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茧自缚》 第一章 1-尴尬的七夕夜 “在这样的七夕夜,孤独的人是可耻的。” 差点误了飞机的筱和和刚刚坐稳,便收到这样一条手机讯息,是某条关于交友网站的垃圾短信。 她百无聊赖地删掉。 原来今天是七夕,挺讨厌的节日。 筱和和迅速抓紧时间编了一条短信:“亲爱的小宝,老娘20:30到机场,速速前来接驾!” 郑晓宝是她的无赖同事。这次的苦差本来由他来做,结果他编了拙劣借口,把差使推给了筱和和。 所以她也很想奴役他一下。反正她出发前,这厮刚好要买车,拍着胸信誓旦旦说一定等她回来作为他的第一个乘客。 筱和和在上飞机前被热情的客户灌了两瓶啤酒,饭却没吃饱,如今又晕又饿又困又累。状态不佳的人难免很无聊,虽然她平时并不是这么无聊。 她背不下郑晓宝的手机全号,所以认真地一一翻着号码簿,终于找到了,结果旁边乘客一个大转身,碰了她一下。和和手一抖就碰了“发送”键,一秒钟后,屏幕显示“发送成功”。 她很头大地发现,那条短信根本没发给郑晓宝,而是发给郑谐了。 和和有点冒汗,迅速回拨了一个电话给郑谐想解释一下,响了许久都无人接听。 他不会这么小气吧。和和不死心地又拨,还是没人接。 笨啊,她应该再补充一个短信的。 结果这一回,还没等她输完文字,手机就叮叮地响了两下,没电了。 和和有一点沮丧。 转念想,郑谐好像从来就没有回过她的任何短信,谁让她总是发一些很没营养的内容给他呢。他大概见到以她的名字发来的短信就直接忽略了吧,因为她若有急事找他,总会拨电话的。 而且,郑谐应该不会误会的。她哪有那么大的胆子跟他这么没大没小啊。以他那么高的智商,肯定能猜到她是发错了。 今儿是七夕夜,理论上说,郑谐应该不会一个人过。这种时候他多半手中葡萄美酒夜光杯,对面美人如玉艳如虹,顾不上理会她闹出来的乌龙。 想到这儿,和和安心地歪头睡去。 不过在睡着之前,她隐约地想起,郑谐小时候似乎有个小名也叫“小宝”……真是糟糕,睡都睡不稳。 —————————— 夜晚的机场依然人流熙熙攘攘。筱和和邻座的年轻女子一出检票口便投入一个向她大大张开的怀抱。 这么热的天,抱得那样紧,也不怕中暑。 筱和和可不承认她是在忌妒,她只是觉得有伤风化,而且,现在医院的床位挺紧。 “筱小姐,这里。”她一步步挪出机场大厅,正思忖着坐公交车和打车哪个性价比更高时,突然听到熟悉的声音。定睛一望,原来是郑谐的贴身司机小王。 筱和和吃惊不小。“你来接谁?郑谐……哥哥也出差?要不就是……”郑谐的第x号女友?她及时吞掉这半句话。 “我是来接筱小姐的,请上车。” 筱和和抬头望一下天。奇怪,明月当空,这夜色挺正常的啊。 上车才得知,郑谐大少爷下午因为发高烧进了医院打吊针。 又累又倦的筱和和考虑了三秒钟,决定去表达一下人道主义关怀。 毕竟她认识郑谐二十五年了。在她的印象里,医院那种地方,除了查体,基本上他每隔三四年才进得去一回。 医院不比迷宫好多少,七折八拐终于到了目的地。 真是腐败。发个烧而已,竟然住这样高级的套间。医院床位多紧张啊。 郑谐倚坐在床头,手上还挂着点滴,脸色有一点苍白,但眼神清明依旧,见她进来,表情都没有半分波动,只用另一只手指一指病房墙边的软垫长椅,示意她坐下。 郑谐的首席秘书韦之弦正坐在他床边的一张方凳上,腿上摆着笔记本电脑,尽心尽职地按领导口述作记录。 经济术语之于她宛如唐僧念咒,筱和和听得头昏眼花,片刻后又倒在长椅上睡着了。 她实在是累,出差在外天天做工超过14小时,没睡过一个安稳觉。 和和悠悠转醒时,是因为有人往她身上加了一件衣服。她揉揉眼睛,看清是气质优雅大方的韦秘书。 见到和和醒来,韦之弦温柔地微微一笑:“筱小姐,我正准备走。我送您一程?” 筱和和还没搭话,床上的大爷已经开了尊口:“不用。等我打完这一瓶,和和跟我走。” “医生让您今晚留院观察……”韦秘书看了看上司的脸色,很自觉地改口,“好的,您注意休息。郑总,您的手机。”说罢从口袋中掏出郑谐那支很耀眼的白金限量款。 怪不得天上下红雨,接到那种短信竟然还派人去接她。原来她的短信是被韦秘书接到了。 不过这下子更糗大了,真失面子啊。 —————————— 离开时经过这间独立病房的外间,地上摆了好几个花篮,姹紫嫣红,五彩缤纷,香气缭绕。 和和弯腰抱起装饰得十分别致的一个篮子:“这个好看,送我。” 郑谐揪住她的领子想把她提起来:“医院的花,多不吉利。” “今天七夕节,我都没收到花呢。”和和费劲地想挣脱他的魔爪。 “一会儿到外面买给你。” “可是我喜欢这个。”和和坚持选择。 可是郑谐这个病人,明明刚才还一副病恹恹的样子,此时却身手敏捷地一扯一带,和和也没搞清他是怎么弄的,总之她的花篮脱了手,人也被她提了起来,一转眼已经到了病房外。 会几招武术很了不起啊。和和一边被郑谐扯住了手腕往前拖着走,一边不死心地回头看她相中的那只花篮。 和和上了车又似乎迷迷糊糊地睡着了,隐约听到郑谐说:“小王,把空调开小一点。”车子急转弯时,她一头撞到玻璃上,哎哟了一下,又醒了。 借着射进车内的灯光,她扭头看见郑谐苍白着脸,没精打采。 他皮肤本来就白,此刻更是近乎透明,标标准准的小白脸,衬得一双眼睛更黑更亮,深不见底。 路痴和和辩了几秒钟方才发现车子正直直驶向她所住的西区,其实刚才那医院离郑谐平时住的那豪华公寓更近许多,只要十分钟。 “王师傅,先送郑……谐哥哥吧,我不急。” “我今天也去那边。”郑谐下达指令,倚着靠背闭上眼。 别误会,郑谐说的“那边”,只不过是与筱和和同一幢楼,并且正好在她家对面,但面积却是她的房子的两倍大的那套他一年还住不满两星期的公寓。但筱和和仍是生出不详的预感,连困意都没了。 果不其然,郑谐很顺理成章地随筱和和进了家门,把鞋子一脱,像吩咐佣人一般自然:“到我那边给我找套内衣和浴衣,再给我下碗面……烂一点,打一个鸡蛋。”头也不回地进了浴室。 真是……的!虽然他是病人,可她也旅途劳顿刚下飞机好不好? 其实只要他愿意,随便招呼一声,就会有整条街的年轻姑娘来帮他煮面伺浴,怎么偏偏要支使她呢。 筱和和在心里腹诽了好几句,终于还是揉揉鼻子,找出他家的钥匙,领命去也。 郑谐吃面,她去洗澡,顺便洗了郑谐脱掉的衣服。她就是这么没出息。 出来时面已经吃光了,连汤也没剩,碗却扔在水槽里。于是筱和和又老老实实地把碗也洗了。 回头不见郑谐,想来是回他自己家去了,于是穿着清凉睡衣趿拉着拖鞋摸黑进了卧室,把自己用力地丢进床上。 “啊——” “呀。” 短的那声叫是郑谐的,长的那声是她自己的。筱和和恰好摔在郑谐身上。 她爬地起来打开灯:“你睡错地方啦,这是我家!” 他在这儿洗澡尚可以理解,因为那边他已经有两个月没住了,大约担心水管里存水太多不干净。可是他总不能因为那边的床两个月没睡过人,就来霸占她的床啊。 “唔。”郑谐答与没答一个样,声音里有浓浓的睡意。 “我睡哪儿呀?” 这回郑谐连声都不吱了,翻个身又睡过去。 他睡觉时蜷成一团,枕着自己的一只胳膊,把头埋起来,像小孩子一样。 和和立刻心软了,伸手摸了一下他的额头,已经不热了,但抹到一手汗。 想起他因为发烧而进医院,她给他盖上被子,找到另一条薄一点的,又盖了一层。 然后她又从柜里翻出一床毛巾被,胡乱把自己卷起来,睡到客厅里的沙发去了。 都怪她家只有一张床,而郑谐那个又大又空的屋子,她才不要一个人在那儿睡,会做噩梦。 睡到半夜筱和和冻醒了。 这见鬼的天气。天气预报明明说是三十度,结果到了晚上这样冷。那一层薄薄的毛巾完全抵不住寒意。 而她两床厚一点的丝被,都盖在郑谐的身上了。 筱和和爬起来,穿上自己的外套,又重新裹了自己躺下。 还是冷,并且这张软得过了头的沙发,平时瘫在里面耍懒还挺舒服,但此刻用来睡觉,那真叫作折磨,骨头都像变了形。 眼见着客厅里的挂钟指向三点钟,筱和和身体和脑袋都累,但就是睡不着。 她蹑手蹑脚地溜进卧室,想把郑谐身上的被子扯一条下来。 窗帘没拉。明亮的月光下,郑谐还是蜷着身子躺在床的正中间,睡姿一点也不像他清醒时那么优雅,一半被子被他掀到一边,另一半被他牢牢地压在身子底下。 又困又累又气恼的筱和和,扯了半天也没扯出一条被子来,又怕惊醒了他,最后将被他压在身下的两个半条被子其中的一个半条重新盖到他的身上,她自己扯了另半条,直挺挺地钻进去,又直挺挺地躺下。不多久,竟然睡着了。 第二章 2-又白捡了一哥哥 七年前,筱和和的未来愿景是:愿嫁有情郎。 七年后,筱和和的当下心思是:要钓金龟婿。 “我一定要擦亮眼睛争口气,努力钓到金龟婿。” 每当看完一部结局圆满的爱情电影,筱和和总要叹上这么一句。 她的好友苏荏苒通常立即吐一口糟:“你身边不是有个现成的?身材与钱财,容貌与礼貌,一样都不少。又知根知底,连调查工作都省了,剩下的只是看你如何搞定他。” “郑谐?”筱和和切了一声,“我们就是一不小心被绑到一起的蚱蜢而已。从小到大,我连白天做梦的时候,可都从没想过要跟他有个啥。” “话可别说得太实太早了啊。我看郑谐那人对谁都客客气气冷冷淡淡的,偏偏就对你特不客气又特别上心。” 苏荏苒这话可说中了筱和和的痛处。她不长不短二十五年的人生,就是一部被郑谐欺负的历史。 小时候,总被骗着帮他写作业拎书包这些小事都不算,连他去讨好别的女孩子,都要帮他代写情书,代买礼物,甚至充当快递员。成年后,则升级为菲佣,临时秘书,甚至冒牌女朋友。他常年不住的房子需要她定期去查看,交费,找人打扫;他秘书不在身边而他突然想办公时,她是临时速记员,资料管理员,还有茶水小妹;他想甩掉女人但又没马上找到接任的,她就需要硬着头皮去充当那个得意洋洋的欠扁新人。其他的都好说,只这一点令她苦恼,最害怕某天他惹到的女人太过彪悍又痴情,直接泼她一身硫酸。 不过她也亏欠郑谐许多就是了。 五岁时,她害十岁的郑谐一只脚骨折。那阵子郑谐正与家里抗争要进少年武校,这下子他不得不按部就班地念书升学。 十岁时,她害十五岁的郑谐失去参加全国少年国际象棋友谊赛的参赛资格。本来他是非常有希望取得佳绩的人选。他都准备好出发,偏偏她急发肺炎,家中又没大人,他只好放弃机会,留下陪她。 十五岁时,她害郑谐和女朋友分手。那是否是他真正的初恋她不清楚,可后来她看了那么多年他身边的来来去去,那女子算是他最认真的一个。 二十岁时,她害郑谐丢掉一笔大生意。那时他新开的公司根基不稳风雨飘摇,而那笔生意是他们三分之一的年销售额。 筱和和折合了一下,觉得总归还是她欠郑谐比较多,所以怎么被郑谐欺负也不算过分,何况郑谐还经常帮她。人家男女之间有个“七年之痒”,他俩这个却不知该算作五年那个啥。不过郑谐今年元旦那天就很郑重其事跟她说了:“和和,我们今年尽量少见面,少说话,少一点交集。”和和再过两天就满二十五周岁了。 但是这一回,可不是她主动凑近他,而是他自己凑近她的。不过……好像是因为她先给他发了挑衅短讯,又假情假意地去医院看他…… 筱和和脑子里翻搅着这些往事时,正把刚从小区早餐店里买来的豆浆烧饼鸡蛋咸菜一一地在桌上摆好。双人份,反正她自己本来也要吃早饭,顺便,顺便而已。想了一会儿,又很没出息地去对面找了郑谐的衣服和清洗用品,他很认品牌,只用固定的那几种,昨儿许是累了又不舒服,就顾不得细节。 郑大爷很显然一点也没觉得换了个地方睡了一晚有多不适应,安闲自在如在自己家中一般,刚起床时还睡眼迷蒙,几分钟后就一身清爽地端坐餐桌边斯文地就餐。 由此可见,这人从别人屋里醒来一定是常有的事。筱和和在心里抹黑着他,嘴上却说着关心的话:“你今天是不是还要去医院打点滴?” “已经没事了,不去。”郑谐头也不抬。 “郑谐,你这么大的人了怎么还讳疾忌医啊。”韦秘书昨天似乎说,医生让他留院观察两天。 “筱和和,你越来越没大没小,都开始连名带姓不加称呼地叫我了。”郑谐向来最会转移重点。 靠,她都这样喊了他几年了,当然大多数时候是连姓名都不加,直接说“哎”,他现在竟想起来跟她摆这个谱。但筱和和理亏,只好选择不说话。 郑谐低头吃饭。从小就有好家教就是和别人不一样,他吃饭从来都没有一点声响,筱和和佩服得要命。 和和也努力地试着学习郑谐让正喝豆浆的自己不发出一点点声音,但郑谐突然开口说话,正凝神闭气的她一惊之下,差点把口中的豆浆喷出来。 “和和,你们今天休息对吧?陪我去参加一个宴会。” “今儿奥运开幕式,谁有闲功夫陪你玩?你今年女友编号都突破两位数了,环肥燕瘦的大小女秘书也好几个,干嘛打我主意啊?” “宴会在下午,都是年轻人。你不是一直想多认识几个人?”郑谐无视她无理的挑衅,静静地解释。 “跟你混作一堆的有什么好人啊?我不去。” “和和,你们公司今年业绩不错,不需要我那一张订单了是吧?”郑谐如品茗般又喝一口豆浆,和和气气地说。 哎,她只逞一时口舌之快,竟然忘记了。弱势群体想保住骨气的确是件很难的事。和和立即摊上一脸的阳光笑容:“谐哥哥,我这不是跟您开玩笑么?我不是担心自己上不了台面给您丢脸么?我去我去,需要穿迷你裙还是露脐装?我立即去准备。” 衣服是韦秘书找人送来的,鹅黄色的及膝小礼服,同色羊皮凉鞋,连项链与发饰都一应俱全。可怜她一把年纪,还要弄得这样粉粉的去装嫩。 到了宴会现场她就乐了,整个一儿童游乐场,各种型号的福娃摆得到处都是,空中飘着汽球与彩纸,纸上写着各种问题,明明就是个游戏派对,怪不得郑谐不找他那些无一不是气质型的女友和小秘,而坚持拖了她来。 再一细瞅,她就更乐。这场宴会是关于奥运主题的,电子显示牌郑重地显示着倒计时。大概是统一要求过,男士一律是整齐的黑西装,女士们身上则全是红、黄、蓝、绿四种单色。这主办方实在是忒有才了,一会儿若做游戏,是不是要直接按身上的衣服颜色分组呢? 郑谐撇了她,自己去应酬,筱和和自得其乐,转来转去猜中了一大堆问题,得了许多的奖品后,便专心致志地找东西吃。角落里有人三三两两地聚作堆,一不小心就能听到有趣的八卦。 “程家跟钟家下月要有喜事了,上回突然取消了,是怎么回事啊?” “两家的正规说法是新娘子突然病了,后来新郎领了任务去四川抗震,就耽搁下来了。至于内幕……哎,这个可只有他们自己知道了。” “程家喜事不止这一桩,听说程少臣跟前妻复合了,老太太高兴得第一时间就带着媳妇儿孙女儿从英国赶回来了。” “前妻?程少臣竟然结过婚?” “你火星来的啊?” 呃,那位程先生她是见过两回的,一个让人看不透的人,她觉得比郑谐更难搞。没想到啊没想到,那么早就被套牢不说,还心甘情愿被套牢两次,那女子何方神圣啊,她好想去膜拜。 偷听的结果是,不小心把自己也卷进去了。 “咦,今儿跟郑谐一起来的那女的是谁?新任?” “不像郑谐一贯的口味吧,郑谐这么多年来,交往的女人一直是一个类型的,据说都像他那初恋。” “哦,想起来了。不是说郑谐有个干妹妹吗?就是她?” “大概是吧。那小女子长得挺不错,听说郑书记很喜欢她,想来性子也不会坏。你若对她真有兴致,不妨去攀攀关系。” “郑书记?省里的那个?跟她……” “你连郑谐的老子是谁都不知道?你新来的啊。” 筱和和决定了,她一出这会场就要打电话告诉苏荏苒,这些社会精英的八卦程度,可一点也不比她们这些市井小民高明到哪里去。 和和找了个最清净的角落,专心地享受她堆了一大盘的美食。顺便找一找郑谐,不知道衣冠楚楚的他,是不是此刻也在积极地或被动地参与着八卦事业。她一眼就看见郑谐,站在离她不远的并不起眼的位置,正与一位绝色女子说着话。 哎,她可真不愿意承认,饶是这满场的流光溢彩衣香云鬓,郑谐也仍是最出众的之一。他五官精致身材颀长,虽然平日里她总是暗贬他是小白脸,但跟这一堆堆阴柔又婆妈身上还香喷喷的男人们一比,她竟觉得,郑谐无论外形还是作派都有股无法言传的男子气概。 郑谐也见到她,跟美女打了个招呼,一步步向她走来,顺便从她盘里挑东西吃。 筱和和看清郑谐手里端着的是一杯葡萄酒,立即怒了:“昨儿还因为胃不好打点滴,今天就又喝酒?找事啊。”一把夺过来,自己一口灌下去。关心他是假,这最后一个动作才是关键,她刚才快被噎死了。 结果她因为心虚而喝得太猛,一下子就呛到了自己,剧烈地咳起来。郑谐一边拍着她后背帮她顺气一边笑:“你怎么就一点不长进呢,连壁花都当得这么没气质。对了,有看得顺眼的人没?我帮你引荐引荐。” “满场就没半个顺眼的,连你都不如。帮我去拿杯饮料吧。” “公开场合别说这么没情商的话。自己去拿。” “我拿了很多回吃的了,人家都开始注意我了。我这不是怕给你丢脸么?”筱和和嘻皮笑脸。 这厢她正耍着赖,猛听得有个低沉圆润如播音员般的男音从头顶上响起:“阿谐,还活着呢?” 郑谐回头一看,笑了:“连你都苟活于世,我干嘛要死啊。” 让她说什么好。这些人年纪都一大把了,说话这么不忌讳。筱和和从郑谐的肩膀方向望过去,正碰上一对幽深清澈的眼眸,带着温柔笑意,有种熟悉感。 那对眼眸的笑意加深:“郑谐,这是……” 郑谐把筱和和从角落里拉到光线明亮的地方:“这是和和,我妹妹。你以前见过吧。” “和和?”男子微眯着眼睛,似在搜索回忆,然后眼中有了然神色,“想起来了,我见和和的那回,就是你出国之前的那次践行宴吧。哎,都过去这么多年了,和和的模样可真是没怎么变呢,看起来还是像小姑娘。阿谐,我们可都老了。” 筱和和小心翼翼地看了一眼郑谐,见他面无表情,察觉不出任何的情绪,自己也渐渐放下心来。 沉浸于回忆的男子并没注意到筱和和的神色有片刻的异样,温和地说:“和和,你一定不会记得我的名字。我是时霖。” “石林?昆明那个?”筱和和机械地重复了一下。 “时光的时,雨林霖。” “时先生。”和和迅速恢复正常,暗暗调正了身姿,款款地伸出手。好歹她也上过不止一堂社交礼仪课。 时霖轻轻握了一下她的手,他手掌宽厚,掌心干爽温凉,不若刚才许多男人的热乎乎和粘腻腻。 “不要这么客气。和和,你既然是郑谐的妹妹,不妨也叫我一声哥吧。” “时大哥。”筱和和又看了一眼郑谐,见他没反对,于是顺从地改了口。 (2008年8月10日写,8月15日改) 第三章 3-桃花运前扑后继 筱和和觉得,桃花运若来的不是时候,还不如没有的好。 筱和和对时霖并没有什么印象。相遇的年代已经那样久远,何况,他是郑谐的朋友。 就像和和妈常常提醒她的那样,她与郑谐,从来就是两个不同世界的人。和和误打正撞进入他的世界,已是一种错位,万万不可就此忘记自己是谁,把灰姑娘以魔法虚幻出的华服真正当成属于自己的东西。 所以,对于通过郑谐认识的人,她从来都不会深交。之于她而言,他们只有一个共同的名字,“郑谐的朋友”,如此而已。 但是这个时霖和郑谐的那些朋友不太一样。他谦和体贴,周身散发一股质朴干净的书卷气,迥异于郑谐身上那种纵使再低调也掩不住的咄咄逼人的贵气。至于郑谐的那些“朋友们”,和和总觉得他们越强装谦和便越像在屈尊迂贵,不提也罢。 当时寒喧了几句时霖便与郑谐一起离去。和和望着他俩的背影发了一会儿呆,一时也不知该做什么好,想了想,还是继续去找东西吃。其实已经饱了,除了水果别的东西再也吃不下,她小心翼翼地将各种切片的水果在盘子里摆成造型,满满的一盘,最后夹一颗樱桃作点缀。不料那樱桃滑得很,从她的水果夹中嗤溜一下不知蹦到哪里去。和和很窘地四下里张望,没有受袭的惊叫声,也没有人注意她,于是她又夹一颗,这一次,那颗樱桃实实在在地打到了别人身上,正是嘴角含笑向她走来的时霖。 筱和和正想找个地缝钻进去时,时霖已经拿了水果插将一枚红樱桃稳稳地放到她的盘子里:“看,这样比较简单。这是开屏的孔雀?多别致的造型。” 和和朝他腼腆地笑笑。 “刚才见你自己去猜谜猜得积极,还想呢,哪家的姑娘这么活泼又聪明,看起来还有些面熟,原来还真的是熟人。你怎么不去玩了?” “我有点饿,而且我寄存在前台的奖品有一大堆了。”筱和和终于渐渐适应这种局面,对时霖露出浅浅的笑颜。 时霖凝视她,似陷入回忆:“对了,你现在这样笑才像你那时候的样子。刚才若不是郑谐说,我可真对不起号来。” 和和低下头,慢慢地敛了笑容,低头用水果插拨弄着 场上适时地响起童趣音乐,主持人配合地大叫大嚷,先是拍手歌,再来竟是兔子舞,重复一遍又一遍,正扎堆的绅士淑女们难得地放下矜持,纷纷加入到场子中间去。 满场闹哄哄,时霖并没注意到她的异样,“我们也去跳吧,差不多半辈子没玩过这种游戏了。”一个闪神间,她已经被时霖拉进了舞池里。 大家围成一个大圆圈,一男一女,因为满场只五种颜色,恰似一个彩环。平日里估计都没有这么幼稚的时刻,一堆人乐不可支,边跳边笑,热闹非凡,仿佛回到童年的幼儿园。 大厅内冷气很足,筱和和的小礼服领口很低,裙摆很短,恰好转到中央空调的出风口时,身上便泛起一丝丝的凉意,可她的手心却渐渐黏湿,贴着时霖干爽的掌心时,有异样的感觉。 时霖扭头看她:“你不舒服吗?” “没。怎么了?” “你的手很冷。” “我只是吹不惯冷气。” 整支队伍转了大半个圆,时霖突然腾了一只手笑着向旁边挥动。和和转头,见到不远处,郑谐端着酒杯笔挺地立在墙边,似笑非笑地边看他们跳舞,边不时与面前的另一名穿浅蓝色吊带裙的纤柔女子说着话,一副漫不经心的神色。与和和视线对个正着时,他突然用另一只空闲的手搭在头顶上摆了个兔子耳朵的造型,还弯了弯手指,笑得一脸无邪。和和白了他一眼,把头扭过去,不再理他。 筱和和从小就没有音乐细胞,五音不全,乐感奇差,小学一年级时要排一出小白兔拔萝卜的舞蹈,因为人数不够,她也必须上场。和和会藏拙,别人练三遍,她便偷偷地再多跳三遍,终于跟得上节奏了,不想正式演出那一天,她因为过于紧张,怎么也找不到感觉,总比其他小朋友慢半拍。那是她一生中最难堪的时刻之一,事后哭得死去活来。恰恰郑谐也在场,他竟然还记得,还不忘糗她一糗,真是可恶极了。 和和身上有一股犟劲,越是困难她就越起劲。经过了这样一场深刻的惨痛,和和决定要弥补她生命中这最短的一截木桶片,她暗地里偷着用功,等到上大学时,她已经可以充当校乐队的首席架子鼓手了。 这样回想着往事时,她的不安情绪便渐渐地平静,宴席也要散了,大家陆续离开。 时霖说:“你现在脸色好多了,刚才我真以为你病了。” “真的没事。时大哥,谢谢你。” 郑谐从几个年轻男子那边脱身出来:“时霖,改日再联络。和和,我们走。” 那边便有人叫:“阿谐,别溜那么快啊,哥们儿都好久没凑这么齐过了。” “我还要送我妹回家呢。” “妹子也跟我们一起去玩吧。” 和和用只有他们三个人才听得见的音量低声说:“我自己回家就好,这里很近。你不用管我了。” 郑谐看一眼她,又看看时霖,脸上现出一抹淡淡笑意:“那拜托你了,阿霖。” 时霖陪她去取她那一大包奖品,之前她闲极无聊,猜中了许多的题目,赢得了大大小小的一堆福娃。天色还早,难得的是天上堆了云,温度并不高。 和和拨了电话给苏荏苒,说有许多的小礼物可以送给孩子们。苏荏苒有一份清闲的职业,闲余时便总是去福利院做义工。荏苒说,她正带着一群小小的孩子们在海滩做游戏。 怎么会那样巧,他们的车子此放刻正在通向海滨广场的路上,于是很快就找到了荏苒她们。 荏苒带了七八个小小的孩子在细白的沙滩上打滚,玩闹,天真烂漫,见到她竟还认得出,喊她和和阿姨,收到她的礼物个个笑成一朵小花。这些孩子都有一点点小小的残缺,所以一出生就被遗弃,也很难被人收养。可是他们明明每一个看起来都可爱如小天使,不仔细看,完全发现不了他们和别的孩子不一样。 筱和和想请时霖先走,因为她要与荏苒她们一起陪着这些孩子们,话都说到一半才想起自己的衣服虽然不太花哨,站在沙滩上也总归不伦不类,只好停留片刻后,便与时霖一起离开。 停车场很远,时时有高贵的名车从他俩面前一掠而过。 按小言定律,停车场里总会发生意外的惊喜,比如碰撞奇缘,比如车里走出的帅哥,尤其是她现在这样的一身奇异装扮。可惜,那应该仅限于单身女子,而不是身边已有护花使者。 现实总归是现实,连做一下美梦的时机都没有,哎,和和不免要有一点点叹息。 又一辆白色的极品车贴着和和飞速驶过,亏得时霖拉了一把和和,将她险些拖进自己的怀里。那车堪堪地停住,车上人开了车门,不知是要找碴还是要道歉。 和和并不指望一会儿有养眼场面出现。虽然书中这种车上下来的人总是翩翩佳公子,但现实里却通常都是糟老头。 饶是有这样的心理准备,待车上人下来时,她仍是吃了一惊。 “……和和?是你吗?”下来之人绝非糟老头,虽然比不上郑谐那一副皮相与气质,却也绝对算得上正宗的帅哥一枚。 “岑世,好久不见。”一天遇上两回旧交,此刻她出奇的镇定。 岑世的笑极副感染力:“和和,你的样子一点也没变。”又看向时霖,“这位是……” “一位朋友。”和和卑不亢地回答。 岑世与时霖握手,交换名片,又递给和和一张:“和和,我过来度假一周,记得给我打电话。” “好。” “哎,你还是给我拨个号码,我给你打吧。” 当着时霖的面,和和只能顺从地掏了手机,按着名片的号码拨出去。岑世直到手机响起,拿出来看了一眼,才满意地告别离去。 车上的筱和和不再说话,一直沉默到目的地。时霖见她那样子,也并不打扰她,只客气地告了别,留下她的联络方式,一直看着她上楼。 第二天筱和和起得极晚,胡乱吃了饭,便躺在床上看奥运比赛。 大概因为昨天宴会上的冷气太盛,她的生理周期竟然提前到来,痛得她要死,抱着热水袋也不管用,身上一直在淌汗。室外气温高达35度,她只好开了冷气,而那冷气令她更加的难受,又全身裹了被子。 有两通未接来电,她回过去其中一个,是时霖。 我很想四处走走,又对周围不熟。你愿意陪我吗? 对不起时大哥,昨天睡得太晚,现在有点不舒服。今天这样热,出去会中暑的,还是在屋里看我们中国夺金吧。 也是,你好好休息,不打扰你了。 过了一会儿,手机突然又响起,接起时才意识到,这通电话本不该接。 “和和,是我。”岑世的声音。 “我知道。” “这些年来,你过得好吗?” “当然。” “我很想念你。” “岑世,苏格还好吗?” “我们出国后的第二年就分手了。” “我很遗憾。” “和和,这两天有空没?出来一起吃顿饭吧。” “整个周末我都有安排了。” “那么,改天?” “再说。” 筱和和轻轻地放下手机。电视上中国运动员实在镇得住场面,非常大气,非常从容。她觉得也该为自己喝一下采。这些年来,她果然有了很大的进步,面对岑世的选择性健忘和高超演技,她竟然这么镇定,可以完全不怯场地陪着他一同演下去。 直播画面里,第一面五星红旗在奥运会场上升起,全场齐唱国歌,冠军眼中闪着泪光。筱和和终于找到了情绪渲泄的出口,她坐在床上,将头埋进膝盖里,完全不怕丢脸地放声大哭起来。 筱和和的这一场哭泣就如这个季节总是不期而至的暴雨,来得急,去得也快。她抽抽嗒嗒地哽咽着擤鼻涕时,自己都甚感无趣,正要起身去再为自己倒一杯热水暖暖肚子,手机再度地响起来,总之,今日老天是不打算让她安生的。 这一回是小猫喵喵叫的声音,只有郑谐的来电是这个声音。因为郑谐讨厌猫,所以和和故意将他的来电设成独一无二。 郑谐问她晚上要不要跟他们一起吃饭,在露天地里烧烤。和和开始相信,郑谐如今果真处于空窗期,才连续两天都找她,看来给他排到了十几的女友编号是冤枉他了。 不去,当然不去。郑谐的触觉太敏锐,和和只说了两个字,他立即问:“你的鼻子怎么了?” “我感冒了,昨天开着空调睡的。” “你是哭了吧。” 哎,她从来瞒不住他。“国旗一升起来,我就激动呗。你知道的,我一直这样。” 郑谐在那头笑:“和和小朋友,我要给你发一朵小红花。” “没别的事就挂了吧。你怎么这几天这么闲啊。” 郑谐对筱和和的冷淡并不以为意,又拖着她闲扯了几句,终于准备挂电话了,和和已经说了再见,他的声音却变得端正:“我明天想去看看筱叔叔。你跟我一起吗?” 和和愣了一下,反应过来。“不是通常都挑农历的日子吗?” “那时候你刚好出差。你去吗?” “好。” 第四章 4-只是兄妹而已 一男一女若是相处太久,连拥抱都像自己的左手握右手。 筱和和没想到郑谐周末竟然起得这样早。她才刚从床上爬起来,迷迷糊糊地去洗脸刷牙,郑谐的电话已经打过来,说二十分钟后在楼下等她。 郑谐的时间观念很强,讨厌有人迟到。和和听韦之弦秘书说,有一回八点半开高管会议,因为下雪路滑的缘故,一半与会人员都迟到。郑谐坚持不改会议时间,结果会议时时被迟到者打断,弄得公司一堆高管人员尴尬无比,自此以后只要下雪,大家都提前半小时从家里出发。 和和平时惹他归惹他,可不敢去触犯他的戒律,手忙脚乱地收拾,饭也没顾上吃。她前一晚忘了找衣服,换装时才发现留在外面的都花里胡哨色彩斑斓,她只穿着牛仔裤和胸衣把衣柜翻得像被洗劫过一样,终于找出一件黑色的v领短袖棉t恤,领口袖口与襟口都镶了灰格子的棉布滚边,下摆有一只布贴的猫。完全忘记知是哪一年的款式,什么时候买的。 和和刚把自己收拾到可以见人,郑谐的夺命电话又到了,她急火火地冲下楼去,不想郑谐也穿了牛仔裤加镶边的黑色短t恤,打眼一看,跟她这一身就像情侣装似的。和和坐到他身边后,才觉得脑子里浮出这种玩笑真是不合时宜,何况郑少爷这一身,最少也是她的行头的十几倍。 郑谐侧脸淡淡地看她一眼:“头发没梳,都翘起来了。又没吃饭吧。” “哦。”和和从包里翻出小镜子和梳子,找了一瓶矿泉水,蘸着水整理头发。 “昨天就跟你说了我这个时间过来,因为今天下雨,我们必须早一点走。你不会计划时间吗?” “嗳,我忘了。” “我的话你什么时候不是左耳朵进右耳朵出?” 真是讨厌。今天休息日,他没下属可训,就改训她。她还饿着肚子呢。 果不其然,他们才出发十几分钟便开始下雨,雨越下越大,完全没有要停的迹象,路上积满了水,渐渐开始塞车。 他们去的地方不近。郑谐开车一向稳,此时放慢了车速,几次被不守交通规则的车逼出险情,但表情十分镇定。倒是筱和和,被那摆来摆去的雨刷和不间断的水流晃得眼睛发花。 郑谐停车下车,和和只当他要下去买东西,坐在车上兀自不动,直到郑少爷走到她这边替她拉开了车门:“下车。”下车抬眼一看,竟是她最喜欢的一家早餐店,只不过离家太远,也没吃过几回。这是何等尊贵的待遇,郑大少爷做她的男佣啊。 早餐店是中西餐合并的,和和立即点自己爱吃的:“一块绿茶蛋糕,一个金枪鱼汉堡,一杯现榨的橙汁……再加一杯冰粥。你要什么?” “烧饼,肉粽,豆浆,随便几种清淡一点的咸菜,这是她的。给我一杯水。” 服务员一脸尴尬,又似是司空见惯:“那……女士点的还要不要?” “不要了。”郑谐发话。 筱和和希望她的顺从能换来相对较好的条件:“我要油条可以吗?豆浆要冰的。” “烧饼,温的豆浆。” 哎,郑谐今天心情不好,本来下雨他的心情就很坏,又赶上这样一个日子。她不敢招惹他,就这么着吧,又不用她自己花钱,这里的烧饼跟豆浆都是非常贵的。何况,和和已经耽误了他的行程,她只有以狼吞虎咽来表达她的忏悔及弥补之意。 想来她的吃相不好看,因为郑谐一边喝着他的水,一边微微地皱着眉心看她。郑谐五官长得非常的精致,连皮肤都好得令女人嫉妒,但是他板着脸的样子,其实非常吓人,连她这样从小跟他闹到大的都有点害怕,可想而知他的那些属下们。 因为她连吃饭都能走神,郑谐的眉皱得更紧:“筱和和,你嘴角有饭粒。” 和和伸了一只手去擦,结果把手上更多的烧饼碎屑抹到了脸上。郑谐忍不住抽了面纸越过餐桌去替她擦。 和和这下子“噗”地笑了出来,郑谐抽手不及,甚至被她喷到胳膊上一点东西。 “郑谐,你皱眉的样子跟郑伯伯完全一模一样,你老的时候一定也是那个样子。” “筱和和,吃饭时不许说话。” 之于筱和和而言,郑谐真的比和和妈更罗嗦,因为和和妈,其实很少管教和和。 雨势仍是不见小。车子上了高速,郑谐就开得更仔细。 筱和和不敢跟郑谐说话。郑谐喜欢安静,她也不好意思打开车内的广播,于是打算拿出包中的mp4听音乐。郑谐虽然喜欢跟他爹唱反调,他老子让他做什么他就偏不做什么,但事实上,他真的很像郑伯伯,不只容貌像了个七八成,连处事风格都像,比如,很爱发号施令,喜欢制定各种规则,好净也好静。 她边想边找东西,都快把包翻成底朝天了,仍是没找到想要的东西。筱和和预感到郑谐又要训她,但这回她猜错了,郑谐不仅无视她把东西又搞得混乱,还用很温和的口气问:“和和,有没有什么想要的生日礼物?” “假惺惺。你连让我吃顿高兴的早饭都不肯,难得到那家店去吃顿饭,你竟用烧饼打发我。” “那也是为你好,你不得胃病很难受是吧。不吃中国饭专吃洋垃圾,亏得你整天装出一副爱国愤青的样子。” 筱和和说不过他,只有哼一声。 “真的没有生日愿望吗?”郑谐又问。 “天上掉金币,满路极品男,还有,祖国强大,世界和平。” 郑谐轻轻地笑了一声:“极品男遇上一个就足够了,多了你不得挑花眼?时霖怎么样?他对你印象不错。” “又不熟,再说吧。” “他在国内只留两个周,你若对他还有点好感就别太拒他。时霖为人很不错,没有家人,又是搞学问的,和我们这群人不一样。” “你改行开婚姻中介啦?开车不要说话。”筱和和没什么心情。 “和和,你从小就说一套做另一套,整天吵着要找好男人。真的碰上一个,又这种德性。” 筱和和左右环顾,不再理他,终于让她找到新目标了,车后座上扔了两个包装甚为精美的大盒子,她伸手捞过来,边扯着包装带子边扭头看郑谐:“送我的,对不对?” 郑谐不说话就是默认了。和和将两个盒子都打开,不出她所料,又是限量款芭比,郑谐一向没什么创意,她的柜子里已经堆得满满。这一回是郝思嘉,一款是十二棵橡树烧烤会的大蓬裙造型,另一款是去探白瑞德的监时的绿色窗帘布造型。 “只有一个是你的,挑一个吧。”郑谐专注地看着前方的路。 “当然两个都是我的,反正留给你也是送人。用这么幼稚的玩具讨好你的那些女人,太有损你郑大少爷的品味啦。” “哪些女人,你倒是说清楚。我用得着去讨好女人吗?”郑谐今天果然心情不好,以前和和讽他花心时,他可从来不辩驳。 “那个……谢谢啊,你怎么知道我最想要郝思嘉娃娃?”见风识舵是和和的长项。 “之弦说你想要这个,替你去找来的。你去谢她好了。” 和和就知道,日理万机的郑谐,连他感兴趣的女人都懒得讨好,哪有空理会她的喜好。 郑谐今天的话却比平时多,过了片刻后又说:“和和,下周我要去x市一趟,没事的话就跟我一起回去吧。你是不是也很久没见到林阿姨了?” “又不是什么节日,怎么突然要去那儿?” “郑老爷子来电话,说要召见我。” “你是不是犯什么事了,拖我去帮你说情?还拿我妈出来作幌子,我妈比郑叔还忙呢,我想她大概没时间接见我。” “林姨是个了不起的女人,谁提到她都很敬重,偏偏除了你。” “我哪有?其实我是不敢去见她。你知道的,我妈是多优秀的一个女人,她即使从未指望过我如她一般优秀,至少也希望我能像我爸一样忠于职守,在平凡的岗位也能做出伟绩。可偏偏我是这样平庸没出息,她对我,早就失望透了。” “她非常关心你。” “当然。女儿才出生一小时就决定给女儿取名叫‘笑呵呵’的母亲,这是怎样一种深沉的母爱。”和和闷闷地说。这名字害她从幼儿园时代一直被人嘲笑到参加工作。 “她希望你一生都快乐。” “是啊,谁说不是。” 然后两个人都不再说话,只隐隐听得到车子辗过积水路面的声音与雨打车窗的声音,这种沉默一直持续到一个多小时后他们到达目的地。 他们去的是一处陵园,建在山上。车子不许上山,他们只能一步步走上去。雨一直下着,和和撑着伞,两人挤在一起,仍是免不了被淋到,好在雨势已经不大了。郑谐怀里抱着一大束桅子花,花瓣衬着叶子,洁白碧绿,映得郑谐的脸和手也苍白。据说,这是和和的父亲生前最爱的花。 山上太安静了,到处都是墓碑群,连鸟虫的声音都没有,只有雨声与他俩的脚步声,而天边还在堆积着大片墨黑的云。和和害怕这样的安静,想了又想,还是决定开口壮一下胆:“郑谐,桅子花是不是已经过了花季。” “是。” 那你怎么弄到这么新鲜的花的?和和吞掉马上要到嘴边的话,把伞举高一些,挽住郑谐的手,挨他更近了一些。这样,她的害怕程度也会减轻许多。 他们终于找到和和父亲的墓,墓前很整洁,他们清明节摆放的鲜花已经被清理走,墓前的石瓶中插着几枝做得歪歪扭扭甚是难看的丝网花,那出自她的手笔,她的手上为此多出好几条伤口。也有几枝diy的布花,手工比她的精巧许多,花下面留下条子,原来是到这里来凭吊的小学生们留下的。 墓上的刻字经历了这么多年的风吹雨打依然清晰:烈士筱义长眠于此。1983年8月10日。 这一天,正是筱和和的诞生之日。 第五章 5-命都是天生的 衔玉出世的贵公子,也有自己的隐痛。 韦之弦与友人聚会时,席间有人愤愤说了一句:“同人不同命啊,有人天生衔着玉出世。”她自然而然便想到了她的老板郑谐。 郑谐的确是好命,有官位不低的父亲,与出身商业世家的母亲,再往前追溯他的爷爷奶奶外公外婆,革命纪念馆与历史文献中都分别找得到记录。 这些都罢了,偏偏又生得一副惹事非的好皮相,一颗遭人妒的好脑袋,连性情都不太容易找出几样像样的缺陷。别人羡慕到眼红都无力,偏偏他根本就没当回事,既不肯加入母系这边庞大的家族产业,又不远不近地与父亲保持着安全的距离,回国后揣一笔不大不小的风险投资老老实实地挖自己的第一桶金,只用了五年的功夫就把公司的规模扩了上百倍。 固然他的出身背景使他甚少遇上大的阻碍,但她一路陪同他走来,他在这其中所付出的心力,以及成功的关键,她看得最是明白。 按说世间万事总得讲求个平衡,有得有失,偏偏郑谐这样的完美无瑕顺风顺水,韦之弦只能感慨一声,郑谐的祖上为他积德可谓足够厚重。 当然,衔玉而生的人们,倒也少了另一种人生体验。 如郑谐的一干朋友,从来不识柴米油盐,大好的青春好像都蹉跎于吃喝玩乐。又如她所认识的朋友苏荏苒,在锦衣玉食中几乎得了抑郁症,后来在福利院的孤残孩子那里重新找到生活的乐趣,几乎把全部空闲时间都留给了那里。 不过郑谐是完全不同的。他的生活十分健康,饮食讲究,坚持锻炼,作息规律,有一点点军人作派,虽然他没当过兵,但据说年少时学了多年武术,假期也总在少年训练营中度过,想来是从小磨练的结果。 如果非要给他找点碴,那么好吧,他在感情方面的心态极度地不健康。 其实根本称不上“感情”,韦之弦可不认为,郑谐那些总也过不了三个月见习期的“女性朋友”与他之间的关系可以用得上这个庄重的字眼。郑谐的女性朋友很多,多到她常常需要查了备忘录才忆得起某个人的模样,因为他总是换,而且通常是成批的换,一般频率是随着服装发布季节,一个季度一换。也有时间更短的,比如一星期,这种情况非常少,因为郑谐识人通常很准,他锁定的女人,容貌身材暂不提,性情不至于差得太离谱。 他找那么多“女性朋友”,都各司其职,有宴会女伴,这其中又分盛大宴席女伴与普通饭局女伴,有游玩女友,甚至还有专门用来应付长辈的女伴等等。当然不是带去见长辈,他长辈众多,七大姑八大姨,时时突袭来访,那应付长辈女友,便专门用来抵挡突如其来的相亲安排。 郑谐的这些女朋友,韦之弦都一一记录在案,比如:刘海琴小姐喜欢浅蓝色、gi和粤菜;孙晓琳小姐会日、德两国语言,食素主义者及动物保护主义者。因为郑谐自己从来记不住,总要韦之弦尽职地提醒:郑总,今天陪您出席李总夫人生日宴的是楚小姐,她不吃海鲜,最怕别人说她胖。 当然,礼物啊鲜花啊甚至大多数的邀约啊,都是她在一手包揽。至于约会之后他老板还做了什么,那就超出她的管理与监控权限了,恕她无可奉告。 她很奇怪,郑谐明明有好到了家的记忆力,员工名册看过一遍后,能清楚地说出第0810号员工的姓名和年龄,偏偏记不住他认识的女性的习惯和爱好。哦,除了筱和和。 筱和和的大小事情,他总是记得清清楚楚的,虽然接到筱和和的电话和短信,他总是作出一副不耐烦的样子,却又常常莫名其妙地,比如看着她刚为他的宴会女友备好的礼物说:这个更适合和和,换一套。或者第一次光顾一家饭店,签单准备离开时,突然对她说:让他们把刚才的那种点心装两份给和和送去。 她必须承认,好命有很多种,不光只有“衔玉而生”。筱和和也是令她连嫉妒都无力的其中一种。 郑谐一个人开车在路上慢慢地行驶着,雨仍然很大,搅得人心烦。和和在郊区便下了车,说要到苏荏苒家去看刚出生的小猫,苏妈妈答应要送她一只。 那一瞬间他很想拦住她,话涌到嘴边却只变成一句怪声怪气的挖苦:“你连自己都养不好,还养猫呢。” 和和朝他吐舌头:“大男人怕猫,丢脸啊丢脸。”说罢便头也不回地跑掉了。 途中接了哥们儿的电话:“阿谐,新开的那家望乡阁品味甚好,服务员个个水灵得不得了。出来混一混吧。” “没兴致,改天。”他草草地断了线,又拨电话给韦之弦:“帮我在第七街公社订个房间,只我一个人,不许有人打扰。下午把我的所有来电都转接到你的手机上。” 郑谐在那家清净的会所里睡了整整一下午,醒来时已是万家灯火,雨也停了,满天星光。他试着拨了筱和和的电话,听到那边乱哄哄,和和说:“我跟荏苒在夜市吃烧烤。” 他放弃了与和和一起吃晚餐的打算,自己打电话叫了餐。 屋内花瓶里插着香气馥郁的白色玫瑰。郑谐不喜欢鲜花的味道。他将那束花全拨出来打算丢进垃圾筒,想想觉得不妥,放弃了那个念头,而是让服务生拿走了。 郑谐很佩服和和母女俩,本来她们才是最大的受害者,但林阿姨这些年来过得安静从容,从不提及当年事,仿佛那些事情根本不是发生在她身上的。 同样从容的还有筱和和,除了因为父亲忌日的缘故,和和从小就没有大张旗鼓地过生日,但除此之外,她的生活阳光而健康,从不曾觉得自己比别人缺少了什么,仿佛人一生下来就该没有父亲。 但是他却忘不掉,25年了,当日情景依旧历历在目,日久弥新。这件事仿佛他自己的潘多拉盒子,他的所有不为人知的弱点,譬如懦弱,胆怯,愤怒,怨恨,懊悔,自怜,都集于此,小心翼翼地藏着掩着,生怕被别人发现。而他的妈妈,也在那一次的事件之后便一直体弱多病,直到离开人世。 那日郑谐跟着妈妈一起在百货公司的儿童玩具专柜挑礼物,因为他在幼儿园刚得一朵小红花,受到妈妈奖励。 郑谐正抓着一把玩具冲锋枪爱不释手,旁边一男子声音洪亮:把那个娃娃拿给我看看。男娃娃,不不,两个都要,我还不知道我孩子是男还是女。 郑谐抬头看,那男子身材高壮,浓眉毛,大眼睛,像电视中的大侠,偏偏两只腋下各夹了一个大号的毛绒娃娃,很不协调,他看着这男子嘻嘻地笑了。 那男子也看着他裂开嘴笑,朝他打个响指:“小鬼,别挑食,多吃点青菜,再过几天你就比这枪高了。”临走前还摸了他的头一把,郑谐躲闪不及,差点咬他一口。 后来事情是怎样开始的,他也不清楚,只听到一片惊叫声,间杂着有粗嘎的嗓门喊:“都趴下,不许动!”慌乱之中有巨响,不是他的玩具枪的声音,而像电视里的枪声,空气里有刺鼻的气味。 留在这一层的,包括服务员在内,都是妇女与儿童,有人尖声哭起来,很快更多的人开始哭。另一个声音喊:“再哭老子崩了你!” 郑谐不知被谁搂住按在地上,按住他的人自己抖得像筛子一样。而他只意识到一件事,妈妈刚才去付款,而现在按住他的人不是他的妈妈。 纵使他年纪幼小,也隐隐地明白,他不可以大叫,免得自己和妈妈都成为坏人的目标,而且,刚才那坏人的声音他听得非常清楚,这说明坏人离他非常的近。 他怕得厉害,紧咬着嘴唇不让自己出声,却赫然听到一声尖叫,正是他的妈妈。 他抬头看时,见一个坏人正揪住他妈妈的头发把她扯出来,因为她试着爬过人群找自己的孩子。 郑谐那聪明小脑袋里的所有念头都在本能的趋使下化为泡沫,他奋力挣脱了搂住他的人冲出来:“放开我妈妈!” 很久以后郑谐才真正地理解事情的起因,两个身上人命累累的流窜犯,在被警察围追堵截的过程中,逃到了这座商厦的儿童专柜,试图挟持手无寸铁的妇孺作人质实现突围。在逃亡过程中他们甚至杀了一名警察,夺到一把手枪。 而当时,在几名武警们冲上楼来时,郑谐便成为歹徒手里的第一人质,被他们掐住脖子,用冰冷的枪指着头,与武装警察们远远地对峙。 小小的郑谐怕到了极点时,心中倒生出无所谓的念头,清楚地记得已逝的爷爷曾经说过,男孩子什么时候都不能哭,又想像着自己如果死了,就会上明天的报纸,不知道疼他的大人们会多么难过。 他耳边嗡嗡嗡,只听到他们一直在讲话,他被掐得快喘不过气来,又瞥见妈妈已经倒在了地上,但并没有血,可能是吓晕了。这样也好,这样妈妈就不会亲眼见到他被坏人打死的样子了。 郑谐在心里乱七八糟地想着时,在有人的惊呼中他的头被重重地撞了一下,眼前一黑,随后是火辣辣地疼。 他以为自己要死了,却听到耳边有穷凶极恶的喊声:“你们再敢向前一步,我一枪打死这孩子!” 身后一阵风袭来,郑谐的脖子突然得到自由,被惯性狠狠地摔到地上。他爬起来,见有人跟刚才拿枪指着他的坏人已经打斗到一起。那人一边朝他喊:“快跑!”一边将坏人手里的枪一脚踢飞,郑谐看清了救他的人正是刚才买两个大号绒布娃娃的高个子叔叔,但他还没跑几步,另一个人又抓住了郑谐。 郑谐记得那位叔叔冲上来一拳打倒抓住他的另一名坏人,一把举起他扬手便扔了出去,喊了一声“接住这孩子!” 这是郑谐的救命恩人生前的最后一句话。当郑谐安全跌入几个人为他托起的手中后,想看清那位叔叔的模样,却被人紧紧地捂住了眼睛。 坏人失了人质又失了枪,很快就被一涌而上的两名武警制伏。郑谐模模糊糊中听到哭声,喊叫声,救护车的声音。他被人抱着上车,妈妈也被抬上车。郑谐伤势很轻,只是被歹徒用枪托打破了额头,而他的妈妈却因惊吓诱发了隐藏性心脏病。 那位救他的人,也是一名警察,这日下午本来请了假,穿了便装,才得以折回时趁乱混进人群。他在夺过郑谐将他扔出去之后,便被一把没有预料到的尖刀从后背刺穿了心脏。 傍晚时分,郑谐的爸爸匆匆赶到医院,看了一眼已经脱离险情的妻子后,便抱着头上绑了一圈绷带的郑谐穿过无数的楼梯与走廊。那是个和白天的商场一样可怕的地方,有身上带血的白大褂来来回回地走,有女人尖叫与小孩子大哭的声音。 郑谐闭着眼睛,伸手堵住耳朵,直到爸爸把他的手拉下来:“小谐,你睁眼看一看这个小妹妹,她下午才出生,她的爸爸就是今天救了你的那位英雄。” 那是郑谐与筱和和的第一次见面。郑谐看见一个皱巴巴的小动物,比他的小布狗更小。 他睁大眼睛看着她,想看清她的眼睛到底长在哪儿,她突然将眼睛睁开一半,扁着薄薄的嘴。 郑谐以为她也要像他在走廊上听到的那些小娃娃一样哇哇大哭,却没有想到,那小动物将嘴唇弯成上翘的形状,似乎在朝他笑。 第六章 6-不在乎是种好惩罚 箴言说:记住该记住的,忘却该忘却的。 但我们常常这样:记住该忘却的,忘却该记住的。 岑世再打来电话,筱和和并没觉得意外,但还是一口拒了两回。她并非故做姿态,而是她突然加了工作量,晚上也在赶任务。 后来岑世打来第四个电话时,她知道总也躲不过一次,不如早早了断,于是周五的晚上与岑世约在“长亭古道”。 地方是和和选的,岑世当然能明白她的用意。这么没有喜庆意象的名字,装饰风格也是一派的荒凉,偏偏生意还出奇地好,足见现代人都爱极了自虐。 多年未见,岑世的相貌没变多少,只是凭添几分成熟,倒显得他更加有味道。 筱和和边在心中衡量比较着他这些年的变化,边觉得自己实在是伟大得不得了,不但没有怨意,反而冷静平和地去发现他的闪光点,这是何等宽广的胸怀。 “和和,你比以前更漂亮了。”岑世先开口,眼中似乎含着欣赏,像多年未见的大哥哥一般温和可亲。 筱和和一时间倒不知道该说什么,想了半天,也补了一句:“岑世,你比以前更帅了。”说罢干笑两声。 这么糟的开场,注定了整晚的气氛都很不精彩。筱和和从来都不是个懂交际、会应付场面的人,越是觉得别扭越就越是神游太虚,她数清楚了这一层一共有几盏灯,研究透了服务员们的衣服式样,连菜谱都背下来大半,但就是没听清岑世都在讲些什么,几度发觉岑世的话尾音带着个问号时,愣愣地加一句:“啊?” 岑世依旧维持着十足的耐性与风度,他缓缓地开口:“和和,你还在怨恨我。我……” “没有。”筱和和反弹般地迅速补了一句,“岑世,省省你的‘对不起’,因为没必要,而且你以前就说过了。怨恨是由强烈的感情衍生的。我对你,可从来没那样深情过。” 岑世心中挫败。他看向坐在对面的筱和和,她刚才似乎还很专注地看着他,一转眼又不知道思绪飘到了哪里去,一派的漫不经心。他清楚记得她已经25岁,明明早已过了青春少女的花季,但是面孔五官和身材都小小巧巧,依然娇娇嫩嫩,迷迷糊糊,眼神清透单纯,但偏偏偶尔现过一抹灵动的光,时时蹦出惊人之语,就像很久以前一样。 他那时便觉得她像一只幼小的猫,安安静静地蜷曲着,半眯着眼,懒洋洋,柔柔顺顺,对逗弄她的人爱理不理,对小小欺负她的人也满不在乎。但是谁若触了她的底限,那么她便会立即露出锋利的爪子和牙齿,给他点颜色瞧瞧。 这样回想往事时,他心中甚至涌上一点温暖,即使对面的筱和和几乎没拿正眼看过他。她这样反而好,至少她没忘记他。