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群哗》 第一章 光明即黑暗,寒冷即燥热,循环即不变;漫长便是短暂,无穷便是有限,永恒便是瞬间;过去也是未来,存在也是逝去,诞生也是逝去;矛盾亦为统一,溃散亦为聚合,流失亦为守恒;绝对或为相对,广义或为狭义,运动或为静止…… 爱为憎,苦为乐,难为易;进即退,守即攻,空即满;上则下,远则近,无则有;勇作懦,强作弱,繁作简;成亦败,得亦失,大亦小;明化灭,死复生,一生万,万归一…… 冷漠便是热情,坦诚便是虚伪,坚信便是多疑;快乐有时痛苦,得意有时失意,骄傲有时谦逊;伟大亦为卑微,辉煌亦为残破,崇高亦为渺小;欺骗或为真诚,残酷或为温柔,憎恶或为爱慕;苦难便是幸福,梦幻便是真实,有为便是无为…… 沉默、不忍、张开了干裂的嘴唇、胸中塞满了无奈之碎石、眼角湿润了、看着远方的背影、艰难挪不开脚步、远去的脚步顿起的灰尘在阳光下轻盈地漫舞飞扬、孩子想说话抿了抿嘴、不远处的核桃树在微风的抚慰下懒散地伸了伸懒腰、路两边的土沟渠里塞满了小石子、隔壁家多年没有人居住的破窑洞发出“轰”的一声巨响——大概是久被雨水浸渗的裂成几块的老墙上掉落了一些土块、才种下几年的杨树学着大人模样努力挺直腰杆但也会在没有人的注意时候偷偷懒、天空是蓝色的…… “哎……” 老头子差点掉下泪来,斜阳把他的额头照得发出钨丝灯那样的黄白色的光,两个双颊也反着土黄色的光。他眨了眨眼睛——几乎看不到黑眼珠,抬头纹、川字纹、鼻梁纹、又黑又大生着大大的眼袋的眼袋纹把眼睛挤到了一个坑里——他的眼球涌现出浑浊的湿润,看着慢慢走远的女人的影子,脸上纵横交错的沧桑皱纹已经为他颤抖却又沉默的嘴唇发言了。 慢慢走远的女人是他的媳妇,女人明显向着村头的老池岸走去。 突然老头子松开了紧紧握着的儿子的手,双手痛苦地捂住脸,轻轻地呜咽着,差不多几个呼吸之后,老头子揉了揉眼睛,似笑非笑地“哼”了一声——他觉得心抽搐了一下——是的——是那种久违的揪心的感觉。当老人放下手,那挤出来的几滴珍贵的泪水就好像久旱之地一场小雨过后的高原上生长着的干枯草木叶片上的露珠,轻轻地滑落在他的川字纹、鼻梁纹、黑眼袋的沟壑里,在阳光下闪着古朴沉重的光芒。这个老头也许年龄并不是很老,也就五十来岁,哎,可是生活却在他的脸上刻下了过往的艰难日子里不可磨灭的痛苦、焦虑、病痛、疲惫——就像树木的年轮一样——说实话,叫他“老头子”也说得过去,他看上去就像个六七十的老汉儿,好像比村里其他庄稼汉付出了更多倍的劳作,然而他家的庄稼地还是很糟糕。村里人也不管辈分,男女老少都喊他“老秦头”。 秦老汉把目光望向老池岸——突然一阵心悸,他知道老池岸上的闲人们又要热闹一番了——那里坐满了村里的闲人。他们倒不是懒散的人,就像班里那些勤快聪慧的孩子,总能显得不那么用功却总能获得优异成绩。当下农田里没啥活计,每天下午二三点村里的农民吃完饭都围坐在老池岸,打扑克,下象棋——作为常年面朝黄土背朝天的唯一奖赏。 几年前,老池岸(很多年前这儿有一个小湖,后来被村民填平了,这块地儿也就被冠以如此称呼)边还有两家小商店,村民们打扑克、下象棋的赌注就是一根烟——当然是那种劣质烟,抽起来简直就像直接点燃了一根木棍;大家伙儿平时都不怎么玩钱,只有过年期间打麻将的时候才会耍钱——这个时候村民们三五成群的聚在谁家的炕头上,把炕点得热乎乎的,简直有些烫人——而且是通宵达旦地玩,当然谁的脸上都看不出来黑眼圈,大家伙儿的一张张老脸由于几十年苦力活早被太阳烤得只剩下张开嘴后的一口黄牙成为唯一特色。等不到除夕,村民基本又要告别暖炕头,去田里溜达溜达,得看看去年冬天雪下得扎实不扎实,不然这冬小麦可不能有好的收成;果园也得看看,过不了多久就要疏花疏果了。这一旦开始忙起来,一年里也就没有几天可以舒舒服服地躺下来歇歇。 金门村这一带,乃至金门镇,乃至金门县,乃至金门市管辖的好几个县区,从二十几年前开始大量种植苹果树、梨树,除了这些,小麦,玉米家家户户祖祖辈辈都在种植,这可是祖传的口粮。近些年来,这一带的高粱、黍种得少了,大家伙儿慢慢也吃不惯玉米面、黍面了——吃起来有些扎嘴——小麦面蒸出来的热馒头占据了家里的饭前桌后(小麦面分为两种,一种叫“红面”,一种叫“白面”,前者大致是麦皮磨成的,后者自然是麦肉磨成的。这好多年前,小麦收成少,村里人稀罕白面,老舍不得吃。而今大家基本都吃起白面了);偶尔婆娘们搞出点玉米面膜、窝窝头,老汉儿们就不太高兴了——这在过去都是作为稀有食物在村民闪着幸福的泪光下一小口一小口吞咽的东西俨然已经成为过去的回忆了——即使对于最能吃苦耐劳的庄稼汉,这难道不比隔夜的剩饭菜(这倒是经常吃的)更要难以下咽? 村民们还会种植一些土豆、洋芋、西瓜、冬瓜、南瓜、梨瓜、西红柿、黄瓜、茄子、豌豆、辣椒、菠菜、苜蓿、芹菜、核桃树、桃树、梅李树、杏树、柿子树、枣树、杨树——当然不是家家都全部种——一年四季田地里的这些树啊果啊麦啊把勤劳的农民搞得团团转。疏花疏果玩马上要犁地,春小麦要撒种了,地头的贫土边上种一些西红柿、辣椒、黄瓜之类的,这又得忙活一阵儿,眼看要夏天了,果园里又是要除草,又要摘早熟苹果、早熟梨,赶集的时候这些又摆在货摊上了,不久,冬小麦又要收割了,打麦子,晒麦子,这期间还要给苹果套袋,忙着忙着就到了秋天,春小麦熟了,苹果、梨要去果袋,要摘,要搬运,要联系商家,收完小麦又得犁地……总之,大家伙儿都一个样,村里的懒汉也得被老天逼着干一年的活。这么说来,村民对于自己为数不多的娱乐活动就特别珍视了。 农活多的时候,大家伙儿一大早六七点吃点馒头,喝上几口白开水,就风风火火撸起袖子去地里了;大晌午得回家躺会儿,好避过中午毒辣的日头——不过这并不是必须的——婆娘们提前二十来分钟回去烧水,做饭,热下蒸馍,下一锅米汤,剁几个青椒丢进醋里,有时切个萝卜丝,切的时候看起来漫不经心,但婆娘的刀工也就直接反映在萝卜丝的粗细均匀上面了——当然也管不了这么多,等老汉儿回来,孩子娃儿们差不多也从学校回来了,一家几口子围着这一碟碎辣椒,一碟萝卜丝吃得津津有味。老汉儿的手多半是没有洗干净的,尽管在婆娘的吆喝声中装模作样的搓了几下,管他呢,吃几个辣子蘸馍,嚼几口萝卜丝,就觉得一大晌的全身疲累都被吃进肚子了;辣椒当然越辣越好,都是自家种的,大家伙边喊着辣啊辣啊越吃越猛。老汉儿吞下几个大馒头,喝两洋瓷碗稠米汤,鞋也有时候懒得拖,直接在炕边躺下了。 婆娘们吃得慢,还得等娃儿们吃完,把他们赶去学校——娃儿们觉得念书太累,都想着出去打工挣钱——赶紧洗锅洗碗。真是奇了怪了,多放一把米,就剩了一大洋瓷碗稠米汤,少放一把米,掌柜的就叫唤着想饿死他还是怎的!屋里人——村里的已婚妇女都是这个叫法——常年也没用总结出这个规律,有时心想是不是掌柜的诚心气她,不过这个问题实在太复杂,屋里人次次想,也不曾弄明白过,管它哩,打个盹,下午还要下地呢。 到了后晌儿吃了饭——也就是傍晚——老汉儿披着个褪色的旧蓝色中山服,裤子挽在小腿上,背心破了不少洞,上面的汗渍一溜一溜的,腰上勒着破细布绳,双手叉腰,一副很满足的样子,出去溜达几圈,跟左邻右舍吼上几嗓子。吃咧么?吃咧。吃得啥?膜么,你咧?一样得么。哈哈。 晚风掠过还没长大的柳树,树叶簌簌地欢笑着,不久月光便铺满大地。这时候,家家把电视声音放得老大,老汉儿看完中央新闻,再看一两集电视剧——而这个时候娃儿们特想看动画片——当然娃儿们要被训斥一顿:成天知道动画片,不知道跟你班第一学一哈子,我听他爹说自己娃光知道学习。两集电视剧——多半是武侠片,要么就是古装剧——结束之后,一家几口子在老汉儿打雷般的呼噜声的陪伴下进入了梦乡。梦里,娃儿们大概会梦到变形金刚,会梦到数码宝贝,会梦到猪八戒,孙悟空,会梦到高楼大厦;媳妇儿嘴角完弯成一条微不可察的弧度,大概是梦见自己命变好了(她们总认为一辈子劳苦耕作的根源在于命根子不好),嫁给镇上一个有钱人,结婚的时候杀了两头猪,还把一个猪头送给娘家儿——同样是庄稼汉,凭什么人家就盖了一院子砖瓦房,还买了个面包车,娃儿媳妇也不用愁——这时,媳妇儿大概又会叹一口气,看来即使在梦里她也多少知道自己在做梦,哪有这么好的命啊!掌柜的呼呼声中有时候夹杂着一声怪笑,他梦见自己发了财,果园收成好,多卖了一万三…… …… 这阵子地里活儿比较少,村民们都比较闲,大家聚在老池岸分成两波,一波人打扑克喊声滔天,一波人下象棋叫声如雷。 “叫你打对尖儿,不然刚早扔牌了。” “这把牌不好,对尖儿我留着防他一手对k!” “拱卒啊!” “上马啊!” “悔啥棋咧?!” 老秦头远远望着老池岸蹲的蹲着,坐的坐着的一群人,不用细看就知道是东来、老鸟、腾辉、国庆、猪娃、狗蛋围着一堆;另外一堆躲在后面,不过除了瓜怂、镇明、红山、马猴、风旗、建工、昆明应该也没谁了。很多年前,老秦头试着融入这一群人,但是跟着人家一伙儿蹲了几个月,总觉得别扭,有些格格不入,他一来大家说起话来都不甚热情了,他当然知道为啥,不过要改掉那个原因,或者说要摒弃那个原因,用他自己的话来说,就是——“绝无可能!” 老秦头当然知道当她媳妇——也就是我们刚才提到的那个女人——走过这群闲人的时候大家的反应,显而易见,自己肯定会被村里人更加瞧不起。村里人的瞧不起分为两种,一种是混得熟的一群人整天互相叫喊着:老子也能把你到眼里揉,这是大家伙儿开玩笑呢,我敢说谁都这么对别人喊过;另一种是表面上对你客客气气,好像你高人一等,这其实是大家心里不太把你当回事,表面上把你拱得高高的。 村里人对待老秦头就是用后者的方式,他们说:“老秦头,你呀,可是肚子里面有墨水的人,我们都是庄稼汉,你守着一屋子的书,我们守着几亩地,大家可是不一样的人哪。”老秦头听了,心里既高兴又痛苦,高兴的是这些刺人的话就像大家伙双手奉上的一支玫瑰,玫瑰的样子是漂亮的,气味是温馨的——这仅仅是这些话的表面意思,老秦头内心深处也是承认的——假如它不曾含有言外之意的针刺,也算是大家对他这个笔墨之士的些许恭维,痛苦的是很显然这支玫瑰不是为了赞美,而真的是为了刺人! “村里没有人能够了解我,”老秦头常常痛苦地喃喃自语,每当这个时候,他的心头会往往掠过一些早期的画面,画面模糊不堪,画面中的人物被有意地遮掩得只剩下轮廓,不过,诸位看官要是跟我一起拿起放大镜,还是大致可以分辨出画面上有两男一女,至于他们在干什么,我们再也无从知晓了,这个画面大致也随悠悠的几十年日头风化在了老秦头的心头、脑海中、灵魂里。 顺便也得提一句,村里的另外一个老头也“享受”到了老秦头的那种尊敬,他叫旺财,也曾经是一个读书人,不过旺财和老秦头的区别有两点:一点是旺财可没有人家老秦头那一屋子书,第二点就要跟第一点扯上关系了,老秦头人家可是受到县里作协作家的肯定的,县里的作家叫民生,他每年过年都会来拜访老秦头,这些书都是民生送给老秦头的,听说后来,民生去了金门市作协,经常在自己的书中提到一个人——他自称这个人是他的文学导师——这个人的名字自然不断变化,但其实指的都是老秦头。 得了这个因由,村里人对待这两位格格不入的“读书人”、“肚子里有墨水的人”的态度也是略微有区别的,旺财常常被捉弄,他们常常叫他写出一首打油诗来;对待老秦头,大家伙还是维持着表面的客气态度的——这种态度与日俱增,听说前不久,这金门市的作家民生竟然不惜自己高贵的身份多次大驾光临老秦头的寒舍,来干什么,大家伙儿起初都不太清楚,不过后来一传十,十传百,从金门村传到金门镇,全镇人最终得到了统一消息:民生大作家邀请老秦头加入金门市作协,更加惊人的是,民生大作家三顾茅庐之后,老秦头断然拒绝,而民生大作家竟然又多次地声称:“他是最好的导师、朋友!” 这可了不得,现在村里人见到老秦头,都要在黑黝黝的脸上挤出一丝笑容来,俗话说得好:“苟富贵,勿相忘!”老秦头说不定也能在老年像姜子牙一样钓出一个“周文王”来呢!村里人都知道老秦头和旺财都有一个习惯,两个人不管干什么兜里都揣着一个小本子,一支圆珠笔,常常掏出来写写画画,看上去颇为认真。文字的灵感总是突如其来地掠过他们的脑海——我们都知道这对于作家,或者说一心想成为作家的人意味着什么——他们得赶紧抓住这奇妙思想精灵的尾巴!地里施肥的时候,拉着架子车回家的时候,骑着个二八式自行车的时候,给羊割草的时候,喂猪食的时候,用石轱辘碾麦秆的时候,扫雪的时候,吃饭的时候,晚上睡着突然坐起来的时候——灵感总会与他们不期而遇,而他们总能从身上掏出一支漏油的圆珠笔,一本写着密密麻麻小字的小本子在上面刻下几行字。村里人当初总是暗地里嘲笑他们,后来觉得能坚持一辈子说不定有什么能耐——虽然他们怀着好奇的心情试图了解旺财和老秦头的灵感之流星在两人的思想之宇宙划过的璀璨轨迹,无一不遭到拒绝! 妇女走了没几分钟,老秦头就松开了儿子的手,神不知鬼不觉地从破旧的中山服的上兜里掏出了纸笔,飞快地写着什么。 “爸爸,你在写什么?我娘真的走了吗?” “二十年了,”老秦头似乎没有听见儿子的话,皱着眉头,额头上的皱纹自动汇聚到一起,形成了一个大大的“三”字,不过老秦头突然回过神来,用布满厚茧的手抚摸着儿子的头,微不可察地叹了一口气,“你娘啊,不要咱爷俩儿了。她嫌我没本事,没出息,不挣钱,不养家,整天写写画画。” “可是,”男孩有些犹豫,看着远去的母亲的身影,表现出稚嫩的少年的克制,脸上没有流露出十分明显的痛苦痕迹——不过他的一张稚嫩的小脸在轻轻的颤抖——但他还没在克制的山坡上走几步就停住了脚步,也至于他偷偷地拂去眼泪,他就像大多数农家的孩子一样,把几乎所有的苦痛藏在内心最深的角落,“爸爸,我觉得你也是一个大文学家——可是,就像妈妈说的那样,你为什么不答应民生叔叔呢?”他抬起头看着父亲,那纯洁的面孔好似在说,“那样我们就能过上好日子了。” “或许吧。”老秦头摇摇头,蓦然地感觉舌根很苦,好像喝进一大碗中药——这种痛苦的感觉已经消匿很久了——苦涩的中药随着他的食管经过肺,心脏,脾,胃,让他觉得胸闷,心被密密麻麻的小针扎着,脾掠过一阵酸痛,胃里翻江倒海,“哎,我大概已经……”他终究没有继续说下去。 “回去吧,”老秦头指了指自家的柴门,吐出一口浑浊的气来,那气味真像消化不良似的,“我再劝劝你母亲。” 孩子听话地拖着忧伤的脚步进到了小房子里面。也许他现在正在里面捂着双手哭呢。有太多事情他小小的脑袋瓜子想不通哩。 老秦头抬起脚步,想起了想起马尔克斯和梅赛德斯,为什么她,王娟,就不能像她那样支持他呢。她从没有支持过,从没有!她只有抱怨,抱怨屋子里一股书呆子的味道——她管他叫“书呆子”、“墨水瓶”,她恨他没有接受作家民生的邀请,她恨他三心二意干农活,她恨他心里那些古怪却又不愿透露的念头——这些念头对于老秦头是干醴清冽,对于她却是泥潭魔沼,她同样恨他那些一大本一大本的稿纸——她没胆量烧掉他们,但她产生过念头——那是老秦头的生命,他说,如果有一天失去了它们,他指不定会杀人。为什么她这般愚蠢,荣华富贵,啊,我告诉过她,再等五年,再等五年,我肯定会出人头地,为什么她不相信,熬了这么多年,就真的等不下去了吗?!都是愚蠢的人!愚蠢!想想当年,老秦头刚从大学毕业,是一个不折不扣的帅小伙,说起话来激情四射,张口闭口全是巴尔扎克、雨果、陀思妥耶夫斯基、福特斯,他俘获了她的心。 他知道,她从来没有懂过爱情是怎么一回事,爱情的挣扎,爱情的悸动,试问金门村一带哪个庄稼汉又能懂呢?!又何必懂!爱情,那大概是那些文学家杜撰出来的词语,这种缥缈的微风不曾在他们的命运长河中激扬起过生活的风帆,他们的心也在长期劳作中和手一样蒙上了厚厚的茧子,任凭生活的压迫,命运的折磨,苦难的摧残,心早已像广袤的黄土地一样变得又厚又硬——爱情的涓涓细流实在微不足道甚至显得非常可笑!老秦头曾经试图用沁人心脾的诗与远方滋润她,用浪漫氤氲的春暖花开感化她,用朦胧动人的海角天涯唤醒她,王娟却报之以嗤然一笑。老秦头永远忘不掉那笑声,那叫他颇为痛心。“下士闻道,不笑不足以为道。”老秦头从此放弃了和王娟结伴同行的愿望,自己孤身一人在文学的荒原中像个幽灵似的慢慢游荡着。 老秦头痛苦地审查着自己的内心,他觉得自己好像分裂成了两种人格,一种是理想人格,生活的蛛丝马迹都会在这种人格上造成成千上百倍的痛苦和快乐——自然痛苦是经常的,这种人格好像一个高倍电子显微镜一样端详着金门村的所有人——包括自己,所有人的内心活动,思想活动他都一目了然,这个人格也架起放大镜来观察整个社会,整个人类历史,他发现了一个结论,那就是人性自古至今未曾改变过,人性符合某种规律——即使历史在更迭,时代在变迁——这些规律却像能量守恒定律一样雷打不动,而文学作品则必须要在人性的这些定律上下大功夫,或者说以此公理来推导其他公式。对于文学创作,他的理想人格往往能说出像菲尔丁在《弃儿汤姆琼斯》每个章节前面的大段见解,他觉得文学已经采取“现实主义包围理想主义”的战略,这就像“农村包围城市”一样,具有高度的思想性。他的理想人格结合当前的文学社会,认为在文学这片百废待兴的土地上,乡土的现实主义将是文学赖以壮大的根基,现实主义好比重工业,是首先要发展起来的,至于浪漫主义、浪漫主义那是在中国文脉达到小康水平之后才需要考虑的次要矛盾——这是老秦头在青年期间就具有的思想——当然他还有其他许许多多关于文学的惊奇理论,他自以为这是毋庸置疑的。 总之这么多年,他的理想人格已经在他的思想的神州大地上开辟了大片疆域,并且深深地扎入了土地当中,成为一个忠实的“文学上的马克思主义者”(他本身即是一个马克思主义者)。至于另一种现实人格,却轻薄许多,似乎作用也不甚大,但也在他的心田里时时发出警告,说他的思想和灵魂已经走得太远,这是一条不归之路,思想探索是世界上最危险的游戏,宛如神游太虚而不知归,甚至像吗啡一样叫人上瘾。现实人格还说他已经不可挽回,甚至已经分不清现实中的现实和虚幻(尽管他本身即是一个现实主义作家),以及虚幻中的虚幻和现实。当然,每当两种人格在大吵大闹的时候,老秦头总是在想象中抄起一只脚后跟处破了个洞的布鞋扔向两种人格——“我不过臆想出你们而已,我的人格是统一的。”他在自己思想的无人之境大声宣布着。 女人已经走到了老池岸,一个面包车在等着她。 女人胳膊上搭着一个小皮包——这是她身上唯一的行李——她把自己想象成一个模特,每一步都力求妩媚、性感。 “王娟,你这骚婆娘今儿个穿得这么好,干嘛子去呀?”震平抖了抖破背心——背心残破不堪,差不多成布絮儿了,颜色早已经变成叫人怪不舒服的土黄色了——使了个怪眼色问道。 老池岸的一众人等也把目光看向了王娟。 王娟脸上擦了很多擦脸油,,头发特意扎成一个马尾,这样显得年轻,衣服也特意穿上了最好的一身,一件轻薄的印满花朵的黄绿色布外套,一条显瘦的运动裤,一双新作的花布鞋。 王娟还是低估了这么多双眼睛的力量,她原打算光明正大地从老池岸踏过去——好向村里老汉儿们庄严地宣布:“老娘我撂挑子了!我可不喝墨水瓶!”她预先在心里默默地排练了一下,想了想男人们的反应,再想想自己的反应,这可是一场漂亮的演出!可是突然她却发现自己突然失去了继续向前走的动力。 她甚至没有听见震平调戏的话,她的脑子里面嗡嗡嗡地直叫,她的心扑通扑通地简直要跳出来了,她感觉脸直发烫,她的腿脚迈不开了,她觉得自己已经呆在了原地——事实上她的双脚还在机械的走着。她突然听见男人堆里有谁乐呵呵地笑道:“王娟呀,老秦头的绿帽子真不错啊。”王娟想起了邻村的柱子,她媳妇跟人跑到了外省,被掌柜的连夜跟过去打折了一条腿——她突然全身战栗了起来,又马上安慰自己说“书呆子”是不会打人的。 不过,王娟即使早已做好了跟着另外一个男人跑路的准备——让她惊讶的是“书呆子”知道了之后并没有特别生气,仿佛正中下怀似的,虽然她也琢磨温顺的“书呆子”大致不会挽留她,可是当那一幕真的来到了现实她还是有些难以接受——她依旧为这个决定踌躇了起来。 如果正义的力量十分薄弱,就显得恶劣的行为变得有理有据。至少王娟觉得她给老秦头戴了绿帽子,这反而是他的不对,至少是由他引起的。 拐走王娟的男人是她和村里女人去新疆摘花椒打工时认识的,是他们的工头,金门镇人,在镇街道有个不小的五金门面——两个人大概在新疆就搞在了一起,村里其他女人大概也都是知道的。从新疆回来之后,这个消息传遍了金门村,当然绿帽子的消息也传到了老秦头的耳中。 王娟想起那天晚上,老秦头郑重其事地问她:“娟儿,是真的吗?”她自然知道老头子问的什么。她没有隐瞒。老秦头沧桑的脸上浮现扭曲的神情——王娟甚至怀疑掌柜的是否对此怀有真正的痛苦,她大概觉得老秦头早已丧失了某种感情和欲望——过了一会儿,老秦头皱起眉头来,王娟心领神会,她承认了自己已经失贞。 老秦头没有说话,他不知道说什么,他甚至有点奇怪,王娟狂风暴雨般的告白猛烈地敲打他壁立千仞般的意志,此等耻辱在他而言似乎介于意料之外和情理之中。他就像祈雨的人直至及时雨至悠然恍惚,将信将疑。 他似乎一直期待着这样的事情发生(尽管对他而言,这是一种耻辱,又是道德和伦理的沦丧与覆灭),但他又因为措手不及地被动接受事实而感到五味陈杂。许久的沉默之后,王娟又开口了:“我们是真心相爱的。我想,那是爱情吧。”王娟大抵也不知道自己为什么说出这些话,说出之后她又感觉颇为后悔,她觉得自己的舌头大抵不听使唤了,她想收回这泼出去的水。 老秦头怔了一下,他简直不太相信自己的耳朵,娟儿怎么能说出这种话?爱情?她真的懂吗?哦,她……老秦头突然觉得心头很乱,生活不该是这样——不,生活就该是这样——不,生活! 又是许久的沉默,当时,王娟心里偷偷地想,只要……只要老头子说出一句话……“你疯了吗”……不……只要老头子说出一个词……“别走”……甚至一个字……“别”……她决不会走——事实上她也不知道老头子当真说了,她会不会又把老秦头大骂一顿。 但令王娟失落的是她的堕落之举丝毫没有引得老秦头哪怕是象征性的愤怒,他或许在听到消息时有过转瞬即逝呆若木鸡的表情,但马上作出一副听之任之甚至弃之如敝履的模样,这分明是对她的不屑亦或者放弃,仿佛她压根儿就是无足轻重的。她甚至更希望老秦头涌现出暴跳如雷的狂躁以对她恬不知耻的行径作出理应如此的惩罚,这不单单是一种受虐倾向,更是一种奇怪的油然而生的无缘无故的渴望。只是,老秦头的笔更加勤快了。也许他把对我的不满全写成文章了,王娟想道。 王娟直直地走着,眼洞里射出灰色的光,仿佛失了神一样,看热闹的猪娃、狗蛋一伙儿人甚至都怀疑她是不是要直接撞到面包车上,这时,王娟突然停下了脚步,她回头一看,突然嗤地一声笑了。夕阳打在她的脸上,竟叫人觉得有些陶醉。她看到他的男人还是来了。她蓦地生出一种爱意,这种感觉好似破土而出的萌芽,让她的眼珠突然明亮了起来,但是她心底又产生了另一种感情,这种感情像石块一样迅速压向了幼嫩的萌芽。萌芽太脆弱了。她的心又变得像铁块一样。 老池岸的一大伙人也看到了老秦头,他慢腾腾地挪着破布鞋在土路上发出“啪”“啪”“啪”的响声,激起的尘土绕着老秦头的脚踝纷飞着。大家伙儿突然安静了下来——事实上,他们本来打算起哄的——好像有一种什么莫名的石头突然压到了众人的心头,那好像是高于生活的那种法则的力量。 “你来干什么?”王娟等男人来到自己面前时做作地喊道,她讨厌自己用的这种语气。 老秦头许久没有开口。众人早已给这段闹剧做出了想象,老秦头会把王娟揍一顿拖回家。但老秦头叫大家失望了。他毫无作为、近乎失去男人尊严般地站着。老池岸的一伙人惊讶地变成了一堆石像,他们完全没有料到事情会这样发展——出乎想象,据他们之后给自家老婆讲的时候,都大跳如雷,就好像自己化身成为了老秦头,哼,那个时候,我他妈拿刀子剁死你个贼婆娘!这个时候,被窝里的婆娘就会揪住掌柜的耳朵,我看你是在指桑骂槐! 老池岸的人好像在期待什么,王娟也在期待什么。所有人都明白,这是一个至关重要的时刻。也许只要老秦头说出什么话或者做出什么动作,事情会朝着另一种事态发展。老秦头好像被命运赋予了一种诡异的、奇幻的力量——他可以真正掌控自己的命运!这种不可思议的高于生活的力量是多少人的向往啊!尽管大伙幸灾乐祸的心情并没有减少,但随着这种面面相觑的停滞大家心中升起了一种希望挽回这种伤风败俗的不幸的光芒,这种光芒中有怜悯,有同情,有对和谐的渴求。 可是,老秦头好像故意和大家怄气,半个字也没有吐出来。 时间滞住不动。 “娟儿……”这轻声的呼唤让人听起来简直不像是从老秦头的口中发出的,而是整个天地发出的深沉喟叹。这声呼唤差点击垮了王娟的决心。 “上车。”车中传来一声。王娟简直有些进退不得,她仿佛真像之前在家里黑白电视机里看到的剧中的女主人公一样顿时失了分寸——此前她大声嘲笑她们面对感情的进退维谷时先是踌躇不决继而偏执地走上了荒唐的道路。 “上来吧,”车里那个男人伸出了头,戴着一个黑墨镜,头发精心梳过。他是镇上五金门市的店主陆建峰,之前的老婆死了,也没续弦,但是偷腥的事可是干了不少,在镇上也算有名有姓的人物。虽说陆建峰的个人品行不叫大家伙儿看好,但他的生意手段却是有目共睹的,他搞五金批发,卖电动车,组织金门镇妇女去新疆摘花椒,把江浙的商人引进各村大批购进水果,这样的人似乎自古有之——他们用自己异于常人的某些手段凌驾于当地风俗之上,常常做出一些为人不齿的恶劣行径,但也不能说他是个无赖,毕竟对于全镇经济发展他也做了某些贡献,他们走过的路上溅起了蔑视他人和伤害他们的灰尘,从小欺负其他小孩,青年放荡不羁,中年风风火火,大家总认为这种人躲不起,也惹不起。一个镇上总有这么几个霸道的家伙把握这全镇经济的命脉,甚至镇长平时也得和他们做些表面文章——很显然,小到一个村,大到一个城市,这种人总是存在的,自然他们所能掌控的力量随着地域的扩大成反比。 陆建峰从车窗伸出了头,有人拍起马屁来。带头的是腾辉,他自然得做出表率,因为每年他作为腾辉在金门村的唯一代理人(说白了就是跑腿的),负责把全村几乎全部家庭的苹果、梨子收购给腾辉介绍来的江浙大商人。不少人欠起身来和这位大名鼎鼎的五金店主寒暄几句,而五金店主也只是稍微点了点头,便亲自下车,把王娟拉上了面包车。在这件事情上,五金店主的确表现出了更多的男人气概,而老秦头却像个软蛋,而且是个在大庭广众之下被戴了绿帽子却不敢有所作为的软蛋老秦头最终没有挽留。 面包车朝着老秦头放了一通黑屁就绝尘而去。大家伙儿都过来给老秦头宽慰几句,叹着气拖着布鞋溜达溜达地回去了——不过村民们也很难办,这绝不是发挥口才的场合。老秦头得了宽慰,心里很不是滋味,在路边站了好几个时辰,对着慢慢升起的月亮叹了一口气,回了家。 路上,他瞥见旺财急匆匆地关上了门,气得骂了一句:“你这驴日的偷看啥咧!” 门里传来一句,“窝囊废!” 老秦头可不跟旺财一般见识。虽然两个人都是“文墨之士”,却颇有龃龉,大概文人相轻。村民们按照自己的理解,认为两个老家伙假使不能建立俞钟之交,最起码表面上也不要搞得和仇人相见一样嘛——毕竟都是搞“文学”的,都是文化人。看来,艺术上的偏见一旦形成,连友谊也形同陌路。 老秦头和旺财当年都是大学出身。前一年老秦头考上邮苑,后一年旺财考到了金门大学。这一下子轰动了整个金门村。当时村民的观念是“要致富,先修路。”他们觉得这两个年轻人前途无量,将来一定能把村里的土路铺成石子路,或者水泥路。邻村的家禽他儿在外闯出名堂后,回来直接给村里灌了一条水泥路——这是全镇第一条水泥路。老秦头和旺财成了全村人的希望。村民指望他们端上铁饭碗,给村里人建些新房子,修一条好路。一九八六年,邮政与通信正值蓬勃发展,邮苑便成为物华天宝人杰地灵之地。 金门大学虽然比不上前者,却也在金门市的头牌高等学府。总的来说,乡亲们都殷切盼望这两条龙能够一飞冲天,大家伙儿也跟着沾沾光,甚至连镇长也亲自来看望老秦头和旺财的爹妈。时间一晃四年过去了,老秦头毕业了,令乡亲们吃惊的是他既没有继续深造,也没有留在北京谋上什么差事——村民们寒心了,老秦头他爹用板凳腿把儿子狠狠地锤了一顿,打得老秦头一个月下不了炕,当时老秦头他妈可怜娃儿,哭得一把鼻涕一把泪也没劝动掌柜的,因为掌柜的差点要把怒火也烧到婆娘身上,后来老秦头打累了,把板凳腿一扔,像个小孩一样哭了一夜。老秦头什么也不肯交代,没人知道他抛弃前程的理由。一些人猜想老秦头大概是荒废了光阴,落了个一事无成的下场。 后来,镇长说给老秦头在镇上办公室谋个职位,在父亲的强烈要求下,老秦头去了一周就回来了。“父亲,我跟着你干活吧。”这是老秦头的原话。回答他的是父亲的一个响亮的耳光,不过打得不是老秦头,而是自己。“造孽啊!”对于家中独子愚蠢的叛逆,老秦头的父亲实在没有办法,过了二三年就化作一抔黄土,他的母亲也在不久也撒手人寰。这成了老秦头的心结。头几年,村里人还怀着希望——他们觉得老秦头只是犯了糊涂,但后来这个希望破灭了,看来老秦头铁了心要当一个农民! 旺财九一年毕业,比老秦头晚一年,旺财原计划继续读硕士——这个消息算是对金门村乡亲们的一个补偿。然而天有不测风云,九一年的暑假,旺财他爹晚上捉蝎子的时候从山崖摔死了(金门镇的村民夏天会去山里捉蝎子,拿到集市上卖)。这对旺财和旺财他妈是一个致命打击。旺财他妈是一个典型的小女人,因为旺财的外婆是一个典型的封建妇女,小脚丫,头脑里面装的都是妇女的三从四德——她把这些传统观念一滴不漏地灌输了了四个女儿,旺财他妈是最小的女儿,也是旺财外婆最疼爱的一个,因此袭承了自己母亲几乎全部的观念。掌柜的不幸摔死的那一年,旺财他妈已经五十多了,但是她的心智却像一个十八岁的小姑娘一样,家里的顶梁柱没了,她便开始杞人忧天。 旺财母亲拉着儿子的手,叫他不要离开家,不要离开他。旺财的孝心叫他放弃了读书。旺财的导师亲自从金门市赶过去来说服旺财的母亲,可是他一到金门村,就落下泪来,这位教授看到了乡村前所未有的贫穷,这愈发激发了他要说服旺财母亲的决心。导师哭着离开了,他失败了。旺财为了侍奉母亲,做了农民。看来某种事是注定要在他们命运之书中出现,任凭他们怎么挣扎,命运的轨迹如同白纸黑墨一样烙印在他们的生命里。后来两个人都结婚了,旺财的媳妇是他母亲找媒人介绍的,有点“父母之命,媒妁之言的味道”。老秦头的媳妇是个寡妇。转眼间二十年过去了,王娟离开了老秦头,去追逐自己的“爱情”。两人并没有去民政局办离婚证。没过多久,全镇人知道老秦头戴了一顶绿帽子,还传言他十分乐意。 王娟走了几天之后,正是二零一零年的八月初一。民生突然来拜访老秦头,还带来了一位看上去神采奕奕的中年人。民生是九八年认识老秦头的,他总是称呼老秦头为秦兄。九八年的冬天,县作协的作家民生出版了一部新书《金门县的乡亲们》,在县里引起了不小的反响。一方面为了帮助民生推广新书,因为民生的梦想就是成为一名人民文学家,一方面为了基层的群众建设,县领导觉得可以让民生去各镇各村做一个巡回思想教育工作。民生积极性很高,因为这次机会无疑可以让他多和群众交流,去了解民意,使得自己的作品更加真实。十一月份,民生来到了金门镇。八号傍晚,金门村村委会的空地上挤满了人。 村长把院子里一百瓦的大灯泡拉开了,在明亮的橘黄色的灯光下,漫天飞雪像精灵一样在天空中飞来飞去。民生开讲了,他讲的是***三渡赤水的故事,讲到激烈处,村民们爆发出一阵“***”、“***”的呼声,仿佛大家伙儿一下子回到了五六十年前。略谈文学创作之道。在提到艺术的时候,他说:“艺术来源于生活,又高于生活,但归根结底,艺术不能等价于生活。”乡亲们爆发出了如雷的掌声,民生志得意满,却发现有个人从始至终对自己的演讲不屑一顾。他高昂着头颅,充满一股知识分子的傲气。民生从村支书那里打听到他就是老秦头。 出于知识分子穷根究底的习惯,民生决定一探究竟。不过他很快自叹弗如,甘拜下风。老秦头侃侃而谈,肆意汪洋,听得他如痴如醉。老秦头提起巴尔扎克,马尔克斯,雨果,陀思妥耶夫斯基,狄更斯,列夫托尔斯泰,鲁迅,巴金,老舍,曹禺,朱自清,徐志摩,闻一多,茅盾,郁达夫,萧红,冰心,弗洛伊德,乔治桑,简奥斯汀,海明威……民生没想到偏僻的金门村竟然有这样的知识分子。两人秉烛夜谈,民生觉得眼前的那位学识渊博,深不可测,其冰山一角,就足以让他望洋兴叹,自愧不如,老秦头每说一句话,民生便益加觉得振聋发聩,闻所未闻。仅仅当晚聊过的话题,民生就整整思考了一个月,后来他在县里文摘发表了一篇《论文学之道》,竟然获得了市作协专家的电话垂问。至此,民生与老秦头建立了友谊——不过老秦头未必像民生那样重视这份友谊。此后,每年过年,民生都会拜访老秦头,做出学子姿态,以求不吝赐教。接下来的十二年里,民生的文学造诣突飞猛进,即使如此他依然感觉老秦头深不可测‘’如同海量。民生看过老秦头一些为数不多的手稿,每每读来都拍案不止,直呼高山仰止。民生觉得老秦头的笔力足以在市作协有一席之地。但老秦头总是拒绝发表任何文章。 这天,民生来到老秦头家中,老秦头正在熬稀饭,儿子秦博趴在凳子上看一本《躁动与喧哗》,老秦头赶紧请两位坐在炕边。老秦头的两个窑洞全在漏水,只能住在这个之前放农具的柴房里。这间柴房里盘了一个大土炕,是个三人炕。老秦头的藏书越来越多了。民生听到一些风声,他并没有主动提及。他这次是专为秦博而来的。民生介绍了一下,来的年轻人叫孙闯,是金门市重点高中的一名语文老师;这次来的目的是想让老秦头的儿子秦博来孙闯的班上读高中。老秦头觉得这是一个很好的提议,他知道县里高中教育和市里还是有相当差距的。不过,市里的学费生活费是个问题,这让老秦头皱起了眉头。老秦头拿出一个厚厚的塑料袋,袋子里面装着的是秦博从小到大获得的所有奖状,孙闯翻了翻,孙闯露出了满意的笑容。民生又掏出一个名片来,兴奋地说县里有个企业家叫韩门,是自己的老同学,这家伙当上了老板,开了公司,搞的是建筑。韩门有意搞慈善,计划资助县里的贫困学生,秦博完全符合受资助的条件。。老秦头谢过二位,接受了这雪中送炭般的帮助。 八月底,秦博去了金门市读高中,留下老秦头一人在家务农。 第二章 八月的太阳神极其暴躁,他的怒火疯狂地撒向这片古老的大地。经过长期的炙烤,大地母亲也解开衣襟,露出龟裂的皮肤,这样的黄土地显得更加地苍老。一下子,仿佛所有的植被都消失了,前十来年退耕还林换来的一丝绿意在八月的热风下瑟瑟发抖。黄土地,露出你的本色吧!黄河,带走这些肥沃的泥土吧!不管这块大地烤焦我决不罢休!道路两旁的胳膊粗细的小杨树无精打采地在原地不知所措,它在痛恨日头的喜怒无常,他在痛恨生活的苦难多舛,路旁的狗尾巴草、车前草、水稗草、蒺藜全都失了魂似的,太多天没有喝水,噩梦般的大地炼狱不断地惩罚着他们,果园的那些杂草在意志即将崩溃之际被老农的快刀割去脖颈,实在是谢天谢地。从这个沟渠到那个沟渠,翻过一座山又翻过一座山,走到小路的尽头,终于可以发现黄河那闪闪躲躲的身影,她大概也懒得继续向东走了,她的河床几乎发烫,近些年,她也似进入更年期一般,再也不能拉拢那么多支流陪着她欢欢喜喜奔向渤海的怀抱了,姐妹们都被那狠毒的太阳折磨得魂飞魄散,再也找不到万年以前那快快乐乐的时光。整个夏天,高原的噩梦才刚刚开始,没有谁敌得过高高在上的火轮。为数不多人类的身影是那些颇有勇气的老农,他们跟大自然斗争了一辈子,早已经把对方琢磨透了,在八月的熊熊炉火中,老农们的皮肤早已经烤成了赭红色,谁也不怕谁啦。 说实话,这炎炎的夏日方能代表这片高原。岁月的变迁也几乎没有多大改变这片土地上人们的意志和感情,黄河见证了整个人与自然的战争与和平。忠厚的世世代代居住在这片高原上的农民大抵认为自己战胜了自然,而数千年的风沙和流水在这片土地堆积起了高原,冲刷出来沟壑,人世过客你来我往,终于抵不过那源源不断注入的黄沙,那涛涛奔腾的黄河。人民的血汗洒在黄土地上,铁锨,䦆头挖在坚硬的土块上,这样的劳作似乎从未间断,而地质运动却在神不知鬼不觉的进行着,水土流失仿佛苍天和大地在赌气,那些珍贵的可怜的雨水竟然也为虎作伥,吞噬掉人民的精血。大自然鬼斧神工造出如此苍茫的高原大地,居民们世世代代使用蛮力换取赖以生存的食粮,双方都在挣扎着。高原缺少了叮当作响的锄头声会觉得孤寂,居民誓要把这片倔强的黄土地改造成天府之国的愿望也终究会觉得失落——黄土地和人民早已融为一体:血液和灵魂,土壤和智慧,意志和磨难。居民们像一颗行走的饱尝干旱的植被一样,幻想着征服这片高原土地——但对于土地而言,居民们不过是自己的孩子,但她早已形容枯槁、精疲力竭,实在挤不出几滴奶来哺育那贪婪的孩子。这片黄土地上的一切终究是一体的,夏日灼灼,百虫争鸣,万木之发,黄河奔流,漫天星辰,皎白月华,敦厚人民——这是这片黄土地上独有的,他们驻足于此,宁愿在彼此的挣扎苦难中一代代的繁衍生息。 历史悄悄地带着笔墨来到这片黄土高原上寻找人文风俗的素材,他惊叹于他的兄弟——岁月——他总是先他一步——而他们的父亲——未来——更是让兄弟二人望尘莫及。未来之父早已预言这片黄土地上的命运,艰难重重的农耕年代,任凭居民奋力挖掘,任凭黄河肆意冲刷,黄土之下,亦是黄土,。历史怀着悲悯之情看着世世代代的人民在此所作的苦苦挣扎,黄土地也发出不甘的抗议,纵然岁月早已超出了悲喜,见惯了生灭,也禁不住在黄土地上掉下几滴泪来,泪水有时猛烈,暴雨如注汇成江河又掠走层层黄土,泪水有时稀疏,久旱甘霖被黄土地贪婪地吸收消失得无影无踪,他只得轻叹一口气,未来之父的重罚落在这片土地上的诅咒是无法消除的。历史擦亮智慧的双眸,感叹伟大父亲的惊天手笔,他惊奇地发现居民们无一不在进行着愚公移山的工作,此山平,他山又起。但这并不是一种悲剧性的力量,大片大地以及大地上的人们常常怀有远胜于苦难的意志和信念,偏执地抗击着加诸己身的可以称之为不幸的魔咒。广袤又起伏的高原,厚重苍茫的皮肤里蕴含着成年累月的苦难所沉淀的异色光芒,饱含愤慨而不言其怒,满怀忧愁而不以己悲。夕阳下,幅员辽阔的高原沐浴在平和沧桑的金光之下,飞扬的尘土也镀上了一层金色。 这一大片黄土地,居民在有生之年从黄土深处汲取少得可怜的生命之力,又把自己的生命之力加倍地注入土地,那多出来的力量并没有使得黄土有所改善,反而再次被狂风夺走,被流水洗刷。 不过纵使高原和居民如此贪婪地吞食着对方的血液,黄土地深爱着大地之民,而大地之民更是爱得深沉;有时候这种爱表现成一种恨。 数千年来,贫瘠的黄土地之子民,未曾撼动与整片黄土地荣辱同存、休戚与共的命运,人民之苦,土地之吟。风雨雷电,春夏秋冬照常无悲无喜地一个轮回又一个轮回。 第三章-1 金门村是黄土高原上一个普通的村庄,在金门镇属于贫困村。这是中国西北地区一个普通又平凡的小村落。说金门县近年来以旅游来拉动经济,在老城区之外的外滩建起不少大厦,又在汽车站附近建立起联动周围六个邻县的大型商贸城,但归根结底,金门县的气息是属于乡村的,是属于黄土地的。金门县几乎处于一个盆地地区,而六大乡镇则如同众星拱月般伫立在把县城包围起来的几个山头平原上;平原的面积事实上并不大——但足以叫一两个乡镇的人口有立足之地。先辈的村落在山边、河边安家,至今不曾更变的村名证明了这一点:处在山边的大多叫坡头、咀、沟里、山塬;靠在水边的大多赢得了湾、滩、河、井的称呼,原始的村名多是依地势而起的名头,未必可以对应于文字,后来的子孙往往善意地嘲笑先民们对久居之地的命名,却依然被其中透露出来的油然而生的亲昵所感动:早饭头、车辆厂、计家坡、利河儿、白狼村……由此大致可知祖辈们毗邻的恶劣的生活环境——西北地区的很多村落、乡镇都有自己的传说故事金门镇一代的祖父辈青年时代——那时候新中国刚成立不久——他们出门人人都要操着家伙,为提防胆大包天的野狼。当时的困厄可见一斑。而如今,这些生灵早已销声匿迹。居民开始在黄土地上重新掌握斗争的主动权——从建国到新世纪,西北地区的乡村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 到二零一零年的时候,由于乡镇改革和政策鼓励,此前处在山咀、坡头、沟里、山塬或是湾儿、滩儿、河边贫苦地区的居民大都迁到了平坦地区。新迁至的农民受到了原住居民的轻视。镇上的老百姓轻视村里的老百姓,觉得他们死板、吝啬、不好打交道;村里的老百姓轻视从山头搬迁过来的老百姓,觉得他们思想落伍,倔犟、固执、难缠。和谐发展的背后并非百废俱兴。仗着山高皇帝远,基层腐败便钻了党和人民的空子。村里永远有几个好事者敢于挑衅全村老百姓的共同利益,也总有几个智叟受到拥戴。村里常有分歧,决不能仅以鸡毛蒜皮、斤斤计较定义这些迭生的矛盾——为了几个麦穗可以互相骂上一天,邻居的羊又糟蹋了谁家的庄稼,谁家的媳妇给掌柜的戴了绿帽子,哪家的小娃儿初中没你念完出去打工了,谁家的儿媳妇把两个老人赶出家门了,谁家儿子的婚事已经吹了第三次了……这样的事情总是存在的,从父辈,到父辈的父辈,再到更远的祖辈,向来对此司空见惯。 村里总有几个懒汉,打光棍,游手好闲,知命之岁,,一夜归西,往往过了好几日,人们才发现,大伙儿还不算薄情,一人一锨黄土,就此告别。也总有祖辈几代挣扎在温饱线上的家庭,家里的顶梁柱勤勤恳恳一辈子,不惹事,不发脾气,家里大小事情婆娘说了算,娃儿们生了一大堆,都不喜读书,孩子长大了成了父亲,父亲成了祖父,只是家境不曾改变。也有一些生来不喜欢黄土地的家伙,他们追求不一样的东西,他们大概是最先一批进入城市的青年,不少人已经闯荡出了一番天地,从此乡愁远去,不闻乡音。但对于大多数老百姓来说,大家简直像一个模子刻出来的。人活一辈子,好活也好,癞活也罢,老百姓不图名不图利,只是寄希望于儿女通过知识改变命运。 二零零九年的冬天,金门村的一个光棍儿在自家窑洞里凄惨的死去了。懒汉叫狗旺,小时候被母亲从外省带过来的。大概四十多年前,全国闹了饥馑,北方的农民为填饱肚子四处奔走。狗旺就是那个时候被母亲从甘肃带过来的。后来母亲跟着别人跑到河北去了,留下狗旺孤苦伶仃地留在贫穷的金门村。他是个傻子。他的母亲走了,但她把自己偷窃的劣习留在了儿子身上;为此村里人揍了他很多次。后来,村里人觉得狗旺可怜,有户人家盖了平房,便把祖上留下来的一间破窑洞送给狗旺住。狗旺好吃懒做,吃喝拉撒全在窑洞里,不到几个月窑洞里就臭气熏天,苍蝇横飞。村里人想着改造狗旺,但收效甚微,何况狗旺专门偷那些教育他的人家的钱,这种吃力不讨好的事儿大家伙儿都懒得做了。不过大家算是私底下有了约定,那就是无论狗旺“光临”谁家,总得给他一点吃的。 旺财回村之后成功改造了狗旺,使得他可以独立生活。旺财先发制人竟然在一年里教会了狗旺字母表、乘法口诀,又过了几年,他开始帮人家做一些活计换取馒头了,而不是像之前硬生生地从别人家的锅里连抢带偷。成了正常人之后,大家伙反而忘记了他,批评也可以多了,狗旺也不反驳,扭头就回到自己的破窑洞里面——零八年的时候,一场暴雨让狗旺的暂居之地坍塌了,变成了露天的巨坑,不过他照旧在里面凑合。零九年,狗旺头发开始白了,腰也弯了,背也驼了,风湿病害得他整夜呻吟,走路一瘸一拐,满口的黄牙也开始脱落。狗旺的名字一直是村里人吓唬小孩的妙招,这个名字的神奇力量让还没见过世面的小娃把狗旺想象成一个吃人的怪物。 零九年整整一年,村里人几乎没见过狗旺,大家早就忘了他。有一阵子连续下了几天大雪,天晴之后,有人路过狗旺住的窑洞,拨开层层雪堆,看见狗旺蜷缩成一团,已经冻死了。听说狗旺脸上挂着微笑。村民们自发地集结,出钱买了一个棺材,把狗旺埋在了村里的坟地里,每个人一锨土,他平凡的一生就此葬入了黄土之中。在大家伙儿为了给狗旺刨坟铲难产的冻土而全身暖和起来的时候,几乎异口同声地叹了一口气——继而飘散在寒天化作冰雾。一个人被世界彻底忘却是从最后一个记得他的人死去开始的。但有谁会记得他呢?他彻底地死去了。至于后来大家嘴里吓唬人的狗旺——大家伙儿压根没有想起狗旺本人——代表的是一种可能真实存在的吃人的怪物。 那几日,老鸟家的儿子和一位女大学生定亲了——据说女大学生是被胁迫的。老鸟家的儿子叫风来,初中文化水平,二十三岁。按照镇里的风俗,十九岁的男人就差不多要结婚了,好早点从父亲的手中接过锄头,父亲也差不多慢慢地把家里的经济大权转移到儿子身上——但这并不容易,因为家家户户都是子女成群。 自从七十年代推行全国推行计划生育开始,金门镇的群众颇为抵制,镇上的计划生育局对此很头疼,八十年代,计划生育成为基本国策——但是这十年间,计划生育在金门镇取得的效果并不理想。老百姓重男轻女的思想十分严重,老百姓认为儿子是自己家的,女儿都是给别人家养的。为了生个男娃儿,家里求神婆拜佛,搜求偏方,用尽千方百计,有的家庭生了四个女儿还不放弃——必须生个儿子。 在上个世纪,老百姓对于养老有着深深的恐惧,俗话说得好,“都说养儿为防老”,可是有着四五个儿子的家庭照样把老父老母像踢皮球一样踢来踢去的现象却不是什么奇闻怪事——这个时候倒是已经出嫁的女儿偶尔照料一下老爹老妈,不过对于二老面临的困境来说,女儿所能提供的温暖究竟是杯水车薪。甚至即使到了这个时候,两位老人家也不甚重视女儿,儿子家的一碗冷面汤也好过女儿们带来的热腾腾的肉包子。这种传统的思想即使到了现今也未曾扭转过来——养老问题依旧停滞在孝道教育的失败之上。 第三章-2 风来的爷爷是个富农,改革开放以后更是凭着精明的生意手段使得家庭富裕了起来,在金门镇盖了一院砖瓦房。这样的家境在金门村自然属于第一等的,在全镇来看也算可以说得起话昂得起头的人家。风来在金门城打工的时候——名义上出去打工,实际上拿着老鸟给的钱花天酒地——认识了一个女大学生,女学生家里很穷,但是人长得清秀。两个人在一起混了一年,私下里达成了协议:风来用自己家里的钱供给女娃上学,女娃到时候嫁给风来。一年之后,女娃又加了一个条件:风来必须在金门城买一套房。风来一听,眉头皱了起来,这自然得花很多钱,他爹虽然攒了不少钱,但一套房子还是超出他的财力——况且他也不能做主。风来只得把瞒了家里一年半的事情给老鸟说了,老鸟这才了解到儿子花钱如流水的原因。老鸟与人争了一辈子面子,而今有机会娶个女大学生做儿媳,心里偷着乐,儿媳妇可以让自己扬眉吐气一番。儿子拉拉老鸟的衣袖,有些胆怯地问房子的事情。老鸟抹了一把鼻涕,布鞋底一擦,使了个眼神,说,啥叫先斩后奏,啥叫生米煮成熟饭。老鸟说起村里的美生,美生没啥能耐,人长得挫,个头小,不会种庄稼,狗日的命好,骗来一个四川的女娃,那时候他都三十四了,就是一个光棍汉的命,谁知道这女娃也是个瓜怂,几根油条就骗到金门村了。刚来的时候,啥都好奇,都他妈过去一个月了,才发现自己算是被骗了。那有啥办法,你自己同意要来村里。你看美生结婚十多年了,生了个双胞胎,倒是把丈人家联系上了,丈母娘欲哭无泪还得说一声谢谢,前不久,和媳妇回了四川一趟,嘿,带回来那么多特产。风来一听,双手一拍,算是开了窍。过后的日子,老鸟总会昂着头双手搭在背后,一副瞧不起人的模样在村里溜达,逢人就暗示对方自己的儿子以后要娶一个女大学生。在老池岸打扑克的时候,他故意把牌摔得啪啪直响。大家都在背后笑他。 村子里这些年来也没太大变化。外面的世界风起云涌,村子里一片平和,不过这些年,大家还是富裕起来了。黑白电视换成了彩色电视机,家里买了电磁炉,电饼铛,有的家庭买了面包车,手机也渐渐出现在大家伙儿的手中。腾辉一直引领着全村人使用手机的风向。大概零三年的时候,村里只有腾辉家和村长家装配着电话,零五年的时候,腾辉在老池岸拿着一个上翻盖手机向大家炫耀——事后他往往想起当他提起这部手机花了一千块钱时猪娃、狗蛋的反应,他们差点惊掉了下巴。腾辉宣称,有钱人拿上翻,没钱人拿下翻,二杆子拿光板板。不过村里人暗地里都笑话腾辉花钱不用脑子,。又过了一两年,腾辉用上了直板手机,他自诩为商务人士。不过等到零九年时候,村里有一半都配上手机了。 一零年的一天,国庆和土蛋打了一架。那天中午吃了饭,土蛋去镇上买化肥。到地儿一问,店主说没货了,过两天才去县城进货。土蛋也就骑着摩托车赶回来了,结果他推开门一看,狗日的国庆躺在炕上,媳妇脱光了睡在炕上。气得土蛋从柴房抓起一个锄头要弄死国庆,谁知道国庆不慌不忙地提裤子,面不红心不跳从炕上跳下来,土蛋看了气得额头上稀稀疏疏的几根头发差不多都要立起来了。狗蛋媳妇吓得手脚不知道往哪处搁,光着大屁股一动不动,她当真害怕土蛋打死她。国庆也随手在门背后操起一个铁锨,两个人霹雳啪啦的胡乱戳了一阵最后干脆赤手空拳地扭在了一起,土蛋个头小,反而被揍了一顿。国庆溜了,土蛋把气撒在了臭婆娘身上,把媳妇揍了一顿。后来土蛋又叫自己兄弟们商量,寻思着报仇,思前想后,弟兄们认怂了,吃了个哑巴亏。国庆的兄弟们,早已和他反目成仇。国庆这个人游手好闲,色胆包天,连嫂子也敢调戏。这些年国庆惹祸不少,并不是每次都能逃过一劫。曾有一次被红山打得拄了好几个月拐儿。大家看不惯国庆,很多人远远瞥见国庆,嘴上就开始问候他的祖宗十八代了。 国庆住在离老池岸不太远的地方,独占着几间窑洞——弟兄们实在无法忍受和这样的二流子住在同一个屋檐下便弃他而去。他在村里已如“过街老鼠”,但并不是人人都和他闹翻了。臭味相投,便称知己。腾辉和国庆关系便不错。国庆人长得俊俏,和村里的不少女人私下都有关系。国庆对别人家的女人好,对自己的女人却不断虐待和毒打。十几年前,媳妇带着儿子逃了,这些年音信全无;村里人猜他媳妇要么改嫁了,要么已经去世了。国庆对此毫不愧疚,依旧我行我素。 村里其他人就老实多了,国庆可以算得上一个怪类。大家住的都不太远,一个窑洞挨着一个,低头不见抬头见,但这并意味着大家可以和睦相处。矛盾接二连三,冲突隔三差五生起。最近,红山和老鸟因为一厘地打了三年的官司终于有结果了——红山说老鸟把地界石偷偷移了不止一次两次,老鸟反口咬定红山下过黑手,自己则是清白的,私下里双方带着自家弟兄们闹过几次架——,红山官司打赢了,但是老鸟不服气,却带着一众弟兄在红山家门口堵了一个礼拜,硬是把赔给红山钱给重新夺了回去。 村长为民作威作福,大家伙儿忍了很多年——油滑的村长每次做事都恰到好处吃了公家的油,吞了老百姓的利益,却抓不住证据。村里有几个暗中支持村长老油条,是实实在在的两面派,是为民的分羹者再者,村长上面有人,姐夫是邻县的一个县委部门的主任,二舅在金门镇镇政府担任财务书记。老百姓跟他斗了十来年,但为民稳坐钓鱼台,宛如湖面水波不兴,水下碧浪沉浮。 老秦头的媳妇跟着镇上的五金老板跑掉了,为民倒是专程和老秦头谈了谈心。不过老秦头可从来没有给过老村长什么好脸色,村长从老秦头家门口出来的时候,轻蔑地啐了一口,低声骂道:“给脸不要脸的东西,自己是什么货色不知道吗?”老秦头听得清清楚楚,为民也不避讳,拂袖而去。 村长对于老秦头还尚可维持表面的客气,但是对于旺财可没那么客气。老秦头至少把话憋在肚子里,但旺财有一说一,有二说二,得罪了不少人。自从为民当上村长,就一直打压旺财。两人的仇雠众人皆知。 村长在村里横行多年,终于惹怒了金门村村民。村长吞了退耕还林补贴近三分之一的钱引起了大家伙儿的不满。村民们罕见地团结了起来——腾辉暗中组织——大家伙儿闹到了镇政府,为民拖二舅出面,还是摆不平,因为大家叫嚷着要去县民政局。镇长不得已出手,为民只得妥协。这次来之不易的斗争胜利,叫百姓们燃起了希望。但很多人被蒙在鼓里,因为腾辉真人不露相,暗中组织了这次斗争,但明面上,腾辉却和为民站在一队。风波平息后,村长暗中给腾辉送了五百块钱——以此作为腾辉在困难时期不离不弃为自己声援的报酬。 第四章-1 老秦头的儿子秦博去了金门市读书。金门城的重点高中的教育水平之所以能够能够不断提升,与其源源不断的优秀生源是不无关系的。近年来,金门城的高中之间不在满足于本市优秀学生的争夺,开始网罗各个县城的学生资源了,各个县城的乡镇优秀学生成了这些重点高中的猎物。这在一定程度上引起了各县教育局的不满,严重的人才流失令他们头疼。每至招生季节,金门城的优秀老师便开始下乡走访,凭着三寸不烂之舌争抢乡镇的生源。 在新学校,秦博勤学好问,成绩名利前茅。他上学早,因此在班里比普通学生小三到四岁。学校离得远,秦博舍不得路费,暑假和寒假才回村子。一年过去了,秦博还是个小不点儿。他闭门不开,手不释卷,无暇领略城市风光。自打小时候,他就立志成为作家——那时候,老秦头家的窑洞还能住人,刚进门炕头对面的墙上贴着一个大大的***像,秦博就是在***面前许下了自己愿望的。***用和蔼亲切的目光看着秦博,这叫他十分好奇,他发现无论自己站在哪边,***总是满怀爱意地注视着他。他认为这是***对自己许下的愿望报之以期许,并把这个秘密藏在心里,也便认为自己与众不同,夙愿终会实现。三四岁的时候,老秦头就教他语文、数学,他成了远近遐迩的小神童。老秦头脱关系让秦博上了三年级,他依旧游刃有余。等到初中的时候,秦博的文章峥嵘初显,引得师长赞不绝口,同窗满堂喝彩。他的母亲常常抱怨家中不幸,这在孩子心里慢慢留下了朦胧的薄雾,虽不至于由此生出悲观消沉之风,却带来了沉默寡言、不喜交游之雨。孙闯关照秦博颇为用心,看到秦博勤勉于学,不胜心喜。 又到了难熬的夏天。四年前,村里又出了一个大学生。孩子叫弘毅,双亲早早离世,靠着伯伯云龙抚养长大。孩子的母亲是个文化人,生下弘毅后不久就撒手人寰。孩子的名字是母亲起的。八七年的一个晚上,弘毅降生了,父亲一看是个男孩,高兴得抱着孩子在病房转来转去。母亲看着心爱的孩子,骄傲地对其他病友说:“我的孩子以后是个大文学家!”这惹得大伙笑得合不拢嘴。大家笑着问,你怎么料定娃儿以后是个拿笔杆子的?弘毅的母亲幸福地闭上眼睛,从掌柜的怀里接过小弘毅,温柔地亲了孩子一口,母爱在孩子稚嫩的额头上留下一个淡红色的唇印,她感到儿子的降生将自己推向了幸福的巅峰。嗷嗷待哺的小婴孩,像一个初生的太阳,淡红色的希望涨红了他不停哭闹的胖嘟嘟的脸,弘毅的母亲感受到了怀里的小家伙那种充满了新生气息的力量,温柔的母性光芒马上普照了下来。小家伙刚才在老爹的怀里哭哭滴滴,他似乎觉得父亲太严肃,一下子吓得了自己,父亲严肃的目光和浓密的胡茬叫他感到遥远。母亲的气息他是多么熟悉,当他从父亲的怀里转到母亲的怀里时,他觉得多么温暖啊。小弘毅黝黑的眼睛咕噜咕噜看着怀抱他的女人,多么亲切,多么温暖。弘毅的母亲仔细的打量着自己的小可爱,说道:“小宝贝,你以后就叫弘毅啦。”,“士不可不弘毅,任重而道远。”这个名字她老早之前就决定好了。他的母亲在小宝贝湿润的额头上亲了好几口,看着小弘毅,因为感动和疼爱流下泪来。小弘毅思有所感地笑了笑,蹬了蹬腿,仿佛和母亲心有灵犀。 一年后,弘毅的母亲患病去世。他的母亲秀外慧中,知书达理,是个小家碧玉。,她受过教育,有文化,在镇机关供职。弘毅的父亲也是一个知识分子,沉默寡言、不善言辞。两人一见倾心,很快结了姻缘,生下了弘毅。弘毅的母亲离世后,他的父亲形影相吊,久思成病,哀毁骨立痛心疾首,无以为继,以至于身心俱疲,不久撒手人寰,离世前他总说妻子常常站在他的旁边。为此忧心忡忡的大哥,特意情人做了法事,没想到二弟眼中的幻象不减反增。果然,不久他的父亲辞别人世,。 藉现代教育,家庭教育于成长有着至关重要的作用。父母双方各自扮演一部分角色,合起来也能完整。单亲家庭的孩子的性格是存在缺失的。一般来说,母亲在初期予以庇护,而父亲则表现为“入侵者”——在孩子的潜意识下,父亲属于自己和母亲的“敌人”。但是随着成长,这种“恋母情结”则随着“与天父和解”而渐渐在现实世界中黯淡下来——不幸的是,某些孩子在成年以后也没有摆脱对于母亲潜意识的依恋,他们或许永远无法真正的长大。弘毅同时缺少这两种象征。孩子成长到一定的年龄开始隐藏自我,且往往伴随着叛逆的产生,这是因为锋芒渐露的独立思考跃跃欲试于穿越生活浮华的表面以窥探本质之现实,他们的思想渐渐从触手可及的生活中收集搭建自己人格大厦的材料——而父母一般认为为时过早——缺少甄别力的年轻人把纷杂万千的生活元素不分良莠地统统塞进自己的精神世界。长者引导的缺少致使乳臭未干的脚步陷入生活的泥淖不可自拔。为人父母适时搭起一层精神世界和物质世界的保护伞——孩子认识世界应秉承循序渐进的理念。叛逆——成长必不可少的阈值——需要使之回归正常的幅值。不幸的是父母成为保守派,而孩子则为激进派。孩子表现为激进的原因在于其目光短浅却又热情洋溢,而父母多掌握着亟须与时俱进的真理。问题的本质在于双方的予求表面矛盾实则统一。这是父母的工作。 既然弘毅无法得到如此教益,只得靠自己去考量生活。他从小就不合群,外表木讷而感情敏感,满腹疑惑却无从解答,古怪的念头常使伯伯无言以对。弘毅觉得生活像一条河流,看起来很浅,跳下去之后才发现自己被淹没了;有时候他又觉得生活像一个泡沫,看似五彩斑斓,却一触即破。他盼着长大又惧怕长大,常常感到生活美中不足的地方。他不思念父母,因为伯父伯母总是对他隐藏,以至于他听见其他孩童呼爹喊娘而无动于衷。伯伯的儿子明涛长弘毅几岁,对他关照有加,亲同手足。有一天弘毅十分沮丧,对哥哥也不理不睬。原来,邻居家的孩子说他是个孤儿,从小没了爹娘。这个消息使得沉寂多年的秘密蓦然降临在他的面前,叫他手足无措。后来,哥哥只得给弘毅讲了他父母的故事。他找到了生活缺失的一块,那却是一种悲伤。死亡叫他心悸起来。哥哥曾经带着他参加过村里的丧事,略经世事的哥哥常常嘲笑那些办丧事的人家说,不孝子女贪图面子大张旗鼓办丧事,却不愿在老人在世时孝顺他们。丧事中,哥哥带着他到处胡闹,让缅怀的气氛荡然无存,因而那种死亡从未在他心头留下印象。但亲生父母的亡故却是与他息息相关的悲剧,这叫他闷闷不乐起来。 第四章-2 那几日,弘毅一句话也没有讲过。他反复着推演这个令他震惊的消息。他在想有了父亲母亲他会多些什么?他在伯伯家吃穿不缺,只是伯母好像不太喜欢他。他想象不出来父亲母亲能给他什么对此他觉得极其模糊却又不可触摸。他观察伯伯和伯母对待他和哥哥的区别。比较的结果让他沮丧,而胡思乱想又让他觉得哥哥受到更多的偏袒。他假想自己是伯父伯母的亲儿子,自己也便能和哥哥一样享受无瑕的快乐。仅此,他便想念起爸爸妈妈来了。他本就显得木讷,又变得忧郁起来,常常因为幻想红着眼睛——他又想起了自己的父亲和母亲。伯伯发现了弘毅的变化,他不愿让弘毅产生寄人篱下的感觉的,便比此前更爱他了。 弘毅的伯父想和弘毅聊几次,然而弘毅却惊恐地发现自己想的竟然被伯父看得清清楚楚。可怜的孩子从此给自己的心灵世界和精神世界建造了一层高高的围墙——他从此把自己的想法和感受隔绝起来,再也不愿意外显。他设想这个围墙具有巧妙的结构,他可以看到外面人,墙外人却不能窥探他的秘密——他决计不让自己暴露在大千世界的阳光之下。他越来越敏感,任凭想象疾驰,在幻想中狂奔,难辨现实的真假。这些幻想和想象是思想的前奏。思想,起初是一块荒无人烟的不毛之地,种瓜得瓜种豆得豆,慢慢地沙漠变绿洲,荒原变平川,腐朽化神奇,破败化繁荣。在思想的无人之境,自己乃是最高主宰,最高法则,享有至高无上的创造和毁灭手段,一边建造,一边毁灭,无悲无喜看着这个与现实别无二致的虚幻之境——在思想境界里,自我得以超越庸俗,甚至超级自我。但,这正是思想的危险之处。思想,本是甄别现实和虚幻的工具,是自我的所属之物——但自我却有可能成为思想的奴役,思想让自我从现实逃逸出来,又在虚幻世界给自我加上了沉重的锁链。我们被自己束缚。困在虚幻之中,自我怅然若失,举目四望,不知所往。 年幼的弘毅在思想之境步履如飞,以致涉足太深,逾越了他可堪承受的范围,没有维吉尔的但丁,又怎能孤身一人在懵懂无知中度过重重考验?漫无边际而又不加节制的思考叫弘毅倦怠不堪,所幸及时入学,知识的重量累加在轻盈的思想之翼不至于使之远走高飞。知识和思想相互制约,前者给予他观察世界的标尺和准绳,后者赋予他落拓不羁于生活的能力,渐渐洞开的知识殿堂以其汗牛充栋的浩如烟海使得他思想的盈盈之光暗淡无比,藉此他才从无本无据的虚幻中挪开了脚步。 小弘毅总算有惊无险地长大了。小弘毅很听话,不胡乱,他爱读书,痴迷文学。老秦头和旺财都很喜欢他,教了他很多东西。小弘毅曾经把自己幼稚的问题抛向老秦头和旺财,两人几乎得出了截然相反的答案——他们也同样震惊年纪轻轻地弘毅竟然可以问出这样的问题。两人虽无法在思想上解决弘毅的困惑——事实上两个可怜的、贫穷的、无人知晓的文学家自己也深深陷入思想之境迷失已久——但是在文学素养上却足以担任弘毅的伟大导师。老秦头认为,文学应为现实之临摹;而旺财认为,文学应比之现实应为高屋建瓴。弘毅似懂非懂,却也听得津津有味。理想主义与现实主义的矛盾,以至于其他:真与伪,善与恶,美与丑,痛苦与幸福——他慢慢意识到一个问题,世界建立在矛盾之上的;没有矛盾,世界将不复存在——而矛盾又不是一成不变的,矛盾的发展总是导致世界的发展。 弘毅的青年时光亦在学习与思考中度过,思他驾着一叶扁舟在茫茫无际、翻涌喷薄的思想之海沉浮飘荡,幸而前人的智慧灯塔随处可见,不然他将在风浪骤起的永夜之海中迷失沉沦。 弘毅顺利地考入了南京大学哲学系。弘毅在古今哲学的海洋里彻底迷失了——要不是伟大的马克义主义哲学屡次把他从茫茫的哲学之海救上岸,他将永远在矛盾中失去自我。但哲学是开放的,困惑只能越来越多。也许哲学家也试图找到一种囊括万物的理论,正如爱因斯坦欲得到一个言简意赅概括宇宙的公式,又如福楼拜穷尽十年欲著成一部包罗万象之巨制,他们都失败了。弘毅带着满腹疑惑度过了四春秋。二零一零年,弘毅无法继续深造——思想的挣扎使他痛苦,而他钟爱的文学并不能解决思想的矛盾,他带着两个麻袋的书籍回到了金门村。他告诉伯父,自己回来“思考”人生。这个消息传出去之后,马上在小村里引起了不亚于老秦头和旺财当年掀起的轩然大波。 老池岸的一伙儿打牌的时候必定提到弘毅。 “我看,咱们村被诅咒了。都回家种地来了。”瓜怂神不知鬼不觉地吃掉了狗蛋的“车”。 “他妈的也不知道脑子想的啥。要回来种地干脆不念你娘的书,简直脑子叫驴踢了。”狗蛋气愤地瞪了瓜怂一眼,这厮刚才给他说话趁他不注意偷掉了他的“车”。 “这有啥不正常的,”红山掏了半天,从牙缝掏出下午塞进去的一截韭菜,顿时心情舒畅了很多,说道,“新闻里不是经常有什么大学生回家养猪,大学生回家务农,算不上什么奇谈怪论。” “梦想。”马猴严肃的语气叫大家笑个不停。 “弘毅非得把他老子气活不可。你们说,我为啥这么生气,没由来嘛,不关我事嘛!” “关键是,”昆明扔下4个“k”,神秘地说,“你们看啊,弘毅这兔崽子有点儿怪!” “哼,这还不是老秦头和旺财给教的么?有啥老师,就有啥学生。”美生哼了一声。 “咱不懂,”猪娃拖长了音调,叫道,“咱不懂。” “是咱落后了。”红旗反讽道。 “哲学嘛,”美生点了一支烟说,“搞不来。我看把娃脑子搞乱了。” “我怀疑就是这东西坏了娃儿的脑子。”富平撇撇嘴说道。 第四章-3 弘毅自作主张回家,伯母可没给他好脸色,她不停地说,“白瞎了,白瞎了。”。伯伯心里也难受,却装作无所谓。伯伯说,他的哥哥过两天也会回来安排结婚的事儿。 明涛打工好几年了。刚去的时候给工头搬砖,后来学了一些木工、电焊的手艺。去年,他成了电焊师傅。明涛人机灵,和包工头关系不错。包工头是个河南人,来到金门市五年了,老婆早去世了,也没有续弦,只有一个女儿。工友们暗地帮明涛追求包工头的女儿。两个人瞒着老板,叫女孩怀上了。包工头知道后气得追着明涛满工地跑,叫他小王八犊子赶紧滚蛋。女孩要死要活地非要嫁给明涛。事已至此,包工头成了岳父,只能认栽。前不久,包工头来女婿家考察了一番,倒不至于十分失望。两家长辈合计了一番,这段姻缘算是结下了。结婚的日子定在农历七月七号。 “我回来‘思考’人生。”伯母学着弘毅的话,“思考”二字,尤其咬牙切齿地从牙缝里挤出来。云龙想护着弘毅,话还没说出口,气得婆娘一脚差点把掌柜的蹬下炕去。 “这下可好,供给了——让我算算,”弘毅伯母浑身颤抖着数着指头,“六年,加三年,再加三年,再加四年——十六年书,给我跑回来说‘思考’人生?!死老汉,你说叫人气不气。”婆娘越说声音越大,越说越气,抓着被子恨不得把它撕成片儿。 “你小点声。”云龙提醒道。 “我看这都是惯的!”婆娘的愤怒像火山一样爆发了。掌柜的叫道:“你够了啊。” 婆娘的嘴一旦张开哪儿停得住,她恨不得把弘毅刨了皮,又是叫着老天爷,又是高声野气地捶胸顿足,又是抓挠头发喊着羞先人呐,云龙气极,却任由媳妇吼叫。夫妇两人作了一场戏,他们希望弘毅能改变主意。弘毅大器可造,云龙夫妇二人原本暗自高兴,他们也有私心,希望弘毅将来能帮帮哥哥。明涛这娃儿虽然靠耍小机灵攀上了一门不错的亲事,但也非长久之计,他们了解儿子,好高骛远又喜欢投机取巧,少得是实打实的真本事——要是弘毅能提携一下儿子,吃上公家的饭,他们也安心了。但弘毅自毁前程,重蹈了老秦头和旺财的覆辙,叫他们如哑巴吃黄连——有苦说不出。 弘毅天生倔强,早在读高中的时候,伯伯送他到镇汽车站。弘毅走到半路,不去了。他告诉伯父,自己的思想出了岔子,书没心思读了。伯父死活劝不动——他提到村里当时和弘毅一起念书的一批孩子娃儿只剩下弘毅一个在继续念了,又提到老师对弘毅寄予厚望,最后提到不继续念书以后只能回家种地——气得伯父有生以来第一次扇了弘毅一巴掌。接下来两人在宽阔但坑坑洼洼的大路上硬生生地熬了半个钟头。 两个人僵持了很久,弘毅眉头一舒向伯伯道歉请求谅解,继而背着破旧的包裹去金门县了。伯伯自然不知道弘毅心里在想什么,可怜的孩子在车上哭了一路,他做出了一个痛苦的决定——他扼杀了自己情窦初开的爱情。弘毅喜欢姑娘一年多了,每天偷偷地打量着她的侧脸,她的刘海,她精致的耳朵,她玲珑的鼻子,她小巧的身材,心里觉得怪暖洋洋的——他情窦初开的爱情止步于此,把默然凝视与思念成疾当成全部的爱情。小姑娘有种古典美,单纯又善良,一群翩翩少年像蜜蜂一样缠着这支美丽的花朵,追求者甚众,她自然收到不少告白信。 弘毅从来不敢给小姑娘写什么东西,他觉得这种感情要是真儿个表达出来就不那么纯粹了,而唯有通过朦胧又暧昧的欣赏才能领略爱情的全部韵味。他总觉得姑娘也怀有同样的感情,他觉得姑娘也在偷偷看他,她或悠然漫步,或怡然危坐,或惬意半卧,总让他心动不已。有的时候,小姑娘转过头来目光和弘毅碰上了,他的心便扑通扑通跳起来,他的脸一下子就红了,她的目光像冬日的暖阳一样一下子融化了自己的心田上的薄薄的积雪。他吃饭的时候想着她,走路的时候想着她,睡觉的时候想着她,他觉得她无处不在,像小星星一样,却又可望而不可即。 有的时候,小姑娘稍微走近一步,他便觉得心里的爱意马上沸腾起来,那喷薄而上的激情像雾气一样简直叫他看不清她可爱的脸蛋。这样可不好——弘毅既高兴又痛苦地觉得——她的出现像一颗流星一样划过他的思想苍穹,让他的小宇宙几乎失去了运转。爱情的彗星一出现,思考之星宿便瞬间黯淡无关。这种初生的爱情几乎占据了他全部的生活,他简直无法想象失去了这种美妙奇幻的感觉生活会是什么滋味。他有所恐惧,他没有想到爱情的力量竟然如此猛烈,甚至超出了他理智的掌控。初恋的行星一下子从高空升起,一边散发万丈光芒,一边吞噬其他一切思想。他惧于爱情的威力,他以为思想与爱情,此生彼亡,便用思想之剑洞穿了爱情的心脏。这不过是逃避罢了。 过了几天,明涛回来了。明涛觉得自己负有说服弘毅的责任。哥哥拍了拍弘毅的肩膀,和父亲谈起了自己的婚事。 明涛没有说服弘毅。弘毅心有所思,自行其是,一通鼓唇弄舌,反而叫哥哥对自己放心了。 云龙又和弘毅聊了聊,,还拿出了瞒藏了多年的二弟和弟妹的照片给他看。照片里弘毅的父亲文质彬彬,母亲温柔恬静,中间是襁褓中的自己——他也曾在想象中无数次勾勒父母的模样,却差之远已,而此刻取而代之的真实形象却让他觉得陌生,他感受到一种百呼不应的冰冷和遥远,仿佛相框束缚了他们的灵魂。。他叹了一口气。他想起母亲对他的期望——母亲加诸于他的这种不容置疑的绝对的信仰力量让他鼓足前行——这叫他安心,也许父亲果真已经死去,但母亲却永远活了下来,她的那缕执念刻镂在自己的灵魂里像古朴的铭文一样闪烁着前路不定的光芒。 这叫他又想起文学之梦。“文学!”弘毅坚定地说道。“这样就好,这样就好。”伯父重新看到了希望,拍了拍他的肩膀,叹了一口气说,“照片你留着吧,二弟和弟妹也没留下太多东西,我明天都拿给你吧。” 第五章-1 弘毅在最好的年代踏进了大学之门。大学确是求学旅途之中最美好的时期——心智已经睁开了朦胧的眼睛,梦想的羽翼正好丰满,爱情的萌芽恰逢春夜喜雨,知识的巅峰早有先辈们踏出的求索之路,热情的火焰正在微风下扑向生活之辽阔原野,青春的风帆在人生之河上长风破浪,社会离我们仅有半步之遥,长者放飞了手中的线让我们鹰击长空;屡败屡战,越挫越勇,逆风而上,知难勇进,任凭命运之刃为自己增添伤疤,无惧于世界之困厄,摸爬滚打,呼唤来得更猛烈些的暴风雨! 一踏进南京,弘毅感受到了历史的召唤,仿佛重游多年前受苦受难的故土上。零八年,正值全国人民对北京奥运会的空前热情,从金门出发的列车上到处是脸上贴着五星红旗的面孔,每个人在心中燃起了一团小小的火炬,他们无声地呐喊着,心中激荡的热情在脸上升起了赤红的火焰。列车向着村外的繁华世界出发,叫他耳目一新,耳畔的来自五湖四海的方言里浓缩有广袤的神州大地,而未知裹挟着难以言明的希冀隐隐现出蔚为可观的轮廓,与年少的猎奇之心一呼一应。不知不觉,弘毅的心头涌起粲然的快乐,他的脸上升腾起璀璨的朝霞。 下了火车,他的心开始下沉!他兀自以历史的观感登临这座城市,全然不顾时代使之焕然一新的面目,以至于目之所及尽是怵目惊心的峥嵘岁月。南京!南京!毒辣的阳光,阴郁沉重的土地,忧伤的空气,来往的游魂,仿佛历史的回声。他的眼前浮现出历史的画面,孩子,母亲,父亲,鲜红的刺刀,放下武器的军人,漫山遍野的尸体,连成片烧起熊熊大火的房屋,倒塌的房梁,染红了血破成残絮哭泣的旌旗,闭上了眼悄悄隐没了身躯的落日,疯狂的蚊虫,黑压压的秃鹫,淫笑声,子弹落地的铿锵声,失去了头颅、手臂、十个脚趾的骨瘦如柴的躯干,万人坑,汽油,听不懂的言语,听不到声音的屠戮,世界一片漆黑……他甚至晕厥了过去。 四个春秋,他终日埋头苦读,不问世事。弘毅常去瞻仰南京大屠杀纪念馆,每至必泣涕满盈,义愤填膺。弘毅惯于优哉游哉地畅游书海,深得众教授的喜欢,他们常常坐谈相对,俯拾古今之事,乐不胜收。博学多思者自知思维之宙璀璨瑰丽,曼妙无比,与先哲漫步,其乐无比。思想之境如饮甘泉,大千世界味如鸡肋。俗世无为,思维之境大可有为。思想纯粹至极,而不若凡尘之事污鄙不堪。但思想之泉水,凡夫俗子饮不得,饮而不得其味,只觉平淡无奇;但是思想者似乎又饮得太多,已至醉厥,愈醉愈饮,愈饮愈醉,乃笑叹,世人皆醉我独醒,世人皆浊我独清。弘毅即是后者。 弘毅识得一位老教授,老先生尊崇尼采。他名叫孙逸役,年近古稀,头发花白,却精神矍铄,有鹤发童颜之姿老先生独饮春秋,练剑,太极,著书,吹笛,弹琴,吟诗,活似神仙。只是睡觉之前必读哲学,以便梦中踏青了。弘毅算是他的半个弟子,因为老先生声称不再收徒。老先生读书有怪癖,新书总被撕去封皮,使之看起来破破烂烂,宣称“以书为敌”。弘毅猜测此举大概源自李宗吾的“读书三境界”。弘毅嗜书如命,自然不肯如此,老先生则快刀斩乱麻地帮他拆完了数本书,。叫他大呼心痛。 “人是什么?”这个问题一度叫弘毅陷入迷惘。他发现自己陷入了命运的冥冥之力的迷雾之中,而在迷雾之中亦有不少悠闲散步的先哲们。人是一个原子,人是理性,人是思考、意志、感情,人是政治的动物、社会的动物,人是制造工具的动物,人的本质是自由,人是符号的动物、文化的动物,人的本质是食欲和**……这便是迷雾中的声音,事实上,这些声音未必没有揭露出人的本质的真谛,只是我们会总觉得似乎还缺少一些东西。认识事物的本质之路是漫长而充满转折的,有的时候,我们的方向反了,有的时候,我们走偏了——反而在这个时候,感觉用斩钉截铁的声音告诉我们这便是真理——等到我们真正的触摸到所谓的真理的时候,我们又会质疑真理为什么这么朴素,仿佛一个二手货?那么,真理莫非像量子世界的不确定原理,我们不可兼得其双性?又或者像薛定谔的猫,我们只能做出假设,而当我们真正要去打开盒子之时,真理已经变了? 过多的臆想叫他远离现实。有一段时间他执拗于“人是一种高级动物”——这使得他惊恐地发现他的舍友是动物,他再和五个动物睡在一起,这个时候他的脑海中总会冒出狼的想象(也许狼在动物中倒算是一个比较雅致的形象);他离开宿舍,他简直看见满街都是装着衣服的直立行走的狼,有的狼孤独行走,有的狼三三两两;在食堂吃饭的时候,很多狼拿着餐盘筷子排队打饭;发情的狼张望着焦灼的爱情之言,物色着其他孤独的狼;到了晚上睡觉的时候,他简直觉得奇怪,一匹狼为什么要盖被子——用自己的爪子?他像模像样地观察了一下自己的爪子,自己的身躯,又看了看几位狼同伴,他甚至感受作为一个动物离开了万兽之后的某种复杂的感觉;图书馆里,狼群端坐着——这简直很别扭——心灵的窗口在来回扫视植被倾轧过后的薄薄纸片,上面还残留着另一种生灵的气息;他简直觉得大路两旁的树木在说话,差不多他们也要迈起单只腿蹦蹦跳跳地离开呆立了好多年的老地方;天上的云啊太阳啊,晚上的月亮啊星星,都仿佛亲近了许多,他差不多也要真正变成大自然的一份子,感受到全天下动物、植物的存在,这真是一种既奇怪又惊恐更是难以适应的体验! 弘毅觉得这段时间里,自己已不是作为一个人——我们通常所说的那种意义——而是真正作为一种动物生活着,或许也是人,不过这时的“人”只是一种动物的名字。这种感觉,恐怕不是任何哲学所能解决了,甚至含有某种妄想、精神分裂的成分——弘毅自然也察觉到了这种危险,这段日子里,他似乎觉得生活中的一切都失去了意义。为什么要吃饭?为什么要睡觉?为什么要有爱情?为什么要财富?为什么要名誉?为什么要成功?……虽然这其中不少是即使作为大自然的动物为了保证生存也需要的东西。刚开始,弘毅觉得动物这个字眼已经扎根于自己的思想——不过大多数在潜意识下他自己作为观察者还是一个“人”,而其他“人”俨然已经成为毋庸置疑的动物。 在思考这些的时候,他简直什么也干不了,读书——动物读什么书?吃饭——勉勉强强就可以了。爱情——谈不上什么兴趣!他常常怔怔地发呆,脑海中根本没在思考什么问题,时间仿佛凝滞了一样——这时他意识到其他动物的脑中大抵就是这样空空如也吧。人作为“人”,的确是区别于动物的!弘毅跑去翻看哲学家们的理论——可没有人否认过人是动物这一观点,但也从没有真正把自己想象成动物,并且以动物的眼光再来观察“人类”吧!慢慢的,弘毅发现自己又变了,就好像那种执拗的害人的观点是自动退去的——尽管他曾经痛苦地挣扎想要忘记这要命的想法——他感到自己作为一个真正的“人”那些感觉、思想、意识、情绪又重新回来了。他可以欣赏外面的风景了,但绝对听不懂老杨树在嘀咕什么;他也不再绝对“人”是一个披着衣服的狼;他也不再看见操场上一群野生动物在疯狂奔逐。他觉得自己的灵魂、意识、思维渐渐地回归到一种属于人类的探索的道路上,而不是思维给他开了一个玩笑结果差点把整个灵魂丢到的羊肠小道上。 忆及此,弘毅总觉得其过于荒诞奇幻。看来,要么认识世界,要么迷失于世界。 第五章-2 弘毅曾陷入一段爱情。 有一天,他收到一封读者来信,那位朋友想要和他聊聊文学。他同意了。见面的地点约在咖啡厅。虽素未谋面,弘毅却早已在心中勾勒出她的模样。他们约定以《一位女士的画像》为暗号。天下起雨来,他夹着一本《一位女士的画像》就去赴约了。既然姑娘独青睐此书,他便不得不猜想她是否如伊莎贝尔一般有着白璧无瑕的灵魂。淋雨而来,倒叫他浮想联翩。她是否也像伊莎贝尔一样训练自己的思想?她是否也怀着遍看世界的想法?她是否也要拒绝掉优秀的追求者而误入虚伪者的怀抱?她是否不遗余力地寻找完美的爱情以至于错过不少合适的选择?她是否也会陷入一种悲剧、导致一种悲剧?在某种程度上,她已经与伊莎贝尔重合在一起了。 曼妙的爵士乐下,柔和的灯光暧昧又慵懒地爬上袅袅升起的热雾后面的精致脸庞,姑娘的眼睛里闪烁着暗夜紫星的光芒,落落大方,不拘一格。弘毅被姑娘的眼睛吸引了,从中射出的紫意幻变着深邃悠远的光芒。当他们侃侃而谈时,所有的连珠妙语都坠入了那两只情意绵绵涓涓流淌的紫色汪洋中。伊莎贝尔的所有魅力即在于此,两只不断吐纳生活中所有诗意的眸子,那里长存着象征着生活、文学、梦想的所有力量。他一下子就爱上她了。他不停地思量着叫他产生美好情愫的源泉,那里拥有的所有美好不过是眼波的一蹙一瞥。当他和她在夜色中散步的时候,万籁俱寂,仿佛无垠夜空是她的眼睛,沉沉静谧是她的眼睛。他爱上了这位伊莎贝尔。 可是后来,那位读者说她因事错过了相见。原来他认错了人。而他与她的不期而遇似乎更具罗曼蒂克,这成了他们如胶似漆的爱情锦上添花的点缀。姑娘叫呈叶。爱情的到来使他们措手不及。 这段时间里,弘毅一下子仿佛触摸到一种新的东西,让他对世界充满了虔诚的幸福感。以往他看这个世界,看到的是错综复杂的矛盾交迭,扑朔迷离的对立统一,现在又似乎发现了世界出乎意料的或然性的一面。爱情之春风十里,恰似春暖花开。巨大的幸福感使他心存感激,他简直恨不得去拥抱每一个人,他要给他们祝福,他要祝天下有情人终成眷属。生活越过了平淡无奇的日复一日的台阶,一下子可以眦目远望神采飞扬的温柔缱绻。他仿佛穿越了幸福的雨巷,在柳暗花明处找到了爱情的桃源。他是如此,她亦是如此。 日子变得又快又慢,当他们跻身心怀幸福者行列时,他们惊讶地发现幸福之国度里快乐者甚众,人皆喜笑开颜,快乐无边。他们常常躺在草坪上静待时光之流逝,心里轻飘飘的,好像清澈见底的小溪上荡漾起几圈不断奔跑的涟漪,又像蓝天上淘气的云朵,一下子变成小兔子,一下子又变成大熊猫——爱情甚至瓦解了他迷惘,他觉得自己可以和尼采在思想之空曼舞,和康德在思想之山前咏唱,他将和所有哲学家达成了和解。他觉得一条若有若无的线把他的心和她的心轻轻地连在了一起,他们似乎已经可以同呼吸共命运了!爱情此般美好,他便否认爱情因为奇思妙想的魔法而变得光彩熠熠,他宁可相信这一切果真如此。 有一天,爱情的泡沫破灭了。他担心的事情发生了。他和她吵了一架。过于美好的事物就像夜空中最璀璨的烟火,不遗余力地燃烧自己以换取刹那间的万紫千红,那一瞬,也许就是永恒,之后再也找不到过去的绚烂。过于热烈的爱情也如明亮的烛光,不幸的黑暗总会后至。他怀念那段似水年华,但即使他拥有普鲁斯特般的追忆,也无法从小玛德莱娜点心中品出化为乌有的有滋有味的往昔时光。 他给她写了很多信,她却一字不复。她抛弃了他。他坠入了万丈深渊。直到有一天,他似乎得到了他的谅解。他们相约在古亭下见面,那是他们曾经散步的地方。但那一夜,她没有来。之后,再也没有她的消息。伊莎贝尔抛弃了他去寻找旁的爱情了。 当朴素的现实失去了罗曼蒂克的烟幕,继而现出一片颓圮之态。他看到,人人脸上各怀悲哀,他们身后留下落寞孤影,夜变得很长,月光凄苦冷清,星空密密麻麻地布满了不为人知的秘密,黯淡的街灯发出虚伪的光芒,天上的云彩披着虚幻的外衣捉摸不定,,恋爱不是纯粹的,也不是完美的,生活在平静的湖面上不知不觉涨了潮,卷走众人快乐时光后悄然离去,冰冷的回忆渐渐冰凉,大抵不用过多久就会铺满灰尘,心情的日记本那些甜蜜的画面都像美丽的泡沫般倏然间化作虹彩消失不见,热情幻灭,而夙愿之虹,在阳光下渐渐褪去光彩。 弘毅的失落持续了很长时间,在朦朦胧胧里他度过许多时间。他猜测呈叶还爱着他。但他苦苦等待,只能独拥夜色。他只好忘了她。爱情的誓言也许并不会抹在沙滩上,而是刻镂在了磐石之上,但斗转星移,磐石也会化作土灰。只是时间问题。 弘毅发表过不少文章。他的笔名是“默言”,一方面他为了向莫言致敬,一方面他为梅瑞狄斯致敬——“默言”便取自于“她让她的沉默讲话。” 有一次文学探讨会上,一个青年作家的发言让他印象深刻。他名云心,以中篇小说《二十二岁》一举成名。云心提到作品应该时刻保持浪漫主义,他宣称秦风大作家是自己的文学导师——秦风不仅在作品中宣扬自己的浪漫主义,更是在生活中践行自己的文学信念;因为众所周知,秦风和夫人紫怡的故事早已家喻户晓,成为所有人有口皆碑的才子佳人的浪漫故事——生活本已多舛,何复用现实主义再次鞭打人心。他也提到尽管我们从生活中抽象出来的人应该时刻保持其普通性、平凡性、一般性,但决不能让他们毫无特色。弘毅原想和云心好好切磋一番,却见他会后牵着一个小女孩的手匆匆离开了。此后,弘毅再也没有见过他。 毕业之日,他无意谋职。家乡不断呼唤着他。他已下决心成为作家,但他总觉得时机未到。妙语如同熠熠珍珠在他脑海来回跳动——这已成潜意识的行为,他唯一缺少的是生活履历将赋予他的至高线索。文学已经成为他血液的一部分,呼吸的一部分,他生命的一部分。他无法再去从事其他任何职业,他只能思考和感受。而哲学,他终于意识到,只是他的文学思维在思想领域的投影,而真正让他为之动容的是一个个鲜活的文字。他决定回家,家乡的素材召唤着他。当朋友问及时,他推说思考人生。离别之际,无人懂得他的心思。唯有逸役老先生背着手走来走去,他不置可否,最后笑而不语,似是认可此举。 辞别金陵,弘毅回到了金门村。 第六章-1 七月七日,弘毅的哥哥明涛在村里完成了婚事。云龙为给儿子办婚事可不少发愁。要是在村里办,得请师傅,得在院子里起灶,得租帐篷,租板凳,租碗筷,院子还不一定装得下,大多时候帐篷直接搭在大路上了,而且又得请左亲右邻前来帮忙和面、蒸馒头包子、洗锅洗碗,婚事当天经常活动的亲戚全来到家里,还得安排住宿,临到事毕,闹腾过了,家里一团糟,得自个儿收拾。 前些年,大家图热闹,甭介意添乱,在家里过婚事。慢慢地,大家图省事了,要把婚礼承包给镇上餐馆。这样一来,少了不少礼数——前人流传下的规程繁复又粗鲁,年轻一代不愿继承,不过后者往往搞得没有气氛,大家的心思全放在吃上了,餐厅闹哄哄的,拿着劣质话筒的主事人竭力使自己的声音响亮,好了,男女双方开始交换彩礼了,接下来,女方家长要说几句话,说得不错,女方家长呈上红包三千元整,男方家长要说几句话,男方家长准备了五千现金,是的,席间女方的闺蜜要送祝福,大家小点声,老同学还是从外地赶过来的,不容易啊,还有几位娘家人要送祝福,接下来,新婚男女去给列位亲朋好友敬酒。执事口齿不清,鲜有人保持礼节性的关注——一方面基本听不清,新人走起礼仪来几乎像走过场,不含庄严;一方面因为酒席上全然乱了套,孩子们闹腾,长辈们闲侃,老友相见不停寒暄。礼事一过,餐馆一片狼藉。为难新郎是历来的传统,新郎为了接到新娘,为了把接到的新娘送入洞房,到处碰见捣乱的亲戚,大家都伸手要红包,扣门的新郎碰上执拗的亲戚那才叫一出好戏。 不过,明涛的婚事省事多了。妻子的老家在河南,路途迢迢,只来了局指可数的几个亲戚。老丈人却伤心极了,他总觉得明涛使坏骗走了自家千金。富有的老丈人送走了女儿,连同大部分家产都送给了女婿。五十岁的老人,背井离乡打拼多年,在女儿出嫁时终于卸下了硬汉的伪装,一下子把心中的沧桑显露无遗。云龙让亲家找个老伴。自从他丢失了女儿这块珍宝,他一下子一贫如洗了。他告诉女儿自己不想再奋斗了。他已经迈过了奋斗的终点。 包工头给女婿买了房,确保女儿能过上幸福生活。但据说他还留下大笔财产。包工头打算回老家。他为女儿做了很多,以至于村里人对他敬佩有加,可当大家看到面前的老父亲肥头大耳,肚腩涌起,国字脸,嘴唇厚得出奇,下巴和粗大的脖子连在了一起,胖乎乎的小短手,留一头断寸的模样时,他们收回了心中所有怜悯和尊敬——这正是大家心目中喝人血的蚊子的写照。 不管有婚事,丧事,只要有宴席吃,村里人都挺高兴。喝酒是少不了的,这是宴席上的主菜。云龙在村里威望很高,大家都来捧场。腾辉喝得烂醉如泥,硬缠着老鸟、风旗和镇明和自己划拳,大家全捉弄他,“哥俩好”变成了“爷俩好”——大家伙儿在辈分上也捉弄他——“八马跑”腾辉还没喝完,大家伙儿起哄让他喝。平日里精明的腾辉一下子变成了糊涂蛋,谁敬的酒全不拒绝,喝了差不多五六斤。村长自然正襟危坐,接过几个人敬酒后自顾自地吃了起来。见到为民被冷落了,云龙支开身来陪他喝了两盅。趁着酒意,猪娃、狗蛋一伙儿哄笑着骂了村长一通,也算把平日里的不满发泄了出去。云龙暗自吩咐,大家不情愿地和村长说了几句客套话,大家伙儿碰了几盅。席间全是划拳的声音,吃菜不多,酒却是拆了一瓶又一瓶。富平、美生被婆娘拧着耳朵捉回去了。 老秦头给云龙敬了一杯酒。“我看这婚事够得劲,明涛这娃胆大,命好,你二老可以省下一份心了,”老秦头难得恭维别人,不过他对云龙颇为敬重,“姑娘我看,也是个实诚娃儿。她爹是个厉害人,这家伙看得人心虚。听说她爹要回河南?嗯,那也好,不碍人家小两口过活” “老哥你说得对得很,”云龙拍着老秦头的胳膊,突然想起他媳妇跟陆建峰跑了快一年了,他却跟个没事人一样照旧在家种地,“当爹的任务算是完成了。现在该是当爷了。” 云龙脸露得意的神色,不过马上收敛了下来,说道,“咱这庄稼汉忙活一辈子,在村里盖一院砖瓦房都算是有钱的。明涛这娃儿算是福大,碰上个好媳妇。” “明涛住在金门城,估计平日里也回不来啦,地里活忙的时候估计回来一下,算是金门城人喽!” “老哥呀,你可别指望明涛在地里打下手,从小到大倒是弘毅帮着我和他婶儿做了不少,明涛早都不知道野到哪里去了。”云龙拍拍板凳,笑着说,“屁股一分钟也坐不住。” 老秦头笑了笑,表示赞同。 云龙长舒了一口气,感觉肩上担子轻了不少,继续说道:“现在就等着明涛赶紧给我生两个孙子——现在的娃儿都是死脑筋——明涛说这两三年不想要娃儿,我跟他妈好说歹说就是没有啥用。明涛他媳妇说啥只要一个娃儿,男娃女娃都行——现在为这事我和他妈常和明涛吵。” 云龙说着说着不自觉地叹了一口气,“现在的娃儿思想咱是跟不上了,听说社会上有什么克……什么克家庭……”老秦头笑着说,“丁克家庭。”“哦,”云龙一拍大腿,“是这,对着咧。阴阳怪气的风气,得治。” 云龙又喝下一盅,想起了不少心事,哽咽着说:“哎,咱也不图就儿子养活我和他妈,等我俩老了,自个儿顾自个儿,实在不行,我俩自己钻到坑里,叫大家伙儿一人一锨土,走球子算了。”“别说这种丧气话,明涛这孩子,我看挺孝顺的。”老秦头说着,回头瞅了一圈,狗蛋、瓜怂一伙人还在张扬舞爪地划拳,另一边,腾辉几个喝得正在兴头上,他心想差不多自己也该走了,他和村里人不太能搭上腔。 老秦头正要走,云龙一把抓住老秦头的胳膊,充满厚茧的宽厚手掌碰上皮糙肉厚的干瘦胳膊,一个擦得疼,一个咯得慌,“老哥,你坐下,有些事向你打听打听。”老秦头看到云龙的脸色上恢复了几分凝重,料到云龙要和自己谈谈弘毅。说实话,他也挺想这孩子的。 第六章-2 “弘毅回来也挺久了,看来还没有什么打算。他整天要么看书,要么写文章,也不愿意和我和他婶儿聊。他婶儿很生气,没给娃儿好脸色,哎……老池岸上说闲话的一大堆。我其实心里……也没底,我甚至有点担心弘毅是不是荒废了。我想起我弟妹,想起我弟,再想想弘毅,大家都是苦命人,我弟把儿子交给我,我得实现他们的愿望。”云龙脸颊抽搐着,心如刀绞,手从鼻子到下巴捋下来,粗大的喉结蠕动着,掉下泪来,“从小到大,我说实话,娃他婶儿桃花刀子嘴豆腐心,常数落弘毅两句,但她比谁都疼他,我对弘毅几乎没动过口、动过手(明涛倒是挨了不少揍)弘毅就是我的亲儿子,明涛在我心里也没有这么重的分量。孩子他妈说娃长大要出人头地,要当大作家,我一直很相信,祖上从来没出过什么大人物,我相信到了弘毅这一辈,这苦命该是得变上一变了。” 云龙的泪水在眼睛里打转,脸憋得通红,云龙正要开口,被腾辉一把抓了过去,要和他喝酒。 过了几天,云龙家里安顿得差不多了,明涛带着媳妇走了,家里一下子清闲了下来。儿子娶了个媳妇,但云龙总觉得儿子像是嫁出去了一样。 前几日,村里妇女一帮人占着一个窑洞,你和面,我蒸馒头,她捏花花儿馒头,这边洗碗,那边烧锅,热闹得很。俗话说得好,“三个女人一台戏。”这近半个村里的女人碰到一起,大家伙儿的嘴巴一下子像马达一样喋喋不休了起来。从自家老汉儿说到别人家老汉儿,娃儿们也被提到,儿媳妇被美美地挖苦了一顿,又从村里说到镇上,从镇上说到县上,后来话题又变成“城里的女人”,婆娘们不管三七二十一把她们骂了一通,不过语气里究竟有些羡慕。镇明媳妇说,要不是舍不得儿子,他早跟着某人去金门县过活了,其他婆娘懒得戳破她的满嘴胡言,大家顺势想象富婆的生活,在买珠宝、穿金戴银,风光无俩。“富婆的日子可真滋润!”婆娘们不由得感叹。这可倒好,嘴动得快乐,手就变笨了,和面的碱放多了,蒸馒头的忘了时间,捏花花儿馒头的手凑不到一块,洗锅洗碗的傻笑着擦不净油渍。婆娘们恋恋不舍地回到手头活计。沉默了好一阵子。叫她们闭上嘴,那差不多是要了她们的命。马上,大家又拾起村里那些陈芝麻烂谷子的老事评论一通,她们说起来全凭嘴巴摆动,全然不顾青红皂白。谁也不记得刚说了什么。要么说,为什么女人串门时老是飞短流长,她们怕是也不由自主地鼓舌弄唇。七嘴八舌的婆娘们凑在一起,把家家的旧事扒起来说,以至于谁家母鸡那天不下蛋都了如指掌。“不管说点什么,总之不能合上嘴。”这便是金门村婆娘们矢志不渝坚守的信条。后来,大家聊起了弘毅。婆娘们一下子兴奋起来,这是个崭新的话题。但她们对弘毅了解不多。弘毅不像村里其他孩子从小走东家串西家,这家要个馒头,那家喝一碗面,弘毅从小要么跟着伯伯云龙下地干活,要么窝在家里看书写字。弘毅不爱说话,幼稚的脸上总摆出深沉的表情。 “真的吗?”狗蛋媳妇问道,“弘毅没寻到工作回家务农来了?” 桃花叹了口气,说道:“谁也摸不清娃心里咋想的,谁知道咧,说不定以后像老秦头和旺财两个人一样了。” “这俩人……要我说,”风旗媳妇大嘴一张,脸上一副鄙夷的神色,叫道,“就是俩二球儿货,书念到脚后跟上去了。老秦头……我看……简直没棱儿,婆娘跟人跑了,一天天也不着急,跟个二百五一样吊儿郎当的,还写书呢,还做笔记呢,羞先人咧!” 红山媳妇连忙插嘴:“哎呀,老秦头在地里是啥样子你们没见过吗?拿起锄头来,垂头丧气的,刚锄了两下地,就掏出纸和笔来,写写画画,一早上地没锄多少,本子翻了好几页。要我说……样的老汉儿一锄头杆敲死得啦,吃闲饭不干活的东西……我真的有时候都可怜王娟……现在王娟跑了……活该……” “可不敢叫弘毅跟着老秦头学,”昆明媳妇皱着眉头,“这娃跟老秦头和旺财走得都挺近的,我估计就是这两个老东西把娃儿教坏了。娃是好娃,没遇上好老师。”昆明媳妇又低声加了一句,“谁知道呢,说不定弘毅回来种田就是这两个老不死的主意。” “娃是咋说的?”猪娃媳妇问弘毅他婶。 “哎……”桃花愁得皱起了眉头,刚从锅底摸了一把,揉了揉鼻子,弄得脸上到处都是黑,惹得婆娘们笑个不停,,“娃说思考人生。我跟他伯可有啥办法。这些东西咱可不懂。反正回来这么长时间,我一直板着脸。气得我浑身都疼!供给你花了这么多钱,你好歹混出个名堂来。” “人生?”东来媳妇哼了一声,“不就是娶媳妇,生娃,攒钱,过个好日子吗?念书不就为当官发财过上好日子吗?” “读书人的脑筋,咱可想不来,”桃花咬咬牙,用棍子捅了柴火一把,说道,“不过我问了问明涛。你们知道明涛说啥?” “说啥?”婆娘们很好奇。 “明涛说,”云龙媳妇故意顿了顿,“这是哲学问题。几千年来都没有解决!” “哲学!”婆娘们异口同声地喊道,“怪不得,娃本来就是学这东西的。”马上她们笑个不停。 “说不定娃能出人头地。”红旗媳妇揶揄道。 “你不应该不给娃好脸色!” “我也觉得。”大家又笑了起来。 最后,婆娘们一直认为,以后得让弘毅离老秦头、旺财远点。 晚上,趁着天黑云龙去了老秦头家。老秦头正趴在写字台上写着什么,见到云龙进来马上收了起来。屋子里的灯光不甚明亮,用的还是大约15瓦的钨丝灯,黄色的光打在屋子里,书架上的书安静地沐浴在一片祥和之中,一个不大不小的写字桌放在炕边,云龙来时,老秦头就坐在那里,其他杂七杂八的东西一大堆随意摆放着,主人似乎也无心收拾,倒是只有那高耸的书架让人对老秦头肃然起敬。 “云龙来啦。”老秦头一边收拾自己的稿纸,一边从凳子上站起来,招呼云龙坐在凳子上,自己坐在旁边的炕上。 “写书呢?”云龙好奇地问。 “哪有哪有,”老秦头连忙摆手否认,那样子好像人家发现了他一个什么秘密似的,“就是每天都写写画画,养成习惯了,不写点啥心理难受。” “过来聊聊弘毅。” “好啊。” “‘思考人生’,这到底是什么意思?”云龙的眉头微微跳动,额头上的皱纹呈现出思考的条纹,“每当我和他婶问起来,弘毅总是这么说。” 第六章-3 老秦头一听,一下子还不知道怎么回答。思考人生?他知道这孩子从小到大脑中充满了各种各样的困惑,耽于幻想和思考。他这一辈子在默默写作,也算是思考人生,即便如此,他也困惑十足。这些年,他完成了几部作品,而关于人生意义的探索即是作品中重要的主题,但作为一个作者,似乎更重要的是抛出这个问题引发读者的共鸣和思考,而不是真正从本质上给出一个近乎真理的解答。不过,艺术家需要思考人生,进而需要把思考的结晶融入艺术之中;一个不包含思想菁华的艺术品形同虚设。 老秦头长话短说,:“我觉得吧……弘毅这样做大概是有好处的……他想成为文学家……思想上需要多多沉淀,静下心来,否则难以写出好的作品。” 云龙听了,压力有些缓解,不过还是不放心。“你觉得我弟妹的愿望还能实现吗?”云龙问道。 老秦头哭笑不得。他该怎么回答。到底什么算文学家?成一家者少之又少,大多盖棺论定;不少文学家生前穷困潦倒,为人不识,差不多要淹没在汗牛充栋的文学之海了,要不是后人慧眼识珠,必定随风飘逝。老秦头想到了自己,他相信自己的作品可以跻身于大家之林,但也不至于夸下海口自吹自擂。不过他的傲气早对自己作家的身份确信无疑——但对外人却三缄其口——作家的名头价值连城又不名一文,扬名之前几乎无人认可,只好用自我承认来砥砺前行;真儿个等到功成名就的那一刻,四海潮起,九州雷动,却常常自我怀疑。这些年来,老秦头勤奋地笔耕墨织,他坚信自己的作品定能震惊文坛,轰动全国——但万一无人赏识,一生心血岂不全部付诸东流?时间将会给所有问题作出解答。但老秦头坚决反对为了写书而写书,为了成名而写书,为了成为文学家而写书——一旦作者失去了那颗平静的心,作品将毫无价值。如今,作家已无门槛,尤其在文学圣坛之门内鱼龙混杂,败坏了文学之崇高。 老秦头说,“作家大致分为两类,一类天赋异禀,挥手妙笔生花,灵感如泉涌,文思似流水;一类勤奋刻苦,仔细观察生活,斟酌人性,构思情节,揣摩人物,耗尽数年收集素材,也可成为大家。天赋何其重要,勤奋更何其重要!一个普通的故事,一个人人皆知的故事,文学家翻手可成经典之作,庸才作家却不屑动笔。真是咄咄怪事!文学大家的作品力求返璞归真,描写平凡的世界,低俗作家却绞尽脑汁发掘宏大题材,奇谈怪论!但是话又说回来了,作品自然有高下之分,却不可随意界定,评论家是鉴定者,读者是鉴定者,而时间则是最终的鉴定者。” “你看弘毅属于哪类?”云龙问。 “两者兼之。我了解他。我早在他身上看到了天才的潜质。” “这玩意儿挣钱吗?”云龙忙不迭问。 老秦头不由得耸肩,意思是说,你看看我就知道了。 “功利心是艺术的毒药。文学,本就是饿肚子的道路。”老秦头说。 不过,老秦头的这些话倒是叫云龙吃了个定心丸。若是不能翻云覆雨,做个平凡人也差不多哪去。 “一个二十岁无所事事的年轻人,”老秦头刚提起这句话,就敏感地意识到这句话的分量,他小心翼翼地分析这句话,就好像拆弹部队谨慎地拆解定时炸弹一般,民生曾告诉他——“一个二十几岁,没有工作的年轻人,多半都会把自己想象成一个作家。”这句话当真说得一针见血,辛辣,一下子撕去了伪装者的面具,叫一些自诩为作家的年轻人羞愧地无地自容。 “我想……弘毅不会成为这样的人。”这算是老秦头的回答。 云龙却在心里想,所谓“这样的人”,指的大概就是老秦头和旺财两个人。 后来,云龙又去和旺财聊了聊,没想到这两个平日里总是言语不合的怪人竟然说法惊人地一致。云龙见了旺财的儿子卓明,心里悲凉了起来,卓明愚笨,成绩差劲,性格孤僻,沉默寡言,不像秦博乖巧懂事。村里人都说卓明是个傻子。回家的路上,云龙为老秦头和旺财感到难过。 时隔多年,弘毅再次回到了金门初中。母校的变化很大,之前的砖瓦房全拆了,盖了一座全镇最高的综合楼。操场不再是当年尘土飞扬、坑坑洼洼的土地面——以前打篮球的时候,宛如腾云驾雾,打完一场球,蓬头垢面,好似在泥巴里洗了个澡——取而代之的塑胶操场焕发着别开生面的新时代的气息。 漫步一圈,回忆慢慢叫过去的时光沉淀在而今物是人非的一草一木上从而再现了当年模样——每到秋天,操场上长满了狗牙根、狗尾巴草、狼尾草、蒺藜、车前草和其他一大堆叫不上名字的草,学校号召大家拿着镰刀、铁锨先割草再铲地,大家干得热火朝天,谁家的镰刀、铁锨越亮晶晶就越证明谁的家长勤快,那些拿着不好看的、生了锈的镰刀、铁锨的同学总是低着头,不好意思看大家——哎,如今,再也无草可割,曾经的土墙也换成了高耸的砖瓦墙,不过墙外的果树还是把自己的枝叶肆无忌惮地伸进墙里来。 从前,流行打弹珠,但学校禁止玩——但越是禁止,他们玩得越起劲——老师把没收的弹珠全扔进墙外的果园,于是墙外的果园成为了孩子们放学后的探索之地,这倒是害得果农不得安宁。有人拾到一口袋弹珠,又拿来卖,卖的价格自然比商店里的便宜——商店卖一毛钱三个弹珠,他们就卖一毛钱五个。后来弹珠失宠了,台球流行起来,不少同学逃课去玩,个个梦想着成为丁俊晖,结果被老师拉回去挨板子。 那时候,老师揍学生天经地义,家长也赞同这种教育方式。俗话说的好,“不打不成器”。孩子因为课上睡觉挨了一巴掌,因为逃课手掌上挨了一板凳腿,因为迟到屁股上挨了几脚,大家都习以为常,家长可没去和老师讨说法——当年做父亲的因为捣乱也挨过同一个老师的抽打,如今做父亲的幡然悔悟,把心思放在孩子身上不叫他们重蹈覆辙!不过孩子们也调皮,越挨揍越撒野,越撒野越挨揍,但可没有一个人敢顶撞老师,儿子的犟几乎完全继承于父亲,认死理儿,承认错了,改不改,不改,改不改,不改…… 忽然他眼前一亮,他认出了王芳老师。弘毅喊了一声老师,王芳回过头来,瞧了他很久,也没认出他来。弘毅倒是涌上一股热泪,老师的双鬓已经染上霜华,淡淡的妆容下现出了年老的痕迹,当年白皙胜雪的脖颈也出现了皱纹,背稍微有些佝偻,老师的个头变小了,像个小孩子一般楚楚可怜。王芳曾告诉他们,她不求学生以后有恩于己,只要见到她们打声招呼足以,她保证一定能认出大家来——说着她指着后排整天捣乱的高个子大兵,大兵被同桌一下子从睡梦中惊醒马上站了起来,揉了揉眼睛问道,老师,你叫我?全班哄堂大笑起来。 从前,王老师对他很好,就像母亲一样。她重又唤起了他的回忆,过去的温暖乍现心怀,叫他泪如泉涌。 “啊……我想起来了,”王芳高兴的像个孩子一样拍起手掌,笑道,“弘毅,没想到你都长这么大了。” 弘毅眼里闪着泪光,和老师握了下手,老师的手冰凉极了。 “工作了吗?”王芳招呼弘毅回自己办公室。 “还在找。”弘毅撒了个慌,不想叫老师伤心。 王老师也点点头,露出忧愁的表情,说,“是不太好找。学的什么专业?” “哲学。” “不错不错。” “老师,学校现在怎么样?” 王芳叹了口气说,“学生少了,也管不住啦。” “连徐老师也管不住吗?”当年徐老师的严厉闻名全镇,学生们都惧他三分。 “徐老师退休了。”王芳眼里光芒闪烁,竟渐渐湿润了起来,“前年,徐老师上课批评了一个孩子,孩子他爸就来学校闹事。县教育局给了徐老师一个处分,徐老师也不好干下去了,退休回家了。” “怎么?都不能批评孩子了吗?”徐老师第一次把弘毅叫到自己办公室的时候,他还不认识徐老师。徐老师问,叫啥名字?弘毅。你说念书为了啥?弘毅不言语。徐老师说,要记住,读书,是要成为君子的。什么是君子,徐老师又问道。弘毅说,德才兼备乃君子。徐老师听了颇为赞许,此后常诲以弘毅教导。 “变了,变了”王芳眼里露出异色,“骂也骂不得,说也说不得。根本管不住喽。” 弘毅面露惊异。 “哎……上一周刚开学没几天,两伙女生打群架,几个女孩都住院了。老师们拦也拦不住,民警来了才止住!” “为的啥呀?” “就为了她们的偶像大打出手。” 第七章-1 九零年,老秦头从北平回到金门村。一路上,他思忖良久,他放弃了一些东西,甚至可以说自己的整个生命。他觉得自己与整个时代格格不入。那个年代,青年人都在读诗、写诗,失去诗,就失去了一切。白天、晚上,柳树下,池塘边,路灯下,图书馆门口,诗意泛滥成河。老秦头不会写诗,也拒绝写诗,他甚至厌倦诗。他发表了几篇作品,在文坛初露峥嵘,小有名气。朋友们都在传抄汪国真的诗,北岛的诗,芒克的诗,舒婷的诗,海子的诗。他们认为,当诗歌无存,生活也就只剩下苟且了。诗人朗诵会人山人海,一票难求,为了一张诗人的签名,朋友们可以大打出手。有人断言,文学的精髓便在诗中了。他尊崇巴尔扎克,立志刻画出另一部社会之书。诗成雨落,诗作风起,诗落成雪,诗伴月华,诗化星光,诗随风逝,四季收藏……几位编辑挽留他不住,他执意要离开北京。没有人知道他心中所想。很快,他也被忘记了。 金门村,北方的一个偏僻的村子。老秦头回去的时候,村子周围还有野狼在四处觅食。村民们依旧在勤勤恳恳地与黄土斗争,生活十分艰苦。为防狼,出门得带棍子,狼不怕人,人不怕狼。几年没回家,要回家时他反而为之胆怯,他用宋之问的名句“近乡情更怯,不敢问来人”为自己壮胆,他知道此番回去少不了一番风雨。 村里变化不大。几十户人家,大都祖孙三辈人,住在窑洞里。村里的土路还是和过去一样坑坑洼洼,每逢下雨稀泥成河。路两旁的柳树槐树枝繁叶茂,骡子和驴在树下出着憨气,趾高气扬的大公鸡顶着红冠气势汹汹地追着狂奔而逃的孩子。夏天阵雨不断,暴雨如注,从沟渠里溢出的雨水没到膝盖,大雨裹挟着泥土像老池流去,老池容纳不住,全向山沟奔去。阴晴不定的夏天,青蛙遍地都是,夜晚星辰如画幕,凉风习习下,蛙声一片。乘凉的人坐在门前小桥前,和邻居聊天。老秦头回到村子的那个夏天,一切还都还和他小时候一样。 老秦头常常望向母亲的三寸金莲,那是一个符号,一个象征,就像坚硬的黄土和漫山遍野的野草一样,传递着旧时代的味道。老秦头从来不是一个求新尚新的人,他迷恋年代感的东西,岁月留下的古朴的气息令他沉醉。在家乡,他就能感受到历史的味道。相传,金门镇曾是春秋某圣贤的居住地,他曾留下不少神话传说。重拥熟悉的天地,老秦头便不再为失去了城市的浮华而悲戚。淳朴和贫苦的生活倒让他感到安心。 老人家无法理解他的荒唐行径,受了很大打击。他回来不久,双亲离世,留下尚未成家的老秦头彳亍独行。老秦头的伯伯们为此震怒,他们和老秦头的父亲保持同样的观点——一个家族的所有希望从云端又掉到了黄土地上,什么也没有留下,甚至还带走了一切。但老秦头不去讨好别人,他很倔犟,他不想干的十头牛也拉不住。父母去世后,谁也拿他没办法。他要种地,谁也拦不住。老秦头对他们说,他的笔就是他的世界,他的思想就是他的星空,他的文字就是他的一切。 干活的时候,他挖一锄头,就跪在地上,大哭了一场,生活淋漓尽致的真实感像扑面而来的山风,他就像一个四处探寻“真实”之矿的冒险家,终于被面前数之不尽的珍奇矿藏震撼不已,一下子置身于充满了灵感的真实朴素的生活洋流之中,那种真实,那种空气,那种意境,一下子如此浓郁,叫他贪婪无比地吸吮着。四周氤氲沉浮的雾气托起青草叶沿的露珠,沉甸甸的饱满的露珠顺着宽大粗长的叶面向下流淌,坠入了刚翻起的棕红色染着如同宝石般晶莹的微霜的泥土上,一下子消融在无边无际的深沉的厚重之中。 初晨的雾霭漫漫如纱,像是天地间喷薄而出的巨大的灵感,给落寞的小村置换了新颜。他望着沟壑纵横的田地,望着生满杂草的菜地,望着朦胧的远山隐隐约约的黄河流过的轰隆水声在耳畔响起……他感到由衷的幸福!乡土生活掀起了她神秘朴素的一角,即令他心醉神迷。随着雾霭不断清晰的是小村的平凡生活,不断朦胧的是过去快乐的邮苑的日子,那些画面一下子似乎被雾气冲蚀得稀薄溃散,只留下几幅还算清晰的画面——他颤抖着把它珍藏在了心里。 老秦头机械地站起来,开始锄地,他觉得像换了一个人一样。他觉得自己的一部分灵魂不见了。他看看远山,仿佛自己一部分的视觉也已经消失,他的感知力也变少了。他觉得有些恐慌,方才幸福袭身的感觉不见了,取而代之的是朦胧的梦幻的感觉,如同他的一部分已经被剥离出去,可是又去了哪里呢?接下来几天都是如此,锄地的时候他不知道是谁的胳膊在挥,吃饭的时候甚至觉得馒头根本不是自己在嚼,肚里吃饱了却不是那么真切的感觉,听别人说话好像耳膜被谁堵上了一层薄薄的棉花,睡觉的时候他简直要跳起来看看这具身体,睡着的时候半梦半醒,有的时候在梦靥中动也动不了——他有点怀疑自己是不是中了邪。他想起农村的迷信说法,有的父母死了之后魂还会回来看看家里人,只要在灶台下端上一盆灰,第二天灰上会留下脚步,那就是死去的父母曾经回来过。老秦头这么干了,三天后那盆灰依旧如故。 老秦头无心读书,无心写作,无心干活,老是听见有人耳语,闭上眼睛满脑子画面。老秦头做了一个梦,他梦见所有的文字都变成了有棱有角的真实的东西。他来到一个奇幻世界。美轮美奂的建筑、高大挺拔的梧桐树、宽敞悠长的街道、人声鼎沸的晚会、波澜无惊的湖面、熠熠发光的夜空、婉转优柔的月华、风姿绰约的女人……它们一触即破,化作道道文字。整个世界即建立在文字之上。 第七章-2 老秦头往远处走,看到一张大鼎,无数变幻莫测的文字堆砌成沧桑巨鼎的形状,又有无数文字飞入其中,冒出的蒸腾热气亦是一个个文字。鼎旁有一文字之碑,刻着“世界之源”。恍然间,他如醍醐灌顶,一下子从梦中惊醒。清醒的世界也随之瓦解,文学已经把现实世界分解成了一个个跃动的文字。而书中的情况也变了,一行行文字活灵毕现,故事之间闪耀着亮晶晶的光芒,书中自有乾坤,人物在时空中划过一条条轨迹,而交汇的轨迹必然引起巧合或者矛盾,所有人物都获得了生机,大家有说有笑,从这里走到那里,俨然成了一个世界。 过了很久,这种奇妙的感觉就消失了。他变得和以前别无二致。他从炕上下来,洗脸,烧水,熬稀饭,切菜,出去走了两圈,对着天空喊了几声,再也不觉得有什么奇怪的地方。 此番之后,他仿佛进入了一个世界。这种来之不易的顿悟更激发了他庞大的求知欲,让他如饥似渴地读书。他白天干活,晚上挑起煤油灯看《喧哗与躁动》、《高老头》、《悲惨世界》、《百年孤独》诸如此类,一边读书,一边思考。从此,日夜飞逝,不知不觉过了两年。 不久,老秦头还接到不少媒人的信儿。有知识分子的牌面在,老秦头挺受媒婆的青睐。但老秦头无疑成婚,总是严词拒绝。有一次去镇上赶集,他买洋芋的时候一抬头,看见一个头上裹着黑纱的女人从眼前走过。虽然他只看到了女人的侧脸,却一下子心动了,她的模样好像一个他认识的女子。那女子年纪不大,胳膊上挂着一个树条编织的精致小笼子,笼子里沉甸甸的,已经装了不少东西。 卖洋芋的看见老秦头看得出奇,头一扬笑着说:“这个女的呀,镇上高成的儿媳妇。” “结婚了啊?”老秦头有些失望。 “哎,结婚不到一年,男人死了,成了寡妇。” “他男人呢?” “挖煤时被埋了!” 老秦头听了沉默无言。 “这女的,听说还不到二十。高成命苦,就一个儿子,现在老了没人养了。” 老秦头买完洋芋闷闷不乐地走了,回去左思右想,始终忘不了那女子。 老秦头决定见见她。去镇上一打听,女人回娘家去了。老秦头向媒婆打听到,听说儿子没了,高成也不愿意束住儿媳妇手脚,叫她找个实诚人嫁了。老秦头买了两块钱麻花进了女人娘家的门。 女人的哥哥正在院里砍柴,刚举起斧头,看见进来一个年轻人,模样怪生分的,放下斧头站起身问道:“你找谁?” 老秦头愣了一下,没有回答。 女人的哥哥见老秦头提着麻花,心想莫不是常年不走动的老亲戚家的儿子回来了?镇上很多家庭的儿子去广东、深圳打工去了,不常回来,面上生分也是常事。为了礼貌起见,砍柴的中年男人拍拍手上的灰土,笑着招呼道:“回屋子坐。” 屋里的女人耳朵机灵,问道:“哥哥,谁来啦?”声音清脆,像一个小石子击打在水面上,老秦头听了心里一缩,心里估摸着那就是她。 “来客人啦,你赶紧给人家倒杯茶。” 老秦头跟着男人进了窑洞。窑洞里一个组合柜,几个大木箱,几个老瓮,排列地整整齐齐。炕上铺着几个打补丁的被子,被子上放着一本《海子的诗》。年轻的女人泡完茶,转过头来,看到是一个挺俊俏的小伙子,一下子脸红了起来。 “坐坐坐。”女人的哥哥指着炕边的一个凳子说。 老秦头把麻花放在箱子上,坐了下来,问那个男人:“你是王娟的哥哥吧?” 男人点头。 “我是……我就是……今儿个……找王娟来的。” 聪明的中年男人一下子会意了,妹妹的事自己一直放在心上,妹子还不到二十,男人死了,得再给王娟找个男人。 王娟坐在炕边,嘻嘻地笑个不停。 “那这样吧,王娟他嫂子刚出去串门去了;我妈在另外一个窑里呢,我爹出去耍扑克去了,我先把我爹跟我媳妇叫回来。你俩先聊着。”中年男人给妹子使了个眼色,意思叫他好好招待,这个年轻人看上去还不错。 王娟他哥走后,两人更加拘谨了。 沉默了半天,老秦头终于说道:“你像我的一个朋友。” 王娟烟波似水,荡漾起一圈涟漪,笑着说,“真好。你喜欢你的那位朋友?”。 老秦头点了点头。 “你也读诗?”老秦头问。 “我读不懂,”王娟说“着脸红了,“这是别人送我的。” “我也不太读。” 不一会儿,王娟他哥和他嫂子,他爹一起进门了。几个人脸上带着喜气,回来的路上早把老秦头打听好了。大家对他挺满意的。王娟嫂子做了几个菜,一家人边吃边聊。老汉儿趁着高兴劲,让老秦头去女儿父母那边活动活动。 时间不长,王娟丈夫的两个老人家就过世了儿子遭了灾对他们打击太大了。不久,王娟就嫁给老秦头了。老秦头的长辈们不赞成这桩婚事,他们嫌弃王娟是个寡妇。早些年,长辈们给老秦头介绍的女人都被他推掉了,如今又自作主张地娶了个寡妇。为这事,他和几个伯伯闹掰了。没几年,生下一个儿子,取名秦博。 如今,早和老秦头断绝关系的伯伯一系,全嘲笑他。王娟跟着陆建峰跑了,给老秦头带了绿帽,他们便笑话老秦头没有远见之明。王娟他哥来看过老秦头,他也帮不上什么忙。大家都觉得老秦头挺可怜的。 第八章-1 金门村的天阴沉沉的。苍穹上的蓝色如洗的幕布开始蒙上一丝灰暗的色彩,东方的旭日再也不能彻底掀起玫瑰色的朝霞,厚厚的云层积郁在东方远山之间越发阴沉,在朝日之光下露出了一角。西方也渐渐汇聚起游云,好像在呼唤多年背井离乡的他乡之客,不少云群站在硕大无朋的船舰之上在蔚蓝大海之上缓缓前行,有些孤独的云彩只好驾着一叶扁舟在惊涛骇浪之间艰难前行——不少已经葬身蓝海,及到暮色四合,西方之云犹如万里高山,高大无比,绵延不绝,夕阳余晖照在上面宛如江山锦绣。东方、西方游云群聚,似乎在进行对峙,不久,南方、北方亦是阴云密布,天色愈发昏暗。不久,晚至的春雨第一次倾泻下来,毫不吝啬地纳入干涸大地张大的口中。春雷慢吞吞地打着哈欠,像是不愿起床的孩子,雨滴像玉珠一样慢慢连成项链,明晃晃地坠入原野、山沟、小径、田地、水渠、屋顶、头仰望着天张开双手的老农厚重手掌上、房檐下满是泥污的破桶里、猪圈的水槽里、窑洞上长满青草的场上、泛着薄冰的黄河上、路边的小石子上、睡懒觉的孩子的梦里,核桃树、洋槐树、苹果树、枣树、梨树、梅李树、杨树、梧桐树、柿子树、桃树、银杏树恨不得在雨里奔跑起来,高兴地在微风的轻呵下拍打着枝叶。万物皆欢,唯独老农们却发了愁。 愁得倒不是地里的麦子长势如何,也不是自家老大不小的儿子结婚问题,更不是去年的苹果没收回成本,而是一个村长近期再次强调的一个政策。近两年,村长的威信有些下降,村民们抓到了他的一些把柄。村委会喇叭里传出来的声音不再那么张狂,与人说话也不再高声野气。村民私底下都说村长贪得多了,有些怕了。 “我们村将开始……对……大力落实……惠民政策……咳……为了响应政府的号召……党中央的号召……都是对大家有好处的……我们计划逐步……咳……逐步改善农民生活条件……是的……这也是我第二次强调……去年就已经强调过这个政策了……对……咳……就是新农村政策……是的……咱们计划逐渐取缔窑洞……建造砖瓦平房……完成新农村的布局……我相信大家……应该都参观过土坊村的新农村建设……县政府的宣传片……大家都看过了……宣传画……布置图……家家户户都领了一幅……我听说……我听说……大家伙儿都有兴趣……而且……我可以告诉大家政策……只要盖新房子……不管你是盖全院……还是半院……或者说你就盖两间屋子……国家就有补贴……至于补贴多少……咱们视情况而定……大家都看新闻……我希望……大家能积极响应…………” “越是好政策,你捞的越多,狗日的。”前几天一群人在老池岸打牌时,大家伙儿都在抱怨。 “驴日的就想钻空子,政策越多,他妈的捞得越多,到了咱们手里毛也没了。”昆明往旁边空地上啐了一口,恶狠狠地跺了下脚,仿佛村长就在他的脚下一样,“要我说,我就住这窑里了,我不信,狗日的敢拿推土机把我轧了!” 红山打出两张“对k”,想起零三年的的时候,村长带着腾辉、老鸟几个人风风火火地冲进他家,儿子那时还小,睡在热炕上,媳妇在炕边的锅旁烧着玉米面糊糊,鼓风机一拉一推发出“啪塔啪塔”的声音,像个丧气的老人,自己坐在炕头抽烟,他抬头看了看媳妇头上的窑顶,熏黑了一大片——烟囱在那个地方,他还没得及说话,媳妇刚张开嘴咧着傻笑站起来,把掏过灰的手往脏围裙上一抹,村长哼哼一句,二话不说,就把炕头那一袋麦子扛走了。“狗日的,税拖了多久了,全村就他妈你一家没交,我看你是想挨枪子!”红山坐在炕头吓得一句话也不敢说,儿子被吵醒了,看着三四个人影把炕上一袋麦子扛走了,人影一晃儿就不见了,他还以为在做梦。“窝囊废!二球货你咋不拦一下!”村长一伙走了一大会儿了,媳妇嘟囔道,“猪娃家的也没交。没面了,那一袋麦留着打面咧。以后吃啥!二球!”说完把长勺往锅里一甩……“要我说,窑里面住下多舒服,什么房啊楼啊,我看不见得好,不见得好,***当时在延安住得还不是窑洞!” “哎呀,你看你说得这话,那要是窑洞住得舒服,为啥城里人拼命盖楼,其他国家的人拼命盖楼,要你这么说,我看大家全到荒山里面挖窑洞得了!”腾辉嘴上丝毫不留情面,他第一个响应了村长的号召,已经在自家窑洞旁边盖起了砖瓦房,“去年参观土坊村,你跑得比谁都欢,非要看人家房顶,看人家烟囱,嘿……你还记得有一家不,人家掌柜的怕把你摔着,叫你不要上房顶了,你偏偏不听,踏着梯子腾腾腾地上去了——那个梯子真不结实了——当时把掌柜的吓得呀,下了梯子你这儿夸一句,那儿夸一句,还不是羡慕人家。一个个心里一套嘴上一套……来,来,对k是吧,对a!” 红山哑口无言,心里骂道,你就是个锤子,跟着镇上的五金老板当狗腿子,又他妈给村长舔屁股,有俩小钱就张狂!红山心里这么骂,嘴上却恭恭敬敬地说着:“对……对……对。”腾辉瞥了一眼红山,心里哼了一声,知道这厮对自己不满。 “咳……腾辉啊,”猪娃在另一边下象棋,听见腾辉的话,有些不高兴,说道,“你跟咱其他人可不一样啊,你有钱盖地方……我们可没钱……就那几亩地能指望挣多钱,化肥钱一年比卖的钱还多咧。” 猪娃这话里带刺,其他人听得明明白白——村里人都觉得腾辉的钱来得不正道,不是踏踏实实干活挣的。但要说云龙一家,大家都佩服,因为云龙就是搞庄稼发家的。 “哼!”腾辉心里不屑,“指望庄稼挣钱!”不过他嘿嘿一笑,说:“老哥啊,你这话就说的不对咧。俗话说的好,君子爱财取之以道。我挣的也是血汗钱,又不是我偷来的抢来的。再说了,这个新农村,政策不是说了嘛,国家有补贴。国家政策肯定是为老百姓着想的嘛。” “我看不见得。钱肯定到不了咱手里。大蒸馍从上到下传下来就是个碱蛋蛋了——碱蛋蛋也就算了,村长自己把碱蛋蛋吞了!”瓜怂嘴里叼着一根烟,愤愤地说。 多说无益,腾辉不再和他们争辩。自从为民第二次强调这件事,村里人的意见很大。 晚上,腾辉摸黑去了村长家。 “为民,没睡吧。” “腾辉……快进来!快进来!这时候睡啥咧。看电视剧哩。” 第八章-2 两人相视笑了笑。 “我听到一声风声,我怕新农村政策不一定搞得下去啊。” “这是国家的惠民政策,说句实在话,要不是得起带头作用,我也不想住到这平房里面。你说平房有啥好的?放家具放不了多少,农具没法放,地儿太小了,冬天冷夏天热——这点可真比不上窑我给你说。但是,窑不安全啊……村里好几间窑洞都裂开缝了……以人为本,以人为本……肯定首先是要把人的安全搞好。” “老哥我给你面子吧,你说盖,咱就盖。全村第一个盖庄子的。说好的三万补贴呢?啥时候给我?” “钱,你放心,等咱村这项目完了,不说三万,五万我也给你。”村长说着凑到腾辉身边耳语道,“你可不知道这里面水多深。” “别别别,补贴给我就行,别的事我不知道,也不在乎。”腾辉嘴上这么说,脸上却泛着红光,眼睛里射出一道贪婪的光线,问道,“土坊村是不是也……”说着扬了扬头。 “哼,”村长下意识地压低声音,抖了抖袖子,“示范村,投资也大,好处也大。我给你说,面包越大,分到的面包越小。” 腾辉点了点头,几乎压抑不住兴奋的心情,准备提醒下为民:“不过,村里人可都不太赞同,你这也搞不下去嘛。” “那是他们愚蠢!”村长唾沫横飞,右手狠狠地在空气中剁了一下,好像这样就可以把村民的反对声切断一样,“给脸不要脸!哪一天窑塌了,咋办?谁的责任?我不知道一个个心里咋想的?老百姓就是这样,不叫吃点亏那就不带掉泪的!” “唉,你看着办吧。我可给你说咧。” “你放心,县政府开始抓这事了,镇上也要行动,各村都一样。哪一家不趁着这势头领补贴,哪一个是瓜怂!” “爱国现在咋样?”爱国是村长的儿子,这些年全国各地到处跑,连村长也不知道儿子到底在干什么。爱国已经好几个年头没回过家了,为民也问不出来儿子整天忙活什么。总是听他说,这一阵儿在山东,那一阵儿在福建,过一阵又去了黑龙江,看样子折腾得不行,不过花得都是为民的钱。爱国要起钱来,大口一张,要多少都得村长吐出来。前不久,儿子一张口就问为民要三万。为民和儿子吵了半天,本想打听些底细,啥也没问出来,生了几天闷气,还是给儿子把钱汇了过去。 “咋样?我的神啊。我算是没辙了。从来不会给我打电话。打电话就是要钱。前一阵说自己在海南,和一个河南的女的混在一起。反正我也分不清到底都在和哪个女的厮混,今天这个,明天那个,谁知道他到底整天在干嘛。”忧愁从他的一道道皱纹里爬了出来,刻画出一张恨铁不成钢的老父亲的怒容。 腾辉没有说什么,自己的儿子,跟爱国一起长大,两个人臭味相投,花钱大手大脚,在村里横行霸道。不过,腾辉由不得儿子放肆。他早就断了儿子的财路。这两年老实多了,找个份安稳的工作,不再像以前那样花天酒地。他早就暗示儿子远离爱国,儿子遵从了。现在看来,这是一个明智的决定。因为儿子偷偷告诉他,爱国是个瘾君子。这一点,腾辉一直瞒着为民。他希望村长为儿子的荒唐付出代价,作为爱国教坏自己儿子的补偿。为民窃以为儿子吃喝嫖赌也是一种能耐,并为此沾沾自喜,腾辉看在眼里,笑在心里。他知道爱国注定要毁灭,事实上,他已经毁灭了。腾辉知道,为民大抵料到儿子在外的勾当,因为有一次为民去成都看望儿子,后来之后万念俱灰,哭天抢地(一次醉酒之后为民不小心透露的),但他竟要供养那种可耻可鄙的行径,以满足自己愚蠢至极的虚荣心。要是他有这么个儿子,他会毫不犹豫地和儿子一刀二断。那种燃烧自己照亮别人的怪癖叫腾辉作呕,因为他是一个极致的利己主义者。听了儿子的透露,他觉得爱国这个人从身体到灵魂已经腐烂了。儿子说,爱国现在有点瞧不上他,认为他胆儿小,目光短浅,没见过世面,干不成大事,两个人算是分道扬镳了。 “放明呢?年前回来吗?村长问起腾辉的儿子。 “不了。跟哥们开了个小店,照看生意着呢。”腾辉说。 “嘿嘿嘿,这两个小子从小耍到大,不过我听爱国说放明现在不理他了,好几次有急事借个钱,电话都打不通,发短信也不回。” “我听放明说,他们还保持着联系。倒是听说爱国有些爱不起放明了。借钱这事没得可能,俩人关系铁着呢。”腾辉连忙说。 “那我可得问问这小子。” “来仪那边咋样,现在?”腾辉问。 “唉,不好过。狗日的一喝酒,就打来仪。谁也料到相成是这个土匪模样,打女人!来仪从小到大我都没动过一根手指。上一回,我去来仪家坐了一会,相成出打麻将去了,来仪身上青一块红一块的,我简直恨不得这崽子拾掇了,就这,来仪还拦我不叫我动手——来仪她妈走得早,我既当爹又当妈,当时你还记得不,相成穿得人模狗样儿的来咱村上,啥都好,就是爱喝酒。我当时没觉得这有啥,谁知道他爹妈一死,谁也管不住了。” 家家有本难念的经。 第八章-3 五月的时候,秦博得了一场大病,贫血,这可把老秦头吓坏了。当老秦头赶到医院的时候,大夫把做父亲的劈头盖脸地训了一通。大夫说,孩子这样,那都怪家里人不给孩子把营养跟上。她说她问过孩子,从小到大就没怎么吃鸡蛋,喝牛奶。蔬菜?蔬菜吃的也少。水果?也不经常吃。孩蛋白质跟不上,维生素跟不上,怎么学习!你看这身子板,营养跟不上,个子也长不高。拿出点做家长的责任来!民生和孙闯都在病房里,大夫的唠叨他们已经听过很多遍了。民生知道老秦头家里的情况苦,替老秦头说了几句,他说,大夫,农村的条件,体谅一下。大夫听了,气得发抖,农村,,农村人是了不起还是怎么?农村人就可以不补充营养保证身体健康?不相信科学,不相信医学,对医院存有偏见,认为大夫都是吸血鬼,看个病跟要命似的。谬误!谬误!偏见!偏见!舍不得给孩子花钱,自己抽烟倒是勤快!就像我的三舅!觉得城里人都疯了!这些人不注意卫生,不体检,生了病靠忍,非要等到实在受不了才来医院,医生也不是神仙,哼,我见得太多了,送过来全是晚期,晚期!终于在民生的劝阻下,大夫停住了口。 大夫的话,让老秦头十分愧疚。儿子出院的时候,老秦头左手右手拎了好多箱口服液——大夫说了,孩子用脑多,正好赶上活动,益脑口服液,电视台做过广告,品质值得保障。老秦头一下子买了两千块钱。民生劝不要买,但老秦头偏偏信了大夫的邪。看病花了三万多,老秦头拿不出这么多钱——王娟带走了家里的全部积蓄——看病的钱都是民生垫的。民生说不用还了,他觉得老秦头有恩于己,区区举手之劳不足挂齿。老秦头不准,说是以后一定还上。家里种地不挣钱,他筹算着来金门城打工。但他没有一技之长,年岁又大,恐怕工作不好找。民生痛快地答应老秦头要给他介绍工作。这次多亏了民生,老秦头把这份人情记在心上。往日民生常来村里拜访他,他未能尽好地主之谊,现在颇为后悔。 回到家,老秦头把地全包了出去,只留三亩地种小麦。这几年,种苹果不挣钱了,便很多人卖地。有人买,就有人卖。这些地转到别人手里,别人倒是能赚不少。但偏偏自个儿种地,只够回本。父辈们上了年纪,干不动了,青年人又进了城,种地的个体少了,开始有人大面积承包田地。 弘毅回家一年多了,每日无忧无虑。整日埋头苦读,以致于他对时间的流逝木然。他活在自己的时钟之中。破晓前的星空绽放的转瞬即逝的华丽璀璨马上置换成朦胧的晨曦之光,天地一片朦胧,几声鸡鸣惊得夜幕收起,月痕慢慢地从晴空上隐去,红霞漫上东方,被旭日染成鸿蒙状的薄雾裹着入田的疏影闪烁着彩色的光。日升日落,眨眼之间。九天之上,打开的宝匣珠明玉翠,光彩照人。黑夜把天地之间的距离拉近了,变成了一片混沌。清风似从高处来,熄灭了一盏一盏窗户。弘毅惬意地享受宁静的时光永恒又短暂的乡村生活,一点也不为未来着急。对此伯父始终和颜悦色,伯母却常常抱怨他无所事事。 村长号召村民推倒窑洞盖砖瓦房,反响平平。村里没有空地,为民想征用土蛋、狗蛋、风旗、建工家的果园,那片地儿足够大,完全够全村人的新庄子。村长和他们交涉无果,一筹莫展。村长多次普及了政策,村民无动于衷。至于土蛋四人早就合计好了,得戳为民痛处,叫他吃点苦头。 镇领导只好亲自做工作,四个人在镇领导面前可没有像村长给镇领导私下汇报的那样“冥顽不灵”、“死皮白赖”、“榆木疙瘩”、“打死也不干”、“没有丝毫意愿”——他们完全支持工作,绝对配合。镇领导提出果树赔偿的价格几乎是为民的两倍,几个人同意了。 “当然不会亏待咱老百姓。你们可以打听打听土坊村的新农村补贴,咱们这第二批工程只高不低!”镇领导握了握土蛋四人的手,给为民使了个眼色,满意地走了。 村民的意见开始出现分歧。有的人一口咬定打死也要住窑洞;有的人保持中立,能拖则拖;土蛋四人没有表态,还沉浸在卖了地的喜悦之中。。大多数人不愿意盖新庄子。 虽说地征到了,到工程遥遥无期。大家清楚镇里的办事效率。一条喊了十来个年头的柏油路至今没有动工。土蛋几个私下和老池岸一伙人合计,他们不过把地卖了,但也不乐意盖房子。没有人愿意第一个响应号召。当年种果树也是如此,没有人愿意响应号召。种果树是县里开始推广的,农业专家调研后发现金门县的土壤适合种植果树。大家不愿意尝试,直到第一批试验田发财了。没几年,第二批也个个发财了。果树种值下去,得等个六七年才能长大,挂果,前两批人一下子耗去了十几年时间,其他村民依旧种麦子、玉米,去荒山开垦地——很快他们羡慕起果农,要一个心思种果树。等县里绝大多数农民都种了苹果树,县里又派了不少农业专家下乡传授经验,电视台专门设立了果园种植频道,农民们开始把大部分心思放在果园培育上了。后来,专家想出套袋苹果的创意,苹果的价格又高了一倍。但种的人一多,慢慢地大家就不赚钱了。弘毅的伯父就是当年第一批种果树的,从那时起发了财,这才有了殷实的家底。这些年,果树净生些怪病,死的死,伤的伤,化肥农药价格飞涨,利润越来越薄。机灵的农民抛弃了果园,有的开商店,有的开化肥店,他们又赚了一笔。 第八章-4 弘毅闲来无事,他的伯母免不得唠叨他该谋个工作,这个年纪也该结婚了。村里像弘毅这般年纪的早有了一儿半女。但弘毅总推说,不急不急。伯母暗地里走访,为弘毅物色了不少女子,但弘毅一贯对此不冷不热,甚至不愿和他们见面。 一年以来,弘毅读书、写作、思考,终日闭门不出,以至于村里人以为他早已外出。 生活,人生,世界,何其复杂,穷其一生未必识得一二;而古往今来的哲学家、文学家、思想家的真知灼见往往只得一面,互相指正又矛盾重重,宇宙之谜徜徉在迷雾深处,似有所得者高呼真理毕现,却实则囿于所视之幻影。弘毅如此青年,欲穷其究竟,实可喜可贺,但终究失意而归。人类之求索为数千年,真理影影绰绰却只得漫步山下,山巅之途恰似蜀道,来者、后来者皆是过客。天地之道虽如此天堑,巍巍壮哉,漫漫远兮,但智者五绝继往开来,终将登临绝顶。 弘毅发现自己力之不足,心之不敷,智之不及——虽勇之有余。星空下、麦田里、山头、黄河旁、下雨的早晨、聒噪的午后、美得无可复加的黄昏、炕头、地里、梦里——弘毅无时无刻将心神留给思想喟叹,哲学是思想的导师,而文学是思想的巨篆。很多大家在晚年之际往往萌生如此想法:能否有一个公式、一条哲学、一本巨著来表现整个世界的方方面面。福楼拜为此花费五年时间阅尽农、林、牧、神、科、文、史、哲等诸多方面书籍达一千五百之多,欲创作一部囊括四海八荒之作,自然未能成功。如今,这位整日冥思苦索的青年,也萌生此念。 弘毅常站在一个山头冥想,茂密狗尾草在山风的吹拂下摇头晃脑,山下不远处黄河在群山之间蜿蜒盘旋,举目可及黄河绕过巉岩碰撞发出的巨大声响后浪拍山石破碎的白色灵魂,山谷氤氲的阵阵朦胧雾气里,亘古不变的河流在古老的高原狭缝奔腾不止。一边是难以企及的骤变,一边是静如止水的平静。大自然的力量,近在眼前,雾蒙蒙的远山,似乎从未更变,而脚下的山岭厚重沉稳,慢慢的,他也融入了这片天地之中。如此观想,叫他体悟到思想与心灵的龃龉。思想之流星穿梭过无尽时空早已燃烧殆尽——它尚未找到自己的归宿——而心灵的迷失之舟却安然驶过处处暗礁,正向着浩瀚的生活大海扬起风帆。思想之境愈是迷茫,心灵之境愈发清晰;思想之境黑夜降临,心灵之境繁星点点。两者之矛盾难以调和! 他在思想之空放飞了探索之筝,凭借着悠长的细线、阵阵好风他或许可以一窥思维高空的奥秘,但有时线放得太长,风筝飞得太高太远,线索已经淹没在重重云雾之中了,以致无法收回——但是感召力却没有丢失,他感受到高空中的迷茫、痛苦、挣扎、焦虑、无奈。要么奔向心灵,要么奔向思想,要么在两者之间疲于奔命。 有时候,弘毅望着星辰大海,思量着一个人的渺小和孤独,想象着逆着星光回到恒星的源头——那里一片荒凉,一无所有,竟然完全不似几亿光年之后的光芒熠熠。倘若生活也提供给我们如此假象呢?我们看到的星光正是虚无的历史,而它们却偏偏勾起我们的追求和探索。思想之境莫非意识如此?拨开层层迷障,果真一片无有。 他在寻找一个秘密。但这个秘密究竟是什么,他有所感却说不出口。这个秘密就在他的周围,甚至就在他的身体里,似乎就隐匿在他寻找的本身之中。但到底是什么?好似他受到一种诱惑,完全沉浸在其中,而这种沉浸本身就是一种虚无,一种超越现实的东西。就像得道升仙后的世界,那个高于我们的维度的世界,也许什么也没有——甚至或许有一个干瘪的老头阴险古怪地端坐在一个干枯的老木桩上,看着数万年之后欣喜而至的圣人,咳咳嗓子,像个老顽童似的绕着圣人鼓掌,咂咂舌说道:“秘密就是你被骗了。”规则之上,究竟是自由,还是不存? 长期游荡在思想之中,现实就变得可疑了。仿佛人世反而是虚妄之物,悲欢离合统统无复存在,生老病死不过人之常情。这是因为思维的探索总是要付出代价的,代价便是失去部分心灵和部分现实。这就好像在文学上的浪漫主义走得太远,一下子进入了神话幻想,现实主义再也拉不回来,自然主义也消失不见,倒是印象主义偶尔胡闹一番。高度危险性的思想游历几乎带着完全忽略人的存在,那么思想者必将坠入思想的层层空间,不断坠落,坠落,直至自我化为思想的一部分。 这使得弘毅猛然清醒。一下子,好像初次看见世界一样,脚下结结实实地踩着黄土地,亲切的农民们,现实的臂膀再次拥抱了他。那一刻弘毅重拥复变得完整了的感觉,失散的灵魂回归本我,但这意味着思想的挣扎将变为心灵的挣扎。 老秦头回到村里之后,张罗着把地包出去。 弘毅听说之后,也想虽老秦头去。伯父听后直摇头,这种大材小用的差事叫他感到难堪。伯母却说,出去总比蹲在家里强。云龙勉强同意了。 “嗨,你有没有发现弘毅这孩子有一段时间好像魂都不在咧?”弘毅走后,伯母问伯父。 “什么意思?” “他老望着空气发呆,有时候还傻笑,走路的时候,,好像魂没了一样。我都觉得有些害怕哩。” “唉,他在思考一些问题。咱们不懂。” “我到镇上神仙庙里求过香哩。” “你给神婆子说了?” “说咧。” “神婆子说啥?” “说他妈回来看娃来了,娃儿魂叫牵到阴间去了,幸亏说得早,魂还没走远,做个法事就好了。” “你叫神婆子做咧?” “做啦!花了三百块钱。” 伯父哼哼了一声,低声说了一句什么,回屋去了。 第九章-1 民生发挥人脉,替老秦头和弘毅找了一份汽车厂的保安工作。工资不高,一个月二千多,管吃管住。这份工作着实轻松,每个人轮班八小时——不过有时候是夜班。公司建厂二十多年,运转良好。员工住的集体宿舍,二层老式楼房,宿舍住不满,留有两三个空床。老秦头和弘毅独占一间房。条件算不上太好,水泥地到处裂开缝隙,房间中央置着一张褪了色的红木桌子,上个世纪八十年代的经典样式,一面齐人高的立地式大镜靠墙摆放着,镜框是好多年前的老款式,镜子右侧的红色小字已经模糊不清,可以隐约看见“赠xx新婚xx”的字迹,一个古旧的铁锈斑斑的热水桶立在另一侧,烧起水来声音震天。看样子屋子好久没有住人了,打开门一股渗湿气扑面而来,墙壁粉刷的时间够久了,有的地方已经泛黄,有的地方尽是灰黑色脚印。两只靠背凳子,看上去快散架的样子,天花板上的一根电杠勉强可以发出微光。三张架子床颇像学生宿舍的布置,或许正是从学校淘汰过来的。除此之外,屋内再也没有其他物品——除了门后的稀疏的扫把、簸箕和一个拖把。暖气效果不好,保安领队提醒他们,建议买一条电热毯,不然冬天可挨不过去,因为禁止自己搭火炉。 简单布置了一下住处,民生请两人在汽车厂旁边的川菜馆吃了一顿。老秦头把弘毅介绍给了民生。民生先表示欣赏,不过俄而严肃的目光马上爬上额头生起怀疑的皱纹,一个二十来岁的年轻人,有学问,却不能自谋生计,究竟有些愚蠢。老秦头压根没提起弘毅文学方面的天赋——这会让民生过分激动。十多年了,民生变化很大,无论从着装还是言谈早已今非昔比。十多年前,民生第一次见老秦头的时候,他戴着绿色军棉帽,穿着绿色军大衣,写出来的文字——说实在点——什么也算不上,和老秦头说话的时候,紧张地发抖,每当老秦头提起什么文学理论,民生都高兴地露出满嘴洁白的牙齿,连忙掏出口袋里的纸笔飞快地记下来,当老秦头偶尔提到写作技巧时,民生恨不得匍匐在地下捡起老秦头言谈迸溅的灵感遗珠。前不久儿子生病住院那会儿,民生告诉老秦头他马上要被评选为金门市作协副主席了。 老秦头发现,民生养成了个习惯,每当别人说话时,他总会拼命的点头——可看上去他压根就没在听,就比如方才他在介绍弘毅时——老秦头对这幅领导的派头心知肚明,这样似乎能表明对方口中尽是真知灼见。如今身份不同了,自然要有些派头,一副漫不经心的脸,背在身后的手,不急不缓的走姿,慢条斯理的说话,笑容隐没在嘴唇两旁的皱纹里,翘起二郎腿,不断往后靠的身体,总带些轻蔑、讥讽的意味的眼神……民生变了。老秦头想,民生已经不如此前纯粹了,文学需要纯粹,文学家更需要纯粹,民生几年前抛弃了旧妻,原因是志趣不合。民生现在的妻子是金门市水利局局长的女儿,年轻,漂亮,很有家教。老秦头对此佯装不知,也不提起,但心里却为民生感到不齿。这些年,民生的文学造诣上进步飞快,他成功地完成了由青年作家到中年作家的过渡——民生已经具备了中年作家的特质,仅仅靠着经验而非灵感就能完成一部有着相当水平的作品。当然,现如今,民生不再像此前那般焚膏继晷地写作,而采取滴水穿石的方法继续文学生涯。早上,雷动不动一千字,不多也不少,下午散步,会会友人,体验生活,晚上参加文学沙龙,或者陪妻子观赏夜景。 弘毅早就听说过民生,他是一位自学成才的人民作家。弘毅对民生充满敬意。考虑到弘毅的身份,民生提起汽车厂旁边的一所三流大学,他觉得弘毅闲时可以去转转。 民生说他会常来看看老秦头他们。老秦头二人回到住处,,坐在床边,有些失神地望着空气。生活环境突然改变从而引起了心境的微妙变化——他们在心里仔细回味,一时间两人都没有说话。两人倒不觉得拘束,他们亦师亦友多年,早已亲同家人。他们的眼神对上了,双方都看到了对方眼中潜伏、监视、反监视、观察、隐匿、打量、探索的心灵之光,相视而笑。 “生活?啊哈。”弘毅把双手撑住脑后,靠在被子上顺势躺下了。 对于他们而言,生活不是由一个事件组成的,也不是由时间一步一步推着他们向前的,只有感受到了构成了生活大厦的方方面面,才能真正了解生活硕大无朋的形状。但事实上,对于一个作品,却离不开时间和空间。