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用阔剑能超神》 第一章 艾莉小镇 佩特拉洲,尤坦王国东部的艾莉小镇,一个肩扛阔剑的小少年百无聊赖地走在路上。 这个小少年名叫路易斯·安德森,今天刚刚来到小镇。他的身上没有多余的行李,只有一个钱袋,里面装着三枚银狼。 这是老爹给他的,老爹原话是这样说的,“小路易,你今年十二岁了,是个小男子汉了。我们赫拉大陆的男人,早早地就要外出闯荡,去吧,拿着钱去外面的世界看看。” 路易斯扛着老爹给他打造的粗糙的阔剑就出了门,期间走走停停,一个月才到了艾莎小镇。 赫拉大陆崇尚实力,这里的人勇猛好斗,作风也相当豪迈开放。 此时街上十分热闹,不论是摆摊的小贩,还是店里出来招揽客人的店员,都十分健谈。 路易斯一路走过,吆喝声不绝于耳。 “狼牙手链!可以震慑森林中的野兽,只要十五铜狗!” “麦莉大婶独家蜂蜜鱼排!三铜狗一份,好吃不贵!” “老爹牌麦酒,香醇爽口,三杯不过瘾!” 路易斯听到这顿了一下,那个吆喝的店员眼睛一亮,拉着路易斯就进了酒馆。 这时候老板娘帕梅拉刚好挽着头发从后厨走进柜台。 “阿德拉,说了你多少次!不要拉着小孩子进酒馆!对面的麦莉大婶看见,又要说我们昧着良心赚钱。” 那名叫阿德拉的店员挠了挠头,“帕梅拉,最近来喝酒的客人太少了,这样下去店里哪还有钱可赚啊!” 帕梅拉走出来,把路易斯的胳膊从阿德拉的手里拽出来,“那也不行,这也太小了!” 路易斯抬头看着眼前颇有成熟风韵的老板娘,她的皮肤是健康的小麦色,鼻子上还有一些小雀斑,看起来非常俏皮。 她穿着棕色的小牛皮马甲,象牙白的棉布裙,红色的头发慵懒的盘在头顶,还有几根调皮的碎发垂在脸颊的两边。她的身材匀称健美,肩膀平直,与养尊处优的小姐们有着明显的差别。 此时她温热的手正抓着路易斯的胳膊,她低下头冲着路易斯善意地笑了一下,“孩子,这不是你该来的地方,快回家去吧。” 阿德拉在一边不情愿地嘟囔,“后三条街的妓院里到处都是有钱人家的小少爷,到了我们酒馆,来喝酒的还不能低于十五岁。” 路易斯对着老板娘笑了,他的脸上还有婴儿肥,看起来十足可爱,“帕梅拉姐姐,我想要一杯老爹牌麦酒,我有钱。” 说着,他还拍了拍自己实在称不上丰厚的钱袋。 帕梅拉不赞同地看着他,“小小年纪,不要喝酒,这可不是个好习惯。” 店里的一个中年大叔这时候喊了一句,“帕梅拉,什么时候心疼心疼我们,也劝劝我们别喝酒啊!” 店里的几个人哄堂大笑,“就是就是,帕梅拉,心疼个毛头小子有什么用。” 帕梅拉一改在路易斯面前的和颜悦色,泼辣地叉着腰,“你们这群老流氓,哪里用得着我心疼,你们的皮厚着呐!” 说完她拉着路易斯要往外走,“可别跟着这群老混蛋学坏了!” 路易斯站在原地没动,“我也有个老爹,我想他了。” 帕梅拉顿了顿,叹了口气,带着他到柜台对面的椅子上坐下。 不过她可没给路易斯倒酒,反而是端来了一碟土豆饼和一杯热牛奶。 “孩子,吃吧。” 路易斯确实饿了,切下一块土豆饼就大口吃了起来。 土豆饼里还夹着细碎的的虾米,带着一股奶香味,只加了一点点盐,非常美味。 帕梅拉自顾自拿着一个橡木酒杯,杯子看起来比她的脸还要大一圈。 虽然不让孩子喝酒,她自己却拿起杯子毫不客气地喝了几大口。 “说说吧,怎么一个人跑到这的,小家伙,你看起来可不像本地人。” 帕梅拉的嘴唇上还沾着一些啤酒泡沫,原本就鲜红的嘴唇染上湿润的色泽,看起来十分诱人。 路易斯和老爹在森林里打猎为生,从没见过像帕梅拉这样的女人,不过他年级尚小,因此没什么肉欲上的渴望,只是单纯觉得帕梅拉现在非常美。 帕梅拉等了一会,没有等到回答,鼻子皱了皱,小麦色皮肤上的雀斑随着皱纹凝聚在一起。 昏黄的萤石灯下,她长长的睫毛垂下,在眼睑下投射出扇形的阴影。 帕梅拉乌黑的眼珠转向了路易斯,可怜的路易斯与她的视线一交汇,就感到脸颊像是被火舌舔舐了一下,整张脸像被点燃一样腾地烧了起来。 他连忙低下头,大口吃了几块土豆饼,拿起牛奶杯咕咚咕咚喝下半杯,才勉强把脸上的热意压下。 老爹曾和他说过不少怪话,有一句叫做“山下的女人是老虎。”,路易斯原来以为这是老爹瞎编的,如今却感觉,老爹那个人也不是满嘴胡话。 他试探着抬头,偷偷瞄了帕梅拉一眼,发现对方又低头开始喝酒,这才慢吞吞地开口。 “我是出来闯荡世界的,老爹说了,我已经是个男子汉了。” 帕梅拉听见这话想发笑,还没等她开口,刚才起哄的男人就笑开了。 “小家伙,你想当男子汉,得去后三条街看看!” 帕梅拉拿起一颗下酒的腌梅子砸了过去,男人灵活地伸手接住,把梅子塞进嘴里吃了。 “一群臭男人每天就想着下三路那点事儿,你自己去吧,没人拦着你。” 男人挠挠头,瞄了她一眼,喝了一大口麦酒。 帕梅拉把探出吧台的身子缩了回去,顺手揉了揉路易斯一头金棕色的卷毛。 “别听他们的,在镇子里玩几天就回去吧,你才几岁,外面的世界哪是那么好闯荡的?” 路易斯没说话,不过表情上来看,肯定是不服气的。 帕梅拉看他的样子,细长的眉毛扬了起来,“怎么,不信我的话?” 她转过身拿出一块木板,上面钉着几张羊皮纸。 “瞧瞧,这些在外闯荡的人都在做些什么?” 帕梅拉敲了敲木板,路易斯顺着她的手指向羊皮纸上面看去。 这些羊皮纸上面的字迹都很潦草,仿佛写字的人再多拿着羽毛笔哪怕一秒钟就要暴跳如雷了。 路易斯辨认着上面的字迹: “一枚金龙买巫师拉斐尔的一只手,一个月期限。” “小镇最有名的药剂师,需要五只跳跳鸡的头冠,赏金三十银狼。” “挖下后三街头牌伊莎贝拉的眼睛,一手交货,一手交钱,赏金三枚金龙。” 第二章 神秘人 路易斯盯着后两张羊皮纸,“这两张署名是同一个人呀!” 帕梅拉伸头看了一眼,有些避讳地转开了眼睛,“你这孩子,我是让你看看他们做的事多凶残,你这么小,还是别掺和这些事。” 这时候门口的铃铛响了起来,一个身形臃肿的老婆婆走了进来,手里还端着一个土黄色的陶盘。 帕梅拉吓得赶紧把手里的麦酒塞进柜台下面,做出一副求饶的样子。 “麦莉大婶,我可没拐着小孩子喝酒,不信你看!” 帕梅拉抬着下巴,眼睛扫着路易斯面前的碟子和陶杯,生怕麦莉大婶看不见杯子里的是牛奶。 麦莉大婶把盘子放在路易斯面前,盘子里正是麦莉大婶的拿手好菜——蜂蜜鱼排。 麦莉大婶慈祥地抚摸了一下路易斯的头发,“吃吧,这可是麦莉大婶的手艺,尝尝准没错!” 麦莉大婶说完,才转过头搭理帕梅拉。 “瞧瞧这里乌烟瘴气的,哪里是孩子该待的地方,说你呐,臭小子,把烟掐了。” 刚才还起哄的男人立刻掐灭了手里的烟卷,几个人喝干了麦酒,付了钱,就匆匆走了。 路易斯不知道眼前的老婆婆有什么可怕的,那几个人男人竟然都一溜烟儿的跑了。 店员阿德拉的脸黑得像一块炭,店里的气氛一下子就变得低沉起来。 路易斯三两口吃完了鱼排,把盘子递给了麦莉大婶,“麦莉大婶,你做的鱼排真好吃,我都吃完了。” 麦莉大婶这才回过神来,接过陶盘,叹了口气就走了。 等门口铃铛声停下来,阿德拉才忍不住把手上的抹布甩在了桌子上。 “帕梅拉,你怎么总是忍着这个老太婆,她三天两头来搅和生意,你们还都让着她!” 阿德拉是新搬来的,在酒馆刚刚工作几个月,很是看不惯多管闲事的麦莉大婶。 帕梅拉笑笑,没有说话。 路易斯转了转眼睛,“老爹说过,家有一老,如有一宝。” 帕梅拉用手指刮了一下他的鼻子,“你知道的还挺多,不过这句话我可没听过,虽然听起来还挺有道理的。” 路易斯红着脸嘿嘿地傻笑,“老爹经常说一些怪话,刚开始我也听不懂。” 路易斯拍拍钱袋,“帕梅拉姐姐,这附近有旅馆嘛,一会天就要黑了,我要找个地方睡觉。” 帕梅拉又倒了一杯酒,自顾自喝了起来,“不着急,一会麦莉大婶一定会来找你,她这人最热心了,肯定不会看着你一个小家伙睡在脏兮兮的旅馆的。” 路易斯吃完了土豆饼,从吧台上拿了一个梅子含在嘴里,梅子很酸,他的脸立刻皱了起来。 “刚才那个大叔吃的时候也没什么反应啊……”,路易斯嘀嘀咕咕的。 帕梅拉此时喝的半醉,拄着头看着他笑。她的脸此时变得粉红,鼻梁上的雀斑都变得更加迷人。 “那几个都在我的酒馆喝了十几年的酒了,早都吃习惯了。” 路易斯捂着腮帮子的手放了下来,偷偷看着醉眼迷离的帕梅拉——镇里的女人可真好看! 这时候门口的铃铛有一次晃动了起来,发出清脆的响声。 帕梅拉本来半眯着的眼睛忽然睁大了,她扫了一眼没来得及收回去的任务板,神色有些不安。 进店的人穿着轻便的短衫和长裤,脚上是一双尖头皮靴。 他的腰上缠着一个皮质腰包,头上带着兜帽,让人看不清面容。 他找了个座位坐下,将手上的匕首放在桌上,路易斯看到了他露出来的左手,上面青青紫紫,还有许多细小的伤口。 “老板娘,给我一杯麦酒,再要一碟鹰嘴豆。” 帕梅拉调整好表情,要把任务板悄悄放到吧台里面。 “等一下,把赏金最高的那个羊皮纸给我,我接了。” 帕梅拉为难地看了他一眼,“哈维,这个任务还是不要接了吧。” 叫哈维的人抬起头,他的脸上戴着面罩,只露出两只灰蓝色的眼睛。 “怎么,酒馆里的任务,不就是要来往的人接手的嘛!” 帕梅拉只好把羊皮纸拽下来,不情愿地递给他,没好气的说道,“可别怪我没提醒你,你自己看看吧。” 说完,她就扭过身拿起一个杯子去接麦酒,又盛了一碟鹰嘴豆出来,一起放到了哈维的面前。 路易斯看着哈维从面罩上解开了一个扣子,露出有些干裂的嘴唇。 “帕梅拉姐姐,这个人一直这样吃饭?” 帕梅拉不太雅观地翻了个白眼,“一直这样,来我这接任务一年多了,都没见过他的脸。” 他们说话的音量不小,哈维能听见他们在说什么,但却始终沉默着,就着鹰嘴豆喝完了一杯麦酒。 他从腰包里掏出二十枚铜狗,放在了桌子上,抓起羊皮纸和匕首,准备离开。 帕梅拉赶紧把头探出吧台,“你真要接这个任务啊!伊莎贝拉的骈头可不少,你挖了她的眼睛,会有人给她报仇的!” 哈维径直向外面走去,到门口的时候,低沉地笑了一声,“帕梅拉,你太高估那些男人了。” 门口的铃铛声沉寂下来,帕梅拉忍不住叹了口气。 “你瞧瞧,挖别人的眼睛,在他们眼里就像闹着玩似的。” 路易斯抬起头,琥珀色的眼睛在萤石的映照之下,像一池浓稠的蜂蜜。 “帕梅拉姐姐,为什么有人要挖伊莎贝拉的眼睛?” 阿德拉这时候忙完了,跑过来坐在路易斯的旁边,“这事我知道,发任务的是镇长的小女儿塞西莉亚。” “阿德拉!” 帕梅拉的眼神透露出不赞同。 阿德拉一脸不在意,“小孩子懂得越少越吃亏,帕梅拉,你对孩子们的保护太过了。” 他拍拍路易斯,“接着听我说,这可是个桃色新闻,不想知道嘛?” 路易斯点点头,“说吧,我听的可认真呢。” 阿德拉满意于唯一听众的配合,清了清嗓子,开始“播报新闻”。 “塞西莉亚是镇里数一数二的药剂师,她今年才二十岁,就能够配置二级药剂了,这在咱们艾莎小镇,可是独一份。” 路易斯双手捧着脸,“既然是镇长的女儿,又是优秀的药剂师,怎么会和妓女结仇呢?” 阿德拉眼神带着深意,“怎么不能,只要有男人,全天下的妓女都是女人们的公敌。” “塞西莉亚的未婚夫是马诺城邓肯男爵的次子西蒙,这个西蒙非常好色,在伊莎贝拉那里砸了不少钱。” 路易斯有些不解,“那她为什么不去揍自己的未婚夫?” 帕梅拉拍拍他的脑袋,“你还小,很多事情都不懂,女人有时候就是喜欢为难女人。” 第三章 麦莉之家 路易斯不太懂这是什么逻辑,好在老爹告诉过他,不要试图和女人辩论,输了没出息,赢了也不光彩。 阿德拉正要接着说,麦莉大婶又一次闯了进来。 阿德拉的脸一下子就黑了,他随手抓了几颗梅子,对着帕梅拉摆摆手,“酒馆也要打烊了,我就先走了。” 帕梅拉知道他不喜欢麦莉大婶,给他一个眼神,示意他可以走了。 “孩子,你一个人在外面不安全,来大婶家住一晚吧,我家也有几个小鬼头,刚好和你作伴。” 路易斯被麦莉大婶拉着往门口走,他忍不住回头看了一眼帕梅拉,帕梅拉端着酒杯,对着他微笑,“去吧,做个好梦。” 也许是萤石昏黄的光造成的错觉,帕梅拉低着头,面容陷在阴影里,在路易斯看来,竟有几分孤独。 街上的店铺基本都打烊了,只剩下路面上一些被路人随手丢弃的果皮果壳。 路易斯的手被麦莉大婶拉着,能感觉到她温热的手心正在出汗,这个老人家似乎总是风风火火的,要不是看得到本人,很难想象她已经是个老年人了。 麦莉大婶家似乎不卖堂食,路易斯只看到有一个已经关闭的窗口,再就是一道木门。 麦莉大婶拉开门,发出吱呀一声,显然这是个居住很久的老房子了。 虽说房子正面对大街的地方很小,纵向却还是很长的。 路易斯跟着麦莉大婶路过平时制作鱼排的厨房和售卖窗口,里面就是麦莉大婶居住的地方了。 “奶奶,他是谁?” 从狭窄的走廊尽头,一个圆脸的小姑娘从房间伸出头来。 她看起来不过四五岁,棕色的头发看起来软软的,眼睛是漂亮的杏眼,配上长长的睫毛,像是工匠手中最精美的人偶。 小姑娘话音刚落,从其他房间就跑出来六七个孩子,大的和路易斯差不多高,小的则才到路易斯的胸口。 路易斯被围在中间,有些无所适从,好在麦莉大婶出声解围,“这是今天刚到镇里的年轻人,你们要好好相处,去吧,互相认识认识,我在你们这个年纪,最喜欢认识新朋友了。” 麦莉大婶推着路易斯进了男孩们居住的房间,自己则转回厨房,清洗厨具去了。 刚才第一个出声的小姑娘眨巴着眼睛仰望着路易斯,“你叫什么名字,我叫爱丽丝。” 路易斯弯下腰,尽量和她平视,“你好,爱丽丝,我是路易斯·安德森。” 这时孩子里一个叫塞拉的小姑娘扯住路易斯的衣袖,“你看起来像是个探险家,你是出来寻找宝藏的是吗?” 路易斯看起来风尘仆仆的,常年跟着老爹在山上打猎,他的身体比同龄人结实一些。 还没等他回答,房间里最大的那个男孩把塞拉扯了回去,“塞拉,你可不要上当,寻宝者都是一群骗子,他们会用寻来的财宝,骗取良家的少女做他们的情妇!” 那个男孩挑衅地瞪了一眼路易斯,路易斯看着五短身材,顶多八九岁的塞拉,皱了皱鼻子。 他还是觉得帕梅拉好看,他长大了,一定要娶像帕梅拉那样好看的女人做妻子,才不要这种豆芽菜呢。 不过这话可不能说,老爹说了,不能对女人们评头论足,女人最记仇了。 路易斯不着痕迹地收回有些嫌弃的眼神,换了一副笑脸,“我可不是什么寻宝者,我已经十二岁了,老爹叫我出来闯荡世界。” 那个男孩夸张地叫了一声,“哇!这也太棒了,十二岁你爸爸就让你出来了?我都十三岁了,奶奶还是把我关在家里,这也不让做,那也不让去。” 路易斯耸了耸肩膀,“我和老爹打猎为生,不怕森林里的野兽,所以才能从森林来到这里。” 那个男孩激动地拍了他一下,“这样吧,明天你给我打掩护,咱们两个去后三街看看!” 爱丽丝眼神懵懂,“帕特里奇,后三街是哪里,为什么我从来没去过?” 那个叫帕特里奇的男孩挠了挠胳膊,“那不是女孩子去的地方……” 塞拉已经九岁了,听过不少大人说的事,因此知道后三街是什么地方,她嘲笑帕特里奇不自量力。 “帕特,你还是别做梦了,天天在酒馆喝酒的潘西都说,没有一百铜狗,连最下等的妓女都见不到。” 帕特里奇的脸红了,他还是个孩子,奶奶绝不会给他一百铜狗让他挥霍的,不过路易斯既然出来闯荡,应该是有钱的吧? 帕特里奇两眼放光地看着路易斯,路易斯在他的眼神里败下阵来。 “我倒是有一百铜狗,可我不想去妓院,今天酒馆里,还有人要去挖头牌伊莎贝拉的眼睛,没准他明天就去了呢?” 帕特里奇腾地一下站起来,“那更要去了,这么刺激的事情,不去看看怎么行?” 他的声音太大,麦莉大婶在厨房喊了起来,“帕特里奇,你又要去哪里惹事?当心回来我揍你!” 帕特里奇的声音一下子萎靡下去,“我们明天悄悄去,你就说我带你去逛集市去了。” 路易斯不太想撒谎,“这里不就是集市么?” 帕特里奇摆摆手,“这算什么集市,东市那边好东西才多呢,那边住的都是有钱人,后三街也在那边。” 路易斯看他不会轻易罢休,只好敷衍地答应下来。 “孩子们,快去洗把脸,天晚了,一会就该睡觉了!” 麦莉大婶浑厚的声音透过墙壁传过来,几个孩子才起身跑到厨房后面的盥洗室洗脸。 说是盥洗室,其实只有一个水缸,几个木桶和木盆子。 玻璃制品和瓷器是达官贵人们才用得起的东西,富商们多用的是金属器具,只有穷人才会用木头和陶土制作器皿。 路易斯家里多是木头器具,老爹毛毛躁躁地,陶碗不知道被他打碎过多少个,最后他们只好把家里的东西都换成木质的。 路易斯跟着几个孩子洗完了脸,才和帕特里奇一起回到男孩们的卧室。 几个女孩也回到了女孩们的卧室。 麦莉大婶挨个房间检查了一遍,吹灭了蜡烛,才回到自己的房间睡下。 帕特里奇因为明天的行程,整个人异常兴奋,拉着路易斯说了好半天的话,等到客厅里的老座钟响了十一下,路易斯才得以闭上眼睛,进入黑甜的梦乡。 第四章 瓦斯科森林 与此同时,靠近小镇边界的瓦斯科森林,一群绿皮肤的小个子在暗处交头接耳。 他们有着精灵一样尖尖的耳朵,但相貌却与精致俊美的精灵截然相反,这是一群丑陋的哥布林。 他们身上都穿戴着装备,有的手里拿着铁叉,还穿着皮甲,脖子上还带着宝石项链。 这种穿着在哥布林中很常见,他们虽然其貌不扬,但极其喜爱珠宝和金子,出色的采矿能力,更为他们提供了便利。 其中一个手持鹤嘴锄的哥布林这时开口说话了,他的嗓音嘶哑难听,“凯恩斯,这里真的能等到你说的那个人嘛,我怎么觉得不太靠谱?” 叫凯恩斯的哥布林用手肘推了推其中一个长相非常出众的哥布林。 这个哥布林和其他哥布林相比,简直美貌得不像话。他的眼睛是像杏仁一样的形状,眼尾却向上扬出一个妩媚的弧度,鼻梁挺直,鼻头精致,嘴唇中间还带着诱人欲吻的唇珠。 如果不是绿色的皮肤和红色的眼睛,谁都不会认为他是一个哥布林。 此时他站在那里,眉头一皱,似乎为其他哥布林的怀疑感到不悦。 另一个哥布林隐秘地嗤笑了一声,对着旁边一个瘦小的哥布林耳语道,“还当自己是个高贵的精灵呢,也不看看那身皮是什么颜色。” 另一个小声附和,“可不是,咱们之前谁出身差了,堕落就是堕落,最后还不都是哥布林?” 之前的那个笑嘻嘻地,“你听没听过极东之地的人说过一句话?” “什么话?你行啊兄弟,极东之地的人你都认识,那可离咱们太远了。” 之前的哥布林颇有些得意,“我以前有幸跟在温伽大人身边,坐过一次传送阵。极东之地那可是物产丰饶,美人儿也多,就是武力太高,别说咱们,就是温伽大人也不敢造次。” “温伽大人都要毕恭毕敬?嚯!这都是什么高手?” “不过你说了这半天,极东之地的人到底说了什么话?” 那个哥布林笑得猥琐,“什么话?既想当婊子又想立牌坊!” 两个哥布林一起笑了起来,之前那个精灵长相的哥布林不知道听没听到之前的谈话,只淡淡地瞪了他们俩一眼。 那两个哥布林立刻捂住了嘴巴,虽说大家都是同类,但堕精灵转化的哥布林实力普遍很高,他们也就过过嘴瘾,真打起来,两个加一起都不是萨米尔的对手。 那个叫萨米尔的哥布林显然不屑与这样胆小如鼠的哥布林作战,他不耐地瞥了凯恩斯一眼。 “哈维和我做过不少生意了,这个人爱财如命,只要有钱,什么任务他都会接的。这次温伽大人给的报酬丰厚,除去我们的辛苦钱,能给哈维的也有三千金龙。” 他扬起一边的嘴角,笑容邪肆,“哈维就算苦哈哈地接一年任务,也未必赚的到三千金龙,他一定会来的。” 凯恩斯抬头看了一眼圆月,“这都快后半夜了,这人还不来,怕是任务太危险,他不敢来了吧。” 萨米尔皱了一下眉头,“你在质疑我?” 凯恩斯赶紧摆手,“这怎么可能呢,萨米尔,你是我们中实力最高的,要不是我们不能深入人类的居住地,哪里用得上他哈维?” 萨米尔这才放松了捏紧的拳头,“放心吧,他一定会来的。” 萨米尔话音刚落,就看到月光下,一个黑色的人影缓缓靠近,等到走得近了,他们才看清来人的穿着,熟悉的面罩和兜帽,来人正是哈维。 几个哥布林把哈维围在了中间,哈维却连防御的架势都没做出来,显然,这些小鱼小虾,他都没有放在眼里。 他只盯着眼前的萨米尔,只要他没动手,自己就完全没有危险。 萨米尔从腰上解下一卷羊皮纸,扔给哈维,哈维看了看,忍不住眉头紧蹙。 过了一会,哈维抬起头,平视着萨米尔,“任务我可以接,只不过需要订金,不然我冒着风险,你们跑路了,我可承受不起这个损失。” 萨米尔没多犹豫,扔给他一个钱袋,“报酬先付你三分之一,剩下三分之二,一手交货一手交钱。” 旁边的凯恩斯忍不住威胁了一句,“小子,你最好老老实实做任务,别想着拿钱跑路,不然以后森林里的哥布林,都是你的死敌。” 哈维的眼睛弯了,虽然没有声音,但是谁都能看出他在笑。 “我哈维虽然爱财,但还从来没在做生意上出尔反尔。” 萨米尔一抬手,阻止凯恩斯再开口,“行了,任务我也交给你了,三个月期限,如果你完成了任务,就催动月光石,到时候我们自然会和你汇合。” 哈维走出哥布林的包围圈,抬手示意自己知道了,不一会就消失在森林的边缘。 皎洁的月光照射在树木上,给它们披上了一层洁白的纱衣。 刚才谈话的地点此刻空荡荡的,仿佛刚才的一幕是个错觉。 树上一只猫头鹰扑棱着翅膀飞了起来,越飞越远。 奥克兰特山脉上,一座巨石宫殿里,温伽抬起手,猫头鹰从窗口飞了进来,稳稳地落在他的手臂上。 温伽是兽人族的一位小首领,他的身躯高大,足有八英尺,身上肌肉虬结,小臂比成年人类的大腿还要粗。 他身边站着的那一位可就娇小多了,只比普通人高一点,身上纹身遍布,从身材上看,是一名半兽人女子。 这个半兽人女子头上编着满头的辫子,脸上画着艳丽的花纹,细长的挑眉,清纯与魅惑交融的猫眼,嘴唇丰润。 她走向温伽,长长的尾巴随着走路时扭动的身躯左右摇摆。 “温伽,你的担心太多余了,萨米尔既然已经成为了哥布林,就不可能背叛我们,他已经与我们为伍,精灵一族是绝对不会接受他的。” 温伽眨着野兽一样闪着寒光的眼睛,低下头看着只到自己胸口的半兽人,语气生硬地解释道,“芙拉,我们与精灵族的宿怨太深了,族里忽然来了一个实力不低的堕精灵,我不得不多加注意。” 温伽的眼睛闪过一道红光,猫头鹰的眼神变得呆滞——它所看到的画面此刻完整地传进了温伽的脑海。 等温伽看完了交易的全过程,猫头鹰一头栽倒在桌子上,芙拉从内室拿出一颗药丸,塞进了猫头鹰的嘴里。 过了好一会,猫头鹰才缓缓爬起身,抖了抖全身的羽毛,向外飞走了。 第五章 悠闲清晨 第二天早晨,镇中心响起六声悠远的钟声,一些人家的雄鸡也叫了起来。 路易斯打了个呵欠,手撑着床板坐直身体,另一只手忍不住揉了揉眼睛,旁边的帕特里奇还睡得很香,这个年纪的孩子正在长身体,很少有人像路易斯一样,听见响动就会清醒过来。 得益于和老爹上山打猎,路易斯在外一直比较警惕。 帕特里奇的脸睡得红扑扑的,皮肤泛着光泽,年轻的生命在皮囊上总是格外受到优待。 即使帕特里奇只是个长相普通的男孩,光滑又有弹性的皮肤也让他看起来格外可爱。 帕特里奇的一只腿伸出被子,把被子卷成一团抱在怀里,不知道梦到了什么,他转了个身,砸吧了几下嘴。 路易斯小心翼翼地从床上把腿伸下去,踩着自己的小皮鞋。 老爹打猎所得的皮毛不少,因此路易斯随身携带的东西里,有不少皮具,其中就包括皮马甲,皮鞋,护臂和护膝,以及一个皮质的箭囊和被羊皮完美包裹的反曲弓。 这些东西和行囊堆在一起,放在床边的胡杨木矮柜上。 路易斯此刻还穿着棉布工字背心和短裤,他拿起矮柜上的象牙色衬衫和棕色马裤,穿好之后才把脚彻底伸进皮鞋,系好带子。 他看着矮柜边上立着的阔剑,想了想,没有拿起来,只拍了拍裤脚上的尘土,就走出卧室,准备去盥洗室洗漱。 麦莉大婶此时已经在厨房忙活起来了,她听见声音,伸出头看了路易斯一眼,从手边拿起一把新的马鬃毛牙刷,噔噔噔地快步走向路易斯。 “给,小路易,昨天天太晚了,街边的杂货店都打烊了,这还是我今天早上跑去买的。” 路易斯拿着牙刷,有些不好意思,在这里白吃白住,今天又要带着帕特里奇出去鬼混,给麦莉大婶添堵,实在让人羞愧难当。 麦莉大婶递完东西,就转回身准备早餐了,根本没空休息路易斯此刻纠结的表情。 路易斯用小木勺从牙粉盒子里舀出一小勺白色的牙粉,撒在蘸了水的牙刷上,就把牙刷塞进了嘴里。 一股浓烈的薄荷味充斥口腔,路易斯立刻完全清醒了,白色的泡沫在嘴边组成一圈可笑的白胡子,路易斯对着不太清楚的铜镜龇了龇牙,就拿起杯子开始漱口。 等路易斯洗漱完毕,其他孩子才陆陆续续地从房间走出来,最小的爱丽丝还是麦莉大婶抱着出来的。 早饭很快就摆了一桌,每个人都有一杯牛奶,一个煎蛋以及一碟撒着枫糖浆的松饼。 麦莉大婶和很多老妇人一样,非常注重孩子们的饮食。 路易斯切下一块松饼,用叉子叉了起来,松饼中间还夹着蔓越莓果酱,红色的果酱顺着缝隙流出来,看起来就非常美味。 虽然昨天在卧室里闹哄哄的,此刻在餐桌前,孩子们却安安静静地吃饭,只有爱丽丝因为年纪小,用不好刀叉,吃的满脸都是鲜红的果酱。 路易斯转了转眼睛,偷偷觑了麦莉大婶一眼,显然麦莉大婶平日里对孩子们的管教比较严格。 这也难怪,自己一个陌生人,麦莉大婶都生怕自己酗酒学坏,更何况她自己家的孩子呢? 想到这,路易斯觉得后颈一凉——如果自己带着帕特里奇去逛窑子被麦莉大婶发现,怕是会被打断腿。 路易斯忍不住咽了一口口水,看了一眼斜对面的帕特里奇。 此时帕特里奇也在看他,还冲他挤了挤眼睛,路易斯还没来得及阻止,帕特里奇就开口了。 “奶奶,路易斯让我带着他去集市转转,我们下午就回来。” 麦莉大婶审视地眼神冲着路易斯看了过来,路易斯只好强装镇定,点了点头。 过了一小会,麦莉大婶吃完了最后一块煎蛋,才慢悠悠地说,“去吧,带着小路易四处转转。” 麦莉大婶顿了顿,声音拉长了一些,“不过,帕特里奇,你可别想起什么歪主意,不然回来我可是会把你的屁股打开花!” 帕特里奇赶忙点了几下头,“奶奶,我们就去逛逛,绝对不给您闯祸。” 麦莉大婶这才站起身,收拾起碗筷。 就在她转身的一瞬间,路易斯的肩膀垮了下来,塞拉冲着他狡黠一笑。 路易斯有气无力地往卧室走,路过帕特里奇的时候,忍不住瞪了他一眼。 帕特里奇显然也有点理亏,他冲着路易斯讨好地笑了一下,跟着他去了卧室。 路易斯在卧室里穿戴自己的装备,帕特里奇拿着他的反曲弓,爱不释手。 “天哪,路易斯,你怎么有这么多帅气的装备!” 路易斯把匕首藏在护腿里,又在腰间挂好方便随时取用的投石索,才转头和帕特里奇说话。 “这些都是猎人常用的装备,没什么好稀奇的。” 帕特里奇指着阔剑,“这个也是,你还和野兽近身搏斗?” 路易斯摇了摇头,“多数情况下是不用的,不过嘛,我的理想是做一名强大的战士!” 早晨的阳光照过来,给路易斯的面庞镀上了一层金色,帕特里奇看着此刻满眼都是光辉的路易斯,心里有些羡慕。 他的梦想是什么?帕特里奇现在仍旧没有想明白,只知道奶奶希望他跟着镇里的木匠做几年学徒,日后也做一名木匠。 可是瞧瞧人家路易斯,居然要当一名战士! 早知道,并不是所有的士兵都能成为战士的,只有掌握了斗气,才能成为战士,才能成为贵族老爷们的护卫,飞黄腾达。 帕特里奇想到这,好奇地问了路易斯一句,“路易斯,你要去哪里学习使用斗气呢,据我所知,艾莎小镇只有普通人的学校。” 路易斯拍了拍胸脯,“老爹说了,车到山前必有路,我昨天在酒馆听到有人说,马诺城有男爵老爷,他的护卫们肯定有战士。既然如此,马诺城肯定有学习斗气的途径。” 帕特里奇觑了一眼路易干瘪的钱袋,“可是学习斗气需要给教师很多钱的,怎么……怎么也要几枚金龙吧!” 路易斯顿住了,“不会吧,这么贵,我和老爹打猎这么多年,也没攒下几枚金龙。” 他跺了跺脚,“不行,我得靠自己赚钱,老爹那么大年纪,连个老婆都没有,我不能花他的金龙。” 路易斯扛起阔剑,冲着帕特里奇扬了扬脑袋,“走吧,帕特里奇,我们去东市看看,也许我需要在周围的森林里打猎赚钱了,我们先去看看这边的野味,是个什么价钱。” 第六章 后三街 路易斯和帕特里奇走在街上,两个人身高差不多,但路易斯明显比他强壮,整个人看起来比帕特里奇大了一圈。 路易斯拿起一张野牛皮,问摆摊的小贩,“这个多少钱?” 小贩抬头看了他一眼,发现是个半大小子,他掀了一下眼皮,“一张牛皮一银狼三十铜狗!” 路易斯放下皮子,和帕特里奇继续往前走。 “怎么样,路易斯,这个价钱比你在家时候高了还是低了?” 路易斯皱着眉头,“卡米勒这个骗子!” “卡米勒,那是谁?” 帕特里奇歪着头问道。 路易斯攥紧了拳头,“亏了老爹还说他是个好人,我和老爹打猎的猎物都卖给了他,一张野牛皮只有十五铜狗!” 帕特里奇眼睛瞪大了,“十五铜狗?十五铜狗在东市连一个做工精良的兔皮帽子都买不来!” 路易斯脸都气红了,自己和老爹不知道当了几年的冤大头! 路易斯气呼呼地往前走,速度越来越快,帕特里奇在后面跟得很吃力,没忍住拽住了他,“路易斯,你慢点走,我们是来逛街的,又不是来赛跑的!” 路易斯这才反应过来,赶忙放慢了脚步。 他略带歉意地看了帕特里奇一眼,“抱歉,我刚才有点走神。” 帕特里奇毫不在意地揽过他的肩膀,“唉,你别说了,我都懂,任谁被坑了这么久,会不生气呢?” 路易斯拍了一下大腿,“我得去写封信送回去,不能让老爹继续被骗了!” “帕特里奇,你知道附近哪里有信差嘛?” 帕特里奇挠挠头,“知道倒是知道,不过我不认识几个字,也不清楚信差能不能把你的信送到。” “这有什么,你带我去,我自己问。” 帕特里奇带着他往街道另一头走,边走还忍不住回头和他说话,“路易斯,你明明比我小,怎么会认识那么多字?我们镇子里,除了四处接任务的游侠和盗贼,再就是贵族们才认识许多字。” 路易斯不知道不识字的人这么多,他也有些不解,“从小老爹就教我识字了,学了七八年,常见的文字我都认识。” 帕特里奇佩服地感叹了一声,“哇,你可真厉害,我认识的字还是帕梅拉教我的。” 他不好意思地笑了一下,“不过我坐不住,连塞拉都比我认识的字多。” 两个人边走边说,很快就到了邮局。 邮局里的信差懒洋洋地,显然这里送信的人不多。 路易斯走到柜台前,“先生,先生!快醒醒,我们想要寄信。” 信差慢悠悠地睁开眼睛,从抽屉里拿出信纸和羽毛笔,指了指旁边的墨水瓶,示意路易斯赶紧去一边写信。 路易斯拿着羽毛笔蘸了一些墨水,把这几天的所见所闻写在心里,并着重说了一下这里的物价,提醒老爹换个人交易。 一页纸很快就写满了,帕特里奇看着满纸的蝌蚪文,整个人都快睡着了。 路易斯拿着信纸走到邮差面前,敲了敲桌面,信差拿出信封,在蜡烛上烤好火漆,把信密封好。 路易斯填好地址,邮差挑了挑眉毛,拿出一张邮票在路易斯面前晃了晃,“你这信送的地方太偏了,要用十个铜狗的邮票,加上信纸和信封,一共要十五铜狗。” 路易斯从钱袋里掏出一枚银狼递给他,邮差诧异地看了他一眼,从钱匣里拿出九串铜狗,又数出来三十五个铜狗,一起递给他。 路易斯的钱袋一下子就鼓起来了,他拍了拍呆滞的帕特里奇,一起离开了邮局。 帕特里奇此时都有点语无伦次了,“我、我的天,路易斯,你爸爸给了你多少钱?” 路易斯纠正他的说法,“是老爹,不是爸爸。” 帕特里奇此时非常兴奋,“路易斯,快、我们去后三街吧,我喜欢吉普赛姑娘!” 路易斯想着,做人不能言而无信,于是就跟着帕特里奇往后三街走。 越靠近后三街,越是鱼龙混杂,路易斯身边路过一个穿着丝绸长袍,戴着头巾的男人,他忍不住回头看了一眼。 丝绸可不是便宜的东西,看来后三街确实算得上是销金窟了。 没一会,两个人就走到了后三街,顾名思义,这里有三条街,两个人在最外面一条街晃了晃,这里都是充满异域风情的女人。 有的吉普赛姑娘甩着海藻一般浓密的黑发,小麦色的皮肤裸露在外,纤细的腰肢随着手鼓的鼓点扭动着。 周围一圈男人吹着口哨,偶尔往她摆在地上的帽子里扔几个铜狗。 这些吉普赛女郎充其量只是卖艺的舞女,她们不接皮肉生意,因此只能待在最外围的一条街。 除了这些吉普赛女郎之外,还有许多皮肤雪白,赤红头发的苏摩尔人。 她们穿着红色的长裙,眼波流转,丰润的嘴唇上涂着鲜红的玫瑰花汁。 一些看起来风尘仆仆的男人总是会选择一个自己喜欢的苏摩尔女郎,搂着她的肩膀向招待客人的小屋里走去。 帕特里奇此时看得目不转睛,相比于白的吓人的苏摩尔人,他更喜欢活力四射的吉普赛女郎。 他的口袋里有十几个铜狗,都一股脑儿地扔给了刚才跳舞的吉普赛女郎。 路易斯在一边忍不住摇了摇头,色令智昏,老爹说得果然不假。 路易斯拉着帕特里奇往更深的街道里走,帕特里奇还恋恋不舍地频频回头看着跳舞的女郎。 “回神了,再看眼珠子都要掉出来了!”路易斯在旁边忍不住喊了一句,帕特里奇吓了一跳,才回过神来。 他高兴地拍了一下路易斯,“潘西说了,这里晚上才热闹呢!” 路易斯给他泼了一盆冷水,“你可是答应了麦莉大婶,下午就回去。” 帕特里奇的肩膀耷拉下来,“唉,说的也是,我要是晚上回去,奶奶真的会把我的屁股打开花的。” 路易斯忍不住把心中的疑问问了出来,“麦莉大婶怎么看你们看得那么紧,我以前动不动就往山上跑,老爹都不怎么管。” 帕特里奇叹了口气,“奶奶只是太担心了,我父母都是佣兵,很少回家,叔叔婶婶之前也是,只不过他们自从三年前接了一个羊皮纸,就再也没有回来。” “其他人都说他们两个在外面遭遇了不测,奶奶从此以后,就再也不许我们夜晚出门,也不准我们学家里的大人,去当什么佣兵。” 路易斯不知道怎么安慰他,只好说了一句,“麦莉大婶也是为了你们好,好了,帕特,我们去里面看看,如果你想找一个吉普赛女郎,我可以出钱。” 第七章 法师西蒙 帕特里奇欢呼一声,“真的?” 路易斯拍拍胸脯,“那当然,我可是说话算话。” 两个人哥俩好地揽着肩膀往里走,第二条街都是一些貌美的姑娘,只不过其中可没有帕特里奇喜欢的吉普赛人。 这也难怪,吉普赛人四处流浪,多以卖艺和占卜为生,真正留下来的人想必是非常少的。 两个人一直往深处走到第三条街,这时候,从街口走出一个颇有成熟风韵的中年女人。 她上下扫视了两人一会,目光停留在路易斯腰间鼓囊囊的钱袋,这才喜笑颜开地扭着腰肢走了过来。 “二位小少爷,快请进,喜欢什么样的姑娘,只管和我马西亚说,我们这儿,什么样的美人儿都有!” 显然,她是这家妓院的鸨母,从她浓妆艳抹的脸上,依稀能看到她年轻时娇美的五官,即使是现在来看,她也比普通人要好看的多。 只不过她的皮肤已经比许多年轻姑娘松弛得多,眼角和额头已经有了不少皱纹,此刻笑起来,深深地法令纹让她的五官变得有些阴森。 路易斯用手肘顶了顶帕特里奇,帕特里奇才磕磕巴巴地说明自己的来意。 “女、女士,我们想、想看看吉普赛女郎。” 马西亚诧异地看了他一眼,“小少爷的眼光真独到,这后三街,可只有我们才有吉普赛姑娘。” 她领着两个人走进妓院的内院,这是一个环形的大楼,中间有一大块空地,摆放着酒桌,几乎座无虚席。 男人们怀里搂着喜欢的姑娘,说着调笑的话,美艳的妓女被环住纤细的腰肢,柔软白嫩的小手托着铜制的酒杯,劝诱客人喝酒。 路易斯和帕特里奇刚一进去,就觉得眼花缭乱,眼睛都不知道要放在哪里了。 马西亚在一边带着些揶揄地笑着,这样没见过“世面”的小男孩,她几乎每天都能见到几个。 这样的小男孩,有时甚至比有钱的大少爷更好赚钱,不过这两个人的穿着…… 马西亚打量了一下两个人,感觉都不像是特别有钱的样子。 大厅里喝酒的有不少都是十四五岁的富商之子,因此大家看到路易斯两个人,都见怪不怪。 马西亚带着两人往楼上走去,因为走廊在房间内侧,墙两边每隔一段距离,就有一颗萤石悬挂在墙上。 三人越走越往里,直到最深处,马西亚才停了下来。 她敲了敲门,门很快就从里面被打开,露出一张充满异域风情的脸蛋儿,马西亚笑着说道,“安努舒卡,有客人来了,是两位可爱的小少爷,你可要好好招待。” 她把路易斯两人轻轻推了进去,就关好门离开了。 安努舒卡是一个标准的吉普赛美人,相比于本地女人柔美的线条,她的脸更加轮廓分明。 两弯又细又长的眉毛下面,是妩媚的桃花眼,睫毛浓黑卷翘,有轻微的鹰钩鼻,肉嘟嘟的嘴唇边还有一颗极小的痣,看起来风流又魅惑。 她平伸出手,请路易斯和帕特里奇坐下,桌上有一些占卜用的小工具,最显眼的就是中间紫色的水晶球。 待两人坐下之后,安努舒卡才到对面坐下,一只手拄着脸颊,慵懒地和两人说话,“两位少爷想玩些什么?” 帕特里奇咽了一口口水,“安努舒卡,可以给我跳一支舞嘛?” 安努舒卡显然有些惊讶,来房间里的人要做什么,所有人都心知肚明,跳舞?难不成是脱衣舞? “你是第一次来这里?” 帕特里奇红着脸点了点头,安努舒卡这才有些了然。 她站在房间里的空地上,一边唱歌,一边跳起舞来。 她的腰间系着一串铃铛,脚踝上也有两串,每次舞动起来,铃铛都发出清脆的响声。 帕特里奇坐在椅子上看的目不转睛,安努舒卡随着舞步缓缓走进,俯身注视着帕特里奇,两人的脸离得非常近,帕特里奇的脸红扑扑地,甚至能感受到安努舒卡的呼吸吹打在脸上。 帕特里奇没有躲闪,反而鼓起勇气凑近了一些,轻轻地亲吻了一下安努舒卡的鼻尖。 路易斯赶紧站起身,拉开门跑了出去,他转身关好门,尴尬地不知道去哪里好。 虽说以前没去过妓院,但是不打扰别人亲热,是个人都知道。 路易斯搓了搓脸颊,准备到楼下的大厅坐一会。 马西亚在门口远远地看见路易斯衣衫整齐地走下来,于是快步走过去询问,“小少爷怎么下来了,对安努舒卡不太满意?” 路易斯赶紧拼命摆手,“不不不,是我兄弟要过来,我就是顺便凑个热闹。” 马西亚点点头,“原来是这样,那不如下楼喝点酒水吧!” 路易斯跟着她走到一个空桌,坐了下来,立刻就有一个面容稚嫩的少女走过来倒酒。 路易斯四处张望,看到了大厅最中间的一桌。 这一桌只有一个男人,其余都是陪酒的妓女。 男人穿着紫色的丝质长袍,上面绣着神秘繁复的纹路,他有一头金色的长发,梳理的十分整齐。 这时一个非常貌美的红发女郎,双手捧着酒杯,“来嘛,西蒙,再喝一杯。” 周围其他的女人虽然带着谄媚的笑容,但坐姿十分拘谨僵硬,显然面前的男人身份高贵,让人不敢造次。 只有之前的女郎,她的容貌最出众,行为也最大胆,她站起身,走到西蒙的面前,抚摸着西蒙的脸。 西蒙揽着她的腰把她拽到了怀里,哈哈大笑起来。 “伊莎贝拉,我可都和马西亚说好了,你今天是我一个人的!” 这时候,门口走过来一个醉鬼,大声嚷嚷着,“让伊莎贝拉出来陪我,别给老子废话,老子刀尖上讨生活,为的就是喝最烈的酒,睡最美的女人!伊莎贝拉呢,让她出来!” 马西亚脸色尴尬又僵硬,这个醉汉是镇里的一个佣兵,颇有些实力,她也不敢太过得罪,只好让妓院里工作的东瀛龟奴把他架出去。 醉汉虽然喝醉了酒,但实力还在,几下就把龟奴打趴在地。 西蒙听着门口吵吵闹闹的,忍不住皱紧了眉头,站了起来。 “伊莎贝拉今天被我包了,识相的赶紧滚!” 醉汉此刻根本分不清人,不假思索地喊到,“哪里来的小白脸,找死!” 西蒙的怒火腾地一下烧了起来,他抬起手杖,念了一段咒语,醉汉的衣服就燃烧了起来,灼热的火苗炙烤着他的皮肉,醉汉大叫一声,在地上打起了滚。 西蒙好整以暇地欣赏了一会他痛苦的表情,才转回身,回到酒桌坐下,直到火被扑灭,也没回头看哪怕一眼。 门口的醉汉身上被烧的都是燎泡,低声痛呼着,马西亚赶紧叫人把他送了回去。 第八章 美人失明 这边的烂摊子刚收拾完,西蒙就搂着伊莎贝拉要往楼上的房间里走。 两个人刚一进房间,西蒙就觉着有些不对劲,果然,没等他抬起手杖,一把匕首就攻了过来。 房间里藏着的,正是哈维,他的目的本来就不是击杀西蒙,此时只不过就是个幌子。 伊莎贝拉只是个手无缚鸡之力的普通人,看到哈维的匕首,吓得她缩在柜子后面不敢动弹。 她以为这是西蒙的仇人,殊不知,哈维此次的目标正是她自己。 西蒙虽然在艾莎小镇地位崇高,但这不过是占了法师这一职业的便宜。 他不过是个刚刚脱离学徒阶段,步入一级的法师,所学的法术很少,法力也不浑厚。 而哈维,已经是游走于生死边缘多年的三级盗贼了,他的身手灵活,西蒙发出的火球根本打不中他。 西蒙刚刚在楼下已经使用过一遍法术,又经过几次消耗,此时法力几近枯竭。 哈维瞅准机会,侧身越过西蒙,瞬间就到了伊莎贝拉的面前。 伊莎贝拉发出一声尖叫,哈维手起刀落,划开了伊莎贝拉的眼皮,一伸手,两颗乌溜溜的眼睛就被他挖了出来。 伊莎贝拉沾着鲜血的眼珠躺在哈维的手上,他把眼珠塞进随身的一个小布袋里,在裤腿上随意地擦了擦手,就几个跳跃,离开了这里。 伊莎贝拉的眉毛下面,原本应该被眼睛占据的位置,此刻变成了两个流血的黑洞,她捂着脸嚎啕大哭。 西蒙此刻却有些嫌弃,他原本图的就是伊莎贝拉姣好的容貌和玲珑的身段,此刻伊莎贝拉嚎啕大哭,满脸是血,哪有什么美感可言? 西蒙抬起腿就想离开这里,伊莎贝拉听见响动,赶紧抱住了他的腿,“西蒙少爷,您要为我报仇啊!” 此时伊莎贝拉情绪激动,全然不顾平时温柔似水的形象,西蒙不好对女人动手,只好支支吾吾地答应了她,才掰开她的手,离开了妓院。 帕特里奇被之前的一声尖叫吓得从房间里跑了出来,衣衫不整的。 妓院里出了这么大的乱子,众人都惊慌失措,有胆小的早就夺路而逃。 路易斯拿出几串铜狗递给老鸨马西亚,就拽着衣衫不整的帕特里奇赶紧走了,生怕出了什么事,回去不好和麦莉大婶交代。 帕特里奇被路易斯拽着一路走出了后三街,才得以挣脱。 帕特里奇整理好半脱不脱的衣服,才有心思问路易斯,“刚才发生了什么?我只听见一声尖叫,就赶紧跑出来,什么热闹都没看见,就被你拉走了。” 路易斯扛着阔剑跑了这一会,脸不红气不喘地,“能有什么,昨天都和你说了,有人要来挖伊莎贝拉的眼睛,这不今天就来了?” 帕特里奇跺了跺脚,“哎呀,那你刚才把我拉走干什么,这下好了,我什么都没看到!” 路易斯横了他一眼,“你还想看什么,没看见那个金发的法师都跑了?” 帕特里奇不以为意,“你说的是西蒙吧,他可是伊莎贝拉的常客,我在酒馆可听了不少。” 路易斯点点头,“那个人昨天去酒馆接了单,看来他的实力比西蒙要强。” “昨天?你知道是谁接了单?” “听帕梅拉说,那个人叫哈维。” 帕特里奇一拍手,“我知道他,潘西说他实力很强。要知道,潘西是个佣兵,之前还和叔叔组过队,他都说哈维厉害,哈维一定很厉害。” 路易斯猜测潘西就是昨天在酒馆里喝酒的某个男人,那几个男人看起来风尘仆仆的,想必平日里就在艾莎小镇奔波。 两个小少年讨论着刚才的事,一边向家里走去。 他们没有注意到,街角有一抹翠绿的裙摆一闪而过。 雏妓艾拉偷听了两人的谈话,悄悄地跑回了妓院。 马西亚还在妓院里主持大局,客人基本都扫了兴,匆匆付了钱离开了。 伊莎贝拉的眼睛,确切的说,应该是两个黑洞,已经被包扎起来,绑在头上的白布上渗出一些鲜血,配上她精致的下巴,竟有些病态的美。 伊莎贝拉瞎了眼睛,马西亚也不指望她最近能赚钱了。 不过以她多年看人的经验,伊莎贝拉绝对不是个经受打击,就一蹶不振的女人。 秉承着伯乐精神,马西亚决定把她的头牌身份保留一段时间,没准她还能给自己带来惊喜。 她略带深意地看了伊莎贝拉一眼,才带着龟奴出了房间。 这时艾拉气喘吁吁地跑进来,马西亚也没做理会,雏妓赚不了多少钱,要让她高看几眼,等她十八九岁,风华正茂的时候再说吧。 艾拉跑到伊莎贝拉的门前,拉开门跑进去。 “滚出去!谁给你的胆子擅闯我的房间?我还没死呢!” 伊莎贝拉此时余怒未消,竟然有不长眼的妓女胆敢不敲门就闯进来,连马西亚都没说什么,这些人就敢瞧不起自己! 艾拉吓得退后了一步,她鼓起勇气,关上了房门。 “伊莎贝拉,我在街口听见两个人聊天,他们认识凶手。” 伊莎贝拉顿住了,然后忽然站起身,由于力道太大,险些摔在地上。 艾拉过来扶住她,手却被她抓的生疼。 “你说真的?” “当然是真的,他们说行凶的人叫哈维,是个很厉害的盗贼。” 伊莎贝拉表情有些扭曲,“盗贼从来不做没有利益的事,一定是有人雇佣了他!” “他们还说,这个哈维是昨天去一个酒馆接了单,老板娘叫帕梅拉。” 伊莎贝拉的手攥的更紧了,“我知道她,她是老杰克的女儿。” 艾拉小心翼翼地观察她的神色,想把手抽出来。 伊莎贝拉忽然抱住她,“艾拉,好孩子,谢谢你告诉我这些,现在我需要你帮个忙。” 艾拉显然没被如此温柔对待过,妓院里的高级妓女们向来都是瞧不上她们的,此时她有些激动,又有点自惭形秽——伊莎贝拉即使没了眼睛,也比自己迷人多了。 “艾拉,你有空的时候,去西边的杰克酒馆打听打听,是谁发布了那个任务。” 伊莎贝拉摸索着从床头柜拿出几枚银狼,塞到艾拉手里。 “喏,给你,剩下的钱你可以去买些好吃的,去吧,姐姐等你的消息。” 艾拉惊喜的看着手里的银狼,她们平时几乎是没有生意的,只能给客人们倒酒,一个月也赚不来几枚银狼。 “放心吧,伊莎贝拉姐姐,我一定会打听出来的。” 艾拉小心地吧钱币收好,拉开门啪嗒啪嗒跑走了。 第九章 巫师普兰 这边路易斯带着帕特里奇回到了麦莉大婶家,两个人都有点做贼心虚。 不过麦莉大婶反而没起什么疑心,白天忙着售卖鱼排,只要孩子们按时回来了,在她看来就足够了,何况今天两个人比预想中回来的要早。 路易斯想想今天发生的事,心里有些不安,准备去找帕梅拉聊聊。 麦莉大婶看着他往对面跑,连忙喊了一句,“小路易,可不许喝酒。” 路易斯挥挥手,示意自己知道了,就头也不回的跑进了杰克酒馆。 门口的铃铛响起来,原本在柜台算账的帕梅拉抬起了头。 “呦!小路易,怎么又来了,麦莉大婶没拦着你?” 帕梅拉促狭地笑了,路易斯挠挠头,“麦莉大婶不让我喝酒,可没说不让我来酒馆。” 帕梅拉点点他的鼻子,“你还玩上文字游戏了!” “今天我可没做土豆饼,厨房还有一些白面包,配着覆盆子果酱最好吃了,要不要来一点?” 路易斯摸摸肚子,从早上逛到现在,都已经中午了,确实有点饿了。 他从钱袋里拿出一串铜狗,放在柜台上,“那我来一点吧!” 帕梅拉从他的钱袋里拿出五枚铜狗,把原本那一串塞回钱袋。 “出手这么阔绰,就不怕钱花光了没钱回家,几个面包能值多少钱?” 她一边说,一边掀起半边门帘,到后厨去拿面包去了。 路易斯从小跟着老爹生活,倒是没有人像帕梅拉和麦莉大婶一样,如同长辈一样关怀她。 只不过帕梅拉外在太美,很难单纯把她当成一个长辈。 现在不过是中午,酒馆里除了路易斯和帕梅拉,没有旁人,连伙计阿德拉都没有来。 帕梅拉托着盘子,里面放着切好的面包,白白胖胖的,非常可爱,除此之外,她还挤了一些鲜红的果酱在盘子上。 路易斯拿起一片面包,蘸了点果酱,咬了一大口。 “唔……比老爹做的黑面包好吃多了!” 帕梅拉笑起来,“黑面包比较好做,对麦子也没什么要求,做白面包的小麦粉可要精细的多。” 路易斯吃完了一片面包,看了帕梅拉几眼,一副欲言又止的样子。 最终,他还是忍不住说了出来,“帕梅拉,我今天……看到哈维了。” 帕梅拉顿了顿,随后才反应过来,“你去后三街了?” 路易斯红着脸点了点头,“我就是去看看,结果看到哈维……” 帕梅拉双手撑着桌子,居高临下地看着路易斯,“哈维挖了伊莎贝拉的眼睛,对不对?” 路易斯点点头,“妓院当时乱成一团……” 帕梅拉揉了揉路易斯的小卷毛,“小路易,这件事不要和别人讲,不然可能会有麻烦。” “可是……” “可是什么?” 路易斯破罐破摔地瘫坐在高脚椅上,“今天不是我一个人去的,帕特里奇也去了,他都知道了。” 帕梅拉忍不住捏了捏眉心,“天哪,如果麦莉大婶知道,你带着帕特里奇去了妓院,你会被打死的。” “当然,帕特里奇也会被打死。” 路易斯怯生生地看了她一眼,“帕特里奇应该不会说出去吧。” 帕梅拉叹了口气,“难说,万一露馅你就完了。” 这时候门口的铃铛响了起来,帕梅拉和路易斯一起向门口看过去。 一个穿着紫色长袍的上走了进来,由于帽子太大,两个人只看到他长长的鹰钩鼻,以及拄着手杖的苍老的手。 他的声音低沉,带着些金属质感的沙哑,“老板娘,给我来一壶苦荞酒。” 帕梅拉赶忙跑到后厨灌了一壶苦荞酒过来。 来的人是当地颇有名气的巫师,名叫普兰。 没人知道他的具体年龄,也没人见过他的正脸,赫拉大陆虽然崇拜法师,对于巫师,他们却是又敬又怕的。 原因无他,巫师得益于天赋,能够学习不同的元素法术,这是法师所不具备的。除此之外,他们还擅长制作各种稀奇古怪的药剂、占卜、甚至还能通过巫术,为别人更换器官。 未知的东西总是可怕的,如果不是有天赋成为巫师的人实在是凤毛麟角,恐怕赫拉大陆就不是法师,而是巫师的天下了。 普兰盯着路易斯看了许久,背着身子路易斯都能感觉到一种强大的压迫感。 “小家伙,你身上有件宝贝,能不能给老头我看两眼。” 路易斯感觉汗毛都竖起来了,他僵硬地回过头,“老爷爷,我身上没有宝贝。” 普兰笑了两声,声音像是破掉的风箱,“我说的是你的项链。” 路易斯不明所以,这不就是个白玉牌子,玉质不怎么样,自己从小就戴着了,没什么好稀奇的,这东西对于平民来说可能还能值点钱,眼前这个老人看起来非富即贵,会喜欢这个? 他将信将疑地把领口里的项链掏出来,摘下来递给普兰。 普兰小心地捧起玉牌,仔细地端详起来,过了许久,他才把玉牌归还给路易斯,“这是个好东西,关键时刻,兴许能救你一命。” 路易斯把项链戴好,看到普兰又低头喝起了酒,才转过身继续吃自己的面包。 路易斯此时陷入沉思,其实他早就知道,自己不是老爹的儿子。 老爹是黄皮肤,黑头发黑眼睛,自己是白皮肤,金棕色的头发,琥珀色的眼睛,怎么看自己也不可能是老爹的孩子。 自从自己记事开始,身上就戴着这个玉牌,每次问老爹,他都支支吾吾的,不肯说玉牌是哪里来的。 即使路易斯只有十二岁,也知道老爹身上的谜团太多了。 比如从来不刮胡子,也不和自己一起洗澡,明明不是战士,却总能去森林深处抓住一些大型野兽,甚至是低级魔兽。 还总是抱着一只猞猁,说一些怪话,什么“猫奴的终极奥义”、“只要每天能蹭蹭主子,疲惫就会消除”之类的。 每天给猞猁炖肉吃,比给自己做饭都精细。 路易斯听说过养猎犬的猎人,还没听说过养猞猁的猎人呢。 只不过老爹实在太喜欢那只猞猁了,也多亏是从小养大,不然不知道要被挠多少次了。 路易斯一边吃一边想,一盘面包不知不觉就见了底。 “回神了,在这发什么呆呢,果酱都蹭脸上了。” 路易斯回过神,发现店里又剩下自己了,他接过帕梅拉递过来的手帕,擦了擦脸。 “帕梅拉,你的老爹会有事情瞒着你嘛?” 帕梅拉转着眼睛想了想,“肯定会啊,每个人都有自己的秘密。” 路易斯点点头,“也是,我也有秘密没告诉老爹呢!” 第十章 巫师塔 妓院二楼的房间里,伊莎贝拉坐在梳妆台前,慢条斯理地梳着头发。 虽然她的眼睛看不见了,但是她心里明白,必须要维持体面。 有眼睛的时候,有灵动的美,没眼睛的时候,自然也有病弱的美。 来妓院的男人,难道都喜欢同一种女人? 呵,那怎么可能。 伊莎贝拉深谙勾引男人的诀窍,这不,这几天不单单西蒙回来看她,她甚至还来了一些新客人。 其中一个客商,在所有客人中,是最富裕的,人脉也很广。 伊莎贝拉明白,西蒙虽然好色,但绝不会真的为了一个妓女做什么出格的事,指望他报酬,就是做梦! 他的未婚妻明目张胆地买凶伤人,西蒙却做出一副不知情的样子! 伊莎贝拉心里恨得要命,恨镇长的女儿塞西莉亚,更恨男爵之子西蒙。 这些人自诩出身高贵,不把她当人看,她的眼睛在他们眼里算什么? 哈,三个金龙? 但富商阿卜杜勒不同,他不仅富有,而且怜香惜玉,是个真正的多情种子。 在他看来,伊莎贝拉不仅仅是满足肉欲的工具,还是一朵解语花。 伊莎贝拉神情变得无助又柔弱,站起身摸索着向床边走去。 原本倚在床边欣赏美人梳妆的阿卜杜勒站起身,把伊莎贝拉抱进怀里。 阿卜杜勒是个波斯商人,贩卖丝绸瓷器以及香料,他的商队途经艾莎小镇,众人提议去酒馆妓院等地方放松放松。 商队花了三个月骑着骆驼穿过伏尔甘洲,又乘坐大型帆船在海上漂浮了近一个月,早已疲惫不堪。 这时候休整,正合适。 阿卜杜勒认为这是火神伏尔甘赐予的缘分,让他遇到了温柔又善解人意的伊莎贝拉。 这几天相处下来,他自以为对伊莎贝拉的过往,已经完全了解透彻。 这个女人在妓院这样的泥潭之中,却依旧心思纯洁。 那个西蒙不过是个男爵的次子,男爵本身就不世袭不说,身为次子,恐怕连家产都分不到多少。 伊莎贝拉居然对他死心塌地,他那恶毒的未婚妻,面对这样一个柔弱的女人,居然狠心的让别人来挖她的眼睛。 阿卜杜勒家族里世代从商,是波斯有名的富商家族,他们家为什么能世代富贵? 就是因为与人为善,交友广泛。 阿卜杜勒拍着胸脯保证,原话是这样讲的,“伊莎贝拉,你大可以放心,我认识你们本地的巫师普兰,只要有他出手,你一定可以重见光明。” 伊莎贝拉心里恨不得立刻就拖着阿卜杜勒去见普兰,但作为一个温柔善良的女人,怎么可以主动提出用别人的眼睛让自己复明呢? 果然,今天阿卜杜勒先忍不住了,商人重信,尤其是像阿卜杜勒这样成功的商人,说出去的话,就一定要做到。 再有几天他就要离开这里,去往帕尔马主城——这次货物的售卖目的地。 一直以来奉行的守信原则,加上伊莎贝拉确实是她所喜欢的类型,阿卜杜勒决定带着伊莎贝拉去找普兰大师。 早年他的父亲曾经为普兰大师提供过金钱援助,这次他去求普兰帮忙,普兰一定不会推辞。 这天下午,阿卜杜勒带着伊莎贝拉和一众护卫去了瓦斯科森林深处,普兰大师为了方便配置药剂,常年居住在植物茂盛的密林里。 护卫们一路上,解决了不少不长眼的低级魔兽,直到傍晚时分,阿卜杜勒才远远看见密林层层掩映下,若隐若现的巫师塔。 阿卜杜勒常年在外奔波,倒是没什么事,苦了伊莎贝拉。 她走路的姿势有些别扭,那些护卫看着她,是不是发出猥琐的笑声,然而实际情况是——伊莎贝拉的脚上已经起了水泡。 妓女虽然是下流的职业,但也没听说哪个做皮肉生意的还要长途跋涉的。她们依靠的就是娇嫩的皮肤和面容,怎么可能做这种粗活? 但是想到自己可以重见光明,别说从白天走到傍晚,就是让她赤着脚走过熔岩山脉,她都愿意! 伊莎贝拉咬着牙跟上阿卜杜勒的脚步,阿卜杜勒拉着她的手,感觉到身边的美人开始力不从心了。 “伊莎贝拉,再忍忍,马上就要到了。” 伊莎贝拉作出一副自责的表情,“都怪我太没用了,走一回路都会疲倦。” 阿卜杜勒安慰地扶住她的肩膀,“这怎么能怪你,伊莎贝拉,你总是把过错揽到自己身上,我真担心,我走了之后,你照顾不了自己。” 阿卜杜勒嘴上说着,心里想着回程途中要不要把伊莎贝拉买走,反正他的宅院里,也不会缺姬妾的房间。 两人边走边说,很快就到了巫师塔前。 阿卜杜勒斥退手下,亲自走到门前,抬起手叩了三下门,然后侧过身体,在门旁安静地等待,态度可以说是非常恭敬了。 过了一会,巫师塔的大门从里面缓缓打开,露出普兰深紫色的长袍。 巨大的帽子将他的面容藏在阴影里,阿卜杜勒只能看到他枯瘦的手和下巴上长长的白胡须。 塔内奇特的气味顺着门口飘了出来,伊莎贝拉轻微的吐了口气,不敢捂住鼻子,生怕惹怒了这位巫师。 普兰的目光犹如实质地扫过两人,即使伊莎贝拉没有眼睛,也感到背脊一僵。 “阿卜杜勒,带着你的人进来吧。” 普兰转过身去,阿卜杜勒示意护卫们在外面守着,自己带着伊莎贝拉进了巫师塔。 他可不会天真的以为,“你的人”是指身后的所有人。 两个人进去,阿卜杜勒就看到了熟悉的大锅,里面全是绿色的液体,看起来黏糊糊的,就像是沼泽里德鲁伊的尸体被融化成的,令人作呕的尸液。 旁边的架子上晾着许多不知名的草药,工作台上还有一些空白的丝质卷轴。 屋子里的书架上的书非常多,阿卜杜勒小时候曾经翻看过一本,全是一些晦涩难懂的文字。 普兰拿着一根木勺子搅拌着锅里的液体,没有开口,他在等着阿卜杜勒说出自己的来意。 实际上根本不用说,普兰也看得出来,他要让身边这个肮脏的女人重见光明。 普兰昨天已经在水晶球里看到了一些片段,这个女人,是妓院里的妓女。 普兰心里有些可惜,老阿卜杜勒可不是这样的人,生出的儿子却是个四处留情的浪荡公子。 第十一章 被劫走的爱丽丝 阿卜杜勒直接说明了来意,“普兰大师,我这次过来,是想让您帮忙,帮伊莎贝拉重见光明。” 普兰点点头,“我确实欠老阿卜杜勒一个人情,但是你可要考虑清楚,真的要为了一个妓女用掉这次机会?” 伊莎贝拉暗自咬牙,但普兰是什么人,他会怕一个妓女记恨? 阿卜杜勒毫不犹豫地点头,“普兰大师,请您帮伊莎贝拉重见光明。” 普兰叹了口气,“既然你下定了决心,我自然可以帮你,但是,你要自己去找供源。” 阿卜杜勒自然知道供源的意思,他让护卫把带来的礼物送进巫师塔,就带着伊莎贝拉离开了这里。 “伊莎贝拉,你喜欢什么样的眼睛?” 伊莎贝拉一副憧憬的样子,“海蓝色的眼睛应该非常美吧,可惜我以前是黑色的眼睛。” 阿卜杜勒搂住她,笑了起来,“这有什么难的,蓝眼睛虽然不多,但找找总是有的。” 伊莎贝拉趴在他的怀里,状似无意地说了一句,“杰克酒馆对面,好像有一个蓝眼睛的孩子呢,我以前见过,非常可爱。” 阿卜杜勒把这句话记在了心里,等到把伊莎贝拉送了回去,才转头对护卫说,“去打听打听,杰克酒馆对面是什么人,如果是平民,就把蓝眼睛的女孩劫过来。” 此时麦莉大婶还在售卖窗前忙着,鱼排价格实惠,周围的邻居经常会过来买几份回家,作为晚餐的配菜。 路易斯从酒馆回来,就跑到卧室练习拳脚,路易斯没有师父,所学的本领全都来自于老爹。 不过从他结实的身形上来看,显然老爹的指导还是很有用的,不然一个十二岁的小孩,哪里用的动阔剑? 别看路易斯扛着阔剑,走路虎虎生风的,要是换成另外一个同龄人,恐怕提起来这把阔剑都很困难。 这时候,他听到窗边有些响动,偷偷把窗户拉开一丝缝隙,路易斯看到几个男人正飞速往这边奔来,还没等他反应过来,爱丽丝就被一个男人从另一个卧室提了出来,抱起路易斯就全速奔跑起来。 路易斯立刻打开窗户,背着阔剑跳了出去,顺着那群人逃走的方向追了出去。 那群人看到追出去的是一个小屁孩,根本没做理会。 他们可都是佣兵,有二级战士的实力,就一个半大孩子,谁会怕? 况且路易斯背着阔剑,根本追不上他们。 这群人想着早点回去交差,不顾爱丽丝的哭闹声,一路飞奔回了阿卜杜勒的临时住处。 此时天已经黑了,没一会,这群人就消失在夜色中。 阿卜杜勒看到眼前这个可爱的孩子,心里叹了一声可惜。 但这个孩子在阿卜杜勒眼里,可没有伊莎贝拉重要。 几个护卫放下孩子就退了出去,爱丽丝看着阿卜杜勒,忍不住问了一句,“你是谁,为什么要抓我?” 阿卜杜勒蹲下身和她对视,“怪只怪你命不好,我喜欢的美人想要一双海蓝色的眼睛。” 爱丽丝没听懂是什么意思,“可是她自己有眼睛呀。” “她现在已经没有了,不过,有了你,她明天会有一双更好看的眼睛。” 爱丽丝这回反应了过来,“你要挖宝宝的眼睛!坏人!” 阿卜杜勒叹了口气,“如果这样能让你好过一点,你可以骂我。事后我会给你的祖母一笔钱,平民一辈子也花不完的钱。” 他的语气高高在上,这位所谓行善积德的商人,行善也是看人的,无外乎有利可图。 商人的本质就是趋于利益,真正善良的又有几个呢? 曾经的老阿卜杜勒是个真正的善人,但他的儿子,只不过是个披着伪善面具的花花公子罢了。 爱丽丝毕竟只有三岁,面对这样的情况,只会嚎啕大哭。 爱丽丝的哭声震着阿卜杜勒的耳膜,过了一会,他忍不住叫进来了一个护卫,“你现在动手吧,眼睛挖出来放到冰盒里,再把她送回去。” 他所说的冰盒,是由魔兽晶石供能的一种保鲜的水晶盒。 沙漠里没有海鲜,阿卜杜勒每年都要用冰盒带一些回去,这些东西在当地可是有价无市的无上珍馐。 护卫领命去拿了一个冰盒过来,爱丽丝知道他要挖自己的眼睛,吓得蜷缩在地上,拼命地往后躲。 