若她云淡风轻地只把他当学长,对过往毫不介怀,只怕他此刻会更加地挫败,而那样的女子,也不再是他认识的那个筱和和了。 筱和和在盥洗室里看着镜中的自己。刚才吃完饭,岑世正要结帐,她把自己的餐费丢在桌子上就转身走了,然后就跑到这里来洗脸,洗了好几遍。因为满脸是水的时候,连她自己都分不清到底有没有流眼泪了。 她又做了一回十分没气质的事情。在岑世面前,她从来就没气质过。就如别人曾经笑话她的那样,明明就是灰姑娘,即使装成公主,本质也总归改变不了。 和和的童年与少年其实都过得平和而幸福。虽然她的父亲将生命献给了职责,母亲也几乎将全部生命献给了事业,而且因为父母皆是孤儿,她在这世上再无别的亲人,但她得到的关怀,却比别的孩子只多不少。 郑谐拥有一个大家族,除了郑谐的妈妈倩柔阿姨视她如己出,郑谐那不苟言笑的爸爸对她格外和言悦色外,连郑谐那些很强悍的姑姑阿姨们都对她十分友善。对她友善的,还包括她在上大学以前遇到的所有老师和同学。因为和和性子平和,笑容可爱,长得虽然不错但也绝不惊艳,成绩不好不坏,既不会碍谁的眼,也不会对谁构成威胁。 和和心中明白,这样的关怀与友善,八成以上都不是因为她自己。 郑谐家对她好,是因为郑谐是全家的宝贝,也因为身体不好的倩柔阿姨太喜欢她,作为附属品的她,也就顺便被他们喜欢。老师同学对她好,是因为有一个地位显赫的家庭罩着她,也因为她有一个伟大的烈士父亲,和另一个伟大的科学家母亲。 其实虽然这样,她却并没有什么真正知己到可以谈心的朋友。她的位置是有着小小的尴尬的。平常人家的女孩子,把她当作公主,并不愿意跟她深交,而那些家境优良的女孩子,也把她看作一个异类。与她最亲近的,反而是郑谐的那些哥们儿们,都大她四五六岁,难得有个小妹妹,不哭不闹不娇气不别扭,他们都很疼爱她。 这样说起来,筱和和的童年和少年,便一直这样快乐幸福而又微微寂寞着,作为郑谐的影子和附属品而存在着。 和和不会因为这些就刻意地拧巴,把自己弄得像刺猬,她并不去存心地推拒别人的善意;她也并不会就此便恃宠而娇,忘了自己究竟是谁。 15岁那年,郑谐当年的女朋友扇她一个耳光说:“筱和和,你以为你还真的是天鹅了?你只不过运气好,踩着你父亲的尸体,你母亲的名誉,和郑谐的痛苦,来成就你自己的幸福。至于你本身,就是个废物。” 这样恶毒的话,她竟然都没有难过,只是很多天以后,她才隐隐地明白“母亲的名誉”是什么意思,很气愤,反而母亲淡然地说:“嘴长在别人身上,我们管不了。我们能管住的,只有让自己不在意罢了。” 倒是郑谐,不知当时还有谁在场,向他转述了这段话,几天后他就跟那女子分手了,任她哭哭啼啼了许久,以后在路上偶尔见到筱和和,都投以淬毒的目光。 和和自己是没有敌人的,她很喜欢“忍一时风平浪静,退一步海阔天空”这句话,忍和退都不是为了气度,只是为了不会招惹更大更多的麻烦。所以,她的敌人,也多半是因为郑谐而树来的。 筱和和不在乎自己只是小影子和附属品,并不等于她真的不想做自己。高考时,她意外地考了个很不错的分数,终于任性了一回,执着地自己选了一个离家极远的大学。在这里,她终于做回了自己,别人喜欢她,或者讨厌她,都因为她是筱和和,而不是因为她是谁的谁谁谁。 然后她便认识了岑世。她以为自己也终于在小言一般的爱情世界中当了一回真正的女主角,却不想原来根本就是一场闹剧,她的形象和地位,比过去18年里,来得更加地难堪与尴尬。 和和在盥洗室里停留了很久,岑世并没再骚扰她,想来已经走掉。她看到自己的眼眶微红,从包里找出眼药水滴上几滴。她平时不常跑外,公司管制也松,都不用化妆的。但总有要出去见客户的时候,便在包里放了化妆品,于是她重重地涂了粉底和唇膏,连眼线都浓浓地描了一大圈。这样出去时,就不会有人看她了。 和和才绕过迷宫一样的回廊进了正厅准备离开,便见到了熟悉的背影。那背影平日里太司空见惯以至于她有时候会装没看见绕道走,但此刻在她情绪很脆弱的时候见到他,突然就有了那种异国他乡乍见亲人般的亲切与激动。 筱和和脑海中闪现着这种恶心巴叽的煸情字眼和画面时,自己先机伶伶地打了个寒颤。 郑谐与一个美女分坐在一张双人桌的两端。从和和的角度望去,那美女生得端正秀丽,衣饰高贵,妆容精致,切牛排时微翘着兰花指,动作优雅迷人,说话时轻启朱唇,笑靥如花,虽然她听不到,想来也是吐气如兰。这女子招招式式都如无可挑剔的标准样版,完全可以去直接参选亚洲小姐,每个单项去掉两个最高分,再去两个最低分,剩下的仍然还是满分。 靠,郑谐为什么总能找来这等极品的美女,而她的同事老是抱怨,在街头苦候八小时,就愣是找不到半个比中等美女再高等一点点的美女。 筱和和坐在离他们几米远的休闲角落里落下,抽一本杂志,一边看一边暗暗地观察了一会儿。偷窥的刺激与罪恶感稍稍抵消了她之前的失落,她觉得心情好多了,她一直很好奇郑谐和其他女人私下里相处究竟是什么样子。 结果她发现,郑谐虽然坐得挺直,甚至很绅士地替女士偶尔服务,从女子那动人的表情也能看得出,郑谐的面容此刻必定是温柔有礼的。可是她知道郑谐不耐烦,因为他会不时地将一只手拿下来暗暗地用手指敲着椅把,并且常常地抬头望天。 郑谐的小动作一向非常隐藏,很难被人发现,可是却骗不了她。他那分明是不耐烦透了的表现,想来对面女子礼仪课培训教材一般的完美表现,已经让他的耐性撑到极点了,偏偏他装贵公子装惯了,怎么也做不来没气质的事,只好忍啊忍啊忍。 筱和和快要暗笑出内伤,心情更是大好。不料美女恰恰望向她这边,似乎察觉到自己被人暗暗注视,直直地瞪向和和,给她一个白眼,那眼神冰冷中泛着淬毒的光,竟生生地令她又回想起郑谐的某任女友来。 和和迅速观察郑谐,噢,怪不得,原来郑谐正弯腰为女士捡东西呢。等郑谐直起身来,那绝色女子已经恢复了巧笑嫣然的动人神情。 筱和和这一晚上情绪波动过大,其直接后果便是她突然就很想出格一回,于是玩心大起,她决定看在相识了一辈子的情谊上,这回不用郑谐开口求她,她就主动地义务地替他将这个不合格的女人清出现场。 筱和和用杂志挡着脸,掏出小镜子草草地观察了一下自己的妆容,还不赖,又使劲地睁大了眼睛,这样一会儿眼中就会攒出一点盈盈泪滴。 然后她快步走到他们那一桌旁,一只手颤颤地指着郑谐对面的美女,用一副凄怨的表情与腔调对着郑谐:“阿谐,她是谁?你给我说清楚!” 第七章 7-力的作用是相互的 整人与被整,是一对作用力与反作用力。 郑谐正困得几乎睁不开眼。 公司与美国的业务出了些问题,事情棘手又比较急,前一夜他和几个主管熬到下半夜三点终于搞定,放其他人半天假回去休息,他自己在公司里凑合着睡了几小时,起来后又继续应付同是八国联军后代的日本人,下午还有市里的领导过来视察,把他搞得疲惫不堪。 总算熬到事情都结束,他正打算回家睡个好觉,他那远在几千里之外亲爱的表姐竟下达了临时任务,说已经空投了一位极品美女到他面前来,要他立即收拾妥当去相亲。那女子不是本地人,恰好在这边旅游,明天就要离开了,表姐知道后,便忙不迭地牵线搭桥。 郑谐的双亲两边都只他一个男孩子,自然成了全家的宝贝。大家只见他三十岁了从未有一个交往过三个月以上的正式女友,只埋怨这地球男女人口比例不是1:2,令他们家的大宝贝找不到合意的女人,恨不得把全天下经他们鉴定还勉强配得上郑谐的女人都送给他看,兴许就瞎猫撞了死老鼠,让他看上眼了。 郑谐既没有拖延见面机会的借口,也没有抗拒他表姐的勇气,郁闷得想撞豆腐,但最终还是老老实实地拨通了那位小姐的电话,约好了见面地点,否则只怕他那可怕的表姐会做出更多令他防不胜防的怪事来。 可面前这女子未免太无趣了点,整晚上只见她如正在参加结业测试的礼仪小姐一般在作毕业形象展示,仪态表情倒是挺标准,但实在缺乏灵气,一直讲一些无聊的故事,问一些幼稚的问题,从头到脚都无甚惊喜,令他更加晕晕欲睡。 偶尔也有点乐子。那女子前一分钟还谈着自己多么热爱慈善事业,一脸神圣庄严恨不能立即去埃塞俄比亚帮助那里的穷苦人民,后一分钟看着他们不远处一桌民工们直皱眉:“天啦,怎么可以让他们也来这里?” “付钱的客人,饭店都欢迎的。”郑谐垂下眼睛,免得露出情绪。 “这饭店定位也太模糊了嘛。”与他门当户对的这位小姐用比040姐姐更令人酥麻的声音娇嗔地说。 郑谐又向令他对面的高贵客人不快的那一桌看了一眼,穿得也算干净整齐,只是脸黝黑了点,嗓门大了点而已。他对面的小姐大约是从他们的谈话内容推断出职业的。 他只好很诚恳地说:“都是我的错,只想着以您的品味一定喜欢这里的别样特色,都忘记这边不是会员制了。” “人家没有别的意思啦,人家真的真的很喜欢这里。” 郑谐被那副腔调和字眼寒了半秒钟。 他得抽空跟表姐说说,她输送过来的女人真的是越来越没思想没灵魂了。 郑谐借着弯腰给女士捡餐巾的机会,趁机打了两个呵欠,起身时发现那女子本来僵着的面孔突然朝他迸射出灿烂阳光。 睡眠不足难免反应迟顿,他边喝水边诧异着这是何等状况,面前却突然闪出一个似乎很熟悉的影子,还冲着他说话:“阿谐,她是谁?你给我说清楚!” 若非他从小训练有素,他可真要惊得把水喷出来。 他虽然结识过很多的女性朋友,但他不认为哪一个会那么感觉良好到认为自己有资格冲出来质问他。 再定睛一看,竟是筱和和,化一个怪模怪样的妆,声音也有点和平时不一样,怪不得他没有马上反应过来。 这完全在状况之外,郑谐一时都不知道该如何应对,索性冷眼旁观,一言不发,以不变应万变。 筱和和那副外强中干的样子看在他眼里,本来就像是一口气被吹起来看气球,没得到她意料中的回应,肯定很快就要泄气。 果然,场面才僵了几秒钟,她便暗暗地收了正装作发抖的手,睁得老大装震惊的眼睛也渐渐回复原来的尺寸,估计打算偃旗息鼓悄悄退场。 却不想那位小姐比和和还没定力,脸色变了几变,看看郑谐,又看看和和,见郑谐没有要坦护和和的意思,便有了底气,冷下了脸:“你又是谁?这样打扰别人,懂不懂礼貌?” 郑谐发现这位小姐冷着脸的时候,反而比她之前有味道一些。 筱和和呆了一呆,很显然这这个笨蛋根本就没把全套的剧本想好就跳出来捣乱。但她反应倒是快,立即把问题丢给他,转头又朝向他:“郑谐,你说我是谁?” 若不是顾及形象,郑谐很想直接把筱和和揪起来丢到外面去。他留心一下四周,好在他们声音都很轻,最近的那一桌又是大嗓门,全全盖得住他们这一桌的对话。 他忍了忍,压低了声音还算客气地对和和说:“你又胡搅蛮缠什么?快回家去!” 和和撇了撇嘴,看起是不打算继续闹下去了,又不甘心这么灰溜溜地收场,蹭到他身边摊开手,带点撒娇意味:“给我打车回家的钱。” 郑谐翻开钱包,抽了一叠百元钞票塞进她手里:“路上小心,回家后给我电话。” 筱和和摸摸鼻子准备乖乖离开,而他对面的女士纵然努力地克制着,那张脸也是青一阵白一阵,看向筱和和的目光很是凌厉又不屑。郑谐正琢磨着要不要出于礼貌解释一句时,和和那个今天不知被什么附了身的丫头却突然朝他妩媚一笑:“阿谐,我给你换了新的床单和被子。你什么时候回家看看?” 他还没来得及为筱和和那令人抽搐的表情吐血,他的相亲女伴已经噌地站了起来,无比幽怨悲愤地瞪了这厢一对狗男女一眼,拿了包就要走人。郑谐无奈也站起来,“她是……”我妹妹这几个字还没说出口,这位气质了一晚上的淑女已经快步走开,经过和和身边时,分明故意地撞了她一下,又踩了她一脚。想去拦住那位女士的郑谐,正好接得住因重心不稳直扑进他怀里的筱和和。 那女子向前走了几步又回头,或许仍是指望郑谐会追她,但她见到的恰是筱和和紧紧地抱着郑谐的腰回头朝她挤眉弄眼摆一个v字手势的得意表情,更是气得全身发抖,指着他们俩,半天也没说出话来,狠狠跺了一下脚,扭身跑掉了。 郑谐要扯开筱和和,她死死地抱着他的腰,把头枕到他肩上,在他耳边悄悄说:“你如果追上去,她一定会以为你看上她了,从此可就死缠着你不放啦。”又丝丝地抽着气,“这女人下手真狠,你若跟她交往,铁定要遭遇家庭暴力,我的脚都快被她踩残了。” 直到郑谐结完帐,筱和和还是借口受伤的脚不能走路,保持着树熊的姿势,拉拉扯扯地半抱着郑谐的腰,被他拖着走出去,引了不少人的侧目。 她几分钟后便自知理亏。本以为只是胡闹一下让他们尴尬一会儿就好,反正一句话就解释清楚了,谁知道那个装腔作势的女人竟真的被她气走了。 她怕郑谐真的不理她,所以就死缠着他,他一向吃软不吃硬,通常只要她态度柔软地巴着他,他就不跟她一般见识了。所即使很丢人,她也抱紧了他的腰坚决不放手。 只是和和没有料到,今天竟然不是郑谐自己开的车。刚出了饭店门口,小王已经把车开了过来,见到他们那副样子一脸的吃惊:“筱小姐怎么了?” “她肚子疼。”郑谐面无表情地说完,扭身摆脱了她,自己拉开车门就坐进去了。小王呆了一呆,立即绕到另一边,帮和和把车门打开。 郑谐一路没说话。筱和和打算借着脑子发热放肆一场的那股使坏劲一过,就开始心虚了。 反思了一下,郑谐最讨厌失体面的事,也最讨厌他认识的女人胡闹,虽然她也不能算“他认识的女人”,因为他只当她是小孩子,有时候还打她屁股,根本不把她当女人。不过总而言之,还是她心虚。 筱和和拉着郑谐的袖子扯来扯去小声地说:“我只是开个玩笑而已,谁知道这女人这么不经刺激啊。你明明可以跟她解释清楚,谁让你自己不说。”就算心虚也不能老实地道歉,不然她自己太没面子了。 见郑谐还是没说话,和和又赖着皮说:“我一句谎也没说啊。我又没说我是你的小情儿不是?还有,我真的给你换了新的床单和枕套。你不是嫌原来的那个很久没换了吗?” 郑谐干脆闭眼休息。筱和和甚是无趣,挨到离郑谐远远的另一边角落里坐着,嘟嚷一句:“小气,没度量。你跟那女的,真是天造地设的金童玉女,再相配不过了。你给我她的电话和地址,我背根长刺的棍子去向她谢罪好不好。” 郑谐终于睁眼看了她一眼:“不用,没打算见她第二面。你今天怎么会一个人在那里?还有,你受什么刺激了?” “什么事也没有,就是觉得无聊,提前过明年的愚人节玩玩。”筱和和含糊不清地说完这话,也沉默了下来。 郑谐转头看筱和和,她也闭着眼睛假寐,长长的睫毛忽闪着,如小蝴蝶一般。他很少见她化这么浓的妆,也很少见她穿连衣裙,而且这么正式,连短短的头发都梳成一个小小的髻,显得成熟了许多,只是那几个脑后的鱼形发夹令她的本度装成熟再次破了功。 那些彩色硬陶的鱼夹子是和和自己做的,因为钢丝十分硬,还逼着他帮忙,让他拿着钳子重温了一回手工课。而那件浅黄色的连衣裙是和和毕业那年要参加第一次面试时,他送她的礼物。 其实他就陪着和和逛了那一次商场,亲自替她买过这一件衣服。当年和和的首度面试很惨败,令她打击甚大。一个月后,和和又见到当时的主考官,鼓足勇气问自己失利的原因,结果很令和和吐血,只因为她身上那件几万元的衣服,令人家觉得,这女孩子是过来玩的吧。 于是那一回和和恨透了郑谐,觉得他就是故意要害她,不让她留在那个城市。她一向神经大条,郑谐挑中这件衣服时,她才没留心多少钱,而且郑谐很快就撕掉标价签了。后来这件衣服她也只挑她很讨厌的大场面才穿,比如被郑谐逼着去见她参加她最最讨厌的聚会时。 他们中间放着和和的包,很大的一只,用很多乱七八糟的布拼起来的,是和和自己一针针缝起来的,包上还挂着一只玉佩,上好的和田,就被她这么糟蹋。 筱和和是个奇怪女子,有时候笨手笨手,什么都做不好,学了很多年做饭,也只会下面条和炒鸡蛋而已,不会收拾房子,她那小窝被她搞得杂乱无章。但有时候又非常的手巧,给她一堆布,她用很短时间便能做出很多惟妙惟肖的布娃娃,甚至会自己做衣服。 和和的包总是非常大,鼓鼓囊囊。拜筱和和总是乱七八糟没条理,找什么东西都要翻箱倒柜所赐,他常常有幸欣赏到和和包里的风景,里面有大大小小各种形状的布袋子无数个,分别装着钥匙,硬币,手机,cd机,mp4,伞,纸巾,太阳镜,化妆品,喝水的杯子,御寒外套,甚至还有小型的布偶玩具,好像随时都准备要出发去旅行一样。明明乱得不成样子,竟然还分门别类地装着,从来不会弄错。 郑谐又低头看她的脚,非常简单式样的帆布凉鞋,一看便知是地摊货,不会超过三十元,但被筱和和自己缝满了无数形状各异的天然矿石,这样倒算是无价品了。 换作别的女人这样打扮,他只会暗自叹气外加敬而远之。不过这些都加诸到筱和和身上时,竟非常协调,也与她相得益彰。可见人的审美品味也会因为习惯慢慢被同化的。 郑谐收回一直打量和和的视线,决定不再继续追问她今天失常的原因。她嘴巴甚严,不想说的,拷问也拷不出。但他也不想就这么便宜了她,过了片刻,悠悠闲闲状似不经意地说了句:“筱和和,你今天气走的那女的,是我表姐找来的人。等她追究时,你负责去摆平吧。” “谁?蔷薇表姐?”筱和和蓦地睁大眼睛,后背开始冒汗了。她开始相信,郑谐故意陪着她一起暖昧,不跟他那相亲对象说明事实真相,分明就是想借刀杀人,故意害她犯错误。 和和一紧张,郑谐的心情就开始变好,笑得很愉悦,“你别怕,我表姐一直挺喜欢你的,不会把你怎么样。” 他的好心情一直持续到车子开到筱和和的家,跟着筱和和上楼,指使她给他煮面条,泡牛奶,去他家帮他找出新的毛巾和牙刷并且消好毒,因为他被和和害得没吃饱,并且很失气质和风度,所以和和应该补偿。 筱和和咬牙切齿地一一照办,等把热腾腾的面弄得稍稍凉了一些终于可以吃时端到郑谐面前时,郑谐却已经在她的沙发上呼呼睡着了,领带都没解,眼底有些微的阴影,想来真的是累了。 和和往他身上丢了一条凉被,自己去洗澡。 她洗澡很磨叽,等出来时,郑谐已经不见了,面也被吃光,最算得上奇迹的是,水槽里没有碗,郑谐竟帮她洗了。 然后她很吐血地发现她自己制的可爱的陶土猫冰箱贴的下面压着一张纸条,上面用极为清峻挺拔的字迹写着:明天早晨8:30我过来吃早饭。下面列着他的早餐菜谱:小米粥,油饼,鸡蛋……等等等等。 真是……靠! 第八章 8-无聊而和谐的一双 只要是人都是有弱点的,无论他外表看起来多么完美。 周末的早晨,按惯例要睡到中午才起床的筱和和手忙脚乱地提着一堆早餐往楼上跑。 外面下着雨,她一边收伞,一边小心地保护着手里提的几包东西,肩膀和裤腿被淋湿了,但也顾不上。 她跟郑谐在一起时,腕上都要戴一块表,时时提醒她时间。刚才看了一眼,还差五分钟就八点半了。 真是奇怪。郑谐明明就从来没有跟她发过火,也很少给她脸色看,但她就是有点怕他。 或者也不能算怕,因为和和敢跟他斗嘴撒娇,敢当面骂他是坏蛋加笨蛋,愚人节耍花招整过他,甚至还敢像昨天那样捣乱他的正式约会,但是她却不敢违抗他的话,从小到大,郑谐让她做什么,她很少有勇气说“不”,也很少拒绝得了。 想到郑谐从来没跟她发过火这个问题时,她脑子里轻轻地跳过一个画面,但又很快地被自己强硬地压熄了。唉,大概也许可能,这种事还是发生过一回半回的,不过在她这二十五年的漫长人生里,九千多天,二十多万小时,一千多万分钟,那一点点小事,基本上可以忽略不计了。 她一向都是很大度和很看得开的人,只记恩,不记仇,也只记好事,不记坏事的。 和和气喘吁吁地往楼上跑,就算赶不及,至少也得让郑谐看到她在努力地弥补迟到的错误。她上班迟到都犯不着这么卖力。 扼腕啊,郑谐这么要求纪律至上效率优先的人,为什么不物尽其用地去部队呆着,而混在民间作奸商,真是暴殄天物。 和和住六楼,没有电梯,当初只因为贪恋那小小的斜屋顶的阁楼,现在她可知道低层或者小高层楼房的好处了。 房子登记在她名下,毕业还不满一年时就买了,令她一度觉得自己跑步迈入中产阶级了。 但其实也没花多少钱,当年与母亲住的房子的拆迁补偿金可以抵扣掉大半,母亲又帮她交了剩余房款的一半,建议她其余款项办贷款,这样可以让她体会一下生存压力,也可以改一改她乱花钱的坏习惯。 她一个人豪情满怀地去办手续时,开发商竟满脸堆笑地跟她讲,他们有几个内部优惠名额,因为他们老板和郑先生是朋友,所以给她一个名额,七折优惠。 和和大惊。这家开发商一向牛气得要命,优惠与促销少少,对销费者摆出一副“你爱买不买”的卖方市场姿态,买房时她早晨五点起床,排到中午十二点才挨到了楼号,现在竟这么热情地朝她挥橄榄枝?打倒特权阶级! 这下子,不只不用她掏钱,而且还富余了一小笔。后来她旁敲侧击从郑谐嘴里也没挖出什么内幕来,只好心安理得地享受了一回天上掉馅饼。 代价也是有的,后来郑谐也买了对门的房子,又长期闲置,于是她顺理成章地充当了他的管家,替他去交水费电费物业费网络费,请钟点工帮他定期打扫,他一个月至多只住两三天而她也要经常帮他晒被子换床单往食品柜里塞吃的,虽然花的都是他的钱。 和和常常感慨,郑谐明明有那么多聪明能干的秘书,又特别鄙视她的理家本领,为什么这么爱整她。有时候她为了气郑谐,就故意给他换上粉红心心的床单、梦幻的蕾丝桌布和凯蒂猫抱枕,他也不恼,只板着脸让她十分钟内给他清理干净。 和和三步并两步地小跑,终于到了家门口,定了定神,还没好好喘上一口气,背后的门卡一声开了,郑谐果然穿戴整齐地准时出来。低头看表,她昨晚特意校了时。八点半,标准的北京时间,一秒不差。 这若是在公司里,郑谐会是一位多么苛刻的老板啊。虽然韦之弦从来没有抱怨过,但和和想,韦秘书想必日日生活在水深火热之中。和和觉得韦秘书真是太忍辱负重了,竟然受得了郑谐这么多年。 筱和和边偷偷地打着呵欠,边一脸敬佩地欣赏郑谐斯文的吃相。 她吃饭特别快,因为她爱睡懒觉,早一分钟都不愿意起床,所以养成三分钟就可以搞定早餐的习惯。今天她为了不让郑谐念她不够淑女,已经尽量放慢速度了,无奈,无论长城还是金字塔,可不是一天就能建成的。 其实郑谐吃得并不慢,但他吃相向来从容,穿着短t恤和居家裤吃油饼稀饭,竟也如在顶级法国餐厅一般,而且看起来还相当地顺理成章般地自然。 筱和和又打了个哈欠,心里琢磨着,关于气质问题,虽然先天条件很重要,不过若是从婴儿时期就开始塑造,应该收效也不赖。等她有了孩子,不妨就照着郑谐的成长模式来培养吧。她天马行空地想出好几种如何栽培气质型婴儿的方式后,突然意识到自己委实是无聊至极,而且似有充郑谐的家长占他便宜之嫌,于是心虚地看向郑谐,恰好他此刻也抬起眼来:“大清早就这么哈欠连连?你昨天几点睡的?” “十二点。”看他一脸不信的样子,又改口:“一点?两点?”继续改:“可能是三点吧。” 郑谐动了动唇,最终没说话,斜了她一眼,又低头继续吃饭,那一瞥令和和自觉有愧,其教导功效比他直接开口训她更厉害许多,郑谐对付她越来越有省力气的办法了。 虽然和和不够淑女,但拜有气质的郑谐的调教,有很多规矩她也是很自觉遵守的,比如尽管此刻她十分不耐烦,想睡回笼觉,但仍是老老实实地托着下巴坐在郑谐对面等他吃完饭,脑子当然就不用那么规矩了,下午是跟荏苒一起逛街还是在家里睡觉呢,晚上那部每日上演天雷阵阵的电视剧终于在大结局了,她被最后一击后也可以功德圆满啦,还有她最近追的那篇文貌似要有个坏结局,她是不是该立即弃坑以求自保呢?对了,那有型的男猪角跟郑谐的外型气质都挺吻合的,每次追文时她都自觉地将那角色与郑谐对起号来,不过那男猪很黄很暴力很变态,她是不是太不厚道啦…… 神游太虚的筱和和终于回神时,愕然发现面前的桌子已经很干净了,郑谐竟然在厨房帮她洗碗和整理厨柜。天啦,她捏自己的胳膊一把,疼,所以不是做梦。又瞅向窗外,雨还在下,但不是红的。和和迅速地弹起来凑到郑谐身边,堆出一脸虚伪的笑:“我来我来。这怎么好意思呢。” 假客套总是比没客套好吧,有气质的人都吃虚伪这一套。 “只是做个示范给你看,厨房要这样才像女孩子住的地方。筱和和,你这么邋遢,将来嫁得出去?” “呃。”又挨训了。筱和和摸摸鼻子,灰溜溜地躲到离郑谐最远的地方,还没到目的地,就听到郑谐变了音的声音:“筱和和!这是什么鬼东西!” 能让郑谐变色的东西太少了。她心里一慌,迅速冲出去,只见她从荏苒家抱来的小幼猫正咬着郑谐的裤角荡秋千,而郑谐的脸都白了。 她怎么都忘了这件事了,早点跟郑谐说家里有猫,郑谐今天大概就不会来捣乱她睡懒觉了,扼腕啊扼腕。 和和小心地把只比她的手大一丁点的桔黄色小猫托到掌心,端到郑谐面前,郑谐向后退了一大步。 “不要怕嘛,小宝还不到两个月大,不会咬人的。是不是很漂亮?”和和献宝一般。 “小宝?”郑谐从牙缝里挤出这两个字。 呀,和和深感自己记性太差。郑谐咬牙的表情令她隐约地记起,郑谐以前似乎有个小名就叫“小宝”,不过也不知这名字犯了他的什么忌讳,总之后来他想方设法地将这有损他气质的小名儿成功地淹没于历史之中,于是据说大约从他七八岁以后,就没人再提他的这名字了。 这可怨不得筱和和记性不好,郑谐七八岁时,她才多小啊。但她还是很善解人意地跟郑谐商量:“要不,叫它小小宝?” “就叫‘小宝’好了。”郑谐强装大度地说。“让它离我远点!”当猫小宝差点伸舌头舔一口郑谐的手时,他的嘴唇都有点白了。 郑谐回到几步之外自己的家。 本来他是想在和和那边呆上一上午的,因为和和的家乱归乱,但是很舒心,满眼都是明亮又柔和的色彩,满地都是柔软的坐垫和靠垫,随便伸手一捞,都能捞到有趣的东西,非常适合休闲。但既然突然窜出一只猫小宝,而和和又一副没睡醒的样子,他决定还是撤离的好。 外面的雨还是很大。郑谐非常讨厌下雨天,一下雨他心情就不好,其恶劣程度与雨势成正比。 本来今天该回去拜见老爷子,所以他把所有的事务都推了,但老郑同志自己有事,郑谐的行程只好取消,于是有些百无聊赖。 郑谐自己都承认,他其实是个很无趣的人,虽然似乎样样精通,却没有一样是自己喜好的,做事又非常有计划性和条理性,一旦计划被打乱,就不知道该做什么才好。 他把地板拖了一遍。他记得和和说每周日有钟点工过来打扫,不过此时他无事可做。又到处转着看了一下,虽然和和自己把家弄得很邋遢,却把他这里打理得很干净整齐,其实他这边什么都没有,的确也没什么可以弄乱的。 然后他坐下来看电视。频道换来换去,除了奥运会,就是无聊的电视剧,实在没什么兴致。他锁定一个妇女购物频道看了二十分钟,觉得自己无聊到极点了,还不如到公司去看文件,但看了看窗外湿漉漉的一片天地,很快打消了念头,又开始换台。最后终于发现有个频道在播83版的《射雕英雄传》,他终于安定了下来。 郑谐看了很久的电视,看得很专注。后来门轻轻地响起来,三下,停很久,又三下,像鬼鬼祟祟的暗号,也像小猫的爪子在门上挠一般,除了筱和和,没有别人。 “你不是有钥匙?自己开吧。”郑谐提高了声音对着门外说,懒得动。 门果然开了,筱和和先把上半身侧进来,探头探脑。 郑谐喊住她:“等等,你的猫禁止入内。” “没,它睡了。它才不稀罕你这个阴森森冷冰冰的家呢。” 筱和和趿拉着拖鞋踱进来,抱着一只玻璃瓶子,腋下夹着大本子。 “那你来干嘛?” “天太热啊,你这里开着空调嘛。” “筱和和,你进步不小啊,什么时候这么有节俭意识了。” “现在整天都拉闸限电,工厂都没法正常开工了。这么严峻的用电形势,我却自己为了享受呼呼地吹着冷风,心里多过意不去呀。不过到你这里蹭冷气没关系,反正是你开的。”筱和和边解释着边大摇大摆地把自己丢进郑谐那软得像摇篮一样的皮质单人沙发里。她身材小小,几乎把自己埋进去。 “谐哥哥啊,你这个又昂贵又有品味的家,只有这几只沙发还比较有人情味。改天你若要把这房子送人,记得把这几只沙发留给我吧。” “我为什么要把这房子送人?” “万一你想打发你的哪位难缠的女朋友……” 正捏着遥控器的郑谐把电视音量一下子调到老大,瞬间盖住了筱和和的声音。 被突如其来的大声音吓到的筱和和立即捂住了耳朵,同时也闭了嘴。她记性真糟,竟又忘记了,这种天气郑谐总是很不可理喻,行为非常反常的。瞧,刚才帮她收拾厨房,现在又连玩笑都开不起。 更年期! 她在心里腹诽了他一句,面上却朝他灿然地笑笑:“你要不要喝柚子茶?我自己做的。” 郑谐瞥了她一眼,没作声,但把电视音量又重新调小了。 筱和和讪讪地抱着瓶子自己吞了几大口,将拖鞋踢出老远,把双腿都卷到沙发上来,摊开自己的素描本子开始继续完成她的工作。 她才画了几笔,手在空中顿了顿,想了想,把本子轻轻放到一边,光着脚去分别捡回刚才踢出一两米远的两只鞋,很整齐地摆到沙发下面,又坐回刚才的姿势,重新拿起素描本和笔。 她用眼角的余光瞅了一眼郑谐。郑谐很专心地盯着电视屏幕,根本没看她。 第九章 9-你该有个女朋友了 谈朋友这回事要讲个天时地利人和。 筱和和在郑谐的沙发上弓着身子曲着腿,用铅笔画一组形态各异的小猫。 她学的是美术专业,做的工作是平面设计,很对口。因为没太多的进取心,又遇上一个很有人情味的老板,所以并不辛苦,有很多的空闲时间,间或还可以赚点外快,比如现在。 郑谐的这组沙发真是舒服,非常符合人体力学,像大摇篮一样正好可以容纳她。她一边琢磨着等郑谐不在家时,是到这边来享受这个沙发好呢,还是偷着搬一只到自己家去比较好,一边斜瞄坐在旁边另一只沙发上的郑谐。 郑谐的姿态也不再像平时那样一本正经,懒懒地半躺着,枕着自己一只胳膊,一只脚蹬在沙发前的矮桌上,眼睛半阖着,似睡非睡,很颓的样子。 她灵机一动,悄悄地把身子转了三十度,翻开新的一页,迅速地把郑谐的那副颓废又有型的姿态勾勒下来,又在旁边照着那动作画了一只正在看电视的猫。她非常满意这个新造型。 她的任务是画一组十二只有气质的猫,刚才正灵感枯竭呢,倒是忘记眼前有一个现成的气质标本可以给她作参考。和和琢磨着,怎样能骗郑谐再换个动作给她临摹另一只小猫,却发现郑谐似乎朝她的本子瞥过来,她迅速合上速描簿,抬头向他假笑。 郑谐讨厌猫,若是看到她公然跑到他的地盘上来画猫已经会很恼了,如果再发现她还照着他的样子画成猫,那他铁定要找她的麻烦了。所以,绝不能让他看见。 关于郑谐怕猫,这是个不多人知道的秘密,大家顶多知道他不喜欢猫而已,见到猫立即避到三米之外。再多心些的,会猜他大概对猫过敏。 毕竟,郑谐一直是“勇敢”的代名词。他上高中时有一回被困在失火的教室里,在众目睽睽下沿着窗户从四楼爬到二楼后轻轻巧巧地从四米高的地方跳了下来。就在去年他们一堆人去探险爬山,遇上像两根手指一样粗的蛇,郑谐面不改色地在女子们的尖叫声里一把捏住蛇的七寸把它扔下山崖。 所以,谁能相信,他竟然怕猫,而且连不足两个月的小猫咪都怕呢?简直要笑死人了。 郑谐早就察觉到筱和和在鬼头鬼脑地研究他,又遮了她的画不让他看,一脸心虚状,想来是没干好事。 和和只穿了宽肩带的麻质印花小背心和牛仔短裤,曲着一只腿缩在沙发里。他一直觉得和和虽然瘦,但是并不算矮,如今才发觉,她长得真是十分的小,小鼻子小嘴,细胳膊细腿,手和脚也比正常女子小一个尺码,而且腿和脚都非常的白,白到几乎刺眼,大约因为她夏日都只穿牛仔长裤和运动鞋,没机会见到阳光。此刻她正把身子七扭八歪地折在沙发里,甚不端庄,另一只脚搭在沙发扶手上晃呀晃,晃得他犯晕。 郑谐扭头看了她的脚一秒钟,没说话,又收回眼。和和立即极配合地把脚收回去拢成淑女状,撇撇嘴:“这里又没别人。” 郑谐还没发话,和和又先发制人:“又是这部老掉牙的戏,你都看一百遍了。”过一会儿又自言自语:“其实张大胡子那一部,比这个时尚多了。这一部看着多土气。” “小孩子懂什么?” “只有老人家们才抱着老东西不放。”见郑谐不理她,觉得甚无趣,放了画本探身推他:“看奥运会吧,你怎么这么跟时代脱节啊。” “我向来只要结果,过程不看也罢。”郑谐向侧斜了斜,成功将自己退到和和的魔爪之外。 “错。师太说了,姿态不好看,赢了也是输。所以过程比结果重要多了。” “师太?灭绝老人家说过这话?” 筱和和无语。 “你要知道,这话本身就带一股酸意,因为不服气别人赢了,只好给自己的输找点漂亮借口,也就骗骗你这种没涉世的小孩子。” 和和张了张嘴,又闭上,再张开,终于还是忍不住叹了一声:“代沟啊。” 然后和和继续作画,郑谐继续看他第一百零一遍的射雕英雄,只是在电视角落里开了一个奥运直播的小小画面,方便和和随时掌握比赛情况。 电视上,穆念慈正被杨康花言巧语地哄着,郑谐低声说:“傻妞。” 和和插嘴:“穆念慈才不傻呢,人生在世,难得找到一个爱自己的人,杨康虽然不是好人,但对她是真心的。” 郑谐顿了一下:“你这什么审美观啊。” “你的审美才成问题。你喜欢的大英雄郭靖,又笨又呆,愚忠愚孝,他爱妻子和女儿又怎样,当初为了守约差点抛弃了黄蓉,幸亏他运气好,后来又为了信义要砍郭芙的胳膊。黄蓉多有灵性的女子,嫁了他之后就变得面目可憎了,而且生了郭芙这么没天分的孩子,真是人间悲剧。他只顾做他自己行侠仗义的大英雄,家人都变成他的牺牲品。”筱和和难得遇上辩论机会,一鼓作气。 郑谐很久都默不作声,和和突然意识到,她似乎犯了郑谐的忌讳,但说出的话又无法收回,只好嚅嚅地补充:“呃,说着玩而已。其实杨康是混蛋,我喜欢黄药师,多完美的极品男子。” 郑谐看也不看她:“我跟八零后的小孩子没法沟通。”索性换了频道。 筱和和松口气,危机暂时解除。 她的记性真是很差,常常要为了逞一时口舌之快而付出代价。 郑谐从小便对郭靖有种异乎寻常的崇拜之情,虽然他自己跟郭大侠实在没太多相似之处。上回和和给郭大侠抹黑已经是很多年前的事了,也是差不多同样的一套理论。那次郑谐沉下了面容,很多天没给她好脸色看。如今他年纪也长了,阅历也丰富了,连带着情商也高了许多。 和和突然脑中灵光一现。其实她没见过几次父亲的照片,母亲曾说不希望她们二人都沉缅于过去,便将父亲为数不多的照片都收了起来,和和也从不吵着要。 她对父亲印象最深的一张照片,却是从倩柔阿姨的影集里看到的一张遗照,依稀记得父亲浓眉大眼棱角分明,笑起来带着憨态,现在想来竟有着传说中的郭襄她爹的几分神采。 她就是后知后觉啊。郑谐做事手段强硬,心思却纤细敏感,和和十分后悔,自己刚才实在不该批评郭大侠为了理想与信念而抛妻弃女的侠义之举。 她心虚的时候最怕安静。扭头看郑谐又在安安静静地看着电视,声音也调到了很小,不免更难受。又一细瞅,郑谐看的是那是什么乱七八糟的节目,一堆真假难辨的专家和病人现身说法,喋喋不休地讲述治疗男子泌尿科疾病的灵丹妙药。而郑谐竟然直直地盯着屏幕,一副小学生认真听讲状。 筱和和后背冒了一层汗,弱弱地开口:“喂。” 郑谐没回应,她又大声一点:“谐哥哥!” 这回郑谐终于有反应了:“那么大声做什么?”并且看清了自己看的是什么频道,立即调了台,刚才不知他元神飘到哪个旮旯去了。 “我觉得,那个,我有个建议,”筱和和吞了一口口水。 郑谐微微地拧了眉毛扭头看她。 “你应该找个女朋友了。” 郑谐先一愣,轻笑了一下:“你不是一直嫌我女朋友多,浪费社会资源?” “我是说真正的女朋友。你很久没认真和哪个女人交往一下了。” 郑谐用眼角扫了她一下:“为什么?” “以结婚为前提而交往啊。你总是一副游戏心态,怎么可能遇上适合你的女人?” “谁又收买你当说客了?蔷薇表姐?缓缓堂姐?或者我哪一尊姑妈姨妈?”郑谐不在意地随口问。 “等你想要结婚时,合适的女人全被别人挑走了,只剩下你看不上的,和看不上你的。”筱和和一片好心被彻底无视,不免气恼,恨恨地说着她以为已经够恶毒的话。 “早结婚也没什么好处,还不是闲着没事闹离婚,然后再费神费力地玩复合?”郑谐闲闲地说。 难得郑谐八卦,筱和和的兴趣也被充分勾起,于是促狭起笑起来:“你什么时候请程先生和程夫人吃个饭吧,也带上我好不好。我很久都没见过程先生了,连去他公司都没见到他。” 郑谐白她:“原来你喜欢他那一型的?趁早死心吧,就算他现在单身,也绝对不可能看上你的。” “我远远欣赏一下不行啊。” “都结两次婚的男人了,身价狂贬中,有什么好欣赏的。” “你看,又不懂了吧。你顶多也就算钻石级的王老五,虽然贵,但总算有库存,但程家哥哥那是绝版断货级别的,只可观望不可买进,比你珍稀多了。” 郑谐被噎得差点呛到,只好很没涵养地继续泼她冷水:“你大半年内只怕是没机会在其他场合见到你家程哥哥了。他现在已经进化成标准的精品宅男了,谢绝一切无关的外事活动。跟他熟的人知道是嫂夫人有身孕了,不熟的人还以为他怀孕了。” 筱和和嗤嗤笑了半天,正色道:“你肯定是嫉妒。” “是是,我怎么就碰不见一个能让我犯神经病的女的,我嫉妒死了。”郑谐觉得这种对话太无聊,起身打算离开。 筱和和见他要走,迅速抓住空档问:“你觉得韦秘书怎么样?” “谁?” “小说里都这样啊,男主角对任何女人都没感觉,蓦然回首,最好的原来一直在身边。韦秘书陪你很多年了,聪明漂亮又能干,脾气也好,你难道从来没有动心过?” 郑谐用“你是白痴”的眼神看她。 “唉,真没眼光。那你觉得荏苒怎么样?又美丽又温柔,跟你也算门当户对。” 郑谐这回看都不看她,拔脚就走。 筱和和在后面喊:“你不要害羞啊,晚上请我跟荏苒吃饭吧。” “筱和和,你干脆把你认识的女的全列到一张单子上给我作参考,别忘了把身高三围都注上。”郑谐回头看她,“谚语说的没错,你简直比六百只鸭子都吵。” “谚语说的是五百只。” “因为你太聒噪了,所以要再加两成。” 第十章 10-未老先衰了 沉缅于过去是人心开始衰老的表现。 被吵到不得不撤离现场的郑谐走到窗边看了看,雨仍是不小,于是到楼上阁楼去健身。 他在那边待了一个多小时,出了一身汗,冲过澡之后,听到客厅的电视里响起国歌,想来是中国运动员又得金牌了,决定去欣赏一下和和眼睛含泪的傻样。 她从小就这样,对国旗和国歌有着超乎寻常的热爱,连看着电视上的升旗仪式都会感动到热泪盈眶,令他惊叹不已。 但除此之外,和和并不是爱哭的孩子,被老师训,和小朋友打架,甚至把头摔破缝了五针,都不曾掉泪,至多扁扁嘴巴,一副将哭未哭的可怜相。 结果郑谐没看到他想像中盈盈欲滴的模样,却见到筱和和把自己蜷成花卷状在沙发上呼呼大睡,身上穿着他的衣服。 屋里空调温度低,想来她又没找到空调的遥控器,所以不知从哪儿找出一件他的衬衣套在身上。 她保持着那种婴儿在母体内的奇怪姿势,睡得香喷喷,表情也像小孩子一般干净纯真,一副天塌掉都与她无关的样子。 郑谐站在她旁边默默地站了一会儿,考虑着是该喊她起来,还是把她抱进卧室去睡。 他正拿不定主意时,和和扔在一边的手机却滴滴地响了起来,是他久违了二十年之久的《黑猫警长》的主题歌。 他无奈地看了一眼和和掉在地上的速写簿,心想他跟和和的五年一沟坎果然是很应验的。和和以前对猫这种动物一向没什么好感,包括凯蒂猫、加菲猫和机器猫那几只著名的猫,她也从来没兴趣,为何突然间这样爱猫成痴,真是邪门。 那首老掉牙儿歌已经快唱完一遍,和和还睡到不省人事。第二遍又响起时,郑谐不堪噪音,拾起手机塞到和和耳朵上,揪着她的耳朵把她扯醒了。 竟然是约会电话,和和一边唔唔地应着,一边斜瞄着郑谐,郑谐见状便到别的房间去了,但还是听到和和的声音:“我都画好了,要不先拿给你看看吧。嗯,我没什么事……不会的,不客气,一会儿见。” 很快和和便说有事要离开,郑谐似笑非笑地看一眼窗外:“这么大的雨出去约会,不怕感冒?” “谁约会啦。我是出去谈工作,我帮一位朋友画了一些图。”和和朝郑谐皱眉,“也是你朋友,时霖大哥。” “那好,祝你工作顺利。外面冷,多穿点衣服。” 和和走了以后,郑谐更加无聊,给几个主管打了电话确认了几项工作进度,吓得他们听声音都颤颤兢兢,只担心这种天气被无良老板揪到公司去加班。外人只知道郑谐对工作常常表现得过于狂热,殊不知那种时候通常都是因为他实在无事可做。 他去检查了一下自己的冰箱和食品柜,里面塞了不少吃的,速冻水饺、速冻披萨、速食土豆泥、即食玉米浓汁,还有牛奶,出厂日期很近,应该是和和刚放进去的。 他甚少吃这些所谓的垃圾食品,基本上都不动,所以和和隔段时间就把原先的拿走,给他换成新的,免得过保质期。这丫头虽然大多数时候都粗枝大叶,但细心起来也很惊人。 不过这样的天气,心情也差,他宁可吃垃圾食品,也不想下楼去把心情淋得再潮一些,于是把每样食物的说明书都研究过之后,挑着垃圾程度似乎低一些的东西凑合着吃了。 他念过和和无数遍少吃这种没营养的东西,逼着她学着做饭,结果念到他自己都烦了,也只把和和念到能把干巴巴的面条做得很美味,不过她也只会这一样厨艺而已。 郑谐刚吃完饭便接到了和和的电话,说走得太匆忙,忘记给小宝喂牛奶,请他必务帮个忙。不需要他费很多劲,只要把牛奶倒进盘子里就可以了。 郑谐硬着头皮去了和和家,很欣慰地看到猫小宝也缩成一小团,很乖巧地睡在自己的窝里,那种情形竟有点熟悉。想了想,原来是很像刚才筱和和蜷在沙发里的样子,连神情都像。 他小心翼翼地把一盒特级牛奶都倒进深口方盘子里。这盘子是和和去年出去旅游时从景德镇背回来的,盘底有手绘的鱼。她宝贝得很,有一回被他用来盛放果皮垃圾,气得她要死。现在直接被她用作猫餐盘了,也不见用处高贵了多少。郑谐隐约觉得自己在吃那只猫的醋,只因为它的待遇比自己好。 其间他接了表姐萧薇的一个电话,劈头就把他骂了一顿。这是她一惯的开场白,郑谐习以为常,执着手机远远地离开耳朵,听得到她讲话,但是又听不太清,刚刚好。 不过因为昨天他在和和的陷害下刚犯了一个大错误,所以今天表姐数落他的时间格外久。十五分钟后,郑谐的手机都烫手了,薇表姐自己大概也累了,于是重新恢复了名媛淑女状:“阿谐,那个传说中昨天跟你唧唧我我的小妖精是谁?都那样护着她了,想来挺重要的了?找个时间让我看看,替你鉴定一下。” “说什么呢,姐,没有的事。” “哦,我知道了,又是和和,对吧。郑谐,你够损的,有你这样当哥的吗?和和整天跟着你背黑锅,将来还嫁得出去啊?” “姐,其实……” “和和是不是已经二十五了,也该到结婚的时候了吧。对了,阿谐,和和现在有男朋友没?如果没,我来帮她物色一个好的。” “不用,差不多快有了。” “就你那圈子,哪找得出个像样的?” “你放心,不是我这圈子的,跟我不一样。” “哦,那就好,那就好。” 郑谐收线时,发现那只黄色小幼猫不知何时已醒来,在离他一米外的地方,微仰着头巴巴地望着他。想来早晨他的过度反应吓着了它,这小东西如今也不敢再来亲近巴结他,只露出一副可怜兮兮又十分警惕的表情,小心地观察着他,那样子竟又让他想起筱和和做了坏事以后的样子,几乎令郑谐心软,想蹲下身去拍它的头。 他伸手后才意识到自己想干什么,立即又向后退出很远,与这只猫保持了最安全的距离。这只猫真是邪气,直觉告诉他,此猫不可靠近。 除了筱和和以及母亲,并没有什么人知道他怕猫,只把他对猫的退避三舍当成一种讨厌。其实他自己也不明白,这世界上能让他害怕的事物不算太多,为什么偏偏他就是怕猫。 筱和和知道也是偶然。大约是和和十岁那年,她追着一只猫一直追到了树上。她有本事爬上去,却下不来,在树上困了快半小时,一直等到郑谐发现她。 郑谐只好爬到树上去抱她下来。他向来觉得爬树是顶没气质很不优雅的一件事,所以即使他在和和当下那个年纪时,也没做过这么没品味的事。偏偏和和已经着陆后,还扁着嘴泪汪汪地指着树枝:“咪咪,咪咪。” 郑谐抬头一望,一个头两个大。树枝上有只小小的猫,用比筱和和刚才在树上的样子还可怜十倍的姿态,瑟瑟地抖着,也是一个爬得上却下不来的笨蛋。 虽然他很头疼,但筱和和那副楚楚可怜的期待神情却让他更头疼,他只好心一横又重新踏上拯救的征程。 本来一切都很顺利,虽然他很恐惧,却掩饰得很好,在外人眼中是非常镇定从容的,已经只剩三四米便到达终点,胜利在望。郑谐想着,等把这只成功猫弄下去以后,自己的恐猫症说不定就痊愈了,提了一口气打算直接松手跳下去。 大概他提气的时候捏疼了那只忘恩负义的猫,总之它回头朝着郑谐的手背便是重重的一抓,本来就精神高度紧张的郑谐一惊之下,悲剧瞬间酿成,于是,传说中身手不凡的年轻的武林高手郑谐,在热爱自然保护动物的高尚事业的行进过程中,英勇地负伤了。他落地时没控制好角度和力度,右脚骨折了。 这伤受得甚不光彩,郑谐拒绝向其他人吐露受伤细节,也勒令唯一的知情人筱和和封口。但更令他受不了的是筱和和。 恰好是暑假,筱和和有的是时间,便自愿地担当起陪他看护他的义务,天天在他床头前转来转去,摆出一副“我要当你的脚,我要照顾你一辈子”的大义凛然状,天天长篇大论地忏悔她的任性与无知,对他百般地关爱,帮他擦脸,喂他吃饭,给他读故事书,就差唱着儿歌拍着他哄他睡觉了。其实郑谐疑心自己睡着时她真的这么干过。 虎落平阳被猫欺,筱和和这哪是在照顾他,完全是逼着他陪她玩女孩子的过家家游戏。之于和和而言,他是多么逼真生动的一件大玩具。 郑谐被她逼得想跳楼。为了让和和没有负罪感也为了让他自己清净,他只好老实地向筱和和交待,害他摔伤的不是因为她要他救猫,而是他的惧猫症。 郑谐回想这些往事时,觉得自己已经无聊到某个临界点了。 他对和和在这种他极度郁闷的天气里撇了他出去跟别人约会感到很不满,她明明知道他心情不好。 郑谐不得不承认,他与和和的关系,有时候就像很搞笑的父女关系一样,他比林姨更像和和的长辈,管教她更多。而和和对他撒的娇,透露给他的秘密,大概也要比对她自己的妈妈来得多,毕竟,除了郑谐自己的母亲外,他算是与和和相处最多的人了,以至于,在看到和和与别的男人冒着大雨出去约会,竟生出女儿要出嫁的悲凉感,即使那男的是他的朋友,并且还是他热心建议和和好好考虑的对象。 其实和和之前也谈过好几场所谓的恋爱,最长的不过半年,最短的只有两周,大多时候都笑嘻嘻跟他讲:我又失恋了,快请我吃饭;偶尔也会在他面前没形象地哭几声。 那时候,他倒是从来不曾失落过。大概是因为,和和的大多数恋爱对象他都见过,虽然和和又蠢又笨没什么想法,但他却是心里很敞亮地清楚知道,这一堆张三李四王老赵六的,没有一个有机会成为和和的良人,都不过是和和成长路上的一个游戏玩伴,分开只是早一天晚一天的事。 但是时霖是不同的。郑谐了解时霖,又了解和和,所以十分明了,时霖是很适合和和的那类男人,而和和又恰是时霖喜欢的那种女孩,如若天时地利人和,那么……这才是他怅惘的原因。以前有人告诉他女儿出嫁时父亲痛哭流涕的故事,他只当损人的笑话来听,现在竟然可以体会了。而且时霖是长居国外的,也就是说,和和也要远离了。 真是无聊啊。郑谐又深深地叹口气,他得到公司去找点事做,或者去俱乐部打球游泳。他记得有人说过,如果一个人开始不由自由地回忆往事,便是心开始衰老的表现。 谁对他过这话呢?对了,是程少臣。年初时程少臣刚从国外回来,他们在一起喝酒时,那位情绪一向淡然的先生竟无限怅然地生出这等感慨。 做人果真要厚道。一定是当初他捶着桌子笑得太没心没肺了,以至于这么快就遭了报应,自己也开始未老先衰。 问题是,人家的怀旧与心境衰老,是事出有因,目标明确,并且最终得偿所愿的。而他怀的这是哪门子的旧,衰的又是什么心。 突然身心这么反常,大概是到了该安定下来的时候了。或许他应该听从和和的建议,认真的找一个顺眼的女子交往一下看看,既可以打发无聊,又能堵住长辈们的嘴,运气足够好的话说不定就顺便把人生大事解决掉了。一举多得,何乐而不为? 第十一章 11-心理低潮期 这心理低潮期与青春期、更年期差不多,真是难熬。 筱和和突然变得很忙,以至于郑谐见她要预约。 他找了几次筱和和,她不是没接电话,就是说声正忙着便很快挂了电话。还有一回,已经约好了吃晚饭,却临时放了他鸽子。 亏得是和和。若是换了别的女人,只消敢这么玩上一次半,就可以从郑谐的记忆名单里彻底被清除了。 后来,郑谐再找和和有什么事,就索性让韦之弦代为转达,免得自己无趣碰钉子。 他疑心和和与时霖真的开始交往了,但碍于“男人八婆很无聊”的心理障碍,只能忍着。 筱和和以前谈恋爱时也会冷落他,找人时总找不见。所以每当和和谈恋爱,就是他越发无聊的时段,无聊到他也不得不去找女人凑合着交往,以打发突然闲下来没事可做的时间。等和和的恋爱结束了,他要么安慰她别太伤心,要么教育她不能太随便,一周总能把她叫出来三两回,于是他自己的那段凑数的交往也就渐渐消停了。 和和是个认真投入的家伙,算她为数不多的优点中最亮眼的优点,无论做什么事,都很全力以赴,不撞南墙不回头,犟得狠。 这一点恰是他最最欠缺的。父亲就常常训斥他活得太没激情,从小到大就没对什么事情投入过,不管做什么都兴致缺缺。 这真怪不得他。他一出生就拥有一切,家世好,皮相好,脑子好,从小就如众星捧月,没有想要却得不到的东西,整天玩也能考第一、上名校,参加个运动会随随便便就能拿好几个冠军回家,至于学外语、学乐器,他也总是用比别人少得多的时间,就可以取得比别人好得多的成绩。 多年前有一回筱和和啃着薯片,翻着少女漫画,含糊不清地念了一句:“你的人生就跟喝白开水和啃馒头一样,真是什么惊喜都没有。” 那时他正坐在筱和和的电脑前,只用了不到两小时,就一路过关斩将地把她抓狂地玩了一个月也玩不到结局的单机游戏给打爆了,而且那是他第一回玩,连规则都不太明白。 所以他常常感慨,倘若他能像筱和和那样笨得恰到好处,那他的幸福感会强烈得多。 