纪德为此做过违反此规则的尝试,不过总的来说,尝试并非成功。 “你有什么打算?”老秦头问,他想知道弘毅韬光养晦之后的打算。 “还没有。我不知道。我感觉我要去做什么,但现在这种感觉还不明了。” “我想,你是不是过度高估了思想的力量,意志的力量,甚至达到否认物质的地步,以至于认为意志力高于生活。我看到这种倾向。现实主义作者不应该陷入这种泥淖。” “我追求现实,也追求思想,也追求心灵。我总觉得现实主义是不完善的,因为它较少涉及心灵。我想暂且将生活放在一边,响应心灵的号召,以反求生活。艺术生活与现实生活互为倒影,我想前者也含有等量齐观的现实主义。” “可是,倘若本源已失,何来艺术?失去生活的艺术,那便是空中楼阁——这是现实主义的禁忌,我偶尔也会忘记真实的物质生活,走向虚构的艺术生活,但我迷途知返。我知道你要走怎样一条道路,说实话,这么多年,我也一直缠绕在现实与虚幻、真实与不存的藤蔓之中,但我始终远离其迫使我如何去感受而不是去辨认的道路——而你,竟要选择后者。” 弘毅点了点头。 第九章-2 两个人的生活开始了。汽车厂提供三餐,能给他们省下不少钱。吃的不算太好,馒头,凉菜和面,但没人嫌弃。整个工厂占地面积大得出奇,一辆辆安装完整的大卡车整齐地坐落在望不见头的帐篷里,刚漆好的车身明光锃亮,浓重的油漆味叫工人们兴高采烈,另一个厂域的车间时刻不停的敲敲打打,钢水迸溅,铁锅泛红,戴着黄色安全帽的工人上上下下,机械臂弯弯曲曲打磨着、切割着,车间几乎全身钢筋铁骨,热得要命,大家都穿着白色背心,身上出了一层一层的汗。不时有车进出,保安的工作便是在值班时间记录进出车辆,他们坐在门口一间挺宽敞的屋子里,观察着进出车辆,透过窗户也能看见街道上来来往往的人群。附近工厂很多,每当早上七八点,下午五六点,便是自行车的海洋,大家伙儿穿着浅绿色的、蓝色的、浅红色的工服成批地从街道一头驶向另一头,这个场面,时常让老秦头想起他年轻的时候,大家骑着这种横梁式自行车到处兜风。 保安队有十来个人,每次值班只需要三个人。领班把老秦头和弘毅分到一起让他们值白班——这是领导的意思,因为领导和民生是熟人。其他保安有些不满也不吭声。保安大多是邻的农民,要么是一些暂时没有活计的工友,至于领队——他也没有什么本事,也是个庄稼汉,长得五大三粗的,说话像牛喘气一样,走起路来鞋拖在地上“啪嗒啪嗒”,隔着老远别人就知道他来了。按规定领队也要值班,但他总让别人顶他——给顶班的人加点工时,这事就算过去了。他来厂里四五年了,把保安小队管得服服帖帖,领导看在眼里,算是给了他偷懒的特权。队里招来得人总是留不住,大家呆得时间都不长,人员混杂,多亏领班有些手腕,不然治不住手下的十几号人。 闲暇的时候,老秦头读书写作,弘毅则常常光顾图书馆。大家熟络了以后,知道老秦头和弘毅是读书人,面上多有敬意。读书人——在他们看来——要么高人一等,要么低人一等。他们在心底便把老秦头二人放在后者的位置上。 谁也不曾把在这个汽车厂当成久留之地,来来往往皆为过客,有学生过来挣钱,,有电焊工候来上一遭,,有穿着奇装异服的社会青年呆上几周……既然人来人往,必是是非之地。工友们不敢借钱给别人——借的话也不会太多,五块十块,理由总是“买一包烟,没钱了。”“上个月工资寄回家了,发了工资回你。”“明天请你下馆子吃米线。”曾有人借了舍友五百块钱,连夜卷起铺盖走人了。报案自然用处不大,钱太少,又没有线索,出了汽车厂马上消失在茫茫人海里。大家总提防着别人。今天他的烟找不到了,明天他的手表不见了,值点钱的都会丢,丢了就再也找不到了。厂里的饭不好吃,但不花钱,不吃白不吃——厂子外面的小面馆一碗面五六块钱,虽然大伙嘴上整天嚷嚷着“明天下馆子”“晚上吹一顿”,但也着实没见过谁舍得花钱去吃一口热饭。但饭吃得好不好倒在其次,烟可不能少抽,大家抽的二块钱一包的劣质烟,整天叫嚷着“妈的,他妈一毛钱一根还是假货。”——一边骂着,一边笑眯眯地享受着,一根烟却要燃到过滤嘴那儿,才肯脱手。 汽车厂附近的厂区有很多纺织厂,棉花厂,薄膜厂,泡沫厂,整天机器轰响不停,街道两旁的杨树被熏得黑乎乎的,树枝上尽是丝状的、絮状的油乎乎的长线,路面踩上去黏糊糊的,好像泼上了一层油。五金店、修理店、洗车店、小超市、面馆、饺子店、馄炖店,密密麻麻地排在街道两旁。早上和傍晚,很多小推车挤在流着黑水的小巷子,摊主大多是中年妇女,头上包着绿色的、红色的围巾,脸上有几道灰,大概刚从锅底摸了一把,她们招揽着来往的工人,热包子、肉夹馍、菜夹馍、白鸡蛋、卤鸡蛋、醪糟、热牛奶、羊杂汤、油条、豆浆、鸡蛋饼、鸡蛋汤、米线、油泼面、西红柿鸡蛋面,应有尽有。舍得花钱的主儿狠下心来吃上一顿,大饱口福。附近的居民在小摊买个烤红薯、烤香肠、烤面筋,捏着鼻子赶紧离开。坐下吃饭的工人浑身脏兮兮的,一身衣服差不多几个月没洗了,泥土、水泥渣、油漆抹得到处都是,衣服硬得跟纸板一样,衣袖一个味儿,后背一个味儿,两个口袋各一个味儿,一坐下来咔嚓咔嚓地,裤子也臃肿不堪,沾满泥污,湿透的鞋粘在脚上发出咯吱声,油饼渣掉了一块在地上,吹一吹,赶紧吞掉。终于吃完了,打个饱嗝,从内衣口袋里掏出一把零钱来,里面有一百的、五十的、二十的,也有一毛的,五毛的,抖落半天,终于凑够八毛零钱,交给摊主,往工地赶。 有没钱的,就有有钱的,有舍不得花钱的,就有舍得花钱的。周边的菜馆几乎通宵营业,总有几波工友商量好了要来胡吃海喝一顿,炒花生,皮蛋豆腐,拍黄瓜——这几样自然必点,再来一两盘硬菜,各人灌上几瓶啤酒。店主了解工友的心思,舍不得吃肉,却舍得喝酒,喝醉了的迷糊可以叫苦日子好受些。附近的街区都是如此光景。大家伙儿在同一个厂上班,吃肉的就看不起吃菜的,吃菜的就看不起吃面的,吃面的就看不起不下馆子的——不舍花钱的反而看不起所有挥霍的工友。少有人没有节制的浪吃浪喝,一闭上眼,谁心里不是热炕头的大屁股媳妇和那不好好念书的儿子,还有大哥不想养、二哥不想养的老爹老妈年轻的时候,想当大官发大财,娶个明星当老婆,但是到了社会上,累死累活,被老板骂,被工头骂,被领班骂,被队长骂,被工友骂,谁会记得那些遥远的愿望,刚开始梦里还一度出现,后来连梦境也慢慢把那些虚假的东西驱逐出去了。现在想写什么?儿子为什么就不能用功读书?不成器的东西!成天想着玩儿玩儿!女儿——哼,吃自家的饭,到头来成了别人家的媳妇。管那么多干什么!睡吧。 第九章-3 金门城发展较为落后,公路差不多修到二环,除了最繁华的市中心一带,其他区还保留着乡村旧貌,多年前灌制的柏油路面坑坑洼洼,老楼随处可见。站在市中心最高的金门市国际酒店俯瞰整个金门市,整个城市风光一览无余。金门市第一人民医院、金门大学、金门市市政府、金门市图书馆几乎包围了整个市中心,市中心内有不少商城,奢侈品的巨型横幅从天而降,光芒耀眼,诸如dior,escada,bvlgari,fendi,loewe,prada,versacenvin,fancl、giorgioarmani、cartier、neilbarrett……图书馆的读者川流不息,弘毅便是其中一员。 金门大学承载着金门市高等教育的希望,安静又庄严地坐落在图书馆旁边,来来往往的莘莘学子急急忙忙地奔赴知识的殿堂接受洗礼。另一边金门市第一人民医院医院门庭若市,即使在晚上也灯火通明,亮如白昼,现代社会盛产病人,全身上下无处不存在患病可能;门口的停车场塞满了汽车,他们也和主人一样焦急地等着从这片病菌肆虐的地方溜走。 远方,景致徒然变化,四周的楼房像发育不良的孩童一样挺着低矮的身姿,露出颓废的眼神,羡慕地望着不远处高楼大厦的优雅身姿。二环公路像个守护神,绕着金门城跑了一圈——他一定是偷懒了才跑出这么小一个圈——圈子歪歪斜斜,但看得出来像个四边形。二环内的建筑物像一个个没长大的孩子,朝日升起的时候伸向东方,眨着天真的眼睛接受万道晨光的沐浴,夕阳沉落时又把目光望向西方,温柔的晚阳望着这些可爱的小孩憋笑,把美丽的脸蛋涨得通红,漫天云霞看了也羞红了脸。站在绝顶之处极目远眦,这座城市的气息扑面而来。 金门城历史悠久,这反而给与时俱进带来了障碍。但近年来,这片土地似乎觉醒了新时代的生机,沉睡多年付出的代价让他更加渴望繁荣和进步。二环以外,,他们仿佛那些被抛弃的孩子,光着脚在高原上跑来跑去,有的衣衫褴褛,有的步履维艰,个子高高低低,有的躺着,有的蹲着,有的坐着,有的一路小跑,渴望重新得到繁荣之父的青睐。再远处是一些小小的村落,甚至能看见炊烟袅袅升起。更远处重重叠叠的朦胧的远山将整个金门城包围起来,山影模糊,雾气朦胧,好像远山逼近了一般。 秦博小时候没去过城市,金门城便让他惊奇。他那好奇的小眼睛坐在大巴车上盯着路上的来回穿梭的车流,脑袋里想着这些市民坐在这种铁盒子里面究竟从哪来又要去哪儿呢。他透过车窗观察着他们,汽车里面的人也像汽车一样虎头虎脑的,不知所向,不知所往,从而构成了这座迷惘的城市! 此前,在他的幻想中,他认为城市的居民总跟乡下的农民是有区别的——这倒不是说他们有三头六臂——虽然他也说不上来具体的。然而,他发现这座城市里并不是他想象的模样。男人并不都是西装革履,女人也不是个个穿金戴银、珠光宝气,建筑物更不是金碧辉煌,直入云霄,也没有让人眼花缭乱的立交桥——在他的想象力,城市的街道应该宽不可测,两旁种满奇花异卉,空气里弥漫着幸福的温馨的芳香,两旁的高楼大厦拔地而起,与云天比高,建筑物全出自大师手笔,充满了灵感的跃动,高楼内的装潢大气奢华,古木桌椅,坠灯镶满钻石,拼花地板,步步舒心,街道的转角处也该有一些流浪艺术家,甚至一些流浪乐队在倾情演奏乐曲,最好加上一些游吟诗人……长途大巴上经过一个大坑摇晃了一下,一下子把秦博从幻想美梦中晃醒了,他的眼里几乎流出泪来,他感到颇为失望。 平凡人的海洋让这座城市变得拥挤,看他们脸上的样子,个个失魂落魄,衣衫不整,完全没有一副城市人该有的气派。从前他觉得城市人一定很严肃、高深莫测、知识渊博——现在带着失望,他觉得人和人之间并没有多少不同贵族生活和平民生活不见得有什么不同,财富成比例的上升,但快乐并不会成比例地上升,一个农民买了一把好铁锨和一个百万富翁买了一幢别墅一样快乐——铁锨和豪车,不过是一个获得快乐的途径罢了——归根结底,没有什么区别。他继承了父亲的天赋:敏感,一草一木总能带来内心极为强烈的颤动,再加之童年的清贫生活,无疑使他的心灵更加晶莹剔透,也更加容易受到伤害。 这个年纪,情窦初开,他毫无征兆地喜欢上一位女同学。他对爱情的理解全部来自艺术,他认为凡是爱情必先经历双方情感痛苦挣扎,承受来自外界的重重阻力,然后得到一种可以忘我的神奇的感触,这过程便是爱情的过程,这感触便是爱情的体验。但他究竟不能体会他们的心理矛盾,他不明白为何一个眼神就叫人黯然神伤,一句话就叫人忧伤断肠,一刻不见便叫人痛不欲生。爱情是耳鬓厮磨?望穿秋水?如饮甘泉?寤寐思服?他不懂。但女同学的影子已经印在了他的脑海里,他不赶她走,想到她的时候总感觉心里暖阳阳的,就好像她真的来到了自己身边。他每天看看她,便觉得快乐。他觉得自己已经得到了爱情。有时候阳光撒在她那棕色的长发上,发出柔和的光,而她的脸,也和灿烂暖阳一样有一种书香之气。有时候他不由自主地悄悄地跟着她走一程,看她那走路的姿势,摆动的马尾,渐渐远去的身影。这样的秘密如同蜂蜜一般甘甜!爱怎么会伤害人呢!那真是一段如梦如幻的日子。 直到有一天,有同学发现他一直盯着她看,就开玩笑起哄道:“秦博喜欢xx。”全班都把眼神转向秦博。他的脸一下子涨红了,他没想到自己的秘密被发现了。他觉得那个女同学也向他投来质问的眼神。秦博一向默默读书,又是班里最小的,平时大家都挺关照他,这次同学们这次抓住他的小把柄就一直取笑他。“哈哈,脸红了!”“他喜欢她很久了!”“没想到我们的小书迷也动情了。” 好几天秦博都无心学习,他一直狡辩自己不喜欢她——为了说到做到,他努力把女同学从他的心里、脑海里往出赶。“你走吧!你走吧!”他小小的灵魂在心中哭泣着,推着,赶着,可是女孩的身影就是不动。他想起自己在书里读过的话:有的人把怜悯当爱情,有的人把同情当爱情,有的人把欲望当爱情——这是都不是真正的爱情,因为就本身就没有真正纯粹的爱情。他又设想自己喜欢的是那个秘密——如今秘密被暴露在阳光下,他也就要抛弃她啦!不要说他用心不恒,不要说他诡言诡辩。在心灵的大河里,他急匆匆地把女同学推到一个独木舟里面,叫道你走吧——他甚至有些得意,他终于摆脱她啦!可过了不久,她又乘着独木舟回来了,他一下忘记了所有,紧紧把她拥在怀里,宣布永远不再离开她。但他总是不断地否认自己喜欢她,以至于她也这般相信了。 快过年的时候,秦博离开学校去找父亲了。刚到父亲的住处,他发现屋子里除了父亲和弘毅,还坐着一个陌生人。 第十章-1 “老秦啊,给你们屋子添个人。”领班的高嗓门在楼道响起,老秦头正在伏案写作。 “好啊。”老秦头收起笔记本,说道,“我俩正好有个伴儿。” 领班叼着一根燃了一半的香烟,头往上一扬,神秘地笑着问:“嘿,老秦你是不是又在写东西?”领班总想瞅瞅老秦头的笔记本,老秦头佯装不知其意。老秦头有些惊惧,怕领班私下偷看或者当面抢夺。不过,领班收敛了气息,没有乱来。 “唉,想儿子了,随便写写。怎么,你说有个工友要来?” “进来吧。”显然来者已经在门外等候。 一下子进来两个人。 “我来帮兄弟搬东西。”一个瘦瘦的男子指着旁边的大包的说道,那语气简直就像在法官面前指证罪犯一样。领班哼哧哼哧地笑着。 已是寒冬腊月,但两人穿得却很单薄。刚说话的男子上身一件旧外套,里面一件高领黄色毛衣,下身一件宽大的运动裤,脚上挂着一双满是泥泞的网格鞋。俩人脸上冻得青一块紫一块,不停打着寒颤。同伴也好不到哪去,一身运动服,鼻梁上顶着一副厚镜片,红鼻子大得出奇,仿佛是临时安上去的。两个人自打进门就愣在原地,颇像受审的犯人。 领班很为自己表现出的威严感到自豪——他私底下经常对着镜子练习怎么板着脸,怎么表现冷漠,怎么似笑非笑,总之要从气势上吓唬住任何人——他指着屋子里一张空床吼道:“放机灵点,我说!陈平,你睡那儿。”陈平和同伴拾掇床铺的时候,领班又哼声骂了一句:“妈的,跟个木偶似的。” 俩人铺完床就溜了。 “德行!”领班气得大骂。 老秦头一言不发地坐着。 “来的是个大学生,另一个是他朋友。俩人是邻居,从小玩到大。” “哦。” “你知道吗?”领班愤愤地把手指着空气,又点了一支烟,说道,“前几天他俩拿着咱们印发的广告纸,没进办公室就把自己吓得差点跪下。说话结结巴巴,啰里啰嗦,看得我干着急。我说,‘先自我介绍一下。’当时领导也在。陈平稀里哗啦地说了一大堆,我们一句话也没听清楚。问这个,他说那个。看上去有点傻乎乎的。’领导在旁边不停地笑,我气得不行,你知道不——妈的,这玩意儿能有点用不?”领班摆出平日集合时的趾高气扬的嘴脸,一下子给教育和社会提了不少“中肯”的意见。在领班看来,要唬住人,一要说话大声,跟打雷一样;二要语速放慢,越慢越好;三要停顿,多喘气。他经常对着镜子练习,慢慢地他精于此道。后来,领班染上了瘾,平日说话也高声野气,目中无人。他自认为有些独到见解,常大肆宣扬。 “我看啊,书念多了,人会变傻。我有个老哥在镇子当秘书,说是招了一个大学生来打下手。老哥叫他写个通知,叫各村村长来镇上开会。整整一天,通知没写完。老哥一看,写了五页大纸。娃第二天就被赶走了。你说说,要这种人,太愣,办不了实事,念了那么多书白学了。” “也不能一棒子打死。”老秦头说。 领班在屋里皱着眉头踱起步来。 “嘿,老秦,”领班突然转头问道,“你觉得那小子怎么样?” “哪个?” “就陈平的伙计。” “啊……没看出来……怎么了?” “不,你有没有注意他的眼睛……你发现没有……那眼睛……一副做贼心虚的眼睛!” 老秦头皱起了眉头,他倒是没太在意。 过了会儿,领班要走了。老秦头叫住领班,说道:“我儿子下午过来,我让他在这儿住几天。你看行不?” “行。”领班刚脱口而出就感到不妥,“我不能拿主意。” “隔壁老李儿子不是住了一个多月吗?” “那……不一样。”领班一口咬定。 老秦头明白领班的意思,他想要点甜头。老秦头佯装不知。领班等了片刻,不置可否,扭头走了。 弘毅回来了。不一会儿,陈平和他的伙伴也回来了。领班不在,他们放松了许多。 “我叫陈平,这是我的朋友陈洪涛。我俩一个村的。” “邻居。”陈平的伙伴马上补充道。 “刚才出去吃饭了吗?”老秦头问。 陈平有些局促,犹豫着怎么回答,倒是陈洪涛心直口快地说道:“去网吧啦” 陈平和陈洪涛低声说了几句,陈洪涛向着老秦头和弘毅说道:“你们多多照顾平平,我得去工地了,先走了。”说罢就此告别。 陈平看起书来,弘毅瞥了一眼,是本编程书。下午,秦博也来了。他推开门,惊讶地看到还有一个陌生人。秦博礼貌地向陈平问好,四人略作寒暄。 老秦头给儿子铺好床,把自己一直占着写作的桌子让给了儿子。 “灯有些暗吗?”老秦头问儿子。 “还行。” 老秦头买回来一个台灯。插上电,桌子周围顿时亮堂了起来,屋子里其他地方一下子躲进了黑暗里。陈平笑了笑,放下书闭目养神。 “陈平,听说你明年就要毕业了。有打算吗?”老秦头问。 “我要攻读硕士。” “不错啊。”弘毅放下书里的《如今世道》,说道。 陈平露出一丝苦笑说,“想去邮苑。” 老秦头眉头一挑,看着陈平。弘毅笑着说:“秦叔就是邮苑的学生。” 陈平吃了一惊,坐起来,睁大眼睛端详起老秦头来。老秦头的脸就像春耕完的麦地,额头上一道道刚犁过的红黑色新土露在外面,在灯光下闪着反光,两只眼睛深陷在眼窝周围的重重沟渠之间,仿佛犁出的两道大坑,鼻子似田里隆起的那一块,既不规则又土质坚硬,厚厚的两瓣嘴唇像地畔路旁的水渠,里面尽是些小石子,碎砖块,土疙瘩,下巴尖尖的掩映在虚影之中——他无法相信这个消息。不过他还是问道:“秦叔,你啥时候读的?” “哈哈,”老秦头不自然地笑了笑,眼睛里闪过一道奇异的光芒,“那都是上个世纪的事了。” “那……”陈平欲言又止。 “一言难尽啊。”老秦头叹气说道。他过去的经历就像一个黑洞,但凡要了解真相的人都坠入其中。 “哦。”陈平不复多言。 第十章-2 “你学什么专业?”弘毅问。 “计算机。” 弘毅点了点头。 老秦头长舒了一口气,颇有感慨。 陈平突然说道:“邮苑计划成立文学院,院长是秦风。” “秦风?”弘毅一下子从床上跳下来,老秦身体也颤了一下——“你确定?就是获得三次诺奖提名的秦风?” “应该是。”陈平话音未落,老秦头站了起来,皱着眉头在屋子里踱起步来。他从床边走到门口,又从门口走到床边,一副心事重重的样子。 弘毅想起在南京遇到的青年作家云心,他多次提到秦风——他视秦风为自己的文学导师。弘毅想起云心,深受感动。他一定会去吧。 “查查!查查!”老秦头突然声色俱厉地指着陈平喊道,马上意识到自己有些失态,把手捂在嘴上轻咳几声,走到陈平旁边问道:“陈平,你明天帮我查查秦风的资料,好吗?” “秦叔,不用明天……今晚就行……不过得等到明天才能告诉你。今天晚上,洪涛找我上网。” 老秦头点点头。陈平走后,老秦头坐在床边,出神地望着空气,脸上露出怅惘之态。弘毅激动难奈,这让他萌生了北上的念头。秦风的作品,正如评论家所言,实现了音乐和文学的完美融合,譬如他的经典之作《追梦》四部曲,第一部乃是舒伯特的浪漫主义,充满了梦想的奇幻色彩;第二部乃是莫扎特的小提琴曲,迸发出天才的点点光辉;第三部乃是贝多芬的交响乐,梦想和现实互相扼住喉咙争斗不止;第四部乃是巴赫的平均律,客观规律的出现,使得虚幻与现实之间的矛盾弱化,生活变成了波平如镜的湖面。秦风的作品早已闻名世界,据称他将浪漫主义推上了巅峰。 “弘毅,你读过秦风的书吧?”老秦头突然问道。 弘毅点头。 “我也读过。民生给我拿过好几本他的书。”老秦头点点头。 弘毅脑海里突然划过一道闪电,这道闪电几乎照亮了老秦头的脸。 “秦叔……难道你认识秦风?”弘毅问道。秦博惊异地转过头来。 “我……”老秦头的手颤抖着,半晌没有说话,,弘毅和秦博看着老秦头,老秦头终于开口了,那样子仿佛像一个冻僵的身体一下子暖和了过来,“他是我的故友。” 老秦头用手压着额头,仿佛在回忆一件痛苦的事情,他的额角甚至渗出汗来,不再说话,他把身子往后一靠,闭上了眼睛。 夜深了,秦博看见父亲还睁着眼睛。在他眼里,父亲像天上的星星一样,可望不可即。在家的时候,他常常发现父亲望着稿纸出神。他猜测父亲的身上藏着秘密——不幸的秘密,父亲从不曾提到,但是血脉之力让他时常能察觉到父亲眼神中的悲哀。母亲说话不多,父亲偶尔给她读小说,他的母亲总是抱怨听不懂——现在,他的母亲抛弃了他和父亲,他便恨起母亲来……梦里,母亲回来了,把秦博抱在怀里,他和母亲不停哭着,一旁的父亲也坠入泪来…… 弘毅失眠了,他回味着秦风的作品,《追梦》、《故国》、《老乡人》、《踏过星河》、《风入夜》……他的作品就像交响乐,但绝非气壮山河,而是轻柔如风,飘逸如水,字字舒心,句句沁人——作品里没有黑暗,因为黑暗已化作光明;没有争斗,因为万物谐和;没有贫贱,因为众生平等。当真是妙不可言,妙不可言!弘毅倾向于现实主义,但他并不排斥浪漫主义,况且秦风的作品完美无瑕,让他如痴如醉,如饮干醴。太美的东西,便过于虚幻。评论界便以此批判秦风,他们认为秦风因为不理解现实而逃避现实,做着现实主义的离心运动。除此之外,有好事者针锋相对,利用粗俗的、不雅的、侮辱性的语言把秦风的作品贬低的一文不值,甚至有人污蔑他不是中国人。显然,文学,也并非净土一块。 老秦头一宿未睡,把思想留给了和他一起沉默的黑暗。许多年过去了,蒙上了灰尘的记忆之书里记载的文字依旧清晰可辨。这本书,他想丢弃,却又不舍,如今再捡起来温习早年间的日夜春秋,不觉间老泪纵横。窗外的月光也好奇地伸进头来想分享他的秘密,却只看到老人时而微笑时而痛苦的复杂表情,只好轻轻地、慢慢地退了出去。 第二天中午,老秦头醒了,红着眼睛问弘毅陈平有没有进来。弘毅说没有。下午,陈平头发乱糟糟地摇摇晃晃进来了,看样子熬了一个通宵。 “怎么样?查了吗?”老秦头把陈平叫了过来,问道。 “哦,”陈平有些神志不清,揉揉头,马上想起来了,“查了。秦风,山东人,九零年北邮毕业,世界著名文学家。著有《追梦》、《故国》……还有几本……想不起来了。妻子,紫怡,世界著名音乐家。” 老秦头激动得用右拳猛击左掌,叫道:“就是他!”他的眼里射出两道闪电,但马上又颓唐了下去。 “我睡觉了。”陈平晕乎乎地刚踏出去,又走了回来,说道,“我还特意查了一下,邮苑文学院只招收青年天才作家。”说着陈平用手轻轻地碰了碰太阳穴。 “嘿,不错,不错!”老秦头笑着说,“你回去睡吧。” 等陈平一走,老秦头高兴地拍了拍弘毅,喜悦之花在他的脸上贫瘠的土壤里盛开了:“你和秦博都可以去!” 过了几天,领班把老秦头叫了出来。“老秦啊,你这样可不行啊。” “怎么了?”老秦头明知故问。 “你儿子都住了五天了。你看,我也没给领导说。”说着,领班从兜里掏出一盒烟来,取出最后一根,叹气道,“最后一根喽。”说着点上烟,吐出几个烟圈来,“唉,一天不抽烟,浑身难受。” 领班的意思还明显。老秦头偏偏不说话。领班满脸不悦离开了。 接下来几天,老秦头和弘毅被告知值夜班。一天中午,老秦头在楼道碰见领班——事实上俩人低头不见抬头见,但领班总是装作没看见老秦头——领班迈着大步走了过来,把老秦头拉倒楼梯口,小声说:“我说老秦,你这样可不地道。”老秦头不耐烦了,问道:“你要怎么样?”领班低声说:“你是这,你买一包中华烟,我替你拿给领导,说是给了情面,给我的话,你想买就买,不想买也罢。你看成不?” “好,好,好。”老秦头满口应付道。 过了两天,民生来看老秦头来了。他拿着新作《孤独》的手稿,叫老秦头给他提点意见。一连三天,民生晚上也不回家,找附近的旅馆住下,找老秦头讨论。作品不错,老秦头甚至有些惊讶,民生的笔法够成熟了。老秦头给这部作品以高度评价——这是老秦头第一次称赞民生的作品——但也提了不少建议,民生听了激动得浑身打颤,连忙握住老秦头的手,吸了几下鼻子,咬着嘴唇,忍住眼泪。“不要用想象,”老秦头指指脑袋又指指心,“要用感受。去感受那样的情境,而不是想象。” 民生走后,老秦头的夜班又被调回白班,领队再也没找过茬,甚至对老秦头亲切有加——老秦头以为自己获胜了。 第十一章-1 大年将近,汽车厂附近的人少了很多,很多工人已经回家了。保安队的人数减少了一半,领班却不为此犯愁,有人走,就有人来。关于招人的门道,领班一直摸不清楚。有时候,人招满了,谋职的人络绎不绝;像现在,缺人之际,却不见有人来应聘。不过,领班认为,队里养这么多人毫无必要,二三人足矣,人多了就尸位素餐。年关了,领导想改善下大家的伙食,给了领班五百经费。领班左思右想,先把一百大钞塞进自己口袋,又吞掉五十,摸摸手里剩下的钱,有了关心下属的心情。接下来,领班给自己羔羊献功——正是由于“自己”——领导才发了补贴。羔羊们鼓手相庆。办事的俩小伙买了二十斤猪肉,十斤瓜子,十斤花生,一包糖,十小袋橘子,钱竟然多出五块五角来,哥俩一人一包烟,回去问领班再问个十块八块的,就说超了,自个儿掏了腰包。 附近的店铺稍微装扮一下店面,贴个对联,挂个灯笼,让这条灰里灰气的街道有了一丝年味儿。小年之后大雪不断。漫天雪花铺天盖地地下,落在街道两旁高大的白杨树上、屋檐上,流着黑水的水渠里、小孩子的帽子上、刚烙好的鸡蛋饼上、被主人抛弃的破烂自行车上、一堆无人料理的垃圾上、一双破破烂烂的网格鞋底、电线上、冻得瑟瑟发抖的麻雀身上、小菜馆门前的垃圾桶里、过往的黑色小汽车上、大卡车上、工人的眉毛上、弘毅的手掌心里……只是雪花黑乎乎、黏糊糊的,一点儿也不好看。 “比往年冷。”老秦头望着窗外无精打采的雪花,一片片失落的雪花像是一个个渴望被救赎的灵魂,一吻大地便形神俱散。 “你看,”弘毅端详着手掌中消融的雪花,手湿漉漉的,他若有所思地说,“这一片片的雪花,如果单独看它们,它们是多么洁白,多么纯粹,但是堆在一起,却难看地发黑。”窗外渐渐铺起一条灰色的雪被。 “本来就黑啊,黑啊。”老秦头感慨地说。 “陈平说咱们在呆久了对身体不好,可能得肺癌。” “抽烟也会。”老秦头边笑着边拿住一支烟来点着。老秦头总说没有烟瘾,但有些晚上,弘毅看到他能抽掉一整包。“尼古丁灵感的朋友,乙醇也是。”老秦头说。 “我有时想,灵感真的存在吗?扑朔迷离,不招自来,迅如闪电,求之不得,徐徐不至。最近,我写不出东西来,勉强磨出来几行,字字可憎,句句庸俗。灵感飞走了,就像地上的雪,死寂、贫瘠、生机全无。我往灵魂深处看,那里也寂寂如也,空空洞洞。灵感就像一潭死水,微风吹不起半点波澜。” “臭小子,你在担心什么?”老秦头一笑。 “我也说不清,想到未来,我总是徒生伤悲,仿佛不远处藏着一种悲剧,”弘毅脸上浮现一丝迷茫之色,说,“秦风是一位大师——这是无疑的。机会就摆在我的面前。我为此激动难抑,当真有那么一瞬间,我甚至打算马上动身去北京。但这个想法叫我感到压抑,好像要有什么不好的事情发生。它变得不像我的命运。母亲好像已经为我写好了命运之书,未来变得那般确定无疑,但这是这种确然让我忧惧,因为这种确然本身正是一种巨大的或然。” 老秦头看着苦闷的弘毅,他的脸上尽是疑虑到处攀爬的影子,意志和忧悒的火焰已经从心灵蔓延到了脸上,他的双眼里射出自负和自卑的双重火焰,嘴唇蠕动着,几乎被两种语言同时支配着,他的鼻孔一只吸纳梦想,一只吸纳现实,他的左耳聆听信念,右耳谛听踌躇。他的脸就像一条河流,他的灵魂在一只破船上颠簸,那只破船已经划了很久很久,彼岸近在眼前却又遥不可及,河水滔滔不断冲刷着他的信心,从不远处的飘来的迷雾蛊惑他的内心,他的双眼已经出现幻觉,低空中迷漫着失败的香醇气息,只要松开手,他便会掉入平凡之河,再也无法脱身。这艘破船便是他的天才,尽管残破,却尚可坚持,唯有无畏意志方能锤炼船身,勇气作帆,热情化桨,毅力化好风,如此才能横渡平庸之河,一窥非凡之迹。但自古以来,平凡易书,伟大难写,渡河者几人,登岸者几人? 老秦头看着弘毅的挣扎,并不急于伸出援手。他力之援只如天降甘泉,百年不遇;而生活之漠苦海无边,终须己渡。但凡事业,天赋一也,毅力二也。天赋有,毅力无,则昙花一现;天赋无,毅力有,得寸进之功。 “你好好想想吧。”老半天了,老秦头终于开口。 弘毅有些失望。沉着的年轻人碰到怀才不遇的境况难免大挫勇气,一来二去,信念终会枯竭。命运是公平的,陪伴青春的是一无所有,贫瘠、凄惨、困厄、冷眼、排斥、挫败、绝望、挣扎、讽刺、蔑视、冷漠、打击、毁灭——只因青春千金难换;而精神生活,则散布着无尽宝藏和陷阱,勇气、懦弱、信念、犹豫、意志、担忧、梦想、迷惘、快乐、欲望、追求、贪念、勤奋、投机、毅力、懈怠——宝藏和陷阱成对出现,稍不留心,手执天灵地宝却一入魔窟,一切好处烟消云散。造物主也嫉妒年轻人的青春,重重迷障,要叫他枉费心力,两手空空。 “我让秦博也去。” “真的吗?”弘毅回过头来问。 “秦博喜欢浪漫主义,我教不好他。” “那么我呢?” “你自有你的道路。” “我的道。”弘毅叹了一口气。 “我觉得,现实主义缺少了一样东西,”弘毅说,“现实主义表现出现的人性太丑陋、现实太讽刺、生活太黑暗、社会太复杂、甚至一无可取之处;现实主义有时走上了极端,看到了一些穷凶极恶的东西;现实主义有时来到了生活的终点,让整个命运都黯然失色。它太直接、太冷酷、太血腥,而我渴望将美和现实主义融合起来。” 老秦头默然不语,听由他说。 “我有一个想法。”弘毅说。 “你说。” “浪漫现实主义。”弘毅重复了两遍。 “你要给现实主义戴着一顶帽子,装饰围巾,手套,项链,眼镜,手表,想让它变得好看吗?这改变不了本质。” “我无意改变本质。”弘毅心平气和地说,“只是现实以浪漫为贲。” 老秦头像个老顽童一样鼓手相庆,问道,“或许也有现实浪漫主义?” “哦,或许有。” “秦风能帮你。”老秦头说。 第十一章-2 这几日,金门城笼罩在一片凝重之中,天空被层云占据,白天有如黄昏一般,时常飘下落寞的雪花。严寒让天地沉默,万物都在休憩只看得见人们的行踪,听不见言语。小商贩有气无力地吆喝着,在西北风的怒吼声下微不可闻。有人说年味儿越来越淡,再也没有童年时候的热闹场面了。街旁的冬青上盖满了一层层雪,压得它们抬不起头。路上的雪被扫了又扫,始终铺着不薄不厚的一层。来往的车辆在这庄严的仪式中缓缓前行,防滑链把雪地压得发出吱呀的响声。远处传来孩童们的炮声,他们穿的厚厚的,像一只只小熊,在小巷子里嬉戏打闹。狡猾的老鸦从这个枝头飞向那个枝头,偶尔发出几声刺耳的叫声。远山早已掩映在茫茫雪雾之中了。一阵风吹过来,高树上的雪花像瀑布一样从寒空倾泻下来。 熟络后,陈平对弘毅佩服得五体投地,不断地怂恿弘毅陪他一起北上邮苑。陈平常念起幼时好友陈洪涛,两人交往多年,情同手足。他也知道陈洪涛生性顽劣,又有偷鸡摸狗的嗜好,却不愿远离他。老秦头有次提醒他,近朱者赤近墨者黑。陈平笑而不语。他承认陈洪涛的确品行堪忧,但他们情深义重,无话不谈,但他绝不参与陈洪涛的勾当。老秦头劝谏无果,自此再没有提过。陈平说,小时候他俩老是捉弄自己家的羊,有一次他们把一只母羊赶出去,吃了人家打完农药的草,结果羊没撑过第二天就死了。陈平家里人只赖出于疏忽,让羊中毒了,压根不知道就是自家儿子和邻家儿子搞的鬼。但后来,陈洪涛告诉他,他知道那片地刚打完农药。因为过去时间比较长了,他并没有生朋友的气,陈平也便没有告诉家人。陈洪涛家里穷,上学的时候,陈平总给陈洪涛分吃的,但陈洪涛总捉弄他。他对此并不放在心上。每次吵完架,总是陈平先道歉,他说他憋不住。领班总是恶狠狠地批评陈平,说:“他永远不会有什么出息,天上掉馅饼的事他也会让给别人。一副献媚的样子,在过去准是汉奸一类。没有一点男子气概。给人打了左脸还要把右脸凑过去的货色,没有骨气。说话畏畏缩缩,像一条虫子!”说完,他总不忘点名批评陈平的狐朋狗友陈洪涛:“哼!那玩意儿还不如陈平。整天贼兮兮的,鬼鬼祟祟,整天欺负陈平,自己几斤几两不知道吗?俩人一丘之貉。” “秦叔,我要买电脑啦。”陈平笑着说道。 “唔。”老秦头转头看了看陈平,不置可否。 “编程的话还得多动手。” “我还准备买个手机。” “得花多少钱啊?” “一万多。” “吓!”老秦头倒吸了一口凉气,问道,“这么贵吗?” “也不是。”陈平嘻嘻地笑着,“我想买个好点的。” “哦。” “明天我跟洪涛去买。” “别上当受骗了。” “我知道。” 晚上,老秦头和弘毅聊了起来。 “我还在犹豫。”弘毅说。 “作家是最苦的。你要想好。作家只有一个朋友,那就是自己的书;当他没有读者时,他的文字就一文不值。他靠希望生活,而不是面包。他可能被饿死,但他是快乐的。” “但他们有心灵,有另一个世界。”弘毅指指自己的心。 “没错,但他没有嘴巴,作品替他说话。你要是去了北京,这就是你一辈子的路了。你母亲知道了,该多高兴。” 弘毅笑了笑说,“秦叔,你为什么不发表作品呢?” “一言难尽,还是不提为好。”老秦头叹了一口气,脸上的皱纹缩在了一起。 “陈平今晚又不回来了。”弘毅说。 “习惯了。”老秦头看了一眼陈平的床,床上的被子胡乱叠着,床头放着几本书。 刚说着,领班推门进来了。“嘿,臭小子,你也太勤奋了。别看了,玩会儿去。”领班嘿嘿笑着,走到秦博旁边翻着他旁边的书。 领班噘着嘴笑着说:“妈的,这要是我儿子多好。”老秦头报之一笑,想起有次他把儿子领到金门县一家书店去买书。因为去的回数多了,老秦头和店主已经相当熟悉了。店主有次开玩笑说,老秦啊,你说咱俩把儿子换了吧。老秦头给逗乐了,说道,换不起啊,你儿子我家可养不起。随着每次关顾,店主口中的儿子越来越顽劣。最后一次见店主时,店主骂道,成天不学习,前几天还在学校闯祸了,给开除了,只能转了个学校。老秦头问,怎么回事啊。店主说,妈的,这小子胆肥,让二流子教坏了,有一天,这小子在桌兜藏了一把榔头,老师刚一教室,他把榔头取出来在课桌上铛铛铛敲了三下,全班一下子安静了,老师把课本往讲台上一摔,问,你给我站起来,这小子腾地一下站了起来,喊道,老子不念啦!这小子就被揍了一顿,后来我又是赔礼又是道歉,学校坚决不要了。 领班摸了摸秦博的头,忽然好似有什么重大发现一样,叫道,“嘿!老秦啊,小秦这脑袋瓜子可不一般呐!” “怎么了?”老秦头问。 “大富大贵。”领班信口胡诌。 “这陈平又夜不归宿啦?”领班走的时候问。 “隔三差五的。”老秦头说。 “都是被那个贼小伙带的。”领班骂了一句就出去了。 第二天晚上,陈平的空铺依旧空空如也。 第十二章-1 晚上陈平迟迟不归,领班气得大骂:“驴日的不知道跑哪去了!”第三日,陈平依旧未归。直至第四日,领班来到老秦头的宿舍,他看了看陈平的床铺,突然叫道,“出事了!你知道不?老秦。”领班喊道。 “怎么?” “我估计这他妈陈平出事了!”领班吼道,“不行,我要赶紧给领导说了,这事得报警了,一刻都不能耽误!”说罢,踢了门一脚,马上下楼找领导去了。 不一会儿,警察局来人了。 两个穿着警服的人走了进来,一个中年人,一个青年人。年纪较大的民警进来把门拉开查看了一下墙角,又四处打量了一下宿舍,目光从地面的角角落落扫视到天花板,又把宿舍的两个人打量了一下(为了避风头,领班让老秦头的儿子出去躲一会儿)。年轻的民警不停地在本子上记录着。。 “我是临风街派出所的民警队长,接到报案,过来了解一下情况。”中年男子紧盯着老秦头和弘毅,目光如炬。 宿舍很快被封锁了。民警在里面侦查。 门外,领队和领导站在一旁说话。领导看到两人出来了,招呼他们过来。“里面怎么说?”领导问。领导是个中等个子的中年人,油光可鉴,穿着一件长羽绒服,拉链开着,大肚子把里面的黑色毛衣挺得圆鼓鼓的,下身一件西裤,皮鞋上沾着点雪,两只胖乎乎的手互相搓着。 “民警要侦查宿舍,过会儿审问。”老秦头回答。 “妈的,如果出了事,绝对那小子干的!”领班跺跺脚,从一只棉拖鞋上抖落下几片雪花。 “哪个小子?”领导扭头问道。 “就您还记得吗?当时陈平这小子来的时候,还领了一个小子,说是他的朋友。我看他分别就像个贼!我说的就是他!”领班瞪大了眼睛咬着牙恨恨地说道。 “哦,他邻居,”领导若有所思地说,“哪里像贼?”领导又问道。 “哪里都像!眼睛像!浑身都像!” “你怎么这么确定?” “我看得出来。”没人相信他,领班急得直跺脚,“几年前,我们村出了命案,就是我献计才捉到贼的。” “哦?”领导来了点兴趣。 “真事。我们村出现了一件命案。”领班说,“派出所来办案。我就给他出了这个计谋。其实,我估摸着猜出了凶手,但我不敢确认,”领班摇头晃脑地说着,眼睛瞪得大大的,“民警叫村长把全村人召集起来,排的整整齐齐地站在村委会前面的空地上。所长站在台阶上,严肃地看着众村民,旁边站在俩民警,拿着警棍。大家伙儿都不敢说话,贼安静!很长时间里,民警也不说话,村民也不说话。但慢慢地有人嘀咕了起来。所有人干站了半个钟头,民警宣布了消息。下面吵成了一锅粥。有些人还不知道这回事。民警叫大家安静。他说,他们已经找到了凶手,就在人群里。听了这句话,大家又安静了下来。突然民警指着其中一人说,出来吧,别藏了,不要让我进去把你捉出来。大家都看向他指的那个人。” “有人出去吗?”领导插话问道。 “没人出去,但有人吓尿了裤子,摊在了地上。杀人犯就是他!”领班喊道。 “真是他?”领导问。 领班点点头。 领导皱起眉头来,转过身来问老秦头二人,“你俩跟陈平住了这么久,有什么发现?” “他隔三差五地出去上网,夜不归宿。他和陈洪涛关系不错,几乎天天见面。”老秦头说。 “嘿嘿!”领班激动得直拍手,叫道,“你刚是不是说‘几乎天天见面’?对了,你看,四天过去了,陈平没出现,陈洪涛也没出现。这里面有鬼。” 领导若有所悟地点点头。 民警换了间屋子处理案件。 “秦文澜?进来一下。”青年的民警拉开门露了个头,问道。 老秦头进去了。 “坐。” “陈平几天没回来了?” “四天。”一旁站着的年轻民警飞快地记着。 “他经常夜不归宿吗?” “差不多。” “你了解他的动向吗?” “他和陈洪涛出去上网。” “陈洪涛,记下来。” “他们什么关系?” “听陈平讲,他们是邻居。从小一起长大,关系不错。” 民警队长点了点头,问道:“他们亲密到什么程度?” “据陈平说,他俩无话不谈,几乎天天见面。” “这几天陈洪涛出现过吗?”民警队长加重了语气问道。 “没有。” “你确定?” “我确定。” “陈平的家境怎么样?” 老秦头摇摇头表示不知道。 民警队长皱着眉头思考片刻,问道:“陈平有没有告知你们他最近有什么计划?” “四天前,他说他要买个电脑和手机。”老秦头回忆道。 民警的眼睛一亮,突然站了起来。 “他说得花一万多。”老秦头补充道。 “一万多?”民警队长的脸色凝重了起来。 “去哪儿买?”民警队长开始在不大的屋子里踱步。 “电脑城。” “电脑城?只有一家。”民警队长继续踱步,双手交叉着放在胸前,表情沉重。 “好了,你的问题问完了。”民警队长终于说道。 老秦头刚要走,民警队长又问道:“为什么你的上铺还留着铺盖?这个宿舍住四个人吗?” “我儿子过来跟我住几天。”老秦头只得承认。 “他为什么住这里?”民警队长招呼老秦头回来。 “我们过年不回家。他过来跟我住。”老秦头如实回答。 “老家没人吗?” “没人了。” “他母亲已经……?”民警队长欲言又止。 “跟人跑了。”老秦头并不耻于说出事实。 “跑了?”民警队长不再深究。 “哦,你儿子的名字?” “秦博。” “好吧,到此为止。待会你儿子也会做下笔录。” 第十二章-2 老秦头告诉领班,他的儿子被发现了。领班瞪大了眼睛,问道“怎么发现的?”老秦头不语。领班有些懊悔地用手掌拍着额头。“怎么回事?”领导问。“我儿子……”老秦头刚开口,领导摆摆手,说道,“我知道他在这,不碍事,不碍事。” 弘毅问完了,该领班了。 “哈,我说这事儿指定就是那小子干的!”还没等民警队长发问,领班就高声喊道。 民警队长皱了皱眉头,问道:“哪个‘小子’?” “陈洪涛。” “‘这事儿是什么意思?”民警队长问。 “‘这事儿’就是大事不好了,我第一眼见到这小子就知道。”领班大大咧咧地说。 接下来,无论民警问什么问题,领班总会说,“就是他……陈洪涛……。”民警问他,“为什么你这么确定?”领班嘿嘿一笑,说道,“为什么?就凭他那双眼睛——做贼的眼睛!真的,我早就料到了。”领班又把方才给领导讲的故事重复了一遍。 秦博也被叫去盘问一番。保安队其他人也接受了审问。 领班很积极,非得表现一下自己“与生俱来”的破案能力。他提议,如果民警要去陈洪涛的村里,请带上他。警队内部商讨之后,决定采纳领班的建议。 当日下午,民警们兵分两路。民警队长带着三个年轻的民警以及自告奋勇的领班直往陈家村。一部分去电脑城调查情况。 晚上,领班回来了。刚到院子,他仰天大笑起来。他两手插在裤兜里,抬头望着灰蒙蒙的天空,一副志得意满的表情,走了两步,鼓起掌来,嘴边挂着笑意,眯起眼睛在被城市灯光映照成紫红色的夜空上寻找星星,又站住不动,内心的狂喜、得意、激动、暴躁如同风暴一样在他的胸中怒号,让全身灼烧起激动的火焰,,他迈着厚重又迅捷的脚步,几个大步跨上楼梯,挨个房子敲宿舍:“嘿!嘿!都出来吧!都出来吧!告诉你们一个好消息!今晚下馆子,我请。!” 大伙儿被召集到楼下,有些人还带着倦意,马马虎虎地站着,他厉声喊道:“站好!”一伙儿面面相觑看着领班通红的脸,领班正绕着大家转圈呢。 几分钟后,领班终于来了个雷霆开口:“陈平案破了!嘿嘿!都还愣着干什么,喝酒去。” “老吴和小孙还在值班室哩。要叫他们吗?”有人问道。 “值班的叫个屁!”领班吼道。 七八个人围坐起来,问领班,“最后到底咋回事?” “别急!急啥!酒上来再说!”领班一拍桌子,叫道:“服务员,快上酒,说了多少遍了!” 几个人夹着醋花生,皮蛋豆腐,碰了一杯。 “我给大家讲讲。”领班大手一挥,抄起一瓶啤酒灌了一口,扯着大嗓门喊道:“妈的巴子的,狗日我就知道是陈洪涛干的!”。店里其他客人纷纷看向他们。 “陈平已经死了!”领班吼了一句。他仿佛怕大家听不见,又加了一句,“被陈洪涛杀了!” “妈的,我和队长上了狗日的家,这贼种正坐在炕上数钱!”领班把酒瓶子往桌子上一按,酒沫一下子冒了上来。大家听了,惊愕失色。。 店里一下子安静了下来。领班察觉到了众人的目光,颇有些得意,他看了一下四周,自顾自地站起来,提起酒瓶子,就来到店中央的空地上。 咕噜咕噜地灌了一口,用袖口擦了一下嘴上的沫儿,领班喊了一句:“妈的!”讲了起来。 “我们五个人,我们来到陈家村,”领班做着开车的动作,就好像自己真的坐在警车里面一样,“在十字路口打听到陈洪涛家的位置,把车停在稍远的地方,”这时,领班屏住呼吸,好像怕一说话就会惊动什么似的,“好家伙,我们可不愿意打草惊蛇。一走到陈洪涛家附近,我们就放慢脚步,静悄悄地靠近。” 说着,领班当真弯着腰蹑手蹑脚走了两步,“可是我控制不住啊!这杀人犯没准就在里面!我冲了出去——”领班当真向前冲了两步,“民警队长想拦我没拦住——嘿,我说这人办事就得风风火火的,就得雷霆手段——我一脚踹开陈洪涛家的大门。” 领班向着空气踹了一脚,“我吼道,狗日的陈洪涛给我出来!”接着领班又做出四处张望的表情,“我一看两个窑洞,一个窑拴着锁,另一个窑门大开着,炕上坐着一个人!”领班脸上露出笑意,皱着嘴继续往前走着,就好像窑洞就在他的前面,“妈的,你们知道我刚一进去,看见什么了?” 领班向大伙询问道,当然无人回应,大家都痴痴地看着他,实话说,领班的演技倒是十分引人入胜,“我勒个乖乖呀,狗日的炕头放着……他妈的……怎么形容好呢……反正炕头铺着一层钱……妈的……老子一辈子也没见过这么多钱放在一起……狗日的坐在钱中间发愣,我他妈二话不说,三步作二步,站在这狗东西跟前,就是一个巴掌!”边说着,领班把酒瓶放在旁边一个空桌子上,把左手掌张开,右手掌猛地一下甩过去,只听见“啪”地一声,“狗日的还在发愣。我抓住这狗日的领口把他从炕上拉下来,往出拖。” 领班做出恶狠狠的表情,右手攥紧紧地抓住左手手腕,就好像真的抓住了陈洪涛的领口,一步一步往后退,“这时,民警队长来了,妈的,我的案子都办完了,队长说:‘老天爷呀,你在干啥!’妈的,杀人犯在这儿,还要给他面子!我哼了一声,把这狗日的摔在地上,”领班做了一个猛摔的动作,似乎大家都听到了头碰到地的声音,“我一把把民警队长拉过来,我说:‘看,看,看!一万块钱铺满炕头!’” 领班朝着空气飞起一脚,“我踢了这狗日的陈洪涛一脚,他妈的不敢出声。”领班又向前踏了几步,厉声叫道,“‘这是不是那一万块钱?’民警队长问陈洪涛。我就知道这贼种不会吭声,我又给了他一脚。”领班又踢了一脚。“民警队长收了钱,给陈洪涛戴上了手铐。我说走吧,这贼娃子抓住啦!民警队长说:‘等等,等他家里人回来。’时间不长,就有人回来了。看样子是他爹。村里人把他爹给喊回来了。民警队长还没问话,他爹就跪下了——他爹说儿子已经给他交代了。反正三言两语问清啦。” 领班摊开手,仿佛真相已经大白,“他爹说前天晚上,他儿回来,一句话都文不响,这贼种睡觉的时候从包里掏出这么一大堆钱来。他爹一下子吓傻了,儿子一交代,老汉心跳得扑通扑通的,没了主意。陈平他爹向陈洪涛打听陈平,狗日的不敢吭声。人现在在派出所了。陈平他爹命苦,就一个儿,现在没了。” 第十二章-3 当晚,老秦头三人换了一间屋子。老秦头把这件事告诉了民生,民生说他次日来看他。 老秦头几人晚上无眠。此事叫他们瞠目结舌,罪恶近在咫尺以血淋淋的方式夺走了他们身边的一个生命。他们从未料想到人性之恶足以盛开如此残忍之花,抹杀生命以谋取情同手足的朋友的财产。也许幼时陈洪涛既已失足,而今堕入罪与罚的深渊不足为奇。黑暗随着年月累积,直至化为吞噬一切道德、情谊、信仰的黑洞,他用愈来愈沉重的罪恶换取灵魂的腐朽和衰落,而后者不断诱使他走向更加极端的罪恶。罪恶总是以自我为战场,用毁灭他人的方式毁灭自己,它亦愈来愈认识到生命之不可承受之重,便渴望用作恶的血污填补灵魂的空洞,终有一天他会像拉斯柯尔尼科夫一样受到一种莫名的冲动铤而走险。这不过是饮鸩止渴,且这鸩酒乃是自我常年累月酿成。他会像道连格雷的画像一般,虚伪的驱壳伪装起恶臭的灵魂,把自我交给撒旦,为他完成一桩桩恶行。日子变得沉重极了。这是因为快乐是轻盈的,而罪恶总会压抑得他喘不过气来。不知不觉,作恶者已生活在一片狭缝之中,他既已拒绝了生活中的真善美,那么世界只留给他丑陋可怖的罪愆深渊予以寄居。但悲剧已经酿成,他的救赎徒劳无益——何况他弃之而去。 民警在郊外找到了陈平的尸体,他身中数十刀。一个人就这么走了,悄无声息,就像从没出现过一样,仿佛风儿轻轻地吹落枯叶,叶子的一生也就到此结束。此事宛如幻梦,现实却另有安排。人各有命,有的平凡一生,有的带着红字,有的是套中人,有的拥有远大前程,有的是个漂亮朋友,有的是个伪君子,有的像个死魂灵,有的像个追风筝的人,有的是无名的裘德,有的享受百年孤独……但有的昙花一现。 弘毅迷迷糊糊地睡着了。他发现自己站在原先的宿舍,陈平正躺在床上。“你回来啦?陈平。”弘毅高兴地跑了过去。“我不在了。”陈平说道。“怎么了?”弘毅问。“这样对大家都好。”陈平像个八十岁的老头子一样叹了一口气,这口气沿着空气飘过去,床的护栏一下子变成粉末,桌子,热水箱,门全被腐蚀得像流沙一样层层剥落,这口气飘到了门外,只听见“轰隆”一声,连整个宿舍楼也化成了灰烬,紧接着,汽车厂也顷刻化作乌有,临风街在一阵摧枯拉巧之力下分崩离析,金门城也转瞬化作灰烬。放眼望去,弘毅已经处在一片废墟之中了。陈平仍然躺在床上——不过床已经变成了一块木板飘在空中,“他杀我的时候,我没有反抗,我不想反抗。生活叫我失望。”“我们在哪里?”弘毅问。“我们在天堂。”陈平说。弘毅看看周围的破败颓圮,难以置信。“生命的终点,永恒之境。这里没有时间,也没有其他人,我是人,是鬼,是神,是万物。永恒即死亡。”“在这里,我得到了一切,也失去了一切。”陈平稳稳地降落下来。“风来!”陈平唤道,一阵清风便扑面而来。“雨落!”陈平又道,点点细雨飘飘洒洒。“星河!”头顶群星荟萃。“白昼!”突然夜色稀薄,天地盈亮。“原野!”废墟化作千里草原。“森林!”片片草木拔地而起。“人与万物!”万物生长!不久男男女女一起涌现,好不快活!“洪水!”陈平又道。只见一条大河波浪滚滚,溢出河床,滔滔水流泛滥而出,一下子吞噬了千屋万庑。侥幸的人登上了小舟,舟船旁边伸出无数只手来,想要来到船上,一个幸存者拿着一只斧子,疯狂地砍那些拼命往上爬的人的手臂,大骂着:“再上来一个,我们都得死!”快要咽气的可怜人放弃了挣扎,叫道:“老天爷,你为什么要这么折磨我们老百姓!”陈平熟视无睹,置若罔闻。陈平又一挥手:“震来!”只见千里大地隆隆作响,四分五裂,从地下伸出无数张口的大口吞噬着生灵,可以清楚地看到大口里面的翻红岩浆。紧接着,“飓风!”狂风肆虐,天地万物无不飞在高空,或者在猛烈风力之下化作齑粉。“啸来!”一时间从四面八方的远处滚滚而来蓝色巨海,一下子把大陆吞噬地毫无踪迹。大海浩渺无边,泛着绿色的泡沫,不时掀起一阵冲天巨浪。弘毅看着脚下深不可测、无边无际的大海,心中十分忌惮。“怎么?”弘毅感到一阵揪心。陈平轻笑,大袖一拂,海水退去,天空明朗,大地绿意环绕,万物再次鼎盛。弘毅转头一看陈平,他已经变成了一个飘逸仙人的模样。“世间万物,其实无物。生死存亡,余无悲无喜。可杀,可戮,一念之间。这世间千面,其实一面,予也;这造化之众,其实一人,仆也。我虽欲天下平,天之道也;平不至,人之道也。”“你怎么这么无情?”弘毅愤怒道。“无情?有情者,可言及无情。无情者,情本无存也。”说罢,引着弘毅来到一处。“此人者,好学之才,余不忍至灾,天不为则人为,乡人欺之,孩童辱之。吾杀此书生欤?吾杀乡人欤?吾杀孩童欤?于我,一也。”又来到一处,只见楼宇高耸,金碧辉煌,一老翁正站在高楼之上,目光望着西方云霞。“此人者,道貌岸然君子也,食人血肉,筑此高楼。吾恨之,乡人拜之,孩童惧之,少年羡之。灭老叟乎?灭乡人乎?灭孩童乎?灭少年乎?于我,一也。”“世之存无,在于一心。”弘毅思忖这句话,慢慢地走着,陈平不见了,他揉了揉眼睛,发现自己果真站在老宿舍里面,只是陈平的床空空如也,月色从窗头射了进来,给地面铺上了一层华霜。 “不要为我感到悲伤。”月光下飞走的影子说道。 第十三章-1 汽车厂出了这一档子事,周边的记者一涌而上连续几天包围了汽车厂。领班为此得意洋洋——每天不下数次面对记者怒目圆睁、双臂高振、唾沫横飞,发表关于当代人心莫测的种种自以为是的真知灼见,摇头晃脑鼓吹新时代人性教育之重要,又使出浑身解数极尽抑扬顿挫之起承转合的技艺,为自己的壮行义举增色添彩。,至于为何平日只懂高声野气、胡言乱语的领班为何一夜之间用词高雅、文墨尽彰,老秦头之故也。领班买了好酒好烟叫老秦头为自己写一些稿子——“这是我成名之关键!”经过老秦头的“熏陶”,领班把“的”换成“之”,再往句子尾巴处加个“也”,,“我已食过饭也。”“我之鞋破烂也。”“我之儿大过年之叫我回去也,我偏偏之不回去也。”“我老婆(他妈的)他妈之气死我也!”…… 有一日,记者来请领班关于此事发表看法。领班午睡也不睡了,喝了两口热水,给手上沾点水,把油光光的头发抚弄抚弄,宛如脱胎换骨般神采奕奕(事实上眼皮浮肿,夜里辗转难眠梦想一举成名之故也),在自己狭窄的房子里发表了如下讲话:“依我看来也,当代之中国也,人心变化也,你能料到一个邻家之朋友能把一个他妈的(之)从小玩到大的(之)兄弟弄死也?况且,一大学生也,愚蠢也!不知道他妈的(之)交朋友要谨慎也。自古以来,损友毁人莫如是也!我想,这件事说明,人性本恶啊!自古以来都是这个理!放之四海而皆准。唉,我要哭泣也!”说罢欲挤出几滴眼泪却不料眼眶干涸,只得以手揉眼,权表悲哀。 事发后,陈洪涛供认不讳。领班却不愿意就此停止他的思考。到底为什么陈洪涛为了一万块钱竟然向多年好友拔刀相向?究竟是什么原因一笔勾销了近二十年的深厚情谊?魔鬼是怎么诱使陈洪涛下定决心铤而走险的?面对一张如此熟悉的脸陈洪涛是怎样下出手的?陈平为何不曾反击?陈洪涛难道没有在谋害陈平的那一瞬间犹豫一下?难道说多年的小恶铸成了大恶在一夜之间爆发?人性的阴暗面一旦爆发是否如同脱缰的野马一样使得他失去自我?…… 据说审问过程中,陈洪涛除了声称自己亲手杀死陈平之外,对于其他问题一概默不作声。一旦言语、表情、动作、神态、眼神隐匿于自我,灵魂必囿于囹圄。民警队长认为陈洪涛已经给自己戴上了心灵枷锁。“他的眼神呆滞,但他的心,他的灵魂在颤抖,他已经为自己宣判了精神上的无期徒刑。没有谁能承受杀害一个生命所要背负的心理重担。一瞬之间鬼迷心窍,做了冲动的奴隶,就永远贩卖了自由。一个人要是不了解自己,不了解自己的内心,又偏偏碰上魔鬼,出卖灵魂轻而易举。罪恶是不计后果的,而代价是终生的忏悔。”民警队长喟然长叹、。 陈洪涛在狱中只呆了不到一周就奄奄一息,他拒绝饮食,有整夜不眠。他可怜的老父亲千里迢迢来看儿子,陈洪涛面色枯黄,眼睛空洞,嘴唇干裂,不停地打着哆嗦,失魂落魄。从小到大,洪涛总改不掉小偷小摸的毛病,在村里臭名远扬,老父亲总是对他拳打脚踢。洪涛总说,不敢了,不敢了,可是他管不住自己的手,越偷越胆大。有次儿子在老师办公室偷了一千块钱,一口气花掉五百。学校追究责任,把陈洪涛开除了。眼不见心不烦,老父亲图省事,把儿子打发到城里去了。这好几年了,村里再没人找上门来,但儿子瞒着父亲蹲过好几次派出所了。可是,唉,当老父亲看到孩子这一副半死不活的样子的时候,他不想再训斥他了。有一次,陈洪涛闯了大祸,人家找上门来叫老父亲赔三千块钱,要不然就把陈洪涛带走,老秦头好说歹说,村长前后调和,邻里东拼西凑,终于叫闹事的带着两千块钱走了。闹事的发了狠话,以后见着这狗东西,见一次打一次。闹事的走后,老秦头气得提着铁棍追着儿子跑,边跑边骂骂着:“狗日的,当时生下来咋没把你扔到尿盆里淹死咧!”儿子被追得无处可躲,被老父亲狠狠地揍了一顿。唉,可如今,老父亲叹气连连,苦痛在满脸沟壑间来回穿梭,化成阵阵泪泉,顺着自己的干枯的瘦脸滴到儿子的手上,此时安静极了,时间滞住了,突然间父亲宽恕了儿子,儿过去的一切都坠落在当下忏悔的黑洞之中。儿子说,他总是看见陈平站在他面前。老父亲认命,也迷信,他不知道怎么安慰儿子,只能用紧紧地攥着儿子的手和满面的泪流来默默表达自己为时已晚的怜爱。儿子再也不说什么。老父亲苦笑了一声,再也不说什么,他认命,祸不在今日,就在明日。没过几天,陈洪涛去世了。老父亲把陈洪涛埋在了村子里的公墓里,陈平墓的旁边。陈平的父母老实忠厚,到底忍下愤恨,不再追究此事。 “谁能料到老天爷出此下策,夺人性命。”民生叹息道。他在陈家村住了两个月,要把此事写成小说。每当提起话头,陈平的母亲总是痛怮失声,悲伤难奈。她的眼睛几乎哭出血来,她想起懂事听话的陈平小时候总是拿个小板凳坐在院子里,再端来一张大椅子当桌子,趴在上面看书。他坐不久,就抓耳挠腮,望着天空发呆,心思就远了。她的母亲再一旁的小板凳上织毛衣或者补衣服,笑着望着他。他两只小手伸成爪子状,呲牙咧嘴,脸上露出痛苦的表情,把书咬在嘴里,要用小手把书撕成粉碎。她便停下手里的针线活,关切地问:“平儿,平儿,你怎么不看书了?”陈平恨恨地把书扔到一边,说:“妈,我不想学习。我讨厌它。”她便从口袋里掏出皱巴巴的几张钱来,取出一毛钱抚平,把平儿叫过来,摸了摸儿子的头发,说:“你去买三个洋糖来吃,吃完好好看书啊。”陈平隔了好一会儿功夫才回来,手里捏着两个糖。她便问他:是不是去找洪涛了?她知道他们有“暗号”,她刚才就听见了他们的“暗号”。他点点头,乖巧地坐在凳子上皱着眉头继续看书……他的母亲讲了很多故事,陈平似乎从未长大,像只小猫一样可爱。民生感慨万千,有些人说农村的妇女心迹粗糙,没有细腻的感情,可为人父母,哪个不为儿女操碎了心呢。失子大痛,陈平的父母亲还得下地干活,唉,只不过,干活已经没有盼头了。民生为他们发起了募捐活动,尽了他的一片心意。 第十三章-2 不过汽车厂不能待了,保安队面临整改。老秦头三人只得回金门村。民生动了真感情,这几日眼里布满血丝和泪水,一下子激发了他多年来干涸的灵感之泉。民生答应,过完年帮他们再找一份工作。 路上,堆积的雪花渐渐延伸至家乡的方向,千沟万壑迎面而来,山腰上的雪零零落落,闪着寒光,不断地消融,灰色的枯草和黄色的土壤渐渐把冬天引向荒蛮。弘毅觉得恍如隔世。前些日子的悲剧压抑在他心头,增长了他意念中的时间。漫长的半旬被痛苦延伸,恍惚一个春秋。现实使用了更高超、更直接、更震撼的艺术手法让他直面死亡这个神秘的主题——在近来的日子里,他不仅目睹了罪与罚的萌芽、诞生、消逝,更见证了所谓生活的鬼斧神工。两个生命如飘雪般融化,仿佛他们的命运轻如鸿毛。他们悄无声息的逝去,就像朦胧之雾被初阳蒸发,就像迷幻之梦被清醒敲碎。一旦他们只留下记忆里的痕迹,便叫他小心翼翼地不敢触碰生活河流的倒影,一阵清风过后,他们化为满湖涟漪,不复存在。这种偶然性与真实性像环环相扣的锁链,把生命引向险象迭生的不测之渊,继而毫无怜悯地摘取生机之花。梦里,他常常质疑陈平的存在性。既然他已逝去,连遗忘也和他争夺缅怀的位置。他常常梦见死神站在与他面隔三尺的地方,暴戾恣睢地抹煞他人的生命,死神笑里藏刀说,我不过湮灭了他们的时间,于是他们得到了永恒,况且一个人对另一个人存在的印证不过是还未逝去而终将逝去的回忆罢了,你信誓旦旦护佑的现实不过是颅内自以为是的真实,难道你不对这些所谓的“真实”存疑?世界万物皆轻如鸿毛,倒是人加诸之上的执念重如泰山。你总以为逝去、湮灭、亡故等同于虚无,但虚无何尝不是一种永恒的真实?但弘毅无法接受此般说辞,矛盾如天堑般竖在他与现实之间,他该用什么来填补这道鸿沟呢? 金门村的现实。南京的现实。金门市的现实。成长不过是收集愈加广袤天地的现实,或者说认知。孤僻处世者,总以为普天之下,没有别的世界了。小时候,弘毅认知中的世界就只有两个,其一是与金门村有关的万事万物,其二想象中的世界。前者给予他呼吸、生存的力量,是他感受最亲切的地方,是他赖以感受自己作为“人”的一个现实的窗口,是他在后者的世界里屡屡畅游而必须回到的世界,是一个毋庸置疑、绝对的、客观存在的世界,这个世界就像茫茫雾海上那永远闪耀着斑斓光芒的永恒灯塔,是他思想在后者的世界苦苦飘荡之后渴望回到的现实港湾的指路明灯。而后者则极为繁杂,既不分门别类,也不井井有序,上可至远古洪荒,下可至无限未来,古今中外无不囊括,四海八荒莫不容纳,给予弘毅一个奇特的、朦胧的观感,那就是除了金门村之外的世界,都是书中的世界:此地,历史隐隐不存,人类文明也只剩弹丸之地。狭隘的世界观倘若早在一个人的童年已经初具规模,认清庞大无朋的现实对必须面对一道极难跨越的鸿沟。尽管认知是理性的,但已有的认知却在不停地转化为感性并不断影响新的认识。因此他关于现实认知的自我大厦牢固异常,这使得他难以在真正的现实中分辨真伪。他或许没有意识到,他作品中的现实主义亦是残缺的。 从金门城到金门镇,有三四个小时的车程。弘毅一路皱着眉头,眼睛紧锁着车窗,老秦头看得出来,他的目光却并未走出眼眶一步,思想带着目光一起在冥思苦想的思维之境里痛苦挣扎。老秦头早就意识到思维之境的种种奥秘,那里既藏有通往人类最高智慧宫殿的秘钥,也藏有让思想者迷失于此的重烟迷障。老秦头窃以为自己在思维之境多年来探寻奇珍异果尚未受到侵蚀是因为他早已自断思想的双翅,思想之探索故未能疾驰如风,而是稳扎稳打,时不时缩回现实来吸一口气,才不至于把整个灵魂奉献给思想。可是,弘毅哪里知道这些,他只知道奔逐在幻化的草原上的快乐,只看到瑰丽无边的星空上闪耀着无数伟人的名字,只看到那记载着历代思想之境探险者的苍穹榜上无数振奋人心的故事,他以思想为友,以思想为母,贪婪地吞食着现实中永远无法给予的梦幻般的奇妙琼浆,渐渐忘记了现实之根本。没有维吉尔的带领,但丁怎能谱写神曲?思想就像围城,虚幻在内,现实在外,里面的人想出去,外面的人想进去。 弘毅的眼中闪过一道光芒,看来要么他抓住了一根稻草,要么游荡至另一个迷障中。可怜的弘毅苦索未果,想起了前几天做的梦,这让他一下子想到了秦风。他在心里苦笑,他既渴求赴京求学,得到秦风指点——却无法下定决心,仿佛前路岌岌可危(正是这种朦胧的忧惧使他踟蹰不决,彳亍难行)。这颇像爱情,明明爱着某人,友人也从旁助力,甚至两人情投意合,两厢情愿,可他本人却大肆发表违心言论,做出违心行动,从而与所求失之交臂。陈平之死本身即是一种梦幻主义,但也为他打开了一扇门。他明白,赴京势在必行,踟蹰终将消散。他的生活方向以各种理念为信仰旗帜的,否则他不知道自己该如此生活;但他万念系之于文学,初心犹如虽微长明之灯,每在魆魆之境照亮前方。人的一生若为所爱而活,便不惧泰山之重,不畏长征之险,更有征服命运之雄心,踏平险阻之壮志。 老秦头见弘毅神色重现明朗,便知他心头阴云已经暂时飘散。 弘毅简直如同脱胎换骨一般一下子面色红润,眼神刚毅,精神抖擞,唇带笑容。 第十三章-3 回到镇上,三人恰好赶上年前最后一场集市。大家伙嘴上叫嚷着年味儿淡了,年味儿不足了,但买起年货来可是一年盛比一年。这几年,家家户户不像之前那样捉襟见肘,钱财倒腾得开了,手头也松了。以前,孩子们喜欢玩炮,家人就让他把一长串鞭炮拆成一根一根的。别看这一串一块钱的鞭炮,家里也舍不得买呢。不买炮也不行,得图个吉利,也不能叫孩子们太寒碜。可是孩子们还没到大年三十把一半儿炮都给放啦,他们多半会比试比试,譬如说谁把鞭炮在手里拿的时间长,手艺不精的孩子一下子让炮在手里爆了,手指打得发麻,指尖染成了淡黄色,耳朵嗡嗡好一阵儿。旁边的小孩就会哈哈大笑,骂他是个笨蛋。有钱家的孩子兜里装着划炮、摔炮、窜天猴整天在村子里炫耀,屁股后面跟着一大串小屁孩,大家都恳求他送给自己一个炮玩玩,每当这个时候,大家都争执不下,孩子们只能拉关系。在小孩眼里,兜里揣着那么多炮简直比当皇帝还要酷炫哩。秦博不加入他们,只是远远地看着他们。他把一截鞭炮割成三份,大年三十放一截,大年初一放一截,正月十五放一截。鞭炮太短了,小秦博还没来得及点着,噼里啪啦几下,放炮的任务就完成了。每年过年的时候,从大年三十晚上的八九点到大年初一的早上八九点,周围远远近近传来从不断续的鞭炮声,王娟在的时候,老用脚踹老秦头一下,说道:“你听,这炮声跟机关枪一样哒哒哒哒从昨晚一直响到了今早上。”老秦哼哼几声,说道:“那炮声,你听,都出了咱们省啦!”王娟嘿嘿一笑,又踹老秦头一脚,笑道:“可真够扯的!明明就是咱们附近村子的。” 老秦头屯了些年货,买了十斤猪肉,两斤瓜子,三斤花生,豆腐、冻豆腐、大葱、大蒜、芹菜、白菜、火腿、菠菜、粉条、粉带、猪肝、洋芋、茄子,又买了十块钱馒头。说实话,就这点儿东西,王娟灵巧的手能摆弄出数十道菜来。老秦头也会做饭,勉勉强强。有次王娟尝了老秦头炒的菜笑得眼泪都出来了,不过可爱的秦博还一直皱着眉头说父亲做得菜好吃哩。年市上没有新奇的东西。农贸市场的摊位有限,大家伙又把摊位摆在街道两边,前几天刚下一场大雪,这一日也飘着絮絮丝丝的雪花。卖货的头上戴着买帽子,戴着耳刮,穿着大棉袄,棉裤,棉鞋,尽管浑身裹得严严实实,还是在朔方的风雪中瑟瑟发抖,不大一会儿脚掌冷得发麻,一大伙人蜷缩着身子,跺着脚,竭尽全力扯着嗓子吆喝着。老秦头碰见不少熟人,相互寒暄了一下。老熟人的眼光变了,这都是王娟的缘故。大家伙儿搞不清楚为什么老秦头要当个缩头乌龟,人家给他戴了绿帽子,他却无动于衷。也有人认为王娟眼光短浅,老秦头是废了,但儿子却是天才,她这样一走,孩子心里肯定没他娘了。冤家路窄,老秦头瞥见了五金老板陆建峰,两人对望了一眼,不曾言语。而后,五金老板披着黑色长大衣踩着黑色长靴扭头而去,只留下雪地里咯吱咯吱的脚步声。 回到村子里,云龙看了看精神奕奕的弘毅,挺高兴的,这短短半年时间,弘毅的脸富态了不少。伯母给弘毅的窑里通了火,告诉弘毅他哥嫂今年不回家过年了。 临近过年,家里顿顿有肉。弘毅伯母今天心情好,烧了三四个菜,三口人在炕头立了一张小桌子围着吃。 “我估计呀,明年新农村就该动工啦!”伯父咬了一大口馒头,夹了一块肥肉放进嘴里,边嚼边说。 “腾辉不是已经开始盖了吗?”伯母喝了一口粥问。 “腾辉前几年就想盖,一直拖着,刚好碰上国家补贴政策,当然赶紧动工。”弘毅伯父撇撇嘴,挪了挪身子说道,“村长肯定给了腾辉好处,叫腾辉起个头。” “唉,他俩的事村里谁还不知道嘛。”伯母说。 “表面上关系还可以。俩人经常互相下黑手呢。上次退耕还林的事儿,为民到现在还不知道是腾辉组织的。” “唉,咱别说这些是是非非,跟咱关系不大。”弘毅伯母给云龙使了个眼色,“有人来了。” 门外“咯吱咯吱”的脚步声越来越大,来的人喊道:“云龙,在屋里么?” “为民来了。”伯母小声说。 “在咧。为民啊,快进来吧,正吃饭着咧。”云龙大声喊道。 门外的人在门槛上踢了几下把脚上的雪掸掉,掀开门帘,进窑里来了。 “都在咧?”村长取下**帽,拍了拍上面的雪粒,咧开嘴一笑,“呀,弘毅啥时候回来的?” “今儿个中午回来的。”弘毅笑着说。 “来,为民你吃了没?来上炕来。桃花给为民盛一碗粥,上几个馍。”云龙给胳膊肘轻轻碰了碰媳妇,桃花便下炕了。 “来把鞋脱了坐炕上来。外面够冷的啊,雪下得美得很!”云龙腾了个地儿,张罗着叫村长上炕来。 村长二话不说,脱了棉鞋,把脚暖在被子里。桃花给为民端上一碗粥,上了一盆热馒头,自己在灶边吃。 “桃花,来上炕来,地上多冷咧。”村长把手捂进被窝,热炕的温度一下子传到脸上,一张黑黝黝的瘦脸马上红通通的,叫道,“这热炕美得很!热得扎人手咧!” 桃花自然不会上炕,要说自家人在一起倒是不用计较这些风俗,但凡来了外人,一家主妇只能守在锅灶旁服侍客人。 “云龙,你家房子准备啥时候盖呢?现在全村有一半人都打算盖喽。”村长也不客气,几口一个大馒头就着猪头肉下肚,又拿起一个吃了起来。 “嘿,哪有啊,不就只有腾辉打算盖吗?”云龙说。 弘毅差不多吃饱了,对村长和伯父的聊天也不太感兴趣,咕噜咕噜把碗里剩下的粥喝光了,就下了炕,回到自己的窑里看书去了。 “弘毅这娃这么爱看书啊!”村长岔开话题感叹道,不过马上又说道,“哪里的话呀,土蛋、狗蛋、风旗、建工不是已经要盖嘛,我这些天做了些工作,东来,震平、富平一伙儿也打算考虑考虑啦。” “我看好多人还在拖。”云龙说。 第十三章-4 “明年可不一样了。金门市下文件啦,要落实国家改善和发展民生的政策——况且,说实话,把窑洞改成平房本来就是一件好事。老祖宗的窑洞是好东西没错,但那是过去的好东西喽——你看这两年塌了的窑还少吗?” “我也知道国家肯定是为咱老百姓好嘛,但要让农民明白国家的心意,也得花几年功夫。” “这事我有经验。农民能有啥主意,还不是一个看一个。这要是有几个带头的,后面大家伙儿肯定跟着干起来啦——这完全就是送金子,送不到手嘛。” 云龙心里想的可是另一番话。 “唉,我知道村里人都是咋想的。都以为我当村长这些年,捞了很多钱,占了老百姓便宜。说实话,我真的是清清白白,两袖清风啊。村长难当,唉,”说着为民长叹了一口气,甚至眼睛也红润了起来,“受的那些罪谁又知道呢。”桃花在一旁摆出古怪的眼神,心想为民真不害臊。 “正式文件下来了?”云龙问。 “下了,下了,现在全县都在抓。” “为民,你放心,你的工作我肯定支持,不过一直都是你嫂子拿事哩。”云龙把摊子撂给了桃花。 “嘿,咱给大家引一个头,挺简单的一个事。啥也没啥损失。你在咱村上威望高,你就帮个忙呗。” 云龙点点头,算是做了一个妥协。 俩人吃得差不多了,云龙叫媳妇把桌子收下去了。 “唉,”为民叹了一口气,“我那两个儿女实在是叫人不省心啊。” “来仪没看对人哪。”云龙说。 “我算是看走眼了,”村长深深咂了一口烟,慢慢从鼻孔喷出来,把烟灰往炕边弹了弹,骂道,“狗日的,二球货一喝酒回去就把来仪往死里打。” 云龙也叹了一口气,说道:“我想的是,实在不行,离婚呗,给来仪再找个亲家,这事就算是揭过去了。” “哼,这狗日的也想离。我心想,你咋就这么不要脸呢?来仪对这货有感觉,现在也受不了这罪咧。丧他先人的德!”村长边说边骂一口烟卡在喉咙,呛得直咳嗽。 “他妈的,都是些啥人!”村长怒气愈来愈盛。 “爱国回来吗?”云龙乘机引开话题。 “爱国?”一提起儿子,村长更来气,脸一下子气得铁青,拳头直往炕头狠狠地砸,那样子简直如同提起了仇人一样,“他妈的,从小就给我不省心。我看娃儿就不能惯着!不知道自己几斤几两!从不给我打电话,一打电话就要钱。谁知道成天跟着哪个娘们鬼混。要这渣子能干啥!” 为民气得直发抖,又点了一根烟,猛吸一口,伸出五个手指问云龙:“你猜这次人家一张口问我要多钱?” 云龙看着盘旋的烟雾后面村长那副充满愤怒的脸,“五千?”云龙说。 “五千。”为民哼了一声表示不屑,“这是好几年之前的数字,那个时候还要点脸,说什么以后挣了钱给我邮回来。现在可好,啥也不提,张嘴就是五万!说实话,咱辛辛苦苦一辈子,一分钱也当成十个一厘花,哪有现在这些年轻人这么阔气。” “给了?”桃花问。 “给个屁啊!”为民倒是把自己逗乐了,“我一分钱都没有。” “唉,还不是给儿女攒钱呢。要的话,给点吧。咱在家也不至于饿着。”云龙替为民宽心。 “说得也是。”为民嘿嘿一笑。 聊天这会儿功夫,桃花洗完了锅碗,打开了电视。正好播金门市新闻,新闻上报道了全市乃至全国人民喜气洋洋为春节做准备。下一条新闻正好是美国总统***8日发表农历蛇年贺词,祝全球所有庆祝农历新年的人幸福安康,***提到,根据中国的传统,蛇象征着智慧和深思熟虑,他希望这一精神可以作为新的一年应对各种挑战的指导,也可以帮助美国民众创造更为公平平等的未来。接着又有美国首相卡梅伦、巴西总统罗塞夫、加拿大总统等等全球各国元首纷纷向中国全球华人表示祝福。 “嘿,咱这春节在全球流行起来了。”为民搓着手,嘿嘿一笑。 “国家现在强大了嘛。”云龙说。。 “泱泱大国,强盛起来只是时间问题。” “前几天,我看新闻说要抓基层建设了。打老虎,打蚊子,你可得小心点。”云龙开玩笑说道。 “小心了一辈子咧。好吧,天也不早了,桃花上炕来吧,看把你冻得哟。”说着,为民下炕回家了。 第十四章-1 多年以来,金门村尊袭着传统来过新年。年三十的下午,家家户户开始张罗着给大门贴对联,挂大红灯笼,两扇大门上贴秦琼、敬德的画像。村里有不少德高望重的老人,练得一手好书法,村南村北的小伙子都来求春联。村南、村北、半坡头各有一位老者,平日大伙儿在一起嘻哈逗乐,大过年的可要“分帮结派”啦,属于村南这一伙儿的可不能去求村北的长辈——自然啦,不靠谱的小伙伴总是忘记嘱咐跑错了地方,结果回去挨顿臭骂。这三位老头子年在古稀,却个个鹤发童颜,要是再配上道巾、道冠、道袍、道靴、拂尘,差不多可以得道升仙,云游四方了。三位老人不仅身子板好,饭量也大得惊人,待到天气转暖,偶尔还下地哩。三位老前辈平日里神龙见首不见尾,不待在家里,家里人也摸不清他们的踪迹,饭点一到,三位倒是回来得很及时。三位最常挂在嘴边的是,“如今世道变喽!”人越老越犟,三位互相瞧不上眼,就过年写春联这一茬,三位也忘不了在自夸的同时数落一下其他两位。“哈,我可没说他俩写得差呀!根儿笔力上不去,明儿那字写得方方正正,没有特色。”“嘿,兵儿写的字,枉求飘逸,基本功不到位啊。明儿那字规规矩矩,唉,这就跟他那人一样,一辈子啥话都不敢说,啥人也不敢惹,怂了一辈子啦!” 三位老者写满春联,便在小红纸上写祝福。“春光满院”自然得贴在两个窑洞之间的高墙上,“身体健康”贴在家里长辈的窑里,“财源滚滚”得贴在掌柜的住的窑里,至于其他“喜气洋洋”、“万事如意”、“工作顺利”则全凭各人心意。下午,村里的几位店主笑眯眯地看着来买红纸、黄纸、白纸、绿纸(家里碰到老人过世,前三年不宜用红纸)、墨水的小家伙们,叫道:“新年好呀!” 贴春联的时候,全家都在忙活了。妇女们赶着孩子打扫门里门外的积雪、枯枝、柴草,小孩子心里想着玩,马马虎虎用笤帚划来划去,气得母亲笑骂着,“给爷爷画胡子呢”,又要再扫一次。母亲们教了孩子很多次扫地的小技巧,他们从来就没学会,要么用力太大扬起很多灰土来,把地划得不像样子了,要么用力太小粘在地上的树叶扫不起来。有的婆娘支男人去干活,着急着出去打麻将的男人胡乱扫两下扫得满院子尘土飞扬,气得扔掉扫帚,叫道:“这都是女人干的活,不干了!不干了!”女人嘟嘟噜噜地骂道:“唉,这家里没有一个靠的住的!”另一个窑里睡觉的老父亲要是听见了,就故意咳嗽两声,表示话可不能这么说。屋内拾掇得差不多了,窑里也得收拾,不过得小心,锅啊灶啊盆啊碗啊可都在呢,组合柜啊立柜啊瓮啊也都在呢,女人先用手指花开在地上撩上水,这才轻悠悠地扫地;一年没打理的窑洞,上面挂着一些黒絮,那都是烧锅的烟熏出来的,窑洞的墙壁也得收拾一下,撕完旧的已经被熏黑的报纸,女人就把从亲戚家要来的新报纸往墙上糊,,这可是个大工程,母亲们郑重其事地忙活着。 这些活儿都做完了,家里一下子焕然一新。快到傍晚的时候,自己人家(村里同脉者以此互相称呼)的小孩带着祝福挨个来了,通常孩子们手里会拿一叠崭新的五角钱,谁家有几个孩子,就送几张;总之要把自己人家走个遍。这样来来回回——谁家都有三四个小孩——谁也没指望从中赚点什么,可这样走家串户闹腾极了。二爷家的孙子,三爷家的孙女,四爷家的孙子……这一大帮小屁孩一下子聚到一起了,走哪闹哪——这才像过新年嘛。婆娘们正襟危坐在炕头上,二哥家的儿子,四弟家的孙子,二爷家大儿子的二儿子,三爷家二儿子的三女儿……数都数不过来,走的时候小家伙口袋里装满了花生、瓜子、洋糖——这家也给,那家也送,孩子们哪装得下,攥在手里,落得满地上都是。婆娘们都孩子们都走完了,数数炕头上的一叠钱,无非是多了个五毛,少了个一块嘛。前几年,红色的旧式一元钱换成了新式绿色的一元——新纸币刚出来那会儿,孩子们哪里识得,个个高兴地跑回家说自己得了五十元,长辈听了,笑个不停——说实话,那个年头,五十元可是一笔不菲的金额。老秦头总是把钱锁在写字台的柜子里——每个月郑重地从柜子里取出几张崭新的十元钱,赶紧在账本上记上“某月某日,取三张,剩三十元。”仔细看看各家掌柜的账本,就可以看出维持一家八九口人的生计可得在一分一厘上下功夫。不过,这都是十多年前的事啦——这些年大家都富裕起来了,出手大方极了,怎么也得十元起步。 天儿麻黑麻黑的当儿,家家户户的门口都堆起了篝火,邻里常比谁家的火烧得旺,谁家烧得时间长。这两个树根,一堆硬柴木,一堆细树枝——篝火燃起,象征着新年财运兴旺发达。有些懒散的掌柜的,找不到准备好的树根,只好拿粗木头凑数,果然火烧不旺,也烧不长久。 等篝火烧得差不多了,天也不早了。自己人家便聚在一堆坐夜。大家聚在辈分最高的那位家里,支起麻将桌,吃着宵夜,其乐无边。老秦头不太受自己人家待见的,也不去和人家掺和,一年一年下来,和自己人家都生分了。但国庆就不同,腆着厚脸皮这家坐坐,那家坐坐,差不多让半个村子的炕头都烫了烫他的屁股。主人当面笑着骂他,他也不当回事,往人家热炕头上一坐屁股仿佛粘了上去。平日里,国庆在村里不招人待见,过年的时候大家暂且不计较了。国庆人长得俊,大家伙儿都说,大家都说他该去当演员。大家压根不提他媳妇的事儿,当年一边在村里偷腥,一边虐待媳妇,媳妇一气之下带着三岁半的儿子走了,这么多年了杳无音信。国庆活得浑浑噩噩,什么也不放在心上。 第十四章-2 等到初一,孩子们穿上新衣服,大人们穿得倍儿精神,吃完饺子或汤面,就等着拜年了。金门村有五个脉系,分四五拨人,浩浩荡荡挨个儿给自己人家拜年。男人们走完一波,婆娘们才动身。大家常说,拜完年,年就过完了。 初八,老秦头带着儿子和弘毅离开了村子。民生给俩人找了一份看厂门的活。活不累,算是人家给了民生一个面子。 市里的年味儿更薄。高楼巍巍伫立,呼啸的西北风夹杂着雪粒奏着“飒飒”的奏鸣曲,雪粒打在窗户上,响起海潮冲上海滩的声音,雪粒落在道路旁的冬青上,发出呜呜的悲鸣。陈平死后,弘毅的心头常涌起一种悲哀,以致于默哀的街道、缓缓低头前行的车辆、灰蒙蒙无边漠云连结的低空也在呼应他的感受。这是一种诡异的、不可捉摸的感受,突如其来,仿佛要预告着什么,但他却丝毫捕捉不到任何讯息;冥冥之中仿佛有一些值得思量的东西,他只能任凭它悄悄流过心房,其神秘和空虚遗留下无法解读的痕迹,而子虚乌有的感触不停地在他心智间盘旋,叫他心头升起厚厚的迷雾。这是一种始料未及、难以溯源的感伤?其毫无由来,又绝非百无聊赖中朦胧隐晦的伤花悲秋之感怀。那种感觉就好像他倚在一座高楼上看满天云霞舞霓裳,落日迟暮照春城,突然有人把他的窗子关上了,漆黑置换了绮丽,他陷入了一种被压抑、被克制、被限制的处境之中,他的心被冰封,只剩下冷漠、悲哀和忧愁。 接下来的几个月里,弘毅读书写作,日子过得相当清闲。民生喜欢上了这个思想深邃的小伙子,不停地拉拢他。弘毅不为所动,老秦头告诉民生,弘毅高顾遐视,心怀中国文脉,不肯屈居金门。民生便不强求,但欣赏之意溢于言表。民生慨然长叹:一文人,不求闻达,不慕荣名,不贪华贵,笔耕不止,墨织不辍,所欲唯巍巍文学之道也。噫唏嘘,及长逝,巨著现,九州惊,声已殁,笑春风,此非达者而不能至焉。 一日,孙闯前来拜访老秦头。他极力称赞秦博聪慧过人,勤奋无他。孙老师教书育人三十多年,桃李已遍天下,自然知晓如何察觉诸学生之发展。孙老师说,但凡青年人,可分三类,其一自命不凡,意气风发,心系天下,敢问苍穹;其二不骄不躁,随波逐流,略有自知,却不堪成为马首;其三,默默无闻,不言不语,然心念恒久,不与人争,伺机而动,厚积薄发。秦博属于其三,大器之兆。凡观历史,为其一者多陨落,遍地尸骨;为其二者浑浑噩噩,随风而动,乃是牝马之流;而丰功伟绩者,其三者众,也多被人不识。几人已经商定好,秦博也入邮苑,拜在秦风门下。 日头过得很快,马上到了五月时节。金门市柳暗花明,春风遍地,褪去了笨重衣物的市民精神抖擞,鼓足前进,连那酣睡良久的马路也懒散地打了个哈欠,拐了个弯向远方走去,街道两旁的冬青被重新修整,个个顶着方方正正的脑袋眉开眼笑,南归的鸟雀在天空盘旋,落在青翠欲滴的枝头,哼唱着快乐的小曲儿,蓝天就像刚擦过的玻璃,冬日里那些灰蒙蒙的污垢已经尽数消失,留下一片宽阔无边微微闪光的穹型大窗户。 考试迫近,弘毅马上要动身。临走之前,老秦头学着诸葛孔明的模样,递给弘毅一个信封,上面写着“秦风兄敬启”。弘毅笑着推辞说,不用,但老秦头坚持再三,他便收下了。弘毅问及秦风与他的往事,老秦头支支吾吾,胡言乱语。弘毅又问,秦风已经誉满全球,他还识得二十多年前的情谊吗?秦风含糊其辞,不愿详说。弘毅见此,只好作罢。 三天后,弘毅和秦博回来了。弘毅把老秦头的推荐信原封不动地带了回来。老秦头说他早料到如此。 “他现在什么模样?”老秦头问。 “飘逸,深邃,完美。”弘毅说。 老秦头叹了一口气,问道,“考得不错吧。” 弘毅点了点头。 “秦风对我的‘浪漫现实主义’产生了兴趣。” “哦?”老秦头 “现实主义以矛盾为生,浪漫主义以和谐为生。矛盾直指生活的本质,而和谐则把生活推向无限美好的远方。我深深地感觉到现实主义如同茹毛饮血的蛮人,粗暴地重现人性映现在行为上的指征,甚至无惧于拿着放大镜把丑恶与低俗的毒瘤脓液扩而充之,它以暴制暴,要以雷霆手段揭露虚伪、血污、愚昧、背叛、私欲、背叛、乱伦、庸俗、恶毒……而浪漫主义绝非来掩饰或者包庇罪恶,它心怀怜悯,愿在现实主义之光使之凶相毕露的黑色大地上种植希望,就像前者拥护人性本恶,后者支持人性本善。就像现实主义常于浪漫主义争辩。浪漫主义说,黑暗也有穷尽。现实主义边说,那么黑洞呢,它湮灭一切。浪漫主义说,可是正因为它湮灭一切,才会死亡,而它的死亡意味着新生。现实主义说,可新生是以逝去为代价的。浪漫主义说,但你看,黑洞也孕育着希望。而我希望,我的文字并不去毁灭现实,而是勘清现实,制造浪漫。”弘毅说。 没过多久,弘毅和秦博都收到了通知书。 夜里,月光迈着轻悠悠的脚步从窗外窥探人间的秘密,每当发现有趣的灵魂,她就悄悄穿过窗户,修长的手指弹着催人入眠的恬静的奏鸣曲。当月光洒在弘毅的脸上时,弘毅那朴实憨厚的脸上透露着舒心的笑容,这时他感到了来自月光温柔的抚摸,就像母亲的手一样,冰凉却又细腻,他翻了一个身,继续带着笑容在梦河里尽情畅游。尽管月光轻手轻脚,她还是和老秦头打了个照面,她这才看见,老秦头早已泪流满面。 第十五章-1 六月已至,天气渐热,市民们开始扮上初夏的行头。温差变化很大,就好像调皮的春天在临走之前还要戏弄一下人们,让他们早上穿下的薄外套,中午脱掉,黄昏又哄得他们穿上。欣欣向荣之景在六月已臻于极致,垂柳的绦绦青丝早已及腰,国槐光秃的头部重生了新发,春风把杨絮儿吹得遍地都是,掠过一个又一个街道,泡桐挺着大肚腩暗暗发愁继之而来的燥热天,银杏树举着白色花蕊招蜂引蝶,花杯里飘落不少浮香,紫罗兰、茉莉、月季、杜鹃、曼陀罗、蔷薇、丁香、海棠像贵妇人一样极尽浓妆艳抹之能事,今日鬈发笑春风,明日香肩引蜂蝶,及到春末夏初,全无兴致面对暴躁之夏。爱情的力量亦是有限的,傲世的奇花异卉把太多爱意花在了风流倜傥的春天身上,欲要盛情迎接初夏却已有心无力;这或许就是仲夏怒火中烧的原因,无法得到的就让她们统统香消玉殒吧。天上的云彩是最富有感情的小精灵,她们千变万化,不顾寒暑春秋,乘兴而来,兴尽而归,有时候化成雨,有时候化成雪,在她们看来,及时行乐才是关键。楼宇在也唤起了年复一年对于仲夏的痛苦回忆,吓得想把身子伸进树荫里面,谁知身躯太大,笨重地一步也动不了,只好傻乎乎地看着讨厌的日头愈加猛烈,干脆翻个白眼不管不顾了。宽阔的街道时常被自己烫醒,这让它们忆起饥寒交加的冬日,可夏天又热得它们快要融化,便立马跺起脚来,这可不得了,有的地方陷了下去,市里的工程队只好紧急修理,埋怨多年前的道路施工偷工减料。春欲尽,蜀风来。 得知弘毅和秦博将要赴身北平,民生立马和自己的老朋友韩门通了电话。去年春节,两人偶然在金门市第一人民医院相遇。当时,韩门有些犹豫,眼前这个稍显富态的中年人让他想起老朋友民生,十几年没再见面了,一下子不敢打招呼。倒是民生先开口的,民生也有些惊讶,他打量了一下面前这个挺着个大肚子梳着中分的中年人,脸上的肉肥嘟嘟的,下巴几乎和白花花的粗脖子不分彼此,上身一件黑色夹克衫,下身一件黑色西裤,脚上一双擦得黝黑的皮鞋,他的眼睛像两条小鱼儿机灵地打量着四周。“韩门!”民生高兴地搓搓手,叫道,“你怎么在这?”民生的声音还是没有变,韩门一下子就听出来了,也高兴地打招呼道:“民生啊!好多年没见啦。” 两个人热情地握了握手,脸上因为激动差不多涨红了。 “我听说你现在成了大作家!”韩门说。 民生笑了笑,说,“一把辛酸泪,满纸荒唐言。” “太谦虚啦,”韩门拍了拍民生的肩膀,笑着说,“怎么样,那玩意儿挣钱吗?” “这可是个饿肚子的行业。”说着,民生接了个电话。两人约好晚上搓一顿。 暮色渐浓,二人如约而至。 民生问韩门,他怎么回老家了。韩门说,外地儿呆久了,钱也赚够了,这不,还是老家舒坦。韩门问民生,医院干什么。民生笑着回答,媳妇快生了,陪她做检查。韩门说,嫂子倒是身体好。民生只得承认自己再婚了。韩门一听,眉头一皱一舒,露出理解的微笑,那意思仿佛再说,这也无可厚非嘛。同样,对于新婚姻,民生自认为问心无愧,槽糠之妻固然于自己恩情厚重,但并非始于爱情,他苦于爱情干涸的源泉,即意味着自己失去了灵感的源泉;更何况他们夫妻二人好聚好散,旧妻不久前刚成婚。你呢,民生问。韩门笑了几声,说道,你嫂子啊,那个母老虎我哪敢跟他离。民生嘿嘿一笑。 “回老家准备干些啥子?”民生突然问道。 提到这个问题,韩门立马两眼放光,把胳膊往前伸了伸,露出胖乎乎的前臂,笑着说:“说实话,我从没料到我能走到今天这步。”民生笑着说,“你猜怎么着?当年朱元璋也说过这句话。”了,民生便说,当年朱元璋刚打下天下,在新建的皇宫里也这般说,他料想无人听见,却看见一个做工的老头子骑在房梁上,老头子靠装聋作哑蒙混过关得了朱元璋的奖赏。“当年啊,真够累的,我没文化,身上又没本事,来金门市无活可干。后来,有一伙人要去河南碰运气,我寻思着也跟着过去。嘿,到那地儿,先饿了几天,后来有活了,把人累得半死。日他妈的,我啥活都干,就怕没活。一天五毛,还得抢着来,砖瓦厂烧砖,工地上当小工,装货车,洗车,跑三轮,当保安,饮水厂洗桶,泡沫厂管机器,当粉刷工——除了没要过饭,什么活都干过。”说到此处,韩立眼睛泛红,猛喝了一盅白酒,用盅子往桌子上一拍,恨恨地讲道:“真的,你不敢相信,为了份工作,我给人下跪过!”民生给韩门添了一盅酒,碰了一杯。 “但我从不嫌活脏,也不嫌活累。大概干了两三年吧,攒了一点钱。我心想,这比要饭的日子过得还苦。”说到这里,韩门的眼中闪过一丝笑意,“说真的,我住的附近有个乞丐。就他,一个乞丐,还嘲笑我太扣了。这家伙每周都会下馆子,而我买一次馒头,够我吃一周。不过,今年,我回来的时候,他还在那要饭。我给了一张百元大钞,他感动地流下眼泪。他说,这年头好人难遇。我问他,现在他每周还下馆子吗。他愣了一下,终于想起我来。再次看到这要饭的,我知道自己的路走对了。”民生听了笑了笑,给韩门填满酒盅。“后来,我想,这么累死累活什么时候有个尽头,怎么变成老板挣大钱?我一直在想这个问题。有时候,我一整天不上工,就为相通这个问题。你别笑,这是真事儿!有一天我突然来窍了。你知道怎么回事?我当时太高兴了,在屋子里不停地转圈。为了犒劳自己,那天晚上我连吃了三碗牛肉面——我边吃边哭——又吃了一个肉夹馍,我一辈子也没吃过那么好吃的饭。前几年我哪敢去小馆子吃饭,我老羡慕那些吃面的、吃肉夹馍的,有时候我想着想着就流口水。说真的,那滋味,倒现在我都忘不了。吃完,我又喝了三碗面汤。哇!真的,我已经心满意足了。” 民生饶有兴趣地听着,也不插话,不时和韩门碰上一杯。 “我当时做工的时候,有个习惯,我但凡去一个地方,我就死皮赖脸地问人家老板要电话。我总认为这号码有大用。我收集了很多号码。嘿!要我看,这人啊,就得脸皮厚,越厚越好,不达目的不罢休,就靠这个我搞到一本子的电话。我干的活杂,去过的场子多,苦力活我都干过——我发现很多厂子、工地一直招不到人;而有一大堆拿着工具的家伙蹲在一些约定的地儿等雇主。嘿,主意就是这么来的,我寻思,我认识老板,又找得着工人,我可以牵线搭桥。我没功夫考虑这件事能成还是不能成,反正我铁定了心要干下去。要么说愣头青也有他的好处,他什么也不怕——你要说我现在要是有这么个好点子,我绝对干不起来,顾忌的太多了。那时候我寻思,得改头换面,可不能像以前那样穿得土里土气了——我就去买了两身西服。我勒个乖乖哟,果然不一般。我找到一大堆蹲在工具箱旁边等活的家伙,我就说:‘我这边有些活。长期的。你们谁要是愿意干,我就记下他们的电话——可不要写错了。’这些家伙误以为我是大老板,要请我吃饭。我板着脸吓唬他们他们一看,哟,有派头。接下来几天,有人给我送烟送酒,垒了那么高一摞。我想,是时候联系老板了。” 民生听了,暗赞不已。 “我给那些老板打电话,说自己现在也是老板啦,负责给工人介绍工作。老板一听,要吃饭商量,我把那些家伙给我烟酒送给老板,一举两得。老板拍着我的肩膀说,小韩啊,,以后经常合作。慢慢的,有了信誉,事儿好办多了。干了一年我就明白了这个道理,凡是大事儿都得在边吃边谈。我又摆弄了几年,动静大了,就有人学我,好在我挤掉了他们。后来,有了些资本,我开始搞建筑。这一做好多年,顺风顺水的,算是过上好日子了。我发现的第二个道理就是,你的电话本决定了你成功的大小。” “回老家,继续搞建筑吗?” “那得做啊。金门市的潜力很大,这也是我回来的一部分原因。” “那嫂子是后来嫁给你的?” 第十五章-2 “也不是。当年我去河南的时候,俺爸就找媒人去你嫂子家说媒。我俩早认识了,你嫂子人蛮不错的,中等个子,性急,干起活来风风火火。我丈人死活不同意,嫌俺家穷。嘿,反正挺怪的,你嫂子他爸一开始不同意,你嫂子偏偏就能行;等他爸稍微松口了,她又没主意了。反正这事儿拖了一两年。那一年,我刚赚了一笔,穿着西服就回去了,买了好烟好酒到丈人家,把烟酒一放,喊着:‘叔,我告诉你,我现在可跟往常不一样了!马上要挣大钱了,文丽要是不跟着我过来呢——实话说吧,过了这个村就没这个庙了!’那次我喝多了,闹了一场。我都以为我搞砸了,没想到俺丈人同意了。年后秋天,我们就结婚了。” 两人又聊到当时往事,顿时热泪汪汪,再回首现实,竟觉得现实有一股嘲弄的意味。谁能料到命运作此般安排?当年同窗求学的伙伴,早已四散天涯。当年暗恋的女子,已嫁为人妇。那时胡闹厮混,不思前程,只图快活。而今,久为人父,慨叹万千。 韩门问民生:“你儿子现在多大?”民生露出一丝苦笑:“前妻不生育,现在才抱上第一个儿子。”韩门露出一副恍然大悟的表情,笑着说:“恭喜恭喜。你的儿子肯定也是个大作家。”民生却摇摇头,笑着说:“说实话,我不太想让他走这条路哩,”又问道:“你儿子呢?” “我儿子呀,还在金门读书,过两年就要去美国了。” “可喜可贺,可喜可贺。” “现在有条件了,我不能叫孩子重蹈我的覆辙。” “应该的。应该的。” “其实呢,我打算做件事。。” “哦?” “前年,我带着你嫂子和儿子回来了。给儿子办了转学。儿子告诉我,他交了个朋友,这孩子年纪比其他人都小,家里特别穷。他妈给他爸戴了绿帽子,跟着别人跑了。他爸这两年在市里打工赚钱。儿子觉得这孩子可怜,常常接济他。这孩子刻苦用功,是个读书的料。我听儿子这么说,就想起当年我读书那会儿。其实倒不是因为我不用功,而是家里孩子多,为了让我大哥上学,我们几个姐妹全得回来放羊。所幸大哥没辜负大家,谋了个民办教师的差事。我寻思,咱们县里穷困的家庭可不少呢。我希望做些慈善。正好年前,我回县里办事,碰见道路局副局长,他硬拉着我和几个领导一起吃饭。几个领导调侃我,现在赚大钱了,是不是考虑一下做做慈善帮助一下县里贫困的孩子。我原本就有这个打算。现在他们一提,我觉得这事能成。今年,我就准备搞起来。” 民生听得目瞪口呆,问道:“这孩子是不是叫秦博?” “嘿,”韩门有些惊讶,“你一提,我想起这孩子名字来了。” “他老师叫孙闯?”民生又问。 “哎?是的啊。” “没想到啊,没想到。真是无巧不成书。”民生高兴地拍着韩门的肩膀,“我跟着孩子他爸是朋友。”民生给韩门讲了老秦头的事,听得韩门一怔一怔的,天下还有这等人?而且是老乡?不图名不图利?写了书不发表?水平比你高了不止一星半点?书一出版就能震惊全国?——说实话,我觉得你有些夸大了,我只承认一半。民生嘿声一笑,又给韩门介绍了弘毅。韩门再次发愣,听你一说,这娃命也苦,从小没爹没妈,跟着伯伯长大。两人谈妥了,要给弘毅二人资助。 这些日子,老秦头不喜反忧,叫人捉摸不透。于此同时,他更加拼命写稿子。老秦头常常通宵达旦地写,谁也劝不动。即便如此,老秦头总觉得自己不够勤奋,他总提起巴尔扎克,说有那么一回,巴尔扎克写了一天一夜,又写了一个早晨,直写到下午一点,友人来看望他,他说自己实在困得不行了,睡一个小时,睡到两点让友人叫他;友人想让巴尔扎克多睡会儿,就一直等到三点才叫他。结果巴尔扎克醒来之后和友人大吵一架,嫌他浪费了自己宝贵的写作时间。 七月底,按照约定,韩门在金门县举行了资助仪式。韩门介绍了一下,左边戴金丝眼镜的是交通局副局长,中间打着蓝色领带的是市城建局局长秘书,右边一位是金门县教育局局长。老秦头心怀感激,脸上露出一副激动得难以自抑的笑容。云龙搬进来几箱夏苹果,脸色通红,怕人家笑话他。弘毅早准备了一个锦旗,准备送给韩老板。民生则一副风轻云淡的样子,今儿个的场子对他来说有些小,况且民生与他们交情不浅。不过教育局局长是个新人,对民生不甚了解。经韩门一介绍,他站起来和民生握手,说,“金门县人?哦,原来你就是之前在县作协,后来调到市作协的民生?久仰久仰。真是闻名不如见面,见面更胜闻名。”“你才调到县上,肯定跟民生不熟,现在嘛,大家都是熟人啦。”韩门嘿嘿一笑。仪式很正规,有法律保证,又有几位权高位重的领导担保,绝不是假仁假义的慈善。 韩门谈到自己的经历,而今靠国家的好政策发财了,理应为社会做些贡献——当然完全没有私心——他的慈善会不会停止。他说自己没有啥文化水平,吃了亏,事业现在也遇上了瓶颈,他希望县里其他孩子——他再次强调自己,不图名,不图利,不上新闻,不上报纸——叫安心念书就行。逢年过节的也不用惦记我——都在外地读书嘛——只要有善心在,他就觉得满足了。 韩门讲完说:“让大家见笑了,嘴不太利索——这都是吃了没有文化的亏。”几位领导零散地鼓了几下掌,云龙和老秦头却拼命鼓掌,声音拍的特响,民生从旁使了个眼色,二人才劲头稍缓,不过掌声的持续仍然像阻尼震动的能量一下慢慢消耗殆尽。三位领导也有发言。 弘毅发表了一通关于浪漫现实主义的看法叫在场的领导和韩老板听得一愣一愣的,倒是民生有滋有味地听着,那样子就像在拿着一只高级厨师精心烤制的黄金酥皮机在仔细端详,然后缓缓送入口中,闭上眼睛细细品味其中表面的、深层的、潜在的、遗留的、飘散的滋味——民生初次听到弘毅议论文学的谈吐,颇觉新颖,不过,在他看来,,这跟长期受老秦头的耳濡目染是分不开的,这般想着,他倒是有些嫉妒弘毅。说完,弘毅送了韩老板锦旗,只见锦旗上正中大写着“大爱无疆,人家真情”,左侧写着“二零一三年八月”、“秦弘毅”几个小字,右侧写着“感谢:韩门先生”。云龙也适时提到几箱苹果,几位领导谢过好意。 秦博有些拘谨,惹得民生笑着说,“多跟弘毅学学。”韩门插话说:“哎,以后别叫韩老板啦,叫韩叔叔就行。”老秦头手里一无好礼相送,二无锦旗呈上,只好奔到韩门面前,用热情的握手来表示由衷的感谢。“真是太谢谢你了,说真的,你的恩情我们永远不会忘记。”韩门感到老秦头的胳膊在不停地颤抖,眼里发红,几乎留下泪来,也就允许老秦头和他握了很长时间。 临走前,老秦头私底下嘱咐秦博,若是秦风问起他的家世,他要守口如瓶,不说出自己的名字。这句话在秦博看来威严堪比皇帝的圣旨。 要去北京了,弘毅二人不由得期待了起来。 第十六章-1 辞别众人,弘毅二人踏上了行程。列车行驶起来,在朔方大地上肆意奔驰。将要去的地方既神秘又神圣,不由得叫他们浮想联翩,就好像他们要掀起一个耳闻其貌的美女子的盖头。隐藏着的、潜伏着的未知之美就绵延千里之外,而他们无时无刻不再靠近这桩美好,以至于远方的朦胧渐渐清晰起来,仿佛未来早已将他们与将至之地联系在一起,初至之地将变成故地,因为倘若逆着时光之河,他们不过要去未来的久居之地。这种宿命中的羁绊像是解不开的幸福的锁链缠绕在他们微微颤抖的内心深处,叫他们脑海中涌现出一幅幅天马行空的画面,从未见过的京城已如画卷般慢慢铺展开。 但这种想象,使用了意象派的手法,就像水墨画,一片湖,一叶舟,一身蓑笠,即有悠悠不尽之意。对于秦博更是如此。他想起长城:横跨百岭之巅,上摘天穹之光;长卧千山之拥,下俯神州之泽。蜿蜒长龙,穿云破雾。夜披星衣,日戴霞光。雷霆之龙,日夜铸力;乾坤之功,造化不止。恒可护佑中华万载,长可贯穿四海八荒,重可抗衡泰山万钧,秀可媲美山河壮美。不到长城,非好汉也。他想起故宫:巍巍帝王之气,浩浩皇家之威,沉沉历史之魂。春日百鸟争恩宠,仲夏锦鲤跃龙门,晚秋遍地黄金甲,隆冬大雪舞霓裳。皇殿圣威今犹在,昔日王孙何处寻?他想起天安门广场:海纳天下英气,云集四海浩然,囊括九州雄风,荟萃寰宇耀光,集结人民权益,正是举国之广场,全民之广场。他想起***,忆起幼时窑洞墙壁上陪自己度过多少春秋的***壁画,不由得一阵感动,不过,此次终于可以瞻仰***的遗容了。在村里善良淳朴的农民们口中,提起***都不忍热泪盈眶,满心撼动,仿佛一下子回到了过去的峥嵘岁月。“伟大的领袖和导师***永垂不朽。”村里年高德劭的三位老者每逢提起***才相互握手言欢,上个世纪的革命故事他们铭记在心,马上变成了当年听讲故事时满心敬服的孩童,心中的世俗之事立马烟消云散,唯余岁月悠悠永不磨灭地对***难以遏止不可抑制的如同奔腾之水一般的敬慕和思忆,但凡春秋流逝昼夜沉浮梦想破灭命运摧残生活压迫天道无情世情无常人心叵测也无法撼动如同万载千年凝结而成的擎天丰碑在他们心中所处的不可取代难以复制震天动地的陪他们度过漫漫一声的浩瀚的温暖的永恒的信仰之力!那是怎样一种充盈于心间,每当提起哭红眼眶,每当忆起血脉贲张,每当谈起欢欣鼓舞,心中如同滚滚东逝水浪拍云崖,如同东临碣石以观沧海,如同大渡桥畔奋勇舍身,泪化长河,呼啸灵魂,涕似暴雨,倾泻意志的伟大感情!想着想着,秦博便哭了起来。他也不去擦拭,任凭内心之烈火熊熊不止,面上之激流肆意泛滥。弘毅默默地看着一旁的秦博,以为他想起了往事,稍言相劝,也陷入了自己的心事。 十几个小时的车程倒是够长的,每隔两三个小时都会在中途站停一下。秦博倒好,上车没多久就靠着车窗睡着了,看他时而微笑时而皱眉的样子,梦里肯定喜忧参半。也难怪,秦博长年坚持晚睡早起,对于一个孩子来说这未免太苛刻,恐怕他从来没有机会像今天这样睡个舒服觉。弘毅此前从金门市去南京,一路往往上二三十小时的车程,饶是像弘毅这种毅力坚定的人,也受不了整整一个昼夜的枯坐,。若是赶上春运,车厢里到处塞满了人,大家伙儿拖家带口,带着大包小包,车厢里拥挤得几乎动弹不得,刚开始仿佛任何一种空间上的排列组合也无法解决这种拥挤,但奇怪的是,慢慢的,大家伙儿就像慢慢扩散的气体,渐渐地使得整节车厢的乘客分布密度变得均匀起来,过会儿大伙儿都给自己找到了一个竭尽全力所能找到的最舒坦的一个姿势。有的大叔带着小马扎,舒舒服服地缩成一团在上面打盹儿,有的大叔直接坐在地上手里,瞧着也怪惬意的,还有一些实在累得不行的大叔直接躺在过道了,车厢一晃一晃地也无法叫醒他的美梦。讨厌的小货车来来回回,上面装着烟酒饮料方便面,比普通商店贵上好几块,故而买的人寥寥无几。车上的乘客多是西北一带的农民工,大家伙儿操着一口互相无法理解的方言,车厢里闹腾得很。弘毅闭上眼睛,却丝毫没有睡意,就好像夜里的失眠者躺在床上一动不动希望这样可以帮助自己进入睡眠一样无济于事。他不想去触碰自己那些矛盾重重的思想、那些渐入佳境的文学理念。窗外一片漆黑,偶尔途径一个小城市,星星点点的灯火一闪而过,让仿佛是永恒的漫漫长夜来继续统治这趟旅程。当他什么也不想的时候,他很快睡着了。他做了一个梦。 梦里有一个女子,个子高挑,气质不凡,留着两只长长的鞭子,在一张大大的落地镜前练舞。她时而踮起脚尖,时而微微下蹲,脚掌柔软灵动,仿佛练舞房的地面是一汪明净的水池,她的脚掌像小鱼儿一样欢畅地游来游去,不断地跳跃旋转,有时还会跃出水面,而她的身体就像翩翩起舞的霓裳一样在空中随着音乐的灵动时而舒展,时而伸缩,时而挺直,时而弯曲。不知何时起,空气中下起了阵阵微雨,一片朦胧绵绵雨中,姑娘不知从何处撑起一把绿油油的油纸伞,她已经不再跳了,她的目光看向远方,仿佛在雨中等候来自于未来的一个人,但弘毅感觉她的心还在不断地跳着,跳着,直飞到九天之上,璀璨星河上荡漾起她的曼妙脚尖点过的圈圈涟漪,星辰之光为她闪耀着五彩之光,而她则在这一片光影中慢慢地模糊,仿佛也化作了那光影一般。忽然,姑娘撑着油纸伞往前走了,弘毅一看,姑娘走进了一个悠长的巷子,他加快了脚步追赶姑娘,眼看近了,姑娘却突然加快了速度,每当他要靠近姑娘的时候,她的身影一下子又和他拉开好远好远。弘毅终于不追了,而姑娘却仿佛又放慢了速度,竟然一下子回过头了,弘毅有些心喜,正当他准备睁大眼睛仔细端详姑娘的面孔时,一道亮光正好打在他眼睛上——弘毅有些生气,睁开了眼睛,原来天已经凉了,大家正把窗帘往一边收拢。 第十六章-2 弘毅揉了揉眼睛,问秦博几点了。秦博告诉他已经八点多了。弘毅叹了一口气,方才的梦不过区区几分钟,而现实中已经偷偷溜走个把钟头。正像晨起之后,人们还清清楚楚地记得梦里所发生的一切,大家便想再次入睡把那并没有完结的好梦鬼斧神工一般天衣无缝地拼接上去让他们得以在南柯幻境中继续畅游——但清晰迫使我们瞬息之间不断忘记其中的关键细节,慢慢的,梦境便逃之夭夭。刚和秦博说了几句话,弘毅便忘记了刚才的梦。那些无比璀璨、无比瑰丽、无比奇幻的美梦像迷失的萤火虫一样在我们心灵和记忆的狭缝空间里低徊曼舞——若我们也像普鲁斯特一样幸运,偶尔吃到一块和童年尝过的滋味一样的酥饼,让我们的梦境也像如潮水般倒涌的记忆一样重新回到我们再也不会让它丢失的心田该多好。 “还剩一个多小时,我们就到啦。”弘毅说着,想到他们的当务之急就是找个落脚之地,再找份差事。 火车早已驶出了河北,开始靠近北京,成片低矮的楼房映入眼帘,房屋的设计并不规范,建筑群也不集中,偶尔途径一大片大地,不过这些靠近城市的边缘的乡村似乎早已失去了普遍意义上农村的舒适的、慵懒的、惬意的、朴素的、亲切的气息,那种闻着空气也仿佛在和大自然亲吻拥抱的气息,取而代之的是不断蠕动的、破土而出的、势不可挡的蓬勃的朝气——前者也并未完全消散,后者也并非极为浓郁。楼房慢慢地高大起来,像是长大的孩子,由远及近映照出他们成长的轨迹,直到真正的城市的气息出现——那种仿佛永远和乡村对立的、无法调和的、如同激进派一般的言辞难及的气息。北京,北京! 他们终于抵达。下了火车,秦博一本正经地跺了跺脚,让自己的脚丫亲吻地道的北京大地。但汹涌的人流却不允许他在此地如此诗情画意地直抒胸臆,他尚未完成全部动作,就被人群推将着向前移动了。 两人兜兜转转,终于上了广场。秦博一直东瞅瞅,西瞧瞧,睁大眼睛观察着身边经过的每一个人——北京人到底是啥样的?他们都是怎么打扮?他们又长着怎样一张脸?他们走起路来是不是与众不同?弘毅猜到他的心思,笑了笑没有说话。可这满地的新鲜劲儿,眼睛、鼻子、耳朵都不能闲着,得多闻闻这北京的气味,多听听这北京的声音,多看看这北京的风景。再回首火车站器宇轩昂地傲然伫立在仲夏愈演愈烈欲吞噬一切的阳光之下,曾经那在秦博眼中不可一世焚化天地、在乡村逞能逞威的九天熔炉第一次在帝都的傲气中难以寸进——仿佛一方是自然伟力,一方是人定胜天。四围的建筑群鳞次栉比从而显得金门城有些虎头虎脑,灰里灰气,高大的玻璃窗反射着太阳的怒火,又像极了这个城市的朝气,高大拔地而起的建筑个个样式独特,充满了艺术设计的灵性。这让他想起那篇介绍马岩松的文章,他叹服于那些栩栩如生充满了天才设计灵感的建筑——在他认知里,与大自然对立城市的存在虽说在某种程度上已渐入佳境,但大自然历经亿万岁月演化而来的极致之美几已永恒,城市要在设计、构建上向大自然之师讨教学问,尤其将其艺术灵感、原始纯粹应用在崭新的人造之物上——城市终究是大自然的复制品罢了。 “我们去哪呢?”秦博一边问一边打量着四周,眼眸里充满了初来乍到目睹一派现代繁荣锦绣而产生的阵阵火树银花般的喜悦之意。 “我们要先去***纪念堂”弘毅用毋庸置疑的口吻说道。 “好啊,好啊。”秦博激动地几乎要跳起来。 “第一个要见的自然是***!”弘毅把目光看向远方,他的视线倒没有像秦博一样被五光十色的光影所迷惑,眸子里闪出的光线正和他心中缓缓燃烧的信仰之物等量齐观。“听说北京天气常年不佳,”弘毅看着湛蓝如洗,深邃如海的辽阔深远的天空,片片游云争相嬉戏,“看来也并非如此。” 弘毅问一个保安,得知了参馆时间。他们马上匆忙起来。弘毅心里甚至有一丝悲壮,假如今日无法实现愿望——虽说此事并不急迫——但终究失去了那种不由分说的神圣的使人无法自制的意味,他心里忐忑地想到若是今日错过,他简直无法想象以后的日子该怎么度过。 他们一路奔跑,终于挤上了公交。公交车缓缓地开着,车窗外的大楼倒退的太慢,远处的像大白兔一样的浮云一动不动,周围的车水马龙仿佛一下子停滞了下来,弘毅恨不得插上翅膀飞到天安门广场上。秦博的模样完全像个初入人世的与世隔绝的小精灵,眼里闪着好奇的光芒,努力把目之所及的景致尽收眼底,一排排形态各异的办公楼、写字楼、银行、公司,横跨道路两侧高高耸起的天桥,概念中的城市骨架开始在他心中破碎重建,渐渐长成了现实中的模样。弘毅倒无心观察那荟萃京城的高大建筑群,一方面他一心想火速赶往天安门广场,一方面在他的心中,城市之美在他关于艺术美的意识空间中并无一席之地——他认为城市风光生硬、规矩、斧凿痕迹明显,好像套着模板写下的文字,和自然的艺术、纯粹的艺术格格不入。 终于到了,弘毅差点因为着急忘记了一件行李。还没下车,他就远远看见天安门广场慢慢走向他们并向他们亲切地挥手,伸出博爱的双臂要将他们揽入怀抱。广场上人山人海,大多撑着一把小阳伞,像极了大海上不断颠簸的小船起起伏伏。秦博简直如同梦游一般,魂儿都不知飘到哪里去了,他紧紧地跟在弘毅的身后,周围的天安门、人民英雄纪念碑、人民大会堂、国家博物馆、***纪念堂仿佛有一股魔力摄走了他的魂魄,他的脸上流露着陶醉的笑容,就像爱丽丝梦游仙境一样痴痴醉醉。天安门广场的布置如同一把笔直的利剑,剑指南北。箭楼雄踞最南,丹心铁凝;正阳门向北横跨几步站住身躯,威风四震;***纪念堂再向北小行几步,横卧东西,一代领袖长眠于此;再北望,人民英雄从天而降,羽化成碑,庇佑华夏;人民英雄纪念碑西,人民名义铸造之人民大会堂守护于此;人民英雄纪念碑东,国家博物馆巍然矗立,昭我五千华夏;再北穿天安门广场,正是天安门,天下之安,系于此门;再北步,故宫悠悠正襟危坐。抬眼望空一碧,正是中华大地至蓝之苍穹,民生所系化作清风抚散阴云,辟易尘霾,盛世恒久也。 “我们进去吧。”至此,二人不复言语,所言者言已不及,独余瞻仰之意。 第十六章-3 举步铿锵,身躯若铁,目不视长空明净,耳不闻人声鼎沸,大道而今,迈步新跃。行人皆奔走,序之入检处。检毕,纪念馆现。旁有花店,人皆购花三束,左手携之,徐步拾级而上。宝殿巍巍,人皆默哀。心随步动,左足踏而心旌动,右足踏而涕泗流,足似人哀,哀毁骨立。圣阶难踏,步履维艰,前者所留,热泪化汽,后者所临,如泣如诉。漫漫天阶,心不忍临;层层神台,跪伏以求。至门,主席危坐殿中,乃一石像也。前有花台,众皆垂泪微祷行揖,目不忍离。石像浩然,目之北望,中国梦焉。驻警催之,众残步向前,目湿口干,耳聩鼻塞,心已死也。又之一殿,惊也。伟人安卧,橘红微光若明若暗,党旗覆身,面慈目闭,圣圣然真红日焉。圣躯安卧,铁警护之,全民佑之,往昔峥嵘,而今康庄。“人有病,天知否?”“问苍茫大地,谁主沉浮?”“把酒酹滔滔,心潮逐浪高!”“秋收时节暮云愁,霹雳一声暴动。”“敌军围困万千重,我自岿然不动。”“洒向人间都是怨,一枕黄粱再现。”“人生易老天难老,岁岁重阳。”“山下山下,风展红旗如画。”“此行何去?赣江风雪迷漫处。”“国际悲歌歌一曲,狂飙为我从天落。”“有人泣,为营步步嗟何及。”“当年鏖战急,弹洞前村壁。”“踏遍青山人未老,风景这边独好。”“雄关漫道真如铁,而今迈步从头越。”“天欲堕,赖以拄其间。”“红军不怕远征难,万水千山只等闲。”“而今我谓昆仑:不要这高,不要这多雪。”“今日长缨在手,何日缚住苍龙?”“俱往矣,数风流人物,还看今朝。”“昨天文小姐,今日武将军。”“天若有情天亦老,人间正道是沧桑。”“莫道昆明池水浅,观鱼胜过富春江。”“一唱雄鸡天下白,万方乐奏有于阗,诗人兴会更无前。”“萧瑟秋风今又是,换了人间。”“神女应无恙,当今世界殊。”“忽报人间曾伏虎,泪飞顿作倾盆雨。”“天连五岭银锄落,地动三河铁臂摇。”“为有牺牲多壮志,敢叫日月换新天。”“陶令不知何处去,桃花源里可耕田?”“中华儿女多奇志,不爱红装爱武装。”“我欲因之梦寂寥,芙蓉国里尽朝晖。”“天生一个仙人洞,无限风光在险峰。”“今日欢呼孙大圣,只缘妖雾又重来。”“俏也不争春,只把春来报。”“独有英雄驱虎豹,更无豪杰怕熊罴。”“一万年太久,只争朝夕。”“君今不幸离人世,国有疑难可问谁?”“五帝三皇神圣事,骗了无涯过客。”“可上九天揽月,可下五洋捉鳖,谈笑凯歌还。”“还有吃的,土豆烧熟了,再加牛肉。”……恍惚梦醒,已之殿外,目之所视,正阳门也。 弘毅问曰:复瞻之,若何?秦博曰:不可不复也。 又至堂外,人皆携花三束,无言。众列一队,献花,复瞻之。奈何不过三瞥,已至堂外焉。弘毅曰:吾向主席求一愿也。秦博曰:何愿?弘毅曰:愿国之文脉,比日昌也;愿鄙人以愚钝之资,亦能忝列笔者。予观汝口唇微动,亦以愿乎?秦博曰:祈吾父之作名扬四海,祈吾之笔生花。 弘毅曰:吾欲三观。秦博曰:同之。 无言。身虽行如未动,心若死然星火现,泪长流,人未拜,心长跪焉。一阶上圣台,一步吻前尘。身留沉浮时,功垂千秋后。心泣血,足剜肉,魂喟叹。三见正阳门,伟人之绩千秋万代也。 两个人在正阳门前端坐良久,无言。 日值正午,太阳火辣辣的,两个人屁股着地,烤得火辣辣的,他俩似乎毫无知觉。路过的人好奇地打量着他们,旁人脚着地被地板烙得热得发慌,他俩倒好,硬生生地坐着不管不顾。 终于,弘毅起身了,两人决定在天安门广场上走一走。天空仿佛一片深蓝的大海,而太阳则像慢慢上浮的一颗巨大炙热的明珠,光亮越来越盛,广场上纯白一片。热风猎猎,人民英雄纪念碑前的红旗像鲜红的波浪一样翻涌着,站在人民英雄纪念碑前的一条宽阔的从南向北延伸的长砖上,也正是***纪念馆、前门、天安门、故宫的中心线,而太阳正升起到***纪念馆的正上方,一轮巨大、明净、耀眼的沧海宝石正发出万道明炽的光线。此时,其他人也有所感,纷纷看向太阳,大家的心马上平静了下来——此时此刻,天下太平长安。大家仔细的揣摩着心中那一份明亮的光团,它正向这正午的太阳一般永恒不灭,在我辈困厄、苦难、挫败、失意、煎熬、痛苦、绝望之时发出阵阵信仰之力,那莫不是作为华夏的骄傲么? 俩人忘了吃饭,仿佛广场上看到的所有精神食粮一下子转化成了物质食粮,马上填饱了他们的肚子。两人吃了这么多闻所未闻的饕餮盛宴,精神追求的无限贪婪一下子膨胀了起来,非得继续找点精神之境的灵感滋养不可,他们感觉自己已经高飞到了天安门广场的天空之上,只差一点就可触摸到九天苍穹。紫禁城的曼妙气息一下子吸引了他们,这仿佛比他们平日里在思想之境里靠着自己的想象来构造虚幻的神奇、瑰丽、奇幻的世界来得更加猛烈,他们简直没有想到存乎现实的伟大之迹之磅礴远非思想之境能比。他们就像那些整日里惊叹于海市蜃楼之奇伟的人,等到有朝一日看到海市蜃楼的原型,马上分辨出真伪来。 两人决定继续参观国家博物馆。一进博物馆,他们望着高高的天花板发了老半天呆,仿佛进入这栋艺术灵感凝结之地,灵感丝毫没有因为穹顶的高度而受到限制,反而更加欢畅地追逐起来。艺术的格局往往与艺术家所处的环境有关——这是弘毅始终信奉的真理——甚至他工作的小屋子也会使他陷入灵感的困囿之墙,而这样的穹顶也未免太过高大,让弘毅曾经自以为是的磅礴如江河的文学灵感一下子自惭形秽,望洋兴叹。他那灵感的小鱼儿原来也如井底之蛙,如今来到艺术博览大海中,便渺然不见。唉,那些妄自尊大、不可一世的人不也是沉湎于自以为不可斗量实则如若无物的自我荣耀中便蒙蔽了智慧之言尘封了进取的脚步吗?扑面而来的艺术气息像一个个精灵从一幅幅巨型油画、雕塑中飞出来,在空中划过一道道璀璨的轨迹,艺术家们用灵魂烙印的灵感经久不息,早已有了自己的生命,他们有的可爱,有的悲痛,有的悲壮,有的智慧,有的欢快,有的沉湎,有的静默,有的热烈,有的朦胧,有的迷茫,有的雄壮,有的黯然,有的沉思,有的震怒,有的缅怀,有的洒脱,有的灵动,有的笨拙,有的浮夸,有的原始,有的奄奄一息,有的奋勇,有的可怜,有的屈辱,有的孤寂,有的……数之不尽,道之不穷,自从踏进博物馆的一瞬间,仿佛一下子所有的艺术品都活了起来,他们开始说话,开始诉说自己的故事,开始表演,整个大厅里交迭着古今中外无尽时空的万事万物。艺术!艺术之馆!何其如此磅礴的生命!弘毅心中已为这些不凡的、纷杂的、桀骜不驯的艺术生命们数次跪拜!泱泱五千华夏,巍巍人类文明,俱往矣,未往矣。 第十六章-4 接着,他们参观了历朝历代的文物。 远古,多为石,土(陶),木(麻),文,玉,牙,骨类文物…… 夏商周时期,有陶,骨,石,——新有青铜,瓷,蚕,漆,贝,玉石,甲,(卜),音乐(玉磬),编钟,青铜鼓,陶埙,编铙,彩陶罐…… 春秋战国,则以纹锦(纺织),琉璃,银,玉,瓦当,刀币,卢金,天秤,衡,陶量,青铜镜,灯,钳,帛书,二十八星宿图,(论语,孟子,墨子,老子,庄子,韩非子,管子,吕氏春秋,孙子兵法,战国纵横家书),金牌,青铜胄,青铜虎节,陶范,青铜奁,铁,铁范,青铜缶(酒)为多…… 秦汉时期,开始涌现陶马(兵马俑),琅琊刻石,青铜圆币,彩绘陶兵马俑,龙凤纹玉佩,漆盒,釉,布,锦,陶仓,空心砖,一米长钢刀,铁农器,木简,金缕玉柙,枕,水排,墨,石砚,铁书刀,扶风纸,算筹,石日晷,金医针,牛耕,冶铁,针灸,击鼓说唱佣,石经残石,彩绘陶舞佣,青铜印,青铜饰,罗马玻璃杯,蓝琉璃碗,张骞出使西域壁画,金印,牛皮靴,毡帽,木器,珠饰,青铜贮贝器…… 三国两晋南北朝,青铜虎符,青铜印,陶骑马武士佣,独孤信墓志,骑马瓷佣,陶杵,《齐民要术》,陶磨,翻车(灌溉),水碾(谷物去皮),水磨(磨面),画像砖,青瓷制造业,青铜钱,独木橇(泥沼上的运输工具,11米),石椁(外面是日常生活,宗教祭祀。胡人),青釉水道管,陶案,马头鹿角形金步摇,银蹀躞带,乐舞陶佣,《祖冲之传》,指南车,竹林七贤,《九色鹿本生故事画》,施胶纸(将动物,植物的胶和淀粉参入纸浆,使平滑),菩萨像,《洛神赋图卷》,书法,三体石经,石佛塔,鲜卑服陶武士佣,《职贡图》(25位外国使臣访问南朝梁政权),波斯银币,《佛国记》(法显西行求法)…… 隋唐五代时期,名马青骓,特勤骠,什伐赤,飒露紫,白蹄乌,拳毛媧,《武后行从图》,唐三彩,印花绢,洛阳含嘉仓,筒车,开元通宝,簪,钗,麻鞋,饺子,点心,高足银杯,白瓷茶具,陆羽,白玉杯,《仕女弈棋图》,打马球,诗歌,书画雕塑,建筑雕版,《陀罗尼经咒》,突厥石人,《步辇图》,《五牛图》,《潇湘图》,《玄秘塔碑》(柳公权),《九成宫碑》(欧阳询),《多宝塔碑》(颜真卿),《论书帖》(怀素),安济桥石栏板,拜占庭金币,阿拉伯金币,波斯萨珊朝银币,珍珠宝石项链,《大秦景教流行中国碑》,《大般若波罗蜜多经》,《客使图》,《阙楼图》,昆仑人陶佣…… 辽宋夏金元时期,鎏金錾花银骨朵,青铜马铃,《元祐党籍碑》(蔡京),青铜腰牌,列鞢,《女真进士题名碑》,《中兴四将图》,秦桧铁跪像,百户印,佛宫寺释迦塔,青铜则,木具尺,至元通行宝钞,《农桑辑要》,《农书》,《耕织图》刻石,汴河船,《清明上河图》,张四郎樱桃纹圆银碟,《柳毅传》,菱花形漆奁,银玉壶春瓶,制瓷业,五大名窑,双凤麒麟纹石雕,丁都赛戏曲雕砖,二十四孝图,《西使记》,《岛夷志略》,《诸蕃志》,《宝庆四明志》,南海一号沉船,出使波斯国,《马可波罗行纪》,妙应寺白塔,《朱熹书翰文稿》,《资治通鉴》,《考古图》,《元朝秘史》,宋词,《西厢记》,《窦娥冤》,《稼轩长短句》,《事林广记》,《洗冤集录》,《小儿药证真诀》,活字印刷,《诗集传》,蒺藜陶弹,青铜火铳,北宋水浮法指南针,《梦溪笔谈》,《新仪象法要》,《数书九章》,《营造法式》,针灸铜人,水运仪象台,铜壶滴漏,《钟吕传道图》,《去国帖》(辛弃疾),《苦寒帖》(旅游),《致景亮书》(赵孟頫),百一砚(苏轼曾用),《饮饲图》…… 明清时期,青花穿花龙纹梅瓶,《永乐大典》,《大明律》,《鱼鳞图册》,锦衣卫木印,九宫长随牙牌,《北京宫城图》,《河防一览图》,《晓耕图》,掐丝珐琅鼎,孝端皇后凤冠,松江布,三宝公铁矛,郑和铸铜钟,《南都繁会图》,《皇都积胜图》,《郎货图》,算盘,释迦摩尼坐像,大政殿宝玉印,皇太极调兵信牌,《巡视台阳图卷》,《北征督运图册》,皇帝之宝玉印,《平定准噶尔图鉴》,《抗倭图卷》,《棉花全图》,开荒执照,织金云龙纹缎,《盛世滋生图》,康熙通宝,生丝,德国望远镜,墨西哥银元,《皇帝魂》,中华民国光复纪念杯,清帝退位诏书,《聊斋图册》,《红楼梦》,《西游记》,鸦片烟枪…… 随着时间长河的激荡,艺术作品愈来愈多,不过纵使秦汉时期的巨鼎或者远古时期的石器,无不氤氲着人类关于艺术灵感的神秘气息。弘毅二人仿佛饮了一遍中华上下五千年的琼浆玉液,如痴如醉。二人对历史文物的了解不甚了了,反而更深沉地坠入了神飞意迷之境。仔细端详那些透露着历史陈年气息的文物、艺术品,他们丝毫不觉得文物已死,艺术之魂已灭,相反,他们可以清晰地感受到那种往昔之物鲜活的心跳声,当年赋予它们生命者那颗纯粹的艺术之心。唉,面前的这些昭示了灿灿文明的文物个个在哭,个个在笑,他们甚至恨不得从收藏他们的盒子里跳出来呢。 两人又欣赏了很多外国艺术展,诸如印象派、抽象派画作。在中国艺术画展中,弘毅二人又细细琢磨起了建国以来的诸多名画。《开国大典》气势非凡,举国之势毕现,三座大山分崩离析之后的新中国在一片红色的海洋里浴血重生,可谓叹为观止。又如《地道战》、《转战陕北》、《东渡黄河》、《北平解放》、《******》、《井冈山会师》等巨大画幅高高耸起,“我们的画拿到国际上去,别人是比不了我们的,因为我们有独特的民族形式。”遨游了一圈艺术博览,等他们再回到大厅的时候,两人已经筋疲力尽——不是身体上的,而是精神上的。他们就像两条还没有什么体量的小鱼儿,一下子误打误撞地游进了至高艺术的浩瀚汪洋中,那里有很多他们赖以生存的精神食粮,可惜他们无法消化,却又十分贪婪地粗嚼滥咽,左吞食,右吸吮,最近累得奄奄一息。慢慢地回想他们走过的历程,可是五千年来中华灿烂文明之结晶,是数以千计的艺术家、文学家、建筑家、科学家毕生心血之凝结,二人才疏学浅,踏入之前又是多么狂傲自负,这才一下子收到无数大师的叱责。 “艺术之途,万道归一;道阻且艰,毕生求索;一日不行,千里谬之。我辈愚昧,自命卓绝;蚍蜉撼树,哀之怜之。何伯者,何其哀也。”弘毅感叹道。 秦博更是哑口无言,他的文学自信刹那间被摧毁得丝毫不剩,久久在今日之行的震叹中难以自持。 二人又在大厅里呆立片刻,自惭形秽黯然离去。 出了门口,他们正要离开,突然听到有人吟诵道:“天下之道有十,得一而王,得二而圣,得三而神。”弘毅一惊,向吟诵者看去。 第十七章-1 弘毅回过头一看,一个肤色黝黑、身材高瘦的小伙子,坐在台阶上。他身上穿着一件松松垮垮的短袖,看上去很破旧,但却洗得很干净,腿上一条蓝色牛仔长裤已经洗得发白,脚上穿着一双崭新的帆布鞋,头发剪得很短,脸上汗渍渍的,不过他似乎并无察觉,任凭汗水从两鬓慢慢地往下流。他口中不断吟着:“天下之道有十,得一而王,得二而圣,得三而神。”弘毅听了,颇感兴趣,便上前问道:“这位朋友,你刚才在吟诵的是什么古文?” 吟诵者转过头来看到两个男子,一高一低,一个二十几岁模样,一个十几岁模样,大概是哥弟俩,不过长得又不像。他看到个子高的一本正经地站在他面前向他讨问答案,一副憨厚的面孔,个子矮的站在他的旁边不停向四处张望。来者面善,可与之交谈——他笑着答道:“哪里是什么古文,是我信口胡诌的!”弘毅听了一愣,坐着的小伙子又笑着拍拍台阶,说:“来聊会吧。”弘毅大大方方地和他坐在一起,秦博站在一旁张望广场上的建筑。 “你们不像本地人。”小伙子问弘毅。 弘毅点头,自我介绍道:“我叫秦弘毅,你叫我弘毅就行了。他是秦博,我俩一个村的。” “我叫荀昭。” “方才你吟诵的,可否细细说来?”弘毅说。 可荀昭似乎并不着急,他指着面前国家博物馆,叹道:“真是一场艺术的饕餮盛宴。”又把目光伸向故宫,目光里露出时光变迁的沧桑感,感慨道:“昔日宫城柳上燕,而今不知何处去。”他的眼中又出现天安门城楼宏伟高大的倒影,“那句话改变了中国人民的命运啊!”荀昭又把目光紧锁在***纪念馆上,眼神变得深邃起来。 “注定要破灭的梦想还是尽早让泡沫消逝为好。就像现在……”弘毅问:“现在如何?”“我的文学之梦注定要破灭了!” 弘毅皱起了眉头,他自问有一天他是否会说出这样的话。 荀昭回答:“我不得不承认一个现实,我的父亲逼我走上了文学之路。这并不是我的选择。慢慢地,我失去了那种由衷的、纯粹的、无旁顾、直接的快乐,我越逼着让自己产生兴趣,灵感对我越是抗拒。我读的书够多,发表过一些广受好评的文章——唉,但我知道,那并非我之信仰。父亲寄希望于我,而我谨遵父命,不得违背。”荀昭把探寻的目光扫向似乎进入冥想状态的弘毅,当他看到他脸上洋溢着的那种油然而生的幸福感、那种微不可察的快乐感、那种若有若无的宁静感,他知道弘毅大概也属于世界上最幸福的一批人之一。世界上有那么一群人,他们真正找到了自己可以托付一生的精神信仰,除此诸事,视若无物。有人问,幸福是什么?他们会说:幸福是心灵平原上一阵轻轻吹拂、沾衣欲醉的春风,闭上眼睛到处都是绿意,仿佛此刻自己也变成了一棵树,一根小草,又仿佛自己也化作春风跟着撒娇的大地一起嬉戏玩闹。 “我的母亲也为我指了同样的道路。所幸,我深爱着它。” 荀昭听了,默默不语。过了不久,弘毅问道:“既然你已在文学之路跋山涉水,你应该知道文学之所求其实在于求心。” “什么意思?” “爱是相对的。信仰亦是相对的。” “唉,若有自知之明,任凭他人铁嘴铜牙也固不可彻;若置身物外,任凭他人鼓唇弄舌也不改其志。我有自知之明,且早已置身物外,你这些劝谏的话全无用处。” “这位小兄弟看来也非等闲之辈啊!”荀昭连忙改变话题。 “好啦,刚才你说的可是你新作的一篇古文?”弘毅问。 “不是,这是我拟作的一篇奇幻小说。”荀昭答。 “奇幻?” “不过我只构思出第一部分。” “你的故事的名称叫什么?” “《求道》。” “道是什么?” “我也在求。” “故事写完了吗?” “没有,为了应付老爹,我信口胡诌了一段……也许我永远不会将它完成。” “可否讲来听听?”弘毅再三催促,荀昭只是不肯。 “唉,”荀昭慨然长叹一声,便抬头望着漂浮在天安门广场上空来回游荡的白云,仿佛思绪也随之扶摇而上直到九天碧霄,思维之境的高空一如头顶青天,眼可见而实为虚,他的凌乱的思绪如同拖着长长的引线的风筝,任凭非得再高再远终究还是要坠落,“随它去吧。这本就是我为了应付老爹信口胡诌的。”弘毅刚要说话,荀昭又说道,“这个已经落入俗套的故事简直令人作呕。” “你过谦了。” “七拼八凑,词不达意,故作高深,装腔作势——这便是我的风格。一个庸俗的东西硬是要披上高雅的外衣,却显得更加笨拙和拙劣。”荀昭反驳道。 “我写过好几本书了,起笔之日,我雄心满志,意气风发,料定此书必定震惊国人,一时间洛阳纸贵,有口皆碑;行笔至半,我已心灰意冷,笔下宛如铁锈斑斑,奈我使出浑身解数,也不能让铁树开花;书成之日,心愿已了,回首全卷,为世人徒增笑料耳。”荀昭的脸上阳光明媚,继而又飘过一片灰云,行笔终始的感受在他的脸上清晰毕现。 荀昭又继续说道:“文学作品之创作就好比自己是一个造物主,用自己的法则来催生大千世界。我们果真像上帝一样,第一日高呼:‘要有光!’世界便有了光。接着又有了水、昼夜、鸟、昆虫、野兽、人。事实上,这样源源不断地创造下去,总有一些矛盾之处,更有一些片面之处。我的书也像那些大作家的一样,里面有人,有树,有花花草草,有社会,有生命,可总是少了太多东西——连我作为上帝自身也为此自惭形秽,我创造的世界里的人要么缺少心灵,要么缺少灵魂——差不多像一群木偶一样,而且是材质简劣,做工粗糙,动作笨拙的木偶。我常常听说有些大作家在编撰鸿篇巨制的时候,书里的人物都活了起来,他们有了自己的思想,有了自己的灵魂,连作家自己也控制不了他们了——他们简直要从书里飞出来了,而我的作品里——大概因为我创造的都是一群懒汉,他们懒于思考,懒于交流,懒于行动,他们每个人宁可从开篇面无表情地沉默到结尾,他们更没有什么心理活动,脑袋也空空如也,就好像上帝造人的时候少了‘吹气’这个环节,他们只能算半个人。我真是一个拙劣的上帝!何况上帝,也有诸多失误。你看看上帝创造的这个世界。那些突然起来的灾难、厄运不正是他在才思匮乏的时候偷懒所致吗?噫,而我则从未有过灵感。” “行文著书,非一日之功;你这上帝阅历不够,仙气不足,当然造不出活人啦!”一旁许久未说话的秦博涨红了脸说道。 “嘿!”荀昭脸上露出稍纵即逝的微笑,马上又哭丧着脸说:“我心意已决,文学与我无缘。人之一生,总得追求点什么,文学已经不再是我的梦想,我得另做打算。”说完,荀昭站了起来,拍拍屁股,看着远方,又是一部踌躇满志的神情。 第十七章-2 荀昭再行几步,就像一条小溪汇入大海,茫茫人海里再也找不到他的身影。弘毅两人坐在台阶上,慢慢反刍着短短几个小时大口大口吮吸过的精神食粮,只觉得朦胧梦幻。 阳光已经向斜,通红的脸隔着薄薄的云纱透露着愉悦的表情,西方云群或稀或稠,或厚或薄,也正像锦鲤的肚皮一样,闪着深浅不一的红光,天安门偌大的身躯依旧肃然伫立着,广场上的群众并没有减少,从天安门广场上散发出的对全国人民的福佑又从九州四海的人民心中回到此处,飘散到空中,像看不见的馥郁的花香,让每个人的脸上洋溢起身心幸福的微笑。 两人终于想起他们饿了一天肚皮。错过了饭点,他们反而不觉得饿了。弘毅的伯伯曾经对他说过的,六十年代镇上家家没有东西吃,大家都饿得发慌,但时间一长,大家熬过饭点,就好像肚子忘记了吃饭一样,也不再“咯咯咯”地叫着催饭了,他们那时候就想办法哄骗自己吃过了中饭,吃过了晚饭——虽然脑袋晕乎乎的,但肚子算是妥协了。弘毅决定先赶往邮苑,在邮苑附近找个落脚的地儿。 车上,秦博不停地张望着一瞬而过的高楼大厦,夕阳落在它们漂亮的玻璃窗上反射出色彩斑斓的光线,在高楼之间来回跳跃,从那个街道拐到这个街道,在有的地方闪过最后的余晖,在有的地方则一跃而过留下长长的影子。道路两旁的冬青和绿树像叛逆期的孩子,留着一头蓬松的绿色头发,兴高采烈地望着来回穿梭的车辆,偶尔袭过一阵微风,他们便发出簌簌的笑声。在某一站停下的时候,有个中年人背着一大袋行李费了老半天劲才从门口挤进来,他的头发有些灰白,头上沾着很多丝絮,身上穿着臃肿的外套,浑身是土,他上来之后,一个小伙子拖着一个更大的行李箱上车了。中年人交了四块钱,但是他听到后面上来的小伙子只需要交二块钱,而他们要在同一站下车。中年人问售票员,为什么他多交了二块。售票员一脸嫌弃,眼睛照旧看着窗外,说道,你提着那么大那么脏的包能让你上来就不错了,多收的两块钱是行李费。中年人则不再计较。原本站在车厢中间的人纷纷往两头挤,中年人的周围留出了很大的空间,后来上车的小伙子也站得离他很远。弘毅想起前年冬天,老秦头背着一个蛇皮袋子,手里提着两个大布袋子。蛇皮袋子里面装的是领班不要的一个毛毯,民生劝老秦头扔了,他送老秦头两条新的,但老秦头说什么也不肯扔。另外两个大布袋子里面装的是他从汽车厂附近的大学里捡来的东西,老秦头嘴上愤愤地骂着学生们真是身在福中不知福,九成新的小台灯、小风扇就不要啦,往垃圾桶扔啦,衣服啊、鞋啊不喜欢穿了就扔啦,脸上却高兴地把这些宝贝儿往自己袋子里捡。就这样,走的时候被民生偷偷扔掉不少。弘毅手里也提着老秦头一蛇皮袋子“宝贝儿”,秦博手里拎着一个不大不小看上去还算体面的包。谁知道他们刚上公交,就差点被赶了下来,一个嗓门特别大的女售票员喊着,这群要饭的下去!从来没有发过脾气的老秦头竟然开口骂了几句粗话。司机不作表态,他的手指悬在车门按钮的上面,好像女售票员一声令下要把他们赶下去,他也只好从命让三个倒霉鬼下车。女售票员听见老秦头骂自己,马上鼓动嘴里的马达,喋喋不休地叫着——那模样大概像民国时期的那些姨太,把手绢往空中一扬——哟,这些臭不要脸的农民工,要我说金门城就是被这群人搞脏的,不爱干净就算了嘛,偏偏还没有素质,说起话来恨不得问候人家的十八代祖宗,真是活该穷三代。车里的人大多都是眼睁睁地看着这场闹剧,却没人愿意说句什么,终于有个戴墨镜的中年人看着窗外,声音不大不小地说道,这要是算的话,谁的祖宗还不是个农民。女售票员听了脸有些发红,不慌不忙地嚷道,上来吧,你——她指着老秦头——得付三倍的车费。气得老秦头又想骂人,女售票员好像看出了这一点,又嚷道,哟,你那三个包的位置都能站下四个人了,我叫你出三份钱,你觉得冤枉你了吗。老秦头只得忍气吞声地投了五个硬币,从牙缝里挤出几个字:“我们三个一起。”弘毅仔细观察着这个中年人,他和老秦头多么相像!他想起老秦头的一句论断:这天南海北的人哪,别看有这么多那么多的差异,其实没什么不同,因为人性难以变化;我们有时间说要观察生活,观察别人,可把他们身上表现出来的东西和我们自身进行比照,他不就是另一个我吗,而我不就是另一个他吗。弘毅叹了一口气,等到中年人下车的时候,他招呼了后来上车的年轻人,弘毅这才恍然大悟,这两人原来是父子关系。 弘毅偶尔看看窗外,城市的浮光掠影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纷纷倒退,日光掩映下的群聚之地充斥着一种异样的气氛——那是一种与大自然迥然相异的感觉,大自然的天真纯朴在城市则变成了一种僵硬、生冷、格式化的东西,仿佛是与原始、纯粹、自然、古老相对抗的一种崭新的力量,如今这股力量在世界各地已经崛起,而人类也恨不得将这股燎原之火燃遍七洲四洋。一般来说,艺术的美感总是姗姗来迟,而人们对艺术的理解更需要时间给艺术本身镀上一层神秘之面纱,沧桑之物、古旧之物更容易夺取人类敏感的艺术体验;相比之下,当代艺术家使出浑身解数宣扬自己的作品还不如时光匆匆之妙手一挥,然大浪淘尽风流人物俱往矣。弘毅也想到了这一点,他在想对“美”是否需要划定一定的区限,从而保证真正之美(譬如大自然)可以囊括其中而表象之美(譬如城市)可以刨除在外——因为的确总有一些十分可恨的、庸俗的、鄙陋的美滥竽充数——又或者对于“美”我们需要先以之为美,再去发现美(任何之物不乏其美)?一直以来,弘毅对城市缺乏最直接的一见钟情式的美感认识,,故而他从不觉得城市是美的——尽管他也在可以刻意地寻找城市中可以发现的美。他认为有些美需要心灵,而另一些则需要理智;这就像我们有时候明明厌恶一个人,却不愿承认,竭尽全力去发现他身上可以让我们为之喜欢的地方,却徒劳无获,但反而当我们放下思想的目光去审视我们业已抛弃的美,有时竟会发现那些更深邃的、正是我们喜欢的美就藏在我们理智经过深层挖掘的外表(而不是其内部深处)。由此可见,感知或者认识总是矛盾的,甚至连矛盾也有矛盾,倘若我们继续探究下去,无论矛盾是否最终回到原点,我们都已经深陷矛盾之网了。 第十七章-3 到了西土城路,两人下车了。当务之急是赶紧填饱肚子之后找住宿的地方。两人溜达半天,左瞅瞅右瞧瞧,有些店他们不敢冒然进入,转了一圈之后,进入了南门小巷子。“嗨,这里感觉像咱们镇上呐。”秦博高兴地说,道路两旁排满了小店,卖面的,卖饺子的,卖黄焖鸡米饭的,卖砂锅米线的,卖川菜的,卖石锅拌饭的,卖肉夹馍的,小店的门面都不甚大,里面凑合摆着几张桌椅,吃客们挤在一团大呼奇热,一扇立式风扇呼呼地吹着。“应该贵些。”弘毅笑着说。两人选了一家卖面的小店,吃了面,喝了面汤,摸摸肚子,心满意足。一个人总是可以生活下去的,哪怕他去了世界上最豪华最奢侈的城市。可问题在于不在于简单填饱肚子,往往在于大家还有别的打算。吃完饭,弘毅问老板,他们需要服务员吗。老板操着一口重庆口音笑着说,像咱这种小馆子,哪有钱雇员工呐,你到别处问问。说话间,一个小男孩出来了。老板吓唬他,叫他回去看书。 沿着邮苑南门一直走,有不少餐厅在招人,弘毅相中了一家西餐厅。虽然是西餐厅,但是牌匾却是中国古风构制,而牌匾上竟然龙飞凤舞地写着两个英文单词“angrysnow”,餐厅的外围充斥着嘻哈音乐的元素,然而门外精致的音响盒却放映着舒缓慵懒的爵士音乐,这倒是一下子引起了弘毅的好奇心。弘毅想起了幼时看过的一个故事,说某个旅游村里有一家小商店,他的牌子上是用毛笔歪歪斜斜写着的四个字“佰货商店”,那是老父亲故意写错的,儿子们十分不解,但来买东西的人很多。儿子们后来就把这块破板子撤了,换成了正确的写法“百货商店”,可是买东西的人竟然变少了。他们就去找老父亲,老父亲这才解释道,当初之所以这么写,就是让顾客觉得这家店主实诚,连店名都能写错,那当然不会骗人。儿子们又把牌子换回去了,果然,人变多了。不过最吸引弘毅还是店门口的一张牌子,上面写道“本店招聘服务员,男女不限,年轻20-30。”又是懒洋洋的几个大字,就仿佛写的人刚睡醒一般。 弘毅推门而进,店内橘黄色的灯光配着慵懒的爵士乐,一个上衣黄色短袖,围着棕白相间竖纹围裙的女服务员马上面带笑意地问道:“先生,您好,您几位?”女服务员是个可爱的小姑娘,她竭力露出自己两排整齐的像瓷器一样的白牙齿。 “我不是来吃饭的,”听到这句话小姑娘似乎有些泄气了,不过依旧保持着已经变得不太稳定的微笑,仿佛风中的烛火,再来一些更猛烈的风它就要熄灭,“我看到门外的牌子,我想问问这里还招人吗?”这阵再次吹来的风并不十分猛烈,小姑娘笑着叫了一声“花儿姐,应聘服务员的。” 隔着老远,传来一声“来了。”来到弘毅面前的是一个穿着朴素的中年女人,稍作打扮,面容上有少许倦怠,眼角爬满了鱼尾纹,两颊有两团不太明显的高原红,始终张着打着淡淡口红的嘴唇涌出笑意,看她急匆匆地跨着大步的姿态,应该是个雷厉风行的女人。她把弘毅和秦博带到一个比较偏僻的桌子旁。两人放下包,坐在中年女人对面。 “看你的模样是个大学生。”中年妇女笑着问。 “对,新生。”弘毅说。 中年妇女吩咐一个小伙子取来两份合同表。小伙子衣着干净,上衣一个白衬衫,下身一条米黄色休闲裤,脚上一双黑色休闲皮鞋,留一个二八分的斜分发型,看上去颇精神,小伙子的腿似乎有些毛病,走起路来有些不稳,他走过来向着弘毅和秦博微微点了点头,笑着看了看中年妇女一眼,随即去引导刚进来的一对年轻情侣入座了。看他的模样倒和中年妇女有些许相像,弘毅立刻明白这便是中年妇女的儿子了。 中年妇女接过儿子递过来的合同表,简单地问了弘毅几个问题,她觉得还算满意。弘毅笑着说,自己求个长期的工作。她叫弘毅称呼她为“花儿姐”,方才的小伙子正是自己的儿子心良,她们娘俩来到北京差不多五六年了,这个西餐厅开了差不多三年多,生意倒是不错,现在正在考虑开一家分店哩。弘毅问,可否为秦博也提供一份工作,花儿姐面露难色。弘毅不停地诉苦,“我们是穷苦人家的孩子”,“好不容易才从山沟里头走出来”,“秦博是个非常聪明的孩子,年龄确实挺小,但非常懂事”,或许这几句话打动了花儿姐,或许是弘毅那一筹莫展、眉头紧皱的表情触动了花儿姐,总之花儿姐的态度慢慢缓和了下来。