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珊瑚长出海面》 1. 没有色彩的多崎作很适合白色 这两日气温骤降,仿佛一夜之间,就来到了冬天。叶子落了,空气冰冷,一切都变得萧索起来。冬季的颜色是白色吧。 前几日花了两天时间,看完的村上春树的《没有色彩的多崎作和他的巡礼之年》。近期最喜欢村上的一本书,也是一气呵成读完大呼过瘾的书。起因关注了一个公号,它的主人一直反复推荐这本书,说是他的最爱。我并不喜欢盲从,但总会注意关心,他人的心头好,想着如果一个人那么执着的喜欢总是有他的原因吧,他在乎的究竟是什么呢。或许我也会喜欢,或许不。 我不是十足的村上迷,但看村上的也有段时日了。从鼎鼎有名的《当我谈跑步时谈些什么》那本开始。本人并不喜欢跑步,所以共鸣并不是很大。之后看了不少杂文,例如《无比杂芜的心绪》风格是喜欢的,不至于太推崇,直到《我的职业是小说家》,反复看了几遍,觉得真心是不错的写作指南。小说是从《国境以南》看起,《挪威的森林》,《海边的卡夫卡》... 村上就是有种魔力,虽然慢吞吞的,但一点一点被吸引,被锁定。据说更好的一本是《世界尽头与冷酷仙境》。渐渐他的书也买了一堆,甚至连我父母也认识日本有位名叫村上的作家呀。想来父母所知晓的作家也就只有莫言,还有被我当年考研时反复提及的王安忆了。 谈谈多崎作吧。这本书有几个关键词,色彩,李斯特钢琴曲,驱逐,遗失,寻找。在十几岁时,在名古屋生活的他有一个要好的五人小团体。每个人都有色彩的姓氏。多崎作耿耿于怀的没有颜色。它应该是一种符号。 他的自卑导致他以为自己是平庸的,在别人看来帅气的容貌,他以为稀松平常。别人看来富有的家境,稳定的性格以及自己的风格,他统统看不到。 他善于隐藏,压抑。有一天,他遭到稳固的小团体突然的排挤,毫无征兆的。其实这个秘密在当时就可以解开,换做我的性子必须知道真实的答案,死也要死的明白,必须追根究底。那么,也就不会有这个故事了。 只因为他是多崎作,冷静的近乎冰冷,接受了这个残酷的现实,带着血淋漓的伤,一度想要自杀。他远离家乡,不敢回去面对。一个人在东京生活。直到十几年后才在沙罗的劝导下,重新直面这个心底的伤疤。他以为已经结痂,便不去触碰。实际上,它一直在那里,埋得越来越深,也越来越觞。 因为一件事而紧紧包裹住自己,仿佛自己也可以生活的不错。但终归是一片荒芜,缺少了什么呢。36岁这年,他因为一个叫做沙罗的女子,终于想要卸下心房。我沉迷于这个故事中,它循序渐进地带领我们,寻找真相。我是真的想要治愈多崎作啊。凡是爱上这个名叫作的青年,应该都有点受虐心理。正因他的凉,你想要去温暖他,想要他好,想要他感受到真正的温度。 当他渐渐解开谜团之后,我以为该是豁然开朗的结局。心结以解,大家彼此都有创伤,并不是作一个人在受苦。在芬兰那个寒冷的国度与黑长长的拥抱,让一切得以舒缓,过去了,最痛苦的都已过去。可村上最后一章的描写,显然是不想狗血的大团圆。 作没有解决了内心的伤痛,就和沙罗幸福的在一起。沙罗出现不出现都是一个问题。因为她自己也有别的男人,还不一定会选择作。而作,甚至在想如果这次得不到沙罗的话,会真正死去。不是肉体上的,至少也会是精神上的。心中不禁拔凉,what?why?shit!都不足以表达我那刻的心情。或许我真的理解不了作者的思路。只因我的人生太积极了吧。 刚从笛安的微博看到说,她是30岁以后才看懂渡边淳一的,总觉得看不懂的人是过的比较幸福顺遂啊,过的幸福顺遂比较重要。以前的我也读不懂许多书,渐渐发现,没有那种心境真的完全不能理解。或苦涩,或高深,甚至是人生的无意义或是终极荒芜。 最近莫名的接触了不少日本作家,因为从语言上觉得亲近,又觉得太美了。从汉字发源,又走向另一个极致。