是从背心口袋里拿出个长扁形银盒然后取烟的?” 年轻的接线生用一种既崇拜又惊讶的表情看着万斯。 “你怎么知道的?”他惊叫了出来。 “简单的推论,”万斯恢复了情懒的姿势解释着。“大一点的金属烟盒放在背心口袋里和晚礼服、丝质衬衫比较搭配。” 马克汉显然被插进来的这段对话惹恼了,他打断他们,严厉地要求这名接线生继续描述。 “他的头发光滑柔顺,”史比佛利继续,“可以看得出来有些长,但却是时下最流行的发型。他还留了些胡子,胸前翻领别了一朵康乃馨,手上戴着鹿皮手套。” “天啊!”万斯喃喃地说,“舞男一个!” 被俱乐部梦境压得几乎喘不过气的马克汉皱着眉头,深深吸了一口气。万斯的观察显然引发他不愉快的联想。 “这个人多高?”他接着问。 “他不是很高——大概和我差不多,”史比佛利说,“有点瘦。” 从他的语气可以清楚地感觉到某种潜藏的欣赏,我觉得这个年轻的接线生已经把欧黛尔小姐这名访客的身材与穿着视作模范。这种极其明显的欣赏,加上他对他穿着的赞赏与喜爱,让我们从他描述的字里行间,对这位昨晚九点半出现在死者公寓前按门铃却无功而返的年轻人,有了更进一步的正确认识。 史比佛利被带走后,马克汉站起来在房间里边踱步边猛吸雪茄,雪茄的烟雾几乎笼罩住他的头。希兹坐在那皱着眉头,呆呆地看着他。 万斯也站起来伸了伸懒腰。 “这个有趣案情的发展看来仍在原地踏步,”他语带轻松地说,“到底,喔,到底这名杀害玛格丽特的刽子手是怎么进来的呢?” “你晓得吗,马克汉先生,”希兹说,“我一直在想这家伙可能早在下午的时候就进到了这里,喔,也就是在侧门锁上之前。欧黛尔她本人很有可能让他进到屋里,然后在另一名男子来接她外出吃饭时,把他藏了起来。” “很有可能。”马克汉同意希兹的论点。“再把那名女佣带进来,我们来看看还能不能有新的发现。” 女佣被带进来后,马克汉直接就问她昨天下午在干什么。从她的回答中得知她在下午四点钟的时候曾外出买东西,回来时已经是下午五点半了。 “你回来的时候,欧黛尔小姐有没有访客在场?” “没有,长官。”她斩钉截铁地回答。“只有她一个人在房里。” “她有没有提到有人来找她?” “没有,长官。” “那么,”马克汉继续问,“在你七点下班回家的时候,有没有可能已经有人躲在欧黛尔小姐的公寓里了呢?” 这名女佣着实大吃一惊,甚至有些害怕。 “这人能躲在哪里呢?”她一边环顾房间一边问。 “有好几个地方可以躲,”马克汉推测,“浴室、衣橱、床底下、窗帘后面……” 妇人非常笃定地摇着头。“没有地方可以躲人,”她宣称,“我进出了浴室六次,而且还从欧黛尔小姐卧室的衣橱里把她的睡袍拿出来。天黑的时候,是我亲自拉上窗帘的。至于床,它的底座几乎贴到地面,没有人能够钻得进去。”(我看着那张床,知道她说的没错。) “那这个房间的衣橱呢?”马克汉抱着一丝希望继续追问,但她还是再次地摇着头。 “没有人会躲在那儿。我的帽子和外套都放在里面,当我准备离开时,是我自己把它们拿出来的。我甚至在走之前还把欧黛尔小姐的一件旧洋装放进衣橱里。” “你百分之百确定,”马克汉再问了一次,“在你回家之前没有任何人躲在房间里?” “百分之百,长官。” “你记不记得昨天当你从衣橱中取出帽子的时候,衣橱的钥匙是插在门外还是门内的钥匙孔里?” 女佣沉吟了片刻;仔细地注视着衣橱的门。 “插在门外,它一直都是这样。”过了一会儿她这么回答。“我记得我把那件旧洋装放进去的时候,镑匙还钩住了衣服。” 马克汉皱着眉头,然后又继续他的问题。 “昨晚和欧黛尔小姐共进晚餐的那位男士,你说你不晓得他的名字,你是否能告诉我们那些经常与她一道出去的男子中,你所知道的名字?” “欧黛尔小姐从来都没有向我提起过任何人的名字,”这名妇人说,“她在这方面也处理得非常小心,可以说保密到家。你看,我只有白天的时间待在这里,而这些她认识的男士通常都是晚上才来。” “那你有没有听她提起过她怕谁——因为某个原因而害怕?” “没有,长官。不过有个男人她一直想要甩掉。他是个坏蛋,我从来就没有相信过他,而且我也提醒欧黛尔小姐要防着他点。但是我猜她认识他很久了,所以对他一直都相当温顺。” “你怎么知道这件事的?” “有一天,大概是一个礼拜前,”女佣解释,“我吃完午饭回来,他和她当时在另外一个房间里。他们没有听见我回来,因为帷幔是拉下来的。他跟她要钱,她用各种理由拒绝,却遭到他的威胁。接着她说了些以前给过他钱之类的 话。我弄出了声响后,他们便停止了争吵;没多久他就离开了。” “这个人长什么样子?”马克汉的精神又来了。 “他有点瘦,不是很高,我想他大约三十岁左右。他的轮廓鲜明,有人可能会觉得他很帅,有着一双会放电的淡蓝色眼睛。他总是把头发往后梳得油亮,蓄了一点点金黄色的胡子。” “哦!”万斯说,“我们的舞男。” “之后他曾再出现过吗?”马克汉问。 “我不知道,长官。至少我在的时候没见过。” “够了。”马克汉说。女佣随即走了出去。 “她的陈述对我们没有太大帮助。”希兹抱怨着。 “什么!”万斯叫了起来。“我认为她的话非常有帮助,她理清了几个争议点。” “她所说得哪个部分你认为特别有理清作用?”马克汉不耐烦地问。 “我们现在已经清楚地知道,”万斯平心静气地说,“昨晚这名女佣离开的时候并没有人潜伏在这里。” “你认为这样的供述大有帮助,”马克汉反驳,“我反而觉得情况变得更复杂了。” “现在或许真如你所言,但是,之后谁又晓得会怎样呢?·也许到时候她的这番陈述会是最让你感到欣慰愉悦的线索也不一定。……再说,很明显地我们已经知道有人把自己锁在衣橱里,因为钥匙插放的位置被移动过了;而且,在这名女佣离开之前并没有人躲在衣橱里面,或者,我们可以这么说,衣橱里躲着人是昨晚七点以后的事。” “那当然,”希兹酸溜溜地说,“但是侧门是闩上的,正门大厅的接线生又发誓没人从前门进来。” “是有点玄。”万斯黯然承认。 “什么玄?根本就是不可能的事:”马克汉咆哮着。 望着衣橱大惑不解的希兹无助地摇着他的脑袋。 “我不了解的是,”他想了想说,“如果这家伙躲在衣橱里,为什么他出来的时候没有搜刮这个衣橱,就像他把房间的其他地方翻遍了一样?” “警官,”万斯说,“你点到问题的核心了。……你晓得吗,这个衣橱没有被翻动过的现象,正好说明了把这里弄得一团糟的凶残家伙放弃翻弄这个衣橱,因为衣橱的门当时从里面反锁住了,他打不开。” “得了吧!”马克汉提出异议,“照你的说法,岂不是暗示昨天晚上有两位不知名的人士在这里。” 万斯叹了口气。“伤脑筋呀:我知道你的意思。我们连一个人是怎么进到房间来的都没有合理的解释,何况是两个人。……真是让人苦恼,对不对?” 希兹倒是找到了自我安慰的话。 “无论如何,”他说,“我们已经知道了那个昨晚九点半来过这里、穿着漆皮便鞋的时髦家伙可能是欧黛尔的爱人,而且向她要钱。” “这个明显的事实要怎么样才能发挥作用,帮大家扫除谜团呢?”万斯问。“几乎每一位现代篱利拉(译注:意指妖妇)都有着贪婪的欲望。假如没有这样的年轻小伙子在她身边,那才稀奇呢,对不对?” “没错,”希兹回说,“但是我要告诉你一些事,万斯先生,也许这些事是你不知道的。这些让女性意乱情迷的男人通常都是惯犯大坏蛋,你知道吗?这也是为什么在知道这是职业凶手干下的案子后,它无法让我不去想这个威胁过欧黛尔、向她要钱的家伙,就是昨晚潜伏在这里的那个人的原因。……而我也要说,从对这个人的描述听起来,完全就像是那种经常出入深夜餐厅的雅贼。” “你深信,”万斯温和地问,“这件案子是职业凶手干的?” 希兹的回答中几乎充满了轻视的味道,“那凶手不是戴着手套,而且使用铁橇吗?这就是强盗固有的行为模式,知道吗!” 008 隐形杀手 九月十一日,星期二,上午十一点四十五分 马克汉背着手走到窗前,驻足凝望窗外的小小后院。几分钟后,他慢慢地转过身来。 “就我所了解的情况,”他说,“我现在把它归纳如下:欧黛尔小姐和某位绅士有约,准备一道外出用餐,然后去剧院。他在七点左右来接她,然后两人一起出去。十一点钟的时候他们回来了,他随她进入公寓,约莫逗留了半个小时,在十一点半离开,并且要接线生帮他叫一辆计程车。在他等计程车时,欧黛尔突然尖叫大喊救命。随后他问她发生了什么事,她则是告诉他没事,并且要他离开。计程车来了,他上了车就走了。十分钟后,有人打电话找欧黛尔,公寓里回答的竟是一名男子的声音。今天早晨她被发现陈尸在她自己的公寓里,房间内被翻箱倒柜,凌乱不堪。” 他深吸了一口雪茄。 “现在,很明显地,昨晚在她和她的护花使者回到公寓的时候,房间里已经有个人躲在那里,当然,也很清楚的是,在这位护花使者离开后,这女子还没死。因此我们的结论 是,那名早已经躲在房间里的男子就是杀害欧黛尔的凶手。 而德瑞摩斯法医提出凶杀案发生在晚上十一点到十二点的报告,也印证了这个结论。但是她的这位护花男士一直到十一点半才离开,而且在那之后还隔着门跟她说过话,因此我们可以把命案发生的时间更确切地拉到十一点半到午夜十二点问。……这些是目前归纳出来的比较明确可知的事实。” “实际情形和这些归纳点大概八九不离十。”希兹说。 “无论如何,整个案子有趣极了。”万斯喃喃地说。 在房里来回不停踱步的马克汉继续他的推论。 “根据已知事实,这个案子还有几点值得注意:昨晚七点女佣下班离开以前,欧黛尔的公寓还没有人躲在里面。因此,凶手是在七点以后潜进她的公寓里。我们先来看看那个侧门。六点的时候,也就是该名女佣下班前一个小时,大楼管理员从里面门上了侧门,而日夜班的两名接线生都极力否认靠近过侧门。而且,你,希兹警官今天早晨也看见侧门是门上的。因此,我们可以假定这扇门整晚都是门上的,没有人可以从这里进来。所以,我们不得不作这样的推论:凶手是从正门进来的。现在,我们再来斟酌一下这样的推论。昨晚值班到晚上十点的接线生十分肯定只有一名男子从正门进来,穿过大厅到这间公寓,并且在按铃没人应门后,又走了出去。另外一位从昨晚十点值班到今天早上的接线生,也确定没有人从正门进来穿过总机到欧黛尔的公寓;加上这层楼的所有窗户都加装了铁窗,而且从楼上下来的人不可能不和接线生打照面;我们现在面临了棘手的问题。” 希兹搔头苦笑着。 “不合理,是不是,长官?” “隔壁的公寓呢?”万斯问,“就是那间面对后面通道的公寓,我猜门号是二号吧?!” 希兹施恩似的转向万斯。“今天早上我第一个查看的地方就是那间公寓。二号公寓住的是一位单身女郎;我在 八点钟的时候敲她的门把她叫醒,并且搜查了她住的地方。 什么都没发现。无论如何,你必须穿过总机才能到她的公 寓,情形和到欧黛尔的公寓是一样的。昨晚也没人来找过她或是从她家离开过。还有,杰梭这位机灵的年轻人告诉我,这名女子是属于那种淑女型的,不爱说话,她和欧黛尔甚至不认识对方。” “你真是调查得相当彻底,警官。”万斯喃喃地说。 “当然,”马克汉插话进来,“如果有人背着接线生,在七点到十一点间从那间公寓溜进这里,然后在杀害欧黛尔后又溜回那间公寓,也不无可能。但是在希兹警官今天早上搜索这地方没有发现任何人后,我们可以排除凶手从那间公寓出入的可能了。” “我敢说你是对的,”万斯满不在乎地承认。“但是这让我觉得,亲爱的老马克汉,你对这种情况了不起的研究判断,也完全排除这名凶手从其他地方出入的可能。……然而他进来了,勒死了那名不幸的妙龄女子,然后又离开了,对不对?……这是一个令人困惑的难题,无论如何我都不能略而不提。” “真是让人摸不透。”马克汉沮丧地说。 “八成是幽灵,”万斯补充说,“这件命案充满了鬼魅悬疑的气氛。真的,你晓得吗?我开始怀疑昨晚这附近有女巫作法召唤幽灵出来。……喂,马克汉,你能起诉幽灵吗?” “幽灵根本不会留下那些指纹。”希兹老实不客气地咆哮起来。 焦虑地走来走去的马克汉停下了脚步,生气地看着万斯。 “去你的!简直是胡说八道。凶手是以某种方式进入这公寓,然后又以同样的方式出去。一定是哪里出了问——不是那名女佣记错了,在她离开的时候早已经有人这里,要不然就是其中一位接线生睡着了,但是又不愿认。” “或者他们之中有人说谎。”希兹接着说。 万斯摇着头。“我觉得,这名女佣的证词肯定值得信。如果怀疑有人从正门进来却没被发现,以目前的情来看,这两位接线生只会忙不迭地加以否认。……所以,克汉,也就是说,你只能从幽灵的角度来看这整件事的进展。” 马克汉对万斯戏弄的话语感到非常不满。 “我不许你再用这些装神弄鬼的看法和神秘今今的设干扰我们调查案子。” “但是,想一想,”万斯戏噱地抗议,“你的结论中已经 明——甚至你从法律角度的分析来看——昨晚没有人能够进出这间公寓;而且,正如你经常告诉我的,法庭上强调的是物证,办案不是根据听闻或可疑的罪行来定案,而是根据证据;然而这个案子的证据似乎为所有的人提供了不在场证明。要说这名女子自己勒死自己,也说不过去。要是这是服毒事件就好了,对你而言,那该是多么棒的一件自杀案啊!这名凶手真是没有大脑,为什么不用砒霜来代替他的双手!” “他就是勒死了她,”希兹说,“而且,我会把宝压在那位昨晚九点半来这里却进不去的家伙身上。他就是我们要找的凶手。” “确定?”万斯点燃另一根烟。“我可不认为那些描述他的对话,能有什么了不起的证明。” 希兹的眼中闪过一阵邪恶的光芒。 “我们有办法,”他咳之以鼻地说,“从那些对答如流的精彩对话中得到足够的依据。” 万斯叹了口气。“上流社会是多么需要你这样的人啊,我的警官大人!” 马克汉看了看手表。 “我办公室还有急事要处理,”他说,“所有这些的回答对我们一点帮助也没有。”他把手搭在希兹的肩上。“你继续做你的事。今天下午把这些人带来我的办公室继续侦讯,或许我能让他们又记起些什么。……你接下来的调查计划如何?” “一般的例行调查,”希兹郁郁寡欢地回答。“我会细看欧黛尔的卷宗,并派三四名干员继续调查和她有关的线索。” “你最好马上去计程车行查问一下,”马克汉建议,“看看有没有办法查出昨晚十一点半离开的那名男子的身份,还有他后来去了什么地方。” “你们稍微想一想,”万斯说,“如果这个人知道谋杀案什么的话,他还会停留在大厅里,并且要接线生帮他叫计程车吗?” “哦,我并不冀望他知道谋杀案,”马克汉的语气显得无精打采。“但是死者曾经和他说过的什么或许能提供我们一点线索。” 万斯戏谚地摇着他的头。“哦,让我们恭迎那圣洁的信仰、无瑕的希望,还有张着金黄羽翼盘旋飞舞的天使!” 马克汉没心情开玩笑,他转向希兹,勉强挤出一丝笑容,对他说: “傍晚来找我,我或许可以从这些人身上再找到一些新的线索或证据。……另外,”他又想到了什么,“记得找个人守在这里。我要这间公寓保持现状,直到出现破案契机为止。” “我会搞定的。”希兹向他保证。 马克汉、万斯和我走出大楼,坐进了车子里。没多久车子便飞快地绕着中央公园的街道开走了。 “还记得我们最近关于雪地上脚印的讨论吗?”万斯问,这时候我们的车子已经开到第五大道,并且继续向南行。 马克汉心不在焉地点点头。 “我记得,”万斯感慨地说,“在你举出的假设个案中,那里不但有脚印,而且有十二个或甚至更多的目击证人——包括一名儿童——看见某个人跑过雪地。……然而,在现实的世界里你却陷入极度的困扰当中,因为让人沮丧的事实是,这桩命案现场不但没有雪地上的脚印,而且也没有目睹有人逃走的目击证人。总归一句话,你是直接、间接证据两者都缺。……可怜哟,可怜。” 他悲哀地摇着他的头。 “你知道吗,马克汉,我觉得有关这案子的这些证词,已经说明死者死亡当时并没有人在她身边,因此,按理说她应该还活着。我认为,从诉讼程序的立场来看,这位女士的尸体与案情完全不相干。我知道你晓得在没有尸体的情况下,法官是不会承认这是谋杀案的;但是,你如何处理不是谋杀案的被害人尸体呢?” “你满嘴胡说八道。”马克汉生气地斥责他。 “哦,的确。”万斯同意。“然而,执法者没有脚印这类的证据是很苦恼的,是不是,亲爱的老朋友?这会让人完全没有判断的依据。” 马克汉突然展开反击。“当然,你不会需要脚印这样的证据,或任何具体线索的,”他椰榆着万斯,“你不是有预言事情的神力吗?如果我记的没错的话,你曾经对我夸口,不管有没有留下脚印,在了解犯罪的本质和情况后,你就可以正确无误地让我知道凶手是谁。还记得自己吹的牛吗?……现在我手上有一桩谋杀案,而且凶手来去间没有留下他的脚印,请好心地告诉我究竟是谁杀了欧黛尔那名女子,以救我于无知的困扰中吧!” 万斯依旧从容平静,丝毫不受马克汉揶揄、挑衅的影响。他吊儿郎当地抽了一会儿烟,接着倾身将烟灰弹出窗外。 “老实说,马克汉,”万斯心平气和地回答,“我是想研究这桩愚蠢的谋杀案。不过我想我会先等希兹的调查报告出来后再说。” 马克汉发出冷笑声,整个身体陷在座位里。 “真是感激不尽。”他说。 009 猎物追踪 九月十一日,星期二,午后 回去的途中在行经麦迪逊广场北边时,我们因为塞车耽搁了很长一段时间,马克汉焦急地看着他的手表。 “都已经过中午了,”他说,“我想我们得停下来到那家俱乐部吃点午饭。……我猜这么早吃饭可能不太适合你这位讲究的温室花朵。” 万斯接受了他的邀请。 “由于你剥夺了我的早餐,”他说,“我决定让你请我喝一杯蛋酒。” 没一会儿我们进到了几乎还没有客人的史杜文生俱乐部,并且选了张靠窗的桌子坐下,从窗外向南可以看到麦迪逊广场上的一片树海。 就在我们点完食物后没多久,一名身穿制服的侍者走了进来,恭敬地向马克汉行了九十度的鞠躬礼,然后递给他一封没有写上地址、封好的信封,信封是这家俱乐部的。马克汉好奇地展信阅读,当他看到最后署名的时候,眼中闪露出惊讶之色。终于他抬起头向侍者点了点头,然后他表示得告退一下,便匆匆忙忙地离开了。整整二十分钟后他才回来。 “事情真绝,”他说,“刚刚那封信笺是昨晚带欧黛尔外出吃饭和看舞台剧的那名男子写的。……世界真是小。”他发出喟叹,“他就住在这家俱乐部——是个外地会员,每次他到纽约,都是在这里落脚。” “你认识他?”万斯不是很有兴趣地问。 “我见过他几次面——这位老兄叫史帕斯伍德,”马克汉似乎有点困惑,“他的家世良好,住在长岛的别墅,是个有、身份地位的人——也是那种我认为最不可能和欧黛尔有任何瓜葛的人。但是他自己承认,每次他到纽约来,都会和她打得火热——‘及时行乐趁年轻”这是他自己形容的说法——而昨晚他带她到法兰赛餐厅用餐,之后又去了冬园。” “我可不认为这是充实的一晚,”万斯评论着,“反倒是他倒桅的一天。……我是说,试想想看,打开报纸看到昨晚和你在一起的女人被勒死的新闻,让人多么不安呀!对不对?” “他的确感到不安,”马克汉说,“晚报在一个钟头前已经出来了。我们来这里之前,他每隔十分钟就打一次电话到我办公室。他担心和这名女子的关系会曝光,让他颜面无光。” “不会吗?” “我看没这必要。没人知道昨晚她的护花使者是谁;而且,很明显地,既然他和这个案子无关,又何必把他牵连进来呢?他刚刚告诉了我关于他和她之间所有的事,而且答应只要我要他留在纽约,他就不会离开。” “从你回到这里时满脸失望的表情来看,我猜他的故事对你一点帮助也没有。” “是的,没有。”马克汉承认。“这女子显然没有向他透露任何她的情史,他连一丁点有帮助的线索也提不出来。他陈述昨晚的事情经过和杰梭所描述的完全符合。他七点来找她,大概十一点左右送她回家,在她家逗留了约半个小时,然后才跟她分手。听到她大声求救时他吓了一跳,但是随后她又告诉他没事。他当时的想法是她做了个噩梦,而且以为就真的没事了。他离开后直接坐车回到这家俱乐部,时间是晚上十一点五十分。看到他从计程车下来的瑞丰法官可以证明。他上了楼,并且和那些在法官房间等他的男士们一起玩扑克牌。他们一直玩到今天凌晨三点。” “你这位长岛唐璜显然没有提供你任何‘雪地上的脚印’。” “无论如何,他这时的出现总算消除了一项可疑的线索,不然可能会浪费我们更多的调查时间。” “如果更多可疑的线索都没了,”万斯讽刺地说,“你将会陷入绝望沮丧的困境中,你知道吗?” “还有足够多的线索让我忙的,”马克汉边说边把盘子往前一推,并喊侍者买单。他站起身,看着万斯,“你真的有兴趣加入调查吗?” “呢,什么?哎呀!当然有兴趣,这还用说。不过,行行好,再坐一会等我喝完咖啡。” 虽然他答应得有点漫不经心,我还是很讶异万斯这么爽快就接受了邀请,因为蒙多士美术馆今天下午有一项中国古代墨宝展,他原本打算要去参观的。听说其中有两幅画作,是中国宋代画史里的代表之作。而万斯则非常希望能得到它们,将它们纳入他的收藏之中。 我们和马克汉一同坐车前往刑事法庭大楼,从法兰克林街的大门进入,搭乘私人专用电梯到了马克汉宽大却脏乱的办公室。从办公室正好可以俯瞰坟墓监狱的灰色石墙。万斯坐在一张皮椅上,旁边是一张橡木雕饰茶几,茶几左边就是办公桌。他点燃了一根烟,又开始了他椰榆的本事。 “我期待着司法之轮碾压过所带来的快感。”他懒洋洋地靠在椅子上说。 “你注定听不到最初碾过的声音,”马克汉回应,“接下来的进展将在这间办公室外,不在办公室里。”马克汉接着消失在通往法官室的自动门后。 五分钟后他又回到办公室,背对着办公室南面的四扇长形窄窗,在他的高背旋转椅上坐了下来。 “我刚刚去找瑞丰法官,”他解释着,“刚好是午休时间——他证实了史帕斯伍德所说的有关他们玩扑克牌的事。这位法官在昨晚十一点五十分的时候,曾在那家俱乐部的外面碰到他,然后便和他在一起,一直到今天凌晨三点。他之所以会记得当时的时间,是因为他曾经向他的宾客保证会在十一点半回到俱乐部,然而他迟到了二十分钟。” “为什么总是要对不重要的事实陈述进行查证?”万斯问。 “这是例行工作,”马克汉稍有耐心地告诉他,“虽然刑事案件的每个环节有的看起来不是很重要,但是都得查证。” “是吗?马克汉,你可知道,”万斯把头向后靠在椅背上,眼神朦胧地看着天花板,“那些被你的法律伙伴们奉为准则、一成不变的例行工作,有时候的确会发挥作用;然而它未必每次都管用。记得《爱丽丝梦游仙境》里的红心皇后。” “我现在很忙,没时间和你闲扯淡,讨论例行工作和红心皇后的启示。”马克汉粗鲁地打断万斯的话,同时按下桌角下的按钮。 他那位充满活力的年轻机要秘书史怀克,出现在介于马克汉办公室和接待室间的小房间门前。 “是的,长官,有什么吩咐?”大镜框后面的眼睛闪露出对指示的期待。 “叫班立刻派个人过来。”(作者注:班就是班杰明·韩龙队长,是地检处调查组指挥官。) 史怀克走出去穿过长廊,一两分钟后,一个圆胖温和、 穿着整齐、戴着眼镜的人走了进来,他站在马克汉面前,脸上带着讨好的微笑。 “午安,崔西,”马克汉亲切地说。“这里有一份欧黛尔命案四名证人的名单——两名接线生;一名女佣和一名大楼管理员,我要你现在马上把他们带来这里。你可以在西七十一街一八四号找到他们,希兹警官正把他们留在那里。” “是的,长官。”崔西一本正经地回答,恭恭敬敬地鞠躬后离开了马克汉的办公室。 在接下来的一个小时,马克汉埋头处理一上午堆积如山的工作,而我对他的精力和效率则是印象深刻。他就像个企业家一样整天都有着许多重要的事情要处理。史怀克则是来回地在他的办公室穿梭;另外,还有其他人员进出受命,像蜜蜂般忙个不停。万斯则是在一大册纵火案的卷宗里找乐子,他不时地翻阅,并且对纵火行为摇头斥责。 下午两点半,史怀克进来报告崔西已经把四名证人带到。接下来马克汉巨细靡遗地反复盘问了他们两个小时这种精神连我这位律师都自叹弗如。他此刻盘问两名接线生的态度和稍早非正式询问时完全不同。如果稍早他们的证词有任何遗漏的话,现在在马克汉严格仔细的盘问下,一定会再加以补充。然而直到他们离开的时候,并没有什么新的发现。他们仍坚定地表示:除了欧黛尔和她的护花使者,以及昨晚九点半出现的不速之客外,没有人在七点以后从正门进来、穿过大厅进到欧黛尔的公寓;也没有人从大厅走出去。大楼管理员则一口咬定侧门在六点以后就闩上了,即使威胁利诱依然坚持不为所动。女佣艾咪·吉勃逊除了早上的陈述外,一点新加的内容也没有,马克汉密集盘问的结果,得到的答案仍然是重复的说词。 没有任何新的可能——新的线索——从这回的盘问中出现。事实上,这两个小时的问话只是更加证实了原先的疑点没有问题。下午四点半,马克汉疲惫地坐回他的办公椅,原来可望揭开这宗震惊社会谋杀案神秘面纱的机会,似乎是比之前更加渺茫了。 万斯阖上纵火案的卷宗,同时丢掉了手上的香烟。 “告诉你吧,马克汉老兄,”他露齿而笑,“调查这个案子得不按牌理出牌,例行的查案模式是行不通的。为什么不请埃及女预言师带着她的水晶球来帮忙?” “如果迟迟不能破案的话,”马克汉沮丧地说,“到时候我会考虑你的建议。” 就在这时候,史怀克从门外探头进来说窃盗工具专家布莱纳副督察在电话线上。马克汉拿起听筒,边听边把听到的内容记在便条纸上。电话讲完后,他转向万斯。 “你似乎对我们在欧黛尔卧室里发现的首饰盒多虑了。喔,窃盗工具专家刚刚打来电话,证实了他今天早上的看法。首饰盒是被一把特制的凿刀撬开的,这种工具只有惯窃才会随身携带,或知道如何使用。凿刃部分一又八分之三寸,柄宽一寸,是一种老式的工具,刀刃上有一道特殊的刻痕——跟去年初夏发生在公园大道上区一起抢案所用的凿刀同类型。……这个让人高度亢奋的消息有没有舒缓你的疑虑呢?” “我不认为如此,”万斯再度变得严肃而且困惑起来。“事实上,这让情况仍然相当扑朔迷离。……要不是因为那个首饰盒和凿刀,我隐约还可以在一片晦暗不明中看到一丝光芒——一丝也许诡异而神秘,但能够感觉到它存在的曙光。” 马克汉还来不及回答,史怀克便再次探头进来,告诉他希兹警官来了,想要见他。 希兹现在已经不像早上分手时那么沮丧了。他接过马克汉递给他的雪茄,一屁股坐在办公桌前的会议桌上,并且拿出一本笔记簿。 “我们的运气还不错,”他开口说,“经过波克和艾莫力初步地调查,得到了有关欧黛尔的一些讯息。就他们所知,她并没有和许多男人交往——只周旋在少数活跃人士间,大施交际手腕。……男主角之一、那位最常被看到和她在一起的男子,名叫查尔斯·克莱佛。” 马克汉坐直了。 “我认识克莱佛——不晓得是不是同一个人?” “就是他,没错,”希兹说,“前布鲁克林税务委员,一直以来他都喜欢到纽泽西市的一家撞球场和人敲杆赌博。他也喜欢流连在史杜文生俱乐部,在那里他可以和坦曼尼协会的老伙伴交谊叙旧。” “那就是他了,”马克汉点点头,“他是个调情圣手——人称老爹。” 万斯望着天花板。 “哟,哟,”他喃喃自语着,“所以克莱佛老爹和我们这位风情万种的欧黛尔小姐也有一腿喽!我敢肯定她不会是因为他那双迷人的眼睛,而爱上他的。” “我想,长官,”希兹继续说道,“既然克莱佛经常出入史杜文生俱乐部,你不妨去问问他关于欧黛尔的事。他应该知道一些事情。” “乐意之至,警官,”马克汉把这事记在便条纸上。“今晚我会试着联络他。……还有没有其他人?” “有一个叫路易·曼尼克斯的,他是欧黛尔在法利斯剧团时认识的;但是她已经在一年多前甩掉了他,从那以后两人就没再碰过面;现在和另外一名女子交往。他是曼尼李文公司的老板,从事毛皮进口生意,也是俱乐部的常客之一,一个挥金如土的家伙。我不觉得从他身上能得到什么有利案情的线索,他和欧黛尔间的风流韵事早已经是过去式了。” “言之有理,”马克汉同意希兹的分析。“我想我们可以把他从调查名单中剔除。” “嘿,如果你们继续这样剔除的话,”万斯说,“恐怕到时候什么都没有,只剩下那名女子的尸体而已…… “还有,昨晚带她外出的男子,”希兹接着说,“似乎没有人知道他的姓名——他显然行事非常小心谨慎。起初我以为他就是克莱佛,但是又和描述不符。……顺带提一句,长官,有件事很奇怪:他昨晚离开欧黛尔后,便搭乘计程车前往交杜文生俱乐部,并且在那里下车。” 马克汉点着头。“这事我已经全都知道了,警官,而且我知道这名男子是谁——他不是克莱佛。” 万斯轻笑了起来。 “史杜文生俱乐部似乎成了这宗谋杀案的前线地带了,”他说,“真希望它的命运不会跟纽约运动员俱乐部一样悲惨。”(作者注:万斯在这里所指的是很有名的墨磷事件,这事发生在一八九八年,当时坐落在麦迪逊大道和第四十五街的老纽约运动员俱乐部关门大吉,不过是因为商业利益结束了史杜文生家族的事业。这家位于麦迪逊广场北边的俱乐部,在几年后被夷为平地,取而代之的是一栋摩天大楼。) 希兹一心只想知道那名男子的身份。 “那男子是谁,马克汉先生?” 马克汉犹豫了一会儿,好像在想该不该把这个秘密告诉另外一个人。然后他说:“我告诉你这个人是谁,但是你得保密。他是肯尼斯·史帕斯伍德。” 接着他把中午吃饭时被找出去的事向希兹又再说了一遍,并且表示从史帕斯伍德身上,并没得到任何有帮助的线索。他同时告诉希兹,他已经查证过这名男子所交代的回到俱乐部遇到瑞丰法官之后的行踪,一切属实。 “而且,”马克汉补充道,“既然他是在那名女子遇害前离开她的,所以没有必要再去打扰他。事实上,我已向他保证看在他家人的份上,不会让他牵扯进这个案子里。” “如果你觉得没问题的话,长官,我也一样。”希兹因上并收起他的笔记簿。“还有一件小事。欧黛尔以前住在第一一o街,艾莫力从她前任女房东那里得知,欧黛尔家女佣口中的那名时髦家伙以前经常去找欧黛尔。” “这倒提醒了我,警官,”马克汉找出布莱纳来电时记下的笔记,“这是教授所提供的首饰盒被撬开的一些相关资料。” 希兹非常急切地阅读这些资料。“果然和我想的一样!”他满意地点着头,“干净利落、有职业水准,这家伙经验老到。” 万斯站了起来。 “然而,果真是这样的话,”他说,“为什么这位经验老到的窃贼一开始使用的是不恰当的铁钳呢?还有,为什么他会忽略了客厅里的衣橱呢?” “等我逮到他的时候,万斯先生,这些问题就可以迎刃而解了,”希兹眼露冷光、笃定地说。“而我想要好好和他谈谈的对象,就是那位穿着丝质褶边衬衫、手戴鹿皮手套的家伙。” “每个人的嗜好不同,”万斯叹息着说,“我就不会想去和他交谈。总之,我无法想像一名惯窃会尝试用铁钳去撬开一个钢制的盒子。” “别再想铁钳了,”希兹厉声地说,“他是用凿刀撬开首饰盒的,而且就是去年夏天公园大道窃案所使用的同一把凿刀。你觉得如何?” “噢!这就是让我头痛的地方,警官。要不是因为这件烦人的事情,今天我会有一个轻松自在、无忧无虑的下午时光,到克莱蒙特好好喝个下午茶。” 这时贝拉米探员通报求见,希兹从桌上跳了下来。 “看来那些指纹有新发现了。”他满怀希望地预言着。 贝拉米面无表情地走了进来,直接走到马克汉的办公桌前。 “杜柏士队长要我过来,”他说,“他认为你可能需要那份欧黛尔公寓中采集到的指纹报告。”他把手伸进口袋拿出一个小型资料夹,在马克汉的示意下,交给了希兹。“我们鉴定过了,正如杜柏士队长说的,都是出自于同一个人,这个人的名字叫做汤尼·史基。” “绰号‘公子哥’的史基,是吗?”希兹的语气中有种压抑住的亢奋。“看吧,马克汉先生,有着落了。史基有过前科,是他那行的高手。” 他打开资料夹拿出一张长方形卡片和一张蓝色的纸,纸上打了七八行的字。他看着这张档案卡,发出满意的声音,然后把它递给了马克汉。万斯和我趋前同看。档案卡最上面是那名犯人正面及侧面的档案照片,一张年轻的脸,头发浓密,下巴方正,眼宽而色淡,蓄着修剪整齐的小胡子。照片底下是对他的简单描述,包括他的名字、绰号、住址、犯人检测事项,以及他的犯罪事实。最下面有十个小方格排成两列,里面是他的黑色墨印指纹——上列印的是他的有.手指纹,下列是左手指纹。 “所以这就是那位领导潮流、穿着丝质衬衫搭配晚礼服的审美家喽!我的天哪!”万斯看着这人的档案卡挖苦地说。“我希望他能带动无尾晚礼服搭配长统靴的风潮——纽约的剧院到了冬天可是冷得刺骨。” 希兹把档案卡放回资料夹中,继续看另一张上面打了字的蓝纸。 “他就是我们要找的人,绝对不会错,马克汉先生。听听这些:‘汤尼·史基,绰号公子哥。一九o二到一九o四年,爱莫诺少年感化院两年感化教育。一九o六年因为轻微窃盗罪在巴尔的摩州立监狱服刑一年。一九o八到一九一一年,又因为伤害和抢劫罪名在圣昆汀监狱服刑三年。一九一二年在芝加哥因窃盗罪被捕,后来以罪名不成立结案。一九一三年意图行窃,在艾伯尼被捕,罪名不成立。一九一四到一九一六年,因为窃盗和抢劫罪名,在辛辛监狱服刑两年八个月。”’他把蓝纸折好,连同档案卡一起放进他胸前的口袋。“可爱的纪录。” “这就是你要的情报吗?”泰然自若的贝拉米问。 “没错!”希兹几乎欣喜若狂。 贝拉米以期待的眼神瞄着马克汉检察官;马克汉似乎是突然想到了什么事情,拿出一盒雪茄请大家。 “多谢了,长官。”贝拉米说着拿了两枝,小心冀翼地放进背心口袋里,然后离开了。 “如果你不介意,电话借用一下,马克汉先生。”希兹说。 他打回刑事组。 “马上追查汤尼·史基——‘公子哥’史基——的下落,你们一找到他立刻带他过来。”他在电话中向史尼金交代这件事。“从他的档案中查出他的地址,带波克和艾莫力一起去。如果他想逃,先示警再把他抓起来——有些同仁对他相当了解。逮捕他,不用多说什么,知道吗?另外,听好,搜搜看他的住处有没有作案的工具。或许没有什么作案工具在他住的地方,不过我特别要找的是一把长一又八分之三寸的凿刀,刀面上有一道刻痕。……半个小时内我会回到警局。” 他挂上电话,两手交互地搓揉着。 “我们正扬帆启航。”话中充满愉悦。 万斯走到窗户旁,两手插在裤子口袋里,站在那俯瞰通往坟墓监狱的“叹息桥”。他缓缓地转过身来,若有所思地盯着希兹。 “事情真的没有这么简单,”他说,“你们的这位‘公子哥’朋友或许是撬开首饰盒的家伙,但是昨晚其他部分的演出可不是他那颗脑袋能够胜任的。” 希兹态度转为傲慢。 “我不是研究脑袋的大师,我只知道指纹这项证据。” “这是刑事学上严重的技术错误,警官,”万斯优雅地回答。“这桩谋杀案的犯罪动机可不如你想像的那么简单,相对地,它非常的复杂。而这位照片最贴近你胸口的时髦人士,只会让整个案子变得更加错综复杂。” 010 强行约谈 九月十一日,星期二,晚上八点 马克汉晚上总是习惯在史杜文生俱乐部用餐。在他的邀请下,万斯和我与他一道共进晚餐。无疑地他认为和我们一道吃饭可以避免在这里碰到熟人的无谓打扰;因为此刻他根本没有心情去应付外界对此案的好奇。从下午以后雨就开始下个不停,我们用完晚餐,雨势并没有停下来的意思,这场雨下到夜里是免不了的了。晚餐过后,我们三人找丁一个隐秘的角落,抽起雪茄来。 我们坐在那里不到一刻钟的时间,一个表情严肃、面色红润、头发稀疏灰白的微胖男子,神神秘秘却很有自信地朝我们这里走来,向马克汉说了句客套话,祝他有个愉快美好的夜晚。虽然我没见过这名男子,但我知道他就是查尔斯·克莱佛。 “我在桌上看到你要找我的留言纸条。”他说话出人意料的优雅,完全无法和他的体型联想在一起;然而,在优雅之外,话中还透露着心机和冷漠。 马克汉站起来和他握了手,并且把他介绍给万斯和我认识,不过万斯似乎已和他见过一两次面。他在马克汉示意下坐了下来,拿出可乐纳雪茄,小心翼翼地用一把拴在表链上的金色剪子剪去雪茄头,然后放进口中用双唇润湿,并且把它点燃。 “很抱歉打扰你,克莱佛先生,”马克汉说,“不过,你可能已经从报上知道了,一名叫做玛格丽特·欧黛尔的年轻女子,昨晚在第七十一街她住的公寓中遭人杀害……” 他停顿了一下,似乎在斟酌着要如何提出这个敏感的话题,或许他希望克莱佛主动说出认识这名女子的经过。但是这个男人的脸上却丝毫没有半点表情。过了一会儿,马克汉又继续说了下去。 “在调查这名女子的交往情形时,我们得知你和她交情不浅。” 他又停了下来。克莱佛轻佻了一下眉毛,但是仍然没说什么。 “事实是,”马克汉继续说道。对于克莱佛过于谨慎的态度,他有点恼火,“我的报告显示在过去将近两年的时间里,你们一同出入了许多场合。事实上,从我所得知的消息中惟一要特别强调的是,你对欧黛尔小姐非常有兴趣。” “是吗?”这带着质疑的否认语气似乎没有之前那么优雅。 “是的,”马克汉回答。“而且我特别要说的是,克莱佛先生,现在不是假装或是掩饰的时候。我今晚找你谈这件事,最主要是因为我认为你能帮我理清一些事情。我想我可以明白地告诉你,现在有一个嫌疑很大的特定对象,我们希望能尽快抓到他。但是,不管怎么样,我们还是需要帮忙,这也是为什么今晚我找你来这里谈谈的原因。” “那我要怎么帮你呢?”克莱佛脸上仍然没有什么表情,只在问这问题时嘴唇动了动。 “就你对这名年轻女子的认识,”马克汉耐心地解释,“无疑地,你知道的一些事情——让我们这么说吧,特定的事或是隐私的事——可以帮我们理出些头绪。” 克莱佛沉默了一会儿,将目光移向他前方的墙上,但脸上依旧没有表情。 “恐怕我爱莫能助。”终于他开口了。 “你的态度不像是一个有道德良知的人应该有的。”马克汉气愤地说。 克莱佛对检察官投以疑问的眼光。 “我认识这名女子和她被杀有什么关系?她又没有向我透露谁是杀她的凶手,也没有告诉过我谁想要杀她。要是她知道谁要杀她的话,她也就不会遭人毒手了。” 万斯向我靠了过来,附在我耳朵旁悄悄地说: “马克汉遭遇到对手了——可怜的家伙!……·情况真是一团糟。” 不过,尽管两人由刚开始的反唇相讥演变成后来的唇枪舌剑,最后还是克莱佛竖了白旗。马克汉人虽温文儒雅,却是个得理不饶人、足智多谋的对手。没多久他就迫使克莱佛供出了一些重要的线索。 面对克莱佛闪烁其词的回答,马克汉马上改变策略,倾向前展开反击。 “从你的回答来看,你并不是以证人的立场在回答我的问题,克莱佛先生。”他尖锐地说,“不管你多肯定自己是以证人的立场在回答我的问题。” 