弘毅注意到花儿姐的手,虽然皮肤白皙,但十个指关节粗大,这必然是早年间长期干粗活留下的痕迹。 “你们是哪里人?”花儿姐突然问道。 “金门城的。”弘毅答。 “金门城哪里人?” “金门县。” “县城人?” “不不不,我们是金门镇人。”弘毅说,他看到花儿姐的眼中闪过一道亮光,便问道,“花儿姐,您也是金门县的?” 花儿姐的眼中掠过一道难以捉摸的光线,脸色仿佛一道浮云飘过太阳时的天色,由明亮变成灰暗又变得明亮起来,她用几个手指轻轻敲了几下桌子(弘毅又注意到她粗大的指关节),仿佛若有所思的样子,眼睛看着弘毅的脸,但眼神却仿佛并未射出眼眶却反而在脑海深处进行寻觅,弘毅眨了眨眼睛,他明白这短暂的现实时间间隙对应于花儿姐的记忆时空并非等价,后者已历时经年而前者不过弹指一挥。 “啊……不是,我和心良那几年曾经去过金门县。”花儿姐回过神来,呼出一口气,说,“那些年挺苦的,我们几乎跑遍了大半个中国,后来来到北京,这一来就是五年。” 弘毅看到花儿姐的眼框有些湿润,喉咙动了几下,不过马上花儿姐又恢复了威严的神态,微蹙着眉头,低声说道:“啊……秦博……对,你可以来……但你要装作是是我的孩子,你负责给客人端菜倒水吧。弘毅……过几天……就明天吧……去一趟医院把健康证办了……证得三天才能下来。你们就等着吧,好吧。” 弘毅连声道谢,向花儿姐打听附近便宜的住房。“这倒是个问题。这样吧,今晚你们就凑合找个招待所住一晚……南门小巷子有一家招待所……地下室的……我不知道你们介不介意……有些潮……啊,没关系是吧……那儿挺便宜的,六十一晚……我再问问熟人……附近有便宜的……你们还有一个月是吧……一个月嘛……我给你留意留意。” 果然,第二日,花儿姐给弘毅打电话,说她已经帮他已经找到了房子,房子不大,一个地下室,条件有些寒碜,不过费用也不高。弘毅二人倒觉得挺舒坦的。不上班的日子,弘毅带着秦博在元大都遗址公园散步。他们也光顾了邮苑很多次,甚至把步履一直延伸至学院路的各个学校,直至五道口,把这一群曾经在中国地图上如同群星闪耀一般的荟萃云集的求知之“国之重器”瞻仰了个遍。有时候,他们走在邮苑西门前的“摩尔斯电码”广场上,看着面前镌刻着“厚德博学、敬业乐群”八个大字,再抬头望着风起天阑、目视远方、右手向前挥动、雄才大略的***石像,他们觉得自己是多么的幸福,倘若他生活在裘德的年代,如他辈无名之人,何有跨进学院的资格和荣耀,任凭梦想如浪潮汹涌澎湃,现实壁立千仞自岿然不动!环境即命运——弘毅想到——此言不假,环境如山岳之重,命运之轻岂能承受,天下多有英杰空叹怀才不遇,生不逢时矣。 第十八章-1 行走了一日的阳光终于显得倦怠,微风把它的光影透过漫不经心跳动的帘布的缝隙撒在暗红色的地毯上,一只小猫呆呆地趴在一旁,面对着触手可及的光斑无动于衷,很多天前它就受到了调皮的阳光的戏弄,跑来奔逐用爪子捕捉投射到地毯上如同水波般微微荡漾的光痕,抓挠不到,内心焦急,触碰到了,却是虚幻,小猫却痴痴呆呆地、坚持不懈地与阳光争斗了好几日,终于心灰意冷盛过探真求索之欲望,面对千般变幻的光影再也置之不理。那时候,女主人掩着嘴轻轻地笑着,小猫气得着急,可怜楚楚地喵喵叫着,抬起头用饱含泪水的像黑珍珠一般的眸子可怜巴巴地望着女主人,一路小跑小脚丫在地毯上轻盈地弹起一丝灰尘,在随即投射过来的光柱下曼舞,小猫用爪子轻轻地拍拍女主人的群裾,指指惹她生气的跳跃的阳光,换来女主人俯下身来将她揽入怀中的温柔,不一小会,小猫也就忘记了方才的小小苦楚。而此刻,小猫懒洋洋地观察着在她身旁不断跳动着的诱惑它的阳光,它觉得有一根狗尾草在它心里不停撩拨自己,怀着冷眼旁观的心情小猫循着光柱的方向望去,这一看不得了啦,原来诸多日作恶多端的罪魁祸首正是那高悬天空的太阳呐,小猫生气啦,心想着再也不去晒太阳了——尽管日头和煦,撒在它毛绒绒的身上像女主人的抚摸一样暖阳阳的。看来唯有置身事外才能穿破迷障哩——小猫喵喵地叫着道出这句睿智之语,语罢又为自己的绝顶聪明感到由衷地叹服,顿时生出类似于苦沙弥之猫的怀才不遇之感。 别墅里的灯光温柔似水,到处倾泻着灵感穿梭纵横的痕迹,橘黄色的吊灯用款款深情的目光轻抚着屋子里的惬意安躺的地毯、掩面沉思的书桌、肃然静立的书柜、悄然打盹的书帖、款款笑意的挂画、高贵典雅的钢琴、古朴珍贵的小提琴、正襟危坐的扶手椅、冷漠无情的摆钟,灯光愉快地和窗外透进来的几抹夕阳在一起嬉戏,几乎难以分辨。钢琴旁,一双洁白如玉的爱抚着黑白琴键,小猫不知何时趴在弹琴的女主人的身边,钢琴微笑着发出阵阵吟唱,仔细看,原来女主人的眼睛几乎是闭着的,而钢琴也没有说话,她们的交谈默而无声,像是慢慢行走的月光。女主人弹的是德沃夏克的《诙谐曲》,周围的空气连同灯光也轻轻摇摆着,地毯恨不得挺起身板跃动几下,书桌难得流露出狡黠的笑容打量着屋子里的一切,书柜轻轻掀开柜门,紧锁着的诸多灵魂一下子飞跃到了钢琴旁,扶手椅为书桌假装的一本正经而暗暗发笑,小提琴的灵魂早已飞出琴身,让钢琴曲变成了协奏曲。女主人长发微束,搭在一侧,一身紫色衣裙如流水一般拐了一个弯儿从半空流到了地面上,玉臂轻舒,朱唇微启,皓齿半露,面容典雅,恍如仙子,她的睫毛轻轻地跳跃着,眼中的缕缕星光便落到了黑白琴键上,乐句像萌芽一样缓缓生长出来,又似落花般慢慢零落,可惜,如此十全十美之仙子也有些许瑕疵,那可恶的时光由于嫉妒已经在她的眼角划出几道微微的刻痕,而将来它也将刻满这张美得无与伦比的面容——正如时光自己一般丑陋、阴森的苦脸。 《幽默曲》眨了眨眼睛,一溜烟跑掉了,取而代之的是《自新世界》,没想到那洁白姣好的修长手指一下子像变了个人似的一下子踌躇满志,策马奔腾在印第安古老而又焕发生机的广袤土地上,英伦之统治随着硝烟逝去,滚滚而来的是密西西比河欢畅的奔腾,民族的、民主的新大陆,红日初生,锦旗漫展。温柔的手指爆发出了战斗的意志,几个重音如同雷霆一般划过古老苍黄的黑夜,这仅仅是振聋发聩的伟大号角,时间已不多,来不及回味,方才的短暂的乐句已经冲上前去,带领着如潮的、紧紧跟随的乐句在原野上奔腾,前进吧,听!继之而来的乐句乃是联盟的友军,稍作会师,便是继续的前进。突然,妙手一挥,拨开云雾,崭新乐章缓缓而至,琴键酣畅淋漓地大笑着,有时也伴随着莫名的复杂神态,不过琴键一上一下,有时是临近的几个琴键的和鸣,有时是来自遥远音组的回应,大家话不多,偶尔来一声高呼,更多的是在绿油油的田野地里捕捉蝴蝶。 可是,琴声忽然哀叹一声,女主人的手停了下来。空气里流淌出诗意般的安静,钢琴也不说话,地毯怯生生地不敢闹出动静,书桌仍在回味方才的乐句,书帖、挂画、摆钟如梦初醒,呆呆地看着女主人的背影。只有大胆的小猫用肉乎乎的小爪子拍拍女主人的长裙,两只小眼睛闪着星光询问女主人,您是怎么啦? 不一会儿,书房里的男主人出来了,他轻盈飘逸地走到女主人旁边,笑着说:“紫怡,你把钢琴弄哭啦!”说话的是一个中年人,戴着一副金丝眼镜,头发略有沙白,面容稍显疲态,但看上去仍觉清秀,仿佛在他的意志和岁月的斗争中,终究是意志占了上风,但岁月不免以不断侵蚀他英俊的脸庞作为报复。 紫怡笑着站起来,顺手将旁边轻轻挠她的小猫抱在怀里,她微微蹙眉说:“小风,想到你要重回邮苑,我总是感到隐隐不安。” 小风笑了笑,眼中的柔情灿若星河,他牵起紫怡的手,抬头望了望窗外梦幻般的璀璨云霞,说:“出去散会步。”每至黄昏,无论晴雨霜雪,他们两个总会在别墅旁的小道散步些许时候,时间长短,全凭心意。有时月华遍地才归,有时几个瞬息就已尽兴。紫怡虽已大衍之年,但心性脾气却如金钗少女。黑格尔曾说,仆人眼里没有伟人。但在女佣的眼中,女主人从未跌下凡俗。家中的女佣长紫怡数岁,紫怡亲切地喊她“丹姐”。丹姐始终把紫怡当做孩子看待,这大抵是因为漂亮完美的女人总会叫人生出怜香惜玉的感情。女佣没有读过书,是个河南人,服侍紫怡将近二十来年,她觉得自己年纪大了,还没有结婚,也便没有这方面打算了,跟着夫妇两人过活了大半辈子,倒也算是跟着沾光。丹姐大抵心里已经把自己也算成这一家人了,而夫妇二人自然从未拿丹姐以外人视之。紫怡教她认字,教她弹钢琴,丹姐没想到她这个五十岁的老太太也有幸光顾至高无上的艺术王国。 第十八章-2 黄昏,夕阳又用自己千变万化的金光把西头群山装点得葱葱茏茏,片片云霞,长袖善舞,也围着余晖下的远山跳起恋恋不舍之舞。正是夏日,别墅一带倒并非很热,一条人工河慢悠悠地绕着别墅群悠行,有时间趾高气扬地扬起几溅水花,引得悠闲的人们驻足观赏。紫怡和小风肩并肩走着,小风偶尔随口吟出一句诗,“彩云争山阙,晚风撩晚纱。相随美人步,就此星辰路。”紫怡却劝他莫再吟诵,“晚风都被你吓跑了!你看,本来树上的燕雀都在唱歌,现在都不说话啦!”可小风三步两步,就意兴阑珊,大自然美轮美奂的风景透过他薄薄的镜片一下子点燃了他的灵感之火,他恨不得马上掏出纸笔,肆意挥洒一番。可这样,紫怡是不允许的。她总是叫他去感受,而不是去挖掘。紫怡兴致勃勃地指点着一旁的花卉,它们轻轻的摇动着,仿佛舒缓的小曲,在渐渐落下的夜幕中氤氲着让人陶醉的暗香。她说,它们白天受到烈日的残酷折磨,在夜里才能安心歌唱。不过,两个人都叫不出花儿的名字,只能指指点点地说着“这些花儿”,“那些花儿“。至于空气中的香味,今日昨日再细微的差别紫怡也察觉得出来,对于他们而言,散步的时刻往往是每天的幸福时光里最幸福的时光之一——他们每天都过着这样诗情画意般的生活。自从二十多年前结为伉俪,两人志同道合,在艺术之路砥砺同行,相伴长随。不过,两人也有不少艺术见解上的不和,譬如散步的时候,小风眼睁睁地看着飞在自己身旁的灵感精灵稍纵即逝而大呼可惜,他觉得艺术感是即时的,是即逝的,如果在未来回顾现在的事情或者现在回忆过去的事情,很多感情已经丧失了——所以当灵感来临的时候,必须以迅雷之速捕捉(甚至即使如此也常常与灵感失之交臂),不然悔之晚矣。但紫怡却认为恰恰相反,她觉得唯有在回忆中,才能完完全全地映射出当时的所有画面,而倘若身在其中却没有忘我般地去体悟,即时的灵感将是残缺的,甚至整个灵感因为当即时刻的盲目性而放弃了更重要的艺术感——整体之美。今秋,小风阔别多年终于要回到母校邮苑了。紫怡终究道不清楚那股来自未来的失落,就像擦肩而过的某个灵感,朦胧而令人惋惜。 八十年代的事情,遥远却又历久弥新。时间飞船迅驰着掠过春夏秋冬,可是飞船里的人却丝毫没有察觉到时间的飞逝。过去的日子仿佛处在一片璀璨的星河里,尽管这些时日他们已掠过无数星际,但只要神思一转,他们马上回到往昔的时空中。不过,在小风关于邮苑的回忆里总带着歉意。八十年代,周先生,叶先声,蔡先生已经蜚声国内外通信界。八八年的香山会议有如华山论剑,中外大师荟萃,且颇有江湖之争。在那个美好的年代,诗歌遍地开花,小风的诗歌独树一帜,连叶先生也赞口不绝。当年,他小心翼翼地进入文学的神秘园寻章摘句,还不是那么心安理得。叶先生便与小风谈心,他提起当年自己遗落的文学梦。叶先生说他在民立中学的时候,给杂志社投递过不少文章呢。三三年,他报考上海交通大学,唐山交通大学,南京中央大学都落选了,他反思了一下,认为中学期间他在文学上花费了太多时间,他想了一整夜,觉得自己并不适合文学,文学需要用之不竭取之不竭的感情,而他的理性太过强烈,况且国难当前,技术之强盛过舞文弄墨。忆及此,叶先生睿智的脸仿佛一下子变得青涩起来,回到了意气风发的年代。叶先生稍显愧疚,父亲辛苦积攒、倒卖书画才苦苦支撑自己每年高达三百大洋的学费,可到头来他却辜负了父亲的希望。失败之后,他自然不愿就此沉沦,况且举国之殇正须“为中华之崛起而读书”之士,他便亲手击沉了自己的文学梦,踏上了理工学的一叶扁舟在水深火热的求索大洋中破浪而去。叶先生倒没提到自己在三四年如愿以偿的进入北洋工学院,且年年夺得头魁。破碎的梦想土壤也能给孕育中的梦想之花带来滋养,叶先生笑着看着小风,再也没有多言。时隔经年,叶先生几年前已经溘然长逝。小风也如愿以偿地成为誉满全球的作家。想着想着,他落泪了,“大作家”,“有希望继承中国文脉的人”,“文学泰斗”,这些名头他一点也不在乎。近来有传闻称秦风将被诺贝尔文学奖提名,许多作家朋友纷纷贺喜致电,他却不置可否,惹得不少评论家批判秦风已经膨胀了。 这些年来,秦风过着几乎隐世的时候,日则浩瀚书海为伴,夜则笔墨纸砚为友。鉴于他愈来愈响当当的名号,一些老友三番五次地邀请他在作协谋个职位,尽皆被拒绝。早些年,秦风游学欧洲,遍访雨果、巴尔扎克、福楼拜等文豪故地,怀着高山仰止的心情踏遍往昔的大师的行迹,用思想行走,用灵魂行走,把过去残缺不全的文学信仰、混沌不堪的欲念感情、扞格不通的文学理论在莱茵河畔重新涤荡了一遍。归来之后,紫怡看着举手投足间有着飘逸之气的秦风,满脸讶然。秦风继续把脚步跨向祖国的五湖四海,近代名家诸如鲁迅、巴金、矛盾、老舍的家乡他都一一遍访,他惊叹于环境、境遇给文字施加的魔力,仿佛每个作家的妙笔当真不是出自本人之手,而是当时的社会、环境自行烙印的。青年时代,秦风苦苦探索力求使作品变得“伟大”的技巧。究竟如何才能融会贯通将天下之万事万物编撰到一本书中,道尽古今未来?(这亦是诸多文学家晚年的追求)有没有一本鸿篇巨制可以震惊凡俗,流芳百世?他贪婪地吸收现实主义的赤裸裸的真实,努力撕开社会和时代层层裹裹的衣纱,他痴狂地追逐意识流天马行空随心所欲的感情洪流,任凭灵感的光辉忽上忽下穷尽记忆的角角落落,他迷恋地模仿浪漫主义妙趣横生的情节巧合,让上帝的匠心独运到处斧凿人世间的变数……诸多文学形式他饥不择食地狼吞虎咽,他恨不得让所有文学形式融合起来,形成一种独一无二的、无可替代却囊括其他的崭新风格,可是他渐渐发现他走过的探索之路前人皆已历尽,而这诸多文学理论、文学风格不断破土而生,就像中国的八大菜系一般,传统的菜品经典流传,创新的菜品经久不衰。文学倒不像二十世纪的物理学,我们不曾听到哪位大家豪言谓世:经典文学的大厦已经基本建成,后来的文学家只能作些修修补补的工作了。文学界上空飘荡的乌云何止两朵之数?读万卷书自不可少,行万里路倒真的实现了。秦风付诸行动,在外游学十年。那时候,秦风和紫怡已经成婚,然而十年间的孤独旅行却是影子伴着他走完的。他和紫怡的通信多半靠着书信往来,在千禧年之际秦风终于回到了北京。他的每封书信绝非信手之笔,而正像赛威尼夫人写给女儿的书信一般,充满着智慧、灵性和温柔。每封信的开头总是如此“今天我变成雨果啦……”、“今天我变成陀思妥耶夫斯基啦……”、“今天我变成福克纳啦……”、“今天我变成马尔克斯啦……”但若是秦风发来“今天我还是我……”那么他将采用自己开拓的方式来写,有时妙趣横生,有时候诘屈聱牙,有时娓娓道来,有时曲折婉转,甚至有时不置一词,几页白纸。紫怡的回信不曾如此千变万化,只是谈及最近自己新谱的曲子,家中的变化(其实也不曾有什么变化,她觉得谈起家便会让小风有家的感觉),女儿的平日琐事。秦风走之前,紫怡已经有了身孕,靠着丹姐的精心照料,女儿秦萱仿佛一下子长大了。秦萱继承了母亲的娇美容颜,又继承了父亲的敏感感伤,因而愈加显得楚楚动人。当秦风回到家里的时候,他一点也不察觉到生疏,仿佛他昨日才离去,而女儿几乎是在母亲的回信中慢慢长大的。女儿一下子扑到了爸爸的怀里,终于看到了信件中的“雨果”、“巴尔扎克”、“我”的本人。紫怡依旧如昨,身上平添典雅高贵的气质。他们把青春献给了来回书信,却并无遗憾;秦风临行之日,紫怡甚至没有挽留。秦风的离去就仿佛从未离去,夫妻二人心意相通,本如一人。 第十八章-3 秦风的十年之旅倒也收获颇丰,他完全放弃了所有技巧,笔下之言反而值得推敲;他也不再追求惊人之语,字里行间皆是流动的文采;他阅尽巨著,只为让自己的浪漫主义更加纯粹。文学之道大而无疆,取一可成著,取三泰斗成矣。秦风唯一未至的地方是日本,不少日本作家邀他观赏富士山的樱花,他都婉言辞谢。秦风亦师学于诸多日本名家,可他对日本国却有一种异样的感情。秦风的祖辈在抗战中深受其害,一个书香世家几近断子绝孙,父辈对日本国恨之入骨,而到了秦风这一代,国耻家仇不过几十春秋,怎能忘却。当初,秦风厌弃日本文化,这种厌弃沿袭于父辈;可是当他拜会了夏目漱石、紫式部、川端康成、三岛由纪夫等名家之后,方觉自我狭隘。文学没有国界(但文学亦有国界。文学始终代表着民族的烙印,而故土与时代所指征的国家元素如同血液般注入了作家的灵感之躯,其灵感跃然纸上,不过是民族情愫、民族意志在艺术中的涅槃。这是因为文学是带有感情的。而感情绝非不分彼此。)——虽说如此,心中之槛高高伫立,又厌弃先于尊崇,无从更改。我们似乎没有发现,那些坚如磐石的信仰之力往往是一些虚无缥缈的抽象概念,它们左右了我们的思想和行动而我们并不自知,它们潜入我们的意识和潜意识暗中决定我们的言行举止——无论我们发现与否,我们对此一筹莫展——唯心论对于解开这些精神锁链毫无帮助,而唯物主义通过精神上的挣扎于搏斗才有微渺之机。这些感性上积重难返的抽象概念一旦形成,任凭理性用多么耀眼的光芒来驱散意识上的黑暗总是徒劳,偏见的阴影总会存在——除非这些偏见自己变成光(即与理性达成和解),一方面这种偏执以迂腐不堪现世,一方面却又成立组成一个人或者一个民族的不可或缺的部分,“文化总是建立在偏见之上的”(正如天才的个性也是建立在偏见之上的)。王贻芳曾言,“我承认我的缺点,但我不改。”在这一点上,艺术家和科学家达成了共识。 秦风行走十年,逐渐遇见一个棘手的问题——那就是他的文学天才正在与日俱减,他的神思正在慢慢枯竭,很显然迟早有一天,不断燃烧的热情带给他的灵感将消失殆尽,就仿佛他的感情越热烈,灵感之烛燃烧得越快。人的天才是有限的,等到只能燃烧灯芯的时候,江郎才尽的命运犹如死神一般前来夺取我们最后的一点一滴天才。有一天,秦风在下笔给紫怡写信的时候,他发现自己搜肠刮肚脑海已空空如也,那日他正行至秦皇岛,望着浩瀚的蓝色大海,却升腾不起任何诗情画意,冷冷的海风刮在他的脸上,他在防护堤岸上来回踱步,从海天一线的地方传来数之不尽的波纹,他们互相追逐,黯淡的日光在前面牵引着他们,一时间无垠大海上星星点点,海上一到眼前,变成了碧绿的模样,猛烈地冲撞着防护堤,似乎对人工修建的海岛颇为不满,海水时不时地在防护堤旁散乱的石块上撞得粉身碎骨溅到秦风脸上,似乎是对他无情的嘲笑。他张开双手,喟问大海:缘何浩然也?久久不衰。若衰也,何哉?伫立良久,秦风怀着不甘慢慢回到旅店。命运赋予艺术家以澎湃的激情,彼时却没有力量,俟到羽翼初成,激情已逝——两者不可得兼。秦风黯然度过几日,甚至生起了打道回府的想法,他觉得自己颇像一个失去了法力的神仙,如今连凡夫俗子都算不上了。他继续旅行,踏入名人故里也生不出凭吊之意,晚风只是平常的晚风,舟车劳顿仅仅反映在身体的疲惫上和倦怠上,与人交谈再也看不见他的灵魂,内心世界对主人关上了大门,晴初霜旦不过气候变化,曾经精神世界的熊熊大火只能隐隐看见不断被悲哀之风吹散的灰烬,往日用澎湃的灵感之力构建的瑰丽宫殿霎时间唯余颓圮篱墙,无法控制语言像流水一般汪洋肆意,天才的河流已经断流,干涸的河床露出了横七竖八的裂缝吟唱着悲歌。天才就像泡沫一样,曾经赋予他海市蜃楼般奇异无比的幻想和呼之欲出的感受,如今破灭之后,仅仅剩下一面光秃秃的镜子——那是自我的神识之镜,映照着自我平庸的、粗鄙的、毫无想象力的、浅薄的、悲哀的灵魂。江郎才尽——艺术家的必经之路,秦风绝望地想着,可是对于他,这种绝望来得太快,以至于他竟没有看清楚天才的昙花一现的霎那芳华。有一天中午打盹,他梦见自己的笔折断了,他想写一首诗来纪念自己的断笔,结果发现一字不出,他苦苦思索,终于写出几句诗来,“行文三两篇,神笔竟自断。应是文浅陋,笔亦不忍看。”写完气极而笑。可是忽然他想到,对于断了的笔,他丝毫没有任何情感,实在是“为赋新词强说愁”——若如此说来,此前的所谓的天才火焰太盛,反而看不清自我度量世界的清晰面貌,看见更多的是不断迸发的神思的自我变幻。唉,他叹了一口气,他看见他的断笔管中生出了两朵小花。他一下子醒了,就仿佛从未睡着一样。他披上风衣,来到阳光眺望远处的大海,黑色的大海不停地翻涌着,偶尔的三星两点是远处的灯塔,夜微凉,他的心感觉有些寒冷。他觉得有些东西死去了,却又像化茧成蝶一样,精神世界变得轻盈了不少。他看见了真实(就仿佛此前他一直在虚幻中度过),他感受到心跳(就仿佛此前他的心脏不曾搏动)——当所谓天才的轻纱不再把他笼罩起来的时候,他感觉又重新和世界联系了起来。这种感觉微妙,就像此前扑朔迷离、自行其是的灵感气体经过某种化学反应一下子变成可以为自己理性和感性所用之游刃有余的智慧之液,至此,他似乎重新成为了拥有天赋神通的自己的主人。 第十八章-4 去年,秦风碰见了老友李万通。两个人互相打量着,为彼此的变化之大感到惊诧,不过两人都是“有身份的人”,马上把酒言欢,畅谈往昔。秦风长久蛰居书房,不知道李万通已经是一方巨贾,但李万通却久闻故友的鼎鼎大名。李万通祖辈是晋商,到了他父亲一辈,家族已经兴旺起来了,举家迁至北平。八十年代,在邮苑读书时,秦风笑骂李万通身上一股铜钱臭味。李万通以之为荣,反驳说人生在世,金银满屋才不枉虚度。在学校里,李万通就搞一些小生意,动静搞大了,连蔡先生也知晓了,便劝导李万通专心学术,勿要贪蝇头小利之机。李万通把这事告诉了父亲,父亲反而大肆夸赞儿子不愧是李家孩儿,血液里流淌的都是祖辈精纯的商人血脉。李万通之所以来邮苑求学,那是父亲的意思,他父亲觉得“未来的商机必定在通信行业”,他寄希望于儿子“多少学点通信知识,懂点行,站在下一次的浪潮之巅。”李万通求学的那几年,正是邮苑三老带领着学校腾飞的几年,八八年的香山会议几乎将邮苑在国内高校中通信领域不可撼动的地位推向了极致。李万通目睹了邮苑的神奇之处,却也隐隐为蒸蒸日上的通信行业感到担忧,他担心这个行业的市场已经被瓜分结束(事实上也正是如此)——尽管他的父亲认为通信行业是可以继续一本万利的——他把目光瞄向了计算机,他隐隐觉得在这个方向将会掀起一阵浪潮。邮苑的计算机专业早在六十年代就建立起来了,彼时只有清华、北大、中科大、哈工大、西交大等几个高校设有这个与时俱进的前沿专业,蔡先生、周先生派遣学生去这些高校学习,甚至部分优秀学生也进入了738厂实习。六五年,计算机专业被撤销了。十五年之后,邮苑成立的计算机中心筹备小组乃是“而今迈步从头越”。待到李万通八六年进入邮苑,这个领域已经像摸爬滚打的孩子一般迸发出茁壮成长的潜力了。走出校门,李万通一手接力父亲的通信生意,一手在计算机行业仔细琢磨。当年的秦风也是学校的“风云人物”,而紫怡自不待言,追求者排起了长龙——李万通正在此列。后来,李万通捣鼓起互联网。一个爱折腾的人,他的动静是不会停歇的,李万通屡战屡败,绝不灰色,正逢碰上九十年代中期一直肆虐到新世纪的泡沫之风,互联网行业哀鸿遍野。父亲和李万通整日争吵,李万通总是用雪莱的诗反驳,“冬天来了,春天还会远吗?”为了抵御凛冬,他的家族早已伤筋动骨,故而老一辈全都骂骂咧咧,但李氏家族挨到了春天。春光易逝,夏至未至,李万通在惊涛骇浪中用来保全生命的一片不大不小、凄凄惨惨的木板已经成为一艘长风破浪的巨舰。李万通,富豪榜上,有名之辈,近年来不忘热衷慈善。他跟秦风聊了聊自己的商业计划,他准备资助邮苑一个新专业的成立。李万通说,需要秦风的帮助。秦风笑兮兮地不言语。李万通说需要秦风站上讲台,当个教授,说罢又调侃大家都说秦风大隐隐于市,不慕名利,推辞诸多国内外高校的邀请,是不是当真得了诺奖,也置之不理,像佩雷尔曼一般做法。秦风打趣地说,自己当然会马不停蹄地赶去瑞典。若是邮苑的邀请呢,李万通问。秦风沉默少许。在李万通看来,秦风已是同意了。今天不是“碰巧”见面的吧,秦风问李万通。李万通笑而不语。李万通摇唇鼓舌,老秦从半推半就的局面变成了“只好如此”。经过将近一年的准备,万事俱备,只等秦风回归母校。李万通问及紫怡,只叹生平无缘,与红颜擦肩,又提起当年和秦风争紫怡势头最盛的某位同学,弹指一挥,早已四散天涯,了无音讯。两人又谈谈子女情况,秦风的女儿秦萱身在美国哈佛大学,李万通的二儿子李恒不久要成为秦风的门第,大儿子李康在麻省理工读生物博士。对于秦风的讶然,李万通解释道,家族决定由他二哥一脉继承企业。李恒痴迷文学,他说这是他的梦想,李万通的笑声中带着一丝轻蔑,反正自己当年只为赚钱,心无旁骛,他懒得理会那些拜金主义的批判者。秦风亦懒得反驳,问了一句陆夫人的情况。我们早就离婚了,李万通的眼睛眨了一眨,脸上抽搐了一下,接着给爱情和女人下了一个定义,爱情,都是害人的玩意儿;女人,都是累赘。秦风在心里冷笑一声,老李的看法和他书中某个胖子的观点如出一辙,巧合的是,书中的胖子也是一个企业家,离过婚,这样一想,秦风甚至隐隐约约觉得李万通就是自己书中的人物——对了,绝对丝毫不差,李万通稀疏的头发从一边梳向另一边,只为了掩盖光溜溜的秃顶,他的下眼皮大而浮肿,看来熬过不少夜,下巴上的赘肉缩成一团,成了下巴和脖子之间多余的一部分,肚腩挺得鼓鼓的,那是金钱换取的美酒佳馔日日夜夜滋养过度的结果,衣服普普通通,看上去一点也不像个亿万富翁,大概和小酒馆整日喝廉价啤酒、吃拍黄瓜的中年人没有什么两样。秦风越看越着迷,他再次找到了自己一个文学理论的证据——那就是他认为但凡作家随意刻画出来的人物,总在生活中能找到原型,反之,生活中形形色色的人物却无法在万数字的作品中一一毕现——这样似乎可以省去作家很多事,大抵费不着时时刻刻收集素材、观察人物了,下笔时随意想象即可;但事实并非如此。 “你笑什么?”李万通问。 “你叫我想起了我书中的一位人物。” “怎么?”李万通皱起眉头。 “那是一部悲剧。”秦风叹了口气。 第十九章-1 夏日的一天,秦风邮苑重游。邮苑有了不少变化,可就像孩子阔别母亲再次聚首,他感受最深不是母亲双鬓渐染,而是精神上的游子终于回归故里。一声“你回来了”,秦风便为之动容,人们对旧事物的感怀是随着年岁与日俱增的,过往的回忆就像美酒干醴一般经年的珍藏终于焕发出绝妙的清冽,昔日历历再现。在故地慢慢徘徊,过去熟悉的一草一木使得当下的世界分崩离析,取而代之的是过往斑驳的生活大厦,当下的世界坍塌多少,昔日的世界就能重建多少,一丝气味,一片落叶,几个题字,故人的名字,他们就像线索一般一下子编织成一个大网,原本久已消散的生活痕迹一下子聚集在这些网格之上,让那些逝去的年华再次回溯到我们周围——而且再不远去。秦风此时怀着普鲁斯特式的感怀,一下子明白人的记忆就像信号传输一样,无用的噪声、谐波、失真总是干扰我们真正的记忆,而故地的滤波器一下子隔绝了杂乱无章的干扰信号,我们的心也终于见到了回忆的本来面目。他觉得余生的美好已经足够,余下的时光仅凭反复咀嚼回忆之菁华以之为精神食粮就足以在欢愉中了结此生,就像普鲁特斯闭门不出与世隔绝的那些日子,唯有回忆为伴;是什么让我们不断追求新的生活体验——尽管它们在本质上与过去的生活和未来的生活并没有什么两样——正是人性的喜新厌旧罢了。人们的认知往往是矛盾的——倘若追本溯源的终点仍是一致的——譬如艺术家们苦苦追求并视之和璧隋珠的灵感在实干家眼里正是百无聊赖之人徒劳无益的多愁善感罢了,而艺术家以不屑一顾的不置一词来回应腰缠万贯的实干家对他们穷困潦倒的嘲讽;大众以“你是个正常人”为荣,艺术家以“你是个疯子”为傲。过去,有的人觉得秦风脑袋少一根筋——这倒成就了艺术的源泉。他这样到处走着,不知不觉来到了西门广场。石板上的一点一横,毋庸置疑是摩尔斯电码。八十年代,蔡先生、周先生大力提倡亟须关注的三个方向:保密学、信息论信息科学,如今果然受益于二老的前瞻目光。编码的终点——即译码之处——巍巍校训石上镌刻着这个至简的通信系统传递的信息,“厚德博学,敬业要群。”一簇簇鲜花红红绿绿正像噪声基底一般衬托着校训高高的信噪比——当真是一个绝妙的设计。校训石背后,主楼前,***石像高立石台,四周被葱茏的群木包围,头顶着深邃如海的长空,滚滚层云涌动着两个世纪的浪潮变幻,日光照耀在***石像上发射出阵阵金黄色的光芒,一丝灼热的夏风暗暗袭动,把***的风衣一角掀向南方,不远处,主楼高大的身影静立着,默默无言。 入夜,秦风躺在床上,他生出一种恍然生活在八十年代的感觉,层层叠叠的回忆那么清晰,几乎盖过了静止不动的现实。他迷迷糊糊的,又觉得自己下了床,夜风微凉,披上薄外套,他又回到了邮苑,四处走走。夜空被京城失眠的霓虹照得红通通的,稀疏的星光实在难辨,月亮借来的光辉倒是十分明亮,像是明镜高悬,秦风极目远眦,竟连月球表面的陨石坑也能看得清清楚楚。八十年代的时候,月夜总是伴之以漫天繁星,仿佛不约而同的盛会一样,这边看上去寂静的夜空必定在遥远的星河那边闹哄哄的。那时候,他总会和紫怡,以及他的一大群崇拜者在星夜下散步,他们总是极力讨好紫怡,有的吟诗,有的唱歌,善良的紫怡并没有驱赶他们(紫怡拒绝了他们的求爱,于是他们退而求其次,只要每天能见到紫怡就十分快活)。 秦风梦游般地走着,突然看见不远处有三个人影坐在科学会堂的台阶上面。秦风从叶先生亲笔题的“科学会堂”的鎏金大字下面走过,向着三个人影走去,一到近前,才发现这不是叶先生、周先生和蔡先生嘛。三位先生看到秦风过来,一边笑谈一边招呼他。 “老周、老蔡,我给你俩介绍下,这就是我常挂在嘴边的青年诗人,”叶先生一面流露出爽朗的笑声,一面拉起秦风的手,叫他坐在对面,紧接着叶先生像施了法术一样把一张又长又宽又舒服的凳子塞到了秦风屁股底下,“那首《八十年代》就出自他手,诗里面颇有些北大骆一禾的味道。” 秦风刚想解释一下叶先生对自己诗风的误解,他从不读骆一禾的诗,海子的诗他倒是读了不些,不过他最喜欢的现代诗人还是徐志摩。秦风私下觉得北岛、顾城、芒克、江河、舒婷的诗大抵没有什么特别之处(他的傲气难以叫他承认其他人同样迸发的天才),何况他们比他大不了几岁。这一点倒也正常,同时代的文学家之间总难以互相叹服,而旧时代的文学家却因为岁月的砝码变成厚重便被他们口口称颂,看来也的确如此,岁月的古朴之力仿佛也渗透进了久远的文字当中,赋予了他们同时代气息无法给予的穿透力。未及秦风开口,蔡先生笑着说:“真是小小年纪,大器初成啊。当下百废俱兴,百家争鸣,科学、艺术、各行各业都在焕发新机。这些年风靡的诗歌就是文学复兴的初兆,我听过不少青年诗人的名头,他们当真是‘恰同学少年,意气风发,挥斥方遒。’” 周先生笑眯眯地看着秦风,眼神里充满了鼓励和期待,慈祥的目光中尽是欣赏之意。三位先生聊起文学,谈到青年时代也曾意气风发地想成为一个大作家,又笑称“江山代有才人出,各领风骚数百年。”接着他们又聊起了刚举行不久的香山会议。那是蔡先生和林舒先生长达八年的不懈努力在中国举办的第一个通信领域的国际会议。 第十九章-2 “我问林舒,日本马上要举行isit了,离中国这么近了,何不在中国举行一场研讨会?”蔡先生高兴地说,“林舒问我,‘isit还是workshop?’,我回答他,‘你估摸着isit的可能性大不大?’林舒坦言,‘要是workshop还是有希望的。大师们觉得中国的通信学术水平并不甚高,似乎没有来的必要。不过我试着从中斡旋一下。’果然,林舒给我回信,‘这件事已经敲定了,日本举行isit一个礼拜之后来中国举办一次workshop。这些大师有不少犹太人,他们倒是挺喜欢中国的。这很可能是中国的第一次国际会议。’” 周先生笑着给秦风讲着,“这次香山会议信息论的大师几乎都到场了,可惜香农没来。咱们国内出席了很多人,西电的陈太一,南开的胡国定、沈世镒,广东理工的徐秉诤,清华的吴佑寿,肖国镇、王新梅、王育民、吴开震、童志鹏、钟义信、李道本、吴伟陵……,总之一大堆,都是国内信息论领域的一流学者,我和老蔡也带着咱学校几个优秀学生去参会了。” 叶先生不知从哪里端出一个水杯,喝了几口热茶,想起以前的事情了,“四八年,香农发表了长达八十页的《通信的数学原理》,维纳出版《控制论》,这都是信息论领域开天辟地的大事,此前图灵、布尔奠基的道路一下子开阔了。不过在国内,还几乎没有引起学者的普遍关注。长年对这个很敏感,五六年就开出了《信息论》课程,这慢慢地也引起了国内学者的关注。润生也是个好小子,和长年合编出国内第一本《信息论》来。” 秦风听了憨憨一笑,挠了挠头,心猛烈地跳动着,一直担心屁股下面凭空出现的凳子会不会凭空消失,他也插话说道,“老师告诉我们,香农玩股票也特别厉害,从来不缺钱呢。”蔡先生抚掌大笑:“香农早想写关于投资组合绩效和技术分析的论文,可惜一直迟迟没有发表。一个数学家,搞清楚股市的跌宕起伏也是很正常的嘛。香农从五零年代末到八六年投资组合的报酬是28%,据说报酬率胜过了巴菲特。香农自己也说喽,对金钱没有兴趣,做研究也不为商业目的,只喜欢做一些有挑战的事情,玩股票只是一时兴起。” 秦风低头一看,不知何时手里已经多了一本《信息论》,蔡先生则继续讲香山会议的情况:“我那时就心想,十分难得的一次国际会议,必须能在让中国信息论、通信、编码方面收获较大的裨益,我就和林舒商量。我们讨论了好几种方案,后来林舒提议说:‘我们可以这样搞,让国际上编码的两大派卷积码和分组码互相争个高低,这一下子对于编码的两大派的优缺损益也就一下子明了了嘛,年轻一辈做学术的也就知晓自己该追随那个方向了。来的都是国外的大师嘛,gager,viterbi,jamesmassey,costello,wolf,richardhut,大师们做一做报告对于这些年轻学者还是卓有成效的。’我问林舒:‘香农可以过来的嘛。’林舒就说,‘香农自从五八年离开贝尔实验室,就去mit任教去了。香农在教学方面简直和爱因斯坦水平相当,谈些自己做研究的事情,没有人听得懂。这过了一两年,香农就不当教授了。后面,他几乎就销声匿迹了一样,拒绝回复科研请求,拒绝慕名拜访,也不再发表论文,也不去学校,整天在家里工作,不过他和贝尔实验室还是一直保持着合作关系。’我问:‘那就没有希望了吗?’林舒想了想说:‘希望渺茫。八五年的时候,香农难得出席了一场英国举行的学术研讨会,默默进进出出听了一天的研讨,都没有认出他来。最后终于有人认出他来,一下子满会场的学者都跑过来表示敬意,索要签名。大家都纷纷不可置信地看着香农,激动得差点要掉眼泪。这些年他喜欢搞些小发明——年轻的时候他就喜欢公开展示他的聪明老鼠希修斯(那几乎就是初代的人工智能)——他做了好些个玩具,不在公众面前出现,销声匿迹,一下子生出些传说的味道来。我觉得请他很难,而且香农现在身体状况已经大不如前了。’我的内心还是怀着希望的,不过后来香农果然不能来。不过会议一下子来了数百位国内外专家学者,学术氛围一下子起来了。林舒想了个法子:‘我和costello演一场双簧戏。我是搞代数编码的嘛,costello是搞概率编码的嘛,我们就互相扬此抑彼,这下子大家伙肯定能搞清楚这两种编码的基本思想、基本原理。’我觉得这是一个好主意,这可以说是一个比较新奇的会议形式。会议上,林舒就和costello前后做了一个报告,把什么基本思想啊、基本原理啊、优缺点啊、发展瓶颈啊、两种编码方式之间的对比啊都一一分析对比。嘿!我觉得效果蛮不错的,听报告的国内年轻学者一下子把这两个编码的基本学派吃透了,这比自己钻研效率高多了,大家都在记笔记,提问题,刚开始大家还有些拘谨,比较畏惧这些大师,后来渐渐放开了,效果非常好。” 秦风刚要说话,却发现三位先生已经不在自己旁边了,再一看自己已经到了一个大厅里,大厅里人来人往,人人西装革履,他来回走走瞧瞧,看见蔡先生和周先生正站在门口和一个外国人在交谈。秦风抬头一看,房间门口贴着一张红色横幅“ieee北京国际信息论专题讨论会”,大家伙夹着笔记本纷纷往屋子走,路过的时候给蔡先生和周先生打声招呼。周先生瞥见秦风在四处张望,叫道:“小秦,你师兄已经进去了,你也进去吧,会议马上要开始了。”秦风点点头,发现自己的怀里凭空多出几本书来,便快步进入了会场当中。会场里坐满了人,有数百人左右,大堂前面有一个发言的台子,台子上面也挂着和门口一样的红色横幅。 第十九章-3 刚进来的时候,坐得近的学者都在互相讨论着一些问题,秦风在四处张望的时候,突然从旁伸出一只手来把他拉到了一个座位上,小声对他说:“刚才找不到你了,你去哪里了。”还不待秦风回话,说话的男子又指指前面,蔡先生已经在发言台上宣布研讨会开始了,大堂里顿时安静了下来。秦风瞥见旁边的男生翻开一个本子,第一页龙飞凤舞地写着一个字“杨”,看来他正是周先生所说的师兄了。杨师兄正襟危坐,聚精会神地听着。秦风瞥了一眼墙上的挂钟,时针指向九,分针指向零,秒针正不紧不慢地坐着匀速圆周运动。第一个作报告的是viterbi,这时旁边的杨师兄侧过头来悄声给秦风说:“今天早上你可不要打瞌睡啦,昨天晚上的小报告我都瞅见你打小瞌睡了。机会难得,好好珍惜。”viterbi对convolutionalcodes和blockcodes都分析了一番,言语中并不厚此薄彼,他说这两种编码方式正像“everycodehastwosides.”尺有所长,寸有所短。接着jamesmassey上台,不断称赞“convolutionalcodesarebetterthanblockcodes.”台下的gager教授直摇头,却也没有争论。jamesmassey教授作报告的尾声环节,杨师兄扬了扬眉毛,满脸兴奋,低声说道:“下面该我作报告了。”边说着边整理自己的中山服。杨师兄看上去很消瘦,大致因为营养不良显得面色偏黄,眼睛里布满了血丝,黑眼圈像被烟熏过一样挂在下睑上,鼻尖红红的,嘴唇上的胡子修理的不甚彻底有几根挂在两侧像狗尾草一样轻轻的摇摆,两腮在轻微地鼓动着,褪色的中山服像是疲惫了一般耷拉着贴在他的身上,下摆很长。未及上台,师兄紧咬着的牙关不停的“哒哒”作响,手上的笔在跟着牙关碰撞的同步节奏不停的颤抖,师兄在笔记本上写下“总结”二字之后,之后的字迹就像小腿上沾着墨水的小甲虫爬过的轨迹一样难以辨认究竟,而随着jamesmassey教授抑扬顿挫的慷慨陈词,师兄颤抖得就更厉害。jamesmassey教授回座位就坐之后,杨师兄抖擞抖擞精神,就拿着笔记本上去了,师兄讲了半个多小时,当师兄回座位的时候,已经满头大汗。师兄一坐下,就喃喃自语:“我辜负了蔡先生对我的期待,我的报告做得一塌糊涂。”说着,眼睛变得更加通红了,他的拳头握得紧紧的,悔恨的阴云被怒火之风吹得遮住了脸庞,“按计划,我的报告时长是一个小时,可是我只讲了三十分钟!很多东西,我明明把笔记本上记着要点——可就是没有讲出来!我甚至忘记总结我的观点‘卷积码更优于分组码’,啊,我真糊涂!”说着师兄脸上又露出焦急地神色,他抬头看了看挂钟,“十一点零九分!”师兄脸上的阴云又重了一层,自我愤怒的阴云在他的眼睛周围徘徊,“这可如何是好!原计划我应该讲到十一点四十左右,蔡老师再稍作总结,大家就去吃中饭的!”师兄猛捶了自己大腿一把,叹道,“唉!我这是在给蔡老师制造难题!”又有一个学生上台了,师兄还在一旁自怨自艾,秦风用胳膊肘撞了撞师兄,师兄嘴里还在喃喃说着什么,抬头一看,眼中闪过一道亮光,嘴里叫着:“幸亏,幸亏。”师兄瞥见蔡老师刚坐下,才明白是老师临时安排的计划。该学生在对比了convolutionalcodes和blockcodes之后,开始做总结。杨师兄边记笔记边点头,说:“这个同学分析得比我全面,理解地比我深刻,讲得很好——不过主要是因为我漏掉了好多点——我觉得我们的水平其实是不相上下的。他讲的不错的,我要与他叫个朋友。” “那么通过以上比较,我个人觉得convolutionalcodes略优于blockcodes.”台上的同学这样说着,杨师兄听了很高兴。台下的林舒教授举手示意,站起来说道:“我认真聆听你的报告,我觉得你讲得很好。但你说convolutionalcodesarebetterthanblockcodes,我不太认可。这两种码不能这样生硬的比较,前者是软判决,后者是硬判决。我甚至得提醒一下这位同学,做学术也要像做哲学一样,要会从两个角度看问题,不能以偏概全,做些‘快人快语’——况且就这两种码而言,国际上也未有定论。”台上的同学一时不知怎么答复,但林舒教授的语气并不严厉,更像是循循善导,同学看见林舒教授讲罢坐下来也没有要再继续发言的意思,便要继续自己的总结陈词。还未及他开口,jamesmassey教授一拍桌子站了起来,颇为自豪的讲道:“thewords‘convolutionalcodesarebetterthanblockcodes’weresaidbyme,asialwayssaid,andiwannasayitagain,‘convolutionalcodesarebetterthanblockcodes.’”说罢他用目光扫了扫会场的诸位学者,把真知灼见的炙热光线射向每个人,仿佛其他人要么赞同他,要么非得和他争辩一番——而且最终他会说服挑战者。林舒早知道jamesmassey教授在学术上的观点比较激进,但他亦始料未及james教授会当场和他发生辩论。一下子会场上燃起了熊熊大火,许多年轻的学者脸色通红跃跃欲试却不敢和james教授对垒。常言道,“文人相轻”,而学术界的门户之见亦不枉少,这一方面在阻碍学术进步的同时促进着学术进步,这些傲慢与偏见一方面构成了这些大师知识和智慧大厦的根基,一方面似乎又盖上了通往探真求索宫殿的最后一块天花板,当大师们登上穷极一生上下求索通向的直入云霄的真理之境,他们发现离真理还差一步——那便是将他们囿于其中的偏见——他们已然认识到问题所在,但改变(在外人看来似乎很简单)意味着偏见的死亡(这几乎等同大师的生命)——偏见是众多真理的集合体。我们厌弃偏见,正如我们加倍尊重偏见。 无形的挑战书已经从一位大师的口中以雷霆之力发出,这看得上是先发制人的初步胜利,后起之秀们热情有余,勇气不足,而成名已久的其他大师沉稳厚重,因此会场上飘荡着的战意时衰时盛,在波动中朝着最高点前进,就犹如一个不断震荡的信号,波峰波谷做着高频率变化的同时快速向前传输,且整体幅度愈来愈高,但会场上跃跃欲试的噪音分贝值一旦过低,当大师发出挑战的信噪比越来越高,噪声也就湮灭了。 第十九章-4 突然间,一道冲激序列以无限高的峰值异军突起,在时域上无限排开,viterbi教授率先予以还击:“idon’tknowwhyprofessorlinprovokedthis‘war’whenwe’regonnahavelunch.”viterbi教授顿了一下,智慧像流水一样在脸上流动着,他看了看林舒,林舒予之笑意,会堂里大家的目光纷纷射向隔得不远相互对视的viterbi教授和james教授,viterbi教授缓缓说道,“sincethebattlebegan,we’regannafight,ok,hereismyopinion,itotallyagreewithprofessorlin.asweknow,thefactmakesthparisonunfairthatconvolutionalcodeswhichididagreatjobbyusingitappliedinsomespecialce,buti’llgiveanexample,thatis,thenasaspacmunicationwhichihavemadelotsofeffortsinitgaveblockcodesastageandheactwell.”viterbi教授说罢先坐下了,两种编码之争已经开始,会场很多学者可以发表意见。陈太一教授特意绕了个圈子过来给蔡先生、周先生低声说:“我们是不是应该叫他们停下来,我不知道他们为什么争得那么厉害,我们应该先让大家吃饭,不然场面失控了,说不定会起冲突。”蔡先生心觉得应该让大家多发表一下意见,因为刚才的争论一下子打破了前两天会议大家文质彬彬论道的氛围,会场的讨论十分热烈,先前不少不太开口的青年学者也进入了论战,但他隐隐也有些担忧,陈先生一提,他的担忧更甚了。周先生也有同样考虑。蔡先生问身旁的林教授:“你觉得是不是应该让大家先停一下,我们可以吃完饭,下去再来讨论,要不然大家起冲突就不好办了。”林舒仔细环视了会场,脸上露出隐隐高兴的表情,说:“你们不用担心,这些学者都非常斯文,决计不会为了争论而伤了感情。况且,这种争论的氛围是很难再找到的,大家的热情现在正浓,如果到了下午肯定不温不火。再说,现在叫他们吃饭,大家都不会去的,他们的犟脾气上来了,谁也没有办法。”说完笑了几声,指指viterbi教授和一旁争得面红耳赤的jamesmassey教授说,“反正他俩你是没有办法劝开的,”说着又看了看不远处一边做着手势一边慢慢讲话的robertgager教授,“你们看嘛,robert教授还没有开动火力呢,他搞的是low-densityparity-checkcode,他算是非常低调了的。” 秦风看见迎面走过了一个年轻的学者,看样子二十来岁的模样,上来做了自我介绍,要与秦风交流,秦风支支吾吾地说不出口,旁边的杨师兄正要帮他解围,他看见眼前一暗,再一睁眼,发现自己还是坐在三位先生前面。三位先生笑着说:“方才看你困倦小睡,便没有叫醒你。”叶先生抬起头望着漫天繁星,明月弯弯在悬在星空中央,夏夜袭动的凉风送来不远处草丛里的虫鸣,路边的新植的小树轻轻摇摆致意,校园里四寂无人,街灯里射出橘黄色的光芒把柏油路面照耀成秋日满地落叶的景象,一种潜在的、纯粹的、简单的快乐在月夜的静谧中悄悄流淌。叶先生拍了拍蔡先生的肩膀,笑道:“还记得四五年吗?那时候我们第一次见面,从重庆出发飞往印度,再坐火车到达加尔各答。咱们是7月1日从重庆出发的,等到了加尔各答渡口,已经快7月底了,中间又经过地中海、大西洋,过了一个多月,才到达纽约。你后来去了康奈尔大学,我去了nbc实习。四十多年过去了,现在想来还宛如昨天。当时在轮船上,那些美国船员就瞧不起我们中国人,没想到去了美国,他们对我们的蔑视更甚。我四六年11月回国,四九年被迫跟着南京广播电台赶往台湾。很多同行虽然选择留在台湾,但是决计不为国民政府办事,而是扎进大学里做学问了。我那时十分焦急,当局希望我留下来,我坚决不从,终于半旬之后有机会和家人离开台湾。四九年九月的时候,我收到母校邀请,又回到北洋大学任教了,喜闻新中国马上要成立了,我们很多朋友都兴奋不已。没想到在战火中奔波这么多年,终于看到破碎山河一统之日。” 周先生在一旁笑着说:“我那时刚从美国回来不久,四八年我在上海新安电机厂当工程师。后来跟着新办的分厂来到天津,倒是有些富余的时间,我听说北洋大学招兼职教授,我就去了,后来就认识了培大。培大告诉我学校缺教授,叫我要不就做个正式教授吧,学校给不了你在电机厂的高薪,但他知道我一直以来有着从教的愿望。我想了想,就跟着培大当正式教授了,不过就不是在北洋大学了,因为五一年,北洋大学和河北工学院合并成天津大学了嘛,我俩就在天津大学电信组作教授了。” 蔡先生听了,颇有感慨,抚今追昔,时光回溯:“四五年我们去了美国之后,代表和美国方面的谈了很久,才终于同意让我们在康奈尔大学学习一个学期。康奈尔大学是怀特创建的,‘iwouldfoundaninstitutionwhereanypersoncanfindinstructioninanystudy’,可美国当局偏偏不给我们进去的机会。康奈尔大学有不少我国的校友,胡适,施肇基,茅以升,梁思成,林徽因,徐志摩,冰心。我们在学校也碰见了高年级的华人学长们,他们告诉我们康纳尔还是很欢迎中国人的,茅以升先生当时在学校就很有名气。茅先生是康奈尔大学的第一位中国毕业生,一年就攻取了硕士学位,毕业典礼那天,校长亲自给茅先生颁发毕业证书,当场宣布:‘今后凡是唐山路矿学堂毕业生来康奈尔做研究生的,可以免试入学。’后来我又在贝尔电话公司实习了一个阶段。四六年五月的时候,交通部命令我和茅以新去伦敦洽谈联合国总署援助我国的通信器材。实在没有想到,这些英国工厂企图贿赂我们以次充好、以少代多,被我们严词拒绝,最终总算尽大限度地争取到不少科研物资和器材。四七年回过以后,想着在学术上加把劲,没想到在交通部反而荒废了不少时间。四九年九月我才辞去政府工作,来南开大学教书去了。” 秦风在一旁听着,这才知晓三位先生早有结识之源,志同道合之机,彼此知遇之情。他回想自己的一生,幸得紫怡长伴相随,不然孑然一人,茕茕独立。邮苑求学的时候,与另一个同学交往甚密,结拜为兄弟,拜了天地,而今二十载春秋却毫无讯息。现在目睹了三位先生的一生之谊,倒也觉得自己过得略为悲凉,不过他马上又振作起精神,因为从他踏上文学路以来,他就决定渺渺一生,独孤处之,紫怡红袖添香也。 三位先生谈兴正浓,又聊起当年之事。周先生说道:“五二年,几个大学做了些院系调整,把南开大学的电信组和北洋大学的电信组调出来成立了天津大学电信工程系,我们这边主要培大和我负责,长年你们又从南开带过来健栋几个人。咱们把电信工程系分成了有线组和无线组,长年和健栋负责有线组,培大和我负责无线组。大干了三年,京城传来消息,第一个五年计划需要更新改造通信网络,政务院批准了邮电部和高教部的申请——我还清楚地记着那天,五五年七月二十日,在新街口外皇姑坟,咱们开了成立大会。学院分了三个系,刚开始确实挺艰苦的,五六年搬到咱现在这个校区,只建了两栋教学楼,周围全是庄稼地,还有村里的野坟。来了一些苏联的专家,学俄语,编课本,做实验,这一晃三十年过去了,学院也发展起来了。长年你当时说健栋这小伙子不错,现在做院长一手抓学术,一手抓管理,还蛮在行的嘛。”蔡先生听了笑道:“青出于蓝而胜于蓝嘛,四九年他读大四,我觉得他基础知识掌握得很扎实,就做了我的助教。”叶先生讲道:“当时建立学院的时候,也是大家一起努力的结果嘛,天大的、重大的、成电的、清华的、华南的、铁道部的,都是些知识渊博又任劳任怨的好同志,当时钟院长怕大家都是学者会有什么门户之见,后来大家打成一片了,都是邮苑人,也并没有说我从这个学校过来的看不起你那个学校。刚开始,确实挺不容易的,到处都是荒草,这倒是叫我想起我们当时的西北联大。三七年,北洋工学院、北平大学、北平师范大学、河北女子师范学院、北平研究院先处西安,又之汉中,创立了西北联大。夏天的时候我正在江苏无锡电厂实习,卢沟桥事件一夜之间爆发,平津沦陷,实习自然不能继续,我恨力不能及,徒生愤懑,只能回到上海。没想到淞沪战役又爆发,上海也危在旦夕。学校发来通知,说要在西安复课,我便从上海出发,赶了一个多月路程,一路炮火连天,逃散的群众,撤退的伤兵,路上还碰到了张自忠将军的部队。西安临时大学仅运营数月,日本敌机就疯狂轰炸西安,我们只得迁往汉中。穿过渭河,翻过秦岭,又过了留凤关,留垻,才到褒城安置,条件有限,西北联大只能分了六个地方。我们所在的工学院在一个意大利天主教堂里,条件艰辛,但是我们没人抱怨过,因为我们知道革命必将胜利,曙光必定来到。” 蔡先生又聊起自己毕业后去无线工程队实习的经历,日军的飞机来回扫射,每次听见飞机声传来,他们只能慌忙跳下车,躲到一边,等敌机飞走才能上路,有时候飞机飞得近,连飞行员的脸都看得一清二楚。四三年逃难途中,小女儿被冻死了,后来他留在长沙,日军进攻长沙,撤到衡阳,日军又进攻衡阳,那年十一月,日军进攻桂林,我军一万多名将士战死,七千被俘虏,日军也损失惨重阵亡了一万三千多人。那两年,他们辗转各地,来回躲避,都是那可恨的日军之罪。后来又聊起邮苑的发展,比如有线系研制的载波器和无限系研制的中国第一套教学电视台模型就在天安门游行队伍中给全国人民展示过邮苑短波数据传输技术就用在了“东方红”卫星监测上。三位先生说着说着,大概也感到了一丝困意,说着说着,竟然都靠在椅背上睡着了。星夜依旧深邃,银月已经旅行过了大半个天空,整个邮苑都在安睡,秦风不想打扰三位先生,慢慢轻步走开,再一回头,台阶上空空如也,他揉了揉眼睛,发现自己还躺在床上,窗外的月亮已经西斜。秦风洗了把脸,来到阳台,望向邮苑的方向,想起方才做的梦,发出卡拉马佐夫一样的呼喊:“我做了一个好梦!” 第二十章-1 邮苑的夏日让人三分气恼,六分赞叹,一分感慨。无法容忍的燥热仿佛从地心涌出,带着岩浆的炙烤,连同碧空上的耀眼光轮一起,笑看着对流层之下万物的叹息,美丽的邮苑只穿得一件紫色轻薄衣裙以御天地炉火,不出三两天,白白嫩嫩的小姑娘着上了古铜色的皮肤。杏坛路一旁的姐姐生性坚强,硬着头皮来到路旁凝望,张望着邮苑,寻思着走过来给妹妹一些劝慰,杏坛路心疼姐姐不予通行,邮苑亦劝归,姐妹花只得遥遥呼应,如泣如诉,却见日头更盛,双姐妹在热浪中来回避易,连告别也忘记了,只顾光着双脚在树荫下奔跑,不经意间失了一分雅致,却添上三分活泼。邮苑在树荫下稍作休息,脸上露出点点汗涔,她张望着头顶深邃的蓝天,无边无际连成一片,偶有几片游云像一座座随时会被蔚蓝海浪吞噬的孤岛孑然漂浮着,它们单薄的身影竭力地抗拒着海水冲刷的万钧之力,不消时都被浪花打散,消失得无影无踪。这无边无际的大海,最深邃的地方用它冰清玉洁的无比纯粹震撼着邮苑敏感的心,她仿佛听见海风的呼啸下海鸥时而高飞落下几片白羽,时而低徊在万道涟漪上点出几个旋涡,海上的孤帆远影时隐时现,时而跃起的大白鲸露出白花花的大肚皮,最远处海天相接难辨彼此,璀璨的阳光经过反射和折射形成一道道奇幻无比的光斑,蓝色的海像蓝色的梦,一下子把邮苑在笔直挺立的白杨树荫下带着温柔似水的微笑进入了瑰丽的海滩。海滩上,海浪来回冲蚀着湿漉漉的细沙,她坐在海上,任凭微凉的海水一遍又一遍地涤荡着她的小脚丫,她把目光看向海面远处,海浪仿佛一群调皮的孩子带着粼粼波光一路小跑过来亲吻她的小腿肚,又假装害怕似的披着满脸辉光露出童稚般地微笑一溜烟跑回去,她不知道自己为什么坐在这里吹着海风看着大海,她似乎在期待着一个可爱的人,一件浪漫的事,但她自己也说不上来她的心在向往什么,她只知道生活不会让她失望,但她同样也感到恐惧,这种感觉就好比当她望向大海深处的时候,她想象着深不见底的冰凉的、连阳光也无法穿透的海水,她仿佛一下子掉进了大海喊不出呼叫声,一下子感到窒息。但她依旧坐在海边,让这平静中又带有一丝危险的梦一般的体验像海风一样撩动她的长发,亲吻她的脸庞。她醒了,她着实感觉自己就正坐在海里呢,原来海底世界并不可怕。于是那些杨树,松树好像全变成了海底的植物,花圃里五颜六色的红玫瑰、白百合、月季、水仙、紫薇旁边生出的低矮小草像初生的海藻一样摇来摇去,树上闷不做声偶尔从这个枝头跃到那个枝头的鸟雀变成了海洋深处的小鱼,懒懒散散地在珊瑚礁的狭缝中躲躲闪闪,图书馆、教学楼全变成了海底的石屋,走来走去的学生们贴着海底快步游着,欢畅淋漓地吮吸琼浆玉液,停车场上整整齐齐的汽车就像待命的潜艇一样潜藏在海底,好一个海底世界!邮苑正处在对于这奇幻的世界尚未褪去好奇和热情的年纪,风吹草动就能牵引出她内心深处最神秘的感情,常常面对蓝天白云,她躺在草地上,看着朵朵奇形怪状的云彩在天空你追我赶,一下子童心乍动,想象自己披上了天使的羽衣飞上云霄,躺在软绵绵的白云堆里,用脸亲切地蹭着柔软的白云,把自己置身于纯白的梦境里面,发出阵阵嫣然笑意。 静静地坐着,邮苑也不觉得热了。她抬起头,天空之城发生了一些变化。方才一片一片像丝巾一样大小的白云仿佛一下子长大了,他们仿佛驾着白色木筏在海面上游来游去,西边的木筏越来越多,好似如约而至的聚会,半边天一下子像蒙上了一层轻纱,再极目远眦也看得不那么仔细了,东边的天空依旧阳光明媚,蓝色依旧渲染了半边天。邮苑托着下巴,脸上露出孩童发现趣事时那种快乐的神情,这时候,天空已经不单单是大海了,而是大海和沙滩,随着时间的流逝,大海和沙滩互相争夺地盘,海水气势汹汹地涌上来又退回去,如此三番四次,似乎沙滩在慢慢地蚕食天空之域,太阳的倒影依旧在蔚蓝大海上闪闪发光。可慢慢地那薄薄的沙滩好像要变成坚硬的陆地,又变成潮湿的灰色沼泽,最后变成了灰蒙蒙的湖泊,这倒挂的湖泊像漏水的木桶一样挂在西边天上,从密密麻麻地小孔中垂下万千晶莹剔透的水滴来,它们像一个个着急回家吃饭的孩子一样,争先恐后地从天空往下跳。但东边的天空不为所动,甚至隐隐嘲讽西边天空善变的性情,太阳也站在东方一边继续大放光明,时间已至午后时分,温度稍减,来往的师生的身影渐渐多了起来。下课的铃声响了起来,来往的学生多了起来,他们看到这鲜见的“东边日出西边雨”的情景,一下下拿起手机尽情拍摄。晴雨分界线正处在图书馆前,似乎知识的殿堂里明亮几许,其外便阴郁几分。邮苑像个淘气的孩子时而跑到落雨之下,时而跑到阳光之下晒干头发,西方的雨空继续缓缓地向东方的晴空推进,但双方势均力敌,寸进寸失,阴晴始终定格在图书馆前的方格地板上。许多人站在台阶上看着这奇幻的一幕,站在某种角度甚至能看见一个个小彩虹挂在雨光之空,而阳光也照射在那阴雨下,一下子万千失落的小雨滴化茧成蝶变成了闪烁着点点光彩的珍珠轻盈地飞落下来。片刻之后,一阵浩浩荡荡的西风吹过来,那本微斜的落雨一下子向东偏斜,几乎一下子溅到了台阶之上。太阳似乎倦怠了这种西东之争,它按照自己的轨迹慢慢悠悠地走着,慢慢用阳光驱散雷云,不一会儿,这晴雨之分像泡沫一样倏忽间消失了。果然,不一会儿,彩虹仙子以其曼妙身姿飞临诸天,在双双望眼欲穿的目光中优雅地“手持彩练当空舞。” 第二十章-2 黄昏时分,西斜的阳光被主楼高大挺拔的身影挡住了,身后的操场羡慕地看着科学会堂、体育场披着典雅精致的金光大放光彩,正值晚饭时候,操场依旧不少学生,奔跑的、散步的、踢足球的、在观礼台上静静坐着的、靠着球门闭上眼睛想心事的,而主干道刚刚涌过一次黑压压的人潮,它们化作一个个支流,流向图书馆,流向宿舍楼,流向食堂,主席像两旁的小树林里花草在微风中翩翩起舞,阳光欣赏着他们的背影,在铺满枯枝、落叶的小园圃里撒下金辉,光影袭动,仿佛夕阳下的演唱会,倦飞的鸟儿懒洋洋的叫着,有时落下园圃,也不躲避来往的行人,在长满小草的园子里跳来跳去觅食。有些日子,夕阳的光辉既不耀眼,也不黯淡,恰如其分的温煦——即使是在炎炎夏日——让人一下子想起雅致的钢琴曲,带着那无可挑剔、至纯至美的柔和,一下子穿过林隙,把北方的小园圃全部笼罩在内。抬眼望去,似乎那是原始森林的小小缩影,带着古朴的、永恒的、与世无争的远古气息,隐隐约约之处,灿烂光帘之中,有一个秘密入口,那是通往桃花源的暗道。当阳光洒在过往孩子的脸颊上、肩膀上、裙摆上、手臂上、脖颈上、头发上,他们一下子变成了天使,在隐形的翅膀下要慢慢地飞向梦想的遥远国度。每当这个时候,西山上的光轮就不再是行走至日暮的太阳,而变成了一个黄铜镜,从遥远星系反射来的光辉又折射到地球表面,或者变成了一个大大的街灯,罩着橘黄色的圆圆灯罩,散发着无限美好的光芒,照亮入夜时分迷失的孩子梦的旅程。邮苑不止一处得到夕阳的馈赠,图书馆呼应着来自这颗古老恒星的鼓励,也辐射出夺目的知识清辉,时光广场的电子钟不顾一切的向前奔跑,激情澎湃地呐喊了六声“逝者如斯夫”,这是对着小池里的鲤鱼说着,鲤鱼回之以水花溅溅,主路两旁的挺拔白杨早已健壮参天,飒飒地轻摇着头表示自己愉快的心情。那些纵情山水的旅人穷其一生寻找此般物我两忘、纯粹、涤荡灵魂的感受,远方岁月雕琢的奇异山貌、一尘不染的无垠草原、川流不息的宽阔大江、冰清玉洁的雪花世界、千山万壑的高原地形、飞落千垂的紫烟瀑布、光影明灭的璀璨星河、百草不生的荒蛮沙丘、惊涛骇浪的浩瀚洋流、怪石、奇花异卉、远古遗迹、历史战场——这些无不提供给他们以灵魂脱离肉体并和大自然合二为一的神奇体验(或者崭新的灵魂受到瑰丽风景感召而在自我中新生),他们见识到了生命、地球、客观规律的鬼斧神工,从而产生不虚此行的满足,但这些来之不易且稍纵易逝的感悟也隐藏在普通生活的角角落落——可这时它们不会在我们刻意探求中出现(旅行中它们总会突兀地、出乎意料地震撼我们的心灵,并摄入我们灵魂),而是在不经意间、在心灵的狭缝中、在心意流淌着的平静的交汇处显现,正如此刻的邮苑。这两种美妙的感受在表现形式上是相反的,但在本质上却是归一的,都源自于人性对于真善美的渴求。旅人或许没有发现,看似双脚走过的路,莫不是心之轨迹。而此时此刻那曼妙的阳光所填充的瞬间,让人一下子忘记了自我,也化身于黄昏与夜的分割线中。 入夜时分,秦风在邮苑慢悠悠地散步。他一直很享受这种放空心事、让灵魂从自我深邃的角落升腾起来、让紧紧靠近这感官的内心世界从触手可及的普通生活元素中得到媲美于精神之境探索的体验。夜色像一只大网,熄灭了他身上多余的欲望,仿佛只剩下呼吸,连同思考一起扔掉,心脏一边有规律地跳动一边伸出无数感应的触手让清风、月光、街灯下的柔光、虫雀的低鸣、入夜微凉的气息、远方城市的灯光、情侣们的喃喃细语、急匆匆的脚步声、骑自行车的小姑娘身上的香气、落叶坠地的微响、从教室射出来的白光、暗云浮动、披着月光的校训石慢慢滋养躁动并复归平静。教室传来钢琴声,秦风驻足倾听,原来是李斯特的钢琴曲,节奏至上、频率极快的音符从窗口像瀑布一样落下来。秦风断言这是一个初出茅庐的钢琴手,他的手法倒是娴熟,只是失去了李斯特的灵魂“疯狂地、极限地炫技般的钢琴表演”。秦风整日聆听紫怡的演奏,十多年来也竟生出了音乐家的半个耳朵——即对于音乐的感受有着近乎偏执的吹毛求疵般的追求。紫怡曾说,乐器都是有灵魂的,它们也像人一样有自己的性格——这就是说,有些乐器生性木讷,任凭颀长灵动之指如何拨弄,却痴痴愚钝,令人厌弃;有些乐器乃是后起之秀,初期表现平平,经过训练可奏天籁之音;有些乐器天资聪颖,卓尔不群,可惜天妒英才,只得昙花一现之功——如何与自己的乐器心意相通,器我合一,才是艺术天才最完美的绽放形式。夫妇两人在初期也存在对于艺术的偏见,秦风认为文学是文学,紫怡觉得音乐是音乐,后来他们才发现这两者“本是同根生”,再到后来他们把认知范畴扩大到绘画、书法,再到科学,他们叹了口气,这世间万物看则万千殊异,实则原理相通。紫怡近日去欧洲参加演出,秦风因事缠身不能同去。 秦风在邮苑小步独行,风度翩翩,引得不少人回顾。秦风在文学上提倡的“飘逸之风”回光返照回归到他的言行举止上,不少文坛友人笑着说他“颇有仙家之气”,这也与他长期过着诗情画意的生活有关。秦风想到晚年的叶先生、蔡先生、周先生,颇像得道成仙的世外高人,他们一生厚积薄发,年高德劭之时再度返璞归真,生活的轮回仿佛画了一个圆满的圈,他们留给后来者学者之所尊、所爱、所循。秦风从西门走到东门,从南门走到北方,发现邮苑里多了不少景致。他怀着出来乍动的好奇心在这些小巧的设计旁边驻足观赏,至于景观的由来他是不知晓的,只好讨教途径的同学。电码路、李白烈士像、七根长柱雕塑、大龙邮票、卓越柱、风险走廊、篆体“邮”字、小水系“电”字这些新添的艺术之物多是新世纪的灵感,但也颇为不俗。 正值年华的学生们步履矫健,谈笑风生,正在慢慢地给未来的不确定中添加确定因素。秦风想起当年自己求学之际,心力不足,亦无从知晓人生浮舟之往何处,做着特行独立之事,尤为显得格格不入,文学梦的孤岛即将在层层涌起的现实怒涛中下坠,叶先生的鼓励至关重要,让他变成了敢于和生活这条大马哈鱼搏斗的圣地亚哥。如今想来,似乎冥冥之中已有定数——并不指他已经功成名就的现状——任何举措就像下象棋一样落子无悔,不可挽回,它们指向的是必定的也是唯一的命运之路。不少读者问他,他如何走到今天?所有人觉得他能给出一个成功之捷径,而往日里滔滔不绝出口成章的他却感觉所谓的理由诘屈聱牙——那是一些谁也无法解读的答案。而今,他看到青春,他便看到命运派遣出发的千万种可能性,就人类命运的总体而言,既然对于“人类”的定义域已经不可改变,“命运”的值域只能在某两个极值点之间,而个体穷其一生的震荡曲线又能达到什么峰值?所幸我们可以通过努力改变自己的表达式,但种种设定的限制条件、边界条件又使得这种变化难上加难,简单的表达式无以抵御命运之力,复杂的却无人识得。就像某位艺术家所言,他的欣赏者只存在于自己逝去之时。秦风默默无言地走着,觉得自己仿佛也和夜色融为一体,变成了邮苑不可分割的一部分。 夜空上的游云像调皮的孩子一般在圆亮亮的月亮周围不知疲倦地来回飘荡,月光照出它们的纹理来,一层层稀疏云层像是画家随手几笔划出的横线,灰暗的背景似乎预示着呼之即来的小雨。不一会儿,月光被愈来愈浓的云堆簇拥着再也不露脸的,城市的夜光下,仿佛微红色的雨在慢慢地滴滴答答,落到街灯下,又变成了黄色的宝石铺在道路上,从南向北望去,湿漉漉的主路上明光闪烁,恰如天上银河繁星璀璨。撑起了小伞的姑娘,有说有笑的朋友,疾驰的自行车上的背影,嘴里哼着的小曲,背包里的碰撞声,灿如夏花的回眸一笑,牵着手雨中漫步的恋人,以泪洗面的挡车石,匆匆跃上台阶的小黄猫,操场的呐喊声,边小跑边哭泣的女孩,争执不下的讨论声,篮球撞框的铿锵声,飘落的梧桐叶,想着心事差点摔跤的男生——所有的点点滴滴汇成了那一刹那的邮苑。 他意识到自己做了一个正确的决定。他将成为教授,他也将永远留在邮苑,将自己的学识传播给所有的好学之士。但他回到床上,邮苑也闭上了眼睛进入了安憩。 第二十一章-1 九月的日光逐渐褪去了夏日的怒威,新添上几分微凉的飒爽之意。走到了生命终点的绿叶脸上起了觳皱,两颊生出黄斑,又在秋风中让魔法吹黄了、瑟瑟发抖、筋骨渐损,终于受到了大地的呼唤,带着灿烂千阳的记忆、仲夏夜之梦回到零落成泥之地。梧桐叶、杨树叶、银杏叶、枫叶到处纷飞,像一个个破碎的精灵,在空中优雅地和秋风轻歌曼舞之后伤心欲绝地望着分割幸福喜悦的断了的枝颈,依依不舍地在低空旅行。而天空开始勾勒秋日温柔缱绻的画面,漫天的朝霞和晚霞轮番出现,把晴空装点得如同梦幻一般。邮苑里最可爱的时节还未到,那些日子,银杏树大放光彩,她们仿佛一夜之间披上了金黄色的霓裳,昼夜不停息地歌唱,片片金黄似琉璃梦飞,这是她在秋日的极乐之乐,也赋予了欣赏者至高无上的心灵洗涤和灵魂滋润——正如每年春天到来她亦换成纯白新装,把冰清玉洁的灵魂擎举在枝头接受春风的慰问,可惜夏日的她仿佛被遗忘了一般,人们不曾想到过去的她和将来的她将有着灿如烟花一样的生命,她只留下一时的惊叹,却无憾于苦待春秋的默默坚守。 九月二日,文学院开学典礼。秦风和几位老师都在主持了开学典礼,李万通作为资助者自然也在邀请之列。李万通来头不小,又是成功校友,和院长秦风坐在一起,几位面孔生疏的老师乃是新招聘的教授,多是慕名前来。台下仅有八名学生。开学典礼还未开始的时候,李恒已经随父亲到了。李万通驾着一辆黑色的迈巴赫早早来到崭新的文学院大楼——李万通捐赠了此楼并被命名为“万通楼”——大楼的设计遵循了秦风的“浪漫主义”,外表古香古色,采取中国古代传统建制,又结合了西方哥特式的风格。建筑师是李万通的朋友介绍给他的,据说也是国际上略有名气的建筑师,听闻秦风的大名才同意的。李万通私下颇为不悦,他的富可敌国在建筑师面前一文不值甚至遭到粪土般的唾弃,倒是秦风的名号发挥了作用,建筑师的态度立刻判若两人,他自称也是秦风的读者。专程去美国拜访建筑师那天,建筑师躲在自己狭小的屋子里面急匆匆地在纸上画着各种图案,李万通像程门立雪一般毕恭毕敬地等待多时,看到建筑师把辛辛苦苦画了三四个时辰的画纸揉成一团粗暴地扔到了角落,并且用着同样粗暴的语气问他是否就是李万通本人,习惯了在举手投足间使用巨额资金解决各问题并对他人颐指气使的李万通发现自己的角色已经发生转变,却只得忍气吞声。再次看见这幢大楼,李万通气不打一处来,李恒问父亲怎么了,他这才意识到他的怒火之盛。秦风早早到了,见到李万通父子到来,驱步笑迎。李恒颇有礼貌地向秦风问好,显出贵族式的礼节。李万通,解释道,孩子小时候待在欧洲,后来又在中国长大。李恒模样清秀,气质不凡,脸上略带柔弱之风,但眼神中却流露出长期优渥处境下泰然处之的冷静和坚定,是个美男子,他的衣着并不十分华美,但价值几何,举手投足间全然没有养尊处优的生活下耳濡目染的纨绔习气,他让秦风想起吕西安,那个拥有着完美的容颜身姿和空洞无物的灵魂的美男子。 凡萱怯生生地走了进来,她像一只偷吃的小白鼠一样先在门外张望片刻,在走廊里走了好几个来回,不知道此刻进去算不算突兀,又担心自己来迟了,看看手表,才发现为时尚早,便微微弓着腰进了会议室。秦风在台上整理文件,李万通架着二郎腿背靠在座椅上闭目养神。秦风与她致好,她心里感激,看到台下一个俊朗的男子端坐着正聚精会神地看着一本书。她一眼看出了男子的雍容华贵,而自己的朴素则显得黯淡无光。她的心久久不能平静,她不经意间从窗玻璃上看到男子的轮廓,又让他她的心声尚未吟唱完毕的咏叹调继续升起袅袅余音。不久,弘毅和秦博也来了。凡萱凝视着弘毅,仔细打量着他,他个子挺高,块头挺大,上身一件白短袖,穿一条褪色的蓝色牛仔裤,一双硕大无比的帆布鞋——鞋板里裂开了好几处——套在脚上,脸上洋溢着粗犷倒是平易近人的笑,她从弘毅的身上闻到了熟悉的味道——那种只有长期的乡下生活和土地的熏陶才能赋予的勤劳平凡的气息。她从小就学会做饭,给父母和三个弟弟洗衣服,跟着父母下地干活,这给予了她普通的生活所能带来的最大快乐的同时让她对美好生活犹如海市蜃楼一样的憧憬而变得十分自卑。她觉得弘毅很普通,很亲切,是和她一起长大的农村孩子,而在一旁静静看书的美男子则是她向往白马王子的南柯一梦。弘毅看到李恒在看《源氏物语》,一下子产生了结识的冲动,因为怎么看来这个美男子就是现实生活中的“源氏公子”嘛。两人还未交谈数句,荀昭进来了。荀昭戴着个草帽,上身一件白衬衫,下身一件旧中山裤,脚上一双胶鞋,弘毅认出他来了,两个人都颇为惊喜。弘毅问荀昭:“你的故事写得怎么样了?”李恒问:“怎么,你们两个认识?”荀昭说:“我们在天安门见过。”“什么故事?”李恒又问。“一个奇幻故事。”荀昭说。“下去你一定要给我讲讲。”李恒十分感兴趣。荀昭的装扮叫屋里的人都笑了起来,这不就是村里到了夏天下田时的打扮嘛。另一个小男孩进来了,一屁股坐在秦博旁边,两个人装成老大人的模样开始聊天。一个姑娘进来了,大胆的眼神四处打量着,一下子坐在了凡萱旁边,刚坐下就给凡萱耳语:“那人好俊哪。”弘毅瞥见最后进来的云心,心中一惊。云心也看见了弘毅,两个人在南京见过面,当时弘毅只是一个听众,但云心恰恰记住了这张面孔。云心和李恒的气质极像,但却隐隐有些不同,李恒的自负多来自于家庭地位,云心的自负多来自于天才的傲骨。至此,他们已成为邮苑之子。 第二十一章-2 云心睥睨万物,自命不凡,对大家非常冷淡,却对弘毅颇为客气,。李恒亦不喜云心,与弘毅却合得来。李恒曾听闻云心大名,笃定要与他结交,但见到他时,云心脸上的骄矜叫他不悦,且不知为何,他觉得云心与他想象中的截然不同,他们不可能成为朋友。一面之缘烙刻的印象往往根深蒂固(哪怕事后证明这是我们的误解,且常出自我们的臆断),这个印象就像一个挥之不去的符印时刻影响着我们对此人的认识,而随着我们与其熟稔,我们就会发现其人的真正性格与我们的最初印象去之远矣——而这最终的认识要出现在偏见被正确的认知之火重新淬炼成友善的理解和接纳之后,但生活未必给我们这种机会。 秦风有不少老同学留在邮苑执教,秦风来了,几位故友,岑诚、薛庸、曹焉、窦凡、奚云,又凑到了一起。岑诚学完经济管理之后做了心理学教授,兼任心理咨询师,他觉得秦风可以在教学上另辟蹊径,边说边吟诵起“这是一沟绝望的死水,清风吹不起半点漪沦”。薛庸微言大义,认为教育当革故鼎新,独树一帜。八十年代,薛庸就表现出非凡的天赋,蔡先生还曾亲自指点,那时候年轻气盛,他在自己的床头写下豪言壮志:“学图灵,追香农,赛盖茨。”曹焉还和上学时候一样话语不多,酒量不佳却异常贪杯,几杯白酒下肚,口齿不清地说道:“要我看,新也罢,不新也罢,完全量力而行嘛。”大家听了乐得不行,想起了年轻的时候他们一伙人在天安门,外地的旅客过去问他们***纪念堂在哪里。曹焉自己并不知晓位置,却满口应答:“反正嘛,就在这广场上,你们上东边找找,西边找找,不在的话肯定在南边、北边。”说完,把问话的人也惹得边走边笑。奚云和窦凡风趣横生,不再像当初那样沉默寡言。李万通也来了。一伙人忆起同窗岁月,转眼二十余载,而今银华鬓生,叹起时光流水来。 秦风让徒弟们各作一文,次日评鉴。一众人使出浑身解数,认真极了。弘毅和云心同住一室,却不曾搭话。弘毅左思右想,一时间竟头脑空空,不知如何下笔,勉强写了三行字,不堪卒读,只感觉一瞬间自己的灵感之源已经枯竭,心灵感应世界的窗户被无情地关闭了,他感觉痛苦异常,突然他灵机一动,他为何不把自己此般痛苦的心境写出来?痛苦本不像快乐一样稍纵即逝,唯有当它被别人将计就计利用而不再能暗箭伤人时才会逃之夭夭,正像此时,弘毅奋笔疾书,才勉强跟上它的步伐,把追逐痛苦变作灵感的源泉。云心不慌不忙,写出几首诗来,觉得不甚满意,摘抄到自己笔记中,不多时又写出一篇散文来,他兴致勃勃地读了几遍,颇为满意。荀昭字无从出,只得把《求道》的第一部分写了出来。秦博和诸葛竑早早完笔,一副少年不知愁滋味的模样,甚是悠闲。秦博和诸葛竑差不多年纪,十四五岁,还未褪去孩童的天真和幼稚,两人相见甚欢,犹得鱼水之乐。李恒出手不俗,意识流肆意汪洋。他喜欢写作,因为他的所有精神寄托、所有灵魂信仰在面对纸笔时坦荡如水,平素的举止就像思想的外衣,而当他审视他的思想时——唯有在独身一人的时候出现——他感觉他的灵魂游离出了他的身体,要么印在纸上,要么环绕在自我周围,他每日要像练功一样吞纳吸气,让思想的底蕴沉淀起来。何玉看上去大大咧咧的,却是个胆大心细的女孩,她看得出凡萱的自卑,便把自己变成一团火焰,去融化她内心围城的坚冰,她明白这些躲躲闪闪的冰凌或许会伤到自己,她却不会放弃让凡萱变得自信起来。她拥有希望让世界变得美好的纯洁心灵,她往往为周遭朋友的伤心而加倍伤心。她是一个情绪捕捉者,她时刻关注别人脸上的情绪变化,谁的脸上掠过一丝悲伤,她也为此揪心,她不愿意看到朋友们愁眉丧气,她希望所有人都能开开心心的。有多少次,她隐瞒自己的心事装出快乐的样子来劝慰其他失落的朋友——即使相比之下,朋友的失落那么渺小,而她的又那么庞大——朋友们都说她是快乐国度的公主,并因此常常忽略她甘愿奉献快乐所付出的牺牲。她不愿意拒绝别人,从而叫自我意志屈从与他人,但她努力使自己开心起来,她觉得这便是友谊真正的代价。她也有伤心之处,因为她发现——尽管她不愿意承认——她并没有太多朋友,大家总是别有他求;而当她遇到困难时——她不愿意求助别人——偶尔的求助让她大失所望。既然她在感情上那般乐善好施,她给予别人的快乐反而变得廉价,幸而善良的天性和热衷自我牺牲的美好品德让她继续自我牺牲。然而,当她个人的快乐源泉长期未能得到来自外界的力量滋润——任何感情都不是取之不尽、用之不竭的——而终将枯竭时,她的快乐只能通过长习惯而非源泉滋生,恶——直到她的快乐被磨平了棱角,静静地躺在生活的河床上。凡萱总担心收到批评,她便不断安慰凡萱,以至于自己迟迟不曾动笔。夜里,凡萱怀着歉意入睡了,她才在灯下凝思行笔。 次日,一众人归来皆喜形于色。秦风翻看了弘毅的文章时,眉头一皱一松,终了时,秦风面露喜色,问道:“无一言所出时,你怎么做?”弘毅说,他静待灵感的回归。秦风笑道,年轻时感情充沛,强说之愁也能栩栩如生,下笔汪洋肆意,行文天马行空,神思无拘无束;人到中年,阅尽尘世,情愫隐退,生活的热浪早已蒸干灵感之池,此时万卷书与万里路化成灵感的姊妹附在笔下,字斟句酌,已是心血之凝。青年时才思澎湃,文如流水,才随惊梦,多是自己对生活之言;中年时感情朴质,不求惊语,不问金句,多是生活对自己之言。弘毅稍悟。秦风又说道,大著需久磨,久磨失本心,故而大著稀。秦风又对弘毅极力称赞,弘毅自称不甚了了,心里却如饮干醴。云心见了秦风,情不自已,深表尊崇之情。秦风最喜欢弘毅和云心二人,云心的行文风格与他无别,皆是浪漫主义的遍地开花,而弘毅则在现实主义的小巷中悠然独行。云心亦受到始料未及的肯定。几人被要求再作一篇,次日来见。 第二十一章-3 次日见了秦风所有人都垂头丧气。凡萱哭哭啼啼地跑回宿舍,何玉在后面追。何玉把温乎乎的手放在凡萱的背上,自己也忍不住哭了起来,这份强施于人的安慰恰恰是别人不予所求的。何玉想起秦老师对她一针见血地批判,“你的文字毫无底蕴——必定读书极少;你的格局狭隘如孔——看来胸怀不大;你的思想华而不实——小家碧玉之病;你的感情无病呻吟——都是假仁假义。”何玉常保持的外表镇定只是掩饰内心怯懦的面纱,她总觉得女性软弱,她们的反抗如同棉花撞击在石头上,而她们的命运也是一盘散沙,远望成峰,实则是万千聚之不起的沙粒。她原本怀着程门立雪之心希望在老师门下学得一二,以成家之后相夫教子,闲余时间写些作品。从小的家庭教育给她树立起一道思维之墙——女子便是牺牲自我,成全他人,这是她们的唯一美德——她从不曾嫉妒弟弟受到的关照,从来只愿意做绿叶之衬,这种久已习染其中的思想早已渗透到她生活的方方面面,让她变成一个随时准备自我牺牲的奉献者。何玉慢慢远离了自己的朋友们,她们的快乐是骤然的、瞬灭的、灼热的,她便认为女友们的把戏是庸俗的,肤浅的她们过着截然不同的生活,女友们在躁动中追寻猛烈的刺激,进而寻求更为猛烈的享受(而这种追求没有尽头),而她更愿意在平静中寻找宁静,那里藏着最真实的自我。但如今,这些信念已被秦老师三言二语给扼杀了。 凡萱伤心极了。她想起她的弟弟。为了来邮苑,她和父亲吵了一架。父亲说她忤逆。她默然不语。那时,父亲正在劈柴。他发怔了,扔掉了手中斧头,看到无力改变女儿心意后竟坐在小板凳上埋下头啜泣起来:“萱萱,我知道自己无能,你从小到大,我和你妈一直把你当男孩子使唤。你的三个弟弟都不听话,不好好念书,你算是成才了,家里还指望着你呢。你妈风湿腿,下不了地,今年又害贫血,欠了别人钱。你要上学,我也只能把家里攒的钱拿出来,至于你弟弟,,以后受罪的是他们。我也不想说了。你就随自己心意吧。”凡萱慢慢搓洗着衣服,心里五味陈杂,看着父亲走出门去,背稍微有些弯曲。面对父亲和床上的阿妈,她常常哭,她望着家门口的一群环绕的山,山下是一条小河,她多么希望生活也像面前的这座大山一样跨过之后就是真正的快乐的生活。凡萱已经涉险跨出了一步,带着梦想的渴望踏上了不曾涉足之境,结果所有的希望被秦老师一并摧毁。“写的一无所值!”她还记得秦老师那愤怒的眼神,仿佛看到这样的作品简直是对他的侮辱。哭着哭着,凡萱睡着了。梦里她被一条毒龙包围了,她从家乡逃到了高原上。毒龙追了一路,吃了很多人。一天晚上,她在野地里找吃的,突然毒龙来了,瞪着两个毒龙一样的眼睛在野地里寻找猎物,有两个企图逃跑的人已经成为毒龙的腹中之物。她一动也不敢动,也不敢看毒龙,因为听说毒龙能感应到有人看它。她半躺在地上,保持这样的姿势很难受,不远处有一阵绿光传来,她希望绿光可以引走毒龙,但是毒龙不为所动。绿光慢慢移动,竟然把她暴露在灯下,原来是一个人在照她。她心里七上八下的,十分担心毒龙看到她。她的视线稍微移动,看到不远处山上有一个洞,洞里红通通的,她想那会不会是毒龙的洞穴。毒龙终于向另外一个方向走去,她马上躲到了附近的一个房子背后,看着远处的山,想着那就是她的故乡。突然她听到毒龙的巨大的脚步声,它正在往房子这边移动,她怕得要死。这时房子侧边的窗户伸出一个头来,给了它几张小纸片和一支笔,说:“毒龙的孩子就在山洞里,它要教育孩子,你要是给它读文章,它就不吃你。”说完,毒龙已经把硕大的头颅伸到房子顶上了,她信口胡诌了几段话,没想到毒龙真的离开了。这时候她也醒了,向窗外一看,天已经麻麻黑了,何玉笑着看着她说:“哇,你睡了这么长时间!” 等众人垂头丧气了好几天,秦风才向他们解释,那是他的有心之举,但无意贬低任何人。至于其意,众人深深会意。 晚上,弘毅想起秦风和自己的辩论,不禁嘴边挂起一丝笑容。“我没有明白你写的是什么?你以为你将这些流派的手法全部糅合起来就算成功了吗?有些流派之间是相互矛盾的,顾此失彼的。巴尔扎克和普鲁斯特是矛盾的,福克纳与陀思妥耶夫斯基斯基怎么融合,鲁迅和艾略特怎么拼凑,但丁和梅瑞狄斯怎么统一,左拉和拉伯雷怎么协调,而你却要将现实主义、自然主义、唯美主义、古典主义、印象主义、批判主义、象征主义、唯美主义全部交融在一起!这是交响乐吗?!(这是风牛马不相及!”秦风激愤地说道。“其实,它们之间是有共通之处的,而我在寻找它们之间的和谐之处——当然我的主格调是现实主义。”弘毅低声说道。“你的意思是从巴赫、贝多芬、莫扎特、瓦格纳、海顿、柴可夫斯基、李斯特、德沃夏克、柏辽兹、德彪西、亨德尔的曲子中摘抄一段拼在一起能构成美妙的组曲?”秦风质问。“或许很难听,但要是他们的意蕴组合在一起呢?”弘毅不急不躁、不紧不慢地说道。“我说的就是意蕴!”秦风一下子站了起来。“倘若和谐呢?”弘毅又问,“譬如说我在叙事时采用现实主义,抒情时采用浪漫主义或者自然主义,议论时采取批判主义——类似于此,或许有机会融合?” 第二十二章-2 “我不这样认为,你的分析将微渺的可能性数倍放大,甚至把环境的影响、性格的影响融入其中,又把个人的理智、素养、习惯的力量数倍缩小,最终让次要力量粉碎主要力量。我承认,去借钱时的拖延、斡旋必不可少,我们甚至不低估贵妇人挠首弄姿、玩弄他人爱情的能力,或许萨宁会深陷其中数日——何况我们不要忽略这样一个事实:贵妇人追求享受定然不会在身无长物的萨宁身上多花精力,萨宁终究会憾然归来,而杰玛定然会原谅他——而不是三十年后的悔悟。这样的真实违背了逻辑,使得作品的整体表现在一定程度上收到了影响。当我想起杰玛已经成为母亲——我觉得她不会爱自己的丈夫,她爱的是萨宁,我觉得爱情效力的唯一性不可能让杰玛忘记过去的爱恋(虽然那已是痛苦,却加倍强烈)。这涉及到作家的真实与现实的真实,显然前者努力刻画后者,但绝不会清晰毕现,甚至互有龃龉。若是我,我绝不愿让萨宁留下遗憾,你看,作家的真实也迥然有异。这涉及到一个问题:作家自我的真实与现实的真实如何取舍?” 弘毅皱了皱眉头,他认为这两者应该保持统一,前者应该以后者为追随并保持依托,但不应忽略作家的个性(即作家自我的真实),这本是也是一种现实的真实,他不能看到我看到的世界,我也不能看到他看到的世界。老秦头曾经和他谈过这个问题。有一次,他问老秦头,为何有些作品并不显得十分不真实却颇有赞誉。老秦头说:作品的真实这件事应该分为两种,一种是作家自己的真实,一种是真实之真实。条条大道通真实,作家总想另辟蹊径,但他的视角不一样,他看到是一方面,他使用的技巧是一方面,他表达的又是一方面,有些作家甚至专门截取生活中似乎不存的故事进行描写。还有一种真实,那是存在于读者群体的视角中的真实。读者是挑剔的,作家又是有个性的,这两者总是互相矛盾的。我们假设真实(绝对的真实)存在于此,作家去观察(浪费了一层真实),进而揣摩加工(浪费了一层真实),最后笔头涌现(又浪费了一层真实),到了读者处,又浪费几层真实;但总体来说,真实的核心并未转移。这样作品中的真实似乎显得奇怪了(或许也是作家故意为之)。弘毅对云心说:“两者之间,应该寻找一个平衡点。作家之所以不向现实之真实靠拢,不是不可为之,而是不愿为之,这一方面削弱了现实之真实,又给作家之真实增添了魅力。过多的偏就现实之真实亦不足为道,且作品本就不是真实的直接映射,作家需要对这些真实进行过滤选择,两者又互相作用,相互影响,至于谁主谁次——我觉得完全在于作家本人。不过我的写作风格偏向现实主义,我以现实之真实为主,至于我的个性又微乎其微,故而现实气息极为浓重——艺术家缺少个性倒并非憾事,这样一来,个性对现实的渲染就变少了,而现实之真实更能以独角戏的方式出现。” 云心问及老秦头,弘毅便对他讲起了自己的小村:“我们村哪,叫金门村。村里有俩知识渊博的大文人,秦文澜和秦旺财。两个人都是庄稼人,命不好,村里人都说‘肚子里的墨水倒不出来’,写了一辈子书,也不发表。小时候,我老去他们家玩,他们就给我读一些文章。他们教了我很多东西。可惜的是,这两位长者互相龃龉,村里人对他们处处抵触,说他们是‘风雅之士’,嘲讽他们不会种地。有个市作协的作家,叫民生,他从文澜叔那儿学到很多。秦叔犟得很,民生请他去作协他屡次拒绝,更不愿将作品发表。文澜叔的媳妇跟人跑了,他默默地隐忍着——哦,告诉你一个秘密,”弘毅压低声音,“你可不要说出去。” 云心也低语道:“我不说。” “秦博的父亲就是秦文澜。”弘毅说。 “什么?”云心惊诧不已,两条淡淡的眉头像弯月一样向上快速上升,静如湖面的额头涌起几道涟漪,眼睛睁得大大的,显得不可置信。秦文澜的故事,他颇为惊异又暗暗佩服,但他觉得故事遥远而朦胧,好似与秦博丝毫无关——对于那些与我们无关的故事,我们无法身临其境地感受其中滋味,许多本该勾起的感情要么微乎其微,要么背道而驰,我们仅是快乐的想象和美好的心灵来给予他们以应有的感情(就像小说里的故事感人至深,知其虚构,便不能为之惊绝,为之叹惋)——就像他从小说中读到的一段故事,而当他发现这不仅是一个真实的故事(从抽象意义的真实上升到客观存在的真实),而且其中人物就活生生地活着他身边时,他几乎不知所措,好像人家要求他必须如何反应似的。故事,记忆,话语往往只能编织抽象的大网,把真实的生活网络其中,而人物才是整张大网的联络点,激发点。隐形的生活之网在五洲四海不断展开,而我们不知不觉,我们只活在以自我为中心的小天地中——甚至经常会忽略其他人物的存在,其他生活的存在——只有当我们亲眼目睹了那些被我们忽略的人物,或是与其发生了联系,我们才意识到世界旋涡中,有无数星辰在运转,而我们只是其中一座毫不起眼的小行星。云心说:“以后多帮帮他。他年龄太小,又孤苦伶仃。” 弘毅点点头说:“秦博很坚强,也很懂事。秦叔对我说,他母亲走后,秦博从没提起过母亲。他知道母亲做了不好的事情,就用对母亲的唾弃来抗衡思念妈妈的感情;他哭过好几次,但是秦叔没有去安慰他,他不愿意说落媳妇,他希望秦博能自己想通。他觉得‘苦难是最好的老师。’我们平日多给他一些照顾。秦叔还在金门城打工,文学的事也没落下。民生现在离得近了,经常会去秦叔那里交流讨论自己的作品。” 第二十二章-3 两人正说着,门突然被推开了,秦博和诸葛竑一前一后带着笑脸进来了,看见弘毅和云心坐在一起一副密谋大事的样子笑得更厉害了,问道:“两位哥哥是否在煮酒论英雄?”弘毅和云心也笑笑,云心手指弘毅,后自指,说道:“今天下英雄,唯弘毅君与予耳!”弘毅装作大惊失措,环顾四周,继而大笑:“一震之威,乃至于此!”惹得四个人又笑了一阵。 秦博和诸葛竑走到两人面前,诸葛竑说:“我们要打一个赌,要请你们作个见证。” “赌什么?”云心问。 “谁读的书多!” “输了怎么样?” “输了给大家跳舞。”秦博说。 “我可不会输咯。”诸葛竑笑嘻嘻地说。 “他占便宜!”秦博指着诸葛竑对两人说。 “为什么?”云心问。 “他看起书来,一目十行。我赶不上他。”秦博说。 “那就是不敢咯。”诸葛竑双手叉胸挑衅道。 “我就是怕你输!”秦博不甘示弱。 两人最终达成了协议。 秦风最近在写一部新书,书名还没有想好。讲的是父女之恋,故事并不复杂,讲了父亲在道德和爱情之间饱受挣扎,结局究竟是父亲的爱情战胜了道德,还是道德战胜了爱情,他还没有确定。他决定采取意识流的手法,做出一些创新,努力把对内心世界的探索穷究挖掘到极限。他给友人们寄了一部分手稿,友人们并不看好,他们认为这样离经叛道的题材违反了道德伦理定然会让秦风受到严重非议;极少的友人在表明了这是一部优秀之作。不用友人们提醒,他知道作品一旦发表,他会受到批判,这种批判甚至将从评论界扩散到舆论界,托马斯·哈代就曾为此付出了代价,牺牲了小说生涯——他们笑着说,秦风也可以像哈代一样从事诗作,毕竟他已经是一名诗人了。早年青年时代,他就试图摆脱主观意识——道德伦理、价值观——对作品的束缚,他相信作品是自由的,他力图揭示人性,但恰恰人性最真实的一面最不堪入目。初次拜读托翁的《安娜》,沃伦斯基一出场,他就意识到沃伦斯基和安娜将会发生恋情,这使他感到寒心,尽管他同情安娜不幸的生活,但他认定安娜不会得到真正的爱情,卡列宁固然木讷,却还算忠诚——但爱情命令安娜背叛婚姻的誓约。他无法理解,更无法接受,他的价值观与此不合。托翁笔下的卡列文那般可笑可悲,而安娜因为爱情的觉醒就拥有了打破伦理的特权,若是托翁转而同情卡列宁,安娜则显得可鄙;那个年代盛行的贵族之风——贵族子弟以向已婚女士求爱为荣,以向单身女郎求爱为耻——叫他厌弃,他绝不愿这样设计故事,哪怕那是现实。安娜在某种程度上抛弃了自己的儿子,而沃伦斯基也并非不爱她(他的平庸与自私只是一方面),他为她自杀,在安娜卧轨自杀之后,沃伦斯基难道不也等同于死去了吗?至于卡列文的贪名逐利,沃伦斯基的虚伪冷漠,难道安娜就十全十美、无可指摘吗?她爱着自己的儿子,却不愿意尽好一个母亲的职责——正是所谓的爱情觉醒让她忘记了其他美好的品质,爱情的灿烂烟花完全凭借着燃烧所有的道德、伦理、母性、素养,且美其名曰“打破藩篱”。她为何不能像克莱夫王妃一样保持操守呢。但是他慢慢明白,作品高于现实,作家在作品中的角色亦不依附于现实,而是高于现实的,作家是现实之眼,他甚至无法改变作品,作品早在现实中成型了,作家不过对其进行采撷罢了。他明白了,即使这部巨著改名为《卡列文》或者《沃伦斯基》,其故事并不会与《安娜·卡列尼娜》有所殊异。 秦风住在邮苑,不常回家,紫怡偶尔过去小住几天。紫怡怕秦风孤单,让自己心爱的小黄猫陪着秦风。女主人走了,它有些失魂落魄,但男主人也不错嘛,对细心照料。天未亮,秦风就赶往办公室了,小猫自己跳上窗户,用灵活的小爪子拨撩拨撩丝绸窗帘,想朝远处看看。一开始,它在玻璃上看到一个和自己长得一模一样的小猫在看着自己,吓得它瞄叫一声,弓着身子,窗台像弹簧一样把它弹射了出去摔到了软绵绵的沙发上。小猫惊魂未定,又在茶几上看到相同的倒影,一下子恍然大悟。 第二十二章-4 小猫又重新跳上窗台,不再理会玻璃上清晰的影子,把目光转向远方。“哇,多美啊,”小猫喵喵叫了几声,兴奋地用两只前爪在空中撩拨了一番,“曙光乍现,像一只妙手抚摸着蔚然云霞,云霞像鲜艳的花朵一样盛开了!她们涨红了脸,聚在一堆,也把含情脉脉的目光送向朝阳,朝阳风流倜傥,意气风发,小脸也涨得通红,像秋天的苹果一样呢!云霞姐姐们挥舞着长袖,舞动着曼妙的身姿,一颦一笑都在暗送秋波,她们又招呼来自己的姐妹们,把朝阳团团围住,大声表白道:‘朝阳哥哥,您就不愿意多停留一会儿吗?您是那么的善良,昼夜奔驰,毫不停歇;您是那么的慷慨,燃烧自己,温暖别人;您是那么的聪慧,真理之光,照亮黑暗。我们日日夜夜等待您的到来,如今已经千秋万载,您莫非不喜欢我们众姐妹们?’朝阳躲躲闪闪,想避开云霞姐姐们投怀送抱的绰约身姿,却进退不得,只好遮起羞涩的脸庞。”小猫嘻嘻地笑着,两只小爪快乐的挥舞着,继续喵喵地叫道:“云霞姐姐们春心荡漾,在朝阳的脸上亲了一口,才微微松开了他的衣袖,朝阳猛一用力,一下子窜出老远,心有余悸地看着迷迷痴痴望着他的云霞姐姐说道:‘亲爱的云霞妹妹们,并非我不愿与您们在一起,我负有艰巨使命,一刻也不得停息,我的生命之意义在于奉献,在于牺牲,在于燃烧。你们看,人间黑暗肆虐,那是我永恒的敌人,我愿与他们同归于尽。’云霞姐姐们故作嗔怒:‘你是不是不喜欢我们姐妹们?’朝阳边向天梯奋力攀爬,边回头使劲摇摇头喊道:‘不!不!不!’朝阳上了一个台阶,赶紧躲在在一块大石头后面连喘粗气,这时耳畔还传来云霞姐妹们呼唤着‘莫走,速归!’”小猫又在窗台上兴奋地跳跳,用小爪子轻轻拍了拍自己小脑壳,叫道:“我应该把刚才说的写下来。”刚跳下来,又叫道:“算啦,算啦,写字太累啦!”说着,又跳上了窗台。朝阳渐渐大放光彩,远方在雾霭下显得虚无缥缈的轮廓一下子清晰了起来,小猫举起小爪子数远方的个数,先从南向北数,数到一半眼神一恍惚就忘记数到哪座山头了,又从北往南数,瞥了一眼朝阳又忘记数儿了,气得用小爪子拍拍玻璃上的小猫脸,又用嘴舔了舔自己的肉掌,在头上抚弄几下毛发,喵喵叫着:“唉呀!头疼!”阳光像潮水一样从东边涌来,一下子冲到沙滩上,京城的东边一下子被湿漉漉的阳光浸得潮湿起来,薄薄的雾气像小珍珠串起的帷幕闪闪发光,高楼大厦像海岸上的屹立不动的巨大磐石,远处的低矮的房屋像海滩上一块块小石子,当温红的阳光一下子把他们笼罩时,他们也发出阵阵光辉和鸣,阳光不仅带来光明,也带来黑暗,高大的磐石身后拖着他们长长的背影。阳光之潮一下子蔓延到了邮苑,邮苑一下子充满了光辉,小猫举着爪子指着***像喵喵地叫着:“主人就是去那里了呢。”很快,大水淹没了整个北京城,不仅海岸线被不断吞没,海水的高度也在不断上涨,原先只能浸到巨石膝头的浪潮一下子把巨石吞没了,小猫咂咂舌,仿佛能尝到海水的咸味呢,它甚至装作游泳的姿势——就如同整个京城真儿个处在光海之中了。 吃了主人准备的猫粮,小猫在主人的书房跑来跑去,后来它把自个儿跑累了,又躺在主人平时坐的软绵绵的椅子上,用小眼睛瞅着自己动来动去的尾巴,一边喊着“听话!别动”一边让自己的尾巴动来动去,就这样把自己惹得哈哈大笑。笑完了,又指指自己的尾巴,“你再动,我就吃掉你!”尾巴挑衅似的晃来晃去,它就用前爪抓,可怎么也抓不到,它一下子跳到地上来,围着桌子腿追自己尾巴,追了几圈,只觉得天旋地转,大呼一声:“吾晕乎!”就一下子倒在地上抱着桌子腿睡着了。 小猫醒来已经下午时分,它跳了几跳,大叫着:“不好啦!不好啦!”小猫马上跳上窗台,只见窗外乌云滚滚,太阳的圆脸一下子被层层乌云裹了起来。“啊!我真为太阳担心!这些动了情的云霞姐姐一下子要报复太阳啦,虽然她们深爱着他,但女人哪女人,有时候用爱去爱,有时候用恨去爱,真是‘爱之欲其生,恶之欲其死!’你看,太阳在云层里苦苦挣扎,云霞姐姐因为仇恨变了脸,一下子叫来风雨雷电。平日里,风公子追着云霞姐姐,云霞姐姐总是欲拒还迎,俘获了风公子的爱之心。雨公子总要借云霞姐姐的雨扇好把自己从天上往地下赶,每次思念云霞姐姐了,雨公子就去借雨扇——云霞姐姐心性聪慧,又把雨公子的心牢牢拴住了。雷公子和电公子是两个大懒虫,平日里躲在不知名的仙人洞里呼呼大睡,派了个小跟班盯着雨公子的梢,等雨公子前脚一走,他们后脚就出发了。雷公子负责唱歌,电公子负责打闪光灯。雷公子‘啊啊啊’的吼着,气震山河,电公子奋力地击打电石,闪出的电光亮如白昼,云霞姐姐却大叫着:‘你们两个笨蛋烦死人啦!一个要把人耳朵震聋,一个要把人眼睛闪瞎!搞什么呀!’风呼呼地跑东跑西,而云霞姐姐总是给他一个背影,他叫道:‘别这样啊!我有话对你说。’云霞姐姐总是捂住双耳,叫道:‘我不听!我不听!’风公子十分气恼,叫道:‘总有一天,你会明白我是这天上最伟大的神!’云霞姐姐听了故意气恼他:‘我一点也不在乎!’风公子显然没有料到云霞姐姐说出这样让他伤心欲绝的话来,一下子从天上飞到人间,把树啊,花啊,草啊尽数摧毁——他刚刚从我眼前刮过,我可不惧怕他哩——云霞姐姐在天上喊:‘你要是再这样伤害人间,我就不理你了!’风公子气得一掌把一棵大树拦腰劈断,冷哼了一声,又飞到天上来了。太阳被云霞姐姐的万端彩练捆绑起来,姐妹们在审问太阳,‘为什么不要我们的姐姐?’太阳结结巴巴地说,‘我……你……啊……放我出去!世界需要我!’姐妹们都笑了起来,‘什么你呀,我呀,你就说行还是不行。’太阳涨红了脸,叫道:‘啊。’云霞姐姐叫风公子、雨公子、雷公子、电公子去折磨一下太阳,他们都吓得后退。云霞姐姐气得大骂:‘一个个窝囊废!’云霞姐姐突然哭了,说道:‘你们都走吧,留我一个人孤孤单单的守着这无边漠空。’四位公子一听,便要上前安慰,可云霞姐姐松了太阳身上的彩练,对着他们五人厉声叫道:‘走!走!都走!男人没有一个好东西!’看到太阳出来了,四位公子马上溃散而逃,云霞姐姐留给太阳一个背影在掩面哭泣。她静静地听着太阳的脚步声,听到脚步声突然停了,她的心砰砰地跳着,想回头看一眼却故作镇定,接着又听到太阳渐渐远去的脚步声了。云霞姐姐擦了擦眼泪,叹了一口气,又握紧白皙的小手,暗暗下定决心:‘终有一天!终有一天!’唉,天气又放晴喽!” 小猫从窗台上跳下来,它暗想云霞姐姐还会在黄昏时节等待太阳的,却已经不忍心去看那一幕,它喵喵地叫着:“为什么爱情总会叫我们受伤?为什么我们要去追求这个叫我们伤痕累累的家伙?我永远不去寻找那家伙,吃饭,睡觉,看书,听音乐,陪着女主人——我就心满意足了。” 第二十三章-1 北国之秋如同浪潮一般席卷而来,筑起了高墙坚壁的城市也无法阻挡萧瑟遍地氤氲。人造的阁楼大厦把大自然的四季变换挡在了窗外,凉风阵阵,黄叶纷落,暗云遮日,候鸟南飞,阳光生锈,薄雾晨起,晚霜渐浓,星辰孤凄,而室内暖如晚春,但人性的习惯在隐隐作怪——心中之秋意不约而至。京城风大,狠狠地撕下街道两旁、公园里、郊区的花草树木的繁茂枝叶,向着行人怒吼发威,阵阵妖风像流水一般流向主道、小巷、长廊、破了洞的房屋、开了窗的公交汽车、衣袖里、口袋里、沟渠里、树洞里、枝头、树干、楼房、下水道,直刮得四面楚歌,八面埋伏,北境之大到处飘荡着它们振聋发聩的吼声:“秋至矣!秋至哉!”巍巍自然之力浩瀚无边,直叫人定胜天避易三舍。要从北境整体来观看秋意,不若京城,又不若从邮苑的局部视之。邮苑就像一个浓缩北境,园圃似公园,梧桐若丛林,白杨如高山,松柏作丘陵,还有银杏树、槐树、龙爪槐,一大堆在秋风中只作昙花一现的五颜六色的鲜花,弱不禁风几乎要被连根拔起的丛丛枯草,疾风之劲让这座城池平添雄浑之意。观秋,有时从全局观之,有时从局部观之,全局中我们本该关注共性,却看见局部的个性毕现;局部中我们本该关注个性,我们却看见全局的共性显示出命运之力。秋至,寒不远矣。 入秋没几日,有两位姑娘就已经扬名全苑了。也不知传言的源头在哪里,但传言颇像高山上的一淙冰雪消融而成的溪水,流至山脚,已成山泉,再从高原流到平原,便是大河;大河滔滔,源头之水又有几滴?传言之始,子虚乌有,甲乙丙丁吐一道丝,张三李四吐一道丝,集众人之力织成恢恢之网,将主人公笼罩其内,层层叠叠,脱身不得。这网里,主人公已如待毙之兔,百口莫辩:辩之,心虚也;不辩之,心怯也。众人的名义即正义,众人的正义即道德,众人的道德即法律;以众人的名义宣判精神上的无期徒刑,不予置辩。主人公一夜成名——莫言好名、骂名——这是众人审判之结果,谈不上公正,一分激情澎湃,一分追求正义,一分鞭笞黑暗,一分宣泄欲望,一分百无聊赖,一分多愁善感,一分义愤填膺,一分丧心病狂,一分一无所知,一分人云亦云。传言之力,可抵岁月之功,一言扼杀天才,一日埋葬英雄,一朝弹劾好汉,一时擢发难数。流言止于智者,智者已不多矣。邮苑的传言几乎和秋风一同出现,并随着秋风把这个消息传播到听者耳中。据说,这两个姑娘,一个叫文珊,一个叫田木,皆貌若仙人,前者是个音乐天才,后者是个舞蹈奇才,如此才华绝伦,美貌惊天的两位女子自然会引起历史上诸如海伦般的响应和轰动。总之,一时间她们成为风云人物,无人不知,无人不晓。这个严肃的高级学府也同社会各界一样,至高无上的真理求索形成不断升高的精神文明灯塔,俯首可拾的流言传闻形成点缀在这个高耸入云的学术殿堂闪闪发光的丛丛灯火。 一天,诸葛竑和秦博问弘毅:“你们知道文珊和田木吗?”弘毅合上书,问道:“没听过。这两个人怎么了?”诸葛竑走过来翻了翻弘毅合上的书,原来是秦老师写的《风入夜》,便说道:“你可真是‘一心只读圣贤书,双耳不闻天下事’啊!我刚说的这两位可是邮苑的两位仙女。”说着,他的眼睛瞪得大大的,就仿佛她们是他自家姐姐一样。“怎么?难道你们俩见过?”弘毅问。两人摇摇头。这时,李恒来弘毅屋串门了,看见诸葛竑和秦博正把弘毅团团围住,就问:“你们仨干嘛呢?”秦博两人稍微散开了点,弘毅扭过头来说:“他俩正给我介绍文珊和田木,说她们沉鱼落雁,闭月羞花。”诸葛竑察觉到李恒的身体微不可察地一震,笑嘻嘻地问:“李恒,你心里有鬼。”李恒不慌不忙道:“俗话说,‘人不风流枉少年’,况且,‘窈窕淑女,君子好逑。’”几个人笑笑。 当文珊听到室友说她已经扬名全苑的时候,她静静地望着陶婷婷的刚施完妆的可爱脸蛋,假装生气地哼了一声,说道:“婷婷,你又胡言乱语。”自从文珊一天晚上和陶婷婷夜话谈心的时候无意间告诉她自己的爷爷是文洛之后,陶婷婷就像变了一个人一样总是用崇拜的眼神看着她,仿佛文珊在说出她爷爷名字之前只是一个普普通通的小女孩,而现在摇身一变成了仙女。“你说的就是老艺术家文洛先生?”陶婷婷对此再三确认。“我父亲好喜欢你祖父的音乐啊。”陶婷婷说。“你真是一个神奇女孩!”陶婷婷一下子从床上爬了起来,痴迷地看着文珊。“你为何不去学习音乐呢?”陶婷婷抚摸着文珊温暖如玉的手,鼓动着嘴唇,在她手上亲了一口。“我祖父不愿意让我学。”“不可思议。”陶婷婷听了目瞪口呆,难以置信。 “不过,我说的可都是真的!”陶婷婷笑嘻嘻地说,“但你可要小心了。” “小心什么?”文珊放下手中的吉他问。 “我刚才说的是‘你们出名了’,而不是‘你出名了!’”陶婷婷摆出一副文言老师进行古诗词赏析时字斟句酌的神情。 “还有谁呢?”文珊也摆出一副勤学好问的书生“知之为知之,不知为不知”的诚恳态度。 “她是你的对手!”陶婷婷说着从凳子上站了起来,双手背在身后,脸上一副“老夫子”的神态,她把目光狠狠地盯着装点得像个童话镇一样的墙壁(以达到极目远眦的效果),清了清嗓子,绕着文珊转了两圈,而文珊故作配合地装出天真灿漫又可怜楚楚的眼神抬头望着面前这位自称“吃过的盐比她吃过的饭还多,走过的桥比她走过的路还多”的老前辈,“她就是田木。”后面的这句话她故意说得平淡无奇,以欲扬先抑,来达到一方面为文珊敲响警钟,一方面蔑视田木的效果。刚说完,陶婷婷就忍俊不禁地跌倒在床上,用手夸张地击打着被子。 第二十三章-2 文珊看着眼前这个经常自娱自乐把自己感动得要么大笑、要么大哭的女孩子,自己也笑得差点流泪,抱拳求饶道:“我的姑奶奶,您可真是德艺双馨,演技精湛!”然后也笑道,“你看看,连我也学会‘拿腔作势’了。” 两个人喜不自禁,笑了半天。陶婷婷才开始介绍田木:“田木啊,老美了!都说她是舞蹈天才,果然非比寻常。” “你怎么跑去看人家跳舞啊!” “她把一大堆痴男怨女迷惑得神魂颠倒,唯有我耳清目明,只缘我知咱这儿有待字闺中的苑中花魁,文珊是也。” 文珊扑哧一笑。 “嗯,”陶婷婷流露出一副心迷神醉的样子,仿佛饮下一杯老酒,故作深沉地说,“真个儿要比起来,那真是‘梅须逊雪三分白,雪却输梅一段香’。” “那谁是雪,谁是梅?” “你自己选一个,剩下的是她。”陶婷婷粲然一笑。 果然,马上有很多人想结识文珊。这些意气风发的男孩子,有的腼腆,有的稳重,有的潇洒,见她独自行走,就上前攀谈。有的曲意迎合,“听说你的祖父是文洛先生,在下某某,喜欢艺术,觉得你我颇为有缘,希望结识一下姑娘您嘞。”有的欲扬先抑,“我虽不才,读书破百;我虽不慧,下笔有神。此小才在您面前实属班门弄斧,不知道能否有幸做个朋友。”有的开门见山,“你好,不若交个朋友?”有的直抒胸臆,“你丹唇外朗,皓齿内鲜,明眸善睐,靥辅承权,手如柔荑,肤如凝脂,领如蝤蛴,齿如瓠犀,螓首蛾眉,巧笑倩兮,美目盼兮,瑰姿艳逸倾国倾城。”有的偶然邂逅,自称有缘;有的赠送信物,只求一谈;有的传递信件,暗表爱意。 前些年,文珊常受人追捧,不过那时她的气质就像折叠的花枝还没有展开,面庞上略带青涩,眼神中稍含迟滞,身材还在慢慢成型,可是就在这年夏天,她随着家人去青海旅行,回来之后一下子就变了。有些少女的气质和容颜上的变化似乎是在一夜之间发生的;起初,我们仅仅感觉到年轻的少女在不断地积累着美的元素(就像知识的积淀一样),外界的力量牵引着这些美的元素的汇集,而她们自身也在不断突破固有壁垒让身体和灵魂之美散发出来,就像花朵的盛开,先是花瓣徐徐舒展、伸缩、张开,接着花柱慢慢升起、伸直,最后由春风给它们最后一丝点缀。文珊旅行归来,照照镜子,自己也觉得惊奇,她的眼睛更加明亮了,仿佛干涸的河床注入了春水,眼睛一张一合,闪闪发光,就像漆黑的夜空升起了万千繁星,眼角的青涩仿佛被雨水洗涤过一样,变成了青春不断张开的有灵性的翅膀;她的额头此前有一些皱纹,可现在没有啦,皮肤变得像青海湖水一样轻盈又润滑;整个脸庞好似一幅画,原本流淌着美的暗涌,后来再加上画龙点睛之笔,一下子升腾一种无法分说的意韵。文洛欣慰地看着孙女脱胎换骨的变化,艺术的美感在他久已干旱的灵感之境下起了不期而遇的甘霖,他充满皱纹的脸上一下子涌满了泪水,就仿佛那滋润心田的甘霖在心中积满又从眼眶中溢出,又经过脸上的岁月留下的山川谷湾,最后流到嘴巴,老人用自己干枯沙涩的舌头舔了舔灵感之液,又品尝到曾经寸步不离的灵感甘泉的清冽滋味。“珊珊,长大了!”爷爷不无喜悦的说道。受到爷爷的影响,文珊思想中始终流淌着一股艺术之泉,这道泉水滋养着她的成长,她也如同爷爷一般对新兴的、流行的艺术有着隐隐的排斥,她深知自己永远不会做一个偏执的、强势的、激进的女子,她的命运是一泓潭水,环境给了她什么样的形状,她就变成什么。文洛辛劳一生,知晓艺术的快乐和痛苦并存,前者愈盛,后者愈甚,两者交替出现,互相纠缠,直到灵感衰竭之日。文洛的儿子文宗的天赋不如父亲,但在艺术上亦有建树。儿子的艺术格局始终笼罩在父亲的阴影之下;儿子的处境颇像尚未写出《茶花女》的小仲马,食父之誉有如锋芒在背。文洛和儿子达成了共识,不赞成文珊走上艺术的道路。他们的思想较为古旧,认为艺术对于女人只是锦上添花之用——这个观念在乖顺的文珊身上从未引起反抗。他们对文珊的宠溺稍微打开了自己古旧思想观念的大门,但也只是允许文珊在门缝里看看新思想的模样,知晓它们的存在——他们的行为似乎没有禁止文珊追求艺术,但态度上的谨慎已经通过耳濡目染、潜移默化转移到了文珊的思想中。 文珊自幼喜欢音乐,父子二人也承认文珊“颇有音乐天赋”,却也仅限于发展“兴趣爱好”。父子二人如此严谨地看待艺术,并把自己的毕生精力花在了艺术研究上,却不允许文珊从事这条他们甘之愿之的道路说来可笑,也与文珊出生的故事有关。文珊满月的时候,文洛的很多老友过来为其贺喜。有一位老友叫彭莱,是个著名的易经大师。文洛一时心动,想为孙女求得一卦。彭莱摸了摸自己的胡子,笑呵呵地说:“算不得,算不得!”文洛再三恳求,彭莱得出一卦:“小女啊,要远离艺术;若走了你们的老路,有大灾。”文洛一听,大喜,这命理正应了自己的打算,却听彭莱继续说道:“天机不可泄露。”文珊无忧无虑地长大了,文珊的母亲见女儿心性巧慧,对音乐十分着迷,边和丈夫商量,觉得不能压抑了孩子的天性,文宗的信念有了隐隐晃动。文洛后来也同意让文珊学习音乐,但不能专门从事音乐。 青春是幻梦最活跃的年纪。爱情作为一种亘古不变的追求自我们降世以来便烙刻在我们的灵魂追求中。青年人幻想着琴瑟和弦,鸾凤和鸣,他们渴望着雨巷中撑着一把油纸伞的姑娘,正如姑娘幻想游吟诗人。每个人的心念中都荡漾着这样的幻梦,这些幻梦彼此交织,有一天,当两个幻梦天衣无缝地衔接在一起的时候,爱情便由幻梦变成了现实。大家多念起钱钟书与杨绛。大才子费孝通和钱钟书一起追求杨绛。钱钟书初见杨绛,便说:“外界传言我已订婚,此非实事,望汝勿信。”杨绛亦道:“外界传追求我者,孔门子弟‘七十二人’之多,或称费孝通吾男友,皆失实也。”而大才子费孝通去表示心意:“我们也可以做朋友吗?”杨绛直言直语:“朋友,可以。但朋友是目的,不是过渡。”钱钟书和杨绛伉俪情深,在围城中恩爱一生,钱钟书去世了,费孝通常常去看望杨绛,杨绛仍告诫他,莫要知难而上。费孝通倒没有弗洛伦蒂诺·阿里萨幸运,但这即是爱情中的诸多不确定形态中的一个确定的形态,我们无从知晓,也无从改变。 第二十三章-3 文珊自然也怀着此般美好的幻想,但她没有想到现实用这样惊世骇俗的方式来实现她的幻想。他们都来追求她的爱情,一下子叫她眼花缭乱,措手不及。事实上,她那虚无缥缈的幻想绝对无法和现实统一起来,那些抽象的概念经过艺术般天才的装点早已扑朔迷离,这种宛如梦境的想象力每每与现实拉开距离就会变得愈加清晰,愈加真实,并在思维之境不断的上演——上演的那些朦胧的画面带给她期待中熟悉的梦想成真的愉悦——但现实往往像烈火一样让这些光怪陆离的泡沫破灭,这往往使得幻想的愉悦和现实的失望不断循环,不得不迫使它不断打破、重建幻想。幻想之抽象与现实之具象互相矛盾——虽然两者互相依存——要使得两者调和,就必须让过多的幻想离开,这就让如同驱散迷雾,才能看得清风景一样。但年轻的孩子们,却宁愿选择相反的做法(即增强幻想之力),也便让青春在愈来愈浓的迷障中度过;他们错把这种不清晰、朦胧、粗糙的画面当成某种精神快感的来源,误以为打破镜像就会出现的真实是自己永远不能面对的(尽管他们内心已经承认这即是真实),宁愿望着天空中的海市蜃楼自欺欺人地称赞那才是真正的风景。这种从幻想到现实的过渡怕是每种思想形态都必须经历的过程,爱情亦不例外——它可以穿过现实在幻想和现实之间摇摆或者重新回到幻想,但绝不可以不入现实之门而穷居幻想之所。 田木则没有此般幻想,她不过提前走过了这条必经之路。当有人在她耳畔提起近日惹大家纷纷注目的“邮苑双娇”的时候,她几乎无动于衷。继而,有人说,“邮苑双娇”其一就是她,她略作惊讶,觉得这都是小孩子的把戏。她又听说自己已经出名,已然众星捧月。不少人在练舞房看她跳舞,她安然处之,更能舒展开自己的身体,以更加精湛的舞姿展现魅力。观众为她的表演注入了新的活力,她觉得他们的赞许的目光就是掌声,不知不觉间她仿佛已经进入了一个舞台当中,围在一旁的同志们全部变成了观众,一束橘黄色的灯光打在舞台中央,她穿上水晶鞋开始独舞,缓缓的钢琴独奏像潺潺溪水一样慢慢流淌,而她的脚法、双臂、双腿、身躯也似乎化作了流水,她的面前有一张大大的落地镜,她也欣赏着自己的舞姿——就仿佛她的灵魂已经逃逸出她的身体,而她的身体却迈着梦幻般的舞步,像精灵一样把身体的灵巧发挥到极限。台下没有掌声,观众们早已踏进了由她的舞步营造的神秘空间,他们看到的不是身躯之舞,而是灵魂之舞。她的灵魂也坐到了观众席,时刻矫正着她姿势的瑕疵之处,她显然比观众更吹毛求疵,有时甚至流露出愤怒的样子。舞蹈结束,观众们鼓起了掌。他们本不是来看她跳舞的,却也被她所感染。他们都想结识她,她一个也没有拒绝——但她冷冰冰的脸上冰雪般的笑意释放出如同冬日的凛冽:“朋友,可以。但朋友是目的,不是过渡。” 田木训练结束,照例给她的观众们嫣然一笑,迈着十分轻巧的脚步离开了。田木课余喜欢读书,尤其喜欢读一些思维深邃的书。她讨厌小说中谈情说爱的描写,她批判作家们的那些你依我浓的真实性——她有过一段刻骨铭心的爱情,但她受了伤——她尤其喜欢鲁迅和巴尔扎克的作品,他们撕开了现实世界的外衣,露出其金玉其外败絮其中的本质,尽管普鲁斯特在他的作品中说与他们家族交往的一些德高望重的公爵夫人讽刺巴尔扎克只是一个无法体验贵族生活便只好讽刺的家伙,但她对这些所谓公爵夫人的意见视如草芥。她来回翻看这些含有真知灼见的句子,就仿佛给自己的思想拧上螺丝,好不让生活之手轻易地松动他的思想之弦。她试图通过这些作品去审查人性的方方面面,从而让自己变成一个战士。巴尔扎克的作品中,她不喜欢《空谷幽兰》,她觉得这个作品俨然从现实主义转化成了浪漫主义,那些爱情和道德之间的挣扎让她感到痛苦,她也明白爱情在现实中的表现总是困难重重(这种困难重重又给一波三折的爱情镀上了一层浪漫主义的衣纱,不过并非柏拉图式的浪漫主义),她也明白十全十美的爱情可遇不可求,即使如此,她怀着对爱情偏执的愤恨来看待生活。欧洲的贵族生活里充满了虚情假意,在那个情妇纵横的时代,财产、爵位似乎决定了一切,这本身已徒增讥讽,但贵族们却乐在其中并引以为傲,而平民更是挤破脑门从外省来到巴黎,来经历一场场幻灭的遭遇。她隐隐喜欢“人间的撒旦”伏脱冷,他用自己同样肮脏的手段对抗着资本主义社会中的冷酷无情,爱情是一笔交易,在他的手里是使人降服的武器,他把自己的灵魂依附在青年诗人吕西安的身上(他的灵魂随着金迷纸醉的物质生活渐渐消亡),仿佛借尸还魂一般,让他的肉体继续伪装教士,却把精神注入吕西安的肉体,来对抗银行家、贵族、野心家、妓女、犯人、警察。田木看到了资本主义社会中的腐朽的人性,仿佛“鬼上当”只是在自我解剖,把体内的垃圾、毒瘤、腐烂物掏出来摆在桌面上并且大声高呼:“看吧!看吧!这就是我们的社会!这就是我们的时代!”正如她看鲁迅的书时,看到了那些旧社会的阿q,祥林嫂,她同样看到了血淋淋的现实。她觉得如果可以,她可以成为一个女战士。自从她失了恋情,她总是喜欢这类悲剧。 关于田木和文珊的传闻就像秋天的暗云一样,层层渲染,愈积愈厚,终于形成了一片云堆。最初的那团云稀里糊涂地汇聚了这么多云气,又感到身体沉重,一些流云就变成了雨滴往下坠落。有人认为她们应该一比高下。她们无动于衷,置之不理。但她们想摆脱这称号为时已晚,就像某个人远近遐迩的绰号一样,他想去除这个绰号,除非和所有认识他的人都吵一架——尽管如此,他无法大家继续在背后使用他的绰号。流言赐予的东西几乎难以退回,它们就像“红字”一样不仅烙印在犯罪者的胸前,也烙印在他们的心里。文珊无可奈何,索性听之任之。田木排斥无果,就嗤之以鼻。由于她们各处一院,且两大院素有学术之争,这学术之争后来慢慢发展到学术之外的方方面面,甚至连“美人”也要比上一比,以至于她们二人名声大噪。 第二十四章-1 父亲去美国谈生意去了,留下李恒一个人在家里的别墅里呆着。打开电视,总逃不出新闻、访谈节目、武侠电视剧、青春偶像剧、古装穿越剧、养生、体育赛事、教育、历史评说、动画片、电影、广告……索然无味地呈现着这个世界的各个局部。柔软的沙发,温和的灯光,偶尔进出的仆人,暗紫色的地板,吐露着尊贵气息的玲珑精致的坠灯,墙壁上价值不菲的、出自名家之手的巨幅油画,窗外雅致的园林……所有的这些奢华的享受也不断稀释着他的意志,它们就像波平如镜的湖面,湖水深处激荡澎湃,不断地冲刷着意识,它们挥洒魔法,把生活变成一片山海纵横的史前奇观,浪拍云崖,雾气蒸腾,浮云舒卷,深蓝色的天空欲言又止,弯月如弓射出道道皎白光芒,海上的岩石上歌声阵阵,那是塞壬的如泣如诉的低语,李恒化身为一个英雄,屹立船头,巨舰上忙忙碌碌的水手都是他的部下,海风浮动他的长衣,海浪点点轻溅到他的脸上,他下令驶向美丽的塞壬。关了电视,他像一条大虫子一样用奇异的姿态蜷缩在沙发里,眼睛睁得大大的,失神地一眨一眨,像逐渐暗淡的星辰。他突然想起妈妈,妈妈在另一幢别墅里,离这里很远。他坐了起来,准备去看妈妈。他抓起一个倒下的靠垫,这才看到靠垫下的《静静的顿河》,这才想起来,他是来看书的,可他把这件事给忘了。秦老师要求写的文章还未动笔。但他止不住去看望妈妈的念头。他给妈妈打电话,铃声几乎还没响起,妈妈就接通了。“妈妈,我一会儿来看你,你先别吃饭,我们一起吃。”电话那边传来几乎难以抑制的激动和哽咽的语气,连说了三声“好的!”前几周,妈妈数次打电话说她想李恒了,李恒总是嘴上答应,却迟迟不来。母子之间的对话往往不需要智慧来甄别真假,心灵感应就能轻而易举地揭穿谎言。何况,李恒的这种做法,和他的父亲何其相像啊!当李万通说,“事务繁忙”,他不能和她同居了。她没有反对,何况反对也没有用。当李万通说,“婚姻使得他束手束脚”,他不能和她一起生活了。她也没有反对,不过两行泪水已经流了下来。李万通说,“好了,好了。离婚后,跟离婚前是一样的,只不过我们不再是夫妻了。孩子们也可以去看你。我也会过来。这没什么不好,在我看来。”在那天,李万通难得尽了一下丈夫的责任,和颜悦色地拉着夫人陆凤琪的手,给自己和夫人倒了两杯红酒,慢悠悠地安慰夫人。这最后的温情在陆凤琪的眼里就是最后一束烟花,它升上星空,掩过了璀璨的星光,发光前所未见的绚烂光斑,只可惜当这些光影坠落之后,已剩千疮百孔的土灰和纸屑。陆凤琪醒来时,自己已经躺在床上了,她习惯性地往床的另一边一看,空空如也,旁边静静地看着她的女仆却轻轻地说:“夫人,先生已经走了。”那一刻,她感到了女人面对生活时心有余而力不足的软弱感,她想愤怒,但是她明白女人的愤怒也和洪水一样只能毁灭而不能挽回,但她叹了一口气,继续期待着爱情的奇迹。 李恒稍作打扮,戴上墨镜,开着跑车就上路了。路况还算通畅,他享受着疾驰带来的快感,好像自己一下子能够超越时间,把当下的自己驶向未来,然后优哉游哉地等待其他慢慢道来的人。他记得小时候,有一次和爸妈在香榭丽舍大街散步,他挣脱他们的双手,一路小跑到前面不远处,气喘吁吁地等待爸爸妈妈的到来,可他们三步作两步,马上又追上他了,他只得重新跑到更远处,他就这样自得其乐地玩着,他觉得这样就能节省下很多时间。他想起小时候找哥哥玩耍,哥哥总是在看书,他喜欢看科学家的传记,经常把自己看得泪流满面。他想起小时候家里总是很温馨,每个人都爱着他。跑车在空阔的街道上奔驰,回忆便风驰电掣般地倒涌回他的脑海,那一幅幅回忆的画面和眼前的画面在真实和虚幻之间来回变幻,不及捕捉,记忆已经将他推到下一个场景,这种恍然恍乎的感觉就像用速度撕破了现实的屏障,把过去、现在和未来变成了一幅幅画面,有时候上一个场景中火车的鸣笛还要在下一个场景中慢慢回荡再慢慢消逝,生活也变得无足轻重了,在这一刻,仿佛不是他在驾驭着车,而是他即是车——重要的不是他的身体速度与车等同,而是他的思想速度——他的思想在加速运动中变得不断迷离,并达到否认客观世界的程度,仿佛一下子把他与世界划开了界限(不是世界抛弃了他,而是他抛弃了世界),至于此时他存在的意义,存在即是意义。尽管他的精神在吮食着电光火石之间思维闪烁带来的愉悦,他的意识并没有松开将抽象和具象、现实和想象混为一谈的绳索——至少将这道准绳变得透明——每当他的精神碰撞到现实的边界并隐隐作痛时,他才能将自己的大部分感知力回归己身,重新获取与大千世界呼吸与共的千丝万缕的联系。 在李恒身上,并没有太多家庭观念的意识。在我们人生的某个阶段,当我们审视我们的习惯,我们的言行,我们的所有价值观——我们往往把这些与我们思想所联系的东西等价于自我——我们总以为这些习惯、言行、价值观只属于我们,就像我们的躯体一样,与我们是不可分割的一部分,事实上这些思想就如同一个果篮里的水果,大多采撷自他人之园,我们的思维之境仅是一个平台,一个载体——我们不仅从他人之园采摘业已成熟的水果据为己有,还拿取他人之园的土壤、水源、养料,于是我们思想之境那个号称“我的思想”之树就此成型,尽管它号称自己独一无二,我们依旧可以辨认出许许多多他人的枝节;但既然从肉体到灵魂已然受到其支配,我们也不得不予以无效的再次承认。一个成年人,倘若头脑中的家庭观念荡然无存,我们不可以批判他(他自有反驳的理由),而应该转向于他的成长之路。父母予以他的爱过于稀薄,这无疑给了家庭观念成型的第一刀;李恒受到全家人的爱同百鸟朝日一般以自我为中心,这一刀直接摧毁了家庭结构的框架。在李恒的眼里,爸爸、妈妈似乎仅仅只是一个被冠以血缘关系的名词,而其中笼罩着的某种爱的抽象意义却丝毫无存,它们仿佛两个充满了理性的词语,仅仅因为责任和义务而存在,而亲情之爱无法寻觅,就像沸腾的热水被抽走了所有的热量马上结为冰霜一样,他们的家庭之火也早已熄灭。 第二十四章-2 李恒走进妈妈住的大房子,房间很暖和,却空荡荡的。妈妈专门打扮了一番,可是李恒总觉得别扭。妈妈不太会打扮,也不适合打扮,她的温和善良并不需要现代化妆品。不施粉黛的妈妈有一种朴素的美,是个贤妻良母。李恒总觉得妈妈只适合静静地坐着,动一动就会破坏她的美感,她尽说一些叫人心疼的“傻话”,就像小说里那些待字闺中的傻姑娘。“妈妈,你怎么还化妆了呢?”李恒看着妈妈施的淡妆,一下子笑了起来。 “怎么了?恒恒。妈妈是不是不好看?妈妈再重新改一下?”妈妈倒是有些不好意思了。 “不是的,妈妈,我来你就没必要化妆嘛,又不是爸爸来——况且他来你也不用化妆啊——你本来就挺好看的,你又不会化妆,干嘛要辛苦自己呢。” “恒恒,”妈妈说起话来就像个小女孩,她边说边指着眼角,说,“你看,是不是看不见鱼尾纹了?看嘛,还是有用的。” “看得见啊,妈妈!”李恒说道。 妈妈带李恒去了一家自己常去的料理店,老板娘看到常客来了笑着打招呼:“琪姐,带着孩子过来啦!”妈妈笑了笑,在一个偏僻的地方和李恒坐下了。上了一盘三文鱼,妈妈喊侍者过来问:“怎么今天切得有点厚呢?”侍者脸红着不知道怎么回答,老板娘赶紧过来支走了侍者笑着抱歉:“高师傅今天生病了,换了个师傅。要不给您重新做一份?”很快,又换上了一盘新的三文鱼。 “你爸爸这几天还在北京吗?”他妈妈问。 “去美国了。”李恒喝了一口茶,问,“爸爸多长时间没给你打电话了?” “快一个月了吧。” “爸爸也不回我的消息。”李恒为了安慰妈妈说道。 “他还和那个王小姐在一块吗?” “早不在了,妈妈你怎么一直被蒙在鼓里” “有什么新情况?” “jack说爸爸又新找了一个漂亮的女助理,jack说他对爸爸说他单独可以胜任助理工作,可爸爸说要给jack减轻负担。这个叫‘吉米’的新助理是个交际花,名声不太好。”李恒看到妈妈的脸上露出恨恨的表情,他继续说道,“杰叔说他送爸爸和吉米约会过很多次了。”妈妈的眼里湿润了,李恒安慰妈妈,“妈妈,你为什么还要一直惦记着爸爸呢,你们都已经离婚了,而且他早都不爱你了。”说完这些让妈妈心痛的话,李恒才意识到他不应该这么说,妈妈已经像个少女一样埋起头哭了起来。老板娘对此早已司空见惯,当李恒的妈妈一个人光顾时,她总会点很多,好像在等一个人似的,但她只吃一点点,然后看着窗外,静静地坐上一两个钟头;当母子一起光顾的时候,妈妈总会哭泣。老板娘并不知道其中缘由,也不想去猜,来到她家店里的顾客都是一些有身家的人,他们会表现出一些不常外露的情绪,而她绝不好奇,总会温馨地送上一壶自己调配的乌龙茶。那些老客人总是笑着说:“梅姐,有这个手艺,开个茶馆吧。”妈妈的手边不知何时多了一杯乌龙茶,梅姐已经给两位客人添好了茶水。妈妈喝了一小口茶,熟悉的味道叫她想起了很多往事。她想起年轻的时代,大家喜欢读诗,好姐妹们人人手里捧着一本现代诗集,常常读着读着流下泪来,那时候大家喜欢古典美,打扮很简单,有才华的女生受到追捧。她的父亲是个比较传统的商人,和李万通经常合作,便想着让子女联姻。后来她们家的生意慢慢没落了,李家却因为李万通的茁壮了起来。那时候,李万通雷厉风行,顶着李家几乎所有人的反对,要进军互联网行业,而自己的哥哥则自以为高瞻远瞩故步自封把家族带向没落。那时候,李万通日夜繁忙,不常在家,但他常常会跑回家,只为见她一面。他有时候拉着妻子的手,绝望地说:“我该怎么办,我要走投无路了!”她总会把温暖的手放在他的大手上摩挲,为丈夫身上的重担感到心疼,她整天提心吊胆的,怕丈夫告诉自己坏消息。她只能给他默默的鼓励。等到他们熬过了这场风暴并壮大起来后,李万通常提起自己的妻子,说她给了他战胜困难的力量。但后来,时代的浪潮变了,仿佛连人性也改变了。李万通抛弃了这份“力量”,变成了一个她不熟悉的人。当我们回忆往事时,无论往事多么繁复、冗长——这些往事总是像云烟一样在我们心海飘荡,它们因为遥远而显得不真实,快乐和悲伤都似乎变得无足轻重——它总会到达一个界限,这个界限提醒我们的意识,回忆的历程马上走完,当下的历程马上要与之接轨,倘若这段过渡的记忆属于痛苦的经历,它便会因为到达终点而显得更加痛苦。李恒的妈妈又哭了起来。 李恒笑妈妈像林黛玉一样总是哭来哭去。妈妈总算擦了擦眼泪,刚把红颜薄命的理论搬到嘴边,就被李恒劝住了:“妈妈,你得找个事情干啊,不然一直一个人呆着多没意思。”妈妈无奈地笑了,她说:“有时候,你有大把时间,可是你没有那份心情,那么什么也干不成。” 他妈妈问李恒:“田田呢?”李恒发出一声苦笑,叫道:“妈妈,我们都分开好长时间了。”妈妈接着说道,“她是一个多好的女孩啊。”李恒拍拍妈妈的手,说道,“是啊。不过我不爱她了。”母子终于走了,李恒给妈妈道了别,又回到了父亲的别墅。 路上,他想念起田田来。追求爱情的人有时候会发现,不是自己掌控爱情,而是爱情将自己奴役。起初,爱情悄悄萌芽,两人似有所觉,却误以为并不爱着彼此;等到爱情之花盛开了,他们才发现爱情由来已久;时日一长,一场秋风将爱情之花吹得枯黄,两人也像无心观赏残花的人分道扬镳;来年一场春风,爱之花开始重生,可惜花相似,人不同。爱情悄悄地洒下大网,网里的人想出去,出去又进来;网外的人想进去,进去又出来。智慧与爱情,两者不可得兼。 第二十四章-3 李恒想,田田的变化多大啊,那个身单力薄的小女孩在爱情的滋润下慢慢丰满了起来,智慧的形状也慢慢形成,刚开始她就像一条小溪,必须汇入大江大洋里才能生存,后来她自己变成了大江大洋,不再需要别人。后来,他觉得自己已经不爱她了,因为她变了,她不再是起初那一泓没有形状的水,而变成了由他亲手塑造成的一种形状——独立、冷静、聪慧。开始的时候,她对他百依百顺,他也对她呵护有加,教她独立、冷静、思考,他激发了她读书的兴趣。这些变化日积月累,当李恒想要制止的时候,发现已然不可控了,她已经形成了自己的性格。她变了,变成他想让她变成的模样。可到头来,他不再喜欢这种模样。当他给宣布爱情的死刑时,她哭了,一下子又回到了最初的模样,弱小、无助、孤独、害怕,好像在那一瞬间,她可以回到过去,但他依旧抛弃了她。她想挽回这段感情,他不予理睬,反而把过去的、现在的、未来的她一起憎恶起来,这种厌弃之情也像爱情一样来得莫名其妙、突如其来,并给他的理智上了锁,并拉拢他的理智和感性一起抗拒这个女孩:“这是一个惹人讨厌的女孩!”他的理智开始和感情作长期斗争。当他感情上喜欢上一个女子,理智就大肆批判她的幼稚可笑、她的附庸风雅、她的粗俗不堪,慢慢地连感情也产生了相同的看法;当他理智上认同一个女子并即将产生爱意时,感情赶紧将爱情的萌芽扼杀,他马上变成了一个拿着食盐却失去味觉的人,觉得与女子的爱情味同嚼蜡,又弃之可惜。他们终于走到了形同陌路的分道扬镳之处,多年的感情毁于一旦,他一点也不在乎。他想起最后分别时她的冷若冰霜的眼神,那里面似乎藏着深仇大恨。 可时间一长,他又开始想她了。他不知道他想的是过去的她,还是当下的她,抑或是未来的她。若是仔细斟酌,现实中的她早已不能引起她的爱情;奇怪的是,她终究象征着某个客体,它具有无限美好,能够满足自己对于爱情和浪漫的无限遐想,只是,每次与她重逢,他希望看到的她就消失了。同时,他的理智和感情照旧在作怪。理智说,爱情本是业已存在的,至于所爱仅是爱情之付诸,爱情作为本质是唯一的,但所爱作为付诸物却是无穷无尽的,今日爱她奋不顾身,明天爱她(另一个她)不顾一切;感情说,爱情并非独立之物爱她即是爱她,爱上另一个她前者就会死去,爱情之转移总是伴随着此爱之死亡和彼爱之新生,并且这份死亡将持续不断地予以后来之爱不可抗拒的影响。这两者争辩的核心即在于爱情的独立性与否。 李恒走后,jack也来了。jack忧心忡忡,他告诉陆凤琪,吉米还不到两个月,他已经被排挤到一边了。他屡次暗示李万通,李万通总是装聋作哑。陆凤琪笑着问,一个小女子焉能掀起什么风浪,她倒认为jack想巩固自己的地位。她了解李万通,他不懂爱情,而吉米不过是个渺小的过客,一个可耻的拜金者,一个可怜的烟花女子,陆凤琪仿佛忘记了自己的命运在心里嘲笑着这些道德败坏的年轻女子终究如浮光掠影般昙花一现。她像可怜自己一样可怜她们。她劝jack不要担心,只要李万通一厌倦——而这是迟早的事情——吉米(她甚至已经为吉米感到惋惜)肯定会走人。jack连忙摆手,说道,这个吉米与众不同,她不是一般的女人。陆凤琪好奇起来。jack说她容貌惊为天人,又心狠手辣。陆凤琪听了隐约感受到一种危机。她虽置身于婚姻之外,却还眷恋着前夫,甚至期待爱情的奇迹发生,让李万通回心转意;倘若爱情上终究是残局,她也是向着前夫的,她从未产生普通女人由于不幸的婚姻而萌发的恨意,她照旧盼着前夫一帆风顺。李万通寻花问柳,她如今也无权过问,她甚至认为这对于一个身家富有的人来说无可厚非——英雄难过美人关嘛。她深知嗜好猎奇女人的男人只是游戏人间——爱情,取之如探囊,弃之如敝履——李万通便是如此,早已把青年时代追求心灵上的爱情享受转变成了普通的肉体之爱。不过,陆雪琪尚不知晓,虽然爱情已把他们拒之门外——但也因为正是如此,一旦他们重新陷入爱情,他们绝不仅仅要求庸俗的肉体之爱,而转向抽象的、缥缈的、无形的心灵之爱,至此时,他们则要加倍偿还往日情爱的累累负债。jack又说,吉米曾是不少人的情妇,深谙魅惑之道,他断言自己的地位将会被蚕食鲸吞从而被吉米取而代之,正好由她兴风作浪。陆凤琪答应从中游说。 三天后,李万通和吉米回到北京。前几日,他和大儿子李康见了一面,李康用一副惜时如金的样子狼吞虎咽地扒完饭,就着急回实验室。李康与弟弟的性格迥然相异,他专注、勤奋、冷静、少言寡语,仿佛上帝把七情六欲从他的身体内剥离了出去。他很早就宣称自己是个独身主义者。自从李康来到美国,几乎与家人断了联系,当父亲给他打电话的时候,他总是急匆匆地挂断电话,声称自己争分夺秒,工作应接不暇。他告诉父亲,自己要移民美国。李万通多次劝阻,但儿子心意已决,无法挽回。父子相聚每次都不欢而散,李康从不曾提起母亲,连李万通都责怪他太过无情。。对于父亲的新欢,李康视而不见,施以蔑视。但他并非厌弃父亲寻花问柳,而是憎恶父亲把时间花在女人身上。 李万通有自己的生意经。他认为高瞻远瞩居于首位,再者不可争先,又不可落后。制定策略时,他不再凭借直觉(年轻时候,他屡试不爽),他得再三斟酌,再三考量才一锤定音。他也追求标新立异,却不愿另辟蹊径。有时候,他来到窗前,回顾这一路的航程,起初他也像哥伦布一样毫无信心地呐喊助威,把目光望向大海远方,绝望的风浪从四面八方席卷而来,把人心惶惶的海腥味洒满甲板的每个角落,天空也熄灭了指路明灯,他们像一个个幽灵一样飘荡在永恒的、看不到尽头的怒海上,白天、黑夜像噩梦一样轮换着折磨着他们最后一根清醒的神经,他们的勇气早被漫长的无望时光消耗殆尽,他们的热情像燃烧得过于猛烈的篝火早早熄灭了,他们的仅存之物便是虚无缥缈的希望,最后的日子里,倒不是有什么支撑着他们,而是他们已经没有什么可以再失去了,这希望也像习惯一样支撑着他们不停地注视着远方,期待着海岸线的影子。他们决计把命运托付给上天,命运选择了他们。如果时间回溯,现在的他已不能完成过去的他曾完成过的航程。这两年,李万通适时出击,进军手机行业,收获颇丰。最近,他又嗅到新的商机,这才赶往美国,洽谈投资事宜。不出所料,一切顺利。 第二十五章-1 清晨,几声清脆的鸟叫声从窗外的杨树上传来,视线之内的蓝色天空裹着几缕白色围巾,神清气爽地露出了舒展的额头。文珊躺在床上,仔细倾听着楼道里的拖鞋声、隔壁的说话声、墙上钟表的滴答声、楼外的汽车引擎声、街道上的说话声、窗前枯枝的折断声、不知名的机器轰鸣声、路过的断断续续的歌声、风声、屋里室友的轻哼声,她又想起夜色沉沉入睡前听到的静悄悄的风声、鸟儿在枝头的振翅声、楼下草坪里零散的脚步声、窃窃私语声、自行车飞速驶过的摩擦声、一句歌声、笑声、关门声、电闸切断声,接着万物都保持缄默,高空中的明月投下温柔缱绻的目光,慢慢摇晃的夜风像温柔的母亲一边哼着小夜曲一边轻拍孩子的柔软的身体。她静静的听着,感受着大自然的诸多声音带给耳朵的协奏曲,这是多么漫不经心的一笔,却是高明的一笔,倘若将这诸多声响分离出来将是无规律、嘈杂的乱奏,但当它们合二为一的时候,却是和谐、完美的音乐。每个声音就像一个个元素,它们在此处彼处堆叠,仿佛是随意的落笔,当艺术之手勾勒结束,身边的世界马上变成了一种流动的声音的画卷。声音也像文字、画笔一样勾勒着世界,短促的声音、骤变的声音、若有若无的声音、持续不断的声音、高亢的、低沉的、婉转的、有节奏的、紊乱的、枯燥的、灵动的、艰难的、轻盈的、盘旋的、平铺的、刻意的、自然的、似是而非的、似非而是的、迷幻的、混沌的、相互矛盾的、不断抵触的、重生的、缥缈的、笼统的、僵硬的、可爱的……声音构成了这个世界的本质,而人体、建筑物、土地、林木、草花、坚硬的石头、水流、空气、太阳、书橱、床所有的客观实体仅是声音的衍生物,声音构成了灵魂,整片天地、甚至宇宙都是声音堆砌起来的,这声音变成了原子、变成了夸克密密麻麻地构建着现实世界的大厦。一下子,文珊对声音的崇拜达到了极致,她隐隐振奋的头脑中像呼吸新鲜空气一样努力把五彩斑斓的声音画卷带给自己的精神享受全部吸吮到灵魂里,做这件事情好像一下子摒弃了肉体——亦或者肉体仅是这天籁诸音与精神熔炉汇合的幽径,每每这个时刻的到来意味着她的精神世界已经从客观现象跨过了不可逾越的天堑到达了抽象现实——事实上也正是自我灵魂突破肉体的束缚与熟悉的灵魂力量汇合。这样的时刻愈来愈多地接近她,她也全盘接受地纳入心灵的瑶池中。 她躺在床上,听见陶婷婷喊着“小公主,日上三竿还卧床不起。”她脸上露出笑意,粉红色的羽丝绒被亲吻着她柔软的脸,她感到一种由衷的自内而外的愉悦,她摸摸拥抱着她乌黑长发的羽绒枕,感到她们和自己的颀长的手指依依不舍地窃窃私语,她的床也发出快活的声音,像美丽的天使一样和她共拥而眠,粉红色的帷幔轻轻晃动,从柔软的丹唇中吐出诱人的芳气,屋子里惬意和谐,达到了艺术之美的极限,原来陶婷婷也躲在床上,屋子的灯开着,柔和灯光痴痴地望着两位美少女脸上的红晕。文珊觉得她的意识和身体仿佛分离了一般,她可以用精神之我看着她的脸——这和对镜相视完全不同——她的精神化作道道音波在频率的海洋里来回震荡,起先她是一艘巨舰,和身边紧紧围绕着的声音之海搏斗,海风咆哮,海浪翻涌,巨舰起起伏伏,慢慢地巨舰变成了小舟,海水也平静下来唱着舒缓的歌谣,再后来,她也化成了海水,她也分不清什么是她,什么不是她——仿佛通过声音的奥秘她破解了物我之隔,化我为物,化物为我。这是一种莫大的享受。这种通过声音得来的享受也传递到精神世界的其他角落,声音上的美感又上升到普遍的艺术的美感。“和谐。”她的嘴里喃喃着,这是所有艺术美的聚合之所。她由此感到了躲在被子里的愉悦,她似乎听见身体的每个器官都在发出快乐的笑,呼吸、嘴巴一张一合、眉毛一眨一眨这些最普通的不经意的动作也成了最大快乐的源泉。