现代的日本女作家青山七惠《一个人的好天气》,到吉本芭娜娜,江国香织,到准备看的角田光代。这些与中国女性常见婚姻爱情职场文不同,她们关注更多的是内在自我,描写细腻的内心中总带着一种哀愁,这或许是属于日本民族骨子里的东西。 总觉得日本的底色是一片白茫茫的,日本美学的四大概念则是侘寂,幽玄,物哀,意气,听起来真是清冷廖峭。芥川龙之介,太宰治,三岛由纪夫...有名的作家十个有八个都搞自杀。 “自杀者也许不知道自己为什么要自杀。我们的行为都含有复杂的动机,但是,我却感到了模模糊糊的不安,为什么我对未来只有模糊的不安呢”(《给老朋友的信》)这是芥川死之前所写。这种无法理解的不安,也是自杀的缘由吧。 没办法,即便这样,还是令人沉迷。毁灭性的美,极致的死亡,夺目的色彩,一刹那的闪耀。人们迷恋这些,文学也创造这些满足人们。这也许就是多崎作寻找色彩的原因。他想要自己变得丰盈,变得有追求,变得真正像个人。人活着究竟为什么?人一生都在追寻。正因为宇宙之大,自身太渺小,往往产生无边无际的孤寂。 那么如何抵抗这种孤寂呢?阅读是上天给予最好的礼物。那是人生远处的光亮。喜欢的作家郝景芳曾说,长期决定你人生的,还是你人生内心深处那个最长久,最长久的希望。心里有了光,才会更好的生活下去。 成为你最想成为的那类人。洞悉世界,洗尽铅华。 2. 风平浪静的闲暇 前段时间,100天的里完成了一本10万字的小说。挺不可思议的。回想起每天趴在电脑前享受创作或者苦思冥想的日子,不失是一段珍贵的回忆。 完成一件事之后,是必不可少的空虚。 是啊,又做完了一件事。尽管它也许不如预期,但也许更不需要结果,它终究是过去了。人生啊,不过是由一分一秒,一件件事构成。 而现在的这段时光,恰好可以用朋友介绍给我的最近上映一部日剧来形容: 风平浪静的闲暇。 处于一个阶段到下一个阶段的过渡,像一个逗号,或者分号。 有时候会认为正因为有目标活着才有意义,才更精彩。可在某一刻又会忽然觉得,只需要放松就好。你努力追求的路上,只看到了结果,只想着往前冲,而其实那一路的风景才是最美的。 如果有一天,我真的站在了山的顶端,也许会不断回忆上山的路,可记得那每一个人、每一个细节和那开始的初心。山花烂漫,巅峰之后就该下山了吧。正如人生,终归会见到夕阳。那么,希望往上爬的时间,再久一些。 而停歇的此时。 我不需要再十分的努力。 我要享受时光。 我要敲下我喜欢的语句。 我想要去画画,学习厨艺和咖啡拉花。 我想要去谈恋爱。 我想要去书店呆一整天。 其实,我想要的很简单。 许久没有一下被某首歌击中的感觉。无论是节奏,还是歌词。 然若你无畏结果我便造一座港口你想留便留 重山万岭无论清浊都行舟假借时日无多 沿途放纵过往不究 愿我们满载一宿好梦岁月嫉隽永如仇 淘选往后的如果 如果与你和我 这首歌来自蔡维泽。傻子与白痴乐队。 明日之子,是我从第一季就开始看的节目。还记得当时的毛不易,孟子坤,都是稚嫩的新人模样。第二季让人忽视的冠军蔡维泽,在帮唱环节给出了这么一部作品。 我只记得当时他又跩又酷,不愿多说一个字,唱的歌也是一个调调,并没有很喜欢他。可时间带给人变化,这首歌真的打动到了我最心底的柔软,让我相信写出这种情歌的人,内心拥有一片宁静的海。 连续几日,沉迷于几首歌、几本书,开始看一部无聊又雷人中二的古装剧。但有个声音又在提醒我,你不久后就该回归了,你是不能一辈子这样的。虽然没有很大的野心,但是进取心还是有的。于是挣扎着坐起来想要写些什么。有长篇大纲要写,还有短篇小说,书评影评。在这种混乱中,我来到了公号,写这篇不成器的小散文。 写作于我刚开始就是那么简单,提笔就写。可自从我接触小说创作之后,我思考的越来越多。它变成了一件艰苦的事。我开始享受创作过程的同时,也一直在煎熬。