克莱佛不发一语地把目光移回原来注视的地方;马克汉则是打量着这位对手,一心要从对方冷漠以对的沉着中探究出个所以然来。然而克莱佛显然也一意要让他的对手什么都探究不出来。此刻的马克汉就像在干旱的沙漠中凿井般,什么也挖不出来。最后,马克汉往后一靠,整个人陷入座位里。 “无所谓,”他不在乎地说,“不管今晚在这里你肯不肯说。如果你喜欢明天早上保安官带着传票把你带到我的办公室,到时我会很乐意收留你。” “随你高兴。”克莱佛敌意甚浓地回敬马克汉。 “不过到时候报纸上要写些什么,那可就随那些记者老爷高兴了,”马克汉回道。“我会向他们解说整个情况,而且还会将我们谈话的内容一字不漏地告诉他们。” “但是我真的无可奉告。”克莱佛的语气中突然有了妥协的味道。在媒体曝光的这一招,显然对他有着很强的杀伤力。 “你之前已经这么告诉我了,”马克汉冷冷地说,“因此我要祝你有个美好的夜晚了。” 马克汉脸上弥漫着刚结束一段不愉快对话的神情,转向万斯和我。 然而克莱佛并没有离去的意思。他若有所思地抽了一两分钟的雪茄,然后发出短促的一声干笑,脸部表情并没有因此而牵动。 “哦,该死/他想刻意维持自己的修养却又喃喃地抱怨着。“正如你说的,我是没有以证人的立场回答问题。……你想知道什么?” “我刚刚已经说过了,”马克汉愤怒的语气消失了,“你知道我想要知道哪些事。欧黛尔过去的生活情形如何?她的亲密伴侣有哪些人?谁有可能想要致她于死地?她有树敌吗?任何有助于解释她死亡的事情。……还有,”他犀利不留情地又加了一句,“任何不管是直接还是间接可以排除你涉案的证明。” 最后的几句话让克莱佛楞住了,他愤怒地想展开反击。不过,很快地他又改变了策略。他傲慢地微笑着,从皮夹里拿出一张折叠的小纸张,把它交给了马克汉。 “我要排除我的涉案嫌疑太容易了,”他满怀自信地说,“这是一张在纽泽西波顿开出的超速罚单。上面载明了日期和时间:九月十号——昨天晚上——十一点半。是我开车前往贺伯冈途中,在刚过波顿、朝山湖去的路段,被一名骑机车的条子开的罚单。明天早上我还得到当地的法院出庭呢。这些烦人该死的事,这个国家该死的警察。”他给了马克汉一个占了上风的表情。“你无法帮我摆平这件事,是吗?这是去纽泽西的一趟不愉快之行,明天我还有一堆事要办。” 马克汉随便地看了一下那张罚单,然后放进了他的口袋。 “我会帮你处理这张罚单,”他向他保证并亲切地笑着。“现在告诉我你知道的事情。” 克莱佛吐了一口烟,然后往后靠,烧起了二郎腿,坦白地开了口。 “我怀疑我所知道的事是否对你有帮助。……我喜欢金丝雀,正如她这么被大家称呼——事实上,有一段时间我爱上了她,还做了一些傻事:在去年前往古巴的时候,写给她一堆驴透了的情书,甚至寄给她在大西洋城的合照留念。”他脸上充满自责的痛苦表情。“后来她开始对我冷淡、疏远,好几次爽了我的约。我和她起过争执,但是惟一得到的答案竟是给钱了事。……” 他停顿了一会儿,低头看着雪茄掉落的烟灰。一股充满邪恶的很意从他细窄的眼睛闪出,脸上的肌肉有些僵硬。 “我一点办法也没有,她握有那些信和东西,并且以此为要挟,向我要了一笔为数不少的钱。……” “这是什么时候的事?” 克莱佛迟疑地想了一下。“今年六月,”他回答,然后又很急切地说,“马克汉先生,”——他的声音听起来有点痛苦——“我不想说死人的坏话,但是这个女人是我这一生当中不幸遇到的最刻薄、最冷血的吸血鬼。我也敢这么说,我不是惟一被她勒索受骗上当的人,还有其他人掉入她的陷阱。……我刚好知道她曾经从老路易·曼尼克斯那骗过一大笔钱——这是他告诉我的。” “你能告诉我其他人的名字吗?”马克汉问,言辞中试图掩饰他迫切想要知道这件事。“我已经知道曼尼克斯的事了。” “不,我没办法,”克莱佛感到抱戮地说,“我曾经在不同场合看过金丝雀和不同的男人在一起,其中有一个我最近才特别注意到。不过我都不认识他们。” “我猜想曼尼克斯的这段恋曲现在应该已经结束了。” “是的——是陈年旧事了。你从这方向是得不到什么线索的。但是还有其他人——他们的故事要比曼尼克斯的来得新——如果你找得到他们的话,他们或许能让你的调查有所进展。我自已是个好相处的人,大家好聚好散。但是如果她用对待我的方式去对待其他人,有些男人可能就不会善罢甘休了。” 尽管克莱佛这么说,但是他一点都不让我觉得他是个好相处的人,倒让人觉得他是个冷漠、沉默寡言、没有感觉的人,在教条体制的约束下处处显得拘谨呆板。 马克汉仔细地端详着他。 “你认为她的死可能是由于死心仰慕者的报复?” 克莱佛谨慎地思考着这个问题。 “这么说似乎是合理的,”他最后说,“她咎由自取。” 空气中有着短暂的静默,然后马克汉继续开口问: “你知不知道一位她喜欢的年轻男子——英俊、个子不高、留着金黄色的胡子、有着淡蓝色眼睛——名字叫做史基的人?” 克莱佛嗤之以鼻。 “这不是金丝雀特别喜好的类型——据我所知,她不和年轻男子交往。” 就在这时候一名侍者走近克莱佛,向他一鞠躬。 “抱歉打扰你,先生,但是有一通找你弟弟的电话。对方说有重要事,不巧你弟弟现在不在,接线生说你或许知道他去了哪里。” “我怎么会知道?”克莱佛生气地说,“不要再拿他的电话来烦我。” “你弟弟也在纽约?”马克汉随口问起。“几年前我见过他,他住在旧金山,对不对?” “是的,顽固倔强的加州佬。他来纽约几个礼拜,好让自己回去后更喜欢旧金山。” 这让我觉得他说这话说得不情不愿;而且不知为什么,我感觉到他颇为恼怒。不过,马克汉显然太过于专注这个宰子的调查而忽略了克莱佛不满的情绪。因为他很快地又把话题转回到谋杀案上。 “我碰巧知道最近有个人对欧黛尔有兴趣,或许与你见过和她在一起的是同一个人——高大、年约四十五岁、留着灰色短髭。”(我知道他说的是史帕斯伍德。) “就是这个男人,”克莱佛非常肯定地说。“我只有上星期在茂昆家见过他们一次。” 马克汉有些失望。 “真不巧,他已经从我们的可疑名单中删除了。……但是一定还有人是她的入幕之宾。努力想想看,还有没有其他有帮助的线索?” 克莱佛好像很认真地在思考。 “如果只是问谁是她的入幕之宾,”他说,“我想还有一位林格斯特医师——他的名字好像叫做安柏洛斯,住在第四十几街靠近莱辛顿大道附近。我不知道他对你是否有任何价值可言,不过有一段时间他和她走得非常近。” “你是指这位林格斯特医师和她不只是医生和病人的关系?” “我不想这么说,”克莱佛抽了一会儿的雪茄,仿佛心中正在思考该如何回答这个问题。“无论如何,事实是:林格斯特是这个‘专业社会’的专家之一——他自称是神经学家——而我认为他是一家针对神经今今的女人开设的私人疗养院院长之流的。他一定很有钱,当然,社会地位对他而言也是一项重要的资产——他是那种金丝雀找来当做金钱供应站的男人。我还知道,他来看她的次数比一般神经科医师来看病人的次数要频繁得多。有一天晚上我在她的公寓碰见他,她介绍我们两人认识的时候,他甚至不是很有礼貌。” “这至少是个调查的线索,”马克汉回答得并不热中,“还知不知道什么人或许对这个案子有帮助?” 克莱佛格着头。 “没有——没半个。” “她从来都没有向你提过她害怕什么人,或是暗示过可能发生什么麻烦的事?” “完全没有。事实上相关的新闻我都是从报上知道的。 我是不大看报的,除了《前锋报》——当然,晚上我也会看 《每日赛马新闻报》。由于今天早上的报纸没有谋杀案的新闻,我一直到今天晚饭前才知道这件事。撞球间里的孩子们一直在讨论着,我才出去找了份今天下午的报纸来看。如果不是那些孩子在讨论,我恐怕要到明天早上才会知道这件事。” 马克汉和他谈论这个案子一直到八点半,但是仍然没有进一步的线索。最后克莱佛起身准备离去。 “抱歉无法提供更多的帮忙。”他说,红润的脸现在终于有了笑容。他非常友善地和马克汉握手道别。 “你真的非常聪明,知道如何应付这类难缠的家伙。”万斯在克莱佛离开后对马克汉说。“但是他从某些方面来看非常奇怪。他从茫然呆滞的眼神转变到喋喋不休的自信太过突然——事实上,是让人不能不怀疑的突然。我或许是有点小人之心,但是他无法让我相信他说的话都是真的。也许是因为我不喜欢他那冷漠的眼神——不知怎的就是和他矫揉做作出来的坦诚不搭调。” “或许这是因为他处境尴尬吧,我想这是说的过去的。”马克汉宽容地说,“承认被美女所骗而且还被勒索,的确不是件愉快的事。” “但是,如果他六月就已经取回信件,为什么还要继续向她献殷勤?希兹报告说他对她的追求从未停过。” “他或许是那种至死不渝的爱慕者吧!”马克汉微笑着。 “有点像亚伯娜,对不对?—— 在我呼唤她的名字之前, 亚伯娜已经准备就绪; 尽管我呼唤的是另一个人, 亚伯娜还是来了。 或许——对了,或许我们可以称他作现代的凯乐·庄。” “无论如何,他提供了我们有关林格斯特医师的这条可能线索。” “的确,”万斯同意地说,“这也是他今晚所有感情告白中惟一让我比较相信的部分,因为他在回答这个问题时显得特别谨慎小心。……我的建议是:不要拖延,马上约谈这位专门治疗女性病人的神经科医师。” “我已经筋疲力尽了,”马克汉对万斯的建议表示反对。 “等到明天再说吧!” 万斯看了一下挂在壁炉墙上的大钟。 “我承认现在已经很晚了,但是为什么不掌握时机呢? 正如皮塔科斯所写, 是谁让幸运悄悄溜逝, 她永远不知: 机会一旦错失, 永无回头之时。 而老加图在他的《格言集》中写道:时间——” “够了!”马克汉恳求说,随即站了起来。“不要再卖弄你的文学素养了。” 011 搜集消息 九月十一日,星期二,晚上九点 十分钟后,我们在东四十四街一栋富丽堂皇的老式褐石房子前按了门铃。 一名衣着光鲜的管家前来开门,马克汉递出他的名片。 “马上把名片交给贵医师,告诉他有要紧事。” “医师刚吃完饭。”威仪十足的管家对马克汉如是说,随即引导我们进入一间豪华的会客室,里面摆放着非常舒适的座椅,垂挂着丝质的帘幔,还弥漫着柔和的灯光。 “典型的妇科医生住宅,”万斯看了看说,“我敢说这位医生也是位高尚优雅的人士。” 万斯的断言果然没错。过了一会儿林格斯特医师走进会客室,他看着马克汉的名片,仿佛这张名片上刻的是让他无法解读的楔形文。年近五十的他身材高大,有着浓密的头发和眉毛,还有一张惨白的长脸。虽然五官不太对称,但还称得上是英俊。他穿着晚宴服,给人一种严谨而身份地位不同于常人的印象。在一张桃心木刻制的蚕豆形桌子旁坐下后,他以带着疑问却有礼貌的目光看着马克汉。 “大驾光临,不知有何指教?”他慎重地请教马克汉。他的声调悦耳,说出来的每一个字都让人如沐春风。“你们很幸运能见到我,”不待马克汉回答,他继续说,“我看病人只接受预约。”似乎认为我们没有经过一定的预约程序就闯来,对他而言是种侮辱。 马克汉本来就不是那种虚伪矫饰、爱绕圈子说话的人,他直接切入主题。 “我们来访不是征询你的专业辅导。医生;而是跟你以前的一个病人有关——玛格丽特·欧黛尔小姐。” 林格斯特医师若有所思地看着眼前的金色镇纸。 “哦,是的,欧黛尔小姐。我才看过她遭人杀害的新闻报导,真是令人难过。……有什么我可以效劳的吗?——当然,你们知道医生和病人的关系,医生有义务保护病人的隐私——” “我非常清楚这点,”马克汉打断他的话,“但另一方面,每位市民也都有义务协助检警当局把谋杀案凶手绳之以法。如果你所知道的事有助于我们抓到凶手,我非常希望你能告诉我们。” 林格斯特医师微微举起手,礼貌地说: “当然,我会尽一切努力帮助你,但你得告诉我你想知道什么。” “那我就有话直说,医师,”马克汉说,“我知道欧黛尔小姐是你的长期病人;而我也相信,在她告诉过你的个人私事中,极有可能找出和她的死有直接关联的线索。” “但是,亲爱的——”林格斯特医师又看了一下马克汉的名片,“呢——马克汉先生,我和欧黛尔小姐之间仅止于医生与病人之间的关系。” “然而,根据我的了解,”马克汉大胆地说,“虽然技术上来讲你说的没错,不过,让我这么说吧,你们之间还有层非专业的关系。或许我这么说比较恰当些,在处理她的个案时,你的专业态度超越了应有的专业层次。” 我听到万斯在那里偷笑——而我自己对马克汉咬文嚼字、拐弯抹角的骂人方式也几乎忍不住想笑出来。但林格斯特医师似乎不受他这些话的影响。在有点让人难堪的气氛中,他开口说话了。 “严格地说,我承认在我长期治疗她的这段时间里,对这位年轻女子产生了一种——可以说是一种父执辈的喜爱。但是我怀疑她可能根本不曾感受到我的这份情感。” 万斯的嘴角微微抽动,他坐在那里一副想睡的模样,以好奇又带点取笑的眼神看着林格斯特医师。 “她从来都没向你说过任何导致她焦虑的私事吗?”马克汉问。 林格斯特医师把十根手指合成金字塔状,显得很认真地回答这个问题。 “没有,我想不起她有过这方面的任何叙述。”他说的每一个字都非常慎重而且文雅。“基本上,我对她的生活习惯大致还算清楚;但细节部分就完全不是我这位医疗顾问可能知道的了。根据我的诊断,她神经失调是由于晚睡晚起、亢奋、暴饮暴食,我认为这些都和她放荡的生活作息有关。这位现代女子,在这个发烧的年代,先生——” “请问,你最后一次见到她是什么时候?”马克汉没耐性地打断林格斯特医师的话。 林格斯特医师显得很吃惊。 “我最后一次见到她是什么时候?让我想想。”显然他得很努力才能回想起来。“大概两个星期前吧——好长一段时间的事了,我真的记不起来。……需要我查看一下档案吗?” “那倒没必要。”马克汉说。他顿了顿,亲切地看着他。“你们最后一次见面,是‘父爱式’的会面,还是,专业式’的看病?” “当然是看病。”林格斯特医师的眼神沉着而冷淡;不过我却觉得,他的心情明明白白写在脸上。 “见面的地点是在这里还是她的公寓?” “我想是她的公寓。” “医师,你时常去看她——有人这么告诉我——而且没有固定的时间……这好像和你只通过预约看病的说法不太一样?” 马克汉的语气虽然不会让人觉得不舒服,但我知道他的问题本身隐含了对这位伪善医生的不满情绪。我也觉得他有所保留。 林格斯特医师正要回答之际,管家出现在门口,指着桌旁矮台上的电话,表示有外线。连声抱歉后,林格斯特医师转身拿起了话筒。 万斯趁这个机会在一张纸上写了不晓得什么东西,然后偷偷递给马克汉。 接完电话,林格斯特医师傲慢地站了起来,带着轻蔑的态度冷峻地看着马克汉。 “难道检察官的作用就是,”他冷冷地问,“拿侮辱人的。问题让备受尊敬的医生难堪吗?我倒不知道医生看病人是非法的事——甚至是原罪。” “我现在不是在讨论,”——马克汉特别强调“现在”两字——“你有没有违法。不过,既然你自己提起,我倒想问问——昨晚十一点到十二点间,你人在哪里?” 这个问题产生了震撼的效果。林格斯特医师突然像是一根紧绷的绳索,慢慢地僵直挺立;他冷冷地看着马克汉,原本优雅柔和的态度顿时消失,而我也察觉出他压抑在愤怒之下的另一种情绪:害怕。他的愤怒中透露出某种程度的不确定感。 “我昨天晚上在哪里,不关你的事。”他非常吃力地把话说出口,呼吸相当急促。 马克汉一动不动、冷静地盯着眼前这个发抖的人。这样的冷静攻势倒是完全瓦解了对方的防御,林格斯特医师显得有些情绪失控。 “你在这里指桑骂槐地羞辱我,究竟是什么意思?”他大 吼着,变得面目狰狞,脸色铁青;两手痉挛,不停地抖动;他全身颤抖不止。“滚出去——你和你的两名跟班。在我叫 人把你们轰出这里以前,马上给我滚!” 马克汉发火了,就在他准备接腔时,万斯拉住了他。 “林格斯特医师正温和地暗示要我们离开。”他说,并巧妙地把马克汉拉到身边,然后硬拉着他走出林格斯特医师家。 我们坐上车,在回到史杜文生俱乐部的路上,万斯一直愉快地窃笑着。 “好厉害的家伙!偏执狂一个。或者,更像是精神错乱的躁郁病患者——那种大脑有问题的人:时而疯疯癫癫,时而神智又很清楚。总之,林格斯特医师就是属于精神不正常的那一种——这都是因为性需要无法得到满足所引起的。而他也正好到了这种年纪。神经衰弱——这位神经科名医现在就是这个样子,随时会突然发动攻击。……哎呀!还好我及时救了你。这些家伙就跟响尾蛇一样的‘安全’。” 他故作沮丧状地摇着头。 “说真的,马克汉老家伙,”他继续说下去,“你得好好仔细研究那家伙的脸——所谓相由心生。你有没有注意到那位绅士宽阔的前额、不规则的眉毛、淡里透亮的眼睛和上缘薄而突出的耳朵?这人是个聪明的魔鬼,但却是道德蠢蛋。 小心这些梨形脸的人,马克汉。就让他们那些古希腊式的挑逗暗示留给那些会上当的女人吧!” “不晓得他真正知道哪些事?”马克汉生气地埋怨着。 “嗅,他肯定知道一些事——这是毫无疑问的!要是我们也知道的话,我们的调查将会有相当大的进展。从另一方面来看,他所隐藏的事实,多少和他不愉快的经验有关。 他的优雅作风有点过头了。礼多必诈,他下逐客令时的暴跳如雷,才是他真正的心情。” “没错,”马克汉同意。“问到有关昨晚的事,他像是吃了炸药一样。为什么你要我问他这件事?” “有很多理由——他佯称自己才刚刚看到欧黛尔小姐被杀害的报导,显然很虚伪;他声称保护病人隐私的话过于虚假;他自认对那女人充满父爱情愫的告白,过于谨慎而且不够真实;另外,他拼命努力地要想起他最后见她的时间·——特别是这点,让我更加怀疑;还有,他那张脸上发狂的表情。” “喔,”马克汉承认,“这个问题发挥了作用。……我想我得再见一次这位上流社会的医师。” “你会的,”万斯说,“我们刚刚只是出其不意地找他,不过下一次在他有时间思考并且编造说法后,他将会有能力反击。……反正今晚已经告一段落,到明天之前你有足够的时间好好思考对策。” 不过对于大家关心的欧黛尔谋杀案来说,这一晚还不算告一段落。我们回到史杜文生俱乐部的休息室没多久,一名男子走向我们所坐的角落,很有礼貌地向马克汉行了个礼。让我意外的是,马克汉站起来和他寒喧问好,并且指着位子示意他坐下来。 “我还有一些事要问你,史帕斯伍德先生,”他说,“如果你有时间的话。” 就在听到他名字的时候,我更加专注地盯着这个男人看,因为,我承认对这位昨天晚上陪死者外出吃饭看戏的神秘护花男子十分好奇。史帕斯伍德是典型的英国贵族,动作一板一眼、慢条斯理而保守,穿着时髦雅致。他的头发和胡子泛着灰白——无疑地,这更加衬托出他皮肤的白哲。身高六尺的他身材比例匀称,不过稍显有点瘦。 马克汉介绍他和万斯与我认识,同时简单说明了我们和他一起在调查这件案子,要他完全信任我们。 史帕斯伍德刚开始还怀疑地看着他,不过很快地就决定听从马克汉。 “我把自己交给你了,马克汉先生,”他回答得相当有教养,不过声调有点高亢,“你认为任何有帮助的事,我都会配合。”他面带歉意地向万斯微笑。“我的处境不妙,所以有些敏感。” “我是主张扬弃道德论的,”万斯轻松地说,“无论如何,我都不是个道德论者;所以我对这件事持有的态度是相当开放的。” 史帕斯伍德浅浅地笑了笑。 “我希望我的家人也能有像你这样的态度;但恐怕他们无法容忍我这状况。” “我想我应该告诉你,史帕斯伍德先生,”马克汉打岔说,“到时候我很可能会传唤你出庭作证。” 这名带着贵族气息的男子立刻抬起头来,满脸忧郁,没有说话。 “事实是,”马克汉接着说,“我们即将展开逮捕行动,我们需要你出面作证说明有关欧黛尔小姐回到公寓的时间,同时证明在你离开后有人在她房里。你听到她大声呼叫求救,或许是将凶手定罪的重要证据。” 史帕斯伍德似乎对他和死者的关系即将曝光感到相当不安,他两眼无神地坐在那里。 “我了解,”他终于开口,“但是这件不名誉的事一旦公开,我这辈子就毁了。” “或许不会传你出庭作证,”马克汉安慰他说,“我向你保证,除非必要,你不会被传唤出庭。……现在,我特别想问的是:你认不认识一位林格斯特医师?据我所知,他是欧黛尔小姐的私人医师。” 史帕斯伍德显得一头雾水。“我从来没听过这号人物,”他回答。“事实上,欧黛尔小姐从没向我提起过任何医生。” “那你有没有听她提起过史基……或是汤尼这样的名字?” “从来没有。”他的答案非常肯定。 马克汉失望地不发一语。史帕斯伍德也是沉默不语地坐着发呆。 “你知道吗,马克汉先生,”过了几分钟后他说,“说起来有点不好意思,但是我真的很在乎这个女孩。我想你们已经封锁了她的公寓。……”他欲言又止,眼神里几乎充满了乞求,“如果可以的话,我想再到她的公寓看看。” 马克汉同情地看着他,但还是摇摇头。 “不可以。你一定会被接线生认出来——要不然也可能会被记者看到——到时候我就无法保证你不和这件命案扯上关联了。” 这人显得很失望,但没再表示什么;接下来的几分钟又是一阵沉默,没人开口说话。这时,窝在椅子里的万斯稍微坐直了起来。 “我说,史帕斯伍德先生,你还记不记得,昨晚你和欧黛尔小姐从剧院回来后和她在一起的半小时里,有没有什么不寻常的地方?” “不寻常?”他的语气中充满了讶异。“没有。我们聊了一会儿,没多久她似乎累了,于是我向她道晚安,并且约她今天中午吃午餐,之后我就离开了。” “不过,现在看来可以相当肯定的是,似乎当你还在那里的时候,就已经有人躲在她的公寓里了。” “你说得很有道理,”史帕斯伍德同意万斯的说法,不由得打了一个寒颤。“她的尖叫似乎说明了在我离开后没多久,那个人就从躲藏的地方走出来了。” “听到她喊救命,难道你不觉得奇怪和怀疑吗?” “一开始我的确这么觉得。但后来她告诉我没什么,要我回家,所以我以为她只是做了个噩梦。我知道她已经很累了,我走的时候让她睡在靠近门边的一张藤椅上,而呼叫声似乎也就是从那里传出来的;所以我很自然地以为她已经睡着,只是因为做了噩梦才惊叫。……要是当时我不这么认为就好了!” “真是让人痛心。”万斯沉默一会儿后又问,“你有没有注意到,当时客厅里的衣橱是打开还是关着的?” 史帕斯伍德皱着眉头,努力地回忆当时的情景,但不能确定。 “我想应该是关着的。如果打开着,我应该会注意到。” “那么,你也应该不知道衣橱上的钥匙当时是否在钥匙孔里喽?” “不知道。我甚至不知道衣橱有没有钥匙。” 这个案子就这样又讨论了半个小时。然后史帕斯伍德起身告辞离去。 “怪事,”马克汉说,“这么一个有教养的男人,怎么会被一个胸大无脑、水性杨花的女人迷成这样!” “我认为这很平常,”万斯回说。“你的道德标准太高了,马克汉。” 012 间接证据 九月十二日,星期三,上午九点 到了星期三,欧黛尔命案不但有了重要的而且是决定性的发展,同时万斯在整件案子中活跃的情形也越发明显。这个案子心理层次的部分不得不仰赖他的归纳分析,即使调查到了现在这个阶段,他还是觉得光靠警方这方面的线索,根本无法得到最后的答案。马克汉应他的要求,在将近九点的时候来接他,然后我们直接搭车前往地检处。 我们到的时候,希兹已经等得不耐烦了,他的迫不及待和无法掩饰的得意表情,显然表示有好消息。 “事情有了意想不到的突破性进展,”我们坐定后他如此宣称。过度的兴奋让他无法放松,他站在马克汉办公桌前不断把玩着一根租黑的雪茄。“我们逮到,公子哥’了——昨天傍晚六点钟的时候——把他逮个正着。一名当时正在第六大道三十年代服饰店附近值勤巡逻的警员雷力看见他从电车下来,朝着麦克阿乐尼当铺走去。雷力立刻向街角的交警打手势,并且跟着‘公子哥’走进了当铺。没多久,那名交警和另一名巡警也走了进去;然后他们三人随即将正在典当这枚戒指的家伙当场逮捕。” 他把一枚镶有方钻的精致白金戒指丢到检察官的桌上。 “他们带他过来时我正在办公,我叫史尼金带着戒指到哈林区那名女佣住的地方,看看她对这枚戒指怎么说,而她确认这枚戒指是欧黛尔所有。” “但是,喂,这位欧黛尔小姐那晚并没有戴着这枚戒指,是不是,警官?”万斯不经意地丢出这么一个问题。 希兹不悦地看着他。 “就算没戴那又如何?它总是从撬开的首饰盒里拿出来的——不然这戒指从哪来?” “当然它是从那里拿出来的。”万斯没精打采地陷在椅子里。 “这就是我们幸运的地方,”希兹转向马克汉说,“这说明了史基和这件谋杀案有直接关联。” “那史基他怎么说?”马克汉身子前倾,非常专注地问着希兹。“我想你们已经盘问过他了。” “我们是问过他了,”希兹警官回答,不过他的语调充满困惑。“我们盘问了他一整夜,他陈述的内容是这样的:他说这枚戒指是这女人一个星期前送给他的,然后一直到前天下午他才又再见到她。前天下午四到五点之间他到过她的公寓——还记得那名女佣说当时她外出买东西吧——并且都是从侧门进出这栋大楼,这段时间侧门还没有门上。他承认那天晚上九点半又再回来找她,但发现她外出后,就直接回家,而且之后一直待在家里。他的不在场证明是,他和他的房东太太在家里玩康康牌、喝啤酒一直到午夜。我今天早上到他住的地方查访,他那位房东太太证实了这件事。不过这不代表什么。他住的房子坐落在一个龙蛇混杂的地区,而这位房东太太除了是一名酒鬼外,还喜欢到别人店里偷东西。” “关于指纹一事,史基怎么说?” “他当然说是他下午去她家时留下的。” “那留在衣橱门把上的呢?” 希兹发出哼的一声。 “他也有话说喽——说他以为听到有人进来,所以把自己锁在衣橱里。他不想被人看到,坏了欧黛尔的好事。” “他真是设想周到啊,”万斯拖慢声调懒洋洋地说,“令人感动的忠诚,是不是?” “你不会相信这个下流卑鄙的鼠辈吧,万斯先生?”希兹义愤填膺地问万斯。 “说不上相信。但是我们这位大情圣说得倒也前后连贯、合情合理。” “去他的前后连贯、合情合理,鬼才相信。”希兹抱怨着。 “你从他那里就只问到这些?”马克汉对希兹盘问史基只得到这些答案,显然并不是很满意。 “就是这些了,长官。他一口咬定就是这样了。” “你在他房间没有找到凿刀?” 希兹承认他没找到。 “但你不能期待他还会留着它。”他接着说。 马克汉沉思了几分钟。 “我认为这对我们很不利,不管我们多么相信史基有罪。他的不在场证明或许薄弱,但是结合接线生的证词,我认为他的不在场证明在法庭上是站得住脚的。” “那么戒指呢,长官?”希兹显得非常失望。“还有他恐吓欧黛尔的事、他的指纹,以及他的窃盗纪录呢?” “只是佐证而已,”马克汉解释。“侦破谋杀案所需要的证据,远比一般表面上证据确凿的案件多。就算我提出控诉,一个优秀的律师只要二十分钟就能让他无罪开释。你也知道,这女人一个星期前送他这枚戒指不是不可能的——你回想看看,那名女佣说大概就在那段时间前后,他曾向她要钱。而且没有证据显示那些指纹不是在星期一午后留下的。此外,我们也无法证明他和那把凿刀有任何关联,因为我们根本不知道去年夏天公园大道的窃案究竞是谁干的。他所说的完全与事实吻合,而我们却提不出反证。” 希兹无助地耸了耸肩,突然间他像是航行在茫茫大海上的帆船,眼睁睁地看着风就这样消失了。 “你打算怎么处理他?”他不安地问。 马克汉想了一下——他也感到相当挫折。 “在我回答你的问题前,我想先亲自问问他。” 他按铃叫一名人员填写借调令。签过字后,他叫史怀克把它拿给班·韩龙。 “务必记得要问他有关丝质讨衫的事,”万斯建议。“如果可以的话,问他是否考虑以白色背心搭配晚礼服。” “这里不是男装店。”马克汉厉声地说。 “但是,亲爱的马克汉,你从这家伙身上是问不出什么东西来的。” 十分钟后,一名副警长从坟墓监狱带着一名铐着手铐的嫌犯走了进来。 史基这天早上的外表有负他“公子哥”的绰号。他容貌憔悴而且脸色苍白,前一晚的彻夜侦讯已经在他身上留下 了痕迹。他胡子没刮,头发没梳,鬃角干燥缺乏光泽,领带也歪歪地扯在一边。不过,尽管憔悴不堪,他还是一副桀骜 不驯的模样。他轻蔑地瞄了希兹一眼,更傲慢地没把马克汉检察官放在眼里。 对于马克汉所问的问题,他把告诉过希兹的事重复说了一遍。每个细节一字不漏,精确得就像一个人把课文滚瓜烂熟地默背出来一样。马克汉时而好言相劝,时而威胁恫吓,平时和蔼可亲的态度逐渐消失了,此刻的他就像是一部冷酷无情的机器。但史基却是铁了心,对于盘问的猛烈炮火毫不退缩。我承认,尽管我对他非常反感,但他这种不屈的死硬态度,倒是让我暗暗佩服。 半小时后马克汉放弃了,试图引他招认的努力完全失败。就在马克汉正要叫人把史基带走之际,万斯懒洋洋地起身踱向马克汉,坐上了办公桌,以一种不带个人好恶情绪的好奇看着史基。 “你很喜欢玩康康牌?”他冷淡地说,“很蠢的游戏,是不是?过去在伦敦的俱乐部这种游戏相当普遍。我想,这是来自东印度的玩意儿吧。……我猜,你们仍然用的是两副牌吧,这可以让扑克牌配对游戏能够进行得更快些。” 史基不知不觉地皱起了眉头。他已经习惯了检警双方咄咄逼人的盘问模式,但是万斯这样的问法,他还是头一道碰到。显然他此刻完全陷入困惑和不安当中。他决定以嘻皮笑脸的方式和这位新对手过招。 “顺便一提,”万斯继续以同样冷淡的语气说,“躲在欧黛尔客厅的衣橱里,从钥匙孔中看得到沙发吗?” 突然间这名男子脸上的笑容完全消失不见了。 “还有,”万斯紧接着说,眼睛牢牢地盯着史基,“你当时为什么不发出警告呢?” 我在近距离内看着史基,虽然他脸上的表情没变,但我发现他的瞳孔变大了。我想马克汉也注意到了这个现象。 “不用费神回答这问题啦。”就在这名男子开口准备要说话的时候,万斯继续追击。“不过请告诉我,当时的情景有没有吓到你?” “我不晓得你在说些什么?”史基不高兴地回答。然而,尽管他强自镇定,还是可以感觉到他的揣揣不安。他努力想在言谈间装出一副不在乎的模样。 “那种情景肯定让人觉得不舒服,”万斯并没有理会他的回答。“当你蜷缩在黑暗中,却突然有人转动门把想打开衣橱,当时的感觉如何?”他的眼睛看着史基。 史基寒着一张脸,不过他并没有开口。 “还好你事先把自己锁在衣橱里了,是不是?”万斯继续说道。“万一他把门打开了——天哪!那又会是什么光景呢?……” 他订住了话,温柔地笑着,笑容让人不寒而栗。 “喂,你是不是打算用你的凿刀对付他?也许他的身手比你敏捷、身体比你强壮——也许在你能够反击之前,你就被他掐住脖子喘不过气来——对不对?……在黑暗的衣橱中你有没有想到这些?那情景,别说是让人不舒服,简直就是令人毛骨惊然吧。” “你在胡说八道些什么?”史基粗鲁地大叫,“你这人很奇怪。”此时的他不再神气活现,倒是一抹惊惧掠过了他的脸庞。不过,这种受挫的气势并没有持续下去,马上他的嘻皮笑脸又回来了,而且还轻蔑地直摇头。 万斯走回他的座位坐了下来,无精打采地伸了个懒腰,仿佛他对这桩谋杀案的浓厚兴趣再度蒸发了。 马克汉非常专注地看着这一出短剧,然而希兹却是难掩烦恼地坐在那里闷着头抽烟。这时史基开口打破了沉寂。 “看来,我会在你们急着结案了事的情况下草草被判刑。这一切都是你们算计好的,对不对?那就试试看你们有没有这个能耐定我的罪:”他的笑声刺耳,“我的律师是阿比·罗宾,请你们打电话给他,告诉他我要见他。”(作者注:阿比·罗宾在当时是纽约最富机智,但也最狂妄的律师。自从两年前他被剥夺律师资格后,就很少人知道他的下落。)马克汉一脸苦恼,挥手招来副警长把史基带回坟墓监狱。 “你刚刚想要干嘛?”等史基被带走后,他问万斯。 “只是在我内心深处苦思破案之道时的灵光一闪,”万斯静静地抽着他的烟。“我以为史基先生或许会被说服而向我们吐露真相,所以才说了那些话。” “帅呆了,”希兹话中带刺,“我随时都等着你问他玩不玩躲猫猫,或是问他的祖母是不是有趣的人。” “警官,亲爱的希兹警官,”万斯恳求道,“别这么不友善嘛,我真的无法忍受你这样。……而且,说正格的,难道我和史基先生的对话对你一点参考的价值都没有?” “当然有,”希兹说,“——欧黛尔被杀的时候,他正躲在衣橱里。然而这对我们有什么帮助?这种说法反而让他脱了罪——尽管这案子是职业手法干下的,尽管他人赃俱获在当铺被逮捕。” 他厌烦地转向马克汉。 “现在怎么办,长官?” “我一点也不喜欢事情现在的发展,”马克汉抱怨道。“如果史基找阿比·罗宾帮他辩护,我们将一点胜算也没有。我个人相信他和这桩命案脱不了关系,不过法官不会拿我的感觉当证据的。” “我们不妨来个欲擒故纵,先把这位‘公子哥’放了,然后再尾随监控。”希兹不怀好意地建议。“等他自露马脚时,我们就可以逮捕他了。” 马克汉想了一会儿。 “这或许是个好方法,”他说,“如果一直关着他,肯定从他身上找不出什么证据。” “看来这是我们惟一的机会了,长官。” “好吧,”马克汉同意地说,“让他以为我们对他没辙了, 或许会露出破绽。这件事我就交给你全权处理了。找一些好手日夜盯着他,总是会逮到狐狸尾巴的。” 希兹很不快乐地站了起来。 “好的,长官,我会处理这件事。” “我还想多知道一些有关查尔斯·克莱佛的事,”马克汉又说。“尽你们所能查出他和欧黛尔那女人的关系。——另外,给我一些安柏洛斯·林格斯特医师的资料,比如说他的来历如何?他有什么嗜好?……诸如此类的讯息。他替那个女人治疗不可告人、让人好奇的疾病,我认为他自己暗藏一手。但是暂时别太靠近他。” 希兹不是很热中地把这人的名字记在他的笔记簿上。 “在你释放你们这位时髦的俘虏前,”万斯打着呵欠说,“或许可以看看他是不是也有一把能够打开欧黛尔公寓大门的钥匙。” 希兹突然露齿一笑。 “嗯,这话还算有道理。……奇怪我怎么没想到。”说完他向大家挥挥手离开了。 013 老情人 九月十二日,星期三,上午十点三十分 史怀克显然在等机会插进来报告,因为希兹警官前脚才迈出大门,他后脚就走了进来。 “记者都在门外,长官,”他皱着眉头说,“你说十点半会见他们。” 在看到他的长官点头后,史怀克把门打开,一打以上的报社记者一拥而进。 “拜托,今天早上不要问问题,”马克汉心情愉快地告诉记者。“现在还不是时候,只能就我所知道的事谈谈。……我同意希兹警官的说法,欧黛尔命案是职业凶手干的——凶手和去年夏天公园大道窃案的窃贼是同一个人。” 他简单说明了布莱纳副督察有关凿刀的发现。 “我们还没展开逮捕行动,不过目前正锁定一名嫌犯。事实上,警方已经掌控整个命案的发展,但是得避免打草惊蛇,不能让对方有任何脱逃的机会。我们已经找到某件遗失的珠宝。……” 他和记者谈了五分钟左右,不过并未提及欧黛尔家女佣和接线生的证词,并且很小心地避免提到任何人的名字。 记者离开后,又只剩下我们几个,万斯赞叹地笑了出来。 “你应付记者的功夫真是一流,我亲爱的马克汉!法律训练还是有它的用处——这种训练真不是盖的。……‘我们已经找到某件遗失的珠宝!’说得好!每个字都是事实——但这简直是欺骗社会!真的,我得多花些时间来研究虚伪暗示和隐瞒事实这两种艺术的差异。你应该得个最佳口才奖。” “先别扯这些了,”马克汉不耐烦地回应,“现在希兹离开了,该告诉我你刚刚跟史基胡扯一通,心里到底打什么主意。你提到黑暗的衣橱、警告、掐住脖子、从钥匙孔偷看等,究竟内藏什么玄机?” “嗯,我不认为我和史基的谈话有这么神秘,”万斯回答,“无疑地,在那个致命夜晚的某个时刻,优秀的汤尼正躲在衣橱里;而我只是试图以外行人的方式,确认他躲在衣橱里的正确时间。” “能确认吗?” “没办法,”万斯沮丧地摇着头。“你知道,马克汉,我有个想法——它模糊暖昧,充满想像空间,让人完全无法理解。就算能证明些什么,我现在也看不出它对我们有什么帮助,因为它会让原本就已经复杂难解的情况变得更难捉摸。……我甚至希望刚刚没问过史基,他搅乱了我先前的想法。” “就我所理解的,你似乎认为史基可能目睹了这起谋杀案。莫非这就是你所谓的想法?” “这只是一部分。” “亲爱的万斯,你真的吓到我了!”马克汉毫不掩饰地大笑。“所以,根据你的想法,史基是无罪的喽!但他却把知道的事都藏在心中,捏造了不在场证明,甚至在他被捕时不吭一声。……你这说法不是漏洞百出吗?” “我知道,”万斯叹着气,“的确是有漏洞。然而,这种想法迷惑着我——就像被恶灵附身一样——它您意吞噬着我的五脏六腑。” “你知道你这个疯狂的想法意味着当史帕斯伍德和欧黛尔小姐从剧院回来的时候,欧黛尔的闺房中已经躲藏了两个人——这两个人彼此不认识——其中一位就是史基,还有一位是你虚拟出来的凶手?” “我当然知道,而且这个想法正在腐蚀我的理智。” “而且,他们势必各自进到房内,而且各自躲藏起来。……请问,他们是怎么进入,又是怎么出去的呢?是谁在史帕斯伍德离开后让欧黛尔这女人惊声尖叫?在那时候另外一个家伙又在干嘛?如果史基是受到惊吓、不敢出声的目击者,你又怎么解释他撬开首饰盒,拿走那枚戒指?……” “够了!够了!不要再折磨我了,”万斯恳求着马克汉,“我知道我很疯狂,打从生下来我就爱幻想;但是——可怜可怜我吧,老天爷!我从来没有像这次这么疯狂过。” “就这点来说,亲爱的万斯,至少我们的看法完全一致。”马克汉微笑地说。 就在这时候史怀克走了进来,递给马克汉一封信。 “信差送来的,上面写着‘急件’。”他解释说。 这封正式而讲究的信是林格斯特医师写的,说明他星期一晚上十一点到凌晨一点之间,和他的一名病人在一起,地点就在他的诊疗室。他也为他被问及行踪时的态度道歉,并且洋洋洒洒地替自己的行为作解释,不过他的解释很难让人相信。他说他那天特别累,似乎是——神经科方面的诊治是非常累人的工作,反正就是这意思——加上我们突然造访,还有马克汉明显来意不善的质问态度,让当时的他非常反感。他为他的失控深表歉意,并表示会尽其所能地协助检方办案。他还说,他当时不该发牌气,因为要他说明星期一晚上的行踪,根本是件轻而易举的事。 “他非常冷静地思考过整个情况,”万斯说,“然后丢给你一个巧妙的不在场证明,这又会让你在办案上变得相当棘手。……狡猾的家伙——人就像所有不老实的蒙古大夫一样。注意到没?他和一个病人在一起。跟真的一样!什么病人?唷,有人大累了,所以不能被质询。