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剑八》 第一章 主教诡异的行径 海德雷总探长那天早上神采奕奕踏进办公室,因为酷热的八月热浪终于在昨晚结束了。两星期以来,眼前的天空和街道净是一片沉闷的铜色微光,现在总算落下滂沱大雨。他在东寇伊顿的家中撰写回忆录,这件吃力不讨好的事让他绞尽脑汁,还得不时为文中夸大其词的部分汗颜不已。这场雨让他活了过来,他的价值观也随之复苏。他顿然醒悟到新颁布的警政改革制度对他来说已经不再是个困扰。打算一个月内退休。在某种象徵意义上,他卸下了官职——不过只是在象徵的意义上,他并不是那种说走就走的人;此外,海德雷太太还有自己的社交活动——一个多月以后,这篇手稿就会交到史坦第绪与柏克出版社的手上。 这场雨冷醒他,他将工作一一处理完毕后已经十一点钟,正好是上床时间。他心想明天的天气应该会回暖,但又不至于太暖。他抵达苏格兰场时,至少是怀着英国人开敞的胸襟,让不太严重的案子有翻身的机会。 他看到桌上的文件时,大感意外。他马上怒不可遏打电话给副局长。 “海德雷,我知道这件事不该归苏格兰场管,”副局长说,“我只希望你能给我一点意见。我不知道该拿它如何是好,史坦第绪拼命在催我……” 总探长说:“但是长官,我总要搞清楚这是怎么回事。我桌上的报告只提到一名主教和“捣蛋鬼”,姑且不论这是什么——” 电话另一端哼哼哈哈犹豫了半天。 “我自己也还没弄清楚是怎么回事,”副局长承认,“这件事的主角是曼坡汉主教,一个有头有脸的人物,我了解,主教此时正在史坦第绪上校位于格鲁司特郡的庄园里做客,我从他们口中得知,他是个工作狂,平日致力于反犯罪活动或诸如此类的……” “所以,长官?” “所以,史坦第绪对他起了疑心。他说,他逮到主教从栏杆扶手上溜下楼。” “从栏杆扶手上溜下楼?” 一阵隐隐的窃笑声传来,对方若有所思地说:“我应该亲眼瞧瞧这场精彩演出。史坦第绪坚称主教——有点疯疯癫癫的,他这么形容——就是在捣蛋鬼闹得天翻地覆之后——” “麻烦您把事情原委一五一十告诉我,长官?”海德雷说,拭去额头上的汗,不怀好意地盯着电话,“一名神职人员在格鲁司特郡发起神经,甚至从栏杆扶手上滑下楼似乎跟我们扯不上关系。” “我会请主教亲自告诉你,他今天早上会来看你……总而言之,我只知道这么多。在“庄园”里——就是史坦第绪位于乡下的豪宅里——有个房间,应该就是他们声称闹鬼的房间,有捣蛋鬼常在其间出入。这一类的鬼爱摔瓷器、爱跳椅子舞、还有……你还在听吗?”(“捣蛋鬼”在德文的意思是,吵闹不休的幽灵——棒槌学堂注) “我的天哪!”海德雷说,“是的,长官。” “捣蛋鬼已经好多年没有任何动静了。这次事件发生在附近教区牧师普林姆莱在庄园用餐那天晚上——” “另外一位神职人员?是的,长官。请继续。” “——他错过了末班公车。史坦第绪的司机那天又正好休假,于是他们留牧师在庄园过夜。他们压根就忘了捣蛋鬼的事,牧师不小心被安顿在那间闹鬼的房间里。到了凌晨一点钟左右,捣蛋鬼开始骚动,敲遍墙上所有的画,让扑克牌走路,接下来的事我就不清楚了。最后,当牧师开始祷告驱鬼,桌上的一瓶墨水忽然飘起来砸在他眼睛上。牧师放声大叫,惊醒了庄园所有的人。史坦第绪带着一把上膛的枪冲上前,其他人跟在后面。墨水是红色的,乍看之下,他们还以为发生了命案。接着,他们循着叫声来源,朝窗外一看,看见他正穿身睡袍站在屋顶铅皮平台上——” “看到谁?” “穿着睡袍的主教,”副局长解释,“当晚有月光,所以他们看得到他。” “是的,长官。”海德雷顺势应声,“他在那上面做什么呢?” “做什么,他说他看到小偷穿过天竺葵花床。” 海德雷坐回椅子里,目不转睛盯着电话。乔治·贝尔契思特从来就不是大都会警局副局长的最佳人选。尽管他是名能干的官员,办事干净俐落,但他叙述事情的时候总爱拖泥带水。海德雷清清嗓子,等候他把话说完。 “你是不是在跟我开玩笑,长官?”他问。 “咦?老天,当然不是——你听我说。我要提醒你,曼坡汉主教声称自己竭尽毕生精力研究犯罪和罪犯,不过我倒是从未在侦办任何案件时见过他。我相信他写过这么一本书。无论如何,他发誓看到那名男子穿过天竺葵花床。他说那个人朝着山下接待所的方向走去,有个叫做狄宾的老家伙住在那里……” “什么人?” “就是那名小偷。我从来没有听过这个人,主教一口咬定,说此人是个鼎鼎大名的罪犯。他——主教——被噪音吵醒,他说那可能是从闹鬼的房间传出来的声音。他走到窗户边,看到草坪上有一名男子,转过头。主教说,在月光下他看得很清楚,于是主教从窗户爬到屋顶上——” “为什么?” “我哪知道,”贝尔契思特恼羞成怒说,“反正他就是这么做,小偷还是溜了。然而,主教坚信那个危险的家伙一定还埋伏在庄园里,图谋不轨。他似乎是个很难搞的家伙,海德雷。他催史坦第绪打电话给我,要求我们有所行动。另一方面,史坦第绪又觉得主教言过其实。结果当天,主教竟然袭击一名仆人——” “什么?”海德雷不可思议地大叫。 “这是事实。史坦第绪亲眼看到的,他的管家和儿子也都在场。”贝尔契思特听起来像在添油加醋。他是那种闲来没事,可以在电话里跟你扯个没完的人。海德雷可不是。他喜欢跟人面对面地谈,讲电话时间拖太长会令他如坐针毡。但是副局长并不打算放过他。 “事情经过足这样的。”他兴致勃勃说下去,“这位老学究狄宾——就是住在接待所那个人——似乎有个女儿还是侄女之类的住在法国。史坦第绪有个儿子。通常这种结果必然就是:小两口已经论及婚嫁。小史坦第绪刚从巴黎飞回来,决定要和这个女孩结婚。所以,他在图书室里向他的父亲宣布这个天大喜讯,希望得到祝福和支持。他脑中开始浮现庄严神圣的主教在圣坛前为这场盛大婚礼做见证的画面,以及新娘头冠上的香橙花等等,这时,他们听到从大厅传来歇斯底里的尖叫声。他们匆匆赶到现场,发现头戴高顶黑色礼帽、脚系绑腿的主教,正把一名女仆拖到桌子旁边——” 海德雷嗤鼻表示抗议。他是个顾家的好男人,此外,他觉得有人在线上监听。 “哦,后面还有更糟的,”贝尔契思特安抚他,“事情实在是太诡异了。他好像是从后面死揪住这名女孩的头发,一副非把它扯下来不可的样子,这根本不是一个主教该有的行为。这就是史坦第绪告诉我的,他口气十分激动。我猜主教一定是误以为那名可怜的女孩戴了假发。不管怎么样,是他要史坦第绪打电话给我,要我们派人去跟他谈谈。” “他会到这里来吗,长官?” “没错,海德雷,可不可以帮我一个忙,跟他见个面?顾及一下他的面子。我不得不答应史坦第绪,帮助一名神职人员绝对会有善报的。还有,史坦第绪也是要帮你出回忆录的出版社合伙人,你应该知道吧?” 海德雷敲着话筒边想:“哦,”他说,“不,我不知道有这么回事,我只跟柏克打过照面,可是——” “好家伙,”贝尔契思特赞赏说道,“你答应去见他了,祝你好运。”他挂了电话。 海德雷耐住性子交叠起双手,神情忧郁。他嘴里喃喃念着“捣蛋鬼!”辗转反思着苦难的日子即将要降临在大都会警察局,重案刑事组总探长被派去听发疯的主教喋喋不休讲述他从栏杆扶手滑下楼、攻击女仆、牧师被墨水瓶砸到的经过。 此时,他的幽默感再度战胜了自己,灰色胡髭下扬起一抹笑意,他吹着口哨挑捡早晨送到的邮件。他感性想着,三十五年执法生涯里,在这几面棕色水泥漆的秃墙和能眺望到河堤的小房间不知见识过多少邪恶及无聊的事。每天早上,他悠哉平静地在东寇伊顿家中刮胡子、吻他的妻子、目光匆忙浏览当天早报(无论是来自德国或天气的讯息,似乎都在暗示着某些灾难即将发生)。火车将他载至维多利亚,他再度肩负起职责,调查谋杀案或协寻失踪小狗。他脑中正忙碌着整理这些报告。还有—— “请进。”他说,回应响起的敲门声。 一名警员为难地咳了两声:“长官,有位先生在这里。”他说,一副不确定的样子,“有位先生在这里。”他把名片搁在海德雷桌上。 “喔,”探长正读着一份报告,“他来有什么事?” “我想你最好见见他,长官。” 海德雷瞄了名片一眼,上面写着: 席格缪德·范·霍司乌格医生 维也纳 “我想您最好见见他,”他坚持,“他一进来就大声嚷嚷,对他所见到的每个人做精神分析。皮特巡官把自己关在档案室里,发誓要等别人把那位先生带走之后才肯出来。” “你听好,”海德雷生气了,不停吱吱转着他的旋转椅,“今天早上是不是有人准备来要我?你刚刚说什么,大声嚷嚷?你为什么不自己把他轰出去?” “长官,事情是这样的,”他说,“嗯——我想我们都认识这个人,所以……” 这名警员的个子已经相当魁梧,却被旁边一名彪形大汉挤开,那家伙的肚子起码有他五倍大。门前出现一名身穿黑色斗篷、头上帽子闪闪发亮的庞大身躯。而探长对他第一眼印象就是他的胡子。他整个颊骨都长满胡子,海德雷见过最浓密的胡子。浓密的眉毛几乎盖住了大半个前额,黑色宽边眼镜后面藏双炯炯有神的小眼睛。他笑容满面,摘下帽子深深一鞠躬。 “早安!”他声如洪钟,笑容可掬,“请问我有荣幸能跟探长先生说说话吗?”他步伐豪迈跨进办公室,迳自找张椅子优雅坐下,手杖靠在一旁,“不好意思,我自己找位子坐了。”他宣称。他四平八稳地端坐着,面带笑容,双手交叠,问海德雷,“你在想什么?” 海德雷深呼吸:“菲尔——”他说,“基甸·菲尔……我的老天!”海德雷敲敲桌子,“你故意打扮成这个怪模怪样进我办公室?我还以为你人在美国呢。有人看到你进来了吗?” “呃?我的老朋友——!”对方觉得受伤地抗议说,“你确定没有搞错人吧?我是席格缪德·范·霍司乌格医生。” “别装了。”海德雷很肯定是他。 “哦,好吧,”对方说,降低音调,恢复原来的声音,“你早就识破我的伪装了,是吗?纽约那些小伙子都夸赞我乔装的工夫是一流的。我跟别人打赌一定骗过你。既然被你拆穿了,我们不先握个手问好吗,海德雷?在美国待三个月之后,我现在回来了。” “盥洗室在走廊尽头,”探长冷冷地说,“去把这堆胡子处理掉,否则我会把你关起来。你到底在打什么算盘,想趁我在办公室的最后一个月里逮机会捉弄我吗?” “没这个意思。”菲尔博士咕哝说。 几分钟之后他再度出现,看起来更苍老,下巴两侧土匪样的胡子,一头浓密花白的头发。为了洗掉酒精胶水搓得他满脸通红。他低声窃笑,手撑在手杖上,镜片后面的眼睛直对海德雷笑。帽子也换成了平日戴的铲形帽。 “尽管如此,”他注意到,“我还是很得意自己骗过了你的手下。当然,这得下一番工夫,才不会露出破绽。我可是拿到威廉·平克顿乔装学校的文凭。上他们所谓的函授课程。嘿嘿,你只要花个五块钱,他们就会把你的第一课寄给你,诸如此类的。嘿嘿。” “你真是个无药可救的老家伙,”海德雷说,口气温和多了,“不管怎么样,我还是很高兴你回来了。美国的生活过得愉快吗?” 菲尔博士叹一口气感慨美好时光流逝,仰望天花板—角,用手杖金属头沉重敲着地板。 “我变成了一个棒球迷,”菲尔神往地喃喃自语,“我说啊,海德雷,有段话译成拉丁文该怎么说:‘他棍推番茄击出一只左外野漂白剂的长打。’我飘洋过海想尽办法问出个所以然。‘棍推番茄’我还能了解,但维吉尔怎么会说左外野跟漂内剂有什么关系,这让我想破了头。”(棒槌学堂注注:bleacher在此是指棒球场外野的露天座位。这句话的意思是,“他朝左外野的观众席击出一只长打”。) “你在说什么玩意儿?” 菲尔博士说:“这是纽约布鲁克林的术语。我出版社的朋友带我去棒球场,感谢上帝,我们本来是要出席一个文艺茶会。你绝对想像不到,”博上兴奋地说,“我们在那里躲掉多少文艺茶会,换言之就是,我有多少艺文界的人要躲。嘿嘿,我给你瞧瞧我的剪贴簿。” 他从椅子旁边的公事包里拿出一巨册剪报资料,得意洋洋把它摊在总探长桌上,“我来跟你解说一下这些标题。”他继续说,“这些报纸都称我为“纪德”——” “纪德?”海德雷一脸茫然。 “简洁、时髦,正好配合标题,”菲尔博士解释,以引述者的口气说,“看看这些。” 他随意翻阅那本剪贴簿,海德雷瞄了报导文字几眼: “纪德担任长堤选美大赛评审”,旁边的照片上是菲尔博士,穿着风衣,铲形帽下笑容可掬的脸像颗磨光的苹果,鹤立鸡群在几乎衣不蔽体的年轻美女之间。 “纪德为布朗克斯消防局启用典礼剪彩,担任荣誉消防局局长!”另一则标题。剪报旁边配上照片,一张是菲尔戴上“局长”字样的帽子,高举斧头一副要砍人脑袋的样子。另一张照片的他抱着消防局银色金属竿从二楼滑至一楼,令人印象深刻的画面。大写字体颇为无聊印着,“菲尔劈材,还是助阵?” 海德雷非常讶异:“这表示你真的做了这些事?”他问。 “当然罗,我不是跟你说吗,我在纽约有段快乐时光。”菲尔洋洋得意提醒他,“这里还有我在北美野山羊保育协会会议上演讲的相关报导。我想我讲得精彩绝伦,虽然我对当时的情景印象有点模糊了。我同时还担任各界的荣誉人士,可我总是搞不清楚真正的头衔是什么,因为盛会多在晚上,主席总是语焉不详,发音含糊。怎么了,你不以为然?” “我才不做这种事,只为了——”海德雷反应激烈,他在脑中搜寻着一个恰当的字眼,“几千英镑!把你的剪贴簿收起来,我没兴趣看……你最近有什么事要忙?” 菲尔博士紧皱眉头:“我也不知道。我太太去采访她的姻亲还没有回来,今早船进港时我才接到电报。我现在闲得不知道该如何是好。我在南安普敦遇到一个昔日的老友——史坦第绪上校。他现在是史坦第绪与柏克出版社的老板之一,不过他的兴趣可能只在金钱方面,柏克负责处理一切销售事宜。咦,你刚刚说什么?” “没什么。”海德雷回答,眼神闪烁了一下。 博士大声擤鼻子:“我不知道他发生什么事,海德雷。他似乎来港口接他一位朋友的儿子,非常年轻的小伙子,顺便告诉你,是曼坡汉主教的儿子。在他被关之前我跟他还满熟的。” “他被关进牢里?”海德雷站起来,“有趣,有趣!发生了什么事?难不成他也疯了?” 菲尔博士鼓涨的背心里冒出几声窃笑。他用手杖敲着海德雷的桌缘:“啧,海德雷。你在说什么啊,发什么疯?这事跟女人有关系,嗯,还不都是那些内衣。” “你是说,他强xx女人?” “海德雷,待我慢慢道来,你别打岔。老天,当然不是这样,绝对不是?他从她舱房偷出她的内衣。接着,和其他几个胆大妄为的小伙子把那些内衣升上桅杆代替皇室旗帜。没有人发现这件事。直到第二天早晨另一艘船经过,用无线电恭贺船长。然后就被发现了,吵了好半天。这名年轻人赤手空拳对付他们。在他们逮住他以前,他已经撂倒一名官员和两名干事——” “够了,”探长说,“这些事情跟史坦第绪究竟有什么关系?” “什么关系,他脑子里准在打什么主意。他邀请我到他格鲁司特郡过周末,说有些事想告诉我。然而,最奇怪的是他对待小杜诺范——就是主教的儿子——的态度。他忧心地跟他握手,以同情的眼光看着他,对他表示怜悯,还叫他不要因此失去信心……顺便跟你说一声,他们两个现在都在楼下史坦第绪的车子里等我,怎么啦?你到底是怎么回事?” 海德雷倾身向前:“你听好!”他说…… 第二章 一枪射穿脑门 从白厅赶赴苏格兰场途中的德贝街上,坐车前座的修葛·安室威尔·杜诺范偷偷吞了一颗阿斯匹灵。他没有用水吞所以噎到,他硬将药咽下去,喉头充满苦味。他用帽子遮住眼睛,全身发抖,忧心忡忡死瞪着挡风玻璃。 他不仅是外表看起来萎靡不振,虽然他看起来已经相当狼狈了。他在纽约的欢送派对变成没完没了、变相的饮酒作乐,直到水栖号即将抵达南安普敦前两天他们把他关进禁闭室为止,才告一段落。他现在觉得舒服一点。眼前的食物没有变绿,胃不再像折叠望远镜纠结成团,手也恢复了原来的稳定,他也不再因为先前的错误而自责。最糟的事却是,在他离别伦敦一年后,返乡的愉悦完全抹煞。 他仔细想想,他所剩下的一切,就是一点无往不利的幽默感。 杜诺范是个广得人缘脾气随和的年轻人,肤色微黑,曾是都柏林大学最优秀的中量级拳击手。他想试着对车上的仪表板喊两声“哈哈”,却只能无奈一笑,因为他突然想到他待会儿就要见到他的父亲了。 在某些方面,没错,老人家通常都是老古板,即使他现在贵为主教。他是个思想过时的人,相信年轻人开玩笑不能超出一定尺度。只不过,这位老先生无意说中了儿子的癖好,令他儿子悬念至此就不禁胆颤心惊。 他仅在一种情况下才获准去国一年:攻读犯罪学。某一天,他突发奇想,“爹地,”他直截了当对他父亲说,“我想当私家侦探。”老家伙威严肃穆的脸上露出一抹欣慰笑容。他儿子闷闷不乐回想起当时情况。他曾数度到访美国,看过几张令他印象深刻的照片,他父亲的容貌竟然酷似晚年的威廉·杰尼斯·拜扬。认识他们两个的人都私底下表示他们本人比照片来得更像。都是肌肉结实的方脸和厚唇,一样宽阔的额头,一头卷曲的长发,高挺的鼻粱,浓密的眉毛和犀利的黑眼珠,一样的肩膀和坚毅的步伐。他们连说话的声音都像。英国教会里曼坡汉主教动人的声音是众所周知的,拜扬式的声音则如管风琴般洪亮气魄。此外,两人的外表都一样器宇轩昂。 他儿子不由自主又吞下一颗阿斯匹灵。 若要说到主教的弱点,就是他的嗜好。当老修葛·杜诺范决定从事神职工作,这个世界就失去了这位了不起的犯罪学家。他搜集无以数计的资料,对几百年来每一桩惨绝人寰命案的细节如数家珍。他熟知一切最先进的犯案手法和打击罪犯的策略。他调查过巴黎、柏林、马德里、罗马、布鲁塞尔、维也纳、列宁格勒等地的警察局,把那些警官搞得濒临疯狂,最后,他在全美各地巡回演说,也许是因为他在美国受到热情款待,让他同意儿子赴哥伦比亚大学修犯罪学…… “天哪!”小修葛喃喃自语,直瞪着仪表板。他怀着理想抱负注册入学,带了不少无法消化的德文书,离开了他西一百一十六街的公寓和住上城的金发小美女。 他意识到自己情绪不断低落。他父亲必会为了那些无耻下流的勾当严厉斥责他。不过,接二连三发生的事都让他不解。他父亲上午竟没有出现在水栖号停泊的码头,反倒是史坦第绪上校代为迎接,他隐约觉得他们过去在哪里见过…… 他偷瞄身边的上校,一路上上校显得焦躁,他猜上校一定在为某事烦心。上校一向是个气度恢弘之人,心宽体胖面色红润,短发剪得乾净俐落,言行举止都威风凛凛。但他今天的举止非比寻常。他坐立难安,眼神频频飘动。他不时用拳头敲打车子方向盘。火气似乎即将爆发,有几次他突然捶击喇叭钮、声音大作,把杜诺范吓一大跳。 他们还从南安普敦接了一个性情开朗的老怪人菲尔,这简直像是一场噩梦,杜诺范发现自己被直接带到苏格兰场。这其中一定有诈。他开始疑神疑鬼。他老爸精力旺盛一如以往,将在法庭审问之后把他送走。事情愈演变愈糟,因为没有人对他提过半点他父亲的状况,或他正在忙些什么…… “该死!”史坦第绪上校情绪激动,“该死,该死,实在是太该死了!” “呃?”杜诺范说,“请问您在说什么?” 上校清清喉咙,他鼻子的问题似乎解决了:“年轻小伙子,”他粗声说,“我有件事要告诉你,这是我该做的事。你明白吗?” “是的,先生。” “这件事牵涉到你父亲,我得把事情的来龙去脉一五一十告诉你,并且警告你。” “喔,我的天哪!”杜诺范似乎没听见,无精打采靠回座椅上。 “事情是这样的。可怜的老家伙大概是工作过度,我请他到我家来做客放松心情。我们办了一场温馨的小派对:我儿子——我想你应该没见过他——我妻子和女儿;喔,那天还有我的合伙人柏克,我们的作家朋友摩根和住在接待所的狄宾。他的女儿和小儿——就即将要……这个不重要。你听我说,这一切都是从最早的那晚上开始的,第一晚。”上校压低声音,“事情就发生了。” “发生了什么事?”杜诺范问,害怕听到的是噩耗。 “我们请了朗薇许小姐来晚餐,你知道,那些争取妇女参政的女孩子一激动起来,几乎会打破所有的窗户,对吧?她急切想见到主教,并跟他讨论社会改革之事。”上校用鼻子粗声呼吸,拍拍杜诺范的手臂,“我们当时都站在走廊上,不,正确地说应该是楼梯问,和刚到不久的朗薇许小姐嘘寒问暖。到场的人士行止都高尚得宜,我还记得当时我妻子说,‘曼坡汉主教真的很高兴能见到你,朗薇许小姐。’这位老小姐说,‘嗳,嗳!’我女儿说,‘这是千真万确的,朗薇许小姐。他要是知道你已经到了,我敢说他一定会赶快下楼来。’这时,突然问——咻!”上校瞪大眼睛,口吹哨音,手臂划着滑落的弧形,仿如一颗六寸的炮弹坠落,“他从楼梯扶手上滑下来——咻——整个人顺着扶梯飞下来——仿佛从天而降。” 杜诺范一头雾水,不确定是不是自己听错了:“你说的是谁?”他问。 “你父亲啊,这个可怜的老家伙。就像从天而降,我的老天!”上校瞪着双眼,然后咯咯大笑,“老小姐也吓得花容失色,勃然大怒。你还不得不服她。你父亲呼的一声落在她脚上。老小姐赶紧戴上眼镜,说他这种轻狂的行为让她失去了对他的景仰。我那时就已经起了疑心。” 他探头探脑环视周遭一圈,确定附近没有别人,上校用告诫的口吻说:“我把老家伙带到一边,悄声对他说,‘老友,没错,这里是叫做自由厅,可是你到底——是怎么了!’我婉转问他是不是哪里不舒服,需不需要请大夫过来?天哪,他竟深深一鞠躬,发誓说这只是场意外。说他本来斜靠在扶梯上想观察某人,却不小心失去平衡,为了怕自己受伤,只好攀着扶梯滑下来。我继续问,他当时在注意谁呢?他说他在注意希儿黛,我们家的女仆。” “那也犯不着自己找罪受!”杜诺范说,手压住头,又开始觉得头痛欲裂,“我老爸怎么说呢?” “可怜的老家伙无时无刻不在防贼,”上校嘀咕说道,“事实上,他认为希儿黛是一名叫做皮卡狄儿·珍妮的女人戴假发乔装的。接下来,他又在草坪上看到一名小偷。当天还有人半夜起来拿墨水瓶砸敦区牧师的眼睛。可怜的家伙。在这种状况下,他若是错把牧师当成开膛手杰克也不足为奇。” “这件事让我有点难以消化,”杜诺范觉得自己快病倒了,“上校,您的意思是指我父亲变得神志不清了?” 史坦第绪深深吐口气:“我真的不愿意这么说,”他喃喃地说,“但在有更好的解释前我只能这么想。由于我是郡里的警察总长,使这件事情变更糟。我不肯听信他解释,他要我替他跟苏格兰场的老弟们约时间见个面,然后——呃!” 他忽然住口望着修葛肩后。杜诺范循上校的视线看过去,终于要面对让他提心吊胆了许久的事:一个高大臃肿的身影从白厅走来,严厉专注跨开步子,像是想踏准人行道上每块砖块。头上戴着如前基督教斗士的高帽子。此时,他刚毅的脸部线条,锐利双眼左右盼顾,曼坡汉主教似乎在自言自语。他儿子注意到这点,也发觉主教看起来比平常苍白。即使他现在还满腹疑虑不明究理,杜诺范还是感到心里一阵刺痛,毕竟,这个老人只是个顽固家伙。外人提醒他小心别工作过度,这只是好心的期许,等到有一天,万一这个人失去了他旺盛的精力,他可能真会濒临精神崩溃的险境。 “你看到了吗?”上校说,用嘶哑的嗓音低声说,“他在自言自语。某些外科医生告诉我,这是早期症状。可怜哪,可怜,他已经精神失常了,可怜的家伙。让他开心吧,记得,多迁就他一点。” 史坦第绪怕引起注意,只敢悄悄说。事实上,就算他在街上大吹大嚷,主教也未必听得见。他看到他儿子,停下脚步。凝重的脸上浮现拜扬式着名的微笑,散放出真诚的魅力。然而,这抹笑容也带着严肃的气息,他匆忙要跟杜诺范握手。 “好儿子!”他说。这等宏伟的声音,就是早年的他让人们信服、甚至催眠了整条德贝街上流社会的利器。就连史坦第绪听见也一样感动,“我真高兴看到你回来,我应该亲自到港口去接你的,但刚好有点重要的事。你看起来还不错嘛,孩子。真的好极了。”这种惊人的开场白让杜诺范更加忐忑,显示出他父亲心不在焉。 “哈罗,爹地。”他把帽子拉得更下面。 “你所学的很快就要派上用场了,”主教继续说,“你必须在一些意义重大的事件上提供协助,因为许多人无法理解我的计划。”他面色凝重看着上校,嘴唇紧绷,“他们很难完全了解。早安,史坦第绪。” “喔,啊——早啊。”上校紧张回应。 主教盯着他,眼里闪过一抹好奇的光:“史坦第绪,我很遗憾必须这么说我的老友,但你真是个大笨蛋。我的良知让我不得不实话实说。这么做或许欠缺风度,但我非一吐为快不可。然而……”他缓缓挥动手臂,口气激动起来,“狂风暴雨都不能动摇我的意志,不能阻挠我继续走我的道路。善人在披上正义公理的盔甲之后,比所有的邪恶势力来得更庞大。” 他儿子抑止发笑的冲动。他父亲还在用老掉牙的口吻说教,可能连木乃伊听了都会被他吓跑。他不多说;全藉催眠的声音和说话气势协调运作,加上令人难以抗拒的眼神和以柔克刚的说服力。 “我也常警惕自己,”上校同意,“但是你听我说,老友——你为什么昨晚不告而别离开庄园,也没有交代一声你的去处?我们出动了大票人马找你,我妻子都快抓狂了。” “我为了要证明我的清白,先生,”主教面无表情,“我很高兴告诉你,我能证明我所言不假。在赴苏格兰场以前,我还有一些资料要搜集。得赶回家一趟找我的档案……”他交握着双臂,“我都准备好了,史坦第绪。我要向你丢炸弹了。” “哦,我的天哪!”上校说,“放轻松点,我的老朋友,别这样。我们从念书时就认识了——” “那你就大发慈悲,不要再误解我了,”主教打断他的话,脸上一抹邪恶的表情,“你从来就不是一个聪明绝顶的人,但起码你还懂这一点。要是我告诉你——” “不好意思,先生,”有声音打断他。一名身形魁梧的警察对史坦第绪说话,小杜诺范这天已经没有心情再跟警察周旋了。 “抱歉,”执法人员说,“请问您是史坦第绪上校吗?” “嗯,”上校毫不犹豫,“嗯,我是。什么事?” “可否劳驾您到总探长办公室一趟?总探长知道您人在下面。” “总探长?他有啥贵干?” “这我不能说,先生。” 主教眯起眼睛:“我敢大胆预测,”他说,“有事情发生了。走吧,我们统统一起去。没有关系的,警官先生。我已经跟海德雷总探长约好了。” 小杜诺范一脸摆明了不愿意去的样子,但在他父亲威严的注视下不得不就范。警官带他们到德贝街,穿过拱门下停了几辆深蓝色警车的中庭,走进回音荡荡外观如校舍般的制式砖造建筑。 二楼海德雷简朴的办公室里撒满了早晨太阳的光尘,河岸堤道交通的嘈杂从开敞的窗外飘进室内。在井然有序的办公桌後面,杜诺范看见一名短小精壮的男子,低调打扮,有双机警冷静的眼睛,胡子修剪得整整齐齐,发色银白。他双手自然交叠,然而,在他看到他们之后,嘴角不悦地瘪下来。电话听筒才刚刚挂上,他的手肘杵在桌上。菲尔博士坐在不远的椅子上紧绷着脸,手杖猛敲地毯。 主教清了清嗓门:“您是海德雷先生吗?”他问,“请容我自我介绍,我是——” “史坦第绪上校?”海德雷对着不耐烦的绅士说,“这通电话是要留言给您的,信息已经写下来了,但也许您最好亲自去问巡官比较妥当……” “什么?巡官?”上校问,“哪位巡官?” “您郡里的巡官,您的下属。您跟赛提莫思·狄宾先生很熟吧?” “老狄宾?喔,是啊。他怎么了?他住在我私人的招待所里。他——” “他被杀了。”海德雷说,“今天早晨,他们发现他被一枪射穿脑门。电话在这里。” 第三章 宝剑八 好一段时间,上校只是干瞪着他。他粗呢格子休闲服在简陋昏暗的办公室里显得格外刺眼。 “怎么会这样?”他还无法接受事实,“狄宾?老天哪,一定不是狄宾。狄宾不可能被杀。我敢跟你赌五块钱,他绝对没想到自己会被杀。我说——” 海德雷拉把椅子让他坐下。他粗鲁踢开椅子,拿起话筒,似乎决心要把这个从头开始就荒诞不经的事解决掉。 “哈罗,哈罗,哈罗……嗨?莫区?你怎么样?我要问你,这到底是怎么回事?……不过,你怎么知道的?”停顿了一下,“那么,也许他清理枪枝时走火了。”史坦第绪忽然想到一件事而打断对方的话,“我知道有个家伙曾经擦枪走火。就是住在五十九街的那个家伙,把自己的脚给炸了……不,该死。我知道了。要是那里没有枪的话,他怎么可能会……好,好。一切都交给你了,莫区。我今天下午就赶回去。怎么一波未平一波又起,真他妈的!好的,好的,拜拜。”他挂上电话,愁眉苦脸盯着它,“我说我真该死!我忘了问他——” “我已经知道事情的经过了,”海德雷接腔,“你若想清楚案情,就请先坐下:这几位先生是……” 史坦第绪一一介绍在场人士。曼坡汉主教面色凝重,自顾自坐在海德雷旁边的位子上,洋洋自得看着史坦第绪。他其实十分关心这件事,还是忍不住开了口。他说:“对于任何一位逝者,我都衷心表示遗憾,但我必须指出我从很早以前就开始警告大家了。我并没有要怪罪任何人的意思,也没有要减轻任何人的内疚。然而——” 史坦第绪掏出手帕擦前额的汗,怒不可抑地说,“该死,我怎么会知道那个可怜的人会落到这种下场?一定是有人弄错了。你跟那个家伙不熟。为什么,因为他是我出版社的股东!” 杜诺范注意到海德雷神色不悦扫视在场所有人,却仍必恭必敬对待主教:“阁下,我由衷感激您,”他插话,“感谢您及时协助,并马上采取行动,我们听到狄宾被杀,乞求您为我们指引未来的道路——” “可是他竟然从栏杆扶手上滑下来,简直就是神经出问题了!”史坦第绪以不满的口吻抗议。“咻一下,仿佛从天而降那样顺着栏杆滑下来,最不该的是,居然还跌在朗薇许小姐面前!” 主教愣了一下。他抬高姿态盯住史坦第绪,就像看着一名端着奉献盘的执事在圣坛阶梯上滑了一跤,整盘铜板如一阵大雨般落在前三排信众身上。 “先生,”他冷冷地说,“我向你解释过原因了,聪明人应该都听得懂。当时我不巧失去平衡,为了避免最后摔得很惨,我不得不赶紧趴在栏杆扶手上,顺着它滑下来。事情经过就是如此。” 上校对主教诽谤他的聪明才智不以为然:“那么,你后来为什么要朝教区牧师扔墨水瓶?”他激动地问,“我是没当过主教,但我这辈子从来没有打过牧师的眼睛!我认为这是精神异常的警示。” 主教青筋浮起,坐直身子,呼吸沉重,张望着这群人。目光停留在用手捂住嘴避免发出怪声的菲尔博士身上。 “你有说要话吗,先生?”他威严质问。 “不,阁下,我没有。”菲尔博士大声否认,赶紧放下他的手,但他全身发抖,眼里一抹泪意。 “我很高兴你这么说,但是你是不是有什么想法?” “喔,是的。”博上只得实话实说,“您为什么要用墨水瓶砸教区牧师呢?” “各位!”海德雷猛拍桌子,制止他继续说下去。他极力压抑住自己的情绪,藉着收拢面前的文件恢复镇定。他继续说,“我根据从莫区巡官那里得到的资讯,整理案情。至于你,上校,可以为我们补充说明……我想知道的是,你跟狄宾先生的交情如何?” “相交甚笃,老狄宾——”史坦第绪怀着戒心回答,“跟我几个在印度的好友很熟。五六年前的某天他来拜访我,听说我有一间接待所久无人住,他很喜欢那栋房子,想租下,一住就住到……那个家伙性情乖僻的,凡事挑剔得不得了。无论是涉猎的书籍或其他的知识,广博到超乎我的想像。他钟爱美食——高级料理,”上校咯咯笑道,“但是,你得好好了解一下这个人。” “你这么说是什么意思?” 史坦第绪解除戒心说:“为什么这么说。我打个比方,这家伙常常醉得不省人事。只消喝半瓶勃艮地葡萄酒——多么讲究的酒——碰,就挂了。有一天,我临时起意去拜访他,见到没带夹鼻眼镜的老家伙在书房里,脚高翘在桌上,一瓶威上忌灌掉了四分之三——他不胜酒力,醉了。哈,这是我见过最怪的事。我叫他,‘喂,狄宾。’他回应我,‘嘿嘿嘿。’开始唱歌,大吵大闹,搞得天翻地覆,接着……”上校忧心仲仲,“我说这些并不是故意要丑化他的形象。我心想,他一定常在不为人知的情况下酗酒。他大概每两月就会无节制狂饮大闹一次。有什么关系呢?我不得不说,这么做能让他好过一点,我的意思是,他也是凡人。为什么这么说,因为我在婚前也是这样。”史坦第绪咳了一声,“如果不会被人发现,这并没有什么大不了的?他肯定是不希望被人看见。面子问题。不小心被我闯入之后,他要贴身男仆每天晚上坐在书房门外的走廊上,天哪!每天晚上呢,他还没做好公诸于世的心里准备。” 海德雷紧皱着眉头:“你想他究竟为了什么事烦心,上校?” “他有什么事好烦的呢?真是一派胡言。他还会想什么事?他是个鳏夫,享尽了荣华富贵……” “请继续说,你还知道他什么事?” 史坦第绪坐立不安起来:“没别的了。你难道看不出来,他不怎么得人缘?他遇到了我的合伙人柏克,在我们出版社投资了—大笔钱,说他—直就想走出版这一行,他这么做了。他想出的都是没有人愿意碰的冷门书。你知道,就是那种某人的学术论文,耗了六七年完成的。装订起来有六寸厚,文字行间的注记你看都看不懂,作者还每天跟你书信往返讨论内容——伤脑筋。” “他有家人亲戚吗?” 史坦第绪通红的脸露出—丝满意的神情,旋即又不安起来:“我说,这种事一开始就扯不完……我又不得不说他的坏话了。是的,他有一个女儿,真是个好女孩,气质优雅,是那种你上街时看到会让你紧急煞车的女孩。”上校说,“好女孩,就算她远住在法国,还是无时无刻不惦挂着狄宾,真是何苦来哉。狄宾把她送到修道院去,直到她成年,也许是她真的很喜欢法国吧,谁知道。我跟狄宾说,“好,好,她已经到了适婚年龄。”这个女孩跟小犬——”他斟酌着用词,“两情相悦。” 海德雷的目光移向在场的人,落在准备要开口说话的主教。海德雷赶紧接腔:“所以,你并不知道他有没有树敌?我的意思是,凶手可能下是你这个圈子里的人,你不认得他?” “老天,我当然不认得!” 海德雷继续说:“我问过他死亡现场的状况。根据莫区巡官从狄宾仆人和厨子那里得到的证词,以下是案发经过——”他弄得纸张窸窣作响,“他的仆人,雷蒙,施托尔说他大约七点左右回到接待所,应该是喝过下午茶——” “他跟我们一起,”上校喃喃说,“儿女的消息让我们非常开心,我指的是,他女儿和小犬的婚事。他之前就收到她的信,为此跟我聊了一整夜。所以他昨天过来喝杯茶,顺便跟众人宣布这个喜讯。” “他精神很好吗?” “再好不过了,他红光满面呢。” 海德雷眯着眼:“他跟你们喝下午茶时,发生了什么事——导致他情绪低落。” 史坦第绪拿出一根雪茄,他点燃着,似乎有烦心的事困扰他。他扭转脖子,不怀好意地看着主教。 “嘿……看着我!”他慵懒的眼睛突然瞪大,“他离开时的心情像是跌落屎坑里。就是在你把他带至一旁窃窃私语之后才这样。呃?” 主教的手交叠在一把雨伞上,下巴坚毅,摆出一副诡异的表情,像是要施展压抑已久的报复行动:“的确如此,我的朋友,”他回答,“等探长把案发的经过交代完毕之后,我会把话说清楚的……你继续,先生。” “仆人的证词是说,”海德雷迟疑一下,继续说,“狄宾回到接待所以后显得闷闷不乐。他要他们将晚餐送到书房里。他一反惯例,没有梳洗打扮就用餐。他的晚餐时间是八点半,当时的他似乎比平日来得焦躁不安。他告诉仆人还有工作要做,将整晚待在家中不见客。昨天晚上,你记得吗,热浪期结束,午夜时暴风雨来袭。” “当然记得,那场暴风雨多吓人!”上校咕哝说,“亨利,摩根就很倒楣遇上了,走了三哩路到——” 海德雷逐渐失去耐性:“你要是不介意的话,”他说,“我们最好先把这些事交代清楚……总而言之,暴风雨来袭,吹断了电线或诸如此类的原因,屋里的电全停了。仆人当时正在一楼关紧所有窗子,摸索着找出几根蜡烛。就在他要带着蜡烛上楼时,有人敲门。他开门时,蜡烛被风吹灭了,但是他赶快又点起来,他看见这个访客是他以前没有见过的……” “你有这个人的长相资料吗,海德雷先生?”主教直催促他说。 “并不多。这个人中等身材,年纪很轻,深色头发和胡子,穿着花俏,说话有美国口音。” 主教拉直头部领门的摺痕,展现出一股冷冷的得意。他点点头:“请继续,海德雷先生。” “狄宾先生交代过他不见客,仆人准备关上门,而那人硬是一脚踏进门里。他说——”海德雷看他的笔记,“那个人说,‘他会见我的。你去问他看看。’莫区巡官对这段对话的内容没有交代得很清楚,那人似乎指的是用某种通话筒。” “我知道那玩意儿,”上校说,“你对着话筒吹声口哨,然后开始说话。狄宾只使用在两个房间,书房和卧房。他装了一个传声筒连结到书房。话筒的另一端就在大门旁。” “很好……来者态度坚决,施托尔只好跟楼上的狄宾先生通话。狄宾先生终于说,‘好吧,让他上来。’尽管这名男子根本没有通报姓名。狄宾要仆人留在附近,以便他有不时之需。施托尔还有其他的事要忙,他得去看看灯出了什么问题。狄宾叫他不用去管那些灯,他书房里的蜡烛很多,光线也够充足。无论如何,施托尔叫醒厨子,厨子叫艾胥利·乔治,派他冒着大雨拿手电筒到外面去——在强烈的抗议下——找找看是哪里的电缆断了。他这段期间去关楼上的窗户,听见狄宾和他的访客在书房里谈话的声音。他听不清楚他们谈话的内容,但他们的对话似乎还满友善的。厨子回来后,发誓说电缆都没有断。