每天挤出的那些字,有多少是我真正想要表达的呢。有时候会苦于功力不够,也有时候不够敞开心扉。只有没那么正式的时候,更加随意的时候,可以写下最真实的心情。 有人说,没人要看你的心情。写文不像写日记,你写的东西要么给人娱乐,要么有用,在这个越来越快速与功利的社会里,谁要听你自言自语呢?可我发现,人们依然需要慢下来。尽管是一小部分人的一小部分时间里,但他们发现了,这些共鸣。或许有关孤独,都市病,生死以及一个人的思考时光。 散文,在我们小时候真的很流行。一些私人的感悟,四季春夏,喜欢那些对一草一木的描写,诗意般的优美,是我对文学最初的喜爱。即便却流行着一种义愤填膺的文风,关心着热点和时事。似乎不能把人的情绪给撩起来,就不算好文。我深不以为然。 也有一些私小说,喃喃的絮语和自我的思绪不如许多类型小说那么惹人注目。可有人需要他们。写作越久,会越知道别人在写什么,自己要写什么。这是中间经过多少弯路总结出来的。 写小说需要许多时间思考,带给人更多的成就感。但这样清淡的小文,带给人简单的快乐。我们需要这种闲暇,让人生更快乐吧。期待接下来不定期的见面喔。 3.写作中不可或缺的 今天早上去图书馆的途中,忽而发现我并没有留意到每天路过的小学操场上有飘扬着的五星红旗。 又回想起昨天遇到路人问某酒店在哪里,我表示抱歉地摇了摇头,表示没听过。但仅仅过了一个红绿灯的路口,便发现了那个酒店赫然而立,名曰“长安”,并且记忆突然涌向大脑,曾经有一天我对它有些古意的名字颇有兴趣,想要用来写一篇古风小说。 由此我不禁大大汗颜。我简直太没有资格当一个写作者了! 作为一个作者,不就是应该有一双敏锐的双眼来观察生活中的一切吗?经常会听到有人说,自己是一个“敏感”的人。所谓“敏感”,是对周围一切事物的感知能力特别强,察言观色喜怒哀乐。敏感不是通常认为的脆弱,有着不同于平常人的细腻感情,而这正是写作需要的。我却恰恰相反,正是那种粗线条,不注意观察,对万事万物一带而过的人群类型。 我很难发现周围景色一瞬间的变化,除非我呆的时间足够长(真的是几个月);我很难发现周围人的情感变化,除非他表达出来(这样真的很容易得罪人);我甚至很难分辨某些人的面部轮廓,见一两面几乎不会留下什么印象,可以算是脸盲症了。 于是,在日复一日的普通生活中,不敏感的我常常忘记昨天发生了什么。不过是吃饭写东西刷手机睡觉那些事。 当然我也不是一无是处只有七秒钟记忆的金鱼,比起明确记忆事物,我更倾向于理解和感受。 看过一部电影之后,我会有着很强烈的倾吐欲,迫不及待地将它们转化成文字来表达思想。我能欣赏许多小众文艺片里不明所以的超脱情绪,甚至非常爱一些非主流影片。我喜欢动物和植物,小时候可以花费整整一个夏日的午后,蹲在那里去观察蚂蚁。对于花朵充满感情,可以去识别各种花叶,观察花朵的绽放姿态,喜欢它们水润的质感,然后用心做标本。 就如张爱玲在一篇散文里写道:现实生活里,我等于一个废物…但生活的艺术,有一部分我不是不能领略。我懂的怎么看七月巧云…享受微风中的藤椅,吃盐水花生,欣赏雨夜的霓虹灯,从双层公共汽车上伸手摘树顶的绿叶。在没有人与人交接的场合,我充满了生命的欢悦。 由此可见,人总是在某些方面有些不能弥补的小缺陷。我自然不可能如张那般极端,仿佛那极致的才华,正是由另一方面极致缺陷来衬托出来。而我们芸芸众生,平庸的生活让我们仿佛什么都会,什么都懂,又什么都不懂了。 写作时,通过情绪的表达来推动是我一向的方法。凭直觉,凭灵感,确实是新人作者时期最喜欢的。可在写作快要两年的时候,我慢慢意识到写作者还需要更重要的东西:对生活的敏感度和对细节的观察。 我们需要不再只关注自己的内心世界,而是去寻找自我与世界的联系。 