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先勇短篇作品》 寂寞的十七岁 一 回到家里,天已经蒙蒙亮了,昨天晚上的雨还没有停,早上的风吹得人难耐得很,冰浸的。大门紧闭着,我只得翻过围墙爬进去。来富听到有人跳墙,咆哮着冲过来,一看见是我,急忙扑到我身上,伸出舌头来舔我的脸。我没有理它,我倦得走路都走不稳了。我由厨房侧门溜进去,走廊一片浑黑。我脱了皮鞋摸上楼去,经过爸爸妈妈卧房时,我溜得特别快。 回到家里第一件事情就是到浴室里去照镜子,我以为一定变得认不出来了,我记得有本小说写过有个人做一件坏事,脸上就刻下一条“堕落之痕”,痕迹倒是没有。只是一张脸像是抽过了血,白纸一般,两个眼圈子乌青。我发觉我的下已颏在打哆嗦,一阵寒气从心底里透了出来。 我赶忙关上灯,走进自己房里去,窗外透进来一片灰濛漾的曙光,我的铁床晚上没有人睡过,还是叠得整整齐齐的,制服浆得挺硬,挂在椅背上,大概是妈妈替我预备好早上参加结业式用。我一向有点洁癖,可是这会儿小房里却整洁得使我难受,我的头发粘湿,袖口上还裹满了泥浆,都是新公园草地上的,我实在不愿泥滚滚的躺到我的铁床上去,可是我太疲倦了,手脚冻得僵硬,脑子里麻木得什么念头都丢干净了。我得先钻到被窝里暖一暖,再想想昨天晚上到底是怎么回事。我的心乱得慌,好多事情我得慢慢拼凑才想得起来。 二 说来话长,我想还是从我去年刚搭上十七岁讲起吧。十六岁,啧啧,我希望我根本没有活过这一年。 我记得进高一的前一晚,爸爸把我叫到他房里。我晓得他又要有一番大道理了,每次开学的头一天,他总要说一顿的。我听妈妈说,我生下来时,有个算命瞎子讲我的八字和爸爸犯了冲。我顶信他的话,我从小就和爸爸没有处好过。天理良心,我从来没有故意和爸爸作对,可是那是命中注定了的,改不了,有次爸爸问我们将来想做什么;大哥讲要当陆军总司令,二哥讲要当大博士,我不晓得要当什么才好,我说什么也不想当,爸爸黑了脸,他是白手成家的,小时候没钱读书,冬天看书脚生冻疮,奶奶用炭灰来替他焐脚。所以他最恨读不成书的人,可是偏偏我又不是块读书的材料,从小爸爸就看死我没有出息,我想他大概有点道理。 我站在爸爸写字台前,爸爸叫我端张椅子坐下。他开头什么话都不说,先把大哥和二哥的成绩单递给我。大哥在陆军官校考第一,保送美国西点,二哥在哥伦比亚读化学硕士。爸爸有收集成绩单的癖好,连小弟在建国中学的月考成绩单他也收起来,放在他抽屉里,我从来不交成绩单给他,总是他催得不耐烦了,自己到我学校去拿的。大哥和二哥的分数不消说都是好的,我拿了他们的成绩单放在膝盖上没有打开。爸爸一定要我看,我只得翻开来溜一眼里面全是a。 “你两个哥哥读书从来没考过五名以外,你小弟每年都考第一,一个爹娘生的,就是你这么不争气。哥哥弟弟留学的留学,念省中的念省中,你念个私立学校还差点毕不得业,朋友问起来,我连脸都没地方放——” 爸爸开始了,先说哥哥弟弟怎么怎么好,我怎么怎么不行,他问我为什么这样不行,我说我不知道。爸爸有点不高兴,脸沉了下来。 “不知道?还不是不用功,整天糊里糊涂,心都没放在书本上,怎么念得好?每个月三百块钱的补习老师,不知补到哪里去了。什么不知道!就是游手好闲,爱偷懒!” 爸爸愈说愈气,天理良心,我真的没有想偷懒。学校里的功课我都按时交的,就是考试难得及格。我实在不大会考试,数学题目十有九会看错。爸爸说我低能,我怀疑真的有这么一点。 爸爸说这次我能进南光中学是他跟校长卖的面子,要不然,我连书都没的读,因此爸爸要我特别用功。他说高中的功课如何紧如何难,他教我这一科怎么念,那一科该注意些什么。他仔仔细细讲了许多诸如此类的话。平常爸爸没有什么和我聊的,我们难得讲上三分钟的话,可是在功课上头他却耐性特大,不惜重复又重复的叮咛。我相信爸爸的话对我一定很有益,但是白天我去买书,买球鞋,理发,量制服,一天劳累,精神实在不济了。我硬撑着眼皮傻愣愣的瞪着他,直到他要我保证: “你一定要好好读过高一,不准留级,有这个信心没有?” 我爱说谎,常常我对自己都爱说哄话。只有对爸爸,有时我却讲老实话。我说我没有这个信心,爸爸顿时气得怔住了,脸色沉得好难看。我并没有存心想气他,我是说实话,我真的没有信心。我在小学六年级留过一次级,在初二又挨过一次。爸爸的头筋暴了起来,他没有做声,我说第二天要早起想去睡觉了,爸爸转过头去没有理我。 我走出爸爸房门,妈妈马上迎了上来,我晓得她等在房门口听我们说话,爸爸和妈妈从来不一起教训我,总是一个来完另一个再来。 “你爸爸——” 妈妈总是这样,她想说我,总爱加上“你爸爸——”我顶不喜欢这点,如果她要说我什么,我会听的,从小我心中就只有妈妈一个人。那时小弟还没出世,我是妈妈的幺儿,我那时长得好玩,雪白滚圆,妈妈抱着我亲着我照了好多照片,我都当宝贝似的把那些照片夹在日记本里,天天早上,我钻到妈妈被窝里,和她一齐吃“芙蓉蛋”,我顶爱那个玩意儿,她一面喂我,一面听我瞎编故事,我真不懂她那时的耐性竟有那么好,肯笑着听我胡诌,妈妈那时真可爱。 “你爸爸对你怎么说你可听清楚了吧?” 妈妈冲着我说,我没有理她,走上楼梯回到我自己房里去,妈妈跟了上来,妈妈的脾气可不大好,爸爸愈生气愈不说话,妈妈恰巧相反。我进房时,把门顺带关上,妈妈把门用力摔开骂道: “报应鬼!我和你爸爸要给你气死为止,你爸爸说你没出息,一点都不错,只会在我面前耍强,给我看脸嘴,中什么用呀!委委琐琐,这么大个人连小弟都不如!你爸爸说——!” “好了,好了,请你明天再讲好不好?”我打断妈妈的话说,我实在疲倦得失去了耐性。妈气哭了,她用袖子去擦眼泪,骂我忤逆不孝,我顶怕妈妈哭,她一哭我就心烦。我从衣柜里找了半天拿出一块手帕递给她。真的,我觉得我蛮懂得体谅妈妈,可是妈妈老不大懂得人家。我坐在床上足足听她训了半个钟头。我不敢插嘴了,我实在怕她哭。 妈妈走了以后,我把放在床上的书本,球鞋,统统砸到地上去,趴到床上蒙起头拼命大喊几声,我的胸口胀极了,快炸裂了一般。 三 我不喜欢南光,我慢些儿再谈到它吧。我还是先讲讲我自己,你不晓得我的脾气有多孤怪,从小我就爱躲人。在学校里躲老师,躲同学,在家里躲爸爸。我长得高,在小学时他们叫我傻大个,我到现在走路还是直不起腰来。升旗的时候,站在队伍里,我总把膝盖弯起来缩矮一截。我继承了妈妈的皮肤,白得自己都不好意思,有人叫我“小白脸”,有人叫我“大姑娘”。我多么痛恨这些无聊的家伙。我常在院子里脱了上衣狠狠的晒一顿,可是晒脱了皮还是比别人白,人家以为我是小胖子,因为我是个娃娃脸,其实我很排,这从我手梗子看得出来,所以我总不爱穿短袖衣服,我怕人家笑。我拘谨得厉害,我很羡慕我们班上有些长得乌里乌气的同学,他们敢梳飞机头,穿红衬衫,我不敢。人家和我合不来,以为我傲气,谁知道我因为脸皮薄,生怕别人瞧不起,装出一副高不可攀的样子,其实我心里直发虚。 我不是讲过我爱扯谎吗?我撒谎不必经过大脑,都是随口而出的。别人问我念什么学校,我说建国中学;问我上几年级。我说高三。我乘公共汽车常常挂着建中的领章,手里挟着范氏大代数。明明十七,我说十九。我运动顶不行,我偏说是篮球校队。不要笑我,我怕人家瞧不起。爸爸说我自甘堕落,我倒是蛮想要好的,只是好不起来就是了。 我找不到人做伴,一来我太爱扯谎;二来我这个人大概没有什么味道,什么玩意儿都不精通。我贴钱请小弟看电影他都不干,他朋友多,人缘好,爸爸宠他,说他是将才。小时我在他腿子上咬下四枚牙印子,因为妈妈有了他就不太理睬我了。我想着那时真傻,其实我一直倒蛮喜欢他的,可恨他也敢看不起我,我一跟他说话,他就皱起鼻子哼道:“吹牛皮”。 一到礼拜天,我就觉得无聊。无聊得什么傻事都做得出来。我买了各式各样的信封上面写了“杨云峰先生大展”、“杨云峰同学密启”、“杨云峰弟弟收”。我贴了邮票寄出去,然后跑到信箱边去等邮差,接到这些空信封,就如同得到情书一般,心都跳了起来,赶忙跑到房里,关起房门,一封封拆开来。妈妈问我哪儿来的这么多信,我有意慌慌张张塞到裤袋里,含糊的答说是朋友写来的。 礼拜天晚上,爸爸和妈妈去看京戏,小弟有的是朋友,家里只有我孤鬼一个。我只有把来富放到客厅来做伴,来富傻头傻脑的,我不大喜欢它,它是小弟的宝贝。我觉得实在无聊了,就乱打电话玩,打空电话。有时我打给魏伯飏,他是我们班长,坐在我后面,在南光里只有他对我好。其实他家里没有电话,我是在瞎闹。我跟他说烦死了,一晚上抽了两包香烟。我常偷妈妈的香烟抽,抽烟容易打发时间。我跟魏伯飏说如果不要剃光头,我简直想出家当和尚,到山里修行去。我告诉他,我在家里无聊得很,在学校里更无聊,倒不如云游四海,离开红尘算了。我在武侠小说里常常看到有些人看破红尘入山修道的。 有时我打给吴老师,她是我小学六年级的国文老师。我碰见这么多老师,我觉得只有她瞧得起我。她把我那篇“母亲”贴到壁报上去,里面我写了妈妈早上喂我吃“芙蓉蛋”的事,我得意得了不得,回家兴冲冲讲给妈妈听,妈妈撇了撇嘴道:“傻仔,这种事也写出来。”妈妈就是这样不懂人家。不知怎的,我从小就好要妈妈疼,妈妈始终没理会到这点。我喜欢吴老师,她的声音好柔,说起国语来动听得很。我不大敢跟我同年龄的女孩子打交道,在班上不是她们先来逗我,我总不敢去找她们的。不知怎的,她们也喜欢作弄我。我告诉吴老师听,我考进了建国高中,第一次月考我的国文得九十分,全班最高。我答应过年一定去跟她拜年。其实吴老师早嫁人了,跟先生离开台北了,我去找过一次,没有找到她。 我会这样自言自语拿着听筒讲个个把钟头,有一次给小弟撞见了,他说我有神经病,其实我只是闷得慌,闹着玩罢了。 我在家里实在闷得发了馊,没有一个人谈得来的。爸爸我可不敢惹,我一看见他的影子,早就溜走了。我倒是很想和妈妈聊聊,有时爸爸出去应酬,撂下她一个人在客厅里闷坐,我很想跟妈妈亲近亲近。可惜妈妈的脾气太难缠,说不到三句话,她就会发作起来。先是想念在美国西点的大哥,想完大哥又想二哥,然后忽然指我头上来说: “还不是我命苦?好儿子大了,统统飞走了,小弟还小,只剩下你这么个不中用的,你要能争点气也省了我多少牵挂啊!你爸爸老在我面前埋怨,说你丢尽了杨家的脸,我气起来就说‘生已经生下来了,有什么办法呢,只当没生过他就是了。’” 说完就哭,我只得又去找手帕给她。去年暑假我偷了爸爸放在行李房的一架照相机,拿去当了三百块,一个人去看了两场电影,在国际饭店吃了一大顿广东菜,还喝了酒,昏陶陶跑回家。当票给爸爸查到了,打了我两个巴掌。那次以后,爸爸一骂我就说丢尽了杨家的脸,我不晓得为什么干下那么傻的事情,我猜我一定闷得发了昏。 我对我补习老师也没有真心话说。我的补习老师全是我爸爸派来的奸细。补习老师头一天来,爸爸就把他叫去,把我从小到大的劣迹,原原本本都抖出来,然后交待他把我的一举一动都要报告给他听,他跟补习老师所讲的话我都听得清清楚楚,因为我们家个个都有偷听的本事。 你说叫我跟谁去说话,只有跟自己瞎聊了。不要笑话我,我跟我自己真的说得有滋有味呢。 四 在学校里我也是独来独往的。一开始我就不喜欢南光。谭校长是爸爸的老同学爸爸硬把我塞进去。我猜谭校长也有苦说不出,我的入学试,数学十一分,理化三十三分,英文三十五,谭校长劝爸爸把我降级录取,爸爸不肯,他说十六岁再念初三太丢人。谭校长勉强答应我试读一个学期,所以一开学爸爸就叮嘱我只许成功不准失败。爸爸死要面子,我在小学那次留级,爸爸足足有三四天没出大门,一个朋友也不见。 我不喜欢南光的事情难得数,头一宗我就跟我们班上合不来。他们好像一径在跟我过不去似的,我们是乙班,留级生,留校察看生,统统混在里面,而且我们班上女生特多,嚷得厉害,我受不了,我怕吵。 同学大略分为两三类,有几个是好学生,就像考第一的李津明,上了高中还剃个和尚头。鼻头上终年冒着酒刺,灌了脓也不去挤,余三角讲课时,他们老爱点头,一点头,余三角就把黑板擦掉,我连几个角还分不清楚。这些人,没的说头。有些同学巴结他们,为的是要抄他们的习题,考试时可以打个pass,我不会这套,做不出就算了,所以老不及格。 还有一些是外罩制服,内穿花汗衫的,一见了女生,就像群刚开叫的骚公鸡,个个想歪翅膀。好像乐得了不得,一天要活出两天来似的。我倒是蛮羡慕他们,可是我打不进他们圈子里,我拘谨得厉害,他们真会闹,一到中午,大伙儿就聒聒不休谈女人经,今天泡这个,明天泡那个。要不然就扯起嗓门唱流行歌曲,有一阵子个个哼(sevenlonelydays),我听不得这首歌,听了心烦。过一阵子,个个抖着学起猫王普里士莱,有两个学得真像。我佩服他们的鬼聪明,不读书,可是很容易混及格。 我坐在几个大女生后面,倒霉极了。上课的时候,无缘无故,许多纸团子掷到头上脸上来。这些纸团,给我前面的唐爱丽居多,给吕依萍和牛敏的也不少。“下午两点新生戏院门口,ck”,“下午五点凯利jj”。唐爱丽不像个高中生,我敢说她起码比我大两岁,老三老四,整天混在男孩子堆里。她敢拿起杜志新的帽子,劈头劈脸打得杜志新讨饶。一到下雨天不升旗,她就把大红毛衣罩在制服外面。我们班的女生,都不大规矩似的。大概看多了好莱坞的电影,一点大年纪,浑身妖气,我怕她们。 除了魏伯飏以外,我简直找不出一个人谈得拢的。魏伯飏不爱讲话,他很懂事,喜怒全不放在脸上,我猜不透他的心事。 你说我在学校那还有什么意思,一个人游魂似的,东荡荡,西晃晃。一下课他们就成群成伙去投篮,上福利社,只有我不喜欢夹在他们里面,我躲在教室里面看闲书,什么小说,我都爱看,武侠小说,侦探小说,我还爱看《茶花女》,《少年维特之烦恼》,我喜欢里面那股痴劲。妈妈老说我愣头愣脑不懂事,我自己倒觉得蛮横的,我看了《欲望街车》回家难受了老半天,我不懂马龙白兰度对费文丽为什么那么残忍,费文丽那副可怜已巴的样子,好要人疼的。 我上课常常心不在焉,满脑子里尽是一些怪想头,上三角时:我老在桌子角上划字,我把“杨云峰”三个字,颠来倒去写着玩,我的字真丑,连名字都写不好,我练习本上的名字总是魏伯飏替我写的,他的字漂亮。 有一次我伸头出窗外看一只白头翁在啄树上的石榴花,余三角把我抓了起来问道: “杨云峰,什么叫对称?” 我答不出来红了脸。 “你东张西望当然答不出来,回去照照镜子,你的眼睛就跟你的鼻子对称。” 余三角自以为很幽默的解释道。全班哄笑,唐爱丽回头向我做鬼脸,我觉得她真难看,我不懂杜志新和高强他们那么喜欢泡她,两个人还为她打架呢。从此以后,余三角就对我印象不佳。第一次月考我得了个大鸭蛋,他写了张通知给我爸爸,希望家长和学校密切合作。爸爸向我提出严重警告,他又加请了一个数学老师,是师大数学系的学生,我讨厌这些大学生。 才挨爸爸警告过两三天,我又碰到了倒霉事。王老虎要我们星期一背英文,我把这件事完全忘了。那天早上到了学校才猛然记起来,我的记性实在不好。那一课是讲空气里的水分子如何撞击凝成雨点,颠来倒去,句句话都差不多。我没去升旗,躲在教室里拼命硬背,王老虎最恨学生背不出书,她说学英文,就要死背。她骂起人来,不给脸的,我试过一次,吓怕了。我愈急愈背不出,心发慌,头顶直冒汗,我收拾了书包,跑出学校,在新公园里混了半天。爸爸接到旷课单后,有三天没有跟我说话。他连眼角也没扫我一下,吃饭的时候,他的脸黑得跟铁板一样,我低着头,把汤泡在饭里,草草把饭吞掉,躲进自己房里去。妈妈装不知道,爸爸不先发作,她不会开火的。 那三天我差点不想活了。要是爸爸即刻骂我一顿,甚至揍我一顿,我还好过些。我顶怕他黑脸,我心寒。出人意料之外,过了三天,大概妈妈疏通过一番,爸爸气平了些,他向我晓以大义,着实的教训了几句,他说我要是这学期读不及格,就别想再念书,当兵去算了。最后还要我写过悔过书,发誓不再逃学。 唉,我觉得做人真麻烦。 五 我从小就恨体育,我宁愿生来就是个跛子,像我们班谢西宁那样,坐在篮球场边替同学们看管衣服。我比他们发育得早,十七岁的人,胳肢窝及大腿上的汗毛都长齐了,我们上篮球和足球课时,赖老师规定要我们打赤膊。他们都笑我是猴子变的,全身的毛,我恨透了。有一次踢足球,我躲到竹林子里没出来参加,赖老师罚我脱去外衣裤在操场中央做十个伏起挺身,他们都围着我笑,高强蹲下来拍手叫我加油,杜志新用手拔我腿上的毛,我用脚蹬他。没有蹬到。 学期中的时候,赖老师要我们做体能测验,全是机械运动。他叫魏伯飏带队领我们去操场,他亲自在单杠那儿挖沙地。前几天下过雨,沙地都结成了硬块。第一项测验项目就是倒挂金钩,我顶怕那个玩意儿,我从来没有翻上去过,我的手臂跟身体一点都不平衡,细杆子似的,没有劲道,放学时,我瞅着没人,也去练过几天单杠,可是无效,我的腿太长,拖在下面翻不下去。我们排队坐在沙池旁边等候,赖老师按着学号,一个个叫上去做。头一号是高强,他简直是个猴儿,浑身小肌肉块,他一上体育课就脱得赤精大条,他在手掌上吐了一泡吐沫,抹把沙子,起身一纵就翻了上去。第二个是李律明,我以为他只会读书,一定不会这套把戏。他脱下眼镜,不慌不忙,居然一纵也上去了。我有点失望,心里开始发虚了。赖老师一个一个叫着,我坐在沙地边好像上了法场,等着去砍头似的。他点到第三十号,我硬着头皮走上去,抬头看看那根杠子,天,那么高。我也学他们在地上抹抹沙子,我明明晓得无济于事,我在拖时间,作最后一分钟的挣扎,我跳上去抓住了杠子,用力蹬了两下没有用,翻不上去。我拼命蹬踢,蹬得整个人在半空中来回晃荡。我猜我的样子一定很难看,他们在我对面一直发笑。我跳了下来,听见有人笑道:“杨云峰踢得像只青蛙!” 赖老师不肯饶过我,他一定要我上去试。又是一番蹬踢。还是不行。他叫几个同学上来托住我的屁股,往上用力一送,把我翻到空中去,我觉得一阵头晕,心一慌,手滑开了,一跤摔进沙坑里去。我觉得满头金星乱迸,耳朵雷鸣一样。我趴在沙坑里没有动,嘴巴里塞满湿沙块。我听见他们笑得厉害,我宁愿摔死了算了。 有一个人走来把我扶了起来,我一看,是魏伯飏。我赶忙低下头把嘴里的沙子吐掉,我干笑着直说没关系,我不愿他看见我这副狼狈样子。他扳起我的脸说: “你的鼻子流血了。” 经他一讲我才发觉一嘴巴的血腥气,整个脸都摔麻木了。我感到有点头晕,晃了两下。魏伯飏赶紧抓住我的膀子,我掏了一下,没有带手帕。魏伯飏拿出他的来捂到我鼻子上说: “你把头仰起来,靠在我肩上,我陪你到医务室去,你的脸色白得怕人。” 赖老师叫我先回家,不必参加降旗了。魏怕飏扶我到医务室,里面没有人。他叫我躺下来,他去把杨护士请了来。杨护士用硼酸水把我鼻腔及嘴巴的泥沙洗去,用两团棉花球塞到我鼻孔里,我只好张开嘴呼吸,我的手肘及膝盖也擦了,杨护士要替我擦碘酒,我不肯,我怕痛,她替我涂了点红药水。 我把魏伯飏的手帕用脏了,浸满了血块,我说拿回去洗干净再还给他。 “你不要说话,躺一会儿就好了。”他说。 “你去上课吧,我就会好的。”我说。 他不肯,他要送我回家,他说我的脸色太难看,他回教室清理东西,把我的书包也带来了。他跟我慢慢走到大门口去。我的头晕浪似的。他叫了一辆三轮车,我们一同上车。 走到半路,我的鼻腔又开始流血了。魏伯飏把手臂伸过来,他叫我把头仰起来枕到他手弯里,那样血可以流得缓一些。鼻血流进我嘴巴里,又咸又腥,我把魏伯飏的手帕掩着嘴,慢慢将血水吐到手帕上去,天渐渐暗了,路上有电灯光射过来。我仰着头感到整个天空要压下来了。我觉得十分疲倦,一身骨头都快散开了似的。 “杨云峰,你今天真倒霉,你不会翻单杠,赖老师实在不该勉强你的。” 魏伯飏对我说道。不晓得哪儿来的一阵辛酸,我像小孩子一般哭了起来。平常我总哭不出来的,我的忍耐力特大,从小我就受同学们作弄惯了。我总忍在心里不发作出来。爸爸妈妈刮我,我也能不动声色。心里愈难受,我脸上愈没表情。爸爸有次骂我恬不知耻,因为他骂我时我没有反应。可是枕在魏伯飏手弯里,我却哭得有滋有味。魏伯飏吓得愣住了,他拍着我的背一直对我说道: “喂,喂,别哭啦,这么大个人,怎么像娃娃似的。我们在大街上啊。” 我可管不了那么多了。我靠着魏伯飏失声痛哭起来,魏伯飏叫三轮车夫停下来对他说道: “请你把帘子挂起来,我弟弟的身体不舒服。” 我哭得更厉害,眼泪鼻涕鼻血涂得魏伯飏一身。大哥二哥在家时从不理睬我。只要有人给我一句好话,我反而觉得难受。魏伯飏没有办法,只得让我哭个痛快。我下车时看见魏伯飏的衣服给我搓得稀脏。我指指他肩上的血块,他笑着说没关系,催我快点回家休息,我回到家中把脸上的血污洗净,赶紧蒙头大睡,我推说不舒服,没有起来吃晚饭。我不让爸爸晓得这天的事,他晓得了,一定又要说我没出息的。爸爸的身体很壮,他老说在中学时,一口气可以来上二十几个倒挂金钩。 六 我晓得我不讨人喜欢,脾气太过孤怪。没有什么人肯跟我好,只要有人肯对我有一点好处,我就恨不得想把心掏出来给他才好,自从魏伯飏那天送我回家以后,我不知道怎样对他感激才好。我这个人呆呆的,一点也不懂得表示自己的感情。我只有想法帮帮他的小忙,表示报答他。他是班长,我常常帮他抄功课进度表,帮他发周记大小楷,有时帮他擦黑板,做值日,我喜欢跟他在一起,在他面前,我不必扯谎,我知道他没有看不起我,我真希望他是我哥哥,晚上我们可以躺在床上多聊一会儿。 我对人也有一股痴劲,自从和魏伯飏熟了以后,整天我都差不多跟他磨缠在一块儿。早上我在公共汽车站等他一起上学,下午我总等他办好事情一同回去。下课解小便我也要他一道去,不要笑我,我实在没人做伴,抓到一个就当宝贝似的。 魏伯飏这个人真好,什么事都替你想得周周到到的。可是他太沉默,我跟他处了很久还是摸不清他的心事。后来有几次,我发觉他有点避开我,有一天放学,我邀他一起回去,他说有事,叫我先走,我要等他,他不肯,我一再坚持要陪他,他把我叫到操场角落上对我说: “杨云峰,我想我还是老实告诉你吧,最近我们过往太密了,班上的同学把我们讲得很难听,你知道不?” 我没有察觉到,我不大理睬我们班上那些人。我知道有几个人专会恶作剧,我的书上他们常常写上“杨云峰小姐”“杨云峰妹妹”,我为了这个换过多少本书,我简直恨透了这些家伙,可是表面上我都装着不知道,那些人愈理愈得意,魏伯飏告诉我他们把我叫做他的姨太太,因为他们开玩笑把吕依萍叫做魏太太。魏伯飏说早上他还为了这个把杜志新揪到操场的竹林子里揍了一顿,我听了半晌没有说话。我对他说: “我想我们以后还是不要在一起算了。” 我向他道了再见,独自回到家里去。那天晚上,我又一个人在打空电话了。我告诉魏伯飏听,我真的想出家当和尚,把头剃光算了。我从来没有感到像那样寂寞过。 我在班上不和魏伯飏讲话了。一有空,我就伏在桌子上打瞌睡,下课时,吕依萍和牛敏她们老爱拥到唐爱丽位子上来,交头接耳,疯癫得了不得。有时她们一屁股坐到我桌上,害得我打瞌睡的地方都没有。我懒得跟她们交涉,我避到楼上,倚着石栏晒太阳去。冬天的太阳软绵绵的,晒得人全身都有一股说不出的懒怠劲,我喜欢那么悠悠晃晃,做白日梦,一堂课我胡思乱想混去了半堂。我老想到出家修行这个念头,国文老师出了“我的志愿”这个作文题目,我说我但愿能够剃发为僧,隐居深山野岭,独生独死,过一辈子。国文老师给了我一个丙,批着:“颓废悲观,有为之现代青年,不应作此想法。”我不是悲观,我在南光里就是觉得无聊乏味。我不懂杜志新为什么整天那样乐,一进教室就咧着嘴向他那一伙叫道: “喂,我跟你们说,昨天我在tony家的party里碰到金陵女中的小野猫,那个妞儿,骚得厉害,我和她跳过两个恰恰,我敢说一个照面,我就把她泡上了。你们等着瞧,我去约她去。” 我也佩服李律明,他能天天六点钟到学校,把彭商育编的《三角讲义》从头做到尾。余三角一考试就说: “这次的题目,我看只有李律明一个人拿得到八十分。” 我不会泡miss,我说过我的脸皮太薄。也不会埋头用功,我提不起那股劲,我不是为自己读书,我在为爸爸读。 大考的时候,学校放了三天假,让我们温习功课。我没有在家看,下午补习老师来过后,我就带书到学校里去了。我在家里安不下心来,爸爸和妈妈常藉故走到我房里瞧我是不是在看书。爸爸进来说找前一天的《中央日报》,妈妈进来说拿午点给我吃,有时我看书看得眼倦了,歪着身子蒙着一会儿,一听到他们脚步声,就吓得赶忙跳起来胡抓一本书,乱念一顿。 那天下午有点阴寒,台北这阵子一直阴雨连绵。我穿了一件银白色的太空衣,围上一条枣红的围巾,乘车到学校里去。大考期间,学校的教室全部开放,让学生自习。可是这天学校里连人影都不见一个。寒流来了,又下雨,大家躲在家里。才是四点多钟,天色乌沉沉的,教室的玻璃窗,外面看进去,全是黑洞。我走到楼上尽头我们高一乙班去,想不到唐爱丽在里面,要是早知道她在那儿,我一定不会进去的了。 “嗨,是你!”唐爱丽站起叫道。 我知道她在等人,快放假的前两天,她得到好多纸团了。我开了日光灯,坐到自己座位上去。 “我还以为是杜志新呢!”唐爱丽在讲台上踱来踱去说道,“这个死鬼,约好我四点钟在这里等他,四点廿五分了,人影子还不见。等一下他来了,我不要他好看才怪呢!” 我没有理她,乘她转身的时候,我溜瞅了她两眼。唐爱丽穿了一件西洋红的呢大衣,大衣领还露出一角白纱中来,我猜一定是她故意把纱巾扯出那么一点来的,唐爱丽最会做作了。高中女生不准烫头发,可是唐爱丽的发脚子一径是卷的。这天卷得特别厉害,大概用火钳烧过了。无论唐爱丽怎么打扮,我总觉得她难看。她的牙齿是龅的,老爱龇出来,她在牙齿上戴钳子,看着别扭得很,他们爱泡她,他们说她骚。 唐爱丽在讲台上走来走去,走得我心乱死了。我眼睛盯在书上,来去总在那几句上。我想叫她坐下来,不要来回穷晃荡,可是我不敢。 “我想杜志新一定让他的老头儿关起来了。”唐爱丽说道,“你猜呢?”她问我。 我摇摇头说不知道,唐爱丽有点不耐烦了,她向我说道:“杨云峰,不要读你的鬼书了,我们来聊聊天吧,反正你读了也不及格的。” 我恨她最后那句话,唐爱丽走到我旁边坐了下来,她把大衣解开撂到桌子上,里面穿了一件紧身毛衣,鲜红的,她喜欢红色。唐爱丽的话真多,东问西问,好多话我都答不上来,我一答不出,她就笑。我希望她快点离开,我不会应付女孩子,尤其是唐爱丽,我简直怕她。她一点也不像高中生,她居然敢涂口红。 “呀,你这件太空衣真好看,是什么牌子的。”唐爱丽忽然站了起来,走到我跟前伸手把我的衣领翻了起来。我吓了一跳,我的心跳得厉害。 “是外国牌子嘛,是不是香港带来的?” 唐爱丽凑近我在看我的衣服牌子,我闻到她头发上一股浓香,我不喜欢女人的香水。唐爱丽放开我的衣领,突然将手伸进我领子里去,她的手好冷,我将颈子缩起打了一寒战。 “哈哈,”唐爱丽笑了起来,“杨云峰你真好玩。”她说。 唐爱丽的手在我颈背上一直掬弄,搞得我很不舒服,我的脸烧得滚烫,我想溜走。唐爱丽忽儿摸摸我头发,忽儿拧拧我耳朵。我简直不敢看她。忽然间她扳起我的脸在我嘴上用力亲了一下,我从来没有和女孩子亲过嘴,我不懂那套玩意儿。我的牙齿闭得紧紧的,我觉得唐爱丽的舌头一直在顶我的牙门。我真有点害怕,我的头晕死了。唐爱丽亲了我的嘴又亲我的额头,亲着亲着,她将我整个耳朵一口咬住,像吮什么似的用力吮起来,她吐出舌头乱舔我的脸腮,我觉得粘嗒嗒的,很难受。我好像失去了知觉一般,傻愣愣的坐着,任她摆布。 唐爱丽亲了我一会儿,推开我立起来。我看见她一脸绯红,头发翘起,两只眼睛闪闪发光,怕人得很。她一声不响,走过去,将教室的灯关上,把门闩起,又向我走了过来,教室里暗得很,唐爱丽的身躯显得好大,我觉得她一点都不像高中生。我站了起来,她走过来搂住我的颈子,把我的手拿住围着她的腰。 “杨云峰,你怎么忸怩得像个女孩。” 她在我耳边喃喃的地。她的声音都发哑了,嘴巴里的热气喷到我脸上来。突然间,她推开我,把裙子卸了丢在地上,赤着两条腿子,站在我面前。 “唐爱丽,请你——不要——这样——” 我含糊的对她说,我的喉咙发干,快讲不出话来了,我害怕得心里直发虚。唐爱丽没有出声,直板板的站着,我听得到她呼吸的声音。突然间,我跨过椅子,跑出了教室。我愈跑愈快,外面在下冷雨,我的头烧得直发晕。回到家的时候,全身透湿,妈妈问我到哪儿去来。我说从学校回来等车时,给打潮了。我溜到房里,把头埋到枕头底下直喘气。我发觉我的心在发抖。 七 我不喜欢唐爱丽,我着实不喜欢她。可是不知怎的,我很替她难受,我觉得实在不应该那样丢下她不管,我觉得她直板板的站在我面前,好可怜的。到底她是第一个对我那样好过的女孩子。 第二天,我写信写了一天,我实在不大会表达自己的感情,我向她道歉,我说我并不想那样离开她的。我以后一定要对她好些,希望她能做我的朋友,我告诉她我好寂寞,好需要人安慰。我把信投了出去,我寄的是限时专送,还加挂号,我怕她收不到。那一晚我都没睡好,我希望唐爱丽接到我的信以后,不再生我的气了。 大考的头一天,早上考数学英文,下午考三民主义。我五点钟就爬了起来,把三角公式从头背了一遍,我常把公式记错,余三角爱整我,老叫我在堂上背积化和差公式。我晓得我的三角死定了,三次月考平均只有廿八。 我到学校时,到处都站满了人在看书。我一走进教室时,立刻发觉情形有点不对,他们一看见我,都朝着我笑,杜志新和高强两个人勾着肩捧着肚子怪叫。前面几个矮个子女生挤成一团,笑得前仰后翻,连李律明也在咧嘴巴。我回头一看,我写给唐爱丽那封信赫然钉在黑板上面,信封钉在一边,上面还有限时专送的条子,信纸打开钉在另一边,不知道是谁,把我信里的话原原本本抄在黑板上,杜志新及高强那伙人跑过来围住我,指到我头上大笑。有一个怪声怪调的学道:“唐爱丽,我好寂寞”,我没有出声,我发觉我全身在发抖,我看见唐爱丽在坐椅子上和吕依萍两个人笑得打来打去,装着没有看见我。我跑到讲台上将黑板上的字擦去,把信扯下来搓成一团,塞到口袋里去。杜志新跑上来抢我的信,我用尽全身力气将书包砸到他脸上,他红着脸,跳上来叉住我的颈子,把我的头在黑板上撞了五六下,我用力挣脱他,头也没回,跑出了学校。 我没有参加大考,这两天来,我都是在植物园和新公园两地方逛掉的,我的钱用光了,没地方去。爸爸问我考得怎么样,有把握及格没,我说大概可以。我在日记本上写了几个大字:“杨云峰,你完蛋了!” 八 昨天是大考的最后一天。我从新公园回家已经五点钟了。爸爸不在家,妈妈洗头去了。小弟告诉我爸爸到南光去了,我们校长来了电话。我知道大难将临。这几天我都在等待这场灾难,等得已经不耐烦了,我刚走到楼上,就听得爸爸的汽车在门外停了下来: “你三哥呢?”爸爸一进门就问小弟。 “刚上楼。”小弟答道。 “叫他下来。”爸爸的声音发冷的。 我不等小弟来叫,自己下楼走到爸爸书房里。爸爸在脱大衣,他听见我开门,并没有转过身来。他把大衣挂到衣架上,然后卸下围巾,塞到大衣口袋里。他的动作慢得叫人心焦,我站在他写字台前,心都快停了。爸爸坐到椅子上冷冷的说道: “我刚刚去见过你们校长。”他的声音压得低低的,我看见他额头及手背上的青筋暴了起来。我没有出声,呆呆的瞪着地板。 “他说你没有参加大考。”爸爸见我没有答腔,索性明说了出来。我仍然没有说话,我不知说什么才好。 “你说吧,这两天你到底搞什么去了。”爸爸站起来,走到我跟前,问到我脸上来。 “我在新公园和植物园里。”我照实答道。我没抬起头来,我怕看爸爸的脸色。 “哦,在公园里呢!你还告诉我考得不错——” 爸爸举手一巴掌打在我脸上,我向后连连打了几个踉跄才煞住脚,我觉得脸上顿时麻木了半边。 “你去死!你还是个人哪,书不读,试不考,去逛公园——” 爸爸气得声音抖了,伸手又给了我一个巴掌。我脸上痛得快淌眼水了,可是我拼命抵住,不让眼泪流下来。在爸爸面前,我不想哭。 “逃学、扯谎,偷东西,你都占全了。我们杨家没有这种人!我生不出这种儿子!亏你说出口,不考试去逛公园——你不想读书,想做什么呀,文不能文,武不能武,废物一个,无耻!” 爸爸动了真气,足足骂我半个多钟点。骂完后,靠在椅子上怔怔出神起未,我猜他一定很伤心,我想说一两句道歉的话,可是我说不出来。我转身,想离开爸爸的书房,我站在爸爸面前有点受不了,我的脸热痛得像火烫过一般。 “回来!”爸爸突然喝住我道。我只得又转过身来。 “我告诉你,明天是你们结业式,你们校长要你一定参加,他给你最后一个机会,下学期开学以前让你补考。你好好听着:明天你要是敢不去学校,我就永远不准你再进这间屋子。” 爸爸一个字一个字的告诉我,我知道爸爸的脾气,他说得出做得出的。 我上楼回到自己房里,小弟跟了上来。他问爸爸为什么发那么大的脾气,是不是我又逃学。我没有理他,我要他借我五十块钱,我身上一毫子都没有了。我从来弄不清我裤袋里有多少钱的,我没有数字观念。小弟比我精于计算,我知道他有积蓄,小弟最初不肯,我把手表脱下来押给他,我答应一有钱即刻还他。小弟掏出五十块给我,我把钱收迸裤袋,穿上我的太空衣走了出去,我一定要在妈妈回家以前溜出去,妈妈回家知道我没有去考试,一定也要来讲一大顿的,而且她一定会哭,我受不了。无论谁再要对我讲一句重话,我就发疯了。 九 我不晓得去哪里好,我想去找魏伯飏,我在学校已经有一个多月没有跟他讲话了。他写过一封信给我,他说我们这样分手他很难受,但是他不愿人家把我说得那么难听。我知道他是为我好,魏伯飏这个人真周到。可是我不好意思见他,他一定也看到我给唐爱丽那封信。你不晓得我心里有多懊丧,我的右耳根子刀割一般,爸爸的手太重了。 这几天,台北一直有寒流,空气沉甸甸的,直往上坠,我把太空衣的领子翻了起来,遮住脖子,走过街口时,那股风直往领子里灌,我在重庆南路衡阳带一带溜哒了一下,逛不出个名堂来。路上人来人往,刚好是下班放学的时候,公共汽车站挤满了人。天黑得早,店铺都开了灯。许多学生在杂志摊上翻书看,我也挤了进去,拿起一本《健而美》来,里面全是模特儿的裸体照,有些姿势照得很难看,我赶忙合上,交给摊贩,他向我龇牙齿,我掉转头,匆匆走过对街去。我真不知道去哪儿好,我觉得好无聊。 我信步溜到西门町,一大堆人在新生戏院排队赶七点钟的电影,我走到新生对面一家小吃馆要了一碟萝卜丝饼。外面闻着香,拿来半个也吃不了,我一点胃口也没有。馆子里暖和,外面冷,我呆坐着混时间,看着对面挤电影的人一个个拥进戏院。等到人走得差不多的时候,我忽然看见对街有两个太保装束的男孩子走到街心向我这里乱挥手,立即有两个女孩子从隔壁咖啡馆跑出来,拉拉扯扯走过街去。我赶忙起身换个位子,背向着他们。我猜我的脸在发白,那两个男的,有一个是杜志新,另外一个不认得,两个女孩,竟是唐爱丽和牛敏,唐爱丽穿着那天那件西洋红的大衣,头上还系了一块黑花头巾。他们大概考完试约好出来赶电影的。 我忙忙付了账,离开西门町。我不管了,我一定要去找魏伯飏。我不怕他笑我,你不晓得我心里的悲哀有多深,魏伯飏住公园路,就在新公园过去一点,我到魏伯飏家时,魏伯飏妈妈告诉我,刚刚有几个同学来找他出去看电影,走了还不到十分钟。魏伯飏妈妈问我为什么这样久不到他们家玩,她真好。对我讲话总是那么客客气气的。她又问我大考考得怎么样,我说还可以。我请他告诉魏伯飏听,我来找过他。魏伯飏就是那么周到,他连他妈妈也没有告诉我逃学的事情。 我离开魏伯飏家,沿着新公园兜了两个大圈子,我一面走一面数铁栏杆那些柱子,刚好四百根。我不愿到闹街上去,我怕碰见熟人,可能还会碰到妈妈,她平常在西门町的红玫瑰做头发。 新公园里面冷清清的,没有几个人影子。只有播音台那儿亮些,其余的地方都是黑压压的。我走到公园里博物馆的石阶上去,然后从旁边滑下来。滑下来时我看见博物馆底下石柱子中间有两个人影子。我猜他们一定在亲嘴。我真的听到他们发出吧哒吧哒的声音来,亲嘴亲得那么响,真蠢。我记得唐爱丽那天和我亲嘴,一点声音也没有,我的牙齿关得紧紧的。 我绕到扩音台那儿,那里亮些,暗的地方我怕闯到有人亲嘴。我点了根香烟,用力吸了几口。嘴淡得很,这几天胃真坏,肚子饿得要命,就是吃不下东西。扩音台前有个大理石的日晷,我竖起那根石针,来回转着玩。我觉得无聊到了极点。 有一个人从我背后走来向我借火,他说他忘记带打火机,我把火柴递给他,他点上烟,还给我火柴,说了声谢谢,站在我旁边,徐徐的吐着烟圈,我低着头继续在拨弄日晷上的石针。我发觉他并没有离开的意思,我猜不透他是干什么来的。新公园这个地方到了晚上常发生稀奇古怪的事情,可是我不想离开新公园,我没有别的地方去。 那个人问我一个人在公园里做什么,我说买不到电影票,顺便来逛逛。我撒谎从不费心机,随口就出来了。他邀我一同去散散步,他说站着冷得很,我答应了,我的脚板早就冻僵了。我看不清楚那个人的脸,他穿着一件深色的雨衣,身材比我高出一个头来。大概是中年男人,声音低沉,讲话慢慢吞吞的。 我们沿着网球场走去。他问我叫什么名字,读什么学校,我瞎编了一套。他告诉我他叫李xx,我没听清楚,我不在乎他叫李什么。我正觉得无聊,找不到伴。 “你刚才买哪家的电影票。”他问我。 “新生,《榆树下的欲望》。”我说。 “哦,我昨天刚看过,还不坏,是部文艺片。”他说。 我们走到一半,天下雨了。雨水打到脸上来,冰冷的。 “你冷吗?”他问我道。 我说我的太空衣很厚,可以挡风。他脱下雨衣,罩到我身上,拉着我跑到网球场边一丛树林子里去。他的雨衣披在身上很暖和,我裹着坐到林子里一张双人椅上,我在街上逛了两个多钟头,两腿酸得厉害,他坐在我旁边在擦额上的雨水,他要替我擦,我说用不着。他说冷雨浸在头发里会使人头痛,他硬伸过手来替我揩头,我裹紧他的雨衣没有做声。他替我擦好雨水,掏出两支香烟,塞给我一支,自己点上一支,他拿出一个打火机来点烟,我不懂他刚刚为什么要扯谎。我们坐着一起抽烟,没有说话,我听得到他猛吸香烟的声音。雨不停的下着,将叶子上发出沙沙的响声来,过了一会儿,他把手上的香烟丢掉,把我手上的香烟也拿去按灭,树林子里一片漆黑,我从树缝里看到台大医院那边有几条蓝白色的日光灯。他把我的两只手捧了起来,突然放到嘴边用力亲起来,我没有料到他会这样子。我没想到男人跟男人也可以来这一套。 我没有表,不晓得逃出新公园时已经几点钟了。我没有回家,我在空荡荡的马路上逛了好一会儿,路灯发着紫光,照在皮肤上,死人颜色一般,好难看,我想到第二天的结业式,想到爸爸的话,想到唐爱丽及南光那些人,我简直厌烦得不想活了,我荡到小南门的时候,我真的趴到铁轨上去过,有一辆柴油快车差点压到我身上来。我滚到路旁,吓得出了一身冷汗,跑了回来。 十 天已经大亮了。我听见小弟在浴室里漱口。我的头痛得快炸裂了一般,肚子饿得发响。妈妈就要上来了。她一定要来逼我去参加结业式,她又要在我面前流泪。我是打定主意再也不去南光了,爸爸如果赶我出去,我真的出家修行去。我听见楼梯发响,是妈妈的脚步声。我把被窝蒙住头,搂紧了枕头。 一九六一年十一月《现代文学》第十一期 金大奶奶 记得抗战胜利的那一年,我跟奶妈顺嫂回上海,我爹我妈他们在南京还没有来,我就跟着顺嫂在上海近郊的虹桥镇住了下来,那儿的住户大多数是耕田的人家,也有少数是常跑上海办货做生意的,不管他们干那一行,家里总不愁柴火烧,白米饭吃;因为那儿的土地很肥沃,春天来了,一大片油菜花,黄澄澄的,真是“遍地黄金”。 算来算去,虹桥镇一带最有钱的是住在我们隔壁的金家。这是顺嫂告诉我的,她讲,金家要是没有几百亩田,无论怎样也撑不下他们家那种排场。顺嫂的交际手腕很有两下,我们才住下来几天,她就跟金家上上下下混得烂熟了,当她带着我向他们家里直闯而入时,就连那条看门的狼狗也不会叫一下。 金家的房子很大,是一所两进头的旧式平房,前面一个大天井,种了些合抱的榆树。进门不远,是一间大厅堂,大约摆得下十来桌酒席,里面的家具一律是乌亮的梭枝木做的,四张八仙方桌,桌面中间都嵌了带青斑的大理石,夏天摸着浸凉浸凉的舒服得很。厅堂四壁上挂满了字画,茶几上也陈设着一些五颜六色的盆景古玩,十分好看,我有时候禁不住要伸手去弄一下,顺嫂一看见就急得赶忙拉住我,咬牙切齿的低声说: “容哥儿,我的小祖宗,我跟你作揖,请你不要乱摸乱搞好不好?打坏了他们的东西,咱们可是赔不起啊!” 我们常去金家玩,所以对于他们家中的事情知道得很清楚,金家一共两房,因为金大先生常在上海住,所以田务家事都由二房管理。金家的人差不多都是看金二奶奶的眼色行事的,连金二先生也包括在内。金二奶奶是一位极端精明的管家婆,嘴尖心辣,又得金大先生的信赖,只要她喝一声,金家那班下人,就连那个最是好吃懒做的小丫头阿红,也不敢怠慢半分儿,可是金二奶奶很买顺嫂的账,大概是因为顺嫂的针线活儿实在与众不同,三天两天金二奶奶总要差人来叫顺嫂去帮她扎些花儿。金二奶奶对我也另眼相看,这准是看在她宝贝儿子小虎子份上。小虎子与我有缘,我们这一对十来岁的孩子才认识几天,可是却像是从小就在一块儿似的。小虎子也是一个捣精捣怪的人物,什么话都肯跟我讲,他说:他不怕他的爹,他的爹是个不管事的烂好人,可是讲到他的娘,他却把舌头一伸,贼头贼脑的朝左右看一看,再也不敢做声了。讲到他大伯,他就把大拇指一伸,哼道:“嘿!数一数二的好老!”这句话我到现在还承认,我实在忘不了金大先生那高高的个子,那撮深黑整齐的小胡子,以及他要笑不笑时那满面的潇洒神态,而最使我忘不了的,却是他挂在胸前的那条大红领带,因为镇上系领带的还只有他一个人呢。小虎子说他已经四十岁了,我只能相信他刚过三十五。 说起来,金大奶奶应该是小虎子的伯娘,可是当我问起小虎子的时候,他就撇着嘴哼道:“去她的!她算是哪一门的伯娘?‘老太婆’算了。” 真是奇怪得很,金家全家背地里都叫金大奶奶做老太婆;小虎子这样叫,金二奶奶这样叫,就连阿红端饭给大奶奶的时候,也阴阳怪气地嘟囔道:“这个‘老太婆’真讨厌!凭她那副酸像也配指使人?” 金大奶奶很少出房门,有时我看见她探头探脑地走到客厅来倒杯茶,如果这时金二奶奶偏巧坐在客厅里,金大奶奶会马上慌慌张张绕过走廊缩回去。就是吃饭的时候,也从来没有看见金大奶奶上过桌子,差不多总是等金二奶奶他们吃完了,然后再由阿红胡乱盛些剩饭剩菜送进金大奶奶的小房间给她吃。可是更使我觉得奇怪的就是金大先生从上海回来,从来不理金大奶奶,他们两人各住一房,金大先生房里很宽敞,家具陈设跟他的人一样漂亮,全是从上海搬来的;而金大奶奶的那一间却简陋得很,里面只有一个窗户,光线昏暗,进大门之后,要绕老大一截路才找得到,我不大去金大奶奶房里玩,金二奶奶曾经吩咐过我少到那儿去,有一次我刚走到金大奶奶房门口,就被金二奶奶叫回头。她牵着我的手,指着金大奶奶的房门低声说:“容哥儿,千万别去惹那个‘老太婆’,那个女人是贱货,你懂得吗?”我实在不“懂得”金大奶奶是“贱货”,不过我看见金二奶奶锋利的眼睛瞪得老大,也只好吓得直点头。 “‘老太婆’是个顶顶惹人厌的老东西。”有一天,小虎子跟我坐在天井里的榆树干上剥烤红薯屹,他对我这样说。 “怎么见得?”我咬了一口红薯问道,因为我心中想即使金大奶奶有一点儿惹人厌,也不会“顶顶”惹人厌嘛。 “呵嘿!”小虎子将眼睛一翻,好像我不该对金大奶奶是个“顶顶惹人厌的老东西”发生疑问似的。他接着说:“这是我娘告诉我的。我娘说‘老太婆’是个很不体面的女人,她才不配跟我们同桌子吃饭呢!不说别的;瞧她那副脸嘴我就咽不下饭。” 小虎子最后这句话,我不得不同意,金大奶奶的长相实在不讨人喜欢。小虎子说她已经五十岁了,要比他大伯足足大上十岁,可是我看到她头上直直的短发已带上了白斑,好像远不止这把岁数似的,金大奶奶是个矮胖子,又缠着小脚,走起路来,左一拐,右一拐,小虎子说她像只大母鸭,我看着也真像。更糟糕的是金大奶奶已经老得面皮起了皱,眉毛只剩了几根,可是不知怎的,她每天仍旧在脸上涂着一层厚厚的雪花膏,描上一对弯弯的假眉,有时候描得不好,一边高,一边低,看着十分别扭。小虎又把她比喻作唱戏的木偶鬼仔,我还是不得不同意。 “呸!‘老太婆’才配不上我的大伯呢!”小虎子把红薯皮往地上一唾,两条腿晃荡晃荡他说道。 “唔!”我应了一声,马上金大先生那撮俏皮的胡子及金大奶奶那双别扭的假眉一同跑来我眼前了。 “我大伯总不爱理她,有时‘老太婆’跑到我大伯面前啰嗦,我大伯就抹她一鼻子灰,骂她是个老——老——”小虎子想了一下突然拍着手叫了起来:“‘老娼妇’!哈!哈!对了,就是‘老娼妇’,你那时没有看见‘老太婆’那副脸嘴,才好看呢!” “金大奶奶难道不难受吗?”我相信金大奶奶脸在那时一定比平常难看。 “谁管她难不难受呢,反正我大伯常常骂她的。”小虎子仰起头狠狠的咬了一大口红薯,好像很得意的样子。 “我猜金大奶奶一定常常哭的吧?”因为我亲耳听见她哭过几次,而眼前我又似乎看到她一拐一拐地拿着手帕偷偷地拭泪了。 “‘老太婆’不止常常偷哭,她还会私底下暗暗的咒人呢!有一天我走过她窗户底下,她正在咕里咕噜的骂我大伯没有良心,骂我娘尖酸刻薄,我暗地里告诉了我娘,我娘马上轻手轻脚,悄悄的——悄悄的——走到‘老太婆’房门口——”小虎子说到这里,压低了嗓子,眼睛一瞪,将颈子缩起,从他面部的表情,我又好像看见了金二奶奶锋利的眼睛满露凶光,蹑手蹑脚站在金大奶奶门外,如同一只母猫要扑向一只待毙的老鼠样;“喔!”想到这里,我不由得将自己的胸前衣服一把抓住。 “我娘将房门一脚踢开,跳进去将‘老太婆’的头发一把抓住!接着一顿狠打,老太婆像杀猪一般叫了两声,就吓得绝了气。” “哎呀!”我双手一松,手里剩下的半截烤红薯滑到地上去了。 小虎子看我吃了一惊愈更得意,吐了一口唾沫接着说:“后来我爹跑进来,将老太婆灌了两碗姜汤,她才醒过来,这一吓,老太婆半个月都起不了床,嘻嘻,有趣!” 自从我们与金家认识以来,顺嫂一直都是金大奶奶的好朋友,不过顺嫂与金大奶奶的交往一向都是秘密的。她总是拣着金二奶奶到厨房里去骂佣人,或是在前厅打牌的时候,才悄悄的溜到金大奶奶房里去。她们有时聊得很久,而且顺嫂出来的时候,往往带出来一双红眼眶及一对鼓得胀胀的胖腮帮子,这是顺嫂昕了不平之事的征象。 “顺嫂,你说金家全家哪一个人最好?”有一次我们从金家出来时,我在路上问她。 “当然是大奶奶喽,”顺嫂不假思索地答道。 “可是小虎子告诉我‘老太婆是一个顶顶惹人厌的老东西’呢。”我又想起小虎子那天对我讲的那一些话了。 “胡说八道!”顺嫂的胖腮帮子渐渐的鼓起来了,“这起人都丧尽了天良,一齐拿人家来作出气包罢咧。唉!金大奶奶的身世不知道多么的可怜呢!” “她怎么可怜法?”我好奇的问道,我也觉得金大奶奶有点可怜,可是我不知道她为什么可怜。 “小孩子不要察是察非。”顺嫂虽然已经过了四十岁,可是有时候她的话要比她的年纪老得叫人难受得多,这是我一向不依的,于是我便放出了一切纠缠的法宝,非迫得顺嫂屈服不可。终于顺嫂答应在吃过晚饭以后告诉我听,不过她却要我赌咒绝对不可告诉旁人听。她说,要是这些话传到金二奶奶耳里去的话,金大奶奶就要吃苦头了。 吃完晚饭后,我拿了一张小竹凳跟顺嫂一块儿到院子里纳凉,顺嫂便道出了金大奶奶的往事,在没有讲之前,她又再三嘱咐我,千万不要对别人提。我闭着眼睛赌了咒,她才满意地点了点头,开始说: “金大奶奶以前嫁过人,夫家有钱得很。金大奶奶告诉我,金家现在住着的那幢房子以及他们大部分的田地都是她前头那个男人的。金大奶奶以往很过过一段舒服日子,可惜她的前夫一向有痨病,没有几年就死去了,那时金大奶奶才三十岁出头,又没有儿女,孤零零一个人守寡。当然啰,一个女人有了一点钱总是难免要给人计算。”顺嫂的胖腮帮子又渐渐的鼓起来了。 “首先就是金大奶奶夫家的那起混帐亲戚,跑来明争暗抢,弄掉好些田产,后来金大奶奶不知走到哪一步倒霉运,又碰上了现在这个金大先生。那时金大先生还是一个二十来岁的小伙子,刚从上海读了点书回来,别的没有学到,反而学得满身潇洒及一嘴巴油腔滑调。我听别人说,金大先生是一个不折不扣的白相人,他在上海徐家汇一带有些黑势力。” “金大先生不像个坏人嘛!”金大先生的那撮俏皮的胡子及胸前那条红领带给我的印象,使我向顺嫂抗议。 “嘿!难道坏人脸上都刻了字的吗?”顺嫂的胖腮帮子已经鼓成了两个小皮球,“就是因为他‘不像个坏人’,金大奶奶才上了他的当。那时候金大先生住在金大奶奶家对面,天天跑来金大奶奶家中瞎混,混来混去,就把金大奶奶骗上了。金大奶奶告诉我,金大先生刚和她结婚时对她好得很,后来把田契首饰拿到手,就完全变了一个人,对她不是骂就是打,从来没有一点好颜色给她看,更糟糕的便是自从金二奶奶搬进来后,便把金大奶奶在家中的地位抢去了,而且还帮着金大先生来欺负她。唉!可怜她在家连一个诉苦的人都没有。” “你不是说金大奶奶的夫家还有一帮‘混帐亲戚吗?’” “哎呀呀!快别提那班混帐亲戚了,金大先生只消花几个钱都塞住了他们的嘴,而且金大先生在上海还交结了不少不三不四的人呢,谁愿意惹麻烦?” “金大奶奶以前用着的那批老佣人难道看得过意?”我在金家,很少看见那些佣人跟金大奶奶讲话,即使偶尔讲两句,一看见金二奶奶走来,马上便慌慌的走开了。 “那些没有良心的,还不是跟着金二奶奶一个鼻孔出气,就算有几个有良心,为着饭碗,也不敢说什么话。唉!我实在可怜她。”顺嫂叹了一口气。两个小皮球是消掉了,可是一对眼眶却渐渐的红了起来。我看见顺嫂满面充满着怜悯的神态,我也似乎觉得金大奶奶那双假眉及一拐一拐的小脚虽然看着别扭,但是怪可怜的。 我们跟金家做了几个月的邻居,我差不多每天都可以从小虎子那儿得来一些关于金大奶奶的消息,什么他大伯带了个女戏子来家里吃饭,“老太婆”想吃醋,反而挨了一顿揍;“老太婆”倒茶的时候打破了他娘的茶壶,给他娘骂得躲在房间里不敢出来;还有什么阿红有一次忘了端饭给“老太婆”吃,“老太婆”想骂她,结果反被阿红拿话气哭了。总而言之,金家无论哪一个跟金大奶奶起冲突,结果总该金大奶奶倒霉就是了。 一个冬天的早上,正当我跟顺嫂坐在门口晒太阳的时候,忽然隔壁金家的天井里传来一阵女人的尖叫声及男人的咒骂声,我马上抓着顺嫂就往金家跑,刚跑到门口便碰见小虎子拍着手笑嘻嘻地迎上来,一把抓住我往天井里跑,一面兴高采烈的喊道:“容哥儿,快点,快点,再晚就没有好戏看了。我大伯跟我娘正在天井里炮制‘老太婆’呢!” 我们跑到天井里,看见金家全家人都在那儿,金大先生与金二奶奶两个夹住金大奶奶,一个在前面拉,一个在后面推,金大奶奶两手抱住一根走廊的圆柱,死命的挣扎着不肯走,她的模样比平常难看得多了,一头斑白的短发乱七八糟的披在脸上额上,背上的长衫不知给什么东西钩去了一大块,白色的内衣染上了一片殷红的血。她一面挣扎,一面哭着喊道:“你们这些人,怎么这样没有良心——呜——呜——你们霸占我的房子,还要我搬出去。金老大——金老大——算我瞎了眼睛嫁错了人,你这个没有良心的东西,上天也难容你——呜——呜——二奶奶,我也不怕你厉害,今天我就是死在这里,你们也不能把我拖出这个大门。” 金大先生的红领带散开了,虽然唇上那撮胡子还是那样整齐,可是脸上以往的潇洒却变成了可怕的狰狞;金二奶奶的眼睛愈更锋利了,她不时帮着金大先生拿最刻毒的话吆喝着金大奶奶。金大奶奶拼命抱着柱子,他们两人一时扯她不开,于是金二奶奶便用力去扳金大奶奶的手指,大概金大奶奶实在给她扳得痛得抵不住了,一口向她的手臂咬去。“哎哟!”金二奶奶没命的尖叫了一声,几乎在同一个时候顺嫂在我后面鼓着腮帮子低低的哼道:“咬得好!” “好啊!这个老泼妇还敢行凶呢,大哥,你让开,等我来收拾她。”金二奶奶推开金大先生后,揪住金大奶奶的头发便往天井中间拖,金大奶奶嚎哭着,两只小脚一拐一拐踉踉跄跄地跟了过去。到了天井中间,金二奶奶把金大奶奶往地上一掀,没头没脸像擂鼓一般打起来,金大奶奶起先还拼命地挣扎着,后来连声音都弱了下去,只剩下一双脱落了鞋子的小脚还在作最后的努力踢蹬着,既难看又可怜。这时金二奶奶好像还没有消气似的,看见旁边地上放着一盆稀脏的鸭糠,她拿起来就往金大奶奶身上倒去,糊得满头满脸。金大奶奶已经动弹不得了,可是金大先生两只手交叉着站在旁边,好像没事人一样。后来还是金二先生将金二奶奶劝住,把金大奶奶扶回房中去的。在这段时间内,顺嫂脸上的小皮球不知跑了起来多少次。最后,当她看见金大奶奶蹒跚地走回房中时,她的眼中含了很久的那两包泪水终于滚了下来。 “你大伯为什么要撵走金大奶奶呢?”事后我问小虎子道。 “哈!你还不知道吗?我大伯要讨一个在上海唱戏的女人。他要‘老太婆’搬出去,我娘已经帮着我大伯把‘老太婆’的东西统统运走了,可是‘老太婆’却赖在这里不肯走哩,真是不要脸!”小虎子不屑的回答道。 那晚上顺嫂悄悄的从金家后门溜进去探望金大奶奶,她回来时两只眼睛哭得肿肿的,她说她一去,金大奶奶就死命抓住她的手哭得说不出后来,大奶奶告诉她,无论如何他们是撵不走她的,而且金大先生也休想安安然然的在她屋子里讨小。顺嫂说她实在不懂为什么这些人会这般狠毒。我对她说,我也不懂。 金大先生要娶新娘的事情很快地传遍了整个虹桥镇。金家的排场素日最是阔绰,这回这种天大的喜事那个不想来凑凑热闹,沾沾光;所以金家这几天来大门都差不多挤垮了。金大先生比以前更漂亮了,他常常从上海办来一大批一大批的新奇货物,喜得那班没有见过世面的乡下人看了又看,摸了又摸。金二奶奶也忙得满屋乱转,她把镇上针线活儿有两下的女人,全部收罗到金家去,不分昼夜,赶着刺绣大幢大幢的帘幎枕被,顺嫂当然也给请去了,不过她对我说她是一百个不愿去的,只是碍着情面罢咧,反正这几天金家那些人个个都是笑颜常开,满口说的全是些吉利话,谁也不会注意,谁也不会听到金大奶奶那间小房间会时时传出一阵阵凄凉的呜咽来。有时顺嫂叫我悄悄地送点东西给金大奶奶吃,我看见她这几天来比以前变得愈更难看也愈更可怜了,可是她口口声声总是说,她情愿死在这里,也不出这个大门的。 金大先生的喜宴要分三天来请,头一晚就请了九十几桌客,从大门口摆到客厅又展到院子中去。全屋子黑压压的都站满了人,人声像潮水一般嗡嗡的乱响。这晚金家张灯结彩,大红的喜幛四壁乱飞,到处是喜烛,到处是灯笼,客厅里那对四五尺高的龙风花烛火焰高冒,把后面那个圆桌大的“囍”字映得金光闪闪。院子里这时也点得如同白昼,而且还在那里扎了一台戏,所以闹得锣鼓喧天。客人们一半挤在客厅等着看新嫁娘,还有一半老早拥到院子里听戏去了。 这晚金二奶奶是总招待,所以忙得在人堆子里穿梭一般跑来跑去,小虎子也穿上了新棉袍跟着她瞎忙一阵。金二奶奶请顺嫂帮她的忙,专管烟茶,所以顺嫂也一刻都抽身不得,顺嫂对我说她又是一百个不愿意的,还是碍着情面罢咧!时间已经过了八点了,新郎新娘还没有出来入席,据里面传出话说新娘正在打扮,还早得很哩!于是大家一阵交头接耳,发出嗡嗡的声音,好像等得不耐烦的样子。这时顺嫂把我悄悄叫到一个角落,从碗柜里拿出一碟松糕递在我手上,轻轻地说:“容哥儿,你替我做件好事好不好?我实在忙得不能分身,你帮我把这碟松糕送给金大奶奶去,今晚金家个个忙,恐怕没有人理她的。” “可是我要看新嫁娘嘛!”我满不愿意的答道,我手里老早已经准备好花纸条要去洒新郎新娘了。顺嫂又跟我说了许多好话,我才应下来了。 通到金大奶奶房间的走廊有两三条,我选了一条人少一些的,可是刚走到一半,忽然外面爆竹大响,乐声悠扬而起,院子里的客人都往客厅跑去,“糟糕!一定新郎新娘出来了。”我心中这样想,于是愈更加速了脚步往里面跑去。这时正是十二月,刚从人堆子里跑出来被这冷风一吹,我不由得连打了几个哆嗦,连忙将颈子缩到领子里去。走廊上挂着的灯笼被风吹得来回摇曳着,好几个已经灭了,地上堆着些红绿破纸条也给风吹得沙沙发响,我愈往里面跑,灯光愈是昏黯,外面的人声、乐声也愈来愈小,里面冷清清的,一个人都没有,不知怎的,我心中忽然有点莫名的恐惧,还没有走到金大奶奶房门口我就大声叫道:“金大奶奶,金大奶奶。” 里面没有回音,我猜金大奶奶大概睡了,于是我便把她的房门轻轻的扭开,“呼”地一阵冷风从门缝跟着进去,吹得桌子上昏暗的灯焰来回乱晃,弄得满室黑影幢幢,从暗淡的灯光下,我看见金大奶奶好像仰卧在床上似的,“金大奶奶!”我又叫了一声,还是没有回答。于是我轻轻地蹑着脚走了进去,可是当我走近床前看清楚她的脸部时,顿时吓得双脚一软,“砰!”手上端着的那碟松糕滑到地上去了。一股冷气马上从我发根渗了下来,半步都移不动了,我想用力喊,可是喉咙却像给什么东西塞住一样,一点声音都叫不出来。 金大奶奶仰卧在床上,一只小脚却悬空吊下床来,床上的棉被乱七八糟的裹在她另一只腿上。她的手一只扠着自己的颈子,一只揪着自己的胸,好像用过很大的劲,把衣服都扯开了,两眼翻了白,睁得大大的瞪着天花板,一头乱发有的贴在额上,有的贴在颊上,嘴唇好像给烧过了一般,又肿又黑,嘴角涂满了白泡,在她床头的茶几上倒放着一个装“来沙尔”药水的瓶子,一股冲鼻的药味还不往往外冒。 这突来的恐怖使我整个怔住了,我简直不记得我怎样逃出来那间房的,我只是仿佛记得我逃到客厅的时候,新郎正挽着新娘走进了客厅,大家都将花纸像雨一样的向新郎新娘洒去,至于后来客人们怎样往金大奶奶房间涌去,金大先生和金二奶奶怎样慌慌张张阻止客人,这些事情在我的印象中都模糊了,因为那天晚上我回去后,马上发了高烧,一连串的恶梦中,我总好像看到金大奶奶那只悬着的小脚在我眼前晃来晃去一样。 金大奶奶死后第三天就下了葬,人下了葬,也就没有听见再有什么人提起这件事了,大家的注意力很快地统统转到新的金大奶奶身上,这位新的金大奶奶年轻貌美,为人慷慨而又有手段,与金二奶奶是一对好搭档,所以大家都赶着她叫“金大奶奶”。不过自从这位金大奶奶来了之后,我跟顺嫂总也不去金家了。顺嫂是为了伤心,我是为了害怕。 从此,我在门前看见小虎子就躲开,他好像很生气,可是我不管,有一回我逃不及,一把让他揪住。他鼓着眼睛问我: “我又没有得罪你,怎么不到我家里来?” “我们要去上海了。——‘新娘子’喜欢你吗?” “呵嘿!你是说‘大伯娘’吗?她敢不喜欢?不是我娘做主,她还不是躲在上海做‘小老婆’。我娘说:把她讨回来,省得我大伯常往上海跑。……”小虎子说话老腔老调的就像一个小大人。 只听顺嫂在屋子里放着喉咙喊: “容哥儿!功课不做快点收起来,不要看着惹人生气。” 我知道顺嫂对小虎子很不高兴,我只好掉头跑回来,放下小虎子不管。 真的,虽然现在事隔多年,可是每逢我想到金大奶奶悬在床下的那只小脚,心中总不免要打一个寒噤。 我们看菊花去 一 早上有点阴寒,从被窝里伸出手来觉得冰浸的;纱窗外朦朦胧胧,是一片暗灰色,乍看起来辰光还早得很,我打了一个翻身,刚想闭上眼睛养会儿神,爸爸已经来叫我了。他说姐姐的住院手续全部办妥,林大夫跟他约好了十点钟在台大医院见面,但是他临时有个会要开,恐怕赶不回来,所以叫我先送姐姐去,他随后把姐姐的衣服送去,爸爸临出门的时候对我再三嘱咐,叫我送姐姐去的时候千万要小心。 我到姐姐房中时,妈一个人正在低着头替姐姐收拾衣服用具;她看见我走进来便问我道: “爸爸跟你讲过了吧?” “讲过了,妈。” 妈仍旧低下头继续收拾东西,我坐在床边没有说话,默默的看着她把姐姐的衣服一件一件从柜子里拿出来,然后叠得平平的放进姐姐的小皮箱中,房里很静,只有妈抖衣服的窸窣声。我偷偷的端详了妈的脸一下,她的脸色苍白,眼皮似乎还有些儿浮肿似的。妈一向就有失眠症,早上总是起不早的,可是今天天刚亮我就仿佛听到她在隔壁房里讲话了。 “妈,你今天起得那么早,这下子该有点累了,去歇歇好吧?”我看妈弯着腰的样子很疲倦,站起来想去代她叠衣服。妈朝我摆了摆手,仍然没有抬起头来;可是我却看见她手中拿着的那件红毛衣角上闪着两颗大大的泪珠。 “妈,你要不要再见姐姐一面?”我看妈快要收拾完毕时便问她道,妈的嘴皮动了几下想说什么话又吞了下去,过了半晌终于答道。 “好的,你去带你姐姐来吧。”可是我刚踏出房门,妈忽然制止我,“不——不——现在不要,我现在不能见她。” 二 我们院子里本来就寒伧,这十月天愈更萧条;几株扶桑枝条上东一个西一个尽挂着虫茧,有几朵花苞才伸头就给毛虫咬死了,紫浆都淌了出来,好像伤兵流的淤血。原来小径的两旁刚种了两排杜鹃,哪晓得上月一阵台风,全倒了——萎缩得如同发育不全的老姑娘,明年也未必能开花。姐姐坐在小径尽头的石头堆上,怀中抱着她那头胖猫咪,她的脸偎着猫咪的头,叽叽咕咕不知对猫咪讲些什么。当她看见我走过去的时候,瞪着眼睛向我凝视了一会儿,忽然咧开嘴笑得像个小孩似的: “嘻嘻,弟弟,我才和咪咪说,叫它乖些,我等一下给它弄条鱼吃,喔!弟弟,昨晚好冷,吓得我要死!我把咪咪放到被窝里面来了,被窝里好暖和的,地板冷,咪咪要冻坏,嘻嘻——嘻嘻——咪咪不听话,在被窝里乱舔我的脸,后来又溜了出来。你看,咪咪,你打喷嚏了吧?听话,噢!等一下我给你鱼吃——”姐姐在猫眯的鼻尖上吻了一下,猫咪耸了一耸毛,舒舒服服的打了一个呼噜。 姐姐的大衣钮子扣错了,身上东扯西拉的,显得愈更臃肿,身上的肉箍得一节一节挤了出来;袖子也没有扯好,里面的毛衣袖口伸出一半来。头上的发夹忘记取下来了,有两三个吊在耳根子后面,一讲话就甩呀甩的,头发也是乱蓬蓬一束一束绞缠在一起。 “弟弟,咪咪好刁的,昨晚没得鱼,它连饭都不要吃了,把我气得要死——”姐姐讲到这,猫咪呜呜的叫了两下,姐姐连忙吻它一下,好像生怕得罪它似的,“哦,哦,你不要怕,噢,我又没骂你,又没有打你,你乖我就不说你了,弟弟,你看,你看,咪眯好可怜巴巴的样子。” 三轮车已经在门外等了很久了,我心中一直盘算着如何使姐姐上车而不起疑心,我忽然想到新公园这两天有菊花展览,新公园在台大医院对面。 “菊花展览?呃——呃——想是想去,不过咪咪还没吃饭,我想我还是不去吧。” “不要紧,姐姐,我们一会就回来,回来给咪咪买两条鱼吃,好不好?” “真的?弟弟。”姐姐喜得抓住我的衣角笑起来,“你答应了的啵,弟弟,两条鱼!咪咪,你听到没有?”姐姐在猫咪的鼻尖上吻了好几下。 我帮姐姐把衣服头发整了一下,才挽着她上车,姐姐本来想把猫咪一块儿带走的,我坚持不肯,姐姐很难过的样子放下猫咪对我说: “不要这样嘛,弟弟,咪咪好可怜的,它没有我它要哭了的,你看,弟弟,它真的想哭了——咪咪,噢,我马上就回来,买鱼回来给你吃。” 车子走了,我看见妈站在大门背后,嘴上捂着一条手帕。 三 姐姐紧紧的挽着我,我握着姐姐胖胖的手臂,十分暖和,姐姐很久没有上街了,看见街上热闹的情形非常兴奋,睁大眼睛像个刚进城的小孩一般。 “弟弟,你记得以前我们在桂林上小学时也是坐三轮车去的。”姐姐对于小时候的事情记得最清楚。 “弟弟,你那时——呃,八岁吧?” “七岁,姐。” “哦,现在呢?” “十八了。” “喔!嘻嘻,弟弟,那时我们爱一道荡秋千,有一次,你跌了下来——” “把下巴跌肿了,是不是,姐?” “对啦!吓得我要死,你想哭——” “你叫我不要哭,你说男孩子哭不得的是吗?” “对啦!那时立立跟见见还在,他们也是两姐弟,噢。” “嗯。” “见见是给车压扁了,立立后来是怎么着——” “是生肺炎死的,姐。” “对啦,我哭了好久呢,后来我们帮他们在岩洞口挖了两个坟,还竖了碑的呢!从那时候起我再也不养狗了。” 姐姐想到立立与见见,脸上有点悲惨,沉默了一会,她又想到别的事情去了。 “弟弟,那时我们爱种南瓜,天天放学到别人家马棚里去偷马粪回来浇肥,噢,那一年我们的南瓜有一个好大好大,多少斤,弟?” “三十多斤呢,姐。” “喔,我记得,我们把那个大南瓜拿到乡下给奶奶时,奶奶笑得合不拢嘴来,赏了我们好多山楂饼和荸荠呢,奶奶最爱叫我什么来着,弟弟,你还记得不?” 我怎么不记得?奶奶最爱叫姐姐“苹果妹”了,姐姐从小就长得周身浑圆,胖嘟嘟的两团腮红透了,两只眼睛活像小玩具的熊一样圆得俏皮,奶奶一看见她就揪住她的胖腮帮子吻个半天。 “哈哈,弟弟,‘一二三,一二三,左转弯来右转弯——’”姐姐高兴得忘了形,忽然大声唱起我们小时候在学校里爱唱的歌来了,这时三轮车夫回头很古怪的朝姐姐看了一眼,我知道他的想法,我的脸发热起来了。姐姐没有觉得,她仍旧天真得跟小时候一样,所不同的是她以前那张红得透熟的苹果脸现在已经变得蜡黄了,好像给虫蛀过一样,有点浮肿,一戳就要瘪了下去一样;眼睛也变了,凝滞无光,像死了四五天的金鱼眼。 “嘘!姐,别那么大声,人家要笑话你了。” “哦,哦,‘一二三——’,哈,弟弟,奶奶后来怎么着了?我好像很久很久没有看见她了,呃——”愈是后来的事情姐姐的记忆愈是模糊了。 “奇怪!弟,奶奶后来到底怎么了?” “奶奶不是老早过世了吗?姐。”这个问题她已经问过我好多次了。 “奶奶过世了?喔!什么时候过世的?我怎么不知道?” “那时你还在外国念书,姐。” 