她不愿去思考,她只愿去感受——方才当理性的智慧之光介入这曼妙的感觉氤氲的世界的那一瞬间,她感受到理性手中的刻刀——它将用分割细胞的方法来解析这幢可爱的、弱小的灵感的粉饰房子——与之同时,她也感受到那与她已经息息相通的艺术之美感也发出了一声嘶力竭的吼叫。她心中隐隐一痛,玄妙的艺术感通过一声不和谐的、突兀的、丑陋的喊叫破坏了所有的美——总之艺术感本身和理性合力击溃了这层梦幻之境,前者仅用一喊,后者稍动思索。文珊马上有种怅然若失的感觉。她多么希望自己能永远地待在那种快乐而不张扬、幸福而不夸张的感觉之中,她愿意躲着不出来,她愿意和声音一起勾勒琉璃梦境。她坐起来了,披肩散发,呆呆地望着空气,试图挽回那已经支离破碎的梦境之光,可是庸俗的现实已经用惹人讨厌的声音说道:“欢迎回到现实世界!”她像惜花的林黛玉一样站在樱花树下,张开美丽的手指,任凭粉红花瓣化作红雨划过指尖,心中涌起一阵一阵莫名的伤逝之感。 打开播放器,李斯特的钢琴曲像流水一样从山涧流出。陶婷婷欢快地叫了几声。文珊轻盈地跳下床,想着今天是一个多么美好的礼拜天。她看着镜子里的自己,仿佛望着一个陌生人,她的眼眸像黑珍珠一样闪烁着夜之辉华,眼睛一眨一眨地倾泻着美丽心灵的秘密,温柔的目光像诗人笔下的华章言有尽而意无穷,柔软的睫毛像天山之巅的玉莲在风中慢慢摇摆,它轻轻地抚摸着眼睑露出母性之爱,淡淡的眉毛恰似大画师手下的两笔素描,随着眉头的舒卷而轻轻跃动,光滑似雪的额头闪烁着青春令人悸动的光华,它也和似水的烟波一样诉说着青春少女的秘密,小巧的鼻子挺立有致,鼻翼有两处对称的斧凿之迹,似乎出自米开朗琪罗手中的雕塑品,故意显露出天工掠过之象,鼻孔呼之欲出,既不张扬,也不含蓄,鼻尖再次显示出妙手雕琢的迹象,现出一个绝妙的弧线,再仔细看,优美的鼻子仿佛一条刚刚成型的山脉,两侧的鼻梁不高不低,尚在地壳运动的成长期,而鼻背上的新土焕发出勃勃生机,青春的魔力不停地擦拭着鼻唇沟的淡淡墨迹,让整张脸浑然天成。 第二十五章-3 进门的时候,她笑眯眯地给琴行老板刘老师打了一个招呼。刘老师岁数大了,有六十出头,头发花白,精神矍铄,牙口早掉光了,补了一口新牙白晶晶地在嘴唇里闪闪发光,看上去一下子年轻了很多。刘老师个子不高,圆墩墩的,不显得胖,倒是给人一种亲切的感觉,仿佛是自个儿家的爷爷。他教了一辈子音乐,手底下培养过的学生多得根本数不过来。学生们四处忙活着,却也谨遵师谕,绝不放弃练习音乐,当他们对于音乐的热爱从梦想跌落到现实面,对音乐的追求却没有从艺术跌落到生活——甚至他们的生活也被音乐态度默默地影响着。每逢刘老师的生日,徒弟们总会聚在一起,不能来的捎个信儿,大家们合唱几首歌,开开心心地,一下子忘掉了生活的难处,在短暂而平和的音乐声中找到失去却没有消失的音乐梦想。刘老师知足常乐,不图名头,心里早没了牵挂,老伴儿走了,儿子女儿出国了,剩自己一人和音乐作伴。这年岁,在邮苑附近开了个琴行,教孩子们练琴,无忧无虑,像个老神仙一样生活着。刘老师尤其喜欢德沃夏克。刘老师提倡在普通的、平常的、平凡的生活中凝练音乐,完全抛弃名利的束缚,涤净心灵,享受平凡日子的细微快乐,忍受普通生活的点点苦痛,感受平常时光的淡淡体验,让生活淘洗音乐,让音乐滋润生活,慢慢地把生活的智慧、烦恼、苦难、快乐、失意、期望、抑郁、成功、进步……揉进音乐,这将是一条与天才之路相反的道路,却也无妨成就一位音乐大师。德沃夏克在默默无闻的日子里便是如此。刘老师认为天才是存在的——存在于每个人的身上,不过有的人天才锋芒毕露,少年即现;有的人天才韬养在平凡之中,需要像大浪淘沙一样,或者像金石雕琢一样慢慢显现出来,而后者往往具有囊括生活方方面面大智慧。“可惜,现在说这些,大家都不喜欢听。人人梦想一举成名,可却忘了那句老话了:‘冰冻三尺非一日之寒!’”刘老师经常感慨道。刘老师对文珊评价极高,真心爱心这个聪慧的女孩。 文珊准备弹奏《梦中的婚礼》——这首经由保罗·塞内维尔和奥利佛·图森作曲为理查德·克莱德曼量身定做的经典钢琴曲早已名传四海——这是她最喜欢的钢琴曲,当她想到作者无法与嫁于人妇的爱人共渡余生,只好在梦中完成一场神圣的婚礼,这是多么浪漫,又是多么伤感,但依旧神圣、纯洁、美丽、完美,其抽象意义上的结合简直卡西莫多与艾丝美拉达的**一样具有高尚的、永恒的意义。也许正是因为其抽象意义上的完美始终无法剥离梦境的虚无,神圣的爱情在现实中失去,又在梦境中重生,这使得其表现爱情更具有不可名状的魅力。去年,刘伟用双脚诠释了这首乐曲另一种意义。文珊曾经在理查德的琴声中寄情愫于远方,在自己的琴声中幻想自己的爱情,又在刘伟的琴声中哭泣,这使得她更加不可自拔地爱上了这首钢琴曲。当她手指刚触碰到琴键,她瞬间感受到一种奇妙的似曾相识的感觉,那种感觉就像普鲁斯特尝到老家的馅饼、喝到老家的泡茶一下子唤起某种回忆或者过去的某种相似的感觉——可是她也琢磨不透这种感觉上的似曾相识本质上有何指代——她也探索般地连敲几下琴键,用完全复制、小心翼翼的方法试图寻找这相似的感觉所指向的失落的回忆或感觉,可是这种稍纵即逝的相似感觉正在慢慢消退——直到她再次敲下琴键,她完全体会不到任何与众不同的地方。她继续品味、回忆、感觉、想象——尽量把思索、判断、推测、揣摩排除在外——这种印象,却发现一旦其坠入毫无感知的黑洞中立刻湮灭无存,甚至已经无法临摹。文珊几乎怔怔的看着琴键,纤细的手指不停按着同一根琴键,意识在回忆宝库中翻箱倒柜企图找到与方才感觉相同的记忆画卷,几乎当她愤愤地摔门而出准备忘掉这一个奇妙而短暂的感觉探索时,她的脑海中闪过一张脸庞。哦,她想起来了。 她想起来了。是一个男生的面孔。但此时她的印象已如时隔多年的斑驳画卷一样模糊不堪——但一想起他,就让他想起方才触碰琴键的感觉。一天晚上,她在时光广场遇见了他。他也许并没有看见她。他一边吟诗一边望向远方,“文如流水水流东,才随惊梦梦无声。”夜色阑珊下他俊美的脸在低吟浅唱中愈发沉醉在秋意渐浓的星夜里,他独伫天地间遥不可及,片片落叶翩翩起舞,伴着他微微翕动的嘴唇慢慢坠落。就在这个瞬间,她的心弦发出了一个清脆的声音,她清楚地记得那个乐音,正是《梦中的婚礼》高潮部分第一个音符,她觉得自己的心仿佛也变成了被击中的那个琴键,停滞在被按下余音袅袅的那个瞬间,她已经不能自已。她忆起来了,心灵微微颤抖着。 她还不曾见识过爱情的本来面目。严肃的家庭教育叫她远离了谈情说爱。如今,她自由了,她可以不受约束地追逐爱情,但她早已戴上了一副批判爱情的枷锁。她就像那些多年身陷囹圄的围墙中人,松开了身上的镣铐,却抹不开心中的红字。她惧怕爱情。爷爷总是抽着老旱烟,吐出几圈烟雾,叫道:“噫!爱情!爱情!”他总是对文珊说,“爱情,在艺术上是存在的;在生活中是不存在的。” 她弹起了《梦中的婚礼》,一些朦胧的感觉以极其抽象的方式在她的心田上飘荡起来,就像久积必雨的水汽,让她隐隐约约感受到命运的下一个脚印将落在何处。而当她弹至高潮时,那渐如星空的音乐氛围,那闪着熠熠之光的乐句,那犹如菊山漫步的节奏带着她的幻想之笔渐渐勾勒起来——她自己甚至都没有发现——她的眼前仿佛出现了一片璀璨绚烂的星空,流星快乐地像地面飞去,她踮起脚,甚至可以摸到星辰,星辰碰到手传递来一种清凉的感觉,她的心却很暖,星空如玫瑰,如花海,如春天里的公园,所有的星辰都是轻快的、简析的、单纯的、明净的,星空里酝酿着一种不可名状的美,那种唯有忘掉一切独把心灵交付给美之境才能感受得到的美。她觉得全身被一种幸福感、快乐感、纯净感包围,这些微妙的感觉并不是单独起作用的,它们是一个整体,并且在它们其中,在它们其后更有着一种就连想象力也无法描绘的惊心动魄的美感。她时而化作一只蝴蝶,时而化作一朵娇花,时而化作一颗流星——可是无论她的灵魂多么千变万幻,她也不得不承认这是爱情之艺术或艺术之爱情的魅力在左右着她。 第二十五章-4 刘老师本在一旁静坐,拿着一把折扇轻轻摇晃,微闭着眼睛,让半明半暗的天光撬开他的眼皮钻进他的瞳孔,这种倦怠的、慵懒的、恬静的感觉正是人到老年乐而图之的。旁边断断续续的琴声传来,他只当文珊在试琴。琴声又断了一会儿,这段间隔时间挺长——琴声在刘老师的耳边断了,在他的心中却没有断——他心想文珊一定在琢磨、揣摩,心里便隐隐期待着再次响起的琴声。又过了一小会儿,他突然听到了不一样的琴声,这不像是文珊的琴声。文珊的钢琴弹得不错,但总缺少点什么。在艺术作品中,常常会遇到这种情况,艺术家的技术和技巧已经近乎完美,但艺术的意蕴却依旧空洞,这时候,作品往往像一个失去了灵魂的人,需要来一次醍醐灌顶;这神来之笔正是艺术家苦苦追求而不得却又在灵光乍现的瞬间无意得之的不可复制的奇物。如今,文珊的技艺几近娴熟,独缺妙手神韵。有时候,我们评论一个艺术家江郎才尽,其实他的技艺和手法并未远去,但神采之花却渐渐枯萎——尽管我们不断否定,但才华之树当真和园圃之木别无二致,滋长茁壮维艰,刹那芳华易逝,四季常青难得。这样想着,他突然听到一种不一样的琴声,不像文珊所弹,他站了起来,忽然间明白了文珊琴声所缺,她的琴声忽然畅通了起来,忽然欢快了起来,就像久久拥塞的沟渠一下子裂开一道缝,无数音符你追我赶地往缺口冲去,这道缝让音乐之泉涌动了起来——刘老师敏锐地察觉到这道缝并非文珊的妙手为之,而是音乐之境新开之花。 刘老师慢慢地走了过去,他看见文珊几乎微闭着眼睛,纤长的手指在钢琴上来回跳舞,她的眉毛在微微晃动,目光定格在半空,绣眉时蹙时舒,双唇微微颤动,露出白雪般的皓齿,钢琴在歌唱,可听起来却又像从文珊的口中发出的,她简直变成了一块灵动的雕塑!文珊的嘴里念念有词,刘老师听不太清,他绕着钢琴慢悠悠地走着,文珊甚至都没有发现他。刘老师的眼里突然冒出两滴泪来。他想起年轻的时候,他和一群学生学习钢琴。他讨厌他们“玩弄”钢琴,他蔑视他们没有对音乐的热爱,他痛恨他们亵渎钢琴,他觉得自己几乎于其他所有人格格不入——他们根本就不热爱艺术且毫无天分,他们觉得音乐只是生活的小小点缀——音乐对于他来说,就是生活的全部!他练钢琴的时候有个习惯,喜欢自言自语。刚涌出的一小段乐句,他会高呼:“哦,令人陶醉,可是我的手指并没有十分灵动!”有时弹奏李斯特的曲目,他就大声称赞:“李斯特,钢琴之王,我生之爱!”有时候弹着弹着,他会一边大笑,一边欢呼:“我这一生只与音乐作伴,足矣!悠哉悠哉,爱乐者何其多也!”有时候他还未坐下,就环顾四周,看看懒懒散散地其他学生,冷笑着:“谁能懂我?谁能懂我!”又低声说道:“唯有音乐。”他这样放荡不羁引起了其他学生的不满,而他却认为其他人根本没有反对他的资格:“他们不配碰触音乐!”其他学生认为他不胜其烦,并且狂妄地宣称其他人只是庸俗之辈。他们在他的钢琴上贴上纸条:“请你不要在自言自语!”“请你保持安静!”“我怀疑你已经精神错乱!”“自大狂夫!”他不以为然,撕下纸条,依旧我行我素,可是不久,学生们一致抗议,把他赶出了琴社。他越发嘲笑他们:“毫无音乐之心!”他们也讽刺他分不清音乐和生活,早已失去理智。“唉,这个世界难道就容不下对艺术有着至纯至爱感情的人嘛!”他后来这样感慨,甚至在内心哭泣。因为他越热爱一分,生活就要压迫他一分。他之所以表现出狂妄自大,难道不是因为世上再无钟子期吗?当然,后来生活磨平了他的傲气,傲骨被他深深地隐藏了起来,他假装对生活做出了妥协。他擦掉两滴眼泪,叹了一口气,看着文珊,生起了爱才之心。 当琴声继续流转,刘老师的思绪再次飞远了,悠悠的浪漫主义从钢琴中飞扬出来撬开了他已经铺上灰尘的往昔记忆之盒——里面藏着爱情的秘密。他想起自己的妻子,他仿佛一下子回到了年轻的时候。有的朋友说她笨,有的朋友说她丑,有的朋友说她不懂音乐,可是他却和她结为伉俪。那是一次乡间旅行,他背着小提琴投宿在一位老伯家。下午,他睡了一觉,一觉醒来,天色渐晚,他看见老伯家的女儿在喂牛。不知怎的,在那一瞬间,他感受到一种强大力量的召唤,他觉得她就是他要与之结伴而行的那个人。以前,他从来没想过结婚;现在,他不认识她,他也不了解她,他不知道她的模样,他只看见了她喂牛时候的模糊轮廓。不过,他还是和她结婚了。很久以来,他都没有明白他为何做出这个决定。他只感到非此不可。后来,当他年岁高了,他才明白,妻子是自己苦苦追求的艺术幻影投射在现实中人物的一个别无二致的反映;他感到几十年来自己没有看清过夫人的脸,她总是氤氲在一种梦想之中,一种泡沫之中,一种幻境之中,激发了他对音乐的热情、灵感、想象。对于他而言,万事万物有什么可以取代音乐呢?唯有它成为音乐灵感迸发的源泉,它才能取而代之成为他的追求——爱情也不例外。这些他都没有向夫人说过,因为说了,她也不懂。唉,她是一个农村的女人,的确不懂艺术。他觉得自己一辈子也不了解她,她默默地恪守妇道,做饭、做家务、教养孩子,最终结束了平凡的一生。他有时望向她,觉得自己面前是一堵漆黑的墙,这并不使他失望、伤心,他也不曾后悔自己的决定,因为只要穿越这堵墙,他又会看到自己熟悉的艺术梦幻,它们五彩斑斓,纷纷扰扰,正是自我的另一种反映;他时常会轻车熟路地找到这堵墙的缺口,就像从现实一下子跨越到了梦幻,而唯有在梦幻中,他才能找到爱情的真谛,音乐的灵感。 文珊睁开了眼睛,她看到刘老师慢慢地走着,双手背在身后,一副若有所思的样子,她便问道:“刘老师,爱情到底是什么?” 第二十六章-1 李万通对陆凤琪早已失去感情,这反倒使他更能向前妻敞开心扉,但他不常来。当他站在门外的时候,他的内心尚还有些隐隐的抗拒使他不推开前妻的门,但当他踏进一步的时候,他又觉得可以和前妻聊点什么。他觉得来到前妻的别墅,就像回到自己家一样。说来也怪,离婚之前,他可没这种感觉。陆凤琪是个不错的女人,只可惜她早已失去了吸引他的欲望。到了他这个年纪,倦怠的精力渐渐无法给予精神的追求以像青年人那样有着源源不断的驱动力,唯有肉体上的享乐主义偶尔可以刺激他们疲乏的灵魂,长年城府甚深的尔虞我诈给他的心灵筑上了越来越高的围墙,他站立在围墙之上,一边与外边的敌人斗智斗勇,一边对自己的心灵施加不堪重负的力量,他觉得自己变得越来越迟钝,感官功能几近退化,七情六欲近乎丧失,他就像一个皮糙肉厚的怪兽,疲惫、懒散、失望,唯一能让他感受到自己活着的就只有低俗的欲望——他隐隐感受到心跳有所加快。他对金钱麻木了,财富已然取之不尽,用之不竭;他也不在乎公司,就算公司倒闭了,他也许只会皱皱眉头:“这听起来像是真的。”所有的声音传到他的耳朵都要降低几个分贝,所有的味道在他口中都要变淡几分,所有的美在他眼中都要模糊几分。唯一让他继续保持日夜奔忙的是思维的惯性,尽管他的心已经累了,他的大脑却依旧在拼命的运转,那是精明的商人的血液在继续奔腾——尽管其他属性的血液已经淤青、凝滞——他仿佛分裂成了两个人,一个是疲惫的心,一个惯性的理智,前者过早的衰老,过早地闻到了腐朽的味道,后者就像一个拧了发条的钟表,发条凝得太紧,以至于还要运转很久。 当陆凤琪提到吉米的时候,李万通笑着问道:“是不是jack来过?”陆凤琪点点头。 “jack老了,他已经不太能跟得上了。他很忠诚,但能力欠佳,很多年前我就对你讲过。他一定抱怨自己受到了排挤,唉,这是他自己的问题。他的思想还停留在世纪初,他不愿意创新,认为前沿科技只是一个泡沫,一个噱头,因为至今也没有什么突破性的进展——三年前你就作出如此言论,而我正是靠此让公司迈上了新的台阶。他还停留在‘科学管理’的年代,因循守旧,牢牢抓住过往的东西不放。他知道革故鼎新的重要性。可是有东西限制了他的想象力。一个人在树上越爬越高,叶子反而越来越密,只要他还没有爬到顶上,他是不会看见蓝天的。而且,他变了。他犯了这个年纪的人都会犯的通病,他对权利望眼欲穿。他渴望更高的权利,却不愿意去分享他的权利,权利也像钱财一样,钱能生钱,权利也能生权利,但他不行,非得把权利攥在自己手里,就好像不舍得投资,又不放心银行,就把钱堆在家里。他事必躬亲,刚愎自用。我关注人工智能领域很久了,目前尚不成熟的领域,但未来会爆发。前不久,我捐助邮苑文学院成立,就是希望借此可以和母校合作。你知道吗,就这件事,他与我意见相左,而且屡次破坏我的工作。看在我们这么多年交情的份上,我倒是没和他一般计较。当我提出这个计划时,很多股东认为这是一个冒险行为,但我最终说服了他们。” 陆凤琪默默地看着他,这个屡次掀起商业革命的男人,在她看来却如此普通、平凡。她也知道李万通的心里早已没有她了,她心里还幻想着的一些亲昵的举动、温柔的话语、甜蜜的问候早已不能实现,可是每当他来到别墅,她总是满心期待他给予自己爱的表达,她总感觉他并未走远,离婚只是一个形式——一个甚至把他们之间距离拉近的形式,离婚之后他们反而心无隔阂了——可是当他远去,她也觉得他连同所有复合的希望也一并带走了。唉,她也知道,这不过是自己的幻想,但是爱情却总是从旁鼓励、助长这种不切实际的想象。在爱情里,尤其当一方深爱着另一方,另一方却无动于衷时,前者便用爱情之笔来勾勒莫须有的未来蓝图,他们就好像灵感狂涌的艺术家,极尽天分之力来完成一个十全十美的浪漫主义作品,在这部作品中,爱情作为燃料供给想象力的飞船不断地驶向外太空——在那里,如同璀璨星辰般梦幻的生活在万般呼唤着他们的到来——这飞船一旦脱离地心引力,即意味着作品已经完全脱离现实主义向着奇幻主义迈进,后者冰冷如铁,坚如磐石,却不会吸收一丝一毫这种爱意的流露——因为任何别无他意的流露都会成为落入感情泥淖的前者的救命稻草进而焕发出神奇的魔力重新给予追求者以全新的希望和幻想——他们就像一面镜子,完全反射追求者的所有求爱光线,可惜,追求者受到迷幻,错以为这反射回来的强烈信号正是被追求者的回应。陆凤琪的心里十分复杂,一方面她觉得现实之山横亘在爱情的平原上不可移平,一方面她觉得倘若自己做个愚公做个精卫,希望总归存在。爱情也像生活中的其他困境一般,它让我们面临绝望,又给予我们微乎其微的希望,我们的煎熬即在于此,总有人击溃困境,总有人功败垂成,总有人半途而废。翻阅人类爱情史,就会发现爱情的轨迹千变万幻,但爱情规律却屈指可数;遗憾的是,掌握了爱情规律,依旧难以驯服爱情。 李万通讲得口渴了,吩咐女仆端来一盘水果。他拿起一个红苹果大口吃起来。陆凤琪看了暗暗发笑。这也是陆凤琪喜欢李万通的地方。一个亿万富翁,绝不拘泥礼节,甚至有些粗俗,衣着不追求华美,装饰无胜于有,平凡,普通,一下子褪去了他的商业帝国的所有光辉。 第二十六章-2 陆凤琪犹豫地问道:“我有点……有点……担心……你要是……爱……爱上了……”李万通粗鲁地打断了她的话,冷笑几声,站了起来,显得十分生气:“我知道你要说什么!我告诉你,爱情在我身上已经死掉了!”说完,再也谈兴,李万通离开了。车上,李万通看着窗外,来回奔驰的车辆永不停息地在道路上来往穿梭,崭新的写字楼用巨大的横幅招租,西装革履的员工夹在电脑来去匆匆,城市就像上了马达的机器,昼夜不停地运转着。从前,昼夜的分割线总是那么明显,夜幕降临,将是另一种生活,一种忘掉了工作、烦恼、困难的生活,而日子就像漂亮的念珠被一根隐形的线索串了起来,他能明显感觉到昨日今日;但现在,夜幕已经失去了其象征意义,明日完全融入了今日的轨迹之中,仿佛所有的时间、日子变成了一片混沌,这片混沌令人窒息、焦虑,这片混沌看不到终点,就像一个噩梦般的循环,慢慢地耗尽人的所有精力、热情、快乐、享受、感觉、智慧,变成一个“死魂灵”。 回到别墅,李恒已经去学校了,李万通坐在沙发上,吩咐厨师做两份法国肋眼牛排。不一会儿,吉米来了。两个人来到李万通的私人餐厅,爵士音乐悠悠飞扬,红酒像丝绸一样在波尔多杯里滑动,微红色的软光像远处灯塔的光线亲吻着微醺的空气,高科技的布景使得餐厅仿佛屹立在落日刚下星辰渐起的海边小岛上,海水的哗哗声,拂动的微咸的空气,遥远的汽笛声,遥远的海天相接处的游艇轮廓,这让吉米脸色微红,有些恍惚。英俊的男侍者身着西式黑色马甲,目光镇定,脸上微带笑意,静候在一侧。李万通一招手,一个身着燕尾服的年轻男助演踏着缓缓优雅的脚步来到餐桌旁,开始演奏《此情可待》。李万通靠在椅背上,闭上眼睛,缓缓悠扬的节奏就像空气中氤氲的香气慢慢沁透他的五脏六腑。助演退下了,他看着吉米,慢慢地把手放在吉米局促不安的手上。 文学院创办的电子报《文澜》在邮苑受到了很大的欢迎。《文澜》接受来自全国的投稿,创办没多长时间就收到了很多优秀作品。秦风的八个徒弟中只有弘毅用笔名发表作品,他有两个笔名,一个叫“文孤”,一个叫“冯谦”。他用“文孤”发表浪漫主义题材的作品,用“冯谦”发表现实主义的作品。但他只宣称“文孤”是自己的笔名。云心平日里写一些散文、诗歌、连载小说,全投在《文澜》上。荀昭多投一些小小说。弘毅建议荀昭尝试长篇小说,荀昭却反问,所谓长篇小说难道不是一个个小小说连接起来的吗?弘毅说,两者是有区别的。荀昭拒绝其他文体创作,他向弘毅说道,“难道你认为一个小小说作家就难以在文坛取得一席之地吗?17世纪,不少评论家还戏称拉封丹的寓言只是一些鸡肋般的‘小玩意儿’,但此后这些‘小玩意儿’却给他带来了‘法国荷马’的盛誉!19世纪,莫泊桑的短篇小说也被认为只是一串加工精细的‘小小项链’,评论家甚至认为她根本写不出长篇小说!《漂亮朋友》给了他们一个抨击!《漂亮朋友》难道不是一个个《羊脂球》、《两个朋友》、《小酒桶》的编织物吗?!我并不觉得我写短篇小说有什么不好!如果我要写长篇小说,那绝不是《安娜》这样的交响曲,而是《漂亮朋友》这样的组曲。况且我不想去写长篇小说。”李恒常写一些香艳的现代诗歌,或者一些现代小说。大家抱怨他的作品要么谈论财富,要么谈论爱情,总感觉故事宛如空中楼阁,有真实;而思想又过于激进,喜欢说出一些惊人惊语;至于一些细腻的心理描写,大家都认为过于细腻,反而显得不真实。李恒丝毫没有听取大家的意见。过了一段时间,“冯谦”和“云心”从《文澜》中脱颖而出。一时间,两人名声大作,同时大家也十分好奇冯谦的真实身份。 李恒计划写一本书,书名叫《红袖添香》,他告诉大家这本作品要揭示爱情的真谛。弘毅笑着说:“多少个世纪,几乎所有作家都想道出爱情的本质,却是仁者见仁,智者见智。我觉得爱情就像大象一样,只要我们一谈论它,我们都变成了盲人,于是你说它像柱子,我说它像扇子,他说它像城墙。你又如何保证自己的真理就是真理?” 李恒反驳道,“只要我认为它是真理就可以,其他人的看法,我全无所谓——况且,我将通过实践来探寻。就像有人想听听公爵夫人对爱情的高见,她不屑一谈:‘对于爱情,我不管理论,只管实践。’瞧,多么机智有趣的回答。你可以理解为,我将要写一本书,这将是我的日记或者回忆录。我仔细研究过中外有名的大作家的作品,我发现了一个规律:尽管书中的人物千奇百怪,形形色色,都是作家自己的化身或者身边的人物——哪怕是他的想象、虚构,也逃不出他的生活范围。托夫妥耶夫斯基几乎所有的作品都指向1849年那个神奇的日子,要我说,《罪与罚》、《卡尔马左夫兄弟》、《白痴》都是在那一天当即完成的!而格雷厄姆·格林对于命运的审视、对于爱情的考量无不是利用了自己间谍生涯的探测能力。亨利·米勒的手法固然荒诞不经,但难道超现实主义不是建立在自我的现实主义经历之上的吗?作品的虚构只有通过现实中的预演才谈得上下笔成文,归根结底,我们的创作,难道不是真实生活的临摹吗?我认为写作必须把理论和实践结合起来,虚构只是披上了想象力的外衣,但作品的本体正是有血有肉的生活!如果有人问我,你这本书谈得是爱情的真理的吗?我会回答,是的。因为这个真理经过了我亲身实践的检验。当然,这部作品更大的意义在于把我作为一个具有特殊性个体的实践延伸到整个人类——因为人性的统一性——那么我可以谦逊地说:本书勉强揭示了爱情的部分真理。” 第二十六章-4 “尽情的嘲笑吧!我的素材可都是这样辛辛苦苦积攒出来的!”李恒气忿地说。 云心特别喜欢速写,他常常望着街上来来往往的人群,像个画家一样观察他们的步伐、摇摆的身姿、微微晃动的头发、同旁人边走边说话的神态、有时走得快了气喘吁吁的样子、偶尔后头时茫然的面庞。千人千面,各有其态,他们以一种倒退的形式从外部世界席卷到云心的笔墨之中,变成笔记本上的几行字。云心很喜欢这个瞬间,因为当他观察他们的时候,他想象着他们的童年、青年、中年、老年,在短短的一瞥中,他们的命运已经像一辆奔驰的列车一样在起点和终点走了一个来回。有时候,云心觉得自己变老了,因为自己“目睹”了很多人的命运,这时,他便会咧嘴笑起来。 邮苑的秋天已经走过了一段旅程,秋风吹了一阵儿,卷走了树上所有的枯叶。“落叶聚还散,寒鸦栖复惊。”秋天的云彩也和其他的季节的不同,带着一种淡淡的忧愁,它们像一群迷茫的姑娘,随着阵阵凉风四处漂浮,不知所向。迷惘的人儿也像空中的云,目光黯淡,踌躇不定,仿佛他们的心儿也像落叶一样被秋天卷走了。秋天一走,马上就是冬天,也许当心儿枯萎了,希望也要冻结成冰。云心感受着萧瑟秋意,时常来到时光广场旁边观察过往的学生。时光广场面积不大,一座电子柱钟伫立在台阶上,一旁是流水潺潺的精巧沟渠,时光流水暗暗涌动,十二条雕刻的金鱼分别代表十二个时辰,靠着广场的小亭下曲水流觞,一个篆体的“邮”字从南向北慢慢舒展开来,亭前流水台熠熠发光。每当月色降临,这一片不大的景区变成一个美丽的姑娘,默默地站在图书馆前,看着晚归的学子,向他们投去温柔的目光。秋天到了,她的青丝染上了微霜,她像亲爱的母亲一样有时在时光广场上徐步缓行,抬头望着皎洁的明月,露出一丝幸福的微笑。一天下午,云心来到时光广场,看着来往的学子,拿出了笔记本,快速的勾勒着: 迎面快步走来的一个女孩,她用右手托着脸蛋,好像是牙痛的样子,她戴着的大镜框像一个圆环把她那像柳叶一般细小的眼睛套在其中,她的眼珠咕噜咕噜转着,像一只趁着渐浓夜色偷偷出来觅食的小白鼠在墙角露出小脑袋紧张的张望着。她停住了,站在图书馆门口。她的侧脸有一种流动性的美,仿佛潺潺流水的边缘,清澈、明净。她不停地张望着,看来在等一个人…… 她把外套搭在挎包上,仿佛怕它着凉了似的。她慢悠悠的走着,轻盈的步伐像是踩在白云堆里。每走一步,微风撩起她像黑色瀑布一般的黑发,有的亲吻她的额头,有的亲吻她的脸颊,有的亲吻她的鼻梁,挠动得她有些发痒,有些想笑,只得伸出手来把秀发分成两瓣,斜着像耳边拨去,就像一下子拉开了帘幕,她的刘海儿也消失得干干净净,只剩下白花花的脑门儿…… 这是典型的一类女生,当你和她对视的时候,她只有一个动作,那就是把眼镜轻轻往上推一下(其实这样做毫无必要),或许是为了掩饰片刻的不知所措,或许是在不动声色中悄悄地打量你。她的长发飘荡着——仿佛是她灵魂的帷幕——遇到了白皙的脖颈马上分成两条支流,向两边席卷而去,把像新生巉岩一样白垩般柔软的双耳也湮没其中。这样,在两侧便看不见她的面颊,只看见两条黑色幕布,上面清清楚楚地写着四个大字:“生人勿近!”唯有她们的着装,叫人可以暗中捉摸几分。令人称奇的是,她的气质就像初晨的湖畔,当氤氲的雾气改变形态,湖水也变幻了模样。有时候,当你看向她,当她看向你,她便在不经意之间拨动了你的心弦,而你也像一阵清风在她波平如镜的湖面上荡起一圈圈朦朦胧胧的涟漪…… 她直走到我面前来,露出两颗皓白如雪的门牙,门牙之间又一道窄小的细缝,她红着脸,轻喘着气,问道,你可是云心…… 她长发及耳,目似珍珠,深邃又生出盈盈之光,头顶有黑色、黄色、蓝色、紫色小发夹,前额刘海上梳露出前额,但一缕黑丝从旁露出,恰似出墙红杏,平添风流妩媚,琼鼻介于玲珑与秀美之间,乃是玲珑含气韵,秀美生柔情,唇似弯弓,射出善意之箭,颔首低眉,双唇翕动,颇有可怜之意…… 她的眼镜总归有些奇怪,待走近了,我才发现这原来是一副镜框。对她而言,眼镜的医学价值已经完全转化成装饰作用,她倒也不是为了假扮学究,因为当她忽然摘下眼镜,我的确发现了那副普通的眼镜赋予她的奇特气质。我看了她一眼,她看似毫无反应,却又娴熟地把头扭向一边,似乎急于表示她对我的某种抵制,但她百般掩饰,我终究在她的脸上发现了浅浅笑意…… 我浮光掠影地向她投去一瞥,她染烫的卷发像波浪一样在她的头顶盘旋咆哮,一直把怒意延伸到身后,前额倒算清净,像是急流之上的一个小岛,她的肤色令人暗暗称奇,鼻梁高耸且绵延,走起路来奔放、洒脱,突然她向旁人说了一句话,从她的中文发音,我知道了她原来是个留学生。她的眼睛仿佛一个宇宙,淡蓝色的眼珠吐露着奇妙的话语,就像遥远星际射出的神奇光线。她望向我,眼中的星河也望向我,仿佛有一股奥义漂浮在她的眼眸里——她的蓝色眼眸是多么耐人寻味,仿佛透过那层蓝色薄膜,我们就能发现她灵魂的秘密。她的目光就像春风一样朦朦胧胧却意味深长,就像毛绒绒的掸子轻轻的婆娑在我的脸上。哦,美丽的姑娘…… 走过一个姑娘,当我望向她,我有一种奇怪的感觉,并非她模样怪异,那是一种熟悉感油然而生。她并不出众,但从她的口中,目中,甚至心中(我仿佛能看穿她的内心)升腾起一种欲言又止的悠悠感情,让我心中久违的朦胧感按捺不住,骚动起来。倘若人有三世,我料定我与她必定前世或者后生有缘,但今世命运之力仅能叫我与她擦肩而过…… 一位女士走了过来,她看了我几眼,似乎颇为惊异我站在此处拿着纸笔写写画画。在邮苑众多青涩的少女中,她便显得尤为成熟,浑身散发出一种有智慧、有习惯、有态度的女士所应该具备的气息,她已不再是天真散漫的少女,岁月催熟了她的青涩,又给她洒上几滴妩媚风韵,这使她显得典雅、端庄、大方。她颇像那种百变女郎,一天换上好几套行头,时刻关注着巴黎、纽约的时尚界,出手阔绰,不拘小节。她走路、微笑、点头、站立、安坐,必定总是流露出一种养尊处优的贵妇姿态,露出几寸如雪般的小腿肚,紫黑色裙摆上的褶皱变化多端,样式繁杂的高跟鞋来回更换,头发变成了发型师手中的艺术品精雕细琢。总而言之,她是美丽的,是自然之美和艺术之美的结合,象征着人类将艺术美加诸己身的追求之路。这种女士从古至今不曾缺少,但她们的特点却未曾改变——自我欣赏和自我崇拜达到了极致…… 两位姑娘向我走来。我觉得我好像在哪见过其中一位。她们背着吉他,显得快快乐乐的。我本想继续观察,可是我的手在颤抖,我的心也不再安静。我看着她们慢慢走过来。她们离我越来越近。越来越近。她们竟然站在我的面前。我感到十分惊讶。其中一位——我不曾经过的一位——往前一跳,拉着同伴的手,说道:“嗨,我知道你是云心,哪,我是陶婷婷,她是文珊。”我张大了嘴巴,不知道该说什么好,我挤出一丝笑意,看到文珊的脸上慢慢地惹上了一层绯红…… 第二十七章-1 每当秋风几许,邮苑里的景致便起了变化。植被的外表似乎与气候总呈现相反的趋势,春暖花开,天气转暖,她们开始披上薄薄的新衣——那是她们生命的凝结——她们在春光里不停地编织,把自己打扮得漂漂亮亮的,几场春雨的滋润叫她们愈发焕生新机;紧着是初夏的炙烤,她们就像蚕蛹一样不停地从自己的生命力中抽丝,随即把自己裹得严严实实的,到了仲夏,她们全身叠满了厚重的绿衣——此时已被烈日暴雨侵蚀得提前染上了一分沧桑——她们已经满头大汗,愣是舍不得这已成为累赘的大衣,正午时分,她们奄奄一息,却还要轻轻抚摸着自己辛苦织就的锦衣,一直待到午夜繁星时,在阵阵凉风中咿呀咿呀地满枝头跳起舞来;秋天来了,她们这一件穿了半载的长衣已经开始褪色,秋风刮去几分颜色,秋雨冲走几分颜色,开始变得青黄不接,颇像一些伪劣服饰,她们显得尤为生气,在飒飒西风中使出浑身解数要挣脱这丑陋的累赘,不待几天,全身光秃秃的,仔细一看,倒是有些悲凉——她们的悠悠长发也掉得干干净净,曾经的美人儿一下子变得凄凄惨惨,秋风劝她们,这样难免着凉,她们却宁愿在风中瑟瑟发抖;等到冬天,她们又开始怀念早已化作泥土的故衣,她想起可怜的故衣总和她们争辩一年只有三季,她们笑故衣傻里傻气——她们又何尝不知道故衣正是另一个自己呢——有时候她们问林中贵子“松柏”何以“容颜不老,芳华永驻”,尽管贵子回答“气节恒远,操持久永”,她们却窃以为皆是“命中注定。”近几日,邮苑的树木开始了自己的“祭衣节”,这正像春日的“百花节”一样对她们有着极其重要的意义。 主道上高大的白杨挺直腰杆,任凭呼唤而至的秋风扫走头上僵硬、枯黄、破碎、皱缩的黄叶,那些落叶落在地上,被漠然行走的路人碾成碎片,在风中打滚,到了次日,环卫工人的几把扫帚夺走了他们最后的念想。梧桐树憨厚的面孔一如既往地望着虚空,松柏说他们总是在思考一些沉重的哲学问题,事实上他们木讷、健忘、迟钝,好半天才意识到自己一直在发呆,他们那像蒲扇一样的大片叶子飘飘然离开了他们的怀抱,可是得两三天后他们才意识到一些东西已经离开了自己,懒作探索,便继续把冷漠、空洞、慢吞吞、无神的目光投向看似很远(其实他们睁着眼睛睡着啦)的地方。青青松柏照旧吟起古旧诗作,“世人皆醉我独醒,世人皆浊我独清。”他们大有儒雅之资,渊博之学,君子之守,圣人之德,历经数世不易贞操,不食人间烟火,只求修身养性,宁静致远。传闻近来,松柏派中有所分歧,一曰吾等才学浩瀚,林中隐蔽万年,当今盛世,实应入世;一曰入世则染,染则不洁,不洁则无所谓松柏,故无论世道清浊,吾等独不趋至,逍遥于凡俗之外,无欲无求。邮苑树木纷杂,名目众多,时值悲秋,众说纷纭,各抒己见。不过,论秋日之最美者,当推图书馆前银杏树。 秋意也像佳酒,愈久愈醇。夏末秋初,银杏树与此前别无二致,高挑的身材静默地守在图书馆前,端庄秀丽,宁静怡人。她并不像那些招摇的花儿处处炫耀灼灼其华、馥郁其香、窈窕其姿,她或坐或立,或行或止,静如溪水,轻如清风,无浮华、不妖艳。她不求打动你,也不曾期待你,平日里,我们几乎察觉不到她的存在。但当偶尔不经意地一瞥,我们就被她吸引了——吸引我们正是我们所追求的纯粹、至上、简单、平静之美,这种美也藏在我们内心深处最深邃的角落(当我们自省时,也几乎很难发现它),每当现实中的美与之遥相呼应时,我们方能感受到内心深处那种潺潺流动的、微不可见的、隐晦的、一直陪伴我们的美感——可惜我们正值青春,即使我们意识到这种源泉上的至纯至简之美,我们总是安慰自己,那将是我们归途时再来寻找的美,而现在我们需要轰轰烈烈、熠熠发光、撼天动地的美,于是我们把这份美的印记珍藏在心里,继续走我们的非凡之路。我们正像追求伟大的青年,看到平凡的伟大总归没有非凡的伟大那样肃然起敬。这又好比一个风流成性的男子总是告诉自己最喜欢的女孩,自己的心还没有安定下来,你一定是我最终的归宿,我要去流浪,我要去漂泊,我要去放逐,我要去放纵,等到归途,我们再结伴而行。可惜,这种美也和爱情一样不会等待归途之人。时常走这棵银杏树下走过,很多学子尚未发现她的美,而她并不急于表露,静静地等待着,好似在等待某一天,某个人。她的眼睛总是望向未来,只留下秀美的身躯在静静走过时光的旅程已和先至的灵魂会合。前几日,她的模样并无什么不同。可是一夜之间,她的叶儿都黄了,就像那些苦闷一夜白了头的人,让人顿生怜惜。可是,她又是那么美。站在树下,闭上眼睛,不时有几片银杏叶落下来,像轻抚的风擦过脸颊,又带着一种朦胧的伤感兜兜停停最后躺在广博的大地怀抱里。这是一种摄人心魄的美,此时的她拥有了某种魔力,路过的人都得接受她美丽的召唤,他们被勾起的情愫随着片片落叶徐徐下坠。再也不是惊鸿一瞥之后的舍去,大家纷纷驻足,流连于她的美。初看时,她那淡黄色的霓裳令人惊诧不已,仿佛她一下子获得了某种神秘的美。再看时,原来她从未改变。这便是属于她的美,那种轻盈的、浪漫的、随性的、自然的、简单的、单纯的美,那种不加修饰的、卓尔不群的、冰清玉洁的美。那片片黄叶在枝头尽情摇曳,并不马上坠地,她们就像一群充满灵性的精灵开始吟哦秋之歌。抬起头,那一片密密麻麻的满树黄叶就像遥远国度的神秘泉水,慢慢的流淌着,转眼间又化成几段跳跃的音符在枝头荡漾,最后又变成天上的繁星点点,她们千变万化,却总是触动人们内心中最柔软的角落。而她继续向远方望去,并不介意把她团团围住的人们,好像他们第一次发现她的美。这个时候,每个人就好像一下子变成了回头的浪子,踏上归途的游子,断剑重铸的骑士,开始珍惜这失不复得的美;他们曾经迫切地想离开她,并不是因为他不爱她,而是他茫然无措的心中总想找到那个答案(于此同时,也在寻找答案对应的问题),于是他们抛下她启程了,终于有一天,他们明白了——从前看到一座山,他们总想知道山后面是什么,于是他们翻过了一座又一座山,唉,他们叹了一口气,继续向前走,有一天,他们走到了海边,此时他们早没有当初的热情,只是习惯性的问了渔夫一句,海后面是什么,渔夫轻笑着告诉他们,海后面还是海,这时他们突然眷恋起她来,马不停蹄地往回赶——他们回来了,原来她还在远处等待他们,可是一上前去,却发现她已经变得那么遥远。此时站在银杏树下,除了感受到这种超乎自然的美愈来愈强烈,兼之这份美也在慢慢远去。 第二十七章-2 再过几日,她又生出一些变化,不断地把秋意往己身叠加,黄叶上微染赤意,仿佛是她心血的凝练。这一天,她大概是最美的时候。所有学子不约而同地聚到树下,他们似乎明白,过了今夜,满庭落叶,明朝再无芳华。早晨,枯风几许,上课途径的学子走走停停,把所有的目光洒在了她身上。她不再收敛自己的美,把所有的洒脱、清新、华美、尊贵、璀璨、繁华都揉进了这个清晨。她也收回了目光,开始环视邮苑,她带着新奇的目光,好像第一次打量母地,她的目光变得温柔了许多,就像壁炉里微微跳动的火苗,她轻轻的抚弄着自己秀美的长发,顾影自怜地看着青春远去的方向,它已远在秋风之外。她修长的身体在华裳之下显得尽善尽美,涌动的金黄色成为秋日里的现代诗,在秋风中轻轻吟诵,所有的叶儿都擎举着一个美好的希望,她们像一群乖巧的孩子在秋意的指挥下大声合唱。她无疑是一个美人儿,有着无可替代、无与伦比的美。这时许,再无复多言。在静默中越容易感受到她的美。叶儿已落下不少,零落纷纷,遍地金黄,树下落英之路仿佛是她的倒影,安静地躺在路旁,目光如水,像极了钻出画卷的美人儿。一位姑娘踏着满地金黄走过,像是踩在云端,轻盈地从散落成虹的叶儿桥上走过,从一端向另一端,就像从一个梦幻走到另一个梦幻——中间的过渡是纯粹之美。一对情侣也从这树下飘飘而过,这棵树仿佛能增添他们的爱情的甜蜜,那女孩笑得灿烂,那男子捡起一片叶儿轻轻地放在女友的鼻尖,这让他们想起自己亲手栽植的爱情之树,今日它也像美丽的银杏树一样光芒四放,魅力惊人。两位老者牵着手从树下走过,时光一刀一刀在他们脸上刻下了皱纹,但他们的爱情却只容许自我雕刻,时光也奈之不得。老爷子精神矍铄,目光坚定,白花花的头发还很浓密,尽往上梳,留下布满皱纹的额头,老爷子身躯已有些消瘦,窄小的蓝色中山服套在身上竟有些空荡,老爷子有些驼背,但还尽力挺直腰杆。老夫人耳有些聋,老爷子俯身向她说,“这银杏树今儿个真美!”老妇人疑惑地看着老头子,直到老爷子又大声说了三遍,老夫人才面露喜色,把两颊的皱纹都挤向一边,露出一口掉得稀疏的牙齿,像个孩子一般笑了起来。他们曾经也是邮苑的建设者,把一生岁月全献给了邮苑。当他们走过时,满树银杏叶纷纷肃穆,向两位老者投去尊敬的目光。这短暂的几步,仿佛菩提树下的彻悟,叫人一下子把过往的点点滴滴一下子盘成一串项链攥在手中。受挫者可以从树下找到生活的美好,失恋者可以从树下找到爱情的结晶,奋斗者可以从树下找到失落的勇气,艺术家可以从树下找到逃窜的灵感。多么神奇之树! 中午时分,云心才醒来,想起昨天遇到文珊,不觉心中一暖,顺手拿起纸笔写出一首诗来:“晨起半日升,俯首浊气凝。待到正午时,才悔三竿迟。婵娟辉夜眠,眷恋几时休?今夜不思伊,他年约桃花。”他觉得心情大好,意识中某种愉悦的因子轻轻地萌动了起来,这个愉悦的因子正是普通生活的美好增益,就像一根魔法棒一下子给过去的、现在的、未来的生活施加了一层有着无限魅力的屏障。他甚至不想回想昨天银杏树下的一幕——并非因为其不堪回首,恰恰是因为它的美好(这就像有时候对于我们珍藏的东西,我们舍不得拿出来,舍不得多看一眼,怀着不必要的担心把它放置在神秘的角落)——他始料未及,又觉妙不可言。虽然正值秋意渐浓,他却感觉到春意涌动,某种东西正像春天里当你蹲在新松了的土地旁侧耳谛听时听到的萌芽顶着嫩土慢慢擎举着。这些思绪完全是新生的,是纯粹的,只有一部分活跃在他的意识之上,剩余的一部分潜藏在意识之下连忙拉拢理智和感情来为那已经浮现的意识推波助澜。他想起——他总觉得昨日之事已如隔十年,更如纸上之虚——昨天当他还在“观察”生活,突然两名女生来到了他的旁边。有一位他好像在哪见过。她们背着吉他,洋溢着青春少女那股活力四射的快乐,但这种快乐表现在两个姑娘身上又是不同的:他好像见过的那位气息内敛,却让人更加好奇那表面上暗暗涌动的气息之下的神秘,她显露出的快乐就像布满迷雾的森林,很显然这迷雾并非这奇幻深林的本质,要探索这遮遮掩掩的森林绝对要大费周折;另一位素未谋面的姑娘的快乐却是那种直接的、跳跃式的、简单的,当他看见她的时候,就觉得他仿佛已经站在她快乐的山头往下俯瞰,底下的风景一览无余。那素未谋面的姑娘拉着那似曾相识的姑娘,毫不拘谨、好不做作地说道:“嗨,我知道你是云心,哪,我是陶婷婷,她是文珊。”说真的,云心像尽力看清她俩的模样,却始终没有看清,仿佛他的视力因为思考深度的不断下潜而渐渐模糊,他也渐渐听不清她们说的话,他只是怔怔地看着她们——不,准确地说,他看得是文珊——她们又弹起了吉他,唱起了歌,可是他一句也没有听清,至于他自己的状态他本人也是说不清的。他只记得临走前,大家都笑得很开心,他取出笔记本,写了一首诗送给文珊:“微步踏清波,俯首动流云。云鬓化蝶去,皓腕凝雪来。眼波剪秋水,朱颜羞蔷薇。唇动秀口启,句句惊凡人。粉黛生微薰,浮香下氤氲。一顾莫再顾,再顾再倾心。”陶婷婷见了,连忙夺走云心的诗疯疯癫癫地读了起来,每读一句,文珊的脸就红一分,到了末尾一句,文珊突然抬起头化作一川碧水——云心在水中看见了自己的倒影。文珊显得拘谨,但陶婷婷却毫不生分,直问云心要赠诗。云心瞠目结舌,一时难以再挥毫。陶婷婷嘻嘻一笑,拉着文珊扬长而去,回头说道:“记住了啊,云心,你还欠我一首诗。”他记得,当他再次拿起笔记本的时候,再无心神下笔成文。片片银杏叶慢慢下坠回旋,在云心身旁翩翩起舞,他的神思却早已飞离九天之外。他想起刚开学的时候,他们讨论起“邮苑双娇”,这其中之一便是文珊。见到文珊的瞬间,他之前所有的想象一下子分崩离析——这并非他的想象与真实的文珊毫无可取之处,而是因为再逼真的想象也如同水月镜花,主体现,客体亡。我们平素的想象大多含有臆想的成分,更准确的说,把一部分自我融入了他们的描绘当中,正是这部分外来的因素使得我们想要描述的真实与真正的真实失之毫厘谬以千里;甚至即使对于我们熟悉的人,当我们坐在安静的角落里默默思念他们的时候,我们也难以把他们勾勒成他们此刻的样子,因为当他们真正来到我们身旁的时候,我们总觉得失望,他变了(我们不愿意承认我们其实并不了解一个人),于是我们慢慢把自己的想象扭向现实的区域。与一个人越熟悉,想象中的他便愈获得一份生气和力量,以至于有一天,我们觉得我们并不了解自己的朋友,这要么说明果真如此,要么说明我们的描摹功底实在差劲。 第二十七章-3 待到下午时分,银杏树下已经满地落叶。银杏树就像一个要出走红尘的姑娘,临了秋风谓道:“这一剪下去,可再无回头之日。你可想好了。”银杏姑娘带着淡淡地忧伤点点头,一剪复一剪,青丝皆不见,她也这才明白,剪不断,理还乱。在这个秋天的下午,树上菊黄,树下菊黄,倒像是秋菊层层叠叠;若是不看四周,还道是春归矣。银杏树下有几丛冬青,像个小矮人一样仰望着漫天黄叶,不多时,银杏树已经为他们编织出一套黄叶衣来,他们也像一个个小小银杏树,抬着懵懂、笨重、稚嫩的头颅,围在银杏树周围,再也不曾感到秋天微凉。那不高不矮的限速牌上写着“15”,显得有些突兀,平素大家也不曾注意到这块牌子,但到今天,它也以宣扬后现代的艺术感自任,孤傲地站在片片花海之中,看着一个方向。这一小片天地似乎一下子吸收了邮苑所有的自然美,并用凋零的方式来绽放这最后的昙花一现。有时候我们梦想着这样的场景“面朝大海,春暖花开”,但正是因为其梦幻、其遥远、其若即若离、其可望不可即反而增加了其魅力。当我们看见今天的银杏树,我们就知道梦想现实了。这是一种不容置辩、无可争议的美。美,当我们谈及美时,美的颜色是什么?有人说白色,有人说紫色,有人说绿色,有人说蓝色,有人说五颜六色。可是当我们看到今天的银杏树,当我们只看到绵绵不尽的淡黄色、深黄色,我们几乎立马确定,美的色调即是黄色。当艺术家创作作品时,他们都希望诞生的作品时完美的,而作品的原型略有残缺——这种残缺唯有他们伟大的艺术天才才能触及,而这份残缺正是发挥他们天才的余地,作品的原型让他们看到了完美的潜力(并非完美本身),他们绝不愿意仅仅作为完美的复制者、搬运工——这样艺术的美才能高于生活,但有时候生活本身的艺术就已经高于艺术家的天赋了,这只能迫使艺术家跪拜在生活之美的裙摆之下,乞求再现她的美。今日的落叶之境即臻于完美,音乐家的乐句总不能穷尽这秋意含春、悲兮远兮的乐感,作家的篇章总不能写尽这孤冷傲哉、空灵悠悠的蕴意,画家的画纸总不能凃出飘然渺然、凉凉淡淡的灵境。一个小孩,扎着小发髻,穿着蓝色上衣,黑色裤子,粉红小鞋跑跑跳跳坐在了落叶堆里,他抓起几片银杏叶放在自己的腿上,低下头像数星星一样数着。不远处的快门声拍下了这绝美的一幕,小孩童在镜头中变成了小天使,这片景色也仿佛来自蓬莱仙境,悠远神秘。 暮色时分,秋阳悄无声息地钻进了被高楼大厦遮挡得严严实实的西山。几缕微光闪过,黑夜开始酝酿它的气息。城市的黑夜并不会完全的黑魆魆,霓虹灯光把星空隐没,只剩下几颗孤零零地寒星在诉说几万光年之外的故事。这时,天空还呈现出一种黝黑的蓝色,仿佛过高的温度把蓝天的皮肤也晒黑了。橘黄色的街灯悉数睁开眼睛,它们看向在夜色中谢幕的银杏树,此时她的美更盛白昼。学子们都停下了脚步,“15”限速牌仿佛发出“静止”的命令,所有人都目不斜视地望向这夜色中美丽的风景。微风捡起,她已经披上了紫色的霓裳,在橘黄色的灯光下,她好像燃烧了起来,最外围的是蓝黑色的天空,构成了她的背景,接着外围的叶子站在照不到的地方轻轻舞动着她们的臂膀,她们正像舞台灯光之外的演员,在黑暗中进行表演,慢慢地黑里透红,仿佛这舞台像一个熔炉,她们不顾炙烤在上面跳舞,再往下,又是暗红色,就像香山的红叶,又像东天的云霞,层层叠叠,再往下,便是金黄色,它们像海底的珊瑚,在秋风的拂动下慢慢地招摇,限速牌“15”此时已经化身成一个捍卫美丽的战士,手持钢剑,面情严肃,一动不动,口中低声呵斥着:“请勿靠近。”地下已尽是火海,玫瑰的红把柏油路面铺得像满溢的湖面,落红到处流淌。所有人都在感叹,白天她还是仙女,此刻已是魔女,给人展示出一种摄人心魄的、激情四射的美。在看不见的星光下,在橘黄色的街灯下,在不断闪烁的闪光灯下,银杏树在不停地燃烧着自己。夜晚的秋风不大,但却像一根根细小的柴火不断地抛到熔炉下面,把银杏树烧得通红。大家曾以为她的美只有宁静、飘逸、孤冷、淡泊,此刻她却不顾一切地宣泄着狂诞的、奔放的、夸张的、不能自已的美。她倒像一个盛年的女子,宁愿在最美好的时候自毁容颜,也不愿流年之后人们记住她那褶皱纵横、色衰肤黄的丑陋脸庞;她又怀着愤世嫉俗的狂躁,终于释放了心中的黑暗(这屈指可数的阴暗也在她善意的烈火中焚烧得干干净净),她忏悔、她哭诉、她呼喊,可怜的、善良的姑娘!大家似乎都明白,今夜过后,她的美将消耗殆尽,便默默地欣赏着,不再言语。大家尽量不去想明天的她会是什么模样——因为此刻的她虽然美丽却给人一股强烈的哀愁——想必十分凄凉。午夜时分,她依旧在原地翩翩起舞,可是跳到此时,竟叫人感到有些绝望,她的脑门上出现了一丛,一丛的空隙,她的紫色霓裳也褪色了,她变得有些——叫人难以承认——普通…… 这段时间,弘毅在《文澜》上发表不少文章。笔名“文孤”的,反向平平;倒是“冯谦”,他收到不少读者的反馈。读者给他发邮件,称赞他“由外及里地分析生活,又由里及外地还原生活。”这时,他总想起老秦头,他的很多手法都承袭与老秦头。老秦头主张尽可能深入地描绘人心,不惜一切笔墨把心理活动的城堡逼真地还原出来。老秦头认为人的行为只是思想活动和心理活动的显化,他不太赞同仅仅蘸取一些现实主义的墨水站在上帝视角重点铺陈人物的行为(他也不擅长行为描写),他更希望剖析人物心中的矛盾之处、和谐之处,把生活中人性里最内核的东西表现出来。弘毅虽然没有读过老秦头的小说,但他猜测老秦头的故事里人物的行为描写必定远远少于心理描写。其他同学以为“文孤”正是弘毅,而“冯谦”另有其人;唯独秦风慧眼识得这两者同为一人。弘毅请求老师为自己保密。秦风自然不会泄露弟子的秘密。年轻的作家开始写作的时候,往往隐匿自己的身份——为了隐匿身份,他们甚至不惜欺骗自己的家人、朋友——这仿佛出自某种怪癖,把所有的骄傲都收敛起来,把自己的文学天赋隐藏起来,故意在其他事情上做得十分糟糕,希望有一天自己也能像小仲马一样一鸣惊人。这也像一些小伙子追求姑娘的时候,故意把自己的优点隐藏起来,他希望她们爱上的是自己,不是拥有这些优点的自己——他知道这些优点拥有强大的力量吸引姑娘——于是宁可错失心仪的姑娘,也不愿意亮出自己的“杀手锏”。但弘毅绝非如此,他这样做只是怕他的作品把人性揭露得如此彻底——他深知关于人性的认识,人人各持一端——会受到严厉的批判,但他发现读者暂时包容了他的观点,甚至给予了他始料未及的支持。 第二十七章-4 有一天,他收到这样的邮件: 冯先生 您好! 我是您的一名读者。您的作品中有很多朴素的真理,这些出自于小人物口中的真理竟拥有如此浩瀚的力量和深邃的洞察力。很多时候,我觉得自己很孤独,“每个人都是一座孤岛。”这并不是因为我没有朋友,也不是因为我百无聊赖,更不是因为我陷入了生活的困境。我有一个幸福的家庭,爸爸爱我,妈妈爱我。我有几个密友,我们如胶似漆,什么也不能将我们分开。我的生活充满了快乐。似乎一切都很完美、幸福。但不知什么时候,我突然开始洞察自己的内心了,我这才看清原先在我心中隐隐躁动的竟是孤独;唉,有时候,看到了事情的本质之后才后悔没看清这些多好,真是“难得糊涂”呀。 于是,这份本来藏着黑暗中的孤独开始慢慢侵蚀我,它赋予了我察觉孤独的眼光。就好比一个戴着墨镜的人所见都是黑色的,孤独也成了我心灵的眼镜。我觉得孤独。你也许觉得我在玩文字游戏,或者在胡言乱语。但事实如此。如今,我和家人在一起,我感受不到那样浓烈的温暖,我总觉得自己的心仍单独处在一个寂静的角落;当我和朋友们在一起时,我虽然和她们聊着天,说着话,但一部分心神(它们是孤独的)在自怨自艾。但是,当我一个人时,我就能感受到自我的完整性,那份怂恿我胡思乱想的“孤独”也开始偃旗息鼓,我又重获了整个世界。 我不知道这是怎么回事。我甚至不知道为什么要给您写邮件,或许要寻求您的帮助吧。 不过,读了您的书,我的孤独感略微有些减轻。因为我隐隐察觉到一些可以治愈我的良药,但现在我尚不知道这些良药的配方。 我将一直关注您的作品。 哦,对了,您可以叫我“小杳”。保持联系。 祝好! 弘毅不知道怎么回复小杳,因为他实在不愿意告诉她,他本身就与巨大的孤独为邻,这份孤独甚至是他写作灵感的源泉。也许从小时候开始,他就习惯了孤独。他骨子里总喜欢独来独往,他不喜欢去热闹的地方,他排斥聚餐、集体活动。他能理解小杳。孤独是什么?众人总是排斥孤独,因为它多少有些违反人性;但人性的另一种力量——习惯的力量——又使得熟悉孤独的人习染其中。他绝不希望小杳变成和自己一样的人,但他也不会去改变自己,走出无人之境。 他只回复了小杳一句话:“没有人是一座孤岛。”这就像一个害怕染上某种可怕的病痛的人去询问一个患有这种疾病的患者,“怎样才能远离这种疾病?”患者只能安慰他,“你永远不会得这种病的!” 凡萱经常请教弘毅一些文学理论,弘毅总能头头是道地提出自己的观点。在凡萱看来,这些观点都是不容反驳的,比如“文学应该结合绘画的画面感,音乐的节奏感,以及其他艺术的技巧来构建作品。”“有时候作家需要循规蹈矩——至于这‘规矩’是什么,已经循导谁的‘规矩’,却是因人而异;有时候作家需要随心所欲,抛弃一切写作方法……”“我寻求文学中的中庸之道,那就是在矛盾与和谐中找到黄金分割点——你仔细想,生活难道不是这样吗?矛盾,和谐;和谐,矛盾。此起彼伏。此消彼长。”凡萱误以为这都是弘毅文学“实践”的结果,其实这都是弘毅的文学“理论”。这些“理论”也像人的思想一样,互相交叠,又互相繁衍,最终结成一个理论之网;当我们刚开始从四面八方毫无次序地搭建这道网时,似乎所有的理论相互独立,毫无联系,知道我们把密密匝匝的理论之网扯到中心要进行汇合时,我们才会发现这些“理论”总指向一个逻辑——真实。 当凡萱得知弘毅在校外做兼职的时候,她也希望自己能赚一些钱,并且“体验生活。”弘毅对“体验生活”这个字眼相当敏感,那是几年前在南京参加一次作家座谈会。会上,有一位年轻的作家问一位大师:“作家应该怎样体验生活?”大师听了有些生气,站起来说道:“生活,生活,什么是生活?大家总是把生活分成很多等级,我们硬是要抛弃我们现在的‘生活’,来‘体验’另一种生活,或者我们不好好‘生活’,我们‘体验’生活。休要说什么‘体验生活’,作家不需要体验‘生活’,只需要好好地‘生活’,至于这‘体验’,本来就已经在生活之中了!倘若你执着与‘体验生活’,你确实能得到一种‘体验’,但那却不是‘生活’。”弘毅听完,几乎全盘接受了大师的观点。以后每当别人提到要“体验生活”时,他总是默默地在心里说道:“生活是用来生活的,而不是用来体验的。” 以后的日子,凡萱便总和弘毅一起在翠花姐的店里做服务生。翠花姐特别喜欢凡萱,她吃得下去苦,又把苦放在心里,以后一定是个贤惠的妻子。过了些时日,翠花越来越发觉凡萱的好。儿子心良也快到了结婚的年纪了,可惜这孩子嘴笨,又没念过书,最不幸地是右腿有些瘸。一道念头闪过翠花的心头,她琢磨着凡萱有没有可能成为自己的儿媳妇。不过这样想着,一来觉得为时过早,凡萱才来店里一个月左右;二来觉得这姑娘虽然善良,但不一定看得上自家儿子。看来还得从长计议。翠花心里想,大家都说男女的这些事儿,对上眼是一瞬间的功夫;事实上,为人父母的要对未来的儿媳妇“对上眼”,也是一会儿的功夫。这两年,儿子相亲一百多次,也没见有什么效果。翠花甚至有些恨恨地想,心良的性格也怨她,她带着孩子南闯北闯,到处受人欺负,只得教孩子“不要多嘴。”现在儿子嘴笨,性子慢,都是前些年落下的根子。说时候,她觉得自家条件不错,要是他爹(想到这里,她打了个哆嗦),身无分文也能靠嘴皮子把天下最漂亮的姑娘哄到手。也罢,也罢,做个好人,难免显得有些木讷,虽然心里热诚,可哪位姑娘去看你的心哪。一个月结束了,翠花给凡萱多发了300块,说凡萱表现好,该奖励奖励。凡萱也谢过花儿姐,说自己可能要在她这儿长期干下去。 第二十八章-1 “我在想,思维是否也像一张网?它不断向外延伸,急于宣布其覆盖的地域即是本体思维世界不可侵犯的圣所;它又惧于接受新思想,好似再轻微的拉伸会让它撑破。譬如说,‘同性恋’这个话题,本质上是和古代的‘三从四德’没有区别的,我们是否接受这个怪物——是的,这些新思想都是怪物——完全取决于我们的思想是否愿意掀开大网的一角,悄悄地把这个怪物放在网里。我们人类素来对物质的疯狂占有欲也扩大到了思想之境,对于属于我们的思想,无论是错是对,我们决计会像葛朗台一样吝啬地珍爱,并为之辩护——其中思维之境的高墙恰恰是我们愚昧的边界线。”李恒坦言自己击碎了思维之墙,并且把这份观念带到了更为广袤的思维之境,在那里,一切思想都没有局限,好似那里是汪洋宇宙,而每个观念都是一个恒星、一片星云——很显然,邪恶的思想依旧存在,他们像黑洞一样吞噬其他思想;但反过来说,黑洞之所以可怖,是因为我们对它的认知不够(正如我们对所谓邪恶亦知之甚少)——这可能上升到两个哲学问题“可知论”或“不可知论”。但正如人类目前科技所能达到的认知范围仅有银河系一隅之地,对于整个思想之境(或者说观念之境),人类的了解也不过沧海一粟。“事实上,思想的进步唯有通过不断地开放,”李恒断言,“但这个开放也需要一定的边界条件;这些边界条件一方面在保护我们已有的价值观,一方面成为我们思维的藩篱。” 正说着,突然凡萱从厨房跑了出来,好似有什么急事。弘毅问道:“怎么了?”凡萱差点掉下泪来,气呼呼地用围裙擦着脸上的泪,过了好一阵子,她才说道:“我没事。”又走进了厨房。李恒也走了进去。 “不久前,我了解到这样一个词,‘心流’。”云心说道。 “心流?什么意思?”弘毅问。 “原著上说,设定一个可以达成的目标,然后心无旁骛地去实现这个目标的这个过程,便是‘心流’。”云心说,“这正是我们作家所需要的至宝啊!” “听起来,更像‘专注’!”荀昭不知什么时候回到了沙发,“这个词,比尔盖茨和巴菲特曾一起印证过。” “我要是能像巴尔扎克那样保持持续的‘心流’,那该多好!”弘毅站起来说道,仿佛在向命运乞求这份天赋。 “他是被逼的!”云心提醒道,顿时大家都笑了。 “很显然,艺术家十分需要‘心流’。”李恒也回来了,同时提醒大伙可以品尝两位“大厨”的手艺了。一伙人轮番端上来红烧肉、鱼香肉丝、拍黄瓜、土豆丝(荀昭说这是他最喜欢吃的菜)、木须肉、凉拌牛肉、酸菜鱼(凡萱笑称这是一道失败的尝试)、小炒肉、牛排(李恒亲自煎的)、鸡蛋羹(何玉反复强调这道菜很看“功底”),最后弘毅端上来一盘西湖牛肉羹(诸葛竑见此咋舌,“西湖不见了,牛肉山拔地而起。”),主食则有米饭、馒头。 “这可是我们一下午的辛苦成果,你们要好好鉴定一下。”何玉倩兮巧笑,看了一眼李恒。 一伙儿边吃边聊,一下子从艺术到哲学。弘毅感慨,穷其一生求索,也难以攻克书山堡垒,仅是文学一途,即步履维艰,文学之路是否也像开尔文所说,“大厦已经基本建成,后辈只需要修修补补。”何玉挑起爱情的话题,引得凡萱不停把余光之箭射向弘毅。荀昭心不在焉地夹着菜,装作漫不经心的样子,看李恒看出他有些失落,自从何玉挑起了这个话题,他似乎变得寡寡欲欢。“我追求柏拉图式的爱情。”云心先开头,眼神里闪现着“面朝大海,春暖花开”的图景,可是他的目光并非凝滞在虚空,而是望向一个目标,仿佛伊人就在眼前,一刹那间,文珊浮现在他的眼前。他想起自己为文珊写的诗,他们还没有开始太多交往,但他已经从她的眸子里看到与自己等量齐观的心有灵犀,每次看到她,他总觉得自己像春风十里的杨柳在慢慢地轻拂,一种温暖又挠人的幸福感倏忽间洋溢心田。年轻的恋人总具有这种天赋,在举手投足间发现一次又一次的爱的灵感;在爱情里,他们都是伟大的诗人。云心的脑海里常常浮现很多美好的画面,这些画面之清晰宛如回忆,他把创作的天赋赋予想象力,从而发挥出双倍的梦幻效果。李恒一眼看出春风得意的云心早已被爱情女神勾走了心神,心里不禁一笑,他深知云心属于这类人:精神生活远远高于物质生活——哪怕物质生活极其贫瘠,仅靠幻想他们也能在幸福的泡沫中快乐生活,并且对苦难的声音置若罔闻。“我呀,”弘毅看到大家伙儿都紧紧盯着他,马上从牙缝中拔出卡住的鱼刺,说,“我还没考虑过这件事。”弘毅想敷衍一下,谁知凡萱却叫上劲来,荀昭喝了一口汤,面情有些凝重。“我想,爱情并不复杂,”弘毅深受村里长辈们的影响,早已抹杀了爱情的崇高地位(这恐怕要叫那些道貌岸然的风流人士暴跳如雷),他仔细想了想每个家庭的情况,家家户户起早贪黑,长年累月和黄土地打交道,爱情之花早在幼年之时枯萎消亡了,“或许本来就是一种病态的需要,”弘毅看了看众人的眼神,又加了一句,“可有可无吧。”为了缓和气氛,李恒毫不犹豫地说道:“我呀,我要做一个源氏公子那样的人儿。”何玉噗嗤一声笑了,笑声像是破碎的琉璃瓶散落一地。秦博握紧拳头,“我不结婚!”大家伙儿一下子被逗乐了,看他那一本正经的样子,大家还以为他要故意逗笑呢。秦博和诸葛竑年龄比较小,在这个小圈子里,大家一直把他们当弟弟护佑,这样一来,他们也没什么话语权了。诸葛竑干脆拒绝回答,在他的身上,永远有一种褪不去的童真。荀昭用撇脚的姿势摇晃着红酒杯,猛喝一口,像是吞下一杯苦水,随口吟道:“弹指芳菲尽荒芜,回首红颜亦无踪。手握青花无人懂,抛却青花向苍龙。”李恒拍拍荀昭的肩膀,劝慰道:“情场失手,在所难免嘛。”何玉两手托腮,天真的瞳孔里射出探寻的光线,“我喜欢远远地看着一个人,我知道他不爱我,也不会爱我。但这段美好的距离或许恰恰是我爱情的范畴,让我得以在目之所及的地方痛并爱着。”“你好痴情啊。”诸葛竑大大方方地拧了何玉一下。该轮到凡萱了,可大家把她给忘了。她急的直拍桌子,迫不及待地道出了自己的爱情宗旨:“我在等一个人!” “我有一种奇怪的感觉。”云心突然说道。 “怎么?” “你们这样想象一下:我们——真实存在的我们——我们正是如此感觉的,其实在我们之上有一个更高级的主宰!”云心说。“这听上去挺可怖的。”凡萱扒了一口米饭,觉得不可思议。“你是说上帝?”荀昭问。“不,我说的是法则!”云心脸上隐隐露出通灵顿悟的表情(这是装出来的),“有时候我在写小说的时候,经常会想,‘倘若我笔下的人物发觉了这个秘密——他们的命运竟是被一根笔杆子操控着的——他们将会作何反应?’”李恒摆摆手,表示思考这个问题无异于杞人忧天、异想天开。 “那你们有没有想过?”云心抛出一个可怕的停滞,空气顿时凝重了起来,人人都意识到这将是一个振聋发聩的问题,“我们——在座的诸位——也是某个作家笔下的人物呢?”(这个问题惊世骇俗,甚至连笔者也受到他们瞬间的自我觉醒力量的冲击,仿佛一个秘密在笔者指尖慢慢溶解。)说实话,碰上这类哲学问题,绝大多数人会不了了之,一方面穷思枯索也难以窥破这道世纪难题,一方面完美的唯物主义仿佛在解释这个问题的同时又留下了微不可察的缝隙——缝隙中填满了唯心主义的细沙。无疑,云心的提问在这个才墨之薮引起了好几朵不安的乌云——在历史上,正是这些毫不起眼的乌云用蚍蜉之力撼动经典大厦的——这些乌云已经高于他们的认知。于是他们只能用全盘否定来回应。“这不可能!”他们在短暂的沉默之后说道。弘毅在懵懂之岁就思索过这类问题,那时候,这个横亘古今的问题就像无边无际的茫茫雾海一下子吞没了他渺小无知的思考力;不自量力的探索必定带来不可估量的灵魂余震,至于后来的科学和哲学也只能尽力挽救他幼年之际因被思维之链禁锢而陷入的危险境地。如今,更多时候,弘毅活着,一半作为思想的动物——这是完全不需要肉体的;一半作为肉体的动物——却也是思想的奴隶。 到了晚上,何玉和凡萱窝在一张大床上。月光洒了进来,照在凡萱的脸上,还能看见浅浅的泪痕。“到底怎么了?”何玉小声地问道。凡萱用眼中的一滴泪水做了回答。凡萱想起下午在厨房,荀昭突然闯了进来,她的心一下子紧张了起来。凡萱扫了一眼,何玉正好出去了。荀昭凑在她的面前,小声说道:“萱,我给你说句话。”少女的心往往是敏锐的,这句尚未出口的话已经昭然若揭。“别!”凡萱头也不回的拒绝了。“你能不能给我两分钟时间?”荀昭又问。“你没看见我正在忙吗?”凡萱先是沉默,继而冷冷地说道。“我可以等。”荀昭固执地回答。凡萱只得旁若无人地切菜,只盼望荀昭早点离开。这时,连一直窃窃私语的空气也噤声了。凡萱以为过去了很久,荀昭已经走了,便抬头一看,一下子尖叫一声,荀昭像一只猛虎一样扑了过来。荀昭抓住凡萱的一致胳膊,重重地吻了一下,颇为痛心地说:“我怎么……怎么可能伤害你!”这时候,凡萱已经泪流满面了。荀昭说着,往凡萱地围裙里塞下一张纸条。凡萱连忙挣脱,哭着跑了出去。呵!爱情!少女多么善良又多么无知!她多么希望她爱的人爱她,她不爱的人不爱她!她可不愿意伤害任何人。 夜色掩盖了白昼的秘密,月光又将它轻轻照亮。荀昭在半梦半醒之间痛苦地徘徊,两个交错的梦境——现实和虚幻——轮番冲刷他渴望爱情的沙滩,梦里他依稀看到萱跑了出来,墙角的何玉却钻了出去,又看到自己牵着萱的手静静在夕阳大道上让影子拖得越来越长…… 第二十九章-1 一场秋雨宣告了彻底的清寒,光秃秃的树木颇像一个个涉世达观的智者,冷漠地俯视着大地生灵,曾经的风流浮华早已挥洒完它们青春的热情,盛夏留下的唯一硕果就是喋喋不休的感慨,它们絮絮叨叨地说着,却无人理会。主干道上一排排崭新树立的五颜六色的展板显示出信息时代的入侵,互联网公司的宣讲会、科技论坛、各类编程语言的讲座、创业ceo的职场分享、校园歌手大赛、求职面试分享……在畅通无阻的二进制信息链路中,偶有“三行情诗大赛”、“诗经鉴赏”、“文澜座谈会”,看上去好似一些误码传播。不过,任凭喧嚣的洪流如何把邮苑同世界接轨,浪漫主义作为人性亘古不变的诗意仍潜伏在众人心中。冷酷的秋雨拍在雨伞上,人们还是会想起雨巷,放眼望去,长长的主道湿漉漉的,前前后后的雨伞之下,都是一个个可爱的心灵。学生们背包中的《编程之美》和《月亮与六便士》相互博弈,象征着理性和感性两股古老的力量,智慧的光芒和感受的华彩交映生辉,暗暗化作一道道坚实的脚步在人类进步的阶梯上缓缓上升。有时候,他们也会怀念图书馆门前的银杏树,她的芳菲终究唤醒了他们对美的渴望。有时候,在呼啸而来的秋风中,他们眦目远望,不过层层叠叠的高楼挡住了他们探索的实现,他们还是想象着楼宇背后的古城、高山,想象着自己站在烈烈风中,秋风、长剑、野马、远方。有时候,月色一片清辉,长街行人漫漫,习习疏风阵阵,三两鸟雀瞅瞅,他们也会想起夏目漱石“今夜月色很好”原来是一句爱的表白。可是,活着,人们越来越变成巴尔扎克,而不是缪塞。 仿佛秋风把云心的诗和散文悄悄地传到了每个人的耳中,近些日子,他的诗和散文被大家争相传颂。一时间,仿佛每个人都认识了云心。“那是一个有诗意的人。”大家们都这样说。秋日漠漠,偶有回光返照似的融融日光,让人误以为那是春季,每当这个时候,云心就拿着一本书,在邮苑徜徉,用他的话来说,“采集秋意”,有时候他也会去元大都城桓遗址公园散步,“感悟历史之气”。他过着简单的生活,仿佛每一天都是假日,这正是他理想的生活。有时候他会偶遇文珊,就和她走上一段距离,随口吟上几句诗,自己又洒脱地四处漫步。在云心看来,生活是那样的美好,一支笔,一本书,一卷纸,这就是生活。时代急促的喘息声还未及他的耳畔就化作青烟丝丝缕缕地飘散了,他仿佛还生活在遥远的时代,过着和陶潜一样的日子。生活里所有的素材——阳光、走路、吃法、睡觉、一气呵成的诗歌、不求甚解地读书、喝咖啡、远足、一个人的旅行、公园里的金婚夫妇、飘零的叶子、稀疏的星光、变化莫测的月缺、松林的虫鸣、李斯特的钢琴曲、文珊的背影、写完了的日记、时常诵咏的李白的诗歌、幻想中的海滩、慢下来的霓虹灯、天真的孩子、爽朗的笑声、邂逅、追忆、废稿——都是他快乐的源泉,他常常嘴边挂着笑,那正是他纯洁灵魂的反映。要说他追求什么,诗、小说,可是似乎这些他都是漫不经心的。他的小说里没有悲伤,有,那也是柏拉图式的悲伤,他赋予它们一种艺术的美,仿佛那是比快乐更宝贵的东西。作品里每个人物,都烙刻着他简单、纯洁、愉悦的灵魂,字里行间全是浪漫主义的最好流露。他的每一天似乎都没有什么不同,晨风拂动他的衣纱奏响格里格的《清晨》,午后一切恰好的天气正如《午后的旅行》,向晚星月和风喃喃低吟《夜的钢琴曲》。云心的诗意并不只有这种淡淡的、若有若无的快乐,他还善于营造淡淡的忧愁,忧愁像是快乐的佐料,在愉悦的清汤中加入了淡淡的苦涩。朋友们都知道,他是一个会生活的人,或者说是一个生活之外的人。这样的一个人,正值青春韶华,爱情的精灵还没有和他汇合,他便可以一个人单独享受灵魂的不羁。早在他小时候,他就窥探到这种高于一切的精神享受,而读书和写作便是其中之一。他早早明白一个道理,那就是一切物质享受最终要以精神享受的形式来呈现,因此直奔精神享受的目的地才是明智之举。在他的成长之路中,他没有经历少年维特爱情上的烦恼,因为爱情在他心中是居于末位的。 小的时候,父母们经常会在孩子面前摆几样东西,来看看孩子以后的命运。作为高级知识分子的云心父母也不例外。摆在云心面前的是墨镜(象征老板)、书(象征学者)、口琴(象征演员),云心毫不犹豫地抓起了面前的小书《拉封丹寓言》,乐得呵呵笑。等到云心识字的时候,他就整天泡在父亲的书房读书,做父亲地喜忧参半(怕云心误了功课)。后来,云心嗜书成命,手不释卷,吃饭也看,上厕所也看,走在路上也看,倒是看呆了父亲。不久,云心开始写诗歌、散文、小说,写作的欲望也和读书的嗜好一样等量齐观,以至于有一天云心发了半响呆。他问父亲,这不可兼得之事让他颇为郁闷,人为何不能一心二用?有一天,父亲看到他双手持笔,在纸上倒腾半天,云心告诉父亲在一手画圆一手画方,希望这样可以练就自己左眼阅读,右眼写作的能力,一旁经过的母亲笑了笑,却又心疼地抚摸着儿子的头告诉他,鱼和熊掌不可兼得。有的时候,云心感觉两种同样炽热的渴望在灼烧着自己,他一方面想读书,一方面又想写作。云心就是在这样的环境下成长起来的。他仿佛从小就知道自己要成为大文学家,而且他的天赋得到越来越多的人认可。到如今,这份信念经过数千个日夜的锤炼,早已和他的灵魂结合在了一起。而这样的一个人,就具有了像巴尔扎克所说的成为大器的两个条件:天才和意志。 第二十九章-2 云心的名声在邮苑广为传播的同时,他也收到很多女子的情书。自古以来,才子佳人的梦想总是循循善诱,像一圈圈涟漪激荡在情窦初开的少年少女心中。云心从不炫耀这些情书,他把自己想象成古代的一个孤独的剑客,一生只钟情一人,虽然他没有说出她的名字,但说与不说,其实也并没有什么区别。“非淡泊无以明志,非宁静无以致远。”这便是云心所尊崇的信念,这份信念也延伸到了爱情上。他绝不希望什么轰轰烈烈的爱情,更不喜欢像《人间喜剧》里的诸位伯爵、男爵沦为爱情的羔羊,他觉得爱情如风,常伴无声。 弘毅则是一个矛盾的人。他愿意做一个冉阿让,而不是吕西安;他希望自己做一个卡西莫多,而不是杜洛瓦。他宁愿成为苦难的殉道者!有一天,他写完一篇文章,趁着晚霞走出文澜楼向操场走去。他的脑海中突然冒出一个想法,连他自己也吓了一跳:他不知道自己为什么写作。经过主楼广场时,天真可爱的孩子们骑着脚踏车绕着广场转圈,老奶奶们露出新补的牙齿看着孙儿们的活泼好动幸福地笑着。高耸的主楼一言不发,像是闭着了眼睛。“哦,哦。”弘毅自言自语道。他忽然想起来,自己是因为老秦头和陈平才来到的北邮。想到这里,他自嘲地笑了起来,自己好像一个意识流的作家东扯一块,西扯一块,一下子忘记自己的主要线索了。事实上,弘毅的大脑是混沌的。他不断地从脑海中攫取一些既存的信息,像是朝花夕拾,他的意识大概像极了《追忆年华似水》构建的逻辑大厦,只有靠偶然的、绝妙的、启发式的“回忆”才能发现自己的某些初衷。每当这个时候,他总会像个健忘的老人一样呵呵笑两声。在走走停停去往操场的路上,一大群爱好运动的学生来回奔逐,而他自顾自地沉浸在自己的思维世界里。他像一个点了烛火的盲人在自我思维之境中探索,起先,他遇到一栋破房子,他推开蛛丝缠绕的破门,破门当即摔得四分五裂,进到屋内,杂草侧生,蛛网密布,倒是正中央的一张破桌子上放在一本一尘不染的书,他用灯探过去一看,书名是“哲学”,走出房门,是一片沼泽,沼泽前面卧着一个怪兽,弘毅的脚步声惊动了它,它慢慢地爬了起来,弘毅看到它的模样有点像斯芬克斯,果然,它开始提问了:人生的意义是什么?弘毅伫立良久,默然不语,转身向后走去,这时,他的面前出现了一排镜子,他往上望,那是一条条恐怖的藤蔓,藤蔓上面是一片星空。“是时候做出选择了,”一个沧桑的声音说道,“触摸镜子,你能找到一切答案。”弘毅向镜子走去,他看到成千上万个自己,他一步步向镜子走去,就要把手贴在镜子上了,可他触摸到的不是冰凉,却是温暖。他一看,竟是凡萱的手。 “嗯……我刚要走过……看见你过来了……我以为你要和我击掌呢。”凡萱红着脸收回了手。 弘毅像看着一个陌生人一样望着凡萱。凡萱觉得今天弘毅就像中了魔一样。 “明天你还去花儿姐那里吗?”凡萱和弘毅并排走着,问道。 弘毅这才回到现实,“去……啊……我不去了……我已经请过假了。”弘毅答话的时候,突然意识到一个问题,自己的现实主义似乎仅仅局限于再现金门村的生活,鲜有用思想之尺去衡量村民行为的做法,这很大原因取决于自己的眼睛偏向现实主义,思想却常常徘徊在唯心主义的漩涡之中。 天色渐晚,操场上跑步的学生很多。弘毅抬头看了看夜空,用沉思者的口吻说道:“我有时候望着星空——我们家乡的夜空星罗密布——我在想,人类是多么渺小啊。我们的蓝色星球缈若微尘,就连银河系也不过沧海一粟,宇宙啊宇宙,你到底藏着什么秘密!”弘毅说着,渐渐忘记了身旁的凡萱,“每当我去想象这其中的奥秘之时——正如我在思想中探寻人生的哲学——我总感到一种冥冥之力隔绝了我的思考,他们说一旦有人窥破天地奥义,将会被‘道’抹杀,我无法参透这高于客观规律的法则到底是什么,那层认知之外的障碍……在我看来,更像是无知!我在想,人类的认知在未来或许的确可以达到像宇宙一样广袤的境地,而现在,科学的认知仅仅占了银河系的一隅之地,看来人类仍在无知的莽荒之地踌躇不定。”末了,弘毅挺了下来,丝毫不顾一旁呆呆地看着他的凡萱。在沉默中,两人走了几圈。凡萱带着一种奇怪的印象离开了他。 回到宿舍,弘毅又收到了小杳的邮件。弘毅最近在“文澜报”上发表了一篇描写金门村的短篇小说,一度引起轩然大波。大家丝毫没有想到在这个世纪村民仍然像未开化的山野之民们一样为了几棵树大大出手。这正是前几年发生的事情。腾辉、文辉、明辉是波叔弟兄,按照村里人的说法,“都是得理不饶人的厉害人”。文辉常年在金门城生活,差不多已是个“城里人”,不过,文辉家还有几亩地挨着腾辉家。有一天,文辉回家烧麦秆,一下子把腾辉家的几棵苹果树烧着了。腾辉瞅着机会,哪顾兄弟情面,张口就要三千块钱的赔偿。两人大骂一通,差不多把对方列祖列宗都轮番骂了几个来回,整个金门村差不多都听见了。很多老池岸的闲人离得远远地看热闹,就像看一出戏一样兴奋。文辉请了明辉的父亲(也就是腾辉的伯伯)去和腾辉商量赔偿的事情,想当年明辉的父亲也是个“不好惹的人”,见了腾辉的面,倚老卖老,开口道“一千元,你给叔个面子,咱都是一家人,犯不着闹脾气。”腾辉一听,二话不说,把七十多岁的老伯拳打脚踢一顿。腾辉的老子还在睡觉,听见门外打骂声吓得从炕头坐起来,没穿鞋就往门外跑,看见儿子在打自己的哥哥,拉了几回,腾辉连老子也抡了一拳,终于气消,骂道:“他妈的,给我滚!”明辉的父亲揽了一个得罪人的差事,把自己送进了医院。腾辉的恶名在村里也传开了。明辉过年的时候回来了,找了一帮社会混子,剃了光头,脖子上纹了字,一脚踢开腾辉家的门,要不是腾辉的父亲阻拦,腾辉差不多要变成瘸子了。末了,腾辉乖乖地给文辉掏了伯伯的住院钱,据说这是实际支出的四倍。从此,腾辉、文辉、明辉三弟兄成了仇人,发誓老死不相往来。村里人得了教训,得出这样一句话:“软的怕硬的,硬的怕横的,横的怕不要命的。”这个故事被弘毅加以改造,被命名为《新时代的卡尔马左夫兄弟》。 第二十九章-3 这些日子,小杳几乎每周一封,和弘毅探讨他的作品。小杳戏称弘毅是“小巴尔扎克”。不过这一来二去,小杳便和弘毅熟络了起来。小杳想和弘毅见一面。弘毅谎称自己是三十多岁的中年人,已有家世,不便相见。小杳却拿出少女的固执,迫不及待地想亲眼目睹“冯谦”。弘毅屡次拒绝,最终扑灭了少女的热情之火。弘毅嗅到了一丝爱情的气息,马上变得和小仓鼠一样,吓得蜷缩在角落,不光如此,它还装死。他与呈叶的爱情苦果还未成熟,就被风霜摧残得坠落在地,摔得稀烂。如今,爱情已成为杯弓蛇影——只有当他可以左右爱情的时候(也就是说,在他的作品中),他才有追求爱情的勇气。事实上,对于年轻的艺术家来说,爱情并非百利而无一害,且看赛斯拉·史丹布克是如何在爱情的温柔乡里一点点挥霍掉天赋的。在弘毅的幻想中,他未来会遇到一个人,她将是他的归宿,而这个人,他一眼就能辨别出来。对于这点,几乎成为所有青年男女爱情空想的源泉,因为小说一般都是这么写的——冥冥注定的一见钟情——可是去问问那些年长的智叟吧,爱情在他们口中才不是这样的呢。 有一天,阳光明媚,虽是秋晨,却让人怀疑是春朝。云心走在路上构思自己的作品,突然听到有人说:“哇,那不是文珊的男友吗?”“哦,那可真是才子佳人,一双两好!”“文珊太优秀了,她可是歌手大赛的冠军呢。”“不过我怎么听说,她的唱歌功底还逊于钢琴演奏呢。”“好像是的,决赛当晚,文珊边弹边唱,一时间惊艳四方,四个评委拍案叫绝,纷纷起立鼓掌!”“你知道那个头发花白的刘老师吗?”“经常在路上练美声的那个老头子吗?”“嘿嘿,没错,就是他,你知道人家怎么评论他吗?”“怎么?”“说他本可以成为郎朗,李云迪之类的演奏家。”“哦?”“他当场要收文珊为弟子。”“文珊同意了?”“不,他拒绝了。”“那也太不给老人家面子了。”“不过更绝的是,这位德高望重的刘老师数次提出收徒请求,被文珊拒绝。”“这么说,文珊认识刘老师?”“是啊,听说她经常去刘老师的琴行练琴。刘老师可欣赏她了。”云心听了,不觉得心中一暖。至于他们所说的“红袖添香”一事,完全是子虚乌有。他们两人虽说近日来相见频频,却仅限于柏拉图式的交往。爱情曾像冰雪一样覆盖了云心的心灵,但这份不可遏制的高尚情愫即使在冰冻三尺之下亦顽强地生长着,默默地等待着伊人的魔法解除心灵的禁锢。如今,碧海弯弯,长帆远影,鸥鸟飞旋,到处是爱的痕迹。爱情就像春风一样,是迟早、注定要来到的。凭借着恋人们的心灵感应,云心和文珊情投意合,他总觉得有一根薄如蝉翼的丝线把他的心和文珊的心连结在了一起,有时候他感觉心里微微颤动,便看向文珊,她也向他投来同样的目光,好像他波动了心弦,将讯息传递给文珊。值得庆幸的是,对于这种爱情,云心早已在作品中数次勾勒过,那种被预演过的浪漫主义剧本,如今被完整无缺地搬到了现实的大舞台上。如今他成了台上的演员,但他并没有觉得自己在演戏,而是真真实实地划着爱情的小舟在生活之河中慢慢飘荡。这让他也获得了另外一种快乐,那就是他以笔下人物的视角体验了一遍他所构想的爱情生活,这一次他也同剧中爱情的宠儿一样,尽是喝着甜蜜的琼浆玉液,把爱情的本质看了个透。 如果说文珊是云心眼里的一首诗,云心就是文珊心中的一首钢琴曲。每次散步的时候,他望着她,她望着他,她把他看得一清二楚,他却只是看到了想象中的、梦幻的、完美的她。他的眸子清澈,仿佛两旺湖水,离得近的时候,她甚至能看见自己在他眼中的倒影,透过他的眸子,她仿佛能够直视到他不染纤尘的灵魂,哦,和她的一样冰清玉洁。他的鼻翼像一座好看的山脉,简直像米开朗琪罗的真迹。他的嘴唇不时弹奏出李斯特的妙章,简直让她疯狂!她更钦佩他的文学天才,他有余秋雨的雅韵,又有李太白的飘逸,再加上曹植的妙笔生花,还有缪塞的澎湃热情,简直好比舒伯特、莫扎特、李斯特、贝多芬的结合体!“文学和音乐在本质上是一样的。”云心有一次对文珊这样说。“我竟然没有想到!”传统的家庭教育使文珊绝不会反对云心的一言一行,何况云心经常会道出一些音乐领域的惊人见解。“我想,有一天,我也可以成为一名音乐家——让-雅克·卢梭也做过这个尝试,他受到了很严重的嫉妒——写作和谱曲并没有什么区别,唯一要做到的就是忘记自己,把手交给思想。我听说雅尼在创造的时候,会把自己关闭在一间黑屋子里面,这样便可以让自己的思想发声。我写作的时候,常常会忘记一切,完全是这样的——双手不过是思想的工具——而我的思想时不断迸发的源泉,我不假思索地写出下一行,直到完结,这才叫一气呵成!”云心自信地说,而文珊从此便深信不疑云心也有成为音乐家的天赋。每天夜里,文珊总会和陶婷婷分享云心的事情,陶婷婷像听摇篮曲一样慢慢地睡着了。“他是个世上最好的人儿。”文珊把这个秘密分享给了把头探进来的月光。不过,在云心看来,他似乎从没有看清过文珊的脸,她的脸总是笼罩在一种梦幻的、迷离的、完美的迷雾之中,他还在与现实主义做斗争。有一天夜里,云心差点以为文珊只是他作品中的一个人物,只因为他思切至深,她便像幻影一般来到了他身边。可是现实主义绝不允许虚幻发生,一种由来已久的幸福感化作钟杵在他理智之钟上狠狠敲了一下。振聋发聩!他才从梦幻中醒了过来。现实主义再次用它不可辨驳的真实击碎了虚幻的浪漫主义泡沫。从此,云心感觉到,她就是自己,自己不过是另一个她。 中午,弘毅和凡萱从“angrysnow”走的时候,花儿姐给儿子心良使了个眼色。早在昨夜,花儿姐就叮嘱心良,明天等凡萱要走的时候,问一下有没有时间一起吃个饭、看个电影。见凡萱已经换好了衣服,心良叫了一声:“凡萱?”这道声波传递到凡萱耳中仿佛花了很长时间,凡萱已经走开了两步,回过头来,笑着问:“怎么了,心良?”这个微笑击垮了心良的所有勇气和自信,他不自觉地又想起了自己的瘸腿,想到他们走在街上,他将受到的嘲笑,想到他要告白时,凡萱冷酷的拒绝,这些个比现实凄惨百倍的画面一下子让心良口不能言,支支吾吾地说道:“啊……没事……”凡萱快要转头的时候,心良又添了一句,“我怕你落下什么东西。”说完又为自己的愚蠢感到气急败坏。爱情让这个小伙子变得笨拙。他的母亲在一旁整理餐巾纸,用余光把这一幕看得清清楚楚,她恨不得给儿子脑门一巴掌。心良怔怔地站在原地,一位客人加菜的请求才重新把他变成了精明能干的小伙子。凡萱和弘毅出去的时候,又给花儿姐打了个招呼。花儿姐笑眯眯地答了一声。花儿姐心灵并不坏,但为儿子着想的私念把她从一个女性变成一个母亲,但凡母亲,总是自私地为子女攫取外界一切资源。她觉得弘毅是个障碍——但这并不影响她真心喜欢弘毅这个孩子。她看见凡萱和弘毅并排走的时候,凡萱总是往弘毅这边靠,而弘毅恰恰相反。在一个将近五十岁的女人眼里,这些举动的含义一览无余。她认为儿子还有机会。她以自己丰富的经验和女人敏锐的直觉已经看清了凡萱的性格,她是那种可以不需要爱情——既然当下的年轻人总提到这个词——仅凭责任就可以在婚姻中保持忠诚的高尚女子。不过,花儿姐遗漏了一点,尽管责任在凡萱心里占有崇高地位,但爱情却是远远高于责任的。 第二十九章-4 “今天有一个好不讲道德的人。”凡萱说道。“怎么回事?”弘毅问。“有一个男的,看上去三十多。他要一份儿童套餐。我问,先生,只有携带孩子,才能点这份套餐。他扬起头看了我一眼说,是这样的啊,我儿子马上到。可是,等他吃完的时候,他的儿子也没有来。而且他没结账就走了。花儿姐亲自追回了餐钱。”“我看你一早上都不太高兴,是为这事啊?”“也不是。”弘毅没有继续追问。过了一会儿,凡萱说道,“我发现花儿姐好像……有意让我和心良交朋友。”“是吗?”痴傻的弘毅还在想别的心事,完全不明白凡萱说这句话的意思。凡萱叹了一口气,“心良确实心地很善良,但是……他比我大好几岁呢。”“年龄也不是问题。”弘毅好似有心气她。“啊……”凡萱终于不说话了。 路过校医院的时候,突然下起微雨来,凡萱停了下来,闭上眼睛,伸出一只手,正好一阵轻风吹过,她用手往空中一揽,仿佛秋风是水中的小鱼儿,轻呼了一口气,轻轻说道,“啊,秋天真美啊!”凡萱变得像一个孩子,雀跃着跳到弘毅身边说道:“这让我想起了我的家乡。”弘毅露出好奇的神色。“我们家那边,有好多好多河,一出门就是大大小小的河——其实有的就是小水洼,小水沟,一到下雨,看起来好像小河。我们那边也经常下雨,下雨天,满地都是青蛙、蚯蚓。我弟弟很调皮,他老是把捉到的蚯蚓切成两段,还捉来吓我,我吓得起了一身鸡皮疙瘩跑掉了。”弘毅问:“江南都是这样吗?”“那也不一定呀。我们家那边在一个小山沟里,”凡萱有继续说道,“一到天晴,好多彩虹在天上。我们就会去河边洗衣服。河边长着很多皂荚树,我们掰下皂荚,到夏天的时候它们都黑黝黝的,往衣服上蹭,小孩子们脱去了衣服,全往小水塘里跳。”“你们都会游泳吗?”“不会,我爸爸不让我们下水,我两个弟弟也都不会游泳呢。”“竹喧归浣女,莲动下渔舟。”弘毅吟道。 弘毅回到宿舍,云心正在看《文化苦旅》。这本书他已经读过三遍,但仍然不舍释手。“余秋雨,是我最喜欢的散文作家。字里行间皆是诗意,字句之间透露着纯粹的清香——似已臻于语言的最高境界‘和谐’。他写的故事也正和他的散文一样,是美的化身。这等凤髓龙肝,既非粗茶淡饭,又非满汉全席,却是彭祖、伊尹、易牙之流,啖之神魂通彻,更有放浪形骸之意。我给文珊看了余秋雨的文章,她当场惊呼这莫不是雅尼的《夜莺》?”云心小心翼翼地扶着书,如痴如醉地说道,“我研究过他的句式,那是飘逸与神思齐飞,积淀与智慧并举的结果。若我而言,倒还是积淀少了些。”“你可知道,有人批判余秋雨‘下笔万言,避实就虚。’”弘毅笑着问。“古云:‘名满天下,谤亦随之。’再者,你不能要求世上只有李敖,没有余秋雨;就像你不能要求世上只有鲁迅,没有郁达夫。自古名士,多是毁誉参半;正像我所喜欢的那句话,‘一个人若不能承受千古骂名,怎能肩负万世流芳?’自古以来,大众对文学之士的态度永远是‘爱之欲其生恶之欲其死’。草莽易为,名士难做。若趋陶潜,批之以自视清高;若效竹贤,斗之以不食烟火。人间是非之地,还不如早早隐去。”云心说着,颇有些归隐山林的模样。“文人当如苏东坡。”云心又补了一句。弘毅笑了笑,自知辩不过云心,便拿起《贝姨》看了起来。弘毅暗想,在生活“以法郎为计量单位”还是“以感情为计量单位”的问题上,最好两者得兼。 秦博和父亲通了电话。秦博多次描述秦风是一个“高风亮节”、“十全十美”、“长者风范”、“学者气质”的人,老秦头听了总是沉默。秦博也向父亲介绍了一些弘毅的情况,言辞中充满了敬佩。弘毅一向对秦博照顾有加,不过秦博童心未泯,孩子气十足,有时候也给弘毅惹出一些麻烦。电话里,父子两人从不提起秦博的母亲,仿佛从小就只有他二人相依为命。老秦头总是犹豫再三,最终没有问出那个问题:博博,你想你妈了吗?而千里之外的父亲终归心有灵犀,在沉默中交流了这一问题和答案。一般来说,父母和远方子女的长时间通话大多数都在不厌其烦地叮嘱吃饭、穿衣、睡觉、交朋友,但秦博父子大多数时间都在沉默中度过。“这周你读了几本书?”老秦头问。“一本。”“什么书?”“《汤姆叔叔的小屋》。”……“还写日记吗?”“写。秦老师要求我们每天写。”……“都写些什么?”“会写一些感触,有时候会写一些小小说。”“你喜欢小小说吗?”“嗯。”“那就多读莫泊桑、契诃夫、欧·亨利的小说集。”“我都读过了,爸爸,可是还是写不出好的小说。”“唉,阅历才是作家最宝贵的素材库。”……“爸爸,你还在写小说吗?”“嗯,老样子。”……他们倒像两个多年未见的老友,需要酝酿才能忆起往昔的手足之情。一个孩子怎能不思念母亲?不过,坚强的秦博可不愿让母亲的样子在脑海中出现两边。“她是一个坏女人,”秦博这样想,“一个安娜·卡列尼娜,一个多萝西亚,一个会稽愚妇。”他压抑住母性的召唤,尽量往这份思念上堆砌蔑视、厌绝、忿恨、不屑。幼稚的少年,成长在这样奇怪的环境里,第一次动用了思想的武器,来克制感情的泛滥。这是不幸的!从小,他身边的女性只有母亲,而如今,这一曾经无比伟大的庄严形象跌下神坛,也意味着普天下的女性都被打上了如同母亲那种“背叛”的烙印,成为他和父亲的敌人。 第三十章-1 十月,中国文坛发生了一件大事。作家秦风的作品《蝶恋花》一石激起千层浪,引得评论界撼动起来——尽是批判的声音。批判直指作品主题,有悖伦理的父女恋,声称秦风真乃谦谦君子,不愧道貌岸然的伪学究,道德沦丧,人性缺失,空有满腹诗书,无顾形象,恬不知耻……批判者大致觉得反对一个“文化流氓”便可以用“流氓语言”回敬之,总之,最激进的批判者大有一举推翻秦风文学地位、抹去秦风已有成就的架势。这样的批判持续了一周。批判也正和“唱和”一般,有着同等毁天灭地之功效,所趋者如过江之鲫,络绎不绝。骂名愈演愈烈,并不断由文坛扩散到了网络界。至此,大有汪洋决堤,一发不可收拾之状。网络界众人怀着满腔热血,满心义愤把秦风骂了个狗血淋头——网络界倒不拘泥于文人骚客的风雅之批——可谓“十八般武器齐上阵,三十六绝招全使唤”,一时间好像大有全国人民声讨秦风的气势。不过这其中也闹了一个笑话,前几日,网络界众骂将不分青红皂白,一口气把音乐家秦风、数学家秦风、教育家秦风、慈善家秦风都骂了个遍——所骂之由随心所欲,信口拈来——唯独漏掉文学家秦风,不久,有好心人提醒,大伙儿才像无头苍蝇一样调了个头,去往文坛秦风的领地。正所谓“一鼓作气,再而衰,三而竭”,舆论大军无人统领,全靠虾兵蟹将呐喊助威,等到攻击真正的秦风时,早已失了热情,消了斗志,醒了神智——又觉得秦风作为一个高风亮节之文人,又有凌霄耸壑之绩,固然作品《蝶恋花》有逆人伦,但作家本人在前言中再三强调“此乃明知不可而为之之作,故虚心广听,从善如流”,由此,众人的怒火之势稍减。但不久,有好事者又提出新的批驳。“秦风所写莫非实况乎?”经众人一探查,秦风果有一女,今在美国读书。“倘若此事当真,秦风有罪!”一众人高呼,以为发现了惊天秘密。舆论界便开始搜集证据,不到半天便用神通广大之力把秦风近三年的行踪调查的清清楚楚。“秦风竟被聘为邮苑文学院院长,此等罪人竟亦是沽名钓誉之辈!”评论界高呼。“此举绝对是僵尸还魂,掩人耳目!此文学院据说是李万通之捐赠,恐怕另有文章!”一些自以为是的声音推测。几日后,企业家李万通出现在公众视野中,批评一众愚人昏头昏脑,诋毁邮苑教授,污蔑慈善之举,当追究法律责任。“法律责任”二字立刻唬住了大家,这些个看官一看,只得避开李万通,另辟蹊径声讨秦风。“这是抄袭!”众好事者再次揪住秦风不放。“《蝶恋花》抄袭了《***的葬礼》。”声讨者抓住了作品中的背景——即本年度4月15日美国波士顿马拉松恐怖袭击事件——留学的女儿当日参加马拉松比赛,在终点时发生爆炸袭击,幸亏父亲以身护之,才免受伤害,在那一瞬间爱上了自己的父亲……“情节设计与霍达作品片段不谋而合,乃是拾人唾涕之作。”这等聒噪人士借题发挥,东拉西扯编造出“抄袭下的人伦丧失”的无端罪名。有些个慧眼识珠的看官,得出一言,颇为贴切,倒让这些骂将有些脸红,略微有一丝收敛:“骂者不分青红皂白,所骂者不明其就。骂将心潮难平,只欲狂泻心中愤。明日花落谁家,全凭骂将心情。” 秦风自然没有料到国内舆论界已恨不得将他五马分尸。前不久,应美国笔友的邀请,去参加哈佛大学的文学论坛,顺道把宝贝女儿看望一番。“游学”是秦风极为提倡的方式,所谓“读万卷书,行万里路”,正是此理。秦风极为推崇***在一七年到一八年的三次游学,时值军阀混战,***与二友人遍迹湖南,拜访名士,“读无字书”。这也使得秦风下定了决心,对爱妻紫怡挥别:“借我十年。”昔年少时的十载游学使得秦风融会浪漫主义之法,贯通艺术真理之究竟。而今鬓头渐染,仍有跃跃欲试之勇,欲重游当年路,可惜夫人百般不许,只得作罢。这让秦风更加珍惜每次短行,所到一地,即寻访文化名流,每每促膝,交谈甚欢。在美国待了少许,已不觉一个多月过去了。紫怡数有电话催促,秦风这才返程。上飞机的前一刻,秦风忽有所感,吟道“而今我谓昆仑:不要这高,不要这多雪。安得倚天抽宝剑,把汝裁为三截?一截遗欧,一截赠美,一截还东国。太平世界,环球同此凉热。” 回到北京家中,紫怡早等候不及。照例秦风吟诵,紫怡弹奏一曲,才消灼灼情思。紫怡前几日才从欧洲回来,略知批判秦风之音。小黄猫又回到了她的怀里,夫人像一座贞洁完美的圣女端坐在椅边,那种端庄雅致的姿势就仿佛面前的拉斐尔或者提香正在为她作画,她问道:“小风,那些声音,你知晓了吗?”秦风接过丹儿姐端来的一杯橘子水,站起身来,在地毯上缓缓踱步起来,他知道紫怡的疑虑,事实上,当他飞往美国的时候,就早早预见了评论界可能出现的几种批判——“有失人伦”、“拾人牙慧”、“真实写照”——这其中,“真实写照”恰恰成为秦风最担心的。他知道夫人要问什么,二人早已心有灵犀。要问他还爱夫人吗,正如去问夫人还爱秦风吗一样愚蠢——因为两人所有的物质生活和精神生活都是基于此的。但任何完美之物是不长久的,生活总会悄悄为之打开缺口。秦风深知此理。他来到紫怡的身边,慢慢开口说道:“初夏我去了一趟美国。在波士顿唐人街,我找到了我的老伙计柳子彧。令我感到悲伤的是,他坐在轮椅上,已经憔悴了不知道多少。过去,我们常去一家红烧排骨店。他知道我的意思。他摆摆手,眼里差点掉出一滴泪来,她的女儿马上从内室跑了出来,抱着父亲哭了起来,像个情人一样在父亲的额头上不断地亲吻。‘我再也不想离开我的女儿。’子彧说着,把女儿柳藩的手握得紧紧的。‘就在我家吃吧。’我点了点头。我也被老柳家中的阴郁所感染,变得郁郁不安起来,我猜测这其中究竟发生了什么。女儿去做饭了,趁着这个时间,老柳握着我的手,又哭了起来。‘她已经有些神经质了。’他说的是他的女儿。‘天作孽,犹可恕;人作孽,不可活!’老柳脸上突然露出的毒辣神色仿佛这样说着。‘4月15日……’我的意识猛然一顿,我隐约猜到了什么。‘别说了,老柳。’子彧的脸开始抽搐起来。他呜呜地哭了起来,像个女人。吃饭的时候,我几乎没有吃一口。女儿给父亲喂饭,偶尔从她脸上露出的纯粹的快乐神色,让我以为她忘记了过去的痛苦经历。‘她的确已经有些神经质了。’我的脑中闪过这个意识。痛苦吞没了我。可是,突然,女儿的脸上又露出一片阴霾,竟然一下子扔掉饭碗,连汤带饭洒在老柳的衣服上,马上蹲到到一个角落里,缩成一团,抱着头哭了起来,大声叫道‘炸弹来了!炸弹来了!炸弹来了!’做父亲的顾不得身上的汤饭,划着轮椅来到女儿的身旁,把脸贴在女儿头上,也哭了起来。我的心沉到了谷底。我不知如何是好,转头竟看见父女……我默默地关上了门,这才注意到门后贴着很多剪报,都是当日的新闻。出来后,邻居家的老李正好出来倒垃圾,他给我打了个招呼。‘可怜的父女两人已经疯了。那个父亲没日没夜痛苦呻吟、嚎叫,女儿时不时抱头嘶叫。唉,都是苦命的人哪。’走在街上,突然下起了雨,雨打在脸上如沙,滴在手上是如血,飞进嘴里苦涩。看得出来,他活着,灵魂却死了。这里面,恐怖主义是罪魁祸首,而他们泯灭人性,是人类共同的敌人。” 第三十章-2 紫怡也在秦风怀里哭了。“所有艺术家都在致力于让别人理解他们的作品,我觉得这反而限制了艺术的天赋。因为,说实话,艺术家的天才是常人很难理解的。何必一味地使用通俗来削减作品的天才。有些作品只献给懂的人,有的作品只献给一个人。不过,曲高和寡的鸿沟并非不能跨越——但,我不愿为。我掌握了和谐之道,却还不曾晓得通俗之法。艺术家是需要个性的。我现在开始明白了。此前的作品,我不得不承认其中存在哗众取宠的成分。我没有做到纯粹。不纯粹的浪漫主义则是个虚幻的鸡肋!我素来被批判为‘看不见真实的冒牌诗人’(我心知肚明),而不誓死不愿踏足现实主义的领地。《蝶恋花》怪诞又凄苦,但我终究要扼死虫蛹,放飞蝴蝶——蝶变前的丑陋戕害、蝶变后的圣洁曼妙。虫则以花为食,蝶则以花为恋。由此我们付出了代价。美丽看起来倒是虚妄的。虽则我更愿意承认这种爱情,却没有勇气让它重来一次。我故意隐藏了背景(惨绝人寰的恐惧袭击),我让人性说话,可是这种畸形的爱——我并不以为耻,也不以为荣,它自有艺术之美。总有一天,读者会懂的。”紫怡素来支持秦风,默默拥护他的意见。她点了点头,心痛地看着已经被流言之火烧得遍体鳞伤的秦风,在他的额头轻轻地亲吻着。小黄猫早已躲在了桌子下面,眨着两只像珍珠一样的小眼睛,懵里懵懂地看着主人。 “萱儿,过些天就回来了。”秦风说道。 “真的?”刚进来的丹儿姐面露喜色。紫怡则是莞尔一笑。小黄猫向前伸了伸爪子,嘴张得大大的,像只老虎。紫怡一高兴,一下子坐到琴旁,弹起了肖邦的《幻想即兴曲》。 弘毅他们拜读了秦老师的大作,欣喜若狂,这大致因为他们如坠云雾。几个人凑在一起开了个小型讨论会,凭着集思广益这才理解了作品的故事。不过,荀昭质疑,作品的风格已经是否偏离浪漫主义(秦风强调,自己只写“浪漫主义作品”)。云心说:“很显然,这是浪漫主义。你一拳打到钢铁上,你觉得疼,这便是现实主义;你若是觉得软绵绵的,我便是浪漫主义。《蝶恋花》当属后者。”“这次的笔风很诡异。”荀昭说。“我隐隐觉得秦老师突破了某种藩篱,获得了某些新的力量,使得作品产生了一种言外之意——这样说起来很荒诞——实质上,秦老师此前的作品看似是完美的,实则有不易察觉的缺憾,而这部作品看似有不少缺憾,实则是完整的。”云心说。“从现实主义取材,美国马拉松惨案,以浪漫主义阐述,不和谐之处在于这场惨案不伦之恋的‘果’是惨案‘因’致成的——而恰恰秦老师掩盖了‘因’,使得作品变成了纯粹的父女之恋(又抽去了其中畸形的现实,只留下艺术上的爱情之美),但很显然,秦老师意识到如此写法的弊端,在每个角落适时暗示这种‘因’,以及慢慢还原现实的畸形。我想,在粗枝大叶的人看来,这的确是一部品尝不伦之恋禁果的低俗小说。”弘毅剖析了秦风的创作思路。“抛除所有道德因素、社会背景,这是一部完完全全的浪漫主义爱情小说。”凡萱挥了挥手,仿佛在拨开话中的两朵云彩。“决不能抛开!”李恒慨然开口。“未必不可,”荀昭明显在偏袒凡萱的意见,“这是含英咀华之道”“我希望大家注意到作品中取消时间线索这一特点。”何玉抛出一块巨石,压住了两人的争辩之木。“时间线索是作品亘古不变的基石。即使在现实生活中,我们也很难找到一个取代时间的单位。不过,对于浪漫主义作家,却是可以尝试的——因为它具有另一块基石,那就是感情。”云心说。“可是,正如秦老师的《蝶恋花》,正如纪德的《伪币制造者》,企图取消时间影响的尝试似乎依旧是不成功的,它们有着太多斧凿的痕迹,因为所有被打乱的时间碎片终究会在时间长河上重新排列,这就导致似乎只是给读者增加了负担。”荀昭说。“不,重新排列只取决于我们的思维方式。你假想一个没有时间概念的时空,我们完全不必考虑行动和思想的先后顺序(其实这正是时间的本质)——因为绝无必要。正如在神经质的思想里,一切都是杂乱的——对,这正是我要表达的意思——我甚至觉得秦老师的作品正是按照这个思路进行的,毕竟两个主人公被最终证明都是精神病患者!”弘毅忽而慷慨激昂地说道。“我同意。”凡萱认为这个观点无可驳倒。 接着,他们议论起舆论界的流言蜚语,皆嗤之以鼻,觉得评论者滑天下之大稽。但至于批判界,文人对骚客,却应该认真对待了。以弘毅、云心起笔的《评鉴<蝶恋花>》,洋洋洒洒,凡三万言,无不与批判者针锋相对。这篇文章占据了《文澜》几乎全部版面。此文章一出,首日叫骂声弱,次日稀,三日绝。 秦风一向我行我素,对于批判漠不关心。回国以后,他照常上课、读书、散步。有一天,李万通来看他,上上下下打量了秦风一遍,拍一拍自己肥胖的双手,笑道:“哟呵,您倒跟个没事的人一样。”秦风微微一笑,走过去和李老板恭恭敬敬地握了握手,那样子仿佛在说:“敌军围困千万重,我自岿然不动。”两人进了办公室,当即坐下闲聊开来。 “前个阵子,我和咱们老同学岑诚,薛庸,曹焉,奚云,窦凡都聊了聊。我有个计划,不妨也给你说一说。我目前把战略方向瞄准了人工智能,不可否认,这将是未来的一个极大的热门。现在是二零一三年,我管保五年以后,不,三年之内,这会变得炙手可热,”李万通把目光伸向远方,好像能看到未来的盛状,“而我则要抢先登陆,先到先得,机不可失。我要打造一个网络生态系统,在这其中,智能手机成了整个平台的按钮——这得益与几年前我的一个战略,那就是进入手机生产领域。这几年,多少品牌闻风而动,可惜十不存一。有了这个钥匙,我们才能驱动整个网络生态环境,而人工智能是这个环境的灵魂,大数据分析、数据挖掘、深度学习是这个环境的引擎。最近,我左右奔逐,准备和各高校合作。邮苑,我的母校,自然是我的第一首选。”秦风点了点头。 第三十章-3 “不过,这个系统也是有致命缺陷的。”李万通轻轻地叹了一口气,仿佛这句话击中了他的软肋。“什么缺陷?”秦风问。“芯片。”李万通郑重地说,“目前在全球贸易的良好氛围内,我们倒不必过度担心国外禁运——事实上,禁运是存在的。不过,中国芯片尚属于薄弱环节,难免受制于欧美——主要是美国。倘若,万一,我是说如果,我国与美国产生贸易冲突,一旦芯片全面禁运,我的全盘计划就变成一盘散沙,不复存在了。”秦风点了点头。 末了,李万通又邀岑诚,曹焉几人相聚畅谈。 冬日迅疾而至。朔方的冬天,非得来一场酣畅淋漓的鹅毛大雪才够地道。北京的冬天,风大,干燥,仿佛风神的口袋没有扎紧,全溜到北平来了。邮苑里滚滚大风,吹得枯枝朽木纷落。空中的阴云久积不散,仿佛磐石耸立,把沉沉的、严重的大脸看向人间。早晚都会来一场雪的。近些年来,北京的雪不多,地道的雪更少。南国的孩子翘首以盼,却不见天公抖擞,把如席雪花散落。时将近***诞辰一百二十周年,全国群众纷纷悼念。邮苑开始组织相关活动。秦风定在十二月二十六日举办小型的文学座谈会,来悼念***。 平日里,秦风就时常吟诵***诗词,并号召弘毅众人学习。“《沁园春·雪》是中国近代诗词的一个不可匹敌的高峰,有人说,‘一笔勾五帝’,倒也算是个说法。不过这倒是次要的,重要的诗的格局和气势。格局重天下苍生,气势举八荒寰宇。想当年,唱和者众,并驾齐驱者无。”二十六日当天,秦风兴致大好,给几位爱徒讲着,“诗者,重诗境和诗意。古代诗歌,诗境、诗意并举。但近代,古体诗往往求境而忘意,成为‘为赋新词强说愁’。这便失其根基。” 云心提议,他先做一首诗,点名弘毅来和。不多时,诗成。诗曰: 忆***少年时 韶峰凌绝顶,青岫生紫光。[1] 叩首石观音,[2]驱牛野山荒。[3] 垂髫入孔门,[4]嬉戏夺佳方。[5] 濯足牛皮菜,修身马齿苋。[6] 咏诵古今通,[7]吟哦缛节抗。[8] 天井围高墙,井里养不长。[9] 见穷思救济,逢灾好帮忙。[10] 子夜桐油光,[11]午时空粪筐。[12] 九本古今解,[13]三卷中外详。[14] 从此看世界,湘潭向湘乡。[15] 一众人说:“好诗!”弘毅开始酝酿神思,不久诗矣成。众人急急向前观诵,诗曰: 而今迈步 东乡且无声,神州闻惊雷。[16] 湘鄂掀运动,蜀粤起风潮。[17] 去辫拥民主,[18]从戎救国殇。[19] 彷徨思寰宇,呐喊著文章。[20] 笔力扫枯朽,文风荡八荒。[21] 半载登书翰,日暮继晷研。[22] 汗牛入园圃,猛虎出深山。[23] 谆谆良师导,谦谦益友言。[24] 大江东逝水,风流在此间。 “好诗!”众人又叫道。“略输文采。”云心自叹不如。“稍逊风骚。”弘毅连忙推辞。 “李恒,你来!”弘毅叫战。 李恒沉思片刻,握笔奋书,诗成矣。众人向前探看,只见诗曰: 长沙骄子 骄杨初见时,灵犀一点通。[25] 冷对一尘俗,蔚为万夫雄。[26] 静思求菁华,结友论天下。[27] 三五长沙子,万千救国辞。[28] 四多广远见,[29]一少灼真知。[30] 诗兴催八马,神思射万箭。 天公重抖擞,不拘降人才。 众人一看,也称道“妙哉,妙哉!”李恒对荀昭说:“吾已抛砖引玉,”荀昭对曰:“予来狗尾续貂。”不多时,荀昭诗成,只见诗曰: 长沙·青年风骚 心似寰宇大,胸中两昆仑。 与友三不谈,与师文史哲。 沧桑神州变,霹雳世界殊。 进击驱双张,结榜招四友。 愁兮妙友稀,悲兮慈母逝。 铁躯扬体育,九派慧智思。 湘江击浪勇,橘州攀山急。 三友结伴行,铿锵满湘西。 才是青年时,器宇与国系。 众人看罢,纷纷称号。一时间,诗兴浩荡,诗意澎湃,如江河之涌,只求倾泻,似湖海之奔,不问西东。荀昭对凡萱说:“汝来。”凡萱得可。 运动 进步新民会,广播文化书。 嘉兴景色好,霹雳一声惊。 自修觉悟好,游行热情高。 饶是一好汉,可不到长城。 凡萱做完,捂住不让众人看。众人看完,道作:“好诗!好诗!”可热情已不似前高,称赞勉强尽收眼底。凡萱脸红不已,几近于哭,料到此败笔定会惹大家心中嘲笑。这就好比方才是一个看官,淡看台上生旦净丑轮番上阵,自可评鉴嘲弄一番;而今自己登台,又沦作笑料,自然羞愧难当。众人且上前安慰。荀昭道:“你的诗做成这样已经不错了!”不了凡萱更加抬不起头来。大伙忍住笑,弘毅道:“尚可!尚可!”李恒道:妙哉!妙哉!云心道:“不俗!不俗!”何玉没有言语,手抚凡萱长发,以作安慰。秦博和诸葛竑不好言语,只好眼神助威。不料荀昭又道:“既然你觉得不好,那可再做一首。”大家惊看荀昭,嫌他多嘴,他则目露喜色,似无事发生。 凡萱抬起头来,看到大家围着她,她宛若惊鸟,一时脸红难奈,又听到荀昭之言,顿生不服,站起来说:“那我再作一首。”云心道:“不必!不必!”李恒道:“无需!无需!”弘毅欲言又止。凡萱矫哼一声,拉着何玉去了一边。不久,她叫道:“快来看哪!”众人一看,只见诗曰: 向前 列嶂一声哀,知己竟早衰。 芳草何戚戚,忠士何所迹。 眉宇念苍生,肝魂思社稷。 踌躇出东山,铿锵向北平。 九州风火起,不坠青云志。 残月照赤县,古水绕苍洲。 夜枕翻波浪,披衣数寒星。 且说人有病,我问天知否? 独立橘子洲,看百舸争流。 指点江山处,当年万户侯。 黄鹤蓬莱去,赤足缚苍龙。 “倒是有不少化用呢!”荀昭道。“吹毛求疵!”何玉道。“不错!不错!”李恒道。弘毅也点头称赞。凡萱这才抬起头笑了笑。“何玉,你来罢!”凡萱捏了何玉一把。“我酝酿一番,让诸葛竑和秦博先来。”何玉道。“我可不会写诗。打油诗怎么样?”诸葛竑笑嘻嘻地说道,“你们作的太好了,我们都不敢写了。”说着,捏了捏秦博的手。 第三十章-4 不一会儿,诸葛竑大叫:“好了!好了!新诗出炉!”众人上前,只见诗曰: 革命 金黄似浪涛,银光逐天高。 雷霆朽山倒,霹雳红旗飘。 屹然万钧重,悠然羽扇摇。 炮声枪声早,田里地里笑。 自古秋寂寥,我言胜春朝。 武夷山林隘,赣江风雪抛。 七色彩练中,红色更妖娆! “不错!不错!不错!”李恒拍着诸葛竑的肩膀,他故作骄傲地抬起头,扬起胸膛在大伙面前趾高气扬地走了三圈,乐得弘毅鼓掌道:“很好,很好,很好啊!”“我是比不过秦博的,”诸葛竑来到秦博旁边,问道,“是不,秦博?”“我可不会写诗啊。”秦博红着脸说。“何玉,你酝酿好了吗,要不你先来?”秦博问。“那我就恭敬不如从命了。”何玉欣然命笔。不久,诗成,只见诗曰: 蝶恋花 骄杨轻飞去,狂飙从天落。 寂寞空枕旁,多情青丝错。 寒夜望北方,星火下银河。 往昔少年时,追忆犹似昨。 四亿苦寒身,还水深火热。 儿女缠绵意,任凭空蹉跎。 潇湘向江浙,京沪又麓岳。 女子不红妆,男儿马背忙。 一声枪响时,枕戈血气刚。 头断不足惜,中华不可亡。 众人看罢,又是一阵叫好。余秦博一人,秦博当即奋起,片刻诗成,只见诗曰: 曙光 频烦天下计,匡国圣雄心。 人间路多长?两万五千里。 天兵凌霄汉,魔障溃深渊。 万众夺南赣,三军勇开颜。 雄关飞将军,战地五壮士。 五岭金沙水,乌蒙大渡桥。 取道六盘山,风光更好看。 霹雳一星火,雄鸡天下白。 众人齐齐称赞一番,纷纷坐下。大家想起诸多年前,宛如重现。云心说:“依我之见,诗词之道,在于‘气’也。气可雄可微,可柔克刚,可雄浑可婉约,可飘逸可悠远,可痴可禅,可玲珑可恢弘,可极致可中庸,可散可聚,可浑可清,可朴素可典雅,可圆滑可耿直,可风趣可肃静,可动可静。这诗好比是人,人有多少种,诗也就有多少种。此‘气’巍巍然存乎诸公胸中,非品读万卷书不可更易。我常见诗人之诗‘气’不变,非不欲变,盖因‘气’乾坤定矣。” “然也。所谓‘诗如其人’,诗者,乃不自作也。为人何,为诗何。虚伪之人,虚伪之诗,三五篇端倪见。秦老师常谓:‘欲为诗,先为人。’诗者,可败笔;人者,唯争气焉。我对于诗,不求平仄之法,一则繁文缛节,自性难奈;二则囿于拘泥也。”荀昭说。 “吾不长于诗。作诗需绝妙神思,倚马可待,七步为宜,时长则文思逸,文思逸则气不畅,气不畅则文不通,文不通劣作也。吾无诗人之气,便不为其事。”一众人等,议论纷纷,谈笑酣畅,正有少年意气,挥斥方遒之气。 第二日,荀昭送给凡萱一本书。“你猜这是什么书?”荀昭故弄玄虚。“不猜。”凡萱神色冷淡。“这是《***诗词集》。送给你。”荀昭说。凡萱不受。“那你有没有这本书?”“我没有。”这里必须提到,荀昭数次送凡萱礼物,均遭拒绝。甚至当有一次荀昭问她:“我们不能做朋友吗?”凡萱毫不客气地搬出了当年杨绛回绝费孝通的那句话。不过,荀昭屡败屡战,大有誓不罢休之意。且说,有一次,荀昭耗费一晚上写成一散文,问道:“凡萱,我写了一个散文,想让你指点一下。”“那把稿子给我,我回去看看。”凡萱说。“不,我给你读一读。”“我不想听。”荀昭只得把稿子交给凡萱,次日收回稿子,草稿上密布星星点点的评鉴。不久前,荀昭突生一计,他问凡萱,他最近在构思一本短篇小说集,不如每天给他讲一个故事。凡萱谢绝,说自己不喜欢听故事。几日后,荀昭又生一计,连续几日早晨送给凡萱一信纸,信纸上是昨夜呕心沥血之诗作,凡萱都认认真真地阅读了,且给予了很高评价。却说有一天,荀昭去赠新诗,不料凡萱已在座位——此前荀昭每每早起趁着凡萱未至送上诗作——她说道:“你以后别给我送新诗了。作诗好浪费时间的!”荀昭每每有奇思妙想,总被凡萱冷水泼灭。有一次,荀昭新折一纸花,送与凡萱,上题道“愿我余生无悲欢,愿汝平生无波澜。”凡萱终受。可第二天,荀昭看见纸花凄惨地躺在纸篓里。这件事给荀昭打击很大,以至于好几日灵感阻塞,提不起兴致冥思苦索奇思妙想。前不久,荀昭送凡萱钢笔,凡萱不受。这天,荀昭强行送书,凡萱推三阻四,却耐不住荀昭苦苦坚持,终于接受了。以至于,回来后,荀昭叹道:“女子之心,非得精卫之志,愚公之力,方可撼动!” 【葡之萄自注】 [1]指***的故乡韶山冲。附近有韶峰,又称仙女峰,乃南岳衡山之七十一峰。 [2]***“石三伢子”名字的来历。 [3]指童年的***经常去和表兄弟放牛。 [4]指***第一次进学堂,敬拜孔子像。 [5]指***小时候和调皮的同伴偷吃邻居家的果子。 [6]指童年读学堂时,老师考道:濯足。***对曰:修身。老师再问:牛皮菜。***对曰:马齿苋。 [7]指***童年时熟读四书五经。 [8]指某次上课***与老师就封建礼节的对质。 [9]***原诗:天井四四方,周围是高墙,清清见暖石,小鱼囿中央。只喝井里水,永远养不长。 [10]指***经常行善的两则典故。 [11]指***每日白天干活,晚上埋在被子里用桐油灯读书。 [12]指***某次田里干活的故事。 [13][14]指***通过读书认识了古今中外。 [15]指***去东乡读书。 [16]指保路运动。 [17]指湖南、湖北、四川、广东等省的保路运动。 [18]指***带领同学剪辫子拥护民主。 [19]指***半年从军生涯。 [20]指***经常在报刊上发表真知灼见。 [21]指***的文笔和思想在中学、大学收到全校师生的认可。 [22]指***在定王台的半年自学时光。 [23]指***夜以继日地学习。 [24]指良师益友与***共同进步。 [25]指***初见杨开慧。 [26]指***与友人的“三不谈”和志向。 [27]指***在1915年6月末用“二十八画生”张贴《征友启示》寻求天下同志道合的同志。 [28]指***与密友针砭时政。 [29]指***称赞袁吉六先生的“四多”,多谈,多写,多想,多问。 [30]指徐特立教导***的“少”字诀。 第三十一章-1 入冬时节,朔风呼啸。刮了近半个月的大风,愣是没吹落一片雪花。天空依旧灰暗,暖阳匍匐在角落里等待着重照大地。梧桐树、柳树、龙爪槐、杨树、银杏树,全都奄奄一息,它们似乎习惯和寒冰飞雪做斗争,却难以抵挡阵阵诡异的妖风之威。这风吹得草干黄,吹得人迷糊。邮苑像一个小小城阙在众楼宇之间勉强安卧,亦常常飞石走沙,行人辟易不及。朔方的冬天要是不来个一两场鹅毛大雪,总让人觉得不得劲儿。北京的老市民们常常钻到明光桥下的空地上吹吹打打,唢呐声儿震天,二胡的调儿怀旧,铜锣还是十多年前流行的节奏,一大群穿着朴素的老头子唱着歌儿,打着快板,把北方的豪迈和粗犷同呼呼的北方比个高下。元大都城桓遗址公园里,常有矍铄的古稀老者牵黄擎苍与暮色为伴,浅水稍凝,群木索然,暗色沉沉,昏鸦啼鸣,此景萧萧然不敌老者达然一声长笑。散步的人很多,新时代的脚步踩在七百年前的故地上,丝毫扬不起当年铁骑雄尘,倒是柳梢头的明月通照古今。大伙儿还是盼望着降点雪,可是天上的阴云倒像挠痒痒似的发出瑞雪的讯号又马上鸣金收兵,索性大伙全把隆冬看成寒冷之秋了。 这一天,阳光可算出来了。气候稍暖了起来,甚至连阵风来躲了起来。乍看起来,好似春来也。杨树上的鸦鸣戳破了这层似是而非的幻境。众人说,邮苑的乌鸦来自师大。它们从早到晚地聒噪。有一天,云心和文珊正在散步,听见寒鸦啼叫,便对文珊讲道:“我想起小时候学到的一篇寓言。”文珊笑了笑,唤他讲来听听。“说是有一只乌鸦,跟百灵鸟,凤凰,孔雀,夜莺生活在一起。它看到别的鸟歌声很好听,也便来了兴趣。于是它整日歌唱不休,直到有一天被百灵鸟、凤凰、孔雀、夜莺赶走了。于是乌鸦哭泣着飞啊飞,它心里想着它只要去了一个陌生的地方,它的歌声就能被承认。我清楚地记得寓言结语是,一个人,如果不能改正自己的缺点,就像故事中乌鸦一样,那么去哪里也不会受到欢迎。”文珊朝高空看了一眼,声声鸦鸣又开始破坏夜的静谧,她笑道:“其实,从音乐上来讲,这被常人认为不堪入耳的鸦鸣并非一无是处,它自有它的美学价值——尽管是从另一种角度来看。”“咦,你这倒提醒我了,”云心笑着摸摸文珊的头,说道,“其实,乌鸦去了别的地方,还说不定能当上歌唱家。因为,审美是有差别的;这样,缺点未必就是缺点。正和秦老师这周讲的‘一阴一阳之谓道’,优点就是缺点,缺点就是优点。”“这是什么意思呢?”文珊揽着云心的手轻轻地顿了一下,她微微扬起头问道。“就好比,尺有所短,寸有所长。”云心说。“哦,这正像上周刘老师给我提到的,作曲的规则,‘所长即短,所短即长。’” “天气不错!”云心站在文澜楼上观赏邮苑的景色,突然一笑,转身回到教室,提议大家可以去圆明园和颐和园走一遭。弘毅从《邦斯舅舅》中抬起头,那目光还停留在书中的幻境中,正像邦丝看到拉斐尔的真迹一样贪婪。李恒放下爱不释手的《源氏物语》,这本他已经看了五遍,都是为源氏公子的风流去的,正符合他所谓“人不风流枉少年”的口号。荀昭合上《千面英雄》,面露喜色,仿佛已经掌握了神话的构造手法。何玉和凡萱正在一起看《小时代3》,两个人读的津津有味,丝毫没有听到云心的声音。诸葛竑和秦博这才往教室走,听见云心的提议,叫道:“好啊,好啊,好啊。”说罢,一伙人催脚启程。 穿过邮苑的路上,有一排杨树。冬天的杨树早已叶落枝突,空有挺立之姿。“落叶聚还散,寒鸦栖复惊。”云心吟道,“我观这融融日光之下,倒有些春光乍现的错觉。仿佛明天就会迎来花开,百鸟开始啼春,春雨阑珊,碧草丛生,万物之春重新到来。”“这正好用上我的‘循环论’,”荀昭也抬头看看树天,眼神里没有云心那么多深情,“寒暑之道,昼夜之道,人道,天道,皆循此理,即其起点亦是终点。那很显然,这是一个圆。譬如拿云心方才的体悟来说,这冬景叫人产生惜春之感,正是因为此情此景亦是春的一部分——我们不妨这样想——今日之日,冬也,这乃是四季之环的一点,如果明天是更深层次的冬,那么显然昨日是春!这冬和春其实本没有什么区别,不过在寒暑循环上走的方向不一而已。我想假如我要命文,今日之日,我可写冬,也可写春。两者之间没有那么多殊异。”“有几分道理。”弘毅说。走在途中,望着车水马龙,高楼琼宇,行人飞走如织,荀昭又说道:“你们看吧,城市愈来愈让天之道隐没,以适应人之道。近千年以来,人道法天道;这条路在近代则被否定。‘人定胜天!’可笑!不过,从一种角度来说,人类能够高于自然法则,而形成一种有着自我系统的法则(当然受限于客观规律)。” 来到夏宫,一伙儿渐渐迷失了方向。他们印象中的大水法遗址不知所去,眼前唯余索然枯风下的堆堆土山。新修缮的地基上稀稀疏疏地坐落着一些不起眼的建筑,丝毫辨不出当年模样。“想当年额尔金想要给满清皇帝一些教训,要叫他明白威严震慑的符号背后其实空无一物。”荀昭踩了踩脚下的地,露出痛苦的表情,仿佛还能感到巨火的灼烫。大家迷茫地站在原地,空向一群荒山索问:文明人的野蛮之行,天道知否?想到日暮时分,星月渐明,孤月残星照旧峘,旧峘已被碾作尘,古月依旧照,不见当年人。大家顿时愁然无绪,不多言语,只往前走。可是废墟之大,如若围城,让他们感到了恐惧,在往日的耻辱之路上举步维艰,仿佛每一步都是在向自己,向命运,向历史,向世界发出谴责的质问,大地之下的罪恶脚印永不会褪去他行将受罚百世的“红字”,这是历史加诸的“红字”,直向灵魂破灭出发出炼狱中的鞭笞。不时,有几棵幼树像萌发的小草冒出尖尖,也许,它正是生长在土丘的伤痕之处。冬日里,它仿佛开出了宽宥之花,可是这山不许,这土不许,这风不许!冬阳把目光伸向别处,它不忍看到华夏旧日的疮痍。历史,唯其沉重,才有不可承受之轻。昔人已随火光去,此地空余众山丘。前来的路上,云心和荀昭还在盛赞万园之园的雄姿,他们的记忆仿佛一下子跨越到一八五六年之前的岁月,这耗费三帝之功的艺术之园一下子模样如初,他们想象着三帝踌躇满志地走在园中,康熙平内乱,收台湾,定三藩,抗沙俄,正是志得意满,大有枭雄之气,雍正严猛治国,整吏治,革赋税,广纳听,亦是雄心滔滔之辈,乾隆修文籍,建园林,平淮回,治西藏,尤好诗文。他们步行园中,虽情志不同,但必同感天下大治,国力泱泱,举世同称万岁,四海皆赞大治。若此夏宫,虽价值几何,也落得区区之称。夏宫闻名欧洲,彼时,工业革命渐起,美国初立,法国革命初露峥嵘。乾隆声称,“天朝统驭万国,天朝抚有四海。”长空当照之后的落日余晖,亦是美轮美奂。夏宫正好可比落霞之美。云心和荀昭陶醉在想象之中,渐渐忘记了历史,便把夏宫之盛倍加一层,足以盖过阿房宫。等他们看到圆明园此等落魄之时,才猛然受到历史沉重的一击。这就像有时候我们忽略现实,拿虚幻之笔像马良一样到处涂鸦,再一惊觉,不过黄粱美梦一场。对于那些一心向往夏宫的游人,你们实在不能想象夏宫没有什么,而应该反复告诉自己夏宫有什么(空空如也)。如果不曾亲眼目睹,那将不会知晓几场大火之后的夏宫模样。想象还是赋予了夏宫太多光景,这些光景将会全似泡沫般被双眼一一击破。 第三十一章-2 大家走得很累,还行走在圆明园的荒地处,其实经过一条河,河边长满枯萎的水草,彼岸也有不少游人,微微凝结的冰块四处破裂,顺着高低不平的河道慢悠悠地向不远处流去,仿佛黯然神伤让它失去了大河滔滔,失魂落魄地慢慢行走着。从这里,弘毅可以看见他们的倒影,一个个也似落魄之人,独留空空之躯。大火焚烧了艺术!这块土地已经变得平常。只有久不消散的历史重压像阴云一样笼罩着故土,始终不愿承认逝去了的辉煌。有时候,我们去凭吊前朝古迹,犹觉古地有灵,仿佛忠魂不去,神灵犹在。可是来到圆明园,却不觉丝毫,大概因为所有灵气已被偷窃,所有魂魄已被焚烧。那种空荡的感觉,就好像来到了一个陌生的地方,它不叫圆明园,理智上再三承认的东西通通被感情拒绝。弘毅吮吸着这种颓废的、荒凉的、沉重的、枯索的、苦涩的、沧桑的空气,觉得似曾相识,哦,正是他常常涉足的思想之境的气息,这种气息表明,脚下之地形同虚幻,他真实的一面已经永远的丧失了,他只能通过想象来重视当年风光,而这种想象来自于对历史的缅怀和尊崇。云心本已命笔,却久久感受不到诗意。在此地,诗意已死!一切都提不起生机,一股沉重压迫着这里的草木,也许这便是草绝木稀的原因。事实上,圆明园在他心中引起的情愫已不十分浓重,因为他无法触景生情,但圆明园之所系中华之往昔却不容置辩地沉声发问:还我头来!还我头来!他们一群人大概在一种概念上的、虚无的、虚幻中的圆明园中踌躇前行,谁能料到今日华夏子民的这种犹豫正源于工业革命时期的几场大火。一对老者互相搀扶着四处观望,老者给老伴儿颤颤巍巍地指点着旧址当年的宫阁,眼中迷离,好似垂泪。大家默默地给老人让路,看着他们远去的身影,不由得想到,若是夏宫之灵犹在,早早垂垂老矣,必是朝哭夜泣,痛怮哀毁。 如今,这三园不似从前,要管得其貌,全凭想象。出了圆明园,至长春园。云心念道:“现如今,这园那圆全无区别,都是空冢。”他叹息一声,做了一首小令,小令曰: 寒山枯木空湖, 断桥冰封行足, 不见当年风物。 风云愁哭, 百年如此独孤。 一行人行至谐奇趣,但见方砖倾倒,古石残立,欧风犹存,诸身不见。他们走过,拂起几丝微尘,像是在古乐的吹奏下孑然起舞。残迹旁边的幼株肆意开放,仿佛要把漫天的怒气朝天阙发。云心跺了跺脚,溅起一阵浊尘,残破的石路缺省不少,好似没落的贵族庄园,而今无人识得。众人走了一通黄花阵,李恒觉此迷阵太稚嫩,看了古铜版图,果然今之修缮少了几分气势。游人丛丛,纷纷寻径圆亭。荀昭说,当年皇帝正襟危坐圆亭之中,命宫女守候四门外,一声令下,宫女们寻径圆亭,先者得赏,其乐融融。而今四尾新植植木,葱茏环绕,远观确有几分当年模样。信步游至方外观、远瀛观、大水法,此地亦是断壁残垣,稀疏石碓相映,残损石柱孤立。云心诗兴阑珊,不禁提议道:“不如,我们来对诗如何?”余人曰可。 云心首先吟道:“残碑生古意,乱石砌旧愁。雄狮倦戏水,”弘毅接道,“猎狗懒逐鹿。粉黛寻径去,皇尊坐椅待。”李恒接着道,“当年鸟啁啾,今日雀影稀。焚香通道法,”荀昭接着说,“不爱问社稷。星辰远眦见,江山气数稀。”何玉接道,“芳菲遍堂前,红颜满林地。鼓笑傲天朝,”凡萱接道,“拂扇又诗篇。浮华称开襟,威严号远观。”秦博道,“三帝兴土木,劫盗笑开颜。大火夜如昼,”诸葛竑接道,“浓烟鬼神唤。当年屈辱事,而今且铭坚。” 当年的澹怀堂、含经堂、思永斋、茜园、海岳开襟、泽兰堂,如同都被夷为平地,靠着想象的演绎,还原后的古阁琼楼依旧古香古色,在封建主义的参照下依旧气吞万里如虎,胸胆开张。过去,靠着夕阳管弦乐皇帝可以吮吸到欧洲古典音乐的余韵,在与大臣妃子的谈笑风生中倍感华夏疆域之广,北起西伯利亚,南至南海,西尽葱岭,东抵外兴安岭,藩属国十数之多,群岛不计其数。康熙东征西战治外,雍正严猛用政治内,乾隆歌舞升平治无为。至乾隆自号“十全武功”,江山颓态已显,南北烽火四起,教派林立,已是日薄西山之势。可居政者前有鸟雀之乐,后有水法之观,远山葱茏,经堂浩瀚,长湖开阔,万邦觐见,皆被傲然之影挡住慧目,自负于天下,此政者之症也。 云心一行人在桥上伫立良久,此地正是海岳开襟遗址。云心回想着《张宝成绘海岳开襟写景图》,层楼高宇,蔚然群木犹如独辟岛屿凌驾在水天一色之中,湖水或碧或蓝,白云随着涟漪飘荡,远望如茫茫大海之上的蓬莱仙境,近观似叫人拍案叫绝的自由国度,行至桥畔,碧草轻摇,锦鲤跃水,轻风拂衣,白云苍狗,水是长天,长天化水,四围静谧,与世隔绝,此境陶潜深羡焉。“在这儿生活过的人都能写出一部瓦尔登湖,”云心轻轻感慨,“有时候,大自然涤荡我们的心灵,这比读万卷书更能陶冶情操。”云心笑了笑,他想起当年必有多日,乾隆帝乘舟赏景,诗兴大发,随口就是三两首。如今,岳不见,海空流,开襟已成恬静,仿佛过眼烟云到底被海纳百川吞没。云心感慨地说道:“秦老师曾经说过,他游学十年,阅景无数,才懂得了赏景之人,景在心中,不在旁处。我们今天也多是观赏心景。”太阳升高至半空,把木讷的目光望向结了层冰的湖面,四周的树木秃秃的,站在湖畔上看海岳开襟恰似一张面庞,面庞染上风霜,倍显沧桑,头顶华发飞白,这湖水正是其人眼泪,悠悠百年事,欲说还休。 第三十一章-3 走走停停,让大家颇有种“昔人已乘黄鹤去,此地亦无黄鹤楼”之感。绮春园亦风景无多,满是萧索,走在这片后现代的修缮之中,犹如踏在绮春园失去了灵魂的斑斑肉体上。每走一步,好似历史之书翻开了一页,回到目录处,才知道章名上写着赫然大字:耻辱!“从艺术的角度上,圆明园的东方元素远远多于西方元素。这两者在直觉上便给人一种天殊地别的感觉,正如海岳开襟与大水法的对比,前者是贯彻华夏古今的山、水、侠、仙、阔、远、大、悠、状、静等元素,后者则充满了文艺复兴遗留的细、巧、对称、精等。啊,艺术,圆明园的磅礴雄壮、美轮美奂不啻于一本《红楼梦》,继而是浩劫之中的《悲惨世界》,和默默忍受的《百年孤独》,其人生即是《生命不可承受之轻》。这是一场艺术的毁灭史,是一场文化盗贼的侵略史,是文明人的野蛮史。”云心叹道。 弘毅念念不忘大水法的雨果像,《致巴特勒上尉的信》历历在目。弘毅惊叹于此地的雨果像——虽说弘毅早在历史课本上学过这封信,也知道这封信谴责的即是英法联军的恶行——他这才把西方文学和东方时代统一了起来。弘毅阅读西方文学的时候,总是按照西方艺术史的进程来进行思考的,东方文学亦然,这两条线索本应归属与同一条时间轴,但他却让两者并驾齐驱。这就好比在没有去过南方的北方人的观念中,南方的地理和历史与北方的并驾齐驱,但从未在他的大脑里融合——这是至关重要的思维之墙。弘毅仿佛第一次发现了雨果生活的年代正对应于圆明园的扩张时期,他同样意识到自我思维之境那些孤立思想的联系。存在与意识到存在之间有着天壤之别。这种“联系”的观点对于艺术、思想和文化有着重要作用,而走上另一条孤僻道路的艺术、思想和文化往往被限制在可笑的界域之中。“这种‘联系’的思想可以用在创造上。”弘毅喃喃说道。凡萱看到弘毅若有所思,便走近他听他在说什么。“我总觉得我的作品有些僵硬、片面、浅薄,”弘毅把心里话说了出来,“原来是因为作品中的人物都是独立的,他们并没有什么联系!”想到这里他高兴地拍了拍手,“我常常听秦叔说阅历是作家的素材库,我这才明白阅历的作用,正是把平行时间里的分立空间统一起来——而我正是缺少这份统一,才使得作品的人物之间显得怪诞。”凡萱没有听清楚弘毅的呢喃,但仍为他感到高兴。荀昭见凡萱跟弘毅一起走着,也凑过去问:“你们俩在聊什么?”这时候弘毅才从思考中惊醒,猛一抬头,叫了一声:“啊?”荀昭瞥了凡萱一眼,看见她的目光总是落在弘毅的脸上,觉得有些妒嫉。荀昭想起今年暑假在天安门广场见到弘毅和秦博的情景,他后悔当时没有和他们多聊几句。那时,他甚至以为弘毅是个江湖骗子。他刚下火车走到地下室,一个很漂亮的小男孩就迎面走过来,楚楚可怜叫道:“哥哥,哥哥。”他打量了一下,小男孩约摸有十来岁。就在他瞅小男孩的瞬间,一个中年人过来了,一把拉住这个孩子,突然老泪纵横地哭道:“善良的年轻人哪,我和儿子刚下火车,钱包,行李就被人骗走了,我们要去天津,可是钱不够了,”说着他从牛仔裤口袋里掏出一把零钱,估摸着有三十四块的样子,“好心人哪,你给我们二十块,我们就够路费了。你真是个好心人哪。”荀昭皱了皱眉,掏出钱包,取出二十块递给他,中年人用余光打量着他的钱包,可是中年人把钱接到手的那一刹那,他又叫道:“哎呀,我记错了!我记错了!”他的脸上露出痛苦和悔恨的表情。“我们缺的是四十块钱!两个人嘛,你看,我给忘了。好心人,您看看?”中年人悄悄把“你”换成“您”,荀昭并没有发觉。荀昭又掏出二十递给中年人。中年人鞠了个躬,连称感谢。可接下来,荀昭又碰见三四个同样的人,他们千篇一律的故事终于让他意识到他受骗了。因此,当他看到弘毅和秦博出现在国家博物馆门口的时候,他神经质地认为他们也是江湖骗子。不过,聊到了文学,还是让他放弃了警惕,等他意识到这一点的时候,故事已经讲了四分之一,他连忙告辞了。现在他看着眼前的弘毅,他的目光充满了矛盾、犹豫的波动,正和他初始弘毅的时候一样。正如当初荀昭把这个目光判定为做贼心虚,此刻他怀疑弘毅窥破了他爱上凡萱的秘密——他的推断都错了。 时值正午,一行人晃晃悠悠地终于走到了出口。他们望了一眼城市,惊异的神色从双瞳中飞射了出来,就好似“神女应无恙,当惊世界殊。”有时候,思想走得太慢,目光走得太快,现实的尽管便会给我们这种巨大的冲击。 下午时分,他们来到了颐和园。此间,园林层出不穷,皆是博采江南园林之长,聚成琳珑阁之势。诸葛竑和秦博对此赞叹不觉,此是他们初次目睹园林景观。嶙峋怪石铸成矮墙,或成奇洞,上有藤蔓或幼株,颇有洞涧探寻之感,本是斧凿风光,却觉自然造化。穿墙过隙,几进几出,才来到广阔天地,古殿纷现。可谓幽径背后的大文章。走着走着,云心突然笑了起来。弘毅问他何来喜事。他便吟道: 清漪园即景 山称万寿水清漪,便以名园颇觉宜。 咨起居因趁余暇,揽佳胜值解新澌。 展来图画宁烦写,撰出文章不费思。 高下楼台烟树里,今朝全在镜中披。 第三十一章-4 “这是乾隆诗。”弘毅说道。“想起乾隆一生作诗四万多首,规模浩瀚,自比《全唐诗》,又称‘艺林佳话’。而今百余年,诗文之名愈来愈臭。”云心笑着说,“这骄傲的皇帝睥睨李煜,称自己既不曾荒废国政,亦不曾荒废诗文。”“他作诗又快,又多,自然不能又好了!”荀昭说。“有人称陆放翁晚年把诗当日记写,真是随口就来,不求格律,无视意境,果然败笔多多。”李恒说,“常言道,‘好诗多磨’,鲜有‘妙手偶得之’,多是左右推敲,字斟句酌。到底是‘僧敲月下门’还是‘僧退月下门’?‘春风又绿江南岸’亦是从‘到’、‘过’、‘入’、‘满’中甄选出来的,绝非‘洗脚上床真一快,稚孙渐长解烧汤’可比。”众人又笑了一番。“二三年前,我在南京参加一个作家论坛,”弘毅说,“有一个著名作家讲自己的写作习惯,‘人家求多,我偏求少。刚开始我每天写一万字,我缩成五千字。后来我还是觉得多了,到现在,我一天只写一千字。不过,我这一千字抵得上起初的一万字。这一千字,你要是吹毛求疵,也是找不出毛病的。这样,我两三年出一本高质量的长篇小说,很是轻易。’”弘毅话音刚落,云心叫道,“我当时也去了这个论坛!”“你还发言了呢!”弘毅笑道。“你们很早就认识了吗?”凡萱问弘毅。弘毅点了点头。“写这种烂诗,非得来个点睛之笔,不然就当真落入俗套了。你们看朱元璋的‘金鸡报晓’,‘鸡叫一声撅一撅,鸡叫两声撅两撅。三声唤出扶桑日,扫尽残星与晓月。’到还是不错的嘛。”云心说道。“恐怕到了乾隆这儿,后两句必是‘鸡叫三声撅三撅,’,沉吟此处,乾隆帝必要来个点睛,可怎奈没有秒思,只得随口而出‘鸡叫四声撅四撅’或者‘鸡叫四声懒得撅’。”众人又笑一番。“不过,诗写这么烂,乾隆的老师可是杜甫,元稹,白居易。”云心说。“那为什么……”秦博问。“乾隆帝被钱钟书老先生研究了个透,说‘清高宗亦以文为诗,语助磨蹭,令人作呕’,‘兼酸与腐,极以文为诗之丑相者,为清高宗之六集。’”云心说,“这批判的是乾隆的虚词乱用,再者,唐诗以写意见长,乾隆偏偏抛弃之,改之以‘勤政爱民、关系民生、政通人和’等说教,还把诗仙批判一通,正所谓‘李杜劣优何故见,一怀适己一怀君。’再加之,乾隆位权通极,嗜诗成命,为臣者只得一味奉承。失去了批评与自我批评,乾隆的诗文更在自我膨胀中走向了江河日下的地步。” 行至昆明湖,云心告诉大家,乾隆以汉武帝挖昆明池操练水军为典更西湖为昆明湖。而今湖面凝结,层冰下暗流涌动,红日在冰上反射出耀眼光线。秦博问夏天的昆明湖是什么模样,李恒说,那就像“一片汪洋都不见,知向谁边?”昆明湖占了四分之三园区,仿佛无边瀚海,一堤贯穿长湖,正是“两水夹明镜,双桥落彩虹”。昆明湖北侧,万寿山诸阁群殿密布,其匠心独运,傍地势而居,气势磅礴而不失雅致。轩阁堂殿,依山傍水,与参差山石紧密相接,石阶犬牙交错,好似冲刷形成,登山之余,往下俯望,昆明湖尽收眼底,湖上诸岛如漂浮巨舰,沉浮于东西,东南一长岛若胡须,昆明湖似一人脸,而目、鼻、口皆全。大家摸着棱角分明的山岩,在凹凸不平的石阶上小心翼翼地攀行,仿佛渐渐走向了封建王朝的至高点。欧洲有不少庄园壮美别致,颇为人所称道,但比肩此皇家园林则如烛光见日,盖因前者虽浩大,不过家族之力,而后者举全国之力。“你们看看,”呼吸着山阁高处凉风的云心手舞足蹈,指着脚下的昆明湖说道,“这简直就是‘海岳开襟’!”大家向下俯视,但见草木茂密,层阁时隐时现,长亭错落,古堤横卧,湖面壮阔,像一片明镜。如此一观,使人几觉返古!“乾隆写那么多诗错不在他,错在昆明湖!”云心唤道。“登临万寿山,俯瞰昆明湖。长堤伏明镜,孤岛没浅足。冰封千里浪,日照万重炉。愿卧此山头,山水拥茅屋。”云心吟道。“才上排云殿,又登佛香阁。奇石拥古道,乱木下冰河。松风迎面送,云烟摘手得。不要虞美人,更爱此**。”弘毅吟罢,凡萱娇滴滴地问:“为什么‘不要虞美人,更爱此**’?”李恒替弘毅答道:“非也!非也!弘毅正话反话,本意应为‘左拥虞美人,右抱此**’。”弘毅不知如何解释,也便让大家笑了他一番。荀昭接着吟道:“林似桅杆山做舟,浪花直起下三湖。我欲震破百丈冰,手捧沧海献梦芙。”大家一听,笑着看着凡萱,凡萱脸色微红。“梦芙”正是她的笔名,荀昭此际开始陈白心迹了。何玉娇嗔道:“你,你,你,忘了还有我呢!”说着她张开双手,做阻挡状。荀昭把凡萱的一举一动都看在眼里,他有些失落,不过表面上他还是期待地等待着凡萱的答复。凡萱只得答诗道:“山下巍巍然,山上不足观。更有滇池水,胜过昆明湖。”两人一唱一和,其中意味,众人看在眼里,只作不解其意状。荀昭叹了一口气,今日之尝试不过是往日诸多失败中的一例,他心有不甘,下定决心绝不放弃,又吟道:“滇池水壮阔,激浪千层高。偏爱昆明湖,风平浪更少。”李恒见此,连忙解围:“山上野风太大,我们还是下山吧,再沿着湖边散会步,咱们就打道回府吧。”一众人这才下山。尽管下山时,云心又意兴阑珊,却只得抑制住。凡萱低着头,脸上的微红渐渐褪去,她拉着何玉的手,满怀心事地一步一步下台阶。秦博和诸葛竑不停玩闹着,笑呵呵的,丝毫没有被方才一幕所影响。 荀昭走在中间,把目光投向昆明湖,感到自己用心良苦却成空,不觉有些悲凉。他在忍受爱情炙火的灼烧,这种烈火在给予他马不停蹄追求爱情的同时,也给予他灵魂上的灼烫。这种苦恋之果只有经历过的人才会知悉,追求者起先以为爱情也是一场赛跑,他便快马加鞭,可惜被追求者故作步履维艰,让这场比赛失去意义。但身处爱情藩篱的人颇像井底之蛙,一下子把他的思想从广阔天宇扔到了动弹不得的深井中,他于是无法思考,爱情又落井下石,让他伤痕累累——尽管爱情自身在井外装作大声疾呼:快来救人!那么井中人自然也无法相信当初即使爱情自己把他推下去的。爱情,偶尔锦上添花,时常落井下石——这是必须承认的——既然爱情有它美的一面,这便是它丑的一面。不过,我们也不能完全怪罪爱情,是我们在爱情中受伤的终究是我们自己。可有些人甘愿受伤!荀昭便是其一。很多次他扪心自问:我为什么爱上了凡萱?他自问自答:她美丽,她善良,她亲切,她聪慧,她坚韧,她温柔。接着他又马上否定一切。他不知为什么爱上她,也不知什么时候爱上她的。爱情就像春风里的萌芽,一下子在他的心田里雨后春笋般地长了起来。他甚至能不断退而求其次,哪怕只能看到凡萱一眼,也会觉得那是幸福的——可见,爱情不仅与寄主作斗争,而且与环境做斗争。荀昭决定用“爱与表达”来使得凡萱接受他。要知道,爱情要发挥威力,必须在浪漫主义而非现实主义的环境下。