……你瞧,他在一筹莫展的情况下编出一个不在场证明,满行的,是不是?” “我一点也不在乎,”马克汉随手把信收了起来。“那个自大傲慢的浑球绝不可能在进欧禽尔公寓的时候,会没有半个人看见;我无法想像他鬼鬼祟祟潜入的模样。”他伸手拿起一些文件。“现在,如果你不反对的话,我要努力工作来赚我的一万五千元的薪水了。” 然而万斯并没有离开的打算,反而走到桌子旁翻开一本电话簿。 “容我向你建议,马克汉,”在翻了一会儿电话簿后他说,“暂时搁下手边的例行工作,和路易·曼尼克斯先生好好地谈谈。你知道,就目前所提到的玛格丽特男友中,他是惟一还没被传唤的人。我很想看看他长得什么样子,然后听听他的故事。找到他,可以说整个故事的主角就都到齐了。……就我所知,他现在还住在处女街,带他过来不会花太久的时间。” 就在万斯提到曼尼克斯的名字时,坐在办公椅上的马克汉转过身来。他起初反对万斯的提议,不过从过去的经验来看,他知道万斯一定别有用意,不单单只是一时的兴致而已。他沉默了一会儿,审慎地考虑着这件事。事实上,因为目前无法从其他人身上问出什么,我想盘问曼尼克斯的点子此刻比较能打动他。 “好吧,”他同意了,随即按铃叫史怀克进来。“虽然我看不出他能有什么帮助。根据希兹的说法,欧黛尔这女人一年前就把他从情人名单中除名了。” “也许他还跟她藕断丝连,要不然,就是在那喝闷酒、发牌气。你无法知道。”万斯坐回椅子上。“但是就因为这个名字,他就得接受一定的调查。” 马克汉叫史怀克找崔西过来。等温和有礼的崔西过来后,马克汉要他开他的车去把曼尼克斯带来。 “带张传票去,”马克汉说,“必要时再用。” 大概半个小时后崔西回来了。 “带曼尼克斯先生过来一点都不难,”他回报说,“事实上他相当配合。他现在就在接待室。” 崔西退下后,曼尼克斯被带了进来。 他的块头很大,拖着沉重的步伐,这正是面对中年开始发福且只能无声挣扎的写照——一方面不承认岁月无情地流逝,一方面又对年轻的容颜眷恋不舍。他手持一根雕工精细的细长手杖,穿的是格子花纹的西装,织锦背心,珍珠灰的长统靴,还有一顶饰着缎带的小礼帽;这样的装扮让他显得有些矫揉造作。不过在大家注意到他的五官后,这些可笑的装扮很快就被忽略了。他的小眼睛狡黠明亮,鼻子也小,搭配他的厚唇及漏斗下巴似乎显得不太对称。而他逢迎诌媚的态度惹人注目,却也令人讨厌。 在马克汉的招呼下他坐了下来,屁股只贴在椅面边缘,短胖的手放在膝盖上,一副戒备谨慎的模样。 “曼尼克斯先生,”马克汉语带歉意,“很抱歉打扰你,不过这件事非常严重迫切。……有一位玛格丽特·欧黛尔小姐前天晚上被人杀了,在我们查访的过程中,得知你有一段时间和她来往非常密切。或许你所知道的一些事会有助于我们的调查。” 一抹奉承的微笑从他厚实的双唇中绽放出来; “没错,我认识金丝雀欧黛尔——那是很久以前的事了,我想你是知道的,”他轻叹了一口气。“如果要我说的话,她是一位不错、有品味的女子,长得漂亮,也懂得打扮。真是他妈的可惜,她没有继续她的演艺事业。但是我已经,”——他比出一个否认的手势——“有一年多没有见到她——更别说其他的了,如果你知道我的意思。” 曼尼克斯自我防卫得厉害,他那如豆的目光不曾稍稍离开过马克汉的脸。 “或许你和她有过争吵?”马克汉不经意地丢出这个问题。 “嗯,我不觉得我们有过争吵,没有。”曼尼克斯停顿了一下,想用正确的字眼来说明。“你或许可以说我们意见不合——两人都厌倦了这样的关系,于是决定分手——那种各分东西互不相欠的分手。分手前我最后告诉她的是,如果她需要朋友,她知道哪里可以找到我。” “你非常体贴,”马克汉喃喃地说,“难道你们之间的恋情没有死灰复燃?” “没有——从来没有。我不记得从那天以后到目前为止还有跟她联系说过话。” “就我所知道的一些事,曼尼克斯先生,”——马克汉的声调中充满抱歉——“我必须问你一个比较私人的问题,她是否曾经想要敲诈你?” 曼尼克斯犹豫起来,此刻他的眼睛似乎变得更小了,就像那些陷入思考的人一样。 “当然没有!”他强调,不过回答的时间显然久了点。“一次也没有,根本没这回事。”他挥着双手抗议这种说法,然后偷偷地问道,“你怎么会这样想?” “有人告诉我,”马克汉解释说,“她曾经向她的一两位爱慕者敲诈过钱。” 曼尼克斯露出了难以置信的惊讶表情。 “哇!你不是开我玩笑吧!这怎么可能?”他不怀好意地望着马克汉。“也许她敲诈的对象是查尔斯·克莱佛——是吗?” 马克汉紧接着问。 “为什么你说是克莱佛?” 曼尼克斯再一次挥着他那肥胖的手,这回可不是抗议,而是带着轻视的意味。 “没有特别的理由,只是认为可能是他。……没有特别的意思。” “克莱佛曾告诉过你他被欧黛尔敲诈吗?” “克莱佛告诉我?我问你,马克汉先生!为什么克莱佛要告诉我这样的事——为什么他要这么做?” “那你从来都没有告诉他欧黛尔那女人敲诈过你?” “绝对没有!”曼尼克斯发出轻蔑的笑声,他笑得过于夸张而显得不自然。“我告诉克莱佛我被敲诈?哼,可笑,真是可笑。” “那你刚刚为什么会提到克莱佛?” “就像我刚刚跟你说的——没有什么理由。……他认识金丝雀,不过那也不是秘密。” 马克汉结束了这个话题。 “你对欧黛尔小姐和一名叫做安柏洛斯·林格斯特医师之间的关系知道多少?” 曼尼克斯楞住了。 “从来都没听过这个人——没有,从来没有。我和她交往期间,她还不认识他。” “当时除了克莱佛之外,还有谁和她特别要好?” 曼尼克斯沉重地摇着头。 “嗯,我不太清楚——我真的不太清楚。大家都知道,她一下跟这个男人好,一下又跟那个男人打得火热;但是要说这些人是谁,我不知道——绝对没骗你。” “有没有听过场尼·史基这个人?”马克汉身子坐直,带着询问的眼光看着曼尼克斯。 曼尼克斯再一次犹豫起来,眼珠子左右转动着。 “嗯,你现在问我的这个人,我好像听过。但是我不能向你保证。……是什么让你认为我听过汤尼·史基这个人?” “你能想一想有没有人怨恨过欧黛尔小姐,或是害怕她的?” 他说来说去都是在强调他没注意到是不是有这样的人。在接下来的几个问题都得到否定的答案后,马克汉让他离开了。 “还不坏,对不对,老兄?”万斯似乎对这样的结果很满意。“想不透他干嘛一副怯生生的样子。这个曼尼克斯,不是个好东西。他深怕人家发现他知道些什么事情。我在想,他为什么处处这么小心?” “他的确非常小心,什么也没透露。”马克汉跟着说。 “或许我不该那么说,”万斯靠在椅子上,平静地抽着烟。“这次线索倒是不少。我们这位大情圣否认他被敲诈过——显然不是事实;而且试图要我们相信他和欧黛尔之间的亲密恋情已经随风而逝——简直就是胡说!……接下来提到克莱佛时一点也不自然——哎呀!真的不自然。曼尼克斯老兄和真情流露二者简直就是南辕北辙。他把克莱佛拖下水是有原因的,如果你知道原因的话,可能就会雀跃如盛放的玫瑰。为什么提到克莱佛?他顾左右而言他的解释愈发显得此地无银三百两。他们两人一定有某种程度的交集。就这点而言,曼尼克斯至少在无意问反倒给了我们一些启示。……此外,很明显,他并不认识我们那位好色的林格斯特医师。但是,在另外一方面,他却知道有史基这么一号人物,不过似乎不想承认自己认识他。……所以,情况有些复杂。线索不少,但是——天啊!——该从何下手?” “我放弃了。”马克汉无望地对万斯说。 “我知道,这是一个非常悲惨的世界,”万斯同情地对他说,“不过你得用你的睿智来面对这纷乱的一切。该是午餐时间了,来一客马葛黎鱼排会让你振奋起来的。” 马克汉看了一下钟,是该吃午饭的时候了,于是大家起身前往司法俱乐部用餐。 014 万斯的看法 九月十二日,星期三,傍晚 万斯和我用完午餐后,并没有回到马克汉的办公室,因为马克汉下午还有一些事要忙,至于欧黛尔命案,在希兹警官调查克莱佛和林格斯特的报告出来前,似乎也没有更进一步的发展。万斯有两张乔丹诺的《圣·赛奈夫人》歌剧票,下午两点我们出现在大都会剧院。虽然歌剧精彩绝伦,万斯却是心不在焉,歌剧一结束,他就立刻指示司机载我们到史杜文生俱乐部。我知道他原本有个下午茶约会,而且稍后还计划驱车赴龙福餐厅餐叙;但他却为了和马克汉在一起,取消了这些社交应酬,可见他对欧黛尔命案的高度关切。 六点过后马克汉来了,他看起来显得烦恼而疲惫。用餐时他对命案的事只字未提,只约略提到希兹已经把有关克莱佛、林格斯待医师和曼尼克斯的调查报告交给了他(看来他是在用完午餐后,就马上打电话给希兹警官,在调查名单中加入曼尼克斯的名字)。直到我们吃完晚饭,移往俱乐部交谊厅那个我们偏爱的角落后,才又谈起欧黛尔命案。 这次的讨论开启了一个全新的调查方向——朝着这个方向,希望最终能找到凶手。 马克汉累得瘫在椅子上,这两天排山倒海而来的压力和焦虑,此刻在他身上开始显现出来。他的眼皮有些沉重,但嘴角却露出不屈不挠的刚毅。他不疾不徐地点燃了一根雪茄,深深吸了几口。 “该死的报纸!”他抱怨着。“为什么老爱干扰检方办案?……你们看过今天的晚报没?全在找凶手,好像是我把他藏了起来似的。” “老家伙,”万斯露齿一笑,“你别忘了这是民主的社会,人人都可以随心所欲地批评别人的。” 马克汉哼了一声。 “我不是指这些批评,而是这些聪明年轻的记者可怕的想像力。他们正努力把这桩肮脏下流的谋杀案,变成家喻户晓的充满了激情和悬疑的通俗连续剧。……即使是小学生也知道,这只是宗普通的抢劫杀人案。” 万斯原本要点烟的动作停了下来,眉毛向上挑动了一下,转身看着马克汉。 “喂!你敢说自己放给媒体的消息都是如假包换的吗?” 马克汉惊讶地看着他。 “那当然。……你说‘如假包换’是什么意思?” 万斯悠闲地笑着。 “我倒觉得你在耍诈。因为如此一来就可以让真正的凶手误以为自己很安全,好让你能从容不迫地进行调查。” 马克汉注视了万斯一会儿。 “万斯,”他不悦地说,“你到底想说什么?” “没什么——真的,老家伙,”万斯友善而亲切地回答马克汉。“我知道希兹非常死脑筋地咬定史基就是凶手,但是我从来都没想到,你真的会认为这起命案是一名惯窃所为。我之前还天真地以为今天早上你放走史基,是希望他能引出凶手;甚至猜想你其实是在虚应那位容易相信别人的希兹警官,假装同意他的看法。” “哦,我明白了!又是你那荒谬的想法,两名歹徒分别藏在不同的地方。”马克汉摆明要讽刺万斯。“真是高明,果然比希兹高明许多!” “我知道这想法是有些荒谬,但是你那窃贼单独作案的看法,也好不到哪里去。” “请问,”马克汉激动地说,“这看法哪里不好?” “很简单,这件命案根本不是惯窃所为,而是有人花了好几个星期计划和准备,才布下的杀局。” 马克汉边往后靠边放声大笑。 “万斯,你真是点燃了我心中的一盏明灯。” 万斯故意弯腰鞠躬。 “很荣幸,”他说,“能在你们愁云惨雾的这时候,带来一点小小的光芒。” 接下来大家一阵沉默,之后马克汉又开口了。 “你说欧黛尔谋杀案的凶手绝顶聪明,难道又是根据你最新的推论而来?”声音中充满了嘲讽。 “我之所以这么说,”万斯依旧用他悦耳的声音向马克汉解释,“跟我推论艾文·班森谋杀案凶手犯案过程的逻辑是一样的。” 马克汉微笑以对。 “说得好!……别以为我忘恩负义,轻视你对那起命案的贡献,不过这次恐怕你真的错了。眼前的这件命案就像警方说的,不过是普通的谋财害命。” “尤其是害命,”万斯淡淡地补了一句。“而你和警方正被动地等待怀疑的人现身。” “我承认目前的情况不是大家期望见到的,”马克汉无奈地说,“但是即使如此,我仍看不出你那深奥复杂的想法在这件命案上能有什么机会发挥作用。案情太单纯了——问题就在这里。我们此刻需要的是证据,不是天马行空的幻想。要不是那些记者渲染煽情的报导,社会大众对这件命案的兴趣早就消失殆尽了。” “马克汉,”万斯语气平和但认真地说,“如果你真这么认为,那么你现在就可以放弃这个案子别管了;因为你一定会在这个案子上栽跟头。你认为这案子很单纯,但我说这是一桩高明的犯罪,它运用智慧的程度和它复杂的程度不分轩轻。这不是一般凶手能够犯下的案子——相信我,这是绝顶聪明的人干的。” 万斯坚定、就事论事的平淡语气,充满了让人不能不相 信的力量;而之前稍微克制住自己嘲讽冲动的马克汉,这回忍不住又开始不留情面地讥讽起来。 “告诉我,”他说,“你到底是怎样获得这么稀奇古怪的结论的?” “乐意之至,”万斯抽了几口烟,吐出一圈一圈的烟,并且懒洋洋地看着烟圈向空中飘飞(作者注:下面的几段文字我拿给万斯校阅,他做了一些修改和更正;因此,现在文章中所呈现的,正是万斯用自己的文字语言所表达出来的见解)。 “知道吗,马克汉,”他用他一贯的冷淡态度开了口,“任何艺术真迹都有它的特质,鉴赏家称之为‘原创力’——换句话说,指的就是狂热与自发的创造力。模仿出来的作品就明显缺少这种特质,它太完美、太雕琢、太匠气。即使是一般人都能看出意大利画家波特西里的画有缺点,法兰德斯画家鲁木斯的画比例不匀称,对不对?在原始创作当中,这些瑕疵都算不了什么。但是模仿者就不会让这些暇疵在他们模仿的作品中出现——因为他不敢。他一心一意要把所有细节制作得精确无误。模仿者刻意且小心翼翼地制作作品,这是艺术家在创作过程中永远不会发生的现象。而重点是!也没有人能够模仿出这种狂热和自发的创造力——原创力——这是原始画作才有的特质。一件仿制品无论模仿得再怎么像,和真迹之间的心理差异、永远是天壤之别。仿制品中透着虚假不真、完美过度、刻意雕凿的气息。……你懂我的意思吗?” “非常受教育,大评论家。” 万斯谦虚地鞠躬致意,然后愉快地继续说下去。 “现在,让我们回过头来看欧黛尔命案。你和希兹都认为这是一桩普通、残暴、下流、无趣的刑事案。但和两位大侦探不同的是,我不太关心命案的表面迹象,却仔细分析了引发杀机的各种因素——也就是说,我从心理角度来看这个命案是怎么发生的。我发现这不是一件真正的命案——也就是说,不是原创形态——而是一件复杂、刻意而聪明的模仿案件,凶手是一名技术纯熟的模仿高手,每个细节都非常正确而标准,不过这也正是它的败笔。凶手的作案手法太厉害了,完美得几乎没有理疵。但是命案的组装似乎并不完整——它缺少了原创力。说得好听一点,它具备了一件精心杰作所应有的特征;说得难听一点,它是件赝品。”他停了下来,向马克汉抛出一个迷人的微笑。“相信这样的断言不会让你感到枯燥乏味。” “请继续说下去。”马克汉异常客气地敦促万斯。他的态度有点滑稽,不过他的语气让我觉得他对万斯的这番话非常有兴趣。 “生命就和艺术一样,”万斯继续他平静的说教。“人类的一切活动非真即伪——不是真挚就是算计。举例来说,两个人同样坐在桌前吃东西,一样地拿着刀叉,显然做的是相同的事。敏感的观察者虽然无法说出他们之间的差异,不过随即还是能感觉出谁的教养是发自本能的真实,而谁又是在刻意模仿。”他朝着天花板吐了一口烟,身体缩回椅子里。 “现在,马克汉,对一件龌龊下流的抢劫杀人案,一般认知的特征是什么?……残暴、紊乱、仓促、翻箱倒柜、凌乱不堪的桌子、道到破坏的首饰盒、被害人手上的戒指不翼而飞、扯断的项链、撕破的衣服、四脚朝天的椅子、翻倒的台灯、破碎的花瓶、缠绕打结的窗帘、撒了一地东西的地板等等。这些都是大家印象所及、数得出来的状况——对不对?但是——稍微想一想,老家伙,除了小说和戏剧会有这样的情节外,有多少案子这些状况会全部出现——全部一个不少井然有序地出现,不会有任何一个状况没出现而破坏了人们的一般印象?也就是说,有多少的刑事案件场景都是如此的分毫不差?……没有!为什么呢?很简单,因为在真实的生活中,不会有任何一件事把所有细节按照约定俗成的形式一成不变地上演。机会法则和无法避免的错误总是会发生的。” 他轻轻地比画着。 “但是注意这件特别的命案:仔细看看你发现了什么?你会发现它的布局和所有情节中的大小环节都已经安排好了——就像法国小说家左拉的小说一样。它几乎可以说是完美元缺,连其最后的结局,都是预谋算计好的。用艺术的术语来说,它是精雕细琢过的犯罪。因此,这件命案并不是自然发生的。……而且,我真的无法挑剔出任何瑕疵。我亲爱的朋友,没有任何完美无理的东西是自然和真实的。”马克汉沉默了一会儿。 “你还是不认为这名女子是被普通窃贼所杀?”他问。 不过这次马克汉的声音里听不出有任何讽刺的味道。 “如果是普通窃贼所为,”万斯回答,“这世界上就不会有所谓的心理学、真理与艺术法则了。同样的,如果它纯粹只是一桩抢案,大师之作和复制品间也就没有差别了。” “我明白了,你完全排除了抢劫的动机。” “抢劫,”万斯肯定地说,“只是故布疑阵而已。从这位绝顶狡猾聪明的凶手所干下的命案来看,充分显示出命案背后潜藏了一个不为人知的动机。这名凶手显然受过高等教育且想像力丰富;而且除非面临令他害怕的毁灭性灾难,否则他不会轻易甘冒这样大的危险去杀一个女人——除非她的存在会导致他精神崩溃,置他于万劫不复当中,甚至后果的严重程度远大于犯下杀人罪本身。两害相权取其轻,所以他选择杀了这个女人。” 马克汉并没有马上搭腔,他仿佛失去了反应能力。不过没多久他回过神来,怀疑地盯着万斯,并且开口说: “那个被撬开的首饰盒又怎么说?经验老到的惯窃所用的专门工具并不符合你动人的假设——事实上,它反而完全与你的看法相抵触。” “我知道,”万斯慢慢地点着头。“打从知道凿刀一事以来,我就一直为它所苦。……马克汉,在刻意安排的命案现场中,那把凿刀是惟一的意外。这就好像模仿者在完成一幅复制画后,真正的原创画家又伴随出现一样,而且还在这幅复制画上添了一小道神来之笔。” “这样一来,不是无可避免地又让我们把矛头指向史基身上?” “史基——呢,是的。可以这么解释,但不是你所想的那样。史基撬开了那个首饰盒——对此我不表示怀疑;但那是他惟一确实做过的一件事:惟一最后留下让他做的事。那也是为什么他只拿到一枚死者当晚没戴在手上的戒指,而其他所有的廉价货——配戴在她身上的——全都被剥了下来不翼而飞的原因。” “为什么你这么肯定?” “那把火钳,老兄——就是那把火钳!你不明白吗?在首饰盒被撬开之后,根本不可能再用一把生铁制的火钳在。首饰盒上敲打什么的——除非在首饰盒被打开前才有这可能。而那看起来似乎有点疯狂、企图拿生铁撬开钢盒的动作,就是凶手故布疑阵的其中一环。真正的那位凶手根本不在乎他是不是能打开首饰盒,他只想让它看起来好像曾被人很费力地想要撬开,于是他用那把火钳当工具,并且刻意把它弃置在扭曲变形的首饰盒旁。” “我懂了。”这个观点比万斯之前提出的任何看法都要让马克汉印象深刻;因为化妆台上出现的火钳,就连希兹和布莱纳都解释不出个所以然来。这就是为什么你质问史基是否看到另一名杀手的原因?!” “没错。由首饰盒的证据显示,我认为有两种可能情况:一种是当凶手正将现场布局伪装成抢案时,史基也在公寓里;另一种可能是,凶手行凶、布局完毕,离开现场后,史基才闯入撞见这副景象……从他对我的问题的反应来看,我觉得他当时在场。” “躲在衣橱里?” “是的。这也可以说明何以衣橱没有被搜刮。理由很简单,也可以说很怪异:因为史基反锁在里面,否则怎么躲得过那假窃贼的搜索?他不可能故意忽略这衣橱,而以他这么彻底的手法来看,更不可能是不小心遗漏。——于是衣橱把手上就留下了史基的指纹……” 万斯轻敲着椅子扶手。 “告诉你吧,亲爱的马克汉。你必须根据这个前提来思考和侦办这件案子,否则,你只会白费力气。” 015 四名可能涉案人士 九月十二日,星期三,晚上 万斯语毕,空气中弥漫了好长一段时间的沉寂,马克汉陷入沉思。他的看法动摇了;必须承认的是,在史基的指纹获得证实后就坚信史基是凶手的看法,此刻已经完全无法满足马克汉了,尽管他不知道真正的凶手是谁。现在万斯摆明了不认为史基是凶手,而且还提出另外一种看法,虽然整个命案仍暖昧不明,看不出凶手的影子,不过表面上看得到的情况都解释得过去。起初也反对这种看法的马克汉忽然发现自己和自己唱起反调来,开始变得愈来愈赞同这样的新见解。 “该死,万斯!”他说,“我一点也不会被你那夸张的看法所说服。不过,我对你那看似有理的分析还是很好奇。……我想知道——” 他猛地转过身来,盯着对方仔细打量了一会儿。 “这出戏的男主角是谁你心中有没有谱?” “说真的,谁杀了那名女子我完全没头绪,”万斯对马克汉说,“但你要找的那名杀人凶手,一定是个机灵、优越、勇气十足的人,而且正处于被这名女子彻底毁灭的迫切危机中——他天性残忍且有仇必报,是个完全自我中心主义的实践者,搞不好还是个宿命论者;而且我还相信——他是个狂人。” “疯子?” “哦,不是疯子——只是个疯狂的人,一个完全正常、思维有逻辑、精于算计的疯狂家伙——就像你、我,还有范一样。只是,我们这方面的嗜好无伤大雅,而这位老兄的疯狂程度却是超越了你的法律容忍的范围,这也就是为什么你要抓他的原因了。如果他的嗜好是集邮或是打高尔夫球,你根本不会考虑他涉案的可能。但是他冷静理智地解决这女子的嗜好,却让你厌恶不已,因为这不是你的嗜好。于是,你非把他揪出来不可。” “我承认,”马克汉冷淡地回答,“在我的想法里,疯狂杀人就是疯子的行为。” “但是他并不是杀人狂,老兄。你忽略了所有心理学上的微妙特质。这个人被某人激怒,也就是因为被激怒,他设下天衣无缝的杀人布局。这个案子展现了他过人的聪明。可以确定的是,他的行为固然有点骇人,但一旦你抓到他,你会惊讶地发现他是多么正常,而且是多么有本事——哦,有本事到让人叹为观止。” 马克汉再度陷入沉思,最后他开了口。 “你这番精妙推论的惟一问题是,它和已知的命案状况并不符合。而且,我亲爱的万斯,对我们这些学法的人来说,事实还是最重要的。” “干嘛无端承认自己的缺点呢?”万斯有点挑衅地说。过了一会儿,他又说了,“我的推论和哪些事实不符?” “嗯,照你所说的特征,只有四个人和欧黛尔谋杀案扯得上关系。希兹对于欧黛尔这女人的过去调查得非常彻底,过去两年中——也就是打从她自法利斯露脸以来——她的入幕之宾就只有曼尼克斯、林格斯特医师、克莱佛老爹,当然另外一位就是史帕斯伍德了。这位金丝雀看来似乎还蛮挑的,再也没有其他够亲近而有嫌疑的人丁。” “看来你好像已经勾勒出一份四人帮名单,”万斯语气冷淡地说,“你脑袋里究竟在想什么?——杀人集团吗?” “不是,”马克汉很有耐心地回答。“我想要的只是一个合理的可能情况。但是,曼尼克斯一年多前就和这个女人分手了;克莱佛和史帕斯伍德两人都有充分的不在场证明最后剩下的就只有林格斯特医师了。但是我无论如何都没办法将他和杀人犯或窃贼联想在一起,虽然他的牌气非常暴躁。再说,他也提出了不在场证明,而这证明看来也像是真的。” 万斯摇摇头。 “一位具有法学素养的人士居然有这样幼稚的想法,真可怜。” “有时候这也合乎理性,不是吗?”马克汉说。 “我亲爱的朋友!”万斯斥责他,“那样的推论是非常不周密谨慎的。如果你能分辨出理性和非理性之间的差别,你现在就不会是执法者而是神了。……你正一步一步走进错误的岔路里。这桩命案的关键不在你所谓的已知情况亡,而是你口中四人帮那些先生们不为人知的事情——换句话说,藏镜人镜子背后真实的一面——还有他们的个性,或是本性。” 他点了一根烟,靠在椅子上闭起了眼睛。 “告诉我你对这四位殷勤的绅士知道多少——你说希兹已经提出了他的调查报告。他们的妈妈是谁?他们早餐吃些什么?他们会对野葛这种植物过敏吗?让我们先从史帕斯伍德的档案开始,你对他知道多少?” “大体上来说,”马克汉回答,“他来自旧式的清教徒家族,历代家族成员做过州长、市长,还有一些是成功的商人。祖宗八代都是纯粹的新英格兰人。事实上,史帕斯伍德是新英格兰上流社会的典型代表人物——尽管我猜想这所谓的‘清教徒之酒’如今已经掺进了相当多的水。他和欧黛尔这女人的绯闻已经违背了老清教徒坚持的禁欲规定。” “这倒完全符合一味遵循禁欲规定背后的心理反应,”万斯说,“但是他的工作是什么?他的钱从哪里来?” “他的父亲生产汽车装饰配件,也因此而致富,随后把这事业留给了他。他不太情愿,但我相信他也设计过一些装饰配件。” “希望那种装着芳香纸片的玻璃瓶不是他们设计的产品之一。不过,设计汽车装饰配件的人,也有杀人的可能。” “不可能是史帕斯伍德,”马克汉耐着性子说,“因为他不符合你所说的条件。我们都知道,在他离开那名女子时她还没死,而在她被杀害的那段时间,他正和瑞丰法官在一起。……你总不能篡改这些事实吧。” “这点我也同意,”万斯说,“你对那位绅士的所知就这么多?” “我想就是这些了,另外他还娶了个有钱的老婆,好像是南方一位参议员的女儿。” “无济于事。……现在我们来谈谈曼尼克斯。” 马克汉看了看一张打字的报告。 “父母亲是移民——坐最便宜的三等舱过来的。本名是曼尼克维兹,大概是这样发音的。出生于东岸。曾在海司特街他父亲开的零售店里学做毛皮生意,后来到圣佛斯哥公司工作,并且当到工厂领班。攒了一笔钱后,靠着炒地皮大捞了一票。之后他自己经营起毛皮生意,一帆风顺地到今天的飞黄腾达。公立商业专科学校夜间部毕业。一九oo年结婚,婚姻只维持了一年。过着纸醉金迷的生活——是俱乐部的火山孝子,不过从来没有酪酐大醉过。我猜来这里付钱和开酒的大头都是他。他在音乐喜剧上投资了一笔钱,所以总是有美女环侍在侧。特别偏爱金发美女。” “没什么有帮助的资料,”万斯叹气,“这个城市到处都是这样的曼尼克斯。……对于我们那位风格独特的医师,你有什么关于他的资料?” “林格斯特医师家族恐怕也是移民来到美国的。他在中西部的一个小镇长大——是法匈混血。俄亥俄州立大学医学博士,在芝加哥执业——在那里他从事一些黑市交易,不过从来没被判过刑。来到艾伯尼后一头栽进x光仪器的疯狂研究。发明了一种丰胸仪器,并且成立了上市公司——这让他赚了一笔钱。然后去了维也纳两年——” “呢,相当弗洛伊德!” “——之后回到纽约开了一家私人疗养院,这家疗养院收费高得离谱,也因此让他列入暴发户之林。自那以后他一直暴富至今。几年前他因为一件毁约案被告,不过官司最后是以庭外和解收场。他至今未婚。” “他不会结婚的,”万斯说,“像这样的人永远不会……有意思的报告,嗯——的确,真的很有意思。我现在巴不得自己是一名神经病,然后让安柏洛斯来治疗我。我真想进一步地认识他。在我们这倒楣女人死亡的时候,这位卓越的医师究竟人在何处?谁能告诉我,马克汉,谁知道——谁知道呢?” “无论如何,我不认为他杀人。” “你的偏见很深!”万斯说,“不过我们还是再继续。——克莱佛呢?他那众人周知的老爹绰号是一个有助益的起点。就像贝多芬的绰号是‘矮冬瓜”或者人人称呼惮斯麦是‘疯狂的容克’一样。” “克莱佛这一生大部分的时间都是在从政——是民主党纽约坦曼尼协会的忠贞党员,二十五岁的时候在党内就赫赫有名。有段时间他在布鲁克林区经营了一家提供民主党人士聚会的俱乐部。担任过两任的市议员,并且挂牌当律师。曾被任命为税务委员。离开政坛后,经营了一个小型训练赛马中心,后来取得在萨拉托加的非法赌场特准状;现在则在纽泽西经营了一家撞球场。算是个职业赌徒,而且酷爱杯中物。” “没结婚?” “没有婚姻纪录。——但是请注意:克莱佛当时不在场。那晚十一点半他在波顿被开了张超速罚单。” “那是不是就是你刚才所说的充分不在场证明?” “就法律的角度来看,我是这么认为。”马克汉回答万斯。“罚单是在十一点半交到他手上的,时间、日期都在上面。而波顿离这里有五十英里——人开车要花上两个小时。因此,克莱佛应该是九点半左右离开纽约,而且就算他朝着纽约的方向过来,也无法在法医宣布的欧黛尔死亡时间之前赶到。我查过那张罚单,而且还亲自打了通电话给那位开单的交通警察。我当然知道那张罚单如假包换——是我叫人注销那张罚单的。” “这位波顿的交警是当面指认克莱佛的吗?” “不是,但他向我描述的这个人正是克莱佛没错,而且!他也记下了车牌号码。” 万斯张大眼睛怜悯地望着马克汉。 “我亲爱的马克汉——我最最亲爱的马克汉——难道你没发现,你所提供的资料中,那位乡下小地方的交警开出的超速罚单,只是交给一位那晚十一点半发生命案时,在波顿附近开着克莱佛座车的细皮嫩肉、中年肥胖的男子?……而且,唉!如果他有意在午夜时分解决那名女子生命的话,那种不在场证明,难道他不会事先安排好吗?” “拜托,拜托!”马克汉大笑,“你那样说有点太牵强了。照你这么说,每一位犯法的人都有精心编造不在场证明的本事喽?你也太抬举他们这方面的能力了。” “的确,”万斯漠然承认。“就我认为,如果有人身处绝境、正计划着一桩谋杀案,势必想得出这样的安排。真正让我吃惊的是,你们这群调查人员竞会这么天真地认为,谋杀案凶手在犯案前后会笨到不去考虑自身的安全。真是悲哀!” 马克汉发出不满的反驳。 “嗯,我敢向你保证,就是克莱佛本人从交警手中拿到那张罚单的。” “我相信你是对的,”万斯承认,“我只是提出设计不在场证明的可能性而已,真的。我惟一坚持的是,那位迷人的欧黛尔小姐是被一位心思缜密、绝顶聪明的人所杀。” “而我的坚持是,”马克汉发火地说,“只有那种和她关系非常亲密的人才有理由做出这样的事来,而能亲近她的只有曼尼克斯、克莱佛、林格斯特和交帕斯伍德;不过我更加坚持他们四人之中没半个人有杀她的可能。” “恐怕我要和你唱反调了,亲爱的老家伙,”万斯面无表情平静地说,“他们四人都有涉案可能——而且凶手就是其中的一个。” 马克汉轻蔑地看着他。 “好啊,好啊!所以案子真相大白了!现在,只要你指出凶手是谁,我马上将他逮捕,也好让我回去忙别的案子。” “你总是那么急,”万斯叹了几口气。“干嘛毛毛躁躁的?全世界所有的智者都不会这样。所谓‘欲速则不达”劳弗士也有相同的论调。而《可兰经》说得更直截了当:毛躁就是魔鬼的化身。莎士比亚的著作中经常可以见到对急躁、求速的鄙视论调: 他厌倦了飞快驰骋, 还有, 聪明点,慢慢来!摔倒的总是跑得快的人。 另外,莫里哀也说过,‘急则有损,忙则出错。’英国诗人乔里也有相同的观点。‘急忙”他说,‘得不到好处。,就算是上帝的子民们,也不忘在无数的谚语中铭记这样的告诫:‘完美与匆忙老死不相往来。’还有,‘急躁的人永远不缺烦恼——’” 马克汉不耐烦地站了起来。 “他妈的!没空听你说床边故事,我要回家了。”他喃喃抱怨着。 讽刺的是,他说出这话后,还真让万斯在那晚说了一个“床边故事”。不过听这床边故事的对象只有我,地点在他幽静的书房中。这故事的大意是这样子: “希兹完完全全认为史基就是凶手。而马克汉呢?他则被官僚的法律形式给勒住了,就像可怜的金丝雀被一双强而有力的大手勒死一样。范,今天我不受重视,明天我将成为引领破案的指挥,看看能够为高贵的正义做些什么。我会忽略掉希兹和马克汉的存在,一跃成为荒地上的鹈鹕、沙漠里的猫头鹰、屋顶上形单影只的麻雀。……真的,你知道,我对团队没有敌意,只是我讨厌问题不能解决。” 016 重大发现 九月十三日,星期四,上午 老管家柯瑞昨晚惊讶不已,万斯竟然要他隔天早上九点钟叫醒他。今天上午十点,我们已经沐浴在九月中旬的和煦阳光中,坐在屋顶小花园里吃着早餐。 “范,”他开口对我说,这时候我们的第二杯咖啡端来了,“不论一个女人再怎么会保守秘密,总会有一个可以倾吐心事的对象。心腹朋友是女性的一项重要资产,这个人或许是母亲、爱人、牧师、医生,或者,比较常见的,是闺中密友。在金丝雀的命案中,母亲和牧师这两个角色不存在。她的爱人——那位有品味的史基——是一名潜在的敌人;而她的那位医生我们大可把他排除在这名单之外——她太聪明机灵,所以不会把她的心事和秘密透露给林格斯特这样的人。仅剩的惟一人选,就是闺中密友了。今天我们要把她找出来。”他点燃一根烟,站了起来。“不过,首先,我们得去拜访住在第七大道的班哲明·布朗先生。” 班哲明·布朗是一位有名的舞台名人摄影师,在纽约市中心开了家摄影工作室。那天上午,当我们进到他豪华气派的工作室时,我的好奇心就像我们这次造访的目的一样,让我亢奋到了极点。万斯直接走到桌旁,桌子后面坐着一名年轻女子,她有着一头火红色的头发和一双眼线画得很浓的眼睛。万斯非常优雅地向她行了个礼,然后从他口袋中拿出一张不大的照片,放在她的面前。 “我正在制作一出音乐喜剧,小姐,”他说,“我希望能和留给我这张照片的年轻女子联络。但是不幸地,我把她的名片弄丢了。还好她的照片上有你们布朗摄影工作室的标志,我想你或许会好心地帮我查一下你们的档案资料,告诉我哪里能找到她。” 他塞了一张五元钞票在一本记事簿下面,然后若无其事地等待着。 这名年轻女子用一种微妙的眼神看着他,看得出她那涂着鲜艳口红的双唇扬起的一抹微笑代表着什么意义。没一会儿,她不发一语地拿起照片消失在后门。十分钟后她回到桌前,并且把照片还给万斯。在照片背面有她写下的姓名和地址。 “这名年轻女子是爱丽丝·拉佛司小姐,住在贝拉田旅馆。”微笑再度浮现在她的嘴角。“你真不该那么大意地把应征者的地址给弄丢了——搞不好哪个倒桅的女孩就因此失去了一次演出的机会。”原本微笑的她突然笑出声来。 “小姐,”万斯故作严肃地回应,“我会把你的话谨记在心。”他又很优雅地行了个礼,然后离开了。 “天啊!”当我们又出现在第七大道的时候,他说,“早知道我就伪装成剧团老板,手持一根镶金拐杖,头戴一顶黑礼帽,身穿一件紫色衬衫。那个年轻女人肯定会相信我正打算制作一出舞台剧。……这该是多么有趣的伪装啊!” 他转进街角的一家花店,挑选了一打红蔷蔽,送往的对象是“班哲明·布朗摄影工作室的接待小姐”。 “现在,”他说,“我们就到贝拉田旅馆,拜访一下这位爱丽丝。” 就在我们穿过市区的时候,万斯解释说: “发现命案的那个早上,在我们检视金丝雀的房间时,我就相信,光靠警方的笨方法,这桩谋杀案根本破不了。这是一件精心策划过的犯罪,尽管现场看起来并非如此。光是一般的例行调查是不够的,还得有更内幕的情报才行。因此,当我看到爱丽丝的这张照片半藏在写字桌上混乱的纸堆里时,我第一个反应就是:‘啊1她是死者的女友。,所以,趁希兹警官转过身时,我马上把这张照片放进口袋。后来并末发现第二张照片,而这一张照片上写有这样充满感情的文字:‘永远属于你”署名是‘爱丽丝’。因此我的结论是:爱丽丝就是金丝雀的闺中密友。当然,在把照片递给布朗摄影工作室那位敏锐的小姐前,我已经先把这些字都撩掉了。……贝拉田到了,希望能有所收获。” 贝拉田是东三十街上一家规模虽小却收费昂贵的公寓式旅馆,有着美国化的安女王式大厅。从大厅里的客人来看,显然是有钱人出入的地方。万斯托人把名片递给拉佛司小姐,得到的回讯是几分钟后可以会面。然而,这几分钟一等就是三刻钟。近午时分,一名衣着光鲜的服务生前来带我们去那位女士的公寓。 上帝非常眷顾拉佛司小姐,赋予她许多完美的条件,而那些上帝所遗忘的部分,拉佛司小姐则是自己弥补了起来。她身材苗条,金发碧眼,眼睛很大且睫毛长而浓密。然而尽管她注视人的时候眼睛总是睁得大大的,仍无法掩饰她在睫毛上所下的功夫。她非常注意自己的装扮,看着她,我忍不住想说像她这么棒的模特儿架子,活脱是谢瑞海报里的女子化身。 “你就是万斯先生,”她说,“我经常在《城市话题》杂志上看见你的大名。” 万斯耸了耸肩。 “这位是范达因先生,”他亲切地向她介绍我,“——只是一个律师,目前为止还没受到那本流行杂志的青睐。” “何不坐下来谈呢?”(我确定拉佛司小姐说的这句话是—出舞台剧里的台词,这句邀请说得真是优雅。)“我真的不晓得为什么要接见你,不过我猜想你一定是为公事而来,也许你希望我参加一项义卖会,或类似的活动。但我真的很忙,万斯先生。你无法想像我工作繁忙的程度。……我真的很爱我的工作。”她用力叹了口气。 “我相信也有很多人喜欢你的工作,”万斯客套地回应。“不过,可能要让你失望了,我没有义卖会要举行,否则你的出现一定会让义卖会增色不少。我来找你是为了一件比义卖会还重要的事。……你是玛格丽特·欧黛尔小姐非常亲密的朋友——” 一提到金丝雀的名字,拉佛司小姐突然站了起来,她那迷人的高贵气质瞬间消失无踪。她的双眼闪烁着光芒,接着轻蔑地眯了起来;一抹冷笑扭曲了她那弓形嘴唇的线条。她很生气地把头一扬。 “喂,听好2你以为你是谁?我什么都不知道,也没什么好说的。所以,请马上离开——你,还有你的律师朋友。” 不过听到逐客令的万斯并没有移动半步。他拿出烟盒,小心翼翼地挑出一根瑞奇牌香烟。 “我可以抽根烟吗?你要不要也来一根?这是我从君士坦丁堡(译注:现今土开其伊斯坦布尔)代理商那里直接进口的,是上等的好货。” 这女子冷哼了一声,不屑地看着他。洋娃娃一下变成了泼妇。 “你们给我滚出去,否则我要叫旅馆警卫了。”她转向身旁挂在墙上的电话。 万斯等她拿起话筒。 “如果你这么做的话,拉佛司小姐,我保证你会被带到 纽约地检处接受盘问。”他若无其事地说,并且点燃他的烟,靠在椅子上吞云吐雾起来。 她慢慢放回了话筒,然后转过身来。 “你到底想干嘛?……就算我认识玛姬又怎样?这又关你什么事?” “的确,根本不关我的事,”万斯愉快地笑着。“不过,就这点而言,看来也不关任何人的事。事实上,他们即将动手逮捕的可怜家伙,也不关他的事。我刚好有位当检察官的朋友,因此我非常清楚整个情况。警方目前正展开地毯式的调查与搜索,很难说下一步会调查谁或做什么。我认为,你若和我好好地聊一聊,真的能让你省去很多不必要的麻烦。……当然,”他接着又强调,“如果你比较喜欢我把你的名字交给警方,我会这么做的,让他们用粗暴的方式来盘问你。我要说的是,无论如何,到目前为止他们还不晓得你和欧黛尔之间的关系,而且,如果你够理智的话,我想我没有必要让他们知道这件事。” 