孤独,恐惧,绝望,无助, 狂喜,激动,迷茫,忧伤 不止自己有这种种人生体验,而是每个人都曾陷入过的,写作者正是要去发现。 尝试着点一杯咖啡,在咖啡馆玻璃窗口观察行人。从外貌衣着神态动作,每一个细节都是之前没有留意过的。在你的脑海里重新排列组合,会出现许多不可思议的资源。 写作源于生活,许多人这么说。可生活的贫乏限制了我们的想象力。其实想象力来源于记忆力。将这些搜集的细节重新编排,整合,杂糅成一个崭新的东西,那便是属于自己的写作。 4. 每当痛苦时 我想我不会写东西了。 一个中篇小说,写了快两个月了。打开word,面对屏幕的时候,我在想,吃饭时候在想,走路的时候在想,发个呆也在想,睡前也在想,当然,上厕所的时候也在想。 无数次想砸电脑。 可想想它很贵的。长得还这么美,比我美多了,电脑中的美少女。 当初我找了份和写作相关的工作,我妈给我买的,比我第一个月工资还贵。“好好写!”这是我老妈子对我的期望。 从2016年的第一篇,就是在简书。正式写作也算两年多了。 去瞄了一眼,这是第90篇文章。 我写的非常乱非常杂,还完全没有套路。想到哪写哪,还随心所欲。我一直认为至少,写作应该是开心的。在这开心的旅途中,我签约了一部长篇,搞定了14万字。懒癌晚期的我就是被逼出来的。如果没有编辑和读者的催稿,就没有那个长篇的出世。接着又签了一家小说网站,写了11个小故事,约莫8万字。再加上在此处的20万字,人生中除了私家日记的字数大概能有42万字了吧。至此,我好像在清点库存。 从什么时候起,写作开始有压力了呢?开始不那么顺畅了呢?虽说,作者绝对不以字数论英雄,乱七八糟的网文几百万字也无用,但是最基础的产出量还是要有的,不然读者看什么呢。进入2018年以来,写作是越来越难了,应该是瓶颈期到来了。所以需要写篇东西整理思路。 1 开始写作的时候,很喜欢上写作课。 写作可以教吗?许多人都会认为,作家都是自己琢磨出来的,一点点写出来的。可如今,创意写作课的普及,让越来越多人知道,外国这也是当作一门课开的。它像音乐有乐理知识,绘画有技法一样,都是可以学习的啊。文学,作为一门博大精深的学问,至少也是有迹可循的。从类型到文字的风格,结构,所有的一切都可以从头学起。 上了许多老师的写作课,在这里不便一一推荐了。在众多老师的讲解中,对写小说有了基本认识,至少可以铺个底。 写作书也是看过一堆。真心推荐一下。 从众所周知的创意写作书系,到罗伯特.麦基《故事》,《对白》,斯蒂芬.金《写作那回事》,叶圣陶《文心》,王安忆《小说与我》,《十二堂写作课》,张炜的《小说坊八讲》,艾丽斯.马蒂森《写作课》,都是看过的非常好的书。 懂得了这些以后,会不自觉地给看过的文字分类。萝卜白菜到底是哪个种类,火龙果牛油果自己最喜欢的是哪一种。看小说的时候再也不是一个普通的读者眼光,而是渐渐自带作者般的审视,思索怎样整体安排大纲,故事情节如何推进,人物如何塑造的更加丰满,如何让小说更吸引人。这样终于不再是看热闹的吃瓜群众,而是开启上帝视角。 但是懂得以后,往往欣赏水平会提高,好多的文章看不上眼,有深度的看着会恐慌。发出一种很可怕的恐惧感,人家的文章都写成这样了,达到永远不可企及的地步,你还写什么写!非常喜欢的作家沈从文早在民国时期就有此感叹。所以,我看到许多读书特别多的人,自己却不写书,可能是阅卷无数觉得自己不必要再浪费笔墨了吧。 这时我必须充分发挥自己天生乐观派的性格,回看一下没那么优秀水平中等不至于封神的作者,心理会平静很多,你可以向着它们努力啊,不至于心碎。没错还有那么多垃圾文字垫底呢,不是全然不能写,自我安慰是极为需要的。 选书也变得重要起来,人生时间有限,特别是在意识到这辈子你是看不完世界上的书之后。先从自己感兴趣的作家开始,然后蔓延开来,开枝散叶,形成自己的知识树。