比如,筱和和初中毕业时最怕八百米测试,因为平时她从来没跑过及格线,所以那阵子任何一个时刻见到她,她都在跑来跑去的。后来郑谐在妈妈的命令下当了她的教练。和和的悟性其实很强,五天后就可以及格了,等到正式考试,她竟然拿到了满分。 这种因为付出而获得的满足,郑谐自身很难享受得到,只能从笨蛋筱和和那里稍稍瓜分一点,淡淡地体验一下感受。 过了几天,他没见到筱和和,却在一家饭店里偶遇时霖,各自的饭局散伙后,两人决定换个地方小聚。 时霖不爱玩,郑谐也喜静,两人干脆去饭店地下的娱乐城打台球。 台球室是豪华单间,很安静。两人一本正经地打了两局。时霖是台球高手,但也只勉强和半调子台球手郑谐打了一胜一负,直啧啧称奇。 “我在国内的任务快结束了,下个月中就回美国。”时霖喝着水说。 “这么快?那你对和和的计划呢?” “说起来,这回我算搬石头砸了自己的脚,为了有能找她的借口,就自作聪明地给她找了份额外的差事,结果害她忙到连吃饭都没时间,更别提能把她约出来。” “这么多年了,你学问越来越长,追女人的手段可一直不怎么见提高。”郑谐轻松地把球击进网中,“不过,她没时间跟你吃饭,一样也没空跟别人吃饭,连我都叫不出来她。所以不要气馁,继续加油。” “我的手段跟你那自然是没法比。”时霖笑了,“之前有人说,郑少爷向来不待见垂涎他干妹妹的男人,见一个灭一个。敢情儿这都是传闻喽。” “是哪个小人这么损我?我不过是替和和把把关而已。那丫头一向很傻很天真,总得提防她遇上狼外婆不是?” 时霖拍案大笑:“阿谐阿谐,我以前从没发现你身上竟闪耀着父性的光辉,晃得我眼睛都快睁不开了。” “去你的。你若对和和真有想法,就从现在起开始好好巴结我。” 时霖刚才竟笑出了眼泪,抚了下眼角继续说:“很傻很天真?我可没觉得。和和这小姑娘相当的有主见,但是好像都闷在心里,不太爱说话。你看着她坐在那里,突然很活泼,突然又很安静,有时像是比实际年纪还要再小上十岁,有时候又觉得完全超越了她现在的年纪,很让人琢磨不透的一个小女子。” “时霖,你确定你说的筱和和,跟我认识的和和是一个人?” “是不太敢确定。你家和和有孪生姐妹?” 地下的手机信号不好,郑谐出去接电话时,还想着时霖对和和的形容,忍俊不禁。原来这就是情人眼里出西施,在时霖的口中,筱和和那还哪里是筱和和,完全就是传说中谜样的神秘女郎。 不远处有吵吵闹闹的声音,喝斥声,以及女子的哭声。 这本来就是个龙鱼混杂的是非地,见怪不怪,谁也不愿惹事上身。若闹大了,自然有店家来制止。能在这么中心地段端这么大盘子的人,不会是闲茬。所以折腾了半天,只有远观者。 郑谐收了线,准备继续去和时霖决出最后的胜负,那噪音的中心源里却有一个脆生生的声音却突然炸响,:“住手!你再打她一下,我就报警了!” 那音色柔美却相当的果断,四下里一下子静下来。 “你算哪根葱?我教育老婆关你屁事?滚,否则连你一起收拾!” “你有力气没处发泄,可以去码头扛货,去工地盖楼,还可以去战场打仗。我们国家没战争,还有国际佣兵这一说。只会在女人面前耍横,你算什么男子汉大丈夫?” 有人窃窃地笑。男人似乎要冲上去揍这名勇敢女子,被人拉开,而女子真的掏了电话开始拨号码。 保安和经理迅速赶到,劝说安抚,片刻间,这事偃旗息鼓了。 郑谐临去前朝那边看了一眼。那女子穿一身红色连衣裙,身材姣好,头发乌黑及肩。虽然看不见模样,但好身材加好声音,基本已经可算作美女,可惜有勇无谋,在娱乐场所穿成这样已经够弱智,还想强出头当一回包青天,简直没脑子。 他一直以为筱和和就是“很傻很天真”的典范了,如今才知道,原来比她更傻更天真的大有人在。 很晚的时候,郑谐与时霖在停车场告别。 郑谐的车子停得很靠里,走得晚一些。当他将车子缓缓地开出来时,从反光镜里看见一抹红色的影子立在停车场的某处,正四下张望,似在找寻什么。 他继续注视着那一点,然后便发现又有两个黑影子似乎正在接近她。 他思考了一秒钟,叹口气,猛打了一下方向盘,把车掉了头。 郑谐回去看见的就是两个奇装异服的年轻人把一个柔弱小女子逼得节节后退的场景。 他突然觉得烦。观察了一下形势,打开车门悄悄地走近他们,喊了一声“小薇!” 那两个人一愣。红裙女子反应甚是迅速,趁着那两人回头的当口,立即朝反方向跑去。 立时便有一人追了上去,另一人则冲着郑谐迎面就是一拳,被他轻巧地避开,反而晃了那人一个跟头。 他抽空朝那名女子那边望了一眼。停车场空间不太大,但那女子甚是冷静,绕来绕去也没走远,但是始终与另一名大汉隔了一车的距离。 郑谐从几辆车盖顶上跳过去,拉住那女子:“我们走。”又转身朝两名大男人说:“别追,我已经报警了。” 那两个男人骂了一句娘,反身扑了上来。郑谐松手轻轻推开那女子,顺着其中一人扑过来的方向退一步,拉住他的胳膊,另一只手反手劈在他的脖子上,抬腿就把他踢了出去,恰与另一人撞到一起。这人想来疼得不轻,半天没爬起来,另一人又冲上来,被郑谐又一招制住胳膊,拐手用肘部捣在他的肚子上,疼得那人半天直不起腰来。他拧着这人的胳膊观察着另一人,一边暗示身边的女子走得再远些,一边慢吞吞地说:“郑启雄若知道他手下的兄弟只会欺负弱女子,应该会觉得很没面子吧。” “你……您……您认识我们大哥?”他手下那疼得直流汗的毛头小子慌张之下连称谓都改了。 “也不算太熟。只不过我们一起玩弹珠摔泥巴时,你们应该还没学会走路吧。”郑谐淡淡地说。 那两人就这么气势汹汹地来,气息奄奄地去,临走时陪着笑:“哥,我们跟这位小姐开玩笑,只想吓唬吓唬她而已,真的没有恶意。” 他们并不敢在停车场停留太久,免得滋生出更多的事来,于是郑谐让那女子上了他的车。 “真要谢谢你。” “不客气。” “你学过武术吧,很厉害啊。” “还好。” “你怎么敢跟他们近身搏斗?不怕他们带枪?” “我观察过,他们身上不可能有枪。” “你怎么知道那群人的来历?” “瞎猜的。” “你真认识他们大哥?” “不熟,只是小学同班过几年。” “那你怎么知道我的小名?你认识我?” “啊?我随口说的,有一首歌名。” 女子安静下来,突然轻叫了一声:“你受伤了?”她有点忙乱地从包里找出纸巾替他按住伤口,又似乎是把裙子上的腰带扯下来替他绑紧。 伤口不大,只是小臂上蹭破了一块皮,如今开始流血。说起来丢脸,好像是刚才他用手肘去击某个人时,那人的衣服上吊着金属挂件,就这么被暗器划伤。 郑谐很惊叹。这女子刚才神经病一样在娱乐城跟小混混叫板时像法官一样正义凛然,在停车场被人围堵也镇定得像要去赴宴一般,现在竟然知道紧张了,连手都在微微颤抖。 女人的确是一种很难猜测的动物,最好的办法就是不要为她们费脑筋。 郑谐被她抖得发晕,忍不住问:“你刚才明明知道得罪了人,为什么还敢一个人在停车场晃?” “我总是记不住自己的车停在哪儿,找了很久也没找到。我以为那件事已经过去了,没想到国内那种地方也会有男人这么没气量没风度。” 郑谐发现他在跟火星人说话。他清了清嗓,还是把想说的话又咽回去了,最终问了一句最实用的:“你车牌号是多少?厂牌?颜色?” 他们开着车转了几分钟,终于找到了这位女英雄的那辆与她衣服一样颜色的扎眼的车子。原来此女出身富贵,不识人间险恶也算情有可缘。 女子坚持要陪郑谐一起去医院包扎伤口,被郑谐百般推辞后,一点忧色地掏了名片给他:“你的伤口若有什么事,一定记得联系我。” “这么小的伤,能有什么事?” “破伤风,败血症,一切都有可能。你千万不要疏忽大意。”那女子用再认真不过的表情说。 郑谐再次确认这女的是从火星上回来探亲的。他总算等到那女子将车子慢腾腾开出来,自己也发动了车子。 他们开出去时有一段并行路,女子朝他招招手,打开车窗,他也打开。 “我叫杨蔚琪。” “我知道,你名片上写着。” “你叫什么名字?我改日一定要谢谢你。” “举手之劳,不必挂在心上,再见。” 郑谐朝旁边挥挥手,将油门一脚踩到底,车子腾地冲了出去。 他开着车窗吹着风,听着疲疲塌塌的迷幻电子音乐一路开回家去,老郑同志若是听他听这种音乐,铁定又要说他生活颓废没有生机。 他最近的日子的确是过得很颓废很没生机,他这过了一两年都没渡过去的心理低潮期,不但没有好转的迹象,反而越发地严重了。按说遇上这么刺激的事,又是打架,又是美女,他应该有点激动和振奋的感觉才是,但他还是无聊依旧,只有右手臂上丝丝的抽痛提醒他,今天晚上似乎比以前多了那么一丁点的余兴节目。 第十二章 12-往事知多少 本文作者说,大脑空白以及有太多话想说却无头说起的结果都是,不知道该说什么。 韦之弦每天都提前二十分钟到公司,打开电脑,换下衣服,检查郑谐的办公室有何不整齐之处。当她再回位子上坐稳,收整好自己的东西后,郑谐恰好衣冠楚楚地走进办公室,这时距上班通常还有十分钟,误差最多一分钟。 可是今天郑谐却早来了至少三分钟,以至于他来的时候韦之弦还没走出他的办公室。 这种反常现象必有异状。韦之弦小心观察,果然发现郑谐的右臂处有一道很明显的新的疤痕。因为太靠近关节处,牵一发动全身,想必因此而影响了他正常的开车速度。 她尽量藏住自己的好奇心,以免显得很八卦。虽说对老板表达适度的关心是秘书应尽的本份,但可惜他俩年纪差距实在太小,这种关心不表达也罢,免得生出无端的是非。 “之弦,帮我跟和和订两张周末去省城的往返机票,周日回来。具体返回的时间你问和和吧。” “郑总,把去机场和候机时间都算上得用五个小时吧,而且最近航班常常延误,开车去也只需要五个半小时。” “上次回去和和晕车,两天都没缓过来。” “火车?” “我晕火车。” 韦之弦领命照办。不过,她可是第一回听到这种机密。和和是那种坐着摩天轮还可以口齿清晰地背《春江花月夜》的家伙,郑谐则动辄就在高速路上把车开到220公里,这两件事都一度令她受到了惊吓。而现在,她突然得知,这两人竟然一个晕汽车,一个晕火车,所以此刻她也晕得很。 上午她去汇报工作,眼睛还是时不时地瞄向郑谐的伤口。别怪她无聊,实在是,郑谐受一回伤非常的稀奇,因为他身手敏捷,并且十分谨慎,若偶尔手上缠了创可贴,或者扭到脚,那多半是筱和和闯祸,而他背了黑锅。 郑谐大概发现韦之弦一直在注意他的胳膊,自己也看了一眼,突然想起什么,从文件包里抽出一条丝巾:“我记得这个牌子应该不便宜。能再找到一条新的吗?” 韦之弦接过来,欣赏了片刻:“何止不便宜。这是限量款,全球只900条,别说新的,二手的也难寻。” 郑谐沉默了一下:“那就再买一条这个牌子的别的丝巾,连着这条一起送回去。”他递过一张名片给韦之弦。 韦之弦翻看着名片,轻呼了一下:“呀,那里的人竟然也这么有钱?” “什么?” “丝巾的主人啊,您没注意到她是青正平律师事务所的律师。” “哦,我没仔细看。” “您知道青正平吧,传说这家事务所最爱无财无势的弱势群体,常常接手棘手又赔钱的买卖,只为像包青天一样维护社会正义公平,这名字就是这个由来。上个月他们刚帮几个民工打了一场漂亮官司,上半年最热闹的那出状告政府也是他们接手的。” “好像听说过。” “我只道他们不缺钱又仇富爱贫,却是没想到原来他们的一个普通律师家里也这么有钱?”韦之弦的八卦心终于被充分勾起了。 “兴许他们赚得比较多。”郑谐脑子里浮出昨晚那辆红色的车,那的确不像年轻女律师开的车。 “他们名气虽响当当,但是其实不会赚很多,毕竟打这样的官司,又总偏向弱势一方,能赚几个钱呢。我曾见过他们老板一面,倒真是顶顶有个性。” “是啊,员工也够有个性。”郑谐低下头继续工作,结束了这个话题,待韦之弦要出去时,又补充了一句,“对了,你只快递过去就好,不要提我的名字,也不要留联系方式。” 周六的早晨,郑谐与和和已经坐到了飞机上。和和脸和眼睛都是肿的,想必是睡前喝了太多的水。 “这眼圈不是肿的就是黑的,你最近能看的时候真是越来越少了。” “我已经过了二十五了嘛,据说这是鲜花开始衰败的年纪,体能已经要开始走下坡路了。”和和打呵欠。 “小毛丫头一个,还鲜花衰败。你什么时候开放过?”郑谐对她嗤之以鼻,“你是不是又熬夜了?” “没呢。昨天我终于加完班了,所以睡得早了点。嗯,也不是太早,也就七点多吧,结果就把脸睡肿了。” “作息一点也不规律。恶习。” 这么多年来,和和对郑谐的教诲早就形成了左耳进右耳出但绝不顶撞拌嘴的最佳应对之策。等到郑谐重新恢复沉默了,她就笑嘻嘻地扯着他的袖子:“我最近赚了一笔外快,请你吃大餐吧。你想去哪?” 郑谐斜她:“你赚了多少?” “七千块,不少吧。”和和得意炫耀。 “这么多?那就去静庐吃套餐吧。” “静庐?听起来像尼姑庵,不会全是素菜吧,那你也太便宜我了。” “还好吧。一个人只需要三千块,你还可以剩一千。”郑谐轻描淡写地说。 “你什么时候改名叫黄世仁啦。”和和压低了声音叫起来。 “你熬了两个周的夜才赚七千块,还这么得意,也就这么点出息了。这点钱够你买营养品补元气?” “七千块不是钱啊,很多人要赚一年才能赚到咧。势利鬼!奸商!暴发户!不识民间疾苦!”和和的一腔热情被无情地打击到,气得一路都不想再理郑谐。 我是挤牙膏的分割线 郑谐并没通知家人自己的航班,但出了机场,仍是已经有车在那边等候。他没多问,拉了和和就上车了。 两人可谓轻装上阵,和和只斜跨了一个小小的皮包,郑谐则是连包都没带,与从机场出来的绝大多数人都极不相同。 上了车才知道,老郑同志今日到某个乡里慰问去了,晚上才回来。和和打电话给自己的妈妈,却是助手接的电话的,称林教授正在实验室,傍晚出关。 两人沉默对视一眼,听得李司机说:“郑书记请和和晚上一起过去吃顿饭。” “我还是陪我妈吧。” “郑书记也请了林教授。林教授说若有空会过去的。若是没空,和和当然更得过去,一个人吃饭多没意思。” 李司机为郑谐家工作多年,一度接送她上下学,当然是接郑谐时顺便捎上她。所以也算是看着和和长大的。 这个省会城市其实算是郑谐真正的故乡,他父母在这里成长,结婚,然后随着他父亲几次调职,开始四处为家的日子。郑谐现在所在的那个本省的那个大港口城市算他们停留得最久的地方,也不过十二三年。多年后老郑同志再度升职,又重新回到了这里。 说起来很巧合。那时候郑谐已经高三,而和和刚读初二。在郑同志升职前,和和的妈妈所属的研究所,因为政策原因,恰好合并到了省城的某高校。 和和的妈妈要把和和一起带过去时,和和百般的不愿意。她是个害怕改变的孩子,每次分班时或者升级时,一起到老师、同桌都会换成新面孔,那种不可预知的未来都会令她吓得睡不好觉,何况这一回她的周遭是要天翻地覆地发生变化。 后来郑谐的妈妈救了她。倩柔阿姨对和和妈说:才刚开学,孩子好不容易才适应了新环境,再改变一回,恐怕适应不了,还是等到这学期结束再说,反正还有她在这里照看着和和。 从和和记事起,她的妈妈便一直昏天昏地忙碌着,很小的时候把她托付给保姆,初中一年级就早早地进了寄宿学校。她印象里的母亲,是美丽庄严不苟言笑的,比班主任老师还令她害怕,反而是倩柔阿姨,从小就待她温柔可亲比妈妈更像妈妈,在她住校后,带着好吃的去学校探望她的次数也远比母亲更多。 所以妈妈把她自己一个人丢在这偌大的城市里,和和不只没有自怜,反而偷偷地开心许久。 但和和没有高兴太久,便得知了郑伯伯即将前往省城的消息。这意味着倩柔阿姨也要陪同他一起去,或许还有郑谐。 结果走的却只有倩柔阿姨一个人。因为郑谐说:“我也不愿意换学校,需要很长的调整期,影响我成绩。” 郑谐是多年第一名,大家自是尊重他的意愿。于是身体极不好的郑妈妈每个月都要在两个城市里往来两回,但更多的周末,则是郑谐与筱和和分坐在餐桌的两头,等着保姆上菜。等待的时候,郑谐百无聊赖地翻着财经报纸,而筱和和则津津有味地看着少女漫画。 郑谐常常毫无预兆地把报纸凌空扔过来:“换一下。” 和和不敢违逆,只得老老实实走到他跟前亲手送自己的可爱小画书,然后捏着他的报纸横看竖看,虽然每个字都认识,但就是半天也读不懂一段话。 郑谐狐假虎威当家长的日子也没有过得太长久,随夫回乡的柳倩柔又回到了这个城市。她的理由是,在海滨城市住了这么多年后,她多病的身体已经完全不能适应内陆城市的气候,所以还是在海洋气候中静养的好。 没多久郑谐就考上大学出去念书了,郑妈妈数次做和和妈的工作,称自己寂寞又无事可做,而她自己又太忙,没太多的时间照顾和和,不如就让和和留在这个城市陪伴她。 那几年是和和妈最忙碌不堪的时间,有关系重大的科研项目令她焦头烂额争分夺秒。而和和恰恰到了叛逆的青春期,她的确无心照料,欣然同意。 再后来,郑妈妈索性说服了和和妈,让和和不再住校,而是陪她一起住。 如此一来,在以后好几年的时间里,倩柔阿姨实打实地做了和和的妈妈,向别人介绍时说:“这是我女儿和和。” 和和有时候对着镜子瞅着自己,倒是看不出自己到底哪里会讨倩柔阿姨的喜欢,令她每每提及自己时便笑容温柔和煦。 她只从郑家保姆们嘁嘁喳喳的长舌中隐隐地知晓当年两家纠结的往事所以郑家要补偿,知晓了倩柔阿姨因为一心向佛善待天下生灵所以也包括了可怜的她,还隐隐知道郑伯伯心有所属所以倩柔阿姨躲在这一隅眼不见心不烦…… 那两位阿姨不久后就从郑家彻底消失了。和和不是多事的孩子,所以并不问。只不过有一回郑谐回来了,倩柔阿姨表情不满但语气仍温柔地劝诫郑谐要待人宽容为怀,要容得下别人的缺点。那时和和才知道,那两位保姆竟是郑谐安排人换掉的。 他远在几千里之外求学,却对家里的风吹草动都了如指掌。筱和和觉得郑谐实在是神通广大。 郑书记找郑谐通常都没什么重要的事情。 郑谐向来知分寸,从小到大都没做过什么足以惊动父亲大人的事。 但他仍是需要定期到父亲身边汇报工作与生活近况,要简明扼要,不少于五分钟,也不能超过十分钟,然后回答父亲两至三个问题,像面试,也像答辩。 这大约是他父亲的职业病使然,也是他们父子二人为数不多的沟通方式。 郑谐和父亲从书房出来时,见到和和的妈妈林亦心也到了,正在对和和说话。她表情平静,语调轻柔,但和和低头不语,一副做错事的样子。 郑谐认识和和妈二十几年了,对她的印象仍然像笼着一层雾一般,看不分明。 林女士有端庄的面容和清丽的气质,与和和在一起更像姐妹而非母女。 林女士表情很少,郑谐只见过微笑和不笑两种,连生气和焦急的样子都不曾有。 林女士言语更少,通常别人问话,她才回答。她从不议论别人,更不会与别人谈及自己。 林女士是她那个领域的专家,学科带头人,巾帼不让须眉。 这样一个没有七情六欲一心钻研学问的女子,儿时他便常常不自觉地将她的形象与古墓派传人重合起来。 不过郑谐尽量不去将林亦心想像成小龙女。因为他一直觉得和和的爸爸很像郭靖。 黄蓉的老公与杨过的老婆结婚生女……这是何等混乱的关系,完全是亵渎。 郑谐脑子里还转着往事,本来正低着头的和和听到脚步声抬起头来,竟朝他投来惊喜又期待的眼神,令他受宠若惊。 和和一直很畏惧她的妈妈,其程度相当于贾宝玉对贾政。但和和自己明明也承认,她的妈妈不只从没打过她,骂过她,甚至连说重话的时候都不曾有过。但她就是见到母亲便害怕。 大人们开始寒喧,小辈便得以解放了。 郑书记与林教授在一起,是可以充分体现中国礼仪之邦风采的情境展示。 “亦心,你们那个研究进展如何?我听老李说你们常常通宵实验,身体可是革命的本钱。” “多谢郑书记关心,还算顺利。您也要多注意身体,不要太操劳。” 晚餐在郑谐家进行,很丰盛,桌上有好几道和和最喜欢的菜。 郑谐与和和在餐桌上很安静。因为小时候小孩子是被禁止在餐桌上发言的,以免食物呛到气管里。好习惯一旦养成很难改掉,所以长大后即使禁令被废止,他们也素来沉默,只埋头吃饭,顺便恭听郑书记与林教授边就餐边进行的本省最高层次的座谈会,其内容涵盖时政经济直至科学技术等等等等。 饭局散得很早,因为林教授还要赶回实验室等结果。她淡淡地对和和说:“你先睡,不用等我。记得把门上三道锁。”这意味着她要接近天明才能回来。 我是鸿门宴的分割线 事实上郑谐带了和和去赴另一场约。 郑谐的蔷薇表姐在著名茶馆迎宾楼等他,说是许久不见他的真身,想念得很,要他务必现身。 上了楼,包间里不只表姐一人,还有他许久不见的另一个表姐梁冰冰,以及一位素未谋面的妙龄女郎。 果然不出他所料,又是一场鸿门宴。还好他有所准备,带上了和和。 萧薇表姐的小名叫作蔷蔷,是郑谐娘家那边倒数第二小的孩子。自从哆啦a梦里出了个尖嘴猴腮的“强强”,而乐坛又盛行《小薇》这首俗人歌,她就开始强迫每个人都改称她为“蔷薇”。 蔷薇早年在大学里是话剧社社长,练就一身夸张又高超的舞台剧表现力。此刻她状似惊喜地站起来:“阿谐,这么巧。认识一下,这是你冰姐的小师妹以及好朋友陈子柚。” 又转头对已经站起来的白衣清秀女子说:“小柚,这是我表弟郑谐。”陈小姐嫣然一笑:“久仰大名,终于见到真人。” 接下来继续介绍,“这是和和,我们家的小妹妹。”刻意强调和和是“她们家”而不是某个人的。 和和心虚地朝美女笑笑,心里腾地亮起警钟。 “我们几分钟前通话,才知道阿谐今天刚巧回来了,恰好也在附近,非要过来见我和冰冰一面。真是择日不如撞日。” “是啊。”全体美女都优雅地笑,淑女们的笑容总是相似。 笑得最优雅的是蔷薇表姐,好像半小时前在电话里对郑谐说“你今天若是敢不过来就死定了”的那个人根本不是她,何况她三天前就知道郑谐要回来了。而且,他那人如其名的冰冰表姐竟也加入这媒婆的行列,果真是近茄者紫,近草者绿。 其实陈子柚也是这两位姐姐拐骗来的。按常规,她俩应该借口去洗手间,很久都不回来。但搅上一个筱和和,再这么玩未免太低级,她们总不成把和和也一起拖到洗手间去。 于是两位淑女只好把预谋的相亲会努力改成看似正常的亲友团聚会,努力找了高雅又有情趣的话题聊下去,期待能收到意外的效果。 场面控制的还不错,如同奥斯汀小说里绅士淑女的下午茶,只不过时间改成晚上,对白一板一眼,一问一答,有礼有节,看似从容优雅。 梁冰冰和陈子柚都是话不多声音也轻软的女子。至于筱和和,第一时间便认清自己的形势,只乖乖巧巧地埋了头小口地喝着茶吃着糕点,绝不引火上身。郑谐被围在四个女人中间,也算得上闲庭信步,悠闲自得。最卖力的一直是蔷薇表姐,直到她再也找不到新的话题,而别人又拒绝替她圆场时,她清清嗓子温柔地说:“和和比我上回见时长高了。” 和和本来长得就嫩,再刻意地虚化一下她的年龄,直接把她定义为未成年对今晚状况比较有利。 郑谐笑一笑:“和和这个夏天晒得有点黑,又瘦了许多,所以看起来好像高了一些,蔷薇姐你犯了视觉错误。”说毕还伸手把和和垂到脸的头发拂到她的耳后。 他抬头欣赏了一下蔷薇表姐正渐渐僵硬的表情,用筷子夹了桌上的小甜点放进和和面前的骨瓷盘里:“你挂念这里的小点心很久了,这次多吃点。”又招来服务员让他们再上几盘,还记得客气而殷勤地面向客人柚:“陈小姐也多来点?”一副佳人一点头便准备上前服务的架势。 “谢谢,我正在节食,晚上不吃甜点。”陈小姐柔声说。 最无辜的是筱和和。本来迎宾楼的小糕点是口味至好的美食,又贵得吓死人,以前和和自己来吃时,总觉得好像在直接啃人民币,罪恶地快乐着。 可是如今她本来就吃饱了,还喝了许多茶。因为自知又被人陷害做了一回高度电灯泡,已经体温上升了许多,又暗暗察觉到这屋里的数道目光其实都在投向她,尽管她只将头顶留给她们,但那一块头皮也是被烤得灼热。这种情况下,她哪里还品得出美味,只想快快逃离。 偏偏郑谐还不放过她,一直往她的盘子里挟点心。她嘴里正含了一口,说不出话来,只好用眼神示意他饶过她。郑谐说:“你要果汁吗?”顺便抽了纸巾替她擦掉嘴角的几粒糕饼渣。 “郑先生与妹妹感情真好。”陈小姐还是风度绝佳地微笑着,但是淡定的梁冰冰都开始笑得吃力了。 这场精心策划的突袭相亲就这样以彻底的无厘头散场。萧薇和梁冰冰在路上还忍不住感叹。 萧薇咬牙切齿:“郑谐这死小子快成精了,每次都拆我的台,真气死我了。” “和和也真可怜,每次都被阿谐这么利用。”梁冰冰叹一声,“蔷薇,依你看,阿谐会不会喜欢和和,一直在等着她长大?” “和和都二十五了,还不够大?他若真有那个心,早就该下手了,哪还用得着三天两头换女伴。之前我也有这想法,不过阿谐从国外回来也有四五年了吧,我也观察了四五年,就没看出半点端睨来。” “阿谐这家伙智商高情商差。你看他从小到大对谁上过心?除了倩柔姨外,也就一个筱和和了。” “你不觉得阿谐跟和和在一起就跟过家家似的,大多数时候阿谐当爹,偶尔也会反过来,和和像个老妈子。”萧薇望天叹息,“他若真的想娶和和倒好。虽然和和还有点小孩子心性儿,但总归是我们从小看到大的,知根知底。我最担心……” “和和小孩子心性?”开着车的梁冰冰险险地躲过一辆违章车,“我觉得和和也就在阿谐面前像小孩子,其他的时候,这小丫头有主见得很,而且固执。她决定了的事,几头牛都拉不回来。和和骨子里与她妈妈是很像的。” “和和怎么会像她妈妈呢,完全不像。林亦心这女子神奇得很。这么多年,发生在她身上种种的事情,包括前年的那场大病,她竟然只当都是别人在遭受,自己可以完全不受影响。可她明明是这种对什么事都不在乎的人,包括她的女儿,偏偏对她的工作那么投入。” “那是寄托啊,寄托,蔷薇你看问题总是不看本质。对了,你刚才说你担心阿谐什么?” “呃,那个,我在想,郑谐会不会有什么缺陷啊?生理上的?心理上的?不然怎么不见他……” 梁冰冰急刹车:“有你这么咒自己弟弟的老姐吗?还缺陷……你没听说他换女伴跟服装换季同步?” “对啊,都不满三个月,这点时间还不够深入了解的……” 我是红学研究会的分割线 这一厢郑谐正与和和在熙来攘往的夜市里堪堪地穿行。 郑谐觉得耳根发热,疑心蔷薇表姐正在对他破口大骂,兴许还把他名字写在布偶身上用针扎他。 夜市上人很多,和和又逢摊必钻,稍一闪神她就不见了,于是郑谐扯住她的背包带子,像牵着小宠物一样。 和和甩开他,他一会儿又牵上,常常在和和要向人堆最密集的地方钻去时,一把将她扯回来。 “讨厌,放开我。我又不是你养的狗。” “你都逛二十分钟了,还没够?回家吧,这里哪有什么好东西。”郑谐平生第一回逛“夜市”,被人群晃得发晕。 “都是你,害我吃那么多。我要再逛两小时才能消化得了。你先回去吧,我自己打车回家,反正我们也不顺路。” “得了,你这个人在哪儿都能迷路,万一被人贩子拐走,我罪过大了。” “你怎么老记着别人的糗事啊,心灵阴暗。” 其实是大约和和五六岁的那年,郑谐偷偷地带她出来逛山会,结果竟然把她弄丢了,急了他一头汗,十几分钟后才找到憋着嘴正酝酿眼泪风暴的她。 “我这辈子也没碰过几次那么紧张的时刻,当时唯一的念头就是,你肯定像甄士隐的女儿一样被人拐走了。” 筱和和思考了一会儿才想起甄士隐是谁:“切,那时候你才多大,就开始看《红楼梦》了?吹牛。” “筱和和,你怎么总是用你自己低下的智商当参照物来衡量别人。” 和和想了半天也没想出可以为自己扳回一局的精妙言辞,只好转移话题:“你这人最睚眦必报了,上回你相亲我闹了你一回,今天你就来害我,没度量。” “反正你闲着也是闲着。” “今天那位程小姐,人漂亮,气质佳,涵养也好,比你上回那相亲对象强多了,你怎么不试着勾搭一下。” “勾搭?” “你是不是怕人家看不上你,所以先下手为强了。” “筱和和,你吃撑了吧。” “你现在才知道啊,都是你害的。” “别逛了,回家吧,若你回家太晚,亦心阿姨会怪我带坏你。” “我妈从来不说人家坏话。”但一听到妈妈的名字,筱和和便乖乖地跟着郑谐上车了。 “我们寝室以前也有两个‘红学家’,卧谈会的时候就讲红楼。”筱和和还是撑得难受,在车里只好用说话来当运动了,“有一天我们讨论,现代男人倒底愿娶林妹妹啊,还是宝姐姐。” “结论?” “与宝姐姐结婚,找林妹妹当情人。” 郑谐嗤笑一下:“怪不得世风日下了。我们当年卧谈会也谈这个内容,可比你们纯洁多了,大家至多希望要同时具有林妹妹的智商与宝姐姐的情商。” 还要看起来像林妹妹,摸起来像宝姐姐。筱和和在心里补充了一句,没敢把这句话说出口。 第十三章 13-向左走向右走 据说人们习惯性地一脚深,一脚浅,所以若是在旷野中没有目标地行走时,总是会兜回原点。如果这样,同一个起点出发,一个向左走,一个向右走,也有重新碰头的可能。 可这命题的前提是:a、在旷野中,b、没有目标。 我是终于要“进展”的分割线 郑谐与新女友的交往开始得顺理成章。 他回来后,便日夜被他的蔷薇表姐电话骚扰。萧薇有一份自由职业,老公又大半时间不在身边,作息全无规律。这几日她睡前与起床后第一件事就是给亲爱的表弟去慰问电话,不管当时郑谐是在开会还是在睡觉,旁敲侧击,欲言又止,罗罗嗦嗦,婆婆妈妈,逼得郑谐不得不求饶:“姐,请你给我一个痛快吧。” 半小时后郑谐收到一个大容量的邮件。 他打开瞥了一眼,第一页是一排长长的目录,有几十个人名,鼠标放上浮出几十字的简介和两寸照片,再点击便有数千上万字的资料,附了无数照片。 这是一份如“人物年鉴”一般的他所在城市的“淑女名录”。郑谐随便挑了一个研究了一下,简介很短,如“xxx,某女,26岁,个性活泼开朗,爱好体育”。 详细资料可就复杂多了,从幼儿园开始算起的详细简历,个人的兴趣特长爱好诸如爱吃什么菜最爱哪部电影喜欢什么颜色欣赏哪位明星,甚至还有几位他熟悉的长辈对此女的评语。a阿姨说:“这是个好姑娘,心地善良,尊敬老人。”b大妈说:“不娇气,个性豪爽,像男孩子。”最后还有蔷薇表姐自己的建议:这种女孩子不用哄,很省心,做夫妻的同时还可以做朋友。 郑谐边喝着水边浏览着这封邮件,当他看到这一段,终于把水呛到嗓子里去了。 为了自己安全着想,他顺手把邮件转给韦之弦,加了一句批注:“抽空挑几个给我安排一下。” 郑谐决不相信萧薇的眼光。从今年年初开始,他表姐对他的交友要求早就降低到“只要是女的就成”。而且他也担心表姐的这堆花名册里有他曾经交往过的对象。 他在这方面的记性一向不怎么样,还是让韦之弦把关为好。 韦秘书做事稳妥又高效,下午她抱着一摞文件让郑谐签字的同时,也交给郑谐很薄的一份材料:“您转给我的邮件,我筛选了一下,挑出五位女士。我把资料精简了一下。” 郑谐看到第一页就笑了:“苏荏苒?你没搞错吧。” “荏苒个性很好。您这回难道不只是为了应付一下萧女士?” “谁说的,我这回是要认真地找个女朋友,一劳永逸。她再烦也烦不过萧薇,再难甩也不可能比萧薇更难甩,不是吗?” 韦之弦小心地陪着笑,不敢作声。荏苒是她好友,她存了私心。 郑谐边继续翻着边解释,免得韦秘书以为他不待见她的朋友:“我与苏小姐吃过两次饭,她个性是不错。不过她与和和是很好的朋友,我这样去勾搭她,你不觉得很像luanlun?” luanlun?韦之弦看到几只乌鸦拍着翅膀从头顶飞过,脑子转了半天也没想明白这跟luanlun有什么关系。但她不敢插话。 郑谐的效率也高得很,一边说着话,一边只用了一分钟就翻完了十几页纸,大多时候一目十行,后来他的目光在一张纸中间的几行字上停留了两秒钟,然后把那份抽出来推给韦之弦:“这一位。” “这位小姐您以前也见过。”韦之弦看了一眼,细声说,“您送还丝巾的那一位。” “哦,怪不得我觉得有一点面熟。” “那……” “就她吧,帮我联系一下,约个时间。” 郑谐与杨蔚琪就这样开始了一帆风顺的交往。 杨蔚琪有好家世,好学历,好容貌,好身材,还有好头脑和好心肠,看起来无可挑剔。她性子很随和,不娇气,有见解,不会言之无物。说话时既不会一味地附合他,也不会像她的职业一般口若悬河,固执己见,大多时候都随着郑谐的沉默一起安静。 而且她不化浓妆,不染头发,没有花花绿绿的指甲,不喷很浓的香水,连私下约会时,衣服的颜色都很素淡,只除了她常开的那辆鲜红色的车子。 杨蔚琪说,每日开着它上班如同要去战斗,鲜亮的颜色能够提升斗志。她上班时也总穿明艳的正装。初见的那一日,她正是下了班还没换衣服。 总之,这是个不会让人觉得不耐烦的女子。 最初郑谐请她吃饭。萍水相逢的人再度碰面,他们处得不错。 后来她回请他,付款的当然还是郑谐。于是餐后她请郑谐吃冰淇淋。 第三次正式约会与第二次隔了好多天。 那时郑谐心中有犹豫,觉得某处似有不妥,但又找不出缘由。或许杨蔚琪的确和他以前交往的那些女子不太一样,她身上有一点点令他觉得熟悉和安心的气质,以至于他很慎重对待与她的交往。 而且她并不像以往的女子,见过两面之后便几小时一个电话或短信一路追杀,主动的姿态太过明显。她不缠人,如果给他拨电话时他正忙,她便请他空闲时回过来,绝不再打。 这女子要么不在乎,要么矜持,要么欲擒故纵,但无论是其中的任何一种,都好过主动纠缠。 郑谐最见不得女人主动。他一直觉得聪明的女子即使喜欢哪个男子,也只该想了办法引起男人的注意来追她,而不是自己倒贴了过去。 郑谐一直有大男人主义和大家长作风,对于这种男女态度问题,守旧得很可笑。 那日晚上有个应酬,按惯例他要韦之弦陪他一起应付。结果韦秘书得了感冒,一把鼻涕一把泪地硬撑着,说话瓮声瓮气,他只得把她提前打发回家了。 他又找筱和和,他又有几天没见到她,这丫头最近很振作很勤奋,得到的回应果然是“我在加班。” “不差这一晚,我带你去的地方有泰国特级大厨现场制作的美食。” 然后和和说时霖这次回国有一个面向小学生的推广项目,她们公司是合作方,时间很紧迫。 听到时霖的名字,郑谐不再坚持,然后便想到杨蔚琪。 杨蔚琪也在公司加班,来不及换装,郑谐陪她一起去买。 “我通常照着杂志的搭配来装扮,或者只穿黑色,这样出错概率很小。但我老板总说我没创意。”杨蔚琪在数排衣架前眼睛发花,老实地坦白自己不懂时尚,虽然她总是一身名牌。 郑谐顺手拿出两件礼服:“这两件衬你的气质。你喜欢哪一件?” “浅黄色。你觉得呢?” 郑谐迟疑了一下:“都还好。但我觉得是天蓝色。你不妨都试一下。” 杨蔚琪比在身上打量了一下,抿嘴浅笑:“那就天蓝色吧,只试一件就好,不要浪费时间。” 她没跟郑谐纠结付款的事,但坚持不要他买首饰,只戴了自己原来的项链和表。而且她没有耳洞,所以不戴耳环。 她的链坠造型很常见,一只很小的算盘,每颗算盘珠都可活动。但郑谐知道这只坠子的价格,那每颗珠子都是货真价实的上等蓝宝石,为保证颜色协调,将一整块好料磨成一颗颗小珠,实在是暴殄天物。 杨蔚琪见他看自己的坠子,笑一笑:“是不是很幼稚?” “没,很好。”把目光停留在女士胸前非常失礼,郑谐把眼睛转向别处。 他之所以认识那链坠,是因为这链坠出自本市一位手工大师之手,一共做了三只,绿红蓝三种,是大师私藏的杰作。因为造型幼稚,价格离谱,只在大师去逝后展出过。 和和一度钟爱那只绿宝石的,发誓要以此为人生的奋斗目标。后来郑谐就将那只买回。和和拒收,说他损毁了自己的人生志向。 郑谐也不逼着她接受,只说等她攒够了钱,这坠子早不知流落到世界的哪个角落里,所以他提前买了,到时候等着和和用双倍的价钱购回。 和和那阵子常因为这事损他是奸商。但她记性一向差,时间一久就忘了。其实若不是杨蔚琪也戴了一只,郑谐自己也忘记还有这码事了。 杨蔚琪说:“我知道一共有三个,但我只买到了其中两个。我曾经努力打听另一位买家,希望她能割爱,但卖方拒绝透露客户资料。这样也好,总不成事事都能如愿,只是不晓得谁的癖好跟我样像,倒可以做个朋友。我花高价买了这两只,被朋友笑了好几年。” 郑谐低头笑笑,没有说话。 他终于明白为何会觉得杨蔚琪令他有熟悉感。 她的很多爱好与和和很像,包括他们相亲宴时她点的那些菜,包括他们第二次吃饭时她穿了一条用碎布拼成的裙子,包括她站在一堆衣服前面会眼花不知道该选哪一件,或许还包括蔷薇表姐给的那份详尽资料里写着她“儿时爱好绘画,xx年曾得过全市少儿xx杯绘画邀请赛第二名。”他对那次比赛印象很深,因为和和得了那次比赛的第一名,是她得到的第一个很大的奖。 两人一起出席,在宴会上难免遇上熟人。熟人也认识杨薇琪,见他俩在一起很惊讶:“哟,几天不见,乾坤都改了。” 那人向来嘴油,所以郑谐索性不说话,反而杨蔚琪落落大方:“我们是朋友。” “原来只是朋友呀。”熟人拍拍郑谐的肩,“加快速度,发喜贴时别忘了哥们儿我。”郑谐推了他一把。 杨蔚琪赧然:“不好意思,平时开玩笑开惯了。” “你不介意就好。”郑谐很有绅士风度地笑了笑。 时霖一直相信在某方面有天赋的人在其他不为人知的地方必定有缺陷,比如他自己。 他从小到大都是顶级的好学生,品学兼优,师生共赞。他是数理化天才,作文居然也获大奖;他文化课顶尖,体育成绩居然也优异;他功课优秀,爱好特长居然也多,琴棋书画无一不通。他甚至不会像同是优等生的郑谐那样永远神色冷然,越表现得礼貌热情,却越显得淡漠疏离。恰恰与他相反,他温和友好,笑容和煦。更令别人可气的是,他还有副好看的皮相。 总之,学校中的时霖是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完美学生,社会上的时霖是德才兼备的优质栋梁。 时霖怀着世上万物皆平衡,有得必有失,以及月盈则亏的法则,一直小心翼翼地找寻着自己的弱点。 以前他并没找到过自己真正的弱点,因为他总能用最短的时间克服。但如今他知道了,他最最弱势的才能,就是追女孩。 虽然他家世不如郑谐,但因为他的温暖笑容与随和个性,追着他跑的女孩子反而数量更多。这么多年过去,从国内到国外,他在研究学问之余便全心全意地躲闪着他消受不了的春天的桃花和秋天的菠菜,在这样的忙碌中,他自己的追女本能却是完全退化了。 时霖一边盯着电脑屏幕,一边用余光看着正埋头用心工作的筱和和,内心深处替自己浅浅地哀悼着。 他从来不相信一见钟情,而筱和和似乎也并有什么让自己难以忘怀的特质。上次遇见她是七年前,若不是郑谐提醒,他根本就不记得自己曾经见过这个女孩,这就是最好的说明。 可是那一天,他本也是只是出于无聊没事做,和这个很令人舒服的女孩子一直搭讪着,又出于礼貌送她回家。然后他就很想见她第二回。 想见她第二回也没那么容易,他约了几次才约到,然后发现这女孩子比上一回的相处更令他感到舒服。于是他又很想见她第三回,这第三回却是更难约到了。 时霖反思了一下,自己似乎也犯了男人们通常都会犯的毛病,那就是越得不到越想得到,越是不招待见就越想见。 他一度鄙视自己。结果就当他要将自己铁树开花般偶而迸发的春心压制下去的时候,机会却自己来到他的面前。 时霖这次回国是进行一项针对小孩子的行为模式研究,需要有绘画专长的人来配合。 朋友给他推荐了一家据说行事风格与设计风格都适合他口味的公司,而那公司老板给他推荐的几个人选中正好有筱和和。 这下时霖想不相信缘份都不成了。 他终于有许多的机会观察筱和和。凭借他擅长钻研学问的头脑,他很快便得出结论:筱和和这个小女子的确有吸引他的特质,而绝不是他一时的兴起。 她看起来明明很普通,小鼻子小脸,单薄的身骨,丢进人堆里便找不到,但就是与他认识的其他女子都不同。 她清新甜美,待人和气,如邻家小妹般令人想亲近,可是一旦走入她的安全距离,她就如一只猫一般周身戒备。 她看起来永远快乐明朗,简单纯粹,不说话的时候也微微带着笑意,但是细看她的眼睛,却有读不懂的内容,似乎藏着不为人知的秘密。 她迷迷糊糊,邋邋遢遢,可是做出来的东西却干净漂亮,充满了灵气与创造力。 她不争不吵,一旦与人有了不同意见便立即闭嘴,而不是像他这个行业的女人一样任何事都要与人争出是非曲直任何时候都不肯输给男人,她很有小女儿情态,柔软,但却并不顺从,自有主张。 总之,这是个看起来清澈透明,反而令人迷惑的小女子。 时霖从正面,反面,侧面,各个角度论证自己与和和在一起的可行性,越发觉得这是一个值得开发的项目。可怜他这个专家人士,每每想巧妙地起个开头时,却在和和突然向他投射过来的清亮目光中无所遁形。那样清澈的不染杂尘的目光,竟然令他觉得,自己想染指和和的想法很龌龊。 这一日晚上他与组员开完会后,发现和和竟然是在他们的研究室里加班,便顺理成章地进来陪她。结束时才七点,他送和和回家时问:“你应该还没吃饭吧,想去哪儿吃?” “我吃过了。”见时霖不信地看她,又补充,“吃了一碗泡面,现在还很撑呢。” 时霖苦笑:“你这是存心令我愧疚吗?” 和和微微笑:“不然,请我吃冰淇淋吧。以前的欠帐都一笔勾销啦。” “这么善良的小姑娘,我欠你好几顿饭了,就这么便宜了我?” “我可不是善良人,我要带你去的是最宰人没商量的地方。” 那家冰淇淋店以价格贵和风格诡异著称,奇怪的格子地板,格子墙纸,到处是格子立体装饰,走进去就像迷宫,头晕眼花。 和和说:“你吃冰淇淋吗?” “不吃,哪有男人吃冰淇淋的?” “多可惜,那我又不能点香蕉船啦。” “为什么?点就可以了。” “那怎么行?我一个人根本吃不下。” “吃多少算多少。” “明明知道会浪费还要故意浪费,这种行为很可耻呀。”和和皱眉。 “你不是刚刚才讲,来这里本来就是浪费,所以也不差太浪费一次了。” “不一样啊。卖得贵是店家的人品问题,可是我吃不完扔就是我的人品问题了。” 时霖被她认真的模样逗得乐不可支,替她点上香蕉船:“我替你吃。你吃不完的全给我。” 和和吃东西的样子很可爱,像某种小动物,带着满足的神情。时霖静静地喝着水,时时地把眼光转向别处,以免显得过于无礼,然后他在这令人眼花的格子笼子里的另一个角落里见到了郑谐与杨蔚琪。 我是换镜头的分割线 郑谐靠在椅子上,优雅地研究着手里盛着水的水晶玻璃杯,一会儿用叉子敲一下观察它发出的声音,一会儿将手指放到杯后隔着玻璃当放大镜观察自己的指纹。 杨蔚琪看得很好笑。明明就像乱搞小动作的小孩子,但郑谐那端庄的坐姿,与安静的神情,令他孩子气的小动作有了科学实验的庄严感。 她一不留神就将想法说出来了:“我很少见男人玩个杯子都可以玩得这么专心。” 郑谐轻轻扬了一下唇角:“我也很少见女人在晚上吃这么一大盘冰淇淋还吃得这么起劲的。”事实上他以前认识的女人里只有一人这样堕落。女人?他脑子里将这个字眼重新闪了一遍。 “其实我也不是总这么堕落。”杨薇琪正在和一盆巨大的香蕉船奋战,她又用力地挖了一大勺,塞进嘴里之前说,“今天在所里遇上令我极度郁闷的一件事,我需要降温去火。” “上一次你说因为遇上高兴的事了,所以要吃冰淇淋庆祝。” “你不明白女人。”杨蔚琪嘴里含着东西,说话有点含糊,她用餐巾半挡着吞了半天才吞下去,丝丝地抽着冷气说,“开心和郁闷都需要发泄,而且方式通常是一样的,比如花钱,还有自虐。”她观察了一下战果,对郑谐说,“你真的一口都不吃?味道真的很好,吃它时会想起小时候。那边我没动过。” “自从我小时候因为吃这个闹过一回肠胃炎后,我就再也没碰过这东西了。” “你闹病那回也未必就是因为它,或许是巧合而已。”杨蔚琪叹服,“你抵制诱惑的能力实在是太强大了。” 时霖一直等到他们要离开时,才去跟郑谐打了招呼,那时恰好郑谐他们也要离开。 因为其中很多人都是初识,所以开头总是客客气气地介绍。介绍到和和时,郑谐说:“这是筱和和。”一直低着头的和和抬起头来朝杨蔚琪腼腆地笑一笑。郑谐稍稍顿了半秒钟,补充说,“我妹妹。” 杨蔚琪眼中闪过一点点的诧异,似在回忆里搜索什么。然后她微微笑,轻轻地握一握和和的手:“很高兴认识你,和和。多特别的名字。”她又将脸转向郑谐,打量了两眼,“其实你们俩看起来还真的有一点点像。”在场剩下的人都笑了。 时霖仍是按计划将和和送回家。临走时郑谐似有话要对和和讲,但又忍住了。和和回头看他,他停了停,说了一句:“别熬夜,早点睡。你眼圈又黑了。” 时霖开车时想起那句话又笑了:“真是一物降一物。阿谐那家伙素来一副什么都与他无关的样子,没想到当起老妈子来也这么称职。” 和和低着头笑了一下:“他从小就喜欢在我面前冒充家长。”晚上车窗玻璃犹如镜面,和和斜脸看着自己,“我真的跟他长得有点像?” 时霖扭过脸看了她几眼:“耳朵最像,你俩的耳垂形状几乎一模一样。” 和和噗一下真的笑了出来。 时霖补充说:“你相信不?很多夫妻生活了一辈子后,容貌就会越来越像。你和阿谐大概也处得太久了,站在一起,那感觉倒真的像亲兄妹一样,协调得很。” “哦。”和和不知道该接什么话,想了半天说了一句,“今天那位杨小姐,气质非常好,又很亲切,像电影里真正的贵族小姐。你不觉得吗?” “没太注意。”时霖又发现和和的一个优点,她对同性充满了善意和欣赏,而不是如他常见的排斥,“我只是没想到郑谐这小子竟然肯陪女人到这种地方来,他一向不喜欢顺从别人的,只有别人顺从他的份儿。” “他喜欢这里的杯子。”和和无厘头地答了一句。 时霖突然很想去向郑谐请教关于女人的问题,不过他很快意识到,郑谐的三个月女友经验,绝不会适合他,于是立即打消了这个念头。 三个月。他回想了一下,他印象里郑谐交往的女朋友,中学的,还有在国外认识的,果真没有一个超过了三个月。郑谐是那种原则性极强的人,他自己当初还是学生时代随口说的一句莫名其妙的玩笑话“保鲜期三个月”,都可以成为他日后岁月中颠扑不灭的真理以及强硬的行动指南。他简直要佩服得五体投地。 大概他不小心把心中的想法说出来了,和和想了一想,摇摇头:“我觉得这位杨小姐会是个例外。” “郑谐这回难道认真了?” “嗯,直觉。这位杨小姐,恰好是他从小到大都很欣赏和喜欢的那种类型,不管外貌身材还是个性。”和和以专家的口吻郑重地说。 时霖想昏倒。他意识到一件事,和和话很少,通常一个话题说上几句,她就会失了兴致。但是与与郑谐有关的例外,比如现在,她对于郑谐的未来问题研究得似比郑谐自己更专注。 “那你知道你自己喜欢什么型的?”时霖尽量以一种轻松的口吻状似不经意地问。 “我?”和和愣了一下,没预料到话题会转到这个方向,“只要不像郑谐那样就好。”她也轻松地将问题含混过去。 “呃?” “不然我一辈子都不可能当家作主啦。” 第十四章 14-小时候 筱和和认为,纠结的原因常常出于私心,与爱无关。 +++++++++++++++++++++++++++++++++++ 筱和和回家后还很早,喂过了猫小宝,抱着它玩了一会儿,把电视频道转了一圈,没什么好看的节目,于是打开电脑继续工作。图是铅笔勾勒好的,然后扫描,上色。她一向喜欢将同一副图搭配出很好几种色调和风格,任君选择,为此而深受客户喜欢,赞她性子好,肯替人着想。其实不过是她喜欢而已,跟服务态度扯不上什么关系。 同公司里如她一般艺术生出身的设计师,总爱标新立异,努力地说服客户接受自己的创意。但是和和不同,她向来很顺从客户的意愿,偶尔附加一点自己的小心思,所以筱和和总是最容易令客户满意的那一个。她很受欢迎,但也从没什么大成绩,她那个女强人老板苗总常常看着她的作品一会儿点头一会儿摇头:“和和啊,你聪明又灵巧,只是缺少抱负,胸无大志。”走出门口时又仿佛自言自语,“这样也好,这样多好。” 和和没有太多的爱好,连女士们最热衷的美容与减肥,都没什么兴趣,难得她的爱好与工作恰好一致。别人以为她在废寝忘食地埋头工作,其实她不过是在玩,其原理与熬夜打游戏,熬夜聊天,并没什么两样。 和和画的是卡通人物小像,填好了颜色后,随手又画上地平线,地平线上跨了一道七色彩虹,还有一棵小树。 她忆起自己如何走上这样的一条职业路。大约是很久很久以前,久得她都记不清年份,郑谐带她去爬山,上山时遇上了小雨,但他们继续往上爬。 那时她的年纪一定极小,因为她记得快爬到山顶时,她再也爬不动,耍赖要回家,后来是被郑谐背上去的。 如果那时她已经是个大一点的姑娘,她肯定不敢跟郑谐这样撒娇,而且郑谐也一定会把她扔在路上不管她。 总之,那天郑谐脱了外套包住她的头,把她背上山。到了山顶,雨已经停了,她见到的就是这样的一幅景色,拱桥一般的彩虹,从天的一边跨过天的另一边,还有地平线上的小树。 郑谐说:“真可惜,没有带相机。” 和和说:“没关系,我可以画给你。” 她只是随口说说而已,但隔了几天郑谐却送了她一大包画笔和颜料,墨水笔,彩色铅笔,蜡笔,油画棒,水彩颜料,各种规格的画笔,还有许多美丽的纸,应有尽有。 为了对得起这些东西,她就这样开始了她的绘画生涯。 和和记得她完全没有打算把画画当作人生目标,虽然她从很小的时候开始便瞎猫撞死耗子地拿了不少跟美术有关的奖。高考时她的志愿是法律系。 其实她从来就没什么人生目标,每每别人一脸憧憬地提及未来,和和就在一旁一头雾水一脸茫然。 突发奇想地要去学法律,是因为那时候她迷上早年的港剧,看着片中法庭论战便向往不已,幻想自己也可以那样神气。 但是郑谐一句话就把她昙花般一现的理想火花给掐熄了。郑谐说:“和和同学,你从小到大吵架从来都没赢过,将来在法庭上就算占了全理,都会被对方律师逼得哑口无言。丢脸是小事,打不赢官司才害人。” 和和被他气得脸涨得通红,又想不出反驳的话,转念一想他说的果然有道理。 那时长辈们都希望她念美术,可是她自己不喜欢,觉得“艺术生”像一个骂人的词。