姐姐的脸色突然变了,好像有什么东西刺了她一下,眼睛里显得有点惶恐,嘴唇颠动了一会儿,嗫嚅说道: “弟——我怕,一个人在漆黑的宿舍里头,我溜了出来,后来——后来跌到沟里去,又给他们抓了回去,他们把我关到一个小房间里,说我是疯子,我说我不是疯子,他们不信,他们要关我,我怕极了,弟,我想你们得很,我没有办法,我只会哭——我天大要吵着回来,回家——我说家里不会关我的——”姐姐挽得我更紧了,好像非常依赖我似的。 我的脸又热了起来,手心有点发汗。 四 早上十点钟是台大医院最热闹的当儿,门口停满了三轮车,求诊的,出院的,进出不停,有的人头上裹了绷带,有的脚上缠着纱布,还有些什么也没有扎,却是愁眉苦脸,让别人搀着哼哼卿卿地扶进去。当车子停在医院门口时,姐姐悄悄的问我: “弟弟,我们不是去看菊花吗?来这里——”姐姐瞪着我,往医院里指了一指,我马上接着说道: “哦,是的,姐姐,我们先去看一位朋友马上就去看菊花,噢。” 姐姐点了一点头没有做声,挽着我走了进去。里面比外面暖多了,有点燠闷,一股冲鼻的气味刺得人不太舒服,像是消毒品的药味,又似乎是痰盂里发出来的腥臭;小孩打针的哭声,急诊室里的呻吟,以及走廊架床上阵阵的颤抖,营营嗡嗡,在这个博物院似的大建筑物里互相交织着,走廊及候诊室全排满了病人,一个挨着一个在等待自己的号码,有的低头看报,有的瞪着眼睛发怔,一有人走过跟前,大家就不约而同的扫上一眼。我挽着姐姐走过这些走廊时恨不得三步当两步跨过去,因为每一道目光扫过来时,我就得低一下头;可是姐姐的步子却愈来愈迟缓了,她没有说什么,我从她的眼神却看出了她心中渐生的恐惧。外科诊室外面病人特别多,把过道塞住了,要过去就得把人群挤开,正当我急急忙忙用手拨路时,姐姐忽然紧紧抓住我的手臂停了下来。 “弟弟,我想我们还是回去吧。” “为什么?姐。”我的心怦然一跳。 “弟,这个地方不好,这些人——呃,我要回去了。” 我连忙放低了声音温和的对姐姐说: “姐,你不是要去看菊花吗?我们去看看朋友然后马上就——” “不!我要回去了。”姐姐咬住下唇执拗的说,这种情形姐姐小时候有时也会发生的,那时我总迁就她,可是今天我却不能了。姐姐要往回走,我紧紧的挽着她不让她走。 “我要回去嘛!”姐姐忽然提高了声音,立刻所有的病人一齐朝我们看过来,几十道目光逼得我十分尴尬。 “姐——”我乞求的叫着她,姐姐不管,仍旧往回里挣扎,我愈用力拖住她,她愈挣得厉害,她胖胖的身躯左一扭右一扭,我几乎不能抓牢她了,走廊上的人全都围了过来,有几个人嘻嘻哈哈笑出了声音,有两个小孩跑到姐姐背后指指点点,我的脸如同烧铁烙下,突然热得有点发疼。 “姐姐——请你——姐——”姐姐猛一拉,我脚下没有站稳,整个人扑到她身上去了,即刻四周爆起了一阵哈哈,几乎就在同一刻,我急得不知怎的在姐姐的臂上狠劲捏了一把,姐姐痛苦的叫了一声“嗳哟!”就停止了挣扎,渐渐恢复了平静与温顺,可是她圆肿的脸上却扭曲得厉害。 “怎么啦,姐——”我嗫嚅的问她。 “弟——你把我捏痛了。”姐姐捞起袖子,圆圆的臂上露出了一块紫红的伤斑。 五 到林大夫的诊室要走很长一节路,约莫转三四个弯才看到一条与先前不同的过道,这条过道比较狭窄而且是往地下渐渐斜下去的,所以光线阴暗,大概很少人来这里面,地板上的积尘也较厚些,道口有一扇大铁栅,和监狱里的一样,地上全是一条条栏杆的阴影。守栅的人让我们进去以后马上又把栅架上了铁锁。我一面走一面装着十分轻松的样子,与姐姐谈些我们小时的趣事,她慢慢地又开心来了,后来她想起了家里的猫咪,还跟我说:“弟,你答应了的啵,我们看完菊花买两条鱼回去给咪咪吃,咪咪好可怜的,我怕它要哭了。”过道的尽头另外又有一道铁栅,铁栅的上面有块牌子,写着“神经科”三个大字,里面是一连串病房,林大夫的诊室就在铁栅门口。 林大夫见我们来了,很和蔼的跟我们打了招呼说了几句话,姐姐笑嘻嘻的说道:“弟弟要带我来看菊花。”一会儿姐姐背后来了两个护士,我知道这是我们分手的时候了,我挽着姐姐走向里面那扇铁栅,两个护士跟在我们后面,姐姐挽得我紧紧的,脸上露着一丝微笑——就如同我们小时候放学手挽着手回家那样,姐姐的微笑总是那么温柔的。走到铁栅门口时,两个护士便上来把姐姐接了过去,姐姐喃喃的叫了我一声“弟弟”还没来得及讲别的话,铁栅已经“克察”一声上了锁,把姐姐和我隔开了两边,姐姐这时才忽然明白了什么似的,马上转身一只手紧抓着铁栅,一只手伸出栏杆外想来挽我,同时还放声哭了起来。 “你说带我来看菊花的,怎么——弟——” 六 紫衣、飞仙、醉月,大白菊——唔,好香,我凑近那朵沾满了露水的大白菊猛吸了一口,一缕冷香,浸凉浸凉的,闻了心里头舒服多了,外面下雨了,新公园里的游人零零落落剩下了几个,我心中想:要是——要是姐姐此刻能够和我一道来看看这些碗大一朵的菊花,她不知该乐成什么样儿。我有点怕回去了——我怕姐姐的咪咪真的会哭起来。 闷雷 一 “马仔!这么半夜三更又想到哪里去野去?” “我爱去哪里就去哪里。” “看你搽得油头粉面的样子——我实在看不出,不准出去!” “我又不是三岁娃仔,为什么天天还要娘来管?” “啊哟!好大口气,你能有多大?我倒要听听看。” “叫名十六。” “别说你才十六,就是你二十六,三十六,我娘在一天就得管一天;我说不准出去,听到没有?” “哼!” “什么,你敢——” 拍!马仔脸上挨了一下耳光。 “你又不是我亲娘,你是装肚子装我出来的,犯不着这么来打我。” 劈劈啪啪接连又是几下耳光,马仔一溜烟钻了出去——这是马仔第二次离家了。那天晚上外面正在下雨,窗外的芭蕉叶上响得滴滴答答。 二 下午四五点钟的时候,日头已经偏斜了。自从马仔走了以后,这一个礼拜以来,台北的天气总是这样:白天燠热,夜晚下雨。下午明明看着天上堆满了乌云,厚得好像一拧就要出水了一样;可是几声闷雷,昏黄的日头又踉踉跄跄爬了出来,一副憔悴样子,累得只剩下一口气,连光彩都没有了。空气里总是温温湿湿的,无论摸到什么东西,一手滑腻腻,一点也不爽快,福生嫂躺在小天井里的藤靠椅上,连动也懒得动一下,藤椅的扶手和靠背有点粘湿,福生嫂的手和颈子贴在上面感到微微的凉味,她不喜欢这种冷冷湿湿的感觉,可是她懒得进屋去拿条抹布来揩揩了,她感到周身发困。这是个六七月的南风天,想揩也揩不干净的。 近来每天到了这个时候,福生嫂总爱提着半漱口盅福寿酒,拿了一包五香花生米,往这张藤靠椅上躺躺。反正四五点钟时,屋里一个人也不会在的。事情又做清楚了,呆在里头倒反闷得发慌,不如一个人躺在天井里轻松一会儿,这时她爱怎么舒服就怎么舒服:脱了木屐,闭上眼睛,用力呷几口辛辣辣的酒,然后咂咂嘴,吁口气,掏一把花生米往嘴里一塞,一股懒散的快感会直冲到她心窝里去——她就是要这么懒懒散散的舒服一会儿。尤其是在这种闷热的南风天,最好能在天井里躺上大半天;其实在这个小天井里呆久也并不好受,单不说篱笆边那堆垃圾发出来的腥臭叫人受不了,说不定有时在煤炭里还埋上一泡猫屎,经太阳一晒,阵阵热臭,直叫人恶心。但是福生嫂可不讲究这些,她只要将椅子拉到窗口那丛芭蕉树干,然后整个人塞进藤椅的凹肚子中,就什么事都可以不管了。芭蕉的阔叶即使无风有时也会自己摆动起来,像一把蒲扇在福生嫂的头上轻轻的拂着,扇得她昏沉沉的——她就爱这股滋味。有时她索性将长衫捞起来,让这阵微风在她的大腿上柔柔的吹一下,这种轻轻的拂弄也有一种微醉的感觉,对她来说,就如同呷了几口福寿酒一般。 福生嫂记得:马仔逃出去的第三天,就写了封信回来,说他到一家皮鞋工厂当小工去了,叫爹马福生不要去找他,就是去找,他也不会回来的,等他有了出息自然会来看他们。福生嫂晓得儿子的脾气最是执拗不过,上一次是警察局把他逮回来的,这次既然他自己说出了口,恐怕一时难得挽回了,也罢,脾气拗,福生嫂不怪;他就是想出去当小工不愿读书,福生嫂也不怪,这样她不必常常愁着凑学费,可是为什么儿子大了不上进,常常爱和些不三不四的人混在一起,给逮进警察局去,连累福生嫂也挨上一顿“管教无方”的申饬,这就使她十分苦恼了。怎么“管教无方”?哪次福生嫂不是哭一顿骂一阵的要马仔学好,哪晓得他这边耳朵进那边耳朵出,一出大门又生事故。福生嫂气极了时,能说有不打他几下的道理?这一打,小家伙嘴里什么难听的话都说得出来了,也不晓得是什么黑良心的人调唆的—— “你又不是我亲娘,你是装肚子装我出来的——”这种话怎么讲得出口?就算是装肚子装出来的,难道这十几年抚养的心血都白赔了不成?福生嫂用力呷口酒,抓抓大腿,心中真有说不出的委屈。 三 福生嫂是个广西姑娘,她爹是个小杂货店老板,抗战时候,他们的店开在桂林军训部斜对面,专门做军人生意的。福生嫂十来岁就丧了娘,老头儿爱躲着抽几口大烟,而且还好扯扯纸牌,所以店里大小事情,从掌理柜台到挑井水,全由她一手包办。老头儿对于姑娘家淡得很,眼睁睁看着她累成牛马也没有半句心疼的话儿。倒是福生嫂做姑娘时对自己可不肯含糊半分儿,累只管累,穷尽管穷,天天清早上柜台时,她总要收拾得头光脸净的。福生嫂长得虽然说不上什么了不得的标致,却倒是五官端端正正,没斑没点的,而且眉眼间还带几分水秀,要是认真打扮起来,总还脱不了一个“俏”字,又因她从小多操劳的原故,身材也出落得非常挺秀,胸脯宽宽厚厚的,手脚结实,走起路来,一股俐落相;就连她的脾气也是这样:最是拿得起放得下,说一是一,说二是二的,从不爱拖泥带水。 说起来福生嫂的人缘不能算不好,邻近一带个个都称赞玉姑娘能干,军训部那批年青军爷们好些都是有事没事也要买包火柴,找玉姑娘搭讪几句,其中还很不乏一些身强体健,长得体体面面的小伙子,当然有些是闲得无聊存心来揩揩油的;然而也有好几个却是诚心诚意来向老头儿探口风的。在福生嫂看来,就是瞎了眼睛也懂得他们这层意思啊!可是为什么老头儿偏偏自做主张替她挑中了马福生,这就使她一辈子也明了不过来了。论职位,马福生不过是个随从副官,论年纪,却要比福生嫂大上一大把,起码三十大几了;再说品貌也一无是处。当老头儿拿着马福生送来做聘礼的一副金镯头在福生嫂眼前晃荡时说道: “玉姑娘,这是你的福气,嫁个老实人,顶顶可靠。” 福生嫂听得直要冒火,她要的不是这个老实人,她要那些体体面面的小伙子,在福生嫂眼里马福生从头到脚简直连一个顺眼的地方都找不到:首先她看不惯的就是那副厚得起了几个圈子的近视眼镜,戴上老得讨厌,脱下来眼睛又觑成了一条线;他那瘦弱单薄的身子,一点也不像个北方汉子,削肩佝背,细眉小眼的,青白的下巴连根胡植儿都找不到,而且他偏偏又是个大结巴,当福生嫂听见他叫她:“玉——玉——玉姑娘”的时候,恨不得把他的嘴已封住才好。桂林天气不算太冷,可是稍一转风,马福生就得顶上一顶绒帽,穿起带羊皮领的外套,两只手抖抖瑟瑟伸进袖管里去。福生嫂看见他那副缩头缩脑的模样,心里实在发腻,所以当她出嫁那天,想起这些,竟哭得死去活来。老头儿以为她舍不得离开,送她下轿时,还安慰她道: “玉姑娘,还有什么好哭的,女娃子总不能在家中守一辈子呀!” 福生嫂嫁给马福生不久,她就发现他们不可能生娃儿了。马福生经常偷偷摸摸从袋子里掏出几颗药九子来吃,有时还提着几包草药回来熬了喝。起初她还不在意,后来她才慢慢发觉,这些草药九子尽是些乱七八糟的秘方;她又好气又好笑,把药炉药罐统统砸了出去,扎扎实实骂了马福生一顿,叫他死了生娃儿这条心,去抱一个来养。可是他们结婚不久,而且福生嫂又年纪轻轻,怕别人讲闲话,所以才想出装大肚子这个馊主意,福生嫂到现在一想起这件事情耳根子还发红,绑得一身,行动起来拐手拐脚还不算,偏是隔壁邻舍同事太太们喜欢刻薄捉狭!自从福生嫂宣布有了喜以后,一碰见她们时,她们就死盯着她的肚子看了半天,好像要看穿了才称心意。有时还有意无意摸她肚子一把,咯咯咯笑得像鸭子一样,吓得福生嫂心都差不多跳出嘴巴来。后来总算跑到乡下去住了一个时期,算是将儿子生了下来,可是当她回到桂林时,由那些同事太太挤眉眨眼,撇嘴歪鼻的神情看来,就知道没有几个人信得过是她生的。福生嫂算是受够了冷言冷语了,可是她做梦也没有想到儿子大了,也会听人家的闲话歪着头来骂她装肚子。 “你是装肚子装我出来的一一” 福生嫂想起这句话来实在不是滋味儿。 四 日头愈来愈斜了,乌云又慢慢的从四面聚集起来。虽然阳光被遮了一半去,但是还有一大把射到天井里来。福生嫂往蕉叶荫里移了几次,下面一截腿子仍旧被温吞吞的哑日头罩着,弄得她很不舒服;可是她懒得再动了,她需要靠在椅背上养神,近来福生嫂心里一直有点不安,也说不出是个什么原故,总觉得恍恍惚惚的,定不下来,马仔出走,福生嫂当然觉得牵挂担心,不过她晓得自己的儿子还有几分鬼聪明,跑出去混混料着也无大碍;而且马仔还没离家的前四五天就有点这个样子了。她记得有一天晚上,她正坐在房里替别人赶着刺绣一双枕头面,马仔穿得干干净净的,对着镜子将凡士林一层一层糊到他长得齐耳的头发上,一阵浊香刺得福生嫂有点烦闷,她看见他撅着屁股左照右照的样子,忍不住说道。 “你要是把装饰自己这份心分一点到你的书本上,你就有了出息了。” “哈!读那么多书做什么?读了书又不能当饭吃,不读书也饿不死我。”马仔在镜子里咧着嘴说道。 “哼!死不中用,你老子不中用,儿子也不中用!”福生嫂咬着牙齿骂道。 “娘,何必讲得那么狠呢?反正这个屋里头,爹你看不顺眼,我你也看不顺眼,我看你只喜欢英叔一个人罢了!” 福生嫂听了这句话,顿时脸上一热,手里的花针不留意猛一戳,把手指尖都刺痛了,她连忙抬起头看了马仔几眼,可是小家伙仍旧歪着头在照镜子,脸上毫无异样,好像刚才那句话是顺嘴滑出来的一样,可是福生嫂却觉得给人家揭着了疮疤似的,心里直感到隐隐作痛。她记得,打那天晚上起,她就没有好好睡过了,马仔那句话像根蛛丝一般,若远若近的,总是粘在她脑里,挥也挥不掉,折也折不断。福生嫂一直想对自己这样兑:“我不是喜欢他,我只是——呃——呃——”可是她怎么样也想不出别的字眼把“喜欢”两个字换掉,“喜欢”听起来未免太过露骨,太不应该,然而却恰当得很,不偏不倚,刚好碰在她心坎上。好像是从马仔嘴里吐出来的两枚弹九子一样,正中靶心,她想躲都来不及了。 福生嫂以前从没敢想过她喜欢刘英,不过自从她丈夫这位拜把兄弟搬来往以后,福生嫂确实感到跟以前有点不一样了。刘英和马福生是同乡也是河南人,为人豪爽可亲,一副魁梧身材,很有点北方汉子的气概。年纪要比马福生小十来岁,可是已经升了中校,在机关里当小主管了,因为还是单身,所以搬来马福生家里一起住,方便一些。他第一天一踏进大门,福生嫂就觉得屋里头好像变得敞得多亮得多了一样,他那几步雄赳赳的军人步伐,好像把客堂里那股阴私私的气氛赶跑了好些似的。其实以前并不是说家里太冷清,吃完夜饭时,马福生也会在洗澡房里尖起嗓子学女人声音哼哼卿卿唱几句河南梆子。什么“那莺莺走进了后花园——”福生嫂顶不爱听这个调调儿,阴阳怪气的,腻得很,此外马仔偶尔也皱起鼻子挤几声“哥呀妹呀”的台湾流行歌曲出来,这更叫福生嫂受不了;可是刘英一声“八月十五月光明——”的京腔听得福生嫂在隔壁房也禁不住脚底下打起板子来,宏伟、嘹亮,不折不扣的男人声音,福生嫂听来悦耳极了。 刘英来了以后,福生嫂确实改变了不少,头上本来梳的是一个古古板板的圆髻,现在已经松开了,而且还在两鬓轻轻的烫了几道水纹;洒花的绸子五六年都没有上过身,也从箱子底掏了出来,缝成了几件贴身的旗袍,福生嫂一直说料子放久了怕虫蛀,其实她只是为了吃罢晚饭,收拾干净,在小客堂里闲坐时穿那么一会儿罢了——那时刘英也会在客堂里抽抽纸烟,或者看看报纸的。福生嫂也不知道为了什么,总而言之,打扮得头光脸净——就如同她以前做姑娘时一样——跟刘英闲坐坐,她就觉得高兴。这十几年来,福生嫂一切都懒散多了,别说打扮没有心情,就连做事说话也懒洋洋的提不起精神来。她不晓得在什么时候竟也学会了马福生老挂在嘴边那句话:“这年头,凑合凑合些吧!”这一凑合福生嫂就好像一跤跌进了烂泥坑,再也爬不起来了一样。她在她丈夫面前实在振作不起来,马福生向来就是一个“天塌下来当被窝盖”的人,脾气如同一盆温水一般,好得不能再好了,任凭福生嫂揉来搓去,他都能捏住鼻子不出气。有时弄得福生嫂简直哭笑不得,拿他毫无办法。福生嫂记得有一次家里的钱用短了些,她向马福生发牢骚道: “喂,你们什么时候发饷?我已经欠了人家两天菜钱了。” 哪晓得马福生连头都没有抬,“唔、唔”地乱应着,他正聚精会神的在看报纸上的武侠小说。 “我问你,”福生嫂提高了声音,“你们到底什么时候发饷哪?” “呃,三号吧——” “见鬼!今天已经四号了。” “哦,那大概——呃——五号吧。” 福生嫂急得大声喊道: “糊涂虫!你连发饷的日子都搞不清楚,我看你那个样子只配替人家提皮包做随从副官,一辈子也莫想升上去!” 马福生把眼镜一耸,心不在焉的答道: “这——这个年头凑合凑合些罢,还想什么升——升官的事儿喽——得、哩格弄咚,我马——马二爷——” 他索性哼起梆子腔来了,福生嫂气得话也讲不出来,跑到天井里的藤椅上打了半天盹,此后福生嫂情愿到天井里打瞌睡也懒得跟马福生讲话了。她一跟马福生在一起,就好像周身不带劲儿似的,什么都懒待了。可是刘英一来,她好像从冬眠里醒转过来了一阵,好像又回转到在桂林“玉姑娘”的时代,刘英那股豪爽的男人作风,把福生嫂女性的温柔统统唤了起来。自从嫁给马福生后,福生嫂愈来愈觉得自己不像个女人了,娇羞、害臊,体贴,温柔——这些对她来说竟生疏得很,她简直温柔不起来。有时候她也想对马福生存几分和气,可是她一看见他头上顶着那顶绒线帽,觑起眼睛一副窝囊样子,就禁不住无名火起,恨不得把他那顶小帽子剥下来,让西北风刮刮他那半秃的脑袋才甘心。可是福生嫂跟刘英在一块儿时,她的脾气就变得温和得多。坐在刘英对面,她好像不再像是一个三十出头的女人了。玉姑娘的娇羞又回到了福生嫂的脸上来,有时当她用眼角扫过刘英宽阔的肩膀时,她竟无缘无故脸会发热,刘英的话又有趣又逗人喜欢,他常爱讲些在战场上怎么冒险怎么死里逃生的事情,有时还掏出几枚勋章给福生嫂看,听得福生嫂一径嚷道:“喔!英叔,你真能!”她羡慕他的战绩,她知道马福生虽然常穿军服,可是除了提皮包外,大概连枪杆子都没有摸过的。有时候刘英也会讲些他小伙子时候的荒唐趣事,听得福生嫂掩着脸笑得咯咯耳根子直发红——这些话她也爱听,反正只要是刘英讲的,什么话福生嫂都觉得又新鲜又有趣。吃完晚饭,马福生常常爱到朋友家去下象棋,这是他惟一的嗜好,有时连晚饭都不回来吃就去了;而且马仔又是十晚有九晚要溜出去的,所以家里往往只剩下福生嫂及刘英两人。这一刻是福生嫂最快乐的时候了,她可以抿光了头,轻轻松松的坐在小客堂的靠椅上跟刘英聊聊天,他们两人都喜欢京戏,有时兴致来了,还一唱一搭两人和一段,如果刘英公事忙的话,福生嫂就坐在客堂里一边刺绣一边陪着他批文件。不管怎么样,只要她跟刘英单独在一块儿她就够高兴了,有时福生嫂会不自觉的叹息道:“唉!这两父子不在家真清净!”可是等到马福生一进大门,福生嫂就马上觉得咽了一个死苍蝇一样,喉咙管直发痒,“怎么这样早就舍得回来啦?”她禁不住辛辣辣的向马福生说道。 “我马——马二爷,摆驾回宫——”还是绑子腔,福生嫂听得胸口发胀,先前那一刻兴致顿时消得无影无踪了。 其实福生嫂很不愿拿她丈夫跟刘英比的,这使她非常难堪,可是有许多小事情偏偏使他们两人成了强烈的对照:也说不出是个什么道理,福生嫂一看马福生滑得像鹅卵石的光下巴,就想到刘英剃得铁青的双颊来。每天清早刘英在井里剃胡须的当儿,福生嫂就爱悄悄地留神着他的一举一动,刘英那熟练的动作,看得福生嫂直出神,她喜欢听那“克察,克察”刮胡子的声音。这个完全属于男人的动作,对福生嫂说来简直新鲜而有趣。她记得她丈夫好像从未没用过剃胡刀的,因为他没有胡须。福生嫂有点苦恼,似乎受了什么屈辱一样,她不喜欢光着下巴的男人,刘英的身材很好,穿起军服一副英武雄伟的军人相,福生嫂替他熨制服时,摸着那两块宽宽的垫肩,心里直有一种说不出的喜悦。她总要花一顿心机把刘英的制服熨得又挺又平的,因为他穿了很好看,不像马福生,无论穿了什么衣服总像缩水南瓜一样,周身不匀称。马福生本来就瘦小得怪,发下的制服十套有九套穿不合身,两只袖管要盖过手心,头上帽子一戴,把他的瘦脸好像遮掉了一半,穿上制服晃荡晃荡的,活像田里的稻草人儿一般,每次下班回来,福生嫂看见他走在刘英后面,就好像萎缩得没有了似的,而且马福生力气又小,两只手臂细得像竹筒子一样,稍微重一点的事情就吃不住了。福生嫂记得有一次洗窗户,有一扇太紧了,取不下来,福生嫂叫马福生来帮忙,哪晓得马福生两只手抖得像发鸡爪疯一般也没有扳动分毫,弄得脸都发青了,福生嫂一把将他推开嚷道算了,算了。可是等到刘英上来,卷高了袖子,两只粗壮的手臂轻轻往上一托,窗子就下了下来,福生嫂喜欢看他这轻轻的一托,还有一次,马仔跟福生嫂闹别扭,福生嫂在屋里骂一句,马仔就在外面顶撞一句,福生嫂追出去,马仔就往外逃,福生嫂正气得直催马福生道:“都是你的好儿子,你还不快点把他抓进来!”哪晓得马福生无可奈何的答道:“我哪能抓得到他?我劝你莫——莫跟小孩子一般见识罢。”福生嫂正气得发抖的时候,刘英两只大手已经把马仔悬空提了进来。 诸如此类的事情,一次又一次,使得福生嫂愈来愈觉得马福生在刘英面前萎缩得叫人受不了。其实福生嫂从来就没有喜欢马福生过,她还记得洞房花烛那天晚上,不知怎么搞的,她偏偏闻到马福生一嘴的蒜臭,马福生凑近来跟她讲话的时候,害得她一径要扭过头去,不敢对着他的嘴巴,她闻不得那股气味,闻了要恶心;而且那天里,睡到半夜,福生嫂就爬了起来,再也不肯上床了。原来马福生有发冷汗的毛病,弄得被窝里阴阴湿湿的,福生嫂实在受不了。她为了这些事情暗地里不知流了多少泪,但是马福生确实如她爹所说的——一个不折不扣的老实人,对她倒可以算是百般的忍耐的了,相处久了以后,福生嫂也变得麻木起来,而且她的心又分了一半到儿子身上.所以她对马福生更是无可无不可了,心烦了时,她也学起马福生的口吻对自己解嘲道:“这个年头,凑合凑合些罢!”可是刘英一来,福生嫂就凑合不下去了。不知怎的,马福生的光下巴她现在看来好像愈变愈丑了一样;马福生的绑子腔她也愈听愈不顺耳,总而言之,福生嫂近来一见了马福生就周身不舒服,直想冒火,甚至于夜里听到马福生咳嗽及吐痰的声音她的心就不由己的紧一下。尤其这几天,福生嫂心里愈来愈烦躁,她记得马仔出走那天夜里,她被马仔抢白了一顿说她装肚子,已经是又羞又恼了,偏偏马福生回来时言语问又不似往常那么牵就,所以福生嫂躺上床的时候,竟是满肚子装着委屈。睡到半夜,雨声愈来愈大,福生嫂醒过来的时候,忽然觉得脚底下冰浸粘湿的,好像有几条滑溜溜的泥鳅贴在她的小腿上一样,她伸手一摸,顿时起了一身的鸡皮疙瘩。原来马福生的一双脚掌正搭在她的腿上又在淌冷汗了。这种情形以前也有过,可是这晚福生嫂却大大的光了火,好像马福生的冷汗把她全身从里到外都弄脏了似的。她气得直想哭,一阵冲动,福生嫂把毯子揪开,抽起脚就在马福生腰上一脚蹬去,她厌恶极了,她恨这个发冷汗的小男人老缠在她身上,她的胸口胀得直要反抗,恨不得把他一脚踢开远远的。马福生从梦里惊醒,被踢得连滚带爬跌到地上,一面喘气一面发抖的嚷着,福生嫂不耐烦的告诉他,她做了一个恶梦。 事后福生嫂也对自己变得那么暴躁有点莫名其妙,总而言之,她近来心绪不宁——不宁得很,“你只喜欢英叔一个人罢了!”她儿子那句话一直在她耳边绕来绕去,福生嫂烦恼透了,好像做了什么亏心事给别人窥破了一样,可是喜欢两个字实在新鲜,实在神秘,福生嫂一想到就不禁脸发热,一股微醺醺的感觉和着酒意从她心底里泛了起来。 五 天上的乌云愈集愈厚,把伏在山腰上的昏黄日头全部给遮了过去,大雨快要来了,远处有一两声闷雷,一群白蚂蚁绕着芭蕉树顶转了又转,空气重得很,好像要压到额头上来一样。福牛嫂仰起颈子,伸出舌头把漱口盅里最后一滴酒接下进去,然后捞起衣角抹抹嘴,抖一抖胸前的花生翳子,站起来走进房间里去,房里很暗,茶几上的座钟嘀嗒嘀嗒的走着,已经六点了。福生嫂心里开始有点紧张起来,额头上的汗珠子直想向外面冒,还有一刻钟刘英就要回来了,她这天早上起就一直盼望他回来,可是到了这一刻,她反而心里头着忙起来,恨不得时间过得慢点才好,她需要准备一下,还准备些什么呢?她不知道,头也梳好了,衣服也穿好了,厨房里的菜早就做好了放在碗柜里了,可是她心里头却慌得紧。 这天是她的生日,前四五天她已经有意无意提了一下,可是早上起来,马福生竟说夜里要到同事家去下象棋,不回来吃晚饭。福生嫂刚想骂他没记性,忽然另外一个念头在她脑里一闪,她兴奋得用力吸了几口气,连忙闭住了嘴,没有出声。等马福生一走,她就急急忙忙拿了她平日攒下来的几个钱出去买了几样菜——这些菜都是刘英往常最爱吃的。 这时菜已经做好了,一阵阵的菜香,从厨房里飘了进来,闻得福生嫂心里怦怦直跳,这阵香味好像掺了她几分感情似的。这么多年来,她总没有像这天这样兴奋过了,她一直如同被封在冰冻的土地似的,对于她的丈夫,她一点感情都拿不出来,而她的儿子却又完全不要她的,她好像一个受伤的蜗牛,拼命往自己的躯壳里退缩了进去,可是这天她却遇着了化雪的太阳一样,把地上的冰雪统统融化了,使她的感情能够钻出地面畅畅快快的伸一个懒腰,从早上起,她就一直想着这晚她单独跟刘英在一起的情形,想得她的脸禁不住一阵一阵发热,她什么也不管了,她要把她丈夫那个瘦瘦小小的影子从心里摘下来,搁到远远的地方去,不管怎样,这晚——就是这晚,她要跟刘英单独在一起,她需要跟像刘英那样的男人在一块儿,只要在一块儿就好了,其实她跟刘英单独在一块几何止数十次,可是福生嫂从来没有像这天这样希望得迫切过,她自己也不明白为什么,她想大概她儿子的话对了,她真的喜欢上英叔了。喜欢?唉——福生嫂的喉咙兴奋得发干,她凑近了柜头上的镜子,看见自己两团腮红得发润,这么多年来她这天第一次感到这么需要一个真正的男人给她一点爱抚,她觉得疲倦得很,疲倦而又无力,好像走了几十里路一样,完全精疲力尽了。她需要休息一会儿——她实在需要靠在一个男人身上静静的躺一会儿。她要将头靠在他结实的胸膛上温柔的偎贴一下,她需要他的大手在她颈子上轻轻地抚慰,轻轻地揉搓。福生嫂从来没有尝过这种滋味,马福生像鸡爪一样的手指别说去碰她,就是她看见了也会恶心;可是她知道只要她的脸一触着刘英的胸膛,她一定会快乐得颤抖起来,直抖得心里发疼的,她一想起前一天早晨的事,她的心已经跳得有点隐隐作痛了。 前一天是星期日,马福生和刘英都在家,福生嫂洗好了菜到天井去倒垃圾时,看见天井里的杂草冒起半尺来长,她怕草长了藏蛇,所以想叫马福生拿把锄头翻翻土,马福生正跷着脚津津有味地在看武侠小说,听说福生嫂要他去锄土,心里头大不愿意,没精打采地答道: “锄什么草啊,这么大热天还不辞劳苦干这些没要紧的事儿,我怕劳动了腰痛,由它长去吧。” “罢了,罢了,我也没见过这么不中用的男人,锄点草就怕腰痛,我不信,我倒要来试试看!”福生嫂嚷着,一赌气拿了一把锄头就自己动手起来,七月的太阳热辣得很,才动几下,汗珠子就从她的额头冒出来了。福生嫂抹了一抹汗,正想争口气硬锄下去的时候,一只粗壮的手臂已经把她的锄头接了过去,福生嫂一抬头,看见刘英脱了上衣站在她跟前,她整个脸都给刘英的眼光罩住了。福生嫂感到头有点晕,她嚷着七月大的太阳太毒,刘英连忙催她到芭蕉树荫底去坐坐,由他来替她锄完这块地。 福生嫂坐在树底下的藤椅上真纳闷,她没想到刘英接近她时,她的头会发晕。大概天气太热,福生嫂解开领扣想用手扇走热气,可是她一抬头看到刘英赤了上身锄地的样子,她的心里又慢慢地躁热起来。刘英的两只手臂一起一落,敏捷而有节奏,“叭、叭,叭”锄头击在地上发出阵阵沉重的声音,每当刘英用力举起铁锄时,他手上的青筋就一根根暴胀起来,沿着手背一条一条蜿蜒伸到颈脖上。肩肿的肌肉拱得都成了弓形,一个弧连着一个弧,整个背上全起了非常圆滑的曲线,太阳猛猛地照在上面,汗水一条条从肩膀流到腰际,有些就在他宽阔结实的胸上结成了一颗一颗汗珠。他的脸也在发汗,剃得铁青的面颊太阳一照就闪光。“叭、叭、叭”刘英两手动得飞快,福生嫂的眼睛也跟着一上一下地眨着,她喜欢他这个动作,可是她心里却激动得厉害,当刘英锄完地,福生嫂拿毛巾给他揩身体时,她站在他面前连眼睛都不敢抬起来,她的脸触着了他胸上发出来的热气及汗味,她看见他的裤腰全湿透了,福生嫂拿了那条浸满热汗的毛巾进房时,不知怎的,她把房门一锁,就把脸偎在毛巾上了。 福生嫂记得:当时她的心捶得胸口发疼,毛巾上的热气熏得她直发昏,她好像靠在刘英满带汗珠的胸膛上一样,她觉得又暖和又舒服,那种醉醇醇的感觉就和她刚才呷了那盅酒后一模一样,心中一团暖意,好久好久还窝在里面,从那一刻起,她看见刘英的背影子就害怕——害怕得不由己的颤抖起来。她怕看到他的胸膛,她怕看到他的手臂,可是愈害怕福生嫂愈想见他,好像她还是第一次遇见刘英一样,刘英的一举一动竟变得那么新奇,那么引人,就是他一抬头,一举手福生嫂也爱看,她要跟他在一起,那怕一分一秒也好——这股愿望从早上马福生走了以后,一直酝酿着,由期待、焦急、慢慢慢慢地到了现在已经变成恐惧和痛苦了,福生嫂一想到这晚只有他们两个人坐在一起,而且还要坐得那么近,她怕得发根子都快动了。“嘀嗒、嘀嗒”,桌子上的钟指到六点一刻,福生嫂焦急地想:“唉!唉!他还稍微迟一些回来就好了,我的心慌得紧,我得定一定神,哎,不行——” “二嫂——”此时客堂有一个熟悉的声音在叫她了,福生嫂一惊,连忙拿起刷子把头发抿了一抿,将额头上的汗揩干净,当她走出房门时,她看见刘英正站在客厅对着她微笑,手里还托着一个包装得非常精致的衣料盒,福生嫂觉得猛一阵酸意从心窝里涌出来,慢慢的在往上升起。 六 闷雷声愈来愈密,窗外的芭蕉叶连动都不动一下,纱窗上停满了灯蛾子,几条壁虎伏在窗角,一口一个,逮得那些蛾子“噗咚,噗咚”直往里面乱钻,偶尔有几下闪电,穿过蕉叶落到桌子上来。 福生嫂坐在刘英对面,心里头好像敲鼓一般,“咚、咚、咚”一阵比一阵急起来,她一辈子从没有像此刻这样害怕过。其实她年轻时候,并不是没有跟男人们调过笑的,她做姑娘时,那批爱到她店里买火柴的军爷常喜欢逗她几句,她也会包斜着眼睛俏俏皮皮的答些话儿,那种轻浮的感情,她应付起来丝毫不费力气。可是这晚不同,她对刘英这份感情如同埋在地心的火焰一样,经过长期的压抑,慢慢磨慢慢炼,已经浑圆浑熟了,这晚骤然间迸出火口,烧得福生嫂实在有点支撑不住,她觉得心里热一阵酸一阵,翻江倒海似的,竟说不上是股什么滋味来了,刘英坐在她对面似乎变得陌生起来,福生嫂感到迷糊得很,她觉得他不再像那个叼着纸烟跟她闲聊的人了。她再也不再在他跟前轻轻松松的哼几句京腔了。他好像完全变了一个人,她怕他——莫名其妙的怕,他身体上好像发出了一种力量,直向她压来,压得她呼吸都有点困难了。福生嫂觉得自己的牙齿一直在发抖,上下对不起来,只要刘英动一动,福生嫂就觉得心尖似乎给什么戳了一下一样,每当刘英递给她一个杯子,或者替她端张椅子时,福生嫂简直快要疼得出泪了,她好像一生都没有受过这般体贴,这般顾惜似的,刘英的一举一动总好像带上了感情。 客堂里又热又闷,空气浊重得很,纱窗上不断发出“噗咚、噗咚”蛾子撞闯的声音,窗外一阵连一阵呜着隆隆隆沙哑的闷雷,福生嫂的额头一直不停的沁汗,她觉得快闷得透不过气来了。 “英叔——”经过一阵长久的沉默,福生嫂忍不住终于迸出一句话来,可是她刚一出口,她的眼睛就跟刘英的很快触着了一下,一阵慌乱,福生嫂赶忙低下头,喃喃的说道:“英叔——真不好意思,还要你破费,送我那么贵重的东西,真亏你——” “哪里的话,二嫂,我只是想你高兴些罢了,前几天你一提起今天是你的好日子,我就记在心里了。” 福生嫂猛觉得鼻腔里一酸,喉咙如同卡住了东西,竟说不出话来了,她一生中好像从来没有听过像这样关切她的话似的,马福生每次都把她的生日忘记掉的。 噗咚、噗咚、隆隆隆隆——又是一阵沉默。客堂里热得好像发了烟,福生嫂额头上的汗珠子已经滚到眉尖上来了。刘英脱了外衣,露出了两只粗大的膀子,福生嫂看见他胸前的汗水从内衣浸湿出来。她不知怎的忽然想到了前一天早上贴在她脸上那块热烘烘的汗巾子。她的耳根子烫得发烧,她觉得她的手也开始在发抖了,当她替刘英斟酒时,竟对不准酒杯口子,洒了好几滴到菜里。 “英叔——你多用点菜,这些菜是我特别为你做的。”福生嫂找不出别的话来说,她觉得刘英的眼光一直罩着她,她沉闷得受不了,所以不经意说了这么一句,可是她听到刘英善体人意地答道:“我知道,二嫂,我尝得出来。”她的脸顿时给火烙了一下似的,热得发疼,她觉得刘英好像已经看破了她的心事了。她的心在胸口捶得更急,捶得她一阵一阵发疼。 噗咚、噗咚,隆隆隆隆—— 噗咚,噗咚,隆隆隆隆—— “来,二嫂,我们干一杯。” “哦——你倒满些——英叔——” “你也倒满,二嫂。” “我刚才已经喝了些了,恐怕——” “不,不,这一点不要紧。” “喔——” “来!” 噗咚、噗咚,噗咚—— 隆隆隆隆,隆隆隆隆—— “来,我们再来一杯!” “喔——不行了,英叔——” “没有关系,难得今天是你的好日子。” “实在不——” “来!” 隆隆隆隆,隆隆隆隆—— “二哥今天怎么会忘记——” “哎,别提你二哥,他是个糊涂人。” “二哥这个人真好——” “英叔,请你别提他,我心烦——唉——” “不要这样,二嫂,来,我们还是喝酒吧,我替你斟满。” “实在不行了——” “最后一杯,来!” 噗咚、噗咚、噗咚—— 福生嫂的头一阵比一阵重了,她的眼睛也愈来愈模糊,看来看去,总好像只看到刘英的脸向她渐渐靠近来了似的。他两个太阳穴上的青筋暴得老粗,刮得铁青的两颊变成了猪肝色,福生嫂一直看见他的喉骨一上一下、一上一下的移动着。福生嫂的手抖动得愈来愈厉害,当她举起最后一杯酒喝到一半时,手竟握不住杯子,一滑,半杯酒全倒在她身上,浸凉的酒液立刻渗到她胸口上去了,一阵昏眩,福生嫂觉得房屋顶好像要压到她头上来了一样,她喃喃的叫了一声:“英叔——我不能了——”连忙踉踉跄跄站起来跑进房间里去。一进房,福生嫂就顺手把房门上了锁,将钥匙紧紧的握在手中,她怕——怕得全身发抖。 七 房里漆黑,窗外开始起风了,芭蕉叶子窸窸窣窣乱响起来。窗子没有关好,打得劈劈啪啪,闷雷声愈来愈急,一阵凉风吹了进来,直逼到福生嫂胸上,福生嫂靠在门背后两只手用力压着胸口,她的心已经快跳出来了,热辣辣的酒液在她胃里化成了一团热气,一面翻腾,一面直往上涌,福生嫂的头好像有副千斤担子压着似的,重得连抬也抬不起来。她知道,要是她再不跑进来,她就要靠到刘英宽阔的胸膛上去了。她感到浑身无力,如同漂在水面上一样,软得连动都不想动一下。她需要在刘英粗壮的臂弯里舒舒服服地睡一觉,她要将滚热的面腮偎在他的胸上,可是她怕,她一生中什么事情都没有使她这样害怕过,她一看见刘英的胸膛就怕得无能为力了,怕得她直想逃,她愈怕愈想偎在刘英胸上,而她愈这么想也就愈怕得发抖。 隆隆隆隆。隆隆隆隆—— “咯,咯、咯、咯”福生嫂听到一阵迟疑的脚步声,慢慢地,慢慢地向她房门口走来,每走一步,福生嫂的心就用力紧缩一下,疼得她快喊了出来,“哦,不要——不要——”她痛苦地呻吟着,她觉得整个身体在往下沉。脚步声在她门口停了下来,福生嫂额头上的汗珠子一滴一滴开始落到手背上,她听见自己的牙齿挫得发出了声音。她全身的血液猛然间膨胀起来,胀得整个人都快爆炸了,福生嫂将脸跟耳朵拼命地紧紧贴在门上,她听到了外面急促的呼吸声,她好像已经偎到那个带着汗珠的宽阔胸膛上,她的鼻尖似乎已经触着那一面的暖气及汗味了。 “咯吱”门上的引手轻轻地转了一下,一阵颤抖,抖得福生嫂全身的骨头脱了节似的,软得整个人坐到地上去。“哦,我不管了,我不管了!”她对自己这样喊着,几次挣扎着,想爬起来去开门,可是她那只握着钥匙的手,抖得太厉害,她用尽了全身的力气,只举起一半就软了下来。福生嫂急得直想哭,她不晓得为什么她会害怕到这步田地,她不承认是为了她丈夫的原故,虽然马福生的影子这晚在她脑里出现了几次,可是她很快地就将它赶了出去,然而她就是害怕——好像生这种念头就应该害怕似的,“咯吱”门上的引手第二次转动起来,福生嫂将另外一只手托住握钥匙那只,用尽全力想插进钥匙孔里,可是她的手仍旧抖得厉害,还没有插进去,一滑,钥匙就滚了下去。 “二嫂”——她听到门外有急切的声音在叫她了,福生嫂好像身上着了火一般,酒精在她胃里愈烧愈急。她伏在地上,抖瑟瑟的满地摸索着,她要找她那把钥匙。“二嫂——二嫂——”门外一声一声叫着,福生嫂急得全身都被汗浸得透湿,她匍匐拼命乱找,房中太暗,福生嫂又爬不起来开灯,她的两条腿好像中了风似的,连不听指挥,“哦,等等吧,等等吧!”福生嫂急得要喊出来,可是她的喉咙被烧得嘶哑了,嘴唇也烧裂了缝,咸血流进了嘴里,她叫不出声音,她的舌头也在发抖。 隆隆隆隆—— 隆隆隆隆—— 雷声一阵响过一阵了,当福生嫂还在地板上爬着摸索的时候,门外的脚步声又响了起来。由近而远,渐渐消失在雷声中,福生嫂无力地摇了几下门上的引手,忽然心内一空,整个人好像虚脱了一样,一身瘫软到地板上去,一阵酒意涌了上来,福生嫂觉得屋顶已经压到她头上来了。 这时哗啦一声,大雨泼了下来,打在窗外的芭蕉叶上,“劈哩啪啦”、“壁哩啪啦”,一阵急似一阵,一阵响过一阵,雨点随着风卷进窗子里来,斜打在福生嫂的身上。 八 第二天福生嫂躺在床上整天没有出房门,晚上马福生回来时,全屋都是暗的,他打亮了灯,看见福生嫂躺着不动便凑近去问她道。 “怎——怎么了?哪里不——不舒服?” 福生嫂往床里挪了一下,没有出声,她闻到了马福生嘴巴里的臭气,马福生看见她没有理他,向她靠近些搭讪道: “该死!昨天是你的好——好日子,我——我又忘了——幸亏英老弟在家,你你——们玩得还痛快吧?” 福生嫂又往里面挪了一下,还是没有出声,马福生只得讪讪地跑到厨房里,自己去找饭吃,他打开锅子,里面空空的。 “我马——马二爷——”马福生一遇到无可奈何的事情时。就会搬出他的梆子腔的,福生嫂在房里连忙用枕头将耳朵塞住,她的胸口又开始发胀了。 马福生在客堂踱了几转方步,忽然咦的一声跑进房来推着福生嫂道: “你看,我这位英——英老弟怪不怪?好好地怎怎——么留了张纸条,把行——行李都搬走了?他说到什么南部朋友家去,最近不回来了,还说什么感谢我们,对——对不起我们,哈、哈,有什么对——对不起的?真奇怪!” “喂,我还告诉你一桩奇——奇怪的事情,今天你猜准去办公室看我?是马仔!嘿!好神气,这这——小子他讲他一个月比我赚的钱还要多呢!他说他——他不要回来看你,他怕挨不起你的耳光子,哈、哈!” “喂,我可不管他回不回来,我没饭吃怎——怎么办啊?哦、哦,你不舒服——,我——我就出去吃好了,吃了再,再去下儿盘棋。” “好不好?我出去了——” 马福生上前又推了福生嫂一把,福生嫂忽然一个翻身爬起来指着马福生大声喊道: “滚开!你马上替我滚出去!” 马福生吃了一惊,连忙退几步结结巴巴的嚷道: “怎——怎么回事啊!” 福生嫂跳下床,撵着马福生尖声喊道: “滚!滚!滚!” 马福生看见福生嫂两腮绯红,竖起眼睛向他追未,吓得回头拿了一把雨伞三步作两步赶快逃了出去,口里直嚷道: “这——这个女人真、真是发了疯了!” 福生嫂看见马福生一跨出大门,随手拿了一只花瓶往门上用力一砸,使劲喊道: “滚!滚!你们全替我滚出去!” 隆隆隆隆——远处的闷雷声又一阵比一阵密了,福生嫂无力地倒在窗沿上,她好像受了谁的欺负一样呜呜地哭了起来。 天快要下雨了,窗外的芭蕉叶全都静静地垂着头,一动也不动。 月梦 一 刚刚下了一阵冷雨,园里的水汽还未褪尽,虹桥肺病疗养院大门口那丛松树顶上,绕着薄薄的一层白雾,太阳从枝丫里隐隐约约的冒了出来,斜照在雾气上,泛出几丝淡紫的光辉。一对秋斑鸠,蓬松了羽毛,紧紧的挤在松树干上发呆,风一吹,就有一片水珠子从松针上洒落下未,冷得它们不得不拖长声音凄楚的叫几声:“咕咕咕——咕——。” 愈到下午,愈是阴寒。疗养院已经关门了,偌大的花园中,一个人也看不到,空空的;一片灰白色,浮满了水雾,湿气一阵阵飘了上来,粘在玻璃窗上,中间还夹着些松叶的清香,跟着流了进来。 楼上医生休息室内没有开灯,灰沉沉的,比外面暗多了。只有靠窗口的地方,还有些许淡白色的阳光,漠冷冷的落在吴钟英医生的脸上,吴医生倚着窗沿,手托着额头,一动也不动的立着。他身上仍旧裹着宽长的白制服,连听诊器还挂在颈脖上,没有拿掉。一头斑白的头发蓬松松的,鬓旁的发脚翘了起来,显得有点凌乱,早上没有经过梳刷似的。他身旁的茶几上,放一杯香片,满满的还没有动过,可是茶叶却全沉了底。 吴医生的腿都站得有点发麻了,脚底非常僵冷,可是他却勉强的支撑着,睁大了眼睛,抵抗着眼睑上直往下压的倦意。他工作了一夜,过度的疲劳反而磨得他那双眸子炯炯发光,射出两股奇特的冷焰来。他的两颊仍旧微微的带着红晕,兴奋过后还没有完全消褪。可是他的嘴唇却干枯得裂开了,脸上的肌肉绷得变了形。他凝视着窗外,心里头好轻好空——空得似乎什么都没有了一样。 从昨夜起,吴医生就一直迷迷惘惘的,总好像梦游一般。当他伸出手去拿茶杯的时候,颤抖抖的手指却将杯子碰倒了,冰凉的茶液泼得他一裤子,裤管子湿湿的粘在他的腿上,他懒得移动了,他伸出头到窗外,张开嘴巴,让水气流进他的口中去,他的喉咙管干得有点发疼——他实在需要些许润泽。 “咕咕咕——咕——”大门口又传来几声落寞的鸠啼,晚秋的黄昏冷寂得凝了起来一样。 二 昨晚有月亮,吴医生家里小院子的草地上滚满了银浆,露珠子一闪一闪的发着冷光。天寒了,疏疏落落,偶尔还有几下凄哑的秋虫声。一阵淡、一阵浓,院子里全飘满了花香,有点像郁涩的素心兰,还夹着些幽冷的霜菊,随了风,轻轻的往吴医生的小楼上送,引得他不得不披上衣服走到院子里来。 吴医生对于月光好像患了过敏症似的,一沾上那片清辉,说不出一股什么味儿就从心底里沁出来了——那股味道有点凉,有点冷,直往骨头里浸进去似的,浸得他全身都有些儿发酸发麻,在月色皎好的夜里,吴医生总爱走到院子里来,坐在院中喷水池子的边上,咬紧牙根,慢慢的咀嚼着那股苦凉的滋味。 昨晚的月光是淡蓝色的,蓝得有点发冷。水池中吐出一蓬一蓬的银丝来,映在月光下,晶亮的,晚上水量大了,偶尔有几滴水珠溅到吴医生的脸上来,一阵寒噤,使得他的感觉敏锐得一碰就要发痛了。他倚着水池边的铁柱子默默的坐着,凝望着池边那座大理石像,那是一个半裸体的少年像,色泽温润,像白玉一般,纹理刻得异常精致,侧着头,双手微向前伸,神态很美,纤细的身材,竟有一股蕴蕴藉藉的缠绵意绪,月光照在石像的眉眼上,沁出微亮的清辉,好像会动了似的。 吴医生轻轻的摸了一下石像的颈项,当他的指尖触着那温润的石纹时,窝在他胸中那股苦凉的味儿突地挤上了他的喉头,他将面腮慢慢偎上石像的胸前,石头上露水,凉浸浸的渗到他皮肤上来了。他喜欢这股微凉的刺激,刺得他痒痒麻麻的,好舒服,好慵懒。远远近近,迷迷糊糊,又把他带到他少年时去过的那个地方了,他总好像看到有湖、有山、还有松子悄悄飘落的声音—— 三 好久好久以前,一个五月的晚上,天空里干净得一丝云影都没有,月亮特别圆,特别白,好像一面凌空悬着的水晶镜子,亮得如同白热了的银箔一般,快要放出晶莹的火星来了。夜,简直熟得发香,空气又醇又暖,连风都带着些醉味,好像刚酿成的葡萄酒,从桶里漏出香气来了。 午夜里,涌翠湖畔的松树林中,闪出一对黑影来,在湖滨上立了一会儿,然后携着手,轻轻地投到湖水中去。湖面顿时变成一块扯碎了的银纱,一团一团的亮丝,向四面慢慢荡开,过了好一阵子,才合拢过来,此时那两个人从湖心中钻了出来,把湖水又搅乱了,月影子给拉得老长老长。前一个是个十五六岁的少年,身子很纤细,皮肤白皙,月光照在他的背上,微微的反出青白的光来,衬在墨绿的湖水上,像只天鹅的影子,围着一丛冒上湖面的水草,悠悠的打着圈子。后一个少年,年纪较大,动作十分矫健,如同水鸭子一般,忽而潜入水中,忽而冲出水面,起落间,两只手臂带起了一串串闪亮的水花。 一对水鹧鸪惊醒了,从水草丛中飞了起来,掠过湖面,向山脚飞去。 当这两个少年游回岩滨时,月亮已经升到正中了,把一湖清水浸得闪闪发光。年轻一点的那个少年,跑着上岩,滚在一堆松针上,仰卧着不住的喘息。一片亮白的月光泻在他敞露着的身上,他的脸微侧着,两条腿很细很白,互相交叉起来,头发儒湿了,弯弯的覆在额上,精美的鼻梁滑得发光,在一边腮上投了一抹阴影,一双秀逸的眸子,经过湖水的洗涤,亮得闪光,焕发得很,一圈红晕,从他苍白的面腮里,渐渐渗了出来。 吴钟英记得,就在那一个晚上,就在那一刹那,他那股少年的热情,突地爆发了,当他走到那个纤细的少年身边,慢慢蹲下去的时候,一股爱意,猛然间从他心底喷了上来,一下子流遍全身,使得他的肌肉都不禁起了一阵均匀的波动。他的胸口窝了一团柔得发溶的温暖,对于躺在地上的那个少年他竟起了一阵说不出的怜爱,月光照在那白皙的皮肤上,微微的泛起一层稀薄的青辉,闪着光的水滴不住的从他颈上慢慢的滚下来,那纤细的身腰,那弯着腿的神态,都有一种难以形容的柔美,就连那胸前一转淡青的汗毛,在月光下看起来,也显得好软好细,柔弱得叫人怜惜不已。 他不知不觉的把那个纤细的少年拥到了怀里,一阵强烈的感觉,刺得他的胸口都发疼了。他知道,在那一个晚上,他一定要爱不可了。他抱着那个纤细的身子,只感到两个人靠得那么紧,偎贴得那么均匀,好像互相融到对方的身体里去了似的,一阵热流在他们的胸口间散布开来,他们的背脊被湖水洗得冰凉,可是紧偎着的胸前却渗出了汗水,互相融合,互相掺杂。急切的脉搏跳动,均匀的颤抖,和和谐谐的,竟成了同一频率。当他用炽热的面颊将那纤细的身体偎贴全遍时,一阵快感,激得他流出了眼泪。他好像看到四周的湖、山、松林,渐渐的织成一片,往上飘浮起来,月亮好圆好大,要沉到湖中去了。四周静得了不得,他听到松林中有几下松子飘落的声音—— 四 小院子外面一阵汽车的喇叭声把吴医生惊醒了,他猛然抬头,捋了一捋灰白的头发,上面已经沾满了露水,湿湿凉凉的。他退了几步,对着那座大理石像愣愣的出了一忽儿神,赶紧走回屋里去。大门开了,汽车驶了进来,那阵喇叭声对于吴医生非常熟悉,自从他在虹桥疗养院工作以来,已经听了十几年了。他晓得,那又是疗养院来接他去看急症的。所以他不待催促,就上楼穿好衣服,准备妥当,车子一停下来,他就踏了上去,那是吴医生的惯例:只要病人情况严重,他总要亲自赶去医治的。 医院在郊外,要走二十多分钟的汽车。车厢里很暖和,外面的月光却是清冽的,吴医生蜷卧在里面,闭上眼睛,靠在坐垫上,一阵一阵轻微的颠簸,把他刚才在院子里那份情绪又唤起了些许,好远,好美。 那一次肉体的慰藉对于吴医生的感受实在太过强烈,太过深刻了。只要一闭上眼睛,一阵微妙的情愫就在他心中漾了起来。浸凉的湖水好像灌到了他的脊背上,他的手指和胸口似乎立刻触到了一个纤细的身子一样。那份快感太过完美,完美得使他有了一种奇怪的心理。 在印度的时候,他在那儿做随军医生。一天晚上,天气十分燠热,他被几个同伴醉醺醺的从酒吧里拉了出来,把他带进了一间下等妓院里。当他半夜醒过来的时候,发觉自己偎在一个印度女人的怀里。窗外正悬着一个又扁又大的月亮,肉红色的月光,懒洋洋的爬进窗子里来,照在那个女人的身上。她张着嘴,龇着一口白牙在打呼,全身都是黑得发亮的,两个软蠕蠕的xx子却垂到了他的胸上,他闻到了她胳肢窝和头发里发出来的汗臭。当他摸到勾在他颈子上那条乌油油蛇一般手臂时;陡然间全身都紧抽出来,一连打了几个寒噤,急忙挣扎着爬起来,发了狂似的逃出了妓院跑到河边的草地上,趴着颤抖起来。肉红色的月光像几根软手指,不住的按抚着他滚烫的身体。 自从那次以后,吴医生就再也没有跟女人接触过了。 车子快到医院了,吴医生将窗玻璃摇了下来,一阵冷气,由他领子缝里灌了进去,他伸出手到窗外,去抓那往后吹得呼呼的冷风,山,树,田野,都在往后退,只有清冽的月光却到处浮着。忽然间,他感到不知在身体的哪一部分起了一阵痛楚,“哎,他去得那么早,怎么还不回来呢?——”他喃喃呐呐的自语了几句。 静思死得太年轻了,那是吴医生一生中最大的痛苦。那晚他们两个由涌翠湖悄悄的溜回学校宿舍时,静思已经染上肺炎了。湖边的依偎,变成了惟一的也是最后的一次。可是吴医生心中却一直怀着一个念头:他从来不愿想起静思已经死去了。他总当他离开去到一个很远的地方,有一天还会回来的。他一直对自己这样说:“他会来的,噢,怎么不可以呢?不,不,他一定会的,我老想着他,不断的念着他,他就会回来的了。”这么多年来,他一直在寻找着,无论在街上,在医院里。在任何地方,只要碰到一个跟静思相像的人,他就会生出无限的眷恋来。他会痴痴的缠着那个人,直到对方吓得避开了为止,每一次他受了冷落,就一个人躲着伤心好几天,好像他心里那份感情真的遭了损害一样。 在他的小院子中,他立了一座大理石像,有纤细的身材,缠绵的意态,在月光下,他常常偎着那座石像做着同一个梦——里面有湖、有山、还有松子飘落的声音。 五 当吴医生到达疗养院时,他的助理医生与护士已经把准备工作全做好了,助理医生拿了病历表向吴医生报告说这个病人是一所教会中学送来的孤儿,已经病了一个多星期,转成了严重的肺炎,大约昏迷过去有廿四小时了。经过初步的诊断,病人的生命已经没有什么希望了。 吴医生连忙洗了手,穿上白制服,带着口罩走向诊室去。诊室外面候着一个穿黑长袍的天主教神甫,吴医生向他打了一个招呼就与助理医生一同进入诊室,里面经过了消毒,药水气还很重,病床旁边竖着一个氧气筒,橡皮管已经接上了。有一个护士正在校对氧气筒的开关,另外一个整理着床头铝质盘里的医用器材,病床上躺着一个少年,一直不停的在发着剧咳声。 吴医生走过去,将床头的大灯转亮,当他揭开被单,想拿听诊器按到病人的胸上时,他的手忽然悬空停住了,一阵轻微的颤抖,从他腿上渐渐升了上来,他的胸口突地胀了起来。他咬紧了嘴唇,怔怔的看着躺在床上昏迷了过去的那个少年。他的脸色慢慢激动得发青,眼睛里射出来的光辉,焕发得可怕,他的助理医生与护士们都被吴医生惊住了,他们没敢出声,只看着吴医生的额头上,沁出一颗一颗的大汗珠来。 那一晚,医院里的工作人员,从来没有看见吴医生那样紧张急忙过,忽而他命令开氧气筒,忽而他叫打强心针,他变得异常焦躁暴躁,连打肺部空气的针筒都摔破了。当吴医生最后一次命令打强心针时,他的嗓音竟抖成了哭声。 病人是第二天下午去世的,当神甫进去祈祷时,吴医生才脱了口罩走出来。 外面迷迷蒙蒙在下着冷雨,疗养院前面的大花园中布满了水雾。 六 下班以后,吴医生一直留在楼上的医生休息室里,没有离去。大家都不敢去惊动他,对于这个老医生的怪癖。他们都相当尊重,直到天黑了时,吴医生才幽幽的走下楼来,他向值夜护士要了钥匙,走到了太平间去。 里面没有开灯,不知什么时候,一阵风,将天上的水汽刮薄了,朦胧的月亮竟悄悄的爬了出来。吴医生走到停放那少年的床边,把他身上盖着的白布掀了起来。稀薄的月光从窗外滑进来了,落在少年的身上。他的脸是雪白的,眉眼的轮廓仍然十分清秀,嘴唇微微带着浅紫,柔和得很,好平静,一点也没有痛苦的痕迹,吴医生轻轻的将他的衣服脱去,月光下,那个少年的身体显得纤细极了。吴医生很小心的用手在那雪白的面腮上抚摩了一下,然后慢慢的在床头跪了下来,将脸偎到那映着青光的胸口上。 尸体是冰凉的,只有滴在上面眼泪还有点点温意。 吴医生回到家中时,己近夜半了。他的小院里浮满了稀薄的雾气,紫丁香大量的吐着忧郁的气息,把空气染得又香又浓。池子里的水喷得很高,叮叮咚咚发出清脆的水声来。吴医生朝着水池那边走了过去,乳白的水雾飘到了他的脸上来,在雾气中,他恍恍惚惚看到那座秀美的石像,往外伸出手,好像要去捕捉那个快要钻进云雾里去的大月亮。 吴医生不想去睡了。他想到水池那边,坐在月亮底下,再做做他以前那个梦。 黑虹 一 ——一定是天气的关系! 耿素棠在桥头停下来这样想:——一定是因为这个才三月天就闷得人出汗的鬼天气!唉,怎么周身都有点不对劲了—— 一阵温温湿湿的晚风,从河面吹起,直向她胸窝里扫了过来。她闭上了眼睛,微微仰起头,让这阵和风从她的颈边轻轻的拂过去,把她刚才夹在人堆子里燠出来的汗丝擦得干干凉凉的。 这时正是黄昏,六点钟。中山桥头刚刚抛起几团亮黄的灯光来,跟着动物园、美军顾问团,各处接二连三,一盏又一盏,一盏又一盏,像千千万万只眼睛,通通睁开了。桥边儿童乐园里面的玩具马儿,玩具飞机上的电灯,也“啵!”的一下,一齐亮起,转动、转动——尽是一簇簇五颜六色的大花球。 她探头出去,看见桥下污黑的淡水河面荡满了亮光,一串串、一排排,连接不断的闪着、耀着,流下去——哎,挤! 她记得刚才从中山桥走过来时,膀子上竟给人家碰了三次:一次碰在一个男人的公事袋上,一次碰在一个女工的便当盒上,还有一次碰在一个中学生的书包上。桥上一窝蜂一样,她简直看不清一堆堆是些什么人,她只觉得到处都是一条条人影,晃来,晃去,有的穿红,有的穿绿,细细尖尖的高跟鞋,蠢头蠢脑的日本木履,的的笃笃,在水泥桥上用力敲。用力蹬。 “哈、哈、哈,抓到了吧?”两个擦鞋童在桥上捉迷藏,差点撞进了她怀里来。 “叭——叭——叭——叭——”,“嗖!”一下,“嗖!”又一下,就好像恰恰从她肘旁擦过去一样,一辆汽车跟着一辆,从桥上溜过去,喇叭声愈响、愈尖,愈逼人,她觉得头有点晕,想出汗—— 河水一定动得很厉害,河面亮黄色的光辉,一直不停的在闪着,耀着。 “隆、隆、隆、隆,”耿素棠感到身后好像有几十个滚石向她压来一样,震得耳朵都有点聋了,她回头看见一大串军卡车穿过中山桥,向台北市区飞快驶去,每一辆卡车走过,总扬起一大片灰尘来,撒在渐渐暗下来的暮色里,变成一团稀薄的沙雾,被各处射来的灯光一映,又灰又黄,马路灰黄的,两边的楼房也是灰黄的,一切东西在这六点钟的暮色里,总沾上了一层半明半暗的灰黄色。 灰黄的沙雾,浮着,沉下去,散开,渐渐稀薄,渐渐消失—— “这算什么?只有几块苦瓜!”她忽然想起刚才吃晚饭时,她丈夫对她这样冷冷地责问道,筷子往桌上一拍,脸绷得像块鼓皮。她看见他的眼镜子朝着她一闪一闪发着逼人的亮光。 ——这张脸怎么一下子变得这样陌生,这样可恶了呢?她心里纳闷着。 好白,好肿,她从来没有看见过这么难看的脸谱,太不自然,太不自然了,两腮下垂,鼻子皱起,嘴角却撇得弯弯的。 ——像头老虎狗!她想讲给他听。 “难吃死了!”大毛将嘴里一块苦瓜吐到桌上,接口嚷道。 “苦的,咽都咽不下去。”二毛也咧起一嘴七缺八歪的小蛀牙嘀咕着。 “十块钱菜钱要买山珍海味吗?不吃算了,饿死你们活该!”她推开桌子站起来用力喝道,她觉得血管要炸了似的,全身发胀。 两个孩子吓得呆头呆脑,丈夫板得铁青的脸上冷得刮得下霜来,就是那样六只眼睛睁得浑圆向她瞪着时,她摔开房门跑出来的。 ——一定是天气的关系! 耿素棠想,要不然她不会突然变得这样毛躁起来。自从过了阴历年以来,就是这一晚特别暖,暖得有点闷,有点压人,暖得实在太不应该。才不过是三月天的光景,她穿了一件短袖旗袍,两条膀子露在外面一点也不觉得寒浸。风吹来,反而凉爽。 她用力透了一口气,桥底飘上来的和风拂得她舒服极了。 沙雾消失着,转暗下来—— 她看见投进雾里来的灯光愈来愈密,东一团,西一团,灯光里模模糊糊尽是一堆堆晃动着的人影、车影。中山北路已经开始热闹起来了。耿素棠觉得迷惘起来,这晚好像还是她头一次进到台北市来似的,她走在这条路上,竟觉得陌生得很,一切都走了样:西餐饭馆雪亮的玻璃门,红衣黑裤小玩具人似的仆欧,橱窗里摆着假古董的工艺店,总使她觉得有点新奇,有点怪诞。路上的人喽、车喽都好像特别忙,特别乱似的;车头的灯光,闪亮闪亮的直朝着她扫过来,刺得她的眼睛都张不开了,她有点慌张,不晓得怎么搞的,身体一直发热。 ——一定是因为这个闷得人出汗的鬼天气! 她站在一家工艺店门口歇脚时,又这样想道,她觉得周身实在有点不对劲。店里有两个洋兵在买假古董,她看见他们手里拿着两尊滑稽透顶的瓷像,一个是济公活佛,大嘴巴笑得好丑怪,皮球一样的肚皮鼓出裤子外面来;还有一个是寿星公公。顶头好像给谁打肿了一样,凸起碗大一个瘤子。 洋兵捧着两尊瓷像当宝似的,一个老摸济公的大肚皮,一个乱敲寿星公的脑袋,咭咭呱呱,笑得前俯后仰。 柜台后面的伙计,谄笑,摇头,乱伸手指。 洋兵做手势在还价。 伙计谄笑,摇头。 洋兵脸上的笑容渐渐凝结,手一挥。 咣啷!济公的肚皮开了花。 ——唉,糟蹋了! 耿素棠不禁暗暗叹息,她记得大毛二毛不知向她求过多少次买一尊济公活佛的瓷像来玩,统统给她打了回去。 “妈,我想要那个大肚皮济公的瓦公仔。” “我也要!” ——他们还以为他们的爸爸在开银行呢,一个月五百块的小公务员! “你们识相些就替我快点滚出去!”她记得当她扬起鸡毛掸帚冲过去时,两个小家伙吓得像一对老鼠一样的窜了出去。 ——不是吗?不是活活像一对阴沟里爬出的小耗子? 耿素棠想起下午大毛和二毛哭巴巴扭做一团跑回来时,从头到脚尽是阴沟里漆黑烂臭的污泥。 ——一对淹得半死的小耗子! 她不记得怎么下的狠手,打,打得两个面目不清的小东西跪倒求饶为止。 ——天气! 她想。 ——这种天气就是要叫人发脾气,叫人烦躁,厌倦,倦、倦、倦—— 突然窗橱里伸出一张女人的胖脸来,朝天狮子鼻,两个大洞一掀一掀的,瞪着她,满脸凶像,耿素棠猛吃一惊吓得心里一寒,回头就走。 “钉——铃铃铃——”一架三轮车截在她前面。 “太太,要车吧?” “啊,不要,不要。”耿素棠一面摆手,一面向路旁一条巷子里退了进去。 b——a——r“bar”b——a——r。 红的、绿的、紫的,整条巷子全闪烁着霓虹灯光,一连串排着五六家酒吧。一明、一暗、一起、一落、东跳、西跳、忽亮、忽灭,全闪着b——a——r、b——a——r的英文字母,歪的,斜的,惨惨的红,森森的绿,冷冷的紫,染得整条巷子更幽暗,更阴森。 耿素棠一跑进来,猛然看到头顶上悬着一对怪眼,一连朝她眨了好几下,她倒抽了一口冷气,站住了脚。 那是一对独眼大黑猫,尖眉尖眼,尖鼻子尖嘴巴,耳朵是尖的,尾巴也是尖的,尖得人好难受,耿素棠觉得眼睛都被这对黑猫尖溜溜的亮胡须刺痛了。 一个发着绿光,一个发着紫光,两只独眼睛冷冷地,你眨一下,我眨一下。 血红、紫红、绛红、粉红,四朵蔷蔽闪着四种不同的花色,时而上涌,时而下落,突地冒起红焰焰几个花头,突然又统统谢落剩下几片萼子,在空中浮着、飘着。 黑猫吧、蔷蔽吧、东京吧、风流寡妇吧,一个个排着下去,各个招牌上都用霓虹灯做出一些稀奇古怪的标志来:披头散发的野女郎,背上驮着大包袱的日本艺妓。 b——a——r、b——a——r——英文字母像扯鸡爪疯一样拼命跳着、抖着、歪过来,斜过去—— 又静又乱,又亮又幽暗,巷子里一个人也看不见,酒吧的大门都是闭得紧紧的,黑猫吧那扇浑圆的大黑门,严紧得像个皱缩的猫嘴巴,有一只脱了毛的癞狗从垃圾箱里跑了出来,溜出巷子口去。 “嘶——嘶”耿素棠听见了它喘气的声音。 “叭”——的一声,一辆一九五九漆黑的雪佛兰,擦过她身边,车屁股一翘,猛停在黑猫吧门口,后座的鬼眨眼指挥灯,一闪一闪,不停的亮着。 ——哦,老天,又是一对猫眼睛! 耿素棠觉得有点乱,亮红亮红的,比头顶那两个还要尖,还要长,中间还有个溜黑的眼珠子,尖得人好难受,眼角儿直往上翘。 车门一开,跳出一个黑人来,她一眼就看到了那两排呲在唇外的白牙,跟额下一双溜溜转的白眼球。 ——像头黑猩猩! 她想,那么高大的身材,少说些也有六呎多,两个阔肩向前张,裤带却系在小腹上,松松懒懒的,偏偏穿件猩血的短袖衬衫,漆黑,通红,灯光照在皮肤上却是一层油亮亮的墨绿色。 ——他想做什么?为什么不进酒吧间去?喔,朝这边走来了呢!东倒西歪,一定喝醉了,眼珠子转得邪得很哪,唉、唉、走过来了,真的走过来了,哎—— 她的脚有点软,想叫起来了。她看见他朝她伸出一只毛茸茸的手臂来,好粗好大,一块一块发亮的,尽是鼓得紧绑绑的肌肉。 “咯、咯、咯、咯”她忽然听到背后扬起一阵吃吃的笑声,猛回头,看见身后不远,站了一个黑衣女人,在笑,笑得全身都颤抖着、一头乌黑的长发齐中间分,堆在肩上,黑色的紧身裙,亮黑的细腰带,亮黑的高跟鞋,嘴唇被灯光映成了紫乌色。 ——一身那么软,好细的腰!像水蛇,像一条抬起头来袅动着的水蛇,一掐就会断—— 她看见那个黑人一把捞住那个女人的细腰,连拖带拥,走向黑猫吧去,黑衣女人吃吃的笑着,尖声怪叫: “oh!naughty,you,naughty!” 猫嘴巴一样的圆门张开了,现出一个大黑洞来,一黑一红两团影子直向黑洞里投了进去。一阵摇滚乐狂叫着从里面溜了出来,一个女人的声音沙哑的唬着: “holdmetightto-night_” 耿素棠猛然感到一阵昏眩,面颊上给红铁烙了一下似的,热得发烫。 ……绿的、紫的,红的,上面也有猫眼睛,下面也有猫眼睛,一亮、一灭、东眨一下、西眨一下…… 二 “太太,要喝酒还是要吃饭?” “啊,随便,呢,喝酒罢。” “我们有白干、青酒、红露、大白……” “好,好,就要白干。” 第一口下去,猛一阵剧痛,像被一个什么爪子在喉咙里抓了一下似的,耿素棠赶忙低头捂住了嘴巴,她不敢透气,嘴巴稍微张开一点,这口辛辣辣的烈酒就会呛出来了。一团滚烫的热气,从胃里渐渐上升、翻腾,扩散,直往她脑门里冒上来,暖、暖、全身都开始发暖了。眼前的东西都生了雾,迷迷濛濛的,食堂门口倒挂着那两排鸡鸭,热腾腾直在冒白烟。 “喂,油麻鸡呵!” “当归鸭哪!” 九点钟,圆环这一带正是人挤人的时候,家家摊铺门口总有一两伙计喊着叫着,在兜揽顾客。雪亮的电灯把人面上的油汗都照得发光了。鱿鱼乌贼的腥臭,油炸肚肠的腻味,熏人的鸡鸭香,随了锅里的蒸气,飘散出来。 马路上,巷子里,嘀嘀哒哒尽是木展的响声,收青机播着靡靡咽呜的日本歌曲,柜台上哼哼唧唧有人在唱又像哭泣,又像叹息的台湾哭调。 “咔嚓——”一声,油锅里滚下了几只青青白白没头没脚的鸡子,一阵黑黄色的油烟突的冒了起来,婉婉约约,往上袅娜伸去。 ——好极了! 她咬着下嘴唇,心里对自己这样说: ——好得很哪,晚上到圆环来,还要一个人喝酒呢! “爱一个会喝酒的女人一定不是好货!”她记得丈夫曾经对她这样说过。 ——胡说! 她撇了一下嘴,猛抓起杯子又吞了一口热辣辣的酒,下得很痛,连咽口水都发痛了,痛得怪舒服的,她好像看见她丈夫那双眼镜子又在向她发着逼人的亮光了。 “咔嚓——”又是一阵油烟冒起,飘着,往外散—— “哇——”对面卖中药摊铺边小竹床上有个婴孩哭了起来,一个扎着头发的胖女人从里面摇摇摆摆跑出来,抱起婴孩,忙忙解开衣服,将一个白白胖胖的大xx子塞进婴孩嘴里去,婴孩马上停止了哭声,两双通红的小手拼命地揪住女人白胖的xx子,贪婪的吸吮着。 “啊、啊,乖乖要睡觉,乖乖要吃奶奶——” 耿素棠看见那个胖女人露着胸脯,全身抖动着在哄婴儿吃奶的样子,心里突然起了一阵说不出的腻烦。她记得头一次喂大毛吃奶时,打开衣服,简直不敢低头去看,她只觉得有一个暖暖的小嘴巴在啃着她的身体,拼命的吸,拼命的抽,吸得她全身都发疼。rx房上被啮得青一块,紫一块,有时xx头被咬破了,发了炎,肿得核桃那么大。一只只张牙舞爪的小手,一个个红得可怕的小嘴巴,拉、扯,把她两个rx房硬生生的拉得快垂到肚子上来——大毛啃完,轮到二毛,二毛啃完,现在又轮到小毛来了。 “啊,啊,乖乖要睡觉——”对面那个胖女人歪着头,闭着眼睛,自言自语的哼着,婴儿蜷作一块在她怀里睡得甜甜的,嘴巴里还含着xx头。 抽烟在飘着,散着,从黑黄渐渐变成一片模糊的雾气,收音机里有一个男人瘟瘪瘪的在唱着日本歌。 ——是天气,一定是天气的关系。 她心里想,酒液从她喉咙管热辣辣的滑到胃里去。 ——要不然我不会冒火去打小毛的屁股。 “你是想要我的命还是怎么的!”下午小毛泻得一床烂屎时,她气得颤抖抖的喊了起来,跑上去倒提起那一双乱踢乱蹬的小脚,一巴掌打在屁股上,五条手指印,红里发青。小毛翻起一双眼睛,哭哑了,面色涨得紫红,缩在床角上干干瘦瘦的,像是人家厨房里扔出来噎了气的胎猫儿。她跪在床前吓呆了,赶忙抱起小毛乱揉一顿。 ——要是他懂得话的话,我恨不得想哭给他听:仔仔,妈妈不是想打你,妈妈实在是洗屎片洗得心寒了! 耿素棠想一定那些尿布屎片使得她的神经太过紧张,床底下堆着一桶还不算,那间斗大的小房间里竟像扯万国旗一样,从这个角拉到那个角,从床头一直晾到床尾;天气已经闷得怪了,房里的奶馊、尿臊,屎臭,一阵又一阵的涌起上来。她在房里呆不了一会儿就得跑出去用力吸一口新鲜空气,可是病在床上的小毛又不争气,隔不了一两个钟点就叭的一声,滑下一泡稀脏稀臭的烂屎来。 忽然她起了一身的鸡皮疙瘩,嚼在嘴里的一块猪肠差点想吐了出来,她想起下午替小毛换屎片时,一手摸到了一团暖烘烘溜滑的东西,那是一堆粘在屁股上的稀粪。 “七巧!” “八仙!” “全来到——哈、哈、哈,干杯,快点、快快——” 七八个人头,晃动着,喊着,杯子举得老高。 “喂,伙计!”有一个人站起来叫道,“再加一盅‘龙凤会。’” 