这时候木屋的屋顶传来一声巨响,一把阔剑从屋顶穿透下来。 只听哐哐哐又是三声响起,屋顶上已经被切开一个四四方方的大洞。 路易斯一跃而下,没有先去救爱丽丝,反而快步上前,一把抓住了阿卜杜勒,用反曲弓套住了他的脖子。 他的反曲弓弓弦是金属制成的,只要用力往后一勒,阿卜杜勒就会变成一具无头尸体。 阿卜杜勒举着双手,不敢轻举妄动。 路易斯此时表情凶狠,就像是森林中的野狼,“叫你的人把爱丽丝送回去!” 阿卜杜勒还没意识到事情的严重性,“你是她的哥哥?不如我们做笔交易,你把她的眼睛卖给我,我可以给你一百金龙。” 路易斯在屋顶听到不少他们的对话,此时正气愤难当,他把弓猛的往后一勒,“少废话,把她送回去,我们不需要你的臭钱!” 阿卜杜勒感觉到脖子上面一痛,血顺着脖子流到了胸口,丝绸袍子上被染出点点猩红。 旁边的护卫看到这一幕没忍住拔出了刀,他怎么也没想到,这个少年会一路追到这里,还敢独自闯进这里。 谁能想到这个小少年,居然是一个老道的猎人,仅仅凭着蛛丝马迹,就找到了这里。 “怎么,想动手?你可以试试!” 弓弦一点点收紧,勒进了阿卜杜勒的肉里。 护卫只能把武器放在地上,以示屈服。 路易斯一只手紧紧地拽着阿卜杜勒的胳膊,另一只手始终不离反曲弓。 “你跟着我一起走,把爱丽丝送回去。” “呵……你以为回去了就能逃过追杀?” 阿卜杜勒这时候还不忘威胁路易斯。 说实话,路易斯确实没把握能全身而退,但麦莉大婶对他照顾有加,他绝对不能让刚才他们谈论的惨剧发生。 这时候屋顶又有响动,路易斯以为是护卫准备从上方偷袭,连忙向上看去。 来的人不是护卫,而是个这两天经常见到的熟人——哈维。 第十二章 重剑无锋 哈维来这里做什么?路易斯不觉得他有那么好心,专门来救自己和爱丽丝。 阿卜杜勒原本以为是自己的护卫进来了,结果进来的是哈维,真是雪上加霜。 阿卜杜勒从伊莎贝拉口中听说过哈维的名字,但不确定是否是眼前的人。 “梁上的朋友,如果你为了钱而来,请不要插手。” 阿卜杜勒的护卫先声夺人,生怕哈维掺上一脚,只不过他注定要失望了。 哈维根本没和他废话,单手一甩,掷出了一把飞苦无。 护卫的双目变得呆滞,头朝上栽倒了下去。 飞苦无是东瀛忍术中的一种暗器,暗器体型细小,想要把控准头非常困难。很多盗贼都会选择回飞镖或投石索作为暗器,只有投掷技巧极好的,才会选择飞苦无。 路易斯看着护卫眉心那一把小小的飞苦无,对哈维的实力有了真实的认知。 哈维蹲在房梁上,声音冰冷,“现在你有现成的眼睛了。” 阿卜杜勒内心不解,“这小姑娘不过是一个平民,你们为什么要这么拼命地维护她?” 哈维没有回答他,只说了一句,“你动了不该动的人。” 一把飞苦无顺着阿卜杜勒的鼻尖擦过,哚的一声插在墙上。 等阿卜杜勒回过神来,哈维已经消失了。 一起消失的,还有原本应该在房间里的爱丽丝。 此时最倒霉的就是路易斯,人没救到,自己却困在阿卜杜勒的宅院里。 他可没有哈维那上房梁的本领,当初选择跳下来,现在就只能硬闯出去。 好在爱丽丝已经没有危险,路易斯叹了口气,“老兄,看来要靠你出去了。” 路易斯一路挟持着阿卜杜勒,往院门口走去,周围的护卫都不敢轻举妄动,只能寻找机会偷袭。 然而路易斯在森林里生活了那么久,最是警惕。他们想要偷袭,也找不到机会。 等出了大门,路易斯挟持着阿卜杜勒向街道后退,离开护卫有一段距离之后,才松开阿卜杜勒,背着弓狂奔起来。 他深知自己跑的不够快,于是左冲右突,在巷子里七拐八拐,很快护卫们因为追赶他,分散了开来。 路易斯从来没想过逃跑,他想要的,只不过是一个让敌人落单的机会。 此时路易斯所在的巷子里,两个护卫正在逐渐靠近,路易斯解下投石索,打出了一颗烟雾弹。 这东西是老爹制作的,主要原料是——臭鼬的腺体和硫磺。 一个弹丸打过来,护卫立刻挥刀格挡,然而这弹丸碰到刀锋,立刻就炸开了,一股黄烟伴随着恶臭逸散出来。 “妈的,这是什么鬼东西!” 护卫忍不住破口大骂,这简直就像是被臭鼬对着鼻子放了一串臭屁! 护卫这里自乱了阵脚,路易斯一跃而起,巨大的阔剑带着强烈的劲风袭来,一名护卫被一剑劈倒在地,瞬间失去了战斗力。 路易斯没有罢手,又是一剑横砍向另一名护卫。 这时另一名护卫已经有了防备,长刀挡在身前,路易斯的阔剑挥过来,被他成功格挡。 然而护卫也不轻松,路易斯虽然没有斗气,但一身力气大的出奇,和一级战士相比也不差多少。 此时护卫内心震惊,一个半大孩子,却有一级战士的实力,难道他是某个战士世家的孩子,外出历练? 想到这里,他有些退缩,阿卜杜勒家不过是商人,他们是越不过世家去的。 反正夜色掩盖,这个少年也没看清自己的脸,不如现在退走。 那护卫连队友都没管,飞快地撤退了,路易斯听到不远处的声音。 “怎么样?” “我和法尔哈德分头找了,这里没有。” 脚步声越来越远,路易斯看着躺在脚下,昏迷不醒的护卫,相比他就是法尔哈德了。 路易斯蹲下身,在他的身上翻找,全身上下摸了个遍。 最后,路易斯找到了两枚金龙和五枚银狼,揣到了自己的钱袋里。 商人的护卫钱可真不少啊,路易斯一面想着,一面有点后悔让刚才那个护卫跑掉了,那可是两枚金龙,就这么长腿跑了! 路易斯想起老爹的话——穷寇莫追。 跟着老爹,他学了很多东西,其中之一,就是极东之地的语言。这个地方的人很有意思,说话简洁,意蕴深刻。 至于为什么学这个?老爹说了,出门在外,要掌握几门外语,不学白不学。 其实路易斯之所以敢只身去救爱丽丝,是因为他对自己的实力有所了解。 根据老爹所说,他的力气天生就比普通人高出很多,适合大开大合的武器,也就是阔剑。 一级战士除了会运用斗气之外,和普通人的差别也不过是力气更大,格斗技巧更好。 路易斯七岁的时候,就比普通成年男人的力气大了,这也是为什么老爹愿意带着他一个小孩子在森林里打猎。这些护卫看着他一个小孩子,一定会有轻敌的想法,路易斯打的就是出其不意。 要说路易斯心中的道德标准,基本都是来自于老爹,老爹说兵不厌诈,战斗的时候用点计谋那是非常正常的。 于是路易斯从家里出门之前,带的弹药都是烟雾弹,毒气弹这一类暗算别人的东西。 虽说不太光彩吧,但是好用啊。 路易斯掂了掂钱袋,加上自己之前的钱,钱袋里一共有两枚金龙、七枚银狼、一百多个铜狗。 路易斯转了转眼睛,从护卫的怀里掏了掏,果然,脖子上还有一个项链——是个蛋白石骰子。 这东西是个什么用处? 路易斯把项链揣进裤子口袋里,扛起阔剑,往瓦斯科森林里狂奔而去。 麦莉大婶家是不能回去了,哈维既然救了爱丽丝,就不会让阿卜杜勒再得手,至于自己这个连一级战士都不是的小菜鸟,还是先去森林里躲一阵吧。 看阿卜杜勒的穿着,应当是个波斯人,波斯人来这边都是做生意的,路易斯就不信他还能留在这里不走了。 他一路狂奔,没一会就消失在小镇的通向森林的一条小路里。 月光下的森林看起来非常静谧,偶尔有几声猫头鹰的啼叫响起,很快又沉寂下去。 第十三章 森林历练 几天后,路易斯叼着小树枝,悠闲地走在瓦斯科森林里。 这几天他都待在森林的外围,遇到的都是普通的动物,这些动物的肉不值钱,值钱的无非就是皮毛、牙齿、角这些东西。 这些东西带在身上占地方,路易斯早就把它们藏在隐蔽的地方了。 森林这么大,除了他知道地方,其他人想找到,几率太低。 他今天是想找找,附近有没有路过的猎人。 天天吃没味的烤肉,嘴里都快淡出鸟了。 这时候,路易斯听见了脚步声,森林里枯枝落叶很多,踩在上面发出的响声不小。 果然没一会,他就看见了几个背着弓箭的猎人。 路易斯走过去,打了个招呼,“老兄,能不能找你换点东西。” 要是别人过来,猎人们还会警惕,只不过路易斯一个小少年,在他们眼里,还构不成威胁。 为首的猎人回答他,“要换什么?” “一罐盐。” 猎人从羊皮背包里拿出一个小孩拳头大小的陶罐,“五十铜狗。” 路易斯从钱袋里掏出一串铜狗,十分不舍地递给猎人。 他的金龙和银狼都藏在里口袋里,只有铜狗还放在钱袋里。 猎人收了钱,就带着其他人往前走了。 路易斯龇了龇牙,可真是黑心,就这只够做几顿饭的咸盐粒子,卖五十铜狗? 不过也没别的办法,谁让森林里轻易碰不到人呢? 把盐罐挂在腰间,路易斯决定去森林更深处看看。 要是每天还和跟着老爹的时候一样,出来闯荡还有什么意义? 路易斯一路往更深处走去,越是深处,动物的踪迹越是稀少。 这并不代表深处更安全,事实恰恰相反,动物稀少,说明距离魔兽的地盘,越来越近了。 瓦斯科森林里没有老虎,最厉害的动物是棕熊,但棕熊除了抚养幼崽的时期,其他时候往往不会主动攻击别人。 当路易斯已经几英里没有发现棕熊的踪迹时,他就知道离魔兽的地盘不远了。 森林中心他不敢去,但最外围的魔兽,他是敢试试的。 路易斯压低身体,在森林里小心地隐蔽着。 这时一丛灌木里发出喔喔喔的鸡叫声,一只脖子无毛、形似公鸡的动物跳了出来。 它的头冠是淡粉色,形状像一个桃心,粉红的皮毛围在身上,看起来像个绒球。 这是一级魔兽——跳跳鸡。 别看它的体型比鸽子大不了多少,战斗起来,却能跳起来一口啄破棕熊的脑袋,吸食脑髓,这也是为什么附近没有棕熊的原因。 路易斯屏住呼吸,在茂密树枝的遮掩下,缓慢地用弓箭瞄准跳跳鸡的位置。 嗖的一声,一支羽箭破空而出,射中了跳跳鸡的眼睛,箭头穿过大脑,跳跳鸡当场毙命。 路易斯环顾一圈,确认周围没有其他魔兽,才钻出树丛,用匕首把跳跳鸡的头冠和魔晶取了下来。 至于跳跳鸡的肉?路易斯一把拎起跳跳鸡,当午饭! 路易斯走出魔兽的地盘,在外围点起了火堆,把跳跳鸡穿在削好的树枝上,一边转动,一边撒盐。 还别说,这魔兽就是不一样,真香! 路易斯转动着树枝,盯着跳跳鸡的肉皮,有些急迫地等待着。 巧合的是,今天碰到的那几个猎人此时经过了这里。 看到路易斯脚边一堆粉色的羽毛,为首的猎人眼神一凛。 这个小少年居然一个人猎杀了一只魔兽? 此时猎人队伍里一个年轻猎人吸吸鼻子,“这什么肉,这么香?要不咱们去要点?” 老猎人按住他的胳膊,“别惹事,咱们弄死陷阱里的棕熊就回去。这个人实际不低,不要招惹。” 路易斯余光扫过这些人,没有说话。 这老王八坑了自己五十铜狗,不搭理他! 跳跳鸡的表皮已经烤的金黄焦脆,散发出浓郁的肉香,路易斯顾不上烫不烫,就掰下一只鸡腿,啃了起来。 “唔……烫烫烫!” 路易斯一边呵着气,一边还不忘把嘴里的肉咽下去,用老爹的话说,这叫无情铁嘴。 虽然路易斯是个半大孩子,饭量却不小,这一只鸡没一会就被啃的只剩下一堆骨头。 路易斯把余火踢散,准备再进去抓几只跳跳鸡。 杰克酒馆里的羊皮卷不知道有没有被揭走,路易斯记得镇长的小女儿塞西莉亚需要五只跳跳鸡的头冠。 伊莎贝拉那个坏女人既然想挖爱丽丝的眼睛,路易斯乐得把这个消息告诉塞西莉亚。 相信以塞西莉亚的嫉妒心,伊莎贝拉少不了吃些苦头。 不过自己一介平民,想去见塞西莉亚,总要有个由头吧? 路易斯看着森林深处,决定用跳跳鸡的任务做个由头。 于此同时,小镇另一边的班希森林深处,有人忍不住打了个喷嚏。 不远处的掘地虫王立刻警觉,一口酸液向着他的藏身地喷了过来。 这人立刻原地跳起,以不输盗贼的速度狂奔起来。 地面轰隆隆作响,掘地虫王庞大的身躯追在这人的后面,带起一片片的地皮。 楚南星一边跑一边抱怨,“妈的,刚才怎么就鼻子痒痒了呢,蹲了两天了,好不容易有个机会……” 这人不是别人,正是路易斯口中的“老爹”。 估计打死路易斯,他都想不到,老爹居然是个女人,还是个从末日世界穿越过来的现代人。 楚南星一路狂奔,六级魔兽的速度可不是盖的,不跑简直就是给自己领盒饭的节奏啊。 好在森林六级魔兽不止一只,出了它的地盘,掘地虫王就不追了。 楚南星三两下爬上一颗大树,把树上的松鼠一把砸晕扔了下去,自己坐在树枝上,准备歇口气。 她把手伸进树洞里掏了掏,果然抓出一大把榛子,嘎嘣一声咬开,把榛子仁扔进嘴里。 她在魔兽的地盘上偷袭失败,也不是第一次了,好在十几次里,总有一次成功。 现在楚南星手里的六级魔晶已经有三颗了,再攒一颗,她就能凑够传送阵的消耗了。 楚南星想去极东之地看看,她穿越过来十几年了,期间碰到过几个人,这些人都认为她是极东之地的人,想必这个极东之地,应该有很多黄种人。 当然,这里大多数人是不知道极东之地的,他们通常都认为,楚南星和他们是一样的人,只不过长得奇怪了点。 楚南星吃了一地的榛子壳,才拍拍手跳下树,贴好满脸的毛胡子,才往森林外围走去。 第十四章 托比魔盒 路易斯藏在灌木丛里,再一次蹲守跳跳鸡。 这几天这里的跳跳鸡已经被他偷袭杀死了十几只了。 此时跳跳鸡已经比前几天谨慎多了,但是,它虽然是堂堂魔兽,可没有吃过人类的白面包。 这白面包是从路过的游侠那里买到的,路易斯把它撕碎了,放在灌木丛旁边的空地上。 果然这些嘴馋的小家伙跑了过来,唯一让路易斯不太满意的是,来了三只。 路易斯想了想,决定先偷袭,再正面解决另外两只。这几天总是搞偷袭,未来伟大的战士,怎么能天天藏在灌木丛里呢? 嗖地一声,放完了冷箭,一只跳跳鸡应声倒下。 还没等其他两只反应过来,路易斯就从灌木从冲了出来。 阔剑砰地一声砸在一只跳跳鸡身上,另一只跳跳鸡拔腿就跑。 实在是事发突然,过了一会,跳跳鸡才反应过来,调转方向往路易斯这边猛冲。 别看它身材娇小,用全力时能蹦两米多高,速度如同闪电。 路易斯把阔剑横在脸前,听见叮的一声,跳跳鸡的尖嘴啄在了阔剑的表面上。 这时路易斯另一只手拿着匕首嗖地一声划过——跳跳鸡居然逃开了。 路易斯明白,必须要速战速决,不然战斗的动静引来其他的魔兽,自己可就真的危险了。 跳跳鸡又一次发动攻击,这一次路易斯没有格挡,而是拿出投石索,一把套住了跳跳鸡的脖子。 趁着它没挣脱,路易斯用力一甩,把它砸在了荆棘从里。 跳跳鸡的鲜血飞溅出来,路易斯走过去看了一眼,“噫~真惨……” 不过这只跳跳鸡的头冠显然不能用了,路易斯挖出它的魔晶,又回去收拾好另外两只,心满意足地准备走。 “砰!” 路易斯感觉后背上一湿,紧接着就是一股闷痛。 路易斯赶紧向前跑了几步,才回过头——一只史莱姆。 路易斯有些紧张地观察一下四周,好在没有其他东西过来。 史莱姆属于二级魔兽里实力最低的一种了,只不过这是对于战士来说。 路易斯没有斗气,只能完全依靠身体去肉搏,史莱姆对他来说,已经是非常难缠的对手了。 史莱姆会喷射粘液,柔软的身体喷出的粘液却像是一支水箭一样,打在身上虽然不会破皮,却非常疼。 路易斯感觉后背黏嗒嗒的,连行动都变得迟缓了。 史莱姆圆滚滚的身体弹了起来,像炮弹一样对着路易斯发射过来。 路易斯在身体正前方,挥剑竖劈,史莱姆的身体哚的一声抖动了起来,在撞上阔剑的一瞬间,成功变形,免去了被劈开的命运。 路易斯感受到一股巨大的力量,阔剑的把手震动,虎口流出血来。 史莱姆又一次跳起来,这一次正中路易斯的胸口,路易斯向后倒去,却没有感觉到多大疼痛。 路易斯可不会认为史莱姆留手了,他从怀里掏出之前从护卫身上拿到的蛋白石骰子项链,果然骰子已经裂开了,在路易斯拿出它的瞬间,就碎成了几块散落在地。 路易斯一个翻滚,史莱姆击打在了他刚才倒地的位置。 这史莱姆不过人头大小,力量却如此巨大,路易斯的阔剑砍不断它,就只能选择把阔剑刺进它的身体。 问题在于,他的阔剑根本没有开刃,这是老爹的规定,力量没有达到顶峰的时候,阔剑不能开刃。 路易斯咬咬牙,拄着阔剑站了起来,决定跑路。 老爹说了,好汉不吃眼前亏,好汉在极东之地就是和战士一样的所在,所以他逃跑,不算是懦弱。 然而这时他的前胸后背都是史莱姆的粘液,想跑速度也不快,没一会史莱姆就追了过来。 “海格力斯在上,我可不想被一团绿鼻涕杀死啊。” 史莱姆砰的一声砸过来,路易斯的胸口发出一阵柔和的白光。 史莱姆的速度在路易斯的眼里被无限放慢,路易斯挥舞阔剑,砰地一声砸碎了它的身体。 史莱姆碎成了无数的碎块,中间有一块圆圆的晶石滚动出来,路易斯捡起它——这是史莱姆的魔晶。 “滴!” “宿主在危机中击杀二级魔兽史莱姆!” “系统激活!” “滴!能量不足!” “检测到宿主手中有能量体,是否充能?” 路易斯拿起二级魔晶的一瞬间,就听见了耳边响起滴滴滴的金属音。 “谁?!” “谁在说话?出来!” “系统能量不足!是否充能?” 路易斯的面前出现了红色的光屏——这是极东之地的文字! 路易斯不明所以,手指向前点了一下,选择了是。 只一瞬间,路易斯手里的二级魔晶变成了粉末,怀里藏着的十几颗一级魔晶,也变成了粉末,顺着衣服的下摆,掉在了地上。 路易斯的心在滴血,这个东西不是说了检测到手中有能量体? 我选了是你就把我怀里的也收走了? 这时脑海里的声音再次响了起来。 “充能中……” “充能17%,系统能量高于5%,系统激活……” “欢迎宿主使用哨兵系统!” 路易斯看到眼前的光屏上不再是红色的警告,而是变成了蓝色,光屏的上方有三个长长的横条,每一个旁边都有一个阿拉伯数字。 横条旁边还有一个小方块,里面是路易斯的脸。 路易斯点开方块,弹出了一个窗口,上面显示了一串信息。 宿主:路易斯·安德森 种族:人族 年龄:12 等级:1 技能:重击(挥动阔剑,发出2倍攻击力的打击,消耗耐力5,冷却15s。) 攻击力:2 防御力:1 力量:3 敏捷:1 智力:2 魔法值:0 生命值:37(缓慢回复中00:22:42) 耐力值:20 经验值:10/1000 成就:无 称号:无 人物评价:你只是个初出茅庐的菜鸟。 路易斯又点了一次那个小方块,窗口就收回去了。 不过这地方指不定一会还有多少史莱姆会蹦出来,还是先跑为妙。 路易斯想着,这光屏横在脸前面也太遮挡视线了。 这时光屏一闪,变成一条白线,消失了。 “海格力斯在上,这是什么神器……” 路易斯一边喃喃着,一边往森林边界走去,躲了好几天了,阿卜杜勒也该走了。 第十五章 送嫁队伍 路易斯鬼鬼祟祟地走过通往艾莎小镇的林中小路,扯了一个路人问道,“大叔,最近有没有商队进出啊。” 大叔笑呵呵地,人很和气,“有啊,前几天刚走了一批波斯人。” “镇里有没有发生什么大事?” 大叔抬头作思索状,“大事?我想想,有一件,不知道算不算大事。” “什么事?” “那个波斯商人似乎死了个护卫,结果第二天,伊莎贝拉的眼睛就好了。镇里的人都说,伊莎贝拉用死人的眼睛,找黑巫师给自己施了法术,才能重见光明。” 路易斯一听这中间没有麦莉大婶家的事,就知道爱丽丝现在很安全。 他和大叔说了谢谢,才提着手里一串跳跳鸡的头冠,打算去镇长家找塞西莉亚。 一路打听到了镇长家的位置,路易斯来到了镇中心的西边,这里住的都是富贵人家。 路易斯刚到镇长家,就被门口的人拦住了。 这两个人穿着方便的短衫,腰上配着一把短刀,路易斯留意看了一眼两人的虎口——几乎没有老茧。 呵,俩摆设! “你是什么人,这可是镇长的府邸。” 路易斯提起手上的跳跳鸡头冠,“我接了任务,来给塞西莉亚小姐送跳跳鸡头冠。” 门口的两个守卫基本没打过架,更别提去森林里狩猎,闻言狐疑地看了他一眼,“你等一下,我先去报告给塞西莉亚小姐。” 路易斯点点头,好整以暇地在原地等待着,没一会儿,守卫就挥挥手让他进了院子。 塞西莉亚坐在白色的大理石凉亭里,石桌上摆着新鲜的水果和一壶红茶。 路易斯走过去,没有落座。 塞西莉亚满意他的识趣,开口道,“跳跳鸡头冠给我看看。” 路易斯把头冠双手奉上。 “嗯,还不错,这十几个我都要了。” 说着她拿出一枚金龙抛给路易斯,“可别说我占你便宜,给你一枚金龙。” 路易斯傻笑一声,“那怎么会,头牌的眼睛才三个金龙。” 塞西莉亚顿住了,“你怎么知道这件事?” 路易斯挠挠头,“我之前住在杰克酒馆对面,听酒馆的人说的。今天森林里还碰到了个大叔,说是伊莎贝拉的眼睛复明了呢!” 塞西莉亚猛的一拍桌子,“你说什么?” 塞西莉亚的表情越来越难看,那个婊子居然能够复明? “你消息还挺灵通,这样吧,你去打听打听,是谁帮塞西莉亚复明的,我给你五枚金龙作报酬。” 这时路易斯脑海里又响起了声音。 滴! 检测到支线任务:塞西莉亚的疑惑。是否接取? 路易斯心中想着“是”,任务一栏出现了变化。 原来心里默念也可以! 路易斯心中惊喜,这样就不用手指在空中点来点去了,不然别人还以为自己是个疯子。 他看着眼前的光屏。 支线任务一:塞西莉亚的疑惑 任务描述:镇长的小女儿塞西莉亚前些日子买通盗贼哈维,挖掉了红枫叶妓馆头牌伊莎贝拉的眼睛,今天却得知伊莎贝拉复明了。塞西莉亚非常疑惑,请帮助塞西莉亚查明伊莎贝拉复明的真相。 任务难度:f级 任务奖励:普通抽奖x1、玄铁戒指x1、金币x10、经验x300 路易斯飞快看完了任务内容,赶紧对着塞西莉亚点点头,“当然可以,愿意为您效劳。” 塞西莉亚满意的笑了,她就说嘛,这小子刚才一定是被五枚金龙吓傻了。 这种小乡巴佬,怎么可能见过五枚金龙? 路易斯离开了镇长府邸,一时也没有头绪。 当初帮助伊莎贝拉的人里,他唯一认识的就是阿卜杜勒,但问题阿卜杜勒早就去了其他地方,何况自己和他还有过节,怎么可能去问他? 路易斯一边往麦莉大婶家走,一边思索,忽然他灵光一闪——问哈维! 路易斯想着哈维时常会去酒馆接任务,决定去酒馆看看。 清脆的铃铛声响起,帕梅拉视线向门口看去。 “小路易!你终于回来了,我们都很担心你!” “对啊,那天麦莉大婶说了,你去救爱丽丝,结果哈维带着爱丽丝回来了,你却不知所踪。” 阿德拉在旁边插嘴。 路易斯到吧台前面坐下,帕梅拉给了他一杯橘子汁。 “我当时从阿卜杜勒……就是那个劫持爱丽丝的人的府邸逃出去,一路被他们追着打,最后只好跑到瓦斯科森林里躲了几天。” “对了,帕梅拉,我把塞西莉亚的任务完成了,你可以把羊皮纸扯下去了。” 这时阿德拉开口说道,“那你要给帕梅拉十个铜狗,作为接到任务的手续费。” 路易斯从钱袋里往外拿铜狗,阿德拉趁机看了一眼,“哇!你怎么有那么多金龙?!” 帕梅拉瞪了他一眼,“不许盯着别人的钱袋!” 路易斯不好意思的笑了,“用魔晶换的。” 他才不会傻傻的告诉阿德拉,这是抢来的钱。 帕梅拉不赞同地数落他,“五个一级魔晶,至少可以换十个金龙,你被别人坑了。” 路易斯心里一讪,原来刚才你也看了,没想到你是这样的帕梅拉。 他歪着头,“那不对啊,为什么五个跳跳鸡头冠只有二十银狼?” 帕梅拉喝着麦酒,解释道,“跳跳鸡身上只有头冠能做药剂材料,其他的什么用处都没有,在市场上甚至还不如熊掌值钱。这魔兽和魔兽还是有很大分别的,同样是一级,人家刺甲蜥蜴的皮至少还能做装备,光是价格就比跳跳鸡头冠高了五倍。” 她喝了口酒润润喉,接着说,“塞西莉亚那个任务,酬金不高,又危险,只有你这个愣头青才会去接。” 路易斯摸摸鼻子,心想着,我这不是顺手做的么? “对了,帕梅拉,哈维今天会来嘛?” 帕梅拉皱着眉头,“你这样说起来,自从上次救了爱丽丝,哈维就再也没来过,算算也有六天了。” 帕梅拉摆摆手,“唉,不过他这个人向是这样,动不动就消失一阵子,然后再忽然出现,我都习惯了。” 路易斯苦着脸,可我不习惯啊,这不是个好习惯,我的任务,我的装备,我的金龙! 第十六章 篝火集市 路易斯心里有些失望,线索在这就断了,不过阿卜杜勒的商队在这里公然挟持平民,想必阿卜杜勒的地位不低,也许自己可以找人打听打听。 这时门口的铃铛又一次响起来,原来是麦莉大婶在窗口看到了路易斯,丢下生意就跑了过来。 她厚实的怀抱包裹住了路易斯,简直让人不能呼吸。 在路易斯窒息而死之前,麦莉大婶放开了他。 “小路易,你这几天跑哪去了?” 路易斯挠挠头,“我那天打伤了那个商人的护卫,所以就去森林里躲了几天。” 麦莉大婶一时有些愤愤,“该死的阿卜杜勒,这些富商都是一群没良心的吸血鬼!” 路易斯眼睛一亮,“这个阿卜杜勒到底是什么人?” 麦莉大婶摆摆手,“具体的我们这些平民哪知道,我只知道这个富商每年都会经过这里,他的护卫偶尔会来买鱼排。” 麦莉大婶突然跳了起来,一拍大腿,“遭了!还有鱼排正煎着呢,不和你说了,我先回去了!” 麦莉大婶一边往回跑一边还不忘了喊,“中午记得去我那吃饭!” 路易斯目送她离开,才回头和帕梅拉继续聊天,“麦莉大婶天天都这么忙吗?” 帕梅拉笑了,“那怎么可能,生意要是天天都这么好,麦莉大婶早就不和我们住一条街了。” 她的神色也有些疑惑,“就是最近不知道怎么了,河里的鱼突然多了起来,鱼肉都降价了,麦莉大婶把鱼排也降了一个铜狗,结果来买鱼排的人比之前多了两倍还多。” 路易斯的脑海里突然响起声音。 滴! 检测到隐藏任务:浅海的秘密 是否接取? 路易斯心中默念“是”。 此时任务面包的任务变成了两个。 支线任务一:塞西莉亚的疑惑 任务描述:镇长的小女儿塞西莉亚前些日子买通盗贼哈维,挖掉了红枫叶妓馆头牌伊莎贝拉的眼睛,今天却得知伊莎贝拉复明了。塞西莉亚非常疑惑,请帮助塞西莉亚查明伊莎贝拉复明的真相。 任务难度:f级 任务奖励:普通抽奖x1、玄铁戒指x1、金币x10、经验x300 隐藏任务:浅海的秘密 任务描述:浅海似乎有不同寻常的事情发生,调查浅海的秘密。 任务难度:c级 任务奖励:中级抽奖x1、人鱼的眼泪x1、金币x250、经验x7500 路易斯看到任务奖励,就知道这个任务想必非常难,不是现在的自己能够完成的。 他收回思绪,对着帕梅拉说道,“爱丽丝最近怎么样?” 帕梅拉叹了口气,“唉,可怜的小家伙,她吓坏了,她原来多活泼呀,现在每天待在家里,都不和哥哥姐姐出门玩了。” 路易斯站起身,留下几枚铜狗,就走出了酒馆。 他挥挥手,对帕梅拉说,“我去看看爱丽丝。” “去吧,她看到你一定会很高兴的。” 路易斯几步路就到了麦莉大婶家,其他孩子都跑出去疯玩了,只剩下爱丽丝一个人呆呆地坐在小木马上,随着木马无聊地晃悠。 “爱丽丝!” 爱丽丝抬起头,眼睛忽然瞪大了,“路易斯哥哥!” 爱丽丝跑过来,像个小炮弹一样扎进路易斯的怀里。 这时路易斯的面前又出现了任务,这次的任务不需要接取。 日常任务一:帮助爱丽丝走出阴霾 任务描述:爱丽丝被劫持后,幼小的心灵产生了阴影。为什么不用家乡的玩具哄她开心呢? 路易斯看着这个任务有些纳闷,家乡的玩具是什么?自己以前就住在艾莎小镇另一边的小森林里,也算是家乡? 再说了,这个任务怎么没奖励? 这时爱丽丝开口了,“路易斯哥哥,陪爱丽丝一起玩吧。” 路易斯可没有带孩子的经验,于是低下头问道,“爱丽丝想玩什么?” 爱丽丝嘟嘟嘴,“家里的玩具都玩腻了,不好玩。” 这时路易斯想起小时候,老爹给他的第一个玩具——竹蜻蜓。 这是老爹起的名字,路易斯之前逛集市,并没有发现这种玩具。 难道这就是任务所说的“家乡的玩具”? 路易斯扶住爱丽丝的肩膀,“你等一下,我给你做个新玩具!” 路易斯搜寻了一圈,在厨房找了一块偏小的木头,拿出匕首削了起来。 过了一刻钟,爱丽丝等的已经有些不耐烦了,路易斯才拿着刚做好的竹蜻蜓走了过来。 “喏,给你。” 爱丽丝看着手里的竹蜻蜓,“这是什么,怎么玩呀?” 路易斯又把竹蜻蜓拿过来,双手一撮,竹蜻蜓就飞了出去。 爱丽丝的嘴巴长大了,“哇!飞起来了!” 路易斯把竹蜻蜓捡回来,“给,你也试试。” 爱丽丝学着路易斯之前的样子,双手一撮,竹蜻蜓又一次飞了出去。 爱丽丝在一边玩的不亦乐乎,发出咯咯的笑声。 这时路易斯的任务面板又发生了变化。 日常任务二:跑腿 任务描述:帮麦莉大婶把做好的鱼排送到老客户家里。 路易斯好奇这日常任务到底有什么用,于是走出去问麦莉大婶,“麦莉大婶,需要帮忙吗?” 麦莉大婶这时在窗口忙的不可开交,看见路易斯就像看到了救世主。 “快,小路易,帮我把这些鱼排送出去!” 麦莉大婶把几盒鱼排和一张纸条递过来,上面写着每个老顾客每天需要的鱼排数量和地址。 路易斯心里想,还真神了,自己脑子里这个东西,怎么什么都知道? 路易斯按照纸条上的地址一家家找过去,送了鱼排,收了钱,一连送了十几家,才跑回去把钱交给麦莉大婶。 此时时间已经是中午了,路易斯的任务面板又有了变化。 日常任务三:赶走小混混 任务描述:杰克酒馆来了几个小混混,赶走小混混,保护老板娘帕梅拉。 任务奖励:短剑x1,金币x3,经验x90 这时杰克酒馆里传来陶器的碎裂声,路易斯无奈地站起身,真是说来就来,一秒钟休息时间都不给啊。 路易斯扛起阔剑跑到杰克酒馆,里面有两个男人正在闹事,其中一个抓着帕梅拉的手不放,另一个拿着酒杯在给她灌酒,嘴里还说着,“叫你陪老子喝一杯,非要我动粗。” 路易斯二话没说,心里默念“重击”。 紧接着路易斯双手挥舞着阔剑,嗙的一声砸在灌酒的男人身上。 男人连格挡都来不及,就被砸倒在地,昏迷不醒。 他的同伴这时候害怕起来,“别过来,不然我弄死这娘们。” 路易斯冷冷地看着他,“带着你的人赶紧滚,不然我杀了你。给你三秒钟,三……” 那人听见路易斯的话,扛起昏迷不醒的男人,连滚带爬地跑了。 第十七章 出城 帕梅拉没想到路易斯还有这样的身手,一时有些镇住了,“难怪那天你敢一个人去救爱丽丝……” 路易斯敷衍地笑笑,此时他的注意力全在完成的任务上,这还是他第一次拿到任务奖励。 “我先走了,麦莉大婶还等着我吃午饭呢!” 路易斯说完,又补了一句,“如果再有人找麻烦,就来叫我。” 路易斯转身出了酒馆,却没有先进麦莉大婶家。 他看着面前的光屏,日常任务那一栏已经消失了。 其中经验条往前拉了一小段,那么奖励在哪里呢? 这时他视线往右下方移动,那里有一个背包的图标,难道在这里? 路易斯心中默念“打开背包”。 画面一晃,背包被放大,呈现出4x4的格子,里面有两样东西,一个红色的包裹,另一个是一把缩小很多倍的短剑。 只不过此时街上还有人,路易斯只好关闭光屏,走进麦莉大婶家,急匆匆地吃起了午饭。 麦莉大婶以为他送货累坏了,伸手摸摸他的头。 终于时间到了下午,女孩们都在睡午觉,男孩们则跑到河边去玩水。 路易斯趁着卧室里没人,再次打开了光屏。 他迫不及待地点开背包,在短剑上一点,手上立刻多了一把短剑。 这把剑约有20英寸长,刀柄是十字形,没有多余的装饰,看起来寒光闪闪。 滴! 检测到副手武器,是否装备? 路易斯选择了是,这时屏幕上他的装备栏上多出了一把剑。 路易斯点开装备栏,发现自己的衣物护具都在里面,其中还包括阔剑和反曲弓。 除了短剑是绿色之外,所有的装备都是白色的边框。 路易斯点开主手武器,立刻弹出一个小框,这是阔剑的基本信息。 武器:粗糙的阔剑 品质:劣质 攻击:+0 攻速-1 特效:持续佩戴720h,力量+1 武器评价:这是一把粗制滥造的铁剑,长久佩戴,能够增加力量。 路易斯抽了抽嘴角,粗制滥造…… 紧接着他点开副手武器。 武器:短剑 品质:普通 攻击:+3 攻速:+1 特效:有5%的几率连斩两次。 武器评价:这是一把平平无奇的短剑,轻便的造型,使你有时可以挥动它进行连续攻击。 路易斯又看了一眼个人面板,攻击力那里,变成了2(+3)。 他关闭了装备栏的详细资料,又打开了背包,点开了里面的红色包裹。 滴! 是否打开新手礼包? 神器还有礼物送给自己?路易斯兴奋地搓搓手,选择了是。 礼包打开,屏幕上绽放出五彩斑斓的烟火,路易斯差点被闪瞎了眼。 等特效时间过去了,路易斯才看清礼包里的东西。 背包里的东西变成了三样。 第一个是一把阔剑,第二个是十个红色的药瓶,第三个是十个蓝色的药瓶。 这时系统又发出声音。 滴! 恭喜宿主获得阔剑x1、生命药剂x10、耐力药剂x10、普通抽奖x1。 现已开启抽奖大转盘,是否抽奖? 路易斯选择是。 屏幕上突然出现一个大转盘,上面有十几样物品。 路易斯看着转盘高速转动起来,过了一会又缓缓停止,指针悬停在一格物品上。 物品缓缓放大——是一件轻甲。 防具:轻甲 品质:普通 防御:+5 耐久:5 武器评价:这是一件中规中矩的轻甲,只能护住躯干。 路易斯取出轻甲,穿在衬衫外面。 又把阔剑换掉,把老爹给自己的“粗糙的阔剑”收进了背包里。 现在他的个人面板变了。 宿主:路易斯·安德森 种族:人族 年龄:12 等级:1 技能:重击(挥动阔剑,发出2倍攻击力的打击,消耗耐力5,冷却15s。) 攻击力:2(+8) 防御力:1(+5) 力量:3 敏捷:1 智力:2 魔法值:0 生命值:50 耐力值:20 经验值:100/1000 成就:无 称号:无 人物评价:你只是个初出茅庐的菜鸟。 攻击力变成以前的五倍,不知道重击是什么效果? 路易斯暗戳戳地想着,如果现在遇见阿卜杜勒的护卫,他一定能把他们的钱袋都抢光。 眼看着最简单的日常任务,奖励都这么丰厚,路易斯忍不住想要快点把塞西莉亚的支线任务完成。 他决定再去红枫叶妓馆一次,看看能不能打听到什么。 反正伊莎贝拉也没见过自己,有什么好怕的? 说走就走,路易斯趁着麦莉大婶转身处理鱼排的功夫,就溜了出去。 这一次路易斯的武器让他看起来身价不菲,赫拉大陆的金属矿脉基本都掌控在贵族手中,武器在平民中属于奢侈品。 系统出品的武器,在平民眼里称得上做工精良,再加上纹路清晰的软皮甲,让路易斯看起来像个外出历练的富家少爷。 这次马西亚的表情可比上次热情多了,“小少爷,快请进。” 路易斯在角落里的酒桌落座,状似不耐地说了一句,“叫伊莎贝拉过来。” 马西亚脸上堆满了笑,“我这就把她叫过来,艾拉,快过来给小少爷倒酒!” 叫艾拉的少女瞪大了眼睛,她记得这个人,可就是前些日子在路上谈论伊莎贝拉的人。 艾拉毕竟只有十四岁,她一瞬间的表情,根本来不及收敛,就被路易斯看到了。 路易斯看着她走过来倒了一杯葡萄酒,“你见过我?” 艾拉表情有些不自然,“见过,之前伊莎贝拉出事,你在妓馆里。” 路易斯饶有兴致,“我怎么听说她的眼睛好了?” 艾拉表情颇有些自豪,“伊莎贝拉姐姐那么厉害,这是当然的。” “我听说是黑巫师治好的?” 艾拉跺跺脚,“怎么可能,伊莎贝拉才不会认识那些邪恶的人,救她的是富商阿卜杜勒。” “可阿卜杜勒也不会治病吧。” “他是不会,可是普兰大师会啊,只不过请他,要花很多钱呢!” 艾拉抬眼想了想,“反正是我一辈子也赚不来的钱。” 这时路易斯的支线任务显示已完成80%,他微笑着,心里倒是有些感谢这个少女了。 路易斯给了艾拉一枚金龙,艾拉连话都说不利索了,“给、给我的?” 路易斯点点头,这时候马西亚刚好领着伊莎贝拉下来,路易斯看着她的眼睛,很快就认出来,这是那天那个死去的护卫的眼睛。 滴! 支线任务一:塞西莉亚的疑惑(已完成) 路易斯掏出两枚银狼递给马西亚,说了一句,“我还有急事,就先走了。” 第十八章 横穿森林 离开了红枫叶,路易斯迫不及待地想看看任务奖励,他点开背包——怎么什么都没有? 他只好仔细看了一眼支线任务,只见任务下面还有一行字: 请找塞西莉亚交付任务。 路易斯拍了一下额头,自己真是犯傻了,塞西莉亚让自己调查真相,肯定是要知道结果的呀! 之前麦莉大婶和爱丽丝的日常任务都是不需要答复的,但这种需要答复的任务,只有找到本人答复之后,才能拿到奖励。 路易斯快步向镇长府邸走去——门口依旧是那两个护卫,路易斯暗戳戳地想,镇长家不会只有两个护卫吧? 此时塞西莉亚正在配置药剂,除去女人勾心斗角的那一部分,她是一个非常优秀的药剂师。 路易斯在院子里左等右等,一个小时后,塞西莉亚才从房子里走出来。 看到路易斯,她的眼睛一亮,“怎么样,有消息了?” 路易斯点点头,“伊莎贝拉的眼睛是巫师普兰治好的。” 塞西莉亚皱了一下眉头,“普兰大师一般人是请不动的。” “是一个叫阿卜杜勒的商人出钱请的普兰大师,伊莎贝拉现在的眼睛,还是来源于他的一个护卫。” 滴! 支线任务一:塞西莉亚的疑惑已交付,任务奖励已发放。 路易斯碍于有人在场,强忍着没有点开背包,这时塞西莉亚眼睛一眯,显然已经下定了某种决心。 塞西莉亚掏出五枚金龙递给路易斯,“给你,多亏你帮我打听消息,这件事不要告诉其他人,明白么?” 路易斯接过金币,笑得憨憨的,“我明白,这都是秘密。” 塞西莉亚满意地点头,小乡巴佬很懂得看人眼色嘛! 路易斯很快离开了镇长家,准备往麦莉大婶家走,此时天已经快黑了,再不回去恐怕要被大婶责备。 直到吃了晚饭,躺在床上,月上中天。 路易斯看了看熟睡的其他男孩,悄悄起身去了厕所。 路易斯点开背包,里面赫然躺着今天的奖励——精铁戒指。 饰品:精铁戒指 品质:良好 暴击概率:+10% 特效:使用远程武器时,有10%的概率触发被动效果连珠箭。 被动:连珠箭(一秒钟射出三支弓箭,持续5秒) 武器评价:这是一款做工良好的戒指,可以为你提供暴击几率和风筝对手的机会。 风筝对手?那是什么意思? 路易斯有些疑惑,不过之前的介绍他都看懂了,于是他点击使用,手上就多出了一枚戒指。 路易斯在艾莎小镇的任务完成了,也确认了爱丽丝的安全,决定明天一早就辞别麦莉大婶,去马诺城看看。 下定了决心,路易斯回到卧室,盖好被子,沉沉地睡了过去。 第二天。 “什么?小路易,你刚回来一天就要走了?” 麦莉大婶的大嗓门忍不住喊出声,路易斯怀疑,一整条街的人都能听见麦莉大婶的声音。 路易斯点点头,“我来看看爱丽丝怎么样,既然她很安全,我也该继续闯荡了。” 麦莉大婶虽然心里不赞同,但路易斯毕竟不是她的孩子,只能看着他收拾了一下随身物品离开了。 等路易斯离开一个多小时后,帕特里奇发出一声惊呼,“奶奶!枕头下面有一枚金龙!” 麦莉大婶闻声跑过来,就看到原本路易斯用过的枕头下面,放着一枚金龙。 “唉,这孩子……” 此时他们话题的主人公路易斯,正走在瓦斯科森林的小路上。 他没有打算通过大路去马诺城,既然他得到了神器,当然要好好实验一下它的效果,在人迹罕至的森林,是再好不过的选择。 只不过原本只需要一天就能到达的马诺城,横穿森林可能要半个多月甚至一个月了。 路易斯把之前藏好的动物皮毛都低价卖给了在森林出口收购材料的商人,才一个人往魔兽所在的区域走去。 现在小爷可不怕史莱姆了,有装备,膨胀! 路易斯在最外层基本放弃了偷袭的想法,这些跳跳鸡,他现在很轻松就能击杀。 而且路易斯发现一个有趣的事,一旦自己对某个魔兽有了杀心,它的头顶就会显示出一个红色的长条。 路易斯在杀了十几只跳跳鸡后,得出结论,一级魔兽跳跳鸡的血量8-12之间,而自己发出的攻击造成的伤害也不是完全固定。 比如打中跳跳鸡的腿,只会冒出一个-1、-3之类的图标,但如果打中它的脖子或者头颅等要害部位,伤害往往就是-20、-25这样的数值。 当然,这种情况下,伤害超出了跳跳鸡的生命值,跳跳鸡会当场毙命。 再往前走,就是史莱姆的地盘了,单个史莱姆可能还算好对付,一旦碰到一群史莱姆,那就只有逃跑的份了,不然被粘液完全控制住,想跑也来不及了。 路易斯拨开草丛,猫着腰往外看了一眼——只有一只史莱姆在前面蹦哒。 路易斯跃跃欲试,此时史莱姆头上显示出一个生命条,上面的数值是43。 史莱姆在二级魔兽里算是单体实力最低的,生命值居然也有跳跳鸡的四倍。 路易斯快速冲了出去,心里默念重击,狠狠一剑劈在了史莱姆身上,它的身上立刻飘出一个红色的-20。 路易斯恍然大悟,史莱姆这种东西,根本没有要害。 这时史莱姆感觉到疼痛,向着路易斯跳了过来,路易斯横剑格挡,之间史莱姆变换形状,居然从阔剑上伸出一小截,biu的声打在路易斯的胸口。 路易斯看了看面板,没掉血,对着史莱姆又是一剑,这一剑打掉了10点血,再补两剑,史莱姆就要去见大魔王别西卜了。 路易斯边躲边打,很快史莱姆就碎裂开来,露出绿色的二级魔晶。 这时系统的声音再次响起。 滴!检测到二级能量体,是否充能? 路易斯无奈地选择了是,来一个你问一个。 路易斯想着,神器都给自己这么多好东西了,自己回馈一些,也是应该的吧。 很快魔晶变成了粉末,系统的电子音再次响起。 充能完毕,目前能量33%,可维持系统运转66天。 路易斯愣住了,这个神器叫系统,原来它需要吃饭的啊,只不过自己吃肉,它吃魔晶。 第十九章 灰毛座狼 路易斯此时的经验值已经变成了427/1000。 他发现,一级的跳跳鸡只有1点经验值,而二级的史莱姆有10点经验值。 路易斯果断放弃跳跳鸡,改为狩猎史莱姆。 要是要杀五百多只跳跳鸡才能升级,附近的跳跳鸡怕是要绝种了。 楚南星看着耐久降了一格的护甲,叹了口气,四次可不够用啊。 他点开背包,看到系统自动拾取的物品。 似乎系统本身有限制,对于它自己能吸收的魔晶,它是不能自动拾取的。 此时背包里除了生命药剂和耐力药剂,还有一些材料,包括跳跳鸡的头冠、羽毛、史莱姆碎片等等。 系统判定的有用材料,和帕梅拉所说的,不太一样。 路易斯躲回灌木丛,忽然想到,自己还有一次抽奖机会没用。 “系统,我要抽奖。” 路易斯在心中默念。 抽奖轮盘缓缓放大,转动了起来。 路易斯屏住呼吸,看着指针最后指向了一本书。 那本书消失在轮盘上,出现在背包里。 路易斯好奇地点开。 滴! 得到技能书:冲锋,是否使用? 路易斯默念是,身体里忽然涌出一股暖流,紧接着技能栏就多出了一个技能。 冲锋:向前方发起冲锋,对途经的敌人造成(武器攻击力150%+2)伤害,对受到伤害的敌人减速30%,持续3s,对已减速的敌人造成1秒眩晕。 耐力消耗:15 技能冷却:30s 攻击范围:3m 路易斯看完,明白了这是一个什么技能,只不过这个技能消耗也太大了。 自己的耐力只有20,用一次就空了啊。 不对! 路易斯打开背包,看到x10标志的蓝色药瓶。 耐力药剂:每秒回复3点耐力,持续10秒。 路易斯把耐力药剂放在了快捷物品栏里,准备一会随时使用。 这时前面的空地跳出两只史莱姆,路易斯立刻钻出了灌木丛。 他是故意被发现的,两只史莱姆跳了过来,就是现在! 路易斯看到他们进入十英尺的攻击范围,发动了冲锋。 他的皮肤短暂的得到了硬化,史莱姆像是一团烂泥一样撞在路易斯的身体上,然后嘟的一下被震开。 路易斯看到它们的头上分别飘出-10的红字。 等路易斯使用蓝瓶,回头攻击,两只史莱姆的速度明显慢了下来,路易斯换上攻速高的短剑来进行攻击。 三秒过后,路易斯收获了两枚二级魔晶,将系统充能到40%。 这时候身后不远处出来了几个人。 其中一个少女声音清越,“你会使用斗气?” 路易斯不明所以,系统也没给过自己秘典,哪来的斗气? 少女看路易斯不回答,有些不高兴,“你不用不承认,我都看见了!” 少女旁边一个男青年拉住了她,“玛丽安,这样太失礼了。” 玛丽安撇了撇嘴,“这里是森林,又不是家里,难道狩猎之前,还要对魔兽说声您好阁下?” 路易斯站在原地听他们拌嘴,有些无语,正想离开,又一次被叫住了。 “诶!你别走呀,我们还缺一个战士,任务完成之后,赏金也有你一份!” 路易斯停下来,“我还不是战士,没办法和你们组队。” “阁下刚才似乎用了武技,我也是个战士,大概能看出来。而且,我能感觉到你使用了斗气。” 刚才的男青年出口问到。 原本他也不想强人所难,前几天他们接了任务,有一个战士却在出发前退队了。 菲利克斯问过他理由,原来他是被一位子爵招揽了,菲利克斯知道已经无法挽回,只能任由他退出了队伍。 路易斯看他们装备还挺齐全,穿着也算考究,不像是镇里的人。 “你们从哪来?” 玛丽安答到,“当然是从马诺城过来的。” 路易斯又问,“你们要做什么任务?” 菲利克斯皱眉,“猎杀一只三级魔兽,公会发布的任务,有人需要三级魔兽双头蜥的胆囊。” 菲利克斯又解释道,“我们原本有五个人,两个战士,一个法师,一个盗贼,一个弓箭手,结果有一个人中途退出了,现在战士不够。” “这次任务赏金有15金龙,而且任务只要胆囊,其他材料和魔晶换来的金币,我们也可以平分。这样算下来,每个人至少也能得10枚金龙。” 滴! 触发主线任务:加入佣兵小队,完成第一个佣兵任务。 任务奖励:全套普通服饰、高级抽奖一次、金币x50、经验x2500 可以,太可以了! 路易斯立刻答应下来,“我可以和你们组队。” 菲利克斯松了口气,“那就太好了!” 玛丽安立刻跑到路易斯身边,“你叫什么名字,我叫玛丽安,今年十四岁了。” 路易斯挠挠头,“我叫路易斯,十二岁。” “什么?!” 玛丽安夸张地叫出了事,“你只有十二岁?你看起来可不像。” 路易斯心说,这可不是什么好话。 只不过从另一方面来讲,是不是说明自己很有男子气概? 几个人互相介绍了一下。 玛丽安是小队里的法师,她的哥哥菲利克斯是个二级战士,身后的两个人,黑色短发的男人是一个东瀛忍者,名叫西山秀太,赤红色头发的女人是个弓箭手,名叫朱蒂。 只不过介绍了一下名字,几个人就不再说话,只有菲利克斯一直在路易斯旁边介绍这次的任务。 “我们在森林里观察了好几天,这次终于在这里发现了一只落单的双头蜥。” “这只双头蜥争夺配偶的时候,受了重伤,只能躲在二级魔兽史莱姆的领地里。” “一会我去把它引出来,你负责接应,西山和朱蒂会埋伏在暗处,我们两个吸引火力,还要注意保护玛丽安,避免她的咒语被打断。” 路易斯听的认真,这还是他第一次接到主线任务,主线,听着就比支线要重要多了。 作战计划安排好了,此时距离双头蜥的藏身地还有一段距离。 菲利克斯看着路易斯扛着阔剑,忍不住说了一句,“路易斯,你的阔剑看起来真不错。我在马诺城的武器店里,看到的多数都是有杂色的剑,你的这把剑一点杂质都没有,锻造他的人,一定是个锻造高手。” 第二十章 吸食 路易斯心想,能不好么,这可是系统送的东西,虽然他到现在也没明白,自己得到的这个神器,为什么叫系统。 玛丽安忽然跑到他旁边,“难道这是矮人锻造的武器?” 菲利克斯分析道,“那也不一定,咱们不是没有好的锻造师。” “你看西山的忍者刀,就是东瀛本土大师的作品,质量也很上乘。” 路易斯顺着视线看过去,只看见一身黑衣的西山秀太的背上,有一把短刀。 刀身看起来和他的短剑差不多长。 除此之外,他的腰上,还别着一个像是笛子的东西。 阳光照射过来,路易斯感觉有金属晃了一下他的眼睛,他仔细一看,西山秀太的手上,还带着一个戒指。 这时玛丽安又问道,“路易斯,你的武器花了多少金龙?” 路易斯自己也不知道,于是说,“这是老爹给我的,我也不清楚。” 玛丽安一脸羡慕,“这把剑一定不会低于十个金龙的,光是这么大的用量,肯定就比普通的剑贵个两三倍。” 路易斯笑着说道,“等任务完成了,你也可以买喜欢的武器。” 玛丽安肩膀一下子垮了,“那怎么可能,法师的武器和战士的武器根本不是一个价格!” “法师的武器很贵?” 玛丽安诧异的看了路易斯一眼,“这你都不知道,法师的武器基本上要比同等级的其他武器贵5~10倍呢。” 路易斯嘿嘿笑了两声,“我以前也没怎么见过法师,所以不知道。” 菲利克斯的声音变得严肃,“快到了,一会就按计划来。” 其他几个人也紧张起来,路易斯看到西山秀太和朱蒂熟练地隐蔽起来。 没一会儿,森林里传来嘶吼声,菲利克斯略有些狼狈地跑出来,身后紧紧跟着一只七英尺长的双头蜥。 双头蜥的两个脑袋分别在身体的两端,这使得它的视野范围更大,偷袭更加困难。 路易斯看着菲利克斯狼狈地窜过来,对着双头蜥就是一个冲锋。 路易斯看到双头蜥从一开始,血条就是半满的状态,数值有583。 一个冲锋下去,血条只掉了10点血。 当然,冲锋作为一个突进技能,伤害必然不如攻击技能。 在菲利克斯等人眼里,路易斯冲出去之后,双头蜥就慢了下来。 西山秀太这时候对着双头蜥的脑袋,掷出手里剑,十字星的飞刀铎的一声扎在双头蜥的皮肤里。 与此同时,朱蒂的弓箭嗖嗖嗖射出三发连珠箭。 路易斯看着双头蜥的头顶飘出四个红色数字。 -93 -87 -87 -174 很显然,朱蒂的最后一箭,打出了暴击。 此时双头蜥的血条已经掉下去一半了,它感觉到了危机,想要往回跑。 此时路易斯冲锋的减速效果还没有消失,它的速度仅仅比常人快上一些。 这时玛丽安的咒语已经念完,她的手杖划出一道优美的弧线。 双头蜥的脚下突然出现几根结实的藤蔓,缠住了它的四肢。 朱蒂的箭很快射了过来,西山的手里拿着之前笛子似的东西,吹出了一支箭。 路易斯看到箭打在双头蜥身上的一瞬间,双头蜥的状态上多了麻痹二字。 这时菲利克斯的攻击已经跟上了,长剑砍在双头蜥的身上,双头蜥还剩下16点血。 路易斯立刻发动重击,结果了它。 菲利克斯觉得路易斯是个勇敢的好少年,连玛丽安都觉得新来的这个,比之前那个贪图富贵的好多了。 然而路易斯心里想的是,我的经验值绝对不能被抢! 路易斯看着到手的100经验值,笑得那叫一个开心。 现在他的经验值已经变成了547/1000。 这时候他的第一个主线任务也完成了,系统有一次放出了闪瞎眼的礼花,路易斯身形忍不住晃了一下,一边的菲利克斯赶紧扶住他。 “你没事吧!” 等烟花特效放完了,路易斯才回过神来,站直身体,“没事,就是刚才用力过猛。” 菲利克斯说不清,只感觉路易斯似乎有了什么变化。 路易斯当然是变了。 他的个人面板变了。 宿主:路易斯·安德森 种族:人族 年龄:12 等级:3 技能: 重击:挥动阔剑,发出2倍攻击力的打击,消耗耐力5,冷却15s。 冲锋:向前方发起冲锋,对途经的敌人造成(武器攻击力150%+2)伤害,对受到伤害的敌人减速30%,持续3s,对已减速的敌人造成1秒眩晕,冷却30s。 攻击力:6(+8) 防御力:5(+5) 攻击速度:1 力量:3 体质:3 敏捷:1 智力:2 魔法值:0 生命值:200 耐力值:80 经验值:47/4000 可用属性点:10 成就:无 称号:无 人物评价:你只是个初出茅庐的菜鸟。 在别人眼里,路易斯显然是累坏了,因此玛丽安好心地安排他原地休息,其他人则忙前忙后地收拾双头蜥的尸体,毕竟每一点材料,都是钱啊。 路易斯点开属性点的说明。 属性点:可以自由增加不同属性的数值。 路易斯看到几个属性上都出现了加号。 路易斯想了想,把属性加了5点力量、2点体质、2点敏捷、1点智力。 路易斯不知道这智力有什么用,只是随手加了一点。 随后他的面板就出现了变化: 宿主:路易斯·安德森 种族:人族 年龄:12 等级:3 技能:重击(挥动阔剑,发出2倍力量的打击,消耗耐力5,冷却15s。) 攻击力:36(+8) 防御力:15(+5) 攻击速度:1.1 暴击几率:1.5% 力量:8 体质:5 敏捷:3 智力:3 魔法值:0 生命值:200 耐力值:80 经验值:47/4000 成就:无 称号:无 人物评价:你只是个初出茅庐的菜鸟。 原来智力加的是暴击率。 路易斯发现,自己自带的属性,是没办法加成攻击力这些的,这可能也是系统的某些限制。(其实就是作者后妈圆不回来了2333) 路易斯想想之前的奖励,没有轻举妄动,凭空变出一堆衣服什么的,怕是要被其他人当成黑巫师给打死。 路易斯坐了一会,也跑过去帮忙,五个人没一会就收拾完战场,准备往森林外走,回马诺城把任务交了,然后再卖了材料,大家把奖励分一下。 这次路易斯走在后面,看到西山秀太的戒指,朝着手心的一端,带着两个尖刺,这是什么东西? 路易斯心里疑问,这时候面前出现一串文字。 鉴定当前物品: 指虎:东瀛忍术常用暗器。 第二十一章 藏宝图 路易斯看着指虎上那两个寒光闪闪的尖刺,嗯,确实是个暗器。 不过盗贼本来就是以暗杀制胜,这本来也没什么。 接下来的几天里,几个人都各自收集了一些自己需要的材料。 只有路易斯,看见一二级的魔兽,二话不说,上去就砍。 “哥,他会不会太有活力了一点?” 菲利克斯笑了一声,“小孩子都这样吧!” 玛丽安撇撇嘴,“也是,他比我还小两岁呢,他不说,我完全看不出来。” 他们话题的主人公,此时正追着一只二级魔兽——白玉蝴蝶。 玛丽安忍不住噗嗤笑了,“他这人是不是有点傻啊,白玉蝴蝶身上除了能收集一点配药的磷粉,什么都没有,飞的又快,费力气捉它干什么。” 路易斯追着白玉蝴蝶,暗地里咬牙,我能怎么办呀,这是系统发布的任务。 继上次完成了第一个主线任务,他的主线任务就没再更新过,倒是日常任务做了不少。 今天的第三个日常任务,就是捉三只白玉蝴蝶,注意,是“捉”不是杀。 白玉蝴蝶不过就巴掌大小,喜欢收集月光花的花粉。 路易斯他们今天路过这片月光花花丛,白玉蝴蝶在森林里是难得的友好魔兽,于是几个人决定在这里休息一下。 于是就有了眼前这一幕。 路易斯的速度不算快,因此只能偷袭,但是对一个战士来说,力量越大,平时动作的动静就越明显,路易斯这两天刚升级,还没能完全控制自己的力量,想要偷袭,是非常难的。 这时候,一向沉默寡言的西山秀太走了过来,给了路易斯一小包东西。 路易斯询问地看着他。 “这是迷烟,剂量很小,可以捉蝴蝶。” 西山秀太说完,就转身回到原位了。 很显然,在他眼里,路易斯还是个小孩子,这位忍者先生,对小孩子堪称纵容。 朱蒂用手指戳了西山秀太一下,“没看出来呀,西山君这么喜欢小孩子。” 朱蒂用不熟练的东瀛语,说出一个不伦不类的“西山君”,西山秀太早就见怪不怪了,瞥了她一眼,没有说话。 这边路易斯对着迷烟,做了一个鉴定。 暗器:迷烟,可用作投石索弹丸。 路易斯取下投石索,把迷烟分成几次的用量,包在容易破碎的鱼泡薄膜里——这是制作烟雾弹丸的原材料之一。 路易斯把迷烟弹丸对准月光花上的蝴蝶,打了过去。 迷烟炸开,在反射着莹白光晕的花朵上,升腾起烟雾。 白玉蝴蝶扑簌簌地落了下去。 路易斯赶紧捡起来三只,放到一只罐子里。 他长长舒了一口气,终于抓住了! 日常任务每次给的奖励不同,但价值都不会太高,路易斯这次得到的,是一个腰包,相当于一个储物格,内部空间是一立方米。 这个腰包灰扑扑的,看起来很不显眼,路易斯把原来的腰包收起来,悄悄地把新腰包换上。 菲利克斯抓了几只三眼牛蛙过来,这东西是一级魔兽,唯一优点就是肉多。 朱蒂点着一小堆树枝,生起了火。 “路易斯,你还没说过你从哪里来。” 玛丽安手里拿着串好的牛蛙,转头问路易斯。 路易斯抓了两下脸颊,“我也说不清楚,就是艾莎小镇另一边的一个森林,比瓦斯科森林还要大,就是没什么魔兽,比这里安全多了。” 玛丽安来了兴趣,“你住在森林里,那你们家,有没有树屋?” 路易斯摇头,“树屋要经常修补的,松鼠有时候会过去掏洞,下雨天也很潮湿,只有有魔法的木精灵才会喜欢住在树屋里吧。” “那你们平时做什么,打猎为生吗?” “是啊,我和老爹一起打猎。” …… 等玛丽安叽叽喳喳地问完了自己感兴趣的事,牛蛙都已经烤好了。 菲利克斯打断两个小孩子的谈话,“快吃吧,今天傍晚应该就能回到城里了。” 玛丽安吐了吐舌头,安静地吃起肉来。 把余烬踢散,几个人再次向马诺城的方向前进。 “路易斯,等去了城里,你住在哪里,要不你去我家吧?” 菲利克斯皱了皱眉头,“玛丽安,女孩子不可以随便邀请男人回家。” “你刚才还说路易斯是小孩子呢,现在就是男人了?” 玛丽安有些不服气。 路易斯也觉得这个话题有些尴尬,于是说,“我的武器不太趁手,等去了马诺城,还要找铁匠看一看,等结束估计要很晚了。到时候我随便找一家旅馆就好。” 这时候西山秀太说话了,“我那里还有地方,你不介意……” “不介意,当然不介意!” 朱蒂直接替路易斯回答道。 说罢她冲路易斯挤了挤眼睛,“我们认识那么久,西山君都没邀请我们去他家看看,小路易,等你去过之后,告诉我西山君家是什么样子。” 路易斯挠挠头,答应下来。 一路无话。 到了太阳西斜的时候,几个人终于到了城门口。 几个人一起交了任务,又去收购材料的武器铺把材料卖掉,每个人分了十二金龙。 菲利克斯带着玛丽安离开了,朱蒂也回去休息,只剩下西山秀太和路易斯留在武器铺里。 两个人面面相觑,西山秀太问道,“你不是要来看武器?” 路易斯摸摸鼻子,“刚才就是找了个借口,我总不能真的去玛丽安家住吧。看她和菲利克斯的样子,不像是平民出身。” 西山秀太沉默了一瞬,“他们的父亲是一位男爵,只不过去年去世了。” 路易斯问道,“那菲利克斯……” “他还是平民,男爵又不是世袭的,只不过现在他们家还和一些贵族有些来往,加上男爵留下了一些财产,所以他们和我们这些平民,还是有些分别的。” 路易斯点点头,“原来是这样,难怪菲利克斯很注重礼节呢。” 说完,他又觉得自己多话,“不说了,我们先走吧,去你家看看。” 西山秀太点点头,带着路易斯往家里走去。 第二十二章 鬼脸蜘蛛 两个人走了很久,走到一个偏僻的小巷里,在巷子的尽头,是西山秀太的家。 这里的房子都是木质结构,房屋地板的位置很高,有横向的推拉门,看起来是很有特色的东瀛房屋。 路易斯看到西山秀太脱掉了鞋子,走进屋里,他也学着样子,把鞋子脱掉。 拉开门,房子里的地板一尘不染。 “您回来了,父亲大人。” 房屋里传来甜美的声音,听起来年纪很小。 路易斯好奇地伸头往屋里看,西山秀太的目光刚好转过来,“这是我新认识的小朋友路易斯。” 西山美佳抬头看了路易斯一眼,有些纠结,“路易斯……叔叔?” “哈哈,路易斯只比你大三岁,叫哥哥就好了,美佳。” 路易斯还是第一次看见西山秀太的笑脸,看来家才是唯一让他放松的地方。 西山秀太一面笑着,一面往后面的厨房走去。 似乎是美佳的饭菜做了一半,听见声音就迎了出来。 路易斯看着两个人往厨房跑过去,似乎还有所争执。 “父亲,您和路易斯聊天去就好了,厨房是女人的地方。” “等你有了喜欢的人,就可以被称为女人了,现在你只是我西山秀太的女儿呢。” 路易斯倒是有些诧异,听说东瀛女子的地位很低,在西山家,显然不是这样。 到最后,美佳也没有争过自己的父亲,只能无奈地走出来,和路易斯两个人面面相觑。 “你们每天都这样?” 美佳腼腆的笑了一下,“如果父亲不在家,我就自己做饭吃,父亲在家的话,就不让我做饭了。” 路易斯点点头,“西山君是对的,你还不到十岁呢,还是个小孩子。” “可是邻居家的女儿凉子十三岁就出嫁了。” 这时候西山秀太端着托盘出来,说道,“凉子的母亲不知道心疼女儿,把十三岁的女儿嫁给别人做姬妾。我可不会这样,美佳,你就算待在家里,待到三十岁,我也不会赶着你出嫁。” 路易斯看着托盘上的东西,有烤鱼、米饭做别的饭团、炸蔬菜,还有三碗加了豆腐和海带的汤。 西山秀太解释说,路易斯口中的炸蔬菜,是“野菜天妇罗”,而汤则是“味增汤”。 路易斯只能大概听个读音,至于是什么意思,他可不懂。 吃了对他来说,非常有异域风情的一顿饭,路易斯和西山秀太跪坐在矮桌前,美佳在一边,偶尔给两人的茶杯里斟满茶。 原本路易斯以为忍者的家里,一定是陷阱和机关遍布,事实证明他想错了。 西山秀太在家里的状态非常放松,和他在森林里的样子判若两人。 两个人说的也都是一些无关紧要的事,西山秀太每次话语中提起美佳,都眉飞色舞的,俨然一个以女儿为荣的父亲。 路易斯转头问美佳,“美佳以后要做什么?” 美佳沉默了一会,忽然鼓起勇气,“我想和父亲一样,成为忍者。” 西山秀太的表情变得不可置信,“美佳?” “我一点也不想像普通人一样,浑浑噩噩的度过一生,父亲!” 美佳对着西山秀太跪了下去。 路易斯没想到自己随便问了一句,居然捅了这么大篓子。 “我……” 西山秀太摆摆手,“路易斯,你先去休息吧,我和美佳有话要说。” 路易斯识趣地走进了卧室。 唯一让他不太适应的是,居然要睡在地上。 难道说,这是忍者的习俗? 路易斯拉好门,把两个人隔绝在卧室外。 嗯,也是时候看看奖励了。 路易斯打开背包,点开了“普通服饰四件套”。 