这名女子站着仔细地端详万斯,手还停留在话筒上。他漫不经心地继续说着,表情亲切和蔼,而她最后终于回到了她的位子上。 “现在,要不要来根烟?”他亲切地问。 她面无表情地接过烟,两只眼睛还是一直盯着他看,仿佛在挣扎着是否要信任他。 “他们想要逮捕的人是谁?”她问,身体动也不动。 “一位叫做史基的男子。——很蠢,不是吗?” “他!”她的声音里混杂着鄙视和厌恶。“那个痞子?他连吊死一只猫都不敢。” “完全没错!不过这不构成送他去坐电椅的理由吧,是不是?”万斯坐直了,笑着说。“拉佛司小姐,如果你愿意和我谈个五分钟”忘记我是个陌生人,我用我的名誉向你保证,我绝不会让警方和检方知道有关你的任何事。我和官方没有任何关系,我只是不喜欢看到无辜的人受到处罚。而且对于你好心提供给我的任何消息,我保证会忘掉它们的来源出处。如果你信得过我的话,保证你最后一定安然无恙。”这名女子好一会儿都没有答腔,我看得出来,她一直在努力地打量万斯。很明显地,她决定了。和这位向她保证免于日后受烦扰的男士谈谈,无论如何,对她来说都不会有任何损失——眼前她和金丝雀之间的关系已被人发现了。 “我想你说得没错,”她的语气里还保留着几许怀疑。“不过我不知道自己为什么会这么认为。”她停了一会儿又说,“可是,听好了;你保证我不会被牵扯进来。如果我被牵扯进来,我会反击的,像我这样年轻甜美的女子,到时候也会把人啃噬得尸骨无存——我说到做到,我的朋友!” “我保证,这种事绝不会发生,”万斯非常诚挚地向她保证。“是谁叫你不要插手这件事的?” “我的——未婚夫,”语气里充满了女性迷人的魅力。“他非常有名,担心如果我以证人身份卷进这个案子,会爆出丑闻来,或是诸如此类不名誉的事。” “我可以充分理解他的想法,”万斯同情地点着头。“顺便问问,这位天下最幸运的男士是谁?” “你真是厉害,”她有点娇羞地称赞他。“不过,我还没宣布订婚的消息呢!” “别这样,”万斯恳求着。“你应该很清楚,我只要多打听打听,就会知道他是谁。你如果和我兜圈子或误导我,到时候我保守你秘密的承诺可能就不存在了。” 拉佛司小姐想了想说: “我猜你会查得出他是谁……好吧,我还是告诉你——现在我只能相信你的承诺了。”她张大了眼睛,送给万斯一个甜美的笑容。“我知道你不会让我失望的。” “我亲爱的拉佛司小姐!”他的语气中带着无奈。 “嗯,我的未婚夫是曼尼克斯先生,他是一家规模不小的毛皮进口公司老板。……你知道——”她贴近万斯低声说,“路易——也就是曼尼克斯先生——过去曾和玛姬交往过。那也就是为什么他不愿我卷进这件事的缘故。他说警方或许会不断地盘问他,他的名字可能因此而上报。这样一来会对他的生意产生负面的影响。” “我相当了解,”万斯喃喃地说,“你知道曼尼克斯先生星期一晚上人在哪里吗?” 这女子楞在那里。 “当然知道。那天晚上十点半到隔天凌晨两点钟都一直在我这里。我们当时在讨论一出他很喜欢的音乐剧,他要我担纲演出女主角。” “我相信演出一定会很成功,”万斯说,“星期一晚上,你一直都待在家里吗?” “不是。”她似乎对这问题很感兴趣。“我去看音乐剧《丑闻》——但我提早回来,因为路易——曼尼克斯先生——要来。” “我深信他当时一定为你的提早回来而感动。”我在想,万斯对于曼尼克斯这个出乎意料的不在场证明一定感到很失望。的确,质问到最后似乎是没什么指望了。过了一会儿,他换了个话题。 “告诉我,你认不认识一个叫做查尔斯·克莱佛的人?他是欧黛尔小姐的朋友。” “哦,老爹吗?还好啦!”这回从她的回答中可以感觉出她平静多了。“好人一个。他过去也和玛姬交往过,即使玛姬为了史帕斯伍德先生把他甩了,他对她依旧恋恋情深,紧跟在她后面,送她鲜花和礼物。有些男人就是这样,可怜的老爹2他星期一晚上甚至还拨了通电话给我,要我帮他打电话给玛姬,他想要和大家聚一聚。——或许当时我该安排的,她现在也就不会死了。……这真是个奇怪的世界,对不对?” “哦,一点也不奇怪,”万斯平静地抽着烟,我不得不佩服他那么沉得住气。“你还记得克莱佛先生星期一晚上是几点打电话给你的吗?”从他说话的语气听来,一般人一定以为这个问题无关紧要。 “让我想想……”她优美地紧抿着双唇。“在十一点五十分的时候。我记得壁炉墙上的挂钟敲响了十二声,一开始我几乎听不清楚老爹在讲什么。你看,我总是把我的钟拨快十分钟,这样一来约会就不会迟到了。” 万斯看了看墙上的钟,接着又看了看自己的手表。 “的确,是快了十分钟。——那么,聚会的事又如何呢?” “哦,我当时正忙着讨论那出戏,所以拒绝了。事实上,曼尼克斯先生那晚也不想有聚会。……这不是我的错,对不对?” “当然,”万斯安慰她。“工作优先嘛!——更何况这工作对你是这么的重要。……现在,还有另外一个人我要向你打听,问完这个人后我就不再打扰你了。——欧黛尔小姐和林格斯特医师之间交往的情况如何?” 拉佛司小姐这回真的显得慌张不安起来。 “我就是担心你会问起他,”她的眼神里充满了焦虑。“我不知道该怎么说。他疯狂地爱着玛姬,而她也没有拒绝。但是后来她反悔了,因为他的醋劲特别重——吃起醋来就像疯子一样。他过去还威胁过要她的命。你知道吗!有一次他还威胁要开枪杀她,结果后来开枪打了自己。我告诉过玛姬要防着他点,可是她看起来好像不怕似的。不管怎么样,我觉得她像在玩火。难道,你认为有可能……你真的认为——?” “还有没有别人,”万斯订岔,“也同样醋劲很大?——同样让欧黛尔小姐害怕?” “没有,”拉佛司小姐摇着头。“玛姬认识的亲密男人不多,她不是花痴,如果你懂我意思的话。除了你提到的这几个人,就没有其他人了,除了……当然,还有史帕斯伍德先生。就在几个月以前,他让老爹三击出局。星期一晚上她还跟他一道出去吃晚餐,本来我要找她跟我一起去看《丑闻》的。我所知道的就这些了。” 万斯起身,伸出了他的手。 “谢谢你的帮助。你不必担心,没有人会知道我们今天上午找过你。” “你认为是谁杀了玛姬?”她的声音充满了真挚的情感。“路易说可能是想要偷她珠宝的窃贼干下的。” “我不至于笨到借质疑曼尼克斯先生的观点而引发不必要的争议,”万斯半开玩笑地说,“没人知道谁犯下了这件案子,不过警方的想法和曼尼克斯先生一样。” 没多久,这女子又起了疑心,她的眼睛打量着万斯。 “为什么你对这起命案这么有兴趣?你不认识玛姬,是不是?她从来都没有提起过你。” 万斯大笑。 “孩子啊,我也不知道自己为什么对这个事件特别关心。说真的,我没办法给你一个清楚的解释。……是的,我从来都没有见过欧黛尔小姐;但如果史基先生受到处罚,真正的凶手却逍遥法外,我的良心将受到谴责。也许我太感情用事了。很悲哀,是不是?” “我想我也一样,”她点点头,依旧目不斜视地看着万斯。“我冒着一生的幸福告诉你这些事,多少是因为我相信你。……喂,你无论如何都不会害我,是不是?” 万斯把手放在自己的心口上,表情严肃了起来。 “我亲爱的拉佛司小姐,等我离开这里的时候,就当我从来都没进来过一样。我和范达因先生将永远从你心中消失。” 他的态度化解了她的疑虑,她温柔地向我们道了再见。 017 查证不在场证明 九月十三日,星期四,下午 “我的调查还算顺利,”当我们又走在街上的时候万斯这么说。“美丽的爱丽丝是一座真正的线索宝藏呢,对不对?只不过在她提到心上人名字的时候,你得稍微克制一下自己——真的,你必须这么做,亲爱的范。我看见你吓了一跳,而且听到你的叹息声。优秀的律师是不会有这样的情绪反应的。” 在贝拉田旅馆附近一家百货店里,他拨丁电话给马克汉。“中午一道吃饭,我有一堆秘密要告诉你。”两人在电话里又开始辩论起来,不过最后万斯占了上风。过了一会儿,一辆计程车载着我们往市中心开去。 “爱丽丝很聪明——她是个有大脑的女人,”他想了想说,“她比希兹还聪明,马上就知道史基没罪。虽然她把那位无辜的汤尼描述得那么粗鄙,但却是那样的正确——真的很传神!你当然也发现到,她是那样地信任我。很感人, 不是吗?……这是个棘手问题,范,一定是哪里出了问题。” 他抽着烟,好一阵子没再说话。 “曼尼克斯……他怎么会在这时候冒出来,而且还要爱丽丝闭嘴,不要插手这件事?为什么呢?也许他的理由是真的,谁晓得呢?——另外,他和这位金发新欢,真的从十点半到隔日凌晨都一直在一起吗?喔,天知道。那个讨论新剧演出的理由也有点奇怪。……接着是克莱佛。他打电话过去时离午夜只差十分钟,但是在高速行进的车子上他如何打电话呢?不可能。或许他真的想要和他那女人聚聚,但为什么要弄个不在场证明出来呢?害怕?也许吧!但是为什么要如此迂回呢?——为什么他不直接打电话给她呢?呢,或许他打过!有人的确在那晚十一点四十分的时候打电话给她,我们必须调查这件事,范。……对,他可能打过电话给她,是一个男人接的电话——那男人又会是谁?——所以他才求助于爱丽丝,的确相当合理。无论如何,他当时不在波顿。——可怜的马克汉,如果让他发现这件事,不知道会有多么沮丧。……但真正让我担心的是林格斯特医师。这醋劲很重的疯子和安柏洛斯的性格完全符合,是那种控制不住自己的人。他那父爱云云的说词只是在转移我们的注意力,没想到林格斯特医师竟然拿枪威胁过她。不,不妙,我有点担心。这种人是个不折不扣的偏执狂,有被迫害妄想症,绝对敢真的扣下扳机。他大概以为欧黛尔和老爹——或是欧黛尔和史帕斯伍德——正在合谋陷害他或嘲笑他。这种人最难捉摸,他们城府很深,而且很危险。聪明的爱丽丝看穿他,警告金丝雀要提防他。……总之,这是非常可怕的纠缠。无论如何,我觉得精神好多了,事情有了眉目——虽然我还没办法理清头绪。真是恼煞人也!” 马克汉已经在银行家俱乐部等我们了,他没好气地和万斯打着招呼。 “到底什么鸟事那么重要?” “稍安勿躁,”万斯倒是笑逐颜开地回应马克汉。“你的猎物史基还好吧?” “除了加入‘基督教奉献团’,到目前为止他乖得很。” “就快到星期天了,他将会有时间……所以你才不高兴,是不是?” “我放下手上另一件重要的事,并不是来向你报告我高不高兴的!” “根本不需要报告,你的不高兴全写在脸上。……高兴点,我给你带来一些线索让你琢磨琢磨。” “他妈的!我现在已经有一大堆想不完的事情了。” “喂,来点奶油蛋卷。”万斯没征询我们的意见,就直接点了午餐。“现在来谈谈我的发现。首先,克莱佛老爹星期一晚上并不在波顿,当时他就在我们这个罪恶之都的某个地方,打算安排一个午夜聚会。” “好啊,”马克汉讽刺地说,“真是受益匪浅,这么说来,在往贺伯冈路上的是他的分身喽!” “随便你怎么说,克莱佛星期一晚上人的确在纽约。” “超速罚单的事怎么解释?” “靠你来解释了。但是如果你采纳我建议的话,就派人去把那位交通警察找来,让他指认一下老爹;如果他说克莱佛就是他开罚单的那个人,我会很识趣地在你面前自动消失。” “好!这倒值得一试。今天下午我会把那位交警带到史杜文生俱乐部,让他指认克莱佛。……还有什么惊人的内幕?” “曼尼克斯值得调查。” 马克汉放下他的刀叉,往后靠在椅子上。 “我被打败了!这还用你说,要是有不利于他的证据,他早就被逮捕了。……万斯老友,可以拜托你恢复正常吗?” “还有,林格斯特医师疯狂迷恋着金丝雀,而且嫉妒心重到让你无法想像。前一阵子他还拿枪威胁她,最后在他自己身上开了一枪。” “这还像话,”马克汉坐直了,“你从哪里得到这个消息的?” “呢,这是我的秘密。” 马克汉觉得有点烦。 “干嘛那么神秘?” “没办法,我向对方保证过。而我是那种遵守承诺的人。”他说得轻松,但马克汉太了解他,因此并没有追问下去。 我们回到马克汉办公室后不到五分钟,希兹也进来了。 “在曼尼克斯身上又有新的线索了,长官,可能得把它加进我昨天送来的报告中。波克找到一张他的照片,并且拿着它给欧黛尔公寓大楼的两名接线生指认。他们两人都认得照片里的人。他来过这里七次,不过找的人并不是金丝雀,而是住在二号公寓的女人。她的名字叫芜丽斯比,曾经当过曼尼克斯毛皮大衣的模特儿。过去半年他来看过她好几次,也带她出去过一两次,不过,他已经有一个多月没来找她了。你觉得这线索有没有帮助?” “难说,”马克汉向万斯露出要追问什么的表情,“不过谢谢你提供的消息,警官。” “顺便一提,”万斯语调优美地说,希兹警官这时候已经离开了马克汉的办公室,“我觉得自己现在正常得很。” “好极了。不过,我也不能因为某人去找过他的毛皮大衣模特儿,就告人家谋杀吧?” “你太心急了,为什么要指控他谋杀?”万斯站起身打了个呵欠。“嘿,范,我下午想去大都会博物馆看看古埃及裴纳墓碑,你要一道去吗?”走到门口他停下脚步,“马克汉,那位开罚单的波顿交警找来了吗?” 马克汉按铃叫史怀克进来。 “我马上来查查看。如果方便,大概五点左右到史杜文生俱乐部来。到时候我会让那位警察留在那里,克莱佛也会在晚餐前过来。” 那天下午当万斯和我来到史杜文生俱乐部时,马克汉面对着圆形大厅的大门,早已在聊天室里等候。他身边则是坐了一名高大粗犷、古铜色皮肤、年约四十岁的男人,他显得拘谨而紧张。 “费普斯交通警官刚刚从波顿过来,”马克汉边说边介绍。“克莱佛随时都会到,我们和他约五点半在这里碰头。” 万斯拉过一张椅子。 “我倒真希望他能准时!” “我也是,”马克汉说,“接下来看你的了。” “我们已经失掉了先机,我们的希望渺茫得可怜。”万斯喃喃地说。 不到十分钟,克莱佛从街上进入了圆形大厅,在柜台旁停下脚步,然后信步朝马克汉指定的地点走来,并走到我们 身边向我们打了招呼。马克汉再问了他一会儿问题后,克莱佛就离开了。 “他是你开罚单的那个人吗,誓官?”马克汉转过身问费普斯。 费普斯显得很为难。 “有点像他,长官。只是一点点,但不是他。”他摇着头。“不是,长官,不是他。被我开罚单的家伙比这位先生要胖一些,而且没他高。” “你确定?” “是的,长官,我很确定。被我开罚单的家伙当时想跟我理论,后来还试图用五块钱收买我,我便用灯照着他。” 费普斯拿了一笔不少的小费离开了。 “唉!”万斯叹了一口气,“看样子我不用自动消失了。这结果令人难过,但还是得面对。……我说,马克汉,克莱佛的弟弟长什么样?” “就是他说的那个样子,”马克汉点着头。“我见过他的 弟弟,比较矮也比较胖。……这件事真是叫我难以理解。我要去问问克莱佛究竟是怎么回事。” 他刚起身万斯就硬把他拉回他的位子。 “别急,学着耐住性子,克莱佛跑不掉的。而且还有一两件事急需理清。曼尼克斯和林格斯特仍然让我好奇。” 马克汉坐回椅子上。 “曼尼克斯和林格斯特现在都不在这里,克莱佛也离开了。我要知道为什么克莱佛对我说谎。” “我可以告诉你,”万斯说,“答案很简单:他要你以为星期一午夜时他人在纽泽西。” “这还用你说!但是,我希望你不会真的认为克莱佛犯下这件案子。他可能知道一些内情,不过我真的无法想像他会杀人。” “为什么?” “他不是那种人。即使有证据对他不利,也很难让人相信他是凶手。” “哦!这是主观判断!你排除克莱佛涉案的可能,因为你认为他的本性和杀人这档事连不到一块儿。这岂不是危险的假设?或者是一种形而上不具体的推断?……我不完全认同你的说法,那赌徒绝对有犯罪的可能。不过,理论本身我完全同意。马克汉,你自己把主观意识加在这样无知的暗示上,却认为我那会让案子有进一步发展的推论荒诞无稽。前后一致或许真的是小小心灵中的妖怪,但它仍然是无价之宝。……要不要去喝杯茶?” 我们走进棕榈厅,选了张靠近入口的桌子坐了下来;万斯点了乌龙茶,马克汉和我则点了咖啡。一组非常棒的四人管弦乐团正在演奏柴可夫斯基的《d大调小提琴协奏曲》,而我们则是全身放松地坐在舒适的椅子上,不发一语。马克汉—脸疲惫,没什么精神,而万斯则是专注思考星期二早上以来一直萦绕在他心头的问题。我以前从来没见他想:事情想得如此出神过。 我们坐在那里大约过了半个小时,史帕斯伍德走了过来。他停下来和我们打招呼,马克汉邀他坐下。他看起来;也是相当沮丧,眼光中透露着焦虑不安。 “我几乎不太敢问你,马克汉先生,”他点了一杯姜汁汽水后怯生生地说,“我会不会被传去当目击证人?” “跟我上次同你说的一样,”马克汉回答,“事实上,这段期间来状况没什么改变。” “你监视的那个人现在情况如何?” “仍在监视中,但是没有任何逮捕行动。无论如何,我们希望不久就能有所突破。” “你还是要我留在纽约?” “如果你可以打理自己一切的话——我想是的。” 史帕斯伍德沉默了一会儿,然后他开口了:“我不想逃避任何责任——或许我这么说显得非常自私——但是,无论如何,能不能在那位接线生作证说明欧黛尔小姐曾经求救时,不要把我扯进来?” “我当然想到过这件事。如果在进入诉讼程序后,可以不让你出庭作证,我保证不会让你曝光。那时我想你也没有必要以证人的身份出庭。但是没有人知道事情会变成怎么样。如果被告辩称关键时间不在场,而那位接线生的证词受到质疑或是不被接受的话,你可能就非得出面不可了。” 史帕斯伍德吸了一口姜汁汽水,他的不安与沮丧似乎稍稍纤解了些。 “谢谢你,马克汉先生,”他拾起头犹豫不决地看着马克汉。“我想你仍然反对我去欧黛尔小姐的公寓。……我知道你觉得我无知而且滥情,但是她在我生命中已经占有重要的位置,我很难把她从我生命中排除。我不指望你会了解——我自己也不知道为什么。” “我认为很容易了解,真的,”万斯脸上露出同情的表情,我从没见他这样过。“你不需要为此道歉。历史和神话里处处可看到和你同样的情感。最能代表你的,当然是和仙女卡吕普索一起住在奥巨吉亚岛上的奥德修斯了。自从红发夜妖莉莉丝设计报复她那容易受别人(译注:此指夏娃)影响的亚当以来,那媚惑人的柔软双臂就不断如蛇般缠绕在男人的颈间。我们全都是那淫乱男子的后代子孙。” 史帕斯伍德微笑着。 “至少你提供了我一些背景。”他说着转向马克汉,“欧黛尔小姐的身后遗物要如何处理——她的家具等等?” “希兹警官听她住在西雅图的一位姨妈说,”马克汉告诉他,“她将前来纽约,我想应该是来处理她的遗物。” “每样东西将原封不动保留到那时候?” “如果有意想不到的发展,时间可能还要长些。无论如何,至少要等她姨妈来了再说。” “那里有一两件小东西我想要留作纪念。”史帕斯伍德说着脸红了起来。 在随便聊了几分钟后,他起身告诉我们他还有个约会,然后向我们道别。 “我希望能把他的名字从这命案中消除掉。”在他离开后马克汉这么表示。 “的确,他的处境让人同情,”万斯附和马克汉,“发生这样的事总是让人感到悲伤,然而坏人最后一定会有报应的。” “在这种情况下,机会最后一定是站在正义的这一边。如果星期一晚上他没选择去冬园,他此刻应该正和家人团聚在一起,也就不会有现在这么多的麻烦了。” “看来真是这样,”万斯看了看他的表,“你提到冬园倒是提醒了我。你介意我们提早吃晚餐吗?今晚我有事,要去看《丑闻》。” 我和马克汉讶异地看着他,好像看到他神智失常一样。 “别那么惊讶,马克汉。为什么我不能有这样的兴致?对了,我希望明天一块儿吃午餐时能带给你好消息。” 018 陷阱 九月十四日,星期五,中午 第二天万斯睡到很晚才起床。前一晚我陪他去看了《丑闻》这出舞台剧,简直无法想像他究竟打着什么主意,要去看这出我知道他根本不喜欢的表演。中午他叫司机备好车,载我们到贝拉田旅馆。 “我们要再去拜访一次那位迷人的爱丽丝,”他说,“我想带束花去,但是我伯亲爱的曼尼克斯会过度反应,质问她花的来处。” 拉佛司小姐沮丧怨恨地出来接待我们。 “我就知道会这样:”她点着头冷笑,一副好像知道什么事的样子。“我猜你是来告诉我警方即使没有你的协助,也已经发现我的事了。”她的轻蔑态度几乎让人一眼就能看出。“是你告诉他们的吗?……你可真是个绅士啊:——不过是我自己笨,怨不得人。” 万斯动也不动地听她抱怨完,然后才亲切愉快地向她弯腰致意。 “哎呀,我只是经过这里顺便过来向你致意,同时告诉你警方已经提出对欧黛尔小姐熟识朋友的调查报告,而你的名字并不在其中。昨天你似乎为这件事有点担心,因此我想如果告诉你调查报告的事,也许可以让你安心。” 她的警戒状态终于解除。 “你说的是真的吗?……我的老天!我不知道如果路易发现我那么多嘴,会有什么样的后果。” “我肯定他不会知道,除非你自己告诉他。……现在可不可以请我进去坐一会儿?” “当然,真是对不起。我正在喝咖啡,请进来一起享用。”她按服务铃又点了两杯咖啡。 万斯不到半个小时前才喝过两杯咖啡,我很讶异他对:这种难喝的旅馆咖啡也有兴趣。 “我拖到昨晚才去看了《丑闻》,”他以一种随便闲聊的态度说着,“这出讽刺喜剧首演的时候我错过了。——你为什么也拖到那么晚才去看?” “我一直都很忙,”她说,“我在彩排《两个皇后》这出舞台剧;不过这出剧延期推出了,路易一直订不到他要的剧院。” “你喜欢讽刺喜剧吗?”万斯问她。“我想,对主角来说,讽刺喜剧的挑战性要比一般音乐喜剧来得高些。” “的确,”拉佛司小姐的口吻非常专业。“讽刺喜剧非常不好拿捏,演员会迷失在其中,有天分的演员也得不到真正的发挥空间。它们让人透不过气来,如果你懂我意思的话。” “可以想像,”万斯勇敢地吸了口咖啡。“不过,《丑闻》电面有几个角色你一定能发挥得淋漓尽致,这些角色好像是特别为你设计的一样。我当时一直幻想是你在演这些角色,而且——你知道吗?——这种幻想让我没法好好欣赏演出那个角色的女孩表演。” “你大抬举我了,万斯先生。不过,我真的有副好嗓子,对此我也下过很多功夫,而我的舞蹈则是师承马可夫教授。” “真的!”(我确定万斯从没听过这号人物,但是他的惊叹声仿佛意味着,他认为马可夫教授是世界上首屈一指的芭蕾舞大师。)“那么你真的应该在《丑闻》里担纲演出。印象中那名女子的歌声毫无感情,舞蹈也非常不纯熟。除此以外,她的个人特质和魅力简直无法和你相比。……老实说,这个星期一晚上你是不是有点想演唱《中国摇篮曲》?” “哦,我不知道,”拉佛司小姐谨慎地应对着,“他们把灯光订得很低,而且我穿粉红色戏服并不好看。不过那些戏眼都很可爱,对不对?” “穿在你身上的话会更可爱。……你偏爱什么颜色?” “我喜欢淡紫色,”她很认真地告诉万斯。“虽然我穿蓝绿色也不难看,不过有位艺术家曾经对我说我应该多穿白色。他想要为我画幅画,但是和我正在交往的那位绅士不喜欢他。” 万斯仔细端详着她。 “我觉得你那位艺术家朋友的看法是对的。而且,知道吗?《丑闻》中圣默立兹那场戏就非常适合你。那位个子高大的黑发美人,一身雪白唱着《雪之歌》,真是可爱迷人。不过说真的,她应该留着一头金黄色的头发。黑美人属于南方,她让我觉得如同身处隆冬时节,缺少了火花和生命力的瑞士度假胜地。你就可以弥补这样的缺憾。” “的确,我想我喜欢这个角色远胜于唱《中国摇篮曲》的角色。雪白狐狸毛也是我最喜欢的毛皮。但是,即使如此,在讽刺喜剧中,你一扮演戏里的角色,现实人生中你自己的角色就不再存在。等到曲终人散,谁也不会记得你是谁。”她不快乐地叹着气。 万斯放下手中的咖啡杯,用一种带着责备似的异样眼光看着她。过了一会儿他开口说道: “亲爱的,为什么这个星期一晚上曼尼克斯到你这来的时间你要对我说谎?这样的行为有点不符合你高尚的气质。” “你是什么意思!”拉佛司小姐高傲地坐直了身,既惊又怒地大叫着。 “你瞧,”万斯解释,“《丑闻》中圣默立兹那场戏直到将近十一点才上场,而且也不再卖票,所以你不可能看到这一幕的同时,又在十点半的时候接待曼尼克斯。——好啦,星期一晚上他究竟是什么时候来你这里的?” 这女子气得涨红了脸。 “你相当狡猾,对不对?你应该去当警察的。……好,就算我看完戏才回家,那又怎样?犯法吗?” “不怎么样,”万斯口气温和地回答,“只是让我对你所 说的很早就回家的信任破灭而已。”他诚挚地屈身向前,“我不是来这里找麻烦的,相反地,我是来保护你不要受到骚扰的。想想看,如果警方循线搜索追查,他们很有可能找到你这里。但是如果我能提供检察官有关星期一晚上特定事件的正确消息,那么你就没有被警方追查到的危险了。” 拉佛司小姐的眼神突然变得深沉起来,眉头深锁。 “听着:我没有隐瞒什么,路易也没有。但是只有在路易要我说他十点半人在哪里的情况下,我才会这么做——你懂吗?我认为这就是友谊。路易这么要求一定有他的理由,否则他不会这么做。不过,因为你是这样的聪明,而且责备我不诚实,所以我告诉你,那天午夜过后他才来我这里。但如果别人问起我这件事的话,除了十点半的答案外,我什么也不会多说的。听清楚了吗?” 万斯颚首致意。 “我听清楚了,你的诚实让我更加喜欢你了。” “但是你别想错了,”她急切地说,眼睛里闪烁出热情的光芒。“路易也许是午夜过后才来我这里的,但是如果你认为他知道任何有关玛姬死亡的事,那你就大错特错了。他在一年前就和玛姬分手了。哼!他根本不知道她究竟是个什么样的女人。如果哪个笨蛋警察认为路易和这件命案有关,我一定会出面证明他当时不在场——上帝啊!请帮助我!——那是我这一辈子最不愿意做的事。” “我越来越喜欢你了。”万斯说。互道再见时她向万斯伸出手,万斯则是把她的手轻举到他的唇边。 就在我们往下城方向疾驶而去的路上,万斯陷入沉思,一直快到刑事法庭大楼前他才开口说话。 “这位单纯的爱丽丝相当吸引我,”他说,“那位油嘴滑舌的曼尼克斯根本配不上她,就像鲜花插在牛粪上一样。……女人很机灵——却也很容易受骗。一个女人能够很神奇地看穿男人心里在想什么;不过,在另外一方面,她对于她的男人却是百分之百的盲目。眼前活生生的例子就是这位甜美的爱丽丝对曼尼克斯的盲从。他可能对她说星期一晚上他正在办公室里卖命地工作,而她当然不会相信;但是,她却很清楚——请注意了,是“清楚”——她的路易千万不能卷进金丝雀的谋杀事件里。总之,但愿她是对的,也希望曼尼克斯不会被捕——至少别在他出钱捧她前被捕。……天啊:如果我是警方人员,陷入这样的情节里,肯定得辞职。不过呢,总之,这位小姐星期一晚亡没有去剧院!” 等我们抵达马克汉的办公室时,希兹和马克汉正在商量事情。马克汉面前有一本活页纸,其中有几页已经密密麻麻地填满了表格和注记。雪茄浓浓的烟雾笼罩着他。希兹坐在他正对面,胳膊肘撑在茶几上,双手托腮,看起来充满斗性,但是却落落寡欢。 “我正和希兹警官检讨这件案子,”他看了我们一眼解释着。“我们试着把所有明显的线索整理出头绪来,看看这些线索问有没有任何我们忽略掉的关联性。我已经告诉希兹警官关于林格斯特医师迷恋金丝雀以及威胁她的事,还有交通警察费普斯指认克莱佛的事。但是我们知道的越多,显然地,对案情的理清就越困难。” 他顺手拿起一叠文件,并用回形针把它们固定在一起。 “事实是,我们没有任何真正的证据可以起诉任何人。虽然有一些涉及史基、林格斯特医师和克莱佛等人的可疑状况,与曼尼克斯谈过后,也无法完全排除他涉案的可能;但是我们一路调查下来,结果又如何呢?——我们找到的史基指纹,可能是他在星期一下午留下的。——我们要林格斯特医师交代星期—’晚上的行踪,他却像发了疯一样的生气,接着提出一个薄弱的不在场证明。他承认他对金丝雀充满了父爱的关怀,但事实却是他和她坠入情网——真是天大的谎话。——克莱佛把车子借给他弟弟,却没对我们说实话,让我一直误以为他星期一午夜人在波顿。——至于曼尼克斯,在我们问到他和金丝雀的关系时,却一再拐弯抹角,不肯正面回答。……真是溴大了。” “我不认为你的线索没有用,”万斯说着在希兹旁边坐了下来。“只要你把它们适当的整理后,你会发现它们非常有用。对我来说,瓶颈在于这件谋杀案中某个特定的要件.依旧下落不明。找到它们,我敢保证所有的答案就会水落石出——就像拼图一样,找到失落的缺块,填上后就知道是什么图案了。” “找到它们’说来容易,”马克汉口中喃喃地抱怨,“问题是到哪去找。” 希兹把熄掉的雪茄重新点燃了,并且露出了不耐烦的表情。 “你无法帮史基开脱罪名的,就是他干下的这起命案;而且如果不是阿比·罗宾的话,我肯定会逼他说出实情。——而且,万斯先生,他有进出欧黛尔公寓的钥匙,没错吧。”他迟疑地看了一下马克汉,“我不想让你认为我在挑剔抱怨什么,长官,但是我觉得花工夫去追查欧黛尔的这些男性朋友——像是克莱佛、曼尼克斯,还有那位医生,简直就是浪费时间。” “或许你是对的,”马克汉似乎颇同意他的说法。“但是我想知道林格斯特为什么要这么做。” “也对,那或许有帮助,”希兹退让一步改了口,“如果林格斯特医师迷恋欧黛尔到威胁要开枪杀她的地步,并且在你要他提出不在场证明时突然情绪失控,或许从他那里可以知道什么。为什么不吓吓他?他的纪录说实在的并不太好。” “好主意。”万斯同意地说。 马克汉突然拾起了头,然后开始查阅起他的行事历。 “今天下午我没事,所以你把他带来这里,警官。有必要的话,申请一张传票带去——就看他来不来了。用完午餐后尽快去办这件事。”他烦躁地敲着桌面。“如果我有时间,我会想办法一一过滤这些把案情搞得复杂混乱的人渣。就从林格斯特开始吧。我要让这些可疑的间接证据变成有力的定罪证据,其他的则排除嫌疑,到时候再看着办吧!” 希兹一脸悲观地挥挥手离开了。 “可怜不幸的家伙!”万斯看着他的背影叹了口气。“所有绝望带来的痛苦和愤怒都得一肩承担下来。” “换成是你也一样,”马克汉大声说,“如果你被一堆记者追着跑的话。——对了,你昨天不是说今天中午会带来好消息什么的吗?” “我相信我的确带来一些希望。”万斯坐了下来,眼睛对着窗外看了一会儿。“马克汉,曼尼克斯这家伙像块磁铁一样把我吸了过去。他让我伤透脑筋,让我不安于眠,简直就是我的梦魇。他就像个恶魔一样啃噬着我。” “难不成这样的抱怨是你带来消息的序幕?” “如果不知道星期一晚上十一点半到午夜之间,那个毛皮商路易人在哪里的话,”万斯停了一会儿后继续说,“我睡不安稳。他去了他不该去的地方。而你,马克汉,必须查出他究竟去了哪。请把曼尼克斯列为你下一个过滤的对象。在一定的压力下,他会屈服和你展开谈判的。狠一点,亲爱的老家伙,让他觉得你怀疑他就是凶手。问他有关毛皮大衣模特儿——叫什么名字来着?——芜丽斯比——”他夏然而止,皱了皱眉头。“天哪——哦,天哪!我怀疑……没错,没错!马克汉你一定得问他有关那位模特儿的事。问他上一次看见她是在什么时候;而且你在问的时候,一定要看起来好像你什么事都知道,透着故弄玄虚的味道。” “听好,万斯,”——马克汉有些恼火——“你一直对曼尼克斯意有所指地唠叨了三天,你到底嗅到了什么?” “直觉——就是直觉而已,真的,心中一直有这种莫名的感觉。” “我得怀疑我是不是真的已经认识你有十五年了,”马克汉眼神锐利地看着万斯,之后耸了耸他的肩膀。“等我忙完林格斯特的部分,再来考虑曼尼克斯的事。” 019 医生的说法 九月十四日,星期五,下午两点 我们中午在检察官办公室的私人房间用餐。两点钟的时候,林格斯特医师被找了来。希兹警官陪着他,而从警官脸上的表情来看,显然他一点也不喜欢身边的这个人。 在马克汉的示意下,林格斯特医师面对马克汉办公桌坐了下来。 “你们这是什么意思?”他冷冷地问,“难道所谓的公权力,就是强迫市民放下手边的工作,来这里被你们羞辱?” “让杀人犯伏法是我的职责,”马克汉也冷冷地回答,“市民如果把协助司法单位办案当做是侮辱,那是他的失职。如果你害怕回答我的问题,医生,你有权请你的律师到场。你要打电话叫他过来吗?” 林格斯特医师迟疑了一会儿。“不需要,检察官。不过你能不能直接告诉我把我带来这里的原因吗?” “当然可以。我们发现一些有关你和欧黛尔小姐关系的疑点,希望你来解释一下,而且要请你说清楚——如果可以的话——为什么上次问到你们的关系时你要骗我?” “我觉得你们一直不当地在窥视我的隐私。听说这样的行为有一阵子在俄国很常见……” “如果窥视行为是不当的,林格斯特医师,你可以用回答刚才的问题来轻易地说服我,那么或许我们可以马上忘掉有关你的任何事情。——你对欧黛尔小姐的爱,已经超过父亲般的关爱,是不是?” “难道这个国家的警察连别人的感情问题都不懂得尊重?”林格斯特医师语调中充满了无奈和不满。 “在某些情况下的确如此;在其他情况下则未必。”马克汉强忍怒气,“当然,你可以不用回答我。不过,要是你选择坦白,可以省去法庭上面对公开审问可能带来的侮辱。” 林格斯特医师答不上来,思索了很久。 “如果我承认对欧黛尔小姐的爱不同于父爱——那又如何?” 马克汉从他的问题上得到了肯定的答案。 “你的醋劲很大,是不是?” “醋劲,”林格斯特医师以一种讽刺的专业口吻说,“是爱恋中很正常的产物。大师们诸如克拉夫特一埃滨、莫尔、弗洛伊德、法兰兹,还有阿德勒,都视醋劲为相互吸引的爱恋下所产生的一种亲密心理。” “领教了。”马克汉感谢地点着头。“那么,我猜你迷恋着欧黛尔小姐——或者说你深深被她所吸引,而且偶尔会显露出爱恋下所产生的那种吃醋的亲密心理喽?” “随便你爱怎么想,但是我搞不懂我的感情关你什么事?” “要不是你的感情让你的行为产生高度嫌疑,我也不会想知道。我已经知道,感情冲昏了你的理智,使得你威胁要杀了欧黛尔小姐和你自己。而从这位年轻女子已遭杀害的事实来看,法律上对你的怀疑是自然而合理的。” 林格斯特医师原本就惨白的脸似乎更没了血色,修长的手指头用力紧握在座椅的扶把上,坐在那里动也不动,双眼盯着马克汉。 “我相信,”马克汉接着又说,“你不会试图否认这一切来增加我对你的怀疑吧。” 万斯很近地看着林格斯特医师,他的身体向前倾,问道: “我说,医生,你是用什么方式威胁欧黛尔小姐的?” 林格斯特医师突然一阵抽搐,头猛然转向万斯,呼吸急促而刺耳,整个身体僵直紧绷。他涨红了脸,嘴角痉挛扭曲,脖子上青筋浮现。一度我还担心他会无法克制自己,但没一会他就让自己镇定了下来。 “你认为我威胁要勒死她?”在愤怒和激动中,他说的每一个字都明显在颤抖。“你想把我对她的威胁拿来当做送我赴刑场的理由?——呸!”他停顿了片刻,等他再开口时语气已经恢复平静。“是可以这么说,我一度想拿杀她和自杀的话吓唬她。但是如果你的消息真的如你所说般正确,你应该很清楚我威胁她时手上拿的是一把左轮手枪。通常拿那种手枪的人,都只是说说而已,我并没有真的动手,虽然我当时真的想。” “没错,”万斯点头,“而且你的解释的确相当有道理。” 林格斯持医师显然受到万斯这句话的鼓舞,他转头对马克汉继续说。 “我想你知道;威胁很少是暴力行为的前兆。即使是简单的人类心理研究也指出,威胁只是表面证据。通常威胁出于愤怒,而且扮演的是安全阀的角色。”他说,“我是一个没有结婚的男人,感情生活尚未稳定,而我经常接触的又都是些高度敏感、神经今今的人士。有一段期间,我迷恋上这位年轻的女人,她的回报当然不能和我付出的爱恋相比。我深受折磨,而她却没有抚慰我受伤心灵的任何表示。的确,我不止一次怀疑她故意和其他男人有染来折磨我,尽管她掩饰对我的不忠一点也不费力。我承认有一两次我几乎为此发狂,为了让她因为害怕而改变对我的态度,我威胁她。——我相信你有足够判断人类本性的敏锐能力,相信我所说的话。” “暂时不说这些,”马克汉不作任何承诺,“你能否更明确地交代你星期一晚上的行踪?” 再一次我又发现这个男人的脸上毫无血色,身体僵硬。不过他开口时却依旧保持一贯温文儒雅的语气。 “我以为上次的回答已经让你很满意了,难道我还遗漏了什么吗?” “那晚你看诊的那名病人叫什么名字?” “安娜·布里顿夫人。她是纽泽西朗布蓝崎区布里顿国家银行已故总裁阿玛斯·布里顿的遗漏。” “你上次说,从深夜十一点到翌日凌晨一点你都和她在一起?” “没错。” “而在那段时间里,布里顿夫人是惟一能证明你当时在疗养院的人?” “恐伯是的。晚上十点以后我习惯不按门铃,用自己的钥匙开门进去。” “我想我应该可以去问问布里顿夫人,是吗?” 林格斯特医师显然不赞成。 “布里顿夫人病情不轻,去年夏天她先生的过世对她打击很大,从那以后她一直处在神智不清的状态。就是因为她的缘故,有时候连我都觉得害怕,任何一点点干扰或刺激,都可能造成非常严重的后果。” 他从一个镶金边的皮夹中拿出一张剪报,递给马克汉。 “从剪报中你会看到关于她悲伤过度被送往一家私人疗养院治疗的报导。我担任她的主治医师已经好几年了。” 看过剪报后,马克汉把它还给了林格斯特医师。屋内一阵短暂的沉寂,但随即被万斯的问题打破。 “顺便问问,医生,那天晚上在你疗养院的值班护土叫什么名字?” 林格斯特医师的眼睛转而注视着万斯。 “值夜护士?为什么问她——她和这件事有什么关系?星期一晚上她忙得不得了……好吧,如果你要知道她的名字,她叫芬葛——阿美妮雅·芬葛小姐。” 万斯记下名字后站了起来,并且把记下名字的纸条交给了希兹。 “警官,明天上午十一点请把芬葛小姐带来这里。”他说,并向希兹轻轻眨了一下眼睛。 “我会的,长官。好主意。”他一副仿佛芬葛小姐要倒楣了的表情。 林格斯特医师这时满脸疑虑。 “抱歉,我已经无法再招架你们楔而不舍的追问了,”他语气里的傲慢不见了,“你们可以到此为止吗?” “我想就到此为止了,医生,”马克汉礼貌地回答,“要不要我帮你叫辆计程车?” “非常感谢你的体贴,不过我的车子就在楼下。”林格斯待医师高傲地离开了。 马克汉随即叫史怀克去找崔西。崔西警探立刻起来,他擦了擦眼镜,然后殷勤地鞠了个躬。别人一定会误认他是演员,而看不出他是一名警探,但是他处事细心的能力在局里早已有口皆碑。 “我要你再去把路易·曼尼克斯先生带来这里,”马克汉对他说,“立刻带他来,我等着见他。” 崔西殷勤地又鞠了个躬,扶了扶架在鼻梁上的眼镜,然后离开,执行他的任务去了。 “现在,”马克汉说,带着责备的眼神盯着万斯,“我想知道你为什么让林格斯特对那名值夜护士产生戒心。