其余的人马上爆出一阵欢呼,杯子举得更高。 伙计从柜台下面捉出一条长长的东西,往柱子的铁钉上一挂。一条油亮的黑影,拼命的扭动起来,扭、扭、扭——嗳,一条蛇! 耿素棠赶快偏过头去,她看见那个伙计跑上前,一把抓住蛇腰往下一扯,“嗞”!一声,蛇皮脱了下来。她闭上了眼睛,脑子里有几只猫眼在眨。 ……红的,紫的,一只毛茸茸的粗手一把抓住了那个水蛇一样的细腰,袅动,袅动…… “咯,咯,咯——”一阵笑声在食堂的角落里响了起来,耿素棠看见那边一个男人猪肝色的醉脸正在向一个女人的耳朵根下凑过去,女的躲避,笑,又是吃吃的笑,吃吃的笑—— “伙计,结账。” 她蓦然站了起来,胃里那团热气突地往上一冒,额头上马上沁出了几粒汗珠,眼前的雾愈来愈浓,她想走,快点走,走到一个清静的地方歇一歇,那阵吃吃的笑声刺得她很不舒服,头发重,脚是轻的。 油烟不住的冒—— 中药铺门口有个瘦小的男人,跳出跳进,红着脖子叫喊在卖虎鞭,一群小伙子围着他,个个看得死眉瞪眼。 三 夜渐渐深了,植物园里静得了不得。碎石子路上有人走过,喀轧喀轧的脚步声一直走到老远还隐隐约约的听得到。荷塘里涨了水,差点冒到路上来,塘面浮着灰白的水雾,一缕一缕绕在竖出水面的荷叶上。 天上有一弯极细极细的月亮,贴在浑黑浑厚的云层上,像是金纸绞成的一样,很黄很暗。高大的椰子树静静的直立着,满园子里尽是一根根黑色的树影子。 开始降露了,耿素棠觉得腿子碰在草地上湿湿的,她靠在一棵椰子树脚下,一动也不动地坐着。头重得抬不起来,手脚直往下缒,一点也不听调动了。她想好好的歇一歇,口干得难受,胸里窝着的那团暖气,一直在翻腾,散也散不去,全身都有一种说不出的情懒,最好就这样靠着,再也不要动了。 ——唉,这种天气—— 她心里还在抱怨着,忽然间她听到了一阵声音,大概是从那边树林里发出来的,开始很模糊,渐渐的移近了,愈来愈清楚,是一阵女孩子合唱的歌声。她看见树林的黑影子里有几点白影子在浮动着,忽隐忽现,一阵风从塘里掠过,把那阵歌声一个字一个字都吹了过来: 我不知为了什么, 我会这般悲伤, 有一个旧日的故事, 在心中念念不忘; 晚风料峭而幽回, 静静吹过莱茵。 夕阳的光辉染红, 染红了山顶—— 歌声飘着,浮着,有些微颤抖,轻轻的、幽幽的—— ——是了,是了,就是那首《萝——萝累娜》,唉,《萝累娜》! 她坐了起来,仔细的听着,有一点隐痛从她心窝里慢慢地爬了出来,渐渐扩大,变成了一阵轻微的颤抖,抖,抖得全身都开始发痒发麻,泪水突地挤进了她的眼眶里,愈涌愈多,从她眼角流了下来。 好多年好多年没有这样感觉过了,压在心底里的这份哀伤好像被日子磨得消沉了似的,让这阵微微颤抖的歌声慢慢撬,慢慢挤,又泻了出来,涌进嘴巴里,溜酸溜酸,甜沁沁的,柔得很,柔得发溶,柔化了,柔得软绵绵的,软进发根子里去。泪水一直流,流得舒服极了,好畅快,一滴、一滴,热热痒痒的流到颈子里去。 白影子在黑树林里慢慢的浮动着,一隐、一现—— 晚风料峭而幽回, 静静吹过莱茵。 ——唉,太悲了些,《萝累娜》。 那么久,那么远,埋得那么深,恍恍惚惚,竟隔了几十年似的,才不过是二十七八岁,耿素棠觉得好像老得不懂得回忆了。是日子,是这些日子把人磨得麻木了。远远的那些声音,远远的那些事情,仿仿佛佛的人影子,都随着这远远的歌声在转,在动—— 一现一隐,白影子、黑影子,交叉着,交叉着。 ——哎,小弟。 她又看见一双忧伤的眼睛在凝视着她了,深深的,柔柔的—— 她为什么叫他小弟,她有点记不得了,在班上她总觉得他比她小,她喜欢他,当他弟弟。 就是那一夜晚,在公园里,也是这么一个温温湿湿的三月天,也有这么一钩弯弯细细的小月亮。 “我以后不想见你了。”小弟忽然对她说,他们两人站在亭子里。 她望着他,她不懂。 “你不懂得我!”他抬起头来,两腮通红。 她看到一双柔得使人心都发软的眼睛。 他回头走了,她追了上去,握住了他的手,两个人相对站着,好久好久都没有话说。 那时有人在唱《萝累娜》,就是这首听得人心酸的《萝累娜》。 染红了山顶—— 白影子愈走愈远了,渐渐模糊,渐渐消失在黑色的树影里。 ——染灯—— 染红—— 耿素棠突然挣扎着站了起来,她觉得眼前一黑,脚下几乎站不稳了,又一阵热汗冒上了她的头顶,胃里翻腾很厉害,想吐,她赶忙撑住了一根树干子。 ……灰色的房,灰色的窗,窗外下着灰檬漾的冷雨,小弟苍白的嘴角上有血丝,白色的被罩上染着红红的一大片…… ……一双疲倦的眼睛半睁着,柔,柔,柔得好忧伤…… 耿素棠觉得嘴巴里咸咸的,不晓得什么时候渗进了许多泪水。 ——唉,那双眼睛怎么会那样忧伤呢? 她忽然想道,她自己为什么不在那个时候也死去算了?她记得她曾经有过那个想法的,可是后来不知道怎么搞的,不仅没有去死,而且还嫁了人,生下三个跳蹦蹦哭喳喳的小东西来,她纳闷得很,心里有点歉然,有点懊恼,真是煞风景透了!自从她进了那间鸡窝一般的小房间之后,就真的变成一个赖抱母鸡了,整天带着一群小家伙穷混穷磨,好像没有别的事可做,就专会洗屎布似的。她忽然奇怪起来,这五六年来在那臭鸡窝里到底是怎么混过去的,那一房的尿臊屎臭,一年四季墙壁上发着绿阴阴的湿霉,有时半夜里,破裂的天花板忽然会滚下一个老鼠来,掉在人身上软趴趴的。 ——那种地方再也住不得了! 她差不多想大声喊了起来,踉踉跄跄的跑到石子路上去。 ——不,不能回去,走,随便到哪儿,愈远愈好。 喀轧、喀轧,碎石子路上一直响着急切紊乱的脚步声,由近而远,沉寂下去。 四 硬,冷,笔直,一根根铁索由吊桥的这一头一直排下去,桥头的这几根又粗又大,悬空吊着有几丈高,愈下去,变得愈细,到最后那些,只剩下一撮黑影;桥身也是这样,慢慢窄,慢慢细,延到桥尾合成了一点,有一盏吊灯挂在那里,发着豆大的黄光。 耿素棠走上碧潭这座吊桥时,桥上一个人也没有了。空空的,一眼望去;两边尽是密密麻麻的铁索网,上面是一片压得低低的天空,又黑又重,好像进了一个巨大无比的捕兽笼一般,到处都竖着一条条铁索影子。 酒性发得厉害,她走在桥上,竟觉得整条桥都在晃荡着。脑袋昏薰薰,如同坐升降机一样,心里一上一下,有时忽而内里一空,整个心都给掏走了似的,她扶着铁栏杆,走几步就得歇一歇,走到桥中央时,胃里又想翻起来了,她连忙伏在栏杆上,停了下来,桥底下是一片深黑,深得叫人难得揣度,什么东西部看不见,远远的地方有水在急流着,像在前面,又像在背后,哗啦哗啦,不晓得是从什么方向发出来的水声,山腰那边有一盏昏红的小灯,她恍惚记得那儿有个煤矿,白天有些沾得满面黑煤的矿工出入着,晚上只剩了这么一盏孤灯吊在黑暗里,晃着。闪着,在发红光。 到底夜深了,四周寂沉沉的,一阵阵山气袭过来,带着一些寒涩的木叶味,把晚上的闷热荡薄了许多。 哗啦哗啦,流水单调的响着。 远远那边还闪着台北市的灯光。 ……白影子,黑影子,交叉着,一隐一现,一隐一现…… 晚风料峭而幽回, 静静吹过莱茵, 夕阳的光辉染红, 染红了山顶—— 远远的,轻微微的,仿仿佛佛她耳边总好像响着那首歌。 忧伤的萝累娜!忧伤的眼睛! 她觉得整个胸窝里,一丝一丝,尽挂满了一些干干的酸楚。 真是煞风景,她想,怎么搞到后来又会嫁了人了?她实在不明白,反正这些日子过得糊里糊涂的,难得记,难得想,算起来长——长得无穷无尽,天天这样,日日这样,好像一世也过不完似的。可是仔细想去,空的,白的,什么东西都没有。 ——这是怎么一回事? 她问她自己道,真的,她跟她丈夫相处了这么多年,他对她好像还只是一团不太真实的影子一样,叫她讲讲他是一个什么样子的人,她都难得讲得清楚,天天在一起,太近了,生不出什么印象来。她只记得有一次他打肿过她的脸,耳朵旁留下一块青疤总也没有褪去。除此而外,她大概对他没有更深的印象了。反正他每天回来,饿了,要吃饭;热了,要洗澡;衣服破了,要她补;鞋子脏了,要她擦,用得着她时,总是平平板板用着一个腔调支使她,好像很应该,很是理所当然的样子。 ——他当我是什么人了? 她猛然摇了几下桥上的铁栏杆,心里愤怒的喊着。她记起昨天晚上,睡到半夜里,他把她弄醒,一句话也没有说,爬到了她床上来。等到他离开的时候,也是这样默默的一声不出就走了。她看见他胖大的身躯蹑脚蹑手的爬上了他自己床,躺下不到几分钟,就扯起呼来。她看得清清楚楚,他那微微隆起的肚皮,一上一下,很均匀的起伏着。她听到了自己的牙齿在发抖,脚和手都是冰凉的。 山腰里那盏小红灯一直不停的眨着,晃着,昏昏暗暗的,山气愈来愈浓,带些凉意了。 耿素棠觉得皮肤上有点凉飕飕的,心里那团热气渐渐消了下去,可是酒意却愈沁愈深,眼皮很重,眼睛里酸涩和醋一样。她紧握着桥上的铁索勉强支撑着,累得很,全身里里外外都累得一点力气也没有了。她感到一阵莫名其妙的孤独,孤独得心里直发慌,除了手里抓着这几根冷硬的铁索外,别的东西都不晓得跑到哪里去了似的。 好疲倦,不能了,再也不能回去受丈夫的冷漠,受孩子们的折磨了。她得好好的歇一歇,靠一靠,靠在一个暖烘烘的胸膛上,让一只暖烘烘的手来抚慰一下她的面颊,她需要的是真正的爱抚,那种使得她颤抖流泪的爱抚,哪怕——哪怕像那只毛茸茸的手去抓那个水蛇腰一样—— 耿素棠感到脸上猛一阵辛辣,热得裂开了似的。 ——唉,醉了,今天晚上一定是醉了! 她觉得她的心在胸口里开始捶,捶得隐隐作痛起来。 ……钉子上扭动着的黑蛇,猪肝色的醉脸;毛茸茸的手去抓,去抓,去抓那条袅动着的水蛇…… “holdmetightto-night——” 她忽然记起了那一阵从黑色圆洞里溜出来狂叫着的摇滚乐。 ……上面下面都有猫眼睛,红的,绿的、紫的,东眨一下,西眨一下…… “喂,一个人吗?” 她一回头,看见有一个男人恰恰站在她身后,站得好近,白衬衫,黑长裤,裤腰系得好高,扎着宽皮带,带头闪着银光,紧绷的裤管,又狭又窄,一个膝盖微屈着,快要碰到她的长衫角了。 ——什么人?什么人敢站得这样近? 她看不清楚他的面貌,她只看到他含在嘴上的香烟,一亮,一灭发着红光。 ——哦,连领扣都没有扣好,还敞着胸膛呢! “怎么样,一个人吗?”低沉的声音,含着香烟讲话的。 她看见他的脸凑了过来,慢慢逼近,烟头一闪一闪的亮着,她闻到了一股男人发油的浓香。一阵昏眩,她觉得整座吊桥都象水波一样的晃动了起来。 哗啦哗啦,远远的地方,不知从哪个方向发着急切的水流声。 五 当她把脚伸到潭水里的时候,一阵寒意猛地浸了上来,冷得她连连打了几个寒噤。 清晨四五点钟的时候,潭水面上,低低的压着一层灰雾,对面那座山在雾里变成了黑憧憧的一团影子,水是墨绿的,绿得发黑,冰冷。 寒意一直往上浸,升到盘骨上来了。耿素棠觉得潭水已经灌进她骨头里去了似的,她看到水里冒出了几缕红丝,脚踝还在淌血。她刚才从堤岸上走下来时没有穿鞋子,让尖石头割破的。 她弄不清是怎么回事了,只是恍恍惚惚记得刚才醒来的时候,看见窗外那块旅社的洋铁招牌,正在发着惨白的亮光。 她是赤着足走下楼的,她不敢穿鞋子,怕发出声音来。 ——那是什么人?是什么人呢? 她觉得迷惘得很,一股男人发油的浓香,从她下巴底,从她领子里,从她胸口上,幽幽的散发出来,刺得她很不舒服。 ——哦,要洗掉这股气味才好。 她向水里又走了一步。 ——哎,冷! 呜——呜,远远的有火车在响了。 ——天快亮了呢,唔,冷!小毛的奶还没有喂过。 ——他的脸不晓得板成什么样子了,我要告诉他:像头老虎狗,哈,哈—— 哗啦哗啦,水声不知是从哪里发出来的。 ——好是好听。 夕阳的光辉染红—— 染红了山顶—— 太悲了些,太忧伤了—— ——哎唷,冷死了!可是,这么浓的气味不洗掉怎么行? ——怪不?在上面热得出汗,水里面冷得发抖,怪事!——可了不得!床底下那桶尿片不晓得臭成什么样子了?嗳,冷,唉—— 她看见雾里渐渐现出了一拱黑色的虹来,好低好近,正正跨在她头上一样,她将手伸出水面,想去捞住它,潭水慢慢冒过了她的头顶—— 天亮了,一匹老牛拖着一辆粪车,咿呀唔呀,慢吞吞地从黑色的大吊桥上走了过去,坐在粪车头的清道夫正仰着脑袋在打瞌睡,脸上遮着一顶宽边的破草帽。 小阳春 当——当—— 校园里的大古钟开始敲响了。 樊教授一面走着,抬起了头,向天上望去。太阳在浅蓝色的天空里,亮得化成了一团不成形体的白光,真是一个标准的小阳春,樊教授想道,他觉得阳光刺眼得很,只有十月天下午的太阳才能这样晶亮夺目。 高楼上的钟声,一声一声的荡漾着,如同一滩寒涩的泉水,幽幽的泻了下来,穿过校园中重重叠叠的树林,向四处慢慢流开。樊教授放慢了步子,深深的透了一口气,他觉得有点闷,沉重的钟声好像压到他胸口上来了似的。就是这种秋高气爽的小阳春,他记得最清楚了,穿着一件杏黄色的绒背心,一听到钟声就挟着书飞跑,脚不沾地似的,从草坡上滑下来,跳上石阶,溜到教室里去,那时他才二十岁呢!难怪教授讲错了书的时候,他会站起来一把抓住教授的痛脚,弄得那些戴眼镜的老先生们面红耳赤,可是海因斯教授却称赞他是最有希望的青年数学家,就是那位有两撇翘得很滑稽八字胡的德国教授,曾经点着头,用着德国腔的英语对他这样说的(当——当——钟声像冷重的泉水汩汩的冒着)。樊教授最记得了,穿着一件轻软杏黄色的绒背心,挟着一本厚厚的高等微积分,爬上最高那个草坡,仰望着十月清亮的天空,那时他真觉得那无穷远的地方,有一个巨大无比的东西在召唤着他似的,他的胸襟骤然开阔得快要炸裂了。才二十岁,樊教授想道,那时才二十岁呢! 樊教授在校园的大道上,一步一步慢慢走向校门口去,大道的两旁尽是一排排巨大的白杨树,越远越密,一堆堆蓊蓊郁郁的;风一吹,叶子统统翻了起来,树顶上激起了一朵朵银绿色的浪花。一大片,海水一般的波动着,沙啦沙啦,叶子上发出来的声音,由近而远飘洒过去,二十岁的人仰望着天空时,心时的感觉是多么不同呢?樊教授想道,他看见白杨树的叶子轻快的招翻着,一忽儿绿,一忽儿白。青年数学家——是那位德国教授这样说过的,他多么欣赏那位老先生的翘胡子呢?那天在研究室里,那位老先生忽然转过身来拍着他的肩膀对他说道:“孩子,努力啊!你是个最有希望的青年数学家。” 当——古钟又鸣了一下,冷涩的泉水快要流尽了,树林子里一直响着颤抖的音丝。樊教授陡然停住了脚,把挟在左肋下那本焦黄破旧的初等微积分拿了来,一阵说不出的酸楚呛进了他的鼻腔里。他感到有点恼怒,好像失去了些什么东西一样,追不回来,再也追不回来了。他的手紧紧抓住那本翻得书边发了毛的初等微积分,心中窝着一腔莫名的委曲。对了,樊教授想道,这种感觉是一个五十多岁白了头发还在教初等微积分的教授所特有的,在这种小阳春的天气,站在校园里的大道上,手里捧着一本又旧又破的初等微积分——他抬起了头,浅蓝天空里那团白光,晶亮而冰寒,二十岁的人仰头望着天空时,确实不太一样,樊教授想。他的嘴已紧闭着,眼睛眯成了一条缝。 x轴y轴z轴(白杨树的叶子在招翻着,像一阵骤雨飘洒过去),我不喜欢这些坐标轴,樊教授想道,慢慢步向了学校的大门。我不喜欢这些太过具体太过狭隘的东西,他想。最高的抽象数学观念,是能够蕴涵一切的——不,不,实在太具体了!一个函数导式的几何意义,每年都得再三重复的讲给那些学生听,蔓叶线,摆线,黑板上全是一拱一拱的弧线。粉笔灰飞扬着,红的弧,黄的弧,点、线、面,体——这些三度空间的东西都太狭窄了,他想道,穿着杏黄色轻软的绒背心,仰天站在草坡上,就在那个时候他迸出了一句:“我要创造一个最高的抽象观念!” 当——古钟鸣了最后一下,泉水枯竭了,树林里顿时静穆了下来,学生们快要走完了。 “樊教授再见。”这两个学生是谁?樊教授纳闷道,点着头轻快的走过去。他急切做了一个手势想唤住他们。“要创造抽象的观念。”他想告诉他们。“努力啊,孩子。”他简直想走过去拍拍他们的肩膀,对他们说,年轻人真当努力,真当有创造的精神—— 然而十月的阳光却这般刺目,樊教授想道,他用手遮着额向天上望去,心中有一种说不出的欠缺之感,“多么不完满呢?”樊教授对自己说道。黑板上还得画满一拱一拱的弧线来。太具体了,这些几何图形。一定要创立一个总括一切的抽象观念——“攀氏定理”,在烫金亮黑的书面上印着fan′s/the/ory两个大得能包括宇宙一切现象的英文字——那是个二十岁青年数学家的梦想,一个伟大的梦,大得把人的胸口都快撑裂了的,站在草坡上,穿着件杏黄色的绒背心(几片白杨的叶子被风刮了下来,在空中载浮载沉,一忽儿翻成银白,一忽儿翻成亮绿,飘飘然落到校门口的喷水池里)。樊教授在池面看到了自己的影子,两鬓的白发在风中微微的颤抖着。五十岁的人是应该有这种欠缺之感了,他默默地想道。停了下来,低头注视着池里的倒影,池面有几朵白睡莲,莲叶已经调残得参差不齐了。喷泉的水量很小,只有几线水柱冒出来,忽高忽低,发出冷冷的水声。池底有蓝色的大,白得发亮的太阳,还有一个两鬓灰白的人影,可是到底还欠缺了一点东西,他想到,喷泉的水柱冷冷的响着,水柱在阳光下反映着彩色的光:水红,亮线,晶紫,闪着、闪着—— “看看我的新鞋、看看我的新鞋”,预备——起!一二二、一二三,打腿、低回旋、再回旋—— 丽丽乖,丽丽是个最听话的乖孩子。不要吵,爸爸在想东西,爸爸在创造一个最伟大的定理,爸爸想出来以后就变成世界上最了不起的数学家了,懂吗?乖女,不要吵,静些儿,爸爸在想东西,爸爸要—— —二三、再回旋,不行啊!老师要我们回家练习的,爸爸快点来看,快点来,“看看我的新鞋、看看我的新鞋”——为什么皱眉,爸爸不许皱眉头,皱着眉头好难看,丽丽不爱看爸爸皱眉头。丽丽要跳《看看我的新鞋》,预备——起!一二三、一二三—— 风吹过来,把池子里的影子搅乱了,破残的莲叶遮住了亮白的阳光。可是丽丽毕竟是个最乖巧最惹人疼爱的孩子,樊教授想道。他俯下身去,把池里的莲叶拨开,池底顿时现出了一团白光,又亮又寒,她会做出种种逗人怜爱的小动作来。甩动着脑后那撮油亮的小马尾,在榻榻米上,踮起脚尖打转转,转啊转啊,转得那么快,红裙子张成了一把小洋伞,两条粉白滚圆的小腿子跳动得多么有趣呢?爸爸不许皱眉头,她会嫩稚稚的抗议;她会嘟着小嘴嚷着爸爸亲亲,丽丽要爸爸亲亲——可是爸爸在想一条最伟大的数学定理,丽丽那样吵法可不行,爸爸真的要想不出来了。 丽丽毕竟是个最惹人怜爱的孩子,樊教授想道,不能怪她,一点也不能怪她。池子里有蓝色的天,白色的太阳,还有一个白了头发的人影,然而倒底还是有些欠缺之感,他想。不对劲,这样很不对劲,要抽象,要能涵盖宇宙之一切(又有几片白杨叶子飘落到池面,随着水流在打转)。可是素琴却偏偏要在隔壁旁唱赞美诗,他摇了一摇头想道—— 主耶稣, 主耶稣, 救世主; 拯救我等罪人。 好凄楚的声音,尖锐、颤抖、升高、升高,升到了屋顶突然停在那里,开始抖、抖、抖——“我一定要创造一个最高的抽象观念!”他塞住了耳朵,趴到书桌上愤怒的叫道(叶子在池面一直打着转,有风,水面有微微的波纹)。她非得要叫她的上帝来拯救人类不可吗?他纳闷道。她捧着歌本,皱紧了眉头,凄楚的唱着:“拯救我等罪人”。她总喜欢把罪加在别人身上。她喜欢穿着僵硬干净的蓝布长衫,头发剪得短短直直的,穿着一双雪白的短统袜,苦着脸皱起眉头告诉别人:“我们都有罪!”她设法使每个人都有犯了罪恶的感觉,“我们都有罪!”她这样说。她说那天是耶稣复活的日子,她穿着蓝布长衫,披着黑丝中去教堂祈祷。她要替丽丽祝福。她还要替我赎罪呢,樊教授陡然仰起了脸,紧皱着眉头,大声说了出来:“可是我没有罪啊!”(又一阵风刮来,池面的日影碎成一块一块的日光)丽丽发着高烧,她却锁上了大门到教堂去祈祷,可怜的小东西,一个人躺在床上会多么害怕呢?她会想到些什么?她会想到爸爸皱着眉头看她跳芭蕾舞吗? 水池的喷泉突然高冒,无数的水柱吐外四泻,叮叮咚咚,把池面的影子通通敲碎,白的、蓝的,融成了一大片乱影—— 开始是一大团黑烟,血红的火焰一大片一大片卷出来,顺着风扫盖过去,染红了半边天。街心中挤满了人,狂跑着,喊叫着。救火车发出刺耳的笛声,到处在冒浓烟,“完了!”他挤在人群中喃喃的说道,黑烟愈来愈浓,完了,他知道从那个时候起,挤在人群中,看着一团团黑烟从他家里冒出来时,他前半生的一切都完了。黑烟掩盖了他的视线,他听到有人在惨叫:救命——、救命—— 然而她却要去教堂祈祷,樊教授想道。嗨,她还说要替丽丽祝福。樊教授转过身子,沿着水池继续往前走去,可怜的小东西,她一个人睡在床上不知想些什么(泉水在他身后隐隐约约的响着,水声愈来愈微)?她该是多么的害怕呢?可怜,她再也不会穿了那条红裙子,转动着粉白滚圆的小腿子,垫起脚嫩稚稚的叫着爸爸不许皱眉头了。他知道,当他挤在人堆中看着一团团黑烟往外冒的时候,他的前半生统统完结了。 “我一定要惩罚她!”樊教授喃哺的说道,慢慢走向了公共汽车站,“我要她一辈子良心不得安宁。”他说那天是复活节,她要去教堂祈祷,她穿着僵硬的蓝色布长衫,苦着脸告诉别人:“我们都有罪。”然而她犯的却是一个不可饶恕的罪,火烧的时候,大门是锁着的。可怜的小东西,她再也不会嘟着小嘴叫爸爸亲亲了。我一定要惩罚她,樊教授想道,我一定要她一辈子不得安心。 太阳已经斜了,好快,樊教授踏上公共汽车,回头往天上望去,阳光亮而寒。他又记起就在这种小阳春的天气,穿着一件杏黄色的绒背心,站在草坡上,仰望着天空,从心底喊出了那句:“我要创造一个最高的抽象观念!”那时才二十岁,二十岁的人望着天空时,心胸是多么不同呢,他默默的想道。他看见远处的白杨叶子不停的在招翻着,一忽儿绿,一忽儿白。 我会得到补偿的,樊太太想道,向窗外望出去,一点都不觉得,整个下午就这样溜走了,太阳斜到那边去了,好快,只读了一章《圣经》,thoushaltberewarded!多么庄严,多么感人,那是对我讲的,樊太太想道,合上了《圣经》,将书紧抱在胸前,挪近窗口去。thoushaltberewarded!那好像是天边发出来的声音(太阳透过薄云层,放出了一片斜光射到对面微紫的山头上),——可是阿娇还没有将米淘好,厨房的自来水响得叫人多么心烦——我会得到补偿的,这一世我不在乎吃苦,在那里,樊太太仰着头望着天边那片斜光想道,在天国里,我就会得到补偿了——他说六点钟就要回来吃饭,阿娇连米都没有淘好,厨房里的自来水响得多么可怕,好像用水不要花钱似的,她就爱那样蹲在地上,歪着头,一双大得唬人的胖手插到雪白的米里去,翻啊搅啊,好像小孩子玩泥沙一般,唉,自来水的声音实在烦人——主啊!樊太太突然闭上眼睛轻轻的叫了一声,一阵辛酸从心底冲了上来。我真的不在乎受苦,樊太太咬紧了下唇努力平静下来。通过窄门,进入天国,在那里我就会得到补偿了—— 可是他说过六点钟就要回来吃饭了,樊太太想道,将手里那本英文《圣经》放回书架上,把衣柜打开,拿出一件胸上印着一个巨大红色罪字的白外衣来。阿娇连米都没有淘好。她将一块黑色的丝中披到头上,走向厨房去。 “先生六点钟就要回来吃饭了,”她对阿娇说,“你知道吗?” 她在玩水呢,樊太太想道,天哪,她的裙子撩得多么高,连大腿——哦,连三角裤都露出来了。两只肥胖的大手——指甲上还涂了寇丹呢——在米堆子里翻来搅去,一头头发偏向一边去,把头都缒歪了,多么丑怪—— “你知道吗?”她这样说,阿娇想道。她没声没息的走到厨房门口站在那里冷冷的这样说,她头上披着黑头巾,一脸布满了皱纹,皱得眉眼部分不清了,真像我们阿婆家里那头缺了牙的母山羊。阿娇抹去脸上的水珠,站起来,面对着樊太太,真的,她想。那年阿婆的芋苗被那头母山羊偷吃了好些,阿婆使劲抽了它几下,“咩——”拉长脸乱叫,露出一口缺齿——就是这个样子,嗨,真是一模一样,鼻子眼睛都皱成了一团。 唉,这个世界上有多么罪孽,樊太太打开了大门,阿娇的裙子却捞得那么高,她想道。大门关上了,砰然一声在空洞的客厅中颤抖了一会,余音传到了厨房里—— “你知道吗?”她的声音是冰冷的,阿娇想道。走进了客厅里,朝窗口那张沙发上躺了下来,太太总是那么冷冰冰的,真奇怪,她整天跑到教堂里,穿着那件稀奇古怪的白袍子不知搞些什么名堂。太太是一个怪人,阿娇想道。将脚上的木履踢到桌子底,把赤脚跷到沙发的扶手上,顺手拿起了一张电影广告来。先生也是一个怪人,阿娇摇头想着——“禁男地带”,喔唷,这个女人没有穿上衣呢,两个rx房圆鼓鼓的,像柚子一样;躺在旁边那个男人长得倒很漂亮,结实的腰干,这种瘦腰最好看了,有些男人的小腹,软嗒嗒的凸起出来,真没味道—— 可是先生和太太都是怪人,他们可以好几天面对面不说一句话,然后先生忽然撵着太太发了疯一样大声喊道:“是你害了丽丽,就是你!就是你!”太太的嘴巴只会发抖,脸上惨白一句话也说不出来。怪人!他们都是怪人!呀,“心酸酸”,多么有趣的名子,念起来就有点叫人心酸了,一定是最后女主角失恋跳河死了。赤裸裸的暴露,大胆的描写,未婚男女,不可不看,哦,“明知失恋真艰苦”,“真艰苦”,阿娇闭了眼睛喃喃的念着,报纸从她手上滑了下来,阳光从窗外斜照进来,爬到了她的胸口及颈子上,她感到有些微温暖及痒麻,“真艰苦,”她喃喃的念着—— 烟味。他的房里全是烟味,枕头上也是烟味。他老抽香蕉牌的香烟,烟味浓极了!在黑暗中,他嘴上的烟头一亮一暗,浓重的烟味一阵一阵喷过来,我说我要回去,他却要我躺在他的枕头上。唉,烟味呛得人快透不过气来了。我怕得心中直发疼。他的手上尽是老皮,刮得人的肩膀痛得很,可是我不敢动。我发抖的说我要回去,可是他的手却在我颈子上慢慢的抚摩着,我不敢动,我真的怕得心里直发慌。唉,烟味,唉,我舐到自己的眼泪,咸的。我要回家去了,我颤抖抖的说道,我要—— 可是门铃响了,阿娇从沙发上跳了起来。我早就该杀了他去了,那头脏猪!可是门铃响得急得很,一定是先生回来了——杀死他!脏猪!杀死他!杀死他!—— 史氏函数论、李氏群论。无穷级数特殊展法——樊教授摸着壁架上一本一本厚厚的洋文书,心中有一股说不出的悲喜交集之感,平滑坚硬的书面摸着舒服极了,要有亮黑的书面的,樊教授想道,上面印着两个英文字:fan′stheory,大大的,大得能包括宇宙间一切的现象,闪着金光,刺得人张不开眼睛来——可是明天第一节课还得讲超越函数的微分法呢,樊教授拿了一本初等微积分坐到窗口去,室内没有开灯,书上的黑字一团模糊。天色转成了暗蓝,对面的山头变成了一个黑色的三角形。先由sine讲到co-sine,厨房里有碗碟撞击的声音,阿娇在洗碗,她说她八点钟要出去看电影、她说她要把大门的钥匙带出去。然后到tangent,再到co-tangent,阿娇说电影要十一点钟才散场,最好把大门钥匙带出去。对面那座山头变成了一个黑影,浮起来了,然后讲到secant。然后再到co-secant,然后——然后——然后升起一团团黑烟,然后有人凄惨的喊叫:救命!救命——樊教授慢慢的站了起来,膝上的书咕咚一声跌到地板上去。室内完全暗了,桌子上的烟灰缸反映着些微银色的光。 “我一定要惩罚她!”樊教授站在客厅中央大声说了出来。可是她却穿着僵硬的蓝布长衫告诉别人,我们都有罪!她有意避开我。她狡猾得像一头猫。她走路总是垫起脚,没有声音的。她不让我有机会,她冷冰冰的瞅着。瞅着,悄悄的打开门,闪着身子溜出去,像一头夜猫,披着黑色的黑中,告诉别人:我们都有罪—— 可是阿娇却把客厅里的灯捻亮了。先生,她歪着头说,头发统统跌到一边去,她穿着大团花的裙子。先生,她扭着屁股,歪着头说。她也要出去了。她们都溜走了。然后——然后按摩的瞎子在窗下凄哑的吹着笛声,然后——然后手里捏着初等微积分躺在沙发上做梦:梦见在一个又冷又亮的小阳春,穿着杏黄色的绒背心,站在草坡上,望着天空喊道:我要创造一个最高的抽象观念!梦见榻榻米上一对小腿子在打转子。梦见火。梦见烟。梦见有人凄惨的喊叫:救命!救命!然后壁上的钟又冷又重的敲着:当——当当—— 可是阿娇却扭动着腰肢,把门打开要出去了。她也要走了。她也要走了,要走了,要走了—— “不要离开我!”樊教授突然大声喊了出来。摇摇晃晃走过去,抓住了阿娇胖的手臂,一脸扭曲着。 青春 太阳已经升到正中了,老画家还没有在画布上涂下他的第一笔,日光像烧得白热的熔浆,一块块甩下来,粘在海面及沙滩上,海水泛着亮白的热光,沙粒也闪着亮白的热光:沙滩上的大岩石不停的在冒水烟,烟色热得发蓝。整个海湾都快被蒸化了。 老画家紧捏住画笔,全神贯注的想将颜料涂到画布上去,可是每当笔接近布面时,一阵痉挛抖得他整个手臂都控制不住了。额头上的汗水又开始一滴一滴落到了他的调色盘上,阳光劈头劈脸的刷下来,四处反射着强烈的光芒,他感到了一阵白色的昏眩。 站在岩石的少年模特儿已经褪去衣服,赤裸着身子摆出了一个他所需要的姿势,在等着他涂下他的第一笔,然而他的手却不停的在空中战栗着。 早上醒来的时候,阳光从窗外照在他的身上。一睁开眼睛,他就觉得心里有一阵罕有的欲望在激荡着,像阳光一般,热烘烘的往外迸挤,他想画,想抓,想去捉捕一些已经失去几十年了的东西,他跳起来,气喘喘的奔到镜前,将头上变白了的头发撮住,一根根连皮带肉拔掉,把雪花膏厚厚的糊到脸上,一层又一层,直到脸上的皱纹全部遮去为止,然后将一件学生时代红黑花格的绸衬衫及一条白短裤,紧绷绷的箍到身上去。镜中现出了一个面色惨白,小腹箍得分开上下两段的怪人,可是他不管自己丑怪的模样,他要变得年轻,至少在这一天;他已经等了许多年了,自从第一根白发在他头上出现起,他就盼望着这阵想画想抓的欲望。他一定要在这天完成他最后的杰作,那将是他生命的延长,他的白发及皱纹的补偿。 然而他的第一笔却无法涂到画布上去。他在调色盘上将嫩黄、浅赭,加上白,再加上红,合了又合,调了又调,然后用溶剂把颜料洗去,重新用力再合再调,汗水从他的额上流下来,厚层的雪花膏溶解了,他的脸颊上变得黄一块,白一块,皱纹又隐隐的现了出来。他想调出一种嫩肉色,嫩得发亮,嫩得带着草芽上的腻光,那是一种青春的肉色,在十六岁少男韧滑的腰上那块颜色,但是每次调出来都令他不满,欲望在他的胸中继续膨胀,渐渐上升。 海水向岸边缓缓涌来,慢慢升起。一大片白色的水光在海面急湍的浮耀着,丝——丝——丝——哗啦啦啦——海水拍到了岩石上,白光四处飞溅,像一块巨大无比的水晶,骤然粉碎,每一粒碎屑,在强烈的日光下,都变成了一团团晶亮夺目的水花。少年赤裸的身子,被这些水花映成了一具亮白的形体。 “赤裸的adonis!”(希腊神话中带女性气质的美少年)老画家低声叫了出来。窝在他胸中那股欲望突的挤上了他的喉头,他的额上如同火焰一般的烫烧了起来,少年身上的每一寸都蕴涵着他所有失去的青春。匀称的肌肉,浅褐色的四肢,青白的腰,纤细而结实,全身的线条都是一种优美的弧线,不带一点成年人凹凸不平的丑恶,他不喜欢gainsborough的穿着华美衣服的b1uebov。他要扯去那层人为的文雅,让自然的青春赤裸裸的暴露出来,暴露在白热的日光底下及发亮的海水面前。他要画一幅赤裸的adonis,一个站在冒着蓝烟岩上赤着身子的少年。老画家的手颤抖得愈来愈厉害了。太阳将热量一大堆一大堆倾倒下来,沙上的热气袅袅上升,从他脚上慢慢爬上去。他手上的汗水,沿着笔杆,一串一串流到调色盘上。他在盘上急切的调着,可是他却无法调出少年身上那种青春的色彩来。 丝——丝——丝——哗啦啦啦——又一个浪头翻了起来,顿时白光乱窜,老画家感到一阵摇摇欲坠的昏眩。他觉得上下四方都有一片令人喘息的白色向他逼近,他赶紧抓住了画架。他看见站在岩石上的少年却仍然仰着头,闭着眼睛,做出了一个振振欲飞的姿势。他的心中愈来愈急躁,他要抓住那少年青春的气息,不让它飞跑。他心中一直在催促:“要快,要快点下笔啊!”可是他的手却抖得厉害,他焦急的摇了一摇头,他实在涂不下去。海浪一个接着一个,啵!一个,啵!又一下,一朵朵亮白的水花在少年身后不停的爆炸。欲望在老画家的喉管中继续膨胀着,沙上毒热的蒸汽熏得他的头快要裂开似的。陡然间他发出了一声无力的呻吟,将调色盘上尚未调好的颜料,一大片一大片,狂乱地甩到画布上去,少年仰着头,海风轻轻的拂动了他的卷发。老画家丢下了画笔及调色盘,咬紧牙齿喃喃说道:“我一定要抓住他,我要把他捉到我的画上,我一定要——一定要——” “孩子,我们休息一会儿再工作吧。”老画家蹒跚的爬上岩石,向少年说道。少年正在白热的日光下自我陶醉着。他看见老画家爬上来,立刻展开了一个天真的笑容说道: “伯伯,我一点都不累,太阳底下晒得舒服透了。”他伸了一个懒腰,仰着面,双手在空中划了几个大圈子。老画家的心中骤然一紧,少年的一举一动,都显得那么轻盈,那么有活力,好像随时随地都可能飞走似的。他感到自己身上的关节在隐隐作痛,可是他咬紧了牙根,用力往岩石上爬去,少年一蹲一起,在活动腿上的肌肉,一直露着牙齿向老画家天真的笑着。 当老画家快爬到岩石顶的时候,他觉得心房剧烈的跳动起来,少年的每一个动作对他都变成了一重压力,甚至少年脸上天真的笑容,也变成了一种引诱,含了挑逗的敌意,老画家匍匐在岩石上;紧攀着滚烫的石块往上爬。日光从头顶上直照下来,少年浅褐色的皮肤晒得起了一层微红的油光,扁细的腰及圆滑的臀部却白得溶化了一般。小腹上的青毛又细又柔,曲髦的伏着,向肚脐伸延上去,在阳光之下闪着亮光。 “我一定要抓住他!”老画家爬到岩石顶喃喃的说道,他看到了少年腹下纤细的xxxx,十六岁少男的xxxx,在阳光下天真的竖着,像春天种子刚露出来的嫩芽,幼稚无邪,但却充满了青春活力。他心中的欲望骤然膨胀,向体外迸挤了出来。他踉跄的向少年奔去,少年朝他天真的笑着。他看见少年优美的颈项完全暴露在他眼前,微微凸出的喉骨灵活的上下颤动着。他举起了双手,向少年的颈端一把掐去。少年惊叫一声,拼命的挣扎,他抓住了老画家的头发用力往下揿,老画家发出了几声闷哑的呻吟,松了双手,少年挣脱了身子,立刻转身后跑,跳到水中,往海湾外游去。 丝——丝——沙啦——一个浪头翻到了岩石上,白色的晶光像乱箭一般,四处射来,一阵强烈的昏眩,老画家整个人虚脱般瘫痪到岩石上。岩石上蒸发起来蓝色的水烟在他四周缓缓升起,他全身的汗水,陡然外冒。红黑花格的绸衬衫全沁透了,湿淋淋的紧贴在他身上,汗臭混着雪花膏的浊香一阵阵刺进了他的鼻腔。太阳像条刺藤在他身上使劲的抽答着,他感到全身都热得发痛,他的心跳得愈来愈弱,喉咙干得裂开了似的。突然间他觉得胃里翻起一阵作呕的颤粟,在他身体旁边,他发现了一群螃蟹的死尸,被强烈的日光晒得枯白。 “我——要——抓——住——他——”老画家痛苦微弱的叫着,他吃力的挣扎着抬起头来,整个海面都浮了一层粘稠的白光,他看到少年白色的身体在海面滑动着,像条飞鱼,往海平线飞去。他虚弱的伸出手在空中抓捞了一阵,然后又整个人软瘫到岩石上。水花跟着浪头打到他的脸上,打到他的胸上。他感到身体像海浪一般慢慢飘起,再慢慢往下沉去,白色的光在他头顶渐渐合拢起来,在昏迷中,他仿佛听到天上有海鸟在干叫,于是他突然记得有一天,在太阳底下,他张开手臂,欣赏着自己腋下初生出来的那丛细致亮黑的毛发。 老画家干毙在岩石上的时候,手里紧抓着一个晒得枯白的死螃蟹。海风把沙滩上的画架吹倒了,阳光射到了画布上,上面全是一团团半黄不白的颜料,布角上题着“青春”两个字,字迹还没有干,闪着嫩绿的油光。 上摩天楼去 天色凝敛,西边有一大抹绛色的彤云,玫宝欠着身子从计程车窗探望出去,纽约曼赫登上的大厦,重重叠叠,像一大群矗立不动、穿戴深紫盔甲的巨人,吃力的顶负着渐渐下降的苍穹。 寒意愈来愈浓,空气冷凝得像半透明的玻璃液,浮在低空。车子冲过去,把寒气荡开,如同在水中破浪而行一般。玫主把大衣领子翻起来,将颈子团团围住,只露出一张浑圆的脸来,两团白里透红的腮帮子,冻得凝亮,像刚结成的果子冻,嫩得颠颤颤的。菱角似的小嘴紧紧撮着,一对汪着两泡水光的眸子,像断线的珠儿,滴沥溜转,玫宝来美国密歇根大学读书,可是除掉她五呎六时的身材外,玫宝通身还找不到一丝大学生的气派。一双粉团似的小手,指头又圆又秃,叉开来,像十根短胖的蚕虫,永远握不拢拳头似的,与她肥硕庞大的身躯不很相称,像农场上饲养着的鹌鹑,身体愈来愈丰满,翅膀却渐渐退化了。一头乌油的盛发,编成两根大辫,连成u形,垂在背后。 玫宝坐了两天两夜的西北航空公司飞机,才从台北飞到美国。一路上腾云驾雾,在阿拉斯加降陆时,大呕大吐,玫宝以为这一辈子也到不了她日思夜梦的纽约市了。在百老汇道上飞驰着,玫宝还有点不相信自己身在其境,一路上玫宝都看见穿着大红大绿的波多黎哥人,七横八竖的靠在地下车道口的栏杆上,密密麻麻的报摊,水果摊,精品食物铺(delicatessen),一个紧挨一个,看得玫宝目不暇接。百老汇这条道名,玫宝听来太熟,太亲切,玫宝此刻觉得不是离家,竟似归家一般,因为在百老汇与九十九街上,玫宝就要见到她阔别了两年的姐姐玫伦了。玫宝一想到她姐姐,心里就发热、发酸、发甜,甜得蜜沁沁的,甜得玫宝想笑,望着那一排排巨厦间隙中涌出来的彤云,玫宝把下巴枕到搁在车窗口的手弯里,在她白胖的手背上,爱娇的轻咬了一下。 玫伦是长姐,玫宝是幺妹。姐儿俩幼年丧母,玫伦在家里把玫宝惯得像只从来没有出过客厅的波斯猫,晚上两姐妹在房中看书时,玫宝总爱坐到玫伦椅子脚的地板上,头仰靠着玫伦的膝头,让玫伦抚弄她那一头婉约齐背的长发。 “姐姐,帮我蓖蓖头,好舒服的。”玫主半闭着眼睛说。 “妹娃儿,我看你愈来愈娇了。”玫伦摇着头笑道。 “头痒的很,姐姐,等下替我洗一个。”玫宝说。 玫宝的头是姐姐洗的,玫宝的书桌是姐姐理的,玫宝的睡衣扣子掉了,不理它,姐姐只得钉,晚上睡觉,忘了放帐子,姐姐也只好替她放。跟在姐姐后头,玫宝乐得像个坐在塞满毛毯的摇篮里的胖娃娃,整日嬉笑颜开,只要张口,就有大瓢大瓢的果汁奶浆送到口里来了。玫宝爱吃零食,玫伦在床头柜上摆了一只精致的糖盒;里面经常盛着从西门町买回来的加应子,陈皮梅,花生糖,杏仁酥。考试时,玫宝钻在被窝里,不用翻身,就可伸出手去,把那些喷香的糖果抓来提神了。玫宝爱听音乐,玫伦把自己那架袖珍收音机,挂在她床头,每晚让温柔的萧邦和轻快的莫扎特送她入梦乡。 “这么大个人还不曾自己洗头,姐姐也不能替你洗一辈子呀。”玫伦皱着眉头说。玫宝最不爱听这种话,为什么老要说一辈子长,一辈子短的,可是姐姐就爱这样穷聒噪。有时姐姐忽然会捧起玫宝的脸来,一脸正经的说道: “听着,妹娃儿,你不小了,姐姐老这样惯你,你以后自己怎么站得稳脚?” 姐姐喜欢拿大道理来压人,玫宝不要听,玫宝挨吓得心儿扑通扑通直跳,玫宝赖在地上,双手紧箍着玫伦的腿子。玫宝望着玫伦英爽俊秀的脸庞,恨不得从肺腑中喊出来:姐姐,我爱你。姐姐总以为玫宝是个不懂事的傻丫头,其实玫宝懂,玫宝懂得爱姐姐,有时心中爱得发疼。玫伦在师大毕业演奏时,玫宝坐在礼堂的角落头,听得眼泪像两条蚯蚓,在她脸上爬来爬去。玫伦在台上穿着亮白的旗袍,手指像一排白鸽在钢琴的键盘上飞跃着。萧邦夜曲里那串音符,变成了一群嘹亮清圆的夜莺,飞到玫宝的心花上,把她的心血都啄了出来。玫伦答应到美国朱丽亚音乐学院学好音乐后,写成第一个曲子,就赠给她最宠爱的妹娃儿,玫宝在日记上记下: 幻想曲no.1,赖玫伦作,献给赖玫宝。 “姐姐,”玫宝紧箍着玫伦,脸贴偎在玫伦的腿上,喃喃叫道:“我要你。”玫伦把玫宝从地上扶起来,放到床上去,把被窝塞到她下巴底,在她耳边说道。 “痴姑娘!” “到啦,小姐。”计程车的司机说道:“这就是百老汇与九十九街。”司机替玫宝把箱子提了下来。玫宝贴了司机小费。 “谢谢,小姐。”司机咧开嘴笑着说道:“祝你圣诞快乐。” “祝你也圣诞快乐。”玫宝笑着答道。 百老汇上人来人往,从地下道口冒出来的人潮,都冷缩着脖子,四处乱窜。六呎许高的黑人,穿着自制服卖pizza的意大利人,还有一些操着奇腔怪调的欧洲人,看得玫宝的眼睛浑圆。玫伦写信告诉过玫宝,如果玫宝站在百老汇上,再也不相信自己身在美国,因为百老汇道上,外国人倒占了近半。玫伦在信上已把百老汇写得烂熟了。玫宝要玫伦一个礼拜至少写两封信给她,起先玫伦还遵守诺言,后来一直推忙,一个月还不到两封。玫宝实在不懂姐姐为什么在美国会这么忙法。这次玫宝到美国来,姐姐仍然说圣诞节前后太忙,信上并没有叫攻宝直接到纽约,可是玫宝管不了那些,玫宝等不及了。玫宝在密歇根下了飞机,没有通知姐姐,就直接坐公共汽车跑来纽约,玫宝要给姐姐来个意外之喜,不由得姐姐不依。玫宝提着两只箱子,站在电梯里,兴奋得脸上一阵阵发热,玫宝绝不能等到暑假。玫宝今晚就要见到姐姐,倒在姐姐的怀中,把姐姐的衣襟搓成一团,然后要姐姐马上,就在今晚,挽着她出去逛timessquare,去逛fifthavenue,那条最富丽,最豪华,象征着美国物质文明达到巅峰的大道。玫宝站在玫伦公寓门口,心都差不多从口中跳了出来。姐姐,玫宝心中叫道,今天晚上让我们,你和我,爬上皇家大厦,站到世界最高的摩天楼顶上玄。 “呀,是你,玫宝。”玫伦开门时看见玫宝提着两只箱子站在门外,吃惊的叫道,然后一把将玫宝拖了进去,替玫宝接过箱子,挂好大衣。 “玫宝!玫宝!”玫伦打量着玫宝笑着叫道:“我真不相信我的眼睛,才是两年,你长得这样高大了!” 玫宝激动得满面血红,她一进门就想扑到她姐姐身上,可是她和玫伦站在一起时,突然发觉自己比玫伦高出了半个头,身躯比她细巧的姐姐好像要大上一倍似的,玫宝呆住了,尴尬的搓着双手。 “你看,”玫伦摇摇头笑道,“鼻子冻得那么红。来了也不告诉我一声,还是以前那副任性的脾气。” 玫宝心中想叫道:“姐姐,我要使你惊奇,要你高兴。”可是玫宝的喉咙好像给痰塞住了似的,站在玫伦面前一句话也说不出来。玫伦笑得十分亲切,眼睛里充满了爱怜与纵容的光彩,但是也许因为玫伦打扮得太漂亮了,使得玫宝不敢骤然上前亲近她姐姐。玫伦穿着一袭榴花红低领的绉纱裙,细白的颈项上围着一串珊瑚珠,玫伦的头发改了样式,耸高了好些,近太阳穴处,刷成两弯妩媚的发钩。眼角似有似无的勾着上挑的黑眼圈。玫瑰色的唇膏,和榴花红的裙子,衬得她的皮肤泼乳一般。 “快来,到客厅里暖暖,我还有个朋友,你来见见。”玫伦拖着玫宝的手走进客厅,玫伦的客厅十分小巧,一套沙发,一架座地身历声唱机,一只桃花心木书架,架上摆着两套杂志,一套vogue,一套bazaar,客厅的墙上却点着两只中国宫灯。客厅的光线晕黄柔和,所有的陈饰总是巧克力和牛乳二色相间。长沙发上坐着一位男客,看见玫宝和玫伦走进来,站起身来对着玫伦说道: “这位大概是你的妹妹吧,merriam?” “是啊,张汉生。这就是我常对你说我最宠爱的玫宝。”玫伦踮起脚尖搂着玫宝的肩膀说道,玫伦替玫宝介绍说张汉生是她在哥伦比亚大学的同学,正在电机系读博士学位。玫伦递给玫宝一杯热咖啡,然后在张汉生身旁坐下。张汉生穿着一套深黑色ivv-league式的西装,戴着宽边眼镜,年轻、自信、精明而有条理。他对玫伦讲话时,语调十分亲切,一径叫着她的英文名字merriam,玫伦靠得张汉生很近,口中问着玫宝一路上旅行的情形,问完一句总朝着张汉生妩媚的笑一下。 “你从密歇根坐greyhoundbus来的?”玫伦问玫宝道:“那种车子真会坐坏人的。” “是啊!”张汉生接着说道:“我跟你一个想法。我从纽约坐到芝加哥一次,一天一夜,从那次以后我再也不坐greybound了。” “你在东京住什么旅馆?”玫伦问道。 “机场附近的王子旅馆。”玫宝说。 “傻子!为什么不住帝国大饭店?反正航空公司出钱。”玫伦指着玫宝大笑说道。 “我记得我来的时候停在东京,也是住帝国大饭店。我吃了三顿五块美金的大餐。那边的炸生蚝真是名不虚传!”张汉生也跟着玫伦笑着说道。玫宝低下头一口一口谨慎的啜着咖啡,她觉得她的脸上烫得火烧一般,耳朵里充满了玫伦一声高一声低喜悦清脆的笑声。玫宝不明白姐姐为什么这样爱笑,以前玫伦笑起来最多抿抿嘴,从来没有笑得这样爽朗,姐姐心里一定非常快乐,玫宝心里想道。 “merriam,stein夫妇今晚请些什么人?” “张乃嘉夫妻,judy王,albert李,rita周,还有一些美国朋友,全是犹太人。” “我最看不来张乃嘉两夫妻,来了美国十几年,还那么出不得众,小里小器。” “你的性情也古怪,不喜欢他们就别理他们算了。” 玫宝的眼睛从桃花木书架那两排色彩鲜艳的时装杂志一直溜过去,溜过张汉生微皱的眉头,玫伦妩媚的发钩,然后停到乳黄色墙上那两盏精致的中国宫灯上,朱红的络缨绾着碧绿的珠子,灯玻璃上塑着一对十四五岁梳着双髻的女童在扑蝴蝶。玫伦从朱丽亚音乐学院转到哥伦比亚念图书馆学的时候,玫宝从台北寄给玫伦这对宫灯,她要玫伦把这对灯挂在钢琴上。她要这对灯照着姐姐的琴谱,提醒姐姐不要忘记练琴。 “姐姐,你的钢琴呢?”玫宝突然问道。 “钢琴?”玫伦怔了一下,然后一只手扶住额头放声笑了起来,“说起钢琴我还有一个笑话呢,张汉生,你不是记得我住在vil1age时有架旧钢琴吗?我搬家时,送给楼底的房东太太她不肯要。我后来花了五块钱才叫人搬走丢掉的。美国房子里的空间珍贵。旧东西没人要,怕占地方。” 玫伦笑得前俯后仰,她身上的皱纱裙窸窸窣窣发着响声。玫宝觉得姐姐通身艳色逼人,逼得人有点头晕。客厅里的电话铃响了,玫伦走过去拿起听筒说道: “hellorita?好,我们就来接你,我妹妹刚才从台北来,我们陪她说了一会儿话。”玫伦朝着玫宝笑了一下,放下听筒说道: “玫宝,我们马上要去参加一个朋友的宴会。上星期就订下了。你在这里休息一会儿,看看杂志,饿了冰箱里有龙虾三明治。” “我先去把车子开过来你再下楼吧。”张汉生说。“外面冷,天气预测说今晚有雪。” 张汉生离开后,玫伦回到房间再装饰了一番,穿上一件黑呢镶皮领大衣,襟上别着一朵血红的玫瑰。她走出来,戴上一副黑纱手套,然后在玫宝腮上轻轻拧了一下,笑着说道: “玫宝,你不知道我见了你多开心!” 玫宝低着头,不住的搓着一双白胖的小手。 “怎么了?妹娃儿。”玫伦把玫宝挽住说道:“听姐姐说,明天我叫张汉生开车来,我们一块儿出去替你添几件衣服,去雷电城看场电影,然后我要张汉生请我们去chinatown吃晚饭。让你在纽约开开眼界,好不好?其实纽约也没有什么好玩的,你住久了就知道了。” “姐姐——”玫宝的声音有点颤抖。 “怎么回事,我的宝贝妹妹,让姐姐告诉你一个秘密。本来我跟张汉生计划后天上华盛顿,去跟他母亲一齐度圣诞。然后我们就宣布订婚了。当然你来了,姐姐总得要陪你玩几天,我们迟些时再去,所以我告诉你我圣诞前后要忙坏了。我花了一整天工夫替他母亲买礼物,我要她对我有好印象,免得我们的婚事受阻。” “姐姐——”玫宝抬起头望着玫伦叫道。她心里急着想说: 我本来想使你感到意外,要你高兴。可是她的嘴唇抖了半天却说不出来。 “怎么样?妹娃儿,替姐姐快乐不?”玫伦捧着玫宝的脸亲了一下。 “嗯,我快乐。”玫宝喃喃说道,她想微笑一下,可是嘴角却贴上胶布一般,绷得扯不开。 “傻姑娘,你不恭喜姐姐?”玫伦拍了一下玫宝的屁股,笑吟吟的说道。 “恭喜你,姐姐。” “妹娃儿,真想不到姐姐快结婚了。你也上大学了。站着比我还高。以前还老向我撒娇呢,好意思?等暑假从密歇根来,姐姐带你出去应酬应酬,打扮一下,包有成群的男孩来追求,可是千万不要乱吃,太胖了可就没人要啦。” “姐姐——” “听了开心不?” “姐姐,我今晚要上皇家大厦去。”玫宝突然大声说道。玫宝的眼睛睁得圆鼓鼓的,里面汪满了水光,两腮红得胭脂一般嘴巴嘬得像粒玻璃珠。 玫伦困惑的看着玫宝。 “今晚?一个人去?” “嗯,一个人。”玫宝咬着嘴唇说。 “你们这群刚来留学的小伙子兴头真大,我来了两年,皇家大厦是什么样子我还搞不清。这样吧,我们下楼去,把你送到那儿,你玩完了自己坐计程车回来。” 玫伦挽着玫宝下楼上了车。玫宝坐在车后,玫伦坐在张汉生旁边,当玫伦告诉张汉生玫宝要去爬皇家大厦时,张汉生笑了起来说道: “都是这么的。我已经上过五次了,每次有朋友从台湾来,就得陪着上摩天楼,花了我不少冤枉钱。” 车子转到河边公路上飞驶着,玫宝蜷缩在车厢后面,寒气从窗缝里钻进来,冷得玫宝的小腿直发僵,她斜倚在沙发椅上,把大衣裹得紧紧的,一阵倦意袭了上来,好像这几天旅途的辛劳在这个时候才发出来,她的眼皮愈来愈重,朦胧中一直听到玫伦清爽娇脆的笑语声。 “rita说她今晚要穿我上次陪她到macy买的那件裙子,她花了七十五块,也真舍得,我晓得,她因为albert李也去才肯穿的。” “albert李未必看得上她。” “哟!什么了不起,太空博士又怎的。我就看死他难得娶到太太。” “你说我脾气古怪,你还不是好挑人毛病。” “这些在纽约的中国人是不讨人喜。” “那么我们以后搬到纽泽西去算了。” “不好,到底在纽约做事方便,容易赚钱。” “ge的聘书上说给我七百五十底薪,我还想考虑考虑。” “七百五?不要!——呀,玫宝,到啦,怎么睡着了。” 玫宝张开眼睛,看见皇家大厦在卅四街上高耸入云,像个神话中的帝上,君临万方,顶上两筒明亮的探照灯,如同两只高抬的巨臂,在天空里前后左右的发号施令。 “不要走丢啰!”玫宝在皇家大厦门口下车时,张汉生打趣的说道。 “你也别太小看玫宝。我们妹娃儿已经长大成youndy了!” “haveagoodtime,”张汉生伸出头笑着叫道。 “havefun!”玫伦摆摆手叫着说。 玫宝买了票,跟着十八个人挤进了一座升降机中,游客多半是外埠来的,有几对老夫妇带着小孩子,三个水兵,还有两个穿着整齐,系着领花的日本学生。大家都纷纷揣测在皇家大厦顶上,俯瞰纽约市是什么样子,有一个小女孩尖声的数着升降机门上的指标: “六十、七十、八十、——到了,奶奶!” 人们一窝蜂似的拥出电梯,跑到瞭望台的各个窗口去。塔中早挤满了游客,大家紧挨着缓缓的转着圈子眩望窗外的景致,玫宝夹在中间,被高大的外国人堵住了视线,什么也看不见。塔里的水汀很暖,许多人在抽香烟,空气十分郁闷。 “呀,那是长岛吧!”有人叫道。 “这边一定是布鲁克林了。” “我猜那是华盛顿桥,桥那边是纽泽西。” 玫宝转到梯口时,打开门,走到瞭望平台上。外面罡风劲烈,一阵卷来,像刀割一般,玫宝觉得滚烫的面颊上,顿时裂开似的,非常痛楚,刚才的睡意,全被冷风吹掉了,头脑渐渐清醒过来。外面游客稀少,只有一对年轻的情侣,穿着皮大衣,在栏杆边冻瑟瑟的偎在一处。玫宝挨近栏杆,探头出去,一阵沦肌浃骨的寒气,从她头顶灌了进去,冷得她的牙齿开始发抖起来。这就是纽约,玫宝想道,站在皇家大厦顶上看纽约,好像从天文台的望远镜,观察太阳系的另一些星球似的,完全失去了距离与空间的观念,只见一片无穷无尽的黑暗里,一堆堆,一团团的光球,在晃动,在旋转。人家都说在皇家大厦顶上可以看到洁白的自由女神,可以看到玉带似的赫逊河,可以看到天虹一般的华盛顿大桥,可以看到玻璃盒状的联合国大厦。可是这是黑夜,这是黑夜里一百○二层,一四七二尺世界第一高的摩天楼上,纽约隐形起来了,纽约躲在一块巨大的黑丝绒下,上面洒满了精光流转的金刚石。罡风的呼啸尖锐而强烈。一片,两片,无数的雪花,像枕头套里的鹅绒,从空中抖落下来,空气冷凛,雪花落在两腮上,温润潮湿,玫宝觉得好像有无数个婴儿的小嘴巴,在她鼻尖上,眼皮盖上,吹嘘着暖气,雪花随着风势,像溯海的浪头,在空中韵律的起伏着,把整个幽黑的大空,都牵动起来,那些闪烁的光球,忽而下沉,寂灭消弭,忽而上升,像盏盏金灯,大放光明,愈飘愈近,好像浮到摩天楼顶的栏杆边来,玫宝探身出去,双手伸到栏杆外,想去捞住那一颗颗慧珠似的明灯。她的睫毛上积满了雪珠子,在水光模糊中,她像看见那些金灯,都配上了音符,一明一灭,琤琤琮琮,发出清越的音乐似的。玫宝忽然觉得这座一百○二层的摩天楼,变成了一棵巨大的圣诞树,那些闪亮的灯光,是挂在树丫丫上的金球儿,雪花是棉絮,轻盈的洒在树干,而她自己却变成吊在树顶上那个孤零零的洋娃娃,玫宝记得有一年圣诞前夕,她半夜里穿着睡袍,偷偷爬到客厅里的圣诞树下,把玫伦给她的礼物打开,那是一个银色缕花,灿烂夺目的小音乐箱,她打开盖子,里面有个穿苏格兰裙子的小人儿,蹦蹦跳跳的在跳苏格兰土风舞,音乐箱中,叮叮咚咚奏着那首温馨轻快的《风铃草》。 “姐姐——”玫宝突然闷声叫道,她肥硕的身躯紧抵住冰冷的铁栏杆,两只圆秃白胖的小手愤怒的将栏杆上的积雪扫落到高楼下面去。 雪片愈飞愈急,替皇家大厦的顶上,戴上一顶轻软的大白帽。 香港——一九六○ 朦胧间,余丽卿以为还睡在她山顶翠峰园的公寓里,蜷卧在她那张软绵绵的沙发床上。苹果绿的被单,粉红色的垫褥,肥胖的海绵枕透出缕缕巴黎之夜的幽香,用水时间又缩短了!阿荷端着杏仁露进来不停的嘀咕,一个礼拜只开放四个钟点。这种日子还能熬得过去吗,小姐?三十年来,首次大旱,报纸登说,山顶蓄水池降低至五亿加仑,三个月没有半滴雨水,天天毒辣的日头,天天干燥的海风,吹得人的嘴唇都开裂了。 明日预测天气晴朗最高温度华氏九十八度。 那个女广播员真会饶舌!天天用着她那平淡单调的声音:明日天晴。好像我们全干死了她都漠不关心似的。水荒,报纸登着斗大的红字。四百万居民面临缺水危机。节约用水,节约用水。可是,小姐,阿荷摊开手愁眉苦脸的叫道,我们总得要水淘米煮饭呀!七楼那个死婆妈整天鬼哭神嚎:修修阴功,楼下不要放水喽,我们干死啦。我愿得如此吗,小姐?天不开眼有什么办法?嗯,香港快要干掉了。天蓝得那么好看,到处都是满盈盈的大海,清冽得像屈臣氏的柠檬汽水,直冒泡儿。可是香港却在碧绿的太平洋中慢慢的枯萎下去。 仿仿佛佛,余丽卿一直听到一阵松,一阵紧,继续的人声、车声。金属敲击的乐声,在她神智渐渐清醒的当儿,这阵噪音突然像巨大的浪头,从窗下翻卷进来,余丽卿觉得遭了梦魔一般,全身发渗,动弹不得,湿漉的背项,整个粘在阴浸的马藤席上。她的眼睛酸涩得如同泼醋,喉头干得直冒火,全身的骨骼好像一根根给人拆散开来,余丽卿眼睁睁看着自己的四肢,东一只,西一只,摊在床上,全切断了一般,一点也不听身体的调动,俯卧在她身旁的男人,一只手揽在她赤裸的胸脯上,像一根千斤的铁柱,压得她气都喘不过来了。对面夜来香茶楼的霓虹灯像闪电一般,从窗口劈进阁楼里来,映得男人瘦白的背脊,泛着微微的青辉。他的呼吸时缓时急,微温的鼻息,不断的喷到她的腮上。她闻得到他的呼吸中,带着鸦片浓郁的香味。 桂花凉粉!窗外不断传来小贩叫喊的声音。湾仔夜市的水门汀上,夜游客的木屐劈劈啪啪,像串震耳欲聋的鞭炮;几十处的麻雀牌,东一家,西一家,爆出唏哩哗啦的洗牌声,筹码清脆的滚跌着。夜来香二楼的舞厅正奏着配上爵士拍子的广东音乐《小桃红》,靡靡的月琴,有一搭,没一搭的呜咽着。 余丽卿转过头去,她看到男人削瘦的轮廓,侧映在枕面上,颧骨高耸,鼻梁挺直,像刀斧凿过一般,棱角分明;一头丰盛的黑发,蓬乱的覆在他宽朗平滑的白额上,透着一丝沁甜的贝林香。即使在微黝的黑暗中,余丽卿也感得到他的眼睛,一径睁着,没有知觉的凝视着她,清醒的时候,他的眼睛总是那么昏懵,倦怠的眼神好像老是睡眠不足似的;可是在睡梦中,他的眼睛却过分的机警,总是半开着,夜猫般的瞳孔,透出一溜清光,似乎经常在窥伺、在考察,在监督她的一举一动,甚至她脑中思维的波动,他在睡梦中也很有知觉似的,睁开没有视觉的眼睛,冷冷的盯着,像墙头上的夜猫,细眯的瞳孔,射出一线透人肺腑的寒光,然后说道:我们是命中注定了,我们命中注定滚在一堆了,他说。我们像什么?怎么,一对手铐手的囚犯啊!莫挣扎了,我的好姐姐。凭你费多大劲也没用的,你几时见过锁在一根链子上的囚犯分得开过?噢,我的好姐姐,我们还是乖乖的滚在一堆吧!他半眯着疲惫的眼睛,伸直扁瘦的腰,斜卧在沙发上;两条细长的腿子,懒散的搭在扶手上;白得半透明的宽额,露着一条条荫蓝的青筋,说道:难道你还不明白吗?唉,无赖。他叼着他那根乌油油的烟枪,满不在意的徐徐喷着浓郁的鸦片,几络油亮的黑发,跌落在右太阳穴上。睁着倦怠的眼睛,声音甜得发腻。懂吗?我要的是你这个人,他的声音轻软得像团棉絮,搔得人的耳根子直发痒。我要你那双细白的手,我要你那撮巴黎之夜喷过的头发,哎,无赖,好姐姐,你独个儿睡在冷气调节的翠峰园太过冷清。来,让我替你脱掉你的湘云纱,躺到我的床上,我来替你医治你的惧冷症,可怜,你的手心直淌冷汗,你的牙齿在发抖呢!你害怕?害怕我是个躲在湾仔阁楼顶的吸毒犯?因为你做过师长夫人?用过勤务兵?可是在床上我们可没有高低之分啊!瞧瞧,我们不是天生的一双吗?来,让我握住你细白的手,我们的手梗子早扣上月牙形的手铐了,喏,让我教给你看,就是这个样子,手梗子咔嚓的上了锁。我需要你,你也需要我,不是吗?什么?我把你当成什么?女人,当然是女人嘛,我的好姐姐,别害怕,这是香港——东方之珠,香港的女人最开通。真的,香港女人都差不到哪里去了。唉,无赖,无赖。 夜来香二楼舞厅的人影子在暗红的玻璃上,幢幢晃动,广东舞曲睡眠不足似的,有气没力的拖拉着。骑楼上一个穿黄色紧身旗袍的女人正在和个葡萄牙水兵拉扯着,“夜来香”三个霓虹灯的大字,照得她生满了鱼鳞似的缎子旗袍闪闪发光。她半身探出骑楼外,浪声笑着,水兵揽住她的腰肢,往房中拖去,黄衫女人两手扒住骑楼栏杆,一头长发跌到胸前,她的笑声尖锐而凄厉,淹没在四面涌来的麻雀牌声中。她生过麻疯,他们说,她已经梅毒攻心了,他们说。她是中、西,葡、英的混杂种,她是湾仔五块钱一夜的咸水妹。坐在“夜来香”的门槛上,捞起她的黄旗袍,擦拭给她梅毒蛀掉了睫毛的眼睛,她擤着鼻涕,揉着她粉红色的烂眼角。合家铲!她咬着发乌的嘴唇哼道,哄死人啦!讲好五块钱,那个死鬼提起裤带飞溜。我要吃饭啊!我赶着他叫道,只要五块钱,五块钱哪!合家铲!合家铲!香港女人都差不到哪里去了,他半眯着眼睛,漫不经意的说道,香港女人,香港女人!有一天,香港女人都快变成卖淫妇了。两百块的,廿块的,五块钱一夜的。大使旅馆的应召女郎,六国酒店的婊子,湾仔码头边的咸水妹。揩着梅毒蛀烂了的眼圈,大声喊着:五块钱一夜!(小姐,报纸说用水时缩成一个礼拜四小时哪。)嗯,香港快被晒干了。香港在深蓝色的海水中,被太阳晒得一寸一寸的萎缩下去。 桂花凉粉!窗外夜市人声沸沸,卖凉粉的小贩破着喉咙,从嘈杂的声浪中,迸出几下极不调协的尖叫。骤然间,夜市上的木屐声一阵大乱。阁楼的木梯上,响着杂沓窜逃的脚步。差人,差人!往阁楼屋顶奔逃的小贩急促的叫道,突击!突击!突击!天天晚上警察都未突击湾仔的无照小贩。夜夜巡捕车抓走一笼笼的难民摊贩,可是夜夜湾仔的小贩仍旧破起喉咙,挑战似的喊出;桂花凉粉!调景岭霍乱病案五三起,《星岛日报》登道,港九居民切勿饮食生冷,检疫站,防疫针,德辅道的阴沟,唉,真要命!全是生石灰呛鼻的辛辣气。他们把公家医院塞满了难民,哼哼卿卿,尽是些吐得面皮发乌的霍乱病人。唉,这颗东方之珠的大限快到了,走吧,姐姐,芸卿说,芸卿的眼角噙着泪珠,脸苍白得像张半透明的蜡纸。趁着现在还不太迟离开这里吧,芸卿的嘴唇不停的抽搐。你在往下沉哪,你还年轻,才三十几岁。你要为将来打算,一定要想到你的将来啊。你的将来——将来?你是说明天?可是妹子,你们这些教书的人总是要讲将来,但是我可没有为明天打算,我没有将来,我甚至于没有去想下一分钟。明天——太远了,我累得很,我想不了那么些。你们这些教书匠,总爱讲大道理,去告诉你书院里那些梳着辫子的女娃娃:明天-明天-明天。我只有眼前这一刻,我只有这一刻,这一刻,懂吗,芸卿哭出了声音,说道,至少你得想想你的身份,你的过去啊,你该想想你的家世哪。你是一个有身份的人,你是说师长夫人?用过勤务兵的,是吧?可是我也没有过去,我只晓得目前。懂吗?目前。师长夫人——她已经死了,姐姐,噢姐姐!你唬人得很。芸卿绞着她的手帕,揩去滚到她苍白面颊上的泪珠。姐夫活着的话他要怎么说呢?人人都在说,他们都在说你在跟一个——嗳,姐姐,你不能这样下去,他们都说你在跟一个——但是我们注定滚在一堆了,他说道。我们像囚犯一样锁在一起了。难道你不以为我们是天生的一对?来,让亲亲你软软的嘴唇,好姐姐,躺在我的怀里吧。当然我喜欢你送给我的开司米大衣。但是我更爱你这双丰满的xx子。难道我对你还不够好?不像一个服服帖帖的好弟弟?认了吧,我们都是罪人,我躲在这间肮脏的阁楼里吸我的烟枪。你呢,你悄悄从你漂亮的翠峰园溜下来到我这里做坏事,翠峰园不是一个人呆得住的地方。上面太冷清了。来,让我暖暖你,到底我们是注定了的,莫挣扎了。看看这张我请人替我们拍的照片,别忘记,只要我们活着,这就是我们一生的纪念品。瞧瞧我们赤裸的身体。是不是有点像西洋人圣经上讲的什么亚当与夏娃?被上帝赶出伊甸园因为他们犯了罪,来,罪人,让我们的身体紧紧的偎在一块,享受这一刻千金难换的乐趣,罪人,赶出了伊甸园。罪人。赶出了伊甸园。无赖,唉,唉,唉,无赖。走吧,姐姐,芸卿默默的抽泣着,你不能这样下去,你要设法救你自己。你一定要救要救要救。救?救我的身体?救你们信教的人讲的灵魂?在哪儿呀,我的灵魂?我还有什么可救的?我的身体烂得发鱼臭。难道你还看不见我皮肤下面尽是些蛆虫在爬动?我像那些霍乱病人五脏早就烂得发黑了。姐姐,嗳姐姐!你一定要救你自己,一定要救,我们注定了,他说,我们是冤孽,他说。我们在沉下去,我们在沉。我们(小姐,厨房里没水喽!)嗯,香港快干掉了。 警察大声的吆喝着。小贩们哭着喊着滚下了楼梯。巡逻车的警笛扫走了一切噪音,像无数根鞭子,在空中答挞,载走一车一车没有居留证的难民。 尖沙咀码头抢案,少女耳朵遭强徒扯裂。 蒙面人洗劫银行,印度巡警被射杀。 《星岛日报》:抢案。《工商日报》:抢案。李夫人,我是李师长的随从。他穿着灰得发白的中山装,脸上水肿得眼睛眯成了一条细缝。我认得你是李夫人,他走近一步说道,我不懂你说什么,我说。我怕你认错人了,我说。可是我知道你是李夫人,他说,他的嘴角一径挂着一丝狡狯的微笑,对不起,我不认识李夫人,我说。我是王丽卿小姐。我是翠峰园的王丽卿小姐。李夫人,我以前是李师长的随从。我也是逃难出来的。我是李师长的随从。 丽卿, 听见没有丽卿? 你要守规矩啊! 听见没有, 你是师长夫人懂吗? 丽卿, 要守规矩。 师长夫人! 要守规矩, 听见没有, 丽卿丽卿丽卿! 他已经死了,被砍了头,他的勤务兵把他的躯体偷出来埋在花园里。别叫我李夫人,懂吗?我是王丽卿,李夫人,我两天没吃东西了。帮帮忙吧。李夫人,看在李师长份上。做点好事吧,李夫人。我不是李夫人,懂吗?我是王丽卿小姐。被砍了头,挂在城门上像个发霉的袖子,看在李师长李师长 丽卿, 要守规矩啊! 李夫人。不要跟着我。李夫人。我已经给了你钱了。李夫人。让开,不要乱叫我。李夫人,李夫人。救命!差人。抢皮包呀!走吧,姐姐,趁早离开这里。买张飞机票飞到悉尼去。走,姐姐。不,我说。不,我说,哪儿我也不要去。我连手都抬不动了。看看这两根膀子,已经不听我的调动了。我已经死掉了。我早就死去了。姐姐,噢姐姐。芸卿抽搐的哭起来。香港就快完结了,东方之珠。嗯,这颗珠子迟早总会爆炸得四分五裂,那些躺在草地上晒太阳的英国兵太精了,他们不会为这颗精致的小珍珠流一滴血的。但是我不会等到那一天。我才不会呢,我要在这颗珠子破裂的前一刻从尖沙咀跳到海里去。你一定要设法救你自己啊,嗯,我要跳到海里去,趁早离开这里,我不会等到那一天。人人都在说。他们都在说你跟一个——但是我们命中注定了,他说。让我握住你的手。让我领你沉到十八层地狱里去,我敢说你会喜欢上刀山下油锅的滋味,因为我们都是罪孽重重。还想不认你有罪?地狱里的炼火也烧不尽你的孽根呢,来吧,罪人,让我领着你沉下去。(小姐,那个死婆妈跑下来抢我们的水啦!)节约用水,节约用水,街上的扩音器互相咆哮着,水塘里的水又降低了三寸,三寸又三寸又三寸,有一天香港的居民都会干得伸出舌头像夏天的狗一般喘息起来,他们会伸出鸟爪一般的手臂去抢水和食物。 水——他们会喊道。饿呀,他们会喊道。他们的皮肤会水肿得像象皮一般。霍乱会泻得他们的脸个个发黑。有一天那些难民会冲到山顶把有钱人从别墅里拉出来通通扔到海里去。东方之珠。东方之珠,走吧,姐姐。不。走,姐姐。不。姐姐。不,不,不。 余丽卿翻过身去,伸出手紧揽住她身边男人瘦白的背脊“夜来香”舞厅的广东音乐,支撑着凌晨的倦意,落寞的漫奏着。麻雀牌愈来愈疏落,间或有几下猛然奋起的洗牌声,夜市里人声已杳,街车的引擎断续的闷吼着,余丽卿渐渐合上了越来越沉重的眼皮。朦胧间,她又感到她身边男人那双半睁的睡眼,像黑暗里夜猫的瞳孔,射出两道碧荧荧的清光,窥伺的、监督的罩在她脸上,好像刺入她心底的深渊中一般。是的,她想道,香港快要干掉了,于是他便说道:来吧,罪人,让我握住你的手,一同沉入地狱门内。 安乐乡的一日 安乐乡(pleasantville)是纽约市近郊的一座小城。居民约有六七千,多是在纽约市工作的中上阶级。大家的收入丰优均匀,因此,该城的地税是全国最高地区之一。