帽子:铁制头盔 品质:普通 防御:+5 上衣:亚麻衬衫 品质:普通 防御:+5 裤子:亚麻长裤 品质:普通 防御:+5 鞋子:鹿皮短靴 品质:普通 速度:+5 路易斯看着鞋子上的加成,居然是加行走速度的。 路易斯又一次点开大转盘,手指向左滑动两下,出现了一个更华丽的转盘,转盘上的物品也闪烁着不同颜色的光。 路易斯点击开始,转盘飞速转动起来,几秒钟后换换停在了一个物品上。 物品出现在背包里,路易斯赶紧查看了一下。 技能:气盾 品质:良好 技能介绍:消耗35点耐力,在身体周围形成护盾,可抵挡300%防御力伤害,护盾破碎后,对敌人造成10%减速效果,持续1.5秒,冷却150s。 路易斯对着技能牌选择了使用,光屏下方出现了新的技能。 他又把服饰换好,好在这些衣服都灰扑扑的,看起来和之前的衣服差别不大。 他的个人面板又一次更新。 宿主:路易斯·安德森 种族:人族 年龄:12 等级:3 技能: 重击:挥动阔剑,发出2倍攻击力的打击,消耗耐力5,冷却15s。 冲锋:向前方发起冲锋,对途经的敌人造成(武器攻击力150%+2)伤害,对受到伤害的敌人减速30%,持续3s,对已减速的敌人造成1秒眩晕,冷却30s。 气盾:消耗35点耐力,在身体周围形成护盾,可抵挡300%防御力伤害,护盾破碎后,对敌人造成10%减速效果,持续1.5秒,冷却150s。 攻击力:36(+8) 防御力:15(+20) 攻击速度:1.1 暴击几率:1.5% 力量:8 体质:5 敏捷:3 智力:3 魔法值:0 生命值:200 耐力值:80 经验值:47/4000 成就:无 称号:无 人物评价:你只是个初出茅庐的菜鸟。 这时候,门外的两个人已经结束了争吵。 西山秀太语重心长的劝解美佳,“美佳,你现在已经九岁了,即使是天赋很好的人,这个时候再学习忍术已经很晚了。况且……” 西山秀太顿了顿,“你的忍者血脉继承于我,我修行二十几年,也不过是个下忍。” “下忍也比普通人要强!” 西山秀太叹了口气,“你不会懂的,在忍着里,下忍只不过是地位最低下的存在,为了这种低微的虚荣,踏入这样一个刀尖上跳舞的世界,是非常不明智的。” 这时候路易斯拉开门,“西山,没有哪个孩子希望自己是个普通人,至少要让美佳试一下。” 美佳好像找到了帮手一样,“父亲,如果你不愿意教我,我就跟着路易斯学做一个战士!” 西山秀太捏了捏眉心,“果然人生充满变数。” “没错,路易斯就是我人生的转折点!” 美佳收拾好茶具,对下西山秀太俏皮一笑。 第二十三章 山腰哨站 第二天,路易斯告别了西山秀太,独自一人走在马诺城的主街上。 这里的店铺比起艾莎小镇,可是气派多了。 路易斯听到铁匠铺里,铁匠把金属敲得叮当作响,站在门外,似乎都能感觉到里面滚烫的火焰散发出的热气。 路易斯发现,有一家店,排队的人很多,店主的脾气似乎不太好,动不动就有人被连人带武器一起丢出去。 一个留着小胡子的中年男人揉着后腰,“妈的,这矮子还是这个暴脾气。” 路易斯跑过去把他扶起来,“大叔,这是什么地方?居然打客人。” 中年人摆摆手,“这是德瓦林的店铺,矮人族都这样,脾气火爆。” “他只接自己想做的单子,好武器和好材料,你必须要有一样。” 中年人的视线停留在路易斯的阔剑上,“诶?你这把剑不错,如果你要改造武器,德瓦林一定会接单。” 路易斯见他站直了,就松了手。 “那我就去看看,我也好奇矮人是什么样子呢。” 中年人又提醒道,“他出手价钱柯不低!” 路易斯没回头,只是摆了摆手,示意自己知道了。 经历了几个小时的等待,期间又看到几个人被扔出去,路易斯终于到了门前。 “下一个!” 武器铺里传来浑厚的声音,即使隔着门板,路易斯也感觉到对方声音有多洪亮。 “你要做什么武器?” 德瓦林头都没抬,专心致志地敲打着面前的铁块。 路易斯把阔剑从背后拿下来。 德瓦林没有听到回答,不耐烦地抬起头,“问你话呢,想要……咦?” 他的视线被阔剑吸引,“小子,把你手里的剑给我看看。” 路易斯抽抽嘴角,你都抢走了还说什么? 德瓦林捧起阔剑仔细地端详,与此同时,路易斯也在看着他。 德瓦林看起来身高有五英尺,脸上留着大胡子,一看就没有仔细修剪。他的身高虽然矮,但四肢和头颈都很粗壮,手脚也比普通人大一圈。 赫拉大陆的人里,最擅长锻造的种族应当就是矮人了。 但是相比于文明的人族,他们却极度讨厌盛产矿藏的兽人和哥布林。 因此他们除了居住在矮人族的领地之外,多数都是和普通人生活在一起。 这时德瓦林已经看了这把阔剑好一会了,他抬头看了一眼路易斯,“你这把剑要改造?” 路易斯点点头。 德瓦林中肯的说道,“这把剑的锻造工艺非常好,虽然材料一般,但一丝杂质也没有。唔……你要是想改造的话,我可以给它融入一块精铁,再镶嵌一颗力量宝石。” 他怀疑地看了一眼路易斯,“这样改造需要七枚金龙,你有吗?” 路易斯掏出七枚金龙,递给他。 德瓦林拿起两枚,“我先收订金,阔剑你明天来取。” 路易斯转头就走,德瓦林叫住了他,“你就不问问我改造之后什么样,花了这么多钱,你就不担心?” 路易斯回头说道,“老爹和我说过,疑人不用,用人不疑。” 说完,他就走出了店门。 “疑人不用,用人不疑?妙啊!” 德瓦林感叹了一句,就从旁边的箱子里夹出一块精铁,丢进了熔炉里。 路易斯出了武器铺,就去了不远处的酒馆。 这家酒馆可比帕梅拉的酒馆大多了,客人也多。 路易斯走进去,看了一眼柜台上的菜单——价钱比帕梅拉的定价贵了一倍不止。 路易斯坐在椅子上,心里有点遗憾,到底也没有喝到老爹牌麦酒。 酒馆的店员是个艳丽的美人儿,路易斯看着她眼波流转,经过的地方,男人的眼中都露出痴迷。 “蓓姬,给我一杯麦酒!” “我再要一碟熏鱼!” “一份甜樱桃!” 路易斯看着酒馆里的客人们不断报出想买的东西,若有所思的看了酒馆老板一眼。 难道这就是老爹说的“美人计”? 路易斯看着蓓姬从身边走过,加了一句,“我要一份甜面包,一杯葡萄酒。” 蓓姬这才注意到店里多了个小家伙。 路易斯又问,“你的店里有订单吗?” 蓓姬有些诧异,向他身后指了指,“在那面墙上。” 路易斯走过去,看见墙上被用匕首钉了几张羊皮纸,其中一个匕首下面已经空了,显然羊皮纸被撕掉了一张。 路易斯挨个看了一下,最后撕下了其中一张。 这是个收集材料的任务,任务里需要的是鬼脸蜘蛛的蛛丝。 路易斯虽然看起来年纪不大,但是谁也不敢小看他。 他腰间的短剑寒光闪闪,看起来就非常锋利。 酒馆里多数都是些没有队伍的独行侠,或是等级很低的佣兵。 这些人都是老油条了,光是看看,就知道别人的装备有多精良。 路易斯这样的人,在他们眼里,就是哪家出来历练的少爷,能不得罪,就不得罪。 路易斯回到座位,一边吃甜面包,一边喝葡萄酒。 这时候他注意到,有很多人都跑到一个男人那里,用钱币买纸条。 路易斯也走过去,“鬼脸蜘蛛的踪迹,有吗?” 那个男人笑了一下,棕色的眼珠有些迷离,“一枚银狼。” 路易斯痛快地把银狼抛给他,男人递过来一张纸条。 路易斯粗略地看了一眼,就把纸条收在了腰包里。 酒馆里的人,有的三五成群,有的像路易斯一样,独自一人喝酒。 路易斯忽然看到角落里坐着一个熟人——哈维。 难怪帕梅拉说很久没见到哈维,原来他来了马诺城。 至于他来这里做什么,路易斯不知道,也不是很感兴趣,就冲哈维上一次把自己丢在阿卜杜勒家里,路易斯就知道,他对素不相识的人,没有任何兴趣。 不过刚才被撕下来的羊皮纸,应该是他撕下来的吧? 路易斯招手把蓓姬叫过来,“角落里那个人,接了什么单子?” 蓓姬偷偷看了哈维一眼,“好像是去地精的领地,具体干什么我也记不清了,每天来往的客人太多了,订单也多。” “更何况……” 蓓姬有些不好意思,“这些订单都是老板手写的,很多字我都不认识。” 第二十四章 地精洞穴 路易斯没有再问,而是仔细地看着自己手中的纸条,这是东瀛盛产的,最便宜的竹纸。 纸条上画着简易的地图,能看到城北附近有一个法迪尔森林,在法迪尔森林西部有一个叫做影月湖的地方,那附近有鬼脸蜘蛛的洞穴。 路易斯把最后一口面包塞进嘴里,把两串铜狗放在桌上,就走出了酒馆。 他去了普通的武器铺,给自己购买了一些箭支和弹丸需要的材料。 找了一家舒适的旅馆,路易斯安心地睡了一宿,第二天一早,吃了早饭,才去了德瓦林的店铺。 “给,试试看,是不是比之前威力更大!” 德瓦林丝毫不掩饰自己对于锻造的自信心。 路易斯把阔剑拿到手里的时候,系统就出现了提示音。 滴! 检测到良好阔剑,是否装备? 路易斯自然选择是,他看了一眼个人面板,忍不住吸了一口冷气。 阔剑上明晃晃的写着: 攻击:+25 路易斯深知系统对于武器方面的苛刻,自己之前的阔剑,被称为粗制滥造。 到了这把剑呢? 就变成了制作精良了。 从当初玛丽安的画中就能够知道,改造之前这把剑在很多人的眼里已经非常不凡了。 路易斯拿着剑,对着铺子里专门用来试武器的石头前,发动了重击。 这石头看起来不起眼,实际上却是被法师刻画过坚硬符文的。 路易斯看到石头上出现了一个深深的沟壑,上面还跳出了-128的数值。 德瓦林都要跳起来了,“嘿!小子,你试试就行了,别把我的石头砍坏了,这可是四级法师刻画的符文,从帕尔马主城运过来的!” 路易斯不好意思地挠挠头,“是大师的手艺太好了,我一时没忍住。” 一向严肃的瓦德林第一次听这样的彩虹屁,不禁有些飘飘然。 他装作不在意地摆摆手,“行了,把尾款给我,你可以走了。” 路易斯付了尾款,就赶紧走了,等那暴脾气的矮人回过神来,自己可就走不了了。 等路易斯走远了,瓦德林凑近看了一眼,瞬间暴跳如雷。 “臭小子!居然劈出这么大的凹痕!” 随即他又摸着胡子笑了,“看看,这就是我德瓦林锻造出的武器!” ... 路易斯扛着新出炉的阔剑,往城北走去。 “30铜狗去城北!” 路过的牛车吆喝着。 路易斯跳上牛车,把铜狗递给车夫。 赫拉大陆,马是平民中的高级坐骑,只有贵族和士兵才有权力坐马车,剩下的,哪怕你是富商,也只能坐牛车或是骑乘骆驼大象之类的动物。 骆驼一般是波斯人乘坐,而天竺人,有一部分贵族喜欢乘坐大象。 路易斯枕着双手躺在牛车上,阔剑被放在旁边。 这时候一个盗贼路过,路易斯拔除短剑,横在他的脖子上,“把手拿开!” 盗贼悻悻的收回手,路易斯把阔剑抱在怀里,一脚把盗贼踹下车。 车夫这时候笑了,“小兄弟好身手啊,德雷克是附近出了名的惯偷,他的实力只有一级,出手却非常快,一不注意就会被他顺走东西。” “不过,德雷克之看得上好东西,我们这些普通人,他是从来不会偷的。” 路易斯听见这话撇了撇嘴,难不成我还要谢谢他看的起? 牛车中午赶到了城门口,路易斯出了北城门,一路往法迪尔森林走去。 与此同时,哈维正在地精洞穴的入口处徘徊,根据凯恩斯提供的线索,赫拉迪姆宝匣就在这座地精洞穴的最深处。 由于兽人和哥布林不能随意进入人类的领地,而这处地精洞穴所在的法迪尔森林,处在通往帕尔马主城的必经道路,这样的地方,都有五级以上的法师镇守,一旦发现兽人未经许可进入人类领地,就会引发无尽的战争。 兽人和人类的战争刚刚停止了十几年,双方还没有缓过劲来,谁也不想主动挑起战争,不然这样的差事,可轮不到哈维来。 哈维深吸一口气,将呼吸调整的愈加平稳,整个人逐渐于周围的环境融为一体。 这时候,洞穴门口的两个小地精,正在打瞌睡。 地精是比较温和的小精灵,由于他们从土地中出生,因此没有木精灵那么美丽又有灵气,他们的耳朵尖尖的,身材矮小,五官看起来都圆圆的,十分可爱。 只可惜,他们遇上的是眼里只有金龙的哈维。 一阵风吹过,两只地精在甜美的梦乡中死去。 哈维把地精的尸体藏在野草丛里,猫着身子走进了洞穴。 洞穴里的地精们,正在挖掘着矿石,他们对土元素有着本能一般的感知,可以轻松的在地底挖出精金美玉。 而地精女王每天的乐趣,就是欣赏她堆成山的珠宝和宝物。 醉经她得到了一个宝箱,黄金制成的宝箱上镶嵌着夺目的宝石,精灵女王喜欢这样亮闪闪的东西,至于宝箱里的宝物? 精灵女王嫌弃地翻了个白眼,把里面紫色的护腕丢在了角落里,这么丑的护腕,她才不会戴呢? 洞穴里的地精们还在忙碌着,丝毫没有察觉洞穴的阴影里,藏着一个入侵者。 ... 酒馆里,一个中年男人冲进来。 蓓姬不明所以地看着他,“威利,你怎么了?” 中年男人喘了几口粗气,“昨天那个男孩呢?” “哪个男孩?” 威利的脸皱在一起,“接单子的男孩,他去哪了?” 蓓姬摊摊手,“他昨天走了就没再来,一个生面孔,我怎么会知道他去哪了?” 威利瘫坐在椅子上,“这下可糟了!” “到底怎么了?” 威利叹了口气,“昨天的地图拿错了,上面的洞穴不是鬼脸蜘蛛的洞穴,是地精洞穴啊!” 蓓姬吸了口冷气,“你怎么连这个都能搞错?” 威利绝望地抹了把脸,“是安琪拉调皮,把两个包裹里的纸条调换了一个。” “现在可怎么办,等那小子回来,我非砸了招牌不可。” 蓓姬安慰他,“地精都很温和,他最多白跑一趟,挨顿揍,到时候你把钱还给他,道个歉不就好了。” 威利也没别的办法,只好祈祷路易斯不要出什么意外,不然自己可真是良心难安了。 还有安琪拉这个无法无天的丫头,一定要狠狠地揍一顿! 第二十五章 怎么是你 地精洞穴里,哈维静静等待着夜晚降临。 这些地精矿工非常勤劳,除非到了夜晚,否则他们不会停止工作。 地精是天然的土元素法师,如此成群结队,就是哈维,也不敢硬闯。 这时候,洞口处突然传来声响。 路易斯对着纸条上的地图左看右看,最终确定,地图上的洞穴就是这里。 战士本来就不擅长偷袭,更何况是在洞穴里。 路易斯拿起阔剑,就准备硬闯,先在鬼脸蜘蛛的洞穴里来个大杀特杀再说。 结果路易斯闯进洞穴的时候,就傻眼了。 这一洞穴的绿皮小矮子是怎么回事? 这时一个拿着矿镐的地精叫起来,“有入侵者!” 其他地精也叽叽喳喳叫起来,“快抓住他!” “这些卑鄙的人类,一定是冲着精金美玉来的。” 一群地精一拥而上,这些矿工虽然矮小,但力气很大,路易斯一时不明白情况,差点被按倒在地。 这时一个地精从外面跑进来,“比利和罗伊被杀了!一定是这个人类做的,抓住他,把他交给女王陛下!” 路易斯一听,就觉得大事不妙。 然而这个时候,洞口已经被堵住了。 路易斯只好往洞穴深处跑,身后有一群地精追着,路易斯只好往地形崎岖的地方奔跑。 幸亏他还是个孩子,身形还没有完全长开,在地精洞穴里能够活动自如。 越往里跑,地形就越复杂。 路易斯逐渐脱离了地精们采矿的区域,找到一个隐蔽的洞穴,躲了起来。 这时候,他的身后伸出来一只布满伤痕的手。 “嘘,是我。” 路易斯听见声音,隐隐约约地觉得在哪里听过,他慢慢转过身,“怎么是你?” 哈维抽抽嘴角,“我还要问你呢,这个采集精金的任务是我拿到的。” 路易斯懊恼地拍了一下头顶,“那个卖情报的人骗了我,我原本是要去鬼脸蜘蛛的洞穴的,结果进来居然是地精洞穴。” 哈维的眼睛转了转,“要不我们合作,反正这次你也找不到鬼脸蜘蛛的洞穴了。你去把他们引开,我潜进地精女王的宝库,拿到的精金,咱们两个对半分。” 路易斯犹豫了一下,“精金值钱吗?” “直接可以用来铸造金龙的纯金,你说值不值钱?” 路易斯眼睛一亮,“那好吧,不过我要怎么做呢?” 哈维看了他一眼,说道,“尽量制造混乱,让地精洞穴的地精倾巢出动,这样我才有机会进入宝库。” 路易斯握了一下拳头,“好吧。” 外面响起地精的声音,“应该就在这附近,快找找。” 路易斯和哈维同时屏住呼吸。 当两个地精经过时,两人同时出手。 只听见喀吧一声脆响,哈维扭断了一个地精的脖子。 路易斯看着脚下昏倒的地精,神色不太好看,“刚才门口那两个也是你杀的?” 哈维冷笑一声,“劝你下手狠一点,现在在地精的眼里,这些都是你杀的,就算你不承认,他们也会追杀你。” 哈维消失在路易斯的视线里,路易斯耳边还回荡着他的最后一句话,“等着我拿到黄金,这一切都是值得的。” 路易斯现在进退两难,眼看着又有其他地精要过来了。 路易斯一把把晕倒的地精丢了出去,在自己所在的洞穴点了一把火,自己猛地冲了出去,撞翻了四五个地精。 “快,追上他!” “不好了,着火了!” 路易斯一路上四处闯祸,不是点燃了别人家的窗帘,就是弄翻了矿车,地精们一路上追着他,简直人仰马翻。 眼看着追逐路易斯的地精越来越多,哈维勾唇笑了,“愣头青。” 他一闪身消失在原地,朝着地精女王的宝库飞奔。 地精女王此时还沉醉在众多闪闪发光的宝物当中,这时候一个护卫闯进来,“陛下,有人类入侵者闯了进来,还杀了我们三名地精守卫!” 地精女王听见这话,眉头一皱,“带人把他抓过来,我要给大家一个交代。” 护卫领命下去,带着一队护卫冲了出去。 哈维这时趁机闯了进来。 地精女王听见声音,有些不悦,“又有什么事?” 哈维一个箭步冲过来,用匕首制服了地精女王,“没什么大事,想找您借一样东西。” 地精女王又惊又怒,“你是什么人,居然胆敢闯入我的宝库?” 哈维的匕首刺进地精女王的皮肤,“不要叫,我没有什么耐心,把宝物交出来。” “什...什么宝物?” “赫拉迪姆宝匣。” “那是什么,我不知道。” 哈维的匕首贴的更紧了,“别给我装糊涂,一个镶满宝石的黄金宝匣,就在你这里。” 精灵女王指向身后,“在那里,我真的不知道它叫赫拉迪姆宝匣。” 哈维用匕首的刀鞘敲晕了她,带着宝匣跑了出去。 “什么人?!” 哈维的声音惊动了护卫。 几个护卫赶紧进了宝库查看,却看见他们尊贵的女王陛下晕倒在地。 “有人袭击了女王陛下,快抓住他!” 一队护卫追着哈维跑出去。 这时候路易斯身后缀着一大群地精,路过这里,“快点,得手了没有,我快挺不住了。” “他们两个是一伙的,都抓起来,不要让他们跑了!” 这时哈维从怀里掏出一个东西,飞快地扔给路易斯,“宝物给你,我先引开他们!” 说完,哈维一个加速就消失在原地。 “不要上当了,宝物在这个小子手上,先把他抓住!” 路易斯心里暗叫不好,也不管会不会伤人了,一个冲锋,就破开了包围圈。 沿途被撞到的地精都受了轻伤,速度也滞涩下来。 路易斯嗖的一声,就跑没影了。 “追!快追!女王陛下的黄金宝箱丢了,就在这小子手里!” 一个护卫气喘吁吁地从宝库的方向跑过来,指着路易斯离开的方向大喊道。 路易斯和哈维都穿着灰扑扑的衣服,刚才情急之下,护卫根本没分清两个人谁是谁,就胡乱指认起来。 一大群人追着路易斯的方向就跑了过去。 没一会,哈维就抱着宝匣,心满意足的离开了地精洞穴,完全没打算帮路易斯一把。 他边走还边感叹,“啧啧...这愣头青还有两下子,被那么多地精追着打,居然能挺到现在,可惜了。” 第二十六章 被生擒 与此同时,路易斯躲在阴暗的角落里,拿起刚才一直没扔的包裹看了一下--居然是一包牛肉干! 路易斯把包裹摔在地上,意识到,自己被哈维骗了。 路易斯看着面板上已经见底的耐力值,喝下了一瓶耐力药剂。 刚才为了引开这些地精,已经用了好几次气盾和冲锋,他的耐力药剂现在只剩下两瓶了。 路易斯苦笑一下,后悔自己没有提高警惕,轻易相信了别人的话。 他知道这次哈维杀了三个地精,这些地精认为自己是哈维的同伙,一定不会放过自己。 他握紧阔剑,决定硬闯出去。 “重击!” 强横的斗气伴随着锋利的阔剑劈出去,原本气势汹汹的地精吓得纷纷躲开,路易斯趁着包围圈有了豁口,赶紧跑了出去。 “想去哪里?” 身后响起一个女人的声音。 地精女王已经苏醒了,被一个盗贼打晕,简直是奇耻大辱。 她挥动着权杖,土元素凝聚在路易斯的脚下,形成了一个土之牢笼。 路易斯被困在了原地,这是三级魔法,路易斯根本无法挣脱。 “把他捆起来,带到我的宝库,我要亲自审问他。” 路易斯被地精粗鲁地扯过去,捆住了手脚。 “砰!” 路易斯被摔在宝库的地板上。 滴! 检测到传奇武器,是否收取? 是! 路易斯在心中默念。 “好了,现在你可以说了,你的同伙去了哪里?” 路易斯勉强坐起来,辩解道,“他不是我的同伙,我是拿错了地图,误闯进来的。” “你以为我会相信你的话?卑鄙的人类小崽子!” 路易斯努努嘴,“我说的都是真的,这一路上,我没有杀过一个人,那些地精都是他杀的。他一向心狠手辣,你脖子上的伤口也是他做的吧?” 地精女王被人戳到痛处,不禁恼羞成怒,“闭嘴!还说你和他不认识,你为什么这么了解他?” 路易斯悄悄点开背包里的传奇武器,一面敷衍道,“我误闯进来,被你的人误会,以为我杀了守卫,我进来的时候,门口根本没有守卫,他们一定是被他杀的。” “1000%荆棘伤......” “你在嘟囔什么?” 路易斯连忙收回盯在武器介绍上的视线,回过神来。 “我真的没有拿你的宝物,不信你可以搜身,刚才那个人都是为了引开你们,才扔东西陷害我。” 说完,他偷偷的选择穿戴传奇武器--嗜血护腕。 地精女王将信将疑地走进,搜起了他的身,她把路易斯的胸前、腰包、兜帽,一切能藏东西的地方搜了个遍。 她没有注意到,路易斯的手腕上,多了一副紫金色的护腕。 嗜血护腕为路易斯加了25力量、25敏捷、25智力、30护甲以及一个被动技能,现在路易斯的个人面板变成如下: 宿主:路易斯·安德森 种族:人族 年龄:12 等级:3 技能: 重击:挥动阔剑,发出两倍攻击力的打击,消耗耐力5,冷却15s。 冲锋:向前方发起冲锋,对途经的敌人造成(武器攻击力150%+2)伤害,对受到伤害的敌人减速30%,持续三秒,对已减速的敌人造成1秒眩晕,冷却30s。 气盾:消耗35耐力,在身体周围形成护盾,可抵挡300%防御力伤害,护盾破碎后,对敌人造成10%减速效果,持续1.5s,冷却150s。 被动:被击中时,有35%几率对附近敌人造成1000%攻击力的荆棘伤害。 攻击力:161(+28) 防御力:15(+50) 攻击速度:2.25 暴击几率:39% 力量:33 体质:5 敏捷:28 智力:28 魔法值:0 生命值:230 耐力值:80 经验值:47/4000 成就:无 称号:赫拉迪姆的青睐(生命+30) 人物评价:你是一个平平无奇的战士。 路易斯心里一乐,老爹说了,平平无奇在极东之地就是很帅的意思。 这系统平时看不出来,浓眉大眼的,居然还挺会夸人。 地精女王没有搜出什么,叹了口气,“算你今天倒霉,就算你今天什么都没做,我也要给死去的臣民一个交代。” 她抬起手,在路易斯身上施展了禁锢魔法。 地精女王叫来护卫,“把他押到牢房里去,明天我要亲自审判他,为死去的臣民报仇。” 两个护卫扛起路易斯,把他送进了牢房。 路易斯在牢房里坐着,想起刚才拿到的传奇武器,脸上浮现出傻笑。 两个牢房的看守在外面直犯嘀咕,“他不是吓傻了吧!” “谁让他杀了人,活该!” “明天女王陛下亲自审判,他一定会被献祭给土元素神盖亚!” “走了走了,该换班了。” 新来的两个看守顶替了位置,刚刚说话的两个看守越走越远。 路易斯现在被禁锢魔法禁锢着,根本跑不了,于是躺在地上,呼呼大睡起来。 “还真是个傻子,死到临头了,还能睡得着。” 看守嘀咕一句,就跑去和其他人一起打牌去了。 第二天。 路易斯被一路押送着去了一个祭坛。 地精女王拿着权杖,看起来威严肃穆。 “臣民们,今天我要审判昨天闯入洞穴的无耻人类,为死去的地精报仇!” “杀了他!” “杀了他!” 底下围观的地精喊了起来。 地精女王一抬手,底下安静了下来。 “土之元素神盖亚给了我们身躯和一身法力,今天,我要把罪人的鲜血,献祭给土神盖亚和大地之母赫拉!” 祭坛上的几位执事开始念起了咒语,底下的地精们哼唱起了玄妙的歌谣。 祭坛上女王手持权杖,解开了禁锢魔法,将路易斯一把推进了祭坛中心。 一个在地精中身形魁梧的护卫手持巨斧,他居然是一个地精战士。 地精战士的斧子挥起来,路易斯立刻发动了气盾。 只听见一声闷响,路易斯毫发无伤。 地精战士又是一斧,依旧没有打伤路易斯。 他忍不住急了,全力一斧子砍下来。 路易斯在赌。 就在此时,被动效果触发了,路易斯身上发出诡异的红光,周围的地精被巨大的反伤打倒在地,几乎无一生还。 地精女王口吐鲜血,趴伏在地上,荆棘伤害不仅给她造成了1890的伤害,还带来了流血效果。 “你...你到底是什么人?” 路易斯没有理她,跑去宝库,把宝物一股脑儿的装进系统背包里。 一格背包装宝箱x99,居然足足装了四格! 路易斯把零散的黄金和珠宝装进腰包里,就跑出了宝库。 临走之前,他看着地精女王不甘的表情,给了她最后一个重击。 地精女王当场死去,加上一整个洞穴的地精,给了路易斯极高的经验。 第二十七章 乌龙事件 路易斯看着成堆的尸体,内心一片疲惫。 老爹说了再一再二不再三,这些人三次想杀死自己,自己当然可以反击。 路易斯想到哈维两次差点害死自己,心里非常不爽。 他把地精洞穴里能找到的油脂都找出来,洒满了祭坛周围的土地,点燃火把,扔了过去。 路易斯看着熊熊大火,离开了洞穴。 他在森林里四处寻找鬼脸蜘蛛的洞穴,偶尔碰到别人,就会宣扬一下自己看到的大场面。 “你说什么,有人把地精洞穴洗劫了?” 路易斯坐在火堆边,一队佣兵和他围成一圈,吃着烤肉。 “唉,别提了,我去找鬼脸蜘蛛的洞穴,结果看见一个盗贼从地精洞穴跑出来,没一会,洞穴周围就起了火!” 其他人倒吸一口冷气,“这得是多高的实力!” 其中一个佣兵插嘴道,“那个地精洞穴不大,里面只有几千个地精,这样的洞穴,地精女王的等级最多也就四级。” “四级的法师也很厉害了,就算是四级法师,马诺城也没几个。” 几个人边吃着烤肉,边感叹。 这时其中一个佣兵说了一句,“不过他可倒霉了,这些地精彼此之间都是有联络的,恐怕以后他路过其他地精的地盘,不会好过。” 路易斯听见这话,眼睛一转。 让你算计我,活该! 路易斯趁着其他人都在吃烤肉,点开了个人面板,把属性点加好。 宿主:路易斯·安德森 种族:人族 年龄:12 等级:4 技能: 重击:挥动阔剑,发出两倍攻击力的打击,消耗耐力5,冷却15s。 冲锋:向前方发起冲锋,对途经的敌人造成(武器攻击力150%+2)伤害,对受到伤害的敌人减速30%,持续三秒,对已减速的敌人造成1秒眩晕,冷却30s。 气盾:消耗35耐力,在身体周围形成护盾,可抵挡300%防御力伤害,护盾破碎后,对敌人造成10%减速效果,持续1.5s,冷却150s。 被动:被击中时,有35%几率对附近敌人造成1000%攻击力的荆棘伤害。 攻击力:163(+28) 防御力:42(+50) 攻击速度:2.25 暴击几率:39% 力量:33 体质:10 敏捷:28 智力:28 魔法值:0 生命值:430 耐力值:160 经验值:2169/8000 成就:无 称号:赫拉迪姆的青睐(生命+30) 人物评价:你是一个平平无奇的战士。 路易斯计算了一下自己的血量,和当初的菲利克斯的血量基本一致。 至于之前的双头蜥,本来就是强弩之末,不能作为参考。 要不是当时双头蜥被情敌打成重伤,自己这群人,都不够它一口吃的。 不过现在,路易斯得到了传奇护手,又升了两级,即使面对全盛时期的双头蜥,他也有勇气挑战。 路易斯想到昨天,地精女王一个法师,血量居然也有2000出头。 如果是四级战士,血量想必怎么也会超过6000。 路易斯不算装备,计算了一下,这个血量,至少要有系统等级里的8级。 看来系统对于实力的划分,和赫拉大陆有些不一样。 路易斯抬起手,消耗了一点耐力值,斗气从手中散出。 之前菲利克斯说他拥有斗气,原来就是耐力值。 这时旁边的佣兵感觉到斗气,有些诧异。 “你小小年纪,居然已经有了斗气?” 路易斯挠头笑笑,一脸憨厚。 那佣兵说完自己就乐了,“也是,这大晚上的,普通的孩子哪里会出现在这里。” 路易斯除了身上的阔剑,其他东西都灰扑扑的,嗜血护腕也被藏在外套袖子里,丝毫不引人注意。 等吃完了烤肉,路易斯就爬到大树上,抱着阔剑睡起觉来。 其中一个佣兵眼馋路易斯的阔剑,对着领头的使了个眼色。 领头的人摇摇头,他刚才看的清楚,路易斯虽然看起来像是睡着了,但一有人在附近走动,他的手就会扣紧剑柄,非常警惕。 等到第一缕阳光照射在大地上,路易斯脸上还带着树叶上的露水,清醒了过来。 昨天的佣兵已经走了,只留下火堆燃烧后的余烬。 路易斯从树上跳下来,决定回城里看看。 与此同时,哈维把宝箱交给了萨米尔。 “很好,这是尾款。” 萨米尔把一袋沉甸甸的金龙扔给哈维,哈维接了钱,离开了这里。 他一路上还感叹着这次任务的轻松,要知道,地精洞穴可不是好闯的,他本来都打算拼着重伤抢夺宝箱了。 谁能想到忽然出现了个愣头青呢? 哈维摸了摸口袋里的魔晶,那是一颗四级魔晶,当天他从地精洞穴顺回来的。 此时他还不知道,他眼里的愣头青洗劫了一整个地精洞穴,还把一切推到了他的身上。 回城的路上,路易斯一边走路,一边查看了搜刮过来的宝箱。 这些宝箱多数都是精金、美玉、宝石之类的东西,还有少数的草药、皮毛,其中有一箱,都是魔晶。 系统发出声音。 滴! 检测到大量能量体和货币,是否使用? 路易斯下意识点了使用,还没等反悔,除了皮毛和草药的宝箱,其他宝箱都一股脑的消失了。 这时系统上的金币数变成了八位数。 系统能量充盈,即将升级,升级耗时48h,在此期间,系统只提供储物、技能等基础功能,请宿主耐心等待。 路易斯听到系统的通知,心里充满了期待,连财宝被吞没都没那么伤心了。 不过他还是抱怨了一句,“好歹给我留点啊,我还想买点强身健体的药材呢!” “不对,药材!” 路易斯打开背包,这不是有很多嘛,去药铺问问。 至于金币和宝石,路易斯打开腰包,还好腰包的储物空间里,这些财宝还在。 路易斯握紧拳头,决定以后听见系统的话,都要三思而后行,不然万一哪天系统一收取,自己身上一个铜狗也没了,那可怎么办? 随手拿出一块精金,上下抛着玩。 路易斯一路唱着老爹教给他的一首歌,一边往城里走。 “我有一只小毛驴我从来也不骑……” 青涩又带着点滑稽的童声在森林里响起,惊动着鸟儿扑棱着翅膀,飞了起来。 第二十八章 炼体 路易斯找了一个还不错的房东,租了一个不大的小院子,每个月的租金是三枚银狼。 根据梅丽莎所说,一个人如果想要强健的身体,药物的作用虽然快,但也需要食物的补充,魔兽的肉是最好的选择。 也许其他人会觉得苦恼,毕竟一边承受炼体的痛苦,一面又要经常去森林里捕杀魔兽,那里有人能够天天如此呢? 路易斯想到自己的系统背包,忍不住提起嘴角。 他只需要去全力捕杀一天,然后将魔兽的肉保存在系统背包,在系统背包里,食物根本不会腐坏,这一点,路易斯也是无意间发现的。 更何况,之前在森林里,有不少魔兽的肉被他收进了背包,足够这几天用了,至于再之后的几天,它还可以再去森林里一趟。 路易斯用平底煎锅,煎了不少肉排,吃得肚皮鼓鼓的,才准备药浴。 药包里的粉末倒进热水里,仿佛沸腾了一样,咕嘟嘟地冒着气泡。 路易斯麻着胆子,一口气坐进木制的大浴桶里。 药液里的能量顺着毛孔,浸入身体,路易斯感到又麻又痒又痛,皮肤被蒸得通红。 紧咬着牙关,没有发出声音,路易斯的手抓着桶沿,手指泛出用力过度而展现出来的白色。 屋子里弥漫着药香,蒸腾的热气汩汩地冒出来,打在木板制成的窗户上,化成一缕缕流淌而下的细微水流。 一个小时过去了,原本草绿色的药液变得清澈透明,路易斯头发濡湿,脸上因为疼痛冒出的汗,泛着油光。 路易斯缓缓跨出浴桶,拿着一块棉布擦起了身体。 他低头看了一眼,浴桶地下沉淀着不少黑色的膏体,那是药浴过程中,身体排出的杂质。 虽然药浴的过程很痛苦,但要与结束后,路易斯却感觉到无比的轻松,身体轻盈的好像下一秒就能飞起来。 当然这是路易斯的错觉,在赫拉大陆,恐怕只有圣域的战士可以凭借肉身凌空飞行,除此之外,能飞行的圣域以下的,大概只有风系法师了。 路易斯换了身舒适的衣服,又去洗脸、清洁牙齿,这才躺倒在床上。 躺在床上无聊的清点自己的财产,没过多久,路易斯居然发现自己饿了。 他看着瘪下去的肚子,第一次感觉到草药的神奇。 这些原本能够顶大半天的食物,居然在一个小时之后,被吸收的干干净净,难怪今天梅丽莎听说他要连续十天炼体,神色有些奇怪呢。 路易斯爬起来又给自己做了一顿大餐,这才心满意足的陷入梦乡。 然而第二天,雄鸡刚刚开始鸣叫,路易斯就被饿醒了。 药浴的作用不仅仅在当时,过后也有影响,路易斯昨晚临睡前吃下去的晚饭,到了清晨就被身体吸收的干干净净。 被强化的身体仿佛饿了无数天的猛兽,饥饿难耐地汲取着肠胃里的能量。 饥饿感催促着路易斯起身,仿佛下一秒,他就会饿的忍不住啃食自己似的。 好在吃完了早饭,一直到赶到药铺,路易斯也没再感觉到那种紧迫的饥饿感。 梅丽莎把三个拇指大小的水晶瓶递给路易斯,“药浴的时候喝下,效果最好,但伴随而来的,是加倍的疼痛和饥饿感,要什么时候服用,你自己把控。” 路易斯把自己昨天容易饥饿的事情告诉了梅丽莎。 梅丽莎好像一点都不惊讶,“这是很正常的,除非你能买到比自己等级高两级的魔兽肉。” 梅丽莎随口一说,一点也没放在心上,毕竟路易斯肉体力量有二级的实力,需要的是四级的魔兽肉。 四级的魔兽肉一磅都要十几个金龙,简直可以说是与黄金等价,有几个人能出得起这个钱? 她没想到的是,洗劫了一整个地精洞穴的路易斯,现在最不缺的就是黄金。 路易斯把药剂装进怀里,付了钱,就走出了药铺。 他准备去集市看看,那里经常聚集着刚刚从森林里回来的佣兵,他们的手里,可能会有四级魔兽的肉。 只不过路易斯这种小孩子,在集市里很不起眼,只有一些没什么实力的佣兵,才会想着坑一把愣头青。 路易斯走了很久,才在集市中心发现了一个实力不错的小队。 这个队伍拿回来的材料已经基本卖光了,只剩下一些魔兽肉无人问津。 “这是什么肉?” 路易斯问道。 那人看是个半大孩子,有些不耐烦,“一边玩去,这个你可买不起。” 路易斯从腰包里掏出一块黄金,在手里上下抛动着。 这是城里最大的集市,治安很好,因此路易斯也不担心这些人抢钱,至于到了无人的角落,到时候谁抢谁,还真不一定。 领头的人拍了拍刚才说话的男人,“我来吧。” “这是四级魔兽单角兔的肉,一磅肉换一磅黄金。” 说罢,像怕路易斯怀疑似的,他又加了一句,“四级魔兽的肉普遍都是这个价格,除非是难吃的多拉奇,否则不会低于这个价格。” 路易斯看他不像是在说谎,于是又掏出几块黄金,买了十磅肉回去。 单角兔本身就没多大,几乎被路易斯一个人包圆了。 一路回了院子,路易斯一直注意着周围,发现确实没人跟踪,这才放了心。 拿出五磅收进系统背包,其他的都成了路易斯的腹中餐。 路易斯又一次搬出浴桶,追备好热水,拌好药粉,坐了进去。 他打开一个水晶药瓶,仰头喝了下去。 剧痛瞬间席卷全身,配合着药浴,路易斯从里到外,全身没有一个地方不叫嚣着疼痛。 “唔......” 他闷哼一声,手指用力,居然抓碎了木桶的边缘。 这一个小时简直度日如年,但是看到面板上不断上涨的生命值和体质,路易斯又有了坚持下去的动力。 哪个男人不希望自己变得强壮呢,路易斯虽然小,但他的内心里,自己已经是个男子汉了。 路易斯的汗水如雨一般滴落下来,却死死地抓着桶沿,不肯出来。 痛苦算什么,我想要的,是强大! 第二十九章 乘船远航 在昏阙的边缘,路易斯的药浴终于结束了。 他整个人看起来像是瘦了一圈,实际上他自己清楚,这是熬打过后,肌肉变得更加紧实了。 路易斯迫不及待地点开了个人面板。 宿主:路易斯·安德森 种族:人族 年龄:12 等级:4 技能: 重击:挥动阔剑,发出两倍攻击力的打击,消耗耐力5,冷却15s。 冲锋:向前方发起冲锋,对途经的敌人造成(武器攻击力150%+2)伤害,对受到伤害的敌人减速30%,持续三秒,对已减速的敌人造成1秒眩晕。 气盾:消耗35耐力,在身体周围形成护盾,可抵挡300%防御力伤害,护盾破碎后,对敌人造成10%减速效果,持续1.5s。 被动:被击中时,有35%几率对附近敌人造成1000%攻击力的荆棘伤害。 攻击力:163(+28) 防御力:52(+50) 攻击速度:2.25 暴击几率:39% 力量:33 体质:12 敏捷:28 智力:28 魔法值:0 生命值:537(增长中...3h后结束) 耐力值:160 经验值:2169/8000 成就:无 称号:赫拉迪姆的青睐(生命+30) 人物评价:你是一个平平无奇的战士。 他的体质直接涨了2个点,生命值涨了107,而且还在持续增长。 原本路易斯比起菲利克斯可能是略有不如的,现在他有自信,即使没有嗜血护腕的加持,自己也能战胜他。 接下来的时间,路易斯一直在练习技能以及配合普通攻击打出连击。 在他看来,系统固然可以帮助他,但技能的熟练使用,心随意动,还是要靠他自己。 滴! 技能熟练度等级增加!耐力上限+5。 在不断地耗空耐力和使用技能之下,路易斯又触发了系统的新功能。 练习技能居然有奖励,而且还是目前自己发愁如何增加的耐力值! 路易斯兴奋起来。 只不过看着又一次消耗的一干二净的耐力值,再看看已经完全黑下来的天色,路易斯决定吃了晚饭再接着练,毕竟不眠不休的练习,是很伤身体的,而强壮健康的身体,才是一个战士的根本。 如此高强度的训练,直到第二天,路易斯的又一次药浴完成,系统再次响起了提示音。 滴! 系统升级完毕,开启生活系统、技能熟练度系统、技能树、秘典面板。 新增系统小助手! 新增系统商城! 新增奖励:系统升级大礼包 忽然,路易斯的眼前出现了一个拇指大小的小精灵,精灵穿着淡绿色的裙子,挥动着半透明的翅膀。 她看起来是十五六岁少女的模样,个头虽小,看起来却十分精致耐看。 “尊敬的宿主您好!我是本次升级后,系统为您配备的小助手,如果您有任何疑问,请随时呼唤我。” 请为小助手取名: 面板上出现了一个对话框。 路易斯想了想,决定给她取名为海蒂。 滴!命名成功。 路易斯之所以取这个名字,是因为老爹曾经说过,他的女神是一个叫海蒂·拉玛的希伯来女人。 在以前和老爹的相处中,路易斯听过不少地名,似乎在收养路易斯之前,老爹去过很多地方。 毕竟撒玛利亚这个不大的国家,离尤坦王国还是很遥远的,比沙漠遍布的波斯还要远。 路易斯收回思绪,互换小助手。 “海蒂,帮我介绍一下系统的新功能。” “好的,宿主大人。” “按照顺序,我先为您介绍生活系统。生活系统包含采药、采矿、猎物采集、裁缝、锻造、烹饪、炼药等七个板块。其中采药、采矿、猎物采集可以帮助您收集原料,其中熟练度越高,收集到高级材料的几率越高。” “而裁缝、锻造、烹饪与炼药可以为您提供源源不断的装备、武器以及食物和药物的补给。但在熟练度达到熟练工级别之前,您无法生产出良好及以上的物品。” “生活技能没使用一次,涨熟练度一点。” 路易斯点来生活系统面板,发现哪怕是入门级别升到学徒,经验都需要1000点。 他叹了口气,慢慢来吧,就是不知道自己能不能活到那一天...... 接着,海蒂开始介绍技能熟练度系统。 “技能熟练度系统,可以帮助宿主灵活使用技能,达到一定等级后,可得到耐力上限增加、技能伤害增加、技能cd缩短等奖励。由于宿主今后的技能会越来越多,个人面板将不再显示技能介绍。如果宿主想要查看技能介绍,可以点开技能树查看。” 路易斯点头表示知道了,海蒂才接着往下讲。 “技能树是宿主进行技能领悟,开启职业的必备法宝。每一个高级技能,都对应着3-8个不等的前置技能,每开启一个高级技能,您都能够获得更加高级的职业,提高基础数值。” “秘典面板,则可以为您开启耐力值--也就是您所在世界所说的斗气的修炼,秘典越高级,斗气的修炼就越迅速。” 路易斯对这些有了基础的了解,就收回了小助手,打开了系统背包。至于系统商城,傻子都知道是干嘛的。 这次系统背包里多出了一个大礼包,打开之后,又是一阵闪瞎钛合金狗眼的烟花特效。 “海蒂,系统能否把这个特效关掉?” “收到宿主反馈,特效已关闭。” 路易斯长舒了一口气,自己可不想成为第一个带着单片镜作战的战士! 这次系统的奖励都和新功能有关,出了矿镐、针线包、缝纫机之类生活技能需要用到的物品之外,唯一让路易斯感兴趣的,是一本秘典。 这本秘典边框的颜色是蓝色,点开之后,上面的评级是优秀。 路易斯已经摸出了规律,灰色代表劣质、白色代表普通、绿色代表良好、蓝色代表优秀、金色代表传奇,至于其他等级,路易斯没见过,还不知道。 他点击使用秘典,秘典忽然发出柔和的白光,然后一点点消失了。 与此同时,路易斯南海里出现了玄妙的修炼斗气的方法。 他盘坐在床上,就着这个玄妙的氛围,开始修炼斗气。 等他再睁开眼睛,已经到了深夜了。 他忍不住看了一下自己的耐力值,在刚才玄妙的氛围下,修炼事半功倍,耐力上限居然直接涨了一大截,足有100还多! 第三十章 迷惑的哈维 路易斯一阵咂舌,他大概估算出系统里的金币和现实货币的兑换,金币和金龙基本是一致的。 也就是说,这么一个只有隐藏作用的东西,要三百金龙。 路易斯看了看自己的金币数量,很好,八位数,财大气粗,买! 点击使用后,手腕上的护腕就消失不见了,路易斯能感觉到护腕还在,但另一只手在手腕上摸索的时候,却感觉什么都没有。 “真神奇。” 路易斯感叹了一句。 他脸上出现一抹坏笑,“这下就死无对证了!” 此时在杰克酒馆吃着鹰嘴豆的哈维,还不知道自己已经卷入了一个巨大的漩涡。 “你可有一阵子没来了,前几天路易斯还问我你去了哪里。” 帕梅拉端上来一大杯麦酒,放在哈维面前。 哈维一愣,“那是谁?” 帕梅拉回到柜台前坐着,“就是上次和你一起去救爱丽丝的小伙子。” 哈维翻了翻自己的记忆,实在想不起那是谁了,毕竟在他看来,死人是不配拥有面孔的,当时救下爱丽丝的时候,他根本没想着路易斯能活着回来。 “每天见到的人太多了,我可记不清了。” 帕梅拉听见这话也不在意,“看你今天来了也不接任务,难不成是发财了?” 哈维没否认,笑着说道,“我是来和你告别的,我赚够了钱,准备回老家了。” 帕梅拉愣了一下,怔忡地说道,“我还不知道你从哪里来呢,也没见过你的脸。” 哈维的声音低了下去,“没什么好说的,见过我的脸可不算什么好事。” 哈维端起麦酒,咕咚咕咚喝下去,麦酒顺着脖子,打湿了衣服,他不在意地擦了擦,把五枚金龙拍在桌上,就离开了酒馆。 帕梅拉追出来,喊道,“哈维,你的钱!” 哈维摆摆手,“感谢你这些日子的照顾,帕梅拉,你是个好女人。” 当天,哈维坐上了去往克里西娅洲的大船。 他背包里的月光石闪烁个不停,这是萨米尔给他的通讯石,用于联络两人见面的。 只不过现在他要回到克里西娅洲的老家,恐怕很长时间不能和他见面了。 月光石静静地躺在背包里,任凭它怎么闪烁,哈维也没拿出来再看上一眼。 瓦斯科森林里,萨米尔气急败坏地摔碎了一颗月光石,“比蒙在上,我一定要把他抓住喂给野狗!” 萨米尔从木箱里拿出一个金属盘,上面是尤坦王国的地图。 地图上有两个光点,一个是萨米尔所在的瓦斯科森林,一个则到了尤坦王国的边界的大海上。 萨米尔眯着眼睛,这个方向,明显是要往克里西娅洲去。 这更证实了萨米尔的怀疑,哈维这小子偷走了嗜血护腕,然后逃跑了! 萨米尔催动炉石,到了温伽面前,一五一十地把自己的发现说了出来。 “萨尔,你带着人跟着他,克里西娅有耐克鲁斯的人,不要让他们抢了先。” 名叫萨尔的兽人看起来只比温伽弱了一点点,显然,他是温伽的得力干将。 温伽俯视着萨米尔,“你明天就和萨尔一起去克里西娅,记住,这是你最后一次机会。” 沉重的威压弥散开来,萨米尔趴在地上,冷汗直冒。 “是!” 温伽满意于他的回答,于是收回了气势。 “去吧,我等着你,带着宝物和罪人一起回来。” 萨米尔委顿在地上,好半天才爬起来,他原本是个法师,体质自然没有多好,面对这样的威压,难免觉得不能承受。 其他兽人嘴上不说,实际上心里是看不上这种软脚虾的,要不是温伽的命令,恐怕外出追捕哈维的任务,他们根本不会愿意带上萨米尔。 而真正拿走护腕的人,此时正在法迪尔森林外围,准备独自狩猎呢。 路易斯在酒馆里打听了不少消息,虽然现在他的等级升上去了,但也不是随随便便就能捕杀四级魔兽的。 魔兽虽然没有人的智慧,却有着超乎人类数倍的强健体魄。 正常来讲,一个二级战士可以独自面对三只同等级魔兽而不落下风,但要想越级击杀,可就不是那么容易了。 路易斯单从系统的经验值判定就能看出来。 每高一级的魔兽,经验值大多会十倍增长,这至少说明,杀一只三级魔兽,要比二级难上十倍。而类人生物的经验,则比魔兽高两三倍。上次的地精女王,带给他的经验值,是2500。 除此之外,等级越高的猎物,击杀时爆出额外奖励的几率就越高。 路易斯的背包里现在还有一些乱七八糟不知道什么用处的东西,这些日子一只忙着增强体质,完全没时间细看。 路易斯这次的目标,是四级魔兽里,最弱的一种,被大家称为蜘蛛蟹的一种四级魔兽。 蜘蛛蟹喜欢在阴冷潮湿的地方生活,它们各自有自己的巢穴,互相不会打扰。 蜘蛛蟹和它的名字一样,是一种螃蟹,但是肚腹非常大,累赘在身体后方,看起来像一只有甲壳的大蜘蛛。 魔兽中并不都是以肉体作战,有一部分,还会简单的魔法,蜘蛛蟹就在此列。 路易斯远远地看着一只蜘蛛蟹爬出巢穴,在路易斯的眼中,它的头顶悬浮着一个血条,上面的数值是2300。 它的防御力比其他同等级魔兽要好,但攻击力低的出奇,甚至连一些三级魔兽都不如。 路易斯想起自己在图书馆找到的图鉴,还忍不住要抽嘴角。 谁能想到四级魔兽蜘蛛蟹的魔法,居然是从它抬起来的小爪子上不断的喷出骨刺呢? 这也叫法术? 路易斯想着,这可能就是没有脑子的后果吧。 路易斯看着自己的面板数值,心里还是非常满意的。 宿主:路易斯·安德森 种族:人族 年龄:12 等级:4 技能: 重击:挥动阔剑,发出两倍攻击力的打击,消耗耐力5,冷却15s。 冲锋:向前方发起冲锋,对途经的敌人造成(武器攻击力150%+2)伤害,对受到伤害的敌人减速30%,持续三秒,对已减速的敌人造成1秒眩晕,冷却30s。 气盾:消耗35耐力,在身体周围形成护盾,可抵挡300%防御力伤害,护盾破碎后,对敌人造成10%减速效果,持续1.5s,冷却150s。 被动:被击中时,有35%几率对附近敌人造成1000%攻击力的荆棘伤害。 攻击力:163(+28) 防御力:67(+50) 攻击速度:2.25 暴击几率:39% 力量:33 体质:15 敏捷:28 智力:28 魔法值:0 生命值:612 耐力值:300 经验值:2169/8000 成就:无 称号:赫拉迪姆的青睐(生命+30) 人物评价:你是一个平平无奇的战士。 第三十一章 默塞德 这样的数据,只要一个反伤,就可以轻松带走。 当然,靠反伤是永远不可能进步的,路易斯也没有打算用这种侥幸心理来获胜。 路易斯这样想着,人就冲了出去,身上挂着气盾的状态,就是一记重击。 他现在对于系统的使用熟练多了,技能基本可以随着意念发动。 蜘蛛蟹根本没有防备,就被迎头打中要害,立刻就是一个暴击。 路易斯眼看着一个重击叠加暴击,就是八百多的伤害。 蜘蛛蟹受了这样的重伤,陷入了愤怒,果断地抬起两只前爪,喷出了一串小骨刺。 路易斯:有点可爱是怎么回事? 只不过,当发现这骨刺打在护盾上有两百多伤害的时候,路易斯就不觉得可爱了。 为了避免护盾立刻破碎,他只好左右躲闪,非常狼狈。 此时重击已经快要再次可以使用了,路易斯不再躲避,而是迎着蜘蛛蟹冲了过去。 这时护盾破碎,蜘蛛蟹的速度慢了下来。 就是此刻!路易斯一个冲撞,蜘蛛蟹立刻被眩晕,趁着这个眩晕,路易斯发动重击,又连续挥砍了几剑,蜘蛛蟹的生命值只剩下了区区四百多点。 接下来的战斗毫无悬念,又是两次劈砍,蜘蛛蟹彻底死在路易斯的阔剑之下。 路易斯走过去,系统就把蜘蛛蟹和它掉落的材料一起收进了背包里。 这是路易斯昨晚的发现,系统背包,多了一个自动拾取的开关。 蜘蛛蟹到了背包里,自动分解成了材料和肉块,看分量,已经够今天的伙食了。 路易斯一路哼着歌往回走,这时路上出现了一群骑着小马的矮人,他们分别戴着颜色不同的兜帽,腰带的材质也不尽相同。 路易斯猜测,这应该是矮人区分阶级的标志。 因为他注意到,其中一个矮人戴着蓝色的兜帽,腰带是黄金制成,花纹非常精美,这个矮人一马当先,其他矮人都恭敬地跟在他身后。 他们大摇大摆地走过去,路过路易斯的时候,还忍不住嘲讽了几句。 其中一个矮人说道,“这么小的人类小崽子居然出现在这里。” 另一个矮人则说,“最奇怪的是,他居然还活着。” 地位最高的矮人眯了眯眼睛,“这小子的武器还不错。” 其他矮人高呼,“那一定是我们矮人族的杰作!” 路易斯没听他们接下来的话,这群人实在是太吵了。 不过按照矮人的习惯,他们是很少出远门的,路易斯看得清楚,他们的小马上,有许多食物。 这些矮人很有可能横穿森林,想要去某个地方。 路易斯没时间多想,而是赶回去,准备再一次的药浴。 时间一晃而过,路易斯用完了梅丽莎为他调制的十瓶药剂。 这几天他一直在循环着炼体、修炼、炼体、修炼的模式,几天下来,成果颇丰。 值得一提的是,路易斯发现,“浅海的秘密”那一个支线任务,不知道为什么,居然显示完成了5%。 而任务提示下面也多了一行文字: 去法迪尔森林的另一头看看。 路易斯猜测,这一切应该和之前遇到的矮人有关。 可惜那时候他一心想着回去修炼,居然什么也没注意。 与此同时,哈维已经到达了他的故乡--默赛德。 默赛德是一个人口很少的小公国,每年都要向邻近的萨尔玛提王国进贡。 哈维的故乡,是默赛德公国里,一个叫做班西的小镇。 哈维坐在牛车上,准备往家乡的小镇里赶。 这里相比于尤坦王国,不知道落后了多少倍,但也不是没有胜过那里的地方。 比如说这里的自然风光。 这里的树木没有经过人工的修剪,和森林里没什么两样。路两旁还有不少果树,结着诱人的果实。 哈维随手摘了一个,一边吃,一边心里还在想,这甜蜜的果实,就像他如同箭羽一样、急切归家的心。 他离家已经有五年了,原本应该更久,好在他接了一票大的,才能提前回家。 赶车的车夫从没见过像哈维这样,走在大路上都要藏头露尾的人,刚开始还吓了一大跳,以为自己遇见了强盗。 好在哈维不在自己的家乡做坏事,马车夫看他确实只是坐车,这才松了口气。 “年轻人,你去班西做什么,探亲吗?” 哈维抿了抿嘴,说道,“是去看望一个朋友。” 这时一个蒙着头巾的女孩正急匆匆地走过去,神色十分惊惶。 老车夫看了一眼,瞬间暴跳如雷,他挥舞着鞭子,在空中劈啪作响。 “你是谁家的女人,快回去!” 那女孩吓得一声尖叫,原路跑了回去。 哈维看见,一个男人冲上去,给了她一耳光,然后骂骂咧咧的把她拎了回去。 那男人看起来三十几岁,不像是女孩的父亲。 老车夫表情里带着嫌弃,“不安分的女人,嫁了男人还想往外跑!” 路易斯没有说话,但是如果细心观察,能发现他的眼球上,多了许多红血丝。 刚才那女孩看起来不过十三四岁,说是女人,实在是有些夸张了。 不过这事在默赛德,一点也不夸张。 这里推崇童婚,男人们通常会在三十多岁的时候,娶一个十三四岁的女孩为妻。 这里的女孩嫁出去以后,就要完全听从夫家的摆布--她们是被用真金白银换回去的。 哈维其实没有说实话,他这次回来,就是为了带走自己的母亲。 他的母亲十四岁就生下了他,在那以后,身体就非常虚弱。 而他的父亲,则是一个五十多岁的老头子,因为在班西颇有资产,于是在四十多岁时,买下了他的母亲。 “大叔,你认识乔伊斯老爷吗?” 老车夫停下了骂骂咧咧的唠叨,“认识,乔伊斯老爷在这一带颇有名望!你要探望的是他吗?” 哈维说道,“那倒不是,只是我的朋友说起过他。” 老车夫笑了一声,“这可不稀奇,班西的人,有几个不认识乔伊斯老爷呢?” 说罢他又皱紧眉头,“可怜的乔伊斯老爷,家里出了丧事,他那才三十岁的妻子,前几天病死了。” “你说什么?” 第三十二章 葬礼 哈维紧紧攥着老车夫的衣领。 “乔伊斯老爷的夫人塔玛拉死了。” 哈维的手松开了,他现在的脑海里,只有一句话,那就是“塔玛拉死了”。 哈维把钱丢给车夫,瞬间就消失在了林间小路里。 老车夫惊魂未定,抚了抚胸口说道,“哎呦,可吓死我这把老骨头了。” 哈维以前所未有速度向家里赶去,连障碍物都不躲开,等他到了家门口,衣服破的已经像个乞丐了。 他抓住一名女仆,问道,“塔玛拉夫人在哪?” 女仆惊慌失措的说道,“夫人、夫人前两天过世了。” 哈维冲进院子,发现灵堂外面,乔伊斯居然正在和其他乡绅喝酒! 其中一个乡绅说道,“乔伊斯,你那病恹恹的婆娘终于死了,等过了丧期,你就可以再买一个年轻姑娘了!” 乔伊斯美滋滋地喝了一口酒,“塔玛拉年轻的时候可是镇里最好看的姑娘,可惜头一胎难产,还生了个女孩,要不是后来生了儿子,就她那个病恹恹的样子,我早就把她赶走了。” 说完他感叹了一声,又说,“最近班西有哪些漂亮姑娘到了出嫁的年龄了?” 哈维再也听不下去了,“你就是这样给我妈办葬礼?” 乔伊斯看了他许久,才看着他露在外面的眼睛认出了他。 “诺玛,居然是你这个小贱人回来了,你这个令家族蒙羞的母猪!” 哈维,或者说是诺玛的脸色冷若冰霜,“塔玛拉的骨灰在哪里?” 乔伊斯吼道,“你休想带走她,她是乔伊斯家族的女人,她永远也不能踏出这里。” 诺玛的眼睛腥红一片,“你说得对,但是,如果乔伊斯家族不存在了,这一切就另当别论了。” 话音刚落,诺玛的匕首就挥了出去。 温热的鲜血溅在脸上,配着旁边乡绅们的尖叫声,显得恐怖异常。 乔伊斯的头颅滚落在地上,周围的仆人尖叫着往外跑。 诺玛没有为难其他人,她一步步走进灵堂,灵堂里供奉着一个灰扑扑的陶罐--默赛德的女人卑贱到连一副棺材也没有。 诺玛抱着陶罐,平稳地往外走,她的弟弟在外面哆哆嗦嗦地,不敢多说一句话。 诺玛狠狠地踢了他一脚,男孩吐着血晕了过去。 “废物!” 诺玛抱着陶罐一路离开了这里。 “快追上她,这个卑贱肮脏的女人,居然胆敢杀害自己的父亲!” 刚才逃跑的乡绅领着一群男人追了过来。 诺玛小心的把陶罐放在地上,走了过去。 身影四处闪动,断肢残臂在半空中飞舞。 没一会,地上只剩下一堆尸体。 “本想放过你们的,何必呢?” 诺玛沙哑的声音响起,她弯腰捡起了陶罐,消失在了路的尽头。 三天后,诺玛又一次来到了海边。 她的一身行头都换掉了,此时打扮的像一个普通女孩一样。 萨米尔的月光石被她扔掉了,母亲死了,她不打算再和哥布林这种邪恶生物为伍了,毕竟现在,钱没有那么重要了。 她不知道,这个举动,帮她逃过了一劫。 此时的诺玛满脸茫然,不知何去何从。 母亲的骨灰被她洒在了大海里,这是天竺的传统,她学了过来。 在天竺,去世的人先被火送走,然后再被水带走。 诺玛相信,她的母亲,一定去了一个充满快乐的地方。 此时港口的船来了,诺玛收回思绪,走上了大船。 其实诺玛并没有多伤心,她的情绪里,更多的是失落和解脱。 她坐在甲板下面的一等舱里,解开了绕在脖子上的头巾,她的皮肤算不上细腻,泛着一股常年不见天日的苍白。 但是,如果此刻有人在她对面的话,一定会为她的美貌惊叹。 诺玛的容貌继承了来自父母双方的优点,她有着狭长的丹凤眼,睫毛长长的,让人几乎以为她那对睫羽下一刻就会振翅高飞。 笔直高挺的鼻梁,配着小巧精致的鼻翼,看起来高贵不可侵犯。 然而视线下移,你就会发现,她的鼻子下面,有一张多情的嘴唇。 她的嘴唇不大不小,上薄下厚,嘴角的走势向上,原本应该是一条弧线的唇缝,因为一颗饱满的唇珠峰回路转,变成了两座绵延起伏的山坡。 而这清冷与热情杂糅的五官,长在一张线条流畅的鹅蛋脸上,唯一有些违和的,大概就是她半长不短的头发了。 诺玛放好行李,躺在了一等舱的床上。 三十金龙的花费自然有它应得的待遇,诺玛闻着被子上的玉兰花香气,思绪回到了五年前。 ...... “诺玛,逃出去,再也不要回来。” 一个看起来满脸病容的美貌女人俯低身子。 她是诺玛的母亲,塔玛拉。 月亮隐蔽在乌云下面,塔玛拉趁着夜色,把诺玛从一个狗洞里推了出去。 和她一同被推出去的,还有一个包裹。 包裹里有一些吃的,几件男人的衣服以及不多的几个金龙。 塔玛拉的体力非常不好,她重重地喘了几口气,又因为怕吵醒其他人,赶紧停了下来。 “诺玛,走小路,按妈妈说的,找到去其他大陆的船,包裹里的金龙应该够你买船票了。” 她的声音里带着轻微的鼻音,似乎开始流眼泪了。 “诺玛,我的孩子,永远不要回来。” 在之后,诺玛就听不到她的话了,只能听见压抑又隐忍的抽泣声。 诺玛永远也忘不了,那是她的母亲,人生中最勇敢的一天。 在此之前,乔伊斯决定把她送给城里最富有的商人蒂莫西,换取合作的机会。 那时她只有十一岁,当然,在班西,只要足够有钱,连九岁的新娘也是有的,只不过这样的女孩,通常都没有好下场,她们就像被炭火催发的花朵,过早的凋零。 乔伊斯和这里绝大多数的男人一样,不把女人当人看,在他眼里,女人不过是工具,是可以肆意交换的商品。 有一天诺玛和塔玛拉躲在帐子后面,听蒂莫西的下人讨论着自己。 “他已经死了三任妻子了。” “也许很快就会是第四任。” 之前说话的人沉默了一会,又说,“即使我对女人不好,也不会在床上虐待她,蒂莫西是个彻头彻尾的混蛋。” “嘘,小心被人听见。” 诺玛记得塔玛拉的手紧紧捂住自己的嘴巴,双眼直直地瞪视着前方,好像和空气有不共戴天的仇恨。 那之后,诺玛就被塔玛拉趁着夜色送了出来。 诺玛没想到,这是两人最后一次见面。 第三十三章 一群小矮人 “诺玛小姐,您该吃午饭了!” 船上负责饮食的船员敲响了房间的门。 诺玛睁开眼睛,发现已经是中午了。 她推开门走了出去。 船员是个皮肤黝黑的年轻人,五官看起来很硬朗。 他笑起来,露出一口白牙,“诺玛小姐,中间的餐厅里有午餐,拿着您的房间钥匙,就可以进去吃午餐了。” 船员说完了,又跑到下一个房间。 诺玛回去拿起钥匙,走了出去。 ...... 与此同时,路易斯经过几天的跋涉,走到了法迪尔森林的深处。 此时他满身狼狈,浑身的衣物都破破烂烂的不成样子。 只不过他的眼神却是充满光亮的。 他的脚下倒着一只荒土巨熊。 荒土巨熊是六级魔兽,路易斯被它追了整整一天,耐力不断蓄满又消耗一空,血量回满又不断落回濒死线,护甲和衣物也逐个破碎,但这一切都是值得的。 在路易斯不断地攻击和反伤之下,荒土巨熊终于倒在了地上。 路易斯感觉面前一阵柔和的白光,荒土巨熊爆出一大堆物品,还有200000经验。 系统闪个不停。 滴! 越阶击杀荒土巨熊,经验x2! 越阶? 路易斯忍不住问了海蒂。 海蒂解释道,“哨兵系统每五级为一阶,荒土巨熊为二阶怪物。” 路易斯听罢,迫不及待地点开面板,把属性点加了上去。 宿主:路易斯·安德森 种族:人族 年龄:12 等级:8 技能: 重击:挥动阔剑,发出两倍攻击力的打击,消耗耐力5,冷却15s。 冲锋:向前方发起冲锋,对途经的敌人造成(武器攻击力150%+2)伤害,对受到伤害的敌人减速30%,持续三秒,对已减速的敌人造成1秒眩晕,冷却30s。 气盾:消耗35耐力,在身体周围形成护盾,可抵挡300%防御力伤害,护盾破碎后,对敌人造成10%减速效果,持续1.5s,冷却150s。 被动:被击中时,有35%几率对附近敌人造成1000%攻击力的荆棘伤害。 攻击力:196 防御力:150 攻击速度:2.25 暴击几率:39% 力量:38 体质:30 敏捷:28 智力:28 魔法值:0 生命值:9792 耐力值:4800 经验值:74405/128000 成就:无 称号:赫拉迪姆的青睐(生命+30) 人物评价:你是一个平平无奇的战士。 