你是不是脑筋坏了,以为我没有想到那名护士?如今反而打草惊蛇。明天上午十一点以前他会不断教那名护士怎么回答问题。万斯,我们要查证他的不在场证明,这下却被你泄了密。” “我的确让他有所警觉,”万斯得意地露齿微笑,“当你的对手夸张地表示他精神不济无法承受你的问题时,他的焦躁不安已经消除了。但是,马克汉,别真的以为我脑筋坏了。如果你我都想到那护士,难道你认为那位老奸巨猾的医师会想不到?如果这位芬葛小姐是那种会被收买作伪证的人,早在两天前就已经被收买了。而且上次他就会在提起布里顿夫人时主动提到她,来证明他星期一晚上人在疗养院里。从他自始至终都没有提到那名护士来看,这显示她并没有被收买来作伪证。马克汉,我是故意让他提高警觉。我问你,在我们询问芬葛小姐前,他一定会做些什么?我此刻已经脑袋空空,想不出他会做什么。” “让我确定一下,”希兹打岔说,“明天上午我到底是要,还是不要,把芬葛那个女人带来这里?” “不需要,”万斯说,“我们不找这位南丁格尔了,让她和我们碰面是林格斯特医师最不愿见到的事。” “这倒是真的,”马克汉深表同意。“但是他有可能在星期一晚上做了某件见不得人的事,但却和命案完全无关。” “的确。而且,几乎每一个认识金丝雀的家伙似乎都在星期一晚上做了见不得人的事,真是让人受不了,是不是?史基想尽办法要我们相信当时他正忙于打牌。克莱佛——如果你相信他的话——在纽泽西大湖附近郊区游荡。林格斯持要我们相信他当时正在安抚一名身心受创的病人。而曼尼克斯为防我们穷追不舍,不辞辛苦地弄了一个不在场证明出来。事实上,他们当时都正在做某件不愿让我们知道的事。嗯,究竟是什么事?为什么他们不约而同地选择在谋杀夜这晚做这些神秘的事而不敢声张?连说出来可以洗刷嫌疑,他们都不愿意讲。难道那晚有恶灵入侵这座城市?难道是受人诅咒,要让男人去做淫秽黑暗的事?是外来的邪术吗?我想不出为什么。” “一定是史基干的,”希兹顽固地宣称,“打我第一眼看到这起命案,我就知道这是惯窃所为。而且那些指纹就摆在眼前,加上还有布莱纳有关凿刀的鉴定报告。” 马克汉则是完全被弄糊涂了。他原本认为史基涉案,但已经被万斯说服,相信这起命案是极聪明、受过高等教育的人有计划的预谋。不过,现在他好像又开始认同希兹的看法。 “我得承认,”他说,“林格斯特、克莱佛还有曼尼克斯很可疑,不过因为他们同样都有不在场证明,所以涉案嫌疑愈来愈小。毕竞,史基才是惟一合乎逻辑推理的杀人犯人选。他是惟一有行凶动机,而且是惟一有着不利证据指向他的人。” 万斯疲惫地叹了口气。 “的确,指纹及凿刀。既然你这么相信证据,那么史基的指纹在欧黛尔的公寓里被发现,所以史基杀了那个女人。就是这么简单,何必再大费周章呢?把史基送去坐电椅,一了百了。……非常有效率,但是,这样就够了吗?” “你一直对我们认为史基涉案非常不以为然。”马克汉没好气地回应万斯。 “哦,我承认你们认为史基涉案是合情合理的,如此合情合理的推论让我打心里无法反驳。但是大部分习以为常的真理也仅止于合情合理而已——那也是为什么它常常出错的原因。你的推论或许可以说服一般人,然而,马克汉,它并不是事实。” 希兹动也不动地坐在桌子旁皱着眉头,我甚至怀疑他没听到马克汉和万斯的对话。 “马克汉先生,”他没头没脑地冒出话来,“如果我们能证明史基是怎么进出欧黛尔公寓的,到时候我们更能认定他涉案。我一直想不通这点——这让我们一筹莫展。所以,我认为我们应该找个建筑师来看看这些房间。这房子是栋老建筑——天晓得它是什么时候建造的——这里可能有些进出的地方是我们没有发现到的。” “饶了我吧!”万斯看着他,以一种讽刺的怀疑语调对他:说。“你真是太天真了!秘密通道——暗藏在墙壁之间的:机关门?哦,我的天哪!……警官,小心别看太多电影,它:腐化了很多人。有时不妨看看歌剧,它虽然很无聊,但是不会让你腐化。” “就当我没说,万斯先生。”显然希兹也不是很喜欢自己的想法。“但如果我们不知道史基是怎么进来的,我们也就没办法证实他进来过。” “我同意你的看法,警官,”马克汉说,“我马上叫人找个建筑师过来。”他按铃叫了史怀克进来,交代他这项工作。 万斯伸直腿打了个呵欠。 “这么说,我们现在可以轻松一下,找些人来扇扇风,享受享受曼妙的音乐喽。” “你真爱说笑,万斯先生。”希兹点燃一根新的雪茄。“就算建筑师看不出什么名堂,史基还是涉案嫌疑最重的人。” “我倒认为是曼尼克斯,”万斯说,“我不知道自己为什么会这么认为。不过,他绝不是好人,而且他在隐藏些什么事。——马克汉,你敢不敢等他交代星期一晚上的行踪后再放他走?而且别忘了故作神秘地暗示他有关那名毛皮大衣模特儿的事。” 020 午夜证人 九月十四日,星期五,下午三点三十分 大约不到三十分钟,曼尼克斯就来了。希兹将座位让给这位刚到的人,转而坐在靠近窗户的大椅子上。万斯则坐在马克汉右边的小桌子上,正好可以斜斜地看到曼尼克斯。 很明显地,曼尼克斯并不喜欢这次的晤谈。他那双小眼睛很快地巡视了整个办公室,然后目光在希兹身上狐疑地停留了一会儿,最后视线落在马克汉检察官身上。他比第一次来的时候更为小心,而他对马克汉有点诌媚的问候则语带颤抖。马克汉让他觉得相当不自在,不过还是这位令人生畏的检察官请他坐下来的。曼尼克斯把帽子和手杖放在桌上,然后只坐在椅子的边缘,背部挺直得像根旗杆。 “我对你星期三向我所说的一切一点也不满意,曼尼克斯先生,”马克汉先开了口,“而且我相信你也不希望我采取激烈的手段,逼问你所知道有关欧黛尔小姐命案的一切。” “我知道什么呀!”曼尼克斯努力挤出一丝微笑以消除敌意,“马克汉先生——马克汉先生!”他无望地将两手一摊,看来比平常还要滑头。“如果我知道什么的话,相信我,我会告诉你——百分之百一定会告诉你的。” “很高兴听到你这么说。你的合作会让我的工作轻松些。首先,请你告诉我星期一午夜你人在哪里。” 曼尼克斯一动也不动,双眼越眯越小。就在短暂的宁静后,他说话了。 “我应该告诉你星期一晚上的行踪吗?为什么我得那么做?……或许我被怀疑是凶手,是吗?” “你现在还没被怀疑。但是,你明显地不愿回答问题的态度是绝对可疑的。为什么你这么在意让我知道你的行踪?” “我没有理由不让你知道,你了解的,”曼尼克斯耸耸肩膀,“我也没什么好觉得丢脸的——绝对没有!……那晚我在办公室里有一堆的账目要处理,因此一直到十点钟才离开办公室——或者更晚一点,然后在十点三十分……” “行了!”万斯的声音直接打断,“没必要把其他人扯进这件事情。” 他的话语带着一点令人好奇的暗示意味,曼尼克斯机灵地揣摩着他的话,企图解读其中隐藏的涵义。虽然他并未从万斯的言语中得到启发,不过这也够让他心生犹豫的了。 “你不想知道十点三十分时我人在哪里?” “没必要,”万斯回答,“我们要知道的是你午夜的去处,所以根本不需要去提及那时候谁见过你。我们会知道你说的是不是实话。”他开始营造出一种充满智慧而又神秘的气氛,那是稍早时他要求马克汉所做的。不需要破坏爱丽丝.拉佛司小姐对他的信任,他就已经在曼尼克斯的心里种下疑惑的种子。 就在曼尼克斯准备回答前,万斯起身斜倚在检察官的桌旁。 “你认识一位芜丽斯比小姐,她住在第七十一街,正确。一点地说——是在一百八十四号;更明确地说——就是欧黛尔小姐所住的那栋公寓大楼;说得再仔细点——公寓门号是二号。芜丽斯比小姐是你以前的一名模特儿,很友善的一位女孩,仍然对她的前任雇主——也就是你本人——充满了关爱。你上一次见到她是在什么时候,曼尼克斯先生?……不急着回答,你或许需要好好地想想。” 曼尼克斯思考了起来。一分钟后他开口,丢出了一个问题。 “难道我没有拜访小姐的权利吗?” “当然有。不过,为什么一个如此明确而且不难回答的问题,却让你如此的不安?” “我不安?”曼尼克斯勉强地露齿一笑,“我只是在想,你们探问我的个人隐私究竟想干嘛!” “让我告诉你,欧黛尔小姐大约是在星期一的午夜时分被杀害的,没人从大楼的前门进出过,而侧门也是锁着的,惟一进出她公寓的途径就是二号公寓。除了你之外,没有其他认识欧禽尔小姐的人造访过二号公寓。” 一听到这话,曼尼克斯倾身向前,两手紧握着桌缘,睁大了眼睛,多肉的双唇微张着,神情看起来不像是害伯,而是惊讶。他日瞪口呆地坐在那看着万斯,一副不可置信的模样。 “你们就是这么认为的,是不是?除了二号公寓以外没有其他地方可以进出欧黛尔的房间,只因为侧门是锁着的?”他发出简短的冷笑声。“如果星期一晚上侧门刚好没锁,我现在会在这里吗——啊?我会在这里吗?” “我还是认为你会和我们在一起——和马克汉检察官在一起。”万斯像只猫似的看着他。 “当然我会!”曼尼克斯脱口而出,“而且,让我告诉你,我的朋友,那绝对会是我所在的地方!”他猛然转向马克汉,“我是好人,你知道的,但是我已经忍了很久了。……星期一晚上那个侧门并没有锁,而且我还知道是谁在十一点五十五分时偷偷溜出欧黛尔的房间。” “请继续!”万斯喃喃地说,他又坐了下来并且静静地点上一根烟。 马克汉一度惊讶得说不出话,希兹则动也不动地坐着,雪茄半叼在嘴上。 终于;马克汉靠向椅背,两臂交叉在胸前。 “我想你最好告诉我们整个故事,曼尼克斯先生。”语气中透露着强迫的意味。 曼尼克斯也往后靠在椅背上。 “嗅,我会说的——相信我。……你说得没错,我整晚都和芜丽斯比小姐在一起。这没什么大不了的,真的。” “你是几点到那里的?” “下班时间五点半以后,大约五点四十五分左右。我先搭地铁,在第七十二街下车,然后再走过去。” “你是从前门进去的吗?” “不!我像平常一样,走大楼旁边的巷于,从侧门进去的。我找谁不关别人的事,而且前厅的接线生不知道也就没事。” “到目前为止都没问题,”希兹听了后说,“在六点以前,管理员还没有闩上侧门。” “你整晚都待在那里吗,曼尼克斯先生?”马克汉问道。 “是的——一直待到午夜以前。芜丽斯比小姐煮了晚餐,我则带了一瓶酒。有点像个小型的联谊会——只有我们两个人。在十一点五十五分前我都没有离开过那间公寓,你可以把那位小姐找来问她。我现在就打电话给她,叫她过来说明星期一晚上的实际情形。我可没要你相信我的话——绝对没有。” 马克汉以手示意拒绝了这个建议。 “十一点五十五分发生了什么事?” 曼尼克斯犹豫了一下,仿佛不太情愿说到这点。 “我是个好人,你知道的。朋友就是朋友。但是,请问,我为什么无缘无故要被扯进和自己绝对无关的事情里?” 他等待着答案,不过没有得到回应,只好继续说下去。 “当然,你是对的。——反正,就是有事发生了。如同我说的,我当时正在那位小姐家。但是,在午夜之后我还有另一个约会,所以大约在午夜前的几分钟我向她道别,并且准备离去。当我打开门时,看见有人正偷偷地走出金丝雀的寓所,从那后厅通道走到侧门。那时厅中有盏灯,而且二号公寓的门正对着侧门。我清清楚楚地看见那家伙,就像我现在看见你一样的清楚。” “他是谁?” “好吧,如果你想知道的话,他就是克莱佛老爹。” 马克汉的头突然微微地动了一下。 “然后你做了什么?” “没什么,马克汉先生——什么也没做。我根本没多想。我晓得老爹在追求金丝雀小姐,因此只想到他是来找她的。但是我不希望老爹看到我——我在哪儿消磨时间不关他的事。所以我静静地等了一会儿,直到他离开——” “从侧门吗?” “当然。——然后我从相同的地方离去。其实我原本想由前门离开的,因为我知道侧门在午夜时总是会上锁。但是,当我看见老爹从那里出去时,我就告诉自己跟着做。因为如果没什么必要,又何必打扰接线生?——真的没有半点必要。所以我从进来的地方离开。在百老汇大道叫了辆计程车,然后去——” “够了!”万斯再次打断了他的话。 “嗅,好吧——好吧,”曼尼克斯似乎也打算就此结束他的陈述,“只是,你知道,我不希望你们认为——” “我们不会。” 马克汉对万斯打断谈话满是疑惑,但是他没吭声。 “当你知道欧黛尔小姐的死讯,”他说,“为什么不来告诉警方这么重要的线索?” “我为什么要螳这浑水!”曼尼克斯惊讶地叫着,“我不去碰它麻烦就已经够多了——多得不得了。” “了不起的考量!”马克汉摆明了厌恶这样的说法,“但是,就在你知道这件谋杀案后,你曾经告诉我克莱佛被欧黛尔小姐勒索过。” “没错。这不刚好证明我做对了一件事情——提供你宝贵的线索吗?” “那晚你还看到其他人在大厅或是旁边的巷子出现吗?” “没有——绝对没有。” “你可听见欧黛尔小姐的寓所里,有任何人说话或是走动?” “没听到任何声音。”曼尼克斯坚定地摇着头。 “你确定你看见克莱佛离开的时间是——十一点五十五分?” “绝对是。我看了我的表,然后对芙丽斯比说:‘我要在我来的这一天离开,虽然还有五分钟就是明天了。’” 马克汉小心地逐一检视他所说的每一个细节,企图用尽各种方法让他说出更多的事来。但是,曼尼克斯既没有再多说些什么,也没有修改任何的细节。大约经过半小时的交叉盘问后,他获准离开。 “无论如何,我们已经发现拼图中遗失的一块,”万斯说,“我不知道它能否刚好填进这图缺的部分,但是多少有些帮助与提示。而且我要说,我对曼尼克斯的直觉已经获得证实了,真是太棒了!” “是的,当然——你那丝毫不差的直觉,”马克汉杯疑地看着他,“当他试着告诉我些什么事的时候,你为什么打断了他两次?” “我真的不能告诉你,亲爱的老家伙,真是万分地抱歉。”万斯说。 他的态度不寻常,但是,马克汉知道多半在这个时候,万斯是认真的,于是他也就不再追问下去了。我不禁要想,拉佛司小姐是否能感觉出她对万斯真诚的信任是多么的安全无虞; 希兹对曼尼克斯所说的事感到相当震惊。 “我不知道侧门并没有锁上,”他抱怨着。“那在曼尼克斯离开后,到底它又是如何再度锁上的呢?六点以后又是谁打开门闩的?” “时机一到,我的警官,所有的疑问都会水落石出。”万斯说。 “或许——但也未必。但是如果我们真的发现什么,你可以相信我说的话,答案就在史基身上。他就是那个我们握有证据的家伙。克莱佛不是撬开铁盒的专家,曼尼克斯也不是。” “同样地,那晚还有个专家在场,而且不是你那位绰号‘公子哥’的史基,尽管他雕凿首饰盒的技术可能可以媲美雕刻大师唐那太罗。” “有两个人在那里?那是你的看法,不是吗,万斯先生?你之前也说过,不过我可没说你的看法不对。但如果我们能紧紧扣住任何史基涉案的依据,我们就可以找出谁是他的同党。” “不是同党,警官。他比较像是个陌生人。” 马克汉坐在那凝视着办公室某处。 “我一点也不喜欢这起命案到了克莱佛身上就告结束,”他说,“从星期一开始他就一直他妈的不对劲。” “我说,”万斯开口,“那位绅士不实的不在场证明现在不正好显示出特别可疑吗?我想你现在了解昨晚在俱乐部我为什么非要你问他这件事了。我的想法是,如果你能让曼尼克斯向你倾吐真话,届时站在强有力的立场,你自然而然就更能让克莱佛招供。你瞧!直觉又赢了!以你现在对他的了解,可以在不知不觉中让他陷入困境——喔,是不是?” “那的确正是我要做的,”马克汉按铃叫史怀克进来。“去把查尔斯·克莱佛抓来,”他急躁地命令着,“打电话到史杜文生俱乐部和他家给他——他住在西二十七街转角的那家俱乐部。告诉他我要他半小时内到我这里,否则我将派几名干员用手铐把他带来。” 马克汉站在窗前心浮气躁地抽了五分钟的雪茄,而万斯则是带着愉快的微笑埋头阅读《华尔街日报》。希兹替自己倒了杯水,并且环顾着房间四周。没多久,史怀克又再开门进来。 “抱歉,长官,没找到。克莱佛不晓得去哪里了,要到今天深夜以后才会回来。” “该死!……好吧——晚上再说,”马克汉转身向希兹,“你今晚就逮捕克莱佛,警官,明天早上九点再把他带到这里。” “明天我会带他来这里,长官!”希兹迟疑地对马克汉说,“我一直在想件事,长官。这件事,可以这么说,已经在我心里盘旋好一阵子了。你记得那个摆在客厅桌上的黑色文件盒吗?它是空的。而女人一般会用那样的盒子装信或类似的东西。嗯,困扰我的是:那盒子不是被撬开的——而是用盒上插着的钥匙打开的。无论如何,一个惯窃是不会拿信或文件的……你知道我的意思吧,长官?” “我崇拜的警官!”万斯大叫,“在你面前我真是汗颜!我真是佩服你!……文件盒——那个毫发无损被打开、空无一物的文件盒!当然!不是史基打开的——绝对不是!那是另一个家伙的杰作。” “你对那个盒子有什么看法,警官?”马克汉问。 “就这样了,长官。正如同万斯先生一直坚持的,那晚除了史基,可能还有另外一个人在屋里。而你告诉过我,克莱佛向你承认他在六月时曾付给欧黛尔一大笔钱拿回他的信。但是,假设他没有付那些钱,假设他星期一晚上到那里取回那些信。他不是告诉过你花钱买回这些信的事吗?或许那就是为什么曼尼克斯看见他在那里的原因了。” “这也不是没有道理,”马克汉承认,“但我们下一步该怎么走呢?” “长官,如果克莱佛确实在星期一晚上拿走它们,他可能还保存着。如果有任何一封信的日期是在他说拿回信件的六月以后,那我们就握有他的证据了。” “然后呢?” “就像我说的,长官,我在想……克莱佛今天出城,如果我们能取得那些信的话……” “当然,它可能会有帮助,”马克汉冷静地说,并直视着希兹警官,“但是这种事你想都别想。” “可是,长官,”希兹喃喃地说,“这样可以让克莱佛透露出许多事情真相的……” 021 时间上的矛盾 九月十五日,星期六,上午九点 翌日早晨,马克汉、万斯和我在乔治王子俱乐部共进早餐,并在九点左右来到马克汉的办公室。这时候希兹陪同克莱佛正在接待室等着。 从克莱佛进办公室时的态度来看,希兹警官显然刚才对他没有好脸色。他来势汹汹地走到马克汉的桌前,忿忿不平地看着马克汉。 “我算是被捕了吗?”和缓的语气中带着压抑的不安与愤怒。 “还不算,”马克汉答得简单。“但如果你被逮捕,那也只能怪你自己了。——请坐!” 克莱佛犹豫了一下,然后挑了张最近的椅子坐下。 “为什么一大早七点半你的这位警宫就硬把我从床上拉起来?”他的拇指朝希兹一比,“还用囚车、拘捕令威胁,就因为我抗议这种高压不合法的方式?” “如果你拒绝接受我的邀请,你只会受到合法程序的威胁。今天我只有半天班,所以我希望马上听听你的解释。” “要我在这种情形下解释,门都没有!”相对之前的镇定,克莱佛此刻已经难以控制自己的情绪,“不管你是来软的还是来硬的,你从我这都得不到什么。” “正合我意,”马克汉不怀好意地说,“既然身为自由之身公民的你拒绝作任何解释,我只好改变你现在的身份了。”他转向希兹,“警官,去大厅那里叫班申请一张查尔斯·克莱佛的拘捕令,然后把这位先生关起来。” 克莱佛大吃一惊,倒抽一口冷气。 “什么名义?”他问。 “玛格丽特·欧黛尔谋杀案。” 克莱佛一跃而起,脸色大变,下巴的肌肉也开始痉挛。 “等等2你是在进行一项不公平的交易,不过你也会输得一干二净的。你永远不可能将这指控赖在我身上。” “或许吧。但如果你不想在这里说的话,我只好让你上法庭说了。” “我在这儿说就是了,”克莱佛又再坐下,“你想知道什么?” 马克汉拿出一根雪茄,从容地点燃了。 “首先,你为什么告诉我星期一晚上你人在波顿?” 克莱佛显然已经预期到这个问题。 “当我听到金丝雀的死讯时,我觉得需要个不在场证明,而我弟弟正好给了我他在波顿被开的罚单,刚好可以派上用场,所以我就拿来当做我的不在场证明。” “为什么你需要不在场证明?” “我并不需要,但是我想它可以省掉我的一些麻烦。很多人都知道我在追求欧黛尔小姐,他们之中也有人知道她一直在勒索我——是我告诉他们的,我真是够笨的。举例来说,我就告诉过曼尼克斯。我们两人都被她勒索过。” “这是你编造不在场证明的惟一理由吗?”马克汉眼神锐利地看着他。 “这理由还不够吗?勒索是可以构成动机的,不是吗?” “光有动机并不一定会让一个人有嫌疑。” “也许吧。我只是不希望被牵扯进去。——你不能因为想破案就说我和命案有关。” 马克汉倾身向前,脸上带着威胁的笑容。 “事实是,欧黛尔小姐勒索的事并不是你撒谎的惟一理由。它甚至不是你主要的理由。” 要不是克莱佛眯起了眼睛,看起来还真像座雕像。 “你显然知道得比我还要多。”他刻意把话说得很轻松。 “没你多,克莱佛先生,”马克汉纠正他,“但也不算少。——你星期一晚上十一点到午夜之间在哪里?” “或许,你已经知道了。” “没错。——你在欧黛尔小姐的公寓里。” 克莱佛的冷笑中掩饰不住马克汉的指控所带来的惊吓。 “如果你是这么想的,那么显然你还是一无所知。我已经有两个星期没踏进她的公寓半步了。” “我有可靠的证人可以驳斥你的说词。” “证人!”这字眼似乎是从克莱佛嘴里强进出来似的。 马克汉点头。“有人看见你星期一晚上十一点五十五分从欧黛尔小姐的公寓里出来,并且从侧门离开。” 克莱佛惊讶地微张着嘴,呼吸沉重得似乎可以听见。 “而就在十一点半到十二点之间,”马克汉无情的声音继续着,“欧黛尔小姐被勒死、房子遭到洗劫。——对此你有什么话说?” 办公室里沉寂了好长一段时间。接着克莱佛开口说话了。.“这我得好好想想。” 马克汉耐心地等着。几分钟后,克莱佛坐正并且挺直肩膀。 “我会告诉你那晚我做了什么事,相不相信都随你。”他又回复到那个冷静自信的赌徒模样。“我不在乎你有多少证人,这是你从我这里听到的惟一事情。我应该一开始就告诉你的,但是在没人推我下水前,我看不出有任何理由值得让我膛这浑水。你可能在这星期二还相信我,但现在你已经有了先入为主的想法,而且你也希望能逮捕凶手好封住媒体的嘴……” “说你自己的事,”马克汉命令,“如果它是真的,你就不需要担心报纸。” 克莱佛心里清楚这是事实。就算是最尖刻的政敌,也不曾抨击过马克汉用不恰当的手段沽名钓誉,不管这手段多么不起眼。 “事实上,要说的不多,”克莱佛开始叙述。“我在午夜之前抵达欧黛尔小姐所住的公寓大楼,但我没有进她的公寓,我甚至连她家的门铃都没按。” “这是你惯有的拜访方式吗?” “听起来很可疑,是不是?但是,无论如何,它是事实。我原本是想见她,但当我到她门口时,却改变了主意……” “等等。——你是如何进入那大楼的?” “从侧门——就是巷于旁的那个侧门。它开着没锁的时候,我总是从那里进去。欧黛尔小姐也要我从侧门进去,这样接线生就不会常常看见我来找她。” “星期一晚上那么晚了侧门都没锁?” “不然我还能从哪里进去?就算我有钥匙也没用,因为门是从里面门上的。不过,那是我记忆中第一次发现侧门在晚上没锁。” “好吧,你从侧门进入,然后呢?” “我顺着后厅走过去,在欧黛尔小姐公寓的门前驻足听了大约一分钟。我想可能有别人和她在一起,而除非她是一个人在家,否则我是不会按门铃的……” “原谅我打岔,克莱佛先生,”万斯中断了克莱佛的叙述,“为什么你认为里面有其他人在?” 克莱佛犹豫起来。 “是不是因为,”万斯提示他,“你稍早之前打过电话给欧黛尔小姐,但却是个男人接的?” 克莱佛缓缓地点了点头,“我没有其他特别的理由可以否认……的确,就是这原因。” “这个男人在电话里对你说了什么?” “就一点点,他说‘喂’之后,我说我要找欧黛尔小姐,他告诉我她不在,然后就挂断了电话。” 万斯转向马克汉。 “我想,这解释了杰梭所说,在十一点四十分时有通电话打到欧黛尔家。” “可能。”马克汉毫无兴趣地回答。他急着想从克莱佛口中知道接下来发生了什么事,于是他从被万斯打断的部分继续问下去。 “你说你站在公寓门口,那是什么原因让你没按门铃呢?” “我听到屋内有个男人的声音。” 马克汉整个人振奋起来。 “男人的声音?你确定?” “确定。”克莱佛肯定地回答,“一个男人的声音。否则我会按门铃的。” “你能认出那声音吗?” “很难。它非常模糊,而且听起来有点沙哑。那不是我所认识的声音,但我想这声音和接我电话的声音是来自同一人。” “你分辨得出他说的是什么吗?” 克莱佛皱着眉头,视线从马克汉后方打开的窗户望了出去。 “我记得听到的那些话,”他慢慢地说,“当时我并不在意,但是等我第二天看到报纸,那些话才又浮现在我的脑海——” “是些什么话?”马克汉没耐心地打断他的话。 “嗯,我听到的是:‘哦,我的天!哦,我的天!’——这声音大约重复了两三次。” 他的描述让这间陈旧的办公室笼罩在一股恐怖的气氛中——一种震慑人心的恐怖气氛,充斥在克莱佛不经意、冷漠、一再重复的痛苦尖叫声中。片刻沉寂后,马克汉问道: “在听到这男子的声音后,接下来你怎么做?” “我轻轻地走回后厅,然后从进来的侧门离去,之后我就回家了。” 又是片刻沉寂。克莱佛的供述让人惊讶,但是它完全吻合曼尼克斯的说词。 就在这时候万斯从深陷的椅子里坐直了起来。 “我说,克莱佛先生,从十一点四十分你打电话给欧黛尔小姐,到十一点五十五分你走出她所住的公寓大楼侧门——这段时间你在做什么呢?” “我从第二十三街搭地铁到上城。”他停顿片刻后才回答。 “奇怪——非常奇怪,”万斯看着正在燃烧的烟头,“在那十五分钟内你不太可能打电话给任何人吧?” 我突然想起爱丽丝·拉佛司小姐说的,克莱佛曾在星期一晚上十一点五十分打电话给她。万斯并没有透露他所知道的部分,光是这个问题就让对方心里七上八下的。克莱佛担心情况变得对他不利而开始闪烁其词。 “如果我在第七十二街下地铁,并且在走到欧黛尔小姐住处之前打电话给别人,这是有可能的,不是吗?” “的确,”万斯喃喃地说,“然而,严格来说,如果你在十一点四十分打电话给欧黛尔小姐,然后进入地铁,坐到第七十二街,然后走到第七十一街,再走进那栋建筑物,在她门口驻足片刻,最后在十一点五十五分离开——全部只花了十五分钟——你恐怕很难有时间停下来打电话给别人。不过,我不会再逼问你这件事,但是我真的想知道,从十一点到十一点四十分你打电话给欧黛尔小姐的这段时间里,你在干什么。” “老实告诉你,那晚我很沮丧。我知道欧黛尔小姐和另一个男人出去——她原本是要和我约会的。我气急败坏地在街上闲荡了大约一个小时,也许更久。” “在街上闲荡?”万斯皱着眉头。 “没错,”克莱佛话中充满敌意。然后他转过身来,仔细打量着马克汉。“你记得我曾建议你最好从一位林格斯持医师下手,……你从他那里追查到什么吗?” “哦!对了!林格斯特医师!当然!……所以,克莱佛先生,你在街上闲荡?‘街上”请你特别注意!——你陈述这件事,我强调‘街上’这字眼,而你——出乎意料之外地——提到林格斯特医师。为什么是林格斯特医师?可没人提起他。但是那个字眼‘街上’——却让人产生联想。说到街上让人想到林格斯特医师—就像提到巴黎让人想到春天是一样的。很好,非常好。……现在我已经得到另一块拼图了。” 马克汉和希兹看着他就像他突然疯了一样。他静静地从烟盒中挑出一枝瑞奇烟点燃,然后对克莱佛报以消遣的微笑。 “我亲爱的朋友,接下来该是你告诉我们,当你星期一晚上漫步街头时,在何时以及在哪里遇见林格斯特医师的时候了。如果你不说的话,那么我就要代你说了。” 克莱佛有整整一分钟的时间没开口,冰冷的目光一直停留在马克汉检察官的脸上。“我已经告诉你们大部分的事了。好吧,现在告诉你们剩下的事。”他苦笑了出来。“我在将近十一点半左右前往欧黛尔小姐那里——我想她那时可能在家。我在巷子口碰见站在那里的林格斯特医师。他和我打了招呼,并且告诉我有人正和欧黛尔小姐在一起,于是我走到街角的安索尼雅旅馆。大约十分钟后我打电话给欧黛尔小姐,就像我之前说的,是一个男人接的电话。十分钟后我打电话给欧黛尔小姐的朋友,希望她安排一个聚会,但是没成,于是我又回到她的公寓。回去时医师已经不在了,我顺着巷子走去,然后从侧门进去。之后我驻足她家门前一分钟,就像我告诉你们的,听到一个男人的声音。接着我就离开回家了。……这就是所有的经过。” 就在这时候史怀克进来向希兹附耳说了些事情。希兹立刻站了起来,尾随这位机要秘书走了出去。没一会儿他又回到办公室,带着一包鼓鼓的吕宋纸袋。他将它交给了马克汉,并以低得让我们无法听见的声音向马克汉报告着什么。马克汉显得惊讶而且不高兴。在挥手要希兹坐回他的位子后,他转向克莱佛。 “我得让你在接待室等个几分钟,我现在另外有件紧急的事。” 克莱佛不吭一声地离开了,接着马克汉打开了纸袋。 “我不喜欢这样,警官。我在昨天你建议时就告诉过你了。” “我知道,长官,”感觉上,希兹并非如他说话的语气那样,觉得自己有什么不对。“如果这些信件没有问题,而克莱佛又没对我们撒谎,我会派人将它们放回去,那么就不会有人知道它们被动过了。但是如果它们证实克莱佛是个骗子,那我们就有很好的借口取得它们。” 马克汉并未争执这点。他嫌恶地开始检查这些信件,并特别留意日期。有两张照片瞄了一眼就放了回去,并厌烦地撕掉一张好像画有钢笔素描之类的纸张,扔进垃圾捅里。我注意到其中有三封信他放到一边。花了五分钟看完其他信件后,他把它们又放回了纸袋里。然后他向希兹点头。 “带克莱佛进来。”他站起来,转身看着窗外。 等克莱佛又坐回桌前的位子时,马克汉头也不回地说: “你告诉我你在六月时从欧黛尔小姐那里买回了你的信。你记得日期吗?” “不确定,”克莱佛轻松地回答,“但我想是在六月初吧——大约第一个礼拜的时候。” 马克汉指着他放在一旁的三封信问道: “那么,你又怎么刚好会有你在七月下旬从阿第伦达克山写给欧黛尔小姐的和解信?” 克莱佛自我克制得非常好。一阵相当冷静的沉默后,他只温和平静地说: “想必你是合法取得这些信件的。” 马克汉像是被针刺了一下,但是同时他也被克莱佛一再的欺骗给激怒。 “我很抱歉地承认,”他说,“它们都是从你住的地方拿来的——我向你保证这不是我的指示。但是由于它们已经意外地落到我手里,聪明的话,你最好能提出你的解释。在欧黛尔小姐尸体被发现的那个早上,她的公寓里有个空的文件盒,而且,从种种迹象判断,它在星期一晚上曾经被打开过。” “我了解了,”克莱佛刺耳地笑着,“很好。事实是——虽然我并不期待你会相信我——我一直到八月中,也就是三个星期前,才付勒索费给欧黛尔小姐,那也是我拿回所有信件的时候。我对你说是六月,是为了把日期尽可能往前推。事情发生的时间离命案愈久,我想,你就愈不会怀疑到我身上。” 马克汉站在那,不知如何是好地摸着那些信件。倒是万斯解决了他的难题。 “我真的认为,”他说,“你可以相信克莱佛先生的解释,并且将这些情书还他。” 马克汉犹豫了一会儿后,拿起那个吕宋纸袋,放回三封信,并且交给了克莱佛。 “我希望你能了解,我并不赞同这种窃取信件的行为,你最好把它带回家销毁。——我不会再拘留你了,但是请你留在我可以找得到你的地方,以应不时之需。” “我不会逃走的。”克莱佛说。之后希兹带着他去搭电梯。 022 一通电话 九月十五日,星期六,上午十点 希兹回到马克汉办公室,无望地摇着头。 “星期一欧黛尔死亡之夜应该有一定的迹象可循。” “的确,”万斯同意。“欧黛尔小姐爱慕者的午夜秘密聚会。毫无疑问地,曼尼克斯在那里。他看见克莱佛,克莱佛又看到林格斯特,而林格斯特则看见了史帕斯伍德——” “哼!但是没人看见史基。” “问题是,”马克汉说,“我们不知道克莱佛说的话有几分真实性。——对了,万斯,你相信他真的在八月把信买回来吗?” “但愿我们知道!真是让人一头雾水,不是吗?” “无论如何,”希兹说,“克莱佛供称在十一点四十分打电话给欧黛尔,而且是个男人接的这件事,杰校的陈述可以证明。我认为克莱佛在那晚看见林格斯特这点也没问题,因为就是他首先暗示我们要注意这位医生的。他是先发制人,因为林格斯特医师可能会告诉我们他见过克莱佛。” “但是如果克莱佛真有不在场证明的话,”万斯说,“他可以干脆就说医生在撒谎。然而,不论你相不相信克莱佛所供称的,你可以相信我的说法,那晚除了史基以外,还有另一位访客在欧黛尔的公寓里。” “也对啦,”希兹心不甘情不愿地承认。“但是,即使如此,这个家伙也可能只是对史基不利的一项有力证据而已。” “或许吧,警官。”马克汉眉头紧锁,“现在我惟一想知道的是,侧门是怎么被打开的,后来又是如何从里面锁上的。我们知道它在午夜左右是开着的,而且曼尼克斯和克莱佛都曾进出过。” “你太过于烦恼这些琐事了,”万斯态度冷淡地说,“只要我们找出是谁和史基一块待在金丝雀金碧辉煌的笼子里,门的问题自然就会迎刃而解。” “我想应该是曼尼克斯、克莱佛以及林格斯特三人其中的一个吧。目前他们三人嫌疑最大。如果我们相信克莱佛所说的,那他们每一个人都有可能在十一点三十分到午夜之间进入欧黛尔的公寓。” “没错。但是你只从克莱佛那儿知道林格斯特当时在附近,而这个还无法证实的说法不能让人完全采信。” 希兹突然大叫,眼睛看着墙上的钟。 “喂,你昨天说十一点要找那个护士过来,究竟要不要?” “我已经为她的事烦了一个小时了,”万斯显得相当困 扰,“真的,我一点也不想见她。我真希望有奇迹出现。让我们先等林格斯特医师到十点半再说吧,警官。” 话还没说完,史怀克就向马克汉报告说林格斯特医紧急地赶了过来。这情形真是有趣,马克汉当场笑了出来。 而希兹则是以不可思议的表情惊讶地看着万斯。 “我可不是通灵的人,警官。”万斯笑着说,“林格斯特医师昨天意识到我们将逮到他说谎的把柄,所以他决定先个步亲自来向我们解释。很简单,对不对?” “是啊。”希兹惊讶好奇的表情消失了。 当林格斯特医生走进办公室时,我注意到他那惯有的高尚优雅气质尽失。他的脸上同时流露出歉意与焦虑。 度紧张带给他的烦恼显而易见。 “长官,我来就是要,”他说着,并在马克汉示意下坐了下来,“告诉你星期一晚上的真相。” “真相永远受欢迎,医生。”马克汉鼓励他说。 林格斯特医师点头同意。 “我很遗憾在我们第一次见面时我没有说出真相,不当时我并没有好好衡量过这件事的严重性;而一旦我作了不实的叙述,我觉得我除了选择欺骗下去外别无他法。然而,经过深思熟虑后,我得到的结论是:坦白是通往智慧路的途径。——事情是这样的,长官,星期一晚上我提到那几个小时里,我并没有和布里顿夫人在一起。十点半前我都待在家里,然后我去了欧黛尔小姐住的那栋大楼,近十一点的时候到达那里。十一点半之前我一直站在大外的街上,之后我就回家了。” “如此简单的叙述还需要更详细的解释。” “我了解,长官。我正准备解释。”林格斯特医师吞吞吐吐地说,白皙的脸上泛着紧张的神情,双手紧紧地握在一起。“我知道欧黛尔小姐要和一位名叫史帕斯伍德的男人一起吃晚饭、去剧院,这让我觉得很痛心。就是史帕斯伍德让欧黛尔小姐对我愈来愈冷淡,都是因为他的介入才让我开始威胁这个年轻女人。那晚我坐在家里,脑海里不断想着这情形,突然有股冲动要展开报复行动。我问我自己,为何不马上结束这让人无法忍受的情形?为什么不让史帕斯伍德也跟着一起玉石俱焚?” 他愈说愈激动,眼睛的神经开始抽动,肩膀痉挛得就像是那些抵挡不住酷寒的人一样。 “别忘了,长官,我正饱受着痛苦的煎熬,而我对史帕斯伍德的恨似乎让我失去了理智,几乎不知道自己在做什么,而且在无法克制的情况下,我把手枪放进口袋,飞奔出家门。我当时认为欧黛尔小姐和史帕斯伍德可能就快从剧院回家了,我打算强行进入她的公寓,并且执行我计划好的行动……从对街我看到他们进入大楼——那时大约是十一点——但是,当我正准备面对面摊牌的时候,我犹豫了。我没有马上执行报复行动;我——我把报复念头搁在一边,正享受着一种让我疯狂满足的快感——他们的生死现在正操控在我的手中。……” 他的手因害怕而抖得非常厉害,眼睛抽动的次数也愈来愈多。 “我心中暗自高兴地在那里等了半个小时。然后,正当我要进去作个了断时,一个叫克莱佛的男子走了过来并且看到了我。他停下来和我打招呼,我想他可能也是来找欧黛尔小姐的,所以我告诉他她已经有了客人,随后他朝百老汇大道走去。等他转进街角,这时候史帕斯伍德从大楼出来,跳上一辆来载他的计程车……我的计划终于宣告失败,因为我拖得太久了。突然间我似乎从一场可怕的梦魇中惊醒,几乎处于崩溃的状态,但是我还是设法回到了家。……这就是事情的经过——我对天发誓我说的都是真的!” 他全身无力地陷进椅子里。在他陈述时煎熬着他的那股被压抑的紧张与激动消失了,此刻的他显得无精打采且冷漠。他坐在那里喘了一会儿气,并且两次搓揉着他的前额。显然他的身体状况已经不适合再问下去,最后马克汉叫崔西送林格斯特医师回家。 “歇斯底里后的短暂虚脱,”万斯淡淡地说,“所有这些偏执狂的家伙都会过度神经衰弱。明年他就会进精神病院。” “或许吧,万斯先生。”希兹对这病态心理学的话题毫无兴趣且不耐烦,“我现在关心的是如何把这些家伙的事情连在一起。” “的确,”马克汉点头,“不可否认,在他们的叙述中有着事实的根据。” “但是请注意,”万斯指出,“他们所说的并末排除他们任何一个人是凶手的可能。正如你说的,时间上都非常吻合;然而,不管时间上再怎么吻合,他们三个其中一人都有可能在那晚进入欧黛尔的公寓。举例来说:曼尼克斯可能在克莱佛进入大楼、驻足她家门口前,从二号公寓进入欧黛尔公寓,而他在离开时可能正好目睹克莱佛离去。——克莱佛可能在十一点半时和医生说过话,走到安索尼雅旅馆,然后在十二点前回来,进入欧黛尔小姐的公寓,而在他出来的时候正好曼尼克斯打开芜丽斯比小姐的门。——再来,那位激动的医生可能在十一点半史帕斯伍德离开后进去,待了约莫二十分钟,在克莱佛从安索尼雅旅馆回来前离开。……不!他们叙述吻合的这件事一点也不会让其中任何一人免于杀人的嫌疑。” “而且,”马克汉补充,“那句‘哦,我的天!’的叫声,可能是曼尼克斯或林格斯特发出的——如果克莱佛真的听到的话。” “无疑地他听到了,”万斯说,“午夜时分的确有人在欧黛尔公寓里发出如此的叫声。