每天早晨七时左右,各式各样崭新的轿车便涌进火车站停车场了,进城上班的人,多是三十至五十之间的中年男子,穿着brooksbrothers的深色西装,戴着银亮精致的袖扣和领针,一手提着黑皮公文包,一手夹着一卷地方报纸,大家见面,总习惯性的寒暄几句,谈谈纽约哈林区的黑人暴动,谈谈华府要人竞选的花边新闻,然后等到火车进站,鱼贯的钻入有空气调节的车厢里,往那万人所趋,纽约市的心脏——曼赫登驶去。 安乐乡与其他千千百百座美国大都市近郊的小城无异。市容经过建筑家的规划,十分整齐。空气清澈,街道、房屋、树木都分外的清洁。没有灰尘,没有煤烟。好像全经卫生院消毒过,所有的微生物都杀死了一般,给予人一种手术室里的清洁感,城中的街道,两旁都有人工栽植的林木及草坪,林木的树叶,绿沃得出奇,大概土壤经过良好的化学施肥,叶瓣都油滑肥肿得像装饰店卖的绿蜡假盆景。草坪由于经常过分的修葺,处处刀削斧凿,一样高低,一色款式,家家门前都如同铺上一张从macy’s百货公司买回来的塑胶绿地毯。 城中也照样有一个购物中心:其中包括一个散布全美的a&p菜场及woolworth廉价百货店,一家只有两个理发匠的理发店,以及一个专门放映旧片的小型电影院,趁着先生上班,安乐乡的主妇们都开着她们自己专用的小轿卒,到购物中心来购买日用品及办理杂务。虽然是在小城中,这些主妇们上街时仍旧浓施脂粉,穿着得整整齐齐。有些手里推着婴儿的推车,有些两手提满了肥皂粉、牛排、青豆、及可口可乐,在停车场仁住脚,跟邻舍朋友闲扯几句:儿子的夏令营,女儿十六岁的生日舞会,昨晚电视的谐星节目,然后钻入闪亮的林肯及凯迪拉克中去。 依萍和伟成就住在安乐乡的白鸽坡里,这是城中的一个死角,坡中道路,一头接上往纽约市的公路,另一头却消没在小山坡下。这条静荡的柏油路,十分宽广清洁,呈淡灰色,看去像一条快要枯竭的河道,灰茫茫的河水完全滞住了一般。白鸽坡内有它独特的寂静。听不见风声,听不见人声,只是隔半小时或一小时,却有砰然一下关车门的响声,像是一枚石头投进这条死水中,激起片刻的回响,随后又是一片无边无垠的死寂。可是从往纽约的公路那边,远远的却不断传未车辆的急驶,胶轮在柏油路面上一径划出尖锐的摩擦声。廿四小时,不分昼夜,这种车辆的急驶,从来没有中断,没有变化,这种单调刺耳的声音早已变成白鸽坡静寂的一部分了。它只不过常常提醒着依萍:白鸽坡外还有许多人在急促的活着、动着。 这是个仲冬的十二月,比降雪的时节还早几天。可是天空已微有雪意了,灰得非常匀净。冬天,白鸽坡内的静寂又加深了一层,坡内住家都好像把门前那张绿地毯收去一般,草坡露出了焦黄的土地。肥绿的树叶落尽了,家家门口的榆树只剩下一些棱瘦的黑枝丫。因此,坡内愈更显得空旷,道路两旁的新房屋都赤裸的站了出来,全是灰白的木板房,屋顶屋面颜色相同,大小款式也略相仿佛,是最时兴的现代建筑,两层分裂式。偌大的玻璃窗,因为有空气调节,常年封闭着,窗户都蒙上白色带花边的幔子,从坡上看去,这两排四方整齐的房子,活像幼儿砌成的玩具屋,里面不像有人居住似的。伟成和依萍的房子便在街右的未端,己近死巷的尾底。屋内也按着美国最新的设计陈列。客厅内的家具全是现代图案,腰型的桌子,半圆型的沙发,以及一些不规则型体的小茶几及矮凳。颜色多呈橘红嫩黄,许多长颈的座灯像热带的花草,茎蔓怒长,穿插在桌椅之间。室内一切的建构,格式别致,颜色新鲜,但是也像儿童玩耍的砌木一般,看去不太真切,厨房一律是最新式的电器设备。全部漆成白色:电动洗碗机,电动打蛋机,电动开罐头机,以及一些大大小小的电锅电炉。白色的墙壁上密密麻麻显按着一排排的黑色电钮,像一间装满了机械的实验室一般。依萍一天大部的时间,便在这所实验室似的厨房中消磨过去。 早上容易过,先忙着做早餐,打发伟成上纽约城股票市场以及宝莉上学校,然后出去买点杂物,回到家中厨房洗洗果菜,一晃就是十二点。下午前半截也容易过,在饭桌上替伟成回些亲友的来信,计算一下一个月的收支,打电话与宝莉同学的家长联络,打听一下出席家长会、慈善会、教会聚会的日期。可是每当下午一进入五点,时间的步速便突然整个松懈了下来,像那进站的火车,引擎停了火,开始以慢得叫人心慌的速度,在铁道上缓缓滑动,好像永远达不到终站似的,五点至六点是依萍一大中的真空时期。一切家务已经就绪,电锅都熄了火,晚饭准备停当,依萍便开始在她那间实验室似的厨房中漫无目的打转子了。坐下来抽一口薄荷烟,站起来打开锅盖尝一口自己熬的牛尾汤,把桌上摆好的碗挪过来,又搬回原位上去、然后踱到窗房边,头抵住那块偌大的窗玻璃,凝望着窗外那条灰白色静荡的道路,数着邻居一辆辆的汽车,从瞑色中驶入白鸽坡,直等到伟成从纽约下班,到邻家接宝莉回来,再开始度一天的下半截。 宝莉三岁时,伟成开始行财运,做股票经纪赚了钱,于是他们便从纽约的公寓搬到安乐乡自己购买的房子中,伟成认为小城的环境单纯,适合于孩子的教育。安乐乡只有伟成一家中国人。依萍不大会开车,所以平常也不大远出,进出只限于白鸽坡的邻近。在安乐乡一住五年,依萍和纽约城中几个中国朋友都差不多断了来往。到了周末,伟成认为是家庭时间,需要休息,不肯进城。夏天,伟成带着宝莉到安乐乡附近的游乐园去游泳划船;冬天,父女两人便穿上御雪衣出去门口扫雪,堆砌雪人,依萍不善户外运动,伟成带着宝莉玩的这些玩意儿,她都加不进去,有时依萍也跟着伟成和宝莉一道出去,在一旁替他们看守衣服,伟成一直鼓励依萍出去参加邻居主妇们的社交活动。有几家美国太太组织了一个桥牌社,依萍去玩过几次,但是她的牌艺差她们大远,玩起来十分累赘。她也参加她们的读书会,可是她看英文书的速度太慢,总跟不上别人的谈话。星期日,邻居的太太过来邀依萍上教堂,依萍不信教,但是伟成说白鸽坡的主妇们到了星期日都穿得整整齐齐上教堂去,独有依萍不修边幅呆在家里,给别人讲起来难听,于是依萍只好买了一顶白色的纱帽,到了星期日戴着上教堂去,因为安乐乡只有依萍一家是中国人,所以白鸽坡里的美国太太们都把依萍当作稀客看待,对她十分友善,十分热心,常常打个电话来向依萍道寒问暖。为了取悦依萍,她们和依萍在一起时,总很感兴趣似的,不惮其烦向依萍询问中国的风土人情,中国人吃什么,中国人穿什么,中国人的房子是怎么个样儿。她们生怕依萍不谙美国习俗,总争着向依萍指导献殷勤儿,显出她们尽到美国人的地主之谊。这使依萍愈感到自己是中国人,与众不同,因此,处处更加谨慎,举止上常常下意识的强调着中国人的特征。每逢聚会时,依萍便穿上中国旗袍,嘴上一径挂着一丝微笑,放柔声音,一次又一次的答复那些太太们三番四复的问题。后来有好几次,邻居太太来邀请依萍去参加社交活动,依萍都托辞推掉了,因为每次出去,依萍总得费劲的做出一副中国人的模样来,常常回家后依萍累得要服头痛丸。 依萍在国内是学家政的,她一生的愿望就是想做一个称职的妻子,一个贤能的母亲,可是她来美国与伟成组织家庭后,发觉她在中国学的那套相夫教子的金科玉律,在她白鸽坡这个家庭里不太合用,伟成太能干了,依萍帮不上忙。伟成对于买卖股票有一种狂热,对于股票行市了如指掌,十押九中,拥有一大堆的顾客,事业上一帆风顺,依萍对于股票一窍不通,而且不感兴趣,当伟成在依萍面前炫耀他对股票的知识时,依萍总是勉强着自己,装作热心的聆听着。伟成在美国日子久了。一切习俗都采取了美国方式,有时依萍不太习惯,伟成就对依萍说,既在美国生活,就应该适应这里的生活。因此,家务上的事情,依萍往往还得听取伟成的裁夺。 至于宝莉,从小她就自称是爸爸的女儿。 “伟成,你这样不行,把女儿宠坏了!”依萍常常急得叫道。 “别担心,我们宝莉是个乖孩子。”伟成总满不在乎的笑着说。 “妈妈坏!”于是宝莉便乘机操着道地纽约口音的英文骂依萍一句。 宝莉六岁以前,依萍坚持要宝莉讲中文。可是才进小学两年,宝莉已经不肯讲中文了,在白鸽坡内,她的小朋友全是美国孩子,在家中,伟成也常常和她讲英文,依萍费尽了心机,宝莉连父母的中国名字都记不住。依萍自己是中国的世家出身,受过严格的家教,因此,她惟一对宝莉的期望就是把她训练得跟自己一样:一个规规矩矩的中国女孩。可是去年当宝莉从夏令营回来时,穿着伟成替她买的牛仔裤,含着一根棒棒糖,冲着依萍大声直呼她的英文名字rose起来。依萍大吃一惊,当时狠狠的教训了宝莉一番。宝莉说夏令营中,她有些朋友也叫她们妈妈的名字。依萍告诉宝莉,在中国家庭中,绝对不许有这类事情发生。宝莉是爸爸的女儿,宝莉不是妈妈的女儿,这虽然是宝莉小时的戏语,但是事实上,依萍仔细想去,原也十分真切。宝莉与伟成之问,好像一向有了默契一般。其中一个无论做任何事情,总会得到另一个精神上的支持似的。宝莉和伟成有共同的兴趣,有共同的爱好。每天一吃过晚饭。父女俩盘坐在客厅的地毯上看电视,议论着电视里的节目。有许多节目,依萍认为十分幼稚无聊,可是伟成和宝莉却看得有说有笑,非常开心。依萍常常在他们身后干瞅着,插不进话去。每天下午到这个时候,依萍都这样仁立在厨房的玻璃窗前,凝视着窗外灰白的道路,听着往纽约公路上那些车辆尖锐单调的声音,焦虑的等待着伟成和宝莉回家,以便结束她下午这段真空时间,开始度一天的下半截,但是这下半截往往却是父亲和女儿时间,依萍不大分享得到。 “呀!怎么还没开灯?”伟成准六时踏进了大门,跟着宝莉也跳跳蹦蹦,替伟成提着公文包跑了进来。伟成穿着一袭最时兴崭新的鹿皮大衣,新理的头发,耳后显着两道整齐的剪刀痕迹,脸上充满闻到厨房菜肴的光彩。宝莉穿了一身大红的灯芯绒衣裤。头上戴了一顶白绒帽,帽顶有朵小红球。宝莉长得不好看,嘴巴太大,鼻子有点下塌,但是她却有一双又大又圆的眼睛,乌亮的眼珠子,滴沥溜转,有些猴精模样,十分讨喜。宝莉进来后,把公文包及背上的书包摔到沙发上,然后便爬上伟成的膝盖,和伟成咬起耳朵来。 “怎么了,宝贝女儿,脸怎么冻得这样红?”伟成爱怜的抚弄着宝莉的腮帮子问道。 “宝莉,去洗手,准备吃饭了。”依萍一面把菜盛到碟里,一面叫宝莉道,宝莉没有立即理会依萍的吩咐,她抚弄着伟成的领带,在伟成耳根子下悄悄说道: “我们在山坡后面捉迷藏呢!” “我听见啦,”依萍转过头来说,“又出到外面去玩了,我说过只许在屋内玩,你伤风还没有好全呢。” “妈妈的耳朵真厉害,快别说了,去洗手吧。”伟成捏了一下宝莉冻得通红的鼻子笑着说道,宝莉跳下伟成的膝盖,一溜烟跑进了盥洗室。 “rose,今天做了些什么啦?有没有去mrs.jones家打桥牌?”伟成翻阅着晚报上登载的股票行情,柔声问依萍道。 “她们来叫了我的,我没有去。” “northwest!三十四,delta.十八,g.e.四十点三,统统涨了!我刚替parkavenue的张家买进两百股,他们又赚一大笔了,张家总是行财道——噢,好香的牛尾汤!”伟成丢下报纸,凑近那盆牛尾汤嗅了一下。 “我不要吃牛尾汤!”宝莉走进来嚷道。 “宝莉,小孩子什么都应该学着吃才不挑嘴。”依萍说道。依萍记得小时候她不吃苦瓜,母亲特地每天烧苦瓜,训练到她吃习惯为止。 “我不要吃牛尾汤!”宝莉坐在椅子上大声嚷道。 “好啦,好啦,宝贝女儿,我们这里是民主国家,讲个人自由,好不好?你不要吃牛尾汤可以不吃,我给你开一瓶可口可乐。”伟成拿了一只大玻璃杯倒满一杯可口可乐给宝莉。 “宝莉,你今天在学校里做了些什么?讲给爸爸听。” “早上我们班举行加法比赛。” “你得第几名?” “第一名!”宝莉很自得的说道。 “真的?”伟成也跟着得意起来,伟成一直说宝莉有科学头脑,将来会成数学女博士。“明天爸爸进城给你买奖品去。” “我们今天还做了情人节的红心卡片。”宝莉腼腆的说道。 “哟,谁是你的情人啦?” “我不讲!” “胖子大卫?” “才不是!” “妈妈知道,”依萍插嘴笑着说道:“是不是你爸爸?” 宝莉红了脸,扭瘪着大嘴巴,两只精灵的乌眼珠发着兴奋的光彩,伟成放声朗笑起来,捧起宝莉的脸腮用力亲了一下。 “爸爸是你的大情人,你是爸爸的小情人,对吗,宝贝女儿?” “宝莉,”依萍突然问道:“lolita的妈妈下午打电话给我说你在学校里用手扯lolita的头发,把她扯哭了,你为什么那样做呢?” “啊,lolita是头脏猪!”宝莉咬着牙齿叫道。 “宝莉,不许这样叫你的同学。你怎么可以扯别人头发呢?” “她说我是中国人!”宝莉突然两腮绯红的说道。 “宝莉,”依萍放下筷子,压平了声音说道:“lolita说得对,你本来是中国人。” “我说我是美国人,lolita说我扯谎,她叫我chinaman。” “听着,宝莉,你生在美国,是美国的公民,但是爸爸和我都是中国人,所以生下你也是中国人。” “我不是中国人!”宝莉大声叫道。 “宝莉,不许这样胡闹,你看看,我们的头发和皮肤的颜色都和美国人不同。爸爸、你,我——我们都是中国人。” “我没有扯谎!lolita扯谎。我不是中国人!我不是中国人!”宝莉尖叫起来,两足用力蹬地。 “宝莉——”依萍的声音颤抖起来,“你再这样胡闹,我不许你吃饭。” “rose,我想我们吃完饭再慢慢教导宝莉。”伟成站起来走向宝莉,想抚慰她几句,依萍倏地立起来,抢先一步走到宝莉跟前,捉住宝莉双手,把宝莉从椅子上提起来。 “不行,我现在就要教导她。我要宝莉永远牢记住她是一个中国人。宝莉听着,你跟着我说:‘我是一个中国人’。” “不!我不是中国人!”宝莉双足一面踢蹬,身体扭曲着拼命挣扎,依萍苍白的脸,用颤抖的声音厉声喝道: “我一定要你跟着我说:我——是——一——个——中——国——人——” “我不是中国人!我不是中国人!”宝莉倔强的尖叫起来。依萍松了一只手在宝莉脸上重重的打了一下耳光。宝莉惊叫了一声,接着跳着大哭起来。依莉正要举手打宝莉第二下时,伟成隔开了依萍的手臂,把宝莉从依萍手中解开。依萍松了手,晃了两晃,突然感到一阵昏眩,她伏在水槽上,把刚才喝下的牛尾汤都呕吐了出来。 过了一阵子,当伟成扶着依萍躺到卧房的床上时,伟成坐在依萍身边低声的对她说道: “孩子是要教的,但不是这般教法。宝莉才八岁,她哪里懂着什么中国人美国人的分别呢?学校里她的同学都是美国人,她当然也以为她应该是美国人了。rose,说老实话,其实宝莉生在美国,长在美国,大了以后,一切的生活习惯都美国化了。如果她愈能适应环境,她就愈快乐,你怕孩子变成美国人,因为你自己不愿变成美国人,这是你自己有心病,把你这种心病传给孩子是不公平的。你总愿意宝莉长大成为一个心理健全能适应环境的人,对吗?得啦,别太冲动了。我去拿粒镇静剂给你,吃了好好睡一觉。” 伟成倒了杯水给依萍,让她服了一poz。然后熄了灯,虚掩上门,走了出去。依萍躺在黑暗中,全身虚脱了一般,动弹不得。一阵冰凉的、激动过后的泪水,开始从她眼角慢慢淌了下来,从门缝间,依萍隐约还可听到伟成和宝莉讲话的声音。 “妈妈坏!妈妈坏!” “嘘,妈妈睡觉了,别张声。八点钟啦,电视电影快开始了。” 不到片刻,电视机的声音响了起来,一开头又是那天天日日都在唱个不休的winston香烟广告: winstontastesgood,likeacigaretteshould! 火岛之行 这次他们决定到火岛去,从中西部来的三个女孩子坚持要到海滨游泳,所以林刚预备带她们去火岛的松林滩。林刚在纽约住了十年,总共只去过三四次海滩:他不善游泳,虽然零星的在游泳池里泡过十来次,总也没有学精,最多只能游百来公尺。本来林刚提议请三个女孩子到雷电城去看戏,那儿有全美著名的踢踏舞,可是她们一致反对,嚷着说纽约城里太闷热,要出城下海,清凉片刻。 自从林刚搬到百老汇与一○三街他那间两房一厅的公寓后,他的住所便变成中国留学生歇脚的地方了。尤其是每年夏季从各路来纽约观光找事的单身女孩儿,许多都欢喜蜂拥到林刚家里。或者直接经朋友的介绍,或者由朋友的朋友间接引进,只要抵达纽约时,打一个电话,林刚便开着他那辆崭新的敞篷雪佛兰到巴士站去迎迓了。 一来林刚长得好玩,五短身材,胖胖的躯体像个坛子,在人堆子里,走起路来穿梭一般脚不沾地似的直兜转子,永远显得十分忙碌,林刚已经三十多了,蛋形的头颅已经开始脱顶,光滑的头皮隐隐欲现,可是他圆胖的脸蛋,却像个十来岁孩儿的娃娃脸,一径是那么白里透红,好像永远不会被岁月侵蚀似的。林刚爱笑,见着人总咧开他的大嘴巴,露出一口整齐白净的牙齿,看起来十分纯真,没有什么心机似的,因此女孩子们喜欢跟林刚来往,因为她们觉得跟林刚在一起很有安全感。 二来林刚是个道地的纽约客,他谙悉纽约所有著名的中国饭馆,而且每家饭馆的拿手菜,林刚都可以如数家珍一般背诵出来。林刚生性慷慨,每次请女孩子去吃饭时,总是点最名贵的菜馆,女孩子们吃得都十分开心,一致称赞林刚是个食家。林刚耐性十分好,带领女孩子们游览纽约时,往往都是从清晨游到深夜,当那些女孩子站在洛克斐勒中心的喷水池旁,裙子被晚风吹得像一朵朵蓓蕾般的绽开来,林刚便咧着嘴笑嘻嘻的对她们说,她们的光临,使纽约增了一倍的光彩。女孩子们都乐了,说林刚是个最称职的向导。 林刚做事已经八年了,他在纽约一家理工学院得到硕士后,便找到一份高薪的差事,过着优游自在的单身生活。其实林刚人缘好,认识的中国女孩子比谁都多,那些女孩子不管是在纽约的或是从外埠来的,个个都喜欢林刚,说他是个讨女人欢心的男人,有人搬家,林刚便忙着开了车去大包小包的替她们搬送。如果有人请客,林刚便开车到唐人街替她们采办菜蔬。林刚曾包饺子做馄饨,是个一等名厨,许多女孩子的庆生会都在林刚家举行。女孩子们背底下都叫林刚“林妈妈”,她们绝对没有恶意,只是林刚对女孩儿分外体贴的原故。尽管那些女孩子们那么赏识林刚,大家甚至争着要替林刚介绍女朋友,她们都感叹的说:像林刚那样的人,还没娶到太太真是可惜,可是那些女孩子谁也没有想到要做林刚的女朋友。在美国的中国男孩子比女孩多出几倍,林刚认识的那些女孩子大部分一来到美国两三年都结婚了。林刚一年之中总接到几张结婚请帖。他做过五六次伴郎,参加过十几次婚礼,有时还得开几小时车到波士顿或者华盛顿去帮忙与他交情深厚的女孩子的婚事,至于在纽约没有结成婚的那些女孩子,却又都变成了林刚的老朋友。 有一次中国学生会在纽约州开普西一个夏季湖滨避暑胜地举行游宴,与会的人大多是情侣或夫妇,也有少数打单的青年男女,借此机会以便认识。林刚带了与他认识多年的黄玖一齐参加。开普西的湖滨非常幽雅,山明水秀,半点没有纽约市区的繁嚣。那晚月光特别明亮,照得水影山色,参差如梦。大家在湖滨草地上架上柴火烧烤牛排,并且饮酌冰啤酒助兴。火光映红了一张张年轻的笑脸,有人借着水声在拉奏悠扬的手风琴,林刚的兴致非常高昂,一连喝了五六罐啤酒,黄玖也很高兴,频频与林刚举杯对饮,月光照得她那件低胸的蓝缎褶裙闪闪发光。野宴后大家便到湖滨一家旅馆的舞厅中去跳舞。林刚的舞跳得并不好,可是各种花式他都会,所以每一首曲子林刚都拖着黄玖下舞池去。林刚跳得满头大汗,黄玖不停的放声朗笑。后来黄玖说里面太燠热,他们便到湖滨去乘凉。当黄玖蹲在湖边,低首用手去拨弄湖水时,月光照得她丰满的背项如同泼乳一般,林刚忽然发觉黄玖竟然有一股不可拒抗的诱力,他忘情的揽着黄玖的腰,在黄玖颈背上亲了一下。黄玖吃惊的扭转身来,怔了半晌,然后半恼半笑的在林刚肩上拍了一巴掌说道: “林刚,看不出你这么老实也会开起老朋友的玩笑来!你一定喝醉了。我们再去跳几个舞吧。” 当然,回到纽约后,黄玖仍然是林刚要好的老朋友,林刚仍旧过着他那种优哉游哉的光棍生活。纽约市适合单身汉居住,尤其是中国单身男人,光是中国饭馆就有五百来家。林刚居住的邻近有上区中国城之称,居住的中国人全是知识分子,站在街心,隔不到三五分钟就可看到两两三三的中国青年男女,而那区的中国人,林刚认识泰半。白天,林刚穿得西装笔挺,挤到地下车中上班下班。晚上一回到他的公寓,电话铃便接二连三的开始响起来。只要有人请客聚会,从来没有漏过林刚。因此林刚的生活过得十分忙碌,十分平宜。每年等到暑假来临,大批年轻的中国女孩涌进纽约市时,林刚的生活便加倍的热闹起来,送往迎来,林刚每次总尽到地主之谊,给那些初来美国的女孩子们留下一个亲切良好的印象。 八月间,纽约的天气有时突然会冒到成百度,曼赫登上如同凿漏了水汀一般,一流潮湿的热气,蔓延在一群高楼大厦之间,蓬勃蓊郁,久久不散。三个从中西部伊利诺斯州来的女孩子,坐在林刚车子里一直抱怨纽约的天气。 “想不到纽约这个地方近海还那么闷热!”坐在林刚身旁的杜娜娜不耐烦的说道。她一边用手帕揩汗,一边把她那顶宽边大草帽,当做扇子拼命的招挥。 “真不巧,你们来的这两日,偏偏赶上纽约最热的当儿,过了八月就凉爽了。”林刚偏过头去对杜娜娜歉然的笑道。林刚穿着一条多年没有上身的绛红短裤,两条粗短的腿子贴在车座的胶垫上不停的淌汗,他戴着一副宽边意大利式的太阳眼镜,额上的汗珠,像一排小玻璃球,一颗颗停在眼镜边上,周末出城的车子十分拥挤,林刚开足了马力在往长岛的公路上飞驶着,他握住驾驶盘,紧张的驾驶着,为了要开快,往往得冒险超车。 “一出了曼赫登就不会这样热了。”林刚咧着嘴对杜娜娜解说道,好像他对这个湿热的天气,多少应该负责似的。 三个女孩中杜娜娜是张新面孔。其余两个白美丽与金芸香林刚都见过面。杜娜娜是个矮小结实的香港女孩。刚到美国来念大学一年级。一身油黑健康的皮肤紧绷得发亮。两个圆润的膀子合抱在胸前时,把她厚实的rx房挤得高涨起来。杜娜娜有一张浑圆的脸蛋,厚厚的嘴唇一径高噘着,像两瓣透熟多肉的朱砂李。眼皮微微浮肿,细眯的眼睛,好像睡眠不足似的。可是杜娜娜却有一个十分细巧的鼻子,鼻尖上翘。一头蓬松的短发齐耳根向外飞起,把她厚浊的五官挑了起来,带着几分俏皮。 “喂,到底fireind的海滩好不好啦?要不浑身大汗跑来这里却挤得游不开,就不是滋味了。”坐在后座的白美丽用手指戳了一下林刚的背问道。白美丽是个高头大马的北方姑娘,一脸殷红的青春痘,上了大学还没爆完。她有一张显著的大嘴,笑起来时,十分放纵。她和林刚很熟,谈笑间没有顾忌。 “放心,fireind的海滩最理想了,非常长,大概总不会挤满人的。” “你怎么知道啦?你说你今天还没去过海滩呢。”杜娜娜说道,她的声音十分低哑,说话时又急又快,总显得很不耐烦似的。 “我向别人打听过了,你们放心吧。”林刚咧开嘴笑着,安抚她们道。 “你们猜为什么林刚不要去海滩?”白美丽说,然后咯咯的笑道,“林刚只会浮水,不会游水。” “谁说的?”林刚梗着脖子说道,林刚的嘴咧得更开,他觉得这些女孩子无论开什么玩笑,总是没有恶意的。 “哈,别装了,”白美丽拍了一个巴掌笑道:“记得去年我们去jonesbeach吧?我看见你拼命在水里划,划来划去,还是在原来地方。” 三个女孩子都笑了起来,林刚也开心的跟着她们笑了。 “别理白美丽,她专爱跟别人过不去。”坐在白美丽旁边的金芸香慵懒的向白美丽招了招手说道。金芸香的面庞在三个女孩子中长得最漂亮。皮肤细白,眉眼十分甜丽。但是她的身躯却非常臃肥,行动迟缓,两胁下面经常浸着两大块汗迹。 “老实说吧,游水是会的,不怎么高明,只会蛙式罢了。”林刚最后温驯的承认道。 “那么拜我为师吧。”杜娜娜突然雀跃起来,兴致勃勃的嚷道:“我当年是香港的选手呢!” “那倒是真的,”金芸香证实到:“杜娜娜在香港得过中学组冠军呢。” “好啦,好啦,”白美丽带着威胁的口气说道:“今天林刚可得乖乖的听我们话了。不听话,请你吃几口海水。” “怎么样?”杜娜娜使劲挥着草帽问道。 林刚看到三个女孩子的兴致高昂,觉得十分得意,笑着说道: “这样吧,杜娜娜教我游泳;晚上回纽约我请你们看雷电城的踢踏舞。” 三个女孩子都满意的点头赞同。金芸香戴上太阳眼镜,靠在车座上打起盹来。 火岛是纽约市郊一条细长的外岛,上面有不少人工修理的海滩。松林滩是比较著名的一个,上面有许多旅社及夏季别墅。林刚及三个女孩子抵达时,正是下午两点钟,太阳最毒辣的当儿。白色的沙滩全着了火一般,卷起一片刺目的亮光。沙滩的腹背,布满了浓郁的刺藤,被强烈的阳光蒸成了一片绿烟。靠近海水的浅滩上,横着竖着,排满了几百个日光浴的游客。各色的游泳衣,像万花筒里的玻璃片,忽红忽紫,彩色缤纷。艳色的遮阳伞,像万顷怒放的罂粟花,斜插在白色的沙滩上。 三个女孩子到附近旅馆里更换衣服,林刚换好衣服后便走到沙滩上去等候她们,林刚背着一架照相机,左手提着一个收音机,右手抱着一大包铺地的毛巾毯,胁下还夹着一大瓶的冰果汁。太阳像一炉熊熊的烈火,倾倒在沙滩上,林刚已经被晒得汗如雨下,草帽里全汪满了汗水,沙滩上年轻人占多数,他们修长结实的身体都晒成了发亮的古铜色。一堆堆半裸的人体,仰卧在沙滩上,放纵的在吸取太阳的热力。有些情侣勾肩搭背的俯卧着,像是一对对亲呢的海豹,在日光下曝晒。一大群穿着比基尼的少女,在浅水里抛逐一个水球,她们尖锐的叫声,一阵高似一阵的炸开来。那些遮阳伞下面,都放着混乱噪杂的爵士乐,一片嗡嗡营营,像是原始森林里的虫鸣。等到一阵海浪卷打到沙滩时,宏大的浪声,才把这些杂音一齐淹没。 三个女孩子回到沙滩时,各人都穿了一件不同颜色的泳装,杜娜娜是一套火红的比基尼,露出她结实滚圆的腰肢。两个圆鼓的rx房,毫无忌惮的向前翘起。白美丽穿着一件普通的白泳装,因为她的骨架粗大,泳装很不服帖的裹在她身上。白美丽把头发扎成了一把长而粗的马尾,在她腰后很不守规矩的左右甩动着,行动起来像一只壮大的袋鼠。金芸香穿了一件浅蓝的泳衣,丰满的胴体箍成了三节。三个人走到林刚面前,看见林刚左一包右一包的扛着,被太阳晒得十分狼狈,都不约而同的纵声笑了起来。 “就是金芸香不好!”白美丽嗔着金芸香道:“小姐发福了,一件游泳衣穿了半个钟头。” 金芸香把白美丽那撮马尾用力一攥,于是白美丽做作的尖叫起来。 “先替我们照相吧。”杜娜娜说道,然后半蹦半跳的走下海滩。林刚背着照相机,手上提着包裹跟在三个女孩的后面。林刚蹲在地上,用各种不同的角度替她们一一拍摄,一个在拍照时,另两个就作鬼脸,逗得大家都笑起来。随后每个女孩子都争着要跟林刚一齐拍,轮流着两两把林刚夹在中间,要林刚摆出各种姿势,引得三个女孩子笑得伸不直腰来,林刚也跟着几个女孩子咧着嘴兴奋的笑起来。照完后,林刚便选了一角人烟较疏的地方,把毯子铺到沙滩上。杜娜娜俯卧在毯子上,让白美丽替她涂抹护肤油。白美丽骑在杜娜娜身上,把油挤到她背上,用力揉搓起未。 “轻点!轻点!”杜娜娜双足乱蹬叫道。白美丽张着大嘴巴,恶意的笑道,下手搓得更重。杜娜娜又笑又叫,整个身体扭动着,结实的腰肢弯成了s型,金芸香半觑着眼睛,慢吞吞的把护肤油抹到她肥厚的肩膀上。她细白的皮肤已被太阳晒得泛起了一层浅玫瑰的红晕,林刚把草帽摘下来,不停的揩着额上的汗水,一阵阵护肤油的柠檬香从三个女孩子身上发出来,冲到他鼻子里。海那边的白浪,一个跟着一个涌到岸上。每一个浪头冲起来时,一群古铜色的身体便跟着一齐冒起。接着一阵孟浪的欢呼,便从水里爆炸开来。 “走吧!”杜娜娜把一管护身油挤到林刚颈背上,然后和白美丽边笑边跑,冲到海浪里,金芸香立起来,看着林刚一颈子上的黄油,噗嗤的笑了一下,扛起一个橡皮吹气的鳄鱼,懒散的走下海水去。 林刚穿着游泳裤有点滑稽,他的小腹凸得很高,游泳裤滑到了肚脐下面,拖拖曳曳,有点像个没有系稳裤带的胖娃子。因为在岸上晒得很热,所以觉得海水特别冰凉,林刚用脚试探的撩撩浪头,不敢遽然跑下去。杜娜娜已经钻到浪里去了。白美丽在浅水中,跳着蹦着,一根马尾,像鞭子一般,到处乱刷。金芸香坐在橡皮鳄鱼上,像一只肥鹅,一双白胖的大腿踢起一堆耀眼的水花。突然间,杜娜娜从水里冒了起来,把海水泼到林刚身上,林刚打了一个寒噤,用手护住胸前,呵呵的笑了起来,杜娜娜脸上挂满了晶莹的水珠,短发覆在腮上,火红的游泳衣浸湿了,紧紧的裹住她身体。 “下来呀!”杜娜娜叫道。 白美丽跑过来,帮着杜娜娜把海水浇到林刚头上。林刚一只手护住眼睛,趔趔的往海水中走去,海浪冲过来,林刚歪歪倒倒的张着双手,像个刚学会走路的婴孩。白美丽在林刚身旁一直蹦着跳着,忽起忽落,像浮标一般。当海浪把金芸香冲到林刚身边时,金芸香就用脚把海水踢到林刚身上。杜娜娜摊开手脚,仰卧在水面上,随着浪头,载浮载沉,嘴里像鲸鱼一般,喷着水柱。忽儿她把臀部一翘,潜到水中,忽儿她从林刚跨下,一下子钻到他面前,用手掏起一捧水,洒到林刚脸上。林刚笑着,向杜娜娜反击,用手把水拨向她。可是杜娜娜忽儿沉到水中,忽儿不知从哪里冒了起来,出其不意的给林刚一下,使得林刚防不胜防。白美丽也加入了水战,她没有闪躲,高大的身体,矗立在水中,两只手像双桨一般,把海水扫向林刚。海浪常常把林刚推得摇摇欲坠,在水中,林刚失去了一半的行动自由。他努力的把海水拨向杜娜娜及白美丽,可是杜娜娜十分灵活,白美丽非常骁勇,林刚处于很不利的势力。往往当他攻击白美丽时,却被杜娜娜由后方抄来,拨得他眼睛都张不开。白美丽愈打愈起劲,大声吆喝着,脑后的马尾威胁的甩动,金芸香坐在橡皮鳄鱼上,很感兴味的旁观着。偶尔她也划到林刚身边,用脚尖把海水轻轻的撩到林刚颈子上。 正当林刚追到白美丽身后向她攻击时,杜娜娜却在他面前浮了起来,一把抓住泥沙撤到了林刚脸上,泥沙塞到了林刚的嘴里,林刚呛得大咳起来。他赶忙浸到水中,用水把嘴里的泥沙洗净。他听到三个女孩子发狂一般尖声笑着。当他抬头时,他看见杜娜娜站在他面前,双手劈劈啪啪打着浪花,仰着头放纵的在笑,太阳照在她身上,她的皮肤发着油黑的亮光,两个结实的rx房,傲慢的高耸着,她半闭着微肿的眼皮,厚厚的嘴唇开翁着,嘴角挂着一串发亮的水珠。 “看我来逮住你!”林刚叫道。突然他有一股欲望要把这个油黑的身体一把抓住,他看见那对高耸傲慢的rx房,在微微的抖动着。杜娜娜警觉的往后跳了一步叫道: “好呀,我们来比赛游泳!”杜娜娜细眯的眼睛乜斜着,嘴唇下撇,带着几分挑衅的神情,也仰着身,轻快的游向海浪中去,她结实的大腿,打起一阵浪花。林刚仰着头,用着笨重的蛙式向前追去。 “加油!加油!”白美丽和金芸香在后面拍着手叫道。 杜娜娜往深水里游去,她的速度比林刚快得多,可是每次她都故意慢游,等到林刚奋力游近她身边,看着要把她捕住后,她又倏地一下,加速游往前去,发出一阵挑逗的孟浪的笑声,林刚愈游愈慢,他的气力,已经渐渐不支,当他拼命的游近杜娜娜,伸手去兜揽杜娜娜的腰肢时突然一个像座小山似的巨大浪头涌来,把他们翻卷到海水中,当林刚挣扎着浮出海面时,接着又一个巨浪把他卷了下去。 “让他休息一会儿吧。”一个美国青年把林刚的下巴扶起来,把一杯热咖啡灌到林刚嘴里。“他只是喝了几口水,疲倦了,不要紧的。” 林刚俯卧在沙滩上,四肢如同瘫痪了一般,一动也不能动。他头上的冷汗,一滴滴流到干白的沙上。一阵阵热气从地面扑到他脸上。邻近伞篷里的爵士乐,像成千成万的苍蝇,嗡嗡的响着。他看见海那边,太阳红得像个火球,好像要掉到他头上来了似的,杜娜娜、白美丽、金芸香,三个人团团围住林刚坐着,她们的腿子都晒得绯红。林刚一直闻到一阵浓郁的拧檬香从她们身上发出来。 两小时后,林刚和三个女孩子又回到了曼赫登上,大大小小的摩天楼都被一层紫雾盖住了,银河般的灯光,在紫雾中闪着迷茫的光彩。进城的车辆像潮水一般涌到东河公路上。 杜娜娜仍旧坐在车前,她的双手抱在胸前,嘬着厚厚的嘴唇,金芸香倚靠在车后,慵懒的闭着双眼。白美丽把一络长发挂到胸前,一只手不停的弄着发尾子。林刚用眼角看着杜娜娜,又从镜中偷偷看着白美丽和金芸香。三个人的脸上都带满了倦容,她们一直没有说话。纽约市内温度并没降低,还是那么闷热。当车子开到百老汇上时,林刚嗫嚅的说道: “喂,别忘记今晚我要请你们去看雷电城的踢踏舞呢?” “我不要去了,”杜娜娜说道,“你把我们送回旅馆去。” “我知道为什么杜娜娜不要去,”白美丽痴笑了一下说道,“人家已经和昨晚请她去舞会那位男士约好了。” “少管我闲事,行吗?”杜娜娜突然转身厉声向白美丽说道。 白美丽睁大了眼睛,一脸紫涨。金芸香睁开眼睛看着杜娜娜,再者看白美丽,随即又闭上了眼睛。 “这样吧,我请你们去百老汇的新月吃晚饭好了,晚饭总得要吃的。”林刚咧着嘴干笑着对二个女孩说道,“对吗,小姐们?” 可是三个女孩子都没有搭腔,一阵令人窒息的沉默使得林刚非常尴尬,他掏出手帕把额上的汗珠揩掉,随即打开了车上的收音机,里面正在播放黑人歌星尊尼·梅斯用着甜丝丝的声音唱的:“春天来到了曼赫登”。 谪仙记 慧芬是麻省威士礼女子大学毕业的。她和我结了婚这么些年经常还是有意无意的要提醒我:她在学校里晚上下餐厅时,一径是穿着晚礼服的。她在厨房里洗蔬菜的当儿,尤其爱讲她在威土礼时代出风头的事儿。她说她那时候的行头虽然比不上李彤,可是比起张嘉行和雷芷苓来,又略胜了一筹,她们四个人都是上海贵族中学中西女中的同班同学。四个人的家势都差不多的显赫,其中却以李彤家里最有钱,李彤的父亲官做得最大。那时她们在上海开舞会,总爱到李彤家虹桥路那幢别墅去。一来那幢德国式的别墅宽大堂皇,花园里两个大理石的喷水泉,在露天里跳舞,泉水映着灯光,景致十分华丽;二来李彤是独生女,他的父母从小把她捧在掌上长大的,每次宴会,她母亲都替她治备得周到异常,吃的,玩的,布满了一园子。 慧芬说一九四六年她们一同出国的那天,不约而同的都穿上了一袭红旗袍,四个人站在一块儿,宛如一片红霞,把上海的龙华机场都照亮了,她们互相看看,忍不住都笑弯了腰。李彤说她们是“四强”——二次大战后中美英俄同被列为“四强”。李彤自称是中国,她说她的旗袍红得最艳。没有人愿意当俄国,俄国女人又粗又大,而且那时上海还有许多白俄女人是操贱业的。李彤硬派张嘉行是俄国,因为张嘉行的块头最大。张嘉行很不乐意,上了飞机还在跟李彤斗嘴。机场里全是她们四人的亲戚朋友,有百把人,当她们踏上飞机回头挥手告别的当儿,机场里飞满了手帕,不停地向她们招摇,像一大窝蝴蝶似的。她四个人那时全部是十七八岁,毫不懂得离情别意,李彤的母亲搂着李彤哭得十分伤心,连她父亲也在揩眼睛,可是李彤戴着一副很俏皮的吊梢太阳镜,咧着嘴一径笑嘻嘻的。一上了飞机,四个人就叽哩呱啦谈个没了起来,飞机上有许多外国人,都看着她们四个周身穿得红通通的中国女孩儿点头微笑。慧芬说那时她们着实得意,好像真是代表“四强”飞往纽约开世界大会似的。 开始的时候,她们在威士礼的风头算是出足了,慧芬总爱告诉我周末约她出去玩的男孩子如何如何之多,尤其当我不太逢迎她的时候,她就要数给我听,某某人曾经追过她,某某人对她又如何如何,经常提醒我她当年的风华。我不太爱听她那些轶事,有时心里难免捻酸,可是当我看到慧芬那一双细白的手掌在厨房里让肥皂水泡得脱了皮时,我对她不禁格外的怜惜起来。慧芬倒底是大家小姐,脾气难免娇贵些,可是她和我结婚以后,家里的杂役苦差,她都操劳得十分奋勇,使得我又不禁对她敬服三分,慧芬说在威士礼时她们虽然各有千秋,可是和李彤比起来,却都矮了一截。李彤一到威士礼,连那些美国的富家女都让她压倒了。威士礼是一个以衣相人的地方。李彤的衣裳多而别致,偏偏她又会装饰,一天一套,在学校里晃来晃去,着实惹目,有些美国人看见她一身绫罗绸缎,问她是不是中国的皇帝公主。不多久,她便成了威士礼的名人,被选为“五月皇后”。来约她出游的男孩子,难以数计。李彤自以为长得漂亮,对男孩子傲慢异常。有一个念哈佛法学院叫王珏的男学生,人品学问都是第一流,对李彤万分倾心,可是李彤表面总是淡淡的,玉珏失了望便不去找她了。慧芬说她知道李彤心里是喜欢王珏的,可是李彤装腔装惯了,一下子不愿迁就,所以才没有和王珏好起来,慧芬说她敢打赌李彤一定难过了好一阵子,只是李彤嘴硬,不肯承认罢了。 不久李彤家里便出了事,国内战事爆发了,李彤一家人从上海逃难出来,乘太平轮到台湾,轮船中途出了事,李彤的父母罹了难,家当也全淹没了,李彤得到消息时在医院里躺了一个多月,她不肯吃东西,医生把她绑起来,天天打葡萄糖和盐水针,李彤出院后沉默了好一阵,直到毕业时,她才恢复了往日的谈笑,可是她们一致都觉得李彤却变得不讨人喜欢了。况且那个时候,每个人的家里都遭到战乱的打击,大家因此没有心情再去出风头,只好用功读书起来。慧芬提到她在威士礼的时代,总要冠上:当我是sophomore的时候,后两年,她是不大要提的。 我亲自看到李彤,还是在我和慧芬的婚宴上,我和慧芬是在波士登认识的,我那时在麻省理工学院念书,慧芬在纽约做事,她常到波城来探亲。可是慧芬却坚持要在纽约举行婚礼,并且以常住纽约为结婚条件之一。她说她的老朋友都在纽约做事,只有住在纽约才不觉得居住在外国,我们的招待会在longind的新居举行,只邀了我们两人要好的朋友。慧芬卸了新娘礼服出来便把李彤、张嘉行和雷芷苓拉到我跟前正式介绍一番。其实她不必介绍我已经觉得她们熟得不能再熟了。慧芬老早在我跟前把她们从头到脚不知形容了多少遍。见面以后,张嘉行和雷芷苓还差不了哪里去,张胖雷瘦,都是神气十足的女孩子。至于李彤的模样儿我却觉得慧芬过分低估了些。李彤不仅自以为漂亮,她着实美得惊人。像一轮骤从海里跳出来的太阳,周身一道道的光芒都是扎得人眼睛发疼的。李彤的身材十分高挑,五官轮廓都异常飞扬显突,一双炯炯露光的眼睛,一闪便把人罩住了,她那一头大卷蓬松的乌发,有三分之二掠过左额,堆泻到肩上来,左边平着耳际却插着一枚碎钻镶成的大蜘蛛,蜘蛛的四对足紧紧蟠在鬓发上,一个鼓圆的身子却高高的飞翘起来。李彤那天穿了一袭银白底子飘满了枫叶的闪光缎子旗袍,那些枫叶全有巴掌大,红得像一球球火焰一般。女人看女人到底不太准确,我不禁猜疑慧芬不愿夸赞李彤的模样,恐怕心里也有几分不服。我那位十分美丽的新娘和李彤站在一起却被李彤那片艳光很专横的盖过去了,那天逢着自己的喜事,又遇见慧芬那些漂亮的朋友,心中感到特别喜悦。 “原来就是你把我们的牌搭子拆散了,我来和你算账?” 李彤见了我,把我狠狠的打量了几下笑着说道。李彤笑起来的样子很奇特,下巴翘起,左边嘴角挑得老高,一双眼皮儿却倏地挂了下来,好像把世人都要从她眼睛里撵出去似的,慧芬告诉过我,她们四个女孩子在纽约做事时,合住在一间四房一厅的公寓里,下了班常聚在一起搓麻将,她们自称是四强俱乐部。慧芬搬出后,那三个也各自散开另外搬了家。 “那么让我加入你们的四强俱乐部交些会费好不好?”我向李彤她们微微的欠了一下身笑着说道,我的麻将和扑克都是在美国学的,这里的朋友聚在一起总爱成个牌局,所以我的牌艺也跟着通练了。三个女孩听见我这样说,都笑了起来说道: “欢迎!欢迎!幸亏你会打牌,要不然我们便不准黄慧芬嫁给你了,我们当初约好,不会打牌的男士,我们的会员是不许嫁的。” “我早已打听清楚你们的规矩了。”我说,“连你们四强的国籍也记牢了。李彤是‘中国’对吗?” “还提这个呢!”李彤嚷着答道,“我这个‘中国’逢打必输,输得一塌糊涂。碰见这几个专和小牌的人,我只有吃败仗的份,你去问问张嘉行,我的薪水倒有一半是替她赚的呢。” “自己牌不行,就不要乱赖别人!”张嘉行说道。 “李彤顶没有sportsmanship。”雷芷苓说。 “陈寅,”李彤凑近我指着张嘉行她们说道,“我先给你一个警告:和这几个人打牌——包括你的新娘子在内——千万不要做大牌。她们都是小和大王,我这个人打牌要就和辣子,要不就宁愿不和牌!” 慧芬和其他两个女孩子都一致抗议,一齐向李彤攻击。李彤却微昂着首,倔强的笑着,不肯输嘴。她发鬓上那枚蜘蛛闪着晶光乱转,很是生动,我看见这几个漂亮的女孩子互相争吵,非常感到兴味。 “我也是专喜和大牌的,”我觉得李彤在三个女孩子的围攻下显得有点孤单,便附和她说道。 “是吗?是吗?”李彤亢奋的叫了起来,伸出手跟我重重的握了一下,“这下我可找到对手了!过几天我们来较量较量。” 那天在招待会上,只见到李彤一个人的身影穿来插去,她那一身的红叶子全在熊熊的燃烧着一般,十分的惹目。我那些单身的男朋友好像遭那些火头扫中了似的,都显得有些不安起来。我以前在大学的同房朋友周大庆那晚曾经向我几次打听李彤。 我和慧芬度完蜜月回到纽约以后,周大庆打电话给我要请我们去centralpark的tavernonthegreen去吃饭跳舞,他要我替他约李彤做他的舞伴,周大庆在学校喜欢过几个女孩子,可是一次也没有成功。他的人品很好,长得也端正,可是却不大会应付女孩们。他每次爱上一个人都十分认真,因此受过不少挫折。我知道他又喜欢上李彤了,我去和慧芬商量时,慧芬却说关于李彤的事情我最好不要管,李彤太过任性。我知道周大庆是个非常诚实的人,所以一定央及慧芬去帮他约李彤出来。 我们去把李彤接到了centralpark,她穿了一袭云红纱的晚礼服,相当潇洒,可是她那枚大蜘蛛不知怎的却爬到了她的肩膀的发尾上来,甩荡甩荡的,好像吊在蛛丝上一般,十分刺目。周大庆早在tavernonthegreen里等我们,他新理了头发,耳际上两条发线修得十分整齐,他看见我们时立刻站了起来,脸上笑得有点僵硬,还像在大学里站在女生宿舍门口等候舞伴那么紧张。我们坐定后,周大庆打开了桌子上一个金纸包的玻璃盒,里面盛着一朵紫色的大蝴蝶兰。周大庆说那是给李彤的礼物。李彤垂下眼皮笑了起来,拈起那朵蝴蝶兰别在她腰际的飘带上。周大庆替我们叫了香槟,李彤却把侍者唤来换了一杯manhattan。 “我最讨厌香槟了,”李彤说道,“像喝水似的。” “manhattan是很烈的酒呢,”周大庆看见李彤一口便将手中那杯酒喝掉一半,脸上带着忧虑的神情向李彤说道。 “就是这个顶合我的胃口,”李彤说道,几下便把一杯manhattan喝尽了,然后用手将杯子里那枚红樱桃撮了起来塞到嘴里去。有一个侍者走过来,李彤用夹在手指上那截香烟指指空杯说道: “再来一杯manhattan。” 李彤一面喝酒,一面同我大谈她在yonkers赌马的事情。她说她守不住财,总是先赢后输。她问我会不会扑克,我说很精通,李彤便伸出手来隔着台子和我重重握了一下,然后对慧芬说道: “黄慧芬,你的先生真可爱,把他让给我算了,我和他可以合开一家赌场。” 我们都笑了起来。周大庆笑得有点局促,他什么赌博都不会。李彤坐下来后一直不大理睬他,他有几次插迸嘴来想转开话题,都遭李彤挡住了。 “那么你把他拿去吧。”慧芬推着我的肩膀笑着说道。李彤立了起来拉着我的手走到舞池里,头靠在我肩上和我跳起舞来。舞池是露天的,周围悬着许多琥珀色的柱灯,照在李彤的鬓发及衣服上十分好看。 “周大庆很喜欢你呢,李彤。”我在李彤耳边说道,周大庆和慧芬也下到了舞池里来。 “哦,是吗?”李彤抬起头来笑道,“叫他先学会了赌钱再来追我吧。” “他的人很好。”我说。 “不会赌钱的人再好也没用。”李彤伏在我肩上又笑了起来。 一餐饭下来,李彤已喝掉了五六杯酒,李彤每叫一杯,周大庆便望着她讪讪的笑着。 “怎么?你舍不得请我喝酒是不是?”李彤突然转过头来对周大庆道,她的两颧已经泛起了酒晕,嘴角笑得高高的挑起,周大庆窘住了,赶快嗫嚅的辩说道: “不是的,我是怕这个酒太凶了。” “告诉你吧,没有喝够酒,我是没劲陪你跳舞的。”说着李彤朝侍者弹了一下手指又要了一杯manhattan。喝完以后,她便立起身来邀周大庆去跳舞。乐队正在奏着一只“恰恰”,几个南美人敲打得十分热闹。 “我不大会跳恰恰。”周大庆迟疑的立起身来说。 “我来教你。”李彤径自走进了舞池,周大庆跟了她进去。 李彤的身子一摆便合上了那只“恰恰”激烈狂乱的拍子。她的舞跳得十分奔放自如,周大庆跟不上她,显得有点笨拙。起先李彤还将就着周大庆的步子,跳了一会儿,她便十分忘形的自己舞动起来。她的身子忽起忽落,愈转圈子愈大,步子愈踏愈颠躜,那一阵“恰恰”的旋律好像一流狂风,吹得李彤的长发飘带一起扬起,她发上那枚晶光四射的大蜘蛛衔在她的发尾横飞起来,她飘带上那朵蝴蝶兰被她抖落了,像一团紫绣球似的滚到地上,遭她踩得稀烂。李彤仰起头,垂着眼,眉头皱起,身子急切的左右摆动,好像一条受魔笛制住了的眼镜蛇,不由己在痛苦的舞动着,舞得要解体了一般,几个乐师愈敲愈起劲,奏到高xdx潮一齐大声喝唱起来。别的舞客都停了下来,看着李彤,只有周大庆还在勉强的跟随着她。一曲舞罢,乐师们和别的舞客都朝李彤鼓掌喝彩起来,李彤朝乐师们挥了一挥手,回到了座位,她脸上挂满汗珠,一络头发覆到脸上来了。周大庆一脸紫涨,不停的在用手帕揩汗。李彤一坐下便叫侍者要酒来,慧芬拍了一拍李彤的手背止住她道: “李彤,你再喝就要醉了。”李彤双手按住慧芬的脖子笑道: “黄慧芬,我的好黄慧芬,今晚你不要阻拦我好不好?你不知道我现在多么开心,我从来没有这样开心过!” 李彤指着她的胸口一叠声嚷着,她眼睛里射出来的光芒好像烧得发黑了一般。她又喝了两杯manhattan才肯离开,走出舞厅时,她的步子都不稳了,门口有个黑人侍者替她开门,她抽出一张十元美金给那个侍者摇摇晃晃的说道: “你们这儿的manhattan全世界数第一!” 回到家中慧芬埋怨了我一阵说: “我叫你不要管李彤的事,她那么任性,我真替周大庆过意不去。” 我和慧芬在纽约头一两年过得像曼赫登的地下车那么闹忙那么急促,白天我们都上班,晚上一到家,便被慧芬那班朋友撮了出去,周末的两天,总有盛宴,日程常常一两个月前已经排定。张嘉行和雷芷苓都有了固定的男友。张的是一个姓王的医生;雷的是一个叫江腾的工程师。他们都爱打牌,大家见面,不是麻将便是扑克。两对恋人的恋爱时间,倒有泰半是在牌桌上消磨过去的,李彤一直没有固定的对象,她的男伴经常调换。李彤对于麻将失去了兴趣,她说麻将太温吞。有一个星期六,李彤提议去赌马,于是我们一行八人便到了yonkers跑马场。李彤的男伴是个叫邓茂昌的中年男人,邓是从香港来的,在第五街上开了一个相当体面的中国古玩店。李彤说邓是个跑马专家,十押九中,那天的太阳很大,四个女孩子都戴了阔边遮阳帽,李彤穿了一条紫红色的短裤子,白衬衫的领子高高倒翻起来,很是好看。 马场子里挤满了人,除了邓茂昌外,我们都不谙赛马的窍门。他非常热心,跑上跑下替我们打听消息,然后很带权威的指挥我们你押这一匹,押那一匹。头一二场,我们都赢了三四十块。到第三场时邓茂昌说有一匹叫luckv的马一定中标,要我们下大注,可是李彤却不听他的指示说道: “我偏不要这一匹,我要自己选。” “李彤,你听我这次话好不好?lucky一定中彩的。”邓茂昌焦急的劝说李彤,手里捏着一大叠我们给他下注的钞票。李彤翻着赛马名单指给邓茂昌道: “我要买bold。” “lucky一定会赢钱的,李彤。”邓茂昌说。 “我要买bold,他的名字好玩,你替我下五十块。” “李彤,那是一匹坏马啊。”邓茂昌叫道。 “那样你就替我下一百块。”李彤把一叠钞票塞到邓茂昌手里,邓茂昌还要和李彤争辩,张嘉行向邓茂昌说道: “反正她一个月赚一千多,你让她输输吧。” “怎么见得我一定会输?”李彤扬起头向张嘉行冷笑道:“你们专赶热门,我偏要走冷门!” 那一场一起步,lucky果然便冲到了前面,两三圈就已经超过别的马一大段了,张嘉行雷芷苓和慧芬三个人都兴奋得跳了起来。李彤押的那匹bold却一直落在后面。李彤把帽子摘了下来,在空中拼命摇着,大声喊道: eon,myboyeon!” 李彤蹦着喊着,满面涨得通红,声音都嘶哑了,可是她那匹马仍旧没有起色,遥遥落在后面。那一场下来,lucky中了头彩,我们每人都赢了一大笔,只有李彤一个人却输掉了。下几场,李彤乱押一阵,专挑名字古怪的冷马下注。赛完后,我和慧芬赢得最多,两人一共赢了五百多元,而李彤一个人却输掉了四百多。慧芬很高兴,她提议我们请吃晚饭,大家一同开到百老汇上一家中国酒馆去叫一大桌酒席。席间邓茂昌一直在谈他在香港赌马的经验,张嘉行她们听得很感兴味,不停的向他请教,李彤却指着邓茂昌道: “今天就是你穷捣蛋,害得我输了那么多。” “要是你听我的话就不会输了。”邓茂昌笑着答道。 “我为什么要听你的话?我为什么要听你的话?”李彤放下筷子朝着邓茂昌道,她那露光的眼睛闪得好像要跳出来了似的。 “好啦,好啦,下次我们去赌马,我不参加意见好不好……”邓茂昌赔笑说道。 “谁要下次跟你去赌马?”李彤斩断了邓茂昌的话冷冷说道,“要去,我一个人不会去?” 邓茂昌没有再答话,一径望着李彤尴尬的赔着笑脸,我们也觉得不自然起来,那顿饭大家都没有吃舒服。 在纽约的第三个年头,慧芬患了严重的失眠症。医生说是她神经过于紧张的缘故,然而我却认为是我们在纽约的生活太不正常损害到她的健康。没有等到慧芬同意,我便向公司请调,到纽约州北部buffalo的分公司去当工程师。搬出纽约的时候,慧芬嘴里虽然不说,心中是极不愿意的。张嘉行却打电话来责备我说,把她们的黄慧芬拐跑了。在buffalo住了六年,我们只回到纽约两次,一次是因为雷芷苓和江腾结婚,另一次却是赴张嘉行和王医生的婚礼,两次婚礼上都碰到李彤,张嘉行结婚,李彤替她做伴娘。李彤消瘦了不少,可是在人堆子里,还是那么突出,那么扎眼。招待会是在王医生centralparkwest上的大公寓里举行的,王医生的社交很广,与会的人很多,两个大厅都挤得满满的,李彤从人堆里闪到我跟前要我陪她出去走走,她把我拉到慧芬身边笑着说道: “黄慧芬,把你先生借给我一下行不行?” “你拿去吧,我不要他了。”慧芬笑道。 “当心李彤把你丈夫拐跑了。”雷芷苓笑道。 “那么更好,我便不必回buffalo去了。”慧芬笑着说。 我和李彤走进centralpark的时候,李彤对我说道: “屋子里人多得要命,闷得我气都透不过来了。老实告诉你吧,陈寅,我是要你出来陪我去喝杯酒去。张嘉行从来不干好事,只预备了香槟,谁要喝那个。” 我们走到tavernonthegreen的酒吧间,我替李彤要了一杯manhaiian,我自己要了一杯威士忌。李彤喝着酒和我聊了起来,她说她又换了工作,原来的公司把她的薪水加到一千五一个月,她不干,因为她和她的主任吵了一架。现在的薪水升高,她升成了服装设计部门的副主任,不过她不喜欢她的老板,恐怕也做不长,我问她是不是还住在vige里,她说已经搬了三次家了。谈笑间,李彤已经喝下去三杯manhattan。 “慢点喝,李彤,”我笑着对她说道,“别又像在这里跳舞那天晚上那样喝醉喽。” “亏你还记得,”李彤仰起头大笑起来,“那天晚上恐怕我真的有点醉了,一定把你那个朋友周大庆吓了一跳。” “他也倒没有吓着,不过他后来一直说你是他看过最漂亮的女孩。” “是吗?”李彤笑道,“我想起来了,前两个月我在macv门口还碰见他,他陪他太太去买东西。他给了我他的新地址。说要请我到他家去玩。” “他是一个很好的人。”我说。 “他确实很好,每年他都寄张圣诞卡给我,上面写着:祝你快乐,”李彤说着又笑了起来,“他很有意思,可惜就是不会赌钱。” 我问李彤还去不去赌马,李彤一听到赛马劲道又来了,她将半杯酒一口喝光,拍我的手背嚷道: “我来告诉你:上星期六我一个人去yonkers押了一匹叫gantknighi的马,爆出冷门!独得了四百五。陈寅,这就算是我一生最得意的一件事了。你还记得邓茂昌呀,那个跑马专家滚回香港结婚去了。没有那个家伙在这里瞎纠缠,我赌马的运气从此好转,每押必中。” 李彤说着笑得前俯后仰,一叠声叫酒保替她添酒,我们喝着聊着,外面的天都暗了下来。李彤站起来笑道: “走吧,回头慧芬以为我真是把她的丈夫抢走了。” 在buffalo的第二年,我们便有了莉莉。莉莉五岁进幼稚园的时候,慧芬警告我说:如果我再在buffalo呆住下去,她便一个人带莉莉回纽约,仍旧去上班。她说她宁愿回纽约失眠去,我也发觉在buffalo的生活虽然有规律,可是这种沉闷无聊的生活对我们也是非常不健康的,于是我们全家又搬回纽约,在longind上买了一幢新屋。慧芬决定搬进新房子的第一个周末大宴宾客,把我们的老朋友一齐请来。那天请了张嘉行和雷芷苓两对夫妇,李彤是一个人来的。此外还有王医生带来的几个朋友。慧芬为了这次宴客准备了三天三夜,弄了一桌子十几样中国菜,吃完饭成牌局的时候,慧芬要张嘉行、雷芷苓和李彤四个人凑成一桌麻将,她说要重温她们“四强俱乐部”时代的情趣,可是李彤打了四圈便和扑克牌这一桌的一位男客对调了,她说她几年都没有碰过麻将,张子都忘掉了。为了使慧芬安心玩牌,我没有加入牌局,替她两边招呼着,当大家玩定了以后,我便到内厅以男客为主的扑克牌桌去看牌。可是我到那几时,却没有看到李彤。男客们说李彤要求暂退出几盘,离开了桌子。我在屋内找了一轮都没有寻见她,当我打开连着客厅那间纱廊的门时,却看见李彤在里面,靠在一张乘凉的藤摇椅上睡着了。 纱廊里的光线暗淡,只点着一盏昏黄的吊灯。李彤半仰着面,头却差不多歪跌倒右肩上来了。她的两只手挂在扶手上,几根修长的手指好像脱了节一般,十分软疲的悬着。她那一袭绛红的长裙,差不多拖跌在地上,在灯光下,颜色陈暗,好像裹着一张褪了色的旧绒毯似的。她的头发似乎留长了许多,覆过她的左面,大绺大绺的堆在胸前,插在她发上的那枚大蜘蛛,一圈银光十分生猛的伏在她的腮上。我从来没有看到李彤这样疲惫过,无论在什么场合,她给我的印象总是那么佻挞,那么不驯,好像永远不肯睡倒下去似的,我的脚步声把她惊醒了,她倏地坐了起来,掠着头发,打了一个呵欠说道: “是你吗,陈寅?” “你睡着了,李彤。”我说。 “就是说呀,刚才在牌桌上有点累,退了下来,想在这里休息一会儿,想不到却睡了过去——你来的正好,替我弄杯酒来好吗?” 我去和了一杯威士忌苏打拿到纱廊给她,李彤吞了一大口,叹了一下说道: “喔唷,凉得真舒服,我刚才在牌桌上的手气别扭极了。一晚上也没拿着一副像样的牌,你知道打showhand没有好牌多么泄气,我的耐性愈来愈坏,玩扑克也觉得没什么劲道了。” 客厅里面慧芬、张嘉行、雷芷苓三个人不停的谈笑着。张嘉行的嗓门很大,每隔一会儿便听见她的笑声压倒众人爆开起来。扑克牌那一桌也很热闹,清脆的筹码,叮叮当当的滚跌着。 “大概张大姐又在摸清一色了。”李彤摇了一摇头笑道,李彤看上去又消瘦了些,两腮微微的削了下去,可是她那一双露光的眼睛,还是闪烁得那么厉害。 “再替我去弄杯酒未好吗?”李彤把空杯子递给我说道。 我又去和了一杯威士忌拿给她。正当我们在纱廊里讲话的当儿,我那个五岁大的小女儿莉莉却探着头跑了进来。她穿了一身白色的绒睡袍,头上扎了一个天蓝的冲天结,一张胖嘟嘟的圆脸,又红又白,看着实在叫人疼怜,莉莉是我的宠儿,每天晚上总要和我亲一下才肯去睡觉,我弯下身去,莉莉垫起脚来和我亲了一下响吻。 “不和auntie亲一下吗?”李彤笑着对莉莉说道,莉莉跑过去扳下李彤的脖子,在李彤额上重重的亲了一。下,李彤把莉莉抱到膝上对我说道: “像足了黄慧芬,长大了也是个美人儿。” “这是什么,auntie?”莉莉抚弄着李彤手上戴着的一枚钻戒问道。 “这是石头。”李彤笑着说。 “我要。”莉莉娇声嚷道。 “那就给你。”李彤说着就把手上那枚钻戒卸了下来,套在莉莉的大拇指上。莉莉举起她肥胖的小手,把那枚钻戒舞得闪闪发光。 “那么贵重的东西不要让她玩丢了。”我止住李彤道。 “我真的送给莉莉的,”李彤抬起头满面认真的对我说道,然后俯下身在莉莉脸上亲了一下说道,“goodgirl,给你做陪嫁,将来嫁个好女婿好吗?去,去,拿去给你爸爸替你收着。” 莉莉笑吟吟的把那枚钻戒拿给我,便跳蹦蹦去睡觉了,李彤指着我手上的大钻戒说道: “那是我出国时我妈给我当陪嫁的。” “你那么喜欢莉莉,给你做干女儿算了。”我说道。 “罢了,罢了,”李彤立起身来,嘴角又笑得高高的挑了起来说道,“莉莉有黄慧芬那么好的妈妈还要我干什么?你看看,我也是个做母亲的人吗?我们进去吧,我已经输了好些筹码,这下去捞本去。” 这次我们回到纽约来,很少看到李彤,我们有牌局,她也不大来参加了。有人说她在跟一个美国人谈恋爱,也有人却说她和一个南美洲的商人弄得很不清楚。一天,我和慧芬开车下城,正当我们转入河边公路时,有一辆庞大金色的敞篷林肯,和我们的车擦身而过,超前飞快驶去,里面有一个人大声喊道: “黄——慧——芬!” 慧芬赶忙伸头出去,然后啧着嘴叹道: “李彤的样子真唬人!” 李彤坐在那辆金色敞车的右前座,她转身向后,朝着我们张开双手乱招一阵,她头上系了一块黑色的大头巾,被风吹起半天高,那辆金色车子像一丸流星,一眨眼,便把她的身影牵走了。她身旁开车的那个男人,身材硕大,好像是个外国人。那是我们最后一次看见李彤。 雷芷苓结婚的第四年才生头一个孩子,两夫妻乐得了不得,她的儿子做满月,把我们请到了她riverdale的家里去。我们吃完饭成上牌局,打了几轮扑克,张嘉行两夫妇才来到。张嘉行一进门右手高举着一封电报,便大声喊道: “李彤死了!李彤死了!” “哪个李彤?”雷芷苓迎上去叫道。 “还有哪个李彤?”张嘉行不耐烦的说道。 “胡说,”雷芷苓也大声说道,“李彤前两个星期才去欧洲旅行去了。” “你才胡说,”张嘉行把那封电报塞给雷芷苓,“你看看这封电报,中国领事馆从威尼斯打给我的。李彤在威尼斯游河跳水自杀了。她没有留遗书,这里又没有她的亲人,还是警察从她皮包里翻到我的地址才通知领事馆打来这封电报,我刚才去和这边的警察局接头,打开她的公寓,几柜子的衣服——我都不知怎么办才好!” 张嘉行和雷芷苓两人都一齐争嚷着:李彤为什么死?李彤为什么死?两个人吵着声音都变得有点愤慨起来,好像李彤自杀把她们两人都欺瞒了一番似的。慧芬把那封电报接了过去。却一直没有做声。 “这是怎么说?她也犯不着去死呀!”张嘉行喊道,“她赚的钱比谁都多,好好的活得不耐烦了?” “找劝过她多少次:正正经经去嫁一个人。她却一直和我嘻皮笑脸,从来不把我的话当话听。”雷芷苓说道。 “这么多人追她,她一个也不要,怪得谁?”张嘉行说。 雷芷苓走到卧房里拿出一张照片来递给大家说道。 “我还忘记拿给你们看,上个礼拜我才接到李彤从意大利寄来的这张照片——谁料得着她会出事?” 那是一张彩色照。李彤站着,左手捞开身上一件黑大衣,很佻挞的扠在腰上,右手却戴了白手套做着招挥的姿势,她的下巴扬得高高的,眼睑微垂,还是笑得那么倔强,那么孤傲,她背后立着一个大斜塔,好像快要压到她头上来了似的。慧芬握着那张照片默默的端详着,我凑到她身旁,她正在看相片后面写着的几行字。 亲爱的英美苏: 这是比萨斜塔 中国一九六○年十月 张嘉行和雷芷苓两人还在一直争论李彤自杀的原因,张嘉行说也许因为李彤被那个美国人抛掉了,雷芷苓却说也许因为她的神经有点失常。可是她们都一致结论李彤死得有点不应该。 “我晓得了,”张嘉行突然拍了一下手说道,“李彤就是不该去欧洲!中国人也去学那些美国人,一个人到欧洲乱跑一顿。这下在那儿可不真成了孤魂野鬼了?她就该留在纽约,至少有我们这几个人和她混,打打牌闹闹,她便没有工夫去死了。” 雷芷苓好像终于同意了张嘉行的说法似的,停止了争论。一时大家都沉默起来。雷芷苓和张嘉行对坐着,发起怔来,慧芬却低着头一直不停的翻弄那张照片。男客人坐在牌桌旁,有些拨弄着面前的筹码,有些默默的抽着烟。先头张嘉行和雷芷苓两人吵嚷得太厉害,这时突然静下来,客厅里的空气骤地加重了一倍似的,十分沉甸起来。正当每个人都显得有点局促不安的时候,雷芷苓的婴儿在摇篮里哇的一声哭了起来,宏亮的婴啼冲破了渐渐浓缩的沉寂。雷芷苓惊立起来叫道: “打牌!打牌!今天是我们宝宝的好日子,不要谈这些事了。” 她把大家都拉回到牌桌上,恢复了刚才的牌局。可是不知怎的,这回牌风却突然转得炽旺起来,大家的注愈下愈大。张嘉行捞起袖子,大声喊着: “showhand!showhand!” 将面前的筹码一大堆一大堆豁瑯瑯推到塘子里去。雷芷苓跟着张嘉行也肆无忌惮的下起大注来。慧芬打扑克一向谨慎,可是她也受了她们感染似的,一动便将所有的筹码掷进塘子里。男客人们比较能够把持,可是由于张嘉行她们乱下注,牌风愈翻愈狂,大家守不住了,都抢着下注,满桌子花花绿绿的筹码,像浪头一般一忽儿涌向东家,一忽儿涌向西家,张嘉行和雷芷苓的先生一直在劝阻她们,可是她们两人却像一对战红了眼的斗鸡一般,把她们的先生横蛮的挡了回去,一赢了钱时便纵身趴到桌子上,很狂妄的张开手将满桌子的筹码扫到跟前,然后不停的喊叫,笑得泪水都流了出来。张嘉行的声音叫得嘶哑了,雷芷苓的个子娇小,声音也细微,可是她好像要跟张嘉行比赛似的,拼命提高嗓子,声音变得非常尖锐,十分的刺耳。输赢大了,一轮一轮下去,大家都忘了时间,等到江腾去拉开窗帘时,大家才发觉外面已经亮了。太阳升了出来,玻璃窗上一片白光,强烈的光线闪进屋内,照得大家都眯上了眼睛,张嘉行丢下牌,用手把脸掩起来。江腾叫雷芷苓去暖咖啡,我们便停止了牌局。结算下来,慧芬和我都是大输家。 我和慧芬走出屋外时,发觉昨晚原来飘了雪,街上东一块西一块,好像发了霉似的,冰泥块上,都起了一层薄薄的白绒毛,雪层不厚,掩不住那污秽的冰泥,沁出点点的黑斑来。rivedale附近,全是一式酱色陈旧的公寓房子。这是个星期天,住户们都在睡懒觉,街上一个人也看不见,两旁的房子,上上下下,一排排的窗户全遮上了黄色的帘子,好像许多只挖去了瞳仁大眼睛,互相空白的瞪视着。每家房子的前方都悬了一架锯齿形的救火梯,把房面切成了迷宫似的图样。梯子都积了雪,好像那一根根黑铁上,突然生出了许多白毛来,太阳升过了屋顶,照得一条街通亮,但是空气寒冽,鲜明的阳光,没有丝毫暖意。 慧芬走在我前面,她披着一件大衣,低着头,看着地,在避开街上的污雪,她的发髻松散了,垂落到大衣领上,显得有点凌乱,我忘了带手套,两手插在大衣口袋里,仍旧觉得十分僵冷,早上的冷风,吹进眼里,很是辛辣。昨晚打牌我喝多了咖啡,喉头一直是干干的。我们的车子也结了冻,试了好一会儿才发燃火。当车子开到百老汇上时,慧芬打开了车窗。寒气灌进车厢来,冷得人很不舒服。 “把窗子关起来,慧芬。”我说。 “闷得很,我要吹吹风。”慧芬说。 “把窗子关起来,好吗?”我的手握着方向盘被冷风吹得十分僵疼,慧芬扭着身子,背向着我,下巴枕在窗沿上,一直没有做声。 “关起窗子,听见没有?”我突然厉声喝道,我觉得胸口有一阵按捺不住的烦躁,被这阵冷风吹得涌了上来似的。慧芬转过身来,没有说话,默默的关上了车窗,当车子开进timessquare的当儿,我发觉慧芬坐在我旁边哭泣起来了。我侧过头去看她,她僵挺挺的坐着,脸朝着前方一动也不动,睁着一双眼睛,空茫失神的直视着,泪水一条条从她眼里淌了出来,她没有去揩拭,任其一滴滴掉落到她的胸前,我从来没有看见慧芬这样灰白这样憔悴过。她一向是个心性高强的人,轻易不肯在人前失态,即使跟我在一起,心里不如意,也不愿露于形色,可是她坐在我身旁的这一刻,我却感到有一股极深沉而又极空洞的悲哀,从她哭泣声里,一阵阵向我侵袭过来。她的两个肩膀隔不了一会儿便猛烈的抽搐一下,接着她的喉腔便响起一阵喑哑的呜咽,都是那么单调,那么平抑,没有激动,也没有起伏。顷刻间,我感到我非常能够体会慧芬那股深沉而空洞的悲哀,我觉得慧芬那份悲哀是无法用话语慰藉的,这一刻她所需要的是孤独与尊重,我掉过头去,不再去看她,将车子加足了马力,在timessquare的四十二街上快驶起来,四十二街两旁那些大戏院的霓虹灯还在亮着,可是有了阳光却黯淡多了。街上没有什么车辆,两旁的行人也十分稀少,我没有想到纽约市最热闹的一条街道,在星期日的清晨,也会变得这么空荡,这么寂寥起来。 谪仙怨 给母亲的一封信 妈妈: 上个月你写来的五封信,我都收到了。我没有生病,也没有出事。白天太忙,夜里上床的时候,才看到床头边堆着你的来信,可是又累得不想动笔了,所以就这么一天又一天的拖了下来。以后你没接到我的信,千万不要瞎着急。你信上说最近常失眠,血压又高到了一百八十度,这还不是东想西想弄出来的?你一个人在台北,要小心保重,弄出了毛病来,我又不能回去照顾你,岂不是给我在国外增添烦恼吗?既然你现在为我担心担得这样苦,当初又何必借得一身债送我出国来呢?其实我已经二十五岁了,难道还不懂得照顾自己吗?妈妈,你的心都是白操了。 信里这张五百块的支票,其中三百块马上拿去还给舅妈,加上上次我寄回去的五百元,我们总算是把债还清了。剩下的两百块,是我寄给你零用的。这是我第一次自己赚钱给你,我要你花得痛痛快快的,不要疼惜我赚的钱,舍不得花在你自己身上。妈妈,你从前常怨命,没有生个儿子,老来怕无人奉养,其实你瞧,女儿能赚钱,还不是一样?我老实告诉你,妈妈,很小的时候,我就存了心要赚钱给你用了。有一次在台北,你带我到舅妈家去,我那时才十岁,那天好像是舅妈生日,她那些官太太朋友都来了,你们打麻将,你那天输得很厉害,我一直在旁边偷看你,你的脸都急红了,结账时,你悄悄向舅妈借钱,我看见你在舅妈面前低声下气的样子,难过得直想哭,那时我不肯谅解你,我想我们家境既然衰落了,比不过人家,你为什么还要常到舅妈家去,和她那些阔朋友应酬,打大牌?爹爹在时,官做得比舅舅还大,你从前也是个高高贵贵的官夫人,为什么要自贬身份,到舅妈家去受罪呢?那时我只怨你虚荣,没有志气,出国后,这几年来,我才渐渐的体谅到你的心境。你不到舅妈家,又叫你到哪里去呢?