路易斯扫了一眼材料,就没再细看,他现在最急的事,是要在商城买适用的装备。 之前打荒土巨熊的时候,就换了七八身装备,最后都碎成了垃圾。 这一次,他跳上一棵大树,准备仔细挑选一下。 这些装备对应的六件套似乎都有不同的加成效果。 路易斯直接跳过了白板和绿色装备,往后面翻去。 他发现,越是稀有的装备,可使用的等级越是宽泛,像和嗜血护腕同等品质的传奇装备,几乎都可以用到一百级左右。 路易斯看了看价格--八位数。 他立刻退出了装备简介,八位数,确定不是抢钱? 路易斯看着自己的金币数,发现只能买的起半件...... 他深吸一口气,决定退而求其次,看一下紫色的史诗装备。 很好!七位数一件,六件套依旧买不起。 路易斯怀疑人生,我以为我是个富豪,结果打开商店,发现我是个贫农...... 于是路易斯再一次退而求其次,看了一下青色的无暇装备。 其中有一套装备非常吸引他的注意力。 神威套装: 山巨人打造出的无暇装备,融合了山的特质。 六件套特效:防御力+30% 说实话,相比于防御力,路易斯更喜欢攻击力高的武器。 但主手武器是阔剑的套装并没有想象中那么多,可供挑选的套装里,这套神威套装是加成最高的了。 路易斯看到了它的总价:2400000金币。 他毫不犹豫的买下了这套装备。 依旧是阔剑、短剑、兜帽、上衣、裤子、靴子的搭配。 将装备穿戴好,路易斯满意的看着自己几乎翻了一翻的属性,满意的点了点头。 路易斯发现,自己的头上多了一个初级战士的头衔。 技能树上也多了一个技能: 撕裂:发动技能后,普攻自带流血效果,持续60s,冷却150s。 技能树上的技能和职业称号有关,因此不在个人面板上,反而是在下方的技能栏里。 路易斯捏着下巴嘿嘿笑了两声,这才打开背包。 “那个人类小傻子在笑什么?” 班多问旁边的矮人卢比。 “我怎么知道,还有,他身上怎么突然冒出了几件衣服?” “可能是你眼花了,我看到他的时候,他就穿着衣服。” 这些人不是别人,正是前些天路易斯碰到的矮人。 好在矮人从来不会做偷偷摸摸的事,他们刚一出声,路易斯就发现了他们。 路易斯从系统里退了出来,看着树下的几个矮人。 其中领头的矮人有些不悦,“快下来,矮人不喜欢仰着脖子。” 路易斯腹诽,我就算跳下去,你也要仰着脖子,骑着小马都比我矮的家伙! 不过这话也就心里说说,表面上,路易斯痛快的从树上跳了下来,落在几个矮人中间的空地上。 “嗨,矮人先生,向您致敬!” 矮人们回了一礼,“愿意为您效劳!” 当然,这都是客气话,不付报酬,矮人是不会真的“为您效劳”的。 “小家伙,你怎么会在这里?” 路易斯挠挠头,“我听说穿过森林,有蓝色的大海,我还没见过海嘞!” 那矮人围着他转了一圈,“你这身行头可不像没见过大海的人穿的。” 矮人指着他的腰,“这把短剑给我看看。” 路易斯拔出短剑递给他。 矮人集体发出一声惊呼。 “这难道是黑铁部族的杰作?” 蓝帽子的矮人摸着长长的胡须,“也不完全像。” “没准是兽人打造的武器。” “闭嘴!不许提那个肮脏的种族。” 矮人们你一言我一语,自顾自讨论起了宝贝的来源,谁也没有打算问一下宝物的主人--路易斯。 路易斯此刻饥肠辘辘,假装从包袱,实际上是从背包里拿出了一块熊肉。 他捡了一些树枝,升起火来。 科林吸了吸鼻子,“什么东西,这么香?” 路易斯赶紧护住自己的烤肉,六级魔兽,怎么能分给别人吃? “小子,这是什么肉?” 路易斯捂着烤肉没吱声。 科林拿出一张地图,“我们在寻找巨龙的宝藏,你要不要一起去,财宝分你一份。” 路易斯半信半疑,“这里哪有巨龙啊?” 科林解释道,“地图是很多年前画的,巨龙已经死了,现在地貌都不一样了,所以不太好找。” 路易斯深知矮人是不屑说谎的,于是把肉分了,“一起吃吧。” 其他几个矮人大口吃了起来。 “太香了,这是什么肉?” 路易斯说道,“四十一斤的羊排。” “那是什么羊排?” 路易斯耸耸肩,“不知道,反正在老爹嘴里,四十一斤的羊排都很香。” 第三十四章 约克夏郡 路易斯一路寻着踪迹追过来,看到了一片田地。 这里的人长得非常矮小,但和矮人又不太一样。 矮人们虽然个头不高,但身体强壮,四肢看起来比普通人还要粗,而这里的人,他们的四肢纤细,看起来就像是缩小版的人,当然,要排除掉他们尖尖的小耳朵。 路易斯骑着马,这些人好奇地看着他。 “又来了一个大个子。” “嘿!你是从哪来的,要找谁?” 一个看起来很活泼的男孩问道。 路易斯下了马,这才回答他。 “我的朋友应该在这里,我是来找他们的。” “和你一样的朋友?” 路易斯点点头,“是的,你们有见过吗?” 男孩说道,“跟我来吧,我知道他们在哪里。” 路易斯牵着马跟着男孩往前走,路上的人有的用头顶着牛奶桶,有的挎着装满蔬菜和水果的篮子,还有牵着黑色小猪到处跑的。 “你叫什么名字,我是路易斯·安德森。” “我叫佩佩。” 路易斯听他的读音,像是佩佩,又像是皮皮,果然这里人的名字,和他们可爱的身材一样俏皮。 佩佩一蹦一跳地往前走,一边嘴巴也不闲着,“你们从哪里过来的,这里不常有人来。” 路易斯如实说道,“我们从另一个洲过来。” “哇,那你们是不是遇到过很多怪物,就像故事书里的冒险家一样?” 路易斯点点头,“确实是这样,不过这可不是什么好事,我们失去了很多同伴。” “哦,那太可怕了。” 佩佩接着说道,“你们是去寻找宝藏吗?” “并不是,不过我们确实巧合之下,找到了一些宝贝。” 佩佩搓搓手,“我能看看吗?” 路易斯摊开手,“宝藏都在我的家乡,不过,我给你带了纪念品。” 佩佩把路易斯手里的金纽扣拿起来,纽扣上是树叶花纹,有他半个手掌那么大。 “给我的?” “对,感谢你给我带路,小家伙。” “小家伙?” 佩佩跳起来,“我今年都十七岁了,你才多大?” “什么?十七岁?” 路易斯瞪大眼睛,“我十二岁。” 佩佩叉起腰,“哈!你才是小家伙。” 路易斯点点头,说道,“好吧,你这小个子的老家伙。” 这时候佩佩领他到了家门口。 这是一个地底洞穴,只不过比起地精的洞穴,他们的洞穴可要体面多了。 至少从外面看,洞穴周围有着爬山虎做装饰,门和窗户也都具备,而且还是可爱的圆形。 佩佩跑去敲门,“吉米叔叔,是我。” 绿色的小门被从里面拉开,一个稍微高一点的人站在门口,“哦,又一个大个子,你和他们是一起的?” 路易斯向里面看去,他的朋友们都拘谨地坐在小了一号的椅子上。 “额,是的。” “那么,快请进吧。” “欢迎来到吉米·皮尔逊的家。” 路易斯弯腰走进去,吉米给他搬来了一把椅子,刚才还有些幸灾乐祸的他,这回也小心翼翼地坐在了椅子上。 “你想喝点什么,现在可是下午茶时间,我这里有红茶、牛奶、麦酒、葡萄酒,当然,你也可以来点小茴香蛋糕,那可是今天新鲜出炉的。” “额,红茶和蛋糕,谢谢。” 吉米听见,转身去了食物储藏室。 路易斯趁机问道,“你们怎么会来这里,这些是什么人,他们看起来比我们小多了。” 詹森坐在椅子上大气都不敢喘,用平生最温柔的语调说道,“这里是约克夏郡,霍比特人的领地,当然,你也可以叫他们半身人,不过,我觉得霍比特人更尊重一些。” “他们是矮人族吗?” “不、不!我们是人族的一员。” 吉米从储藏室出来,辩解道,“我们一直与世无争,这里是一片净土,虽然周围的人族很少来打扰我们,但我们还是人族的一员。” 他把碟子递过来,“给,香喷喷的小茴香蛋糕,还有,一杯红茶。” 路易斯赶忙接过来,“谢谢。” 他端起茶喝了一口,又问詹森,“我们今天住哪,看起来皮尔逊先生的家可睡不下这么多人。” 吉米又说道,“住的下住的下,后面还有好多房间,就是……” 吉米挠挠头,“你们需要把两张床拼起来,不然可睡不下。” “佩佩,把齐齐也叫过来,我们去储藏室把被子和毯子都拿出来。” 路易斯歪着头问道,“还有一个齐齐,那有没有佩奇?” 吉米停顿了一下,“你提醒了我,我大哥伊恩的第三个孩子就快出生了,我要告诉他们,就叫佩奇,这可真是个好名字。” 路易斯诡异地看着他,“你确定,这样的话,第四个孩子就要叫乔治了。” “为什么?” “老爹和我说,佩奇的弟弟叫乔治。” “既然这样,第四个叫乔治也没什么不好。” 路易斯捂着眼睛,感觉自己做了一件蠢事,该怎么委婉的和吉米解释一下,佩奇和乔治是两只猪呢,虽然他也不明白,为什么要给猪起名字。 这时詹森等人站起身,佝偻着身子往前走,“皮尔逊先生,让我们来吧,让您忙前忙后,实在是太过意不去了。” 吉米乐得如此,毕竟他和佩佩搬动几十床被子,实在是个大工程。 有了护卫们帮忙,很快床铺就被铺好了。 “哈,终于完成了。哎呦!” 路易斯得意忘形,站直了身体,一头磕在屋顶上。 吉米原地转了一圈,“很好,接下来我可以准备晚餐和夜宵了,这可是我七顿饭里最丰盛的两顿。” 说完,他就跑去了厨房,路易斯这才注意到,他们都没有穿鞋。 他看着佩佩脚上的毛,忍不住嘟囔了一句,“我以为那是皮毛做的鞋……” “不过,七顿饭是怎么回事?” 由于詹森等人是早上到的,因此知道的很清楚,“七顿饭,就是早餐、第二顿早餐、早午餐、午餐、下午茶、晚餐以及宵夜。” 路易斯呆滞地看着佩佩纤细的身材,“额,你们吃这么多,居然没有胖成球……” 佩佩说道,“原本还有第二顿午餐的,但是大家嫌麻烦,于是就取消了。” 路易斯抽抽嘴角,另外四顿你们就不觉得麻烦? 第三十五章 博德洛施 第二天,路易斯感觉腰酸背痛,一坐起来,听见木床吱呀一声响了起来,吓得他赶紧放慢动作。 霍比特人的床,两张拼在一起,比常人的单人床还要拥挤。 路易斯感觉这一宿睡得比不睡还要累,胳膊腿都伸不开,更不能乱动。 吃过早餐,拒绝了吉米热情的挽留,一群人骑着马再次上路,准备往都城博德洛施前进。 “吉米叔叔,那是什么?” 佩佩指着桌布下露出一角的东西。 吉米走过去,把它从桌布下拽出来。 “哦,是一个金子制作的雕刻画。这真是个精致的艺术品,我要把它放到我的陈列室里去。” 吉米一边往陈列室走,一边说,“这群人真是慷慨,比起没礼貌的矮人可强多了。” 吉米回头看了佩佩一眼,又说,“不过矮人虽然粗鲁,但本性不坏。” 他把雕刻画摆在陈列柜的顶层,左右观察了一下,觉得不好,又换了个位置。 “成了!” 他把雕刻画摆在满意的位置,拍拍自己的背带裤,往厨房走去,再过一会,他就可以吃第二顿早餐了。 另一边儿,路易斯和詹森等人在一群小霍比特人的围观下,离开了约克夏郡。 再经过一段山间小路,他们就能到达博德洛施。 到了中午的时候,博西把通行文件交给了城门口的守卫。 过了一会,城门大开,亚伯·布莱克带着亲卫队前来迎接。 “美丽的丽塔小姐,欢迎来到尤卡吉尔。” 亚伯亲自掀开马车的帘子,伸出手要扶着丽塔下来。 丽塔把手伸给了他,提着裙角走下了马车。 詹森等人也受到了热情的欢迎,被拥簇着走进了城里。 当晚博德洛施就举行了盛大的宴会,来款待远道而来的丽塔等人。 作为未来的大公夫人,丽塔受到了最高规格的待遇。 连带着詹森等人,都被安排在了舒适又奢侈的房间里。 丽塔的房间里,则安排了新的女仆。 在亚伯看来,只有一名女仆是远远不够的,于是就为丽塔增加了七名新的女仆。 路易斯走在路上,大公府邸的仆人们都会向他行礼,让他觉得非常不自在。 他和詹森说道,“还不如让我回森林里待着。” 詹森笑道,“这样你就不习惯了,丽塔在伯爵府虽然不受宠,仆人们却也不敢怠慢她的,进出见到,都要行礼。” 路易斯扯扯脖子上的领结,“当贵族可真累,还有这身紧巴巴的衣服,穿着它可真难受。” 詹森叹了口气,“路易斯,你该喜欢和你一样,四处冒险的姑娘,贵族家的小姐可不适合你。” 路易斯摸摸鼻子,“我还小呢,怎么也要十年后再说,不着急。” 他基本想开了,原本他对丽塔只是有好感,现在看了她在这里的生活,路易斯就知道,他们两个人以后是注定不会有什么交集的。 抛着一枚金龙,路易斯喃喃道,“热爱冒险的姑娘……” 过了几天,大公府上举行了盛大的婚礼,全城的人都在街道上欢庆。 路易斯抬头看着坐在大象驮着的花车上的少女丽塔。 从今天开始,她就是亚伯的妻子了,今天的她格外美丽,路易斯在心里赞叹道。 两边的侍女挎着花篮,一路抛洒着花瓣,期间还有一些金银珠子被抛洒出去,被围观的平民捡走。 亚伯和丽塔坐在一起,他拉着丽塔的手,鼓励着她,“别紧张,他们未来,都是你的子民。” “亚伯,我真的可以吗?” 亚伯笑道,“谁都不是天生就是公爵夫人,以后的日子里,你有很多时间慢慢学。” 经过几天的相处,丽塔发现亚伯并非她想象中那样高傲自大,相反的,他是一个非常温柔体贴的恋人。 想起自己被扔垃圾一样,被父亲赶出了伯爵府,丽塔脸上忍不住浮上一抹冷笑。 她决定要做好公爵夫人,和亚伯恩爱到老,等以后回到尤坦王国觐见的时候,看看自己的父亲要向自己行礼的时候,是什么脸色,她可是很期待呢。 经过一路上的艰难险阻,丽塔已经不再是之前那个无知又天真的小女孩了。 她冲着在下面围观的路易斯挥了挥手,对着曾经天真无邪的自己,做出了告别。 当晚,詹森等人开始收拾行李,丽塔小姐已经顺利得到了这里,并且办完了婚礼,他们也该回去了。 “詹森,我不能和你们同行了。” 詹森收拾行李的手停了下来,“你留在这里做什么?人生地不熟的。” 路易斯挠挠头,“我在森林里认识了一群矮人朋友,我和他们说好了,等丽塔办完婚礼,我就和他们结伴,出去冒险。” 詹森遗憾的摊摊手,“我还以为能和你一起回尤坦王国呢,放心吧,你的金子和宝石会保存在我家里,这是我的地址,等你回来了,来找我取走他们。” 路易斯拿过纸条,背起自己的行囊,离开了这里。 他没有带走马匹,那是伯爵府的财产。 路易斯在山间小路里,放出了矮人留给他的信号烟花。 据说这玩意儿是法师们打发时间时研究出来的,如果价钱够高,还能买到更好看的烟花。 过了一会,矮人们骑着小马赶了过来。 “小子,你的马呢?” “那是别人的,所以我没有带过来。” 科林点点头,“好吧好吧,班多,给他一匹小马。” 一个小时后,路易斯骑在小马上,感觉双脚随时会接触地面,他有些后悔,自己哪怕买一匹马也好啊,现在这个矮个子小东西,让他浑身难受,就好像一个成年人骑着小马驹一样。 “我们多久能到下一个城镇?” 科林回过头,“小家伙,才刚出发,你就想着休息了?” 路易斯解释道,“不,是这匹马太小了,我感觉双腿都要拖在地上了。” 科林看他可怜又滑稽的样子,忍不住笑出了声。 其他矮人唱起来: 蠢笨高大的路易斯 骑在小马上 修长笔直的双腿 拖在土地上 矮人矫健的小马啊 你要快快跑 把惶惶无措的小男孩 甩在泥浆上 第三十六章 圣杯谷地 路易斯听着矮人们随口乱编的歌曲,居然很有节奏感,配上他们粗犷的声音,意外地好听。 虽说这些人是在调侃自己,路易斯听了,也忍不住笑了起来。 他想起老爹讲过的一个故事,一个法师、十三个矮人和一个霍比特人,去挑战巨龙,找回王国的宝藏。 只不过到了自己这里,变成了七个小矮人和一个战士,七个小矮人,好像还有一个白雪公主的故事? 路易斯抖了抖,不,他可不是公主。 他把刚才的想的和矮人们说了一下。 科林说道,“史矛革,听起来是个很威风的名字。” 路易斯善意的提醒了他,“他就是屠杀了矮人王国的巨龙,额,我是说在故事里。” 科林的胡子抖动起来,“诅咒他!巨龙不应该有名字,它们是一群只知道吐水喷火砸岩石的傻大个!” 科林又补充道,“强大的矮人是不会亡国的!” 路易斯看他这么激动,于是转移话题,“我们第一个地标在那里。” 科林这才停下嘟嘟囔囔的抱怨声,从口袋里拿出羊皮纸,“我看看……第一个地标,是四百哩外的圣杯谷。” 一个叫邦比的矮人说道,“那可是个好地方,有不少木精灵生活在那里。虽然他们有些假正经,但是我很喜欢他们。” 想到了什么,他又皱着眉说道,“不过,那里也有可恶的鱼人,他们生活在湖水和沼泽里,那是一群强盗,不仅抢你的财物,还要吃你的肉哩!” 科林说道,“这些不去靠近就可以了,最烦人的是沼泽边的德鲁伊,他们召唤一些奇奇怪怪的东西出来,非常难缠。” 路易斯若有所思地点点头。 由于实在是伸不开腿,路易斯最后决定,盘腿坐在小马上。 这可是一项技术活,摔下马好几次之后,路易斯才掌握了保持平衡的方法。 四百哩可是不小的距离,就算有一群矫健的小马,也足足花了路易斯和矮人们五天的时间。 “圣盾部族的矮人,你们为什么来到我王的领土。” 密林中,一个尖耳朵,穿着黑色劲装的精灵弓箭手说道。 他的周围有十几个绿色劲装的弓箭手,他们有男有女,个个都俊美异常。 “圣杯谷的王子,阿拉米尔阁下,我知道你。”科林说道。 “我们只是路过这里,想要借着西摩王的地盘休息一天。” 阿拉米尔收起了弓箭。 路易斯抽抽嘴角,这欢迎方式可真是别具一格。 好在精灵们知道他们没有恶意之后,就很有礼貌地带着他们去了王宫。 精灵的王宫里有许多洁白的晶石和绿色植物作为装饰,唯一不好的就是,提供的食物里,没有肉,只有蔬菜和水果。 路易斯看着路过的女精灵,心想着,难怪一个个都这么瘦,原来是没有肉吃。 “哦,这是什么?” 路易斯捡起一个小巧的盒子。 邦比正在和其他矮人喝酒,他们行为豪放,动作间难免碰到一起,这个盒子就是从他口袋里掉出来的。 “那是我的。”邦比嚷了起来。 路易斯看到里面有一个画像,上面是一个矮人,脸上长满了胡子,路易斯忽然有了猜想。 “漂亮吧,这是我妻子,她可是圣盾部族出了名的美人儿。” 路易斯的脸皱在了一起。 邦比不乐意了,路易斯的表情让他有了危机感,“你不许一直盯着她看!” 说罢,他嗖的一声抢回了盒子。 路易斯心里直嘀咕,难道变矮会让人丧失审美? 路易斯看着来来往往的纤细高挑的精灵,决定尊崇高个子的审美。 唯一让路易斯觉得有点不习惯的就是,这里的精灵们太高雅了,搞得他都不敢大口吃饭了。 这里摆着精美的装饰,连椅子扶手上的雕花都精美异常,餐厅里还有美丽的女精灵弹奏着竖琴,优雅的音乐声环绕着这里,让人不自觉放慢动作。 “这里为什么叫圣杯谷?” 一个精灵听到路易斯的疑问,向他解释道。 “这里曾经是一片平原。” “直到有一天,兽人和精灵族发生了战争,我们的祖先,已经魂归生命之树的第一代精灵王恩尼亚里斯,在和强兽人对战的时候,引动了土系圣域法术,导致这片土地变成了一片谷地,在长年累月之下,雨水在谷底形成了湖泊。” “从此我们居住在这里,精灵们认为这片谷地是一个巨大的圣杯,为精灵王提供源源不断的法力,所以才叫它圣杯谷。” 路易斯头一次听说精灵的故事,眼睛都睁大了。 给他讲故事的,是一个温柔的女精灵,她看着路易斯可爱的样子,揉了揉他的一头卷毛。 等女精灵走远了,路易斯感叹道,“这些精灵可真好看。” 科林嗤笑了一声,“她们脸上的毛太少了,人长得又细长细长的,哪里好看了。” 路易斯沉默了。 女人脸上毛少不是很正常吗? 毛多才不正常吧! 这时邦比说道,“他们的寿命是无限的,也许和你说话的女精灵,已经几千岁了。” 路易斯:“……” 我谢谢你们啊,打断了我所有浪漫的幻想,矮人都是这么不解风情的吗? 路易斯愤愤地叉起一块生菜叶子,塞进了嘴里。 算了,还是啃面包吧,路易斯最终被满眼的绿叶蔬菜打败了。 “晚上好啊各位,不知道晚餐是否习惯?” “习惯!” “不习惯!” 路易斯和矮人们几乎同时回答道。 路易斯难以置信地看着矮人们,这是什么餐桌礼仪,居然直接让主人下不来台。 邦比看着路易斯说道,“我看见你一直啃面包了,虚伪!” 这时站在一边的精灵王冲着路易斯眨了眨眼睛,“看来矮人们还是老样子,不懂得什么叫善意的谎言。” 他摊摊手,“不过确实没办法,我们虽然喝酒,但几乎从不吃肉,吃肉会影响我们对木元素的感知,那感觉实在太糟糕了。” 路易斯倒是有些诧异,据老爹说,精灵王都是高贵冷艳的(别听她瞎说,绝对是颜王看多了。),没想到这位精灵王如此平易近人。 等吃完了饭,路易斯几人被引到了精心布置的卧室里。 路易斯躺在柔软舒适的大床上,没一会就打起了小呼噜。 第三十七章 会打拳击的小鱼人 “你醒了?” 路易斯一睁开眼睛,看到的不是天花板,而是七个站在他床边的小矮人。 这些矮人为什么围观他睡觉? 路易斯赶紧从床上爬起来。 “精灵们为你准备了新衣服。” 矮人耸耸肩,“毕竟他们的衣服我们穿不上,但你……” “勉强可以。” 路易斯接道。 他看着摆在床边的一套绿色劲装,拿起来穿了起来,心里想,要是有板甲就更好了。 守卫在王庭的精灵战士穿的是全甲,看起来就价值不菲。 精灵族有无限的寿命,因此他们有足够的时间修习战技、法术,他们也有足够的时间,发现自己的天赋,对职业做出选择,这可比有限寿命的人种好太多了。 “我们该走了。” 科林催促道,“我可不想再吃一顿绿叶菜,我们可以去森林里抓点东西烤着吃。” “等等,我要去问问有没有马。” 最终,路易斯如愿以偿的得到了一匹马,一匹正常的马,不是小马,也不是矮足马,而是精灵骑兵用的高壮的战马。 精灵王对路易斯还是蛮慷慨的,除了看他时候的眼神有些奇怪。 “为什么西摩的眼神……” 路易斯还没说完,矮人科林就打断了他,“他的眼睛是生命之树赐下的命运之眼。” 科林说道,“他看着你的时候,看到的不仅仅是现在的你,还有未来的你。” 科林笑着说道,“你未来肯定是个非常讨他喜欢的人,我极少见他对一个人类如此和颜悦色。” 路易斯听了这话,心想着,要是个精灵女王就好了…… 骑着马一路往更低的谷底去,那里有茂密的森林,又时还有一两个沼泽。 路过沼泽的时候,为了避免马匹陷进去,他们只好下来,牵着马走。 这时候沼泽里咕噜咕噜地冒起泡来,一个丑陋的绿色小鱼人冒出头来。 它的嘴里发出叽里咕噜的怪声,像是一堆消化不良的屁。 众人往后退了一步,把马匹往后赶了赶,毕竟这些可爱的小马容易受到惊吓。 鱼人彻底钻了出来,路易斯和矮人们看到了它的全貌。 它向着宽大的脚蹼,身上光溜溜的,皮肤像青蛙又像是鱼类,只有要害部位才有一些鳞片。 再往上,是它和头一样粗的脖子,之所以说是脖子,是因为那里没有长着胳膊。 它的嘴里都是尖牙,看起来能把一切吃到嘴里的东西咬的稀碎。 “咕噜噜噜!” 它叫了起来。 “它在说什么?” “我怎么知道!” 路易斯和矮人们面面相觑。 鱼人跳了起来,手握成拳,带着破空声,噗得一声打了过来。 不怕鱼人会外语,就怕鱼人打拳击。 路易斯矮了一拳之后,觉得五脏六腑都要搅成一团了。 路易斯非常气愤,我以为你在和我说话,结果你只是发出了战吼,真是岂有此理! 他拔出阔剑,一剑抡了过去,不知道为什么,每次遇到比自己强大的敌人,路易斯总能很快做出反应,而且战斗力也会倍增。 班多看着他和鱼人打的不分上下,疑惑地和旁边的卢比说道,“你确定他只是个见习战士?” “也许是山巨人的剑起了作用。” 说完,他立刻捂上了嘴。 不过这话还是让路易斯听见了。 只是此时不是聊天的时候,他可还在专心对战小鱼人呢。 人家赤手空拳都能打得过他,也太丢脸了。 鱼人发出难听的咆哮声,显然被路易斯激怒了。 它的攻击越来越强力,路易斯感觉都要撑不住了。 又一次,鱼人的拳头打了过来,这次路易斯转了一下阔剑,鱼人的拳头刚好打在剑锋上,被劈成了两半。 鱼人的智力很低,这是有目共睹的。 路易斯之前一直在用阔剑横着阻挡那些随意地攻击,终于等到鱼人不耐烦了,出了重拳。 它的拳头被劈开之后,力气收不住,一直劈到了半截手臂。 “嘶!” 鱼人发出尖叫声。 路易斯趁着它疼痛又茫然的时候,一剑砍掉了它的头。 这时森林里传来一阵阵地尖叫,各个沼泽的鱼人陆续冒了出来。 “遭了,快跑!” 科林骑上小马,领着其他矮人就跑了,路易斯也赶紧上马,夺路狂奔。 科林马后炮地喊了一声,“我就知道,这些鱼人和德鲁伊勾结在一起!” 他们逃了几个小时,才甩开那些疯狂的鱼人。 这时已经快到谷底了。 谷底是一片湖水,湖边居住着一些渔民。 这里有几座不大的排屋,都是就地取材,用木头搭建的。 这里的人看到几个矮人,都有些害怕。 他们常年居住在这里,连外围的密林都很少去。 除了有几个偶尔见过几只精灵,其他的种族,他们是一概没见过的。 小孩子们原本还在嬉闹,这时候也安静地窝在妈妈的怀里,好奇又害怕地看着这些矮人。 骑着大马的路易斯被下意识地忽略了,毕竟人类可没什么稀奇的。 科林嘟囔了一句,“感觉变成了街头艺人的猴子。” 他的声音像是从喉咙里震荡出来的,洪亮又带着一些粗哑的颤音。 孩子们惊呼一声,“哦,他说话了!” 女人们搂紧孩子,往后退了退。 路易斯往前走去,“我们不是坏人,我们想买些吃的。” 他慢慢地把手伸出去,生怕吓坏了这些人。 女人看到他手里的金龙,眼睛亮了。 这时候她也顾不上害怕了,谷底的居民很少去外面的世界,他们多数时候自给自足,只偶尔去外面买一些必需品,因此花销也低。 这一枚金龙,很有可能够他们一个家庭花上两三年。 此时女人也顾不上害怕了,试探着问道,“你们要吃什么?” 科林不满于这些人的态度,好像他是林子里的吃人怪兽似的,他哼了一声,看到女人的背脊一僵,才说道,“肉!我们需要肉和面包,最好有能长久保存的肉干和火腿。” 女人忙不迭点头,“有!都有!” 她跑回家把储藏室里的食物都搬了出来。 离入冬还早,孩子爸爸可以重新猎取食物。 小马的背上多出了许多食物,路易斯一行人又重新上了路。 第三十八章 德鲁伊 这时候科林说道,“要小心这里的德鲁伊,别看这片沼泽地不太大,实际上分了十几个小国,每个国都有一个德鲁伊,他们会利用咒术和召唤术做很多疯狂的事。” 路易斯看着这里的土地面积,沉默了。 确定不是分了十几个村吗? 现在连村长都敢自称国王了…… 也对,老爹说过,极东之地有一个伯爵,始终觉得自己是个国王,听说现在当任的,还是个女伯爵呢! 路易斯问科林,“德鲁伊会召唤出什么呢?” 科林摸摸自己的大胡子,回忆着说道,“这都说不准,不过大多数都是森林里的东西,像是鱼人、树人、野兽什么的。” 他竖起食指,“当然,这些东西被德鲁伊召唤之后,实力会更强,代价是,被召唤几次,它们就会死。” “就像今天那个鱼人,实际上鱼人的实力多数都很低,我早该看出不对劲的,哎呀。” 路易斯倒没有放在心上,毕竟科林是个矮人,他们天生力大无穷,也天生粗心暴躁,除了在锻造武器这一项上细心又有耐心,其他时候,矮人都是不太把周围的东西放在心上的。 正因如此,即使很多人觉得矮人粗鲁,也还是愿意和他们打交道,毕竟一个憨头憨脑、不会偷袭的种族,简直是太适合做朋友了。 当然这话都是腹诽,要是直接说矮人头脑简单,路易斯觉得,自己可能会收获六个拳头。 接下来的路程,大家谨慎了一些,这种谨慎包括:矮人们不能大声唱歌、邦比喝酒的时候不要打出震天响的嗝儿,不要抓咆哮起来像是战吼的小野猪,等等等等。 虽然这些已经是路易斯让步后的结果了,路易斯自己都觉得这不算是什么要求,但是对于矮人来说,喝了酒却不能畅快地打一个响亮的嗝儿,这实在是太为难矮人了。 矮人们忍了很久,终于忍不住,叫了起来,“我宁愿碰到德鲁伊!” 这一声大叫实在是太响亮了,路易斯捂住了额头,觉得他是把所有的嗝儿攒在了一起,就像烟花要在引线都烧完了,才会砰地一声爆炸。 科林暴躁地给了那个矮人一拳,“闭上你的嘴,瑞克!” 下一秒,沼泽里的动物躁动起来,路易斯看到身旁的一颗大树睁开了眼睛。 他吓得弹了起来,听说树人是一回事,见到又是另外一回事了。 那个老树人声音缓慢又苍老,“小……娃……娃……快……走……要……钱……” 虽然它是好心,但路易斯为了听完它的话,反而耽误了更多时间。 沼泽里的鱼人噗噗噗地冒了出来,一个头上带着鹿角帽子、手拿橡木手杖的怪女人走了出来。 “让我们瞧瞧,是谁来了,嗯……圣盾部族的矮人和一个……小崽子。” 路易斯有些不耐烦,这些人为什么都喜欢叫他小崽子? 他握了握手里的剑柄,想把她的脸拍到沼泽地里,让她知道知道,叫一个战士小崽子是什么下场。 这时德鲁伊又说,“你们居然胆敢杀了我最喜欢的鱼人。” 她假模假样的捂住脸,“哦,你们根本不知道,它在鱼人里是最英俊的,它那大大的脚蹼,尖锐的牙齿,还有圆滚滚的死鱼眼……” 德鲁伊把手拿开,脸上一滴眼泪都没有,“总之,那是我最喜欢的鱼人,你们闯入我王的领地,还敢杀害德鲁伊最喜欢的召唤兽,真是不可饶恕!” 路易斯掏了掏耳朵,显得有些无聊,“所以,你想要多少钱?” 德鲁伊脸色一遍,说道,“三枚金龙,不,五枚!” 路易斯把金龙抛过去,“赶紧走吧,不许再叫我小崽子,不然我揍你!” 德鲁伊连忙跟过去,“等等!” “你又要干嘛?大不了大家打一架!”科林不耐烦地说道。 德鲁伊搓搓手,说道,“你们是去寻宝的吧!” 科林扛起了大剑。 德鲁伊吓得后退了一步,“我是说,也许你们需要一个可以疗伤,又可以召唤战宠的德鲁伊。” 科林没想到是这么个展开。 “你想加入我们?” 德鲁伊用力点点头,“我受够这里了,每天都要带着一群无知的蠢货四处打群架,甚至他们自己选出来的王,打群架输了,还要被处死,献祭给沼泽。” 科林疑惑道,“这不是一直是你们的传统吗?” 德鲁伊摇摇头,“那可不成,我要当的是大德鲁伊,这里的领地太小了,都不够我的战宠们撒欢跑步的!” 科林上下扫视了她一遍,“你有什么能力,总得让我们看看,那可是无数的黄金,怎么可能轻易分你一份。” 德鲁伊听到黄金,明显眼睛亮了一下,她抬起手杖,念了一段咒语,一个老树人从森林里走过来,搬起一块巨石,冲着沼泽砸了过去。 “天哪,快躲开!” 路易斯喊了一句,立马夹起马腹,跑远了。 矮人们没有反应过来,被溅了一身的青苔和泥浆。 德鲁伊发现自己好像弄巧成拙了,她捂着嘴,“哦,对不起对不起!但是你们要知道,我是个很厉害的德鲁伊!” 科林气的发抖,声音从嗓子眼里一个一个挤出来,“自!己!跟!上!” 德鲁伊得知自己可以分一杯羹,欢快地念了个咒,一只长着两只大角的白鹿跑了过来,德鲁伊骑在它的身上,跟着矮人们一起往前走。 “还没自我介绍,我叫泰兰德·绿藤,我的祖上以召唤植物出名,我最强大的召唤物就是树人。” 路易斯回头,好奇的问道,“你都能召唤什么?” 泰兰德得意的说道,“那可实在太多了,森林里的动物、植物,都是我的耳目,连独角仙都可以帮我传递消息!” 路易斯点点头,觉得这是个非常不错的技能。 “如果出了森林呢?” 泰兰德叹了口气,“出了森林德鲁伊的实力会大减的,你们的藏宝图呢,给我看看,我可不希望前进的路上会遇到沙漠和火山,那对德鲁伊来说,实在是太难受!” 科林这时不怀好意地说了一句,“那你现在回去还来得及,火山和沙漠是必经之路。” 泰兰德夸张地叫了一声,“不!” “好吧,我需要黄金,我要换一身好行头,这样才可以去更大的沼泽当德鲁伊。” 第三十九章 民众 身后突然传来乱糟糟的脚步声。 几个人回头一看,一群村民正没命地往他们这边跑,确切的说,是往泰兰德的方向飞奔。 泰兰德惊叫了一声,“我们最好快点走,我再也不想看见这群愚昧的村民了。” “泰兰德大人,您不能抛下我们!” 有村民喊道。 泰兰德只好回过头,反身坐在白鹿上,说道,“老迈克,我想你已经有五十多岁了,这么长的时间,足够你积攒经历,增长见识。” 她抬起手,“瞧瞧你身后还有多少人,以前这里可是还有一千多人呐,到了现在,只剩下不到一半了。” “人类的贪婪永无止境,不要让它吞没了你们。” 泰兰德受够了这一切,转回身,拍拍白鹿的头顶,头也不回地走了。 这些人没有再追过去。 其他人质疑道,“为什么不追了?” 老迈克瞪了他一眼,“追过去做什么,泰兰德都决定要走了,难道我们要追过去打一架?” 他哼了一声,“饶了我这把老骨头吧,我连她手下最弱的鱼人都打不过。” “可是没了德鲁伊,其他国家的人很快就会过来掠夺我们的财产和土地。” 老迈克叹了口气,“都收拾收拾,我们离开这里。” “可是我们能去哪?” “去大陆的中央,那里有很多大国家,人们安居乐业,我们带上财产,去那里定居。” 他又补充道,“动作要快!在泰兰德彻底离开这片沼泽之前,我们就要赶紧离开。不然被其他人发现了我们没有德鲁伊的庇护,大家就全完了!” 一群人这才如梦方醒,赶紧往家里跑。 能带的东西都带着,由于买不到马,这里的人都是用的水牛。 一群人赶着水牛,浩浩荡荡地往山谷外面跑。 等其他人反应过来的时候,这群人已经到了精灵的地盘。 这些人可不敢在精灵的地盘里打架,不过他们这些人都是平民,武器也不过都是些粗糙的搞头镰刀之类的,精灵们也不屑于对这些“乌合之众”的目的产生怀疑。 看这丧家之犬的样子,就知道他们是在逃命。 与此同时,路易斯和矮人们,以及新加入的德鲁伊泰兰德女士,已经离开了圣杯谷。 他们骑着马走在平坦的林间小路上,一路上泰兰德一直在不停地表演着自己的召唤术,期望得到矮人们的重视。 一只蝴蝶停在泰兰德的手上,路易斯听见泰兰德念了一串晦涩的咒语,蝴蝶就飞了出去。 “我叫它在三哩路外等我们。” 科林嗤笑了一声,“这有什么用,就算蝴蝶在等着我们,它又不能打架。” 泰兰德说道,“蝴蝶和其他昆虫主要是用来传递消息的,怎么可以让这些可爱的小虫子们去打架呢!” 科林说道,“如果我们遇到了巨龙,它可不会给我们时间搬救兵。” 泰兰德耸耸肩,“好吧好吧,看来这些小虫子暂时派不上用场。” 过了一会,她反应了过来,抓着白鹿的大角,连人带鹿往上窜了一截,“你刚才说什么?我们居然要面对巨龙?” 路易斯安慰她,“巨龙已经死了,对吧,科林?” 科林没说话,他看起来神色不太自然,毕竟这是这位地位颇高的矮人头一次骗人。 他的脸都憋红了,也没能出口解释。 路易斯僵了一下,“不会吧……” 他烦躁地抓了抓头发,“像巨龙这样有智慧又懂魔法的生物,只需要喷一口火焰,我们就会化成灰的。” 泰兰德抱着肩膀,嘴唇哆嗦着,“何止是如此啊,像我这种擅长木系咒术的德鲁伊,会比你们所有人死的都要快,我的植物和我自己,都怕龙炎!” 科林摸摸鼻子,“我并没有骗你们,只不过传闻它死了,毕竟它已经几百年没出现了,大家都觉得它死了。” 路易斯此时也不想半途而废,于是叹了口气,“唉,但愿是这样吧!” 泰兰德也不想走,虽然她怕的要命,但是她想起让人头疼的圣杯谷下的沼泽,就觉得,也许面对巨龙还好一些。 她有着绿藤家族热爱冒险的特质,对于一成不变的生活非常排斥,虽然以前的生活称得上是鸡飞狗跳,但那种普通人的争斗不会让人热舞沸腾,只会让人烦躁。 就像大家喜欢买票看角斗士打架,但没人喜欢看乞丐斗殴。 科林由于心虚,后来的路上对泰兰德客气了不少。 说到底,之前他是因为自己被溅了一身泥生气,但这又不是深仇大恨,矮人们的气来的快去的也快,即使没有刚才的插曲,科林也会自己消气的。 “接下来要去哪儿?” 泰兰德问道。 她让树人用藤蔓结成了几个小吊床,她和路易斯以及矮人们一人一个。 今天他们需要在森林里过夜,不过不需要担心,因为周围的花草树木、虫鸟鱼蛇、羚羊小鹿,都是她的耳目。 森林里的动物不会轻易攻击有德鲁伊的队伍,除非它们有十足的把握。 这片森林里有十几个树人,都被泰兰德召唤到身边,充当守夜人。 科林觉得这样在野外过夜也不错,他转了一圈,说道,“穿过这片森林,有一片巨石峡谷,那是地图上第二个地标。” “这种荒郊野外,显眼的地方实在太少了,我们要很谨慎,才能不迷路。” 这时泰兰德跳了起来,“路易斯,别离树人那么近点篝火,那些小树枝虽然是树上掉下来的,烧掉它们树人们也会伤心的。” 路易斯说道,“我只是煮一点肉汤,就着面包吃,煮完我立刻就把火熄灭。” 泰兰德点点头,“小路易,你可真是个善良的好孩子。” 路易斯这时候沉默了,他拿起旁边的兔子,看了半天,这兔子好像是泰兰德抓的,难道兔子不会伤心? 泰兰德转回身,躺在吊床上,路易斯看着她,觉得女人的善良真是个不可预测的东西。 明明是可以拿小鱼人换钱的人,居然会在意树人伤不伤心。 就像老爹说过,有一些女人,喜欢说“兔兔那么可爱,不可以吃兔兔。”,然后她们吃猪肉的时候,吃的喷喷香。 路易斯打了个哆嗦,老爹说的对,山下的女人是老虎。 第四十章 石头人 安稳度过了几天,路易斯和矮人们终于到了巨石峡谷的入口。 矮人科林叮嘱大家,“不要去碰周围的石头,它们很可能是沉睡的石头人。” “石头人?” “石头人是在山石中诞生的,它们通过沉睡就能吸收土地的能量。” 科林扫了一眼路易斯的剑,说道,“实力最高的石头人通常被称为山巨人,它们自己的身躯,就是一座山。” “不同于其他石头人憨头憨脑的,山巨人很聪明,它们擅长锻造,也喜欢守护居住在山上的人,因此人们都称他们为山神。” 科林又说,“不过它们偶尔也会打架,就是那种……那种巨石乱飞的场面,像我们这样的小个子尽量不要路过那里。一不小心,可能就会变成肉饼的。” 他们一边听科林说着,一边骑着马走在峡谷里,这里路面还算平整,路两边有很多巨石。 路易斯暗戳戳的猜测,这其中可能有几个是正在呼呼大睡的石头人。 这时泰兰德说道,“德鲁伊不擅长利用这些,虽然有少部分的异类可以召唤石人,但是被召唤出来的通常实力很低。毕竟我们对水和木元素的感应很强,对土元素却非常一般。” 泰兰德神色中带着一些回忆的迷离,“不过这些石人有一个优点是有目共睹的,它们比树人还要抗揍。” 路易斯怀疑地问道,“这也算是优点?” “当然!没有哪个人会闲着没事做去杀死石头人,那可太费劲了,必须要把它们打成一堆小石子儿才行。” “更何况石头人本身又没有什么可以让人图谋的东西。” 路易斯感觉不远处的石头动了一下,他有些胆寒的说道,“泰兰德,我们还是不要说了,总感觉周围就有石头人在偷听。” 这时一个浑厚的声音响起,这声音就像是从肚子里直接冒出来的,完全没有经过嗓子眼儿的尖细感。 “石头人没有偷听,石头人在光明正大的听。” 路易斯看到刚才动了一下的石头分裂成了几块,确切的说,是它伸出了四肢和脑袋。 这个石头人有五人多高,路易斯感觉它走过来的时候,土地都跟着震颤。 路易斯正在考虑,要不要骑着马飞奔过去,在它反应过来之前越过它逃跑。 不过作为整个寻宝团队里最高大的人,路易斯觉得这样做实在太不符合他的勇士身份了。 就在犹豫之间,石头人走了过来。 路易斯只好干巴巴地说了一声“您好!” 石头人语速缓慢地回他,“你好,小家伙。” 路易斯觉得自己应该道歉,于是说道,“石头人先生,我和朋友们路过这里,不知道您在这里沉睡。打扰到您睡觉,我非常抱歉。” 石头人似乎想摆出一个和善的表情,不过它努力之后,只是稍微提了一下嘴角。 “少睡一会也无妨,小家伙。” 它在路易斯身上感觉到一股亲切感。 石头人伸出大手,托着路易斯坐在它的肩膀上,“石头人,不会疲劳,可以帮忙赶路。” 路易斯被举起来还有些惊魂未定,他回过头去,“那是精灵王送给我的马,不能丢。” 科林说道,“放心吧,它自己可以找到回去的路。” 马儿像听懂了似的,叫了一声,往回去的方向飞奔而去。 科林笑道,“路易斯,你可真是个宝藏,连石头人都喜欢你。” 路易斯拍拍屁股下面、石头人的肩膀,“石头人先生,你有名字吗?” “斯托内。” 路易斯听它这样说,于是点点头,虽然斯托内本身就是石头的意思,但是有名字总比没有要强。 “斯托内,我们要去很远的地方,你确定要一起去吗?” 斯托内的手搭在路易斯的手腕上,路易斯不确定它是在指着阔剑,还是指着手镯,或者是两个都指着。 “山巨人的气息。” 路易斯想起托比魔盒化成的手镯,根据上面的文字来说,托比极有可能是个巨人。 毕竟其他种族的人,应当不会费劲地在羊皮纸上写泰坦文。 巨人的数量不多,懂得泰坦文的人自然也少,路易斯还是托了老爹的福,才认识了这么多文字。 如果山巨人擅长锻造武器,那么当初给阔剑开刃的,会不会就是托比的魂魄呢? 这样说来,托比很有可能是一个山巨人。 只不过这魔盒里既然有托比的魂魄,就说明,托比已经死了。 路易斯觉得,还是不告诉斯托内这些了,它肯定非常崇拜本族的山巨人,如果得知自己的宝贝,来自于一个死去的山巨人,它指不定要多伤心呢。 于是,前进的队伍里,又多了一名石头人,只不过斯托内作为石头人,对于黄金是不怎么感兴趣的。 反而是对黄金这东西感兴趣的路易斯等人,在它眼里有些奇怪。 那些石头有什么好的,软绵绵的,斯托内一拳就可以打扁! 不过既然路易斯喜欢,斯托内还是决定帮助他。 科林倒是高兴,多了一个帮手,还不用分宝藏,简直没有比这更好的美事儿了。 由于斯托内要离开,峡谷里的石头人都醒了过来,为它送行。 这些石头人没有斯托内存在的时间长,还像孩子一样,不懂什么道理,也不明白斯托内为什么要追随路易斯而去。 不过好在它们头脑简单,也不会纠结这些事,它们多数时间都在睡觉,因此,少了一个同伴,对它们影响不大。 路易斯一路看去,这些石头人都比斯托内要小了不少,看起来也没有它聪明。 科林在一边说道,“小路易,你可抢到宝了,这一路走过来,斯托内可是峡谷里最厉害的石头人。” 他看着斯托内高大的身躯,猜测再过个几百年,斯托内有可能会成为一个山巨人。 虽然刚成型的山巨人应该没有太高的实力,它们的身躯还不够高大,不能成为一方山神,但即便如此,也是他们要仰望的存在了。 路易斯坐在斯托内的肩膀上,视线几乎可以和许多小鸟平齐。 这种感觉前所未有,好像他自己也长了翅膀似的。 第四十一章 食人怪 斯托内肩上扛着路易斯,和矮人们一起前行。 说实话,路易斯一直非常担心,自己下一次低头,就会发现某个矮人朋友变成了肉饼。 不过好在斯托内走路的时候很谨慎,矮人们安然无恙。 唯一不太好的,就是斯托内走路声音太大了,跟着它一起,他们是完全没办法潜行的。 他们走了一天,才走出了这片狭长的巨石峡谷。 此时月光柔和的照在地面上,路易斯认为这样的光线不适合赶路,毕竟石头人的视力可不怎么好。 矮人们也为自己的安全担忧,于是一群人在峡谷出口不远处的小树林里歇了下来。 斯托内对他们的食物不感兴趣,这种对食物的漠视,一直持续到邦比拧开他的小酒壶。 “这是什么?” 斯托内问道。 邦比骄傲地说道,“这可是矮人族精酿的烈酒,在地窖里珍藏了很多年,要不是这次要寻找宝藏,我都不舍得拿出来。” 他有些不舍地递给斯托内,“给你喝一口,别喝光了啊。” 斯托内小心的托起酒壶,结果刚到嘴角,酒壶连着酒水就一起掉进了它的大嘴里。 “我的烈酒!”邦比惨叫了一声,要不是路易斯知道发生了什么,还以为他失去了挚爱。 斯托内有些不好意思。 好在邦比也知道这个大个子不太灵活,他摆了摆手,“算了算了,只要能找到宝藏,我能买到一辈子都喝不完的好酒。” 路易斯嫌弃地看着他,“你找宝藏就为了买酒?” 邦比点点头,“这有什么不对,矮人能活两三百岁,不知道要喝多少美酒呢!” 路易斯问科林,“你呢?找到宝藏打算怎么花?” 科林说道,“我想为圣盾部族新建一个工坊,那需要很多钱。” “一个工坊能有多少钱?” 科林解释道,“圣盾部族的矮人是协同铸造武器的,一个工坊里要有几十个熔炉,还要有各种机关,矿车。一个功能齐全的武器工坊,怎么也要几十万金龙了。” 路易斯咂舌,“难怪矮人的武器卖的那么贵。” 科林反驳道,“那是因为矮人的武器做工精良!” 接着他问道,“那你呢,你当初想也不想就跟过来了。” 路易斯摇了摇头,“我也不知道,也许可以把金子留给老爹?他养了我那么多年,也该享享清福了。” “可是年轻人更需要钱吧?” 路易斯皱了一下眉头,“话是这么说,但是我还年轻。” 说完他又笑了,“老爹会不会要我的钱还难说呢,更何况,我们还没找到宝藏,就开始做美梦了!” 其他人也笑起来,“总该幻想一下找到宝藏后的美好日子,才有动力长途跋涉吧!” 这时候树林里响起脚步声,听起来像是什么庞大的野兽的脚,不断地踏在地上。 仔细听的时候,还能听见它们叽里咕噜地说着什么。 泰兰德的耳朵动了动,眼睛又闪了闪,说道,“是食人怪,它们正扛着几个村民往这边跑。” 路易斯听见了,拔剑就站了起来。 居然是食人怪,绝对不能让它们得逞。 一群人往食人怪的方向跑去。 路易斯很快就看见这些比他高了两个头的大家伙。 他们正在点火,准备把抓来的人烤着吃。 “山葵,山葵!蘸着那个最好吃!” 一个食人怪嚷嚷道。 另一个食人怪不耐烦地打断它,“闭上你的嘴,懒鬼,从来都不做饭,你没资格提要求!” 这时大地震颤起来,一个食人怪说道,“难不成峡谷里的石头人打架了,它们可是难得清醒呢!” 话音刚落,路易斯和矮人们跑了过来,紧随其后的还有一个德鲁伊和一个高大的石头人。 食人怪没想到斯托内和他们是一起的,按理来说,石头人是不会和人类在一起的,确切的说,它们通常都和同族的伙伴在一块。 食人怪哈哈大笑,“快来看呐,一堆小点心送上门了。” 矮人们恼怒于自己被说成是小点心,挥舞着武器就冲了上去。 食人怪的身体非常强壮,一只胳膊都比矮人的身躯要粗。 实际上矮人虽然矮,但他们的躯干很粗壮,比普通的人类还要强壮很多。 矮人们的武器打上去,只能在这些皮糙肉厚的食人怪身上,产生一个不影响行动的小伤口。 好在矮人们力气很大,没防备之下,这些食人怪被打的一个趔趄,倒在地上。 “哈哈,尝尝大剑科林的厉害!” 食人怪很快就爬了起来,但他们虽然强壮,却没有矮人灵活。 矮人们都是天生的短跑健将,他们灵活地躲过食人怪的攻击,还时不时地在它们的身上加一些伤口。 路易斯翻滚了一圈,躲过了一只食人怪的大拳头,反身一剑砍在它的腿上。 食人怪的伤口上冒起了烟,伤口上散发着刺鼻的味道。 “嗷!” 它惨叫起来。 “那是什么武器!” 食人怪倒在地上,抱着腿不停地打滚。 “是地底岩浆锻造出的武器,快跑啊!” 一群食人怪哀嚎着跑了,他们的同伴受了伤,正在被腐蚀着,没一会儿就变成了一块灰色的岩石。 这把阔剑居然可以让食人怪石化! 矮人们惊奇地看着路易斯的阔剑。 路易斯走到被捆着的人面前,把绳子一一砍断。 这些人还在昏迷当中,浑然不知自己都快成了食人怪的腹中餐了。 食人怪虽然长得凶残丑陋,实际上却以偷袭为主,他们半夜守在村庄的周围,偷袭落单的村民。 路易斯和矮人们把昏迷的人带到了他们自己的篝火旁,等到后半夜的时候,那些人才醒了过来。 他们睁开眼睛,就立刻戒备起来,其中一个人捂着隐隐作痛的后脑勺,质问道,“你们为什么要偷袭我?” 科林瞪了他一眼,“你有什么值得我偷袭的,你这样的,我正面就可以打十个!” 路易斯解释道,“你们是被食人怪偷袭的,如果不信,可以去不远处看看,那还有食人怪的尸体。不过现在不太安全,建议你白天再去看。” 那人听他的解释,知道自己误会了,他挠了挠头,“对不起。” 科林哼了一声。 这时泰兰德说道,“找到它们的巢穴了,里面有十几个食人怪。” 第四十二章 夜魇 科林说道,“十几个还不成气候,只是不能再放任他们了,时间长了,这附近的村子,都会进他们的肚子。” 坐在旁边的几个村民这才开始害怕,他们是没有见过食人怪的,只是听说过,但这都是小时候大人讲的恐怖故事,有很多虚构成分,因此谁也不信真的有食人怪。 直到天空泛起鱼肚白,那几个人才好奇地跑过去看食人怪的尸体。 倒地的尸体还维持着抱腿痛呼的动作,在利剑的腐蚀下,已经变成了一块石头。 眼看着这丑陋又庞大的怪物,几个村民才相信,这里真的有食人怪。 这事儿可耽误不得,几个村民对视一眼,都赶紧往村子里跑。 然而村子里那几个民兵,怎么可能是十几个食人怪的对手,几个人回去报信,也只得到一个“夜晚宵禁,村民不得外出”的新规定。 他们不管,路易斯几人却决定惩奸除恶,代替正义把那几个食人怪消灭掉。 毕竟有了地底岩浆锻造出的阔剑,路易斯有信心,自己一定可以把它们打的七零八落。 更何况旁边还有斯托内呢,夜晚的时候,它根本没出手。 路易斯有理由相信,斯托内可以轻松地把这些食人怪踩成青绿色怪物肉饼。 于是大家也没什么好担心的,按照泰兰德得到的消息,顺着植物和小动物们的指引,找到了食人怪脏兮兮的洞穴。 科林捂着鼻子,“这群傻大个难道连个厕所都没有?我敢说,它们从出生开始,就没有洗过澡!” “小声一点。” 路易斯叮嘱着他。 “这里怎么没人,哦不,怎么没食人怪?” 泰兰德说道,“有可能是它们藏了起来,毕竟门口有可能晒到阳光,那对他们来说,可是会导致死亡的东西。” “那我们往里走走吧,不过,斯托内先生就要留在外面了。” 路易斯回头说道,“斯托内,我们先进去,你在这里守着,如果有食人怪跑出来,就把它踩成肉饼。” 斯托内把胸口拍的啪啪响,“没问题。” 路易斯弯下腰,“我们先进去吧。” 邦比抱怨道,“那些大块头为什么要挖这么矮的洞穴,连邦比都要低着头前进。” 泰兰德说道,“这没什么好奇怪的,食人怪可以四脚着地行走,这高度对它们来说刚刚好。” 这时洞穴深处一个正在呼呼大睡的食人怪吸了吸鼻子,醒了过来。 “我闻到了人的味道。” 另一个食人怪挠了挠它脏兮兮的后背,说道,“你饿疯了吧,这里怎么会有人敢闯进来。” 之前的食人怪不信是自己的幻觉,于是爬起来,往外走,没多远就看见了路易斯、泰兰德以及矮人们。 “真的有点心送上门了,都过来,把他们抓住,今天晚上我们就不用出门了!” 路易斯从狭窄的通道走出来,到了开阔的洞**部。 一群食人怪冲过来,其中就有昨晚碰到的那两个。 它们两个几乎同时尖叫起来,“是岩浆之剑!” 食人怪阵脚大乱,它们一个绊倒另一个,一个摔倒压住另一个,有的爬起来往回跑,又想起出口在入侵者那一边。 整个场面乱糟糟的,路易斯忍不住皱了皱眉,“我还没开打呢!” 科林嗤笑,“这群废物看见你那把剑就怕的要死,要我说,现在就冲上去,一人一剑,送他们去见别西卜。” 其中一个食人怪喊道,“你们不能在这里,夜魇就快来了,我们都不是对手!” 路易斯刚准备冲过去,听见它的话,停了下来,“夜魇?” 食人怪哆嗦着说道,“我们夜晚夜也要躲避它们。” “它们会悄无声息地走近,然后狠狠勒住你,再用它充满黑暗能量的尾针,无孔不入地探入你的衣服,狠狠地刺穿你的身体,让你动弹不得,最后成为它们的猎物。” 路易斯把剑架在食人怪的脖子上,它吓得一动不敢动,“不不不,划破了皮肤我就死定了,我说的都是真的!” 路易斯问它,“这附近有多少夜魇?” 食人怪说道,“它们数量众多,原本我们是生活在更大的森林里的,那里有很多村庄,我们吃穿不愁。” 食人怪似乎回想起什么可怕的场景,它的声音颤抖着,“后来,那里忽然多了一大群夜魇。它们有一位强大的首领,名叫影魔,它不仅可以在夜晚抓人,还能进入别人的梦境,在梦里吞噬他的灵魂。等着个人再醒过来,就会变成两眼呆滞,只会流口水的傻子。” 路易斯又问,“它们入侵的是哪个森林?” “就在村庄对面,穿过那片森林,还有更多的村庄和城镇,他们都是被夜魇圈养的食物,只不过他们自己不知道罢了。” 食人怪抱起脑袋,“我们的同伴死了一大半,我们都已经逃到这里了,夜魇也没有放过我们,时不时就来掳走一个同伴,现在我们只剩下十几个同伴了。” 路易斯转了转眼睛,似乎比起这几个食人怪,夜魇的危害更大一些。 只不过自己这么几个人,可没办法剿灭他们。 食人怪哀求道,“我们再也不吃人了,我们可以去小树林里抓动物吃,别杀我们。” 路易斯说道,“我可不相信你们的鬼话,如果我没有这把剑,你会毫不犹豫的吃掉我,对吧?” 食人怪的小眼睛转了转,不敢看路易斯,显然它不是很擅长说谎。 这时泰兰德说道,“我有办法,只要你们让我在你们的头上画上奴印,我就让你们活着。” 食人怪们很不情愿,但相比于死,被奴役反而好一些。 泰兰德口中振振有词,念着晦涩复杂的咒语,她从随身的小袋子里拿出一个小药瓶,用一支黄金笔尖的羽毛笔沾上药水,在食人怪的脑门上画下了一个印记。 印记闪了一道绿光,之后就消失不见。 泰兰德如法炮制,很快就得到了一群食人怪宠物。 她心想着,她可能是这一代最厉害的德鲁伊了,有几个德鲁伊可以随时召唤几个食人怪出来作战呢? 第四十三章 蠢蠢欲动 既然食人怪已经不能违背泰兰德的意思,那么他们也没什么好担心的了,路易斯和矮人们出了洞口,和斯托内汇合。 他想起自己从艾莎小镇一路走来,发生的不寻常的事。 “你们有没有觉得,最近很多种族,都有不太寻常的事发生。” 科林说道,“夜魇虽然不常见,但是这种低级魔族生物,偶尔转移地点,还是常有的。” 路易斯摇头,“不仅仅是夜魇,前一段时间,我和护卫队经过尤坦王国的边境,还被大批的兽人埋伏。” 科林震惊道,“居然有兽人侵扰人族的边境?这事儿汇报给国王,他肯定会出面的。” “巡林队已经汇报了,可惜国王没重视,后来兽人还袭击了一次边境塔楼。” 邦比摸着他的灰白胡子,“这回他总该重视了。不是我说,你们人族的掌权者们,实在太贪图享乐了,不打到城墙边上,他们就不着急。” 路易斯辩解道,“毕竟尤坦王国这样的大国,谁会想到兽人胆敢过来侵扰呢?” 科林嗤笑,“兽人族虽然有几个有脑子的萨满,但其他的,多数都是只知道打架的蛮子。在他们眼里,只要哪里有酒有肉有女人,他们就会一直虎视眈眈,想要占领那里。” 科林满脸嫌弃,“兽人根本不热爱他们自己的种族,总是从人族抢女人,生了一群半兽人,不伦不类的,我们矮人可是只和同族通婚。” 路易斯想起女矮人那一脸的毛胡子就浑身鸡皮疙瘩,“可是我听说,矮人族有一任国王曾经娶过精灵为妻。” 科林没想到他还知道这些,叹息道,“确实有这件事,那位王后放弃了永生的能力,和蛮锤部族第十任国王杜瓦林成婚,度过了一生。” 泰兰德在一边憧憬的说道,“多么唯美的爱情啊!” 果然女人只要提起浪漫的事,就是一样的充满少女心,虽然泰兰德看起来已经是个中年人了,不过这并不影响她向往美好的爱情。 路易斯看他们这样,觉得自己之前对丽塔那点微末的喜欢,简直不值一提。 不过,精灵一族居然要放弃永生才能和外族通婚吗? 路易斯这样想着,也这样问了出来。 科林奇怪道,“你怎么会这么想,是王后主动放弃的。试想,如果你自己可以永生,你的爱人却只能活两三百年,等你两三百岁以后,就要孤独的度过无尽的漫长岁月……” 路易斯点点头,“如果是那样,确实会比较痛苦,虽然我还没有那么喜欢过一个人。” 科林拍拍他的肩膀,“等你遇见了,就会明白,什么无上的实力,花不完的财宝,或是无尽的寿命,都不如那个人重要。” 科林看起来很落寞,路易斯忽然发觉,这一路上,其他矮人或多或少提起自己的家庭,只有科林只字未提。 他又把话题绕了回去,“扯远了,我刚才明明在说最近很多地方动荡不安。” 科林也皱起眉头,“这确实不太寻常,我要把消息传给我的族人。” 泰兰德召唤了一只小隼,“别看它个头小,实际上它非得很快,战斗力也不错,用它传信准没错儿!” “可是矮人族可听不懂兽语。” 泰兰德说道,“也许你可以写一张纸条,绑在它的腿上。哦不,最好是羊皮纸,万一下雨了,竹纸肯定会变成一坨浆糊。” 科林用矮人语写了满满一页纸,写完,他把笔一扔,“终于写完了,我最讨厌写字了。人们为什么不能把文字发明的简洁一点,比如一个字代表一句话。” 路易斯看向他,“还真有,极东之地那边就是,不过这样的结果就是,识字的人很少。老爹曾经教过我一些那里的诗歌,虽然听起来很押韵,但是头一次听的时候,我一个字都听不懂。” 他摊摊手,“实际上,那时候我已经学习极东之地的文字,有半年之久了。” 泰兰德好奇道,“比法师的文字还要难吗?” 路易斯答道,“至少是不相上下。” 科林想起法师写的那些复杂的符号,赶紧摇了摇头,“我收回我刚才说的话,文字这东西,还是要笔画简单才好。” 路易斯嘲笑他,“科林,你是我见过立场最不坚定的矮人。” “我这是随机应变!” 科林说着,把纸条卷成一个小筒,绑在小隼的脚上。 泰兰德看着他。 科林不明所以,“你盯着我干嘛,送信啊!” 泰兰德无奈地说道,“尊敬的科林先生,我是一名德鲁伊,不是一名巫师,你不告诉我你要把信送到哪里,我怎么让小隼知道送信地点呢?” 科林一拍脑门,“瞧我这记性,这信要送到圣盾部族的铁须郡城。” 咒语声响起,小隼飞了起来。 泰兰德拍了拍手,“好了,三天之内,这只小可爱就能把信送到。” 路易斯问科林,“我们要不要告诉附近的城主,这里有夜魇侵袭。” 科林皱眉说道,“这边的城主可没能力管这事,不过,如果附近有光明教会的人,听说了这事,他们肯定会过来管管的。” “要知道,光明法师对魔族有着天生的克制。” “那不如我们去城里看看,找一找附近有没有光明教会的庙宇。” 科林不情愿道,“我最讨厌光明教会的法师了,每天把光明神挂在嘴边,却不告诉我光明神是谁。” “为什么?” “他们说,光明神的名讳是不能随便说出口的。” 科林嗤笑道,“好像力量之神、战神、风之女神……几十位神明都没有他高贵似的。” “这群人四处筹集善款,实际上都花在了自己身上,借着教会的名义大肆敛财,还不用向国家交税。” “要我说,这群人迟早会觊觎国王的宝座!” 路易斯耸耸肩,“谁当国王可不是我们该管的事,只要他们能够打败夜魇,在我眼里,就算是好事。” 科林只好点头,“好吧好吧,你这固执的小子。我们就去附近的城镇看看,但是有一点,找到光明教会,你要自己去报信,我可不想和他们有任何交集!” “没问题!” 第四十四章 报信 路易斯一马当先,就要往附近的城镇去。 这附近有一个叫做白兔镇的小镇,小镇周围最多的动物就是白兔,因此就叫白兔镇。 路易斯要去的,就是那里。 “请问,白兔镇有没有光明教会的法师?” 路易斯拉住一个路人问道。 那人是光明教会的虔诚信徒,以为路易斯是要“入教”,于是非常热情的指给他。 “往前走,就在镇中心,那里是光明教会在白兔镇新建的神庙。” 他语气兴奋,“我刚刚从神庙回来,光明神永存!” 路易斯不太习惯他这种狂热的表情,道了谢就打算走。 那人回头叮嘱了他一句,“在神庙周围不可以骑马,这是对光明神不敬。” 路易斯心想,屁事儿还挺多的。 不过鉴于自己要去报信,骑马的又都是其他人,索性也没什么冲突的。 等那人走远了,科林冷哼了一声,“这群光明法师就是爱搞这些华而不实的东西,他们自己外出的时候,还不是要骑马?” 路易斯没说什么,自己往前走了。 到了神庙附近,路易斯看到一群人正跪在地上朝拜,连穿着长袍的法师都不例外。 这些人看起来极其虔诚。 与此同时,为首的法师念起了咒语,一片柔和的白光撒在众人身上,连路易斯都被囊括在内。 这白光让人通体舒畅,路易斯猜测,这应该是三级魔法——光之祝祷。 在场的人跪在地上,都认为这是光明神赐福,有的人还喜极而泣,跪在原地哭了起来。 他们双手合十,瞻仰着神庙广场上的光明神塑像。 路易斯一眼望去,看到的是一尊比斯托内还要高的神像。 神像通体是剔透的羊脂白玉,阳光照下来,发出柔和的光辉。 路易斯知道羊脂白玉是极东之地的宝物,指头大一小块可能就要几百金龙。 如今只是一个镇上,就有这样一尊神像,可见光明教会有多阔绰。 想到这些东西都来自信徒的捐赠,路易斯的脸色变得不太好了。 这样的神,真的值得尊敬? 等到人群朝拜完成,为首的法师向路易斯走来,“远方的客人,光明神的奴仆安托因向您致敬。” 这是一位绿袍法师,在光明教会中,其上还有蓝袍法师、灰袍法师以及最高象征——白袍法师。 光明教会里,绿袍法师算是学有所成的法师里级别最低的了,当然,其下还有众多的紫袍和黑袍法师。 安托因看着路易斯的眼睛,说道,“我在几天前梦见了一个特殊的客人,想必就是您了。” 路易斯不明所以,“虽然我不知道您梦见了谁,但我确实是来找您的,我有急事,十万火急。” 