克莱佛还不至于有那么丰富的想像力去捏造这让人毛骨惊然的情境。” “但如果克莱佛真的听到那声音,”马克汉说,“那他就自动被排除在嫌疑犯之外了。” “不尽然,亲爱的老友,他有可能是在离开公寓后听到的,然后这才发现,原来在他造访欧黛尔的时候,早已有人躲在里面了。” “我想你要说的是,有人躲在衣橱里。” “没错——就是这样。……你知道的,马克汉,这人有可能是受到惊吓的史基,他从躲藏的地方出来,看到这惨不忍睹的景象,然后发出这样的叫声。” “但是,”马克汉讽刺地说,“史基并不让我觉得他有什么特别的宗教信仰。” “哦,真的吗?”万斯耸耸肩,“事实证明,没有宗教信仰的人呼喊老天(译注:即god,指上帝)的次数,总是比基督徒要来得多。你难道不知道,那些真正而且言行一致的神学家都是无神论者。” 坐在一旁陷入沉思的希兹,把叼在嘴里的雪茄拿了下来,然后叹了一大口气。 “好吧,”他喃喃地说,“我愿意承认除了史基以外,还有别人进入欧黛尔的公寓,而史基就躲在衣橱里。但是,如果是这样的话,这另外一个家伙就没看见史基,就算我们找到他,对我们也没有什么多大的帮助。” “别那么担心,警官,”万斯愉悦地开导他,“当你找到这个神秘访客时,保证你会惊觉所有的忧虑都一扫而空,整个人欣喜若狂,手舞足蹈,口中哼着小调。” “我他妈一定会的。”希兹说。 史怀克拿着一张打了字的便笺进来,放在马克汉检察官的桌上。 “那位建筑师刚打电话来,报告就打在这里。” 马克汉浏览了一下,报告非常简短。 “没什么帮助,”他说,“墙是实心的,没有其他空间,没有暗门。” “真不幸,警官,”万斯叹气,“你得放弃那电影情节带给你的想法了。……真悲哀。” 希兹哼了一声,看起来有点郁闷。 “就算除了侧门外没有其他通路可以进出,”他对马克汉说,“现在我们知道侧门在星期一晚上没锁,难道也不能起诉史基?” “也许可以,警官。但是我们主要的障碍在于如何证明侧门之前没锁,而在史基离开后又是如何门上的。而且,阿比·罗宾也会注意到这一点。——我看,我们最好再等一等,看看会有什么进展。” 事情马上就有了进展。史怀克进来告诉警官,史尼金警探希望马上见他。 史尼金进来了,看得出他一脸兴奋,后面跟随着一个衣衫褴褛、年约六十的小老头,却是一脸的惊吓惶恐。史尼金探员的手里拿着一个用报纸包着的小包裹,他一副胜利的模样把包裹放在检察官的桌上。 “金丝雀的珠宝首饰,”他说,“我对照过女佣给我的遗失首饰清单,它们全在这里。” 希兹向前跳了起来,而马克汉早己迫不及待地打开包裹。当报纸打开时,出现在我们眼前的是一堆璀璨夺目的首饰——几枚手工精致的戒指、三个华丽的手镯、一条镶有钻石闪闪发光的项链,和一副制作精巧的有柄望远镜。宝石都很大而且切割得不落俗套。 马克汉疑惑地拾起头来,而史尼金不待马克汉开口就已经提出说明。 “是这位帕司先生发现的。他是一名清道夫,他说他是在第二十三街费廷洛大厦附近一个垃圾桶里发现的。根据他的说法,发现时间在昨天下午,然后他把它们带回家。他回家后觉得很害怕,于是今天早上把它们送到市警局来。” 看得出来这位帕司先生正在发抖。 “是,是的,长官——是,是的,”他非常害伯地对马克汉这么说。“我总是会翻翻我捡到的包裹之类的东西。我不是指把它们带回家没有关系,长官。我不要留着它们,它们让我担心得整晚睡不着觉。今天早上我一逮到机会,就赶快把它们送交给警察。”他抖得好厉害,我真担心他整个人会崩溃。 “知道了,帕司。”马克汉亲切地对他说。然后他对史尼金说:“可以让他走了——只要留下他的姓名和地址就行了。” 万斯一直在研究包裹那些珠宝的报纸。 “我说,喂,”他问,“你发现珠宝时这就是原来包着它们的报纸吗?” “是的,长官——同一张,我没有动任何东西。” “好!” 帕司先生如释重负地踏着满珊的脚步,随史尼金离开了。 “费廷洛大厦正好隔着麦迪逊广场面对史杜文生俱乐部。”马克汉皱着眉头说。 “的确,”万斯指着那张报纸的左侧边缘,“这张昨天的《前锋报》上有三个明显的孔,这些孔是木头报夹造成的,通常这种报夹只会出现在俱乐部的阅览室里。” “你真是眼尖,万斯先生。”希兹看着那张报纸点着头。 “我知道了,”马克汉猛按着铃,“史杜文生俱乐部会存档一个星期的报纸。” 当史怀克出现时,他要他马上电话联络俱乐部的经理。没一会儿电话接通了。大约讲了五分钟后,马克汉挂上话筒,困惑地看着希兹。 “史杜文生有两份(前锋报》,而昨天的两份都在报架上。” “克莱佛不是曾告诉我们他只看(前锋报)——和晚上看个什么赛马新闻报之类的吗?”万斯随即提出这个问题。 “他的确这么说过,”马克汉思考着这个问题,“但是,俱乐部里的两份报纸说明了一切。”他转向希兹,“你在调查曼尼克斯的时候,可曾发现他是哪些俱乐部的会员吗?” “当然,”希兹警官拿出他的记事簿,翻了约一两分钟。“他是佛伊儿和大世界两家俱乐部的会员。” 马克汉把电话推给他。 “看你能发现什么。” 希兹花了十五分钟查询。 “一无所获,”最后他说,“佛伊儿不用报夹,而大世界没有留任何过期报纸。” “史基先生是俱乐部的会员吗,警官?”万斯微笑地问。 “哦,我知道这些珠宝会推翻之前我对史基的看法,”希兹显然心里很不是滋味,“但是何苦一再挖苦我呢?不过,如果你认为只因为欧黛尔的珠宝首饰在垃圾桶里找到,我就会认为史基无罪,那你可就大错特错了。别忘了我们一直相当密切地监视这家伙的一举一动,他很机灵,可能已经察觉到,而且警告了某位帮他保管赃物的朋友。” “我倒认为经验老到的史基会把他的战利品卖给专门销赃的人。但是就算他把赃物交给了朋友,难道他那位朋友会因为史基担心就把它们扔掉?” “或许不会。但是这些被找到的珠宝一定有内情,只要找到真正的原因,就不会排除史基的涉案嫌疑。” “是的,这事是不会排除史基的嫌疑,”万斯说,“但是——哎呀!——它会改变他的处境。” 希兹眼神锐利地打量着万斯。万斯的话显然激起他的好奇并让他感到诧异。由于万斯在分析人和事时经常都很准,这让希兹警官无法完全忽视他的意见。 ’就在他准备回应时,史怀克匆匆走进办公室,双眼炯炯发亮。 “汤尼·史基在线上,长官,他希望和您说话。” 尽管马克汉平时个性沉稳,他还是吓了一跳。 “喂,警官,”他脱口而出,“拿起桌上的那个分机一起听。”他向出去把电话转进来的史怀克点头示意,随即拿起了自己的话筒和史基说话。 他聆听了大约一分钟左右,在短暂的争论后,最后他们在电话里达成一些协议,对话随即结束。 “我猜史基急着想透露些什么,”万斯说,“知道吗?我一直在等他这么做。” “是的,他会在明天早上十点来这里。” “而且他暗示他知道谁杀了金丝雀——是吗?” “没错。他答应明天早上告诉我所有的经过。” “他绝对可以。”万斯喃喃自语。 “但是,马克汉先生,”希兹的手仍然放在话筒上,双眼充满困惑,“我不明白你为什么不在今天就派人带他过来。” “正如你听到的,警官,史基坚持要在明天,而且威胁如果我强迫他的话,他就什么都不说。现在最好顺着他。如果我强迫施压要他今天过来,恐怕我们会错失得到破案线索的良机。而且明天我时间上可以,到时候这里也会很安静。再说,你的手下正在监视史基,他不会逃走的。” “我想你是对的,长官。史基是个棘手的家伙,他觉得不爽搞不好就什么都不说了。”希兹体谅地说。 “明天我会叫史怀克记下他的口供,”马克汉继’续说,“电梯操作员星期日不上班,你最好在电梯旁安排个人手。还有,安置个人手在大厅外,另外安排一个在史怀克的办公室里。” 万斯很舒服地伸了个懒腰,然后站了起来。 “这一刻真是让人无比振奋。今天下午我本来很想去杜兰诺美术馆看莫奈的画展,又担心这件迷人的案子会让我抽不出身。现在关键时刻安排到明天,我终于有时间可以让自己沉浸在印象派里……保重,马克汉!再见,警官。” 023 十点之约 九月十六日,星期日,上午十点 第二天早晨我们起床时,天空正飘着毛毛雨。空气里弥漫着料峭寒意——冬天的脚步渐渐近了。八点半我们在万斯的书房用了早餐,九点钟万斯的座车——昨晚交代好的——前来接我们。我们沿着第五大道开去,街上几乎笼罩在一片黄蒙蒙的薄雾里,然后我们开到西十二街马克汉家接他。他正在门口等我们,几乎没打什么招呼他就径自坐上了车。从他焦急严肃的表情来看,我知道他正期待着史基的说法。 在车子转进高架铁路下方的西百老汇大道前,一直没人开口,之后马克汉说话了,声音里明显透露出他的疑虑。 “我怀疑史基这家伙真的能提供我们什么重要的消息。他昨天的那通电话很奇怪,然而他说得又是那么有自信。没有拐弯抹角,没有要求免刑——直截了当就说他知道谁杀了欧黛尔小姐,而且决定前来说明一切。” “可以肯定的是,他没有杀害那名女子。”万斯说,“你知道,我一直认为命案发生的时候,他正躲在衣橱里,而且我也一直相信他是目睹整个命案过程的秘密证人。那衣橱的钥匙孔刚好和那名女子陈尸的沙发成一直线。如果对方就在他躲的时候杀害欧黛尔,他从钥匙孔窥视应该是合理的推论——你说是不是?你还记得我问过他这问题,而他有点排斥吗?” “但是,假使那样的话——” “我知道,各式各样的反驳又会一拥而来——为什么他不预先示警?为什么之前他不告诉我们?为什么这样?又为什么那样?……我又不是神,什么都知道。我甚至没有刻意为我的想法找合理的解释。我只是像以往一样地把想法提出来。但无论如何我相信,这家伙知道谁是凶手,谁把公寓搜刮一空。” “但是,可能在那晚进入欧黛尔公寓的三个人当中——曼尼克斯、克莱佛以及林格斯特,史基显然只认识一个人——曼尼克斯。” “的确。而且曼尼克斯看来似乎是三人当中惟一认识史基的。……这点很有意思。” 希兹和我们在刑事法庭大楼的法兰克林街入口处碰面。他也显得非常心急,匆匆地和我们握了手,少了平日的热情。 “我让史尼金负责操作电梯,”简短的问候后他说,“波克在楼上大厅,艾莫力和他在一起,等候指示到史怀克的办公室。” 我们进入那栋寂静无人的大楼,然后到了四楼。马克汉拿钥匙汀开他的办公室,我们跟着进去。 “跟踪史基的高佛尔,”等我们坐下后,希兹说,“只要史基一离开家,他就会打电话向刑事组报告。” 现在是九点四十分。五分钟后史怀克抵达,他拿出速记本,置身马克汉办公室的旋转门后,在那里他可以听见大伙谈话,但大伙儿却看不到他。马克汉点燃雪茄,希兹也跟着点了根。万斯早已在那里静静地抽了起来,他是办公室里最平静的一个,而且舒服地靠在一张大皮椅上,好像什么都不在乎似的。但是从他弹烟灰到烟灰缸过于小心的样子,我可以感觉得出他也并不轻松。 在沉寂中又过了五六分钟,希兹警官不耐烦地开口说话了。 “不,长官,”他好像说出了刚才马克汉没说出口的问题,“这件事我还是有些不明了。找到的珠宝包裹得好好的……然后这家伙表示要全盘托出当时的情形……实在没道理。” “我知道这很怪,警官,但并非完全没有道理。”万斯懒洋洋地看着天花板。“搜刮这些珠宝的家伙并不需要它们,他不想把它们留在身边。事实上,这些珠宝反而让他非常不安。” 这一点对希兹来说似乎太过复杂而难于理解。前一天的发展已经动摇了他所有的观点,这回他再次陷入沉思。 十点整,他没耐性地起身,并且走到大厅门口向外看。回来后,他把自己的表和办公室的钟对了一下,焦躁地在办公室里踱步。马克汉原本打算整理桌上的报告,后来却不耐烦地把它们推到一旁。 “他现在应该来了。”他强颜欢笑地说。 “他非来不可,”希兹咆哮着,“否则我就请八人大轿拾他来。”他继续踱着步……过了几分钟,他突然转身走到大厅。我们可以听见他叫唤站在电梯旁的史尼金,不过等他回到办公室,他的表情告诉我们,仍然没有史基的消息。 “我要打电话回警局,”他决定,“看看高佛尔回报了什么。至少我们会知道史基什么时候离开他家的。” 但是希兹警官打电话回警局后,却获知高佛尔还没有回报。 “真是他妈的奇怪!”他挂掉电话说。 已经是十点二十分了,马克汉开始烦躁起来。之前金丝雀命案迟迟找不到破案关键,让他挫折不已,他此刻非常冀望借由今天早上和史基会面来解开谜团,或是至少提供消息让他能展开行动。现在,随着史基在这极为重要的约会中迟到,气氛也变得紧张起来。 他焦急地把椅子推回去,然后走到窗边,看着外面灰蒙蒙一片的毛毛细雨。等他转身回到桌子前,依旧面无表情。 “我只等到十点半,”他冷冷地说,“如果到时他还没现身,警官,你最好通知当地分局,叫他们派警车去接他过来。” 接下来又是几分钟的沉寂。万斯半闭着眼靠在椅上,但我注意到,虽然他手上仍拿着烟,但却没有抽。他皱着眉头,整个人非常安静。我知道他正在思考某个非比寻常的问题。他的安静正表示他专心一致、集中精神地在想问题。 就在我看着他时,他突然坐直了起来,睁大的眼睛里闪烁着光芒。从他把已经熄掉的烟丢进烟灰缸的动作里,可以看出他内心的激动。 “哎呀!”他叫着,“真的不可能,但是,”——他的脸一沉——“该死,就是这样!我真是个笨蛋——不折不扣的笨蛋一个!……嗅!” 他一跃而起,然后站在那低头看着地板,好像很害怕自己刚才想到的事。 “马克汉,我不喜欢这样——一点也不喜欢,”他说话的样子就好像受到惊吓一样,“我告诉你,有件可怕的事发生了——让人不可思议的事。我一想到这件事就毛骨惊然。……我一定是老了,才会变得多愁善感。”他故作轻松地说,但是他的眼神和说话的声调却不一致,“为什么昨天我没想到这件事?……我竟然让它发生了。……。 我们都很惊讶地看着他,之前我从未见他如此过。平常的他总是那样的愤世嫉俗和冷漠,那样的冷酷无情,对界事物那样的无动于衷,导致他的言行举止总是咄咄逼人而且让人印象深刻。 过了一会儿,他好像要把恐惧扔掉似的轻轻抖动了一下身体,然后走到马克汉的桌前,两只手撑在桌面上。 “你还不明白吗?”他问,“史基不会来了。等也没用——我们来这里是没用的。我们必须去他那儿,他正在等我们。……快!拿你的帽子。” 马克汉站了起来,万斯紧紧地抓着他的胳臂。 “你不用和我辩,”万斯说,“你早晚要去他那里的。你最好现在就去。……唉!怎么会这样!” 他一手拉着惊讶而且有点不情愿的马克汉,另一只手则召唤希兹过来。“你也一块来,警官。抱歉给你添了麻烦,这是我的错。我早应该想到的,真是汗颜!昨天下午我整个心都沉浸在莫奈的画里。……你知道史基住在哪里吗?” 希兹僵硬地点点头,他已经被万斯奇怪的要求所吸引。 “那就别等了。还有,警官,你最好带着波克或史尼金一道去,他们不需要留在这里——今天这里不需要有人。” 希兹疑惑地看着马克汉等待指示,满脸为难的他已经完全不知下步该怎么办。马克汉点头赞成万斯的意见,二话不说地穿上了雨衣。几分钟后,我们四个人加上史尼金上了万斯的车,车子吃重地驶往上城。史怀克回家,办公室上锁,而波克和艾莫力则回到刑事组等候进一步的指示。 史基住在离东河很近的、第三十五街一栋曾经风光过的灰暗公寓。这房子以前曾住过一些上流社会的古老家族。房子四周透着荒废颓败的气息,街道上到处都是垃圾,诺大的出租告示张贴在一楼的窗户上。 车子停在那栋公寓前,希兹跳下车,四下留意张望。不久他向对面杂货店门口一名邋遢的男子挥了挥手,那人鬼鬼祟祟地蹒跚走过来。 “没事了,高佛尔。”希兹对他说,“我们来找这家伙。——有什么麻烦吗?为什么你没报告?” 高佛尔吃惊地看着他。 “我得到的指示是等他离开后才打电话回报,长官,但是他还没有出家门。莫勒里昨晚十点左右跟踪他回家,而我今天早上九点接他的班。那家伙还在里面。” “他当然还在里面,警官。”万斯有点不耐烦地说。 “他的房间在哪?”希兹问道。 “二楼,在后面。” “好,我们要进去了——你在这待命。” “小心点,”高佛尔警告说,“他手中有枪。” 希兹一马当先地走上通往玄关的破损阶梯。没按门铃,他用力转动门把。门没锁,他踏进了矮得让人有压迫感的玄关。 一名年约四十岁、看来脏兮兮的中年妇人,穿着宽大破烂的衣服,披头散发地突然从后门出现,步伐不稳地朝我们走过来。她眼光迟钝,带着恶意与不满地盯着我们看。 “喂!”她发出刺耳的声音,“你们就这样进来是什么意思?”之后她骂了一连串脏话。 最靠近她的希兹把他的大手放在她脸上,轻轻地往后一推。 “没你的事,太太!”他说完走上楼梯。 点着一盏小煤气灯的二楼走道显得有些昏暗,不过在后方我们还是可以分辨出墙上有扇门的轮廓。 “那应该就是史基住的地方了。”希兹说。 他走向那扇门,一只手放进外套右边口袋,然后转动门把,但门是锁住的。随后他用力敲门,并把耳朵贴在门上房里的动静。史尼金站在他的正后方,一只手同样也放在口袋里。我们则站在他们两人后方不远处。 就在希兹第二次敲门时,万斯的声音划过幽暗而出。 “我说,警官,你这是在浪费时间。” “我想你是对的。”一阵让人透不过气的沉寂后,进出了希兹的回答。 希兹弯身看了看锁,然后从口袋里拿出工具插进钥匙孔中。 “你说得没错,”他重复着,“打不开。” 他向后退,两脚做出像是短跑选手准备起跑的样子,然后用自己的肩膀朝门板猛力撞去。但是门还是没开。 “来吧,史尼金。”他命令着。 两名警探继续向门撞去。就在第三次撞击后,门板被撞裂,门闩部分也裂了开来,整个门朝内摇摇欲坠。 房间里几乎伸手不见五指。我们在门口裹足不前,而史尼金则是小心地推开一扇窗户,窗户嘎嘎作响。昏黄的灯光渗透进来,也让我们看清了房间内的物品。一张老式大床的影子投射在墙的右边。 “你们看:”史尼金指着一样东西大叫了出来,他的声音让我觉得有点毛骨惊然。 我们向前推进。就在朝门的床脚边,史基扭曲的尸体蜷伏在那里。和金丝雀一样,被人勒死。他的头向后垂挂在床脚边,脸则是扭曲得让人不忍卒睹,两臂伸直,一只脚靠在床垫边缘,垂到地板上。 “谋杀,”万斯喃喃地说,“太诡异了!” 希兹眼睛盯着尸体,耸着肩,平时红润的脸色消失了叫看来就像个被催眠的人。 “圣母玛丽亚!”他深深吸了口气,不自主地在胸前画了一个十字。 马克汉也被吓到,下巴变得僵硬。 “你是对的,万斯。”他的声音紧张而不自然。“这里发生了可怕的事……这城里出现了恶魔。” “我不这么认为,老家伙,”万斯看着被杀害的史基,“不,不是恶魔,只是一个狗急跳墙的人,一个极端分子——相当理智且思路清晰——哦,思路非常清晰。” 024 逮捕行动 九月十六至十七日,星期日下午至星期一凌晨 史基死亡的调查工作在检警联手下全面展开。德瑞摩斯法医迅速抵达命案现场后,宣布这起命案发生在晚上十点到午夜之间。万斯随即要求立刻约谈所有认识欧黛尔的相关人士——曼尼克斯、林格斯特、克莱佛以及史帕斯伍德——要他们说明昨晚在那两小时的行踪。马克汉毫不犹豫地同意了,并向希兹下达指令,希兹立刻派遣四名探员执行这项指令。 莫勒里,这位昨晚负责监视史基的探员,也被询及可能的访客。然而和史基住在同一栋房子里的住户至少有二十人,他们经常进进出出这栋房子,所以从这个方向也问不出什么线索。惟一可以确定的是,史基大约在十点回家后,就再也没有出来过。因为这宗惨剧而心情沉重的房东太大,则表示她对这起命案一无所知。她说昨天晚餐后她就感到不舒服,一直待在房内,直到今天早上被我们打扰。前门似乎是从来都不锁的,因为她的房客认为会造成不便而反对锁门。房客们也都被盘问过,但是没有结果,他们不像是那种会向警察打小报告的人,就算他们真的知道什么。 指纹专家仔细检查了房间,但是除了史基的指纹外,什么也没发现。在死者家里彻底搜查了几个小时,任何线索都没发现,只在枕头下找到一把上膛的点三八柯尔特式自动手枪,以及铜制空心窗帘杆中的十一张百元大钞。另外,那把撬开欧黛尔首饰盒后不见的凿刀,也在大厅一块松动的木板下找到了,刀刃部分有些裂痕。但是这些对于解开史基的死亡之谜毫无帮助。下午四点钟房间被封锁,并派驻警力看守。马克汉、万斯和我在发现尸体后,已经待在那里好几个小时。马克汉立刻接手这个案子,并且对房客展开调查,万斯以罕有的专注神情看着警察进行例行的调查工作,他甚至也参与搜查。他似乎对史基的晚礼服特别有兴趣,正一件一件地检查着。希兹不时地看着他,不过这回警官的眼中既看不到轻蔑的眼神,也不再有取笑的意思。 二点三十分,马克汉离开,并告诉希兹他会在史杜文生俱乐部,万斯和我随他一起离去。我们吃了顿颇晚的午餐,餐台上已几乎没什么东西可吃。 “史基的死,毁了所有破案线索。”咖啡端来的时候,马克汉沮丧地说。 “哦,不,不会。”万斯搭腔。“我倒觉得是在我的推论中,增加了一条线索。” “你的推论,现在我们也只剩下你的推论了,”马克汉叹了口气,“今天早上这推论的确获得强有力的证明。……早,上史基没出现,多亏你带着我们过来。” “你夸大了我的先见之明,马克汉。我猜想,杀死欧黛尔的凶手知道史基会向你告密,而史基可能是以此来威胁对方,否则他就不会提前一天和他碰面。无疑地,他希望多揩点油水。藏在窗帘杆里的钱显示出他在勒索杀死金丝雀的凶手,而在昨天打给你之前,他进一步的勒索被对方拒绝。这也正可以说明为什么他一直到现在都没供出真相。” “或许你说得对。不过我们现在的情况比先前还糟,因为我们少了史基的协助。” “至少我们迫使这位尚未现身的凶手,为了掩饰第一次的罪行而再度犯罪,不是吗?等我们知道这几个人昨晚十点到十二点在做什么后,或许就能得到更多建设性的破案线索。——顺便一提,我们何时可以拿到史基命案的调查报告?” “那要看希兹手下的运气了。如果一切进行顺利的话,可能在今晚吧:” 事实上,大约是晚上八点半左右,希兹打电话来报告调查的结果。但是似乎令马克汉再一次失望了,看来这份调查报告让他很不满意。林格斯特医师昨天下午因为中风被送到艾波索卡医院,目前还在住院接受治疗,两位主治医生证实了这点,而且他至少还要住院一个礼拜才能出院。这份报告只查出四人中的一人昨晚的行踪,这已将林格斯特医师摒除在昨晚犯罪之列。巧合的是,曼尼克斯、克莱佛、史帕斯伍德三人都提不出让人满意的不在场证明。根据他们的供述,三人前一晚都待在家里。昨天天气恶劣,尽管曼尼克斯和史帕斯伍德都承认傍晚时曾外出,不过却表示在十点以前就回到住的地方。曼尼克斯住在一家公寓式旅馆,由于是星期六晚上,大厅到处都是人,所以没有人会注意到他进来。克莱佛住在一栋不大的私人公寓,没有警卫或门童可以替他作证。史帕斯伍德住在史杜文生俱乐部,由于他的房间在三楼,所以很少搭乘电梯。此外,昨天晚上俱乐部里有一个政治餐会和舞会,他在里面进出多少次也不会有人注意。 “看来没什么帮助。”万斯从马克汉那里得知这些资料后说。 “无论如何,它排除了林格斯特。” “的确,自然也排除了他杀害金丝雀的嫌疑,因为这两起命案是一体的——是同一问题的两面,两者有着密不可分的关系——事实上,是合理的演变。” 马克汉点头。 “言之有理。总之,我已筋疲力尽,我想就照你的推论,看看会如何发展。” “让我不安的是,除非我们主动出击,否则命案不会有进展。主导这两起命案的家伙还真是厉害。” 说着说着,史帕斯伍德走了进来,四下张望好像正在找人。看到马克汉时,他满脸困惑地快步向前。 “抱歉打扰你了,长官,”他边道歉边向万斯和我点头致意,“有位警官今天下午到我这儿询问我昨晚的行踪,刚开始我觉得奇怪,但不以为意,后来我看到场尼·史基的名字出现在晚报焦点头条新闻上,读完他被勒死的消息后,我才恍然大悟。我记得你向我提起过这位和欧黛尔小姐有关联的男人,我在想,这两起命案之间或许有关联,而且我怀疑自己可能也被牵扯进来。” “不,我不认为。”马克汉说,“看起来这两起命案是有所关联;然而,警方只是例行调查,盘问所有欧黛尔亲近的朋友,希望从中找到一些具有建设性的线索。你不用把这件事放在心上,我相信,”他又说,“那警官不会对你纠缠不休的。” “倒是没有。”史帕斯伍德焦虑的神情消失了,“他非常有礼貌,只是有点神秘今今的。——史基究竟是什么人?” “一个无拘无束的家伙,有窃盗前科。他握有欧黛尔的把柄,而且向她勒索过钱。” 愤怒与厌恶显露在史帕斯伍德的脸上。 “这种人真是罪有应得。” 我们天南地北地一直聊到十点钟,这时万斯站了起来,对马克汉使了个不悦的脸色。 “我要去补眠了,我还真不适合过警察的生活。” 尽管这样抱怨,隔天早上九点他还是出现在检察官办公室。他带来几份报纸,兴致勃勃地读着史基被杀害的报导。星期一对马克汉来说通常是忙碌的,他在八点三十分以前就到了办公室,为的是在继续侦查欧黛尔命案前,能够先处理掉一些积压的例行工作。希兹则会在十点钟来这里开会。此刻万斯除了看报之外无事可做,而我也一样。 希兹在十点整准时到达,从他的神情可以明显看出,一定有什么事情发生才让他如此兴奋。他和万斯打招呼时的正式和得意扬扬的态度,就像是个征服者面对被击败的对手一样。他和马克汉握手也得意忘形地逾越了应有的规矩。 “我们的麻烦结束了,长官,”他说着点燃一根雪茄,“我抓到杰梭了。” 就在这项让人惊讶的宣告后,万斯首先打破了凝滞的沉默。 “我的老天爷——为什么?” 希兹优雅地转过身来,脸不红气不喘地回答万斯。 “因为他杀了玛格丽特·欧黛尔以及汤尼·史基。” “哦,老天爷!哦,我的老天爷!”万斯坐直了,惊讶地看着他。 希兹依旧自鸣得意。 “当你听完我是怎么发现这家伙的,你就不需要老天爷了。我已经把他五花大绑,正准备送他到陪审团面前。” 马克汉的惊讶情绪已经缓和下来。 “让我们听听是怎么回事,警官。” 希兹坐下来,花了点时间整理自己的思绪。 “事情是这样的,长官。昨天下午我在想,史基在答应要对我们说出真相后就被杀害了,死法和欧黛尔一样,看来显然就是同一个家伙勒死了他们两人。因此,我的结论是,星期一晚上一定有两个人在欧黛尔的公寓里——那位公子哥和凶手——正如同万斯先生之前说的一样。然后,我想他们应该彼此熟识,因为凶手不仅知道公子哥住在哪里,也知道他昨天会向我们告密。这让我想到,是他们两人联手杀害欧黛尔的——那也是为什么史基一开始不向我们吐露实情的原因。但是就在另一个家伙开始害怕而把珠宝丢弃后,史基为求自保决定说出真相,所以他打了电话给你。” 希兹警官吸了一口雪茄。 “我从不认为曼尼克斯、克莱佛和林格斯特医师会是凶手。他们不像会去做这种事的人,也不像是会和史基那种累犯打交道的人。所以我把他们三人排除在外,并且开始追查那个坏蛋——那位可能是史基共犯的家伙。但是首先我拼命想破解全案中你所谓的实际障碍——也就是阻挠我们理清案情的障碍。” 他又停顿了一下。 “现在,最困扰我们的就是那扇侧门。六点以后它是怎么打开的?命案过后又是谁锁上它?史基一定是在十一点以前从这扇侧门进去的,因为在史帕斯伍德和欧黛尔从剧院回去的时候,他已经在公寓里了。而他可能在克莱佛午夜左右来到公寓后从侧门离开。但是这无法解释侧门后来是怎么锁上的。嗯,长官,我昨天花了很久的时间思前想后,然后我到那栋公寓,再度检视了那扇侧门。当时年轻的史比佛利正忙着他总机的工作,我问他杰梭在哪,因为我想问他一些问题。而史比佛利告诉我他前天,也就是星期六下午就辞职了!” 希兹等了一下,继续说道。 “就在我前往下城的路上,有个想法突然浮现脑海,整个案子豁然开朗。——马克汉先生,除了杰梭外,没有人能 打开侧门后又锁上它。你自己想一想,长官——我猜你早已经想到了。史基不可能,其他人也不可能。” 马克汉变得兴趣盎然,并且倾身向前。 “想到这点,”希兹继续说,“我决定碰碰运气。所以我在宾思地铁站下车,然后打电话向史比佛利要了杰梭的地址。我得到的第一个好消息是:杰梭住在第二大道,就在史基住的地方附近!我从分局调了一些人手,然后前往他的住处。到了之后我们发现他正在打包行李,准备动身前往底特律。我们逮捕他,并且采集他的指纹,然后送给指纹专家杜柏士队长。我想或许可以从他身上得到一些线索。” 说到这,希兹感到非常满意。 “喂,长官,杜柏士有了重大发现!他根本不姓杰梭。名字是威廉没错,但他真实的姓氏是班顿。一九o九年在奥克兰因为伤害罪被判刑,并在圣昆汀监狱服刑一年,史基当时也在那服刑。一九一四年因为在布鲁克林的一起银行抢劫案中负责把风而被捕,不过无罪开释——这也是为什么市警局会有他的指纹纪录的原因。昨晚我们严刑拷问,他说他是在布鲁克林银行抢劫案后改的名字,并以此名字进入军队服役。这是我们从他那里所问到的全部经过,其实我们也无须多问了。现在摆在眼前的事实是:杰梭曾为伤害罪服刑;曾卷入银行抢案;史基曾和他一起服刑;星期六晚上史基被杀时,他提不出不在场证明,而且他就住在命案现场附近;星期六下午他突然辞掉了工作;他体格魁梧强壮,干下这起命案轻而易举;我们逮到他时他正准备逃逸;而且——他是惟一能在星期一晚上打开并锁上侧门的人。……你觉得事情是不是这样,马克汉先生?” 马克汉坐着想了几分钟。 “就目前来看,你的说法和做法都没问题,”他不疾不徐地说,“但是他杀死欧黛尔的动机是什么?” “简单,万斯先生在发现命案当天就说过了。他问杰梭对欧黛尔的感觉,当时杰梭不但脸红了起来,而且变得有点紧张。” “哦,天啊!”万斯叫了出来,“我是否要为所有毫无价值的愚蠢行为负责?没错,我当时是刺探过这家伙对欧黛尔的感觉,但当时案情完全没有眉目,我只是想试探任何会引发命案的可能。” “就算是这样,不过也没啥差别。”希兹转向马克汉,“就我所了解:杰梭非常迷恋欧黛尔,而她却无动于衷。他忍受屈辱,夜复一夜坐在总机旁,看着那些家伙来找她。后来史基过来认出了他,并且提议抢夺欧黛尔的公寓。史基无法独力干下这件事,因为他必须从接线生面前进进出出;但是他曾来过这里,这样做会被认出来。杰梭终于找到了报复欧黛尔的机会,而且还有了代罪羔羊。于是两人就在星期一晚上干下了这起窃盗杀人案。当天欧黛尔外出后,杰梭打开了侧门,而史基便用他自己的钥匙开门进入欧黛尔公寓。后来欧黛尔和史帕斯伍德突然回来,于是史基躲进了衣橱里。而在史帕斯伍德离开后,他不小心弄出声音,导致 欧黛尔大叫。他从衣橱走出来,在看清楚是谁后,她对闻声前来的史帕斯伍德表示没事。杰梭此刻知道史基已经被发 现,于是决定将计就计。等到史帕斯伍德一离开,便用备份钥匙进入欧黛尔公寓。以为又有人来的史基再次藏进了衣橱里。之后杰梭抓住欧黛尔并将她勒死,企图让史基顶罪。但是史基从衣橱出来后,他们达成协议,照原订计划把公寓搜刮一空。杰梭试着想用火钳打开首饰盒,而史基最后则是用凿刀撬开了它。完事后他们从公寓出来,史基由侧门离开,然后杰梭再把它锁上。第二天史基把赃物交给杰梭保管,想等到风平浪静后再说;可是杰梭后来开始害怕,于是把赃物丢掉,两人为此反目。史基决定说出一切,如些一来他也可以此为条件脱罪。而杰梭怀疑他会告密,于是在星期六晚上到史基的住处,像勒死欧黛尔一样把他杀了。” 希兹做了个完结的手势,身体往后靠向椅背。 “高明,非常高明,”万斯喃喃说道,“警官,我为我之前的小小牢骚道歉。你的推论没有可议之处,你把犯罪现场重建得相当漂亮,不过你还是错了。” “绝对没错,而且足以把杰梭先生送上电椅。” “这是推论最可怕的地方,”万斯说,“它经常让人作出避免不了的错误结论。” 他站起来走出房间,然后又走了回来,两只手插在外套口袋里。走到希兹身边时他停了下来。 “我说,警官,如果有别人可以打开侧门,然后在犯罪后又把它锁上,那么你的推论便不见得成立了,是不是?” 希兹没有特别的表情。 “当然。那告诉我谁能这么做,我就会承认或许我错了。” “史基可以,警官。而且他的确神不知鬼不觉地这么做了。” “史基?别闹了,万斯先生。” 万斯转过身面对着马克汉。 “听着!我在告诉你杰梭是无辜的。”他说话认真的样子连我也很讶异。“我会用某种方式向你证明,我的推论架构已经相当完整,现在只差一两个小小的关键点。我承认,我还不能指出谁是凶手。但是,这样的看法绝对没错,马克汉。而且它和希兹警官的看法正好相反。因此,在你起诉杰梭之前,你一定得给我个机会实地证明给你看。在这里我无法证明,所以,你和希兹必须和我到欧黛尔住的地方走一趟,最多不会超过一个小时。如果再拖上一个星期,到头来你还是得去。” 他走近桌子。 “我知道在命案前打开侧门,并在之后又把它锁上的人是史基,不是杰梭。” 马克汉深为所动。 “你这么肯定?” “是的!而且我还知道他是怎么办到的!” 025 万斯的实证 九月十七日,星期一,上午十一点三十分 半小时后我们来到第七十一街的公寓。尽管希兹对杰梭的不利推断合乎逻辑,但是马克汉对逮捕杰梭的行动并不是十分满意;而万斯刚才的态度在他心中撒下了更多让他疑惑的种子。对杰梭最不利的一点,就是侧门锁与未锁的问题;当万斯声称他能实地证明史基是如何进出这栋公寓时,虽然马克汉只是半信半疑,但他还是同意跟万斯一道前来。至于希兹,虽然自以为是,却也深感兴趣,愿意随同前往。 穿着咖啡色制服、精神奕奕的史比佛利站在电话总机旁,临深履薄地看着我们。但是在万斯和颜悦色建议他到外面走动走动个十分钟后,他像是得到解脱一样,毫不迟疑地离开了。 在欧黛尔公寓外警戒的警员走上前来行礼致敬。 “一切如何?”希兹问道,“有没有人来访?” “只有一个——一名绅士打扮的人前来,说他认识金丝雀并且希望看看这公寓。我告诉他得有你或检察官的命令才可以。” “做得很好,警官。”马克汉说着转向万斯,“可能是史帕斯伍德,可怜的家伙。” “的确,”万斯喃喃地说,“真是执着!真让人感动!” 希兹要那警员到外面巡逻半小时,现场只剩下我们四人。 “现在,警官,”万斯神情愉快地说,“我相信你知道如何操作这电话总机。接下来的几分钟请务必表现得像史比佛利一样——请你委曲一下。首先,请把侧门闩上——要确定闩好,就和那个致命的晚上一样。” 希兹露齿一笑。 “没问题!”他把食指神秘今今地放在嘴唇上,半弯着腰、蹑手蹑脚地穿过大厅,动作就像闹剧里的滑稽探长。几分钟之后,他又蹑手蹑脚地回到总机这里,食指仍放在嘴唇上。接着,他把嘴靠近万斯的耳朵,一双骨碌碌的眼睛看来贼头贼脑的。 “嘘!”他低声地说,“门已经闩上了……”他坐到总机的座位上,“好戏什么时候上演,万斯先生?” “就要上演了,警官,”万斯也顺着希兹的滑稽情绪,“注意!时间是星期一晚上九点二十分。你演史比佛利——虽然气质差远了,而且忘了戴胡子——不过你还是演他吧。而我演那位打扮得俗里俗气的史基。为了真实起见,请努力想像我戴着鹿皮手套、身穿丝质衬衫的样子吧。马克汉先生和范达因先生在这里就当是观众,对了,警官,请把欧黛尔公寓的钥匙给我:史基手上真的有一副。” 希兹拿出钥匙交给万斯,仍然在那笑着。 “先说好,”万斯继续说,“待会儿当我从前门离开后,你等个三分钟,然后再去敲欧黛尔小姐的门。” 他信步走到前门,然后转身走向总机。马克汉和我站在希兹后面,我们三人都在总机所在的凹槽里,面向这栋大楼正门的位置。 “史基出场!”万斯宣布,“记住,时间是九点三十分。”然后,当他走到总机旁边时,“你忘了你的台词了,警官。你应该告诉我欧黛尔小姐外出不在。不过算了。……史基先生继续走向那位小姐的门口……像这样。” 他经过我们身边,我们听到他按了门铃。在停顿片刻后,他敲了门,然后朝大厅往回走。 “我想你说得没错。”他正根据史比佛利的陈述,模拟史基当时所说的话。他继续走向前门,跨出大门来到街上,朝百老汇大道走去。 我们足足等了三分钟,没人说话。希兹变得正经起来,他加速吞吐着雪茄正说明了他的期待。马克汉则是非常冷静地皱着眉头。三分钟一过,希兹站起来,急忙走到欧黛尔门口,马克汉和我跟在后面。他敲门后,门从里面打开了。万斯就站在玄关上。 “第一幕结束,”他愉快地和我们打着招呼,“这就是史基先生星期一晚上如何在侧门锁上而且接线生没看到他的情形下,进入了这位小姐的房间的做法。” 希兹眯起了眼睛,不发一言。之后他突然转身,瞧了瞧后厅通道和那扇橡木门。门门的把手呈垂直状,显示环扣已被转开而且门打开了。希兹端详了好一会儿,然后把眼睛转向总机。这时候他发出了欣喜的赞叹。 “非常好,万斯先生——非常好!”他边说边点头,“让人一目了然,嗯,不需要解释。——在你按了公寓门铃后,先顺着后厅通道跑到侧门将门打开,然后再跑回来敲门。之后你从前门离去,转向百者汇大道,再绕一圈掉转头走进大楼旁的窄巷,接着从侧门进来,然后背着我们静悄悄地潜入公寓。” “很简单,不是吗?”万斯说。 “是呀,”希兹警官不以为然地说,“不过这也没什么帮助,如果这就是与星期一晚上发生命案惟一有关的问题,那谁都想得出来。但是,问题是侧门在史基离开后又被锁上,那才是困扰我的地方。史基可能——只是‘可能”请你注意——像你刚刚那样进入,但是他不可能那样离开,因为隔天早上侧门是锁着的。如果有人在史基离开后把门锁上,这个人同样可以在他进来前替他打开门,那他也就不需要在九点半的时候,自己从后厅通道跑去打开侧门。所以,我不认为你这有趣的实验能替杰梭开脱。” “哦,但是戏还没结束,”万斯回答,“下一幕即将开始。”希兹睁大了眼。 “是吗?”他的声调几乎是在椰榆万斯,但表情却写着好奇与怀疑。“你接下来要让我们看看史基在没有杰梭的帮助下,是如何离开而且从里面锁上侧门的?” “正是,警官。” 希兹张开嘴想说什么,但是又把到嘴边的话吞了回去。他耸了耸肩,抛给马克汉一个等着看好戏的表情。 “让我们回到大厅。”万斯继续说,并且引领我们走进总机斜对角的小会客室。如同我之前已经解释过的,这间会客室就在上楼楼梯的旁边,左面的墙紧临着通往侧门的后厅通道(请参考附图)。 万斯很客气地带我们走到椅子边,并向希兹警官瞄了一眼。 “你大可在这里休息一会儿,直到你听到我敲侧门的声音,再过来替我开门。”他走到会客室门口,“再一次,我扮演那已经离去的史基先生。……戏幕拉起。” 