他们开始检查总开关,才发现是电线短路之类的问题,换新的保险丝后灯就亮了……” 菲尔博士坐直身子,心不在焉填着烟斗,并转动大头看着探长,以一抹好奇的眼光斜睨着他,不以为然地说:“我说啊,海德雷,这实在太有意思了。这是你讲过的案情细节里,最有意思的一次。请继续,继续。” 海德雷不以为杵,一脸狐疑瞄着菲尔博士,接着说:“时间大约在午夜,施托尔准备就寝。他敲敲书房的门告诉狄宾灯已经修好了,问他可否退下休息。狄宾说,‘好,好。’口气有点不耐烦。于是他回房。当时暴风雨仍在肆虐,让他辗转难眠……他事后回想,应该足在凌晨十二点一刻左右听到一声枪响;他看了一下时间,但他以为是雷声大作,就没有多加理会。莫区巡官说根据警方法医的报告,死亡时间应该在十二点一刻。隔天早上,施托尔下楼,透过门楣窗看到书房里灯还亮着。他敲了几次门,无人回应,门从屋里反锁。所以他拿了一把椅子,爬上去,从门楣窗窥视屋里的动静。狄宾趴在书桌上,后脑中枪,射穿的大洞淌着血。施托尔镇定推开门楣窗,慢慢爬进书房里。狄宾已经死了几个钟头,现场没有找到任何武器。” 小杜诺范发现自己因宿醉引起的头痛已经不药而愈。这段残酷、从容、骇人听闻的叙述唤醒了他的理智和想像力。从栏杆扶手上滑下来的荒诞之说目前只算得上是昨晚的睡前小酌。他第一次拥有人类狩猎的本能,领略到这种事的魅力所在。屋内鸦雀无声。他不安回神过来,发现主教以一种父亲以你为傲的眼神瞧着他。 “海德雷先生,”主教开口说,“这件事实在是太有意思了,我想让小犬见识一下,”他朝他儿子挥挥手,“海德雷先生,小犬跟我一样都是学犯罪学的,我应该现在就可以考验他究竟学得如何。”他态度—转,思付着说,“我有几点疑问,比方说——” “慢着!”上校出声抗议,擦去额前的汗水,“我说……” “——比方说,”主教不假辞色继续说下去,“你说书房的门是从里面反锁,这表示凶手是从窗户逃出去的吗?” “不。他是从另一道门出去的。楼上阳台延伸到屋子另一侧,那里的门开了。那扇门半开——据施托尔表示,它通常都是锁上的。”海德雷没有丝毫讽刺的意味看着他,心平气和,“现在,可否请您解释整个事件里,关于您的那部分?” 主教点点头,礼貌地向史坦第绪微笑:“乐意之至。很幸运的,海德雷先生,我可以告诉你昨晚拜访狄宾先生的那位人士是谁。事实上,我可以给你看他的照片。” 上校不可置信地瞪大眼睛,主教从衣服内袋里拿出一张纸,纸上用小写字体作了几行注记,里面夹着两张照片,他将照片交给海德雷。现在他可以证明所言不假,主教的幽默感似乎重申了这一点。 “他叫做路易·史宾利。海德雷先生,要是你想不起来的话,下面几行注记可能会唤起你的记忆。” “史宾利——”海德雷反复念着这个名字,他眯起眼睛,“史宾利——我想起来了!勒索。这个家伙是梅菲帮的人,去年想尽办法要混进英国。” 主教纠正他说:“他也是唯一混进英国的人。这个人哪,海德雷,聪明到用本名就可以大摇大摆混进英国,容我为大家解释一下。” 小杜诺范想到,他曾在英国教堂里听主教用这种奇怪的方式宣道。最奇怪的是,这个老家伙不费吹灰之力就打发了这个场面。他连平时说话的语气也像在讲道坛上布道一样。他儿子从来没有习惯过。 “警察博物馆就在中央大街上,和你们这栋黑色博物馆很相似,他们展出的方式是将各种形式的犯罪分门别类,海德雷先生。该处的馆长允许我带走一些有趣的资料。这名叫做史宾利的男子以专门勒索别人维生,单人作案,他作案有些奇癖,所以引起警方注意,盯他盯很久了。他是个年轻的意裔美国人,三十岁左右,父母都是有头有脸的人物,而且受过良好教育。就我所知,他文质彬彬,因此无论出现任何场合部不会引人质疑,仅除了一项一般人难以想像的弱点,他总是无法控制自己去穿时髦服饰,打扮前卫大胆,还惯于披挂各式戒指与珠宝。从照片上可以看得出来。他二十三岁时被抓,关进纽约新星监狱十年。”主教停顿下来,严厉的眼神扫视众人,“他于三个月前逃狱,没有人知道他是如何成功逃脱的。根据我的推测,他意识到单打独斗风险太高,便勾搭上了势力庞大的梅菲帮,从此没人动得了他。然后——” 菲尔嗤之以鼻:“听我说,”他抗议,“奉上帝和酒神之名,我希望这个小案子到最后不会演变成帮派纠纷。我最不乐于见到的,就是这种传统的命案模式沦为单调无趣的繁文缛节。我只是对这些显著的问题感兴趣……” 主教不以为然摇摇头:“你不用担心,亲爱的菲尔博士,请相信我,史宾利回来是重使他单枪匹马的勒索伎俩。梅菲帮早就分崩离析,没有人知道原因何在,这也让那馆长感到迷惑。他们的势力已经不知从何时起就开始没落。帮派里的老大都争相逃离美国;有的到意大利,有的来英国,还有一些到德国去。他们都遭到拒绝入境。但是,为了赶上这个风潮,史宾利也选择出走……” “我们很快就会知道了。”海德雷对着电话简短讲了几句,卡答挂断。他注视着主教,语气唐突,“你一定很清楚,你说的纯粹是个人臆测。我敢说你从来没有跟史宾利打过照面?” 主教镇定地说:“我见过他两次,一次是在中央大街警察指认嫌犯的列队中,当时找不出任何不利于他的证据,这就是我为何知道他前科累累的缘故。另一次是在昨晚。他从离庄园不远的酒馆走出来,我隔了一段距离才看到他,在月光下,在——气氛有点诡异的庄园里。”主教咳了两声,“是他的穿着提醒了我,我觉得他的面孔有点眼熟。而且昨晚我看到他的距离跟现在离你是一样近。” “老天!”上校说,以全新的眼光注视着他,“这就是你为什么一大早就落跑的原因吗?” “我不相信这位警察总长会把我的话听进去,”主教口气冷淡,“各位,我发现了其中一件事,问题出在——” 海德雷闷闷不乐坐在桌边敲着膝盖关节,盯着迟迟不响的电话:“问题在于,”他说,“我们必须非常谨慎看待这件事,我认为是有人搞错了。美国黑帮份子射杀隐居在格鲁司特郡的老仕绅……鬼才相信,真是搞不清楚。所以还是——” “我不认为如此,”主教不疾不徐地说,“就是路易·史宾利杀了狄宾。我还没有时间去证实我的推论。我或许应该先请教一下,海德雷探长,您接下来准备怎么办呢?” 海德雷直言:“这是史坦第绪上校的案子,他是他郡里的警察总长。如果他需要苏格兰场的协助,他可以提出要求。要是他宁愿自己来侦办这个案子,我没有意见。你意下如何,上校?就个人而言,”他一边留意主教,一边以慎重的口吻说,“我非常荣幸在这个案子里尽我棉薄之力提供警方任何协助。”他大气不喘一口气说完,严肃的面孔鼓起来,一抹被催眠的眼神闪现。 “有了!”史坦第绪突发奇想地大叫。他冲口直言,继续说,“天哪,有了!是我们自己有人,就是菲尔。老朋友,你答应我到庄园里做客几天,不是吗?你不会让一个该死的外围人到来,趁黎明干掉我的朋友,是吧?”他转向主教,“这位先生是菲尔博士,你知道吗。他就是逮到克利斯和罗根瑞的人,也是善于伪装成别人的大师。怎么样?” 菲尔博士终于把烟斗点着了,绷着脸,嘴里不知犯什么嘀咕,一手执手杖戳着地板。他满腹牢骚:“长久以来,我非常抗拒参与这种平淡乏味的案子。这件案子不但缺乏特色,也没有不寻常之处。它的戏剧性在哪里?它的——” 海德雷一本正经看着他,隐隐称快:“没错,没错,我知道,你有你的原则。”他表示赞同,“一般来说,那些光怪离奇的案子得等个十二年才会碰上一桩,在伦敦塔上射箭或深陷牢狱的囚犯从阳台越狱。平淡无奇的案子又怎么样呢?简单的案子最久不超过一个星期就能破案,何必担心会平白浪费心力呢。我不认为你回家会找到更多的乐趣……恕我直言,先生,这仅是一桩小小的私人恩怨。”他犹豫片刻,继续说,“很不幸的,我还要告诉你们其他的事。莫区巡官提到一件小事可一点都不平凡,也许那不代表什么,也许那只是狄宾的东西,反正不寻常就是了。” “整个案子里有许多地方不寻常,”菲尔说,“你是不是要我非说出口不可,嗯?” 海德雷搓揉着他僵硬的脸颊:“狄宾先生的手里,”他继续说,盯着他的笔记,“握着一张纸牌……对,这就是我要说的:一张纸牌。形状大小跟一般我们玩的纸牌一样,但据说是张特别设计,上面以水彩绘着精美的图案。图案看起来像是八朵鸢尾剑状叶草,又似星号,水的符号从中间穿过。就是这样。现在,你可以开始建构整个故事。”他将笔记丢在桌上。 菲尔博士握着烟斗的手悬在半空,徐徐喷出一口浓烟,烟从他的胡子前冉冉腾起、他的目光一动也不动地盯着笔记:“八只宝剑——”他说,“八只宝剑:两只在水面,三只在上,三只在下……天哪!喔,我的酒神!喔,老天!听我说,海德雷,不会吧。”他目不转睛盯着总探长。 “哦,是吗,”总探长不耐烦的,“你又有理由了。我猜你八成想到神秘组织?黑手党之类的,对吧?复仇的印记?哼!” “不,”博士慢条斯理说,“跟神秘组织一点也没有关系,我倒宁愿这事有这么单纯。它比较像是中世纪邪恶的象徵,更富想像力……是的,没错。我走一趟格鲁司特郡。那里一定是个奇特的地方。我会不遗余力找出知道宝剑八的凶手。” 他站起身,像流氓要酷似将斗篷一甩,披在肩上,推开窗户,眺望堤岸的车流,他毛白膨松的头发乱翘,鼻梁上的眼镜斜歪一边。 第四章 寻找那枚纽扣钩 修葛在当天傍晚首次造访“庄园”。 他先与主教、菲尔博士及史坦第绪上校在夫利特街古鲁餐厅共进午餐,并听他们商讨计划。主教的态度友善。他知道这名身穿斗蓬戴铲形帽、在海德雷办公室里不时幽默对众人挤眉弄眼的彪形大汉,是位著名学者。涂邵德夫人举办的宴会上,他温和的眼神竟一眼就能识破在场半打以上聪明狡诈的凶手。主教不肯落于人后。他开始借题发挥,将对话转移到犯罪学者身上。而博士对当代犯罪和最新科学办案程序一问三不知及兴趣缺缺的态度,令主教感到讶异。 幸好,他没有拖他儿子下水加入这场舌战。而后者闷闷不乐地意识到,他已经错失了扳回面子的良机。假如他在船上就结识菲尔博士,大可向这个老怪物解释他的难处,老怪物也许会伸出援手。他只听见菲尔博士一直嘟嚷个没完,不时咯咯窃笑,他高声宣称没有什么能比这场游戏更让他觉得愉快了。若真是这样的话,还不算太迟。 修葛·杜诺范心里稍事宽慰。他现在无疑是获准进入圣殿,在众多虚情假意的优秀人士面前,看着最高阶神职人员如何在真实的俗世里变把戏。他一直都想参与这样的盛会。主教却只在他赴美前对他耳提面命一番,要他管好自己,从事一些无伤大雅的娱乐活动。现在,他理论上熟知什么叫做弹道、缩影照片、化学分析、毒物学和种种用来侦办案情的那些枯燥乏味的学科。从教科书上瞄的那几眼内容叫他有气,觉得自己上了大当。那些内容根本是个幌子,非但没有暗示他逮到凶手可以获得丰厚的报酬,还语焉不详地要他解出四点二加二分之一加x大于十一点二除以y这种难题,这简直比化学还令人伤脑筋。 他愁眉苦脸地倾听主教向菲尔博士发表高见,一边啜口古鲁餐厅风味绝佳的啤酒。所有迷人的声音都是假的,全都是化学作用在作祟。 他记得他还是个孩子的时候,对店里全套化学玩具疯狂着迷。等到家人买了一组当圣诞节礼物送给他,他欣喜若狂地马上看如何制作炸药的说明书。他相信那是人类的劣根性。你用一些细致的黑色粉末作成一种混合物,看似邪恶,却令你成就感十足。结果还是出了岔子。他把火药放在他父亲最喜爱的安乐椅下面,接上纸芯,点火,等待。结果只冒出如烟火般闪闪发亮的火花,把主教的脚踝给烧了;尽管他逃跑的速度显示出他锻链有素的体能。不管怎么样,他得承认,最后家人还是准他制造氯气的下场不算太糟。藉着自由使用化学原料,他设法让老家伙吓得足足呆愣了五分钟。然而,最后的结局是,他终于彻底死心,就像他修犯罪学一样,无疾而终。他反倒从自己最欣赏的小说家作品中,对侦探工作产生莫大兴趣,那就是最杰出暨畅销侦探小说家亨利·摩根先生。 他紧皱着眉头,这提醒他一件事。如果他记得没错,摩根的小说就是由“史坦第绪暨柏克出版社”出版。他一定要问问上校摩根究竟是何许人也。他最喜欢的是吹捧此书的广告宣传,总是称他为“笔名:亨利·摩根”,并用神秘的笔调介绍,“隐匿自己享誉国际及警界之间的身分,将其睿智机敏及警方侦案过程转化为侦探故事的书写。”杜诺范被这段文字深深吸引。他曾想像着此人穿着一身晚礼服,留撮小胡子,目光凌厉,总是为了最近有人计划盗取自动手枪感到沮丧。 他没行开门问史坦第绪上校。不仅因为餐桌上的上校似乎心烦意乱几近抓狂,他也不想引起他父亲的注意。曼坡汉主教正忙着应付菲尔博士。 过午不久,他们搭乘史坦第绪的车离开伦敦,主教一路不停在解释(坦率承认)他是如何被不幸的事件所误导,让他误以为仆人希儿黛·朵费是恶名昭彰的扒手皮卡狄儿·珍妮,把案情导向了暧昧不明的状况。那天晚上他看见床上的人就是路易·史宾利,而他当晚的行为让史坦第绪上校产生误解,基于有人故意装神弄鬼捉弄乔治·普林莱姆牧师。 老实说,这起恶作剧引起了修葛·杜诺范的兴趣和激赏。他迫不及待想见到这个人,无论他是谁,竟想到藉“捣蛋鬼”之名朝牧师丢墨水瓶。显然史坦第绪上校并不满意这个论调,他对主教的说词心存疑虑。 他们在乡间度过一个美好下午,四点钟左右打道回伦敦附近一个称为“桥八”的村庄。即使已经是下午,天气仍非常炎热。马路到处都是坑洞,苹果树倾倒在路边,灌木丛里飞出的蜜蜂在挡风玻璃前盘旋不去,让史坦第绪差点没抓狂。一路向西行驶,杜诺范看到布里斯托郊区的红色屋顶上白烟冉冉,一片茅草匡顶和牛铃声响的乡间景致。这里有趣伏的牧草地,泛着泡沫的毛茛属植物,占领草地的牛只像群无视他人存在的天体族。这里随处可见奇岩和令人意想不到的溪流,黑色的灌木群众山腰。一如往常,每当修葛深入乡间采险,就会觉得精神抖擞。他深吸一口气,摘下帽子让阳光直射病恹已久的头发,感觉通体舒畅。 他怀着怜惜的心态回顾纽约生活。那些人真傻!只能把自己关在如火炉般闷热的公寓里,任二十台频道收音机节目在耳边嗡嗡作响,每一楼层派对摇曳的灯光看得人头昏目眩,克里斯多夫街上孩子的尖叫声,废纸随着躁热的风沙漫天飞舞,第六大道和l街交口三不五时传来交通事故刺耳的金属撞击声。可悲,真的太可悲了。 他可以想像到,他的朋友在人气热络的酒吧里步履蹒跚地进出。在吃角子老虎机里猛投五分镍币,拉下把手,一杯柠檬就足以慰藉他们的苦闷。今晚,在雪瑞登广场附近,可怜友人正以科学家讨人厌的审慎目测半加仑酒精半加仑水的玻璃瓶里究竟有几滴琴酒,旁人则迫不及待整杯豪饮下肚。这些可怜的家伙。他们忘了晚餐,和别人女友上床,眼睛被揍黑一圈。实在可悲极了! 而他……主教滔滔不绝的提到了意大利神学家多玛斯·阿奎那,车子仍在行驶中,他儿子关切地看着他,而他…… 那些日子已成为过去。他如鶫鸟般挺起身子(无论在什么时候,这种鸟总是挺着身躯,随时准备从你窗外飞走),他从此可以在早餐后随性敞很久的步。他能辨识出墓碑上刻的碑文,驻足在倒塌的塔楼前沉思,就像那些写一手好文章,以及那些从来不会冲动上酒吧喝个不醉不归的家伙们一样。 他曾从庄稼汉那里听到一个挺有意思的人生观——这些人总爱对作家说一些乡下传说。“好,”他听到一个老人说,“好,又是米迦勒节,可怜的莎丽·菲佛雷在溪里溺水自尽已二十年。当晚的月光……”说得太好了。(棒槌学堂注:michaelmas,九月二十九日总领天使米迦勒的节日,也是古时农人四季的付款日。) 当有人再讲述这个故事时,他已经可以就着燃烧烟灰的微光,以悲伤的眼神凝望河水,想像纽约那些痛饮着酒水的人渣的恶行,他们出现,勾引不幸的乡下女孩,逼得她们投河自尽。他正对自己高尚的道德情操沾沾自喜时,忽然被路边的吆喝声唤醒。 “停车!”一声大喝,“停车!” 他被惊醒,戴上帽子遮住被太阳直射的眼睛,车速缓缓降下。他们行经一片房舍,洗白的石头建筑酒馆挂着一个名为“公牛”的大招牌,左转过去则是绵延不绝的矮丘。途中右侧有间方塔形小教堂,风华依旧,花团锦簇,大门不远处墓碑林立。快抵达山顶时,有段四分之一哩长的直路。杜诺范看到他左侧有数顷绿地沿路被低矮石墙围住。绿地中间矗立着一幢巨大的矮石屋,东边的窗子正迎着金色天空。 出声吆喝的人走近他们。路的另一头,在山顶之后,有栋画里常描绘的小木屋。木屋正面被人身高的围篱圈住,铁铸栅门上一面字体娟秀素雅的门牌写着:“宿醉之家”。栅门里有位拿着烟斗懒洋洋地靠在门边的人在呼喊。 “停车!”他又喊,“停车!” 杜诺范注意到他父亲心犹末甘地闭上嘴,上校反倒松一口气嘀咕了两句,将车停在栅门前面。态度亲切的一名精瘦年轻人,比杜诺范大不了几岁,长脸、方下巴、诙谐的眼睛、仿玳瑁镜框眼镜挂在高鼻子上。他穿一件色彩鲜艳的运动外套、土灰色长裤、领口扣子敞开的卡其衬衫,一手摇着已经熄灭的烟斗,另一手执只盛满鸡尾酒的酒杯。 上校停下车:“请不要一直叫我“停车”,真是的!”他不满地说,“我们没时间逗留,还有急事要办。你叫我做什么呢?” “请进来坐坐,”对方热诚邀请他们,“来喝一杯。我知道现在喝酒嫌早了点,但请赏脸喝一杯吧,此外,现在有新闻报导。”他转头叫道,“玛德莲娜!” 杯子产里装盛琥珀色汁液的景象,让杜诺范的感官接受严酷的考验。他看见围篱后的草坪上撑开一把盖过桌面的大型海滩伞,上面挂的装饰逼得他不得不又想起纽约。他以为他眼睛在欺蒙自己,鸡尾洒调酒瓶表面还泛着银光和湿气。令人怀念的情境向他袭来。 他知道以冰入酒在英国乡下还算是绝无仅有的喝法。在年轻人的招呼下,一名女孩从太阳伞伞缘露出头来,对众人微笑。 从折叠躺椅里站起身,她快步走向栅门。她的眼睛是深色的,如日本女孩般一头黑色头发,麦芽色肌肤弹性十足。她健美身材和时髦可从宽松短裤和印花丝质短衣略窥二—。她走到栅门边,很高兴看到他们,她扬起眉毛,对他们说,“哈罗!”露出久别重逢般的喜悦。 史坦第绪上校看到她的宽松短裤,下禁咳两声,瞥了主教一眼,匆忙接着说:“你们都不认识吧?这位是菲尔博士——我们的老朋友,你常听我提起他,不是吗?他也是苏格兰场的人。这位是杜诺范先生,主教的公子……我想介绍你们认识,”他引以为荣地说,“亨利·摩根,作家。还有这位是,摩根太太。” 杜诺范愣住了,他父亲也从不曾见他如现在这么安静过。 “不好意思,”他说,“你,就是摩根先生?” 摩根面无表情地搔搔耳朵:“嗯,”他有点不好意思,“我就是。玛德莲娜赢了一块钱。是这样的,我们刚刚打赌,如果你对我这么说,我就得付她一先令。要是,换种情况,你直盯着她,心里想,“哦,这是亨利·摩根的黄脸婆”,我就赢了。不管怎么样……” “万岁!”玛德莲娜欢喜地咯咯笑,“我赢了,付钱!”她望着菲尔博士直率地说,“我喜欢你。”接着,她又笑盈盈看着杜诺范,同样率真地说,“我也喜欢你。” 坐车后的菲尔博士微微一笑,扬起他的手杖回礼:“谢谢你,亲爱的。我也非常高兴能认识二位,你们——” “等等!”杜诺范无礼打断他的话,“你就是创造了外交官侦探约翰·瑟德的人?” “嗯。” 尽管他父亲眼神露出愠色,他仍忍不住问了下一个问题。他指着对方手上的酒杯,询问道:“那杯是马丁尼?” 摩根眼神热切亮了起来:“正是!”外交官侦探约翰,瑟德的作者承认,“来一杯吧?” “修葛!”主教足以平息任何反动的声音忽然打岔,“我们不愿占用你的时间,摩根先生。我们这群人还有更重要的事情待处理。”他顿了一下,眉毛凑挤在一堆,“我希望你们能够谅解,我的朋友,如果还有什么该说的话,就是我郑重告诉你,对我而言,你这种态度十分不礼貌。开车,史坦第绪!” “我很抱歉,先生,”摩根说,透过镜片温顺看着他,“我真心诚意对你说声——对不起。这倒不是为了我无礼拦阻你们赶去勘查尸体。我想要告诉你的是——” “别理他,主教,”玛德莲娜温言暖语,“你不要理他。你喜欢从栏杆扶手上溜下来是你的事,没有人会拦着你。你下回再要这么做时,我会为你准备好一个大软垫!”她别有含意盯着他看,“你其实不需要,对吧?” “亲爱的,甜心,”摩根心平气和地说,“别闹了。我所要说的是——” 玛德莲娜咯咯笑道:“他下次再也不会这么做了,不是吗?”她猛力摇着栅门说,“还有,我才不像你这么恶劣,你说要放就放金鱼缸,别放软垫。我说,这对主教太不敬了吧,是吗?” “我说,”她丈夫不满地说,“前面这番话都与正题无关。不管怎么样,她只是出于自然的,对全英国人尊崇的主教从栏杆滑下来这种不当行止过于震惊,这些是题外话,而且也不是以称之为缺乏教养的行为。”他看着史坦第绪,脸色一沉,推了推滑下鼻梁的眼镜,不安地说,“听我说,先生。我们不要——主教是说得对,我们不该把这件事看得太严重。我承认,若不是为了顾及贝蒂的感受,我根本不想再提起这件事。我知道,这事攸关生死。各位先生,毕竟——老狄宾是死于非命,不是吗?” 史坦第绪掹捶方向盘,犹豫不决地说:“那正是我要说的!”他抗议道。 “好,”摩根语气平直,“我知道这件案子不关我的事。我所要说的是,我正要找你,要告诉你莫区巡官回家吃饭了,他要我转告你他马上回来……他同意让我跟他在接待所附近搜索,我们找到了几点可疑的迹象……” “我可以请教你一个问题吗,小子?”主教挑衅说道,“你凭什么这么做?” “先生,依我看来,您不也是个局外人吗?我们在那里没搜到任何线索。但是我们找到那把枪。我应该说是“一把”枪,虽然乍看之下它无疑就是杀人凶器。尸体还未解剖,但法医已经证实子弹口径为点三八。这把枪是史密斯威森点三八左轮手枪……你们等一下就会看到,”摩根说,以外交官侦探约翰·瑟德一贯吊儿郎当的口气说,“放在狄宾书桌右手边的抽屉里。” “什么?”史坦第绪质疑道,“狄宾的书桌?是谁把枪放在里面?” “那是狄宾的枪,”摩根说,“我们发现他把它放在抽屉里。”他意识到手上还端着鸡尾酒,一口饮干。他小心将玻璃杯稳稳搁在栅门边缘,手深捅进红白相问运动上衣口袋里,继续卖弄约翰·瑟德的莫测高深。不过,他的演技差劲透了。这是杜诺范第一次看出摩根的潜力。他可以想像得到摩根会一手端着鸡尾酒杯大步跨过草坪上,推推鼻梁上的眼镜,对他笑容可掬的妻子大抒已见。 摩根说:“那把枪绝对是他自己的,先生,枪柄小银牌上刻着他的名字,持枪执照也在同一个抽屉里,号码对过无误。此外,最近发射过两发子弹。” 菲尔博士突然弯下身,黑色斗篷和铲形帽在炙热的绿野间显得相当突兀:“两枪?”他重复前者的话,“到目前为止,我们所听到的只有一枪。另一枚子弹在哪里?” “这就是重点所在,先生,我们找不到。我和莫区巡官可以发誓,那枚子弹一定不在屋里,而且——” “我觉得我们现在在浪费时间,”主教打断他的话,“莫区巡官会提供我们所有的资讯,我们是不是该走了,史坦第绪?” 杜诺范心想,接二连三的事故让他父亲焦躁、缺乏耐性。一被提及从栏杆扶手上滑下来,主教就会恼羞成怒;更何况是玛德莲娜·摩根提出放置软垫的鬼点子。菲尔博士不悦地直嘟嚷,盯着主教,史坦第绪在主教冷酷眼神的压力下,顺从地压抑住即将出口的话。 “好了好了,”摩根语气亲切,“抽空休息一下吧,”他跟杜诺范提议,“小坐片刻,尝尝我们特调的马丁尼……”车子准备倒退时,他斜倚在栅门上。他看着主教,俨然一副老约翰·瑟德的口气隔着马路高声喊,“我不知道你最后的推论是什么,阁下,”老约翰·瑟德说,“但我可以给你一个提示,找找哪枚钮扣钩。” 行驶的车子侧滑到路的一旁。史坦第绪瞪大着眼:“什么?”他问,“他到底在说什么?什么钮扣钩?该死的钮扣钩跟这件事有个屁关系?” “别理他,”主教说,“还不就是那个年轻人在口出狂言。头脑清楚的人怎么会听信一个对犯罪学一无所知的小伙子讲的废话,这比——” “不,你搞错了,”少校委婉地表示不赞同,(他也是约翰·瑟德传奇故事的忠实读者——棒槌学堂注)“《上议院长谋杀案》,初版十一刷,总共印了七万九干册。《谁杀了英国首相》,初版十六刷,印量——我不记得了,反正很多。是柏克告诉我的。还有,”史坦第绪补充了一个最有利的论点,“我太太喜欢他。” 菲尔博士若有所思从左侧的屋子望过去,似乎在压抑着不让自己笑出来。他偷偷瞥了主教一眼,语意含糊地说:“我不得不说,你现在的运势真的很糟。你不时出错的那些小事严重影响到你的名声,阁下。我看你该小心点,千万小心。万一下次你又失误,只会更不幸。” “我不懂你在说什么。” “上校和我不得不采取防范措施,限制你的干预,不让你参与这个案子,否则这一切就会上报。你听我说,阁下……”菲尔博士眼睛睁大,红着脸、口气温婉,“我得警告你脚步千万要和缓,注意听别人发言,听听他们说了些什么,把不如意的小事先搁在一边,好吗?” 菲尔博士显然脑子里有想法,车子转进庄园的守卫室入口时,他仍不断在寻索。大门深锁,守卫室体型壮硕的警员在门外那群人面前摆出一副威风凛凛的姿态。史坦第绪招呼他打开栅门。 “各位,”史坦第绪开口,“我会把车子开到屋前,吩咐他们准备接待各位,帮各位取下行李。你们可以先到接待所就地勘查,我随后就到。主教知道接待所怎么走。” 主教热心地同意带路。他厉声质问警员是否有哪些东西被人动过,又表示满意地环视四周。主教穿越车皮的时候,如猎犬般嗅了嗅鼻子。他儿子心想,他们一行三人,行止看起来一定很诡异。离他们不远处的缓坡尽头,简朴屋舍低矮的山形墙在昏黄天色里成了一面黑色侧影。除了马路两旁的榆树之外,占地八干英亩的观赏林木都在庄园后方。庄园为翻修过的都铎式建筑,高挑落地窗,攀满长春藤植物,三合院式,开敞的一面通往马路。这简直是幢造型呆板、缺乏人性的建筑,杜诺范心想,维修这栋房子一定耗资不菲。看来史坦第绪绝非只是领半薪的退役军人。 接待所位于庭园南缘一片灌木林的空地上,景象萧条,颇有不祥之兆,它坐落在稍嫌低洼的沼泽地带,屋后茂密的冬青树使房子看起来比实际上小得多。建筑本身的设计相当朴素,似乎是某位本上建筑师肆意将各类建筑风格七拼八凑一番,让此处变得令人不敢领教,就像是在超大剧院里放置一座巨大的管风琴般华而不实。石屋上雕着涡卷形花纹、檐板及浮雕。每扇窗——包括那些地窖——用法式凸栏杆围起。绕了房屋一圈的上下层阳台也都以别致的铁铸栏杆护住。 杜诺范能够看见楼上的阳台,那道面向庭院西侧凶手逃逸的门。那扇门仍半开着,旁边的楼梯通往楼下的阳台。这栋房子差劲的品味使得它看起来阴气逼人。尽管有阳光的照射,小灌木林里仍阴气沉沉,弥漫着前夜雨后的湿气。 主教领他们走一条砖道,砖道来到房屋前分成两条小径环绕整栋房子。他突然停下脚步。在房子西翼小径尽头,他们看到一个男人膝盖跪地,盯着地面。 主教脱口而出,“啊哈!”他迈步走上前。跪在地上的男人猛然抬头。 “那是我的鞋!”他大声疾呼,“你们看,怎么会这样。那是我的鞋啊!” 第五章 是谁的脚印 “午安,莫利,”主教镇定地说,“各位,我为大家介绍莫利·史坦第绪,上校的儿子……你的鞋怎么了?” 莫利·史坦第绪站起来,拍去长裤膝盖上的泥土。他是个严肃、身材矮壮的人,年约三十五岁,有些地方显然比他的父亲聪明。你看得出他所成长的环境是如何塑造出他的性格。他有张忧郁、算不上英俊的脸,新蓄的胡髭让人联想到严肃的希特勒先生。他此时尽管是穿着宽松的运动夹克,暗沉的色泽和黑色领带似乎是在为他未婚妻的父亲尽应尽的悼念之意。你几乎可以认定他的形象是:一丝不苟的战术指挥宫,并对他的严肃心存疑虑;可能他也想获得解放,偶有想开点玩笑的冲动。 “我好像大叫了什么。”迟疑了一会儿,他说。杜诺范分不清楚他眼神透露的讯息是发怒还是幽默。他观察其他人的反应,“你们难道没有过这种经验吗?有人出乎意料地吓了你一跳,你脑里就会忽然迸出一些奇想?”他脸上若有似无的笑容消失。 “主教大人,莫区告诉我,你和我父亲已经知道整件事情的经过。实在是太不幸了。我已经赶在贝蒂看到报纸报导前,发封电报给她。我本来已经安排好所有的后事。不过,莫区说你可能已经打电话通知苏格兰场,在你们抵达前我们不能碰尸体。”他看着杜诺范和菲尔博士,“这几位先生是从苏格兰场来的吗?我希望他们能尽速检验完毕,让殡仪业的人接手。” 主教点点头。他很清楚莫利·史坦第绪务实的个性。他向他引介:“这位是菲尔博士,是我的——呃——我的好友苏格兰场总探长请来协助我们的人。有他在,我们的调查工作应该会进展相当顺利……”他僵直地朝博士点头示意,博士眯着眼亲切瞧着莫利,“另外这位,是你常听我提起的小犬,修葛。博士,一切就交给你了。我们现在是不是该进入屋内看看?你会发现史坦第绪是个讲述事情的好手。” “的确,”菲尔博士说,他用大拇指比比屋内,“那名仆人——现在在屋里吗?” 史坦第绪隐约以一种“这还用问的”眼神责难他。他显然预期杜诺范如他父亲所说,是个年轻有为的警官。对于由菲尔博士来主导侦察,有点不服气。 “是的,”他回答,“你想要进去吗?厨子艾胥利拒绝留下。他说房子里闹鬼。施托尔则表示,有需要的话他会继续待着。” “不急,”菲尔博士语气轻松。他指着通往侧门入口的台阶,“坐下,史坦第绪。让你自己自在一点。抽不抽烟?” “当然,”主教附议,“万一我们进入屋内——” “别胡扯。”菲尔博士说。他行动困难弯身坐在对面的华丽长椅上。莫利·史坦第绪面色凝重坐在台阶上,拿出他的烟斗。菲尔博士很长一阵子都默不作声,用他的手杖戳着砖墙,坐下的动作让他气喘如牛,“你认为是谁杀了狄宾博士,史坦第绪先生?” 听到这句不按牌理出牌的开场白,主教交叉双臂,一副放弃的模样。 菲尔博士试探性的问法有点诡异,他大辣辣坐着,面无表情,鸟群在他身后的树林里吵个不停。莫利·史坦第绪眯起眼睛看他。 “为什么?”他说,“我觉得答案已经够明确了,不是吗?不就是那个来找他的家伙——操着美国口音的人?”他皱了皱眉。 “就是史宾利这家伙。”主教洋洋得意地附议。 “看在老天的份上,”菲尔博士说,目光一转,“你能不能闭嘴?现在这里是我在负责。” 莫利·史坦第绪吓了一跳,脸上的表情既困惑又震惊。他激动地回答:“你知道他是谁,是吗?那么,你告诉我吧。杜诺范主教说得对,要是在他第一次提醒我们这家伙时,我们把他的话听进去了,命案就不会发生。至于我父亲认为——”他犹豫一下,“算了,我们本来是可以预防这件事发生的。” “我感到纳闷的是,”菲尔博士说,“你今天发现了什么?我想,史宾利并没有遭追缉。” “我所了解的不是这样。不过,我从中午以后就没见到莫区了。” “现在,史坦第绪先生,假如史宾利真的杀了你未来的岳父,为什么你认为是他下的手?像狄宾这样一个认真做学问、对人无害的老先生怎么会跟—个前科累累的美国勒索犯扯上关系?” 史坦第绪想点他的烟斗,他不语,猛划火柴。他沉重的脸色益发冷淡:“我得说,先生——该怎么称呼您——喔,对了——菲尔博士,你为什么要问我?我对这件事一无所知——我父亲可能比较清楚,你为什么要问我?” “你和狄宾小姐最近有没有谈论到他,打比方说?” “喔!”史坦第绪说,他目不转睛盯着博士,“这个问题有点涉及隐私,你知道的。不过,这也没什么不可说的。贝蒂——也就是狄宾小姐——对她父亲几乎一无所知。她对她母亲也没有印象了。她七八岁大的时候,被送进泰瑞司特修道院。长大后,被送到一家管教相当严格的法国寄宿学院。她在十八岁的时候,她——恨透这一切,她有自己的想法,她无法忍受这种生活;所以她突然爆发,然后远远逃离……”史坦第绪不苟言笑的脸上头一次露出腼腆的神色,他露齿一笑,“逃得远远的,啊!很勇敢,不是吗?”他问,轻刷着那撮希特勒式的胡子,在腿上拍了一记,“然后,这个老家伙——狄宾先生,准许她在巴黎雇一名陪同者(一个好心的阿姨)同住。这段时间里,她隔很长一段时间才见他父亲一面。不过,她会写信到他伦敦的地址。大约在五年前,她满二十岁那年,他有天突然出现,告诉她他已经退休了。最有趣的部分在于,尽管他心里总是惦挂着她,担心她又忙着闯什么祸,却从不开口要求她跟他同住。”史坦第绪就此打住,“你们不需要重复这些琐事,对吧?话又说回来,我不得不承认我对这些事比我父亲清楚得多,可是…” “提示,”主教不禁脱口接话,“非常有用的提示,博士。我想起一八七六年在里加发生过一桩类似的案子;另一桩则是一八九五年君士坦丁堡的案子;还有第三桩——嗯——一九〇九年发生在圣路易。” “你真的是万事通啊,不是吗?”菲尔博士不得不表示佩服。他打量着史坦第绪,“这个狄宾是什么来头?” “喔,我想,他是个伦敦的大人物吧。” “嗯。这就有意思了。”菲尔博士喃喃自语,拉长了脸,“每当有人想拍别人马屁的时候,总爱说“他是个伦敦来的大人物”。那为什么狄宾住在这里的时候素行不良?” 史坦第绪提高戒心,不知所措的样子和他父亲同出一辙:“素行不良?”他重复菲尔的话,“这话是什么意思?” 迟疑一下。菲尔博士摇摇头示意他别再装傻,并以一种长者的慈爱看着史坦第绪。沉默半晌,他继续注视他,庞大脑袋歪倒一边。 “呃,”史坦第绪打破沉默,清了清嗓子,“我是指,是什么让你认为他素行不良?”他蛮横的语气显得薄弱。博士点点头。 “起码有一个人认为他素行不良。你父亲也没有反驳这一点。此外,你自己还不是称呼他为老家伙吗?” “我要说的是,”莫利赶紧辩驳,“我要说的是这个。—个人地位非常崇高时,其他人无可厚非会用一种苛刻的标准来评断他。众人会这么做唯一理由是,他竟对我妹妹这种年纪的女孩感兴趣,而他已经是六十开外的老人家了。也许是他这种风流的念头让我们觉得龌龊。”莫利辩称,“这或许是因为他过于假正经、固执、挑剔,没法跟别人建立良好的关系。不仅如此,他似乎还有点——该怎么说呢,下流。” 发表感言之后,史坦第绪仍旧紧咬着烟斗,满怀敌意看着菲尔博士。 “所以,他不过是个想吃嫩草的老色鬼?”博士故作轻松,“我不觉得他做了什么伤天害理的事,不是吧?” 史坦第绪紧瘪的嘴松懈了下来:“谢谢你,”他卸下心防,“我是怕你会借题发挥。伤天害理?感谢老天,当然没有;他常常惹得大家不愉快……他尤其爱拿亨利·摩根来当垫背的。这一点很有趣,你不可能找到心胸比亨利更宽阔的人了。我认为,狄宾那种爱卖弄学识的说话方式让他自己也很苦恼。今天早晨,我们得知这个不幸的消息时,亨利、玛德莲娜、我妹妹派翠西亚和我正在打双打。网球场离这里不远,我们先看到施托尔从山丘那头急奔而来,抓着铁丝网,口齿含糊说什么狄宾先生死在他书房里。亨利只淡淡说声,“太不幸了!”说完继续发他的球。” 菲尔博士半天没作声。阳光已经斜照在那片小灌木林上。面目可憎的接待所在光线的照射下闪闪发亮。 “我们立即就赶回来,”他恼怒地说,“我认为我们现在最好上楼去勘查这栋诡异建筑里的尸体……不过,你们刚来的时候,难道没有注意到我说“那是我的鞋”吗?你们看——”他用手杖指着阶梯旁砖道边缘的泥地上。不知是有意还是无意的,莫利·史坦第绪拾起他的大脚在台阶旁黏土地那撮杂草上摆荡。他把脚栘开,挺起健壮结实的身子,沉下脸,“这有枚脚印,”他说,“我大可以告诉你们,那是我的一只鞋踩出的脚印。” 从头到尾不动声色的主教,大步向前,弯身仔细端详。脚印十分靠近砖道,脚趾部位朝向阶梯,似乎是有人的左脚踩偏了,踏在砖道之外。压痕的轮廓清晰,但浅了点。草丛被一只大尺寸方头鞋鞋印践踏,已经晕糊的鞋印仍清楚辨识出鞋跟的八角星纹路。鞋印内侧和边缘的痕迹轻浅模糊。 “你们都看到发生了什么事。”史坦第绪激动解释,“昨晚下了一场该死的大雨,脚印可能被冲掉了。唯有被遮棚挡住的阶梯上还留下脚印……我要说的是,别看我。那不是我弄的。你们看这里。”他旋过身体,小心翼翼将一脚贴近压痕的轮廓上。 “我拜托你,莫利。”主教说,“别碰坏那脚印。如果你踏在它边上……我研究过脚印,各位。修葛!过来这里,来协助我检查这玩意儿。我们真的太走运了。医生,泥巴是最适合拓印印记的物质。汉斯·葛罗博士指出,沙和雪却是印记最大的天敌。我打比方说吧,脚踩在沙里向前定,无论何时何地,在自然状态下,足印会拖成二分之一寸到两寸长,而它的宽幅——请你靠边站,莫利。”他带着紧张的微笑环顾四周,“等莫区巡官回来以后,我们就请他看看这个有趣的线索。” “哦,是莫区巡官先发现的,”史坦第绪说,停止把脚放在脚印上的举动,“是他发现这些脚印的。他和亨利·摩根找些熟石膏来打模。我知道他们发现了这鞋印,但我直到下午才有空来看看。” “喔,”主教说。他不再多言,猛搓自己的嘴,“真的啊!我敢说那个叫摩根的小伙子还做了很多事。不幸啊,实在太不幸了!”莫利盯着他瞧。 “你说得没错,真的太不幸了!”史坦第绪同意他的说法,声音却因突来的紧张和忧心而大了起来,“你们看。正好吻合。我是这里唯一鞋子尺寸跟脚印一样大的人。不仅是这样,我还能很确定指出是我哪双鞋……我可以发誓,我昨晚并没有来过这里,但是你们可以看到,这些鞋印是新的。我怀疑莫区在想……?” 菲尔博士稳重的声音让史坦第绪停下。