安托因引着他往侧门走,“请允许我带您走侧门,正门后面有许多在光明神面前虔诚修行的法师。” 路易斯点点头,“您请随意,不用太顾虑我。” 安托因在前面走着,时不时回头和路易斯说话,以免显得他不够热情好客。 一路上遇见的紫袍法师和黑袍法师,都会向路易斯问好,只不过他们的口头禅都是“光明神的奴仆xxx”。 一路上不停的问好鞠躬,路易斯感觉自己现在比赤脚穿过巨石峡谷还要累。 路易斯觉得,法师们如果能省略这种礼节,恐怕每个人都能给自己的法袍换个颜色。 终于到了后面的法师居所,路易斯得以松了口气,他刚坐下,就说明了来意,“我来这里是想向光明教会求助的,听说光明教会最痛恨邪恶的魔族,我们前几天发现了魔族的踪迹。” 安托因立刻正视起来,“竟有这样的事,我们光明教会一定不会坐视不管。” 路易斯娓娓道来,“那天我们从食人怪手里救下了几个可怜的村民……” 半个小时后…… “事情的经过就是这样。” 安托因皱起了眉毛,这算是路易斯看到过他最“失礼”的表情了,“这样说来,这群夜魇的数量还不少,甚至还有更高级的夜魇带领。” 他站起身,“请容我去给总教会的人写一封信,今晚我就会带领法师们前去剿灭夜魇。” 他说完,就风风火火的走了,留下路易斯一个人,走也不是留也不是。 好在有一个年轻的黑袍法师走进来送了些红茶。 路易斯趁此机会请他代替自己向安托因告别。 那位黑袍法师还歉意地解释道,“安托因大师总是这样的,一提起正事就会把别人忘在一边,希望您不要介意。” 说实话,路易斯对于光明教会这种过度的礼貌感到有些无所适从,他转了一下手腕,说道,“您不必道歉,安托因大师做的事,是为了这里民众的安全,我非常敬佩他。只是我的朋友还在等我,我要先走了。” 黑袍法师亲自把他送了出去。 等和矮人们汇合的时候,科林斜着眼睛问他,“怎么样?” 路易斯说道,“那里的法师今晚就会动身,剿灭夜魇。” 科林哼了一声,“我是问你他们人怎么样!” 路易斯挠挠头,“我也说不清,虽然他们看起来和蔼可亲,但我总觉得有些不自在。” 这话不好说是褒扬还是贬低,科林想不明白,也就没再说什么。 斯托内在小镇出口不远处,等着他们。 由于它块头太大了,又是石头人,为了不引起不必要的骚乱,路易斯还是委屈它等在小镇外。 不过斯托内倒是不在意,它缓慢的思路里,很少会有“他在羞辱我”这种情绪存在。 换句话说,石头人头脑简单,往往不会想些有的没的。 此时它躺在地上,吸收着土元素,还觉得挺惬意呢。 其实只要它不开口说话,路人只会奇怪,这路边什么时候多了几块大石头? 等路易斯过来了,斯托内这才站起身,把他放在肩膀上,走动了起来。 不远处有几个小镇居民看到了,不免惊呼一声。 路易斯想着,也许斯托内会成为某个孩子睡前故事里的主角。 人们总是这样,把自己的见过奇闻异事再次加工,然后讲给别人听,第二个人再加工,过了一个月,可能整个故事里除了名字,其他内容都会面目全非,有时候连名字都是错的。 第四十五章 光明法师 路易斯等人既然报了信,自然就可以继续赶路了。他们本来的目的是寻宝,又不是来这里剿灭夜魇的,更不是来这里游山玩水的。 虽然多了泰兰德一个德鲁伊,这一路的确像是在游山玩水。 斯托内这几天逐渐学会了放轻脚步,虽说这种放轻还是比许多动物的脚步声要大,但至少不是震耳欲聋了。 他们经过的森林里,很有可能就有夜魇,因此斯托内很“小心”。 虽然路易斯觉得这都是无用功,而且夜魇绝对不会偷袭一个石头人。 应该说在绝大多数情况下,都不会有其他种族攻击石头人,除非是它们自己打群架。 但路易斯还是很欣慰的,因为他知道,斯托内先生勇敢无畏,它并非担心自己的安慰,而是担心他们这些和它同行的小小的人类。 当夜,路易斯碰到了前几天才见过面的安托因。 “我的朋友,真遗憾在这里碰到你。” 路易斯耸耸肩,“难得你对其他人表示不欢迎。” 安托因苦笑道,“并非如此,我只是希望你永远不会受到魔族的侵扰。” 他解释说,“我们这几天都在四处追寻夜魇的踪迹,其中几个夜魇逃到了这附近。” 路易斯的关注点却不在这里,“今天怎么不说‘您’了?” 安托因哈哈大笑,“光明教会内部规定,在庙宇之内,所有教徒都要使用敬语,以表示对各方朋友的尊重。” 他双手合十,做了个求饶的手势,“饶了我吧路易斯,如果出门在外也要我这样,那可就太拘束了。” 科林倒是有点喜欢他的坦率,不过他还是调侃道,“你这样可不行,场面话说不好,一辈子就只能做个绿袍法师了。” 安托因无所谓的耸耸肩,“我之所以来光明教会,就是为了驱逐魔族,它们曾经害死我的挚爱。至于这里的权利和名望,我并没有奢求。” 路易斯说道,“可你还是荣升绿袍了。” 安托因看了看自己的衣袖,“这没什么,在光明教会,绿袍不计其数,遍布在整个大陆的各个小型庙宇中。” “即使是其上的蓝袍也不过是在一些不太有名的小城市里作为一方神庙的牧师。” 他眼神中出现对力量的崇拜,“只有稀有的灰袍法师和唯一的白袍法师,才是所有光明法师终其一生所要达到的目标。” 安托因眼神中难掩狂热,“你知道吗,灰袍法师只要挥动一下权杖,那些魔族就会灰飞烟灭!” 路易斯有些不自在,这种狂热感让他有些不适,“嗨,话题扯远了,你还没说,夜魇的事怎么样了,既然它们就在附近,怎么我什么也没看见?” 安托因整理好表情,又恢复一派温和正直的模样,“它们非常擅长隐藏,现在月亮还很明亮,等那片巨大的云飘过来,它们就会从暗影中显形,舞动爪牙,伺机而动。” 安托因指着天边一片缓慢移动的乌云。 “这云过来还要好一会儿呢,我们正准备生火做……” 安托因打断路易斯的话,“这可不行,太危险了!” 他眯着眼睛,“在夜里,提供这样明亮却又不足够明亮的光给夜魇,简直就是在自杀!” “它们会藏在你们的影子里,届时你们将更容易被偷袭,也更难摆脱他们。” 路易斯怏怏不乐,“那好吧。” 他打开小马背上的行囊,拿出美味的面包干,抹上泰兰德特制的梅子酱,吃了起来。 虽说面包好吃,但在路易斯这里,却是怎么也比不过肉的。 不要问为什么,我赫拉大陆的男人,就是如此无肉不欢! 矮人们也不太情愿地开始啃面包。 这时候安托因才注意到旁边还有一位高大的石头人先生。 “哦,这位是?” 路易斯嚼着面包含糊地说道,“这是斯托内先生,它是我的朋友。” 安托因惊叹道,“我还是第一次看见快要转变成山巨人的石头人。路易斯,你真是交友广泛!” 路易斯心说,这话我没法接,这些人都不是我主动认识的好吗? 安托因围着斯托内转了两圈,“请原谅我失礼,实在是第一次见到这样高大的石头人。” 斯托内一直平和又安静,任由这个它眼里的“小家伙”围着自己绕圈子。 泰兰德忽然说道,“风变大了。” 众人抬头,看到云的速度比刚才快了一些。 当路易斯吃完手中的面包,并擦干净嘴巴的时候,乌云遮蔽了月亮。 在这一瞬间,路易斯感到一股冰凉的气息靠近了自己。 奇怪的是,那股气息很快就消失了,不同于其他人,路易斯简直可以说是轻松自在地站在斯托内旁边。 虽然有些难以置信,但事实确实如此——这些夜魇避开了路易斯,向其他人发动了攻击。 安托因的法杖在地面上一震,法杖顶端发出刺眼的白光。 路易斯仿佛听见了刺耳的尖叫声,虚空中仿佛有许多人在哀嚎。 当安托因的魔法结束时,这些声音才终于消散。 路易斯蜷缩在地上,满头大汗。 矮人们以为他刚才受到了攻击,实际上路易斯正蹲在地上,内心慌乱。 就在刚才,安托因发动魔法的时候,他感觉到一种揪心的疼痛,这与夜魇刚来时的境况截然相反。 他抬起头,眼睛里有情绪激动而产生的红血丝,“你们刚才感觉怎么样?” 科林说道,“虽然一开始有些不舒服,但安托因一施法,我就感觉好多了。” 路易斯皱了一下眉头,“你有没有听见什么声音?” 科林和其他矮人都摇摇头。 这时安托因走过来,“你没事吧,魔族攻击其他人的时候,有时会让人产生幻觉。” 他递给路易斯一个小小的水晶瓶,“这里面的光明之水可以驱散魔族的影响,注意,这东西是个饰品,可不要喝下去了。” 安托因冲他们摆摆手,“既然这里的几只夜魇已经消灭,我就去其他地方寻找夜魇了,再见!” 路易斯冲安托因摆摆手,不知为什么,他的脸色更加苍白了。 这个水晶瓶让他有些不舒服,他把水晶球递给泰兰德,“这也许对你有用。” 泰兰德迟疑的说道,“这是安托因给你疗伤的。” 路易斯摆摆手,“我没什么事,给你吧。” 泰兰德看他决心如此,于是接过了水晶瓶。 第四十六章 马努哈沙漠 半个月后。 泰兰德蔫巴巴的坐在白鹿身上,有气无力的说道,“我恨沙漠。” 其他人也好不到哪里去。 路易斯的脸上已经干燥的感觉下一秒就会裂开,嘴唇上面已经有了裂开的小上口,上面还覆盖着干燥的白色死皮。 原本情况是没有这么糟糕的,怪就怪他们低估了沙漠里动物找水的能力。 只不过是在沙漠中休息了几个小时,他们的水袋就空空如也了。 当天,路易斯口渴去拿水袋的时候,还抓住了一只企图逃走的刺甲蜥蜴。 科林咬牙切齿的,“卑鄙的小魔兽,别让我碰见!” 路易斯说道,“最好还是碰见吧,也许能找到水喝。” 他叹了口气,“都已经快到沙漠中心了,往前走也不是,回去也来不及,只能寄希望于找到水源了,不然大家都要死。” 泰兰德说道,“也许可以……” 科林瞪起眼睛,“你不要再说了,矮人从不会杀死自己的马。” 这种固执根深蒂固,不止科林一人,其他矮人也坚决不同意杀了小马喝血解渴。 当然这也不满理解,毕竟泰兰德也不愿意别人杀她的白鹿。 这时泰兰德眼睛一亮,“前面有仙人掌果实!” 白鹿似乎也有了力气,跑起来,发出嗒嗒声。 到了地方,泰兰德从白鹿背上翻下来,顾不上扎手就掰下一个仙人掌果子。 好在果子不像仙人掌那样多刺,只是稍微有些扎手。 泰兰德剥开果皮就啃了起来,她实在是太久没有补充水分了。 其他人也赶紧把果子摘下来吃了起来。 科林还把仙人掌的刺清理干净,喂给同样干渴的小马。 剩下的仙人掌果实被他们装了起来,和食物放在一起。 这一次,他们再不敢让水果离开视线了。 其实最不适的,是路易斯,他似乎受到上次事件的影响,他对光明能量有了些不良反应。 不过好在他足够坚强,其他人只以为他是因为缺水有些虚弱,并没看出什么其他的端倪。 路易斯感觉很不对劲,从碰到夜魇那天开始,他的身体就发生了变化。 他变得更喜欢黑夜,同时也不那么喜欢白天了。 准确的说,他变得不那么喜欢太阳,在森林里他觉得还好好的,到了沙漠,这里无一处不是在太阳炙烤之下,只有夜晚,他才能勉强恢复正常的体能。 斯托内是石头人,对于光明和黑暗都不在意,不过这个看似粗心的大块头,却察觉了路易斯的不适。 “斯托内先生,谢谢你。” 路易斯坐在斯托内的手掌上,它的另一只手在他头顶上,为他遮挡着阳光。 路易斯觉得自己可以松口气了,他看了看手腕上的镯子,上面写着一串黑暗文字。 其实多数人称之为黑魔文,但老爹坚持称之为黑暗文字。 老爹原话是这样的: “这世界上没有什么是绝对的,光明未必代表正义,黑暗也未必代表邪恶。称黑暗一族为魔族,也是一种偏见。” “太阳让万物生长,而黑夜也让万物得以安歇。人们总是歌颂太阳,却没人感谢黑夜。” “路易斯,我希望你成为一个有主见的人,而不是人云亦云。世界,从来不是当权者展示给你的样子,你要用自己的双脚去丈量世界,用自己的双眼去认识世界。” 路易斯不知道老爹所说的当权者是谁,但显然不是某个国家的王公贵族,而是具有更大能量的背后之人。 当时老爹的表情像是知道些什么,但当他闻起来,老爹总是说,“等你长大了,我再告诉你。” 他问老爹自己什么时候算长大,老爹总是用一种陌生的目光看着他,与当初精灵王西摩的眼神有些相似,又有所不同。 路易斯收回思绪,仔细辨认上面的文字,只见上面写着:吾主尼卡斯。 那是谁?托比魔盒的上一个主人?听起来,这是个女人的名字。 只是魔盒提供的线索实在太有限了,甚至很难被称为是线索。 字迹在路易斯读完之后,又像以前一样,逐渐消失了。 斯托内的脚步顿了一下,“山巨人的气息。” 路易斯不太在意,斯托内总是时不时说这句话。 他想着,如果提示是按照他的行为出现的,那么根据先后顺序,可能自己找到巨龙的宝藏,就可以找到有关这条提示的信息了。 太阳逐渐西斜,路易斯感觉好受多了,终于太阳彻底落下地平线,路易斯在斯托内的手掌上动了动,斯托内把他放到了地上。 泰兰德拿出仙人掌果实,大家分了一下,干巴巴的面包让人更加口渴,因此每人只吃了一片。 科林叹了口气,“不吃又饿,吃了又渴,明天再不找到绿洲,我都觉得自己熬不下去了。” 路易斯看着地面,琥珀色的眼珠转了转,啪地一声抓住了一只蜥蜴。 科林跳起来,“是讨厌的偷水盗贼!” 路易斯把这只小家伙用牛筋拴住,像牵狗一样牵了起来。 科林看着他,“你要养它当宠物?” 路易斯笑了一下,“当什么宠物啊,控制住它,不给它食物和水,等它渴了饿了,自然就会去找食物,到时候我们跟着它就行。” 泰兰德说道,“这里的动物一点木元素也没有,不然我就能控制他们了。” 她摊摊手,“连那群食人怪身体里都有一些木元素,这些小家伙却一丁点也没有。” 路易斯说道,“这恰恰说明它们可以找到直接的水源,而不是像我们一样,只找到几颗果子。” 泰兰德点头说道,“你说的有道理,但凡它们吃了植物,哪怕像食人怪一样用山葵和百里香当调料,也不会一点木元素也没有。” 蜥蜴急得拼命挣扎,牛筋制成的绳子依旧把它捆得紧紧的,即使四肢胡乱踢蹬,也无济于事。 路易斯偶尔还用脚轻轻踢两下逗逗它,“小东西,你的同伴喝光了我们的水,如今,只能你们自己找水出来,还给我们了。” 蜥蜴扭动了好一会,才老实下来。 过了许久,它发现自己可以在小范围内自由移动,就开始四处走动。 路易斯则牵着绳子,跟在后面。 矮人们则跟在他的后面,继续往前走。 第四十七章 绿洲 蜥蜴在沙子上留下滑稽的奔跑痕迹,路易斯等人跟着它走了好久,期间还要不停把藏在沙子底下的蜥蜴拽出来。 就这样,等天空渐渐泛起鱼肚白的时候,路易斯看到了绿洲。 他兴奋地跑了过去,在小河边捧起水喝了起来。 他们不缺食物,缺的是水源。 现在终于找到了,路易斯觉得自己就算不吃饭,也要喝一肚子水。 当然他也确实这样做了,等装完了水,又摘了沙棘和仙人掌果子,继续赶路的时候,斯托内觉得坐在自己手掌上的小家伙,晃一晃都有水声。 于是一路上,路易斯频繁地跑出去解决个人问题。 科林笑道,“人族果然是贪心的种族,路易斯,你的肚子到底装了多少水啊?” 路易斯不好意思地挠挠头,“渴坏了,渴坏了。” 泰兰德说道,“我们什么时候能走出这片该死的沙漠。” 科林嗤了一声,“这片沙漠大着哩!我们要先到最近的城里卖些骆驼再说,小马们到时候跟着走,它们可禁不住折腾了。” 路易斯来了兴趣,“这附近有城池?” 科林斜着眼睛看他,“怎么没有?这片大陆上,有哪个地界儿是完全没有人的?” 他拿出地图,“再有三百哩,就能到金沙城了。” 泰兰德抱怨道,“最好是能找到宝藏,不然我在这遭这么多罪,瞧瞧,我的皮肤变得像吉卜赛女郎一样黑!” 路易斯看看她,又看看自己已经变成古铜色的皮肤,觉得这个肤色还不错。 不过,泰兰德女士显然不这样想。 她表情带着嫌弃,恨不得现在能找个粉刷匠,把自己刷成白色。 就这样度过了五六天,再路易斯等人再次把水喝光之前,他们到达了金沙城。 要不是服装和身高不一样,以他们现在的肤色来看,城里面的人估计都不会把他们当成外来人。 但矮人们实在是骗不过别人的眼睛,谁让他们还长着快到膝盖的大毛胡子呢? 这座城市鲜少有外来人,路易斯等人受到了热情欢迎。 然而路易斯觉得,这群人欢迎的,是斯托内。 在他们眼里,斯托内简直是神明在世。 路易斯看了看,这里的城中心有很多高大的石像,听当地人说,这是历代城主的石像。 这里有一个习俗,就是每一个城主,在上任时,都会有支持者为他铸造巨石石像。 城主的功绩越大,感激他的人就越多,他的石像就会有越多的人来铸造。 直到那一任城主去世,他的石像高度才会就此停滞。 路易斯发现,最新的一座石像是第三高的,应该是现任城主的石像。 石像一共三十七座,其中第一和第十九座分别位居第一和第二的高度。 “最矮的是最昏聩的城主吗?” 当地人摇摇头,“你是说第十一座吗?那一位只是活的岁数比较短罢了,他是三十二岁的时候死于重病的。” 路易斯点点头,看向被人们团团围住的斯托内。 斯托内此时站在人群中央,几乎不敢动。 这里的孩子太热情了,经常扑到它的身边,让它提心吊胆的。 有的孩子淘气,居然顺着斯托内的身体往上爬。 斯托内伸出手,又一次接住从身上掉下来的孩子,把他放在了肩膀上。 大人们拿出食物和美酒,招待远方来的客人。 泰兰德吃着美味的食物,不雅观地打了个嗝儿,“我不明白,为什么我们一进城,就变成了全程狂欢了?” 科林笑话她,“人家又不是欢迎你,人家欢迎的是祖神。” 路易斯解释道,“他们认为石头人是他们的祖神,所以斯托内来了,在他们看来,是神迹。” 泰兰德吃了一块烤香肠,说道,“唉,我就是在沼泽的时候,那群人也没至于把我当神来看啊。” 科林嗤笑一声,“这世上哪有神,就是真的有,也不可能找我们面前现身。” 邦比说道,“只有光明教会的人每天把神挂在嘴边,还宣称光明神一直注视着所有的信众。” 年轻的班多问道,“那光明神岂不是浑身上下都是眼睛,不然怎么注视那么多人?” 路易斯感觉太阳变得更加炽热了,于是说道,“不要乱说话!” 班多似乎也察觉到天气更热了,于是咕哝了一声,不说话了。 科林说道,“这样看来,还真是只有光明神对人的话有反应?” 路易斯觉得有些不舒服,敷衍道,“也许是吧。” 当天,只有路易斯一行人去睡觉了,城里的居民又是参拜又是祭祀,几乎忙到了第二天。 在这里停留了一天,路易斯等人带着当地人送的满当当的食物和美酒,以及四只骆驼,再次前行。 骆驼高大,矮人们两人同乘,还可以带上一个泰兰德。 小马们只需要带着行李,看起来轻松多了。 泰兰德经过休息,也不嚷嚷着自己变黑了,而是一路骑着骆驼吃水果。 路易斯坐在斯托内的手掌上,心里想着,呵,女人! 老爹说的果然没错,女人发脾气一般都是因为饿了,只要有好吃的,她们就能安静很长时间。 路易斯暗戳戳地想着,感觉找到了一条捷径。 接下来的行程轻快多了,路易斯一行人前进了十几天,终于走出了沙漠,来到了边缘处的森林。 泰兰德欢快地跳下骆驼,跑了过去。 她一路上,走过哪里,哪里的花就如热情的舞女一样盛开,吐露芬芳。 周围的树木有节奏地跟着她的脚步摇摆,看起来就像是一场森林里的舞会。 松鼠跑出来,把松子和橡子抛出来,分享给经过的几人。 科林拿起一颗落在头顶的橡子,说道,“这群小东西什么时候能停下!” 路易斯耸耸肩,“你要看泰兰德女士什么时候能够停止唱歌。” 泰兰德的歌声和她本人非常不相称,谁能想到一个不修边幅的中年女人,唱起歌来却像是精灵一样。 科林只好把满头满兜帽的松子橡子拿出来,“这怎么吃,我又没有那两颗伸出嘴唇的大板牙。” 路易斯把松子咔嚓一声咬开,取出里面的松子仁吃了,“就这样吃。” 科林笑话他,“你现在看起来就像个大号松鼠!” 路易斯想起以前和老爹在森林里经常吃这些,没想到其他人居然不吃这些东西。 第四十八章 影魔 仔细想想,路易斯发现,自从自己出来闯荡,似乎就没发现过和老爹饮食习惯相同的人。 几个人在森林里准备好好休息一下。 至于骆驼,则被放回了沙漠,它们知道回家的路。 泰兰德用藤蔓编织了舒适的吊床,惬意地躺在上面。 有树人警戒,几个人很快就进入了梦想。 路易斯躺在吊床上,感觉到一股清凉的气息。 他沉沉地睡了过去。 他的梦境中,出现了一个黑影。 “你是谁?” 路易斯问道。 黑影转过身,黑袍飘在空中,巨大的兜帽让路易斯看不到他的脸。 最可怕的是,这东西居然也没有脚,而是整个儿飘在空中的。 虽然看不见脸,但路易斯能感觉到两道视线注视着自己。 路易斯有个不好的猜测,能入梦的东西,他最近知道的,只有一个,那就是上次那群夜魇的首领——影魔。 路易斯有些慌乱,如果是在外面,还可以打一架,梦境里怎么打,万一打不过,岂不是要被吃掉灵魂,变成傻子? 结果出乎他的意料,影魔的袍子末尾缓缓落地,面对着路易斯,他跪了下来! 路易斯听到他的口中念出一段黑暗语:影魔参见少主! “少主?” 路易斯解释道,“你认错人了,我不是你们的少主。” 影魔坚持地说,“愿为少主效劳。” 路易斯摊摊手,“好吧,那么你是如何认定我就是你们的少主呢?” 影魔说道,“您身上,流着黑暗女神尼卡斯的血。” “尼卡斯?” 路易斯想到手上的镯子,想要抬手看看,才想到这是梦境,又放下了手。 影魔的语气变得低沉,“现在,世人都称她为魔王马来佘斯。” 路易斯瞬间僵住了,“魔王?” 随即他想起老爹的话,觉得自己不该人云亦云。 他问道,“可是尼卡斯已经被光明神消灭……三千多年了。” 影魔似乎陷入悲伤当中,“您所听说的故事,绝非它的原貌。所谓的光明神,不过是个忘恩负义的强盗罢了。” “吾主尼卡斯的确已经死去三千年……但神的孩子,并非都是分娩而来。” 路易斯瞪大了眼睛,“你是说,她曾经是神?” 影魔不满这个说法,“她一直是神。” 他看了一眼路易斯,路易斯感觉自己似乎被剥光了似的。 影魔叹了口气,“您不应当修习人族的斗气,这与您的血脉并不贴合,因此进步很慢。” 路易斯辩解道,“可是其他人都说我进步快呢!” 影魔不屑道,“那是因为他们都是没有天赋的普通人,怎么能和尼卡斯的孩子相提并论!” 影魔小心地从袍子里拿出一片闪烁着紫色光辉的鳞片,双手呈给路易斯。 路易斯看着鳞片,问道,“这是什么?” “这是尼卡斯的传承,只有黑暗裂隙里最强大的黑炎龙的鳞片,才能承托这份传承。” 影魔接着解释道,“这只是其中一部分,我当初,不过是尼卡斯身边最弱小的手下,尼卡斯只把开头的一小部分托付给了我,其他的部分,分别分布在她的其他六个手下的手中。” 影魔叹了口气,“他们都忠于尼卡斯,因此也被光明教会追杀,不得不东躲西藏,我也很难找到他们。” 路易斯这时后退了一步,“不,我不能要这个传承,我曾……我曾害死很多夜魇。” 影魔沉默了一瞬,“我知道。” 路易斯猛的抬起头。 影魔走的更近了,“如果不让这样夜魇验证您的血统,您应该无论如何,也不会相信我的话。” 路易斯跌倒在地,“你……真是恶毒,连自己的同伴都能放弃。” 他把影魔的手打向一边,只见他的手化作烟雾,又重新聚在一起。 影魔说道,“他们知道我的打算,您恐怕不清楚,黑暗一族,永远忠于尼卡斯,为了尼卡斯的血脉,他们随时准备牺牲。” 影魔再次把鳞片递了过去,就消失在梦境中。 路易斯醒过来,发现手里多了一个鳞片。 鳞片融化在他的手心里,在他的脑海里席卷出剧烈的风暴。 这力量纯正内敛,没有丝毫邪恶的成分。 路易斯彻底相信,尼卡斯并非是什么“魔王”。 他抬起头,发现矮人们惊诧地看着他。 科林说道,“你刚才做了什么?” 路易斯不明所以。 泰兰德哭丧着脸,“周围几哩地都被夷为平地了!” 路易斯这才注意到,周围空无一物,自己也坐在地上。 路易斯挠挠头,“我也不知道,就是实力忽然提高了。” 路易斯深知任重而道远,自己身怀黑暗一族血脉的事,不应当透露出去。 更何况黑暗一族被光明教会追杀,自己更不应该给科林他们惹来麻烦。 与此同时,远在天边的光明教会的灰袍法师埃德加猛的睁开了眼睛。 他似乎做了个噩梦。 埃德加捂着胸口,大口地喘息着。 他一声修习光系魔法,如今已经一百多年。 他的面容苍老,须发皆白。 别人都以为灰袍法师的家,都是奢靡的所在,实际上,埃德加除了必须的桌椅书柜等家具,家里可以称得上是简陋。 他理了理半旧的袍子,把尖顶帽拿出来戴上,又拿起朴素的没有一丝装饰的法杖,走了出去。 时下的法师们都以为,法杖越是繁复华丽越好,他们在法杖上刻画各种符文,以求功能齐全,又镶嵌尽可能多的宝石,以求法术发挥更大的实力。 然而,高级法师们的法杖,通常只是一根山毛榉的木杖,顶端镶嵌一颗未经雕琢的宝石或是魔晶罢了。 他们更注重自身的实力,而非那些外在的东西。 埃德加的法杖除了日常施展魔法之外,还会被当做拐杖使用,完全没有那些低级法师对法杖的爱惜之情。 他掏出一个老烟斗,装好烟丝,吧嗒吧嗒抽了起来。 远处的天空变得灰暗起来,他抽完最后一口,吐出一个圆圆的烟圈,回屋开始准备收拾行囊。 埃德加的人生里,有大半时间都在冒险与流浪,如今,又是该出去冒险的时间了。 第四十九章 黑暗能量 埃德加并没有占卜的能力,但他的直觉总是很准。 刚才的噩梦让他感到心悸,心底有个声音告诉他,要往东方走。 与此同时,路易斯将体内的斗气彻底转变成了黑暗能量。 他轰出一拳,感觉到体内充满了力量。 矮人们在不远处犯嘀咕,邦多抱怨道,“我总觉得带着他是个错误的决定。” 科林皱着眉头,“我们可不是光明教会,四处多管闲事,路易斯又没有害过我们,矮人不应该轻易质疑自己的朋友。” “可是魔气在这片大陆……” 科林打断他,“黑暗能量并不是魔气,魔气是通过杀人提取出来的杂驳不堪的黑暗能量。” 他哼了一声,“我从来不信光明教会就是绝对正义的一方。这黑暗能量如此纯正,没有一丝邪恶气息,怎么可能是魔气?” 邦多不再说话了。 而斯托内所在的石头人一族,天生没有什么正义与邪恶之分,它才不会觉得路易斯有什么不好。 泰兰德则打了个呵欠,“这事儿我是无所谓,我就是去寻宝的,只要路易斯不伤害我,他就算是魔鬼,我也不在乎。” 她这话音量不小,路易斯睁开眼睛,和她对视了一眼。 科林拍拍身上的土,说道,“我们该出发了,天都亮了。” 邦比张大嘴巴,“我还没吃早饭呢,我们吃完早饭再走吧!” 科林摇摇头,“不行,刚才动静太大了,我们还是先走,谁知道一会儿会引来什么东西。” 其他矮人不太情愿地爬到小马的背上,一边啃面包,一边往前走。 等到太阳升到头顶的时候,他们才停了下来。 科林坐在路易斯身边,说道,“我们以后要尽可能避开一些大城市了。” 路易斯诧异地看向他,“为什么?” 科林叹了口气,“你身上的能量……如果被光明教会的人发现,会有麻烦的。” 然而路易斯并不担心,不知道他做了什么,科林惊奇地发现,他的黑暗能量被收敛得一干二净。 “这是……” “传承秘法。” 科林点点头,“既然你自己有办法,我就不多说什么了。” “虽然不知道你是什么身份,但路易斯,我们是共患难的朋友,我科林绝对不会做出背弃你的事情。” 科林伸出拳头,路易斯也伸出拳头和他对撞了一下,“我也一样!” 大家开始忙活着做饭,路易斯抬头看了看太阳透过来的刺眼的光斑,感觉没有那么难以忍受了。 看来并非光明克制黑暗,这两种能量,应该是互相克制才对。 泰兰德抱怨道,“要不是我的树人跑得快,今天就被你造成的异象杀死了!” 路易斯好奇地问道,“说实话,我自己什么都没感觉到,当时的景象是怎样的?” 泰兰德回想了一下,就开始张牙舞爪地比划起来,“当时你坐在吊床上,周围忽然起了大风,然后以你为中心,出现了一个龙卷风,我和科林他们躲了起来,只有斯托内还留在原地陪着你。” “你都不知道,当时所有被卷进风里的东西都消失不见了。” 泰兰德后怕地哆嗦了一下,“但愿你不是总是这样,我可一点也不想消失在龙卷风里。” 路易斯笑了两声,捏了捏拳头,难怪力量增强了很多,原来是因为吸收了周围的一切。 这是接受传承的时候造成的异象,怎么可能天天有?路易斯笑着摇了摇头。 路易斯知道,自己此刻已经是一名低级战士了,这种实力,在军队中,已经可以成为一名骑士了。 十二岁的骑士,啧啧,想想还挺刺激,不,挺自豪的。 矮人们倒是没有什么低级战士封骑士的做法。 在他们那里,只有什么野猪骑士,盘羊骑士,骑小马的,根本不能算是骑士。 所以人族骑士是骑马的,在他们眼里是有些奇怪的。 毕竟马这个东西,在他们眼里,是不够强壮的,也不够敦实。 如果人族的骑士知道这些想法,恐怕是要笑掉大牙了。 试想,精心培育的,四肢修长,奔跑速度极快的战马,被用敦实这个标准来衡量…… 路易斯把自己的想法告诉科林,科林嗤笑了一声,“人族的骑士太花哨了,那种细长的马,好看是好看,一点都不实用。” 路易斯看着他,说道,“你也承认修长的体型好看了?” 科林狡辩道,“我是按照你们人族的审美来说的,我一点也不喜欢高个子,我只喜欢跟我一样健壮的矮人。” 路易斯懒得和这个人辩解,反正这人眼里,矮人什么都好。 泰兰德正在用一口小锅煮蘑菇浓汤,上次白兔城里的人给了他们一些易保存的干酪,她放了一些在浓汤里。 此时浓汤香气扑鼻,科林吸了吸鼻子,“什么汤,还挺香的。” 泰兰德得意地回答他,“这可是我最拿手的蘑菇浓汤,配着烤兔肉和白面包,真是绝配!” 汤很快就出锅了,每个人都分到了一小碗。 斯托内对人类的饭不感兴趣,对汤汤水水的反而很感兴趣。 泰兰德把剩下的小半锅汤都给了它。 泰兰德砸吧砸吧嘴,“可惜不是哪里都有森林,不然我们可以做很多美食。森林里的食物,我最了解了。” 路易斯说道,“蘑菇应该可以晒干了带走吧?” 泰兰德笑话他,“那我们至少要在这里等好几天。” 路易斯挠挠头,“好吧,是我想当然了。” 兔肉和蘑菇汤很快被瓜分干净,连碗里的汤底都被大家蘸着面包吃了。 邦比摸摸圆滚滚的肚皮,幸福地说道,“我好久没好好吃一顿饭了。” 大家吃早饭,把做饭的工具洗好收好,才再次出发。 路易斯一路上都在使用自己的新能力,他发现,黑暗能量可以使白天行动的动物显得困顿萎靡,就像人到了夜晚会犯困一样。 至于植物,则没有什么明显的症状。 路易斯猜测,夜魇之所以可以轻而易举地偷袭他人,就是因为夜晚人的警惕心本就会下降,再加上黑暗能量本身的作用,偷袭就显得轻而易举了。 “这可真是个了不起的发现。”路易斯心里默默地想。 第五十章 捣蛋鬼 夜幕降临,泰兰德和矮人们都昏昏欲睡,只有路易斯一个人精神抖擞。 黑暗一族喜欢昼伏夜出,路易斯的习惯也逐渐向此偏移。 好在白天斯托内先生会把他放在手掌上,路易斯可以借此机会打盹儿。 到了夜晚,路易斯就感觉如鱼得水了。 他盘腿坐着,按照传承秘法进行修炼。 夜晚是黑暗能量最为充盈的时候,路易斯趁此机会修炼,自然可以事半功倍。 他紧闭双眼,黑色的能量呈漩涡状向他涌来。 黑暗中,路易斯的脑海里响起了很多声音。 “是尼卡斯的孩子!” “果然不同凡响!” “可是尼卡斯去哪儿啦?” “传闻说她……死了。” “不,你胡说!尼卡斯无比强大,她才不会死。” “都把嘴闭上!别打扰少主修炼!” 耳边逐渐安静下来,路易斯彻底沉入修炼当中。 斯托内在旁边呼呼大睡,一点都没察觉,自己身上趴着一堆窥探路易斯的小东西。 这些小东西只有手掌大小,通体漆黑,头上还长着两只尖尖的耳朵,尾巴也尖尖的,像是末端长了个箭头。 它们是黑暗一族的暗夜小精灵,平日里调皮捣蛋,但从不害人性命。 因此,其他种族的人往往不会为难这些小东西,只是称它们为小恶魔或者捣蛋鬼 此时这些暗夜小精灵都安静地趴在斯托内身上,好奇地盯着路易斯瞧。 路易斯周身都是浓郁又纯正的黑暗能量,暗夜小精灵在他的周围,贪婪地吞吃了起来。 它们一边吃的嘴巴鼓鼓的,一边还要含糊不清地说话。 “真好吃!” “好像回到了尼卡斯的身边。” “那还差的远呢,想当初,尼卡斯周围的能量,就算是成千上万的小精灵在旁边,也是够吃的。” 一个暗夜小精灵听见这话,变得沮丧,“我已经很久没有吃饱了,白天越来越长,已经比黑夜多出一个小时了。” 另一个说道,“可能是尼卡斯输给了光明神。” 原本还在开心地吃东西的暗夜小精灵们没了胃口,坐在斯托内的身上呜呜地哭了起来。 路易斯被哭声打扰,从修炼中醒了过来。 他揉了揉眼睛,仔细地看了看。 没错!自己的面前居然多了一堆黑乎乎的小东西。 好在路易斯最近都已经处变不惊了,他看着这群小东西,问道,“你们是谁,为什么哭?” 暗夜小精灵的哭声戛然而止,向着路易斯扑了过去。 路易斯被一群暗夜小精灵扑倒在地,感觉变成了一个奶爸。 路易斯有些迷茫,谁能解释一下,它们为什么在我的身上,像猫一样的蹭来蹭去? 路易斯感觉浑身发痒,忍不住想笑。 最终,他忍无可忍,把这群小东西一一揪了下来。 手里拎着最后一个暗夜小精灵,路易斯把它提到面前,仔细观察了起来。 这小东西不但不害怕,还抱着路易斯的手,用脸蹭了蹭他的手背。 “嗯,还挺可爱的,所以到底是什么呀?” 路易斯一边观察,一边自言自语。 随后,他问道,“你们认识我?” “认识认识!你是尼卡斯的儿子,登博儿不会认错!” “你叫登博儿?” “没错!” 小登博儿又蹭了蹭他的手背,显然待在路易斯的手上,让他很享受。 暗夜小精灵又一次一拥而上,路易斯这次没有阻拦,再次开始修炼。 等到第二天醒过来,众人就发现,路易斯的斗篷鼓了起来。 科林看看四周,“也没有风啊?” 路易斯苦笑一声,掀开斗篷一角,露出了用尾巴挂在斗篷上,呼呼大睡的暗夜小精灵们。 科林认出了它们,“一群捣蛋鬼!” 路易斯耸耸肩,“昨天晚上出现的,它们要跟着我。” 泰兰德一个箭步冲了过来,“天哪,太可爱了,我能摸摸它们吗?” 路易斯掀开斗篷,“请随意。” “哦,他们居然毛茸茸的!” “它们的耳朵会动!胖乎乎的!” 泰兰德就像一个喜欢孩子的老母亲,叽叽喳喳,时不时往斗篷里摸一把。 路易斯感觉这个画面似曾相识,他一拍大腿,老爹摸猞猁幼崽的时候就是这样! 难道喜欢小动物的人都这样? 毕竟泰兰德和老爹唯一相似的地方,就是喜欢小动物了。 暗夜小精灵们非常喜欢路易斯身上的气息,它们睡得很香,时不时还要把鼻子贴在斗篷上,迷恋地嗅一嗅。 怕压到这群小东西,路易斯只好趴在斯托内的胳膊上睡觉。 邦比好奇道,“他怎么总是白天睡觉?” 科林皱了皱眉头,“他越来越偏向黑暗一族的习性了。” 邦比说道,“我从来没见过完全是人类外形的魔族。” 泰兰德说道,“怎么没有,魔王不就是……” 话还没说完,所有人都悚然一惊,齐齐地闭了嘴。 他们看向熟睡的路易斯,有些不知所措。 过了一会,科林笑道,“不可能,路易斯才十二岁,魔王都死了三千年了,怎么生出十二岁的孩子?” 邦比也说道,“我觉得路易斯可能是魔族和人族生的孩子。” 泰兰德点点头,“说不准就是那个老爹和哪个魔族女人一度春宵,生下了路易斯。” 科林再一次有了嘲笑人族的资本,“哼,人族真是乱来,和什么种族都能生孩子!他这样做,路易斯以后得日子该多不好过,每天都需要藏头露尾。” 泰兰德不赞同他的话,“这有什么,只要两个人相爱,种族有什么关系,人族和精灵生出的半精灵不是照样有自己的王国?” 科林反驳她,“那只是运气最好的特例,你看看半兽人!他们都是兽人的奴仆,永远也没有自由。” 泰兰德嗤笑道,“那是因为兽人领地里的人族,本身就是被他们强抢过去的,这哪里算得上是爱情呢?强取豪夺?” 泰兰德说完,自己品了品刚才的话,忽然说道,“想想还有点刺激是怎么回事?” 她来回摇头,“不不不,兽人那张欠揍的脸,响起来就想来一脚!” 他们在下面闹哄哄的,路易斯在上面却一点没受到打扰,睡得呼噜声都响起来了。 第五十一章 遭遇 路易斯不知道,自己的一切表现,都被一只乌鸦看在眼里。 当然啦,这可不是普通的乌鸦。 这乌鸦背后的主人,正是温伽的手下萨鲁。 说起来,也是巧合。 之前萨鲁和萨米尔一路追查,最后也没有找到哈维。 不过幸运的是,他们在一个小公国里,找到了哈维的衣物。 不单如此,萨鲁还抓走了成衣店的老板,一番拷问下来,得到了不少有用的消息。 比如,哈维买了一身女人的衣服。 哈,这可真是个重大发现! 萨鲁心里非常瞧不上,瞧瞧这些人族都是多么胆小如鼠,为了躲避追杀,居然穿女装! 不过他哈维就算穿了女装,也逃不过追查! 萨鲁眯了眯眼睛。 他派出了很多大鬣狗,它们是兽人专门培养出的优秀品种,不仅追踪能力一流,战斗力也非常不错。 没想到追着追着,萨鲁就和大鬣狗们,来到了这片森林,并且通过乌鸦的眼睛,看到了路易斯身上发生的一切。 魔族有多强大,没有人比兽人更了解,他们曾是短暂的盟友,最后又成为了敌人。 即使一直被光明教会猎杀和打压,魔族依然是所有种族心中,永远的大敌。 不同于光明和黑暗,其他形式的能量,或者说元素,大多都会收到地形环境的限制。 但光明和黑暗不会,无论你走到哪里,这两样东西都会交替出现,甚至有的地方,永远都处于黑暗。 黑暗一族有着先天的优势,他们不但身体强健,战术也属一流。 萨鲁想到有关魔王的传说,即使被世人丑化过无数次,魔王的强大也是毋庸置疑的。 不知为什么,路易斯的身影,总让他联想到魔王。 萨鲁有些坐不住了,魔族绝对不可以再出一个魔王! 这个路易斯天赋强大,绝不能留着他。 萨鲁站起身,用兽人语喊了起来。 “集结队伍,召集附近的座狼!” 兽人与座狼是合作关系,他们经常协同作战,然后共同分享战利品。 萨鲁所带的兽人不多,因此需要更多的座狼。 大鬣狗继续追踪着藏在森林里的哈维,追踪哈维是重中之重,萨鲁自然不敢大意。 萨米尔听见他的喊声,问道,“大鬣狗找到哈维了?” 萨鲁嗤笑了一声,“对付他哪里用得到座狼。” 萨米尔立刻明白,萨鲁恐怕又要作妖了。 他有种深深的无力感。 哥布林在兽人族地位仅仅比半兽人好那么一点点,但也好不到哪去。 萨米尔明白,自己就算叮嘱再多句,在萨鲁耳朵里,也不过是放了个屁罢了。 座狼很快就集结起来了,有十几只。 根据其中一只座狼所说,狼王对于他们的人数很不满,因此只派出十几只过来帮忙。 作为真正的兽族,座狼比兽人更加粗鲁无礼,才不会顾及什么脸面。 萨鲁也算是吃了个憋,但他需要座狼的帮助,因此也只能忍着。 兽人和座狼在森林里的速度都很快,没一会儿,他们就追上了慢吞吞前进的路易斯和矮人们。 科林看着包围住他们的座狼,又看看还在熟睡的路易斯,急得直跳脚。 “不要再睡了,路易斯!火都要烧屁股了!” 路易斯这才醒过来,睡眼惺忪地看了看周围。 这一眼,他就立刻清醒了。 周围全是比矮人还高的座狼,能不清醒吗? 座狼可不会给敌人时间,路易斯知道,后面恐怕还跟着兽人。 他把斗篷解下来,喊道,“一会都躲远一点,斯托内先生会把他们踩成肉饼!” 座狼听懂了他的话,凶狠地龇了龇牙,咆哮着扑了上来。 其中一只被斯托内踩在脚下,呜咽着死了过去。 斯托内一脚踩碎了它的骨头,踩烂了它的内脏。 座狼们看到同伴死在面前,更加疯狂了。 随着一只只座狼被踩死,终于有两只躲过了斯托内的大脚,顺着它的两只腿爬了上去。 路易斯站在斯托内的肩膀上,手中拿着阔剑,一缕缕黑色的能量在剑身上来回穿梭。 为了不误伤斯托内,路易斯对着座狼竖着刺了下去。 黑暗能量侵蚀着座狼的血肉,它痛苦地扭动着身体,掉了下去,被斯托内一脚踩成了肉饼。 与此同时,被鬣狗追着的诺玛向着路易斯的方向跑了过来。 路易斯刚解决完最后一只座狼,就看见一群大鬣狗飞奔而来。 紧接着,兽人也出现在视野里。 萨鲁非常狡猾,之前狼王的态度让他恼怒,于是这些座狼,就成了打头阵的炮灰。 诺玛无路可逃,顺着斯托内的身体,就爬了上去。 路易斯原本想拔剑的,结果看到爬上来的是个好看的姑娘,又收回了攻势。 诺玛一副可怜兮兮的样子,“求求你救救我吧,他们要把我抓回去做奴隶。” 路易斯顿时怒从心起,这还了得?一大群大鬣狗和兽人,追着一个漂亮姑娘不放。 老爹说的没错,兽人族一个绅士也没有! 路易斯手一挥,“放心吧,我不会让他们带走你的!” 这时候泰兰德喊道,“路易斯,我们都快被大鬣狗抓住了,你快点过来帮忙啊!” 路易斯对诺玛说道,“你在上面待着,斯托内先生会保护你。” 说着,路易斯从斯托内身上爬了下来,准备接应泰兰德和矮人们。 泰兰德喊道,“快掩护我!不然我根本没办法安心召唤树人!” 路易斯一句挥动着阔剑,快步跑了过去。 大鬣狗们露出满是尖牙的大嘴,涎水顺着嘴角滴下来,仿佛随时会扯下敌人的肉。 科林第一次使用了盾牌,他们天生力大无穷,即使面对大鬣狗,也有一战之力。 萨鲁没想到自己遇到的这群矮人,居然实力不俗,他挥挥手,手下的几个兽人就冲了出去。 萨鲁带着一批鬣狗,向斯托内冲了过去。 他满怀恶意地看着诺玛,“原来你是个女人!我会把你抓回去,让你做最低贱的女奴!” 另一边的路易斯听见这话,差点一口气没上来。 兽人都是什么毛病,不知道男女就死命地追? 他再次砍死一只鬣狗之后,终于靠近了泰兰德。 泰兰德安心施展召唤术,路易斯则护在她周围,防止其他鬣狗打扰她。 第五十二章 愤怒的捣蛋鬼 萨鲁觉得情况有些不妙。 此时泰兰德的声音停了下来,森林里传来震荡声。 周围的大鬣狗们有些恐慌,发出呜呜声。 路易斯眼睛一亮,是树人来了! 就在此时,萨尔放出了一只乌鸦。 萨米尔抬起法杖,禁锢了斯托内短短一瞬间。 大鬣狗趁此机会扑了上去,成群大鬣狗的冲击之下,斯托内站立不稳,砰地一声倒了下去。 倒下去的时候,它还不忘把斗篷里的小家伙们用手举起来,以免它们受伤。 乌鸦趁着人群慌乱,飞了出去。 路易斯脸色一沉,这个兽人肯定是要召集帮手了。 树人们终于走了过来,有的踩住身边的大鬣狗,有的则把斯托内身上的大鬣狗们抓起来,扔皮球似的,抛飞出去。 这些大鬣狗非常难缠,只要没有打死,就会锲而不舍地冲回来。 路易斯又一次砍死了一只扑上来的大鬣狗,冲着其他人喊道,“我们必须速战速决!他的帮手要来了!” 这时萨鲁发出狂妄的笑声,“想走?晚了!” 果然,下一瞬间,成群的座狼和哥布林冲了过来。 路易斯这边加上树人们,也不过十几个人,对面却有几百个对手。 在实力相差不大的情况下,一个人打两个都非常困难,更何况现在这种一比十的局面。 路易斯咬紧牙关,就算是死,他也不会向兽人屈服的。 此时路易斯感觉整个人气血翻涌,战意沸腾。 在他旁边的泰兰德发现,路易斯的眼睛又红了。 萨鲁看到了路易斯不屈的表情,这激起了他的愤怒,这个弱小的魔族后裔,居然胆敢藐视兽人。 萨鲁拿起自己的方头重锤,向路易斯冲了过去。 路易斯没有盾牌,只是用戴着护腕的手格挡了一下。 瞬间,他感觉胸口闷痛,鲜血涌上喉咙,又被他强压了下去。 萨鲁用的武器笨重,因此速度不快,重锤打出去,再收回来,需要短暂的停顿时间。 路易斯趁此机会,一剑对着萨鲁的腋下砍了过去。 萨鲁痛呼一声,又惊又怒的吼道,“黑魔气?!” 普通魔族只能逐渐出魔气,而黑魔气,是王族的象征。 路易斯在使用黑魔气的时候就知道,今天,要么是他死,要么就是这些兽人死,再没有第二条活路。 黑魔气侵蚀着萨鲁的血肉,让他疼痛难耐。 萨鲁愤怒地挥出第二锤,这一锤用了全力。 路易斯躲闪不及,被砸中了胸口,噗的一声喷出一口血来。 血腥味弥散开来,原本在斯托内肩头待的好好的捣蛋鬼们醒了过来。 它们在空气中疯狂的嗅着,“是少主!少主受伤了!” 这话一出口,捣蛋鬼们立刻炸了锅。 它们立刻从斗篷里钻出来,挥动着蝙蝠似的小翅膀,飞了下来。 此时此刻,路易斯正倒在地上,用阔剑狼狈地抵挡着萨鲁的重锤。 捣蛋鬼们立刻红了眼睛,“有人在欺负少主!” 捣蛋鬼们冲过来,只见他们停在萨鲁周围,每三个站在一起,身形忽然膨胀,变成了比成人还高的三头犬! “地狱三头犬!” 萨鲁吓得魂飞魄散。 周围的大鬣狗四散奔逃,连座狼都往后退了很远的距离。 此时的三头犬,完全看不见之前捣蛋鬼们的可爱,而是盛满愤怒。 路易斯看到三头犬们疯狂地追杀着周围的兽人和哥布林。 而萨鲁面前,最大的这一只三头犬,猛的张大嘴巴,一口撕掉了萨鲁的头颅。 三个犬头将萨鲁分食殆尽,连骨头都没有剩下。 兽人和哥布林的哀嚎声遍布四周,萨米尔缩在树上,用月光石向温伽传讯: 萨鲁招惹魔族,全军覆没。 消息发出的一瞬间,萨米尔感觉脸颊上有水滴落下来,他僵硬的抬起头,一只硕大的三头犬正瞪着猩红的眼睛看着他,涎水滴落下来,一滴滴打在他的脸上。 “啊!!!” 周围树上飞起一串小鸟,三头犬餮足地从树上跳了下来。 周围一点也不见打斗的痕迹,所有的敌人都被三头犬吃掉了。 路易斯站在原地,还有些搞不清楚状况。 三头犬们围绕着他,似乎在担心他的伤势。 泰兰德走过来,拿着研磨好的草药,敷在路易斯受伤的地方,同时口中念起咒语。 路易斯感觉胸口的闷痛逐渐消失,想要吐血的欲望也停止了。 直到这时候,三头犬们才松了口气,然后路易斯就听见噗噗噗的声音,三头犬消失在原地,变成一堆巴掌大小的捣蛋鬼。 好在周围的敌人都死了,没人看到这一切。 除了眼前的几个矮人和泰兰德,其他种族的人恐怕永远也猜不到,魔族最平和最漂亮的所在,居然是就是尼卡斯曾经的得力手下——地狱三头犬。 路易斯经过一整天的询问之后,才得知,这些小东西,竟然有四千多岁了。 其中杀死萨鲁的那三只,是最大的,有五千多岁。 它们是三头犬的头领,共同使用一个名字——刻耳柏洛斯。 只不过如今黑暗一族式微,它们只能以捣蛋鬼的形象存在于世间。 根据刻耳柏洛斯所说,它们原本在黑暗国度快乐的生活着,每天被尼卡斯用黑魔气喂养。 直到有一天,尼卡斯回到宫殿,把它们藏在了密道里,当时外面杀声震天,等大战停止之后,它们化身为捣蛋鬼钻出了密道。 从那以后,尼卡斯再也没有出现,黑暗国度也成了被遗弃的地方。 所有来那里的人,都是为了狩猎黑暗一族而去的。 它们不得不离开家园,四处流浪。 听了他们的经历,路易斯身为一个听众,都觉得这样的生活悲惨万分。 只不过他仍旧好奇的是,为什么这些人都说自己是尼卡斯的孩子。 老爹就算再厉害,也不可能和三千年前就消失的人生个孩子呀? 但自己能够使用黑魔气,又是不争的事实。 路易斯索性不再纠结,决定下次遇到影魔,再问问他。 “你们认不认识影魔?” 捣蛋鬼们冥思苦想,最后还是刻耳柏洛斯不太确定的说道,“难道是方面的小影子?” 路易斯看向它们三个,三个捣蛋鬼互相看了看,谁也不能确定。 最后,其中一个说道,“它应该是尼卡斯身边最不起眼的手下了,实际上连手下都算不上,实力太低了。” 第五十三章 少女诺玛 路易斯听着捣蛋鬼们的叙述,几乎忘了斯托内先生身上还坐着另外一个人。 直到科林忍不住了,问道,“我们怎么安排她?” 路易斯这才想起,自己旁边多了一个人。 他挠了挠头,看向诺玛。 不得不承认,这是个美人,而且让路易斯迷惑的是,自己居然对她有种熟悉感。 不过路易斯没有问“我们是不是见过”,根据老爹所说,这种话对女孩子来说,有极高的搭讪嫌疑,而且非常老套。 还是诺玛先开口的,毕竟这算是一群救命恩人,虽然其中一个愣头青已经被自己坑过很多次了。 “我能不能跟你们同行,实话说,我没其他地方可去。” 科林深深觉得,自己的金龙在一个个溜走。 为什么人数越来越多了? 科林说道,“那你得让我们知道,你有什么本事,我们这次可不是去春游踏青!” 诺玛说道,“我想你们应该需要一个盗贼,我探路的本事可是一流的,绝对的悄无声息。” 科林摊摊手,指着斯托内说道,“虽然我很想给你一个留下来的理由,可我们还带着斯托内这个大块头,它所到之处,立刻就会有人察觉,我们哪里还需要别人探路呢?” 诺玛皱着眉头,“怎么不需要?遇到打不过的敌人,我们也好绕路啊?” 科林想想,确实是这么个道理,而且这人能被兽人追捕这么多天还没落败,可见还是有些本事的。 反而是路易斯起了怀疑,“那些兽人为什么抓你?” 诺玛装傻道,“我都说了,他们想抓我回去当奴隶。” “荒谬,他们为什么放着森林外面的村民不抓,专门发动大军,来抓你一个人?” 诺玛看着他,发觉几个月不见,这愣头青脑子见长。 “其实,他们是从尤坦王国过来追杀我的。” 诺玛耸耸肩,实话实说。 “尤坦王国?” 路易斯简直惊呆了,这是什么深仇大恨。 “难道你刺杀了他们的首领?” 诺玛摇摇头,“那怎么可能,只不过,我似乎无意之间,坑了他们三千金龙。” 路易斯看着诺玛,这小身板,是怎么扛着三千金龙跑路的? 诺玛似乎知道他所想,于是翻了个白眼,“别多想,金龙都被我存起来了。” “存?” “你不知道?赫拉大陆有整个大陆通用的金卡,是光明教会设立的,有各地国王的特批。” 路易斯现在对光明教会有说不出的反感,于是打断她,“好了,我知道了,你可以接着说你的经历了。” 诺玛说道,“那可有的说了,如果我都讲给你听,恐怕三天三夜也说不完呢?” 路易斯看着诺玛的眼睛,居然在记忆里找到了另一张脸,这两张脸逐渐重合,路易斯惊呼出声,“是你!” 诺玛的声音戛然而止。 “你们两个认识?”泰兰德不明所以,既然认识的话,为什么刚刚才认出来? 诺玛神色有些不自然,这愣头青记性也太好了,就看见过她的眼睛,居然就能认出她来。 路易斯面色复杂地看向她,“原来你叫诺玛,这次是真名了吧?” 诺玛点点头。 科林发话了,“既然你们认识,那就一起走吧。不过我丑话说在前头,我们这次旅途可是很危险的。” 诺玛摊摊手,“总比被兽人追杀要好。” 于是一群人,就这样继续出发了。 科林数了数人数,矮人七个、路易斯、泰兰德、诺玛,斯托内对金龙不感兴趣,因此不算在内。 这样算起来,刚好十个人分宝藏。 他嘀咕了一句,“千万不能再加人了,不然我的金龙可都要飞走了。” 时间很快又到了夜晚,路易斯盘腿坐在地上,开始修炼。 诺玛在一边好奇地看着她。 路易斯和第一次见到的时候相比,变化很大。 原本只不过是个在酒馆看热闹的小孩子,现在经过战斗的洗礼,他已经长高了一大截,再加上逐渐清晰的面部轮廓,如果他不说,很少有人会相信他只有十二岁。 不过诺玛也只不过比他大两岁而已,在普通人家,也还是个孩子。 如果是贵族家的小姐,她这个年纪,可能还在某个贵族学校上学呢。 诺玛看着路易斯身周暴涨的黑魔气,第一次觉得这人神秘万分。 以往都是自己给别人这种感觉,今天角色互换,倒是挺有意思的。 路易斯睁开眼睛,“你……能不能不要一直看着我。” 天色黑暗,诺玛没发现,路易斯红着脸。 于是她哼了一声,转过身去,“谁稀罕呀!” 路易斯挠挠头,“你长得太漂亮了,总看着我,我会误会的。” 诺玛愣了一下。 长久以来,自己都是乔装成男人,从九岁到现在,这段让女孩学会爱美的年纪,她却缺失了。 这也难怪,如果活都活不下去,何谈美呢? 路易斯看她背对着自己不说话,以为她生气了,“你该不会生气了吧?我是真的在夸赞你,没有恶意的。” 诺玛转过身,对着他笑了笑,“我知道,我没生气。” 路易斯这才松了口气,这时候,捣蛋鬼们扯了扯他,“要吃黑魔气。” 路易斯点点头,重新开始修炼。 泰兰德把这一切看在眼里,忍不住捧着脸,一脸陶醉地说道,“多好啊,年轻人懵懂的感情。” 邦多问旁边的卢比,“她怎么了?” “不知道,可能女人都这样吧。” 两人齐齐打了个哆嗦,“为什么感觉很可怕呢?” 泰兰德蹲坐了一会,拍拍身上的落叶,站起身。 “科林,如果你能安排其他人去抓几只兔子,我想我们今天应该能吃顿好的,我正准备做野菜杂汤呢,虽然听起来不怎么样,但它实际上可是我的拿手好菜。” 科林带着班多、邦多、卢比、都林,去找找灌木丛附近有没有兔子。 虽然他不太明白,泰兰德为什么不用召唤术抓兔子,想想就此一群矮人扑过来扑过去地抓兔子要方便。 不过作为一个成年男人,虽然是男矮人,科林多数情况下,是不愿意和女士们唱反调的。 矮人们虽然豪放不羁,但在对待女士这一方面,还算是有些“绅士精神”的。 前提是,这人不要总是拿身高说事。 第五十四章 猎人小镇 “再往前,走出这片森林,应该会有一个小镇。” 科林看着地图说道。 泰兰德问道,“我不怎么关心有什么小镇,我们下一个要长途跋涉的地方是什么样?老天,希望不要是什么沙漠戈壁滩之类的。” 科林坏笑了一下,“下一个?是暗夜森林。” 泰兰德捂着胸口,“谢天谢地,我喜欢森林。” “看来你不知道暗夜森林是什么地方。实话告诉你,那里一口吃的都没有。应该说,除了路易斯,我们谁也吃不了那里的东西。” 泰兰德整个人差点跳起来,好在她想起面前还有个小汤锅,不然肯定是人仰马翻。 “天哪,那我们去了镇里,一定要给小马的背上装满食物。那么水呢,暗夜森林里有没有水?” 科林掏掏耳朵,“有啊,有一条黑水河,黑暗能量极其充足。” “那又不能喝!不成,我要计算一下,十个人的口粮和水,到底要带多少过去。暗夜森林有多大?我们要用多少天穿过那里?” “十几天吧!” 泰兰德听见回答,一边神叨叨的自言自语,一边搅动着汤锅。 “不知道小镇里有没有面包干和大列巴面包,长棍面包也行,普通的白面包可不成,没几天就会坏掉的。” “最好还要买一些肉干,暗夜森林虽然没有吃的,但木柴总有吧?对了!我还要准备一些干蘑菇和菜干。” 诺玛看着泰兰德旁若无人的自言自语,有些好奇的盯着她看。 说实话,诺玛的母亲塔玛拉也不过就是这个岁数。 但塔玛拉都有一个她这么大的孩子了,泰兰德看起来却像是没结过婚的。 毕竟泰兰德虽然不算年轻,但她的心态还像个少女,喜欢可爱的小东西,每天憧憬浪漫爱情什么的。 有时候,诺玛都觉得,自己的心智比泰兰德还要大一点。 “想什么呢,吃饭啦!” 路易斯轻轻推了一下诺玛,递过来一个木汤碗和一个烤兔腿。 诺玛看着路易斯,说道,“上次见你似乎还是在海上,那时候你还跟着一个贵族小姐,怎么这会儿又和另一群人跑到这了?” 路易斯解释道,“你是说丽塔小姐?她救过我一命,一开始我是无处可去,后来嘛,路上发生了很多艰险,为了报答她,我决定把她送到她的未婚夫那里再离开。” 诺玛笑了一声,“像你这样的人可真少见,你那时候才刚刚是个见习战士吧?” 路易斯耸耸肩,“做人要知恩图报,我不能明明知道救命恩人有危险,还弃之不顾。” 丽塔看着矮人们在对面不远处大快朵颐,说道,“难怪他们都很信任你,即使你是魔族,也没有人去告发你。” “别说这些了,再不吃,晚餐都要被贪吃的小矮人们吃光了!” 路易斯从烤架上拿了一块肉,吹了两下就吃了起来。 “它们不用吃饭吗?”诺玛指着趴在路易斯身上的捣蛋鬼们。 巧合的是,诺玛话音刚落,有一个捣蛋鬼就打了个饱嗝。 路易斯抽抽嘴角,“它们喜欢吃黑魔气,况且今天也吃了不少兽人和哥布林。” 路易斯想起那些绿色肤色的丑八怪,感觉手里的兔肉都不香了。 他托起一个小捣蛋鬼,用手指戳了戳它圆滚滚的小肚皮,“那么难吃的东西,还吃了个精光,贪吃鬼。” 捣蛋鬼用脸颊蹭了蹭他的手指,“黑魔气,好吃……” 泰兰德再次冒出星星眼,“天哪,好可爱~” …… 第二天,几人走出了森林,来到了附近的小镇,这里的男人多是打猎的好手,而女人们则心灵手巧,擅长用兽皮制作各种用品,把家里料理的井井有条。 这里的人显然胆子很大,不然不可能在两个大森林的夹缝里生存,尤其有一边还是恐怖的暗夜森林。 小孩子们没有见过矮人,叽叽喳喳的把矮人们和小马一起围住了。 “小心点,虽然我的小马体型不大,但是它的蹄子踩人还是很疼的!” 小孩子们毫无畏惧,七嘴八舌的问他,“你们从哪里来的?” “你们那里的人都很小吗?” “为什么后面的女人头上戴着鹿角?” 科林感觉有些头疼,“我发誓,如果我有十张嘴,我肯定会回答你们。可惜的是,我没有。小家伙们,你们的父母在哪里,回家告诉他们,有远方的客人要购买口粮。” 孩子们一溜烟儿跑回家,虽然他们贪玩,但也知道,在小镇里,赚钱是相当不容易的。 外来的行脚商人每个月才会来一次,卖的商品紧俏又昂贵,有的甚至需要用金龙来买。 “等一下!我们需要住的地方,如果哪家可以留宿,那就再好不过了,我们可以付钱!” 其中一个小女孩闻言犹豫了一下,“我们家地方大,但是我父亲脾气不太好。” 科林不在意地说道,“没关系,我们尽量不去惹怒他,请相信矮人们没有恶意。” “那……你们跟我来吧!” 小女孩跑了起来,两条麻花辫打在肩膀上,看起来沉甸甸的。 “我父亲不在家,要晚上才能回来,我不确定他会不会让你们留宿。” 泰兰德摸摸她的头,“好孩子,接下来就不用你来操心了,这是大人的事。” 她拿出几个铜狗,递给她,“去吧,也许你可以拿它们买些麦芽糖来吃。” 小女孩儿笑得眼睛弯成了一道月牙,白色的小乳牙露出来,非常可爱。 “谢谢你,我叫莉娃,如果有什么需要,可以叫我。” 说完,小女孩就蹦蹦跳跳地走了。 泰兰德叹了口气,“这孩子看起来很懂事。” 诺玛看了看四周,说道,“家里似乎没有女主人……” 路易斯看过去,发现房间显得很空旷,也没什么值钱的财物,难怪莉娃敢带着陌生人过来。 这一整个房子里,除了床和桌子柜子之外,几乎没有别的东西,桌上的杯子也是木头制成的。 在壁炉边上,还有一个木摇椅,上面搭着灰色的动物皮毛,看起来像是灰狼皮。 屋里唯一的装饰,就是在挂衣钩上面的一颗鹿头。 整个房子看起来简洁又淳朴,十分符合一个猎人的习惯。 第五十五章 跛脚猎人 “我们就这样待在别人家里面,是不是不太好?”诺玛说道。 科林看着她,“有什么不好的,我们又不是盗贼。” “哦,抱歉,我忘了,你是盗贼。” “你在说什么,我想问的又不是这个,这是礼节问题。” 泰兰德插嘴了,“可是我们总不能把行李都放在镇子的路上吧?” 路易斯听见门口有一声响动,“不用吵了,应该是男主人回来了。” 他话音刚落,就有一个健壮的高个子男人推门走了进来。 “你们是谁?!” 男人的声音里带着惊讶和一丝怒气。 路易斯赶紧举起双手,“别发火儿,先生,我们没有恶意,是您的女儿莉娃带我们过来的。” 男人紧绷的肌肉放松下来,“她为什么会带你们回来。” 路易斯也放下双手,毕竟这幅投降姿态也太不好看了,“我们是路过这里的旅人,想要找个地方留宿一宿。” 男人打断他,“不行,我们家里不留外人住宿。” 诺玛这时候走上前来,“猎人先生,我想您应该非常爱您的女儿。恕我直言,这里的陈设实在简陋,您一个人抚养女儿一定十分辛苦吧!” “这是我的事,不用你管!” 科林有点发火了,“这是什么黄金屋子,不让住人,走走走,我们去问问别人去!” 诺玛抬抬手,示意他稍安勿躁,“莉娃应该和您持不同意见,我想,她和其他孩子一样,喜欢漂亮衣服和麦芽糖。如果您让我们留宿,得到的金龙应该够小莉娃高兴一年了。” 男人咬了咬牙,犹豫道,“你们只能住东边,西屋你们不许踏进来一步!” 诺玛咧嘴一笑,“没问题!” 矮人们跑到院子里,把小马身上的行李都拿进了东屋。 如今在外面,也没什么可讲究的。 屋里床留给诺玛和泰兰德,矮人们和路易斯则睡在地上。 好在猎人面冷心热,给他们在地上铺了厚厚的柔软的茅草,上面还盖了动物毛皮。 每个人都钻进自己的小被子里,睡得很香。 期间,男人还在门口望了一眼,嗤笑道,“警惕心可真低。” 他哼了一声,就转回西屋了。 直到这时候,诺玛才收回了一直握在手里匕首。 第二天清晨,众人就被吵醒了。 多瑞抱怨了一句,“这群猎人比鸡起的还早!” 像是回应他的话似的,小镇里的雄鸡叫了起来。 诺玛坐起身,揉了揉眼睛,“我们也该起床了。” 这时候小莉娃探头进来,“太好了,你们都醒了,我还以为要叫一大群人起床呢!” “既然你们都醒了,就快来吃早饭吧!今天有烤面包和煎蛋!” 几个人起了床,就着冰凉的井水洗了脸,用柳树枝清洁了牙齿。 到了餐厅,诺玛看到小莉娃熟练地往桌子上摆放餐具,分发食物。 “平时都是你做这些吗?” 莉娃不好意思的笑笑,“我们家里没有女主人,父亲的腿脚又不方便。” 诺玛这才想起,昨天给路易斯他们铺茅草的时候,男人的腿确实是一瘸一拐的。 只是当时她以为男人打猎受了点伤,没有想到,这个人真的是个瘸子。 相比于自己那个该死的(也确实已经死了)的生父,莉娃的父亲相当值得敬佩。 “你有一个好父亲。” 莉娃低着头,失落的说道,“可是自从父亲的腿跛了,就在也没有人愿意和他结伴打猎了。” 