他鞠个躬,步出会客室来到大厅,走向后厅通道,在会客室转角消失。 希兹不安地改变了坐姿,并向马克汉投以困惑的表情。 “长官,您认为他办得到吗?”他的语气尽是嘲弄。 “不知道,”马克汉皱着眉头,“如果他做到,就粉碎你认为杰梭有罪的推断了。” “我倒不担心,”希兹说,“万斯先生虽然学富五车,满脑子都是点子,但他妈的要如何——?” 他的话被一阵侧门的敲门声打断。我们三人同时跳起来,很快地跑向大厅转角,后厅通道已经没人。那里没有其他的门可以出去,通道两边是墙,就只有尽头处那扇通到后面空地的橡木门。万斯只能从那扇橡木门出去。而我们立 刻注意到——我们一下就看到了——门曰把手已呈水平位置,这代表门是锁上的。 希兹不但大吃一惊,而且惊讶得说不出话来。马克汉一动也不动,站在那好像见到鬼似的瞪着空无一人的通道。经过一阵踌躇后,希兹快步走到门边,但他并没有马上打开它。他蹲了下来,仔细地检查着门闩。之后他拿出万能随身刀,把刀刃插进门和门框之间的缝隙。由于门锁卡楔的阻挡,刀刃只能在圆形卡楔处上下摩擦。毫无疑问地,那厚重的橡木门框和门锁是结实地密合在一起的,而门曰的确是从里面转成水平位置的。然而,希兹仍然相当怀疑,并且用力拉着门把,但是门还是牢牢地关着。最后,他才将门闩把手转到垂直的位置打开了门。万斯站在空地上,正悠闲地抽着烟,观察窄巷的砖墙。 “我说,马克汉,”他说,“这面墙应该年代非常久远了,不是最近才赶工砌好的。采用的是法兰德斯式砌墙法,而不是用我们这年代的直砌法——或是横砌法。看看那里!”他指着空地后方。“是属于棋盘式的砌法。非常整齐美观,比目前十分普遍的英格兰式十字砌墙法还要赏心悦目。而砖缝间都是采用v形糊法。……真不错!” 马克汉一肚子火。 “该死,万斯!我又不是在盖砖墙。我要知道的是你如何能站在外面,却让门从里面反锁的。” “哦,那个呀!”万斯把烟熄了,走进屋内。“我只是用了一点犯罪的手法,非常简单,就像所有效率一流的工具一样——再简单不过了。就是因为简单,我还不好意思说呢。……看好了!” 他从口袋中拿出一枝镊子,尾端绑着约四尺长的紫色麻线。他把镊子夹在垂直的门门把手上,将门闩把手向左略微转动后,再将绑在镊子上的麻线顺门而下穿出门槛,大约有一尺的麻线在门外。走到外头,他把门关上。镊子像虎头钳一样仍然紧夹在门闷把手上,长长的麻线则是绕过门下出现在外头。我们三人站在那专注地看着门门,不敢相信自己的眼睛。万斯轻轻地从门外拉动麻线,麻线慢慢被拉紧,然后向下的拉力也慢慢地扭动了门曰。当门被闷上后,门门把手也成了水平的位置。突然,麻线被猛地一扯,镊子从门闩把手上松开,无声无息地掉到铺着地毯的地板上。当麻线再被拉动时,镊子就从门底的缝隙中消失不见了。 “很可笑,是不是?”当希兹开门让万斯进来时,万斯说,“有点蠢,不是吗?但是,我亲爱的警官,这就是那位已死的汤尼在星期一晚上离开房子的手法。让我们一起进去欧黛尔的房间,我再详细告诉你们。我想史比佛利先生也该散步回来了,所以就让他回到他的工作岗位,换我们休息一下。” “你什么时候想到用镊子和麻线的把戏?”我们在欧黛尔的客厅坐下时,马克汉迫不及待地提出这个问题。 “我真的记不起来了,”万斯漫不经心地回答,接着从烟盒里挑了根烟。“这是史基的把戏。很天才,是不是?” “好了啦!”马克汉的镇定终于被瓦解了,“你怎么知道史基用这种方法让自己出去后反锁这扇门?” “我是昨天早上在他的晚礼服中发现这些小道具的。” “什么?”希兹挑衅地叫了起来,“昨天搜查史基的房间,你不说一声就把这些东西带出来?” “哦,是在你手下搜查过后。事实上,我是一直到你那些经验丰富的探员们检查过他的衣服并且锁上衣橱门之后才去看的。你看,警官,这个玩意是在史基的背心口袋中找到的,压在银色烟盒底下。我承认还检查了他的晚礼服,就是欧黛尔香消玉殒那晚他穿的那套,希望能再多发现一些蛛丝马迹。当我发现这枝拔眉夹时,我一点都没想到它的重要性。但是缠在上面的紫色麻线却困扰着我。我知道史基不会拔眉毛;就算他有这样的癖好,干嘛还要缠着麻线?这镊子是枝精致的金饰玩意——那位美丽的玛格丽特或许会用它。上星期二早上我注意到,在她化妆台靠近首饰盒旁有个小漆盘,里面装着类似的化妆用品。——不过并不齐全。” 他指着写字桌旁的皮面字纸篓,里面装着揉成一团的纸。 “我也注意到这被丢弃的包装纸,上面印着一家在第五大道非常有名的精品商店店名。今天早上在我到下城的路上,我下车来到这家店,才知道他们是用紫色麻线来包装捆绑商品的。因此,我认为史基在那出事的晚上,从这里拿了这枝镊子和麻线。问题是:他为什么要花时间把这些线绑在拔眉夹上呢?我得惭愧地承认,当时我想不出答案。但是今天早上当你说你逮捕了杰梭,并强调他在史基离开后锁上侧门的事时,雾散光现,鸟儿高歌,一切都豁然开朗。我突然拥有了神奇的力量。整个事情对我而言——就像一般人说的——灵光乍现。我告诉你,马克汉,说不定就是这股灵异力量帮忙破案的。” 026 命案重建 九月十七日,星期一,中午 万斯说完后,屋内沉寂了片刻。马克汉陷在椅子里,眼睛凝视着前方。希兹则是勉强带着赞叹的眼神看着万斯。他坚持杰梭涉案的论调基础已经被粉碎,而且他所建立的破案架构显然也摇摇欲坠。马克汉相当清楚这点,他的希望也破灭了。 “我希望你的灵感能帮上大忙,”他喃喃说着,目光移到万斯的身上,“你的最新发现几乎要把我们拉回原点重新开始。” “哦,别这么悲观。让我们用睿智一起面对接下来的挑。战。……要听我的看法吗?……它充满了各种可能。”他改变坐姿让自己更舒服些。“史基需要钱——毫无疑问,他的’丝质衬衫都不够换着穿——而且在欧黛尔死前一星期他向,她勒索不成后,他在上星期一晚上来到这里。他知道她会外出,而且打算等她回来;因为从一般情况判断她可能会拒绝见他。他知道侧门晚上都会上锁,而他又不希望被看到进入她的公寓,所以他借着九点半探访未遇作掩护,偷偷地打开了侧门。侧门打开了,他接着从窄巷转回,并在十一点前溜进了欧黛尔的公寓。当那女子和护花男子回家时,他很快地躲进衣橱,一直待在里面直到那名男子离开。然后他走了出来,那名女子因为他的突然出现吓得惊声尖叫。但是,等她认出是史基后,她告诉敲门的史帕斯伍德没事。于是史帕斯伍德便离开回去找人打桥牌了。史基和欧黛尔开始为钱的事争执——可能还争执得非常厉害。在争吵过程中电话响了,史基拿起话筒说金丝雀外出了。两人继续争执不下,但是此时另一名追求者出现了。他是按铃或是自己拿钥匙开门进来,这我无法确定——可能是后者,因为接线生没注意到他的来访。史基再次躲进了衣橱,而且好像预知到会发生什么似的,把自己幸运地锁在里面。很自然地,他把眼睛贴近钥匙孔,看看谁是这第二个访客。” 万斯指着衣橱的门。 “你们看,这钥匙孔和沙发成一直线。当史基透过钥匙孔向外看时,他看到让他血液凝结的可怕景象。这名新来的访客扼住欧黛尔小姐的喉咙打算勒死她。……试想一下史基当时的情绪,我亲爱的马克汉。他蜷缩在一个黑暗密闭的衣橱里,就在离他咫尺的距离,凶手正在杀害一名女子:多么惨不忍睹!我相信他当时一定被吓得膛目结舌说不出话来。他看到这名凶手眼中闪烁出发了狂的愤怒,而凶手也一定非常孔武有力,然而,史基却是那么瘦小。……唉!可怜。史基什么也不能做,只能一动也不动地在衣橱里等待着。我也没什么好再责备这家伙的了,是不是?” 他作了一个疑惑的表情。 “这名凶手接下来又做了什么呢?唉!我们可能无从得知了,史基这位饱受惊吓的目击证人,已经去见天父了。但是我可以想像,凶手当时找到了那个黑色文件盒,并从欧黛尔的手提包中找出钥匙打开了它,然后拿走一大叠可能是罪证的文件。接下来,我想,精彩好戏开始了。这位绅士开始破坏公寓内部,好让它看起来像是惯窃所为。他撕破欧黛尔睡衣上的蕾丝,并且扯断肩带;扯下她身上淡紫色的缎带花饰,然后丢到她的腿上;接着拔下她的戒指和手镯,项链上的坠子也被扯走。之后他弄倒台灯,搜刮写字桌,翻乱古希腊式橱柜,打破镜子,踢翻椅子,撕破帷幔。……而史基则始终饱受惊吓,眼睛像是黏在钥匙孔上,一动也不敢动,深怕被发现而成为第二个受害者。因为此刻,毫无疑问地,他完全相信外面的这名男子是个发狂的疯子。——对于史基所处的困境,我没什么好说的。它很棘手,你知道。相当棘手!——破坏行动还在持续,就算他从钥匙孔看不到,也能够听得清清楚楚。而他自己就像一只掉进陷阱被逮到的老鼠,无处可逃。这是多可怕的处境,唉!” 万斯抽了几口烟,稍微改变了坐姿。 “你知道,马克汉,我可以想像史基在历尽沧桑的一生中最糟的一刻,就是在这名凶手企图打开他蜷缩躲藏的衣橱门时,想想看!他进退不得,而离他咫尺站在外面的那个杀人疯子,显然地,正一步一步向他走来,白松薄木地板被踩得嘎嘎作响。……你能够想像凶手最后松开门把转身离去时,那个家伙如释重负的样子吗?或许有人会认为他经此一吓,整个人一定瘫痪崩溃了,不过他没有。他像是被催眠一样惊惶地窥视和聆听着,直到他听到这名不速之客离开了公寓,才拖着吓软的双腿,一身冷汗地走了出来,仔细注视着这个杀戮战场。” 万斯环顾一下四周。 “场面不是很好看——对不对?沙发上横躺着那名被勒死的女子的尸体。那尸体让史基不寒而栗。他畏畏缩缩地来到桌边看着那具尸体,并且用右手撑着桌面好让自己站稳——这也是为什么你能采集到他指纹的原因,警官。然后,他突然为自己目前的处境所苦。在这里,他和一个被杀害的人共处一室,别人都知道他和这名女子关系亲密,而他又是有前科的窃贼。谁会相信他是清白的?虽然他或许能指认是谁干下这起勾当的,但他又如何交代自己出现在这里的原因?每一件事都对他不利——他溜进公寓、九点半出现在这栋公寓大楼、他和这女子的关系、他的惯窃身份、他的声誉,没有一样对他有利。……我说,马克汉,你会相信他的故事吗?” “先别管这个,”马克汉回答,“继续你的推论。”他和希兹听得兴致盎然。 “从现在开始,”万斯继续,“我的推论进入了你们所谓的自我发展期,也就是随机应变。——史基接下来面临的迫切问题是逃离现场,并且不能让人看到。在这个紧急时刻,他的头脑变得灵活起来:这次如果不成功便成仁。他开始拼命地思索:他可以马上从侧门离去而不被发现,不过到时候,这门会被发现有人打开下,而这和那晚稍早之前他来访的事一联想,很可能会让人推测到这门是他打开的。……不,这样逃走行不通——绝对行不通。他知道无论如何都无法洗脱自己的嫌疑,特别因为他和她的暖昧关系,以及他现实生活中的角色。动机、地点、时机、方法、行为和他的纪录——都对他不利。他真的非得在离开时不被人发现才行,否则就得背着杀人犯的罪名四处逃窜,直到被捕。真是进退两难!当然,他知道只要他能从侧门离去并且把它反锁,他就绝对地安全没事了,到时候没人能够指出他是如何进来或出去的。对他来说,这是惟一可能成立的不在场证明——虽然很明显地不太站得住脚,但是,如果有位厉害的律师,他可能就胜券在握了。无疑地,他也想过其他逃走的方法,但都是险阻重重。侧门是他惟一的希望,但是要怎么做呢?” 万斯站起来,打了个呵欠。 “那是我个人的推论。史基人在陷阱里,用着他那机灵聪明的脑袋想着如何逃出去。在想出方法前的几个小时里,他可能在这两个房间里走来走去,这也或许是他偶尔向老天爷求救时发出‘哦,我的天!,的原因。至于使用镊子,我觉得这点子是他突然想到的。——你知道,警官,从里面反锁门是个老把戏,在欧洲的犯罪文献中有不少这样的记载。在汉斯·葛罗斯教授的犯罪学手册中,就有一整章是在讨论窃贼非法进出别人家的方法(作者注:万斯这里提到的论述引自《犯罪手法检定大全》此一著作)。不过讨论的都是锁门——而非闸门——的方法。当然,原理是一样的,只是技巧不同而已。从里面锁门,只要把针或是大头针插进钥匙孔中,用线向下一拉即可。但是这房子的侧门没有锁,甚至在门门把手上也没有孔。——这位机灵的史基在房里紧张地来回踱步的同时,也在寻找对他有帮助的东西,或许就在这时候看到欧黛尔化妆台上的小镊子——不骗你,当今的女人可不能没有这种小眉毛夹呢——而他的问题也立刻获得了解决,接下来就只有试试行不行得通了。就在他离开前,他撬开了那个凶手只磨损却打不开的首饰盒,并且发现那枚镶有钻石、后来他拿去典当的戒指。然后他记起要擦掉首饰盒上的指纹,但却忘了擦掉衣橱门内把手上的指纹和留在桌面上的手印。最后,他静悄悄地离开,像我刚刚示范的网上侧门,再把镊子放进背心口袋,而且后来忘了它们还在口袋里。” 希兹面无表情,严肃地点着头。 “再聪明的窃贼,也有百密一疏的时候。” “为什么你只单挑窃贼批评呢,警官?”万斯无精打采地说,“你知道在这个不完美的世界,有谁做事不会百密一疏的呢?”他邪恶地嘲笑希兹,“没骗你,即使是警察,在搜索时也忽略了这枝镊子。” 希兹嘴里发出不满的咕哝声。他的雪茄熄了,他又仔细地慢慢点燃它。 “你认为呢,马克汉先生?” “情况并没有变得更明朗。”马克汉消沉地回答。 “我可不是凭空臆测,”万斯说,“我不认为它让情况变得浑沌不明,而且我的推论中已经有很明确的讯息。请注意:史基肯定认识或知道这个凶手。一旦他顺利地从这公寓逃走后,又重拾了一点自信,毫无疑问地,他勒索了这名杀人凶手。他的死对我们来说,只显示他惹恼了对方而后被干掉了。此外,我的推论也清楚解释了那个被撬开的首饰盒、那些指纹、被翻得乱七八糟的衣橱、在垃圾桶找到的珠宝——那个拿走它们的人根本就不想要它们——还有史基的沉默。我的推论也说明了侧门是怎么打开和门上的。” “的确,”马克汉叹了口气,“它似乎理清了每一件事,除了最重要的一点——不知道凶手是谁。” “没错,”万斯说,“我们去吃午餐吧!” 困惑的希兹愁眉苦脸地回市警局去了。而马克汉、万斯和我则是前往黛梦尼卡餐厅,那里的烧烤很不错。 “案情发展现在似乎指向克莱佛和曼尼克斯,”我们用完午餐后马克汉开口说,“如果你那同一个人杀了史基和金丝雀的推论正确无误,那么林格斯待就排除了嫌疑,因为星期六晚上他确实人在艾波索卡医院。” “的确,”万斯同意,“林格斯特医师毫无疑问被排除在外了。……没错,克莱佛和曼尼克斯——他们是最可疑的嫌犯‘双胞胎’了。除了他们两人外,也看不出其他的可能了。”他皱着眉头啜饮着咖啡,“我最初怀疑的‘嫌犯四人帮’中又少了一人,真不喜欢这样。涉案范围已经缩小了很多——能想的已经不多,可以说,就只剩两个选择。如果我们最后把克莱佛和曼尼克斯的嫌疑也排除了,又会变成什么样子呢?我们到时候怎么办——呢,怎么办呢?凉拌!只,有凉拌。然而,他们四人当中有一人是凶手,这个事实真是差堪告慰。凶手不可能是史帕斯伍德,不可能是林格斯特。那么剩下的就只有克莱佛和曼尼克斯了:四减二等于二。简单的算术,是不是?惟一的麻烦是,这命案没那么简单。天啊,真的不简单!——我说,如果我们用代数、球面三角学,或是微积分学解题,等号后面又会出现什么样的答案?让我们把它放进第四次元——或是第五、第六次元……”他用手指揉着太阳穴,“哦,答应我,马克汉——答应我,你会为我请一位善良仁慈的看护。” “我知道你的感受。我这个星期以来也饱受同样的折磨。” “就是这个‘嫌犯四人帮’的看法让我快要发狂了,”万斯抱怨,“它困扰着我就像要对我施加砍断四肢的酷刑一样。原先锁定的四名可能涉案嫌犯,如今只剩下两个。我的感觉和精神都已错乱。……我要我的‘嫌犯四人帮’。” “恐伯你得为还保有其中两人感到满足了。”马克汉有气无力地回答,“他们其中一人条件不符,另一人目前躺在病床上。也许你可以送些花到医院,如果这样能使你振奋的话。” “一人卧病在床——一人卧病在床,”万斯重复着,“的确,的确——可不是吗!四减一等于三。精确来说;还有三个人!……从另一方面看,没有任何一条线是直的。所有的线都是弯曲的,它们可以在空间里绕成圆圈。它们看起来是直的,其实不然。外表是会骗人的!……让我们安静一下,好好地想一想。” 万斯从大玻璃窗向外看着第五大道,若有所思地抽着烟。当他再度开口时,语气镇定而从容。 “马克汉,如果以你的名义邀请曼尼克斯、克莱佛和史帕斯伍德到你家聚一晚——就在今天晚上——会有困难吗?” 马克汉喀啦一声放下杯子,眯起眼睛看着万斯。 “这又是什么新的余兴节目?” “去你的!回答我的问题。” “好——当然——我可以安排。”马克汉迟疑地回答,“他们现在多少都还在我的管辖范围内。” “所以这项邀请会以和命案有关的名义发出去——喔,是不是?而且他们不太可能拒绝你,亲爱的老家伙——对不对?” “对,我认为他们不会拒绝。……” “等他们来到你家,如果你建议玩几把扑克牌,他们应该会接受而不会觉得奇怪吧?” “或许吧,”马克汉虽这么说,却对万斯奇怪的要求感到迷惑,“我知道克莱佛和史帕斯伍德都会玩扑克牌,而曼尼克斯应该也会。但为什么是玩扑克牌?你是认真的,还是你已经被弄得痴呆而神智不清了?” “哦,我绝对是认真的。”万斯的语气让人对他所说的事毫无置疑的余地,“等着瞧吧!玩扑克牌,会是破案的关键。我知道克莱佛是玩牌的个中老手;至于史帕斯伍德,当然,上星期一晚上曾和瑞丰法官玩过。这让我有了一个想法。而曼尼克斯,我们先假设他也会玩。” 他身子前倾,认真地说着他的计划。 “马克汉,扑克牌游戏十之八九是项心智活动。一个玩扑克牌的好手可以在一个小时内从牌桌上看出对方的本性,远胜过相处一年对他的了解。当我说可以借由犯罪本身的成因引导你找出任何命案的凶手时,你曾经挖苦过我。但是基本上我得先了解这位我要引导你找到的人,否则我无法把犯罪的心理因素和凶手的本性连结在一起。在这个案子里,我知道是什么样的人犯罪,不过我对嫌犯们却因了解不够而无法指出谁才是真正的凶手。无论如何,在我们玩完扑克牌后,我希望能告诉你是谁计划并且杀害了金丝雀。”(作者注:最近我无意间看到一篇乔治·陶熙博士写的文章,他是芝加哥大学人类学教授,并且著有《为什么我们像个人》一书。我看到的那篇文章,非常贴切地佐证了万斯精确无比的看法。在这篇文章中陶熙博士说:“扑克牌是现实生活的横切面。一个人牌桌上的牌品如何,现实生活中他的人品就如何。……他的成功或失败,从他打牌时的行为反应就可以看得出来。……我穷极一生之力从人类学和心理学的观点研究人类行为,然而我发现一种更好的实验就是,观察一个人在看到我加注后也跟着加注的反应。……心理学家所阐述、深信和掌控的行为,会在玩扑克牌时一览无遗。……我可以百分之百地说,我从扑克牌上了解了人类的行为。”) 马克汉非常惊讶地看着万斯。他知道万斯是个扑克牌精,也知道他在玩牌时能出人意表地读出对方心中的盘算;不过他对万斯借此方式能够破案的说法还是存疑:然而万斯说得如此认真,这让马克汉印象深刻。他不用开口我也知道他心里在想什么——他正在回想前一个谋杀案,万斯便是借由类似的心理推论让凶手伏法的。他也告诉自己,尽管万斯的要求让人无法理解,而且看来毫无道理可言,不过要求的背后总是会有他的道理。 “该死!”他终于抱怨起来,“整个计划看起来愚蠢极了。……不过,如果你真想和这些人玩牌的话,我不会特别反对。丑话先说在前头——它不会有任何帮助的。想用这个可笑的方法找出凶手,这个想法真是荒谬极了。” “好了,”万斯叹气,“小小消遣嘛,无伤大雅啦。” “但是你为什么也要找史帕斯伍德呢?” “我没有别的意思,真的——当然,除了他是我‘嫌犯四人帮’成员之一外,我们还需要多个人手。” “好啦,不过可别事后要我以谋杀的罪名把他关起来。我有我的原则。有些人可能不这么认为,但如果我知道一个人实际上不可能犯罪,我是绝对不会去起诉他的。” “说到这点,”万斯拉长了声音,“惟一让你觉得他不可能犯罪的理由是‘具体事实”而具体事实是可以瞒天过海的。真的,你知道吗?如果你们可以彻底地忘记它,你们这些学法律的会干得更好。” 马克汉没有再回应什么,只是相当深沉地看着万斯。 027 牌局 九月十七日,星期一,晚上九点 万斯和我在午餐后回到了家。四点左右,马克汉打电话来,说他已经邀约好史帕斯伍德、曼尼克斯和克莱佛晚上前来一聚。一得到这个消息后,万斯随即出门,直到晚上快八点才回来。虽然我对他这不寻常的举动感到好奇,但他拒绝透露去了哪里,做了什么。八点四十五分我们下楼走向等在那的车子时,已经有位我不认识的男人坐在后座。我马上联想到他和万斯神秘的行踪有关。 “我邀艾伦先生参加我们今晚的聚会,”万斯介绍我们认识时说,“你不玩扑克牌,而我们真的需要加入一位让牌局变得刺激有趣的人。艾伦先生可说是我以前牌桌上的敌手呢。” 我很惊讶万斯未经同意就带个没被邀请的客人到马克汉家,同样让人吃惊的是这人的外表。艾伦先生五短身材,外表精明干练;而且我注意到在他时髦帽子下的头发黑亮柔顺,很像画报上画的日本娃娃头发。另外,我还注意到他的领带是那种缀饰勿忘我小白花的活泼款式,衬衫前缘则是一排钻石钮扣。 他和喜欢素净精致品味的万斯正好成了强烈对比,我怀疑他们俩是怎么凑在一起的。显然,既不是来自社交场合,也不是因为品味相投的缘故。 我们被带进马克汉的客厅时,克莱佛和曼尼克斯已经到了,没过几分钟,史帕斯伍德也来了。在礼貌性的介绍后,我们舒适地坐在壁炉前,大伙儿抽着烟,并且啜饮着上好的威士忌。当然,马克汉也非常热情地招呼着未在邀请之列的艾伦先生,不过他不经意地看着艾伦先生的眼神,却告诉我他不知道万斯为什么要带这个人来。 在这个刻意营造友善的聚会里,暗藏着一股紧张的气氛。的确,目前的情况一点也无法让人感到自在。这里有三个男人,彼此都知道对方,而且心知肚明大家都对同一个女人有兴趣;三人之所以会聚在一起,就是因为这女人被杀了。无论如何,马克汉非常技巧地掌控全局,好让每个人都相信自己只是以关系人的身份,被传唤来此讨论一个难以理清的问题。他一开始便解释这个聚会纯粹是他个人为了想找出谋杀案疑点而发起的,希望借由这摆脱模式和强迫性的非正式讨论,能够为这命案找出一些值得参考的建议。他的态度友善而诚恳,因此在他说完后,原来紧张的气氛顿时得到纤解。 在接下来的讨论中,我对这三个和命案有关联的家伙的态度极感兴趣。克莱佛痛苦地陈述他的恋情,自责多过于建议。曼尼克斯则是口若悬河而且相当坦率,但言谈中多半是深感抱歉之类的话。与曼尼克斯不同,史帕斯伍德似乎不愿意谈论这件事,经常保持着沉默。虽然他礼貌地回答马克汉的问题,却无法完全掩饰他对讨论这件事的不满。万斯话说得不多,偶尔开口,对象也仅限于马克汉。艾伦则是一语不发地坐在那里,带着一种玩味的眼神看着其他人。 整个讨论让我感觉完全没有帮助。如果马克汉真希望从中得到什么线索,势必要大失所望。但我知道他只是在努力扮演好这不寻常的角色,并为万斯所要求的牌局铺路。不过,要他提出这项建议似乎也不是件难事。 十一点整,他提出玩牌的建议。他语调亲切客气,不过他暗示邀大家上桌完全出于他个人的意思,这样的暗示自然让人不好拒绝。但我觉得他这么说有点多此一举。克莱佛和史帕斯伍德两人看来都相当高兴能借玩牌转移那让人不愉快的话题,而万斯和艾伦自然是表示赞同。惟独曼尼克斯拒绝。他解释说他只懂一点点,而且也不喜欢玩,不过他倒是有兴趣在旁边看大家玩。万斯向他劝进,不过没成功。最后马克汉要他的下人安排一张五人座的桌子。 我注意到万斯等艾伦坐定后,才选在他右手边的位子坐下来。克莱佛坐在艾伦左手边,史帕斯伍德坐在万斯的右边,接着是马克汉,曼尼克斯则坐在马克汉和克莱佛中间的后方位置。 克莱佛首先指定赌注大小限制,但是史帕斯伍德随即建议提高赌注上限,万斯接着要求再提高,马克汉和艾伦两人则是表示同意。最后大家接受了万斯提出的赌注数字。 筹码的金额让我有点吃惊,就连曼尼克斯也在那窃窃私语。 牌局才进行了十分钟,就可以明显地看出桌上的这五个人都是个中好手。这晚一开始,万斯的朋友艾伦似乎是如鱼得水,牌打得非常顺手。 艾伦赢了前两把牌,万斯则赢了第三、四把。史帕斯伍德跟着也小赢一些;接着则是由拿到好牌的马克汉稍稍领先。几把下来克莱佛是惟一的输家。不过接下来的半个小时他却乌龟翻身,赢回了原先输掉的大部分筹码。之后万斯缓缓超前,仅次于艾伦。过了一会儿,牌桌上几乎呈现不输不赢的局面。不过后来克莱佛和史帕斯伍德又变成了最大输家。十二点半的时候,牌桌上的气氛愈来愈凝重;因为赌金如此之高,牌桌中央赌注堆成小山的速度如此之快,即使对有钱人来说——他们这些人毫无疑问绝对是——这不断转手的赌资数额仍然相当可观。 就在凌晨一点前,牌桌上的气氛到达了最高点。我看见万斯瞄了一眼艾伦,并且拿起手帕擦他的前额。对别人而言,这个动作再自然不过了,但是对熟悉万斯的我来说,马上就能知道这动作是故意的。在这同时我注意到轮到坐庄的艾伦正在洗牌准备发牌。他雪茄冒出的烟显然是跑进了他的眼睛,所以他眨了眨眼睛,而其中一张牌则是掉到地上。他马上把牌捡起来,重新再洗一次,然后把牌放在万斯面前让他切牌。 这是一把“累积赌注”的牌(译注:“累积赌注”的牌,打牌者手中至少得拿到一对以上的牌才能开牌下注,否则就得放弃开牌权),桌面上已经堆了一堆筹码。克莱佛、马克汉和史帕斯伍德都放弃开牌权,于是轮到了万斯。他开牌下注的金额非常大,艾伦跟着倒牌,不过克莱佛跟进。接着马克汉和史帕斯伍德也倒牌不跟,剩下万斯和克莱佛两人对垒。克莱佛抽换了一张牌,开牌的万斯抽换了两张,然后象征性地再下了些注,而克莱佛马上提高赌注额度。万斯接着又提高赌注,不过数目并不大;克莱佛则是再一次提高赌注——这一次加注额度比之前更高。万斯犹豫后表示跟进,并叫对方摊牌。克莱佛得意扬扬地摊开手上的牌。 “同花顺——7、8、9、10、j,”他宣布,“你能赢吗?” “抽换了两张牌也没用。”万斯无奈地说。他把手上的牌放下摊开,他有四张k。 大约半小时过后,万斯再次拿出手帕擦他的额头。和之前一样,我注意到艾伦又轮到坐庄发牌。这一把牌同样是“累积赌注”的牌局,累积的筹码已是前次的两倍之多。艾伦停下来端起酒杯喝了口威士忌,并且点燃雪茄。接着,在万斯切完牌后,艾伦开始发牌。 克莱佛、马克汉和史帕斯伍德放弃开牌后,又轮到万斯开牌下注。桌面中央满是筹码,除了史帕斯伍德,没有人跟进。这一次只剩下他和万斯单挑。史帕斯伍德抽换了一张牌,万斯则是相当驾定没有换牌。接下来是一阵屏气以待的寂静。对我来说,这气氛就像充电达到饱和一样,我想其他人也都有相同的感觉,因为他们都既好奇又紧张地看着这把牌。然而,万斯和史帕斯伍德两人却是异常的冷静。我非常仔细地观察着他们,不过两人都没露出丝毫的情绪。 抽换牌后万斯再次下注。他不发一语地把一叠黄色筹码推向桌子中央——这是今晚到目前为止最大的一把赌‘注。史帕斯伍德也马上推出相同额度的筹码放在旁边,然后他冷静熟练地数了数自己剩下的筹码,将它们全部推出去,不动声色地说: “提高至赌注上限。” 万斯不知不觉地耸了耸肩。 “这把的赌注,先生,是你的了。”他对史帕斯伍德亲切地笑着,并且亮出了他手上的牌。他有四张a! “哎呀!打牌就是这样:”艾伦叫了出来,并且吃吃地笑了起来。 “就这样?”马克汉回应,“赌注这么多而手持四张a却倒牌,这叫打牌?” 克莱佛也惊讶地喃喃自语,而曼尼克斯则厌恶地噘着嘴。 “我无意冒犯,万斯先生,”他说,“但是严格地从交易的观点来看这把牌,我认为你收手得太早了。” 史帕斯伍德眼睛往上一瞥。 “你们几位错看万斯先生了,”他说,“他这一手牌打得可真是漂亮极了。虽然拿到四个a,但他退出这一战就技巧来说绝对是正确的决定。” “的确如此。”艾伦同意地说,“唉!真是一场激战!” 史帕斯伍德点头,然后转向万斯说: “由于这样的情况日后不可能再发生,为了表达我对你优异判断能力的欣赏,我惟一能做的就是满足你的好奇心——我没拿到我要的牌。” 史帕斯伍德放下手中的牌,用手指优雅地把牌翻开。亮出的牌是梅花5、6、7、8,和一张红心j。 “我不太明白你刚才说的,史帕斯伍德先生,”马克汉说,“万斯先生的牌赢了你——而他却不跟了。” “想想看,”史帕斯伍德温和平静地回答,“在克莱佛和你放弃开牌后,如果我手上的牌足以让我开牌的话,我一定会在这把高额赌注的牌局里开牌的。但是因为我是在万斯先生开牌下大注后跟进,不用说我手上拿的牌不是四张顺 子就是四张同花,或是四张同花顺。我想我可以毫不客气地说,正因为我是个中高手,深知此中之道,所以我才会跟进。———” “我告诉你,马克汉,”万斯打断交帕斯伍德的话,“史帕斯伍德先生确实深知此中之道,要不是他手中真的握有四张同俐顷的牌,他是不会跟进的。这是让他有二分之一获胜机率的一把好牌。——你看,我刚刚开牌下注后,史帕斯伍德先生为了跟进也必须下注——这样才可能产生二分之一获胜的机会。能拿到这种牌的机率并不高,而跳过开牌的人手上的牌如果小于四张同花顺,是不会甘冒这样的危险的。但事实上,他抽换了一张牌,有四十七分之二的机会促成同花顺,四十七分之九的机会是同花,四十七分之八的机会是顺子。因此他将有四十七分之十九的机会——也就是超过三分之一的机会——让他手上的牌变成同花顺、同花或顺子。” “没错,”史帕斯伍德接着说,“然而,在我抽换一张牌后,万斯先生心里惟一可能想的就是我手中的牌是否已经成了同花顺。因为他认为如果我没拿到——或者我只拿到顺子或同花,就不会在他下了巨额赌注后,还继续提高赌注到最上限。在这种情况下这么做有点不按牌理,一千人之中没半个打牌的人会这样冒险唬人。因此,如果在我提高赌注后,万斯先生没有放下他手中的四张a倒牌,那他绝对是冒死硬拼了。没错,我是在唬人;但无疑地万斯先生倒牌的考量是合乎逻辑而且正确的。” “没错,”万斯同意,“正如同史帕斯伍德先生说的,在对方没有换牌的情形下,手中没拿到同花顺却还将赌注提高到最上限的,一千个人当中是没几个。的确,你可以这么说,史帕斯伍德先生在这局的做法,充分地将心理学运用到了极致。因为正如同你们看到的,他先分析了我的判断,然后再进一步作出他的判断。” 史帕斯伍德对这样的恭维微微颚首致意,而克莱佛则把所有的牌整理后开始洗牌。但是紧张的僵局打破后,牌局却没有继续下去。 万斯看起来似乎有些不对劲。好一阵子他坐在那皱着眉头抽烟,啜饮着威士忌,整个人想事情想得出神。后来他站起来走到壁炉旁,欣赏着多年前送给马克汉的一幅塞尚的水彩画。他的一举一动充分显示了他内心的疑惑。就在大伙交谈停下来的时候,他突然转身看着曼尼克斯。 “我说,曼尼克斯先生,”——他的语气中带着一种随性的好奇——“为什么你对玩扑克牌毫无兴趣呢?所有厉害的生意人基本上都是赌徒啊。” “他们当然是。”曼尼克斯非常谨慎地回答,“但是我不认为玩扑克牌是赌博——绝对不是。它有太多的学问在里面,而且对我来说它给人的快感不够——不够刺激,如果你了解我的意思。轮盘赌就符合我的快感需要。去年夏天我到蒙特卡洛的时候,十分钟内砸下去的钱可要比各位今天整晚输的钱还要多,但是我砸钱砸得很有快感。” “了解。所以,你一点也不喜欢玩牌?” “不玩这种。”曼尼克斯说,“举例来说,我不在乎赌那种一翻两瞪眼的牌,但不是抽牌换牌后才论输赢的那种,你懂我的意思吗?能带给我乐趣的是那种速战速决的。”他那粗短的手指头连续快速弹出啪啪的响声,借此显示速度快感带给他的乐趣。万斯信步走向桌子,随手拿起一副牌。 “一千元赌切牌比大小,如何?” 曼尼克斯立即站起身。 “你真上道!” 万斯把牌交给曼尼克斯洗牌,放下牌后接着切牌,他切的是l0。轮到万斯,他切出一张老k。 “我欠你一千元。”曼尼克斯毫不在乎地说,好像输的只是十分钱而已。 万斯不发一语地等着对方接下来的反应,而曼尼克斯的眼睛则是狡猾地看着他。 “我和你再赌一次——这次两干元,如何?” 万斯挑动着眉毛。“一倍?……没问题。”他洗了牌,然后切出一张7。 曼尼克斯的手迅速向下,翻出了一张5。 “好吧,我欠你三干元。”他说。这时他的小眼睛眯成了一条线,牙齿紧咬着雪茄。 “似乎又要加倍了——呢,是不是?”万斯问他。“这把赌四千元?” 马克汉吃惊地看着万斯,而艾伦的脸上则是显露出近乎滑稽的惊讶表情。我相信在场的每一个人对这样的赌法都感到非常讶异,因为万斯明知道这样不断加倍的赌下去,曼尼克斯总会有获胜的机会,到最后他势必会输。不过我相信到时候如果曼尼克斯赢了就不玩了,马克汉是会抗议的。 “就四千元!”他顺手将牌放下、切牌,他切出了方块q。“你不可能赢这位皇后女士的——百分之百不可能!”他突然变得高兴起来。 “我想你说得对。”万斯喃喃地说,然后切出一张小3。 “还要再来吗?”曼尼克斯积极地问。 “够了!”万斯似乎觉得无趣,“太刺激了,我的心脏可没你那么强。” 他走到桌子前,开了张一千元的支票给曼尼克斯,然后转身向马克汉,握住他的手。 “祝你有个愉快的夜晚。……还有,别忘了,明天一道午餐。一点钟史杜文生俱乐部见,如何?” 马克汉想了一下,“如果没什么事的话。” “我是说真的,你一定要来,”万斯坚持,“你铁定想不到你会多么想见我。” 在回家的路上他看起来心事重重,沉默得有些不寻常。 我也无法从他身上探知到什么。但是他向我道晚安时说道: “最重要的一块拼图还是没有下落,除非找到它,否则一切都没有意义。” 028 凶手 九月十八日,星期二,下午一点 万斯第二天早上起得晚,在午餐前他花了大约一个小时的时间,检视第二天要在安德森艺廊拍卖的陶艺品目录。一点钟的时候我们走进史杜文生俱乐部,和马克汉一起用餐。 “这顿午饭你请客,老家伙。”万斯说,“不过我不为难你,我只想吃一片英式培根、一杯咖啡和一个牛角面包。” 马克汉对他嘲弄地笑笑。 “你昨晚手气那么背,要节衣缩食是理所当然的。” 万斯扬起了他的眉毛。 “我倒认为我的运气好得不得了呢。” “你拿到两次四条,可是两把牌都输了。” “但你要知道,”万斯坦白地承认,“我两次都刚好知道我对手拿的是什么牌。” 马克汉惊讶地看着他。 “没错,”万斯强调,“在牌局之前我预先做了安排,所以你们才会看到那几把特别的牌。”他亲切地微笑着。“老兄,我真的非常感谢你的体贴,因为我没事先告知要带我那位特别的朋友艾伦先生来,那么仓促无礼地介绍你们认识,是我不对,我必须跟你道歉并且解释清楚。艾伦先生不是所谓的和谐的朋友,他没有贵族般的优雅气质,甚至珠光宝气得有点粗俗——不过我倒挺喜欢他那钻石钮扣搭配着花领带的形象。可是艾伦先生这么穿着有他的道理——绝对有他的道理。他和安迪·布雷克里、坎菲尔德以及安立斯特·约翰·凯利同属富豪级人士。事实上,我们的艾伦先生就是带给你愉快回忆的威利·艾伦博士。” “艾伦博士!不会是经营艾多拉多俱乐部那个恶名嗯彰的老恶棍吧?” “就是他,而且巧的是,他是这个有暴利可图的黑暗行业中,最聪明的发牌高手之一。” “你是说这个叫艾伦的家伙昨晚做牌?”马克汉愤怒地说。 “只有那两把你刚刚提到的牌。如果你记得的话,那两把牌都是艾伦发的牌。故意坐在他右边的我小心翼翼地依照他的指示切牌。不过你得承认你没办法苛责我诈赌,因为从做牌中得到好处的只有克莱佛和史帕斯伍德。虽然艾伦发给我的两把牌都是四条,但是我两把都输得很惨。” 马克汉困惑地看着万斯,沉默了一会儿,然后笑着说: “你昨晚还真是慷慨大方。每赌一次你就让曼尼克斯加上一倍的赌注,最后让他赢了一干元。我得说,相当楞 哦!” “其实,这要看你从哪个角度来想。虽然我损失了金钱——对了,我蛮想算在你的公账上——但这场牌局却十分成功。……瞧,从昨晚的娱乐中我达到了我的目的。” “哦,我想起来了!”马克汉淡淡地说,仿佛这件事不怎么重要,他只是临时想起。“你本来是要确定谁杀了欧黛尔的。” “了不起的记忆力!……没错,我还少一项重要的线索,或许今天就能让真相大白。” “那我要逮捕的是谁?” 万斯喝了口咖啡,并且慢条斯理地点了根烟。 “我已经相当有把握了,不过你不会相信我的,”他用一种冷静而认真的声调答道。“是史帕斯伍德杀了那女人!” “你不会是说真的吧!”马克汉用一种毫不掩饰的怀疑声调讽刺说,“就是史帕斯伍德!我亲爱的万斯,你真的打败我了。我要立刻打电话给希兹,让他擦亮手铐。不过,不幸的是,‘隔山打牛’这种奇迹,在这个年头似乎不太可能发生。……让我再帮你点一客牛角面包。” 万斯伸出双手做了一个夸张的手势,表示他极度的失望。 “对一个受过教育的文明人来说,马克汉,你对视觉幻象的判断实在是处于相当幼稚的阶段。我是说,你就像儿童那样深信魔术师真的从礼帽中抓出一只兔子,只因为那是他亲眼见到的。” “你在人身攻击。” “可以这么说。”万斯愉快地表示同意。“不过为了让你不再被所谓‘依法认定事实’所蒙蔽,我必须采取一些激烈的手段。你太缺乏想像力了,老家伙。” “难道你要我闭着眼睛,想像史帕斯伍德坐在史杜文生俱乐部楼上,然后把手伸到第七十一街去?这我可办不到,我只是个普通人,这样的景象会让我觉得非常荒唐,有点像荒诞的梦。……你不吸印度大麻吧?” “这么说吧,这个想法听起来的确有些不可思议。不过,虚虚实实,实实虚虚,我蛮喜欢这句话的。你可知道,对这个案子来说,不可能的事就是真相。哦,史帕斯伍德是凶手——这点是无庸置疑的。现在我不但坚持那个显然会被认为是幻觉的推论,而且还要想办法让你加入我的阵线,因 为你自己的——恕我唐突——好名声已经发发可危,而刚好在这时候你又让真凶逍遥法外。” 万斯轻松自信的说法并未引发争执;从马克汉起了变化的表情来看,我知道他被打动了。 “告诉我,”他说,“你是怎么得到这异想天开的结论的,认为史帕斯伍德是凶手?” 万斯捻熄了他的烟,手臂交叉撑在桌上。 “从我认为的‘嫌犯四人帮’开始说起——曼尼克斯、克莱佛、林格斯特和史帕斯伍德。依我之前说的,这是一桩精心设计的谋杀案,我知道只有深深迷恋这位女士到无法自拔,却又陷入绝望的人才会干下这档事。