你从前在上海是过惯了好日子的,我也知道,你对那段好日子,始终未能忘情,大概只有在舅妈家——她家的排场,她家的京戏和麻将,她家来往的那些人物——你才能够暂时忘忧,回到从前的日子里去。 有一天,几个朋友载我到纽约近郊westchester一个阔人住宅区去玩。我走过一幢花园别墅时,突然站住了脚,那是一幢很华丽的楼房,花园非常大,园里有一个白铁花棚,棚架上爬满了葡萄。园门敞开着,我竟忘情的走了进去,踱到了那个花棚下面。棚架上垂着一串串碧绿的葡萄子,非常可爱。我一个人在棚子下面一张石凳上坐着,竟出了半天的神,直到那家的一头大牧羊犬跑来嗅我,才把我吓了出来,当时我直纳闷,为什么那幢别墅竟那样使我着迷。回到家中,我才猛然想起,妈妈,你还记得我们上海霞飞路那幢法国房子,花园里不也有一个葡萄藤的花棚吗?小时候我最爱爬到那个棚架上去摘葡萄了。有一次我还记得给蜜蜂叮了一嘴,把鼻子都叮肿了,我那时才几岁?五岁?你看,妈妈,连我对从前的日子,尚且会迷恋,又何况你呢?所以,妈妈,说真话,现在我倒巴不得望你常到舅妈家去——这也是我一个私心:我知道,你只要在舅妈家玩,就会开心,而且有了病痛,舅妈他们也会照顾你,那样,便少了我一件牵挂。 其实你挂来挂去,还不是担心我一个人在纽约过得不习惯,不开心。怎么会呢?人人都说美国是年轻人的天堂。在纽约住了这几年,我深深的爱上了这个城市,我一向是喜爱大城市的,哪个大城有纽约这样多的人,这样多的高楼大厦呢?戴着太阳眼镜在timessquare的人潮中,让大家推起走的时候,抬起头看见那些摩天大楼,一排排在往后退,我觉得自己只有一点丁儿那么大了。淹没在这个成千万人的大城中,我觉得得到了真正的自由:一种独来独往,无人理会的自由。最多有时有些美国人把我错当成日本姑娘,我便笑而不答,懒得否认,于是他们便认为我是个捉摸不透的东方神秘女郎了,妈妈,你说好笑不好笑?在纽约最大的好处,便是渐渐忘却了自己的身份。真的我已经觉得自己是个十足的纽约客了。老实告诉你,妈妈,现在全世界无论什么地方,除了纽约,我都未必住得惯了。 我现在开始做全天的事情,不去上学了。妈妈,你听到这个话,不必吃惊,也不用难过。我们两人心里都明白,从小我便不是一块读书的材料,你送我出国,告诉别人是来留学,其实还不是要我来这里找一个丈夫?那是一般女孩子的命运,并没有什么可耻的,在纽约大学受了这两年的洋罪,我想通了,美国既是年轻人的天堂,我为什么不趁着还年轻,在天堂里好好享一阵乐呢?我很喜欢目前在酒馆里的工作,因为钱多。在这里,赚钱是人生的大目的。我能自食其力,颇感自豪,妈妈,你也应该引以为荣才是。至于找丈夫呢,我觉得你实在不必过虑。我长得并不丑,相信至少还有好几年,可以打动男人的心,上次你把我的地址电话给了吴伯伯的儿子,叫他来找我。这种事我劝你以后绝对不要再做。你这样替我找来的人,哪怕好得上天,我也不会要的。而且以后你写信,不必再提到司徒英。我和他的事情,老早已成过去。我一直没有对你说,就是怕你知道了,乱给我介绍别人,一年前司徒英从波士顿打电话给我,告诉我,他在学校医院里生病时,一时冲动,和一个美国护士发生了关系。他问我能不能原谅他,要是我肯原谅他,他便马上来纽约和我结婚,我说不能,他便和那护士结了婚。妈妈,你知道,有时候一个女孩子对那种事情看得很认真的,何况司徒英又是我在大学里头一个要好的男孩子呢?不过初恋那种玩意儿就像出天花一样,出过一次,一辈子再也不会发了。现在没了感情的烦恼,我反而感到一身轻,过得优哉游哉。所以,妈妈,你实在不必替我瞎操心。想嫁的时候,我自己自然会去找。等到我实在老得没有人要了,那么再请你替我去捉一个女婿好了。 请你相信我,妈妈,我现在在纽约过得实在很开心。上礼拜我才上衔去买了一件一百八十块钱的冬大衣,翠绿驼绒,毛翻领子的,又轻又暖。妈妈,你没看见,晚上我穿着新大衣在街上荡的时候,一付youndy的得意劲儿,才是叫你好笑呢。 圣诞节快到了,纽约这几天大雪,冷得不得了。这是惟一使我不喜欢纽约的地方,冬天太长,满地的雪泥,走出去,把脚都玷污了。祝你 圣诞快乐 儿凤仪上 一九六八年十二月甘日 又:以后不必再寄中国罐头来给我,我已经不做中国饭了,太麻烦。 lowereastside,newyour 夜渐深的时分,纽约的风雪愈来愈大。在st·mark’sza的上空,那些密密麻麻的霓虹灯光,让纷纷落下的雪花,织成了一张七彩晶艳的珠网,黄凤仪从计程车里跳了出来,两手护住头,便钻进了第六街rendezvous的地下室里去。里面早挤满了人,玫瑰色的灯光中,散满了乳白的烟色,钢琴旁边,立着一个穿了一身铁甲般银亮长裙的黑女人,正在直着脖子,酸楚急切的喊唱着:rescueme!黄凤仪把她身上那件翠绿大衣卸了下来,交给衣帽间,便挤到酒吧台的一张圆凳上坐了下来。 “乔治,给我点根火,”黄凤仪朝着一个穿了红背心,系着黑领花的年青酒保弹了一下手指说道,她从一只金色的烟盒中,抽出了一根pallmall,塞到嘴里去。 “嗨,”年青的酒保一行替黄风仪点上烟,一行向她打招呼道,“芭芭拉找了你老半天了。” “是吗?”黄凤仪漫声应道,她深深的吸了一口烟,随手便把香烟搁到烟碟上,从皮包里掏出一只粉盒,弹开了盖子,对着镜子端详起来。她穿了一件短袖亮黑的紧身缎子旗袍,领头上,锁着一枚指拇大殷红的珊瑚梅花扣,一头的乌发,从中分开,披到肩上来。黄凤仪使劲霎了几下她那双粗黑的假睫毛。把假睫毛上的雪珠子抖掉。 “我的乖乖,你可把我等坏了!”一个十分肥大的女人走到黄凤仪背后,一把搂住了她的腰,在她脸上狠狠的亲了一个响吻,肥女人穿了一件粉红的长裙晚礼服,头上耸着一顶高大的浅紫色假发。 “外面那么大的雪,你没看见吗?”黄风仪并没有回头去便答道,她正擎着一管口红在描嘴唇。 “乖乖,今晚是周末呢,你不该错过。好货都让那些娃娃钓走啦。”那个肥大的女人双手环搂住黄凤仪的腰,凑近她的耳根下咕哝道,“不过,宝贝,莫着急,我拣了个最肥的留着给你今晚受用呢。” “算了吧,芭芭拉,”黄凤仪摔开芭芭拉的手,回头嗔道,“上次不知你从什么洞里给我拉来那个狗娘养的——” “我把你这个小没良心,”芭芭拉拧了一下黄凤仪的面腮,嘎着声音笑了起来,“谁教你连没长毛的小狗儿也拉进屋里去?我不是跟你说过?老的好,四五十岁的‘糖爹爹’最甜!你等着瞧,你等着瞧。” 说着芭芭拉便离开了酒吧台,不一会,引着一位中年男人走到黄风仪的跟前来。那个中年男人,身材硕大,穿着得十分讲究,深蓝的西装胸袋口上,露着一角白点子的绿绢,巨大的手掌小指上戴一只蓝宝珠子的方金戒指,一头银白的头发,把他肥胖的面腮衬得血红。 “老爷,这就是我们这里的蒙古公主了。”芭芭拉指着黄凤仪介绍道。 “哈啰,公主。”中年男人颔首笑道。 “怎么样,老爷,不替我们公主买杯酒吗?”芭芭拉向那个中年男人挤了一下媚眼。 “你喜欢喝什么呢,公主?”中年男人朝着黄凤仪很感兴味的上下打量起来。 “血腥玛丽。”黄凤仪说道。 芭芭拉和那个中年男人一齐放声呵呵大笑起来。 “难道你不怕血吗?”中年男人凑上前一步调侃道。 “我就是个吸血鬼。”黄凤仪说。 芭芭拉笑得大喘起来,那个中年男人也笑得呛住了,他掩住了嘴,哑咳着说道: “世界上有这样美的吸血鬼吗——” “乔治。”芭芭拉用手帕向酒保招挥道,“替我们公主调杯‘血腥玛丽’,给这位老爷一杯威士忌,不掺水的。” “来了,老板娘,”酒保应道,很快的配了两杯酒来。中年男人将那杯“血腥玛丽”递到黄风仪的手上,自己擎着一杯威士忌对黄凤仪说道: “公主,容我向你致最高敬意。”他喝了一口酒,便执起了黄凤仪的一只手,在她手背上轻轻的吻了一下,黄凤仪仰起了头,下巴扬起,微闭着眼睛,将那杯血浆一般红艳的酒液,徐徐的灌进了嘴里去,于是芭芭拉便在旁边鼓掌喝起彩来。 酒吧快打烊的时候,中年男人坐在黄凤仪身边,把他那张喝得红亮的胖脸凑到她面上去。 “公主——”他乜斜了醉眼含糊的叫道,然后和她咬着耳朵咕哝起来。黄凤仪一把将中年男人推开,她歪斜了头瞅着他,突然,她娇笑了起来嗔着他道: “你急什么?老蜜糖!” 夜曲 下午四点钟左右,吴振铎医生又踱到客厅的窗边,去眺望下面的街景去了。吴振铎医生穿了一件pierrecardin深蓝色的套头毛衣,配着一条浅灰薄呢裤,颀长的身材,非常俊雅,他那一头梳刷得妥妥帖帖的头发,鬓脚已经花白了,唇上两撇胡髭却修得整整齐齐的。吴振铎这层公寓,占了枫丹白露大厦的四楼,正对着中央公园,从上临下,中央公园西边大道的景色,一览无遗。这是一个暮秋的午后,感恩节刚过,天气乍寒,公园里的树本,夏日蓊郁的绿叶,骤然凋落了大半,嶙嶙峋峋,露出许多苍黑遒劲的枝干来。公园外边行人道那排老榆树,树叶都焦黄了,落在地上,在秋风中瑟瑟地滚动着。道上的行人都穿上了秋装,今年时兴曳地的长裙,咖啡、古铜、金黄、奶白,仕女们,袅袅娜娜,拂地而过,西边大道上,登时秋意嫣然起来,在这个秋尽冬来的时分,纽约的曼哈顿,的确有她一份繁华过后的雍容与自如,令人心旷神怡,然而这个下午,吴振铎却感到有点忐忑不安起来,因为再过一个钟头,五点钟,吕芳就要来了。 客厅里那张椭圆形花梨木殷红厚重的咖啡桌上,摆上了一套闪亮的银具:一只咖啡壶、一对咖啡杯,另外一对杯子盛着牛奶和糖块,还有银碟、银匙,统统搁在一只大银盘里,光灿夺目,早上罗莉泰来打扫的时候,吴振铎从玻璃柜将这套银具取了出来,特地交代她用锌氧粉把杯壶擦亮。罗莉泰托着这套光可鉴人的银具出来时,笑嘻嘻地对他说:“吴医生,今天有贵宾光临吧?”罗莉泰倒是猜对了,这套银具平常摆着,总也没有用过,还是他们结婚十周年,珮琪在第凡妮买来送给他的,丹麦货、定制的,每件银器上面,都精镂着吴振铎姓氏字母w的花纹,十分雅致。银器沾了手上的汗污,容易发乌,所以平常侍客,总是用另外一套英国珐琅瓷器,当然,招待吕芳,又是不同了。他记得从前吕芳多么嗜好咖啡,愈浓愈好,而且不加糖,苦得难以下咽。吕芳喝起来,才觉得够劲。吴振铎已经把厨房里煮咖啡的电壶插上了,让咖啡在壶中细细滚,熬上个把钟头,香味才完全出来,回头吕芳来了,正好够味。 吴振铎医生这间寓所,跟中央公园西边大道那些大厦公寓一般、古老而又有气派,四房两厅,客厅特别宽敞。因为珮琪喜欢古董,客厅里的家具陈设,都是古董,那套一长两短的沙发,是维多利亚时代的英国货,桃花心木的架子,墨绿色的真皮椅垫,两张茶几,意大利大理石的台面,莹白润滑,每只茶几上,搁着一盏古铜座的台灯,灯罩是暗金色绸子的,珮琪喜欢逛古董家具店,厅里的摆设,全由她一件一件精心选购而来。只有客厅里靠窗的那架史丹威三脚大钢琴却是他亲自买来,送给珮琪做生日礼物的,这架史丹威,音色纯美,这些年来,只校正过两次音,对于钢琴,珮琪是内行,竟难得她也赞不绝口。钢琴的盖子上,铺上了一张黑色的天鹅绒布,上面搁着一只釉黑红的花瓶,里面插着十二支鲜洁的大白菊,是吴振铎早上出去,经过一家花店,买回来的。他挑选了菊花,而且是那种拳头大圆滚滚的大白菊。他记得从前吕芳那架钢琴头上那只花瓶,瓶里一径插着两三支大白菊,幽幽地在透着清香,也不知道有多少年没有进过花店了,这次进去,一眼看中的,却仍是那些一球球白茸茸的菊花。他的记性并不算好,珮琪的生日常常忘掉,好不容易记起了那么一次,便赶快去买了一架钢琴送给她,但有些事情,无论怎么琐碎,却总也难以忘却,好像脑里烙了一块疤似的,磨也磨不掉,譬如说,吕芳钢琴头上那瓶白得发亮的菊花。 吴振铎对他这间公寓还相当满意,虽说纽约城里的治安愈来愈坏,西边大道,隔壁几条街,经常发生抢劫杀人的凶案,但枫丹白露这一排大厦却相当安全,因为住的人家高尚单纯,住了许多医生,大厦门口,都有看门人守卫,形迹可疑的人物,不容易混进去,而且吴振铎的私人诊所,就开在一楼,夜间急诊,最是方便不过,因此,一住下来,便是十几年,由于习性及惰性,吴振铎也就不打算再搬家了。此外,在长岛的easthampton上,他还购买了一幢海滨别墅,周末可以出城去度假。他常带了珮琪和大卫,到别墅的海滨去游泳打球,或者干脆躺在沙滩上晒一个下午的太阳,全家人都晒得红头赤脸回来,把大城里的苍白都晒掉。两年前,珮琪和他分手的时候,他毫不犹豫地便把那幢海滨别墅给了珮琪,珮琪喜欢那里的环境,都是高雅的住宅区,而且大卫又爱在海里划水,给他们母子住,非常合适,珮琪倒是做得很漂亮,很决绝,城里公寓的东西,她一件也不取,她对他说,过去的让它过去,一切从头再来,珮琪到底有美国犹太人勇敢直前的精神,离婚后的生活,成绩斐然,她重新教起钢琴来,大大小小收了十几个学生,而且开始交男朋友,跟一个做房地产的经纪商人过往甚密,大概是受了珮琪的鼓舞吧,吴振铎也跃跃欲试起来,到brooksbrothers去添置了几套时髦的新衣,胡须头发也开始修剪得整整齐齐。那天他约了西奈山医院那个既风趣又风骚的麻醉师,安娜·波兰斯基女士——一个波兰没落贵族的后裔——一块儿到大都会去听leontyneprice的“阿依达”,他心中也不禁将信将疑:半百人生,难道真还可以重新开始?上次珮琪来找他,商量大卫明年上哈佛大学的事宜,他请她到五十七街那家白俄餐馆russiantearoom去吃俄国大菜,基辅鸡,两个人三杯“凡亚舅舅”下肚,竟谈得兴高采烈起来——从前两夫妻在一块儿,到了末期,三天竟找不出两句话——珮琪滔滔不绝,谈到她那位炒房地产的男朋友,容光焕发。奇怪的是,他竟没感到一丝醋意,反而替她高兴,那么快便找到了对象,使得他也感到心安得多,结婚十八年,珮琪很努力,一直想做个好太太,连自己的音乐事业都搁下了,一心一意,帮助他成为一个成功的医师。珮琪对于他的成就,真是功不可灭。珮琪的父亲金医生是国际知名的心脏科权威,也是吴振铎在那西华大学,爱因斯坦研究院念书时候的指导教授。金医生不但把一身本事传给了这位中国女婿,而且一把将他提到纽约的上流圈子里去,加上珮琪八面玲珑的交际手腕,吴振铎在纽约一路飞黄腾达,继承了金医生的衣钵,成为一个心脏科名医,连派克大道上有几个大亨名流都来找吴医生看病。前年金医生退休,他在耶西华大学的亚伯·爱因斯坦讲座,传给了吴振铎,他一生的事业,终算达到了颠峰。那天在爱因斯坦研究院举行了交接仪式后,回家的路上,珮琪突然掩面悲泣起来:“查理,我已经尽了最大的努力了。”那一刻,他也确实感到,他和珮琪,夫妻的缘分已尽,他只有愧歉,觉得浪费了她的青春,她的生命,他终于不得不承认,他从来没有真正爱过珮琪,从来没有过。婚前那三个月的热烈追求,回想起来,只不过因为他那时特别寂寞,特别痛苦,需要安慰,需要伴侣罢了。他等吕芳的信,足足等了两年,等得他几乎发了狂,可能么?他对一个女孩子真的曾经那般神魂颠倒过么?当然,他那时只不过是一个二十五岁的学生,而且又是初恋。 振铎: 我又回到美国来了,现在就在纽约,很想跟你见一次面—— 吕芳的信终于来了,可是却迟到了二十五年。 吴振铎走进厨房里,咖啡的浓香已经熬出来了,他把电壶拨到低温,又从碗柜里,找出了一盒英国什锦饼干,用一只五花瓣的水晶玻璃碟盛了一碟,拿到客厅里,搁在花梨木咖啡桌上的银盘里。还不到五点钟,客厅里已经渐渐黯淡下来,吴振铎把茶几上的两盏台灯捻燃,暗金色的光晕便溶溶地散荡开来。下午罗莉泰问他,要不要在家里吃饭,他告诉她,晚上要请客人出去上馆子,趁机也就把她打发了出去,回头吕芳来了,他要跟她两人,单独相聚一会儿。罗莉泰爱管闲事,太啰嗦,不过这两年,他的饮食起居倒还全靠她照顾,罗莉泰是古巴难民,卡斯楚把她的咖啡园没收了,儿子又不放出来。罗莉泰常常向他唠叨往事,一谈到她儿子,就哭个不停。起初他还礼貌地听着,后来她一开口,他便借故溜掉,日间病人的烦怨苦楚,他听得太多,实在不愿再听罗莉泰的伤心史。这些年来,他磨练出一种本事,病人喋喋不休的诉苦,他可以达到充耳不闻的境界。前天早上,费雪太大的特别护士打电话来告急,他赶到派克大道那间十二层楼的豪华公寓时,费雪太太刚断气,心脏衰竭急性休克而死,死的样子很狰狞,死前一定非常痛苦。他把那床白缎面的被单盖覆到她那张老丑而恐怖的脸上时,他的第一个反应是觉得大大松了一口气。费雪太太不必再受罪,他也得到了解脱。这位阔绰的犹太老寡妇,给他医治了七年多,夜间急诊,总不下十五六次。她经常地害怕,怕死,一不舒服,就打电话来向他求救,有时半夜里,她那断断续续带着哭音的哀求,听得他毛骨悚然。有时他自己也不禁吃惊,怎么会变得如此冷淡,对病人的苦痛如此无动于衷起来。他记得初出茅庐,独立医治的第一个病人,是一个年轻的女孩子,学艺术的,人长得很甜,不幸却患了先天性心脏瓣膜缺损,他尽了全力,也没能挽回她的生命,那个女孩子猝然病逝后,有很长一段日子,他寝食难安,内心的沮丧及歉疚,几乎达到不堪负荷的程度,那是他第一次惊悟到,人心原来是一颗多么复杂而又脆弱的东西。做一个医生,尤其是心脏科的医生,生死在握,责任又是何等的严肃、沉重,他不禁想到他父亲吴老医生悬壶济世的精神来,他父亲早年从德国海德堡大学学成归国后,一直在中国落后偏僻的内地行医,救济了无数贫病的中国人,抗战期间,国内肺病猖狂,吴老医生在重庆郊外歌乐山疗养院主持肺结核防治中心,他记得他父亲白发苍苍,驼着背终日奔走在那一大群青脸白唇,有些嘴角上还挂着血丝的肺病患者中间,好像中国人的苦难都背负在老医生那弯驼的背上似的。胜利后,他父亲送他留美学医,临离开上海时,吴老医生郑重地嘱咐过他两件事:一定要把医术学精。学成后,回到自己的国家,医治自己的同胞。他父亲的第一个愿望,他达到了,第二个却未能履行,当然,许多原因,使他未能归国,譬如国内的战事,而且珮琪也绝对不肯跟他回中国去。但是如果吕芳的信,头一年就来了——哪怕就像这封迟到的信,只有短短两行——他相信,论文赶完,他可能也就回国去了,去找吕芳,那时,他是那么莫名其妙地爱恋着弹萧邦夜曲的那个女孩子。 吴振铎走到那架史丹威钢琴前面坐了下来,不经意地弹了几下,萧邦那首降d大调的夜曲,他早已忘却如何弹奏了。对音乐的欣赏,近年来,他的趣味变得愈来愈古典,愈严峻。莫扎特以后的作曲家,他已经不大耐烦。他不能想像自己一度曾经那样着迷过萧邦那些浪漫热情的曲调,当然,那都是受了吕芳的影响。那时他门都住在曼哈顿西边的六十七街上。吕芳那幢公寓房子里,住了几个朱丽亚音乐学院的女学生,拉拉弹弹,经常有人在练提琴钢琴。平常他也不大注意,有一天傍晚,那是个温热的仲夏夜,曼哈顿的夜空刚刚转紫,他从爱因斯坦研究院做完解剖实验回来,身上还沾了福尔马林的药味。经过吕芳那幢公寓时,临街那扇窗子窗帘拉开了,里面燃着晕黄的灯光,靠窗的那架乌黑的钢琴头上,一只宝蓝的花瓶里,高高地插着三朵白得发亮的菊花。有人在弹琴,是一个穿着丁香紫衣裳,一头长长黑发的东方女郎,她的侧影正好嵌在晕黄的窗框里,萧邦那首降d大调的夜曲,汩汩地流到街上来,进了那柔熟的夜色里,他仁立在街边,一直听完了那首夜曲,心中竟漾起一阵异样的感动。后来他认识了吕芳,发觉她并没有他想像的那么美,她是一个浓眉大眼,身材修长的北方姑娘,带着几分燕赵儿女的豪俊。而她所擅长的,也并不是夜曲那一类纤柔的作品,而是萧邦那些激昂慷慨一泻千里的波兰舞曲,萧邦逝世百周年纪念,在卡乃基礼堂举行的钢琴比赛会上,吕芳赢得了一项优胜奖,演奏的就是那首气势磅礴的《英雄波兰舞曲》。吕芳有才,但那还不是吴振铎敬爱她的主要原因。跟她接近以后,他发现,吕芳原是一个胸怀大志,有见解,有胆识的女子。开始他也并没有料到他对吕芳,会那样一往情深。只觉得两人谈得很投契,常常在一起,谈理想、谈抱负。吕芳出身音乐世家,父亲是上海音乐学院的教授。她要追随父志,学成后,回国去推广音乐教育,“用音乐去安慰中国人的心灵”,他自己那时也有许多崇高的理想和计划:到苏北乡下去办贫民医院。他记得抗战后,曾经跟着他父亲到盐城一带去义诊,苏北地瘠人穷,他看到当地的人,水肿疥癫,烂手烂脚,真是满目疮痍,那段时期跟他们常在一起的,还有大炮高宗汉,神童刘伟,三个人围着吕芳,三星捧月一般,周末聚在百老汇上一家犹太人开的咖啡店里,那家的咖啡煮得特别香,点心也不错,吕芳一杯又一杯,不停地喝着不放糖的浓咖啡,高宗汉在一本拍子簿上,画了一张中国地图,一支红铅笔在那张秋海棠的叶子上,一杠过去,从东到西——那是高宗汉替中国设计的铁路,从东北的长春横跨大漠直达新疆的伊犁。高宗汉在布鲁克林理工学院学土木工程,专攻铁道。他是个六呎轩昂的东北大汉,家里是个地主,有几百头牛羊,思想却偏偏激进,大骂东北人封建落后,要回到东北去改革。他的嗓门大,又口无遮拦,高谈阔论起来,一副旁若无人的狂态,一杠红笔下去,好像中国之命运都决定在他手中了似的,他那时专喜欢跟高宗汉抬杠,把他叫做布尔什维克恐怖分子。高宗汉也反唇相讥,笑他是小布尔乔亚的温情主义者,当然,高宗汉是笑他在追吕芳,吕芳倒也不偏袒,看见他们两人争得面红耳赤,只是笑笑。刘伟却安静得多了,他人小,五短身材,戴着一副酒瓶底那么厚的近视眼镜,等他们争罢了,他才慢条斯理地耸耸眼镜,说道:“肥料,中国现在最需要的,就是化学肥料!”刘伟在哥伦比亚念化工,二十五岁便拿到了博士,论文是写氮肥的合成法,就那样,几个人在咖啡店里,高论国家兴亡,一直泡到深更半夜,那一段日子,他确实是快乐而丰富的。直到一九五一年,吕芳、高宗汉、刘伟几个人都比他先毕业,一同回国去了,他才突然感到完全孤立起来,他对吕芳是那样的依恋不舍,一直从纽约送她到旧金山去。吕芳临上船时,答应过他,一到上海,就马上给他来信。他们三个人坐的是克利佛兰总统号鋈瞬12缌16诩装迳希孔爬父耍搅嘶乖谙蛩惺帧b婪技性谥屑洌飞舷底乓豢榇蠛斓乃恐校鋈硕夹Φ媚前悴永茫秃孟窦永d嵫且槐倘缦吹睦犊绽铮瞧餮薜那镅粢话恪h欢迥辏耸兰溆指镁嗌俚牟咨1浠四兀课庹耦觳唤裥昶鹄矗a劭吹礁智偕夏且淮笈蹙栈ǎ逶谀侵惶液斓幕ㄆ坷铮厦嬗乃榛姑挥懈桑磺蚯虬椎媚前阆恃蓿前惴崾1n庹耦煊檬洲垡晦鄯12耄蟾怕婪家彩且煌沸切前追17税桑课庹耦煊械汊耆黄鹄矗蝗挥窒氲侥歉鲋傧囊估铮婪嫉畔舭钜骨爸杏匙诺牟嘤袄础=裢硭媸且婪己煤玫靥柑感模盎熬桑礁鋈嗽僦匚乱幌履鞘啪傻乃暝隆? 吕芳的头发并没有变白,只是转成了铁灰色,而且剪得短短的,齐着耳根,好像女学生一般,她的人倒是发胖了,变得有点臃肿,穿着一套宽松粗呢沉红色的衣裤,乍看去,反而变得年岁模糊不清。 “老了,是吗,吕芳?”吴振铎发觉吕芳也在打量他,一边接过她那件深灰色的大衣,对她笑着说道。 “上了点年纪,你倒反而神气了,振铎。”吕芳也笑着应道。 吴振铎替吕芳将大衣挂到壁橱里,然后去把咖啡倒进了银壶,替吕芳斟了一杯,热腾腾的咖啡,浓香四溢起来。 “你喜欢黑咖啡,我熬得特别浓。”吴振铎弯下身去,把银杯搁在银碟里,双手捧了给吕芳。 “太浓的咖啡,现在倒不敢喝了,”吕芳抬起头来笑道,“怕晚上失眠。” “那么加些牛奶跟糖好么?”吴振铎夹了两块糖放到吕芳的咖啡里,又替她倒上了牛奶,自己才斟了一杯,在吕芳对面的沙发上坐了下来。 “吕芳,讲讲你的故事来听吧!”吴振铎望着吕芳微笑道,“你信上什么也没有说。” 吕芳笑了一笑,低下头去,缓缓地在嚼着热咖啡。 “你要听什么?” “什么都要听!这些年中国发生了这么多事!” “那还了得!”吕芳呵呵笑了起来,“那样三天六夜也讲不完了!先说说你自己吧!你这位大医生,你的太太呢?” “她是美国人,美国犹太人——我跟她已经分开了。” “哦!是几时的事?” “两年了,她也是弹钢琴的,还是你们朱丽亚的呢!不过,她的琴弹得没有你好。” “你说说罢咧。”吕芳摇着头笑道。 “她弹萧邦,手重得很,”吴振铎皱起眉头,“而我对她说:‘萧邦让你敲坏啦!’” 说着吴振铎跟吕芳都笑了起来。 “你呢,吕芳?你先生呢?他是什么人?” “巧得很,我先生也是个医生,外科医生,留英的。” “哦?他也跟你一块儿出来了么?” “他老早不在啰,死了快八年了。” “吕芳,”吴振铎凝望着吕芳,“我们都走了好长一段路了。” “我的路走得才远呢!”吕芳笑道,“兜了一大圈,大半个地球,又回到了原来的地方,那天经过朱丽亚,一时好奇,走了进去,有人在练歌剧,唱茶花女,——我简直不敢相信自己又回到了纽约未。” “吕芳,这些年你到底在哪里?你的消息,我一点也不知道!” 吴振铎把那碟英国什锦饼干捧起来递给吕芳,吕芳拣了一块夹心巧克力的,蘸了一下杯里的咖啡,送到嘴里,慢慢咀嚼起来。 “大部分的时间都在上海,我回去后,他们把我派到上海音乐学院去教书。当然,其间全中国都跑遍了,最远还到过东北去呢。” “你大概桃李满天下了,”吴振铎笑道,“从前你还发过宏愿:要造就一千个学生。” “一千个倒没有,”吕芳也笑了起来,“一两百总有了吧。当然,那是刚回去那几年的事,那时倒真是干劲十足,天天一早六点钟便爬起来骑脚踏车去教书去了。中国的学生实在可爱!上海冬天冷,教室没有暖气,那些学生戴了露手指的手套,也在拼命地练琴,早上一去,一个音乐学院都是琴声。我有一个最得意的学生,给派到莫斯科去参加比赛,得到柴可夫斯基奖第二名,跟美国的vancliburn只有半分之差!我真感到骄傲,中国人的钢琴也弹得那么好——可惜那个学生在文革时让红卫兵把手给打断了。” “是吗?”吴振铎微微皱了一下眉。 吕芳低下头去,啜了一口咖啡轻轻地舒了一口气。 “吕芳,我要向你兴师问罪!”吴振铎拿起咖啡壶替吕芳添上热咖啡。 “为什么?” “我要你偿还我两年宝贵的光阴来!你知道,你回国后,我等你的信,足足等了两年!到七百二十九天那天早上,我去开信箱,心里还抱着一丝希望,希望奇迹出现。因为我发过誓:要是那天你的信再不来,我就要把你这个女人忘掉!”吴振铎说着自己先哈哈地笑了起来,“吕芳,其实我一直没有忘掉你,常常还想起你来的。你为什么一去音讯俱杳?你曾经答应过,回去马上来信的!” 吕芳一直望着吴振锋微笑着,隔了好一会儿说道: “我一回到上海,公安局便派人来要我交代海外关系。他们问得很详细,而且什么都知道。我在纽约去看过国民党办的一个国画展,他们不知怎么也知道了,问我画展的门票多少钱。一共问了三次,我前后答错了,惹了许多麻烦,还用书面交代了半天。一进去,里面是另外一个世界,跟外面的关系,切断还来不及,还去自找麻烦?而且——”吕芳迟疑了一下。“我怕我写信给你,你也会跑了回去。” “吕芳——”吴振铎手上的银咖啡杯搁到那张花梨木的咖啡桌上。 “振铎,我在里头,很少想到你,想到外面,”吕芳定定地注视着吴振铎,“回去后,等于是另外一生的开始。可是有一次,我却突然想起你来,六七年,文化大革命闹得最凶的时候,我们音乐学院首当其冲,被列为资本主义学阀大本营,给整得很厉害。教西洋音乐的先生们,尤其是留过学的,统统打成了黑帮,变成革命的对象。群众冲击,红卫兵冲到我家里,把我带回去的两百多张唱片砸得粉碎,几箱琴谱,我一夜都来不及烧。当然我们一个个都挨斗了,斗我的时候,要我向群众认罪。平常我并没有犯过政治错误,最大的错误就不该是个留美学生。我站到一只肥皂箱上,转了一圈,嘴里一直念着:‘我是洋奴。’‘我是洋奴。’真是装疯呀,那一刻,我突然想起你来,心里暗自嘀咕:‘幸好吴振铎没有回来!’” “咳,吕芳!” “你不知道,我那时成了有名的‘洋奴’,个个都叫我‘吕洋奴’——”吕芳咯咯地笑了起来,“大概我确实有点洋派吧,喜欢穿几件外国带回去的衣服,而且还有洋习惯,爱喝咖啡,这也教我受了不少累!香港亲戚有时寄罐咖啡给我,有学生来看我,我便煮点咖啡招待他们——谁知道这却变成了我主要罪状之一:毒化学生思想,其实我的‘洋奴’罪名恐怕真还救了我一条命哩!‘洋奴’还不是‘反革命’,不必治死,在里头,想不出个好罪名来,是过不了关的——” “真亏了你,吕芳——”吴振铎含糊地说道。 “我还算好,整个文革只挨过一鞭,”吕芳指了指左边肩膀笑道,“就打在这里。有一个时期,我们统统关进了学校里,隔离审查,吃饭睡觉都是集体行动,从宿舍到饭厅大约有两百米,每天吃饭,我们都是排队走去的,不过,要一直弯下身,九十度鞠躬,走到饭厅去,那些红卫兵在我们身后吆喝着,手里拿着长皮鞭,赶牛赶羊一般,哪个落了队,便是一鞭过去。有一次,我是在最后,腰实在弯痛了,便直起身来伸了一下,嗖地一声,左肩上便挨了一鞭,疼得我跳起来,回头一看,那个红卫兵,最多不过十五六岁,又瘦又小,头上的帽子大得盖到眉上,我们一个照面,两人同时都吃了一惊,我看见他一脸青白,嘴唇还在发抖。那些孩子大概给自己的暴行也震住了,我只不过挨过一鞭,我们院长却给斗得死去活来,趴在地上逼着啃草。好几位先生熬不住都自杀了,我们钢琴系一位女教授,留英的,是个老处女,红卫兵把她带回去的奶罩三角裤统统搜出来,拿到校园里去展览。那个老处女当夜开煤气自尽了,她穿上旗袍高跟鞋,涂得一脸胭脂口红,坐得端端正正死去的。红卫兵走了,工宣队又驻了进来,七折八腾,全国最好的一家音乐学院,就那样毁掉了——”吕芳耸了耸肩膀,苦笑了一下。 “真是的,”吴振铎喃喃应道,“你先生呢?” “他本来是上海同济大学医学院的外科医生,文革一来就给下放了,一直放到湖北黄冈一个乡下又乡下的地方,他最后一封信说,那里的蚊子,随便一抓就是一把。他怎么死的,几时死的,我到现在还不清楚,有好长一段时间,我以为他仍旧活着——”吕芳摇了摇头,“我跟他的感情其实并不很好,两人在一起,常吵架,但那几年,我却特别想念他,我一个人在上海完全孤立了起来,连找个人说话也找不到,偏偏那时却患上了失眠症,愈急愈累愈睡不着,上海八九点钟,大家都熄灯在家里躲了起来,一个几百万人的都市,简直像座死城。我躺在床上,睁大眼睛,望着窗外一片漆黑,真是感到长夜漫漫。永无天明一般——” “你的失眠症怎么了?现在还吃药么?”吴振铎关切地问道。 “有时还吃安眠药。” “安眠药不好,我来给你开一种镇静剂,不太影响健康的。” “来到纽约后,我的失眠症倒减轻了许多。一个月最多有四五晚。你不知道我现在多么贪睡,没有事,便赖在床上,一直睡到下午两三点也不肯起来。”说着吕芳自己笑了起来,吴振铎起身执起银壶又替吕芳添上热咖啡,吕芳垂下头去,喝了两口,她把托杯子的银碟放回桌上,双手握着咖啡杯,一边取暖,一边出起神来,在朦胧柔和的暗金色灯光下,吴振铎突然怵目到吕芳那双手,手背手指,鱼鳞似的,隐隐地透着殷红的斑痕,右手的无名指及小指,指甲不见了,指头变成了两朵赤红的肉菌,衬在那银亮的镂着w花纹的咖啡杯上,分外鲜明。吕芳也似乎察觉到吴振铎在注视她的手。 “这是我在苏北五七农场上的成绩。”吕芳伸出了她那只有手,自己观赏着似的。 “你到苏北去过了么?” “在徐州附近劳动了两年,那是文革后期了。” “从前我跟父亲到过盐城,那个地方苦得很呢。” “现在还是一样苦,我们那个农场漫山遍野的杂草,人那么高。有一种荆棘,顶可怕!开一团团白花的,结的果实爆开来,一球球的硬刺。我们天天要去拔野草,而且不许带工具,拢下来,个个一双手都是血淋淋的,扎满了刺,那些刺扎进肉里,又痛又胀。晚上在灯下,我们便用针一根根挑出来。我这只手指甲里插进了几根,没有挑干净,中毒化脓,两只手指肿得像茄子,又乌又亮——只好将指甲拔掉,把脓挤出来——” “吕芳——” 吴振铎伸出手去,一半又缩了回来,吕芳从前那双手,十指修长,在钢琴键盘上飞跃着,婀娜中又带着刚劲。吕芳很得意,手一按下去,便是八个音阶。那次在卡乃基礼堂中,萧邦逝世百周年比赛会上,吕芳穿着一袭宝蓝的长裙,一头乌浓的长发,那首《英雄波兰舞曲》一奏完,双手潇洒地一扬,台下喝彩的声音,直持续了几分钟,台上那只最大的花篮便是他送的,有成百朵的白菊花。吕芳一向大方洒脱,两人亲呢也不会忸怩作态。周末他有时请她出去,tinquarter去跳舞,握着她的手,也只是轻轻的,生怕亵渎了她。他对吕芳的情感、爱慕中,总有那么一份尊敬。 “吕芳,”吴振铎望着吕芳,声音微微颤抖地叫道,“有时我想到你和高宗汉,刘伟几个人,就不禁佩服你们,你们到底都回去了,无论怎么说,还是替国家尽了一份力。” “高宗汉么?”吕芳又拣了一块饼干,嚼了两口。 “你们回去还常在一起么?” “没有,”吕芳摇了摇头,“他给分派到北京,那么多年,我只见过他一次。” “哦?” “那还是六六年,文革刚开始,我给送到北京社会主义学院去学习。有一天,在会堂里,却碰见了高宗汉。我们两人呆了半天,站在那里互相干瞪眼,后来我们没有招呼便分手了。那里人多分子复杂,给送去,已经不是什么好事了,何必还给对方添麻烦?许多年没见到他,他一头头发倒白光了。” “高宗汉,他回去造了铁路没有?他一直要替中国造一条铁路通到新疆去的。” “通新疆的铁路倒是老早造好了,可是哪里有他的份?”吕芳笑叹道,“他回去没有多久便挂上了耳朵。” “挂耳朵?” “这是我们里头的话!”吕芳笑了起来,“就是你的档案里,思想栏上给打上了问号——”吕芳用手划了一个耳朵问号,“你晓得的,高宗汉是个大炮,他老先生一跑回去,就东批评,西批评,又说里面的人造铁路方法落后,浪费材料,这样那样,你说多么遭忌?有一阵子,国内真的有计划造铁路通新疆了,老高兴奋得了不得,到处向人打听造路的蓝图。他在朋友家里,碰见了一个他们铁道部的工程师,还是个清华毕业生,大概是参加筑路计划的,他兴冲冲向人家盘问了一夜。那个人写了封信,密告到他组织里。那条铁路,通西伯利亚,与国防有关,一个留美学生,查问得那么详细,居心何在?就那样,那封密告信便像一道符咒,跟了高宗汉十几年,跟到他死那一天——” “高宗汉——他死了么?”吴振铎坐直了起来,惊问道。 “这些事都是他太太告诉我的——”吕芳叹了一口气,“他太太后来调到上海工作,跟我私下还有些交往,她叔叔是高干,托人打听出来的。老高自己,遭人暗算,至死还蒙在鼓里。他在铁道部一个单位里窝了十几年,做了绘图员,总也升不上去,老高的个性,怎么不怨气冲天?同事们都讨厌他,一有运动,便拿他出去斗,他是地主家庭出身,又留美,正是反面教材的好榜样!文革,老高给整得很惨,被罚去拖垃圾,一天拖几十车,拖得背脊骨发了炎,还是不准休息。有一天,他的尸体给人发现了,就吊在垃圾坑旁的一棵大树上——” “嗳——” “他这一死不打紧,可就害苦了他的太太,自杀者的家属,黑上加黑。他太太打电话到火葬场,那时北京混乱,死的又多,火葬场本来就忙,何况又是个‘自绝于人民’的罪人?便不肯去收尸。你知道,北京的夏天,热得多么凶猛?两三天尸体便肿了起来。他太太没法子,只好借了一架板车,跟两个儿子,母子三人,把高宗汉的尸体盖上了油布,自己拖到火葬场去,走到一半,尸体的肚子便爆开了,大肠小肠,淋淋漓漓,洒在街上,一直洒到火葬场——他太太苦苦哀求,火葬场的人才肯把尸体烧化,装进骨灰匣里去——” 吕芳和吴振铎两人都垂下了眼睛,默默地对坐着,半晌,吕芳才黯然说道: “临走前,我还去祭了他的。我买了一只小小的花圈,夜里悄悄掩进了他太太家,他太太不敢把他的骨灰匣摆出来,一直都藏在书架后面,我去了才拿出来,我把花圈摆上去,鞠了三个躬,算是向他告了辞——” 吴振铎半低着头,一直静静地听着。 “吕芳——你知道——”吴振铎清了一清喉咙,缓缓地抬起头来,“有一阵子,我还深深地嫉恨过高宗汉——” “你嫉恨高宗汉?” “也怨恨过你!”吴振铎苦笑道,“你一直不给我写信,我便疑心你和高宗汉好了,从前高宗汉也常常约你出去,我知道你一向对他很有好感——而且,你们又是一块儿回去的。” “我很喜欢高宗汉,喜欢他耿直热心,但我从来没有爱过他。” “我嫉恨高宗汉,还有一层原因——我一直没肯承认,”吴振铎的脸上微微痉挛起来,“他有勇气回国去了,而我却没有。这是我多年的一个心病,总好像自己是个临阵逃脱的逃兵一般。你知道,我父亲——他也是个医生——死了几十年了。平常我也很少想起他来。可是接到你的信以后,一夜两夜,我都梦见他,梦见他不住地咯血,我怎么止也止不住,便拼命用手去捂他嘴巴,他是个肺结核专家,救过许多人的命。他一直是要我回去的,去医治中国人的病。你看,吕芳,我现在是有名的心脏科医生了,可是我一个中国人也没有医过,一个也没有——” “中国人的病,恐怕你也医不好呢。”吕芳淡淡地笑道。 “我跟珮琪结婚后,我们的朋友全是美国人,中国朋友,我一个也没交,中文书也不看,有时在《纽约时报》上看到中国大陆的消息:百花齐放、大跃进、文化大革命等等,也不过当做新闻报道来看看罢了。我有一个姑妈,前年从中国大陆出来了,到了旧金山跟我表姐住。她七十多岁了,她在信上说,在中国大陆曾经吃过许多苦,弄得一身的病,很希望见我一面。去年我到夏威夷开会,经过旧金山,我本可以停一晚去探望她的,可是我没有,一直飞到檀香山去了。后来我感到很过意不去,觉得自己太忍心——其实我想大概我害怕,怕见到我姑妈受苦受难的模样——” 吴振铎干笑了一下。 “吕芳,你真勇敢,那样大惊大险,也熬过来了。” “我倒想问问你,振铎。”吕芳笑道,“你是个医生,你给我解释一下,一个人在极端危难的时候,肉体会不会突然失去知觉,不再感到痛苦?” “这个,倒有人研究过,二次大战,纳粹集中营里的犹太俘虏,就曾经发生过这种现象,这也是一种极端的心理上的自我防卫吧。” “他们替我拔指甲的时候,我整条右臂突然麻掉了,一点也不知道痛。刘伟也跟我说过,有好几年,他一点嗅觉也没有。” “对了,刘伟呢?神童怎么样了?” “他比高宗汉乖觉得多,学会了见风转舵,所以许多运动都躲了过去,一直在上海龙华路第二肥料厂当工程师。文革一来,也挨了!给下放到安徽合肥乡下,挑了三年半的粪。他人又小,一个大近视,粪桶压在背上,寸步难行,经常泼得一身的粪,一头一背爬满了蛆。他说,他后来进厕所,如入鲍鱼之肆,久而不闻其臭!” 吕芳和吴振铎相视摇着头笑了起来。 “在里头,我们都练就了一套防身术的,”吕芳笑叹道,“刘伟把这个叫做什么来着?对了!‘金钟罩铁布衫’!神童真是个宝贝。” “你的咖啡凉了,我再去温些热的来。”吴振铎起身拿起银亚。 “够了,不能再喝,”吕芳止住他道,“再喝今晚真要失眠了。” “吕芳,你出来后,检查过身体么?健康情形如何?”吴振铎关注地问道。 “我一直有高血压毛病,前两个月还住过院。医生告诉我,我的心脏有点衰弱。” “你的心脏也不好么?” “全靠得了病,”吕芳笑道,“才请准退休,设法出来。我向我们组织申请了四年,才申请到许可证。” “吕芳,你现在——生活还好么?”吴振铎试探着问道。 “我现在跟我姐姐住在一起,是她申请我出来的,她对我很照顾,”吕芳说着,低下头去看了一看手表,沉吟了一下,说道,“振铎,今天我来,有一件事想请你帮个忙,可以么?” “当然可以!”吴振铎赶紧应道。 “你能不能借给我两千块钱——” 吴振铎正要开腔,吕芳却忙阻止他道: “不过有一个条件:你一定要答应让我以后还给你,等我身体好些,也许再找些学生,教教钢琴什么的,慢慢凑出来。如果你不答应,我就不借了。” “好的。”吴振铎迟疑着应道,他立起了身来,走到客厅一角大写字台前,捻亮台灯坐下,他打开抽屉,取出了支票簿,写了一张两千块的支票,他又拿出一只蓝信封,把支票套进里面,才拿去递给吕芳。 “谢谢,振铎。”吕芳也立起身来,接过信封,随手塞进了衣袋里。 “吕芳——” 吕芳径自走向大门,吴振铎赶紧跟了过去。 “我的大衣呢?”吕芳走到门口,回头向吴振铎笑道。 吴振铎从壁橱里,把吕芳那件深灰色的大衣取了出来,替吕芳披上,他双手轻轻地按到了吕芳的肩上。 “吕芳,”吴振铎低声唤道,“我在russiantearoom订了一个座。我请你去吃顿晚饭好么?那家白俄餐馆的菜还不错,地方也优雅,我们再好好谈谈,这次见面,真是难得。” “不了,振铎,”吕芳回转身来,一面扣上大衣,“今天也谈够了。而且我还跟我姐姐约好,一块儿吃饭的,就在这里转过去,百老汇上一家中国餐馆。” “吕芳,要是你早跟我联络上就好了,让我来医治你,你到我楼下诊所来好么?我替你彻底检查一次。” “振锋——”吕芳垂下了头去,幽幽说道,“其实一年前,我一到纽约就查到你的地址了。” “噢,吕芳!” “老实跟你说吧,振铎,”吕芳抬起头来,脸上微微地抽搐着,“本来我是不打算再跟你见面了的,这次回到纽约,什么老朋友也没有去找,只想静静地度过余生。我实在需要安静,需要休息,可是身子又偏偏不争气,病倒在医院里,用了一大笔钱,都是我姐姐垫的,她的环境,也并不很好,我不想拖累她,所以只好来麻烦你。” “吕芳!” “我现在生活很满足,真的很满足,我在里头多年梦寐以求的愿望,终于达到了:又回到了纽约来。振铎,我并没有你想像那样勇敢,有两三次,我差点撑不下去了。可是——我怕死在那个地方,看到高宗汉那种下场,在自己的国家里,死无葬身之地,实在寒透了心。” 吴振铎送吕芳走出枫丹白露大厦,外面已经暮霭苍茫了;中央公园四周高耸入云的摩大大楼,万家灯火,早已盏盏燃起,迎面一阵暮风,凛凛地侵袭过来,冷得吴振铎不由得缩起脖子,连连打了两个寒噤,他下楼时,忘记把外衣穿上了。吕芳将大衣领子翻起,从大衣口袋中拿出一块黑纱头巾把头包了起来。 “吕芳——” 中央公园西边大道上,七八点钟的人潮汹涌起来,吕芳那袭飘飘曳曳的深灰大衣,转瞬就让那一大群金黄奶白各色秋褛淹没了,吴振铎在曼哈顿那堆瑰的夜色里,仁立了很久,直到他脸上给冻得发了疼,才转身折回枫丹白露大厦。 “外面冷呵,吴医生。”穿着红色制服的守门黑人替吴振铎打开了大厦的玻璃大门。 “谢谢你,乔治,”吴振铎说道,他搓着双手,“真的,外面真的很冷。” 骨灰 父亲的骨灰终于有了下落。一九七八年哥哥摘掉帽子从黑龙江返回上海,便开始四处打听,寻找父亲的遗骸了。他曾经数度到崇明岛去查询,可是不得要领,那边劳改农场的领导已经换过几任,下面的人也不甚清楚有过罗任平这样一个人。“文革”期间,从上海下放到崇明岛劳改的知识分子,数以千百计,父亲在交通大学执教,虽然资格很老,但只是一个普通数学教授,还称不上“反动学术权威”。他在崇明岛上的生死下落,自然少有人去理会。那个年代,劳改场上倒毙一两个年迈体衰的知识分子,大概也是一件很平常的事情。哥哥奔走年余,父亲的骨灰下落,始终石沉大海。父亲在崇明岛上劳改了八年,是一九七六年初去世的,离“四人帮”倒台,只差几个月的光景。哥哥信上说,按规定,骨灰保存,时限是三年;三年一过,无人认领,便会处理掉,因此他焦急万分,生怕年限一到,父亲的骨灰流离失所,那么便永无安葬之日了。未料到今年秋天,突然间,峰回路转,交通大学竟主动出面,协助哥哥到崇明岛追查出父亲遗骸的所在。哥哥把父亲的骨灰,迎回上海家中,马上打了一个电话到纽约给我,电话中他很激动,他说交大预备替父亲开追悼会,为他平反,恢复名誉,并且特地邀请我到上海去参加,这,都得感谢美国福斯特惠勒公司。今年六月福斯特惠勒与中国工业部签定了一项合同,卖给北京第一机械厂一批巨型涡轮,这批交易价值三千多万美金,是公司打开中国市场的第一炮,因此分外重视,特别派我率领一个五人工程师团,赴北京训练第一机械厂的技术人员。工业部的接待事项筹划得异常周到,连我们上海徐家汇的老房子也派人去赶着粉刷油漆了一番,并且还新装上电话,以便我到上海参加父亲的追悼会时,可以住在家中,与哥哥团聚。不消说,父亲的追悼会,一定也是细心安排的了。 一九四九年春天,上海时局吃紧,父亲命母亲携带我跟随大伯一家先到台湾,他自己与哥哥暂留上海,等待学期结束,再南下与我们会合。不料父亲这一个决定,使得我们一家人,从此分隔海峡两岸,悠悠三十年,再也未能团聚,母亲在台湾渡过了她黯淡的下半生,从她常年悒郁的眼神以及无奈的喟叹中,我深深地感觉到她对父亲那份无穷无尽的思念。最后母亲缠绵病床,临终时她满怀憾恨,叹息道:“齐生,我见不到你爹爹了。”她嘱咐我,日后无论如何,要设法与父亲取得联系。 一九六五年我来美国留学,到纽约哥伦比亚大学攻读工程博士,第一件事就是托香港一位亲戚,辗转与父亲联络上,透过亲戚的传递,我与父亲开始通信。我们只通了六封,便突然中断,因为“文革”爆发了。从此,我也就失去了父亲的音讯,哥哥信上说,父亲是因为受了“海外关系”的连累,被打为“反革命分子”的,而我写给他的那几封家书,被抄了出来,竟变成了“里通外国”的罪证。父亲下放崇明岛到底受了些什么罪,哥哥一字未提,他只含蓄地告诉我,父亲一向患有高血压的痼疾,最后因为脑充血,倒毙劳改场上,死时六十五岁。 旧中国的行程,都由公司替我们安排妥当,十二月二十日乘泛美飞往上海,十九日,我先飞旧金山,打算在旧金山停留一晚,趁便去探望两年没有见面的大伯,在他那里过夜。大伯住在唐人街的边缘,一幢老人公寓里,在加利福尼亚街底的山坡上,是一座灰扑扑四层楼的建筑,里面住的都是中国老人,大多数是唐人街的老华侨,也有几个是从台湾来的,三年前,我到旧金山开会,第一次到大伯的住所去看他,我进到那幢老人公寓,在那幽暗的走廊上,迎面便闻到一阵中国菜特有的油腻味,大概氤氲日久,浓浊触鼻,大伯住在楼底一间两房一厅的公寓里,那时伯妈还在,公寓的家具虽然简陋,倒是收拾得整整齐齐的。客厅正面壁上,仍旧悬挂着大伯和萧鹰将军合照的那张放大相片,相片差不多占了半面墙,框子也新换过了,是银灰色,铝质的。几十年来无论大伯到哪里,他一直携带着那张大相片,而且一定是挂在客厅正面的壁上。那张相是抗战胜利还都南京的那一年,大伯和萧将军合照的。大伯说,萧将军从来没跟他部下合照过相,那次破例,因此大伯特别珍惜。相中萧将军穿着西装,面露笑容,温文儒雅,丝毫看不出曾是一位声威显赫,叱咤风云的英雄人物。大伯那时大概才三十出头,他立在萧将军身侧,穿了一身深色的中山装,剃着个陆军头,十分英武的模样,大伯南人北相,身材魁梧,长得虎背熊腰,一点也不像江浙人,尤其是他那两刷关刀眉,双眉一耸,一双眼睛炯炯有神,颇有慑人的威严,后来大伯上了年纪,发胖起来,眼泡子肿了,又长了眼袋,而且泪腺有毛病,一径泪水汪汪的,一双浓眉也起了花白,他那张圆厚的阔脸上反而添了几分老人的慈祥。不过他仍旧留着短短的陆军头,正式场合,一定要把他那套深蓝色的毛料中山装拿出来,洗熨得干干净净的,穿在身上,只是他那一双腿,却愈来愈跛了,走起路来,左一拐,右一拐,拖着他那庞大沉重的身躯,显得异常蹒跚吃力。从前在台湾,我到大伯家去,大伯常常把我和堂哥拘到跟前,听他数说抗战期间,他在上海“翦除日寇,制裁汉奸”的英勇事迹。说得兴起,他便捞起裤管子亮出一双毛茸茸的大腿来给我们看,他那双腿是畸形的,膝盖佝曲,无法伸直,膝盖一圈紫瘫累累,他指着他那双伤残的腿对我说道: “齐生,你大伯这双腿啊,不知该记多少功呢!” 大伯在一次锄奸行动里,被一个变节的同志出卖了,落到伪政府“特工总部”的手里,关进了“七十六号”的黑牢中。大伯在里面给灌凉水。上电刑,抽皮鞭子,最后坐上了老虎凳,而且还加了三块砖,终于把一双腿硬生生地绷折了。大伯被整得死去活来,可是始终没肯吐露上海区的同志名单,救了不少人的性命,抗战胜利,大伯抗日有功,颇获萧将军的器重。那张照片,就是那时拍摄的,而大伯的事业同时也达到了他一生中辉煌的巅峰。到了台湾后,因为人事更替,大伯耿直固执的个性,不合时宜,起先是遭到排挤,后来被人诬告了一状,到外岛去坐了两年牢,七十年代初,大伯终于全家移民到了美国。上一次我到他的公寓去看他,他和伯妈刚从堂哥帕洛阿图那个家搬出来。伯妈趁着大伯去洗手间,朝里面努了努嘴,悄悄对我说道: “老头子这回动了真怒,和媳妇儿子闹翻了。” 原来大伯住在堂哥家,没事时就给他两个小孙子讲述“民国史”,大概就像他从前给我和堂哥两人所上的课类似。偏偏堂嫂却是一个历史博士,专修近代史的,而且思想还相当左。她与大伯的“历史观”格格不入,她认为大伯不该尽给她两个儿子讲他那些“血腥事件”。大伯嗤之以鼻,诘问堂嫂道: “我考考你这个历史博士:萧鹰将军是何年何月何日出事的?出事的地点何在?这件历史大事你说说看。” 堂嫂答不出来,大伯很得意,他说如果他是主考官,堂嫂的博士考试就通不过,堂嫂背地里骂了大伯一句:“那个老反动!”大伯却听见了,连夜逼着伯妈便搬了出来。老人公寓房租低,大伯在唐人街一家水果铺门口摆了一个书报摊,伯妈也在一家洗衣店里当出纳,两老自食其力。 “你大伯摆书摊是姜太公钓鱼!”伯妈调侃大伯道。 大伯的书报摊左派书报他不卖,右派的又少有人买,只有靠香港几本电影刊物在撑场面。不过大伯并不在意,他说他跟伯妈两人是在实践“新生活运动”。他又开始练字了,从前他在台湾,有一段日子在家中赋闲,就全靠练字修身养性,后来还真练就了一手好草书,江苏同乡会给他开过一次书法展。那天我去的时候,大伯正在伏案挥笔,书写对联,录的是陆放翁的两句诗:“夜阑卧听风吹雨,铁马冰河入梦来。”一手草书写得笔走龙蛇,墨迹还没有干。大伯说,那副对联是写给楼上田将军的,田将军也是一位退了役的少将,从前跟大伯是同一个系统,大伯搬进这幢老人公寓,还是田将军介绍的。田将军画马出名,他的画在唐人街居然还卖得出去,卖给一些美国观光客,他自己打趣说他是“秦琼卖马”。田将军送过一幅“战马图”给大伯,大伯回赠对联,投桃报李。大伯在对联上落了款,他命我将两幅对联高高举起,他颠拐着退了几步,颇为得意地欣赏着自己的杰作,对我笑道: “齐生,你看看,你大伯的老功夫还在吧?” 旧金山傍晚大雾,飞机在上空盘桓了二十多分钟才穿云而下,我从窗户望下去,整个湾区都浸在迷茫的雾里,一片灯火朦胧。我到了唐人街,在一家广东烧腊店买了一只烧鸭,切了一盘烤乳猪,还有一盒卤鸭掌——这是大伯最喜欢的下酒菜,打了包,提到大伯的住所去。加利福尼亚街底的山坡,罩在灰濛濛的雾里,那些老建筑,一幢幢都变成了黑色的魅影。爬上山坡,冷风迎面掠来,我不禁一连打了几个寒噤,赶忙将风衣的领子倒竖起来。纽约已经下雪了,因为圣诞来临,街上到处都亮起了灿烂的圣诞树,白绒绒的雪花随着叮叮咚咚的圣诞音乐飘落下来,反而给人一种温馨的感觉。旧金山的冷风夹着湿雾,当头罩下,竟是寒恻恻的,砭人肌骨。 大伯来开门,他拄了一根拐杖,行走起来像是愈加艰难了。 “大伯,我给你带了卤鸭掌来。” 我举起手上的菜盒,大伯显然很高兴,接过菜盒去,笑道: “亏你还想得到,我倒把这个玩意儿给忘了!我有瓶茅台,今晚正用得着这个。” 我放下行李箱,把身上的风衣卸去。大伯公寓里,茶几、沙发,连地上都堆满了一叠叠的旧报纸、旧杂志,五颜六色,非常凌乱,大概都是卖剩下的。 “喏,这就是任平的小儿子——齐生。” 大伯拄着拐杖,蹭蹬到饭桌那边,把菜盒搁到桌上。这下我才看见,饭桌那边,靠着窗户的一张倚子上,蜷缩着一个矮小的老人,大伯在跟那个老人说话,老人颤巍巍地立起,朝着我缓缓地移身过来,在灯光下,我看清楚老人原来是个驼背,而且佝偻得厉害,整个上身往前倾俯,两片肩胛高高耸起,颈子吃力地伸了出去,顶着一颗白发苍苍的头颅;老人身子十分羸弱,身上裹着的一件宽松黑绒夹祆,好像挂在一袭骨架子上似的,走起路来,抖抖索索。 “唔,是有点像任平。” 老人仰起面来,打量了我片刻,点头微笑道。老人的脸削瘦得只剩下一个巴掌宽,一双灰白的眉毛紧紧纠在一起,一脸愁容不展似的,他的嘴角完全垂挂了下来,笑起来,也是一副悲苦的神情,他的声音细弱,带着颤音。 “他是你鼎立表伯,齐生。” 大伯一面在摆设碗、筷,回头叫道。 一刹那,我的脑海闪电似地掠过一连串的历史名词:“民盟”、“救国会”、“七君子”,这些轰轰烈烈的历史名词,都与优生学家名教授龙鼎立息息相关,可是我一时却无法把当年“民盟”健将、“救国会”领袖、我们家鼎鼎大名的鼎立表伯与目前这个愁容满面的衰残老人连在一起。 “你不会认得我的了,”老人大概见我盯着他一直发怔,笑着说道,“我看见你的时候,你才两三岁,还抱在手里呢。” “人家现在可神气了呀!”大伯在那边插嘴道,“变成‘归国学人’啦!” 大伯知道我这次去跟北京做生意,颇不以为然。 “我是在替美国人当‘买办’罢咧,大伯。”我自嘲道。 “现在‘买办’在中国吃香得很啊。”鼎立表伯接嘴道,他尖细的笑声颤抖抖的。 “你怎么不带了太太也回去风光风光?”大伯问道。 “明珠跟孩子到瑞士度假去了。”我答道,隔了片刻,我终于解释道。 “她不肯跟我去中国,她怕中国厕所脏。” 两个老人愣了一下,随即呵呵地笑了起来。明珠有洁癖,厕所有臭味她会便秘,连尿也撒不出。我们在长岛的家里,那三间厕所一年四季都吊满了鲜花,打理得香喷喷的,我们公司有一对同事夫妇,刚去中国旅游回来,同事太太告诉明珠,她去游长城,上公厕,发现茅坑里有蛆。明珠听得花容失色,这次无论我怎么游说,也不为所动。 大伯摆好碗筷,把我们招了过去,大家坐定下来,桌上连我带来的烧腊,一共有七八样菜,大概都是馆子里买来的。 “你表伯昨天刚到。” 大伯打开了一瓶茅台,倒进一只铜酒壶里,递了给我。我替大伯、鼎立表伯都斟上了酒。 “今天我替你表伯接风,也算是给你送行。” 大伯举起了他那只个人用的青瓷酒杯,却望着鼎立表伯,两个老人又摇头又叹气,半晌,大伯才开腔道: “老弟,今夕何夕,想不到咱们老兄弟还有见面的一天。” 鼎立表伯坐在椅上,上身却倾俯到桌面上,他的颈子伸得长长的,摇着他那一头乱麻似的白发,叹息道: “是啊,表哥,真是‘此身虽在堪惊’哪!” 我们三个人都酌了一口茅台,浓烈的酒像火一般滚落到肠胃里去。大伯用手抓起一只卤鸭掌啃嚼起来,他执着那只鸭掌,指点了我与鼎立表伯一下。 “你从纽约去上海,他从上海又要去纽约——这个世界真是颠来倒去吓。” “我是做梦也想不到还会到美国来。”鼎立表伯欷歔道。 “我们一直以为你早就不在人世了,”大伯舀了一调羹茄汁虾仁到鼎立表伯的盘子里,“这么多年也不知道你的下落。前年你表嫂过世,你哥哥鼎丰从纽约来看我,我们两人还感叹了一番:当初大陆撤退,我们最大的错误,就是让你和任平留在上海,怎么样也应该逼着你们两人一起离开的。” “那时我哪里肯走?”鼎立表伯苦笑道,“上海解放,我还率领‘民盟’代表团去欢迎陈毅呢。” “早知如此,那次我把你抓起来,就不放你出去了——干脆把你押到台湾去!”大伯呷了一口酒,咂咂嘴转向我道,“你们鼎立表伯,当年是有名得很的‘民主斗士’呢!一天到晚在大公报上发表反政府的言论,又带领学生闹学潮,搞什么‘和平运动’,我去同济大学把他们一百多个师生统统抓了起来!” 大伯说着呵呵地笑了起来,他的泪腺失去了控制,眼泪盈盈溢出,他忙用袖角把泪水拭掉。 “你那时骂我骂得好凶啊!”大伯指着鼎立表伯摇头道。“‘刽子手’!‘走狗爪牙’!” “嗳——”鼎立表伯直摇手,尴尬地笑着,他的眉头却仍旧纠在一处,一脸忧色。 我举起酒杯,敬鼎立表伯。 “表伯,我觉得你们‘民盟’很了不起呢,”我说道,“当时压力那么大,你们一点也不退缩。” 我告诉他,我做学生时,在哥大东方图书馆看到不少早年“中国民主同盟”的资料,尤其是民国二十五年他们“救国会”请愿抗日,“七君子”章乃器、工造时等人给逮捕下监的事迹,我最感兴趣。鼎立表伯默默地听着,他的身子俯得低低的,背上驮着一座小山一般,他吮了一口酒,长长地嘘了一口气。 “‘民盟’后来很惨,”鼎立表伯戚然道,“我们彻底地失败了,一九五七年反右,‘章罗反党联盟’的案子,把我们都卷了进去,全部打成了右派。‘救国会七君子’没有一个有好下场——王造时。章乃器给斗得欲生不得,欲死不能,连梁漱老还挨毛泽东骂得臭死,我们一个个也就噤若寒蝉了——” 鼎立表伯有点哽咽住了,大伯举起酒壶劝慰道: “来,来,来,老弟,‘一壶浊酒喜相逢’,你能出来还见得着我这个老表哥,已经很不错啦。” 大伯殷勤劝酒,两个老人的眼睛都喝得冒了红,两杯茅台下肚,我也感到全身的血液在开始燃烧了。 “莫怪我来说你们,”大伯把那盘烧鸭挪到鼎立表伯跟前让他过酒,“当年大陆失败,你们这批‘民主人士’,也要负一部分责任哩!你们在报上天天攻击政府,青年学生听你们的话,也都作起乱来。” “表哥,你当时亲眼见到的,”鼎立表伯极力分辩道,“胜利以后,那些接收大员到了上海南京,表现得实在太坏!什么‘五子登科’、‘有条有理’,上海南京的人都说他们是‘劫收’,一点也不冤枉——民心就是那样去的,我们那时还能保持缄默么?” 大伯静静地听着,没有出声,他又用袖角拭了一拭淌到面颊上的眼泪。沉默了半晌,他突然举起靠在桌边的那根拐杖,指向客厅墙壁上那张大照片叫道: “都是萧先生走得太早,走得不得其时!”大伯的声音变得激昂起来,“要不然,上海南京不会出现那种局面。萧先生飞机出事,还是我去把他的遗体迎回南京的呢。有些人表面悲哀,我知道他们心中暗喜,萧先生不在了,没有人敢管他们,他们就可以胡作非为了。我有一个部下,在上海法租界弄到一栋汉奸的房子,要来送给我邀功。我臭骂了他一顿:‘国家就是这样给你们毁掉的,还敢来贿赂我?’我看见那批人那样乱搞,实在痛心!” 大伯说着用拐杖在地板上重重地敲了两下,敲得地板咚咚啊。 “我跑到紫金山萧先生的灵前,放声痛哭,我哭给他听:‘萧先生、萧先生,我们千辛万苦赢来的胜利,都让那批不肖之徒给葬送了啊!’” 大伯那张圆厚的阔脸,两腮抽搐起来,酒意上来了,一张脸转成赤黑,额上沁着汗光,旋即,他冷笑了两声,说道: “我不肯跟他们同流合污,他们当然要排挤我喽,算我的旧账,说我关在‘七十六号’的时候,有通敌之嫌。我罗任重扪心自问,我一辈子没出卖过一个同志,只有一次,受刑实在吃不住了,招供了一些情报。事后我也向萧先生自首过,萧先生谅解我,还颁给我‘忠勇’勋章呢!那些没坐过老虎凳的人,哪里懂得受刑的滋味!” “表哥,你抗日有功,我们都知道的。”鼎立表伯安抚大伯道。 大伯举起他那只青瓷酒杯,把杯里半杯茅台,一口喝光了。 “大伯,你要添碗饭么?”我伸手想去拿大伯面前的空饭碗,大伯并不理睬,却突然想起了什么似地,问我道: “你爹爹的追悼会,几时举行啊?” “我到上海,第二天就举行。他们准备替爹爹平反,恢复他的名誉呢。” “人都死了,还平反什么?”大伯提高了声音。 “不是这么说,”鼎立表伯插嘴道,“任平平反了,齐生的哥哥日子就好过得多。我的案子要不是今年年初得到平反,鼎丰申请我来美国,他们肯定不会放人。” “我死了我就不要平反!”大伯悻悻然说道,“老实说,除了萧先生,也没有人有资格替我平反。齐生,你去替你爹爹开追悼会,回来也好替你大伯料理后事了。” “大伯,你老人家要活到一百岁呢。”我赶忙笑着说道。 “你这是在咒我么?”大伯竖起两道花白的关刀眉,“你堂哥怕老婆,是个没出息的人,我不指望他。大伯一直把你当做自己儿子看待,大伯并不想多拖累你,只交代你一件事:大伯死了,你一把火烧成灰,统统撒到海里去,任他飘到大陆也好,飘到台湾也好,——千万莫把我葬在美国!” 大伯转向鼎立表伯道: “美国这个地方,病不得,死也死不起!一块豆腐干大的墓地就要两三千美金,莫说我没钱买不起,买得起我也不要去跟那些洋鬼子去挤去!” 大伯说着嘿嘿地笑了起来,他拍了拍他那粗壮的腰,说道: “这年把我常闹腰子痛,痛得厉害。医生扫描检查出来里面生瘤,很可能还是恶性的呢。” “医生说可不可以开刀呢?大伯。”我急切问道。 “我这把年纪还开什么刀?”大伯挥了一下手,“近来我常常感到心神不宁——我晓得,我的大限也不会远了。” 我仔细端详了大伯一下,发觉伯妈过世后,这两年来,大伯果然又衰老了不少,他的脸上不是肥胖,竟是浮肿,两块眼袋子转乌了,上面沁出点点的青斑,泪水溢出来,眼袋上都是湿湿的。 “鼎立,”大伯泪眼汪汪地注视着鼎立表伯,声音低痖地说道,“你骂我是‘刽子手’,你没错,你表哥这一生确实杀了不少人,从前我奉了萧先生的命令去杀人,并没有觉得什么不对,为了国家嘛。可是现在想想,虽然杀的都是汉奸、共产党,可是到底都是中国人哪,而且还有不少青年男女呢。杀了那么些人,唉——我看也是白杀了。” “表哥——”鼎立表伯叫了一声,他的嘴皮颤动了两下,好像要说什么似的。 “鼎立——”大伯沉痛地唤道,他伸出手去,拍了一下鼎立表伯高耸的肩肿,“我们大家辛苦了一场,都白费了——” 两个老人,对坐着,欷歔了一番,沉默起来。我感到空气好像突然凝固,呼吸都有点困难了似的。虽然酒精在我身体里滚烫地流动着,我却感到一阵飕飕的寒意,汗毛都竖了起来。我记起去年李永新到纽约来看我,我与永新有八年未曾见面。从前我们在哥大都是“保钓”的志友,我抽身得早,总算把博士念完,在福斯特惠勒找到一份高薪的工作,而永新却全身投入,连学位也牺牲掉,后来一直事业坎坷。那天我们两人在一起,谈着谈着,突然也这样沉默起来,久久无言以对。虽然我和永新一直避免再提起“保钓”运动,可是我们知道彼此心中都在想着这件事,而且我们都在悼念“一·二九”华盛顿大游行那一天,在雪地里,我和永新肩靠肩,随着千千百百个中国青年,大家万众一心地喊道:钓鱼台,中国地!钓鱼台,我们的!我们的呼喊,像潮水般向着日本大使馆汹汹涌去。 吃完饭,大伯要我们提早就寝,我须早起,赶八点钟的飞机,而鼎立表伯也有点不胜酒力了。我去浴室漱洗完毕,回到客房,鼎立表伯已经卸去了外衣,他里面穿了一套发了黄的紧身棉毛衫裤,更显得瘦骨嶙峋,他削瘦的背脊高高隆起,背上好像插着一柄刀似的。他蹲在地上,打开了一只黑漆皮的旧箱子,从里面掏出了一件草绿的毛线背心来,他把箱子盖好,推回到床底下去,我等鼎立表伯穿上背心,颤巍巍地爬上了床,才把灯熄掉。客房里没有暖气,我躺在沙发上,裹着一条薄毯子,愈睡愈凉。黑暗中,我可以听得到对面床上老人时缓时急的呼吸声,我的思绪开始起伏不平起来,想到两天后,在上海父亲的追悼会,我不禁惶惶然。一阵酒意涌了上来,我感到有点反胃。 “你睡不着么,齐生?” 黑暗中,鼎立表伯细颤的声音传了过来,大概老人听到我在沙发上一直辗转反侧。 “我想到明天去上海,心里有点紧张。”我答道。 “哦,我也是,这次要来美国,几夜都睡不好。” 我摸索着找到撂在沙发托手上的外套,把衣袋里的香烟和打火机掏了出来,点上一支烟深深地吸了一口。 “龙华离上海远不远,表伯?”我问道。 “半个多钟头的汽车,不算很远。” “哥哥说,追悼会开完,爹爹的骨灰当天就下葬,葬在‘龙华公墓’。” “‘龙华公墓’?”老人疑惑道,“恐怕是‘龙华烈士公墓’吧?那倒是个新的公墓,听说很讲究,普通人还进不去呢。” “我搞不太清楚,反正葬在龙华就是了。” “‘龙华公墓’早就没有喽——” 老人翻了一下身,黑暗中,他那颤抖的声音忽近忽远地飘浮着。 “文革时候,我们的‘五七干校’就在龙华,‘龙华公墓’那里,我们把那些坟都铲平了,变成了农场。那是个老公墓,有的人家,祖宗三代都葬在那里,也统统给我们挖了出来,天天挖出几卡车的死人骨头——我的背,就是那时挖坟挖伤的——” 我猛吸了一口烟,将香烟按熄掉。我感到我的胃翻得更加厉害,一阵阵酸味冒上来,有点想作呕了。 “美国的公墓怎么样,齐生?”隔了半晌,老人试探着问道,“真是像你大伯讲的那么贵么?一块地要两三千美金哪?” “这要看地方,表伯,贵的、便宜的都有。” “纽约呢?纽约有便宜的墓地么?” “有是有,在黑人区,不过有点像乱葬岗。” 老人朝着我这边,挪了一下身子,悄悄地唤我道: “齐生,你可不可以帮我一个忙?” 老人的语气,充满了乞求。 “好的,表伯。”我应道。 “你从中国回来,可不可以带我到处去看看,我想在纽约好好找一块地,也不必太讲究,普通一点的也行,只要干净就好——” 我静静地听着,老人的声调变得酸楚起来。 “我和你表伯妈,两人在一起,也有四十五年了,从来也没有分开过,她为了我的政治问题,很吃了一些苦头,我们两人——也可以算是患难夫妻了。这次到美国,本来她也申请了的,上面公文旅行,半年才批准,她等不及,前两个月,病故了——这次找出来,把她一个人留在那里头,我实在放不下心——我把她的骨灰放在箱子里,也一起带了出来——日后在这里,再慢慢替她找个安息的地方吧——” 老人细颤、飘忽的声音戛然而止。黑暗中,一切沉静下来,我仰卧在沙发上,房中的寒意凛凛地侵了过来,我把毯子拉起,将头也蒙上。渐渐的酒意上了头,我感到愈来愈昏沉,朦胧中,我仿佛来到了一片灰暗的荒野里,野地上有许多人在挖掘地坑,人影幢幢,一齐在挥动着圆锹、十字镐。我走近一个大坑,看见一个身材高大的老人站在坑中,地坑已经深到了他的胸口,他抡着柄圆锹,在奋力地挖掘,偌大的坑中,横着,竖着竟卧满了累累的死人骨头,一根根枯白的。老人举起圆锹将那些枯骨铲起便往坑外一扔,他那柄圆锹上下飞舞着;一根根人骨纷纷坠落地上,愈堆愈高,不一会儿便在坑边堆成了一座白森森的小山。我定神一看,赫然发觉那个高大的老人,竟是大伯,他愤怒地舞动着手里的圆锹,发狂似地在挖掘死人骨头,倏地,那座白森森的小山哗啦啦倾泻了,根根人骨滚落坑中,将大伯埋陷在里头,大伯双手乱招,狂喊道: “齐生——” 我猛然惊醒,心中突突乱跳,额上冒出一阵冷汗来。原来大伯已经站在沙发跟前,他来叫醒我,去赶飞机了,房中光线仍旧昏暗,幽暗中,大泊庞大的身躯,矗立在我头边,像一座铁塔似的。 