只有源源不断地补充自己,才会有内容输出。 2 读很多书就一定会写了吗?绝对不是。 看和写完全是两回事。懂得再多的道理,依旧写不出一本书。 写作的真理是什么啊,除了写,还是写啊! 之前我算是写作界的“音速小子”。我打字速度相当快,成文构思基本不打草稿,通常写过之后又不爱修改,看一遍错字就基本发表,可谓是相当毛躁的代表。因为我写的就是这种即兴感受。就像freestyle,它热腾腾地新鲜出炉,(可以想象成蛋糕也可以想象成粑粑)我的手经常跟不上我跳跃的大脑,几乎半小时就能搞定几千字的文。(我产量依旧不高,是因为我不写,懒人代表不符合社会昂扬向上精神。)所以,我创作因为我开心吧。 为什么我现在写东西那么难,因为我是经过思考的,每一句话每一个场景每一个人物。小说要比我想象的难许多。我对它的要求变高了,于是不满意起来。我告诉自己,我是进步了的。可我的作品在哪呢? 想到了某世界知名作家,整整一个上午只写了七个字,然后又把它们给删了。真是令人心塞! 有人说,某些作家也一生只不过写了一部小说嘛。例如《杀死一只知更鸟》,《红楼梦》...行了,还好意思比吗?人家一辈子写出来的一部是经典,自己写出来的只是渺渺红尘中的一本小破书。既然不可能有如此出众的才华,必须加倍努力啊。这种精益求精,较真的品格,我正在一步步学习中。但是,如果半辈子只写一本书还是需要考虑的。 毕竟,幻想中,是想要靠写作换点咖啡零食花衣裳吧。 一个人,如果真想要靠写作赚点钱,甚至变成职业。那么他必须具备两个字:勤奋。 3 杨绛说:你的问题在于读书太少想的太多。 在这段时间的迷茫期中,这句话成了鼓励我的座右铭。 写作究竟是爱好,还是职业,赚钱还是不赚钱,适合写小说还是杂文,写通俗还是纯文学,这些都不是最重要的。与其思考这些问题,不如认真做好眼下的事,多读书写作。当到了一定的时间,答案自然会浮现。 作为一个写作两年的人,我的写作历程并没有多么耀眼也没有多么失败。从写公众号的开始我就加入了大军,接着书评影评散文小说,我将所有可以尝试的文体都试了一遍,都是浅尝辄止。 对于写作,我一直在做,却始终没有别人那种拼搏精神,我以为这是所谓的恬淡,是我本身的不温不火的慢性格所致,事实上我的内心也在隐隐期待着它的成功。只不过,在行动上缺乏动力罢了。任何事,只要认真起来,力量都是惊人的,可怕的。 面对瓶颈应该怎样做? 不断地写下去,直到冲破它。 斯蒂芬.金先生说,一年365天,每天都是他的写作日。在他出了重大车祸时,在病床上挣扎着依旧写出了一本谈写作的书。这不是什么励志,这是信仰。这是完全属于写作的本能。当写作变成了日常生活,不写就难受。 看到许多地方有谈到坚持日更。日更很难吗,当然不。我从小到大写出的日记绝对叫日更。厚厚的几大本手写每天几百字,这么说来我都日更近20年了。不过那样自我情绪的文字又有谁要看呢?你所创作出的文字必须有所意义,让别人觉得可以读下去,那么写作才有了真正的价值。 这个所谓的意义,也不是说多么的深奥。即使是你没有思考出的答案,没有解决的问题,蕴含在你的文字里,引起了共鸣,引发了别人同样的思考,让大家自己去寻找属于自己的答案,这也就够了。你的文字,便不是可有可无的文字,不是纯属于自嗨的文字。 4 这个小说终于基本成型。虽然不喜欢修改,还是要修改三四遍。 几个月来,我以为做事要专心,除了它几乎没有产出任何文字。几乎生疏了。 希望借于此文作为转折,今后可以在创作小说的同时,写更多的文章。我喜欢写生活中的琐事,我喜欢记录见过的人和参加的活动,我也喜欢看过书和电影之后的感受,当我打开电脑和拿起笔的时候,文字无处不在。 5. 一生一会的爱情 都柏林街头行人匆匆,爱尔兰海岸风光迤逦,短暂却毕生难忘的音乐情缘. 一生一次,《once》。 