只有郑谐支持她:“不要去念美术,美术系学生都神经兮兮的,不像正常人。何况,那个竞争太激烈,你根本就考不上。” 就冲着他这句话,筱和和发了狠劲地直奔美术专业而去。本来她实在不用这么卖力,她拥有优厚资源,她的妈妈是高校人士,而倩柔阿姨早就替她找好了人脉。结果筱和和很争气地完全凭着自己的力气,把自己发射到了几千里之外的学府。 当年她满载了自尊与自强的荣誉感背上行囊背井离乡,直到军训结束的时候才开始反省:“我怎么就走上了这样一条路呢。” 和和并不是一个爱纠结往事的人,她最不喜欢回忆,连看电视看小说时都讨厌“讲述过去”的那些情节,每每跳过去,直接看当前发展。 苏荏苒常常笑话她神经大条,说人们都是看着别人的故事哭哭笑笑自己陷入其中,而和和却常常是把置身于自己的故事之外作自己的看客。比如在学校那年和和摔到头,伤了一个大口子,昏迷了半分钟。她们几个慌了手脚,一边拨急救电话一边吓得哭,片刻后和和却自己醒了,皱着眉说:“别哭,真吵。给我一瓶水,我渴。” 她是那种从来不会哀春伤秋的女子,属于文艺女青年的一切元素都几乎与她无关。 今天之所以怀了一回旧,大约是那位杨蔚琪小姐的职业令她忆起了自己曾经一时冲动的理想萌芽。 郑谐本不喜欢律师这个行业,以前他曾说过,这是个不得不混淆是非违背良知的职业,会把人的本性渐渐磨灭。 这更足见这位杨小姐在他心目中的不同。 和和与郑谐常常有着非常奇特的默契。郑谐是那种在人前永远不露声色的人,喜怒哀乐都很难从他的脸上看到,但是和和总能感觉得到。 比如郑谐对一个人非常和颜悦色,事后和和说:“你讨厌他。”或者郑谐一副没精打采的颓废的样子,和和说:“你今天肯定谈成大生意了,现在缺少新目标,没了前进的动力。”事实总证明和和猜得极对。 这一回,和和认准了郑谐对杨蔚琪是认真的,因为她居然对这位杨小姐也很有好感,觉得她与郑谐站在一起很衬。她一向很难对出现的郑谐身边的女人有好印象,因为她们跟郑谐在一起的样子通常都很不搭,而她多半是出于职业病的关系,十分在意这种问题。 和和当然才不是嫉妒郑谐身边出现了女人,以至于会冷落她。 其实郑谐身边的女人来来去去多了去了,郑谐从不会主动给她介绍自己的新女伴。 但她喜欢的那几处地方,都是郑谐带她去的,所以偶遇的机会也多,那些姿态可比今天的郑谐与杨蔚琪亲密多了。 不过那时候她都只当作看戏,她是观众,那女的是主角,而郑谐只是道具,她只是看的有趣,从没像现在一样,还会细细地回想一下那女子的模样。 倘若苏荏苒知道她现在这德性,必定会大惊小怪地说:“筱和和,你吃醋啦,你果然是喜欢郑谐的!” 她当然喜欢郑谐。她的父母都是孤儿,所以除了母亲,她把倩柔阿姨,苏荏苒她们几个她为数不多的闺蜜,甚至她的女老板,都当作自己的亲人。而男性亲人,她只有郑谐一个人。从小到大,郑谐在她心目中,充当了她的爷爷、外公、爸爸、叔叔、舅舅,哥哥,有时候甚至是弟弟……这样全部的角色。 只除了梦中情人。 所以和和并不纠结,她只是借着机会放纵自己也矫情了一把。 想让她矫情不怎么容易。上一回她矫情发作还是几年前她的偶像周杰伦谈恋爱的时候。 和和喜欢周同学,并且不是小女生式的喜欢,而是慈母式的喜欢,常常在论坛里与同好一起灌水:“咱家孩子什么时候成家啊。”其实周同学的绯闻无数,谁也不当真,一笑而过,直到那一天,他对着台下密集如长枪短炮的话筒与摄像机承认自己真的与某位女性有了缘份。 和和惊喜地流下眼泪,冲到人家官方论坛上第一时间留言:“我太高兴啦,祝福你啊,你们俩一定要幸福啊。”事实上那晚她胸闷气短,彻夜未眠,那种感觉说不清道不明,最后只能归结为:“我真自私真虚伪啊,爱得这么肤浅,内心深处还是想独占不属于我的东西。还好我能意识到自己的弱点,并且努力地克服。” 这一晚,她乍喜还忧的纠结,多半是她内心深处的小自私和小虚伪又发作了。 和和从来不曾生出过要与郑谐共同拥有某个未来的念头,连小火花都不曾有过。早在她对男女的认知还处于懵懂时,这种认知就已经被踢出她的精神世界之外了。 和和能够记得这个准确时间,因为那一年郑谐高考结束了,每天都忙忙碌碌,初中生和和也在放暑假,可是和和妈妈那个暑假有一半时间都在带着学生去实践,所以她有一半时间还是混在郑谐家。 郑谐那个假期很忙碌,总是外出,却不许她自己出去瞎逛,所以她总是窝在屋子里上网,把眼圈都看黑了,后来郑谐也偶尔地带她一起出去混。 那时候的和和没有几个女性朋友,她生活在一个孤寂的圈子里,她认识最多的人,是郑谐的那些哥们儿,都大她许多岁。 每次郑谐带着她,她都要被人笑:“哟,阿谐又带小书僮来啦。” 那些大男生们带的都是比他们自己年纪还长的成熟女子,或者明明只有十五六,却偏要把自己涂沫成二十岁的早熟少女。和和也曾经见过郑谐也有这样的女朋友。 而小女生筱和和,芳龄十三,看起来却像十岁不到,被笑话那是理所当然的。好在郑谐气定神闲,她也就可以狐假虎威。 他们在打牌,并且好像还赌钱。这是少儿不宜的玩乐项目,和和远远地躲着,一个人玩电脑游戏,玩着玩着就睡着了,在吵吵闹闹中梦见自己长成了大人,梳着郝思嘉的发型,化着克莉奥佩特拉的妆容,穿着《窈窕淑女》里伊莱莎第一次参加社交那条著名的裙子,但是光着脚,没有鞋。 朦胧间好像有人往她身上盖衣服,立即有人讪笑:“阿谐当保姆够称职啊。” “什么保姆?我看他根本就是想学光源氏!” “谁是光源氏?” “没文化还不知道闭嘴,丢大人了。” “靠,你才没文化。不就是美少女养成计划吗,谁不知道?” 郑谐笑骂:“一群人渣。” “被说中了,所以他恼羞成怒了。”有人嘻嘻哈哈,“看吧,阿谐永远都比咱们有前瞻性,咱哥儿几个怎么就没想到这一招儿呢。” “滚。”这一回又是郑谐的声音,听不出情绪来,“我若对和和存着那份心,就让我被雷劈。” 第十五章 15-特别的角落 或许每个人的心中都会有一处特别的角落。 杨蔚琪律师也弄不明白她和郑谐这样是否算作正在交往中,不过近来他们的确交往甚密,而且谁也不愿意先点破。 他们相处得很不错,而且很有默契。 郑谐很沉默,杨薇琪话也不多。大概因为她的工作需要费太多的口舌,需要抽丝剥茧,咬文嚼字,所以工作之余她就格外厌倦跟人解释。 而郑谐是这种聪明人,任何事情只要她开个头,他便知道她接下来要说什么,只消他稍稍勾一勾唇角,她便明白他已经领会了她的意思,然后她便无需再多言。 何况,当他们沉默了许久需要一点话题来调剂时,郑谐的配合度很高。杨蔚琪发现,郑谐常常与她看过同一部冷门的电影,也会与她听过同一首风格怪异另类的小众歌曲,他可以与她一起谈一点历史与时政,绝不会藐视她的女性观点,甚至会耐着性子听她陈述一部网络言情小说的梗概,听她抱怨那作者令人难以理解的三观,有时还会好心地三言两语替她解决苦恼,比如“你肯定做不来穿着睡衣拖鞋去逛街这种事,不是衣服的错,是你自己和衣服不搭配的问题。”然后她便释怀。 杨蔚琪并不相信所谓的一见钟情。诚然她第一次见到郑谐便对他怀有好感,而且这种好感在持续加温,可她并不觉得这是一个好讯号。 现代人常常会这样,遇不上心动的,觉得遗憾,一旦遇上,又觉得不安。在决定投入与付出之前,首先要安顿好自己的心,将它停留在一个安全的位置。 这个世界很奇妙。与郑谐相识前,她从来没有见过他。可是当他们开始接触后,便发现原来两人都在一个圈子里混,时时就会遇见共同的朋友或者熟人,过去曾无数次的擦肩而过。 于是难免常常被人打趣,也会有人善意提醒: 郑谐这个人很冷情,有一点点不合群;他对女人很不在乎,你也不要太认真。 郑谐何止对女人不在乎,他根本就是对什么事情都不在乎。他明明什么都通晓,却并不感兴趣。可是明明是他并不感兴趣的事情,他又会很认真地一板一眼地去做,并且做得很完美。 她眼中的郑谐,就这样宛如一潭幽深的池水,平静,清冽,一眼望不见底,令她很想一探究竟。 经常会遇见熟人的直接结果是杨蔚琪的大伯要请郑谐吃饭。 回国后的杨蔚琪很少去见父母。自她成年后,便离家读书,与大伯与大伯母关系更为亲近,这对没有子女的夫妻视她若己出。 说起来她那如今已经退到二线的大伯与郑谐的父亲曾经共事过多年,算是看着郑谐长大的,后来郑谐的爸爸调任,才少了联系。如今听说郑谐似乎在招惹他的侄女,自是打算出面摆一下长辈的架子,要与这位很久不曾打交道的小朋友叙旧。 杨蔚琪犹犹犹豫豫地对郑谐说了这件事,本以为郑谐会一口回绝,她也正好回去交差,却不想郑谐答应得很痛快。 那顿饭的气氛相当不错。郑谐虽然素来冷淡,但面对长辈时甚为谦恭有礼,那份冷淡倒显得十分沉稳慎重了。 席间提到一些郑谐小时候的事,也偶尔提及郑谐的妈妈与“和和”。杨蔚琪早就发现,郑谐的表情很难读看出内容,因为永远都冷静得体的,像戴着一层面具,可是每当他听到母亲与和和的名字时,他的脸上会有一丝不易察觉的情绪,使他显得真实许多。 杨家大伯见了已长大成人的小朋友,兴致很高,努力灌了郑谐许多的酒,又借着微醺的醉意半开玩笑半认真地问他打算何时娶他的侄女,与他成为一家人。郑谐微微地笑着,并不作声,倒是杨蔚琪立即郑重声明两人只是朋友。 那酒喝得太多,她忍不住去劝止。因为伯父身体欠佳,而她与郑谐一同出去时,从不曾见他碰过酒。趁着郑谐出去接个电话时,伯母悄声笑着说:“你大伯一向认定酒品如人品,见多了平日里人模人样,一到醉酒便原形毕露的人。这是在替你考察呢。郑谐这孩子自小心思深沉,我们又这么多年没与他接触过了,总得验证一下。目前来看,还不错。” 杨蔚琪哭笑不得,最终不得不替郑谐将车开回去。 郑谐喝得远比大伯多许多,但大伯已经撑到了极限,他却仍是面色不改,只是眼神有点迷蒙,一只手肘支在车窗上,用手拄着手,微微叹气说:“我上回喝这么多的时候,大概是七八年前的事了。”他似乎很仔细地回忆了一下,又补充,“七年前。” “你酒量蛮好。能喝过我大伯的人不太多。” “再多一点就要吐了。杨伯伯那个人,这一回陪他喝足了,以后他就不会再逼我,否则还要被他整。” 杨蔚琪慢慢地开着车,似乎体会到他刚才那句话中有话,又觉得是自己多心,于是小心地岔开话题:“我一直以为和和是你的远房妹妹。竟然是没有亲缘关系的吗?” “没有。不过跟亲妹妹也没什么区别,一直看着她长大的。”郑谐说完后,又似在自言自语,“我还是她出生后第一眼看到的人。” 杨蔚琪笑:“你真是赚到了。像你这年纪的人极少有妹妹,偶尔有人有一个,也是刁蛮至极,把哥哥当冤大头,哪有那样乖巧的。” “我记得你是有亲哥哥的,可是我想像不出来你刁蛮的样子。” “那样不一样的。”杨蔚琪的声音低弱了许多,她犹豫了片刻,轻轻地补充了一句,“我与我的哥哥并不是同一位母亲所生。我的母亲……不是我的生母。” 停了很久,郑谐说:“抱歉。” “没关系。我大哥与我母亲待我极好,只不过我自己觉得有愧,不愿意回家,以免时时提醒自己,我便是杨先生某种不忠不义的衍生品与见证。” “你称你的父亲‘杨先生’?” “对,自从我知晓自己的身世后,便一直这样称他。” “你的生母……你何时知道的?” “十八岁生日的那天。生……你是说生我的那个人吗?她在我很小的时候就过世了,我的记忆里并没有她。我只有一位母亲。” “你拗起来的样子还真是像……”郑谐把话说了一半,便停住了,之后很久都没再说话。 他们回的是郑谐常住的那套公寓。 郑谐的确喝高了,难得他一路都还强撑出一副神色自若的样子,回家后说了一句:“谢谢”就进卧室躺下。 杨蔚琪去给他弄来一杯水,却发现他已经睡着了。 她在他的公寓里逗留了很久。她不擅厨艺,在厨房里费了很大的劲给他折腾出一锅粥,又在敞着门的每个屋子里转了一下,并没有去碰任何隐私的东西。 郑谐住的地方根本不能称之为家。 公寓位于豪华地段,窗外有花园般的景致,室内装修精良,一木一钉都是名品,偏偏根本没有人的气息,太过简洁素净,也太过庄严肃穆,没有任何多余的装饰,冷冷冰冰,倒像一间办公室套间。 杨蔚琪没想到,郑谐这样翩然如玉的贵公子,气质超群,品味不凡,生活格调却这样乏味。 不过她再次叹息,人长得帅就会得到差别待遇。换作别的男人,她一定要给他减分。但这种情况发生在郑谐身上,却显得他超凡脱俗。 后来杨蔚琪终于找到很人性化的一处地方,在偏厅非常不起眼的角落,散落了几只草编的蒲团,手艺挺糟糕,像diy的初始作品。蒲团上还丢着几只拼布的靠垫,图案与色彩搭配得极为雅致,也是手工一针针缝的,但工艺却精良了许多。旁边矮矮的藤编架上挂了一串土布做的鱼,两只花布做的老鼠,一座用一根根细圆木条和薄木片拼成的森林小屋,一只鱼形仿古的陶瓶,手工古拙稚趣,她拿起来看,瓶底刻了“和和手工”四个字,还有一摞书,有六七本,每本都套了布制的封面,风格、图案各不相同。她拿起一本翻了一下,禁不住笑了起来,这样精美别致的封面里包的却是近两年大热的几本言情小说。 郑谐这样清冷的屋子里冒出这样一处童趣稚拙的地方,竟然显得很协调。杨蔚琪试着回想了一下和和的模样,似乎像个小女孩,但又隐约记得她明明是成熟的都市女子。她自许记忆力超群,这时竟混淆了。 天色渐黑时,她见郑谐还睡得熟,留了一张条子给他,自己回家了。 晚些时候她接到了郑谐的电话。郑谐问:“是你送我回家的吧。稀饭是你煮的?” “你醒了?” “嗯。我只记得杨伯伯逼着我喝最后一杯酒,后来的事我都没印象了。我是什么时候回家的?对了,你是怎么把我弄上楼的?” 他明明是自己镇定地走上楼的,当时一点醉的样子都没有。杨蔚琪觉得很不可思议。 然后她再次确认,任何的缺点到了郑谐身上,确实都变得非常的特别。 杨蔚琪很替自己的无原则悲哀。 第十六章 16-默契过了头 默契得过了,也会南辕北辙。 郑谐看着桌上的请柬,深感世界变化太快。 新郎是这个城市迅起的航运业新贵,与他有过几面之缘。他比较惊讶的是新娘的名字,竟是苏荏苒。 他犹记得就在不久前,筱和和还极力向他推荐她的这位蜜友,而萧薇表姐也郑重地将这位小姐的名字列入他的相亲对象。 这月亮圆圆缺缺还没转满两个盈亏周期,很多事都大变样了。 婚礼别出心裁地在一个无人居住的绿色小岛上举行,用游艇将客人一一送到岛上。有别于通常婚礼的车阵,这场婚礼排的是船阵,只有几千平米的小岛周边密密地泊了十几艘豪华游艇,阵势惊人。 郑谐对婚宴的理解就是它是用来给大家提供场所凑热闹和联络感情的,新人是谁他都常常搞不清楚。 同桌的都是熟人,还包括了苏荏苒的哥哥苏茂葳,只是这位哥哥今天并未一脸喜色,应酬别人时尚陪着笑脸,回到他们桌上就没了笑意。 “靠,你那副样子哪里是嫁妹妹,根本就是一副把妹妹卖了的样子。” 酒喝了不少的苏家哥哥闷闷不乐地白了发话的人一眼:“你这种没妹妹可疼的人,体会不了做哥哥的心情。从小疼到大的妹妹,突然就成别人的了。妈的,跟明抢没什么两样。”他朝新郎方向投去一个有点怨恨的眼神。 “谁说我没妹妹?我妹妹多了去了。我究竟有几个好妹妹……”被回话的人喝得有点高,直接开唱了。 苏茂葳僵着面孔。隔他几个位子的郑谐笑一笑,安慰他说:“开始总会有点不适应,习惯了就好了。” “差点忘了这也是有‘妹妹’的人,茂葳你学着点人家这心理建设。”有人凑热闹。 “阿谐,你家和和女大十八变啊,今儿我一打眼愣是没认出来。”有人帮着转移话题。 郑谐扭头看了一眼立在新娘子旁边的和和,她是伴娘之一,一身很飘逸的古希腊式的白色礼服,挽起头发,亭亭玉立,端庄娴静,的确与往日模样大不同。 “哪个是和和?左边那个?哎哟喂,我记得上个月见她还是一小丫头模样呢,跟在阿谐身后像个娃娃。” “阿谐一向喜欢把和和弄成小娃娃模样,他是个loli控。” 郑谐懒得理他们,又将目光转向新人方向。伴娘伴郎有两组人,筱和和站在新人身后,衣饰和妆容都与她平时大不相同,连她的表情都有点怪。虽然她的笑容看起来很端庄,但他却觉得和和笑得有点勉强。而且,郑谐很不认同地看着她在一群人的起哄下,替新娘喝掉杯中的酒,惹来一阵掌声。代酒是要喝双份的,本来那酒只是三分之一杯,但有人夺过酒瓶故意地把二两半的杯子填到满满。和和持着杯子正犹疑着,旁边的伴郎从她手里把杯子接过来,一口喝到见底。和和微微向他欠了欠身,没有笑。 郑谐的秘书韦之弦也在现场,并且前前后后地帮忙。郑谐这一席上的人她大多认识,于是经过这一桌时,顺便过来打了一下招呼,敬一杯酒。 韦之弦佩着一支写有“亲友”的胸花,只有与新人极熟的人才会佩戴。有人便打趣她,韦小姐这样漂亮,怎么不去做伴娘? 韦之弦笑一笑:“我已经做过三回。按老人们的说法,再多做一回,会嫁不出去了。”在离去前向众人欠身致意,又向郑谐单独告别。 郑谐低声问:“那个伴郎看起来有点面熟,跟我们有业务往来?” 韦之弦立即知道他指的哪一位,因为另一位他们极相熟。她也低声回应:“是新郎的好友,与我们没有业务往来的。或许您在别的场合见过面?好像是姓岑……岑世,对,是这个名字。” 郑谐面色沉了一下,声音也顿了顿:“我知道了,你去忙吧。别让和和喝太多的酒,她平时很少碰酒,没有分寸。” “我会留心。” 他转回身来,见桌上两位哥们儿在似笑非笑地看他,于是咳了一下:“做伴娘伴郎超三次就难娶难嫁了,我还是第一次知道民间有这种说法。好像我也做过三回伴郎了,以后你们结婚都千万别找我。” “滚,就算咱国家男女比例失衡到了必须允许男同性恋结婚的时候也轮不到郑大公子找不到老婆,你矫情个什么劲?” “难说,这人的眼光跟品味拧巴,一般人难入他的眼。” 他们平时凑得这样齐也不容易,而且郑谐有一点点孤僻,平时参加聚会的次数不多,因此大家借着难得逮住他的机会使劲地损。 “听说你最近跟杨中兴的女儿走得很近?真的假的?我见过那位小姐两回,跟你以前交往的女的不是一类人。你拖了人家下水陪你玩游戏,不厚道啊。” “就是,要玩也别挑这么有挑战性的。杨家财大势大,跟他们把关系弄僵了不好看吧。” “你们怎么知道我不是认真的。”郑谐轻描淡写地说,收到“靠”声一片。 新人过来敬酒时,只有一组伴娘伴郎跟了过来,并不是和和那一组。伴娘朝他甜甜一笑,似是故人,他却记不得曾在哪里见过。郑谐下意识地扭头找和和,见她与岑世站在几米之外,两人之间也隔了一臂的距离。和和依然是那副唇角微微俏皮地翘着,笑意却不达眼底的表情,是他不曾见过的端庄与凝重。岑世却在看他,脸上也没太多表情。 中午的婚宴渐渐到了尾声。郑谐掏出手机见有一个未接来电,拨了回去,是杨蔚琪。 听说他们在海岛上参加婚宴,杨蔚琪说:“多别致。我好像有六七年没坐过船了。” 郑谐说:“你若真想出海,我有一艘游艇。” “冲浪快艇?会晕船吧。” “十几米长的那种,不会很晕。今天天气还不错,适合出海。你要来吗?一小时后在三号码头等我。” 新人晚上在海边的酒店里还有另一场宴请。和和他们与新人一起离开,郑谐则去与杨蔚琪碰面。 他们已经有一周没见面。不见的时候偶尔联系一下,算不上想念。但郑谐觉得自己竟然对即将的碰面有点期待,即使只因为他需要做点事情转移一下注意力。 郑谐的酒喝得不太多,所以当船开出海岸线后,驾驶员便离开控制室,由郑谐来驾驶。郑谐甚至很有耐性地教杨蔚琪开船。 她学得很快,二十分钟后就可以上手,当然是有郑谐陪在旁边。等郑谐退出一步远,她便惊吓得叫起来,还伸手去扯郑谐的衣服,完全不顾淑女形象,逗笑了郑谐。 晚上月亮慢慢从东方升起,缺了大半边,天空中星光闪烁。 杨蔚琪躺在甲板上的躺椅上看着星空:“这么亮这么多的星星,我记得只有小时候才见过。” “你不怎么旅行吧?” “对,如果有时间宁可在家里睡懒觉。以前我总觉得,旅行是件劳心劳力的事,还不如在家里看风光图片,一样有身临其境之感。” 郑谐笑了一下,发现没法回应这句话。杨蔚琪又说:“真的,我记得以前某位科学家说过,很多人看着发生在别人身上的事情,就像发生在自己身上一样,也会产生诸如悲伤、喜悦、痛苦、焦虑这些感受,或许程度轻一点点,但感觉是一样的。” 郑谐说:“我到是听过恰好相反的一句话,只要把发生在自己身上的事当作是发生在别人身上的,自己作看客,就不会生气伤心难过了。但可不是什么科学家说的。”他记得这是和和说过的,那时候她年纪还很小,令他很讶然。想到和和,他心里多少有点犯堵。 片刻后,杨蔚琪又打破沉默:“有时候心里烦了,就很想弄一栋在海边、森林或者田里的小屋,周围没有人住,每天打渔、采果子或者种菜,早晨看日出,傍晚看日落,晚上看星星,就这么过一辈子。”她见郑谐没回应,自言自语地补充了一句,“很矫情喔?” “你受得了没有自来水和电灯,没有网络,没有电视和手机信号的日子?” “受不了,所以我只是想想而已。” “我在海边、森林里和田里都有小屋,只不过每次都只去住一两天而已。” “看不出来你这么会享受,我还以为你就是那种把工作当最大乐趣的人。” “也没觉得是享受,出去休息两天是为了精神更好地工作,工作是为了赚更多的钱,钱多了是为了能更有条件享受,享受又是为了能更好的工作……简直是恶性循环,不知道到底要做什么,结果是休息的时候也像是工作的一种,什么乐趣都没有。” 杨蔚琪吃吃地笑了起来,继续仰头看天。而郑谐倚着护栏坐在黑暗中,低着头,不知道在想什么。 “郑谐,你今天是不是心情不好?” “呃?” “你心情不好的时候就会低头看手指。” “是吗,这个你都发现了?其实我也没什么心情特别好的时候。” “但是你今天看起来格外不好。”杨蔚琪看看时间,“要不我们回去吧,你已经陪了我几个小时了,回去早点休息。” 郑谐轻轻叹口气:“其实也没什么。遇见一位故人,想起一些不怎么愉快的往事。” “婚宴上?”杨蔚琪见郑谐没反驳,又试着问:“你的旧情人?” 郑谐动了一下嘴角:“若是我的旧情人就好了,谁还记得谁是谁。” 杨蔚琪被他话中的含义逗得笑了一下,但没有笑出声,也没说话。过了半晌听到郑谐又说:“若你知道,很多年前你本来有机会与初恋情人复合,却被人刻意阻拦了,你会怨那个人吗?” 杨蔚琪慢慢地问:“多久之前?年纪不同,对事情的感悟自然也不同。” “很多年了,七年。” “七年的时间,当年的小孩子如今都长大成人了吧,一定能够分得清善意与恶意。何况,真若是刻骨铭心,又怎么会被别人轻易就阻拦了。所以,你绝不是主因。” 郑谐说:“谢谢,你可真会安慰人。” “你忘了我是做什么的。”杨蔚琪说,“你的和和妹妹?” “那时候一心以为是为了她好,在她头脑不清的时候替她做出正确的选择,但是如今,竟然不敢确定当时做得对不对。”郑谐仿佛自言自语,回想起筱和和今天异样的神情。 和和是那种神经大条,凡事不放在心上的人,并且很有阿q精神,擅长自我麻醉,所以能让她神色异常的事情,可想而知她心中多在意。和和向来不提往事,觉得忆旧是老年人才做的事,她只谈自己未来的种种计划和设想,别人提及她自己的儿时故事时,她也常常一头雾水记不清,她记性很差。所以连郑谐都以为她完全忘记了。 杨蔚琪说:“我小时候很讨厌大人们对我说教,觉得他们迂腐又可笑,表面点头,心里反抗。直到很多年后,经历过一些事情,才发现原来大人们说的都是对的,并且完全是为了我好,只是当时的我,没有办法理解。” 她看向仍保持着原来的姿势倚坐在船舷的郑谐。他一半脸隐在暗处,另一半则映在月色下,笼着一层薄薄的光晕。他皮肤极好,脸上空空洞洞没有什么表情,令人看得很不真切,就像精致的蜡像一样,也不知她刚才的话他倒底有没有听进去。 杨蔚琪恍惚了片刻,突然指着北方的天空喊:“看,流星!快许愿!” 郑谐顺着她的手望去,什么也没看见,于是回头:“在哪里?” “可能速度太快了。”杨蔚琪替他遗憾,“你曾经对流星许过愿么?很灵,真的,我试过。” 郑谐终于笑出来,他的笑一般不出声,但是能令人感觉到。郑谐说:“幼稚。” “幼稚也比无事可做有趣多了。”她笑一笑,突然又喊,“又一颗!哎,落得太快了。” 郑谐又回头。杨蔚琪笑出声来:“你不幼稚为什么也要回头看?” “根本就没有流星吧,你玩空城计。”郑谐又笑了。 “你笑的样子比板着脸好看多了,你应该多笑笑。如何?你觉得心情好点了吗?”杨蔚琪无视他的问句。 郑谐的笑容挂在脸上,继续也不是,收起也不是,就那样僵着,手机恰在这时响起,是筱和和的号码。 海上渐渐起风,手机信号不好,断断续续听不清声音,很快便掉线了。 他又拨回去,仍是嗤嗤啦啦听不真切,电话那头的女声似乎并不是和和的。 郑谐心下有些着急。他尽量不在杨蔚琪面前表现出异样情绪,甚至没让她知道是谁的电话。但还没等他说话,杨蔚琪先开口:“好像起风了,我们回去吧,免得危险。我也困了。” 上岸后,杨蔚琪借口要赶回家看直播的娱乐节目便自己开车先走了。郑谐很感激她的善解人意,自己开车沿着海边的路去了苏荏苒的婚礼晚宴所在的那家酒店。 那家位于海滨的豪华酒店的台阶一直延伸到海中,郑谐远远就看到了和和。 她和另一位伴娘在一起坐在已经很接近海水的一级台阶上,已经换下了白天的礼服,穿了另一身辨不清颜色的连衣裙,那面料在月光下发亮,很远就看得见。 他走到她们面前,向和和伸出一只手。筱和和没有去握他的手,而是像惯常那样扯住他的袖子,抱着他的胳膊站起来,站直时没站稳,狠狠地晃了一下,想来已经喝得差不多。 另一位伴娘拍着手大笑:“筱和和你输了,不许赖赌注!” 和和说:“愿赌服输,谁怕谁?” 郑谐又伸手扶起这位女子,忍不住皱眉:“喝成这样,为什么没人送你们回家?” 另一位女子说:“和和说,喝多了的女子绝不能上陌生男人的车,所以无论如何也不让别人送。” 和和有点含糊不清地说:“这么龟毛的话才不是我发明的,是我大哥教我的。玎玎,你也千万要记住我哥的教诲。” 郑谐认命地将两位醉女一一送回家。带她们离开时被留在那里的工作人员仔细盘查了一会儿身份,很尽责。他将车开出停车场后,从后视镜中看到岑世上了另一辆车。他们的视线短暂交汇了一下,彼此微微点了点头。 玎玎下车后,和和从后座爬到前座来。郑谐本来已经发动了车子,见她玩杂技,立即刹住车,不认同地看着她的不雅举止。 和和无赖地说:“反正我喝醉了,你训我我也记不住。” “我可以明天再训。” “那时候我就记不住今晚的事啦,我可以不认帐。” 郑谐摇摇头,继续开车。 车内太安静,和和开始轻轻哼歌,一会儿唱《小白船》,一会儿唱《两只老虎》。他见她醉态可掬,索性由着她,过了一会儿问:“你又跟人玩打赌游戏,每次都很无聊,每次都输。这回又输的什么?” “这回还好,要去玎玎家做半天钟点工。”和和老实回答,“都是你害我输。我们赌你会不会来,我说你不会,玎玎说你一定来。” “你怎知我不会来?” “因为荏苒一定会留司机送我们回家啊,所以你一定不会做这样的重复劳动。你的约会怎么这么早就结束啦?杨小姐会不会不高兴?” “你怎么知道我在约会?” “直觉。我直觉向来很灵的。”和和兴致勃勃,“你还记得丁玎吗?她出国好多年,最近才回来。我们小时候常常一起玩,有一回跳皮筋时她把脚扭伤了,因为她是个小胖妞,大家搬不动她,又没有大人在家,后来是你背着她去的诊所。她为这事暗恋了你许多年。” “胖妞?她看起来比你都瘦。” “当时你背着她上楼,后背都湿了。玎玎从那时起就痛定思痛地减肥,终于成瘦妞了。这都是爱情的力量呀,哥哥。”筱和和夸张地张开双臂摆了一个造型。 郑谐把她伸得老长的手臂替她折回去:“女孩子家醉成这样,不成体统。你好多年都没这样礼貌地在私下里喊我哥哥了,喊得我毛骨悚然。” “我喊你名字你嫌我没礼貌,我叫你哥哥你又不舒服,你可真难伺候。”她好像在自己对自己讲话,含含糊糊地,“玎玎再早回来一个月就好了,我可以当她的高级参谋,教她怎么去接近你,去倒贴你,有热闹看,还有外快可赚。她喜欢你那么多年,都是照着你喜欢的标准来修炼自己的。真可惜,人和人果然要在很合适的时间相遇才对。” 他们这时已经到了和和的楼下。郑谐沉吟片刻,迟疑了一下说:“和和,你是不是有什么话想对我说?” “就是告诉你玎玎暗恋你啊,她没勇气说,我替她讲好了,这样她也不遗憾,你也没损失。” “你自己有话要说吗?” “没有,真的没有。”和和把头摇得像波浪鼓一样,看起来天真烂漫。她摇了一会儿把自己摇晕了,伸手抱住自己的脑袋,又用手指敲自己的太阳穴。 郑谐探过身去,拨开她的手,伸手替她揉了一会儿,顺三圈,逆三圈,然后再循环,是以前和和教他的。 和和说:“你今晚怎么这么好?” “我以前对你不好吗?” “以前若是我喝了酒,你都是先训我一顿,然后把我丢进屋里不管我,连水都不给我倒,让我自生自灭。” “你以前没喝过这么多。而且你不是说你喝醉了,我现在训你也没用。” “你以前训过的话我都记住了。你看,我今天没让陌生人送我回家。” 郑谐把放在她太阳穴上的手收回,下车打开她那边的车门:“你看起来还挺清醒的,下车吧,我们回家。” 和和下了车,跟在他身后走了几步,突然就扑到他的背上,抱住他的腰,作出一副奶声奶气:“哥哥,你背我上楼吧。” 郑谐反射性地挣了一下:“筱和和,你再闹我可要把你扔这儿不管了。”他闪了半步后立即回头,见和和朝着另一边歪过去,迅速伸手抓回她,筱和和顺势一头扑进他的怀里,然后就老老实实地不动弹了。 郑谐低头看了一下,她竟然睡着了。 他只好打横抱起她,一级级地从地下停车场走到顶楼,走了很久,又从和和的小包里翻出钥匙开门进屋,将她放到卧室的床上。 这一系列动作很费劲,好在并难不倒他,而且和和又瘦又软非常轻。只是将她放下时,她披散着的头发缠到了他的衬衣扣子上,解了很久才解开。 郑谐借着月光看向和和。她已经卸了装,脸上脂粉未施,头发披散着。她的脸很小,长长的睫毛覆下来,几乎遮住小半边脸,宛如瓷娃娃。郑谐恍惚有种错觉,似乎回到了小时候,每次带她出去玩她都会累到睡着,最后要把她背回家。她家里通常没有人,总要郑谐替她脱了鞋子外套,给她盖上被子。 郑谐那时就常常感慨,自己迫不得已地玩着真人版过家家游戏。 他心绪动了一下,开了床头的灯。睡着的和和似被灯光刺到,皱着眉心翻了身,半趴着,脸埋进枕头里,头发散落到枕头四处。 郑谐担心她会窒息,小心地将她侧过身来,把她的头发梳理到一边,替她脱掉鞋子。 她那件连衣裙非常紧,以至于她在梦中也一直深呼吸着。郑谐下意识地替她把后面的搭扣和拉开链解开一点,让她可以呼吸得顺畅些,当他的手指触及和和的皮肤时,他却如碰到开水般突然缩回了手,起身拉开床边的凉被把她从脖子到脚全盖了起来。 此时灯下的和和并不是他熟悉的那副笑嘻嘻没心没肺的样子。仿佛那些传记式的女性电影,当幼年角色向成年角色转换时,小小的女孩子,在一个舞蹈的跳跃回旋中,或者在一点闪动的烛光里,就突然长成大人,长成令他陌生的模样。 郑谐有一点点烦躁。他关掉台灯,摸着黑在和和的屋子里没有目的地转了一下,然后去厨房替她倒了一杯水放在床头,想离开又不放心扔下醉得不省人事的她,最后索性到通向客厅的阳台上去欣赏星月夜。 天空非常晴朗。月亮已上中天,映得大地一片光华,星子反而看不太清。有风拂过,方向不定,时而带着暖意,时而很凉爽。 阳台是露天的,面积很大,和和在那里摆了一只月牙形状的藤编摇椅,和几只树桩造型的木头矮凳。 和和对她不感兴趣的事情非常懒,所以阳台上没有通常的花花草草,非常清爽。郑谐记得以前这里摆了一大排仙人掌和仙人球,因为那种植物不需要总是浇水,生存能力强。但是现在连这些都不见了,大约和和怕伤到了她的猫,她的粗心和细心非常有选择性。 思及那只猫,郑谐从进门后竟然也没发现,不知躲哪儿去了。他不喜欢它,估计它也不喜欢他,被他躲闪过几回,自己也知道见到他要绕道走了。 郑谐转了一圈没找到猫小宝,却找到了猫的小窝,想到它肯定没吃上晚饭,于是从冰箱里翻出两包妙鲜包给它扔到窝门口处,自己又回到阳台上,在那只可以摇来摇去的藤椅上坐下来,看着月亮。 他想了半天也没想出自己有什么事可做,于是掏出手机给杨蔚琪打电话。 “你到家了吧?”郑谐问。 “早就到了。你那边没事吧?” “没。能有什么事?你在做什么?” “看碟,《窈窈美眉》。你呢?” “看月亮。” 杨蔚琪在电话那头笑:“你看见嫦娥姐姐了?” “没,只看见月亮表面坑坑洼洼,我觉得嫦娥在那上面没地方可住。” “或许她住月亮背面,我们看不见的那一面。你用望远镜在看吗?不然怎么看得到月亮的坑?” “没有望远镜,我观察加想像。”郑谐把电话移到耳朵另一边,“你看的是那部《sheisallthat》?你竟然也会看青春片,而且是这么老的片子。” “看老一点的青春片会显得我肤浅和幼稚的程度轻一些,而且与众不同。”隔着电话,杨蔚琪比平常更俏皮些,“郑谐你竟然连这片子都看过?不像你的调调啊。” “没看过,只是听说过。”郑谐说,“那片子是好结局吗?” “当然,看青春片就图轻松,谁愿看伤心的结局?” “哦。”郑谐把到了嘴边的一句话咽下,继续抬头看月亮,试图判断出它移动的速度。 电话没挂,他一向等着杨蔚琪先说再见。一会儿后,杨蔚琪说:“郑谐,国庆假期你若没什么事情,我们去远一点的地方玩两天吧。” “好。你想去哪里?” “哪儿都可以,只要人少一点就好。我们去庆祝一下。” “庆祝什么?” “庆祝我们交往时间过半。现在我们已经认识一个月了,我自己有时都觉得很神奇。” 郑谐立即明白她那句话是什么意思。他呆了片刻,缓缓地说:“你是对我没信心,还是对自己没信心?” “都没有。”杨蔚琪接得很快,但立即换了一副轻快的调子,把上一个话题岔过去,“下周我请你吃饭吧。我最近学做了几道名菜,希望有英雄敢于以身试菜。” “好。” “你记得自备胃药。” 郑谐收了线,没多久那种莫名的无力感又渐渐涌上来。他回房间去看了一眼和和,她还在睡着,睡得很熟很安静。回到阳台后,他又抬头看了一眼月亮,想起当年一首流行到一听就头大的歌,《都是月亮惹得祸》,无声地笑了笑,又摸了一遍自己的口袋想找出些东西来,这回他摸到一盒烟和火柴,是从苏荏苒婚宴上拿的,每位客人都有。 极好的烟。他取一支含在口中,用火柴点燃。风不算大,但他许久不用这种东西了,划了两根才划着。 其实他极少抽烟,所以抽第一口时,因为迎着风,甚至被呛了一下。 郑谐思忖着该将烟灰掸到哪里,然后他直觉他在被窥视。他的直觉向来灵敏。 果然,在门口处,那只令他头痛的小动物猫小宝,正探头探脑地望着他。 郑谐有很久没见它了,觉得它长大了一点,连眼神都似乎成熟一点了。 尽管猫小宝好像没有要靠近他的打算,但郑谐还是全身警戒起来。结果那只小猫只是嗖一下窜到阳台的某个角落,叼出一个盘子扔到他面前,又快速地逃走了。 他低头捡起,竟是一只十分精致的小小锡盘,四周雕着花朵和天使猫,看起来像烟灰缸。 郑谐就那样在藤椅上摇啊摇,有一口没有口地吸着烟,吐出的烟雾还没有成形便被风吹散,楼下草地上有隐隐约约的虫鸣声。这种感觉似乎回到少年时,尤其被刚才那只猫小宝一搅和,这样的夜晚甚至有了童话色彩。 他看着月亮似乎又向西斜了几度夹角,数了数某一块天空到底能看见几颗星星,然后便有了一点点困意,朦胧间似乎回到很多年前,他那从来都不苟言笑的爸爸说:“阿谐,我送你一件生日礼物。”然后他就见到了被包在浅粉色糨褓里的小小的筱和和,小小的包被上印了许多的小猫,糨褓中间拦腰系了一根红绸子,结成花朵状。 他在迷糊之中都想笑,这么荒唐又有趣,分明是梦,但竟然跟真的一样。然后又梦见和和很快地长大,笨手笨脚地爬,踉踉跄跄地走,咿咿呀呀地说话,戴上红领巾,得许多的小红花。他的梦如走马观花的观景长廊,那么久远的过往,就在有限的长度内一帧帧地浮现,有些镜头模糊,有些镜头清晰,大多数都是和和在笑,淘气地笑,得意地笑,开心大笑,还有周星星式的假笑。 但他记得最清晰的却是这一副,他远远地看着和和坐在沙发上蜷成虾子状,紧紧搂着抱枕,一边看着电视,一边无声地掉泪,泪流了满脸,一直流进嘴角,她尚不自知。直到发现他在看她,才挤着笑说:“我的鼻炎又犯了。”将屏幕暂停,转身到洗手间去洗脸。 郑谐低头看桌上那张dvd的封面,青春洋溢的一双面孔,俏皮的动作,与和和当时差不多的年纪,《sheisallthat》。明明看起来是一部喜剧,却令她哭成那个样子。 郑谐还在半梦半醒间恍惚着,又因为在虚无中仍感觉到被注视而猛地睁开眼。果然这一回是和和抱着一团被子站在离他两米远的地方看着他。她已经换掉礼服,穿着印满浅色小花的睡裙,头发还是乱蓬蓬地散着,有一半被风吹得挡住了眼睛。 见他醒来,和和说:“你怎么在这里睡着?会感冒。” 郑谐站起来,发现自己用一个姿势坐了太久,有点麻。他见和和的眼晴清亮,口齿也清晰,一副酒意全消的样子,甚感神奇。他忍不去上前去把她遮住眼睛的头发别到后面去,他见不得这样闷的发型。 和和却突然向后退了一大步,一直抵到墙上去。 郑谐不以为意,朝她笑了:“你的酒醒得可真够快。” “我没醉。” “我知道,你只是喝多了。”郑谐把口气放轻,“下回少喝点。女孩子喝酒多了容易吃亏。” “我没喝多,我只是困了。”筱和和坚持自己的清白。 “好,下回你若困了就不要喝酒,不然很容易在外面睡着。”郑谐也觉得困意阵阵来袭,不想再跟她搅和,“你想喝点什么吗?牛奶?蜂蜜?” “我自己弄就可以了。”和和还是抱着那团本打算给他盖上的被子,僵硬地站在墙边。 “那我先回去了。我今晚在对面,有事你给我电话。”和和不喜欢黑夜,害怕看天上的星星和月亮,不肯参加夜里的户外活动。在夜晚的户外,她经常表现反常,比如两三个小时前她还拼命撒娇,现在又这样把他当陌生人一样防备。 郑谐扯了扯弄皱的衣服,跟和和打了招呼,转身离去。和和抱着那团被子在他身后拖拖拉拉地走着,将他送到门口。 郑谐开了门,听到和和在他身后小声叫了一声:“哥。” 他顿一下,回过头来。 “你送我回来时,我没闹,没说奇怪的话吧。”她的眼神漏着怯,十分不确定。 “没有,你一直很乖,上车就睡了。” “哦。”她垂下眼睛,在郑谐就要关上门时轻轻说:“谢谢你送我回来。” 郑谐关门的动作停了停,最后只提醒了她一句:“记得锁门。” 郑谐走后,和和将被子扔回沙发上,去冰箱找了猫粮走到猫小宝的窝前,发现它已经吃饱正在酣睡后,便小心地把它抱出来。她用一条毛巾包着它,把它一直抱着阳台上,就坐在郑谐坐过的那张藤编摇椅上,怔怔地发呆。 小时候她害怕夜晚,更害怕夜晚的天空。天上黑压压一片什么都见不到时她觉得喘息不顺,但月亮当空,星星也明亮得可以看清星座的形状时,她也会突然受惊,她总疑心月亮会掉下来,而星星组成的那些形状会将她吸进去。 郑谐曾经说她这是符号恐惧症,试了很多方法来帮她克服,还一度地拖着她去露营,晚上把她揪到他的游船上去兜风,结果害她度秒如年。后来她年纪渐长,郑谐终于肯正视这是一种病症,而不再把她的这种行为当作任性,也不再强迫她去接受关于夜晚的种种精彩自然景观。其实她现在已经不怎么害怕,只是仍然不喜欢。 猫小宝在她怀里轻轻地打着呼,突然就醒了,挣扎了几下,从她腿上跳下去,跑回自己的小窝里继续去睡了。 和和失了可以搂抱的依靠,一时也不知该做什么。然后她看见郑谐落在一边的烟和火柴盒,弯身捡起。 她把那盒火柴一支支地划着,燃完一支,再点燃另一支,心里想着卖火柴的小女孩的故事。只是小女孩有很多明确的理想,可以通过火柴来一一幻想,而和和看着每一支火柴的火苗飘飘忽忽地晃着,心里空空荡荡,什么想法都没有。她从小便觉得自己什么都不缺少,所以她也并不知道自己真的想要什么,她只是经常无聊,需要找点事情做而已。 火柴最后只剩了一根。和和把那盒烟数了一遍,十八支,郑谐已经抽掉两支了。 于是她也抽出一支,用那最后一根火柴小心地点燃,倚靠在摇椅上,慢慢地荡着摇椅,慢慢地吸着烟,慢慢地吐着烟圈。 郑谐如果看见她这副样子,她一定又要有排头吃了。 和和记得自己学会抽烟的时候上高三,大约十六七岁。 她晚熟,所以叛逆期都来得比别人晚一些。当她的同学们叛逆嚣张,时时曝出反人类反社会惊人之语的时候,她是老师们的乖宝宝。而当别的孩子都已经险险地度过了最难熬的青春期,准备着迈向成熟的第一步时,她却不得不独自熬过那时时抑郁狂燥失落沮丧的漫长时光,烟这种在年少的心灵中与“罪恶”似乎有着亲缘关系的事物,就是她的药物之一。 她表面装得若无其事,小心地瞒过不在她身边的母亲,瞒过善良温柔的倩柔阿姨,瞒过郑谐家里的保姆,却没有瞒过在外面念书偶尔才回家的郑谐。 郑谐不许她吸烟。和和反驳:“现在男女平等,女子吸烟很正常。你看电影里张艾嘉和张曼玉,吸烟时多有气质。” 郑谐说:“别的女人可以吸烟,你不可以吸。别的女人吸烟有气质,你没有。” “你自己上初中时就开始吸烟,凭什么管我?” “我如果戒烟,你是不是也从此就不碰这东西了?” 两人的协议就此达成。 原来过了这么多年,他们俩谁都没有认真地履行当年的约定。 第十七章 17-重头配角粉墨登场 正常人的理智与情感是协调与平衡的,而郑谐的理智与情感符合8020法则。 郑谐如约到杨蔚琪家做客,还带去一束花。 不是真的鲜花,而是一堆布做的粉嘟嘟的娃娃猪头扎成花束形状,并不是大路通货,而是花店主人自己一针针缝的。 他曾经见和和自己做过这样一束布花,觉得有趣,如今见到有卖的,就顺手买了下来。 其实他从来没有亲手送礼物送花给谁的习惯,觉得全身不自在。 杨蔚琪接到那份并不贵的礼物非常高兴,因为她自己就属猪,开门时身上正系了一件有三只小猪贴布的围裙,用方巾包着头发,一副非常标准的家庭主妇状,只是拿铲子的动作不怎么对劲罢了。 郑谐问:“要帮忙吗?” “不用。你自己找点事情做吧,一会儿就好。” 杨蔚琪出来时,郑谐正在看dvd。 他看dvd的样子很特别,捏着遥控器,将画面设成四倍速度,没有声音,只有快速跳过的字幕,并且是英文的,而他看得并不专注。 杨蔚琪啧啧称奇,发现郑谐看的正是几天前她看的《窈窕美眉》。 他正好看到结尾出现字幕,见她出来,将屏幕关掉,长叹一声。 杨蔚琪说:“这么圆满的片子,有什么好叹气的?” 郑谐说:“喜么,我没觉得。” “怎么不是喜?大团圆呢。你这样看片还真有专家派头,看明白了么?” “反正一句台词一个镜头都没落下。”郑谐将碟片退出,仔细地重新插进包装盒里,自言自语地说了句,“人生如戏。” “当然,所有艺术作品都来源于生活。” “我若是那女孩,我可永远都不回那男的身边,任他再怎么信誓旦旦。”郑谐说。 故事是美国的校园偶像剧,校园偶像跟朋友打赌去追求艺术系乖巧又另类的女生,事情败露,分手,合好,结局圆满。 杨蔚琪说:“这是男人与女人的思维区别吧?只要心是诚的,什么都好说。” “怎么判断心诚不诚?我的原则是,信誉毁坏过一次的合作对象,就会永远被排除在我的合作范围之外。因为有一次就难免会有第二次。” “照你这样讲,犯过一次罪的人,就永远没改过的机会了,那全天下的犯人都判死刑好了。”说完这句话,杨蔚琪哑然失笑,“原来我们都有职业病啊。” 郑谐也客气地笑了笑,不再跟她争论。 杨蔚琪看了一会儿空洞洞的蓝屏,状似开玩笑地说:“我一直觉得人的理性与感性是有一个平衡比例的,但是郑谐你的比例显然和常人不太一样,你的理性力量太强大。” 郑谐说:“这样不好吗?理性强大可以避免犯错误。” “可是你难道不觉得事事都在掌握中的人生很无趣吗?完全没有意外,也就没有惊喜。我猜你从小到大从没碰上过什么不如愿或者出乎意料的事情吧?” 郑谐沉默了许久才慢吞吞地说:“意外当然有,不如意也有。只是不多而已。人毕竟不能胜天。” 那顿饭的质量实在不怎么样。 杨蔚琪长了那么一副标致整齐的模样,做事利落干净,菜色看起来也很漂亮,却没想到口味实在不怎么样。 郑谐很耐心地一口口吃着,倒是杨蔚琪自己吃不下去了,吃了几口说:“我们还是出去吃吧。” “不用,除了咸一点硬一点外,倒也没什么不好。” “出去吧,我吃不下了。” “多可惜,你忙半天了。” “没事,反正我做菜也只是为了好玩。” 最后到底是开车去了他们常去的菜馆。 郑谐吃饭时又有被人注视的感觉。 他抬头环视一下周围,并没见到熟人。过了片刻,手机却响起,他接起,说了一句就挂掉。 杨蔚琪问:“有事?” “不急。有位朋友,我一会儿过去打个招呼。” 他等杨蔚琪吃完了,才起身绕到饭店的另一区,在屏风后面看到岑世。 岑世很悠闲地坐着,像是等他很久了。见他走来,站起来,客气地点头,表情淡然:“本该我过去,但您有同伴,我想不太方便。” “岑先生这回在本市逗留的时间够久。”郑谐的表情比他更冷淡。 “我的朋友去渡蜜月了,我替他打理一点生意。” “朋友,还是合伙人?” 岑世笑了:“郑先生很希望与我合作吗?” 郑谐也笑笑:“你若要谈公事,就跟我秘书约时间,我们在办公室谈。” 岑世笑容的弧度更大了些:“这么多年过去,你竟然一点也没变。” “你却是变了不少。” “那是自然。当年我是学生而你已经是社会人,财大折人,势大压人。如今虽然你仍然高高而上,不过我们的距离却似乎小了不少,不是么?” “我说过,你若不服,等翅膀硬了后可以来找我。怎么,你觉得时候到了?” 岑世又笑了:“怎么可能?我巴结你都来不及。”他见郑谐面无表情地看着他,于是敛了笑容神色自若地说,“我发现我对和和依然是十分难以忘怀。出于礼貌,我来知会您一声,免得您觉得我做事太不靠谱。” 郑谐冷冷地说:“你是不是自信得过了一点。你就那么确定和和身边没有别的人,这些年一心一意地想着你,等着你,只要你回来她就立即投进你怀里?” 岑世说:“我不能确定。不过其他人都无妨,别说男朋友,就连丈夫不是也可以变成前夫?只不过和和的哥哥却只有您一位,一句话就可以让我前功尽弃万劫不复,令我不得不慎重。” 郑谐冷笑:“你可太高估我对和和的影响力了。她不接受你,是你自己的问题。” “您可别低估了您对他的影响力。”岑世淡淡悠悠不卑不亢地回答。 郑谐回去时,杨蔚琪观察了他一会,微微地笑了:“你刚才去见的是朋友还是仇人?” “那么明显?” “对。其实我很好奇,想让你喜欢很难,但是想让你讨厌也不是件容易的事吧。” “别跟筱和和一样幼稚,好奇心杀死猫。”郑谐头也没抬地说。 郑谐将杨蔚琪送回家后,看看表,时间还不算晚。 他掏出手机给筱和和打电话,想让她明晚下班后等着他一起吃饭,结果连拨了两个电话,都说占线。两个电话中间隔了有半小时。 跟谁打电话竟然打这么长的时间,也不怕手机辅射。 他改发短信。手机的短信功能他根本不用,甚为不熟,研究了一会儿才明白操作规则,磕磕绊绊地写好了几个字,却在发送时误操作,全没了。 他皱皱眉头,放弃了明晚的计划。 下班时间过了五分钟,筱和和挎着大包从公司所在的写字楼里走出来。 公司到家打车需要五分钟,乘公交车要十分钟,步行也只需要半个多小时。路上拥堵,所以她不买车不开车。而且,和和对速度有一点畏惧感,连出租车都很少打。 楼下就有公交站牌。但是几个月前对面大厦挂上一副她极不喜欢的宣传画,直到现在也没换掉,令她每每等车时都看得十分碍眼,于是总会再向前多走一段路,在下一站乘车。 走着走着,便习惯性地抄了近路,一路逛回家。 沿途有许多店面,服装店与手工艺品店通常正准备打佯,这时进去侃价最有优势,而小吃店则飘散出诱人的香味,她经过的小路中有一条街是著名的老字号小吃一条街。于是和和差不多每天回家时,包里都放了新淘到的无用的小玩意儿,而手中提着一袋子好吃的。 她喜欢在两个站点之间步行还有个原因就是,这两个站点之间恰有一个大型的服装广场,和和非常喜欢欣赏他们每季一换的精美橱窗,一帧帧,色彩形态各异,如优雅而华丽的静止舞台。 她边走边看,走得很慢,最后停下来。那个橱窗是丝绸与珠宝展示,只是简单地裹在几个模特身上,打一个优雅的结,梦幻般的色彩与图案,美丽而飘逸。 最边上的一个模特披的样布有淡紫与浅绿两种颜色,很俗的搭配色,但暖昧不清地交叠着,非常有感觉。模特手上挂了一串手链,十几颗西瓜碧玺,切成小巧的片状,薄薄的一线翠绿映着红,宛如一片片带皮的西瓜,与布的颜色正搭,看起来十分可爱。 她歪着头仔细欣赏。西瓜碧玺不会特别的名贵,但是那串颗颗纯净透明,是上品。 她看得出神,突然背后有人说:“这么巧。”她吓一大跳,回头看,岑世如鬼一般地出现在她身后。 和和扁着嘴角,想挤出一个笑来给他,但因她受了惊吓,没笑出来。“是很巧。”下班的时段,熙熙攘攘的人流,她竟然在步行地段也能遇上他。 “难得碰见你,一起吃饭吧。”岑世和颜悦色。 “不好意思,我没空,我约了人。” “有约会还这么悠闲,边走边看光景?”岑世笑着直接戳破她的谎言。原来他在她后面跟了很久,她竟没发现。 和和的脸红了红,镇定地说:“我的约会在半小时以后,有的是时间,不成么?” 岑世又笑了:“那先陪我去喝杯咖啡如何?” 和和说:“谢谢您的好意,可是空肚子喝咖啡会胃痛。” 她在前面走,岑世在后面不紧不慢地跟着。和和觉得心烦,猛地停住转头,岑世在她一米外也停住。 和和板着脸问:“你跟着我做什么?” “这条路你走得,我就走不得?又不是你家的。”