荀昭认为自己不能放弃。 回到邮苑,已是日暮。文珊在云心旁边等了多时,见他奋笔疾书,一连写下好几首诗,就像憋了一口气的人需要一吐为快。“走吧!”云心终于拉起文珊的手,两人消失在黄昏里。弘毅拿起《邦斯舅舅》继续读了起来。夜色将至,不知群星准备好绽放其熠熠光华了吗? 第三十二章-1 不知不觉,云心和文珊已经认识了两个月了。尽管云心在一直否认他已坠入爱河,但事实上是不言而喻的。邮苑里的学生纷纷送来祝福,不到半年,大家已经喜欢上这个在文坛崭露头角的青年作家。文珊的音乐天才更是毋庸置疑,自从众人得知她是大名鼎鼎的文洛的孙女后,俨然已是众星捧月,成为邮苑的骄傲。九月时节,邮苑里还到处盛传着“邮苑双娇”的故事,而今在大家口口相传中只剩下云心和文珊,读者们称之为“云心之恋”。倒不是田木让人给忘却了,而是爱情的魅力赋予了他们太多幸福的光辉——这真是全人类所欣欣好逑的至纯至美的感受——云心之恋则让这一梦幻变成现实。社会上某些效应能够深入人心,便是因为它们符合人们内心最深处的美好追求。自己不能实现的,看到它的成功也值得欣慰,这至少证明这种美好并不是无稽之谈。但反言之,真善美之寄托于圣人,恰似假恶丑之寄生于小人,其表现是相同的,譬如伏脱冷之于吕西安的借尸还魂。邮苑学子在祝福云心的同时念念不忘“冯谦”,因为前者代表“美”,后者代表“真”,进而言之,两人都是文澜报的“双剑”,一个用浪漫主义讴歌生活,一个用现实主义揭露生活。真实的力量足以匹敌美好,两者相互形成悖论,因为鲜见统一。由此可见,秦风所言有理:云心和冯谦分别在自己的道路上已经走了很远的路了,但这是两条不同的路;而事实上,这两条路只应该同时到达一个目的地——那就是描摹生活。但显而易见,两者此时的路都不会到达这个终点。很多人在猜测冯谦是何许人也,他行文的真实与他作风的诡异形成了鲜明对比,因为他声称是邮苑之子,一个业已毕业的工薪人士,忙里偷闲耍一下笔杆子,无意透露姓名。多番探寻无果,众人也只好承认冯谦的江湖地位。自称“小杳”的姑娘与弘毅邮件来往频频,曾多次暗示爱上了这位神秘的男子,愿与弘毅一见方休。弘毅起先推辞说自己其貌不扬,小杳称自己喜欢灵魂甚于皮囊。后来弘毅推脱自己穷困潦倒,小杳称自己择友不贵贫富。此后,弘毅只得屡次强调自己已有家世——大概因为弘毅说得不够坚决——小杳总是笑而不信。 一天,云心告诉弘毅,他的老同学来北京工作了,他得去见一面。“我记得小时候,大家都贪玩。韩武个子大,好动,老是欺负我们。”云心说。“也欺负你吗?”弘毅问。“那要看和他‘结盟’吗?”“你呢?”“我‘不结盟’,挨了他很多欺负。”“后来呢?”“他大概生下来就流淌着野心之血,他喜欢看金庸的武侠剧,想用武功济世。我们那时候真是太傻了。他把我们小区旁边的孩子全召集过来,声称要教大家武术。他喜欢反抗,崇拜孙大圣,他老要把我们召集起来,自己站在一个高高的土堆下来,给我们讲民间流传的孙大圣的故事。我记得,有一天,他讲完孙大圣的故事,我当晚就梦见了悟空。他还要组织我们去郊外玩,去野炊,去小河里游泳。他骨子里满是领导和反抗精神——这些都是没有人教他的。可是后来,他闹得大了。他组织班里同学去和邻校学生打架,被我们班主任狠狠地批评了一顿。他那次大概自尊心收到了很大的伤害——因为我们班主任骂他是个莽夫,就像武松一样,迟早是要付出代价的。后来我们家搬走了。”“‘孟母三迁’吗?”弘毅笑着问。“也有这个原因,”云心说,“后来过了几年,我又见到他了,令我感到奇怪的是,他身上的桀骜不驯一扫而光,他甚至显得有些疲惫。不知道什么时候他戴上了眼镜,有时候他会弯着腰,他告诉我‘社会抽了他的筋’。”“他当时在做什么?”“他几进几出学校,到处瞎混。”“可是你要去见他?”云心点了点头说,“他说自己是一名记者,以后也要留在北京了。他带了未婚妻来北京工作了。”“要我陪你去吗?”“不用了。”“那你小心一点。” 第二天,云心按着韩武给的地址出发了。房子在朝阳区,靠近六环的地方。城市地域的发展似乎隔着时间的延迟,随着半径向外的扩张,目中的光景也随时间的河流逆水行舟。这就好比电子周围的电场强度总是随着离心径递减,客观规律使然。下了车,来到一个旧小区。附近的风景已经趋向乡镇化,小店林立,宽阔的柏油路上行车很少,低矮的门面房在街道两旁一字排开。那条东西走向的公路是通往更远的郊外的。云心望了几眼,便进小区了。小区破旧斑驳的铜铁拱门仅有一车之宽,设计也极为随意,而今风吹雨蚀早早露出颓态。一个大娘打扮的提着纸箱子出来倒垃圾,弘毅盯着她看了半天。也许意识到什么,她转头也看了云心一眼。原来是个二十出头的姑娘。她披着头巾,穿着臃肿的肥大衣服,裹得严严实实,仿佛衣服里藏着几床棉被似的。姑娘脸红着快步走回去了。云心等韩武下来接他。不一会儿,一个穿着夹克的青年跑下楼来,云心几乎没有认出他了。“云心吗?”韩武嘴蠕动了一下,咧开嘴笑了笑,看见云心笑着点头,他走过去和云心握了握手。上楼来到房间,一团糟糕。“别介意,我们昨天刚搬进来,今天还在收拾,”韩武把云心带进来,云心看到方才的姑娘真坐在床边。姑娘脸红了一下。韩武笑了笑,脸上的胡渣马上像潮水一样涌动了起来,“刚才她倒垃圾去了,你应该看见了。哦,忘了介绍了。这是我未婚妻,呈叶,”呈叶站起来打了个招呼又坐下了,韩武又对着呈叶说,“呈叶,这是咱老乡,都是南京人。云心,我的老同学。”“你也是南京的?”云心惊异道。“他还是南京大学毕业的呢。”韩武得意地说。“好啦,云心,我们先收拾一下,让呈叶去做饭,咱们好好聊聊。”韩武说。 第三十二章-2 几个人忙活一阵,终于让这个新居看上去适宜居住了。呈叶去做饭。留下韩武握着云心的手坐在床边喘着气坐着。一张双人床差不多占满了整件屋子,床垫很薄,上面堆着两床新被子。枕头大概忘记买了。床靠墙边放,另一边只剩下半人宽的地儿堆着一摞书,多是些《人性的弱点》、《高效能人士的七个习惯》、《新闻写作技巧》、《为人之道》……唯有一本薄薄的经典文学书籍《百年孤独·上》。床头的缝隙里勉强塞进一个小板凳,上面放着一个闹钟,几分报纸,笔记本和笔。进门这一侧的里头放着一个简易衣柜,门半开着,里面稀稀疏疏地挂着几件女装和一件西服。门后是一把拖把。地板不甚干净。这正是他们三人好几个时辰整理的结果。看起来,韩武对此还是比较满意的,镜框下的两只炯炯有神的眼睛四处打量着这间毫无特色的小屋子,嘴边挂着笑,那样子仿佛在说:“但凡在京闯荡的人,都必先挺得住生活的考验。任何一个成功者,都要从这屈指可数的几平米上奋斗自己的梦想。” “唉呀,”韩武颇为感慨地说,“小的时候我就梦想着长大了能和好朋友来一场‘大人’之间的谈话。你看今日,我的梦想就要实现了!”韩武一只手捏着云心的手,另一只手轻轻在他的手背上拍了拍。云心也笑了笑,他觉得颇为诡异。他甚至觉得与他同床共坐之人不是韩武!他简直属于另一个灵魂!但毋庸置疑,他必是韩武!云心觉得与自己相伴的光阴时快时慢,但与韩武相随的岁月却是一日千里。无疑,他的变化太大了。十年不见,一个人也不可能有这么大变化。正如骨骼支撑我们的肉体,性格支撑我们的灵魂——一个人的性格极难改变,正是如此,大多数人的一生都在在一条老路上度过。而六年之前,那个病态奄奄的韩武倏然而逝,“社会抽了我的筋。”云心想着,那时候社会让他驯服了,他就像未醉之武松失去了那股莾劲儿。可现在,一个崭新的灵魂取而代之,这里既看不到童年时期的莽撞,也看不到青年时期的颓废——他变成了一个全新的人,甚至连相貌也发生了变化。云心暗暗惊奇。 “你几乎没有什么变化,云心。”韩武拍着他的云心的手说道,仿佛在拍打一本厚厚的书牍,从云心身上飘散出来的书生气质激荡在这间小小的屋子里,掩盖了屋内的冷清和寒酸,恰似一本打开的书。如果说这种气质正是韩武多年前追求的,那么恰恰就是他今日深恶痛绝的。“文人!”他的潜意识里几乎这样想到,“他们有什么用!”他追求的是实践!新闻!真正的新闻!不过,韩武倒没有意识到自己的这种想法。“你恰恰相反。”云心说。“正是!正是!”韩武一下子站了起来,头几乎要顶到天花板了。从他踌躇满志、志得意满的表情来看,他的自我崇拜已经达到了极点,可以说他而今的性格就像被雕镂出来的——而这个雕塑家正是他本人。这真是年轻气盛的出生牛犊的气势,他们曾经被社会击败过,于是他们卧薪尝胆,练了一声本事回来继续挑战社会——他们自以为可以凭此名满天下了。云心看着老友慷慨激昂的神色,想到这正是一个初上北平的青年人必不可少的傲气。那浓密的眉头、那灼灼的目光、那坚毅的声色仿佛在向生活、社会、命运、人生发起挑战,他渴望名利,他渴望财富,他渴望地位。而这样的人最容易成功,也最容易失败! “你和呈叶怎么认识的?”云心问。 “哦,”韩武把眼光收回来,仿佛从溺水的池塘里露出头,年轻人热衷于对梦想的幻想,这既是他们追梦力量的源泉,也是将他们慢慢吞噬其中的迷障,“说来可巧了。”韩武做了下来,脸上挂起一副幸福的笑容。对于这种笑容,云心最熟悉不过了——这正是爱情里一尘不染、冰清玉洁的微笑。提起爱情,韩武逼人的气势立刻隐匿不见,温柔袭上心头眉头。年轻人似乎准备了两种面孔,一种是对待生活的,怒目圆睁,一种是对待爱情的,柔情似水。不幸的是,年轻人往往忘记了,爱情也是生活的一部分,而生活恰恰选择从这个位置攻击他们,这不会引起他们抗争爱情——因为爱情总是美好的——却会引起他们内心的矛盾、挣扎、彷徨、苦痛。哦,生活。它虽然又蛮力,却又不是莽夫;我们要和它搏斗,就必须拿出十二分的专注和二十分的努力。 “我们去外面走走,边走边说。”韩武在云心耳边说道。韩武和呈叶打了一声招呼,两人相互亲吻了一下。二人走出小区,韩武小心翼翼地掏出钥匙,慢慢地打开过去的时光盒:“有一天晚上,我在巷子里走着。几个混子喊我名字,你也知道,我之前瞎混,闹的事情不小,附近的都喊我‘武哥’。我当时就住在南京大学附近。他们问我:‘今晚去吗?’我没有搭理,我知道他们问的是去不去抢大学生。我已经很早不干了,”韩武露出痛苦的表情,云心看到韩武业已清清如许灵魂之池又开始蓄满了黑色雾气,看来这些过去的毒素并没有消匿,只是潜藏其中伺机待发,这颇像病菌,无论我们是否健康,它们总是潜在威胁,“我回到住的地方。那些老伙计都说我变了。他们想让我领着他们做坏事(因为我的经验比较丰富),我可不干了。我不想再堕落下去了。我感觉空虚、寂寞、无助,我觉得自己时常在犯罪的边缘试探。我多么羡慕校园的学生啊,(对,他们正是我们下手的目标),可是我悔恨,我悔恨我的过去,我愚蠢,我自私,我一无是处。这样的日子像一个黑洞,而日出日落像一个可怕的魔咒,黑洞里的我浑浑噩噩,正像失去了灵魂的行尸走肉。我讨厌这样的日子。我三年没有回过家。我觉得对不起我的父母。我想起小时候班主任说的话,‘我是一个莽夫。’我的的确确,千真万确是这样的。我那天回到床上,越想越气愤,我何去何从,昨天的日子是个黑洞,我不想回忆,明天的日子也是个黑洞,我来回堕入其中。是他们害了我!就是在这些流氓无赖!想当初我刚进城的时候,我也准备干一番大事业的!可是他们诱惑了我!我越想越气愤,我要发泄怒火,我要揍他们一顿。我猛地奔下床,穿上鞋,我计划假如刚才那一伙人还在那儿,我就狠狠揍他们一顿,”韩武的脸上露出狰狞的神态,恐怕当晚的情形也不过如此,“我绕着我们小巷子转了一圈,却没有找到他们。我气愤地站在原地打转。我握紧了拳头,恨不得把拳头砸向破砖堆。可是,慢慢地我平静了下来,‘唉,’我既失望又无助,‘可能命中注定我要成为一个废人。’我绝望地往回走。‘无所谓了,日子爱怎么过怎么过,我放弃了。’当我走到一个墙角的时候,我听见了尖叫声,我的大脑‘轰’的一声,‘他妈的又干上了!’我冲到墙背后,见着三个废物把一个姑娘团团围住,他们叫道,‘武哥,你不是不来吗?’我二话不说,看准说话的鼻梁就是一拳,然后又猛捶剩下的两个人。他们还想说话,又被我揍了几拳。‘滚!’他们三个叫道,‘妈的,武哥想单吃!’他们滚了。”韩武的脸上露出虔诚的神色,舒了一口气。 第三十二章-3 “那个姑娘就蹲在墙角处,吓得瑟瑟发抖,我了解这种情况,她们会吓得不敢叫喊。我看着这个姑娘,月光正好洒在她的长发上,她的长发盖着脸,上衣给撕得有些破烂。我看着她,静静地看着她,我这才意识到过去的自己有多么荒唐!我望向天空,方才几片游云遮挡了月亮,现在却完全显露出来,明亮的月光倾照下来,我感觉自己受到了救赎!我的父母信仰基督教,我不信,但是在那一刻我觉得圣主耶稣降临了!肉体凡胎也可以得到拯救!我望着这个圣洁的姑娘,她仍然像落难的小鸡一样蜷缩在墙角紧张地呻吟着。我觉得我与过去的自己一笔勾销了!我差点忘掉姑娘要走开了。那一刻,我觉得内心溢满了阳光。我问道:‘嗨,我已经把他们打跑了。我送你回去吧。’姑娘慢慢抬起头,她看了我一眼,又低下了头,又继续呻吟起来。怎么?我打量自己一通,发现自己的模样实在不堪,怪不得姑娘不信任我。可是,我决定好人做到底。姑娘可能被吓傻了,她不敢起来。我一把拉她起来,看到她脸上垂着泪花,多么漂亮的姑娘!月光照在她的脸上,就像婵娟附在她的身体一样。我不禁在她额头上亲了一下。都怪我不好,姑娘一下子又吓得缩了回去。我说,对不起,我送你回去吧。” 韩武叹了口气,擦了擦脸上渗出的冷汗,继续说道,“她终于相信我了。我和他并排走着,回学校的时候,街上有个咖啡厅。我知道她们平时喜欢来这种地方,便叫她也进去喝一杯暖暖身子。她大概是没有主意的,没有拒绝就跟我进去了。我们点了咖啡,她一口也没喝。我也一口都没喝。她始终低着头,而我始终看着她。她那么漂亮。我第一次发现了生活的美好,那是从前在小巷子里从来不曾想到的美好。她的眼睛,啊,她的眉毛,她的嘴唇,我不知道怎么形容,好像珍珠一样在闪闪发光。我不知道她在想什么。可是我内心激动难平。我这才意识到,这是我第一次坐在一个女士的对面。‘爱情!’我想到这个词。我爱上她了。我被自己感动地哭了起来。我们谁也没有说话。我只顾好好地看着她,我甚至连她的名字都忘记问了。我不知道我们坐了多久。我送她回去了。唉,说什么好呢,我恨自己找不到一句合适的话。送到她们宿舍楼下,她突然给我说了声谢谢。我们交换了姓名和电话。那一天,我感到自己获得了重生。后来,我自学了两年,找到了工作,等她毕业,我们来到了北京奋斗。你看,我们都订婚了。”说着,他亮起了手上的戒指。“她知道你的过去吗?”云心问。韩武摇了摇头,“我准备结婚后再告诉她,我怕她不能接受。” 回到住处,呈叶已经做好了简单的饭菜。韩武问云心,你的书写的怎么样了。云心笑着说,在慢慢地写,急不得。吃着,韩武突然提出一个教育问题:“而今寒门学子,越来越难以成才了,你说是不是,云心?”不过,对于这个问题,云心体会不深,他甚至从未关注过此类现实主义问题。“我以前就觉得不公平!”韩武嚼了一口饭说,“直到我看了呈叶的论文我才知道,这个问题艰深。”“什么论文?”云心问。“关于当代大学生家庭背景的调研。”呈叶说。“令我悲愤的是,三千多大学生中,只有几十个出自寒门。什么是寒门?我对它的定义式严苛的:那就是解决了温饱但没有余财的家庭。这样的家庭数目不少。咱们当时在郊区小学读书,后来你们搬家了。我觉得我们家还不算。我表叔的家在乡下,他的儿子是他们家的希望,你知道吗,全村七八十户人家,这十多年来,就只有他一个考上大学。这件事情轰动了整个乡镇!这才是寒门!为了上学,我的表叔贷了好几万块。表叔的一个老同学是个教授,他专门请教授来给孩子做思想工作:‘孩子,穷是一时的;但是没有抓住机会,却是一世的。你这样的穿拌在学校里肯定会受到嘲笑,因为学校大多是有钱人的孩子。攀比心理是人之常情,但是要比在好处。寒门再难出贵子,而且半途而废的居多。你要知道,做自己的事,那就是学习,努力,奋斗。不要管旁的。’可惜,表叔的孩子还是堕落了,最终辍学,在小县城里找了份差事。出现这样的事,孩子的怪错肯定首当其冲,但整个社会的背景、整个时代的背景也无容忽视。”云心点点头。 “呈叶的论文里,有数千份家庭情况调查表,而父母的职业多是教授、医生、公务员、老师、工程师、行长、所长、企业家、律师——可以说都是社会上有头有面有地位的职业,而继而则是工人、农民、清洁工、职员、司机等。后者屈指可数。我震惊万分,因为依我之见,应当是穷人的孩子占多数。”韩武说。 “这个道理就像民间科学家再也难以掌握前沿科技了,他们将慢慢沦为业余爱好者一样。社会在往精细化发展,专业化越来越强,现在再也不是单凭闭门造车、埋头苦干就可以成功的年代。时代发展,导致资源分配的倾斜,这个现状如今更加尖锐地凸显出来了。现代绝非古代可以比拟,这是时代的特征。何况,互联网给了寒门学子致命一击——这把双刃剑显然以其锋利戳破了使用者。”云心终于说道。 韩武听了,沉默片刻。云心所言,确是事实,这就好比当画家从追求意象到追求具象,天才与灵感的作用慢慢被技巧和训练所代替了。时代正是这样前进的,人工智能时代的到来将更加扩大这个相对平衡之间的差距。韩武心想,时代和社会是不友好的,这才让寒门之子的机会渺微。他自幼家贫,从小知道反抗,但依旧坠入魔障,而反观云心,一路走来一帆风顺(虽说他的天分很高),未来也必是如履平地。他想到自己身边的伙计们,起初都是不错的小伙子,可是互联网让他们变质了,他们全变成了贪图享乐的庸人,他们换取享受,用什么?用梦想和青春。他们是新时代吸鸦片的人!可惜世上再无虎门销烟。不过对于自己来说,“寒门”反而激起了他的斗志。 第三十二章-4 “总之,我认为状况是岌岌可危的。”韩武说。 “不过,还要注意到这样一个现象,”云心说,“很多腐败者多是寒门弟子。” “有这回事吗?”韩武问。云心点点头说,“这跟我国的传统思想有关。在古代,‘学而优则仕’是主流思想,‘当官发财’是长辈给晚辈的箴言。这些封建思想就像泡沫一样随着封建帝国的倾覆破灭了,但它们的影响仍在当代人的血液里发挥作用,成为一种古怪的潜意识。有些人位高权重却要腐败,这就像一个亿万富翁还要偷盗一样荒诞,是错误的潜意识在指引他们。如此‘多此一举’的源头甚至可以追溯到童年时期的父亲的一次训话:‘只要……就能发财’。人性高于一切。每每关键的时刻,不是感性也不是理智在发挥作用,是人性。这样说来,仿佛寒门子弟有不少弱点——不过客观的说,的确是这样。他们奋斗、抗争、学习、进步,这正是人类向上的阶梯,但他们也更加贪婪、急功近利、嫉妒、短视(这是环境引起的),倘若这阶梯的根基不稳,则马失前蹄,功亏一篑。这归根结底又到了修身的部分。你还记得咱们小学班主任吗?” “对,他一直说我很鲁莽。”韩武笑了笑说,“他每天早上上课先将五分钟君子之道。他总是说,不问成事,先问修身。大家当时笑他是个老书橱、古封建。”“我可没笑。”云心说。“不过,这么多老师,我只记得他。一个六十岁的老先生,德高望重。平日不苟言笑,言语间总关乎修身、齐家、人生、天下。我没想到他说的有些话,我还记得住。”韩武说。“你当时让老先生最头疼了,”云心说,“你记得有一次,你有玩闹过分,和高年级同学起冲突。老先生让你站在黑板上。他气得胡子都发抖了!他问你:‘如果以后在社会上,有人欺负你,你怎么办?’你扬起拳头,喊道:‘那我以牙还牙!’老先生又问:‘那法律呢?’你又喊道:‘哪有什么法律,都是有钱人的法律。’你又挨了一戒尺。‘钱,钱,钱。满脑子都是钱。’于是老先生让你面壁思过。”“我现在已经不那么觉得了。”韩武说道。“修身,要从娃娃抓起。诚然,对于寒门学子,路阻且艰,任重而道远。” 呈叶说:“我觉得自己很无知。当我拿到调研结果的时候,我认为理所当然,这表明我国农民数量减少了。但韩武却告诉我,情况并非如此。我现在在一家教育机构,我希望自己可以尽一份绵薄之力。我们面向的是偏远山区的孩子,通过他们,我才了解了更多的世界。”云心点头称是。“你现在做哪部分的新闻?”云心问。“明星。”“明星?”云心诧异地看着韩武,默然不语。韩武也不多加解释。 两人又闲聊多时,多是童年琐事,便不一一赘述。临了,韩武从超市买了不少用品,两人一起往上搬。云心这才有功夫仔细打量这间公寓,狭窄的楼道,只有两人之隔,扶手上的绿漆掉了大半,露出生了锈的红铁,拐角处躲着不少破烂,有少了一只轱辘的儿童自行车,穿了破衣服的化肥袋子,烂了一半的塑料脸盆,一角破了洞流了一地的米袋,几条破裤子,几块烟熏过的转头,地里干活用的老笼,一个破旧煤气罐,一堆无人收拾的垃圾,水泥台阶开了缝,灌进去不少脏东西,石灰墙壁油腻腻的,被用粉笔涂了很多污秽的图案,声控的钨丝灯时好时坏,就在云心第三次上楼的时候,二楼的铁门开了,几乎被云心撞倒。“你们这个在搞啥子嘞!吵死了!”一个秃顶的头颅伸了出来用北方某省的方言喊道。“我们刚搬进来,买了点东西往上拿。”云心解释道。“声音放小点。”关门的那一瞬间,云心看见屋里一个小女孩跪在瑜伽垫上吃饭,米饭糊了她一脸,她却傻乎乎地给云心笑了笑。上到四楼的时候,房子里突然吵了起来,继而是摔东西的声音和不堪入耳的叫骂声。彪悍的女声像连珠炮一样噼里啪啦地响起来,继而是一声耳光响。墙角的通水管贴满了办证、修理漏水、保险的广告,像一个被五花大绑的瘦弱汉子惊恐地望着云心。来到顶楼,正是韩武的住处,狭小拥挤,地板上贴的地纸被蹭得露出了乌青色的水泥地,像一个过度劳累的中年人。窗户很小又朝阴,窗下正对着三个起了裂痕的垃圾桶,可怜的小园圃只有巴掌大,三棵槐树又占了其中一多半,小区里其他公寓也是这般光景。不过,这儿地偏,房价不贵,正适合韩武这种有梦想的年轻人。小小的屋子带个小厨房,也算是一个家。大大的梦想甚至装不下呢。梦想正需要在这样的土壤里生根发芽,愈是艰苦卓绝,愈是穷困潦倒,愈是步履维艰,愈能激起他们的斗志、磨砺他们的意志、锤炼他们的灵魂、坚定他们的信仰、涤荡他们的心灵,让他们敢于和命运呐喊,绝不向生活屈服,与世界发出挑战。多少怀揣着梦想的年轻人夜里披衣起坐静看星阑,他们的梦想化作一种神秘的信念,给予他们无限的勇气,让他们高傲地喊出:“我是太阳!”“我即宇宙!”对于立足的弹丸之地,他们视而不见;对于空空如也的穷酸,他们不以为然;对于每况日下的形势,他们不屑一顾。梦想让他们得以看到未来——和当下一样清晰毕现——他们并不是在创造崭新的生活,他们不过是把既有的命运之书翻上几页,就足以让梦想和现实重合。他们是这样想的,也是这样做的。古今中外,概莫能外。尽管虚幻经常遭到批判——而梦想,归根结底正是虚幻的一部分——但其于精神世界亦有裨益,人类的追求总是在物质和精神之间来回跳跃。不过,现实如沙漠,梦想如玉芙蓉,后者得以在前者的环境中得到锤炼方能绽放异彩,换言之,温柔乡、伊甸园、避风港都是梦想的天敌——这其中爱情难逃其咎。云心看到韩武身上兼而有之的梦想和爱情,他知道两者的矛盾足以让航行在现实河流的前者倾覆,继而是后者的毁灭;前者高瞻远瞩,后者目光短浅,两者注定是天生的矛盾。 临走前,云心多看了呈叶一眼。她是很漂亮的姑娘,带着小鸟依人的倦意,有无限的似水柔情,她的笑很甜,像是掬了一把清冽的甘泉,她显得很自由,一种典雅端庄的美在她的身上肆意流动,这种美注定要变成贤惠,她将会是一个好母亲,也会是一个好的情人。她含着笑依偎在韩武的胳臂上,把云心送到门口。几人就此作别。 云心走在路上,犹觉一梦。他仿佛走在梦幻的街道上,方才遇到的也是梦幻的人,他产生了在梦中那种想要自问是清醒的感觉。长期浸淫在艺术创造的人们,总会产生这般幻觉,因为大多数时候他们都是在虚幻中度过的(尽管他们借用的是现实的素材),这种不断肯定虚幻地位的潜意识定然会对要把现实和虚幻泾渭分明地对立起来的意识渐渐稀释。他们整天在理想和现实之间来回穿梭,纵然会产生一些错觉,诸如以此为彼,不加分明。事实上,尽管艺术家们曾借以现实的土壤生根发芽,但他们真正的养料乃在精神世界里——精神世界法则之一是,没有绝对的真实与虚幻——由此,很多艺术家生活在迷离梦境的原因就不言自明了。前不久,云心的精神世界产生了这样一个想法:所谓虚幻,不过是没有被承认的现实;所谓现实,不过是被承认了的虚幻。云心在第一时间给这个想法加上了“诡辩”的标签,继而又贴上了“似是而非”的标签。这大概是每一个成长中的艺术家都必须经历的,他们必须认清现实和理想——而前提是他们必须在两者的矛盾中痛苦挣扎一番,才能让顿悟之光降临。是否接受这个挑战?云心慨然同意。云心想,生活才是最好的小说家,让我们得以“于无声处听惊雷”。他从来没有想到会再次见到韩武,也从来没有想到他会起此般变化。他想起韩武的脸,硬硬的胡茬像几排刀锋竖立在两边侧脸上,让他的脸变得过分犀利,这种气质和神态正是童年叛逆和反抗精神的残存,借以青春的光辉再次发出另一种炫目的光芒。想到此处,他才觉得韩武并没有什么变化。他骨子里的血液依旧在奔腾、激荡,不过已经从童年的懵懂无知、蠢蠢欲动中跳跃出来,借以梦想和爱情的力量跃跃欲试,人性的法则丝毫不差地在他体内悄悄运转。不过,云心以作家的直觉觉察到,韩武这个突然而至的——好比是小说中被废弃的人物——角色闯入他的生活,定然是生活这个残酷(云心已经看透了生活的本质)的小说家又有了某些新的灵感,而这个看是不起眼的灵感注定会对自己造成不可估量的影响(因为生活总是不吝笔墨却又惜字如金)。 第三十三章-1 “子在川上曰:逝者如斯夫!半载春秋在指尖、笔尖悄悄溜走,留下的痕迹无非是几个日记本,几篇文章,几首诗歌,但过去作为一个庞大的时空被整体平移到一个我们无法触摸到的地方,这种巨大的空洞感侵蚀着每一个人——哪怕他不枉光阴流逝——仿佛我们的生命长河一部分干涸了,等我们勉强奔腾入流的那一刹那——那正是生命的尽头——我们只剩下最后一滴水。仿佛自从人类发明了时间的概念,恐慌被统治了我们,我们由此知晓了生命的尽头,在这屈指可数、弹指一挥的滴答声中,便是我们独有的时空。不过,后来时间似乎也发生了膨胀,以至于大家都在抱怨,时间不值时间了。静思的时候,我们仿佛能感受到时间的流动,它就像黑白琴键一样来回起伏,不过弹奏的都是一些断章,我们伸出手来,那即是未来,不过它自言已是过去;于是我们冥想,我们非得洞穿思维的黑洞,来看未来时空(这并不是不可能的),其实这正像荆轲献给秦王的江山图,当画布慢慢展开——那被遮挡住的正是我们的未来——我们发现里面藏着或是一把匕首,或是一个奖章,或是一个毛绒玩具,我们感到意料之中,又觉尚在情理之中。人们总是尽力扑向未来——无论期待或是惊惧——但它总会变成一个古怪的东西,我们紧握不住,因它以化作青烟,我们叫它回忆。若不是这个梦境还留下了可供触摸的痕迹,我们难道不把它和梦等而化之?很显然,未来不过是未知的已知,而过去时已知的已知,时间全部的奥秘就在于揭开帷幕的那一瞬间——有人称之为当下。” 弘毅和秦博已经坐上了火车,他们读着云心的文章,看着蓝黑色的荒野在窗外奋力奔逐。去往北方的火车一路潇潇,如巨蟒腾挪逶迤,刺破夜色的帷幕,把身体伸向更加遥远的时空。车厢里的乘客,多是进京的农民工,拖着劳累一载的疲惫,靠着座位呼呼入睡,有的坐在地上,身前身后放着几个蛇皮袋,耷拉着头颅,心思早已飞进故乡了。“关山难越,谁悲失路之人?萍水相逢,尽是他乡之客。”这么多生命集结在疾驰的列车上,却都是差不多相似的灵魂,他们辛苦,他们爱家,他们在劳累中度过一生。旷野低垂,出了北京,星星多了起来。夜深了,车厢的灯都熄灭了。秦博倚在弘毅肩膀上睡着了,弘毅无眠,把思想伸出窗外,打量着这寂寥的荒野。有时路过小城,小城的街灯昏昏欲睡般发出黯淡的光辉,抬眼看看飞驰而过的庞然大物又垂下眼帘;有时路过小镇,农用的拖拉机、三轮车、收割机、耕地机停在院子里,就像枕戈待旦的士兵。星星不知疲惫地眨着眼睛,这浓密的星空跟金门村的别无二致,但却唤不起他那种熟悉的土生土长的家乡柔情。茫茫的星空正似茫茫人生,他不知归处。弘毅觉得一阵悲凉,潜意识中的孤独又唤醒了他对自己身世的悲哀,那是种持续不断的阵痛,就像沐浴在烈烈秋风中的人,身旁的一切都成为悲伤的陪衬。很久以来,弘毅几乎忘记了家。他没有想起过他的叔父和婶子。当大家像燕归巢一样在春节前夕归家时,他才想到这个词,“家”。他仿佛感到怦然一击!孤独才是他的家。他甚至一下子感到金门村变得无比陌生,像个羁旅之所,而他则是其中过客。这个村落和火车途径的小村毫无区别。那里似乎没有一个真正关心他的人——他也不需要别人的关照。他叹了一口气,他觉得自己的过去时一个谜,因为没有足够的证据来支撑他生活过的痕迹;而未来则是另一个黑夜,这让他惊慌,因为他定是一个人跋山涉水,去寻找最后的归宿。哦,文学。哦,思想。这才是他的友人。他们不离不弃,和他一样孤独,甚至就是他本身。夜里的寒气爬上窗头,结成了冰花。有时候,他也意识到自己的消极和忧郁,但他把这种感觉藏在心里,当成珍宝,像一只美丽的孔雀一样顾影自怜。悲伤或是才是自己的全部,他这样想道。独处时的弘毅和平日里判若两人。孤独感借着思想悄悄爬上心头,就像夜云在明月旁慢慢移动直到掩映了月光。可这并不痛苦。平日品尝干醴的人不会觉得它清甜,同样,品尝苦水的人也不会发觉其中苦味。这倒是像落寞处,一个人月下独酌,对影成三人,仰天长笑。孤独深处,并不是痛苦,而是一种愉快。这是习惯的力量。不过弘毅从未展现过自己的孤独,孤独就像闹市的隐士,平日里谈笑风生,寻亲访友,每至孤影相随,这才露出冰山一角。他觉得自己的孤独是天生的。这种可怕的孤独让他几乎失去了对未来的渴望,也失去了人生的意义。他活着,不为什么,只是一种习惯;但是,只要他活着,他就不会放弃和思想、文学两个友人谈笑风生。想着想着,他也睡着了,梦里他也变成一颗星星,但是他忽而发现这才是更加永恒的孤独。 回到金门市,老秦头把弘毅二人接到自己住处。老秦头做了半年的小区保安,还打算继续干下去。最外面的大楼的一层是保安队的住处,队长把一间大屋子用隔板分成三间,每间放三套架子床。老秦头住的那一间兼做为他们吃饭的地儿,屋子中间放了一张褪色的黑色木桌,桌子上有一口大盆,盆里全是拌好的凉菜,旁边放了一个大塑料袋,装满了馒头。刚进去的时候,保安们正聚在一起就着凉菜吃馒头。“这是你儿子?”队长指着弘毅问。“我不是。”弘毅摇头。队长笑了笑,转过身夹了一个馒头:“吃一个菜夹馍吧。”他们的行李不多,都堆在老秦头床前。队长招呼弘毅自己动手。其他保安用家乡话问起弘毅和秦博的情况,显得很热情。老秦头把队长拉到一边,大概希望他能留俩孩子住两天。队长认为没问题。 第三十三章-2 吃过饭,老秦头领着他俩在附近转了转,他就在大门口值班。班儿有白班、夜班。其他保安都乐意做白班,唯独老秦头自愿做夜班。夜里十一点之后基本就没人出入了,老秦头可以安心地读书、写作。队里的保安知道老秦头爱看书、好写写画画,住的时间长了,也了解了老秦头身世,暗地里都可怜他,不过表面上敬意颇多。工作是民生的朋友介绍的,自然不会亏待老秦头。老秦头算是有求于民生,也便不能像此前在金门村那样不冷不热了。民生常来讨教问题,老秦头得一一解答。老秦头自觉得欠民生人情,只得用这种方式来补偿。他觉得民生变了不少,对他的尊敬也在慢慢减少。这一切老秦头都在默默忍受着。快过年了,老秦头挺怕回村里的。回去了肯定得被村里人笑话,这倒罢了,他满不在乎;他怕回去了,秦博母亲又不能回来,怕孩子伤心。在法律上,老秦头和王娟还是夫妻。前不久,老秦头没忍住,和王娟联系了一下。王娟管现状叫“泼出去的水,再也收不回来了。”老秦头也不愿把这件事扯到法院,尽管民生对王娟深恶痛绝,多次挑明说:“老秦,这种人就得治,叫她遗臭万年!只要你肯办,法院有我认识的人。”老秦头总是以为秦博着想而拒绝。 第二天,民生过来吃了个饭。民生问弘毅和秦博,学到了什么。弘毅说,自己学会了使用“人物联动”的方法来增强作品的戏剧性,譬如说《卡斯特桥市长》开篇偷偷卖酒的女店家,在几十年后也成为一种伏笔,此种设计情节的方法明显优于“不断出现走马观花式的新人物”,后者多是庸碌之才为了丰盈作品容量而不得已取之的方法。“人物联动”要求作家本身对作品中的人物极其了解——尽管他们出自作家之手,但作家未必对他们做出过透彻的分析——仅凭这几个重要人物的矛盾来搭建整部作品世界的架构,这能体现出一个作家做情节设计的功底。民生听此,产生了削减自己正在创作的《一千种生活》的人物数量(老秦头曾给他提过建议,不要加入太多的角色进去)的想法。秦博说,他学会了“矛盾法”的使用,即作品中矛盾的伏笔、发展、激化、延续、高潮、解决、隐患。老秦头点点头,表示对他们成绩的肯定。 过了两天,弘毅回村子里去了。老秦头以“假期工资高”为由留在金门城。回到伯父家,原来哥哥和嫂子都回来了。嫂子生下一个大胖小子,身材丰满了不少。“都怪你坐月子的时候吃得太多。”明涛笑着抱怨。“营养总得跟上。”伯母抱着孙儿,疼得跟怀里捧着块元宝似的,笑着替儿媳妇还嘴。嫂子亲自给弘毅下了面吃。一股熟悉的味道从舌尖流出来,继而是小麦面的气息,清澈的面汤,辣椒、醋、盐、凉拌黄瓜,这些童年里常年为伴的味道一下子打开了记忆的匣门。弘毅把面挑在空中,愣住了,他看到了童年的快乐,而此前他已经将其遗忘。他想起一年级的时候,他偷偷跑到高年级的教室门口偷偷看他们背书的样子,被从后面不知道什么时候冒出来的老先生(他果真穿着的是古代的大袍子)用老旱烟在头上敲了一下,疼得他哭着跑回自己教室了。他想起,每天放学,他们要排成几列纵队唱着歌儿回家。他想起,小时候他总会和村头的小孩下象棋,他总是下不过他,因为那个小孩的父亲时村里的象棋高手。他想起,有一次,村里年龄大的领着一大堆孩子去山沟里玩,他和哥哥明涛也在其中,结果半路被他的婶婶拦回家了,后来明涛自己一个人又偷偷溜去了。往事的宝库一经开放,就能找到很多惊世的宝藏。弘毅哭了起来,泪水滴到了碗里。“傻孩子,你咋哭了起来?”他婶儿因为抱了孙子也变得和蔼了许多,摸着弘毅的头“啵”的一声在宝贝孙子的额头亲了一口,哄孙子道:‘你是不是把小伯伯惹得不高兴啦?小乖乖。’弘毅像一个找回了过往记忆的失忆之人,马上对自己的思想有了颠覆性的认识。原来,他的童年并不像后来他黯然神伤时那样孤独、痛苦。不过,他又想起自己学会思考之后时常体会到的痛苦和孤独,那就像两个朋友一直陪伴着他。想到这里,他再次陷入了矛盾之中。或许,潜意识一直在阻止他承认,正是自己使自己陷入了这种境地。他忍住情绪,吃完了饭,和哥哥聊了会天,又亲了亲侄子,问哥哥孩子起了什么名字。“君鼎。”明涛说。叔父从炕上起来,高兴地说这是他起的名字,“这君呢,就是君子的意思,爷爷希望你立志成才,成为一个君子,”弘毅的伯父眉开眼笑,看着媳妇怀里的孩子,笑眯眯地说,“鼎呢,有两层意思。第一方面呢,是希望孩子能做一个讲信用的人,一言九鼎。第二一方面呢,鼎又有革新的意思。现代社会行行业业讲究创新,所以希望孩子呢,也做一个会变通的人。弘毅,你学问多,你看这个名字怎么样?”弘毅笑着称赞名字起的极好。听到这话,在奶奶怀里的孩子也笑得张嘴笑了起来。明涛做了父亲,也开始蓄起了胡须,看上去稳重多了。嫂子比结婚时胖了些许,明涛就常常拿这个和她开玩笑。 第三十三章-3 这次明涛回家,伯母桃花交给掌柜的一个任务,那就是动员明涛赶快生个二胎。在北方的乡村,重男轻女的思想并没有消失——尽管时代和社会的新观念在冲击这颗封建主义顽石,但效果甚微——经过多年来城乡文化的融合,乡村里普遍认为二男一女或者一男一女是最好的选择。在弘毅伯父云龙这一辈结婚的时候,他们在婚育方面和家里长辈保持着统一的思想,他们恨不得多生几个儿子。且不说养儿防老——尽管在村里,有着四五个儿子的老两口依旧无人管养——村里的做人做事也得靠兄弟们一起出力。金门村里比较横的家庭,至少都有四个儿子。等到明涛这一辈去了城镇,接受了城市的思想,和父辈的想法就不太一样了。他们认为可以只要一个孩子或者不要孩子。要问这些年轻人做出这种决定的理由,他们会不约而同地告诉你,养不起。父辈们就不乐意了,他们那个年代,七八个孩子,照样吃不起,穿不起,那还不是活了下来。年轻人就开始反驳了,看看你们的文化水平,就知道当年的做法有多么错误。弘毅的伯父起先认为搞定儿子很容易,却发现每次他只要暗示要个二胎,儿媳妇立马跳出来替明涛答话。做父亲的自然不能和儿媳妇拌嘴,这时候弘毅的伯母就出马了。两辈之间的交锋,总是势均力敌、不相上下。明涛回来已经好几天了,父母二人旁敲侧击、左右游说,却不能让儿子的观念动摇丝毫。弘毅回来这一天,云龙坐在炕头一盘算,侄子年龄也老大不小了,要不是念书耽误,早该结婚了。掌柜的给婆娘说了声,这件事和明涛的二胎同等重要。 第二天,弘毅早起锻炼完身体,在炕上架了一张小桌子,伏在上面看书起来。伯父洗完脸溜到窑里,为避免打草惊蛇,先寒暄了几句。“弘毅,学校那边有没有对象?”伯父切入主题。弘毅抬起头来,笑着摇头。伯父刚要开口,弘毅接过话头说道:“伯父,你就不要为我操心了,我心里有数。而且,这事也强求不得。”伯父只得放弃游说。老池岸的一帮老汉围在一起打牌、下棋的时候总是叹气,儿女们不听咱这一帮老骨头的话了。有些睿智的老汉就笑他们,当年你不也是这样对你老子的。 弘毅回来了三天,足不出户,把埋在书里面从早到晚的读,只有吃饭的时候,他才应一声。回家的时候,弘毅带了《人间喜剧》的几本书,准备好好研究一番。第三天晚上,伯母叫弘毅帮忙哄哄侄子,他这才放下纸笔,第一次把侄子揽入怀抱。伯父在看新闻联播,党中央政策多次提及反腐倡廉,“打老虎,也打苍蝇”,云龙每看到此处,就赞同地摇三下头。当新闻上出现治理基层腐败的政策时,金门村的村民们几乎都欢欣鼓舞了起来。有了这个武器在手,倒不怕老村长后台多强硬了。 门外传来一阵脚步声。原来是村长进来了。“为民,上炕来。”云龙叫道。为民没有客气,三两下脱掉鞋子,上炕一摸,笑着说:“炕美得很。”在村里,这种简单的应承也是有门道的,有的问话仅是客套,答的人便应该推辞,算是大家都下个台阶;有时问话是真心诚意的,答的或略作推辞或不拘小节。要是搞混了其中关系,便弄得双方尴尬。基层的领导也是农民的一份子,他们更要比常人懂得这种进退之道,有时候用积极主动打破冷漠,有时候用故作深沉来强调政策,有时候也要和群众打成一片。为民当村长这多年,摸索到不少经验,真正的实事没有办几件,表面文章却做得头头是道。一个村长要做好基层工作,那就得做好这个工作——可以随意出入村民的家门。为民深得这个道理。私底下,大多数村民都在骂村长腐败。平日里,却还要硬着头皮和为民打交道。为民这才瞧见抱着孩子的弘毅,问道:“啥时候回来的?”弘毅说:“回来四五天了。”“咋没看见你?”为民问。“一直在家看书呢。”云龙说。为民咧起嘴晃了几下头,表示对此十分赞赏。 “今儿个来呢,还真有点事。”为民说。云龙笑了笑,知道他“无事不登三宝殿”。 “你也知道,咱们村的形势,经过了我近半年的动员,大多数家庭已经同意在新开辟的空地上统一建设新农村。地已经征好,是土蛋、狗蛋、风旗、建工家的地儿,当然镇上领导亲自做了思想工作。各家各户差不多把地皮都分了,庄子差不多夯实一下就可以动工了。当然咱尽量统一。要盖一起盖。请个工队承包了咱们村的工程,既省事,又省钱。咳,村里人精明得很,以为这事里面有鬼。行,行,行,自己找包工头得花更多钱,还得摊上家里人帮忙——这是一方面,还得盯着,怕这些大工小工偷工减料。总之,咳,还是说正事。”云龙笑着问:“村长,你要给我什么任务?”为民说:“村里现在就剩下文澜、旺财、文辉、明辉、老鸟、建工、昆明这七家了。你跟咱村里人关系都比较好,我寻思着你趁着过年大家在一起谝,顺便跟大家聊聊。” 这时候,桃花进来了,带着笑说:“为民啊,我掌柜的又不是啥村上干部,你整天让干这干那的,你好个没良心的!”说着,给云龙使了个眼色,意思是不要接这个烂摊子。妇人带着轻怒的笑容,一般人可不敢接。不过,为民这种场面见多了,立马搬出他的理论来:“咱是为大家谋幸福,是干部还是群众都无所谓,咱们一起建设新农村嘛。”桃花心里骂了村长一句,“嘴上功夫,表面文章,”又笑着说,“你可真拿俺云龙当村高官了。我看啊,这棘手的事情,你应该多和泉子商量。你问云龙,他啥也不懂,光知道些种庄稼的事情。没有这方面门道,就做不成这方面的事情。”为民皮笑肉不笑地回了头,指着新闻联播说:“你看,云龙不也是关注国家大事嘛?” 第三十三章-4 恰好在这个时候,新闻中再次强调“打苍蝇”,为民的右脸猛地抽了一下。这一下马上被云龙和桃花看在眼里了。桃花心里骂道:“哼,做多了亏心事,迟早要挨捶。”为民收回目光,用余光快速扫了下夫妻二人的表情,桃花还带着笑,云龙还是一副沉思的样子,便又放心起来,不过脸上残留的惊惧伏在皱纹的沟壑里,像随时都能爬上来的怪物。 “云龙,就凭咱们这关系,你说这忙帮不帮?帮了,这也不是为我,是为村里老百姓。”为民拉出“关系论”。“咱们可没有什么关系。”云龙开玩笑说。“你去和泉子商量嘛,你看村里的事都是你一个人跑,总不能所有事情都亲力亲为嘛。”“嫂子啊,你不是不知道,我和泉子已经五年没有说过话了。说实话,我都不知道这次他到底凭啥还能连任村高官。”为民说。 桃红和云龙,一个唱白脸,一个唱红脸,把为民架上架下,不过为民并不气馁,他知道攻城之道。他要像一个狡猾的将军,正面强攻不成,便从侧面的漏洞处进攻——而这个漏洞名字叫“贪婪”。倘若抛出这个诱饵,方才还坚决御敌的桃花会比云龙更先溃逃。“当然,让云龙做这个也不是没有好处的。”为民故意轻描淡写地说道。不过,不到万不得已,为民可不想扔出手头这块肉。“咋?”桃花马上来了兴趣。这时候,桃花和为民的位置又发生了变化,前者开始用讨好的语气,而后者则欲拒还迎、犹豫不决。桃花问了几遍,为民一直不肯吭声,倒像是说出来会要了他的命似的。终于,他像下定了决心一样,猛一点头,压低了声音说:“这事,你们可不要向外传。”“咋?到底啥好处?”桃花表现出了妇人之急躁。“咱一院地方,国家补助三万,自己出四万。我可以叫咱家少出二万。”为民说。“哼,看来按政策来说,国家的补助不止三万。这里面油水多得很。”桃花心想。“你们要是说出去了,其他村民就不乐意了。本来,大家就说我从国家工程里捞了不少——不过,说实话,我从哪里捞,”为民一摊手,意思是自己很清白,“这事绝对不能让其他人知道。”“三万?”桃花突然来了一句。“什么?”为民一愣。“少三万!”桃花咬住不放。“我的好嫂子呀。你以为这钱是国家的,这钱是我从自己钱包掏出来的,”为民说话的时候就好似心头掉了一块肉一样心疼,“这不,我想着把新农村建设这件事情办好。我今年也快六十了,干完这一届,争取再干一届。等到退休那一天,我可以说无愧于咱村民,确确实实为民众办了好事。不过,前提是,让咱们村每家每户盖好房子,不叫任何一户落单。”为民放慢了语速,慢吞吞地说道,似乎丝毫没有听见桃花屡次叫板的“三万!” 桃花发挥出彪悍妇女的特长,拧了为民一把,叫道:“三万!村长,你说行不。咱可说好了,一毛一厘都差不得。俺家到时候只交一万。说实话,村里要动员群众,除了云龙再找不出第二个人来。云龙在村里谁也没惹过,也没人惹他。为民,你的眼光挺到位的。”为民一脸无奈,他要给桃花一种错觉,那就是是桃花的死缠烂打让他松了一口气、狠下心来、终于同意了这笔口头交易。果然,桃花志满意得,因为村长已经点头同意了。 “本来是八家。现在国庆的问题解决了。”村长说。 “怎么?国庆穷得咣当,整天混吃混喝。还有钱盖房子?别说交四万,一千块钱也不一定拿得出手啊。”长时间沉默地云龙开口问。 “你不知道,国庆算是沾了大光了!命太好!他媳妇回来了!”为民说。 “什么?他媳妇不是一走十几年,咱都以为改嫁了怎么的,咋还能想起国庆?”桃花也吃惊不小。 “他媳妇人家混得很不错,听说在北京开了一个餐厅,每天营业额好几万。儿子也长大了,不过腿瘸了。昨儿个,专门来看我,给我带了不少老北京特产。这女的现在打扮地珠光宝气的,说话有模有样。现在成了大老板。真是没有想到。”为民说。 弘毅听到后,皱起眉头,他心里产生一个念头,但不太确定,也就没有吱声。 “看来媳妇还是有良心,发达了不忘老同志。我听媳妇的意思,她这次回家帮国庆盖完房子,就回北京了。从此‘你走你的阳关道,我走我的独木桥’。我看媳妇现在说话很强硬。”为民说。 “那当然,人家做大老板的。”桃花的妒忌之心从心头起来了。 “不过,国庆那也不是好惹的。我倒是觉得她媳妇不明智。”云龙哼了一声,“国庆是个啥人,咱都知道。一个偷腥的下流胚。穷倒好,还能管得住他的手。一旦有钱,就是一个惹事精。当年你还记得不,国庆撵着媳妇满大街跑,把媳妇打得鼻青脸肿。要我说,媳妇是个有能耐的人,命不好。现在发了财,这是好事。但你又从北京跑到咱这山沟里来,显然是没有考虑清楚。国庆怎么可能听你话?至于所谓的夫妻,虽然十几年前,媳妇从家里跑掉的时候,婚没离,实际上已经恩断义绝。再走回头路,我看着媳妇八成没有想明白这其中利害关系。对待什么人,就要用什么方式。这国庆本来就是一头吃人的狼,还是一头色狼,好言相劝、和和气气是可笑的。唉,你说好不容易脱离了苦海,又要跑回来遭罪,岂不是自己给自己寻事情做?”云龙愤忿地说,提起国庆,他就满肚子气,因为有次国庆竟把主意打到桃花身上来了。 “现在这事嘛,谁说得来。人家媳妇现在强硬了,谁知道国庆还是不是媳妇的对手。”为民说。“爱咋办就咋办,咱管人家闲事干什么。自己家的事都管不清。”桃花的语气中带有幸灾乐祸的味道。“这人啊,俗话说的好,‘江山易改,本性难移。’,国庆是个什么样的人,一辈子也改不过来。他媳妇是个啥样子的人,别看她现在好像变了,其实——我觉得——不会变,”云龙在憋着嘴摇头中说出这句定论,“看着吧,还是一个烂摊子。”“别人家的事,咱凑合不上。”桃花一副看热闹的心态。 第三十三章-5 弘毅心里产生了怀疑,但终究没有确定,所以抱着小侄子一直皱着眉头。“还是回到正题,”村长掰回话题,“反正国庆的房子不用我再闹心了。剩下文澜、旺财、文辉、明辉、老鸟、建工、昆明这七家你给我解决了,云龙,咋样你觉得?”桃花哼了一声,说道:“你说的这几个人个个都不是好惹的。老秦头的钱全让媳妇拐跑了,而且是穷文人,根本说不到一块。旺财简直比老秦头还犟,十头牛都拉不回来,当然也很穷。文辉、明辉人家在金门县、金门市都买了房子,他们绝不稀罕在村里再盖一院房子;再说了,就文辉、明辉兄弟二人,谁惹得起?老鸟也是村里的横人。倒是建工、昆明是老实人,就是穷了点。”村长嘿声笑道:“对于文辉、明辉的工作,不是让他们重新盖,而是让他们同意咱把他们的老庄子推掉。”“难!”云龙哼了一声。“文辉家的窑洞挨着旺财家的,老秦头家的窑洞挨着明辉家的,老鸟在村北头一片地儿单独开辟了几间窑洞。这五户人家,说实在的,镇长来了也不一定催得动。”云龙抱怨道。村长挤了挤眼睛,意在提醒云龙“三万”。三个人像是同流合污的作案者,都心领意会地笑了笑。 送走了为民,桃花低声给云龙说:“怪不得村里人说为民贪了很多。你听听,这村官油水大得很。这怂我看给口袋揣了不少公家的钱。”云龙说:“那当然,要不然,为民为什么要一直霸着村长的位置呢。”云龙长久以来奉行“中庸”之道,因此村里人大多对云龙持尊敬态度。云龙家道殷实,但他既不像腾辉那样飞扬跋扈,也不像老秦头那样偏执不化,身上没有一丝强硬的气息。不仅如此,逢人还要客气三分。这样一个人,活了五十多年,没和人打过架,也没和人闹过矛盾,自然在村里落了个“好好先生”的名头。金门村里头的每个家庭几乎都有矛盾,老子和儿子的,掌柜的和媳妇的,唯独云龙家一团和气,这也让人高看一等。农村有句话,叫“闷声发大财”,说的就是云龙这类人。弘毅小的时候,伯父家还十分清贫。可是十几年间,他一下子把当初在同一条道路上致富的老乡们撇得老远。这倒是件奇怪的事情,就好比同在一个教室上课,有的人考得高,有的人考得低。自然,表面现象总是充满了神奇,其本质原因却又十分普通。云龙抓的住致富的时机,他总是咬咬牙做第一批吃螃蟹的人。果然赚的多,赔的少。村长走了之后,云龙和桃花商量了一下,他们一致觉得这三万块可不好挣。这是一桩吃力不讨好的买卖。 晚上,弘毅终于出了家门,在金门村转了一圈。村里变化不大。他在国庆家的房子周围转了两圈,想探探他们家的消息。不料,国庆家门紧锁。路上遇到了昆明,弘毅向他打听国庆的媳妇。人回来了半天,就走了,穿得跟妖怪一样,不知道去哪了,昆明说。那他国庆呢,弘毅问。他呀,一天跟一样,哪有影子啊,昆明说。弘毅有些失望地回到伯父家。 年前的最后一集是村里每户人家都要去的。大家怀着捡漏的想法买点便宜的蔬菜、猪肉、小吃,殊不知卖货也怀着处理剩货的小心思,买的人把价格一压再压,卖的人把价格一抬再抬,结果讨价还价半天,最终双双握手言欢。在镇里农贸市场买东西,要价、还价有很多门道。精明的摊主看顾主一眼,就大概晓得他是个诚心要买的,还是打听价格的,也知道他是个好说话的,还是个犟人,让价让一元还是五毛也得考虑清楚。大多数买主非得把整个农贸市场转两三圈才下定决心买年货,不过,即使讲好了价钱,买主掏钱还得磨蹭半天。常年不在家的年轻人在集市上总是要吃亏的,卖主一看他们的面孔,就知道怎么要价了。年轻人买了年货拿回家,自己觉得占了便宜,却要被母亲数落一顿。弘毅跟着伯父和哥哥去赶集。三个人转悠了三四个小时,终于买了一袋花生米、三斤冻豆腐、十二斤猪肉、两斤牛肉、四斤冻冻肉、两斤玉面、一袋粉条。刚把大包小包放上三轮车,准备回去,云龙想起忘买白糖和红糖了,便又和明涛跑了一趟。弘毅在车旁边等。他看着闹哄哄的街道,把思绪伸向了远方。突然,有人背后戳了他一下,他一抬头,看见了一张熟悉的面孔。“心良?”弘毅笑着叫道。心良倒是不太意外地笑了笑,说,“真没想到还能在镇上看到你,”心良笑着说,他站得笔直,蓝色西装笔挺有致,皮鞋锃亮发光,让弘毅又看到了餐厅里的大堂经理的影子,“我们明天就回北京了。”弘毅皱了皱眉,心良知道他的意思,淡淡地说:“给他留了十万块钱。在我眼里,根本没有这个父亲。我和我妈走后,我和他,一刀两断,一了百了,老死不相往来。其实,这次回老家,我是不同意的。我妈非得要回来还人情债。既然这样,那就做得干脆一点。我叫他以后滚远点。他还想跟我装亲切,要拿出父亲的模样,不,绝不!在我眼里,他还不如一头牲口!”心良怒气冲冲,仿佛国庆就站在他的面前。说到此,云龙和明涛过来了,心良说了声:“过了年,北京见。”就匆匆离开了。 第三十四章-1 今年的春节有些冷淡,虽然每家放了很多炮和烟花。十年前,村里只有腾辉、老鸟家舍得花钱买烟花。每到除夕和元宵,他们就把两箱烟花拿出来放在大门口。村里人知道要放烟花的点儿了,都围站在老池岸,围了好几圈,小孩架在大人脖子上,等着腾辉庄严地把长香靠向引子的那一刻,霎那间,随着火星像小蛇一样钻进炮筒,迎来一声巨响,接着冲天的长鸣,这些满怀希望的火焰升空,继而分裂,又形成新的图案。首次见到这种烟花的村民都会惊异万分,他们本已垂下目光,等待崭新的火焰再次升空,却不料那几乎本已湮灭的火星从旁炸裂,又形成更加壮阔的图案。大家欢呼着,目光早已随着遥不可及的璀璨飞上了天空。一弹又一弹,冲出炮筒的时候,会发出开香槟时的声音,那简直是一种神圣的声音,接着是不断升攀地发射声,在最高点,它们撕裂自己的身体,把片片黒絮洒落下来。在村民们看来,这比星辰大海更璀璨夺目。孩子们会为了争抢留下的炮筒而打架,那些霎那芳华,那是永恒回忆!村民们两只手伸在袖筒里,火光把他们半黑半红的脸映得发亮,看着夜空中的星星点点,燃起他们心中的渴望,那便是对美好生活的向往。村民就像意象画师,他们不必勾勒出未来的图景,但是未来生活所能引起的感情已经在内心深处油然而生。生活是值得期待的。他们已经等了大半辈子。他们这时会想起父辈里口中的六十年代,那个年代让所有人绝望,饥饿让理智处在人性的边缘,他们牢记父训,早已认为这是最好的年代。烟花有升腾起他们新的憧憬,他们寒袖里的拳头慢慢握紧了,他们必须再次和土地斗争。当建设小康社会的号角吹起来的时候,他们蜂拥上前,很多人并不知道这究竟指什么,金门村的民众大多初中学历,没上过学的人比比皆是,但他们坚定地认为,这是一种更加美好的生活。 除夕夜,不少家庭搬出了烟花。点燃烟花的是五十多岁的老父亲,而不是儿子,因为儿子在县城没有回家过年。从金门城回来的孙子们说着普通话,让爷爷不敢轻易抱孙子,因为昨夜孙子告诉儿子,爷爷的脚好臭。烟花比过去的好看多了,却不会引起老乡们的围观——甚至自家人也懒得多看两眼。他们有时会想起多年前的刹那光华,这时候,他们的心中总会升腾起一种温暖的火焰,他们激动地摆着小臂,眼中闪着泪光。到底少了些什么东西,让生活变得黯淡起来。说实话,他们有钱了,但同样失去了一些东西。金门村里,这几年致富的家庭不少,旺财家不是其中之一。 村里人提起旺财,心酸之余又颇多无奈。他和老秦头是一类人,大家总这样说。自从九十年代,旺财从学校回到家里,就彻彻底底地变成了一个农民。肚子里的墨水白糟蹋了,大家背地里说。旺财的母亲前几年去世了,封建的老太太临死前也没有意识到自己让儿子耽误了锦绣前程。在家的这二十几年来,旺财侍奉母亲兢兢业业,完全任劳任怨。老母亲来离世的前一刻,正躺在床边,他告诉旺财,打开电视。旺财打开了电视。她又觉得太吵,旺财关掉了电视。她口微微张开,旺财知道母亲要喝水,旺财把热水在两个碗里倒凉,送在母亲手边。老母亲艰难地举起玻璃杯,刚送到嘴边,又放到了炕边。接着她蜷缩成一团,头朝着墙,呻吟着。旺财恭敬地坐在炕边,一言不发。看着老母亲越发瘦小的身子,他几乎落下泪来。老母亲完全是个封建时代的女人,她裹在小脚,谨遵“三从四德”,一辈子虽说没做什么大事,却过了圣洁的一生。旺财对母亲是极为尊敬的。他想着,突然听到母亲在迷迷糊糊地叫他的名字,旺财热泪滚烫地迎上前去,把母亲的手紧紧握在手里。老母亲已经睁不开眼睛了。旺财的妻子桂香摇摇旺财,在他耳边轻轻地说:“别叫了,娘快要走了。”旺财还是哭着喊着“娘”,桂香又说:“你再这样叫,娘最后一口气走不了,要变成阴阳人了!”桂香又加了一句,“你就让娘安心地走吧!”这时,他才停止了呼唤,但眼中泪水已经如泉涌动。不久,桂香摸了摸她娘的手臂,已经凉了,再一看呼吸,已经停止了。旺财放声哭嚎起来。当时正值午夜十二时,旺财的哭声格外明显。桂香也哭了起来,但她还有一些理智。趁着她娘刚断气,她给她娘穿好了新衣,这时她娘的身体已经慢慢变硬了。旺财只顾得伏在地上哭。桂香给她娘的一只手里塞了个红布巾,一只手里塞了个馒头喝筷子。就去叫村里人了。不多时,村里的东来、猪娃、狗蛋、瓜怂、红山、昆明过来了。七日之期过了,旺财还整日恸哭。有时候,泪流干了,他便呻吟边哭。丧事完全靠着桂香和同情他们的村里人办起来的。这么多年来,旺财固执倔犟,不与人往来,渐渐所有的亲戚都不与他往来了。白事上,寥寥几个老亲戚也是看了面子才来的。旺财的儿子卓明木讷迟钝,对祖母的离去没有太多感情,他愣愣地看着这一切,仿佛与他无关一样。前来凭吊的客人看到做父亲的哭得失去了理智,做母亲地蓬头垢面惊慌失措,做孙子的呆若木鸡,家里穷酸,心里凉了一截。鲜有人去安慰旺财。村民们怀着可怜地心情看着这一个穷困潦倒的家庭,给予了过客和看官的同情,但无人真正给予物质或精神上的帮助。旺财母亲去世的第四天,旺财突然从窑洞里冲了出来,扑到院子里,用指甲扣着地,哭嚎着,又滚来滚去,把两只手奋力击打地面。他的全身沾满了泥土,像个乞丐一样。他哭着,喊着,直到昏厥了过去。村里人虽然可怜他,但他这样有失体统地像个顽童般的行动还是引起了来帮助他的村里人的反感。当天,帮忙的人少了一半。大家认为他活该。窝囊的一辈子,像一个废物,是命中注定的牛羊命。不知哪一天,他的头发全白了。留下来帮忙办白事的好心人对他既可怜,又讨厌。他似乎失去了理智。安葬地那一天,有人看见他流出了血泪。大家叹息着把这个封建的老太太葬入土中,导致旺财一生困顿的根源终于入土为安了。但是根源导致的结果却难以再挽回了。这是一个极其不幸的家庭。 第三十四章-2 过分的悲伤好似耗尽了旺财大部分生命,他变得像个孤魂野鬼一样没日没夜地游荡。桂香平日除了照看旺财,还要管儿子的学习。每天晚上,桂香就到处找旺财。村里人避免提起旺财一家。听说,桂香年轻的时候是一个漂亮的女人,到了旺财家后,慢慢地也沧桑了起来。农家女的美丽本来就不能长久,但桂香在失去这份美丽的同时又染上这个家庭的封建、固执和神经质。外人正是这样冷眼看待他们家的。后来,旺财好似恢复了神智,他不再哭了,也不再到处游荡了,可以和媳妇正常下地干活了。不过,见了他的人都说,他仿佛失去了灵魂,目光空洞,像一块木头。大家对他的厌弃慢慢地变成一种同情和可怜。 金门村里另一个公认的不幸的家庭是老秦头的家。自从他的妻子跟镇上的五金老板跑了之后,他几乎没在家呆过。唉,那也是一个怪人,大家总是这么说。幸亏他的儿子上了大学,算得上后继有人了。村里两个念书真多的人活了窝囊的一辈子,实在叫人可惜,这成了大家教育孩子的反面教材——他们是不会为人处世的典型代表。宁可不读书,也不要变成他们那样的人,这是村里人的普遍观念。尽管大家同情他们,但一旦与二人打上交道,可把人气得要死。大家总会气得咬牙,说他们是个书呆子,没有人情味,满嘴的之乎者也,一股穷文人的酸臭味,死犟,看不懂脸色。因此,只有在保持了一定的距离时,众人才会对他们施以怜悯。有时候,大家甚至忘了他们。不过,这似乎也无所谓。 初三,弘毅想趁着新年拜望一下旺财。他来到旺财家门的时候,马上被它的破败吓了一惊。上辈人凑合搭的木门松松垮垮,木缝大得能塞下手指,在弘毅印象中,这大门是黑色的,可现在被风化成了灰色。两扇大门上用浆糊粘着秦琼、敬德像,贴的歪歪扭扭,好像随时都能被风吹走。左右门棱上贴着一副对联,“福照家门万事兴,喜居宝地千年旺”,横批“喜迎新春”,照例贴得歪歪斜斜。旺财家门前有一段小坡,坡上长着几丛草。草已经枯了。按照农村的风俗,过年的时候,门前一定得干干净净的。推开了门,弘毅又是一惊。狭小的院子里堆满了树枝。一个窑洞里浓烟滚滚,可以听见手摇风箱的声音,可能是桂香在做饭;另一个窑洞安静异常,突然传来几声咳嗽。听那撕裂心肺的咳嗽声,仿佛患者得了重病,气息奄奄想把喉咙里的浓痰吐出来。弘毅提着点心先走进了冒着浓烟的窑洞,他看见一个脸上沾满锅黑的妇女,浓烟呛得弘毅流下泪来。中年妇女在奋力地摇动风箱拉杆,似乎没有注意到有人进来了。弘毅走上前去,看见妇女往锅下塞了一把硬柴。凭着想象中的痕迹,弘毅认出她正是桂香姐。“桂香姨?”弘毅弯腰叫道。桂香仍在怔怔地拉风箱。“桂香姨?”弘毅提高声音问道。桂香吓了一跳,盯着弘毅看了半天才认出来。“弘毅,是你吗?”弘毅点点头,看着桂香姨憔悴的脸,呆滞的眼神,禁不住要落下泪来,生活的痕迹在她的肉体和精神上都留下了不可磨灭的印记。弘毅叹了一口气,觉得他写的所有现实主义抵不过这个窑洞的这个中年妇女身上所体现的真实。有的时候,真实就像抽丝,一点一点地呈现出来;有的时候,真实则像毫无保留地舞台剧,瞬间降下幕布,台上的一切都淋漓毕现。而此刻弘毅感受到的真实正是后者。“旺财叔呢?”弘毅问。桂香把头向一边一扬,意思是他在旁边的窑洞里。弘毅点了点头,提着点心进了隔壁的窑洞。 踏进门,弘毅才发现窑里亮着一盏老式桌灯,灯泡用得还是被淘汰了的钨丝灯。灯光昏暗,一个小伙子趴在写字台上看书。不过,他一只手撑着脑袋,眼睛似乎已经闭上了,这应该是旺财叔的儿子卓明。弘毅走了进来,旺财正躺在炕上,头枕着三个被子,左手拿着小本子,右手拿着笔,在望向半空。听到有人进来,旺财往门口看了一眼。 “你怎么来了?”旺财冷淡地问道,那种拒人于千里之外的语气让窑洞里马上寒冷了起来。事实上,旺财说得时候更像在训话,一下子把打盹的儿子从梦中惊醒了,马上转过头来看了父亲一眼,又看到了站在炕边的弘毅,含含糊糊地打了声招呼,因为他没认出来是谁。 “我来看看您。”弘毅把点心放在柜子上,笑着说。 “我很好。”旺财语气生硬,丝毫不给弘毅面子。 弘毅一时间把准备好的话全忘光了,一下子沉默了起来。 “你挡住我了!”旺财突然厉声叫道,那刺耳的声音吓得弘毅直发抖。 弘毅往身后一看,原来他的背后是旺财母亲的遗像。他马上换了个地方站着。 “您的书写得怎么样了?”弘毅问。 “老样子。我已经再也写不出来什么东西了。”旺财把手悬在空中,表情变得没有方才严峻了,又看了看弘毅,说道,“我已是一个将死之人,无欲无求。“话里有股奋斗一生却穷无所获的无奈和斩断挂念不再为之牵肠挂肚的冷漠的气息。 “可是您的梦想?”弘毅皱着眉头,没有想到他的心已如死灰。 “我无愧于我的梦想。写写画画一辈子,当年我把文学看得比一切都重——除了我的母亲——可现如今发现,所谓我系之一生,为之痴迷的东西也不过几本万字册子。人要善于肯定自己,也要善于否定自己。我的一生,每一天都在肯定自己,我肯定自己的作品,我肯定自己的生活,我肯定自己的梦想——这不断地肯定慢慢变成了空中楼阁。我是一个浪漫主义作家,这空中楼阁正是我所要的。然后,当我母亲去世后,我发现,我爱得不是文学,是我的母亲。她是一个平凡的人,但这丝毫不减损她的伟大。而文学却再也使我提起这样的兴趣,”说着,旺财放下纸笔,坐了起来,往日的情愫又使得这个挚爱文学一生的人复活了,“它可以说是我过去的情人,可我再也不爱它了。我知道外人对我怎样评价,可是我毫不在乎。在这个世界上,我没有朋友,我也便不在乎敌人的数量。我活在我的世界里,远比他们想象的要丰富很多。你知道吗?看自己的作品,我才发现其中没有一丝一毫真实的。我本不欲描写现实,真实也便离我而去。我曾经说过,总有一天,我的作品会名满天下。可是现在,在我看来,它们化成灰烬,对我而言也全无所谓。它们代表了我日日夜夜的思考,可是这代表本身并没有什么价值。我想起,过去我和老秦有不少龃龉,那都是我故意挑起来的。我感觉如果一个村子有两个作家,那么那里的空气是不够他们呼吸的。所幸我们的风格迥异。我知道他耗尽一生,也为了实现和我同样的梦想——那就是有朝一日,他得到读者的认可。这也是作家存在的意义。这么说来,这便是追名逐利吧。如今,我不再希冀这身后之名,当我仍然希望过去的那些水墨能给后人一些温暖和光辉。唉,我的一生,也差不多到尽头了。是的,我累了。” 第三十四章-3 弘毅这才注意到老人头发已经全白,眼神空洞,无神地望着自己。“弘毅,我还是挺喜欢你的。你小的时候,我就知道你要成为金门村第三个作家。有天才的人能被人一眼看出来。天分写在你的脸上,未来也写在你的脸上。你要记住,为作家切不可图虚名。作家需要的是纯粹。纯粹的心灵,纯粹的作品,纯粹的力量。我正是这样创作,也是这样生活的。其次,生活可苦,心不可苦。外人认为我过得很窝囊,很痛苦,事实上,我过了快乐的一生,我的心每天都在歌唱。自然,坚持不懈是你将奉行一辈子的信条。不要让手中的笔感觉陌生,陌生的笔下文字,也将和你判若两人。作家看似在写别人,其实都是在写自己。我们和别人,并没有什么区别。我就是我对你的忠告。” 弘毅毕恭毕敬,感激地拜了一拜。“要不是我手头还有最后一本小说,我怕是也撑不了多长时间了。这本书写的是我的母亲,是献给我的母亲最后的礼物。我不知道会不会有作家写我的生平,我希望他不要写出我一生所受的苦难,只写出我一声的快乐——因为我对所有的苦难都视而不见。”听到这里,弘毅掉下泪来,连忙答应自己会为他写一部小说。“要让读者知道,像我这样的作家都是怎样生活的!表面上,我穷困一生;但我的精神生活却无比快乐和充实。”旺财也掉下泪来,但他却笑了起来。 一时,两人沉默了起来。方才升腾起来的感情熔炉又把苦命人的一生重新淬炼了一番,继而淳朴、善良、坚持、快乐、感动的气息在这间小小的窑洞里弥漫起来。人类最美好的感情使这两者最为敏感的作家产生了共鸣,人生和命运之山的千钧之力同样让两人感受到了一种顶礼膜拜的感触。旺财意识到,自己作为个体的命运虽然在人类整体的历史长河里作为一起微不足道的小浪花无声轻重,但他在属于自己的短暂流域里并不是无波无澜。这一切已不重要,这是两人同时意识到的。 “前一阵子,我让镇上的算命先生给我算了一卦,”旺财又恢复了凄惨的模样,“他说我命不久矣,”旺财苦笑了一声,沉默了片刻,又说,“还有其他的灾难等着我。”弘毅皱起眉头,看着这个命途多舛的人。“来吧,”旺财无奈地说,“让暴风雨来得更猛烈些吧。”说着说着,旺财哽咽了起来。不久,他又空洞地看着半空。 临走之前,弘毅问了一个问题,他说自己找不到人生的意义。旺财问他,他有喜欢的纯粹的东西吗。弘毅说,文学和思考。旺财说,这是两件伟大的瑰宝,单单为了追求其中一件就可以求索一生。弘毅摇了摇头,他觉得生活和这两者是对立的,他无法把这两者融入到生活中,他感到茫然无从。旺财问他,你是真正的热爱文学和思考吗。弘毅点了点头。既然如此,你只能自己寻找答案,或许答案已经在你心里,你只是不愿意去承认它,旺财说。 有一天,弘毅在村里走着,有人叫了他一声。他回过头一看,一个穿着小西装的青年在叫他的名字。他对此人却没有太多印象。“你认不出我来了?”年轻人问道,好看的眉头形成一道拱桥。他披着一头漂亮的烫发,显得十分英俊。弘毅皱了皱眉头。“我是爱国啊。”年轻人走了过来。“哦!”弘毅才想起他就是村长的儿子,慢慢地他对爱国的记忆解冻了。他想起六七年前,他有次在果树地里和伯父干活,突然从旁窜出一个年轻人,穿得很潮,和他打招呼,他们聊了很久,(其实多半是爱国在讲自己的经历,他再听)。他想起小时候明涛经常带着他去爱国家看电影,爱国总是炫耀自己家的又买了新的盗版碟片。那些香港的、美国的电影曾经深深地震撼着他。可是,后来他仿佛把这些记忆连同爱国都锁进一个盒子里了,再也没有打开过。这时候,他产生了与普鲁斯特作品中猛然找到过去的同感。“爱国哥。”弘毅叫了一声。“你现在变得和以前大不一样了。”爱国走过来拍拍弘毅的肩膀,现在的他在弘毅面前显得有些清瘦。“你现在在外面干什么工作?”弘毅问。“工作?我到处跑呢,没啥稳定的工作,”爱国又搬出与几年前一模一样的说辞,“还是念书好啊,我听我爸说,你又读了一次大学?”弘毅点了点头。“这人嘛,只要过得开心就好,哪怕念一辈子书呢。”爱国说。“你哥在家吗?我找他打牌,我都好多人没有见过他了。前几天,我才从金门市回来。”“在家。不过嫂子可能不让他打牌。”“男人嘛,还能让娘们管住不成。哈哈哈。”路过老鸟家门口的时候,一个年轻的姑娘打扮得漂漂亮亮地从门里出来,倒了一盆脏水。弘毅看了她半天,想不起来她是谁。爱国看到他的目光,笑着说:“这不就是老鸟儿子骗过来的女大学生嘛,听说已经订婚了。你瞧那样子,像个婊子,纯卖肉的嘛。老鸟儿子喂了她不少钱。也不是啥名牌大学,我甚至都怀疑老鸟让人骗了。上回,我碰见老鸟儿子,他说他已经降不住那娘们了,他估计这这娘们根本就没在上大学。老鸟精明算计了一辈子,我看十有八成要栽在这娘们手里了。好面子的老头,爱往自己脸上贴金,一个上过大学的儿媳妇能让自己牛多少?也是一个老疯子。这娘们没少折腾老鸟一家人。钱已经出去不少了。可是婚事却迟迟办不下来。老鸟横了一辈子了,碰到一个妓女也是没有办法的。这就叫不要脸的人总有更不要脸的人来治他!” 第三十四章-4 村长的女儿来仪回家了,挺着个大肚子到处晃悠。她已经离婚了。当初在前夫家,挨了丈夫不少打。她曾是一个善良贤惠的女人。可是前夫叫她看透了社会,令她对生活充满了愤恨。她堕落了。她的堕落令人意料。离婚后,她在父亲家里住了半年,有一段时间竟跟国庆混在了一起。国庆在村里无人不知,是个偷花贼,是每个男人眼黑的对象。的确,国庆模样俊朗,没下过田,皮肤不错,像个有工作的城里人,撩拨妇女有一套。那一次,村长拿了把铁锨来到国庆家的破窑里,用铁锨把儿追得国庆满村跑。但仿佛从那个时候起,来仪就变了。儿子的教育是失败的,但为民对女儿的品行还是信赖的。可不久,女儿出去打工,就堕了一次胎。后来,村长才知道,她是为了勾搭男的进的城。她学会了抽烟,喝酒,骂人,整天混迹在金门市的红灯区,接受了一种令人不齿的职业,沦为了所有正派人都躲避的人。她画着很浓的烟熏妆,盘着黄色的染发,嘴里叼着一根女士烟,说话的时候总是翘起一边嘴唇,穿着暴露的服装,走起路来一扭一扭的——她正是以这副模样出现在金门村老乡面前的。然后她早已没有了廉耻之心,她偶尔会骂父亲。她这次回来是为了向父亲要钱,她准备去广州,而且计划一辈子也不回来。她声称以为看透了男人的心,他们是一群好色之徒。村里人早已知道了她那些伤风败俗的事情,大家认为是村长一辈子压榨老百姓的报应。大家对来仪的认识已经丑化到了极点,认为她是一个荡妇,一个不要脸的女人,一个恶魔。可当来仪打扮成良家妇女来和他们拜年的时候,他们才看清了来仪的模样,她变美了,也听清了她的声音,温柔似水,这几乎让大家怀疑她——一个传说在都市里极为放荡的女人——是不是来仪。然而,魔鬼正是这样欺骗群众的——群众以为魔鬼都是青面獠牙、阴森可怖、杀人放血的模样,而事实上它们往往披上天使的羽衣做着表面善良实则罪恶的事情。这世间,真善美往往高估了大家的鉴别力,它们便横冲直撞,常常收到不虞之隙;相反,假恶丑却拐弯抹角、曲意逢迎、笑里藏刀,竟然足以浑水摸鱼、以假乱真。这就像君子刚正不阿,一尘不染,常常被认为睥睨万物,偏执不化;而小人两面三刀,糖衣炮弹,反而短时间内收到交口称赞。不过,有时候,人的眼睛被蒙蔽了,而理智仍然可以窥破虚伪的迷障。就像大家又看破了来仪的堕落。仅在国庆的媳妇撂下十万块钱一走了之后,她和国庆又混在了一起。一个挺着大肚子的女人——还不知道怀的谁的种——又和臭名昭著的风流鬼厮混,这显然是堕落到骨子里的表现。 一对儿女回家之后,为民的日子可不好过。来仪张口就要二十万,爱国张口就要五十万。姐弟之间的情谊早随着各自道德的败坏分崩离析,他们怀着对金钱同样的贪恋回到老家,只为捞到金钱为堕落提供最后的资本。他们变成了罪恶的销金窟,而这份罪恶的财产来自于父亲同样罪恶的手,这只手伸向了村民,伸向了国家,他们仿佛一个罪恶的联盟,在同样的道德败坏中攫取不义之财。这样恶劣、丑陋、鄙俗、可耻的行径正是通过这种阴森可怖的循环在社会上流通的,受害的是老百姓,收益的正是支撑这些鄙陋不堪、泯灭人性的伤风败俗、非法的行业——而其中,道德的缺失成为堕落者罪恶的根源,而这样的环境未免不是一些居心叵测的群体有意为之。愚昧的享乐主义纵生了声色犬马的丑陋行业,堕落者从中吸取精神鸦片,而代价是肮脏的金钱——然而,这金钱只是到了他们血淋淋的双手上染脏的,而这些金钱正是贫苦大众口袋中的血汗钱,显然,腐败也在其中作恶,沦为整个社会堕落体系的一份子。这堕落体系正是这样蚕食鲸吞人民美好的生活,其实喝的是人民的血。他们是当今社会看不见的吸血鬼,阴森可怖地活动在太阳照不到的地方。事实上,这些黑暗的力量在运作的时候,往往自发形成一个网络——道德败坏者不知不觉地扳动着墨色的齿轮——它们互相勾结,狼狈为奸,与整个人类的幸福对抗,它们象征着时代的倒退,是人性中恶的集合。然而,正是因为他们愚昧,他们有时看不清这一切就已经深陷其中。显然,这庞大无边的堕落体系攫取了堕落者的灵魂,把他们欲望的火焰撩拨到最高,用以激发他们和真善美搏斗的勇气,直到他们彻底沦为傀儡。事实上,真善美与假丑恶的斗争自古不息,在新的时代丑恶的一方变得明智了,它们披上了光鲜的外衣,来迷惑善良的人们。但正义的斗争永远不会结束。 姐弟二人少不了争吵。父亲的资金有限。这种疯狂的欲望已经彻底割断了两人的兄妹之情。为民把一切看在眼里,小的时候,姐姐经常护着弟弟。他有时想,倘若他们一辈子生活在农村的话,还不至于变成这番模样。当来仪挺着大肚子回来的时候,为民既气又羞,他问女儿,这是怎么回事。来仪满不在乎地说,一不小心。为民恨不得上前扇她一个耳光。来仪向父亲解释,说他不能用老眼光看人,人是会变的,她决定要做一个好女子。这番话,做父亲的听过很多次,以致耳朵都生了茧。她说她要去广州,一辈子也不回来了。为民听了不言语,心里却燃起了怒火。他到现在还没明白为什么女儿变成了这样。我们常常以为那些道德沦丧的父亲绝不会让孩子也踏上正路,事实上,正因为深知自己已经陷入了不可自拔地沉沦而自厌自弃,便更希望孩子不要重蹈覆辙。这也是人性使然。人性纵然常常被黑暗所吸引(暗黑力量总是那样轻而易举的攫取人们的心灵),但光明是人性唯一真正向往的东西。为民对此一筹莫展。他答应了来仪,但希望她能真正信守诺言,变成一个好女子。 当爱国回到家里的时候,为民心中充满了矛盾。早年丧妻,他对于家庭的感情完全寄托在子女身上。“嫁出去的女儿,泼出去的水。”他对女儿倒没有太多的感情了。不过,当他把全身心献给儿子时,儿子一刀一刀地剐他的肉,喝他的血,让他对儿子的爱中又揉进了恨的成分。他又多么爱儿子,就有多么恨儿子。他常常想,如果他忙活一辈子不是为了儿子那还能为谁,但为儿子又是那么不值。他经常陷入这种对立的辩证,他自问不能阻止儿子的堕落和沉沦,便只能纵容儿子为所欲为。爱国告诉父亲,他要去美国。为民吃了一惊,叫道:“你会死在那里的!那个地方,都是些什么人,你不知道吗!”爱国说:“我要去那里捞一笔回来。爸爸,我已经是这么一个人了。哼,这也得亏了你的教导。你不要干涉我。你不要以为我活得很快乐。我只是在麻痹自己。生活,对于我来说,早不是什么新鲜东西。我需要刺激。我需要放纵。我需要享受。唯有这样,我才有活着的感觉。如果你骂我,打我,我无所谓,我知道,我已经禽兽不如。我不知道我为什么变成了这个样子,这,已不重要,我已经变成了这个样子,而且,我并不想改。我好怀念过去奋斗的日子,那时候,我们穷,但我们有理想,我们日子艰难,心里坦然——现在,我用灵魂的枷锁换取放纵,我恨不得去死!不,就让我在麻痹中度过余生吧。”为民听了,抱着头蹲了下去,像个小孩一样哭了起来。堕落者,沉论者,迷失者,几乎人人都对自己的行径一清二楚,他们陷入过挣扎,他们进行过强烈的自我剖析,他们尝试过弃暗投明,他们了解堕落、沉沦、迷失就像了解自己一样,然而鲜有人染身其中的魔潭里重获自由。这就好比一个人掉进了沼泽,起先他恐惧地挣扎,誓死要与这邪恶的力量搏斗,却不幸越陷越深,等到他只剩下一个头颅,他大概已经化为沼泽。那么如何脱身?显然自助难以解决。 “可是,爸爸没有这么多钱,”为民哽咽着说,“我已经给了你姐二十万。再说,你要是去了美国,那剩下我一个人怎么办?” “爸爸,她是一个婊子!”爱国毫不留情地揭开了姐姐的面具。为民咬着牙,陷入了沉默,这让他想起来仪说的话,“他呀,他是一个瘾君子。”如果他们当真不是自己的孩子,他一定破口大骂:“社会的败类!人类的渣滓!” 为民叹了一声气,低着头回到屋子去了。 第三十五章-1 行色匆匆的旅人们,大致都会有这样一种感受,那就是他们走马观花式的过客之眼,往往来不及看清生活之书的一字一句,生活已经将其掀到下一页。对于过去的生活,永远是朦胧的,冥思苦想也无法还原当时的细节。但他们确然感受了生活翻页的声音,仿佛下一页已经写好,他们也便匆匆翻完整本书,就算是了然一生。这是一个可怕的时代,所有人都听到了耳畔钟声阵阵响起,仿佛在中年之际已经看到了暮年的光景,一日变成一个时辰,一月变成一天,一年也不过几个刹那。几堵黑色的墙不知何时把他们囿于其中,脚下步履生风,口齿风驰电掣,奈何思想绝不雷厉风行。不过,这个时代仍然让他们觉得缓慢。而且,时代的列车绝不会放慢速度。但就相对论而言,假如不看窗外,我们就好似好停留在原地,生活也像从前那般慢了。 “这是凝薇,”李恒指着旁边的女郎说道,“她是一个模特,我们在展览会上认识的。”弘毅几人笑了笑表示欢迎。荀昭的欢迎倒不是那么热烈,因为他对模特充满了偏见。李恒看出了这一点,故意又添了一句:“凝薇美国哈佛商学院硕士毕业,模特只是她的副职。”荀昭脸上厌弃的表情更甚。李恒微笑了一声,他把凝薇带到另一个房间去了。他熟悉荀昭的偏见,就好比他下了跑车,常常被当成一个风流成性的纨绔子弟。生活的一部分价值观完全建立在偏见之上,这些偏见在某种程度上构成了相应文化的内核——但所谓偏见,不过是审视层次的差异或者审视角度的差异,各执一端的现象屡见不鲜。要了解偏见,我们不妨来解剖一下思想。思想捕风捉影又囿于围障。捕风捉影好比道听途说,闻者如过江之鲫,传者似学舌鹦鹉,片面的、残缺的、局限的充斥以虚构即可形成全面的、完整的、优越的;再者,尽管思想之行,一日千里,又常常囿于墙围,一旦咬定,青山不改。前者来得迅疾,无根无据,后者来得偏执,拘泥不化。这两者一方唱罢一方和,偏见的大厦便基本建成了。这种偏见大多可以追溯到过去,正是偏见的宿主所处的环境给予了他益佳坚信的力量。对女性的、对职业的、对财富的、对爱情的、对地域的、对文化的、对历史的……这只是偏见的冰山一家,但显然这些偏见已经暗中凝结在一起,正以众人看不见的方式默默改造着整个社会。幸而,偏见犹如暗黑的帷幕,但人类踏着知识之梯不断攀登之时,这帷幕便被一点一点揭开——人类整体的价值观体系正像一座结构极为复杂的建筑,当我们仰视的时候,层层叠叠,互相掩映,我们便觉得其中矛盾多于和谐(这种矛盾看似不和协调),但当我们居高俯视,我们才发现殊道同归。 荀昭对凝薇的偏见正如凝薇对荀昭这个群体的偏见:“听说文人难居,你的朋友们都是只读死书、摇头晃脑、蔑视世俗的笔杆子吗?”她的观念似乎还停留在上个世纪,这让李恒笑个不停,“我也是他们的一份子,你是说我们迂腐吗?”凝薇说:“你跟他们不一样。”“我比他们更迂腐?”李恒笑道。凝薇红着脸不知道怎么解释。 李恒从房子出来,向云心说道:“你应该把文珊也一同叫过来,她可以给我们弹钢琴。”李恒指着客厅角落的黑色钢琴说道。这是大家第二次来李恒的别墅,他们惊讶于张国荣的海报都被撤去了。“有一天,我读到我读过李敖的一句话,他说,‘我要是想崇拜谁,我就去照镜子’,刚开始,我左思右想,没有想清楚他子啊说什么。于是,我拿起镜子,我看到了‘我’。我顿时觉得这句话说得很妙又很狂傲,简直堪比尼采的‘我是太阳’,这也和‘宗吾’的笔名是一个道理。那时候起,我觉得我不想再崇拜任何人了——当然我也不想自我崇拜。我的父亲经常说,叫我撤去张国荣的海报,我起先很执拗,我觉得在艺术上,张国荣的确有诸多可供学习的地方。直到有一天,我们旁边的别墅着火了,浓烟滚滚,火光漫天。我平日倒没注意到这栋别墅。它燃烧的那一刻,激发了我的艺术审美。我几乎在望见这一幕的同时,脱口而出,‘啊,看,这烟,这火!’那时,我看见浓烟像灰色长龙一样蜿蜒盘旋,冲上天际,蔚为壮观,我又看见火光漫天,人影迷离,价值不菲的家具、艺术品、服饰在茫茫火海中献祭自己的生命,我感受到磅礴的激动之情!突然,我意识到哪里不对。这是一种暗黑的美,一种破坏的美,一个暴力的美——它并不是我所追求的纯粹的美!我意识到我仿佛化身成林养贤,化身成沟口,化身成三岛由纪夫——我感到一阵恐慌!我向方才我所说的‘啊,看,这烟,这火’发起探寻的目光,这明显是一种怪诞的赞美,仿佛享受在这破坏性的焚烧之中!我有些惊惧。那天晚上,我开始反思自己。我决不允许自己内心深处一丝一毫的黑暗!我把思维的目光伸向过去,我一无所获。我抬起头,看到了满屋子张国荣的海报。我这才发现,我沉迷他已经多年了。我以内心对纯粹之美的绝对力量来迷恋张国荣,我怕这是任何一个他的崇拜者都不能超越的,我攫取他的艺术中的细微之处的美(那是一种略带忧郁的美),我常听他的歌,看他的电影,我被一种淡淡的忧愁——这是一种恰到好处的美——所吸引。那是任何追求艺术之美享受的人绝不愿意错过的瞬间——他的歌声缓缓响起,‘风继续吹,不忍别离’,我便常常陶醉在这样的梦境之中。到我终于从这份摄人心魄的艺术之美的庞大体系中脱身而出的时候,我才发现我那纯粹的内心之池,早已氤氲着这种黯淡的浪漫主义迷雾。这不是我所幻想的美。我在一瞬间卸下了对他的所有热爱。” “的确如此。”弘毅说。 第三十五章-2 过了一会,凝薇进来弹琴。在缓缓的肖邦的练习曲下,音符就像扑鼻的气息在每个人的鼻尖萦绕。“我常常告诉文珊,文学和音乐是没有区别的。她总是笑着告诉我,总有一天,我也会成为一名音乐家的,只是到时候不要被我的天赋压垮就行。我常想,作品中的篇章好比节奏,字里行间好比韵律,一字一句好比音符。我承认写作很容易,但好的作品实属罕见,就好比天才作曲家十分稀少。我在想,我们能否找到文学和音乐之间的桥梁——我相信它是存在的,或者说文学和其他艺术之间的桥梁——从而实现艺术形式的过渡。我觉得,艺术天才是可以通用的。秦老师常说,我们作家要善于借助其他艺术的力量,我们要借画家之眼,音乐家之耳,雕塑家之手,来从各种角度来刻画我们的作品;正如他们也可以借吾作家之笔。我此前听文珊弹琴,我假象那便是我在写作。一个音符,一个音符,忽长忽短,忽快忽慢,——我在控制情节的节奏;声音清脆、低沉、厚重、轻薄——这是不同的人物在说话;格律轻快、消沉、活泼、跳跃——这是人物的心情;还有诸如矛盾的爆发、发展、调和都在其中。我常常想,假如人类失去了语言,那将用什么表达思想呢?!而音乐亦是语言的一种。我觉得我可以找到其中的融通之处。”云心闭着眼睛,欣赏着凝薇的琴声,慢慢地说道。“你只是从理论是证明了其可能性,但实践就未必如此了。”李恒说。“鲜有人实践。”云心说。 “那么,你懂乐理吗?”角落里传来清脆的声音,像水晶的掉落在地上一般。 “不懂。”云心说。 角落传来一声轻笑。 “我觉得,”云心从沙发上站了起来,看着角落里还在弹琴的凝薇说道,“只要有对艺术之美最至纯至粹的追求——那是心灵最冰清玉洁的呼唤——就能迸发出最伟大、最美丽、最辉煌的力量。这份力量直接来源于艺术本身,只是通过我们的器官来进行重现。你所说的乐理不过是人类近几个世纪主流的研究和学习音乐的方法——假如现在流行的是另一套理论和方法,那照样也能呈现出音乐本身,不过是呈现形式罢了。而我所说的是追求艺术的唯一道路——纯粹,这在文学、音乐、绘画、雕塑中都是同等重要的。不过,要做到纯粹很难。大家都说,‘艺术来源于生活,又高于生活’,这高于生活的部分不过是多了份艺术性,少了份生活性——而这正是纯粹的功劳,”云心转过身来,“因此,我坚信,假使我愿意成为一个音乐家,那并不是十分为难的事情。”说着他向着弘毅笑了笑,因为弘毅的信条是“任何人可以做任何事。”李恒踱步到钢琴旁,听见凝薇低声对他说:“你的朋友真是一个高傲自大的人。”李恒笑着说:“我的朋友个个如此。” 云心坐了下来,聆听凝薇弹奏的钢琴曲。完美的节奏,像坠落在地的珍珠项链,一粒一粒与宝石地面接吻,发出清脆的响声。肖邦的钢琴曲像是一首缓缓写就的诗歌,它并不追求突如其来的灵感,而是把整份灵感分割成数份融入到每一乐句,这样,原来潺潺流动的小溪上掉下几片红枫,浅底上的小石头亮得像一面镜子,也映出片片残红。有时候慵懒,就像恋人缱绻,依偎在春风之中,两颗心的柔情瓦解了所有刚毅的显露,宛若清风,恰似细雨,正是大自然的真实写照。有时候冒出一丝轻快,就好似行吟诗人在舒畅、缓行、静谧的独自旅行中望见了山中泉涧,究竟还是有些兴奋。有些钢琴曲流露出他与乔治桑同居时候的爱情,精神上的交流、谐和、萦绕、共鸣、依存、碰撞完全流溢在黑白琴键上。音乐家终其一生在描绘自己的生活和时代。凝薇的指法有些华丽,以至于超越了肖邦故意有所收敛的灵感,仿佛变成了李斯特式的抒情或者莫扎特式的天才,至于他们三个,肖邦好比白居易,莫扎特好比李白,李斯特好比李贺。弹琴好比写作,手法的表现力可以更好地展示对象的特征,也可以掩映,完全在于对于手法的掌控。而凝薇显然表演心切,忽略了作曲家当时的心境和曲子的用意,变成了手指的舞蹈。这美中不足的地方连李恒也听了出来,便让她来弹奏李斯特的练习曲。凝薇正适合李斯特的风格,她多情,风流,有着很多爱情的幻梦,所以她尽力表现出自己的美,自己身体的美,自己心灵的美,她本是一颗宝石,如今用爱情之盒把自己的灵魂装在其中,待价而沽,不过,她又有自己的小心思,她希望爱她的人买椟还珠。一个美少女追求爱情的渴望解放了她的价值观,以至于她像枝头的鲜花一样静静等待春归来,等着春风拂面便可以与百花争艳。而今,她的所有心声就写在她的手指下,随着流动的钢琴曲像一条小瀑布一样垂落下来。文珊教会了云心听琴辨音,云心便轻易地知道了姑娘的心事。 弘毅看着窗外的绿色,聊起了自己最近的感受:“已经三四月时分,我犹然感觉仍是秋冬之际。”“你看不到树叶变绿了,花儿变红了,鸟儿在歌唱吗?”凡萱歪着头问。“我看到了,我感到自己无动于衷。我的意识还停留在去年秋冬,这个意识甚至变了某种潜意识,以至于有一天,早晨我在宿舍窗前站了一会,看着把胳膊伸到阳台里的树枝,阳光在树隙跳跃,我回去穿了一件毛衣,出了门,才恍然大悟春天早已经到了。”云心笑了几声,他亲眼目睹事情的经过。“就好似我对现实的意识转化成了潜意识,从而使我丧失了对现实的洞察力和判断力。这就好比一个患了妄想症的人分不清现实和虚幻,我不过是把虚幻朝着现实的方向前移,同时把现实朝着虚幻的方向后移。”弘毅继续说道,事实上他并没有说出自己的全部感受——因为他也没有辨清这些扑朔迷离的感觉。从金门村回到邮苑后,弘毅一直处在茫然之中,几乎每一天都在思考中度过,这一段时间,他没有读过多少书,也没有写出多少文章。他的忠实读者经常邮件催他写作。很显然,他的身体适应着外部时间的流逝,而他的思想被禁锢在思想的探索之中。有一次,秦风问弘毅最近在研究什么。弘毅说,我一早到晚在思考。有时候,他也会去邮苑里散步,但他的思想实际上足不出户。这就好比一个埋头读书的人一抬起头,发现天色已晚,但他的精神并没有在这个白昼里随着身体感知时间的变化。因此,弘毅错过了整段春光。和凡萱去花儿姐店里的时候,他总是眉头紧锁,目光凝重,一言不发,和客人说话时十分生硬。花儿姐回了家一趟,向村长打听了弘毅的身世,对他充满了怜悯。看他心不在焉的,也便没有责备。凡萱常常和弘毅一起走,她觉得他像一堵墙一样沉默、安静。常常进行思考的人便会有这样的感觉,尽管我们思维的目光试图洞明生活的迷障,但是思维活动本身却在慢慢把现实推得越来越远——以致于随着思考的不断深入,我们会坠入某种虚幻当中,而这种虚幻往往带给我们高于生活规律的错觉,加之一旦想象汇入其中,思考便会创造不计其数的图景,我们也因此离开了思考的初衷。这次,尽管李恒多次邀请,弘毅总是婉拒。他想继续思考,不愿意和别人交流。他是被云心半托半拉进李恒别墅的。来的第二天早晨,当弘毅睁开眼,他有一瞬间陷入了失忆,他喃喃自语道:“这是哪里?” 第三十五章-3 “我觉得你需要休息。”李恒看着弘毅紧锁的眉头,端过来一杯橙汁递给弘毅。“你别再多想了。”凡萱关切地说。弘毅喝了一口,端着杯子回到自己的卧室去了。弘毅走后,几个人悄悄地聊起弘毅。“我爸爸说,弘毅哥哥从小就在一种矛盾的思想中度过。他跟平常人不一样。”秦博小声说。“他的家庭怎么样?”李恒问。“不太好……”犹豫了一下,秦博说道。“这次回家,他们家出什么事了吗?”秦博摇摇头,说自己和父亲没有回老家。一伙人闷闷不乐地坐下来,凝薇也无心弹奏了,坐在一旁听他们聊天。 弘毅睡着了,他做了一个梦……他又回到了金门村,他看到村里变化一新。四处砖瓦红墙,之前的土路变成了新铺的柏油路,甚至能闻见一股柏油味。他找不到伯父的新家在哪里。这些院落全是一模一样的。过去分散各处的窑洞全被夷为平地,当他走到村头的时候,发现文辉家的窑洞还在,孤零零地坐落在一片旷野之中。旷野长出了半人高的艾蒿,成片成片,远远望去,像是麦田。奇怪,冬天的冷风四面吹拂,野草却还是绿色。再往前走,是一个山头,沿着山路往下走,那是黄河支流流过的地方。半山腰里没有一个人。七八年前,这里还有两三个小村子。村民们在半山腰开垦了很多麦地,这里的地又干燥又没有养分,收成欠佳。后来,国家推行退耕还林补助,村民们才渐渐放弃了这里贫瘠的土地。二三年前,山沟里的居民搬了上来,不过,他们被当成蛮野之民对待的。邻村的都说,他们愚蠢得出奇,扣得出奇。山上蒺藜很多,仿佛一支大军从河畔涌上来。风猛烈地呼号着。他慢慢地走下坡来。沿着山道一直往下走,必是宽阔的河畔。他从来没有走近这条大河。山路越来越崎岖,碎石滚动,风涌尘翻,他停在半途,犹豫着要不要走下去。他站在一个巨大的岩石上面,再往下走,还有一条小路,小路两边就是大江。路两旁长满了野蒿,艾草,寒江在望,水流湍急,雄壮浑浊,弘毅甚至能感到水拍崖石的溅起的水花。迎面而来一股寒气。弘毅下定决心往下走去,通过一道狭窄的小径,弘毅看到一个山洞。洞里伸手不见五指,弘毅惊惧,没有进去。村里人说,很多年前,这个山洞里有很多金银财宝,后来全被土匪抢光了。伫立良久。他正打算离开,突然他听到一声凄厉的惨叫,吓得他差点栽进水里。一个披头散发的野人从洞里钻了出来,一把推开弘毅,从小径上狂奔过去,沿着山路疯狂地跑着。弘毅只得原路返回。又回到村子,方才的野人竟然端坐在老池岸抚掌大笑,弘毅凑过去一看,觉得他模样十分熟悉。但一时间想不起来他是谁。金门村三面环山,只有一条主路通往镇上。弘毅信步而行,不知不觉走到了另一个山头。这是一个垃圾山,村里人把垃圾全倒在这儿。一个人端坐在崖边。弘毅走近一看,原来是旺财。旺财呆的这个山头从来也住在不少人家,崖底有不少废弃的窑洞,被土掩埋了不少,山坡上已经生出不少林木。几年前,人们还在这儿逮蝎子。村里人用手电筒照着岩壁,拨开土块,撬动石块,荀昭蝎子的黑影。可这儿好多地方都是空的,一不留神踩空就会摔进土沟了。自从村里有人掉下去摔死之后,就没人去这儿逮蝎子了。弘毅问,旺财叔,你在这儿干什么。旺财说,吹风。旺财目光如炬,完全没有之前的病态和懈怠,他盯着弘毅看了半空,说道,弘毅,我找镇上算命的算了一卦,他说,我的书能火。说着,他笑了几声。你一辈子不就等着这一天吗,弘毅说。旺财摇摇头,说,这一切都在意料之中。弘毅突然想起自己在路上思考的一个问题,他问,人活着是为了什么。旺财说,责任。弘毅皱眉,想让旺财解释一下。但旺财把头扭向另一边,不再说话。沉默了片刻,旺财说道,我把书稿全给了老秦头,由他代我出版。弘毅点了点头。旺财突然说道,你走吧。弘毅只得起身。还没走两步,弘毅一角踩空,从崖边掉了下去…… 弘毅睁开眼睛,看见云心惊慌地站在他旁边。他皱着眉头,被云心拉了起来。“我做了一个坏梦!”弘毅故意拍了一下手,在这个时刻他还不忘模仿卡尔马左夫。“你从床上滚了下去!”云心叫道。“我梦见了我们村子。”弘毅说着。云心扶着弘毅重新回到床上,弘毅刚打算对云心讲方才的梦境,却一下子忘得干干净净。他感到梦境化成碎片飞快地消逝了,就像他站在现实的海滩上,梦境之水一下子冲上海滩,浸湿了他的双脚,等他弯下腰来,要掬起一滩海水的时候,海潮迅速地退去了,而且再也达不到他的脚边。每当我们醒来时,梦的力量就像朝霞遇到了漫天强风一样被吹得干干净净,只留给我们一片轮廓,不久,这块轮廓也消失不见。曾经,在梦里,一切也和现实那样清晰毕现,而且触手可及,(不过在我们仔细地分析下,梦里的逻辑关系极为紊乱——常常出现这种情况,梦中我们竟然也会动用思考力),可是一旦现实之光敲开眼帘,梦境便像溃散的士兵一样到处奔逃。在这个瞬间,当一切现实的回忆涌入我们的大脑时——即现实之力重新夺取被浑浑噩噩占领的城堡(这个瞬间好似计算机开机时迅速读取硬盘里的数据)——我们的身体与灵魂重新与外界建立联系,我们能察觉到一种天差地别:真实和梦幻的区别,即一旦真实出现,梦幻必定消亡。这些正是弘毅在试图回想梦境的时候所强烈感受到的——有的时候,感受太过磅礴,仿佛也具有了理性的思维能力,一下子把自身剖析得清清楚楚。弘毅叫云心不要担心,自己想一个人静静。他看了看时钟,差一刻三点。云心马上入睡了,他披上衣服,轻轻推开门,来到花园里。 第三十五章-4 今夜月光明朗,简直像日光一样。弘毅站在一棵苹果树下,抚摸着它的叶子,终于想起它是绿色的。“呯”的一声,一种奇异的感觉诞生了,他觉得自己的忧郁一下子被驱散了。他用力呼吸了一下,夜里的清爽空气一下子填满了它的肺腑,他感受到春天的气息在低矮的绿草里氤氲。他如释负重地长舒了一口气。他也不知道是什么力量重新赋予了他灵魂的自由,就好似曾经有一个枷锁套在他的头颅上,而今思想的重负被一只神奇的造化之手卸下了。他一点也不想去思考人生问题、哲学问题(尽管他感觉问题依旧没有解决),他只想读书、写作。那个使他病入膏肓的思想妙手回春的医生究竟是什么?弘毅便散步便思考。虫鸣此起彼伏,像是肖邦的小夜曲。那显然是一种高于意识的力量——因为这种力量不曾受他的控制。弘毅认为这是一种潜意识,就和曾经导致他时而消沉,时而亢奋、时而懒散的力量一样,彼时都是断断续续的,而近期它曾爆发出洪水猛兽的源源之力,持续将他紧锁在高加索山上。弘毅此次深受其苦,仿佛他曾为之付出近一旬的思考是身不由己的(而且这种长时间的思考一无所获)。他叹了一口气,也搞不懂自己到底怎么了。 第二天,大家看到弘毅神采奕奕的,都不禁高兴起来。“别墅里有一种神奇的魔力。”李恒说。近期,弘毅收到小杳很多邮件。她问候弘毅的健康情况,猜测他是不是陷入了中年危机。她不失风趣地说自己能解开弘毅的烦恼,只要他肯见她一面。写了很多封,她看到弘毅一直没有回信,在最后一封的时候,几乎丧失信心,问道,他们还能做笔友吗?弘毅一一回复了小杳。他告诉小杳,最近几个月,沉迷在一些思想困境中难以解脱(这些问题并未得以解决,只是暂时被隐藏了起来)。小杳热切地回复了弘毅,认为他不妨以自己近期的经历来构思一篇小说。弘毅觉得这是一个好主意。 在别墅里,荀昭又闹了一起风波。他写了一首情诗,想读给凡萱听。他再三邀请凡萱月下散步,以便可以趁着月色表露心声。凡萱最终拗不过荀昭,答应了他。可是晚上,荀昭在花园徘徊良久,始终不见凡萱出来。这时,晚钟才刚敲了九下。荀昭遇见了何玉,问她凡萱的下落。何玉说,凡萱已经睡下了。他感到生气,昨夜她刚答应和他共赏月光,现在又推脱不来。何玉说,凡萱身体不舒服。荀昭十分生气。事实上,凡萱的确身体不舒服,她有些发烧。荀昭无法相信这一事实,认为这是凡萱在欺骗他。在爱情里,年轻人常犯这两个错误:一蹴而就和猜疑。他们凭着爱情不可熄灭的火焰之力,无法控制内心的炙热,非要把这磅礴雄壮的爱慕之情溢于言表,溢于指端,这份爱慕的冲动促使他们伺机而动,试图把所有的内心世界展现给对方。他们最渴望的就是对方给自己一次机会,来听自己一场饱含热情的肺腑之言,在这份演讲稿里,他们发出了爱情的最强音。这冗长的长篇大论往往在对方听来大倒胃口。很显然,寄希望于一蹴而就,无论在爱情或是其他方面,注定胜算渺茫。再者,猜疑正是熊熊的爱情之火本身——爱情给予他们最美好的憧憬、最炙热的感情、最纯洁的愿望的同时,用滚滚的火舌撩拨着他们的理智和感情,感情率先着火,理智继而失去作用,于是拥有着最活跃、最自由、最丰富的想象力的年轻人继续用与这无穷的爱情之火等量齐观的猜疑完成最爱情中失败的诠释。很显然,爱情像一把火焰,靠得太远,感受不到温暖;靠得太近,又会烫伤彼此。荀昭想到凡萱避而不来,猜疑之心马上骚动起来。她已经不再接受我的友谊了吗?她开始厌烦我了吗?她为什么要欺骗我?他想起前几日,他和凡萱进行了一次谈话,他说自己爱着她,如果她不能接受他的爱情,那请她至少在友谊允许的最大范围内和他交往,他不希冀于爱情的温柔缱绻,他只求友情的温暖细腻。在他说这些话的时候,他暗地里想着,友情和爱情并没有什么严格的界限,就两者所能引起的精神享受而言,其实相差无几。经过了对爱情的猛烈追击而节节败退后,他开始向凡萱宣称,他将退避三舍,事实上,他正是这样做的,为的是以退为进。可是他知道,爱情从来一个只有两个对立答案的问题,而今他希望寻求一个中间解,那就是既能让凡萱觉得那不是爱情(假如凡萱不爱他——事实上他不会承认这个假设),又让自己觉得那是爱情。显然,这种爱情只能打着友谊的旗号而进行活动,这才是他的初衷。 荀昭怀着悲痛的心情在花园里徘徊,他想象着凡萱会从窗口伸出头来给他打招呼,于是他踱步到凡萱和何玉的卧室外,静静聆听着。客厅的凝薇在弹奏《月光奏鸣曲》,头顶的月光也跟着悠扬灵动的琴声慢慢移动,如果凡萱能够和他在月光下漫步该多好啊。自古以来,凡能和恋人在月光下相伴相形,共话夜色,是爱情里最浪漫的事情。荀昭望着自己的孤影,恨自己做不到李太白和苏东坡的飘逸洒脱,成为爱情里一个守株待兔的猎人。默默地等待了一会,他在内心的呼唤石沉大海,杳无音信。他在想,假如凡萱可以给他一个肯定的答应,他宁可等一辈子。可是这便是爱情,绝无答案。他继续等着,把目光望向天空,空中的风追着云儿,云儿追着明月,到底有情人不得眷属。他想起爱情里的把戏,感到一阵失望。他记得有一次,他和凡萱约好一起吃饭。凡萱口口声声答应了。到了约定的时间,他心花怒放地向吃饭的地方走去。爱情的种种幻想给了他的想象天马行空的翅膀,带着他在浪漫的空中楼阁中忘怀游览。他和自己的美梦一起跨步,走着走着,突然看见凡萱迎面走来。距离比较远,凡萱低着头,没有看见他。他躲在一边,想看看凡萱去哪儿。他看见凡萱走进了食堂。他有些生气,凡萱欺骗了他。不过,他又安慰自己,凡萱不过是去找何玉。可是他看见凡萱带了饭出来了。荀昭愤忿地看着这一幕,觉得凡萱深深地伤了他的心。不过,他仍保有幻想,他希望这是凡萱给何玉打的饭。不过晴朗的天空蒙上了阴云之后,再强烈的大风也无法吹散。荀昭怀着阴郁的心情联系凡萱,凡萱坦言自己已经吃过饭了。荀昭不好反驳,也不想反驳凡萱没有诚信,他为这些爱情的把戏感到厌烦、失望、沮丧。他记得自己闷闷不乐的走在街上,路上来往的学生并没有影响他的注意力,他几乎要痛下决心不爱凡萱了。每次当意志的力量达到顶峰——这几乎是我们要下定决心的时刻——任何风吹草动(虽然它们看似很渺小)都能轻易撼动这份坚决,这是因为意志需要绝对的、无条件的、毫不妥协的力量来完成决定。而爱情的决定更是如此。下决心去爱一个人和下决心不爱一个人同等艰难,非得我们拿出抽刀断水和釜底抽薪的勇气和力量才能像亚历山大一样解开格尔迪奥斯绳结。任何一丝的犹豫和迟疑将会像蚁穴一样使得意志的千里长堤溃塌。艾略特曾说,“人的决心不是万里长城”,正是这个道理,何况,纵使万里长城,其之崩溃,可易如多诺米骨牌。最终,荀昭还是卸下了愤恨,对凡萱爱得更深了。事实上,为此,他还寻找了不少理由。他想,爱情需要的便是包容和原谅,只有接受她的缺点,给她最大的自由,这才算真正的爱情。爱情里的自我猜疑和自我解释是两大致命的错误,前者得以在煎熬而不是快乐中追逐爱情,后者使得格尔迪奥斯绳结愈发迷乱。 荀昭在树下等了一个小时,十点的钟声敲响了。他心潮难平,他来回踱步,终于他下定了决心,他要对着凡萱的窗口说出他爱的誓言。他掏出了准备好的纸片,开始大声念了起来: 月色清朗 星辰耀明 可它比不上你的眼睛明亮 哦,可爱的姑娘 轻风长舒 蔚然绿株 可它比不上你的长发飘柔 哦,可爱的姑娘 翠鸟啼鸣 蜂蝶吟诵 可它比不上你的柔声朦胧 哦,可爱的姑娘 彩云追日 朝霞变成了晚霞 芳菲追风 缤纷化作了残红 唯我青松 永远岿然不动 哦,可爱的姑娘 倘若你不言语 昨日,今日,明日 我亦缄默 然却无声胜有声 荀昭诵读完,连夜色仿佛也沉默了,月光不动,晚风不摇,虫鸣寂寂,大自然憋了一口气等待所爱的回音。 许久,凡萱的屋子传来何玉的叫声:“荀昭,你吵死啦!”荀昭叹了一口气,转过身去,月亮也为他流下泪来。 第三十六章-1 自从jack来见过陆凤琪后,他在万通公司的地位每况日下。吉米成为李万通的助理后,公司里人事变动极大。平心而论,吉米的工作能力很***ack自从被排挤出局之后,作为李万通的老搭档,在名义上仍然高职,不过手无权利。他常常来见陆凤琪,抱怨说老李已经被鬼迷心窍。不过,当陆凤琪从李万通那里得知公司业务蒸蒸日上时,不得不收回了一丝对jack的怜悯。她是前夫的绝对崇拜者,婚前丈夫对她精神上的绝对统治力也延续到了婚后。她甚至认为离婚也并不是李万通的错,而是因为自己愈发毫无用处。她愿意做一个阿特丽娜·斐希,不过女人的嫉妒天性也是她默默低吟“以色事他人,能有几时好?”她对吉米的怨恨不过如此,她在冥冥之中总有一种感觉,那就是李万通会重新回到她的身边。倘若李万通知道陆凤琪愿意不惜一切代价挽回自己哪怕他的生意失败,他决计要与陆凤琪一刀二断的。自从李万通把自己的商业帝国发展到海外之后,越来越无暇顾及陆凤琪,便与她的感情越来越淡。陆凤琪收的是封建的女性教育,至今还念念不忘夫唱妇随之道,她并不觉得这其中的荒唐之处。她愿意做李万通的嫁衣。她仿佛当代的于洛男爵夫人,怀着感恩之心,一味纵容李万通,不仅对他言听计从,而且绝对忠诚,她希望用自己的善良、温柔来感动李万通。可惜,李万通从未和于洛男爵一样称赞过她:“他是一个神圣的女人。”相反,他觉得她是一个极其封建的女人(虽然她从不会伤害别人)。只要见过陆凤琪一面,马上就能意识到她是怎样一个人。她向往九十年代的穿着,向往九十年代的陈设,向往着慢悠悠的生活,这些想法、意识、信仰完全从她的眸子里看得出来。她总是在出神——那是她在望向过去的生活。新时代不适合自己,陆凤琪经常说。放在过去的年代,她是一个美人,李万通对她这样评价。她倒是有一些琴瑟琵琶的手艺,不过因为李万通早对这些艺术失去兴趣,她也便放弃了这一爱好。从某种意义上来说,陆凤琪在离婚前后过的生活是一样的。她甘愿把自己变成透明,不愿意影响任何人,哪怕变得可有可无——正是这样的想法和付诸于行动使得李万通越来越体会不到她的存在。然而,在爱情里,正需要这种强烈的存在意识。陆凤琪至今不明白自己是为何失去了李万通。她觉得二十一世纪的女人都太美,而李万通自然会被她们吸引。奇怪的是,这样一个忠贞的女人对于李万通采取完全容忍的态度,甚至以此为骄傲。她每天的生活就是看着李万通离开家和等她回来。而今,这个长达十几年的习惯依旧是她生活中最重要的安排。可惜,空阔的别墅里早已没了李万通的身影。 jack如今五十多岁了,一直未婚。但他对嫂子一直念念不忘。他站在墙外,墙里的红杏分外香。陆凤琪还没结婚的时候,jack并不常常见到陆凤琪。离婚后,jack伺机而动。但他马上意识到陆凤琪与李万通的特殊关系。原来对于陆凤琪来说,离婚只是从法律上结束了两人的婚礼,但并没有从感情上终结这段关系。对于李万通而言,进陆凤琪的家就和进自己的家并无二致。这愈发使得jack尊敬陆凤琪。这两个闲来无事的人也便常常聚在一起。对于jack来说,这便是约会了。 “吉米到底是一个什么样的女人?”陆凤琪问。 “很漂亮。”jack喝了一口饮料,给了一个简单的回答。 “万通还没有讨厌她吗?这都有半年多了。” “她有一些手腕,”jack看着陆凤琪说,“不像你这么简单,在我第一眼看到她的时候,我就知道她不是一个简单人物。” 陆凤琪叹了一口气,像个小姑娘一样。 “我隐隐感到这个女人身上的一种危机,她仿佛是有备而来。以往的那些女人——我说这些琪姐你不要生气——她们的确紫色不错,不过她们就像风儿一样,吹过一阵就吹往别处了,我们知道在上流社会这类交际花很多,她们居无定所,所谓爱情不过是个销金窟。可吉米不一样,我听说她不要钱——起初是这样,我觉得有些诡异。因为我私底下听说,她曾是一个创业老板的情妇。交际花以姿色侍人,又不求金钱——李万通刚认识吉米的日子,她几乎穿着很朴素。这不太符合她们的套路。” “她也是一个够聪明的女人。”陆凤琪盯着杯中的鸡尾酒,缓缓喝了一口说道。 “琪姐,你怎么能夸她。她,是我们的敌人!”jack说,“在一次互联网论坛上,吉米端着一杯红酒一下子撞进刚转过身来的老李怀里,红酒洒了老李一身,她索性倒了下去,老李一把抱住吉米。这就是两人的初识。看看吉米耍的小计俩,这跟曾经在老李身边的风流女子别无二致。这是个暗号,一个投怀送抱的暗号。可耻!”jack把杯中果汁一饮而尽,要了一杯红酒拿在手中慢慢摇荡,透过红酒丝绸般的色彩看陆凤琪,她美得无可挑剔,“红尘女子大多都蠢得出奇,仿佛上帝把美貌和智慧进行了交换——但一个狡猾的、懂得利用美貌的女人却是可怕的。吉米就是后者。我最怕这样一种情况——那就是吉米想独揽公司大权。” “这是绝无可能发生的。”陆凤琪像梦中惊醒一样突然说道。李万通对于陆凤琪来说是个谜,但她却看清了李万通的一个重要性格,那就是对权利的绝对掌控。李万通曾经和她聊过,他甚至不愿意让儿子来分担自己的权利,这让他有一种危机感。他曾经宣布这个家族企业不会留给任何一个儿子来掌舵,但作为代价,在他任职期间,家族的董事得对他言听计从。对于权利,李万通有着最灵敏的嗅觉,陆凤琪深知这一点。 “我倒是希望吉米能打草惊蛇,早点让老李意识到危险。不过,像她这样有备而来的聪明女人——我担心她早早设好了局。”jack说。 第三十六章-2 “jack,你多劝劝万通啊!” “我压根联系不上老李!我被排斥在外了。”jack摊开手,又灌下一杯红酒。 “杰,他对我们是忠心的,他现在还是司机吗?”陆凤琪问。 “杰哥啊,他现在不大敢说话了。上次,我请他出来喝酒,他给我吐了一肚子苦水。想当初,杰哥送我和老李去谈项目,我们一路上有说有笑的。这也是很多年的交情。杰哥听了我的话,对老李稍微提了一句吉米。老李当场说道,不要再提这个话题。杰哥说,吉米很会拉拢人,甚至给他送过两次礼。第一次他没有收,第二次收下了。琪姐啊,我们是在孤军作战。”jack边说趁机把手放在陆凤琪的手上,陆凤琪一下子把手抽开了。 “上次你不是说要调查吉米吗?情况怎么样。” “我遇到了一些阻力。吉米背后有一些背景,很难查到具体的信息。” 陆凤琪叹了一口气。 “你知道像我们这个年龄的人最怕什么吗?”jack问道。 “疯狂?”陆凤琪笑着说。 jack咂了一口酒,点了点头,笑着说,“尤其是爱情的疯狂。”听到这句话,陆凤琪的胸口好像中了一枪,脸色一下子变得灰白,她想到一个可怕的可能,那将对她是一个噩梦。“假如万通和吉米结婚了?”陆凤琪的心里冒出这个难以抑制下去的想法。事实上,支持她空等余生的希望正是她和李万通的复合。有时候,一个渺茫的希望并不能打击期望者的信心,而这个格局下凭空出现的另一种可能却能轻易摧毁他们的蓝图和愿景。 “他们不可能结婚吧?”陆凤琪在长时间沉默后突然问道。jack意识到自己说错话了,但突然意识到这种可怕的可能性。 “我会拼命阻止万通的。”陆凤琪仿佛下定了决心。jack沉默不语。他明白,一个成功的中年男人一般不会对爱情动心,但一旦他们疯狂起来,那可比年轻人离谱得多。他们将以一个德高望重者的身份不容一切否认和拒绝(年轻人反而受制于资源和环境),他们有了疯狂的资本,而这份原属于青春的激情亢奋长期被压抑已经变成死灰,而今一点火星,就点燃了他们的放纵,而这份疯狂将以加倍的荒唐呈现出来——甚至无视道德和伦理。 有些话一经说出(尽管说者无意),听者马上能感受到这句话在现实中的分量,好似天机泄露一般。陆凤琪愈来愈觉得她所担心的马上要变成现实,她甚至担心一旦她的电话铃响,便是李万通向她通知他要与吉米结婚的消息。陆凤琪全身上下紧张起来了。她神色匆忙,jack只得把她送回别墅。 一个女子坐在镜前,熟练的化着妆。她的眼睛闪闪发光,瞳孔里映现出另一个自己:淡黄色的长发坠在左肩前,纤长白皙的左手抚在一旁,右手拿着名贵的木梳慢悠悠地梳理着这条落日瀑布般,露出半截的红色宝石在粉色的灯光下反射出耀眼的光芒,她的鼻尖挺翘,既有东方人的婉约,又有西方人张扬的特性,显然她是一个混血儿,她穿着高级丝绸睡衣,像一个异域公主,她的眉毛修长,像夜幕一般在两颗黑色水晶似的眼睛上眨来眨去,她对着镜子做着各种表情,妩媚、温柔、静默、典雅、清新、高冷、朴素、乖巧、专业、哀伤、幽怨、孤独、嗔怒、疯狂,她好像一个天生的表演家。镜子里映出另一个男子,他静静地坐在窗前,看上去三十岁左右,裸露着上半身,露出年轻人的肌肉。镜子里的他是一个俊朗的男子,眼神犀利,象征着他行事雷厉风行,他望着镜子里的女子,抿着嘴。男子所在的双人床旁是一个灯柜,男子拿过柜子上的一盒烟,抽出一根抽了起来。烟圈缭绕,散成一片迷境,看来他心事重重。 “别抽了,朋锋。”女子叫道。 “如果我快快乐乐的,我要这害人的尼古丁干什么!”男子听了,怒气冲冲地把半截烟扔到了地毯上。女子回头望了一眼,走过去把烟头踩灭了。 “你生气什么!这还不都是因为你。”女子踩灭了烟,站在男子面前,双手一摔,一不小心腰带开了,露出白皙的身体,她不加理睬,继续看着男子。 男子没有说话,把目光迎向女子的目光,那意思是说从前你对我百依百顺,现在竟敢和我顶嘴! 这对峙长达一分钟。 女子突然温柔地笑了,慢条斯理地把腰带系得松松垮垮,她坐在男子旁边,抓住男子的胳膊,娇声娇气,好似变了一个人。她把头靠在男子粗壮的胳膊上,靠了一会儿,抬起头说道:“我们不能每次见面就吵架啊。你要知道,我是爱你的,我不会爱那个老鬼。” “我看你假戏真做、入戏太深!”男子脖子上的青筋暴起,涨红了脸说道。 “可是,我们这样不挺好的吗?锋锋,我们这样只是暂时的。你现在管理着一个新闻公司,也算一人之下,万人之上。” “哼。这个公司是个傀儡公司。我也只是一个傀儡,一个替罪羊。” “只要我们能快速完成这个计划,我们就能很快重新在一起的。” “我们中了魔鬼的圈套!当初就不应该签订魔鬼协议!”男子猛砸了一下床板,咬牙切齿地说道。女子撒娇般地倒在男子的怀里,眼睛一眨一眨地仰头看着男子。 男子低下头,把额头印在女子的额头上,说道,“想当初,我们多快乐。我们向往着美好的生活,我们有着最热烈的梦想,我们享受着最纯洁的爱情。可现在,我们成了傀儡演员,你扮作别人的情妇,我扮作没有权利的董事长。” “我们也学到了很多,”女子伸手抚摸着男子的脸,可以感受到男子侧脸上像刀锋一样的胡茬,“之前,你教我怎么诱惑男人。这个方法真灵。他们呀,哪怕老了,迟钝了,对美人还是不能视而不见的。大厦建得再高,春风也拂得进去。你说,爱情呀,可真奇怪——说实话,这玩意儿有市无价,但家伙泛滥成灾。我不正是把真货留给了你,把假货留给别人嘛。” 第三十六章-3 男子没有说话,女子摸着他宽阔的胸膛,感受着他猛烈的心跳。 “吉米,”男子终于第一次叫出了女子的姓名,“你答应我。” 叫吉米的女子像小女孩一样抬起头。 “永远只爱我一个。” “你也答应我,”吉米抬起头在男子侧脸上亲了一口算是肯定的答案,她目光流连,仿佛要看透男子的内心,“你说。”朋锋说道,回亲了吉米一口,“你也要只爱我一个人。”两个人仿照幼时的儿戏拉个勾。 “我们下次什么时候见?”朋锋问。 “可能得下个月。这个月我要和李老头去欧洲谈项目。”话中的李老头正是李万通。 “想到不能完整的得到你,我就觉得心痛。”男子说。 “昔有西施辞范蠡助越灭吴,今有吉米替真朋锋还债。”吉米怀着一副大义凛然的样子说。 “如果有一天,你要和他结婚呢?”真朋锋问道。 “这不可能!” “万一那老头鬼迷心窍?” “不要担心,方辉成昆的计划也就两年多时间。我们做坏人坏事,也就这段时间。不用担心留下什么把柄,如果有,我们也握着方辉成昆的把柄。大不了,同归于尽!” “你听听,吉米,这简直不像你!你以前能说出这样的话吗?” “都什么时候,朋锋,你真是一个眷恋着过去的人。忘掉吧。我们要的是未来。”吉米说着,用力紧紧握了握真朋锋的手。此刻的她已不再是方才像只小猫一样蜷缩在他怀里的女子,而变成了一个战士。真朋锋把她搂在怀里,叫道:“你看,你都变成了什么模样!”吉米心里想着,为什么有时候男人比女人还要优柔寡断。 “我快要走了,”吉米推开了真朋锋,说道,“哦,对了,我妹妹凌曼正在准备全国音乐大赛。”“真的吗?”“以她的天才,绝对让世人震惊。”真朋锋摇摇头,想起她的模样,说道,“可是她并不适合这种比赛。”“不,这次是我给她报名的。曾经我想保护她,但我不想埋没她的天才。医生说她的时间不多了。”“可是,万一?”“她会夺冠的!”“真的吗?”真朋锋问。“我想给她留下一个最美好的回忆,”吉米说着,眼中留下一滴泪来,“在她人生的最后一段旅程。” 不一会儿,空荡荡的房子里只剩下真朋锋一个人了,他坐在床头打量着镜中的自己,宛然觉得生活中确有两个自我,真实的自我隐去,虚假的自我取而代之。在最富有灵感和激情的年代做了傀儡,他心有不甘。然而他已经感到生活像一只网将自己笼罩其内,还有一张大手无情地操控着这一切。这张大手正是站在更高处的方辉成昆。他是一个天才,也是一个疯子。两年前,他们做了魔鬼交易。而今,当他戴着虚伪的面具,披着作恶的夜行衣,不是在月黑风高的时候作恶,而是在光天化日之下进行表演。他摸摸自己的侧脸,仿佛果真有这样一副丑陋的面具戴着脸上,他把手放在心口上,心脏砰砰地跳着,善良与虚伪正在激烈的搏斗。一年以来,每当他扪心自问,他应该如何在这个困局中保持初衷——即人性的真善美,然而他的行为在起步之时已经偏离了道德。一个人要出淤泥而不染,绝非接受淤泥的磨砺,而是要远离淤泥。因为意志之城再固若金汤,总有破缺之处,何况人性的准则高于意志。真朋锋觉得自己的所作所为有悖于德道,但却不得不为,刚开始内心光明的一面对此十分抗拒,两者见面宛若仇敌,渐渐地,他融入了自己的角色之中,竟然有些接受了这种黑暗。这就好比一个人从外界进入漆黑的洞穴,起初他的眼睛一片漆黑,想要逃离,可是渐渐地他的眼睛和黑暗融为一体,竟然也能看清一切。真朋锋觉得自己已经跨入暗黑洞穴好几步了,不再像起初那样惊惧——事实上正恰恰引起他最大的惊惧。 入夜,晚风习习。韩武趴在窗前,看着对面的公寓。几个月的工作已经使他厌烦,初至北京的饱满热情已经消退了不少,他重新看到了生活的重压。短短几个月,他便感受了京都强烈律动的脉搏,这股脉搏带动这成千上万的人拖着逐梦的步伐披星戴月,同样使他们的血液浮躁起来。从前堕落的生活对于他来说就像一层厚厚的帷幕盖住了生活的本质,他在黑暗中呐喊彷徨,而今,他揭开了这层帷幕跃跃欲试,这才发现映在眼前的是一座拔地而起的大山——这便是他要征服的生活。他站在山脚,看到有很多人上山,有很多人下山,有很多人停在山脚,有很多人停在山腰,越往上越云雾缭绕,人影渐稀,他们位居高位,是多么神秘,多么令人心驰神往!韩武下定了决心要等到巅峰之处,可是走着走着空气越来越稀薄,举步维艰,寸步难行,在路上他碰见了一些人,上山的嘲笑下山的,躺在地上的嘲讽所有人。可是他走着走着,听到了一些传闻。听说并不是所有人都从山下出发,有的人一生下来就在山腰。听了这个,他越发气愤。他再也不想公平的竞争了。他认为,没有公平!这几天,他左思右想,终于想到一条快捷之径。 “我明天要去见董事长。”韩武自信十足地对呈叶说道。 “董事长召见你了?”呈叶为韩武得到重视而感到高兴,跑过来亲了韩武一口。 “不,他没有,”韩武关上窗子,把飞舞的柳絮留在外面,自嘲地说,“我这样一个普普通通的年轻记者,他怎么会知道我。不过,我要毛遂自荐。” “可是?”呈叶没有说出后半句,不过她的意思是说,这样或许有些不妥。 “你不要担心,我仔细研究了公司的业务和当前新闻界的普遍趋势,我觉得两者之间是不符的。我不知道高层为什么没有注意到这点。我要像应候范睢一样,用伶牙俐齿让他们觉得满意。”韩武的眼睛里闪出一道亮光,亮光里映射出他的未来。他想象着他会在电梯里遇见董事长,他会在办公室遇到他,他会在餐厅遇到他,他会亲自去董事长办公室,这些场景他不止一次在头脑里推演,如今已经逼真得淋漓尽致。 第三十六章-4 呈叶听了,露出雀跃的表情。韩武想出此策,倒不是凭空而来。幼年时候看过的电视剧深深影响了他。电视剧的名字他已经忘记,大概叫做《远大前程》,讲的是一个热血奋斗的年轻人在见了一面总裁之后辈总裁所赏识,从而大放光彩。而他则要主动出击,会一会这个位高权重的人物。 “我已经做好了准备。只要给我机会,”韩武说着张开手掌,然后猛地握紧拳头,“我绝不让它溜走。” 这正是年轻人所面临的困境,他们得用青春来和成就进行交换,但后者却并不是一个诚实的交换者。然而青春却是不断燃烧的过程。他们原本打算脚踏实地,步步为营,可是慢慢地有人乱了阵脚,因为有人说前头的路不好走。有人开始想走小路,不过这是条危险的道路。血气方刚的青年不想在普通的路上耗费青春,便寻找近道。可惜,近道的守护神总会叫他们留下什么东西来放他们同行——一般来说,交换出去的正是最宝贵的东西。不过,这似乎无可厚非,因为走大道是一种考验,走小道是另一种考验。 韩武在璀璨的迷梦中睡着了。梦里,他实现了夙愿,接过了新闻公司董事长的交椅,把腿搭在办公桌上左支右使,呈叶坐在他的旁边,已经变成了一个浑身打扮得珠光宝气的高贵女人。起身,踱步到窗前,向下俯瞰,大有凌云之感,而今,他已经站在这座大厦的最高层,拥有了无可撼动的地位,是的,此刻,他才可以心满意足地躺在宽敞的座椅里,享受成功的快乐。 “我做了一个好梦!”早晨六点的时候,韩武醒了,梦里的得意洋洋照旧残留在脸上。呈叶还在梦中,被他吵醒了。他高兴地从床上跳起来,站在梳妆镜前,仔细地打量着镜子的男人,说道:“这是一个快要成功的男人!”生活仿佛又换了一种颜色。原先灰色、阴郁的、昏暗的格调都不见了,变成一种金黄色的、梦幻般的、充满希望的颜色。前几天,他还为自己住进了这样一所楼梯破不洁、墙壁充满裂缝、住处窄小拥挤的公寓而感到垂头丧气,当他晚上回来的时候,再也不会大声跺脚让楼道该死的钨丝灯亮起来,他在故意在黑暗中行走,这恰似自己现在的生活。在地铁上,他看着如潮水般涌动的人群像蚂蚁一样匆忙,而自己正是其中一员,他感到了一种苦味,好似尝了中药,这是曾经他在堕落时期也没有品尝过的痛苦滋味。有时候,地铁穿过一段漆黑的隧道,他害怕车厢里的灯也一下子熄灭了。可是,突然,他感觉一切都变得不同了。这讨厌的住所不再那么丑陋,使人厌烦,它是他进步的基石,象征着他曾经奋斗过的日子。闪烁不定的钨丝灯,你自便吧,我们将要离开你了。他对着镜子,像第一天上班时那样充满自信。那时候,他对茫然的未来和不定的命运发出了挑战,正是蚍蜉撼树的不自量力让他充满了自信,而现在,命运之手已经给了他成功的蓝图,他看得见,而且感受的到这即将实现的成功。 认认真真穿好西装,再三询问呈叶他是否显得很精神,很专业(他尤其强调“专业”)。今天,他特意下厨煮了两个鸡蛋,热了两杯牛奶作为自己和呈叶的早餐。 从下楼梯的那一刻,他便产生了一种错觉——他在哪里都可以遇见真董。在六环外的大街上走着,他感觉迎面而来的每一个人和背后的每一个人都是真董,这使得他竖起耳朵,小心翼翼。坐上地铁,他严密地关注着上车人,时刻为真董的出现为提心吊胆。到了公司,他提着电脑包的手已经在颤抖,他的心怦怦直跳。电梯门口堵了一群人,有些员工等不及已经向楼梯口走去了。他感觉自己冒出汗来。要是在电梯里遇见真董,他第一句该说什么好,不,他现在太紧张了,他需要回到工位歇息一下,亲自去真董办公室找他,他这样想着。 回到工位,他已经无心工作。尽管小组经理派给他一个任务,但是他以身体不适为由暂时未执行。到了十点钟的时刻,他才镇定下来。他是用了严厉的自我批判才做到这一点的:一点也不理智!都是做大事情的人了,难道要被一次见面吓倒吗?男子汉,大丈夫,不要怕!即使他不认可我们,我们还是一条好汉!我们甚至可以在心里发誓,等着瞧!别紧张了!你这样是不会有什么出息的!连自己这一关也过不了吗?还谈什么上位! 他觉得自己恢复了平静。靠着鬼使神差的力量他敲了敲最高楼层董事长的办公室。 “请进!” 在几秒钟的迟疑后,韩武看清楚了这个比自己大几岁的董事长,他正是真朋锋。 两人对峙了数秒。他们互相打量着对方,可以看出,他们有着太多的相似,陡峭的眉峰,犀利的眼神,严肃的表情,干净利落的举止,一本正经的表情。真朋锋甚至认为,这正是几年前的自己。而韩武同样打量着真朋锋,一下子把他定义为“从山腰出发的人”。看着和自己年龄差不多大小的真朋锋,他感受到了同样激励的锋芒,正是这份“势均力敌”使得他更加平静了下来。 “请坐!”真朋锋看着韩武拿着一大堆文件,误以为他是来汇报工作的某部门新上任的经理(的确,他也有这个派头)。 “你好,真董,我是韩武,”他郑重了握了一下真朋锋的手,“这是我的简历。” “哦,原来是一名普通的员工,”真朋锋心里想到,“难得他又这份闯劲,”他点了点头,算是赞扬韩武和自己年轻时一样很有想法,“你在南京做得不错,为什么要来北京?”真朋锋问。 “北京是个有梦想的地方。”韩武说完,笑了笑。 “你找我有什么事情?”真朋锋放弃了严肃,把背靠在座椅上,腿放在了桌子上,手里端着一杯新砌的咖啡,换了一副高高在上的表情俯瞰着韩武。 韩武取出厚厚的一沓纸,说道:“这是一份报告。我研究了国内新闻市场以及我公司的新闻产品,从而提出了一些意见。您可以看看。” 真朋锋把腿从桌子上放下来,接过这份报告,笑着说,“我早就注意你了,韩武!”说完指了指他。这是一句假话,他的意思是说,我现在开始注意你了。真朋锋想起方辉成昆叮嘱自己要培养一名心腹的话,便想来试探下韩武。 坐在对面的韩武在不断的自我肯定之下,信心十足。他听见真朋锋问道:“你觉得新闻公司发展的核心是什么?”他在霎那间的犹豫中果断的选择了“利益”一词作为回答。 “那么利益违反道德呢?”真朋锋问。 “所谓道德,不过是一个角度问题。”韩武说。 “不,我们传播真善美。”一个很长的停顿后,真朋锋说道。至于这段沉默,两人无不心知肚明,那便是签订暗黑、罪恶、邪恶法则的过程。 “你现在住在哪里?”真朋锋问。 “六环?” “太远了。” 韩武面露难色。 “好办!”真朋锋猛一拍手掌,从座位站起来,来到韩武旁边,拍拍他的肩膀。两个人一起吃了午饭。韩武对如此变化还不及适应,尤感在梦中,真朋锋却与他称兄道弟了。事实上,方辉成昆是这家公司的实际控制者,而真朋锋,不过是传达命令的人。自然,这一切做的天衣无缝,使人看不出纰漏。自从位居高位,真朋锋实则少了很多快乐。很多时候,他在偌大的办公室里发呆,想象着两三年后的生活。那时候,他将获得自由。他无法想象一个人的内心有多阴暗,乃至与用一生的光阴来报复他人。然而此时,他只能乖乖做好“吕西安”,完全服从于“伏脱冷”。不断重复的美好生活常常叫人觉得平淡,而不断重复的黑暗生活中的痛苦却是不断累积的。这就好比叫一个人一直往黑暗深处走,他会觉得越来越黑,不仅如此,无穷的压抑也随之而来。有时候,真朋锋会想起方辉成昆那张与道林·格雷的画像一样丑陋的脸,不禁觉得毛骨悚然。然而,他已被压在这个邪魔的魔掌之下。而今,他要再拉上韩武,成为这条漆黑路上的伴侣。 晚上,方辉成昆来到了真朋锋的别墅。别墅时方辉成昆买的,成了真朋锋名义上的家。方辉成昆个头很小,像个小老人一样走路蹒跚,满脸皱纹像是满腹心事,他的鹰钩鼻红红的,仿佛时刻都在算计别人,头顶的头发只有可怜的几簇,却被他从一边拨向另一边,不大看得出他的年龄,因为虽然他目光浑浊像个画家老人,他瘦小的身躯有时候却表现出年轻人的敏捷。他总是让真朋锋瑟瑟发抖。他拥有我们传统认知中恶鬼邪魔的相貌、气质和举止。怎么看,他都像一个极其失败的人。相反,他是一个成功的商人,在商业界甚至享有很高的声誉。不过他为人低调,朋友少得可怜,所以几乎没人认识他。假如他伪装一下,说不得还能看上去像个慈善的老头。他可不愿意这么干。他把自己内心的邪恶也暴露在外,仿佛整个人都是乌烟瘴气的。真朋锋正是与这个人相处了两三年。有时候,真朋锋觉得自己做了违反道义的事情,内心忐忑不安。但只要见了方辉成昆一面,就会觉得世间所谓的阴暗面全集中在他的身体和灵魂里的。他是个投资家,偶尔做些慈善,不过这些都是表面文章。前几年,方辉成昆收购了真朋锋所在的新闻公司,他意识到,当今社会舆论力量的发展如洪水猛兽,如果能控制舆论、引导舆论、制造舆论,事实上就能将民众牢牢地掌握在手中。他认为当今社会的民众更加愚昧,而这正是他可以为之利用的。他像蜘蛛一样在编织一张大网,而他的目标实则非常渺小,可是想起他,他觉得自己全身上下、灵魂内外都能爆发出无限的愤恨。方辉成昆可以随意出入别墅,并随时要求真朋锋汇报情况。对于真朋锋而言,他是一个现时代的魑魅魍魉。然而,他不得不服从。 第三十七章-1 春天是个适合散步的季节。拥有爱情的人大可不必去别处寻找绿色,邮苑里的初生的葱茏就足以滋润渴望幸福的心灵。主楼前的杨柳青葱葱的,把广场装点的像个花园,主道上的梧桐树、杨树叶不甘示弱,召唤出内心最纯粹的力量,路旁的小园圃里,草色青青,伴着暖春的泥土香在空气中随着春风流动,讨厌的乌鸦飞走了,喜鹊们开始欢快地唱歌,头顶这一片无边无际的天宇倒像平素一样变幻莫测,云彩儿来了,又走了,蓝天照旧淘气,一会变蓝,一会变灰,不过,这一切都给人一种快乐的感觉。哪怕悲伤,沮丧,失落,仿佛也能被春风一样——自然,前提是你需要用心感受春光。很多人劳心费神寻找美丽的风景,在春天可不用这么费事,只要心系春色,哪里都能沁人心脾。 春光滋润了爱情。云心常常和文珊散步。有一天,邮苑的春光又把他们牵引在一起。“忘掉一切。忘掉过去,忘掉未来,忘掉现在。忘掉朋友,忘掉亲人,忘掉记忆力所有的人。忘掉烦恼,忘掉快乐,忘掉一切情绪。”云心这样对文珊说道。“要闭上眼睛吗?”“下次再闭上眼睛。”“去感受自己。感受自己的双手,感受自己的胳臂,感受心脏的跳动,感受静静的步伐,走得越慢越好。试图和环境融合在一起,好似自己是孤立的,又是和万物互联互通的。不要注意路边的任何人,也不要注意我。把脑海放空,把心灵放空,去感受自我。”云心牵着文珊的手,说道,“我要松开你的手了。” 他们两个人在操场并排走着,走得那么慢,又那么安静,但每个人的心里都充满了爱和平静。在他们周围,跑步的,散步的,一个个都那么匆忙,而他们似有还无,静悄悄的,就像拂在大家脸上的春风,痒酥酥的。跑道好似一条浅浅的河水,他们赤着脚,把裤腿挽到膝盖处,脚底的鹅暖石凉嗖嗖的,小鱼儿亲吻着他们的脚背,河水像一条平静的长镜,他们低下头可以看见自己的脸。忘记了一切之后,似乎连快乐也显得多余,云心的内心有一种无欲无求的安恬,恰似那些游云乘鹤的山中隐士,而这份涤荡心灵的平静也表现在他的脸上。文珊望着云心,他的眼睛微微闭着,唇边带着笑,仿佛灵魂早已逃逸出了身体——不,灵魂和肉体更加契合,他的双臂在摆动,他的双腿在慢慢迈步,但仿佛他像静止一般。文珊相信云心达到了一种绝对平静的状态。文珊试着让自己慢下呼吸,放空身心,和云心一样感受自我,但她总觉得脑海里飞出很多画面,心里有一块混沌很难涤荡开来,这块混沌仿佛从上而下越来越厚重,正是这份重量让她的心灵难以变得轻盈起来。你能控制自己的心灵吗,文珊想起云心曾经问她的话。走了两圈,文珊大多数时间都在观察云心和思考。 “我觉得我的心静不下来,像一块铁石,我的脑海里又尽是各种画面。”文珊重又拉起云心的手,看着云心说道,“你是从哪里学来的?”云心笑着说,我给你讲一个故事: 两年前,我在南京游学了一个月。到了一个村里,我问村里的乡亲们,这地方哪里有文化名人。一个老婆婆告诉我,村里没有,山头有一破寺庙,庙里有一个老和尚,他像是个高人。村里人说,这个高僧平时下山不多,也不与人来往,但有人上山求佛求占,老僧心情好了还会卜上一卦。我便上山了。山上铺了一条可单行的石阶,两边是长满了野草的荒山。上了山,看见一破旧的寺庙。大概这是许多年前某个寺院的旧址,有些房间已经坍塌,改建后的寺庙显得有些落魄。此处已是山巅,山上凉风习习,山下一片苍黄,都是野草。山腰依稀雾霭,村庄几柱炊烟,唯独此高处巍巍独立,颇有飘飘成道之感。庙前有一道石阶,两旁种有几棵柳树,石阶一尘不染,直通寺门。我扣门拜见了高僧,他说自己是这里唯一的僧人。 他问我:“施主,缘何而来?” 我答:“求心。” 高僧指了指自己的左胸,说道,心在此间,求内而不求外。 高僧问我,施主可有伤心事。 我说,无。 高僧说,施主有茫然之色。 我说,我在寻求一种状态,一种绝对的平静。 他说,没有绝对的平静。 我改口说,一种几近于绝对的平静。 他说,你看这门前的柳树,它平静吗? 我抬起头,看到清风吹拂,绿枝轻摇,山巅之处,云彩涌动,而它静卧一隅,不言不语。我点了点头。 高僧说,柳树并不孤立,它依赖山头贫土,天上红日,空中轻风,云下星雨。不孤者静。 我决定在山上住一周。高僧说他教我几个道理。他想什么时候想起来什么时候教,想起来了没心情也不教。高僧唯独和我对语的时候像个高人,放下了这个架子就像个俗人。不过我觉得这并没有什么。当天晚上,我睡在一张草席上,看着四周空荡荡的陈设,觉得好似到了另一个世界。到了半夜,我醒了。凉风从窗缝里吹进来,让我一下子清醒了。山上没有钟表,不过我估摸时间是凌晨两三点。我提不走到庭院中央,院子里有一个石桌,旁边围摆着几座石凳。我坐在石凳上,看着夜空。圆月像明镜一样把庭院照得空净如雪,头顶的星空繁星点点,密密麻麻,甚至能看见一条若隐若现的银河贯穿其中。星月高悬,清风徐来,庭院幽幽,虫鸟低鸣,简直像一幅画卷。我随口吟了几句:“星痕连长天,月影动山巅。举头星河图,低头太玄镜。天地一画卷,我是其中仙。”我在这样清新脱俗的夜色中伫立良久,又渐觉困意,重又入睡。 第三十七章-2 第一天,我们去山下割草。半山腰的野草长得茂盛,有半人高。高僧干活的姿势真不雅观,像个莽夫一样。我欲言又止。我在想,高僧的“道”去哪里了。我戴了手套,但还是慢吞吞的。他很快割完一捆。他见我慢腾腾的,就笑着吟了一首打油诗,“做活慢腾腾,小累叫哼哼。是个大丈夫,还是小姑娘?”我听了便扔了手套,学着他的模样,用力割草,他在旁边提醒我要贴着地皮割,我的手被草割破了,于是我更加不顾了,慢慢地也快了起来。回去的路上,他问我,为什么慢吞吞的。我不好意思地说,怕伤了手。他便说,心有所惧,如若羁绊,行事不果,踌躇不前。有所惧,难得平静。 第二天,他叫我闭着眼睛从寺前石阶上往上走,我走上一步就不敢上前,走后几乎跪着趴着走完了最后的台阶。他说,他来示范。我看他从容不迫,闭着眼睛走下去,有走上来,如此反复有几次,绝无一点犹豫和失误。我问他怎么做到的。他说,因为熟了,所以如履平地。他说,这台阶和平地走起来,其实并没有什么区别,其实你在平地上闭着眼睛走,也走不了多远。我们又去了庭院。我闭着眼睛果然也走不了几步。而高僧双目虽闭却有如心眼洞开,从这头走到那头,从那头走到这头。我问他,这是怎么做到的。他说,熟,这院子的每一块砖都印在自己的脚下,无惧而已,所以要破除恐惧,要熟悉自己恐惧的东西。第三天,我们枯坐了一天,几乎没有言语。到了中午,我问高僧索书。高僧不予,他说,有书和无书不是一样么。晚上我们喝了粥。喝粥的时候,我想到一个问题,我便问高僧,既然佛家讲不杀生,可是吃瓜果蔬菜不算杀生么。高僧打趣说,那你说我们应该吃什么。我笑笑,也该如此。高僧又说,所谓生,乃有情众生,植物非有情众生。我问,这植物怎就不算有情众生。高僧说,有心神者有情,无心神者无情。我问,这植物怎就算作无心神。高僧说,你是学过科学原理的,也该知道植物原理罢,这含羞草,食人花的反应,可不算“灵性”,而是“机理”。我不再言语。 到了第四天,高僧给了讲了“戒、定、慧”,我说,这“定”就是我所求。他问我,你所求“定”为何?我想了想,说为了“慧”。他便说,何不求“慧”。下午的时候,我又问他,这“戒、定、慧”说来本质和道家、儒家也别无二致。他便说,大道同源,并无区别。关于这大道同源,他又讲了一个故事。他说,之前村里有个人找他占卜。占完,村人问他灵不灵。我问,信则灵,不信则不灵。村人说,那和没占有什么区别。我说,假如不信的话,是没什么区别。村人走得时候,又问我,你说这占卜学到底是真是假。我心里想,他又把每一个占卜者想问的说了一遍。我说,你仔细想来,这跟科学也并没有什么区别嘛。这占卜学、面相学在某种程度上也是经验主义的产物,和科学的归纳总结一模一样。现代人将信将疑,又去用科学研究占卜,这不就可笑嘛。我这么一说,村人就听不懂了。他一听,这高深了,就又信了。我听了,又把村人的最后一问问了一遍。老僧似乎料定我要问这个问题,便笑着说,文化人也想不通嘛,我告诉你,占卜是推演,真实是现实,这不是等式,这是一种可能性,说来,这并不神秘。 第五天的时候,高僧打了一天的坐。到了晚上,我问他,这样的生活他是怎么坚持下来的。他说,何谓这样生活那样生活,之所以有区别是因为心在不断考量,无欲无求之心则不顾心外之物。心,他指指自己的胸膛说,这是关键。临睡的时候,他又告诉我“苦节不可贞”。我便问他,怎么才能以苦为乐?他又说,所谓对立,所谓苦乐,区别不大,苦就是苦,乐就是乐,以之为苦则苦,以之为乐则乐。若是觉苦,又咬牙坚持,不是久长之计。我就问他,你快乐吗。他说,无所谓快乐无所谓悲伤,这即是你所追求的“定”,这是一种平静,不苦不乐。他作了一首打油诗,“凡人皆谓生活苦,我道日子也不乐。苦中作乐一忍者,不苦不乐方上人。”入夜,弯月悬照,群星璀璨,我也做了一首诗,“吴钩清光澈,星芒银辉华。对吟见六逸,饮酒逢七贤。清风拂五柳,门前又东坡。我若为太白,此即蓬莱山。” 不知不觉,已是我要离开的倒数第二天。高僧决定传我“心之外”之法。那天早晨,风高气爽,我和高僧站在山头,俯瞰人间烟火,顿觉飘飘欲仙,凡俗难奈。他问我,世人皆忙忙碌碌为何。我说,皆有所求。他又问,怎能无求。我说,无欲则无求。他又问,怎么能无欲。我摇头不知。他说,心之外。我求告解。他说,心为心,心之外为心之外,人多不求诸己,反求心之外。求时,心之外已渐渐走进心,或半外半内,故搅乱视听神识,心燥也。若将所求置之心之外求之,则心为心,心之外为心之外,我即我,物即物。如此说,所求者不为所求,而为所需,所求为情,所需为理。我问,所需和所求区别在哪。他说,所需必求,所求未必需。他便教我“散步法”。他说,忘记一切。我便在庭院里静静地走了一圈。我问高僧,要忘掉自己吗?高僧大笑,说道,忘记万事万物,也莫忘了自我,这是强我弱他之法。我又走了一圈,我问高僧,什么时候就叫忘记了一切。他说,当你能感觉到自己,你的呼吸,你的步伐,你的心跳,你的身体,当然,思想里也莫有东西。我又走了几圈,渐渐悟出一些道理,我觉得自己身体轻盈,内心净澈,但仔细感觉,还是心里好似一片石块,石块很重,一半淹没在水里。我问高僧,坐着也可以吗。高僧说,坐着更难。 我又走了几圈,渐渐觉得自我的感觉越发明显,而外界万事万物渐渐朦胧,自我意识越来越清晰,几乎忘记了一切,终于我沉浸进去了。高僧叫了我一声,说道,我看你是有悟性的,但凡事光有悟性还不够,恒性更重要,尤其,“定”绝非一日之功。