上一次有电影让我激动三天,还是在前年。遇到一部好电影不容易,感谢推荐给我的那位朋友。 说实话,男女主不是帅气漂亮型的,有一颗沉静的心,在这样一个夜晚我是看不下去的,但是一旦开始,便一发不可收拾。 我们可能经常会在地铁站、天桥上看到弹着吉他卖唱的艺人,也许是现代城市的生活步伐过于快节奏了,我们大多数时候只是轻轻一瞥然后继续行色匆匆,甚至没有时间琢磨一下自己刚刚听到的是什么歌…… 男主一个人在街头卖艺,吉他音乐,落魄。女主是个卖花女,生活穷困。此时电影丝毫没有吸引我。他在那里鬼吼鬼叫的时候,我想,这位先生,想必是失恋了。他那伟大的失恋之歌,在深更半夜里释放内心,近乎扰民。 而此时,我们的女主却出现了。她特别欣赏。她问,这首歌为谁写的,男主说不为任何人。女主一眼看穿,“bullshit。”(胡说)一场相会,一场际遇。 ?????? 让我入戏的伊始是,女主弹完那首《威尼斯船歌》。我不是很懂钢琴,如同男主一样。但这首歌足够让人徜徉在如流水般的梦幻里。一刹那,沉溺在钢琴曲里,也想沉浸在女主的美色里。 也许,此时,男主才真正开始注意到女主的才华。而他提出合奏,一人吉他一人钢琴时。最美的合拍即将到来。人的茫茫一生之中,如子期和伯牙,高山流水,知音难觅。 女主只是轻轻吟唱,配合着那美妙的声音,相视一笑,我想他们都感受到了。琴声是能够抵达人的心底的。 我只想,静听此曲。反复循环。 fallingslowly idon''tknowyou,butiwantyou allthemoreforthat andwordsfallthroughmeandalwaysfoolme andican''treact andgamesthatneveramounttomorethanthey''remeant willythemselvesout ....... fallingslowly,singyourmelody i''llsingalong... candi''llsingalong. ?????? 第二首打动我的歌。 从这首歌之后,我几乎一动不动地看完了电影。 它无疑是最吸引我的一首歌。女主半夜出门,一个人孤独的走在那条街上,影影绰绰的身影。很少的,微黄的灯光打在脸上。 我很少有在半夜出门,偶尔的时候,深夜的寂静会淹没白天所有的喧嚣。让人沉寂地感受这个世界,触摸自己的内心。 女主从特别亮的超市买完电池,插上耳机。缓缓走在路上,仿佛是一个世外桃源,与真正的世界相隔阂,而黑暗,合影已出。车辆,人群,是否真实的?无从得知。 沉浸的音乐在诉说,whenyouknowireallytried/tobeabetterone/tosatisfyyou/foryou''reeverythingtome 来回的播放盘旋,令人心神驰往,仿佛生活在世界上,就是渺小的一颗心,你想依偎我,我想依偎你,我们渴望爱,却得不到,我们的孤单,只有自己能够理解,只有自己能够诉说,所有的只剩回忆。 这首歌太冷了。一个女人在长夜漫漫里关于感情的追忆,不想痛哭流涕,却只觉得她可怜。一首歌,却已经让人毫无招架能力。 areyoureallyhere oramidreaming? ican''ttelldreamfromtruth forit''sbeensolong sinceihaveseenyou icanhardlyrememberyourfaceanymore whenigetprettylonely andthedistancecausesonlysilence ithinkofyousmiling withprideinyoureyes loverthatsighs ifyouwantme satisfyme ifyouwantme satisfyme whenyourmind''smadeup 他们乐队一起去录音棚录下的一首歌。