这时候男人收拾完打猎用的工具,一瘸一拐地走了过来,揉了揉莉娃的脑袋。 “别担心,莉娃,爸爸一个人,也可以好好的把你养大。” 这时候其他人也洗漱完了,全都来到了餐厅里。 男人说道,“都过来吃饭吧,我们家没什么珍贵的食材,但是小莉娃的厨艺可不错。” 在女儿面前,男人显得比较平易近人。 这时路易斯的斗篷里跳出一只捣蛋鬼。 “哇,那是什么?”莉娃好奇的瞪大眼睛。 捣蛋鬼飞到她的肩膀上,蹭了蹭她的脸。 “哈哈哈,好痒啊!”莉娃笑起来。 路易斯说道,“你的腿,是被夜魇伤到的吧?” 男人有些戒备,“你怎么知道?” 路易斯指着捣蛋鬼,“你应该知道它吧?” “知道,这群小家伙可比夜魇可爱多了,它们只是调皮,但从不害人。” 路易斯点点头,“捣蛋鬼们告诉我,你的腿骨上有黑暗能量侵入,才会一直没办法愈合。” 男人的眼睛亮起来,“我的腿,还有希望治好?” 路易斯点点头,“可以是可以,但是我们没办法在这里停留太久,你的腿怎么也要几个月才能治好呢!” “我可以……” 男人原本想说“我可以跟着你们”,忽然想到自己幼小的女儿,他又把话咽了下去。 路易斯只是恶趣味的逗逗他,谁让这人昨天凶巴巴的呢? 他指着莉娃肩膀上的捣蛋鬼,说道,“这是登博儿,它会帮你把黑暗能量抽走,它暂时会留在这里,等你的腿好了,它就会离开,和我汇合。” 男人原本已经放弃了,现在峰回路转,他整个人都有些回不过神来,“真的?” “当然!” 男人拍拍胸口,“只要我的腿好了,以后有什么事,你们都可以叫我艾赛亚帮忙!” 等吃完了早饭,路易斯等人就去集市采购。 由于提前知道了会客人购买食物,今天集市上的人都把自家的食物摆了出来。 最终,泰兰德和诺玛在一个大婶那里买到了长棍面包,在一个中年女人那里买到了充满坚果和葡萄干的大列巴面包,在一个老妇人那里买到了一大口袋的蜂蜜面包干。 科林说道,“这些东西可不够吃,还要再买。” 路易斯指着前面,“那里有卖肉干的,我想我们应该买一些。” 科林喜欢肉食,喜滋滋地跑了过去。 诺玛说道,“吃的比较好解决,就怕到时候没有水喝,我们再怎么样,也不可能带够几个月的饮水。” 路易斯笑着说道,“放心吧,到时候我有办法。” 泰兰德好奇道,“那群捣蛋鬼又和你说了什么?” 路易斯神秘一笑,“保密!” 第五十六章 暗夜森林 终于,一群人采购完毕,带着小马,走向了黑暗森林。 为什么是走呢? 实在是因为买的食物太多了,如果矮人们再骑在小马身上,这些可怜的小东西恐怕会直接散架。 好在斯托内还等在小镇出口,大家挤一挤,勉强能在它的肩膀上坐下,而诺玛和路易斯,则坐在斯托内的大手上。 如果暗夜森林里有人的话,看到他们想必会笑出声来。 路易斯在斯托内的手上坐了很久,忽然说道,“为什么我们不把行李给斯托内,自己骑马呢?” 科林这才发觉自己做了一件蠢事。 一群人坐在斯托内身上,让马在地上乱跑什么的,简直蠢透了。 于是他迫不及待地从斯托内身上爬下来,期间由于着急,在马上落地的时候,他还在地上滚了一圈。 等所有人都骑上马,森林入口处已经被他们甩在背后了。 泰兰德咽了一口口水,“我以我的姓氏绿藤发誓,这是我去过,最可怕的地方。” 邦比问道,“我可以点个火把吗?” 科林嗤笑了一声,“这里四处都是枯枝落叶,还有蜘蛛网,如果你不想让大家直接在这里被火化了,就打消这个念头。” 泰兰德念了一串咒语,过了一会,一群萤火虫飞了过来。 “我们要把这群小虫子护在中间,它们被黏在蜘蛛网上的话,我们唯一的光源就要消失了。” 矮人们拿着自己的武器,试探着,尽量把前路的蜘蛛网都打散。 “哦!注意一点,卢比!你用的可是锤子,我的鼻子都要被你敲扁了!” 卢比在这无边的黑暗里,也有些不高兴,“你应该庆幸,如果我刚才用了力气,你的头都会瘪掉。” 等他们向前走了半个钟头之后,大家已经慢慢可以适应黑暗了。 其中除了路易斯本身就很适应以外,诺玛的适应速度最快。 她转了转眼珠,像林中小路的两边看去。 黑暗中,似乎总有一些昆虫的长腿时不时往路中央试探。 卢比嘀咕了一声,“我好像看到了两个圆滚滚的黑眼睛,像是蜘蛛的眼睛。但是,它们有点太大了。” 泰兰德抖了一下,“虽然我喜欢动物和昆虫,但是你提到的尺寸,似乎一点都不可爱。” 走在最前面的邦比忽然惊叫了一声。 其他人立刻转头看去。 “邦比不见了!” 泰兰德顾不上什么法力不足了,她的法杖顶端亮起了闪光。 众人都忍不住抬手挡在眼前,等他们稍微能睁开眼睛的时候,眼前的一切让他们毛骨悚然。 他们被包围了! 被一群浑身漆黑的、长着两只巨大尖牙的大蜘蛛包围了。 而可怜的邦比,正被蛛丝裹成一个茧,挂在他们的头顶上。 这些蜘蛛惧怕手杖上的闪光,虎视眈眈,却又不敢上前。 捣蛋鬼说道,“它们是黑暗一族的败类!” 路易斯问道,“也就是说,他们不会认同尼卡斯,对吗?” 捣蛋鬼咬牙切齿,“它们早就背叛了尼卡斯,变成了只知道生吃血肉的怪物。他们和邪灵为伍,早就忘了如何修习黑暗力量了。” 路易斯耸耸肩,“科林,看来我们要来一场苦战了,这群怪物可不会对我留情。” 周围的蜘蛛越走越近,泰兰德手杖上的光芒已经支撑不了多久了。 于此同时,埃德加正在往暗夜森林里走。 最近他总是做噩梦,于是准备来这里看看,毕竟这里的邪恶生物可是很多的,如果有东西作怪,八成就是他们。 “有光?” 埃德加摸了一把自己的长胡子,这事儿可不多见。 暗夜森林里的邪灵们可不会点灯,那么前面,只有可能是人了。 居然还有其他人会来暗夜森林? 埃德加骑着高头大马,向前走去。 “我想你们遇到了些麻烦。” 路易斯从来人的身上感受到了令他厌恶的气息,不过他只是讨厌光明能量,如果单纯说人,这老头儿看起来和蔼可亲,又带着长者的威严,应该是很得年轻人喜欢的老头。 在埃德加骑马走过来的一瞬间,这些蜘蛛四散奔逃,连已得手的猎物邦比都没有带走。 斯托内抬手把邦比拽了下来,其他人七手八脚地,帮他摘掉粘的满身都是的蛛丝。 “科林向您致敬!” 科林对着埃德加鞠了一躬。 埃德加说道,“我从来没听说过,矮人会来这里。你们要在这里收集锻造材料?那可不大合适,这里都是一些枯树,做法杖都不适用。” 路易斯这才注意到,埃德加的法杖就是一根镶着不知名石头的树枝。 这简直比泰兰德的手杖还要朴素,路易斯甚至怀疑,这位老者的法杖根本就是个摆设,也许他什么都不拿,抬抬手就能施法了。 路易斯的猜测八九不离十,埃德加对外物的依赖很少,他总是尝试着不依赖法杖。 经过多年的摸索,他对法杖的需求已经越来越低了,只不过目前为止,他还没有找到彻底丢掉法杖的办法。 光明教会的法师其实是不大喜欢他的,他们觉得埃德加在走弯路。 毕竟所有的法师都恨不得把积蓄都花在法杖上,以求自己的法术被放大到极致,只有埃德加反其道而行之。 而且这些人心里也有些嫉妒成分在,毕竟自己用最好的法杖,也比不过埃德加拿着树枝,想想就气人。 甚至有人还谣传,如果不是埃德加不用正经的法杖,恐怕他现在已经是白袍法师了。 埃德加虽然年纪很大,但他的眼神非常锐利。 他看向路易斯,说道,“小家伙,你是黑暗一族的人。” 科林立刻紧张起来,用他那不高的身体,挡住了路易斯……的胸口。 “别紧张,我虽然是光明教会的人,但我加入他们,只是为了有更多的经费研究法术。” “不过我还是第一次见到,黑暗一族的人能够保持人形,你修习了什么特殊的秘典吗?” 路易斯摇摇头,他还不能信任这个人,索性也没有多说话。 “虽然不知道你们要去哪,但我最近要在这里查探一下,我可以保护你们穿过这里,但是我不会去其他地方,出了这片森林,我们就分开走。” 第五十七章 窥视感 路易斯不太乐意,但是埃德加刚刚也算是帮他们解决了麻烦,总不好用完就扔吧? 但他还是试探着说道,“额,我们可能不顺路呢,暗夜森林这么大,恐怕会耽误您的时间……” 埃德加人老成精,一双眼睛简直能够看透一些。 在他的注视下,路易斯的声音越来越低,最后完全隐没在周围昏暗的环境里。 而且这样一个高大的法师,在这群人中间,很有压迫感。 科林甚至只到他的腰部那么高,可想而知,埃德加年轻的时候,一定相当高大健硕,并且即使人到老年,他的身躯也没有一点佝偻的迹象。 而路易斯虽然再过一段时间就十三岁了,到底也不是个成年人,因此也比埃德加矮一头。 说实话,路易斯觉得,自己就算长大了,也不太可能比埃德加还要高。 但是一个如此健硕的人,为什么要去当法师?明明是个当战士的好苗子。 好吧,在世人眼里,法师比战士高贵的多。 埃德加这老头看着不起眼,实际上爵位已经是个侯爵了。 不过此时,他只是个好奇心重的老顽童罢了。 埃德加摆摆手,“我可不怕麻烦,走吧。” 埃德加的法杖变得暗淡,顶端宝石的光芒变得柔和,就像一个用月光凝成的灯。 科林对着泰兰德说道,“我发誓,这回的照明物可合适多了。之前的,不是看不清,就是闪瞎眼。” 泰兰德说道,“你没感觉周围又有东西围上来了吗?” 矮人的感知堪称迟钝,“什么东西围上来了?” 泰兰德脸色不太好,“我总感觉有动物在看着我们。” 埃德加的声音传过来,“不要四处张望,往前走。” 其他人好像找到了主心骨,都围着埃德加向前走。 一群矮人骑着小马,把一个高大的法师围在中间。 诺玛和路易斯坐下斯托内的手掌上,紧紧跟在身后。 周围的枯树都像活过来了似的,在法杖的照射下,投射出来的阴影,好像幽灵的手。 邦比咕哝道,“这里一直没有光,对吗?” 埃德加笑道,“不然怎么叫暗夜森林呢?” 泰兰德抱怨了一句,“幸亏不是我一个人来,不然我会吓死的。” 科林笑话她,“我觉得你现在就快吓死了。” 埃德加安慰她,“这段路都是这种大蜘蛛,再往前走几十哩就好了,那时候我们应当就到了蛇的地盘了。” 泰兰德的脸色更白了。 科林忍不住笑出声,“您可真会安慰人。” 埃德加尴尬的咳嗽了一声,毕竟这些东西他是不怕的,也无法给它们评比一下,哪个更吓人。 泰兰德忽然觉得这段路还好一些,蜘蛛都那么大个,前面的蛇得是什么样? 更何况这种软体动物,碰到一下,恐怕就会浑身鸡皮疙瘩。 泰兰德自己打了个哆嗦,没再问什么,万一这老法师说出什么更吓人的,可就不好了。 几个人安静地走着路,四周寂静无声,偌大的森林里,只有他们偶尔踩在枯枝上的声音。 路易斯感觉自己都能听见自己的心跳声,这周围真是静的吓人。 好在黑暗的环境让他的身体感到舒适,随着捣蛋鬼在他的身上爬来爬去,路易斯逐渐放松下来。 等到走出了蜘蛛的领地,科林说道,“我有点饿了。” “天哪!你要在大蛇的注意下吃东西!”泰兰德不敢置信的说道。 埃德加用法杖一照旁边,说道,“它们可一点都不大,我说过了,蛇的领地会好一些。” 泰兰德这才看清,周围都是普通大小的蛇。 科林回头对路易斯说道,“路易斯,给我拿点肉干!” “我也要肉干!” “我也是!” 矮人们都想要吃肉,只有泰兰德想要吃面包干。 路易斯把东西一一丢过去,其他人利索地接住,大口吃了起来。 现在矮人们腰上的小酒壶里还有美酒,吃着肉干,简直惬意地不得了。 路易斯看到大家都有吃的,于是问埃德加,“埃德加,你要吃什么?” 埃德加说道,“如果可以,给我些面包吧。” 路易斯拿出两块切好的大列巴面包,自己一块,又扔给埃德加一块。 埃德加咬了一口面包,说道,“吃了你们的食物,我们也算是朋友了。” 路易斯不理解地问道,“埃德加,你不讨厌黑暗一族吗?” 埃德加摇摇头,“我年轻的时候,也和其他光明法师一样,嫉恶如仇,认为这个世界,非黑即白。” 随后他笑了一声,“但是后来我发现,这个世界就像我的袍子一样,是黑白掺杂的灰色。” 路易斯歪着头,“发生过什么事吗?” 埃德加的眼神变得悠远,“那可是很久远的事了。” “你只要知道,我受过黑暗一族的帮助,你可以放心大胆的和我交朋友。” 路易斯耸耸肩,“我现在倒是不怕了,但是,如果被其他人知道,你恐怕会有麻烦吧?” 埃德加回头,脸上带着老顽童式的微笑,“放心吧,除了我愿意来这里,其他的光明法师是不会来这里的。你恐怕不知道,这里对光明法师的压制有多大。” 路易斯愈发觉得他深不可测。 毕竟埃德加对这里的一切如此熟悉,恐怕他本人,已经来过这里很多次了。 科林想到的又是另一回事,“之前我们遇到过一个叫安托因的绿袍法师,他看起来可不像是娇气的人呐。” “那他一定是在某个小镇里主持大局。” “你怎么知道?” “不能吃苦的光明法师,都在城里养尊处优,每天只需要和贵族们打打交道就可以了。” 路易斯问道,“你年轻的时候,也这样过?” “有过一段这样的时间,那时候还是白袍法师带着我。哦,不是现在这个白袍法师。” “据说白袍法师只能有一个。” “是的,我的师父很早之前就过世了,但是可别急着伤心,他过世的时候,已经五百多岁了。” “五百多岁?!那你呢?你现在多少岁?” 埃德加神秘一笑,“这是个秘密。” 他指着泰兰德,“不信你问她,她也不会说的。” 路易斯心想,这不是诓傻子吗?女人不透露年龄很正常,可你一个老头儿凑什么热闹? 于是他转头问诺玛,“诺玛,你多大了?” “十五岁。” 嗯,不错,老爹说了“女大三抱金砖”。 啊呸!瞎想什么? 路易斯转回头,耳朵有点红了。 第五十八章 黑水河 于是埃德加的岁数,成了他身上的第一个谜团。 当然路易斯也不是真的在意,毕竟没有哪个男人会过分在意另一个男人的年龄,有那个时间,还不如多和漂亮女孩儿聊会天呢! 终于耳边不再是那些令人毛骨悚然的嘶嘶声,也没有湿黏皮肤摩擦土地和落叶的声音了。 矮人们松了口气,小马们也不再动不动就一惊一乍了。 矮人们的小酒壶已经空了,现在他们要开始喝淡而无味的水了。 埃德加早就适应了这样的环境,于是路上,总是伴随着他的声音。 他偶尔会指着某一样暗夜森林特有的东西,然后告诉其他人,这是什么,有什么典故。 当然,除了路易斯、诺玛表现出了好奇心之外,其他人都兴致缺缺。 由于这一段路没什么凶险,有的矮人甚至坐在小马上打起了瞌睡。 前面的路已经开始有绿叶植物了,不想之前,全是枯枝。 只不过这些植物的颜色偏深,如果不是有法杖的微光照着,路易斯甚至觉得这里的树叶都是黑色的。 它们当然不可能是黑色的,但也不是鲜嫩的绿色,而是一种介于两者之间的墨绿。 由于斯托内的提醒问题,它总是免不了碾碎一些植物,身体上也时有剐蹭。 于是一段路下来,斯托内已经变成了一位“绿巨人”。 路易斯从它的手上摘下来一小串藤蔓,拿在手里观察了起来。 斯托内总是贴心地把左手悬在路易斯的头顶,以免有什么东西掉下来砸到他。 “哦,这东西有点臭。” 路易斯把藤蔓扔了下去。 埃德加说道,“它们吸收了不适合自己的能量,因此总是会自主腐烂,把这里搞得黏糊糊的。” “植物又能从哪里吸收能量呢,它们本身也别无选择。”路易斯觉得埃德加说的不对,这话听起来好像是植物犯了错似的。 泰兰德也说,“它们又不会长腿自己跑,要我说,这些植物长不了多大就要腐烂,是没机会成为树人的。” 这听起来是个死循环,不能成为树人,就不能迁移,不能迁移,就要留在这里继续吸收能量,然后继续腐烂,不能成为树人。 路易斯有些不解,“如果这里一开始就是这样,应该早就寸草不生了吧。” 埃德加解释道,“具体是什么时候变成这样,我也给不出个具体时间。能查的史料太少了,我之所以钟爱这里,就是因为这里充满了未知的事物。” 路易斯分析道,“能查的史料太少,这至少说明很久之前就有了这片森林。” 埃德加点点头,“至少也有一千多年,毕竟我的老师,以及老师的老师,都不知道它是什么时候出现的。” “这也太奇怪了,我反倒觉得刚开始我们来的时候,那些外围的朽木比较正常。毕竟这里确实不适合植物生存。” 路易斯用阔剑随意地往旁边的树上面划了一下。 那棵树立刻流出了墨绿色的汁液,同时还散发着腐烂的气味。 “你们看,树木应该是结实的东西,即使死了,朽木也不至于是这样。可是这里的树,简直比苔藓还要脆弱。” 埃德加说道,“别心急,很快你就能看到问题的源头了。” 半个小时后,路易斯果然看到了埃德加所说的源头。 而且它真的是源头,而非什么比喻。 这是一条奔流不息的河。 埃德加提醒道,“这是黑水河,里面是纯粹的黑暗能量。我想你们最好不要碰。” 他顿了一下,“当然,路易斯,我想你是可以碰的。” 路易斯看着水面上模糊的倒影,鬼使神差地把手伸了进去。 黑色的能量宛如实质,凝实得让人的视线无法穿透。 周围的水都变得清澈起来。 泰兰德说道,“我想我明白路易斯之前的话了,他说可以解决淡水的问题。” 科林不情愿地说道,“你是说,让我们喝他洗过手的水?” 泰兰德翻了个白眼,“你在矫情什么?这条河也许有蜘蛛在里面洗过澡,也许蛇也来过,它们可能还在水底游泳呢!” “啊!” 路易斯惊呼一声,从水里拔出了自己的双手。 科林赶忙跑过去,“怎么了,出了什么事儿,一定是因为泰兰德说的那些话,你该不会真的摸到水底的蛇了吧?” 路易斯摇摇头,“我没事。” 他隐晦地瞄了一眼埃德加,发现对方正在打量着自己。老人锐利的双眼似乎可以看透一切,路易斯有一瞬间觉得,自己像是被剥光了衣服,无所遁形。 路易斯站起身,侧着脸避开埃德加的视线,说道,“我们继续往前走吧。” 其实刚才吸收的巨大的能量并没有多少涌进路易斯的身体里,它们更多存储在托比魔盒里。 手镯上的纹路闪动着微光,似乎非常餮足。 其实路易斯并没有隐瞒什么重要消息,他之所以不说,是因为他自己也分辨不清,刚才看到的是什么。 当他的手伸进水面的时候,他眼前的画面就变了。 他的眼睛似乎紧贴着水面,视觉上就像一条自由的鱼。 水底有乱糟糟的声音传过来,有哀嚎声、呻吟声、哭声,也有疯狂的嘶吼、低沉的叹息。 这些声音同时涌过来,好像周围拥挤着成千上万人。 但这些声音诅咒的对象并不是路易斯,路易斯感觉这些视线透过自己,看向了他的身后。 当黑暗能量顺着他的手被吸收掉事,一些声音消失了。 路易斯看到了一张张脸,他们带着解脱的笑容。 这一幕实在太过诡异,尤其在路易斯看到,其中有一张脸是一个夜魇之后。 他终于忍不住惊呼出声,把手拔了出来。 那些画面就像气泡一样,破裂消失,耳边嘈杂的声音也戛然而止,只剩下晚风在耳边吹拂的声音。 直到坐在斯托内的手掌上,路易斯才勉强回过神来。 捣蛋鬼们似乎陷入了悲伤,它们蜷缩在路易斯的斗篷里,发出细小的哽咽声。 诺玛奇怪道,“它们怎么了,小恶魔也会生病吗?” 埃德加看着路易斯,眼含深意,“它们不会得人类的疾病,但过度悲伤之下,也会显得萎靡。对吧?小路易。” 路易斯不知道他为什么问自己,呆愣的转过头。 埃德加说道,“那可是亡者之河啊。” 第五十九章 永生的灵魂 路易斯猛的看向他,“你说什么?” 埃德加微笑着说道,“说起来,我对暗夜森林的了解程度,应该远远胜过绝大多数人了。” 路易斯有些着急,“亡者之河,死去的是谁?” 捣蛋鬼们说道,“是黑暗一族的臣民。” 埃德加说道,“具体的经过我不清楚,但是我知道,这里有许多黑暗一族的亡魂。” 捣蛋鬼咬牙切齿地说道,“那些蜘蛛不敢到这里来,就是因为这条河。” “它们背叛了黑暗一族,如果跨进这条河,就会被亡灵吞噬。” “只有王族的黑魔气可以让河底的灵魂解脱。” 路易斯想起之前看到的景象,忍不住看向了自己的手。 “可是,如果解脱了,它们会去哪里?” “它们会回归黑暗界碑,等待转生。黑暗一族的灵魂永不灭亡,是有人把它们拘束在了河底,做孤魂野鬼。” 路易斯看向埃德加。 埃德加耸耸肩,“别这样看着我,这条河出现的时候,我可还没出生呢!” 科林冷哼一声,“肯定和光明教会脱不开干系。” 路易斯就要从斯托内身上跳下来,埃德加拦住了他,“别冲动,小家伙,以你现在的能力,是无法把黑水河的亡灵释放出来的。” “你刚才已经看到了河底的亡灵了吧?是不是觉得神情恍惚,难以自控?” 埃德加摸了一把自己的白胡子,“虽然我是个光明法师,但是作为一个朋友,我想我还是有资格规劝你的。这些亡灵被镇压这么久,心性多少会有些变化,没有十足把握,最好不要冒这个险。” 路易斯犹豫了一会,气愤地锤了一下屁股底下的石头——斯托内的手掌。 “啊,抱歉,斯托内先生。” 斯托内不明所以。 埃德加打趣道,“我想它不会介意你给他挠痒痒的。” 路易斯咬着嘴唇,非常不甘心就这么走了。 路易斯看着手上的镯子,眼睛一亮。 托比魔盒里也有从他身上吸收的黑魔气,也许可以试试? 他跳下来,把镯子拿下来,一手抓着一边,另一边靠近水面。 水面上忽然出现了一个巨大的漩涡,路易斯感觉到一阵巨大的吸力,整个人不受控制的跌了进去。 “路易斯!” 众人惊呼的声音透过水面传过来,路易斯在水底,看着他们的影像随着水波变得扭曲起来,声音也变得不真切。 他感觉到四周巨大的压力,随后,就陷入了深深的黑暗之中。 “快,快把他捞上来!” 埃德加的法杖射出巨大的光芒,净化了周围一小片河水。 矮人们七手八脚地把路易斯往外抬。 “现在可怎么办呐!”科林浑身都湿透了,打着哆嗦坐在地上。 他并不在意自己的状态,这点挫折还难不倒他,让他为难的是昏迷不醒的路易斯。 泰兰德念着咒语,过了一会儿,说道,“不对劲啊,他并没有呛水,也没受伤,为什么醒不过来?” 埃德加叹了口气,“他的灵魂被拖到了水底,等等看吧,就看他有没有本事回来了。” 科林跳了起来,“要是没回来,岂不是就变成了活死人?!” 捣蛋鬼们围在路易斯的旁边,显得有些担心。 这边众人忧心忡忡,而坠入水底的路易斯,则满脸好奇。 他感觉自己变得非常轻盈,而且在水底下,居然可以不用呼吸! 水下是一座庞大的宫殿,里面全是穿着重甲的士兵。 除此之外,还有很多的商贩和农民。 路易斯沿着通道往里走,沿途的人见到他,纷纷跪拜。 这条路非常漫长,但随着路易斯向前走,他发现,其实越往前的人,身份越高贵。 就这样不断地向前移动,路易斯终于看到了通道的尽头——一个漆黑的王座。 “恭迎吾王!恭迎吾王……” 周围的人都叫了起来,在路易斯耳边形成振聋发聩的呐喊声。 这时,路易斯感觉胸口处有一只手按压下来。 “这能行吗?我都说了,他没溺水。” 诺玛说道,“试试看吧,万一真的呛水了呢?” 说着,她一边按压着路易斯的胸口,一边喊着他的名字,“路易斯,路易斯,快醒醒!” “恭迎吾王!” “路易斯……” 路易斯捂着脑袋,“谁,谁在叫我?” 路易斯看着周围的人,他们的身躯忽隐忽现,在某个瞬间,变成了一群可怕的亡灵! “埃德加!快过来看看,他的眼珠儿在转!” 诺玛喊道。 埃德加走过来,惊喜的说道,“看来有效果,继续。” 路易斯感觉周围的脸变得可怖起来,“你们是谁?” “我们是您忠诚的奴仆,王啊,留下来,在水下王国做我们永远的君主吧!” 路易斯往后退了一步,“不,我不是你们的王。” 在这一瞬间,亡灵们的表情变了,他们的眼里流下血泪。 “您怎可抛弃您的子民,我们在水底三千年了!” “我们在此游荡,不得安息!” “路易斯,你能听见我说话吗?快醒醒!” 路易斯感觉耳边的声音清晰起来,“是诺玛!” 他看着这些亡灵,郑重的说道,“我一定会救你们出去,请相信我,你们的苦难不会太长久了。” 亡灵们似乎陷入了挣扎,最后,最前头的一个亡灵对着路易斯跪拜下来,“吾王,请务必记得回来解救吾等。” 路易斯抬起手,“我以尼卡斯之名起誓,一定会于苦难中解救你们。” 那亡灵走近了,路易斯看着他漆黑一片的眼眶,却感觉有两道温和的目光,注视着自己。 “您的眼睛很像她。” 路易斯看着他,说道,“告诉我你的名字。” 亡灵行了一礼,“吾名米诺斯,曾是尼卡斯的侍卫长。” 路易斯拍了拍他的肩膀,“米诺斯,我一定会找到办法解救你们,但我现在需要回去,你愿意相信我吗?” 米诺斯跪倒在地,“米诺斯永远是您的奴仆。” 他低着头,抬起双手,托举着一块紫色的宝石,“这是黑暗一族的至宝,爱丽舍宝钻,请您妥善保管。” 路易斯摇摇头,“我不能拿走你的宝物。” “爱丽舍只有在尼卡斯的后代手里,才能发挥出真正的作用。” 米诺斯跪在地上没有起来,路易斯只好拿起这颗鸟蛋大小的钻石,攥在手心里。 下一瞬间,他就离开了这里。 诺玛松了口气,“你可算是醒了。” 第六十章 极乐之眼 诺玛关切的看着他,随后一声惊呼,“你的眼睛!” 路易斯不明所以,拿起阔剑,根据剑身上的反光看了个大概——他的左眼变成了紫色! 路易斯忽然想起,米诺斯赠与的宝钻,他张开手,却发现里面空空如也。 路易斯一时有些着急,那东西一看就是珍贵之物,米诺斯把它托付给自己,自己却把它弄丢了! “你在找什么?”诺玛问道。 “一块宝石。” “你……应该是产生幻觉了吧。我是说,刚才你在水下,也许是做了一场梦。” 路易斯摇摇头,“那不是幻觉,他们都是真实存在的。” 科林说道,“他们偷袭了你。” 路易斯辩解道,“他们只是有些心急。你们不知道,他们在水下有多痛苦。” 科林嗤笑一声,“水底下能有多痛苦?” “他们的身上都是灼烧后的痕迹,那些水对他们来说,如岩浆一样滚烫。他们死后,身体被黑水河吸收殆尽,灵魂被拘禁在河底。” 路易斯眼神中带着怜悯,“他们已经在水下承受了几千年的折磨了。” 科林梗着脖子,“你大可以一直这样想,可怜人做了错事就应该被原谅?路易斯,你刚才差点就死了!” 他指着诺玛,“想想诺玛小姐吧,她一直守着你。” 诺玛嘀咕到,“忽然说我干嘛?” 路易斯回头,对着她笑了一下。 埃德加这时说道,“我们向前走吧,沿着这条河,还有好长一段路呢。” 科林骑上小马,感觉到浑身发冷。 这时候他才想起自己浑身湿透了,“臭小子!”他骂了一句,才愤愤地催着小马往前走。 路易斯还在想着宝钻的事,还是斯托内自己把他托举起来的。 “斯托内,你对矿石最了解,你有看到一颗紫色的宝石吗?” 斯托内看着他,说道,“眼睛。” 眼睛? 路易斯看着剑身反光下,变成紫色的左眼。 这颜色十分瑰丽,还带着一股莫名的魔力。 路易斯注意到,周围的景色变了。 在左眼中,暗夜森林如同白昼一样明亮。 而他的右眼中,这里依旧是一片黑暗,只有埃德加的法杖,发着微光。 原来米诺斯所说的,爱丽舍宝钻只有在王族的手上,才能发挥出真正的实力,是这个意思。 爱丽舍在黑暗一族中,是极乐的意思,因此路易斯把自己的左眼,叫做极乐之眼。 沿着河岸,几乎没有其他生物的踪迹。 在这种幽静的环境下,时间显得格外的漫长。 路易斯注意到,矮人们的衣服都湿漉漉的,皱巴巴的贴在身上,他忽然愧疚起来。 难怪科林要不高兴,大家冒着风险救他,结果他一醒过来,就开始为“行凶者”说话。 “科林……” “叫我干嘛!啊!我要气死了!你这个臭小鬼!我应该把你重新丢到黑水河里去!” 路易斯捂住了耳朵,科林的喊声简直震耳欲聋。 邦比震惊道,“你干嘛发这么大的火儿?” 科林自己没有孩子,这一路上,他都把路易斯当成自己的孩子来看待。 直到现在,他才深刻意识到,自己并不是路易斯的父亲,不应该太过僭越。 科林悻悻的闭了嘴。 “科林,我很抱歉,我不该那么莽撞,让你担心。”路易斯满含歉意的说道。 科林偷偷往他的方向瞄了一眼,咳嗽了一声,没再说话。 但路易斯能明显感觉到,他已经不生气了。 这时候,一群蝙蝠呼呼啦啦地飞过来。 “该死!有什么东西过来了!” 路易斯说道,“是蝙蝠。” 他话音刚落,埃德加就回过头,疑惑的看了他一眼。 说实话,连埃德加都是通过经验判断的,这里的环境昏暗,大家都看不清。 但路易斯这个样子,明显是能看清的。 其实这个时候,基本已经不需要埃德加领路了,但路易斯却没想挑明。 捣蛋鬼们悄悄地告诉他,是埃德加净化了一部分河水,其他人才能下去救他。 这至少说明,埃德加确实没有站在他的对立面。 如果这个法术高强的老人想要害他,简直是不费吹灰之力,何必在这里演戏呢? 路易斯坐在斯托内的身上东张西望,毕竟他的眼睛出现了变化,而他也不过是个十三岁的孩子,心性自然还是很跳脱的。 诺玛奇怪的说道,“你干嘛扭来扭去的?” 黑暗中,诺玛只能大概看清路易斯的轮廓,根本看不出他在四处张望。 更何况这么黑的环境,谁能想到他能看清东西呢? 路易斯抿着嘴,看着蝙蝠们飞过了黑水河,向着外圈的蜘蛛们发动了攻击。 之前追着他们不放的大蜘蛛们,居然是这些小蝙蝠的食物。 当然啦,这些蝙蝠只是比蜘蛛小,实际上它们的翼展怎么也有一人的身高那么长了。 “那些蝙蝠在吃蜘蛛。” 坐在他旁边的诺玛有些惊讶,小声的问道,“你能看见?” 路易斯低声回到,“从河底回来之后,就能看见了。” 两个人在高处说着悄悄话,其他人只能听见两个人在嘀咕什么,却听不清具体内容。 泰兰德促狭的说道,“路易斯,你在说什么呀,泰兰德姐姐也想听听!” 科林笑话她,“你都能做路易斯的妈了,还姐姐,不害臊!” 泰兰德生气的说道,“你之所以单身,都是有原因的,一点绅士风度都没有!” 科林满不在乎,“我最起码结过婚,你呢?” “哼,注定孤独一生的老混蛋!” 路易斯笑着对诺玛说道,“他们又吵起来了,我想我不用解释什么了。” 科林这时候抱怨道,“这衣服什么时候能干透啊,我现在感觉像是掉进了沼泽里,浑身黏答答的,喘不过气来。” 卢比说道,“如果一会我们能休息一会的话,也许可以点个火堆烤一烤。” 听了这话,埃德加无奈的说道,“如果这里能点燃火焰的话,我就不会用法杖来照明了。虽然我的法杖并不名贵,但它最起码不是个烧火棍。” 科林泄气道,“那可怎么办,等它自然风干?不知道要多久!” 埃德加伸出手,“让我来吧,虽然这里对我的压制很大,但我至少能帮你烘干衣服。” 第六十一章 地图毁坏 如果让光明教会的人知道,埃德加用光明法术烘衣服,恐怕要惊掉下巴了。 毕竟光明法师在外界颇受爱戴,没有谁会让他们做这种杂事。 然而矮人们是不太分高低贵贱的所在,因此一听埃德加的话,他们就立刻下了马,在埃德加面前排起了队。 “那么我要开始了,科林、都林、邦比、卢比、班多、邦多、奇力!好了!” 矮人们感觉自己在一个小太阳中间,然后衣服上的水分嗖得一下就干了。 干爽的衣服让人舒服多了,科林真心实意的道了谢,才爬上了自己的小马。 路易斯悄悄和诺玛说道,“我发誓,这是科林最讲礼节的一次。” “嘿!臭小子!你在说我坏话,我都听见了!” 路易斯和诺玛对视一眼,捂住嘴巴。 就这样,他们又走了几天,直到黑水河也离他们很远了,直到路上再也看不到那些闹哄哄的蝙蝠。 在此之前,路易斯帮助大家,装满了水囊。 终于有一天,埃德加说道,“再往前走就能出了这片森林了,祝你们好运!” 科林这次不在意人多不多了,他带着不舍,说道,“埃德加,你一定要留在这里吗,这里黑漆漆的,一点意思也没有。我是说,如果你愿意的话,可以和我们一起走,我愿意分你一份……” 埃德加打断他,“抱歉科林,我还有其他更重要的事要做,所以不能和你们同行。不过我之后的方向和你们大致相同,也许某一天,我们还会再见的。” 路易斯觉得,茫茫人海,靠这种几乎不存在的缘分再见面什么的,几乎是不可能。 但他们之前已经说好了,出了森林就分开,总不好破坏诺言。 好吧,科林可能已经破坏一半了。 不过埃德加意志坚定,决意留在这里,众人只能依依不舍的离开这里,去往下一个地标。 等大家沮丧的走出暗夜森林,外面正值白天。 科林从怀里拿出羊皮卷地图,感叹道,“幸亏这东西不是竹纸做的,不然落了一次水,我们的行程可就泡汤了。” 不过还是有些小麻烦发生的,科林表情凝重的说道,“中间有一段地图已经模糊了,不过地标还在,我们下一个要去的地方,是熔岩山脉。” 他耸耸肩,补充道,“但是怎么去熔岩山脉,我也不知道,这段路的地图已经模糊不清,我们只能通过大概方向往前走。” 泰兰德看着自己快要干瘪的水囊,抱怨道,“这让我感觉挫败,好像没了埃德加,我们就一无是处了。” 路易斯举起双手,“别这样,女士,我们还需要士气走完接下来的路程。” “虽说地图毁坏了,但是大多数要去的地方和终点的所在,我们都是知道的。” 路易斯安慰大家,“虽然接下来的路可能会有点绕远,但是我们只要按照正确的方向走,一定能到达终点。” 矮人们兴致缺缺,但是也没别的办法。 更何况这群人里,最渴望宝藏的可不是路易斯,毕竟他还不知道自己要一堆金子干嘛呢。 而矮人们则不同,在他们眼里,金子不仅是金子,还是新的工坊、熔炉、美酒、漂亮的女矮人的青睐,等等等等,这样具体又美好的愿望,才使人更加有干劲儿。 奇力说道,“我们在这儿唉声叹气有什么用,快点,都加把劲儿,没准我们穿过这片石子路,就能到熔岩山脉呢?” 泰兰德蔫巴巴的,“这对我来说可不算鼓励,那种地方肯定不适合骑马,然后我就要自己长途跋涉,爬上满是滚烫岩浆的山脊。” 光是想想那个画面,泰兰德就觉得自己要融化了。 她打了个哆嗦,“没准我会不小心从灼热的石头上踩空,然后掉到岩浆组成的河流里!天哪!我为什么要去那儿!” 科林没好气的说道,“因为不去那儿,你就要回到圣杯谷,继续当个穷光蛋!” 泰兰德收起思绪,一本正经的说道,“你说得对,众所周知,被烧死比当穷光蛋要好多了。” 她拍拍身上的灰尘,说道,“好了,我准备好了,我们可以出发了。” 诺玛转头对路易斯说,“我几乎可以肯定,等寻宝结束了,泰兰德一定会和科林绝交。” 路易斯摇摇头,“不会的,我想等不到那一天,到了熔岩山脉,科林就会被推到岩浆河里。” 捣蛋鬼们在他的斗篷里嘻嘻笑。 不论大家怎么不情愿,为了金子,大家还是重新出发了。 当然,科林免不了咒骂,“希望过了熔岩山脉,那条该死的龙已经是一具白骨了!” 邦比搭腔道,“不,你应该祈祷,那里真的有金币,不然我们只碰到巨龙有什么用呢?” “你是笨蛋吗?巨龙喜欢黄金!没有黄金的地方,是不可能有巨龙的!” “可是这样说起来,我们想要黄金,就必须要面对巨龙。” 泰兰德翻了个白眼,“求求你们别说了,我好不容易积攒了一点勇气,你们非要把它吹散吗?” 卢比指着斯托内说道,“斯托内一定能打得过巨龙,它们体型可差不太多。” 路易斯打击他道,“即便如此,我们也不能高枕无忧,巨龙可是会喷火的,一口龙炎过去,能烧毁一条小巷。即使斯托内没事,我们如果躲不开龙炎的话,也会变成一团灰烬。” 卢比悻悻的,嘟囔道,“矮人可不擅长躲藏,我们都是光明正大的。” 路易斯说道,“你可以光明正大的逃跑,前提是速度要够快。” “那没问题,我们矮人一族都是短跑冠军!” 诺玛耸耸肩,“反正我不担心,我最擅长躲避攻击了。” 泰兰德哭丧着脸,“那我可怎么办,我跑的可不快,体型也不够纤细,藏不住的。” 路易斯叹了口气,“算了算了,不说了,再说下去我们就要原路返回了!” 科林哼了一声,“都赶紧往前走吧,有时间在这里胡思乱想,还不如往前走走,说不定有人家可以歇歇脚。” 泰兰德立刻赶着她的白鹿往前飞奔,科林在后面吃了一嘴的灰,“呵,女人!” 第六十二章 沙蝎 可惜的是,直到他们走到小路尽头,也没看到所谓的人家。 泰兰德又恢复了懒散又委顿的状态,科林说这是“间歇性癫狂”的后遗症。 毕竟刚才泰兰德赶着她的白鹿,跑的比谁都快。 出了这段路,土地修炼没有那么肥沃了,原本还有些黑土,现在逐渐变成了红色或是黄色的土地。 走了三天之后,他们才找到一条小河,这里的水流很细,仿佛随时会干涸似的。 几个人赶紧把自己的水囊补满。 泰兰德说道,“食物暂时不用着急,我们还有一些不占地方的面包干和肉干,这些东西挺管饱的。” 泰兰德拿出面包干分给大家,“我们最好就在河边吃饭,喝够了水再走,这里似乎不太好找水源。” 科林一边吃着面包干,一边念叨,“我们居然要像牛一样,在这里使劲儿喝水。算了吧,反正这一路上,丢人的事儿还少吗?” 虽然嘴上抱怨,矮人们还是在这解决了一餐,又把水囊再次灌满,才出发。 一天之后,他们开始庆幸自己听了泰兰德的建议。 精打细算这件事,谁能比得过女人呢? 此时他们眼前是一片黄沙,这里是一片戈壁滩。 这里除了黄色的沙石,就是呼啸的狂风,谁也别想在这找到什么解渴的东西。 大家都尽量闭着嘴不说话,有斗篷的干脆就遮住了脸。 而且有了上次沙漠里的教训,大家都把水囊看得紧紧的。 科林打心底认为,要是他有个儿子,可能他都不会看得这么紧。 沙地上有一些曲线痕迹,似乎是蛇留下来的。 路易斯把捣蛋鬼们抱在怀里,又把斗篷围在身上,值得一提的是,前两天,登博儿治好了猎人的腿,回到了路易斯身边。 这次大家都觉得这里比沙漠好多了,毕竟沙漠里白天炙烤的让人难受,戈壁就没那么热了。 这是路易斯听见沙沙的响声,“有什么东西过来了。” 科林低头看了一眼,“不碍事,就是一群小蝎子。” 实际上这蝎子不算小,但是大家经过了熬夜森林的洗礼,都觉得,这些蝎子小的可爱。 而且这东西的尾巴上根本没有毒针,科林甚至怀疑,它们可能是一种戈壁滩特有的小生物。 毕竟大家见过的蝎子,都是用尾针袭击敌人的。 但是很快,科林就没空对这些蝎子评头论足了。 一只蝎子猛的冲了过来,顶起了小马的一只马蹄。 小马受到惊吓,胡乱踢蹦了起来。 科林没防备,一下子被掀翻在地。 多亏地上都是些沙子,科林爬了起来,拍拍衣服,“该死的,这些小东西怎么这么有劲儿!” 他刚说完这句话,就被冲过来的蝎子再次掀翻。 路易斯注意到,这些小东西会忽然加速,然后冲到别人的脚底下。 由于大家的脚底都是沙子,它们很容易就能钻过去,而且这些蝎子比矮人们的鞋子小不了多少,几乎一钻过去,矮人们就会脚下打滑,扑通一声倒在地上。 泰兰德的白鹿比较温驯,虽然有些害怕,但到底没有把泰兰德甩下来。 于是地上只剩下可怜的矮人们,像不倒翁一样,爬起来又摔下去,摔下去再爬起来。 科林大叫道,“马!快把小马拴住!” 路易斯和诺玛赶紧从斯托内的身上溜下来,一蹦一跳地躲避着沙蝎的进攻,往小马狂奔的方向追过去。 最后,当这群暴躁的沙蝎终于累了,各自散开跑走了之后,矮人们才松了口气。 诺玛和路易斯一人牵着一匹马回来。 科林说道,“别告诉其他的小马都跑了!” 诺玛耸耸肩,“这两只因为拖着食物和水,所以才跑得慢,其他的几只,早就跑的没影儿了。” 科林不客气的骑上其中一匹,邦比速度快,骑上了另外一匹,剩下四个矮人,站在原地。 他们摔得灰头土脸的,此刻非常狼狈。 路易斯走过去,说道,“幸亏我们还有斯托内先生,它的肩膀上还有很大的空位。” 于是其他四个矮人,两两坐在了斯托内的肩膀上。 科林说道,“我发誓,我以后再也不会小看这些小家伙了,谁说小个子不厉害,矮人和沙地里的小蝎子们都很厉害。” 泰兰德挖苦他,“我只看到蝎子厉害了。” 她拍拍胸口,“谢天谢地我们还有食物和水,不然非饿死在这儿不可。” 为了避免这些沙蝎卷土重来,大家伙儿赶紧离开了这里。 实际上所有人都饥肠辘辘了,但是总不能在风里就着沙子吃饭吧? 于是一直等到月上中天,众人才躲在斯托内背后,分起了食物。 此刻有斯托内挡着,大家几乎吹不到风,但到了夜晚,天气会非常冷。 这里连用来取暖的树枝都找不到,更别提点什么篝火了。 大家紧紧依偎在一起,互相取暖。 科林说道,“早知道会这样,当初就应该和那个猎人买些毛皮。” 泰兰德哼了一声,“现在说这个有什么用,我宁可这里有个火堆。” “嗨呀!你怎么总是和我唱反调!” “彼此彼此!” 邦比吃着没滋没味的面包干,嘟囔着,“要是有烤肉该多好,哪怕只放盐巴!要是还有酒,就更好了。” 路易斯叹了口气,“你们觉不觉得,寻宝就是个骗局?” 科林立刻坐直身体,“藏宝图是真的!” 路易斯摆摆手,“我说的不是这个。” “我是说,我们之所以寻宝,是为了以后过上好生活,不吃苦。” 路易斯咬了一口肉干,接着说道,“可是我们找到宝物之前,就已经把该吃的苦都吃了呀!” 科林觉得他说的很有道理,“是这么个理儿,但是我们都快到目的地了,总不能放弃吧?” 路易斯说道,“是不应该放弃,不过再有下次,我可不愿意去了。” 诺玛笑道,“藏宝图这种东西,一辈子能拿到一个,都要谢天谢地了,就算我们想去第二次,恐怕也没机会呢!” 诺玛看着路易斯的手腕,说道,“不过呢,路易斯,你应该已经是第二次寻宝了。” 路易斯挠挠头,“诶?第一次是什么时候?” 诺玛说道,“在我还是哈维的时候,我现在想通了,那些兽人追杀我,有一部分要归罪给你。” 第六十三章 熔岩火山 诺玛看着他,满含深意的笑了。 路易斯想到自己在地精洞穴里得到的东西,就忍不住眼珠儿乱转。 “哦?是吗?”路易斯下意识的把袖子往下拽了拽。 诺玛忽然眼睛一亮,“原本我还不确定,现在,我基本可以确定了。” 路易斯刚才的动作完全是下意识的,这会儿想收回手,已经来不及了。 诺玛这么多年的盗贼不是白当的,若论奸诈,路易斯就是个弟弟。 好在诺玛只是想确认一下,并没有别的意思。 毕竟当初自己算计人家,最后遭了报应,要说查旧账,也是路易斯先查。 更何况后来自己走投无路,也是路易斯他们帮的忙,自然功过相抵了。 泰兰德冻得牙齿发颤,哆哆嗦嗦的说道,“热就要热死,冻就要冻死,这地图上的鬼地方,没有一个是人待的地儿!” 科林说道,“你还真没说错,不过啊,在沙漠的那点热,可不算什么,要真论起来,熔岩山脉那才是真的热。” “不过熔岩山脉的地界儿可比沙漠小多了,我们应该两三天就能通过。前提是,我们在此之前没有被烤熟。” 泰兰德瞪了他一眼,“如果你不是每到一个地方,就要吓唬我一顿的话,我想我们还是可以做朋友的。” 她往斗篷里缩了缩,补充道,“但是你现在这幅德行,等我们找到宝藏之后,我三年之内都不会想起你,哦不,五年!” 科林嗤笑一声,“彼此彼此啊!” 奇力问旁边的卢比,“他们两个为什么总是吵架?” 卢比笑道,“你还是太年轻。” “这和我年不年轻有什么关系?” 卢比笑而不语。 他没有说的是,科林年轻的时候,就天天和他的未婚妻拌嘴。 可惜他的妻子年纪轻轻就死了,连个小矮人都没给他留下。 他们郡里的其他矮人闲聊的时候说起来,有的矮人还认为,科林的妻子是让他气死的,当然,这都是假的,但这也足以证明,科林对喜欢的女人说话有多过分。 不过按照卢比的想法,科林这人非常幼稚,这些未成年矮人的把戏,他现在还在玩。 幸亏他出身好,不然可能连老婆都娶不到。 大家各自沉浸在自己的世界里,直到第一缕阳光照射大地,他们才悠悠醒转过来。 又走了两天,他们才在这片戈壁滩的末尾,看到了熔岩火山的边界。 说实话,人们对火山这种地方,都是有天然的畏惧的。 尤其泰兰德对木系元素极其亲和,自然也极其惧怕这到处乱窜,暴虐不已的火元素。 火山口还冒着黑灰色的烟,这东西的毒性很大,温度也高,因此山下都是无人居住的地带。 “天哪,我现在就感觉浑身滚烫了,我的皮肤要被灼伤了!”泰兰德夸张的喊道。 科林说道,“看开点吧,你想想,翻过这座山,对面就是成堆成堆的,金光闪闪的金币。怎么样,感觉是不是好多了?” 泰兰德嘟囔道,“这些东西只能让我多坚持一段时间,但不能减弱我的痛苦。” 斯托内带着几个矮人往前走,诺玛叫住了它,“我想我们该多喝点水,到了里面,我想,这些水囊应该就没用了。” 其他人都觉得在理,扬起头顿顿顿的喝了起来。 路易斯看着奇力鼓起来的肚皮,忍不住抽了抽嘴角。 “好了,我想我们应该走了,这一路上,浪费的时间太多了。现在就走吧,大家加把劲儿。” “沼泽之神保佑,可千万别遇见什么奇怪的东西了。”泰兰德把手放在头顶祈祷着。 一行人没再废话,鼓起勇气,向火山走了过去。 “为什么我们不能绕路呢?” 大家一下子泄了气。 科林瞪着泰兰德,说道,“你自己看看,身后是戈壁滩,两侧都是水,我们怎么绕路?从开水里游过去吗?啊?” 泰兰德撇撇嘴,“有船也行啊……” “醒醒吧,女士,戈壁上但凡有几棵树,我们晚上也不会冻得像傻子一样。别再说丧气话了,赶紧走。” “好吧。” 众人再次向前走。 路易斯感觉到,周围有一股焦糊味。 仅有的两匹小马被放走了,这样的地形,实在不适合骑马。 白鹿也被泰兰德放回去了。 “哦,天哪,我的鞋子烤糊了!” 泰兰德立刻跳了起来,整个人挂在斯托内的腿上。 科林和邦比也顺着斯托内身上的岩石纹路,一点一点往上爬。 他们都很庆幸,随行的人里,有一个石头人。 否则就这样走过去,大家非得熟了不可。 虽然现在也不太乐观。 仅仅是走了十几分钟,大家就感觉身体里的水分被蒸干了。 他们的皮肤变得干燥,连鼻孔里都干燥的要命。 为了保持水分,大家都很安静。 毕竟张开嘴巴,可能嘴巴里的口水都会被蒸干。 时间一分一秒过去,大家的皮肤逐渐变得红彤彤的。 路易斯撸了一下自己的一头卷毛,发现发梢有的地方都被烤焦了。 “埃德加没来是对的。”路易斯说道。 科林没忍住,开口说道,“他来了可能情况就没这么糟糕了。” “算了吧,光明法师又不是雨神。” 路易斯摇摇头,“除非现在下一场大雨,否则温度不会下降的。” 诺玛看着他,像看傻子似的,“相信我,你不会希望这里下雨的。” “为什么?” “这里地面这么热,你低头看,斯托内的双脚都变成红色了。” 众人低头看去,都忍不住倒吸了一口气。 路易斯忙不迭问道,“斯托内,你疼吗?” 斯托内摇摇头,它的身体由石头组成,基本没有痛感。 这时诺玛分析道,“这么热的地面,水一落下去,就会变成滚烫的热气,蒸腾而上。” “想想那个画面,简直就是人间地狱。” “算了,快别说了,越说越口渴。”科林摆摆手,示意大家不要再讨论这种没必要的事。 泰兰德的情况最不好,她这次是真的受到了压制,现在整个人的状态,简直比普通人还要差。 科林终于不说一些气人的话了,反而把自己的斗篷摘下来,铺在斯托内身上,让她躺了上去。 第六十四章 火山断崖 然而泰兰德的情况却没有好转,反而每况愈下。 科林除了唉声叹气,也没有别的办法。 然而更不幸的事发生了。 斯托内忽然停了下来,因为动作太急,还差点打滑。 其他人在它身上东摇西晃,泰兰德更是差点飞出去,被科林眼疾手快地拽住了。 “该死的!”科林现在非常暴躁,忍不住咒骂起来。 路易斯往下看过去,语气带着些绝望,说道,“前面是悬崖。” 科林费力地把泰兰德拽上来,安顿在相对平整的地方。 做完这些,他才屁股往下一坐,说道,“这下可好了,路都没了,我们来这里有什么意义?” 诺玛往周围看了看,眼尖的看到一个地方,抬起手指过去,喊道,“你们看那边!” 众人寻着方向看过去,只看见一处高地上有一个突出的悬崖,正对着对面的一块凸出来的石头。 科林立刻有了勇气,“天无绝人之路!瞧瞧,那处悬崖,我们一定可以跳过去,就是落地的时候要小心点,别被岩浆溅到!” 最胖的卢比都快哭了,“不,我不行,我会摔下去的,然后在岩浆池子里滚一圈,变成一块焦炭!” 科林没好气地数落他,“你要是能听我的劝告,少吃一点,也不会有今天。” 路易斯担心的则是另一个问题,“泰兰德女士怎么办?她现在可没有体力跳那么远。” “而且斯托内必须最后一个过去,那片悬崖可不结实,它上去,没准就塌了。” 科林皱了皱眉头,“我可以背着泰兰德。” 邦比说道,“得了吧,你会把她的腿拖在地上,落地的时候非折了不可!” “就你话多!”科林不高兴的吼道。 诺玛说道,“我来吧,我跳的远,也比较灵巧,应该可以带着她安全跳到对面。” 路易斯点点头,斯托内带着大家往悬崖那边走。 快到的时候,它才停下来。 路易斯滑下来,说道,“好吧,我们要一鼓作气跳过去了,我先来!” 路易斯一落地,就是一个助跑,在悬崖边上猛的一蹬,全力跳了出去。 众人的心提到了嗓子眼。 只听砰的一声,路易斯稳稳落地。 矮人们发出欢呼,“好样的!路易斯!” 如果不是在石头人斯托内的肩膀上不太方便,大家恐怕都要跳击掌舞了。 路易斯喊道,“都快点,这里的石头很烫,再过一会,我的鞋子就要废掉了!” 于是其他人不再废话,一个有一个地跳了过来,除了卢比落地的时候跌了一跤,烧坏了一件外套之外,其他矮人的跳跃都完美的不可思议——虽然看起来像一群在空中弹跳的肉球。 最后,只剩下诺玛和泰兰德,以及殿后的斯托内了。 诺玛深吸一口气,背起泰兰德纵身一跃,在那块凸起岩石的最边界落了地。 路易斯及时拽住了她,她和泰兰德才幸免于难。 路易斯惊魂未定,“天哪,我以后再也不会信你说的那些话,你这个人真的是一到关键时刻就撒谎!” 毕竟差点就掉到岩浆河流里什么的,简直不能更吓人,诺玛努了努嘴,没反驳他。 路易斯抬头,对着斯托内喊道,“斯托内,跳过来!速度要快!” 斯托内跑了起来。 科林和卢比他们四散奔跑,“路易斯,你应该提醒的是我们,这大块头下来,溅起的岩浆都能变成大瀑布!” 路易斯如梦方醒,大家都赶紧跑了起来。 路易斯还把泰兰德背了起来,毕竟诺玛力气不算大,背着人跑不快。 斯托内一踩上悬崖,上面就出现了裂痕,它跳过来的同时,悬崖彻底断裂,掉在岩浆河流里,溅起无数滚烫的岩浆。 路易斯看着斯托内身上多出的一堆岩浆冷却下来的火成岩,抽了抽嘴角。 “幸亏科林提醒了一句,不然我们现在都会变成烤小猪。” 诺玛皱了皱鼻子,“我才没有那么胖。” 路易斯:“???你的注意力在哪里?” “我确实没那么胖啊?” 路易斯觉得大家不在一个思路上,赶紧摆手说道,“我们快过去看看吧,斯托内也许受了伤。” 事实证明,担心石头人受伤什么的,纯属多余。 石头人只有两种死法,一种是彻底的碎裂,另一种就是长久泡在岩浆最中心,然后融化成它们的一部分。 显然斯托内两个都不符合。 不过这些岩浆打在它身上,和它的表皮融合在一起,给它穿了一身“荆棘甲”。 路易斯竖起大拇指,“斯托内,你现在看起来比之前还要勇猛。” 矮人们也赞同这句话,只不过现在大家都在滚烫的岩石上跳脚,可没办法对着斯托内大加称赞。 他们以最快的速度,爬上了斯托内的肩膀和手臂。 有了这些突出的火成岩,大家攀爬起来更加快了,缺点是,还没完全冷却的火成岩,有点烫手。 “呼!终于能松口气了,我现在觉得,在上面没那么热了,天知道下面有多热,我感觉脚掌已经熟了一半了。” 路易斯问诺玛,“你呢,脚没事吧?” 诺玛耸耸肩,“我会用脚尖走路。” 路易斯挑了挑眉毛,“这可真是个特技。” 不过听老爹说,极东之地有的女人,几乎个个都会用脚尖走路,她们喜欢一种叫做高跟鞋的鞋子,老爹描述过那个东西,在路易斯看来,就算是马戏团的演员,也不可能天天穿着那种鞋子。 他猜测,极东之地的女人,都是一群灵巧的女盗贼。 不然她们怎么可能穿着那样的鞋子,还能健步如飞呢? 科林这时候说道,“如果运气好的话,我们应该明天就能走出这里。” 卢比揉着肚子,说道,“虽然我现在饿的不行,但我更想有口水喝。” 科林叹了口气,“谁不是呢,可快一点到地方吧,不然还没遇到不知道存不存在的巨龙,我们就要在这里渴死饿死了。” 他看了一眼泰兰德,说道,“泰兰德今年才三十三岁,可不能死在这。” 没想到,这时候泰兰德睁开眼睛,气若游丝的说道,“我今年三十一……” “……” 路易斯有些崩溃,“你们女人都在想什么?!” 第六十五章 炎魔 不管路易斯和矮人们怎么怀疑人生,泰兰德总算是醒过来了。 这是好事,毕竟大家不用总是要分心照顾她,天知道当时她和诺玛两个人差点掉进岩浆里的一幕有多吓人,路易斯感觉自己的心脏都要跳出嗓子眼了。 “快看,前面有个通道!” 诺玛眼神最好,一眼就看见了前方狭长的阶梯。 这些阶梯做的又高又大,只不过道路太长,所以看起来十分狭长。 基本上一级阶梯就有一人高,如果没有斯托内,路易斯很怀疑,矮人们要怎么通过这里——除非他们都是跳高高手。 然而到了斯托内这里,这些阶梯就刚刚好了,斯托内只要注意,别被一些狭窄的地方卡住就行了。 阶梯两边都是巨大的,比斯托内还要高的岩石。 由于道路太长,路易斯他们只能看到眼前的景象,至于再往前什么样儿,他们可不知道。 众人松了口气,这里可比岩浆河那边凉快多了,虽说其实这个温度算不上凉快。 但是没有对比,就没有伤害。 从烤肉架温度到烟囱的温度,显然烟囱能稍微好一些。 “谁会在这里弄这么长的阶梯呢?”路易斯疑惑道。 科林想了想,说道,“这么高的阶梯,肯定是为某个大家伙准备的。” 路易斯感觉不太好,“说实话,如果对方有斯托内这个块头,它温顺些还好说……” 诺玛皱着眉头,“长期待在这么暴虐的能量里,怎么可能是温顺的东西。” 卢比说道,“我赞成这个说法,连我这么温和的人,在这里待一天都忍不住想发脾气,更别提天天待在这了。” “万一它喜欢火呢?”路易斯摸着下巴问道。 他的下巴最近有些发痒,似乎是快要长毛茸茸的小胡子了。 科林冷笑一声,“喜欢火的物种就没有温和的,火本身就不可能温和。” 路易斯想到,矮人们似乎也很喜欢火图腾,毕竟火和冶金、锻造都是分不开的。 再看看科林的臭脾气,路易斯被说服了,“好吧,看来我们要祈祷不要碰见……” “砰!砰!砰……” 路易斯还没说完,前面不远处就传来了脚步声。 这声音还伴随着大地的震颤和碎石,越来越近。 在斯托内还没来得及转身的时候,一个比它还高一头的东西出现了。 泰兰德吓得尖叫起来,“啊啊啊啊!!!这是什么东西!” 科林捂着脑门儿,“你还嫌它不够注意我们吗?” 泰兰德赶紧捂住了嘴。 实际上她太害怕了,连怎么闭嘴都忘了,为了防止声音溢出来,她只能捂住自己的嘴巴。 眼前的怪物长着两只巨大的角,浑身没有血肉,看起来像一只巨大的,燃烧的牛骨架。 它空洞的眼眶里没有眼球,而是两团白色的火焰。 泰兰德感觉它在看着自己。 斯托内这次感觉到了危机,它把身上的小人儿们放下,对着眼前的东西就是一拳。 科林说道,“这是炎魔。” “炎魔?” 路易斯反问道。 这时候他才仔细看起眼前和斯托内打的如火如荼的怪物。 他发现,在左右两个眼睛里,炎魔的颜色是不一样的。 爱丽舍能够看出黑暗能量。 炎魔身上的能量并不纯粹,它的身上不仅有杂驳的黑暗能量,还有火焰和岩浆特有的毒气。 斯托内正在和它肉搏,两个大块头不相上下。 这样下去可不是办法。 路易斯走到泰兰德面前,说道,“泰兰德,能用你的手杖制造点强光吗?” “没问题,不过你要干嘛?” “我能找到它的能量核心。” 泰兰德二话不说的就念了咒语。 “有镜子吗?”路易斯问诺玛。 诺玛懂了他的意图,从腰间的小袋子里拿出了一个小水银镜。 这东西非常昂贵,是诺玛在一处墓穴的陪葬品里发现的。 诺玛并不怎么照镜子,不过,这东西对她来说,是贵重的宝物。 毕竟女王想要一面梳妆的水银镜,也要花上几万金龙呢。 路易斯接过镜子,稀奇的看了一眼,“我以为会是铜镜。” 他拿着镜子,对着泰兰德的手杖,调整着光。 “斯托内!打有光的地方!” 斯托内闻言一拳轰了过去,炎魔踉跄了几步。 路易斯调整镜子,“接着打!” 就这样,斯托内和路易斯他们互相配合,炎魔节节败退。 几个人松了口气。 这时候,炎魔的身后出现了一只更大的炎魔! 这居然是还没长成的炎魔! “斯托内,快跑!”路易斯惊恐的喊道。 如果斯托内被后面的炎魔攻击,很有可能会融化。 斯托内向着路易斯伸出手。 路易斯鬼使神差地把手镯拿下来,丢了出去。 托比魔盒在空中越来越大,最后化成了紫金色的铠甲,包裹住了斯托内的身体。 路易斯重新用镜子调整反光,为斯托内提供帮助。 斯托内和后面的大炎魔打了起来,小炎魔却趁机越过它,向路易斯走来。 它隐隐明白,就是这些卑微的小蚂蚁,让它吃了亏。 泰兰德忍不住腿软,手杖上的光忽明忽暗。 路易斯索性把镜子还给诺玛,提着剑冲了过去。 火舌舔舐着他,由于其中包含黑暗能量,能被路易斯吸收,因此他的灼伤并不严重。 即便如此,他也感觉皮肤一阵剧痛。 左手的护腕嗡嗡作响,路易斯一跃而起,对着左眼看到的能量核心,狠狠砍了下去! 小炎魔发出一声类似哭泣的叫声,大炎魔的怒火更胜,对着斯托内喷出火焰。 然而此时斯托内有了山巨人托比的帮助,强大了数倍。 它的拳头带着劲风,轰开了炎魔喷过来的火焰。 火焰在空中炸开,像烟花一样,转瞬即逝。 那边路易斯的身体已经被灼烧的全是水泡。 小炎魔也不好过,它的核心被路易斯攻击了几次,已经濒临破碎。 路易斯咬着牙,再次跳了起来。 “轰!”小炎魔倒地,身体化作岩浆四处流淌,只剩下一颗裂开的能量核心。 路易斯拿过核心,能量顺着手心涌了进来,治愈了他的烧伤。 其他人在原地跳来跳去,躲避岩浆。 前方斯托内也结束了战斗。 第六十六章 地下宫殿 科林赶紧跑过去,“我们赶紧离开这个鬼地方,万一更多的炎魔冒出来,可就麻烦了。” 泰兰德说道,“你是说……原路返回?” 科林一翻白眼,“向前跑啊,都到这了,为什么要退缩?” 斯托内穿着铠甲,一时半会儿并不知道怎么才能脱掉。 其他人加快动作,很快就爬了上去。 终于在下午时分,他们脱离了火山的范围。 火山下面也有一段乱糟糟的地方,但过了这片地方,就是美丽的绿谷。 然而此时的地形和藏宝图上的图示相比,已经有了很大变化。 众人看着一览无余的草地,谁也没发现这哪里有像是最终的目的地。 这事儿看来是急不得。 他们首要的任务,是找水源。 再不喝水,大家都要渴死了。 绿谷上有乖巧的绵羊在安静的吃草,成群的羊在这里,说明这里有人生活。 众人跟着小羊往前走,终于找到了一条小河。 也不管是不是和羊同饮了,大家都忍不住捧起水来喝。 等喝够了,他们才开始把水往脸上扑。 要不是男女有别,恐怕大家还想在河里洗个澡。 科林甩了甩大胡子上的水,说道,“要是这里有雄性盘羊就好了,我可以骑着它攻击,赶路。” 泰兰德此时倍感快活,四处都是绿植,和之前相比,这里简直就是德鲁伊的天堂。 她挥舞着手杖,“这有什么难的,我现在就能给你召唤出一头。” 诺玛迟疑道,“这里的羊看起来都是有主的。” 科林摇摇头,“我又不要这些小绵羊,它们对我没什么用,除非我想吃烤小羊。” 泰兰德念着咒语,不一会儿,就跑过来七只强壮的盘羊,这是给矮人们的。 随后,她又召唤出三只野马,自己和诺玛以及路易斯来骑。 “好了!虽然不能给斯托内先生找个坐骑,但是我至少能给它减轻点负担!” 大家按照地图上表示的方向,骑上自己的坐骑,向着目的地狂奔。 几个小时后,科林挠着脑袋,“应该就是这儿没错了,可是入口在哪里?” 卢比也很懊恼,“就是小地精的洞穴,也得有个爬进去的洞口。偌大的一个宫殿,怎么会入口都没有?” 其实大家只是在抱怨,毕竟他们都知道,时间过去那么久,地形有变化很正常,没准儿入口恰好坍塌了呢? 毕竟他们过来的路上,碰到的牧羊人都不知道这里有什么地下城地下宫的。 这些人在草原上生活,冬季经常缺衣少食,眼下正是盛夏,是他们屯粮的好时机,才不会有人在意什么宫殿呢? 他们觉得,这群矮人和旁边两个女人一个男孩,以及那个吓死人的大家伙,都是活在梦里。 什么巨龙的宝藏,地下的宫殿,这难道不是吟游诗人拿来忽悠人的? 好在矮人们没在他们生活的区域跑来跑去,而是去了远处,不然他们才苦恼呢! 这边大家各自骑着马或者盘羊四处奔跑观察,很久也没找到所谓的宫殿入口。 正当大家气馁的时候,斯托内踩到一块地方,然后噗通一声掉了下去。 众人齐齐看过去,眼睛发亮,“一定是宫殿!” 路易斯说道,“我们快去看看,斯托内可别把几层宫殿都砸穿了,那我们跳下去,非摔死不可。” 十个圆脑袋伸向洞口,围成一圈。 “斯托内,你还好吗?”路易斯喊道。 地下传来回音,显然这里巨大,且空荡荡的。 斯托内站起身,向上伸出手,它的手刚好可以伸到洞口。 路易斯跳上去,就被稳稳地托着放到了宫殿的地面上。 刚到地面,路易斯就傻住了。 虽说这里有些年久失修,有的地方已经坏掉了。 但这并不妨碍路易斯看出这里原本的恢宏。 光是宫殿的高度,就足以说明一切。 这应该是巨人帮忙盖起来的宫殿,地上的每一块石板,都是几十呎长,这也是为什么,斯托内没有砸坏这里的地面——它们太结实了。 