博士朦胧不清的近视眼对着鞋印眨了眨眼:“你怎么认出那是你的鞋子?”他问。 “我根据脚后跟的纹路。那双鞋早被我扔掉了……因此,”史坦第绪一边解释,将帽子住后扯,“你一定认得我的母亲。她是全天下最好的母亲,不过,她常常会突发奇想。她太容易听信权威的建议。她要是从收音机里听见某种新食物很好,绝对会让我们吃到想吐为止。如果她听说有某种新药上市,她会积极说服家中每一个人服用,把我们全当傻瓜。”莫利说,“不久前,她在杂志上读到一篇义正言词的报导,《为什么要屈服于补鞋匠的剥削?》报导证实,你若用合理的价钱买到橡胶鞋底,鞋底磨损时就可自行钉补,省下一笔家计。她对这篇文章印象相当深刻,派人到镇上大量搜购橡胶鞋匠;天晓得她买了多少。我从来不知道世界上有这么多的橡胶鞋底。家里四处塞满了橡胶鞋底。整间屋里都是。若不先洗个橡胶鞋底澡,你根本连浴室药柜都开不了。然而,更糟的是,你得自己去钉你的鞋——最残忍的部分就是,家中所有人都得学会这门实用的技艺。因为——” “你继续说下去,莫利,”主教说,“我待会儿再为大家解释——” 莫利继续说,准备将怨气一吐为快:“你得非常俐落一次就将钉子钉入鞋里,不然你根本无法走路;不小心钉松了,你下楼时鞋跟还会脱落。我从来没有听过我父亲讲过重话。我们最后还是忍无可忍了。我叫肯尼斯拿走我那双破鞋,把它扔掉……事情就是这样。”他报告完毕,指着那些鞋印,“因此,我知道那是我的鞋;因为那双鞋的鞋跟比原来的鞋子大。我确定是有人拿了它。但是,究竟是为什么呢?” 主教掐着自己的下唇:“博士,这件事越来越严重了。看来似乎是庄园里有人想蓄意嫁祸莫利……” “我怀疑!”菲尔博士喃喃说道。 “……这显然是最容易理解的,”主教亲切地说,“莫利并没有穿那双鞋。麻烦你站在那里,莫利,把你的脚放在那枚鞋印旁边的泥地上。踩下去——就是那里。你们看出有何差异之处吗?” 犹豫半晌。莫利开始观察他自己踩的鞋印。莫利吹了声口哨,“我明白了。你是指我踩的鞋印比较深吗?” “没错。你的体重比那个人重多了,你的鞋印约有半寸深。你要跟我来吗,博士?” 菲尔博士心不在焉。他拖着钝重的步伐走开,若有所思,铲形帽垂在前额,人反倒掉过头去,神情木然,斜眼观察着接待所。他说:“我唯恐,你忽略了这些脚印背后的含意……你最后看到你的鞋是在什么时候,史坦第绪先生?” “看到——?喔,几个月前。我把它们交给肯尼斯。” “肯尼斯,不管他是谁,他怎么处置这双鞋?” “他是家里地位最高的男仆,负责处理我母亲放置废弃物的储藏室。他……我说!”莫利的手指紧紧交缠,“他负责处理那些废弃物,十件中有一件会被他留在储藏室里。这是我母亲的意思。不要的东西都送给穷人。不管我们的房子里有什么我们想淘汰的东西,会先被打发到储藏室里。每年有一两次,我母亲心血来潮,就会挑几件派人送去给穷人。冷静考虑六个月,她还是觉得可以从这些丢弃的东西里找回几件有用的,到头来穷人并未因此而受惠。” “随便什么人都可以进入这间储藏室吗?” “是的。储藏室基本上是个房间。”莫利瞥了主教一眼,眼皮低垂,“顺便一提,这扇门隔壁房间,就是捣蛋鬼试图攻击教区牧师的地方。” 主教看着菲尔博士,菲尔博士也回望主教。修葛·杜诺范对于有人用这种蠢行达到邪恶的目地感到忐忑不安。 “我们进屋里瞧瞧。”菲尔博士突然说道,马上转身。 他们绕到房子正门。随着日暮西垂,沼泽湿气益发浓重。大群蚊子在门廊阴暗处盘旋。楼下所有的暗红色窗帘紧闭。菲尔博士用手杖扯着门铃,目光打量成排的窗户。 “这个案子大有内情,”他说,“远甚于鞋子、捣蛋鬼,甚至谋杀。最让人不解的谜是老狄宾这个人。看看这个俗不可耐的玩意儿!”他敲敲房子的石墙,“这哪是一个对衣着打扮、学识涵养及言行举止百般挑剔的人的住所?他是个会雇用专门厨师为他精心烹调道地美食的美食家。怎么可能容忍住在这种房子里!他是个对酒的品味要求严苛的人,每隔一段时间就会瞒着别人私下痛饮,并告知门外的仆人不准任何人来打搅他。除此之外,他埋首研究之余,还会对年龄已经可以当他孙女的那些女孩想入非非。这一点太奇怪了。这种疯癫的癖好让人难以忍受,不过这是这个禁欲好色之徒最大的缺点。雅典的执政官们!——海德雷本以为这是件平凡无奇的案子。八枝宝剑才是唯一……嗯!” 大门上的嵌板以红黑桐间玻璃方格嵌成,屋内人开灯,映出诡异的光线。应门的是名瘦长男子,忧郁的鼻子高高挺着,—脸冷眼旁观无动于衷的态度。 “您好,先生?”他用鼻音说话。 “我们是警局派来的人,”菲尔博士说,“请带我们上楼——你是施托尔,对吧?” “是的,先生,听从您的吩咐。”他说,“你们若是要看尸体的话,请走这边。” 此刻他们正在接近命案现场。修葛·杜诺范觉得恶心,不愿近距离看到狄宾的尸体。他也对施托尔带他们通过的长廊反感。没有窗户,空气中充斥着家具磨光的味道,处处透着诡秘的气氛,色泽暗沉的家具似乎没有一件看起来是磨好光的。挑高天花板上长形枝状吊灯上插两只亮度微弱的电灯泡。地板和楼梯上铺的垫子应该一度是黄色,几扇门上垂着可怕的黑色门帘。通话筒设备出现在一扇门的墙壁上;菲尔博士上楼时注意到它。 书房在房子西翼首间。施托尔忍住了开门前先敲门请示的习惯动作。 那是间天花板挑高的大房间。他们进门的正对面是一道墙。杜诺范看到通往阳台的门,如楼下大门一样,以红黑相问玻璃方格嵌成。两侧是窗户,黑丝绒窗帘已经拉开,窗外是铸铁凸栏杆。右边正面墙上有三扇窗,外形和前者相同。屋内所有的窗户都大开。 招待所周围的树丛过于浓密,透进书房里的阳光呈绿色,但大致看得出屋内主要陈设。 修葛·杜诺范永远也忘不了他目睹暴力致死的第一眼。他当时面对阳台的门,左边有一座低矮的白色大理石壁炉。被杀的赛提莫思·狄宾博士趴在离壁炉三、四尺的书桌上,他面背来客,背对壁炉。他歪在安乐皮椅上,双腿弯曲抵住椅腿,右臂软弱无力垂下,肩膀挨在桌缘,左臂横搁在记事本上。死去的赛提莫思·狄宾博士身穿着旧式高领家居便服;换上睡裤,脚穿黑袜漆皮鞋。头发梳得光整洁净、稀薄、斑白。头顶白发上秃了一小块,被射进头颅的子弹烧得灼黑。 现场景况让人毛骨悚然,屋外的鸟鸣更增添了恐怖气氛,还有只知更鸟伫在阳台栏杆顶端冷冷张望。 修葛·杜诺范想试着转移注意力,他注意到平素威严的父亲显露出人性的一面,与之前咄咄逼人的态度判若两人。修葛越想恢复清醒的判断力,就抖得越厉害。他们早晚会叫他发表意见。面对这种冷酷无情的场面,他不明白为什么所有的人都能保持冷静和理性。他环顾书房。窗子问的墙壁立着书架,所有的书都整整齐齐陈列在架上。屋内的东西整理得井然有序。还有张小桌,桌边挨张直靠背椅。晚餐托盘上盖块白布,旁边银盆里的玫瑰尚未凋谢。 杜诺范目光往回移,绕过桌子,看见一张面对桌子的皮椅,似乎曾经有人坐在这里和狄宾聊天。桌上的烟灰缸里,没有烟灰或烟蒂。一只金属档案柜靠在桌边,阖上的打字机摆在另一张小桌几上,旁边一只立式烟灰缸。除了角落一隅的壁灯外,书桌上方吊着一只样式简单的灯罩和强力电泡,这些就是屋内唯有的照明。一大叠干净的记事本上压着铁丝篓,里面有几捆蓝色打字纸打的打字稿,一盒钢笔和彩色铅笔、墨水瓶、一盒用回纹针夹住的邮票,一张用镶银边相框框起的女孩照片。以狄宾和来客的椅子成两点、直线延伸出去的桌缘烛台上有只点了一半的蜡烛。 对了……当时停电。修葛看到另一枝蜡烛在壁炉台上。壁炉台一侧是道帘门,另一边则是倚着两面墙斜放的书柜。他的目光不由自主转回死者头颅上的弹孔;看着这桩干净俐落的凶杀案,看到死者左手指尖手绘的纸牌若隐若现闪着微光。 菲尔先生首先发难。他脚步钝重踱进房门,手杖沉重落在地毯的声音打破了寂静。他气喘吁吁弯身探查尸体,眼镜上的黑色长链刷过烛台。接下来,他又弯身向前,缓缓巡视四周。似乎有什么东西让他觉得困扰。他踱到窗边,盯着脚下地板,手摸每片窗帘的触感,还是不得其解。 “为什么,”他突然说,“为什么窗户全开着?” 第六章 来意不善的访客 施托尔身子前倾耐心守候在一旁,听了这句开场白,皱起眉头。他说:“抱歉,请问您说什么,先生?” “你今天早晨发现尸体的时候,窗子全是开着吗?” “是的,先生。”施托尔看了众人一眼后回答。 博士摘下他的铲形帽。其他的人都忽然恍悟过来,跟着他做。博士这个举止只是想拿他那条俗丽的印花大手帕拭乾汗水涔涔的前额,而非对死者表示敬意。这个动作就像解除了某种魔咒,众人这才鱼贯进入房里。 “是的,此处的水已经淹了半寸深,窗帘也全打湿……都是因为昨天那场暴风雨:风雨是从什么时候开始的?” “大约十一点左右,先生。” 菲尔博士似乎在自言自语:“狄宾那时为什么不关上窗户?为什么要任五扇窗子敞开,让风雨肆虐?这太反常了,太不合逻辑,太……你怎么说?” 施托尔回想的眼神逐渐锐利起来,他双颊轻轻鼓涨起来,有一段时间,他似乎沉浸在自己的回顾中浑然不觉。 “你说话啊,”菲尔博士沉不住气,“十一点左右开始风雨交加。狄宾一个人在房里。没过多久,他的访客到来——访客上了楼,主人亲自接待——暴风雨来袭的这段时间里,五扇窗户一直开着。到底是哪里出了问题……你现在在想什么?” “我在想艾胥利说的话,先生。”男仆望着狄宾,—脸茫然,“我忘记了,艾胥利也不记得了,当其他的警察来跟我们说话。艾胥利——你知道,他是我们的厨子……” “怎么样?” 施托尔保持镇定,不疾不徐地说:“暴风雨来袭之后,那个美国人上楼见狄宾先生,这你都知道了,先生。我要艾胥利出去看看外面的电线到底出了什么问题。当时屋里停电了,你也知道——” “这些我们统统知道。” “是的,先生。艾胥利出去后,在大雨中,看到狄宾先生和美国人在这里聊天、打开所有的窗户。他说他们似乎还摇扯窗帘。” 菲尔博士眯眼看着他:“打开所有的窗户?摇窗帘?——这事是不是有点非同小可?” 男仆再度思考这个世界上再简单不过的问题,丝毫不引以为怪。他面无表情地说:“先生,狄宾先生是个相当情绪化的人。” 博士说:“哦!” 曼坡汉王教此时已经恢复镇定,以庄重沉稳的口吻发言:“我们现在要开始彻底调查,”他提议,“喔,我可以请问——莫区巡官已经采过指纹了吗?我们在搜查的过程中是不是不可以扰乱现场的任何东西?” “不,先生。这里没有指纹。”施托尔说。他望着尸体,就像是个熟知侦查工作的好手,然后盯着窗外。 “首先,”主教说,“彻底搜查现场一遍……”他挨近桌子,他儿子紧跟着他,绕到桌边,端详死者的脸。死者无疑是瞬间死亡。狄宾的脸上洋溢着满意的表情,贴在记事簿上的脸朝着窗户僵硬微笑。这张乾枯的长脸原本是能承载生活中的各种表情。双眼半睁,前额突出,嘴唇紧皱;无框夹鼻眼镜仍架在高挺的鼻梁上。 主教从死者手指下拉出那张纸牌。那是张会反光的白色卡纸,任何一家文具行都买得到这样的纸张自行裁切。八枝用墨水绘制、剑身用水彩描上灰影的小宝剑,沿着一道边缘点缀着星号的蓝线排列,这道蓝线的象徵意义显然是水。主教不假思索对他儿子说:“菲尔博士可能已经知道这张牌的含意……” 菲尔博士没有回应,迳自拉开桌几晚餐上覆盖的白布。主教不耐烦地用手指拨弄那张纸牌,在书桌旁徘徊,凝望,打开右手边的抽屉。从抽屉里拿出一把珍珠柄史密斯威森点三八口径的左轮手枪。他嗅嗅枪管,彷如这辈子第一次接触枪械般小心翼翼打开弹匣。接着又把枪放旧原处,碰一声关上抽屉。修葛从来没看过他这种怅然若失的神情。 “两发,”他说,“另一枚子弹找不到……” “不,先生。”男仆得意地说,“巡官和摩根先生在搜查现场的时候准许我在场,先生。他们猜测,子弹可能是飞到窗外去了,他们搜索过房间所有地方看看能不能找出子弹的方向。不过,摩根先生——摩根先生指出,子弹射出窗外却没有触及任何一根栏杆的状况实在太罕见了,因为栏杆间的距离不超过半寸。这种情况很怪,先生。”施托尔夸张地说,撅起鼻翼试着将这个字说得更准确,“很奇怪,抱歉。” “他真是个足智多谋的年轻人,”主教语气冰冷,“但是我们要的是事实。我们要开始搜证。”他心情沉重,光线照在他尖翘下颚上。他拍了拍背在身后的手,用催眠的眼神直注视着男仆,“你跟着狄宾先生多久了?” “五年了,先生。从他住在这里开始。” “他是怎么雇用你的?” “透过伦敦一家仲介公司,先生,我不是本地人。”施托尔态度慎重。 “你对他的过去了解多少——他雇用你之前的生活?” “一无所知。我今天早晨已经跟警察说过了。” 他耐性将案情的来龙去脉重述一次。狄宾先生是个脾气暴躁的人,难以取悦,常为一些鸡毛蒜皮小事跳脚,要是他的厨子那天的厨艺不合他挑剔的味觉,他便会大发雷霆。他甚爱引述布里亚·萨瓦兰的话。(棒槌学堂注:brit-savarin,1755-1826,为法国美食家及律师。撰有《美馐生理学physiologiedugout,1825,即一本关于烹调艺术之美的摘要式着作。)他无疑是个学识渊博之士,却不是个绅士。施托尔以他拙劣的推论做出下列声明: (一)狄宾先生喝醉的时候,喜欢直呼仆人的名字,提起他的种种成就; (二)他会说美国腔; (三)他毫无节制,常常——据施托尔的说法是——挥霍他的财产。有一次(几杯威士忌下肚之后)他曾说,他之所以雇用施托尔的唯一理由是,这名男仆看起来十分正派;他用艾胥利·乔治的唯一理由是,这个涵养丰富的人对世上美酒和佳肴的品味甚高。 “他当初就是这么说的,”施托尔断言,尽量不使他忧郁的脸看起来滑稽。他用鼻音哼道,“‘这世界上到处都是愚蠢的人,查理,’”他对我说——我并不叫查理——‘唯有对煎蛋卷难以忘情的人,或告诉你哪里喝得到上等葡萄酒的人,才称得上是人上之人。’然后,他凝望眼前的半杯酒,抓起威士忌酒瓶彷佛要砸了它。” 男仆眼睛在自己的高鼻子上打转:“但我得说句公道话,他说他无论如何都要留住艾胥利,就为了他做的汤。他做的汤实在美味极了。”施托尔不得不同意,“狄宾先生还喜欢——” “我的好先生,”主教失去耐性,“我对狄宾先生的饮食品味一点兴趣也没有。” “我倒挺感兴趣的,”菲尔博士突然说,他示意要男仆继续说下去,“他是不是很爱喝螯虾汤,我随便猜的?” “没错,先生。”施托尔冷静答覆,“那是他的最爱。艾胥利经常在晚上做这道汤。” 菲尔博士再度掀起昨晚晚餐托盘上的布,朝着里面点点头,“有意思的是,”他说,“餐盘中的螯虾汤几乎一口都没有碰过。非但如此,他似乎对那盘凤梨沙拉特别感兴趣。所有的餐点都吃完了,唯独那道汤……没有关系,请继续说下去。” 曼坡汉主教对此毫无兴趣,急于给他的儿子机会教育:“有一件事是很明显的,”他宣称,“我们现在听到的每一个重点都是证据,我不希望诽谤各位印象中的死者形象,但是这个叫做狄宾的人似乎不是他本人。他晚年生活——他令人无法理解的晚年生活——他的行为举止、自相矛盾之处,处处显示出这名男子是在假冒……” “你说得对,”菲尔博士语气坚决,“有太多证据显示这种迹象。但是,是谁享用了他的晚餐?” “大啖他的晚餐!”主教大喊,第一次发泄出他的积怨,“你知道内情,施托尔。我想你也知道,莫利……” 他上下打量站在门口、两手插在口袋里的小史坦第绪。莫利扬起他的眼睛,语气平静:“抱歉,先生。我真的不知道。” “我一点也不觉得奇怪,”主教继续说,“狄宾先生搞不好有犯罪前科。他过去可能是个罪犯,住在这里假冒成有头有脸的人物。他认识路易·史宾利。路易·史宾利一路追踪他到这里来,借机勒索他……狄宾过去的“职业”是什么?有没有人略有耳闻?” “抱歉,先生,”男仆说,“他曾经偷偷告诉我,他持有史坦第绪暨柏克出版社大半股份。但是,当我今天早上告诉巡官的时候,他却试图摆脱这层利害关系。你们知道吗,这些事都是他在世的时候告诉我的。” “我指的是,他五年前从事什么行业,他从来没有跟你提过,我敢说没有……”主教重新找回自信。一只手在他厚重的黑色外套翻领里掏上掏下,“现在,我们来重建昨晚所发生的事,尽我们所知的。在暴风雨来袭后没多久,大约十一点左右,这名陌生男子——我是指那个美国人,我们现在知道他名叫史宾利——按门铃,请求见狄宾先生一面。到此为止都没错吧,施托尔?谢谢……现在我得要求你指认他。我这里有两张照片,”他从口袋里掏出照片交给男仆,“这位就是来拜访狄宾先生的人,是吗?” 施托尔谨慎端详快照。他将照片交还:“不是,先生。”他感到抱歉地说。 预知有人就要发火了,修葛目不转睛盯着男人的脸。现场静悄悄一片,大家只听得见菲尔博士站在死者椅背后方,无意识用手杖戳壁炉。菲尔博士像只红脸海象般从椅背后浮出来,笑容满面挤弄他的八字胡,又再度沉下去。主教瞪视着,一头雾水。 “但是,这……”他说,费力咽了咽口水。他一副想说服对方的样子,“来来来,就是现在!这实在可笑。实在是太可笑了,你知道。这就是那个人。你再看看。” “不,先生,这不是同一个人。”施托尔很遗憾地表示,“我只匆匆瞥见这人一眼,我知道,在烛光下我有可能看不清楚。甚至我再见到他时,可能根本指认不出他来……但是——请恕我直言——这的确不是同一个人。他们长得完全不同,除了胡子之外。这个人的脸既宽又平、眉毛浓密。一点都不像我见到的那个人。不但如此,我见到的人有对招风耳,相当引人注目呢,先生。” 主教看着菲尔博士。博士正在拨弄着壁炉里一大团黑色灰烬,一只眼迎视主教的求助。 “是的,”他说,“恐怕是这样。” 有人从杜诺范旁边挤过去。莫利·史坦第绪踱到书桌边,他沉重地说:“他当时要不是就这样趴着,就是在跟史宾利谈什么事。凶手一定是史宾利。主教说得对,没有其他的人——” “啧啧!”菲尔博士暴躁地说,“你们能不能给我安静一会儿,我再问一个问题,就可以告诉你们一些线索。我要说的是,施托尔,这个问题非常重要,你千万不能有任何闪失。”他指着通往阳台的那扇门,“是关于这扇门。这扇门通常都打开,还是锁上?” “这扇门……为什么这么问,它一向锁着的。我敢肯定。从来就没人用过这扇门。” 菲尔点点头:“还有这个锁,”他若有所思,“不是弹簧锁。你们看到了,是旧式的锁。钥匙在哪里?” 对方迟疑了一下才反应过来:“先生,我想应该是挂在餐具室的钩子上,和其他房间用不上的钥匙挂在一起。” “你现在先去拿那副钥匙。我敢跟你打赌,钥匙已经不在那里了。但无论如何,你还是去看一下。”他神色肃穆看着男仆,直到对方离开房间。他接着说,“我们等一下再确认昨晚夜访狄宾那名男子的身分。我们先假设有人到这里来的目的是杀了狄宾,而并非勒索他,从这一点开始推论。可否请各位到这里来?”他走近窗户前的壁灯,众人不明所以地跟着他,“这个房间里的电器设备都是旧式的,”他说,“你们可以看到沿墙边护壁板的插座?这个插头——”他从灯上拉出一条电线,“这个被拔掉的插头,原来是插在插座里的。现代的新插头只有两个叉,能刚好插进插座里,又不至于让碰到的人触电或因被电到而吓一大跳;你们看到了吗?” “没错,”主教说,“但是这有什么关系?” “我发现那枚钮扣钩。” “你说什么?” 施托尔匆忙赶回房间,菲尔博士抬手示意大家保持沉默:“钥匙已经不在那里了,先生。”他回报。 “嗯,如我所料。现在,我再问你一两个问题,你就可以离开了。昨晚风雨在十一点来袭以前,你都没有和狄宾先生说话,他也没有再跟你交谈。你准备下楼关窗,等你到楼下以后,灯就灭了。你还记不记得,你翻出蜡烛重新回楼下,花了多少时间?” “先生,大约五分钟左右。” “很好。接着你又上楼,想问问看你的主人需不需要蜡烛。这时有人来敲门,你看到一名操着美国口音的神秘男子。他没有报上姓名,仅指着通话筒,要你问狄宾先生能不能让他上楼。你照做了,访客如愿上楼去。我说的这些都没有错吧?这是我们听来的。” “是的,没错,先生。” “可以了。现在请你下楼去吧。”菲尔博上展开他的斗篷,坐进灯座旁的安乐椅上。他看出他的听众眼中的疑惑,于是说,“我要确定这一点,各位。我今天早晨听到时,十分震惊,这件事听起来相当可疑。看看这里。你们站在狄宾的位置看一看。你们想像自己某天晚上坐在这里,看书或做别的事,忽然间——没有丝毫预警——屋内所有的灯部灭了。这时你会怎么做?” “怎么做?”主教重复他的话,紧皱眉头,“为什么这么问,我想我应该会先出房门,一探究竟——” “正是如此!”菲尔博士大喝,手杖重重往地上一蹬,“这才是自然反应。你甚至于火冒三丈;遇到这种突发事件时,一般人都会这样。你会走到门外,挨着栏杆大吼,这里到底发生什么事了。像狄宾这种常常因琐事而发怒的人,绝对会这么做。这就是问题的症结。他没有。他甚至没有对楼下大喊,问问看是出了什么状况。非但如此,奇怪的是,他不仅没有追问灯灭的理由,还有心情点一两支蜡烛接待来访者——一名不愿透露姓名的访客。你们应该记得,他吩咐施托尔不必费事去查灯修好了没。这实在不合理。事实上,究竟是出了什么问题?保险丝烧断了吗?我认为这个问题值得去找答案。答案已经找到了。” 菲尔博士从椅子边的地上拾起一枚不锈钢的长钮扣钩,现在已经受损变黑了。他把它放在掌中翻过面,陷入沉思。 “你们看到电源插座了吗?有人故意把钮扣钩插进插座里,造成电线短路。诸位只要看到钮扣钩,就明白了。我发现这只钮扣钩掉在空的插座附近。换句话说,停电的肇因正始于这间房间……诸位还有其他的想法吗?” 第七章 谁坐在我的椅子上? 主教表现出绅士及运动家的风度,搔乱大脑勺上卷翘的鸟巢发型,他微笑着说:“我亲爱的菲尔博士,这已经超过我的能力所及,我想我最好还是少说话为妙。请你继续。” “啧!”菲尔博士好气地哼了一声,“我们就顺着这一点来往下推断。这其中还有一个问题:为什么在神智清醒的状态下,狄宾会故意切断自己家的电源。显然这个答案是:他不想让家仆们认出他招待的那位客人是谁。针对这一点,我们推出以下事实:(一)施托尔认识这个登门造访的人,(二)来访者故意打扮怪异,让施托尔在烛光微弱的光线下认不出他。因此,故意造成电线短路,绝对是为了来访者。你们想想,假设这人从来没有来过,又是个陌生人,怎么会指着墙上的传声筒,要施托尔用传声筒跟他主人通话。对一个初次登门造访、请求要见主人的访客来说,这种行为简直是匪夷所思,太离谱了。” 主教点点头:“你说得没错,”他同意,“关于这点,毋庸置疑。这就是你的解释。” 菲尔博士紧绷着脸,眼睛缓缓在屋内梭巡,便便大腹发出笑声:“不,不是这样的。”他说。 “你说什么?” “事情不是这样的。我并没有说这是我的解释;我只说,这是假设狄宾自己切断电源的推论。我希望案情真的这么单纯。但是让我们花点时间继续推论,就会发现我们知道了什么。 “前述的假设有个非常严重的破绽。要是狄宾想要接待这名神秘访客,他为何要处心积虑故弄这场玄虚呢?他又为什么要冒着危险让他的访客穿上惹人注目的服装、带假胡子,把灯弄灭,神秘兮兮地让他从前门进来?他为何不干脆叫对方到阳台去,那名访客不就可以神不知鬼不觉从阳台门进来?又为何不偷偷从后门引他进来?要是有必要的话,他大可乾脆让他爬窗户进来?他怎么不采取最简单的办法——打发他的家仆上床睡觉,其他一切自己打点——从前门、从阳台门或从后门,都无所谓? “由此可见,之前的假设根本无济于事。除了疯子之外,没有人会安排这样的会面。这其中一定有个非常合理的理由解释他为什么这么做。”他久久不语。 “无论我们怎么解释这个疑点,记得阳台的门吗,它一向是锁上的,却在今天早晨被发现打开了。不仅仅因为这扇门一向深锁,连原来挂在楼下餐具室钩子上的钥匙也不翼而飞。是谁拿了这把钥匙?是谁开了这扇门?凶手最后落跑了,所以,门要不是狄宾开的,就是凶手自己打开的。在我们讨论这些问题的时候,请诸位把这些事记在心里。 “无论来者是何人,或者为什么被容许在这种故布疑阵的情况下进来,请就这些事实来看看接下来发生了什么事。狄宾和不知名访客私交甚笃,相见甚欢,结果发生了一些不合常理的事。冒着狂风暴雨到外面去的厨子看见他们……这些给你们什么提示?” 主教踱着步子深思:“我很难想像,”他答道,“他们打开窗户是为了让房里的空气流通。” “不过,他们真的是这么想,”菲尔博士说,“这确实足他们打开窗户的原因。你难道不觉得纳闷,八月这么热的天气里用壁炉是件怪事?你难道没注意壁炉里厚重结块的灰烬吗?你不曾怀疑他们究竟在烧什么东西,不得不把窗户全部敞开?” “你是指——” “衣服。”菲尔博士说。博士令人不安停顿一下,“我是指,”博士继续说,洪亮的声音在屋内回荡,“我是指访客穿的衣服。你还能在壁炉里找到一些衣服的蛛丝马迹。现在,我提醒你,这两个是唱作俱佳、交情菲浅的人。当我们找出越多的问题,就越能发现这件案子的疯狂之处,这其中一定有些证据是他们故意用来误导我们的。一定是狄宾要他的访客这么做,不然他无须大费周章,让他的访客从阳台门进来就可以了。狄宾之前和他的访客就坐在这儿烧访客的衣服。我可以跟诸位保证,这种社交活动在英国是绝无仅有的。最后,我们知道,这名访客不但用狄宾的枪射杀了狄宾,而且(一)在对方没有抗议的情况下从抽屉把枪拿出来,(二)在对方没有防备的情况下,从后面射杀狄宾,(三)两发子弹其中一颗神秘失踪,(四)小心翼翼将枪放回抽屉里,(五)从向来上锁、钥匙一直挂在楼下餐具间的阳台门逃逸。”博士气喘不己慢慢掏出烟斗和烟草袋。 莫利·史坦第绪瞪着窗外,突然转过身来:“等一下,先生!我还是没搞懂。就算狄宾没让这个人进来,他还是有可能自行拿走餐具室的钥匙,把它插在门上,让这名访客有机会由此逃走。” “的确,”菲尔博士表示同意,“但是,为什么钥匙现在不在门上了?” “为什么不在——?” “没错。这个问题并不复杂,不是吗?”博士焦虑问他,“假如你是凶手,在紧急状况下,夺门而出,想赶紧逃离现场。你会想到要拔出门上的钥匙吗?在什么情况下,你才会这么做?如果是你出去以后,想锁上你身后的门,我可以理解这种状况。把门锁上,顺便带走钥匙。然而,要是你让门半开,有什么理由要留着这危险的纪念品呢?”他点燃烟斗。 “我们暂且先不考虑这个问题。我们可以就这个状况来抽丝剥茧。要是我们回到狄宾的访客从前门登门造访这场演出,就应该察觉出其中不合情理之处。就某些原因来说,这是这个诡计最令人困惑的部分,所有细节都是事前安排好的。先从这个最惊人的细节开始。诸位,提到狄宾让电线短路,我不须思考就立刻可以想到几种让电线断路、却十分安全的方法……但是为什么,狄宾唯独采用这种最危险的方式?拿不锈钢的钮扣钩插进通电的插座里!钮扣钩在这里,你们之中有人想看看吗?” 莫利抬手拨弄他油光整齐的褐发。 “看看这里!”他有点失望,“请大家好好想想这个问题,要是你尝试这么做的话,你会被电到,起码十五分钟内无法动弹……” “也许没有这么糟。”修葛·杜诺范第一次听到自己的声音。他父亲不再绷着脸。他说,“我想你最好证实真的是钮扣钩造成断电。大家就会明白这是怎么回事。” “喔,看看这只钮扣钩几乎已经报销了。但是,我们更进一步想想,各位会想到更安全的方式达到这个目的。” “我得承认,我根本听不懂你在说什么。”主教应声,“我怎么想都想不出这只钮扣钩要怎么才能恰好掉进插座里……” “当然不是掉进去。但是,用橡胶手套怎么样?”菲尔博士问。他停顿半晌,“当然,我不过是试着用这个假设来推论,”博士谦虚地说,“在你们肠枯思竭搜索其他线索时,我得趁机提醒你们,这只是个诱人的理论罢了。但也唯有如此,这个诡计才能得逞。我再重复一遍,我们之前的假设都不值一哂——尤其是狄宾戴上橡胶手套,亲手切掉自家的电源,试图混淆视听的计谋——即使(我相当肯定)还有其他更简单的方式……不过,橡胶手套还有另一层用意。要是一个人不想留下任何指纹,并且能灵活审慎地运用双手,橡胶手套可以提供绝佳的防护。” 主教面色凝重:“我亲爱的菲尔博士,”他悲哀的低声说,“你简直是越扯越离谱。死去的狄宾为什么要在意自己指纹会在书房里?” 徐徐喷出一口烟,菲尔博士倾身,弯的角度过大,以致于他气喘声浊重。他说:“太棒了!他为什么这么做?这个令人匪夷所思的举动中含着另一个“他为什么这么做”。他为什么不假装质疑一下停电的原因?他若想把自己的角色诠释得更成功,为什么不起码出房门问问施托尔究竟出了什么状况?为什么他避不现身?为什么他要替他的访客烧了衣服?——最后,还有一点——”菲尔博士举起他的手杖去戳晚餐托盘,“为什么他尝遍所有的佳肴,而独独漏掉他的最爱?我说,现在的情况跟《三只熊的故事》有异曲同工之妙。“谁坐了我的椅子?”“谁喝了我的粥?”“谁——?”诸位,我想你们此时此刻已经明白,访客来访的时候,待在书房里的人根本就不是狄宾。” 主教口中喃喃抱怨。令人头晕目眩的疑虑让他转头盯着那张死人嘻笑的脸…… “那么狄宾——”他说,“这段时间里,狄宾人在哪里?” “为什么会这样,我会一五一十告诉你。”博士回答,作了一个默剧的夸张表情加强说话语气,“他故意藉奇装异服掩人耳目,戴假珠宝、假发、假胡子,并用演员化妆用的白垩黏在耳后,假造一对招风耳。他按自己家里的门铃,假装和自己通话……就是这样。这场变装秀中,角色完全颠倒,这就是我为什么说我们必须根据事情的表面来抽丝剥茧,否则案情永远不会真相大白。结果是一个不知名人士,这位神秘访客,冒充狄宾先生待在书房里。而狄宾——” “能不能麻烦你证实这一点?”史坦第绪说,他呼吸沉重。蓄着胡子的脸上出现松了一口气的表情。 “我想我大概可以。”菲尔博士谦逊说道。 “但是——呃,”主教接口说,“我——不得不说,我认为你刚刚揭发的事实似乎只会让整个事件变得更复杂、令人不能理解。” “哦?不,不,我不同意。等我把角色颠倒这件事解释清楚,”菲尔博士急忙反驳,以说服的口吻说,“我保证案情会变得更单纯。绝对会的。” “我能够理解,”主教向对方解释,“为什么狄宾的出现骗得过当时手里只拿根蜡烛的施托尔。如魔术师的把戏一样,奇装异服是为了混淆施托尔的视听。曾经有人告诉我,伪装的第一原则就是转移注意,这也是最有效的手段。”主教似乎对说出那句“有人曾经告诉我”有点挣扎,但他还是说了。他思索着,“我甚至知道他可以故意变声,装成美国腔……但这个骗局里,有些地方说不过去。你怎么解释从房间传出来的声音,他模仿狄宾吗?若真如此,施托尔一定听得出哪里不对劲?” 博士咯咯发笑,掸去斗蓬上的灰:“要是换了任何地方,他的确听得出来。但透过传声筒,就不尽然了。”菲尔博士指着墙壁说,“所有的沟通方式中,最具鬼魅及虚幻效果的,就是用传声筒。你们自己的声音会像鬼叫一样。你们以前用过这玩意儿没?——这和电话不同。到楼下去,我们轮流用传声筒说话看看,我看看你能不能分辨哪一个是你儿子的声音。这么一来,你就明白,透过传声筒跟施托尔说话的是冒牌狄宾。这名“访客”上楼去,进入书房,把门关上。接下来,当然是真的狄宾说话,这无疑是为了蒙骗仆人施托尔。” “现在,”主教说,“我们接受这个假设……我必须坚称我还是跟之前一样,对整个案情一头雾水。为什么狄宾要和不知名访客串通好,来要骗人的把戏?我不认为他们这么做了。”主教保持镇定。他说,“这实在太吊诡,博士。我完全被你的话搞糊涂了——” “我不认为他们是故意串通好来混淆他人视听,”菲尔博士哼了一声,“如果诸位不健忘的话,我们之前提到“角色颠倒”是个假设。事情发生的经过还是没变。你若认定他们两个是共谋,你的推论就会让人摸不着头绪。书房里的男人最诡异的行径并不在于他伪装,而是他以不知名访客的身分代替狄宾。不知名访客若事先就和狄宾周详策划,他还需要戴橡胶手套吗?如果狄宾让经过伪装的不知名访客从前门进来,而非从阳台偷溜进来;又为什么不可能是不知名访客在房里等候伪装的狄宾进来呢……诸位请先听我说,我知道你们心里有许多疑点。让我们先从晚餐开始说明。狄宾并未用餐。用餐的是不知名访客。他们交头接耳,故意让声音传人大厅。”菲尔津津有味地说,“伤脑筋的问题来了:为什么狄宾没有吃他的晚餐?” “也许他还不饿。”莫利·史坦第绪思考之后回答。 “很好,”菲尔有点暴躁,“史坦第绪先生的答案的确让我们有了灵感。没错,以诸位与生俱来的聪颖睿智,有没有人能告诉我更好的答案?你们一定想到,他没吃他的晚餐,是因为他人不在这里。不知名访客吃了晚餐,是因为不知名访客在这里。晚餐送进来的时间是八点半,狄宾当时在场,焦躁不安、神经紧绷。我记得他们是这么形容当时的他。狄宾一定是在仆人退下后,伪装打扮,马上出去。这么一来,他必得从阳台的门出去,对吧?” “没错,”主教说,“这很明显证实了一点,他有阳台门的钥匙。” “很好,我们继续。接下来发生了什么事?” “我对你说狄宾与不知名访客之间没有串通的说法不以为然,”主教说,他现在紧迫盯人,热切回应,“所有的疑点都证实了这一点。狄宾出去——” “出去将近一个半钟头——” “——这一个半钟头内,不知名访客待在屋内。博士,每一个细节都环环相扣。伪装后的狄宾,为了某种恶毒或违法的勾当离开这里……”菲尔博士搓着他的胡髭,“这是意料中的事。没错。他持自己的枪……各位现在可否隐约有些想法,你们认为失踪那颗子弹到哪里去了?” “哦,我的天哪!”莫利·史坦第绪突然说。 “狄宾的过往隐隐透露出,”菲尔博士继续说,“脾气乖僻的老狄宾是个非常非常危险的人物,总爱尝试任何游戏。我不意外他会说美国腔,喝醉的时候,显露出本性……这使我想到,除非可怜的史宾利和加里波底一样作古了,我可不相信他会洗心革面从此不再要勒索的手段。”(棒槌学堂注:garibaldi,1807-1882,加里波底为意大利爱国者。1834年参加马志尼领导的“青年意大利”运动,因参与夺取热那亚计划而被判处死刑,但他逃往南美。在意大利王国已成现实之后,他拒绝接受一切个人的报酬,回到卡普雷拉过隐居生活,后卒于该地。) 他们全盯着狄宾似笑非笑的脸;他的衣服整齐乾净,书籍归纳得井然有序,餐桌上还有用银盆托着玫瑰。 “各位,”主教高呼,像是要展开一席演说,“各位必须像魔术师一样,从这些不存在的证据,以及没有经过证实的证据中,变出完整的事实真相;我得为此向各位献上我最诚挚敬意……另一方面,各位已经发现,你们所说的每一件事,都暗示着狄宾与不知名访客有预谋,准备偷偷杀掉另外一个人。这件事不言自明。他故意让共犯待在屋里,为了提供自己的不在场证明。” 菲尔博士搔乱了他的鬓角。很长一段时间,他眯着眼巡视屋内。一个新的、困扰他的念头忽然萌生。 “你们知道吗,”他说,“奉主耶稣基督之名,我想到目前为止,我们都同意这件事有眉目了!我的假设不见得完全正确;我个人的观点——基本并没有跟诸位差太多——相当欢迎各位提出压倒性的异议……让我们就你们的想法来进行推论。我们先假设,狄宾把某人留在房中,对着门外咆哮以防被……” 主教严厉地插话,“这家伙,到这里来是为了要杀狄宾,就像狄宾打算谋害史宾利一样。” “没错,我们进展得相当顺利。诸位,对杀狄宾的凶手来说,再没有比这个更棒的机会了。想想看!要是狄宾认为他干掉史宾利之后自己就安全了,不知名访客一定对自己不费吹灰之力就能干掉狄宾而暗自窃喜……诸位发现了吗,”他用拳头捶膝盖,“这么一来,结果如何?这个假设解释了为什么狄宾会伪装溜出家中。狄宾本来并没有要伪装的打算。他在杀了史宾利之后再来伪装,简直是既愚蠢又危险。他要在自己书房里设下不在场证明。他准备离开之后,神不知鬼不觉从阳台门回来,销毁伪装的行头。嫌犯穿着夸张服饰,行为神秘,操着美国口音,还故意从正门登门造访……这么做的用意何在,他大可说任何一种乡下的土腔。万一有人发现史宾利被杀了,另一个有嫌疑的美国人——狄宾绝对脱不了千系,警方会查问他对事情的来龙去脉知道多少。他们可能无法证实他杀人,但是诸位可敬的人士、认真负责的绅士,可能都会被牵扯进来,表述一些令人不自在的解释。” 莫利清清嗓子:“为什么他要这么做?”他问。 “这就是那位不知名访客最可恶的诡计……狄宾不得不从前门进来是因为他没有其他的路可走。你们懂了吗?不知名访客轻而易举请君入瓮。狄宾之前是从阳台门出去的,他把钥匙留在门上,要不知名访客在他出去之后将阳台门锁上,返回时再打开让他进来……记得吗,这是你们的理论;我之前说过,我和你们的观点略有出入……但是,无论如何,狄宾在暴风雨肆虐之后返回,他进不来。” “因为不知名访客不让他进来。”主教说。 “这么说,简直没有比这种行为更过分的事了。这就是你们的理论站不住脚的地方;为了让狄宾摆脱罪嫌,不知名访客得胡诌些不小心把钥匙弄丢的说词。