开始看着这么一个不怎么样的乐队,制作人根本没当回事。懒洋洋地看着杂志。不想搭理。 随后随着鼓点吉他钢琴合奏,激情澎湃,把那个音乐制作人的激情点燃,两眼放光地望着他们。 只有这首歌,无关爱情,只关乎信仰。 他们在一起做音乐的时候,没有想过许多。就是沉浸,然后前进前进,因为喜欢做一件事的时候,在艰难都不会觉得苦。你觉得希望在哪里?在心里。 男主带女主参加party。只有喜欢音乐的,爱唱歌的才能来喔,这是一个多美好的聚会。昏黄的灯光,美妙的歌声。 他们是于音乐结缘那天晚上,看着女主的主动相识。他竟然开口要求:晚上要不要留下?来把女主气的转头就走。是的,他就是孤独,而她又恰好这么迷人。天底下孤独的人很多,可不能因为寂寞而爱,只能因爱而爱。 电影后半段,女主自弹自唱了一首歌,其实这只是半首歌,唱到这里,女主哽咽。 男主角问,这是你为他写的歌?(女主前夫)女主角点头,然后说可是他不喜欢,男主角很嘲笑地说真是个白痴,女主角苦笑地说对他就是个白痴。 然后女主角把头靠在男主角肩膀上哭。 她是在为那个白痴哭。 即使他是个白痴,因为付出过一切,但确无法理解。这是一段无法忘记和放弃的执念吗?爱情里面从没有对错可言,有的只是各自心伤。 他们的心在慢慢靠近。男主由开始的那个歇斯底里的失恋男,开始关心女主。而女主在一句永远无法被男主知晓的外文中,说了一句,我爱你。 ?????? 这部电影让我重新喜欢上音乐,是的音乐是一种很美的东西,无法言语,找到自己喜欢的,能打动自己的音乐更是不容易。 曾经不知道我喜欢什么,我只是随心听。我喜欢随便遇到一首歌,随便穿过一条街道,随便看一段风景。 音乐,只有是融入感情,才能打动人心。一旦你被某首歌吸引,就会揪住心底最柔软的那个部分。我特别懒,我很少把一首歌曲反反复复的听。而这里面的歌,我听了第二遍,第三遍。。。会反复循环无数遍。 人的一生都在寻找中度过,重要的是过程。喜欢一首歌也是。 once,一生只有一次的曾经 在影片结束了,在那个刹那,女主弹着那个钢琴,红房子的镜头切换,我的心痛了起来,为什么他们没有在一起? 我以为音乐可以改变人生,他们的暧昧,他们的精神契合。女主说过,他不爱那个年长的丈夫。然而,是现实打破了他们,远距离还是各自的另一半都没放下。 我觉着,整部电影就是一个非现实的浪漫主义,追求音乐,追求精神层面,追求的一切,不都是浪漫吗? 我不想让他们回归现实,就像男主表白,我要带你一起去伦敦闯荡,好不好?可结局为何女主依旧是在屋里,像一只没有放飞的鸽子? 因为这部电影叫做曾经,这只是他们曾经的一段记忆,所有的一切都封尘在那张唱片里。 她依旧会在这红房子里,和那个并不怎么相爱的丈夫在一起,而男主角追去了他的梦想。或许会,遇到另一个心灵契合的女人,只是一段梦。我是觉得对女主好不公平啊,女主说他们的暧昧没有意义,我觉得暧昧,再下一步就是爱情呀!音乐改变了些什么??是的,他们和过去的自己不一样了,真的不一样了。 我想到关于“一生一会”的说法。 “有时,人的一生只为了某一个特别的相会。” 一生一会的说法是有些凄清和忧伤的。与喜欢的人相会,总是显得那般短暂。仿佛人生终将曲终人散的别离。可是为了这短暂的相会,我们已经走过多少时光,跨过茫茫草原,看过多少风景,只为这一刻的到来。 所以在相聚的每一分钟,每一秒,都是值得珍惜的。因为你永远不知道,下一次身在何方。所以记住那个人的微笑,记住那一刻的感受,记住美妙的音乐,记住一切。 遇到一部好电影并不常见,所以请珍惜,每一部让你心动的电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