岑世的声音里都带了笑意。 和和扭头又往前走。她口才本来就不好,跟岑世比更是实力相差悬殊,她才不打算鸡蛋碰石头。 和和为了能早早地甩掉岑世,径直走到路边去叫出租车。这种时段,又在繁华路段,根本没有空车。 岑世还是不远不近地跟着她,说:“你去哪儿?我送你。” 和和急躁之下就做了一件非常幼稚的事情。她从包里摸出手机胡乱按了几个键,但是没按通话。她说:“你再跟着我,我就报警说你骚扰我。” 岑世往前一步。和和本来就站在人行道的路沿,看他前进,她又向后退,没料到后面路面低了十公分,结果重心不稳一下子就要栽下去,被岑世一把拉住了:“还是这么冒失啊。” 和和狠狠地推开他后,发现自己的手机已经落到岑世手里了。 岑世说:“在这儿等着,我去开车。否则你别想拿回手机。” 和和很想弃了手机转身走掉。她衡量了一下,又觉着得不偿失,根本没有必要这么意气用事,岑世又不能把她怎么样。 她还在心理斗争中之时,岑世却已经把车开过来了。原来他的车就违章停在不远处,警察大哥也不及时来拖走,失职。 筱和和上了车,坐在副驾座。虽然她很想坐后面,可那样未免太矫情,不知道岑世又要笑成什么样子,还是免了。 “去哪里?” “回家。”和和看着岑世一副忍俊不禁的样子,索性诚实地承认,“我今天不舒服。就是舒服我也不想跟你一起吃饭。” “我明白。”岑世也不问她住在哪儿,直接开车上路,方向很正确。 已经进到她家小区,岑世突然说:“和和,如果你还是介意以前的事,不肯原谅我……” 和和打断他:“没有的事!” 岑世忽略她的插曲,继续说:“那么就假设我们是刚认识不久的朋友可好?我不会纠缠你,你也别看见我就像刺猬一样。” 和和说:“好,一言为定。”她道了声谢开门下车,走了几步又听岑世喊她“和和”,她回头,见岑世已经出来,倚着车门,两指间夹着她小小的手机。她竟忘了这码事了。 筱和和几步上前把手机拿回来,临走时不忘提醒他一句:“对了岑先生,既然我们才刚认识,请您称我‘筱小姐’就好。” 筱和和回到家,把包扔到地上,在沙发上呆坐了一会儿。她抑住想去窗口看岑世走没走的冲动,把自己钉到沙发上。 他走了是正常,没走也多半是做样子给她看。她虽然不是他对手,但是对他的脾性,还是了解得足够。 其实他更了解她。所以他既不解释当年事,也急急不表明他这一遭的用意,因为其一她明白,其二他开口她也懒得听,他不如省省力气。 然后和和又想起,被岑世这么一搅和,她没买成晚饭,只能自己做,或者叫外卖了。 她现在还不饿,又觉得心浮气躁,便将画了几周也没画完的一副线条复杂的线描钢笔画拿出来继续完成。 她的线描本子里有许多页她已经提前画好了铅笔轮廓的图,有人物像,也有风景。每当她觉得烦乱的时候就拿出来开始一笔笔细细地修饰线条。这是件没什么技术含量并且浪费时间的活儿,有助于平心静气。她早老就发现了这种办法。 和和一边画一边想着心事。 她觉得自己对岑世未免苛刻了点,显得她很没教养,不过也是岑世逼她在前。 其实岑世到底没有怎么伤害过她。他耍弄了她一回,当时虽然真的很伤心,但比起后来她见过的听过的,那可真的算不得什么,他的那点小手段只不过是青春剧经典保留桥段罢了。然后他爽了一次约,等于又欺骗了她一回,其实她知道那个错也不全在他,毕竟当年的他与郑谐比起来嫩得很,完全不是对手。而且,再后来,岑世给她写过许多封信,发许多的短信,真的也好装的也好,从字面看来那完全是诚心诚意的,只是她不肯再给他机会罢了。 明明是她自己有心结,却要忏怒到岑世身上。 和和一心二用着画完了一幅图,中国神话中的仕女。她一向最后才画眼睛,觉得这样有成就感,不过也常因此而毁掉一副作品。点完眼睛后细看了看,她不经意间就把女子的脸画成了倩柔阿姨的模样。然后她想起母亲,决定照着母亲的样子画一幅图,又一时想不起母亲的容貌特征,于是去翻相册。 她翻着照片时记起自己还没吃晚饭,肚子有点饿了,便去找订餐电话,翻了几个抽屉也没找到,因为她每次都是随手一扔就不管了。 和和徒劳无功地转来转去,手机里没有存,拨114也没查到号码。终于想起来她可以到对面郑谐的屋子里去找。他有一个本子上有许多的常用电话,还是她给他一一抄上去的。而他的东西向来整齐,从来不乱放。她知道他放在哪里。 筱和和还没正式行动就接到了郑谐的电话,真是灵异。 郑谐说,他和杨蔚琪就在这个小区外几十米远的那家烤肉店里,让她出去与他们一起吃饭。 第十八章 18-乱七八糟的什么事 那天是杨蔚琪给郑谐打电话,说她找到一家非常好吃的烧烤店,要请他吃饭。 去了才知道,那家店就在和和住的小区外面,非常不显眼的位置,店面也很小,连招牌都找不到,但口味特别,生意火爆,要提前半天预订才行。以前筱和和拖他来过几次。 那烧烤店出名的慢,只有一名烧烤师傅,又铁打不动地每一轮只烤一种,客人要耐着性子等,等得都没饿感了才上第一道,然后吃到见盘子见底了下一道也不见影子。那烤肉一口咬下去吱吱地滴着油,他只是看着都反胃,难为她们那么高兴又满足。 杨蔚琪听说和和也喜欢这家店,住得又近,坚持要请和和一起来凑热闹,郑谐只好打电话。 筱和和起初不肯出去,但听说杨蔚琪邀请她,觉得不去很失礼,于是又同意。 杨蔚琪是个令人舒服的女子,而且她很会引导话题,总挑了她感兴趣的并且可以搭上腔的话题来谈。她其实与和和同龄,但是像姐姐一样照顾她,来了东西总是先递给她。 郑谐则被晾在一边,不插她们的对话,也不怎么吃,很耐心地在店家配送的电烤架上替她们烤苹果和香蕉。 他见和和吃了不少,问:“其实你没吃饭吧。”之前和和跟他讲,自己已经吃过了。 和和装傻说:“我记得我吃过的,我自己也弄糊涂了。”反正她本来就有常常忘记吃饭的前科。她接过郑谐递过来的烤苹果咬了很大的一口,在郑谐还没来得及阻止就被烫到了。 杨蔚琪起身去替她找冰块,回来时见郑谐已经不知从哪儿弄来什么东西小心地替她往唇角上抹。 和和烫到了嘴不想再吃下去,称自己在赶一份画稿,九点钟就要发给客户,很歉意地道声别就要回去,请他们俩继续吃。 杨蔚琪对郑谐说:“很晚了,她一个人走不安全,你送和和一下吧。” 和和连声说不用,因为非常的近。她还在很努力地推辞着,郑谐已经站到门口等着她。 真的只有几步路,三四分钟到了楼下。和和说:“你不要让杨小姐自己等在那里,不礼貌。” 郑谐说:“没关系,我送你上楼。你的嘴好点了?总是这么冒冒失失,吃亏了吧。” “嗯。”和和低头踩自己的影子,“杨小姐极好的人,你应该早点把她娶到手。” “我都没着急,你急什么?”郑谐觉得好笑。 “结婚也像买房子一样,你还在观望的时候,你最中意的那一套就被别人买走了。”和和认真地说。 郑谐笑:“现在房市又不好,谁会去抢房子。而且,最贵的房子,总是没人买。” 和和说:“我每次认真跟你说事时,你都当我在说笑话。” 郑谐说:“好,我听从你的劝告,一会儿回去就跟她求婚。” 他俩一时就没什么话好讲了,一直走到和和家门口。 和和边找钥匙边说:“你讨厌的猫小宝肯定还没睡,我就不请你进来啦。你快回去吧,别让人久等。” 他们俩走路都极轻,走廊声控灯都没被惊动,郑谐轻轻咳了一下灯才亮起。郑谐说:“你最近怪怪的,没什么事吧?” “没。我能有什么事啊?” “如果……”郑谐起了开头却不知该说什么才好,“总之有什么麻烦事,记得告诉我。晚上睡觉前用冰把你的嘴敷一下,不然明天你就像猪一样了。” 和和已经进了门里,露出一半身子笑嘻嘻地说:“你最近也怪怪的,谈恋爱果然会让智商下降。” 郑谐作一个要揍她的手势,和和缩到门里去了。 郑谐说:“关门。” 和和说:“你先走我再关。” 他俩这样僵了一会儿,突然和和说:“呀,蚊子!”然后砰一声把门关上了。郑谐这才转身下楼。 晚上他开车送杨蔚琪回家时问她:“我们认识多久了?” 杨蔚琪说:“从我们第一次见面算起还是从我们第一次吃饭算起?前者是七个星期差两天,后者是五个星期多一天。” 郑谐诧异地笑笑:“你记得可真精确。” 杨蔚琪点头:“我有职业病,而且我最初做过刑事律师。” “才认识七个星期啊,还不到两个月。” “已经够很长了,有时候我宁可希望时间过得再慢点。” “为什么?” 杨蔚琪抻了抻腰作一副漫不经心状说:“时间过得慢一点,就可以留住大好的青春年华呗。” 郑谐说:“我却希望时间过得快一点。” 筱和和第二天上班时,肿了一晚上的唇角已经好了。 她专注地工作了一上午,接近中午时,保安室通知她去签收快递包裹。 非常小的一个盒子,很轻,只用漂亮的纸简单包着,没署名字。 拿上楼去打开看,她的心快跳了几下。竟然是一条西瓜碧玺手链,静静地躺在白色丝绒盒子里,色泽鲜亮,质地匀细,极好的品质,正是昨日她在橱窗模特手上看见的那一条。 除了岑世当然不会有别人。 和和把盒子盖上,丢进抽屉里。她觉得心情很飘缈。 以前她和岑世还有一大群人一起去郊游,和和采了一堆野花回来,认真地编花篮。岑世顺手拔几棵狗尾草与几朵花绞在一起团成一条手镯给她套上,开着玩笑说:“手铐,拴住你。”那时她感动到无以复加,恨不得时光立即飞到几年后嫁给他。 如今他随随便便送这样昂贵的手链给她,她却只觉得荒唐。 原来大家的怀旧,并非怀念过去的事物与情景,只是怀念那时的自己,快乐的时光,单纯的心境。 她下班走出大楼时,果不其然看见岑世的车子又在等着她。 岑世见她出来,按下车窗,摘了墨镜,朝她露出一个迷人的微笑:“筱小姐,又这么巧?让我我送你一程。” 筱和和这回她直接拉开车门坐到副驾座上,顺手把他送她的手链连着盒子一起丢回他的车后座。“刚认识的人没有送这么贵东西的,收礼人会怀疑你居心不良,有侮辱之意。” 岑世迅速发动了车子,边笑边说:“我不追女人很多年,没弄明白现在的规矩,还请你原谅。你想去哪儿?” 和和说:“下一个公交车站点。” 岑世迅速发动了车子,边笑边说:“我不追女人很多年,没弄明白现在的规矩,还请你原谅。你想去哪儿?” 和和说:“下一个公交车站点。” 岑世说:“好。”他加大油门,性能良好的车子瞬间加速,很快就开过了和和要求停车的地点。 筱和和向窗外瞥了一眼一晃而过的候车亭:“你还是没学会怎么尊重女士吗?” 岑世作出一副认真的表情:“抱歉,这城市我不熟,刚才忘记换车道了。违反交通规则是不道德的行为。” 和和淡然地说:“那就请送我回家吧,多谢。” 岑世说:“请允许我请你吃饭,以表达我对自己‘不尊重女士’行为的歉意。你想吃什么?去哪儿吃?” 和和说:“去可以吃两头青森鲍的地方,否则免谈。” 岑世被她呛了一下,愣了片刻后忍不住大笑起来,和和斜看了他一眼,他只作没看见,轻轻地笑着说:“我敢打保票,你那亲亲的谐谐哥哥,从来没见过你这副刁钻无礼的模样。想来我比他幸运多了。” 和和说:“拜托你别用那么肉麻的字眼提他,你以为谁都跟你一样。” 岑世继续笑:“你都这么大了,还把他当天神一样崇拜着哪,你以为他是纯白天使?你肯定没见过他冷情冷面六亲不认,惹得小姑娘要割脉,逼得对手想跳楼时的样子。” 和和冷笑道:“你怎知我没见过?就算冷情冷面,他也是光明磊落,敢作敢当,既没欺骗,也没失信,比某些爱耍阴谋诡计的坏人强多了。” 岑世完全没恼,脸上渐渐敛了笑意,眼睛却笑得益发明显了:“和和,你对你哥的了解,绝对比他了解你的程度深得多。” 和和说:“换话题,或者停车,请你二选一。” 岑世笑出来,但是不再说话,将车不紧不慢地开着。通过和和住的小区有好几条道,他选的是最拥挤最狭窄的那一条,经过集市和学校,开开停停。 和和沉默着,由着他去耍心机。在这种情况下,当然是她越生气越抗议,他就越有成就感,她不会让他如意。 反正路再难行,一小时内也总能开到她家,她不急。 她的手机却在这时响起,和和从外屏上看到时霖的名字。他前些日子去外地,她有一段时间没见过他了。 时霖温和地说:“我有些急事明天就得回美国去了,我请你吃个饭吧。我知道很仓促也很冒失,可我很希望你能出来。” 和和顿了一秒钟,说:“好。应该由我来请你。” 时霖说:“那就算是你请的,你来选地方。” 和和想了一会儿,说了个地名。 她抬头看看路,又转头看看岑世,心里想着该如何跟他说才会顺利地让他放她下车。还没等她开口,岑世已经将车拐到另一条幽静小路,三下五除二便开到了大路上,十分钟都不到就已经到了她说的那家饭店门口,将车停稳后,替她打开车锁。 和和下车时很认真地跟他说:“谢谢你。”这是她重逢岑世以来对他说过的最诚心的一句话。 我是作者你去死的分割线 筱和和与时霖见面的时候,郑谐与杨蔚琪正在看电影。 前两天杨蔚琪看着报纸广告哀叹她搞错了时间,以至于错过了在中心广场影城举办的法国电影周。郑谐说:“找他们再加映一场就是了,你想看哪一部?”所以今天他打电话让她出来。 结果容纳千人的偌大影院,只有他们两个人。杨蔚琪感慨:“打倒特权阶级。” 郑谐说:“什么特权?没的事,只是等价交换而已。” 电影名字是jeuxdenfants,中文名字叫《两小无猜》。 故事讲一对青梅竹马的男女,从小到大为了一句戏言打了一生的赌,逼着彼此做坏事糗事,冒无聊的险,逼着对方与别人乱搞,逼着对方与未婚妻悔婚,事情闹大了于是相约十年不见,最后两人都各自成家,又为了一个赌注抛夫(妻)弃子。一对神经病。 法国电影向来闷,郑谐看得快要打瞌睡。杨蔚琪却投入极了,连话都不跟郑谐讲一句。 电影的结尾,神经兮兮互相折腾了一辈子的那对男主女主做了件惊世骇俗的自杀行为,眼见着就要悲剧收场,谁料还剩几十秒钟时,镜头却转到了几十年后,原来这两人还活着,并且总算在一起了。 灯亮起,他们往外走时,杨蔚琪脸上还挂着泪。刚抹了去,又流下来。郑谐觉得好笑:“这么烂的电影有什么好感动的?” 杨蔚琪边擦着眼角的泪边说:“你都睡着了,哪里看得明白?这是03年最经典的电影!” 郑谐不以为然地说:“我还以为是新片呢,值得你这么观注。03年的片子,在家里看dvd就是。” 杨蔚琪说:“那怎么可能一样,影院中的感觉多好。而且这个厅的银幕是全省最大的一块。还是小时候好,电影都是在大影院里看,那样大的一张幕,我总喜欢坐第一排,虽然看得累,但是前面不会有人影晃来晃去,又安静,就好像自己也置身在电影场景中一样。现在看电影的人越来越少,大多数影院都改作小型厅放映,大银幕已经没有几块了,而且除了大片上映时才启用,平时根本不会放文艺片。” 郑谐说:“小资情调。” 杨蔚琪抹掉最后一滴泪:“小资就小资,总比你们这些没情调的大资本家好多了。刚才那个故事我都以为是悲剧了,没想到会柳暗花明。” 郑谐说:“搞笑电影你也能看到哭,你真是人才。” 杨蔚琪反驳:“这哪是搞笑片?一对从小就相爱的人,绕了那么多弯路最后才在一起,太可怜了。” 他们已经上了车,郑谐边开车边说:“我没觉得他们有什么好可怜,这两个人脑子有病。他们在一起只是一种习惯而已,与他们习惯性地打了一生的赌一样。如果真的相爱,就不会十年不见又各自成家了。而且,成了家又抛弃家庭,实在没有责任感。这片子就是用来骗女人跟小孩子的。” 杨蔚琪一时间无话反驳,只好回一句:“你明明一直在闭目养神,怎么可能把情节记得那么清楚?” 他们去法式餐厅吃法国菜。杨蔚琪依然沉浸在电影的伤感氛围里。 “郑谐,你的理解不对。中文译名一向译得怪怪的,英文名字才点题,lovemeifyoudare。所以说,他们明明是相爱的,只是不敢承认罢了。 因此后来才……” 郑谐觉得跟一个女律师争论一部拍给女人看的电影中的女性思维实在没什么意思,很配合地说:“好吧,他们从认识的第一天就相爱了,只是从来没有没发觉而已。” 郑谐就这么轻易投了降,杨蔚琪有点胜之不武的感觉,没办法再乘胜追击,干脆埋头吃饭。 法国菜吃起来瞎讲究,程序极复杂,连郑谐那么规则秩序至上的人都吃到没了耐性,决定放弃甜点。 他看着很专心吃着甜点的杨蔚琪问:“前阵子你说想放假时到外面玩两天。你想好地方了吗?” 杨蔚琪嘴里含着东西,于是头也没抬地说:“还没呢。你真要去?” 郑谐说:“当然。你都说了‘交往过半’这么郑重的理由了,我怎么好不配合?‘过半’是什么意思?” 杨蔚琪这次抬起头来,观察了一下郑谐的表情,他有点漫不经心,但是眼睛很亮。 她慎重地开口:“那个意思是,我了解,并且服从你的游戏规则。” 郑谐看了她一会儿,很浅地笑了笑。他拿起杯子喝了口水,在杨蔚琪重新低下头之前说:“要不这样好不好?我们也赌一把,如果我们在三个月之后,还能够保持现在这样,那么我们就认真地考虑以后的事。时间就从我们第一次见面时算起吧。” 杨蔚琪斟酌着字眼慢慢地说:“你这算承诺?表白?” “你觉得是什么,就算什么。” 杨蔚琪也笑了,想了想说:“好。如果按合同法规定,你刚才那个‘要约’已经具备法律效力,你已经没办法单方面撤回了。” 郑谐微微地抿着唇角,半笑半认真地说:“你若有记录可查,会发现我的信用一直不错。还有,你的职业病太严重了。” 和和与时霖吃过晚餐,时霖送她回家。 饭局很愉快,时霖待她始终像亲切的大哥哥。和和随口说的一句话,他都会认真对待。对于和和不能理解的专业术语,他也会用了最浅显拟人的方式讲解给她听。他一向这样。 路上经过一家新开的冰点店,门头做成一堆立体的水果,非常的鲜亮可爱,和和忍不住多看了一眼。 时霖将车子停在几米外,转头问她:“你想吃吗?” 和和本来并不想吃,但见他停了车,于是点点头,说:“这次让我来请你。” 这条路的尽头是一处小小的街角公园,他们停了车,到那边去吃冰。 和和小口地挖着,但还是吃得很快,时霖只是看着她吃,等她吃完一份,就把手中的另一份递过去,说:“其实这东西吃多了对胃不好,你也应该少吃。” 和和赧然说:“嗳,我忘记你是不吃冷饮的了。”她隐约地记起时霖曾说过自己不吃冰淇淋。 时霖说:“我只是看你吃东西的时候显得特别开心,看的人心情也愉快,所以替你留着,这样可以再多看一回。” 和和有一点点不好意思,低下头专心吃第二份,不说话。 时霖笑着说:“我不该跟你讲那句话的,结果你现在一脸警惕,跟刚才的样子完全不同了。” 和和微微地笑一笑,岔开话题:“你这回走,下次回来是什么时间?” “你希望我回来吗?”时霖认真地问。 “我当然希望在海外的精英同胞们都能够回祖国效力啦。”和和打着哈哈试图蒙混过关。 “这个理由好。”时霖停了停,迟疑着开口,“和和,有一句话,我知道冒昧,可是如果我现在不说,我只怕以后更没勇气,或者没了机会。” 和和低头不语。 时霖沉吟了一会儿:“和和,像我这样的年纪,不可能没谈过恋爱的。但是跟你在一起我觉得舒服,你令我有想要安定下来的想法。” 和和继续不说话。 “我不要你现在就决定什么,我只是想让你知道。如果……如果你一直没有能够让你特别心动的交往对象,或者,你觉得跟我在一起不会特别闷,特别无聊,那么……我希望你……可以试着与我……” 和和蓦然将眼光投向他。虽然是晚上,但小公园里的灯光很充足,时霖在那样清亮目光的注视下无所遁形,这句话他竟然没有办法说完整。 和和轻声地说:“时大哥,我一直将你当成大哥哥一般尊重和喜欢,就像对郑谐哥哥一样。” 时霖默然了片刻,苦笑着说:“和和,其实你没有必要这么早就给我答案,你本来至少可以让我有充分的理由过几天有期盼的日子。” 和和低头看着自己捧在手中的冰点盒子,里面的鲜奶与冰早在她手心的温度里化掉,融作一团。她用更低的声音说:“时霖哥,你是好人,非常好的人。如果我有姐妹,我会希望她们嫁给你。” “可惜你却不想嫁给我,所以我并不够好。” “这不是你的问题。”和和的声音低到几乎令他听不见,“我哥哥的朋友,永远也只可能是我的哥哥,这样的想法,从小到大,我从来都没有改变过。所以,绝不是你不好,而是因为我自己。” “如果……和和,如果我不是……的话……你会不会……”和和那样少见的模样,反而令时霖有了愧疚感,他第一次发现,自己的口才原来很差,词不达意。 “没有如果。”和和终于抬起头来,却并不看他,而是看向不远处的一处灯光。她又机械地重复了一遍,“没有如果。” 时霖突然似乎有所顿悟。他迟疑着开口:“和和,你是不是喜欢郑谐,而他却不了解你的心思?”他说完这一句后急急地解释,“我没有别的意思,如果是真的,那至少我可以试着去让他知道。” “没有。”和和既没有慌乱,也没有羞恼,她眼神坚定地看向时霖,“真的没有,我从来没那样想过。我只希望他与杨蔚琪小姐早一点结婚,幸福一辈子。” 时霖微微地叹了一下,不再说话了。 这一场聚餐,就这样轻松地开局,失落地收场。时霖绅士地送和和回家,路上和和一言不发。时霖想调节下车内的气氛,打开了电台,连换了几个频道,却都在播着伤感情歌。 他尴尬地看着和和笑一笑,她也正好在看他,手里拿了一张不知何时掏出来的碟:“放这个吧。” 竟然是古典交响乐,在车外喧闹嘈杂车水马龙的夜晚显得十分格格不入,但却成功地让他们之间的气氛协调了很多。 时霖说:“和和,就当我刚才什么都没讲过吧,下次我回来可别装不认识我。你不是说过你家门口有一家简陋的但味道特别好的烤肉馆?下回请我到那里吃饭吧。” 和和说:“好。”又使劲眨眨眼睛说,“你今天晚上除了你的工作之外,别的话什么都没讲过。” “是啊,我老了,记性不好。”时霖很配合地笑着说。 时霖开得很慢,但还是很快到了目的地。他下车帮和和开车门。 和和走出几米外回头站好,说:“时霖哥,你先走吧。” “我看着你上楼,等你开了灯我再走。” 时霖看着和和用比她平时快得多的步子走进楼洞。不出他意外地,和和屋里的灯也比正常时间早得多地亮起来。 他在黑暗中自嘲地笑了笑,转身上车,在重新发动车子前,他的手机短讯音响了一下。筱和和的短讯,简单的三个字:“对不起。” 他看着那三个字发呆,直到屏幕变暗,才想到自己也该回一个。他试着用自己从来不曾启用过的画图功能,笨手笨脚地在手机的手写板上画了一张笑脸,给和和发了回去。笑脸下面有他手写的一句话:如果你需要帮助,记得找我。 第十九章 19-神经有点错乱 这个季节令人的神经有点错乱,反应有点失常。 一大早就有人给筱和和送来大捧鲜花,百合与薰衣草,用精致的丝带扎在一起,卡片很精致,没有印花店广告,更像是专门去买来的,上有俊秀雅致的几个字:“祝你好运,一定要幸福。”然后是时霖的签名。 和和小心地将那张卡片收起来,将花插入她亲手做的一个陶罐里。 设计人员每人一个格子间,基本上藏不住什么秘密,鲜花店来送花的时候,就有男同事向她小声地吹了几声口哨。见她很珍视地对待那捧花,口哨又多了几声。 和和装作没听见,只腼腆地笑笑。她查了一下花语。薰衣草:等待爱情。百合:心想事成。 和和怔了一怔,体会到他的用心,心中生出几分说不清道不明的感觉。 下午,老板亲自召集设计人员们开会。公司规模不大,老板也是做设计出身的,兼任着设计部的头儿。正说着话,收发文件的小妹开门探了下头,说声对不起就打算离开。 公司一向很随兴,没什么严格纪律。老板说:“有事就进来吧。” 小妹小声说:“有人给和和姐送花。” 所有人哄一声笑起来,女老板说:“夏天都快过了,有人的桃花现在还开得这么旺?” 和和窘得不肯抬头,于是女老板亲自去把花接过来,塞到和和手里。这一回是挤挤挨挨的一大捧玫瑰,名贵的品种,罕见的色泽。大家伙直咋舌。 和和连卡片都懒得找,就知道姿态这么嚣张的,铁定是岑世。她轻轻地吐了口气,起身把花丢到自己桌上。 老板笑着拍拍她的手:“看来这一个不如上午那个合意呀。如果和和真的不想要,干脆介绍给我吧。” 大家再度哄笑,和和在心里腹诽了岑世一百次。 下班时果然再度在写字楼门口见到岑世。和和一把拉开他的车门坐上去:“去吃饭。你选地方,我付款,有什么话我们一次性说清楚。就这么说定了。” 郑谐与杨蔚琪在很有情调的一家餐厅里吃饭。杨蔚琪出去接了个电话,回来后对郑谐说:“我刚才看到一个人很像和和,就在我们旁边这一排的第二个包厢里。” “跟男的在一起?” “一个年轻男人。我不敢确认,就没过去。你要去跟她说句话吗?” 杨蔚琪说的那个方位就在郑谐的侧前方,他稍侧一下身子看了一眼,什么也没看到,说:“算了,她会尴尬。”然后继续低头吃饭。 郑谐最初猜想或许是时霖,又想到时霖现在已经在北京了,过几天就会回他国外的工作地。 大男人八卦其实没什么意思,他按下好奇心,但仍是不由自主地时时向那边方向投去一两瞥,所以他终于有机会知道那个包厢里的男人是谁,然后郑谐便不再朝那边看,话也更少了。 当郑谐又一次没接上杨蔚琪的话题时,杨蔚琪说:“郑谐,你又开始研究你的手指了。” 郑谐因为被她看穿而笑一笑,把手收到桌面下,还是没说话。 杨蔚琪了静了一会,打破沉默说:“那个男人,就是以前你提过的那一位,和和的初恋男友?” 郑谐眼睛闪了一下,没说话。杨蔚琪说:“很一表人才的样子,看起来不错。你很不喜欢他?” 郑谐说:“我喜欢的东西很少。” 他眼角的余光瞥见和和的那个包厢有了新的动静,这回他见到岑世与和和已经站起来,和和背对着他,微微侧脸时似乎在笑,而岑世则替她披上外套。 郑谐他们的位置比较靠后面,所以那一对儿离开时不会经过他们。郑谐向里坐了坐,靠着椅背上,这样即使和和回头也不会见到他了。 杨蔚琪这一回真的笑起来了。她不说话只是笑,渐渐敛起笑意后,似乎又想起什么事情,于是又笑,边笑边端了杯子喝水。 郑谐说:“别笑了,被呛到会很难看又难受。” 杨蔚琪说:“嗳,你刚才那副样子,真的很像抓到女儿早恋的家长,又很生气,又很想装一副开明的样子,别扭极了。” 郑谐动了动唇角,看起来皮笑肉不笑:“你职业病又犯了。” 杨蔚琪不再惹他,将自己没吃完的牛排用刀子切得碎碎的。她说:“我说句话,你得先保证不会生气。” “如果是难听的你就不用说了。” 杨蔚琪说:“算不上难听吧,我只是好奇,你对和和既然这样上心,连她交朋友的事都要掺和,难道你就从来没想过等她长大了把她娶回家吗?这样你就可以真的名正言顺地把她管到底了。” 郑谐轻轻地皱皱眉:“乱讲什么呢,我只是希望她能找到一个真心疼爱她的人,不会欺负她。刚才那个人,我信不过。” 杨蔚琪说:“郑谐,我觉得你最胜任。真的,你最胜任。”她又笑了。 郑谐板着脸说:“你早就吃饱了吧?那我们走吧。” “等一等,我要把这点汤喝完。” 郑谐用手支着下巴看杨蔚琪喝汤。她既不说话又不笑了,他反而有点不适应,觉得太安静。 “我父母其实也是从小一起长大的,两家关系很好,当大人们都不在家时,我妈给我爸做饭吃,我爸给我妈辅导功课。他们长大后各自谈了几场恋爱,都没成功,后来大人们说,不如就你们俩吧,所以就结婚了。” 郑谐回忆着往事,也不知道是说给自己听,还是说给杨蔚琪听。 他极少会提起自家人和自己的事,杨蔚琪微感意外,抬起头看着他说:“伯父伯母贤伉俪,我自小就听人当作典范般提及。我伯父伯母就常说,那就是他们婚姻的榜样。” 郑谐说:“关于这个问题我应该最有发言权吧。他们具有一切的良好基础,亲情,友情,只是独缺爱情而已。” 杨蔚琪沉静地说:“婚姻里爱情本来就是次要的,信任,尊重、容忍,这些要排在最前面。” 郑谐说:“你说话可真是像我妈,她若活着会很喜欢你。我妈也总这样讲,所以他们二十多年的婚姻,有一半以上的时间都不在对方身边。我妈妈常常计划,等我和你爸老了以后怎样怎样,结果她没有活过五十岁。” 杨蔚琪静默片刻,轻声说:“对不起。” 郑谐说:“为什么要说对不起。我本来只是想跟你说,因为这个原因,关于你的那种假设,我从来没有想过。” “我明白。谢谢你。” 岑世与和和的对话其实是这样的,远没有郑谐看到的那么美好。 和和说:“岑世你是知道的,我最讨厌绕圈子玩游戏,因为我脑子直,玩不来。你到底想干嘛,你一次性说清楚就好。对了,你若希望我们能够重续前缘,对不起,我不吃回头草。如果你想以陌生人身份来重新接近我,那么我实话讲吧,在我的标准里,你这种人,只适合作朋友,不适合做情人。你这么看得起我,我十分感激,但是看你在我身上浪费时间,我觉得十分不安。好了,现在你可以讲话了。” 岑世被她噎的无语了半天,深深叹服岁月如此修炼人的个性,连以前像小猫一样安静乖巧的筱和和,彪悍起来也十分有女王气派。 他说:“你何必像防贼一样的防我?就算是普通的同学,在这么多年后重逢,也总该叙叙旧是不是?和和,你真的跟以前不太一样了,虽然乍一看似乎没有变。这些年,你过得不快乐吧。” 和和说:“在你出现之前,一直是挺快乐的。怎么,你想拯救我这颗不快乐的心?” 岑世说:“我是想拯救我自己的心。” 和和作一副吃到酸东西的样子说:“岑世,这是琼瑶阿姨当年的台词,如今早就不流行了。” 岑世装天真地问:“那现在流行什么?” 和和也觉得自己刚才过了一些,口气和缓了许多:“现在流行酷男,不说话,也不随随便便出现,就是你以前的那种样子,现在又流行回来了。” 岑世笑:“你对我以前的样子还记得那样清楚?” 和和自知失言,迅速转移话题:“你为什么一直赖在这里不走?男人的大好时间应该用来做事业,而不是泡女人。” 岑世说:“我近期都会留在这个省,等你朋友蜜月回来后,我就会去省会城市,差不多能住半年。” 和和说:“嗯,怪不得,你一向不能缺少余兴节目的。” 岑世无奈地说:“和和,我承认以前是我不好,而且最近我缠你也令你烦,不过我们可不可以平心静气地说话呢?我只是很希望看到你像以前那样笑得很开心的样子。” 和和挤出一个十分灿烂的笑容给他看:“是不是这样?你早说嘛,何必绕这么大的圈子呢?聪明人都怎么这样不直接呢?” 岑世被她弄得头都大了,捂着太阳穴苦笑:“好好,我以后真的不烦你了。可是如果有一天你需要我的帮助,一定记得来找我。我希望能够为你做点什么,以补偿当年我对你的伤害。” 第二十章 20-心中有鬼 心中有鬼的人,以为别人都是鬼。 筱和和第二天特地请了假提前一小时走,找来她的朋友玎玎陪她一起去看车。 玎玎说:“嗬,不是说这辈子只坐乘车人,不做车夫吗?还给我算了一大笔打车比买车合算得多的帐,劝我也不要买车。怎么突然又改变主意啦?” 和和说:“年纪大了,想法自然会改呗。你记不记得以前我只喜欢画黑白图,可是如今我恨不得把所有的颜色都抹上。” 玎玎说:“真奇怪,你还保留着青春美少女模样,心却苍老成大妈了。” “世间万物都是平衡的啊,想保留青春模样就要付出其他代价。现在你明白了吧?” 玎玎抿嘴笑:“坡一,坡一……”她自小家教严格,憋了半天终究没把她想说的那个不雅的“pi”字拼出来,“我回国前跟你网聊天啊通电话啊不都挺好的吗?怎么突然间就变这么沧桑了?难道真的因为那个姓岑的又回来搅乱你的心思了?” “没的事。过去就过去了,谁还把他念在心上?只是最近突然出现了一堆本来都应该消失了的人,让我想起一些以前的事,本来那些事情我自己都以为忘记了。哎,不要提了,烦。大概真的像一些人说的,25岁是女人的一个坎,需要调适一段时间才能回归正常。” “你可别吓我,我下个月就25岁生日了。”玎玎猛地凑近和和的耳朵说,“咦,我怎么以前没发现,你这么有林妹妹气质啊?” 和和被她吓得几乎从车座上蹦起来:“好好开你的车!我可没厌世,我对生活充满了向往,我还打算活到八十岁四世同堂呢,你不要害我!” 玎玎很满意和和的反应:“八十岁四世同堂?你都二十五了还没结婚,你后代要怎么个早婚早育法才能满足你这奢侈的心愿啊。” 打打闹闹着两人就到了一家规模不小的4s店。和和其实对车很外行,不过好几位同事都开着同一型号的车,她也直奔着那种去,只管认真地选颜色,无视店员给她的其他热心推荐,十分钟就搞定了。 玎玎乍舌:“如果每位顾客都跟你这效率,店家要高兴坏了。你不试驾一下?” 和和说:“不用了吧,又不是新车型。我开过同事的车。” 玎玎正色道:“俗话说,车子如伴侣,总要找到最适合你的那一款。怎么能这么随随便便呢?” 和和嘻笑着推她一把:“少来了,其实什么都只要适应了就好,学车时那么糟糕的车子,后来我都觉得顺手极了。我倒是觉得法拉利最适合我,你给我买啊。” 玎玎说:“让你的谐谐哥给你买,他肯定愿意。” 和和说:“凭什么呢?他又不是我真的亲哥哥。” “郑哥哥听见这句话,一定会很不会舒服吧。” 和和没有把现金带在身上,正在协商先交多少首付金、后续手续如何办理时,车行老板恰好过来巡视业务,经过和和时多看了几眼:“咦,你是不是……郑总的那个……你叫筱和和吧?” 和和点头,隐约忆起这个人。 其实成年后郑谐就不怎么带他出去见杂七杂八的朋友,见过一两回的,她也记不住。 这位身形高大、长相憨厚的大哥,似乎以前是郑谐公司的一位供应商。和和之所以记得住,是因为几年前那日的酒席上,这位先生带去了自己稚龄的小女儿,恰好和和没事,所以郑谐也把和和带去了,别人喝酒,和和就一直跟小姑娘一起玩。 这位大哥当时刚刚丧偶不久,几杯酒下肚,便触景生情,直说和和笑起来就像他亡妻当年的样子,借着酒劲与和和称兄道妹攀关系,对她嘘寒问暖了半天。这是一位十分质朴又直率的汉子,和和觉和有一点点好笑,又十分感动,所以至今也印象深刻。 这位已经改行的大哥认出和和后十分高兴,连称与郑谐还常常联系,却总也见不到她,连声让属下重新开单,给了和和一个极大的折扣,加大堆的赠品。当和和咨询起后续手续时,老板说:“哪用得着您去自己跑?把身份证和电话留下就好,等他们全办妥了,给您一道送过去。如果需要您本人出面,就让他们去接您。钱?钱不急,等有闲时打到公司帐户上就成了。” 惊得玎玎直乍舌:“你这就是vip中的vip待遇啊。亏得郑谐不是你亲哥,否则你出门可以横着走了。” 和和说:“嗯嗯,我就是狐假虎威罢了。” 车店老板办事十分稳妥,第二天上午那车就已经归她所有,甚至还附赠了两个周的陪驾,每天上下班都有人自动出现在她跟前,坐在副驾座上陪着她开车。 而岑世很守诺,真的没有再出现。 早知如此,她其实也用不着急急地买车,她本来就不喜欢开车。 几天后,和和跟往常一样,吃过晚饭后,坐在客厅地板上的一摞垫子之中,倚着沙发,一边开着电视,一边将笔记本电脑摊在腿上。她在看小说,跟群里的网友有一搭没一搭聊着,还时不时抬头看一眼电视新闻,饮料、零食和纸巾都放在伸手可及的地方。 郑谐来电话时她很意外。郑谐说:“过来帮我找点东西。”原来他就在对面,顺路经过这小区时,来取一些物品。 和和丢开手里的东西就过去了。郑谐很少到这边的房子过来,他那儿常被和和当作仓库,所以和和也会经常帮他收拾东西。这一回,郑谐找不到自己一套全新的高尔夫球杆了。 和和自己的东西收拾得很乱,但总会很清楚地记住郑谐的东西在哪儿。她准备踩着凳子去高处的柜子取那套很重的东西时,郑谐说:“你让开,我来吧。” 他个子高,踮着脚一伸手就把东西拿下来了。可是他本来穿得西装革履,根本不适合做这等运动,只听啪的一声,衬衫袖口的扣子就掉下来了,还滚到了桌子底下,和和趴在地上找了半天也没找到。 郑谐问:“这么重的东西,你自己放上去的?” 和和还跪在地上找扣子,憋声憋气地说:“不然还有谁啊?” “这么多的地方,放那么高做什么?还踩着凳子,多危险。” 和和说:“踩凳子有什么危险?哎,我找到啦。” 她从地上爬起来,向郑谐炫耀她的发现,不忘挖苦地说:“原来这传说中的定制衬衫的扣子也一样会掉呀。” 郑谐说:“别贫嘴了,帮我另找一件衬衣。”边说边去拨弄和和的头发,因为刚才她趴到地上时,把头发全弄乱了。 和和说:“那些衣服好久没穿过了吧,我去帮你熨一下。” 郑谐说:“算了,你帮我把这个扣子钉上吧。我半小时后得参加一个宴会。 郑谐跟着和和去了对面她的家。和和说:“呀,应该带一件衣服过来让你换下来,不然你先穿我的好不好?” 郑谐伸着手说:“就这样缝吧。” 和和皱皱眉头:“我怕误伤你。” 郑谐说:“我都不怕,你怕什么?” 筱和和的女红一直很不错,连穿针引线算在内,一分钟都没用上就将那枚扣子钉得很牢。 她在缝扣子之前让郑谐咬着一根牙签,说一位教她手工课的老人有这样一种规矩,具体为什么她也没弄清楚,不过老人的话,听听总没错的。 郑谐觉得自己的样子一定很有意思,忍不住笑,咬着牙签说:“这场面很有典故是不是?” 和和愣了一下,板着脸说:“讨厌。” 郑谐奇道:“我是说像周润发装酷的样子,怎么讨厌了?你又想到哪儿去了?” 和和的脸热了一点。她刚才直觉郑谐在说她自己像晴雯,觉得他想像中的那场景很暖昧,所以才说讨厌。结果却是她自己多想了。其实也是,郑谐虽然偶尔也会逗她,但从来不会轻佻。 本来这个小小的工程十分顺利,和和觉得够结实也够美观后,左右张望了一下,没找到剪刀,便打算用牙齿将线咬断。 郑谐用手指支住她的下额:“别这么弄,会把牙齿咬坏。”然后站起来跟她一起找剪刀,和和小心地捏着那枚针。 结果郑谐突然踩到软软的一团东西,并且还在动,他立即意识到脚下是什么,吃惊之余用力地躲闪了一下,那枚针就不偏不倚地在他的手上划出深深的一道血痕,甚至渗出血珠来。 血案的始作俑者,那只叫作小宝的猫,还没意识到自己闯了祸,无辜地蹲在一边,滴溜溜地转着眼珠。因为郑谐很久没来了,它是想借机跟郑谐搞好关系,所以才很谄媚地挤到他的脚边去的,谁知道郑谐对它的态度一如既往地不友好。 和和急急地去找消毒巾和创可贴,郑谐自己用纸巾按着手背说:“没事,一会儿就好了。” 和和见那个肇事者还一脸纯真无辜地看热闹,捏着它的脖子将它提起来,丢进她自己卧室里,猫小宝“喵呜”地哀哀叫了一声。 和和站了一会儿,见郑谐的手似乎没什么事了,而他也穿上外套打算离开,想起一件事来,说:“我前两天买了一辆车,车行的李老板是你的朋友,看在你的面子上给我许多的照顾。” 郑谐说:“知道了。不是说不开车吗?怎么又想起买车来了?” 和和解释:“总是蹭同事的车,有点不好意思了。” 郑谐淡然地说:“楼下车库那辆车一直闲着没人用,你何必又花那么多钱?赚一整年也不够吧。” 和和摇头说:“那辆车太矜贵,开出去太招摇,我开着不伦不类的,总是担心会碰到别人,或者被人碰。” 郑谐说:“你的车库不还占着吗?把那车移出来吧。” 和和说:“不用了,小区治安不错,我的车又平凡不招眼,放在外面就可以。而且我倒车水平很差,进车库会划到车。” 郑谐不再多说话,起身打声招呼就准备走了。走的时候却少了一只鞋子,和和帮他找来找去,才在花架的角落里找到。玩这套花样的,除了猫小宝不作他想。 郑谐说:“那只猫,越来越像你了。你小的时候我说了你几句,你也把我的东西藏起来,害我好几天找不到。你怎么不教它点好的。” 他要带走的那些东西重,和和担心他的手,就跟在他身后,抢着替他提,将他送下楼。 她准备上楼时,摸了摸口袋里装着车库的遥控器,便打开来,想取几样东西上楼。跟她新买的车子一样颜色的那辆漂亮的两厢车,也安静地待在里面。 那辆车是去年她刚考出驾照没几天郑谐开回来的,说帮朋友一个忙,弄回来一辆车子。因为和和的车库是闲置的,所以就塞在她这里。 郑谐平常并不动那辆车,偶尔回来住的时候,会开着它带和和出去兜风,路途很远时就借口要看她的水准,让和和开。他说车放久了会发霉,要和和没事经常开着它出去溜一溜。 和和一直知道那辆车是郑谐送给她的,只是她向来不愿意接受他送给自己的贵重礼物,所以郑谐不明说,她也就装不知道。 今天郑谐没说话,但和和猜想他一定很生气。 她在车库里发了一阵子呆,消失了几天的岑世却来了电话。岑世说,隔日便出发去b市,在那里停留几个月。请和和务必赏光跟他喝个茶,就算替他送行。 和和觉得最近一段时间自己对岑世的态度实在很恶劣,既然他都要离开了,她没理由拒绝。而且说实话,撇开岑世当年那个恶劣的玩笑之外,他对她一直是很不错的,一度令她的生活充满阳光。甚至那件事情被揭露之后,他的道歉也足够真诚,只是她不愿意重新接受而已。 和和刚上楼换了件衣服,岑世就已经到了她楼下。她坐上岑世的车,车子缓缓地驶出小区。小区入口处是一段窄窄的双行道,两车并行时挨得很紧。 偏偏那样巧,当他们出去时,郑谐的车恰好开了回来。两车错身而过时,都停了一下,岑世客气地说:“您好,郑先生。” 郑谐微微点头致意,话却是对和和说的:“我有东西忘在楼上。”他的口气很淡,然后便加速离开。 丢三落四向来是筱和和的专利。郑谐也会落东西,只能说老天在与她作对。 和和一路沉默着,岑世转头打量了她几眼,揶揄地笑了一声。 和和有一点恼火,愤然对岑世说:“不是你想的那样!” 岑世浅笑说:“我哪里有乱想?郑先生本是正人君子一枚,玩就是玩,如果一旦认真了,绝对做不来左拥右抱这等俗事。我虽然不喜欢他,却也很敬重他的人品。你实在没必要跟我解释。” 和和又不说话。 岑世忍俊不止:“我只是觉得你刚才那副样子十分可爱,好像做坏事的小孩子被大人现场抓包一样。你要不要现在就给他打个电话,告诉他事情的真相绝不是他想像的那样?” 和和恢复了镇定,思忖着自己明明打算在岑世临走时要友好的对待他,为什么又乱发脾气了呢?岑世也够可怜,总是做她的受气包。 她冷静地反问:“有必要解释吗?” 岑世十分配合地说:“完全没必要。哪有什么可解释的?” 和和低头拨弄着自己的手指头。她觉得无巧不成双,郑谐今天晚上真要被她气坏了,她十分不安。 可是直到她跟岑世分手回家,深夜上床睡觉,郑谐都没打电话来质问她,而她也没勇气给他打。 第二十一章 21-平地一声雷 雷常常是不可预见的,天气预报不可靠。 有天杨蔚琪与郑谐在一起时,跟他讲起最近她刚完成的一个案子,父母因为反对成年的女儿恋爱而将她锁在家中,女儿砸破玻璃爬窗而出去报警,弄了一身伤。最后女儿与父母反目了,父母很绝望。 郑谐微微叹气:“既然女儿迟早都是要成为别人的,何必这样想不开,赚一个恶人名声。” “你这又是为哪一出有感而发?”杨蔚琪抿嘴笑,“和和真的与那个人和好了?” 郑谐说:“别提这事了,她爱怎样就怎样吧。” 杨蔚琪怕触动到他哪根敏感神经惹他不痛快,于是咬唇不作声,只是笑。 过了半晌,郑谐自己倒先悠悠地发话了:“我在想,我以后千万不要生女儿。男孩子可以让他去自生自灭,但如果是女儿,我会忍不住把她管得死死的,怕她学坏,怕她受伤,担心这担心那,然后她就会烦我,跟我吵架,离家出走,与我断绝父女关系,最后把我气死。”他为自己设想了一副悲凉的未来蓝图。 杨蔚琪咬着唇都没忍住笑。她伏到桌子上笑了半天后说:“对不起,对不起,我本该安慰你,可为什么我只想笑。” 郑谐将唇角扁起来,但是表情依然一本正经地:“因为你不厚道。” 杨蔚琪又笑。 说话的时候他们旁边有一人经过,突然又回头,看了他们一会儿,上前拍了郑谐的肩一下:“郑谐?” 他们同时抬头看。那男人还年轻,但身材已经发福,怀中抱着一个漂亮的小女孩。 郑谐讶然:“你什么时候回来的?” 那男子说:“刚回来,还没顾得上与你们联系。这回要长住,还带回老婆跟女儿。”他指指走在前面的一女子,又逗着怀中的小女孩,“叫叔叔阿姨。” 女孩儿奶声奶气地叫了他们一声。 郑谐对杨蔚琪说:“这是我小时候的玩伴,多年的同学。”又惊异地看那个看样子有三四岁大的小女孩,“孩子都这么大了?我记得我俩同龄。” 男子说:“嫉妒死你,谁让你不早结婚。” 男子走后,郑谐向杨蔚琪解释:“他去国外住了好多年,我们已经很久没联系。” 杨蔚琪问:“他看起来比你老许多。你们真的同龄?你刚才没介绍他的名字。” 郑谐说了一个名字,杨蔚琪凝神想了想,恍然说:“我听过这名字,就是……多年前那件事的主角?” 郑谐说:“你也知道?原来那件事那么出名,我以为知道的人只是小范围,而且大家应该都忘记了。” 杨蔚琪说:“其实我也不太了解,只是当时听大人们讲过。只是我们最近讨论一个案子,我老板拿当年这件事举例,唏嘘了半天,说法律是保护不了弱者的。” 郑谐垂下眼帘,杨蔚琪也不再多问。 回去的路上,杨蔚琪想起来,又轻轻感慨了一下:“那人看起来很老实,不像会做出那种事来的人呀。” 郑谐直视前方:“你真八卦。” 杨蔚琪辩解:“我是在探讨人性问题。你想想看,一堆年轻人醉酒吸毒,又乱……乱那个,结果有人做牢了,有人堕落了,有人避世了,有人则可以若无其事地开始新的人生……这社会多不公平啊。” 郑谐有点走神,半天才回魂。他说:“其实那天一开始我也在场,就是个普通聚会而已。他们灌了我许多酒,我喝得难受,就先走了,两天后我就出国了。后来才有人跟我说了这件事,没想到闹得那样大,我有几个朋友根本就不清楚倒底发生了什么,就被扯进去了。如果那天我没有早走,说不定那案子也算我一份吧。” 杨蔚琪没想到会挖出这种结果。她叹了一声:“你这才是天生的命好,消灾避祸去邪。” 郑谐有几天没跟筱和和联系了。 他想起那天来心里难免有气,担心自己打电话忍不住要教育她,结果还让她尴尬,索性就不打了。而和和估计有些心虚,也不给他打电话。 过了几天,郑谐觉得自己已经心平气和了,决定不与筱和和一般见识,还是主动地去关心一下她比较好。 而且,他刚从蜜月归来的合作伙伴那边知道,某位岑先生如今已经离开本市了。他一边感觉良好,一边又替和和有点惋惜。 如果和和真的有心要与那个岑世重修旧好,而岑世如今却又与她相隔了数小时的距离,总归对她来讲不是件很好的事。 于是大人有大量的郑谐,怀着同情以及宽容的心态,在某个晚上给筱和和拨了电话。他希望筱和和的声音听起来不要太难过。 结果却出乎他意料。他拨了三遍电话,前两遍无人接听,后一遍则直接关机了。 刚刚消了气的郑谐又被气到不轻。 别说向来乖巧的筱和和,其实从小到大都没几个人敢不接他的电话,最后还关机。 他深呼吸了好几下,也没将情绪完全镇定下来,最后他打电话给杨蔚琪,决定跟她聊几句。 杨蔚琪的手机也是拨了两遍才接通,那边乱哄哄一片。杨蔚琪竟然在一家夜总会的迪厅里,她的手机里传出狂躁的音乐。她换了几处地方,用极大的声音讲话,郑谐才能勉强听见。 杨蔚琪说,她的当事人极其需要一位在这里工作的证人的证词,所以她设法来说服那个人。 郑谐说:“你在那里等我,我过去接你。” “不用了,我一会儿就要离开。” “我去接你。”郑谐坚持。 郑谐在那家迪厅里待了半分钟,出来时还觉得头晕耳鸣。 他去的正好,因为正有一个喝得有点醺然的男子一直在与杨蔚琪搭讪,他替她摆脱掉那人,拉着她的手出来。 他另一只手捂着耳朵以克服耳鸣:“以后不要一个人来这种地方,不安全。” 杨蔚琪不以为然:“还好吧,这里秩序还算好。” 郑谐说:“上次去农村差点迷路,再上次被人写恐吓信,这回又来这种地方。你的工作太危险了,你们老板似乎也不怎么体恤女下属。你不是最近总说累吗?换一份工作算了。” “这算什么危险啊,喝水也有可能被呛死的。我又没什么爱好,不做这个都不知还能做什么。” “那就休息一阵子吧,什么都不用做。” 杨蔚琪莞尔:“干嘛?你真的计划要养我了?” “如果你愿意的话,没有问题。” “我爱美食,爱珠宝,爱名牌……” “按你现在这种消费状态,就算再严重一百倍也养得起的。” 杨蔚琪半真半假地笑:“真是诱人的提议,你让我仔细考虑一下啊。” 他俩的车并没停在一处。杨蔚琪又找不到自己的车,郑谐一边笑她,一边陪她一起找。 晚上风有点冷,杨蔚琪穿得少,瑟瑟地抖着,郑谐将她半拥着。 郑谐的步子突然慢了下来,身体也有点僵。 杨蔚琪抬头看看他,顺着他的目光看过去。让郑谐情绪有些反常的不过是一辆并不起眼的车子。 可是那辆车的车牌郑谐却记得清楚。那天和和送郑谐下楼时,指指一边的车子说:“就是那一辆。” 那车停得很远,可是郑谐的视力非常好,而且他对数字十分敏感。 杨蔚琪大致知道那辆车是谁的了,她轻轻地说:“你若实在不放心,就进去看看吧。” 郑谐吐出一口气,没作声。 杨蔚琪说:“这里五楼今天晚上有俄罗斯歌舞表演,或许她是与同事来这里看演出吧。” 郑谐说:“她又不是小孩子。我们回去吧。” “听说这个歌舞团很有特色,我从来没去过,要不我们也去看看吧。”杨蔚琪拖着郑谐的手把不太情愿的他一直拖到电梯口。 郑谐其实来过这里几次,而且对这里一直没什么好印象。 如今这里比他印象中的更荒诞,台上演员们衣冠不整大跳艳舞,台下观众三五成群左拥右抱神色迷离,往来其间的男女服务生们性感妖艳,空气里弥漫着烟草与酒精的刺鼻味道。 杨蔚琪低头说:“算了,我们走吧。” “现在出去也要结算的,不如看一会再走好了,你难得来一次。”郑谐拉着她走在一名打扮成兔女郎的服务生的身后。 他们的临时位子非常好,因为郑谐刚坐下就找到了他想找的人。 灯光忽明忽暗闪烁不定,而且筱和和离他不算太近,但这一点也不妨碍他将她的举止看清楚。 筱和和软软地倚在最靠墙的一张沙发上,两腿随意地曲着,整个人好像被嵌进那沙发里,如软体动物,姿态慵懒而妩媚。 她坐的那处本是极隐蔽的地方,但仍会有回旋的弱光时时映到她的脸。她在看台上的演出,神色有一点恍惚,一只手扶着高脚的酒杯,搭在腿上的那只手则夹着一支烟。 她偶尔重重地吸一口,极度娴熟地吐出一串烟圈。然后她很专注地盯着那些烟圈一点点慢慢地消散,就像在欣赏自己刚刚完成的作品。 