四周的立柱上,都是精美的石雕,似乎在歌颂着这个地下王国的历史。 然而这些历史早已过去,这里人去楼空,兴许只剩下了路易斯他们,以及地底某一层,可能出现也可能已经死去的巨龙。 其他人也落了地。 “这儿可真不赖,据说这曾是人族的一脉。” “人族曾经和巨人交好,这是他们帮助人族,搭建起来的宫殿。”,科林说道。 泰兰德接着破洞透过来的光,仰头看着四周的景物,“可真是大手笔呀!” 大殿里有不少地方,还有巨大的蜡烛,据说这东西是由鱼人身上的膏脂做成的,可以持续燃烧千年。 只不过这里被封闭了,再也没有贴心的侍女随时根据国王的需求点燃它们。 诺玛从腰上的小口袋里拿出一个小火石匣子,撞击出火花,点燃了一根蜡烛。 她拿起这根蜡烛,将四处的蜡烛都点燃。 大殿亮了起来,众人也可以端着蜡烛往前走了。 “你们所说的巨龙,应该经常骚扰这里。”诺玛指着其中一幅壁刻说道。 这里用颜料绘出的色彩基本褪色了,但雕刻出的轮廓和花纹并未消失。 墙上所雕刻的,是勇士屠龙的场景,身穿铠甲的勇士,手持巨大的铁矛,对准天空中飞翔的巨龙。 巨龙喷出火焰,表情凶恶,而勇士的脸上没有一丝恐惧。 他的周围是面带恐惧的平民,将勇士衬托的英勇无比。 壁刻栩栩如生,仿佛下一刻,雕刻里的人和巨龙就会跑出来似的。 科林耸耸肩膀,“我想宝藏不在这一层,不会有人把宝藏放在第一层的。所以即使有巨龙,也不会在第一层。” “我只是不明白,巨龙要黄金和宝石做什么,它们又不会买东西,也不会佩戴首饰。”泰兰德说道。 诺玛则觉得很正常,“其实所有种族,都免不了贪婪。只要是喜欢的东西,都想全部攥在手里。” “虽然巨龙不会花钱,但是亮晶晶的东西,本身就很吸引人啊?” 卢比说道,“不,巨龙不是一般的贪心,只要它们活着,就绝对不会分给别人一枚硬币。” 第六十七章 龙蛋 卢比想了想,又说到,“但是我们找到了,会平分。” 路易斯有点想笑,贪财还要分个高低贵贱。 “走吧,下楼瞧瞧,都谨慎点。”科林拔出武器,说道。 大殿再好看,也不能把墙皮掰下来带走,还是楼下的黄金比较吸引人。 不过大家都非常紧张,毕竟下面如果有巨龙,他们能不能打得过还很难说呢。 一行人颇有些鬼鬼祟祟地往楼梯口走去,连斯托内都蹑手蹑脚的——虽说一点也没起到隐蔽作用。 这些阶梯都是用巨石打磨而成,非常结实,连斯托内踩在上面,都没有一丁点儿碎石掉下来。 蜡烛的火光,将众人的影子放大,矮人们的兜帽投射下来的影子,像一群黑巫师。 “怎么这么安静?”邦比小声咕哝道。 这里的确太安静了,如果巨龙在这里打盹,想必呼噜声一定是很大的。 那么最有可能的状况,就是巨龙并不在这里。 一群人松了口气,看来这层没什么问题。 这一层似乎是居住区,这座宫殿因为在地下,因此也有平民的住处。 毕竟总不能国王和王子王孙住在地下,子民们都住在地上吧?那也太奇怪了。 这里的房间多到数不尽,一群人霹雳乓啷的四处奔跑,最后也没发现哪里有大宗的黄金珠宝,只有某些房屋还有些柜子箱笼。 大家是来寻宝的,自然不会为这些东西浪费时间。 只有路易斯看到一本半呎厚的黑皮手记,好奇地拿了起来。 这个房间到处都是火焰灼烧过的痕迹,这本手记却完好无损。 要么就是这东西防火,路易斯用手搓了搓纸张,纸张都已经泛黄,显然这不是什么特殊处理过的纸张。 排除这个可能,那么唯一的可能就是,这里被焚毁之后,有人来到过这里。 路易斯拍拍手记上面的灰,准备翻来看一看。 这时科林不耐烦的喊道,“路易斯,快点跟上来!” 路易斯赶紧夹起这本手记,向着其他人的方向跑了过去。 “你怎么满脸都是灰!”诺玛把食指伸到他的鼻尖上,刮下来一层灰尘。 路易斯不好意思地拿手蹭了蹭自己的脸,结果越摸越脏,最后成了一个大花脸。 诺玛在旁边忍不住笑起来,“给你,擦擦吧。” 她拿出一块小手帕,递给路易斯。 这是一块白色的手帕,上面没有什么花纹,只有几条直来直去的蓝色线条作为边缘修饰。 路易斯拿过去擦干净了脸上的灰,等到要递还给诺玛的时候,诺玛却已经走远了。 路易斯想了想,还是洗干净以后再还吧! 这样想着,他就把手帕叠好,珍重地放进口袋里。 “这一层看来是没有黄金了。”科林说道。 他指着下楼的路,“这是最后一层,我们下去看看。” 大家一起跑了下去。 “快看呐!那里有龙的巢穴!” 科林忍不住打了卢比一下,“你嚷嚷什么!万一龙醒了怎么办!” 路易斯抽抽嘴角,您老声音也不低啊? 只不过这里可没什么巨龙,在满是热烫岩石的圈子里,赫然摆着一颗蛋。 说它是蛋,它的外壳看起来却很像岩石,表面还凹凸不平的。 然而这岩石上,有着无数不规则的红色条纹,仿佛是内部有火光似的。 “这是……龙蛋?” 科林并非是看着这颗蛋认出来的,而是通过这颗蛋旁边的尸骨看出来的。 龙蛋旁边有一具烧焦的骨头,骨架非常纤细,看起来应该是个女人。 关于巨龙,有一个传说。 相传光明神曾试图收服龙族,但巨龙一向高傲,它们不愿认光明神为主。 光明神一怒之下,杀光了所有可以繁殖的雌龙。 从此以后,龙没有了繁育后代的办法,数量骤减。 为了避免灭族,它们想尽了各种办法,但都无济于事。 直到有一天,一位女巫师来到龙族的领地,说出了一个办法。 根据女巫所说,龙族虽然不能繁殖,但可以通过献祭别人的肉体,达到转生的目的。 而最好的祭品,就是十六岁的处子。 眼前这具骨架看起来和诺玛身高差不多,想必就是一名十六岁的少女。 而眼前的这颗龙蛋,想必就是寿数将尽,选择转生的巨龙了。 龙蛋自火焰中诞生,也要靠长达十年不间断的孵化,才能破壳而出。 这座龙巢里,摆放的是火山中心产出的暖石,可以几十年都维持着高热。 眼前的龙蛋不足以构成什么威胁,众人心里放松,各自分散开,寻找宝藏的所在。 结果令他们大失所望。 这里没有黄金,确切的说,没有堆成山的黄金。 众人只找到了几小箱的古国金铸币,以及一盒紫色的硬币。 泰兰德扑了过去,“天哪!这是紫晶币!” 科林问道,“那是什么?” “里面都是纯粹的魔法能量!这是古代巫族的货币,这种铸币方法现在早就失传了,这小小一枚就能抵过一大箱金龙!” 众人原本都垂头丧气的,感觉辛苦一趟,都没回本儿,没想到峰回路转,这不起眼的硬币,居然这么值钱! “快,数数有多少,我们分了!” 矮人们兴奋地把紫晶币倒在地上,数了起来。 “一、二、三……五百九十九、六百!” 科林说道,“来吧,我们说好的,一人一份,六十枚!” 六十枚指甲盖大小的紫晶币一点都不占地方,众人分光了紫晶币,也只不过是钱袋变得鼓了一点。于是大家又把几箱金龙分成十份,用宫殿里的旧门帘打包起来。 矮人们信守诺言,绝不会因为宝贝值钱而贪得无厌。 眼下钱财都分光了,大家就要开始考虑龙蛋的问题了。 这东西是毁了,还是留下? 矮人们支持毁掉,但大家思来想去,谁也不知道怎么毁掉龙蛋。 毕竟这东西用火烤,只能加速孵化,用锤子砸也砸不坏。 “要不咱们把它搬走吧,搬离暖石,它就没办法孵化了。” 大家手一拍,“就这么决定了!” 斯托内不怕烫,它大手一抓,就把龙蛋捧了起来。 这龙蛋捧在它手里,都能占满整只手,可见有多大。 “这里有个地窖!”卢比眼睛一亮,说道。 “走走走,我们下去看看!” 第六十八章 意外发现 矮人们霹雳普隆地就下去了,活像一堆小皮球。 地窖里落满了灰,还有一股腐臭气味和霉味混杂在一起的怪味儿。 等这些灰尘逐渐平静下来,大家才看清眼前的景象。 这并不是卢比和邦比想象中的酒窖,而是一个私人的地牢。 地上都是四处散落的白骨,上面还带着铁链和脚镣。 只有一个人是没带这些的,只不过,他也死在了这里。 邦比骂到,“该死的,宫殿的地窖为什么是这样的,难道不应该是满地窖的陈年好酒吗?” 路易斯走过去,看到那人的手骨下面,散落了几张皱巴巴的纸条。 上面的字是用血写出来的,显然地牢里,不会有人给他配备笔墨。 说这些是文字,也不太准确,在路易斯看来,这是一些神秘的符号。 他把纸条随手夹在手记里。 科林催促道,“快上去吧,一堆骨头架子,有什么好看的。” 路易斯跟着其他人,一起回到了宫殿里。 斯托内还在看着面前的龙蛋,泰兰德和诺玛对酒不太感兴趣,因此也没跟下去。 矮人们和路易斯带着满身的灰尘爬了上来,还得到了泰兰德的嘲笑。 可见泰兰德女士离开了火山,就活蹦乱跳了。 “我们在这里休息一晚,明天再想想怎么出去。” 众人把剩下的食物分了分,简单的吃了晚饭。 等矮人们都呼呼大睡了,路易斯则端着蜡烛,在宫殿里四处查看起来。 这本手记的撰写人,似乎对这座宫殿很了解。 根据手记里的叙述,路易斯基本可以根据壁画,还原出这座宫殿原来的主人、一位伟大的地下君主的一生。 龙族并未占领这里,是遗传病毁灭了这座宫殿。 这里的人,从不与外族通婚。 随着时间流逝,一代又一代的人里,畸形的胎儿逐渐增多,英勇健壮的勇士越来越少。 这座宫殿最终走向衰败,无人再提起他们的辉煌。 当最后一人死于衰弱以后,这里就变成了巨龙福莱的巢穴。 眼见已经看完了这座宫殿从辉煌走向衰败的历史,这本手记也不过才读了十分之一。 路易斯感觉更好奇了。 之后所讲述的,是巨龙福莱的事迹。 福莱以火焰为名,它所擅长的就是火焰攻击。 这片大陆上,不仅有火龙,还有各种其他的龙,当然,火龙往往最具攻击性。 人们常说的恶龙,通常都是指火龙。 毕竟其他的龙不常来人类的地盘作恶,自然也籍籍无名。 据手记中所说,福莱是从火神伏尔甘所属的洲飞来的。 它借助这里的火山,才能实力更进一步。 伏尔甘洲的火山极少有一条龙可以单独霸占的。 福莱来到这里,就是为了独享这里的火焰能量。 这里纯粹的能量,由它独享之后,它的能力,节节攀升。 最后,它在山下,发现了这座宫殿。 于是这里,就成了福莱休息的老巢。 读到这里,路易斯已经感觉眼皮在打架了。他合上手记,倚在石柱上,睡着了。 “醒醒、醒醒,路易斯,我们该走了。”诺玛推了推路易斯,说道。 路易斯揉了揉眼睛,这才想起,他们已经找到了宝藏,今天就要回家了。 最后,斯托内把宫殿的顶棚毁了个一塌糊涂,才勉强爬了上去。 许久没看见阳光,众人的眼睛都忍不住眯起来。 这边这么大的动静,终于惊动了牧民。 路易斯指着宫殿说道,“里面还有很多东西,你们可以下去找找。” 此时他们身上没看到多带什么东西,牧民们将信将疑,最后都忍不住,回家找梯子绳子一类的东西去了。 众人骑着盘羊往前走,泰兰德说道,“我们不是回去吗?” 科林看着她,“怎么,你还想再去一次火山和沙漠?” “我们之前是因为不按地图,找不到地方,既然现在找到了地方,回去当然要怎么舒服怎么来。” 科林掰着手指头说道,“不妨绕绕远,先找个小镇,坐马车去附近的港口,然后坐船回去。” 泰兰德自然没有不答应的,更何况她也不想回圣杯谷。 她还想找个富饶的沼泽,做大德鲁伊呢! 于是接下来的路变得欢乐多了。 “路易斯,你为什么一直看那本破书?”科林第三次和路易斯说话被忽略后,忍不住问出声。 路易斯回过神来,说道,“这本手记里写了很多东西。” 他翻到其中一页,递给科林看,“这里有一张详细的地图,记载了浅海上的一些地点。” “这些地点,都是一些遗迹,如果有时间,我想去看看。” 科林问道,“有宝藏吗?” “嘿!是谁说的,再也不去寻宝了?”泰兰德学着科林当初的语气调侃道。 路易斯则摇了摇头,“这个他倒没有说,只不过,这些地方,写这本手记的人,似乎都去过。” “而且……他就死在了地牢里,这些符号,手记里也有。” 科林摆摆手,“算了,我们还是休息一段时间再说吧,至少让我把钱送回去,给族人开个新工坊。” 科林虽然脾气不好,说话又难听,但他对族人非常好,这也是矮人们总是忍受他的坏脾气,却从来没有真正生过他的气的原因。 毕竟人无完人,谁还不能有点小缺点了呢? 路易斯也不着急,毕竟这本手记还有大半没读完呢。有什么计划,等这本手记读完了再说,也不迟。 路易斯合上手记,看着自己的钱袋,把这个带回去给老爹,老爹就不用天天出去打猎了。 与此同时,路易斯想念的老爹,正在自己的猎人小屋里处理食材呢。 “你可总算是醒了,再不醒,你儿子都让我养大了!”楚南星对着空气,自言自语道。 只不过这可不是她在发神经,此时她床上的猞猁睁开了眼睛,“看你干的好事,你就给我找了这么个身体,就没有人的身体可以用吗?” 楚南星想挠头,看着自己一手血,又悻悻地收了回去。 “没办法,这地方鸟不拉屎的,除了我和你儿子,只有一个丑不拉几的中年皮货商,那人一走过来,满身狐臭味,你难道想附身在他身上?” 猞猁嫌弃的翻了个身,“行了行了,我知道了,不过你可不能给我那些猫吃的东西,我要吃人吃的饭。” 楚南星扬了扬刚解下来的肉块,说道,“没问题,庆祝你重新获得实体,这次我给你做红烧肉!” 第六十九章 尼卡斯 猞猁叹了口气,“行了,这又不怪你,我就是不太习惯。” 尼卡斯自己也明白,自己现在需要隐藏身份,在这种荒无人烟的地方,伪装成宠物什么的,简直不能更加隐蔽。 当然,她不能一直留在这里。 等到她实力回复一些了,就需要到避开苏尔特的视线,到一个真正安全的地方去。 赫拉大陆唯一没有被苏尔特控制的地方,就是极东之地。 楚南星之前之所以屡屡冒险,就是为了凑够启动跨大陆传送阵的魔晶。 她要把尼卡斯送到极东之地去,至于路易斯,则继续由她来照顾。 尼卡斯的实力,现在万不存一,为了保护她,楚南星只能在她灵魂稳定之后,把她送走。 尼卡斯即使复仇心切,也要先保住自己再说。 “不过,路易斯已经觉醒了血脉……”楚南星说道。 尼卡斯皱了皱她的猫脸,说道,“怎么会这样?” “影魔找到了我,把事情经过跟我说了。” 楚南星顿了顿,“他以为你已经死了,所以才会急于找到路易斯。” 尼卡斯叹了口气,“说到底,还是我无能,当初没能保护他们。” “这不怪你,谁能想到,被万民称颂的神,也会有无尽的贪婪呢?” 尼卡斯忽然说道,“老狼呢?它……” 楚南星垂下眼睛,低声说道,“我刚来没多久,老狼就不行了。它毕竟只是普通野兽,资质不好,能活着把路易斯交给我,已经算是长寿了。” “它是个忠诚的伙伴。” 油锅里的肉块被炒的滋滋作响,楚南星把糖和酱油放进去,加了些水,这才盖上锅盖。 “等你好一些了,可以去看看,我把老狼的尸骨,埋在了后山的小树林里,那儿风景相当不错,老狼会喜欢的。” 这时候,一只大山雀飞了进来。 楚南星走到床边,把它腿上的纸条拆了下来。 “路易斯和一群矮人寻宝去了,这会儿正往回来呢!”楚南星扬了扬手里的纸条,笑着说道。 尼卡斯跳上窗台,看着楚南星手里的纸条,问道,“你来这里也就十年多,这里的文字你都认全了?” 楚南星耸耸肩,“其实我语言方面挺没天赋的,但我想着,黑暗一族的神,总不能是个文盲吧?” 她抱着胳膊,倚在窗边,“所以我就四处找人学,然后教给路易斯。怎么样?没把你的儿子教坏吧?” 尼卡斯欣慰地说道,“能遇见你,真是件幸运的事。” 楚南星跑去厨房看了看,锅里的肉已经完全吸饱了汁水,看起来非常诱人。 她把肉盛出来,配上两碗米饭,端上了桌。 “你们这边的人都不吃大米,这些还是我找东瀛人买的。” 尼卡斯愣了一下,“可是,我也没吃过大米啊?” 楚南星这才想起来,之前相处,尼卡斯都是灵魂状态。 楚南星已经把她当成半个华国人了,但问题是,灵魂又不用吃饭…… 楚南星干笑了两声,“尴尬了……” 尼卡斯试探着吃了口米饭,脸上粘的到处都是,“还行,就是没什么味道……” 楚南星看她用猞猁的身体,吃的毛脸上都是米饭粒,忍不住笑出声来。 …… 此时路易斯他们,已经到了附近的小镇。 和所有偏远地带一样,这里民风淳朴,物价便宜的就像白捡。 他们暂住在一个农场主家。 农场主姓哈里斯,家里一共十口人,分别是哈里斯夫妇、老哈里斯夫妇、三个女儿两个儿子,以及大女儿的丈夫贝克先生。 当然,作为农场主,他的家里还有一些长工,比如负责挤牛奶的年轻姑娘伊芳、负责维护马圈和马蹄铁的中年男人艾登,以及和哈里斯一家一起打理土地的多宾。 哈里斯家没有仆人,他认为自己并不是贵族老爷,因此不需要仆人。 路易斯来的时候,受到了热情接待。 哈里斯先生为人热情好客,喜欢接待远方来的客人。 听说路易斯等人没地方住,他立刻让妻子和女儿们去收拾客房。 “就在这里安心住下,我们农场里全是新鲜的蔬果,你们要尝尝才能走。” “亨利,去抓一只火鸡,今天晚上要吃顿大餐。”哈里斯先生招手,把自己的女婿亨利·贝克叫了过来。 亨利是个勤快的小伙子,这也是哈里斯看好他,答应把女儿嫁给他的原因。 听见哈里斯的话,亨利立刻跑了出去。 牛奶工伊芳此刻正盯着牛奶桶从窗前路过。 哈里斯说道,“对了,最近新做好的奶酪,味道棒极了,晚饭的时候你们要试试。” 路易斯他们除了上次遇到一群霍比特人之外,已经很久没见过如此热情好客的人了。 说实话,之前遇到的人,很多连“友好”都谈不上,毕竟很多人没见过世面,看见矮人就觉得害怕,更别提旁边还有个斯托内。 不过斯托内确实是个问题,毕竟如果要坐船回去,应该不会有人愿意让它上船的。 毕竟这么大的块头,为了不沉船,一定会少拉很多客人。 哈里斯听了他们的苦难,提议道,“为什么不租几只巨鹰呢?” “巨鹰?” 哈里斯一拍脑袋,“瞧我这记性,你们刚来,肯定不知道。最近车马行的老板卢·达勒从南边的大城邦花了大价钱,买回来了五只巨鹰。” 哈里斯太太这时候伸头出来,“不要说那个残忍的守财奴了,好吗亲爱的?” 哈里斯哈哈大笑道,“我妻子不常说别人坏话的,不过这事儿不吐不快,就让我说这一次,下次就不再说了。” 哈里斯接着说道,“那些大鹰非常有力气,也不知道是谁有这么大本事,居然能让它们戴上奴环。” 科林解释道,“奴环是用来控制魔兽和凶猛的野兽的,只要戴上这个,就无法反抗手持对应笛子的主人。” “确实是这样,这群巨鹰在卢·达勒那个吝啬鬼手里,可是吃了不少苦头,为了赚钱,什么都让它们干。我是个动不动就宰杀动物的农场主,连我都有点看不下去。” 路易斯说道,“他的巨鹰卖不卖?” 哈里斯有些震惊,“卖是肯定能卖的,问题是价钱一定是天价。” 路易斯点点头,说道,“明天能否请您当个中间人,我想把巨鹰买下来。” 第七十章 巨鹰 哈里斯打量了一下路易斯,说道,“我无意冒犯,但是那些巨鹰真的非常昂贵。” 路易斯点点头,“我知道您的意思,我和我的朋友们可以解决这个问题。” 哈里斯只好答应下来,“既然是这样,我可以去问问,不过卢·达勒那个人,他一定会狠狠宰你一顿的。” 他站起身,敲了敲烟斗,“不说这个了,你们先在这里吃些点心,喝点红茶。” 此时亨利已经抓住了一只火鸡,哈里斯则走过去帮忙。 泰兰德捂住脸,科林讥讽她,“行了行了,别装了,路上不知道吃了多少兔子,怎么这会连杀野鸡都看不了了?” 泰兰德一本正经的说道,“那怎么能一样,我现在可是回到和平地带了,看看这儿的人,多么热情好客,和蔼可亲呀!我才不要继续打打杀杀的。” 她说完,哈里斯就拎着彻底歇菜的火鸡进了厨房。 当晚,他们吃了一顿真正的大餐。 哈里斯太太给他们安排了舒适的卧室,以供休息。 这是他们这几个月来,睡得最好的一觉。 当老座钟响了七下以后,路易斯才伸着懒腰坐起了身。 “你终于醒了,再不醒,你的那份早餐都要被我吃没了。”卢比打着饱隔,和路易斯说道。 好在哈里斯一家,比较喜欢矮人的直率,并没有计较他们的失礼。 从某些方面讲,矮人和巨人一族有很多相似之处,比方说不拘小节。 只不过巨人的话更少一些。 这也不难理解,毕竟矮人和巨人都有着共同的祖先——原始巨人伊米尔。 只不过这已经是久远到大家都不记得年代的事了。 路易斯匆匆吃过早饭,哈里斯就带着他们去了卢·达勒的车马行。 有许多贫穷的车夫没有马匹,都是在他这里租借马匹的。 虽然他们都知道卢·达勒是个地地道道的吸血鬼,但是没有马匹,他们只会饿死。 这些人显然都过得很困顿,从路易斯等人身边路过的时候,一点精神都没有。 卢·达勒此时很不耐烦,有个马夫这个月交不起租金,赖在这里苦苦哀求。 他卢·达勒又不是光明教会的善人,怎么可能拿自己的铜狗四处布施? 这时他眼睛一亮,“瞧瞧是谁来了,哈里斯老爷!” 哈里斯和他进行了几分钟的商业互吹,这才进入正题。 “我有几位朋友,对你的巨鹰很感兴趣。” 卢·达勒狐疑地看着路易斯几人,“你们打算租几天?” 路易斯说道,“我们不租,我们要买。” “这可是我花了血本买下来的!”卢·达勒做出一副不舍的样子。 “这样吧,看在哈里斯老爷的面上,五千金龙一只!” 哈里斯差点仰面倒下,“卢·达勒,我的面子可不是这么用的。” 诺玛说道,“如果用魔晶币买呢?” 卢·达勒眼睛一眯,“你们有魔晶币?” 诺玛点点头,“出门前,父亲给了我三枚魔晶币,以免出了意外,我没有钱用。” “再多的,我们可就没有了,如果你不卖,我们也只能回去了。” 路易斯唉声叹气,“这是我们所有的钱了,诺玛,我们走吧!” 卢·达勒立刻拦住他们,“卖!我卖!我这就带你们去验货!” 说完,他急慌慌地就带着众人往后院走。 车马行的后院很大,在其中一片空地上,有五只巨鹰。 它们被拴在巨石上,恹恹的站在地上。 卢·达勒一走过去,巨鹰们就扇着翅膀扑腾起来。 “瞧瞧这些巨鹰多有活力!”卢·达勒自卖自夸。 他把一个金属哨子和五枚钥匙拿出来,说道,“怎么样?一手交钱,一手交货。” 路易斯拿出三枚魔晶币,递给他,“成交。” 卢·达勒把钥匙和哨子给了他。 路易斯走过去,安抚了几只巨鹰,然后才在卢·达勒派人解开脚镣之后,带着巨鹰回到了哈里斯家。 哈里斯从巨鹰身上跳下来,说道,“我还是第一次乘坐巨鹰。” 路易斯和他道别,“哈里斯,非常感谢你的帮助,我们也该离开了。” 哈里斯遗憾的说道,“真可惜,原本我还以为你们能多住几天。” 路易斯再三道谢,“哈里斯,你是个相当可靠的朋友,但是我们得早点赶回去。” 哈里斯拍拍手,“祝你一路顺风,我的朋友,我想你们会需要这个。” 哈里斯太太和她的女儿们抬出一个用多层棉布做成的“大秋千”。 路易斯眼睛一亮,“太感谢你们了,哈里斯,你真是我的救星!” 这东西是做给斯托内的,它坐上这个大秋千,被四只巨鹰抓起,飞上了天。 路易斯和其他人也坐上另一只巨鹰,向着回家的方向飞了起来。 “再见!”路易斯冲着哈里斯一家人招手。 巨鹰速度奇快,路易斯感觉强风像刀子一样刮在脸上。 没过几天,他们就各自回到了家。 其中泰兰德和矮人们一起走了,而诺玛,则和路易斯,一起回到了艾莎小镇。 路易斯用钥匙打开了巨鹰腿上的奴环,在它们不敢置信的目光下,说道,“走吧,去你想去的地方吧!” 艾莎小镇的人,看着比房屋还大的五只巨鹰,缓缓飞上了天空,最终远去。 奴环一旦打开,就会作废,路易斯把这些已经失去光泽的金属环和钥匙一起扔进了水沟里,将钥匙留作纪念,这才往杰克酒馆走去。 阿德拉兴冲冲地冲进酒馆,说道,“帕梅拉,看看是谁来了?” 他身后,路易斯和诺玛一前一后走了进来。 “小路易!你可算是回来了,詹森护卫长回来的时候,还来酒馆喝过酒,说你出去探险去了。怎么样?” 说着,她挤了挤眼睛,“女朋友?” 路易斯和诺玛齐齐举起双手,“不不不,还没到那一步!” “不不不,我们不是那种关系!” 两个人几乎同时说道。 帕梅拉递给他们一人一杯葡萄酒,“我想你算是半个大人了,可以喝点度数低的酒。” 诺玛和路易斯对视一眼,看来帕梅拉完全没认出来,诺玛就是哈维。 第七十一章 情痴帕特里奇 “对了,麦莉大婶怎么样?我一会儿要去看看他。”路易斯喝了一口葡萄酒,说道。 帕梅拉脸色有些一言难尽,“麦莉大婶最近简直焦头烂额,不过她一向喜欢你,如果你去看看她,我想她能高兴一会儿。” 她抬起手,“我是说,至少能高兴到帕特里奇回家之前。” 路易斯顿了一下,问道,“帕特里奇怎么了?” 帕梅拉叹了口气,“说来话长。” “前阵子,他回家的时候,宣布自己要和一个吉卜赛女郎结婚。” 帕梅拉解释道,“这其实没什么,我们不歧视吉卜赛人,毕竟他们有时候还挺热情的。” 路易斯此刻有些心虚地用杯子挡住半边脸。 这时候帕梅拉接着说道,“但是麦莉大婶一问,才知道,那个吉卜赛女郎,居然是红枫叶妓馆的妓女!” 路易斯干笑道,“其实妓女也没……” 帕梅拉打断他,“看吧,我就知道你会这样说!你们男人喜欢女人只管她们漂不漂亮!” 路易斯说道,“虽然这个职业不光彩,但这个也不是完全自愿的,毕竟她们都是穷苦出身,有的还是被亲人卖到那里的。” 帕梅拉摆摆手,“她有多命苦我是不知道,但麦莉大婶才是真的命苦。有谁为她考虑过?她的儿子儿媳死了,留了一群孩子给她,结果最大的孩子好不容易学成了木匠,能为家里赚钱了,最后居然迷上了一个妓女!” 诺玛看着路易斯的脸色,很清楚他去过那家妓院,不然帕梅拉和他说这些的时候,他不应该是这样的表情。 路易斯站起身,“我还是先过去看看吧,以免我一身酒气再过去,麦莉大婶会更生气。” 帕梅拉送他们到门口,“你是个贴心的孩子,好好劝劝她。” 路易斯答应了一声,就向对面走去。 “小路易!”麦莉大婶一眼就看到了他。 “你长高了不少,是个大小伙子了!” 麦莉大婶看着诺玛,笑的慈祥,“这是你的朋友?” 路易斯摸摸鼻子,点点头。 麦莉大婶牵着两个人的手带他们进屋,随后上下打量着诺玛,“瞧瞧,多好的孩子。路易斯,要是帕特里奇能像你这样省心就好了。” 麦莉大婶坐在椅子上,面容愁苦,“我都不指望他为家里做些什么了,只要他和那个……那个吉卜赛女郎断了联系。” 路易斯感觉自己简直要羞愧而死了,虽然他连那个妓女什么样子都不记得了,但他敢肯定,帕梅拉所说的,就是他带帕特里奇见的那名妓女。 “麦莉大婶,您是单纯不喜欢那个吉卜赛姑娘,还是有其他原因呢?”诺玛问道。 麦莉大婶叹了口气,“帕特里奇自己还是个孩子呢,他做事完全不顾后果。那个女人……是个妓女。” 麦莉大婶此刻只感觉老脸都丢净了,她甚至这几天都没有开张卖鱼排。 和这里的老邻居相处了几十年,她现在都不知道,别人知道了这些事,要怎么想。 “可是……帕特里奇不会轻易放弃吧?” “我就不可能放弃!” 帕特里奇猛的推开了门。 路易斯站起身,此时他已经和很多成年男人一样高了,帕特里奇还比他矮一些。 他表情严肃,语气认真,“帕特里奇,无论你多想得到那个吉卜赛女郎,你都不应该用这样的语气,和养大你的奶奶说话。” 帕特里奇也有些愧疚,不过他嘴上可不承认,只说道,“我以为你回来了,会支持我的。” “支持你什么?支持你把麦莉大婶气的浑身发抖?”路易斯不客气的说道。 帕特里奇则对麦莉大婶说道,“奶奶,我已经可以自己赚钱了,我会用自己赚来的钱,为安努舒卡赎身。” 麦莉大婶气得要命,“就算把你卖了,也不值三百金龙!贵族姥爷家,二十金龙就能买一个强壮的奴隶。连那些有钱的少爷,都不会花三百金龙买那个妓女!” 路易斯无语的看着帕特里奇,一个平民能不能赚到三百金龙,路易斯还是知道的,毕竟他和老爹以前也是穷人。 帕特里奇这种想法,实在是非常的自不量力。 路易斯抱着胳膊,“所以说,帕特里奇,你打算怎么凑钱?” 帕特里奇努努嘴,“我最近在接私活儿,每天忙到很晚。” 路易斯说道,“木匠学徒应该不能接私活儿吧,你的老师如果知道了,恐怕就不会教你本领了。” 帕特里奇倔强道,“不教就不教,反正我都快学完了。” 路易斯提醒他,“如果你没学完本事,恐怕很多家具你都做不出来,这样下去,你可就更没有机会赚三百金龙了。” 路易斯来回踱步,说道,“你自己算算,就算你不吃不喝,一年赚三十金龙,也要十年,那个时候,安努舒卡都三十岁了吧?” 帕特里奇听不进去这些,只一直嘟囔着,“你们别想让我放弃……” 这时麦莉大婶退步了,她说道,“你可以和那个妓女结婚,只不过,三百金龙,我是一个铜狗都不会给你出的。” 帕特里奇两眼放光的看着她,“奶奶,你真的同意了?” 麦莉大婶哼了一声,就去了厨房,“我去做饭,眼不见心不烦!” 这时候帕特里奇才看到同在屋子里的诺玛,他冲路易斯挤了挤眼睛。 路易斯岔开话题,问他,“虽然麦莉大婶同意了,但你也没有三百金龙吧?” 帕特里奇泄气的坐在椅子上,说道,“是啊,赚钱真难!” 路易斯沉吟了一会,说道,“我可以把钱借给你,不过,我有条件。” 帕特里奇坐直了身体,“天哪,你去冒险之后发财啦?什么条件,你说吧!” 路易斯说道,“我把三百金龙借给你,如果安努舒卡和你在一起,你们就要每年还给我十个金龙,如果安努舒卡离开了你,那么金龙就不用还了。” 帕特里奇觉得这条件真是奇怪,“为什么提出这样的条件?” 路易斯笑了笑,“你以后会明白的,帕特里奇,祝你好运。” 路易斯从行囊里拿出当初分到的金龙,数出刚好三百枚,给了帕特里奇。 第七十二章 神女无梦 “你为什么要提那个条件?”诺玛问道。 路易斯苦笑了一下,“我觉得,帕特里奇不会有机会还钱给我。” “你就这么笃定?” 路易斯摇摇头,“也不是笃定,只不过,这确实是常见的结果。” 他解释道,“我并没有瞧不起妓女的意思,但是她们多数生活贫苦,这是事实。” 诺玛嗯了一声,“也许那个吉卜赛女郎是个例外呢?” 路易斯和她回到酒馆,坐回原来的座位,“帕梅拉,今天有没有好吃的?” “今天我烤了小茴香蛋糕,还有一些烤猪肉。” “都给我来一份吧,对了,诺玛,你要吃什么?” “烤猪肉,鹰嘴豆。” 帕梅拉愣了一下,“很久没人要鹰嘴豆了,你等一下,我去现做一份。” 帕梅拉走向后厨,路易斯和诺玛则继续刚才的话题。 “不如我们打个赌,如果帕特里奇能把安努舒卡带回来结婚,我就答应你一件事,反之,你就答应我一件事。” 诺玛点点头,“没问题。” 诺玛不清楚,路易斯为什么这样笃定,在她看来,一个妓女能被人赎身,简直是求都求不来的好事。 然而第二天,一切都出乎她的意料——帕特里奇是一个人回来的。 相比于帕特里奇,麦莉大婶倒是透出一丝喜色,但更多的,还是对帕特里奇的担心。 一切正如路易斯所说的一样,安努舒卡拒绝了帕特里奇为她赎身。 “为什么会这样?”诺玛相当不解。 路易斯耸耸肩,“安努舒卡虽然是个妓女,但是她在妓院有不少客人。” “你干嘛突然说这个?”诺玛不太高兴。 路易斯解释道,“我是说,她在妓院里生活,应该是比较富裕的。鸨母会给她提供照顾她的雏妓,以及做粗活的龟公。除了需要接客之外,其他时间,她的生活应当不错。” “可那也是妓女呀?”诺玛不能理解。 路易斯不赞同的说道,“不是每个人,都把尊严看的高于一切的。安努舒卡更怕的,恐怕是赎身之后,做一个被人指指点点的贫穷妇人。” “帕特里奇只是个木匠,在她看来,他肯定无法给她富裕的生活。更何况,帕特里奇自己还是个孩子呢!” 诺玛笑道,“好像你就是大人了似的。” 路易斯用手比划了一个很小的距离,冲着诺玛眨眼睛,“我比他成熟那么一点点。” 他指着麦莉大婶家的方向,说道,“我们去看看吧,虽然是意料之中的事,但帕特里奇一定很伤心。” 过了一会儿,他和诺玛坐在了麦莉大婶家的客厅里。 “唉,路易斯,你帮我劝劝帕特里奇那孩子吧。” 此时帕特里奇把自己关在房间里,谁也不见。 诺玛则和麦莉大婶的孙女在一块玩。 爱丽丝突然说道,“姐姐,我们见过吗?” 诺玛笑而不语。 路易斯站起身,去帕特里奇房门口敲了敲门。 “让我安静一会儿吧,奶奶。” “是我。” 过了一会儿,帕特里奇打开了房门,“进来吧。” 他把装着金龙的钱袋递给路易斯,“我用不上了,不过还是谢谢你。” 路易斯把钱袋推了回去。 “你留着吧,开个木匠工坊,麦莉大婶年纪大了,你应该学会养家。” 帕特里奇颓丧的坐在床上,床板发出吱呀一声。 “路易斯,为什么她会变卦呢?” 路易斯挑了一下眉毛,“我觉得她不算变卦,如果我猜的没错,你们两个肯定是在你侬我侬的时候说到这些事。” “这样说虽然不太好,但我想,安努舒卡肯定对很多人说过类似的话。” 帕特里奇震惊的看着他,“你怎么会这么想,安努舒卡不是这样的人。” 路易斯抱着胳膊,“帕特里奇,你现在心里,还一直坚定的认为,安努舒卡真的爱你吗?” 帕特里奇张了张嘴,最后也没说出什么,只是失落的低下了头。 路易斯拍拍他的肩膀,“为什么不努力工作几年再看呢?有了本金,只要好好经营,你很快就会成为一个富裕的木匠铺老板。如果那时候,你还是喜欢安努舒卡,再去看看也不迟。” “帕特里奇,当你的家人不用为钱而担忧的时候,你想做什么,都是你的自由。” 帕特里奇点点头,“我知道了,谢谢你,路易斯。” 路易斯走出房门,对着麦莉大婶做了一个搞定的手势。 之后,就是麦莉大婶和帕特里奇互相理解、互相原谅的时间了,路易斯带着诺玛离开了这里。 一个小时后,两个人坐着牛车,走在通往无名森林的路上。 “我还以为你会为帕特里奇打抱不平呢。”诺玛说道。 路易斯面带疑问,“打抱不平?安努舒卡只是不喜欢他,这又不是罪过。” “难得你会这样想。” “你似乎对男人有很多偏见。”路易斯看着她。 “谁让我父亲就是全大陆最令人作呕的男人之一呢?” “从来没听你说过这些。” 诺玛耸耸肩,“因为没什么好说的,你只要知道他是个人渣就够了。” 路易斯说道,“那你更应该见见老爹,他可是世界上,最好的老爹。” “话说回来,我之所以预料到今天的结局,也是因为老爹的话。” 诺玛调侃他,“你老爹又说了什么?” “嘿嘿……”路易斯挠着头傻笑。 “老爹说,所有人都是好坏参半的,而且多数人,都是不怎么好也不怎么坏的人。只不过穷人的生活更痛苦,因此,他们更容易暴露本性。” “安努舒卡曾经一定有过非常贫苦的一段时间,这几乎是所有妓女的经历。” 路易斯看向车窗外,说道,“没有受过那种苦的人,是没权利指责别人爱财的。” “我虽然以前也没钱,但我和帕特里奇一样,有一个爱护我的长辈。所以我虽然理解安努舒卡的苦衷,但我无法感同身受,自然也不该指责她。” 诺玛听他说了这些,忍不住感叹道,“你的老爹,一定是个很特别的男人。” 路易斯一下子回过神来,“老爹都不知道多大岁数了!” 他惊恐的看着诺玛,“你看看我,我比老爹年轻多了!” 诺玛翻了个白眼,“你都在想些什么。” 路易斯尴尬的说道,“我在想,万一我真的是老爹和魔族女人的私生子,老爹这个人一定很风流。” 正在猎人小屋里打盹的楚南星,忍不住打了个喷嚏。 第七十三章 回家看老爹 “你这样说你老爹,就不怕我去了告状?”诺玛促狭的说道。 路易斯不在意的摆摆手,“老爹才不会因为这些生气。” 两个人坐在马车上,一路走走停停,半个月才到了楚南星所在的猎人小屋。 “老爹!我回来啦!” 楚南星此时不在家,只有尼卡斯附身的猞猁,在屋子里悠闲地甩着尾巴。 她慢悠悠地撑起身子,一步一步踱了过去。 路易斯一把把她抱了起来,“毛球儿,老爹呢?” 路易斯没指望一只猞猁会回答,他只不过是很久没回家了,所以看到家里的一切,都忍不住想要亲近。 “臭小子,连你妈都敢抱起来玩,反了天了!” 不管尼卡斯心里咆哮的多大声,现实里,她还是必须装成一只宠物,乖乖的任由路易斯和诺玛对着她揉来揉去。 楚南星回来的时候,就看见路易斯带着一个小姑娘,正在和尼卡斯“玩耍”。 尼卡斯的眼神里已经相当不耐烦了,楚南星赶紧走过去,把她解救出来,放回了地上。 尼卡斯抖了抖毛,就赶紧跑回了屋。 “什么时候回来的?” 路易斯笑眯眯的说道,“今天刚到,老爹,我想死你了!” 楚南星揉了揉他的脑袋。 路易斯现在已经和楚南星一样高了,楚南星看着他,不禁感叹,时间过得真快。 楚南星把门打开,说道,“快进来吧,你也太冒失了,带着女孩子来,也不提前给我写个信。” 她说着,顺势把今天打来的猎物挂在门口的墙上,准备一会儿过来处理。 诺玛看着她的身形,莫名觉得眼熟,但她很确定,自己之前没有见过路易斯的老爹。 “你们先坐一会儿,我把猎物处理一下,晚上给你们做土豆炖肉,配面包很好吃。” 路易斯则说道,“老爹,你先别忙了,我有好东西给你。” 楚南星来了兴趣,走到他面前,“什么好东西?” 路易斯把钱袋拿下来,说道,“看!魔晶币!” 楚南星瞳孔缩了一下,“你们怎么会发现这个?” 路易斯看她表情凝重,忍不住问道,“有什么问题吗?” 楚南星摇了摇头,“没什么,只是魔晶币早都绝产了,你们居然可以找到这么多。” 她看了尼卡斯一眼,果然对方双眼发光的看着这边。 “老爹,这些都给你,我还分到了好多金龙。” 楚南星拦住他,“不用给我了,你们两个歇一会儿,我去做饭。” 到了夜晚,楚南星有点犯难,就两个房间,怎么睡? 路易斯毫不在意的说道,“老爹,我去你的房间睡,把我的房间留给诺玛。” 楚南星有苦说不出,还要面对尼卡斯怀疑的目光。 她腹诽道,“这样看着我做什么,我又不会老牛吃嫩草。” 不过她还是觉得有些尴尬,最后只好推脱说,自己要去陷阱看看有没有猎物,大半夜跑了出去,第二天清早才回来。 诺玛不好一直住在这里,她之所以过来,也不过是好奇老爹这个人罢了。 终于见到了本人,诺玛第二天一早就辞别了两人,离开了这里。 他们一起冒险的人里,一起买了一套通讯石,互相之间,随时可以联络。 等她走了,楚南星才关好门,准备和路易斯摊牌。 “路易斯,过来,我要和你谈谈。”她冲着路易斯招了招手。 路易斯有些不明所以。 楚南星指着猞猁毛球儿说道,“给你介绍一个人,尼卡斯,你的母亲。” 路易斯震惊的看着她,说道,“我妈是只猞猁?!” 尼卡斯忍不住扑过来就给了他一爪子,“臭小子,说什么呢!” “老爹,它……它说话了!”路易斯指着尼卡斯说道。 楚南星捂着头,解释道,“她还没完全恢复,只能附身在其他生命身上。” 路易斯冷静下来,“你真的是尼卡斯?” 尼卡斯慢条斯理的说道,“当然,你背后的小家伙们,已经蠢蠢欲动了。” 她话音刚落,捣蛋鬼们就集体冲出来,把她围在了中间。 之前诺玛在场,捣蛋鬼们被尼卡斯制止了,因此才忍住没有扑上去。 路易斯坐在椅子上,问道,“所以我是你们两个的私生子?” 尼卡斯忽然笑出声来,“哈哈哈……楚南星,你真是在哪儿都不像个女人!” 楚南星翻了个白眼,“我这是因为谁啊?” 她用药水把胡子卸了下来,清洗干净后,露出一张光滑白皙的脸。 虽然实际年龄已经有五十多岁了,但楚南星看起来,还是二十出头的样子。 路易斯感觉今天“惊喜”一个接着一个,“老爹……不、老妈?” 楚南星拍了他的脑袋一下,“瞎叫什么,叫阿姨。” 尼卡斯立刻说道,“你居然和我一个辈分了。” 楚南星嘿嘿笑道,“谁让你沉睡了那么久,我这辈分不就长了嘛!” 几个人在房间里谈了很久,直到天色逐渐暗了下来,才终于停止。 “所以说,是苏尔特杀死了您?”路易斯面含怒色,问道。 尼卡斯点点头,“我当时并不知道,他已经屠杀了其他的伙伴。我们分居在世界不同的角落,只有人类和其他种族发生大战的时候,我们才会聚集在一起。” “几百年的时间对我来说,不过是很短的时间。我从没有想过,只是这么短的时间没有联络,我曾经的朋友就一一离我而去,最后,连我自己也死于非命。” 路易斯有些不解,“可是我确确实实只有十三岁,我们两个相隔的年代也太久远了。” 尼卡斯笑着解释道,“我的孩子,神族并不一定非要像人一样分娩。事实上,我们大多数的后代,都不是从肚子里生出来的。” “说起来,我和你的父亲并无男女之间的感情,你虽然身上留着我们两个的血,但我们确实只是朋友。” 楚南星在一边吐槽,“这话听起来,就像个渣女。” 尼卡斯拍了她一下,“别打岔!路易斯,你要记住你父亲的名字,艾特拉斯。他用自己的身躯,保护了你。” “当时,我和他各自取出心头血,融入到土神盖亚的一根断指上,才有了你。” 路易斯听了她的话,陷入沉思。 第七十四章 浅海之行 路易斯现在逻辑混乱,既然自己是土神盖亚的手指头,为什么盖亚不是自己的父亲? 尼卡斯对这个疑问表示震惊,“我走了几千年,现在的孩子们都不知道众神的起源了吗?” 楚南星点点头,说道,“说实话,如果你不说,这些我也不知道。换句话说,这里除了少数人通过遗迹里的古籍了解到一些过去,剩下的大多数人,只知道光明神和兽神。” 尼卡斯有些生气,“兽神?兽人族从来没出过神,你说的是苏尔特的宠物——巨兽比蒙吧?” 她嗤笑一声,“真是厚颜无耻,他霸占了所有的一切,居然还让愚蠢的兽人都对他俯首称臣。” 路易斯疑惑的问道,“可是人族和兽人是对立的啊?” 尼卡斯冷笑了一声,“苏尔特又不在意人族和兽族的关系,他只需要更多的人信仰他罢了。” 这种事情,一时半会儿说不清,要是真的都说完,恐怕要追溯到上万年前了。 楚南星表示,有了魔晶币,自己应该可以更早的把尼卡斯送到极东之地。 只不过与之相伴的,楚南星自己也要离开这里,到极东之地去。 路易斯要一个人被留在这里,独自面对困难。 这对一个十三岁的孩子来说,的确有些残忍。 但楚南星和尼卡斯都不是温室的花朵,自然也不可能这样培养自己的后辈。 路易斯虽然心里不舍,但也知道,自己的母亲需要找一个安全的地方静养。 她的仇人如今势力无比强大,稍有不慎,尼卡斯可能连她的灵魂都不能留下。 他勉强的笑着,说道,“你们尽快去吧,我已经是个大人了,我没关系的。” 楚南星看着他的表情,叹了口气,揉了揉他的脑袋。 第二天,他们各自收拾好行囊,锁上了猎人小屋的大门,就互相告别,从不同的方向离开了。 “斯托内,以后很长的时间,我都见不到老爹了。” 路易斯坐在斯托内的肩膀上,神情沮丧。 他的脸上还带着点婴儿肥,虽然个子已经不矮了,但是如果但看脸的话,路易斯还是个孩子。 斯托内不明白这种悲伤,他活了很久,周围的环境一直在变,周围的石头有的没能成为石头人,最后化作沙砾,它也不会为此感到伤心。 人和人分开,难道不是像刮风下雨一样自然的事情吗? 路易斯本来也没指望斯托内能回应,他只不过是心里觉得难过,想把话说出来罢了。 “等我变成真正的大人以后,她们就会回来了吧?我现在,还没有能力和光明神苏尔特抗衡。” 路易斯是迷茫的,他知道自己应当为父母报仇,但是忽然冒出来的母亲,讲了很多他不知道,甚至他觉得和自己无关的事,他就要去抗衡强大到不能想象的神,这实在让人一时难以接受。 然而他必须要肩负责任,他之所以有更强的天赋,更好的恢复力和领悟力,都是因为他的血脉。 这是他比别人多享受的东西,自然也要有所付出。 既然很多事情他的母亲尼卡斯本人都不知道,就只能他自己去寻找真相了。 老爹说了,大陆上的遗迹,里面会有不曾被毁掉的古籍,自己也许可以通过寻找遗迹,来拼凑出事情的真相。 他从背包里拿出那本黑皮手记,再次翻看起来。 “诺玛,我想要去浅海的遗迹看一看,你愿意一起去吗?” …… 路易斯按照同样的方式,用通讯石通知了矮人们和泰兰德。 遗憾的是,大家都还在家里享受财富带来的一切,最终,只有孤身一人的诺玛,愿意和他结伴同行。 三天后,他们在小镇再次碰面了。 “这次要去哪里?”诺玛问道。 路易斯翻开手记,指着其中一页,说道,“我在这里发现了一副地图,不过地图画的很潦草,而且遗迹有一部分在水下。” “如果是这样,我们可能需要找个水性好的同伴了。”诺玛摊手表示自己是个旱鸭子。 路易斯虽然会游泳,但是让他长时间在水下,恐怕也不太行。 “我们为什么不找找,有没有能让我们长时间在水下的宝贝呢!”路易斯提议道。 “这样的话,我们恐怕就要去光明教会开设的店铺了,他们会售卖能让人避水的卷轴和护符。” 路易斯感觉命运真的是作弄人,自己还要去仇人的信徒手底下寻求帮助。 如果苏尔特知道自己是尼卡斯的孩子,恐怕会立刻来到人间,杀人灭口。 毕竟没有哪个神会允许别人知道自己的污点。 不过既然能够轻而易举的拿到需要的工具,为什么不去呢? 路易斯掀起嘴角,“好啊,如果他们的东西有用,我们可以再看看别的有用的东西。” 诺玛点点头,“你不介意就好,不过在那里,你最好不要动用你的力量。” 两个人决定先准备需要的东西,于是不再耽搁,由斯托内托着两人,快速去了城里。 “路易斯?” 一个人叫住了他们。 路易斯回头一看,忍不住冲着那人挥手,“詹森!好久不见!” 他快速从斯托内身上爬下来,冲到詹森面前,“你怎么没穿着护卫长的衣服?” 詹森笑着说,“我有了足够花的钱,就向伯爵请辞了。我想着,这里离艾莎小镇很近,没准能碰到你,于是就搬到这里住下了。” 他一拍脑袋,“瞧我这记性!” 随后他压低声音,“你还有一箱金龙在我那里呢,快跟我去我家,把它们拿走吧。” 路易斯拒绝道,“我现在可没空处理这样,我们还要去其他地方寻宝呢。” “寻宝?” “对啊,詹森,你要不要一起去?反正你现在也没别的要紧事吧?” 詹森沉吟了一下,“如果只有我们三个人的话,我还想推荐一个人给你。” 路易斯来了兴趣,“你推荐的,一定是很厉害的人。” 詹森说道,“这人是个东瀛忍者,我和他认识十几年了。他虽然沉默寡言,但人品很好。最重要的是,他对暗器很有研究,很多遗迹里都有暗器和陷阱,有他在,我们会少很多麻烦。” 第七十五章 西山君 “既然是这样,我们就去看看吧?”路易斯询问的看向诺玛。 诺玛点头说道,“当然可以。” 詹森似笑非笑的说道,“路易斯,看来你认识了一个热爱冒险的姑娘。” 诺玛不明所以,路易斯的脸却刷的一下红了。 他磕磕巴巴的答了一句,“可、可能是吧。” “你还没介绍这个大家伙是谁?”詹森仰头看着像塔一样高的斯托内。 路易斯赶忙介绍道,“它是我的朋友,斯托内先生。” 斯托内还低下头,冲詹森友好的伸出手。 詹森以为它要握手,也伸出手去,结果下一秒,他就被托起来,放在了斯托内的肩膀上。 很快,路易斯和诺玛也坐了上去。 “詹森,带路吧!”路易斯欢快的说道。 一路受到路人的瞩目,快到傍晚,他们才找到那位东瀛人的住所。 这是一条非常狭窄的巷子,至少斯托内没办法走进来。 这里的房子都是木质结构,很少有石头或砖瓦房。 巷子虽然小,但路面上铺满了颜色悦目的鹅卵石。 詹森在巷子最深处的一户人家站定,敲了敲门。 “西山君,是我。” 院门被打开,露出一张冷漠又苍白的脸。 他让开身,请几个人进屋交谈。 路易斯看到他的穿着木屐,脚上还缠着黑色的布条,严密的包裹着脚掌、脚踝和小腿,只有脚趾裸露在外。 他走路的方式也和其他人不太一样,在路易斯看来,他像一只轻巧的猫。 据詹森所说,这位西山君,在东瀛应当属于美男子级别。 路易斯看着他冷漠狭长的双眼,以及略显女气的脸型,有些不太懂东瀛人的审美。 男精灵虽然五官精致,但身材一般高大挺拔。 但眼前的男人,身材瘦削,和自己一个十三岁少年差不多高,而且整体感觉非常冷淡,路易斯想不明白,为什么会有人喜欢这样的男人。 不过老爹说过,男人和女人的审美是有很大差异的,男人不喜欢,不代表女人也不喜欢。 路易斯心想,也许西山先生有男人发现不了的魅力也说不定。 走到门庭之后,路易斯看着詹森脱下了自己的靴子。 看着一尘不染的地板,路易斯和诺玛也有眼色的脱下了鞋。 客厅里没什么多余的家具,只有一个长方形矮桌,和两个圆形坐垫。 西山秀太跑去平时放置杂物的房间,找来了两个干净的坐垫,放在桌子两旁,这才自顾自跑去烧水。 詹森转头对路易斯说道,“西山君招待客人,喜欢煮茶。” “红茶吗?”路易斯问道。 詹森摇摇头,“是东方的茶。” 过了一会儿,路易斯拿着小茶杯,一口就喝干了里面的茶水。 他除了感觉到淡淡的苦味之外,还感觉有一丝清香。 只不过西山秀太看到这一幕时,忍不住轻轻地皱了一下眉头。 随后,他把双手规矩的放在腿上,问道,“詹森,这次你来找我,有什么事?” 詹森放下茶杯,说道,“我旁边的两个小朋友邀请我去探访遗迹,我想着,我们需要一位擅长机关的同伴,才能保证在遗迹里的安全。” 他笑了一下,“我立刻想到了你。” 西山秀太问道,“遗迹具体在哪里呢?” 路易斯赶紧从背包里把手记拿出来,翻到有地图的那一页,说道,“就是这里。” 西山秀太盯着地图看了一会儿,又看了路易斯一眼,“这是很古早的绘图方法,你是从哪里得来的?” 诺玛替路易斯回答道,“我们之前去了另一处遗迹,在那里,路易斯发现了这本手记。” 路易斯怕他不愿意一起去,解释道,“这是我在手记里找到的,最有可能有财宝的一处遗迹。” 西山秀太却注意到其他的地方,“你是说,这样的遗迹有很多?” 路易斯点点头。 西山秀太说道,“我可以不分财宝,但是如果有合适的密典,我希望可以优先挑选。” 詹森冲着路易斯点点头,路易斯却看向了诺玛。 在他看来,西山秀太适用的密典,想必也很适合诺玛。 诺玛说道,“如果你愿意让我拓印一份的话,我不介意你拿走密典。” 西山秀太点点头,“没问题,我们什么时候出发?” 路易斯说道,“如果你来得及收拾行囊,我们明天一早就可以出发。对了,还没介绍我的另一位朋友斯托内,它在巷子外面。” 西山秀太不明所以,“为什么不把他请进来呢?” 路易斯耸耸肩,“如果它进来的话,我想这条巷子里所有的院子,都会倒塌的。” 西山秀太疑惑的走出去,过来一会儿才回来,“居然是石头人。” 路易斯有些沮丧,“说实话,如果你愿意,我都想现在就出发,我宁可和斯托内一起风餐露宿,也不愿意让它独自在外面待着,虽然它自己不在意,但我觉得,我不应该这样对待自己的朋友。” 西山秀太看到他这样,反而有些欣赏,“其实我没什么需要收拾的,我需要用的东西,日常都会带在身上。既然你这么担心斯托内先生,我想我们可以立刻出发。” 路易斯兴冲冲地跑出去,嘴上还嘀咕着,“西山君确实是东瀛第一美男子!” 诺玛在他旁边嘲笑他,“你这主意是不是变得太快了?” 他们迅速在斯托内的肩膀上坐好,向着港口走去。 …… “不行,这么大块头,我的船会沉下去的!” 受到第三次拒绝,路易斯叹了口气。 船长也有些看不下去,于是告诉他,“你去南边最大的码头问问,他们有大船,也许能带你们过去。” “谢谢!”路易斯又一次斗志满满。 看着他和其他人走了,船长才摇了摇头,“哪有人带着石头人四处旅行的……” 功夫不负有心人,再问到第七家的时候,路易斯终于听到了肯定的答复。 “可以,不过它只能在甲板上,我的船舱上可没有它能通过的通道。” 最终,路易斯以十枚金龙的代价,换取了斯托内上船的资格。 为了不让船偏向一边,他们让斯托内坐在了靠近最中央的位置。 第七十六章 山巨人 然而在半路上,还是出了意外。 斯托内在上船半个多月后,忽然变大了一圈。 船长怕一船的人跟着它葬身海底,说什么也不肯再带着它了。 于是在离靠岸还有三天的距离时,船长语气相当不好的开始赶人。 “你们之前可没说过,它还会再长大!钱我不要了,算我倒霉!你们把钱拿回去,赶紧下船!” 路易斯心头火起,正要理论,詹森拦住了他,“算了,我们下去吧,上层这些人都是各国的上流社会,我们最好不要惹麻烦。” 斯托内跳下了船,船上的人被摇晃的东倒西歪,心里却忍不住松了口气。 好在这里水位并不太深,斯托内还能露出半个脑袋。 路易斯这边还生着气,就被斯托内举上了头顶。 随着前进的时间变长,斯托内露出水面的部分越来越多。 诺玛疑惑道,“水位下降的这么快吗?” 西山秀太摇了摇头,“不,是斯托内在变高。” 他说得没错,在临近海岸的地方,四人看到了斯托内最后的身高——一百多呎。 詹森赞叹道,“斯托内已经不是一个石头人了,他现在是名副其实的山巨人。” 路易斯这才发现,托比魔盒所化的手镯再一次回到了自己的身上。 斯托内吸收了足够的能量和托比的气息,最终完成了晋级,成为了新的山巨人。 这片大陆已经很久没有新的山巨人产生了,斯托内高大的身躯,吸引了许多人的目光。 就在这时,斯托内的身形骤然缩小,变得只比詹森高了半个头。 有一部分山巨人可以改变大小,斯托内很幸运的,就在其中。 此时他看起来就像是一个略显高大的中年人,成为山巨人之后,他的外表看起来更像人了,只不过比普通人的皮肤更粗糙一些。 他拍了拍路易斯,说道,“我可以变小,不要生气。” 路易斯不明所以,过了好一会儿,他才想起,几天前,自己因为船长的不守信用发怒了。 这时候,斯托内半跪在地上,拿起路易斯带着手镯的手,放在自己的头顶,“吾主,山巨人斯托内,听候您的吩咐。” 路易斯有些不知所措。 好在斯托内只是在认主,并不需要路易斯说些什么。 他做完这些,就缓缓站起身,站在了路易斯的身后。 西山秀太看着这一切,越发觉得路易斯的来头不小。 只不过他向来沉默寡言,也不爱打听别人的私事。 因此,他只是略带异色的看了路易斯一眼,就没再说些什么了。 然而事情并没有结束。 西山秀太感觉附近的脚步声不太对劲。 果然,过了一会儿,他们就被一队士兵拦住了。 打头的是一个身穿全甲的骑士,他趾高气昂的说道,“你们的山巨人在哪里,快把他交出来,他被帝国征用了。” 路易斯语气不善,“哪个帝国,我们是尤坦王国的,并不属于佩特拉洲。” 骑士勃然大怒,“你竟然敢藐视伟大的博朗帝国!” 看他这个样子,队伍里的人都拔出了佩剑。 路易斯的阔剑也拔了出来,发出哐啷一声金属响声。 海岸上其他正在登船的人都忍不住有些害怕。 骑士觉得脸上挂不住,二话不说,举剑就刺了过来。 路易斯横剑一挡,双手发力,回击过去。 他的力量早已今非昔比,黑暗一族的至高功法,怎么可能是这些人练的大路货能够媲美的,两人等级本来就相当,再加上功法的差异,一招下来,那名骑士就明显招架不住了。 他身后的士兵喊道,“快停下!你们竟敢对帝国的骑士大人不敬!” 路易斯爆了粗口,“敬你妈!” 他招呼其他人一起上,把这群人打了个鼻青脸肿,然后趁乱跑了。 一个小时后,几个人躲在海边小城的巷子里哈哈大笑。 “那个蠢货是怎么当上骑士的?”路易斯喘着粗气,还忍不住吐槽。 詹森说道,“你以为所有的战士都有脑子?” 路易斯坐在地上,说道,“不过这次我们可是得罪了这里的士兵了,恐怕会被通缉。” 詹森不在意的摆摆手,“打都打完了,还怕这些做什么?再说了,这座小城没多少人,最多也就有个男爵镇场子,他还不一定打得过我呢,怕什么?” 诺玛在意的是其他的事,“不过话说回来,这群人为什么要征用山巨人?” 路易斯摇摇头,“我从没听说过,哪里的人族可以随便征用山巨人。更何况山巨人实力很高,并不是能随意被人使唤的。” 西山秀太皱着眉头,说道,“我们现在可不太好打探消息了。你们在这里等着我,我可以伪装成其他人,出去探探消息。” 诺玛站起身,说道,“一起吧,我是个盗贼,也擅长这个。” 两个人在角落里鼓捣了半天,最后顶着两张过眼就忘的大众脸,走出了小巷。 路易斯和詹森,还有变小的斯托内,藏在巷子里,等着两人回来。 这时巷子里一户人家打开了窗户,“你们是在港口打人的那几个人吗?”一个孩子伸出头来问道。 路易斯冷不丁听见陌生的声音,肌肉都紧绷起来。 抬头发现是个小孩,路易斯才松了口气。 “你为什么不说话?”小孩锲而不舍的追问道。 路易斯只好点点头,“是我,不过如果你敢去告密,我就揍你。” 说罢,他还示威似的扬了扬拳头。 小男孩退了一下,随后反应过来,面带不屑的说道,“我才不会向那群大头兵告密呢,他们挨揍我高兴还来不及呢!” 西山秀太和詹森对视一眼,看来这里的军队并不怎么得民心嘛! 小男孩问路易斯,“你们是不是困在这里出不去了?我给你们放绳子,你们爬到我家阁楼上来!” 路易斯说道,“我们在等朋友。” 他看着小男孩,问道,“你家里没有大人吗?” 不说这话还好,一说这话,原本还很活泼的小男孩呜呜的哭了起来,“我爸妈都死了,姐姐也被那群坏人抓走了!” 第七十七章 路见不平 路易斯皱起眉头,问道,“怎么回事?你一个人住在家里,没有大人管你吗?” 詹森拍了一下他的脑袋,“你自己还是个孩子呢。” 小男孩看起来好了一些,他擦干眼泪,说道,“以前有姐姐照顾我,可是前几天,她被士兵抓走了。” 过了一会儿,诺玛和西山秀太跑了回来,“这里查的不太严,他们似乎有别的要紧事,没时间通缉我们。” 小男孩站在阁楼顶上,说道,“他们要举行祭祀,这几天天全城就会戒严,等三天的祭祀结束后,城里的人才能进出城门。” 他抽了抽鼻子,随后把头缩了回去。 过了一会儿,一根结实的绳子放了下来,“你们上来吧,我家不会有人来的,能抓的人都抓走了。” 路易斯他们顺着绳子爬了上去。 屋子里几乎什么都没有,只有床和一个床头柜。 这是阁楼上的小房间,成年人在这里都没办法站直身子。很显然,这是小男孩的房间。 下了楼,底下的房间里,家具基本都被砸坏了,很明显这里曾经经历过人的打斗。 唯一还健在的桌子上摆着橄榄、金橘和无花果。 这些是小男孩在外面的树上摘的,他独自生活,没有钱,只能吃这些东西。 路易斯给了他几枚金龙。 诺玛瞪了他一眼,跟小男孩说道,“他给你的你要藏好了,我这里有银狼和铜狗,拿这些去买吃的。” 诺玛责怪路易斯道,“他这么小,还独自生活,被别人看到他有金龙,只会招来人抢劫他。” 路易斯挠挠头,说道,“我怎么就没想到这些。” 当晚,吃晚饭的时候,路易斯问起小男孩家里的事。 “我爸妈是被抓去做苦力的,城主要造一座祭坛,就到处抓平民去干活,动作慢了就会被皮鞭子抽打。” 小男孩的眼睛红了,“爸爸妈妈就是那样类似的。” 路易斯又问,“那你的姐姐为什么被抓走?也是因为祭坛吗?” 说到这,小男孩的眼泪又一次流了下来,“他们抓走我的姐姐,是要做祭品的。” “什么?!”在座的几个人齐齐惊呼。 路易斯皱起眉头,“即使是光明教会,也从没说过要用活人做祭品,这里的人到底信得是什么邪教?” 小男孩说道,“这里的人信得是拜日神教,每年这个时候,城主都会向太阳神献祭。” “今年挑中了你姐姐?”诺玛问道。 小男孩咬着牙,“富贵人家可以花钱买通祭司,可是我们家没有钱,只能看着姐姐被抓走。” “也就是说,只献祭女人?” “是的,祭司说,这是献祭给太阳的妃子,献祭之前,称她们为太阳的处女。” 诺玛听了这话,忍不住皱起眉头,这样下去,这座小城恐怕最后一个年轻女人都不剩了。 几个人对视一眼,都觉得不能坐视不管。 于是接下来的几天,诺玛和西山秀太通过易容,四处打探消息。 这座小城的兵力并不多,而且长年受火山和海啸的侵扰。 他们认为火山喷发是太阳神的怒火,于是每年献祭少女来祈求安宁。 这一天,祭祀要开始了。 路易斯和其他人混在人群中,看着被捆绑在石柱上的少女。 这是小男孩的姐姐,今年只有十五岁。 祭祀并不是挑选一个穷人家的女孩就可以了,在祭祀之前,祭司会亲自下场,在穷人家挑选美貌的少女,有残疾和相貌丑陋的少女,都不可能被选中。 路易斯知道这一点时,还忍不住翻了个白眼——专门祸害漂亮姑娘可还行? 被绑在石柱上的少女神情淡漠,已经失去了生的希望。 她灰蓝色的眼睛,带着忧郁的目光,向围观的人看去。 为了确保安全,今天小男孩没有来,但他教了路易斯一个,只有他和姐姐才知道的手势。 在少女看过来的时候,路易斯做出了小男孩教给他的手势。 少女的眼睛忽然红了,随后又释然一笑。 路易斯感觉这个反应不太对劲,随后才反应过来——少女不相信自己会被救出来,她只不过是在为弟弟的心意感到欣慰罢了。 那边祭司已经跳完了迎接太阳神的舞蹈。 这时候,诺玛和西山秀太分别从两个方向向祭司发动了攻击。 趁着其他人正在慌乱中时,斯托内忽然变大,在士兵所在的地方猛砸。 路易斯和詹森跳上祭坛,把其他祭品全都破坏殆尽。 诺玛找机会跑到少女身边,挥动匕首,割断了捆绑她的绳子,“跟我走。” 诺玛拉起少女的手,趁乱跑了起来。 “快拦住她,否则太阳神的怒火将焚烧整座城池!”祭司气急败坏的喊了起来。 路易斯一阔剑拍在他的脑袋上,把他砸晕了过去。 周围的人看到巨人,都四散奔逃。 等到祭司醒过来的时候,发现自己已经被绑在了石柱上。 