那晚的月光 台大物理系毕业考最后一科是理论物理。题目繁而难,延长两小时还没有考完。天暗了,教室里开上了灯,李飞云最后一个交卷。克洛教授在他面前踱来踱去,李飞云觉得头有点发晕,他抬起眼,发觉克洛教授正在看他,克洛教授的眼镜反射出金光来,他感到一阵眼花,慌忙站起来,把卷子递给克洛教授。最后一大题,他一个字也没写,那一题占三十分。 李飞云回到位子上,脑子里空空的,两只手伸到抽屉里盲目的摸索一阵。 “别尽发傻了,我们走吧。”陈锡麟从后面拍拍李飞云的肩膀说道。 李飞云站起来,跟着陈锡麟一同走出教室,门外闹哄哄的,大家正在讨论考试题目。李飞云和陈锡麟避开人群往楼下走去。 “怎么样?”陈锡麟问道。 “不行得很。”李飞云摇摇头,瘦脸上现出一丝苦笑来。 “总有六十分吧?”陈锡麟侧过头望着李飞云道。 “大概要补考了,最后那题我一点也不会。我只看到第六章,最后两章,根本没看。昨晚上教完家教回去,太累了,倒在桌子上睡了过去。” “总会及格吧?” 李飞云的脸牵动了几下,停了半晌,忽然转头对陈锡麟说道: “别老谈考试了,陈锡麟,我在想我们已经算毕业了呢。” “嗯,毕业了——”陈锡麟漫声应道,两个人默默的走出了理学院。 校园里一片金黄色,像浸在一大池水溶溶的金液里似的。润绿的朝鲜草坪上,映得金碧辉煌。风是热的,又温又湿,柔柔的拂过来。李飞云用力吸一口气,一股醇香,冲进他脑门里。校园里的栀子花刚刚绽开。 “陈锡麟,我想在草坪上躺一会儿。”李飞云对陈锡麟说道。陈锡麟点了点头,两个人走到文学院门口一块草坪上,陈锡麟靠在一棵椰子树脚下,李飞云俯卧在陈锡麟旁边,椰子树的阔叶吹得沙啦沙啦的。李飞云将脸紧贴在毛茸茸的草丝上,一流泥土的浓香在他周围浮动起来,他看见山那边反映着一束束晶红的夕阳光柱。李飞云的面腮在草须上轻轻的滑动着,六月的草丝丰盛而韧软,触着人,有股柔滑的感觉。不知怎的,李飞云一摸到校园里这些浓密的朝鲜草就不禁想起余燕翼颈背上的绒毛来。 “我跟你说,李飞云,我喜欢你。”余燕翼那晚在李飞云耳根下,轻轻的,轻得差不多听不见声音的说道。就在那一刻,李飞云第一次发觉余燕翼可爱,大概那夜月光特别清亮,大概余燕翼那袭敞领的蓝绸裙子格外迷人,李飞云看到余燕翼浑圆的项背,露在月光下,泛着一层青白的光辉。他搂住余燕翼的腰,将脸偎到她项背上去。 “李飞云,我让给你那份家教,你还预不预备去?”陈锡麟问李飞云道。 “只好去试试再说,”李飞云答道,他将脸抵紧草地,“我已教了三家,时间实在分不开,可是我还需要兼一两家。” “燕翼快生了吧?”陈锡麟问道,余燕翼和陈锡麟妹妹是铭传女校的同学,李飞云第一次遇见她是在陈锡麟妹妹的生日舞会里。 “李飞云,你怎么可以这样做?”余燕翼搬去和李飞云住在一起的那天,陈锡麟对他这样说道,“你真糊涂,你这样做一定会后悔的。”陈锡麟扣住李飞云的膀子盯着他说。李飞云没有说话,愣楞的瞪着陈锡麟,脸上毫无表情。 “哦,李飞云——”陈锡麟歇了半晌,若有所悟的放开李飞云的手,转身离去。 “陈锡麟,你预备什么时候出国?”李飞云翻过身来,问陈锡麟道。他看见天空里散着一大片紫色的绮霞,椰子树的阔叶在阳光里摇曳里金辉闪烁。 “还没准得很,那要看我能不能申请得奖学金,我已经写了信给m·i·t和加州大学,还没有回音。” “我真希望你能进m·i·t,你的分数够他们的申请条件,你是我们系的第一名,他们会要你。”李飞云突然变得亢奋起来,拍着陈锡麟的膝盖说道,“你一定得设法出去,我对你极有信心,你会成功的,陈锡麟。” “我也想出去,可是问题多着呢,如果去不成,我就想考清华研究院然后回台大教书。” “不,不,你一定得想办法出国,学物理的在这儿没有希望。”李飞云说道,他漫然望着校园的尽头,一堆青山正在转成暗紫色。 理学院走出一群学生,交头接耳的争论着,其中有一个看见李飞云和陈锡麟坐在文学院草坪上,即刻挥着手跑过来喊着: “原来你们两个坐在这里享受,害得我好苦!” “嗨,小弟。”陈锡麟招呼道。 “盛世杰。”李飞云接着招呼。 李飞云,陈锡麟和盛世杰在中学同学六年,一同保送台大,进入物理系。三个人的环境悬殊很大,但却莫名其妙的结成了好朋友。盛世杰从来不愁钱的来源,陈锡麟的零用钱都是当家教得来的,李飞云赚钱却是为了生活,他一向靠姐姐给学费。现在余燕翼快生产了,他又要多加几家家教。盛世杰是永远长不大的小弟,陈锡麟是善体人意的老大哥,李飞云是班上出了名的圣人,三年的大学生活没有谈过一句女人,经常他和女同学在一块儿竟会窘得说不出话来,然而那天晚上李飞云却将脸偎到余燕翼的颈背上去,余燕翼是第一个轻柔的对他说“我喜欢你”的女孩子,那晚的月色太清亮了,像一片荫蓝的湖水。 “我猜得不错吧?”盛世杰兴高采烈的叫道:“我就晓得克洛这个老头子会考第八章的习题,最后那题我连答案都记得了,我叫你们多注意那章,你们听了我的话没有?” “小弟,你怎么老爱谈考试?”李飞云说。 “小弟,你到了考试就爱三天六夜说个没了的,你觉不觉得我们现在已经算毕业了?”陈锡麟说道。 “毕业?我觉得明天好像还要来上课似的,”盛世杰怔一下,笑了起来说道,“那么今天我们三个人聚聚,我请你们去吃一顿。走,走,我们且乐一乐。”盛世杰抓着李飞云和陈锡麟就走。 “不,小弟,我今天得回去吃饭。”李飞云挣开盛世杰的手呐呐的说道。 “不行!”盛世杰坚持道,在李飞云和陈锡麟面前他常常任性得像一个小孩。“怎么说你今天也得陪我们两个老朋友,难道你连一刻都离不开你那一位?” 盛世杰爱开李飞云的玩笑,因为李飞云容易脸红,盛世杰觉得好玩。李飞云窘得干笑了几声,含糊的分辨着。盛世杰笑得很开心,拉着他们快步走出学校,李飞云也想跟着盛世杰开心的笑一下,可是他笑不出来。他看见天色渐渐压下来,心里竟有一股说不出的惶惑。 三个人进台大的那一天,也是盛世杰请客,在台大旁边“好味道”的小阁楼上,那天三个人足足喝完了一瓶清酒。盛世杰兴奋的举手在空中划了一个圈子说他一定要做个核子物理学家,那时瑞典刚发表李政道和杨振宁获得诺贝尔物理奖金。李飞云一向不惯夸口,可是那天他却告诉盛世杰和陈锡麟他想毕业以后到美国m·i·t读理论物理做个物理科学家,那是他心中惟一的志向。 这天盛世杰又选定了“好味道”,他还是像以前那样兴高采烈。叫了一样菜又叫一样,陈锡麟和李飞云一直说吃不了那么多。盛世杰不肯,他说三个老朋友在一起,一定要吃得尽兴。小弟还是老样子,雄心万丈,发誓要读完博士,小弟的父亲在美国已经替他在史坦佛大学申请好奖学金,九月他就要动身了。 “小弟,这四年你一点也没有变,”陈锡麟摇摇头笑着说道,“我记得你上了高三一逗还会赖哭,你永远是一个baby!” “还提那时候的话!”盛世杰天真的笑了起来,“我怎么没变?那时我总坐第一排,现在我比你两个都高出半个头来。个个都变喽,李飞云前两年提到女人还会脸红,想不到竟抢在我们前面中头彩,你们都说李飞云是圣人,我就说他会阴着坏,哈,哈,来来,我们为李大嫂干一杯。” 盛世杰把酒杯举到李飞云面前,他把陈锡麟的杯子斟满,逼着陈锡麟一同对李飞云举杯。李飞云一直干笑着推开盛世杰的杯子,嗫嚅道: “小弟,别开玩笑,小弟——”汗珠从他发脚一粒粒沁出来流到他面颊上。 盛世杰把李飞云的杯子凑到李飞云唇边,硬逼他干杯。李飞云不大会喝酒,才喝一半,就呛得一脸紫涨,他捂着嘴嘶哑的说道: “不行了——小弟。” “算啦,放过他吧。”陈锡麟劝说道。 盛世杰放下杯子,笑得非常开心。盛世杰和陈锡麟不停的谈话,从大学一直谈到中学。李飞云很少插嘴,他默默的吃着菜,可是他喜欢听盛世杰他们谈旧事,有时候他听得禁不住笑了起来。三个人一直吃了两个多钟点,后来盛世杰说他妈妈等他回去看电影,才离开了“好味道”。 “再见,陈锡麟,”盛世杰踏上脚踏车回头向他们挥手道再见,“李飞云,你们过两天一定要来我家找我啊,李飞云,代我问候嫂夫人,生了娃娃不要忘记请我吃喜酒。” “小弟真有意思。”陈锡麟抱着手,看着盛世杰的背影点头道。 “我真羡慕他,”李飞云说,“我陪你到车站去,陈锡麟。” “你还是早点回去好。” “不要紧的。”李飞云低声说道。他抬头望望天空,一大片暗紫色,西边漠漠的映着一块乌青的亮光,太阳已经沉下去了,罗斯福路公共汽车总站挤满了车辆,闪亮的车灯交叉射耀着。李飞云陪同陈锡麟走到公共汽车站,等候零南公共汽车。 “黄静娟最近来信没有?”李飞云倚在车站的铁柱上问陈锡麟道。陈锡麟和黄静娟好了两年,黄静娟到了美国就和陈锡麟疏远了。 “有三个多月没来信,我连着写了五六封给她,一封也没回,前些时,她来信说忙,我不怪她,可是我觉得出来,她已经渐渐淡下来了。” “我觉得你快点赶去美国,恐怕还能挽救。” “罢,罢,”陈锡麟摇摇手道,“我想得很开,就是这么一回事,我很过得去,一点也没有对不起她的地方,我绝不勉强她,那样毫无意思。” “人真靠不住,”李飞云说,“——汽车来了,你上去吧,过两天来我那儿走一趟,我请你吃餐便饭。” 陈锡麟一只脚踏上汽车,突然转过身来将李飞云拉过去,把一叠钞票塞进李飞云衣袋,急促的说道: “拿住这些,你需要。” 李飞云赶忙将钞票掏出来想还给陈锡麟,陈锡麟已经上了车,车掌吹了一声哨子,汽车缓缓开走了。李飞云紧捏住那叠钞票,站在路旁发怔。 “噢,陈锡麟——”他喃喃的喊道,公共汽车开过,空气里荡起一股暖风,柔柔的拂到李飞云脸上来。 七八点的时候,天暗得最快,李飞云回到他住的那条巷子时,里面一片黯黑,李飞云住在巷子底一家专租给台大学生的旧木阁楼上。他和余燕翼租了楼顶一间房,每月三百块。 李飞云爬上楼梯,走进房里,余燕翼正坐在饭桌边,她看到李飞云走进来,一句话也没有说。李飞云看不清楚她的脸,他看见她怀着孕的身躯,在昏暗的灯光下,显得特别臃肿,鼓圆的肚子紧抵着桌沿,桌上的菜饭摆得整整齐齐,还没有动过。 “我刚刚和陈锡麟他们在外面吃过了。”李飞云走到书架边将手上的笔记塞进书堆里。 “我以为你会回来吃饭,所以一直等着你。”余燕翼低声说道,她仍然坐着没有动。 “你应该先吃的。”李飞云说。 “你跟我说过你们今天考完毕业试,我多加了两样菜。” 余燕翼的声响有些微颤抖,李飞云觉得心里一紧,他最近愈来愈怕和余燕翼说话,他怕听她的声音。余燕翼从来不发怨言,可是她一举一动,李飞云总觉得有股乞怜的意味,就像她坐在饭桌边,鼓圆的肚子抵紧着桌沿这个姿势,李飞云看着非常难受。她总那么可怜得叫人受不了,李飞云想道,他觉得心里一阵一阵在紧缩。余燕翼正吃力的弯下腰去盛了一碗,又佝下去盛第二碗。 “你一个人吃罢,我已经吃饱了。”李飞云说。 余燕翼迟疑了一会儿,把盛好的半碗饭倒回锅里,坐到椅子上,低头吃起来。 李飞云脱去衬衫,蹲下身整理书架上的书籍。每个学期完了,他总要整理一次,把念完的书收拾好,需要的课本及参考书摆上书架。大学一二三年级,李飞云将所有攒下来的钱都花到参考书上。台大对面的欧亚书店专做翻版洋书生意,李飞云去买书常常超过预算,于是他就把伙食费扣成两餐,有时中午买两个面包裹裹腹就算了。从一年级起他就拟好一个读书计划,在四年内,将物理方面的基本学科打下扎实的根基,然后到数学系选读高等微积分,微分几何,向量分析,李氏群论等,他想将来出国念理论物理,所以先把数学基础弄好。三年来,他每次都得到自然科奖学金,一年一千圆,他统统拿去买了参考书,可是毕业考他却担心要补考了。 真滑稽,他想道,倒在桌子上竟会睡了过去,他真不喜欢克洛教授那副金丝边的眼镜,看人的时候,闪光闪得那么厉害。 “陈锡麟替你找好家教没有?”余燕翼道,她吃了一碗饭,四样菜动过两样,她把其余的都收到碗柜里。 “我明天就去试试,不晓得人家要不要,我只能教两天,分不开时间了。” “我们明天要付房租和报纸钱,房东太太早晨来过两次。” “我上星期才交给你四百块呢!”李飞云回头诧异的问道。 “我买了一套奶瓶和一条小洋毡。”余燕翼答道,她的声音有些微颤抖,她勉强的弯着身子在揩桌子。李飞云猛觉得心里一缩,他没有出声,他把理出来的旧书一本本叠起来,参考书的书边都积上一叠灰尘,他用抹布将灰尘小心的揩去,大四这一年他一本参考书也没有看,参考书底下压着一叠美国留学指南,里面有m·i·t,史坦佛、普林士敦和加州大学的校历和选课表,他以前有空时最喜欢拿这些选课单来看,心里揣度着将来到外面又应该选些什么课。 “房东太太说明天一定要付给她,我已经答应她了。”余燕翼说道。 “你为什么不先付房租,去买那些没要紧的东西呢?”李飞云说道,他把那些指南狠狠塞进字纸篓里。 “可是生娃娃时,马上就用得着啊。” “还早得很呢,你整天就记得生娃娃!”李飞云突然站起大声说道,他连自己也吃了一惊,对余燕翼说话会那么粗暴。 “医生说下个月就要生了。”余燕翼的声音抖得变了音。她紧捏着抹布,整个身子俯到桌子上,鼓圆的肚子压在桌面上,松弛的大裙子懒散的拖到脚踝,她始终没有回头来,李飞云知道她哭了。 李飞云走到余燕翼身后,搂着她的腰,将她扳过身来,余燕翼低下头抵住李飞云的肩窝。李飞云默默的拍着她的背没有出声。余燕翼隔不一会儿就抽搐一阵发出一下压抑的哭声来。李飞云感到心里抽缩得绞痛起来,他觉得余燕翼的大肚子紧紧的顶着他,压得他呼吸有些困难。 “不要哭了。”李飞云喃喃的说道,他的眼睛怔怔的望着窗外,怀恩堂顶上的十字架,悬在半空中发着青光。楼下巷子里传来一阵阵空洞的冰淇淋车的铃铛声。空气又闷又热,吹进来的风是暖的。李飞云感到余燕翼的背在冒汗,汗水沁到他手心上。 “不要哭——”李飞云漫声的说。他扳起余燕翼的脸来,余燕翼的眼皮哭得通红,她的心脏不好,怀孕以后,脸及脚背到了晚上一径是浮肿的,面色蜡黄。余燕翼闭着眼睛,脸扭曲得变了样。李飞云将头埋到余燕翼颈边的头发里,低声说道: “别难受,我会对你好的。我已经毕业了,你不会吃苦了,我可以多兼几家家教。我去建中看过校长,他可能答应在分部让我当教员——莫哭了,听我说,我们可以慢慢积钱,积够了就马上结婚,听我的话,噢,听我说——我一定会对你好的——” 余燕翼的泪水一滴滴流到李飞云的颈窝里,她背上的汗愈冒愈多。 “别难过啦,去,去,你先去洗个澡,我们等会儿一同去看新生的《鸳鸯梦》。”李飞云说,他把陈锡麟给他的那叠钞票塞进余燕翼的裙袋里。余燕翼捞起裙边揩去脸上的泪水,低头蹒跚的走了出去。李飞云看见她丰圆的颈背露在昏黄的灯光下。 那晚的月光大美了,李飞云想道。他把灯关熄,对面教堂青亮的十字架,闪烁在玻璃窗上,他躺在竹床上,四肢展开的仰卧着,一阵说不出的倦怠,突而其来的从四周侵袭过来。六月的晚风滑过椰子树梢,吹得破旧的窗帘肿胀起来。风拂在脸上,像是触着棉絮一般,又暖又软。 那晚的月光实在太美了,李飞云想道,地上好像浮了一层湖水似的。陈锡麟不能怪我,他想,陈锡麟没有看过那么清亮的月光——可是陈锡麟是对的,陈锡麟的话总是对的。他总是那么平稳,陈锡麟有希望,他一定到外国去,他会成为一个大科学家,小弟不如他,小弟太幼稚,可是小弟真有意思,他们都应该出去,学物理的在这儿没有希望—— 然而我感到多么疲倦啊,李飞云伸了伸懒腰想道,我好想在文学院门口的草坪上多躺一会儿,那些毛茸茸的草毯真滑真软,躺在上面,永远也不想起来了——可是十五号就要举行毕业典礼了,他们都要穿上那些怪诞的黑袍子到校园里晒太阳,女同学都穿上旗袍到处照相,校长和训导长也会穿上滑稽的黑袍子——我不要穿,李飞云想道,我不要站在校园里傻呵呵的晒太阳,我要躲到文学院门前的椰子树荫下,躺在软绵绵的草坪上真是舒服透了—— “我忘记拿洗澡毛巾了。”余燕翼在隔壁澡房里叫道。李飞云没有听清楚,他也没问余燕翼要什么。 “你拿我的洗澡巾给我好吗?”余燕翼隔了一会儿又叫道。 “好的——”李飞云漫声应道,“我就拿来。”他没有立即爬起来,他翻过身去,胸口压在草席上,双手紧握住竹床杠子,一阵暖风又把破旧的布帘撩了起来,教堂的电钟敲响了,晚间福音已经开始。 嗳,那些草须多么像她颈背上的绒毛,李飞云想到,那么软,那么柔,那晚的月光实在太美了。 芝加哥之死 吴汉魂,中国人,卅二岁,文学博士,一九六○年六月一日芝加哥大学毕业—— 吴汉魂参加完毕业典礼,回到公寓,心里颠来倒去的念着自己的履历。愈念,吴汉魂愈觉得迷惘。工作申请书上要他写自传,他起了这么一个头,再也接不下去了。吴汉魂扎实的瞅了一阵在打字机上搁了三四天的自传书,那廿来个黑字,突然蠢蠢移动起来,像堆黑蚁,在搬运虫尸,吴汉魂赶忙闭上眼睛,一阵冷汗,从他额上冒了出来。 吴汉魂来到美国六年,在芝大念了两年硕士,四年博士。最初几年,没有奖学金,吴汉魂在城中区南克拉克街一间廿层楼的老公寓租了一间地下室。这种地下室通常租给穷学生或者潦倒的单身汉住。空气潮湿,光线阴暗,租钱只有普通住房三分之一。每天下午四时至七时,吴汉魂到街口一家叫王詹姆的中国洗衣店帮人送衣服,送一袋得两毛半,一天可得三块多。到了周末,吴汉魂就到城中南京饭店去洗碟子,一个钟点一块半,凑拢,勉强付清膳宿学杂费。因为工作紧凑,对于时间利用,吴汉魂已训练到分厘不差,七时到七时半吃晚饭,吴汉魂便开始伏案自修,一点。两点,三点一直念到深夜里去。 吴汉魂住的这问地下室,窗子正贴近人行道,窗口一半伸出道上。夏天傍晚,邻近的黑人及波多黎各人都拥到公寓外面的石阶上纳凉,半夜三更,有些还倚在石栏上,哼着梦呓似的小调。起初,吴汉魂听到窗外喧哗,总不免要分神,抬头看看,尘垢满布的玻璃窗上,时常人影憧憧。后来吴汉魂每逢看书,就抱着头,用手把耳朵塞住。听不见声音,他就觉得他那间地下室,与世隔离了一般。冬天好得多。大雪来临,人行道上积雪厚达一两尺,把他们的窗户,完全封盖起来。躲在大雪下面,吴汉魂像爱斯基摩人似的,很有安全感。 吴汉魂攻读博士时,得到部分奖学金。他辞去了工作,却没搬出他那间地下室,几年工夫,房间塞满了书籍杂物,搬运麻烦。每月从房租省下来的廿来块钱,吴汉魂就寄回台北给他母亲。他临走时,他母亲贴紧他耳朵,颤抖的对他说: “趁我还在时,回来看我一趟。三四年不要紧,一定要回来。” 每次他母亲来信,问起他几时得到学位,他总回答说还有一年,然后把积下来的钱,买成汇票,封到信里去。 在他准备博士资格考试时,有一晚,他突然接到舅舅急电,上面写着:“令堂仙逝,节哀自重。”他捧着那封黄色的电报,发了半天愣,然后把它搓成一团纸球,塞到抽屉的角落里。他书桌上正摊着《艾略特全集》,他坐下来,翻到《荒原》,低头默诵下去: 四月是最残酷的季节, 使死寂的土原爆放出丁香, 掺杂着记忆与欲念, 以春雨撩拨那萎顿的树根。 冬天替我们保温, 把大地盖上一层令人忘忧的白雪—— 街上在溶雪,雪水浙浙沥沥流到他窗上,把窗玻璃溅满了淤泥。他强睁着红丝满布的倦眼,一句一句念着艾氏全集。煤气炉上熬着热浓的咖啡,咖啡壶噗通噗通的沸腾着。 在考试期间,吴汉魂每天都念到牛奶车戛然停到他窗前的时分。从叶慈,霍金斯,一直读到英国第一首史诗——比沃夫,跟英国七八百年来那一大串文人的幽灵,苦苦搏斗了月余。考试前一天,他又接到他舅舅一封信,他没有拆开,就一并塞到抽屉里去。考完试后,吴汉魂整整睡了两天两夜。 他舅舅的信上说,他母亲因肾脏流血,不治身亡。因为他在考试,他母亲不准通知他,免他分心。他母亲临终昏迷,没有留下遗言。吴汉魂展开那张搓成纸团的电报,放在信边,看看信又看看电报,然后一并塞到火炉中烧掉。那晚他发了高烧,整夜做着恶梦。他梦见他母亲的尸体赤裸裸的躺在棺材盖上,雪白的尸身,没有一丝血色。当他走向前时,他母亲突然睁开老大的眼睛,呆呆的看着他。她的嘴角一直抖动着,似乎想跟他说话,可是却发不出声音来。他奔到他母亲面前,用手猛推他母亲的尸体,尸体又凉又重,像冰冻的一般,他用尽力气,把尸体推落到棺材里去。 吴汉魂走到洗澡间,放满一盆冷水,把整个头浸到水中去。在芝加哥大学广场上,穿上黑色大袍,头上压着厚重的博士方帽,足足晒了三个钟头。典礼的仪式繁杂冗长,校长的训词严肃而乏味。典礼完毕时,他的美国同学都一窝蜂赶到来宾席上,与父母家人拥抱照相。吴汉魂独个儿走到冷饮台前,要了一杯冰水,不停的挥拭额上的汗珠。他的衬衫沁得透湿,额上被方帽的硬边压得陷进两道深沟。直到他返回他阴暗的地下室,他眼前仍然觉得白花花的一片。被太阳晒得视线模糊。吴汉魂揩干净头面,坐到他那张对窗的旧沙发上,吴汉魂在他那间局促的房间中,从来没有这样闲散的静坐过。平常太忙了,一钻回他这间地下室,就忙着烧饭、洗澡,然后塞起耳朵埋头读书,心里不停的盘算:八点到十点看六十页狄更斯,十点到十二点,五首雪莱,十二点到三点——一旦不必做任何事,不要盘算任何计划,吴汉魂觉得坐在椅垫磨得发亮的沙发里,十分别扭,十分不习惯。打字机上那几行字又像咒符似的跳入了他的眼帘: “吴汉魂,中国人,卅二岁——” 半露在人行道上的窗口,泼进来一溜焦黄的阳光。芝加哥从夏日的午睡,娇慵的苏醒过来。开始是一两下汽车喇叭,像声轻悄的喟叹,清亮而辽远,接着加入几声儿童绷脆的嬉笑,随后骤然间,各种噪音,从四面八方泉涌而出。声量愈来愈大,音步愈来愈急,街上卡车像困兽怒吼。人潮声,一阵紧似一阵的翻涌,整座芝城,像首扭扭舞的爵士乐,野性奔放的颤抖起来。吴汉魂突然感到一阵莫名其妙的急躁。窗口的人影,像幻灯片似的扭动着。乳白色的小腿,稻黄色的小腿,巧克力色的小腿,像一列各色玉柱,嵌在窗框里。吴汉魂第一次注意那扇灰尘满布的窗户会出现这么多女人的腿子,而且他更没想到这些浑圆的小腿会有这么不同的色调,一群下班的女店员,踏着急促的步子,走过窗口时,突然爆出一串浪笑。吴汉魂觉得一阵耳热,太阳穴开始抽搐起来。 吴汉魂来到美国后,很少跟异性接触。功课繁重,工作紧凑,吴汉魂没有剩余的时间及精力参加社交活动。吴汉魂除却个子矮小,五官还算端正,可是在他攻读博士第二年,头发却开了顶,天灵盖露出一块油黄的亮光来,看着比他的年龄大上七八岁。因此,在年轻的女孩子面前,吴汉魂总不免有点自卑。他参加过一两次芝城一年一度中国同学舞会。每次他总拖着舞伴躲在一个角落里,一忽儿替她倒可口可乐,一忽儿替她拿炸芋片,他紧张,弄得他的舞伴也跟着紧张。最后他只好悄悄去乞求他的朋友来请他的舞伴跳舞,以解除尴尬的场面。 只有在秦颖芬面前,吴汉魂觉得神态自如过,秦颖芬心肠好。他晓得秦颖芬真正爱他,在他临离开台北的前一天晚上。秦颖芬双手紧握住他的衣襟,两眼炯炯的对他说: “我知道你一走,我们就完了的了。你晓得我不会后悔的——” 秦颖芬的嗓音有点哽咽。吴汉魂把秦颖芬双手拿开,替她披上短褛,挽着她默默的走出植物园。秦颖芬一直低着头,吴汉魂觉得她的膀子在他掌心中颤抖得很厉害。秦颖芬的信来得很勤密,每星期总有一两封。吴汉魂却去得十分稀疏。不知怎的,每次总在他写读书报告或是考试时,才想起给秦颖芬回信,功课一忙,就蹉跎过去了。三年间,秦颖芬的信积了一大盒,到第四年头,秦颖芬却寄来一张烫金结婚请帖。吴汉魂在礼物店里挑了一个下午,选中了一张精致的贺卡,给秦颖芬寄去。他把秦颖芬的信及请帖放到字纸篓里,点上一根火柴,烧了起来,信札在字纸篓中,烧得吱吱发响,烧完后,吴汉魂伸手进去,捞起了一抓又温又软的纸灰。 “lucinda,你真是个俏妞儿!” “去你的。少油腔滑调。” 窗口出现半截穿着黄裙的女人身体,结实的臀部左右摆动着,一只筋络虬盘的棕色手臂,一把,将那撮紧细的腰肢捞住,扶往前去。 吴汉魂倏地从沙发上立了起来。他在这间公寓的地下室住了六年,好像这还是第一次发觉到室内的湿气这样逼人似的。一阵酝在通风不良地下室的霉味,混着炒菜后的油腻,经过夏日高温及潮湿的焙酿,在六七点时,从地面慢慢往上蒸发,浓重得令人透不过气来。吴汉魂环视他这间阴暗的住所,水槽里的油污碗碟,冒出槽面,门后的洗衣袋,颈口胀开,挤出一堆肮脏的内衣袜裤。书桌上,纸张狼藉,纸堆中埋着三个黄汁斑斑的咖啡杯。室内的空间,给四个书架占满了,书架上砌着重重叠叠的书籍,《莎士比亚全集》,《希腊悲剧精选》、《柏拉图对话集》、《尼采选粹》。麦克米伦公司、中午公司、双日公司、黑猫公司,六年来,吴汉魂一毛一毛省下来的零用钱全换成五颜六色各个出版公司的版本,像筑墙一般,一本又一本,在他书桌四周竖起一堵高墙来。六年来,他靠着这股求知的狂热,把自己囚在这堵高墙中,将岁月与精力,一点一滴,注入学问的深渊中。吴汉魂突然打了一个寒噤。书架上那些密密麻麻的书本,一刹那,好像全变成了一堆花花绿绿的腐尸,室内这股冲鼻的气味,好像发自这些腐尸身上。吴汉魂胃里翻起一阵恶心,如同嗅中了解剖房中的福尔马林。吴汉魂一把将椅背上的西装外套穿上,夺门冲出了他这间地下室。 六月的芝加哥,在黄昏时,像块刚从烤架上叉下来的牛排、酱汁滴沥,颜色黄爽,洋溢着透熟透熟的肉香。天空里的煤烟是紫色的,浮在绛黑陈旧的大建筑物上,纹风不动。街上的行人,穿得彩色缤纷,但是空气颜色混浊,行人身上,看去如同敷上一层薄薄的煤灰。吴汉魂跟着一大队人,循着警察的哨音,穿过一条条斑马线。从克拉克穿到美的声,从美的声穿到梦露。城中区每条街上都挤满了行人车辆。下班的职员,放学的学生,还有一对对穿戴整齐的年青情侣,在戏院门口,等候入场,他们亲呢的偎在一处,旁若无人,好像芝加哥是个梦幻中的大气球,他们就是梦中仙侣,乘着气球,飘上半空。 吴汉魂跟着人群,走过palmerhouse大旅馆,走过marshalfield百货公司,走过goldendome大酒店。他怔怔的看着金碧辉煌。华贵骄奢的大厦,在芝加哥住了这些年,他觉得好像还是第一次进入这个红尘万丈的城中区似的。平常他进入这一带,总是低着头匆匆走进菜场,匆匆又赶回他的公寓去。没有时间,没有闲情,欣赏这些琳琅满目的橱窗。吴汉魂抬头望望夹在梦露街两旁高楼中间那溜渐渐转暗的紫空,他突然觉得芝加哥对他竟陌生得变成了一个纯粹的地理名词,“芝加哥”和这些陈旧的大建筑,这一大群木偶似的扭动着的行人,竟连不上一块儿了。吴汉魂觉得莫名其妙的彷惶起来,车辆、行人都在有规律的协着整个芝城的音韵行动着,吴汉魂立在梦露街与克拉克的十字路口,茫然不知何去何从,他失去了方向观念,他失去了定心力,好像骤然问被推进一所巨大的舞场,他感觉到芝加哥在他脚底下以一种澎湃的韵律颤抖着,他却蹒跚颠簸,跟不上它的节拍。 天色愈来愈暗,街上华灯四起,人潮像打脱笼门的来亨鸡,四处飞散。吴汉魂像梦游一般,漫无目的徜徉着,四周的景物,如同幻境,当他踏入来喜街的时候,一片强光闪过来,刺得他双目难睁。吴汉魂觉得掉进了所罗门王的宝藏一般,红宝,绿玉、金刚石、猫眼,各色各样的霓虹灯,从街头照到街尾。成百家的酒吧,杂剧院,脱衣舞院,栉比林立,在街两旁排列下去。游客来往不绝的浮荡其间,强烈的彩灯,照得行人须眉如画,许多浓妆艳抹的女人,在酒吧间穿梭似的进出着。当吴汉魂走到红木兰门口时,里面卷出一阵喝彩声来。红木兰两扇艳红的大门全镶着法国式的浮雕,门楣的霓虹灯,盘成一大卷葡萄藤,一串串晶紫欲滴的葡萄子,垂落到人头上来。吴汉魂推开那扇红门走了进去,酒吧在地下室,吴汉魂顺着梯子往下走,好像进入霍夫曼的《故事》中去了似的,里面烟雾朦胧,灯光呈玫瑰色,把烟雾照成乳白。酒吧柜台前挤满了买醉的客人,柜台对面的小表演台上,矗立着一个胖大无比的黑女人,伸出两筒巨臂,嘴巴张成一个大黑洞,两排白牙闪亮,喷着一流宏大的沉郁,而又充满原始野性的歌声,玫瑰色的灯光照在她油滑的皮肤上,又湿又亮。人们都倚在柜台边欣赏歌者的表演。有几个青年男女嬉笑的朝她讲评着,可是他们的话音却被那流焦躁的歌音冲没了,只见他们的嘴巴急切的翕动。当黑人歌女表演完毕,喝彩声又从平地里爆炸开来,然后大家开始蠢动,里面的人挤到外面,外面的反拥进去。 “白兰地。” “喂,两瓶莱茵果!” “马地尼,我说马——地——尼——”。 “先生,要什么喝的,”有个穿花背心的酒保问吴汉魂。 吴汉魂要了一杯威上忌苏打。吴汉魂不会喝酒,这是他惟一熟悉的鸡尾酒名,吴汉魂拿着酒杯跟着人挤到酒吧里端,酒吧里充满了呛鼻的雪茄,地上泼翻的酒酸,女人身上的浓香,空气十分闷浊,座地唱机一遍又一遍的播着几个野性勃勃的爵士歌曲:“从今夜扭到天明。”“把这个世界一脚踢走。”“宝贝,你杀了我吧!”吴汉魂啜了两口威士忌,强烈的酒精烧得人喉头发火,他觉得两穴又开始跳动起来。 “酒吧里的人分成两个极端。有些交头接耳,不停的讲,不停的笑,谁也不听谁,抢着发言。男的散开领带,满面汗水,女的踢掉高跟鞋,笑得前俯后仰。一个六尺多高的大汉,搂着一个还没有及他胸口的小女人,两只熊掌似的巨手在她臀部上漫不经意的按摩着,女人左右扭动,鬼啾一般吃吃的浪笑。但是另外一些人却呆若木鸡,坐在柜台的旋转椅上,一声不响,一杯又一杯的喝着闷酒,坐在吴汉魂不远处,有个老人,不到片刻工夫,已经喝掉六七杯马地尼。老人戴着一顶旧毡帽,稻草似的白发,从帽檐底伸张出来,他紧裹着一件磨得油亮的皮茄克,仰起脖子,一杯紧接一杯,把酒液灌进干瘪的嘴里,他的眼睛发直,一眨也不眨,好像四周那些人打情骂俏,他完全充耳不闻似的。 夜愈深,人愈挤,大家的脖子热得紫涨,眼睛醉得乜斜,可是准也舍不得离开,都抢着买醉,恨不得一夜间,把生命全消磨在翡翠色的酒杯中去似的。 “干吗一个人发呆呀?”一个女人侧着身子挤过吴汉魂身边时,突然凑到他耳根下对他说道。 吴汉魂怔怔的看着她没有做声。 “找不到伴儿,我猜。”女人向他挤了一个媚眼,很在行的说道。“来,让我来陪你聊聊。”然后不由分说的挽着吴汉魂的手臂排开人堆,挤到酒吧后面的座位上。沙发座全塞满一对对喁喁私语的男女,只有一个四人座却由一个醉汉占住,醉汉的头侧伏在桌面,嘴巴张得老大,女人过去把桌上的空酒杯扫到他面前,然后同吴汉魂在对面坐了下来。 “我叫萝娜,他们爱喊我蔓萝,随你便。”萝娜笑着说。 “你呢?” “吴汉魂。” “吴——”萝娜掩着嘴大笑起来,“别扭!我叫你tokvo算了吧。” “我是中国人。”吴汉魂说。 “啊,无所谓。你们东方人看来都差不多,难得分。”萝娜笑道,吴汉魂看见她露出一排白牙,门牙上沾着口红。萝娜脸上敷着浓厚的化妆品,眼圈荫蓝,蓬松的头发,红得像团熊熊的火焰,萝娜的身躯很丰满,厚实的胸脯紧箍在孔雀蓝的紧身裙里。 “寂寞了,来这里找刺激是吧?”萝娜歪着头,装着善解人意的说道。 “我第一次到这里来。”吴汉魂说道,他不停的啜着杯中剩下来的威士忌。 “得啦,得啦,你们东方人总爱装老实。”萝娜摇着头嚷道。 “这是我第一次到这种地方来。”吴汉魂说。 “放心,我很开通的。”萝娜拍拍吴汉魂的肩膀说道。“莫太认真了。我猜你是个学生吧?” 吴汉魂没有答腔,他把杯里的剩酒一口喝尽,酒精在他喉头像把鸡爪子,抓得火辣辣的。 “怎样?我猜中了?”萝娜突然凑近吴汉魂脖子,皱起鼻尖,嗅了一下,大笑起来说:“我闻都闻得出你身上充满了书本的酸味。” “我已经不是学生了,我今天刚毕业。”吴汉魂怔怔的瞪着萝娜,喃喃说道,好像在跟自己讲话似的。 “那么恭喜你呀!”萝娜举杯,一仰而尽,兴致勃勃的叫道,“快去替我买杯杜松子,你也要杯酒来,我们且乐一乐。” 吴汉魂挤进人堆,到柜台买了两杯酒,再挤到萝娜身边。萝娜时而偎近他亲昵的叫一声“我的中国人”,时而举杯嚷道:“为东方人干杯。” 唱机里播着一首震耳欲聋的扭扭《莎莉》,酒台边一大群男女都耸肩踏足,左右晃动起来。整个酒吧人影憧憧,突然有一对男女从柜台后转了出来,大家一声欢呼,让开一条路,围成了一个圈子。男的细长得像竿竹篙,穿着大红衬衫,头发染成淡金。满面皱纹的脸上却描着深栗色的眉毛,女的全身着黑,男装打扮,胸前飘着一根白丝领带,像个矮缩了的小老头,观众喝彩击掌,男的愈扭愈起劲,柔软得像根眼镜蛇。女的舞到兴浓时,突然粗嘎着嗓门,大喊一声:“胡——啦——”喝彩声于是轰雷一般从观众圈中爆了出来。 萝娜笑得伏在吴汉魂肩上,指着那个男的说:“他就是有名的‘红木兰小姐’,他的舞伴就是‘红木兰先生’。” “我的酒呢?”对座的醉汉被闹醒了,蓦然抬起头来,呓语不清的问道,再后又趴跌到桌上,嘴角直冒白泡。他的手把吴汉魂的酒杯扫翻了,酒液全泼在吴汉魂的西装外套上,吴汉魂掏出手帕,默默的把襟上的酒汁揩掉。萝娜凑近吴汉魂端详了一会儿说道: “怎么吗?你的脸色不大好呢。” “我的头不舒服,这里空气太闷。”吴汉魂说,他好像听得到自己的两穴在跳动,眼前的人群变得面目模糊,溶蚀在玫瑰红的烟雾里。 萝娜挽着吴汉魂的手臂低声说道:“走吧,到我那儿,我给你医医就好了。” 吴汉魂跟着萝娜走到她的公寓里。萝娜走进房间,双脚一踢,把高跟鞋摔到沙发上,嘘一口气嚷道:“热死我了!”萝娜打着赤足走到冰箱拿出两只炸鸡腿来,一只递向吴汉魂。 “我不要这个。”吴汉魂摇摇头说。 萝娜耸耸肩,倒了杯冰水给吴汉魂。 “我可饿得淌口水了。”萝娜坐到沙发上,跷起腿,贪饕的啃起鸡腿来。吴汉魂呆呆的看着她咂嘴舔唇的吮着手指上的酱汁。 “别急,我来替你医治。”萝娜突然抬头龇着牙齿对吴汉魂笑道:“你晓得,空着肚子,我总提不上劲来的。” 萝娜啃完鸡腿后,把鸡骨头塞到烟灰缸里,然后走到吴汉魂面前,“嘶”的一下,把那件绷紧的孔雀蓝裙子扯了下来。在较亮的灯光下,吴汉魂发觉萝娜露在白亵衣外的肩胛上,皮肤皱得像块浮在牛奶面上的乳翳,萝娜转过身来,用手往头上一抹,将那毯火红的头发,整个揪了下来。里面压在头上的。却是一片稀疏亚麻色的真发,刹那间,萝娜突然变得像个四十岁的老女人,两腮殷红,眼圈晕蓝,露在红唇外的牙齿却特别白亮,吴汉魂陡然觉得胃中翻起一阵酒意,头筋扯得整个脑袋开裂似的。 “还不脱衣服,害臊?”萝娜走到门边把灯熄掉吃吃的笑着说道:“老实告诉你,我还没和中国人来过呢?他们说东方人温柔得紧。” 吴汉魂走到街上,已是凌晨时分。芝加哥像个酩酊大醉的无赖汉,倚在酒吧门口,点着头直打盹儿。不肯沉睡过去,可是却醉得张不开眼睛来。街上行人已经绝迹,只有几辆汽车,载着狂欢甫尽的夜游客在空寂的街上飞驰而过。吴汉魂从一条走到另一条,街道如同棋盘,纵横相连。吴汉魂好像陷入了述宫,愈转愈深。他的头重得快抬不起来了,眼睛酸涩得泼醋一般,可是他的双腿失却了控制,拖着他疲惫的身体。拼命往前奔走。有些街道,通体幽暗,公寓门口排着一个个大垃圾桶,桶口全胀爆了,吐出一大堆牛奶盒、啤酒罐,及鸡蛋壳来。有些却灯光如画,静荡荡的店面橱窗,竖立着一些无头无手的模特儿。吴汉魂愈走愈急,当他转入密歇根大道时,吴汉魂猛吃一惊,煞住了脚。天空黝黑无比,可是大道上空却浮满了灯光,吴汉魂站在街心中往两头望去,碧荧的灯花,一朵朵像鬼火似的,四处飘散。幽黑的高楼,重重叠叠,矗立四周,如同古墓中逃脱的巨灵。一股阴森的冷气,从他发根沁了进去,吴汉魂打了一个寒噤,陡然拔足盲目往前奔去,穿过高大的建筑物,穿过铁栏,穿过林木,越过一片沙地,等他抬头喘过一口气来的时候,他发觉自己站到密歇根湖的防波堤上来了。 一溜堤岸,往湖心弯了出去,堤端的灯塔,在夜雾里闪着淡蓝色的光辉。吴汉魂往堤端走去,展在他面前,是一片邃黑的湖水,迷迷漫漫,接上无边无涯的夜空。湖浪汹涌,扎实而沉重的轰打在堤岸上。黑暗又浓又厚,夜空伸下千千万万只粘软的触手,从四周抱卷过来,吴汉魂一步步向黑暗的粘网投身进去。空气又温又湿,蒙到脸上,有股水腥味,混着他衣襟上的酒气及萝娜留下的幽香,变成一股使人欲呕的恶臭。他的心一下一下剧烈的跳动起来,跟着湖浪,一阵紧似一阵的敲击着,他突然感到一阵黎明前惴惴不安的焦虑。他似乎听到黑夜的巨网,在大边发出了破晓的裂帛声,湖滨公园树林里成千成万的樫鸟,骤然间,不约而同爆出不耐烦的鼓噪。可是黑夜却像一个垂死的老人,两只枯瘦的手臂,贪婪的紧抱住大地的胸膛,不肯释放。 吴汉魂走到了灯塔下面,塔顶吐出一团团的蓝光,投射到无底无垠的密歇根湖中。吴汉魂觉得窝在他心中那股焦虑,像千万只蛾子在啃龁着他的肺腑,他脸上的冷汗,一滴一滴,流到他颈脖上,夜,太长了,每一分,每一秒,都长得令人心跳息喘。好像在这黎明前的片刻,时间突然僵凝,黑暗变成了永恒。 可是白昼终究会降临,于是他将失去一切黑暗的掩盖,再度赤裸的暴露在烈日下,暴露在人前,暴露在他自己的眼底。不能了,他心中叫道。他不要再见日光,不要再见人;不要再看自己。芝加哥巨灵似的大厦,红木兰蛇一般的舞者,萝娜背上的皱纹,他突然又好像看到他母亲的尸体,嘴角颤动得厉害,他似乎听到她在呼唤:你一定要回来,你一定要回来。吴汉魂将头埋在臂弯里,两手推出去。他不要回去。他太疲倦了,他要找一个隐秘的所在,闭上眼睛,忘记过去、现在、将来,沉沉的睡下去。地球表面,他竟难找到寸土之地可以落脚,他不要回台北,台北没有廿层楼的大厦,可是他更不要回到他克拉克街廿层公寓的地下室去。他不能忍受那股潮湿的霉气,他不能再回去与他那四个书架上那些腐尸幽灵为伍。六年来的求知狂热,像漏壶中的水,涓涓汩汩,到毕业这一天,流尽最后一滴。他一想起《莎士比亚》,他的胃就好像被挤了一下似的,直往上翻。他从前把莎氏四大悲剧从头到尾背诵入心,可是记在他脑中的只有麦克佩斯里的一句: 生命是痴人编成的故事, 充满了声音与愤怒, 里面却是虚无一片。 芝加哥,芝加哥是个埃及的古墓,把几百万活人与死人都关闭在内,一同销蚀,一同腐烂。 “吴汉魂,中国人,卅二岁,文学博士,一九六○年六月一日芝加哥大学毕业——”那几行自传又像咒符似的回到了吴汉魂的脑际,他心中不由自主的接了下去: “一九六○年六月二日凌晨死于芝加哥,密歇根湖。” 藏在裤袋里的手 入夜以后,雾愈来愈浓,酝酿了三四天,雨还是下不畅快。到了晚上,空气里的水分通通挤了出来,凝成一团团软瘩瘩的水雾,挂在半空中,又湿又重,经过霓虹灯一照,西门町的上空变成了一大片潮湿的霉红色。 吕仲卿倚在新生戏院对面的一根铁灯柱下,望着戏院的广告牌在发呆,新生正在放映《流浪者》,广告牌上画着安妮麦兰妮及珍妮伍华的像,湿雾从吕仲卿的头顶慢慢滑进他的颈子里,他感到一阵奇痒,又温又黏,痒得他全身直冒鸡皮疙瘩。这是一个回潮的三月天,他觉得整个人里里外外,都是腻泾腻泾的。他没有掏出手帕来揩去颈背上的径气,他的两只手深深的插在裤袋里,手掌心不停的在发汗,每逢星期六的晚上,他挨玫宝赶出来以后,总要忍受这一阵挣扎的痛苦。那一股奇怪的欲望,不自主的会在他心中翻腾起来。一定到大街上,他就把双手插进了裤袋里,街上的人愈多,他的手藏得愈严紧。他挣扎着想避开街上的人群,可是那一股欲望却像炼火一般;愈烧愈辣毒,他感到脑门热胀得快要炸开了似的,脚下却虚弱得不能移动。他把面颊贴在冰凉的铁柱上,含糊的叫着:“玫宝,嗳,玫宝……”在迷檬的雾气里,他看见广告牌上安妮麦兰妮伸着一双胖手拼命地在乱抓;珍妮伍华咧着嘴,一头乱发,像丛枯白的稻草。 玫宝喜欢打桥牌,这晚她又约了银行里几位太太到家里来斗牌。吕仲卿对于桥牌一窍不通,四门子花色,他老搞不清楚。可是他却渴望着这晚的来临,因为只有在打牌的时候,吕仲卿才有机会跟玫宝亲近,他可以乘她在牌桌上聚精会神的当儿,端张椅子,挨着她身后,悄悄的坐下来。 这晚玫宝穿了一袭深玫瑰红的洋装,圆领短袖,在粉红色的座灯下,整个人好像溶化了一般,全身圆熟得散出浓郁的香味来,吕仲卿坐在她身后,一直瞅着她浑圆的颈项在出神。不晓得有过多少次,他想在她润滑的颈脖上亲一下,可是他总也没敢这样做。尤其当玫宝晚上卸装,坐在梳妆台前把头发刷上去的时候,吕仲卿看见她的项背完全露在灯光下,他就禁不住朝她慢慢的走了过去。可是他还没有挨近她身边,玫宝就会倏的一下转过身来,把刷子丢到台上,冷冰冰的截住他道: “干吗?干吗?你又想做什么啦?” 吕仲卿当时真恨不得回头就溜,可是他的脚却生了根一般,一脸通红,半天说不出一句话来。他知道玫宝嫌着他,他一点也不怪玫宝。玫宝是一个精明能干的女人,处处要强。可是他却不行,他什么也不行。他站在她面前,简直手脚都不知道该怎么放才好。他站着比玫宝还要矮半截,一身瘦得皮包骨,眉眼嘴角总是那么低垂着,玫宝老说他笑起来也是一副哭像。他不怪玫宝,他自己也厌恶着自己,他在玫宝面前总想装着很开心很坦然的样子,但是只要玫宝朝他多望一眼,他就不自主的扯手扯脚,一会儿摸摸领带,一会儿掸掸衣角,好像全身爬满了蚂蚁似的,直到玫宝不耐烦骂起他来: “别那么神经兮兮好不好?弄得我周身都不自在了!” 可是没有办法,他天生来就是那么一个神经质的人,玫宝骂了他,他只有感到歉然,老惹玫宝生气,无论玫宝对他怎么难堪,他总默默的忍着。他就是离不开玫宝,半步也离不开她,他们结婚没有多久,玫宝就吵着要分房睡,常常半夜里,玫宝尖叫着把枕头塞到他手里,把他推出房门外,啐着他嚷道: “我受不了你这副窝囊样子,你懂不懂?我看见你就心里头发紧。” 可是他实在离不开玫宝,他百般央着玫宝让他跟她在一起。玫宝在房中置了一铺架床,她让吕仲卿睡上铺,她自己睡下铺,她说这样他总不至于半夜里爬下来扰她了。吕仲卿睡在上铺觉得很满足,虽然每晚爬上去有点吃力,可是他睡得倒还安稳,蜷在被窝里,他感到玫宝离得他很近,有时他闭着气,静听玫宝均匀的呼吸声,他忍不住轻轻的唤一声: “嗳,玫宝——” “哈哈,你这张老k到底让我挤下来了吧?”玫宝眉飞色舞的伸出手去把下家一张红心老k拈了过来,吕仲卿看见她滚圆白润的膀子上,泛着一层粉红色的光辉,他微眯着眼睛,深深的吸了一口气,玫宝的头发上幽幽的在散着一阵浓香。玫宝用的是一种叫做“柔情之夜”的法国香水,香水瓶子的形状是一个蔷蔽色的裸体女人。玫宝不在家的时候,吕仲卿老爱偷偷的去抚弄这瓶香水。他一闻到那股香味,心中就软得发暖。他会抱着玫宝的浴衣,把脸埋到玫宝的枕头上,拼命的嗅着,把浴衣的领口在他腮上来回的揉搓,浴衣及枕上都在散发“柔情之夜”,浓一阵,淡一阵,嗅着嗅着,忽然间,吕仲卿整个人都会瘫痪在玫宝的床上,痉挛的抽泣起来。 “trump!”下家伸出一只黝黑的手,把玫宝的方块a扫了过去,瘦骨嶙峋的手指上,戴着一粒卵大的蓝宝石,紫光不停的闪耀着。 玫宝叫了一声哎哟,头往后一仰,发尖触着了吕仲卿的鼻子,吕仲卿猛吃一惊,赶忙退缩,将身子坐正,玫宝回头瞥见吕仲卿坐在她身后,把手中的牌放下,打量了他两眼,问道: “你又呆坐在这里干什么了?” 吕仲卿觉得脸上一热,好像做了什么亏心事被识破了一般,搓着手,讪讪的答道: “我——我在看你打牌呢。” 一说完这句话,吕仲卿就恨不得闭上眼睛,躲开玫宝的视线,他觉得玫宝两道闪烁的眼光,往他心中慢慢刺了进去似的。 “看我打牌?哈!”玫宝忽然尖叫起来,当着人的时候,玫宝总喜欢跟他过不去,她拿起一张梅花十送到吕仲卿面前带着威胁性的口吻问道: “这叫什么花头?你倒说说看。” 吕仲卿感到有点眼花,牌上的梅花,一朵朵在打转子,他闻到玫宝的指尖发出了一丝“柔情之夜”的香味来。 “说呀,你不是说在看我打牌吗?连花色都认不清楚?”玫宝把牌愈来愈逼近吕仲卿,他看见她的嘴角似笑非笑的翘着,两只耳坠子不停的晃动。另外三位太太都放下了牌,抱着手,在等待着,吕仲卿觉得脸上烧得滚烫。 “说呀!说呀!说呀!”玫宝一直催促着。吕仲卿朝她眨了一眨眼睛,嘴唇抖动了好一会,却说不出话来。 突然间玫宝的对家放声笑了起来,一身翠绿色的绒旗袍痉挛的扭动着,于是四个女人都一齐着了魔一般的狂笑起来。玫宝手里不停的摇动那张梅花十,喘着气叫道: “说出来啊!这叫什么?这叫什么哪?” 吕仲卿干咳了几声,瘦脸上的肌肉抽动着,做出了一个僵僵的笑容,他也想随着她们笑一下,可是他笑不出声音来。他觉得一阵接着一阵的热流,直往他脸上涌来,他知道自己又在脸红了,而且一定还红得非常滑稽。他不由自主的将椅子朝外面挪了一下,移出了粉红色的光圈外。桌子上又恢复了牌局,玫宝的手灵活的洗着牌,金色的扑克一张张在跳跃。她的一举一动吕仲卿都默默的注视着,他的眼光跟着她丰腴的手膀一上一下的眨动,他心里也跟着一阵紧一阵松,忽儿沁甜,忽儿溜酸的搅动着。 不晓得是为了什么原故,他从小对女人就有一种奇怪的感情,他惧畏她们。他见了女人,就禁不住红脸,周身别扭。但是他又喜欢跟她们在一起,悄悄的,远远的看着她们。他小时候整天都缠着姆妈及荷花两个人。他是姆妈的独生子,无论姆妈到哪里,他都跟着去,姆妈到舅妈家打牌他就呆在那儿一整天,他不跟小表弟们去斗蟋蟀,他宁愿坐在牌桌下的烧瓷矮凳上,守着姆妈,瓷凳子冰冰凉的,坐着很不好受,可是他离不开姆妈。姆妈老伸手下来抚弄着他的脑袋,一忽儿摘下绣花手帕来替他擤鼻涕,一忽儿把山楂片塞到他的嘴巴里。他喜欢闻姆妈手帕上的拘椽香,可是山楂片甜得他的牙齿直发疼,他不敢张声,他怕姆妈嫌烦,把他撵开,他呆呆的瞅着紫檀木桌上姆妈的胖手臂,雪白的腕上戴着一双碧绿的翡翠镯子,不停的发出当啷当啷撞击的脆响。他耐心的等着,等到姆妈打完牌回家睡觉,他好爬到床上,把头挤过去,偎到姆妈的胖手膀上,他喜欢那股浸凉的感觉。 “你说谁?玫宝,佛兰克辛那屈?我也最讨厌他,瘦皮猴,丑男人!” “你们两个别说得这样难听,他的戏演得可真不坏啊!” “算了罢,演得再好我也不爱看,一张脸瘦得只剩下三个指拇宽。” “喂,你们只顾聊天,该谁攻牌啦?” “轮到我攻——依我说汤尼寇蒂斯长得倒很漂亮。” “嘘——瘟生!油头粉面,我最看不得没有男人气的男人。” “trump!” “喔唷,我没算到你还有一张王牌呢。” “dewn多少?” “四付。” 吕仲卿将椅子慢慢往外挪,移到玫宝身后不远的角落中去,灯光照不到那一角,吕仲卿轻轻的舒了一口气,他用手把额头上沁出来的汗丝拭掉,他觉得两腮还是滚烫的,脸上的红晕大概还没有完全消退。他注视着玫宝的背影,玫宝身上那件皱绸的红长裙一动就发出窸窣的碎响,每响一下,吕仲卿不由得心中一缩。他生怕玫宝再回过头来,他晓得如果玫宝看见他还在她身后那样呆坐着,一定会把他赶开的。玫宝说过男人第一件事情就是要拿得起,放得下,可是他什么都摔不开,玫宝说他是削肩膀,承不起东西,最没出息,他不在乎玫宝说这些话,只要玫宝肯要他,不把他撵开,他就心满意足了,他愈是惧畏玫宝,他愈是想亲近她,他对女人那股莫明其妙的惧畏从他很小的时候就有了,他记得有一次姆妈出去吃酒,把他交给丫头荷花。那晚是个七月的大热天,荷花在厨房里洗澡,吕仲卿闯了进去。里面水气迷檬,荷花赤了身子,在昏黄的灯光下,捧着自己肥大的xx子,用嘴吸吮着。荷花看见他闯进来,愣愣的瞪着他,忽然间笑得很邪的一把捉住他的手,把他拖过去。他吓得喊不出声音来,他看见荷花全身白胖得可怕,头发全跌到胸前,肥大的臀部,高高的翘起,荷花一脸醉红,抓住他的手揿到她的臀部上,在他耳边喃喃的说着:“你摸摸看——你摸摸看——”他拼命的挣脱了手,跑回房中跪到姆妈床前,浑身不停的颤抖起来。 自从那晚以后,他再也不肯离开姆妈的床单独睡觉了,一连好几夜,他总做着同一个恶梦,梦见他的手被人捉住揿到一个痴白肥大的女人臀部上。他踢着,喊着,总也挣扎不开,他抱着姆妈的手膀,全身直冒冷汗,自此以后,他见了女人就想躲,躲到姆妈怀里去。他老觉得好像有人牵着他的手去摸女人的臀部似的。那晚他触着荷花身体时那股腻滑痒麻的感觉,老是留在他的指尖上。直到他十六岁娶媳妇的那一晚他才离开姆妈的床。可是那一次的婚姻并不成功,他还没等到揭开新媳妇的头盖,就跑回到姆妈房中,抵死也不肯进新房了,他受不住那个奇怪念头的诱惑,他看见新媳妇娘,他就觉得有人在把他的手从裤袋里扯出来,拖往新媳妇娘去似的。只有躲在姆妈的怀里的时候,他才感到最舒适,最安全。 姆妈过世后,他找到了玫宝。玫宝能给他同样的安全感,他看见玫宝丰腴的手膀及浑圆的颈项,就禁不住想像他小时候躲在姆妈怀里那样偎在玫宝身上。只要玫宝朝他笑一下,他就会觉得从心窝子里暖了出未。可是他不敢亲近玫宝,他只有暗暗的眷恋着她。 前天晚上有月亮,他从上铺爬了下来,月光下,玫宝露在毛毯外的膀子显出了一抹葱绿的腻光,吕仲卿蹲在床边,悄悄的看着她,不知不觉的,他把头挤了过去偎在玫宝的膀子上。等到玫宝醒来发觉他蹲在床前时,立刻把他推开狠狠的骂了他一顿,她尖叫着啐他道:“下流!下流!我从来没有看见过这样下流的男人——” “哎呀,可了不得!一定是咖啡煮焦了。”玫宝陡然间推开椅子跳了起来。客厅里弥漫着焦咖啡的浓香。玫宝看见吕仲卿缩在客厅的角落里,立刻气冲冲的跑过去指着他喊道:“你们看看,咖啡烧得一塌糊涂,他却坐在那儿发傻。你难道是死人哪!咖啡香得刺鼻子了,你也不会去替我看看。” 吕仲卿一脸涨红,迟疑的站了起来,吞吞吐吐的说道:“我——我这就去替你去把咖啡端来。” 玫宝把牌摔到桌上摆摆手阻住他道: “算了,算了,你这种人还能做出什么好事情来?”说着一径走过去把电炉上的咖啡壶拿了起来。吕仲卿站在客厅中央,脑子里嗡嗡作响,他看见粉红色灯光下的三位女人都咧开擦着口红的嘴向着他,他盯着一只枯黑的手上那粒闪着紫光的蓝宝石喃喃的说道: “真抱歉,我——我——没在意——咖啡煮焦了——” 三个女人都一齐哄笑起来,玫宝的对手朝着玫宝叫道: “玫宝呀,你的先生真有意思。” 玫宝端着咖啡走过来,擦过吕仲卿身旁对他冷冷的说道: “你趁早替我走开点,我看见你就一肚气。痴不痴,呆不呆的,四十靠边的人了,就没做出过一件叫人看着爽眼的事情来,整天只会跟着人穷磨,你为什么不学别人的先生,自己出去逛逛街,看场电影去呀?” 三个女人笑成了一团,有一个喘着气叫道: “玫宝呀,你真要不得,把你先生说成那个样子,我觉得你先生怪好玩的。” 吕仲卿感到头有点晕,眼睛迷迷檬檬的,整个客厅都浮在一圈粉红色的光晕中一般。他趔趔趄趄退到了卧房中。里面几个太太的小女孩子正在学跳水手舞,收音机里播着普里士莱唱的《不要那样残忍》,声音颤抖而急切。几个女孩子看见吕仲卿闯了进来,都发出了一声尖叫,一窝蜂撞进吕仲卿的怀里,把他推出房门叫道: “吕伯伯不要来捣蛋,吕伯伯快点出去。” 吕仲卿跌撞出来,结结巴巴的说道: “乖乖,吕伯伯想问你们要不要吃点心,吕伯伯想——” 外面玫宝拍着桌子大叫道: “你不要去搅她们好不好?你为什么不出去,要死赖在家甲呢!” “玫宝,别去管你先生,让我们打牌。” “不行,我一定要他出去,他在这里,我玩都玩不痛快。” “算了罢,你先生在这里并不碍事啊。” “不,不,我要他出去。出去啊,听到没有你替我快点走!” 湿雾像一面面沾了露水的珠网,一层又一层的罩到了吕仲卿的脸上,吕仲卿的双手往裤袋里愈插愈深,手掌心流出来的汗水,沁湿了他的裤袋。新生戏院最后一场戏散了,一大群人涌到街心,向四面散去,霉红色的水雾裹住了他们的头部,吕仲卿看见有几个穿着艳色旗袍的身躯在雾影里晃动着。他不自主的往灯柱后面退去,将额头紧紧的抵在铁柱上。他的心开始像擂鼓一般,一下一下沉重的敲了起来。那股奇怪的欲望在他胸中,愈翻愈急,慢慢升高胀大,他又觉得有人从他的裤袋中把他的手往外拉扯了。“玫宝——”他咽呜的低喊着,他耳朵里仿佛响着玫宝尖叫的声音:“下流!下流!” 暖雾如同千千万万只软绵绵的小手指,不停的在吕仲卿的头发上颈子上轻轻撩拨着。笃,笃,笃,一阵高跟鞋的声音,朝灯柱这边走了过来。吕仲卿紧握着拳,手指甲抠进了掌心,一阵刺痛钻入他的心房,他咬着牙齿,下巴颏不停的抖动着。雾里现出了一个紫色的身影,朝他愈逼愈近,他感到一阵强烈的昏眩,好像在很远很远的地方传来一缕极细微,极熟悉的声音,邪邪的召唤他道:“你摸摸看——你摸摸看!”那个穿着紫缎旗袍的身躯从他身旁摇曳着走了过去,高跟鞋沉笃的踏在水泥地上,臀部的地方箍得发出了一团紫色的亮光,吕仲卿陡然觉得一股不可抗拒的力量,把他插在裤袋里的手猛拔了出来,他朝着那团紫光踉跄的奔了过去。 一阵女人失惊的尖叫把行人统统集中过来。吕仲卿见霉红色的湿雾中人影憧憧,从四面八方朝他围拢,人声哄隆哄隆,好像雾里发出来的哑雷一般,他张着口,拼命的在吸气,他觉得胸口被塞住了似的,他看见许多人头在他面前摇晃着。一对对眼睛朝他冷冷的瞪着。他感到非常疲倦,全身一点力气也没有了。他想蜷着身子,躺到地上去。他听到一阵女人尖锐的咒骂声。他觉得衣领手臂都被人钳住了。他没有挣扎,任凭别人推来扯去。突然他觉得口角上起了一阵剧痛,一只粗壮的手在他颊上狠命的批打起来,他失去了重心,倒在别人的身上。 吕仲卿回家的时候,牌局早已散了。全屋漆黑,他摸索着进了卧房,玫宝已经安睡了。他脱去鞋子,赤着足,悄悄的爬到上铺,钻进自己的毛毯中去。这晚吕仲卿睡得十分安稳,他把玫宝挂在床头的浴衣拿上去拥在胸前一块儿睡。浴衣上幽幽的散着“柔情之夜”的浓香,合着他嘴角上流出来血的甜腥,一阵阵薰到他面上来。他感到喝醉了一般,脑门昏陶陶的。在睡梦中他像满足了的婴儿一样,天真的咧开嘴笑了起来。他好像觉得自己的头枕到了玫宝的膀子上,一双手却舒舒服服的藏进了裤袋里。 月梦 一 刚刚下了一阵冷雨,园里的水汽还未褪尽,虹桥肺病疗养院大门口那丛松树顶上,绕着薄薄的一层白雾,太阳从枝丫里隐隐约约的冒了出来,斜照在雾气上,泛出几丝淡紫的光辉。一对秋斑鸠,蓬松了羽毛,紧紧的挤在松树干上发呆,风一吹,就有一片水珠子从松针上洒落下未,冷得它们不得不拖长声音凄楚的叫几声:“咕咕咕——咕——。” 愈到下午,愈是阴寒。疗养院已经关门了,偌大的花园中,一个人也看不到,空空的;一片灰白色,浮满了水雾,湿气一阵阵飘了上来,粘在玻璃窗上,中间还夹着些松叶的清香,跟着流了进来。 楼上医生休息室内没有开灯,灰沉沉的,比外面暗多了。只有靠窗口的地方,还有些许淡白色的阳光,漠冷冷的落在吴钟英医生的脸上,吴医生倚着窗沿,手托着额头,一动也不动的立着。他身上仍旧裹着宽长的白制服,连听诊器还挂在颈脖上,没有拿掉。一头斑白的头发蓬松松的,鬓旁的发脚翘了起来,显得有点凌乱,早上没有经过梳刷似的。他身旁的茶几上,放一杯香片,满满的还没有动过,可是茶叶却全沉了底。 吴医生的腿都站得有点发麻了,脚底非常僵冷,可是他却勉强的支撑着,睁大了眼睛,抵抗着眼睑上直往下压的倦意。他工作了一夜,过度的疲劳反而磨得他那双眸子炯炯发光,射出两股奇特的冷焰来。他的两颊仍旧微微的带着红晕,兴奋过后还没有完全消褪。可是他的嘴唇却干枯得裂开了,脸上的肌肉绷得变了形。他凝视着窗外,心里头好轻好空——空得似乎什么都没有了一样。 从昨夜起,吴医生就一直迷迷惘惘的,总好像梦游一般。当他伸出手去拿茶杯的时候,颤抖抖的手指却将杯子碰倒了,冰凉的茶液泼得他一裤子,裤管子湿湿的粘在他的腿上,他懒得移动了,他伸出头到窗外,张开嘴巴,让水气流进他的口中去,他的喉咙管干得有点发疼——他实在需要些许润泽。 “咕咕咕——咕——”大门口又传来几声落寞的鸠啼,晚秋的黄昏冷寂得凝了起来一样。 二 昨晚有月亮,吴医生家里小院子的草地上滚满了银浆,露珠子一闪一闪的发着冷光。天寒了,疏疏落落,偶尔还有几下凄哑的秋虫声。一阵淡、一阵浓,院子里全飘满了花香,有点像郁涩的素心兰,还夹着些幽冷的霜菊,随了风,轻轻的往吴医生的小楼上送,引得他不得不披上衣服走到院子里来。 吴医生对于月光好像患了过敏症似的,一沾上那片清辉,说不出一股什么味儿就从心底里沁出来了——那股味道有点凉,有点冷,直往骨头里浸进去似的,浸得他全身都有些儿发酸发麻,在月色皎好的夜里,吴医生总爱走到院子里来,坐在院中喷水池子的边上,咬紧牙根,慢慢的咀嚼着那股苦凉的滋味。 昨晚的月光是淡蓝色的,蓝得有点发冷。水池中吐出一蓬一蓬的银丝来,映在月光下,晶亮的,晚上水量大了,偶尔有几滴水珠溅到吴医生的脸上来,一阵寒噤,使得他的感觉敏锐得一碰就要发痛了。他倚着水池边的铁柱子默默的坐着,凝望着池边那座大理石像,那是一个半裸体的少年像,色泽温润,像白玉一般,纹理刻得异常精致,侧着头,双手微向前伸,神态很美,纤细的身材,竟有一股蕴蕴藉藉的缠绵意绪,月光照在石像的眉眼上,沁出微亮的清辉,好像会动了似的。 吴医生轻轻的摸了一下石像的颈项,当他的指尖触着那温润的石纹时,窝在他胸中那股苦凉的味儿突地挤上了他的喉头,他将面腮慢慢偎上石像的胸前,石头上露水,凉浸浸的渗到他皮肤上来了。他喜欢这股微凉的刺激,刺得他痒痒麻麻的,好舒服,好慵懒。远远近近,迷迷糊糊,又把他带到他少年时去过的那个地方了,他总好像看到有湖、有山、还有松子悄悄飘落的声音—— 三 好久好久以前,一个五月的晚上,天空里干净得一丝云影都没有,月亮特别圆,特别白,好像一面凌空悬着的水晶镜子,亮得如同白热了的银箔一般,快要放出晶莹的火星来了。夜,简直熟得发香,空气又醇又暖,连风都带着些醉味,好像刚酿成的葡萄酒,从桶里漏出香气来了。 午夜里,涌翠湖畔的松树林中,闪出一对黑影来,在湖滨上立了一会儿,然后携着手,轻轻地投到湖水中去。湖面顿时变成一块扯碎了的银纱,一团一团的亮丝,向四面慢慢荡开,过了好一阵子,才合拢过来,此时那两个人从湖心中钻了出来,把湖水又搅乱了,月影子给拉得老长老长。前一个是个十五六岁的少年,身子很纤细,皮肤白皙,月光照在他的背上,微微的反出青白的光来,衬在墨绿的湖水上,像只天鹅的影子,围着一丛冒上湖面的水草,悠悠的打着圈子。后一个少年,年纪较大,动作十分矫健,如同水鸭子一般,忽而潜入水中,忽而冲出水面,起落间,两只手臂带起了一串串闪亮的水花。 一对水鹧鸪惊醒了,从水草丛中飞了起来,掠过湖面,向山脚飞去。 当这两个少年游回岩滨时,月亮已经升到正中了,把一湖清水浸得闪闪发光。年轻一点的那个少年,跑着上岩,滚在一堆松针上,仰卧着不住的喘息。一片亮白的月光泻在他敞露着的身上,他的脸微侧着,两条腿很细很白,互相交叉起来,头发儒湿了,弯弯的覆在额上,精美的鼻梁滑得发光,在一边腮上投了一抹阴影,一双秀逸的眸子,经过湖水的洗涤,亮得闪光,焕发得很,一圈红晕,从他苍白的面腮里,渐渐渗了出来。 吴钟英记得,就在那一个晚上,就在那一刹那,他那股少年的热情,突地爆发了,当他走到那个纤细的少年身边,慢慢蹲下去的时候,一股爱意,猛然间从他心底喷了上来,一下子流遍全身,使得他的肌肉都不禁起了一阵均匀的波动。他的胸口窝了一团柔得发溶的温暖,对于躺在地上的那个少年他竟起了一阵说不出的怜爱,月光照在那白皙的皮肤上,微微的泛起一层稀薄的青辉,闪着光的水滴不住的从他颈上慢慢的滚下来,那纤细的身腰,那弯着腿的神态,都有一种难以形容的柔美,就连那胸前一转淡青的汗毛,在月光下看起来,也显得好软好细,柔弱得叫人怜惜不已。 他不知不觉的把那个纤细的少年拥到了怀里,一阵强烈的感觉,刺得他的胸口都发疼了。他知道,在那一个晚上,他一定要爱不可了。他抱着那个纤细的身子,只感到两个人靠得那么紧,偎贴得那么均匀,好像互相融到对方的身体里去了似的,一阵热流在他们的胸口间散布开来,他们的背脊被湖水洗得冰凉,可是紧偎着的胸前却渗出了汗水,互相融合,互相掺杂。急切的脉搏跳动,均匀的颤抖,和和谐谐的,竟成了同一频率。当他用炽热的面颊将那纤细的身体偎贴全遍时,一阵快感,激得他流出了眼泪。他好像看到四周的湖、山、松林,渐渐的织成一片,往上飘浮起来,月亮好圆好大,要沉到湖中去了。四周静得了不得,他听到松林中有几下松子飘落的声音—— 四 小院子外面一阵汽车的喇叭声把吴医生惊醒了,他猛然抬头,捋了一捋灰白的头发,上面已经沾满了露水,湿湿凉凉的。他退了几步,对着那座大理石像愣愣的出了一忽儿神,赶紧走回屋里去。大门开了,汽车驶了进来,那阵喇叭声对于吴医生非常熟悉,自从他在虹桥疗养院工作以来,已经听了十几年了。他晓得,那又是疗养院来接他去看急症的。所以他不待催促,就上楼穿好衣服,准备妥当,车子一停下来,他就踏了上去,那是吴医生的惯例:只要病人情况严重,他总要亲自赶去医治的。 医院在郊外,要走二十多分钟的汽车。车厢里很暖和,外面的月光却是清冽的,吴医生蜷卧在里面,闭上眼睛,靠在坐垫上,一阵一阵轻微的颠簸,把他刚才在院子里那份情绪又唤起了些许,好远,好美。 那一次肉体的慰藉对于吴医生的感受实在太过强烈,太过深刻了。只要一闭上眼睛,一阵微妙的情愫就在他心中漾了起来。浸凉的湖水好像灌到了他的脊背上,他的手指和胸口似乎立刻触到了一个纤细的身子一样。那份快感太过完美,完美得使他有了一种奇怪的心理。 在印度的时候,他在那儿做随军医生。一天晚上,天气十分燠热,他被几个同伴醉醺醺的从酒吧里拉了出来,把他带进了一间下等妓院里。当他半夜醒过来的时候,发觉自己偎在一个印度女人的怀里。窗外正悬着一个又扁又大的月亮,肉红色的月光,懒洋洋的爬进窗子里来,照在那个女人的身上。她张着嘴,龇着一口白牙在打呼,全身都是黑得发亮的,两个软蠕蠕的xx子却垂到了他的胸上,他闻到了她胳肢窝和头发里发出来的汗臭。当他摸到勾在他颈子上那条乌油油蛇一般手臂时;陡然间全身都紧抽出来,一连打了几个寒噤,急忙挣扎着爬起来,发了狂似的逃出了妓院跑到河边的草地上,趴着颤抖起来。肉红色的月光像几根软手指,不住的按抚着他滚烫的身体。 自从那次以后,吴医生就再也没有跟女人接触过了。 车子快到医院了,吴医生将窗玻璃摇了下来,一阵冷气,由他领子缝里灌了进去,他伸出手到窗外,去抓那往后吹得呼呼的冷风,山,树,田野,都在往后退,只有清冽的月光却到处浮着。忽然间,他感到不知在身体的哪一部分起了一阵痛楚,“哎,他去得那么早,怎么还不回来呢?——”他喃喃呐呐的自语了几句。 静思死得太年轻了,那是吴医生一生中最大的痛苦。那晚他们两个由涌翠湖悄悄的溜回学校宿舍时,静思已经染上肺炎了。湖边的依偎,变成了惟一的也是最后的一次。可是吴医生心中却一直怀着一个念头:他从来不愿想起静思已经死去了。他总当他离开去到一个很远的地方,有一天还会回来的。他一直对自己这样说:“他会来的,噢,怎么不可以呢?不,不,他一定会的,我老想着他,不断的念着他,他就会回来的了。”这么多年来,他一直在寻找着,无论在街上,在医院里。在任何地方,只要碰到一个跟静思相像的人,他就会生出无限的眷恋来。他会痴痴的缠着那个人,直到对方吓得避开了为止,每一次他受了冷落,就一个人躲着伤心好几天,好像他心里那份感情真的遭了损害一样。 在他的小院子中,他立了一座大理石像,有纤细的身材,缠绵的意态,在月光下,他常常偎着那座石像做着同一个梦——里面有湖、有山、还有松子飘落的声音。 五 当吴医生到达疗养院时,他的助理医生与护士已经把准备工作全做好了,助理医生拿了病历表向吴医生报告说这个病人是一所教会中学送来的孤儿,已经病了一个多星期,转成了严重的肺炎,大约昏迷过去有廿四小时了。经过初步的诊断,病人的生命已经没有什么希望了。 吴医生连忙洗了手,穿上白制服,带着口罩走向诊室去。诊室外面候着一个穿黑长袍的天主教神甫,吴医生向他打了一个招呼就与助理医生一同进入诊室,里面经过了消毒,药水气还很重,病床旁边竖着一个氧气筒,橡皮管已经接上了。有一个护士正在校对氧气筒的开关,另外一个整理着床头铝质盘里的医用器材,病床上躺着一个少年,一直不停的在发着剧咳声。 吴医生走过去,将床头的大灯转亮,当他揭开被单,想拿听诊器按到病人的胸上时,他的手忽然悬空停住了,一阵轻微的颤抖,从他腿上渐渐升了上来,他的胸口突地胀了起来。他咬紧了嘴唇,怔怔的看着躺在床上昏迷了过去的那个少年。他的脸色慢慢激动得发青,眼睛里射出来的光辉,焕发得可怕,他的助理医生与护士们都被吴医生惊住了,他们没敢出声,只看着吴医生的额头上,沁出一颗一颗的大汗珠来。 那一晚,医院里的工作人员,从来没有看见吴医生那样紧张急忙过,忽而他命令开氧气筒,忽而他叫打强心针,他变得异常焦躁暴躁,连打肺部空气的针筒都摔破了。当吴医生最后一次命令打强心针时,他的嗓音竟抖成了哭声。 病人是第二天下午去世的,当神甫进去祈祷时,吴医生才脱了口罩走出来。 外面迷迷蒙蒙在下着冷雨,疗养院前面的大花园中布满了水雾。 六 下班以后,吴医生一直留在楼上的医生休息室里,没有离去。大家都不敢去惊动他,对于这个老医生的怪癖。他们都相当尊重,直到天黑了时,吴医生才幽幽的走下楼来,他向值夜护士要了钥匙,走到了太平间去。 里面没有开灯,不知什么时候,一阵风,将天上的水汽刮薄了,朦胧的月亮竟悄悄的爬了出来。吴医生走到停放那少年的床边,把他身上盖着的白布掀了起来。稀薄的月光从窗外滑进来了,落在少年的身上。他的脸是雪白的,眉眼的轮廓仍然十分清秀,嘴唇微微带着浅紫,柔和得很,好平静,一点也没有痛苦的痕迹,吴医生轻轻的将他的衣服脱去,月光下,那个少年的身体显得纤细极了。吴医生很小心的用手在那雪白的面腮上抚摩了一下,然后慢慢的在床头跪了下来,将脸偎到那映着青光的胸口上。 尸体是冰凉的,只有滴在上面眼泪还有点点温意。 吴医生回到家中时,己近夜半了。他的小院里浮满了稀薄的雾气,紫丁香大量的吐着忧郁的气息,把空气染得又香又浓。池子里的水喷得很高,叮叮咚咚发出清脆的水声来。吴医生朝着水池那边走了过去,乳白的水雾飘到了他的脸上来,在雾气中,他恍恍惚惚看到那座秀美的石像,往外伸出手,好像要去捕捉那个快要钻进云雾里去的大月亮。 