这种假设有破绽。我想我可以提出更好的解释,而且是在相同的前提下……你们听听看。这道门是锁上的,每扇窗户都有铁栏杆,狄宾出去的时候正好遇到暴风雨,他用奇装异服来伪装自己!这一带的人都知道狄宾的执拗和博学,”他边思考边说,“穿着出席音乐厅的服装……他能到哪里去?他怎么处理他这身打扮?想像一下,杜诺范主教,在这英国小村庄一个暴风雨的夜晚里,打扮成卓别林难道是为了准备要干掉某人……狄宾当时左右为难,他得不让人起疑回到屋里,但屋里所有的窗户都围上了栏杆。他必须赶快进屋内,他的访客在房子里多待一分钟,他和他的访客就得多冒一分被别人发现的危险,他是可以透过阳台窗户的栏杆和访客对谈,只是进不去。这名访客提了一个建议——你们都知道是什么。让电线短路。美国访客进入房内之后,两个人的身分问题就解决了。这么做得冒很大的风险,但对狄宾来说,这却是两个不利于他的情况中,比较容易解决的。对于不知名访客来说,他可以趁这个机会把罪行嫁祸给为了射杀狄宾而来的美国访客。这么一来,他的计划就成功了。” 主教绕过桌子,以怜悯和憎恶的表情盯着死者的脸:“主给我们——”他还没说完就停住。他转过身来,露出滑稽的眼神。 “你是个非常有说服力的演说者,”他说,“从头到尾都解释得头头是道,搞得我差点忘了所有假设的基本要点必须基于:史宾利已经死了。我曾经读过不少精彩的破案推论。但我不得不说,我们还没看出你有什么高超的本事能破案。” 菲尔博士丝毫不引以为意:“喔,我只是个一招半式打天下的江湖郎中。”他大方承认。“不过,我敢跟你打赌,要是你愿意移驾从这扇通往狄宾卧房的门过去看看,你会找到证据能证实我的假设。就个人来说,我比较懒……” 莫利·史坦第绪说:“博士,你可要对你说的话负责任。你之前说狄宾是个骗子,你可能错了;你这么相信的,不管怎么说……” 他迈步走到菲尔博士的椅侧,脸上浮现痛苦的表情,彷佛不确定男人是不是不该轻易表露情感,决定藉着压低声音很快说话掩饰过去:“我告诉你真话吧。我一点都不讶异。我曾经想过一些事,你或许会认为这样很不厚道。” “啧!”菲尔博士嘀咕一声,“怎么了?” “——但是我真的这么想过。现在你能了解,一旦揭露了这件事,我们将陷入更混乱的局面吗?丑闻、臭名……你难道没有看出来吗?到时他们一定会阻拦我的婚事;他们会想尽办法,尤其我的母亲。他们不会得逞的,但这不是重点。为什么所有的人都在谈论这个话题?为什么……”他神情困惑扫视每个人的脸,茫然、困顿,甚至绝望,似乎在寻求一个合理的理由,他的婚姻在世人的眼中彷佛罪大恶极。“还有什么更好的方式可以毁了我的婚事?你们能不能告诉我?” “我了解你的痛苦,孩子,”主教说,“你难道不在意你未婚妻的父亲是名前科犯?或杀人凶手吗?” 莫利下巴两侧的肌肉鼓动。眼神迷惘:“我不在意,”他不假思索,“就算这个下流家伙王使芝加哥所有的犯罪行为……但是为什么要公开?” “但你还是希望知道真相,不是吗?” “是的,我想知道。”莫利承认,搓着自己的前额,“这是一定的,我们还是要主持正义。但是为什么他们不干脆逮住他,将他绳之以法,不让任何人知道呢?算我说的是废话,当然,如果能够让你们了解我的心情……那些该死的报纸有什么权利肆无忌惮将新闻渲染成丑闻,只因为一名男子被杀了。为什么你们这些执法人员可以私下断决,擅自立法或行使权力?” “史坦第绪先生,”菲尔博士说,“这些问题可以花喝半打啤酒的时间来讨论。但此时此刻,我不觉得你需要操心丑闻的问题。我来是为了——我是说我们此行的计划……你看得出来我们要做什么吗?” “没有,”莫利绝望地说,“我希望我看得出来。” “这个丑恶的真相是迟早得去面对的,不管怎么样,它都在那里。这个不知名访客——杀死狄宾的凶手——绝对是个头脑聪明,能设计这一切计谋的人,他就在这里。他不是什么来历不明的盗匪。他是英国村庄的一员,可能离我们这里不到一哩远。这就是我为什么要费尽唇舌解释这一切,如此我们才能一步步接近核心。当下的情况是——” 他弯下身,用手指轻敲着手掌。 “——当下的情况是,他认为他是安全的。他以为我们已经认定凶手是路易·史宾利。这就是我们的优势,唯有如此我们才能趁他不备把他揪出来。因此,为了这一刻,我们应该对我们所知道的一切保持缄默,包括我们对狄宾过去的了解。我要将这一切报备给海德雷总采长,伦敦方面可以着手调查他的背景。但是这里的资讯得靠我们侦查。此外,诸位,我们手上握有几项有价值的线索。凶手留下的那一两个破绽,我此时不需要详述,但是他犯了最大的错误就是留下绘着八枝宝剑的纸牌。这一点可供我们寻找——” 房外传来一阵耳语和杂沓的脚步声。最靠近窗边的莫利和主教往窗外眺望。 “来了一大票人,”史坦第绪说,“家父、莫区巡官、我妹妹、佛狄西医生,还有两名警察。我——” 上校显然抑制不住他的兴奋。隔着静寂的灌木林,听到他迫切又得意的声音,他沙哑的嗓音从楼下传来:“我说!大家都下来吧!案子破了,这件案子已经破了!” 主教想从弧形的栏杆向外望。他犹豫了一下,接着说:“你克制一下自己,不要这样大呼小叫。案子怎么会破了?” “为什么不,因为我们已经逮到凶手了,莫区逮到他了。现在要他招供。” “逮到谁?” “还用说吗,当然是路易·史宾利这家伙!他还在村里,莫区依法逮捕他归案。” “咦!”修葛·杜诺范说,转头看菲尔博士。 第八章 在跳棋旅馆里 严格说来,记录菲尔博士探案的笔者,应该为以“女英豪”一词来介绍甜美动人的派翠西亚·史坦第绪。而担任这记录者的修葛·杜诺范,认为“女英豪”是用来形容她最恰当的字眼。这神秘的字眼定义明确,最重要的是与“美貌”押韵。 修葛的道歉是基于一项所有人都会同意的事实:用这个字眼来介绍上场的女主角(无论这是不是个真实故事)实在太不得体、太冒犯女士了。正如亨利·摩根所说:灰眼睛、勇气可嘉的葛瑞丝·达令有自己的人生哲学,她碰到难题时喜欢戳自己鼻子,使枪的功夫和警察不相上下,她要耗整整一本书来决定她是否对当英雄比较感兴趣。(棒槌学堂注:葛瑞丝·达令为英国少女,1830年和她的家人掌管灯塔,葛瑞丝协助救援在暴风雨中发生海难的弗法尔绪号生还者。她奋不顾身的英勇行为使她成为英国家喻户晓的人物。后人将她的故事写成少年小说。) 修葛得赶紧辩驳来减轻自己出言不逊的罪行,首先,这的确是一个真实的故事,其次——这全是上帝的恩典——派翠西亚·史坦第绪并没有什么值得一提的特点。她的头脑不特别冷静,意志也不特别坚强。她既没有像警察一样随身配枪,也没有拦截恶棍的矫捷身手。反之,她为这些事都能由能够胜任的人处置而感到高兴。她笑脸盈盈看着你,像在对你说,“你好棒!”——你便不由自主抬头挺胸,觉得自己有九尺高,并得意地“哈哈”一声!她也不是起初冷傲矜持,直到最后才拥抱英雄的人。她从一开始就揽着修葛·杜诺范的手臂,一直不放,让他有点晕然。 从他见到她的第—眼,心中就激起美好的涟漪。她走在砖路上,背对着夕阳照射下如火烧般的幽暗树林。她走在这群人中间。派翠西亚·史坦第绪的手揽着红光满面、正和一名身着制服的彪形大汉谈事的上校。两名警察跟在他们后面,一名愁容满面的医生似乎为错过了下午茶时间抑郁不乐。 她让人眼睛为之一亮地出现在这样的衬景里。她头发是金黄色,但非那种毛茸茸的金或如雕像一样死板的金。连衣裙覆盖下的姣好身材,像是自然界在恰当之处添上一道优美的弧线。她一度踌躇,却依然神采奕奕;光泽弹性的褐色肌肤,充满着生命力。深榛色的眼睛用那种“你好棒”的笑容凝视着你,眼神像是会说话;她高挑的眉毛让她看起来似乎永远都处于出奇不意的喜悦中;她粉唇上的笑容仿如最完美的润饰。 修葛看到她从小径上定来时脚步有点迟疑,一身白色无袖网球装,反衬着背后如野火蔓烧的幽暗树林。修葛随着主教、莫利、菲尔博士一行人鱼贯下楼到接待所门口。上校跟莫区巡官谈话时,她一旁弯头、怯生生瞄阳台门一眼。然后,目光飘向前方的大门,看着杜诺范。 他骤然觉得自己登上暗处里的楼梯,脚踏在不存在的阶梯顶端——紧接着,锐不可挡的气势应声响起,就像他肩上扛着一把来福枪,一枪射中靶场的钟发出巨响。当——!就像这样,他立刻热血沸腾,所有的象徵譬喻都掺和在一起。 他当下就明白,他被征服了。他也知道她了解他的心意。你可以接受到这位女英豪身上放出的电波交流或心电感应,那些口口声声说不信有此说的人,不配领受到这种心灵感应。修葛知道她也感受到了,但他们的眼神并没有交会。他们眼神只是很快闪过,便从对方身上移开。他与派翠西亚·史坦第绪都在努力掩饰,假装没有意识到对方的存在;而在他们经过他人正式介绍之后,就几乎无法再假装视若无睹:这是个再奇妙不过的徵兆。派翠西亚望着接待所屋顶上的石孔雀神游,她扬起头,行为开始漫不经心。 这段情感火花进发的经过并没有落入史坦第绪上校眼中。上校得意嚷嚷着,将莫区巡官推上前。巡官人高马大,蓄着干练的胡髭,站姿看似要往后倒的样子。若你此时推他一把,他可能真会摇摇欲坠。他的表情严肃,却又为自己立了功感到高兴。 “告诉他们,莫区,”上校说,“喔,对了。这是菲尔博士、曼坡汉主教、杜诺范先生……莫区巡官、佛狄西医生——是来取出子弹的。喔,还有——我差点忘了,这位是小女派翠西亚把事情经过告诉他们吧,莫区。” 派翠西亚微微颔首。巡官的表情更严肃。他拨弄棕色胡髭,清清嗓门,灰蓝色眼睛直视菲尔博上。他声音洪亮、信心十足地开口。 “我把这件事视为一种荣耀,各位先生。我先解释为什么我没有尽责在各位莅临时在此恭候。”他拿出笔记本,“调查完毕后,我抽空回家喝了杯下午茶。我并非故意怠忽职守,而是我手上百几封狄宾先生的信件,”他敲敲笔记本继续说明,“信里透露一些真相。接着,我立刻动身寻找那名昨晚造访狄宾先生的人。根据“公牛”的老板告诉我,他这一个多星期以来,常常看到这个我要找的人在附近出没。那家伙常常光顾“公牛”,向每个人打听庄园的事,获取情报。各位,”莫区巡官摇摇头说,“昨天晚上,这名男子没有出现。我在喝下午茶时,接到瑞佛巡宫从汉翰打来的电话,他说,他查到我要找的人正投宿在跳棋旅馆——我顺便为各位解释—下,汉翰这个地方靠河边,离此地约四哩路……” “真有意思,”主教插嘴,斜睨菲尔博士一眼,“这个人还好端端活着呢,然后呢?” “他死了?”莫区一头雾水,“老天保佑,当然没有!为什么他会死呢?” “我只是想弄清事情的真相,”主教敷衍地说,得意看着菲尔博士,“请继续,巡官。” 菲尔一点也不引以为意:“他是指,我应该羞愧得无地自容。”他和蔼地喘口气,“没关系。名采萨克史东·布拉克不总是最后的大赢家。我不觉得这有什么大不了的——你立即动身去逮他了吗,巡官?”(棒槌学堂注:sextonke,萨克史东·布拉克为英国家喻户晓的小说人物,也是名侦探,创作者不详,这个名字后来出现于各种形式的创作,包括通俗小说、报章杂志连载小说、电视、电影、广播和剧场等等。) “没错,先生。我先打电话到庄园,询问史坦第绪上校回家了没。他不在。我马上借一辆车,直赴跳棋旅馆。那时我根本不知道他叫做史宾利,也不知道他是个年轻小伙子。我在跳棋旅馆见到他,他自称崔弗斯先生,丝毫没有逃走的意图。我发现他坐在门口,喝半品脱瓶装的酒,十分镇定。他谈吐文雅,像个绅士。基于法律程序,”莫区道,“我告诫他,让他知道他还没有起誓,但是他最好在我执行例行侦查前,乖乖回答一些问题。他在未经宣誓的情况下做了供述,最后签了名。” 莫区清了清喉咙,打开他的笔记簿。 “我叫史都华·崔弗斯。我是已退休的剧场经纪人。我住在纽约市百老汇大道和八十六街间的德渥区。我到英国是来旅行的。我不认得狄宾先生。没错,我知道昨晚发生的事;这里所有的人都知道这桩命案。是的,我知道自己的嫌疑很大。但是昨晚我没在庄园附近出没。要是有人指认,他们一定会告诉你们那个人不是我。我没什么好怕的。我昨晚九点半以后就回房里去了,直到早上都没有外出。这就是我仅能提供的,其他的要等我跟律师商量过再说。” 读这篇供述期间,莫区巡官的身躯越来越向后倾。一抹鬼灵精的笑容浮上他的脸。 “我没有任何逮捕令,”他继续说,“除非证实了他的罪行,我不能控告他。我请他跟我一起回来协助案情侦办。但他不肯,他说,得先等他打电话到伦敦跟他的律师商量。他实在够酷了。后来,这个小伙子说他愿意来,此时,瑞佛巡官正盯着他。他跑不了的,各位先生——但是,私底下,我搜到的这些证据都有重大意义。” “你干得太漂亮了,”史坦第绪上校夸赞他,“听见了吗?不费吹灰之力就逮着犯人了。是吧,莫区?” “谢谢你,先生。我们希望是如此,”莫区不好意思地回答,“各位先生,我们继续往下说。崔弗斯先生昨晚那段时间并没有待在他房间里。他的确是在九点半回到房间。但是后来他又出去了。有人在十点左右看到他从房间窗户爬回去——他的房间正好在一楼。有趣的是,他浑身湿透了,当时还没有风雨,他仿佛掉进河里去似的……” “河里?”菲尔博士若有所思,“不赖,真不赖。你对这件事有什么看法?” “嗯,先生,我没有。但是这不是重点。跳棋旅馆老板娘凯菲斯太太,收拾完户外餐厅小桌上的桌巾返回屋内时,看到他从窗户爬进去。她觉得很可疑,便持续观察他……不到五分钟,刚从外面返回的崔弗斯先生再度从窗户爬出去,换了一套衣服,匆匆忙忙赶赴别处。重点正在这里,他得有双飞毛腿才能在一个钟头走四哩路,从跳棋旅馆赶往接待所。他大约十一点钟赶到这里……” “没错,”菲尔博士同意他的话,“为了勒索,及时赶来看一场交易。” 巡官皱了皱眉:“看什么,先生?”他以粗哑、玩笑似的口吻重复菲尔博士的话,“他不光是用看的吧。这时,屋里停电了,他直接走向那扇门,然后上楼——接下来发生的事,我们都知道了。他杀了可怜的狄宾先生。直到半夜一点半才返回跳棋旅馆。凯菲斯太太说那时轮她值班,她看着窗外,想知道到底是怎么回事。等他们第二天知道发生了命案之后,她和凯菲斯先生大为恐慌!他们不敢和崔弗斯先生说话;立刻连络瑞佛巡官,这就是我为什么会获得消息的缘故。然而——”莫区宣称,敲敲他的笔记簿加强语气,“我和瑞佛还没有泄漏消息。我是指,对崔弗斯先生。我认为我们该迅速赶回这里,找到施托尔,等他指认崔弗斯先生之后,我们才能逮捕他。”他阖上笔记本,“我的上司,警察总长,”他准备做结语,“已经查到资料,证实此人就是路易,史宾利,此案到此结束。我现在已经拿到搜索令拘捕他,搜索证据。” “逮着他了,是吧?”上校问,扫视着门廊前的每一张脸。“趁他在街上饮酒逮着了他——目无王法的家伙,真该死!抱歉把你们找来了,让你们白忙一场,菲尔。尽管如此……真对不起;我居然忘了!让我为大家介绍,狄佛西医生,小女派翠西亚……”他兴奋得头昏脑胀起来。 “您是怎么了?”修葛·杜诺范立即说。 “你刚才已经跟大家介绍过了,”愁容满面的法医唐突说道,“巡官已经报告完毕。若能让我赶快验完尸后离开,我会相当感激各位。” “喔,是的,事不宜迟。”菲尔博士心不在焉。他等法医和两名警员踱着沉重步伐从他面前经过,进入房内之后。看着外面那群人,用严峻的眼神注视莫区说,“你回到这里是为了让仆人指认史宾利吗,巡官?” “没错,先生。”莫区松了了口气,“先生,我可以坦白跟你说我有多高兴这个人就是崔佛斯,或应该称他为史宾利,这些年轻就耍刀弄枪的小伙子,拔枪的速度就跟瞄人一样快,就像你在电影里看到的,我们这些老家伙可差得远了。喔,喔,他很快就发现到他那点本事在这里行不通。”他说罢又松了一口气,搔动了他棕色胡髭的尾梢,“喔,还有件好消息。我不得不承认,我当时有些想法,先生。” “有些想法?” “是的,”巡官说,“虽然有点蠢,但这些想法一直在我脑中挥之不去。”一度觉得压力沉重的优秀巡官,不再用报告事件的正经口吻说话,“喔,当你脑中浮现一个想法时,你怎么想都甩不掉。它就在那里,如影随形。真是天助我也,太棒了!”莫区一只手臂在空中挥舞,紧握的拳头像是准备要掷骰子,“这是真的吗?这实在太奇怪了。我听到附近一带的传闻——应该说是指点——在浏览过他的信件之后,就灵光乍现。摩根先生和我都有些想法。摩根是个聪明绝顶的年轻人,他今天早上也来协助我侦查。真的是天助我也,路德·莫区,你干得不赖!我们不费吹灰之力就逮到杀人凶手。”他把自己的手甩伤了,却不予理会,连眉头都没有皱一下。菲尔博士坚定地看着他。 “我想我应该听听看你的想法,以及你今天搜集的证据,巡官。我们刚才除了空谈之外,什么都没有做。请上楼去吧,我恐怕有个坏消息告诉你。” 上校半途插话,他说:“事不宜迟,我们还在等什么?”他口气不满,“我们时间紧迫。我得开六哩路去打电报,有一大堆该死的麻烦事要处理,还要向海德雷报备说我们已经逮到凶手……莫利!你这小子还在这里做什么?跟我一起走;我不知道该怎么写电文;我从来没有……你,派翠西亚!你明知道这里不是你该来的地方。”基于保护女儿的本意,上校大声斥责派翠西亚。 她第一次开口说话。声音轻柔,英气勃发。对着石孔雀神游的她回神过来:“爹地,当然不罗。”她温柔回望怒目相视的上校。 “哦?”他说。 “我不该到这里来的。”淡褐色的眼眸黯淡无光,轻轻瞥向修葛,看起来像是第一次正视着他。她眼神那股强大的力量,瞬间胜过靶场的当当声响六倍,还有她令人心神不宁的鼻子。派翠西亚如银铃般的声音说:“我能不能带杜诺范先生到庄园去,把他介绍给母亲认识?我确定他已经快要饿昏了——想吃点东西。” 她微笑着。上校接受这个好建议:“就这么办,你真的是太周到了!”他热情表示赞同,“带他走。把他介绍给你妈认识一下。喔,很好。这倒提醒我一件事……派翠西亚,这位是乔·杜诺范的儿子。修葛,好孩子,让我介绍一下,这是小女派翠西亚。派翠西亚,这位是修葛·杜诺范。” “很高兴认识你。”杜诺范彬彬有礼。 “你确定你一切都料理完毕了吗?”她问,“现在请随我来吧!” 第九章 老约翰·瑟德的推论 这就是为什么,短短几分钟之后,他跟在这名体态轻盈、双眸明亮、一身网球装、甜美的女英豪身边——他神色匆忙,生怕听到站在门廊的父亲叫他,要他回去尽他的义务、当领航的灯塔。如果他记得没错,她最后一个令他砰然心动的举动就是把他拉近,用一种强而有力、让人无法抗拒、意乱情迷的热情说,“他一定快要饿昏了——”她太善解人意了。这句话就如英国女诗人布朗宁的诗句。不仅是出自她悲天悯人的女性特质,他也第一次意识到,看到女孩的第一眼,让他想伸手去端杯鸡尾酒,有些女人就是有这种魅力;任何时代倾国倾城的美女无一不具有这种迷人的魅力。缺少这种魅力,恋情就不够浪漫。当年,但丁遇见碧翠斯时,傻愣在那里,叫不出她的名字。碧翠斯对他微微一笑、低声细语。“我想来口吉安地酒!”可怜的家伙若真这么做了,一定会想办法要到她的地址电话,而不是返家以后,做一首诗喟叹此情。夕阳余晖照射在林问,他觉得自己的异想越来越合理;当他低头看见淡褐色的眸子看着他,就再也按耐不住。 他不禁脱口而出:“昔日有诗人但丁,嗜饮吉安第酒——他写人间地狱,及一位佛罗伦斯美女令他保守姨妈痛心疾首。”他开心地说,“哈!”搓着双手就像要准备接获上帝赐给他的礼物。 “喂!”派翠西亚说,眼睛瞪得大大的,“主教的儿子开口果然不同凡响!你父亲跟我提过很多有关于你的事。他说你是个有为的年轻人。” “别信他的话!”他说,感觉刺到痛处,“你听我说!我不想让你误解——” “喔,我当然不信他的话。”她面不改色,“是什么让你忽然想起这首打油诗来了?” “老实告诉你,我脑子里想到的是你。就这样,这是一种灵感——这是一种如你沉浸在第一眼看到汀特修道院心中涌现的感动,于是你想马上赶回家,唤醒你的妻子,写下这首诗。” 她眼睛瞪得更大:“你这个人真坏!你的意思是要告诉我,看到我让你想起这首打油诗?你这么做太过份了。” “哦?怎么会?” “因为——”她吊高眉毛思索,“也许我们想的不是同一首诗……你为什么要唤醒你的妻子?” “什么妻子?”修葛摸不着头绪。 她泱泱不乐,紧抿着粉色红唇。抬眼看他,态度坚定:“所以说,你已经结婚了,是吧?”她难过地说,“我很高兴知道这个事实。现在流行秘密结婚。我敢说你一定没有告诉你父亲,是吧?和某个作风大胆开放的美国女子,我猜她们——让男人——那个!” 在大西洋两岸情场闯荡多年,杜诺范深谙,英国女孩最令人感兴趣的特质之一,就是她们会开始用前后矛盾的话语来吊你的胃口。他决定矢口否认在国外一切的恋情。这个声明唤醒他身为男性的骄傲。 “我还未婚,”他一本正经,“不过,我认识彼岸许多讨人喜欢的女孩,她们的确喜欢那个。” 她体贴地说:“你不需要用你那些恶心的风流韵事来讨好我。我一点都不感兴趣!我相信你就跟那些纨绔子弟没两样,视女人为玩物,不务正业、游手好闲——” “你说得没错。” “哼!”她说,头一甩,“我从来没看过都这么大年纪、思想还如此愚蠢守旧的人……你在想什么?”她狐疑地问。 “嗯,”杜诺范神秘兮兮地说,“你在骗人。你故意拐弯抹角转移话题。我本来是要说,仅仅因为看见你,我灵机一动,便想起这首打油诗。就像济慈或其他诗人一样,不假思索即能出口成章。完全没有道理可言。你若是医生,你的病人会在你触量他们脉搏的刹那,从最强劲的麻醉中惊醒。你若是律师,法官判决与你不同时,你可能马上拿墨水瓶扔他,还有……嗨!我还想到……” 派翠西亚被他的话逗得乐不可支:“继续说啊。”她故意怂恿他。 他们从幽暗的树林走向一片草坡,黄昏沉寂而异常平静地降临。在历轻喧闹的城市生活之后,这种宁静令他不自在;他目光环视被白杨树剪影环绕的庄园,忆及菲尔博士所说的杀人凶手。他记起,他们离知道凶手是谁的真相还有段距离。狄宾故意装神弄鬼掩人耳目。其他人则采用最省事的方式,听取流言蜚语,而他并不因此感到气馁。在修葛脑中久积的疑惑,再度钻出了表面。 “丢墨水瓶……”他重复道。“我忽然想到你们家的捣蛋鬼,他对教区牧师搞鬼……” “喔,你说那件事啊?”她取笑他,“我家被弄得鸡犬不宁呢。你当时应该在场的。当然,没有人会相信你父亲精神失常,真的——也许除了我爹地——当时主教要我们小心那个美国人——我忘了他叫什么名字——但却没有人相信他。” “史宾利” “对。直到我们今天早晨听说这个不幸的消息,才知道事情的严重性……”她心神不宁用鞋尖戳着草坪,“这提醒了我,”她似乎不想再谈这个话题,“我们其实都不想回庄园去,对吧?我们何不溜去找亨利·摩根,也许还有鸡尾酒可喝?” 共鸣的力量教俩人脸上浮现相同的答案。几乎在她话音落下的瞬间,他们即刻转身,朝另一个方向走去。派翠西亚发出一串愉悦的笑声。她说,抄近路;围墙边的侧门,离接待所那片灌木林不远,从那里可以通往他们的目的地:宿醉之家。 “我不知道为什么,”她对这种事深恶痛绝,却百般挣扎决定继续这个话题,“我真的不知道为什么这个叫史宾利的人要杀狄宾。不过,他的目的达到了:史宾利是意大利裔,很可能是黑手党的一份子,他们做尽一切伤天书理的事——不是吗?你知道。你对犯罪这种事很了解,不是吗?” “呃!”修葛老实应着,他开始有点后悔。他想对派翠西亚解释一切,碍于某些原因,他觉得自己不能这么做。 “一切伤天害理的事,”她显然满意自己的说法,“不管怎么样,我承认自己是伪君子,我们大部分的人都是——我们都在假装我们会想念狄宾先生。我是说,我对他的死深感遗憾。不过,很高兴他们逮到那个杀他的凶手……有好几次,我都希望他搬走:永远不要回来。”她犹豫了一下,“要不是为了贝蒂——我们见过她几次——我觉得我们应该去跟爹地和柏克先生示威说,‘看吧,早该把这家伙给撵出去的!’” 他们绕过围墙旁边,她突然情绪激动地拍墙。修葛更为不解。他说,“这就是案情最怪的部分,就我的观察来看……” “怎么样?” “我是指,狄宾的状况。似乎没有人为他的所作所为辩解。他以一个外来者的身分到这里来,你们接纳他,把他当作自家人。这很怪异,假如他真如人们所说的人际关系很差。” “哦,我知道!这个问题我想过不知道多少次了。都是柏克先生在后面指使。他和爹地背着我们谈这件事。爹地涨红着脸,勉为其难对他说,‘什么?’他又说一次,‘什么?’他气急败坏地问,‘老狄宾——人还正派吗?’他坚决,‘不行。’最后还是妥协了,‘好吧,看在老天的份上,让他住!’像是要尽他的义务给人最大的方便。这明明是柏克先生的意思,而他却绝口不提。” “柏克?就是——” “没错。你迟早会见到他。一个身材矮胖、头秃得发亮、声音粗哑的男人。他什么事都要挑剔一番,然后在背后暗笑;要不就一副懒洋洋的德性。总是穿一身棕色西装——我从没看过他穿别的衣服——嘴上叼着烟斗。不只如此,”派翠西亚不满地说,“他总是会突然闭上一只眼,另—只盯着他的烟斗,仿佛正在拿枪瞄准什么,这是他的习惯动作。”她开怀笑道,“我很确定的是,柏克先生最恨别人聊到书,他是我看过猛灌威士忌仍能面不改色的人。” “这倒是新鲜,”修葛有感而发,“我以前总是在想,跟出版社相关的人应该都蓄白色长胡须、戴双焦眼镜,一群人坐在黑漆漆的房间里欣赏大师名画。我也曾想像过亨利,摩根先生——我已经见过他了——如小说书衣上吹捧的……” 她更乐不可支:“是啊,他们比你想像的还棒,不是吗?”她自鸣得意,“摩根笔下的人物就是他们。你想像的统统不对。不过,我还要告诉你狄宾先生的事。我不认为他在这家出版社投资了一大笔钱,尽管他们对此绝口不提。反倒是,他似乎有一种下可思议的能力,能预知哪些书能大卖或哪些书不卖。听说全世界只有不到半打的人拥有这种特异功能;我不知道他是怎么办到的。但是,他预料得很准。他是个无价之宝。我只听过柏克先生提过一次,就当玛德莲娜和我不屑表示‘这有什么了不起’时,柏克躺在椅子上用《时代周刊》遮住脸准备睡觉。他忽然挪开杂志要我们‘闭嘴’;接着他说,‘这个人是个天才。’说完又倒回去睡他的觉……” 他们已经到了主要干道上,沿着阴凉的树荫走去,一排高耸的山楂树篱面对着宿醉之家的山形墙。他们接近大门,隐约可以听见调鸡尾酒时,冰块摇晃起来充满活力的清脆声响。 “我的生命之光,”在喋喋响声之际,一个声音宣称,“我现在要继续对各位解释这个由约翰·瑟德先生解开之谜题。开始时——” “哈罗,亨利,我们可以进来吗?”派翠西亚说。 在山楂树篱屏障后面,屋前草坪上一幅欢乐的家庭聚会景象。玛德莲娜·摩根蜷在海滩伞的躺椅上,脸上洋溢热切的期待。她交替地将鸡尾酒杯和烟贴近唇边,在赞赏声中高声欢呼。夕阳余晖仅剩一点微弱的光,乍到的客人仍看得见她丈夫在桌前流连;偶尔停下脚步,或精力旺盛耍弄调酒器,腾空翻绕一圈,顶在头上,昂首向前走。他转身,透过眼镜看见跟他打招呼的派翠西亚。 “哈!”他高兴地说,“来啊,快来!玛德莲娜,我们还要酒杯。我想我应该还可以帮你们再找两张椅子。怎么样,发生什么事?” “我刚才不是听你说,”派翠西亚提醒他,“你要对大家分析这场谋杀?你不用多此一举。他们已经逮捕那名美国人,破案了。” “不,还没有,”玛德莲娜喊道,神情愉悦看着她的丈夫,“亨利说还没结束呢。” 椅子备妥,摩根在他们的杯子注满酒:“我知道他们已经找到那个美国人了。我看到莫区从汉翰回来。那个美国人没有罪,这是理所当然的。”(他的妻子又高声欢呼!) 他喃喃自语一阵,如教堂牧师进行教义问答般念念有词及祝祷。马丁尼抚慰了修葛,杜诺范一度寒冷的心灵。他开始放松。摩根热切往下说:“我告诉你们,这是理所当然的!当然,我对案情真相的兴趣倒在其次。我最感兴趣的在于,凶手是如何进行这场谋杀。你们都看见了——” “我说,你为何不——”派翠西亚突发奇想,她将杯缘移开嘴边,紧皱眉头,“这个主意太棒了!可能会使案情结局大逆转。”她如梦呓般说,“你曾经下毒毒杀内政部长,一斧头砍毙更高无上的大法官,枪杀两名总理,绞杀海军军务大臣,炸死审判长。你何不放过这些可怜的政府官员一马,想想看该怎么杀一个像狄宾这样的出版家?” “关于更高无上的大法官,我亲爱的女士,”摩根表情严肃,“不是被斧头砍死的。我希望你不要张冠李戴。相反的,他是被国玺击中头部,被发现死在议长的位子上……你想说的应该是英国财政大臣,我只不过在《国内税收谋杀案》这部小说里,稍微发泄了一下个人不满。” “我记得这一段,”修葛衷心赞美,“你写得实在太好了。”——摩根笑容满面为他斟满酒——“我喜欢你写的那些故事,”修葛说,“比起那红遍半天的家伙——叫什么来着?威廉·布洛克,突尼多斯好得太多了。我是指,那些作品可能抄袭真实事件,他们总爱给别人看案发现场的照片。” 摩根的表情有点难堪:“那么,”他说,“告诉你实话吧。威廉·布洛克·突尼多斯也是我。我完全同意你的话。那些的确是我移花接木的作品。” “移花接木?” “没错。那些是写给评论家看的。你知道,评论家跟一般大众阅读的需求不同。他们要求任何故事都是有事实根据的。我在很久以前就找到一种写有事实根据的故事模式。你必须(一)没有情节,(二)不强调气氛——这一点相当重要,(三)尽可能少写有趣的人物,(四)绝对不能偏离主题,还有(五)最重要的,不得推论。不能偏离主题是最让人诟病的……在正常的生活中,这简直不合情理;一名侦探必须尽可能无所保留,甚至不能做任何推论。列出这些守则之后,亲爱的孩子,只要你高兴,随便你爱怎么捏造真实故事都行,评论家还会褒扬你独具匠心呢。” “太妙了?”玛德莲娜说,又拿了一杯酒。 派翠西亚说:“原来你是让你的木马代你送死,亨利。回到问题本身……为什么不写一个故事;我是说,直接写你自己想写的故事?” 摩根露齿一笑,调整呼吸:“可以的,”他坦承,“要等,得看时机。还得等……”他沉下脸。 这个突来预告让修葛猛抬头。他想起来,这个人就是要他们找一枚钮扣钩的人:“这是什么意思,还得等?” “我不认为那个美国人有罪。”摩根说,“要是所有漫无目的和游手好闲的人都可能是嫌疑犯,我们这些才是嫌疑最大的人!在犯罪的故事中,你起码要有许多杀人的动机以及够可疑的行为。男管家无意间偷听到的争执、某人威胁要杀了某人、某人偷偷将血迹斑斑的手帕埋在花床里……但是,在这件案子中,我们没有这些线索……就拿狄宾来说吧。我并非指他不可能有仇家。当你听到某人大发豪语说自己没有仇人时,你大可安坐在椅中,等着有人来杀他。狄宾是个问题人物。没有一个人喜欢他,但是,天晓得,这附近不会有人把苗头指向他——运用一下各位天马行空的想像力好了,现在你们想像得到谁是杀人凶手吗?主教?史坦第绪上校?柏克?还是茉儿?我先来为各位添酒。” “谢谢,”修葛问,“谁是茉儿?” 躺椅中的派翠西亚喜不自禁蠢动起来。她身后的窗户映着夕阳余晖,草坪已经被遮在树荫之下;仅剩一道光照在她的金发上,甚至连她健美淡棕色肌肤也映着斜阳的光。她挨回椅中,眼神明亮,嘴唇湿润,牙齿嗑着杯缘。一只穿着网球鞋光溜溜的腿在椅边晃动。 派翠西亚说:“喔,对了,我最好在你见到她之前先跟你说明一下,这样你到时才知道该怎么应付……茉儿是我母亲。你会喜欢她的。现在的她变成一个不容人反抗的暴君,因此她的情绪相当暴躁。哎,我们都很怕她,直到亨利的美国朋友找出问题的症结。” “嗯,”杜诺范说,他按捺自己想过去坐在她脚旁椅畔的强烈冲动,“是的,我记得你哥哥曾经提过你母亲的事。” “可怜的莫利现在还心有余悸。但这是唯一可以应付她的办法,真的。否则你除了芜菁没别的可吃,或者从早到晚都开着窗户做运动。从大家喊她茉儿开始,她就变好了……千万记得,当她婀娜多姿地走到你面前,指使你或逼你做某件事,你直盯着她的眼睛,坚决地说,‘胡说,茉儿。’。然后要更坚定地再喊一声,‘胡说!’这件事就结束了。” “胡说,”杜诺范重复一遍,以一种施咒的气势发声。“胡说,茉儿。”他若有所思地叼着烟。,“你们确定这么做真的奏效吗?要是我有勇气的话,倒想在我老爸身上试试看。” “试试无妨,无伤大雅嘛!”摩根搓着下巴,“史坦第绪到现在还不知道该如何是好。当然,他开始时搞错了。他第一次试的时候,就冲到她面前说,‘乱说、乱说’,然后等待奇迹出现。结果没有。所以现在他——” “我不相信有这种事,”派翠西亚辩称,“他把这件事告诉所有的人,”她对修葛说,“但是根本就没这回事。事情是——” “我以名誉发誓,”摩根说,热情地举高手,“这件事是千真万确的。我当时在门外,亲耳听见。他出来以后跟我说,他一定是搞错了关键密语,最后他只好乖乖听话去吃鱼肝油。你们现在有一个很好的例子……想办法从这些人之中找出凶手!我们都认识这些人。我似乎看不出有哪个人有嫌疑。我们是不可能从这群人中抓出凶手的!” “你绝对可以,亲爱的!”摩根妻子信心十足。她绯红的脸挑衅地看着众人。她啜饮一口鸡尾酒,对众人笑道,“你不妨试试看,一定会找出凶手。我知道你能。” “然而,你并不需要找到凶手,亲爱的摩根,”派翠西亚说,“在现实生活中,唯—的差别是这个美国人史宾利射杀了狄宾,而这其中也没有侦查办案的情节。” 摩根徘徊踌躇,用熄灭的烟斗比了一个手势。他鲜艳夺目的条纹运动上衣在薄暮中已经难以辨识,他忽然转过身子。 “我已经准备好向你们说明我对这件事的推论。”他声称,“向你们证明‘那个叫什么来着的人’并非凶手。我不知道自己对不对。我只是从老瑟德的角度来看这个案子。如果事实真是如此,我也不感到丝毫讶异。无论如何,这就是我为什么会说这个案子开头的部分可以作为一部小说绝佳的序幕。” 没有人听儿马路上沉重的脚步声,忽然出现在大门的模糊身影似乎在寻找他们其中的某人。他们看得见烟斗中的暧暧火光。 “你们还在聊天吗?”粗哑的嗓音轰然骤下,之后一阵大笑,“我可以进来吗?” “是什么风把你吹来了?”摩根说,“请进,柏克先生,欢迎你来。”他表示歉意但口气坚决,“如果你把我所说的都当作废话的话,我很高兴你来听。柏克先生,这位是曼坡汉主教的儿子……” 第十章 钥匙疑云 大人物柏克脚步坚定走进来,微微向大家点了点头。他从门边阴影出现,走进笼罩房子的朦胧夕阳余晖中,修葛才看清楚他。派翠西亚的描述恰如其分,只差没提到他遮在前缘上翻海盗帽下的秃头。这位身材矮胖的柏克先生穿身棕色西装,喜欢眯起眼睛、透过半截眼镜盯着人瞧。他像中国人一样喜欢瘪嘴。发现自己处于安全的状况下,他就开始犯嘀咕,故作怪表情,挤眉弄眼。 这位就是人们口中的大人物柏克,潜力作家的开发者、财务管理者、却对书深恶痛绝的人。高雅世故、举止合宜、愤世嫉俗、看得出是个爱喝几杯放松自己的人。他笨重穿过草坪,审视在场每一个人。 “我曾经坐过原木,”他嗤鼻抱怨,似乎在暗示大家,“我最痛恨坐在原木上。只要坐个两分钟,一天下来都会觉得有东西在我身上爬……呃。我们就随便聊聊吧。” 摩根从屋内拿出另一把椅子,柏克自顾自地坐下:“开始说吧。”他对摩根说,“你爱怎么说就怎么说?对了,请给我一杯威士忌。够了,这样就好。等一下,他们告诉我苏格兰场派基甸·菲尔到这里来协助侦查,这是真的吗?” “是真的。你这整个下午都不在这里?” “好家伙,菲尔。”柏克粗声说。他整个人伸展开来,手臂打直;啜口威士忌,接着以怪异的眼光观察在场人士。在半截眼镜后眨眨眼,将烟斗塞回嘴里。 “嗯,”他说,“我刚在乡间小路散了—会儿步,我再也不去了,每回我试着在乡间小路散步,傍晚五点左右,摄政街上的车子突然川流不息。不下二十次,我几乎被从后面赶上来的脚踏车撞到。我讨厌被脚踏车甩在后面。跟在脚踏车后面令人有被羞辱的感觉。他们盘算着要超越你。等你看到他们,不论是你还是骑脚踏车的人,都不知道该靠左还是靠右,你们两方都在路中间犹豫闪躲,但最后还是被他的车把擦撞到。唉!” “可怜的柏克!”玛德莲娜脸上表露出关怀之意,“结果你还是被脚踏车撞个正着吗?” “没错,亲爱的,”柏克说,用瞄准来福枪准星的眼光眯着眼睛,“是的,我被撞到了。在大马路上。我在格鲁司特的小路上成功闪过二十四辆脚踏车之后,有个骑脚踏车的人故意在大马路上找我麻烦。小伙子以违反规定的速度从斜坡上冲下来。那块地方有盲点。我根本没看到他。碰!撞上了。” “没关系,柏克先生,”摩根安抚他说,“你只要停止你的游戏不就行了。你下次逮到机会再要他们。” 柏克看着他说:“那小伙子晕头转向从地上爬起来,并协助我站起身。他说,‘你是柏克先生吗?’我说是的。他说,‘我是替你送电报来的。’我说,‘你们都是用这种该死的方式送电报吗?’他一头雾水干着急。‘你们一般的程序是什么?’