其实并不是筱和和自己愿意到这种地方来的,而且她也没那么大的胆量不接郑谐的电话,甚至公然关机。当时周围太吵,她听不见铃音。郑谐打到第二回时,手机就没电了。 那天晚上下班后她没走,而是留在公司将手边的一幅制了大半的图做完了。另有两个同事也在加班。 她的女强人老板曹苗苗在隔了密封玻璃隔断的独立办公室里对着电话发脾气,柳眉倒竖,怒发冲冠,最后将电话拨出来,用力地扔到墙上。 他们在外面谨慎地装作视而不见。 结果才过了三分钟,女老板已经平息了怒火,整齐妥贴地玉立在门口,笑语盈盈地对大家说:“老娘今天请客,谁陪我?” 那两人一人称要回家看孩子,另一人称要给女友做饭,速速逃遁。 筱和和一时没想出合适的理由来,就被老板挟持了。 本来曹老板开着车,可是她奋力一倒车,便将车子蹭到了墙上,车尾凹下一大块。老板说:“妈的,今天遇了一天的鬼。走,我们打车去。” 和和说:“我来开车吧。” 然后就到了那一处据说有妩媚的俄罗斯男人和女人跳艳舞的著名夜总会。 和和的老板心情很差。她心情越差就笑得越响,话说得越溜,酒喝得越多,左一杯右一杯,转眼就一瓶,然后再开一瓶,还拖了和和陪她猜拳,谁输谁喝。 她絮絮叨叨讲前尘往事,从幼儿园一直讲到一小时前鄙视她性别的混蛋同行。和和不插话,安静作听众,听到累时便将酒当饮料喝。 老板乍舌:“和和,你酒量不浅啊,以前没看出来。” 和和低头看一眼:“咦,这是酒吗?我以为是饮料。” 曹老板身材高,头发短,声音醇厚,举止豪气,就没人把她当女人。她叼了一支烟潇洒地点上,那烟的气味浓烈,和和咳了一下。 老板说:“这烟是挺呛人的。算了,不抽了。” 和和说:“苗苗姐,这烟的气味特别,给我一支吧。” 女老板喝得已经有点多,她凑过去一边帮和和点烟,一边啧啧地说: “你那哥哥若是知道我拐了他的和和妹妹到这种地方来,会不会拆了咱们公司?他每次看我那眼神就好像我是同性恋似的,他是不是担心我对你图谋不诡啊。” 和和被逗乐了:“不会。没有啦。” “我真希望郑谐那小子现在就出现,让他看看他乖得像小白兔一样的和和妹妹现在这德性,然后我在一边欣赏他中风的表情。” “他不会来这里的,他讨厌死这种场合与这种节目了。而且就算他在这里也不会有什么表情的,你肯定看不成。” 曹老板说:“x,郑谐就是个非人类,从来没正常人该有的表现。” 和和笑吟吟:“其实他对你挺客气的,你当面骂他他也不反驳,你踢他的车他都装没看见。干嘛老跟他针锋相对。” 曹老板骂:“那叫彻底的无视好不好?是把人轻视到极点的表现。说起来,我这辈子在郑谐面前唯一扬眉吐气的一回,就是你当着他的面说,你一定要到我公司来工作,否则你就不在这个城市呆着。哈哈,他当时那样子就跟刚从冰柜里拿出来的雪糕似的,嗖嗖冒冷气呢。” 和和说:“他那次真的挺生气,好几天没理我。其实他并不反对我跟着你工作。都怪你先去惹他,每次都是你先挑衅他。” 曹老板说:“我跟你说过我从小学到中学一共暗恋了郑谐十年的事吧?十年里我写了几百封情书,最后终于鼓足勇气全都送给了他。” 和和说:“咦,没讲过。我只记得你上学的时候,每次看见他都要轻蔑地瞪他,我以为你从小就不喜欢他。” 曹老板说:“少女情怀嘛,羞涩,欲擒故纵。你从来没玩过这招?” 和和摇头。 曹老板说:“你可真是好孩子。我跟你说,郑谐后来把我那些信按着时间顺序整整齐齐地排列好,每一封都打开,大概检阅了一遍。然后他写了封信给我,只有一句话:‘曹苗苗同学,你的书法越练越差了。’靠!后来我谈恋爱,谈一次失败一次,全怪他给我留下了心理阴影!” 和和绝倒:“原来他也有这样的幽默细胞呀,我从来都没见过的。” 曹老板说:“噢,原来你也不是郑谐的哪一面都见过啊。” 和和“嗯”了一下,没再多话。 曹老板看了几眼台上的艳舞:“没劲,还以为有更刺激的呢。对了,据小道消息说,郑谐这一回跟那个杨什么的,可能要结婚了,真的假的?” 和和说:“应该很可靠吧,他这一回真的很认真。” 曹老板摇摇头:“我不能想像郑谐堕入爱河的样子,他就不像个会爱人的人。” 和和微微笑着说:“结婚这种事,诚心实意比爱情更重要,态度认真就好。” 曹老板先点头,又摇头:“总之我就是嫉妒,嫉妒。”她见和和不说话,自己补充,“你怎么都没一丁点反应啊?” 和和问:“反应什么?” 曹老板说:“哥哥现在要成为别人的了,你没失落感啊?连我都很失落呢。” 和和莞尔:“我有什么可失落的,他本来就一直在跟别人交往啊。苗苗姐,你真博爱。你平均一年谈六次恋爱,花痴一打以上的男人,结果你十多年前的暗恋对象要结婚了,你竟然还吃飞醋。” 曹老板说:“人心都是肉长的嘛,和和你可真神经大条。哎,吵死了,我去接个电话,你乖乖地坐这儿别乱跑。” 筱和和看着老板兼朋友离开,将自己坐的姿势调整得更舒服一些,又抽出一支烟点上。 十分好的烟,劲道非常很大。和和全身都渐渐放松,表情也放空。 她一向活泼甜美,勤快又随和,深受老老少少的喜爱。写字楼里喜欢她的女性甚至比男性更多。但是没有人的时候,她通常没什么表情。 这里乌烟瘅气的。不想被其他人的二手烟荼毒,最好的办法是自己抽一手烟。 她刚才喝的那些酒渐渐涌上一点酒劲,而且这里噪音很大,她的头开始有点疼。 和和看见曹苗苗走回来,又调整了一下坐姿,表情也很自然地乖了一点点。她想建议她一起离开。 可是曹老板却并不看她,而是定定看着前方一点,喃喃地念:“妈的,今天果真是到哪儿都能遇见鬼,诸事不顺。” 和和顺着她的方向转头。 她看见郑谐就直直地站在她两米之外的地方看着她,神色很淡然。 和和镇静地将自己的坐姿调整到正常的样子,轻轻将腿着地,放下酒杯,按熄烟蒂,然后低头不说话。 她看见杨蔚琪就站在郑谐的后面,面色沉静又带点不安,轻轻地扯着他的袖子,似乎在担心郑谐会冲上来掐死她。 所以她根本不用担心郑谐会在这里为难她,只要安静点乖巧点就好了。 和和只低头作反思状几秒钟,就听到郑谐没什么温度的声音近在耳边,在嘈杂声里依然清晰:“如果不想继续看节目了,就回家吧。” 和和立即顺从地站起来,但是侧身躲过郑谐向她伸出的那只手。 她站起来时才知道这酒的后劲很慢又很厉害,而且因为她猛地侧了一下身,几乎没站稳。她避开郑谐向杨蔚琪的方向歪了一下,杨赶紧扶住她,她顺势倚在杨蔚琪的身上。 郑谐淡淡地说:“曹总也一起走吧。” 曹苗苗深知识事务者为俊杰,与其再扮一次悍妇让郑谐把自己丢在这儿,还不如装一回软弱顺便揩油。她就这样醉三分装五分地被郑谐架出去了,由着郑谐帮她一起结了帐。 外面的风比先前更冷了几分。和和缩了一下,很柔顺地说:“蔚琪姐姐送我回家吧。” 杨蔚琪正不知该如何应对,郑谐已经冷淡地说:“她比你还小几星期,不用叫姐姐。” 和和认真地说:“这是一种尊称,与年龄无关。以后我要叫‘嫂子’的,所以现在总不能叫妹妹吧。” 曹苗苗噗地笑了一声。 郑谐无视她俩的双簧,稍缓一下口气对杨蔚琪说:“麻烦你送曹总回家,小心开车。” 杨蔚琪点头,说:“晚些时候给我电话。” 郑谐走上前,把一直偎在杨蔚琪身边的筱和和拎了出来。他抓住她细细的胳膊拖着她往前走,就像牵一只小猫一样。 和和乖乖地跟着他一路走到他的车旁,不反抗,也不出声,进了车里便安静地低着头,仿佛睡着一般。 郑谐也不说话,除了替她系上安全带后,便只将她当空气了。 那家夜总会离和和住的地方挺远,经过几处车流密集的主干道,而郑谐则绕了圈子,把车直接开上了环城的高速路。虽然远一些,但不会堵车。 高速路这个时段车流极少。和和的眼角只瞥见路旁的栏杆与树木幻作一片半透明的屏影,间距几米的反射灯则连成一条光带,可他开得仍然十分稳,根本感觉不到他在飙车。和和眼观鼻鼻观心,连抬头观察仪表盘上时速计的勇气都不怎么有。 车子突然急转弯后又紧急减速,原来前方有一处路障,而郑谐的车速太快,发现时已经很近。 这么一折腾,和和的胃顿时翻江倒海,她迅速捂住嘴。 郑谐终于侧脸看了她一眼,缓缓地将车向前开了几米,停到了路边。 和和下了车便吐了。她晚上并没吃什么东西,只一点点零食,喝了许多饮料,还有酒,吐出来的全是水。脸上也有一点水,可能是泪,她抹了一把。 后方伸出一只手,递过一张纸巾。和和接过来擦了擦脸和手。 郑谐又递过一瓶拧开盖的矿泉水,和和漱了一下口,又大口地喝了几口后,用手背擦擦嘴,便转身上车了。这一次她记住自己系上安全带。 郑谐从另一侧上车,还是不说话,,但是放慢了车速。 当经过第一个路口时,他将车开下高速路,滑下一线车窗,用很慢的速度行驶着,又打开置物箱,丢了一包东西给筱和和。 她接过来,是一盒巧克力,她很喜欢的一种牌子和口味。 郑谐从来不吃零食,尤其是甜食,这巧克力应该是杨蔚琪的。 她吐过之后胃空荡荡地难受,所以很不客气地像吃饼干一样把整盒巧克力都吃光。补充过了能量,她的力量和勇气也渐渐地回来了,只是头晕得厉害,好像有许多小人在里面跳华尔兹。 车内空气有点闷。郑谐摸出一盒烟来,抽出一支含在嘴中,用打火机点燃了。 和和很多年没见他当着她的面抽烟,上次看到时她还是中学生。她又低下头。 郑谐一只手把着方向盘,将烟夹在指间,眼睛直视着路:“要来一支吗?” 和和轻轻咬着唇说:“不要,谢谢。我一天最多只抽两支。” 郑谐干笑了一下:“你抽这么少,竟能把你的猫训练得那么灵,还会给人叼烟灰缸,也算厉害得很。还有,你有什么好方法让我从来没发现你一直抽烟?” 和和说:“少抽,半夜的时候抽,然后刷牙。” 她观望了一下路,是她不怎么熟悉的路段,但街道两旁霓虹闪烁,是酒吧与舞厅的集聚地。 郑谐微睨着她:“今天晚上没有尽兴,所以想继续玩下一场?” 和和说:“我累,想回家。” 郑谐没作声。不过当和和的目光继续流连在那些幻彩招牌上时,他还是发话了:“最近心情不好吗?需要到这样的场合来发泄?” 和和说:“我只是好奇这里面的装饰风格。” 郑谐的声音没情绪:“你若真想知道,等白天时我找人陪你一家家地参观,随便哪一家。你犯不着晚上到这里来堕落。” 和和说:“大家都是合法经营,照章纳税,你凭什么要觉得人家的出身和地位都比你从事的事业低级呢?” 郑谐冷冷地说:“我现在跟你讨论的是有关你的行为问题,你别歪题。25岁的大人了,你不觉得你现在才开始叛逆,已经很超龄了吗?” 和和说:“你也知道我已经25了吗?25岁的大人,有没有必要让别人来告诉我,什么该做,什么不该做。你怕我会犯错误,一失足成千古恨?可你难道不觉得,没有错误的人生,实在是无趣得很。你自己是多么好的一个例子。我记得你从小就最讨厌被别人指挥和左右,可是你却这样喜欢左右别人。你为什么总是那么自信地以为,你为我所选择的一切都是对的呢?” 他们甚少会出现这样的对话。和和一向很乖顺,以前郑谐说她几句,她也只是笑笑闹闹,偶尔耍赖,极少反唇相讥。 郑谐说:“所以现在你努力地想犯错,以体验有趣的人生?因为时霖是我认为适合你的,你就铁了心地要拒绝他,而岑世是我排斥的人,所以你明明知道他不适合你,还是一心一意地要与他在一起?” 听到这两人的名字,和和闭紧了嘴。 郑谐又说:“我的朋友,永远都不在你的考虑范围内。你对时霖说的那话,其实是这种意思吧?你这种抗议形式实在是好。” 和和的脸白了白。她小声说:“不是你想的那样……” 郑谐侧脸看她,神色复杂:“和和,你心中一直是怨恨我的吧,虽然你从来不表露出来。你的父亲,岑世,还有你认为我强加给你的那些管教,你是不是一直都……” “没有!”和和突兀地打断他的话。 郑谐的眼神有点迷离。他说:“和和,如果你记恨,想为自己讨还公道,你有很多种方式,你没必要选择折腾自己的这种蠢办法。” 和和大声说:“我没有记恨什么,没有就是没有!爸爸是殉职,那是他的工作,不是你也会是别人。岑世他肯被你诱惑与胁迫,证明我在他心中没那么重要,你只不过把这个事实揭给我看了而已。你看,你又来了,你总是要强加自己的观点在我头上!你觉得女子不该抽烟,所以我抽烟就是学坏,你觉得女子不该去夜总会,所以我去夜总会就是堕落!你以为我是什么?在净化室里养大的纯洁无瑕的小天鹅吗?如果我说我根本没你想像的那么纯洁,早在很多年前就已经不纯洁,你是不是打算把我锁起来,从此不让我见男人?”她有点激动,身体也有点发抖。那些已经进了她血液的酒精又开始作崇,她觉得晕晕迷迷好像是另一个人在说话。 郑谐握方向盘的手紧了紧。他深呼吸了几口气,沉静地说:“和和,这回你是真的醉了。” 和和说:“你很失望吗?你不觉得你现在再教育我,已经晚了吗?” 郑谐有点疲累,他说:“我承认我多管闲事。如果我当时就知道,你跟岑世已经这样亲密,我不会多此一举地阻止你们。既然他还留恋你,而你也不排斥他,那么你想怎样就怎样吧。” 和和冷笑:“为什么一定要是岑世?我行情不至于这样差吧。” 郑谐闭了闭眼,压住一口气:“和和,喝多了酒就应该少说话,免得酒醒后会后悔。” 和和说:“后悔我毁灭了你心中我自己的美好形象?我本来就是这样的,你不知道而已。拜托别用那样看妖怪一样的眼神看我,我明天会继续当个乖和和的。” 他们的车子经过一家影院,有巨幅的广告牌,《画皮》,太醒目,他俩都同时看到。 郑谐揉了一下太阳穴,摇摇头说:“和和,你也适合演这出戏。” 和和挤出一个假笑:“谁不是呢?大家都在演画皮。谐谐哥哥你不也一样,做完奸商摇身一变就是慈善家,甩掉以前女友时冷血无情转身变作大众情人也很有模有样,酗酒吸毒乱性一觉醒来后一样是有为青年……”她念经一般地喃喃地说完这句话,就困倦地垂着头,阖了眼。 郑谐猛地踩下了刹车。 他定了定神,全身泛起一层凉意,一直通向神经末端,又渐渐地向心脏聚拢。 他一把掐住和和的胳膊:“你把刚才的话再重复一遍。” 昏昏沉沉中的和和被他突来的袭击惊醒:“重复什么?” 郑谐从牙缝里一字字挤出字来:“酗酒、吸毒、乱性。” 和和蓦地睁大了眼睛,又瞬间恢复成正常。她嚅嚅地说:“我乱讲的,你不要介意,别介意。”然后垂下眼睛,长长的睫毛忽闪着。 郑谐依然死死地抓着她的小臂,越抓越紧。和和疼得瑟缩了一下,用力挣了一下,没有挣脱开。 郑谐屏着气,非常谨慎地说:“和和,我记得很久以前,你有一个晚上没回家。” 和和继续低着头:“我不记得了。我经常在同学家过夜。” 郑谐说:“我记得,就在我马上要出国的前两天,我印象里你第一次没回家。你说你在苏荏苒家里睡了一晚。” 和和有一点点慌乱地说:“哦,我想起来了。是有那么一次的,我跟荏苒玩了一晚上电脑游戏。” 郑谐静静地说:“可是那年暑假苏荏苒的大哥带她去了日本,甚至没有给我送行。” 和和咬着唇说:“嗯,我记错了。那天我是跟玎玎在一起的。” 郑谐说:“你当时说的那位同学的名字,也绝不是玎玎。” 和和烦燥起来:“那么久了,我怎么会记得?我现在头很晕,你不要问我奇怪问题。” 郑谐的肩膀微微颓下来,全身仿佛失了力气。半晌后,他缓缓地说,每个字都吐得很艰难:“和和,原来那天晚上真的是你。我一直以为是幻觉,而这么多年来你竟然装得这样若无其事。若不是今天你酒后失言,我可能永远都猜不到。” 和和有一点慌乱:“我听不懂你在说什么。我头晕,我要回家。” 郑谐捉住她的那只手越握越紧,弄得她疼得厉害。她一边挣扎着,一边用另一只手撕扯着安全带。但她徒劳如困兽,既挣不开郑谐的钳制,也解不开安全带的捆绑。 她突然像小孩子一样哭起来,豆大的泪珠一颗颗滚落下来,流了满脸。她边哭边执着地重复着:“我要回家!我要回家!” 郑谐颓然地松了手。和和挣了几下没挣开安全带,便使劲扯着带子从空隙里钻了出来。 她打开车门跑出去,在郑谐没反应过来之前,已经钻进停在路边的一辆出租车里,瞬间绝尘而去。 第二十二章 22-两个人的时光机 倘若时光倒流,但愿某一天可以重新开始。 有一次杨蔚琪问郑谐,倘若时光可以倒流,那么他希望时间回到人生的哪一个点。 郑谐记得他回答是:没有。 并不是他过得太平顺,而是他一向觉得,人生该怎样就怎样,逆转便有违天命,所以哪一个点他也不想回去,即使当时或许他很遗憾。 可是现在郑谐希望多年前的某一天,可以从早晨开始,重新来过。 那一段时间郑谐一直过得不怎么顺心。 父亲要求他大学毕业先工作一两年,达到他的考核后再出国,他谨遵教导。 郑谐在一家以高强度高压力闻名的大公司里做满两年,比他之前的四年学习加起来都累。他办妥一切手续,跟现任女友分手,打算回家陪母亲住上几天,然后出发。 结果那位明明交往之初就谈得明白,而他一直以为理智淡然的女子却突然寻死觅活,险些惊动母亲。 接下来父亲身体出了点状况,母亲到父亲身边去照顾他,后来母亲也病了。 他难得地留在那个他十分不喜欢的城市做了几天孝子,然后决定回到从小长大的城市去跟朋友们告个别。 和和也留在那里。这个暑假,她给自己安排了满满的任务,志愿者,学习班,只到b市来陪她的妈妈住了一周。郑谐妈妈到b市来照顾郑爸爸后,就只有和和与保姆在家里了。 他只回去了两天,就发现和和那个暑假状态很不对劲。 她笑得比平时多,可笑得很不真心。她的话也比平常多,但常常词不达意。而且,和和平时其实很懒散,喜欢盯着一件东西静静地发呆。可那两天里,她总是把自己搞得忙忙碌碌却不知在忙什么,还常常跟家里的保姆抢着干活。 郑谐从和和嘴里没套出什么话来,却套出了她在大学里很要好的同学的名字。 他没费多大劲儿就大致弄明白了事情的来龙去脉。无非是和和恋爱了,和和又失恋了,和和被某个优秀的男孩子伤害了一下子,但努力装作若无其事。 郑谐觉得很好笑。这种恶作剧,他的朋友也玩过,结果把自己栽了进去。大家都只当戏看一场,笑过就算。 只不过当对象换成和和时,他的同情心比例大幅度提升了一下。他很满意和和如今这样努力着自我疗伤自我复原的状态,虽然看起来很蹩脚。 偏偏那个传说中的“男孩子”自动地出现在他面前。 保姆对正在屋里看书的他说:“有个小伙子,说是和和的同学,顺路过来看看她。可是和和的手机没带,联系不上。”保姆将和和忘在屋里的手机递给郑谐。 郑谐很不厚道地查了一下未接来电记录,除了一个是手机号码,其他的几个都是固定电话,公用号码。他立即猜出来的人是谁,突然有了兴致。 于是那位男生很荣幸地得到了郑谐的接见。 很清朗的一个男生,其实只比郑谐小两三岁。可是大三学生与已经毕业一年的社会人相比,那差距却是两三岁的若干倍。 郑谐把那男生约在附近的茶馆,威逼加利诱,三下五除二就将他给解决掉了。 那个男生并不是很好对付,所以郑谐的手段实在算不上光彩,有以大压小和仗势欺人之嫌,后来他也偶尔反思,当时自己实在不怎么符合江湖道义。 因为他第一眼见那男生就很不喜欢,听他开口说第一句话就更不喜欢。他直觉这个男生不适合筱和和。既然和和那边挣扎得已经很辛苦,这男生再一出现势必要让她的努力滑坡不小,那么就由他来帮她一把好了。 中午有几个大学同学到本地来,他请他们吃饭。恰好和和回来了,他于是把和和也带了去。 和和在人前一如既往地乖巧可爱,十分讨人喜欢,只是饭局快到尾声时说要出去打电话,然后就一去不回,过了很久发了个短信回来说,她有点事情。 追根究底,郑谐那天实在是太无聊了,他竟然早早地散了席,然后开车去找和和。 不出他所料,和和看见了岑世的来电,决定要去与岑世见面。而他的判断那样准,很轻松地就赶在和和见到岑世之前便找到了她。 郑谐其实之前一直是把和和的这场失恋当成一个正常故事来看,觉得与她曾经考试不及格或者落选拉拉队的严重程度差不多的小事。可他既然见过了岑世,已经认定那个岑世绝不是和和的良人,和和此去准没好事,他便下定决心要阻拦到底。郑谐成功地没有让筱和和与岑世见面。 他的方法其实很简单。大人对付孩子们的方法通常都不难,诱哄加吓唬。他向她摆事实讲道理后,很平心静气地说:“和和,你可以选择。如果你今天下定决心要去见他,那么以后我不认识你。” 郑谐跟自己打了挺无聊的一个赌。其实筱和和就算真的去见了岑世,他也总不成真的不再理她,顶多他自己没面子罢了。 不过和和果真自小时候起就从来都不会让他失望。她低着头,捏着手机的手微微发抖,却安安静静地坐着,并没打算打开车门逃出去。直到远处传来一声船起锚出航的长鸣,而和和的手机同时滴滴地响起一串短讯音,她终于抑制不住地哭出来。和和只哭了几秒钟,便红着眼眶抬起头看着郑谐,眼里还有盈盈泪珠。她说:“你又不是我爸,你管我跟谁交朋友,你管我会不会上当受骗。就算我被别人欺负死,那也是新体验,总好过你把我当没大脑的扯线木偶。我讨厌你,讨厌你,讨厌你!”她大声喊出这几句话便拉开车门头也不回地跑出去了。 郑谐看着她纤细得弱不禁风的背影,笑了一下,摇摇头,放弃了去追她的打算。 讨厌他? 他第一次发现原来筱和和也有脾气,而且发脾气的时候就像小孩子耍赖。 郑谐一直觉得筱和和的个性里缺少一点强硬的东西,太柔弱,就像他的母亲,而不是像和和自己的母亲,所以他总是愿意替她决定这决定那,免得她被欺负,免得她走弯路,而她也很少抗拒。 如今他终于见到她发小脾气,他觉得这算她的一个大进步。 下午他被几个朋友叫去玩牌,边玩边喝酒。很多人,走一拨,又来一拨。晚上又被拖着去了一家夜总会玩,有人借着给女友庆生的名号宴请,席间有很熟的,也有不认识的,男男女女,节目层出不穷,搞出怪诞的喝酒花招,将大半只西瓜挖空成了容器,里面倒了红黄白黑各种颜色与浓度的酒和饮料,比毒药更难喝。满屋子都是刺鼻的酒气与烟味。 郑谐自知一混合喝酒就撑不住,几次找了借口要走。因他隔日就要出国念书,回来之日遥遥无期,大家死活不肯放人,被罚着吞了整份的那种天才鸡尾酒,接过别人递来的烟,连抽了两支才止住他想呕吐的冲动。然后他又被逼着跟寿星女一起合作了一支对唱情歌才得以脱身。 后来的事情郑谐便开始模糊。他隐约记得自己乘了出租车回家,大吐了一场。保姆一边照顾他,一边念叨着和和怎么还不回家。他似乎给和和拨了几个电话,但没找到她。再后来他就睡了。 大约因为有心事,他睡得十分不安稳,梦中见到许多乱七八糟的事,他从来没见过面的奶奶正在亲手染许多的红鸡蛋庆祝他出生,他只见过一面的和和的爸爸抱着他去游乐场玩太空船,他去参加他第一位女朋友的婚礼结果被人错当新郎吓他一身汗,他的上一任女友站在几百层的高楼之上威胁着要跳下,还有他开车误入异次元世界见到一群怪物……匪夷所思,光怪陆离。 最离奇的甚至还有春梦。他即使在青春蓬勃的发育期,也不曾做过这么幼稚的梦。他纵着自己在离奇幻境中沉沉浮浮,心里明了那场聚会上的很多几样食物可能都有问题,他庆幸自己离开得早。 当然,等郑谐看清自己春梦的对象赫然变成筱和和时,他就惊醒了。醒来时窗外太阳刚升起不久,时间尚早。 他起身查看四周,除了烟味酒味让人难以忍受,衣服很不整外,并没什么明显的异常。 郑谐暗暗松口气,晕乎乎地去洗了澡,换上睡衣想继续睡。可是他尽管头沉如铅,却仍是睡不着。 他又挣扎着爬起来,推门时看见保姆已经在打扫一楼的客厅。保姆见到他起得这样早很惊讶。 郑谐抚着突突跳着的额头问保姆:“和和回来没有?” 保姆小心翼翼地观察着他的脸色回答:“好像没有……她房间门开着,但是没人……” 这位在郑谐家里做了二十年的保姆那天早晨也充满了疑惑。 昨夜她一直在等和和跟郑谐回家,郑谐回来后要她去休息,他自己等和和。照郑谐一惯的性子,按说绝不会在没等到和和的情况下就自己去睡了,他一定会把和和揪出来再去睡的。 而且,她本以为郑谐知道和和一夜未归后会恼火异常,虽然她没见过郑谐发脾气,可是她也看了郑谐二十年,基本上能从他不动声色的表情里判断出他的情绪。所以她不能理解,为什么郑谐听说和和一夜未归后,脸上竟然露出如释重负的表情。的确是如释重负,她绝不可能看错。 筱和和从小喜欢看小叮当,她一直希望能够拥有一台时光机。但她并不是希望回到过去重新开始,而是希望时间走得更快一些。因为当人的个性不会轻易改变时,本该发生的错误躲得过一次,也未必躲得过第二次,想要毁牌重来是一种无耻的耍赖行为——她的思维方式一直以来都受了郑谐的很大影响。而时间是一剂极好的遗忘剂,当它走得更快一些时,她就会更容易地忘记一些她不想记住的事情,比如她小时候说谎被妈妈拆穿,比如她幼儿园登台演出很丢脸,比如她失败的初恋,再比如,令她心虚的某一个罪恶的夜晚。 大学一年级的暑假,筱和和努力地将自己的每一分钟塞满,参加学习班,担任志愿者,努力遗忘一些令她不愉快的事情。 都怪大一下学期艺术学院的某个脑抽的艺术节。 筱和和本是那种干净清爽,柔和甜美,越细看越舒服,但丢到人堆里却不容易一眼被挑出来的小女生,尤其在以诞生出格另类人物著称的艺术学院,她安安静静,绝少出头露面,社团活动也只作幕后服务人员,布置场地,设计画版,十分不出众。 那个艺术节的汇报演出震惊了整所大学,不是因为多精彩多优秀,而是因为那些节目太过超前另类后现代太暴力太血腥,大大刺激了观众的神经。演出结束后,校园bbs首页遍布讨伐贴子:艺术学院的演出是对我们人类正常审美观的一种严重污辱。诸如此类。响应者众。 当骂声渐消,大家的注意力转到一位校内知名的无聊文艺男青年的贴子:乌烟瘴气中的一抹阳光,群魔乱舞中的一位天使,她秀眉轻蹙宛如杨柳拂岸,她嫣然一笑仿若春花照水……酸得人牙都倒掉,贴子下面每一张舞台剧照里都有筱和和。 原来是那天演出筱和和一直藏在台侧帮演员们看东西,有时还帮着拉幕布。校园的舞台简陋,偏偏有个校内记者一直在侧台斜角拍摄,于是很多张照片里,台上是乌泱泱的背景,乱糟糟的人影,台侧则是清清淡淡一身白衣的筱和和一脸虔诚地看着同学们的演出,天堂地狱,鲜明的对比。 所以“神秘女郎”筱和和被大肆讨论了,被人肉搜索了,突然间便出名了。 不是她自己爱出风头,实在是大学里的无聊闲人太多了。 人怕出名猪怕壮。于是,每日教学楼食堂宿舍三点一线,平常只与女生一起玩,安静乖巧的筱和和,突然间涌出了一大批追求者。 她觉得好玩,也躲得辛苦,但最终还是被一位叫作岑世的多才多艺的男生所吸引。 和和在学校也很宅,不怎么关注八卦,所以她不太清楚这一位乃是校际风云人物,不然她会躲得再远些。 这本是一个青春剧一样的故事:名不见经传的甜美少女筱和和与校园王子的浪漫恋情,犹如校园版灰姑娘故事。 如果后来没有人告知筱和和一些内幕的话。 原来自从筱和和莫名其妙出了名之后,某群自负自大的无聊男生便集资下注,赌谁的魅力最大,能够先追到那个可爱女生。岑世不负重望。 筱和和脾气一直不算大,可她有自尊。她不哭也不闹,只是扇了他一耳光,然后拒听岑世的任何解释。 那时已经快考试,岑世找她几回被拒见,也偃旗息鼓。 本来就是玩笑一场,扯多了更没意思。和和既没向任何人哭诉,也没将心情写入日记,她用她自己的方式疗伤,安静的,忙碌的,试着将所谓的初恋迅速遗忘。只是偶尔回想起岑世与她一起玩闹的日子,不免惆怅几分,感觉人生若梦。 和和考了个不错的成绩,然后迎来大学第一个暑假。 按说她应该去b市妈妈身边。在大学校园任教的母亲,拥有漫长的假期。可是那个暑假,妈妈带着一群学生南下考察去了。而郑谐的妈妈倩柔阿姨,因为身体的原因,特别不能够适应b市的冬夏两季,仍然留在原来的城市。筱和和乐得陪着她一起渡过暑假。 因为目光锐利的妈妈一定能发现她的反常,却肯定不会多问,只会如最精密的仪器一样在她周身扫描,令她如犯人一般羞愧难当。而性情温和的倩柔阿姨向来只对她嘘寒问暖,但绝不试探着去揣度她的内心,给她最大的尊重。 后来郑伯伯身体不好,倩柔阿姨也离开了,离去前千叮万嘱不许她自己回家去住着,于是她还是住在郑谐家,与老保姆作伴,直到郑谐回来。 她上大学时郑谐已经工作了一阵子,没有长假,只是周末才偶尔回来看看他的母亲。她与他,见面的机会已经很少。 不过郑谐待她与以前并没多大分别,他还当她是小女孩,领她出去玩,给她买零食和玩具,看她烫了卷发直皱眉。只是在发现她已经长高到他的耳垂时有些吃惊。 和和是晚长的那种孩子,郑谐大学毕业时,和和还不到他的肩膀。 然后就是那一天,郑谐中午带她去吃饭,见到几个他的旧日同学。那些人都早已不是学生,一副社会精英的模样,谈一些对她来说过于深奥的话题,她不感兴趣。可是菜的口味十分好,她埋头小口专心地吃,如果发现有人看她,就朝对方报以友善的微笑。 她坐在郑谐身旁,身边另一位大哥哥姓时,时间的时,很奇怪的姓。当他发现和和对桌上的某一道菜特别感兴趣又不好意思吃很多时,会将那道菜转到自己面前来,然后将和和面前的餐盘装满。 后来和和发现了未接来电。除了岑世的,还有本地的陌生号码。 她知岑世专程过来,于是回了电话。 岑世说:“我来向你道歉。但我答应过你哥,不再见你。所以,和和,祝你快乐。” 岑世的这句话令和和已经渐渐痊愈的伤口再度被撕开。 如果岑世根本不来,她不会介意。可是岑世如今来了,却又再度为了某个原因轻易地抛弃她,不管是什么原因。 而比这个她二度被戏弄的伤害更令她伤心又难堪的是,郑谐竟然知道这件事了。 她一直在郑谐的阴影下成长,她一直被郑谐当成小孩子,所以她一直想证明给他看,自己长大了。 当初她一意孤行地自己选了学校,而没有按长辈们的意见到妈妈所在的学校,或者郑谐所在城市的学校,无视郑谐已经替她打通的关系,郑谐只是冷笑,说她像玩蹦床一样一下子就去了陌生的环境,铁定要碰几回壁弄得灰头土脸。 所以和和在学校里小心翼翼,本本分分,努力学习,与人为善,绝不招惹是非。她不想当模范生,她只是不想被郑谐看了笑话去。 可是这一次,她何止让他看了笑话去。他以前给她的种种评价,天真幼稚,自作聪明,不明是非……都得到了印证。 郑谐一边摆平岑世时,一边在心里偷着乐吧。 后来,当和和的同学因为失恋而哭哭啼啼要死要活时,和和只作安静的听众,却从不劝解。因为她很深刻地体会到,人们因为失恋而哭泣,不见得是为了失去爱而难过,而多半是因为自尊心受伤而懊恼吧。 可是刚过完18岁生日没几天的筱和和那时候并没有这样通透世事,那时她横了一条心对岑世说:“你等着我,我有话跟你讲。” 其实和和也不知道她到底想要跟岑世说什么,有什么可说的。她只觉得,她很没出息地去见岑世一定会惹恼郑谐,而她的目的就是希望他生气。 可是她在郑谐面前,永远像如来佛掌心里的孙猴子,她到底见不成岑世,于是和和很反常地朝郑谐发了一通脾气后就跑掉了。 和和在马路上边晃悠边反思,觉得自己对郑谐有点过了。他是为了自己好,而自己竟然真的把他当亲哥哥一样耍小性子,她未免有些后悔。可她一想到郑谐笑得很惬意的那副样子,仿佛看她的笑话看得很愉悦,将她的里子面子全丢尽了,她又觉得自己刚才闹得很爽。 和和心里空落落地在街上转了一个小时。郑谐不给她电话,她没台阶可下,又没法回家,于是耐不住寂寞地拨通了很爱玩的几个高中同学的电话,约她们小聚。 她们去游戏厅玩了一下午游戏,疯狂得不得了,晚上去吃烧烤,大口喝啤酒,又到ktv里去唱歌,边唱歌边喝酒,唱得喉咙嘶哑,喝得天眩地转。 因为一直在吵闹环境里,连郑谐后来打电话给她,她也没听见。 和和醉得很厉害,虽然她可以装得很清醒。 这也是郑谐教她的。郑谐说:你就算真的醉得忘记自己是谁,也一定不要让别人看出来你醉了。女孩子醉了不好看,更重要的是,女孩子让别人看出醉了的话,会受欺负。 她的计划是回以前跟妈妈住的那栋房子去,虽然可能尘土扑面,但也好过露宿街头。可是她也不明白怎么出租车停下时,抬眼一望还是郑谐家的别墅,近几年来她住得比郑谐更多的地方。 可是筱和和实在没力气再折腾一回了,她原定的目的地离这里隔了大半个城市,和和不能保证自己装清醒能装得那么久。 她看看手机已经过了12点,大家应该都睡了,她硬着头皮自己开了院门,轻手轻脚地绕过那条狗的小窝,又开了屋子的大门。 和和头晕眼花地倚在楼梯扶手上休息了一会儿,决定一鼓作气地撑到自己的卧室去。她的凉鞋踩在楼梯上有嗒嗒的响声,和和脱掉鞋子光着脚一步一挪。 当她终于爬上最后一级台阶,已经能够看见胜利的曙光时,她头顶的灯突然大亮,郑谐就坐在二楼玄关处的一把椅子上,冷冷地看着她。 后来和和也记不明确她跟郑谐都吵了些什么。平时她并不敢跟郑谐那么对着干,他说一句她就回一句,而且非常不客气。而郑谐也反常,他一向惜言如金,点到为止,如果她表现得不服气,他也只会冷冷地睨她,令她不战而败。 可是那天他们好像一直在争论,总之一切都不对劲。和和记得最清楚的一句话是郑谐说:“筱和和你太令人失望。”他从来没这样讲过话,他以前只说:和和你是个笨蛋。或者:和和你是蠢姑娘。 而筱和和后来她趴到楼梯栏杆上吓唬郑谐:“你再逼我我就从这里跳下去。” 二楼并不高,郑谐跳下去甚至可以站得很稳。可她站的那处位置下面恰有一处台阶,不摔伤那是不可能的。 郑谐只是冷笑:“你跳下去试试,你不敢。” 筱和和被酒精浸过的大脑迟顿地转着。她若跳,自己要受罪了。她若不跳,郑谐又要得意了。她若跳,郑谐一定会很后悔吧。跳?不跳?跳?她边想着边不由自主地爬上那栏杆,脑子里有只小鬼在恶意使坏,心中有个好孩子却恍恍不安,努力想制止自己别做碴蠢事。 她自己正挣扎得辛苦,郑谐却帮了她一个大忙。他站起来一把将她揪下来,反手给了她一个耳光。 和和从郑谐将她拖下来的距离判断,原来她真的已经爬高,大半个身子都探到外面去了。她自己惊出一身汗,但他那其实根本没用力的一巴掌却令她哭起来。 和和缩到墙角无声地哭,越哭越厉害,全身都缩成一团。 后来郑谐在她身边坐下,用手替她抹着眼泪,将她搂进怀里轻轻地拍着,语气很疲倦:“别哭了,我打你不对,我错了还不行么。” 喝醉了的筱和和就是小孩子,得理不饶人,听到郑谐道歉的话,她反而哭得更响了。 郑谐去捂她的嘴:“你是不是要把陈阿姨吵醒上来看笑话?” 和和张口就死死地咬住他的手。郑谐挣了几下没挣开,任着她去咬。和和咬累了,自己松开口,又呜呜地哭。 郑谐被她哭得心烦意乱,站起来说:“你什么时候哭累了记得回屋睡觉。我不舒服,我先睡了。” 他拨脚就要走,筱和和突然就紧紧抱住了他的腿不让他走。盛夏的天气,他穿着背心和短裤,刚才又跟和和闹了一场,和和抱上去时,粘粘腻腻。 郑谐这次没由着她的性子,用了一个大力抽出自己的腿,边继续往前走边说:“筱和和你再这么胡闹,我以后永远都不再管你的闲事了。你喜欢怎样就怎样吧,反正我后天就出国了,回来的时候不知道还记不记得你。” 和和被他刚才那一扯的反作用力撞了一下,后脑正碰到墙上,半天才回过神来,听他那样讲,立即从地上爬起来,跌跌撞撞地追了上去,在郑谐已经推开自己房间的门时,从他身后一把抱住他的腰,趴在他身后委屈地呜呜哭。 郑谐挣扎了半天没挣开,干脆自己往前走,后面拖着一个筱和和。终于他走到自己屋里的软沙发旁时,他回手把和和揪出来,甩到沙发上。和和缩到沙发上继续哭。 郑谐自己倒了杯水喝,扔给和和一条毛巾:“哭够了就回屋睡觉去,替我把门带上。”然后他躺到床上,拉过凉被蒙住脸,很久不见动静,似乎是睡了。 借酒装疯的和和失了观众,也没兴致哭了,只是越来越生气。她看着床上安静躺着的郑谐,一副若无其事的模样,而她却在这边气炸了肺,她脑子里涌上邪恶的念头,鼓足勇气跳到郑谐的床上,恰好跳到他的身上,然后抱住他。 惊醒的郑谐推她:“筱和和你吃错什么药了?你是不是疯了?”但他的手恰到推在她最柔软的地方,又急急收回。 和和终于有了扳回一局的胜利感,她洋洋得意:“你想以后都不管我?没门!” 郑谐已经起来,打算把她丢在床上,自己换地方继续睡。但和和的大脑已经被邪恶的小鬼控制住,岂肯放过他,又拉扯着他的衣服不让他走。 其实筱和和并没想好自己到底想干什么,她只知道自己这一天在郑谐面前丢尽了面子,她一定要扳回来。郑谐在她面前一向作正人君子状,所以只要她也让郑谐很失态,她就心理平衡了。 其实郑谐向来身手敏捷,但幸运的是这一晚他的动作拖泥带水。当郑谐回头又想推她时,又因为碰到她的某处裸露的皮肤而迟顿下来,和和趁机搂住他的肩,咬他的脖子。郑谐重重地抖了一下。 接下来的事情并不在和和的预料之中。她只想去招惹郑谐,让他难堪。即使在酒醉中,她也知道郑谐一向理性,绝不会真的把她怎么样的。可是等她迟顿昏乱的大脑发现乾坤移位,事情不对劲了时,一切都已经乱了。她使劲地挣扎,但已经晚了,她被昏乱的疼痛击穿,在流泪中接受人生的一场蜕变。 最后郑谐抱着她,替她抹着眼泪,声音很轻,没什么感情:“胡闹是要有代价的,让你记个教训。”但他的怀抱十分温暖。 和和在泪水和疼痛中渐渐睡去。 她睡得不沉,醒来时天空还是黑沉沉的,而她的酒已经完全醒了,她的酒向来醒得非常快。 屋里散着很浓的酒味,烈性酒的味道。郑谐睡得很沉,但看起来并不舒服,轻轻地蹙着眉,似被梦境干扰。 她昨天喝的是啤酒,这种酒味不属于她,所以一定是郑谐昨天也喝酒了,而且喝多了。 和和很绝望地发现,她能够清楚地记得昨天中午一直到这个凌晨发生的一切事情,所以她很清晰地知道,即使郑谐后来怎么样了她,但始作俑者却是她自己。她吞了毒药药老虎,撒酒疯去招惹一个同样喝多了的男人,根本就是她活该。 她失身事小,但眼下的问题是,等郑谐醒来以后,她要怎么跟他面对? 昨天她最伤心的其实就是郑谐说对她感到失望,又说以后不再理她,所以她才疯了一把。可是眼下发生这样的事,她与郑谐以后真的没有办法再正常相处了。 她快速地回想了一下郑谐跟之前几任女友分手的情形,有时候她也能恰好赶上女方哭哭啼啼不依不饶的情景。郑谐讨厌女人装疯卖傻哭哭啼啼,讨厌女人喝多了还借酒装疯,更讨厌女人跟他拉拉扯扯。她恰好把这几样全占尽了。 等郑谐醒来后,要怎么打发她呢?总之她永远失去这个哥哥了,虽然她一直没把他当自己的亲哥哥,可是他却一直是自己最大的依靠,最亲的伙伴。 和和绝望得连想死的心都有,这样她就不用去面对几小时后的一切了。 她小心地整理好自己的衣服,悄悄地回到自己的房间,就那么脑子混乱不清地呆呆地在房里坐了很久,直到天空渐渐泛起鱼肚白,她觉得身体极不舒服,想去洗个澡,她洗完澡后才发现自己在白色毛巾上留下了一点红色的印迹。 那一点血迹如醍醐灌顶一般点醒了她。她换上衣服,悄悄地又回到郑谐的房间,借着渐亮的天色,鬼鬼祟祟地检查她在床上是否有留下什么东西。她检查了一遍又一遍,没有,真的没有,除了几根头发。 然后她替郑谐把衣服稍稍整理了一下,昨天闹那场时很仓促,本来也没有全脱掉。 和和要跟自己赌一把。她忆起了肥皂剧里最常见的情节。坏女人要破坏人家的恋情,总是在男主角喝醉不省人事的时候,将他脱光光,第二天早晨自己往他身边一躺,声称两人已经亲密,而喝醉的男主总也记不得自己根本没有做过。 所以她要反其道而行之。无论郑谐醒来后说什么,她都打算一口咬定两人什么事情都没发生过。反正她并没留下最明显的证据,而郑谐总不成要拖着她去检查dna。 她赌郑谐喝醉酒后不会像她自己这么清醒。 她知道这样很无耻,可是总也好过她与郑谐没办法继续相处。 筱和和为自己的急智又紧张又兴奋,既担心天亮时刻的到来,又希望马上就到那个时刻。她的心脏嘭嘭地跳着,几乎要跳出喉咙,令她不得摸到院子里去呼吸几分钟新鲜空气。 和和坐在花园的椅子上观赏了日出,那样灿烂的景象刺花了她的眼睛,充满希望又令人绝望,她犹如等待终审判决的死刑犯,生与死都只悬于细细的一线。 几乎整晚没睡的和和终于在太阳冲破云层后,趴在自己的腿上睡过去了,直到有人急切地推她:“和和,你怎么睡在这里了?你怎么不回家啊?没带钥匙就敲门啊,哎,你这孩子,生病了可怎么办!” 她睁开眼睛,是保姆。 保姆不由分说地牵着她的手就将她拖进屋里去,和和在门口迟疑了一下脚步,终于还是进去了。 郑谐穿戴整齐地坐在餐桌旁,正在看一份报纸,脸色有点白,精神不太好。 当和和进去时,他抬起头来,神色平静地看了和和一会儿,似在观察什么。 和和的心脏又如擂鼓般跳起来,她握住拳,将指甲深深地陷进肉里,微微低下头,心中默念着已经准备得很充分的台词,暗暗祈祷自己千万不要怯场。 可是郑谐却说了一句她万万都没想到的话。郑谐淡淡地说:“坐下吃饭吧。下次如果晚上不回家,记得给家里打个电话。” 和和没有想到,今天是她的幸运日。 郑谐真的不记得凌晨时发生的任何事了,比她所希望他忘记得更多。 她押下的赌注不但全部收回,甚至还大赚了一笔。 筱和和就这样匪夷所思地躲过了她预想之中的灭顶之灾。 一切都在意料之外。郑谐不但忘记昨晚的事情,甚至都没有追究关于她一夜未归的罪责。她胡乱编了个理由,他点点头,示意她先吃饭,就什么话都不说了。 后来和和也不免想,或许郑谐记得些什么,只是他与她一样,都无法面对这种乱lun般的尴尬,索性装傻。 不管怎样,她都乐意配合。 那时候,无神论者筱和和开始相信有神灵的存在。她想,一定是她做了半个暑假的志愿者为了积了德,所以上苍才如此善待于她。 那天吃完早餐,郑谐就上楼休息了。她也睡了一会儿,身体和大脑都极度疲累,但就是睡不成,心下惴惴不安。她又爬起来,上网查了半天资料,找了一副大墨镜带在身上,拿了一顶太阳帽,对保姆说她要出去买东西。 好心的保姆说她一晚上没休息好,一定要帮她去买,和和推辞了半天才得以脱身。她鬼鬼祟祟地走了很远才叫了出租车,让司机开到跨了两个区之外的一家药店,戴上太阳帽与大墨镜,遮遮掩掩吞吞吐吐地要买药。年长的售货员见怪不怪地扔给她一个小药盒,待她走时还好心提醒:“这药可不能多吃。”后来筱和和尽量避免到这条街来,生怕有人会认出她来。 总之那天她吃了药后,终于可以安心地睡去,醒来时天都黑了。 郑谐明天就要走了,晚上却没出去,而是留在家里吃饭。他好像也睡了一整天,眼睛都有点肿,眼神不复以前的锐利,胃口也不好。 保姆几乎算是半个家人,边给他盛饭便念叨:“知道醉酒的滋味难受了吧?怪怪,都喝成这样了,昨儿我硬是没看出来你喝多了,这样面子是保住了,但是自个儿多遭罪啊。” 郑谐沉默,和和也使劲低着头,恨不能把自己埋进盘子里去。 后来郑谐终于开口,却是对和和说话。他说:“明天你跟我一起走,我把你送到b市去。” 和和小声说:“我还有两堂课没上完,而且我妈不在家,她带学生去南方考察了。” 郑谐说:“那种课多一节少一节都无所谓,你自己留在这里不行。我妈在那边,我把你送到她那儿去。” 和和没有辩驳,默认了他的安排。 郑谐是从b市出发去国外念书的,走那天家里一大群人来给他送行,每个人都千叮咛万嘱咐,把他当无自理能力的小孩子。郑谐烦不胜烦,待要去机场时坚持只让司机跟着他,不许任何人去送机。他的理由简单至极:“我讨厌分别的场面,我最怕有人哭。” 那天大家吵吵嚷嚷七嘴八舌,只有和和在角落里,一直沉默。有长辈笑着说:“和和最舍不得阿谐走,阿谐一走她少了个大靠山。看小和和都难过得说不出话来了。” 和和尴尬抬头,不知该如何作答,傻傻地呆在那里。 郑谐笑一笑:“前两天跟我闹了点别扭,现在还赌气呢。” 郑谐的妈妈倩柔嗔怪道:“阿谐你这么个大人,怎么好意思去欺负和和?” 和和越发尴尬地笑,觉得很受煎熬。 倩柔阿姨温柔地看一眼和和,对郑谐说:“我也挺怕那种离别场面的,我不去了。不过让和和送送你吧,总要有个人给你送行不是?” 最后筱和和到底作为除了司机外唯一的送机人去给郑谐送行了。她如郑谐所愿一滴眼泪都没流,乖乖地跟在他身后,低着头,沉默寡言。 郑谐上机前对她说:“还记恨我哪,连我要走都不笑一下。” 和和摇摇头,然后挤出一个她自以为很灿烂其实很勉强的笑容给他看。 恰一阵风吹来,将她的头发盖住了眼睛。郑谐伸手想替她拨开,却中途收了手,只淡淡对她说:“每周给我写封信吧。我每个周都会上线一次,有什么事给我留言,急事打我手机。我安顿好之后就把联系方式告诉你。” 和和又乖乖点头。 回学校后的筱和和,继续做着安分守己的好学生,不算特别起眼,但很受老师和同学们的欢迎。极偶尔的,她也会创作出一两副特别惊艳的作品。每当大家满怀期待地等着她继续焕发艺术生命时,她却又由白天鹅退化成丑小鸭。 和和按郑谐的吩咐,每周给他写一封信,字不太多,只简单汇报学习情况,比如“我得了二等奖学金,我有一门课差点不及格,宿舍楼下的那棵铁树开花了”,有时也包括“我今天逛街买了六件衣服,有三件是同样的款式不同颜色的,可是都很便宜”,即使在自己生病住进校医院打了一个星期的点滴时,她的信也没迟到过。当然这种事她没写进邮件里。 郑谐回信也很短,很像批示,要她不要学别的女同学减肥,不要在外面玩通宵。偶尔也跟她说他那边的事情,通常只一句话,由着她努力地发挥想像力。 隔着遥远的距离,他们处得平静而友好,有一点陌生感,但又仿佛很亲近。 又一个假期,和和回家过年,却没见到郑谐,因为参与一个课题,他没有回家。后来他回家了,和和却在学校。 倩柔阿姨给和和打电话说起她与郑谐时间一前一后擦肩错过时,语气惋惜又遗憾。 和和却暗暗松口气。 之前她神色异常,郑谐只当她还在跟他闹别扭。可是如今若是再跟郑谐见面,和和不能保证自己已经恢复成正常状态,面对面当然比不得网络。 又一个新学期,与和和同宿舍的女生,有一人出去租屋与男友同居,有一人每到周末便有名车来接,周日晚上或周一早晨再将她送回,有一人换男友如换衣服一样频繁,有一人因为失恋而精神恍惚,还有一人与中学同学谈着远距离恋爱,甜蜜,争吵,无论喜或者忧,都爱拖着和和一起分享。 只有和和,每日沉浸在自己的世界里,念书,画画,作手工,偶尔参加社团活动,日子过得很悠闲。 比较起来,最没什么特色的筱和和竟成了大学校园里的异类。 诱惑当然有很多,校内的,校外的,但她都没兴趣。看着室友们的悲悲喜喜,她对于自己曾经经历过的某一件事也渐渐淡忘,只是有点找不准状态。 还好郑谐总是行色匆匆,放假时也只回来几天,多半与她见不到面,见面时也有一堆人在旁边。 只要背景得体,入戏是很容易的。 又一个学期之后,她终于还是见到郑谐了,而且是在国外。 她所在的大学与某所欧洲大学建立友好关系,互派了两支交流团。和和按说本不该有份,可是两校前期搞活动时,她的一组作品令对方学校的某位重要人物十分感兴趣,甚至邀请她作交换学生。 和和对外语十分头疼,甚至没跟家里商量便婉言谢绝,她从来都不是有远大志向的女子。但是她却因此被学校列入交流团名单了。 那所学校与郑谐念书的地方从地图上看似乎很近。这样的事情她不敢瞒着郑谐,于是告知他。 行程安排得极满,只最后一天是自由支配时间。 没想到郑谐竟开了几个小时的车过来了,费了不少功夫到团长那边签字画押写保证书,将和和与另一个跟她很好的女同学带了出去,陪着她们游览了当地风光,在最好的饭店吃饭,还看了演出,又在规定时间内将她们送回饭店。 有个女同学跟着,和和的表现十分自然,就象以前郑谐带着她去见他的朋友们一样。郑谐更是文质彬彬,有礼有节,风度翩然。 只是害那个女同学足足得了两个月的相思病,一提起郑谐来便眼睛冒着粉红泡泡:“你们不知道,和和的哥哥太帅了,太有型了,又有风度又有内涵,站在街头上,连那些人高马大金发碧眼的欧式帅哥们都愣是被比了下去。我现在知道和和为什么总也看不上我们学校的那些中等帅哥了。有那样一个哥哥,这标准线得定到多高啊。” 和和在一堆好奇的探询中只微微笑,从来不开口。 她觉得这是个好开始。等郑谐回来后,如果他们还可以常常见面,一定会将关系恢复到像以前那样,完全没有破绽。 苍天再次满足了和和的要求,却并不是以她所希望的方式。 那是又一个小假期,和和到妈妈那里住了几天后,又回来陪着倩柔阿姨。其实她也与倩柔阿姨一样不喜欢b城的空气与天气,那里温度湿度与气压都反常,她在那里总是流鼻血,还常常喘不过气来。 和和记得就在一天之前,她与倩柔阿姨,还有郑谐的某位姨妈一起动手做小点心,她弄了满脸满身的面粉,被她们取笑一通过之去洗脸换衣服。 她换得快,回来时,听到厨房里姨妈说:“自从阿谐念大学开始,和和就更像你的女儿了。倒是阿谐偶尔才回来一趟,来了马上又走,跟旧式女婿似的。” 倩柔阿姨说:“和和一会儿就回来了,你这样讲,她要害羞了。” 姨妈说:“你这些年把和和当宝贝一样疼着,只怕心里早把她当成儿媳对待了吧。” 倩柔阿姨轻轻地笑:“孩子们的事,我作不了主的。只怕她跟阿谐都没存着那份心,强扭在一起也没什么意思。我自己不就是个好例子?我是真的喜欢和和,恨不得她是我生出来的,可不是为了别的目的才对她好。” “哎,说的也是。阿谐若是真的对和和有那种打算,按他那种性子,现在就不该女朋友左一个右一个的。” “阿谐自小有主见,让他自己去看着折腾吧。只是和和这个宝贝孩子,这么乖,这么懂事,要交给什么样的男人我才能放心得下呢。” 和和在门外立了很久,才装作若无其事的样子进去。 晚上倩柔阿姨很反常地要和和陪着她睡。她给和和讲一些郑谐小时候的事,还有和和自己也记不住的她小时候的事,讲到有些累了,才渐渐睡去。 第二天她醒来后便觉得不太舒服,然后在家里人的劝说下去了医院。这一去,她再也没能够回来。 郑谐的爸爸匆匆赶回来时,只见了妻子最后一面。