他称,这便是“我之法”,需要先找到自我,承认自我,感知自我。他说,当代人浮躁忙碌,没有功夫寻找自我,其实好比“磨刀不误砍柴工”,即使凡俗之事,发挥一些佛性,也多多裨益。 午后,高僧又传我,“万我之法”。他称,可学可不学。他说,我即众生,众生即我。你我他并无区别,倘若由我及你,由我及他,我即是你,我即是他。我弃之未学。有一次,我将这番道理讲给李恒,他颇感兴趣。高僧说,这比起“我之法”更上一层楼,我却坚持不学。高僧不再坚持。 第三十八章-1 生活中总有一些值得铭记的时刻,其中灵感乍现的时刻往往能引起我们最大的重视。在这个独特、神奇、巧妙的时刻,一道光穿越我们的思想之桥照亮了整个黑寂的思想之境,我们在瞬间醍醐灌顶,妙手偶得一些最高贵的感受和经验。好比我们的精神曾经在苦苦寻找一个适合灵魂的齿轮以重新运转精神系统,但突然间鬼斧神工创造了这个最完美、最契合、最神奇的齿轮。我们感受到残缺回归完整的美,那是一种本源的力量。而爱情,恰是这其中最精致的一道灵感。我们长期在现实生活中寻找能够拥有美好灵魂的肉体拥有者,他们必须与我们心心相印、心有灵犀,然而我们常常感觉到现实在丰富之余的枯竭——就像我们冥思苦索寻求灵感的闪现。“砰”的一声来之不易,并非所有人都有这样的机会。 弘毅需要查阅一些书籍,图书馆规定只能在室内浏览。拿着一本破旧的《康素爱萝》,弘毅坐在了自由阅览区。这本书已不多见,曾与肖邦同居十余年的情人的才华在这本书中展现的淋漓尽致,她手握三四个浩大的素材,却宁愿把其糅合成一本巨著供读者飨用。云心向弘毅推荐了这本书。弘毅坐下来,就进入了书中的世界,康素爱萝吸引了他,他想,她和文珊多么想。许久之后,云心抬起头来向旁边一看,他看到一张面庞,他几乎惊叫着:“纳斯塔西亚!”他的手匆忙摆弄着,差点把书扔到地上。旁边的女生也在看他,笑着问他:“你刚在说什么?”他皱着眉头,心砰砰地跳着,怔怔地看着女生的脸。对于我们想象中的角色,我们常常会意象法来描绘他们的面貌(事实上他们有着无数张面孔),每次当我们看到这个角色在现实中的映射时,我们常常感到失望,仿佛在意象中他们是完美的,在具象呈现中他们却已经千疮百孔。明白了这一点,我们就能了解弘毅的震惊之深了。尽管他不是梅诗金或者托茨基,他却一眼认出了纳斯塔西亚!他感到心潮澎湃,在这一刻,他观念中的虚幻和现实的真实达到了完美无缺的重叠。真的是她吗?她很喜欢这个俄国女子,尽管她的命运很痛苦。弘毅再看了一眼旁边的姑娘,他更加无比确信纳斯塔西亚千真万确就是她的模样。 她正在看《飘》,棕黄色的头发在窗缝里溜进来的微风中轻轻跃舞,她的眼睛专注、冷静、孤傲、独立,从两个冰清玉洁的眸子里射出两道冷彻的光,像是雄壮的狮子在宣告自己的领地,不过,她的眼神一闪,弘毅看到这只狮子的身上有一道伤疤,也许正是这道伤疤使她在精神上成为了纳斯塔西亚。她过的是富足的生活,这从她的举手投足间看得很清楚;不仅如此,她看起来很平静,这自然是幸福快乐的家庭生活给予她的;她身上流露一丝典雅高贵的气息,这来自于她平素进行的丰富多彩的精神生活。弘毅一下子被她吸引住了。她的美和文珊截然不同,文珊的美让人去仔细欣赏她的美,而她的美在于这层美丽之下的深邃。在同一瞬间,弘毅又觉得她又是斯嘉丽,这个坚韧美丽的女子。慢慢的,纳斯塔西亚和斯嘉丽的形象重合在一起,以至于弘毅下意识地猛拍一下手,喃喃道:“正是如此。” 姑娘还在等待回答,却看着弘毅皱起了眉头看着她。有那么一刹那,姑娘甚至也产生了似曾相识的错觉。见弘毅保持沉默,姑娘开口说道:“你好,我是田木。”弘毅猛地从想象中抽身而出,好似没有听清般重复道,“田木?”马上,他又好似一下子回想起来的样子,说道,“就是去年和文珊……”田木打断了他的话,点了点头。 “你刚才说什么?”田木问道。 “我说你像纳斯塔西亚。” “哦,我可没有她那样痛苦的童年。不过,她确实应该是一个漂亮的女子。” “不过,我又觉得你特别像斯嘉丽。”弘毅说。 “你可真会说话。”田木笑着说,“你叫什么名字?” “弘毅。我的笔名文孤,不知道……” 田木打断了他的话,唇间带着笑说,“我读过你的文章,我觉得你可能适合写现实主义题材的。” “我把这句话当做批评。”说这句话的时候,弘毅觉得心里的铁树开花了。他的心里涌现了一种奇怪的感情,这让他想起呈叶——这时候,他打量中手中的爱情沙漏,他对呈叶的爱情已如细沙全部坠落沉底——同时,他感到一阵惊悸,自己难道爱上了田木?田木临走之前给了弘毅一根口香糖,一盒牛奶,一根巧克力。弘毅看着旁边空空的座位,感到自己的心里也空了一般。 在爱情里,我们最常想的一个问题便是对方是否也怀着同样的爱,但往往我们的思想成了一面镜子,我们错把自己的爱在这面镜子中的投影错认为对方对我们的爱,这便给了我们希望。爱是靠希望存在的,正如虚幻依赖于想象。现实中失落的爱情痛苦正是靠着这面镜子得以重获征服爱情的勇气和希望,可归根结底不过是错觉。这就像我们发射信号,对方或者回复信号或者反射我们的信号,但我们经常将这些反射回来的信号(其实是我们自己发出的)当成对方的反馈。在爱情里,有的是这样的把戏。 第三十八章-2 次日,弘毅又来到图书馆。田木坐在同样的位置上。这不免给了弘毅胡思乱想的机会。看到弘毅皱眉,田木仿佛猜到了他的心思,脸上浮现了笑容,那意思仿佛在说,“别多想,”田木说道,“我一直在这个位置上看书,好几个月了呢。”“那我可以一直坐旁边这个位置吗?”弘毅把这个问题当成对爱情的第一次进攻。田木笑了笑,意思是说,如你所愿。 接下来几天弘毅都坐在田木旁边看书。他们并没有说太多话。因为弘毅不知道说什么,而看样子田木是不会主动开口的。弘毅已经得到了接近田木的机会,他后来了解到他的位置空空如也长达数月,因为田木总把身边的人赶走。看上去他似乎离幸福更进一步了,更有机会接近爱情的本质,但弘毅的心中却生出一种由衷的叹息,他并没有为此感到高兴,相反他被赋予了一种奇特的伤感,这种伤感笼罩了他的生活。有时,他走着走着停下脚步思考,是因为自己找不到通往爱情殿堂的路了吗?还是因为自己爱的太汹涌却得不到一个宣泄的口?或者是因为自己已置此身爱情中、此心犹在爱情外? 他试着和田木聊天,但田木总是一副冷冰冰的样子。初见时的热情早已消失不见。她仿佛变了一个人。其实爱情之轻舟行至此处还算有惊无险,沿途那看似险滩险阻的危机竟然一个个主动避易。多次扬帆起航,发誓在爱情之海扬帆破浪,又一次次船毁人坠,但并未打击到弘毅追求爱情宝藏的炙热渴求。弘毅约田木喝咖啡,田木竟然同意了。弘毅把这当成一次曙光,不过他认为不能掉以轻心,一是命运喜欢捉弄他,二是爱情女神也屡次让他难堪。不幸的事,或者说意料之中,田木欺骗了他。事后,她以自己有事在身解释自己未至之由。 有一天,弘毅想看田木又在看什么书,就拿过她旁边的书过来看了看,正好田木进来了。在那一刻,弘毅脸红得像偷吃糖果被母亲发现而不知所措的小孩,愧疚地看着田木,委屈地说道,“我只想看看你在看什么书。”田木倒像一个故作威严的母亲,双手叉腰,板着脸憋着笑说道:“下次可不许偷看了。”接下来几天,弘毅感到只要田木一走近他,他就有一种“不敢问来人”的忧惧。事实上,他想仔细看看田木的脸。他觉得自己已经认识她好几天了,但却没有看清她的模样。现在,他已经不再认为她是纳斯塔西亚,也不是斯嘉丽了。前些日子,正是这两个女人的灵魂让他爱上了田木,而现在她们又从田木的精神中逃跑,留给他一个已然深爱着的田木。弘毅对田木有着诸多幻想。他认为她是这样一种女孩——出于某种神秘的自信,他坚信不疑自己的猜测——他只需要默默的守候,不需要去思虑什么,她只是表现得很孤傲、很冷静,但她的内心温暖和善,他的一举一动她都看在眼里,也记在心里,她会给他加倍的快乐作为回馈。她是一个至善至美的天使。自从陷入了这段感情,弘毅几乎懒于思考,以致于他的现实主义作品写得一塌糊涂。小杳小心翼翼地问他,为何他的笔锋生锈了?相反,他写了越来越多浪漫主义作品。秦风曾经说过,弘毅没有浪漫主义天赋。云心每次看了弘毅的文章都能笑出声来。这些文章蹩脚,无病呻吟,满纸荒唐,感慨颇多,俗不可耐。弘毅坚持要给田木读他的文章。第一日,田木只赞道,“妙啊!”第二日,田木又赞道,“高啊!”第三日,田木已不再听他的文章了,她说:“你的文章写的确实不如云心。”弘毅听了一阵气馁。 爱情对于弘毅来说,属于枯木逢春。自从遇见呈叶之后,他便对爱情失去了兴趣。田木让他变得像谬法一样疯狂。长期克制的生活如果不是导向更贞洁的巅峰,它只能在某个瞬间分崩离析,这是因为意志再坚定总是建立在人性的基石之上的,而人性总不是那么稳固。弘毅想了解她,以表达自己的关心,这种关心不是刻意为之,而是在爱情中油然而生的一种细腻而琐碎的情感;但似乎她总是排斥这种无微不至的物质和精神关怀——对此,弘毅一方面赞赏她的特性独立,一方面又在暗自揣测她已经十分厌烦自己。 爱情里的海市蜃楼太多,以致于我们看到真正的风景也会产生怀疑。弘毅觉得她多变,捉摸不透,他在爱情的探索中不知所向,不知所往。他觉得她忽近忽远,这种冷淡和淡漠叫他心中的爱意挥发不少。弘毅在想象中绘制出色彩斑斓的爱情蓝图,但现实却总是在他的爱情画卷中乱涂乱画。 有一天,田木的座位一直空着,她桌子上的书也不见了。弘毅特别恐慌,怕她永远不会再出现了。只要有同学来弘毅的旁边坐下,他就提醒他们,“这儿有人了。”这些座位本是公共座位,但田木早晨来得很早去占座。前几天,弘毅看到她桌子上的水晶鞋,便问她,这是做什么的。她说,她每天早晨五点钟起来练舞,一直练到七点才吃饭,这便是她练舞的鞋。弘毅说,那一定很累吧。田木点了点头。到了晚上的时候,依旧不见田木的身影。弘毅的心沉到了谷底,仿佛生活一下子失去了希望。深夜,当他走在主道上,望着橘黄色的灯光,觉得孤独万分,云心曾说邮苑的夜晚风光的美丽有一半要归功于这浪漫的橘黄色灯光,可如今,他却觉得凄清不已。他低着头走着,好似失魂落魄,当他走到时光广场的时候,突然听到有人叫他,“弘毅!”他不用去看,就知道喊他的是田木。田木正站在道路的另一边。他激动地竟没有挪动脚步,他望着街灯下美轮美奂的田木,心潮涌动,既快乐又痛苦,复杂的情感攫取了他的灵魂。“你今天去哪了?”凝视了许久之后,弘毅才开口问道。黄色的光芒落在田木的脸上,仿佛溅起几道星芒,她的侧脸掩映在黑暗之中,黑色的眸子闪现着亮光,微笑着,在这一刻,在爱情的灵感下,弘毅猛然间明白了浪漫主义的意味——以往他用思考来度量浪漫主义,他总觉得浪漫主义就像泡沫一样经不起现实之光的照射——他感受到内心深处与现实中的艺术美的共鸣,从而使得理智与感情和浪漫主义达成了和解。弘毅的心如同久旱逢雨一般饥渴和快乐。“我去外面参加比赛了。练了一天,好累。”田木说着,跺跺脚。“你明天还来吗?”弘毅忐忑地问。田木点了点头,给了夜色一个精致的背影,弘毅望着这个灯光下梦幻般的存在,觉得她走得越远,他的心就越冰凉。 第三十八章-3 云心早早发现了弘毅的变化,但他并未向弘毅探明究竟,而是像个侦探一样默默地观察着他。弘毅的话更少了,常常边看书边笑,喜欢去图书馆了,晚上发疯似的写文章,他的眉宇之间多了一种感情,既非快乐也非痛苦,那是一种挣扎的表情。弘毅回来之后,马上写了一篇《邮苑之夜》。他拿给云心看。云心一眼就看出这篇文章与以往作品的不同之处。他惊讶地看着弘毅。弘毅满脸洋溢着快乐走过来把手搭在云心的肩膀上,云心为他这种改变感到高兴,他说,“我终于感受到了!”“那种美!”云心的眼中也闪出同样的光芒。“啊!”云心激动地握住弘毅的手,“感受是打开浪漫主义大门的钥匙,你已经得到了这把钥匙!”作家常常感到自己笔力不足,无法透彻地把握现实世界的本质,其原因就在于他们缺少对应的钥匙,以至于他们无法看到事物的内核,仅限于描摹表层现象。而这把钥匙是得之不易的,且只能通过自己的手来亲自获得。云心也给弘毅看了文珊给自己写的纸条,小小的纸条上写了几个字:唯爱你,云心。云心前番多次请求文珊给自己一个信物,可她就是不许。她说自己宁可把这份爱说出来而不是写出来。可是云心犯了文人的通病,非得叫她写出来。后来,文珊给了他一张小纸条,被他奉为珍宝藏在两本书之间。次日,弘毅把《邮苑之夜》拿给田木看,田木慧眼识珠,一下子也辨别出这篇作品的精妙之处。“这位女子……该不会是我吧?”田木问。“是的。”弘毅点点头。“我哪有你写得这么美!”田木也感受到文中沁透灵魂的美,“是没有。”弘毅开了个玩笑。 “你昨天去哪里比赛?” “北大,”田木提起了兴致说,“等到我进去的时候,里面坐着四个面色严肃的中年男子,他们一言不发,死死地盯着我。我做完了自我介绍,感到十分紧张,”说着她颤抖了一下,“几位男老师说了声:‘开始吧。’我简直都没有看见他们的唇在动。我很快跳完了。我都不知道自己是怎么跳完的。我觉得自己跳得很糟糕。”弘毅安慰道,“你每天那么刻苦地练舞,肯定表现得非常完美。”“哪有,”田木皱起浅浅的眉头,不知不觉压低了声音,“我跳完了,几个老师什么话也没说,我看了他们一眼,有个老师说,‘你可以出去了。’我一愣,另一个老师又叫道,‘下一位!’我低着头出去了。但是我没走,我趴在门口偷听,我听见有个老师说,‘你看看她,这舞怎么能这样跳呢?’”弘毅听着,仿佛看到田木正趴在门口,弱小又无助,可怜地从门缝里偷听老师们的议论,他觉得心像雪一样化了。他看了看田木,她显得那么楚楚可怜,完全不像之前那么独立、孤傲、冰冷,而是像小女孩一样胆怯、害羞、可爱,这个时候她一点也不像纳斯塔西亚,也不像斯嘉丽,她更像幼年的康素爱萝,聪明又可爱。弘毅从未见过田木如此的一面,就好似从前的田木只是一个灵魂的外壳,而外壳之内的她则是如此的温柔、和善、亲切。在她的冰山下藏着一座火山,弘毅心里想到。 凡萱也发现了弘毅的变化。她问弘毅有什么开心的事情吗,弘毅避而不谈田木,谈起了浪漫主义写作。凡萱为弘毅感到高兴,她读了那篇文章。秦风称赞弘毅已经跨上了第一步台阶。关于田木,弘毅只告诉了云心一个人。云心答应为他保守秘密。不过,李恒有一天也发现了这个秘密。 “你谈恋爱了?”李恒看着阳台外枝繁叶茂的杨树,夏天已经到来,他笑着问弘毅。 “没有。” “没有?” “我觉得那不算爱情。她不喜欢我。”弘毅说。 “但是你在享受这份痛苦,”李恒收回目光,猛一拍手,叫道,“对喽,那就是爱情!” “她叫什么名字?”李恒问。 “田木。” “哪个田木?”李恒突然表情凝重地问道。 “之前,我们曾把她和文珊相提并论,对,就是她。”弘毅说。 李恒叹了一声气。“你也认识她?”弘毅问。“我也倒想认识她呢。”李恒笑着拍拍弘毅的肩膀。 田木有时候会给弘毅讲她的家庭。她说,她爱她的妈妈,她是一个最最亲善的人,她们像姐妹一样亲密让她的爸爸很嫉妒。她也爱她的爸爸,他从来没有发过脾气,尽管他看上去很强壮。她是家里的独女,爸妈都很爱她。每年过生日的时候是家里最幸福的时候,大家忙着祝福,忙着许愿,把生活中的烦恼通通忘光。每当田木讲到这些的时候,弘毅就十分专注地听着,想象着他们家的模样,他的爸爸妈妈的模样。这也是弘毅最快乐的时光,仿佛爱情又给了他希望。但在这段爱情里,爱与痛并存,他常常也因此在爱与不爱之间徘徊,而这份痛苦也叫他患上了爱情中人们的通病:猜疑。每当不见田木身影的时候,他总是惴惴不安,怕她离开,再也见不到她。田木有时候穿一件粉色的衣服。有一天,弘毅看到穿着这件衣服的她陪着一位男子在邮苑散步,他顿时妒火焚烧,跟着他们走了一路,后来当那位女子转头的时候,才发现那并不是田木。他顿时笑了,他突然觉得自己像斯万一样充满妒意,他甚至意识到自从遇见了田木,他仿佛变了一个人。从前的生活,他一步一步地走,思考、写作都是脚踏实地的;可是爱情像一片云,他如今踩在云端,思考、写作全是乌虚缥缈的——并且,这样的生活充满了痛苦的挣扎。 不过很快,当弘毅发现自己爱情里更本质的东西,他几乎感到一阵绝望,因为他感到一阵危机,这种爱情中的危机来得尤其强烈(况且是爱情萌芽将要面临灭顶之灾时),他发现自己所谓的爱情的唯一维系之物便是两张紧邻的桌子。田木不在的时候,他就端详这张桌子,可是他只能看到过去和现在,看不到未来。离开了这张桌子,他便是他,田木是田木,再无所谓爱情。如果哪一天这张桌子被剥夺了,那么他也将失去一切,爱情只留给他一个通往终点的断桥。 第三十八章-4 凡萱听说弘毅最近常来图书馆,她也想和弘毅一起看书。图书馆弘毅去的多了,做兼职也便少了。有时候凡萱整天见不到弘毅。那天,花儿姐问凡萱,怎么最近看不到弘毅。凡萱称他很忙。凡萱回去告诉弘毅说花儿姐想他了,他也便来了。回去的路上,凡萱问他,“你最近在图书馆看书吗?”弘毅点了点头。“我也陪你一起吧。”凡萱说着,露出轻松快乐的样子。弘毅有些迟疑,片刻之后才说道,“我……你先别来了,过一阵子,我们一起自习。”凡萱听了有些沮丧,不过她依然看到了希望。 过了几天,凡萱准备去图书馆找弘毅。凡萱拿着一本《红楼梦》,上了楼梯。一进门,她就看见了弘毅,弘毅在低头看书。她心里顿时像喝了蜂蜜一样甜。弘毅的旁边有人,她便静悄悄地躲在了弘毅的后面。看着他宽阔的背影,她又感到了一种熟悉感。凡萱不常来阅览室,她开始打量四周,突然她发现弘毅旁边坐着一个漂亮的女子。她盯着女子看了半天,突然感到一阵恐慌,她有一种不祥的预感。她又看看弘毅,她总觉得弘毅在不断靠近这位女子,而且不断地用余光看她。凡萱捂着胸口,心跳得很激烈。这是不可能的,凡萱在心里安慰自己。她准备从背后轻轻戳他一下——这让她想起弘毅常常和她玩的把戏,当他们并排走着的时候,弘毅有时把手伸到她的另一边戳戳她的肩膀,让她误以为有人在背后叫她,前几次他的把戏都骗到了她,后面她虽然意识到了,却还是假装被骗到了。就在凡萱伸手的那一刹那,弘毅突然把头扭向旁边的女子,凡萱猛地一惊。 “你就不能留下吗?”弘毅问旁边的女子。凡萱听了,这才知道他们原来是认识的。 女子没有说话,不过转了半个头看向弘毅。凡萱看到了女子的侧脸,立刻被她的气质震慑到了。 “田木?”弘毅低着叫道,催她回答。“田木。田木。田木。”凡萱好半天才想起这个曾经和文珊闹得邮苑沸沸扬扬的女子,竟然是她,她竟是这般美丽典雅又孤傲独立。凡萱屏住呼吸看着眼前的一幕。 “我真的不能再在这里待了。以后我的比赛很多,根本没有时间看书。”田木终于开口。凡萱死死地盯着弘毅,他的嘴唇在颤抖,他的眼睛盯着田木,而田木也看着他。 “我每天给你写一篇文章。”弘毅仿佛下定了决心说道。这句话深深地伤了凡萱的心,因为她曾经请求弘毅为自己写一篇文章,弘毅推辞了很多次才肯下笔。可现在!他竟然卑躬屈膝要把自己最珍贵的文学天赋献出去,而对方或许压根就不屑一顾。他到底有多爱她!凡萱觉得自己很嫉妒田木。 “不,”田木果真拒绝了,“要说《文澜报》里我最喜欢的作家,第一非‘冯谦’莫属,第二是云心。你的文章……算了吧,你读给自己的朋友听吧。” 弘毅感到心痛,他又觉得一阵心喜。只要这个时候他承认,他就是冯谦,说不定田木就会爱上他(这正是自己朝思暮想的事情)。但他绝不愿说出这个秘密,来换取重新获得田木的青睐。这个秘密只有秦老师知道。自从他打算掩饰这个秘密以来,这个秘密也成了他内心世界的一部分,由这个秘密支撑形成的那一部分内心世界仿佛变成了一个穴居者,一个犬儒主义者——惧怕光明,惧怕暴露。年轻人在追求爱情的时候,往往希望让自己变得更普通,他们仿佛处心积虑地掩饰自己的特长,以使得平凡的、普通的的自己获得对方的青睐——而事实上,正是被隐藏的那部分自我可以成为博取爱情的筹码——就像一个青年富翁往往伪装成一贫如洗来取得爱情。爱情的盲目性导致其宿主必须具有一定的吸引力(无论是表面的还是内在的),来确保自己的价值得到了对等的体现,这倒无损于爱情的伟大与高贵,毕竟这一特性爱情承袭于更高层次的人性。如果说挽回田木只有这一种可能(承认冯谦即是自己),他也不愿说出来(这个秘密是高于爱情的)。很多读者都在寻找冯谦,而弘毅则声称自己是一个已经毕业的邮苑学生。 田木等待着他的回答。凡萱则被眼前的一幕所惊倒,她看到了不一样的弘毅。她终于向自己承认,弘毅是不爱自己的,而从前她则是不断地敷衍自己不去思考这个爱情中最本质的问题。不过,凡萱还没有死心。 “你听我说,”弘毅突然仿佛下定了决心一样,喉结动了一下,一把拉住了田木的手,出于某种震慑性的力量,田木竟然没有挣脱,吃惊地看着弘毅。凡萱看见了,伤心地掉下泪来。 第三十八章-5 “你是学舞蹈的,你应该理解艺术。”弘毅说道,此时的弘毅严肃又冷漠,仿佛变了一个人,“一直以来,我不愿显示我这种人格。田木,你是第一个让我这样做的人。我是一个矛盾的人,我有两种人格,一种我称之为‘理想人格’,一种我称之为‘现实人格’——事实上,这两种人格是对立的。我从来不愿意在现实中显露出我的另一面,我理想的一面。你应该对艺术进行过深入思考。艺术在创造更多精神食粮的同时,它也在不断剥离艺术家看待生活的真实性,一个天分越高的艺术家几乎透过艺术来看待生活,这便使得艺术与生活、虚幻与真实之间产生了隔离。而我陷入这种理想与现实的对立境界已经久矣,从某种程度上来说,我是痛苦的。我爱上了你,我的现实人格爱上了你(理想人格不会去爱任何人,任何事物,他只爱自己)。有一次,我做了一个梦,我梦见自己是个女性。我明白这个梦境的意义,这个女性即是我的理想人格,那是一个自私而伟大的人,只为攫取一切最高精神享受而不惜停留在虚幻世界让现实崩塌。事实上,自从我遇见你,这两种人格便开始了斗争。从前,他们也会斗争,不过现实人格总是溃败。我用理想人格生活了十几年,在这些日子里,我在思想之境里痛苦挣扎——那个世界是现实世界的映射——我甚至无法理解现实生活,我痛苦,无助,只能寻求知识。我从不去追求爱情,因为理想人格只喜欢思考和写作。我大概成为了自己——我的思想——的奴隶,这样说也许很可笑,只有在长期思考活动下才会获得这种困扰,尤其是对艺术的思考。疯狂的艺术家不惜跨越现实到虚幻的艺术之境中寻找灵感,而这时一条积重难返的道路。自从我爱上你——我的现实人格爱上你,我发现这种人格控制了我,我很少去思考,但是我却触摸到了真真切切地生活。想要让一种人格生活,那只能让另一种人格成为观察者。如今,现实人格操控了我——如果你像我那样生活十几年,你就知道当我触碰到结结实实的现实是多么的幸福——每天我走在路上,我呼吸着空气,我真真切切感受到自己的存在!啊,仿佛我获得了重生!事实上,你不阻止我,我能一直说下去。最亲爱的人,田木。”弘毅松开了她的手,他激动地流下泪来。田木怔怔地看着他,仿佛第一次认识弘毅。凡萱听了这番话,这才了解了弘毅。有一天,弘毅告诉他,“我不是我。”她以为弘毅这是随口说说。很多次,他看到弘毅在喃喃自语,脸上露出复杂的表情,她以为弘毅在思考问题。原来他是这么的痛苦啊,凡萱在心里喊道,她没有发现在自己的内心深处涌入了一股隐秘的力量,这种力量使得她对弘毅的爱更深了。可是,一个人站在崔巍高山前即使为它的刚毅雄壮感到敬仰,便同样也会为自己无法登攀而感到痛苦——这座高山随着自己的敬仰而升高,也随着自己的痛苦也降低。凡萱早已泣涕涟涟。 田木收回自己被握得发红的手,怔怔地看着桌子。她从来没有听过这样的言论,如果不是出自于对弘毅由衷的信任,她决计认为他是一个精神混乱的人。一个人假如看不到生活和命运的繁复,那便是他没有体验过生活的广度和深度。生活中的真理同时适用于思想之境,一个人假如没有进行过深刻的思考,他的大脑也将空空如也。田木正是认识到了这一点。她从来没有想过这些问题,关于人性、命运、人格的问题对她来说就像是禁区,远远张望就能使她感到恐惧。弘毅用这番言论征服了她。 “我不走了,”田木的像个母亲一样安慰受伤的弘毅,“我可以陪你一段时间,但我终归是要走的。以后我参见的比赛会越来越多,看书的时间会越来越少。” “我爱你,田木。”弘毅哭着说。 田木似乎认同了这个现实,点了点头。这时候,凡萱却哭了跑了出去,田木对弘毅说,“方才,她好像一直看着我们。”弘毅一看跑过去的声音,立刻认出了凡萱,他追了出去。 “凡萱。”弘毅叫着顺着楼梯跑下去的凡萱,心中一阵忧惧。 凡萱头也不回的跑出去了,楼梯上仿佛还留着她落下的泪。弘毅来到图书馆门前,凡萱已经不见了身影。他的心情沉重,他说出了自己的秘密,又伤害了另一个人。爱情啊,总有人为此受伤。 低头痛苦的凡萱默默地走着,想着弘毅不爱她,愈发伤心。从前,她可以用谎言欺骗自己来给自己造成爱情的假象,可是这谎言一旦戳破,它便像泡沫一样破裂了。她没想到她爱的人爱上了另一个人,而这个人比自己好上十倍八倍。她越痛哭,越是想起弘毅的脸,一想起他,她又更加伤痛。她走着走着,一头撞到了一个人。她抬头刚要道歉,却发现他是荀昭,只有在此时,她才突然明白了荀昭的痛苦,她凭借自己善良的心推己及人想到荀昭承受的痛苦不亚于自己。爱情就像一段长跑,每个人都追求前面的背影,结果谁也得不到谁。你怎么了,荀昭问道。我没事,凡萱用胳膊擦着眼泪说道,可是眼泪还是不停地往下流。荀昭递过一包纸巾。她怔怔地接过纸巾,也没说感谢,只是想着,如果他是弘毅多好。爱情就是这样,它是一个单向箭头,我们只会关注箭头指向的对象,而对箭头末端视而不见。凡萱没有接受荀昭试图安慰自己的好意,她宁愿自己痛哭流泪,也要在他的面前表现得很坚强。 第三十九章-1 弘毅发现凡萱像变了一个人似的。他们走在一起的时候,她总露出和善的微笑,仿佛忘记了过去。可是弘毅从她的笑容里看到了隐藏的苦痛,她的眼神总是显得那么忧郁。何玉发现凡萱喜欢照镜子了,可是她总是唉声叹气,怪自己没有生就一个美丽的面孔。她觉得自己皮肤黝黑,个子小,身材瘦弱,这都是幼时营养不良和繁重的农活导致的。她有时生出命运多舛的想法,恨自己不是何玉这样的小家碧玉,恨自己没有田木那样出落得亭亭玉立。看着落地镜里的自己,她第一次自卑了起来。她摸摸自己的额头,宽阔而黝黑,她从不留刘海,因为她想显得干净利落,她生气地鞭子松开了,乱蓬蓬的头发一下子扑了下来,她发觉自己变得好看些了,可是过了一会儿,她又讨厌自己这可怜的短发,她暗恨没有田木那样的飘飘长发,她嫌弃自己的鼻子,不像女子的那般玲珑,她嫌弃自己的嘴唇太过宽大,她讨厌自己的牙齿不够白,总之,在自己眼里,她浑身都是缺点。如果说自信使人放大自己的优点,那么自卑则放大自己的缺点。她是一个朴素的女孩,身上有一种朴素的美——这种介于庸俗和高雅之间的艺术美仿佛在张扬和谦逊之间找到了协调,从而形成一种独特的美。朴素并不是贫穷导致的,但的确贫穷涤荡着她的灵魂让她变得质朴。何玉甚至嫉妒她的气质。可是一个女子常常去比较,这样她便很难发现自己身上的美。她向何玉学化妆,她准备留长发,穿高跟鞋。可是模仿,要么程度不够,要么方向错误。凡萱看上去很奇怪。弘毅见了她皱起了眉头。终于有一天(事实上,她也没坚持几天),她厌倦了这一切,她不再去模仿别人了,她扎起了头发,她要在灵魂上打扮自己一番。 弘毅告诉田木,他对她的爱是“无爱之爱”。田木让他解释。弘毅说自己对她的爱已经从现实人格过渡到了理想人格,这时候,田木反驳说他曾经说过他的理想人格不会爱任何人任何事只爱思考和写作,弘毅解释说,这种过渡来得毫无缘由,这正是自己所说的“无爱之爱”。至于这种爱情,到底是出自“爱”,还是“无爱”,弘毅没有解释,他自认为这种爱情是前所未有伟大的。弘毅为田木为了一件衣服。田木坚持不受。弘毅坚持赠予。后来田木勉强接受了,并告诉他,以后莫要送她礼物。自从弘毅向田木宣告了“无爱之爱”之后,他意识到一个可怕的可能,那就是他并不爱田木,他明白在寻求爱情的证明中,即便穷举了所有爱的例证,一个不爱的反证就可以推翻所有结论。不过,每天和田木在一起,他和快乐,田木不再像以前那样冷漠了。弘毅有一个渴望,他希望田木好好看他一眼,能给他一个由衷的微笑。于是他经常等田木回来的时候抬头看她,可是田木好似猜到了他的意图,故意把目光移向别处。弘毅觉得这个微笑具有独特的意义,他思前想后认为田木从来给予自己一个郑重的微笑,在他看来,得到这个微笑无异于得到了爱情的本质。每次田木好像故意给他难堪,当她要转头的时候马上把目光转向另一边,仿佛把将要施舍的爱悄悄收回。纵然田木已经明确表示自己不会爱他,但弘毅却总怀着一种虚无的希望,继而被现实轻描淡写地戳破,前者的一线生机从而彻彻底底变成直截了当的了无可能。弘毅发现,挽回了田木并没有改变这段爱情的本质,他依旧在痛苦中挣扎。他常常感觉自己踏上了爱神之翼,将要腾空而起,这时候有人便会在背后刺他一下,让他从高空坠落,他吃痛回头一看,原来是田木,可悲的是,当初便是田木亲自把他扶上爱神羽翼的。 此后,弘毅多次向田木表示自己的爱情,而田木也“洗耳恭听”。吐尽真言后的复杂心情宛如一场浪潮之后沙滩上席卷而来的种类万千的大鱼小蟹,搁浅的鱼儿翻滚着,小虾、螃蟹到处爬——这种爱情的告白并没有给弘毅带来平静,反而带来了浮躁。爱情中的心灵好似有说不完的话,他们非得把满腹爱意原封不动地传递着被爱的人,也不考虑对方接受与否,可堪承受。他们认为仅凭这种精卫填海的勇气、愚公移山的毅力、夸父逐日的意志就能取得青睐,可是爱情的特殊之处就在于不走寻常路。 有时候,田木一走好几天,留下空荡荡的桌子。弘毅便觉得自己对她的感情变化了(事实上,这份爱情一直飘忽不定),要研究它,我们非得设定一个定义域才能求它的值域。可惜即使如此,弘毅也越来越爱田木,因为爱情是个时间的积分,有时候爱消失了,那也是个零,总体来说随着时间的推移,积分面积的增加,爱越来越大。田木回来了,弘毅有时觉得那份感情便不在了。爱情的朦胧感时断时续,她的归来总带着现实的意味,使他从爱情的旋涡里带着伤痕抽身而出。可是,自从陷入了爱情,弘毅便失去了理智。曾经当他身处爱情之外,他拥有足以藐视爱情的力量;而此刻他已成为对爱情顶礼膜拜的忠实奴仆。他仿佛与魔鬼签订了条约,把自己的灵魂贩卖给“取悦”。弘毅从不知道自己是如何受伤的。不断纠缠的爱情慢慢变成一团格尔迪奥斯绳结,挑战者非得有亚历山大的决绝和勇气才能破解绳索。正是田木的善良慢慢缠绕,把弘毅捆在其中,这种善良给了弘毅错误的希望,到头来三番五次地扎伤他。然后,弘毅绝不为自己的挫伤感到痛苦,他反而认为自己变得更加强大了。 第三十九章-2 弘毅依旧经常受到小杳的邮件,小杳不忘常常提醒弘毅,他们可以见一面,吃个饭喝个咖啡。弘毅自然不可能答应。小杳提道,自己是一个有追求的人,她有很多梦想,她以后要环游世界,说着她顺便问弘毅愿不愿意和她一道。两人邮件往来已有半年之多,聊天便不限于文学创作。有一天,弘毅问小杳,如果爱一个人又得不到该如何是好。小杳说,她也想问弘毅这个问题。弘毅笑了笑,看到小杳发过来的邮件,“冯谦,我会一直等你的。我已经爱上你了。你是一个善良的人,有着一个善良的灵魂。”弘毅在心里也默默坚定了信念,他也要默默等待田木。小杳爱上了他,他并不认为小杳爱的是他本人,他回复小杳,“小杳,非常欣慰你对我作品的认可。至于你说的爱,你爱的是那些文字,不是我。”弘毅想到,不是言语没有力量,而是这份力量没有光环,否则它可以照亮一切心灵。他正要用言语来感动田木,他告诉小杳,“谢谢你让我明白文字的重要性。” 一天,弘毅递给田木一张纸条。田木拿过来一看,上面写着:“一阵错愕之后,我的爱情之舟又重新起航,与以往不同的是,这次依旧驶向沉船的方向。自从追逐爱情,我变成了一只失去了理想的困兽,整日整日地奔跑着,我折断了自己引以为傲的翅膀,拔光了威风凛凛的翎羽,锋利如刃的爪牙也纷纷断裂,我狼狈不堪,只好避易百兽。”弘毅看着她念完。田木说:“我给你讲一个故事。上一周,我在图书馆认识了一个男同学。我向他请教了很多‘通信原理’的问题,我们相谈甚欢。昨天,他给我告白。我告诉他,绝无可能!”当弘毅听到最后一个词的时候,他怀疑这是田木故意告诉自己的,他忘了方才他还为田木与此人“相谈甚欢”而愤怒,他只觉得最后这四个字像炸弹一样炸响在他的耳畔。这个故事是什么意思呢,弘毅在暗忖,莫非是借此言彼,另有所指。田木用手戳了戳发愣的弘毅,微微蹙眉,问道:“你怎么了?”弘毅看了看田木,问道:“这个人我怎么没见过?”“你当然没见过。”田木笑嘻嘻地说,这让弘毅更加怀疑这个故事纯属虚构。走在路上,弘毅左右揣摩这个故事,这仿佛是田木故意对他说的。这个故事对他的打击很大,因为他觉得故事中的男子其实正是他本人。他重又沉湎于悲伤之中——对田木的爱让他在悲伤和快乐之间徘徊,自然,悲伤逆流成河,而快乐只能逆水行舟——至于“沉湎”,弘毅有意为之,至于“悲伤”,却是无意识行为,长期与悲伤为友,弘毅熟悉了那种爱情的痛苦(痛苦使他感到爱情的存在),这使得他与悲伤相处不再厌倦,反而有所依恋。弘毅不断地揣摩自己对田木的爱情,他发现了对应于“无爱之爱”的一种状态,他称之为“无心之心”,他下意识地把所有的失落、痛苦、悲伤、沮丧存放在“无心”之中,好似它是一个储存器,这样他并不是显得过分悲伤。发现了这种心态之后,他甚至有些雀跃,他连忙告诉了小杳,“我发现了一种至高无上的心态,我称之为‘无心之心’,这对于爱情有着颇多帮助——不仅仅是如此,假如以‘无心’来面对生活,我们便成了生活的主人。此心无心,并非无心、有心,而是高于心,不系于心。若是如此,命运能耐吾何!有了这种心态,我摸摸向心头(内心依旧一片拥堵),但用无心之心来体悟,这种默然与以往不同,因为痛苦消失不见了,爱(我对她的爱)融入其中——这是一种无言之爱,无谓之爱,无爱之爱——不过我依旧觉得‘无爱之爱’没有达到我所追求的至纯至粹的程度(尽管它别出心裁)。”小杳回复说,不甚理解。弘毅也不多加解释。接下来的时间,他贪恋地、迷恋地看着田木的脸,田木有所发觉,却只是嫣然一笑不发一言,弘毅看着他爱的人,感到自己的爱离自己那么近,那么清晰,他内心涌现出源源不断地幸福感,她因此愈发怔怔地看着田木,甚至情不自禁地拍起手来,他感到爱情这个伟大的概念,就像太阳一样,无论从哪个方向都能射出温暖的光,从哪个角度都能生出非凡的善举。 田木是一个善良的女子。与她相处时间越长,越能发现这一点。她虽然静默、孤傲,看上去像一座冰山一样拒人千里之外,听她说话时好似冰沙漫天冻得人瑟瑟发抖,但她的内心并不是这样。她总是在默默地说着话,弘毅认为。每个人也许有两种性格,而我们只能看见一种,另一种留给自己。弘毅看到这颗善良不俗的灵魂下另一颗高贵的灵魂,并为此感到惊绝。他认为自己应该感谢田木,这份感谢又化成爱意增加了他对田木的眷恋。有时候,他觉得田木像个小孩一样,有着很多幼稚的想法,遇到困难迟疑不决,对妈妈有所抱怨,她也想平常人一样,再平常不过——可是不能,他绝不能认为田木是一个普通的女孩,假如相知之后他发现田木普通、平凡,他宁可不去了解她,他只有把她放在极其崇高的位置才能确保他对她的爱情之力永不枯竭。田木给了弘毅去感受爱情的可能性,她的温柔和顺正是爱情生长的土壤(尽管她表现得很冷淡)。假如一个冰球包裹着一个火球,我们是不会不感受到它内在的温暖的。田木正是如此。对于爱情,弘毅有很多荒诞的想法,这些想法大多产生在他的幻想沃土上,但当他将其移置到现实中时,大多已经枯萎。就像一个不知道如何写作的人,他的笔下也便有无限种写法。在爱情里,初出茅庐者亦是奇思妙想,异想天开。譬如弘毅不知道如何保持恋人的谈吐,如何酝酿爱情的氛围,如何保持恋爱中的举止。然而这些东西从来都不是应该如何,而是随心而动,就像写作,从来不是这一段应该使用什么技巧和手法,而是让墨汁自然而然地从笔尖流出。爱情也像其他事物一样是一个探索的过程,不应该囿于前人的经验之墙,而应该站在这些经验的根基上。弘毅向云心和李恒讨教了不少爱情的经验,可这些经验弊大于利,因为弘毅偏执拘泥,反而弄巧成拙。他的这些小把戏让田木哭笑不得,却也没有阻止他继续进行他的爱情实验。总之,弘毅的小把戏好似,“敌军围困万千重”,而田木则“我自岿然不动”。不过,爱情是浪漫主义最好的养料,弘毅笑着对田木说,“你是灵感”。在这段爱情追求里,弘毅慢慢打开了心扉,他的浪漫之心开始跳动起来,而这正是创作灵感的源泉。 第三十九章-3 弘毅对田木说,“我爱你,我也希望你爱我——但是我要提醒你的是,我希望你并不要爱上我,我怕你因为看到我身上这一星半点的爱情火花所产生牢靠的爱意之后更因看到全部的爱而更加忘乎所以地爱我,我恐怕这份炙热的爱是你远远无法承受的,它只适合我这样的人——我这样受爱神掌控可以随时为爱殉身却又可以骤然挣脱爱的束缚的人(我的确可以马上不爱你,可是我不许我这样做),我现在渐渐明白,爱得越深,反而挣脱越容易。我想这个挣脱只能一鼓作气,否则再而衰,三而竭。”田木听了,笑着说,“你为什么总是想这么多呢?这样可累了。”弘毅心里想着,田木不爱自己也并不是什么坏事,因为“幸福没有故事可言”。弘毅不断思量着自己,他觉得这份爱情既沉重又快乐,他在不断改变自己,以使得爱变得既轻松又快乐,这样他的“无爱之爱”也能和现实重合了。他不断地把自己在爱情中的感受写下来,用“文孤”的笔名发表在文澜报上。秦风看了他的文章,说他的浪漫主义写作已经渐入佳境。外国作家常常对于爱情使用具象化的语言描写,而这一技巧无疑被弘毅在不知不觉中学会了。使用精妙的语言描摹爱情,让弘毅更加了解爱情的内核,也因此更能真切地感受爱情,而这个过程源源不断,使得他更加渴求田木的爱情。浪漫主义的天敌是思考,它从不向思考敞开大门,却对一个叫做“感受”的朋友夹道相迎。幸运的是,在这份痛苦中,弘毅学会了去“感受”,而不是仅仅用“思考”来理解世界。 可是,有一天晚上,田木带着一个男生进来了,他就坐在她的旁边显得特别亲切。弘毅的手扶着《天路历程》的一页不停地颤抖着,他的目光正停在这一段:“这时,我再梦里看到,他们刚结束他们的谈话,已来到一片沼泽前面,它位于平原的中央。他们没有留心,于是两人突然都掉进了泥坑。这沼泽名叫绝望。”他方才已读完这一段,并且为班扬的写作手法感到惊叹,可下一刻,他也坠入了这片沼泽之中。关于他是谁的猜测挤满了他的脑海,他再也无法向下看了,他只看到书中的“绝望”二字。弘毅仿佛看到田木和他在叽叽喳喳地说着什么,那种说话的态度她从来没有对自己用过,他嫉妒,他痛苦,他愤恨,他顿时想起田木以往的那些冷淡和漠然,那些回忆像雪花一样飘飘洒洒降落在他的心头,渐渐冻结了他的希望。弘毅看见田木和他在一旁有说有笑,每一句话,每一声笑容都深深扎进他的心中,化成痛苦的伤痕。他甚至不敢用余光再看了。那边是爱情的欢声笑语,这边是爱情的苦苦挣扎,独木难支。他一下子坠入了痛苦的深渊,这痛苦那么深,以至于可以抵消从前的那些快乐。他甚至认为,从前的快乐是不存在的,它们只是一些一戳即破的幻影。虚假的浪漫主义终究要面对真实的现实主义,感情的绚烂多彩究竟抵不过理智的泾渭分明。他坐在那里,像一块木石,渐渐看不见周围的一切,仿佛偌大的房间里只有他一个人,孤独的、惆怅的、痛苦的身影。他在心里叹气,爱情随着这声声嗟叹渐行渐远。他甚至觉得自己已经不爱田木了,她使他感到气愤。假如爱情里只有痛苦,那它为什么称得上人类最伟大的感情?弘毅开始对这段爱情厌弃了,因为这其中只有欺骗和谎言,他的坚守等待的只是一座空城。他强忍着痛苦,假装读书,可是他的心躁动不已,这诱使他胡思乱想,失去了平和心态。弘毅开始有些讨厌自己,一个成为了爱情奴隶的人,他审视自己过去的日子(他称之为追求爱情的美好日子),他发现自己失去了绝对的理智,爱情让他昏头转向,他仿佛像一头倔强的牛被牵着鼻子走了。爱情是什么?哼,他在心里进行了否定,爱情不过是一种欲望。可是一旦爱情出现,理智便出现了黑夜,仅凭爱情直觉那微不可察的荧光人们绝不能在生活的夜道上安全行进。可惜,饮了爱情之酒便陶醉其中,甘愿为之倾尽所有。弘毅自嘲般地笑了笑,他故意朝着田木的方向看了看(这只是他意识的行为,他的身体并没有执行动作),想到,看吧,你俘虏了我。弘毅突然生出亚历山大的决心,想要一举斩断这团绳结,他突然像一个临别辞行的壮士,高唱着“风萧萧兮易水寒,壮士一去兮不复还”,终于要了结了吗,这时,他反而生出一种眷恋之情,顿时他察觉到了自己的犹豫。啊,我绝不会像于洛男爵和克勒凡那样被爱情玩弄于鼓掌之间,他在心里说道,对,我现在就了结这段感情!他心里默念了许多遍。时光广场上的电子清晰地响了十下,把他从幻想中敲醒,他抬头看看旁边,早已人去桌空。他的决然之厦立刻崩塌一半。他给小杳发了一封邮件,称自己终于要从一段繁杂的感情中脱身而出了,他说爱情就像一张大网笼罩了他的生活,笼罩在这张大网之下的还有他的灵魂、理智、意志、快乐,倘若一个人可以毫无羁绊地生活,为何要选择忍受痛苦的纠缠。 发完邮件,他怔怔地望着空气,感觉有东西在拉他,他低头一看,一只小黄猫用爪子抓着他的裤子,小爪子卡在布里面了,他顿生一阵怜爱,抱起小黄猫放在桌子上。小黄猫也照样打量着他,它水晶般的黑色眼睛仿佛也充满了悲伤,小小的身躯趴在桌子上楚楚可怜。这只小黄猫最近常常出现在图书馆。大家戏称它为“馆长”,因为它肆无忌惮、无所顾忌地出现在图书馆的任何地方,它像将军一样昂首阔步,又像隐士一样闲庭信步,大家都很怜爱它。它还小,看上去聪明伶俐,有时候也装模作样地趴在书上,它的胡须像被风吹动的狗尾草微微地晃动着,看来它心情不错。它好像突然出现在图书馆的,就像一个高贵的小公主降世。邮苑里的确有几只花猫,但它们总是各据山头,从不侵犯图书馆的神秘圣地。弘毅收到了小杳的回复邮件,他没想到小杳竟然会这么回复,“冯谦,你或许并不知道,痛苦正是爱情的内核——就犹如我对你的爱情。我对你是多么景仰,却依旧要在等待中感受这份幸福。也许你是对的,我爱上的是你的文字——出自于你的精神深处——但那些精神产物毕竟属于它的主人,你。如果要我割舍这种情愫,我觉得并不是不可为之,但的确很难。我们虽然从未相见,但是我觉得我们交谈甚欢。梅克夫人和柴可夫斯基不正是这样吗。精神上的盛宴藐视一切现实的饕餮,正如精神上的爱情逾越了平庸的物质欲望。我常常想这种柏拉图式的痛苦爱恋只因不得已而为之,它却向我提供了一种更加高尚的途径。可是这正是咄咄怪事,假使我能得到你,我宁愿放弃自己的高尚追求!可见,爱情可以使人庸俗,亦可以使人高尚!然而常人无法理解这种感情,她们将嘲笑这种至高无情的情愫,可是谁又在他们呢。亲爱的冯谦。”弘毅看了这才明白痛苦并不是他的独属,他又想起了凡萱。他叹了一口气,又把决心减了一半。他慢慢地下了楼,小黄猫默默地跟着他。夜色那么深,也抵不过整个京城的灯光,天空依旧一片明亮。他的决心那么大,照旧被前思后虑所削减。他开始犹豫了——爱情里的这种犹豫和人类的其他行为实现没有任何区别,起初雄心勃勃,现实泼了第一盆冷水,继而是困难挫折,知道自己打败自己。看来一个人要成功,就不能有一丝一毫的松解和放松警惕,这就好比只有当你奔跑的时候,你才会明白沿途的任何风光都能让你停下来。弘毅望着街灯,主道上一篇金黄,他已经没有此前的那般心痛,不过恨意、妒意依旧在他心头摇曳,他感到自己踏上了爱情之沼泽地,总有一天他会坠落下来——是悲伤拖他下去的——但他还是坚持着走向沼泽深处。有的时候,我们深知其害,却依旧不屈不挠地执行错误,那恐怕是惯性的力量太大,回头需要很大勇气和意志,而继续堕落则只需要承受更多痛苦罢了。既然这夜色不断瓦解了弘毅的决心(他也意识到他失去了反抗的绝好机会),他陷入了更一种痛苦(没有及时了结前一种痛苦),也收获了一分窃喜(幸而没有了断)。不过,他依旧在挣扎。 第三十九章-4 等到第二天醒来,这份痛苦已被睡意的流水冲刷得无多了,不过弘毅依旧觉得痛苦,他摸摸胸口,这才想起来昨晚的事情。他觉得自己耻于面对田木,一座大山重又压在了他的面前,他想起于洛男爵和克勒凡的约定,对自己也嘲讽一番,因为他觉得自己理智的天平已经倾斜,意志的砝码越来越轻,相反另一头欲望的重量却不断加重。他究竟还是去了图书馆。 田木就在他的旁边,他惴惴不安,生怕想象之中的事情发生。弘毅问道,昨晚的他是谁。弘毅觉得自己心脏停止了跳动来等待这个问题的答案。他是我的一个老朋友,田木说道。弘毅感到自己内心深处涌现了一种可耻的窃喜,尽管他装作无事发生。他偷偷地看了田木一眼,她依旧在专注地看书,他感觉她好像一座大山,而自己正是愚公,他可不希望出现一位智叟和另一位愚公。小黄猫突然跳上了桌子,趴在他们面前,田木用手指戳了一下小猫,小猫瞪了她一眼就跳走了。“你干嘛赶走它?”弘毅问。“我不喜欢小动物。”田木说。“怎么回事呢?”“小的时候,我养过小黄鸡,它被冻死了;后来我养过小白兔,它吃了毒草腹泻疼死了;养了两只仓鼠,一只把自己的同伴抓死了,我只好把剩下的一只送人;后来我养了一只小狗,它给我传染了感冒,我妈妈就把它送人了。”“啊,多么波折的经历。”“不过,幸亏没养这只小狗,”田木压低了声音说,“因为它后来长得巨丑。”说完她咯咯地笑个不停。 秦风看了弘毅用“文孤”发表的文章,问他,是不是爱上了某个人。弘毅笑了笑。秦风笑着说,爱情是一个熔炉,它会收走你的材料,但却给你悄悄淬炼,你看罢,你的浪漫主义风格就被淬炼出来了。 夏天到了。午后的困倦仿佛是天生的,将我们拉扯进梦境的力量是那么自然,昏沉是主题,茫然是旋律,梦乡是归宿。对像弘毅这样一只脚踩在梦里,一只脚踏在现实的人来说,现实是可贵的,梦亦是不可或缺的,从似梦似醒地醒着,到似醒似梦地睡着。不过弘毅偶尔能从让理智睁开眼睛,观察这个愈来愈燥热的夏日——它正像这个蒸蒸日上、不断繁华的世界,这个你追我逐、力争上游的时代,这个熙熙攘攘、美轮美奂的社会,浮华的外在,疲倦的内心,但大家依旧在浮躁中昏昏沉沉地构建不自然、甚至不真实的生活。弘毅觉得自己变了,这种变化是由内而外的——田木维系着这种变化。田木有时沉默得可怕,这让弘毅总是提心吊胆。她有时照例消失好几天,这已经不能引起弘毅的恐惧了,但依旧让他的心变得空空荡荡。有一次,他们三天没有说话一句话,弘毅甚至认为田木已经甚至厌烦自己了。可是当第四天田木告诉弘毅自己又要去参加比赛后,弘毅马上从痛苦中挣脱出来,仿佛她的话像清风一样吹去了他身旁的阴霾。当爱情搁浅在一旁的时候,理智偶尔会钻出被情感困囿的黑屋企图给灵魂一些向导,它所提的第一个问题往往是,你是否还爱着她?继而,它又问,你是否还要继续爱她?情感对此视而不见,因为它觉得理智无法说服意识,只能使其摇摆——而一旦意识迟疑不决,灵魂依旧难出其手。爱情的迷雾困住了弘毅,他擦亮了眼睛来寻找,以追求真正的爱情,却不知眼睛纵然可以竭力去看清楚,但心灵已经迷失了。这个世界对于坚强的人来说,除了他们爱的人,他物休想伤害他们。不幸的是,这个软肋足以摧毁他们。弘毅正忍受着此般伤害。弘毅反复思量着自己对田木的爱,有时候会得出一些令自己心悸的结论,而他并不加掩饰地告诉田木,“承认你不完美,甚至很不完美——当然我指的是精神方面,这让我无所适从。假如之前我所那份坚如磐石却又毫无由来的爱意让我沉湎其中的话,我现在必须告诉你,那种感觉恐怕是莫须有的。这是一个近乎悲哀的事实,我不得不说,现在唯有理性中残存的一丝可怜的征服欲使我难以放弃对你的爱,至于至纯至粹的感觉,似乎早已烟消云散。”他说完不久,又向田木道歉,说自己只是随口胡说。田木早已习惯他这些荒唐的想法,看来对这类话并不甚重视。弘毅有时会担心自己坚持不了不多,尤其靠着看不见的愿景,他觉得为田木欺骗自己而心累(田木常常有一些小谎言,而弘毅认为,爱情之破裂始于欺骗、背叛),不过每当他出现情感上的动摇时,田木的一个微笑就能把他即将熄灭的爱情之火重新点燃。这样的生活也很奇妙,每天的感受异彩缤纷,喜忧参半。他常常和小杳分享自己对爱情的感悟,他觉得他们“同是天涯沦落人”。 有一次,弘毅真的伤心了。他从云心那里学到折叠纸玫瑰的技巧,便用了极大的热情和爱意给田木折了一朵玫瑰。当田木接过手的时候,她雀跃着说,我一定好好珍藏它。几天过去了,弘毅看到纸玫瑰被扭曲地放在一个犄角旮旯里,已经变得丑陋不堪。那一刻,他心痛了。也许对于田木来说,它一文不值,可是对于弘毅自己来说,它却是爱意的见证,情愫的象征。而今,它却在角落里为失落的爱情和自己的命运啜泣。弘毅感到一片颓唐、空虚,这种油然而生的感情必定来自于田木对于爱情之花的摧残。倘若有人说他的爱情是畸形的,是残缺的,弘毅绝不在意,这是他亲自栽植的爱情之树,完全按照自己的想法来培育,是容不得外人言语的。有一次,他告诉小杳,他是独特的、疯狂的、病态的,从前他对此避不承认,现在他承认自己是狂人大军的一员;做一个像米勒一样的狂人是需要天赋的,他坚信不疑他有这样的天赋。这便是他从爱情中渐渐认知的自我。他问小杳,如果一个人觉得自己生活在梦里,那么他正常吗。小杳问他,他便是这样的人吗。弘毅说,他觉得自己的世界的一大部分都镶嵌在梦里,而剩余的现实世界也披上了梦幻的衣裳。 随着时间的流逝,弘毅渐渐发觉这份爱情已经趋于平淡,就像静静地顿河一样平缓地流着,与后者不同的是前者表面平淡,深层亦无波澜。平静的爱情自有它的好处,幻想正好为其难以言明增色添彩,虚幻如今代替了真实,爱的细节却显得尤为刻骨铭心。当爱情建立在幻想之上,它的确可以拥有更绚丽的外表,而且只是一堆泡沫罢了。当弘毅觉察到此,他便认为自己不再爱田木了,他对田木说,“真实就是真实,真实不顾美好与丑陋,正义与邪恶,黑与白,对与错,甚至不顾真实本身。那么真实的世界是普遍的,真实的你不是美丽的,真实的真实不是真实,真实的我是不爱你的。”不久,他又认为自己错了,他又告诉田木,“我严重怀疑我刚才所说的真实。因为真实是客观的。但是思考真实,定义真实的过程并非纯粹客观。我们抽出那么几条自以为珍贵的、难得的真实之丝便向世人宣告,我得到了真实,然而,严谨地说,观察真实的这个过程就未必真实,何况思考真实的过程。所以,我不爱你不是事实。”这一大堆道理听起来倒像诡辩,听得田木晕头转向,不知所云。事实上,事后弘毅也为自己的荒诞之语感到震惊,他告诉田木这是他思想说的,并不是自己说的。 第四十章-1 哦,讨厌的作者终于让我开口说话了。我有名字,叫做什么来着,哦,叫做咿咿。别看我是一只猫,我会识字,看了很多书,比起苦沙弥的那只笨猫可强多了。别以为作者给我开启了动物说话的先例,《废都》里面的笨牛还自称自己是高级灵智动物哩。我读了这么多书,再加上我心智聪慧,我也只敢谦逊地介绍自己——我是一只才高八斗,学富五车的猫。我还会心灵感应哩,这个待会儿再说(瞧,我常常故意给词儿后面加个儿化音,表明自己是一只北京土著猫)。我的主人便是大名鼎鼎的作家秦风,他的夫人便是扬名四海的音乐家紫怡。我多么爱他们。主人在家里吟诗作对,女主人便抚弄钢琴。我常常听说艺术家大多实在穷困潦倒中创作的,巴尔扎克为了躲债四处躲藏,路遥领了茅盾文学奖骂了一句“日他娘的文学”,刘震云买菜时犹豫要买西红柿还是茄子(因为西红柿比较贵),王蒙说文学是个苦力活,这倒正常,就好比巴赫的扬名得等到去世后几十年,麦尔维尔的《白鲸》在书架上积满了灰尘几十年无人问津。但仿佛我的主人是个反例,他大概可以赢得生前身后名。他是幸运的,就像陈忠实老先生一样。不过,木秀于林,风必摧之。主人也收到不少文坛诽谤。譬如说,不久前出版的《蝶恋花》就遭到了诸人围剿,可是主人对此云淡风轻,不甚在意,我可是想要爪子挠他们呢。因为主人,我也爱上了文学和音乐,现在我的生活可离不开他们。周围的猫儿只知道吃吃喝喝、晒太阳——既然不用捉老鼠——他们嘲笑我“假正经”,我可不与他们一般见识。我有时候也会作诗,不过是一些打油诗,我走起路来也会哼着小曲——可别小瞧这些调调,那都是我从女主人那里听来的,她呢,可是一个天才作曲家。艺术改变了我。我想假如没有文学和音乐,假如我没有生活在主人家里,我将多么无知,多么无趣,多么无味,多么无聊——但一只猫要鄙视粗俗、愚蠢、浅薄,他得首先高尚、聪慧、渊博。一只愚蠢的猫是不会发现自己的愚蠢的——他的愚蠢只能由更聪慧的猫来发现。因此,我觉得我比那些浑浑噩噩的猫强上数倍。不过,懒散也不是他们的错,那是猫性,就是客观规律一样驾驭着我们猫儿的行动。可是,猫性也会随着环境改变,比如说我们不用捉老鼠了,那么我们也就不会捉老鼠了。我记得有那么一次,我碰见了一只老鼠,把我吓得一蹦三尺高。他却大摇大摆地从我面前走过,嘀咕了一句,“浑身的艺术酸臭味!”然后溜了。看来他只是装作不害怕我。我多么爱我的主人们。他们给了我更高贵的精神食粮,这让我不屑于美味小鱼干。我们的仆人丹姐据说跟了主人很多年,是一个忠心耿耿的仆人。她似乎没有家,也便把主人家当成了自己的家。她可不像苦沙弥家的女佣,是个好心肠的女人。我为什么要一直提到苦沙弥的猫呢。罢了,以后不说了。女主人很爱我,但是她经常出国演出,所以把我留在了家里。等女主人一走,我就跳上她心爱的钢琴,在琴键上跳来跳去。女主人弹琴的时候,觉得这是一件轻而易举的事情,但是当我去做的时候,我才发现我的盲目自信又害了我。我想,我觉得人类很蠢,恐怕也是我对自己的智慧太过自负了吧。大家都以为男主人很成功,我看他也并不是事事都成功的,比如说他想当个书法家。可是他静不下心来去练字,他给女主人承诺过很多次,自己一定每天坚持练习书法,但他总是半途而废。看吧,像我的主人这样成功的人也难免有他失败的地方。于是,为了好面子,他给自己为数不多的挚友说,我的字其实还是不错的,字的骨架已经形成风格了,只差这横平竖直的功力。很显然,这功力得练,但主人懒得练,只凭激情写书法。所以他的字帖水平忽高忽低。不过,主人对此是有自知之明的,他从不炫耀自己的文章,相反每每炫耀自己的书法,让几位好友故意嘲笑一番。 我有一种心灵感应能力,我能察觉到人们心里的爱与恨,我能读懂他们的想法。这让我讨厌黑暗、丑陋的灵魂,向往高尚、伟大、纯洁的灵魂。主人和女主人拥有高尚、伟大、纯洁的灵魂。我吸允人类身上的美好,这简直是一种超越一切的精神食粮。女主人常常抱我在怀里,我便能伺机观察她,她是一个标致的美人儿,这种美不仅仅在于她的美貌和身姿,更在于她的灵魂和心灵。她的一生清澈无比,走的是一条由艺术信仰和美好生活铺就的道路。她的天才无以复加。她冰清玉洁,宛如道德、智慧与美貌的典范。虽然她把我抱在怀里,但我知道她心里之挂念着主人,也会常常想起自己的女儿秦萱。可爱情是个伟大的东西,它也会让人变得自私。我窃以为主人公爱主人远胜于爱女儿,爱情的强烈盖过了亲情。人类穷索一生寻找心心相印的灵魂,它们珠联璧合,相映成趣,这便是爱情吧。主人和女主人正是如此。我想在最纯粹的爱情圣水里洗礼几十年,人人都能变成艺术家。爱情成了它们艺术灵感的源泉。主人的女儿秦萱继承了母亲的美貌,也流淌着父亲飘逸的血液,她少了几分典雅,多了几分清逸。你必须承认,这是有着极大不同的。前些日子,我发现了一个可怕的事实,那就是我发现主人的心里住进了另一个女人。哦,可是,我无法看清那个女人的面貌,但我能感受到她的气息,那是一个年轻的女人。主人的心里没有内疚,她对这个女人的形象避易三舍,看来他再用自己的道德来与欲望做斗争——不幸的是,这是爱情的欲望。我心疼女主人,我喵喵的叫了两声,趴在女主人怀里,我抬头看着她,她也看着我,摸了摸我的头,问道,你有话说?这时候,我突然发现了女主人身上的一个秘密。哦,女主人把它藏得太深了。我穿越女主人的灵魂空间,我发现一个黑匣子,上面贴上了封条。这是一个久远的记忆之匣,上面铺满了尘土,我甚至能听见女主人的叹息。这到底是什么秘密。这让我产生了思考。绝对的纯粹是不存在!我下了这个定论,只要涉及到“绝对”二字那大概其中都有荒谬。我去丹姐身上试验我的理论。我吃了一惊!丹姐竟然并非完全的忠心耿耿。她的心底到底还是有一点嫉妒和怨恨的,不过这些大概都被她的善良磨平了棱角,像几块黑色、丑陋的鹅暖石一样静静地躺在心田里。这些嫉妒和怨恨会不会兴风作浪,大概不会了。 第四十章-2 我们家的别墅附近有一只流浪黑猫。人类说黑猫不吉利,就我们猫儿来看,她的确够吓人的。她浑身脏兮兮的,嘴里总是“咿咿呀呀”,我们便问她,你在说什么呀。她说自己在念咒语。她自称是一个巫师。我觉得够可怕的。我胆儿小,晚上都不敢跑出家门。有一天,旁边别墅的那些纨绔猫儿聚在一起晒太阳,吹牛,巫师走过过去,把他们吓得不敢说话,巫师说,哦,你们,你们将在愚蠢中过完一生。这些纨绔猫儿以为女巫会说出什么可怕的预言,结果只听到这么一句无关痛痒的话,他们喵喵地笑了起来,愚蠢嘛,哈,难得糊涂。从此,他们便不怕女巫了。可我对她怕得要死。有一天晚上,我在窗子旁边睡着,突然听见“咿咿呀呀”的叫声,起先我不以为然,以为这是梦里的声音,可是“咿咿呀呀”的声音不间断地响起来,我迷迷糊糊地睁开眼睛一看,她就趴在窗外,吓得我跳了一大步。“我看到了你的未来。”她说。我并不想听她说话,可是她似乎有种神奇的魔力把我吸引了过去,我问道,“你看到了什么?”“你会变成一只大胖猫。”我听她这样说道。我笑了起来,她可真会开玩笑,我吃的少,好运动,怎么可能变成这样。我瞅了她一眼,她表情严肃,倒不像在危言耸听。我暗想,一只猫的命运怎么可能被预知的,而且跟我当下所处的现状截然不同。“这是一座危险的房子。”说着她似乎退了一步。“什么?”我疑惑不解地问道,突然墙角掉下一块皮来,吓得我又是一跳。“征兆已经出现!”她又怪里怪气地叫道,“我劝你早早离开你这个地方。”我再抬起头,她已经不见了。真实可怕又奇怪的猫。没过不久,我就忘记了这些所谓的预言。 女主人最近一段时间出国演出,我跟着主人来到了邮苑。邮苑是个好地方,我能闻到书卷的味道。不过,一股能浓郁的味道在四周飘荡,那是滚滚奔腾的时代洪流的气息,我清晰地感觉到通过在这种力量,我们能够和世界联通起来。不过,这种力量也让我感到恐惧。闲来无事,我边在邮苑里转悠。有一只大白猫从角落里窜了出来,叫道,“哦,这哪儿来的小姑娘,长得白白净净的,来我们邮苑晃悠?是不是从对面来的?”我左右打量着他的模样,倒不觉得害怕,因为他摆出一副憨厚的表情,尽管他说话的方式像个小混混。我没有说话。他要带我参观参观。我猜他八成喜欢上我了。因为以后他每天都给我叼来小鱼干。我整天吃得饱饱的,根本不屑吃他的小鱼干。我看他委屈地自己吃掉,那小鱼干对他来说可珍贵呢。邮苑里有好几只猫哩。大白猫叫东东。还有一只漂亮的狸花猫芳芳,她整天蹲在教授的车顶上看着过路的学生,大家都会停下里瞧上她几眼,甚至会摸摸她,她便以此为乐。东东说她臭美。不过,芳芳告诉我,要提防东东,他呀,就喜欢对漂亮的异性猫儿下手。她说东东是个谦谦君子。有一只叫明明的三花猫,他是一个唯心主义猫,他见到我的第一句话便是,啊,有一个我出现了。我疑惑地看着他,他说,众生皆我,我即众生。东东跟着我,低声告诉我,他是一只疯猫,看了几本笛卡尔、黑格尔、叔本华的哲学小册子,就变得疯疯癫癫。这个时候,东东已经和我形影不离了(准确来说,是他老缠着我)。另外一只猫叫虫虫,他是犬儒主义者,老蜷缩在一个破洞里,谨慎地看着洞口。我拜访他的时候,他在洞里大喊一声,来者何人。我问他为什么不出去。他说,外面的世界太危险。之后,我再也没有见过虫虫。有一天,我看到明明在时光广场跑来跑去,后来卧在台阶上大喊:“啊!宇宙!我就是宇宙!”东东在我旁边说,“我的老天爷呀,他疯了!他真的疯了!”东东继而挥挥小手,叫道:“风来!风来!”可是广场旁的银杏树和道路两旁的杨树毫无动静。他毫无气馁,又叫道,“风来!风来!响应你们内心的呼唤!接受本尊的召唤!”可是依旧没有一丝凉风。东东故意问道,“我的天尊大人,您的法术为何不灵?!”明明气愤地说蹦起来,说:“他们毫无灵智可言!我现在明白为什么佛家说这些愚蠢的树木不是有情众生了!”可是这时,旁边的银杏树和杨树说话了,“装神弄鬼!哼!”这些深沉的声音吓了我们一跳。原来,树也会说话。东东说,这是知识的熏陶所产生的灵性。我问东东,你的信仰是什么。他说自己信仰马克思主义哲学。我便说我的主人这是目前世界上最完备的哲学了。他便要和我说“辩证法”、“矛盾法”,岂不知我的理解更胜他一筹。他说他是个黑客。我不太明白这个词。他说,邮苑和其他学校不一样,因为他觉得邮苑世界第一。有一天,我看到他身上掉毛,他似乎很尴尬,说道,自己的发际线越来越往后走了。起初,我和他玩得很开心。可后来他把我惹烦了。他竟然说文学没用。他说我的思想也不过是一套程序,是一串数字。啊!荒谬!他说我们猫类和机器差不多,我们是更先进的人工智能。啊!愚蠢!他说看上去我们猫儿的思想时连续的,其实也是离散的,不过因为数据点太密集了,所以好似是连续的!我生气了,便不和他说话,我也不让他来找我。看到他时,我装作看不见。我碰见了蹲在车顶的芳芳,她说东东让她传话,他想我了。哼!岂有此理。 第四十章-3 我经常在文澜院转悠。可他们似乎不喜欢猫。主人最喜欢弘毅和云心。令我生气的是,他的两个得意弟子都不认识我。其实,也不怪他们,他们太专注了。不过,其他人也挺讨厌的。诸葛竑和秦博老喜欢逗我,他们在细线上绑了一个小鱼干诱惑我。我在主人家里吃尽了山珍海味,自然不屑于普普通通的小鱼干。可他们把细线一晃悠,我就控制不住我自己,我就像挠下来,我告诉自己的理智,快阻止这种欲望,可是理智摊开手说道,老大,现在我掌控不了,我红着眼睛,喵喵叫着,扑向小鱼干,他们老是把小鱼干绕来绕去的,我根本抓不到!我好气愤!主人经过时,看见这一幕,竟然没有踢他们一脚或者揍他们一拳,这让我好生气。我讨厌这两个淘气鬼。凡萱和何玉见到我给我打个招呼,我伸出柔软的小手,摇着说道,要抱抱。她们莞尔一笑,也竟置之不理。我想念我的女主人。她在欧洲。唉,难受。李恒经常不在学校,我看得出来,他风流得很,对此他竟得意洋洋地宣称,“人不风流枉少年嘛。”荀昭明显就不喜欢我,见了我一声不吭,我可发现了他的小举动,我一定要给主人打小报告。 这些天,我喜欢去图书馆,因为这样我就可以远远躲开大花猫啦。大家很欢迎我,但是见到大花猫就要把他赶走。他一点也不可爱,显得笨拙,木讷,不讨大家喜欢。前几天,我去找弘毅,这才发现了他的一个秘密。唉,我遇见时他可痛苦了。那天晚上,他低着头望着空荡荡的屋子,眼圈发红,好像要掉下泪来。我去安慰他,不小心把手尖塞在他裤子里了,他抱起我,显得那么粗鲁。但看在他痛苦的份上,我喵喵地叫了几声,想给他安慰。又一个被爱情伤害的人儿。以前在主人家,我只知道爱情的好处。来到邮苑,我看到好多正值青春的小伙子、小姑娘为爱情伤破脑筋,三天两头抑郁烦闷,我这才慢慢了解爱情原来是这么个东西。我安慰弘毅的时候,我趁机观察他的心,他爱着一个人,然而她不爱他。其实事情就这么简单。可是他的心可复杂啦。他为此虚构了很多幻影来欺骗自己,他是一个作家嘛,对虚构技巧手到擒来,就这样,他自己骗自己。唉!我瞄了一声,算是对他的同情。我第一次见到了田木的时候,他再给弘毅讲自己的故事。那时候,我刚跳上桌子,我趴了下来。我扫了一眼,弘毅还是一副悲伤的样子。田木刚讲了几句,就把我戳了下去,好疼啊!这么漂亮的姑娘心肠怎么这么坏。这时候,我听她说自己不喜欢小动物,她养过的小黄鸡、小白兔、仓鼠、小狗都难逃悲惨的命运。啊!我勒个乖乖哟!我吓得一蹦三尺高。大姐姐,你可别碰我,就算是给我烧高香了。虽然,我从此算是怕了田木,但恐惧有另一种力量把我重新吸引到她面前。我大白猫说邮苑里有过她和文珊的传闻,我还特意拜访了文珊。她真是一个温柔的女子,怎么说呢,我甚至觉得她像我的女主人,不过,她比女主人稍微活泼一点,这也许是因为青春的缘故。 一天,弘毅看着旁边空荡荡的桌子。原来,田木又不见了。我噌的一下跳上了桌子。弘毅倒没有把我戳下去。他看见我上来,问我,“你说梦和现实有什么区别?”我瞄了一声,意思是说,“没有什么区别。”他喃喃地对我说道,“为什么梦不是现实?为什么现实不是梦?人们只是习惯于承认现实罢了。梦里难道不真实吗?我们也具有和现实中同样的神识,我们可以感受到痛苦、快乐、压抑,而支撑我们情绪的那些器官照旧在运转。梦里我们不是依旧和现实一样可笑吗?梦里我们不还是一无所有吗?我想,我们在梦里会不会思考这个问题,‘这是现实吗?’固然理智占据了客观社会的半壁江山,但情感与理智并无很大差别。我相信,两者在本质上是一致的,不过就像一个是x轴,一个是y轴,他们属于一个平面。那么现实和梦是否也属于同一个平面。假若是这样,我们何必在现实中苦苦挣扎,梦里——另一个现实——我们照旧可以实现一切。”我听着他的胡言乱语,想起主人曾经说过的话,“诡辩之所以具有迷惑性,就在于他的根基并不是建立在虚假之上的,但它却只利用了一半事实,而且接下来的论证也只利用一半真实,继而慢慢地把整个思想的轨迹导向错误的方向。”我可不认可弘毅的说法。但是,我想起我们家那只黑猫说过的话,“醒着的梦是现实,睡着的现实是梦;被认可的梦是现实;被否认的现实是梦。”不得不说,这话听上去有些似是而非,却又含有一些辩证的成分,而且和弘毅的想法有些相同之处。我试着靠近弘毅,我这才发现弘毅处在巨大的悲伤之中,他此时正在幻想着田木告诉他她爱他,可下一刻他竟然捧腹大笑。这意味着,弘毅早已承认了田木不爱他这个事实。可是他还有吞下这苦水。一个没有心事的人是不会胡言乱语的,我理解他了,他只是想转移自己的悲伤。 第四十章-4 人类是这样的动物。当他们悲伤时,他们总会显露出来(通过某种方式)。这不,尽管弘毅脸上看上去很轻松,但内心悲痛,他往往把这些悲伤洒进他的文字。瞧,我发现了什么秘密,弘毅既是冯谦,又是文孤。他写道,“生活就是这样,他既想一下子将我们打垮,又想叫我们慢慢自我毁灭。组成自我的元素就像一个球队一样对抗着生活、命运、世界、现实、时间这几个历史主宰的伟大球员——无论是个体还是团队都无法对其造成影响,对方百战百胜。我们进行着这场毫无悬念的战斗,而对手从各个方面碾压我们,我们流血了,我们受伤了,我们被打得满地找牙,我们爬着,我们被击垮,我们失败了。”我看懂了,弘毅想说的是爱情对他的打击,可在某种程度上,爱情已经是他生活的全部(起码是精神生活的全部)。弘毅继续写道,“我们似乎除了愤怒再也没有其他力量,甚至连愤怒这份力量也由对手摆布。我们身单力薄,弱不禁风,对手静如处子、动如脱兔,我们只能在痛苦中呐喊。他们为自己的尊贵和不可挑衅而战,我们为自己的一无所有而战。我们继续流血,受伤,我们摔断了腿,摔断了胳膊,我们在地上连滚带爬。我们怕了吗?也许是。我们已经没有感觉了。我们终于都疯了,不只是拼命,而是不要命。对手视我们为小丑,我们的疯狂再次惹怒了他们。我们的鲜血染红了他们的衣服,他们有了一丝恐惧,但对我们依旧毫不让步。哦,命运,自称人类的主人,你们错了,你们从来不曾掌控过我们的命运。我们宁可绝境求生,虽死犹生!”我边看边为弘毅伤心,他在爱情中节节败退,竟做出激流勇进的态度,这是不明智的举动。 弘毅常常为田木无法理解自己的爱意而感到悲伤,他大概以为只要田木能感受到他大部分的爱意,她便能爱上他——事实上,他却不希望她爱上他,他怕她爱得太深。这再正常不过了,对于我们猫儿来说,有时候自己说的话自己也不能完全理解,那我们怎么能要求别人完全理解我们的话语和行为呢?首先,一个人无法完全用语言表达自己的思想,听者又无法完全理解说者的言语,交流效率不断递减。在爱情里,更是如此。田木不爱弘毅,她在这条爱的链路里增加了一个过滤器,再磅礴的爱意等到了她的接收端也只剩一星半点了。 我察觉到弘毅对田木的爱又有了一些变化。田木在他心中褪去了一部分色彩,尽管弘毅在努力掩饰这一点。他说期许的田木的眼神、微笑、天真、娇嗔总是要在即将到达之时突然改变方向,把爱情的意味变为善良的友谊。缘分之河弯弯转转,每次眼看它汹涌而来快要把他淹没,它却突然在近在咫尺之际拐了一个弯逃向了远方。当他处于爱情的挣扎时,他的自我意识也会动摇,他甚至觉得世界上没有人能理解他,包括他自己,当爱田木的那部分自我释放的时候,那个普遍意义的他就会避易,冷眼旁观,他为此恨自己,但他的确很难割舍这段感情,他知道掌握自己灵魂的正是那世俗、平庸、无知、滑稽的那一部分自己。田木的谎言让他失望,但慢慢地,他熟悉了谎言的味道,它们是爱情里独一无二的泡沫。他甘愿成为一个爱情的牺牲者,当他下定决心要把自己的爱赋予到田木身上的时候,他只想让她快乐和幸福,哪怕这需要用自己的痛苦来换取,他宁愿在沉溺在爱与痛的汪洋里,哪怕变成一条鱼儿。在未来,他打断彻底了结这段感情,他幻想有一天他们相遇的场景,恐怕已是相顾无言。当初是爱情让他们由远及近,后来亦是爱情让他们由近及远。他们已经没有任何感情的维系,唯一尚可提及的就是还算美好的一段回忆。但回忆能给人什么力量?尤其是当回忆最终变成了黑洞,不断地吞噬着当下生活的光和热。相顾无言正是黑洞的产物之一,决定了他们终将形同陌路、分道扬镳。这让他回到现实,当下维系他们感情的也不过是两张相邻的桌子。可惜,桌子绝不是爱意可以随意传播的介质。弘毅又把思绪带到未来,他在心里高呼着:若是多年后的相见一如陌生,莫见!若是多年后的回忆冷若冰霜,莫忆!若是多年后的你我分隔天涯,莫思!弘毅也让我徒然悲伤起来。 我去找大白猫玩耍了。我看他可怜兮兮地蹲在图书馆门口,等我出来。他可不敢进去。这几天,我出来也不和他说话。但是,今天,我有些压抑,我便说,东东,散步走。他不可置信地摇了摇耳朵,高兴得噌的一下蹦了起来。我们来到了主楼广场,走了好远好远的路。像他这样平时不好运动的,走这么远已经累得气喘吁吁了。可他也不敢说半个“累”字,因为他怕我又不理他。广场旁边有几棵龙爪槐。春天的时候,我曾赞许过他的特立独行,他们生着怪诞的模样,看上去并不是那么愚蠢。现在,我望着他们喵喵地笑个不停。东东问我在笑什么。我用手指着龙爪槐说,你看,夏天以来,他们也给自己戴上了茂密的绿冠,穿上如同棉袄般的绿色大衣,他们那一副唯唯诺诺、道貌岸然、一本正经的样子实在首尾不能相顾。你看吧,他们透露着欲盖弥彰的诡异气息。不过,这倒是可以理解的,他们也需要伪装,这样才能融入这个同样荒诞的社会,这样才能不被其他荒诞的目光所怀疑同时眯起他们的小眼睛蔑视世界,心里再发出不屑的笑声。 第四十章-5 东东可听不懂我在说什么,我觉得他有时候很笨。夏天到了,邮苑里流淌着另一种气息。我停下脚步感受着绿色葱茏带给我的刺激。杨树、梧桐、松树耸入云霄,仿佛可以喟叹天空的秘密。我躺在园圃里,四周的浓绿包围了我,东东也学着我的模样躺了下来。他滚来滚去地浑身不自在,他说草里的蚂蚁咬他,草叶割他。我听了置若罔闻。我闻到一股淡淡的香气——我怀疑这种香气的客观存在——它可能是一种精神上的香气。当一只猫儿忘掉小鱼干,忘掉猫粮,忘掉老鼠,她大概只剩下微微颤动的胡须和轻轻晃动的尾巴了,她能感受到自己心脏的跳动,她甚至能感到时间流动的痕迹。时代变了,好多猫儿过的浑浑噩噩。我在想,上一个时代,我们猫儿的使命是捉老鼠,这是从我们在这个星球上诞生以来慢慢衍化出来的本能,可是当这个本能不再被需要的时候,为了证明“存在即合理”的成立,人类便让我们成为宠物,我们似乎从来没有自主能动性。你看,从前,是客观规律在束缚我们毕生的行动,在我们的英雄榜上,吞噬老鼠多者才能金榜题名;后来,我们被选择。那么一个猫生的理想是什么?一个猫活着的意义是什么?且不说上个时代猫儿们都没有思考,高于猫性的客观规律压制着猫儿的思想,而今当这个客观规律被替代,我们仿佛就推翻了头上的大山。可是我思考的结果并不明晰。我且暂定为享受生活,追求艺术。有了这个猫生的理想,我每天都过得很快乐。我转头身去,发现东东像个色鬼一样贪婪地嗅着我的香味,当他被我发现的时候,就好似变成了一只胆怯的大老鼠眼珠一动不动地望着我。为了缓解尴尬,他问道,你看过《丰饶之海》吗。我摇摇头说,我不喜欢日本文化,我不太明白为什么他们的作品总让人觉得怪诞、别扭、阴暗。《雪国》不是很美吗,我觉得那是世外桃源。我明天东东是故意这么说的,他压根就不喜欢日本,也不喜欢日本小说。我说,天啊,我觉得那种伤感实在有些离奇,我们华夏的伤感总带有一些艺术的美学成分——一种意象的美,但这种伤感东渡到了日本,就好像叫他们撕开了伤感,抽出其中精华的部分,又塞进一些他们自以为美得不可方物的东西,所以伤感变味了,可以说腐败了。我觉得你恨日本,东东故意问道。我一把撕掉一片草皮,叫道,别叫我碰见日本猫儿,这就是他们的下场。我们沉默了,他故意掏起这个话题。我知道他爱这片雄鸡啼叫的土地。我说,我的主人也十分痛恨日本。东东昂起头看我,没有说话。日本要给他发很多文学奖,他都没有去领,他不想踏入那片肮脏的、狭小的、丑陋的土地,日本友人多次邀请他去参观富士山,他也未去。他的朋友叫他忘掉历史,主人恨恨道,历史不可忘记。主人很偏执,甚至不愿意学习日本文学,看东瀛人的书对他来说痛苦极了。我们家附近的纨绔猫儿,虽说荒废猫生,但也是痛斥东瀛的。我不喜欢看他们的书,他们悲观、恐惧、忧郁、成天提心吊胆,这种精神之雪也席卷了他们的精神世界,继而诉诸笔端。如果一个猫可以快乐,为什么她要悲伤呢?因为他高兴不起来,东东带着爱情的感伤说道,到底还是有走不通的路啊。我说,快乐是由自己的心控制的,不快乐那怪自己。东东说,不对。我伸出手摸了摸自己的心,强调道,心、心、心。他说,快乐与环境有关。我说,非也,心是内在因素,环境是外在因素,内在因素永远是主要因素。我早就知道他故意铺垫,想问一些心里话,只听他说道,比如说你爱上我(他特意瞄了我一眼,看我是否为他拿我做比喻而生气),我不爱你,我可能永远都不会问你,那你还能快乐吗。哈,早知道他会问这个问题。我不假思索地说,我快乐了,我快乐,即使我不快乐,我的理论也是对的。他不知道如何反驳我,只好说我狡辩。我说,好了好了,我们回图书馆吧。他只好跟着我,不过他郁郁寡欢。 在路上,我没想到他还能说出这样一番有哲理的话:“每当想象中的我已经跨过千山万水,真实的自我往往一事无成,或空洞地发呆,或悲观的叹息,或麻木的呻吟,总是没有做一件值得称赞的有勇气的事情。理想的我总是在嘲笑现实的我愚不可及、食古不化、碌碌无为。而现实的我则恼怒成羞地批判理想的我天真散漫、好高骛远、眼高手低。”他说得似乎是猫生的道理,其实他在说他对我的爱情。那一刻,我觉得东东和弘毅好像。爱情的道理放之四海而皆准,万事万物难逃其理。唉,我还没有爱的猫,我在等待他的出现,他一定得和主人一样优秀。我不知道为什么,我觉得我和田木也十分相像。我叹了一口气,爱情啊爱情,要想不被它束缚是绝无可能的,因为它本身就是绳索。我想起了钱钟书老前辈关于婚姻的论断,爱情也和它一样,“爱情就像围城,里面的人想出去,外面的人想进来”。那么我呢,我还在趴在围墙上晒太阳吧,我就当个看官,看他们进进出出。嘿!我高兴地小跑起来,这是个不错的主意。 第四十一章-1 我和东东商量了一下,我们决定救虫虫于水火之中。他整天蜗居在肮脏的破石洞里,简直失去了猫魂,他说他怕光,他喜欢黑暗。我们邀请了虫虫、芳芳一道来说服他。他倒没有见过邮苑的猫儿为了他兴师动众,一下子感动得要哭。我看出来他还是渴望救赎的,他是一个伪犬儒主义者,他为自己的主义感到痛苦。我们站在他的洞口为他唱歌,试图让他鼓起勇气。可是他反而慢慢失去了勇气。他给了我们一个背影,最后将我们拒之门外。有些猫的悲哀就在于我们看到他们糟糕透顶,便想着竭尽全力帮助他们,而它们一方面渴望逃避生活的折磨而做出改变,想要得到外界的力量支援,一方面又习染其中,无法自拔,对于帮助不置可否,无动于衷。或许燃眉之急,千钧一发,弦上之箭也无法唤醒他们。我看到他的背影,便对伙伴们说,我们走吧。我想起了上帝救人的故事,虫虫便是那个水中的农夫,他渴望着自己的上帝,却在上帝深处援手之时屡次拒绝。我决计不管他了。 我又蹑手蹑脚地来到弘毅旁边。现在田木不赶我走了,我便能安心地听他们谈话。我觉得要是她爱弘毅,那该多好。他们的关系既复杂又简单。复杂在弘毅无法从那千丝万缕的琐碎、空洞、不明其就的感情中找到一丝可以倚靠的力量,他就像一个将要沉溺在命运沼泽的冒失鬼,企图抓住田木施舍给他的一根脆弱的稻草;简单在于,对于田木而言,他只是一个无意闯入她生活的多余的人,一个可有可无的人,一个隐匿在角落的暗影,一个可以容忍却不能容许的灵魂,一个无法在她的心灵湖泊上掀起一丝波澜的清风,一块有感情的石头,一个无谓的无谓,一个存在的不存在。数次,弘毅想要说出自己即是冯谦的秘密终究欲言又止,他不愿使用那个隐秘的力量。这便是爱情里理智与情感的交锋。有一天,他对田木说,你知道我对你的感情是怎样的吗。田木笑着说,你已经给我说过好多次了。弘毅便写了一段话递给田木,“我们永远进行着两种不同的生活,就像两颗公转的行星,我们辗转了几千万光年通过无限时空终于相遇了,你向我笑了笑。我的心因此点亮了。于是我挣脱引力去追逐你,我不惜忍受千钧的离心力——宙斯说这是对我的惩罚,同时我还要忍受其他行星的排斥力——我进入了我不该进入的禁区。你只是原班不动地重复着你的运转,而我则舍命奔逐,尽管我不断被瓦解、破坏,我从来没有想过回到原来的轨道。相反我更加拼命地燃烧自己。结果只有一个,我终于化作了宇宙的尘埃,最终与你银河相隔。我后悔吗?我后悔我这么渺小。若果我是星系,我是星云,我将紧紧抱住你。最为可悲的是,因为我的渺小,我坐等几万亿无情岁月,你也未必再来。”田木看着这张凝聚了弘毅心灵之光的纸条,眼眶发红,流下泪来,她何尝不知道弘毅的痛苦。她那么善良,不忍心伤害他。她哽咽了一下,说道,你离开我吧,弘毅,我们是没有结果的。弘毅听了,几乎坠下泪来,摇摇头,那意思是说,他宁可在痛苦中爱,也不愿在痛苦中失去。他给现实披上想象之翼,美好的现实飞走了,残余的现实一如既往的丑陋、可怖、阴森、麻木,正是这部分的现实压在他的身体上,而他正是靠着对飞走的现实的憧憬而活着的。曾经弘毅提到“无爱之爱”,他很快发现那个虚无缥缈的理想就像一层轻纱一样被赤裸裸的现实之风吹得七零八落。慢慢地,他只是坚持着这份爱意,就像一个在沙漠里走了很久荀昭水源的人,渐渐不知所往,不知所向,不知自己在追求什么。这样的痛苦追逐本身就显得可笑,而弘毅似乎沉湎在这个由伤痛和失望构成的沼泽里了,它的结局是一百种死亡。然而,就像他自嘲的,他本身已化为沼泽的一部分,他怎能脱离自身? 一个人若是处于巨大的失落,他便会被同样的荒诞、疯狂所吸引。我看见他手上拿着两部《回归线》。哦,我立即惊呼。亨利·米勒是个狂人疯人,同样他的作品也都是狂人疯语的合集。我知道以前弘毅绝不愿意去看这类作品。我看见他一边读着,一边疯狂地笑,好似那些走火入魔的习武之人,他一边舔了手指翻页,一边狂妄地望着天花板喊着:“madworld!madworld!”我看见他哭了。他饮尽这疯狂之水之为解爱情之渴,却只能愈发疯狂,愈发干渴。我伏在他的脚下,感受到他的心脏在砰砰地跳动着,作品中的疯狂、极端、颠覆的思想刺激着他的神经,他便以此之痛来化解彼之痛。他高呼,“我也疯掉了,大概!疯癫——正常,这两个名字根本没有区别。疯癫也是一种正常,正常不是某种意义上的疯掉吗!如果我与所有人都格格不入,我将是最独一无二的人,庞然大物般的现实在我眼里也轰然坍塌!承认自己的疯癫吧,这没有什么不好意思的!”他说着,还看了我一眼,让我十分心悸。他不知道自己在干什么吗,他是知道的!他就像一个痛苦的人,企图用酒精来麻痹自己,殊不知酒精是一种更具破坏性的痛苦,而他最终也要染上酒瘾。 第四十一章-2 一个喜欢思考的人总是有很多“理论”的。弘毅给田木说给自己的诸多理论,不过田木印象最深刻的还是他所说的“两种人格”。固然可以说弘毅的“理论”初具了某些哲学意味,但终究犯了一些致命的错误——把理论绝对化。田木以为,弘毅的“两种人格”理论是他深思熟虑的结果,其实那不过是他当时为了挽回田木的急中生智。自从弘毅把这个理论说出口,他内心深处马上对其贴上了“经实践检验过的真理”的标签。倘若他的两种人格果真像他说的那样是存在的,那么我觉得这并不奇怪,我们猫儿也有这两种人格嘛。弘毅觉得,最近一段时间,他的理想人格过于蓬勃发展,以一种近乎癫狂的状态生长着,它不仅汲取了他灵魂中积郁已久的理想,同时不断蚕食着他精神中的理想,他好似变成了一个刚经历了饥馑年代又突然闻到饭香的人——尽管理智已经麻木,但本能仍让他饥不择食,狼吞虎咽——而这榨干了他身上所有的现实之血,吸吮着生活的流毒,他向命运跳死亡之舞,向死亡唱主宰之歌。一个艺术家倘若具有这样的癫狂,他便需要对等的理智来审查这种癫狂。亨利·米勒刺激了他,起先他的思想中只有爱情的痛苦裂痕,继而米勒式的癫狂涌入了他的思想,是这个裂缝变得很大,其实这种疯狂不过是一种精神酒精,弘毅何尝不明白呢。那些醉酒之人反而是最清醒的。弘毅的作家灵魂贪恋地审视着他身上所起的变化,并得意洋洋地记录着自身的一切,这个灵魂常常伺机藏于黑暗之中,故意放纵弘毅去掀起一场思想之境的波澜,他便是置身事外的那部分自我——甚至是高于自我的自我——事实上他可以说是精神人格的升华。对于弘毅而言,似乎这种爱情的痛苦成了一种催化剂,使得思想的催化反应得以顺利进行——他的思想从来都是纷杂的、矛盾的,他也从来没有理出头绪来。正像爱因斯坦寻找一个可以囊括宇宙万象的公式,福楼拜想编撰一本描绘人间万事万物的巨著,弘毅也在寻找一种东西,它是至纯至粹的灵魂滋养物,对心灵是温暖,对智慧是光明,对意志是磨砺,对信仰是淬炼,对于内心世界是不断的毁灭和涅槃。 有一天,弘毅颤抖起来了,还不时扭头看看田木,田木对他怪诞的行为熟视无睹。我跑过去趴在他的脚上,我这才读懂了他的心。他不爱田木了。他觉得这件事情非同小可。他不断的看她正是要确认这个事实。他的一部分自己在反复否认这个事实,另一部分在不断肯定。真是咄咄怪事。在爱情里,爱上一个人,你们要不断问自己我爱他吗;但爱情远去了,你们又不断地问自己我不爱他了吗。弘毅从屋子里出来了,来到图书馆外,思考着这件事情。我也跟着他下来了,果然东东在门口等我。突然他跑了回去。田木猝不及防地听到弘毅的一个问题:“你愿意为我红袖添香吗?”田木用沉默代替了回答。田木的沉默让弘毅从情绪癫狂的巅峰上坠落下来,他一下子平静了。他的脑海中浮现出往昔的无数次爱情中的冲动画面,而这些冲动总是像泡沫一样轻而易举地破灭。从巅峰到低谷,从低谷到巅峰,他想到自己的爱情似乎少有在辽阔平原上缓缓漫步的时候。他突然意识到,平静,绝对的平静才是爱情的真谛——甚至可以说是万事万物的真谛。他激动地写下了下面一段话: 所有的强盛、繁荣、烜赫一时、破败、成功、巅峰、低谷、一夜成名、毁于一旦、欢聚、溃散、慷慨激昂、一蹶不振、一鼓作气、破釜沉舟、扶摇直上、平步青云……都是永恒的平淡生活中的小小波澜;而平淡才是万事万物的真谛,无论前者是长久平静之后的厚积薄发,还是出乎意料的瞬间爆发,平静是最终的归宿。期待一种荡气回肠、轰轰烈烈的爱情,就像企图在动荡中一夜暴富,这种希望是渺茫的。费空心思让命运停留在兴奋的高潮之中纯属无益,甚至显得愚蠢。我曾经以为生活是饕餮大餐,其实它只是粗茶淡饭。平淡是这些真理中的唯一真理。 写完之后,他再看田木,又觉察到爱情的快乐从心底涌出了。爱情如此神秘,不过它大多取决于我们自身的思想。倘若是平静的爱情,就像一个极度平静的人,他反而更能感受到周遭的一切。爱情里的风声、雨声、树叶的沙沙声、虫鸣、鸟啼、流水声本身就是一道亮丽的风景,我们何必振臂高呼:让暴风雨来得更猛烈些吧!反而,那些惊天动地的力量可以让爱情昙花一现,终将凋零。从这一刻起,弘毅对爱情产生了不同的理解。他甚至能感受到田木的心跳,而他而默默地陪伴着。弘毅笑了。但我犹然为他担忧,固然狂风暴雨已然实属难求,但平静更甚。爱情里的人总以为自己顿悟了,平静了——或许他们理智上平静——但爱情从不是理智的游戏,而是感情的领域,这两者此起彼伏,此消彼长,而往往理智总为意识的抉择感到绝望。我为自己窥探到人类的秘密感到高兴。 第四十一章-3 一天,我见弘毅和荀昭坐在台阶上。荀昭说:“我讨厌这样的生活。”弘毅抬起头看着他。“我从不想当一名作家,”荀昭满脸痛苦,“我和秦老师谈过了。他说,一个为文学感到痛苦的人不可能写出好的作品。我斗胆提了一个问题。我问,假如您没有像今天这样功成名就,您愿意继续为文学事业献身吗。秦老师郑重地点了点头,他说,从小时候起,文学就是他的信仰,他觉得自己生来就是为了文学,他在创作时有时有时也会感到痛苦,他为自己无法写出优秀的作品而痛苦,但决不会为文学本身而痛苦,在某种程度上,他毕生所做的一切努力便是为了创作。秦老师问我,莫非功利心太重?我摇头,我要是能像海明威、巴尔扎克那样化虚荣为精神追求,那也是一种高尚,可是我做不到。文学让我厌恶自己,厌恶生活,厌恶未来。面对文学,我就像一个吃撑的人独自面对一桌饕餮大餐,我觉得反胃。”“或许你应该出去走走,来一场旅行。”弘毅说。荀昭摇摇头,说道,“还记得我们第一次见面的时候吗?那个时候,我已经失去了对文学所有的兴趣。我小的时候,父亲给我买了很多书。当父亲把《格林童话》递到我手里的时候,我抬起头问父亲,‘这是格格在森林里对儿童说的话吗?’惹得父亲哈哈大笑。我的父亲是个庄稼汉,但他也有高中学历。他错失了读书的大好机遇,在余生里总是叹息多于快乐。他把希望寄予我身。小的时候,我的父亲找了很多神婆给我算命。她们察言观色,见我好读诗书,便顺遂我父亲的意思,叫道,‘哦,这个孩子必是大文学家。’父亲当然信了。我父亲也曾立志做一个作家。高中毕业之后,他回家边种地边写书。断断续续写了两三年,投出去杳无音信,被我母亲一气之下烧掉了所有的手稿。父亲自此再也没有动笔,每每回忆起来,他总是为之动容。关于让我写作,母亲极为反对,但她拗不过父亲。父亲说,母亲烧掉他手稿的那天晚上,他没有睡觉,抽了一晚上的烟。第二天,他下定决心要勤奋务农,并叫了一声,‘日他娘的文学’。有一次,我的父亲和母亲吵了起来。母亲说,写书有个屁用。父亲叫道,咱们村那个作家,人家日子过得不也是很好。唉,我们村的这个作家,村里人都为他骄傲,我后来才知道,他不过是个拾人牙慧的家伙。母亲叫道,你儿子能像别人一样?我的父亲立刻给了她一巴掌。后来,母亲再也不提这个事儿了。”“你母亲为什么不相信你?”弘毅插话问道。短暂的沉默之后,荀昭低声说,“因为她是后妈。”弘毅听了引发了自己伤感的共鸣,说道,“对不起。”荀昭叹了一口气,说道,“小的时候,我很听话,不会反抗,也容不得我反抗。不过,那个时候我喜欢文学。我记得当父亲把一本《唐诗集》塞给我的时候,他几乎都落泪了。每天下地回来,他便陪在我旁边,和我一起读唐诗。我们读的第一首诗是杜审言的《和晋陵陆丞早春游望》。”荀昭站了起来,抬头看了看虚空,眼眶发红,慢慢地吟诵道,“独有宦游人,偏惊物候新。云霞出海曙,梅柳渡江春。淑气催黄鸟,晴光转绿蘋。忽闻歌古调,归思欲沾巾。”吟罢,他眼里闪出一道喜色,高兴地说,“我和父亲还专门用新华字典查了这个‘蘋’字,原来是‘苹’的繁体字,我记得书中的解释是‘绿萍’。我和父亲研究了半天,父亲好像回到了当年求知的那个年纪。”荀昭在台阶下的广场上来回踱步,回忆中的快乐时光叫他兴奋不已。荀昭又坐到了台阶上,激动地讲道,“我们第二天读的诗是宋之问的《渡汉江》,‘岭外音书断,经冬复历春。近乡情更怯,不敢问来人。’父亲特别推崇末尾两句,给我讲解半天。”弘毅笑了笑。“后来读的诗我都不记得了,”荀昭叹了一口气,“慢慢地,我发现父亲的热情产生了适得其反的效果。但我从不敢告诉我的父亲,他会打断我的腿的。”荀昭说着,又站了起来,他显得焦虑不安。“我再也不想从事文学工作了。”荀昭说。弘毅默然,想不出安慰的话来。不过,荀昭又轻松了起来,他说道:“我告诉了秦老师一个秘密。”“什么秘密?”“我现在在从事科研工作,做一些光通信方面的研究。秦老师给我推荐了他的老同学奚云老师。”“这是你的梦想吗?”荀昭郑重地点了点头。“一个梦想破灭了,”荀昭又叹了一声气,“就需要另一个梦想来替代。你知道,我虽然不可能成为文学家了,但是我患上了作家的病——得靠梦想活着,为祖国科学事业奋斗终生是我的愿望。”弘毅皱起了眉头,弘毅解释道,“这绝不会是我一时兴起。在科研时,我能感受到那种纯粹的快乐。” 荀昭掏出自己的日记本,翻到其中一页,递给弘毅。弘毅接过来,默读了起来: “我们每个人都处于一个自我循环之中,原班不动的重复着,机械、无动于衷,偶尔做一些于事无补的改变。有时候我们几乎失去了对自我的感觉,因为要我们循规蹈矩的向心力和要我们离经叛道的离心力总是相互制衡。我们做着圆周运动,就像亘古不变的恒星。我们一天天地沿着轨道看似飞快地疾驰,可也是一次次地冲到最初的起点,我们无法摆脱这个该死的怪圈。读书、感悟、观察生活、思考、总结、写作、讨论、修改、读书……这样的循环好似一个魔咒笼罩了我。我讨厌文字。我讨厌去感受生活。我们怎么逃离?我们需要更大的离心力,向着更广阔的生活前进。倘若那个时候,我们再来看过去的自己,我们是否就像一个拉磨的蠢驴被石磨困住了?我们需要挣脱生活的缰绳。” 第四十一章-4 弘毅看完,皱着眉头说道:“可是,你有没有想过,挣脱了生活的缰绳,我们就会自由吗?不,我们只是因为自己挣脱了,或许我们绕着一个更大的石磨在转圈。我们可以做这样的假设,每个人的生活都是一个循环,就像星球的运行轨道,我们不仅受到自身重力的牵制,我们还受到临近星球的引力——我们的循环不仅是无意识的自我循环,而是受制于他人的循环。我们并不是孤立的——即使有人觉得自己是一座孤岛。再者,即使我们离心而出,我们依旧会做圆周运动。这就好比客观规律总是站在更高的逻辑层面的。” “不,另一个循环正是我热爱的领域。尽管人的一生要受到羁绊,那为何不选择自己热爱的呢?” 荀昭走了,临走前还瞪了我一眼,说道:“秦老师的猫真可爱。”我脸红了起来,东东一溜烟跑过来死死地盯着我看,弘毅伸出手摸了摸我的头,喃喃道,“原来是老师的猫儿。”东东这个痴子,几乎把所有的目光都陷在了我的身上。这些天,我又长个儿,我变得更高了,更漂亮了。我并不喜欢照镜子,东东老拉着我在时光广场的水池里看我的倒影。老实说,我知道自己是一个漂亮的姑娘,要不然女主人也不会那么喜欢我,但我绝不愿意极端地自我欣赏。这份美,于我而言,倒没有那么多好处。我在图书馆里,常常会被人捉去观赏,叫道,这是一只漂亮的、有灵性的猫。我讨厌这样的夸赞。主人影响了我,他只在意精神上的东西。我也是一只喜欢文学的猫。偷偷告诉你们,我脑袋里的素材够写好几本小说呢。爱情,哦,这个东西并不吸引我,我更愿意去读一个早晨的书,或者伏在台阶上晒着太阳,思考猫生。东东说我这些高尚的追求都是装的,因为这世间不可能有绝对纯粹的猫。可是为什么没有呢。我每天的任务就是思考,去观察人类,我把收集的素材全都储存在记忆里,并给他们归类。可以说,我的漂亮的躯体只是我高尚思想的寄居之所。东东坚持说,他只爱我漂亮的躯体。我训斥他,你真是一个庸俗的蠢货。我听他们说,东东以前是一只凶狠的大肥猫,说话暴躁,走路大摇大摆,喜欢呵斥猫。我驯服了他。芳芳伤心地告诉我,东东根本没有真心喜欢过她。原来,芳芳竟然也喜欢东东。她整天趴在车底正是为了等东东经过。我把这个告诉了东东,东东哼了一声,开玩笑地摊摊手,说道,“以前我没得选,现在我想做个好人。”他把我逗笑了。我告诉他,我可能永远不会喜欢他。他听了,镇定自若地说,谁知道呢,我喜欢和你在一起就行了。说罢,他把我推下了水池。可恶! 有一天,我溜进了文珊的宿舍。我悄悄地趴在了她的桌前,等她回来后一把抓住了我,要给我洗澡。她和女主人好像啊,那么善良、温和、美丽,跟田木的冷静、孤傲、独立判若两人。陶婷婷回来了,她们把我放在桌子上,四只眼睛不停地看着我,我扭着头一会儿看文珊,一会儿看陶婷婷。文珊嘴边老是离不开云心,而陶婷婷也听得津津有味。我用小手拍了拍陶婷婷,瞧,我发现了一个秘密,她也喜欢云心。在她的记忆里,我看到了很多痛苦和快乐,她压抑自己的爱意,为云心和文珊高唱赞歌。她的心里竟然没有妒忌,因为她觉得自己配不上云心。真傻,我瞄了一声,感叹道,这个世界谁又配不上谁呢。陶婷婷用手捏了我一下,说道,“珊珊,你看,这只小猫好像能懂我的心事呢。”“那你有什么心事呢?”文珊的无心之问倒让陶婷婷脸红了起来。自从陶婷婷和文珊第一次遇见云心的时候,她就爱上了他,可是她产生了一种奇怪的预感,她会陪他走过人生的旅程,可是他明明不爱她。第一次见云心的时候,他一直看着文珊,她知道,云心的心儿已经被文珊勾走了。如今,听文珊讲云心就仿佛她亲眼见到了云心,她觉得无比幸福。文珊弹起了吉他,陶婷婷开始轻轻地哼唱。我闭着眼睛欣赏着她们快乐的演绎。云心告诉文珊,音乐是流动的诗歌——音乐和文学的一致性在于它们需要调动人的感情并被视为其之表达,两者甚至可以说具有一一对应关系,一个诗人和一个音乐家总有太多相似之处。文珊想起了和云心的谈话,不觉心中一暖,嘴角露出了微笑。她又想起云心对音乐的论断,“音乐借助听觉世界,并不依赖于‘深刻’与‘意义’。它完全借助于感性来发挥力量,只是这份力量会达到理性领域。唯有在音乐象征占据了全部内心世界的时代,理智才会产生这样的误解,理智把这种意义置于声音之中——正如建筑学中,理智同样把意义置于线条与度量之中,其实这种意义只是感性的附加物。”说实话,文珊并不是十分理解,但他明白云心追求绝对的感性(他自知此事绝无可能实现),他最近所做的一件事便是尽可能地驱除理智,仅用感性生活。正如云心常常感叹,“啊,感情真如潮汐之变变幻莫测,潮涨时汹涌澎湃,放眼皆是惊涛骇浪,似万马奔腾,势不可挡,感情之舟乘风破浪,驶向激情亢奋的彼岸;潮落之时,群波散去,汪洋若失去了力量般疲惫、麻木、懒散地荡漾着波纹,感情之舟再也无法向前,除非御者(即理智)奋力击楫,不然微风已是不济,小舟半步难行。” 第四十一章-5 一天,弘毅和云心在辩论。我趁机凑了过去。云心说,“有人说,人生是一个个选择的叠加。”弘毅点了点头。“可这是从理性的层面得出的结论。”云心不大喜欢逻辑推理,而弘毅总在理性和感性之间左右摇摆。“理性归根结底也是一种感性。”云心说。“为何?”弘毅问。“就譬如说‘选择’,归根结底不过是一种感情击败了另一种感情。这就是为什么伟大的想法总是难以捉摸,变幻莫测!”“不,感情是一种理智,”荀昭不知什么时候站在了他们旁边,“从科学的角度来讲,所谓感情、理智的作用过程不过是一堆化学反应。”云心皱起了眉头,不太喜欢这种解释。“哦,科学家,来告诉我们爱情是怎么回事。”云心问道。“我想,也不过是某些化学物质在起作用。”“那为何我们会爱此人不爱彼人呢?”弘毅问。“因为此人使得你发生了爱情反应,她是你的催化剂——你应该知道催化剂是独一无二的。”荀昭解释道。“‘1+1=2’这可不是爱情。”云心说。“人们享受一团混乱的神秘感,然而当真理之光拨开繁杂寻找到最终的内核时,我们会发现,‘不过如此’。”荀昭说。云心和弘毅听了保持沉默,对此无法接受。“你们可以这样理解,我们个体本身就是一个等式,等式的左边是我们本身,等式的右边是构成我们的因子。这真是一个复杂的等式,完全没有爱因斯坦所说的那种美感。我们的行为、情绪、思想、心理活动、反应全在这个等式的掌控之下。我知道,你可能想问,这么一个数学式就能把人的所有技能表现出来——我确信它是存在的。那么你看,爱情在其中就显得太渺小了——就人体的宇宙而言。你们想要因子有哪些?那可太复杂了。环境、温度、压力……这些是物理条件,思想、心理……不……这些也可以归结为某种化学物质。总之,这是一个复杂的等式。我突然觉得它甚至是一个方程组,相互制约……总之,我想,人可以作为一个公式被表达出来。”“这台荒谬了。”云心摇头说道。“我最近又产生了另一种想法。”荀昭说。“你知道他想成为一名科学家吧。”弘毅笑着说道。“我最近才知道的。”云心皱眉。“我觉得我们人类也是机器人。”荀昭说。“啊,我就知道你‘语不惊人死不休’!”云心仿佛受了一击。“你的意识我们的思想其实也是类似于某种程序、代码?”弘毅问。“正是如此!”荀昭显得异常激动,“你们看,人与机器的区别不就在于感情吗——因为我们可以相当程度地认为,机器已经在相当程度上具有了理智。感情和理智的区别在于什么!对,弘毅,你说的对,在于感情的复杂性。你们这样想,”荀昭在空中画了一道正弦曲线,“感情的轨迹正是如此,是连续的。而理智,”他又画了几道离散的线,“是离散的。所谓的离散和连续不过是密集程度的区别——这就好比你把一条直线放大看,他不是一条直线。所以,感情也是离散的!或者说即使它是连续的,当我们的离散区间画得足够细,我们就可以还原整个曲线!那便是人类。所以,我说人是机器也是没有错的。”荀昭兴奋地得出了最终结论。“我承认,一切事物都有物质基础,但你把物质基础和之后的衍变物混为一谈,实在荒谬!”“哎,你们不懂!你们不懂!”荀昭大笑着离开了他们。“疯狂的科学家!”云心笑着骂道。“疯狂的小说家。”荀昭回了一句。 他们走后,我静静地卧在台阶上,震惊久久不能褪去。我在想,假如人是这般,我们猫儿也是这般。这万物似乎没有神奇之处了,或者说,一只猫儿和一个人儿并没有什么区别。思想、追求,这些建立在客观之上的精神大厦也随之失去了神秘,仅仅沦为更高级的化学反应方程式。东东过来了,我觉得我已经不认识他了。他看着我呆呆的样子,用厚厚的手掌拍了我一下。我觉得脑袋蒙蒙的,眼睛朦胧,心跳也越来越慢,下台阶的时候几乎滚了下去。我想寻找一些小刺激,不再知道要去干什么,我的思维产生了停滞,就像午后小憩后睁眼的瞬间,意识还停留在不知道多远的高空,尽管双脚已经在行走,一时间,所有的快乐、激情、悲伤、忧郁、烦闷都隐匿在迟钝之纱里,只剩下两只鼻孔呼吸和一双看不清世界的双瞳。我跌跌撞撞地走着,想到若是未来果真万事万物都可以由科学阐述,那么艺术几乎就失去了意义。我躺在草堆里,东东学着我的样子也把大腹便便的身躯摆了下来。天上的云好白,我重又感受到生活的宁静,蓝天似大海,我慢慢地睡着了。我做了一个梦。梦里我和东东都变成了人类。我是一个漂亮的女子,正站在梳妆镜前为自己施装。进来一个穿着西服的胖子。我笑着回头,说道,“东东,你变成人了,怎么还是这样胖?”东东胖嘟嘟的脸颤了一下,叫道,“咿咿,你在胡说什么。”我继续打扮自己。东东叫道,“快点,我们快结婚了。”听到这话,我吓得把口红从手里掉了下去,微蹙眉头说道,“东东,你知道,我不爱你。”东东笑着说,“你看这是什么?”他的手里多了一粒药丸。“这是什么?”我问道。“爱情药。”“我吃了,我就能爱上你吗。”“不信你试试。”我将信将疑地将药丸塞进嘴里。果然,马上,我觉得我已经爱上了东东,我再也离不开他了。东东把我抱在怀里,说道,“你看罢,爱情多么简单,就是把‘=0’的命令改为‘=1’,不过这药丸很昂贵,一般人买不起。”我一下子从梦里惊醒了,我看了看自己,还是一只猫。我舔舔自己的手,微微一笑。可是我转念一想,等到那个时候,人类的观念也进化了,他们说不定认为此事合情合理,认为过去的人类愚钝。至于艺术恐怕是永远不会凋亡的,就算凋亡了,人类也会捣腾出其他东西。“爱为何物”这个问题解决了,人类大概可以高枕无忧地把时间和精力放在发现更辽阔的宇宙上面了。我突然又想到荀昭的理论,他说感性也是一种理性,那就是说虽然感性主导爱情,但理性也拥有足够的力量来控制爱情,这就好像一场辩论,感性的理占九分,理性只占了一分,所谓的爱与不爱,完全可以由理智说了算嘛。我把手放在东东的肥背上,他自作多情地问我,“你爱上我了?”我收回小手,微微一笑,“还是算了。” 第四十二章-1 欲望一出现,理智即消亡。人性的这一法则使得理智和情感发生了对立,并为自己争夺精神世界的领域。在这两者的斗争中,理智常常败下阵来。有人便鼓吹情感高于一切,并把理智和感情混为一谈,认为两者都是欲望的衍生物。倘若如此,前者也是具有思考能力的欲望。千百年来,人性靠着理智得以从荒蛮的感情羁绊中挣脱出来,并建立了道德、伦理。那么鼓吹欲望至上的人倒可以看看古代的荒蛮者是否具有比现在人更丰沛的感情——而且这种丰沛程度逆着人类进化史愈来愈充盈。如此足见,人类面对欲望这一天敌经历了很多失败才诞生了理智这一武器,正是凭借这一武器人类建立了自己的文明。在未来,理智将继续发挥更大作用,而欲望只能成为理智的附庸。那么,爱情将何去何从?它作为一种高尚的欲望,岂能驯服于理智? 弘毅看着脚下的小黄猫,它常常伏在自己的桌下,好似在陪伴自己。那是秦老师的猫,叫做咿咿。秦老师笑着说,咿咿很喜欢弘毅和云心。田木正坐在旁边看书。前几天,她去上海参加了比赛刚回来。她哭着说,自己的独舞发挥失常,没能拿到冠军。看着她伤心的样子,弘毅尝试给她一些安慰。可像她这样独立的女子从来都不需要别人的慰藉,她视之为软弱。尽管她坠下泪来,算是她放下了第一道心理防线,但她的心门始终是关闭着的——这道心门名叫“高傲”。弘毅感觉心里空荡荡的。他对田木的爱意从来不是一成不变的,爱意像月亮,阴晴圆缺,又如海浪,潮起潮落。在田木不在的这一段时间里,她变得更加美好了,也变得越来越模糊。他忘记了曾经的伤心、失落、痛苦,带着满怀憧憬期待着田木的归来。他带着想象中的爱不断地登攀,终于到达了山顶,田木正在那里,可见到她时,他的爱便跌落进谷底。田木变了!她失去了从前的光环!她变得平凡、普通、黯淡,变成了一个平常的女子。爱情一旦失去了独一无二之光的照耀,便进入了黑夜。事实上,弘毅对田木的了解无多,而今更像面对一个陌生人。这是弘毅第二次感到自己不再爱田木了。爱情的热火焚烧了所有,一切业已成灰。出于友谊,弘毅觉得自己应该安慰她。 “你没事吧?”说出这句话时,弘毅觉得自己心如止水。 “嗯。”从田木的嘴里传来一句冷冷的回应。 弘毅左思右想,不知道再说什么是好,只好在心里叹一声气,回过头来。他陷入了思考。他经历了爱意的大起大落,仿佛风吹草动都能对他产生影响,抑或着这种变化是凭空产生的。爱情的战斗中,他已经失去了斗志,不再害怕失去一切。他想他们是否算得上朋友?他们是否有过一次推心置腹的交流?他们是否真正放下芥蒂坦然相对?他们是否心有灵犀互帮互助?他不想对这些问题做出回答,光是问题就够令人失望的了。此前,他一直以为自己做好了付出一切的准备,但其实他没什么可付出的,因为她也不会接受。爱情之焰摇摇欲坠,似乎还在摇曳着最后一丝光辉,像是眷恋和挽留。归根结底,他的爱建立在漫无边际、不可捉摸的幻想之上——尽管他不愿意承认——继而虚构出一些子虚乌有的激情,于是乎便诞生了一份他为之渴求、前所未有、藐视一切的伟大情愫。可笑的是,这一切的源头不过是一次冲动,这冲动本身正是建立在虚拟人物之上的。啊,纳斯塔西亚!他早已将她遗忘。正是她挑起了他的爱意,而田木取而代之。他声称的“无爱之爱”如今显得愈加可笑,因为他总在逃避一个问题,“因何而爱”。他回答不上来。不过,他心里马上有另一种声音来反驳,“正如水至纯,所以无味;无爱之爱,也非尘嚣之爱。” 弘毅的爱情之舟算是搁浅了。他不舍得弃船而走。他渴望等待爱情的转机。连他自己也不知道为什么要这样做。他给小杳发邮件,“难道‘心酸、悲哀、悔恨、嗟叹、伤悲、失望、无助、麻木、孤独、凄凉、哀愁、伤绝’正是爱情的主题?”小杳回复道,“正是如此。”弘毅沉默片刻。在时间之河里,我们的思想、目光、观念也会化作河水,而那些需要被认识的东西正是河床上的鹅暖石,慢慢地它们在我们的思想、目光、观念下也失去了棱角,美丽变得平常,高雅变得庸俗,犀利变得圆滑。其次,随着思维的深入,感情也随之变化。这就好比我们看到朦胧的远山,我们盛赞其美,待到我们来到山脚,这才发现此山光秃秃的,实在毫无美感。此时,也许理智还会说出一两句冠冕堂皇的话,但感情将首先厌弃(盖因它毫无原则,只凭第一直觉)。在认识事物,尤其是认识爱情时,感情第一时间被雾障迷惑,一旦迷障解除,它却第一时间弃之而去。弘毅又问道,“那我们追求爱情为了什么?”小杳说,“有一句话叫做,‘永远相信美好的事情即将发生’。茫茫黑暗中,必有光!”他想起玛丽安和布兰登上校,布兰登上校凭着美好的品德和长时间的守候终于赢得了爱情。他问小杳,“当最终获得爱情时,它的幸福就能抵消之前所受到的痛苦吗?”小杳回答,“那是自然。你知道为什么吗?”弘毅问,“为什么?”“因为人性总不善于铭记过去的痛苦。” 第四十二章-2 弘毅没有离开田木。几天之后,他又重拾了这份爱意。他就像一个失去了法力的人重新找回了法力。朦胧的远景自有其模糊的美,而趋于平淡的风景亦有其宁静之美。倘若说,从前弘毅对田木的爱含有一丝敬意,而她则屹立在爱情圣殿的顶端,如今他已步步登攀,沐浴着无限荣光走完了这条顶礼膜拜的阶梯,她失去了以往的崇高,这时,弘毅的感情犹如“山重水复疑无路,柳暗花明又一村”,爱情平稳过渡到了另一种平和的状态。她的一举一动,一颦一笑,她的呼吸,她的明眸,她的叹息,她的秀发,她的手指,她的衣服,她的名字,他都牢记于心——正是她和她的所有构成了这一种极度的平和之爱。他再也感受不到突如其来的幸福感,因为他时时刻刻都沉浸在这种快乐之中。田木说,“弘毅,你这几天变化好大。”弘毅笑着说,“你像那无处不在的微光,朦朦胧胧,又真真切切,近在眼前又不可捉摸,让我洋溢在柔和纯洁之下,又让心迷神醉于内心的祈福中。”看到田木微微蹙眉,弘毅又说,“思想麻醉人的力量远不如语言,一个人话说得多了,竟会让自己信以为真。而爱情也是如此不断被增强的。”见田木默然,他又在心里说道,“田木,我对你的爱变了。若果说以前是滚滚浪涛,时而澎湃,时而平息,那么现在变成了涓涓细流,平淡无声,无息永恒。”他变成了一个爱情的雕塑家,开始精雕细琢这份情愫,他将精益求精,缓缓地把涓涓细流般的情意绵绵不绝地倾注到那只坚定不移的手上——为完成爱情的完美艺术。 仲夏夜,邮苑里凉风习习,树叶莎莎作响,鸟影在树间跃动,路上行人不绝,一派欣欣向荣。弘毅和荀昭坐在台阶上,望着天上寥寥的几颗星光。月出东方,脸色苍白。“你知道吗,我们看到的星光是很多年前,这些星系发出的。”荀昭说。“我想起我学物理的时候,我就十分头疼。”荀昭笑了笑,说,“兴趣是最好的老师。”街灯把街道、夜空、林木染成一片金黄,像是一幅立体的画卷。突然,荀昭的父亲打来了电话。 接完电话的荀昭显得十分沉默。“我的父亲生病住院了。”荀昭说。“他问我书写的怎么样,我只得骗他,已经写成了一半,等完稿就可以出版。我父亲听了,像个小孩子一样高兴,”荀昭说,“父亲老了,反而像个小孩子一样。他今年才五十八,说起话来既像一个八十岁的老头,又像几个八岁的小孩。他说起话来,常常会哭,他说我是家里的希望,假如我不能‘成才’——父亲也没有给出‘成才’的定义,但他坚持使用这个词,大概是有一个好名声的意思——那么他会叫全村人耻笑。他说耻笑他那倒无所谓,以后的罪还得我受。父亲坚持认为,假如我没有‘成才’,我就得回家种地。要‘成才’,起码得先出版一本著作。我们家在村里几乎没有地位,我的父亲年轻的时候常跟村里人吵架,你知道,村里的无赖就只欺负我们这种孤立无援的家庭。‘成才’了,千万别回老家,他们都是‘吃人’的恶魔,这是父亲对我的叮嘱。我考上大学,父亲的心情能好点。有的人向我父亲说,‘啊,老荀,享福的日子要来啦。’父亲总是极力否认,说我出息不大。他嘴上这么说,心里却美滋滋的。有一天,父亲问我,你以后‘成才’了,还会记得我吗。我们地方台演过很多不孝子的短剧,父亲便以此为忧。当我的父亲问我这个问题的时候,我哭了起来。父亲又幻想我‘成才’之后,他怕自己是个麻烦,进了城又帮不上忙,感觉自己怪不好意思的,还不如在家抱抱孙子,然后他又叹气,他的文学水平低,教不好孩子,还得请家庭老师,接着他又抱怨城里小孩的教育花费太大,不过我得拼命挣钱。他扯东扯西,差不多孙子快要结婚了,才突然想起来,催我解决婚姻问题。从今年开始,每次和父亲通话,他总要提醒我找对象。在我们村,按我的年龄,早抱上孩子了。刚才,父亲又把这些重复了一遍,说自己都是小病。唉!”荀昭说着说着哭了起来,弘毅用手轻轻地拍着他的背安慰他。 “父亲总是说自己的病是小病,小病,不碍事。我上初中的时候,有一天放学回来,我在家写作业。父亲割完麦子回来,叫我给他倒一杯水。我看见父亲面色枯黄,便想问他身体舒服吗。我觉得那几天父亲看起来皮肤好干好黄,而常年晒日头的人皮肤应该是黑红黑红的。当我把热水倒凉递给父亲时,父亲刚接到手就昏了过去。我赶紧叫人,父亲去了县医院,医生说得了贫血,还查出来很多其他病来。我这才知道父亲浑身是病。”荀昭伤心地低下头,抓起地上的一根树枝,在台阶上写着什么。 “干农活的,哪有钱检查身上的病。什么病来了,都用身体抗。大家都叫着没病,没病,等查出来基本都倒晚期了。我们村的,大家都害怕去医院,认为那是一个坑钱的地方。平时感冒发烧也舍不得买几块钱的药,等到每次大病等花个十万八万的。唉,我也能理解。”弘毅安慰道。 “你有没有发现,我没有提到我的母亲?”荀昭在片刻沉默之后问道。 “为什么?” “我恨她。她是我的后母。我想起小时候,父亲结婚了。他让我管那个女的叫妈。我还小,什么都不知道。小时候,咱们都爱问父母一个问题,‘我们是从哪里来的?’我便以为‘母亲’是‘我’存在之后才会得到的。我从前没有意识到,为什么我没有母亲。所以我也不为我突然多了一个母亲而感到奇怪。有一天,大概离这个女人来我们家已经过了一年,我去邻居家玩。他们提起我的母亲,我觉得很奇怪,因为他们说我还有一个母亲。我便问他们这是怎么回事,他们告诉我这个母亲是我的后妈。她从不下地,整天躺着。她打过我的父亲。和我的父亲吵了很多此架。她恨我。她在我们村臭名昭著,其实在她嫁过来之前就已经臭名远扬。她把另一个人家搅得死去活来,把丈夫逼成了疯子,把丈夫的父亲逼得跳了沟,这个人是注定要下地狱的。蛇蝎心肠!蛇蝎心肠!”荀昭恨恨地说道,猛地一用力,把树枝折为两截。 第四十二章-3 “她成天叫嚷着要离婚——从前我那么傻,竟然没有发现,这是父亲告诉我的。她想去别的家庭里害人。父亲要阻止她这么做。让一个蛇蝎疯狂起来,她什么事情都做得出来。她装病,在村头骂我家的祖宗十八代,连编带造父亲打她骂她的事情给村里人诉苦。她演得不错,仗着点小聪明、死皮无赖曾经骗了很多村里人,后来大家都识破了她的诡计!她能给你表演转笑为涕——真正地掉下泪来!当然,‘狼来了’也不能喊上四次。她如今一出门,从村东头到村西头,哪个人家都会骂她的臭德行。你要是以为她知道羞耻的话,你就错了,她能装出一副小姑娘的样子,好不害臊地问候大家,这甚至让大家有片刻的迟疑。唉,魔鬼用同样的诡计把大家三番五次地欺骗。小的时候,有一次我在院子里写作业,她突然把靠在墙角的脸盆踢了一脚。塑料盆,你知道的,一脚下去就稀巴烂了,我叫道,‘妈,你干甚么?’她气势汹汹地走过来,真的,我清楚地记得,那一刻我感觉有点危险,她好像要掐住我的脖子,我记不清她到底有没有扑上来掐我的脖子,但我记得我恐慌了,最后一下子跑掉了。晚上睡觉的时候,我睡得迷迷糊糊,我突然看到一个黑色的怪物从炕边冲了起来,我惊叫了起来。我听见父亲和母亲在另一个屋子里看电视剧,我呼喊他们,可是我的声音堵住了,我想要爬起来,于是我奋力挣扎着,可是我根本动不了。我听见电视剧里演员的说话声,父亲的屋子离我那么近,可是我喊不出来。钨丝灯的绳子我够了半天够不着,终于抓到手后却没有力气拉下来。怪物很快过来了,我挣扎着,它把我抓到了炕边。我突然醒了,我恰好坐在炕边。第二天,我偷偷地告诉父亲昨天发生的,父亲面色凝重地告诉我,别惹她,她说不得会向你下毒手。唉,我的童年就是这样度过的。这次父亲生病,她根本就没去。我的姑姑在旁边照顾我的父亲,尽管父亲一直说没什么大碍,但姑姑偷偷告诉我,病情挺严重的。” “家家有本难念的经,”弘毅叹了一口气,也从台阶上抓了一根枯枝折为两端,他把目光伸向长长的路灯覆盖的街道,橘黄色的灯光已经变得有些惨淡,“听我伯父说,我一岁的时候就失去了父母。我在伯父家里长大的。我觉得自己挺可怜的,我不是为自己的不幸感到痛苦,而是对我的未来。你看,我二十七岁了,我读了两遍大学,南大让我学会了胡思乱想,邮苑让我学会怎么把胡思乱想写下来。我喜欢文学,我愿意为之终生献身。可我总觉得思想里还有一些没有探索穷尽的东西。我陷入了迷茫。伯母一直看不惯我,她大概觉得我是一个有着高学历的废材。” 荀昭这才多少了解了弘毅的情况,此前对于他的妒意消退了不少。他是一个独特的人,荀昭心里想着,其实文学院每个人都是独一无二的人,甚至显得和常人格格不入。而他一脚从文学之门跨出,一脚跨入科学之门,马上要从情感王国跨入理智王国。他用力握紧弘毅的手,郑重地吟起了《忆秦娥·娄山关》,“西风烈,长空雁叫霜晨月。霜晨月,马蹄声碎,喇叭声咽;雄关漫道真如铁,而今迈步从头越。从头越,苍山如海,残阳如血。”夜色渐深,留下荀昭一个人坐看寒月。云卷云舒,月光明暗不定,树影婆娑,黑暗左右摇曳,如此静谧之境,夜风轻拂,虫鸟低吟,好一个朦胧梦境!不多时,空中坠起雨来。荀昭叹了一声,天道尚阴晴不定,人道何悲欢有常? 荀昭拿着秦风的推荐信去找奚云。奚云刚出差回来。由李万通牵头的项目已经开始布局,而邮苑的几位老同学在其中担任了极为重要的角色。前几日,李万通同薛庸、曹焉、奚云、窦凡几位教授研讨了自己的项目,他计划打造一个“人工智能生态系统”,这也是他把各个领域专家召集起来的目的。“这是一个数百亿的长期项目,我们终将惠福全人类。我将成立‘万通院’来专注做这件事情。”李万通雄心勃勃地说道。奚云研究的图像识别以及光链路理论、曹焉的信号性能分析理论、窦凡的硅基材料研究、薛庸的新型深度学习架构体系都有了用武之地,他们都是国际一流专家,听了李万通的描述,也都跃跃欲试,准备大显身手。 “哦,老秦介绍的,小荀,快坐。”李万通带着笑意亲自地给他指了指旁边的凳子。来拜访之前,秦风特意告诉荀昭他的老同学是一个不苟言笑的人,再加之荀昭对科学家的偏见,他倒真以为科学家都是不食人间烟火的。 “你为什么要‘弃笔’?”奚教授问道。 “因为那不是我的梦想,那是我父亲的。” “你与你父亲谈过了吗?” “我还不能给他说,我没有丝毫谈的余地,我也不想让父亲伤心。他最近住院了。” 奚云叹了一声气,说道,“你简单说下自己的情况吧。” “我从小学习写作,起初我以为我很爱它,那时候我还小,不懂得怎么去分辨自己的欲望,我以为成为一名作家是我内心深处最想要的。可是人内心的渴望就像萌芽,揠苗助长终究无用,反而是真正的萌芽能够破土而出——前者是文学,后者是科学。不过,我从来不敢确定。我是农家子弟,我没有那么多条路可走,一条路走不通对于我来说就是打击,对于父亲来说就是毁灭。父亲希冀我的‘成才’二十来年,我知道,我已经成了他的精神信仰。甚至可以说,父亲正是靠着我有朝一日的‘锦绣前程’才能熬这么多年。我们家的情况特殊,并不像别的农家其乐融融,在内矛盾连天,在外遭人嗤笑。倘若我失败了,没有达到父亲的愿望,我怕他承受不住。他始终认为我注定要成为一名作家的,而且会获文学奖。我不愿意骗他,可不得不骗他。前几年,父亲告诉我,他熬不住了,他精神上快要崩溃了,母亲打他骂他,村里人欺负他,而我的成功遥遥不可及,他觉得自己陷入了黑洞之中。农民常常要承受身体上的摧残,但没人像他那样承受精神上的折磨。他对我的期望太高,后来他似乎也意识到这一点,但他精神上不愿意妥协。幸亏那一年,我获了一个全国性的奖项,学校老师专程去了我家。老师在我们家门口放了鞭炮,贴上红纸,村里人都围过来看了半天。正是这次!正是这次!我的微不足道的荣誉拯救了我的老父亲,不然他说他不知道怎么活下去了。我不愿意打击他,我要保守秘密,等到我在科学研究上有所突破,我再告诉父亲这个消息。不过,我也得感谢文学,他教会了我去感受,我这才了解了自己的内心。”荀昭说的时候,已是涕泪连连。 第四十二章-4 荀昭看了一眼奚教授,他也红了眼眶。荀昭的话让他想起了自己的过去。常年投身科研,辗转城市之间,他便渐渐忘记了自己曾经也是一个农家子弟。开学的时候,他挑着一根扁担,担着自己的行李走了三天三夜才来到北京。他那时候油头垢面的,说一口河南话,问路的时候常常被当地人嘲笑。他想起自己小时候,母亲不停地劝导他,“读书,读书,读书才是唯一的出路。”起先,他躲在家里看书学习,他怕村里人知道他勤奋好学笑话他,因为那个年头大家都不学习。他的母亲为了锻炼他的胆量,叫他搬个椅子在大门前的马路上学。过路人来人往,村里人赶着牛羊,有的挑着担,走过的时候都会看他一眼。他受不了了,跑了回来,他母亲便在他屁股上打了一顿,打到他愿意去外面学习为止。后来他又跑了回来,说外面太吵,根本看不进去书。他的母亲又把他打了一顿,说道,伟人***专门在闹市里看书锻炼自己的注意力,你这样怎么能成才?他只得去外面看书写字。起初,大家都在嘲笑他。村里很多淘气的孩子故意在他面前捣乱,他的母亲叫他不要理睬。慢慢地,小孩子也不捣乱了,村里人走过都啧啧称赞,这孩子以后能当大官。他的母亲没登上他的锦绣前程就去世了。他还记得母亲经常对他的叮嘱,可别忘记自己是个农家孩子。这么多年过去了,他还想起自己有十多年没有回过老家了。不过,过去的日子一旦从记忆的盒子里重新取出来,他才发现这些回忆一发无损地被珍藏了起来。而今,他成为国际上著名的专家,离不开幼时母亲的督促。他的母亲虽不曾上过学,却对读书看得很重。他的父亲年纪轻轻害了病过世了,母亲也没有改嫁。他的母亲为了锻炼他,让他必须跟着下地干活。他母亲总说,没有吃过苦,怎么知道读书的好处。说实话,他为了少下地干活,就拼命读书。而今,他从记忆中取出过去的自己,已和而今的自己判若两人,成长的轨迹已被时间抹去了痕迹,只留下这条道路的起点和终点,其余已经坍塌。奚云揉了揉眼睛,看着荀昭,仿佛看见了当年的自己。 “我知道,要从事一门职业,就必须有纯粹的信仰和坚定不移的信念,以及源源不断的兴趣。对于文学,这些我已经消失殆尽。我尝试过,但我无法使它死灰复燃。我发现我热爱研究,我也坚信自己可以成为一个出色的科学家,”荀昭说,“况且,我的基础并不弱。” 奚云点了点头,说道,“既然如此,正好,我们有一个科研项目,你跟着我做吧。”奚云给荀昭简单讲了李万通的项目,给他推荐几本书籍和几篇论文,叫他做些功课。过了几天,李万通在公司召开会议,邀请几位教授过去讨论。奚云把荀昭也带了过去。 薛庸、曹焉、窦凡、奚云依次坐开,荀昭找了个凳子坐在角落,李万通瞅了他一眼,皱起眉头问,“小伙子,我好像在哪见过你。”“您好,我叫荀昭,和李恒是同学。”“哦,你怎么来这儿了?”李万通问。“他转方向了,老秦把他推荐给我了。”吉米给他们奉上茶饮。 “咱们先讨论,我叫来公司的两位专家。大家一起讨论一下。”李万通坐在椭圆会议桌的一头,吩咐让下属组织会议。 大家讨论了半个小时,尽说一些学术用语,讨论得十分激励。薛庸甚至和公司的一个专家争辩了起来,这样的学术讨论大家如鱼得水,就仿佛在开学术报告一般。突然,他们被一声猛烈的呼噜声从讨论中惊醒,他们一回头,李万通靠着椅子睡着了。吉米在一旁暗笑,用胳膊肘轻轻碰了一下李万通。李万通猛然睁开眼看着吉米,问道,“怎么了,”他的声音有些大,他突然意识到现在的状况,笑了一声从椅子上站起来,说道,“你们继续讨论吧,我出去清醒清醒。”过了挺长一段时间,李万通又回来了,带回来一个穿着休闲服装的中年人。这个中年人也没自我介绍就一屁股坐在了方才李万通的位置,扫视了在场的众人一眼,大家立即停止了讨论。奚云打量了几眼这个中年人,一下子就闻到他身上投机主义的气味,他穿着一声高级休闲服,脸上气定神闲,一副书生的金丝眼镜挂在脸上显得有些别扭,两只眼睛眯成细缝,仿佛这样才能看见商机,他的一边嘴唇微微上扬,看来长期流露轻蔑的微笑,他手腕上的高级手表闪闪发光,衣服看似很朴素却都是顶级奢侈品牌。奚云以前和这类人打过交道,他们大多有着不少奢侈的爱好,其实这只是百无聊赖生活的点缀,他们可不愿意和实干家打交道。他们的圈子都是投机者,因为他们算不上真正的商人,却把投机取巧叫做商业的天才和智慧。这位先生一坐下来就看自己的手指,可惜它们生得怪模怪样。李万通把一只手搭在这位先生的肩上,介绍道,“这位是鲍民,英文名jason,国际上著名的投资公司aieans的首席顾问。这些都是国际知名的各个领域的专家,刚才我们讨论了一下我们的框架。你们给jason介绍一下我们的项目,”说着他压低了声音,“讲得浅显一点。” “讲吧。”鲍民放下自己珍贵的双手,一侧的嘴角微微上扬,好似痛苦又好似轻蔑从牙缝里挤出这两个字来。 第四十二章-5 才听了两分钟,鲍民就睡着了。奚云教授故意咳嗽了一下,鲍民睁开了眼睛。这真是一张神奇的椅子,谁坐在上面都会睡着!“哦,jason刚从美国飞回来,路过北京,被我叫了过来,一会还得飞到巴黎,”李万通解释道,“这阵儿待多长时间,在巴黎。”“得一周,”鲍民摊手说道,“得和好几家公司谈。”“ok,奚教授,继续吧,这次你讲得稍微……”李万通用手比划了一下,“生动一些,不要那么……”,李万通又比划了一个姿势,“学术。”鲍民摆摆手,身子向前靠了靠,说道,“其实,我只想知道你们搞这东西的市场,他短期的效益,长期的效益,以及你们的商业方案。你们谁来讲讲。”“哦,这个不是我们今天讨论的。今天,把你叫过来是叫你简单了解下我们的一个原理上的结构,这些年,你也比较关注人工智能这个方面,肯定有所了解。”李万通说。“这样啊,那改日吧,这些专家讲得我想睡觉,”鲍民咧着嘴说道,看了看手机,“时间也不早了,我得赶下一趟飞机了。”李万通送鲍民出去了,关门时摆了个手势让他们继续讨论。 晚上和奚云一道回去的时候,荀昭开玩笑说自己的“作家本能”还没有褪去,老想着把在座的人描写一般,对于某次谋面的陌生人,他会忍不住揣摩他的举止,试图想象他从前的经历或者假想勾勒他的性格。奚云说,那倒是秦风培养得好了。接下来的日子里,奚云让他跟着师兄做实验。“今天我只做了一件事,那就是测数据。改变电压去监测光链路的输出功率,我和师兄得把电压和与之对应的输出功率记录下来。我们记录了一千多组数据。”荀昭满脸笑容地给弘毅说。“哦,那不是很枯燥?”弘毅问。“不,我感受到另一种快乐。我踏入了一个崭新的领域。我感受到了‘精确’的力量,去掉心中的奇思妙想的感受,用思维去控制和指导科学工作的进行。这纯粹是两种不同的体验。啊,就好像一个是火,一个是冰。曾经我感受过火的魅力,现在冰的力量也吸引着我。这真是两种极端的力量。我从前手握钢笔写下心中感受,走上感性的极端,而今我利用仪器运用逻辑思维,走上理性的极端。我清楚地记得,当我记录下数据的那一瞬间,我感到一种美,那是一种精确的美,它显得那样清晰、逼真、犀利,就像埃菲尔铁塔一样既高大又结构严谨。这让我想起了密立根,想起了费米,想起了钱学森,他们这些实验物理学家整日和仪器、数据打交道,不厌其烦地工作,他们实在是我的榜样。”弘毅皱起眉头,说道,“以前,在南大,我也做过物理实验,对,正是密立根油滴实验。我此前知道他是一位伟大的物理学家,用了十年时间测出了电子电荷常量。我们去重复这个实验,我记得有一步要让油滴像星辰一样呈现在屏幕上,我死活也弄不出来。我从前十分崇尚实验科学,可是我发现这其中所需要的耐心、毅力、专注是巨大的,我并没有这方面的心思。倘若做一下科学分析,我就头疼,那仿佛一种格格不入的思维方式,我感觉越深入地思考公式、逻辑,我的文学性的思考就减少一分。我再也不去做实验了。”“正是如此!”荀昭高兴地说,“我体会到其中的差异之处了!” 有一天,荀昭走在路上。夏日正午,日光灿烂,洋槐树在热风下轻轻地摇晃着,他习惯性地放慢了脚步,就感受夏日的气氛,天上的云真白,把蓝天衬托得更加深邃,邮苑里并不因此显得浮躁,而是处于一片静默的安详之中。他再往天空看了一眼,他突然想到,天之所以这么蓝,不过是因为折射率的问题,它之所以是蓝色,也不过因为这些光线的频率正好处于可见光的蓝光频段。这样的思考一下子打破了他心灵的感知,他甚至能听见心灵深处破碎的声音。不过,他觉得快活极了!他的灵魂好似从藩篱中挣脱了出来!他想起奚云老师指导师兄的论文时说,哦,不要问抒情类的语言,要讲求逻辑,你看看你这一句,这是一个有趣的现象,真让人笑掉大牙。荀昭笑了笑,想起了早上实验中的一个疑问,开始琢磨了起来。 第四十四章-1 冬天来了。无雪。干燥。狂风。寒冷贯彻了邮苑,烈烈红旗为北风作着慷慨发言。一四年的冬天看起来像是去年的翻版,估计明年也是如此。热情的青年们期待着朔方的雪花,他们毫无夸张地表达对冬雪的期待。大家来自五湖四海,不少人从未亲眼见过飘雪。听说过年的时候会有小雪,这让大家很失望。漠漠长空像个阴郁的老人,把自己的长袖捂得严严实实,他冷漠地看着帝都,不肯让大地欣赏他的把戏。狂风做了他的信徒,在大街小巷来回穿梭,这让老市民想起十多年前,寒风总是伴着飘雪的。那时候的飘雪带着古朴的气息,二十世纪末的风雪,微微带着沉重的历史意蕴,尽管人们透过围巾从嘴里呼出的热气已经向千禧年迈步,但那经历了旧时代沧桑的躯体却还在缅怀过去的峥嵘岁月。千禧年仿佛一块帷幕,盖住了旧世纪,让新时代闪亮登场。新时代的雪,哦,崭新的味道。倒不是这雪有什么变化——千百年来她不曾有什么变化——但新时代所象征的铺天盖地的意识洪流早已把万众席卷其中,一座高峰升起了,另一座坍塌了。这样的冬天,在很多人眼里,和零零年的没有差别。不过在我们千百年的民族记忆中,披上了万里雪装的神州才算到了冬域。不然,这光秃秃的大地,灰苍苍的山峦,冰寂寂的河川,不过是更浓的秋意,抑或着青黄不接的春天,那般可以化腐朽为神奇的力量还不曾把这段时光升华到更高的意境之上——天地之间的灵感有时候也会匮乏起来,这便让冬天变成了一篇空洞无物的文章。我们需要那妙笔生花的点睛之笔:飘雪。 云心望着窗外,他透过文珊映在玻璃上的笑脸看着苍黄的天空。天阙好似扬起了万丈风沙,苍苍茫茫。他感觉不到一点冬天的味道。文珊捏了捏他的手,他感觉自己好像握在翡翠石上,光滑又冰凉。车厢里的空调打开了,很暖和。从北京到南京的高铁马上就要开了。他转过头在文珊的脸颊上亲了亲,想起了前几日文珊弹琴的情景。既然天不下雪,我来制造一些雪花吧。在刘老师的琴行,文珊笑意盈盈地向云心说道。尽管外头很冷,文珊还是执意穿了白色的裙子,这感动了刘老师,他认为这是艺术之心做出的决定。文珊坐在一架纯白的钢琴旁,全身素白,十指搭在白色琴键上,冁然一笑,那一瞬间,云心心神一颤,他的眼前已经飘起了雪花。他激动地往深情的注视中加入崇拜和敬意。云心来到几次琴房,不过刘老师早已从文珊口中熟识了这位天才。刘老师第一次见到云心的时候,他颇为惊异地打量着云心,他仿佛看到了另一种体质——他是用灵感做的。不用说,花甲之龄的刘老师一眼读懂了这个年轻人,他很纯粹,他追求至高无上的纯粹的艺术之美——这是他生活的最高理想,也是他源源不断的天才力量的源泉。云心身上的飘逸之气和赤子之心打动了刘老师,这使得他把文珊口中的形象与现实的云心形成了完美契合,他到底还是低估了这个年轻人身上的艺术细胞。不消说,云心并不是愚钝的,他的双眼生来就是观察生活,观察人性,观察自己,观察艺术,当刘老师向他发出探寻的目光之时,他也趁机把这个老人的内心世界看了个遍。真是棋逢对手!刘老师在心里感叹。他的心像一个废弃已久的壁炉,整个炉膛积满了灰尘,外壁生锈了,不过看得上当年他为了锻造艺术之剑所付出的努力,时光最终让这把艺术之剑化作灰烬,如今正静静地安躺在火炉之上,他有过天才,不过昙花一现,天才之光乍现又归于黑暗,后来他望着自己的双手,掩面哭泣良久,反复捶问内心,自己还能不能用平凡的双手打造出天才的艺术,“可以的”,他听到了内心的声音,他成功了,不过而今,他像一堆灰烬——他燃烧了自己——艺术的源泉已经枯竭,灵感不再泛起水花,艺术成了一种习惯,所幸,这种习惯也磨砺出一个平凡又永恒的结晶——此刻正安卧在灰烬之中,这使这位老人依旧常常为音乐动容,为艺术哭泣。云心幸福地看着文珊,几乎快乐地要流下泪来。自从遇见文珊,他常常处在这种偶然产生的巨大快乐之中。文珊的芊芊细指撩起了天乃之音,在云心看来,她就像一个仙女在挥洒着飘飘飞雪。音符化作片片白雪,从天而降,纷纷洒洒,朦胧了远山,缥缈着天地,千丝万缕,似希望,似灵感,似快乐,街道、房屋、草木、庭院、小河全都围上了纯白的围巾,化作快活的精灵翩翩起舞。一段渐渐飞扬的乐句像一阵舒风,把飘飘洒洒的雪花吹得倾斜起来,像是姑娘的发梢,抬起头,天空上数之不尽的飞白不知从何处落下,她们洋溢着莫大的欢欣把无边无际的天澜覆盖住了,望不到边际的大地上簌簌地堆积着白色的柔软,这样的时刻好似永恒,一下子达到了极致的纯粹。艺术中所追求的完美一下子在这里找到了最终归宿。云心就像一个痴狂的人,眼神中露出迷离的缤纷,他从小在心中埋下要收藏时间所有美丽的梦想在此刻又实现了,他的思维和想象力早早穿越了这片孤立的时空,向一种永恒的地域迈进——刘老师也曾熟知那片区域,那正是艺术家穷尽一生寻找的艺术之美的集结地,但凡看上里面的风景一眼,就可以抵消人间所有的物质享受!琴声戛然而止,但雪花还在慢慢地飘洒。云心流下了热泪。他伸出手掌,看看手中是否有消融的飘雪。 第四十四章-2 你怎么哭了,文珊看着旁边的云心,用手拂去他的眼泪。云心感动地亲吻着她的手,觉得她一如既往充满了最完美的古典主义艺术之美。事实上,他正是此般欣赏和爱文珊的。他赋予了文珊另一种精神上的外壳,这份外壳正是他对爱情的所有认知的生成物。当一个艺术家,把艺术目光投射到真正生活的时候,这是危险的。他们便会用这种极致的、完美的、纯粹的目光来审查生活中的人和事,并把它们当成另一类作品——这种作品和真实的作品被一视同仁的看待——中的元素。但业已成型的真实的作品具有永恒的美(只要它本身是完美的),它被定格在某个最具灵感、最具天才的时刻。而现实生活的元素却是变化的,这反而引起了这些艺术家孜孜不倦地探求精神——这真是他们的精神食粮——他们渴求得到艺术之美的滋养。过去有一段时间,云心觉得自己已经知晓了她的一切。爱情中,这种神秘感一旦失去(恋爱正是以不断揭开梦幻的爱情面纱为代价来换取快乐和幸福的),爱人也便失去了最初的魅力(这正是这份爱情的基石)。云心觉得痛苦,他的洞察力深邃得惊人,这也使得他更早窥破了爱情的本质。文珊,于他而言,已经一览无余。在人的物质性和精神性里,他只关注后者,可是他已对后者了如指掌。有一天,文珊平凡到了极点。他站在她们楼下,正准备和她散散步,来唤醒他的爱意。可文珊匆匆忙忙从楼上跑下来,穿着棕色的睡衣,头发乱蓬蓬地盘在头上,末梢肆意张扬着飘飘摇摇,她满脸倦意,脚上的棉拖鞋看上去灰里土气的,她迎面跑了过来,云心甚至没认出她来。这是她吗?这是我亲爱的文珊吗?不。这不是她。他觉得自己压根没有见过这个女孩。他希望她从自己面前跑过去。可是她站在了他的面前。云心陷入了巨大的痛苦。仿佛在那一瞬间,文珊曾经带给自己巨大的艺术之美的高厦一下子瓦解了。那一瞬间,他想起了多年前自己握紧拳头发下的誓言:让自己被美包围,绝不允许破坏美的东西存在!他感到爱情的水晶从大厦的最高层坠落了下去,哗啦一声摔在了地上,他听见了破碎声,令他痛心的是,这种毁灭美的方式也并不美。他来见文珊是来拯救美的,却亲眼目睹了美的自我毁灭。他愣住了。他觉得自己站在一个弹丸之地,周围全是毁灭的海水,他无法移动半步——无论是身体上,还是精神上。在这一瞬间,他甚至觉得自己和爱神的合作一刀两断,他和文珊已经形同路人。美的破灭打击了他。他想起以前的幸福的日子,音乐和诗歌相伴,爱神翩翩起舞,他宛如站在桥头,生活之河湍急飞奔,水浪滔天如若白雪,又似飞马向前,浪花溅在他的脸上,他贪恋地吮吸着冰凉的空气,干醴般的水花,把身心交给天地之间。可如今,河水枯了,桥梁断了,四周风景晦暗,他在爱情国度故地重游,徒生伤感。 他大声疾呼,不是这样的,不是这样的。可是眼前的文珊实实在在摧毁着他的美梦。他品尝到平凡之酒的苦味,倍加思念美的佳酿。我还在睡觉呢,你叫我干什么呢,文珊可怜兮兮地看着云心,天真地问道。哦,不,不,云心在心里大叫,仿佛美的破坏之刃又连刺了他三刀。云心的心里升腾起厌恶之云,他怀着怜悯把云堆挥散。他的眼睛咕噜咕噜转着,企图比较眼前的文珊和记忆中的。天上人间。他天生不喜平凡之物,他在心里嘀咕。他陷入了僵局。美的体验如同羽化登仙,缥缈入圣;而失去美的痛苦则与之比量齐观。云心追求的是美,这是他精神生活的内核——爱情不过另一种形式的美罢了,而他把爱情归属于美的范畴之下,这也知道导致了爱情仅为他的美学追求提供一种力量,一旦爱情失去了这种力量(即失去她的本然美),爱情也变得味同嚼蜡,索然无味。事实上,当时云心并没有意识到这点,这是他此后才想到的。你没什么事情,我就先回去了,文珊抬头看了看秋末早晨斜斜的阳光,困倦在她头脑里不停地打转儿。她心想,假如云心问自己为什么很困,她就会告诉他自己昨夜睡得很晚,她在构思一首曲子。但是云心像个雕塑一般目不转睛地盯着她看。她把这视为爱的表达,却没有看见云心眼中的惊恐和失措。文珊冁然一笑,踮起脚来亲了云心一口,盈盈清香把云心从思想深处的挣扎中解救了出来。他仿佛睁开眼睛,看着空空的楼梯,这才清醒了过来。懒洋洋的阳光撒在他的脸上,他感受到脸颊留吻处的余温,怔怔地说了一句,啊,我还没有失去这份爱。他低头走着,痛苦和烦闷成了他的左脚和右脚,丈量着面前的茫然之路。他清楚自己的信条,美和纯粹。他已经失去了美,绝不允许这激烈的矛盾在心里像浓雾一样久久积郁不去。走着走着,他突然意识到,爱情决不能归结到美的范畴里,前者具有强烈的独立性。最初的日子,他和文珊还没有在爱情之路上走得这么远,他体会到爱的距离感、朦胧感、恍惚感带来的美——他认为这是爱情的最佳距离,过犹不及。说实在的,爱情也具有其自发性,她不允许自己始终停留在这种晦暗不明的朦胧之中,她宁可破坏这份由幻想带来的和谐,也要到达最亲密、最亲近的彼岸。爱情具有自己的意志,她将裹挟着宿主的感情和理智向着本质逼近。云心讨厌这个过程,他早早地预感了这一天的到来。而终点似乎来得太快,令他措手不及。初始文珊的时候,他在爱情的伊甸园拨开迷雾慢慢前行,随处可见的奇花异草让他心怀荡漾,百鸟在看不见的高枝上唱着赞歌,百兽温和地迎接爱情的探险者,他觉得自己简直到了极乐世界——云心或许没有发现,他正是在站在文珊的内心世界才体验到此般快乐的。