我说,‘只有在特殊状况下,才需要你把电报送到某人的家中?这种事需要用坦克车,或者你只是把电报卷起来当手榴弹从窗户扔进去?’”对这番训示相当满意,柏克恢复他的幽默感。他眼镜后面的眼睛眯起,嘲讽地盯住摩根,“此外,电报是狄宾在伦敦的律师蓝道发给我的。你们从庄园来的人——没有人想得到,对吧?狄宾有颗务实的脑袋。你们应该想到他会找人来料理他的事。” “你对这桩命案有什么看法?”摩根说。 柏克以锐利的眼光注视他:“没有,最糟的就是这一点,我所知道的仅仅如此。想扯我们后腿的人一大票。为什么还需要推论?他们不是已经抓到凶手了……” “他们逮到了吗?” “如果你不试着去应用那些推论……”柏克嘴角下垂,盯着他的眼镜;上下左右打量一番,“我给你一个建议。相信老约翰·瑟德的看法。把现实丢在一边。无论如何,别管这档子事。这是个卑鄙下流的阴谋。” “这就是我感到纳闷的地方。警察到时可能会追问你,你对狄宾了解有多少;他的过去,所有的一切——” “你是指基甸·菲尔会这么做吗?我能告诉他的跟告诉各位的一样多。狄宾在英格兰银行的信用听来似乎不错。除此之外,他身怀——本领。史坦第绪可以作证。如果菲尔需要更详尽的资料,他得问狄宾的律师。蓝道今晚或明天早上就会到。” 摩根显然看出柏克(仿佛他知道什么内情)没有透露更多讯息的意愿。于是他开始说话。他站在一片漆黑的草坪中央,接下来的叙述让杜诺范寒毛直竖——基本上,这段推论几乎和菲尔的解释完全一致。 严密的推理稍少,漫无头绪的地方略多,跳过几项略表不提的疑点,他不过是想以一个说故事者的身分,借生灵活现的想像力重建案发当时的场面。他从钮扣钩开始剖析,随即提到许多细节——用小说家形声绘影的方式——这些对杜诺范来说都相当新奇。当他声称自己最初十分讶异发现狄宾的伪装和诈骗行为,派翠西亚发出不以为然的窃笑,柏克则在眼镜后面掩饰他的笑意。但当他开始深究细节部分,现场鸦雀无声。 “我可以证明我的假设,”摩根在众人面前来回踱步,对柏克说,“当莫区跟我今早搜查过书房之后,我根据发现的几项证据断言这是一场诈骗。我先勘查尸体……”他转向杜诺范,“菲尔博士进接待所的时候,你在场吗?他有没有谨慎地检查尸体?” 杜诺范慎重回答,“没有,他——” “死者的上唇,还留着黏贴胡髭的胶痕;在一般情况下,用水很难洗得掉。他耳根后仍沾着演员用来易容的白垩。壁炉里不但有衣服燃烧的余烬,还有烧到仅剩一小撮的黑色假发……我后来勘查他书房隔壁的卧室和盥洗间,让我更确定这个假设的物证都在那里。浴室水槽的镜子旁插着两根蜡烛——为了提供狄宾回来之后马上可以卸下易容的光线。堵住排水管上那些破碎的透明鱼皮,是用来假造眼睛及双颊松垮的肌肤。椅子上摊着湿短袜和一套湿内衣裤;其他的都被烧毁了。我没有找到化妆箱,基于由莫区负责侦办此案,我不便搜查得太彻底。但是这些都让莫区觉得难以理解。”他闷闷不乐看着修葛,“菲尔博士是怎么进行侦查的?” 修葛放下戒心:“我们还没有进入他的卧房和浴室。”他回答,“他的说法跟你一样,光就我们听到的实情——” 现场一片寂静。他就像听见回音般地听见自己说话的声音。他忽然结结巴巴想多做一点解释,但他脑子里一片空白。摩根急忙定到他面前,弯着身。 “感谢老天,”他说,“你是不是要告诉我,我说得没错?”他那种不可置信的语气让修葛不明所以。 “你说得没错?”他重复他的话。“你说的这一切都是——” “我知道,”摩根说,扬起一只手蒙在眼睛上,然后开始发笑,“我一直想说服自己,但是……但是,这似乎棒到让人难以置信。案情的确是照着我杜撰的故事发生,让我简直不敢相信自己。这就是我为什么用这个来试探你们所有的人。喔,老天,我太快说出这案情细节了。”他拿起调酒器,发现里面空了,气愤地将之放下,“为什么我不能等,等着让主教对我刮目相看,我永远也原谅不了自己操之过急的个性。” 他坐下。柏克嗤鼻表示不以为然:“看看你,”他说,“你是要告诉我基甸·菲尔也相信这些荒唐的事?” “我敢跟你打赌,”摩根胸有成竹,“到时你不得不信。” “一派胡言!”柏克气得猛喷鼻息,“你把狄宾说成了一个有前科的罪犯,是他准备要杀史宾利——” “我只说他过去做过不名誉的勾当。” “哼!”对方低下头不满嘀咕,口语一变而为挖苦,“就小说而言,这个故事还真的不赖,小子,但是行不通的。这里面有个天大的漏洞。你知道是什么吗?请闭上尊口。让我来说。在我推翻你的假设之前,我倒要看看你还有多少废话可以扯……假设你说的是对的。记住,我完全不苟同你的说法。接下来怎么样?” “我们回到凶手可能是我们其中一人的论据。”摩根起身,凝望逐渐暗下来的天空,心神不宁地走动。他脸上突然浮现灵光乍现的神情,“这……你说,菲尔博士也是这么想的吗?看在老天的份上,你就快告诉我们真相吧!” 杜诺范似乎是遭到诅咒,想保持神秘却无奈施展不开。他耸耸肩,派翠西亚失望地用拳头撑着下巴。 摩根继续说:“这是狄宾的世界。他在出去见史宾利之后,需要—名共犯在他房里把风……” “全是鬼扯淡,”柏克说,“我来告诉你为什么……要是你说得没错的话。狄宾这桩案子有共犯参与的说法简直就是匪夷所思。说他以前是个有前科的罪犯更是荒谬。真是够了。呸!你给我听好。”红色烟槽在昏暗夜色中发亮,“狄宾这么做最主要的目的何在?” “什么?我不懂你的意思。” 派翠西亚用手梳理头发,一副需要安静思考的模样:“我说,等一下。我想我听懂了。”她转向柏克说,“你起码承认一点。你一直认为他是在扮演某个角色,对吧?” “跟这个一点关系都没有。不要问我问题。”他对派翠西亚发飙,“继续说下去。” “他想当一名学识渊博、教养良好的乡下仕绅:这就是他的目的。”派翠西亚强调。 “哼,他本来就是……不管怎么样,他想建立他的地位,他为此奋斗了五年。”柏克的肩膀缩在一起。昏暗中看不清他的脸,而他们仍然感觉得到他摆出中国人冷硬的姿态,和主教一样,想用他的威严和个人声望来劝服他们,“你认为这么做可行吗?你到外面找个人说,“请听我说,很抱歉我长久以来一直在欺骗你,我其实是个有前科的罪犯和婴儿杀手。现在有个我过去认识的家伙想来勒索我,所以我不得不把他干掉。你愿不愿意行行好帮个忙?趁我出去会他时,待在书房替我把关;这位朋友,我会找机会报答你的。””他讽刺大笑,“简直是胡说八道!” 摩根点燃烟斗。火柴的火光骤然停在烟槽上;映着他有点紧绷,甚至紧张的脸。他凝望海滩伞,火光慢慢熄灭。他缓缓地说,“不,狄宾当然不会这么说。” “你还有其他的假设吗?” “唯一的的假设,”摩根声音不自然地回答,“将说明所有的事实。这个假设会波及英国半打以上无辜人士,包括我在内,这群人都涉嫌杀人。” 一段静默。修葛仰望天空,日落之后的天空交织着灰白与紫色。他察觉到众人之间那股低落的气氛。 玛德莲娜开口说:“不要说这种话——”她突然拍了躺椅一掌。 “说来听听。”柏克尖声说。 “我宁愿让自己喝得醉醺醺的,”摩根用手遮住眼睛,“我们做了太多的交叉推论,以致于被所知和所怀疑的事纠缠在一起。不过…… “我仍要告诉你们这个假设的最后一部分——就是,狄宾是被他的共犯所杀。这个假设是基于那名共犯绝对是出于自愿协助他的,他深谙狄宾的意图;其次,这名共犯同时在预谋干掉狄宾。这就是为什么他在赴接待所以前,就先预备好了橡胶手套。他故意把狄宾锁在阳台外面,假装把钥匙弄丢了;他让狄宾不得不从前门进入证实自己的不在场证明……对吧?” “没错,”修葛说,“然后呢?” 摩根平心静气地回应:“唯有在共犯另有所图之际,才不会一开始就露出想杀狄宾的念头。” “可是——” “柏克的辩驳言之有理。具有说服性,也很实际。狄宾绝对不可能随便在附近找个人当他的共犯,甚至向他人暗示自己恶名昭彰的过往,直到……等等。但是附近有群没有心机的人可能会愿意帮助狄宾,他们或者以为这只是个玩笑。” 柏克不屑说道:“一场玩笑!你居然对你周遭的人怀有这种奇怪的想法,小子。要是你觉得他们喜欢沉溺在——” “难道你忘了捣蛋鬼的事吗?”摩根说。沉默一会儿,他不疾不徐地说,“有人想要藉由捉弄敦区牧师闹事,也许引以为乐。就个人而言,我也会觉得这很有趣——我坚信有群人被说服演出一场闹剧罢了,却不经意帮了狄宾。捏造一个故事让无知的共犯待在书房里简直不费吹灰之力。狄宾准备出去谋杀史宾利,而这名共犯毫不知情。” “既然如此,”杜诺范想要搞清楚,“狄宾被杀的经过是如何呢?橡胶手套又作何解释?共犯假装遗失的那把钥匙何在?还有——” “这些都是假设。”摩根不为所动地说。 修葛盯着他:“好家伙,我知道这些都是假设!这些都是你的假设。但是接下来怎么样了?” “我们这样来看好了。经过伪装的狄宾被锁在门外。他被锁在门外最明显的理由,任何人都很难想像得到:那名共犯找不到钥匙。狄宾偷偷溜出家门后,试图从阳台回来。他却忘了带钥匙——也许是把钥匙留在别件衣服的口袋里,总之钥匙不见了。这时,狄宾总不能站在大雨里干等;他想到他可以从前门进入,如果另外—个人故意弄断保险丝……” “绝对没有人会这么做。他也可能用其他的支撑物抵住钮扣钩,将之推进插座里——” “比方说?” “一只网球鞋鞋底。”摩根说,划起另一根火柴。“我们不是真的确定有一副橡胶手套。因此,我们打破了这名共犯意图要杀狄宾的唯一根据……只用一只普通的网球鞋。” 杜诺范在脑中搜索合宜的措词,狠狠盯着这位主人:“胡说!”他考虑良久,终于激动地喊,“胡说!” 派翠西亚也跟着抗议:“我说,亨利,不可能这样!”她坚称,“你说在狄宾先生被射杀之后,凶手从阳台门逃走,让门大开……如果如你所说,凶手真的找不到钥匙,他怎么能够从那里逃出去呢?” 摩根寻思着新的推论。他烦躁定来定去,沮丧地猛槌桌子,椅子被他撞得东倒西歪。 “这实在是太简单了!”他大叫,“哈哈!当然。当狄宾的共犯找不到钥匙,他差点气疯了。狄宾……急着跳脚,他以伪装的身分上楼去,做了你我遇到这种状况都会采取的举动。‘你瞎眼了吗?’他说,‘你这个猪头!’狄宾说了类似的话训斥对方一顿。他进入房间,亲自找钥匙,拿钥匙给对方看。此时两人之间的气氛尴尬,因为这个人做了一件愚不可及的事。你想像得出,狄宾全身湿透、神色紧张、目光凶恶:他穿着花俏,头上的假发歪一边,站在对方面前晃动钥匙?心里想着他刚才解决了史宾利……” “我不懂你为什么会这么说?”修葛礼貌提醒他,“不过史宾利还活得好好的。” 摩根继续说:“狄宾不知道这一点。他以为史宾利的尸体已经丢到河里去,万无一失……莫区已经将昨夜跳棋旅馆发生的事告诉我了。狄宾并不知道他的阴谋没有得逞。接下来怎么样了?”摩根声音渐渐低沉下来,“现在他有一个共犯可以任他摆布。我可以想像狄宾露出平常那副皮笑肉不笑的笑容——各位应该还记得吧?他弯腰屈背,搓着双手。他回到卧室,小心翼翼卸下所有的伪装。他将头发梳理整齐,脱下奇装异服。他的共犯还不清楚发生了什么事;但狄宾答应会给他一个交代,等他湮灭了衣服和所有证据。最后,狄宾坐在椅子上,面对他的共犯,再度微笑着,“我刚才杀了一个人,”他用正经的语气说,“你不能背叛我,因为这件事从头到尾你都是帮凶。” 摩根不自觉模仿起狄宾的声音。修葛从未听过狄宾的声音;但他相信唯有狄宾会有这样的声音——冷静、尖刺、严厉、话锋锐利恶毒。这个人仿佛在日暮低垂时分忽然转活过来。一股诡秘和惊悚的气氛让他不禁擦着双手。杜诺范仿佛看到狄宾僵直坐在皮椅上,桌上蜡烛在他面前摇曳,屋外暴风雨正咆哮。他仿佛看到满是皱纹的脸、花白银发、还有那抹蔑视的斜睨……他对面坐着不知名访客…… “你们知道,他第一次见到我们时,是怎么自我介绍的?”摩根激动地说,“你们绝对感受得到,感觉得出他讨厌我们,自以为与众不同,而他脑子里的东西简直无聊透顶。他想开始一个全新的生活,却从来没有习惯过。这就是为什么他常常需要饮酒狂欢的缘故。” “我不知道他过去的背景是什么。不过我猜凶手可能是他过去得罪的人。我想,当他坐在那里,钜细靡遗对这位共犯解释对方究竟帮了什么忙时,他的积怨如排山倒海而来:然后他慎重指出他的共犯会被抓。所以他不能出卖他,也许狄宾断言他们俩都跟这起命案脱不了干系。这位共犯怎么想得到,原本一场闹剧在狄宾的摆布下竟成了一桩命案。狄宾展示他的枪,随手放桌上。我想他应该说了些话——我不知道他会怎么说,这只是我的猜测——令我们这群友善、无恶意、不会伤人的其中一人觉得自己很蠢。也许是这样,狄宾才会嘻皮笑脸转过他的头。我不知道结果如何,但是换成我,我会杀了他,不只开一枪。我想我们这群不伤及无辜的其中一人逮到机会站在狄宾后面——抄起桌上的枪,然后——” “不要!”派翠西亚在黑暗中惊叫,“不要用这种口气!你说得好像你人当时就在现场似的……” 摩根低头。似乎在捕捉妻子的目光,玛德莲娜静静蜷缩在躺椅上。摩根走过去,坐在她旁边,用就事论事的口吻说:“恐怖事件的下场是什么?老实说,我们这些人该做的就是再来一杯酒。等我去把灯打开,拿一碗冰块,我再来调一种新的酒……” “你不能这么草率就转移话题。”修葛严厉地说。 “不,不,”对方口气认真,“我并没有打算转移话题。我想,唯一问题在于:我们其中哪一个人被狄宾相中,当他的傀儡?”他的言外之意慢慢嵌入所有人心里。 柏克嘀咕一声,沉思地说:“我确信,你妨碍了公平正义。” “妨碍?” 柏克喃喃说:“我不想好管闲事,这种事交给警察就行了。应该要颁订一个法律,让人不要没事找事。菲尔博士的看法若是跟你一致,就应该立即揭露真相。年轻小伙子,你认为其中一定有共犯,对吧?那么你认为这名共犯在什么时候到接待所与狄宾碰头的?” 摩根以奇怪的眼光盯着他,“我不知道。狄宾晚餐送到之后的任何时间都有可能。也许在八点半到九点之间。” “哼,你错了。” “你怎么知道?” “因为,”柏克镇定地说,“那段时间,我正在跟他聊天……别用那种眼光看我!” 他将烟斗旋开,朝烟管里吹气:“现在你们会称之为可疑行为,是吧?呸!我只是例行探访,就是这样。”摩根站起来。他说,“啊,圣洁的圣巴特里克!(棒槌学堂注:st.patricj,385-461,爱尔兰着名的传道者,死后留下遗着《忏悔录》。)你的行径实在太可疑了……你告诉莫区这件事了吗?” “没有。为什么我该告诉他?他们不是已经破案了……” “恕我直言,先生,”修葛说,“你难道没有留下任何足迹吗?” 柏克骂了几句脏话,他说无论他有没有留下任何足迹都不关修葛的事,何况他根本不知道,他的足迹跟命案有何牵连? “我是指,”修葛坚持说,“你是不是穿了史坦第绪的鞋子去跟他聊天?” 柏克思索着这个问题,他指出他的确借穿了几次鞋子去打电话给合伙人谈公事。摩根忆及他和莫区已经用石膏替脚印铸模;修葛解释这件事的来龙去脉。 “但是那名男仆,”他继续说,“并没有提到昨晚有其他人来访,我怀疑你是否从阳台的门上去的。” “我的确是从阳台门上楼,”柏克回应,“我知道,我知道。你们现在恨不得好好拷问我;我嗅得出这种气息。我没什么必要告诉你们这件事,但是我愿意,”他挑衅地伸长了脖子,“我上去是因为我看到他的灯亮着,他一向都待在书房,我为什么不直接从阳台门进去呢?这样方便多了。” 在场者莫不目瞪口呆,鸦雀无声。摩根咳了两声。似乎没有更好的想法。 “我只想尽快推翻你的假设而说出这件事,哼,至于那些钥匙嘛——听好。我昨晚用过晚餐后去见狄宾:大概八点四十五左右,天色才刚暗。我将要给基甸·菲尔另一个价值连城的提示:狄宾准备要离开英国。别问我他要去哪里或为什么。我去见他纯粹是为了谈生意,跟你们一点关系都没有。但是我愿意发誓,他那天晚上并没有在等什么人……我走阳台上楼,从门上方的玻璃往屋里看。他穿着外套、衬衫、领带松绑地站在书桌边,翻找抽屉里的东西。我没看见他手里拿了什么。不过,我想那应该是顶假发。”摩根吹了声口哨。 柏克说:“在别人真的遇到这种状况时,拜托你别这样?坦白告诉你,当我今天早上听到狄宾丧命之后,就觉得浑身不自在……唉。我敲他的门,狄宾吓了一跳,还用怪异的眼神打量自己,我当时怀疑他是不是又喝酒了。他‘谁啊?’他这种态度像是在期待什么人来到吗?” “呃……” “结果什么事都没发生。他从口袋里拿出一把钥匙——没错,从口袋里拿出来——走过来,用钥匙开门上的锁。他浑身威士忌的味道。他说,‘我今天晚上不能见你,’我说,‘这件事很重要,我不想让你又喝得不省人事。’我们谈了—会儿,每—分钟过去,他就瞄他的表一眼。他也没有请我坐。最后我说,‘好吧,该死,’就走了……我出去后他把门锁上,钥匙放回口袋里。这就是我知道的部分。钥匙可能还在他口袋里。” “已经不见了,”摩根说,“莫区搜他的衣服时,把他衣柜里的每一套衣服都搜过了。我怀疑……” 他们一语不发坐了好一阵子。派翠西亚终于提议他们应该回庄园里用餐了。她站起身,手搭在修葛手臂上,他心里如小鹿乱撞。 第十一章 捣蛋鬼与红色笔记本 这晚,庄园里的晚餐不同于往常。他们匆匆赶到家时,已经七点多了,他们获知死者的律师德瑟司·蓝道先生,陪同下午从巴黎搭机赶赴伦敦的贝蒂·狄宾小姐在不久前抵达。 前者与菲尔博士及莫区探长在图书室里私下晤谈。后者身体微恙,待在房间里。派翠西亚不讳言说,她父亲的死搞不好还没有晕机来得让她难受。然而,这种身体欠安的理由,似乎被史坦第绪上校的千金女儿形容得太浪漫。派翠西亚飘进家门,屋内一阵骚动。她如主持名媛众会般慎重,前往陪伴贝蒂·狄宾。派翠西亚欢迎她,似乎也引发一场骚动。餐厅的餐具柜台上只摆些冷的简餐,面色凝重的客人们晃到桌边悄悄啃着三明治。 修葛在此遇见了闻名已久的茉儿·史坦第绪。她昂首阔步下楼向他表示欢迎——她是名体态健美的女子,高跟鞋让她高五尺十寸,浅金色的发上插着许多像是战时勋章的发饰,一张坚毅却亲切的脸。她告诉修葛他会喜欢庄园的。手指比着墙面上的几张肖像,对那些艺术家的名字如数家珍。 她敲敲楼梯间壁宠镜子外围精巧的雕花镶边,“吉朋兹!(棒槌学堂注:grinlinggibbons,1648-1721,英国雕刻家和版画家,生于荷兰鹿特丹)” 杜诺范马上反应说:“没错!” 她接着开始列举几位曾经莅临这间房子的知名人物:政治家克伦威尔、英格兰法官杰弗里靳以及安妮皇后、克伦威尔,留下了一双靴子,杰弗里斯打破过一块镶板;而安妮皇后似乎在声望最高的时候退位。她慎重为他介绍,淡淡微笑着,就像在想他够不够格继承这份财产;然后,她说她的病人需要照顾,便上楼去了。 他发现庄园是个舒适的地方,够凉爽也够安静,长方形建筑的三边部有很大的房间。内部相当现代化。墙边托架和高挑屋顶都有电气化的照明设备,唯一一样仿古古董位于主大厅的石板地。白色砂岩建的大壁炉和红漆墙上挂满镶金边非家族人士的肖像。大厅后面有间正式的餐厅,凸窗前栽植大型冬青属植物;柏克此时正坐在窗边饮啤酒,面无表情地信步晃到西翼,修葛发现一间由前人布置奢华舒适但品味欠佳的会客室。整墙威尼斯风光,画中每个人部以下自然的角度斜倚在狭长的平底小船上;镶金叶边的镜子:摆满瓷器饰品的橱柜;水晶玻璃的烛台。穿过长廊隐约可以听见图书室门后的低语。此处似乎即将要成为法庭。他四下浏览之际,门开了,出现一名男管家,他瞥见长方形房问里雪茄烟雾弥漫,菲尔博士在桌上写笔记。 会客室的窗户开向石板阳台,暮色里烟头的火光若隐若现。修葛走到室外。阳台下方是在昏暗天色申辨识不出色彩的斜坡花园;西翼建筑窗内有几盏灯亮起。莫利·史坦第绪斜靠在石砌栏杆上凝望窗外。他听到脚步声,立即回头。 “是谁?喔,嗨!”他说,回复原来的姿势。 修葛点燃烟说:“后来发生什么事了?你妹妹带我到摩根家去。他们是不是发现——” “这也是我想知道的,”莫利说,“我觉得他们在隐瞒什么事。但我看下出有什么事。我母亲说我应该去探视贝蒂……你知道,就是狄宾小姐;她已经到了。我不知道他们在做什么。他们把所有的佣人都召集到图书室里。天晓得他们在做什么。”他扔掉烟蒂,耸着肩,满怀心事靠在栏杆上,“又是一个美丽的夜晚,”他天外飞来一句,“命案发生的那晚,你在哪里?” “我?” “他们要讯问我们所有的人——这是例行公事。从仆役开始似乎比较妥当。我们在哪里?入夜以后上哪儿去?我们还不都安安稳稳睡在自己床上。我但愿自己能解释得清楚那些该死的鞋印。” “你查过了吗?” “我问过肯尼斯,我之前告诉你们的那个仆人。他一无所知。他记得好像前一阵子把它放在储藏室去了。任何人都可能拿走。这没什么大不了的。但是现在它们不见了……老天!” 修葛循着他的目光望去,西翼建筑有盏灯亮了。 “我正在纳闷,”莫利说,厚实的手猛搓胡髭,“这时候谁在橡树室?” “橡树室?” “我们的捣蛋鬼住在那里。”莫利严肃地对他说。犹豫半晌,他朝着那盏灯说,“难道是我想太多了?还是,你认为我们该不该上去一探究竟?” 他们彼此对望。修葛感觉得出对方的紧张,莫利冷竣的外表下似乎藏枚炸弹。修葛点头。他们马上就离开阳台。 他们上楼时,莫利开口说话:“看到那家伙了吗?”他问,指着楼梯间一张肖像画。画中—个满脸横肉的人,身穿绸缎外套,头顶假发,肥胖的手呈一种不确定的姿势,还有双闪烁不明的眼睛,“他是布里斯托的市府参事,我猜他曾经参加过二八八五年的西部叛变事件。事实上没立下任何战功——说穿了,就是没胆——传说中他当年拥护蒙默思公爵叛变,等首席法官杰弗里斯到此地惩罚叛乱份子,就让他家破人亡。杰弗里斯在这里停留期间,拥有这栋庄园的是此地乡绅瑞德莱迪。另一位叫做赖狄的市府参事到这里抗议杰弗里斯的判决,杰弗里斯勃然大怒,狠狠地斥责他一顿。最后,赖狄就在橡树室里割喉自尽。因此……” (棒槌学堂注:monmouth,1649-1685,蒙默思公爵为英王查理二世的私生子。在担任国王侍卫队长期间深得民心,多次意图推翻查理二世继承王位未果,被俘后在伦敦斩首。) 他们沿大厅主楼梯顶端的走廊前行:长廊狭窄幽暗,莫利不时回头看,就像是有人在跟踪他们。这整栋房子被空置已久。莫利在长廊尽头的门前停下脚步。他等了一会儿,挺直肩膀,敲门。 门内没有回应。杜诺范觉得毛骨悚然,因为他们看得到门底透出的光。莫利又敲一次:“既然如此!”他边说,硬把门推开。 这个房间十分宽敞,却阴气沉沉,房间天花板全是镶板,唯一的光线来自床边柜上一盏毛玻璃灯罩的台灯。四柱蓬罩床上,既无铺床单也没有挂帷帘。正对着他们的那道墙上有座木制壁炉架,两侧斜墙上各有一扇花饰铅条窗。右手边的墙上有另外一道门。房间里空无一人。 莫利脚步在木板地上发出叽嘎声响。他大喊一声:“哈罗!”踱到另一道掩上却没有上锁的门前。他推开门,瞪着房里那片黑暗。 “那是,”他说,“储藏室。它——”他怱然转身。修葛本能往后退。壁炉旁边传出刺耳声音,灯光怱暗怱亮。壁炉和窗户斜墙间的镶板被推开来:一块与门同高的板块打开,曼坡汉主教一手执蜡烛,从门缝里出现。 修葛故作镇定,没有让自己笑出来:“喂,先生,”他抗议,“我希望你别再这么做。只有神秘的凶手才这样出入密道。你出现时——” 烛光下,他父亲看起来一脸疲惫和沉重。他面对莫利:“为什么,”他说,“没有人告诉过我有这条——密道?” 莫利茫然迎视他的目光,呆愣了一会儿说:“什么?我还以为你早就知道了,先生。你知道的,这不是密道,要是你靠近一点看,你会看到那些铰链。你手指正放在开关上。它通到——” “我当然知道它通到哪里,”主教说,“它通往楼下花园那道隐蔽的门,我就是从那里找到这条密道的。两边门都没有上锁。你难道没想到这样外人可以随意进出这间房子?” 莫利深邃、几乎看不出任何表情的眼睛似乎另有所思。他微微点头。他说:“外人的确可以任意进出这个入口。我们从来不锁门的。” 主教将蜡烛摆在壁炉架上,拍掉外套上的灰。他脸上再度出现凝重的表情,仿佛刚发过一顿脾气或一夜不曾好眠:“不管怎么样,”他说,“这里最近有人出入过。灰尘有被搅乱的痕迹。那里有个柜子,你的鞋……” 他沉重地耸着肩,走到床边。修葛看到主教在观察墙上及地上几滴飞溅的红渍。刹那间,割喉的景象、顶着假发的男人从十七世纪穿越时空、侵入这间已经人去楼空的旧房间。然后,思绪一闪,修葛想起那瓶红墨水。这就是捣蛋鬼闹事的地方。这里发生过的事无一不荒诞离奇又骇人。 “我们的权威人士,”他继续以沉重的语气,“侦办犯罪案件经验丰富的菲尔博士,以及表现杰出的莫区巡宫,都无法让我信服——所以,我决定靠自己的线索展开调查。告诉我,这个房间通常没有人住,是吧?” “从来没有,”莫利说,“这里湿气重,也没有暖气。为什么这么问,先生?” “那么,为什么那晚普林莱姆先生会睡在这间房里?这种事会让人感到很刺激吗?” 莫利瞪着他:“你应该知道的,先生!这件事发生的时候,你我都在场。只因为他要求……” 主教不悦说:“是我在问你问题,我这么做是为了我儿子。我希望他能了解什么才是正统的侦查程序。” “喔!”莫利说,眼里露出一抹啼笑皆非的神情,“我了解。那天,你、我父亲、普林莱姆先生和我,聊起那名自尽男子就是死在这间房间里。提到“怪力乱神”之事。因此,当普林莱姆先生不得不留下过夜,他要求住在这间——” “对对对,正是如此。”主教点头,缩起下巴,“这就是我要确认的,听着,修葛。然而,普林莱姆先生起初并没打算要过夜,是吧?” “没有的,先生。他错过了回家的最后一班巴士,然后他——” “我必须提示你,修葛,没有一个外人会知道教区牧师准备在这里过夜,甚至没有外人知道他在这里。这是临时决定,很晚才做的决定。更别提有任何外人晓得普林莱姆先生想要住这间房间……所以,这件事不可能是个故意来捉弄普林莱姆先生的外人所为?” “喔!”修葛说,犹豫了一下,“你的意思是指,有人偷偷潜进密道到储藏室,偷走那些鞋子;但他没料到这个房间里有人……” “完全正确。我得警告你,你没有按部就班听我推论。”主教用恼怒的口吻制止他,“不过,这的确是我的意思。他没有预期到屋里会有人,不知道该进去还是退出——可能是后者——他弄醒了普林莱姆先生,只好藉由装神弄鬼吓唬对方来掩饰自己。”主教的浓眉皱成一团,双手插在口袋里,“接下来,我可以告诉你这个人是怎么进行计划,也能证明他曾经来过这里。” 他从口袋中掏出—本红色皮装笔记本,掸掉灰尘,封面印着烫金缩写字母:“这个最有趣的线索掉在密道楼梯转角。上帝助我找到它。此人真是太不幸了。缩写字母是h·m。你们还需要我挑明了说,这个人就是年轻的亨利·摩根先生,还是直接揭穿他协助莫区巡官探案的虚情假意?我相信,是他分散莫区的注意去搜查接待所的脚印,还好心提议要替物证灌石膏模。” “胡说!”修葛激动脱口而出,硬吞了一口口水,“我是说——抱歉,但是这的确太牵强。不会是这样。事情——” 莫利清清嗓子:“你必须承认,先生,”他急忙辩解,“你的推论的确有可信之处。我不是指杀人的证据——而是关于亨利。他确实有很大的嫌疑去捉弄普林莱姆先生或任何一位住在这个房间的人。但除此之外,别的都不成立。” 主教摊开双手:“年轻人,”他说,“我不用说服你,我只是告诉你一声。亨利·摩根知道普林莱姆先生当晚要留在这里过夜吗?” “喔,他不知道。但他搞不好正巧看到普林莱姆先生进来。” “所以他无论在任何情况下,都不会事先知道普林莱姆当晚要留下?” “我想他应该不知道。” “还是,他以前住过这个房间?谢谢你。”他小心翼翼将笔记本放回口袋,轻拍背心,装出一副亲和的态度,“我想我现在最好等待我们还在图书室晤谈的权威人士出来。我们现在是不是该下楼了?莫利,请你把蜡烛吹熄……不,留着它吧。等会儿可能还派得上用场。” 他们沿走廊出去之后,莫利开口:“我得说,先生,”莫利说,“你的假设——实在是太荒谬了,请别拿这种小事钻牛角尖。我告诉你,摩根对狄宾这个老家伙很感冒,话是没错,大家心里都有数,包括亨利自己。但是他没有必要……”他迟疑了一下,彷佛一时不知该如何措词,“要偷溜上楼拿我的鞋子!不,不。不会是这样。这纯粹是假设。” “好孩子,小心一点。我希望你弄清楚,我无意指控谁。甚至连我的想法,也还没有到指控或暗示谁是凶手的地步。不过,要是这位受人敬重的绅士,菲尔博士决定趁我不在时动用行使权力的文件,我若能从旁协助让他不落入圈套,他到时就不至于懊悔万分。” 修葛从未见过他父亲这种偏激和怀恨的心态。不仅如此,他突然发觉到主教真的老了,没有从前的稳重。在过去,即便是严苛的舆论,也没有人怀疑过他的公正与智慧。修葛眼前看到的似乎只是白发苍苍的大脑壳、松垮的下颚和一张尖酸刻薄的嘴。他活得太久、太积极,现在不自觉越来越幼稚。仅仅一年时间……修葛心想,遭人背叛会对他产生什么影响?他毕生赞美的上帝要让他变成一个愚蠢的人——这些夸张自以为是的卖弄已经变成所有人的笑柄。但是,这一点都不好笑。所有最疯狂的玩笑也不过是如此;他正视这件事。世上一定还有哪里有道德的存在…… 修葛也不相信摩根有罪,他只隐约觉得摩根这样的人不可能杀人。特别是当这些作家总爱把他们的事写进书里,视杀人凶手为除人类真实生活之外最迷人的怪兽,就如独角兽或希腊神话中的狮身鹰首兽一样。他怀疑他的父亲能否明白这一点。他忽然有个不安的想法,主教若是找到证据,不管信不信,都会不顾一切要控诉那个人。 此时,他的思绪被整件案子弄得越来越复杂,还要等多久才见得到派翠西亚,为什么这团混乱恰巧发生在这个时机。他随着他父亲来到会客室,看见图书室的门被人粗暴地摔上。柏克一脸讥讽,眼镜后浮现一抹对交战成果满意的笑容。他盯着来者,咧齿而笑。烟斗从嘴边栘开,指着肩后。 “晚安,”他对主教说,“他们要我来请您。还有你,年轻人。我已经把我的证据告诉他们了,他们可以把它放在烟斗上抽。”他头歪一边,幸灾乐祸的,“请进去吧。这件事越来越有意思了,惊人的还在后面呢!” 主教把他拉过去,“我想像得到,”他说,“我迟早都得献上我的礼物。我很高兴我现在就可以让他们大吃一惊——里面发生了什么事,柏克先生?” “有关于狄宾的律师,”柏克轻笑着解释,“他不仅是狄宾的律师,也是史宾利的律师。他巧妙从中旋斡……勾结。你和你儿子也要进去的。” 第十二章 史宾利解读塔罗牌 图书室是间格局窄长的房间,靠阳台的窗户全部敞开,另一面则是嵌入的书架和壁炉。装潢整体色调偏暗沉、摆设华丽;窗边悬挂厚重的棕色窗帘,房间尽头有两道门。每盏淡黄色灯罩的壁灯都透着光,玻璃枝型吊灯大开。 一片蓝色的烟雾悬浮在灯下,凌乱的书桌也罩在烟雾里,菲尔博士摊开四肢敞坐在椅中,下巴抵在领口,心不在焉在便条纸上涂鸦。莫区巡官,公事包的文件全摊在面前,摇摇晃晃往后倒,刷着他棕色胡髭。他淡蓝的眼睛蕴含怒意和困惑,显然刚做完书桌旁长沙发上那位笑容可掬的年轻人的笔录。 “——你将体会到我的难处,我肯定,”后者伶牙利齿,“我的做法既合乎道德也没有违法。你是个讲理的人,莫区先生。我希望我们都是讲理的人,阿们。”他头转向刚进门的杜诺范父子。 菲尔博士从他的涂鸦中抬头眨了眨眼,招手:“请进,”他邀请,“这位是蓝道先生,请坐下。我们现在亟需有人协助。” 德瑟司·蓝道先生是唯一一位笑容满面、话语诙谐的男士,举止优雅、从容不迫,绝对是所有人里面最真挚坦率的人。其他的人不是在说悄悄话,就是若无其事微笑交头接耳。他们能做到明明在谈天气却一副在谈国际机密大事的样子。 蓝道先生身材魁伟,一张看似被戳红的脸,稀薄的褐发从前额往后梳,眼睛仿如一只机敏灵活的狗,嘴唇宽阔。他自在尊贵地坐在沙发椅上,指甲修整洁净的手搁在膝上。长礼服和条纹长裤烫得一丝不皱,衬衫立颁让他看起来沉着稳健而俐落。他站起身,向进来的两位行礼。 “盖瑞学院广场三十七号,”蓝道先生说,仿佛在做即席诗,“先生,希望能为各位效劳!”接着他坐了下来,重新用他一派轻松的声音,“我正谈到我对这桩可怕的命案相当关切。巡官,你将体会到我的难处。无论你怎么说,我都不必对你透露我知道的事。几分钟前,柏克先生说得一点都没错,狄宾先生是个口风很紧的人。确实如此。口风相当紧的人。我敢向你保证。” 莫区怒目相视,顽强粗哑的声音坚称:“事到如今,你别想抵赖。你既是狄宾先生的律师,也代表史宾利——” “对不起,先生。我代表史都华·崔弗斯先生。” “呃!我慎重告诉你,他的名字叫史宾利——” 蓝道不为所动莞尔一笑:“莫区先生,就我所知,我的当事人名叫史都华·崔弗斯。你明白吗?” “但是史宾利告诉我们——” 在这个时候,菲尔博士低声告诫了几句,莫区点点头,话就此打住。此时,博士用他的铅笔弹打便条纸,眨着眼睛。接着他拾起眼睛: “我们就重头开始说吧,蓝道先生。我们碰巧知道这位史宾利,或者是崔弗斯先生今天下午打电话给你。无论你打算给他什么建议,此时此刻,让我们先把重心放在狄宾先生身上。你告诉过我们——”他抬起肥胖的手指核对那些重点,“你担任他合法的律师长达五年,除了他以英国人身分在美国逗留多年之外,你竟对他一无所知。他没有立遗嘱,根据你的估算,他留下五万英镑的遗产——” “不幸的是,现在已经贬值了,”蓝道以遗憾的微笑摇摇头,“太可惜了。” “很好,狄宾最初是怎么找上你的?” “我相信是有人向他推荐我。” “喔,”菲尔博士掐自己的胡髭,“那么,也是同一个人向史宾利推荐你喽?” “我真的不能透露。” “现在,这件事令人非常好奇,蓝道先生。”菲尔博士低声说,又用铅笔在便条纸上敲了半天,“有关于你提供的消息。五年来他从未向你提起任何他自己的事,据你所说,两个星期前狄宾走进你办公室,向你透露一些个人的隐私——你是这么跟莫区巡官说的吗?” 蓝道靠回沙发里,姿势优雅,保持一贯的微笑。但他机敏的眼神已经松懈下来,有点涣散。他抚平裤子上的皱痕,神情愉悦。用锐利的目光打量着菲尔博士。他扬起浓眉,仿佛对自己狡猾的念头表示满意地眼神一亮。 “没错,”他说,“我是不是该——为了在座先生们着想,你需要我重复一遍供述吗?” “蓝道,”博士忽然说,“为什么你希望每个人听到你的供述?” 仅稍微提高一点声音,菲尔说话的回音就在室内嗡嗡作响。似睡非睡的胖男人露出一种表情,蓝道眼神立即闪躲起来。喘几口气之后,菲尔博士仅说:“没关系,我来说就可以了。狄宾实际上是说,‘我已经厌倦这种生活了,我要走得远远的;可能去环游世界。此外,我要带一个人跟我—起走——一名女子。’” “没错,”蓝道愉快地确认。他盯着杜诺范父子,“他是说,一名女子。他告诉我是你们这群人里面的一名女士。” 修葛看着莫区巡官,又看看他父亲。巡官压抑住怒气嘟嚷了几句,他半闭双眼,胡髭直竖。主教直挺挺坐着,脸上所有的肌肉因脑中的意念而僵硬起来。他的手缓缓探向口袋……这一分钟内,所有的人都沈浸在自己的思绪中。莫区巡官的声音打破了沉默。 他对菲尔博士说:“我不相信。我不相信他的话。” 蓝道转身面向着他:“拜托,拜托,我的好兄弟!这又没有真的发生,你明知道——根本没有发生。我当时认为这位可敬先生的话太过自信了。你们难道会把他的话当真吗?当然不会,感谢大家。”他继续微笑。 “他告诉你有关——”菲尔博士提示他。 “对啦,这件事莫区巡官之前提过。那些是狄宾先生和柏克先生鱼雁往返的书信,”他朝桌上的那些纸张点点头。“是莫区巡官在狄宾先生的档案夹里找到的。狄宾先生投资了一大笔钱在柏克先生的公司。当他决定离开伦敦的时候,他希望能退出;一个突兀而不寻常的动作;狄宾先生从来就不是善于经商的生意人。你听到柏克先生之前说的——这令他十分为难,不是说不可能这么做,而是时机不对;尤其他提的又这么仓促。此外,我得指出,这是笔相当可观的投资。” “他决定怎么办?” “喔,非常顺利地解决了。狄宾先生乐意继续留下那笔钱。他——我该这么说——是个聪明绝顶但负责感欠佳的人。” 菲尔博士仰躺在椅中,单刀直入地问:“蓝道先生,你对他的死有何看法?” “哦,不幸的是,我没有任何想法。我只能说这实在太可怕了,我震惊到无法用言语形容。此外,”这位律师再度眯起眼睛,平静地说,“你不用期待我会表示任何意见,无论是基于个人或职业道德的立场上,一切都要等到我有机会和我当事人——崔弗斯先生——晤谈之后。” “好吧,”菲尔博士喘气挺直身子,“好吧,这很公平……巡官,请带路易·史宾利进来。” 一片沉默。蓝道压根没预料到他会这么做。他修整得干净平齐的手轻抚着上唇。他僵直坐着,莫区走到窗边时,他目光随着莫区移动。莫区把头伸出窗帘外对着外面交代了几句话。 “此外,”博士提醒他,“你会有兴趣知道,史宾利乐意公开谈这件事。