就我们所知,除了这四个人之外,没有其他人更符合这样的条件。因此,凶手就是这四个人其中之一。现在,林格斯特首先被排除嫌疑,因为史基被杀的时候,他正躺在医院的病床上。我们都清楚地知道这两起凶杀案是同一个人干的——” “但是,”马克汉打断万斯,“在金丝雀被杀害的当晚,史帕斯伍德同样有充分的不在场证明。为什么一个人被排除嫌疑而另一个却不能?” “抱歉,你的问题我难以苟同。一个是躺在大家都知道的医院里,周围都是不会被收买的公正证人,在事件发生之前和当时都能为他作证,这是广回事;但是在案发当晚史帕斯伍德却在现场,出现的时间与那名女子被杀的时间相差不过几分钟,之后又独自一人坐了十五分钟左右的计程车,这又是另外一回事。就我所知,没有任何一个人亲眼见到史帕斯伍德离开后,那位女子还是活着的。” “但是她活着跟他讲话这件事是无庸置疑的吧。” “没错。我承认一个死掉的女人不会尖声大叫救命,还跟杀她的人讲话。” “我知道了,”马克汉讽刺地说,“你认为是史基,是他模仿的声音。” “老天,不是!真是没营养的话!史基根本不希望任何人知道他在那儿,他为什么还要自导自演这样的一场白痴大戏?答案当然不是那样。等答案揭晓的时候,你会发现它既合理又简单。” “真令人振奋,”马克汉微笑着。“继续说下去,为什么你认为史帕斯伍德是凶手。” “排除林格斯特后,另外三人都有嫌疑,”万斯继续说道,“于是,我要求安排一个轻松的聚会,好让我仔细地观察他们的心理状态。尽管史帕斯伍德的表现显示他就是凶手,但是,老实说,之前我却认为是克莱佛或曼尼克斯杀了人;因为,根据他们的供述,没一个人有足够的不在场证明,两人都有可能干下那档事。因此,在曼尼克斯昨晚婉拒玩牌时,我决定先试试克莱佛。我向艾伦先生打了个暗号,要他展开第一次的诈赌手法。”万斯暂时打住,抬眼看着马克汉。 “你也许想起来当时的情况了吧?那一把正是‘累积赌注’的牌局。艾伦发给克莱佛四张同花顺,我的则是三张老k。其他人则是拿到一手烂牌,不得不倒牌。我开牌下注,克莱佛跟进。抽换牌时,艾伦发给我另一张老k,发给克莱佛他要的牌,让他拿到了同花顺。两次我下的注都不大,而每一次他都提高赌注。最后我跟进叫他亮牌的时候,当然,他赢了。他赢得没话说,真的!他只赌他有把握的事。因为我开牌下注而且抽换两张牌,了不起就是拿到四条。克莱佛深知此点,在他提高赌注之前,他就知道他拿的同花顺可以轻松地赢我。当时我马上知道他不是我要找的人。” “基于什么理由?” “马克汉,一名扑克牌玩家如果只赌有把握的牌,那么他就缺乏真正厉害狡猾的赌徒所具有的那种任性的自信。他不是那种会冒险犯难的人,因为就某种程度上来说,他有心理分析家所谓的自卑情结,因此本能地他会抓紧每一个可以保护他、有利于他的机会。简单地说,他不是那种真正的赌博高手。而杀害欧黛尔的人却是一名超级赌徒,他会在一把赌局中押下他所有的赌注孤注一掷——杀掉她正符合这样的赌徒性格。这种目空一切的自信,会让赌徒高手不屑于只赌有把握的事,也就是这种人才会干下这样的命案——因此,克莱佛应该没有嫌疑。” 马克汉非常专注地听着万斯的说明。 “稍后我对史帕斯伍德进行的测试,”万斯继续说道,“本来是要用在曼尼克斯身上的,但是他不玩牌。不过没关系,如果我排除了克莱佛和史帕斯伍德的涉案嫌疑,那么,曼尼克斯毫无疑问地就是那名凶手了。当然,我会再想别的方法来证明他的罪;可是,事实上现在已无此必要了。……我在史帕斯伍德身上的测试已经由他自己充分地说明清楚了。正如他所说,一千个赌徒中没有半个人会在什么牌都没拿到的情况下,押下所有的赌注和对方的一手好牌对赌。真是了不起——超凡入圣!这可能是所有的扑克牌牌局中最唬人的一把牌了。在他冷静地把他的筹码全推到牌桌中央时,我不得不佩服他,尤其是在我事先已经知道他什么牌也没有的情况下。你瞧,他把全部的赌注押下去,只因为他坚信自己可以逐步地掌握我的判断,然后透过他自己的分析,在最后胜过我。这需要勇气和胆量,也需要某种程度的自信,而这自信绝不会容许他去赌一件非常有把握的事。那一把牌的心理学原理和欧黛尔命案一模一样。我以一手好牌的优势威胁史帕斯伍德——无疑地,就像这女孩曾威胁他一样;他非但不妥协——既不叫我亮牌也不倒牌——还提高赌注到最高限额。他使出致命的绝招,尽管这意味着不成功便成仁的危险处境。……唉,马克汉:难道你看不出来他在这把牌显露出来的个性,与犯罪心理学所描述的是多么吻合?” 马克汉沉默了片刻,似乎正在想这整件事。 “但是你自己在当时却不满意,”终于他又开了口,“事实上,你当时看起来仍然相当迷惑,而且有些焦虑。” “没错,亲爱的老家伙,我忧虑得不得了。史帕斯伍德犯罪心理验证的结果实在让人措手不及——这样的结果真的不在我的意料之内。在排除克莱佛的嫌疑后我有了定见,换句话说,我认为曼尼克斯是凶手。因为所有的实证处处显示史帕斯伍德是无辜的——也就是说,表面上看来他不可能杀害金丝雀——坦白说,我一直都是这么认为的。我真的不够完美。身为一个人,很不幸地,我还是很容易受到物证和事物外观的影响,这些物证和事物外观就是你们这些法律专家在地球上制造散发的玩意儿,像是恶臭般令人窒息。甚至在我发现史帕斯伍德的心理特质完全符合犯罪的要素时,我对曼尼克斯仍然抱有怀疑的态度。他或许也会像史帕斯伍德一样打这样的心理战牌,这不是没可能的。这就是为什么在牌局结束后,我拿赌博的话题钓他的缘故。我想测出他的心理反应。” “可是,在你和他赌的时候,他也是孤注一掷。” “哦!这种感觉和史帕斯伍德给人的感觉不一样。和史帕斯伍德比起来,曼尼克斯是一名谨慎小心而且胆小怯懦的赌徒。首先,他有输赢各半的机会,而史帕斯伍德却是毫无赢面可言——他什么牌都没有拿到。然而史帕斯伍德工于心计,把赌注叫到最上限,这已经是赌博的最高境界。再者,曼尼克斯只是丢出有一半机会输赢的赌注而已,根本不必花任何的心思,没有计划,没有算计,也没有胆识。然而就如我一开始告诉你的,欧黛尔谋杀案是经过滇密计划、精确算计过的,而且凶手的胆识一流。……什么样的赌徒会在输了后要求对手加倍赌注,再玩一次一翻两瞪眼的游戏,接着再度失利后第三次又加倍赌下去?我是故意那样测试曼尼克斯的,为的就是排除任何发生错误的可能。就这样,我不但把他排除在嫌犯名单之外,而且我是彻彻底底把他的嫌疑消除殆尽。这花了我一千元的代价,但是它完全消除了我心中徘徊不去的疑问。最后我终于知道,是史帕斯伍德杀害了那名女子,尽管表面的物证都显示对他有利。” “理论上你的分析看来好像有那么一回事,不过,实际上,我恐怕无法苟同。”我觉得马克汉是心有所感,只是嘴巴上不承认而已。“他妈的!”过了一会儿他开始发作,“你的结论打翻了所有好不容易建构起来合乎逻辑理智的线索基础。——你好好想想,”他向万斯提出他的疑问。“你说史帕斯伍德是凶手,然而根据无法反驳的证据我们知道,在他离开欧黛尔公寓的五分钟后,她惊声尖叫大喊救命。当时他正站在总机旁,而且在杰梭跟随下,他走到门边和她有段简短的对话。那时她肯定还活着。之后他走出大厅正门,坐进一辆计程车,计程车随即开走。十五分钟后他在这家俱乐部大门前下车遇到瑞丰法官——这里距离那栋公寓大楼可有四十个街口那么远!他绝不可能在这么短的时间内往返。此外,我们也拿到了那位司机的记录。史帕斯伍德根本既没有机会也没有时间在十一点半到十一点五十分之间干下这起杀人案。而且,记不记得,他后来在这家俱乐部玩扑克牌一直玩到凌晨三点——就是命案发生之后的那几个小时。” 马克汉摇头强调他的说法。 “万斯,这些事实是不会骗人的。它们的的确确就摆在眼前,而且它们也排除了史帕斯伍德的涉案嫌疑,他那晚就像人在北极一样绝对不可能干下这档事。” 万斯不动声色。 “我同意你所说的每件事,”他回道,“但是正如我之前所说的,当物证和心理证据冲突的时候,那物证就是错误的。在这件命案里,这些物证或许不全然是错误的,但是它们蒙骗了大家。” “很好,了不起!”万斯的这番说词让马克汉几乎快发狂了。“告诉我史帕斯伍德是怎么杀死那女人,并在她房里翻箱倒柜的,说出来后我就下令希兹去逮捕他。” “唉,我办不到,”万斯告诉马克汉。“万能的神没跟我说。不过——该死的畜生!——我相信我一定能揪出这名凶手。我本来就没答应要说明他是怎么干下这些事的,真是的。” “好了!你一向引以为傲的洞察力也不过如此嘛,是不是?好吧!此时此刻我成了高等心理科学的教授,而且我郑重地宣布是克理本教授杀了欧黛尔的。没错,克理本早已入土了,但是这和我刚采用的心理论证方法并不冲突。克理本的本性,你瞧,完全符合这起命案中所有神秘难解的特征。明天我会申请一张尸体挖掘令。” 万斯用滑稽的表情嘲讽地看着他,并且叹气说: “要认可我那卓绝的聪明才智,我知道,注定得等到盖棺后才能定论。在这之前我会以一颗坚毅的心忍受侮辱与讥讽。即使被打得头破血流,也绝不低头。” 他看了看表,似乎若有所思。 “马克汉,”几分钟后他说,“我三点钟要去听场音乐会,但是离音乐会开始还有一个小时。我想再到欧黛尔的公寓四处看看。史帕斯伍德的把戏——我相信不过是个把戏——曾在那里排演过。如果我们要找到答案的话,我们就得重回现场将这把戏找出来。” 我觉得尽管马克汉一直强调史帕斯伍德不可能涉案,但他也并非完全不相信万斯的说法。因此,虽然他起初有点反对,不过后来还是同意万斯的提议,到欧黛尔的公寓再去看看。 029 贝多芬的行板 九月十八日,星期二,下午两点 不到半个小时,我们再度走进坐落在第七十一街那栋公寓大楼的大厅。史比佛利一如往常地在总机前值班。会客室里,值勤的警员斜靠在一张舒适的椅子上,嘴里含着一枝雪茄。看到马克汉检察官,他连忙站了起来。 “什么时候才会水落石出,长官?”他问。“整天守在这里,快把我闷出病来了。””决了,我希望,”马克汉告诉他。“有其他访客来吗?” “没有,长官。”这名警员想打呵欠,但是忍了下来。 “请你给我那问公寓的钥匙。你进去过吗?” “没有,长官。我奉命只能留在外面。” 我们走进这名已逝女子的客厅。屋子里弥漫着死亡的阴影,午后的阳光从窗户透洒进来。房间显然没人动过,即使是翻倒的椅子也没有扶正过来。马克汉停在窗户边,双手放在背后,静静地检视着命案现场。他深受日益增加的不确定感所困扰,正以嘲讽的眼神看着万斯。 点燃一枝烟后,万斯开始检查欧黛尔的两个房间,他的眼睛像探照灯似的搜寻着各个遭到破坏的地方。他走进浴室,在里面停留了几分钟。等他出来的时候,手上拿了一条沾有黑色污渍的毛巾。 “这是史基拿来擦拭指纹的毛巾。”说着便把毛巾丢在床上。 “了不起!”马克汉挖苦他说,“难道有了这条毛巾,就能给史帕斯伍德定罪?” “当然不是!不过这条毛巾证明了我对这起命案的判断。”他走到化妆台边,闻了闻一只银色小香水瓶。“这位女士用的是慧蒂牌‘塞浦路斯’香水,”他喃喃说道,“为什么女人都用这牌子?” “这又能证明什么?” “亲爱的马克汉,我正沉浸在这香气中,调整自己的灵魂,让它融入这间公寓。拜托别打扰我,我随时都有可能获得启发。” 他继续搜查,最后他走出公寓来到大楼大厅,一只脚顶住欧黛尔公寓的门,非常专注地看了一会。接着他再走进客厅,坐在紫檀木桌子的边缘,整个人陷入沉思。几分钟后,他对着马克汉露齿冷笑。 “果然棘手。他妈的,真是狡猾!” “我觉得,”马克汉嘲笑地说,“迟早你会修正你对史帕斯伍德的判断。” 万斯懒洋洋地看着天花板。 “你真的非常顽固。我在这里努力要把你从水深火热中拯救出来,而你却只会极尽挖苦之能事,一味地打压我满腔的热情。” 马克汉离开窗户边,面对着万斯坐到沙发的扶手上,眼神充满了焦虑。 “万斯,不要误会我。史帕斯伍德对我而言一点也不重要,我只是希望知道究竟是不是他干的。这件命案一天不破,我就得被媒体穷追猛打。对我而言,打压任何破案机会并没有好处。但是,你对史帕斯伍德所下的推论不可能成立,太多有利于他的事实摆在那里。” “的确,这些有利于他的情况真是太不妙了。它们配合得太完美,完美得几乎就像米开朗基罗的雕像一样。它们结合得过于谨慎小心,你瞧,以至于看来不像是出于偶然。它们意味着刻意的设计。” 马克汉站起来,慢慢地走回窗户旁,眼睛注视着窗外的后院。 “如果我能同意你所提的史帕斯伍德杀害了那名女子的推论,”他说,“我自然就会逮捕他。但是,所有有利的证据都站在他那一边,我真的无法去定他的罪。” “马克汉,我们所需要的,是灵感,光凭猜想是不够的。”万斯再次巡视屋内。“真正让我生气的,是我一直被误导,而且是被一名汽车饰品商人欺骗!……这对我是莫大的侮辱。” 他坐在钢琴前,开始弹奏布拉姆斯的《随想曲》第一乐章第一小节。 “需要调音,”万斯喃喃地说,然后信步走向古希腊式橱柜,手指头触摸着橱柜的镶嵌精工。“镶嵌得好极了,”他说,“装饰多了些,但无论如何还是高档货。从西雅图来的死者的姨妈应该可以卖个非常好的价钱。”他注视着倒在一边的装饰烛台。“相当精致漂亮,如果烛台上原来的蜡烛没有被冷酷的现代灯泡取代的话。”他走到壁炉墙上挂着的小瓷钟前驻足欣赏。“好看是好看,不过是便宜货。我相信这口钟保存了最残酷可怕的那一刻。”经过写字桌旁时,他挑剔地检视这张桌子。“法国文艺复兴时期的仿制品,不过相当高雅,是不是?”接着他的目光投注到字纸篓上,并且随手把它拿了起来。“真是蠢,”他评论说,“用高级的皮纸作为材料。我敢打赌,这一定是某位女性室内设计师附庸风雅的手笔。这些皮纸足够拿来装订一套爱比克泰德的言论集。为什么要糟蹋手写言论集的感觉呢?美学的本能目前为止显然还没有传到这美丽的国度。” 把字纸篓放下后,他又默默地注视着它好一会儿,然后弯下腰从字纸篓中拿出已经皱成一团、前一天他提到过的那张包装纸。 “这张包装纸显然包的是这名女子生前最后买的一样东西,”他感慨地说,“真让人不胜唏嘘。你会对这样的小事感伤吗,马克汉?无论如何,那条绑着它的紫色麻线对史基而言,可说是天赐的宝贝,否则还有什么玩意能帮汤尼顺利逃脱?” 他打开包装纸团,露出一块上面有波纹状的物体碎片和一个深褐色的方正大信封。“喔,是唱片。”他的眼睛搜寻着公寓四处,“但是,唱机在哪里呢?” “在玄关那里。”马克汉说。他知道万斯的喃喃自语表示他脑筋在转,很严肃地在思考问题,而他则耐着性子等待万斯的进一步动作。 万斯缓缓晃出那扇玻璃门来到玄关,站在那里专注地看着靠在墙边的一台齐本德耳式唱机柜。柜子上盖着一块跪垫,跪垫上放着一只擦亮的青铜花盆。 “怎么看都看不出是唱机柜,”他说,“为什么要铺一块祈祷用的跪垫在上面?”他随便地看了看这块跪垫。“产自土耳其的安那托利亚——或许是以皇室物品的名义卖出的,没什么价值——这样的东西比比皆是。……我在想,这名女子会钟爱何人的作品?应该是赫伯特之流。”他掀开跪垫,并且撑起唱机柜的盖子,唱盘上已经有一张唱片在上面,他弯下腰看着那张唱片。 “哎呀!是贝多芬《c小调交响曲)中的行板!”他欣喜地叫着。“马克汉,你一定知道这一乐章,这是所有行板中最无懈可击的一首。”他准备启动唱机,“来点好听的音乐,或许可以一扫这里阴霾的气氛,并且去除我们心中的混乱不安,对不对?” 马克汉对他的戏谚并不在意,依旧是无精打采地看着窗外。 万斯启动唱机后,轻轻地把唱针置于唱片上,然后回到客厅。他站在那注视着沙发,专心想着正在调查的问题,我则坐在门旁的藤椅上等待音乐的扬起。这情况让我感到念 念,我开始坐立不安起来。一两分钟过去了,但是从唱机里传来的只是微弱的杂音而已。万斯觉得有些奇怪,又走回唱机旁检查,接着他又重把唱针置于唱片之上。但是他等了几分钟,依然没有音乐出来。 “真是怪了。”在他更换唱针,并且重新启动唱机的时候,他嘴里这么念着。 马克汉此时离开窗边,很有耐心地站在一旁看着他。唱盘正在转动,唱针顺着唱片轨迹绕行,但是唱机就是没有声音出来。万斯身体前倾,两只手撑在唱机柜上,一双眼睛盯着无声转动的唱片,一脸狐疑。 “可能是音箱坏了,”他说,“反正是烂机器一个。” “或许,”马克汉椰榆他,“只是你搞不来这种廉价的音箱——让我来帮你。” 他移到万斯旁边,我则是好奇地从他肩膀后面张望着。一切都显得好像没问题,唱针几乎快走到了唱片轨迹的末端,然而还是只听到微弱的杂音而已。 马克汉伸手准备拿起音箱检查,不过这个动作来不及进行,就发生了令人意想不到的事。 就在那一刻,音箱里突然传出了几声可怕的尖叫声,接下来又是两声让人不寒而栗的求救声。我的身体打了一个寒颤,整个头皮都麻了。 就在我们三人沉默以对的短暂寂静后,又出现相同女子明亮清楚的声音:“不,没事。我很抱歉。……一切都很好。……请回去吧,不用担心。” 唱针已经走到唱片的尽头,轻轻“咋”的一声,接着自动停止。紧接下来近乎惊心动魄的沉寂,却被万斯吃吃的冷笑声打破了。 “好了,老家伙,”他走回客厅后懒洋洋地开口说,“足够推翻你那所谓无法驳斥的证据了吧!” 门外这时候传来用力的敲门声,那名在外面值勤的警员探头进来,一脸的惊惶。 “没事,”马克汉声音嘶哑地对他说,“需要时我会叫你。” 万斯靠在沙发上并拿出另一枝烟,点燃后向上伸直双手,两脚同时伸展,就像一个人的身体在强大的压力解除后突然放松那样。 “马克汉,我们一直都像迷途羔羊,”他侵吞吞地说,“好一个不在场证明——唉2如果法律只有这种能耐,那法律还真是个笨蛋、白痴——好一个不在场证明。马克汉,我羞于承认,但你我的确都是笨蛋。” 马克汉还是一脸茫然地站在唱机旁,他的眼睛像被催眠一样,目不转睛地盯着那张泄漏内幕的唱片。他慢慢走进客厅,疲惫地一屁股坐在椅子上。 “看看你的宝贵证据2”万斯继续,“揭开他们的假象后,真相又是如何呢?原来是史帕斯伍德制作的唱片——再容易不过的事了。现今每个人都有能力制作——” “的确,他告诉过我,他在长岛家中有一个工作室,他经常在那里制作一些东西。” “其实,他不需要那么大费周章。不过,他的工作室的确可以让事情进行得更顺利。唱片上的声音只是他自己的假音——效果可能比真正女人的声音还要来得好,因为声音强度够而且尖锐。至于唱片上的签条,他只需要把一般的唱片浸湿撕下即可,然后再把签条贴在自己制作的那张唱片上。那晚他带了几张唱片送给欧黛尔,而这一张就混在其中。等他们从剧院回来后,他就开始导演这出令人毛骨惊然的戏,然后小心翼翼地故布疑阵,好让警方认为只是典型的窃贼所为。等这一切都结束后,他把唱片放进唱机,启动后再从容走出她的公寓。他把跪垫和青铜花盆放在唱机柜上,好让人以为这唱机很少使用。而这样的防范也发挥了作用,因为没有人想到要察看它。接着他要杰梭帮他叫计程车——你看,一切都那么自然。就在他等车的时候,唱针走到了尖叫声的部分。他们都清楚地听到了:由于是深夜,所以声音格外地清晰。加上隔了一道木头门,从唱机传出来的声音也就不太容易辨识。而且,如果你注意的话,唱机喇叭放在正对门不到三尺的地方。” “但是,他的问题是如何和唱片上的回答配合得刚刚好?” “再简单不过了。你记得杰梭告诉我们说,当他们听到尖叫声的时候,史帕斯伍德正站在他前面,一只手撑在总机上。他只要看着手表,听到叫声后开始计算唱片上的间隔时间,再在唱片上虚拟女人开口回答前适时发问就行了。这一切都在他事先谨慎的算计中。无疑地,他在自己的工作室里已经排演过了。其实非常简单,而且绝对不会出差错。这是一张大尺寸的唱片——直径十二寸——大约需要五分钟的时间让唱针走完。这样一来,在唱片发出尖叫声之前,他有充分的时间走出去并叫辆计程车。当车子来了之后,他便直赴史杜文生俱乐部,在那儿他遇见了瑞丰法官,并且玩牌一直到凌晨三点。就算没有遇到瑞丰法官,你放心,他也会找个人来证明他当晚曾在该处现身。” 马克汉严肃地摇头。 “天哪,难怪他一有机会就要我让他再来看看这间公寓。像这张唱片这么要命的证据,一定让他在晚上辗转难眠。” “我相信如果我没发现这张唱片,他有可能在你一撤驻守警卫后就立刻前来取走。他万万没想到你不让他再进到公寓。对他而言这的确有点麻烦,但是我想他也不会太担心,因为他可能还是会在她姨妈前来处理遗物时拿到这张唱片,而且相对地还会更容易些。当然这张唱片是个危机,不过史帕斯伍德不是那种会因为形势不利而心虚的人。这整件事计划得够续密周详丁,他纯粹是败于意外。” “史基呢?” “他是另一个不幸的家伙。当史帕斯伍德和金丝雀十一点进来的时候,他躲进了衣橱里,眼睁睁看着史帕斯伍德勒死他的爱人,还把公寓翻箱倒柜弄得乱七八糟。在唱机·发出令人毛骨惊然的凄厉叫声时,他可能正低头看着死者。唉!试想,眼睛看着一具被杀害女子的尸体,身后传来刺耳的惨叫声,多么恐怖而让人心惊呀!即使对这位硬汉汤尼来说,也够他受的了。他会大意地将手撑在桌上来稳住情绪,我一点也不觉得奇怪。然后史帕斯伍德的声音从门外传来,接着唱片回答了。这种情形一定让史基满头雾水。我猜他一时之间有些手足无措,不过很快地就明了这是怎么一回事。可以想像他当时一定得意地笑了出来。很明显,他知道谁是凶手——对他来说此刻真是鸿运当头,就像甘露从天而降一样,这可是个狠狠敲一笔的大好机会。毫无疑问,他陷入未来过着有钱人生活的幸福幻想中,而且对于史帕斯伍德付出的代价他也认为理所当然。当后来克莱佛打电话进来时,他只说她外出了,然后设法让自己离开这里。” “但是我不了解的是,他为什么不把唱片带走?” “拿走犯罪现场重要的证据?这么做并不聪明,马克汉。如果他自己后来拿出这张唱片,史帕斯伍德将会否认这件事,并且反告他阴谋勒索。所以史基决定不管它,并且立刻着手进行勒索史帕斯伍德的计划。史帕斯伍德无疑地暂时先付了他一部分的勒索金额,并且答应稍后再补足其他的部分,同时取回他的唱片。在他拒绝支付余款后,史基打电话给你,而且威胁说要把所有事情抖出来,以为这样可以逼史帕斯伍德付清余款。嗯,逼是逼了——不过结果却不如他的预期。史帕斯伍德可能是在上星期六晚上依约和他见面,假装要把余款付给他,但是,却利用这次见面勒死了这家伙。真是太符合他的性格了。……史帕斯伍德,一个强悍的家伙。” “这整件事情……真是太让人惊讶了。” “现在,我得这么说。史帕斯伍德做了件令人厌恶的事,而且他做得冷酷、有计划、不拖泥带水,典型的商人作风。他知道只有让金丝雀死,才能让他的心灵获得平静,她可能做了些令人厌恶的事,所以他安排了这个约会——就像法官作出判决送犯人入狱一样——然后着手进行捏造一个不在场证明。他的工作和机械一类的东西有些关联,因此他设计一个和机械有关的不在场证明。而他制造不在场证明的手法再简单明显不过——不拐弯抹角,也不复杂。要不是发生所谓不可抗拒的意外,他的安排会成功的。马克汉,如果这个人严密防范的话,意外是不可能发生的。不过史帕斯伍德显然已经尽他最大可能地做好一切的安排。他想也没想到,他干方百计地想要再回到这里却遭到你的阻止,并且被你扣留了这张唱片;而他也没料到我喜好音乐,也没想到我会在这里借着音乐来找寻心灵的慰藉。此外,当一个人拜访一位女士的时候,也不会想到还有另外一个家伙躲在衣橱里。总之,可怜的肯尼斯实在很倒循…… “别忘了这是一宗极为凶残的命案。”马克汉厉声斥责他。 “别一副正义凛然的样子,老家伙。每个人心灵深处都有个杀人凶手。只有没感情的人,才会没有杀人的渴望。一般人不会杀人,是由于道德因素还是宗教因素?都不是!是因为没有勇气——害怕被人发现,或是自己心里有鬼,或是良心受到谴责。想像一下杀手的心情——把别人弄死,然后从报上读着相关报导。一国向另一国宣战常是为了鸡毛蒜皮的事,这一来他们才可以毫无顾虑地尽情屠杀。至于史帕斯伍德,不过是有勇气犯罪的理性动物罢了。” “很不幸地,我们的社会还无法接受你的这种论调,”马克汉说,“人命还是得受到保护的。” 他站起来走到电话旁,打了电话给希兹。 “警官,”他下令说,“申请一张逮捕令,然后立刻到史杜文生俱乐部来见我。带一名你的手下过来——我们将展开逮捕行动。” “终于找到有法律效力的证据了,”万斯兴高采烈地说,他穿上外套并拿起帽子和手杖。“你的调查过程真是曲折,马克汉!合乎科学精神的学问对你们这些博学多闻的人来说是一文不值,但一张唱片——哈,完全不同!现在,总算找到不容置疑的证据了吧,是不是?” 我们走出公寓的时候,马克汉向那位值勤的警员招手,叫他过来。 “在我回来之前,”他说,“任何人都不准进入这间公寓——就算有通行令也不行。” 等我们钻进了计程车里,他指示司机载我们到史杜文生俱乐部。 “那些媒体不是要检警双方有进展吗?好了,他们就要有东西可以报导了。你帮了我一个大忙,老朋友。” 他说话时看着万斯,眼神中露出深深感谢,尤胜干言万语。 030 剧终 九月十八日,星期二,下午三点三十分 我们走进史杜文生俱乐部圆形大厅的时候,正好是下午三点半。马克汉马上找人叫来俱乐部的经理,然后私下交代了他一些事情。事情一交代完,那位经理就匆匆忙忙地离开了,大约五分钟后又回来了。 “史帕斯伍德在他的房里,”他回来后告诉马克汉。“我叫电工上去测试电灯泡有没有问题,电工跟我报告说那位先生独自一人待在房间正在写东西。” “房问号码?”“三四一。”这位经理显得有些不安。“不会干扰到其他房客吧,马克汉先生?” “我希望不会。”马克汉的语气冷淡。“无论如何,眼前的事远比你的俱乐部还重要。” “太夸张了吧,”经理离开后,万斯叹气说,“逮捕史帕斯伍德,是最不重要的一件事。他不是犯人,他和意大利犯罪学家龙布罗索在《犯罪者论》中所谓的天生的罪犯不同。他是理智型的行动主义者。” 马克汉低声唠叨,不过没再格腔。他开始烦躁地在那里来回踱步,眼睛有所期待地一直盯着俱乐部的大门口。万斯找了一张舒适的椅子,若无其事地坐了下来。 十分钟后希兹和史尼金到了,马克汉立刻带他们进到一间小包厢,简单向他们说明找他们来的原因。 “史帕斯伍德人在楼上,”他说,“我希望逮捕行动尽可能地不要吵到其他房客。” “史帕斯伍德!”希兹惊讶地重复着这个名字。“我不了解——” “你还不需要了解——”马克汉打断他的话,“所有逮捕的责任我负。你获得授权——如果你需要的话。这样你满意了吗?” 希兹耸了耸肩。 “我没有问题……你说了就算,长官。”他不解地摇着头,“但是杰梭呢?” “继续关着,他是个重要人证。” 我们搭电梯来到三楼。史帕斯伍德的房间在这层楼尽头,正对着麦迪逊广场。马克汉绷着一张脸走在最前头。 史帕斯伍德在马克汉敲门后应声打开了房门,他愉悦地向我们打招呼,并且侧身让我们进去。 “案子有什么进展吗?”他边问边把一张椅子推向前来。 就在这时候,他在灯光下清楚看到了马克汉的那张脸,随即感受到一股不寻常的气氛。虽然他的表情依旧,不过我发现他的身体突然间紧绷起来。他那冷峻、难以捉摸的眼神慢慢地从马克汉的脸上移向希兹和史尼金,之后又看向站在后面的万斯和我。他僵硬地和我们点着头。 没人开口说话,我感觉到一出悲剧似乎正在上演,而每位演员也都清楚知道自己的台词是什么。 马克汉仍旧站在那里,仿佛不愿意再前进一步。在他执行的所有任务中,我知道逮捕眼前的犯人是令他最不愉快的一次。他是常人,不会无视于坏人的不幸遭遇。希兹和史尼金则是站了出来,等候着这位检察官下达命令,好展开他们的逮捕行动。 史帕斯伍德的目光这回又再落到马克汉的身上。 “有什么事吗,长官?”他的语气平静,连一点颤抖都没有。 “你得跟这两位警官走,史帕斯伍德先生,”马克汉语气平和地对他说,他的头微微倾斜,点着身边的两位警宫。 “因为你谋杀了玛格丽特·欧黛尔。” “哦!”史帕斯伍德的眉毛微微扬起。“难道你已经——发现了什么?” “贝多芬的‘行板’。” 史帕斯伍德面无表情。停顿片刻后,他做了个无奈的表情。 “一切都在意料之中,”他说得倒是平静,嘴角泛起的微笑带着些许悲剧味道。“特别是在我干方百计想要拿到那张唱片却被你阻挡后。但赌博的输赢总是无人能预测。”他收起了他的笑容,开始变得严肃起来。“你对我已经够仁慈的了,马克汉先生,一直都不认为我会是凶手。为了感谢你对我的仁慈,我应该原原本本告诉你,我其实是别无选择。” “你的动机再怎么强而有力,也不能赦免你的罪。” “你认为我是为了寻求减轻罪刑?”史帕斯伍德以一种轻蔑的态度回应马克汉,“我可不是小学生。我早已知道这么做背后的代价,但是在衡量轻重后,还是决定冒险一试。毫无疑问,这是一场赌博,但我从来不会因为自己孤注一掷的失败而有所抱怨。再说,除了这么做我别无选择。假如我不赌一把碰碰运气,我注定会输得更惨。” 他的表情显得痛苦不堪。 “马克汉先生,这个女人对我提出我根本不可能办到的要求。她非但在金钱上压榨我,还要法律的保障、地位、社会名望——这些必须冠了我的姓氏才有可能得到的东西。她要我和我的妻子离婚,然后娶她过门。我不晓得你是否能了解这是多么过分的要求,你知道吗?马克汉先生,我爱我的妻子,也爱我的孩子们。尽管我罪无可恕,但我不会借着解释这样的事情来侮辱你的聪明才智。然而这样的要求会毁了我的一生,彻底粉碎我所拥有的一切,而这完全是为了满足她的欲望!我拒绝她,她威胁要告诉我妻子我们之间的关系,把我写给她的信送交到我妻子手上,并且公诸于世——总之,就是要制造我的丑闻;这样一来,我的一生非毁在她的手上不可,家庭也必定因此破碎,一切就这么完了。” 他停下来深深吸了一口气。 “我从来就不喜欢和人讨价还价,”他平静地继续说下去,“我也没有谈判的本事,或许我生来就注定要当个受害者。但我的个性是,要赌就赌到最后一块钱为止——不管面对的是什么样的危险威胁。在一个星期前的某个五分钟里,我终于明白以前那些狂热分子,是如何在平静的心情和正义的驱使下,折磨那些威胁着他们的敌人。……我不得不选择这样做,只有这样才能挽救那些我所爱的人免于遭到羞辱和折磨。这意味着我非得冒致命的危险不可。不过我体内澎湃的血液让我义无反顾,而且无以名之的仇恨所带给我的痛苦,让我再也无法忍受。我要用我的一生去赌它一次,我不要再当活死人,尽管机会是如此的渺茫。而我终于还是输了。” 他的脸上再次泛起一丝笑容。 “的确——赌博非赢即输。……但是千万别以为我是在抱怨或是寻求同情。我或许对别人说了谎,但是不会对自己不诚实。我厌恶发牢骚的人——那种找借口原谅自己的人——我要你知道这一点。” 他走到桌子前,拿起一本软皮封面的薄书。 “昨晚,我一直在读王尔德所写的《狱中书》。如果我有写作的天赋,我或许也会写出同样的告白。我念一段给你听,好让你明白我的意思,至少,不致让你把‘懦弱’的帽子安在我头上。” 他翻开书,开始用一种非常真挚的声音朗读其中一段,我们都静默下来。 “我自甘堕落、自取灭亡。没有人——不管身份贵贱 ——需要假他人之手来摧毁自己。我说起来轻松容易,不过一定有很多人,至少在这个时候,会相当质疑我这样的告白。尽管我是如此无情地责备自己,但是记住,我没有给自己找任何借口。可怕的是世间加诸于我的惩罚,更可怕的是我对自己的毁灭。……一生下来,我就清楚知道自己的身份。……我尽情享受着一个备受尊祟的姓氏,一个杰出风光的社会地位。……然后人生转折点出现了。我变得厌倦身在豪门贵族——我宁愿降格为社会中最底层的人。……我满足于任何符合我期望的事情,而且乐此不疲。我忘记了日常生活中的一举一动会改变一个人的个性,也不在乎发生在周遭的事,是不是有一天会被公开宣扬。我自由自在、无拘无束,我不再受到支配。我变成了快乐的奴隶。……到最后,我剩下的只有耻辱。” 他把书丢在一旁。 “你现在知道了吗,马克汉先生?” 马克汉则是好一阵子都没说话。 “你愿意谈谈关于史基的死吗?”他终于开口问道。 “那只猪!”史帕斯伍德极其厌恶地说。“我可以每天都把这样的人渣杀了,而且把自己当做是这社会的恩人。……没错,我杀了他!而且我早该把他杀了,只是时机一直不对。在我从剧院回到公寓时,躲在衣橱里的那个家伙正是史基,而他一定亲眼看到我杀了那女人。如果当时我知道他躲在衣橱里,我会打破衣橱当场就把他解决掉。但是我当时怎么会知道?关上门的衣橱看来是很自然的事——我想都没有想过会有人躲在里面。而在第二天晚上,他打电话到俱乐部找我。他第一通电话打到我长岛的家,得知我留在这里。在这之前我从来没见过他——根本不知道有这号人物的存在。不过,看来他似乎知道我的身份,而且是有备而来——或许我给那女人的钱有一部分跑到他那儿去了。我气炸了!……他打电话来的时候提到了那张唱片,我知道他想说什么。我和他约在渥道夫俱乐部大厅碰面,他告诉我他看到的整个过程:他说的都是事实。他见我相信他说的话后,向我勒索了一大笔钱,数目大到让我都膛目结舌。” 史帕斯伍德不疾不徐、非常沉稳地点燃一根烟。 “马克汉先生,我现在已不再是有钱人;事实上,我已经濒临破产边缘。父亲留给我的事业在一年前已经被人收购。我在长岛的房地产,产权属于我妻子。很少人知道这些事,但都是事实。纵使我的确已经打算屈从他的威胁,但是叫我拿出史基勒索的价码是绝对不可能的。无论如何,我还是付了一小笔费用先封他的嘴,并且答应只要我把钱凑出来,就会把他所要的数目给他。我原本希望进到公寓里取走那张唱片,这样一来他就拿我没辙了。但是我失败了!所以,当他威胁要把所有的事情告诉你时,我只好答应在上星期六深夜把钱送到他住的地方。我带着杀他的目的赴约,并且小心翼翼地进入他住的地方。他之前告诉过我在什么时间、怎么进去才不会被人发现。一到他房间我立刻动手,一点也不浪费时间。在他来不及防范的第一时间里我勒住他——让他一命归西。然后,锁上门拿着钥匙,直截了当地走出那栋房子,接着就回到了这家俱乐部。——我想,经过就是这样了。” 万斯若有所思地看着他。 “所以,昨晚当你玩牌加注时,”他说,“这笔数目自是对你非常重要喽!” 史帕斯伍德微微笑着。 “实际上我所有的财产都在桌上了。” “不可思议!你为什么会选择贝多芬的‘行板’作为那张唱片的签条?” “人算不如天算,”这男人疲惫地说,“我当时认为,如果在我取回和摧毁它之前,万一有人打开唱机盖子,这人一定不会想要听古典音乐,可能会比较喜欢听流行音乐。” “结果却是不喜欢流行音乐的人发现了它!史帕斯伍德先生,你的手气注定不好。” “是的。如果我有宗教信仰的话,我或许会口中念念有词要求应得的报应和神的惩罚。” “关于珠宝方面,”马克汉说,“这不是光明磊落的人会做的事。我并不是在暗示什么,除非你承认这事情也是你做的。” “对于你想问的任何问题我都无话可说,长官。”史帕斯伍德回答。“在文件盒里找到我写给她的信后,我把房间翻箱倒柜弄得凌乱不堪,让人以为是窃贼干的——当然,我小心地戴了手套。我拿走那女人的珠宝首饰也是为了同样的理由。容我插句话,这里大部分的珠宝首饰都是我给她的。我原先是要把珠宝首饰拿来贿赂史基,但是他不敢接受,最后我决定把这些珠宝首饰丢掉。我把它们包在一张俱乐部的报纸里,然后丢到费廷洛大厦附近的垃圾桶里。” “你把它们包在《前锋报》里,”希兹跟着说,“莫非你知道克莱佛老爹只看《前锋报》?” “警官!”万斯斥责说,“史帕斯伍德先生当然不知道这件事——否则他就不会挑《前锋报》来包了。” 史帕斯伍德轻蔑却又同情地朝希兹一笑,接着对万斯投以感激的眼神后,他转向马克汉。 “在我丢掉珠宝约莫一个小时后,我心生畏惧,担心那包东西被发现,然后你们会循着那张报纸查到我身上来。于是我买了另一份《前锋报》,并且把它放回架上。”他停顿片刻。“还有其他要问的吗?” 马克汉点点头。 “谢谢你——就这些了。现在我得请你跟这两位警官走一趟警局。” “不过,”史帕斯伍德平静地说,“我有一个小小的不情之请,马克汉先生。现在事情已经水落石出,我希望能写封信向我妻子交代。但是我希望写信时旁人不要在这里打扰。我想你一定很清楚这样的渴望。这只会耽搁一会儿的时间。你的人可以站在门边——我无处可逃的。……胜利者的胸襟在某种程度上是够宽大的。” 马克汉还来不及回答,万斯已经走向前拍着他的手臂。 “我相信,”他说,“你不会拒绝史帕斯伍德的要求吧?” 马克汉犹豫不决地看着他。 “那就照万斯的意思吧。”他默许了史帕斯伍德的要求。 随即他要希兹和史尼金到门外等着,而他、万斯和我则走到隔壁的房间。马克汉站在门边宛如守卫般,万斯则是诡异地笑着走到窗边,向外看着麦迪逊广场。 “唉,马克汉!”他开了口,“这家伙有点异于常人,你真的不能不佩服他。他是如此思路清晰而且条理分明。” 马克汉没有回应。窗外这座城市午后喧嚣的噪音,反倒凸显了小房间里的宁静,宁静得让人有一股不祥的感觉。 就在这时候,隔壁房间传来一声震耳的枪声。 马克汉动作很快地推开门。希兹和史尼金这时候已经冲到倒下的史帕斯伍德尸体旁,马克汉进来时他们正跪在尸体旁。随即马克汉掉转头看着站在门口的万斯。 “他开枪自杀了!” “想也知道。”万斯说。 “你——你早知道他会这么做?”马克汉气急败坏地说。 “这是相当明显的事,真的。” 马克汉的眼睛闪出怒光。 “要不是你为他说情——怎么会给他这个机会?” “嘿,嘿,我亲爱的朋友!”万斯教训他说,“别因为传统道德而发牌气。尽管就理论上来说,夺取别人性命是件不道德的事,但是一个人有权决定自己的生与死。自杀是别人从他身上夺不走的权利。在我们现代民主体制里的父权专制下,我宁可认为这是他惟一拥有的权利,不是吗?” 他看了看表,皱皱眉头。 “知道吗?我已经错过我的音乐会了,都是你这讨厌的案子害的。”他说,并且对马克汉投以迷人的微笑,“现在你反倒来责怪我了。唉,老家伙,你真是忘思负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