吴医生不想去睡了。他想到水池那边,坐在月亮底下,再做做他以前那个梦。 我的昆曲之旅 很小的时候我在上海看过一次昆曲,那是抗战胜利后的第二年梅兰芳回国首次公演,在上海美琪大戏院演出。美琪是上海首轮戏院,平日专门放映西片,梅兰芳在美琪演昆曲是个例外。抗战八年,梅兰芳避走香港留上胡子,不肯演戏给日本人看,所以那次他回上海公演特别轰动,据说黑市票买到一条黄金一张。观众崇拜梅大师的艺术,恐怕也带着些爱国情绪,景仰他的气节,抗战刚胜利,大家还很容易激动。梅兰芳一向以演京戏为主,昆曲偶尔为之,那次的戏码却全是昆曲:《思凡》、《刺虎》、《断桥》、《游园惊梦》。很多年后昆曲大师俞振飞亲口讲给我听,原来梅兰芳在抗战期间一直没有唱戏,对自己的嗓子没有太大把握,皮簧戏调门高,他怕唱不上去,俞振飞建议他先唱昆曲,因为昆曲的调门比低,于是才有俞梅珠联壁合在美琪大戏院的空前盛大演出。我随家人去看的,恰巧就是《游园惊梦》。从此我便与昆曲,尤其是《牡丹亭》结下不解之缘。小时侯并不懂戏,可是《游园》中《皂罗袍》那一段婉丽妩媚,一唱三叹的曲调,却深深地印在我的记忆中,以致许多年后,一听到这断音乐的笙箫管笛悠然扬起就不禁怦然心动。 第二次在上海再看昆曲,那要等到四十年后的事了。一九八七年我重返上海,恰好赶上“上昆”演出《长生殿》三个多小时的版本,由蔡正仁、华文漪分饰唐明皇与杨贵妃。戏一演完,我纵身起立,拍掌喝彩,直到其他观众都已散去,我仍痴立不舍离开。“上昆”表演固然精彩,但最令我激动不已的是,我看到了昆曲——这项中国最精美,最雅致的传统戏剧艺术竟然在遭罹过“文革”这场大浩劫后还能浴火重生,在舞台上大放光芒。当时那一种感动,非比寻常,我感到经历一场母体文化的重新洗礼,民族精神文明的再次皈依。大唐盛世,天宝兴宝,一时呈现眼前。文学上的联想也一下子牵系上杜甫的《哀江头》,白居易的《长恨歌》:“人生有情泪沾臆,江水江花岂终极”、“天长地久有时尽,此恨绵绵无绝期”。等到乐队吹奏起《春江花月夜》的时刻,真是到了令人“情何以堪”的地步。 从前看《红楼梦》,元妃省亲,点了四出戏:《家宴》、《乞巧》、《仙缘》、《离魂》,后来清楚原来这些都是昆曲,而且来自当时流行的传奇本子:《一捧雪》,《长生殿》、《邯郸梦》还有《牡丹亭》。曹雪芹成书于乾隆年间,正是昆曲鼎盛之时,上至王卿贵族如贾府,下至市井小民,对昆曲的热爱,由南到北,举国若狂。苏州时明清两代的昆曲中心,万历年间,单苏州一郡的职业演员已达数千之众,难怪贾府为了元妃省亲会到姑苏去买一班唱戏的女孩子回来。张岱在《陶庵梦忆》里记载了每年苏州虎丘山中秋夜曲会大比赛的盛况,与会者上千,彩生雷动,热闹非凡。当时昆曲清唱是个全民运动,大概跟我们现在台湾唱卡拉ok一样盛厅,可见得中国人也曾是一个爱音乐爱唱歌的民族。由明万历到清乾嘉之间,昆曲独霸中国剧坛,足足兴盛了两百年,其流传之广,历时之久,非其他剧种可望其项背。而又因为数甚众上层“雅部”,成为雅俗共赏的一种精致艺术。与元杂剧不同,明清传奇的作者倒有不少时进士及第,做大官的。曹雪芹的祖父曹寅也写过传奇《续琵琶》,可见得当时士大夫阶级写剧本还是一件雅事。明清的传奇作家有七百余人,作品近两千种,存下来的也有六百多,数量相当惊人,其中名著如《牡丹亭》、《长生殿》、《桃花扇》等早已成为文学经典。但令人惊讶不解的是,昆曲曾经深入民间,影响我国文化如此之巨,这样精美的表演艺术,到了民国初年竟然没落得几乎失传成为绝响,职业演出只靠了数十位“昆曲传习所”传字辈艺人在苦撑,抗战一来,那些艺人流利失所,昆曲也就基本上从舞台消失。战后梅兰芳在上海那次盛大昆曲演出,不过是灵光一现。 南京在明清时代也曾是昆曲的重镇。《儒林外史》第三十回写风流名士杜慎卿在南京名胜地莫愁湖举办唱曲比赛大会,竟有一百三十多个职业戏班子参加,演出的旦角人数有六七十人,而且都是上了装表演的,唱到晚上,“点起几百盏明角灯来,高高下下,照耀如同白日。歌声飘渺,直入云霄”。城里的有钱人闻风都来捧场,雇了船在湖中看戏,看到高兴的时候,一个个齐声喝彩,直闹到天明才散。这一段不禁教人看得啧啧称奇,原来乾隆年间南京还有这种场面。夺魁的是芳林班小旦郑葵官,杜慎卿赏了他一只金杯,上刻“艳夺樱桃”四个字。这位杜十七老爷,因此名震江南。金陵是千年文化名城,明太祖朱洪武又曾建都于此,明清之际,金陵人文会萃,亦是当然。 一九八七年重游南京,我看到了另一场精彩的昆曲演出:江苏昆曲剧团张继青的拿手戏《三梦》——《惊梦》、《寻梦》、《痴梦》。我还没有到南京以前,已经久闻张继青的大名,行家朋友告诉我:“你到南京,一定要看她的《三梦》。”隔了四十年,才得重返故都,这个机会,当然不肯放过。于是托了人去向张继青女士说项,总算她给面子,特别演出一场。那天晚上我跟着南京大学的戏剧前辈陈白尘与无白匋两位老先生一同前往。二老是戏曲专家,知道我热爱昆曲,颇为嘉许。陈老谈到昆曲在大陆式微,忿忿然说道:“中国大学生都应该以不看昆曲为耻!”开放后,中国大学生大概都忙着跳迪斯科去了。当晚在剧院又巧遇在南京讲学的叶嘉莹教授,叶先生是我在台大时的老师,我曾到中文系去旁听她的古诗课程,受益甚大。叶先生这些年巡回世界各地讲授中国古典文学,抱着兴灭继续的悲愿,在华人子弟中,散播中国传统文化的根苗。那天晚上,我便与这几位关爱中国文化前途的前辈师长,一同观赏了杰出昆曲表演艺术家张继青的《三梦》。 张继青的艺术果然了得,一出《痴梦》演得出神入化,把剧中人崔氏足足演活了。这是一出高难度的做工戏,是考演员真功夫的内心戏,张继青因演《痴梦》名震内外。《痴梦》是明末清初传奇《烂河山》的一折,取材于《汉书·朱买臣传》,及民间马前泼水的故事。西汉寒儒朱买臣,年近半百,功名未就,妻崔氏不耐饥寒,逼休改嫁,后来朱买臣中举衣锦荣归,崔氏愧悔,然而覆水难收,破镜不可重圆,最后崔氏疯痴投水自尽。这是一出典型中国式的伦理悲剧:贫贱夫妻百事哀。如果希腊悲剧源于人神冲突,中国悲剧则起于油盐柴米,更近人间。朱买臣休妻这则故事改成戏剧叶经过不少转折。《汉书·朱买臣传》,崔氏改嫁后仍以饭饮接济前夫,而朱买臣当官后,亦善待崔氏及其后夫,朱买臣夫妇都是极厚道极文明的,但这不是悲剧的材料。元杂剧《朱太守风雪渔樵记》最后却让朱买臣夫妇团圆,变成了喜剧。还是传奇《烂河山》掌握了这则故事的悲剧内涵,但是在《昆曲大全》老本子的《逼休》一折,崔氏取得休书后在大雪纷飞中竟把朱买臣逐出家门,这样凶狠的女人很难演得让观众同情,江苏昆剧团的演出本改得最好,把崔氏这个爱慕虚荣不耐贫贱的平凡妇人刻划得合情合理,恰如其分,让张继青的精湛演技发挥到淋漓尽致。她能把一个反派角色演得最后让人感到其情可悯,其境可悲,这不是件容易的事,这就要靠真功夫了。张继青演《烂河山》中的崔氏,得自传字辈老师傅沈传芷的真传。沈传芷家学渊源,其父事“昆曲传习所”有“大先生”尊称的沈月亭,他自己也是个有名的“戏包袱”,工正旦。张继青既得名师指导,又加上自己深刻琢磨,终于把崔氏这个人物千变万化的复杂情绪,每一转折都能准确把握投射出来,由于她完全进入角色,即使最后崔氏因梦成痴,疯疯癫癫,仍让人觉得那是真的,不是在做戏。《烂河山》变成了张继青的招牌戏,是实至名归。我们看完她的《痴梦》大家叹服,叶嘉莹先生也连声赞好。 在南京居然又在舞台上看到了《游园惊梦》!人生的境遇是如此之不可测。白天我刚去游过秦淮河、夫子庙,亦找到了当年以清唱著名的得月台戏馆,这些名胜正在翻修,得月台在秦淮河畔,是民国时代南京红极一时的清唱场所,当年那些唱平剧、唱昆曲的姑娘,有的飞上枝头,变成了大明星、官太太。电影明星王熙春便是清唱出身的。得月台,亦是秦淮水榭当年民国时代一瞬繁华的见证。我又去乌衣巷、逃叶渡,参观了“桃花扇底送南朝”李香君的故居媚香楼。重游南京,就是要去寻找童年时代的足迹。我是一九四六年战后国民政府还都,跟着家人从重庆飞至南京的,那时抗战刚胜利,整个南京城都荡漾着一股劫后重生的兴奋与喜悦,渔阳鞞鼓的隐患,还离得很远很远。我们从重庆那个泥黄色的山城骤然来到这六朝金粉的古都,到处的名胜古迹,真是看得人眼花缭乱。我永远不会忘记爬到明孝陵那些庞然大物的石马石象背上那种亢奋之情,在雨花台上我挖掘到一枚胭脂血红晶莹剔透的彩石,跟随了我许多年,变成了我对南京记忆的一件信物。那年父亲率领我们全家到中山陵谒陵,爬上那三百九十多级石阶,是一个庄严的仪式。多年后,我才体会得到父亲当年谒陵,告慰国父在天之灵抗日胜利心境。四十年后,天旋地转,重返南京,再登中山陵,看到钟山下面郁郁苍苍,满目河山,无一处不蕴藏着历史的悲怆,大概是由于对南京一份特殊的感情,很早时候便写下了《游园惊梦》,算是对故都无尽的追思。台上张继青扮演的杜丽娘正唱着《皂罗袍》: 原来姹紫嫣红开遍 似这般都付与断井颓垣 良辰美景奈何天 便赏心乐事谁家院 在台下,我早已听得魂飞天外,不知道想到哪里去了。 离开南京前夕,我宴请南京大学的几位教授,也邀请了张继青,为了答谢她精彩的演出。宴席我请南大代办,他们却偏偏选中了“美龄馆”。“美龄馆”在南京东郊梅岭林园路上,离中山陵不远,当年是蒋夫人宋美龄别墅,现在开放,对外营业。那是一座仿古宫殿式二层楼房,依山就势筑成,建筑典雅庄重,很有气派,屋顶是碧绿的琉璃瓦,挑角飞檐,雕梁画栋,屋外石阶上去,南面是一片大平台,平台有花砖铺地,四周为雕花栏杆。台北的圆山饭店就有点模仿“美龄宫”的建筑。宴席设在楼下客厅,这个厅堂相当大,可容纳上两百人。陈白尘、吴白匋几位老先生也都到了,大家谈笑间,我愈来愈感到周围的环境似曾相识。这个地方我来过!我的记忆之门突然打开了。应该是一九四六年的十二月,蒋夫人宋美龄开了一个圣诞节“派对”,母亲带着四哥跟我两人赴宴,就是在这座“宋美宫”里,客厅挤满了大人与小孩,到处大红大绿,金银纷飞,全是圣诞节的喜色。蒋夫人与母亲她们都是民初短袄长裙的打扮,可是蒋夫人宋美龄穿上那一套黑缎子绣醉红海棠花的衣裙就是要比别人好看,因为她一举一动透露出来的雍容华贵,世人不及。小孩子那晚都兴高采烈,因为有层出不穷的游戏,四哥抢椅子得到冠军,我记得他最后把另外一个男孩用屁股一挤便赢得了奖品。那晚的高xdx潮是圣诞老人分派礼物,圣诞老公公好象是黄仁霖扮的,他背着一个大袋子出来,我们每个人都分到一只小红袋的礼物。袋子里有各色糖果,有的我从来没见过。那只红布袋很可爱,后来就一直挂在房间里装东西。不能想象四十年前在“美龄宫”的大厅里曾经有过那样热闹的场景。我一边敬南大老先生们的酒,不禁感到时空彻底的错乱,这几十年的颠倒把历史的秩序全部大乱了。宴罢我们到楼上参观,蒋夫人宋美龄的卧居据说完全维持原状。那一堂厚重的绿绒沙发仍旧是从前的摆设,可是主人不在,整座“美龄宫”都让人感到一份人去楼空的静悄,散着一股“宫花寂寞红”的寥落。 这几年来,昆曲在台湾有了复兴的迹象,长年来台湾昆曲的传承徐炎之先生及他弟子们的努力,徐炎之在各大学里扶导的昆曲社便担任了传承的任务。那是一段艰辛的日子,我亲眼看到徐老先生为了传授昆曲在大太阳下骑着脚踏车四处奔命,那是一幅令人感动的景象。两岸开放后,在台湾有心人士樊曼侬、曾永美、洪唯助、曹馨园等人大力推动下,台湾的昆曲欣赏有了大幅度的发展,大陆六大昆班都来台湾表演过了。每次都造成轰动。有几次在台湾看昆曲,看到许多年轻观众完全陶醉在管笛悠扬载歌载舞中,我真是高兴:台湾观众终于发觉了昆曲的美,其实昆曲是最能表现中国传统美学抒情、写意、象征、诗化的一种艺术,能够把歌、舞、诗、戏糅合成那样精致优美的一种表演形式,在别的表演艺术里,我还没有看到过,包括西方的歌剧芭蕾,歌剧有歌无舞,芭蕾有舞无歌,终究有点缺憾。昆曲却能以最简单朴素的舞台,表现出最繁复的情感意象来。试看看张继青表演《寻梦》一折中的“忒忒令”,一把扇子就扇活了满台的花花草草,这是象征艺术最高的境界,也是昆曲最厉害的地方。二十世纪的中国人,心灵上总难免有一种文化的飘落感,因为我们的文化传统在这个世纪被连根拔起,伤得不轻。昆曲是中国现存最古老的一种戏剧艺术,曾经有过如此辉煌的历史,我们实在应该爱惜它,保护它,使它的艺术生命延续下去,为下个世纪中华文化全面复兴留一枚火种。 树犹如此——纪念亡友王国祥君 我家后院西隅近篱笆处曾经种有一排三株意大利柏树。这种意大利柏树(italiancypress)原本生长于南欧地中海畔,与其他松柏皆不相类。树的主干笔直上伸,标高至六七十尺,但横枝并不恣意扩张,两人合抱,便把树身圈住了,于是擎天一柱,平地拔起,碧森森像座碑塔,孤峭屹立,甚有气势。南加州滨海一带的气候,温和似地中海,这类意大利柏树,随处可见。有的人家,深宅大院,柏树密植成行,远远望去,一片苍郁,如同一堵高耸云天的墙垣。 我是一九七三年春迁入“隐谷”这栋住宅来的。这个地区叫“隐谷”(hiddenvalley),因为三面环山,林木幽深,地形又相当隐蔽,虽然位于市区,因为有山丘屏障,不易发觉。当初我按报上地址寻找这栋房子,弯弯曲曲,迷了几次路才发现,原来山坡后面,别有洞天,谷中隐隐约约,竟是一片住家。那日黄昏驱车沿着山坡驶进“隐谷”,迎面青山绿树,只觉得是个清幽所在,万没料到,谷中一住,迄今长达二十余年。 巴萨隆那道(barcelonadrive)九百四十号在斜坡中段,是一幢很普通的平房。人跟住屋也得讲缘份,这栋房子,我第一眼便看中了,主要是为着屋前屋后的几棵大树。屋前一棵宝塔松,庞然矗立,屋后一对中国榆,摇曳生姿,有点垂柳的风味,两侧的灌木丛又将邻舍完全隔离,整座房屋都有树荫庇护,我喜欢这种隐遮在树丛中的房屋,而且价钱刚刚合适,当天便放下了定洋。 房子本身保养得还不错,不须修补。问题出在园子里的花草。屋主偏爱常春藤,前后院种满了这种藤葛,四处窜爬。常春藤的生命力强韧惊人,要拔掉煞费工夫,还有雏菊、缨粟、木谨,都不是我喜爱的花木,全部根除,工程浩大,绝非我一人所能胜任。幸亏那年暑假,我中学时代的挚友王国样从东岸到圣芭芭拉来帮我,两人合力把我“隐谷”这座家园,重新改造,遍植我属意的花树,才奠下日后园子发展的基础。 憧憬金色前景 王国祥那时正在宾州州立大学做博士后研究,只有—个半月的假期,我们却足足做了三十天的园艺工作。每天早晨九时开工,一直到傍晚五、六点钟才鸣金收兵,披荆斩棘,去芜存菁,清除了几卡车的藤枝杂草,终于把花园理出一个轮廓来。我和国祥都是生手,不惯耕劳,一天下来,腰酸背痛。幸亏圣芭芭拉夏天凉爽,在和风煦日下,胼手胝足,实在算不上辛苦。 圣芭芭拉附近产酒,有一家酒厂酿制一种杏子酒(aprivert),清香爽口。邻居有李树一株,枝桠一半伸到我的园巾,这棵李树真是异种,是牛血李,肉红汁多,味甜如蜜,而且果实特大。那年七月,一树累累,挂满了小红球,委实诱人。开始我与国样还有点顾忌,到底是人家的果树,光天化日之下,采摘邻居的果子,不免心虚。后来发觉原来加州法律规定,长过了界的树木,便算是这一边的产物。有了法律根据,我们便架上长梯,国祥爬上树去,我在下面接应,一下工夫,我们便采满了一桶殷红光鲜的果实。收工后,夕阳西下,清风徐来,坐在园中草坪上,啜杏子酒,啖牛血李,一日的疲劳,很快也就恢复。 圣芭芭拉(santabarbara)有“太平洋的天堂”之称,这个城的山光水色的确有令人流连低徊之处,但是,我觉得这个小城的一个好处是海产丰富:石头蟹、硬背虾、海胆、鲍鱼,都属本地特产,尤其是石头蟹,壳坚、肉质细嫩鲜甜,而且还有一双巨螯,真是圣芭芭拉的美味。那个时候美国人还不很懂得吃带壳膀蟹,码头上的鱼市场,生猛螃蟹,团脐一元一只,尖脐一只不过一元半。王国祥是浙江人,生平就好这一样东西,我们每次到码头鱼市,总要携回四五只巨蟹,蒸着吃。蒸蟹第一讲究是火候,过半分便老了,少半分又不熟。王国样蒸膀蟹全凭直觉,他注视着蟹壳渐渐转红叫一声“好!”将膀蟹从锅中一把提起,十拿九稳,正好蒸熟。然后佐以姜丝米醋,再烫一壶绍兴酒,那便是我们的晚餐。那个暑假,我和王国祥起码饕掉数打石头蟹。那年我刚拿到终身教职,《台北人》出版没有多久。国样自加大柏克莱毕业后,到宾州州大去做博士后研究是他第一份工作,那时他对理论物理还充满了信心热忱,我们憧憬人生前景,是金色的,未来命运的凶险,我们当时浑然未觉。 花园中的地标 园子整顿停当,选择花木却颇费思量。百花中我独钟意茶花。茶花高贵,白茶雅洁,红茶侬丽,粉茶花俏生生、娇滴滴,自是惹人怜惜。即使不开花,一树碧亭亭,也是好看。茶花起源于中国,盛产云贵高原,后经欧洲才传到美国来。菜花性喜温湿,宜酸性土,圣芭芭拉恰好属于美国的茶花带,因有海雾调节,这里的茶花长得分外丰蔚。我们遂决定,园中草木以茶花为主调,于是遍搜城中苗圃,最后才选中了三十多株各色品种的幼木。美国茶花的命名,有时也颇具匠心:白茶叫“天鹅湖”,粉茶花叫“娇娇女”,有一种红茶名为“爱逊豪威尔将军”——这是十足的美国茶,我后院栽有一棵,后来果然长得伟岸岩奇,巍巍然有大将之风。 花种好了,最后的问题只剩下后院西隅的一块空地,屋主原来在此搭了一架秋千,架子搬走后便留下空白一角。因为地区不大,不能容纳体积太广的树木,王国祥建议:“这里还是种italiancypress吧。”这倒是好主意,意大利柏树占地不多,往空中发展,前途无量。我们买了三株幼苗,沿着篱笆,种了一排。刚种下去,才三、四尺高,国祥预测:“这三棵柏树长大,一定会超过你园中的其它的树!”果真,三棵意大利柏树日后抽发得傲视群伦,成为我花园中的地标。 十年树木,我园中的花木,欣欣向荣,逐渐成形。那期间,王国祥已数度转换工作,他去过加拿大,又转德州。他的博士后研究并不顺遂,理论物理是门高深学问,出路狭窄,美国学生视为畏途,念的人少,教职也相对有限。那几年美国大学预算紧缩,一职难求,只有几家名校的物理系才有理论物理的职位,很难挤进去,亚利桑拿州立大学曾经有意聘请王国样,但他却拒绝了。当年国样在台大选择理论物理,多少也是受到李政道、杨振宁获得诺贝尔奖的鼓励。后来他选柏克莱,曾跟随名师,当时柏克莱物理系竞有六位诺贝尔奖得主的教授。名校名师,对自己的研究当然也就期许甚高。当他发觉他在理论物理方面的研究无法达成重大突破,不可能做一个顶尖的物理学家,他就断然放弃物理,转行到高科技去了。当然,他一生最高的理想未能实现,这一直是他的一个隐痛。后来他在洛杉矶休斯(hughes)公司找到一份安定工作,研究人造卫星。波斯湾战争,美国军队用的人造卫星就是“休斯”制造的。 那几年王国祥有假期常常来圣芭芭拉小住,他一到我家,头一件事便要到园中去察看我们当年种植的那些花木。他隔一阵子来,看到后院那三栋意大利柏树,就不禁惊叹:“哇,又长高了好多!”柏树每年升高十几尺,几年间,便标到了顶,成为六七十尺的巍峨大树。三棵中又以中间那棵最为茁壮,要高出两侧一大截,成了一个山字形。山谷中,湿度高,柏树出落得苍翠欲滴,夕照的霞光映在上面,金碧辉煌,很是醒目。三四月间,园中的茶花全部绽放,树上缀满了白天鹅,粉茶花更是娇艳光鲜,我的花园终于春意盎然起来。 柏树无故枯亡 一九八九,岁属马斗,那是个凶年。有一天,我突然发觉后院三棵意大利柏树中间那一株,叶尖露出点点焦黄来。起先我以为暑天干热,植物不耐旱,没料到才是几天工夫,一棵六七十尺的大树,如遭天火雷击,骤然间通体枝焦而亡。那些针叶,一触便纷纷断落,如此孤标傲世风华正茂的常青树,数日之间竞至完全坏死。奇怪的是,两侧的柏树却好端端的依旧青苍无恙,只是中间赫然竖起槁木一柱,令人触目惊心,我只好教人来把柏树砍掉拖走。从此,我后院的两侧,便出现了一道缺口。柏树无故枯亡,使我郁郁不乐了好些时日,心中总感到不样,似乎有什么奇祸即将降临一般。没有多久,王国样便生病了。 那年夏天,国样一直咳嗽不止,他到美国二十多年,身体一向健康,连伤风感冒也属罕有。他去看医生检查,验血出来,发觉他的血红素竟比常人少了一半,一公升只有六克多。接着医生替他抽骨髓化验,结果出来后,国祥打电话给我:“我的旧病又复发了,医生说,是‘再生不良性贫血’。”国祥说话的时候,声音还很镇定,他一向临危不乱,有科学家的理性和冷静,可是我听到那个长长的奇怪病名,就不由得心中一寒,一连串可怕的回忆,又涌了回来。 再生不良性贫血 许多年前,一九六零的夏天,一个清晨,我独自赶到台北中心诊所的血液中心,黄天赐大夫出来告诉我:“你的朋友王国样患了‘再生不良性贫血’。”那是我第一次听到这个陌生的病名。黄大夫大概看见我满面茫然,接着对我详细解说了一番“再生不良性贫血”的病理病因。这是一种罕有的贫血症,骨髓造血机能失调,无法制造足够的血细胞,所以红血球、血小板、血红素等统统偏低。这种血液病的起因也很复杂,物理、化学、病毒各种因素皆有可能。最后黄大夫十分严肃的告诉我:“这是一种很严重的贫血症。”的确,这种棘手的血液病,迄至今日,医学突飞猛进,仍旧没有发明可以根除的特效药,一般治疗只能用激素刺激骨髓造血的机能。另外一种治疗法便是骨髓移植,但是台湾那个年代,还没有听说过这种事情。那天我走出中心诊所,心情当然异常沉重,但当时年轻无知,对这种症病的严重性并不真正了解,以为只要不是绝症,总还有希望治疗。事实上,“再生不良性贫血”患者的治愈率,是极低极低的,大概只有百分之五的人,会莫名其妙自己复原。 王国祥第一次患“再生不良性贫血”时在台大物理系正要上三年级,这样一来只好休学,而这一休便是两年。国祥的病势开始相当险恶,每个月都需到医院去输血,每次起码五。由于血小板过低,凝血能力不佳,经常牙龈出血,甚至眼球也充血,视线受到障碍。王国祥的个性中,最突出的便是他争强好胜、永远不肯服输的憨直脾气,是他倔强的意志力,帮他暂时抵挡住排山倒海而来的病灾。那时我只能在一旁帮他加油打气,给他精神支持。他的家已迁往台中,他一个人寄居在台北亲戚家养病,因为看医生方便。常常下课后,我便从台大骑了脚踏车去潮州街探望他。那时我刚与班上同学创办了《现代文学》,正处在士气高昂的奋亢状态,我跟国祥谈论的,当然也就是我办杂志的点点滴滴。国祥看见我兴致勃勃,他也是高兴的,病中还替《现代文学》拉了两个订户,而且也成为这本杂志的忠实读者。事实上王国祥对《现代文学》的贡献不小,这本赔钱杂志时常有经济危机,我初到加州大学当讲师那几年,因为薪水有限,为筹杂志的印刷费,经常捉襟见肘。国祥在柏克莱念博士拿的是全额奖学拿,一个月有四百多块生活费。他知道我的困境后,每月都会省下一两百块美金寄给我接济《现代文学》,而且持续了很长一段时间。他的家境不算富裕,在当时,那是很不小的—笔数目。如果没有他长期的“经援”,《现代文学》恐怕早已停刊。 妖魔突然苏醒 我与王国祥十七岁结识,那时我们都在建国中学念高二,一开始我们之间便有一种异姓手足祸福同当的默契。高中毕业,本来我有保送台大的机会,因为要念水利,梦想日后到长江三峡去筑水坝,而且又等不及要离开家,追寻自由,于是便申请保送成大才有水利系。王国祥也有这个念头,他是他们班上的高材生,考台大,应该不成问题,他跟我商量好便也投考成大电机系。我们在学校附近一个军眷村里租房子住,过了一年自由自在的大学生活。后来因为兴趣不合,我重考台大外文系,回到台北。国祥在成大多念了一年,也耐不住了,他发觉他真正的志向是研究理论科学,工程并非所好,于是他便报考台大的转学试,转物理系。当年转学、转系又转院,难如登天,尤其是台大,王国祥居然考上了,而且只录取了他一名。我们正在庆幸,两人懵懵懂懂,一番折腾,幸好最后都考上与自己兴趣相符的校系。可是这时王国祥却偏偏遭罹不幸,患了这种极为罕有的血液病。 西医治疗一年多,王国祥的病情并无起色,而治疗费用的昂贵已使得他的家庭日渐陷入困境,正当他的亲人感到束手无策的时刻,国祥却遇到了救星。他的亲戚打听到江南名医奚复一大夫医治好一位韩国侨生,同样也患了“再生不良性贫血”,病况还要严重,西医已放弃了,却被莫大夫治愈。我从小看西医,对中医不免偏见。奚大夫开给国祥的药方里,许多味草药中,竟有一剂犀牛角,当时我不懂得犀牛角是中药的凉血要素,不禁啧啧称奇,而且小小一包犀牛角粉,价值不菲。但国祥服用奚大夫的药后,竟然一天天好转,半年后已不需输血。很多年后,我跟王国祥在美国,有一次到加州圣地牙哥世界闻名的动物园去观览百兽,园中有一群犀牛族,大大小小七只,那是我第一次真正看到这种神奇的野兽,我没想到近距离观看,犀牛的体积如此庞大,而且皮之坚厚,披甲带铠,鼻端一角耸然,如利斧朝天,很是神态威武。大概因为犀牛角曾治疗过国祥的病,我对那一群看来凶猛异常的野兽,竟有一份说不出的好感,在栏前盘桓良久才离去。 我跟王国祥都太乐观了,以为“再生不良性贫血”早已成为过去的梦魔,国祥是属于那百分之五的幸运少数。万没料到,这种顽强的疾病,竟会潜伏二十多年,如同酣睡已久的妖魔,突然苏醒,张牙舞爪反扑过来。而国祥毕竟已年过五十,身体抵抗力,比起少年时,自然相差许多,旧病复发,这次形势更加险峻。自此,我与王国祥便展开了长达三年、共同抵御病魔的艰辛日子,那是一场生与死的搏斗。 时间漏斗无穷尽 鉴于第一次王国样的病是中西医合治医好的,这一次我们当然也就依照旧法。国样把二十多年前奚复一大夫的那张药方找了出来,并托台北亲友拿去给奚大夫鉴定,奚大夫更动了几样药,并加重份量:黄芪、生熟地、党参、当归、首乌等都是一些补血调气的草药,方子中也保留了犀牛角。幸亏洛杉矾的蒙特利公园市的中药行这些药都买得到。有一家依旧还叫“德成行”的老字号,是香港人开的,货色齐全,价钱公道。那几年,我替国祥去捡药,进进出出,“德成行”的老板伙计也都熟了。因为犀牛属于受保护的稀有动物,在美国犀牛角是禁卖的。开始“德成行”的伙计还不肯拿出来,我们恳求了半天,才从一只上锁的小铁匣中取出一块犀牛角来磨成粉卖给我们。但经过二十多年,国样的病况已大不同,而且人又不在台湾,没能让大夫把脉,药方的改动,自然无从掌握。庖次,服中药并无速效。但三年中,国祥并未停用过草药,因为西医也并没有特效治疗方法,还是跟从前一样,使用各种激素。我们跟医生曾讨论过骨髓移植的可能,但医生认为,五十岁以上的病人,骨髓移植风险太大,而且寻找血型完全相符的骨髓赠者,难如海底捞针。 那三年,王国祥全靠输血维持生命,有时一个月得输两次。我们的心情也就跟着他血红素的数字上下面阴晴不定。如果他的血红素维持在9以上,我们就稍宽心,但是一旦降到6,就得准备,那个周末,又要进医院去输血了。王国祥的保险属于恺撒公司(kaiserpermanente),是美国最大的医疗系统之一。恺撒在洛杉矾城中心的总部是一连串延绵数条街的庞然大物,那间医院如同一座迷宫,进去后,转几个弯,就不知身在何方了。我进出那家医院不下四五十次,但常常闯进完全陌生地带,跑到放射科、耳鼻喉科去。因为医院每栋建筑的外表都一模一样,一整排的玻璃门窗在反映着冷冷的青光。那是一座卡夫卡式超现代建筑物,进到里面,好像误人外星。 因为输血可能有反应,所以大多数时间王国祥去医院,都是由我开车接送。幸好每次输血时间定在周末星期六,我可以在星期五课后开车下洛杉矶国祥住处,第二天清晨送他去。输血早上八点钟开始,五输完要到下午四、五点钟了,因此早上六点多就要离开家。洛杉矶大得可怕,随便平常的事,尤其在早上上班时间,10号公路塞车是有名的。住在洛杉矶的人,生命大部分都耗在那八爪鱼似的公路网上。由于早起,我陪着王国祥输血时,耐不住要打个盹,但无论睡去多久,一张开眼,看见的总是架子上悬挂着的那一袋血浆,殷红的液体,一滴一滴,顺着塑料管往下流,注人国祥臂弯的静脉里去。那点点血浆,像时间漏斗的水滴,无穷无尽,永远滴不完似的。但是王国祥躺在床上却安安静静的接受那八个小时生命浆液的灌注。他两只手臂弯上的静脉都因针头插入过分频繁而经常乌青红肿,但他从来也没有过半句怨言。王国祥承受痛苦的耐力惊人,当他喊痛的时候,那必然是痛苦已经不是一般人所能负荷的了。我很少看到像王国祥那般能隐忍的病人,他这种斯多葛(stoic)式的精神是由于他超强的自尊心,不愿别人看到他病中的狼狈。而且他跟我都了解到这是一场艰巨无比的奋斗,需要我们两个人所有的信心、理性,以及意志力来支撑。我们绝对不能向病魔示弱,露出胆怯,我们在一起的时候,似乎一直在互相告诫:要挺住,松懈不得。 事实上,只要王国祥的身体状况许可,我们也尽量设法苦中作乐。国祥输完血后,精神体力马上便恢复了许多,脸上又浮现了红光,虽然明知这只是人为的暂时安康,我们也要趁这一刻享受一下正常生活。开车回家经过蒙特利公园时我们便会到平日喜爱的饭馆去大吃一餐,大概在医院里磨了一天,要补偿起来,胃口特别好。我们常去“北海鱼邨”,因为这家广东馆港味十足,一道“避风塘炒蟹”非常地道。吃了饭便去租录影带回去看,我一生中从来没看过那么多大陆港台的“连续剧”,几十集的《红楼梦》、《满清十三皇》、《严凤英》,随着那些东拉西扯的故事,一个晚上很容易打发过去。当然王国祥也很关心世界大势,那一阵子,“苏维埃社会主义联邦共和国”土崩瓦解,我们天天看电视,看到德国人爬到东柏林墙上喝香槟庆祝,王国祥跟我都拍手喝起彩来,那一刻,“再生不良性贫血”真的给忘得精光。 生死场挣扎剧烈 王国祥直到八八年才在艾尔蒙特(elmonte)买了一幢小楼房,屋后有一片小小的院子,搬进去不到一年,花园还来不及打点好,他就生病了。生病前,他在超市找到一对酱色皮蛋缸,上面有姜黄色二龙捻珠的浮雕,这对大皮蛋缸十分古拙有趣,国祥买回来,用电钻钻了洞,准备作花缸用。有一个星期天,他的精神特别好,我便车了他去花圃看花,我们发觉原来加州也有桂花,登时如获至宝,买了两棵回去移植到那对皮蛋缸中。从此,那两棵桂花,便成了国祥病中的良伴,一直到他病重时,也没有忘记常到后院去浇花。 王国祥重病在身,在我面前虽然他不肯露声色,但他独处时内心的沉重与恐惧,我深能体会,因为当我一个人静下来时,我自己的心情便开始下沉了。我曾私下探问过他的主治医生,医生告诉我,国祥所患的“再生不良性贫血”,经过二十多年,虽然一度缓解,已经达到末期。他用“endstage”这个听来十分刺耳的字眼,他没有再说下去,我不想听也不愿意他再往下说。然而一个令人不寒而栗的问题却像潮水般经常在我脑海里翻来滚去:这次王国祥的病,万一恢复不了,怎么办?事实上国祥的病情常有险状,以至于一夕数惊。有一晚,我从洛杉矶友人处赴宴回来,竟发觉国祥卧在沙发上已是半昏迷状态,我赶紧送他上医院,那晚我在高速公路上起码开到每小时八十英里以上,我开车的技术并不高明,不辨方向,但人能急中生智,平常四十多分钟的路程,一半时间便赶到了。医生测量出来,国样的血糖高到八百mg/dl,大概再晚一刻,他的脑细胞便要受损了。原来他长期服用激素,引发血糖升高,医院的急诊室本来就是一个生死场,凯撒的急诊室比普通医院要大几倍,里面的生死挣扎当然就更加剧烈,只看到医生护士忙成一团,而病人围困在那一间间用白幌圈成的小隔间里,却好像完全被遗忘掉了似的,好不容易盼到医生来诊视,可是探一下头,人又不见了。我陪着王国祥进出那间急诊室多次,每次一等就等到天亮才有正式病房。 亲往大陆访名医 自从王国祥生病后,我便开始到处打听有关“再生不良性贫血”治疗的讯息。我在台湾看病的医生是长庚医学院的吴德朗院长,吴院长介绍我认识长庚医院血液科的主治医生施丽云女士。我跟施医生通信讨教并把王国祥的病历寄给她,与她约好,我去台湾时,登门造访。同时我又遍查中国大陆中医治疗这种病症的书籍杂志。我在一本医疗杂志上看到上海曙光中医院血液科主任吴正翔大夫治疗过这种病,大陆上称为“再生障碍性贫血”,简称“再障”。同时我又在大陆报上读到河北省石家庄有一位中医师治疗“再障”有特效方法,并且开了一家专门医治“再障”的诊所。我发觉原来大陆上这种病例并不罕见,大陆中西医结合治疗行之有年,有的病疗效还很好。于是我便决定亲自往大陆走一趟,也许寻访到能够医治国祥的医生及药方。我把想法告诉国祥听,他说道:“那只好辛苦你了。”王国祥不善言辞,但他讲话全部发自内心。他一生最怕麻烦别人,生病求人,实在万不得已。一九九零年九月,去大陆之前,我先到台湾,去林口长庚医院拜访了施丽云医师。施医生告诉我她也正在治疗几个患“再生不良性贫血”的病人,治疗方法与美国医生大同小异。施医生看了王国祥的病历没有多说什么,我想她那时可能不忍告诉我,国祥的病,恐难治愈。我携带了一大盒重重一叠王国样的病历飞往上海,由我在上海的朋友复旦大学陆士清教授陪同,到曙光医院找到吴正翔大夫。曙光是上海最有名的中医院,规模相当大。吴大夫不厌其详以中医观点向我解说了“再障”的种种病因及治疗方法。曙光医院治疗“再障”也是中西医合疗,一面输血,一面服用中药,长期调养,主要还是补血调气。吴大夫与我讨论了几次王国祥的病况,最后开给我一个处方,要我与他经常保持电话联络。我听闻浙江中医院也有名医,于是又去了一趟杭州,去拜访一位辈份甚高的老中医,老医生的理论更玄了,药方也比较偏。有亲友生重病,才能体会得到“病急乱投医”这句话的真谛。当时如果有人告诉我喜马拉雅山顶上有神医,我也会攀爬上去乞求仙丹的。在那时,抢救王国祥的生命,对于我重于一切。 我飞到北京后的第二天,便由社科院袁良骏教授陪同,坐火车往石家庄去,当晚住歇在河北省政协招待所。那晚在招待所遇见了一位从美国去的工程师,原来也是台湾留美学生,而且是成大毕业。他知道我为了朋友到大陆访医特来看我。我正纳闷,这样偏远地区怎会有美国来客,工程师一见面便告诉了我他的故事:原来他太太年前车祸受伤,一直昏迷不醒,变成了植物人。工程师四处求医罔效,后来打听到石家庄有位极负盛名的气功师,开诊所用气功治疗病人。他于是辞去了高薪职位,变卖房财,将太太运到石家庄接受气功治疗。他告诉我每天有四、五位气功师轮流替他太太灌气,他讲到他太太的手指已经能动,有了知觉,他脸上充满希望。我深为他感动,是多大的爱心与信念,使他破釜沉舟,千里迢迢把太太护送到偏僻的中国北方去就医。这些年来我早巳把工程师的名字给忘了,但我却常常记起他及他的太太,不知她最终恢复知觉没有。几年后我自己经历了中国气功的神奇,让气功师治疗好晕眩症,而且变成了气功的忠实信徒。当初工程师一番好意,告诉我气功治病的奥妙,我确曾动过心,想让王国祥到大陆接受气功治疗。但国祥经常需要输血,而且又容易感染疾病,实在不宜长途旅行。但这件事我始终耿耿于怀,如果当初国祥尝试气功,不知有没有复原的可能。 次晨,我去参观那家专门治疗“再障”的诊所,会见了主治大夫。其实那是一间极其简陋的小医院,有十几个住院病人,看样子都病得不轻。大夫很年轻,讲话颇自信,临走时,我向他买了两大袋草药,为了便于携带,都磨成细粉。我提着两大袋辛辣呛鼻的药粉,回转北京。那已是九月下旬,天气刚人秋,是北京气候最佳时刻。那是我头一次到北京,自不免到故宫、明陵去走走,但因心情不对,毫无游兴。我的旅馆就在王府井附近,离天安门不远。晚上,我信步走到天安门广场去看看,那片全世界最大的广场,竟然一片空旷,除了守卫的解放军,行人寥寥无几。那天晚上,我的心境就像北京凉风习习的秋夜一般萧瑟。在大陆四处求医下来,我的结论是,中国也没有医治“再生不良性贫血”的特效药。王国祥对我这次大陆之行,当然也一定抱有许多期望,我怕又会令他失望了。 王国祥的最后一个生日 回到美国后,我与王国祥商量,最后还是决定服用曙光医院吴正翔大夫开的那张药方,因为药性比较平和。石家庄医生的两大袋药粉我也扛了回来,但没有敢用。而国祥的病,却是一天比一天沉重了。头一年,他还支撑着去上班,但每天来回需开两小时车程,终于体力不支,而把休斯的工作停掉。幸亏他买了残障保险,没有因病倾家荡产。第二年,由于服用太多激素,触发了糖尿病,又因长期缺血,影响到心脏,发生心律不整,逐渐行动也困难起来。 一九九二年一月,王国祥五十五岁生日,我看他那天精神还不错,便提议到“北海鱼邨”,去替他庆生。我们一路上还商谈着要点些什么耍。“北海鱼邨”的停车场上到饭馆有一道二十多级的石阶,国祥扶着栏杆爬上去,爬到一半,便喘息起来,大概心脏荷负不了,很难受的样子,我赶忙过去搀扶他,要他坐在石阶上休息一会儿,他歇了口气,站起来还想勉强往上爬,我知道,他不愿扫兴,我劝阻道:“我们不要在这里吃饭了,回家去做寿面吃。”我没有料到,王国祥的病体已经虚弱到举步维艰了。回到家中,我们煮了两碗阳春面,度过王国祥最后的一个生日。星期天傍晚,我要回返圣芭芭拉,国祥送我到门口上车,我在车中反光镜里,瞥见他孤立在大门前的身影,他的头发本来就有少年白,两年多来,百病相缠,竞变得满头萧萧,在暮色中,分外怵目。开上高速公路后,突然一阵无法抵挡的伤痛,袭击过来,我将车子拉到公路一旁,伏在方向盘上,不禁失声大恸。我哀痛王国祥如此勇敢坚忍,如此努力抵抗病魔咄咄相逼,最后仍然被折磨得行销骨立。而我自己亦尽了所有得力量,去回护他的病体,却眼看着他的生命亦一点一滴耗尽,终至一筹莫展。我一向相信人定胜天,常常逆数而行,然而人力毕竟不敌天命,人生大限,无人能破。 送他走完人生最后一程 夏天暑假,我搬到艾尔蒙特王国祥家去住,因为随时会发生危险。八月十三日黄昏,我从超市买东西回来,发觉国祥呼吸困难,我赶忙打九一一叫了救护车来,用氧气筒急救,随即将他扛上救护车扬长鸣笛往医院驶去。在医院住了两天,星期五,国祥的精神似乎又好转了。他进出医院多次,这种情况已习以为常,我以为大概第二天,他就可以出院了。我在医院里陪了他一个下午,聊了些闲话,到晚上八点钟,他对我说道:“你先回去吃饭吧。”我把一份《世界日报》留给他看,说道:“明天早上我来接你。”那是我们最后一次交谈。星期六一早,医院打电话来通知,王国样昏迷不醒,送进了加护病房。我赶到医院,看见国祥身上已插满了管子。他的主治医生告诉我,不打算用电击刺激国样的心脏了,我点头同意,使用电击,病人太受罪。国祥昏迷了两天,八月十七星期一,我有预感恐怕他熬不过那一天。中午我到医院餐厅匆匆用了便餐,赶紧回到加护病房守着。显示器上,国祥的心脏愈跳愈弱,五点钟,值班医生进来准备,我一直看着显示器上国祥心脏的波动,五点二十分,他的心脏终于停止。我执着国祥的手,送他走完人生最后一程。雾那间,天人两分,死生契阔,在人间,我向王国祥告了永别。一九五四年,四十四年前的一个夏天,我与王国祥同时匆匆赶到建中去上暑假补习班,预备考大学。我们同级不同班,互相并不认识,那天恰巧两人都迟到,一同抢着上楼梯,跌跌撞撞,碰在一起,就那样,我们开始结识,来往相交三十八年。王国祥天性善良,待人厚道,孝顺父母,忠于朋友。他完全不懂虚伪,直言直语,我曾笑他说谎话舌头也会打结。但他讲究学问,却据理力争,有时不免得罪人,事业上受到阻碍。王国祥有科学天才,物理方面应该有所成就,可惜他大二生那场大病,脑力受了影响。他在休斯研究人造卫星,很有心得,本来可以更上一层楼,可是天不假年,五十五岁,走得太早。我与王国祥相知数十载,彼此守望相助,患难与共,人生道上的风风雨雨,由于两人同心协力,总能抵御过去,可是最后与病魔死神一搏,我们全力以赴,却一败涂地。 我替王国祥料理完后事回转圣芭芭拉,夏天已过。那年圣芭芭拉大旱,市府限制用水,不准浇灌花草。几个月没有回家,屋前草坪早已枯死,一片焦黄。由于经常跑洛杉矶,园中缺乏照料,全体花木黯然失色,一棵棵茶花病恹恹,只剩得奄奄一息。我的家,成了废园一座。我把国祥的骨灰护送返台,安置在善导寺后,回到美国便着手重建家园。草木跟人一样,受了伤须得长期调养。我花了一两年工夫,费尽心血,才把那些茶花一一救活。退休后时间多了,我又开始到处收集名茶,愈种愈多,而今园中,茶花成林。我把王国祥家那两缸桂花也搬了回来,因为长大成形,皮蛋缸已不堪负荷,我便把那两株桂花移到园中一角,让它们入土为安。冬去春来,我园中六七十棵茶花竞相开发,娇红嫩白,热闹非凡。我与王国祥从前种的那些老茶,二十多年后,已经高攀屋搪,每株盛开起来,都有上百朵。春日负喧,我坐在园中靠椅上,品茗阅报,有百花相伴,暂且贪享人间瞬息繁华。美中不足的是,抬眼望,总看见园中西隅,剩下的那两棵意大利柏树中间,露出一块楞楞的空白来,缺口当中,映着湛湛青空,悠悠白云,那是一道女娲炼石也无法弥补的天裂。 上海童年 我是一九四六年春天,抗战胜利后第二年初次到达上海的,那时候我才九岁,在上海住了两年半,直到四八年的深秋离开。可是那一段童年,对我一生,都意义非凡。记得第一次去游“大世界”,站在“哈哈镜”面前,看到镜里反映出扭曲变形后自己胖胖瘦瘦高高矮矮奇形怪状,笑不可止。童年看世界,大概就像“哈哈镜”折射出来的印象,夸大了许多倍。上海本来就大,小孩子看上海,更加大。战后的上海是个花花世界,像只巨大无比的万花筒,随便转一下,花样百出。 “国际饭店”当时号称远东第一高楼,其实也不过二十四层,可是那时真的觉得饭店顶楼快要摩到天了,仰头一望,帽子都会掉落尘埃。我从来没有见过那么多的高楼大厦聚集在一个城里,南京路上的四大公司——永安、先施、新新、大新,像是四座高峰隔街对峙,高楼大厦密集的地方会提升人的情绪,逛四大公司,是我在上海童年时代的一段兴奋经验。永安公司里一层又一层的百货商场,琳琅满目,彩色缤纷,好像都在闪闪发亮,那是个魔术般变化多端层出不穷的童话世界,就好像永安公司的“七重天”,连天都有七重。我踏着自动扶梯,冉冉往空中升去,那样的电动扶梯,那时全国只有大新公司那一架,那是一道天梯,载着我童年的梦幻伸向大新游乐场的“天台十六景”。 当年上海的电影院也是全国第一流的。“大光明”的红绒地毯有两寸厚,一直蜿蜒铺到楼上,走在上面软绵绵,一点声音都没有。当时上海的首轮戏院“美琪”、“国泰”、“卡尔登”专门放映好莱坞的西片,《乱世佳人》在“大光明”上演,静安寺路挤得车子都走不通,上海人的洋派头大概都是从好莱坞的电影里学来的。“卡尔登”有个英文名字叫carlton,是间装饰典雅、小巧玲珑的戏院,我在那里只看过一次电影,是“玉腿美人”蓓蒂葛兰宝主演的《甜姐儿》。“卡尔登”就是现在南京西路上的“长江剧院”,没想到几十年后,一九八八年,我自己写的舞台剧《游园惊梦》也在“长江剧院”上演了,一连演十八场,由上海“青话”胡伟民导演执导。 那时上海滩头到处都在播放周璇的歌。家家“月圆花好”,户户“凤凰于飞”,小时候听的歌,有些歌词永远也不会记忆: 上海没有花,大家到龙华,龙华的桃花都回不了家! 大概是受了周璇这首《龙华的桃花》影响,一直以为龙华盛产桃花,一九八七年重返上海,游龙华时,特别注意一下,也没有看见什么桃花,周璇时代的桃花早就无影无踪了。 夜上海、夜上海,你是个不夜城。华灯起,车声响,歌舞升平。 这首周璇最有名的《夜上海》大概也相当真实的反映了战后上海的情调马。当时霞飞路上的霓虹灯的确通宵不灭,上海城开不夜。 其实头一年我住在上海西郊,关在虹桥路上一幢德国式的小洋房里养病,很少到上海市区,第二年搬到法租界毕勋路,开始复学,在徐家汇的南洋模范小学念书,才真正看到上海,但童稚的眼睛像照相机,只要看到,咔嚓一下就拍了下来,存档在记忆里。虽然短短的一段时间,脑海里恐怕也印下了千千百百幅“上海印象”,把一个即将结束的旧时代,最后的一抹繁华,匆匆拍摄下来。后来到了台湾上大学后,开始写我的第一篇小说《金大奶奶》,写的就是上海故事,后来到了美国,开始写我小说集《台北人》的头一篇《永远的尹雪艳》,写的又是上海的人与事,而且还把“国际饭店”写了进去。我另外一系列题名为《纽约客》的小说,开头的一篇《谪仙记》也是写一群上海小姐到美国留学的点点滴滴,这篇小说由导演谢晋改拍成电影《最后的贵族》,开始有个镜头拍的便是上海的外滩。这些恐怕并非偶然,而是我的“上海童年”逐渐酝酿发酵,那些存在记忆档案里的旧照片,拼拼凑凑,开始排列出一幅幅悲欢离合的人生百相来,而照片的背景总还是当年的上海。 那晚的月光 台大物理系毕业考最后一科是理论物理。题目繁而难,延长两小时还没有考完。天暗了,教室里开上了灯,李飞云最后一个交卷。克洛教授在他面前踱来踱去,李飞云觉得头有点发晕,他抬起眼,发觉克洛教授正在看他,克洛教授的眼镜反射出金光来,他感到一阵眼花,慌忙站起来,把卷子递给克洛教授。最后一大题,他一个字也没写,那一题占三十分。 李飞云回到位子上,脑子里空空的,两只手伸到抽屉里盲目的摸索一阵。 “别尽发傻了,我们走吧。”陈锡麟从后面拍拍李飞云的肩膀说道。 李飞云站起来,跟着陈锡麟一同走出教室,门外闹哄哄的,大家正在讨论考试题目。李飞云和陈锡麟避开人群往楼下走去。 “怎么样?”陈锡麟问道。 “不行得很。”李飞云摇摇头,瘦脸上现出一丝苦笑来。 “总有六十分吧?”陈锡麟侧过头望着李飞云道。 “大概要补考了,最后那题我一点也不会。我只看到第六章,最后两章,根本没看。昨晚上教完家教回去,太累了,倒在桌子上睡了过去。” “总会及格吧?” 李飞云的脸牵动了几下,停了半晌,忽然转头对陈锡麟说道: “别老谈考试了,陈锡麟,我在想我们已经算毕业了呢。” “嗯,毕业了——”陈锡麟漫声应道,两个人默默的走出了理学院。 校园里一片金黄色,像浸在一大池水溶溶的金液里似的。润绿的朝鲜草坪上,映得金碧辉煌。风是热的,又温又湿,柔柔的拂过来。李飞云用力吸一口气,一股醇香,冲进他脑门里。校园里的栀子花刚刚绽开。 “陈锡麟,我想在草坪上躺一会儿。”李飞云对陈锡麟说道。陈锡麟点了点头,两个人走到文学院门口一块草坪上,陈锡麟靠在一棵椰子树脚下,李飞云俯卧在陈锡麟旁边,椰子树的阔叶吹得沙啦沙啦的。李飞云将脸紧贴在毛茸茸的草丝上,一流泥土的浓香在他周围浮动起来,他看见山那边反映着一束束晶红的夕阳光柱。李飞云的面腮在草须上轻轻的滑动着,六月的草丝丰盛而韧软,触着人,有股柔滑的感觉。不知怎的,李飞云一摸到校园里这些浓密的朝鲜草就不禁想起余燕翼颈背上的绒毛来。 “我跟你说,李飞云,我喜欢你。”余燕翼那晚在李飞云耳根下,轻轻的,轻得差不多听不见声音的说道。就在那一刻,李飞云第一次发觉余燕翼可爱,大概那夜月光特别清亮,大概余燕翼那袭敞领的蓝绸裙子格外迷人,李飞云看到余燕翼浑圆的项背,露在月光下,泛着一层青白的光辉。他搂住余燕翼的腰,将脸偎到她项背上去。 “李飞云,我让给你那份家教,你还预不预备去?”陈锡麟问李飞云道。 “只好去试试再说,”李飞云答道,他将脸抵紧草地,“我已教了三家,时间实在分不开,可是我还需要兼一两家。” “燕翼快生了吧?”陈锡麟问道,余燕翼和陈锡麟妹妹是铭传女校的同学,李飞云第一次遇见她是在陈锡麟妹妹的生日舞会里。 “李飞云,你怎么可以这样做?”余燕翼搬去和李飞云住在一起的那天,陈锡麟对他这样说道,“你真糊涂,你这样做一定会后悔的。”陈锡麟扣住李飞云的膀子盯着他说。李飞云没有说话,愣楞的瞪着陈锡麟,脸上毫无表情。 “哦,李飞云——”陈锡麟歇了半晌,若有所悟的放开李飞云的手,转身离去。 “陈锡麟,你预备什么时候出国?”李飞云翻过身来,问陈锡麟道。他看见天空里散着一大片紫色的绮霞,椰子树的阔叶在阳光里摇曳里金辉闪烁。 “还没准得很,那要看我能不能申请得奖学金,我已经写了信给m·i·t和加州大学,还没有回音。” “我真希望你能进m·i·t,你的分数够他们的申请条件,你是我们系的第一名,他们会要你。”李飞云突然变得亢奋起来,拍着陈锡麟的膝盖说道,“你一定得设法出去,我对你极有信心,你会成功的,陈锡麟。” “我也想出去,可是问题多着呢,如果去不成,我就想考清华研究院然后回台大教书。” “不,不,你一定得想办法出国,学物理的在这儿没有希望。”李飞云说道,他漫然望着校园的尽头,一堆青山正在转成暗紫色。 理学院走出一群学生,交头接耳的争论着,其中有一个看见李飞云和陈锡麟坐在文学院草坪上,即刻挥着手跑过来喊着: “原来你们两个坐在这里享受,害得我好苦!” “嗨,小弟。”陈锡麟招呼道。 “盛世杰。”李飞云接着招呼。 李飞云,陈锡麟和盛世杰在中学同学六年,一同保送台大,进入物理系。三个人的环境悬殊很大,但却莫名其妙的结成了好朋友。盛世杰从来不愁钱的来源,陈锡麟的零用钱都是当家教得来的,李飞云赚钱却是为了生活,他一向靠姐姐给学费。现在余燕翼快生产了,他又要多加几家家教。盛世杰是永远长不大的小弟,陈锡麟是善体人意的老大哥,李飞云是班上出了名的圣人,三年的大学生活没有谈过一句女人,经常他和女同学在一块儿竟会窘得说不出话来,然而那天晚上李飞云却将脸偎到余燕翼的颈背上去,余燕翼是第一个轻柔的对他说“我喜欢你”的女孩子,那晚的月色太清亮了,像一片荫蓝的湖水。 “我猜得不错吧?”盛世杰兴高采烈的叫道:“我就晓得克洛这个老头子会考第八章的习题,最后那题我连答案都记得了,我叫你们多注意那章,你们听了我的话没有?” “小弟,你怎么老爱谈考试?”李飞云说。 “小弟,你到了考试就爱三天六夜说个没了的,你觉不觉得我们现在已经算毕业了?”陈锡麟说道。 “毕业?我觉得明天好像还要来上课似的,”盛世杰怔一下,笑了起来说道,“那么今天我们三个人聚聚,我请你们去吃一顿。走,走,我们且乐一乐。”盛世杰抓着李飞云和陈锡麟就走。 “不,小弟,我今天得回去吃饭。”李飞云挣开盛世杰的手呐呐的说道。 “不行!”盛世杰坚持道,在李飞云和陈锡麟面前他常常任性得像一个小孩。“怎么说你今天也得陪我们两个老朋友,难道你连一刻都离不开你那一位?” 盛世杰爱开李飞云的玩笑,因为李飞云容易脸红,盛世杰觉得好玩。李飞云窘得干笑了几声,含糊的分辨着。盛世杰笑得很开心,拉着他们快步走出学校,李飞云也想跟着盛世杰开心的笑一下,可是他笑不出来。他看见天色渐渐压下来,心里竟有一股说不出的惶惑。 三个人进台大的那一天,也是盛世杰请客,在台大旁边“好味道”的小阁楼上,那天三个人足足喝完了一瓶清酒。盛世杰兴奋的举手在空中划了一个圈子说他一定要做个核子物理学家,那时瑞典刚发表李政道和杨振宁获得诺贝尔物理奖金。李飞云一向不惯夸口,可是那天他却告诉盛世杰和陈锡麟他想毕业以后到美国m·i·t读理论物理做个物理科学家,那是他心中惟一的志向。 这天盛世杰又选定了“好味道”,他还是像以前那样兴高采烈。叫了一样菜又叫一样,陈锡麟和李飞云一直说吃不了那么多。盛世杰不肯,他说三个老朋友在一起,一定要吃得尽兴。小弟还是老样子,雄心万丈,发誓要读完博士,小弟的父亲在美国已经替他在史坦佛大学申请好奖学金,九月他就要动身了。 “小弟,这四年你一点也没有变,”陈锡麟摇摇头笑着说道,“我记得你上了高三一逗还会赖哭,你永远是一个baby!” “还提那时候的话!”盛世杰天真的笑了起来,“我怎么没变?那时我总坐第一排,现在我比你两个都高出半个头来。个个都变喽,李飞云前两年提到女人还会脸红,想不到竟抢在我们前面中头彩,你们都说李飞云是圣人,我就说他会阴着坏,哈,哈,来来,我们为李大嫂干一杯。” 盛世杰把酒杯举到李飞云面前,他把陈锡麟的杯子斟满,逼着陈锡麟一同对李飞云举杯。李飞云一直干笑着推开盛世杰的杯子,嗫嚅道: “小弟,别开玩笑,小弟——”汗珠从他发脚一粒粒沁出来流到他面颊上。 盛世杰把李飞云的杯子凑到李飞云唇边,硬逼他干杯。李飞云不大会喝酒,才喝一半,就呛得一脸紫涨,他捂着嘴嘶哑的说道: “不行了——小弟。” “算啦,放过他吧。”陈锡麟劝说道。 盛世杰放下杯子,笑得非常开心。盛世杰和陈锡麟不停的谈话,从大学一直谈到中学。李飞云很少插嘴,他默默的吃着菜,可是他喜欢听盛世杰他们谈旧事,有时候他听得禁不住笑了起来。三个人一直吃了两个多钟点,后来盛世杰说他妈妈等他回去看电影,才离开了“好味道”。 “再见,陈锡麟,”盛世杰踏上脚踏车回头向他们挥手道再见,“李飞云,你们过两天一定要来我家找我啊,李飞云,代我问候嫂夫人,生了娃娃不要忘记请我吃喜酒。” “小弟真有意思。”陈锡麟抱着手,看着盛世杰的背影点头道。 “我真羡慕他,”李飞云说,“我陪你到车站去,陈锡麟。” “你还是早点回去好。” “不要紧的。”李飞云低声说道。他抬头望望天空,一大片暗紫色,西边漠漠的映着一块乌青的亮光,太阳已经沉下去了,罗斯福路公共汽车总站挤满了车辆,闪亮的车灯交叉射耀着。李飞云陪同陈锡麟走到公共汽车站,等候零南公共汽车。 “黄静娟最近来信没有?”李飞云倚在车站的铁柱上问陈锡麟道。陈锡麟和黄静娟好了两年,黄静娟到了美国就和陈锡麟疏远了。 “有三个多月没来信,我连着写了五六封给她,一封也没回,前些时,她来信说忙,我不怪她,可是我觉得出来,她已经渐渐淡下来了。” “我觉得你快点赶去美国,恐怕还能挽救。” “罢,罢,”陈锡麟摇摇手道,“我想得很开,就是这么一回事,我很过得去,一点也没有对不起她的地方,我绝不勉强她,那样毫无意思。” “人真靠不住,”李飞云说,“——汽车来了,你上去吧,过两天来我那儿走一趟,我请你吃餐便饭。” 陈锡麟一只脚踏上汽车,突然转过身来将李飞云拉过去,把一叠钞票塞进李飞云衣袋,急促的说道: “拿住这些,你需要。” 李飞云赶忙将钞票掏出来想还给陈锡麟,陈锡麟已经上了车,车掌吹了一声哨子,汽车缓缓开走了。李飞云紧捏住那叠钞票,站在路旁发怔。 “噢,陈锡麟——”他喃喃的喊道,公共汽车开过,空气里荡起一股暖风,柔柔的拂到李飞云脸上来。 七八点的时候,天暗得最快,李飞云回到他住的那条巷子时,里面一片黯黑,李飞云住在巷子底一家专租给台大学生的旧木阁楼上。他和余燕翼租了楼顶一间房,每月三百块。 李飞云爬上楼梯,走进房里,余燕翼正坐在饭桌边,她看到李飞云走进来,一句话也没有说。李飞云看不清楚她的脸,他看见她怀着孕的身躯,在昏暗的灯光下,显得特别臃肿,鼓圆的肚子紧抵着桌沿,桌上的菜饭摆得整整齐齐,还没有动过。 “我刚刚和陈锡麟他们在外面吃过了。”李飞云走到书架边将手上的笔记塞进书堆里。 “我以为你会回来吃饭,所以一直等着你。”余燕翼低声说道,她仍然坐着没有动。 “你应该先吃的。”李飞云说。 “你跟我说过你们今天考完毕业试,我多加了两样菜。” 余燕翼的声响有些微颤抖,李飞云觉得心里一紧,他最近愈来愈怕和余燕翼说话,他怕听她的声音。余燕翼从来不发怨言,可是她一举一动,李飞云总觉得有股乞怜的意味,就像她坐在饭桌边,鼓圆的肚子抵紧着桌沿这个姿势,李飞云看着非常难受。她总那么可怜得叫人受不了,李飞云想道,他觉得心里一阵一阵在紧缩。余燕翼正吃力的弯下腰去盛了一碗,又佝下去盛第二碗。 “你一个人吃罢,我已经吃饱了。”李飞云说。 余燕翼迟疑了一会儿,把盛好的半碗饭倒回锅里,坐到椅子上,低头吃起来。 李飞云脱去衬衫,蹲下身整理书架上的书籍。每个学期完了,他总要整理一次,把念完的书收拾好,需要的课本及参考书摆上书架。大学一二三年级,李飞云将所有攒下来的钱都花到参考书上。台大对面的欧亚书店专做翻版洋书生意,李飞云去买书常常超过预算,于是他就把伙食费扣成两餐,有时中午买两个面包裹裹腹就算了。从一年级起他就拟好一个读书计划,在四年内,将物理方面的基本学科打下扎实的根基,然后到数学系选读高等微积分,微分几何,向量分析,李氏群论等,他想将来出国念理论物理,所以先把数学基础弄好。三年来,他每次都得到自然科奖学金,一年一千圆,他统统拿去买了参考书,可是毕业考他却担心要补考了。 真滑稽,他想道,倒在桌子上竟会睡了过去,他真不喜欢克洛教授那副金丝边的眼镜,看人的时候,闪光闪得那么厉害。 “陈锡麟替你找好家教没有?”余燕翼道,她吃了一碗饭,四样菜动过两样,她把其余的都收到碗柜里。 “我明天就去试试,不晓得人家要不要,我只能教两天,分不开时间了。” “我们明天要付房租和报纸钱,房东太太早晨来过两次。” “我上星期才交给你四百块呢!”李飞云回头诧异的问道。 “我买了一套奶瓶和一条小洋毡。”余燕翼答道,她的声音有些微颤抖,她勉强的弯着身子在揩桌子。李飞云猛觉得心里一缩,他没有出声,他把理出来的旧书一本本叠起来,参考书的书边都积上一叠灰尘,他用抹布将灰尘小心的揩去,大四这一年他一本参考书也没有看,参考书底下压着一叠美国留学指南,里面有m·i·t,史坦佛、普林士敦和加州大学的校历和选课表,他以前有空时最喜欢拿这些选课单来看,心里揣度着将来到外面又应该选些什么课。 “房东太太说明天一定要付给她,我已经答应她了。”余燕翼说道。 “你为什么不先付房租,去买那些没要紧的东西呢?”李飞云说道,他把那些指南狠狠塞进字纸篓里。 “可是生娃娃时,马上就用得着啊。” “还早得很呢,你整天就记得生娃娃!”李飞云突然站起大声说道,他连自己也吃了一惊,对余燕翼说话会那么粗暴。 “医生说下个月就要生了。”余燕翼的声音抖得变了音。她紧捏着抹布,整个身子俯到桌子上,鼓圆的肚子压在桌面上,松弛的大裙子懒散的拖到脚踝,她始终没有回头来,李飞云知道她哭了。 李飞云走到余燕翼身后,搂着她的腰,将她扳过身来,余燕翼低下头抵住李飞云的肩窝。李飞云默默的拍着她的背没有出声。余燕翼隔不一会儿就抽搐一阵发出一下压抑的哭声来。李飞云感到心里抽缩得绞痛起来,他觉得余燕翼的大肚子紧紧的顶着他,压得他呼吸有些困难。 “不要哭了。”李飞云喃喃的说道,他的眼睛怔怔的望着窗外,怀恩堂顶上的十字架,悬在半空中发着青光。楼下巷子里传来一阵阵空洞的冰淇淋车的铃铛声。空气又闷又热,吹进来的风是暖的。李飞云感到余燕翼的背在冒汗,汗水沁到他手心上。 “不要哭——”李飞云漫声的说。他扳起余燕翼的脸来,余燕翼的眼皮哭得通红,她的心脏不好,怀孕以后,脸及脚背到了晚上一径是浮肿的,面色蜡黄。余燕翼闭着眼睛,脸扭曲得变了样。李飞云将头埋到余燕翼颈边的头发里,低声说道: “别难受,我会对你好的。我已经毕业了,你不会吃苦了,我可以多兼几家家教。我去建中看过校长,他可能答应在分部让我当教员——莫哭了,听我说,我们可以慢慢积钱,积够了就马上结婚,听我的话,噢,听我说——我一定会对你好的——” 余燕翼的泪水一滴滴流到李飞云的颈窝里,她背上的汗愈冒愈多。 “别难过啦,去,去,你先去洗个澡,我们等会儿一同去看新生的《鸳鸯梦》。”李飞云说,他把陈锡麟给他的那叠钞票塞进余燕翼的裙袋里。余燕翼捞起裙边揩去脸上的泪水,低头蹒跚的走了出去。李飞云看见她丰圆的颈背露在昏黄的灯光下。 那晚的月光大美了,李飞云想道。他把灯关熄,对面教堂青亮的十字架,闪烁在玻璃窗上,他躺在竹床上,四肢展开的仰卧着,一阵说不出的倦怠,突而其来的从四周侵袭过来。六月的晚风滑过椰子树梢,吹得破旧的窗帘肿胀起来。风拂在脸上,像是触着棉絮一般,又暖又软。 那晚的月光实在太美了,李飞云想道,地上好像浮了一层湖水似的。陈锡麟不能怪我,他想,陈锡麟没有看过那么清亮的月光——可是陈锡麟是对的,陈锡麟的话总是对的。他总是那么平稳,陈锡麟有希望,他一定到外国去,他会成为一个大科学家,小弟不如他,小弟太幼稚,可是小弟真有意思,他们都应该出去,学物理的在这儿没有希望—— 然而我感到多么疲倦啊,李飞云伸了伸懒腰想道,我好想在文学院门口的草坪上多躺一会儿,那些毛茸茸的草毯真滑真软,躺在上面,永远也不想起来了——可是十五号就要举行毕业典礼了,他们都要穿上那些怪诞的黑袍子到校园里晒太阳,女同学都穿上旗袍到处照相,校长和训导长也会穿上滑稽的黑袍子——我不要穿,李飞云想道,我不要站在校园里傻呵呵的晒太阳,我要躲到文学院门前的椰子树荫下,躺在软绵绵的草坪上真是舒服透了—— “我忘记拿洗澡毛巾了。”余燕翼在隔壁澡房里叫道。李飞云没有听清楚,他也没问余燕翼要什么。 “你拿我的洗澡巾给我好吗?”余燕翼隔了一会儿又叫道。 “好的——”李飞云漫声应道,“我就拿来。”他没有立即爬起来,他翻过身去,胸口压在草席上,双手紧握住竹床杠子,一阵暖风又把破旧的布帘撩了起来,教堂的电钟敲响了,晚间福音已经开始。 嗳,那些草须多么像她颈背上的绒毛,李飞云想到,那么软,那么柔,那晚的月光实在太美了。 一九六二年一月《现代文学》第十二期 蓦然回首 许多年了,没有再看自己的旧作。这次我的早期短篇小说由远景出版社集结出版,又有机会重读一遍十几年前的那些作品,一面读,心中不禁纳罕:原来自己也曾那般幼稚过,而且在那种年纪,不知哪里来的那许多奇奇怪怪的想法。 讲到我的小说启蒙老师,第一个恐怕要算我们从前家里的厨子老央了。老央是我们桂林人,有桂林人能说惯道的口才,鼓儿词奇多。因为他曾为火头军,见闻广博,三言两语,把个极平凡的故事说得鲜龙活跳。冬天夜里,我的房子中架上了一个炭火盆,灰炉里煨着几枚红薯,火盆上搁着一碗水,去火气。于是老央便问我道:“昨天讲到哪里了,五少?”“薛仁贵救驾,”我说。老央正在给我讲“薛仁贵征东”。那是我开宗明义第一本小说,而那银牙大耳,身高一丈,手执方天画戟,身着银盔白袍,替唐太宗征高丽的薛仁贵,便成了我心中牢不可破的英雄形象,甚至亚力山大、拿破仑,都不能跟我们这位大唐壮士相比拟的。老央一径裹着他那件油渍斑斑,煤灰扑扑的军棉袍,两只手手指甲里乌乌黑尽是油腻,一进来,一身的厨房味。可是我一见着他,便如获至宝,一把抓住,不到睡觉,不放他走。那时正在抗日期间愁云惨雾的重庆,才七、八岁,我便染上了二期肺病,躺在床上,跟死神搏斗。医生在灯下举着我的爱克斯光片指给父亲看,父亲脸色一沉,因为我的右边肺尖上照出一个大洞来。那个时候没有肺病特效药,大家谈痨色变,提到肺病两个字便乱使眼色,好像是件极不吉祥的事。家里的亲戚佣人,一走过我房间的窗子便倏地矮了半截弯下身去,不让我看见,一溜烟逃掉,因为怕给我抓进房子讲“故仔”,我得的是“童子痨”,染上了还了得。一病四年多,我的童年就那样与世隔绝虚度过去,然而我很着急,因为我知道外面世界有许许多多好玩的事情发生,我没份参加。嘉陵江涨大水,我擎着望远镜从窗外看下去,江中浊浪冲天,许多房屋人畜被洪流吞没,我看见一些竹筏上男男女女披头散发,仓皇失措,手脚乱舞,竹筏被漩涡卷得直转,我捶着床叫:“嗳、嗳!”然而家人不准我下来,因为我还在发烧,于是躺在床上,眼看着外面许多生命一一消失,心中只有干着急。得病以前,我受父母宠爱,在家中横行霸道,一旦隔离,拘禁在花园山坡上一栋小房子里,我顿感打入冷宫,十分郁郁不得志起来。一个春天的傍晚,园中百花怒放,父母在园中设宴,一时宾客云集,笑语四溢。我在山坡的小屋里,悄悄掀开窗帘,窥见园中大千世界,一片繁华,自己的哥姊,堂表弟兄,也穿插期间,个个喜气洋洋。一霎时,一阵被人摈弃,为世所遗的悲愤兜上心头,禁不住痛哭起来。那段期间,火头军老央的“说唐”,便成为我生活中最大的安慰。我向往瓦岗寨的英雄世界,秦叔宝的英武,程咬金的诙谐,尉迟敬德的鲁莽,对于我都是刻骨铭心的。当然,“征西”中的樊梨花,亦为我深深喜爱。后来看京戏,“樊江关”,樊梨花一出台,头插雉尾,身穿锁子黄金甲,足登粉底小蛮靴,一声娇叱顾盼生姿,端的是一员俊俏女将,然而我看来很眼熟,因为我从小心目中便认定樊梨花原该那般威风。 病愈后,重回到人世间,完全不能适应。如同囚禁多年的鸟,一旦出笼,惊惶失措,竟感到有翅难飞。小学中学的生涯,对我来说,是一片紧张。我变得不合群,然而又因生性好强,不肯落人后,便拼命用功读书,国英数理,不分昼夜,专想考第一,不喜欢的科目也背得滚瓜烂熟,不知浪费了多少宝贵光阴。然而除了学校,我还有另外一个世界,我的小说世界。一到了寒暑假,我便去街口的租书铺,抱回来一堆一堆牛皮纸包装的小说,发愤忘食,埋头苦读。还珠楼主五十多本《蜀山剑侠传》,从头至尾,我看过数遍。这真是一本了不起的巨著,其设想之奇,气魄之大,文字之美,功力之高,冠绝武林,没有一本小说曾经使我那样着迷过。当然,我也看张恨水的《啼笑姻缘》、《斯人记》,徐(言干)的《风萧萧》,不忍释手,巴金的《家》、《春》、《秋》也很起劲。三国、水浒、西游记,似懂非懂的看了过去,小学五年级便开始看《红楼梦》,以至于今,床头摆的仍是这部小说。 在建国中学初三的那一年,我遇见了我的第二位启蒙先生,李雅韵老师。雅韵老师生长北平,一口纯正的京片子,念起李后主的虞美人,抑扬顿挫。雅韵老师替我开启了中国古典文学之门,使我首次窥见古中国之伟大庄严。雅韵老师文采甚丰,经常在报章杂志发表小说。在北平大学时代,她曾参加地下抗日工作,掩护我方同志。战后当选国大代表,那时她才不过二十多岁。在我心目中,雅韵老师是一个文武双全的巾帼英雄。在她身上,我体认到儒家安贫乐道,诲人不倦,知其不可而为之的执着精神。她是我们的国文导师,她看了我的作文,鼓励我写作投稿,她替我投了一篇到野风杂志,居然登了出来,师生皆大欢喜。