而等郑谐飞回来,他见到的是母亲冰冷的遗体。 家人按着逝者的遗愿,将她葬在她生活了将近二十年的这座城市。 葬礼很低调,只有最亲近的人才得到消息。 郑谐的妈妈素来待人和善,亲朋好友对她的死讯太过意外,痛哭失声。家中的保姆都哭得上气不接下气。 最安静的是郑谐父子二人。郑谐的爸爸尚掉了几滴泪,郑谐则自始至终连表情都没有。 到了下午,当一切混乱归于平静,有人发现郑谐没跟大家一起回家,手机也没带。等了几个小时没等到,亲戚们未免心焦,担心他想不开,姑姑阿姨们一副要报警的架势。 因为郑谐这一年只与母亲相处了几天。他计划提前拿到学位,早日回家,所以连假期都没回家,用来做论文。然而他的计划却远没有变化来得快。 和和站起来说:“我去找他,我能找到他。”和和出门后见家里的司机和郑伯伯的秘书一直跟着她,坚持地说:“我自己。他不喜欢人多。”她的眼睛哭得有点肿,说话带着重重的鼻音。这几个对她熟识的人从未见她这样坚决过,一愣之下就这样眼睁睁地看着她自己招了出租车走了。 和和去的那座小时候常常与郑谐一起爬的山,山的背面有形态奇异的巨石与极美的风景。那座山车开不上去,只能步行,石阶很陡,旁边拦着铁链,上山十分吃力。 以前郑谐高兴与烦闷时,都喜欢到那里。和和小时候喜欢跟在他后面,所以他也常带上和和,如果和和爬到一半爬不动了,他就把她背上去。其实他高兴与烦闷时,从他的言行上很难看出来,不过每到这时候,他都很不喜欢有人打扰。于是和和一个人在一边摘大把的野花,吓唬蝴蝶,有时候也被别的虫子吓到,而郑谐则安静地坐在石头上发呆,看着夕阳西沉。当天色渐黑,玩累了的和和半睡半醒时,他就把她背下去。 后来和和大了,他不肯再背她,而和和总是爬到一半就上气不接下气,被他像牵小猪一样地揪着上去,到了山顶就累瘫。和和于是再也不跟他上山了,有时也会猜想他兴许会带某位体力好的女朋友一起去爬那座山。 如今和和费了极大的力气一级级地攀到山顶,到了山顶还要攀过两个小小的山头才能绕到后山。那些小山头光秃秃的,没有台阶,只有凿在巨石上的一些洞,爬过去就像攀岩。和和爬上第一个山头时想,如果郑谐不在这里,那么她也没有力气下山了,只能等着人上来救她。 但郑谐没让她失望,他真的坐在以前他最喜欢坐的那块石头上,背对着她,看着西边的太阳。山风很大,将他的衣角掀起,他仿佛随时都能飞起来。 和和在他身后的十几米处站住,不敢再上前,眼睛有一点酸,因为不知道该对他说什么。 郑谐却在此时敏锐地回头,见到是她,向旁边挪了一点,拍了拍身边的位置,示意她坐下。 和和就那样安静地坐在他的身边,陪他一起等着太阳下山。夕阳已经快落山,天边布满红色的云霞。 郑谐不作声,和和也不说话。当那火红的一轮圆球终于沉入天边,风突然变得很凉。 和和瑟缩了一下,朝郑谐的方向靠了靠。她只穿了一件黑色的t恤衫和牛仔裤出来。 当她靠上郑谐后,发觉不妥,又向外挪,郑谐伸手轻轻揽住她,给了她一点温暖的依靠。 郑谐还是看着那一条已经暖昧不清的天际线,静静地说:“你还记得这里?你很久没来过了吧。我第一次来这里时,是我妈妈带我来的。每一步路都是我自己爬上来的,那时她非常的高兴。从那以后没多久她的心脏病就发作了,从此她再也没有力气爬上这座山,总是走到一半就要返程。她说这里的夕阳比任何地方的都更美。” 和和心里一酸,眼泪又要掉下来。她使劲抬头望着天,试着将眼泪逼回眼眶,才发现天上不知何时已经出现了许多的星星。 她有些害怕星星,下意识地又低头,眼角有光亮一闪,以为有流星滑过,扭头去看,却见到了郑谐的眼泪,亮晶晶的两行,顺着眼角无声地流下,在星光下看得分明。 在这之后的很长一段时间里,和和几乎忘记了她与郑谐那荒唐的一夜,却清晰地记住了这一刻。郑谐将头靠在她的肩上,泪水一滴滴打在她的脖子上,滑过她的锁骨和胸线,一点点濡湿了她的衣服,凉冰冰的一片。而她将他像小孩子一样搂在怀里,她的眼泪滴到了他的头发和脸上,最终与他的泪融到一起,一起滑落。那一刻,是他们真正的最靠近的时刻,超过了他们曾经的错位的亲密。 和和不知道是什么时候以及怎样回家的。她醒来的时候,全身软软的毫无力气,手上挂着点滴,天色已经大亮。 一堆人见她醒过来,惊喜地欢呼:“醒了醒了终于醒了,小和和你怎么能这么吓人呢?” 母亲坐在她床边,见她醒来,露出一点喜色,眼睛湿了一下,又很快掩饰住,轻声地说:“怎么会这么不懂得照顾自己?发着高烧也不知道,最后晕倒在山上,害阿谐把你这么大一个人一步步地背下山来。那座山那么陡,又是黑天,多危险啊。你们若再有个闪失……”她止住话,将头扭向一边,过了一阵子才又转过头来。 和和整整打了五天的吊针才退了烧。其实葬礼那天早晨她就有一点不舒服,一直撑着,后来便忘记了。 妈妈不离左右地陪了她两天,一直有电话向她请教问题或者汇报实验结果,后来郑谐便劝她回学校去继续那个实验,以免几个月的努力功亏一匮。和和这里由他来照顾。 剩下的三天里,郑谐一直如最尽心的保姆。和和吃水果,他会给她切成一片片的薄片,和和要看书,他说发高烧时看书会弄伤眼睛,于是耐心念给她听,和和最害怕被扎吊针和抽血,他小心地帮她捂着眼睛。 第四天和和终于能说出话来。她说:“你闷坏了吧,让别人来陪我就好,你去忙。” 郑谐说:“我没别的事可做。挺有趣的,就像你小时候抱着一堆洋娃娃玩过家家。” 他见和和露出一个微微撅嘴的表情,伸手去捏她的嘴说:“你刚才那副表情就像你刚出生时的样子一样。你刚生下来时只有这么一丁点。”他伸手比了一个比猫还小的手势。 和和说:“你课业一直很紧吧,为什么不回学校呢?” 郑谐说:“学分都修够了,论文也通过了,用不着回去了,等到毕业时间,回去领证就是。你下学期是不是该实习了,过来给我的新公司打杂吧。” 和和说:“我要考虑一下,我很抢手的。” 后来和和常常想,她是以失去一个亲人的代价杀死了自己的心魔,换来了真正的心灵宁静,可以坦然地与郑谐再续兄妹情谊,或者重新开始。 人说25岁是女人的一道坎,在这一年里,女子的心绪总会不够宁静。以前和和总是不信,如今她信了。 她安然无恙地度过了好几年,她以为自己已经完全把那件事情放下了,对面郑谐时她可以心无芥蒂地像小时候一样,适可而止地撒娇与顶嘴,坦然地偎在他身边取暖。却因为当年那件事两位见证人在同一个下午出现在她的面前,而令她的一切掩饰都破了功。 第二十三章 23-宁愿是梦一场 郑谐年少时常常做恶梦,每每醒来时都庆幸自己可以回归真实世界。却不想他在神智昏沉中都能感受到荒唐的一个离奇梦境,竟然变成了现实。 在郑谐的记忆里,他从来没有像现在这样六神无主过。他像被抛在一处异度空间里,思维都仿佛抽离,四周茫茫一片,什么都看不见,却又有一种有一种机械的声音不知从何处传来,频率很固定,一直冲撞着他的耳膜,很久后他才明白那是他的血管跳动的声音。 当郑谐回神的时候,和和已经消失在他的视野中。他试着重新上路,但是连手都有点发抖,开出几百米后,又停了下来,动作缓慢地又抽出一支烟来点燃。 他试着将那些杂乱无章的可怕的念头强行压制下去,一切等他回家再想,可是那些琐碎零乱的念头却自动自发地汇成一条清晰的线,像蛇一样扭曲着,一口口噬咬着他。 他摸了很久才摸到自己的手机。他在混乱的思维里隐隐地意识到自己首先应该确定和和现在是否安全到家了。 他拨通号码不久,车里的某个角落里响起了几声小猫的叫声,他立即挂断手机,全身僵了一下,但小猫的叫声也消失了。他疑心是自己的幻觉,迟疑一下,又拨了一遍,那细细的幼猫叫声又从他脚下响起,非常地弱。郑谐开了灯光,弯腰从地上捡起了和和刚才掉落在地面上的包。 他微微紧张地翻了翻那个鼓鼓的大包,果然在一堆没用的东西里找到了和和的手机、钥匙和钱包。他的后背涔涔地泛起一层冷汗。 郑谐很快镇定下来,险险地用最快的速度将车子开到和和的楼下。他希望和和贴身带了一点零钱,或者出租车司机足够好心,不会为难她,然后和和现在正在楼下等着他。 他记得和和常常丢三落四,以前不止一次做过将自己锁到门外的事,然后便借了电话打给他,请他差人给她送钥匙。因为他那儿有两把和和的备用钥匙。郑谐念过她几次,但她总不长记性。 和和上一次又将自己锁在门外,是今年春天的事儿,郑谐接到电话时正在路上,于是自己开了车过来。早春的气温还十分低,他到达时,和和坐在楼前花园的儿童摇椅上等他,只穿了印满新鲜的卡通水果的薄薄的居家服,光脚穿着人字拖鞋,头发被风吹得乱乱的,瑟瑟发着抖,见到他几乎喜极而泣,扑上来像小孩子一样抱住他的胳膊。 那时候他在心中叹了半天的气,但是见她一副委屈的样子,而她抓住他的那只手指尖冰冷,终究没忍心去训她,只对她的未来感到十分担心。 可是今天,却没有奇迹的出现。他开着车在小区里慢慢地来回转了几圈,都没找到和和的影子。他的全身愈发地冷。 郑谐终于想到和和或许去了朋友那里。他翻着和和的手机电话簿,试着给苏荏苒还有丁玎,他所仅知道的和和在这个城市的两位朋友打电话,他甚至急病乱投医地打了几个和和同事的电话,但结果一再地令他失望。 郑谐心乱如麻地正想动用关系找人帮忙时,脑中有微光忽闪了一下,很快又消失,他拨了曹苗苗的电话,但心里并没抱太多期望。 不想一小时前走路都七扭八歪的曹女士,现在已经口齿清晰,思路敏捷。她在电话里底气十足:“和和或者在我这儿,或者不在我这儿,总之我不告诉你!” 郑谐的口气一软再软:“曹总,我有很重要的事找她。如果她在你那儿……” 曹苗苗得寸进尺:“无所不能的郑谐先生也有这么着急无奈的时候啊,哈哈哈哈,老天有眼!” 郑谐近乎哀求:“苗苗……” 那句称谓如咒语一般,女强人曹苗苗的心突然就软成一团刚发好的面团:“好吧,她在我这儿,她已经睡了。” 郑谐说:“我要见她。” 曹苗苗叹气:“郑谐,和和已经是大人了好不好?你像训孩子一样把她训得从进我家门开始一直哭到现在,你还没够哪?屁大点的事啊,不就在夜总会混了一会儿,是本老娘我拿这个月的工资威胁她硬逼着她去的好不好?你有种就去告我诱拐未成年少女!靠,你还真以为你是人家亲哥了?你那么有当家长的瘾,你早点结婚自己生一个去!” 郑谐十分无力:“她的东西忘在我车上。” 曹苗苗说:“送过来。” 郑谐赶到曹苗苗楼下时,她已经站在楼下,以一副女王架势等着他。他刚将车停稳,她就上前拉开他的车门,看见放在副驾座上的包,一把扯走,甩了门就要走。 郑谐出来拦住她:“我要见她。” 曹苗苗伸三只手指在他面前晃:“其一,我还未婚,我的香闺不欢迎男人。其二,你别以为地球是你家的。其三,和和说她不认识你。” 郑谐放弃尝试,他疲倦地说:“那我明天再找她,让她好好休息。请你替我照顾她。” 曹苗苗不带同情地说:“还用你说,我当然会照顾和和,不过不是‘替你’,鬼才‘替你’做事。” 郑谐不再跟曹苗苗纠缠,一言不发地离开。他开着车时脑中浮现着和和此时一边哭着一边还要编着理由敷衍曹苗苗的样子,心里一阵抽痛,还有和和那句“不认识他”,更让他难过。 杨蔚琪来过一个电话,随意地问了他一句“你回家了吗”,他草草地回她一句“有朋友找我”便收了线。他挂了电话后觉得心烦意乱,想起早些时候真的有朋友找过他,说晚上有聚会,他当时觉得那个地方太乱,借口有事推辞了。 而如今,他突然很害怕回家面对冰冷的墙壁,他担心自己在夜深人静之时会发疯。而他最近烦闷时最常找的陪伴对象杨蔚琪,他找不到最恰当的表情来面对她。于是他决定去找他那堆酒肉朋友。 朋友们包了一家俱乐部的豪华大套间给某位后天就要结婚的哥们儿开单身派对。现场乱得像被洗劫过一样,照例有大礼品盒子里跳出身上绑着丝带的艳舞女郎的无聊戏码。 只是艳舞女郎的出场也没有郑谐的出现更受欢迎,准新郎几乎热泪盈眶:“哥们儿我的面子也忒大了,连阿谐都来捧场了。” 郑谐还没作出反应,旁边人已经说:“阿谐这家伙今儿肯定是脑子犯抽了才会突然想到来这儿,而且都这么晚了。”郑谐挤了一下嘴角,他疑心自己没笑出来。 这群人玩得差不多了就开始和准新郎划拳提问惊悚问题,比如第一次是几岁在哪里对方多少岁之类,准新郎若是划拳输了,要么得回答巨损的问题,要么得喝酒。 准新郎已经被他们灌得不轻,说话也开始迷糊,问及“跟老婆最糗的一件事”时大着舌头说:“某日高中同学聚会后,醒来时发现跟多年没见的女同学光溜溜地躺在一张床上,我们都挺尴尬的,不知所措,说要不干脆交往一阵子看看吧,就这么在一起了。结果下一次做的时候,发现她还是处的。妈的,丢不起的人啊。” 在座诸人笑得东倒西歪,把瓶子敲得叮叮当当地响。笑得最响的人说:“这脸实在丢得够大的。你做没做过自己都不知道?还是只做了一半啊?” 准新郎说:“醉的不省人事的,谁还记得是在梦里做还是真做啊?我一直以为是真的呢。” 那堆人又笑骂又敲桌子,平时衣冠笔挺的斯文外皮儿丢了一地。 只有郑谐没跟他们一起搅和着闹。他安静地坐到角落的沙发里,盯着墙上无声的大屏幕。 他一向喜静,除了被硬拉进堆的情况,其他时间很少跟他们一起闹,只作看客,大家也习以为常。只要他肯出席,就已经觉得十分有面子了。 有人递了一罐啤酒到他面前,他摇摇头:“不喝,戒了。” 对方笑:“真能装,前天还喝了不少呢。”郑谐抬头看,是苏荏苒的大哥苏茂葳。 郑谐说:“今天才戒的。” 苏茂葳在郑谐身边坐下:“干嘛闷闷不乐的。” 正调戏准新郎的一帮人中有人说:“阿谐那是心有凄凄焉,因为下一个被这么整的差不多就是他了。” 郑谐抬了一下眼,没说话。 苏茂葳说:“听说你连海边那边的房子都在找人重新整理了?之前大家都说这回你是认真了的,我还不相信。你们认识没多久吧,这就能确定终身了?” 郑谐细细地叹了一口气。 苏茂葳并没察觉。他一向话多,跟郑谐的关系又比别人更近些。他一边扭头看着那群人继续整准新郎,一边笑着说:“我说句话你可别翻脸。在杨蔚琪没出现之前,你从来就没正经谈过回恋爱,大家都以为你在等着和和长大呢。” 郑谐拿起前面那瓶酒猛灌了一口,见苏茂葳很诧异地看他,想起来自己才刚说过戒酒了。 苏茂葳怔了怔:“我去给你拿瓶水。”他一会儿回来,连盖子都帮他拧开了,“你脸色看起来不好看,不舒服吗?” 郑谐说:“没事。今天有点累。” 苏茂葳自己又开了一瓶酒,一口气灌了大半,他自己也喝了挺多,说话都不太利落,拍着郑谐的肩说:“一听和和的名字就变脸了,是不是又跟那小丫头惹气了?哎,我跟你说,妹妹们都是债主,也不知上辈子欠她什么了。你疼了她二十几年,把她当珍宝一样捧着宠着,到时候她转身就跟别的男人跑了,为了那个‘别的男人’跟你说翻脸就翻脸,让你透心凉。” 准新郎耳聪目明,大着舌头朝苏茂葳嚷:“你别以为我们不知道,你这个变态这辈子最大的心愿就是希望你跟咱们荏苒妹妹不是一个爹妈生的,这样你就可以把她娶回家了。” 又有不厚道的人说:“那也得看咱妹愿不愿跟他啊,我看悬。” 苏茂葳骂:“滚!” 郑谐觉得口干得厉害。他神色镇定地拿起面前的水又灌下一大口,当冰冷的感觉再度蔓延到神经末稍时,他意识到自己刚才喝下的仍是酒,他又拿错了。 郑谐见到筱和和已经是第二天下午。 他那晚与朋友们混到凌晨四点多,后来直接开车回了公司。 公司办公室本是套间,卧室,浴室一应俱全。他觉得影响不好,将卧室改造成私密会议室,兼作休息室。 他和衣在那间休息室的沙发上睡了几小时。第二天早晨当韦之弦照例提前几分钟到他办公室查看时,见他衣饰整洁但一脸倦容地从侧门走出,惊得差点把文件夹丢到地上。 郑谐费了一些功夫才联系上和和。 也算不上是他联系的。他打了两遍电话,对方只有一个机械女声一遍遍提醒他,该号码已关机。他看着桌上堆积的文件只觉得全身乏力,最后把任务安排给韦之弦,说他联系不上和和,可他今天必须要见到她。 韦秘书的工作作风向来与他很合拍。仅仅半个小时以后,她便告知了和和与他见面的时间跟地点。 郑谐觉得自己有点卑鄙。他认准和和一定会在外人面前替他留面子,所以他在这时候都要耍手段逼迫她。可是他没办法,他必须要在自己疯掉之前确认那件事,虽然他在心中早已经认定了。 和和选的地方是一家安静的茶室,室内只有黑白两色,雪白的墙壁,黑色的矮桌,墙上简单地挂了一幅提着词的白绢扇面,坐垫都雪白,整个屋子泛着清冷。 实在是太安静了,安静到郑谐觉得针掉到地上都能听到。 郑谐到那里时,和和已经在等他。服务生推开门时,和和垂首跪坐在桌前,见到他来,有点慌忙地站起来,小腿碰到桌脚,她轻轻皱了一下眉,没发出声音。 房间是日式的。郑谐记得自己以前随口对和和说,最不喜欢在日式包厢里谈生意,弯着身子曲着腿,底气会弱上好几分。那时他带她去吃日餐,他坚持选正常的符合中式习惯的包间。不想和和竟记得这么牢,并且懂得用来对付他。若换作平常,他都想表扬她。 和和竟然化了妆,虽然很淡,可还是与平时不同,眼睛看起来也比平时大了一些,或许是昨夜没睡好,也或许是因为她涂了眼影。她皮肤极好,凑近看都找不到毛孔,懒得保养也极少化妆。有时候他从国外出差回来会送她名贵的化妆品,她会直接要求他下次换成好吃的。 和和重新坐下后,便垂着眼睛不肯抬头看他,长长的睫毛覆在脸上,如两只黑色的小蝴蝶,轻轻地颤着。她试着泡茶,但弄得很糟,水不时地溅出来,有几次险些烫到她。 郑谐推开她的手,接过泡茶的工作。当他碰上她时,和和如触电般地弹开了。 安静的室内只剩下倒水的声音,以及很轻的呼吸声。 无聊的洗茶泡茶动作令郑谐的心绪安静下来许多。他抬头看向对面的和和,她仍然半垂着头,如刚出世的小猫一样微微瑟缩着,一眼便看得出她的紧张,但她紧紧抿着的唇角却显得坚定异常。 郑谐突然头痛。他意识到自己这二十几年来可能从来就没真正了解过筱和和,只看到她最愿意让自己看到的那一面。 郑谐决定先打破沉默。他尽量放柔声音:“和和,我们来讨论一下你昨天晚上说过的话。” 筱和和慢慢地抬起头来,她的目光轻轻扫过郑谐,迅速躲闪开,又轻轻低下头,背课文一样机械地说:“我不该喝酒抽烟,更不该任性胡闹,以后不会了,请你不要跟我一般见识。” 郑谐觉得右边太阳穴突突地跳了两下。他强抑着脾气继续柔声问:“我只想知道,当时你不是情愿的,对吗?后来是否有更严重的后果?” 和和的脸有点发白:“没有!不是……我当时喝多了,什么都不记得。……不,其实什么也没发生过。” 郑谐喉咙有点发干。他拿过自己的杯子,却发现里面已经没水了。他伸手去拿壶时,和和正好也去拿,差点碰到他的手,又怯怯地缩回。 郑谐也缩回手,放弃了添水的计划。他轻轻地叹气:“和和,你那时还是个孩子,你不应该独自来承担这件事,你应该让我知道。” 和和试着作着垂死挣扎:“不是你想的那样……”她抬头看见郑谐的脸,她很少见到他那样的表情与眼神,很疲倦很无奈,就好像她小时候犯了错,而他连说都懒得说她。她终于撑不下去,声音低低的,几近哀求:“已经过去那么久了,请你忘记吧。” 郑谐用手指在太阳穴上按了一秒钟。他说:“是我太失败,竟然能让你瞒过我这么多年。你那时还是个孩子。”他记得自己仿佛说过这句话了。 和和的声音比刚才更低:“我现在已经不是孩子了。我没刻意瞒着你,我几乎忘记了这件事了,真的。” 郑谐又伸手揉自己的太阳穴。半晌后他说:“和和,你给我一点时间,让我去解决一些事情,让我想想我们以后怎么办。” 和和睁大眼睛。她不由自主地提高了音量:“你想做什么?” 郑谐抿唇望着她,不说话。 和和的声音里带了哭腔:“拜托你,请你忘记这件事吧。”她从坐垫上爬起来,在郑谐身边跪坐下,就像小时候耍赖一样,扯着他的袖子,“请你忘记吧,就当我什么也没讲过,就当什么事都没有,我们继续像以前那样好不好。你按你的计划跟杨小姐结婚,而我谈我的恋爱,这样不好吗?” 郑谐在听到杨蔚琪的名字时轻轻地震了一下。他慢慢地说:“和和,你觉得我还能安心娶她吗?” 和和的眼泪掉了下来。她松开郑谐的袖子:“为什么不能?你以前有过许多女朋友,你又不是跟她们每个人都纯洁,可是也没影响你与杨小姐在一起。” 郑谐说:“和和,你跟那些女人不一样。” 和和捂着脸哭了起来。她哭得很压抑,肩膀轻轻地一耸一耸。 郑谐有沉重的无力感。他本能地伸手想去拍拍和和的头,却在中途生硬地转了方向,最后只是轻轻搭在和和的小臂上,片刻后又收回。 恰在此时,他的手机不合时宜地响起。他听了一会儿,沉声说:“好,我马上回去。”随后站了起来。 和和也放下捂着手,仰头看他,脸上还挂着几滴泪。 他伸手拉她起来:“我先送你回去。你去哪儿?公司?还是家?” 和和没反抗,乖乖地穿鞋,跟着他走,等车已经开出十分钟后说:“我在这儿下,我忘记我是开车出来的了。” 郑谐没停车:“钥匙给我,我让小陈把你的车送过去。你不要乱想,好好休息。我这几天不会打扰你。” 公司的事情很快就处理好。因为是管理漏洞导致,所以开了临时会议,只是心细的人发现,郑谐似乎有一点不在状态。 他开会时总是认真直视发言人的眼睛,从不会打断对方的发言。即使与他意见相左,他也绝不会出声,而是委婉地说:“如果我来做……” 没有人敢在他开会时开小差,因为他只消一个淡淡眼神瞥过去,就足以令人无地自容。 但今天开小差的恰是郑谐自己,不止一个人看出来了。 会议是副总主持的,主责部门经理在作长篇论述,而郑谐大多时间都没抬头,只在纸上用笔划着一些记号。 口若悬河的发言人有点窘,疑心是否自己太言之无物,令年轻上司这样无聊。他讲完话后,有短暂的停顿,不知该怎样收场。郑谐突然说:“可否再详细地解释一下你刚才所说第二条的第三点内容?我没弄明白你想表达的意思。” “呃?”发言人一时反应不过来。 郑谐将他那句式复杂的原话一字不差地复述一遍。 在场之人俱惊,深感错怪上司。 只有韦之弦看得分明,郑谐是真的开小差了,只是他的记忆方式与常人甚为不同,有时他的大脑很像录音机,将内容机械记忆,事后再翻出来整理,比如刚才。 韦之弦因为第二天请了半天假,所以自觉地留在公司加班到很晚,将隔日要做的事情都提前做完。她准备离开时,发现郑谐还没走,于是进去提醒他,见郑谐在认真看文件。 她平时将文件按紧急程度放在不同颜色的文件夹里。每过两天她会去调整一次文件,将他还没处理完的文件重新排一遍次序。而黑色文件夹中的文件通常是最不需急办的, 郑谐将签了意见的文件夹堆到文件架上,已经堆了很厚的一摞。而现在,他在看黑色文件夹中的文件。 韦之弦说:“那份材料并不紧急。” 郑谐说:“我知道。”其实平时郑谐最不主张加班,认为加班是工作低效率或者无人道主义精神的体现。 韦之弦站了一会儿,又说:“我给您订一份饭吧。” “不用,我不饿。谢谢。”郑谐头也没抬。 他接到杨蔚琪电话时,已经把桌上需要他看的文件都看完了,正无聊地在电脑上玩下棋。他有点累,脑子也乱,总之不想回家。 杨蔚琪说:“你前几天不是说,今天有一家磨菇店新开张,要去尝一下?我一直等你电话。” 郑谐想起来:“我忘记了,对不起。” 杨蔚琪很大方地说:“没关系,改天。你还在公司吗?工作很忙?” 郑谐抬眼看了一下电脑屏幕上大大的“youlost”,有些底气不足地说:“还好,已经快结束了。” 杨蔚琪说:“你是不是还没吃饭?我也没吃。我等你一起吧。” 郑谐说:“不用了,你自己吃吧。” 他在办公室又磨叽了一会儿,他以前从没有这样的坏习惯,当他打算走的时候,杨蔚琪又来电话了。她说:“你还在公司吗?” 郑谐说:“正打算走。” 杨蔚琪说:“工作结束了?我带了点吃的给你,就在你楼下。” 大楼里已经没什么人,空荡荡的,他到电梯口去接杨蔚琪,见她提着很精巧的小盒子。 “你不用这样麻烦,我一会儿回家吃就是了。” “等你回家你就会忘记吃饭了。” 饭还是热的。郑谐吃了几口就放下筷子。 杨蔚琪说:“你不多吃点吗?我排了半小时的队才买到。” 郑谐又努力地扒了一半。 晚上他送杨蔚琪回家。因为她买饭的地方在老城区最热闹的街道,没办法停车,她是打车来的。 郑谐一路都很安静,他有话想说,却不知该如何说起。杨蔚琪见他沉默,也不多言。 到了她家门口时,她问:“你今天要不要上去坐坐?” 郑谐摇摇头,说:“我今天有点累。”他想起些什么,转头看她,“前些日子你说想出去玩两天,你选好地方了吗?” 杨蔚琪谨慎地看着他:“还没。你最近似乎很忙,还是算了吧。” 郑谐说:“我答应过你陪你出去一趟。其实我也有些话想对你讲。” 杨蔚琪蓦地推开车门。她说:“我明天可能要出差。等我回来再说吧。你早点休息。”说罢也不等郑谐出来送她,便头也不回地走了。 她走得很急,郑谐看着她的纤细的背影隐没进大门,在车里呆了一会儿,抽了一支烟,才离开。 他昨夜几乎没睡,回到家觉得困得睁不开眼,头又开始疼。他在药箱里翻来翻去,找出两片阿斯匹林与两片安眠药,也没看是否过期,就和着水吞下去了。 那药箱是有一回他受凉发烧,既没看医生也没吃药,生生地自己撑了一个晚上,第二天全身无力,打电话把和和叫来了。后来和和替他准备了这个药箱,放得全是常备药。她不常来他这个住处,但每次来的时候,会把他的药检查一遍,将快到期的拿走,到楼下药店再去买回新的。 想到和和,他的头疼得更厉害,连心口都开始隐隐作痛了。 郑谐连澡都没洗就睡下了。只是他睡得并不安稳,又梦见一堆乱糟糟的事物,梦中的故事逻辑很混乱,醒来一个梦,发现那个梦原来在另一个梦中。 第二天他精神仍然不太好,而且从大清早就不顺利。 韦之弦不在,他做什么都更不顺手,而下属也频频出错,错误低级到他连纠正都觉得没意思。 郑谐涵养极好,从来不向下属发脾气,可是那天所有到到他办公室去的人,都宁可他朝自己发一顿脾气,也好过被他用那种难以揣度的眼神审视几秒钟来的舒爽。 中午他意外接到了父亲亲自打来的电话。父亲公务繁忙,除非他出了大事,否则根本不会给他打电话,即使要找他时也是让秘书通知郑谐。而郑谐从小到大,并没做过什么能惊动父亲的大事。 郑谐心头有不好的预感。 父亲问了几句他的近况,他像汇报一般用最简明扼要的词汇概况了最近的工作情况。后来父亲说:“听说你最近与一个女孩正在交往,已经有谈婚论嫁的打算,过几天带回来给我看看。”父亲的声音里难得地透着一点喜悦。 郑谐从指尖开始发冷。他顿了顿,小心地问:“您从哪儿听到的消息?”他很确定父亲根本没有机会听到八卦,而且即使听了也只会付之一笑。 父亲说:“和和。” 郑谐指尖上的那一点点冷意,渐渐地蔓延到了全身。 第二十四章 24-遗失的美好 一切皆在掌控之外,是一种难言的体会。 郑谐记得很久以前曾经有人问过他,和和之于他究竟意味着什么。 或许是父亲问的,又或许是母亲,他记不太清了。 他从来没有认真想过这个问题。和和之于他,就是一个天经地义的存在,如同他改变不了父母是谁,或者改变不了自己的个性一样。他与和和的相处,就像每天吃饭喝水,呼吸空气一样再自然不过。 也许在某一些特别的时刻,当他的精神状态出现一点裂隙时,他会产生一瞬间的恍惚与迷惑。还好那只不过是错觉,他可以轻易地迅速地在自己还来不及搞清楚的时候,便将那种失神状态掐灭。 这么久以来,他从没想过要改变什么,也觉得不需要改变什么,因为和和一直在那里,与他保持着最合适的距离,退一步稍远,进一步又稍近,这样的距离刚好达到平衡,即使外界条件都变化了,也不能够左右他俩的关系。 直到那天晚上,他才突然意识到,原来这世上没有什么东西是真的天经地义地存在着的,任何事情终究都会变质的。 他还没想好应该如何去做。可是在一团混乱的思绪中,有一个声音清晰地告诉他,他必须要做出一些改变了,否则可能会出现一些他最不想要的结果。 郑谐从小到大都没遇上过什么让他纠结的事。 有朋友说过,他的大脑像高精密计算器,无论多么复杂的事情,他都可以迅速分解成无数部分,然后用最迅捷简明的方式去解决,就像作算术题。 所以这一回,他仍按着自己认为最合理的程序来进行。 先确认事实真相,安抚好和和,然后争取时间……他确实没想好到底该怎么做,他一想到某些可能就心烦意乱。可是他相信,只要给自己一点时间,他一定会想出相对而言最好的解决方式。 只是他没有想过,和和竟然会出其不意地横插一手,完全乱了他的计划。 在他心里,他一直很刻意地将和和的形象停留在很多年前。那时候她还是个小孩子,很胆小,很娇柔,遇上麻烦常常手足无措,巴巴地赖在他身边,缠着他去帮她解决,而她自己只乖乖地在一边等着结果。 他不知道从什么时候起,和和已经完全不是记忆里的那个样子了。 傍晚时郑谐给孙医生打了个电话。 孙医生是父亲多年的好友以及母亲在世时的主治医生,退休后便担任了父亲的保健医生。他俩志趣相投,而且父亲最近身体不好,工作之外的时间,孙医生基本上一直陪在父亲身边。 郑谐问了一下父亲的身体状况,有意地将话题转向了自己。果然孙医生问:“阿谐,你捂得很严实啊,有了论及婚嫁的女朋友都不告诉一声,也好让我替你高兴一下。” 郑谐不动声色地问:“您从哪儿听说的?” 孙医生乐呵呵地说:“去去,还装傻。之前我也听到点风声,不过没当回事,直到和和证实,才敢相信啊。” “和和?她专门打电话向您打小报告?”郑谐装出一副吃惊状。他觉得和和应该不会主动给他的父亲打电话,他需要确认一下事情的严重程度。 “你还好意思说。和和对你爸可比你尽心多了,上次我跟她说你爸老毛病又犯了,所以今天早晨她特意给我提供了一些民间的偏方,让我参考着用。今儿她打电话来的时候,正好你爸也在,知道是和和的电话后,就把电话接过去了,跟她聊了很长时间。你爸真是挺喜欢和和的。” 郑谐知道,和和经常与孙医生联系,因为孙医生与和和的妈妈是邻居,和和妈妈从来报喜不报忧,所以她的很多近况,和和反而都是通过孙医生知道的。 但和和总挑了孙医生不在父亲身边的时候打电话,因为从小到大和和一直有点敬畏他的父亲。和和有一回曾经说,她见到他的父亲,总有见到面试官的感觉,让她不由自主地紧张。 所以她很清楚孙医生何时在父亲身边,何时又单独行动。 而父亲偏偏从和和小时候就非常喜欢她。在她小时候,父亲见到她时总会逗她跳舞,哄她讲故事,她长大后,每每见到她,也会和颜悦色地问她许多问题。 所以今日和和是故意挑了父亲在孙医生旁边的时段打过去电话。 他不知道平时像小白兔一样的和和什么时候变得这么工于心计了。 孙医生又在电话里笑着说:“那个蔚琪是个非常好的女孩子,以前我见过几面的,知书达理,不娇气。而且她家跟你家渊源挺深的。她爷爷算是你爸爸的老上司,大伯是你爸以前的同事,杨家跟你舅舅那边又是多年的合作伙伴。以前总不见你正经地交个女朋友,还担心你会对婚姻大事草率,现在看起我的担心真是多余。连你爸今儿都说,你是个有分寸的孩子。你从小到大没受过你爸几句夸吧,想让他夸人不容易呐。” 郑谐轻轻地按着额头,他的血管又开始轻轻地跳,每跳一下他的头都仿佛被抽了一下。 孙医生又说:“阿谐,你自己爱情事业顺风顺水,怎么还去干涉人家谈恋爱呢?” 郑谐微微皱眉:“您什么意思……” “咳咳,今天问起和和有没有男朋友,和和吱唔了半天后说你不喜欢她的男朋友,害我们笑了半天。你这是干啥呢?” 这通电话结束很久后,郑谐仍捏着话筒,直到嘟嘟的忙音响起,才意识到自己一直没挂电话。 他脑中犹回响着孙医生最后的那句话:“和和说,很想回来陪她的妈妈一起住。” 郑谐没有立场也没有办法去阻止和和回到她的母亲身边,所以他只能像等待查体报告,或者说像等待判决一样,等着和和来通知他:她要离开。 突然失了主动权的感觉并不好受,郑谐觉得太无力。 但通知他的并不是和和,而是和和的老板曹苗苗。仅仅一天以后。 曹苗苗说:“和和请了长假,我批准了。她家里出什么事了吗?还是你管过了头,把她吓跑了?” 郑谐的心紧了一下。他问:“她什么时候开始请假?请了多久?” 曹苗苗说:“从后天开始,三个月。” 郑谐抑着气息尽量平静地问:“她的请假原因是什么?” “和和说她的妈妈最近身体不好,她想回去陪着她。还有,她以前的男朋友这段日子也在那边。你家和和一直很乖,她的要求我向来不忍拒绝,何况她手边的案子到昨天为止全都结束了。” 郑谐发现自己越来越低估和和的行动力了。 他终于将那个电话打了出去。他问和和:“你打算逃到目的地以后再通知我?” 和和低声地说:“我很久没休假了。我只是想回家看看我妈妈,才几小时的路。我如果真的要逃,我会逃到谁也找不到我的地方。” 她的那句“回家”突然刺痛了郑谐。一直以来,郑谐从没将那个城市当作“家”,那里只是他父亲的工作地,这个省的行政中心。他,他的妈妈,还有和和,他们一直在这里长大,后来念书,出国,最终又回到了这里。 在他心里,这个城市才是他与和和的家,虽然他在这城市各处都有房子,而且他与和和一个月也见不上几次面,但他始终觉得,即使母亲不在了,但这个城市的家仍然存在着。 他没有想过,和和心中的家,与他心中的,并不一样。 和和没有偷偷地溜走。 如和和所讲的那样,这么近的距离,偷着走没有什么意义。 只是她也没乖乖地跟他告别。 那时他正在见客户,和和发来一个极短的短信:我要走了。 郑谐说声抱歉便撇了客户出去打电话。 和和像平时一样的口气说:“我已经在火车站,已经开始检票了。” 郑谐问:“你一个人?” 和和说:“是,没什么东西可拿,家里都有。”她又一次提“家”,令他的心又刺了一下。 郑谐突然升起一个冲动,他要留下和和。他说:“你在那里等我,我马上过去。” 和和声音里有一点急:“你不要过来,火车马上就要开了。” 郑谐说:“我没到你不许走。” 和和说:“真的来不及了,还有十五分钟车就开了。” 郑谐说一句:“你等着我。”便收了线。 他回会议室跟大家交待了几句便火速下了楼,司机小陈已经将车停在楼下。他并没要车,大约是韦之弦安排的。 他让小陈下车,自己开着车一路赶向火车站。那条路向来都拥挤,任他车技再好,也只能在一堆车中艰难地穿行,几次引来被他超越的车子主人的怒视。 手机响了几次,他一直没接。当他终于计算错误,在一个红灯前被迫地停下,他拿出手机看了看,三个未接来电,都是和和的。 回过去,和和的声音里已经有了一点哭意:“我改了下一班的票。你不要赶路,慢点开车,我保证没见到你之前不走!” 他的神经终于松驰下来,发现自己刚才绷得太紧,手心有一点微湿。 和和果然没有走,坐在候车厅的一个角落里低头看手机,身前没有什么行李。 候车厅里人不少,人头攒动,乱哄哄的。但他一眼就看见了她,绕过四周的人群与满地的行李朝她走去。 当郑谐距离和和还有几米远时,本来低着头的和和突然抬起头来,然后便看见了他。 和和露出微笑:“我不是小孩子,又去那样近的地方,你用不着来送我的。” 郑谐却笑不出来。他静静地看着她:“你是要回去陪亦心阿姨,还是要躲开我?” 和和也慢慢地敛了笑容。她低下头:“都有。陪我妈妈,她现在身体不好。躲开你,因为你现在需要清净。我自己也想休息一下,前一阵子我加了许多的班。还有……” 她顿了顿,鼓起勇气抬眼看向郑谐,“岑世现在也在那边。” 郑谐的神色渐渐冷下来。他说:“筱和和,你这算是急病乱投医吗?” “没有。”和和勇敢地直视他的眼睛,“我以前就喜欢他,真心的喜欢。你知道的,我喜欢的东西,并不会轻易改变。以前因为……我有心结,所以当他再度找我时,我拒绝了他。可是既然现在我的心结已经解开,我愿意再给他一个机会,也给我自己一个机会。” 郑谐不说话,他不知道该说什么才好,他只是那样神色平淡地看着她,但和和却从他眼晴里看到了各种情绪,那些情绪交缠在一起,令她不安。 和和继续微微笑。她笑得很勉强,还好郑谐并顾不上欣赏。虽然他似乎在看她,但和和知道,连他自己也不知道自己在看什么。 和和说:“我那天跟你讲的都是真心话。我们不要再提那件事,好不好?你就当你从来都不知道,而我,其实也早已忘记了。如果……如果不是那一天时霖大哥与岑世同时出现了,其实我真的已经忘记了。” “那你为什么要离开?” “……我想念我妈妈,我想休息。”和和继续坚持自己的理由。 “和和,你怕什么?” 和和低着头,想了很久才嚅嚅地说:“以前你讲过的,你会永远都做我的哥哥,保护我一辈子。我不想改变我们的这种关系。” 郑谐说:“我会保护你一辈子,永远不会改变。你留下来,不要离开。” “……我们还是分开一段日子比较好,你经常见到我,会干扰到你,会让你做出错误判断。” 她的这一句话令郑谐想起他已经回避了两天的问题:“和和,你不应该替我作决定。我的事……你不应该插手。” 和和眼睛亮晶晶地看着他:“我没替你做任何决定。我只是向郑伯伯陈述了一个事实。你想娶杨小姐,这是事实。” 郑谐叫了一声“和和”,却再也说不下去。 和和像背课文一样地念:“你是不是想跟我说,你爱了我二十几年,从我一出生就爱上我,一直等着我长大。你以前交往过的女人都只是我的替身而已,杨小姐也是。现在你明白了其实你想娶的人一直都是我……” 郑谐的脸色又白了几分,却一句话都说不出来。 和和轻轻地说:“哥哥,以前你教过我,做人最重要的是诚信,许过的承诺就应该兑现。你给我的承诺是我一生一世的哥哥,保护我一辈子,而你给杨小姐的承诺是要娶她的吧,就算你可能没有正式求婚,但你对她的态度,你在别人面前提到她时的眼神,都说明了你是真的想娶她。你可以骗别人,但你骗不了你自己,不是吗。所以请你,不要因为一件小事而违背自己做人的原则。” 候车厅里很吵,有人大声地打电话,有小孩子哭,但是郑谐与筱和和所在的那个角落里,整个世界都是安静的,寂然无声,他俩就那样互相直视着,试图从对方眼睛里读到自己想要的结果,结果什么都找不到。 郑谐眼睛里的情绪太多,以至于分不清任何一种。而和和的眼睛里则澄澄明明,什么都没有。 扩音器里又一次响起检票员的声音:“还有乘坐xxxx次列车的旅客没检票吗?火车马上就要开了。” 和和恍然明白过来,那是她要坐的那列车。她说:“我走了,你自己多保重,少抽烟,少喝酒。” 郑谐把她送一直送到月台,火车已停在那里。因为是始发站,乘客们早已上了车,只有乘务员站在站在每一个车厢门口。 郑谐目送着和和上车。她纤细的背影挺得笔直。当她将要迈上台阶时,他又喊了一句:“和和!”他的声音很轻,几乎只有自己能听见,他自己都不明白喊这一句做什么。 和和却在这时回了头。她看着他,突然折身跑回来,张开胳膊轻轻地抱了他一下,她的头贴在他胸口时似乎轻轻地说了一句:“哥哥,再见。”还未等他听清,她便已经跑到车上。她上车时似乎滑了一下,乘务员从她身后扶了她一把,随即也上了车,车门关上了,开始缓缓滑行。 郑谐站在那里看着火车越走越远,他想起儿时陪着母亲经常在电视剧上看到的镜头:火车滑行,车上的人从窗里探出身子拼命招手,车下的人一路狂追,直到再也追不上。 可是刚才,他甚至没看清和和的位子在哪里,和和也并没趴到车窗上向他挥手。而他就原地站着,脚仿佛已经生在地上,无法向前迈动一步。 而他的心却空空荡荡,没有着落,仿佛家中失了窃,到处被翻得乱七八糟,他焦虑不安,却并不知道自己倒底丢了什么。 第二十五章 25-分岔口 每条路都可以通向罗马。 b市火车站的停车场,岑世坐在车里等待。 车里静静地流淌着老歌。他不时看一下表,离和和的火车到站还有十分钟。 岑世一向很有时间观念。以前上学时,他从不提前一分钟到堂,总是在老师们的注目下踩着铃声跑进教室,然后冲他们阳光一笑,他们就没脾气了。 今天竟然这么早就到了,他几乎要嘲笑自己。 和和说过不用他来接,而且听说近年来的火车总是提早到达,于是他在这里守株待兔。 他盯着出站口。人群络绎不绝地从出口涌出,估计又有车到站了。算了算时间,应该是和和乘的那一列。 他走了出去,试着从川流不息的人群里找到筱和和。 当视线高度集中时,他的思绪却开始神游。 他在努力回忆,当他第一次见到和和时,究竟是什么时候呢? 或许无数次在操场、食堂、自修室里擦肩而过,却从不曾留心过。 直到那一天,他们在篮球场打球,对面的篮框则被一群女孩子占据着。 那群女子水准都挺烂,估计是为了应付考试而在恶补。 突然一个哥们儿说:快看快看,那不就是前阵子校园bbs上特别红的那个龙套小天使吗? 岑世顺着方向望去,恰在此刻那个女孩似乎感觉到自己被人指指点点,她下意识地朝他们方向看了一眼,于是那个球她投得大失水准,球重重打在篮框上又反弹,直朝着岑世他们的方向飞过来。那女孩一路小跑追着球,岑世伸脚挡住球,轻轻抬腿一挑便托在了手中,伸手送给她。 那女孩子腼腆地说声谢谢,脸似乎微微红了一下。 岑世忆起bbs上关于这女孩子的讨论。十分寻常的一个小姑娘,模样干净衣着简单,丢进人群中不太容易找出来。那在这样近的距离看,她有一种纯净的近乎透明的质感,十分可爱。 哥们儿说:“这小姑娘近看长得还真不错。哎,你们听说没,她身世很神秘,有人说她是孤儿,也有人说她爹是某省高官,高干子女哎。” 另一人说:“这两种身份都不怎么像啊,就是一邻家小妹的样子。” 第三人说:“别看这小妹妹长得干净单纯,不简单呐,前阵子隔壁学弟给她连写了几封情书送了一星期的花,结果碰壁碰得鼻青脸肿,现在天天到了半夜就在走廊里唱断肠歌。咱们那学弟,那可是情场老手了,所以说,这小丫头厉害着呢。” 岑世说:“少来了,明明就是一副从来没谈过恋爱的白纸模样。” “嘁!”一堆人嘘他。于是某个恶作剧的赌局瞬间成立。 当筱和和第二次笨手笨脚地把球滚到他们这边来时,岑世主动捡了球去送给她:“你的姿势不对,再卖力也没用。我来教你吧。” 那时候并没把那赌局太当回事。正常状态下的和和,不太会撒娇,不怎么使小性子,但又非常小女人,他跟她在一起很愉快。 后来其实是他被甩了,但也并没太介意。那时太年轻,以为千金散尽也都会回来的,什么都是无所谓的。他曾经试着挽回,但没有成功,于是不再纠结。 直到多年后,当他与她意外地一次次重逢,他才意识到,原来自己的遗憾其实比想像中的更要大上许多,只是从来不愿去想而已。 和和的脾气他并没有完全摸透。但他可以很自信地说,其实他要比郑谐更了解和和。所以他虽然离开前对和和随口说了一句“有事找我”,但那完全是没话找话的客套,他根本没指望和和真的会找他。 和和的个性很拗,她一旦决定了目标,别人就无论怎样都没办法改变了。既然她已经不待见他,那么她根本不可能找他帮什么忙,何况她有一个神通广大无所不能的哥哥。 所以当和和前天打电话给他说:“岑世,你愿意帮我一个忙吗?”他意外极了。 几分钟过去了,人群又变得稀少,但仍不见和和。又几分钟后,人流又开始拥挤起来,应该是另一班车了。 岑世开始拨和和的电话,想问她是否火车晚点了。对方的铃音一遍遍沉闷地响着,但始终无人接听。 他决定去查询火车到站情况,恰在这时和和的电话打过来了。 她还在火车上,车厢不太安静,有铁轨声,有小孩子哭闹声。 和和说:“我误了时间,所以坐了晚一班的列车到。” 岑世终于放下心来。 和和从站口出来时只顾低着头走,走到他的车前都没发现他。 岑世鸣了一声喇叭,吓了和和一大跳。她终于发现他的存在,拉开车门坐上来。 她只带了一个很大的挎包,塞得鼓鼓的,但与她平时也没什么两样。 岑世疑惑:“你是不是把行李忘在火车上了?” 和和说:“没。就这些东西,我什么也没带。” “不是说要住很长一段时间吗?” “本来也不需要什么的。再说了都可以买得到。” 岑世笑了:“你是不是犯了什么案子所以落荒而逃了?” 他这无心一说却恰恰说中了和和的心事,她瞪了他一眼。岑世不以为意。 车子开得平稳。和和说:“你走错方向了。” 岑世说:“吃饭。你还没吃午饭吧?“ 和和说:“我不饿,我想先回家看我妈。” “就当陪我吃吧。再说了,现在这个时间,伯母应该还在工作呢。吃完饭我送你回家,顺便拜访伯母。” 和和警觉地问:“你想干嘛?” 岑世说:“什么‘干嘛’?我们现在不是‘男女朋友’吗?我拜访伯母也理所应当。” 和和皱眉:“其实我就是在利用你而已,好逃避大人们给我安排的相亲。” 岑世苦笑:“你前两天已经说过了,我不会误解的。所以你实在没必要再次强调来伤我自尊。” 和和歉然:“所以你用不着入戏这么深,装装样子就好了。” 岑世笑:“我的职业道德非常好,就算是临时工,我也保证尽全力。” 他把和和逗得笑了笑,然后带她进了一家以跑山鸡汤作主打的饭店。 和和说:“我不吃肉,多油腻。” 岑世说:“补一补吧。你比我走之前那阵子看起来瘦了不少。气色也不好。” 吃完饭,和和掏出几张纸递给岑世:“你看一下,没问题的话,咱们签字吧。” 岑世说:“这是什么?结婚协议?” 和和瞪他:“少贫嘴。我俩的‘友好相处五项原则’,我们互相约束一下会比较好”。 “才五条?” 和和说:“每条下面还有若干细则。” 岑世噗地笑出来:“筱和和,你韩剧看多了吧。” 和和反唇相讥:“你才韩剧看多了呢?你全家都韩剧看多了。” 岑世继续笑:“不是韩剧里动不动就有什么签定无聊的协议?” 和和气恼:“协议什么时候成了韩国人专属了?你是韩国人后裔啊?什么都是你们的,连火星都是你们的!” 岑世说:“得,我把话都收回。我才说了两句话而已,看你这长篇大论的,你口才什么时候这么好了。你还没过河呢就要拆桥啊?” 和和说:“哼,这是关乎民族尊严的原则性问题。” 岑世说:“好吧我错了,我是民族罪人。我签还不成吗” 这时和和的手机响了几声,她刚接起来打了个招呼,手机就因为没电而断线了。 她在自己又广又深的大包里翻了半天也没找到另一块电池。 和和的包里很乱,东西杂七杂八地挤在一起。她眼角余光看见岑世在偷笑。 和和抬眼瞪他,岑世立即收了笑容,一脸尊敬地将自己的手机奉上。 刚才那通电话是苏荏苒打来的。和和回过去,跟她简单聊了几句。 她捏着手机发了一会儿呆,想到自己应该向郑谐报个平安。 岑世的手机与她的品牌相同,她用得极顺,编了短信发过去。当她按了“发送”键时,才惊觉这并不是她自己的手机,但已经来不及了。 岑世以前就发现,和和懊恼时会轻轻扯自己的耳垂。他说:“想不起来电话号码吗?笨,把手机卡换过来。” 和和说:“不用,免得耽误你的正常业务。我一会儿再去买一块电池。” 郑谐应该知道是她的,他俩这种默契总还会有。 ———————— 郑谐送走了客人,一身疲倦地回到办公室。 他看看时间,和和应该已经到达了。他给她拨过电话去,提示一遍遍说,对方已关机。郑谐心中凉了一下。 然后他查看未接来电以及短信,终于看到一条“我已平安到达”,号码却是陌生的,也未署名。 那是b城当地的号段,而且比较新。郑谐猜想和和或许是为了节省漫游费,一到那边就换了手机卡了,为了证实猜想,他按着那个号码拨了过去。 他连续拨了三遍,那个号码一直占线。 当他耐着性子再拨一遍时,终于有人接了起来,是一个似曾相识的男声:“喂?您哪位?” 郑谐失神了片刻。他那如计算机一般精确的大脑瞬时忆起这人是谁,尽管电话里有点失音。 他正思考着是说上两句话还是当作打错了挂电话,但仿佛老天存心要与他作对一般,他听到电话那头传来他想听到的声音,很遥远,并不真切,但他却听得实实在在,仿佛她缩成一个微型的小人,就躲在这小小的手机里的某处角落。 电话的另一头,岑世结完了帐就一直在接电话,至少接了二十分钟。 和和坐在休息区等他,翻完了两整本旅行杂志。 她终于等得不耐烦,在岑世又接起一个电话后冲着他说:“岑世,我自己打车回家,你忙你的吧。”然后就要走。 岑世捂着听筒将电话远离自己:“再等我一下就好。哎,你这脾气越来越怪了。” 和和说:“我更年期到了,你原谅我吧。” 岑世说:“这哪是更年期?你这分明是青春叛逆期症状。” 他这时才想起刚才那个陌生号码来电似乎还在线,于是向对方道歉。但对方不知何时已经将电话挂断了,电话的那一头寂然无声。 人烟稀少的宽阔马路上,郑谐独自驾车前行。 天空很阴霾,天气预报说傍晚有暴雨。 飞虫飞得很低,在高速行驶的车挡风玻璃上留下一点又一点痕迹。当又一只蜻蜓撞到玻璃上时,郑谐减慢了车速。 今天是他母亲的生辰。母亲生前爱静,所以家人给她选在僻静的郊外墓园安身。 一路车很少,尽管路边绿树成荫,但十分寂寥。 这些年,郑谐在这条路上来来回回走过无数趟,母亲的寿辰,忌日,清明,鬼节,中秋,但他从不曾像今天这样感受到这条路如此荒芜寂寞。 他忆起,以前每一次都有和和陪在身边,不曾孤身前往过。 其实就在不久前,他还想过,下一次看望母亲时,可以带着杨蔚琪一起。 思及这些事情时,他的心又乱了。 他有许多事情需要理清,但每每想起时,便会头痛,下意识地拒绝去想。 以前一位长辈总爱说一句话:“车到山前必有路。”少年时的他常常觉得这句话里的意思太过被动,不愿认同。可是现在,他体会到那位长辈说这话时的心境。 最近的事情之于他是一道多元的计算题,不同的办法,便通向全然不同的结果。而在过去那么多年里,他做惯了只有一个明确答案的题目,而且他擅长用最简洁明了的方式去解题。 所以如今他混乱,仿佛身陷泥泞,什么都做不了,越挣扎,处境越糟糕。 一辆重型卡车从他身边呼啸着超车而过,郑谐惊了一下,意识到自己开着车竟然走神了。 