他抬头看着周围,忍不住颤抖了起来。 这些人,是曾经祭司烧死的少女们的家人。 路易斯把火把递给其中一个人,说道,“你们自己决定吧。” 他和詹森,斯托内跑去和诺玛他们汇合,留下一群人,带着仇恨的目光,看着祭司。 “你们不能杀我!我是城主的人,如果我死了,你们都要死!” 看着他色厉内荏的样子,其他人不由觉得痛快。 其中一个中年女人说道,“怕什么,杀了他,我们就赶紧搬走,在这地方生活,还不如去流浪!” 这些人商量了一会,一致同意杀了祭司为女儿报仇。 火把被扔到了柴堆上,祭司被他眼中的“贱民”献祭给了他们死去的女儿。 另一边,路易斯等人,带着少女和小男孩离开了这里。 他们走后没几天,就上了帝国的通缉名单。 路易斯没觉得意外,当他决定帮助这里的平民时,就想到了这个结果。 唯一让人不太高兴的就是,凡是大一点的城池,他们都要东躲西藏的。 终于在两个月后,他们走出了这个帝国的边境,到了临近的王国。 这里的人不信拜日神教,路易斯给了两人一些金龙,将他们安顿在这里,才和其他伙伴再次启程,去往寻宝的地点。 第七十八章 天上飞鱼 这一天,他们来到了一个叫珍珠贝的小村落。 这里的人们靠海而居,多数都是渔民。 当然,还有少数有特殊技能的人,这些人的收入会比渔民高一些,穿的也更好。 他们就是在海里寻找珍珠的捕珠人。 这可不是个轻松活儿,首先做这一行的人,必须要会游泳,确切的说,他们要会潜水。 除此之外,他们还要学会在水下分辨珍珠贝。 这在他们这一行,是秘密,只有入了行的人,才有资格知道。 由于在海边居住,这里的人肤色偏深,男人们多是古铜色,儿女人们相对白一些,是健康的小麦色皮肤。 路易斯他们来的时候,人们正忙着把没能运到城里卖完的海产摆在撑开的网子上,晒成干。 路易斯还顺势在其中一个中年女人那里,买了些鱿鱼丝和干贝。 几个人随手拿着一包鱿鱼丝当零食吃,边走边寻找可以住的地方。 诺玛看着天边的云,说道,“快要下雨了,我们得找个地方歇一歇。不然这雨下一个晚上,我们可就惨了。” 詹森沉默了一秒,然后问道,“所以当初我们为什么就没人带伞呢?” 西山秀太说道,“别看着我,忍者从来不带伞。” 他晃了晃腰上的武器,那意思像是在说,我身上的东西已经够多了。 诺玛耸耸肩,“盗贼也不会带的。” 路易斯往嘴里塞了一根鱿鱼丝,模糊不清的说道,“战士是不会带伞的!” 来来往往的村民看着他们几个,赶紧绕了过去。 路易斯远远的听见这群人说道,“这几个外地人好像不太聪明……” 詹森懊恼的拍了一下脑门儿。 这时天边的云聚集了起来,天空整个儿都变暗了。 原本还在晾海产的妇女们急匆匆地把网子往家里拽。 这些人长期劳作,肌肉紧实,虽然没有贵族小姐的白皙柔嫩,但却有一种力量美。 她们把食物都收回了棚子,自己也顺势回了家,没再出门。 原本热闹的街道,立刻变得清冷起来。 雨哗的一下就泼了下来,路易斯几人赶忙躲在别人的门廊下面。 雨声越来越大,最后竟然在地上敲击出啪嗒啪嗒的声音。 诺玛直觉这声音不对,抬头一看,天上竟然在往下掉鱼! 几个人的嘴巴都合不拢了,天上,居然还会下鱼? 发现这一点的不止有他们,没过一会儿,原本缩在屋子里的人就陆陆续续跑了出来。 他们拿着盆子、水桶甚至是浴桶跑出来,放在雨中接着天上掉下来的鱼。 看到这一幕,路易斯忍不住抽了抽嘴角。 老爹说的对,论战斗力,谁都不是大妈们的对手。 虽然知道了楚南星是个女人,但在长时间养成的习惯下,路易斯还是愿意叫她老爹。 由于雨势太大,原本出海捕鱼的渔民,也很快赶了回来。 路易斯他们幸运的找到了一家愿意让他们住宿的人家。 这一对夫妇有两儿两女,大儿子已经可以和父亲出海捕鱼,大女儿也开始帮忙做家务,小儿子和小女儿则一个七岁一个三岁,还是只知道玩的小孩子。 晚餐非常有海边渔村的特色,蛤蜊汤和烤鱼、全麦面包以及菠萝果酱。 路易斯吃得肚皮都鼓了起来,被诺玛无情的嘲笑了一顿。 夜晚时分,渔夫安排诺玛和他的女儿们住在一起,其他人则住在空出的一间储物间里。 渔夫为他们准备了干净的被褥和茅草,虽然席地而眠,众人也没觉得寒冷。 半夜的时候,诺玛醒了过来——房门外有人在说话。 “人带来了吗?”这是渔夫压低的声音。 渔夫的妻子还有些犹豫,“我们真的要这样做吗?他们已经给了五枚金龙……” 渔夫不耐烦的打断她,“五个金龙能做什么?能让我的儿子做骑士吗?” “那个女的留下来,卖给城里的妓院,男的就让他们带走。” 诺玛躺在渔夫小女儿的旁边,不屑地掀了掀嘴角。 与此同时,另一个房间里的其他人,也被西山秀太叫醒了。 在渔夫的妻子走后,他们果断地冲出去,一拳打晕了渔夫。 没管最后被带来的官兵会把他们怎么样,众人带着行李,就趁着夜色离开了这里。 等到渔夫的妻子带来了一队士兵之后,却看到自己的丈夫昏倒在地上,生死不知。 她惊呼一声,赶紧跑过去抱住丈夫的身体。 来人看到这里根本没有什么帝国通缉的犯人,不耐烦地打了两人一顿就走了。 其实他们未必看不出来路易斯他们逃跑了,只不过不想冒险罢了。 原本听渔夫的妻子说,这群人都睡着了,他们才想过来碰碰运气,毕竟邻国更加富裕,抓到他们通缉的犯人,赏金会很高。 但是来了一看,完全不是那么一回事嘛! 这群士兵都是混了很久的,人精似的,哪能不明白这是被人发现了。 几个人对视一眼,装作没发现似的,打了两人一顿,泄泄愤,就赶紧走了。 而另一边,路易斯心情也很不好,原本以为能在茅草床上美美的睡上一觉,结果睡到半夜,不得不逃了出来。 几个人坐在海边的礁石上唉声叹气。 “那是什么?”诺玛看着海面说道。 此时除了月光以外,外面再没有其他的照明物了。 然而水面上,却有一层浅浅的蓝光。 路易斯立刻拿出手记,就着月光,对着上面的描述,一一查看起来。 他一拍大腿,“这是一处遗迹!想找的还没找到,居然在这里碰到了另一个遗迹!” 几个人都凑过来,眯着眼睛盯着手记看了起来。 路易斯提议道,“不去我们先去这个遗迹看看,手记上说,只有月圆之夜才能通过蓝光,找到遗迹的位置,过了今天,可就要再等一个月了。” 几个人询问的看向西山秀太,毕竟遗迹里的机关还要靠他来破解。 西山秀太想了想,同意了路易斯的提议,“我们先去看看。” 路易斯拿着手记,对照着上面的指引,带着其他人在礁石上跳来跳去,寻找着遗迹入口的位置。 第七十九章 墓穴 “根据光的指向,位置应该就在这里。”路易斯对照着手记,说道。 “可是这里并没有入口,难道是已经埋在地底或是水下了?” 詹森四处看了看,实在没看出哪里有入口。 结果这时候,西山秀太拿着一把半圆筒状的小铲子,在周围的土地上戳了起来。 这里荒无人烟,此时又是半夜,因此大家只能听见海浪声和风声,以及铲子在沙土上摩擦的声音。 西山秀太戳到一个地方时,地下忽然传来连续不断流沙的声音。 他皱了皱眉头,“这应该是个地下墓穴。” 詹森问道,“为什么这么说?” 西山秀太解释道,“你们刚才听到流沙的声音了吧?” 詹森和其他几人都点头,西山秀太接着解释道,“这是防止盗墓贼盗墓的手段之一,算是民间一种比较耗时的机关。” 路易斯挑挑眉毛,“就一堆沙子?” 西山秀太来回走了几步,说道,“可别小瞧这些东西,相比于其他精巧的机关,流沙简单却好用。” 诺玛看出来了一些门道,于是不太确定的说道,“如果有人从上面挖掘的话,流沙会把墓穴重新埋住,让他无功而返,对吧?” 西山秀太赞许的看了她一眼,“就是这样,这还是比较幸运的,如果盗墓贼从侧面挖开,流沙的速度没那么快,那么等他进入墓穴,找到贵重的陪葬品之后,就会发现,回去的路已经被掩埋住了,而且他在里面越是挖掘,流沙速度就会越快……” 路易斯瞪大眼睛,“那不是就活埋在里面了?” 西山秀太点点头,“写手记的人很幸运,到了这里还能安全返回。” 路易斯点点头,“不过他确实也没待多久,估计是及时发现了流沙,逃出来的,手记里对这个遗迹内部的记载几乎没有。” 西山秀太摸着下巴,感觉有些棘手。 一来他们刚来到这里,就碰到了流沙,按理说这条路就行不通了,唯一的方法是找到墓门,才能进入墓穴。 然而这种在最外围都有防范措施的墓***部必然机关重重,西山秀太自己单独进去,都有可能有危险,更不要说他还带着几个人。 “我们先分头找一下墓门,找到后再一起进去,千万不要单独行动。”西山秀太严肃的叮嘱道。 于是大家在流沙的位置,分别在几个不同的方向,寻找可能是墓门的地方。 出乎大家意料的事发生了,他们在东西南北四个方向,居然各自找到了一个墓门。 西山秀太叹了口气,“看来要费一些力气了,这几个墓门里,只有一个会通向真正的墓葬。” 路易斯问道,“那其他几个呢?” 西山秀太皱着眉头说道,“要么就是空的,要么就全是致命的机关。不过按照我的经验来看,后者的几率更大。” “而且……” 西山秀太说出了自己的担忧,“如果这个墓主人如此害怕被盗墓,他生前多有可能是个臭名昭著的所在。这样的人,灵魂极有可能无法去到亡灵之河。” 詹森眼神一厉,“你是说,他的亡灵很有可能在墓穴里?” 西山秀太点了点头,“盗墓不是什么光彩的行当,当初要不是活不下去,我也不会有这种经验。说到底,不论墓主人是怎样的人,我们这些无关的人,打扰亡灵,都是不对的。” 诺玛转了转眼珠,看向路易斯,冲他眨了眨眼睛。 西山秀太和詹森不知道,但诺玛却明白,路易斯不会怕这些,如果进到墓葬里,里面的亡灵兴许还要向着他下跪磕头呢。 只不过这种东西,知道的人越少越好,两人自然也不会解释什么。 西山秀太想了想,说道,“我们先从南面开始吧,那边的土质比较结实。” 几个人小心地挖开入口,举着羊脂做成的蜡烛,弓着身子走了进去。 西山秀太打头阵,走在前面,此时他心中有些紧张,心脏砰砰砰的跳动着,感觉整个身体都跟着心脏的韵律一起脉动。 他忽然停了下来,向后伸出手示意其他人停下。 “蹲下身,屏住呼吸。” 西山秀太的声音里带着一丝不易察觉的谨慎。 其他人利落地蹲下,西山秀太手上蜡烛的火苗抖了抖,在墙壁上展现出扭曲的人影。 他紧贴在墙壁上,用手里的忍者刀轻轻往前探了探。 几根细细的金属线在触动下改变了形状,反射出几丝金色的蜡烛光。 下一瞬,箭雨密密麻麻地射了过来,每一支都对着墓穴的入口。 其中一支箭差一点划破路易斯的头皮,是诺玛按住了他。 等箭雨结束了,西山秀太说道,“先不要起身。” 金属丝被西山秀太砍断,又有几只箭射了出来。 他松了一口气,“我们继续前进吧。” 几个人继续往前走,诺玛稍微落后了一步,地上滴下了几滴褐色的血液。 “诺玛,快跟上。”路易斯忍不住回头喊她。 诺玛的嘴唇蠕动了两下,最终什么也没说,擦了擦手背,就跟了上去。 他们往前走去,走过狭长的通道,里面就是宽敞的墓室。 墓室的地面是雕刻着精美花纹的黑白格地砖。 这时西山秀太又抬了抬手,拦住了其他人。 墓室中间摆着一个镶着黄金饰品的楠木棺材,中间没有拼接痕迹,显然是用完整的大树掏空制成的。 摆放棺材的台子是凸起的,高于墓室地面一个台阶。 墓室的墙壁上雕刻着壁画,壁画上的人物全都戴着黑色的三角帽,有的还穿着黑色的大氅。 四面墙一共有五幅壁画,三面墙各一幅,门所在的那面墙则有两幅。 只不过他们站在门口,不敢妄动,因此那两幅壁画看的不是很清楚。 只不过这些壁画的背景都有一个共同点,那就是人物的背后,都是巨大的帆船。 如果熟知海运的人,应该能够认出来,这些船是克拉克三桅帆船。 西山秀太看着墙壁上栩栩如生的壁画,说道,“虽然不能确定这是不是主墓,但我们能够确定墓主人的职业了——他应该是一名海盗船长。” 第八十章 海盗之王 路易斯回想了一下,说道,“我还真不知道历史上有哪些有名的海盗。” 詹森耸耸肩,“这不稀奇,我们住在内陆,哪里会管什么海盗不海盗的。” 他转过头,问西山秀太,“西山君,你知道这是谁吗?” 西山秀太语气里透出浓浓的不确定,“看壁画里是四男一女,让我想起传说中的海盗联盟。” 诺玛说道,“女海盗的确不常见,我只知道极东之地有一个女海盗船长。” 西山秀太指着壁画,说道,“这个画师很有可能没有去过极东之地,但是如果你仔细看,就能看出壁画上的女人,和我们见过的人,穿着上有很大不同。” “她的衣服上似乎没有金属扣子。”诺玛说道。 其他人也仔细观察着,西山秀太把路易斯往后拽了拽,“这里的地面应该是一副棋盘,如果你不小心踩在上面,是有可能触发机关的。” 路易斯看着黑白两色的地砖,问道,“是象棋?” 西山秀太点点头,“我不太乐观的原因在于,我们几个人,并不能组成一副棋子。” 路易斯不禁有些想念矮人们,要是他们都在,今天的人数就够用了。 诺玛这时候开口说道,“你们看,壁画上有一小块的颜色比其他地方浅。” 顺着诺玛的手指,几人看到了壁画上女船长的手腕处,颜色比周围浅一些。 西山秀太招呼其他人躲在门后,自己则拿出吹箭,对着那片浅色区域,射出一箭。 墓室的墙突然翻转起来,西山秀太又在第二幅画上寻找同样的印记,最后,墓室里出现了一个完整的,向上的阶梯。 几个人暂时抛弃了这座墓室,向上走去。 走到阶梯尽头,众人手中的蜡烛差点脱手掉下去。 墓穴里堆满了黄金和未加工过的宝石。 路易斯还是第一次看到如此震撼的场面,他不得不承认,人爱财是情有可原的。 任何人面对这些堆积如山的财宝,都不可能无动于衷。 然而这些财宝真的唾手可得吗,几人都很怀疑。 虽说西山秀太一路上帮助他们解决了不少麻烦,但是找到这些财宝,对路易斯他们来说,还是简单的有些异常了。 “如果这些都是真的,那么之前的那口棺材,一定就是墓主人了。” 诺玛皱着眉头,似乎有些懊恼,“可是从刚才的壁画来看,很难确定五幅画里,谁是墓主人。” 路易斯举起蜡烛,抬起头,说道,“他们谁也不是,顶棚上的人,才是。” 众人不禁抬起头,映入眼帘的,是一幅震撼人心的棚顶壁画。 之前的五个船长,此时在画中沦为了陪衬,在整个壁画最显眼的位置,有一个留着黑色卷发的中年男人。 他如同俯瞰大地的天神,纵横睥睨,气宇轩昂。 西山秀太好半天才找回自己的声音,“已经可以确定了,这就是海盗王德雷克。” 西山秀太当然不知道德雷克的真容,但大名鼎鼎的金鹿号,他还是有所耳闻的。 这幅壁画的背景,正是让无数人闻风丧胆的金鹿号。 而墓穴里堆积成山的财宝,也从侧面证明了这就是德雷克的宝藏。 普通的海盗可没这么强大的敛财能力,更何况这座古墓的规制,并不是平民所能使用的,棺木周围摆设的,有许多是宫廷里才有的用具。 而历史上,有名的海盗里,受过皇家册封的海盗,只有弗朗西斯·德雷克一人。 几个人确定了墓主人的身份,仍旧不知道下一刻要做什么。 “我们要去看看德雷克的棺木吗?” 詹森摆摆手,“还是不用了吧!” 西山秀太抱着手臂,说道,“看来这里不太可能有密典,不过,我们要怎么处理这些财宝?” 几个人都摇头表示自己无能为力。 路易斯抽抽嘴角,“我总觉得,手记里记载不多,是因为这些黄金并不能使手记的原主人动心。” “实话说,比起实力,黄金的确是没有那么诱人。” 路易斯看着数不尽的财宝,叹了口气,“说不心动是假的,只不过,要是让我为了这些黄金,放弃后面的行程,那是不可能的。” 西山秀太则说道,“这里一定有洗钱的地方,我们可以把黄金换成金卡带走。” 路易斯犹豫道,“那需要很长时间吧?” 西山秀太想了想,“如果付出的抽成够高,有的地方一天就能……不过嘛,我们得机灵一点,不然一不小心就会被人黑吃黑。” “也许我们可以先看看里面有没有有用的东西。”诺玛打断两人。 她走上前去,拾起一颗莹白的宝石,说道,“这里应该有精灵族的秘宝,这是月石,非常珍贵的精灵族特产。” 这时路易斯发现了不寻常,“诺玛,你的脸色看起来不太好,不知道是不是灯光的原因,你的嘴唇似乎有些发青……” 路易斯的眼神越来越凝重。 西山秀太眼睛一眯,抓住了诺娜的手腕,“你受伤了,这是什么时候的事?” 诺玛看着手背上的伤口,感觉面前的画面有些模糊。 “这是……在入口……” 西山秀太瞪大眼睛,“你中了毒箭?!” 他话音刚落,诺玛的膝盖就是一软,眼皮也更加沉重。 路易斯一个箭步冲过来,抱起诺玛就往外跑。 詹森他们也紧跟着跑了出去。 路易斯此时有些绝望,他们目前还在被通缉的状态,这个渔村也不像是有医馆的样子。 然而此时诺玛已经嘴唇乌青,面色苍白,双眼紧闭。 路易斯抱着她拼命地跑,同时碰到人就问,“这附近有没有医馆?有没有药剂师?” 他的表情因为急切,看起来有些吓人,被拉住的人纷纷摇头躲避。 原本从荒无人烟的墓穴所在地跑到有人的区域,就已经浪费了不少时间,路易斯此时心急如焚,恨不得自己长出翅膀带着诺玛飞出去。 就在这时,天空响起几声鹰唳。 路易斯猛的抬起头——是巨鹰在向他飞来! 路易斯期待的看着在天空中盘旋的巨鹰,下一刻,他就被其中一只抓起,抛在了另一只鹰的背上。 “你们要去哪?”驮着路易斯和诺玛的巨鹰说道。 它居然能够像人一样说话,而且还是温和的女音。 第八十一章 解毒 路易斯瞪大了眼睛,“你们会说话?” 巨鹰回答道,“当时不说话,只不过是因为不想开口说话。” 路易斯看着巨鹰身上的伤疤,有的地方伤口太大,已经长不出羽毛了。 “再往前,就是人类的地盘了,那里有光明教会的人,我不能过去。” 几分钟后,巨鹰开口说出了上面的话,并把路易斯一行人放下了。 一片洁白的羽毛飘下来,落在路易斯头上。 路易斯把它摘下来,耳边传来领头巨鹰的话,“人类,你救过我们的命,这是巨鹰一族的信物,愿我们永远是真正的朋友。” 路易斯点点头,把羽毛收起来,就赶紧抱着诺玛向医馆飞奔。 “哦,天哪!” “走路不会看路嘛!” 行人被撞得东倒西歪,忍不住抱怨起来。 路易斯进了医馆就径直把诺玛放在了病床上,“快、快救人!救救她!” 医师看着嘴唇乌青的诺玛,从她手上的伤口处刮下一点毒血闻了闻,又用手探知了一下,说道,“目前只能控制,无法根除。” 他冲着旁边的药剂师招招手,让她拿来了一瓶解毒药剂。 诺玛被捏开嘴巴,灌下了药剂。 路易斯看到她的眉头舒展开了,但嘴唇的乌青并没有消退。 医师说道,“她中的毒很罕见,能说说是在哪里中的毒吗?” 詹森看了看西山秀太,随即回答道,“是在一处墓穴。” 旁边的药剂师眼神立刻就变了,那眼神仿佛在看人渣似的。 “这毒液应该是海里的东西。”医师分析道。 他敲了敲桌面,“如果你们想解毒,只能在海里找到有这种毒液的生物。” 路易斯面色有些难看,“海里的东西也太多了,我们难道都要抓过来试试吗?” 医师微笑着摇摇头,“没这么麻烦,我会给你们一颗珠子,靠近这种毒液,它就会发光。” 医师伸出修长的手,托着一颗鸡蛋大小的珠子。 路易斯伸手过去拿,却被躲开了,“您得先把钱付了,三百金龙。” 路易斯听见这话,毫不犹豫的就拿出一张金卡。 西山秀太拦住他,说道,“这价钱太高了吧?” 医师面色不变,“您的朋友值这个价钱。” 路易斯无意争辩这些,只想快点去找解药,他把一张金额写着五百的金色卡片递给医师,“好好照顾她。” 说完,他拿起了珠子。 这种金卡是由属于光明教会的太阳金行发行的,是整个赫拉大陆流通最为广泛的大额货币。 路易斯给了金卡,仍旧不太放心,他把斯托内留在了这里,并把他叫到外面低声嘱托道,“如果他们胆敢对诺玛不利,就都杀了。” 詹森没想到路易斯会说出这种话,诧异的看了他一眼。 斯托内只听路易斯一个人的命令,自然他说什么,他就听什么。 因此路易斯带着其他两人走后,斯托内就寸步不离地守着诺玛,看向周围其他人的目光,也带着很强的压迫感。 路易斯拿出一颗避水珠,吞了下去,这是他准备出发之前就购买的。 他又拿出两颗,分给詹森和西山秀太,这才扑通一声,跳下了水。 避水珠能让他们在水下呼吸,并且能够自由的交谈,除此之外它就没有其他的作用了。 而且这东西只能使用一天,过了一天,就要重新再吃一颗。 捣蛋鬼们比他们三个大男人可强多了,这些小家伙在水里来去自如,每一个都是游泳健将。 其实即使有了医师给的能够鉴别毒药的珠子,想要找到毒源,也并不容易。 路易斯他们在水里游了很久,下潜的越来越深。 海底的光线逐渐暗了下来,路易斯感觉到耳朵里像针扎一样疼。 西山秀太提醒他,“捏住鼻子,用力往外呼气。” “不对,嘴巴也要闭上。” 路易斯皱着眉头,“那我怎么把气呼出去?” “就是要让它出不去,你试试就知道了。” 路易斯将信将疑,结果试过之后,耳朵果然没有那么疼了。 “居然真的有用。”路易斯惊叹道。 在东瀛,下海捕鱼的渔民都知道这些,西山秀太努努嘴,没有说出来,他其实并不想回忆起那个地方。 路易斯心里其实是很自责的,他没有保护好诺玛,连她受了伤都没能及时发现。 此时他只能闷头寻找海里的毒物,希望尽快为诺玛解毒。 “你们都看到了吧,当时诺玛的脸色非常苍白,想必这种毒会带来剧痛。” 路易斯语气里带着自责和心疼,“她当时一定很绝望。” 西山秀太则想得是另一方面,“如果说引起剧痛的毒,我倒是知道几个,我们去用珠子试试看吧!” 他说着,就像更深的地方游了过去。 路易斯跟在他身后追问,“我们要去哪里才能找到你说的几个东西?” 西山秀太往水底指了一下,“有一种叫做海底礁的鱼,长得就像礁石一样,非常难以分辨。” 说完他又往上一指,说道,“第二种,就是漂浮在海面上的一种水母,颜色非常鲜艳,夜晚还会发光。” “第三种,则是一种带着斑点的海螺,可以伸出触手,它的毒也会给人带来剧痛。” 西山秀太想了想,说道,“我们主要找第二种和第三种,第一种沿途如果有,而且恰好就是我们要找的毒液的话,珠子应该会发光。” 詹森也很赞同,“如果是肉眼难辨的东西,应该很少会有人用它来制毒。” 路易斯自然也不会反对,几个人就这么在水下找了起来。 没一会儿,捣蛋鬼就游过来拽住路易斯的衣服。 它们在远处发现了西山秀太所说的水母。 路易斯二话不说,就跟着捣蛋鬼游了过去。 西山秀太追在后面,“不要靠的太近,不然你也会中毒的。” 路易斯摆摆手,示意他安心,拼命地向前游走了。 詹森和西山秀太落后一步,不免感叹道,“爱情的力量。” 路易斯还以为自己掩饰得很好呢,实际上一行人,包括那群捣蛋鬼,都知道他的心思。 第八十二章 水下之国 那边路易斯被心中的信念驱使着,速度一再加快。 很快,他看到了水下绚丽的一幕。 巨大的水母在水面漂浮着,折射出彩虹一样的光芒。 它看起来如此美丽又温和无害,然而只要被它舒展的触须碰上那么一下,敌人就会在极致的痛苦中死去。 路易斯心中纠结,希望水母是毒源,又希望它不是。 他想要快点给诺玛解毒,同时又不希望诺玛真的承受过这种毒液带来的痛苦。 老爹说过,当你喜欢一个人时,看到她痛苦,你会比她更痛苦,恨不得能代替她承受那些苦难。 路易斯此刻,明白了这种感受。 这些水母虽然毒性强烈,但它们并没有主动攻击他人的欲望。 因此,只要掌握它们漂浮的方向和水的流速,就能和它们保持一定的距离。 放路易斯适应了水流之后,他才小心翼翼地拿出医师给他的珠子,紧紧地捏在手里。 让他失望又庆幸的是,诺玛所中的毒,并不是来源于这种水母。 路易斯握紧手里的珠子,长长的吐了一口气,一大串气泡从他的嘴巴里冒出来,缓缓上浮到水面上。 “看来我们要找下一个目标了,如果还不是毒源,接下来可就麻烦了。” 西山秀太说得一点都没错,如果毒源是海底礁或是其他的东西,他们想要找到一个并抓回去做药剂材料,简直就是大海捞针了。 然而事实往往就是这样令人失望,路易斯看着在剧毒海螺面前毫无反应的珠子,无奈地叹了口气。 他们只好往更深的地方游过去,开始地毯式的搜寻。 就在这时,路易斯手里的珠子发出微弱的光芒,在深海里,这样微弱的光,也足以引起几人的注意了。 路易斯在发光的位置四处移动,希望可以判断出毒物所在的方向。 “在西北方向。”路易斯看着稍微亮了一些的珠子说道。 “奇怪,怎么又变弱了?”没过多久,路易斯发现了问题。 这毒物一定移动很快,这可不像是西山秀太所说的两样东西。 路易斯加快了速度,最后,还是捣蛋鬼们率先困住了飞窜的毒物。 让诺玛中毒的,居然是黑环海蛇。 “路易斯,别冲动,这东西速度很快,被咬伤就遭了,新鲜的毒液可比诺玛身上的毒还严重。”西山秀太看路易斯要冲上去,立刻拦住了他。 路易斯甩开他放在自己肩膀上的手,说道,“如果是别的,我可能还没有把握,这个我有信心,一定能弄死它。” 路易斯立刻像离弦的箭一样,蹿了出去,出手如电,立刻就抓住了海蛇的身体。 奇迹的是,海蛇居然真的一动不动了。 西山秀太和詹森都被这一手震住了,“你是怎么办到的?” 路易斯把蛇掐死,放进了随身带来的瓶子里,说道:“老爹教我的,她说蛇的身体上有一个地方,是它们的弱点,叫做七寸。” “七寸?那个长度好像不止七寸啊?”詹森疑惑道。 路易斯解释说,“这是老爹说的,我也不清楚为什么这样说。” 既然找到了毒物,自然就该回去解毒了。 几个人正打算回去,就在这时,海底突然出现一个巨大的触手,卷住几人就往下带。 路易斯只感觉胸腔里的空气都被勒出来了,嘴里忍不住咕噜噜的往外冒泡泡。 他的身体被触须缠住,前胸和后背都贴着一个硕大的吸盘。 这形态像是乌贼,但路易斯从来没见过这么大的乌贼。 被触手带着往下,路易斯的意识越来越模糊,他已经开始缺氧了。 他的眼皮越来越沉重,最后,他忍不住闭上眼睛,晕了过去。 …… “你醒了。”耳边是悦耳的声音,但是有些雌雄莫辨。 路易斯尝试了几次,才勉强睁大眼睛。 映入眼帘的,是一个富丽堂皇的宫殿。 宫殿的支柱用巨大的珊瑚做成,墙壁则是美丽的贝母。 宫墙上镶嵌着五颜六色的宝石,地面上还立着照明的灯。那些灯是用会发光的珠子做成的,听老爹说,这种会发光的珠子,名叫鲛人泪。 路易斯看清了景物,脑子里的意识逐渐回笼,这才看向旁边的人。 那是一张极美的脸,鹅蛋形的脸庞,配着像蓝宝石一样的眼睛,所有的五官单拿出来,都像是造物主的恩赐一般美妙,而配合在一起,则比单独的某一个更加出众。 人族的蓝眼睛都是灰蓝色的,极少有这样湛蓝湛蓝的眼睛。 这人虽然面无表情,路易斯还是很难对其产生厌恶。 “你是谁?我怎么会在这里?”路易斯问道。 “小八不懂事,它从没在深海里见过漂浮在海上的人。”那人指了指矮几上的琉璃罐子。 路易斯看到,里面有一个巴掌大的乌贼。 想起之前那巨大的触手,路易斯难以置信的说道,“它不会就是袭击我的乌贼吧?” 那人点点头,“它是我的宠物,因为年龄太小,有些顽皮,希望你不要介意。” 路易斯摸了摸腰侧,“我的瓶子!你有没有看到一个瓶子?” “是那个吗?”那人指着角落里的瓶子。 路易斯松了口气——还好没丢。 “既然是误会,我就先走了,我的朋友们呢?我要叫上他们一起走。” “他们还没有清醒。” 路易斯上下打量这个人,忍不住问道,“你是男是女?” 那人平静的答到:“非男非女,雌雄同体。” 路易斯瞪大了眼睛。 “我叫拉瑞,是高等鱼人。” 路易斯这才注意到,这人被床沿挡住的下半身,居然是鱼的尾巴。 “我见过鱼人呀,不长你这样。” 拉瑞轻蔑一笑,“那是低等鱼人,一群只会被暴怒支配的蠢货。” 路易斯心里暗戳戳的想,那也比雌雄同体好一些吧,雌雄同体,听起来就很变态。 “你在骂我。”拉瑞看着他。 路易斯立刻震惊的看向他。 拉瑞微笑着说道,“我能听见近处人的心声,这是高级鱼人的能力。” “王,那两个人醒了。” “好了,你可以和你的朋友离开了。” 路易斯忽然觉得不对,“和我一起的,还有一群捣蛋鬼。” “我和三头犬有些宿怨,它们,要留下。” 第八十三章 蛇蝎美人 路易斯猛的抬起头,“你要做什么?” 拉瑞似笑非笑的看着他,显然没有把他放在眼里,“怎么,你敢质疑我的决定?” 路易斯向腰上摸去,结果却令他心头发冷——他的阔剑不见了! “你是在找这个吗?”拉瑞手虚虚一指,路易斯的阔剑就凭空出现,缓缓漂浮了起来。 欣赏了一会路易斯铁青的脸色,拉瑞把阔剑还给了他,“啧啧,人族的男人动不动就会摆臭脸,当我稀罕你的武器?” 拉瑞的声音变得妩媚多情,五官虽然没变,气质上却平添了几分艳丽,整个人仿佛变成了女人。 路易斯丝毫不觉得眼前的美人有多迷人,只觉得毛骨悚然。 这种非男非女,忽男忽女的身体,肯定就是老爹所说的——心理变态! 看着路易斯一直盯着自己,拉瑞还以为他被迷住了,他的表情变得轻蔑起来,语气带着诱惑,“你想把那几只三头犬带走?” 路易斯点头,斩钉截铁的说道:“我一定要把它们带走。” “真可惜,我原本想放你走的,你却如此辜负我的心意,真让我伤心。” “你在胡说些什么!”路易斯不耐烦的打断他。 拉瑞也不生气,慢条斯理的说道:“你的朋友们,早就被吃掉了,呐,就在小八的肚子里呢!” 路易斯目眦欲裂,“你找死!” 拉瑞看他动了真怒,心中也很震惊,“你是什么人,居然能够抵挡住我的惑术?” 路易斯抡起阔剑就扑了过去,“去死吧!变态!” 拉瑞看到他冲上来,一点也不在意,只是招了招手,小八就瞬间变大,缠住了路易斯。 “啧啧,小孩子家家的,怎么脾气这么火爆?你既然这么想你的朋友,就去小八的肚子里陪他们去吧!” 拉瑞说完,小八就把路易斯吞了下去。 路易斯顺着它滑腻的口腔,一路往下。 小八应该是能够操控空间的魔兽,它的身躯可以随意变大变小,吃的东西也不受限制。 路易斯进了小八的肚皮里,才知道这里面的空间有多大。 詹森和西山秀太果然也在这里,他们正用身体里的能量排开腐蚀性的消化液,以免自己被腐蚀。 但是到了路易斯这里,他可就没这么柔和了。 托比魔盒的力量灌注之下,路易斯对着小八的消化道狠狠一刺。 小八感受到疼痛,剧烈挣扎起来,翻滚的消化液飞溅到路易斯身上,立刻就腐蚀了一块皮肤。 路易斯的鲜血滴落在消化液当中,瞬间扩散开来。 血液中蕴含着凶猛的能量,席卷着小八的腹腔,从内而外的疼痛让它剧烈挣扎起来。 消化液逐渐蒸腾起来,小八的身体膨胀的越来越大。 “嘭!” 巨大的爆炸声响起,詹森和路易斯几人掉了出来。 说实话,这种浑身沾满粘液的形象实在是不太好。 但拉瑞也没好到哪去,想想看,一个大美人,身上挂满粘液的样子,那自然是加倍的狼狈。 “你!”拉瑞气的几乎要癫狂。 他从出生起,就是这片海域最美的存在,如今这幅乞丐模样,哪里能忍受的了。 “来人啊!来人!”拉瑞的声音完全没有了之前的温柔,一副疯子模样。 一群丑陋的低级鱼人冲了进来,嘴里还叽里咕噜的。 低级鱼人不仅丑陋,而且头脑也很愚笨,不会说话,只会咕噜噜的说一些鱼人语,表达的都是极其简单的意思。 “把他们带下去,关起来!和那些丑陋的三头犬关在一起!我要让你们后悔今天的所作所为!” 路易斯等人刚脱离危险,就被一群鱼人拥簇着带走了。 “能不能让我洗个澡啊,这东西太痒了。”詹森忍不住抱怨道。 路易斯此时得知三头犬没有死,自然也没有那么气愤了。 几个人被关在巨大的鱼骨制作的牢笼里,这牢笼非常结实,路易斯试了试,全力之下,也不能让牢笼活动分毫。 “掰不断。” 詹森笑了一声,“能掰断才是怪事呢。” 此时几个人都浑身脏臭,他们互相看着对方的样子,忍不住哈哈大笑起来。 宫殿里,拉瑞听见他们的笑声,气得要命。 “我要你们受尽折磨!该死的贱民,卑贱的人类!” 此时宫殿里只有拉瑞一个人,其他鱼人都吓得退了出去。 别看拉瑞长得美,其实残忍嗜血,稍有不高兴,就会虐杀手下。 这些鱼人虽然不聪明,但基本的求生欲还是有的。 他们咕噜噜的沟通了几句,就赶紧跑了,生怕跑的慢了,就会被永远留在这里。 当然,它们不可能永远留在这里,就算死了,它们也会被丢出宫殿,被其他的鱼类分食。 “人呢?人都死哪去了?!”拉瑞恐怖的咆哮声响起,殿外的鱼人们齐齐打了个哆嗦。 最后,一个最瘦小的鱼人被推了进去。 一声惨叫声响起,那个鱼人一瞬间就死于非命。 接下来,陆续又死了几个,知道拉瑞稍微消气了,最后一个进去的鱼人终于幸免于难。 “饿他们几天,每天打一顿!不!打三顿!”拉瑞想了想仍旧觉得不解气。 “不行!我要亲自去!” 原本松了一口气的小鱼人,被拉瑞挥来一掌,瞬间化成了血雾。 …… “笑啊,怎么不笑了?”拉瑞洗干净身体,去了牢房,阴测测的说道。 路易斯冷哼了一声,“啧啧,您怎么来了,这里臭气熏天的,可不适合美人儿啊,你们说是不是?” 詹森和西山秀太配合着哈哈大笑,不怀好意的看着拉瑞。 “这是男是女啊?” “不是男人,也不是女人。” “那是什么怪物?” 路易斯继续激怒拉瑞,“他刚才还勾引我呢。” “真是能言善辩啊,要是我拔了你的舌头,你还能说出这么多花样吗?” 路易斯老神在在的靠在墙上,“要不你进来试试,顺便还能跟我们几个快活快活,我们不嫌弃!” “我要杀了你!” 拉瑞的指甲瞬间变长,顺着牢笼就插了进来。 路易斯猛的往旁边一躲,“哇,你这变态居然留这么长的指甲!” 第八十四章 大鲨鱼 路易斯一边夸张的叫着,左手一边蓄力。 身周所有的能量,都被他汇集在手上。 “你这不男不女的东西,不要过来啊!”路易斯在不大的牢笼里辗转腾挪,让拉瑞一时碰不到他。 “我看你怎么逃!”拉瑞的指甲又一次猛长,瞬间横贯了整个牢笼,从这一端直接插到另一端。 这就是不给留活路了,路易斯嘴角一扬,拉瑞反应过来的时候,已经来不及了。 拉瑞的手被路易斯拽住,用蛮力生生把他的指甲连根拔起。 “啊!!!”凄厉的叫声响起,拉瑞的手变得血肉模糊。 “我看见了,他这个指甲能穿透牢笼。”路易斯一边说,一边把指甲分给詹森和西山秀太。 两人顾不得嫌弃,赶紧用拉瑞的指甲砍断了牢笼,跑了出来。 “赶紧跑,被这死变态追上,我们就完了!”路易斯一溜烟就没影了,活像一只兔子。 路上,他碰到了关着捣蛋鬼的小牢笼,周围还有不少丑陋的低级鱼人看守着。 路易斯看着手上拿着的长指甲,说道,“幸亏没扔。” 他拿着这像长剑一样的指甲就冲了出去,对着这群鱼人就是一顿乱砍。 拉瑞的指甲简直就是鱼人们的克星,路易斯所过之处,这群鱼人都变成了刀下亡魂。 余下的鱼人四散奔逃,生怕慢了一步,就会死于非命。 “哈!看我一剑挑飞你们的脑袋!” 小鱼人都跑光了,路易斯还不忘了摆个pose,把楚南星的人来疯学了个十成十。 他跑过去,把牢笼里的捣蛋鬼们都放了出来。 这时候,拉瑞追了过来。 “人族小崽子!我今天一定要杀了你,拿你的尸体去喂鲨鱼!” 路易斯回过头,体内的魔气疯狂涌动,灌注到捣蛋鬼的身体里。 他的身后,捣蛋鬼们变成了肌肉虬结的三头犬。 “不可能!它们怎么能恢复实力!这些三头犬已经几千年没有补充黑魔气了!魔族的王族早就死光了!” 拉瑞神色慌张,几乎要夺路而逃。 路易斯对着三头犬说道,“上,把他吃掉!老东西,敢阻止我救女朋友!” “我都听见了。”詹森突然出现在路易斯旁边,吓了他一跳。 路易斯厚脸皮的说道,“早晚的事儿。” 那边恢复实力的三头犬,合力围捕拉瑞,没多久就把他抓住,嘎嘣嘎嘣吃了起来。 路易斯抽抽嘴角,“我可能在外面待的久了,看到它们吃人心里都没什么波动了。” 詹森看着他,“你是不是得和我解释一下,你为什么会有三头犬,这可是传说中的东西,我连见都没见过。” 路易斯看了他一眼,说道,“你还是不知道的好,詹森,我不想连累你。” 詹森复杂的看着他,点了点头。 “西山秀太呢?他去哪了?” “在你头顶。” 路易斯抬头往上看,西山秀太正倒挂在宫殿棚顶。 三头犬吃饱喝足,又变成了一群小捣蛋鬼。 只不过变身之后,它们会陷入虚弱。 路易斯知道,自己的实力还不够,不能及时给它们补充能量。 几个人找到出口,吞下避水珠,跑了出去。 “你拿着那恶心的指甲干什么?”詹森一脸恶寒。 “我想看看这东西能不能做成武器,毕竟就算矮人锻造的精铁,也没有这么锋利。”路易斯觉得这没什么大不了的,那些锻造师用的材料,有狼牙、骨头一类的东西,为什么他不能用鱼人的指甲? 詹森还要再说,结果他视线一偏,看到了一只比轮船还要大的鲨鱼! 看到詹森的眼神不对,路易斯忍不住转头看过去。 “愣着干什么,快跑啊!”路易斯喊道。 然而这么大的鲨鱼,他们哪里游得过? 路易斯感觉自己刚出狼窝,又入虎穴。 “人类,等一等。” 鲨鱼居然说了人话。 路易斯和詹森面面相觑,现在的动物都会外语? 鲨鱼看出了他的疑惑,不屑的说道:“别拿我和那群普通的小蠢货相比,我狂鲨可是活了几千年了。我问你,你这指甲是不是从拉瑞那个老变态手上掰下来的?” 路易斯点点头,“怎么?有什么问题?” 狂鲨立刻往前一贴,路易斯整个人贴在它的头上,“老头子我也不欺负你,你把这指甲给我,我给你一样东西。” “什么东西?” “你跟我来。” 等了一会,看到路易斯还在犹豫,狂鲨不耐烦的说道,“我要吃你,还用骗你?快点跟上来!” 路易斯这才跟着他游了起来。 “我跟你说,我那住处可比拉瑞的好多了,他就喜欢那什么破贝壳破珠子,那东西有什么用?我的住处里,全是武器!” 路易斯问它,“你要给我武器?” 狂鲨哼了一声,“那怎么可能,我的收藏品才不会给别人,我有其他东西给你。” 到了地方,路易斯看着它住所里摆满的密密麻麻的武器,暗骂一声暴力狂。 狂鲨在住处变成人形,走了进去。 和他的性格有关,狂鲨所变的人,是个粗犷的中年男人,而且眼睛很小,嘴巴很大,很容易让人联想到鲨鱼。 他在角落里找到一个小盒子,递给路易斯,“这是药石,吃下去以后,可以让人百毒不侵。” 路易斯双眼放光的看着他。 狂鲨有些不自在,“你们找解药的时候,有个鲨鱼小崽子看见了,禀报给我。” 他解释完,更加不自在了,猛的拔高声音,“我和拉瑞有仇,你……你能让他吃瘪,就是我狂鲨的朋友。” 路易斯弱弱的解释道,“实际上,他已经死了。” “什么?!你把他杀了?不可能,他就算最近受了伤,也不应该让你一个小娃娃杀掉。” 路易斯摊手,说道:“你可以派人去他的宫殿看看,他的宫殿已经空了。” 狂鲨不敢置信的看着路易斯,“你真有这个本事?” “我没有,但我有帮手,只不过我实力不行,几个月才能动用一次。” 狂鲨没多问,只说道:“那也相当厉害了。你把指甲给我,我把药石给你。对了,你替我报了仇,这个给你,当做答谢吧。” 路易斯接过狂鲨递过来的令牌,询问的看向他。 “咳,这是我巨鲨一族的令牌,在海底还是有些分量的。” 第八十五章 小小男子汉 路易斯点点头,说道:“不管用不用得上,都谢谢你。” 狂鲨把装着避毒珠的盒子也往前一送,说道:“这东西吃下去就会和血肉融为一体,因此只能给一个人使用。你既然找到了海蛇,这个你可以自己吃下去。” 路易斯没注意他的神色,只是很自然的接过来,然后把珠子放进了腰上的口袋里。 “你不吃?”狂鲨语气带着惊讶,表情却带着审视。 路易斯摇了摇头,“给诺玛吃,希望她以后再也不用吃这种苦了。” “你就不怕自己吃苦?” 路易斯笑着说道:“我是男人,不怕这些。” 狂鲨听到了自己喜欢的答案,哈哈大笑起来,“好小子,是个硬骨头!” 过了一会儿,他收敛了一些,说道:“实话告诉你,这海蛇没有解药,你要是自己把这珠子吃了,你那找女朋友,可就要死了。” 路易斯则觉得上了当,“那个药剂师明明说可以解毒……” 狂鲨摇摇头,“人族总是如此傲慢,认为所有的毒,都有解药。” 路易斯不想再耽误时间,于是鞠了一躬,就赶紧准备上岸。 他带着其他人急匆匆地爬上海岸,快步往医馆的方向跑去。 快到地方的时候,西山秀太拦住了他。 几个人贴着墙根,偷听起来。 “那个大块头寸步不离的,想下手都没机会,要我说,咱们赶紧去找找,没准儿就知道古墓在哪里了。这几个人冒这么大风险,肯定是为了钱财,那墓里一定有黄金。” 这是个女人的声音,如果没记错的话,应当是那天站在药剂师旁边的女助手。 “不行,那女的根本没救了,我的药也只是给她留一口气,到时候没有解药,她还是会死。如果我没猜错,那应该是黑环海蛇,那东西根本没有解药。” 药剂师的声音也响了起来。 女助手的声音拔高了一些,“那我们更应该赶紧走了,这女的要是死在这里,我们都有责任。” “你怕什么,他们又不会配药,等那女的死了,就说他们找的毒物不对不就行了。” 路易斯心头火起,冲到门边,抬起腿一脚踹开了大门。 “我日尼玛!” 路易斯忍不住爆了粗口,举起门口的木桌就砸了下去。 他天生力气就大,这一下下去,桌子立刻砸的粉碎。 药剂师被这一下吓得身体里的水分都向下汇聚,差点当众小便。 路易斯对詹森说道,“把他们控制住,我先去看诺玛。” 说完,他立刻冲进小走廊,打开了尽头的房门。 诺玛此时皮肤白的吓人,整个人仿佛已经变得半透明了。 斯托内守诺的站在她的床边,防止有人对她不利。 路易斯拿出口袋里的珠子,拖起诺玛的上半身,掰开嘴巴,把珠子塞了进去。 这珠子摸起来像瓷的,实际上却入口即化。 诺玛嘴唇上修炼回涨的青黑,彻底退了下去。 过了一会儿,她的睫毛轻轻颤抖起来,睁开了眼睛。 “你醒了!感觉怎么样?饿不饿?想不想喝水?”路易斯十分惊喜,一连串问题直接顺着嘴冒了出来。 诺玛人刚醒,意识还不太清醒,好一会儿才反应过来他在说什么。 “我好多了,这是哪?” 一说起这个,路易斯就气不打一处来。 “这是两个恶棍开的黑心医馆!” 诺玛不明所以,“不过他们至少为我解了毒。” 路易斯愧疚的看着她,说道:“不是他们给你解的毒,是我给你吃了一个叫做避毒珠的东西。诺玛,有了它,你以后再也不会中毒了。” 诺玛有些不自在,“我就是当时以为这是个小伤口,所以才没说,你……你别误会。” 路易斯看着她傻笑,“我没误会。” “路易斯!嘘寒问暖的够久了,快出来看看,这两个家伙怎么解决?”詹森的声音传过来。 路易斯拉着诺玛的手,“走,我们过去教训那两个人渣。” 诺玛看着两人交握的手,跟着他一起走了出去。 路易斯在前面,忍不住勾起嘴角。 “你们胆敢在城里行凶!黑袍法师不会放过你们的!”药剂师人被绑着,嘴上依旧不示弱。 路易斯暗骂了一句晦气,“怎么又是光明教会,他们到底办了多少分会!” 詹森看了他一眼,不知道他为什么这么讨厌光明教会。 “大概稍微有点规模的地方,就会有光明教会的教堂。” 西山秀太也说:“光明教会还是保护了不少平民的。” 路易斯垂下眼帘,“眼下不是碍事了嘛,这群人罪有应得,但是诺玛的毒被我解了。也就是说,我们没办法走正规途径杀他们两个。” 路易斯说到“杀”这个词的时候,语气里饱含杀气,让被捆着的两个人齐齐打了个哆嗦。 西山秀太摸摸下巴,说道:“极东之地有一个词,叫做杀人放火。” 路易斯眼睛一亮,“你是说杀了他们,再放一把火,这一切就死无对证了?” 西山秀太摸摸鼻子,“我可什么都没说。” 路易斯笑嘻嘻的,去后院把柴禾和茅草一类的东西,都堆到了两人身旁。 点了一把火,几个人就匆匆地走了。 没过多久,周围的邻居看到房子冒了黑烟,忍不住喊道,“着火了!着火了!” 一个小孩飞奔着跑到教堂,拉住了一个黑袍法师的衣角。 “小朋友,有什么事吗?” “药剂师家里着火了!” 黑袍法师的脸上闪过一丝不耐,被兜帽完美遮住。 “带我去看看,光明教会绝不会放弃任何一位信徒。” 小男孩在前面连滚带爬的跑着,后面的法师撇了撇嘴。 到了地方,火已经非常明显了,房子周围的窗框都扑簌簌往下掉。 黑袍法师法杖一指,念起了咒语,没一会儿,房子上空就出现了一朵云,淅淅沥沥下起了雨。 房子里的女助手已经被烧死了,药剂师却还有一口气。 “救我,救我,我知道宝藏在哪……” 法师低下头,贴着药剂师的耳朵,就听见了这么一句话。 由于药剂师气若游丝,周围的人都没听见他说了什么。 只见黑袍法师摸出一个紫水晶药瓶,打开瓶口,给药剂师灌了下去。 第八十六章 贪婪之人 “我说,你这次怎么下手这么狠,不像是你的作风啊?”詹森拍了拍路易斯的肩膀。 作为和路易斯同行过几个月的人,詹森很了解路易斯的为人,不到万不得已,他是不会随便杀人的。 路易斯只是隐晦的往熟睡的诺玛那边瞟了一眼,没有说话。 诺玛此时趴在斯托内的背上睡觉,她的身体还有些虚弱,需要充足的睡眠。 “我有些后悔这样贸然出来了,我和诺玛明明还只是实力不高的菜鸟。我运气好杀了几个厉害角色,就以为自己真的有这样的水平。” 詹森听不得这些,“停停停,你瞧瞧你,现在像个怨妇似的。” 他搓了搓浑身的鸡皮疙瘩,“这本来就是个无解的命题,不冒险怎么更进一步?” 路易斯叹了口气,“也是。” “如果你是那种愿意在小城里过安逸日子的,我的话就得收回了。” 路易斯撇了撇嘴,心想着,我就是想这样也不成啊,尼卡斯的儿子,一旦被发现,肯定是人人喊打。 詹森想了想,又有些不解,“我感觉你不是贪财的人啊,为什么要四处寻宝呢?” 路易斯眼神变得幽深,“我在意的并不是那些黄金,而是遗迹本身。” 这时候,身后传来了马蹄声。 几个人对视一眼,迅速钻到灌木丛里藏了起来。 “骑士阁下,听周围的邻居说,那群纵火犯就是往这个方向走了。” 马上坐着一个黑袍人,虽然嘴上说着敬语,路易斯从他的身上却感觉不到任何卑微。 “居然是黑袍法师。”路易斯心中震惊。 一个医馆着火,犯得上请动光明教会吗? 来的人马不少,为首的骑士身后,还有十个轻骑兵。 骑士做了几个手势,路易斯不由暗道不妙。 果然,在此之后,这些骑兵下了马,四处查看起来。 诺玛现在身体虚弱,肯定跑不快,斯托内背着她跑,那么大的块头,只要不是瞎子,就能发现他的踪迹。 “乔纳森先生,这里……有脚印。” 黑袍法师闻言跳下马,俯身观察起来。 他眉头一皱,“什么人会有这么深的脚印?” 几个骑兵寻着脚印,往路易斯等人的藏身处前进。 路易斯几人互相使了个眼色。 西山秀太手一甩,掷出了手里剑。 最前头的骑兵立刻抱着大腿痛呼起来,其他骑兵也不免有些慌乱。 几个人趁乱嗖的一声跳出灌木丛,抢过几匹马,就纵马奔腾起来。 黑袍法师乔纳森怎么会让他们这么顺利的逃跑? 他立刻抬起法杖,念出了一段复杂的咒语。 地上冒出了一根根荆棘,马腿瞬间被刺伤,马儿发起狂来。 斯托内背着诺玛稳稳落地,他的身体稳定性极好,根本不怕这种小把戏。 路易斯冲他摆了摆手,斯托内立刻会意,背着诺玛夺路狂奔。 西山秀太在下马的一瞬间,就消失在众人的视线里。 身为忍者,他的隐匿能力自然不一般。 而詹森和路易斯则背对背站立,手持武器,准备随时应对战斗。 “堕落的人啊,看看你们做了什么好事?一位药剂师因为你们的恶行奄奄一息,甚至还有一个年轻的女人失去了生命。” 路易斯听着黑袍法师冠冕堂皇的话,忍不住掏了掏耳朵,“你是不是还要代表光明神惩戒我啊?” 詹森也冷笑一声,“哪来那么多废话,要打就打!” 九个骑兵和一个骑士一拥而上。 然而詹森可是能够媲美男爵的所在,大骑士在他的手里根本不够看。 虽然人数上确实有些寡不敌众,然而暗处还有西山秀太帮忙。 他的苦无和手里剑时不时往外飞出,每次攻击的地点也不同,愣是让这群人无法判断他的方位。 路易斯其实本身的实力比骑兵高一些,和大骑士比还稍微差了一些。 毕竟刚达到骑士水准的他,和这种老油条是不能相提并论的。 除非他暴露自己其他的手段。 但路易斯不想杀人灭口,自然也不愿意让这些人发现自己的秘密。 在他打晕了两个骑兵之后,其他人也基本被詹森和西山秀太解决了。 只不过这些都是开胃菜,真正难缠的,可是眼前的法师。 虽然这货可能身板脆弱,但远距离之下,几个人可能真的会在他手底下吃亏。 乔纳森看见地上横七竖八倒着的骑兵,也不慌乱,反而劝诱道:“你们最好束手就擒,不然我这一发烟花打出去,就不知道要来多少援兵了。” 路易斯看着他,勾起一抹嘲讽的微笑,“哦?那你怎么不赶紧引燃你手里的东西?” 乔纳森没想到这个小孩这么难缠,居然丝毫不害怕威胁。 路易斯接着说道:“你是想知道宝藏在哪里吧?” “什么……宝藏?”昏迷中的大骑士苏醒了过来。 下一秒,让人难以置信的事情发生了。 乔纳森抬起手杖,一个闪光弹打在大骑士的头上,大骑士立刻没了气息。 路易斯震惊的看着眼前的黑袍法师,“你疯了?!” 乔纳森笑了一下,说道:“他是你们,是纵火犯杀掉的,和我有什么关系?” “不如我们做个交易,你们告诉我宝藏的地点,我放你们离开。” 路易斯看着脚下一个骑兵轻微颤抖的手,说道:“好!我告诉你,宝藏就在附近渔村靠近的海岸。只不过路线太复杂,你要给我时间画个地图。” 乔纳森点了点头,“好,不过我要先处理掉这些人。” 路易斯赶忙拦住他,“不行!你杀了他们我们的罪行会更重!如果你这样做了,我们还不如直接逃亡,反正最后都会被追杀,有什么两样。” 乔纳森略微遗憾的收回法杖,“好吧,只要他们没有人中途醒过来,我就放他们一码。” 路易斯自信的说道:“就凭我的力气,这群人睡到明天都未必能醒过来。” 路易斯拿出纸笔,刷刷刷地画了起来。 “呐,给你。” 乔纳森抬起了手。 路易斯收回手,相当宝贝的把图纸抱住,“你可不能都拿走了,那里面有好多黄金的!” 乔纳森耐心的说道,“好,没问题,我也只是想给光明教会筹集更多经费罢了。” 路易斯腹诽,“信了你才怪!” 第八十七章 通缉犯 路易斯此时心里正不爽呢,不管他们杀不杀这个后期法师,最后他们都会成为通缉犯。 如果死几个喽啰兵就算了,这回可是直接死了个大骑士。 这法师当他是傻子吗? “我怎么能判断你给我的地图是真的?”乔纳森眯了眯眼睛。 路易斯和詹森都憋着笑,脸都红了。 乔纳森这才感觉不对劲,他低头一看,纸上赫然画着一个猪头。 “你居然敢耍我!该死的小崽子,你死定了!” 路易斯双手叉腰,“就是要耍你啊,不然你以为我留在这干嘛?” 他煞有介事地问詹森,“法师协会难道不考察成员的智力吗?” 詹森作冥思状,答到:“法师协会我不知道,但光明教会只在意你虔诚不虔诚。” “哦,那看来乔纳森是因为足够虔诚,才成了一名光明法师。” 乔纳森在这里几乎是人人尊敬的对象,哪里受过这种委屈,他的怒气就像烈火一样,腾地一下就着起来了。 只见他法杖一挥,就要攻击,这时候西山秀太像个灵巧的猴子一样,抓着藤蔓荡了过来,提起两人就走。 地上的骑兵为了保命,自然不会苏醒,乔纳森只能自己骑马追过去。 身后不断有法术攻击打过来,三个人东躲西藏,好不容易进了密林里。 到了这里,植物茂盛,乔纳森想找他们就难了。 “还黑袍法师呢,也没看见有什么像样的法术,全都是阴险的招式。”路易斯气喘吁吁地吐槽。 詹森则有些不耐烦,“他怎么还在周围转悠呢?要我说,也不是打不过,之前只不过不想被通缉。这回反正那个大骑士的死也会推到我们头上,不如叫回来斯托内,直接把他杀了。” 路易斯摇摇头,“还是算了,他杀大骑士也不关我们什么事,何必杀他呢。” 詹森看着他,说道:“你最好听我的劝告,不然这人一定会一直阴魂不散地缠着我们,我敢和你打赌。” “那就杀了吧……” 詹森翻了个白眼,“你的原则呢?路易斯。” 路易斯耸耸肩,“老爹说了,安全第一。” 詹森想起之前见过的那个瘦削的男人,看起来,也不像是个老滑头啊? “出来!你们这群贱民!” 乔纳森还在森林里狂吼。 这时候,大地震颤起来,路易斯感觉一股阴冷的气息从身后冒了出来,巨大的阴影笼罩过来,路易斯后知后觉地回过头。 “!!!” 眼前的一幕让他万分震惊。 长着羊角和无数触手的怪物就在他的身后。 怪物有小山那么大,头颅上有许多只眼睛。 路易斯听见脑海里传来一个沙哑的声音,“听候您的吩咐,主人。” “主人?”路易斯心中疑问。 “我已经在此等候你三千年了,少主。” “你也是母亲的手下?” “是的,我是黑暗女王永远的奴仆。” 这时候,詹森冒着生命危险跑过来,拽起路易斯就跑,“都这种时候了,你怎么还敢发呆?” 路易斯心头温暖,“詹森,没事的,它是我母亲的属下。” 詹森不敢置信地看着他,“七级魔兽拉姆是你母亲的手下?你母亲是什么人?” 他看着身后小山一样魁梧的怪物,忍不住有些胆寒,这绝对不是七级的幼年拉姆…… 路易斯为难的看着他。 詹森叹了口气,“好吧,我可以不问。” 路易斯耸耸肩,说道:“实际上,我也是刚刚才知道它是我母亲的手下。” 巨大的拉姆先生蠕动着它的触手,看似缓慢,实际上快得吓人,一转眼就到了路易斯旁边。 尽管詹森见多识广,此刻也忍不住抖了抖。 乔纳森终于发现了他们的所在,气冲冲地跑了过来,“哈哈,终于让我发现……!!!” 他整个人像石膏像一样僵在了原地,这是什么东西!乔纳森感觉自己快要吓晕过去了。 当然,他此刻也无比希望自己晕过去,从而不用面对眼前的恐惧。 一只触手甩过来,紧紧缠住了乔纳森的脖子。 令人牙酸打吱吱声响起,触手越收越紧。 乔纳森没多久就彻底咽了气。 “少主,请原谅我不能陪伴您的左右。”拉姆瓮声瓮气的说道。 路易斯疑惑道:“为什么?” 拉姆的一只触手指了指身后,“我要守着这里,这里有能够引起灾祸的东西。” “可是你杀了光明教会的人……” 拉姆不在意地眨动着它遍布头颅的眼睛,“不用担心我,就算是他们的大主教来了,也不能把我怎么样。” 路易斯不解地说道:“拉姆,现在大陆已经在光明教会的统治之下了,你没必要守在这里。” 拉姆声音温和起来,“少主,即使光明教会统治了很多人,他们也无法让全大陆的人信服。而且,即使大家都信奉教会,我也不会放任灾难降临人间。” 它说完这番话的时候,路易斯简直无地自容。 拉姆虽然长相凶恶,但却是一个不失温暖的魔兽。 经过这里的人看到它,一定会吓得尖叫起来,但路易斯相信,拉姆绝对不会滥杀无辜。 路易斯知道拉姆有自己的使命,于是挥手告别了他,和詹森等人继续向前。 与此同时,光明教会里,一颗象征着生命的莹白石头碎裂开来。 “是乔纳森!”其中一个黑袍法师惊呼一声。 “去查查他为什么外出。”一个绿袍法师脸色阴沉。 几个黑袍法师低着头,快速地退了出去。 不到一小时,就有人回来,说道:“乔纳森带着骑兵队去抓捕纵火犯了。” 绿袍法师眯了眯眼睛,“不对,一定还有其他原因,平时乔纳森可不是这么热心的人。” 绿袍法师作为他的老师,可是相当了解乔纳森的为人。 不过这些都没什么,乔纳森不能白死。 “和城主说一下,通缉这几个人。” “是!” 黑袍法师退出去后,绿袍法师拿起法杖,走了出去。 他跨上马,朝着情报上的方向追了过去。 “乔纳森,老师一定会帮你报仇的。”绿袍法师的脸隐藏在兜帽里,语气阴沉。 第八十八章 森林里的对话 绿袍法师一路追到了森林深处,在一处草地上,发现了乔纳森的尸体。 乔纳森年轻的脸孔带着不可置信的神色,舌头长长的吐了出来,走近些,还能闻到人死后失禁的臭味。 对于一个法师来说,这是非常不体面的死法。 绿袍法师想要抱起他的尸体,最终却没有勇气这样做。 尊贵的绿色法师袍,怎么能够染上污浊呢? 绿袍法师自觉说服了自己,向后退了几步。 “人类,这不是你该来的地方,滚出这里!” 森林深处,一个威严的声音响起,刮起了一阵大风。 绿袍法师被狂风吹得东倒西歪,只能把法杖像普通的手杖那样插在地上,才勉强可以站稳。 “你……你是什么人?居然敢对光明教会如此无礼!”绿袍法师色厉内荏的质问着。 “呵,就算是你们的大主教来了,也要向我低头!”拉姆毫不留情的嘲讽着绿袍法师的自不量力。 绿袍法师受到了莫大的羞辱,不禁脸色涨红。 然而拉姆的声音和刚才的狂风令他惧怕,因而不敢出声。 拉姆等得不耐烦了,触手啪的一声打出去,拍倒了十几棵大树。 “快滚!” 绿袍法师看到这恐怖的触手,吓得跌坐在地,然后连滚带爬地爬上马背,扬起鞭子,抽打着马的身体,闪电一样的跑走了。 乔纳森的尸体孤零零的留在原地,没多久就引来了一群秃鹫。 …… 绿袍法师失魂落魄地赶回教会,关紧房门,把壁炉点了起来。 虽然天气还不怎么冷,但他此刻感觉浑身冰冷,要烤烤火才能缓过来。 门外几个黑袍法师感叹道:“老师真是一个慈爱的长者,看看乔纳森死了,他多么伤心。” “我们应该去其他地方,老师现在肯定需要安静温暖的环境,来抚平心中的伤痛。” “说得对,我们还是去前面,为乔纳森祈祷吧。” 几个人小声说着,往前厅走去。 绿袍法师虽然此时内心慌乱,听见这些话时,也觉得非常满意。 只是他不知道,这几个黑袍法师到了前厅,就换了一副脸色。 “看来乔纳森的尸体没找回来。” “切,那个贪财好色的家伙,我早就知道他没有好下场。” 金色的光明神雕像伫立在大厅中间,俯视着这些虚伪丑陋的信徒。 …… 路易斯和詹森等人在森林里向前走了很久,才追上发足狂奔的斯托内。 诺玛已经在奔跑的颠簸中清醒过来,迷茫的看着周围茂密的植物。 “我们不去海边了吗?” 路易斯不知道该怎么解释,只能耸了耸肩。 西山秀太直白的说道:“恐怕不能在这里坐船了,我们成了通缉犯。” “啊?”诺玛从医馆出来,就一直沉睡着,根本不知道其他人做了什么。 一觉醒来我又成了通缉犯,不对,为什么是又? 诺玛感叹道:“曾经我当职业盗贼的时候,被通缉的频率也没有这么高……” 谁让战士的战斗风格就是莽呢?路易斯转了转眼珠,没和诺玛对视。 詹森清了清嗓子,说道:“目前来看,之前的海盗宝藏除了金币,没什么其他有价值的东西。” 诺玛忍不住吐槽,“我觉得金币挺有价值的。” 路易斯摊着手说道:“可惜我们暂时没机会去拿了,希望不会有其他人发现那座墓穴。” “我们再往前走一走,劲量离那群光明教会的疯子远一些。”詹森率先向前走去。 路易斯调侃他,“你现在也觉得他们是疯子了?” 詹森点点头,“我以前以为他们即使不是慈善家,也是高傲的所在。今天一见,我对光明教会的敬畏简直荡然无存。” 诺玛则一语道破本质,“我不明白,他们办卷轴商店,魔法药铺的收入都不用缴税,为什么他们还是不停的向信徒募捐。” 路易斯捏着喉结,用一种滑稽的嗓音说道:“伟大的光明神,造福万民,但是就是缺点钱,一直都缺点钱。” 詹森几人忍不住笑起来。 西山秀太则说道:“我从东瀛一路游历,历经三年,才到了尤坦王国。曾经有一次,我经过一个小公国,那里的穷人每天都在咒骂光明教会。” 路易斯挑了挑眉毛,“为什么?我记得光明教会的表面功夫做的还是不错的。” 西山秀太皱着眉头,说道:“他们不允许妇女堕胎。” 看着其他几人不解的表情,西山秀太解释道:“那里的穷人养不起那么多的孩子,与其把孩子生下来受苦,他们宁可不生。” 诺玛赞同道:“确实是这样的道理。” “然而教会不这样想,他们认为孕妇肚子里的孩子,都是光明神赐予的。” 路易斯砸吧砸吧嘴,“咋越听越不对劲呢?光明神能让全大陆的妇女怀孕?” 西山秀太绷不住笑了一声,“反正就是不让堕胎,如果有人私自堕胎,被发现了,就要接受审判,严重的甚至会被绞死。” 詹森无语地耷拉下眼皮,“哦,这个时候生命就不可贵了。” 西山秀太神色嘲讽,“在他们眼里,人只有在妇女的肚皮里时,才是珍贵的。” 他眼神变得悠远,陷入了回忆。 “你们不知道,当时我路过那个小公国的东区,那里的人个个矮小瘦削。妇女都皮包骨头了,还要挺着一个大肚子。” “她们会在临盆时难产,因为每天吃不饱,根本没力气把孩子生出来,往往就是一尸两命。” 诺玛攥紧拳头,“这太过分了!” 西山秀太笑了一下,说道:“我反而认为这是比较好的情况。” “这还是好的?”诺玛反问道。 “你想想看,如果那些妇女生下孩子,自己也病恹恹的活了下来。然而她们的丈夫每天去码头上工,只能赚几个铜狗回来,连买黑面包都不够。最后,有可能一家人都会饿死。因为那里的每户人家,都已经有四五个孩子了。” “我从没想过这世上还有比我的老家更恶劣的地方。”诺玛低声说道。 詹森则觉得她有些孩子气,“任何一个城市里,都有类似的贫民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