可爱情之光渐渐叫他腾云驾雾,他终于可以俯瞰整个乐园了——唉,他失望地叹了一口气,不过是个俗气的小树林,靠着迷障来装点自己的神秘和神圣。 第四十四章-3 云心慢慢走着。他觉得自己需要重新思考爱情。爱情的复杂远远超过了他的想象。爱情并不只是一种感受。她是某种聚合物。站在爱情的终点,便能明白一个道理,条条大路通爱情。以往,他把爱情当成一个质点来进行分析,事实上她是一个庞大的星系。他仔细的回忆此前并不算漫长的快乐时光,他发现千情万绪统统伸出触角往爱情的内核靠拢——怪不得,大家会把其他感情错当成爱情。但爱情本身又是微妙的,可以说她脱胎于其他的感情,甚至她攫取了其他感情中最美妙的成分来形成无懈可击的自己。正如在一个原子中,原子核仅占了千亿分之一的空间——这正是爱情内核的大小,但爱情的范畴却有整个原子那么大,不同的是,爱情的空间并非如此空空荡荡。不过,云心仍然面临一种矛盾,即爱情的存在与美的丧失不再相互依存——因为他所认定的爱情正建立在美的基础上。主道伸长了腰肢,对他的冥思苦索保持沉默。秋日的阳光闪烁不定,躲避着他的追问。一阵轻风吹过,马上调转了方向。一对对恋人天真无邪地走来走去,云心呆呆地看着他们,心想,他们是否也遇到了这样的难题。他想起一句话,“要么爱女人,要么了解女人,两者不可兼得。”一旦他把身心站在爱情之外,他便清醒了很多。这又让他想起一句话,“爱情一出现,理智即消亡。”他欣赏着来来往往不停走动的恋人,仿佛看着曾经的自己,这些快活的人儿,似乎全然不知自己所处的巨大幸福。他看到爱情赋予他们的保护圈,事实上也是一种迷雾,这容易让他们产生幻觉,这种幻觉不断为快乐提供佐证,并为最大的幸福加冕。他马上得出结论,他的爱情与众不同。他渐渐明白了,爱情的本质尽管微乎其微,但在我们的探求面前,却是庞然大物——我们如盲人摸象,这便是我们所能碰触到的本质。一道阳光闪入他的眼睛,点亮了云心的瞳孔。解决这个矛盾有两种方法,要么在这份爱情中不断地去发现美使之成为爱情的滋养,要么推翻美的根基重新建立爱情大厦。云心果断抛弃了后者。这个抉择并不困难,因为美是他生活和爱情的根本。他长舒了一口气,想起了刘禹锡的一句诗,“自古逢秋悲寂寥,我言秋日胜春朝。” 文珊全然没有发现云心的变化。不过在云心眼里,她焕然一新。每时每刻,她是不同的自己。而美就像一条奔腾不息的河流,只要源泉——云心对文珊的美的探索——不停息它的喷涌,这条大河就能无穷无尽地流淌下去。自然,云心有时也会对这种探索厌倦起来,这样,文珊又变得很普通。不过,云心在寻找美的过程中,又体会到另一种感受,他心中的另一种力量觉醒了(尽管他在不断压抑这种力量)。这种力量仿佛与美对立,似乎属于惰性的行列,安于现状,享受平静——云心有一种预感,那就是他不断寻找美的这个过程终归有个终结(他害怕这种终结,因为他无法面对放弃寻求美的生活),他觉得此时的自己正乘风破浪,击楫中流,美的浪潮滚滚向前,而自己的船头却是对着彼岸的方向,他的航程便是一部罗曼蒂克消亡史。他隐隐感到,感情绝不会永远放纵下去,而爱情终将归于平寂——他讨厌一望无垠的平原。他认为美的律动应该和人的心电图保持一致,即有升有落——而美在错落于峰谷之间。不再变化的峰值意味着——死亡。 云心回过神来,发现自己握着的文珊的手已经微微出了汗。他说,在南京,我可是一个不一样的自己。文珊粲然一笑,云心总是告诉他,他将会是不同的自己。列车缓缓地开动了,文珊想起中国高铁在世界上的赞誉,笑了笑。事实上,让文珊陪自己回家的想法他犹豫了很久。南京!南京!他至今认为这是一座沉重的城市。这次回家,刚好能赶上十二月十三日的南京大屠杀国家公祭。云心发现文珊对南京大屠杀的了解少得可怜,她的认识大概只停留在“我国三十万同胞惨遭杀戮”。云心是一个浪漫主义者。对于这类艺术家而言,最大的痛苦莫过于深入现实。可是南京的历史向他伸出了怀抱,他不能坐视不理。他在自己宝贵的浪漫主义思域中开辟了一大片空间,交给历史来构建真实的大厦——一方面浪漫和现实的对比给了他极大的痛苦,一方面这座大厦本身就是痛苦铸就的。有的真实,太过沉重,太过惨烈,再也容留不下其他真实——这便是他关于南京的记忆。他的祖父当年带着妻儿,侥幸在三七年十二月十日逃离南京,这才躲过一劫。解放后,他的祖父又带着家人回到家乡。每次忆到此处,云心总是一阵唏嘘,这股强烈的真实感像一把巨刃足以摧毁一切虚幻的浪漫主义大厦。越是不愿承认真实的人,一旦碰触到真实,越是难以自拔。那是另一个自己。云心知道平素的自己是如何活着的——他并不活在真实生活中,他活在一种梦幻的迷离中——他以此为傲。正因为其华美的泡沫经不起任何真实的冲击,他拒绝接近真实。那是极其痛苦的体验。这种诗人般的骄矜让他几乎放弃了现实主义。他从没有告诉别人,他的心中有一块现实主义的圣地,那正是关于南京的。 文珊轻轻地靠在云心的肩膀上,一阵雅致的芳香像盛开的鲜花一样萦绕在他的周围。列车快速飞驰,不断地撕裂时空。被北京到南京,这是一次极好的闪转腾挪。他笑了笑,心想要是普鲁斯特先生来描写者段旅程,光是这两个地名就可以单独写一部书。云心看着闭上了眼睛的文珊,心里充满了爱意。他已经掌握了如何控制自己的爱情,他不再允许爱情自行驾驶,在公路上狂飙,他要自己掌握方向盘,时快时慢,完全在于沿途的风景。眼前的文珊像一捧夕阳下的白雪,升腾起黄昏所有的典雅和冬日全部的冰洁,米开朗琪罗一定会为此震惊。她的睫毛有灵性的晃动着,仿佛闭上了眼,便把注视云心的人物交给了睫毛。爱情的火光到处喷溅,温暖在两人的心中来回传递。云心觉得自己倚在白色的云堆旁边,柔软又惬意。把心灵交给飘摇,让轻风带着它四处流浪吧。有时候,我们以为对待感情,必须采取朦胧的认识,仿佛惧怕万一我们为感情列出一项公式,就破坏了它的主观能动性。事实上,明晰的感情更有其魅力。云心此前对于自己的爱情也采取任其自生自灭的态度,可是他经历了危机(文珊对此一无所知),便开始认可爱情,从此一发不可收拾。他首先研究了自己(他认为自己是一个谜,想到这里,他笑了笑),他认为自己是一个典型的无性格者。那么,他与文珊的爱情就变得简单了,他是她性格的容器,他并不界定、限定她的发展,他随着她变化。他认为在爱情里,总要有一个人来牺牲,当这份牺牲不构成对方的损失反而正是对方的特征的时候,这份爱情无疑是坚固的、稳定的、完美的。他愿意为文珊付出自己。念及此,他搂住了文珊,她就像彩虹一样,横跨在现实和梦幻之间,是他获得灵感的桥梁。一个浪漫主义艺术家,无论如何必须在爱情中获得他天才的素材。如今,云心只需要拿着天才的琉璃瓶,把不断飞舞的月光装进瓶中,就能轻而易举地完成自己的作品。秦风有一次感慨,此时的云心多么像他的青年时代了,说的时候,他的眉头皱了一下,说道,那个时候,他有紫怡。艺术的熔炉需要大量的燃料,仅仅燃烧天才还不足以铸就伟大的作品,而爱情是个不错的力量源泉——并不需要爱情的献祭,只需要攫取由她而来的力量。天才和爱情,足以成就伟大的诗篇。最大的幸福往往在于其在想象中和现实中的投影相互重叠——早在云心的少年时期,他就想象过自己的爱情,罗曼蒂克构成了爱情的全部,如今,手握青花,现实再现了他的伟大猜想。他曾经担心现实会打击他的幻想,可现实加倍惠赠了想象承诺的幸福和快乐。他把脸贴着文珊的头发,陷入了快乐的梦想之中。 第四十四章-4 列车飞快地行驶着,但车厢内却安然无事。车厢里的一位大学生提起了伽利略的实验。风景有了明显的变化。北方的壮阔和寂寥渐渐消失,成片的荒原上的土红色渐渐隐去,大片的绿色进入了乘客的视野。水乡的气息刺激着乘客。云心指着窗外,说道,要是夏天,准是连片的水塘,连片的荷花,还有鸭子。冬天的江南有些灰暗,但不负水乡之誉。云心说,那被分割成一片一片的水田正是农民家的地,四四方方的,里面种着荷花,从旁边的小河小川取水。江南一派诗情画意。他们穿过一个隧道,又穿过一座高桥,桥下一条宽阔的大河静静地流淌着,几艘赤色的运输船看起来静止在江面上。“那是长江吗?”文珊问。“那不是,”云心摇摇头,解释道,“这样的大江很多。长江比这条河宽阔很多,就像一条大湖一样。”“会有渔船吗?”文珊问。“会有的。”文珊想起了王维的《山居秋暝》,把这幅景象用几个轻快涓涓的乐句轻轻哼唱了出来。一到南方,云心便闻到了久违的家乡之气。北方还是太过桀骜不驯,云心在心里暗忖。水,随处可见的水,连空气中也飘着无边无际的水汽,简直让人心迷神醉。这本身就是一首再浪漫不过的诗。云心好似看到了同伴,一下子活波了起来。水边的孩子往往有着不一样的灵性,他们的灵魂受到水的涤荡,变得温柔和善良。在南国,云心马上能感受到“上善若水”的智慧,另一方面,他总觉得北方的水像一位浪子,而不是一位诗人。相比之下,云心更喜欢游曳千湖的静美,而不是浪遏壶口的粗犷。而长江就像南北分割线,把两种美上下隔绝。倘若不是拜学秦风,他宁愿一辈子不出江南。如今在北平已经待了一年又半载,始终无法适应北方的风。所幸邮苑精致玲珑,倒符合江南的审美。云心暗想,若是在清华北大,怕是另一番北方风味。 云心的父亲来接他们。云心的妹妹跑了过来,抱住了云心的腿。她眯起右眼悄悄地打量着文珊,给哥哥呲牙一笑,那意思是说,姐姐好漂亮呀,云心亲切地抚着她的头发。文珊笑盈盈地给云心的父亲打招呼。他儒雅地走了过来,推了推眼镜,问道,“你是文珊吧,云心经常提起你。他说你是个天才。哦,你的爷爷是著名艺术家文洛吧?”说着,他便要上前握手,仿佛他错把文珊当成了她的祖父。云心低声叫了一声“父亲”,他马上收回要伸出去的手,说道,回家吧。“回家咯,回家咯。”文珊望着这个小美人儿,向她投出温柔地一笑。车上,云心的父亲显得有些拘束,他明显想要制造一些话题,可他并不擅长,每次云心总是打断他,叫道,“父亲,这我不是跟你说过了吗。”云心的妹妹躲在哥哥的怀里咯咯咯地笑着,悄悄地戳了戳文珊,低声说,“哥哥在家里是个小霸王。”她的声音可不低,一下子惹得车里的四个人都笑了起来。文珊早从云心的口中知道他的父母是南京大学的教授。他们在大学校园里相识,一见钟情,从恋爱走向了婚姻。云心说父母仍然遵循着古典的婚姻范式,相敬如宾,仿佛每一天都是初恋的日子,竟从不避讳地做着亲吻、拥抱的动作。不过从云心的口吻中,文珊听出了一丝嘲笑的意味,他认为父母并不知晓爱情的本质,却仍深深地拘泥于古旧的浪漫主义之中。她回想起自己的家庭,显然和云心家的氛围并不相同。云心的父亲云瑾瑜谈起了青春时期自己的爱情。云心暗暗笑了起来,每当父亲无话可说的时候,总搬起这块屡试不爽的爱情过往来填补谈话的漏洞。“你们是幸福的。和我和云心的母亲年轻时一样。甚至是多么相像。事实上,那个时候,我们并没有想很多,”云心的父亲颇有感触地说道,“我们甚至没有想到婚姻,对,我们没想到这一点。这是自然而然的。我们崇尚知识,是知识把我们联系了起来。我们在一起散步、读书、写作、唱歌,过着与世隔绝的日子……事实上,我们现在也是如此。哈,云心总是笑我不懂很多人生道理,事实上,人生不需要那么多道理。我从来没想过爱情是什么,但云心倒是给我讲了很多……爱情的本质……在他还没有谈恋爱之前,”说着,文珊笑着看了看云心,“不过,我们一直以云心为骄傲。你相信命运吗?文珊。”云心想阻止父亲说下去。“我不相信。”文珊说,他想起彭莱爷爷的预言。文珊的回答倒是出乎云心父亲的意料,他说道,“从小,我就相信云心注定要成为一名伟大的文学家。” 等到家的时候,云雪已经从哥哥的怀里钻到了文珊的怀里。她们就像姐妹一样快快乐乐地依偎着。下车的时候,云雪挽着文珊的手,又拉着哥哥的手,一蹦一跳地往家里走。云心的妈妈戴着围裙来到客厅,和善地拉着文珊的手上下打量着,欢喜之情溢于言表。云雪把自己硬塞进妈妈和姐姐中间,抬头望着两人。在文珊看来,夫人也是一个美丽端庄的女子,看上去仍像豆蔻年华般,睁着天真无邪的眼睛,露出亲善的笑容,握着的手甚至有些颤抖。 云心把父亲的书房占了,父亲又隔了一个小间儿,放着一副桌椅,上面堆着很多书籍,看样子是一些教材。云心的书房堆满了书,皆是古今中外的古典名著。抚摸着书桌上的紫色台灯,文珊想着云心在灯下度过了多少夜晚呢。橱柜里放在云心曾经获得过的很多荣誉,看来他是从小走上天才之路的。文珊拿起桌子上一张相片。“那是我小时候的照片。”云心笑着说。云心站在大海的背景幕布前面,额头上印着一个小红点,手里拿着一个木质玩具,他脚底的地板清晰可见,不过这在当时算是先进的摄影技术了。照片的背部印着“柯达”的字样,这家公司在去年已经申请破产。照片上的云心显得懵懂,微微嘟着嘴,像远方眺望着。他穿着一身黑色的小西服,有模有样地站着。那时候他的脸胖嘟嘟的,他父亲管这叫福气。云心笑着说,自己压根认不出这是他本人,他常常惊异于这张照片上自己的模样。她在书橱上,发现一格上贴着字条,写着“南京!南京”,她往上一扫,看到《被遗忘的南京大屠杀》、《拉贝日记》、《南京不哭》、《魏特琳日记》、《南京安魂曲》、《金陵十三钗》、《春雪》这几本书整齐地摆放着。“为什么《春雪》也在其列?”文珊问道。“啊,那是我一个朋友送我的。他对三岛由纪夫崇拜到无以复加的程度,”说着,云心拿下《春雪》放到了另一行,这一行也放着几本书,《金阁寺》、《雪国》、《我是猫》、《源氏物语》,“他想我推荐了《丰饶之海》,(你看这几本书都是他送给我的),我说我不喜欢日本文学。他说,你看看《春雪》吧。我勉强一观。事实上,我相当讨厌日本文学。我的朋友笑我说,‘你要知道,文学家有国界,文学没有国界。’我被他说服了。” “那后来呢?”“后来我觉得他说得不对。文学是有国界的!因为文学大多是民族文学,含有太多的民族意识。《春雪》里透露着太多对明治天皇的极度尊崇,平冈公威是个右翼分子,他也在极度地保守中自杀而死。事实上,我当时犯了另一个错误。我的朋友告诉我,三岛由纪夫是一个保守派,我被字面意思蒙蔽了,我以为这是一个民主派——事实上,这恰恰是****的代言人。而左翼才是共和派,希望废除古朽封建的天皇制度。他,也挺愚蠢的,也被蒙蔽了。我们就平冈公威讨论了整整一天,他甚至要和我决裂,”云心合上柜子,笑着说,“不过我说服了他。” 第四十五章-1 “‘他们不注意细节。’我的朋友说。我问,‘你是指?’他说,‘西方作品。’我说,‘你真该看看《追忆年华似水》。’他又说,‘他们的描写很僵硬。’我说,‘西方作品把具象引入了思想活动和心理活动之中,相当于用测量学来刻画文学,哪里称得上僵硬?!’他说,‘不,我喜欢日本文学的美。’我问他,‘哪种美?’他说,‘阴暗的美!’我惊讶地跳了起来,叫道,‘在光明和黑暗里,你偏偏要选择黑暗。’他说,‘譬如三岛,他将美学演绎到了极致。’我叫道,‘不是这样的。在我看来,古今中外,美学莫有能比肩《红楼梦》的。’他说,‘我说的是美学的阴暗面。’他又说,‘譬如川端康成的《雪国》,字里行间流露着一种莫名的伤感,典型的唯美主义,和物哀手法一脉相承。’我劝他少看这种消极之美。他大声赞赏道,‘就在刀刃刺入腹部的瞬间,一轮红日在眼睑背面粲然升起。你说着是不是极致的美学。’我皱起眉头,甚至有些气愤,我告诉他,‘来看看平冈公威自杀的情景吧。自己切腹,在腹部划了一个大口子,肠血直流——嗜血之鹰扑向了他,红日反而沉沦了;盾会成员为之介错,这是人间的黑白无常;尽管他求死的意志很顽强,但他生的活力更坚韧;很显然,现实中没有实现他的黑暗美学;接着他咬舌自尽,再遭失败;最后成员介错,才实现了他七生报国之梦。我可以说,他的死本欲在肉体和灵魂上实现最高的美学仪式,却不幸一刀一刀地摧毁了整个美学大厦!不过我们尊敬死者,愿他安息!’他非让我看《丰饶之海》,我只看了第一卷《春雪》。”云心打开了记忆之门,“我告诫我的朋友,文学尤其是思想时最可怕的食物;你的思想会不知不觉受他的印象。假如你的人生观和价值观不足以强大到与之抗衡,这种思想便会取代或者同化你,你会全盘接受,或者慢慢全盘接受。他嘀咕道,‘芥川龙之介,太宰治,川端康成,三岛由纪夫——他们的作品带来了很多尸体。’我明白他的意思,这是意料之中的。我叫道,‘好啊,既然你这么崇拜三岛由纪夫,你称他的天才绝无仅有,那就让我来摧毁他的美学大厦。’他笑道,‘哦,不可能,他的作品是完美的。’我说,‘未必用得上吹毛求疵——你准备一个箩筐吧——我把这颗宝石上的瑕点全剔出来。’‘你会因为爱上他的。’他警告我。我坚定的摇摇头。” “后来,你……”文珊急于知道这份斗争的结果。 “我自认为摧毁他的美学大厦!”云心的言语间透露着另一种天才的狂傲。 “一周后,我邀请他来我家。我告诉他,‘无疑,不可否认三岛的天才,不过这部作品倒真有不少瑕点。’他大叫,‘这不可能!’我说,‘我们来看看《春雪》里的情节设计和写作技巧。首先人物简单,其次事件并不复杂。要把简单的人物扩展成故事必须使用大量的旁描写,例如心理描写、风景描写。显而易见,《春雪》里为数不多几个人物都是椭圆式人物,这是东方作品的特点;不过,如此构造的弊端在于同一人物的表现可能天差地别。譬如伯爵、侯爵,他们的表现对比堪称诡异。故事情节很简单——在我看来——这愈发需要加强描写的篇幅;而事实上,这样的简单本身就是一种美,这种美之下容不得从旁生出的复杂。把聪子的仆人设定为椭圆式人物是一个极大的错误——这好似让她觉醒了一般,她的存在以及她的故事的延伸破坏了整部故事的简洁之美。《春雪》比不上《雪国》。这位仆人的个人故事完全可以弃而不用,这反而是一种成功。我猜测三岛无非想要说明为何这位老仆人要做出这些诡异的事情——从这位老仆人自杀开始——事实上,站在整篇作品的整体角度,三岛无非对她对深入的探究——这是因为这部故事一直采取生成式设计(你不必惊讶,这是我自己发明的词),即人物、背景设计从不遵循理由,而是既定的,在这个前提下,老仆人的故事显得画蛇添足,节外生枝——我压根就没有想到三岛要把宝贵的笔墨留给这个无甚么大用的人物身上。这是其一。’我说。‘还有呢?’他问。‘三岛想要描写一段道德伦理和爱情的矛盾故事——但我觉得他错过了描写的最佳时期。’‘你的意思是聪子削发为尼之后?’他问。‘我说对。我并没有料到故事在聪子削发为尼后戛然而止——这个结局多少显得仓促。爱情是一把利剑,它有挑战伦理、道德和社会认知的力量——我们倒可以看看《红字》(他大叫,不能这样比较),我本希望在《春雪》中看到这样的描写。然而三岛的意图似乎并不在此。这总让我觉得三岛铆足全力冲刺到高峰的一半就折足而返。而在我看来,松枝清显与聪子的爱情不过是那封信的因果之下产生的,事实上,即使这样的爱情,三岛也没有描绘得很透彻。这是其二。’‘哦,你这是在诡辩!’我的朋友说。‘我们再来看看作品的架构——我历来把这类故事性较强的故事作为一座大厦来欣赏——它根基不稳。爱情作为作品中最重要的线索和核心元素,它的产生就像无花果一般,暹罗王子算是传播花粉的蜜粉,而那封信(总的来说)可有可无。这样的爱情基础我实在不愿恭维,算是构成这个畸形大厦的根基。这是其三。’‘我不赞同。’他举起双手说道。” “‘再看看你颇为推崇的描写技巧。作品中有大量的写意式描写,这符合我们东方文学的艺术。三岛采取了大量简短式描写,其中比喻算是最为娴熟的技巧了,三岛多使用白雪、火花、云彩、彩虹、玻璃、月光等做喻体,以比喻作描写。怎么说呢。意象和具象总是背道而驰的。意象到达了,具象必将远离——我一直试图在寻找两者的平衡,因为两者总是互相牺牲的。三岛的意境足够了,但意境就像台阶,我们登攀台阶,只是为了看到更远的风景——事实上,作品中这样的描写很少。哦,你说这是个人风格——但风格不总是完美的。这是其四。’” 第四十五章-2 “我对他说,‘我不得不提,当三岛节外生技地加入伯爵和老仆人的故事时,我感到一阵绞痛。三岛还未建成美学大厦,就已经亲手将其摧毁了。这部分情节实在臃肿,撕裂了浑然天成的简洁之美。你还记得吗,有一次我们讨论日本文学中的唯美。’他说,‘我当然记得了。我说,它是无与伦比的——你马上打断了我。’‘是的。我当时说,这种物哀式的美学总透露着一种怪异,就好像把百分之九十九的美当成了全然之美——其中缺憾就在于那百分之一。我认为这缺憾与其民族性有关。无论是《雪国》还是《春雪》总给人一个十全九美的错觉,这莫非是建立在阴暗、消极之中的美学的特征?我思考过这个问题。我把这种黑暗美学的缺憾归结于光明。’‘说来听听。’他露出了兴趣。‘三岛建立一种极端的、疯狂的黑暗美学——你不反对吧,这种美从黑暗中攫取力量;而只要有黑暗的地方,必有光——黑暗美学之所以不完美是因为光明,在三岛的意识里,无论这种黑暗之美占据了多少空间,光明之美终归是存在的——只是他不愿意承认罢了。’我的朋友若有所思地离开了我,他后来告诉我,他爱上了中国的乡土文学。”云心露出了笑容。 “我在想,美学范畴是否应该容纳黑暗?”云心皱着眉头。“黑暗,是美的隐患。”文珊说。“什么样的人会以黑暗为美?这简直不可思议。不过,光明事实上是和黑暗对立统一的。不,我无法接受黑暗之美。” 晚上,云心带和妹妹陪同文珊来到秦淮河。“这就是商女吟唱《后庭》之河吗?”云心把文珊带过来之后,才突然告诉她他们已经来到了秦淮河边。江水黑黝黝的,黑色的波光闪耀,城市五彩的夜光在远处闪烁,把此处的静谧交给吹拂两畔杨柳的轻风,长河像一条黑色的丝绸通向远方,连接了两头的灯红酒绿,此处,倚着石栏,仿佛能回到唐朝。来往的行人骤然间身着唐装,在夜色中徐徐前行,苍穹的明月正圆,倒是星光寂寥。河水像是熄灭的星河,轻轻晃动着波浪间的微光。三人登上小船,船夫摇着船桨,把琉璃之光拍得粉碎,他们仿佛在一条梦幻之河上漂泊着。两岸行人络绎不绝,谈话声时高时低,夜风凉凉,河水也低吟着古曲。云心吟道,“两岸夜柳拂人衣,秦淮江月逐舟迹。几朝兴灭天地覆,古殇一曲还东西。”云雪倒是很安静地拉着文珊的手,把安静的目光投向慢慢涌动的河水,仿佛水里跃动着一只只鲤鱼。三个人坐了下来,围成一个圈,谁也不说话,耳畔水流的哗哗声像是奏响的乐器,水花击打船舷,有时候竟会溅上几朵上来。他们好似远离了城市的喧嚣,慢慢向着闲适的乡野生活驶去。轻轻地舒一口气,慢慢放松心情,闭上眼睛,躺在甲板上,仿佛船儿静止了,只是随着涟漪来回荡漾,河水的流动声越来越响,能听见碰击石壁的声音。冬夜之河默默地诉说着几千年的悲欢离合,而它却无喜无悲,任自东流。不过河流千年悠悠,兀自承受了很多悲苦伤痛,以至于它再也泛不起轻快的水花。夜色使河水变得凝重了很多,不过更多的是历史的厚重。 自秦淮河返,三人来到夫子庙。孔老夫子巍然立在大成殿前,夜色为他戴上“儒圣”的冕冠。游人纷纷上前施礼,向春秋战国的智者表示尊崇。云心三人行了礼,上前施了香。金黄色的灯光雅致生辉,仿佛是孔圣智慧的流淌。云心说,“秦风老师让我三年后专修春秋战国先哲的思想,他认为对我大有裨益。那个时候,我就可以每天和仲尼老先生道声早安了。”进了江南贡院,连云雪也打起精神来了。云心说,这是中国最大的科举考场,兼有官房、膳房、库房、杂役兵房数百间,规模、地域居全国之冠,当然这是鼎盛时期的盛况。文珊好奇地看着古代作弊的展示物,有夹带经文的,有代笔的,看来自古学生就未考试头疼不已。展示的试卷采取“糊名法”,这让他们想起欧阳修的典故。宋朝时期,欧阳修评阅试卷,见一文见解深邃、文笔雄浑,隐隐大家风范,欲列为第一名,又念道者怕是自己的得意门生曾巩所作,忍痛列为第二,后来才知作者原来是年轻人苏轼。 徐徐迈步穿过乌衣巷,他们再次感受到历史的味道,仿佛王羲之、谢灵运就站在他们身旁。云心吟起了,“朱雀桥边野草花,乌衣巷口夕阳斜。旧时王谢堂前燕,飞入寻常百姓家。”云心想起这是他小时候背过的一首诗,那时候他错把“xia”读成了“xie”。历史从另一个方向纵穿古今,而乌衣巷从静默地等待着风流人物。昔日繁华不再,却在后来人的记忆中走向了永恒。 进了殿庙,云雪兴奋地冲向了围在四周的典故板上。“哥哥,这里面生字好多。”云雪皱着眉头。“那你可要好好认字了。”云雪正在看“梦奠两楹”的典故,只见上面写着,“公元前470年(鲁哀公十六年),孔子重病,子贡去看望,孔子正拄杖在门口唱着说:‘泰山要到了,梁木要断了,有学问的人要死了。’唱罢回到室内。子贡赶紧走进去,孔子说:‘殷人停灵在两楹之间,我是殷人,昨晚梦见棺木放置在两楹之间,我要死了。’过了七日孔子逝世,享年七十三岁。”文珊也走过来看,云心说道,“啊,这个典故有些晦气,我们找个有趣的。”他们陆续又看到“杏坛礼乐”、“作歌丘陵”、“子西沮封”、“在陈绝粮”、“子路问津”、“西狩获麟”、“跪受赤虹”、“灵公问阵”、“西河返驾”、“学琴师襄”、“适卫击磬”、“宋人伐木”、“丑次同车”、“匡人解围”、“女乐文马”、“退修诗书”、“归田谢过”、“问礼老聃”,每次云雪总是被那些生僻字看得直拍脑袋,不过她倒是拉着哥哥的手马不停蹄地把这些个典故都看了一遍。小孩子喜欢读读故事,这并不奇怪。这让云心想起小时候,他把自己家的书都看完了,就跟同学借书看,后来大家见了他就跑。那个时候他看了很多故事书,把中外的神话、奇幻故事都看了个遍。 第四十五章-3 出了夫子庙,云心感慨道,“夫子庙四毁五建。三七年日军入侵南京,最后一次被破坏。而今在夜色葱茏中,三千年前的智慧重又熠熠生辉。毁灭的是建筑,不灭的是精神和文明。”云心三人走走停停,来到了美食街。云雪叫嚷着要吃鸭脖,文珊嫌辣不吃,云心笑着说,放心吧,是甜的。也是到了北京,云心才发现北京的辣味绝非南方可比,那可是实打实的辣。有一次,他和文珊出去吃饭,点了一份特辣麻辣香锅,结果他只吃了一口,肚子就烧了一个下午。来到这片美食街,他重又找到江南的感觉。“明天,我们去吃南京大排档。”云心说。“哥哥,我也去,我也去。”云雪扯着云心的衣服说。他记得第一次进北京菜馆时,他简直吓了一惊,家常菜的菜量惊人,而且口味刺激。走过一家点心店,云雪又叫着要吃点心。等出了美食街,云心大包小包买了不少东西。云心正和文珊走着,一不留神云雪不见了。他们回头一看,一位老太太拉住了云雪。“你放开我,你放开我。”云雪皱着眉头,嘟着嘴说道,她不停地给哥哥使眼神,叫他来救她。“给我点心。”这是一个陌生的老太太,看样子耍起了无赖。云心故意站着不住,文珊要上前,云心拉了她一下。“哼。”云雪满脸不高兴地把点心递给了老太太。云心和文珊看着云雪愁眉苦脸的样子,笑个不停。老太太一头银发,看上去倒还挺精神,看衣服打扮不像贫苦人家,但她死死地缠住了云雪。她把脸扬到一边,好似看着夜空,把电子袋挂在胳膊上,张开手,又说道:“给我钱。”云雪一听吓坏了,要挣开老太太,但老太太还是死死地拉着她的衣服,云雪一脸无奈地望着哥哥,云心只顾大笑。两个人僵持了半天,过往人纷纷把目光看向一老一小,不解地摇摇头又走了。见老太太此般执拗,云心终于走过去把云雪拉开,老太太还怔怔地站在原地,嘴里不停地嘟囔着什么。一离开老太太,云雪“哇”地一声哭了起来。她不停地用小拳头捶着云心的腿,把受到的委屈都哭了出来,文珊只好抚了抚她的头发,云雪呜呜地哭着说,“你们都是坏人。”不过,等回了家,云雪好似又忘记了自己的委屈。“再过一日,就是公祭日。”云心叹了一口气,闭上了眼睛。 十二月十三日,这是一个阴沉的早晨。七十七年前的历史烟云重聚金陵,好似世人重又打开了历史之书。七十七年,弹指一挥间!岁月无言,但历史掷地有声。历史的意志重若千钧,巍巍而立,亘古不易。长江滔滔,化作泣涕,奔腾不息。金陵沧桑,默然无言,宛如昨日。长空阴郁,无声悲歌,响彻九天。大地缄然,万魂同悲,雷动神州。岁月的恸哭如同哀歌不绝于耳,余音袅袅,直奔东海。空气里,是血,是泪,是屈辱,是痛苦,是悲哀,是无助,是呐喊,是绝望,是震惊,是痛恨……今天,世人再次打开了历史之门,罪恶、黑暗、疯狂、残暴、血腥、冷酷、凶恶、无赖的力量再次重现于世,它们吞噬光明、温暖、正义、幸福、和平、快乐、善良、美好……唉,人性的沦丧、堕落、泯灭、罪恶正在此处毁灭了建康十都繁华。这份罪愆的重量足以叫东瀛湮灭,事实上也成为了他们不可逃脱的红字。 南京的空气闻着有些血腥,这是历史罪愆的味道。秦淮河换了副沉湎的面孔,徐徐地诉说着当年的灾难。走着街上,仿佛历史托着他们慢慢向前,一条条道路,一个个路标都指向往昔岁月,林木默哀的身影把低空变得灰暗起来,天空阴云堆积,就像积郁在心中的愁闷,又像是对历史罪愆的拷问。然而从东国还没有传来任何道歉的消息,那是一个寡廉鲜耻的民族。乔治·桑塔亚说,“忘记过去的人注定会重蹈覆辙。”对于正义与和平而言,东国无疑用遗忘进行了第二次南京大屠杀。云心怀着悲哀的心情说,“我想起***的《念奴娇·昆仑》,‘安得倚天抽宝剑,把汝裁为三截?一截遗欧,一截赠美,一截还东国。’可东国愚痴,不知好歹。直到八七年,第一位日本老兵才现身说法,七次谢罪。对,东史郎,自然,良知的觉醒换来黑暗迂腐的谩骂、威胁、围攻。罪恶肮脏的日本右翼!”道路在他们面前延展开来,就像徐徐展开的历史舒卷,可惜东国罪愆罄竹难书,金陵上万条街道也不足书写。“这让我想起日本东京市长发表了一次演讲,提到裕仁天皇对战争负有责任。他立刻成了日本右翼的眼中钉。疯狂的右翼组织了一次枪杀,市长中弹,此举被右翼鼓足相庆,认为这是‘神圣的惩罚。’”文珊皱着眉头,拉着云雪的手抬头看着云心。云雪也被今日的沉重气氛所感染,一言不发地跟着哥哥。云心忽然仰天大笑了几声,告诉文珊,“这让我想起《春雪》里的对语。‘这样,就能轻而易举地抓住我们现在生活的这个时代的总体真实。如同刚刚被搅混的水平静下来以后,水面立即明显地泛起汽油的五颜六色一样。对了,我们时代的真实在我们死后会很容易分离出来,谁都看得清清楚楚。但是在百年以后,发现这个所谓的‘真实’其实是完全错误的思想,于是我们全部被归纳为某个时代具有错误思想的人们。’……‘你认为这种概括以什么作为标准?是那个时代的天才的思想吗?不是。后人给那个时代定性的标准,就是我们和剑道部那些家伙之间无意识的共性,即我们最通俗的一般性信仰。无论什么时候,时代总是被囊括在一种愚神信仰之中。’事实上,即使三岛有了这样的觉悟和意识,他依旧无法从这种愚神信仰中逃脱——这是日本右翼分子共同的悲哀。” 去往南京大屠杀的路上,人们脸怀悲戚,目光凝重。当往昔岁月再次浮现在他们的脑海,这是所有人都难以承受的痛苦。他们无不沉湎于历史的国殇之中。燕子矶、草鞋峡、鱼雷营、煤炭港、中山码头、汉中门外、江东门等二十多处留下了罪愆的痕迹,沉重的血书透过时间的尘埃地控告着“杀人”二字。仅仅六周时间,集体大屠杀28起,逝者19万余人,零散屠杀858起,逝者15万人。撒旦的地狱,也比之不及!“也许,我们保持了太多的沉默,”云心叹息着,如同八百万南京市民,他感到脚底燃起了火焰,胸膛的愤懑再难抑制,悲伤之河已从双目中奔涌起来,“日本右翼多年来致力于否认、篡改历史——正如他们曾经把仇恨的****思想灌输给将来要用罪恶之水饮鸩止渴的千千万万儿童——如果有一天,世界相信了日本无良政客的谎言(很多日本人对此坚信不已),这将是历史的第二次屠杀!” 今天的章节被屏蔽了 本书依旧没有被签约…… 第四十六章-1 临走的前一天,云心和文珊参观了明孝陵。那天正下着蒙蒙细雨,山阶高耸,到了山顶,恢弘之气跃然眼底。雾霭沉沉,紧锁千山,林木蓊郁,碧海翻腾,千屋万庑,雾海沉浮。云心说,到了夏秋之际,风景这边独好,金橘盈目,好似翡翠,另一畔的古阁旧殿遥遥相应,此处钟灵毓秀,如是天上人间。居高目必远,金陵烟云尽收眼底,人间浮华已如烟霭飘飘渺渺,站在历史的高台之上,六百载春秋倏然而逝,历史无情,不问冷暖悲欢。伫立山巅,眦目远望,多少生出遁世之感。下了一个拐弯处,碰见一个老人。他席地而坐,头上一把破伞。他的面前摆了一张六十四卦图,吆喝着,“一卦十元,十元一卦。”行人如织,侧目而笑,便不再理睬。他看到云心和文珊走过,提高了声音叫道,“一个笔杆子。”云心回头一笑,老人连忙一个破旧的灰色包里取出一把竹签,他两只手紧紧地攥在竹签,手上伤痕累累,笑着问:“说吧,有什么想问的?”云心本欲走开,一下子又被老人吸引住了,他感到文珊的手在拉他离开。“算算未来吧。”云心说。文珊显得很不安。老人立刻露出精明的眼神瞅瞅眼前的两位,意思是问卦主是谁。云心指了指自己。老人熟练地摆弄着竹签,云心认出那正是“分二、挂一、揲四、归奇”。老人摆弄了两遍,云心皱眉问道,“你为何算了两卦?”老人惊异地抬起头,收起竹签,脸上一阵茫然。“怎么样?”云心问。老人支支吾吾地说,“也许……我看……你未来未必握笔杆子……你知道……这是一个‘鼎’卦……我看你也像知晓几分卜筮……”老人收了钱,马上又挪了摊,在另一个拐角处吆喝了起来。“都是些江湖骗子,你信他们干什么?”文珊说。“我没有相信哪。” 南京的街名取了全国地名广而用之,随处可见“西安路”、“上海路”、“重庆路”、“宝鸡路”,文珊笑着说,不出南京,也可以走遍全国了。 回学校的那一天,正好是文珊的生日。早晨,一家人为文珊小小的庆祝了一番。他的爷爷打来电话给心爱的孙女祝福。文瑾瑜一听是文洛老先生,立刻把双手在裤缝上擦来擦去,显得局促极了。云雪看到爸爸紧张的样子,把自己缩成一团咯咯地笑了起来。文洛和云心的父亲寒暄了几句,文瑾瑜盛赞文珊,久后必能成为一名天才音乐家。没料想,老爷子听了有些不甚高兴。小小的生日会过得还算快乐融洽。吃完蛋糕,云雪不知道从哪找到了自己去年丢失的心爱的玩具枪。她把玩具枪对准了文珊,里面射出的红光打在文珊的胸前,她叫道,“不许动!”文珊觉得有一种莫名地心悸袭上心头,脸色一下子变得苍白起来。云心看见了,在她的脑勺上弹了一下,说道,”不要吓唬姐姐。” 坐上了回京的列车,仿佛在经历一次和回家相反的旅程。走的时候,天灰灰,雾蒙蒙,南京城隐藏在一片迷茫之中。文珊想起长江宽阔无边的样子,好像澈净之镜,她从来没有见过这般江河,两岸之间若莽莽平湖,壮美又婉约。在北方,鲜见这般动人心魄的力量,浩瀚而含蓄之美,如猛虎蔷薇,达到了一种伟力的平静。云心说,这种气魄正如“外圣内王”之造化,也是含蕴着中国儒家思想的。地域性的环境氛围往往把这般潜移默化的影响施加得无处不在,而这种影响又慢慢沁入灵魂,继而在思想中发挥作用,不得不说,智慧与思想也会从身边的物质环境中攫取力量的,而岁月不过是整个化学反应的过程,而后当一个人形成了他的可塑性之后,可以说他的性格正是基于环境的产物,它将有着不同的表现——相比于受到相同知识教育的其他地域的人。云心也是慢慢明白了这个道理,他自知无论如何也不会像弘毅那样思考和行事的。列车跨过桥梁下的大江,本身就像一次奇幻的旅行。云心想象列车只剩下自己和文珊,继而列车也失去了踪迹,他们在御风飞行,千水万山被他们踏在脚下,就如同读书和写作时的千思万绪在脑海中飞过,他们的身旁即是云堆,苍穹之鹰和他们比肩齐飞。云心搂着文珊告诉了她自己的想象,他总是有着很多奇思妙想。他笑着提起弘毅,弘毅总说他不能脚踏实地,而他总是反驳自己的“地”正是星空。云心告诉文珊,他劝弘毅不要在痛苦里追逐田木了,而他总是犹豫不决,事实上,他已经爱得不够坚决了。云心叹了一口气说,有时候我们以为自己咬咬牙,最坚韧的意志一定能带我们度过难关——我们总是忽略了最大的敌人正是我们自己——这就像逆水行舟,我们不仅要和逆流斗争(事实上,这倒是次要的)——我们更要和自己斗争(这才是隐形的敌人)。文珊听了,抿嘴不言。云心在她的额头上吻了一下,说道,其实弘毅根本没有发现,他自己已经在泄气了,他在“过程论”和“结果论”之间动摇不定,我可以想象这种爱情的痛苦(正如它有多幸福)。对于弘毅提出的“无爱之爱”,云心不置可否,因为这多少听起来有些牵强附会(或许自己无法理解这种信仰)。对于弘毅说要把爱情里的痛苦转化为快乐的想法——他更觉得匪夷所思——因为他从不允许爱情里有痛苦存在(迄今为止,痛苦的确未曾出现),云心觉得爱情必须保持其快乐的完整性才能使得其艺术上的美向着无限延伸(也就是永恒),爱情容不得一丝裂痕。不过,他俩对于彼此的爱情观都不认同。文珊在云心的怀里睡着了,他感觉胸膛暖乎乎的,自己怀揣的不是别的,正是爱情。不过,他突然想到一个问题,这使他皱起了眉头——爱情是独立存在还是依存于恋人的?倘若是前者,他不过是把“爱情”这种感情赋予给了某人——那么爱的对象即具有了普遍性而不是特殊性,我们便可以说爱情不过是一种感情的互相往来(就像友谊一样,我们可以准备随时“割袍断义”),这不禁让我们感到一丝悲哀,这般神圣的感情的本质仅在于“赋值关系”。倘若是后者,我们倒可以欢呼一下,因为爱情不过是在恋人的土壤上生长出来的果实,失掉土壤则不存,而这种联系最终导致千丝万缕的复杂感情——有人说这才是爱情的本质——而这种复杂足以干扰我们对爱情的定义(正如物理题目中的理想条件已不存在)。云心可不愿意承认是前者,但他觉得前者亦是有依有据的。他觉得这恐怕是一个悖论,大抵可以和“鸡生蛋还是蛋生鸡”的命题相提并论。 第四十六章-3 他们架起一条腿,搅得尘土飞扬,又要讲究脚步的灵动、冲击的力度,你攻我守,你退我进,来来回回几个回合。老池岸的几颗大槐树下便是他们的战场。每天放学,他们便来到这里斗上几回合。有一段时间,大家又迷恋上了比武。大孩子人人自封一个江湖绰号,在街头来来往往,号称江湖,又把最近电视剧里的一通功夫摆弄一番,看那架势像是有模有样。不过,所谓“乱拳打死老师傅”,一些大孩子压根不出招数,一顿乱拳出击。大家可不喜欢这样的家伙。不过,更多的时候,弘毅都是一个旁观者。他总觉得自己和他们合拢不来。事实上,打心眼,他并不喜欢这些游戏,以至于弘毅常常忘记自己的童年还有这些经历。他置身于他们的快乐之外,也跟着他们捧腹大笑,可惜他并不高兴。他心里还惦记着那些故事书。哥哥不会让他回去。他只能观察这些大孩子的言行举止,这成了他观察生活的萌芽。他常常为他们的粗鲁言行感到震惊,因为自己一直以书中的“君子之风”来约束自己的,他们胡言乱语、粗话连篇,这在村里被认为豪放、好出头、有出息。相反,向他这种默言寡语的被当成呆子、没出息。村里人坚持认为,孩子的命运在出生的时候就决定了,而命运取决于他们的性格。在村里生活,要得一股蛮劲儿,说话、办事都得放得开。事实上,这种性格的阶梯在童年的时候就形成了,这不仅取决于每个家庭的贫富差距,也取决于父母的性格。而孩子们对此是浑然不知的,有时候受了别人孩子家的屈辱,不敢反抗,因为父母告诉他们不要惹事。说话行事强横的孩子大多家境殷实,而父母激赏他们霸道的行为。环境是性格的边框,孩子们被慢慢塑造出来,一方面出于懵懂无知,一方面出于无力反抗。大山禁锢了村民的思想,黄土不断地吞食着他们的梦想。十多年前,村民只能通过电视了解世界。不过,对于世代生活于此的农民来说,那些世界更像一种幻想。大家都能感到一种力量压迫着他们,这种力量从田里冒出来,从炕头冒出来,从窑洞里冒出来。虽然大家都像致富,可是汗水流下了,收获却少得可怜。不过,大家还是很少考虑这些。春秋更替,大家依旧按照古旧的节律忙活着,好似上了发条的钟表。弘毅算半个农民,地里的活儿他都懂得一些门道。这些道理,他也是慢慢才懂得的。然而,从命运的轮盘之外审视自己的命运是一方面,要改变这种命运是另一方面。 弘毅个子矮,总坐第一排中间的位置。下课的时候,他总是偷偷地拿下老师的书来翻阅。老师见他喜欢书,便常常借给他书。他看了很多简版的名著。他常常边吃饭边看,惹得伯母很生气。村里人都说弘毅要成大器的。不过,大家想起了老秦头和旺财,又叹了一口气,仿佛这是命运对读书人的诅咒。读了一辈子书,要是还不能给自己谋个职业,又做不好庄稼,那大家肯定看不起他。村里人私下说,弘毅这孩子命苦,从小失了爹妈,念了两次大学,又搞哲学,又搞文学,看来意义不大,还是庄稼汉的命。 今日之舟穿过往昔之河,终于到达了彼岸,过去的自我揉成了一团团浪花让命运慢慢奔涌向前。那些过去,有的清晰毕现,有的模糊不清,就像飘渺不定的迷雾,叫人几乎怀疑它的存在。那些真实,都变成了抽象。弘毅靠着墙,惊异地发现自己在南京大学的记忆已经变得斑驳起来。他想起了呈叶,想起了老教授,再也想不起什么了。他想起自己曾在一个月夜等待呈叶。他想起拜访过的老先生,他甚至忘记了他的名字。他想起了初次见到的云心。他把太多时间放在思考上面了,其实更多是幻想。云心曾问他在南大做得最多的事情是什么。他说是思考。他常常整整一天躺在床上,思考人生的意义,而思考的结果使他不断怀疑人生。他读了很多书,写了一些作品,最后来到邮苑求学。他想要是写一部《忏悔录》,他也有很多要说的。他想起了田木。记忆的迷雾中升起一道霞光,驱散了往昔之雾。弘毅的心跳得厉害,仿佛田木正站在他的面前。他重又看见了纳斯塔西亚和斯嘉丽。她正静静地伏在桌子上,读书和写字。她永远让人捉摸不透。他还没亲眼看过她跳舞呢,那一定是一支冷艳的舞吧。他在想,如果有一天可以牵着她的手去散步那该多好,可是说些什么呢,场面大概会很冷清。幽默和风流抛弃了他,他为自己的木讷而自恼。不过,陪伴着她,苦中作乐也未尝不可忍受。他预感有一天她会离开自己,这次他绝没有挽留的力量和勇气。他本身就两手空空,一无所有。自从上次向她吐露了心声,他觉得自己就像暴露在阳光下的黑影,一种躲在角落里的安全感荡然无存。长期以来,弘毅几乎过着隐世的生活,他认识的人很少,几乎没有朋友。他甚至讨厌人群。尽管田木并不爱他,但她是一个善良的女子。弘毅觉得她有着与他相似的孤独。长期习染孤独的人总带有某种记号,而同癖者总能一眼发现彼此。但孤独并不是他们的心境。他能感到田木的快乐。那是一种遗世独立的孤独,并因此而熠熠发光。云心对他说,不要在这段感情里挣扎了。弘毅反问他,如果他处在这样的境况里,他会放弃吗?云心沉默了。爱情并不以迷失理智为耻,这是它的必经之路。他的心头重又浮现了呈叶楚楚可怜的身影。他自问,他还爱着她吗。他叹了一口气,想起有次算命师傅给他的断言:一生不得所爱。 第四十六章-4 中午的时候雪停了。伯父说明涛今天不回家了,去他丈人家过年。村里这两年也开始出现这类婚姻,儿子得去丈人家过年,这让一帮老父亲觉得有些别扭。家里一下子变得空荡荡的。他们回想起前些年,儿子在自己的打骂下长大了,那个时候不听话的儿子把自己气得不行,现在一转眼儿子成了父亲,而自己的身体已经扛不起重活了。他们大概也没意识到自己已经到了花甲之龄了,而他们的父辈鲜有能活这么长久的。不过大家还把自己当小伙子看待,直到搬不动粮袋儿了,扛不动化肥了,才笑着喊道,老了啊,老了。可大家不服老。村里的年轻一辈都去城里闯荡了,留下老父亲忙活田地,但靠种苹果已经挣不来钱了。有的人家三四亩苹果卖个两万块,可算下化肥、果袋、人力、农药的投入,还亏了两三千块。不少人家已经挖了果树。不过,这里面又有门道。腾辉家五六年前就不种苹果了,搞代理批发苹果,这种事儿一般人可搞不来。云龙去包村里人的地儿,一亩一年按三百价出,一下子包了二十亩。村里人自己种赔钱,包给别人又觉得心疼,很多人咬着牙继续干着,只期待秋天的果价能涨。但这几年果价只跌不涨。倒是云龙这种大手笔的一年净进账二十几万。不过,云龙夫妇的勤快是有目共睹的,这在金门镇也是出了名的。 今年的春节注定冷清。年轻人没回来几个。中午在村里转悠的时候,弘毅碰见几个幼时玩伴。大家好多年没见,寒暄了几句,显得十分生疏。老秦头今年也回家了。今年见过秦叔的时候,他总觉得秦叔有点怪,说话躲躲闪闪,仿佛在担心什么。弘毅来到老秦头的门前,雪还未清扫,他踩出一条道儿,推开了门。大门显得松松垮垮,黑色的油漆褪得只剩下木材本来的颜色。门咯吱咯吱地响着,像个八九十岁的老头的关节。弘毅费了挺大劲儿才推开门。院里的枯草从雪里露出半截来,院里角落看样子胡乱垒着一堆木柴。大雪把庭院变成了一副阴模怪样。屋里里传来呻吟声。弘毅放慢脚步,进了屋子。屋子很冷。弘毅一眼看见老秦头斜靠在两张既脏又破的被子上,身前捂着另一张被子,被套被撕开了一角,黑色的棉花从里面伸出了头。老秦头瞥了一眼弘毅,也没改变自己的坐姿。他脸上的皱纹里流淌着泪水,仿佛是黄土高原的沟壑里的流水。他深深地叹了一口气,仿佛是对自己人生的总结。他的脸上写满了绝望和无奈,而脸上的层层皱纹则为他的表情画上了几道重重的感叹号。弘毅从没见过老秦头哭。一直以来,他都是一副长者风范。他大概在心里睥睨一切。两个人互相打量着,谁也没说一句话。 “千万别走我的老路!”老秦头突然声泪俱下地说道。 弘毅在心里猜测着这句话的意思,因为秦叔陷入了沉默,不愿对此多做解释。弘毅知道秦叔一生命途多舛,妻子又跟着别人跑了,自己的文学理想一直未能实现,而穷困潦倒又不足以给儿子一个很好的未来。二十几年前,他本可以享受锦绣前程。并不像旺财,没人其他人强迫他留下。他走上了一条莫名其妙的道路,并且死不回头。民生奉他为天才,甘愿做他的学生。可他固执地坚持自己原来的生活。弘毅,一直以为这是性格所致。可现在他觉察到一丝异样。恐怕这其中另有隐情。 “我最多只剩下两年时间了。”老秦头的语调恢复了正常,不过这句话把弘毅吓了一跳。 “怎么了?”弘毅地心忐忑不安地跳动着。 “年前,我查出来肺癌晚期。”老秦头渐渐淡然了。他仰身坐起,苦笑了一声。 弘毅久久不说话。面对这种境况,他一下子手足无措起来。他有种自己被抛进小说里的感觉,对于秦叔的话甚至有些怀疑,这种沉重又罕见的真实反而把平凡的生活撕得粉碎。弘毅好像看见一个个泡沫从眼前升起。这种骤然而来的死亡危机让他的神经麻木,宛如处在梦境一般。 “我已经活得够久。天才作家往往早逝,看来我也要用我的短命来证明自己的天才。”老秦头忽然笑着调侃了一句。 “我完成了我的计划。我实现了自己的诺言。这二十几年,没有白过。”老秦头又说道。他坦荡的态度里又含有一丝凄凉,仿佛这是不得已而为之的。当苦笑浮上脸庞,象征着岁月的痛苦和失望的一道道皱纹为其做着无声表演。如今见识了京城的繁华,再看到老秦头家中的破败,实在不忍卒视。 “秦博知道吗?”弘毅问。 “我没有告诉他。我也不能告诉他。我是一个极其不称职的父亲,这从一开始就注定是这样的。我也是不称职的丈夫,娟儿忍受不了贫苦离开了我。” “这并不是你的错。” “然而谁也不能替我来承受错误所要需要付出的代价。” “你不用这么自责。”弘毅的意思是,一个生命受到威胁的人不应该再把所有的责任都包揽到自己身上。 第四十六章-5 老秦头不再说话,他的脸上浮现出轻蔑的笑容。妻子和孩子有家不能回,去了别人家过年。他不恨陆建峰,他恨自己没本事。一个靠笔杆子吃饭的总斗不过腰包里有几个银子的无赖。村民们很少批评陆建峰的道德沦丧,反而私下骂他没有骨气,是个脓包。人的观念已经和社会道德背道而驰了吗?他想起李娟走的那天。她有点装模作样。她想让老秦头出版了书稿,也许她的离去只是为了逼她这么做。她羡慕民生的富贵生活。民生承认老秦头的书稿定然是无价之宝——尽管他从来没有亲眼目睹过。她受够了清苦了生活,不仅如此,连她也受到村里人的嘲讽。爱国曾经诱惑过她,她强烈拒绝了,她告诉了老秦头,以表示自己的忠贞。她也曾经要扬言要烧掉那些被老秦头视为生命的书稿。她早早厌倦了老秦头口中的“再等等吧。”她生气地说,你带着那些宝贝去坟墓里面吧。唉,她刚嫁过来的时候多么清纯(这主要来自她的无知)。那时候,她刚守寡不久,守着美貌和渴望爱情的心无处安放。不过,她这样的女人在金门镇农民的眼里,属于好吃懒做的败家娘们。老秦头看到了他想要的东西。可是,人总是会变的。她不再满足与老秦头口中的那些泡沫般的幻梦,她渴望在现实中如愿以偿地得到它们。老秦头想,其实她或许并不爱陆建峰。他想起老池岸那一幕。李娟有一些迟疑。不知为何,老秦头觉得他一定可以在那一瞬间挽回她。他明白,那个时候,她已经骑虎难下了。可是,他没有开口。他甚至认为,正是他推了她一把,才让她离开了自己。只是苦了孩子。秦博是一个好孩子,他什么都憋在心里。唉。我对不起他们。 这些话自然是无法对弘毅开口的。他想起与娟儿的谈话。“你回来吧,今年。今年真的……情况有些变化……”娟儿摆出一副别人家婆娘的嘴脸,装成一个悍妇(可她并不擅于表演,这让老秦头心痛起来)说道,“几年过去了?你告诉我……你告诉我……你来看过我吗……你以为我过得很好吗(她摇了摇手臂上的劣质玉镯)……现在全镇人都知道我是陆建峰的媳妇……情况……啊……变化……多少年过去了……情况变化……哼……”娟儿涨红了脸,她装腔作势地提高音量,仿佛恨不得别人听不见(老秦头想起娟儿从前总是低声细语,又心痛起来)。“你出版了书吗?”娟儿故意露出漠不关心的表情冷冷地开口。“没有……”光听到这个消息,娟儿就想转身离去。“你不回来吗?”老秦头狠下心来又问道。“回来?我回哪里去!金门村?我以为被当成一个**了……我有什么脸回去……再说……我和陆建峰……早已是夫妻了……他爱我……”“爱……”老秦头木讷地垂下头来,“可是你爱他吗?”娟儿愣住了,两股泪水断线似的流了下来。“文澜,这是你逼我的……不是吗……我并不是真心的……不是吗……你真是一个狠心的人……我恨透你了……我还要哪条路可以走……如果哪一天陆建峰不要我了……我就……我就……我就喝农药……去死!”她嚎啕大哭,像个孩子一样。这让老秦头又想起二十多年前的她。“可是秦博……”老秦头说。“他恨我……不是吗……这是你教的……不是吗?”“可是你爱他……”老秦头忍住了眼泪。娟儿慢慢地像老秦头靠近,老秦头心里也生出一股想要抱紧她的冲动,他犹豫了一下,避开了。这么一来,娟儿停止了哭泣。她的眼泪一下子消失了,好像她刚才在演戏。可老秦头宁可认为这是她真心的眼泪。“说吧,你想干什么?”娟儿装腔作势的态度让他很难受。“今年,让秦博跟着你过年。他也像你了。”“不……他不会来的。”“我会把他送过来。”娟儿点了点头,又流下一滴眼泪,不过马上把它擦掉了。 第四十七章-1 弘毅走后,留下老秦头一个人斜躺在炕上。他在脑海里快速回忆完了自己的一生。当人的一生不再属于明天而属于回忆,总会让人徒生伤感——尤其当他与生活的战斗屡战屡败的时候。他的口里喃喃念着,“人的一生应该这样度过,当他回首往事的时候,他不会因为虚度年华而悔恨,也不会因为碌碌无为而羞耻;这样,在临死的时候,他就能够说:‘我的整个生命和全部精力,都已经献给世界上最壮丽的事业——为人类的解放而斗争。’”这是他读书时期最喜欢的句子。呵,那个时期,仿佛近在眼前的梅李,紫色的诱人的光芒让人忍不住摘下一颗细细咀嚼其既酸又甜的滋味,可一伸手,就像把手伸进了水面,一圈圈涟漪打散了水中月亮。一生何其短暂!老秦头感叹道。他突然想起自己的老父亲,这些年他已经将他遗忘,当他决定在家务农时,父亲的愤怒和失望几乎夺走了他半条生命。而今,他到了父亲的年纪,也能体会到父亲当年为自己的荒唐行径所感到的绝望:天黑了。在他的一生里,欲望极少,差不多过着苦行僧一样的生活。他知道,他内心的力量已经枯竭,和他的肉体一样差不多病入膏肓。他的内心比他身体更苍老,它就像自己的破旧的家,没有希望,堆满尘土,房梁倾斜,蛀虫侵蚀。也许来得恰到好处,当他得知自己的病情时,他苦笑着说。他不后悔自己踏上的这条路。民生要他尽快出版他的书,他执拗地摇摇头。他就像一个灯枯油尽的老人,手里紧紧地抓着一根绳索,谁也不能叫他松手——这根绳索名叫“倔犟”。 他慢慢地下了炕,看上去疲惫不堪,脚上耷拉着一双既脏又破地老布鞋,来到梳妆镜前。梳妆镜下有一个锁着的柜子。他发出一声长叹,好似无可奈何的人终于承认了绝望一样,这声长叹好像一粒子弹,从他的灵魂深处射出,洞穿了整个心灵。他打开了柜子。里面放在七个整整齐齐的厚本子。这几个厚本子像蜡烛一样点亮了他的眼睛,他一下子老泪纵横。那好像他七个孩子,是他毕生思想和灵感的结晶,他必须用自己的生命来交换他们的成长。他默默地取出这几个本子静静地端详起来。本子太厚,他用针线把边缘穿了起来。他打开了其中一本,里面的蓝色字迹都是自己一字一字地写下来的。去年秋天,他整理了自己所有的书稿。从两蛇皮袋的草稿中精简出这七本出来。算上手头正在写的一本,他将有八部作品。他把一只破布鞋塞到屁股底下,坐了下来,他抱着本子哭了起来。他偶尔怀疑过自己的作品不被世人认可,但绝大多数时间都坚信自己能随之发表一举成名。那是他之前的梦想,也是娟儿希望看到的。可是他查出了癌症。这个晴天霹雳一击劈断了他未来的岁月,只留给他两年光阴,或者更少。可仔细想想,他为自己暗自高兴而感到羞愧——他看到了长期混沌又痛苦的生活(他的创作无一不是用痛苦和眼泪培育的)有了一道亮光,顺着这道亮光他可以逃离思考、灵感、写作和生活,这道亮光正是死亡。当一个人几十年如一日一心一意地扑在自己的工作上的时候,他是不大在意工作之外的生活的,而当他蓦然回首,就好像从水中抬起头呼吸空气,一下子清醒了过来,他可能因此全盘否认自己的一生的工作。老秦头的脸上露出千愁万苦的复杂表情,又把书塞了进去,重又锁上了柜子。他看了看不远处的纸笔,那是他即将完成的最后一部作品《吾生》。这是一部“忏悔录”。他只写完了三章,就对自己深恶痛绝了。对于自传体小说所需要的真实,他竭尽全力地与心灵索取。他仿佛重新认识了自己。如今,他看到那支笔就瑟瑟发抖,仿佛那是文字的使者对自己的精神审判。那支笔死死的盯着他,要让他不断地自我反省并予以忏悔。 下午的时候,老秦头伏在板凳上慢吞吞地写着。一阵开门关门声之后,云龙进来了。 “啊,老秦,今年回来了?秦博儿呢?”云龙热情地问道。 趁着云龙环顾四周的当儿,老秦头把纸笔拨到一边,故作高兴地样子转过身来。 “啊,他啊,去他娘那儿了。” “王娟还没回来?”云龙小心翼翼地问。 老秦头叹了一口气作为回答。 “我今天来呢,是想和你谈谈新农村的事。”云龙一开口,老秦头就知道他是村长的说客。 “咱现在国家有政策,一户人家补助3万,自己掏4万,划算得很。施工队可以村里一起搞,也能省下不少钱。现在村里基本都准备盖了,你知道的,就在老池岸对面的老果树地里头嘛。你一年多没回村,地基已经夯实咧。等雪一消,差不多也就是年后,就可以开工了。等的时间不会太长,明年就能住进去。不过说实话,咱住惯了窑的人知道窑的好处,冬暖夏凉,主要是放东西方便。叫咱一下子把窑后头的零碎儿搬到大平房里面,确实难看,也装不下。唉,不过嘛,城镇化,城镇化,这窑的确不安全啦。零八年地震,把多少好窑毁咧。旺财家的窑、红山家的、马猴家的……都不成样子咧。光是那缝儿就一腿宽。老秦,你看你是准备咋弄?” 老秦头只是不断点头听着,也不反驳,临到人家问他的时候,他才苦笑了一声说道:“好云龙啊,你看我这情况,哪里拿得出钱。这些年攒的几万块钱都叫王娟卷跑咧。你知道……唉……我也没办法……再说……娃上学……幸亏县里的韩老板资助娃……不然就凭我那点工资……实在意义不大。新庄子……我从来没想过……盖的话谁有钱谁盖吧。” 虽然老秦头说得声泪俱下,但云龙却装聋作哑地继续说:“关键是,把咱村的房子都集中在一块,剩下的地势统一开发,或者种麦子,或者盖一些农家乐……当然,这些都是乡政府的安排。” 第四十七章-3 云龙听了满腹牢骚,碰了一脸灰,心里郁闷地很。出了旺财的家门,看见文辉家的门开了。院里停着一辆黑色的小汽车。刚才路过的时候,倒没有发现。“文辉,回来了?”还没进门,云龙就扯着嗓子喊着。院里的雪铺了一层,没有收拾。窗头晃了一个阴影,迟疑了一下,问道:“是云龙么?”文辉家富足,早在十几年前就在窑前头的平地上盖了两间平房,这在当时可是轰动全村的大事。小的时候,他和文辉经常在一起玩。他记得每年夏天文辉的父亲会在窑旁边的大柳树下拉一个秋天。为了玩秋天,村里的孩子都能为此打架呢。从窑到外边的围墙处拉着一条长长的铁丝。他记得有一天,他刚进来,铁丝上挂了一条狗,把他吓了一跳。文辉说他的爷爷把狗杀了,剥了狗皮,里面塞了些干草,搁那儿晒呢。因为经常来,云龙也和那只狗混得很熟。他竟然一下子伤心了起来,文辉就一直笑他。七八年前,文辉搬去县城了,基本没回过老家。这也便断了联系。他踩着雪上,仿佛踩在回忆上,进了屋,看见文辉媳妇也在。几个人寒暄一下,算是把多年断了的情谊重新续上。“你嫂子非要回家把屋里的破烂捡一捡,这不,回来一趟。女的么,婆婆妈妈的。”文辉这些年富态了不少,下巴和脖子一般粗细,脸上油光光的,几乎看不见皱纹,留着一头板寸,给人一副五大三粗的感觉。“刚听见隔壁旺财骂村长哩,看把老头气的哟!”文辉皮笑肉不笑,文辉不知道他要表达什么。“你刚在隔壁哩?”文辉挪了挪身体,给云龙抛了一根烟,自己也点了一根。旁边媳妇皱起眉低声说,“医生说不能抽烟,抽,抽,就往死地抽吧。”文辉顶了一句,“医生!医生说的话你也信!”见云龙把烟夹在耳朵上,文辉问:“戒了?”“戒了。媳妇不让抽。”云龙说。文辉哼了一声,意思是还能叫女人管住男人,那世道要变了。云龙说,村长让自己当说客。“唉,”文辉叹了一口气,弹了弹烟灰,说道,“云龙啊,这事你都能答应。这明摆着吃力不讨好的活么。为民能给你多大好处?哼!谁不知道为民是个啥人,自己能占天大的好处,给了塞牙缝的甜头。这人精明着哩。村里人都说为民村长当得窝囊,但你别管人家背后有人没人,能干这几十年就是本事。村里这事黑着哩。捞了多少油水,谁说得清!你看,给你这差事,就是招黑的活。你想想吧,你背黑锅,人家得好处。我就像,人家给你一万两万的好处,这买卖还是不值。再说咧,云龙,你攒了这么多钱,留着下崽呢。要往远处看,你可得赶快和这玩意儿脱离关系。我听县里的一些哥们说,现在打苍蝇厉害得很,你可别和自己扯上关系。唉,你还是这性子没变。咱老实也得有些原则,不是说光叫好、鼓掌。为民肯定叫你说我咧。我看你怎么开口?(云龙干涩地笑了笑)村里就那几个难缠的,其他都是绵羊。绵羊的头也不用你去敲,难缠的你又搞不动。你这一来二去,得罪两方人,得不偿失。” 文辉说的时候,云龙差不多打定了主意,要给为民撂摊子了。两人又聊了点别的。文辉这几年在县城跑拉货,拉泡沫,拉人,拉煤炭,司机的活都接。儿子现在在南昌铁路上班,按他的意思,一辈子安心呆在铁路上,不要像自己这么折腾了。两个女儿嫁人了,三年没回过老家,一个去了武汉,一个去了广州。就当没养这俩女子,文辉说。现在可不比当年,当年人心坏,那是另一种坏法,没养现在这么多花样,现在谁给你背后搞两下子,还真扛不住,文辉感叹道。 辞了文辉,云龙回了家,坐在热炕头直出愣气。傍晚吃了饭,正好为民过来了。 “咋样啦?云龙。” “我不弄咧。弄不动咧。”云龙把话挑明了说。 “咋回事嘛?前几天,不是还干劲很大,”为民干笑了几声,“你看,建工,昆明,老鸟都让你说转儿了。” “剩下几个人……我说不动。” “好说,好说。”村长看上去一副满不在乎的样子。 “那钱……” “好说,好说。”村长含糊其辞。 “我不要了!”这倒是让村长愣了一下。 “算是给咱村办些实事。说实话,我也没出上啥力,建工,昆明,老鸟,你也说得动。” “唉,看云龙你这话说的,我跟老鸟闹翻了好几年了,这村里人都知道。”云龙愣是生气,心里说道,哼,明面上演了一出戏,两人闹翻了,背地里给了老鸟多少好处村里人都知道得一清二楚。 “那行吧。咱兄弟俩也就别客气了。我今儿个来呢,是镇上有文件,要下咱弘毅的个人信息,有用。” “干啥?”自从上次有个诈骗电话说弘毅住院了,害得他差点白跑了一趟,此后他就变得谨慎了,因为弘毅说社会上利用个人信息诈骗的新闻层出不穷。 第四十七章-4 “好事,好事。听镇上的意思,对于这些家庭困难的大学生,给予一些补助,并且致信学校,要求高校领导予以帮助和扶持。” “那行么。桃花,你叫下弘毅。在那边看书呢。” 为民抿着嘴点点头,表示赞赏。 过了几天,云龙去赶集的时候。王婆拦住了他。王婆在镇上挺有名的。十几年前,她是镇上有名的神婆子,给人算卦,辟邪,去灾。这些其实都是糊弄人的玩意儿,不过那个年代大家还是偏信的。最后一次给人家施了法,所谓施法,也不过是她扮作道士喃喃念经,面前放一个火盆,客主从火盆里跳过去,她再烧几张纸钱。可这家几口人相继喝农药自杀了。过错也许不在王婆身上,因为这家人不仅穷,而且精神上似乎都有些问题。神婆子的生意不好做的,这些年更是人人喊打。不过老婆子练了一张好嘴,能说会道(秘诀无非是厚着脸皮好说歹说),又做起了媒婆的生意。老婆子天生一副爱折腾的性格,凭这一身本事给三个儿子弄到手三院庄子。王婆开口就问:“你侄子回来么?”“回来了,咋了?王婆。”“镇上有好几家让我说事,问问你侄子意见,看能不能见个面。”云龙皱起眉头,知道弘毅不许自己插手。王婆是个老手,从云龙的表情就读得出意思,笑着说,“这事可不能惯着孩子。他们知道啥,拖着呗。我听说很多城里人要么晚婚,要么干脆不结婚。你侄子年龄挺大的吧,这说不来受了城里人的影响。咱自己说自己话,你得操操心啦,不然给你哥也没发交代是吧?”王婆将了他一军。他觉得突然有必要和弘毅了解一下情况了。 回家的时候,一辆黑轿车疯也似的在路上狂飙。尽管云龙的摩托车已经很靠路边了,黑车也差点刮到了他。他气得骂道,开个车不知道能嚣张到哪里去。这两年,镇上的小轿车多了起来。不过司机都是些愣头青,开起车来不看路,飙得速度又快。路上被压死的鸡啊,猫呀,狗啊的,数量并不少。还有把人撞飞的,这当然得赔钱了。 到了村头,云龙看见老鸟家门口停在一辆黑车。看样子听眼熟的。老鸟家对面的马路围了一群人,看样子在看热闹。云龙推着摩托过去,问了一声风旗怎么回事。 “还记得老鸟儿子供给的那个女大学生吗?”风旗低声说。 “啊。” “那是个骗子。根本不是什么大学生。” “这些年骗了老鸟有二十万元左右,老鸟说的。”红山补了一句。 “刚打起来了。来的人好像是那女的男人,领了一把二流子,要五万块钱,不然打断他娃腿。都是一群社会上的混子。哼!老鸟剃刀铁板上咧。”猪娃一副幸灾乐祸地样子。 “刚咋回事?咋路上有血。”云龙问。 “嘿!老鸟刚开始顶了人家几句,这帮土匪也是精明,看老鸟年龄大,把儿子捶了一顿。鼻血直流。”震平双手叉腰,脸上甚至隐隐很兴奋。 腾辉慢悠悠地走上来,脸上挂着笑,给村民打了个招呼,笑着说,“刚睡觉着呢,听媳妇说,老鸟出事咧,过来看看。”说着,走进了老鸟家。 “嘿,腾辉去搅浑水喽,”狗蛋抿抿嘴说,“刚村长过来了,现在进说事去了。不然,这帮土匪说不定要把娃大卸八块。” “这还不是老鸟把人家女子逼急了。前一阵在老池岸吹牛,说马上结婚,马上结婚。嘿!打脸不?我就知道,这没戏!” “告派出所嘛!”云龙叫道。 “嘿!你快悄声!”昆明叫道,刚才这帮土匪说了,“报警,就要了娃的命。都是些不要命的家伙,我看几个人提着钢管,提着刀,绝不是好惹的。老鸟,一辈子喝人血,和这些土匪比起来,还是太嫩了。” 云龙决定进去,看能不能帮啥忙。村民还在外面看热闹。 天快黑的时候,云龙、腾辉、村长从老鸟家出来了。那帮土匪走了不久,把女的也带走了。现在当务之急是把娃送医院。几个人帮忙叫了车。老鸟已经没有了以往的硬气,哀声叹气连连。 回了家,云龙给弘毅说了这件事。弘毅马上产生一篇小小说的灵感,准备明天动笔。吃完饭,云龙叫住了弘毅。 “谈恋爱了吗?现在。”云龙开门见山。 “……嗯……不算……没有。” “有喜欢的人吗?” “……嗯……有。” “那抓紧啊。”云龙面露喜色,在他眼里,谁会看不上像弘毅这样的高材生,那就是傻瓜。 “……她不喜欢我。”迟疑了一下,弘毅向伯父承认了。 “可不要太漂亮啊,”在叔父眼里(这也是村里人普遍的看法),漂亮的姑娘都是女性杨花,老实人驾驭不住,至于以后的婚姻也不大会有好结果,他突然想起老鸟的事,这便是个警告,这些漂亮女人都是花花肠儿,不是过生日的料,“要找个踏踏实实的,肯过日子的。” 第四十七章-5 弘毅唯唯诺诺地点着头。 “你不会打算不结婚吧?” “不知道……这是有可能的。” 云龙生气了。这是他第一次对弘毅发火,“你的书读到脚底板上去了吗?不结婚,看你还说得出口。说得这么坦然,好像是计划好的!我看你说的那个女生恐怕也是编的吧,”云龙不停地甩着手势,就像恨铁不成钢的父亲教训儿子一样,弘毅反驳道,“那是真的,”这句话让他的伯父提高了音量,“出息!瞧你的出息!我简直不知道怎么说你。明涛要是知道了,不揍死你个家伙。从小到大,我由着你,你就以为自己独大了!永远认真听取长辈的话!不结婚!看把你能的。咱是缺胳膊少腿还是脑子有毛病——就人家这种货色也知道讨媳妇。唉,你别说了。过两天,我给了介绍几个姑娘,你去瞧一瞧。” “啊?” “你是看不起还是咋的?先见面再说。” 等到和几个姑娘见了面,弘毅大失所望。她们的庸俗遮天蔽日,让他感到窒息般的痛苦。他不知道,镇上的姑娘也变得和城里的姑娘一样势利了吗。开口就谈钱,谈房,谈车。她们大多在金门市打工,见惯了城市的浮华,也装模作样地一心向她们看齐,可是她们的无知戳破了伪装的泡沫,变成了一个“四个像”。家乡已经没有淳朴的女子了吗?城市的生活害人不浅。有一个姑娘,模样长得挺清秀,当她得知弘毅要留在北京,她一下子露出天真的欣喜。她的样子让他想起了尤太莎,而自己将是克林。事实上,弘毅倒是挺喜欢她,不过她对于北京的向往让弘毅感到了一种恐慌,这预示着他的命运将是另一部《还乡》。他把这种喜欢和与田木的爱进行比较,后者的火焰瞬间将前者吞噬。她变成了一个平凡的向往着都市生活的普通姑娘。在那一刻,他预感他将永远难以忘怀田木。或许他果真要在生命的尽头实现命运的预言:一生不得所爱。那个向往北京的姑娘坚持要和他再见一面,她眉眼含笑,尤其是眼睛,笑起来像春风一样。他没有拒绝。 云龙听了王婆的报告,觉得进展不错,尤为欣喜。弘毅把这个消息告诉了小杳。小杳回了他的一封邮件: 文谦大作家: 你好! 你骗得我好辛苦。你又说自己已婚又说自己当了父亲,原来都是胡言乱语,都是骗我的谎话。你的作品里写了那么多爱情的真理,可是我怀疑你是否真正懂得爱情。也许没人真正懂得。当我读你的作品时,我感觉你在对我说话,你在对我讲故事,仿佛你正陪在我的身边,我感到一种幸福。你喜欢阐述一些所谓的真理,我觉得它们字字珠玑。前一段时间,你开始写浪漫主义作品。我能感受到一颗粗糙的心在慢慢变得细腻。你爱的姑娘一定十分幸福,哪怕她不爱你。 爱之不可得,并不是一种悲剧。悲剧在于一生不知其爱。玛格丽特·米切尔式的悲哀,斯嘉丽式的悲哀,必是人间之至痛。你问我曾经拥有过爱情吗?我失去了它。爱最终变成了恨。我以为我永远不会再爱上另一个人,因为我的心早已被他摧毁。可是破损、毁灭、燃烧过的荒野之地照旧会迎来春天,你便是春风吧。我有时候觉得自己太过天真,竟然爱上一个未曾谋面的人。这是爱吗?我常常反思。可是自古以来也没有对爱的定义,我也无法知晓这种感受是否属于爱的范畴。每当这个时候,心里总会有一个声音说道,追随你的内心。那便是爱的。是我——活着说我的思想——爱上了你的思想。人类的未来会如此相爱吗? 也许——想到这里我笑个不停——果真如你所说,你是一个面目峥嵘的丑八怪,一个秃头,一个胖子,一个40岁的的小老头,我也会爱你,只要你不像卡苏朋那样古怪就得了。我觉得自己就像多萝西亚一样——当然你没有侄子,而威尔就不可能出现了。 当我静静沉思的时候,我觉得这些作品多么像我们的生活啊。你会不会是斯嘉丽,而我是白瑞德,你爱的姑娘是阿希礼。不知道你以后会不会幡然悔悟,明白你失去了两个人。——当然,这是我瞎猜的,你可别放在心上。 我只希望未来能见你一面。不知道那会是什么时候?那又是什么场景?总之,我希望你幸福。你看,我也并没有坚持让你爱我。因为,我觉得我爱你就已经足够了。 …… 弘毅暗自思忖,他爱田木,而凡萱爱他,这是不是另一幕“乱世佳人”呢?自从他见不到田木,他反而愈发思念她了。她常常说自己有多么爱自己的爸爸妈妈,她有时提起自己童年的经历,她最近的经历——所有的这些回忆碎片构成了印象中鲜活的田木。他记起有一次当田木告诉他她要去咖啡厅见一个人,他马上惴惴不安起来——这倒不是因为嫉妒,而是担心她的安全。他把这份担忧告诉了田木。田木笑着说这份担忧是多余的。当田木消失后,他的疑虑就愈发膨胀,他甚至想去跟踪她,想去寻找她,仿佛她将遭到什么不测。他尚不曾为谁有过这份操心。他只感觉分分秒秒都如坐针毡,甚至万一发生点什么他也难逃其咎。时间不长,田木安然无恙地回来了。他心中的警报突然解除。其实她不过去了附近的一个咖啡厅,见面的也不过是她的老师。田木看着他满头大汗的样子,笑个不停。想起这一幕,他的心依旧狂跳不止。爱情是一道绳索,它将划分出一个边界,而爱情之心则为界域中的绳索所羁绊,智慧、经验、意志、信念全都无力抵抗,很多人甘愿为之奴役——因为要摆脱这种束缚,我们的心非得划出一个大口子不可。人们越了解爱情,就会越发现爱情的复杂,它总处在我们认知的半径之外。弘毅想起荀昭说过,人的认知符合“高斯分布”,人对爱情的认知过程尚处于这半边,只要达到顶点,爱情的复杂在另一畔分崩离析。 他又去见了姑娘一面,这也是伯父的意思。这一天,弘毅的心情恰好十分糟糕,因为昨天他刚收到云心给他的文章《屠杀》,这唤起了他对历史的回忆。姑娘觉得弘毅沉默得像坐大山,弘毅觉得姑娘平淡无奇。几句寒暄之后的沉默不断地吞噬着两个人的耐心,直到离别时的握手,这已是分道扬镳的表达。 伯父嫌弘毅错过了一个绝佳的机会。而弘毅叹叹气,不再多说什么。快到年根的时候,弘毅和秦博去看望了一下韩老板。韩老板农民出身,用了十几年打拼,成立了一家公司,在县城算是有头有脸的人物。韩老板招待他们进屋,笑着说,别叫老板,叫叔叔。事实上,他们和韩老板并没有太多要聊的。韩老板不停地笑着说,自己没念过书,什么也不懂,你们得好好努力,不要错过了大好时机。弘毅说,以后等自己有钱了,也会做慈善。韩老板说,这就对嘛,咱县里还是穷人多,咱是农民的儿子,就不要忘本。傍晚,杨老板把他们送上回金门镇的公共汽车,汽车在弯弯曲曲的山路上穿破黑暗慢慢行驶着。弘毅傍着车窗睡着了。 第四十八章-1 在回学校的火车上,秦博一直闷闷不乐。可怜的孩子第一次意识到自己所处的境况之糟糕,而最毁灭的打击(父亲还瞒着他的病症)仍伺机而动。他悲伤地想着,从小到大自己压根没有考虑过生活、未来、家庭、爱情、社会——这些与自己息息相关的东西——从没有教他去思考,他只是通过书本来了解世界。书山学海为他开辟了一条寂静无人的小道,他不必去理会生活中的繁琐,一心抓住求知的绳索攀登,就在他不经意往下望的时候,他看见了象征着生活的万丈深渊。一个人总要经历这样的时期,蓦然回首,他发现父亲已经苍老,自己俨然成了家中的脊梁,而痛苦即在于自己对改变现状无能为力。智慧之缺失,经验之不足,意志之薄弱,资源之匮乏,信心之不足——现实在一夜之间降临在天真的童心面前,他只能看着真实的庞然大物熊盘虎踞在他梦想之路的前方,一下子手足无措起来。他根本没有料到生活会是这样的。纯粹圣洁的知识圣殿让他的心灵如白璧无瑕,并赐予他一双清澈的眼睛,直到这一天阳光斜斜穿过玻璃,他看见阳光下的尘屑飞舞,实在不是他平素所见到的那个一尘不染的世界。他需要到达彼岸,那里是成熟、智慧、现实,这条青春之河没有桥梁可以借路,接受冰冷的、刺骨的河水洗礼是他的必经之路。 他觉得父亲让他去陆建峰的家是个耻辱。他早听说了村民对父亲的看法,他可不愿在心里重复这些对失败提出佐证的话语。去陆建峰家的那天晚上,他见到了自己的母亲。她打扮得花枝招展,完全不像在家时的模样。母亲是一个漂亮的女人,他这样想,可是她现在变了,道德沦丧的丑陋划破了她美丽的面庞,她也因此变成了一个丑女人。她恨母亲,也恨自己常常想起母亲。母亲挠首弄姿的样子让他感到痛苦,她从前不会不停地撩拨头发,眉毛一闪一闪的。他两年多没见母亲了。他叫了一声妈,他在心里悔恨,他不该叫的,他应该采取横眉冷对的态度。他从前不是幻想吗?幻想有一天他见到了他的母亲,他将视而不见,哪怕她捶足顿胸,哭啼连连,他正是要这么折磨母亲以使她为自己的良知泯灭付出代价。他甚至要在未来复仇,像基督山伯爵一样。可是见到母亲的那一刻,感情统治了他,泪水表达了一切。他和母亲都哭了起来。可是在母亲怀里,他的理智渐渐觉醒了。他一方面感到厌恶,一方面又渴望重新得到母爱的温馨。父亲留给他一个远去的背影,他同样流下泪来,只是这泪是冰凉的,属于与方才的相见之情截然不同的感情。苍老的父亲背负着固执的梦想穷困一生,已经成为他心中的高山,他知道父亲定会在历史的星空留下永恒的轨迹。他的母亲说,你要管陆建峰叫叔叔。极度的厌恶之情再次袭上心头。 他想起刚进陆建峰家的时候,他惊呆了。明晃晃的一尘不染的白瓷地板,崭新的红木家具,超大屏幕的液晶电视,高档的沙发,一切都在闪闪发光。他尤其记得进门的第一眼,母亲叫他换上拖鞋,他没反应过来,还是一脚踩了进去,他被屋子里的奢华惊得目眩神迷。一个镇上的土老板怎么会有这样奢侈的家当!他想起了家里用了二十多年的黑白电视,看起来巴掌大小,是父亲结婚前买的。他想起家里的土炕,缝缝补补的被子和床单。二十多年前上过黑漆的组合柜。即使这些,都是家里的珍宝。他换上了拖鞋,使自己怀着蔑视的心情踏进了这个家。陆建峰一定是个凶神恶煞似的人物,就像电视里那些油嘴滑舌的小商贩,肥头大耳,一声铜臭味,说话点头哈腰,顶着红红的鼻尖,明里暗里想着怎么占便宜。可是见到陆建峰的时候,他惊诧地看着陆建峰,对陆建峰走过来抚摸自己的头并向自己问好显得局促不安,茫然无措——他是一个身体壮硕、眉慈目善、精神抖擞的中年人。他犹豫了一下,还是叫了一声叔叔。他为此觉得悔恨,他没有表明自己嫉恶如仇的态度,他任凭虚伪和伪善在自己面前表演迷惑人心的诡计。睡觉的时候,他独自睡一张席梦思床上,宽大的床既大又柔软,被单是新的,床单也是新的,枕头软乎乎的,有一股清新的香气。床头柜上放在一架小巧的摆灯,另一侧是一架立式衣柜,黄色丝绸般的窗帘挡住了清冷的月光。也让屋里笼罩着一种微弱的光芒。屋里的火炉烧得恰到好处,而母亲不放心又给他的床下加了电热毯。他躺在床上,尽管很疲惫,却怎么也睡不着,无数画面在他脑海来回闪烁,这些生活的碎片、幻想的碎片就像闪光的棱镜把黑漆漆的脑海照得亮堂起来。昨天他还感觉自己是个孩子,可是现在他觉得自己长大了,他开始意识到之前自己的无知。他从来没有想过这些问题,而父亲总是把生活的巨大真实转化为某种具有美好愿景的抽象,所以贫穷、软弱、困苦显得无足轻重。他也从来不会为自己的贫苦家境而显得自卑,因为他自信他拥有一大笔精神财富。可是突然间,现实入侵了他幼小的心灵,他不得不正视突如其来的改变。震惊像一枚炸弹在他心里轰然炸裂,而可气的是当他需要勇气的时候,母亲还把将当小小孩童对待。他掀开被子,走下床,光着脚在地板上走着。陶瓷地板有些冰凉,这让他想起以前在家他偶尔在家的地上跑,把脚掌跑黑了,母亲便用扫帚把轻轻打他屁股,叫他要穿鞋。他想起到了学校的宿舍,他不会拖地,他甚至没有见过拖把,等到大扫除的时候,阿姨问他在家不做家务吗,干嘛这么笨。他不以为然,心里想着,大丈夫当扫天下,不扫一屋。他来到窗前,窗帘是新换的,柔软又温和。他小小的心灵终于明白了财富的意义。 第四十八章-2 第二天开饭的时候,他又吃了一惊。离过年还早,那天也不是特别的节日,饭桌上整整齐齐地盛上五个菜。陆建峰说:“今天你来了,多做了一个菜。小家伙,平时我们只吃四个菜。”他的脑海里想起在家吃的腌菜,母亲从夏天就可以腌制,在一个大瓮放几十颗白菜,倒很多水,再倒进很多盐,压几个大石头,等到秋冬的时候,一大瓮白菜已经沉下去不少,差不多能吃了。这些菜够他们吃一个冬天。腌白菜又叫“浆水菜”,他很怀念那个味道。几天来,陆建峰并没有像他想象中的凶神恶煞一样凶狠地对待他、欺辱他,相反他总是眉笑颜开。 火车不急不缓地跨过荒野,在寂静的冬夜里行驶着。他想起离别前的一幕。父亲叫他和弘毅一块走,自己还要在家待几天,解决一下新农村的事情。他高兴地问,我们要住上新房子了吗。问完他就后悔了,因为他看见父亲的眉头微微皱了一下。父亲说,有可能吧。他总觉得父亲有些精神不振。从前,他总觉得父亲像大山一样,是他的依靠,可他有种预感,父亲渐渐老了,他似乎在渐渐失去父亲。去年冬天,父亲在金门市火车站接他和弘毅。他突然觉得父亲便矮了,父亲的头发少得可怜,这是他从前没有注意到的。父亲把额头前面的一小撮头发往后梳着,来挡住头顶光秃秃的头皮,可风一吹,父亲就得不停地倒弄。原来是父亲的背驼了才显得矮了许多,而自己又长高了。民生遇见他总说,你的父亲为你操劳一辈子,你若以后富贵了,千万别忘记父亲的恩情。夜风在窗外咆哮,秦博的脸上流下泪来。他觉得自己要做一个真正的男子汉了。 夜深了,坐在他旁边的弘毅也没有睡着,他不停地眨着眼睛看着窗外,好似心事满腹。秦博想象着列车正是向着成熟行驶,金门市象征着幼稚,而北京市象征着成熟。以前,他为自己保有童真而感到自豪,事实上他从小到大总是被庇护在“童真”之中,因为他总比同班同学小三四岁。大家把他当弟弟看待。他们说,大人们虚伪、贪婪、势利、虚荣,这也使他厌倦长大。他长着一副稚嫩的脸,大家都以为他是小孩。有人说他是天才。可他实在没有什么过人之处。在邮苑,很多学生讨论未来,京城的房子、车子让这些梦想家感到绝望,可他对此从来都是不屑一顾的。一方面他觉得未来距他甚远,一方面他觉得金钱压根不值一提。可是此时此刻,他仿佛重新认识了财富的力量,并逐渐看清了金钱统治下的整个世界的轮廓。他为自己的天真感到可笑,他从来只相信梦想、精神力量、信念这些抽象的东西。不过,他并不想抛弃这些力量,因为父亲正是靠此度过一生的。他想,如果有一天他必须重走父亲的老路,他是否能和父亲一样坚守下去。这趟列车已经不再寻常了,它象征着他焕然一新的旅途开始了。 春天,是梦想开始的季节。寒风摇身一变,管自己叫做春风,这其中并没有什么严格的界线,只因为时机到了。不过,漠漠压城的灰云渐渐散去,还给蓝天一个笑脸。快过年的时候,北京下了一场小雪。当低空渐渐升起,蔚蓝天际也变得深邃起来。纯白的云堆团团锦簇,像盛开的鲜花,好像随时要坠下来。阳光变得明亮起来,露出红扑扑的脸蛋。柳枝变得柔软起来,像是窈窕少女。银杏树找回了自己失落的美,习惯于自我欣赏的她又自信起来。鸟儿多了,叽叽喳喳。邮苑里的学子显得轻快飘逸,仿佛踏着春风。爱情软绵绵的,叫所有美好的心灵都躺了上去,享受融融春光。时光的脚步也慢了不少,莫非她也在鲜花丛中散步。北域里正发生着柔和的变化,一切都静悄悄的,慢悠悠的。大家不想大声喧哗,谁都轻言轻语。邮苑的诗人忙活起来了,可春风总是偷偷地摘走他们的灵感之花,因为心灵之诗用不着诉诸文字。快乐是无言的,只需打开心扉。有时候远处会传来钢琴声,叮咚叮咚正是春天的节奏。有的老人气运丹田,边走边唱,祖国的赞歌。夜里,风掠过树枝,响起轻轻的伴奏曲,仿佛夜的钢琴曲。星星没有几颗,月亮却是清明。街灯恰如其分地散发着浪漫的光芒,把青春的眼眸点得迷离起来。低语声阵阵顺着草坪传到林间小凳上,那里正坐着几对温柔缱绻的恋人。爱情像春潮一样奔流起来,春色作了她的嫁衣。有时候,三两人,不说话,静静地走在街上,甚至可以闭上眼睛,让夜风在心田奔跑,清新的空气伴随愉悦滋润心魄,脚步轻轻的,仿佛自己也成了春中的一株野草,自由自在。找个像春天一样的恋人吧,爱情将遍地开花。 春风善于追随音乐。缓缓优雅的琴声汇成春风拂向人面,甚至有几分酥氧。悠然的手指下的黑白琴键一上一下,慢慢勾勒着春天的世界。原野在晃动,土地松弛了,冻冰消融,暖阳初照,红光漫天。河川苏醒了,伸一伸懒腰,冰雪破裂,他又开始奔腾起来,高山的雪融了,汇入奔跑的行列。雪鹰击长空,熊罴探浅底。河岸上湿漉漉的,留下麋鹿的脚印,白鹤在水里来回踱步,怡然自得。北方的平野荒草摇曳,如绿海翻腾。隆隆一声春雷,劈开了九州沉寂。天公抖擞,人杰倍出。大地微微探出手来,碧海层浪便微微上浮,春雨一过,波涛汹涌。雷霆在苍穹上游曳,好似在温和的训导。天空睁开了眼睛,红霞之间架起了高桥。 “凌曼,你弹的太好了!”吉米走了进来。 少女微微一笑,脸上带着羞涩的表情。这是一张多么柔弱的脸庞,仿佛春风能吹起她的一角。她笑起来,脸上散开一圈又一圈的涟漪。她的眼睛带着淡淡的忧伤,仿佛雨巷的茉莉花。春天的小溪里,碧绿的小石块上长着苔藓,鱼儿顺流而下,阳光的疏影穿过树隙洒在溪水上,仿佛一片明亮的叶子。她的脸便仿佛这条小溪。看见她的第一眼,我们不由地感叹,她是水做的。吉米爱怜地亲了亲她的额头。远远望去,少女倒像一副清秀的画像。她的眉毛冒很淡,仿佛画上去了寥寥几笔;薄薄的两片嘴唇惹人爱怜地微微张开着,仿佛有些青紫色;素妆浅浅,为她的美画上了点睛之笔。不过,这般美丽的背后总让人有些担忧,就像雨后青山萦绕的雾气一样。 第四十八章-3 “姐姐,我并不想参加音乐比赛。”她静静地说道,好似弹奏了一个乐句。 “凌曼,我不想让你的音乐天才埋没。我们现在不比当年,你曾经不是盼望着成为世界著名的音乐家吗?”吉米轻轻地抚摸着妹妹淡红色的头发说道。 凌曼把轮椅转了转,两瓣嘴唇送出一个微笑,“姐姐,医生说我的时间不多了,我想过平静的生活。再说,那时候我也没有得病。现在,我们不是过的很好吗?” 李万通进来了,凌曼叫了一声姐夫。李万通搂着吉米的腰,笑着说,“你姐姐说得没错。你的天才可不能浪费,我们得让世人知道。” 凌曼假装生气,把头偏向一边,抿着嘴说道,“姐姐,你们是商量好的!”可是她心里是爱姐姐的,无论她多么生气,嘴边总是含着笑。 前不久,姐姐告诉她,她马上要和李万通订婚了。她悄悄地问姐姐,那真朋锋呢。姐姐戳了戳她的头,笑着说,怎么还问这么傻的问题。凌曼从来不主动过问姐姐的私事,不过姐姐常常会告诉她一些事情。前几年,她和姐姐还住在出租屋里,真朋锋常常来看望他们。她总是管他叫小锋。在她的印象里,小锋面容俊朗,为人和善,是姐姐的白马王子。他们曾经很幸福,并许下了永不相忘的诺言。后来,小锋来得少了。姐姐总是说他很忙。直到有一天,她和姐姐搬到别墅来了。这一切宛如梦幻。而姐姐告诉了她要订婚的消息,不久她就介绍李万通和他见面了。她可不懂爱情啦,婚姻啦,一心在音乐的世界里生活。自从病症宣布了她的末日,姐姐和音乐就是她的全部世界。姐姐说,李万通是一个普通的商人,她爱上他了。她也没有怀疑。年前一阵,她又去医院复查,医生同情地说,姑娘,你的时间不多了,好好享受生活吧。她反而笑意盈盈地说,我已经准备好了。每次复查,姐姐总会落泪。她对生命的终点既没有挣扎,也没有反抗,就好像迎接一个朋友一样,慢慢向他走去。她失去了早年间的记忆,事实上,她的记忆也在不断地模糊。她已经不大能记住四五年前的事情了。过去像黑夜一样把她的天地遮挡住了,只留给她现在的光明。她不去想任何事情,除了音乐。事实上,别的事情给她一种烦恼,就好像把黄昏渐渐吞噬掉的黑夜,让她觉得有些压抑。她平静地对待生活,而生活总是报以她微笑。 晚上,凌曼静静地躺在床上。这是一间宽敞的大房子,她再也不会因为低矮的天花板,拥挤的屋子感到胸闷。这是一座依山傍水的别墅。平日里,姐姐不在,仆人便常常关照她。她想着姐姐说的话。她的决心就像沙滩上的字,潮水一过,荡然无存,这潮水正是姐姐的意志。她从来不会和姐姐执拗。她只像流水一样默默地流向地处。她明白,即使自己不愿意参加音乐大赛,姐姐还会坚持她的想法。遥远的记忆已经模糊。她记得小时候,姐姐给她买了一个口琴。那是她接触的第一个乐器。她轻轻地碰在嘴边,小巧的弦片发出钢琴的声音。那时候她吹奏音乐全凭想象力。她缠着姐姐说,快来听听春天,快来听听流水,快来听听飘雪在她的回忆里,没有出现父母的身影,不过她并没有因此感到不幸。她决定听从姐姐的安排。她闭上了眼睛,黑色的珍珠停止了闪耀,嘴边露出浅浅地笑,仿佛一湾潭水。 床上,吉米和李万通也在商量这件事。李万通说,让这样一个姑娘去承受那样的压力有些不妥,倘若失败了,这会留下了心结,带着遗憾离开人世是不幸的。吉米说,妹妹不在意名利。李万通说,那就不必执拗了,随你妹妹的意思吧。吉米说,我不想让她的天才埋没。可是这是你的意思,李万通说,我们不该对她要求那么多。她太善良了,吉米差点掉下泪来。沉默之后,吉米答应不再叫凌曼参加比赛了。 清早,吉米就被凌曼的钢琴声吵醒了。她在弹奏贝多芬的《命运交响曲》。李万通翻了个身,也醒了。吉米说,嘘,快听。这是凌曼在诉说自己的命运,不过,这倒不是对命运的呐喊、抗争,倒像对命运的叹息。这叹息没有持续多久,继而变成了轻快,仿佛她与命运达成和解,平和之中,琴声里飘来了田园风光。凌曼的琴声总是有自己的风格,钢琴代替了她的嘴,向世界宣告她的信仰。琴声戛然而止,几声清脆的啁啾声因此变得愈发明亮。 “姐姐,我感觉到生命在流逝。”凌曼说。 “傻妹妹,你在说什么呀。”吉米在妹妹的额头亲了亲。 “我好像听到一种‘嘶嘶声’,就像空磁带的声音,好像我的生命线一样,在慢慢燃烧起来。真的,我感受到了。好像是有一条细细的引线,它在扑簌扑簌地响着,万一它到了头,就会喷发出灿烂的烟花!”凌曼的话字字揪心,叫吉米感到痛心。这话出自妹妹口中,薄如蝉翼,压在自己心头却重若千钧。 “我有这种感觉,钟表的滴答声越来越明显,而且仿佛走得越来越快。好像时间在和我赛跑,而我总是跑在前头。” “别想这么多,凌曼。”吉米把脸贴着妹妹的头发。 “可是我并不觉得失落,我反而感觉到一种愉悦。”凌曼说。 第四十八章-4 吉米听了,不知道怎么安慰妹妹。 “姐姐,我想好了,我要参加比赛。” “可是……” “也许这是一段上坡路,我会流汗,但我会很开心。”凌曼说。 印象中,这似乎是妹妹第一次主动提出要求。吉米反而想说服凌曼,但她又不想让妹妹伤心。她不想和妹妹产生任何争执。有时候,有时候说服一个人倒不如叫她自己改变主意。其实,吉米最怕凌曼遇上爱情。爱情的美好会让她不再从容、平静,而爱情的痛苦会让她哀毁骨立。并不是所有人都适合得到爱情。对于凌曼,爱情将是最后一剂毒药。 弘毅准备辞去“angrysnow”的工作。年后第一次见花儿姐,弘毅带了一盒点心送给花儿姐。跟进门的时候,心良怒气冲冲地正往店外走,一下子撞到了弘毅。“怎么了?”弘毅皱起了眉头,心良拉着他走到树下,脸色铁青,眼里直冒着火星。心良的胸膛一起一伏,咬牙切齿,半天一句话也不说。“他来了。”心良揪下树上的叶子恨恨地说道。弘毅皱起了眉头。“他……国……我父亲。”心良实在不愿说出“父亲”这个词。“啊?”弘毅怎么也没料到国庆能从金门村千里迢迢地跑到北京来,在他看来,这完全是两个世界。“这个混账,我方才还没有认出他来。他带着个老爷帽,装模像样地点了餐,低头吃完披萨来前台结账。他问,啊,小伙伴,我这有个免单的劵,你看能不能用。他说得高声野气,差不多叫全店的顾客都听见了。顾客都问道,‘还有这种劵’。我这才低头一看,他手里捏着一张纸,上面寥寥草草地写着‘叫你妈出来。’我这才定睛一看,这不是……他吗?前年回家的时候,我倒没有把他好好看看,哼,要不然不等他进来,就把他赶出去。”“现在他在哪?”弘毅问。“我妈赶紧出来打圆场,说老朋友来了,把他叫到自己办公室去了。”心良狠狠地跺脚,气不打一处来。“他来干什么?!他想干什么?他有什么资格来!他根本不配做我的父亲!哼,我现在想,我们当时就不应该回去!哼!他知道我们在哪?真是的!我妈根本不听!她说这是还‘良心债’!别以为我不知道他干过什么事!这种人简直不配在这个世界上活着!可是我有什么办法!对待恶人决不能手软!这种无赖,给一笔钱赶紧叫滚蛋!”弘毅等心良稍微平静下来,走进了花儿姐的屋子。 他一进来就感觉气氛不对劲,虽然此刻偃旗息鼓,但两人都咬牙切齿,看起来刚经历了一次争吵。国庆首先高叫起来,“我们的‘先生’怎么来了?嘿,还真没想到,能在这儿碰见你。啊,看来,你和你花儿姨早就认识了。真是无巧不成书!哟,咋还带礼当了?啊,刚过完年。也是,也是,该看看你花儿姨。好小子!有前途!”弘毅勉强笑着点了点头。花儿姐笑着接过点心。弘毅不知不觉已经变成了这场无声的对抗中的砝码。“坐吧。”国庆倒像个主人一般自说自话。“快工作了吗?”国庆问。“还有两年。”弘毅说。“平时都干些啥?”“看书、上课、写作。”“啊,这听起来倒像很悠闲嘛。”“咋?谈恋爱了吗?”“没有。”“也不能光读书啊。叫脑子吃风吃风。女人嘛,(国庆打了个响舌),你懂的。”弘毅凝视着国庆,他的肤色有些黑,不过面容俊朗,前堂开阔,目光炯炯有神,鼻子挺立,倒显得道貌岸然。弘毅自知来的不是时候,马上起身准备离开。国庆一瞅见,马上自个儿也站起来了,说道,“是这么办吧。刚你说给我的一万块钱,给我吧。哎呀,为这一万块钱你可不能在娃儿面前失信。你说,对不,弘毅?”弘毅没想到自己竟变成了国庆的武器。花儿姐从抽屉里拿出一叠钱,扔到国庆脚下,骂道:“拿着滚吧,滚吧,你要是要点儿脸,就不至于来这而讹钱。”“嘿嘿,”国庆猥琐地笑着,“要脸还是要活?我滚,我滚,我这就滚回村里。这不随了你的心咧?你要记住,法律上,你还属于我媳妇!哼!”弘毅听见国庆对心良说,“儿子,爸先走了啊,有空再来看你。” 第四十八章-5 “对不起,花儿姐。”弘毅说 “唉,这不是你的错。你不来,麻烦更大。”花儿姐刚开始愁眉苦脸,马上又故作平静。她并不想在外人面前示弱。“这些,你们就不用操心了。凡萱呢,好一阵儿没见过她来了。” “啊,她啊,她可能以后也不过来了,”弘毅顿了顿,花儿姐脸上的乌云并没有散去,只是黑夜降临遮住了黑云,“还有,今天我来呢,想和您说一声,我以后大概不能来做兼职了。” “太忙了吗?咱们可越来越缺人啦。”花儿姐故作轻松地说。 弘毅要走时,花儿姐说,有时间让凡萱过来,咱几个人一起吃个饭。弘毅点了点头。回到学校,弘毅问凡萱,以后还去花儿姐那边吗。凡萱说,还去。弘毅让她以后别去了,他说自己已经辞职了。凡萱认为自己也没有去的必要了。不过,她感到一阵难过,以后可能更难见到弘毅了。 李恒领着女友红菱去见母亲,告诉了她父亲将和吉米订婚的事情。陆凤琪故作镇定,到了嘴边的痛苦摇身一变成为祝福,不过她举着红酒杯的手却不停地颤抖着。妈妈,你想哭就哭出来吧,李恒说,这里又没有外人。陆凤琪把红酒一饮而尽,哭了起来,说道,我这是高兴,并不是难过。她甚至不知道儿子什么时候离开她的,她打电话叫了jack过来。 “这也许不是真的。” “儿子亲口对我说的。我不知道我做错了什么。他伤了我的心,然后一走了之。” “这总比你不知道好很多。” “那个女人真的有那么好吗?她到底好在哪里?” “也许她的确有一些过人之处。” 陆凤琪抬起头,说道,“你对她的态度变了。” “也许是吧,她似乎让公司变得更好了。也许,我真的不中用了。” 陆凤琪沉默了。她似乎一下子明白了自己失败之所在。 “看来你是知道这个消息的。” “万通告诉我了。” 陆凤琪皱着眉头用目光责备他。 “我是怕你伤心。何况,万通也让我千万别告诉你。” “知道了也无用。”陆凤琪自我安慰道,她心里还存有侥幸,李万通还在乎她。 jack走了,她拒绝了他送她回家的请求,一个人独自走了回去。醉意像另一个孤寂的朋友陪着她,宽敞的别墅里空荡荡的。女仆出来搀扶着她,她拼命地挣脱女仆的帮助。她在浑浑噩噩中度过了一天,身心早已麻木。巨大的痛苦将要袭来,而麻木则给她一个暂时的避难所。她很快在床上昏昏入睡。她做了一个梦。梦里,月黑风高,她跪在李万通的面前。而李万通筋疲力尽地瘫坐在沙发上,窗外一声霹雳把庭院闪耀得亮如白昼,风声、雨声、雷声,门外万马嘶叫,剑拔弩张,狂风吹得门窗轰轰作响,雨点敲击玻璃如蛮人探门。她吻着李万通的手,她能感觉到,他的心回来了,他重新又爱她了,当然他也失去了很多。这时,门开了,走进两团黑影。她晕了过去。她睁开眼睛……看见李万通正坐在她的旁边,而窗外静谧,鸟雀叽喳地叫着。她揉了揉眼睛。“喝这么多酒。”李万通说。“万通,我做了一个不好的梦。”陆凤琪说。然而话音未落,她就忘记了梦的内容。“我听李恒说,他告诉你了。你没有太过伤心吧。”陆凤琪坐了起来,看着李万通,在她眼里,李万通还是二十多年前的模样,“这是真的吗?”李万通点了点头。“她是个妖精啊。”陆凤琪莫名其妙地冒出一句。李万通起身在床边踱步,他哭笑不得地叹了一声气,觉得陆凤琪还和二十多年前一样傻傻痴痴。“你放心吧,我们结了婚,我偶尔也会来看你的。” 李万通没留多长时间,就离开了,把她抛给空荡的寂寞。人总不能活在过去的幸福回忆里,即使这些回忆甘甜似蜜,也只能聊以慰藉,可我们知道一触碰到当下的悲苦,这些幸福的泡沫马上就破灭了。这些快乐的往事就像棉花糖一样被陆凤琪舔舐着,渐渐两手空空。那些快乐的因子被她用泪水冲开,甜味越来越淡,慢慢地只剩下苦涩。用过去的快乐来抵偿现在的痛苦显得愈加无力。唉,可是又有什么办法呢。她的一生仿佛永远在等待。以前,她等待他回家。现在,她等待他回心转意。她只有满心虔诚的渴望。今夜就像昨夜,只是又笼上一层悲伤,又像明夜,内心空空如也。 第四十九章-1 追求爱情有时像行军打仗,两方对垒,一攻一守,一进一退。起初,弘毅想用风卷残云之势俘获她的芳心,而田木的防御固若金汤,坚如磐石。这本是一场力量悬殊的较量。弱者采取了屡败屡战的攻势,而对方则奉行坚壁不出。久而久之,攻的一方人心涣散,御方不战而屈人之兵。有一天,田木开口说,“弘毅,我们认识好长时间了。”弘毅说,“是啊。”“我总有一天要离开你的。”田木笑着说,好像那一天一旦到来,她就像会蒲公英一样被风吹得远远的。弘毅笑而不语。这番话像一粒小石子在弘毅的心里溅起一阵水花,和他心中的担忧慢慢重合。他想,那一天到来后,他会心平气和地和她分别,宿命中的聚散他实在无力改变,也许他会哭一场。他对田木说,“那一天之后,我就再也不会让你感到厌烦了。我给你添了很多乱子吧?”田木问,“那我们以后还是朋友吗?”弘毅心想,怎么会不是呢。这让他想起有次在花儿姐的餐厅里,一对恋人吃上几口,就握一次手。他们笑中带泪,说着以后还是朋友。可是弘毅目送着他们走出餐厅分道扬镳的身影,感到两个灵魂分离之后的落寞,而时光之河会慢慢把往昔的感情湮没。也许,我们以后四散天涯,连灵魂也隔得老远老远,弘毅这在心里说道,唉,最近有些时候,我觉得我们也咫尺天涯。 假期分隔,他多么想念田木。在金门村,她慢慢地被神圣化了。印象中的她镀上了一层金光,完美、不可亵渎。他给她虚构了万般美好,叫她变得不真实起来。她仿佛成了他笔下的一个人物。他们共度过的时光如同镂刻在金石上的字篆闪闪发光,她的美在永恒中定格起来。他还记得那个夜晚,他在路口遇见晚归的她。她去跳舞了。街灯、杨树、她的裙摆、黑暗、楼宇这一切构成了一幅完美无缺的画面,她被裁进这副画里,裱在黄金画框之间,成为浪漫主义的灵魂内核。她轻盈地笑,她的窈窕的身姿,她拂动的头发,雅致的灯光,温柔如纱的夜色,这一切让他心旌摇曳,目醉神迷。那大致是他第一次从现实生活中攫取抽象的美。他也因此懂得了浪漫主义的真谛。这只是其中一例。他捕捉了无数美的瞬间。有些瞬间,当时看有些粗糙,有些不尽人意的地方,可是时间让目光变得宽容。看不见的恋人有着百般好处。这都是幻想的功劳。而爱情正是乘着幻想的七彩祥云向着幸福的瑶池飞翔的。他忘记了过去的痛苦,只记得追逐中的快乐,这使得他再次鼓足了勇气。 虚幻大厦的崩塌仅在他重新见到田木的第一眼。他似乎发现自己从来没有认真看过她的脸,这与他的想象相距甚远,这就好比一个不常照镜子的人一下子看到镜子中的自己,吃惊不小。他只得不断修正自己对田木的印象,以保证其真实性。每当记忆中的印象越显得遥远,其魅力也越大,仿佛他爱的是想象中的田木,而不是真实的田木。有一天,弘毅突然意识到,爱情中的茫然不亚异于在迷失在沙漠中旅客寻找水源,海市蜃楼不断地影响着他们。这是爱情吗?这是真正的爱情吗?弘毅问自己。其实,他也说不上来。他好像根据田木雕刻了一个做雕像,并赋予了她灵魂,这这个雕像正是她的过去和自己幻想的结合物,有一部分田木的真实——可是这样想来,他恨死这个雕像了,因为这是一个木偶。他对这样深究爱情的本质亦感到痛苦,因为这对感情来说是一种肢解。他到底爱的是田木本人还是自己对田木的幻想中的印象。假如是前者,他根本不了解她,甚至看不清她的面貌,这谈何爱一个人。假如是后者,他远可以离开田木,甚至他可以在思想里构造一个人,就像他平素在作品中那样虚构——假如爱情的本质只是一种幻想的抽象。事实上,他发现,爱情或许介于两者之间,即爱情往往在现实和虚幻之间动荡不定,其依靠现实来索取物质基础又借助虚幻来弥补前者的创造力缺失。他觉得自己对田木的爱又进入了一个新的状态。前一天旧的爱情大厦在星空下崩塌,新的一天又将在旭日中重建。 当爱情重又以这种新的姿态呈现,田木也变成了新的田木。有时候她急躁地跺脚,因为她看不懂书里的内容;有时候窗外一声惊雷,吓得她张皇失措;有时候,她因为比赛发挥不佳垂头丧气。在这段爱情里,田木从参与者变成一个旁观者,这儿一个真真切切的田木,想象中一个虚幻却又亲切的田木,她们的快乐都是一致的。弘毅买了一盆黄丽,巴掌大小,送给了田木。田木把黄丽放在自己的桌子旁。弘毅心里盘算着,这便是我们的爱情之花,它一定能活很多时间。不久,黄丽枯死了。田木把枯萎的黄丽倒掉了,拿回来一个瓶子,她笑着说,友谊的象征枯萎了。弘毅默然不语,倍感他们的爱情绝无任何希望。他想起凡萱曾经问过他,他就不可以陪自己看书吗。他一下子明白了田木的心境。假使他陪着凡萱,他便是田木,而凡萱便是他。他不爱凡萱。爱情的否定和肯定总是怎么斩钉截铁,平素里踌躇不定的感情当机立断,不容理智越俎代庖。可是他也会关心凡萱,这出自他善良的本性。有时候人性中的美好品质,诸如善良、热情、怜悯、关心、和蔼,常常使人产生爱情的误解。若要追本溯源,爱情和人性的真善美同出一处。他因此明白了田木的心意。若我们爱一个人,她的言行举止都会成为我们爱她的理由。爱总是盲目的。弘毅有时即陷入对田木的盲目崇拜中。尽管他朝思暮想田木能够爱上他(他曾经无数次以为田木已经爱上他了——这是爱情里最常发生的错觉——又无数次失落地发现那远远算不上爱情),但他并不想看到那一幕的真实发生。这听起来像物理学的悖论。不过对于弘毅,的确如此。长期的追逐让他在爱与痛的边缘时起时落,他习惯了这种痛苦(以致于已经成为部分快乐本身),他简直无法想象田木爱他之后的故事,就好像王子与灰姑娘在的故事就应该在“灰姑娘从此以后过着幸福快乐的生活”之处戛然而至,而他的故事只能永远停留在他的痛苦追随的途中。他或许没有意识到,爱情让他自卑起来了,他怯于寻找爱情的转机,他宁愿在这种守望中失去田木。慢慢的,在他心里,得到这份爱情已经变成一种奢望(甚至他对田木的爱情会在得到她的那一瞬间破裂)。他是矛盾的,他希望她能够真心实意地爱她,同时他又惧怕她的爱。只是他不敢承认,这是因为他从来没有被人爱过的原因。遥望、等待、守护、沉默——这是他的爱情,他宁愿做失败的一方。只是他感觉,这样的生活就像沙漏——静静地看着她读书、微笑、离去的背影、美丽的侧脸、说话——总有一天会消耗殆尽的。他也别无他法。 第四十九章-2 快到夏天的时候,云心和田木想去旅游几天。“去看海吧。”文珊说。云心听了,《浪淘沙·北戴河》一下子涌上嘴边,“大雨落幽燕,白浪滔天,秦皇岛外打渔船。一片汪洋都不见,知向谁边?往事越千年,魏武挥鞭,东临碣石有遗篇。萧瑟秋风今又是,换了人间。”两人决定去北戴河。北戴河离北京不远,火车两个小时左右的车程。舒适的旅馆靠近海边,打开窗就能闻见海水的味道。刚到的那天,阳光明媚,天空蔚蓝一片,好似大海倒挂在天空之城,低空中漂浮的絮状云朵正像海上仙岛,飞鸟掠过,仿佛能溅起一阵水花。海滨的街道上,到处都是俄罗斯风格的建筑,自然俄国人也不少。从火车站到海边,绿色蔚然成片,清新的海风从不远处吹过来,林木闪烁着耀眼的光芒,好像绿色的鳞片。还没有看到海,耳畔却仿佛响起了浪拍礁石的声响,而令人愉悦的树林把灵魂裹向了另一个世界,远离北京,远离生活,远离喧闹。城市的痕迹还在,但似乎是自然和海是这片地域的主角。他们几乎还没来得及准备,目光就已经闪转腾挪,到达了另一个城市,而他们的思想似乎还停留在邮苑。仿佛一阵小憩,他们已经从陆地来到了大海。云心甚至不愿意承认这种愉快的体验,直到司机师傅的话破坏这种意境,我们快到海边了。师傅仿佛是故意的,他看出这两位年轻人迷离的神色,要把他们从对大海的崇拜中拉扯出来。师傅吃了一口北京小馒头,差点把自己呛住,他干咳了几声,说道,五毛没了。他说得那么悲戚,好像在表演,让文珊听了暗暗发笑。不一会,他又吃了一个,又说道,五毛没了。其实没什么好玩的,大海,师傅似乎致力于破坏他们对大海的憧憬,年轻人总以为这有什么了不起,其实也没什么。可是云心和文珊的兴致反而提高了。到了宾馆门口,他们已经迫不及待地想要看海了。在楼梯上,他们遇见了一家俄罗斯人。他们用英语向云心和文珊打招呼。有个女孩十五六岁的模样,长得白白净净,棕色眼睛,红色头发,鹰钩鼻,她笑着对云心咕哝了一句,云心没有听清。文珊说,她夸你俊呢。 回到房间,打开窗户,就可以看到沙滩和海面。太阳照得海面像一块凹凸不平的明镜,一个个闪耀的光点好似不断升腾的希望。海风来了,吹皱了海面,破裂成万千闪烁的碎片,硕大的涟漪随着海浪奔腾,浪花起起落落,像白雪一样。最远处的海面,已经和天空连成一片,天空好似海水倒灌,也涌起觳皱,向前奔涌起来。阳光和海,两个简洁的美学符号一下子组合出难以穷尽的画面。关上窗,拉上窗帘,云心决定小憩片刻。弘毅发来消息,问他已经到了吗。云心会心一笑,这次随心而动的旅行,他坐上了火车才告诉弘毅的,这让他有种神秘感。消息那头,邮苑的弘毅在学海遨游,而这头,则站在真正的大海面前,一下子摆脱了陆地的束缚。文珊也收到陶婷婷的消息,陶婷婷埋怨她没有提前告知她。这种奇妙的感觉也是旅行的快乐的一部分,前一刻身还在此地,下一刻身心已经远走高飞。这种地域的阻隔,仿佛不同生活的隔膜,而旅行的意义就在于打破这种抽象的力量,让灵魂的羁绊因为来到异地而变得自由自在起来。云心躺在床上,想着邮苑,想着弘毅,想着秦老师,这种生活一下子离他好远好远,仿佛是一瞬之间消逝的。从前,仿佛有一条丝线,或者一条轴,让他随着邮苑的生活不停的摆动、转动,突然间他逃逸了,就好像荀昭口中的“从经典世界来到了量子世界”,他不再受传统物理定理的约束。他望着旁边的文珊,她已经困倦地睡着了,脸上带着笑,怀里抱着枕头。他感觉自己已经来了好几天了。一种生活远去了,另一种生活不约而至。想至此,快乐溢满了他的心间。在他眼前的生活如此真实、庞大,邮苑的生活就变得虚幻起来,倘若他不用力佐证,他甚至可以认为那种生活来自于他的虚构之笔。陆地、大海——这两者之间不可逾越的神秘叫他心动不已,这又和自己熟稔的江南之水大不相同。啊,大海!他做了一个梦。他梦见自己和文珊静静地漂浮在海面上,大鱼一潜一跃,绕着他们溅起颗颗珍珠般的水花,蓝天飘远了,云堆不断地往下坠,砸在他身上软绵绵的。起风了,海浪卷着他们起起伏伏。海水又绿又蓝,像融化的翡翠。 下午,吃过饭,云心和文珊去了近处的海滩。海滩上不少游客或坐或立,附近的礁石像猎豹的头颅一样伸向大海,几个身影在上面晃动。有一伙年轻人光着膀子,正在把一个青年埋在沙堆里,不一会儿大家用他的身体雕出个美人鱼,一起捧腹大笑。有的母亲带着孩子,一起堆沙粒,等海浪一过,双手空空,惹得孩子咯咯笑个不停。辽阔的海边,好似大陆解开了胸膛的衣襟,露出浩瀚的肌肉。远处帆影点点,是一些冲浪船。云心和文珊光着脚丫,手拉手走在海边,又温又凉的海水刚到脚边就吓得缩了回去,不一会儿又在海水的怂恿下一鼓作气冲了上来。他们看见了那个俄国姑娘,俄国姑娘对他们露出大方的笑容。近处的海水是淡黄色的,慢慢变成淡青色,再变成淡蓝色,在最远的天际,大海涌上了蓝天。在描摹海滩的油画中,常常采取这样的技巧:把蓝天和大海融为一体,大海涌入沙滩,沙滩也像大海般向外延展,天、地、人、海、滩彼此不分。在海岸线上踱步,总会让人想到,任凭大海再浩瀚,任凭大地再广袤,其总是有终点的。地球上,这两种力量斗争了亿万年,沧海桑田,依旧难舍难分。海边的风像是从海里飞出来的精灵,不断地撩拨着这些来自大陆深处的心灵。阳光之下,海面化作万千破碎的水晶,哗啦啦,好像风铃的声音。云心和文珊站住了,他们闭上了眼睛,一阵浪潮过来,哗哗,冲荡着他们的脚丫,沙滩微微在动,海风慢慢吹走喧闹,耳畔只剩下风声、海声,每当海水涌来,仿佛幸福的潮水浸润着他们,潮水走了,并没有远去,阳光打在他们的侧脸,时时证明这种幸福的真实性。他们要是站着不动,静静地看着退潮,就好像潮水不动,他们却被送上了海滩。他们把视线伸向远方,每次随着退潮,人们都会在沙滩上移动。这种错觉自然很好解释,不过是“参考系”的小把戏。但对于云心来说,这种朦胧的意识模糊具有更深远的意味,这就好像假如幸福抛弃了你,快乐离你远去,你其实不过是被抛向了沙滩。云心喜欢这样的瞬时的快乐,当退潮时,不仅他和文珊向后移动,大陆向后移动,他的命运、思想、灵魂、感情、意志也随着改变。这个时刻好似灵光乍现,或者醍醐灌顶,或者感到冥冥召唤,那么难道说那些时刻的所谓至高无上的感觉其实本质上也是一种错觉? 第四十九章 -3 “我见过很多江河湖川,而大海总是和它们与众不同。它是万水的归宿,又是万水的起源。在南京,我常常沿着长江、秦淮河寻找她们的美,她们有着独特的风韵,造化之秀对她们情有独钟;玄武湖、莫愁湖畔也留下了我的足迹,她们安静、沉思,像是南京的眼睛。可是现在,我遇到了大海,我不得不承认我被她征服了。一个人要被征服,要么被高山征服,要么被大海征服。我那么爱长江,以至于我不愿意承认大海可以完全容纳长江;但我想长江是不会屈服的,要么和平共处,要么一决高下。我了解江河的美,但我不了解大海。这是我第二次看海。她的美壮阔无垠,几乎让我感到茫然。我甚至隐隐觉得她逾越了美的界限,就好像精益求精的完美终于使得完美本身满溢了。这种美,究竟怎样才能找到她像江河湖川那般精致的、玲珑的美呢?因为虽然她现在很平静,我感觉她随时发起怒来。”云心说。 “也许大海就是一部交响乐。而江河湖川是奏鸣曲、协奏曲、前奏曲、独奏、练习曲、随想曲、谐谑曲、田园曲、变奏曲、进行曲、幽默曲、演绎曲、圆舞曲。后者天资聪颖,各负才伦,而前者却是一切的容纳。不过要成就前者,并不是后者的排列组合,而是以牺牲为代价的。更高层次的美或者更广义的美必须牺牲低层次的、狭义的美。尽管我最喜欢钢琴曲,但我以交响乐为信仰。”文珊说。 “可是……”云心深知在认同一种崭新形式的美时需要在思想中所做的斗争之大(并不是轻而易举地吸纳这种美),他陷入了矛盾。他的文学体系是建立在美学体系之上的,这不得不要求他对于生活中的美审慎的对待才能纳入意识认同之中。 夜晚海一片黑寂,远处传来渔船的汽笛声,灯塔的光芒在海水中来回荡漾,好像一只只飞在口中的孔明灯。海滩上人迹稀少,海水冰凉刺骨。大海的黑暗连接着苍穹的黑暗,层云厚重掩住了漫天星辰。眼前涌动的暗黑好像随时要涌上岸来,那边豹头状的礁石在夜色中焕发了生机,虎视眈眈地望着暴躁的海面。天空的灰暗是安静的,而大海则是难以驯服的。文珊紧紧地握着云心的手,海风吹得她瑟瑟发抖。白日里安静恬静的美到了夜晚为黑暗助威,仿佛从黑暗中攫取狂暴的力量,以涌动其渐渐沸腾的血液。这样的大海让人心悸,随时吞噬着人的信念。云心觉得自己面对的并不是单纯的美的集合,而是美和不美的结合体。他搂着文珊往宾馆走,希望可以给她一些温暖。大海在他们身后咆哮,像一只野兽,他们的爱情在这只洪水猛兽面前变得弱不禁风。云心第一次感到爱情的力量如此弱小,以至于他心惊胆战了起来。 云心又做了一个梦。一天下午,狂风大作,窗外墨云似染。文珊不舒服,静静地躺在床上。刚关上的窗子又被风吹开。云心反反复复关了很多次。“一定是要下暴雨了。”云心说。语音未落,一声惊雷在耳畔炸裂,好像坠入了海中,余响久久不息。云心朝着窗外望去,灰暗的云堆层层堆叠,状似高台,从东至西,密密麻麻。天色随之阴暗起来,像黄昏一样。挂钟的时针还在三和四之间。高空好似有人挥动灰色的漫天旌旗,呼声阵阵。文珊觉得害怕,云心便坐在旁边把她搂在怀里。“万一海水来了那么办?”文珊突然问道。云心笑她多余的担心。窗外雷霆一闪,黑暗和光明互相置换,接近着,又是风的呼啸声,海的咆哮声,雷的轰鸣声。“美也会产生恐怖的气息,这究竟是建立在美之上的恐怖还是建立在恐怖上的美?她的美让人心驰神往,她的危险让人望而却步。”云心在心里想到。他喜欢的美,永远不会让人忌惮,更不会具有毁灭性的力量。“美不应该具有力量吗?”他问文珊。文珊在床上蠕动了一下,没有回答。他思忖道,美可以具有自主性而不具有力量吗?那意味着她宁可被摧毁也不与摧毁她的力量抗衡甚至去毁灭旁的事物吗?他在心中左右权衡,终于认定了前者。这一刻,突然窗外浪涛声震,好像洪流将近。文珊问:“海水要来了吗?”话音刚落,一股洪流涌进窗户,云心抬起头时,海浪已经淹没了整个房屋,巨大的压力掀翻了窗户和墙壁,云心和文珊已经被裹挟进滔天的汹涌之流中了。他感到窒息,他紧紧地拉着文珊的手,而文珊却似乎要松开他的手。他大叫着,感觉已经力不从心。文珊从他手中溜走了!他大叫起来,奋力击水。幸好!他在心中说道。他摸到了文珊的手,他正要把文珊拉过来。他忽然迟疑了一下。这该死的迟疑!他脱手了,他再也找不到文珊了。他忽然看见面前的俄罗斯姑娘也被海浪一下子卷走了。他悲痛地哭起来,突然清醒了,失去文珊仿佛是对他的惩罚,因为他认定美纵使被毁灭也不能拥有任何力量,哪怕是去反抗的力量。他大叫着,不!不!不!可是,他并不是想要改变自己的看法,而是为命运就因此夺走了文珊而感到痛苦。他索性也不挣扎了,慢慢地他也失去了直觉…… 第四十九章-4 云心醒来的时候,已经是次日清晨。不一会儿,云心已经将梦境往往干干净净,唯一记得他做了一个不好的梦。阳光初上,不远处的海依旧静静地伏在那边,像一匹驯服的奔马。“刚才刘老师问了我音乐比赛的情况,给我提了很多建议,”文珊站在窗前,看着蔚蓝的海面说道,“他说我的竞争对手只有一个。也是个女孩。她叫凌曼。”“你见过她吗?”“我见过她。她身体不好。坐在轮椅上面。她是一个清秀的女孩。一个比她大几岁的女子总站在她的旁边,帮她推轮椅,上起来好像是她的姐姐。”“但是我没有听过她的演奏。既然刘老师说了,她一定很有天才。”云心把文珊抱在怀里,笑着说,“哪有珊珊的天分高?” 来到街上,到处都是行人。海鲜店的老板在到处拉客。俄国游客随处可见。导游边走边说,这是一个浪漫的城市,夜晚的广场、海边、餐厅,常常会收获异国的爱情呢。庄重典雅的俄式建筑屹立于蓝天之下,圆形穹顶好似诸神的信仰,来来往往的各色瞳仁,也让这海边一隅变得风味十足。云心要坐海上缆车,文珊因此惊惧不愿随行。云心握起她的手在嘴边亲吻着,宣誓了爱情的承诺,这份信任给了文珊勇气。他们一同坐在缆车上,慢慢地向海边飞去。刚开始是一大片干燥的沙滩,金灿灿。这片沙滩和昨日的颇为不同,前者好似故意要与大海划清楚河汉界,容不得海水的侵犯,而后者而与大海汇成一片,好似沙河。遥远的海岸上,有不少人影,他们渺小的好似一颗黑色的沙粒,在远方慢慢移动。对于长期生活在内陆的人,陆地总是叫人安心。他们凌空而侍,头顶一条粗重的铁块衔着钢丝绳,尽管力学定理证明了它的安全,但他们心里总是惴惴不安的——尤其当他们来到海边的时候。他们渐渐入侵到了大海的领空,海水越来越绿,呼啸着,好似疯狂摆动的海草。前面的缆车离他们远去,他们也不敢回头看后面的缆车,海风适时地逞威,把他们像单薄的稻草一样吹得左右摇晃。文珊几乎在瑟瑟发抖。她哪敢看前面,也不敢看下面,更不敢闭上眼睛,她感觉他们已经被大海包围了,落入了翡翠深潭的圈套之中。轻微的晃动就叫她惊叫,可慢慢地她也不敢出声了,坠入海面的画面总是在她的脑海里不停放映,紧接着是挣扎、窒息、绿色的海水、沉入海底、长着锋利牙齿的大鱼、水母、海草、无边无际的绝望。云心后悔和文珊来海中小岛了。她吓得不轻。说不定晚上会做噩梦。头顶的钢丝绳轻轻地晃动着,海水好似在不断上涨,海风在背后推她,她心里全是这些古怪的想法——云心看一脸她的脸色就知道了。这趟旅程仿佛无尽的折磨,云心把脸贴着文珊的脸,她的脸一阵冰凉,可怜的她惧怕得不得了。云心向四周望去,深沉的、无垠的、起伏的海水在他的脚下涌动,而他们就像绳子上的蚂蚱,慢悠悠地往过爬。他倒没有文珊的惧意,但他被大海的浩淼所震撼,他感受到类似于命运的力量,他正悬挂在天和海之间,前者虚无缥缈,无可依靠,后者深不可测,虎视眈眈,这两者正是命运的边界,茕茕孑立,只能任凭命运的羁绊带着他去远方。他紧紧地搂着文珊,陷入了沉思。东流入海的江河湖川一定没有预料到力量的积淀可以打破美的壁垒,有人称赞大海的美,这就好比有人称赞星空,两者有着大同小异的美(尽管后者的愤怒并不会殃及遥远的地表)。然而美的范畴是无限的,大海成了它们的荟萃之一(很显然,即使浩如洋海,也难以囊括万美之美),仍然大地与她分庭抗礼。那么美的根源是什么?其实并不来源于她本身的特征(那些特征并不具有实质性的区别),而来自他的感受。他不以力量为美,则大海顿失滔滔。他不以博大为美,则大海失其寥廓。然而大海之存在并不因他之感受而改变,他比之大洋,沧海一粟。他究竟无法接受大海之美。他的内心在抗拒。 终于到了海中小岛。小小海岛方圆一里不足,孑然而立,才知人力奇伟。文珊急急坐在岛里休息,长凳上阳光温和,不远处的海浪仿佛要时时涌上海岸,可结实的土地重新给了她勇气和信心。岛上游人如织。云心又碰到了那个俄国姑娘,她和自己的妹妹一起过来的。“大海很美,不是吗?”她棕色的眼睛闪闪发光,梳着两只辫子。“美得撼人心魄!”分别了她们,文珊终于平静了下来。云心心疼地吻着她的脸,阳光在她的头发上跳跃。岛边横七竖八地塞满了十字架型的岩石,那是人类战胜海洋的决心。岛上有一座三层高的庙宇,站在上面极目远眦,四周尽是蔚蓝大海,岛屿好似一艘安静的巨舰,在海面上漂浮。海上的凉风从四面八方吹过来,一下子把酷热吹散,留下潮湿的水汽。有的地方,可以看见小小的彩虹。海面上,成片的的月牙从远处疾驰而来,她们时高时低,时明时暗,激荡在海岛的礁岩上,涣散成星星点点。不远处一艘汽艇启程了,溅起的白浪如几匹奔马,在蓝绿色的海面上晃过几道白光,拖着长长的尾巴,驶向浩瀚之地。在爱情的界域里,是否也有这样一片浩瀚之海?她永远停驻在大陆的边界,时而平静,时而暴躁,这丰饶之海偶尔也会成为一片危海。那么在爱情里,这片海的意义是什么?意味着爱情的自我毁灭吗。文珊不会是一片海,她或许是一片浅滩,阳光和黄金海岸,淡蓝色的泡沫,亮晶晶的贝壳,是一个精致玲珑的梦。弘毅会喜欢这片海,云心想道,他既有高山的刚毅,又有大海的博涵,推崇奇伟的造化。他吟道,“风穿千里浪,岛悬万星河。白驹追帆影,赤练随远波。长天瑶台镜,飞云水中浮。鲲鱼潜行处,大鹏入海来。远天接碧海,玉蚌夹赤珠。日落金鳞开,甲光震沧水。此水莽苍苍,一怒天地殇。安得小玉壶,舀尽沧江水。浊酒复归天,再造一银河?” 亭中伫立良久,海上水波微皱,竟慢慢生出天人合一之感。云心感到一种特别的平静,蓝天变得很近,大海也近在眼前,大地就在脚下,这颗星球的元素都荟萃在自己的周围,安静、悠然、远离生活,时间也静止不动,快乐随着粼粼波光来来复复,灵魂深处由内而外的自然、和谐就像满溢的大海,在阳光下变得驯顺起来,那片海仿佛正是自己的心灵之海,而脚下的岛屿正是灵魂的栖息之地,外界的风景不过时内心世界的显化,而他作为大千世界的一份子,大千世界也正是他的内心。耳畔的风声、水声那般轻柔,好似内心世界的窃窃私语。心灵是美的见证者,并不是美的核心,尽管大海之美得到了心灵的佐证,但她并不是美的创造者。可归根结底,他并不喜欢大海的美,此刻他之所以认同了大海,是因为内心把大海归为同类。倘若如佛法所云,心生则万法生,那么心生美则美。这似乎又形成一个悖论。美本身存在否?其被心所识乃现其美抑或是美本无所谓乃心之抉择?这就好比爱情之存在与否。从前同样的问题困扰着他,爱情究竟是本来存在的抑或是我们加诸于他人的感受又返及自身?这究竟是难以抉择的。他肯定了前者,否认了后者。 海边石桥倚着海岛边缘贯通边界,海水离桥面还有一人多高。桥下堆积着错综复杂的石块,上面长满了苔藓,海水一阵一阵袭击坚如磐石的大桥,好似阳光把他们掀得高高的。透过碧绿的海水,螃蟹和小鱼在水畔游来游去。远处是不尽的汪洋,重重叠叠的波涛永恒地翻涌着,一鼓作气激荡着石桥,有时浪花溅起,直往桥面上洒下一片白浪。水很快就干了。风好似从海底冒出来的,而大海好似一锅浓汤,已经慢慢升了温,微微沸腾起来。弘毅收到了云心给他大海照片,惊叹不已,他豪迈地对云心说,“一掌劈断大洋,长缨缚住鲲鹏。濯足沧海,水过半膝,不过一场儿戏。” 离开大海的时候,云心感到一阵悲戚。仿佛背后的命运之海浮躁起来,而他却无力抗衡。 初夏的大海,还稍显安静。次日,暴风雨果然来了。 《群哗》第二部《邮苑》连载结束 从明天开始第三部《履冰》。 不幸的是,本书无人问津…… 第五十章-1 当一个人回想起自己的过去,他能否拨开因果之丝的千藤万蔓,找到被称之为“命运”的秘钥;而当他仔细端详这把秘钥时,他能否发现所谓“命中注定”的真谛。用灵魂生活的人,总会感到那份凌驾于生活之上的力量,这份力量飘散在触之可及的现实之中,却带来重若千钧的束缚感,它就像锁链一样将我们困索其中。这使得我们断言,那里必定有什么东西。有什么呢?令人难以捉摸。我们只能感受到像广袤的黄土高原一样的苍凉感。一个人,生老病死,悲欢离合,几十个春秋里总是笼罩在这份力量的烟雾里,当所有逝去的生命汇成历史之河,而未来的生活亦在以一泻千里之势跟随其后,沧海一粟般的小小个体,究竟能翻腾出多么壮阔且一瞬即逝的浪花?不过,要追溯这份力量的源泉,我们只需拿出历史之镜——已经被我们束之高阁、荒废已久——擦拭干净厚重的灰尘,我们便能看见自我映在镜中的画面——那并不是我们的脸,而正是那份力量:客观规律。无论在未来,还是过去,命运都“无独有偶”。这样说来,想必扼杀了很多或然性,但即使如此,确然依旧虚无缥缈。天才之鬼斧神工衍生了世界,其物质性必定成为现实世界的束缚之网,即使对应于精神世界,其投影依旧在发挥作用。有的时候,我们仰望星空,这些神秘的熠熠发光的遥远星体正和我们命运之未来一般遥不可及,而规律再次迫不及待地炫耀其无垠界域,这种作用从我们的细胞开始一直到我们最神秘的内心世界,成为一种不可描述的必然。尽管命运多项式有着无穷的结果,但我们究竟只能得到一种答案。规律的世界之下,精神世界坍塌,继而重建,这确是生命无从抵抗的,这就好比一个哲学家跳出思想之境,他只能临摹出这些规律,因为生活已经和规律形成了一条莫比乌斯带,从而不分彼此。这正是我们需要面对的现实。但要意识到这种规律之制约于人,要么站在更高更远的地方,要么放弃文化和价值观,但前者使得我们向规律靠拢,而后者正好使我们放弃自己本身。悠悠千年,始自老子出关留文,其“道”已存之久矣。 夏日的高原干燥无比,土地裂开了一道道大缝。缝里的蚂蚁进进出出,草里溜过一条蛇,路边茂盛的野草在热风中来回摇摆,啄木鸟在梧桐树干上啄个不停,蝉声不断像是疯人疯语,被遗弃的野猫进了一户人家的院墙,麻雀在树间跃飞几下不吱声,一块腐烂干枯的杨树掉下一块皮来,天空像刚擦过的玻璃,映着宝石的白炽光线,沿着山路往下走,可以看见黄河在慢吞吞地奔流。天气这般燥热,人的视线也朦胧起来,江上好似飘起了白雾。村里的几个孩子偷偷跑到河边,这要是被父母知道得挨上狠狠一顿揍。要说十多年前,去山沟里的孩子还挺多。与黄河有一山之隔的山沟里,有一些地下水涌出来,当年老一辈总说“山水蒙,山水蒙”,金门村要出“大人”。那时候,村里还没通上自来水,村民大多在自家院子凿个水窖,靠天水吃饭,不过大部分人家凿不起这一口井。腾辉父亲从山沟里接了管道,在村边建了一座六七米高的水池子,向附近各村卖水。腾辉家因此发了大财。而今,那座高大的水池里已经长满野草,不少孩子爬进去玩耍。夏日的阳光照进这个古旧的石池子,过去岁月的幻影在阳光下若有若无的浮现出来。石池子旁边的两间破砖瓦房,那些年已经被锅炉熏黑,后来又当过牲口圈,早都无人看管。今年,马猴的老娘住了进去。马猴媳妇把老娘赶了出来。儿媳和老母不和,这对于村里人来说早已司空见惯。马猴怂了一辈子,在媳妇面前抬不起头,只能偷摸着给老娘送些冷馍儿。说实话,老娘也挺令人讨厌的,碎舌说个不停,整天飞短流长,村里人也很讨厌她。阳光照得马猴黑红色的皮肤灼烫无比,好似对他灵魂的炙烤。他想起小时候长辈喜欢给孩子讲的一个故事:一个儿子不孝顺,有一天要把他的老母亲倒在山沟里。父亲倒完顺势要把老笼也从沟里滚下去,儿子拦住了,叫道,留着,以后扔你时用。 村东头的街道空空荡荡,一户户人家开着大门,在窑里乘凉。新农村动工半年了,入秋大概就可以搬进去了住了。这些个窑洞都要被夷为平地。马猴从老娘的破房子出来,感到一阵眩晕,猛烈的太阳叫他觉得好像喝了几盅白酒。腾辉叫了几个人在他家说事。当然,这都是瞒着村长的。腾辉家常年摆麻将局,谝的都是扯淡的话,谁也不会怀疑。不过,以腾辉的小心思,顺便捞上一笔只是顺带着的。打麻将要抽烟、喝酒、嗑瓜子,全从他的小卖部拿。说实在的,村民们逆来顺受习惯了,对村长的为所欲为不断忍耐。为民到处宣传,新农村是自己的功劳。时间长了,好多人便忘了过去受过的委屈。近来发生的一件事叫大家忍无可忍。为民擅自改了政策,每户补助的三万块少了一半,这样每家得多掏一万五。这差不多是村里人一年的收入。虽然为民出尔反尔不是一次两次,过去也闹过事情,但都被埋进了时间的灰尘之中。马猴,昆明去了一趟镇政府,倒是吃了领导一套厚黑学讲话,被驳得哑口无言来了村子。信访室,形同虚设。两个老实人碰了钉子,私底下和其他老伙计商量。大家都有意见,见了为民不给他好脸色看。大家管这叫反抗。事实上,不知为何,大家心里还是挺惧为民的。在大家议论纷纷的时候,老鸟、腾辉、国庆可没有发表什么意见。老鸟年初的时候遭了灾,为民出了力,再说私底下,为民给了老鸟点好处,老鸟明地里是不会戳村长面子的。腾辉平时大不咧咧,胡吹乱擂,不过仅限于吹牛。国庆自然不会发表意见了,过年后去了北京半年也没见回来。村里只有为民和腾辉知道国庆去了北京,因为国庆向两人讨了路费。两人对此守口如瓶。至于其他人,少了他才清净呢。大家并没有觉得少了什么。最近村民对为民怨声载道,为民还是大模大样地在村里走来转去,满口“政策”、“政策”。桃花给掌柜的说,看样子为民要倒台了。云龙庆幸自己和为民撇清了关系。腾辉私下向很多人暗示了要反抗的信号。近几天,普通的麻将场子谈起了正经事。 9月每日一更 从10月开始,每周一更…… 没剩多少字了,心累啊…… 第五十章-2 马猴到了。“你咋才来,等你很久了。”腾辉家的大炕上摆着两张桌子,铺开两摊麻将。 “给我娘送了几个馍。”马猴说。 “看把你怂的哟!把你娘接回去,我不信你媳妇能吃了你!” 马猴一看说话的是昆明,直骂道:“妈的,你嘴硬,你忘了你爹咋没了的?”大家都想起昆明媳妇饿死他老子。 腾辉看着两个人抬杠,不屑地哼了一声。 炕上坐着美生、震平、建工、风旗、东来、红山、富平,几个人嘿嘿地笑着,看着两个人拌嘴。 “该通知的人都通知了么?”腾辉低声问。 “我的人都到位了。参不参加,我就不知道了。”红山说。 “通知咧。”富平说。其他几个人相继点头。 “唉,唉,唉,上次不是说咧么,要说服,不是光嘴上一拨,这谁都会。做一些思想工作。”腾辉双手叉腰,摆出一副领导架子。 “你又不是不知道,村里人都是些糊涂浆子,好心当成驴肝肺,以为有啥阴谋似的。哼,我才懒得去和这些鬼打交道。”红山把一个“九饼”在桌子上一抛,抱怨道。 “嗨,我说,红山,你这态度可不行。”其他人听了唯唯诺诺,事实上,大家并没有很认真执行上次的计划。 “我说,腾辉,咱们真的不拉旺财和老秦头入伙?”马猴问。 “哼,这两个人,跟咱不一样。这事你就不要操心了。”腾辉说。 “上次,腾辉你不是说你要问云龙,看他加入不?现在啥情况?” 和腾辉猜的一样,云龙果然给了他一个模棱两可的答复,不过,他可不能就这样把云龙的真实态度说出来,“云龙嘛,放心吧,都是咱的人。” “这几次集上,旺财老往镇镇府跑,我看,对咱有用,拉进来吧。”马猴说道。 “拉进来个锤子!”腾辉气得骂道,“成事不足败事有余。你们看着吧,人家根本不会鸟他的。我也倒是听说了,这旺财一到镇政府,就破口大骂,骂村长,骂书记,手里拿着什么‘中央文件’,你想想吧,这球态度,镇长早溜了。” “嘿嘿,不过,这样也好。旺财明着来,咱暗着来。”富平嘿嘿一笑,露出满嘴黄牙。 “放心吧,为民年底非倒台不可!”腾辉哼了一声,仿佛是对村长命运的审判。“不过,记住啊,我的条件。”腾辉又加了一句。几个人稀稀疏疏地点了点头,心里各有各的想法。扳倒了为民,要是把腾辉再扶上台,这无异于驱虎逐豹,与狼共舞。不过,纵观全村,敢带头和为民斗的,除了腾辉,还真找不来第二个人。 “继续做工作,好吧。”腾辉上了炕,“说了这么久,麻将瘾早都按耐不住了。” “来吧。”其他人搓搓手,凑成两桌,打起牌来了。 没过多久,门外传来几声狗叫,腾辉搓着手里的牌,摸出来是个“三万”,马上扔了下去,他在等“六九万”胡牌呢。“谁呀。”腾辉哼哼着。 为民进来了。几个人突然停止了打牌,看向为民。为民一愣,笑着说,“打你们的牌,有啥好看的。工程队队长来了,我拿两盒烟,一瓶酒啊,腾辉。”几个人有些惴惴不安,牌吓得不敢出。“多钱啊?”为民问。“要啥钱嘛。都是村里的事。你拿吧。”腾辉说。为民本来也没打算掏钱,叫了一声,“欠你一个人情,下次镇上请你下馆子。”为民一走,马猴悄声问:“咱的事不会叫村长知道吧?”“你们嘴放严实点,准没错,”腾辉趁机多摸了一张牌,没人注意到他的动作,“你们不会偷摸着给为民通风报信吧?”“嘿!那怎么可能!”红山说。腾辉一摸牌,一张“东风”,哼了一声悄悄扔进牌堆。 门外的狗吐着舌头蹲在一颗柳树下,前面不远处的施工队顶着太阳搭房子。为民还是说服了大多数村民统一盖房子。前不久,为民的儿子又回来一趟,拿了十几万现金连夜离开村子。今年夏天没下几场雨,天气怪热。为民经常给工队买啤酒、西瓜,这些大工对村长印象很好。他们大都是外地人,经常说为民是个好村长。弘毅回来呆了几天,就回北京了。为民还特意跑过来询问国庆的消息。他听着国庆常常来翠花店里讨钱,不停地哼着,这跟他预想的一模一样。走之前,为民还特意提醒弘毅,让他可千万别掺和进去,这一家都是难缠鬼。走之前,弘毅在金门市专程看了老秦头一眼。老秦头身体不行了,靠着民生的面子,还在做保安。看到老秦头黑黑的眼圈,弘毅甚至忍不住要哭。“快写完了。”老秦头说,虚弱地仿佛只剩下最后一口气了。秦博没有回来。这是老秦头的意思。他不愿意让儿子看到自己憔悴的模样。“今年秋天,我可能得去趟北京。”老秦头说。“去看秦博吗?”弘毅问。“算是吧。”老秦头叹了一口气。 第五十章-3 文珊参加的全国音乐比赛是瞒着祖父参加的。祖父文洛有一天看电视的时候,正好看到总决赛的广告。“文珊!”这两个字首先飞入老爷子的耳朵,老爷子一惊,赶紧把老花镜戴好,果然是自己的孙女无疑。“你打算瞒着我多久?”老爷子严厉的声音不容文珊半点解释,这道熟悉的声波好似一堵墙把她的委屈、无奈、悲伤围困在内。文珊哭了起来。这绝不会叫老爷子心疼半分。“我告诉你,总决赛你不能参加。”说完,老爷子就挂了。电话那头,老爷子气得把扇子在手上不停地拍。半年里,文珊名声远扬,几乎大半个中国都知道了她的音乐天分。不少成名已久的音乐家称赞中国古典音乐界要诞生一个舒伯特了。大概只有文洛老爷子被蒙在鼓里。儿子正站在他的面前,他狠狠地训斥道:“好啊,事到如今,连你也骗着我!”儿子无可狡辩,女儿的“瞒天过海”正是靠着他“明修栈道暗度陈仓”来蒙蔽老爷子的。“这是不对的!”老爷子一口气说了三遍,语气犹如登峰,愈渐升高。老爷子在屋子里转了起来,差点气得晕倒。儿子哪怕说上半句,父亲的权威如同浩然的威压让他心生惧意。也不知过了多长时间,老爷子摇着扇子,坐在沙发上,好似一团火山在燃烧。“爸,您不会还记着彭先生的话吧。”儿子文辰小声说道。“这不是关键!”老爷子一口咬定。文辰心里暗道,这正是关键。彭莱是全国著名的易经大师,他的话父亲定然坚信不疑。“女孩子不适合搞艺术。”文洛冷冷地说道。文辰知道,艺术在父亲的心中拥有绝对崇高的地位,那种抽象的力量足以移山倒海,这是凌驾于一切生活元素之上的至宝。但父亲的确有着严重的性别歧视——这一点他无论如何不能喝父亲争辩。这几年,文辰发现,老爷子上了岁数,说起话来开始蛮不讲理,“丁是丁,卯是卯”,绝无辩解的可能。父亲的绝对权威是一切真理的根源——而文辰只能绝对服从。“怪不得今年夏天,文珊没有回家,原来是在躲着我。我看,这事儿你应该也知道吧。”文洛看着留着络腮胡的儿子,严厉地说。 陶婷婷替文珊抱怨说,她的祖父可真够传统的。文珊可不许婷婷这样说落她的爷爷。她打心里认为爷爷说的都是对的,但内心深处的另一种力量却使得走上了叛逆的道路。刘老师鼎力支持文珊,对于名声震天如雷贯耳的文洛,他满含敬意,但他保证自己能说服老爷子。“出名要趁早。”刘老师不断地重复着张爱玲的话,认为此次机会文珊决不能错失,不然抱憾一生。刘老师点燃了他心中沉淀已久的渴望,那是艺术家与生俱来的愿望,天才总是和名声相伴相随,两者相得益彰。 邮苑的夜晚清凉了许多。夜色缓缓流动,与四处的光辉相互交织,形成一片光影之湖。灼热褪去,宁静归来,清风几许,一下子叫人变得清醒了许多。文珊和云心踏着夜色散步。“我觉得我变了,”文珊说,“不是吗?”“人总是要变的。”“可是这种变化叫我不舒服。”青春的热情总是叫人一鼓作气,一旦他们停下了脚步,一定是因为理智给它泼了冷水。理智总是那么谨小慎微,容不得巧挑和放肆。短短几个月了,文珊获得了多少掌声和称赞,她已经数不清了。这些溢美之词就像蜂蜜一般甘甜可口,把少女的清泉般的心灵一下子搅拌起来。刚毅的意志之山已经塌陷了一块,她也开始怀疑爷爷的决定。但她并不叛逆,她只是像水流一样,人家给她什么容器她就变成什么。她丝毫不怀疑她最终会放弃参加比赛。不过,她的天才像一只啮齿鼠,不断地咬噬她内心的虚荣。天才常与虚荣相伴。一个天才要么永远处在黑暗中,要么永远站在闪光灯下。她感到无法抗衡这种虚荣。有一天晚上,她梦到自己成为举世著名的音乐家,而雅尼大师竟也毕恭毕敬地对她的天才左右称道。虚荣总是会自我膨胀,它产生与我们意识,却摆脱了意识的束缚,开始野蛮生长。对于她而言,她几乎是在一下子接受了这些高山仰止般的推崇,这也倒好,她倒可以在称赞之颠看着过去的身影而不至于像那般名声渐起的天才养成志得意满的骄矜之气。她内心的挣扎恰好介于朴素和崇高之间。仅仅这些天,她就懂得了不少人生道理:没有什么东西是绝对纯粹的;然而云心不信此话。得到必失去,这是她知晓的第二条道理。 “我不知道该怎么办。”就像光影翕动的邮苑,她不知道应该站在灯下还是暗影之中。 她终于体会到人生中面临最重大的抉择时的巨大感受。她将要得到一件至关重要的东西,但它并不是必须的。不去触碰它,内心欲望的火舌不断地舔舐着她的冲动;但假如她扭头走开,不见得她会为此失落,相反说不定她会解脱。哪有天才不愿意成名的?刘老师总是一副惜才如命的模样。事实上,天才想要成名也不过是成长之路中各种因素施加于诸身的结果——而她的祖父早已将这诸多影响一一抹杀,让她怀有一颗素常之心。没有什么东西使必须的。哪怕最重要的东西也可以放弃。文珊陷入了巨大的矛盾。生活向她同时展示了通往罗马和桃源的条条大道,她必须做出选择。她的内心陷入了一场辩论之战。但奇怪的是,她本人,她的自我却想选择逃离,宁愿不做出选择。要明白文珊此刻陷入的困境,我们只需看看她受过的教育。我们总是孤立一个人的过去来看她的现在,这本身就是一种偏见。一个不慕虚荣的人,一个冰清玉洁的人,一个活在精神世界的人,一个把纯粹奉为珍宝的人,一个把生活视为桃源的人,她总拥有强大的内心力量与俗世的繁华抗衡。不过文洛的这种伊甸园式教育也有其缺憾之处,那就是她根本不了解生活。 “去做吧。”云心叹了一口气。作为一个细腻的内心观察者,他把文珊看得一清二楚。对他而言,这不过是一座小小的山坎,而对于文珊,却是一座大山。心中的旅途必须靠自己完成,这绝非现实世界在内心的映射那么简单。云心成名已久,早在青年文坛中占有一席之地。他渴望并享受名誉,这早已成为他生活的一部分。如果他来到一个陌生的城市,那里的人都不认识他,他会觉得失落。他更希望活在人们的赞誉之中。他总是庆幸自己没有继承父亲的怯懦、谨慎,而宁愿将自己的天才贲以流光溢彩震撼世人。在这个方面,他仿佛是父亲性格的变异。但他确然知道父亲的敏感在自己的血液中疯狂奔涌,这让他的内心世界变得阴晴不定、反复无常。 第五十章-4 这几天,他觉得自己不再爱文珊了。不过,像上次一样,他选择守口如瓶。他在寻找爱情中的解救之法,而且这个时候离开文珊并非道义之举。 夜晚是这般静谧。白云绕月悠悠哉,清风拂枝窸窸然。可他们两人早已没有过去那份安然的心境。今夜圆月当空,两个人都没有心情去观赏。文珊沉浸在自己的内心挣扎中,而云心默默相随。他讲了几个玩笑话,但无以慰藉。时光广场的电子钟敲了十下,把夜色染得更浓。夏天快要过去。几个跟着父母跑过去的孩子学着冬天邮苑里乌鸦的叫声,把自己惹得直乐。晚归的学生悠悠地骑着自行车。 次日,文珊的父亲到了北京。父亲的意思是瞒着老爷子去参加比赛,听到这话,文珊惊讶地笑了。她以为父亲是来说服自己顺从爷爷呢。文辰为女儿的天才感到骄傲,事实上他一直在关注比赛。他认为自己是一个平庸之辈,他大半辈子勤勤勉勉,却鲜有建树。他绝不忍心看着女儿的天才被抛弃掉。尽管他自己没有极高的天分,他却知道天才难求且稍纵即逝。他有很多天才朋友,当他们江郎才尽之时,当年的意气风发岁月的习惯让他们的天分再次焕发生机,而天生的本质就在于熟能生巧,精益求精。老爷子的意思是让文珊成为一个普通人。说实在的,文辰认为父亲颇为传统,甚至有些迷信,对于一些古老的禁忌谨遵不拒。他见了刘老师,表达了感谢之情。他知道,正是刘老师把文珊推上这条路的。对于刘老师的爱才之情他多有仰慕,并把他放在和父亲差不多的地位上。事实上,刘老师多年前也小有名气,父亲甚至还提起过他。 文辰撒了谎,告诉自己的父亲文珊将不会参加比赛。老爷子色厉词严地强调道,假使她参加了比赛,他是不会给她提供半分支持的。