我不认为他对你这个法律顾问感到满意,蓝道先生。为了答谢你的协助——” 莫区靠边站,史宾利随着—名制服警员走进房间,面无表情看着周遭。他的体格瘦而结实,有张平扁的大脸。他的下巴软弱,眼神空洞。修葛·杜诺范终于了解外界对他的描述为什么总是一味用“衣着花俏”含糊带过。严格说来,这个形容并不正确。他并没有特别花俏,纯粹只是——吊而郎当,戒指带错了手,领结故意调歪一边——爱现罢了。他淡黄褐色的帽子有点小、过于俏皮;他的鬓角梢嫌夸张,胡髭修成细细的一条。他冷冷打量着图书室,就像在评估它的价值。然而,他很紧张。令人不悦的是,他身上那股淡淡的、挥之不去的药味。 “大家好。”他态度自然跟众人打招呼,点了点头。他脱帽,顺理那头乱发,直直盯着蓝道,“他们告诉我你是个骗子,蓝道。你居然建议我把我的护照交给他们。”史宾利态度充满敌意,他紧张地请求菲尔博士,声音急躁,“那家伙——我的法律顾问,可不可以请你——不要再浪费时间了!我知道我现在是众矢之的。我知道他来这里是为了出卖我。‘没错,给他们看你的护照就好。’这样他们就可以拍越洋电报到华盛顿,你看看现在我人在哪儿?” “在英国的达特穆尔高原上,”菲尔博士不关痛痒地说,心情很好。睡眼惺忪的眼睛纳闷看着蓝道,“你觉得,他为什么想要出卖你?” 史宾利一脸傲慢:“找出这个答案不正是你的工作吗?我只想知道你建议我该怎么做,”他对莫区点点头,“告诉我吧!如果能协助案情早日侦破,我不准备和警方发生任何冲突。” 蓝道站起身,和蔼地打圆场。他说:“别这样,你误会我了,崔弗斯先生!请你理智一点。我的建议全是为了你好……” “说到你,”史宾利说,“你现在满脑子在想‘这家伙究竟知道多少?’你发现……所以才会这么建议我。我会把我知道的统统抖出来。话又说回来,你曾经答应我不告发我持用假护照的事,让我在一个星期内离开这个国家,不是吗?” 蓝道走上前,忽然尖声说,“别作傻事!” “你怕我毁了你的计划,是吧?”史宾利问道,“我想得没错。你现在仍然想,‘他到底知道多少?’”美国人在蓝道对面坐下。头顶上正好有盏灯,他的脸陷在阴影里。从眼睛到颊骨,一道锐利的线条延至下巴,头发光亮的色泽一如他目光挑衅的小眼睛。他似乎想起他原本不是要扮演这种风度翩翩、四海为家的旅者角色。他怱然回神过来,改变自己的言行举止。连声音也变了调。 “我可以抽烟吗?”他问。 四周氤氲烟雾让他悄声试探一下,但是没有获准。他心里早有数,却仍感到愤怒。他迳自点了根烟,手腕灵巧一转擦亮火柴。他接下来的言语毋宁更真实;他环顾屋内,一脸惊讶和迷惑,唐突地说:“这里是英国乡间的豪宅。我不讳言告诉各位,实在太令我失望。这玩意儿——”他拿烟指着墙上—幅威尼斯景致,“简直堪称拙劣,那一幅也是,壁炉上法国画家幅拉哥纳尔的仿作真让阿肯色州的松瀑光彩尽失。各位,我希望我说得没错。” 莫区巡官不耐烦地说:“这关你什么事,你别趁机转移话题;听着,”他紧皱眉头,“我挑明了告诉你,我绝不跟你交换条件。要是菲尔博士愿意这么做,那是他的事,他自己对苏格兰场负责。我们聚集在这里,是为了让案情早日水落石出……你最好能让我们相信你并非射杀狄宾先生的凶手。首先,我们要知道——” “巡官,冷静一点!”菲尔博士好言相劝。他喘着气向史宾利表示,他对之前的话题颇感兴趣;他双手交叠在便便大腹上,以慈父般的祥和说,“你对于这些画的评论果然是一针见血,史宾利先生。这里有幅非常有意思的水彩画,就在你旁边的桌子上——那张纸牌。请你过目一下。不知道你对此有何看法?” 史宾利往下看;他看到纸牌上手绘的八柄宝剑,萎靡的精神为之一振:“这不是塔罗牌吗?你们从哪儿搞来的?” “你知道这玩意儿?……太好了,比我预期的好太多了。我正想问你,当你认识狄宾先生时,他是否相当热中神秘学?我相信他是;他那几柜子的书内容都相当冷癖——比方说像渥靳、伊利·史达、巴利特、帕布士这些人的作品,似乎没有人知道他在钻研这门学问。” “他的确相当热中此道,”史宾利干脆地回答,“还有其他任何能预测未来的东西。他却抵死不愿承认,就这样。事实上,他跟他们一样迷信,塔罗牌是他的最爱。” 莫区巡官动作笨拙地拿起笔记本:“塔罗牌?”他重复,“这张塔罗牌是指什么?” “为了能充分彻底回答这个问题,我的朋友,”菲尔博士瞥了这张牌一眼,“你们有必要对这门神秘学的基础理论有初步了解;尽管这个说明一定让各位理性的脑子、甚至我自己感到难以理解。一旦各位对神秘学的功能有基本概念,我就便于对各位解释我的假设。塔罗牌揭露宇宙的概念和原理,让我们能够掌握自然进化的法则,它就像宇宙问的一面镜子,令我们象徵性了解古哲的三重神谱、雌雄同体及宇宙演化理论,是一种渐进式具体表现或与神灵关系密不可分的双重趋势……是对神智学更进一步的赞美。也是——” “不好意思,先生,”莫区巡官深吸了一口气说,“我没办法把这些写下来,你知道。要是你能把你的意思说得更清楚……” “很不幸,”博士说,“我办不到,要是我弄得清楚就好了。我只是加以解释,我读过一些,因为我被这些字里行间的奥秘及宏观的视野深深吸引。据那些研究塔罗牌的人说,整个宇宙历程的关键……主要就是根据这盒七十八张象徵奥秘意义或恐怖标志的纸牌。就和各位打纸牌一样,他们用这些牌预测未来,正如史宾利所说的。” 莫区看起来相当感兴趣:“喔,就凭这些纸牌预测未来?我玩过。我姊姊的朋友常常为我们解读这些牌。茶叶也可以,”他—本正经,“要是她没有说对,就会……”他忽然打住,一睑内疚。 “没有关系,”菲尔博士以同样惭愧的表情说,“我自己本身就是史宾利先生形容的那种“热中此道”的人,我碰到会看手相的人绝不错过摊开手的机会、或者用水晶球预测我的未来。我就是忍不住。”他坦白说,甚至有点埋怨,“就算我再不信这一套,我一听自己的未来还是马上会号啕大哭。这就是为什么我会知道塔罗牌的缘故。” 史宾利讽刺地撅高嘴,暗自窃笑:“我说,你是侦探吗?”他问,“你是我见过最有趣的侦探。人活在世上就要多学。预测未来——”他又暗笑。 “关于塔罗牌,巡官,”菲尔博士继续说,“应该是埃及人发明的。但是这副牌是法国人设计的,玩牌的历史可以回溯到查理六世。这七十八张牌里,有二十二张称作主牌的大阿尔克纳,五十六张称之为副牌的小阿尔克纳。恕我不详述这整副牌、甚至它的学问,这些太深奥了。副牌主要分为四套花色,梅花、方块、红心、黑桃;不过,我们在此称之为——” “权杖、圣杯、五角星和宝剑,”史宾利边说边检查自己的指甲,“我要知道的是:你们是从哪里拿到这张纸牌的?牌是狄宾的吗?” 菲尔博士拿起脾说:“每张牌都有不同的意义。我不准备拿它预测未来,但你们也许会对它的象徵意义感兴趣……问题中的问题,史宾利先生,狄宾先生拥有一副塔罗牌吗?” “有的。那副牌由他自行设计、托人绘制。还花了一千英镑请纸牌公司制作。不过这张牌并不出自他那副牌……可能是他又制作了另一副。我问你,这张牌是哪来的?” “我们相信是凶手留下的,含有某种象徵意义。在这偏僻的格鲁司特郡里,有谁使得出这种神妙的戏法?”菲尔博士若有所思。 史宾利直瞪视他。这一瞬间,修葛·杜诺范敢发誓这家伙看出了什么。而他只是再度窃笑。 “这张牌代表什么意义?”莫区问。 “你来告诉他。”菲尔说。 美国人喜欢这调调,他故作夸张,先盯着后者,又转向前者:“我当然可以告诉你,先生。这代表着他的下场。宝剑八的意思是——宣告判决。它向老尼克·狄宾指出,上帝知道他是罪有应得。” 第十三章 防弹衣 众人思绪再度陷入死胡同,新的发展将案情导往截然不同的方向;仿佛开启魔术师的箱子,发现里面又有另一个箱子。图书室的空气闷得令人窒息。屋里某个角落的时钟开始报时。 钟敲九响之后,菲尔博士打破沉默:“所以,这一点已经确定了。很好,现在你来跟我们描述一下狄宾这个人,以及昨晚发生的事情。” “身为你的法律顾问,崔弗斯先生,”蓝道突然打断他们的对话,仿佛下了一种必死的决心;唯一不符的是,这个男人满头大汗,“身为你的法律顾问,我坚持在你决定采取任何不智的行动前,先和我私下商量……” 史宾利盯着他:“你这个该死的骗子!”他别有含意地说,怀着敌意激动地倾身向前,“坑人的家伙,你再说啊;我愿意……我愿意将事情的来龙去脉全盘托出,”他说,“简而言之,尼克·狄宾不再用他的真名赛提莫思——是全英国最狡猾的诡计。老天,我会真的认为他是个聪明人。和大多数的英国人一样,他抱着碰碰运气的念头到美国,一待就待了八九年。等到他混不下去时,决定最好的方式就是教那些人在社交宴会用新把戏行骗。我不知道他是怎么跟杰特·梅菲搭上线的。梅菲原本是个一文不名的家伙。他是那种在美国随处可见、到非法营业酒吧闲荡替人拉选票的人,运气好的时候,可以哄到几名壮汉替某人干些龌龊下流的勾当,仅此而已。我告诉你们,正如上帝创造苹果,是狄宾将梅菲造就成—名有头有脸的大人物。狄宾初期来到纽约时,以演讲维生。直到他找到这个人作为他从事不法勾当的掩护。有一年……”史宾利表示,“你们别弄错了,我并不是说他走私烟酒。这其中大有差异。我是指他收保护费、拉选票、诈欺和勒索——他对所有的勾当赋予新意,而这些诈骗的伎俩百年来无人能出其右!然而他并非蛮干:他不用枪,因为派不上用场,也从未发生过帮派间的流血冲突事件。为什么要引人注目呢?”他说,“不如让那些人自己内哄。他曾设计一桩仙人跳事件勒索某人,二十二个女人为他在旅馆布线。美国地方助理检察官对这件案子穷追不舍。尼克·狄宾应付自如,栽赃给别人,让检方认为是对方的妻子下的毒;结果把那名妻子送上电椅。” 史宾利靠入椅中,露出一抹邪恶的赞赏。 “你们明白了吧?他亲手策划所有的小骗局,大人物根本无须伤神。他从不用对他们使强硬手段,他们也不去惹他。至于他是如何找上我的,则跟敲诈事件有关。我没有加入他的集团。怎么会这样?还不是因为他让我惹上五年的牢狱之灾。”史宾利被烟呛到,咳了几声。他用手揉眼睛,眼睛水汪汪的。双鬓鬓角、细长胡髭和方阔大脸配上鼻孔,所有令人讨厌的特徵都集于一身;他恶意渐增,在棕色沙发里不停扭动身子。 “好吧!”他粗哑地说,又调整一下声音,他想起要回复文质彬彬的举止,“我现在已经忘了。我脑子里想的是——一个正经八百的老学究是件很怪异的事……他的外表和言谈举止都像个大学教授,唯有喝醉酒的时候例外。我和他面谈过一次,我第一次见到他的时候,对他十分好奇。他住在东六十街公寓里,满屋子都是书,我看到他坐在桌边,手里拿着一瓶裸麦威士忌及一副塔罗牌……”史宾利又咳了起来。 “暂停一下,”菲尔博士平静地说,呆滞的眼睛此时突然睁大,“洗手间就在房间里。你要不要去个一两分钟?” 史宾利起身。在菲尔博士的示意下,还没摸着头绪的莫区巡官忙跟过去守在门外。他离开后,房里顿时一片凝重。菲尔目光巡视所有的人。他拿起铅笔,抵在手臂上,比了一个压活塞的动作。 “让他去吧,”他板着脸孔,“他很快就回来了。” 史宾利一人唱独脚戏的期间,主教的头一直撑在手上坐着。他挺起身子说:“他说的那些勾当太恶心了。我从来没有想过——” “不,”菲尔博士说,“当你越来越接近目标时,总是会令人感到不快,不是吗?远不同于那些保存以及标示好放在玻璃柜里的犯罪事件,也不同于你拿手帕掩鼻参观那些陈列的爬虫标本吧?我早就知道了。我从很早以前就发现自己的无知,我应该警告你们,你们永远都看不见犯罪的核心,除非你们能够诚心诚意地复诵,‘这都是神的恩典。’” 德瑟司·蓝道再度从椅子上—跃而起,这次轻松多了:“够了!”他坚决地说,“我怕我必须坚持,为了我当事人的权益,我们这次不准备说太多。如果你们愿意让我跟他独处、私下谈谈,我有权……” “安静坐着。”菲尔博士低声说,仅稍用笔作势,蓝道遵从地坐下。 史宾利返回时态度温文有礼。肩上的肌肉似乎抽搐一下。他注视众人露齿而笑,表示歉意,以一种舞台的优雅欠身坐在另一张椅子上。过了一会儿,他说:“我刚才说到——我第一次见到可怜的老狄宾。他说,‘他们跟我说你受过教育。你看起来一点都不像。请坐吧!’这就是我为什么会认识他,换句话说,我跟他很熟。所以,我才能够进入他的组织……” “等等!”菲尔博士说,“我记得你没多久前说,你拒绝——” 对方嘻皮笑脸:“喔,我只是表面上不感兴趣。听着!我认为论聪明,我并不亚于他;我们都受过良好教育,老天,看你们都一脸不相信的样子……”他又点根烟,手关节恶意一甩,“随便你们怎么想。他发现我的长处,要我到豪宅去。这段时间里,我是他的练习对手,我可以用那副塔罗牌看他的运气,预测出什么书会大卖。直到我发现自己在这方面比他强,就期待他离我远一点。他总爱称我为御用占星家,有一次,他发酒疯,居然还想拿枪杀我。除了喝酒,他还有一个致命的弱点。” “是什么?” “女人。他在她们身上撒大把银子。要不是这样……”史宾利似乎被丑陋的记忆所拨动,“他沉溺在温柔乡里无法自拔。她们也为他倾倒。我有一次告诉他,那时我多喝了两杯,‘我比你还棒,尼克。不是盖的。可是她们好像都不爱我。她们爱的是你的钱。’然而,不知怎么的……”史宾利戳着自己的鬓角,“我恨透这个自以为是的老贼,但女人却都爱他。她们不承认爱他,假装在公众场合取笑他。但是他——他不知是对她们施催眠术还是什么。为什么我就没有他这种运气?”他自问,久久不语,“为什么她们没有人要跟我?他曾经跟一位尽管住第九大道,但行止如出身公园大道的上流社会名媛在一起——他粘着她——她也粘他;直到他把她甩了……”史宾利停下来,脑子似乎寻思着其他念头,他看着蓝道。 “你说——”菲尔博士引他说下去。 “我要告诉你,”他深吸一口气,“我曾住过他那栋豪宅。但他挥霍无度。要是他还算有点脑袋,就不会这样到处撒钱。他曾经坐拥六百万美金的财产,尽管换算之后不过五万块英镑。” 菲尔博士睁开一只眼。若有所思地喘气,温吞地说:“这个有意思。你怎么知道他留下了五万英镑遗产?” 众人不动声色。史宾利眼神镇定继续保持呆滞,没过多久,他说:“故意套我是吧?以为我会说?” 他们听得见他急促的呼吸声。菲尔博士扬起手杖,指着桌子:“我希望你能搞清楚,小伙子,我们现在手上的证据已经足以起诉你谋杀狄宾……我没有告诉过你吗?” “没有,老天,你没这么说!你说——” “我只说,我绝不会控告你持有假护照。” “你唬不了我的,这位警官,”他朝莫区点点头,“今天早上告诉我,我昨天晚上应该探访过尼克·狄宾。然而,我没有。让我见见那名指控我登门造访狄宾的仆人,我可以证明他说谎。你唬不了我的。你若这么做,就休想我告诉你真相。” 菲尔叹口气:“我就是怕你拒绝告诉我们事情的真相。所以我不得不告诉你,我怕你会被吊死。你听着,莫区巡官一时疏忽没有向你提及,我们现在手上已经有不利于你的证据。我们不认为你就是按狄宾家门铃并上楼找他的人。不利于你的证据是,你在当夜稍晚的时候到访他家——暴风雨来袭的时候——在他试图要杀你,而你却跟在他身后时。” 史宾利忽然跳脚,尖声道:“我的天哪,有人告密……” “我想,你最好听我说。就个人来说,我不在乎你发生了哪些鸡毛蒜皮小事。但是如果你还想保住自己脖子……喔,这样会比较好。” 菲尔博士瞪大的双眼蕴含一股迫人的威严,他继续说,“你还蹲在新星监狱里期间,狄宾离开美国。他厌倦了他称之为敲诈勒索的新把戏,厌倦了到处碰运气——不久之后,他又厌倦了出版事业。他断绝了与梅菲的合作关系,回到英国。”菲尔博士望着主教,“你还记得今天早晨我们谈话的内容吗?杜诺范主教。梅菲这五年来为什么会突然失去了他的权势和影响力?没错,我想史宾利已经提供我们一个最佳的解答。而你,史宾利……你从监狱出来以后,去找梅菲;你发现他大势已去,于是你非常聪明决定走人。然后你到了英国来……” “你听着,”史宾利食指戳着自己的手掌,“要是你认为我来这里是为了找狄宾——也许在座诸位都这么想——这是误会。我发誓这绝对是误会。我只是来——度假的。为什么我不能来度假?这是个巧合。我——” “我以为,这就是案情最诡异的部分,”菲尔博士深思熟虑,“我认为你遇到老狄宾真的出于巧合,你到英国来是为了找一片空气清新的草原。虽然,你很聪明地把自己的麻烦丢给你的律师。建议你雇用同一名律师的人也给了狄宾同样的建议;在朋友之间这种事在所难免……不过,蓝道先生应该也告诉你狄宾……” 史宾利瘪着嘴:“不可能,他不可能告诉我任何事!我不知道他替狄宾做了什么事,直到——”他踌躇了一下,与菲尔博士交换眼神,仿佛他们已经读通彼此的心意,博士显然不再催促他说下去。 这时,蓝道气急败坏:“这个,”他再也忍不住冲口而出,“简直是无法无天了?教人不能忍受。菲尔博士,我不得不请求离开这场对谈。我没有办法再待下去,任凭你们羞辱——” “你给我坐下,”史宾利厉声对站起身的蓝道说,“还是你希望你可以……提供其他的建议。博士,请教您的大名?” “喔。你发现狄宾假冒成人人尊敬的乡绅。这正给你一个磨练聪明才智的好机会——是吧?” “我否认。” “你当然不承认。我们这么说好了,你现身问候狄宾,安排机会想与他叙旧。但会面时间是狄宾提议的,你善猜忌的本性让你起了疑心。他没有请你到他家做客,你们是在离旅馆半哩外河边的荒郊野地碰头。此处离狄宾的住所距离很远。要是你的尸体顺河水飘流数哩或者更远,他就不会被牵连——”菲尔博士犹豫了一下,他忽然抬起手,像是在将什么东西抛开。 “你知道整件事的来龙去脉,对吧?”对方悄声问,“你料定我会自己抖出来?你就省得再找勒索的证据治我。我和狄宾只做了一个友谊性的简单会谈;就这样。” “没错……那么,你怎么应付这场会谈?” 对方似乎做了一个决定。他耸耸单薄的肩膀:“我愿意冒这个险——穿防弹衣。我信任狄宾的程度就如我相信自己扔得动这张书桌。即便如此,他还是说服我了。我当时正站在河岸——他们竟称那条小溪流是河,草坪尽头有一片矮树丛。我们约好在那里碰面。当晚有月光,但渐渐被云层遮盖。我对他准备开始进行什么诡计一无所知。我猜想他大概是来跟我谈条件的,就像那些拥有许多资产的人一样有自知之明……”他伸长颈子,左右扭转着头,似乎领子太紧。牙齿也露出来见人了。 “我后来听到树丛里发出声响。我转身,树旁有个人托着枪杆,准星正对着我,距离近到他可以一枪就毙掉我。这不像是尼克——我是指这个操枪的家伙。他看起来很年轻,蓄小胡子,月光下我看得很清楚。这时我听到尼克的声音,他说,‘你以后再也不能这么做了。’他那句话是冲着我来的,我看到尼克那颗金牙一闪。我不是故意掉进河里。是那个家伙把我打进去的,一枪正中胸口——要是我没穿防弹衣的话,子弹就从我心脏穿过去了。我一落水,所有的意识就清醒了。水很深,他妈的居然还有暗流,我费了好大的劲才爬上岸。那家伙还以为搞定我了。” “接下来?” “我回到我歇脚的小旅馆。换了衣服,上床睡觉。就这样!我把事情澄清了。你们没办法在我头上乱扣罪名。也就是说,我跟踪狄宾返家的说法是无稽之谈,你们现在搞清楚了。”他狠狠地迎视菲尔博士的眼神,像要迫使对方相信他的话,“无稽之谈。我的话句句属实。我没再出房门,你们以为我烧得不够吗?我不想再见狄宾。我这辈子从来没动过枪,以后更不想。我为什么要这么做?”他嗓音激动地爆开,“去查我的记录,看看我是否曾经动过枪。我和后来改头换面的尼克·狄宾一样是个好人;我再也不想回那里去。我对他试图暗算我毫无怨怼。这是一场运气之争,懂吗?杀了他?不是我的作风。我是否曾要他——借我一点钱周转,你们认为我会失去理智到这种地步吗?”他猛捶座椅扶手,“你们真这么想?” 从头到尾,莫区巡官迅速做笔记,他挣扎着想提出异议。但是现在只有一抹尴尬的笑容浮上他棕色胡髭。修葛·杜诺范隐约揣测得出他脑袋里的念头。莫区手里还有其他对史宾利不利的证据——史宾利换衣服之后,又从跳棋旅馆窗户爬出去……修葛看到菲尔博士也看着巡官。莫区本想张口说话,又及时打住。他激动的眼神中充满疑惑。 菲尔博士这时笑了起来:“无稽之谈?”他若有所思地说,“我明白了。” “你——你明白……?” “是的,没错。但是我必须说服你亲口说出来。”博士说,“事实上,我们现在都确信你跟这桩命案没有关系。我还忘了告诉你,”他露齿一笑,“跳棋旅馆的老板娘,十点左右看到你全身湿答答地从窗户爬进你房间。” “就没有再离开过——?”史宾利稍稍迟疑了一会儿,不安地询问;他心脏几乎快停止了。 “就没有再离开过了。小伙子,这是你的证词。”撒了一个滔天大谎,菲尔博士看起来像老科尔王般和蔼慈祥。史宾利的肩膀猛然一抖。 “你的意思是——我可以走了?你们不再拘留我!甚至不留我当关键性的证人?” “你可以走了。在四十八小时内离开本国,你将不会被扣留。” 史宾利脸上露出一抹热切而邪恶的期待。他端坐椅中,一手抵着胸膛。看得出他脑筋动得很快,逮着机会,猜忌,觉得自己落入圈套;他忍不住脱口而出:“你们说过要给我一个礼拜的时间!一个礼拜的时间离开英国,你们当初说好了。一个礼拜——” “小子,”菲尔博士不为所动打断他,“你一向都是敬酒不吃吃罚酒吗?还有不少能让你吃不完兜着走的问题,我可以坚持要你一一回答完。你躲开一劫。从我确信杀狄宾的人不是你,就决定对你网开一面。但是,看在上帝的份上,小伙子你再不识相,与我争辩,拖延办案时间,就不会这么走运了。”菲尔博士用手杖柄敲桌子,“说吧!你究竟要哪一样?要自由,还是吃牢饭?” “我走!请听我说,先生!我没有任何意图。我也没有半点想要顶撞您的意思……”这家伙着急地哀求起来,“我只是觉得——太意外了。我想,”他吞吞吐吐,狡猾的眼神不时留意博士对他的话有何反应,“我想和律师——或是这类的人——商量,你知道的。他有太多的事要忙。我只是希望我可以停留久一点。这就是我的想法。” 博士弯身拾一只火柴盒时,敲了敲地板,修葛留意到他的胡髭下藏着一抹浅笑。咕哝了几句,菲尔博士直起身:“嗯。我对这一点是没什么意见。除非,当然,这得看蓝道先生的意思?我认为,没多久前他说你的行为让人无法领教,他有意洗手不干?” 蓝道的脸上瞬间堆满笑意,提出反驳。因为某些缘故,他似乎和史宾利一样,为突如其来的转机松了一口气。他咯咯大笑,狗眼碌碌直转,用轻松慵懒的口气说服他们相信,让客户满意是他最大的职责;最后,他非常高兴表示能够尽自己所能,提供意见协劝他的客户。 “我想请求,”史宾利目光仍盯着菲尔博士,“可否请你让我们私下谈一会儿?听我说,要是我必须匆匆忙忙离开英国,就没有时间再见他了!” 博士似乎有点勉为其难,但还是任自己被说服。还是搞不清楚状况的莫区也同意了。史宾利和蓝道被安排在会客室晤谈。他们随着制服警员离去。蓝道站在门口说了几句话,笑脸盈盈告诉众人他只谈几分钟就好。说罢便如幽灵般跟在史宾利后面消失。关上门。 莫区巡官关心地旁观,在菲尔博士身边打转。 “博士!这就是你出的好主意!这算什么?你居然给他们机会让他们可以交谈!” “没错,”博士承认,“没有比这个不冒任何风险的计谋更完美了。他们马上就会起内哄。诸位,好戏就要上演了,某人的把戏短时间内就会穿帮。我在想——” “想什么,博士?” “我在怀疑,”博士若有所思地说,用他的手杖戳桌子。“史宾利的防弹背心是不是还穿在身上?我有点怀疑史宾利已发现它的价值。现在大家可以冷静一会儿!我想趁这个时间聊聊女士们。” 第十四章 魔鬼与茉儿·史坦第绪 莫区巡官不安的一手猛搓自个儿短髭。他盯着博士,纳闷主教对此举作何反应。 “至于几位女士,先生?你是指——蓝道先生提及我们其中的一位女士吗?啊,我痛恨看到这种情况!”从头到尾都望着窗外的主教这时面色凝重地转过头来。神情看起来有点呆滞,不敢确定,“这一切都是必要的手段吗?”他问,“我得承认,博士——我越来越不解。统统搞糊涂了。我过去总是把“罪恶”视为抽象的东西,就像是化学反应。现在亲临现场——” “我们最好先讨论一下。史宾利和蓝道两人之间的对话,尤其是他们刻意回避的那些话题,就是我们此刻迫切想知道的线索。我对他们目前在谈什么,或他们的目的毫不感兴趣。”博士鼻子深思地嗅了一下,“反倒是,蓝道所说那名他称之为“你们这里一位高贵迷人的女士”正准备跟狄宾远走高飞。是真是假——为什么他会这么说?显然他有某些目的,故意让每个人明白他是知道内情的。我们无须怀疑,蓝道没有意愿告诉我们狄宾这笔遗产的后绩或其他的事。他不过是选了一件鸡毛蒜皮小事在我们面前招摇撞骗。” “他想把嫌疑转移到女士身上。”主教说,“这家伙故意让我们晓得他对命案所知甚多,只是不愿说罢了。” “我怀疑真是如此,但它的确是将案情侦查引到别的方向去了……这真是个苦差事,我认为我们应该听一点八卦消息和其他人的看法。也许这些流言蜚语和看法能给我们一点灵感。巡官,麻烦你到外面去,要管家请史坦第绪夫人下楼?我们到现在还没有听到她对命案的看法。我还缺了一点。我知道谁是凶手了,不过——” 主教猛抬头,“博士,你知道了?” “我想是的。我在今天下午就知道了。”菲尔博士手指玩弄一只银制墨水瓶架,“你们想想,凶手造就一桩可怕的命案,却没有任何目的……没关系。我们可以待会儿再来谈。等一下,巡官!要是史宾利和蓝道结束他们的谈话,你得下你的指示。” “什么,博士?”莫区不明究理。 “等史宾利回到这里之后,你要告知大家,你和你属下今晚还要加班,你们要煞有介事地离去……” “喔,然后跟踪史宾利?” “唉,唉。不是这样。你所有的制服警员都要在半哩外监视,史宾利绝对会怀疑他被人监视。而你,在假装离去之后,绕远路到接待所去。这只是我的猜测,我们得把时机拖长一点。” 莫区弹弹他的胡髭:“可是,接待所里半个人也没有啊,博士。你不是已经打发施托尔到“公牛”去了——” “没错。你不须进屋里,只要埋伏在接待所附近,看看会发生什么事。这段时间……”他转向修葛·杜诺范,对他笑了笑,“你看起来像个智勇双全的年轻人,必能在危急的情况下顺利脱身。我要你先在这里听听,看我们今晚听到了什么。他们告诉我,你在学校主修犯罪学。”他意味深长咳了一下,修葛迎视博士眼镜后的眼神,他知道这个肥敦敦的家伙看透他内心最不为人道的罪恶,“你想不想小试一下身手?” “我愿意!”修葛义不容辞。 “跟踪史宾利到任何他行经之处,不能被他发现?” “绝对没问题。” “我不想这么做,但是你是目前唯一能胜任这个任务的人。在你同意以前,我得让你牢记到时候该如何行事。”菲尔博士锐利的目光紧盯着他,望着主教,瞪着面色不豫的莫区巡官,“要是我想得没错,史宾利将会掉进一个死亡陷阱。”他静候,让他的话沉淀,任听者发挥他们的想像力。灯火通明、空气闷热的图书室开始充满着疑虑。 “换言之,这个宁静的乡间小镇——任何人都没有杀人动机——有名凶手,正如他想杀了史宾利般,他很快就会接着给你一枪。这名凶手的智慧可能不怎么高,但是他是个灵机应变、勇气非凡的人。我不能肯定地告诉诸位,史宾利是否会如勒索狄宾般,再要一次相同的手段,但我相信他会。要是他还想这么做,动作一定得快,因为我已经牵制住他的手;他不得不离开英格兰,在之前他一定会想办法再行动一次……你明白我的意思吗?” “我会尽量而为,博士。” “好极了。”他转身,朝图书室尽头阖拢的帘子点点头,“我不想让史宾利回来的时候看到你。你到隔壁的撞球室去,躲在窗帘后面伺机而动。我们以其人之道还治其身:你从窗户到阳台去,这个阳台连结屋子这一边所有房间,阳台上有道门进入撞球室。你一看到史宾利离去,就从撞球室的门溜到阳台,跟踪他。无论你如何行事,看在老天的份上,干万别跟丢了,就这样。很好,巡官。现在请你去看看能否找到史坦第绪夫人。” 修葛开始跃跃欲试,虽然这是一场游戏。他兴致勃勃想扮演好这个角色,他以前从不觉得跟踪人有何大不了的。要是他从未看过那名死者……当他的手触及房间尽头的帘子时,当时的画面在脑中闪现,历历在目。 夜里月色皎洁。月光落在黑漆漆的撞球室里,从右侧墙顶整排菱形镶嵌玻璃照进来。他右手边的墙上一扇敞开的镶嵌玻璃门通往阳台。撞球室和图书室的格局一样,窄长高挑。他在黑暗里隐约看见中间那张撞球台、墙上的计分表和置球架。 从另一间闷不通风的房间出来后,这里显得冷。门帘有隔音效果,只能隐约听见父亲向菲尔博士解释某些事的声音。把门帘掀开半寸,他摸索藏身在椅背的阴影下。这里真冷,微微的清风飘来。玻璃门轻轻前后摆动;围绕在宅院的树发出沙沙声响,一道窄长的光透过门帘在撞球台间亮起来。他忽然想到,这栋精美的豪宅在黑暗中曾上演的把戏,那些贵族称之为“挤沙丁捉迷藏”的游戏(棒槌学堂注:由一人先躲藏,寻到者逐个挤入同一躲藏处,最后剩下的那一人为输)。这个念头让他不由想起派翠西亚·史坦第绪与黄昏的寻欢派对。可惜他此时有任务在身。一个陌生而权威的声音从图书室传来时,他正好发现一张椅子,将之拉过来放在帘子缝隙边。 “我不是在问你这是什么意思,”那人表示,“我要知道这究竟是什么意思。我已经听到明确的言论和暗示。请你们公平看待赛提莫思——不要再让可怜的贝蒂听见任何事——我自有解释。再则……” 修葛透过门帘缝隙窥探。站在菲尔博士面前的是身材健美、挑衅意味浓厚的茉儿·史坦第绪。她下巴拾得老高,一头浅亚麻金发和坚毅果决的脸。白蕾丝衣服使她仿如一座马特洪峰,正俯瞰自己白色的冰坡。她站着,双臂围绕住一个漂亮棕发女孩的肩膀,茉儿指的就是贝蒂,狄宾。贝蒂·狄宾满脸倦容、神色紧张、十分难堪。修葛出于本能对她产生好感。就外貌上,她不够格称之为“不负重望的美女”:尽管她身材匀称、脸孔姣好、深蓝色眼睛距离略开,看起来健康又能干。她嘴唇丰满但下颚刚硬,棕色头发严整拢在耳后——向前更挨近一点——修葛期待在她的鼻头上找到一两粒雀斑。当她目光注视着茉儿,她的出现使局势更复杂。修葛只能看见菲尔博士的脑勺,而他能想像得到博士嗓音低沉慎重在这个关头引导狄宾之女说话。然则,茉儿·史坦第绪不给任何人机会提出异议。 “……此外,”她继续说,摇摇贝蒂表示强调,尽管这名女孩极力想让自己放松,“我要求知道我们家为什么会来这么多讨厌的人。这时候在会客室——就是现在。”茉儿·史坦第绪丑化事实说,“那家伙恐怖的黄褐色帽子和红色条纹领带跟他的西装根本不搭调。为什么这问房子里到处都是这种讨人厌的人?想想看我们亲爱的主教会有什么感受。想想看我会有什么感受。我确信亲爱的主教会觉得这是一种冒犯。” 亲爱的主教闷咳了两声,退进他的椅子里。 “女士,”菲尔博士彬彬有礼说,“警察侦办工作最不幸的地方之一,就是我们得跟一般人敬而远之的人接触。希望你能对我有信心,女士,这里没有人会比我更感激你。” 茉儿不以为然,在酌量他的话之后,她不怀好意盯着他:“菲尔博士,在亲爱的主教面前,我好像嗅得出来你话中有话。” “女士,女士。”博士以斥责的口吻说,“请你控制一下自己。我确信你的主教会因他的在场刺激了你嗅觉这番话相当不满。我必须请求你尊重他。” 茉儿目不转睛瞪视他,不敢相信自己的耳朵。她嗤鼻,面红耳赤,发出如在一个大冷天贩售花生的自动贩卖机的哨声:“你们看看,这些,”她倒抽一口气,“你们看看这一切的一切,我的天!先生,你们想要调戏我吗?” “女士!”菲尔博士低喃,轻笑了起来。修葛想像得到他注视她时瞪大的眼睛,“我恐怕自己得婉谢你的恭维。我敢说,你对这个传统的老把戏一定不陌生。‘女士,我是个已婚男子,我宁愿去喝杯啤酒。’说到啤酒——” 茉儿已经在濒临崩溃的边缘。她转身面向主教,似乎在向他求救。这位德高望重的绅士装作不为所动。他适时在心里窃喜的时候咳了一声,然后他回复神职人员的庄重。 “你们这些人,”茉儿喘不过气,“这些教人无法忍受的——” “没错。蓝道先生跟你一样有同感。现在,我要告诉你一个事实,史坦第绪太太。”菲尔博士严厉地说,“你来这里的目的是要提供证据,不是命令。我们是特地通知你一个人到这里来。我们今天所侦查到的一些内情,对狄宾小姐来说可能非常不愉快。” 贝蒂·狄宾抬起头,闪过一抹厌倦的眼神。她没精打采地说话,温软的声音似乎在询问她未来的婆婆一个问题。她说:“我有什么立场待在这里?” 此话巧妙地为这场对话注入了新元素。可以感觉到她正积极主动在想事情,让任何人忽略了她面对的悲剧。茉儿的抨击不攻自破,她降低音量说:“我希望这场无聊对话一笔勾消,就这样。要是你们有失礼之处,我会提出暗示。我一向最痛恨别人含糊其词,好像在背书我打什么鬼主意。”茉儿毅然闭上她的嘴,目光从菲尔博士的身上转至主教,“要是我势必得说些什么,就是有关于可怜老狄宾生前的那些流言蜚语。” 贝蒂再度看着她,十分好奇:“这会使情况有所不同吗?”她低声问道。 这时,修葛听见菲尔博士的铅笔轻敲桌面的声音:“亲爱的,”他突然说,“既然你来了——你难道从来没有听过关于你父亲生前的事?” “不,我一无所知。我怀疑过一些事——但我不知道。” “你曾经把你的疑虑告诉过任何人吗?” “是的,我告诉过莫利。我认为这是对他坦承。”她迟疑了一下,有点困惑,脸上浮现强烈的抗议,“我只想知道,为什么会发生这种事?要是我父亲还活着——没有人会知道,或追问这件事。现在他死了,是否所有不利于他的事都势必昭告天下……” 她撇过头,看着一扇窗子的角落,音量放得更小:“你们知道吗,我从来没有觉得很快乐过。我曾经想过,我以后应该可以很快乐。为什么有人要去毁了它?” 从树林吹来夜晚的微风在屋内盘旋,沙沙作响的骚动忽而又远离,它正扰动着环绕屋子周遭的山毛榉和枫林。这段时间里,菲尔博士的铅笔一直慢慢敲着桌面。哒——哒——哒——,就像颗一直反覆问着相同问题的脑袋。 “你怀疑你父亲的过去有多久了?狄宾小姐。” 她摇摇头:“时间并不明确。但是我想我大约是在五年前开始起疑。他突然要我到伦敦去跟他住在一起。我想他可能永远要待在那里。我每星期给他一封信,由蓝道先生转交,他大概一个月回我一次,上面盖着伦敦的邮戳。所以我偶尔从法国过来探望他;我当然对可以脱离学校感到高兴。他告诉我他已经退休,不再做他从前在城里的工作,他将改行,和史坦第绪先生与柏克先生一起经营出版事业。然后,有一天下午,我们坐在旅馆的大厅,他突然看见一个人朝我们走来,他当时——我不知道该怎么说——很慌张。他说,‘那是柏克,他没有说他会来这里。你听好,不要对我跟他谈的那些事表示讶异。到目前为止,你知道我在印度待过一年,在那里——你要记得这一点——我最好的朋友足潘多顿上校。’然后他教我不要出声。”她抬手将光亮的棕发往后梳。就像她的头痛发作无法忍受,又试着装出笑容,“你们……这就是你们想知道的。但是我从来就不知道。这就是我为什么会来这里的缘故。”她又迟疑了一会儿,凝望着菲尔博士,没有问半个问题。 茉儿·史坦第绪先发制人:“的确如此。这也就是我为什么要求知道内情。我还是那句老话,这是不可能的!可怜的老狄宾……我曾经听到一些佣人房里流传的蜚言——从佣人房传出来的,我敢跟你们保证。那些传言竟说他是个罪犯。一名罪犯呢!”她使劲吐出这个字眼, “在我们继续往下之前,最好先把这件事弄清楚,” 菲尔博士宣称,他的声音变得沙哑:“我很抱歉必须告诉你们一些残忍的事实。那些传闻是真有其事。狄宾不但是个罪犯,他还是恶名昭彰、前科累累的罪犯。他敲诈勒索、收敛不义之财,同时也是一名杀人凶手。先别问我详情。这些事都相当卑鄙下流。” “不可——”史坦第绪太太及时住口。她盯着主教,主教缓缓对她点头:“我很遗憾,女士。”他说。 “老天,求你帮帮我们……”她摸着她惨白的脸,现在隐约看得出她紧实脸上的皱纹,“怎么会这样——变成这样——这究竟……”她目光栘向正茫然注视着博士的贝蒂·狄宾。 “贝蒂宝贝!”茉儿旋即脸上露出笑容,“我想,我是不该带你下来。你已经够不舒服的了。这些让人难受的事件,这些子虚乌有的指控……孩子!听我的话,赶快上楼躺着休息。现在,现在;一个字都不要听!像个乖小孩一样上床睡觉,要派翠西亚在你头上敷个冰袋。我继续留在这里,把这件事情弄清楚。你现在要使出你所有的力气。撑着点,我会尽全力帮你。现在,快走吧!”她松开环绕在对方肩上的手臂,贝蒂镇定看着她,再度显现出她的坚强和干练;眼神冷讽,下巴坚毅。她浅笑。 “是的,这的确改变了一些事实,不是吗?”她温柔地问,“我——不在意听到更多的事实真相。”她对众人屈屈身子,走到门边,在门口转过身。她激动起来,双颊绯红。像名斗士,她眼睛燃着亮蓝的光彩。