她笑着对我说:“你这样写下去,二十五六岁,不也成为作家了?”她那句话,对我影响至深,恐怕她当初没有料及,从那时起,我便梦想以后要当“作家”。中学毕业,我跟雅韵老师一直保持联系,出国后,也有信件往来,五十八年我寄一封耶诞卡去,却得到她先生张文华老师的回信,说雅韵老师于九月间,心脏病发,不治身亡,享年才五十。雅韵老师身经抗日,邦灾国难,体验深刻,难怪她偏好后主词,“恰似一江春水向东流”,她念来余哀未尽,我想她当时自己一定也是感慨良多的吧。 高中毕业,本来我保送台大,那时却一下子起了一种浪漫念头。我在地理书上念到长江三峡水利灌溉计划,y.v.a.如果筑成可媲美美国的t.v.a.,中国中部农田水利一举而成,造福亿万生民。我那时雄心万丈。我要去长江三峡替中国建一个y.v.a。一面建设国家,一面游名川大山,然后又可以写自己的文章。小时游过长江,山川雄伟,印象极深。当时台大没有水利系,我便要求保送成功大学。读了一年水利工程,发觉自己原来对工程完全没有兴趣,亦无才能,y.v.a.大概轮不到我去建设。同学们做物理实验,非常认真在量球径,我却带了一本《琥珀》去,看得津津有味。一个人的志趣,是勉强不来的,我的“作家梦”却愈来愈强烈了。有一天,在台南一家小书店里,我发觉了两本封面褪色,灰尘满布的杂志《文学杂志》第一、二期,买回去一看,顿时如仑音贯耳,我记得看到王镇国译华顿夫人的《伊丹转罗姆》,浪漫兼写实,美不胜收。虽然我那时看过一些翻译小说:《简·爱》、《飘》、《傲慢与偏见》、《咆哮山庄》,等等,但是都是顺手拈来,并不认真。夏济安先生编的《文学杂志》实是引导我对西洋文学热爱的桥梁。我作了一项我生命中异常重大的决定,重考大学,转攻文学。事先我没有跟父母商量,先斩后奏。我的“作家梦”恐怕那时候父母很难了解。我征求雅韵老师的意见,本来我想考中文系。雅韵老师极力劝阻,她说西洋文学对小说创作的启发要大得多。她本人出身国文系,却能作如此客观的忠告,我对她非常感佩。台大放榜,父母亲免不得埋怨惋惜了一番,台湾学校的风气,男孩子以理工为上,法商次之,文史则属下乘,我在水利系的功课很好,是系里的第一名,但那只是分数高,我对数理的领悟力,并不算强。我解说了半天,父亲看见大势已定,并不坚持,只搬出了古训说:“行有余力,则以学文”,我含糊应到:“人各有志。”母亲笑叹道:“随他吧,‘行行出状元’。”她心里倒是高兴的,因为我又回台北家中来了。 进入台大外文系后,最大的奢望就是在《文学杂志》上登文章,因为那时文学杂志也常常登载同学的小说。我们的国文老师经常给文学杂志拉稿。有一次作文,老师要我们写一篇小说,我想这下展才的机会来了,一下子交上去三篇。发下来厚厚一叠,我翻了半天,一句评语也没找到,开头还以为老师看漏了,后来一想不对,三篇总会看到一篇,一定是老师不赏识,懒得下评。顿时脸上热辣辣,赶快把那一大叠稿子塞进书包里,生怕别人看见。“作家梦”惊醒了一半,心却没有死,反而觉得有点怀才不遇,没有碰到知音。于是自己贸贸然便去找夏济安先生,开始还不好意思把自己的作品拿出来,籍口去请他修改英文作业。一两次后,才不尴不尬的把自己一篇小说递到他书桌上去。我记得他那天只穿了一件汗衫,一面在翻我的稿子,烟斗吸得呼呼响。那一刻,我的心在跳,好像在等待法官判刑似的。如果夏先生当时宣判我的文章“死刑”,恐怕我的写作生涯要多许多波折,因为那时我对夏先生十分敬仰,而且自己又毫无信心,他的话,对于一个初学写作的人,一褒一贬,天壤之别。夏先生却抬起头对我笑道:“你的文字很老辣,这篇小说,我们要用,登到文学杂志上去。”那便是“金大奶奶”,我第一篇正式发表的小说。 后来又在文学杂志上继续发表《我们看菊花去》(原名《入院》),《闷雷》本来也打算投到文学杂志,还没写完,夏先生只看了一半,便到美国去了。虽然夏先生只教了我一个学期,但他直接间接对我写作的影响是大的。当然最重要的是他对我初“登台”时的鼓励,但他对文字风格的分析也使我受益不少。他觉得中国作家最大的毛病是滥用浪漫热情,感伤的文字。他问我看些什么作家,我说了一些他没有出声,后来我提到毛姆和莫泊桑,他却说:“这两个人的文字对你会有好影响,他们用字很冷酷。”我那时看了许多浪漫主义的作品,文字有时也染上感伤色彩,夏先生对于文学作品欣赏非常理智客观,而他为人看起来又那样开朗,我便错以为他早已超脱,不为世俗所扰了,后来看了《夏济安日记》,才知道原来他的心路历程竟是那般崎岖,他自己曾是一个浪漫主义者,所以他才能对浪漫主义的弊端有那样深刻的认识。 大三的时候,我与几位同班同学创办《现代文学》,有了自己的地盘,发表文章自然就容易多了,好的坏的一起上场,第一期我还用两个笔名发表了两篇:《月梦》和《玉卿嫂》。黎烈文教授问我:“玉卿嫂是什么人写的?很圆熟,怕不是你们写的吧?”我一得意,赶快应道:“是我写的。”他微感惊讶,打量了我一下,大概他觉得我那时有点人小鬼大。现在看来,出国前我写的那些小说大部分都稚嫩得很,形式不完整,情感太露,不懂得控制,还在尝试习作阶段。不过主题大致已经定形,也不过是生老病死,一些人生基本永恒的现象。倒是有几篇当时怎么会写成的,事隔多年,现在回忆起来,颇有意思。有一年,智姐回国,我们谈家中旧事,她讲起她从前一个保姆,人长得很俏,喜欢带白耳环,后来出去跟她一个干弟弟同居。我没有见过那位保姆,可是那对白耳环,在我脑子里却变成了一种盅惑,我想带白耳环的那样一个女人,爱起人来,一定死去活来的——那便是玉卿嫂。在宪兵学校,有一天我带上地图阅读,我从来没有方向观,不辩东南西北,听了白听,握便把一张地图盖在稿纸上,写起《寂寞的十七岁》来。我有一个亲戚,学校功课不好,家庭没有地位,非常孤独,自己跟自己打假电话,我想那个男孩子一定寂寞得发了昏,才会那样自言自语。有一次我看见一位画家画的一张裸体少年油画,背景是半抽象的,上面是白得熔化了的太阳,下面是亮得燃烧的沙滩,少年跃跃欲飞,充满了生命力,那幅画我觉得简直是“青春”的象征,于是我想人的青春不能永保,大概只有化成艺术才能长存。 民国五十一年,出国前后,是我一生也是我写作生涯的分水岭,那年冬天,家中巨变,母亲逝世了。母亲出身官宦,是外祖父的掌上明珠,自小锦衣玉食,然而胆识过人,不让须眉。十六年北伐,母亲刚跟父亲结婚,随军北上。父亲在龙潭与孙传芳激战,母亲在上海误闻父亲阵亡,连夜冲封锁线,爬战壕,冒枪林弹雨,奔到前方,与父亲会合,那时她才二十。抗日期间,湘桂大撤退,母亲一人率领白马两家八十余口,祖母九十,小弟月余,千山万水,备尝艰辛,终于安抵重庆。我们手足十人,母亲一生操劳,晚年在台,患高血压症常常就医。然而母亲胸怀豁达,热爱生命,环境无论如何艰险,她仍乐观,勇于求存,因为她个性坚强,从不服输。但是最后她卧病在床,与死神交战,却节节退败,无法抗拒。她在医院里住了六个月,有一天,我们一位亲戚嫁女,母亲很喜爱那个女孩,那天她精神较好,便挣扎起来,特意打扮一番,坚持跟我们一同去赴喜筵。她自己照镜,很得意,跟父亲笑道:“‘换珠衫依然是富贵模样。’”虽然她在席间只坐了片刻,然而她却是笑得最开心的一个。人世间的一切,她热烈拥抱,死亡,她是极不甘愿,并且十分不屑的。然而那次不久,她终于病故。母亲下葬后,按回教仪式我走了四十天的坟,第四十一天,便出国飞美了。父亲送别机场,步步相依,竟破例送到飞机梯下。父亲曾领百万雄师,出生入死,又因秉性刚毅,喜怒轻易不形于色。可是暮年丧偶,儿子远行,那天在寒风中,竟也老泪纵横起来,那是我们父子最后一次相聚,等我学成归来,父亲先已归真。月余间,生离死别,一时尝尽,人生忧患,自此开始。 别人出国留学,大概不免满怀兴奋,我却没有,我只感到心慌意乱,四顾茫然。头一年在美国,心境是苍凉的,因为母亲的死亡,使我心灵受到巨大无比的震撼。象母亲那样一个曾经散发过如许光热的生命,转瞬间,竟也烟消云散,至于寂灭,因为母亲一向为白马两家支柱,遽然长逝,两家人同感天崩地裂,栋毁梁摧。出殡那天,入土一刻,我觉得埋葬的不仅是母亲的遗体,也是我自己生命的一部分,那是我第一次真正接触到死亡,而深深感到其无可抗拒的威力。由此,我遂逐渐领悟到人生之大限,天命之不可强求。丧母的哀痛,随着时间与了悟,毕竟也慢慢冲淡了。因为国外没有旧历,有时母亲的忌日,也会忽略过去。但有时候,不提防,却突然在梦中见到母亲,而看到的,总是她那一付临终前忧愁无告的面容,与她平日欢颜大不相类。我知道下意识里,我对母亲的死亡,深感内疚,因为我没能从死神手里,将她抢救过来。在死神面前,我竟是那般无能为力。 初来美国,完全不能写作,因为环境遽变,方寸大乱,无从下笔,年度耶诞节,学校宿舍关门,我到芝加哥去过耶诞,一个人住在密西根湖边一家小旅馆里。有一天黄昏,我走到湖边,天上飘着雪,上下苍茫,湖上一片浩瀚,沿岸摩天大楼万家灯火,四周响着耶诞福音,倒处都是残年急景。我立在堤岸上,心里突然起了一阵奇异的感动,那种感觉,似悲似喜,是一种天地悠悠之念,顷刻间,混沌的心景,竟澄明清澈起来,蓦然回首,二十五岁的那个自己,变成了一团模糊,逐渐消隐。我感到脱胎换骨,骤然间,心里增添了许多岁月。黄庭坚的词:“去国十年,老尽少年心。”不必十年,一年已足,尤其是在芝加哥那种地方。回到爱我华,我又开始写作了,第一篇就是《芝加哥之死》。 在爱我华作家工作室,我学到了不少东西:我了解到小说叙事观点的重要性。percylubbock那本经典之作《小说技巧》对我启发是大的,他提出了小说两种基本写作技巧:叙述法与戏剧法。他讨论了几位大小说家,有的擅长前者,如萨克莱thackeray,有的擅长后者,如狄更斯。他觉得:何时叙述,何时戏剧化,这就是写小说的要诀。所谓戏剧化,就是制造场景,运用对话。我自己也发觉,一篇小说中,叙述与对话的比例安排是十分重要的,小说技巧不是“雕虫小技”,而是表现伟大思想主题的基本工具。在那段时间,对我写作更重要的影响,便是自我的发现与追踪。像许多留学生一样,一出国外,受到外来文化的冲击,产生了所谓认同危机。对本身的价值观与信仰都得重新估计。虽然在课堂里念的是西洋文学,可是从图书馆借的,却是一大叠一大叠有关中国历史、政治、哲学、艺术的书,还有许多五四时代的小说。我患了文化饥饿症,捧起这些中国历史文学,便狼吞虎咽起来。看了许多中国近代史的书,看到抗日台儿庄之役,还打算回国的时候,去问父亲请教,问他当时战争实际的情形。 暑假,有一天在纽约,我在littlecarnegiehall看到一个外国人摄辑的中国历史片,从慈禧驾崩、辛亥革命、北伐、抗日、到戡乱,大半个世纪的中国,一时呈现眼前。南京屠杀、重庆轰炸,不再是历史名词,而是一具具中国人被蹂躏、被凌辱、被分割、被焚烧的肉体,横陈在那片给苦难的血泪灌溉得发了黑的中国土地上。我坐在电影院内黑暗的一角,一阵阵毛骨悚然的激动不能自已。走出外面,时报广场仍然车水马龙,红尘万丈,霓虹灯刺得人眼睛只发疼,我蹭蹬纽约街头,一时不知身在何方。那是我到美国后,第一次深深感到国破家亡的彷徨。 去国日久,对自己国家的文化乡愁日深,于是便开始了《纽约客》,以及稍后的《台北人》。 芝加哥之死 吴汉魂,中国人,卅二岁,文学博士,一九六○年六月一日芝加哥大学毕业—— 吴汉魂参加完毕业典礼,回到公寓,心里颠来倒去的念着自己的履历。愈念,吴汉魂愈觉得迷惘。工作申请书上要他写自传,他起了这么一个头,再也接不下去了。吴汉魂扎实的瞅了一阵在打字机上搁了三四天的自传书,那廿来个黑字,突然蠢蠢移动起来,像堆黑蚁,在搬运虫尸,吴汉魂赶忙闭上眼睛,一阵冷汗,从他额上冒了出来。 吴汉魂来到美国六年,在芝大念了两年硕士,四年博士。最初几年,没有奖学金,吴汉魂在城中区南克拉克街一间廿层楼的老公寓租了一间地下室。这种地下室通常租给穷学生或者潦倒的单身汉住。空气潮湿,光线阴暗,租钱只有普通住房三分之一。每天下午四时至七时,吴汉魂到街口一家叫王詹姆的中国洗衣店帮人送衣服,送一袋得两毛半,一天可得三块多。到了周末,吴汉魂就到城中南京饭店去洗碟子,一个钟点一块半,凑拢,勉强付清膳宿学杂费。因为工作紧凑,对于时间利用,吴汉魂已训练到分厘不差,七时到七时半吃晚饭,吴汉魂便开始伏案自修,一点。两点,三点一直念到深夜里去。 吴汉魂住的这问地下室,窗子正贴近人行道,窗口一半伸出道上。夏天傍晚,邻近的黑人及波多黎各人都拥到公寓外面的石阶上纳凉,半夜三更,有些还倚在石栏上,哼着梦呓似的小调。起初,吴汉魂听到窗外喧哗,总不免要分神,抬头看看,尘垢满布的玻璃窗上,时常人影憧憧。后来吴汉魂每逢看书,就抱着头,用手把耳朵塞住。听不见声音,他就觉得他那间地下室,与世隔离了一般。冬天好得多。大雪来临,人行道上积雪厚达一两尺,把他们的窗户,完全封盖起来。躲在大雪下面,吴汉魂像爱斯基摩人似的,很有安全感。 吴汉魂攻读博士时,得到部分奖学金。他辞去了工作,却没搬出他那间地下室,几年工夫,房间塞满了书籍杂物,搬运麻烦。每月从房租省下来的廿来块钱,吴汉魂就寄回台北给他母亲。他临走时,他母亲贴紧他耳朵,颤抖的对他说: “趁我还在时,回来看我一趟。三四年不要紧,一定要回来。” 每次他母亲来信,问起他几时得到学位,他总回答说还有一年,然后把积下来的钱,买成汇票,封到信里去。 在他准备博士资格考试时,有一晚,他突然接到舅舅急电,上面写着:“令堂仙逝,节哀自重。”他捧着那封黄色的电报,发了半天愣,然后把它搓成一团纸球,塞到抽屉的角落里。他书桌上正摊着《艾略特全集》,他坐下来,翻到《荒原》,低头默诵下去: 四月是最残酷的季节, 使死寂的土原爆放出丁香, 掺杂着记忆与欲念, 以春雨撩拨那萎顿的树根。 冬天替我们保温, 把大地盖上一层令人忘忧的白雪—— 街上在溶雪,雪水浙浙沥沥流到他窗上,把窗玻璃溅满了淤泥。他强睁着红丝满布的倦眼,一句一句念着艾氏全集。煤气炉上熬着热浓的咖啡,咖啡壶噗通噗通的沸腾着。 在考试期间,吴汉魂每天都念到牛奶车戛然停到他窗前的时分。从叶慈,霍金斯,一直读到英国第一首史诗——比沃夫,跟英国七八百年来那一大串文人的幽灵,苦苦搏斗了月余。考试前一天,他又接到他舅舅一封信,他没有拆开,就一并塞到抽屉里去。考完试后,吴汉魂整整睡了两天两夜。 他舅舅的信上说,他母亲因肾脏流血,不治身亡。因为他在考试,他母亲不准通知他,免他分心。他母亲临终昏迷,没有留下遗言。吴汉魂展开那张搓成纸团的电报,放在信边,看看信又看看电报,然后一并塞到火炉中烧掉。那晚他发了高烧,整夜做着恶梦。他梦见他母亲的尸体赤裸裸的躺在棺材盖上,雪白的尸身,没有一丝血色。当他走向前时,他母亲突然睁开老大的眼睛,呆呆的看着他。她的嘴角一直抖动着,似乎想跟他说话,可是却发不出声音来。他奔到他母亲面前,用手猛推他母亲的尸体,尸体又凉又重,像冰冻的一般,他用尽力气,把尸体推落到棺材里去。 吴汉魂走到洗澡间,放满一盆冷水,把整个头浸到水中去。在芝加哥大学广场上,穿上黑色大袍,头上压着厚重的博士方帽,足足晒了三个钟头。典礼的仪式繁杂冗长,校长的训词严肃而乏味。典礼完毕时,他的美国同学都一窝蜂赶到来宾席上,与父母家人拥抱照相。吴汉魂独个儿走到冷饮台前,要了一杯冰水,不停的挥拭额上的汗珠。他的衬衫沁得透湿,额上被方帽的硬边压得陷进两道深沟。直到他返回他阴暗的地下室,他眼前仍然觉得白花花的一片。被太阳晒得视线模糊。吴汉魂揩干净头面,坐到他那张对窗的旧沙发上,吴汉魂在他那间局促的房间中,从来没有这样闲散的静坐过。平常太忙了,一钻回他这间地下室,就忙着烧饭、洗澡,然后塞起耳朵埋头读书,心里不停的盘算:八点到十点看六十页狄更斯,十点到十二点,五首雪莱,十二点到三点——一旦不必做任何事,不要盘算任何计划,吴汉魂觉得坐在椅垫磨得发亮的沙发里,十分别扭,十分不习惯。打字机上那几行字又像咒符似的跳入了他的眼帘: “吴汉魂,中国人,卅二岁——” 半露在人行道上的窗口,泼进来一溜焦黄的阳光。芝加哥从夏日的午睡,娇慵的苏醒过来。开始是一两下汽车喇叭,像声轻悄的喟叹,清亮而辽远,接着加入几声儿童绷脆的嬉笑,随后骤然间,各种噪音,从四面八方泉涌而出。声量愈来愈大,音步愈来愈急,街上卡车像困兽怒吼。人潮声,一阵紧似一阵的翻涌,整座芝城,像首扭扭舞的爵士乐,野性奔放的颤抖起来。吴汉魂突然感到一阵莫名其妙的急躁。窗口的人影,像幻灯片似的扭动着。乳白色的小腿,稻黄色的小腿,巧克力色的小腿,像一列各色玉柱,嵌在窗框里。吴汉魂第一次注意那扇灰尘满布的窗户会出现这么多女人的腿子,而且他更没想到这些浑圆的小腿会有这么不同的色调,一群下班的女店员,踏着急促的步子,走过窗口时,突然爆出一串浪笑。吴汉魂觉得一阵耳热,太阳穴开始抽搐起来。 吴汉魂来到美国后,很少跟异性接触。功课繁重,工作紧凑,吴汉魂没有剩余的时间及精力参加社交活动。吴汉魂除却个子矮小,五官还算端正,可是在他攻读博士第二年,头发却开了顶,天灵盖露出一块油黄的亮光来,看着比他的年龄大上七八岁。因此,在年轻的女孩子面前,吴汉魂总不免有点自卑。他参加过一两次芝城一年一度中国同学舞会。每次他总拖着舞伴躲在一个角落里,一忽儿替她倒可口可乐,一忽儿替她拿炸芋片,他紧张,弄得他的舞伴也跟着紧张。最后他只好悄悄去乞求他的朋友来请他的舞伴跳舞,以解除尴尬的场面。 只有在秦颖芬面前,吴汉魂觉得神态自如过,秦颖芬心肠好。他晓得秦颖芬真正爱他,在他临离开台北的前一天晚上。秦颖芬双手紧握住他的衣襟,两眼炯炯的对他说: “我知道你一走,我们就完了的了。你晓得我不会后悔的——” 秦颖芬的嗓音有点哽咽。吴汉魂把秦颖芬双手拿开,替她披上短褛,挽着她默默的走出植物园。秦颖芬一直低着头,吴汉魂觉得她的膀子在他掌心中颤抖得很厉害。秦颖芬的信来得很勤密,每星期总有一两封。吴汉魂却去得十分稀疏。不知怎的,每次总在他写读书报告或是考试时,才想起给秦颖芬回信,功课一忙,就蹉跎过去了。三年间,秦颖芬的信积了一大盒,到第四年头,秦颖芬却寄来一张烫金结婚请帖。吴汉魂在礼物店里挑了一个下午,选中了一张精致的贺卡,给秦颖芬寄去。他把秦颖芬的信及请帖放到字纸篓里,点上一根火柴,烧了起来,信札在字纸篓中,烧得吱吱发响,烧完后,吴汉魂伸手进去,捞起了一抓又温又软的纸灰。 “lucinda,你真是个俏妞儿!” “去你的。少油腔滑调。” 窗口出现半截穿着黄裙的女人身体,结实的臀部左右摆动着,一只筋络虬盘的棕色手臂,一把,将那撮紧细的腰肢捞住,扶往前去。 吴汉魂倏地从沙发上立了起来。他在这间公寓的地下室住了六年,好像这还是第一次发觉到室内的湿气这样逼人似的。一阵酝在通风不良地下室的霉味,混着炒菜后的油腻,经过夏日高温及潮湿的焙酿,在六七点时,从地面慢慢往上蒸发,浓重得令人透不过气来。吴汉魂环视他这间阴暗的住所,水槽里的油污碗碟,冒出槽面,门后的洗衣袋,颈口胀开,挤出一堆肮脏的内衣袜裤。书桌上,纸张狼藉,纸堆中埋着三个黄汁斑斑的咖啡杯。室内的空间,给四个书架占满了,书架上砌着重重叠叠的书籍,《莎士比亚全集》,《希腊悲剧精选》、《柏拉图对话集》、《尼采选粹》。麦克米伦公司、中午公司、双日公司、黑猫公司,六年来,吴汉魂一毛一毛省下来的零用钱全换成五颜六色各个出版公司的版本,像筑墙一般,一本又一本,在他书桌四周竖起一堵高墙来。六年来,他靠着这股求知的狂热,把自己囚在这堵高墙中,将岁月与精力,一点一滴,注入学问的深渊中。吴汉魂突然打了一个寒噤。书架上那些密密麻麻的书本,一刹那,好像全变成了一堆花花绿绿的腐尸,室内这股冲鼻的气味,好像发自这些腐尸身上。吴汉魂胃里翻起一阵恶心,如同嗅中了解剖房中的福尔马林。吴汉魂一把将椅背上的西装外套穿上,夺门冲出了他这间地下室。 六月的芝加哥,在黄昏时,像块刚从烤架上叉下来的牛排、酱汁滴沥,颜色黄爽,洋溢着透熟透熟的肉香。天空里的煤烟是紫色的,浮在绛黑陈旧的大建筑物上,纹风不动。街上的行人,穿得彩色缤纷,但是空气颜色混浊,行人身上,看去如同敷上一层薄薄的煤灰。吴汉魂跟着一大队人,循着警察的哨音,穿过一条条斑马线。从克拉克穿到美的声,从美的声穿到梦露。城中区每条街上都挤满了行人车辆。下班的职员,放学的学生,还有一对对穿戴整齐的年青情侣,在戏院门口,等候入场,他们亲呢的偎在一处,旁若无人,好像芝加哥是个梦幻中的大气球,他们就是梦中仙侣,乘着气球,飘上半空。 吴汉魂跟着人群,走过palmerhouse大旅馆,走过marshalfield百货公司,走过goldendome大酒店。他怔怔的看着金碧辉煌。华贵骄奢的大厦,在芝加哥住了这些年,他觉得好像还是第一次进入这个红尘万丈的城中区似的。平常他进入这一带,总是低着头匆匆走进菜场,匆匆又赶回他的公寓去。没有时间,没有闲情,欣赏这些琳琅满目的橱窗。吴汉魂抬头望望夹在梦露街两旁高楼中间那溜渐渐转暗的紫空,他突然觉得芝加哥对他竟陌生得变成了一个纯粹的地理名词,“芝加哥”和这些陈旧的大建筑,这一大群木偶似的扭动着的行人,竟连不上一块儿了。吴汉魂觉得莫名其妙的彷惶起来,车辆、行人都在有规律的协着整个芝城的音韵行动着,吴汉魂立在梦露街与克拉克的十字路口,茫然不知何去何从,他失去了方向观念,他失去了定心力,好像骤然问被推进一所巨大的舞场,他感觉到芝加哥在他脚底下以一种澎湃的韵律颤抖着,他却蹒跚颠簸,跟不上它的节拍。 天色愈来愈暗,街上华灯四起,人潮像打脱笼门的来亨鸡,四处飞散。吴汉魂像梦游一般,漫无目的徜徉着,四周的景物,如同幻境,当他踏入来喜街的时候,一片强光闪过来,刺得他双目难睁。吴汉魂觉得掉进了所罗门王的宝藏一般,红宝,绿玉、金刚石、猫眼,各色各样的霓虹灯,从街头照到街尾。成百家的酒吧,杂剧院,脱衣舞院,栉比林立,在街两旁排列下去。游客来往不绝的浮荡其间,强烈的彩灯,照得行人须眉如画,许多浓妆艳抹的女人,在酒吧间穿梭似的进出着。当吴汉魂走到红木兰门口时,里面卷出一阵喝彩声来。红木兰两扇艳红的大门全镶着法国式的浮雕,门楣的霓虹灯,盘成一大卷葡萄藤,一串串晶紫欲滴的葡萄子,垂落到人头上来。吴汉魂推开那扇红门走了进去,酒吧在地下室,吴汉魂顺着梯子往下走,好像进入霍夫曼的《故事》中去了似的,里面烟雾朦胧,灯光呈玫瑰色,把烟雾照成乳白。酒吧柜台前挤满了买醉的客人,柜台对面的小表演台上,矗立着一个胖大无比的黑女人,伸出两筒巨臂,嘴巴张成一个大黑洞,两排白牙闪亮,喷着一流宏大的沉郁,而又充满原始野性的歌声,玫瑰色的灯光照在她油滑的皮肤上,又湿又亮。人们都倚在柜台边欣赏歌者的表演。有几个青年男女嬉笑的朝她讲评着,可是他们的话音却被那流焦躁的歌音冲没了,只见他们的嘴巴急切的翕动。当黑人歌女表演完毕,喝彩声又从平地里爆炸开来,然后大家开始蠢动,里面的人挤到外面,外面的反拥进去。 “白兰地。” “喂,两瓶莱茵果!” “马地尼,我说马——地——尼——”。 “先生,要什么喝的,”有个穿花背心的酒保问吴汉魂。 吴汉魂要了一杯威上忌苏打。吴汉魂不会喝酒,这是他惟一熟悉的鸡尾酒名,吴汉魂拿着酒杯跟着人挤到酒吧里端,酒吧里充满了呛鼻的雪茄,地上泼翻的酒酸,女人身上的浓香,空气十分闷浊,座地唱机一遍又一遍的播着几个野性勃勃的爵士歌曲:“从今夜扭到天明。”“把这个世界一脚踢走。”“宝贝,你杀了我吧!”吴汉魂啜了两口威士忌,强烈的酒精烧得人喉头发火,他觉得两穴又开始跳动起来。 “酒吧里的人分成两个极端。有些交头接耳,不停的讲,不停的笑,谁也不听谁,抢着发言。男的散开领带,满面汗水,女的踢掉高跟鞋,笑得前俯后仰。一个六尺多高的大汉,搂着一个还没有及他胸口的小女人,两只熊掌似的巨手在她臀部上漫不经意的按摩着,女人左右扭动,鬼啾一般吃吃的浪笑。但是另外一些人却呆若木鸡,坐在柜台的旋转椅上,一声不响,一杯又一杯的喝着闷酒,坐在吴汉魂不远处,有个老人,不到片刻工夫,已经喝掉六七杯马地尼。老人戴着一顶旧毡帽,稻草似的白发,从帽檐底伸张出来,他紧裹着一件磨得油亮的皮茄克,仰起脖子,一杯紧接一杯,把酒液灌进干瘪的嘴里,他的眼睛发直,一眨也不眨,好像四周那些人打情骂俏,他完全充耳不闻似的。 夜愈深,人愈挤,大家的脖子热得紫涨,眼睛醉得乜斜,可是准也舍不得离开,都抢着买醉,恨不得一夜间,把生命全消磨在翡翠色的酒杯中去似的。 “干吗一个人发呆呀?”一个女人侧着身子挤过吴汉魂身边时,突然凑到他耳根下对他说道。 吴汉魂怔怔的看着她没有做声。 “找不到伴儿,我猜。”女人向他挤了一个媚眼,很在行的说道。“来,让我来陪你聊聊。”然后不由分说的挽着吴汉魂的手臂排开人堆,挤到酒吧后面的座位上。沙发座全塞满一对对喁喁私语的男女,只有一个四人座却由一个醉汉占住,醉汉的头侧伏在桌面,嘴巴张得老大,女人过去把桌上的空酒杯扫到他面前,然后同吴汉魂在对面坐了下来。 “我叫萝娜,他们爱喊我蔓萝,随你便。”萝娜笑着说。 “你呢?” “吴汉魂。” “吴——”萝娜掩着嘴大笑起来,“别扭!我叫你tokvo算了吧。” “我是中国人。”吴汉魂说。 “啊,无所谓。你们东方人看来都差不多,难得分。”萝娜笑道,吴汉魂看见她露出一排白牙,门牙上沾着口红。萝娜脸上敷着浓厚的化妆品,眼圈荫蓝,蓬松的头发,红得像团熊熊的火焰,萝娜的身躯很丰满,厚实的胸脯紧箍在孔雀蓝的紧身裙里。 “寂寞了,来这里找刺激是吧?”萝娜歪着头,装着善解人意的说道。 “我第一次到这里来。”吴汉魂说道,他不停的啜着杯中剩下来的威士忌。 “得啦,得啦,你们东方人总爱装老实。”萝娜摇着头嚷道。 “这是我第一次到这种地方来。”吴汉魂说。 “放心,我很开通的。”萝娜拍拍吴汉魂的肩膀说道。“莫太认真了。我猜你是个学生吧?” 吴汉魂没有答腔,他把杯里的剩酒一口喝尽,酒精在他喉头像把鸡爪子,抓得火辣辣的。 “怎样?我猜中了?”萝娜突然凑近吴汉魂脖子,皱起鼻尖,嗅了一下,大笑起来说:“我闻都闻得出你身上充满了书本的酸味。” “我已经不是学生了,我今天刚毕业。”吴汉魂怔怔的瞪着萝娜,喃喃说道,好像在跟自己讲话似的。 “那么恭喜你呀!”萝娜举杯,一仰而尽,兴致勃勃的叫道,“快去替我买杯杜松子,你也要杯酒来,我们且乐一乐。” 吴汉魂挤进人堆,到柜台买了两杯酒,再挤到萝娜身边。萝娜时而偎近他亲昵的叫一声“我的中国人”,时而举杯嚷道:“为东方人干杯。” 唱机里播着一首震耳欲聋的扭扭《莎莉》,酒台边一大群男女都耸肩踏足,左右晃动起来。整个酒吧人影憧憧,突然有一对男女从柜台后转了出来,大家一声欢呼,让开一条路,围成了一个圈子。男的细长得像竿竹篙,穿着大红衬衫,头发染成淡金。满面皱纹的脸上却描着深栗色的眉毛,女的全身着黑,男装打扮,胸前飘着一根白丝领带,像个矮缩了的小老头,观众喝彩击掌,男的愈扭愈起劲,柔软得像根眼镜蛇。女的舞到兴浓时,突然粗嘎着嗓门,大喊一声:“胡——啦——”喝彩声于是轰雷一般从观众圈中爆了出来。 萝娜笑得伏在吴汉魂肩上,指着那个男的说:“他就是有名的‘红木兰小姐’,他的舞伴就是‘红木兰先生’。” “我的酒呢?”对座的醉汉被闹醒了,蓦然抬起头来,呓语不清的问道,再后又趴跌到桌上,嘴角直冒白泡。他的手把吴汉魂的酒杯扫翻了,酒液全泼在吴汉魂的西装外套上,吴汉魂掏出手帕,默默的把襟上的酒汁揩掉。萝娜凑近吴汉魂端详了一会儿说道: “怎么吗?你的脸色不大好呢。” “我的头不舒服,这里空气太闷。”吴汉魂说,他好像听得到自己的两穴在跳动,眼前的人群变得面目模糊,溶蚀在玫瑰红的烟雾里。 萝娜挽着吴汉魂的手臂低声说道:“走吧,到我那儿,我给你医医就好了。” 吴汉魂跟着萝娜走到她的公寓里。萝娜走进房间,双脚一踢,把高跟鞋摔到沙发上,嘘一口气嚷道:“热死我了!”萝娜打着赤足走到冰箱拿出两只炸鸡腿来,一只递向吴汉魂。 “我不要这个。”吴汉魂摇摇头说。 萝娜耸耸肩,倒了杯冰水给吴汉魂。 “我可饿得淌口水了。”萝娜坐到沙发上,跷起腿,贪饕的啃起鸡腿来。吴汉魂呆呆的看着她咂嘴舔唇的吮着手指上的酱汁。 “别急,我来替你医治。”萝娜突然抬头龇着牙齿对吴汉魂笑道:“你晓得,空着肚子,我总提不上劲来的。” 萝娜啃完鸡腿后,把鸡骨头塞到烟灰缸里,然后走到吴汉魂面前,“嘶”的一下,把那件绷紧的孔雀蓝裙子扯了下来。在较亮的灯光下,吴汉魂发觉萝娜露在白亵衣外的肩胛上,皮肤皱得像块浮在牛奶面上的乳翳,萝娜转过身来,用手往头上一抹,将那毯火红的头发,整个揪了下来。里面压在头上的。却是一片稀疏亚麻色的真发,刹那间,萝娜突然变得像个四十岁的老女人,两腮殷红,眼圈晕蓝,露在红唇外的牙齿却特别白亮,吴汉魂陡然觉得胃中翻起一阵酒意,头筋扯得整个脑袋开裂似的。 “还不脱衣服,害臊?”萝娜走到门边把灯熄掉吃吃的笑着说道:“老实告诉你,我还没和中国人来过呢?他们说东方人温柔得紧。” 吴汉魂走到街上,已是凌晨时分。芝加哥像个酩酊大醉的无赖汉,倚在酒吧门口,点着头直打盹儿。不肯沉睡过去,可是却醉得张不开眼睛来。街上行人已经绝迹,只有几辆汽车,载着狂欢甫尽的夜游客在空寂的街上飞驰而过。吴汉魂从一条走到另一条,街道如同棋盘,纵横相连。吴汉魂好像陷入了述宫,愈转愈深。他的头重得快抬不起来了,眼睛酸涩得泼醋一般,可是他的双腿失却了控制,拖着他疲惫的身体。拼命往前奔走。有些街道,通体幽暗,公寓门口排着一个个大垃圾桶,桶口全胀爆了,吐出一大堆牛奶盒、啤酒罐,及鸡蛋壳来。有些却灯光如画,静荡荡的店面橱窗,竖立着一些无头无手的模特儿。吴汉魂愈走愈急,当他转入密歇根大道时,吴汉魂猛吃一惊,煞住了脚。天空黝黑无比,可是大道上空却浮满了灯光,吴汉魂站在街心中往两头望去,碧荧的灯花,一朵朵像鬼火似的,四处飘散。幽黑的高楼,重重叠叠,矗立四周,如同古墓中逃脱的巨灵。一股阴森的冷气,从他发根沁了进去,吴汉魂打了一个寒噤,陡然拔足盲目往前奔去,穿过高大的建筑物,穿过铁栏,穿过林木,越过一片沙地,等他抬头喘过一口气来的时候,他发觉自己站到密歇根湖的防波堤上来了。 一溜堤岸,往湖心弯了出去,堤端的灯塔,在夜雾里闪着淡蓝色的光辉。吴汉魂往堤端走去,展在他面前,是一片邃黑的湖水,迷迷漫漫,接上无边无涯的夜空。湖浪汹涌,扎实而沉重的轰打在堤岸上。黑暗又浓又厚,夜空伸下千千万万只粘软的触手,从四周抱卷过来,吴汉魂一步步向黑暗的粘网投身进去。空气又温又湿,蒙到脸上,有股水腥味,混着他衣襟上的酒气及萝娜留下的幽香,变成一股使人欲呕的恶臭。他的心一下一下剧烈的跳动起来,跟着湖浪,一阵紧似一阵的敲击着,他突然感到一阵黎明前惴惴不安的焦虑。他似乎听到黑夜的巨网,在大边发出了破晓的裂帛声,湖滨公园树林里成千成万的樫鸟,骤然间,不约而同爆出不耐烦的鼓噪。可是黑夜却像一个垂死的老人,两只枯瘦的手臂,贪婪的紧抱住大地的胸膛,不肯释放。 吴汉魂走到了灯塔下面,塔顶吐出一团团的蓝光,投射到无底无垠的密歇根湖中。吴汉魂觉得窝在他心中那股焦虑,像千万只蛾子在啃龁着他的肺腑,他脸上的冷汗,一滴一滴,流到他颈脖上,夜,太长了,每一分,每一秒,都长得令人心跳息喘。好像在这黎明前的片刻,时间突然僵凝,黑暗变成了永恒。 可是白昼终究会降临,于是他将失去一切黑暗的掩盖,再度赤裸的暴露在烈日下,暴露在人前,暴露在他自己的眼底。不能了,他心中叫道。他不要再见日光,不要再见人;不要再看自己。芝加哥巨灵似的大厦,红木兰蛇一般的舞者,萝娜背上的皱纹,他突然又好像看到他母亲的尸体,嘴角颤动得厉害,他似乎听到她在呼唤:你一定要回来,你一定要回来。吴汉魂将头埋在臂弯里,两手推出去。他不要回去。他太疲倦了,他要找一个隐秘的所在,闭上眼睛,忘记过去、现在、将来,沉沉的睡下去。地球表面,他竟难找到寸土之地可以落脚,他不要回台北,台北没有廿层楼的大厦,可是他更不要回到他克拉克街廿层公寓的地下室去。他不能忍受那股潮湿的霉气,他不能再回去与他那四个书架上那些腐尸幽灵为伍。六年来的求知狂热,像漏壶中的水,涓涓汩汩,到毕业这一天,流尽最后一滴。他一想起《莎士比亚》,他的胃就好像被挤了一下似的,直往上翻。他从前把莎氏四大悲剧从头到尾背诵入心,可是记在他脑中的只有麦克佩斯里的一句: 生命是痴人编成的故事, 充满了声音与愤怒, 里面却是虚无一片。 芝加哥,芝加哥是个埃及的古墓,把几百万活人与死人都关闭在内,一同销蚀,一同腐烂。 “吴汉魂,中国人,卅二岁,文学博士,一九六○年六月一日芝加哥大学毕业——”那几行自传又像咒符似的回到了吴汉魂的脑际,他心中不由自主的接了下去: “一九六○年六月二日凌晨死于芝加哥,密歇根湖。” 一九六四年一月《现代文学》第十九期 骨灰 父亲的骨灰终于有了下落。一九七八年哥哥摘掉帽子从黑龙江返回上海,便开始四处打听,寻找父亲的遗骸了。他曾经数度到崇明岛去查询,可是不得要领,那边劳改农场的领导已经换过几任,下面的人也不甚清楚有过罗任平这样一个人。“文革”期间,从上海下放到崇明岛劳改的知识分子,数以千百计,父亲在交通大学执教,虽然资格很老,但只是一个普通数学教授,还称不上“反动学术权威”。他在崇明岛上的生死下落,自然少有人去理会。那个年代,劳改场上倒毙一两个年迈体衰的知识分子,大概也是一件很平常的事情。哥哥奔走年余,父亲的骨灰下落,始终石沉大海。父亲在崇明岛上劳改了八年,是一九七六年初去世的,离“四人帮”倒台,只差几个月的光景。哥哥信上说,按规定,骨灰保存,时限是三年;三年一过,无人认领,便会处理掉,因此他焦急万分,生怕年限一到,父亲的骨灰流离失所,那么便永无安葬之日了。未料到今年秋天,突然间,峰回路转,交通大学竟主动出面,协助哥哥到崇明岛追查出父亲遗骸的所在。哥哥把父亲的骨灰,迎回上海家中,马上打了一个电话到纽约给我,电话中他很激动,他说交大预备替父亲开追悼会,为他平反,恢复名誉,并且特地邀请我到上海去参加,这,都得感谢美国福斯特惠勒公司。今年六月福斯特惠勒与中国工业部签定了一项合同,卖给北京第一机械厂一批巨型涡轮,这批交易价值三千多万美金,是公司打开中国市场的第一炮,因此分外重视,特别派我率领一个五人工程师团,赴北京训练第一机械厂的技术人员。工业部的接待事项筹划得异常周到,连我们上海徐家汇的老房子也派人去赶着粉刷油漆了一番,并且还新装上电话,以便我到上海参加父亲的追悼会时,可以住在家中,与哥哥团聚。不消说,父亲的追悼会,一定也是细心安排的了。 一九四九年春天,上海时局吃紧,父亲命母亲携带我跟随大伯一家先到台湾,他自己与哥哥暂留上海,等待学期结束,再南下与我们会合。不料父亲这一个决定,使得我们一家人,从此分隔海峡两岸,悠悠三十年,再也未能团聚,母亲在台湾渡过了她黯淡的下半生,从她常年悒郁的眼神以及无奈的喟叹中,我深深地感觉到她对父亲那份无穷无尽的思念。最后母亲缠绵病床,临终时她满怀憾恨,叹息道:“齐生,我见不到你爹爹了。”她嘱咐我,日后无论如何,要设法与父亲取得联系。 一九六五年我来美国留学,到纽约哥伦比亚大学攻读工程博士,第一件事就是托香港一位亲戚,辗转与父亲联络上,透过亲戚的传递,我与父亲开始通信。我们只通了六封,便突然中断,因为“文革”爆发了。从此,我也就失去了父亲的音讯,哥哥信上说,父亲是因为受了“海外关系”的连累,被打为“反革命分子”的,而我写给他的那几封家书,被抄了出来,竟变成了“里通外国”的罪证。父亲下放崇明岛到底受了些什么罪,哥哥一字未提,他只含蓄地告诉我,父亲一向患有高血压的痼疾,最后因为脑充血,倒毙劳改场上,死时六十五岁。 旧中国的行程,都由公司替我们安排妥当,十二月二十日乘泛美飞往上海,十九日,我先飞旧金山,打算在旧金山停留一晚,趁便去探望两年没有见面的大伯,在他那里过夜。大伯住在唐人街的边缘,一幢老人公寓里,在加利福尼亚街底的山坡上,是一座灰扑扑四层楼的建筑,里面住的都是中国老人,大多数是唐人街的老华侨,也有几个是从台湾来的,三年前,我到旧金山开会,第一次到大伯的住所去看他,我进到那幢老人公寓,在那幽暗的走廊上,迎面便闻到一阵中国菜特有的油腻味,大概氤氲日久,浓浊触鼻,大伯住在楼底一间两房一厅的公寓里,那时伯妈还在,公寓的家具虽然简陋,倒是收拾得整整齐齐的。客厅正面壁上,仍旧悬挂着大伯和萧鹰将军合照的那张放大相片,相片差不多占了半面墙,框子也新换过了,是银灰色,铝质的。几十年来无论大伯到哪里,他一直携带着那张大相片,而且一定是挂在客厅正面的壁上。那张相是抗战胜利还都南京的那一年,大伯和萧将军合照的。大伯说,萧将军从来没跟他部下合照过相,那次破例,因此大伯特别珍惜。相中萧将军穿着西装,面露笑容,温文儒雅,丝毫看不出曾是一位声威显赫,叱咤风云的英雄人物。大伯那时大概才三十出头,他立在萧将军身侧,穿了一身深色的中山装,剃着个陆军头,十分英武的模样,大伯南人北相,身材魁梧,长得虎背熊腰,一点也不像江浙人,尤其是他那两刷关刀眉,双眉一耸,一双眼睛炯炯有神,颇有慑人的威严,后来大伯上了年纪,发胖起来,眼泡子肿了,又长了眼袋,而且泪腺有毛病,一径泪水汪汪的,一双浓眉也起了花白,他那张圆厚的阔脸上反而添了几分老人的慈祥。不过他仍旧留着短短的陆军头,正式场合,一定要把他那套深蓝色的毛料中山装拿出来,洗熨得干干净净的,穿在身上,只是他那一双腿,却愈来愈跛了,走起路来,左一拐,右一拐,拖着他那庞大沉重的身躯,显得异常蹒跚吃力。从前在台湾,我到大伯家去,大伯常常把我和堂哥拘到跟前,听他数说抗战期间,他在上海“翦除日寇,制裁汉奸”的英勇事迹。说得兴起,他便捞起裤管子亮出一双毛茸茸的大腿来给我们看,他那双腿是畸形的,膝盖佝曲,无法伸直,膝盖一圈紫瘫累累,他指着他那双伤残的腿对我说道: “齐生,你大伯这双腿啊,不知该记多少功呢!” 大伯在一次锄奸行动里,被一个变节的同志出卖了,落到伪政府“特工总部”的手里,关进了“七十六号”的黑牢中。大伯在里面给灌凉水。上电刑,抽皮鞭子,最后坐上了老虎凳,而且还加了三块砖,终于把一双腿硬生生地绷折了。大伯被整得死去活来,可是始终没肯吐露上海区的同志名单,救了不少人的性命,抗战胜利,大伯抗日有功,颇获萧将军的器重。那张照片,就是那时拍摄的,而大伯的事业同时也达到了他一生中辉煌的巅峰。到了台湾后,因为人事更替,大伯耿直固执的个性,不合时宜,起先是遭到排挤,后来被人诬告了一状,到外岛去坐了两年牢,七十年代初,大伯终于全家移民到了美国。上一次我到他的公寓去看他,他和伯妈刚从堂哥帕洛阿图那个家搬出来。伯妈趁着大伯去洗手间,朝里面努了努嘴,悄悄对我说道: “老头子这回动了真怒,和媳妇儿子闹翻了。” 原来大伯住在堂哥家,没事时就给他两个小孙子讲述“民国史”,大概就像他从前给我和堂哥两人所上的课类似。偏偏堂嫂却是一个历史博士,专修近代史的,而且思想还相当左。她与大伯的“历史观”格格不入,她认为大伯不该尽给她两个儿子讲他那些“血腥事件”。大伯嗤之以鼻,诘问堂嫂道: “我考考你这个历史博士:萧鹰将军是何年何月何日出事的?出事的地点何在?这件历史大事你说说看。” 堂嫂答不出来,大伯很得意,他说如果他是主考官,堂嫂的博士考试就通不过,堂嫂背地里骂了大伯一句:“那个老反动!”大伯却听见了,连夜逼着伯妈便搬了出来。老人公寓房租低,大伯在唐人街一家水果铺门口摆了一个书报摊,伯妈也在一家洗衣店里当出纳,两老自食其力。 “你大伯摆书摊是姜太公钓鱼!”伯妈调侃大伯道。 大伯的书报摊左派书报他不卖,右派的又少有人买,只有靠香港几本电影刊物在撑场面。不过大伯并不在意,他说他跟伯妈两人是在实践“新生活运动”。他又开始练字了,从前他在台湾,有一段日子在家中赋闲,就全靠练字修身养性,后来还真练就了一手好草书,江苏同乡会给他开过一次书法展。那天我去的时候,大伯正在伏案挥笔,书写对联,录的是陆放翁的两句诗:“夜阑卧听风吹雨,铁马冰河入梦来。”一手草书写得笔走龙蛇,墨迹还没有干。大伯说,那副对联是写给楼上田将军的,田将军也是一位退了役的少将,从前跟大伯是同一个系统,大伯搬进这幢老人公寓,还是田将军介绍的。田将军画马出名,他的画在唐人街居然还卖得出去,卖给一些美国观光客,他自己打趣说他是“秦琼卖马”。田将军送过一幅“战马图”给大伯,大伯回赠对联,投桃报李。大伯在对联上落了款,他命我将两幅对联高高举起,他颠拐着退了几步,颇为得意地欣赏着自己的杰作,对我笑道: “齐生,你看看,你大伯的老功夫还在吧?” 旧金山傍晚大雾,飞机在上空盘桓了二十多分钟才穿云而下,我从窗户望下去,整个湾区都浸在迷茫的雾里,一片灯火朦胧。我到了唐人街,在一家广东烧腊店买了一只烧鸭,切了一盘烤乳猪,还有一盒卤鸭掌——这是大伯最喜欢的下酒菜,打了包,提到大伯的住所去。加利福尼亚街底的山坡,罩在灰濛濛的雾里,那些老建筑,一幢幢都变成了黑色的魅影。爬上山坡,冷风迎面掠来,我不禁一连打了几个寒噤,赶忙将风衣的领子倒竖起来。纽约已经下雪了,因为圣诞来临,街上到处都亮起了灿烂的圣诞树,白绒绒的雪花随着叮叮咚咚的圣诞音乐飘落下来,反而给人一种温馨的感觉。旧金山的冷风夹着湿雾,当头罩下,竟是寒恻恻的,砭人肌骨。 大伯来开门,他拄了一根拐杖,行走起来像是愈加艰难了。 “大伯,我给你带了卤鸭掌来。” 我举起手上的菜盒,大伯显然很高兴,接过菜盒去,笑道: “亏你还想得到,我倒把这个玩意儿给忘了!我有瓶茅台,今晚正用得着这个。” 我放下行李箱,把身上的风衣卸去。大伯公寓里,茶几、沙发,连地上都堆满了一叠叠的旧报纸、旧杂志,五颜六色,非常凌乱,大概都是卖剩下的。 “喏,这就是任平的小儿子——齐生。” 大伯拄着拐杖,蹭蹬到饭桌那边,把菜盒搁到桌上。这下我才看见,饭桌那边,靠着窗户的一张倚子上,蜷缩着一个矮小的老人,大伯在跟那个老人说话,老人颤巍巍地立起,朝着我缓缓地移身过来,在灯光下,我看清楚老人原来是个驼背,而且佝偻得厉害,整个上身往前倾俯,两片肩胛高高耸起,颈子吃力地伸了出去,顶着一颗白发苍苍的头颅;老人身子十分羸弱,身上裹着的一件宽松黑绒夹祆,好像挂在一袭骨架子上似的,走起路来,抖抖索索。 “唔,是有点像任平。” 老人仰起面来,打量了我片刻,点头微笑道。老人的脸削瘦得只剩下一个巴掌宽,一双灰白的眉毛紧紧纠在一起,一脸愁容不展似的,他的嘴角完全垂挂了下来,笑起来,也是一副悲苦的神情,他的声音细弱,带着颤音。 “他是你鼎立表伯,齐生。” 大伯一面在摆设碗、筷,回头叫道。 一刹那,我的脑海闪电似地掠过一连串的历史名词:“民盟”、“救国会”、“七君子”,这些轰轰烈烈的历史名词,都与优生学家名教授龙鼎立息息相关,可是我一时却无法把当年“民盟”健将、“救国会”领袖、我们家鼎鼎大名的鼎立表伯与目前这个愁容满面的衰残老人连在一起。 “你不会认得我的了,”老人大概见我盯着他一直发怔,笑着说道,“我看见你的时候,你才两三岁,还抱在手里呢。” “人家现在可神气了呀!”大伯在那边插嘴道,“变成‘归国学人’啦!” 大伯知道我这次去跟北京做生意,颇不以为然。 “我是在替美国人当‘买办’罢咧,大伯。”我自嘲道。 “现在‘买办’在中国吃香得很啊。”鼎立表伯接嘴道,他尖细的笑声颤抖抖的。 “你怎么不带了太太也回去风光风光?”大伯问道。 “明珠跟孩子到瑞士度假去了。”我答道,隔了片刻,我终于解释道。 “她不肯跟我去中国,她怕中国厕所脏。” 两个老人愣了一下,随即呵呵地笑了起来。明珠有洁癖,厕所有臭味她会便秘,连尿也撒不出。我们在长岛的家里,那三间厕所一年四季都吊满了鲜花,打理得香喷喷的,我们公司有一对同事夫妇,刚去中国旅游回来,同事太太告诉明珠,她去游长城,上公厕,发现茅坑里有蛆。明珠听得花容失色,这次无论我怎么游说,也不为所动。 大伯摆好碗筷,把我们招了过去,大家坐定下来,桌上连我带来的烧腊,一共有七八样菜,大概都是馆子里买来的。 “你表伯昨天刚到。” 大伯打开了一瓶茅台,倒进一只铜酒壶里,递了给我。我替大伯、鼎立表伯都斟上了酒。 “今天我替你表伯接风,也算是给你送行。” 大伯举起了他那只个人用的青瓷酒杯,却望着鼎立表伯,两个老人又摇头又叹气,半晌,大伯才开腔道: “老弟,今夕何夕,想不到咱们老兄弟还有见面的一天。” 鼎立表伯坐在椅上,上身却倾俯到桌面上,他的颈子伸得长长的,摇着他那一头乱麻似的白发,叹息道: “是啊,表哥,真是‘此身虽在堪惊’哪!” 我们三个人都酌了一口茅台,浓烈的酒像火一般滚落到肠胃里去。大伯用手抓起一只卤鸭掌啃嚼起来,他执着那只鸭掌,指点了我与鼎立表伯一下。 “你从纽约去上海,他从上海又要去纽约——这个世界真是颠来倒去吓。” “我是做梦也想不到还会到美国来。”鼎立表伯欷歔道。 “我们一直以为你早就不在人世了,”大伯舀了一调羹茄汁虾仁到鼎立表伯的盘子里,“这么多年也不知道你的下落。前年你表嫂过世,你哥哥鼎丰从纽约来看我,我们两人还感叹了一番:当初大陆撤退,我们最大的错误,就是让你和任平留在上海,怎么样也应该逼着你们两人一起离开的。” “那时我哪里肯走?”鼎立表伯苦笑道,“上海解放,我还率领‘民盟’代表团去欢迎陈毅呢。” “早知如此,那次我把你抓起来,就不放你出去了——干脆把你押到台湾去!”大伯呷了一口酒,咂咂嘴转向我道,“你们鼎立表伯,当年是有名得很的‘民主斗士’呢!一天到晚在大公报上发表反政府的言论,又带领学生闹学潮,搞什么‘和平运动’,我去同济大学把他们一百多个师生统统抓了起来!” 大伯说着呵呵地笑了起来,他的泪腺失去了控制,眼泪盈盈溢出,他忙用袖角把泪水拭掉。 “你那时骂我骂得好凶啊!”大伯指着鼎立表伯摇头道。“‘刽子手’!‘走狗爪牙’!” “嗳——”鼎立表伯直摇手,尴尬地笑着,他的眉头却仍旧纠在一处,一脸忧色。 我举起酒杯,敬鼎立表伯。 “表伯,我觉得你们‘民盟’很了不起呢,”我说道,“当时压力那么大,你们一点也不退缩。” 我告诉他,我做学生时,在哥大东方图书馆看到不少早年“中国民主同盟”的资料,尤其是民国二十五年他们“救国会”请愿抗日,“七君子”章乃器、工造时等人给逮捕下监的事迹,我最感兴趣。鼎立表伯默默地听着,他的身子俯得低低的,背上驮着一座小山一般,他吮了一口酒,长长地嘘了一口气。 “‘民盟’后来很惨,”鼎立表伯戚然道,“我们彻底地失败了,一九五七年反右,‘章罗反党联盟’的案子,把我们都卷了进去,全部打成了右派。‘救国会七君子’没有一个有好下场——王造时。章乃器给斗得欲生不得,欲死不能,连梁漱老还挨毛泽东骂得臭死,我们一个个也就噤若寒蝉了——” 鼎立表伯有点哽咽住了,大伯举起酒壶劝慰道: “来,来,来,老弟,‘一壶浊酒喜相逢’,你能出来还见得着我这个老表哥,已经很不错啦。” 大伯殷勤劝酒,两个老人的眼睛都喝得冒了红,两杯茅台下肚,我也感到全身的血液在开始燃烧了。 “莫怪我来说你们,”大伯把那盘烧鸭挪到鼎立表伯跟前让他过酒,“当年大陆失败,你们这批‘民主人士’,也要负一部分责任哩!你们在报上天天攻击政府,青年学生听你们的话,也都作起乱来。” “表哥,你当时亲眼见到的,”鼎立表伯极力分辩道,“胜利以后,那些接收大员到了上海南京,表现得实在太坏!什么‘五子登科’、‘有条有理’,上海南京的人都说他们是‘劫收’,一点也不冤枉——民心就是那样去的,我们那时还能保持缄默么?” 大伯静静地听着,没有出声,他又用袖角拭了一拭淌到面颊上的眼泪。沉默了半晌,他突然举起靠在桌边的那根拐杖,指向客厅墙壁上那张大照片叫道: “都是萧先生走得太早,走得不得其时!”大伯的声音变得激昂起来,“要不然,上海南京不会出现那种局面。萧先生飞机出事,还是我去把他的遗体迎回南京的呢。有些人表面悲哀,我知道他们心中暗喜,萧先生不在了,没有人敢管他们,他们就可以胡作非为了。我有一个部下,在上海法租界弄到一栋汉奸的房子,要来送给我邀功。我臭骂了他一顿:‘国家就是这样给你们毁掉的,还敢来贿赂我?’我看见那批人那样乱搞,实在痛心!” 大伯说着用拐杖在地板上重重地敲了两下,敲得地板咚咚啊。 “我跑到紫金山萧先生的灵前,放声痛哭,我哭给他听:‘萧先生、萧先生,我们千辛万苦赢来的胜利,都让那批不肖之徒给葬送了啊!’” 大伯那张圆厚的阔脸,两腮抽搐起来,酒意上来了,一张脸转成赤黑,额上沁着汗光,旋即,他冷笑了两声,说道: “我不肯跟他们同流合污,他们当然要排挤我喽,算我的旧账,说我关在‘七十六号’的时候,有通敌之嫌。我罗任重扪心自问,我一辈子没出卖过一个同志,只有一次,受刑实在吃不住了,招供了一些情报。事后我也向萧先生自首过,萧先生谅解我,还颁给我‘忠勇’勋章呢!那些没坐过老虎凳的人,哪里懂得受刑的滋味!” “表哥,你抗日有功,我们都知道的。”鼎立表伯安抚大伯道。 大伯举起他那只青瓷酒杯,把杯里半杯茅台,一口喝光了。 “大伯,你要添碗饭么?”我伸手想去拿大伯面前的空饭碗,大伯并不理睬,却突然想起了什么似地,问我道: “你爹爹的追悼会,几时举行啊?” “我到上海,第二天就举行。他们准备替爹爹平反,恢复他的名誉呢。” “人都死了,还平反什么?”大伯提高了声音。 “不是这么说,”鼎立表伯插嘴道,“任平平反了,齐生的哥哥日子就好过得多。我的案子要不是今年年初得到平反,鼎丰申请我来美国,他们肯定不会放人。” “我死了我就不要平反!”大伯悻悻然说道,“老实说,除了萧先生,也没有人有资格替我平反。齐生,你去替你爹爹开追悼会,回来也好替你大伯料理后事了。” “大伯,你老人家要活到一百岁呢。”我赶忙笑着说道。 “你这是在咒我么?”大伯竖起两道花白的关刀眉,“你堂哥怕老婆,是个没出息的人,我不指望他。大伯一直把你当做自己儿子看待,大伯并不想多拖累你,只交代你一件事:大伯死了,你一把火烧成灰,统统撒到海里去,任他飘到大陆也好,飘到台湾也好,——千万莫把我葬在美国!” 大伯转向鼎立表伯道: “美国这个地方,病不得,死也死不起!一块豆腐干大的墓地就要两三千美金,莫说我没钱买不起,买得起我也不要去跟那些洋鬼子去挤去!” 大伯说着嘿嘿地笑了起来,他拍了拍他那粗壮的腰,说道: “这年把我常闹腰子痛,痛得厉害。医生扫描检查出来里面生瘤,很可能还是恶性的呢。” “医生说可不可以开刀呢?大伯。”我急切问道。 “我这把年纪还开什么刀?”大伯挥了一下手,“近来我常常感到心神不宁——我晓得,我的大限也不会远了。” 我仔细端详了大伯一下,发觉伯妈过世后,这两年来,大伯果然又衰老了不少,他的脸上不是肥胖,竟是浮肿,两块眼袋子转乌了,上面沁出点点的青斑,泪水溢出来,眼袋上都是湿湿的。 “鼎立,”大伯泪眼汪汪地注视着鼎立表伯,声音低痖地说道,“你骂我是‘刽子手’,你没错,你表哥这一生确实杀了不少人,从前我奉了萧先生的命令去杀人,并没有觉得什么不对,为了国家嘛。可是现在想想,虽然杀的都是汉奸、共产党,可是到底都是中国人哪,而且还有不少青年男女呢。杀了那么些人,唉——我看也是白杀了。” “表哥——”鼎立表伯叫了一声,他的嘴皮颤动了两下,好像要说什么似的。 “鼎立——”大伯沉痛地唤道,他伸出手去,拍了一下鼎立表伯高耸的肩肿,“我们大家辛苦了一场,都白费了——” 两个老人,对坐着,欷歔了一番,沉默起来。我感到空气好像突然凝固,呼吸都有点困难了似的。虽然酒精在我身体里滚烫地流动着,我却感到一阵飕飕的寒意,汗毛都竖了起来。我记起去年李永新到纽约来看我,我与永新有八年未曾见面。从前我们在哥大都是“保钓”的志友,我抽身得早,总算把博士念完,在福斯特惠勒找到一份高薪的工作,而永新却全身投入,连学位也牺牲掉,后来一直事业坎坷。那天我们两人在一起,谈着谈着,突然也这样沉默起来,久久无言以对。虽然我和永新一直避免再提起“保钓”运动,可是我们知道彼此心中都在想着这件事,而且我们都在悼念“一·二九”华盛顿大游行那一天,在雪地里,我和永新肩靠肩,随着千千百百个中国青年,大家万众一心地喊道:钓鱼台,中国地!钓鱼台,我们的!我们的呼喊,像潮水般向着日本大使馆汹汹涌去。 吃完饭,大伯要我们提早就寝,我须早起,赶八点钟的飞机,而鼎立表伯也有点不胜酒力了。我去浴室漱洗完毕,回到客房,鼎立表伯已经卸去了外衣,他里面穿了一套发了黄的紧身棉毛衫裤,更显得瘦骨嶙峋,他削瘦的背脊高高隆起,背上好像插着一柄刀似的。他蹲在地上,打开了一只黑漆皮的旧箱子,从里面掏出了一件草绿的毛线背心来,他把箱子盖好,推回到床底下去,我等鼎立表伯穿上背心,颤巍巍地爬上了床,才把灯熄掉。客房里没有暖气,我躺在沙发上,裹着一条薄毯子,愈睡愈凉。黑暗中,我可以听得到对面床上老人时缓时急的呼吸声,我的思绪开始起伏不平起来,想到两天后,在上海父亲的追悼会,我不禁惶惶然。一阵酒意涌了上来,我感到有点反胃。 “你睡不着么,齐生?” 黑暗中,鼎立表伯细颤的声音传了过来,大概老人听到我在沙发上一直辗转反侧。 “我想到明天去上海,心里有点紧张。”我答道。 “哦,我也是,这次要来美国,几夜都睡不好。” 我摸索着找到撂在沙发托手上的外套,把衣袋里的香烟和打火机掏了出来,点上一支烟深深地吸了一口。 “龙华离上海远不远,表伯?”我问道。 “半个多钟头的汽车,不算很远。” “哥哥说,追悼会开完,爹爹的骨灰当天就下葬,葬在‘龙华公墓’。” “‘龙华公墓’?”老人疑惑道,“恐怕是‘龙华烈士公墓’吧?那倒是个新的公墓,听说很讲究,普通人还进不去呢。” “我搞不太清楚,反正葬在龙华就是了。” “‘龙华公墓’早就没有喽——” 老人翻了一下身,黑暗中,他那颤抖的声音忽近忽远地飘浮着。 “文革时候,我们的‘五七干校’就在龙华,‘龙华公墓’那里,我们把那些坟都铲平了,变成了农场。那是个老公墓,有的人家,祖宗三代都葬在那里,也统统给我们挖了出来,天天挖出几卡车的死人骨头——我的背,就是那时挖坟挖伤的——” 我猛吸了一口烟,将香烟按熄掉。我感到我的胃翻得更加厉害,一阵阵酸味冒上来,有点想作呕了。 “美国的公墓怎么样,齐生?”隔了半晌,老人试探着问道,“真是像你大伯讲的那么贵么?一块地要两三千美金哪?” “这要看地方,表伯,贵的、便宜的都有。” “纽约呢?纽约有便宜的墓地么?” “有是有,在黑人区,不过有点像乱葬岗。” 老人朝着我这边,挪了一下身子,悄悄地唤我道: “齐生,你可不可以帮我一个忙?” 老人的语气,充满了乞求。 “好的,表伯。”我应道。 “你从中国回来,可不可以带我到处去看看,我想在纽约好好找一块地,也不必太讲究,普通一点的也行,只要干净就好——” 我静静地听着,老人的声调变得酸楚起来。 “我和你表伯妈,两人在一起,也有四十五年了,从来也没有分开过,她为了我的政治问题,很吃了一些苦头,我们两人——也可以算是患难夫妻了。这次到美国,本来她也申请了的,上面公文旅行,半年才批准,她等不及,前两个月,病故了——这次找出来,把她一个人留在那里头,我实在放不下心——我把她的骨灰放在箱子里,也一起带了出来——日后在这里,再慢慢替她找个安息的地方吧——” 老人细颤、飘忽的声音戛然而止。黑暗中,一切沉静下来,我仰卧在沙发上,房中的寒意凛凛地侵了过来,我把毯子拉起,将头也蒙上。渐渐的酒意上了头,我感到愈来愈昏沉,朦胧中,我仿佛来到了一片灰暗的荒野里,野地上有许多人在挖掘地坑,人影幢幢,一齐在挥动着圆锹、十字镐。我走近一个大坑,看见一个身材高大的老人站在坑中,地坑已经深到了他的胸口,他抡着柄圆锹,在奋力地挖掘,偌大的坑中,横着,竖着竟卧满了累累的死人骨头,一根根枯白的。老人举起圆锹将那些枯骨铲起便往坑外一扔,他那柄圆锹上下飞舞着;一根根人骨纷纷坠落地上,愈堆愈高,不一会儿便在坑边堆成了一座白森森的小山。我定神一看,赫然发觉那个高大的老人,竟是大伯,他愤怒地舞动着手里的圆锹,发狂似地在挖掘死人骨头,倏地,那座白森森的小山哗啦啦倾泻了,根根人骨滚落坑中,将大伯埋陷在里头,大伯双手乱招,狂喊道: “齐生——” 我猛然惊醒,心中突突乱跳,额上冒出一阵冷汗来。原来大伯已经站在沙发跟前,他来叫醒我,去赶飞机了,房中光线仍旧昏暗,幽暗中,大泊庞大的身躯,矗立在我头边,像一座铁塔似的。 从圣芭芭拉到旧金山 ——加州访白先勇 一 一九八七年我在上海复旦大学读书,作的学士论文是关于白先勇小说集《台北人》。那年四月,正好是白先勇阔别大陆三十九年后第一次回上海访问。在复旦做客座教授。他对我的论文提了不少修改意见,并带我去看了他小时候在上海生活过的地方。在路上,他一一告诉我,淮海路以前叫霞飞路,衡山路以前叫贝当路,福州路以前叫四马路……反正在他的心目中只有“以前”。一天在他的心目中只有“以前”。一天在和平饭店喝咖啡,老年爵士乐队正在演奏比莉郝丽黛(billieholiday)那首《缎衣仕女》,音乐是哀怨的,可又是绚丽的,醉生梦死中包含着不屈不挠。那晚,白先勇很开心,像是找到了丢失的东西。他说:“上海,就应该是这个调调。” 今年一月,我来到了美国圣芭芭拉,又一次见到了白先勇。 圣芭芭拉位于洛山矶北面,是南加州最受欢迎的海滨度假胜地。地中海风格的建筑,是圣芭芭拉的一大特色。白先勇一九六五年从爱荷华大学写作班拿到硕士学位后,来到圣芭芭拉分校,教授中国语言文学,在此一住就是三十多年。一九九七,加州大学圣芭芭拉分校特别建立了白先勇档案,这一年白先勇正好六十岁。这个档案的建立,是献给白先勇六十岁生日的最好礼物。美国大学图书馆为一个用中文写作的东方作家开辟了一个特别收藏区,这当然是个难得的荣誉。我相信这里是白先勇研究资料最全的地方,收有白先勇作品的各种版本及译本,白先勇研究专著及单篇论文,各种报纸、杂志的专访文章和新闻报道,根据白先勇小说改编的舞台剧和电影的影像资料。白先勇也将他所有的手稿全部捐献给了图书馆。 二 白家座落在圣芭芭拉的隐谷(hiddenvalley),从外表看是一栋普通的平房,由于圣芭芭拉风景优美、气候宜人,很多政坛要人、商界大亨、影视明星纷纷在此购屋度假,和这些豪宅相比白寓反倒显示出一种素雅之美,一种东方式的内敛。白先勇喜好中国传统文化,房里挂满了名家书画,有钱南园、黄秋士、吴照、左宗棠、徐悲鸿等人的真迹。他尤其喜欢客厅里左宗棠的那幅对联:“应费醍湖千斛水,洒作苍茫大宇凉。”这一墨宝跟着白先勇几十年了,随着岁月增加,对它的理解也也与日俱增。白先勇是“红迷”,至今床头仍放着《红楼梦》。他说:“我常常在这幅对联前,想到《红楼梦》里‘白茫茫一片大地真干净’的境界。人生到头来,不过是一场空,中国佛教讲来讲去就是一个字——‘空’。” 记得,我到圣芭芭拉的那天,白先勇收到台湾《联合报》的传真,他的小说集《台北人》当选“台湾文学经典”三十本书之首。看到这份传真,很自然地我就问白先勇:“一部文学经典究竟有什么价值和功用?”白先勇倒是答得直言不讳:“要说文学经典没用,那真是一点用也没有,也不能救国救民。杜甫的《秋兴八首》救不了大唐的衰退,福克纳那些小说也挽救不了美国南方的没落,他的《声音与愤怒》与美国当代科技的兴盛毫无关系。要说文学经典有用,可以说,它是一个民族心灵的投射、一个根源。如果中华民族没有屈原、杜甫、曹雪芹,我们这个民族将多么苍白;如果没有福克纳的小说,美国的精神文化就缺了一个大角;英国若少了莎士比亚,简直不可思议。当然现在普通美国人,不会去看福克纳的小说,只有大学里才拿来作研究;杜斯妥也夫斯基的《卡拉马佐夫兄弟们》,一般俄国人也读不下去,尽管这本书在知识分子中影响深远。中国的文学经典与西方的还不太一样,《红楼梦》、《三国演义》、《水浒传》、《西游记》是雅俗共赏、深入民间的。中国文学经典的好处是‘内行看门道、外行看热闹’。外行人看《红楼梦》是宝玉、黛玉、宝钗的三角恋爱,大家族的吃喝玩乐。内行人则看人生的酸甜苦辣,看书中的佛道思想。中国文学高就高在这里。” 白先勇认为:“文学经典的功用,主要是情感教育,有了文学的教育,一个民族、一个人的感情要成熟得多,看过、看通、看透《红楼梦》的人,的确要比没有看过《红楼梦》的人高出一截。文学很重要的一点就是教育人要有同情之心、悲悯之情。懂得原来书中人的困境、痛苦,我也要经过。突然间,会兴起众生平等的感受,其实这也就是宗教情感,有了宗教情感,文学才会达到最高境界。还有一点,文学教人懂得欣赏美。如何看夕阳,如何看月亮,如何看花开花落,潮来潮往?什么是‘泪眼问花花不语’,什么是‘一江春水向东流’?教人如何用诗人的‘眼睛’去看大千世界。” 三 因为是第一次去美国,对“浪漫港都”旧金山自然特别向往。白先勇一眼就看出了我的“心思”,爽快就说:“好,带你去旧金山看看,那是美国西岸的文化重镇,附近有柏克莱(berkeley)、斯坦福(stanford)两所美国顶尖名牌大学,我的那篇《游园惊梦》还是在柏克莱写的呢!你应该去感受一下那里的文化氛围。” 旧金山是座美丽的城市,还有“美国诗角”之称。四十年代末、五十年代初,罗伯特·邓肯(robertduncan)和肯尼斯·雷克斯洛思(kehrexroth)等发起了“旧金山文艺复兴诗歌运作”,这为后来“跨掉一代”(beatgeneration)文学的诞生奠定了基础。一九五五年,艾伦·金斯堡(allenginsberg)在旧金山一间画廊朗诵他的长诗《嚎叫》震惊全美,“跨掉一代”从此风靡世界,旧金山也成了“跨掉一代的大本营”。 白先勇虽为小说家,可他对美国“跨掉诗派”也极有兴趣,在旧金山,我们一起去了大名鼎鼎的城市之光书店(citylightsbookstore),书店位于哥伦布大道二百六十一号,一九五二年,由诗人费林杰提开设,它的隔壁就是维苏威咖啡屋(vesuviocafe),两者在五、六十年代都是跨掉族诗人的聚会点。跨掉诗派的作品往往需要大声朗读才能产生震撼人心的效果,故旧金山有不少画廊、书店、酒吧、饭店成了这些诗人的“布道场”,城市之光书店和维苏威咖啡屋是最有名的两家。白先勇每次来旧金山,都要到这家书店消磨半日,他说:“外面的世界一天一个变化,而这间书店总是老样子,通往地下室的那段狭窄木梯,走在上面会发出轻轻的鼓点声,让人肃然起敬。洞中方七日,世上已千年。相对于现代科技的日新月异,文学艺术在本质上,几千年来并无多大变化。” 走出城市之光书店,向右拐就是维苏威咖啡屋,里面客人多为中老年知识分子,想必有不少是当年的跨掉族和嬉皮族(hip),如今倒是一派学者风范。实际上,从七十年代开始,不少跨掉派诗人也纷纷转舵,走进大学殿堂,成为学院派一分子。那天在维苏威,我们点了爱尔兰咖啡,白先勇突然冒出一句:“真希望去一次都柏林。”或许爱尔兰咖啡使他想起爱尔兰大师詹姆斯·乔伊斯及他的《都柏林人》。不少人都说,《台北人》和《都柏林人》在精神本质上是一致的,都是一首民族文化的挽歌。这次在圣芭芭拉图书馆还看到一篇硕士论文,比较《台北人》和《都柏林人》。爱尔兰民歌也是白先勇所喜爱的,尤其是那首《nannyboy》,他家里收有多种版本这首歌的cd。爱尔兰有它独特的文化传统,文学、音乐更是充满乡愁和悲情,白先勇从中一定找到了共鸣点。白先勇自己承认,归根到底他是个浪漫派作家;众所周知,乔伊斯是西方现代派的鼻祖。我想问:就文学的本质而言,现代派、浪漫派或其他什么流派究竟有没有区别? 四 我把美国之行的压轴戏放在了参观加州大学柏克莱校区。柏克莱是西岸最有名的大学,一向以激进和革命著称,尤其在六、七十年代支持民权运动和反越战运动中扮演了举足轻重的角色。白先勇对这间名校有一份特殊的感情,一九六六年,他的挚友王国祥在此读博士学位,那年夏天,他从圣芭芭拉来柏克莱度假,完成了他的代表作《游园惊梦》。一九八o年他又在柏克莱东方语言文学系客座一学期。所以,这座大学城给他留下了难忘的记忆。我们是星期天去柏克莱的,校园里十分安静,有一种冬日的冷清。这样的天气,是会让人心澄如镜的。故地重游,白先勇很快就找到了东方学院大楼,二楼的图书馆星期天照旧开放,不少东方面孔正在埋头苦读。白先勇告诉我,写小说《游园惊梦》时,他在这里还借了不少参考书,如:汤显祖的《牡丹亭》。 不过,校园外的电报街(telegraphavenue)倒是热闹非凡,俨然成了商业观光区,街头小贩在此兜售各种手工艺品、扎染衣服、文具及电脑配件。眼前的景观使白先勇大为感叹,他说:“以前,这条街上书店林立,三五步就是一间。”现在,我们走完整条电报街,也不过看到寥寥可数的几家书店。不过,这条街上的市井闲情令人难忘。 离开柏克莱,正是黄昏时分,远远望去,校园里的钟塔(sathertower),已被夕阳染成了金色。我不知道,白先勇是以什么样的心情看这一片夕阳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