文珊坚定了信念,一切都瞒着她的爷爷。她甚至还打了电话,告诉爷爷自己不会参加比赛。孙女从来没有撒过谎,爷爷自然坚信不疑。 晚上,云心回到寝室。弘毅还在看书。云心知道弘毅最近忧心忡忡,田木明年要离开他了。听说她要去韩国学习舞蹈,后半年也将很少来学校。离别近在眼前。弘毅放下手里的书,那是一本《霍乱时期的爱情》,云心回来之后他无心看书了。准备睡觉的时候,他收到了小杳的邮件。小杳说他们可能需要见一面,自己就安心了。事实上,前不久小杳就重新提出这个请求,而心情糟糕的弘毅总是置之不理。弘毅总算回复了小杳的邮件,事实上他开始觉得她有些讨厌。有次他对小杳说,没准自己是一个住地下室的两百斤的大胖子,而小杳却说自己不会介意。 “你在干什么呢?刚才。”小杳问。 “看《霍乱时期的爱情》。” “马尔克斯?” “对,马尔克斯。” “怎么样,你改变主意了吗?” “没有。” “我该怎么说服你?” “我意已决。” “如果我很漂亮呢?” “这并不能成为理由。” “你真的有些食古不化。” “我正是这样的人。” “我哭了。” “我也哭了。你有你的理由,我有我的理由。” “如果你改变主意了,就让我见见你吧。从此,我便不再关注你和你的文章。” 弘毅打了一行字,“我们不会相见。”又一字一字删去,他选择了沉默。 两个各怀心事的好朋友各自上了床。 弘毅带着混乱的思绪迷迷糊糊地入睡了。梦里,他正站在时光广场的银杏树下在四处眺望。他在等一个人。他也不知道自己在等谁。这种心情就好比他有时候想干点什么却又不知道去做什么一样。美丽的银杏叶随风飘舞着,阳光让她们变得神采奕奕。背后有人戳他,他一回头,看到一张熟悉的脸。他想了许多,才想起她是呈叶。“你怎么在这里?”他问道。“对啊。”呈叶说。呈叶胖了少许,但依旧看起来楚楚可怜。他突然想起自己已经不爱她了,便不和她说话。可她突然抱住了他。他一下子醒了过来,从床上坐了起来。 “你刚才说梦话了。”黑暗中,云心的声音传了过来。 “我说了什么?” “没听懂。” “你还没睡吗?” “没有睡意。” “我刚才梦见呈叶了。” “哦,就是你在南大认识的姑娘吗?” “恩。我梦见她来找我。” “等等,呈叶?我想起来了。我好像听过这个名字,当时没有听清。呈叶?对,我去见老朋友韩武,她的女友也叫呈叶。” “是吗?”弘毅睡意全无,急切地问道,“她来北京了?哦,她长什么模样?” “我……没太注意看。她大概个头很小,模样听精致的。说实话,我有点忘了。” “她的眼睛!对,你有没有注意她的眼睛?” “没有……哦……我想起来了,她说自己也是南大的。” 弘毅以拳击掌,叫了一声,“应该是她!”他的心砰砰地跳着,方才的梦境愈来愈清晰,好似就发生在适才。可是他马上静了下来,自己不是早已不爱她了吗。但回忆还在侵扰着她。过去的爱好似一座旧居,掩映在红花绿树之中,打开房门,旧日的记忆像潮水一般涌回记忆。他可以表达祝福,弘毅心里想道。 第五十章-5 韩武临时告知云心,他要来拜访云心。云心心里明白,他是一个记者,他不过是要靠他的关系来采访文珊。文珊久不露面,拒绝媒体采访。韩武有这层关系,自然不会舍弃。韩武和呈叶一起到了邮苑。 文珊的心情好了些许,脸上浮现出久违的笑容。不过在云心看来,他总感觉文珊怪怪的。不知为何,这段时间,她不再依赖他,好像一下子变得独立起来了。他感觉他们不再是“一个灵魂”,而是两个灵魂了。他不再看得清她的面孔了。他在心里嘀咕,这恐怕是爱慢慢走远的征兆。文珊身上的美消失了,或许也不算消失,只是熟稔的美掀开了神秘的面纱使自己变得朴素起来。他是不是不爱文珊了,云心最近总在思考这个问题。他满可以直接离开文珊,但似乎总有一根羁绊之绳让他不舍分别。她的美去哪里了?她变得和两年前大不相同。他了解自己。他总是在寻求美和灵感,而在爱情中他更加苛刻和贪婪地寻找抽象的美所对应的现实之美。他总是不愿承认,自从他前两个月写完《伊人》之后,他便不再爱文珊了。《伊人》一经出版,好评如潮。他把文珊所有的美写入了其中,使其被孤立地寄存在油墨书香之中。他爱上了“伊人”,这是一个永恒不灭的形象,而现实中的“伊人”之美却在不断消亡。他同时发现自己在爱情里如坠云雾,不知所向。愈了解爱情,愈不了解爱情。他发现自己渐渐无法对爱情做出定义了,反而在他没有接触爱情时,他总是能精准地把握爱情的内涵——读者们声称他击中了爱情的本质。他并没有离开文珊,而是在询问自己,到底失去了什么让他失去了对文珊的爱情。 韩武和文珊单独呆在一个屋子里完成他们的采访。云心便和呈叶聊了起来。 “我突然想起一件事情。”云心仔细看着呈叶的脸,努力地想从她的眼睛中发现什么特别之处。 “啊,你说。” “你认不认识弘毅?” “谁?”呈叶微微蹙起眉头。 云心重复了一遍。呈叶激动了起来,双肩开始颤抖起来。 “我也不知道是不是他。” “要不我们去见见他。不认识的话,也可以交个朋友。” 云心和呈叶去找弘毅了。 韩武瞥了一眼窗外,云心和呈叶刚走远。他心里一阵窃喜,突然改了声调,说道:“文小姐,跟您商量个事情。” 文珊皱起眉头,没有说话。 “你应该知道凌曼吧?” “她呀,一个很有天分的女孩。” “唉,可惜,她活不长了——我就这么跟你直说吧。” “你想说什么?” “他得了癌症,你不知道吗?” 文珊讶然不语。 “医生说她活不过今年。” 文珊丝毫没有怀疑这番话的真实性。上次看到她的时候,她不停地咳嗽。 “她那么美,那么可怜。”文珊差点哭了起来。 “是啊,她是我见过的最纯洁善良的女孩。啊,我只见过她一面,但我永远忘不了她。我从来没有见过一个人可以不为生活而生活,在她的世界里只有音乐。唉,她在不断地失掉记忆。一个人永远活在琉璃梦里,也未尝不是一件好事。她轻轻地来,轻轻地走,而世界还是这个世界。但对于她来说已经足够。她像一块完美无暇的璞玉,恐怕只有天山上的白雪可以比拟。我不知道怎么描述她。恐怕任何一种语言都是一种亵渎,”韩武红了眼眶,最纯粹的东西总能令人动容,“也许我接下来的请求对她的完美来说是一种亵渎——但这并不是她的意思,而是她姐姐的意思。” 文珊突然觉得假如云心更早遇见凌曼,他一定会爱上她,而且他会一辈子忘不掉她。有些女人生来就是要给别人留下一生记忆的。她自问,假如凌曼爱上了云心,而云心也爱她,自己会不会抽身离开。她会在自私的爱情中开辟慷慨的道路。她无比地同情凌曼。那是个任凭谁看上几眼就会喜欢上的女孩,总惹得别人想去保护她。 “她的姐姐希望你在决赛中露出一些破绽,好让她成为冠军。你知道,她马上要离开我们了。她的姐姐不想让她带着遗憾进入天堂。”善良的文珊听了,几乎想一下子同意这个请求。但她想到父亲,想到刘老师,想到云心,她犹豫了。 “或者你也可以直接弃赛。不过这样说不定赢得不算太光彩。” 这是一个艰难的选择。请求者正想利用她的善良。 “当然,我也只是一个传话的。”韩武说。 “你为什么会认识她的姐姐?”文珊突然问了一句。 “说来话长,你还是不知道为好。” 文珊在考虑。韩武在屋子里踱步,他在想,要不要软硬兼施,再说出一些威胁的话——吉米正是这样吩咐他的——但他看到文珊的善良,不愿意在真情实意的天平上加上丑陋的砝码,说不定这样反而会鸡飞蛋打。他反复思考一番,决定假如文珊没有改变主意,他会在赛前进行一些必要的“威胁”。 “这才是你今天来的真正目的吧?”文珊的语气里并没有指责。 “唉,有的时候,要保护一个人,就得让别人承受损失。” 第五十一章-1 当弘毅看到呈叶的时候,他愣住了。他仿佛又回到了那个夜晚,而幸好他等到了她。不,不,弘毅摇晃着脑袋,努力摆脱回忆付诸与他的感情。他的确感受了回忆强大的魔力,五六年过去了,时间依旧没有像意志那样扼杀那份感情。但那个他正是他努力想摆脱的自我,那属于过去,他变了,他决不会像过去那般爱她,他只爱一个人,那就是田木。在弘毅走下台阶那一刻,他思潮万千。事实上,他曾经设想过有一天他与呈叶谋面的情景。他们或许将对彼此视而不见,或许相顾无言一笑而过——那个时候,彼此的脑海中还留着对方的记忆,倘若要做出反应,这不过是对时间的敬意,而感情早已化作炊烟飘散到九霄云外了。但编撰生活的天才总能叫人出乎预料,任凭一个剧中人高喊着——这不应该在此处出现——生活还是为此搭建了一个舞台。渐下的台阶亲吻着弘毅渐渐清晰的回忆,直到真实的呈叶和记忆中的重合。 呈叶直接扑到了他的怀里,这是他丝毫没有料到的。云心惊诧不语。 弘毅不知如何是好,既没有推开他,也没有张开双手抱紧她。他感到她瘦弱的骨头贴在自己的胸膛上,胸口湿了一块,那是她的泪水。她的衣服很短,露出雪白的腰肢。弘毅把视线移向别处。呈叶哭得双肩耸动,他像一座大山一样挺立着。他感到高兴——他并再爱她了。第一次有女人扑向他的怀抱——而他对此毫无感觉。他没有生出怜爱、心疼、紧张、悸动、紧张、幸福、甜蜜的感觉,就仿佛一个陌生人躺在了他的怀里一般。怀抱原来是这种滋味——假如她是你不爱的女人。他的双手摊开,显得无处安放。他远远地瞥见凡萱过来了,她走到近处的时候又调了个头离开了。说些什么好呢,总得安慰几句吧,弘毅终于意识到自己表现得过于冷漠了。可是说什么呢。问问她过的怎么样?庸俗。问问她难道还爱着他?还是不必了。他只担心一点,万一田木看见了这一幕,唉,也许她并不会说什么,就像他对于怀里的呈叶,内心毫无波澜。如果怀里的是田木呢,他突然想到,马上他感到心跳快了几分。他看着呈叶淡红色的头发,觉得她变化不大。 “你好狠心!”呈叶脱开他的怀抱,泪水如珠般滴落。 弘毅沉默不语。云心不忍再看下去,给他使了个眼色,那意思是说,你快说点什么。 “我……我……”弘毅不知道怎么开口。 呈叶的泣声提醒他说点对她关心的话。 “你过的还好吗?听说你订婚了。”弘毅说。 “我以为再也见不到你了。” “唉!”弘毅重重地叹了一口气。 “你知道吗,我从来没有忘记你!” 弘毅的目光中射出询问。 “对,我还爱着你!” “这不可能!” “为什么不可能?” “那天晚上你为什么没来?” “我……我……”呈叶又红了眼眶。 云心去找韩武,韩武恰好和文珊聊完。 “你把呈叶拐到哪里去了?”韩武笑着说。 “哈,你猜怎么着?我想起呈叶恰好是我的好朋友弘毅的同学,就让他们见了一面。”看到韩武渐渐涨红的脸,他似乎才意识到这般做法实为不妥。 “她在哪里!快,快带我去找她。”韩武皱起眉头,丝毫不掩饰自己的焦急。 韩武压低声音对云心说,“你不应该让呈叶去见他!”云心感到韩武十分生气。 半路正好遇见往回走的呈叶。尽管她擦掉了眼泪,但眼眶还像雨过天晴的天空一样湿润。她的眼圈升起两道红霞,显然经过了泪水的洗礼。韩武看在眼里,却没有说什么,只是狠狠地瞪了云心一眼。 “我们快回去吧。”韩武拉着呈叶的手说。 “不是说要一起吃饭吗?”呈叶冲慢慢走过来的文珊莞尔一笑说道。 “啊,公司有点事情,我们得回去了。” 云心没有挽留。等他们走了,文珊忧心忡忡地对云心讲了韩武对自己说的话。云心陷入了沉默,他这韩武的别有用心感到愤怒。这是他第一次品味到现实中的黑暗,一股煤屑味入鼻,令他作呕。清澈绵延的生活之河里突然涌入一滩墨色之水,他感到前方不再有美和真实,虚伪、黑暗、阴谋开始涌动起来。有一天,他突然意识到自己不断追求的纯粹之美一定有其对立面——这甚至是另一种摄人心魄的“美”——而此刻他预感生活即将把这种“美”掷入了他的未来之路。 “这是一个陷阱。”云心说。 “你没有见过凌曼。她身患癌症,听说撑不到今年冬天。唉,如果你见到她,说不定你会爱上她。” “不,我不会爱上她,”云心斩钉截铁地说,“我只爱你”几个字卡在了他的喉咙,他究竟没有说出口。他明白文珊在等待他说出这几个字,可他不愿违背自己此刻的心声。 “她就要离开这个世界了,”文珊说道,“假如她是我,你一定永远忘不了她。” 云心还未及开口,文珊问道,“如果我要是离开了这个世界,你也会永远记住我吗?”云心不知道怎么去回答,他皱起了眉头。这些天来,文珊开始问他一些奇怪的问题。“你从来就没有一句爱的誓言。”文珊突然跌倒在云心的怀里哭了起来。“我不知道为什么,生活突然变得复杂起来。我们再也找不到过去那种简单快乐的日子了。从前音乐是我的快乐,但现在却好像成了我的负担。” 云心在树下长凳上做了下来,文珊躲在他的怀里哭了起来。“如果在失去音乐和失去你中间选择,我选择失去音乐。”说着他谈起头看着云心,希望他做出爱的表示。可是他静静地看着她的伤悲,而温柔的目光是无论如何也不能抚平她突然涌起的伤悲的。 “你累了,歇一会儿吧。”云心说。文珊闭上了眼睛。 树上坠下一片叶子来,在风中飘飘摇摇。夏日的阳光穿越树隙落下满地星光,一只黄猫从草坪里穿过。云心突然想起来,去年差不多这个时候,他也和文珊坐在这片空地上。 文珊在他怀里睡着了,露出均匀的呼吸声,他不敢轻易挪动,怕弄醒她。 第五十一章-2 他看着文珊的脸,这张脸和过去并没有多大不同。海边的她,南京的她,过去的邮苑的她,银杏树下的她,街灯下的她,过去的映像编织成一串风铃在丁玲作响,这些珍贵的记忆将被永远镂刻在他的记忆之中。他对自己感到愤怒。他前不久完成的作品《伊人》中的男主人公便经历爱情的考验,而他战胜了自己的内心,让爱情重新变得完美。他知道爱情是内心的游戏,渴望获得纯粹的人都必先经历痛苦的挣扎,爱情所能表现出来的言行举止都是内心矛盾得以平息的结果。作家不宜拥有爱情,他想到。他的笔触已经伸向了自己的爱情,并对其层层剖析。从肉体到灵魂,从灵魂到肉体,他反反复复地观察、推敲、审视、琢磨、思考、勾勒。天才之笔变成了一把思想的手术刀。这是他的习惯。爱情也随之塌陷。他深谙美学之道,越要抓住它的本质,越要失去它的意蕴,这就好比具象和意象的矛盾。有一天,他在观望蓝天。天空呈现出层次分明的蓝色,像极了由远及近的大海。云彩像是海面上的水汽,又或是它的忧愁,缠绵不定。天空很美,不是吗,他对荀昭说。这不过是折射率不同罢了,什么什么意思,荀昭咬着笔说完扭头就走。他觉得科学戳破了诗意,理性扼杀了美感,光明驱散了晦暗。但事实上他常常在作品中也进行着相似的工作,他分析人物的内心,他分析人物的感情,那般细腻的感情,悲伤、快乐、伤感、失落、希望,他都要用一台显微镜来仔细分析,这使得他进入了感情的原子世界。他一贯也是如此对待自己的爱情的,他看到了爱情的本身和它的杂质。对他而言,文珊早已没有什么神秘感,随着她的观察,她变得越来越普通。对于一个依赖灵感的琼浆玉液来生活的精神生活者而言,平凡意味着死亡,而平庸意味着枯竭。当爱情中无以诞生它那珍贵的美之源泉的时候,爱情即渐渐消亡,而怀念也拯救不了它的生机。他也许是一个精致的利己主义者,他想到。前不久,他做了一个可怕的梦。他躺在废墟里,到处都是灰尘。他旁边是一个女子,再定睛一看,不过是一具土做的磨具。周围的荒凉让他感到沉重。他好像失去了一切。梦里的他很清醒,认定这不过是某种征兆。他再看那个女人,他忽然想起来那是他的笔。果然,他写不出文章了。妙笔枯朽,化作了死灰。他失落地坐在床头,他好像对一切也失去了欲望。好似生活在向他揭露自己的本质,那便是万本虚无,空空如也。梦醒了,他最惊诧的是梦里压根没有出现文珊。 她的发梢在轻风中轻轻摆动,好似在瞪着眼睛看着她。她的睫毛微微晃动,眼睛也随之轻语。阴云挡住了太阳,留给大地一片晦暗。一个汉字,看久了就变得陌生起来,爱情是不是这样呢?越了解它,越去研究它,它也便失去意义。他到底是因为什么而爱上文珊的?也许那年银杏树下的邂逅。他怕向自己提问,他真的爱她吗?事实上,他说不上来了。假如他也是自己的笔下人物就好了,爱或不爱,全凭自己的安排。但他不得不承认,爱的感觉已经走远。上一次,他的爱就离他而去,不过他失而复得。他怕自己找到的是爱情的赝品。建立在美学基础上的爱情究竟不能长久,其依存之力弱不禁风,完全随心而动。而他是一个敏感的、感情瞬息万变的人。他写了很多作品,作品中的人物千姿百态,那都是他自己,他是无穷无尽的,他的变化也是无穷无尽的。就像荀昭说的,他的感情就像随机数组,虽然具有了一定的规律——这是生活和经验的驯服所致——但它的本质仍是变幻莫测。他不能控制自己。他完全可以离她而去,既然他已经不爱她了。这样的表现仿佛一个断层——他经常赋予自己笔下人物此般的性格。他喜欢让他们直面自己的内心,正如自己此刻所做的。但一个人的自省是个黑洞,重生不常有,而毁灭时有发生。爱情正是他的自省里毁灭的。果然,要么拥有爱情而不自知,要么了解爱情而失之交臂,两者不可得兼。 回了家,韩武问呈叶:“云心说你去见他了?” 呈叶本想隐藏这件事,但韩武显然已经知道了。她曾经对韩武讲过自己的过去,他并没有放在心上。她点了点头。 “他变化大吗?”在韩武的想象中,他是一个粗犷的人。 呈叶摇摇头,她觉得自己只要一张口就会流下泪来。 “我们老板说,过了这一阵,会给我升职。”韩武换了一个话题。 “那真好。” 今天韩武亲自下厨,做了红烧排骨、酱牛肉、芹菜腐竹。饭桌上,气氛不算融洽。呈叶想起他说公司有事情,本想问一下,犹豫了一下还是埋头吃饭。 “好吃吗?” 呈叶点了点头。 吃完饭,韩武若无其事地刷碗去了。他们倒是第一次遇见这种别扭的气氛。呈叶满脑子都是弘毅的脸,想驱赶也驱赶不走。老板来了个电话,韩武去公司加班去了。只剩下呈叶一个人靠在被子上,怀里抱了一个毛绒大熊。心事涓涓伴着清涩的泪水流了下来,哭着哭着,她仿佛也忘记了哭泣的原因。悲伤像海绵里的水,怎么挤也挤不干。 深夜,月光和街灯的光芒照进窗户,给屋子镀上一层清辉。呈叶抱着大熊睡着了,也许梦里她还在哭泣。韩武像是喝了酒,脸色有些微红,在呈叶的额头上亲吻了一下,小心翼翼地把她放进被子里面。她受到了惊动醒了,假装没醒。一股明显的酒气在屋里飘荡起来。她记起来,韩武应酬很少,鲜触烟酒。韩武自己也躺了上来。呈叶睡不着了。她听见韩武小声地哭了起来。大概因为他又罪又困,他时而哭泣,时而停止,不时还冒出一声轻微的呼噜声。不多时,呼噜声统治了黑暗中的寂静。 第五十一章-3 呈叶清醒得很。她看了看手表,已是凌晨两点时分。静悄悄地下了床,她来到了阳台。月光也曾她这样流泪,睫毛上缀着两颗晶莹的珍珠。眼眸里的悲伤还没有褪去,化作潭水的黑。她多么希望弘毅此刻就在他的身旁。也许以前她不知道自己有多爱他,但现在却想的都是他。月光没有回答她的疑问,在她的广照之地尽是悲欢离合。她在想弘毅在什么,她一点也不了解他了。她突然想马上见到他,这种念头就好像心里突然冒出一颗树来,这棵树迅速长大,遮盖了心中的其他所有想法。 今夜对于很多人来说,都是不眠之夜。仿佛把悲伤连接起来,那便是满地月光。遥远的寒光越过云端,照亮了人们内心的黑夜。光影之间,生活的迹痕若隐若现。 弘毅叹了一口气,靠着墙,心里只有田木的离别。云心在为自己的爱情徒然伤悲,他淡淡地念道,白发三千丈,缘愁似个长。秦博写日记的时候想起了父亲,向南方望去,他的目光仿佛踏越千里,看到父亲在月光下凄凉地呻吟。李恒从新一段的恋情中解脱出来,这倒并不引起他的悲伤,只是他依旧爱着的她今天突然告诉他她要离开北京了。这是三年来她第一次和他联系,这不过这意味着彻底的结束。她想必知道这两年他的风流韵事,这不过是他逢场作戏,他也故意让她知道。两年前,他告诉她,她还爱着他。而她的拒绝像一座冰山,隔绝了他的再次求爱之径。他得让她知道没有谁是不可替代的。此刻,他却哭了,有些人的确是不可替代的。他亲手缔造了误解的深渊,又把明天的希望埋葬在内。小杳告诉弘毅,她很伤心。弘毅告诉她自己在北京,他们约定今天下午在邮苑见面。她在银杏树下苦等了几个小时,没见“冯谦”的身影。她为弘毅的食言感到难过。事实上,弘毅本打算赴约的,可是呈叶打乱了他的心境,叫他不胜烦恼,一时间忘记了约会。 方才,小杳给弘毅发来了邮件:“冯谦先生:我感到失望。不止是你,还有生活,还有我的爱情。您说您也处在一种极度的痛苦的爱情之中,那么我想你一定能明白我此刻的痛楚。不得所爱,一定是人生中最痛苦的事情。我决定远离这样的生活。我觉得我可能错了。就像您说的,我不应该因为爱吃鸡蛋,就爱得爱上下蛋的那只母鸡。这样的爱情的确建立在某种子虚乌有之上,或者这正是这段爱情的魅力。与您交谈两年有余,快乐与悲伤兼之。您看见此刻的月光了吗?皎白的月光正像我的快乐,而黑暗之中则隐藏着我的痛苦。您曾经说过,‘思想时不由自主的,唯有在痛苦中才能保持其纯洁。’那么爱情呢?爱情也非得靠痛苦才能证明它还怀有呼吸,而不是像幸福的爱情以至于人们忘记了其存在吗?您曾说您是一个矛盾的人……我想我太了解您了……(我控制不住眼泪哭了起来)您在我心中已经有一副模样,那是属于文学的、高尚的、智慧的。您说过,‘不要把爱情当成生活的全部’,我想这句话时对的。爱情使我着了魔……我坦白地说……假如我今天见到了您……我会要求再次见到您……从这个漩涡中摆脱进入下一个漩涡。不幸也是一种幸运吧。您曾说,‘人不应该凭着感情生活’,可是您不也陷入了痛苦的爱恋之中吗?理智之光照亮了黑夜,而感情照旧一意孤行。这正是人性的一部分。这些话都是您说的,您看,我都记得清清楚楚。但您又说,‘人最终还得回到感情的道路上来。’这有点像浪子回头的意思,不是吗?如果爱一个人,要说服自己不去爱他,这和不爱一个人,说服自己去爱他一样困难。以后,我将不会再向您告白,因为我觉得这会亵渎那份真挚的、高贵的、纯洁的感情。唯有其存在于内心深处的神秘圣地,它才能成为一种最强大的精神力量以支撑我前进。我以后不会再打扰您了。我只会默默地关注您的作品。感谢您的善意照亮了理智前行的道路,生活的画卷在您的笔下徐徐展开。我是幸运的,也是不幸的。但未来的日子还很久长,不是吗?” 弘毅看了这番话,觉得这与自己想对田木说的貌离神合,没有被丘比特之箭射中的人只能退避三舍,远远地守望着爱情的真谛。尽管田木不爱他,而且马上要离开他,他承受着巨大的痛苦,他也不愿拿痛苦和田木的回心转意进行交换,他习惯了这种痛苦,并沉湎其中。他觉得自己不值得爱,不配拥有爱情。意志、雄心、信念、勇气、天才、努力在爱情面前统统失去了它的效力,唯独痛苦在闪闪发光。他回复小杳:“小杳。我曾经对你说过,我是不值得爱的。如果你了解我,你就会知道我是一个像卡苏朋牧师一样古板的人。在这个世纪,恐怕再也找不到我这样传统、古朽、封建、极端、矛盾的灵魂了。我是一个落后于时代的人。没有人会爱上我这样的人。你永远爱上的是我的表面。即使我在作品中展现的思想,也只是我庞大的思维之境的九牛一毛——我尚不知如何把剩下的表达出来。这些思想常常使我自己感到可怕。你我痛苦的爱情终将远去,时间会告诉我们,它像虚无一样可笑。我不妨告诉你,余生我或将孤独一生。柏拉图说,‘美好的观念较美人尤为可爱。’我选择这样度过我的一生。你曾说你已经受过一次心伤。一个伤痕累累的心灵是难以觉察到幸福的,而我将会给你带来更多伤痕。愿幸福伴你一生。” 月光下的凄冷越过这个窗户爬上那个窗户,把一个个悲伤的故事连接起来。一间宽敞的公寓里,一对年轻的男女吵了起来,愤怒的焰火似乎把冰冷的月光也燃烧了起来。 第五十一章-4 “你看看你都变成了什么样子!我说这个词合适吗?”上身赤裸,露出健壮肌肉的男子怒目圆瞪,青筋暴露,指着床边的女子说道,“娼妇!” “当年就不应该踏进这趟浑水!”男的叫道,“一个魔鬼协议,签的是卖身契,不仅是身体,还有灵魂,思想,一切的一切!” “你告诉我,只是订婚!订婚!怎么?!突然就要结婚了!”男子继续怒道。 “这是方辉成昆的意思。” “我知道!这不用你说!那个老东西!可我看你是不是也忘记自己在表演!假戏真做!” “我怎么会爱上他。”女子咬着嘴唇说道,眼睛上挂着泪水,只是她的声音那么小,仿佛连自己也怀疑自己所说的话。 “我不知道,你为什么又要让凌曼参加什么比赛。我们还有那么多时间和精力吗!”他的语气温和了一些。 “你知道的,她今年可能就要离开我们了。” 男子瘫坐在沙发上,点燃了一支烟。烟气缭绕,惆怅也随之盘旋上升。 “我听方辉成昆说,你……和很多女的都有关系。这是真的吗?” “哼,那老头子不仅想控制我们,还想挑拨我们。你说我能怎么办,他整天监视我。我无处可去,过着表面的浮华生活。你觉得我应该怎么表现?我当然应该堕落!嘿,像刘备在曹营里的种菜一样,胸无大志,浑浑噩噩。你相信我吗?我预感到了。事成之后,那死老头很可能过河拆桥!你有什么打算。”他把抽了一半的香烟在烟灰缸里死死地磨着,仿佛那是自己的敌人。 “我不知道。” “走一步看一步吧。” “韩武办得怎么样?” “刚和他喝了几口小酒。你猜怎么着,几杯酒下肚,小伙子就说起大实话来了。他多么像年轻时的我啊,当然也比不上我。他觉得文珊会同意的。学校里的小木瓜,爱心多得不得了。只是你妹妹太可惜了。我有时候想,我要是只剩下这么多时间,我会很坦然的。” “你胡说什么。”女的坐在了他的旁边。 “你马上是别人的妻子了。” “可是心还是你的。” “这样的生活,一天又一天,像个噩梦。” “刚才我太冲动,对你发了脾气。你能原谅我吗?” 文珊最终参加了比赛。他的父亲违抗了老爷子的命令,亲自来北京为女儿打气。老爷子一气之下差点病下,他绝不愿来北京。云心不愿过多的表现出冷淡的无情,默默地陪伴着文珊。比赛之前,趁着演出的间隙,韩武独自见了文珊。文珊告诉他,她会出现两到三个明显的失误。韩武将其消息告知了真朋锋。真朋锋告诉了吉米。吉米知晓后,露出轻松的笑容。凌曼问她笑什么。吉米亲吻了一下妹妹,说道,你会夺冠的。凌曼的脸上绽放出冰雪般的笑容,宛如一个天使,并没有说话。姐姐领会了她的意思,她对成功并没有渴望。今天,姐姐对凌曼做了精心的打扮。她看上去像来自冰雪世界的白雪公主,连她的轮椅也看上去像水晶一般。这是属于她独一无二的气质。只是她的娇弱不时让姐姐内心唏嘘,一方面心疼,一方面怜惜,一方面感动。世间总有撼人心魄、令人动容的真善美,它仿佛是世界最本源的力量,任凭再愚钝的人也能感知到这份力量,心灵不由得和这份美签订了神圣的条约,心悦诚服地使之成为其信仰。哦,那是心灵深处、灵魂深处最伟大的真谛,藉此可以超越物质生活而达到某种完美的永恒。历史承认过这种力量。这也许是客观规律的偶然,又或者是人性的至高点散发的光芒。这便是真善美,浊目、愚心、朽魂也会为之一振,焕发生机。这是出自感性王国的至高力量,另一方面,理性王国亦有如此熠熠光辉照亮历史长河,我们称之为“真理”。 刘老师和文辰激动不已,他们听了文珊的预演,认定这必将是一场惊诧世人的表演。云心一半的心思放在自己的爱情上,另一半心思也为文珊的音乐感到震撼。秦风和紫怡夫人也到了现场,紫怡是评委之一。今夜必是中国古典音乐的奇迹之夜,关于文珊与凌曼的天才早已被世人知晓,不到数月,她们点燃了久违的古典音乐之魂。至于观众嘉宾,中外各界名流满座。音乐的力量跨越了生活的表层,囊括了寰宇的奥秘,向着人类追求的更高殿堂登攀。 帷幕降下了。文珊登台表演。观众看到黑色钢琴后面的管弦乐队,刘老师激动得流出了泪水。这样的安排,云心也未被告知,他以为文珊还是素常的独奏。“这是什么意思?”吉米问韩武,“她是要演奏交响乐吗?”韩武摇了摇头,表示困惑。身着燕尾服的总指挥缓缓上了台,坐满了八千人的大厅异常安静。 琉璃般的声音坠在水晶地面上,钢琴开始吟唱。大提琴轻轻地和着,像是和声部的伴奏。潺潺的流水慢慢淌过石缝,生命的力量在慢慢复苏,一种来自于自然之地的温暖和柔情像母亲一样祈祷着,这并不是狭隘的爱,而是面对广袤的蓝色星球的万千生灵,既然想着璀璨星河出发。这是什么的旅行呢?星星在闪耀,而钢琴声则在不断构建浩瀚的寰宇。文珊试图在揭示一种力量,一种真理。那是什么呢?钢琴声出现了迟疑,似乎她也不知。她在探寻,以艺术为征的正是千百年来的思想家的足迹,历史与永恒、毁灭与重生、伟大与奇迹、力量与爱……这些人类最崇高的感情激发着未来的创造。 第五十一章-5 “有个性的风格。”一位女听众说。 突然间,钢琴声微,大提琴手站了起来,他们似乎要开始另一番表演。他们脸上带着艺术家们忘记一切把自我交给灵感的微笑。观众们在隐隐期待着。方才的独奏固然奇妙,却是任何一个有天赋的钢琴家可以信手拈来的。这算不上什么,在这些以古典音乐为食的挑剔的听众耳中,得来点更有天赋的东西。早在前两个月,文珊已经被冠以天才的称号,她的作品令人叹服。大家总是认为,天才必须表现出一些禀议的才能,才能配得上众人的赞誉。 突然,大家听到了不同的东西,这是一种熟悉的味道。大提琴的咏唱唤起了听众的回忆。 “adagioincminor!”一个评委拍手说道。 “非也!”另一个评委说道。 “这是相似的,它们具有相似的灵魂。” 文珊的手缓缓降下,大屏幕上她的手柔弱无骨,像落花一样飘进了黑白之河,一圈圈涟漪由此在空中荡漾。从管弦乐队中缓缓升起的云雾开始把钢琴和大提琴所勾勒的天空之城笼罩在一种幸福的氤氲之中。这不是朴素的轻柔,也不是缓慢的平凡,而是带着雀跃的快意。沉思中的生活像是一个巨大的幸福的城堡,而夕阳总是挂在红霞之中,城堡下一湾河水把黄昏搂在自己的怀抱里。归来的牧人,撒欢的牧羊犬,草原向着更广阔的快乐延伸。再抬起头,星光已经升起,他们发出精灵般的笑容。星空将这种意境推向了永恒。 观众发出了雷鸣般的掌声,现代器乐的魅力征服了他们。 “这是对雅尼的致敬。”一个评委说。 紫怡眼中闪着星光,那是文珊天才的折射。 忽然,一声悠远的竹笛声从黑暗中涌出,那一瞬间,仿佛一只巨大的身影从黑暗中展翅腾翔。“夜莺!”有听众惊呼。这只鹰啼叫了几声,大家发现了端倪,这并不是那只在泰姬陵和紫禁城之夜婉转鸣啼的夜莺,而是一只真正的雄鹰。雄鹰振翅,苍穹为顶。小提琴的独奏开始了,这位小提琴手有着香月早矢香的热情,有着萨姆维尔·埃尔维扬的技巧,仿佛他是便是雄鹰,而手中的小提琴是自己凌驾九天的双翅,它的身后留下激情澎湃的烈火,所过之地便是万钧雷霆,它不知疲倦地飞着,蓝宇便是它的辽阔疆域。听众察觉出了《thestorm》的影子,其一闪而过,直逼高潮,叫大家意犹未尽。显然,雄鹰才是主角,它撕破了暴风雨,成为颠覆于天地的存在。有的听众已经不觉得起立了。大提琴的厚重的音域浮现了,它在轻轻的诉说,而小提琴手只顾在空中飞翔。它们一唱一和,再次叫大家想起了香月早矢香和埃尔维扬,如此一来,一个矢志四海,一个敦厚无疆,正像青年与母亲。这时候,竹笛再次登场,这是苍鹰之心魂,而小提琴只是它的身影。“pedroeustache!”有观众喊道。大家看到了苍鹰在九天的闪转腾挪,也看到它不惧一切的雄夫之心。观众获得了生活的力量。可是,小提琴发出一声凄惨的叫声。观众惊呼,“哦!”显然不幸的事情发生了。苍鹰在坠落!鲜血不可遏制地把长空染成了血河!竹笛的声音轻了许多,不过听众还是能听到与前相同的意志、毅力。身虽折,志不损!但现实毕竟如此惨烈。就在方才,另一个灵感从乐曲中闪过。机敏的听众发现了这一点,“命运扼住了它的喉咙!”这个独特的手法叫大家想起截然相反的《命运交响曲》。凄厉的小提琴唱着哀歌,大提琴把周遭的环境尽力铺陈,索索秋风,枯叶翻动,朽木坠下一块树皮,晦暗的阴云宣布了苍鹰的命运。它怒目圆睁,借着竹笛诉说心声,哦,一只翅膀已经折损,蚁虫在它周遭蠕动,嘲笑曾经的王者。它双眼一闭,昏厥了过去。待到醒来,它已在笼中了。它虎视眈眈地环视着周围,雄赳赳气昂昂地先在笼里探视着。猛地一下,它想冲出牢笼,它一下子撞到了伤口处。痛苦拉扯着身子使它气喘吁吁地倒在了笼中。“哦,我的小老弟,你可别折腾了!”一个壮硕的中年人沉声笑着对它说。他救了它。它总喜欢让他趴在自己戴着皮手套的胳膊上。它只剩一只翅膀了。竹笛和小提琴给了它一个特写。它在想什么呢?它在看什么呢?夕阳如血,挂在西边,那是它曾经屹立的长空呵!它的眼中映出一粒红日,躯体还在笼中,灵魂却早已飞远。 终了,听众都站了起来鼓掌。掌声经久不息。“这是佐伊的故事。”紫怡对另一个评委轻声说。大家眼中的泪在闪光,他们振奋了精神,仿佛苍鹰之魂飞入了他们的灵魂。 “精彩绝伦!” 云心如痴似醉地倾听着,这反而成了文珊给自己的惊喜。他看着黑色典雅的钢琴后面娇弱的女子,一时间竟认不出她来。刘老师感动地流出了泪水,他紧紧握着拳头,对云心说,“这是她写的!这是她写的。” 音乐进入了下一篇章。听众的好奇之门被音乐打开了。 第五十一章-6 偌大的屏幕上出现了大海,大海的水花声响彻在听众的耳边。这是一段钢琴独奏。文珊的手时而轻柔,时而坚毅,那宽敞的黑白琴键好似长长的跑道,她的指尖时而轻盈时而铿锵。奔跑的声音,沙粒莎莎作响的声音,嬉笑声,浪花的声音,击浪的声音,全从这架肃然钢琴中流淌了出来。“她的琴声能让人打开双眼,真切地看到那一切。”一个听众说。“她好像不是音乐家,而是一个作家,一个画家。”有人说。“哦,艺术!”一个外国人发出了一声感叹。那是生活之海,生活的沙滩。一个个音符,像是一颗颗水滴,一粒粒细沙,构成了这片可望不可即的真实之海滩。有时乐句缓缓上升,像是风吹沙,有时乐句慢慢下沉,仿佛海潮褪去。啊,这个恬静、舒适、无忧无虑的快乐之海。大家注意到,这段音乐文珊使用的是单手独奏。另一只梦幻的手也踏上了钢琴。前者成为了伴奏!生活只是生活,而生活的本质是人。有人恍恍惚惚看到一个人影出现在了沙滩上。琴声欢快地跳跃了起来,好似这个身影在沙滩上快乐地蹦跳。这一段,他的快乐大过了沙滩和海的快乐。琴声里的哲学,透露着生活的智慧。好似琴声中抛出一本书,听众们接住,发现这是尼采的《形而上学》。有人问,那个身影是现实中我们的化身还是沙滩和海的精灵,因为两者实在亲密无间,难以区分。扑通一声,钢琴也仿佛沉入了水中。“她善于讲故事。”有听众说。钢琴声坚毅了起来。伴奏的节奏在悄悄地转变,给人一种四手联弹的感觉。奋力遒游的身影变成了海洋中的战士,浪花四溅——清脆欲滴的声音好似浪花溅到了他们脸上,有的观众轻轻地拂面,露出快乐的笑容。那个海里的身影像一只鱼儿,飞快地有着。有时,他也静静地坐在沙滩上,看着落日在无边的镜面上洒下万千闪耀,远方的璀璨像是未知的未来,而一层层的涟漪和浪花正是生活里的快乐和幸福。他的心灵平静极了。钢琴缓缓地诉说着。听众被触动了。他们逃离了普通的生活来音乐殿堂来寻找更崇高的快乐,大家显然忘记了这个偌大的大厅墙壁之外正是车水马龙和鳞次栉比所代表的城市生活,音乐所代表的艺术总是最高层次的上层建筑,似乎是这个道理。但文珊的音乐并不是想要告诉他们不同生活的这种区别——大家感受到了——沙滩和海是朴素的,是一种心境,这和大陆深处郁郁葱葱的大山是无别的。有人注意到了隐藏在琴音中的喧嚣,这真是高明的手法,它代表着现代人声鼎沸的日子。而快乐和幸福感是无关一切的——这才是这段乐章的真谛——它藏在各自的内心深处。获得快乐并不是去获得、去寻找、去得到,而是释放心中的最纯粹的自我,因为快乐正蕴含其中。多么朴素的真理。 “并不是所有人都能理解她的琴声。”一个评委说。 “她使用一种特殊的手法——强化了直觉之外的东西,好新颖的手法!”紫怡说。 这正是文珊的天赋!刘老师嘴边露出一丝笑容。音乐是直觉的发言人。假如有人要把逻辑和思考置入其中,简直是咄咄怪事。从来没有人这样做。它表达一种感觉,这种感觉总是先于思想,这是人性的一部分。难怪有人说,艺术高于科学。但很久之前,刘老师就发现了文珊的音乐中的一种能力,它启发听者去思考!起先,刘老师以为这是自己的错觉。它倒不像听者要努力分辨流行歌曲中的歌词含义,而是直接把感情引向理智,音乐只是一个桥梁,而理智成为这座桥梁上的行人——这座桥梁跨越现实和梦想,抽象和具象——这真是闻所未闻的事情。这仿佛开辟了另一种艺术的思路。艺术是感觉,是直觉,这是共知。没有人会说你的音乐是错的,你的散文是错的,你的油画是错的,但大家会知晓它美或不然。理性的感性!这正是文珊的天赋。刘老师启发了文珊,让文珊的作曲能力臻于完美。她更是像天使一样具有了两个面孔,一面向着理智,一面向着感情——甚至在必要的时候,她可以将两者融合起来。所有人感受到她音乐的不同。 可是,突然间,文珊的风格又变了。仿佛一堵墙树立在了思想的边界,听众的思想之潮无法前进半步——或者不如这么说,听众的思想像泡沫般碎裂了,并在空中闪烁出点点光芒,这些理智的碎片化为流虹在半空闪耀起来,浩如烟海的感情之潮汹涌而来,听众们熟悉的传统的、古典的、经典的音乐腾然而起。管弦乐队开始了表演。这种控制力让总指挥激情澎湃,久违的感受重新回到众人的心中。这真是一场堪比在《清明上河图》中漫游的体验。艺术总是能让人忘记躯体,灵魂重新执掌意识。 曲终,听众在片刻肃静之后响起了热烈的掌声。“她是中国音乐家的未来。”一个评委说。 “唉,勿要天妒英才啊!” 音乐重新响起,大家重新看到了生活。只是,这次生活变了一番模样。它不再像世外桃源般宁静、幸福、神秘,也不像伊甸园般永恒,它是它本来的模样。这段音乐的精彩之处在于把大家从音乐会中拉扯出来,他们重新看到了令人绝望的现实,仿佛音乐圣殿不再为他们提供精神的避难之所,他们需要重新面对现实。秃了顶的头发、爬上脸庞的皱纹、失落的梦想、令人厌倦的明天、日复一日重复的生活、受制于人的命运、美好背后的平庸、霎那芳华、麻木的灵魂、衰朽的肉体、不堪回首的往事、失败的曾经、破碎的希望……生活撕掉了自己的面具,把它本来的模样现了出来。有人发出一声叹息。这正是一段枯燥的旋律!有人抱怨,有人哭泣,有人唾骂——真实一旦显现,感情终究消退。难道就这样了吗?大提琴只能呜咽,小提琴只能低泣,萨克斯只能抽噎吗?每个人看到自己的生活。音乐有时候也要揭露生活,它将像现实主义一样表现出可怕的真实。可是大家不是来到音乐的净土上来逃避这一切吗?为什么还要出现真实?只是庞大的、难以反驳的真实引起了听众内心深处的共鸣。大家看得清楚了,音乐所呈现的生活的庞大力量将音乐本身压垮了。突然间,大家爆发了雷鸣般的掌声。这是音乐的力量。 第五十一章-7 然而生活不该如此!大家盼望的转机到了。假如生活是一片无边的荒漠,烈日暴晒,黄土飞扬,终究会有生命之花从贫瘠的土壤中破土而出。好似一片石头破裂了,灰尘、石砾马上变成了鲜花。荒凉背面的繁华正是荒凉本身。而生活令人沮丧——的确——这只是它的外表,这个外表蒙蔽了大多数人。这就好比生活揭开了自己华丽的外表,露出颓唐的一面,其实这也只是他的面具。生活只是一面镜子,我们看到的真实我们自己。生活的内核在于我们的内心。无论何时明白生活的真谛,心灵都能得到渴望的力量。这平凡之中的非凡,正在于它最深远的寓意。文珊的音乐并不是重新为生活戴上伪装的面具,而是继续向着其内核前进。是的,人们听到了,这种哲学的本质。 听众又鼓起了掌。他们似乎在为文珊鼓掌,其实也在为自己鼓掌。 “真是独树一帜!”一个评委说。 “她的失误在哪里?”吉米生气地问韩武,“我只看到她在毫不费力地卖弄自己的天才!”韩武皱眉不语,他的心灵被伟大的音乐震撼了,没把吉米的话放在心上。 “雅尼是什么?我听到好些人不停提到他。”吉米问凌曼。 “雅尼,啊,一位天才绝伦的音乐家。” “哼!”在她的眼里,可没有艺术。事实上,她为文珊的音乐感到烦躁,她认为这不是古典音乐的范畴。“这可以归入新世纪乐派。”“我不懂。”吉米观察着妹妹,怕她由此感到沮丧。 一位评委问紫怡:“文珊的音乐表现出这么强的思想性,这是否是刻意创作的结果。这样的乐章难免表现出很强的情节设计感,从而盖过了本应该更多表现的音乐性。” “这是不得而知的,不过依我看来,这倒是一气呵成的作品。” “好一个一气呵成!” 曲终之时,人们再次为她的天才所折服。 最后的篇章,让观众又想起了雅尼的《tribute》。她仿佛汲取了雅尼音乐的灵魂,把内心世界那种油然而生的美尽情倾诉了出来。很显然,文珊在致敬雅尼。听众终于明白了所有篇章的含义。最后的篇章给了听众回忆的时间。 “我懂了,”男评委说,“第一篇章乃是穿越时间把景仰抛向了1997年的紫禁城星夜。紫怡,你说的对,第二篇章的苍鹰讲述了佐伊的故事,雅尼从它身上懂得了生活的哲学。那么第三篇章呢?我觉得它有些特殊。” “紫怡,你觉得呢?你是雅尼的朋友,你应该知道它的含义。”另一位女评委说。 紫怡笑了笑说,“在他名满全球之后,他突然累了。有一天,他甚至不想碰钢琴。热情忽然消失了,兴趣不见了。但他并没有为此伤怀。他实现了自己的梦想,这一切就像一场梦。各地马不停蹄的巡演像个怪圈。他累了。当成功握在手边的那一刻,他忽然觉得一切并没有那么重要。音乐一旦褪去笼罩在生活上的光环,生活似乎变得索然无味。他没料到自己会累,会厌倦一切。他说,他像一个失去了战争的士兵,他变得无事可干。的确,他也需要休息了。小时候,他的父亲告诉他,如果他看着落日会感到由衷地快乐,那么他将是一个快乐的人。过度频繁的巡演叫他远离了这种感觉。他和朋友总是说,我们该享受生活了,可是他们依旧在拼命地巡演。雅尼和女朋友琳达分手了。他终于去海边买了房子,休息了下来。变得灰暗的生活重新明亮了起来。对音乐和生活的爱重又回到了他的身旁。他明白,这是心灵的变化。生活就是心灵,心灵是梦国的钥匙。文珊向阐述这个生活的道理。” “这段经历倒是鲜为人知的。” 在钢琴声交响乐声中,听众中似乎又回到了那个夜晚。太庙的重檐庑殿在夜色中辉映着历史,汉白玉须弥座式台基上音乐声渐起,石护栏旁的大提琴手、小提琴手、萨克斯手沉浸在紫禁城的夜色之中,龙纹石、狮纹石和海兽石也音乐声中好似现了灵性,蓝黑色的夜空把静谧的帷幕降下,古老的神州土地仿佛再次在音乐声中觉醒了。《序曲》响起,众民族之歌慢慢升起,夜莺在千屋万庑上方腾飞啼叫,萨克斯呼唤着异域的热情,华尔兹把灵魂引到汉白玉宫的舞会上,放荡不羁的美国青年渴望激情的生活,对人类千百年来的文明历史发出最崇高的敬意,当世民族林立天下大和,拥抱无处不在的春意,这开启了最神秘的梦国之门,天下一家,而爱是一切。听众的确听到了民族的声音,神奇的雅尼把这块伟大土地的韵味也摘取两三置入乐曲,达到了某种完美的和谐。正如罗曼·罗兰所说,“艺术中没有进步的概念,因为不管我们回头看多远,都会发现前人已经达到了完美的境界……”贝多芬的音乐是完美的,莫扎特的音乐是完美的,马勒的音乐是完美的,但雅尼的音乐是完美的。听众的耳朵是极度挑剔的,倘若要融合更多的现代乐器,就得失去了一些古典韵味——这是大家普遍的认知。大家甚至不想承认这也属于古典音乐。但雅尼成功了,世界各地的乐器和谐地发声,从某种程度上超越了交响乐。这颠覆了星空下听众的认知。这可不是简单的“要麻醉药还是要雅尼?”,艺术达到了某种和谐,从此就难以再表现出其残缺了。时至今日,听众们还留下了犹如观赏王羲之《兰亭序》般的至纯至粹的感受。这是一种怎么的艺术境界呢?弹指十八年过去了,星空下的音乐之声依旧牢牢地紧扣着听众的记忆。有的听众继续了他们十八年前的奇妙旅程,在拉斯维加斯和莫罗城堡继续重温了当年的体验。总之,十八年前,音乐给他们留下了不可磨灭的印象,一下子激发了他们对生活的热爱。而今夜,这个天才少女重新点燃了他们的回忆。此外,她有她更加独特的魅力。 第五十一章-8 曲终了,余音绕梁。听众仿佛还沉浸在音乐之中,但马上纷纷起立,掌声响起有五分钟有余。文珊和自己的乐团向大家不断行礼。刘老师眉开眼笑,这个表现优异的乐团正是他帮忙找来的。 乐团走向了幕后,只剩文珊一个人。她又回到了钢琴处。大家知道她的意思。这几场比赛,在表演完自己的作品之后,她都会加弹一首《梦中的婚礼》。熟悉她的听众没有坐下,他们等待着这个时刻。 “这首钢琴曲送给我的男友,云心。” 镜头给向了云心,他露出一个微笑。这些个月来,关注文珊的听众对云心也早有耳闻,大家知道他是一个才华横溢的青年作家。“一个代表着和音乐界的未来,一个代表着文学界的未来。”大家这样评价他们。关于他们的报道见诸笔端。事实上,在这个社会,任何消息也隐藏不了。 这首选自专辑《水边的阿狄丽娜》的《梦中的婚礼》同样是很多音乐爱好者热爱的曲目。事实上,假如一个人喜欢贝多芬,他很难不喜欢莫扎特,对于古典音乐的热爱总是贯穿到整个古典音乐家群体的。三年前,刘伟曾在维也纳金色大厅演奏过这首钢琴曲,从而赋予了它更加特殊的含义。 不知为何,当文珊弹奏起时,云心察觉到一种不同的感觉。文珊为自己弹奏过很多次这首曲子,她甚至说在自己的婚礼上,她一定要弹奏这首钢琴曲。但琴声似乎哭了,期间,文珊朝她看了一眼。他觉得她变了许多。弹奏自己的音乐和向世人弹奏音乐是有区别的,这种区别似乎正是文珊变化的原因。他想,也许这正是他不爱文珊的真正原因。可事实上,他突然发现,灯光下的爱情他无情脱身,这是世人给他设置的舆论藩篱。他讨厌那些舆论。昨天,他看到网络上一些舆论,声称文珊爱上了另一个音乐家。文学圈是一个半封闭的圈子,他倒可以安心的体验生活,了解他的人并没有那么多。可音乐界似乎有着更多的曝光度,这些日子,他作为文珊的男友而不是青年作家的身份常常出现在各种新闻之中。 说来奇怪,文珊弹错了一个音节。她好似突然觉得心烦意乱,她站了起来,向着观众和评委行礼,表示自己无法专注地谈下去了。大家宽容了她。 “这就是她所说的‘愚蠢的失误’?”吉米咬牙切齿地问韩武。 从现场的气氛来看,这样的“失误”似乎比正常演出有更大的效果。“哼!我告诉你,如果她赢了,这件事不可能这么结束!”韩武只得唯唯诺诺接受吉米的怒火。 云心仿佛听到一丝破碎的声音,他感到一丝不好的预感。 现在到了评鉴的环节。 “为什么想到这样的主题?”一个男评委问。 “事实上,我是较晚接触到雅尼的。我最喜欢的曲目是《梦中的婚礼》。有一天,我听到了《夜莺》,啊,她实在太美了。我的心里产生了抗拒,我不想让《夜莺》超过我心爱的钢琴曲。但是慢慢的,我越来越认识到她的美。我成了雅尼的乐迷。”文珊说。 “那现在呢?你认为那首更好听?” “它们处在同等的位置。” “你几时听到的《夜莺》?”一个女评委问。 “十岁的时候。我的祖父带我去参加雅尼六年的音乐会,在飞机上,我听到了这首曲子。可惜,音乐会上并没有演奏这首曲子。” “是啊,”紫怡笑着说,“这是为泰姬陵和紫禁城演出特意谱写的曲子。” “你还记得音乐会上的香月早矢香、萨姆维尔·埃尔维扬、佩德罗·尤斯塔奇、维克多·埃斯皮诺拉、明·弗里曼吗?哈,他们可大因此放异彩。”一位男评委说。文珊点了点头。 “嘿,紫怡,你是雅尼的朋友,你来给我们说说雅尼。” “他是一个天才。他总是否认这一点,他总是笑着说,嘿,你们有谁能像我一样连续几周每天工作二十个小时,你们就会知道什么是天才,勤奋就是天才。他十分坚信爱迪生关于成功的那句名言。大家以为他是在九十年代一夜成名的,其实他积淀了很多年。他总是提起父亲的教训。古老的希腊在他少年的心里已经刻下了历史和永恒——这叫他足以甄别什么是真正的美。他多么崇拜内心的力量,他总是说我的作品来自内心的力量,那里有永恒和美。有时候他提起小时候,他发明了自己的记谱法——我总是羡慕他这一点。那时候,他要弹钢琴,可又不想叫别人教他。这是他内心的自由。他终于自学成才了。不过,你们知道有趣的是什么吗?” “是什么?” “我问他,刚开始为什么喜欢音乐?雅尼坦诚地说,是为了吸引别人。他笑着说,每当哥哥弹钢琴的时候,姑娘们都簇拥了过去;而当他拿起手风琴的时候,大家都离开了他。不过,我看得出他对音乐真正地喜爱,那是发自灵魂深处的热爱。有一段时间,他累了,他以为自己要离开音乐。但是,假使他离开音乐,音乐也不会离开他。一个人能离开自己的双手吗?这就是他和音乐的关系。他喜欢黑暗。我问他是怎么创作的?他说把自己交给灵感,不要去干扰它。我见过很多学习瑜伽的朋友,她们学习了七八年冥想,却不如雅尼在半刻钟之内进入的专注状态。有人称这种状态为‘心流’。雅尼的父亲教会了他很多东西,他对父亲充满感激。时光荏苒,他今年已经六十四岁了。他的音乐将永世流传。” “你是怎么创作的呢?我看到了与众不同的天赋。”一个评委问文珊。 “我吸取了很多文学创作的经验,这应该感谢云心。” 云心被请上了舞台。 “我觉得就好比文学写作一样,当我设计好框架之后,即可以用感情去填补整个空白。” “我终于理解了你的乐曲中的故事性的由来。” “你又是怎么看待音乐的呢?”紫怡冲着秦风笑了一下,对他的高徒发出了提问。 第五十一章-9 “艺术,没有边界。艺术家都在表达自己的感情,但正像作家有浪漫主义和现实主义之分,音乐亦有如此分别。我固然不甚了解音乐——请原谅我的狂妄自大——但我认为作为一种直觉的载体(音乐似乎更加明显地体现了这一点),它和文学区别不大。一个优秀的作家可以成为一名优秀的音乐家,譬如卢梭。有人说,作家不过是把头脑中看见的画面勾勒出来,而音乐家则不然,它们面对的是黑魆魆的感情世界,这是建立在抽象之上。我理解这种感受。当我没有灵感时,我的笔就留给我这样一个世界。我的一个学习物理的朋友这样描述它,就好比我们用三维空间的意识去理解四维图形,单纯形,或者称五胞体——我实在无法用想象完成这种对它的描述。也许站在音乐家面前的世界正是如此,有时候技巧会变得苍白。而掏出这种困境的钥匙正是热情,它能化腐朽为神奇。总之,音乐是另一种文学。曾有一天,有人说我也可以成为一名音乐家。我对此没有怀疑。艺术之心是通用的。”云心说。 “我记得有一天,我走在路上。我在思考某个片段应该怎么写,人物应该有什么行为,下一步情节应该怎么发展。我绞尽脑汁地想,所有的方案都不尽人意,就仿佛我面对一道数学题,‘如何清楚地讲述这件事?’我走上了歧路,我去寻找它的唯一答案。走着走着,我猛然意识到,这是不对的!科学的方法可不能用来解决文学的问题。为什么要想呢,为什么不去感受?文珊当时也在写一首曲子,她有点卡住了。这个乐句下面应该接哪个乐句?她这样想。我让她去感受。灵感就像潮水,后浪推着前浪到达海滩。” 紫怡对云心的回答作了高度赞赏。 “你的祖父今天来了吗?” “他没有来。我的父亲来了。”文珊想起了爷爷,自觉有些内疚。事实上,她的演出震撼了祖父,他正在电视前抹泪。孙女感动了他,他不再坚持自己的原则了。他埋怨自己是一个落伍的人。他观看了雅尼九七年的紫禁城音乐会,后来又带着文珊去了拉斯维加斯。他从没想到,音乐的种子早已播下。天才总是压抑不住的。也许是他错了呢。假如他当初没有相信彭莱的话呢。正像彭莱说的,“该来的总会来的”,命运是抵挡不住的。 “我想,你的祖父一定为你感到骄傲,”紫怡笑着说,“我曾经也受到过他老人家的教诲。如今他老人家可安好?” 文洛朝着电视点了点头,他的确为文珊感到自豪。 他听到几声敲门声。 “老伙计,你怎么来了?”文洛望着两年未曾谋面的彭莱,笑着问。 他的手里多了一条拐杖。七十岁高龄的彭莱依旧看上去精神矍铄,鹤发童颜。彭莱的大花白胡子盘成三辫,像极了金庸小说中的武林高手。他坐下喝了一杯茶,静静地看着电视里感动得流泪的文珊,一只手握住拐杖,一只手不停地动。 “怎么了,我说。”文洛看到老友的表情有些不对劲,问道。 “我预感到一些不好的事情要发生了!”彭莱终于开口了。 “怎么?”文洛皱起了眉头。 彭莱先是长长地叹了一口气,说道,“我这一辈子给人算命,看风水,说破了很多天机。‘天机不可泄露。’前几天,我梦见我骑在一只白鹤上,我知道我的时日不多了啊,老兄。” “老兄恕我前几日又给文珊算了一卦。” “如何?”文洛问。 “恐怕我预言的事情要发生了。” 文洛一下子瘫坐在沙发上,他对老友的话总是坚信不疑,譬如他预言了儿子文辰的平庸。 “这可如何是好?” “且走且看吧,别无他法。命运,难得更改。” 凌曼上台了。彭莱目瞪口呆,叫道,“这个姑娘也活不长久!” “你可别咒人家。” “至于文珊,你知道,我一直把她当成亲孙女。我不知道,我看到了更多的东西,这是一团阴云。悲剧正在酿成。老弟,听天由命吧。” 文洛留着两行清泪,过了一会醒来了。他一看,文珊还在讲述自己创作的故事。原来做了一个梦。等他再要回忆时,已经不大记得梦的内容了。不过,他记得这是一个叫他很是惶恐不安的梦。 轮到凌曼表演了。吉米让韩武写一份新闻稿,一旦她的妹妹夺得第一,他就得马上发布新闻。 凌曼的钢琴独奏总是叫人回味无穷。自从她开始演出以来,听过她演出的人都记住这个少女的名字。她就像开在天山天池的一株雪莲,唤起人们心中的神圣与纯洁。时代的洪流总会给当世者刻镂上标记,而凌曼是遗世独立的。她显得格外脆弱,正像她的音乐一般,诉说着另一种力量。听了她的钢琴曲,大家都知道,她在诉说自己的生活。那种生活很简单,几乎什么也没有,却引起了大家的向往。千百年过去了,人们还是渴望桃源的生活,而凌曼和她的音乐正是过着这样的生活。人的灵魂会沉睡,却不会死去。那些枯朽的、衰老的、烦躁的、压抑的、失落的、忧郁的灵魂不知不觉被她的音乐吸引了。她的音乐高于这些灵魂吗?不是的。她的音乐恰恰是这些灵魂的起源。那个时候,人只有本心,而凌曼只是在弹奏本心的序曲。人们总是不善于回顾过去的路,未来吸引着他们。大家总是忘记了什么。生活变得麻木了起来,就好像看见前面排了一列长队,糊里糊涂地就跟着排了,等轮到了自己,也发现这并不是自己想要的。这不是陷入了生活的游戏当中了吗?凌曼音乐中的纯粹总是叫人自省。 第五十一章-10 她弹奏了起来。凌曼有着显而易见的美,她像冰雪一样和水晶钢琴交融在一起了。今天的曲目带着淡淡的伤感。这是她即兴演奏的。鲜有人经历她这样的人生,短暂的生活里无欲无求,不断地遗忘过去,她就是自己的上帝。这些日子,她的生活展现在人们面前。那是怎样的生活?像珍珠翡翠一样玲珑别致。大家越是向往这样的生活,越觉得它的珍贵。重要的是,她的心里没有悲戚。她与厄运为友,不计前嫌。 琴声渐起,先是平缓的韵律,听者知道那便是她素常的生活,日升日落,但日晷其实失去了意义,她遵循内心的时间,她的身体不好,时醒时睡,而她也并不固执,她总是和世界达成和解。她重复这段旋律,这意味着这样的生活是重复的,它没有起点,也没有终点。可是为什么要着急到达生活的终点呢?她的生活里可没有这么多问题。也许她的时针是逆着走着。命运的明日已经在摇摇晃晃地走向她。高音出现了,琴声因此变得清脆起来,像是水晶在坠落。高音中的缠满,好似一种等待,一种犹豫,她完全敞开自己的内心,这仿佛她内心深处的秘密在吐露心声,它已经瞥见那即将到达的告白正在从低音区缓缓走来,原来她也曾迷茫和失落。纯粹是相对的。这样的真实让纯粹本身变得更加珍贵。忽然间,乐句流转起来,好似一个飞吻扑向了听众,这是大家意料之外的。她的双手已经变得高贵起来,仿佛在施展某种秘术的手印,音乐从手印的缝隙中钻了出来。哦,真是一种奇妙的感觉。仿佛她已经不再弹奏了。她仅仅和音乐达成了一个契约,从而打开了音乐之门,音乐的精灵便从中飞出。音乐的宝库一旦开启,宫商角徵羽欢快地飞跃着,听众来到了一个爱丽丝奇境。这是一个由音符构成的世界,每走一步,就传来风铃般地响声。每个艺术家都有自己的梦幻世界,这些弥足珍贵的空中楼阁是思想和灵感的产物,象征着他们独一无二的天才。凌曼开放了自己的宝藏,大家终于可以雀跃一番了。而她倒不用做太多,她只要不停地在钢琴上结着手印,让魔法源源不断地输入现实即可。奇特的、奥妙的音乐世界! 吉米不停地观察着听众,想确认他们是否承认了凌曼的天才更胜一筹。她看见大家沉浸在其中,有的闭目含笑,有的双目闪烁,有的颤动不已,天才之光已经震惊了大家的神经。 当大家沉浸在音乐之中时,就像在精神的瑶池沐浴一般,灵魂和心灵彻底被涤荡了一番。也许人们需要定期清理一下精神的小屋,以保证灵魂的正直和心灵的纯洁。大家不愿从音乐中出来。 很快,大家觉察一丝怪异。是琴声停了吗?他们耳畔的余响还在不断萦绕。有人睁开了眼睛,凌曼的确停下了手指。 “怎么了?”吉米地心揪了一下。 屏幕上的凌曼早已泪流满面,她不断地点头致歉,“我忘了怎么弹下去了……”刚才欢快的旋律戛然而止,一部分听众还意犹未尽,“抱歉,”凌曼哭得很伤心,这本身就是一首音乐,反应过来的听众马上鼓起了雷鸣般的掌声。大家眼里含着泪水,已经被彻底感动了,他们似乎从凌曼的哭声中窥见了她以泪洗面之外的生活。几乎所有人的脸上都挂着珍珠,这不是同情和怜悯,而是感动和感怀。 “妹妹啊,你为什么要实话实说!”吉米在心里叫道,不过她看到大家马上起立鼓掌,又为妹妹叫好,“人们究竟没有失去感情!好样的!” 紫怡过去拥抱了凌曼,给她擦去了眼泪。不知为何,吉米总觉得紫怡有些讨厌。 “没事的。”紫怡安慰凌曼。 “我不知道为什么,我在不断地失去记忆。” 听众对凌曼是宽容的,他们大多知道凌曼的疾病。所有人内心深处发出了一声惋惜,他们方才几乎忘记了凌曼的疾病。看到紫怡感动的样子,吉米认定大家肯定会因为同情而让凌曼获得第一。 “事实上,比赛已经失去了意义。音乐上,从来不会分出胜负。”紫怡说。 大家同意她的观点。 不过评委们遇到一个难题,那就是同情能否加分。紫怡认为,文珊的表现更加优秀一些。吉米听了,暗恨起她来。其他评委同意了紫怡的观点。吉米感觉自己好像跌进了山崖,她看到妹妹面带着微笑,一下子痛苦和自责了起来。“我简直要了妹妹的命!” 秦风给两人颁奖。他说道,“在艺术上,永远不要去分什么高下。” 吉米觉得秦风言辞虚伪。事实上,她把这儿所有的人都恨上了,除了自己的妹妹,因为她们见证了妹妹的失败。“他是谁?”吉米问韩武。“他是紫怡的丈夫,也是文珊男友的导师。”吉米在心中记住了他。 第五十二章-1 “你怎么来了?”弘毅望着面前的呈叶,迷惑地问。 “我等了你一天了。”呈叶说。 “你还没有吃饭吗?” 呈叶点了点头,她指着电子钟说,“我一直在数它敲了几下,你看,它马上要敲第七下了。”话音刚落,七声钟声缓缓响起。夏日天黑得晚,夕阳余晖把蓝天染成一片橘黄色。夜晚的凉风已经来了,午后的燥热被扫得干干净净。 弘毅带着她去吃饭。“韩武呢?” “他去参加文珊的音乐会了。” “你怎么没去?” “我说我不舒服。” “他会生气的,我猜。云心说,那天你来见我,韩武已经在生他的气了。” “我只是想来看看你。你不知道这几天我多么想你。” “这已经成为过去了。” 呈叶露出可怜巴巴的样子,像个挑食的小孩用筷子在面里挑来挑去。弘毅感觉她时刻都能哭出来。 “我听说你已经订婚了。” “那不是关键。” “你变了许多,呈叶。” “可是你一点也没变,看上去笨笨的,一点儿不懂爱情。” 弘毅露出一脸苦笑。 “吃完赶快回去吧,免得让韩武知道了。” “我给他留了张纸条,说我来找你了。” “什么?”弘毅不知所措地看着她,简直不知如何是好。弘毅最怕惹到麻烦。事实上,他从小到大还没碰到过什么棘手的事情。呈叶让他心烦意乱起来。 呈叶没有什么心思吃饭。她拿出女人的那一套看家本领来,又是撒娇,又是卖嗲,嘟起嘴来,口齿不清,眼珠咕噜咕噜地转着。弘毅想视而不见也不行,她缠住了他。也许她在韩武面前就是这样的吧,弘毅心里想。“你陪我走走嘛。”呈叶说。弘毅没有经验,哪里招架得住,只得乖乖就范。 夜色向着黄昏逼近,不断地吞噬着蓝天。路灯亮了起来,主道变成了一条由北到南的金色长廊,路边的行人好似画中人,悠闲惬意地徜徉在这层浮动的梦幻之中。夏日的余温变成了青春的热情,叫人在凉风中也能感到那股积极向上的劲头。杨树和梧桐树充满了灵性。头顶一片锦簇的云堆颇像一块汉白玉雕塑,玲珑剔透。耳畔传来此起彼伏的欢声笑语。呈叶试探着去拉弘毅的手,被他躲开了。他感到苦不堪言,甚至有一丝恐惧。呈叶看得清清楚楚。“你在害怕什么?”呈叶问。弘毅也说不清楚。他在害怕韩武吗,不,一点儿也不,他压根没把他放在心上。他害怕田木或者凡萱瞅见这一幕吗?他并不十分在乎。也许他感觉这是不道义的,他在道德的边缘涉险。 “你不会害怕我要和你上床吧?”呈叶问。 弘毅听了,脸马上红了一片。他从来没想到她敢说出这样的话来,他禁止自己在生活和作品中谈论任何与“性”有关的话题。他把这个领域称之为“禁忌之地”。她太胆大了。 “呀,”呈叶笑个不停,“这并不是什么令人脸红的话题。我们都是成年人了。况且,你们作家不是经常描写‘那种’场面吗?” “我可不是那种风格。”弘毅皱眉。这个话题让他深感不适。 “你会不会觉得我变了?”呈叶笑得更加放荡不羁。 这种谈话叫他觉得在咀嚼砂砾。即使在作品中,他也没有描写过这样的谈话,这会让他感到脸红。他只会刻画辛劳的劳动人民,而城市生活也仅仅延伸到小城。 弘毅虽然没有说话,但呈叶感到他想说的是,“嘿,这里是校园!请收敛一点。” “好了,别生气了。我们走走吧。你也放轻松,我并不会要你做什么的。”他们到了操场的观礼台,坐了下来。“你相信命运吗?”呈叶问。“不相信。”弘毅总觉得这类问题十分愚蠢。“如果说这一切都是注定的,就好像有人已经规划好了我们的人生。我们要得到什么,失去什么,全凭命运的指令。而我们只能沿着生活的道路不断地走下去。嗨,你们作家在写书的时候,会不会有一种给别人设定命运的感觉?好像你能决定他的生老病死一样。啊,你们可真是上帝。会有一个作家也凌驾于我们之上,我们的明天也全凭他的一句话?我们显得太过可怜。”“也许是吧。我可从来给人物施加什么命运,那是他们自己的抉择。我虚构了他们,而他们就在这个世界生活。他们的命运因为性格和巧合,那并不是我去挖掘或者设计,而是事情已经走到那一步了,因果关系迫使事件的不断发生。” “你知道那天晚上发生了什么吗?” “你没来。”弘毅把眼光挪向了远方。 呈叶告诉了他那件“巧合”。弘毅默然不语,他错怪呈叶了。他们本该一起踏上爱情的旅途,而不是像今天这样漠然相对。“我看得出来,你并不讨厌我,也许你还爱着我。对不起,我不知道为什么我刚才表现得那么放荡……你知道……我并不是那样的人……我也不知道为什么要那样做那样说……也许是因为害怕……有时候女人表现得让男人很讨厌……她并不想这样……她也不知道怎么回事……也许她太爱他了吧。” “这不可能,她应该早忘记了我。”弘毅在心里说。可是他的心里已经不知不觉卸下了防线。 “我以为那份爱早已经死去了,可是当我重新听到你的名字时,我就控制不住自己了,”呈叶仿佛猜透了他的心思,“这样说似乎显得有些虚伪,但是你是了解我的。” “那该怎么办?”弘毅可不想让自己变成沃伦斯基,让呈叶变成安娜。他明白违背了伦理道德注定要酿成悲剧。“我们不该这样做,不是吗?你已经和韩武订婚了。何况,你还爱着他,不是吗?” “不,其实我从来都没有爱过他。” 弘毅皱起了眉头。 第五十二章-2 “他利用了我……不,我不应该忘恩负义……他也是一个好人。不过,你知道吗,他和他们是一伙的,可是他从来没有告诉过我。” “那你是怎么知道的?” “那天晚上我就知道了。只是我没有反应过来。” “可是,你和他已经一起生活了两年。云心说,他是爱你的。” “也许是这样的。我们的确是有感情的,但那不是爱情。” “生活可不只是由爱情构成的。爱情并不是最珍贵的。” “很难想象你会说出这样的话。你歌颂爱情,却不愿承认爱情吗?” “不,我只是认为生活本身是高于爱情的。爱情,本身就是一件奢侈品。那么多人活着,他们可不是为了爱情,因为生活本身已经让他们够受罪的了。” “你还是和过去一样。你也要想想这个时代,它变了。这儿可不是什么封建社会,我们也不必靠天吃饭,我们放开了双手可以追求我们想要的,那些更有意义的追求,我们何必要念念不忘过去那种痛苦的、劳累的生活呢?” “也许,你是对的。” “我们不应该争吵……可是我想说的是……我以前也是这样看的。日子还很漫长,我会和韩武踏踏实实走下去,到了我们老了的时候,儿孙满堂,天伦之乐。也许这样更好。但是那天晚上我想了一夜,我觉得生活不应该是这样的。有时候人的观念——我是说那种长久的、坚持了很长的时间的观念——会在一夜之间崩塌,而坚固的决心也消失殆尽。有一些别的想法代替了它们。我想你明白,有的时候,并不是欲望而是想法本身就具有这种侵蚀性,它们吞噬了其他想法。我觉得我应该和韩武分开。从那一刻起,我无时无刻不在想你。我仿佛明白了爱情的真谛,它可以叫人抛弃一切所谓正确的东西,它是不择手段的,哪怕玉石俱焚。我从前很胆怯,韩武影响了我,我不想当爱情中的懦夫。” “可这是不对的。” 呈叶靠在了弘毅的肩膀上,他没有躲闪。他心里陷入了矛盾。他觉得自己有点乘人之危,但另一方面过去的记忆在复苏。有那么一瞬间,他清醒了过来,他怕自己变成萨宁,被玛利亚拉下水。人们常常被爱情的赝品蒙蔽,去追逐虚假的幻影。他到底还爱不爱呈叶。那么田木呢。人总不能同时爱着两个人。起先,在他心里,田木占据了大部分的界域,呈叶只占了可怜的弹丸之地,可慢慢呈叶所代表的界域在不断扩大,到后来,它们仿佛已经可以分庭抗礼了。呈叶趴在他肩上睡着了。这是个不妙的信号。他现在觉得,即使田木站在他面前,他也很难抉择。意识之堤一旦出现松动,放纵大可一泻千里。一个人如果固守不易,他会变得拘泥不化,而若是他开始踌躇,对立的意识必将挣脱犹豫之绳。这种矛盾,我们大可经历上成千上万次——事实上,我们每天都在经历——而仍如脱缰之马,不受我们的控制。而意识一旦出现矛盾,理智所能掌握的主动权就被大大削减了,或然性登上舞台,我们随时可以做出危险的抉择,且十有八九,这是人生最重要的时刻。可问题在于我们必须做出抉择,我们不能任由内心的矛盾愈发激化。这个时候,我们才意识到我们所缺的价值观,如今细沙和碎石混在了一起,没有合适的筛子,我们无法将两者分开。而思想便面临这个困境。我们被双方拉扯着,思想的力量足够大,叫我们开始自相矛盾。弘毅正面临这种困境。 韩武回到家已经十点左右。呈叶不在家。他在床头柜上找到一张纸条。上面写着:“韩武,我去找弘毅了。你不要担心,我只是想起了过去的一些事情。稍晚点我会回来。”韩武看完,脸色铁青,气得用拳头猛砸被子,叫着“岂有此理!”自从呈叶见了他——他压根不想提到弘毅的名字——她就像变了个人似的,常常发呆,好像在想事情。前两天,呈叶告诉他,她辞掉了工作。他担心的事情发生了。她跟他幽会去了!“妈的,老子非打断你的腿不可。”他气得大叫。他在房子里走来走去。他又想到了云心,“妈的,真是惹是生非!”他恨起了云心,他当初来北京就不应该见他。一定是他勾引了呈叶,这些谦谦君子,全是蛇蝎心肠,没有一个好人!他冷笑道,这些可耻的文人,说一些废话,作一些废文章,满口仁义道德,背地里道德沦丧,夺人妻子。喝!云心一定也暗中帮衬,真是狐朋狗友一对,狼狈为奸。那天她哭了。好心机!重新夺回了她!三年的感情化为乌有!女人,善变的女人!云心,这算什么朋友!不,我不能叫她再去见他了。哼,云心,我们恩断义绝。至于他,我们是终生的敌人。韩武大声宣告着自己的誓言,拳头握得紧紧的,死死地盯着门口。等呈叶回来,他一定揍她一顿。不,他不能这么干。这就帮了他一把。他应该装作什么事情也没有发生。对,他甚至没有看见纸条。对,他还没有回家。他应该躲在附近,等她回来之后,过一段时间再回去,甚至他可以在外面过夜。他颤抖着,认为这是一个好主意。但他应该开始限制她。她必须重新找到一份工作。可是,也得给她一些颜色瞧瞧。不,不应该这么做。他太惯着她了,从来没对她发过脾气。可恶!他甚至不应该来北京碰运气。这倒好,赔了夫人又折兵。他气得差点晕了过去,这才想起自己还没有吃饭。“妈的!妈的!”他不断骂着脏话,觉得自己又回到了过去那个暴躁的年纪。可是,应该怎么做?他又对自己说,嗨,放轻松,没你想的这么复杂。他们只是见一面,说不定还没见上。再说了,老朋友好多年没见,总有一些话要说。这时,他心里的另一个声音则在不断咆哮,胡扯!他们之前是相爱的,现在死灰复燃,你个蠢蛋,那天为什么要带着她去见云心。我不能忍!韩武大叫着。他应该等着还是怎么办?等着吧,但要装作心平气和。一定要问清楚,不能冤枉了她,要相信她。韩武只坐了一分钟,就暴跳如雷,大叫着可恶至极。他还爱着她,而她很可能已经不爱他了。不过,他马上想到另一种叫他肝肠寸断的可能,那就是她根本不爱他。这不可能!他马上大叫了起来。他觉得自己变成了一个疯子。他脏话连篇地臭骂了弘毅一顿,觉得自己应该去找她。可是他总怕她先他一步回来。应该先问问她,他终于想起这回事来。 第五十二章-3 电话里,呈叶十分平静,说自己马上回来。不知为什么,韩武一下子变得安静了下来。他的脑袋一片空白,大叫了一声在床上哭了起来。时间一分一秒流逝如同焰火煎熬,他知道,这炙烤不会停歇。 门咯吱地响了一声,韩武一下子被惊醒了。白天的困倦叫他打了个盹儿。呈叶回来了。不知为何,他的怒火一下子平息了。刚开始呈叶脸上带着笑,笑容好像受到了惊吓,马上缩了回去。她感觉韩武就像一个随时都会扑过来的猛兽。韩武想微笑来打破这种僵局,但嘴角却不愿为虚伪献媚。在这种对峙中,两人几乎相当于表达了一切。 “你去哪儿了?这么晚了。”韩武无法调动体内的愤怒,只好假装出一副客套。平日里他们那种舒适的气氛已经消失了。他感到他和呈叶的生活已经出现了一道裂痕,这是仅凭心中的善意无法修补的。 “我去见他了。”呈叶并不隐瞒。这句话刺伤了韩武的自尊。他以为他们还可以在伪装的若无其事中继续生活。在这个掩盖了一切的黑暗中,呈叶非要打开灯,叫这些耻辱暴露出来。他没有料到。他以为她会撒谎。他感觉自己惊讶得后退了两步,也可能是自己的错觉。他以为呈叶会撒谎,而他不会计较。可是呈叶首先发起了进攻,剥夺了他语言和行动的武器。他不知如何是好。他该说什么呢。他来不及思考,又受到雷霆一击,“我发觉,我还爱着他。”他惊得差点一下坐到地上。他不知道自己咕噜了一句什么,算是予以反击。他一下子发现自己很弱小,好像一只被人提起项颈的小鸡,挣扎显得徒劳。从前,他总觉得自己完全掌控住她了,他坚信这份心中的力量。他早已把小小的二人世界当成了一个家,而他向来是说一不二的。他有叫呈叶服从的权威。呈叶一贯小鸟依人,而他像一棵大树已经把她圈进自己的怀抱之下。可是,他分明感到了另一个她的觉醒。一下子,他们的位置好像转变了。那个总是那么楚楚可怜的她怎么一下子变得凌厉了起来,让自己很难招架。他感到一阵眩晕,自己一天都没吃饭。 呈叶坐到了他旁边,他这才意识到自己已经坐下了,呈叶问,“你还没吃饭吧?” 他已经无力回答了。她看到韩武面无死灰,在他的脸颊上亲了一口,感到好像吻在一块滚烫的石块上面。呈叶进厨房做饭去了,留下他呆呆地坐着。他想起前一个月,老板真朋锋带她去夜店,他们找了两个姑娘。他压根没有碰那个姑娘。他的心里只有呈叶。真朋锋笑话他说,男人就应该逍遥洒脱一点,别为一个女人束手束脚。但他为自己做出了正确的抉择感到自豪。他只爱呈叶一个人。其他人怎样,他可不管。愈是如此想,他愈是伤心。他自然不会诉诸暴力,他痛恨这种行为,但他似乎别无选择。他仔细揣摩着呈叶刚说话时的表情和神态,(其实他根本没有注意,这都是他的想象),他还想寻找她爱着自己的证据。他觉得自己没有力气去恨云心和弘毅了,他本身已经一筹莫展了。他突然想到,万一这件事情发生在他们结婚之后——一旦他这样想,他的怒火马上燃烧了起来。他恨不得和弘毅进行决斗。奇耻大辱!他为自己升起的怒火感到高兴,他决不能像刚才那样表现得唯唯否否,无动于衷,他应该拿出点男人的样子(他刚才的样子像个娘们儿),他起码应该训斥她一番。 饭做好了。西红柿炒鸡蛋和一碗拉面。他认为自己决不应该麻木地接过碗筷,为何他的怒火又消失了。不能这样干。他得强硬一点。他放下了碗筷(他觉得摔了一下筷子),问道:“你怎么能这样?呈叶。你不知道我多爱你吗!” “可如何这时候,你是我,你会怎么做?你重新遇到了你之前的爱人,你还爱着他,你会选择逃避吗?你会选择忽视吗?你会选择斩断这段感情吗?”呈叶哭了起来。 女人的眼泪是可怕的武器,这给他的怒火上浇了一场大雨。他当然不会身临其境地去思考呈叶的问题,他只是发不起火来了。他错过了发怒的最佳时机。现在,他只能听呈叶的诉苦。他默默地听着。 “那我们算什么关系?那你们算什么关系?”韩武提出这个致命的问题来。 呈叶说不上来。 韩武终于忍不住了,拍桌子起来叫道:“明天起,你走吧。我们再也没有什么关系!我未曾知道人心竟是如此险恶,这也好。这比你偷偷默默去看他,被我逮住要好!直接点!随你的意吧。我受不了了!我也不想对你发火!可我真的很生气!我恨他。你听着,你跟我没有关系了。但是他是我的敌人!我非把他打趴下不可!我不想数落你,对,我还爱着你,即使你做了这些事情——和你声称要做的事情。也许老板说的对,谁在这个社会还追求什么爱情,那他就是一个笑话。看罢,我就是这样一个笑话。那是珍贵的东西。我以为我得到了,不,我只是被欺骗了。你骗了我三年——你不用解释——你刚才也承认了。假如可能,你会骗我一辈子。我是被蒙蔽的。试着想想,假如我们已经结婚了,这多么可怕。啊,你可别说‘那不一样’——你刚才说了,爱情才是生活的最高法则。为什么会这样!啊!为什么要这么对我!我做错了什么!突如其来!你知道吗?我以为,这样的结果起码得一两个月才会出现。我会选择逃避,是的,没想到,仅仅几天厄运就找到了我!你们是不是想看我失魂落魄的样子,给你们看!我是失败的!爱情,狗屁!你走吧,走得越远越好。你哭什么?这是感动的眼泪还是同情的眼泪?枉我爱你三四年。你知道吗?你改变了我。没有你,就没有现在的我。但是你也毁了我!他又什么好,我不知道,但是我从来没有对不起你。你的‘对不起’应该没有用了,收回你的怜悯。人世险恶,我算是看清楚了。我觉得自己挺仁义的了,我不会去折磨你,我不会给你造成痛苦——因为我还爱你!你记住吧。我永远不会伤害我爱的人!” 第五十二章-4 呈叶泣涕连连,不停地说着,“对不起。” “这简直就像一场梦!我在几个小时内失去了所有的幸福!我也不想挽留你。你的心早已不在了。担心的事情总会发生。你还记得那个晚上吗?你第一次见到弘毅的那个晚上。你在阳台站了一夜。我也一宿没睡!对,我是醒着的。你在痛苦,我也在痛苦。我知道哪里不对劲了,我可从来没有说出口。我们都是有感觉的吧。过去的快乐没有了,我们得靠着伪装才能继续在一个屋檐下同居。这指定是不会长久的!我害怕,我害怕那一天会来。这些天我提心吊胆,晚上常常失眠。我知道,你也醒着。我们自己骗自己,也互相骗自己!我常常想,如果那一天到了,我该怎么办。我该挽留还是让你走。我无法回答这个问题。本来我还可以靠着自欺欺人来麻痹自己!可是,现在不行了!现在不行了!一切真相大白了!你说出了一切!愚蠢的爱情!人们宁愿为它粉身碎骨!但我可以告诉你,我不恨你,我恨弘毅,我恨云心,我恨这个世界。我还有什么还手之力!我已经缴械投降了。面对同一份爱情,竞争者的力量相差悬殊!而我正是不自量力的那一个!这是注定的。你知道吗?我们订婚的时候,我的家人是不允许的。我隐瞒了这些。我的父亲说,你是搞不定她的。我差点和父亲吵架。现在看来,的确如此!的确如此!你玩弄了我,你玩弄了我。愤怒又有什么用。你走吧。明天你走吧。我再也不想见到你了。” “别说了,别说了。”呈叶一边哭着一边拉着韩武的胳膊,但他发了疯似的大声吼叫着。 第二天,呈叶醒来的时候,已是中午。韩武已经不见了。他昨晚睡的地板。她收拾了东西,准备去找弘毅。至于以后怎么办,以后再说。 昨天夜里,弘毅陷入了深深地自责。夜深了,云心的床铺空空。他心情烦躁,在阳台趴着。杨树的树枝越过黑暗向他伸出手来,路灯下的主道陷入了沉睡。他感到背后有人拍他一下,回头一看,是李恒。“你怎么在学校?好久没有看到你了。”弘毅说。“今天来见了个老熟人。你怎么了,愁眉苦脸的样子。”李恒往嘴里塞了一根烟,给弘毅也递了一根。“都说烟能消愁,这是真的假的?”“保管有用。” “感情又出岔子了?”弘毅呛了一口烟,李恒笑着问。 “我一个朋友来找我,她说她爱我。”这次轮到李恒呛了一口烟。 “说来听听。”李恒马上来了兴趣。 “我们之前相爱过。后来三四年没有见面。” “你忘了她吗?” “没有。我觉得自己已经不爱她了。” “可是,现在你又觉得你似乎还爱着她,”李恒嘿嘿一笑,“我说的没错吧。” “其实更多的是怀念那段时光吧,我觉得,”弘毅说,“不过,我觉得这件事情挺麻烦的。因为她已经有了自己的生活。她订婚了。” “哦,听起来倒挺有趣的。”李恒故意说道。 “今天下午,她又来了。她说她要离开他。” “我的乖乖。” “我拦不住她。这是个麻烦。” “你如果不爱她的话,打发她走人。这儿可不是她胡闹的地儿。” “我不知道怎么赶她走。” “哦,我算是听明白了。你碰到一个难缠的女人,你们曾经有过一段感情,你现在大抵对她没有感觉了,她却还爱着你;她原本有自己还算幸福的生活,现在却要铤而走险,什么道德什么伦理统统不要了。这真是个危险的女人,她缠上你就会没完没了。到时候你和她一团糟,也就是你经常写的‘悲剧’,没有别的,你被毁了。唉,你知道吗,你最大的缺点是什么吗?” “是什么?” “就是心太软了。你不想说狠话,怕伤了大家和气,不是吗,可是,这的确是要撕破脸皮的事情。你想想,就这样拖着大家都不会有什么结果的。你叫我想起了绫仓伯爵,多么要紧的事儿在他看来都是无关紧要的,凡事到了一定程度,总有人按捺不住替自己插手。你得赶紧跟她扯清关系。” 弘毅感觉自己清醒了许多。 “女人的拿手好戏就是把你缠住,那你可别想脱身了。她们的诡计可多着呢,现在是你最好的时机。” 烟雾缭绕中,弘毅露出了疲惫的眼神,重重地叹了一口气。 第五十二章-5 “你和田木怎么样了?” “老样子。不过她要走了。她马上要出国。” “你仔细想想,你爱田木还是爱那个女的?”李恒说,“我猜你已经问过自己这个问题了。那时候,没有想明白的话,现在再仔细想想。你得拿定主意。” 醒来的时候,阳光已经在他的脸上漫步。刚做的梦还在他昏沉的脑海里沉浮,他想去抓住它们,它们却像雾霭一样在意识的光线下渐渐瓦解了,或许他的确抓住了其中的一个残片——这是关于田木的梦。当现实初露峥嵘,梦幻也慢慢显露出其与众不同的一面。现实的岛屿渐渐清晰起来,而梦幻则属于环绕这座孤岛的海洋。梦里,我们好比坠入了水中,在那里饱受加倍的情绪反应。两者的区别就在于从一扇门走到另一扇门的距离,这是留给我们辨析梦幻和现实的走廊。他记起来两件事情,田木今天来图书馆收拾东西,呈叶昨晚告诉他今天她也回来找他。 不一会儿,他赶到了图书馆。时间还早,才八九点钟。田木每日起得很早,五点就起床了。一等图书馆开门,她就进来了。弘毅进来的时候,她已经收拾好了。看得出来,她在等他。其实也没有好收拾的。田木过的精致的生活要求她保持良好的习惯,她绝不会与一团糟糕为伴。 “时间过得真快。”田木把手搭在一个粉红色的盒子上,露出一丝微笑。 也许在这段时间里,他们的确建立了友谊呢。弘毅心想。“是啊。” “我们还会是朋友吗?”田木问。 这句话叫弘毅觉得一阵苦涩。为什么分别的时候大家都喜欢这么问。好像这就能挽留友情一样。一个意识提醒弘毅,你和她以后或许再也不会见面了。但这个声音那么微弱,以至于弘毅几乎忘记了这个事实。就好像以前的生活是一张大大的纸片,现在终于写满了字,无从下笔,但某种习惯叫弘毅产生错觉,好似纸片还有空白,因为感情还没有表达完,故事也还没有结束。一条绵延的溪流总不能说断就断,弘毅正是因为感到这种延续感而不至于徒然悲伤。 “我告诉你一个秘密。” “什么秘密?” “我曾经说过我拥有过爱情,但我受伤了。你认识我曾经爱得那个人。” “谁?” “李恒。” 弘毅吃了一惊。觉得心烦意乱。李恒常常问他田木的事情,那个口气就好像在询问一个老朋友,可是他从来没有发觉。他也从没有显露出过分的关心,即使知道了弘毅爱着田木,他甚至也没有说出旁的话。弘毅感到百味陈杂,叹了一口气。这个秘密的重量太大,以至于他倒没有感受到它的重量。这种感觉就好像,有人递给他一根冰棒,他咬了一口,问道这是什么,那人说,这是冰棒,他才感觉舌头冰冷。他不知该说什么。这种被欺骗了的感觉就好像自己被耍了一样。不过,他已经麻木了。这个秘密像只大黄蜂,狠狠地刺了他一针,痛苦使他麻痹了。 “昨天我们聊了几句。我们已经差不多有三四年没有说话了。”田木说。弘毅这才明白了李恒话里老熟人指的是谁了。 “其实,也没什么好说的。谁愿意再提起那段往事?李恒说,那是瓶老酒,放的时间越长,劲道越大。也许是那样的——对于他来说。可对我来说,那就是一个日记本,我已经烧掉了它。我不再去想过去了。当然,我昨天还是哭了。” 弘毅看到田木眼里的水滴。她可从没为我这么伤心过,他心想。 他们陷入了一阵沉默。 空气很安静。能听见风的声音。阳光在窗外慢慢地爬。那只经常陪伴他们的小黄猫俨然一本正经地跳上了旁边的桌子,瞪着珍珠似的眼珠看着他们。 “瞧,这只猫儿多可爱。”弘毅想缓解一下气氛。 “还有一件事情。”田木撩拨了一下头发,雪白的额头一闪而过又藏进了棕红色的发浪里。 弘毅等待着。 “我有男朋友了。” 弘毅感到自己向后颤抖了一下,椅子发出了咯吱的响声。小黄猫适时地喵叫了一声。弘毅感到自己脑海嗡嗡响个不停,好似一个炸弹投掷之后的余响。“你说什么?”他几乎脱口而出。如果不是田木就在他面前,他能马上哭起来。但是他必须强装镇定,至少应该送上真挚的祝福。但他已经服下了痛苦的药丸,黑色的苦痛在他的心里不断扩散,使他忍不住要大叫一声。他甚至感觉眼前黑了起来。但是耳畔的声音却似乎格外清晰。有人推门进来了。坐下了。翻书的声音。他的精神一定蜷缩成了一团,在角落里啜泣。他忍不住流下泪来。他噘着嘴,看上去好似老态龙钟,失魂落魄,驼着背。痛苦向着全身蔓延起来。 “他是谁?”弘毅也不知道谁问了这么一句。 “他是一个演员。” “演员?” “我们在音乐会上认识的。” “你爱他吗?” “我不知道。” 弘毅摸着额头上的千沟万壑,没有再说话。 “他追了我一年,给我买花,买戒指,买包,买裙子。我并不缺那些东西。为什么答应他?我不知道。也许我心累了。这段时间,我在痛苦里煎熬着——为另一段爱情。我看不到希望。如果不能拥有精神上的爱情,那就选择庸俗的物质上的爱情吧。和他在一起会快乐吗?我不知道。他也要去韩国发展。也许吧。久长不了。我为珍贵的爱情等了那么长时间,最终还是向着廉价的爱情妥协了。也许,这没有办法。他也是一个极好的人,不应该被我这么拖着。爱情里,大家都迷失了。或许,谁也不知道自己到底爱着谁。那种真正美好的爱情属于奇迹,幸运的人得到了它,而我是不幸的。” 他能说点什么呢。他大概又说一些感谢的话,但他又分不清自己到底有没有开口。 “我们还会是朋友吗?”田木端着盒子走的时候,又问他。 他重重地点了点头。 第五十三章-1 田木已经走了。一种通向未来的痛苦慢慢伸出头来。阳光挤进来了窗户,窗帘被人拉了起来,屋里一刹那间变得刺眼起来。弘毅的手扶在额头上,他感到一种冷漠的、无情的、苦闷的压抑开始从四面八方袭来。他望着空空如也的桌子,他曾经挽留过她一次,这次再也无法挽留了。这就像一个从没存在过的故事一样。桌子会坐上新的主人,而故事也将永远埋藏在早已逝去且没有留下痕迹的昨天。他想象她还坐在那里,这还是像平素一样普通的一天。她会笑,不,她会很安静地坐在那里,哦,这时他才想起来他从没注意过她在看什么书。他有时候眼睛一眨不眨地看着她的侧脸,她毫不在意地继续看书。她是那么美,简直一天一个模样。她自然是知晓的。有时候她会把自己的脸隐藏在棕红色的发浪之中,这样弘毅只能看见一个尖尖的鼻子。他们并不经常说话。其实,每天弘毅都会准备很多话题。但只要一见到她,他就对自己这些插科打诨的话失去了信心,他觉得她一定不会感兴趣的。事实上,后来他很少再向她提及自己的作品,他看得出来,她不喜欢他像个推销员一样逼迫她赞赏他的文章。他大概也忘了自己是个作家。爱情既然可以施加魔力,也可以褪减魔力。他差不多变成了一个极其普通的人,因为文学不再能给他增加什么多余的力量。他抚摸着她的桌子。桌子是普通的桌子,是那种容易叫人安静下来的红木材。但这张桌子表征着另外一些珍贵的东西,当然这也只是对他而言,对于别人,那并不能代表什么。回忆之洪眼看就要漫过堤岸,一泻而下的将是往昔之河。她也拥有这条河,却和自己并不相同。她并不在意这条河。 他心烦意乱地呼吸着,感觉每一声呼吸都是一次叹息。忧愁的砝码不断累积,很快要使他自控的天平倾斜。他沿着这条路走了下来,终于发现前方再也没有路了,也不会有什么迂回之法,对于这种结果他是束手无策的。他意识到了自己的渺小和悲哀,叹气连连。回忆还触手可得,好似昨天依旧如前,不过它们被封存起来了,变成了一种若有若无的气流,这层梦幻笼罩着的不过是他对田木的依恋和无可奈何。每当一个记忆碎片变成幻影与这张桌子结合,马上被他要去触碰的手击碎,况且即使记忆从此刻开始割断了,但感情还在延续,仿佛记忆是身体,而感情是灵魂,如今只剩下灵魂在寻找失落的身体。那时的日子那么相似,却又不尽然相同。爱情变幻莫测,有时候他甚至认为自己已经不爱她了,就像不停喝蜂蜜的人很快品尝不出它的甜味来了,而今爱情远去了,他一下子就尝到苦涩了。他陪着她的时候,他的爱情就像一朵祥云总是绕着她,他为这种退而求其次的爱情感到欣慰——尽管另一颗心灵并没有发出回响,但他陪在这颗心灵旁边,也算是个安慰。而现在,她不在了,他的爱情并没有随她远去,却依旧紧紧地蜷缩在内心之中,仿佛受伤的不是他的心灵,而是这段难以磨灭的爱情本身。他怎么会傻到认为自己不爱她呢。爱情里,错觉总是想误导他。 此时此刻,他觉得自己承受着千情万绪的打击。痛苦只是一方面的。他觉得自己坠入了一张大网之中。田木的离去带给他的痛苦并不是一下子达到巅峰的。他在想,她和李恒到底发生了什么。这让他觉得田木的美残缺了一块,而他正是把这份残缺的美当做完美的。在他遇到田木之前,她的生活是怎样的?他嫉妒了起来,有人曾经得到过她的爱,而且这个人是他的好友。他们拥有过那璀璨如宝石般的爱情——那不正是他日日夜夜希冀的快乐之源吗——这才是得以在岁月中永恒闪耀的东西,他与田木可怜的回忆因此显得不名一文。他们的爱情是真金璞玉,那段时光可称得上流金岁月。而自己和田木的过去——土鸡瓦狗——他只能这么说。爱情之巅有一道宣证永恒存在的圣光,李恒和田木曾沐浴在这道光下轻歌曼舞,而他只是在山腰遥遥望着这道光辉,以无比尊崇的心灵敬献了自己心悦诚服之意。他所拥有的可怜的回忆变得惨淡了起来。也许田木从来没有把他放在眼里。他只是一个可悲的小角色。李恒描述过他们的爱情,不过他倒没有说出她的名字。如今,田木拨开云雾,叫这段感情重见天日。她为什么要告诉自己这些呢?是为了提醒他勿要把这段可怜的经历看得太重吗?还是对他的嘲讽?不,她可不会嘲讽他。假如他承认这段爱情,可她所说的现在的这段感情又算得上什么呢。她的意思是,他已经认识她一年了。她甚至坦言自己可能不爱他,但爱情就是这么奇妙,不是吗?他不过是为爱情献身的千万人中的一个。他是谁呢。哦,一个演员。这段爱情会不会只是他的表演呢。他会不会是一个花花公子呢。到了韩国,她是否就要被可怜地抛弃呢。 胡思乱想像一根棍子把他心中的痛苦化开了,他这才意识到,那些都不是关键,关键的是他永远失去了她。他何必在乎别人呢,自己已经深陷悲伤的魔沼了。 有人走过来问,这儿有人吗。他指的正是田木坐过的桌子。他悲戚地摇摇头,用意识的扫帚把那种无形的桌子——代表着田木过去的灵魂——打扫干净,将残屑收藏了起来。“坐吧。”他指着那个焕然一新的桌子。从精神上,那只桌子已经和田木没有任何关系了。悲伤催他起身,离开这个地方。小黄猫竟也从桌子上跳了下来,默默地跟着他。 “你又懂什么呢?”弘毅看着它说。它喵喵地叫着,仰起头看着他。 第五十三章-2 夏日的阳光明净,把邮苑照得亮堂堂的。呈现在弘毅面前的仿佛是邮苑的内心世界。他走到了那棵杨树前。那天晚上,他在路对面看到了最美的田木。她正站在他现在站的位置上。那天她那么温柔,不像平素那样冰冷。街灯、晚风、月光、迷人的微笑、飘柔的长发、关切的目光、一半映在阴影中美丽的脸庞、眼中的快乐、舞鞋、优雅……这副画卷永恒在伫立在此地,催生了他的浪漫主义情结——那一刻,他简直忘掉了自己,痴痴呆呆地望着她。是她先打的招呼,她仿佛是从黑暗中蹦出来的精灵,把低头沉思的他唤醒了,他还寻找一番,才发现最令人愉快的她正站在对面。这条柏油路的宽度恰到好处,叫他从那个角度欣赏到她另一面的美。如果他的头脑中只能储存一幅爱的画面,那一定是这幅画面。在那一刻,他觉得她是爱他的。无论是从爱情的角度,还是从美学角度,他都被深深地感动了。白炽的阳光穿透了这个空间,但怎么也夺不走那幅画面。他感到什么从脸上滚落了下来,哦,是泪水。他一直捉摸不透的爱的形状也因此显露了出来,正是田木的样子。爱和爱人是重合的。他想,田木在邮苑留下了多少身影啊,他会爱上她走过的每一寸土地。 他把伤心写在脸上,悲伤好像他的影子默默跟着他。一旦一种感情溢满心间,就不会给旁的感情留下余地。他想象着那个演员的模样。风流倜傥抑或高大英俊?举止优雅宛如绅士?申请缱绻像个诗人?他悲痛万分地叹息道,美丽的爱情从来都是留给吕西安的,卡莫西多只能躲得远远的。他要这个夺走了他的田木的人赋予最俊美的容颜,最美好的身姿,最纯洁的心灵,最高尚的智慧,最深邃的思想,最博大的胸怀,最坚强的意志,最炽热的感情,最高雅的志趣——只有这样才配得上最优雅、最高贵、最美丽、最纯粹、最善良、最完美的田木——他正是努力使自己成为这样一个人。他到底是什么样的人?他会不会贬低她的美?他会不会玷污她的美?一想到这份天真无邪的美好落入他人之手,他就心痛起来,就好像一件稀世奇珍落入了平庸的收藏家之手。这是难以忍受的!从来,他也没有得到这份珍宝,但她近在眼前,给予了他无穷的力量。他就像一个守护神兽,不声不吭地甘愿为这份美丽付出漫长岁月的忠心。可是她走了,带着爱情的签证走了。想到此,他又叹了一口气,无论遇见谁,最终她还是会献上这份美——或许她本身并没有发现这份美。他感到自己受到了无情的鞭打,荆棘状的铁锁紧紧地缠绕着他,不断地箍紧,他流血了,痛苦不堪。 他感到自己一下子老了十岁——他这才意识到他的年龄的确比朋友们都大,尽量他常常把自己看作手握青春韶华的少年,但朋友们也许并不这样认为——才走了几步路,他就感觉身心不支。初晨的阳光中摇摇晃晃,微风仿佛把道路两旁的大树都吹歪了,柏油路颤颤巍巍好似喝醉了一般,高楼也仿佛弯下了腰。出了校门——恍惚中一瞥,他已经站在门外了——校卫冷冷地眄了他一眼,把他当成了闲杂人等。他又恍然走了几步,不知不觉上了一辆公交——乘务员叫他刷卡时,他才发现——车上人不多,他找了一个地儿坐下了。 冬青、树、限速牌、高墙、围栏、窄门、车辆、高楼、阳台、立交桥、广告牌、路灯、花园、水池、人工湖、绿色的小河、成片的绿树、几朵祥云、书店、宾馆、商城、电影院、留下一条白线的飞机、熙熙攘攘的天桥、停滞不前的车流、密密麻麻摆在路边的铁壳、渐渐从地面和内心深处慢慢升起的热浪……这构成了这座城市生活的一角,如今它们好像也染上了悲伤,让每个人心中都充满了悲戚、失望和苦痛,这伤悲之河流过每条街道,把人们淹没在其中,处在高处的人们也没有幸免其难,因为这是一条心灵上的河流。公交车走走停停,阳光照得铁皮发烫,头发简直像燃烧起来了一样。弘毅枕着窗边以一种难看的姿势睡着了。阳光正洒在他的脸上,他的皱纹、胡子、头发越发显得乱糟糟。这是一张沧桑的脸,苦痛写在每个器官上。他睡着了。痛苦也钻入了他的梦境。 “你别走!”他绝望地喊道。 “你不是说不爱我吗?你不是怀疑这份爱吗?你不是爱的是那份美,而不是我吗?”她扔下了一块闪闪发光的东西,那是美,这份美和她分离无损于她,那份美却慢慢熄灭了。 “不,我爱的是你!”他哭得泪流成河。她却那般无情。难道无情和冷漠总是与爱情结伴同行吗。 “你爱我?你是以全部身心、全部灵魂爱我的吗?”她问道。 “是的!是的!理应如此!理应如此!” “你发誓?” “我发誓。” 她笑了起来。 “你隐藏了一个天大的秘密,你难道以为我不知道吗?” “我没有秘密。在你面前,我没有秘密。” “抵赖吧。抵赖吧。你难道以为不知道你是‘冯谦’?” “啊……这个吗……这并不重要。” “那你告诉我,在你看来,爱情和文学那个更重要?” 他犹豫不决。 “说啊!你说啊!” 他张开双手,不断地改口。 “说啊!你说啊!” “爱情!爱情!” “也许你早告诉这个秘密,我就不会走!” “是吗?是这样的吗?果真是这样的吗?” “我是说也许!” 第五十三章-3 他泄气了。他的心脏好似被插了一刀。 “我不是故意要隐瞒的。”他张开双手挽留着。 “这是因为骄傲,不是吗?这是因为愚蠢的自负,不是吗?这是因为你把文学放在更高的位置,不是吗?生活是生活,文学是文学,不是吗?而爱情只能在低俗的生活中发生,不是吗?一旦涉及到文学,它就会变得崇高,不是吗?” 他痛苦地留下了泪水,他无力反驳她口中的事实。 “你知道吗?自从你走上了作家这条道路,你已经背负了一个魔咒。” “什么魔咒?” “你了解爱情,你是爱情的哲学家,你越了解爱情,你越不会得到她。” “为什么会这样!”他大叫了一声。 车子转过一个弯,阳光扇了他一巴掌,脸颊火辣辣的,弘毅醒了过来。心中的郁愁千结,怅然到处生根,他小小的庭院再也容不下这么多野蛮生长的痛苦之花树。他像一个吃多了痛苦的人,肚子胀痛了起来。已经过了多少站,他心里完全没数。在他心里倒是有一辆列车,他不停地靠站,这是以痛苦为计量的。他完全陷入了悲伤为他划定的区域之内。窗外老是闪过田木的脸,而每一幅画面都会勾起他的一滴泪水。有的乘客发现了他的悲伤,但是他们也没有去安慰他。说实在的,这里谁没有天大的苦痛呢。大家只是憋着而已,过了这一站,还有下一站。 弘毅恍恍惚惚地坐到了终点站,糊里糊涂地跟着几位乘客下了车。他们去了地铁站。他也跟在后面。也许要靠这种方式来化解痛苦,把痛苦的粉末撒到所经之地,这样心怀里的就会显得稀薄一些。下了电梯,穿过长长的通道,他跟着人流上了一辆。不知不觉,他已经穿越了京城的一大片地域,刚开始他在这座城市的地表上,现在又在地下。一旦痛苦的子弹洞穿了理智的防线,它就会驱使灵魂走向恍惚,而意识所认同的这个规律下的世界便开始坍塌,以便达到自己梦寐以求的被无边虚幻萦绕的生活——快乐是不值一提的,痛苦只是诱饵。看吧,人类的感情中,号称最理性的痛苦也会走上歧路,从而忘记自己是本该痛苦的。弘毅觉得自己在抽泣,颤抖,他不断地舔着干裂的嘴唇,他咳得咬死,不停地咳嗽着——连身体也来配合他灵魂的巨大煎熬。身体上的痛苦看似加剧了这份痛苦,就像往苦涩的药剂中再加入黄连、木通,未必尝起来更苦,相反心灵有了痛苦的陪伴。 地铁窗户的玻璃像一面黑色的镜子,映照着他的脸。他看上去像一个老人,皱着眉头,目光惆怅,像那些刚刚失去了整个人生的人。车厢里的人显得那般快乐。穿着笔挺西装的中年男子一只胳膊上挂着公文包,一边打电话,一边来回扫视周遭的乘客。从他的嘴里蹦出的天文数字都是成功和财富的象征,引起了不少人的注意。一位刚上车的女郎,红妆艳丽,穿着一身粉色的连衣裙,棕色长发波浪般起伏,她的脸深深地隐藏在浪涛之中,吸引了很多目光。青年们带着耳机,隔着手机屏幕纵览世界。中年的市民闭目养神,定气神闲。带着孩子的母亲不停地在孩子的额头上亲吻,而孩子安静地躺在母亲的怀里。不远处传来音乐声,大家纷纷把身体挪动了起来,一个身体短小的侏儒在四处讨钱。他穿着厚厚的衣服,里一层外一层,好似怕冷似的。一只厚厚的帽子歪歪斜斜地戴在他的头上,恰好遮住他的眼睛。衣服倒不算肮脏,但这样的装扮总叫人觉得他像个小丑。当他把手伸到两个年轻人面前,说道,“可怜可怜我吧,献份爱心吧。”两个年轻人笑了。他腰间缠着的古旧的播放器里传来上个世纪的流行曲,这算是他“才艺”的表演。他盘腿坐在地上,一只手端着一个生锈的铁盒,一只手撑着身体挪动着。“装模作样。”有人说。“小心别让他听见。”“哈,他装的就是个聋子。”那一瞬间,讨钱的抬起了头,两只眼睛中射出两只毒箭,把自己对整个社会和命运的憎恨与厌恶都表达在目光之中了。接着,他又低下了头,向前蠕动着。再拥挤的地方总会腾出一片地方供他穿过,接着大家把目光转向别处。他爬到了弘毅的面前。弘毅掏出一张一百元。讨钱的大家倒是经常见,但接济他们的怎么也找不到。同一车厢的人都盯着他看。“他是一个骗子。”坐在对面的母亲说道。这讨钱的投出恶毒地一瞥,吓得孩子叫道,“看!看他的眼睛,像一个魔鬼!”讨钱的连忙对弘毅说了三声谢谢,继续向前爬动。“你被骗了!”大家都这么说。 他麻木了。他宁愿放纵自己的身心去别处,也不愿去回忆他与田木过去的时光。只听到,他的意识之门外接连不断的敲门声,痛苦裹着回忆回来了。他选择逃避。就像一个晕车的人忍着恶心,他终究是要呕吐出来的。仿佛有人割裂了他的后脑勺,他几乎叫了一声,像是晕了过去。他想起初见田木的时候,纳斯塔西亚窜出了他的意识。他从田木的脸上没有看到纳斯塔西亚——他向来同情她的命运——的不幸,但这并不妨碍他一下子认定她。那么自己又扮演着谁的角色呢。梅诗金公爵吗?绝不是这样的。在他仔细回想时,他发现他差不多是一下子爱上田木的——不——爱上了有着纳斯塔西亚外表的田木,可是慢慢地他发现,她们判若两人,但纳斯塔西亚已经金蝉脱壳,只留下他对田木的爱。爱情对他玩了一个诡计。 第五十三章-4 那时候,田木多么叫人欢喜啊。他整天想见到她。他总是迫不及待地去见她。而她就像永恒的塑像一样雕刻着沉静、典雅和清新的气质,等待着他。刚开始,他不断地给她欣赏自己的文章——他是自私的,他以为这些文章会打动她的心。她或许压根就不想看。每天早晨,万籁俱寂,图书馆里空空荡荡,只有他和田木两个人静悄悄地坐在一旁,谁也不说话,好像他们也变成了这寂静的一部分。他认为这些最幸福的独处已经体现了爱情之真谛的一隅。他感到自己既紧张又安静,快乐的躁动与平淡的宁静一起翩翩起舞。何必说些什么呢。他那么爱她,任谁都看得出来。那时候,许多窗帘还拉着,房间里开着灯却并不炽亮,空气里氤氲着某种味道,叫人觉得很舒心。偌大的屋子里,摆着多少书卷,呵,这是一个神圣的地方。而他们,也静静的、默默地融入到这片纯粹之中。有一段时间,他来得比她还早。因为他要早早地把自己的文章写下来,拿给她看。他的字写得遒劲有力,写时一笔一划,通篇浑然一体,气势稳健。田木似乎并没有特别认真地阅读,因为他马上就把这些稿纸夹进了自己的书里。不过,这对弘毅来说,是一个神圣而庄严的过程。文学,是他握在手中的珍宝;爱情,是他予以交换的珍宝。他觉得自己写得不够好,就更努力地构思作品。有一天,当他献上自己最心爱的文章时,田木并没有去欣赏她,而是直接把它夹到了书里。“为什么要送我这些文章呢?”她问道。“这……我……”弘毅结结巴巴地没能把自己心里想的说出来。“以后,你不用把送我这些文章了。你看,多浪费时间。”弘毅感觉她关上了一扇门,叫他以后隔着门和她讲话。“那么珍贵的文章!”弘毅心里想,“那是我思想的至宝!”他感觉自己就像卞和一样,要把璞玉献给心爱的人却被她拒绝。弘毅把田木的拒绝归咎于自己的无才。以后的日子仿佛就会少了很多乐趣。哪怕她随随便便翻几下,他也会得到安慰。唉!那些文章后来去哪儿呢。他看的很珍重的东西,田木并不珍惜。或许那些思想的结晶早早进了垃圾桶了吧。 他同样为失去的爱情和思想感到伤悲。他苦笑了一声,问自己为什么自己曾经认为他已不再爱她了呢。而现在,一旦爱情的希望燃为灰烬,他多么想把这些飞扬的温暖的灰尘也握在手里啊。哦,有一段时间,他觉得她普通极了。现在他骂自己是个傻子,怎么能贬低她的美呢。他的眼前闪现出她的模样来。棕红色的头发时直时卷,把她美丽如雪的额头掩映了一半,弯弯的眉毛像是雪地里的两只脚印,她一边的头发撩得很高,几乎可以看见发根,她的额头轻轻地伏起,显得好似在皱眉,弯弯的眼睛在凝望着什么,鼻翼开始初露峥嵘,她小巧的鼻尖有一块微微的凸起,上面闪着光芒。雕塑家常说,鼻子是面庞的最主要的特征,因为人们第一眼往往只看见鼻子。她两只手捂在脸上,也许是因为冷,微红从她的手边蔓延了出现。她的嘴唇微微张开着,两只虎牙影影绰绰。她在笑,又像皱着眉头。被隐没的下巴给这份美丽划上了句号。这一个个象征着美的元素在她的脸上互不想让的竞争,努力让自己处在最显眼的位置,虽然它们同处于优雅的河流,但总想先行一步以让外人欣赏到她的美。这最终的结果定格在此刻她的脸上,这不是美的灵机一动,而是千琢万磨。一部分的怡然像雾霭一样萦绕在她的脸颊上,另一份美好的希冀叫她的嘴唇闪闪发光,艺术元素最完美的融合叫她此时显得神采奕奕。一个天生的标致的美人儿。一部分发浪起起伏伏,在她紫色的柔软的棉绒衣外奔腾,而她两只突然捂在脸上的双手仿佛誓要打破这幅静态的诗意,一下子把这份叫人忌惮的美延拓到了思想无限远处。这是冬天的一天,她突然看到窗外的雪,一下子转头过来,冲着弘毅做出这个动作。他的心灵受到了撼动,一下子记住了这个画面。她和他谈起北京的雪。她说小时候,北京的雪很大。她和朋友们常常去滑雪。那个时候,她像个男孩子一样争强好胜,常常从雪坡上滚下来。这并不是贮存在他记忆中唯一的瞬间,那里有无数这样的画面,印证着她的美。他曾经做过思想斗争——关于他是否还爱她,他是否真的爱她——不过做出这些思考的初衷在于他想摆脱这份爱。哦,他想起了爱情中的痛苦——田木曾带给她多少痛苦啊,他曾在黑夜里的邮苑踽踽独行,被她不经意的冷漠和无情割破的伤口不时泛起阵痛,多少次他想离她而去,朋友们都看到了他的煎熬,但他从来没在心里数落过她一句,他最多恨起自己来——可是这和失去她的痛苦想比这算不得什么。痛苦包围了他,回忆的洪流源源不断地注入新的痛苦,以使他的精神之海不断咆哮。哪怕泪流干了,心还是痛不可忍。 他想起,有一天,田木问他,“你觉得我美吗?”弘毅口拙,不知道怎么回答。田木说,“要发觉一个女子美或不美,并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情。”弘毅问,“为什么?”田木说,“女人的美,美在容颜,美在肌肤,美在身体,美在姿态,美在神韵,美在举止,美在谈吐,美在心灵,美在思想。这几种美占得恰如其分,才是完美之身。但常人只看容颜、肌肤、身体,他们说,美人占了这几样,后者也囊括在内了。”弘毅不禁皱眉,“你在哪看的这些?”田木说,“在一个杂志上,什么杂志,记不得了。”她又继续说道,“但凡品鉴美女要仔细斟酌,绝非一眼之下可以分辨。譬如说,容颜、肌肤劣者,完全可以借着姿态、神韵、举止、谈吐予以修饰,或许盛于美貌女子。要探寻女子的美,也必须像历险一样越过丛林,拨开藤蔓,她们的美深深地隐藏在其中。任何一个女子,总是把自己最珍贵的美隐藏起来,她们所炫耀的,不过是她们愿意让人看到的美。”“这是什么意思?”弘毅问。“就是男子常常被女人的美所蒙骗。我常常见过那些美人儿顾影自怜,自我欣赏。但说到底,我觉得那些美虚假、肤浅。”“那应该怎么判断?”“心灵与思想。这是最深邃的东西。”“为什么要告诉我这些呢?”田木突然笑了起来,“我跟你开玩笑呢。上面说的,都是我自己编的。”弘毅也跟着笑了起来。“真的,不过我觉得说的蛮对的。我好讨厌那些浓妆艳抹的女人——你真正很难发现她们到底美不美。你以后可别找这样的女人啊。” 第五十三章-5 他跟着地铁,来来回回坐了几趟。他也不知道坐了几趟。途中尽是陌生人,他们通过和他的相逢、离别把他的悲伤重又带到了别处,但他内心深处还在源源不断地充溢着悲伤。好几次,他差点昏厥过去。有的好心人提醒他要不要去医院看看。可他要是告诉别人这病的根源在痛苦呢。他摇摇晃晃地走着,像个醉汉似的。一天没有吃东西了,但他浑然不觉。痛苦化作了他的双腿,带着他一步一步地向前走。吸进去的是新的痛苦,呼出来的是旧的痛苦。在恍惚中他乘着公交车、地铁在北京随意穿行,悲伤的轨迹交错纵横,慢慢编织了一张大网留在了他的身后。出了地铁站,天已经黑了。可悲伤的时钟还在不紧不慢地走着。在悲伤的国度里,时间是永恒的。茫茫的夜色笼罩在城市的边缘,就像无边无际的忧愁,每当快乐的光辉减少一分,悲伤的昏暗就会浓重一分。缥缈的远山连接着苍穹,露出模糊的身影。街灯黯淡的灯光点燃了另一份孤寂,叫悠长的街道变得萧然枯索。弘毅这才发现,他已经到了市郊。他就像一个患了剧烈咳嗽的人,每走一步就颤得胸痛、脑袋痛。从前,他觉得城市灯火掩映下的夜色很美,现在他品尝到孤凄的滋味。绕过一个低矮的树,他看到圆月正辉映高空,缓步上升。婵娟孤独而美丽,就像远去的田木,叫他可望不可即。他觉得自己平凡极了,而田木却像玉轮一样流光溢彩,高不可攀。他仰望着她,终于看清了他们之间的距离。月光点亮了他的泪水,叫它变成一颗珍珠。此时,田木又在哪里呢。她又会不会想起他呢。他想起以前见不到她的日日夜夜里,他的心好似着了火,渴望见到她,渴望和她说话。有时候,他急匆匆地去看了她一看,准备了满腹情话,到了她的跟前,却一个字也说不出来。在奔向她的路上,一切都是那么美好,那些情话显得既聪明又浪漫,若是见不到她他心潮难平,恨不得扑上去亲吻她的座子。若是见到了,她的安静总会像一场大雨一样扑灭他的热情。他总是压抑自己的情感,这个怀着炽热感情的大熔炉尽管盖得严严实实,却总会从中蹦出一些灼热的火星,这些火星常常使她惊叫,“一个人怎么可能怀有这么热烈的感情!”他最大的愿望就是和她一起散步。她从不应允。为什么非要一起散步呢,她总是这样问。弘毅觉得这是爱情的精髓所在,他常常想象他和她徐步前行,微风为伴,燕舞莺歌,这是多么惬意的一件事情啊。弘毅一直恳求她这么做。有一次她几乎都要答应了。可是弘毅又说了一句,“那会像情人一样。”田木马上退缩了,她“不想让他们看起来像情人一样”,她把弘毅当成亲爱的朋友。他好心痛,一方面为自己错失良机,一方面又为田木不愿意施舍她的爱情。这种伤心事儿可多着呢。 月光下,一个影子时走时停,像是失去了灵魂一般。他走进了一家小餐馆。餐馆外面支着烤肉架,摆着几张白桌子。几桌人喝得醉醺醺的,嘴里不停地称兄道弟,这个劝酒,那个推辞,声势很大。原来屋子里也坐满了人。挂在墙上的小风扇奋力地旋转着,可人们还是流着满头大汗。他们把背心掀到胸前,不停地叫唤着,有些人受不住了坐到了外边。老板一眼看出他失魂落魄,给他端来几瓶冰镇啤酒。看到他呼噜呼噜地直往下灌,老板又提了几瓶。他还没支声,一些烤串已经端了上来。他抓起烤串猛地咬了起来,好似那正是快要把他逼疯的痛苦,他要与它决一死战。他吃得泪流满面,汗水、泪水一起往他嘴里流出,他也顾不得这些,只觉得嘴里苦涩极了。他又流下泪来。旁人不知道他怎么了,不停地打量着他。他一定刚遭受了深深的不幸,这些秃了顶的中年人想道。他把头埋在桌子上出声地哭了起来,屋里原本有气无力的谈话声马上消失了,大家同情地看向他。他的样子大抵像一个跟入京为了梦想拼搏的年轻人,如今遭了挫折马上认为自己的梦想在现实面前都是些无稽之谈。他一把鼻涕一把泪的,叫人好不忍心。大家又开始了聊天。留下他一个人在角落里哭个不停。 夜深了,好心的店主见他睡着了,也没有叫醒了。等到田快亮了,店家又卖起了早餐。他付了钱,准备回学校。他醉了,走起路来腿脚像在画圈,有时向旁边一扭,好像随时都要跌倒。田木不断浮到他的面前。他有时哭,有时笑,简直是个疯子。即使他醉了,他还紧紧抓着一个现实——那就是田木离开了他。 公交车载着他的醉意和疲惫从郊区往城中驶去。他觉得车子是倒着开的。一阵眩晕和颠簸,他差点要吐了出来。早班车人并不拥挤,车里的晨光渐渐充盈,但他的清醒却随之消减。当意识醉了,痛苦似乎也醉了,这大概是人们渴望醉酒的原因。车子一路走走停停,让他的恍惚来回颠簸。他陷入了一种奇特的感受之中。麻痹的神经开始制造各种幻象。各种光怪陆离的画面不断从他的头脑中升起。他抬了一下脚,仿佛踩在了云端。田木就坐在他旁边。她马上又走了。她笑了。她哭了。她在翩翩起舞。她醉了。他的头不停地从窗边滑落,偶尔睁开眼,他也分不清哪些是现实哪些是幻想。心灵的痛苦转化为身体上的痛苦。他感到心脏像撕裂了一般,随时都能吐得出来。反胃叫他闻到了自己口中难闻的气味,极度恍惚中他依旧憎恨自己。头很重,他觉得自己差不多淹在水里了。到了一个站,上车的人很多。他们像疯了一样往上挤。有人嫌后面有人推他就骂了起来。他的眼皮不停的合上、睁开,他努力使自己保持清醒。他的后脑勺仿佛被人刨开,放了一块石头。他慢慢地什么也记不起来了。眼前田木的影子在不停的晃动,他伸出一只手去抓,渐渐地意识变成了一片黑色的海,把一切思想都吞噬了。他感到不那么痛苦了,但泪水还挂在脸上。但他常常猛然间皱起眼睛,咧起嘴,一副痛苦地要哭喊出来。有人认为他是一个疯子。他大概是吐了一次。有人在不停地咒骂他。他睁开眼睛,好像做了一场梦。他做了好多好多梦。梦境里那么漫长的画面实际上不过是现实的一两个刹那。他感觉嗓子眼好像被人塞进了一个煤炭,干裂得要死。千奇百怪的东西在他眼前直飞。在这些层出不穷的扑所迷离之中,他偶尔所能抓住的真实便是他的痛苦,这会叫他猛地抽搐一下。他觉得自己大概要死了。 又是一个长长的梦。梦醒时,他已经站在邮苑门口了。他摇摇晃晃地往里走。突然听到一声惊叫,紧接着一声撞击声,他的脑袋嗡嗡作响。好像有人被车撞了,他心想。他睁开眼睛,发现自己躺在了地上,身体哪个部位都疼,好多人围住了他,他想站起来,全然没有力气了。他听见一个男的说:“你为什么要碰方向盘!”一个女的惊叫了一声。她叫他想起了田木的声音。轰的一声,他坠入了一个黑洞。 通知:故事快要结束了,所以开始周更... 通知:故事快要结束了,所以开始周更... 第五十四章-1 老秦头回了趟家。他的病情愈发严重,大病小病一起发作。平日里他吃不下饭,肠胃上害了病,涨着一肚子水。不久前,他被摩托车撞了,所幸只是刮到小腿,现在满是疤痕,走路一瘸一拐。一到晚上就失眠,辗转反侧痛苦难耐。头痛、牙疼,他经受着百般折磨。在这种痛不欲生的生活下,他勉强写完了最后一部书。他又借了民生点钱。民生为他感到心疼。从医院出来,他看上去精神了一些。至少吃的下去饭了。“你还在等什么呢?秦兄。”民生总是担心老秦头的作品无法面世。老秦头听了,总是倔强地摇摇头。民生给老秦头介绍的地儿,人家也不让他呆了,但还是给他多付了半个月的工钱,算是给了民生面子。自从知道自己得了肺癌,他反而卸下一口气。他的一部分顾虑消失了——事实上正是这部分顾虑叫他度此一生的。最近的日子,他常常夜里披着衣服坐起来,望着天上的星星,回忆自己的一生。过去,他常常想人生的意义是什么。他把自己的答案写到了作品里。有一天晚上,灵光一闪,他感觉自己心灵上的痛苦消失了,只剩下了肉体上的痛苦。他的心灵亮堂了起来。令他忧心忡忡的事情变得轻松了起来。时日不多,他终于获得了久违的枯木逢春般的平静。 回到村上,他惊讶于村里的变化。他在村头碰见了云龙。不消几眼,云龙就看出老秦头气色大不如前。他小声问:“老哥,身体现在咋样了?”老秦头的脸上裂开一个笑容,好像干旱的土地上破开了一个口子,他说,“还能坚持。”“窑给推掉了?”老秦头问。“推了好久了。都住进新房了。”“不是说得等些天才能搬进去吗?”“也差不多了。”“这地皮准备干啥用?”“听说是要重新规划,搞大棚或者盖农家乐,反正不会闲着。”“你有没有听为民说剩下的我们几家咋解决?”“唉,你回来的正是时候。说是要推掉,不管你们同不同意。”“强拆?”“为民说,这是镇上的意思。”“我不相信,他敢动文辉家一块砖。”“那就不知道咧。”“明辉家的窑咋也没了?”“为民给了点好处呗。”“不过,为民确实说了,这几天就要推掉你和旺财家的窑。”“啥时候说的?”“前天大喇叭通知的。你要不问问吧。”从老池岸经过的时候,腾辉一伙儿都停下手里的牌看着他,他没有理睬,继续向前走。他感觉有些奇怪,不过没有注意。这叫他想起王娟走时这帮人的眼神。他与他们是格格不入的。一辈子也没打过几声招呼,现在也不必假惺惺地寒暄两句。他听见他们说着什么,听不太清,但似乎不是在打牌。 路过旺财家的时候,老秦头特意瞥了一眼。旺财家的大门紧闭。旁边的文辉家门口荒草丛生,铁门紧锁。再往前走,窑不见了,剩下一个个新立的小山坡。那不是风旗家嘛,他们家有两只窑,一只窑灌了水,后来在院里盘了一间柴房,全家六口人挤在一起。那不是昆明家嘛,他的父亲阴阳怪气的,给窑前筑起很多弯弯曲曲的篱墙,像一座迷宫一样。这些个窑洞,老秦头这一辈都是从父辈手里接过来的,就这样凭空消失了,还怪叫人难受的。左右两边的窑洞都清干净了,空阔的土地上只有他们三家的窑洞突兀地伫立着。文辉其实和他们并不是一伙的。他和旺财也背负着相同的命运。他往右边一瞧,想起了之前这儿的破窑洞旁边的土坡。有一天,建工他哥担着一笼粪正在下坡,坡塌了,他一下子栽了个倒根葱,腰折了。这也是个命苦的人啊,后来又害贫血,不到五十就病死了。老秦头往自家走,想起了过去的一些事情。倒塌的土堆里蕴含着大伙生活的影子,也叫它们变得不平凡起来。这儿是从前的石磨,那儿拴过骡子,这儿盘着猪圈,那儿曾是烤烟楼,这儿是碾麦子的场儿,那儿是堆苹果的土洞……这些他都记得一清二楚。如果说生活的痕迹不见了,只留下回忆,我们还能找到曾经的真实吗?老秦头感慨万千。在他的脑海里,这个窑洞升起了,那个窑洞倒塌了,而他们的主人不停映上他的脑海。他们的命运,他们父辈的命运,一同随着路两旁窑洞的倾塌变得沧桑起来。也许这其中藏着什么特别的意味呢,老秦头想。他还记得起来小时候的事情。大概他很小的时候,他被村里几个大孩子带到了他们家对面的山坡上。他们想欺负他,用一块糖把他骗来了。他的母亲找不到他,焦急地大声喊叫他的名字。母亲的声音吓跑了这些大孩子。他们没有给他吃糖,反而捉弄了他一番。母亲上来找他,大孩子藏了起来。等他站在家门口的时候,那些大孩子排成一队从坡下跑。他的母亲破口大骂。这些漆黑的奔跑的身影给他留下了深刻的印象。好多年过去了,他还常常在梦里见到这一幅画面,不过大孩子身后不再是果树,而是暗黑的恐怖森林。老秦头总算想起来他小时候总被人家欺负。有时候,他屈辱地流下泪流,谁也不告诉。不过,后来他渐渐忘了这些。方才他回想起了那座土坡,叫他的心痛了一下。前人在这条路旁生活了两三代,如今这些土质的建筑终于被时代的车轮碾碎。小时候,这条路坑坑洼洼,踮得脚生疼。谁要是摔在地上,简直就像咯在石头上一样。不是大家懒得去管这条路,而是一下雨,铺的石子就被冲走了,路重又变得坑坑洼洼。经过两三代人脚掌的夯实,路终于硬实了起来。推说了好多年的柏油路一直没有铺起来,也没人再催问了。现在,村民们离开了老地方,集中住在了村子的另一头,对它几乎也没什么感情了。 第五十四章-2 过去的生活方式以一种默默无闻的方式被终结了,这本身就有一种岁月的悲哀。老秦头的作品记录了这片土地上的生活,基于此,他总是觉得这片窑洞群所代表的生活还没有结束。他的脚步慢了下来。时代正是这样改变的。每个时代都有它的味道。他的父亲向他讲了祖父挖掘窑洞的过程,村民们把这视为一种胜利。那个时候,挖成了窑洞就意味着新生活的开启。而今红砖瓦房代替了它的表征。还没有察觉到这是什么吗?广大个体命运的集合构成了这个时代,而他不过也要为时代的湮灭和新生做出一些牺牲——假如他缅怀旧生活。这种庞大浩瀚的更替感风起云涌,不知不觉地置换了人们心中的生活观。群众无法抗拒这种力量,相反他们要借着这次洪流获得更多在以往浪潮中失去的进步。他的怀念并不是对单独的人或事,而是整个逝去岁月冉冉升起的物质上的和精神上的元素。他见证了这些元素的更替,但马上他要把它们带到坟墓中去。以往,时间消逝了,但物品保留了下来,后者象征着某种永恒;而现在物品也消逝了,这象征着整个时空的消亡——从感情上强行剥夺了过去确然的存在。蓬松的土,谁能从中看出什么意味呢?唯有把它们凝结成形才能叫人发现它的指征。他感到父辈的精神也随之消亡了。也许并不需要了。人们需要新的精神。但仔细想来,这二十几年,他的笔焕发了生机,这是村民赋予它的力量。生活变得美好了,不是吗。 差不多走进自家门前的时候,他想起几年前的一件事情。那天,他正蹲在门前抽烟。有个装扮入时的女人叫了他一声。她下了摩托,一个男人把摩托停在路边。“文澜,是你吗?”他却不大认得出给他施笑的女人了。女人介绍了自己,还埋怨他忘记了自己。老秦头终于想起来,她是年轻的时候向自己求过婚的同学。那时候,他也俊俏,说婚事的人不少。“你还住在这儿吗?”不由老秦头开口,破败古旧的家具就已经显露出他的生活了。王娟也在。“嫂子,您的生活一定很幸福快乐。”女人说。“为什么呢?”“因为文澜是一个乐观、幽默、有智慧的一个人。”这个评价叫王娟吃惊不小。女人离开了,王娟还一直问他,“你哪里幽默了呢?为什么给人家留下这样的印象?”他因此想起了王娟,不由得叹了一口气。 院里生满绿草,像是一片荒地。花了一下午的时候,他才慢慢腾腾地把草拔完。他翻出过去买的挂面,在电饭锅里煮了一把面。说完饭,躺在炕上晕晕沉沉地睡了起来。天麻麻黑的时候,已经七点多了。 为民来了,叫他准备搬家腾地方。他说自己没地方住。为民叫他自己想办法。他很想和为民吵一架,但还是忍住了。为民说起话来,一副大人教训小孩的模样。这便是他面对穷人的口吻。遇上明辉一伙,他又得笑又得把话说得漂亮。为民可没给他一点面子。他甚至威胁老秦头,要是不搬,推土机来了,就把他活埋在里面。老秦头软绵绵地答话,问有什么其他办法,毕竟他总不可能睡在荒地里。为民哼哼了几声,叫道,反正这事儿提前给你说了,这也不是他能拿得了主意的,都是上面的意思。为民走了,留他一人干瞪眼。他知道,为民很看不起他。村里人也都看不起他。他太窝囊了。他感到一种悲哀。如果在时代发展的脚步中,有些人没有跟上,要么他是最穷的人,要么他是刺头。要是前者,既没有斗争的勇气,也没有斗争的资本,只能沦为所谓发展的牺牲品。 夜色中的金门村不再像从前了。老村址差不多被夷为平地,满目疮痍。窑推到了,树被挖了,村里出现一个大坑。很多年前,村头两个老池子,到了夜里,总会传来蛙声、鸟叫声。人家都在门口乘凉。星空中有一条肉眼可辨的长河掠过,有时候还能看见流星。人们四处答话,像是画卷中的人物。再也不是如此了。老址这儿只剩下三家独户,像是被抛弃的。从前在山沟里有零星的人家,平原上的人家总是嘲笑他们像野人一样。而现在,住窑洞的仿佛成了被文明抛弃的人,是落后的象征。村子另一头灯火通明,正是新农村的集中地。用为民的话说,那是城镇化的一部分,而贫穷就应该被淘汰。难道砖瓦红墙就有嘲笑窑洞的资本吗?他们开始认为自己成为了崭新的一类人。这个夏天,显得残忍、悲哀。以前的生活难道不是这样的吗?大家总是看不起老秦头和旺财。只不过,现在好像大家真正划清了阵营,要将他们孤立起来。他们会有什么咸鱼翻身的机会吗?不会的。月亮露出微笑,也许她在怜悯众生。因为在她看来,无论人们多么幸福,他们还是在受苦。不是吗?其实这种对立是普遍,它总是出现在人性生长的地方。总有人得扮演悲剧的角色,他们是被淘汰的、被终结的人。也许有人会怀着遗憾,那不过是象征性的。一旦一种力量形成一种普遍的局势,与之相对的力量总是要消亡。看看金门村里射出的光线吧。好像两盏孤灯在抗衡千灯万盏——前者注定是要熄灭的。千灯万盏决定将怜悯留给自己,它们选择继续施于被孤立的人以冷眼,因为“可怜之人必有可恨之处。”在村里的土地上,老秦头和旺财家的灯光像两只眼睛,荒废的土地即是他们的脸。可惜,这两只眼睛也总是针锋相对的。这一夜,他们的命运如此明晰地绘在了金门村的土地上——他们孤灯难明!也许这块土地还是同情他们的,毕竟他们最终还要瘗骨于此。他们有着高尚的信仰,却无济于事。在这个物质横流的社会,精神力量似乎显得微不足道。这崇高的信仰和追求仿佛一件无价之宝,落到了穷困潦倒的他们手中,于是命运就不停地打击他们放弃希望。但他们就必须遭遇这些不幸、打击、厄运吗? 第五十四章-3 腾辉的家,正聚集了一群人。最近,他们正借着打牌的名义商量事情。反对村长的声音越来越大。不过,大家把话都窝在肚子里。为民被孤立了起来。他感觉大家对他的态度变好了一些,这是村民做出的假象。背地里,为民简直要被唾沫星淹没了。最近的事又叫大家彻底寒心。村民听说推倒窑洞国家会补助拆迁费,差不多一万块钱。可这事儿,为民压根就没提。有人与为民当面对质,为民支支吾吾说镇上没有这个政策。当为民知道这消息是从镇上漏出来之后,马上反驳村上反对的意见,说没有这事儿。果然,镇上也改口了。要扳倒为民,并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情。他的表亲在县里担任要职。要干成这件事并不容易,况且人多口杂,一旦为民收买一些人,证据反而对他们不利。好在为民差不多得罪了全村人。 “材料收集的怎么样?”腾辉问东来。 “有几家没给材料。” “谁负责的这几家?” “昆明。” “昆明,怎么回事?为民给了这几家好处还是怎么的?” 昆明走了过来,说:“这不就是明儿老伯那几家吗?都听老汉话行事。” “咋?老汉想不清这道理?白活了一辈子!”腾辉说。 “明儿伯当了一辈子好好先生,不愿意冒险。他觉得这事儿咱们没把握。” “老汉不看新闻么?打虎打苍蝇,全国都在行动。全村人拍死一个苍蝇——咱用的合法的手段——难道做不到。那就叫苍蝇继续吸血去好了。” “明儿伯就是怕万一咱输了,这以后没法在村里呆了。面子上也过不去。” “得,得。你可别信了老汉的邪。老汉想的比你清楚多了。看着吧,老汉就是想等到最后时刻入伙。你这样给老汉说吧,你就说,‘你要是不加入,以后为民做赔偿绝不把你们这几家算进去。’” “其实也不差这几家。”昆明似乎觉得有些为难。 “照辉哥说的办吧。成天啥事也办不好。”东来脸色不悦,皱眉说道。 “都过来,都过来。”腾辉叫一伙人聚过来。 “看吧,”腾辉拿起东来手边的一沓纸,说道,“出了明儿老汉那几家,村里其他人户主都把对为民的意见写了。对,咱得公正。人家想说些好话,咱不能让人家憋着。毕竟,哼,为民还是为我们村做了那么一丁点儿实事的嘛。户主这都画押了嘛,我想这应该都是实话。这叫啥?证据。还有,”腾辉叫东来拿出一些欠条,发票,“这也是证据。为民欠了我们多少钱,咱可能算得一清二楚。还有退耕还林、拆迁费这些大钱,还没算进去。我觉得,咱还应该再收集一些材料。” “什么材料?你说,腾辉。大家听你的。” “听你的。” “一份请愿书。” “怎么写。” “首先,咱把这些个户主的材料整理一下,汇编成一段话——这肯定是讨伐为民的,不用说。然后,咱让村里所有人按手印。你们想想,这些话,可不是咱编的,这是大家的意义。再说了,村里所有人都反对的人还能继续干村长?不可能。这张大纸就是拿到金门市去,他也得认。人民的名义,谁敢不说句公道话。我想,领导看了,起码得落泪吧。这个年代,还有被这么压迫的农民!” “就应该这样办!” “就应该这么办!” “咱们应该把这些材料拿到镇上去吗?”有人问。 腾辉笑出声来。“你要是觉得镇上能干实事,旺财跑了两三年能白跑?” “那咱得去金门县告他一状?” “这是一件大事。咱甚至得和县长聊上一聊。非常时期,非常手段。咱要一击致命,不能叫为民有反应时间和翻身机会。当然,能上县新闻最好。我就不信,包庇他的手能有天那么大!” “材料要到,人也要到!”腾辉补充了一句。 “我们什么时候出发?” “不急,听我指挥。” 等村民散去,腾辉心潮难平,连抽几根烟在屋里来回转圈。突然,他从柜子里拿出两包好烟,关了灯,在门口打量了一下,锁上了门。腾辉绕了很远,敲开了为民家的门。为民开门的时候,腾辉特意向远处瞅了几眼。 进了屋,腾辉掏出一包烟让为民拿着。“最近挺好的啊。”腾辉笑着说。“烦的很啊。”为民说。“咋的啦?这不,新农村工作做得挺好的吗。下一届,大家还选你。”“嘿,你可别说。村民心里鬼的很。办了实事不得好的事情多了去了。而且,棘手的很哪。”腾辉透过眼圈看为民,他分明是嘴上喊愁,心里偷乐。“今天还被旺财骂了一通。”为民说。“得了。你肯定也骂人家了。”“嘿,你还真说对了。我见他就来气。你说写了一辈子文章,有个球用。混得比哪一家都惨。桂香是个好媳妇——早应该跑了去,学人家王娟,现在吃得多开。生了一个儿子,还是个智障。这家就没啥聪明人。种地种不好,念书好好的回家种地,他母亲也是脑子少了一根筋,叫儿陪她。不过,要我说,就算旺财呆在城里,一辈子也混不来啥出息。命该如此!已经写好了。你看,我给他说了,过两天推倒窑洞。还没等我说完,把我骂了一通。说什么就是死也要死在窑里。真是可笑。我说挖掘机、推土机可没有感情,到时候把你埋在里面算谁的责任?真是气硬!给我说,好吧,来,把他压死吧。唉,我简直懒得较劲!” “你咋想的?你不会真要把人家埋在里面?” “哎呀,我就是吓唬他一下。” “旺财肯定不吃你这一套。” “哼,我有手段。你到时候过来,我给你看一下。我就要叫他亲眼看见他的窑塌掉。” “我可提醒你。你可别轻易惹一个握笔杆子的人。” “你可别提醒我。咋办,我心里有数。” “那你这样做,不太合适吧。” “你这话啥意思?” “推掉老秦头和旺财家的,这不还有文辉家的房子吗?你又不一起推掉——你这不是落人口实嘛。” “我也没别的办法。这三个是村里最不识眼色的。你觉得我不先推到这两个可怜鬼家的窑,怎么可能向文辉出手?这都是循序渐进的。” 腾辉吸了一口烟,打了个咯没有说话。 “镇上会来人监督。” “好吧,看来只得这么办了。” 腾辉好像突然想起了什么,问道,“你让人家住哪儿?你是村长,这事总得解决吧。” “他妈的!”为民突然发火了,把烟往地上一摔,“我他妈的怎么能管这么多。爱睡哪睡哪!”他叫了一声,“腾辉,你家那两个果园不是空着么,给旺财和老秦头呗。” “啥?那俩地儿好多年没管过了。房子漏水,而且离村头太远了。差不多在沟边。” “哎呀,你这意思好像是舍不得?” “没有的事儿。” “咱就这么干。兄弟我唱白脸,你唱红脸。他俩还得感谢你。” “我觉得你这样光明正大地推倒人家住的地方,也没个说辞,还是理亏。” “跟他们这种不讲理的人讲什么理?得,我心理有数。” “嘿,我听说旺财整天往镇政府跑,要告你。你长个心眼。”腾辉提醒道。 第五十四章-4 为民一听,从沙发上站了起来,洋洋自得地笑了几声,挥着手里的烟,烟雾袅袅上升,逐渐形成一个狂妄自大的腐败者形象,他把这句话当成对自己强硬后台的讽刺,“怕?这二十来年,告我的人还少吗。兄弟,你知道吗,对付暴民就得以暴制暴。别以为他们是绵羊,一个个都是贪心狼。我可知道他这两年都是怎么跑镇政府的。人来没来,声先到了。领导早都躲起来了。办事可不是这么办的。没人信他的话。现在,镇政府那个不认识他。要知道,我最不怕他告我。这反而叫上头喜欢我呢。嘿,你就放心吧。旺财一辈子干成过什么事?咱们可都是知根知底的。放心吧。” 告别了为民,腾辉在路上慢慢往回走。他心里琢磨着,绵羊被逼急了也会咬人,为民自己下错了一步棋,可不能怪他狠心了。作为一个精明的商人,他知晓“分寸之道”,盘剥猎物也得以表面共赢为基础,人们懂得反抗了,不再像之前那样乖乖顺从。 腾辉特意叮嘱了云龙,叫他不要透露风声,顺带着也拉他入伙了。当云龙在请愿书上押下手指时,腾辉送了一口气。事实上,他很不放心云龙。他知道云龙一直在村里扮演着什么角色,一个比他还更得民意的“和事佬”。要是搞一次民意投票,云龙定然能当上村长。所幸这次有利益羁绊,村民已经默认如果腾辉带着他们出头,下次选举就投腾辉一票。对于云龙,他是爱不起来也恨不起来。他永远保持中立。在他的印象里,没有和任何人发生过矛盾。在村里,老池岸一伙人算是一个小团体,云龙从不加入他们,但其他人总能惦记着云龙,因为云龙曾经帮过他们。这叫腾辉挺妒嫉的。他一向以这个团体的“首领”自称。他认为,正是因为自己苦心孤诣地经营这个小团体,到了今天才能干这么一件大事。他固然有私心,但他是为大局考虑的。他认为自己称得上金门村的英雄,他将带领群众进行历史性的反腐斗争。当他这样沾沾自喜地幻想时,他总为自己镀上一层光辉的色彩,慢慢地他愈发觉得自己足以胜任村长,带领群众走上崭新的致富之路(从而忘记了自己的本意不过是想接手后趁机再捞一笔)。他走时,在云龙的肩膀上拍了拍,说道,“一条船上的伙计啦,今晚到我家来一起商量事儿。”云龙应允了。 晚上,众人先过了一阵麻将瘾,才说起正事来。云龙的加入,叫大伙信心十足。腾辉铺开一张大纸,上面泛起了红光,密密麻麻的签名和手印开始说话,控诉着村长为民的腐败事迹。大家都怀着热烈的心情围了过来,激动难奈,让小屋变得燥热了起来。请愿书是明儿叔起草的,乃是第二版。他后来同意入伙反抗了。明儿叔念过私塾,八股文出身,写起文章来满篇之乎者也。腾辉气得把昆明拿过来的第一版揉成一团,叫明儿叔用白话写。这一版介于文白之间,语气不急不躁,言辞顺口通畅,论证有理有据,感情真挚,看似平淡普通,却叫读的人一下子能抓住重点——全体村民受到村长为民的压迫已经忍无可忍,要求县政府罢免村长,重新选举。这次誊写改为行书,更是清晰悦目。大家看得激动,觉得正义的天平开始向他们倾斜了。 “怎么还有大片空白?” “对,这看上去不是很协调。”有人发现了这个小瑕疵。 “别急。这块有用。这块专门写旺财和老秦头的不幸遭遇。” 大伙觉得有理。他们马上觉得应该也把旺财和老秦头拉拢进来。 “不!决不能叫他们加入。”腾辉严肃地说。 有人开始附和,“他们成事不足败事有余,会影响我们大局。” 争吵之后,众人达成一致。 “我们什么时候拿着请愿书去县政府?”东来代替其他人问腾辉。 “等!” “等什么?” “现在不是最佳时机。你们想想。” 聪明的人马上想到了原因。他们称赞腾辉考虑地周到。 “到时候,怎么去?谁去?以怎么样的一个形式递交请愿书?这些问题都需要讨论。”东来提醒腾辉。 “这样,我想了想,咱们每位户主都去,他们可都是签过字画过押的。你们觉得怎么样?” 有人赞同,有人觉得人数未免太多。 “你们要明白,我们正是要造声势。如果派一个代表去,这些材料——我觉得都是不安全的。县里可不比我们村,被骗了可找不到门道。” “对,我同意。”大伙最终赞同了腾辉的观点。 “这事得上报,上新闻,上电视!咱不能搞一次默默无闻的运动。咱们得让全县人知道有这么个事儿。这也是我们响应党中央的号召。于情于理都没有错。你们觉得如何?” “嘿,就得这么搞。”红旗说。 “这样是不是太张扬了。”昆明皱眉说道。 “哎呀,你真是怕事怕了一辈子啊!你是属鼠的吗?”东来哼了一声,对昆明说道。 “这不是张扬不张扬的问题,咱们得确保一棒槌把为民敲倒。我们得用上所有力量!从前,我们怕这个怕那个,现在有了追求公正的机会,咱可不能就这么白白放弃。不可能网开一面的。他吸了咱们这么多血,我们要道声谢谢吗?绝不可能!现在咱们终于团结起来了,就决不能叫蚊子逃走!” 昆明反对的声音被其他人赞同的声音淹没了。 “关于怎么递交请愿书?我觉得咱们得认真考虑一下。”腾辉坐了下来,说道。众人七嘴八舌地说了一团,最终决定腾辉作为代表去县长办公室递交请愿书,其余人在县政府外等候。“这些材料需要备份,”东来突然说了一句,“原材料我们先留着。腾辉你先保管吧。”等大伙决议好,已经差不多十一点多了。他们掩着夜色,怀着对独夫的愤怒,跨着坚定的步伐向家走去。不一会儿,金门村的灯都熄灭了。街上没有路灯,显得黑洞洞。人们睡去了,村子还在低语。旧址上的废土在黯淡的月光下仿佛庞大无比的怪物,他们在光影之间发出呻吟、嚎叫,新房群威严伫立,气势不凡,向着古旧的废墟射出睥睨的目光。夜色使得这片土地的悲凉更加浓郁,隐隐从土壤中散发出的宿命的气息叫整片天地变得暴戾。一种悲剧正在悄悄地酝酿。 第五十四章-5 一天下午,村里传来轰隆声。大伙都跑到了街上,一看村长领着推土机和挖掘机来了。为民在前面走着,后面跟着一辆黑色的汽车,看样子是镇里的领导,推土机的铲刀上坐在三个彪形大汉。腾辉和东来一伙人正在老池岸打牌,看到迎面而来的阵势,放下牌站了起来。腾辉迎了上去,问道,“马上要推吗?”“这不,镇上都来人了。”“你还没通知人家老秦头和旺财啊。”“前几天早告诉他们了。他们愿意拖着就拖着,反正今天是非推倒不可了。”腾辉瞥了一眼汽车里的领导,是个女的。腾辉向东来、昆明几个人使了眼色,几个人去行动了。等村长领的工程队到了老秦头家门口时,几乎全村的人都过来围观了。 为民准备先拿老秦头开刀,把旺财这块难啃的骨头留在最后。女领导下了车,看到这么多村民,心里高兴,以为大伙都来支持她的工作。为民不知从哪掏出一个大喇叭,讲道:“这是咱们镇上刚调来的女领导,来基层学习工作。大家欢迎一下。”掌声少得可怜。“大家不要拘谨。”女领导对此见怪不怪,她早就被提醒村民冷热无常。另一伙村民也来了,是邻村的。“你们来干什么?”为民皱着眉头问。“来看看村长是怎么为村民办好事的。”为民哼了一声,提醒他们不要干扰自己的工作。村民们把老秦头的家团团围住,大有四面包围之势。 村民们开始交头接耳,刚开始声音很小,像是千百个蚊子在嗡嗡叫,慢慢的声音越来越大,声音盖过了喇叭声,简直像打雷似的。女领导似乎是第一次亲身听到群众的声音,一下子竟被吓得不轻。她环视了一圈群众的模样,对农民心里有数了。他们好像从一个模子刻出来的,无论男女,面色红黑,身体干瘦,脸上皱纹密布,说起话来鼻音很重。 为民刚要提起喇叭,老秦头的家门咯吱一下响了。村民们沉雷般的声音消失了,他们的目光却重似千钧,老秦头跨过门槛时一下子腿软了。他这几天变得更苍老了,连跨半足高的门槛都费劲。为民也没有说话,看着老秦头扶着墙一步一步地走了出来。他大概扫了一眼村民,又低下了头。人们感觉他马上就要哭出来。他身上破旧的蓝色中山服松松垮垮,袖子上破了好几个洞。某种力量钳住了村民的嘴巴,叫他们说不出话来。 老秦头走了几步,站在人圈中间扫视了一下。成百只目光盯着他看。他像是被孤立的人。他们都是无情的。他们都是来看他会落到什么下场。邻村的也来了。他几乎感觉天地要旋转起来,他似乎成了群众的罪人,要被横眉冷对、千夫所指。一双双眼睛拼命地睁大,想看看他准备说什么话,做什么动作。这一幕,在他命运即将结束的时候与他相遇,叫他一下尝到了前所未有的孤立感。他的一生难道不是活在这样的阴影之下吗?只是此前他心高气傲,谁瞧不起他他就瞧不起谁。但并不是靠着蔑视一切就能改变事实。他觉得这些面色冷漠的村民随时可能对他吐出口水,这一刻他体验到终生孤寂的巅峰滋味。他们不是同胞吗?可他们为什么就如此面无表情地漠视着他的命运,仿佛仇敌一般?他感到一生的孤岛终于面临危险,蜂拥而上的海水几乎要把他的弹丸之地淹没了。他甚至像后退了一步,好像人家要胁迫他做什么似的。但造成今天这种局面——他是自愿的。他无话可说。他将化作一抔黄土。 目光像是审问,而他已经被包围。他腿一软,跪了下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