她的唇似乎难以张合,“唯一跟这件事有关的,”她依然轻声细语,“就是莫利。你们明白吧。他怎么想,在乎什么——”她胸部剧烈起伏,微微颤抖着,“是我最在意的。请牢记这一点。” “好孩子!”茉儿抬起下巴。 “晚安!”贝蒂关上门。她坚强性格凝聚在房间里久久不去。甚至连上校的妻子都感受到。她试着调适自己听取这些事件的来龙去脉;望着博士和主教。拾高下巴维持尊严,保持适度的冷傲。 “你可不可以好心别再用铅笔敲桌子?”她用紧绷的声音说,“那声响弄得我心神不宁……感激不尽。现在狄宾小姐已经离开了。你可以证实这些可怕的声明是真的吗?我希望,那些是有凭有据的。” “毫无疑问。” “亲爱的,亲爱的,亲爱的,亲爱的……其中有牵涉任何丑闻吗?” “你为什么认为会牵涉到丑闻呢,女士?” “喔,别傻了!这是我听过最令人痛心疾首,也是最令人难以置信的事。我不相信。可怜的老狄宾……怎么会是卑鄙无耻之徒呢?” 哒——哒——哒——哒,就像时钟的滴答声一样,菲尔博士的铅笔敲着桌面。修葛,杜诺范很想看看他此时的表情。博士已经收拢好所有片段思绪,他低下头。 “史坦第绪太太,”他说,“狄宾曾经说服哪位女士跟他远走高飞?” 第十五章 在黑暗中漫游的男人 主教陡然从座椅里起身,走到窗边,开窗让空气流通。 史坦第绪太太似乎没听懂刚才的问题,斜睨了一会儿,她又问:“女士?私奔?——天晓得你究竟在指什么?这位亲爱的先生,你莫非是疯了!”她缓缓退到一张椅边,坐了下来。 菲尔博士若有所思地说:“我已经好多年没有听过如此古意盎然的句子,‘菲尔,你莫非是疯了。’这是海德雷总采长最情有独钟的调调。不过,我不在意。相信我,女士,这个话题无疑会令人不快。我会提,是因为我相信这件事与命案有惊人的关连。” “我没听懂阁下在指什么。” “我想我最好细说从头。你不介意我根抽烟吧?” 她嗅了嗅空气里的气味:“你这种要求似乎是多此一举,博士。请别因为我在场而对你有所妨碍……你刚刚说什么?” 菲尔博士满意地咕哝了一句,坐回椅中,截掉雪茄的一端:“感激不尽。女士,在我不得志的这几年里,啤酒和烟是能温暖我的提神之物。两者都有段令人好奇的典故。首先,我在自己作品的第一章通篇致力论述:早期英格兰的饮酒习惯。你知道,比方说,历史上致力推行那可笑的禁酒令是在何时首次生效?这提供我一个消遣,让我想到我们的美国友人相信这是他们的新点子。第一个颁布禁酒令的是埃及的优瑟法老,或者是西元前四千年的埃及国王拉美西斯。这项禁令是为了防止他的臣民在底比斯城街上喝麦酿加味啤酒,喝得酩酊大醉狂欢喧闹。这项禁令确保下个世代的人永远尝不到这种罪恶的滋味。这条律法失败,被废除了。烟草,至今……”他划了一根火柴,“烟草,至今——我想说的是,烟草有一段被严重扭曲的历史。克里斯多夫·哥伦布早在一四九二年就看到美国印第安原住民抽雪茄。这是个令人不解又震惊的画面,就像描述他们头戴大礼帽和金链表一样令人匪夷所思。杰·尼克……” “你能不能继续你之前说的事?”她插嘴,两手紧紧握着。 “什么?要是你……”他似乎反应过来,“史坦第绪太太,我想了解的是,狄宾这个人是否风流成性。” “‘风流’这个字眼一针见血。他是个爱献殷勤的男人,却处于一个男人认为没有必要这么做的年纪。” “我明白,很多女人喜欢他献殷勤?” “我承认他是个有魅力的男人,是老不修。” “他无疑是个与众不同的男人。但是应该有什么他特别感兴趣的女人。有吗?” “没有,”她断然地说,嘴唇绷得紧紧的,“例如,他喜欢挑一些着名的诗句朗读给我的女儿派翠西亚听。我同意这成为一个惯例。这一代骄纵散漫的年轻人大多忽略培养自己的人文素养。亲爱的坎农·迪柏森上个星期在广播里提到这一点,我不得不说,我非常赞成他的观点……可是,派翠西亚一点也不喜欢狄宾先生,玛德莲娜·摩根也对他表示反感。”她眯起一只眼回想,“现在我怀疑……不会的,当然不会是巴斯来的露西·梅斯沃兹。我最亲密的朋友之一,菲尔博士,我想是因为她太老了。此外,我必须得说——她整个家庭都很怪,她的亲戚尼尔跟一个在动物园里抓猫头鹰的人跑了。遗传啦,我对我先生怎么说。你觉得呢?” “我不以为我们该把梅斯沃兹小姐扯进来——” “梅斯沃兹太太,”她严厉更正,“的确不用。此外,我不觉得他们对彼此有意。我可以老实告诉你,博士,我最不喜欢道人长短。狄宾跟某人在一起的谣言满天飞;我不能忍受这种流言在我家里肆虐。我希望你确实了解这一点——你是从哪儿听来的?” 菲尔博士莞尔:“你不相信这是真的?” “我承认我从来没看到发生什么事,”她紧闭着嘴,头撇视一旁,“要是这个人是个罪犯,我不会透露任何他生前的事。我只要想到我儿子差点跟一个每晚部在预谋要割我们喉咙的男人之女结婚,就——为什么会这样,为什么!”她浑身发抖,“我不需要告诉你,我应该吩咐我丈夫立即采取行动。总之,愚蠢的年轻人会把他们知道的统统抖出来。此外……” 修葛躲在椅背后,避免发出声响。就在此时,茉儿·史坦第绪身后通往会客室定廊的门开了。史宾利—只手指旋着帽子,一脸得意的嘻笑,尾随蓝道进入屋内。修葛注意到,这位律师看起来闷闷不乐。史宾利的眼光短暂停留在史坦第绪太太身上,没有认识的感觉,视线最后快活地停在菲尔博士身上。 “谢谢你,长官。我现在都搞定了。”他说,“我马上就会离开。我会先到“公牛”去开租来的车,回汉翰退房,再搭夜车到伦敦。明天我就会在船上了,要是有船的话。如果没有,我会看看他们让不让我在返回美国前先停法国。那么……” “菲尔博士,”上校妻子忍无可忍地说,“烦请你告诉我这个惹人厌的家伙在我家做什么?” 史宾利回顾望过去:“你一向都这么自命清高吗?”他淡淡地说。接着回过身用法文说,“哼,谁才是讨人厌的家伙?我敢说你的丈夫每天都睡在马路的松果上。”他对博士说,“这倒提醒我一件事,博士。你该下回把我赶出法国吧?我还想复习复习我的法文呢。我注意到,你已经差莫区这家伙和他的喽罗回去;我看到他们走人,谢啦,那家伙可不通情理了。再见呵,要是你愿意告诉我前门在哪儿?” “你想得美?”茉儿·史坦第绪说,“你太自以为是了,这位先生。博士,你准备按铃找人来了吗?我想我们可以安排让这家伙从地道出去。” 史宾利伸手遮住嘻皮笑脸,修葛巴不得上前踹他一脚。 “好吧,夫人,好吧!我从窗户走,这样可以吧。我对你们这种乡下豪宅一点兴趣都没有。脏兮兮的油画,仿冒占董,小心眼的行为——” “赶快给我滚!”菲尔博士说,抬起脚。 这就是修葛最后看到的状况。他赶紧穿过撞球室玻璃门,隐身在阴影里,注视阳台外的动静。幸好他这天穿的是套深色西服。手腕上的夜光表盘显示时间为九点半。他有点讶异自己的心跳竞如此激烈。 此时无风,湿冷的空气中浮荡着花草馨香。月亮低垂,但皎洁明亮,将黑影拉得窄长,草坪隐隐发亮,东倾的树丛中晃过一道亮光,他发现是半哩外不知名马路上的公车车灯。有只狗正在狂吠。 阳台的一扇窗嘎吱一声开了,透出黄色的光。史宾利走出来,一手撩开窗帘,关上他身后的窗。他迟疑一会儿,似乎仰头凝望着明月。修葛隐约看得见他的表情;他在笑。笑容消失后,他审慎地左顾右盼,确定没有异状,才觉得放心。他悠哉地划了根火柴点烟。接着,步下几阶浅梯走到草坪上,再度环顾四周,最后沿着阳台下方朝修葛藏身之处走来。他行经撞球室门口,就着月光看了手表一眼,嘴里一面哼哼唱唱,脚步在碎石小道上沙沙作响。 当他转进屋子角落,修葛立即跟上他。跟踪者完全隐匿在阴暗处,循屋子的草沿无声无息移动;曾一度差点被玩具割草机绊倒。嘈杂的脚步声继续前行,轻松愉快,从容不迫。绕过弯曲的车道之后就是一段榆树夹道的马路,走到警卫室的栅门。修葛必须穿过月光照射下的宽阔车道,以他右手边的树林作为屏障迅速低下身。他身手敏捷跳越那片碎石地,躲在月桂树丛后。他确信自己在这场荒唐的演出中越来越进入状况。他喜欢这样,让裤子膝盖在湿答答的草地上摩擦,随时住意树丛周遭的状况,自己仿佛正在扮演间谍的角色。然而,此时的他若被人撞见,准看起来一副蠢像。 他觉得浑身热血沸腾。溜进榆树大道的阴影之后,发现即便是史宾利走在他前面二十码的地方,抬头挺胸大方走还比较安全。史宾利走在碎石地上的脚步声压过修葛踩断小树枝及干落叶发出的噪音。他的猎物正在自言自语;脚在碎石上拖,不时踢上两脚。他一度诅咒自己,以一种挑衅的态度停下脚步,像面对他的仇家一样,烟往后甩,最后大吼:“妈的,滚下地狱去吧!”接着高声吹起口哨。他三不五十就会用一种夸张的姿势甩他的窄肩。 当他们快要走到敞开的警卫室栅门,修葛被迫要加快速度临机应变。史宾利毫不迟疑,往村庄方向走去。路上不见人影也没有半辆车,柏油马路和高耸的灌木树篱在月光下显得光秃一片。史宾利戴着那顶滑稽的帽子昂首阔步,不再留意四周。他们来到摩根家。当修葛屈身蹲伏在树篱的阴影下,焦急担心栅栏内的人会晃到门边或招呼他。但他平安通过摩根家,通过阴森森的教堂,下行至一片灯海摇曳的村庄。 这里是最容易被发现的地方,就算是街上没有一盏路灯。勉强能提供照明的(所有的灯都是油灯——棒槌学堂注)就是一间小酒馆。小酒馆的房子建在马路后侧一方泥地里,稻草和牛粪味薰人。低矮笨重的石头建筑一度被刷白,茅草屋顶,还有两侧翼房,围出一方前院。格子窗全部大开,隐约可见屋内烟油灯火下的人影。 修葛离马路三十码远。酒馆里传来欢乐的笑闹声,酒客们随钢琴和手风琴的节奏打拍子,有人自告奋勇唱首滑稽歌,众人便轰然叫好。修葛想起这天是星期六夜晚。不论从什么角度来看,这都是个愚蠢的演出,他失足踏进泥泞里;紧张的情绪在这灰泥中陡然升高,恨不得马上来杯冰凉的啤酒。在伸手不见五指的黑暗中,他绕至“公牛”的另一头,无预警撞上一部停在旁边的熄灯轿车。撞伤的痛处让他恢复清醒的判断力。这部可能就是史宾利的车。这家伙究竟想做什么;难道如菲尔博士所说,他会回接待所;拔掉火星塞可能不失为明智之举,只是以防他万一要用车。 这时,史宾利站在“公牛”前门,他缩着肩膀,若有所思地吞云吐雾。最后做了决定,把未抽完的烟弹开,然后踏上通往前院石阶。修葛悄悄来到双人座车的前方,拉出擎盖铁勾,动作轻巧、避免发出声响地打开引擎盖。他突然听见脚步声朝他而来。他抬头,一股没有来由的恶心从胃里翻起。史宾利改变方向,朝着车子直走过来。 他放下引擎盖时,发出可怕的擦刮声。他往后潜进枫树林里,伺机而动,再度发现自己的心跳跳得很快。他想史宾利应该看不见他。接着,他听到史宾利在离他不到十二尺的地方摸索车门;门打开,卡嗒一声,灯亮了,一灭,又亮,直到只剩仪表板亮起为止。史宾利抬起头,盯着微弱的光线下。修葛清楚看到他的表情…… 那是当晚第一次,史宾利脸上浮现恐惧的表情。男人的下唇在发抖,前额淌着汗水。他甩头,一滴汗珠从他两颊和鬓角滑落。史宾利想强颜欢笑,却办不到。他手滑进前座的侧袋里摸索,拉出一条皮带和—只手枪皮套,杀伤力极强的自动手枪露在外面。 修葛口中念念有词,几乎很大声:“老天,这可是玩真的了……”他心跳剧烈,害怕他即将听到的声音。弯身伏在仪表板上,史宾利拔出那把自动手枪,仔细检查。他将弹匣退至手掌中,翻转一下,重新装回去。最后,用他提心吊胆的手,拉开保险栓,将武器塞回手枪皮套里。他再度环顾四周,脱去他的外套,把手枪皮套扣在左腋下。蓝白条纹衬衫已经湿答答地黏在他身上。尽管隔着一段距离,修葛仍听得见他的呼吸声。 微风刮得树沙沙作响。“公牛”里欢声雷动,玻璃杯敲在木头桌子上喝采声四起。手风琴试弹几个音,像是在清嗓子,为某人的歌声伴奏。沸腾的欢呼逐渐消失;尖细的男高音从寂静中扬起: “我是柏林顿·波提, 堂堂七尺高, 走路比名人还有风……” 众人哗然大笑。手风琴按着每一个音节,强调歌者上扬下降的声调。有人大喊:“再来两杯苦啤酒!”史宾利呼吸浊重,将外套重新穿好。无论他将要赴什么样的约,他打定主意要带枪。用丝手帕擦干前额的汗水,他调整帽子,关掉车内的灯,然后离开。 史宾利走进“公牛”。修葛在他的车附近打转,不确定该怎么做。这个地方无疑会有后门,要是追踪一事稍有迟疑,他就可能失去他的猎物。不过,修葛不想冒着与他面碰面的危险。 酒馆里似乎挤得水泄不通,他也想喝一杯。他等了一段时间,继续完成他拔掉火塞的点子。趁酒馆门在史宾利身后阖上时,他尾随着溜进前院。 第十六章 鞋子疑云 他心里还是免不了有罪恶感,即便是在冒险途中,他竟然还是抗拒不了诱惑,渴望进去来杯啤酒,修葛走进前院,穿过那扇矮门。屋里充斥着浓重的啤酒、泥土和旧木头的气味。他判断,几面墙起码有四尺厚。没有人知道这栋建筑是何时或为何而建,除了前院那两栋如修道院般的建筑被当成马厩,堆满废弃的干草拉车和麦杆。里面的人比他预期的更多,舒服的微醺、恍惚、在狭窄的走廊间跌跌撞撞。透过窗户,他看见两侧各有一间房间,后面是个吧台,史宾利转进右边的房间。 修葛垂头穿过走廊,到后面吧台。两盏油灯薰黑了湿气涔涔的墙。大多数人都聚集在室内的一角,有人在弹钢琴,两个大嗓门正在为一首歌争论。修葛进入那间椽木横亘其上、仅摆几张高背长椅和长桌的房间;擦得发亮的黄铜装饰长椅上方。墙上用不同图案的脏油布补补贴贴。木制壁炉架上摆座没有指针的钟;此外,挤在昏暗角落,艾伯特亲王身着高地服饰的画像成了黏蝇纸。(棒槌学堂注:艾伯特亲王,1819-1861,大不列颠维多利亚女王的丈夫。)艾伯特亲王看似一脸不悦。离他不远,两三名头戴无边帽道貌岸然的老人挤在一张桌子,争辩起来时,挥舞着白铁酒杯,他们在铜领扣结里伸长脖子扭转透气。其中一个说,“你现在别去当该死的笨蛋!”愤怒转身,将杯子碰一声重重放在桌上。“告诉你们,那个玛莉公主是被炸死的!要是不监禁炮兵,瞧,上帝保佑,听我说,我要——”碰!干尽一大杯啤酒,瞪视他的对手。 身材矮胖的女侍端了一整托盘的酒杯想通过,又不知该如何是好。她不断撇着头避开层层弥漫的二手烟,又得不时示出茫然的笑脸迎人。她对那些在挑衅的人喊着,“借过,请借过!”目光瞅着她的老板求助,后者是位仅穿衬衫、气派大方的人,一双谨慎的眼睛没有稍闲片刻。他站在吧台后面大大小小的啤酒容器边,双臂交叠;猛然一拉把手,注满一整杯啤酒。杜诺范靠近吧台时,他上前一步。 修葛改变心意:“威士忌加苏打水。”眼光动也不动盯住旁边搁架上一面发亮的铜盘。尽管被烟薰得有点脏污,他仍可从铜盘中看得到走廊上的门,和另一间房间的映影。史宾利正在那个方向。那间房间比较像是客厅;史宾利肆意而慵懒摊在一张有流苏缀饰的椅子上。 修葛隐约听到周遭的窃窃私语——“那个家伙”“杀人凶手”“嘘,小声点!”盖过钢琴的演奏声。没多久,这个消息就传遍了整个酒吧。那三名老人饮尽了他们的啤酒,就像骨牌效应,东张西望…… 将苏打水倒入杯中,眼角盯着铜盘,修葛迅速别开脸面向铜盘及墙。史宾利站起身,大步从房间走到走廊上,穿过走廊到吧台,他看起来一肚子火。人们赶紧将目光移开,假装继续喝自己的酒。一个引人注目的声音高呼,“来一首“老约翰,威利”吧!” 史宾利迈步朝吧台走去:“可不可以,”他以高不可攀的声音说,令人连想到茉儿·史坦第绪,“先生,这里可以直接点酒吗?” 部分喧闹声降成叽叽喳喳的细语,人们都竖起了他们的耳朵。史宾利没有意识到自己的尊贵举止成了滑稽可笑的焦点。酒馆老板上前。 “我很抱歉,先生,真的很不好意思!他们这样注意你,先生!请说,先生?” “我要一杯白兰地,”史宾利说,冷冷地摸着领带,“如果你们有的话。我要最好的。拿一整瓶来,再加一杯啤酒。你要不要也来一杯?” “喔!谢谢你。没关系。” 史宾利不会正好看到他了吧。修葛不禁思忖……他决定转身。美国人并没有注意到他。斟满一整杯白兰地,他喝纯的,之后又灌一口啤酒。他接着再倒一杯。老板开了一瓶自家酿的啤酒,语气轻松地搭腔。 “崔弗斯先生,今天天气不错喔。”目光机警观察他的反应。 “嗯。” “温暖了点,是吧。”老板以肯定的口吻说。瓶盖发出嘶一声,老板紧皱眉头,徐徐倒着酒,“先生,我猜这里可能比美国温暖多了吧?” “暖多了。再把酒杯加满。” “美丽的国家,美国!你知道吗,先生,我妻子表姊同父异母的哥哥住在堪萨斯城?”他点点头,“住在那里四十年了,他叫吉尔及·鲁佩。也许你听过他,先生;吉尔及·鲁佩?我听说他在经营一家木材厂。没有!那里可是个大地方……先生,那么祝你身体健康!” 修葛从来没有这么感激过英国人的克制力。这房子里每一个人都好奇探听庄园里究竟发生了什么事;整晚谈话的主题肯定都围着这件事打转;现在连主角——本来应该已经被逮捕——也到场了。他们在竖着耳朵的情况下继续闲聊。没有人故意转身瞄史宾利一眼。 老板喋喋不休说个没完:“你现在准备留在我们这里吧,我希望,崔弗斯先生。” “不,”史宾利说,“我今晚就要离开。” “哦?” “就今晚。我恨不得走得远远的。你听着……” 他狠狠喝干第三杯白兰地,倾身挨近吧台。不知是因为有白兰地壮胆,还是他有意,或是他想成为众人的焦点——他一开口,叽喳的说话声渐渐安静下来,他的声音压过他们——修葛不知道出于什么理由。史宾利倒是意识清晰要对酒馆里所有人说话。三杯白兰地下肚,趁着他情绪高亢时,由舌端脱口而出。他清了清嗓子。他怀着恶意的眼神,得意洋洋环顾在场的人,他转头面向酒吧老板。 “得了,别装了!别站在那边舔你们的啤酒,一副道貌岸然的德行。我知道你们心里正在想什么。杀人凶手。你们假惺惺在关心,警方怎么还没有逮捕我,是吧?” 老板试着继续扮演他的角色,似乎无视于他人的活动。他假装跟别人不同:“哦,先生,既然你提到这件事——当然,我们都听说了,真是一桩可怕的事件!”他活力十足擦亮吧台,“我们对那可怜的老绅士感到难过……” “把那瓶酒拿过来!可怕的事件!他们想把罪名套在我头上,但是没辄。告诉你们的朋友,我跟这件案子没有任何瓜葛,我已经证实了这一点。” 酒馆老板面露笑容:“咦,那真的要恭喜你了,崔弗斯先生!我们也觉得你不是凶手,先生!那只是这一带的人——你知道的,谁不爱道人长短。”他压低声音,“你只是特地来拜访狄宾先生,很多人——” “你是在跟我说话吗?听着,”史宾利饮干杯中酒,碰然将杯子倒置,用手戳着酒吧老板的胸膛,“我从来没有进过他的房子。他们以为那个人是我,其实是狄宾先生伪装让别人认不出他。去和你们的朋友说吧,还有你们那些没大脑的警察朋友。” “先生?” “我告诉你!是狄宾打算来告诉我,我是个骗子!” 酒馆老板听得一头雾永,史宾利自顾自地说。他越说越自信,简直是武断。 “听着,我告诉你们是怎么回事。老狄宾想要离开他家,懂了没?别管为什么。我不会说的。他想要离开自己家,懂了吧?很好。他上伦敦去,到剧场用品店买个化妆箱,又到一家成衣店买套衣服。然后,他就可以为所欲为,没有人会怀疑他。但是尼克是个艺术家,你们懂吗?——名副其实的艺术家;我不得不夸奖他。假如他在任何地方留下脚印,他也不留一点痕迹。他甚至有几双不同尺寸的鞋子。没错!而你不可能走进鞋店,要求买一双比你的尺寸大三四号的鞋子。这太奇怪了;而且他们会找到是哪家店的鞋,要是事后出了什么麻烦,警察绝对追踪得到你,懂吧?” 史宾利往吧台中间挨过去,涨红的脸凑到离酒吧老板只有一寸距离。以更嘶哑的嗓音说:“所以,尼克怎么做呢?他到一个大家称之为“庄园”的大宅;唯有那里有弃置不用的家具,和一些我连放在煤窖里都嫌脏的画。某天下午,他背着一个本来应该用来装书的书包;跟得上我的话吗?他溜到他们囤积废弃物的房间,偷了一双某人的鞋;现场没有留下任何他的脚印,为什么,因为他把这件事嫁祸给那双鞋的主人,懂了吗?这就是尼克干的好事,这一切都是因为他要离开他家,以及……” 修葛还没听完这句话,惊觉自己几乎正面对着史宾利听他说话。他保持不动声色,以空杯就唇,注视吧台后面一张海报,约翰·渥克以一抹讽刺的斜睨露齿微笑。 史宾利继续讲案子使用的道具,令人讶异的是,他把所有的假设都建立在这双鞋上,避重就轻,加油添醋,指出这双神秘之鞋的鞋主就是莫利·史坦第绪。各种参考解释都出笼了,其中一个最简单的解释——狄宾藉伪装来掩人耳目——却被略而不提。不知什么时候,话题又转到修葛父亲荒唐的行径,说亨利·摩根装神弄鬼是为了偷这双鞋? 他冒险侧眼偷瞄史宾利。后者说得太投入,太多壮胆酒下肚,太沉迷于锋头人物的风光,丝毫没有转头或降低音量。史宾利大笑,他的脚徒然无益探索吧台下的栏杆。 “这就是事情的经过,”他说,敲着柜台,“这是他的失策,懂了吗?因为他要溜出他家,没有人知道。就是你们眼中的尼克·狄宾!当他要重返他的屋子时,他进不去。知道为什么吗?他匆匆忙忙把口袋里的钥匙弄丢了,就是这样。哈哈哈。别怀疑,我就是知道。” 这些胡言乱语都是冲着酒馆老板说的。他细心地瞄了白兰地酒瓶一眼,咳了一声。 “喔,嘿,先生,究竟——”他诱导史宾利说下去,“狄宾先生是个奇怪的人,嘿,你要不要来点吉尔自家酿的啤酒,先生?味道不错。就算狄宾先生想要伪装自己,我们也无权过问,不是吗?” 史宾利感到一阵昏眩:“你不相信我,呃?你给我听好,我现在就要告诉你,我向全世界昭告,尼克·狄宾是个多么卑鄙无耻的小人。我要把他的事统统抖出来,我要所有的人都知道。因为——” “崔弗斯先生!请留意,在场还有女士!” “无论如何,有人比他计高一筹。有人趁他出去时,用复制钥匙溜进去,假装没有钥匙。我并不准备对全世界人昭告这件事。我要说的是,你们所有人部误以为狄宾是好人、戴高礼帽、住豪宅,我要告诉你们……” 修葛不清楚他究竟扯了多远。他明白史宾利只想趁机报复狄宾。 酒馆老板打断他的话。他瞥着他的表,回到现实,始料未及对全屋人大吼:“各位女士先生,最后一次点酒,最后一次点酒!酒馆十分钟后打烊!请各位到前面来——”毅然决然的口气如夹钳般钳住客人,忽然严格施行十点整关门的限制。酒馆老板忽然间忙得不可开交。频频劝诱他的听众,几乎是低声下气地哀求,别让他被吊销执照,吧台上担保会给他们最后一杯。修葛为避人耳目,从人群中退到走廊上。站在那里等着看史宾利之后的动向。 昏暗中他看得见他猎物的脸,无疑从兴致高昂的表情转为失望。他的头顶正好有盏油灯,看来仿佛就是个猎物。之前的恐惧袭上心头,这家伙仍恋栈着他的灯光和听众;但听众全散去,他只有再回到漆黑的马路上去见他要见的人。他跟凶手一定打过照面,就是今晚,在庄园里。修葛·杜诺范这时有种预感,一种逐渐成形的确定令他可以大声宣告。 这个人就要死了。 他有股冲动想挤到史宾利身边,抓住他的肩膀,大喊:“听我说,你这个笨蛋,别这么做!赶快离开这里。赶快离开这里,否则你的下场一定会跟狄宾一样。”他敢用他的信念发誓。在这个嘈杂的人群中,死亡就如周遭弥漫的烟一样罩在史宾利战栗的脸上。 史宾利买了瓶白兰地,匆匆将之塞进外套口袋里。此外,他又买了两包烟,可能是在他和凶手见面之前还要打发一点时间。没有人注意到他;每个人都故意无视他的存在。当第一个离去的人开始推门出去,他很快做了一个决定,跟着他们走。 群众走到酒吧前月光迤逦的路上就迳自散去。激辩的声音高起,众人哗然,而后渐渐消逝在马路杂沓的脚步声中。一个荒腔走板的男中音唱起《我那旧灯芯绒裤》;乡间静得只剩回荡在空中的喧闹声。一名喝得醉醺醺的女人咯咯傻笑,被某人搀扶着拖到巴士站。 酒馆的灯全部熄灭。此时又恢复了黑暗和宁静;不可思议的静谧让修葛几乎差点不敢呼吸。他靠在酒馆外的墙上,纳闷着他们是否会把狗放出来。有人拉起他头顶上方的窗户,没多久,他听见那人倒进床里时发出咯吱咯吱的声响。 史宾利坐在车子前座,一片漆黑,不打算开灯。他不时变换坐姿,划根火柴点烟,盯着他的表;他一口接一口啜饮着酒。修葛不知道时间过了多久,但他每一块肌肉都绷得死紧。月亮慢慢下斜:水汪汪的月亮,温热的云迅速聚集在其周围。 一声微弱的雷鸣传来,就像是谁神秘的脚步声。修葛听到畜栏里的牛开始不安分。紧张,有点昏昏欲睡。他一听到车门轻轻打开,猛然提高警戒。他的猎物下车,酒瓶撞到车门。他追到马路上,冷空气让他清醒。 远离喧闹的酒馆越远,史宾利就越小心往前走,修葛得更谨慎。史宾利走到一半,突然站在马路中间。一堵教堂前院的低矮石砌墙让他停下脚步,倚在墙上。他自顾自笑了起来。抬头看着教堂方塔上月光照着长春藤的阴影,气氛诡秘的长廊,院子里倒塌的墓石。他做了一个夸张的姿势。 “‘村庄粗野的祖先们安息了,’”史宾利大声念着,“‘一个个永久躺在窄小墓室里。’真是狗屎!”有个东西在空中晃了一圈,随即是酒瓶砸在石头上粉碎的声音。史宾利继续向前走。 这个挑衅的举动着实让修葛一惊,史宾利却显得勇气倍增。这名跟踪者的脉搏此时比史宾利跳得还快,他轻拍自己肩膀,测量下颚脉搏,沿着路边平息自己的情绪。任何人都会赞成这个干净俐落的做法,免除了无穷后患;这夜的步调还算悠闲。他倒不怎么怕史宾利的枪。他料想史宾利就算是在干钧一发之际也没胆用那把枪。昏暗的路上,他边走边想,今晚见到的这些人的性格无一下令人费解;史宾利要下是运筹帷幄的幕后指使者,就是精神病专科医生,全凭你怎么看。他—— 修葛停住脚步。几乎正对着摩根家黑漆漆的房子,史宾利停下来了。他朝左边的马路走,朝庄园花园围墙的方向去。他在暗中摸索,划了根火柴,摸着了墙壁。他朝接待所去,绝对没错。修葛用他的背抵着树篱,蹑手蹑脚地往前…… 有人从后面攫住他的手臂—— 这辈子从来没有受过这么大的惊吓。修葛吓得全身僵硬,半天不能思考;动弹不得,更遑论转身。他满脑子想到的都是那名凶手。他聚集全身力气突然回转,重击。那个声音凑在他耳边,声音小到让他以为是自己在想像,小到比树丛的沙沙声还小。 “没事,”那个声音说,“我都看到了。我可以跟你一起吗?你会需要帮忙的。” 几近无声的低语不再出声。缓缓转过身,修葛看到对方背靠在摩根家围篱的栅栏上。忽隐忽现的月光照在摩根的玻璃杯上。他贴靠在栏杆上,几乎让人无法察觉。修葛垂下肩膀以示同意,冒险在寂静中低语。他需要同伴。他紧张的神经让他听得见摩根翻过栏杆的嘎吱声,和落地时网球鞋踏在湿草坪上的声音。 不,其他的栏杆也正吱嘎作响,就在前面不远。史宾利找到了接待所围墙的入口。他们可以听得见他的脚步在粗糙的草上擦刮的声音;他现在又点了一根火柴,把门撑开。动作干净俐落。摩根紧跟在后,修葛在黑暗中伏卧在地,四肢匍匐穿过一地月光的马路。他身手矫捷闪进墙的隐蔽处,气喘如牛。触到凹凸不平的石块让他松了一口气。接下来他们继续努力前进,穿过门口…… 他忽然觉得不对劲。他现在看不见也听不到史宾利的踪迹。拦在小径上的潮湿树干隐隐骚动,被遮蔽的月还未破云而出,四下一片黑暗。讨厌的蜘蛛网悬浮在小径上,经过时嘴会不小心吃到。修葛感觉到摩根在戳他的背,躲猫猫这种游戏及树下永无尽头的小径令他毛骨悚然——小径已经到了尽头,转一个弯。一幢丑陋至极的房子矗立在空地中央。栏杆窗户暧暧含光。他们看到史宾利了。 他正要走进这片空地,放慢脚步,他的枪已经握在手中。他靠在日晷上提振精神,持着枪小心转一圈,像在巡视整片开敞的空间。没有动静…… 接着他又走出了他们的视线外。跨过通往庄园的砖道前行。他们听得见他脚步在湿草地上发出沙沙的声响——犹豫半晌,继续探索。 四下悄然。仿佛空气中充满了共振,他们感觉得到他的抽搐和喘气。他开口说话,声音不大、低沉但有力:“快给我出来!来呀,出来!别耍花招——看在老天的份上,别再跟我要花招——没错,我知道你藏起来了——给我出来——” 凶手……? 第十七章 不用再穿防弹衣 修葛当下的反应是,他一定得出去看看,就算他捅了搂子或毁了整个计划。旋念又想到——莫区巡官在哪里?按道理,莫区巡官不是该躲在附近。要是真的不巧,史宾利误以为莫区就是他要找的那个人,所有的事只有一个结局…… 他艰难地咽着口水,试着控制自己不由自主的颤抖,冒险溜到空地边。泥巴在他鞋下叽嘎作响,而他却没有注意到它。 接待所的涡形卷饰和丑恶外表掩蔽在黑暗中,凸腹式栏杆的窗户闪着催眠般的微光,接待所似乎也被监看着。修葛强烈意识到这不再是个想像;应该说是“正在监看”,或是有人正在死者房间里观看着。冷空气再度袭上他的脸。他瞥向右方,往后退。 大约三十尺远的史宾利背对着他,面向砖道旁一棵大橡树站着。手枪紧贴着自己,以防被人踢开。 “滚出来,”他嘀咕着,高亢的声音像是歇斯底里,“我看得见你的手——再给你两分钟——别站在那里不动;我并不打算要伤害你;但你得付钱给我,不断地付钱给我,懂了没?” 有个微弱的声音在低语,声音小到距离外几乎听不见。修葛四肢匍甸在地,蠕动着向前靠近。史宾利往后退,退到月光的筛影下。 “怎么知道是你?”史宾利说。这是修葛第一次看到他有点自制力;这家伙之前几乎都在醉酒的状况,让他自己处在一种神经兮兮的亢奋下。他失去警戒,放声大喊,“我怎么知道是你?你他妈的到底想怎么样?你想要我是吧,看看你自己……”他大口吸气,似乎快要喘不过气来,“那天晚上要不是我先拿走你的枪,你就会像干掉尼克一样杀了我。” 在草地上蠕动前进了一段,修葛抬起头。他挨近砖道,试图绕开,因为醉醺醺的史宾利侧转面向小径正对着他。藏身在橡树后的那人完全被掩蔽住。月光的筛影落在史宾利脸上;他看见他松垮的嘴,他甚至注意到有一小撮彩色羽毛塞在他的帽带上。有个声音从树后传过来,非常小声。悄声说:“谢谢你,我的朋友。我不是你要找的那个人。放下你的枪,放下你的枪——嘘!” 史宾利的手在发抖。他踉跄上前,揉眼睛想看个清楚。那人站出来时,小树枝啪一声裂开。 “你这个卑鄙小人——”史宾利突然说。他哽住了,仿佛因为看到对方而哽咽,“小人”这难以置信、激动、绝望的字眼在空中回荡久久不散。他向前踏了一步…… 这是修葛可以回头的好机会。他想看看摩根是否还跟在他后面。他脖子往后转,目光落在史宾利后面一段距离的房子,他注视着它,觉得有异状。他的视线模糊不能肯定,直到他恍悟差别原来是窗内的一道微光。房子有扇窗半开,微光慢慢亮了起来——离前门最近的一扇——慢慢往上推。 史宾利没有注意到。然而另外一个人,树后的那个人,发出咯咯声,一阵恐怖的气喘之后接着“喝!”一声跳了出来,抓住史宾利肩膀,像是想挡住他。 从那扇窗进出一丁点黄光,比针头还细微的火星,炸开的威力盖过月光,强大的杀伤力咻一声从他头顶略过。修葛脚步踉跄。他听见摩根在他的后面说:“我的天!”他此刻一心一意只想着史宾利。男人帽上那撮彩色羽毛掉在地上。他一只腿发软,突然开始觉得晕眩,像是被哪个打陀螺的人抽开一端绳线。接着另只腿也瘫了;修葛看到那个人开始疯狂扫射,他朝前扑倒,闪过一颗从脑袋旁流过的子弹。 那个男人发狂大叫。惊恐嘶哑的叫声夹杂着飞鸟撞上长春藤的骚动。他似乎全身瘫痪,似乎就凭他失去控制拼命指着窗户的那只手,就能避免伤亡发生。他膝盖跪地、翻滚、窜踢;他想潜进灌木丛中。 砰!一阵冷静的停顿,窗口那人似乎从容不迫瞄准好目标。子弹飞向树后的那家伙,他脚步踉跄一下躲过;那人身体直挺挺紧靠在树干上,再度尖叫。 砰!窗口那名每枪都冷酷无情且精准的狙击手,冷静并一派优雅地调整位置;每隔五秒钟发射一枪,根据他的目标移动约一寸…… 砰!跳进灌木丛里的人还在狂叫。修葛受不了这声音。他一抬脚站起来,摩根就抓住他脚踝将他撂倒在地。摩根喊:“别做傻事!万一我们现身,他会把我们全杀了!” 修葛松懈下来,他含糊回应。没有人相信区区几只鸟会引起如此大的骚动。空地里充斥着它们的噪音,它们在透着月光的云层中盘旋。房子侧边绕出一个笨手笨脚的影子,发出难以辨识的喊叫。 莫区巡官不敢相信地瞪大眼睛,从门廊边的阶梯冲下来,一边用手电筒光疯狂扫射房屋四周,另一只手拿着枪;口中嚷着如奉法律之名云云的无用之语。 没有一个人能清楚记得事情发生的经过。摩根的反应是倒抽一口气:“好吧!”他跟修葛两个歪歪倒倒穿过草坪跑向房子。莫区的手电简不时照着狙击手开枪的那扇窗户。影子猛然一退,狙击手射击位置偏高,失去平衡,击碎了房间的玻璃。他们看见一片白茫茫的烟雾中又进出火花,凸腹铁窗的栏杆掩护住窗子。接着在烟雾中又闪现几枪火花,莫区不顾违反规定反击回去。当他们三个人同时来到门廊,莫区已经不顾一切准备好见人就打,摩根及时开口咒骂,在巡官旋身时差点挨枪子。狙击手已经开溜了。莫区除了站在窗前摇栏杆,不知所措,直到有人说,“门!”他们才从门冲进去。 门没有锁。莫区刚把门一脚踢开,从房子后边传来微弱的碰一声,狙击手已经逃之夭夭…… 五分钟之后,他们仍漫无目的在灌木丛里搜索,什么人部没看到。结果莫区不知道被什么东西绊倒,摔坏了手电筒。没有,他们不约而同看着彼此。那群原本叽喳不停的鸟重新开始打瞌睡。被枪击碎的窗户附近,浓呛的硝火味慢慢散去;一阵微风袭来——让人觉得松了口气——草坪和空地上回复原来的宁静。然而,他们可以从他们所在的门廊上,看见史宾利的尸体如展翅的飞鹰般趴在橡树旁的砖道上。 摩根斜倚在门上。他想点根烟,手却不听使唤:“怎么样?”他说。 “他绝对逃不了的!”莫区巡官认定,他对这种残暴和始料未及的发展百思不解。他挥舞拳头,“我们知道,他会到庄园去!每一次,我们明明知道——我们——啊!”他喘口气说,“你们两个下去看看你们可以为他们做些什么。我到庄园去搜查,他一定藏在那里。” “你认为你打中他了?”修葛问,让自己冷静下来,“在你往窗内开枪的时候,我是指?你是否——” “呃,我在那一瞬间神经错乱。”莫区一脸茫然看着手上的武器,“我不知道。事情发生得太突然。我真的不知道。现在我们要继续保持警戒。还有一个人被射中——他在哪里?那是谁?” “我晓得才有鬼,”摩根说。他口气无奈地补上一句,“我们是这项行动中地位最渺小的人。好,巡官,大家分头进行。我们先去找那具失踪的尸体。尽管,我个人现在只想喝杯蓖麻油。” 当他走向草坪时,拱起的肩膀抖了一下。修葛耳中盈绕不去的枪声让他觉得晕眩;而情绪上的失落才真正是他恍惚的原因。他接过摩根递上的烟,但他的手还未恢复镇定。 “这是真的吗?”摩根问话的口吻有点怪,“枪战——一切在瞬间落幕;感觉倒像是一场闹剧……不,不,一定是哪里搞错了。我不相信真的是这样。” “够真实了。”修葛说,他逼自己趋近史宾利的尸体。四下弥漫着恶心的气味,血还是温的。摩根划了根火柴,微光照得橡树四周灌木丛里的血迹隐隐发亮。另外那个人想逃离现场。 修葛说:“我觉得毫无疑问……?” 史宾利仰脸躺着。面色惨白的摩根弯下身,将火柴移近对方的头。火烧到他的手,他猛跳起来。 “死了。毫无疑问。子弹从后脑穿过发际上方的位置……我是这么猜想。”他茫然地说,“这个场面倒像是场战役。我到现在还没弄清楚事情是怎么发生的。”他抖了一下,“我不在意此刻有任何人过来嘘我,我已经被吓得魂不附体了。不过,看看这个……嗯,唯一的线索是,窗内的枪手是冲着史宾利和另一个家伙而来的;他不慌不忙就把他们两个解决。他没有朝我们两个开枪,尽管他一定早就看到我们了。” “他向莫区开枪。” “没错。但那只是虚枪,从他头上擦过,目的是要叫他退回去。而非像对史宾利那样一枪毙命。史宾利是射击的目标。至于,另一个家伙,也许他一时慌了手脚。我不知道。老天,我什么都不知道……”他开始来回踱步,“来吧。我们得去找另外那个家伙,不然他搞不好会回头杀了我们。他谁?你知道吗?” “我没有看到,也认不出他是谁。我这里有个打火机。这玩意儿比火柴强一点。”修葛说,觉得有点恶心,“我们循着血迹走……” 然而他们俩都踌躇不前。摩根摆个手势说:“我们先抽完这根烟再说吧。”摩根高声说,“我正在想,那个家伙是谁。” 这个念头对修葛来说,和刚刚发生的枪战一样恐怖。他们只须沿着树林的小径走,答案就揭晓,因为第二名被害者中枪的射程较远。修葛脑子里充满着恐怖的猜测。摩根似乎读出他的意念。他很快接着说:“致命的一枪,太酷了。我的老天,这个世界上最宁静的角落到底发生了什么事?我告诉你,这是不可能的事。然而,它发生了——‘让你的故事极可能成为事实,‘我只想知道这个故事究竟有多真实。”他有点抓狂地说,“要是这是一个……我们继续说;它将唤醒我们的灵魂。这倒提醒我,我带了一个随身酒瓶。要不要喝一点?” “要!”修葛热切回答。 “两个业余犯罪学家都在害怕,”摩根把酒瓶递给修葛,自嘲说道,“原因在于,你我都怕是我们熟识的人躺在那里,被两颗子弹射穿毙命。” 修葛贪饮着酒,颤抖卡紧他的喉咙;但是他觉得好多了:“走吧。”他说。 打火机的光格外明亮。放低火光,修葛沿着砖道朝橡树走去。砖道边缘原是衬着蕨类植物的白色与紫红的毛地黄花;而现在部变得残破不堪,大部分的红色部是血。追踪血迹一点都不是难事。那人曾倒在黑莓树的刺冠里,栽进树丛最浓密之处。空气冷冽潮湿,蚊子穿梭其间。羊齿丛中有大量血迹,像是有人从正面刺杀了他…… 有个声音沙沙作响。火焰左右晃动,几乎熄灭。他们的脚步踩在植物上。树枝划破修葛的肩膀,折枝弹打他的手臂。他必须不停地点打火机。 “我敢说,”摩根说,“我听到有人在呻吟。” 修葛几乎踏到东西,一只光可鉴人的皮鞋,在一棵枫树的树干下来回摩擦着落叶。他们看到着鞋的那只脚往上猛抽,露出部分穿着条纹裤的腿,在鞋子主人倒地之处,折断的树干露出白色的树心,那人趴倒在毛地黄丛中,脖子和肩膀中了枪。在修葛用光照着那人时,他已经没有声息了。 摩根说,“稳着点,我们现在不能撒腿就走。此外——” 修葛跪在地上,将庞大的身躯翻转过来。那张脸脏污不堪,嘴和眼睛都张着,血迹使得它不再具吸引力。他们盯着它,沉默了好一阵子。 “这家伙究竟是谁?”摩根悄声说,“我从来没见过……” “拿着打火机,”修葛说,一阵突如其来的作呕让他快要窒息。“我们离开这里吧。我认得他,他是个律师,他叫做蓝道。” 第十八章 菲尔博士与凶手相见 他们不知道自己是怎么返回空地的。修葛记得他们穿过砖道时,不小心踢到了史宾利的帽子。他们都认为该再回到接待所。这是个可怕的提议与记忆,但起码比继续待在狙击手肆虐过的那片狼藉之地好多了。 摩根望着那栋房子,停下脚步:“我知道问题出在哪里了,”他说,“真怪,我怎么从来没想过。你知道我们干了什么好事吗?这些灯,小老弟。”他用手指着,“我们追踪某人,搜索这屋子和这片庭园,我们怎么就是没想到应该把屋子里的灯打开……多花点心思,要是你能多费点心。我在说什么?不管了,我们现在需要的是光线。” 他奔至门廊,在敞开的前门内摸索。走廊电灯大亮;虽然还是有点暗,但总此在一片漆黑中摸索好太多了。他们在灯下站着,仿佛因天寒地冻站在火炉前取暖。 “我们现在所能做的,”修葛坐在台阶上说,“就是别着急,静候莫区带人回来——他的爪牙。”(他想藉这个字要酷,就像人们吃憋时得找台阶下。“爪牙”这个字眼就跳进他脑海。) 摩根点点头。他靠门站着,拢一拢鲜艳的衣领,左右张望:“嗯,没错,是这样。问题在于,这个叫蓝道的人是什么来头?为什么凶手连他一块儿杀了?” “我不知道他为什么会被杀。至于说他是谁,你得先听完今天晚上所有事情的来龙去脉。这个故事说来可长了。我不觉得我能说得清楚。至少,现在不能。不过——”一个念头闪过,“不过起码有件事该先让你了解。” 摩根自动拿出随身酒瓶递上前:“你说。”他说。 “事实上,我父亲——你知道的,就是主教——满脑子认定你就是凶手,不然,也是嫌疑最大的人。” 摩根一点也不感到意外。他深深吐了一口气,仿佛最后终于要面对这个事实:“哈!够了。我就是在等你说这话。一定会有人这么认为,我一点也不讶异这个人是你父亲;我看得出来他注意我很久了。可是,为什么呢?” “首先是因为在屋子旁边的那个脚印,是出自莫利·史坦第绪的鞋。他的说法是,你有机会到庄园去偷这那些鞋;从橡树室的密道溜进堆置废弃物的储藏室,你事先没有料到有人当晚在那里过夜。所以,当你一发现有人,就故意装神弄鬼,藉“捣蛋鬼”之名掩饰你的诡计。” 摩根别过脸,盯着他:“真糟!”他戳着自己后脑说,“这一点我倒是从来没想过。我是指那些鞋子。可是剩下的——是的,我期待会发生的。” “当然,那些说法现在都证实是错的。史宾利今晚已经证实了这一点。是狄宾自己伪装而穿着这双鞋子;我听史宾利说的。之后,他可能将鞋子藏在屋里某处。不过我父亲对这个看似有理的假设非常认真,他认定你不知道教区牧师当晚在那间屋子里。这一切都过去了。我们知道你不是“捣蛋鬼”……” 摩根紧皱着眉头:“我的确就是捣蛋鬼,”他说,“千真万确。你是说你们没发现我故意留下的线索吗?这就是我最不放心的部分。我坚持要忠实传统。此外,我喝太多鸡尾酒下肚,不小心把一本印着我姓名缩写的红色笔记本遗落在那里。毕竟,真该死!”他激动地指出,“按理说,出动警犬应该就会发现的。” “你是说……” “嗯。每当我事后回想,就难过了好久。”他闷闷不乐踢着门框,“都是我太孩子气的下场。我每次回想到这事,就想踢自己。这件事一旦揭穿了,就一点也没趣,对吧?然而,我就是那个捣蛋鬼没错。有一点是真的:我的确不知道教区牧师当晚睡那间房间。我甚至不知道他在那栋房子里。”踌躇半晌,他一脸愧疚转过脸,“事实上,我这么做都是冲着你父亲来的。我有个习惯,每天晚上要走六哩路散步——没错,在非常晚的时候——那晚我遇见暴风雨,没有不在场证明;这无所谓。我知道主教当晚在庄园过夜;为了那些侦探小说、他指出的问题让我觉得难堪。捣蛋鬼滋事的那晚,我正好散步回来,抄捷径穿过庭院,看到橡树室里的灯亮着。我当时心想,“嘿嘿!”我这才突发奇想,因为这房间一向是空置的。主教知道这个传说已久的故事。不过,为了确认一下,我偷偷绕到佣人房的侧门,逮着男管家老底比斯。我问他,‘你们那位尊客今晚睡在哪里?’底比斯答说,‘橡树室。’” 摩根面无表情拉了拉鼻梁上的眼镜:“我当时到底做了什么好事?我根本不知道那是可怜的普林莱姆。我要底比斯发誓不泄漏这个消息——我敢说他到现在还没有出卖我。哈!我越想就越得意自己使的坏点子。我返回家中,和玛德莲娜小酌几杯,益发觉得这个点子太棒了。接下来的事,你都知道了。” 他走过来,往台阶上一坐。 “那晚我看见了史宾利。”他话锋急转,“下山往接待所走,就跟主教说的一样。但是我不能就这么告诉上校,对吧?当时没有人相信主教说的话——这件事就这么上演了。”他手指戳着草坪。 月亮低垂,死寂的光辉落在西边的树上。草坪渐渐罩上一层薄雾,在惨案发生之后,绝望让人清醒,清冷的雾拢上史宾利的遗体。修葛觉得自己更加焦虑。庄园的人马这时应该已经来了。 “奇怪的是,”他说,“全村难道没有人听到枪声。为什么到现在还没有人来——为什么我们得像两个太平间管理员一样傻坐在这里。” “玛德莲娜!”摩根坐直身子,“天哪,她一定跟我们一样听得清清楚楚。还会生动描述给我听……”他惊跳起来,“听我说,不管这是不是我的事,我都得尽速赶回家一趟——几分钟就好,无论如何——告诉她我没事。我五分钟内就回来,行吗?” 修葛点头。内心迫切期待此刻有一群爱说话的人聚在这片撒满月光的空地,清理这片狙击手肆虐之地。摩根大步离开雾气浓厚的草坪,修葛踱到门前流泻出来的灯光中间。他想走进屋里,打开所有的灯。气温愈来愈低,冷到他看得见自己呼出的气。不过,就算全屋子的灯如舞台般灿亮,也不会使他好过到哪里去。 他脚步迟疑跨进走廊。这里比下午更阴森;深黄色席垫,黑门帘,闻起来有腐味的黑色家具,墙上的通话筒。他现在有一点明白了。这间房子不仅在此刻是空的,它一直都是空的。狄宾从来没有真正住这里过。此处仅是他用来掩人耳目的地方。这个贪得无厌的天才,他的出色正如他的不快乐。他的手指在这件案子里触及每一个人,他暴烈的个性是唯一能激起此地生气蓬勃之事。你也许想像他现在穿着高领拘谨的服装从楼梯上走下来,白发苍苍的好色之徒,凝视着栏杆。 修葛不安地纳闷着楼上的尸体是否已经移走了。他假设是移走了。他们今天下午提到过此事;而他实在不愿去想起那名老人仍挂着笑脸趴在桌上……修葛不由自主进行他和摩根和莫区不久前进人这间屋子所做的事。他走向右侧门,巡视房内狙击手的藏身之处。 里面没有电灯。修葛不想去点瓦斯;他点起口袋里的打火机,巡视,像之前一样,什么也没有。一个四壁萧然,枯燥乏味的地方,应该本来是客厅,壁纸闻起来有浓重的潮味。这里空无一物,布满灰尘,中央原本该铺地毯的地板上不见足迹。在莫区的火力反击下,狙击手居然连一点痕迹都没留下,尽管壁炉已经被子弹凿穿几个涧,其中一枚子弹击碎了上面的镜子。只残留火药隐隐的烟味以及窗框边缘的碎玻璃。 他脚踩在老旧木板地上发出唧嘎的声音。他关上打火机,环顾四周。屋里有人走动。 他分辨不出声音的方向。他听到的声响似乎是从楼梯上传来的。这实在太……,“诡异”这个字眼袭上他脑海。他心中暗忖,要是此时老狄宾从楼梯上走下来就太尴尬了。唧嘎声在敞亮大厅回荡。他又萌生另一种解释。先前并没有任何证据显示凶手已经离开这间屋子。他们没见到人影,只除了碰—声关门声,什么都没有。要是此时狙击手还在屋里,一两颗子弹正蓄势待发…… “早啊,”声音从走廊另一端传来,“你喜欢这个任务吗?” 这个声音很熟悉,紧随而来的钝重脚步让他马上松了口气——那是菲尔博士的声;但尽管如此,却又不太一样,他的声音少了积极的洪亮,透着—丝冷漠、缺乏生气。那是修葛听过最沉重痛心的声音。他手杖重重踱在地上,因为行步困难而呼吸急促。菲尔博士出现在楼梯转角口。他没戴帽子,肩上围着苏格兰格纹披肩,他红光满面的脸顿失血色,一头银白蓬发被搔得乱七八糟。小眼睛和弯胡髭,高鼓的双颊,都露出嘲讽的倦容。 “我了解,”他低沉的声音隆隆作响,上气不接下气,“你想知道我究竟在这里做什么?我会告诉你的。我真恨自己!”停顿半晌。他的目光飘向昏暗的楼梯口,又转回杜诺范身上,“也许,是的,可以肯定,如果你们曾告诉过我橡树室有密道……没关系。这是我自己的错。我应该自己调查清楚的。是我让这件事发生的!”他咬牙切齿地说,用手杖的金属头重重往席垫上一蹬,“是我唆使使这件事发生,我故意唆使,以为如此一来就可以侦破这件案子;而我万万没料到会发生这种悲剧。我本欲设计用饵,然后从中拦阻……”他的声音越来越微弱,“这是我最后一桩案子。我再也不扮演这种自以为是的角色。” “你难道不认为,”修葛说,“史宾利的下场跟你预料的没差多远吗?” 菲尔博士声音怪异:“我想的是合理性,想构成一个合理的理由,其他的部分就让大家公开讨论,想办法从各种角度打保龄球的第一只球瓶。我没有把事情弄清楚。刚刚发生的——”他手杖指着门外,“几乎已经决定了这件事。但是我希望它没有。我试着想防范这件惨案的发生。你知道我后来做了什么事吗?在大家都去就寝之后,我坐在庄园楼上的一张椅子上。我坐在那里盯着走廊通往卧房的入口,我知道那个人的卧房就在那里。我确信那个人将趁众人人睡之后走出房间,下楼,到外面去跟史宾利碰头。要是我看到了那个人,就能证实我的推论完全正确。我当时应该拦截那个人……谁知道。” 他庞大的身躯撑在楼梯的栏杆柱上,眼镜后的眼睛眨了几下:“但是在我严密布局中,我竟不知道橡树室有条秘密通道可以通到室外。某人可以由此径溜出去——不需要经过我面前。这实在太轻而易举了。只消跨出房门一步,溜进另一个房间,下楼;我胸有成竹,直到听见这里的枪声……” “博士?” “那个人的房间已空无一人。穿过走廊,橡树室的门半开着。一根燃起的蜡烛还留在壁炉上面——” “是我父亲将蜡烛留在那里的,”修葛说,“当他发现——” “蜡烛点着在等那个人回来,”菲尔博士说,“当我看到一块镶板打开了——”博士的言行举止有点怪,不太自然;他继续说着,仿佛在透过他唯一的听众修葛,对一个看不见的人说明经过。 “为什么,”修葛问道,“你要告诉我这些?” “因为凶手没有回去,”菲尔博士回答,他提高音量,声音回荡在窄廊之间,“因为我站在密道出口的外面,等在那里,直到莫区从山丘这里赶过来告诉我这个消息。凶手回不去了,被锁在屋外,楼下所有的窗户也都上锁了,每扇门也都拴上了;今晚的枪击事件仿佛二十四小时前的狄宾事件重现。” “然后呢——” “全屋子里的人都被惊醒了。几分钟内就发现是哪一间房间没有人。莫区知道是谁,其他人也知道了。搜寻小组带着手电筒和提灯来到庭园这里开始进行地毯式搜索。这名凶手若未藏身在外面,就是在——”他声音恐怖地扬起,“这里。”他移开自己靠在楼梯栏杆上的手,挺直身体。 “我们到楼上去吧?”他突兀地冒出一句。 过了一会儿,修葛冷静地说:“你说得没错,博士。但是我认为莫区应该有告诉过你,那家伙是个杀人不眨眼的冷枪手,他手上还有武器。” “正是,这就是为什么,要是那个人在这里,就会听到我说的话,我要说,‘你他妈的犯下这种丧心病狂的案子,故意疯狂扫射,你当然是该死的混帐。你现在还有赎罪的机会,要是你把枪交给警方,还可以从轻发落。’” 菲尔博士已经爬上楼梯。他缓步当车,手杖叩响每一级阶梯。碰碰——叩,碰碰——叩;巨大的影子投射在墙上:“我并不想去找这个人,”他瞥过头说,“你和我,好小子,到书房去坐坐。我想把楼上的灯打开,在这里。” 四下一片寂然。开关按下的刹那,修葛觉得自己的心脏快从喉咙蹦出来了。萧寂的走廊上没有人。他想,他还是听到木板地发出的唧嘎声响和门阖上的声音。 “叩叩,叩叩……”菲尔博士的手杖沿着没有地毯的地板栘进。靴子发出嘎吱嘎吱的噪音。 修葛绞尽脑汁在想怎么帮他。博士冷静对他说,他想把凶手揪到灯下,在你准备处理蜂巢时,千万得小心谨慎,带上手套。整间屋里都听得见。要是凶手在这里,必不顾一切逃离这个对他不利的险境。手杖每一叩响听起来像是另一只爪…… 修葛猜想一定免不了挨枪。他不相信狙击手会轻易缴械投降。不过,他仍是全力替菲尔博士配戏:“我以为你已经侦破了这桩案子?”他问。“凶手有什么好理由能抵赖他犯下的罪行?” “没有。”菲尔博士倾身探向书房的门。他站在门口一会儿,黑暗的轮廓仿佛是有人在里面。当他按下电灯开关,书房内如同白天一样整齐清洁,狄宾的遗体已经送走了。明亮的吊灯照着书桌,屋里其他的地方仍一片阴影。然而他们看到椅子仍然放置在原处,盖上的晚餐托盘还搁在摆着玫瑰花的小桌上。 菲尔博士巡视四周。通往阳台的红白格玻璃门掩上了。 此时他伫立着一动也不动,仿佛在沉思。接着,他走到一扇窗边。 “他们都来了,”他说,“莫区和他的搜索队。你看到手电筒的闪光了吗,就在树下?他们似乎还出动了强光的摩托车灯。是的,他们搜过庭园的尽头,凶手并不在那里。他们朝这头过来了……” 修葛没法再忍了,他转过身,几乎用喊地说:“看在老天的份上,你得告诉我凶手是谁?是谁——” 一道白光从窗外射进来,此时,某人在底下大声呼叫。众人的声音结集成一股叫嚷,杂沓的脚步在灌木丛中发出沙沙声响,更多的光线直射阳台。 菲尔博士挪动脚步,用手杖轻敲玻璃门。 “你知道吗,你最好进来。”他和善地说,“你逃不了了,他们已经看见你了。” 门把开始转动,又迟疑了下来。玻璃后叮当一声,像是有人隔着镶板玻璃用枪的准星对着他们;菲尔博士纹风不动。他仍保持视若无睹的友善,手电筒白色光束照射下,他们看见门后移动的那个黑影愈来愈大…… “要是我是你,我不会这么做的,”博士建议,“毕竟,你知道,你还有机会。从艾娣丝·汤普生的案子以来,就有个大家都心照不宣的协议,就是他们不会吊死女人。” 钢制准星陡然滑落,仿如执枪的那只手已经虚脱了。那人的颤抖隔着门透过来;门摇晃一下,被扭开来。 她一脸惨白,白到她的嘴唇看起来发紫。宽距的蓝眼睛透露着果决,并未因走投无路而呆滞。姣好的面容如巫婆般苍老,双颊松垮,只剩一脸疲惫。 “好吧,算你赢。”贝蒂·狄宾说。 紧握在黄色橡胶手套里的毛瑟枪,掉落在地上。菲尔博士在女孩昏厥倒地之前,抱住了她。 第十九章 极可能成为事实的故事 这个故事,恐怕已经被传述了千百遍。它被各大媒体大肆报导,变成报纸社论的主题、妇女杂志议论的焦点,老掉牙的教训和启示,也被家庭专栏赚人热泪的人道主义者拿来大作文章。 贝蒂·狄宾——她的本名并非贝蒂·狄宾,她跟她所杀的这名男人完全没有亲属关系——她在布里斯托的霍夫尔监狱里服毒自杀前一个星期,亲口揭露了这个故事。这就是为什么菲尔博士迄今仍坚持,这并非他成功破获的案子。 “整个事件有个关键性的事实,”他会这么说,“这女孩并非狄宾亲生女儿。她于他在美国居住期间,曾当了他两年的女佣。这就是解释。我从开始就猜到了。光凭手上的证据,很容易就可以断定她是凶手;罪证在侦查初期就很明显。唯一让我困惑的,是她的杀人动机。 “现在我们已经得到答案,这表示她和狄宾一样,都在蓄意隐瞒自己的身分。你们瞧,她就是那名让狄宾魂萦梦牵的女人。狄宾当时越来越厌倦在美国欺诈骗钱的生活,决定洗手不干,到英国隐姓埋名(在这个节骨眼上,我不再做其他描述),他要她一块远走高飞。她,顺便提一下,据史宾利对她的描述是“行止如出身公园大道的上流社会名媛”。 “我认为我们该逐字逐句来读她的供词。她声称,他原本打算在改名换姓以新身分示人之后,在众人面前称她是他的妻子,但是那个机会产生了波折。她说,因为狄宾亟欲成为一个有头有脸绅士的心意胜过此事。他当时谈成协议买下出版社的股权,对家务的安排没有交代,结果在伦敦旅馆不期然被柏克遇见他正跟那名女孩在一起。(你是否还记得她告诉我们诸如此类的故事,当时她假装成是他的女儿?)狄宾拙劣地扮演着他的角色,仓皇间发现这名年轻貌美的女孩没有戴婚戒,想像一下,这对他的身分地位会有多大伤害;这是决定性的一刻。所以他脱口介绍她是他女儿,从此以后不得不继续圆谎。如此一来,虽是遏止了流言蜚语,却迫使女孩必须滞留在海外。要是她跟他住在同一个屋檐下,他可能会忘掉自己的身分,变回一个热情的恋人,旁人——尤其是仆人们——一定会发觉有异,变成“父亲”与“女儿”之间不伦之恋的丑闻。 “这些,正如我所说,是她的说词。要是你们愿意的话,可以接受这种说法。而我以为,狄宾是个十分谨慎和有先见之明的谋略者,他把不期然的巧遇,扭转化成一个狡猾的策略。我认为,他故意设法让女孩假扮成他的女儿,摆脱她。要不是这个机会,他可能忘了他英国绅上的身分,隔没多久就要来探视他迷恋的女人。因此,在巴黎的公寓里,有名“女伴”(这个人并不存在),以及关于她的虚构故事。狄宾,就如你们所看见的,非常热中自己的新身分。他不需要让这个女人离开他的生活。他认为这样的安排天衣无缝。他有唬人的学者身分和新追求的事业;他让她假扮他的女儿,没有一个情妇更能应付这些复杂的需求。他想见她的时候就可以见她;其他的时间,就让她跟他保持一段方便的距离。狄宾的新身分才得以如愿冒充下去。 “然而,不可避免的是,他又渐渐厌倦了他的新生活。我怀疑,这个天衣无缝的安排真能如他所愿。因为他周遭的环境让他非常不自在。他们都不喜欢他,也不“敬爱”他,甚至不能让他享有如过去一样的身分地位。他们摆明了在容忍他,只为了他在生意上的价值。他从此情绪低落,开始借酒消愁。 “一段时间后,他决定远走高飞,在新的人群中开始一段新生活。他准备继续维持身分地位,带女孩一起走,无论她的身分是妻子还是情妇。在这个节骨眼,有两个麻烦出现,成形,危害他所有的计划,史宾利出现和女孩坠入情网——她很诚心表示,她爱上了莫利·史坦第绪。 “我建议各位看看她的供词。这是份令人感到好奇的文件:掺杂了真情、讥讽、在校女生的天真、成熟的智慧、谎言和虚伪浮夸却不时让人眼睛为之一亮的自白。她署名“派提丝·穆霍兰”。在她跟随狄宾的这段日子里,她恨他的成份多,爱的成分少,还加上一点轻蔑,以及相当的羡慕;她生性优雅和冷静;书读得不多,而她的机智却可以弥补,并且还有狄宾所欠缺的高品味。 “这么一来,他一定得不时带她到英国来。庄园里的人都喜欢她,莫利·史坦第绪对她一见锺情。据她说,她也爱上了他。我记得其中一段她说,“他是个让人觉得自在的人,我喜欢的类型。几乎所有人都讨厌跟冰窖与老虎的结合体共处一室。”我可以想像得到,这个女孩到最后还面不改色坐在治安推事面前,用这种口吻侃侃而谈…… “无论事实真相如何,这都是个令人惊羡的机会。她必须冷静演下去。她嘲笑狄宾走火入魔,狄宾居然支持她并鼓励她。因为他想,他可以藉此报复那些藐视他的人。 “你们都知道,狄宾安排了一些完美的计划要带她远走高飞,她也接受了这些计划。‘怂恿他!’狄宾对她说,‘嫁给他,再当着众人面前羞辱他们一番。’这个点子让他得意万分。他准备接下来,等婚礼的喜讯发布之后,他要将他们真正的关系公诸于世,讽刺一鞠躬,带着新娘翩然离去。若各位有任何比这个更好的方法让你恨恶的人成为笑柄,我愿闻其详。 “事实上,他完美的计划全是一厢情愿。贝蒂(我们姑且还是这么称呼她吧)并不认同他的做法。这个争议点相当明确。她想当的是‘史坦第绪夫人’。她要当史坦第绪夫人、并抹煞过去一切的唯一途径就是,杀了狄宾。 “这不仅是个冷酷的决心,也是故事的开始。女孩似乎陷入某种自我催眠状态不可自拔;她说服自己她过去生活在水深火热中,饱受不公平待遇;在脑海中不断编织她的委屈和伤害,直到她逐渐相信那些都是事实。她的供词中,她歇斯底里爆发了她对狄宾的敌意,她对让自己成为凶手的妙计感到相当自豪。 “这时史宾利出现了。史宾利同时对他们两人构成严重的威胁。当史宾利碰巧在英国遇见狄宾,他知道狄宾的情妇还跟他在一起,并假扮成他的女儿。因此,狄宾决定他必须做一个了结。开始的时候,史宾利可能扬言要在狄宾准备揭发这件事以前——让他冒名的女儿嫁给莫利——破坏狄宾最后开的“玩笑”。后来,狄宾意识到,无论在何处或无论他选择扮演什么身分,史宾利迟早会榨干他的血。简单地说,史宾利要不就继续勒索他,要不就是个永远的祸患。狄宾于是决心用最干脆的方式斩草除根。 “贝蒂支持他的决定,一方面也在酝酿自己的阴谋。史宾利的存在对她也造成致命威胁。她与狄宾藉书信往返商议该如何解决史宾利:这种做法有失明智。狄宾很聪明将她寄来的信件都销毁,但是他寄给她的信发现成捆藏在她巴黎的公寓里。在谋杀发生前两天夜里,其中一封信通知她‘那桩必要之事’已‘安排与史先生星期五晚上在一偏僻之处会面。’ “我敢说,她并不知道这件事的细节。最有趣的地方在于,她此时变成一个充满仇恨、无法控制自己、疯狂要致狄宾于死地的人,浑身充满如在音乐厅舞台上演出的戏剧性。‘我觉得,’她说——几乎是认真的,‘我当时一定是被魔鬼附身了,’各位曾说过这样的话吗?喔,没错,通常是说说罢了。而她的行为显现出她内在情感是虚假的。我不想批评这位女士,我完全同意这个世界已经准备要除掉狄宾。我只是想指出,她画那张宝剑八纸牌是玩得过火了点……”这些就是菲尔博士在你要求他,解释他如何断定杀人犯是谁时说的一番话。 接下来的几个月里,修葛·杜诺范对案情细节已经倒背如流。这是在庄园最常被提及的话题,他已经成了这里的常客,因为派翠西亚·史坦第绪答应了他的求婚,他也学会用强劲的措词和他未来的岳母说话。 茉儿·史坦第绪偏执的状况还是有待改善,她仍继续听收音机,放心史坦第绪上校已经将心绪放在出版经营上。茉儿坚称她早就知道贝蒂·狄宾是个背信忘义之人;也坚持要莫利去环游世界散散心。这些结局最后都成了陈腔滥调,或变成极可能成为事实的事,你将会释怀,并为这个极可能成为真实的故事做个恰当的结语。 不过,关于事后的说明,修葛记得要属在柏克办公室里那天的对话最为精彩。同年一个阴雨潮湿的十月午后,曾经参与这件案子的几个人都坐在火炉边,菲尔博士娓娓道来。 菲尔博士抽着柏克的雪茄,与其说在抽不如说是叼着,惬意躺在皮椅中。窗外帕特诺斯特路上大雨滂沱,窗前灰仆仆的污渍散落在保罗教堂圆顶的阴影下。明亮的火光,上等雪茄;柏克锁上正对秘书的书房门,拿出一瓶威士忌。亨利·摩根也到场,刚完成他新书的手稿《海军大楼的乌头毒草》来到伦敦。修葛当然也出席,独缺主教一人。菲尔博士用这种拐弯抹角的方式讲述时,遭柏克打断。 “直接说重点,”他嘟哝着,“告诉我们,为什么你认为那个女孩有罪。我们不要听这些性格的描述。不管怎么样,这又不是侦探小说。众人只会盯着这一章看,确定没有被保留的证据蒙骗。要是你有其他理由,我们都洗耳恭听。否则——” “没错,”摩根附议,“这就是一部侦探小说。牵动丝毫纤细的情感,就足以引起谋杀某人的行动。” “你给我闭嘴!”柏克正色说。 菲尔博士视若无睹凝视着雪茄:“但他说得没错。这并不符合现实,一点也不符合现实生活。比方说,要是一个现代小说家想对一桩谋杀做深刻而钜细靡遗的分析,他必得加重着墨在博帝(bertie)被蒲公英围绕的少年时期、他亲吻家中女佣这类背后佛洛伊德式欲望的动机。人心理上的抑制对他产生了无论好坏的影响,都是一部好小说。当人无视于心理上的抑制,或被抑制腐蚀,就只是部侦探小说。” “俄国人——”柏克说。 “我知道,”菲尔博士不悦地表示,“这就是我怕的。我不想讨论俄国人。经过一段长久思考,我的结论是,对从开始就积极要写一本关于俄国人之书的人来说,唯一适当的答案就是朝他下颚打一记上钩拳。此外,我发现,任何叫做某某斯基或某某夫小说人物的悲惨故事或痛苦经历,都不可能成为一个引人人胜的作品。我这么说也许偏激了点。但这也是我阅读时备感困扰的地方,这些人根本部不是真实的人。喔,我的天哪,”菲尔博士若有所思地说,“这些人只会说一些言不及意的双关语!比方说,普波夫对伟克夫司基说,‘我昨晚见到的那个女孩是谁?’请诸位试着想像这段对话,可能出现在马可吐温或阿纳托尔,法朗士及任何俄国大文豪的作品中吗?诸位现在了解我的意思了吗?” 柏克不屑地嗤鼻:“你连自己在说什么都搞不清楚了。我们言归正传。这是最后一章,我们总得对读者有个交代。” 菲尔博士又沉思半晌:“有关于狄宾一案与其他案子不同的地方,”他低声说,啜一口威士忌提神,“在于这件案子自行解释了自己,而你们却只忙着询问背后的含义。 “在我见到她以前,就已经非常确定凶手是她。第一个事实就是,凶手显然不是这个圈子或庄园里的人。凶手不但肯定是外来者,而且对狄宾人皆不知的过去(或现在)了若指掌。” “为什么?” “我们就从狄宾意图谋害史宾利这件事开始说起。我们之前的推论是,狄宾伪装离开接待所,再由前门返回家中。问题在于:狄宾是和共犯串通好当他的不在场证明?还是他独立行事,那位不知名访客预期出现在那间房间为了要杀他——不知名人士只需要替乔装的狄宾掩护,却发现自己也有不在场证明?无论怎么样,不知名访客的身分难道没有显示出一点迹象吗? “很好。现在,所有重要的证据都指出狄宾确有共犯。我们开始想想,狄宾为什么需要共犯呢?只是找个人待在他房间里,这种不在场证明说服力相当薄弱。那个人不能现身,不能跟你一起行动,甚至不能证明你当时人在哪里。狄宾若只想要一个证实自己一直待在房间里的不在场证明,他只须要找个人随便做点事,证实他当时在场……比方说,打打字,或是走来走去,时不时制造点不同的噪音。但他并没有这么做。他为什么要多此—举将这些无须分享的秘密告诉他人呢? “这让我们想到第二点,也是最具争议性的疑点。狄宾在这个圈子里扮演他的角色。他在世时想做的最后一件事,就是想要揭露自己的身分:告诉众人他是——” “等等!”柏克插话,“我有异议。狄宾不会告诉任何人他过去的事,或他准备出门或谋杀史宾利的计划;他跟任何人都不熟,也不信任任何人。倒是有一个人——”他隔着眼镜瞅着摩根,“捏造了一名‘无知的受害者’,这个人被狄宾说服到庭园演练一出闹剧,事后,这名共犯竟没有现身说法,也没有被追诉。” 菲尔博士循着他的视线望着摩根,不禁莞尔。 “仔细想想看,”他说,“摩根,你们这个圈子里的人,谁想像得到狄宾变成一个举止轻浮、偶尔开点无伤大雅的玩笑之人?要是各位有这样的感觉,你们还会相信他或协助他吗?……我不以为然。然而,我是根据这张宝剑八的塔罗牌来推翻这个异议。要是你们相信真有一个无辜的共犯,凶手故意留下这个象徵和标志有何意义?那张牌是怎么来的?为什么那名无辜的共犯要带那张牌来? “我们等一下再讨论那张牌。我们现在来推论,假设狄宾并没有共犯,是因为第一,他根本不需要,还是第二因为他不敢以真面目示人:我可以用不同的方式来证明这两种假设。关于这事,真正的证据在于,你提供的证词,柏克先生。” “真后悔告诉你了,让你得到很多灵感。”他不屑地说。 “当你造访狄宾时,他听到敲门声时吓了一跳,因为他根本没有看见你。这下是一个人期待共犯到来时会有的反应。此外,他第一次从他口袋拿出钥匙开门;在你离开之后,你从窗玻璃看见他上锁之后拔下钥匙放回口袋里。 “简单地说,他是一个人出去的,当他准备去杀史宾利时,锁上了门并把钥匙带走。”菲尔博士手指敲着椅子扶手,“发现杀狄宾凶手的关键在于——这个人神不知鬼不觉溜进了狄宾家,等着他回来——这里有几个暗示。其中一点暗示非常滑稽。” “哦?” “凶手,”菲尔博士说,“大啖狄宾的晚餐。”博士一语不发敲着他的脑袋。 “你们想想看,要是你们要说服我相信凶手就是你们其中一人,请从各种角度来推演这个事实。想看看这些人的脸,史坦第绪上校、史坦第绪夫人、摩根,和你们自己……任何你们锁定的那个人,准备去杀狄宾,结果发现他不在家里,便好整以暇坐下,扫光想杀的人晚餐盘上的佳肴!要是你们愿意,也可以想像其中任何一人是来礼貌性拜访,不巧没遇到人,就顺便把餐盘上的晚餐吃了!这不仅是匪夷所思,简直是荒谬绝伦。 “这就是为什么我强调,这件案子是自行说明了自己。这是唯一值得说明的解释。当我正在思考这不知名访客这种令人不解的行径时,我问了,‘他为什么要吃狄宾的晚餐?’莫利·史坦第绪得意地回答,‘因为他饿了。’这不就表示,不知名访客之所以饿,是因为经过长途跋涉,饥肠辘辘。这不就表示,庄园一带用过晚餐的人,不会做出这种不合宜的举止。 “这个不算复杂的推论产生一个必然结果,就是这个人不但从遥远的地方来,和狄宾的关系也相当亲密,才有可能坐下来,不假思索吃光他的晚餐。各位通常只可能会对你为数不多、情感最亲密的人,才会做这样的事吧。你开始自问,‘想像中,与狄宾关系如此亲密的人会有几个呢?’各位马上又要问,那人的钥匙从哪儿来的?有多少人拥有狄宾阳台门的钥匙?狄宾出去的时候把门锁上了,这位不知名访客却仍然出入自如。” “不知名访客当然也可能从前门进来——”摩根首先发难,他发现了破绽,又止住话,“我知道了。无论是从哪一扇门,不知名访客绝不会按铃要仆人开门。” “这违逆了他的计划,”菲尔博士说,“他的目的是要干掉狄宾。现在,有两件事混在一起。一个拥有房间钥匙的人住在千里之外,这又多了一重重要的含意。狄宾以为他杀了史宾利之后,返回家中。他发现自己不小心把阳台门钥匙弄丢了。他走上阳台,从窗户看到不知名访客泰然自若坐在里面。要是他在附近邻居面前露出本来的面目,还会如此镇定吗?他进去与来者交谈,同意从前门进去的计划;除非屋里的这个人……是谁?我脑中只浮现一个答案:狄宾的女儿,不然还有谁。身为他的女儿,他绝对想不到她会出卖他。事实上,我并不知道她是他的情妇,不过,这不影响推论。 “我们接着来解释这个神秘的“宝剑八”。最诡异的地方在于,不但没有人知道这张塔罗牌有何含意,甚至没有人知道狄宾热衷神秘学。他从未提过这一点,也从来没有在众人面前用纸牌算命,尽管他书架上堆满这类的书……我在脑中搜索,一边纳闷——史宾利是什么时候出现在这个事件里——他认得这张脾。这张牌意味着狄宾那些恶名昭彰的过往。凶手知道狄宾曾经在美国待过;起码,知道狄宾那些不为人知的背景。 “我开始对狄宾的女儿起疑,想试着把她和这件事连上线。确实在之前,我丝毫没有想过这名女儿,直到史宾利和蓝道现身在这件事。我留意到他们言谈中都在刻意回避这位女儿,蓝道仅仅暗示有位“神秘女子”要跟狄宾远走高飞。为什么他这么谨言慎行?接着史宾利也闪过这个话题,表示他知道狄宾留下多少遗产。无论你怎么想,你都得承认这两个人——他们彼此——都知道狄宾的过去,他们都相信自己可以从中捞到好处。 “史宾利比较容易理解,我相信凶手是谁他心里有数。但是若他们俩人都知道内情,谁才能从中得利?蓝道究竟发现了什么?我心里浮现一个模糊的念头,虽然我不相信它。这名女儿,从来没有跟她父亲一起生活过,尽管——莫利·史坦第绪‘一直在担心她现在怎么样了’;狄宾只有在美国时用过这副塔罗牌,绘者使用的水彩偏向是个女人;加上律师诡异的态度……” “你们想,假如贝蒂·狄宾不是他女儿,对蓝道来说是个利多,他可以勒索,‘分一半财产给我,否则你什么也得不到。’这相当符合案情。” 菲尔博士摇摇手—— “事情发生的经过很简单。我们从这名女孩的供词得知,她在星期五晚上怀着杀死狄宾的意图从巴黎赶来。她不知道狄宾上哪去了,料到他在外面和史宾利周旋。她要在她射杀狄宾以前,让他为他们俩完成这件事。她准备好一把枪——就是她后来射杀史宾利和蓝道的枪。她走上阳台,打开门进去屋内。狄宾已经走了。不过她看到……你们知道什么吗?” 摩根点点头,出神地说:“狄宾伪装的工具,他自己的衣服丢在一旁,以及种种伪装的痕迹。” “正是如此。她知道他以伪装的身分去见史宾利,不过她当时还没想到什么高明的点子。她也不知道狄宾弄丢了他的钥匙。唯有一件事——她颇引以为傲——她听到狄宾笨手笨脚在摸门,说他被锁在外面。后来发生的事,你们都知道了。她带着橡胶手套,故意让电线短路,好戏就此上演。 “在这段期间里,史宾利从河边跟踪狄宾回到家中,他目睹事情发生的经过,隔着窗子,他们的对话一字不漏被他听进去了。女人要狄宾换回原来的衣服,她安排的好戏登场;她发现根本无须动用自己的枪。她拿起狄宾搁在书桌上的枪——没有带手套——坐在椅子扶手上,开枪杀了他。事后,她抹净枪上的指纹,吹灭烛光,一走了之……在草坪上遇到了史宾利。 “他小心翼翼从她紧握的手中夺过她装着枪的手提袋;退出子弹,才开始跟她谈正事。她没有任他予取予求;坚称狄宾并不如史宾利想像的富裕。他先让她离开那个地方,她发誓,她会有其他的安排,同意隔天夜里和他约在老地方再讨论细节。 “当然她根本没有折返巴黎,她搭最后一班夜车到布里斯托,用假名登记在旅馆里过了一夜。她搭乘早班火车赶往伦敦去见蓝道,打了一通电话回巴黎给她公寓的仆人(她从开始就受过良好的训练),通知她她父亲死讯的电报已经到了。在合理的时间内,她打电话到盖瑞学院广场找蓝道,希望在他的陪同下一起赶赴庄园……然而蓝道,就如你们所知,知道她并非真是狄宾之女。在他们南下途中,他告诉她,整个事情的来龙去脉狄宾早已告诉他了。 “他要分一半,她同意了。此时,蓝道正纳闷着,要怎么将打电话向他求助的史宾利和凶手扯上关系;史宾利说他因涉嫌杀人被捕,要求蓝道协助。蓝道理出了结论——但却是事实——史宾利对整件事心里有数,也知道这个女孩并非狄宾之女。蓝道一路不断暗示她。 “她假装愿意和他们两人分这块大饼。她说史宾利已经知道她的身份,要拿钱堵他的嘴。她告诉蓝道,她当晚会眼史宾利在接待所碰面;要蓝道到达之后,施加精神上的或合法的恐吓,要不就双管齐下,想办法胁迫史宾利? “他们的预谋几乎失败:你们知道的,因为我们让史宾利和蓝道当面对质,接着又给他们机会私下协商。你们现在了解,当我宣称史宾利决定招供时,蓝道为何如此惶恐不安。他认为我说招供是指招出狄宾之女的事。女孩的阴谋还是得逞了,因为蓝道的猜忌让史宾利的言词激动起来。他怀疑‘贝蒂·狄宾’是否找到更好的理由,不在意他揭露她真实的身分。 “我们永远都没法知道史宾利和蓝道私下谈好什么交易。蓝道心里有数,史宾利知道的远比他多;但他坚持己见,决定当晚去一探究竟——在没有人知道的情况下——监听史宾利和女孩的会晤。” 菲尔博士将雪茄丢进火里,身子后仰,倾听雨声:“他们俩都发现对方了,”他说,“后来发生的事你们也部晓得了。” 一阵静默之后,柏克评论说:“道德的观察让案情水落石出,有人一定会对这件事大抒一两页感言。要是她没有留下这一点点该死的小线索,是不是可以全身而退?” “我怕行不通,”菲尔博士咯咯笑道,“这一点点该死的小线索正是那顿在你鼻子前冒热气的高卡洛里丰盛晚餐。你可以这么想,当你看到招牌上的金氏黑啤酒广告,就知道有人想卖啤酒了。” 柏克垮下脸:“我还是很高兴听到,我所听到的推理情节并没有荒谬到绝对不可能发生的地步,就如——摩根写的《海军大楼的乌头毒草》和《上议院长谋杀案》一样。邪恶下属用毒镖从钥匙孔射杀海军参谋长,还有莱姆豪斯区犯罪专家奢华舒适的神秘贼窟。我认为这些都有可能成为事实……” 摩根问:“你觉得,这是极有可能成为事实的故事吗?” “难道不是吗?”修葛问,“这的确像是威廉·布洛克·突尼多斯小说系列中的故事。正如柏克先生所说。” 摩根坐回椅中:“很好!”他说,“别管这些了。我们喝酒吧。” (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