母亲的墓碑前堆着花篮与花束。原来已经有人来过了。 那个花篮极为别致,长方形的篮子里错落有致地一簇簇排满淡蓝色与白色的雏菊,母亲生前最爱的花,宛如小型的园艺盆景,篮子上扎的丝带编得很细心,是用丝巾系成的花朵。 篮子旁边有两只花布做的小兔子,一胖一瘦,憨态可掬,一只咧嘴笑,另一只憋着嘴似受了委屈,针脚细密,兔子的衣服上甚至绣着图案。 原来和和回来了,而他却不知道。 离上次来这里已经有几个月的时间,但墓碑周围非常整洁,一片落叶都不见。郑谐用手指沿着墓碑上母亲的名字的笔划一一拭过,指尖上仍是未沾尘。 和和大概在这里待了很久,每一处微小的地方都拭得很干净。 他看向墓碑的落款。碑文上并没有父亲的名字,而是以他与和和的名义立的碑。 和和在母亲生前并没喊过她“妈妈”,她一直称母亲“阿姨”。但是母亲的碑上,落款却是“女儿和和”。 他以前从不曾留心过这个细节,如今心头却涌上一种难言的滋味。 第一滴雨落下来时,郑谐想起自己将伞忘在了车上,而车子停在离这里至少几百米远的地方。天气预报说傍晚才下的雨竟然提前了。 他把和和做的花布小兔子调整了几次位置,终于找到一个最避雨的地方,然后郑谐快步地跑回自己的车前。 这场雨下得很急,起初只是落了几个雨点,很快雨势便大起来。当郑谐上车时,身上已经淋得半湿。 雨越下越大,前方似笼着茫茫的雾,他几乎看不清路。 郑谐心头不安。这样偏僻的地方,和和究竟是怎么来的?如果她是自己开着车,那么她已经安全下山了吗?上山时他并没见到一辆车的影子。 他越想越不踏实,终于熬到下山,一遍遍拨着和和的手机,总是不通。 郑谐劝自己,是和和不愿接他的电话,而绝不可能是有别的什么事情。 因为是周末,又赶上大雨,刚进入市区就遇上了大塞车。长龙般的车阵前不见首后不见尾,寸步难行。 他被困在路中间,开了最舒缓神经的音乐也不免心浮气躁,于是他又开始拨和和的手机,一次比一次绝望。 后来手机终于被接了起来。一个陌生的声音问:“请问您是机主的什么人?”郑谐的心在那一刻沉入无底深渊。 郑谐听到有人说:“我是她哥哥。”他不能确定那是否真的是他的声音。 “您的妹妹与朋友出了一点小意外,在xx医院。您过来看一下吧。” 路还是塞得严重,每挪动一米都困难。雨持续下着,车窗外模糊一片。 尽管对方一直强调和和无大碍,但郑谐的额上、后背甚至掌心都开始冒汗,他发现自己已经握不住方向盘。 他在车子勉强又前移了几米后,将电话拨给了助理:“我在第七路上,正塞车。马上过来帮我处理点事情。” 然后他拿了伞打开车门便出去。 这是城市最中心的路段,披着雨衣维持秩序的交警不止一位。有人立即朝他走来:“你,干什么呢你?” 郑谐把车钥匙和一张名片往他手中一塞:“抱歉,麻烦你了。”便穿过层层车阵快步离开。一脸错愕的年轻交警半天才反应过来,在他后面气愤地喊:“有钱就这可以这么嚣张啊?” 这里离电话里那人说的医院只有两条街的距离。因为整段路都在塞车,郑谐是一路跑过去的,带了伞也没什么用,本来就没干的衣服此刻更是湿透。 他进急诊室之前有赴刑场的感觉,脑中空白一片,只等待一个结果。 却没想到当他进去时,和和正安静坐在床边的凳子上,穿着并不合身的很宽的衣服,微微低着头。从他的角度看,和和虽然面色苍白,但脸上身上都没有伤。 病床上还躺着一个人,大概是电话中所称“和和的朋友”。 但郑谐的心终于归了位。 和和察觉到有人进来,慢慢抬起头,他们四目相对,他在和和的脸上和眼神里看不到任何表情。惊讶、委屈、可怜的,全部都没有,只有空白。 郑谐一时也说不出什么话来。刚才他乍见和和没事,深感欣慰,如今再说劝慰的话,只觉得虚伪,所以他无言。 和和看了他一会儿,又垂下眼睛,将目光投向躺在床上的人。 郑谐顺着她的目光看过去。那人身上看起来没有伤,脸也很干净,头部缠了一层绷带,眉眼紧闭,显然还在昏迷中。 这样的状态即使是最熟悉的人也会觉得陌生。但郑谐仍然一眼便认出了他。 岑世,和和的初恋男友,以及,或许可能的现任男友。 急诊室里有点乱。郑谐安抚了和和几句,出去打了一通电话,不多久,便有人来把岑世转到了单间套房。又过了一会儿,院长也来了,同时跟来的还有当班医生与处理事故的交警,向郑谐耐心解释着事情经过与病人的情况。 是因大雨路滑,在一条小路上,对方车辆驶错了车道引发的交通事故。在撞车的那一刹那,岑世本能地打了方向盘,又抱住了和和,所以他伤得更重,而和和只是头部受到撞击,昏迷了一个小时。 和和只是怔怔地坐着,不肯喝水,也不说话。 院长说:“这姑娘大概受惊过度了。小伙子的伤也不太要紧,不用天黑就醒过来了。 很快有郑谐的人过来了,给他带了一套干的衣服,又跑前跑后帮忙处理事情。 郑谐替他们安排好一切后,搬了一张凳子在和和身边坐下,陪她一起默默等着。 和和看起来很累,但一直强撑着。她的唇很干,一直轻轻抿湿着。 郑谐起身递给她一杯水:“你去躺一会儿。等他醒了,我会叫你。”他本想问,你回来了为什么不告诉我,但终于没有问出口。 和和像小孩子一样地看着他。郑谐拖把杯子塞进她的手里。她终于肯喝一点水,但喝得太急,呛到了自己。 郑谐轻轻拍她的背。和和缓过气来后,轻轻地躲开了。 郑谐说:“别担心,他不会有事。王院长是这方面的权威。” 和和微微点头,片刻后说:“他说过今天这边有暴雨,但我坚持要回来。他最近感冒了,而且这里的路他不熟。如果……总之,都怪我任性。”说完后,她咬着自己的唇,在那里留下白印。 郑谐站起来,伸手想碰碰她的头发安抚她一下,但到底还是收了回来。他说:“我出去一下。” 郑谐到露台上抽了一支烟。外面还下着雨,他新换的衣服又湿了一些。他等身上烟味散尽后才回到病房,正赶上岑世醒来。郑谐站在门口没进去。 岑世伤得不重,醒来后就能自己轻松地坐起。 和和很欣喜地去扶他,连声说:“你动作轻一点。” 岑世一脸疑惑:“你是谁?这是哪里?” 和和的手停在半空,脸色变得更苍白。郑谐也愣了一下。 这时岑世看到了郑谐,他微微地点了下头,大概牵动了伤口,裂了一下嘴,然后他朝着和和笑了:“逗你玩呢,当真啦?就那么轻轻一撞,至于吗?” 和和握住拳就想去打他,又生生顿住,但眼泪掉了下来。但思及他的恶作剧,又忍不住笑了一下,脸上犹挂着泪滴。 床头有纸巾盒,岑世伸手扯了一张递给她:“又哭又笑,你表情还真丰富。我没事,逗你玩呢。你受伤没?”又抬头朝门口的郑谐笑一笑,“不好意思郑先生,连您老人家都惊动了。谢谢你来看我。” 郑谐勉强挤出点笑意:“我应该谢你保护了和和。” 一时无人搭话,场面冷了冷。郑谐开口说:“医生马上就过来,稍后会有看护过来陪岑先生。和和,我先送你回家换一身衣服吧。” 岑世客气地说:“不用麻烦,我会联系一下公司这边过来帮忙。” 郑谐更加客气地说:“不麻烦。这算是和和的事,在周末打扰贵公司的话,我会觉得很抱歉。” 岑世说:“那就客气不如从命了。” 和和扭头看郑谐:“我不回去,我在这里陪岑世。” 郑谐看了她几眼:“也好。我去帮你拿几件衣服回来。你早点休息。小刘一直在外面,你有事找他帮你安排。” 岑世对和和说:“要不你回去一趟吧,顺便帮我煮点大米粥。” 和和说:“医院外面有粥店,我去给你买。” 岑世露出一点天真的可怜相:“我比较想喝你亲手煮的。” 当和和与郑谐一起离开时,郑谐回头看了岑世一眼,正好岑世也在看他,眼神里似乎在思量着什么。 无论他想表达什么,但至少岑世救了和和,刚才又有意或无意地帮了他一个忙,郑谐试着朝岑世友善地笑笑,却怎样也笑不出来。 岑世的表情也同样的僵硬。 郑谐开了小刘的车送和和回家。他从车后拿了条毯子递给和和:“你睡一会儿。” 和和摇头,转向他,脸上有一丝歉意:“岑世明天还要赶回去,时间很紧张,所以……我本来打算离开时跟你讲一下。” 郑谐和气地说:“没关系,你没事就好。最近还好吗?” 和和轻轻点头。 郑谐把和和送回家,因为担心她出意外,没有离开。 和和淘米洗锅倒水直到打开火,然后搬一张椅子坐在厨房里,手中捧了一本书,但很少看,只是非常耐心地盯着火苗,不时站起来掀开盖子看看粥。 郑谐问:“用电锅煮会省事一些吧?” 和和答:“这样煮的味道比较香。” 和和还穿着她从医院穿回来的衣服,神色疲倦,但表情倔强。 郑谐说:“你今天淋雨了吧,去洗个澡,我帮你看着火。” 和和低声说:“不用,真的不用。我没事的,你不要担心。”她说话时眼睛紧紧盯着锅,并不看他。 室内的气氛很沉闷。郑谐有话想说,却又完全无从说起,在屋里踱了一圈后问:“你的猫小宝呢?你当时没带走吧。” 和和说:“我寄放在朋友那里。妈妈也不喜欢猫。” 那锅粥熬了一个多小时才熬好。和和将保温桶洗了好几遍,小心地将粥盛入。 她盛粥之前问郑谐:“你也来一点吧。这粥熬得非常好,我第一次这样熬。” 郑谐摇头,等和和都准备好以后,坚持把她又送了回去。 他送和和到岑世住的那一层病房,但没有再进去。和和走远后,他留在医院帮忙的小刘走过来:“医生说,岑先生明天就可以出院了。和和小姐没受伤,您别担心。” 郑谐说:“你留在这里陪着和和,有别的情况通知我。明天安排车送他们回去,这里还有什么问题你来解决。 小刘点头:“那您早点回去休息,您脸色不好。” 郑谐回到常住的那个家后觉得累,和衣躺下便睡着了。 他多年来一直少梦,只有心绪不宁的时候才偶尔做梦,但此刻梦境都开始混乱。他梦见第一次遇见和和时她的样子,小小的婴儿,第一次张开眼睛,朝着他露出天使般的微笑。然后她渐渐长大,他抱着她,背着她,牵着她,在各种场合她都跟着他。再后来她不肯再让他牵,开始跟他吵架,不搭理他。当她又一次背向他越走越远时,郑谐上前去拉和和的手想留住她,这次和和反牵住了他的手,回头朝他笑,但转瞬和和的那张脸却变成了杨蔚琪。 然后郑谐便醒了,出了一身的汗,头也晕晕的,起身看看天色已经全黑,看看表,竟然已经夜深了。 他起身给自己弄了点吃的,其实没胃口,但他努力地咽了下去。 他很多天都尽可能地不去想杨蔚琪这个名字,没想到竟然梦见她。 上回他话还没讲完,杨蔚琪就匆匆走掉。她虽然有时候傻傻的,但大多时候心思敏锐,或许早就知道他要说什么了。然后她便出差,一直没回来。她不给他来电话,他也并没打过去,就这样僵着。 郑谐一直对杨蔚琪心下歉疚。 每个人都没有误解,他的确是存了真心想娶她。或许算不上爱,但他很喜欢她,觉得她是作妻子的合适人选。他从来不曾渴望过惊天动地的爱情。 他的人生自五岁以后,便一向是在波澜不惊、无甚惊喜的循规蹈矩中度过的,婚姻也不除外。 他没有想过事情竟会变成这样,令他再也无法心平气和地去完成他的人生计划。 这些天郑谐偶尔会回忆,当他知道真相的那一刻,他究竟是怎样想的呢?是因和和这些年的委屈而心痛,还是因自己做了错事却不知情而羞惭? 其实当时他真的什么都没有多想,他那时脑中已经一片空白,只有一个清晰的念头告诉他,他这一次终究要失信于人,他应该尽快结束与杨蔚琪的关系。 他不可能挂着杨蔚琪男朋友的身份,而去与和和谈未来,那样的话他会同时污辱了三个人。 他是打算要娶和和的。除了这样,他没有别的方法可以让自己安心。 究竟是要对和和补偿,还是因为别的原因,他并没有仔细地想过,他本能地觉得自己必须这样做。 就像在过去的那么多年里,他从来不曾想像过和和要成为他的妻子。但在他决定的那一刻,他并不排斥这样的念头,只除了他不得不辜负杨蔚琪。 为什么呢?和和之于他,到底意味着什么?他从没有弄清楚过。 不过或许已经无所谓,没有必要再去弄清楚了。弄得越清楚,对他自己越无益。 就像有些话,从来都没有机会说出口,如今都不必说了。 他送和和回医院的路上问和和:“在那边住得还适应吗?”因为和和与母亲生前一样不喜欢b城的内陆气候,在那儿住上几天便嘴唇干裂,还常常流鼻血,所以过去的许多年里,才一直在这里陪着母亲,而不是留在她自己母亲的身边。 和和说:“嗯,还算适应了。比以前住得习惯。” “你假期什么时候结束?” 和和沉默了一下,斟酌着字句低声说:“我假期结束时,岑世也会结束这边的工作。他问我愿不愿意跟他一起回去。” 郑谐躲过一辆车时将方向打得大了些,车子歪了歪。他沉默着。 和和又说:“他对我很好。而且,那个城市,我在那里住过四年,我很喜欢那里。” 郑谐不记得自己后来又对和和说了什么话。他是祝福她了,还是劝她慎重考虑一下呢?或者他其实根本什么都没说,只是一直沉默着?他自己都记不清了。 郑谐昏昏沉沉颠三倒四地想着,不知不觉又沉沉睡去。他的睡眠向来很规律,平时从来不会这样。 第二天仍是周末。天亮的时候,他被手机的震动声吵醒。 昨天去公墓时,怕手机铃声惊扰到逝者的灵魂,他将手机铃音关掉,一直忘了换回来。 电话是助理打来的:“你的车子我给你停在公司了。你知不知道,昨儿现场正好有个社会八卦版的愣头记者给你拍了照,你差点就上报了,我软的硬的都使上,连你爹都想抬出来了,好歹才摆平。大哥,下次装酷换个场合成不?” 郑谐说:“昨天遇上点事。” 助理说:“我知道,和和嘛,小磕小碰了一下,你就紧张成那样?凡事只要扯上和和,你就乱了。” 郑谐不说话。 助理又说:“和和他们大清早就走了,她男朋友今天中午还有事情要处理,两人看起来都没事。她给你打电话你没接,估计你没睡醒,所以托我跟你说一声。难得你也会睡懒觉,你就继续睡吧。” 郑谐查了一下电话记录,有两个未接来电,都是和和的,很早,他的确没听见。还有一条和和的短信,告知他们要离开。 他把手机调回铃音状态,扔到一边,重新躺了下来。 再次醒来还是被电话闹醒的。这次竟是许久不见的杨蔚琪,她说:“我回来了。我们时何见面?” 郑谐一时有些恍惚。他说:“明天晚上吧。” 杨蔚琪问:“你声音怎么了?病了?” 郑谐说:“没什么事,昨天淋了点雨,一会儿就好了。” 杨蔚琪“哦”了一声:“你吃饭了吗?去医院没?” 郑谐应了一声,应付了几句就挂了电话。 不知过了多久有敲门声,他披了外套去开门,门外居然是杨蔚琪。以前他给过她这个房子的钥匙,但她很少自己开门,通常都会提前通知他,然后敲门等他开门,正经得一板一眼。 他俩在玄关处默默地站了一会儿。很多天没见,或许还心存芥蒂,都有些生疏了。 最后还是杨蔚琪先笑了笑:“我认识你这么久,还从来没见你生病过,我来参观一下,免得以后没机会见。” 郑谐也笑了笑,让她进屋。 原来郑谐从昨天晚上就开始发烧了。因他平时很少生病,所以自己也没留心。 杨蔚琪给他找了几片药吃,去厨房煮了一锅粥。她煮的并不好,虽然她一直很用心地守在厨房。但她在厨房里的那个清瘦的背影,令郑谐想到了和和昨天煮粥的样子。那时候,他也一直这样看着她。 郑谐喝完一碗粥后,杨蔚琪说:“我走之前你说,有话要对我讲。”她直直地看着郑谐,等待郑谐把话头接过去。 郑谐没应声,低下头吃又一碗粥,喝了一小半后才说:“你这次出差这么久,工作不顺利吗?” 杨蔚琪看起来也有点疲倦:“这一回我真的开始自我否定。我弄不清楚我究竟在维持正义,还是在助纣为虐。” 郑谐说:“你的性子确实不太适合做这行。换份工作吧,别把自己弄得那么累。” 杨蔚琪想了想,很认真地开口:“上次你也劝我换份工作。至于你说要养我的那些话,其实都是开玩笑的吧?你想跟我说的话是不是就是这个?” 郑谐看着她,紧闭着唇。 杨蔚琪浅浅一笑:“其实我本来也没有当真的,所以你不用介怀。”她也低头喝粥,喝了两口发现实在是不好喝,于是将碗推到了一边,对郑谐说:“很难喝,你不要喝了,我再去煮一份新的吧。” 杨蔚琪起身的时候,听到郑谐对她讲了一句话。当时椅子响了一下,而郑谐的嗓子沙哑得厉害,所以她疑心自己听错了。 郑谐低声地说:“你最近有时间吗?我爸想见见你。” 第二十六章 26-理智与情感 亲情或许是婚姻维持的基础,但从来都不是婚姻的前提。 —————————————— 郑谐周末时带了杨蔚琪回家。 他自己开车。几小时的行程,郑谐很少说话,神情专注。 其实郑谐向来一心二用。他越是看似专心致志,就越有可能神游太虚。像他平时开会,三分之二的注意力用来休息,只余了三分之一用来监控现场。一旦有情况出现,他那三分之二的注意力会瞬间归位。 此刻也是这样。他看似用心地看着路况,但减速或超车都完全出于本能反应,他的三分之二注意力一直在想着其他的事情。 他在想那天他突然开口要求杨蔚琪陪他回家时的情形。 为什么呢?明明心乱作一团,没有着落,也没有定论,却在发着烧的时候将那么重要的一句话那样脱口而出。说出口的那一瞬,他自己都顿了一下,但随即而来的却是一种认命的感觉,仿佛一切尘埃落定,终于了却一桩事。 不如就这样吧。即然和和愿意与岑世在一起,那么他再也不去骚扰她的生活,只远远地看着就好,在她需要的时候保护以及照顾她。 而杨蔚琪,既然他已然承诺了她,尽管看似一个玩笑,但他俩都知道那并不是随口说说的话。那么出于诚信,出于责任,他会去履行。 他从来都不习惯局面掌控在别人手中。与其等待,不如选择,让一切各归其位。 他还想着昨晚在电话中对父亲说他要带杨蔚琪回家见他时的情形。 向来与他很少交流的父亲听起来似乎很高兴,甚至很仔细地向他确认他们到达的时间。 后来父亲说:“明天晚上我约了和和与她的妈妈一起吃饭,还有和和的小男朋友。你跟小杨也一起来吧。” 郑谐沉默了一下,听父亲又讲:“和和这个小丫头把男友藏得很紧,我提了三回她才肯让我见。“ 郑谐迟疑了一下说:“这样会很尴尬。” 父亲的心情不错,语气轻松地轻斥他:“你什么时候变得这么扭扭捏捏?就是场家宴而已。和和和她妈妈你都熟,而且和和也认识小杨。如果你在场,和和应该会更自在一些。” 郑谐想到今晚会出现的那种场景时,叹了一口气,又觉得车内安静得太过,便伸手打开了电台。 或许他的车速太快,又或许天气不好,总之滋滋啦啦听不分明。 杨蔚琪见状便打开他车内的储物盒,挑了一张碟放入,陈奕迅清冷又很温暖的声音飘出来。 郑谐很少在车上听音乐,他开车时不愿有别的事物干扰。 但是和和以前总说像他这样的人开车听听音乐反而能避免走神,他车上的碟多半都是她的。其实后来和和实话说,主要是喜欢他这辆车上的音响效果。 现在播着的那支歌名是《我们都寂寞》,非常的萧索。以前和和最爱这一首,在他车上重复一遍又一遍,他被那首歌里的凄凉意境弄得不胜其烦,经常挖苦她假小资,无病呻吟。 他以前从来没想过留心一下和和听歌的表情。她是怀着什么样的情绪喜欢这支歌的呢?郑谐的心微微地漾了一下。 那首歌停止后,车里安静了几秒钟,便响起那首大红大紫的《兄妹》,杨蔚琪甚至跟着音响轻轻地哼着:“不能相爱的一对亲爱像两兄妹……这样的关系你说多完美……” 郑谐没有预兆地伸手将正在播着的cd换到了下一首。 杨蔚琪问:“怎么了,不喜欢这首歌?” “我觉得粤语版本的更好。” “《岁月如歌》?嗯,但凡同时有两版歌词的,通常粤语版的都更好一些,因为香港人的普通话不够标准。但这首歌的歌词写得太好了,你不觉得吗?” 郑谐感到自己刚才太神经质,朝她歉然一笑,又替她按下返回键,那支歌又重新开始了。 杨蔚琪关掉音响开关:“不听了吧,我记得你不喜欢在车上听音乐。” 郑谐说:“没关系的,你随意。” 但杨蔚琪并没再打开音响,车内又恢复了静默。很久后杨蔚琪突然问:“你看我这身衣服还可以吗?” 郑谐侧脸看一眼:“挺好的。” “可我觉得有一点紧身,会不会显得不够庄重?我最近胖了一些。” “不会。不过如果你真的觉得不好,到了以后我陪你去买套新的。” “你觉得可以就好,不用换了。”稍后她也为自己的神经质感到好笑,解释说,“我有点紧张。” 郑谐安慰她:“我爸会喜欢你,你不要担心。” 杨蔚琪低头绞手指:“我有见考官的感觉。” 她自己紧张兮兮,便顾不上察觉郑谐心事重重的样子。 —————————— 郑谐开车向来快,所以比正常时间早了半小时到家。郑谐的爸爸在家中等候着他们。 到家已是中午,一起吃过午饭后,郑父与杨蔚琪闲聊了一会儿,和蔼可亲,很不多见地笑了很多回。 杨蔚琪后来对郑谐说:“郑伯伯跟我想像中的样子很不同。年初我参加省里的会议时他还讲过话,特别的威严,所以今天我紧张得不行。” 郑谐说:“你参加的那个大概是严肃会议。其实他平时也很亲民。” 杨蔚琪点头:“你是不是觉得我特没出息?” 郑谐说:“不会。”又补充一句,“怎么会呢?” ———————————— 晚些时候,郑谐在父亲的书房里陪他喝茶。他半垂着头,父亲问一句,他答一句。 郑父在郑谐面前很少表现他亲民的形象,向来表扬少,批评多。但他今天十分和颜悦色,甚至夸赞了一下他最近做过的几桩工作。 他本以为父亲无暇去顾及他的闲事,不想他身边有眼线。好事者真多,总之他很不舒坦。 后来父亲便谈到了杨蔚琪。他说:“你从小就有自己的想法,所以我没有真正干涉过你的事情,包括婚姻。你母亲生前,我们曾经在这问题上达成一致意见,只要不失大格,我们尊重你自己的选择。” 父亲适时地停下,郑谐说:“谢谢您,还有妈妈。” 郑父喝了口茶接着说:“小杨个性很得体,样貌也好,与我们家又有着不小的渊源。你的选择不错。” 郑谐微微动了动嘴角,以示回应父亲的赞许。 郑父放下杯子继续说:“我知道,你是有分寸的孩子,但是有些话,我还是要强调。在我们家,你有选择婚姻的自由,但是没有离婚的自由,这是家里不成文的法规,谁也不能违背,你姑姑就是例子。既然这是你自己的选择,那么无论你心中还有什么放不下的事,都婚前去处理妥当。婚姻不是一个男人最重要的东西,但若是一个男人的婚姻很失败,那他其他方面再成功,也弥补不了这个缺陷。” 郑谐与父亲对视,他一直望进父亲的眼睛里。郑父于是笑了:“今天本是个应该高兴的日子,说这种话有点扫兴是不?” 郑谐说:“爸,我了解婚姻的意义与责任。” 郑父站起来,把手放在郑谐的肩头:“那就好。我相信你。” —————————————— 下午姑父到家里与郑谐父亲商谈事情,可巧见到了杨蔚琪。 郑谐自小便与姑父关系很好,虽然很少见面,但与他的交流比父亲更多,像忘年交的朋友。两家住得近,姑父是步行过来的。他离开时,郑谐送他,陪他走出很远的路。 姑父笑着说:“不错嘛,很有行动力。去年你姑要你去相亲,你还反驳得振振有辞,这么快你自己就决定跳入婚姻坟墓了?那姑娘魅力有这么大?” 郑谐说:“我该到结婚的时候了,而她很合适。” 姑父说:“这是什么话?若让人家听到,她该要难过了。你这孩子,从小就只有理性没感性。我问问你,你真的从来没有过想要而得不到的东西吗?” 郑谐说:“没有。如果得不到,我就不再去想。” 姑父叹气:“你个性太像你爸了,半点也不像你妈。你姑姑也是,你们一家人的遗传基因真是像。小谐,我还记得以前有一回,那时候你才几岁啊,好像还没上高中,咱俩讨论一本小说,你跟我观点完全不同。你说爱情之于男人可有可无,有了反而多余;女人之于男人则有不同的用处,有用来保护的,有用来欣赏的,有用来一起共事的,还有用来一起打发无聊的。你记得不?当时我被你彻底吓到,想帮你找心理医生。怎么,你现在还是这种想法?那个杨蔚琪之于你又是哪种用处?” 郑谐觉得这个话题让他累。他将姑父的问题用笑敷衍过去,状似不经意地问:“您与我姑姑最近怎么样?” 姑父果然不再调笑以及追问他,声调也低了一些:“还不就是那样,随她去吧。我们的孩子都结婚了,还能怎样。” 郑谐说:“姑父,我有个失礼的问题一直想问您。您明知姑姑与您个性、爱好都相差甚远,却还是用尽力气地追求她,娶到她。为什么呢?赌一口气?那时想过以后该怎么办吗?” “小谐,你是想问我,我爱你姑而她不爱我,为什么我还要娶她吧?我当时就是想娶她,现在也没后悔。至于为什么,我没想过。如果这世上的每一件都要弄得像帐本一样清楚,就太没有乐趣了。” “你俩折腾了这么多年,您的爱情竟然还没死掉?” “我说的是亲情。夫妻是人类除了血缘之外最牢固的一种亲情,不是说断就断得了的。” “可是人们大多是因为爱情结婚,而不是因为亲情结婚,对吗?” 姑父说:“小谐,你是不是有点婚姻恐惧症了?你今天很奇怪,不像你。” 那日的晚餐无惊无喜。 地点选在云至轩,旧式四合院内,寻常客人要提前半月才订得到座位。 母亲在世时,很喜欢这里。越是逢年过节父亲越不能离开,所以一家人的团圆饭除了在家里的时候,多半就在这里吃。很多时候,还加上和和母女俩。 自母亲过世后,这里他便很少来了。 父亲与和和的妈妈照例如从天气开始寒喧,彬彬有礼,客气周到。等他们动筷,小辈们才开动。 有长辈以及两名新人在场,场面一点也不亲切而热络,虽然大家都努力想显得亲切又热络。 郑父说:“上次小谐与和和回来,我们也一起吃过饭,好像还是昨天的事。转眼间,我们的队伍就庞大了。” 和和妈说:“世界局势都变化这么快,一天一个样,何况人。小谐,你今天吃的不多,是不是不舒服?” 郑谐说:“没有,林阿姨。哦,对,最近胃不太好。” 郑父说:“他从小就这样,挑食,吃饭像吃药,一直以为他会长成小个子,没想到长这么高。”他的话是对着杨蔚琪说的,语气带一点慈爱,又像在谴责。 郑谐低头不语,杨蔚琪微笑。 和和妈说:“身高最主要是遗传,其次是锻炼。和和胃口一向好,从来不挑食,一样是小个子。” 和和听到有人提她,从食物里抬起头来。她从开宴吃到现在,就没有停过,连头都没怎么抬。 这样的话题比较冷,响应者很少。于是郑父给杨蔚琪与岑世布菜,对杨说:“你小时候有一段时间住在你大伯家吧,我还抱过你。你肯定记不得了。”又对岑世说:“从和和出世那天起,我一直看着她长到这么大,就像我自己的孩子一样。她从小就乖,你可不能欺负她。” 岑世谦虚地微笑:“您放心,不会的。” 后来便聊到和和与岑世竟然是大学同学。 郑父说:“原来这么有缘。大学时就开始谈了?林教授你也不知道这事?小谐你应该知道吧?” 郑谐含含糊糊地应了一声。 岑世认真而技巧地说:“我们错过了很多年。但幸运的是又重新遇见了。” 和和几乎将头埋进盆子里,而郑谐心不在焉地将自己碗里的肉丸用筷子戳成肉酱。 和和妈问:“小谐与小杨打算什么时候办喜事?” 郑谐抬头,怔了怔,与杨蔚琪对视了一下,而后开口:“我们正在考虑。” 郑父说:“明年春天不错。”又看和和与岑世,“你们俩呢?” 和和用眼角看了岑世一眼,在他打算开口前抢着说:“当然要等哥哥嫂子的喜事办完后再说。” 郑父笑:“你小时候不是经常披着床单当婚纱?怎么现在不急了?” 和和嘻嘻地笑,不作声。和和妈笑着替她解围:“和和现在还像小孩子一样,不像小杨那样稳重。我看她结婚之前需要好好培训一番呢。是吧,和和?” 和和低头继续笑。在座之人也都陪着笑了几下。 ———————————— 饭局散场时,时间尚早。郑谐的父亲乘车离开,和和妈妈也自己驾车走了。 夜色非常好,明月当空,只剩郑谐他们四人。 郑谐问岑世:“你的伤好了吗?” 岑世说:“没事了,多谢关心。” 郑谐转向杨蔚琪:“你想去哪儿逛一下?” 杨蔚琪说:“随便。”想了想,朝和和的方向微笑了一下,“和和,你能给我一点建议吗?” 和和说:“北方城市都很像,建筑,小吃,还有路边植物。不如去夜市,这边的夜市很长很热闹,可以逛一个晚上。” 杨蔚琪说:“听起来不错。不然我们几个一起吧。” 和和灿然一笑:“以后我可以单独陪你逛,但今晚我跟岑世有点事情。” 她在郑谐与杨蔚琪的注视下,拖着岑世的袖子把他一路拖到车边。 ———————————— 岑世不紧不慢地开着车,被后面一辆辆车超过,超车的一瞬间,灯光划过他与和和的脸。 岑世说:“我现在终于明白为什么你宁可整天跟着郑谐混,也不过来陪你妈妈了。天天像参加面试一样,滋味是不好受。” 和和说:“你快些开,那家店要关门了。” 岑世挑眉:“你还敢让我快开?上次的事你都没留下心理阴影?” 和和说:“吃饭还会噎死呢,哪来那么多心理阴影。你再这么龟爬,我要打车走了。” 岑世叹:“唯小人与女子难养也,筱和和,你两项全占了。” 和和别过头不看他。岑世把油门一踩到底,车子弹出去,和和险些撞到车玻璃上。 岑世有些无聊地在车上等着和和。她赶在闭店前十分钟小跑进了那家精品店,但不许他跟着。三分钟都不到,她又小跑着回来,手中已经提了两个袋子。 岑世咋舌:“你这速度可真不是盖的。” 和和跑出来后明显开心了许多,还主动给岑世看她买的东西,是同样款式两双鞋,一双绿色,一双米色。 岑世点头:“不错。筱小姐,你买东西的样子越来越有名媛的风范了。” 和和装作没听出他的挖苦,认真跟他解释:“前些天我犹豫不定买哪种颜色,打算等想清楚时再买。今天突然想,万一都被别人买走了呢,还是早早买下来的好。” 岑世一本正经:“当然当然,掌握主动权最重要。买鞋子又不是选老公,只能挑一双。只要你喜欢而且钱足够,买十种颜色的也没关系。钱不够也没关系,我可以借你。” 和和哼了一声,把装鞋的袋子使劲地扔到车后座,又别过头去不理他。 岑世专心地开车,过了一会儿又笑了:“你那两位长辈,还有小郑先生,是不是从来没见过你这副刁蛮样子?你刚才在那儿简直就像小白兔,太乖了。说起来,我比他们幸运多了。你说是吗?” 和和恼了:“岑世你能不能闭嘴!” 岑世作一副夸张的受惊吓状,反而把和和逗得没脾气了。她咬了咬唇,又看向车窗外。 过了许久,岑世说:“有脾气就发出来,有话就说出来。憋着不怕得心脏病吗?” 和和说:“你才得心脏病呢。” 岑世专心地绕过一个弯道后说:“郑谐有什么好?像一具贴金镶玉的汉白玉雕像似的,冷冰冰,没正常的人类感情。哦对不起,我忘了他强大的内在,他的内在是智能机器人,而且永远是最新最强的版本。”筱和和白了他一眼。 岑世无视:“筱和和,你找我陪你演戏,究竟是演给你妈妈看,还是演给郑谐看?或者,你是演给你自己看?” “岑世,你如果厌倦了,可以提前离开。谢谢你这阵子陪我。” 岑世说:“没烦,我正觉得有趣呢。只是今天我突然发现,我找不准角色定位了,想把功课作仔细些,免得穿梆。” “对不起。” 岑世被和和没头没脑的回话弄得无言以对。半晌后说:“和和,你以前真的喜欢过我吧?” 和和想了很久,说:“是。很久以前了。” 岑世说:“和和,你那时候走得那么干脆,我以为你根本不喜欢我,只是自尊受伤。如果那时我知道你是真的喜欢我,无论如何,我都不会……” “都过去了。别说了,都过去了。”和和低声打断他的话。 “其实我想跟你说,喜欢一个人,就应该让他知道。”岑世见和和许久没回应,也没头没脑地说了一句,“我请你吃冰淇淋吧。你想吃吗?” 和和说:“不想。” 岑世说:“我想吃。要不,你请我吧?” —————————————— 城市的另一处,杨蔚琪攥了郑谐的手,在夜市里穿行。 夜市熙来攘往好不热闹,食品摊位的各种香气混作一堆,生成一股奇怪的味道,百货小摊琳琅满目,天上地下,无奇不有。 杨蔚琪买了一对小布鱼后回身对郑谐说:“你家里的那一串,是和和自己做的吗?” 郑谐边点头,边伸手去抚自己的袖子。 杨蔚琪笑起来:“你今晚已经扯了好几回自己的袖子了。原来你也有这样的小动作,真是有趣。” 郑谐笑了笑,但笑意很快又敛回唇角。 他也不知自己何时养成这样的小动作。 和和很小的时候,跟他出来时总紧紧地抓着他的手。 等她长大一些,知道男女有别,就再也不肯拖他的手。 但是人多的场合,他担心她丢失,常常扯着她的书包袋子,或者揪着她的裙带,和和总说他牵她就像牵一只小狗。 后来她就扯他的袖子。尤其她累的时候,把全身重量都压到他身上,常常将他的袖子扯得皱皱巴巴没法见人,害他不得不一次次抚平。 他还记得,上次她扯他的袖子巴在他身上让他拖着走,就是在这个夜市里。 才几个月而已,恍如隔世。 他同时想起刚才和和扯着岑世的袖子的样子。原来那只是她的习惯动作而已,对谁都一样。 他也应该努力改掉这个坏习惯。 到了人多处,杨蔚琪又紧紧地抓住他的手,怕与他走散。两人的手心出了汗,粘粘腻腻。郑谐有片刻地恍惚,他抽出手,反手握住她的手腕。她的手腕瘦瘦弱弱,细腻柔滑,有一种熟悉感。 —————————— 第二天,和和与妈妈一起坐在起居室里,一边晒着太阳一边喝茶边聊天。 和和妈问:“你跟郑谐怎么了?” “没怎么啊。” “上次一起回来,你还跟他撒娇。昨晚却没看他一眼,装陌生人。” “那个……我跟郑谐哥太亲近了,怕杨小姐会误会……不是,怕她介意。” “你跟郑谐都亲近了二十多年了,她想介意也来不及。” 和和垂下眼睛:“多一事不如少一事啊。” 随后和和翻着她的小说,和和妈在看自己的专业期刊。 “那个岑世,应该不是你的结婚的对象吧。”和和妈冷不防问了这么一句。 “那个……”和和愣了半晌,“还没想到那么远……” “你肯让他以你男朋友的身份见我,总该是以结婚为前提而交往的吧。” 和和小心翼翼地问:“妈,您是不是不喜欢他?” “如果是你喜欢的,我不会排斥。不过按我的理解,你愿意嫁的人,总该是令你尊重甚敬畏的那一类,而你待他的态度,不像。” 和和半天没说话。她安静了许久,突然问:“妈,您是因为尊重和敬畏才嫁给我爸的吗?” “你以前从来没问过我关于你爸的事儿。” “其实我一直都很想问,只是不敢。您跟爸是怎么认识的呢?有一回我在图书馆看见一份很老的城市年鉴,里面有爸爸的简介,那上面写着,爸爸只有初中学历。妈妈您嫁给爸爸时已经是研究生。那时我就很想问,您为什么嫁了爸爸呢?” “学历代表不了两个人的差距。你爸是好人。” “我知道。对不起,您就当我没问过吧,妈妈。” “没关系。这么多年,谁都以为我不喜欢说,所以从来没人问我。我跟你爸都是孤儿,从小一起长大。我长得小,经常受欺负,他总保护我。后来他说,以后嫁我吧,我可以保护你一辈子。后来我升学,他工作,有回写信告诉我,他相亲认识一名女子,觉得不错,想与她交往,合适就结婚。我第二天就对学校声称我哥病了要请假,回来警告他,男人说话要算数,他这辈子要么不结婚,如果结婚就只能娶我。” “后来呢?” “他不肯,但我坚持。所以他一直等到我毕业,真的娶了我。他兑现了承诺的前一半,然后以最令人敬重的方式毁弃了另一半。” “您为什么要嫁爸爸?您刚才没提这个问题。” “他是个好人,是我从小到大见过的最好的人。我当时只想,错过了这个人,以后我遇不上更好的,一定会后悔。” “妈,您爱爸爸吗?” 和和妈想了很久:“我只研究定量的物质,而‘爱’太虚化了。我不知道。” “谢谢您告诉我这些事。”和和很认真地说。 和和妈看了她一会儿:“和和,你以前从来不会跟我讲这么多话,也不会问我这么多问题。” “那是因为我们很少在一起聊天吧,您工作总是很忙。” “你小的时候,有时候想让我为你做什么,都不肯亲口告诉我,而是让郑谐帮你转述。” 和和又不说话了。 “和和。”和和妈温柔地喊她的名字,和和抬起头。 “我也一直有个疑问,始终没找到合适的机会问。你大一那年的暑假,发生了什么事?” “啊?” “就是郑谐出国念书的那一年夏天。” “没什么吧……好久了。” “那一年你跟郑谐一起回来,也是突然变得陌生,就像你们昨晚一样。” “有吗?我不记得了。妈您记性真好。”和和笑了两声。 “这次你一声不响就跑了回来,还多了一个男朋友,又突然跟郑谐弄得别别扭扭。这两件事有关联吗?或者我多心?” 和和盯着手里书的封面,不敢看她妈妈的眼睛。她沉默了一会儿,小声说:“妈,我什么都不想说。您也不要问。” “好,我不问。” 过了片刻和和又主动说:“跟他无关。” 母女俩又恢复了先前安静的默契,起居室里静得只听得到机械钟指针跳动的声音。 “和和,我能为你做什么?”和和妈突然说。 “什么也不需要,妈妈。” “你喜欢郑谐,希望郑谐要娶的人是你吗?” “我把他当亲哥哥一样的喜欢。我从没想过要嫁给他,从小到大都没想过。” 第二十七章 27-宁静的生活 郑谐的生活如愿地恢复了宁静。 他比以前更加努力地工作,与杨蔚琪相处和睦,与她的长辈以及同事见面,跟她认真讨论婚事。 只是他的睡眠越来越差,总零零星星地做一些童年的梦,支离破碎的片段,醒来时怅然若失。 仿佛又回到他六岁的那一年。那一年他恶梦连连,家人带他去看心理医生,他紧咬着唇一言不发,医生拿他没办法。后来父亲为他请到一位武术教练,每日练功又累又倦,晚上沾到枕头便睡着,就此治好了失眠。 郑谐从会议室出来,回到办公室就进了洗手间,他在里面咳了一阵子,擦了半天的鼻涕,重新洗过了脸,出来时鼻尖和眼睛都有一点点红。 助理已经在等他,见他那副样子忍不住笑:“我认识你这么多年,要你感冒一回就跟日食一样罕见。” 郑谐说:“有事?”他刚说了一句话,便又开始咳嗽,半天止不住,连外面的韦秘书都听到了,急急地端了水进来。她看了一眼桌上的药,早晨的份他现在也没吃,她也不敢作声,又退了出去。 助理说:“这回的流行感冒有这么严重吗?别人一两周就好了,你这都一个月了,不但不见好,反而越来越重。抽空去看医生吧。” 郑谐说:“没事,再过几天就好了。因为不经常感冒,所以才不容易好。” “你这样死撑着很影响别人的工作情绪。你没见这些天一听见你咳嗽时那些女士们一副心碎的模样。”助理贫嘴了半天想起正事,“刚才你在会上说的那个计划……你当真的?” “我在公事上开过玩笑?” 助理说:“你说什么我自然服从。不过,我私下里说一句,你最近做什么事都破釜沉舟似的决绝,一点后路也不给大家留,我都快要吃不消。你没见刚才那几个经理一副要哭了的样子。” 郑谐淡淡地问:“有吗?” “难道没有吗?”助理见郑谐又开始擦鼻涕,叹气说,“拜托你提前下班回家去休息吧,擤鼻涕擤多了的确会影响思维方式啊。” 刚才的会议开得有些长,郑谐也觉得不舒服,似乎又有点发烧了。他点头,说:“我一会儿就走。有紧急的事情你处理。”稍后他又补充,“上次与我们合作的孙董过海边别墅的事。你跟他说,我让一套给他。” “你按现在的房价给他?你吃亏大了。” “嗯,这样不是正好。” 助理顿悟:“是啊是啊。咦,你当时买了两套,不是说有一套要留给和和作嫁妆吗?” “不用了,她可能不回来了。就是回来,也不见得想跟我住得那么近。” “怎么,和和跟你吵架了?” “没有。小女孩长大了。” 助理想了想:“真的要跟那个姓岑的走?” 郑谐没说话。 助理说:“太便宜那小子了吧。” 郑谐说:“你现在很闲吗?” 郑谐处理完手边的事准备回家。他有点头晕,打电话让小陈开车送他。经过韦之弦办公桌时,她站起来送他。 郑谐将一个盒子放在她桌上:“下午把这个给和和寄过去……提前的圣诞礼物或者新年礼物。” 韦之弦点头,打开那个精致的匣子,觉得很诧异。 她记得这个算盘造型的蓝宝石坠子他买了好几年了,本来就是要送给和和的,不知为何现在还在他这里。她之所以印象深刻,是因为买这个时颇费了一番周折。 而且,这种东西快递多不安全。他上周刚到和和所在的城市出差,行程也不赶,他也完全有机会亲手交给她。 —————————— 周末,郑谐看报纸,杨蔚琪在做饭,间或过来跟他讲几句话。 郑谐一直很安静,偶尔咳几下。 杨蔚琪递水给他,摸摸他的额头:“好像又发烧了。你从上回病了那次,就一直没痊愈过,刚好一点点,又加重了。这样一直下去不好吧。” “小时候有一年也是,感冒了整整一个冬天,吃什么药都没用。其实我很少感冒,很多年都没这样了。”他闻了一下那杯水,皱着眉推开,“我不要香油和醋。” “喝了这个会止咳。你又不肯按时吃药。”她像哄孩子一样哄他。 郑谐说:“你炒的菜是不是快糊了?” 她“啊”了一声,匆匆跑进厨房。郑谐趁机把那杯水倒掉了。 吃过饭后,郑谐习惯性地出去走走,杨蔚琪陪着他。 外面有些冷,他们穿得都很单薄。郑谐将手抄进口袋里,杨蔚琪身上没口袋,将手也插进他的口袋里。 郑谐不易察觉地顿了一下,然后将她冰冷的手指握在掌心里。 杨蔚琪偎着他问:“再过几天就是你生日了,你想怎样过?” “我不过生日。”郑谐扭头看了看杨蔚琪稍稍失望的脸色,放柔口气说,“我爸一直强调生日是母亲的苦日,最反对铺张过生日,反而我妈在世时,我和我爸都会送礼物给她。至于这几年……也就是每逢生日这天吃一碗猪脚面吧。” “过生日吃猪脚面?有这种风俗?” “没有吗?和和总说过生日一定要吃猪脚面,不然……”郑谐打住说了一半的话。 杨蔚琪停了片刻,微笑着说:“你今年吃不上和和给你炖猪脚面了,会不太习惯吧?” “你来煮吧。”郑谐模模糊糊地说。 郑谐所住的小区外是一处公园,这个时段正巧有民间艺术团体在作表演。在杨蔚琪的提议下,两人一路步行过去。 郑谐并不喜欢这种热闹,所以当杨蔚琪问他是否口渴时,他很主动地去买饮料。 郑谐回去时经过一处叫作“猫咪乐园”的小园区。这里是爱猫人的集聚地,里面随处可见猫形雕塑,经常有名贵品种的猫展,又贩卖种种与猫有关的玩具和玩偶,还负责短期寄养。 他之所以能够记得这样清楚,是因为筱和和一度想治好他的恐猫症,拖着他来进行爱猫教育,结果当然是他忍无可忍中途甩手就走了,气得和和好几天没理他。 当有个抱着猫的女子从他身边匆匆经过时,郑谐突然顿住了脚步,忍不住回头张望。 或许是错觉,他竟然对那女子怀中的猫有种熟悉的感觉。 当郑谐回头时,那只小猫恰恰也探着头看他,喵了一声。 猫的主人立时回头,看着他,先是稍稍吃惊,然后朝他微微笑:“您好,郑大哥。” 郑谐认出那是与和和一起作苏荏苒伴娘的那位朋友。 “你好,丁小姐。”他客气地打招呼,然后又看向她怀中那只小猫。 丁玎被他看得不自在,羞怯地笑笑说:“这是和和的小宝,这两个月一直在我这儿。您认得它吧?” “它的样子好像变了不少。” “是啊,它长大了一点,而且胖了许多。” 郑谐展出一点笑颜,伸手去轻轻碰了碰猫小宝的耳朵,在它转头之前又迅速将手收了回来。“你带它过来跟同伴玩吗?” “我要出差一周,想把它寄养在这儿几天。”配合着丁玎的话,小宝凄凄切切地叫了一声,一副可怜兮兮状。 “那你忙,我先走了。”郑谐与丁玎打过招呼要离开,刚转身便听到她的一声惊呼。回头看时,原来猫小宝从她怀里跳了出来,撒欢地向前跑,她在后面急急地追。 小宝捉迷藏一样绕了好几个圈子,跑到离郑谐很近的地方突然停住了,眼睛滴溜溜地望着他。它的代理主人气喘吁吁地把它抱起来,更加不好意思地看着郑谐:“小宝很顽皮。我昨天就带它过来适应了一下环境,但它今天还这么淘。大概它不喜欢这里。” “送到别的朋友那里不好吗?” “荏苒这些天也不在家。其他的朋友……比起来,我觉得还是这里专业一些,可以把小宝照顾得好一点。”丁玎一边认真地说,一边轻轻摸摸小宝的头,希望它配合一下。但是它丝毫不配合地又哀号了一声后,将脑袋缩进她怀里,一副受到虐待的样子,令丁玎尴尬不已。 “你只出差一周吗?那把它交给我吧。”郑谐说完这句话就后悔,他也不知刚才脑子里哪根弦坏掉了。 丁玎迟疑了一下,但很快露出高兴的神色,小心翼翼地将猫小宝移交给他:“那麻烦您了,我一回来就把它接走。” 郑谐接过猫的时候很镇定,手很稳,脸色也没变,虽然抱着猫的姿势很奇怪。 丁玎向他挥手告别,离开时想,像郑谐这样连蛇都不怕的男人怎么可能怕猫呢?她就知道,这肯定又是和和在编排他。 杨蔚琪一见郑谐抱着猫回来就笑了:“你捡的还是买的?你抱它的样子就像抱着一枚炸弹。” 郑谐如蒙大赦般地将猫小宝塞进杨蔚琪怀中:“只是帮忙照看几天。它叫小宝。” “这只小猫真大牌,竟然可以劳你大驾”杨蔚琪一边笑一边去摸猫小宝的头,“你好,我叫杨蔚琪。”猫小宝很不赏脸地挥出一爪,险些抓到她的手。 杨蔚琪讪讪地笑了一下:“看来它不喜欢我。” “不会的。它只是淘气而且认生,这是和和的猫。”郑谐一边安慰她,一边坦承猫小宝的身份。猫小宝很大牌地伸了个懒腰,爱理不搭地闭上眼睛。 “它跟她主人的脾气一点也不像。”杨蔚琪无奈地说。 回家之前郑谐想到应该给猫小宝买一些吃的用的。他在宠物用品超市里与杨蔚琪研究每一样猫食品,塞了满满一购物筐。猫小宝本来老实呆在购物筐里,后来经过狗玩具货架时,突然从筐里跳出来,把一大包骨头状的磨牙棒叼起来。 郑谐在杨蔚琪的笑声里,弯腰把那包磨刀棒塞进筐里。 小宝很得意地继续蹦蹦跳跳,看见感兴趣的就去咬,郑谐都照收不误。 杨蔚琪忍俊不禁:“你以后如果作了父亲,一定会把孩子宠得不成样子。”她说完这话才想到了话背后的意思,脸上迅速泛起一层红晕。 郑谐仿佛没察觉:“可能吧,我很久没跟小孩子相处过了。你看这些应该够了吧。” “你不是说只照看它一周吗?你买的东西足够一个月的了。” —————————— 郑谐生日那天,杨蔚琪果真早早地到了郑谐家里。 她按门铃,听到郑谐说了一句:“就来。”过了片刻却没动静,又听他说,“你自己能开吗?” 她按门铃的频率很特别,所以郑谐总能从门铃声中知道是她。 她自己找出钥匙开了门,一进门就见到可笑的场面。猫小宝咬着郑谐的一只拖鞋逃到角落里,郑谐正光着一只脚与它对峙。 杨蔚琪笑得厉害:“小宝比我上回见它胖多了。” 郑谐见她手中提着东西,便撇下猫,边替她把东西接过来边说:“这个家伙麻烦得要命,把家里弄得乱七八糟。我这周付了钟点工三倍的工资。” 猫小宝为了证明郑谐说的都是真话,等他话音刚落,立即叫了一声“喵”。 杨蔚琪在厨房里边整理东西边说:“真的在家里吃就行吗?” “不出去。外面太冷。” “你是不是又没吃药?你感冒怎么还没好?” “我帮你做什么?”郑谐转换话题。 “不用,你帮忙我会紧张。去陪你的小宝同学玩吧。” 当杨蔚琪一边解着围裙一边出来喊郑谐吃饭时,见到刚才还抱怨着“麻烦家伙”的郑谐,坐在地上跟猫小宝在玩球。 他将一堆五颜六色的塑胶球一个个从地上滚过去,猫小宝再一个个用前爪推回来。 有时候郑谐丢得比较高,试着让它扑住。但猫小宝训练无素,一个也没扑到,反而被球打到头,而且姿态不雅地摔到地上,爬起来后就朝着郑谐呲牙咧嘴地叫。然后郑谐就乐得不行。 杨蔚琪也笑出声来:“看来这几天你跟它相处愉快。” “你刚才说它胖了,所以我帮它减肥。” 郑谐把手里的几个球都扔给猫小宝。它眼见着自己接不着,又怕被砸到,喵了一声就躲到沙发下面去了。 郑谐从地上爬起来,整理了一下衣服,洗手准备吃饭。 因为郑谐家从小就没什么过生日的传统,连生日礼物都不怎么收,最近又感冒,吃得很素淡,所以杨蔚琪也按他的吩咐准备得非常简单,只是煮猪脚面用了很长时间。 郑谐一边吃饭一边说:“你这面煮的不错。” “像你以前吃过的味道?” “嗯。你从哪儿学来的?和和总说这是她的独家秘方。” 杨蔚琪顿了一会儿,说:“这就是和和抄给我的制作方法。” 郑谐“唔”了一下,便不再讲话,埋头把那碗面的汤汤水水都吃得点滴不剩,菜却没吃一口。 杨蔚琪把他的碗取走给他再盛一碗,郑谐道谢,一时没想出别的话来,似随口无心地问了句:“你跟她经常联络?” “我前天见过她,还请她帮了一些忙。” 郑谐垂着眼帘问:“她回来了?” “是我去她那边出差,正好遇见她。” “你没跟我讲过出差的事。” “早晨出发的,当天下午就回来了。后来忘了跟你说。” “知道了。”郑谐不再多问。 后来杨蔚琪主动地开口解释:“我们最近接了个案子,我到那边的福利院去取证,结果遇见和和正在给幼龄班的孩子们上美工课。她已经做了一个多月的志愿者了。后来我们聊了一会儿。” “哦。” “她看起来气色不错,孩子们特别喜欢她。她让我代她向你问好。” 郑谐没说话,低头捂嘴咳了半天,杨蔚琪不得不过来帮他拍后背。 一沉默下来,杨蔚琪也不知该说什么好了。 大概他的咳声惊动了猫小宝,那家伙在厨房门口鬼鬼祟祟地探头探脑。 郑谐朝它勾勾手指,它便大摇大摆地踱了进来,钻到桌子底下打了几个滚,研究了一下杨蔚琪的拖鞋,最后蹲在郑谐脚边,隔了几厘米的距离。 虽然这一周郑谐对它空前的友好,但他不到万不得已,很少去抱它,抱它时也全身僵硬。猫小宝是一只聪明的猫,懂得看人眼色,所以尽管它很爱撒娇,但是并不敢随便往他怀里扑,只努力地选择其他可以吸引他注意力的方式。 郑谐吃饭前在它的碗里塞了不少好吃的,而且它似乎也吃饱喝足了。但当他夹了一口鱼时,它又很没出息地叫,眼巴巴地盯着餐桌。 下一刻,杨蔚琪目瞪口呆地看着郑谐弯下身子,把那一筷子鱼直接送到了那只小猫的嘴边,非常耐心地看着它一口口吃掉,最后还扯了一张餐纸帮它擦嘴角。 直到郑谐坐直了身子,杨蔚琪惊讶的表情也没恢复原状。 郑谐把伸出的筷子收回来,尴尬地笑一笑说:“我去换一双。”又轻轻踢了猫小宝一下,示意它走开,猫小宝没动。 杨蔚琪站起来:“我去找盘子给它盛一点,看来它喜欢我做的这道菜。你需要换筷子吗?继续用那双吧。” 但她最后还是去帮郑谐拿了新的筷子,又取来了猫小宝自己的盘子。她回来时见到猫小宝又跟郑谐扭上了,正咬着郑谐的裤角打滚,郑谐甩着裤角想甩掉它,结果让它玩得更欢了。 “看来你俩相处愉快。”杨蔚琪笑笑说。 “它下周就要走了。” “你喜欢的话,为什么不留下它。” “我不怎么喜欢猫,只是好奇罢了。” 郑谐没等杨蔚琪给猫小宝盛好鱼,就提着猫的脖子,把它从自己的腿上扯下来,又远远地丢出去。 杨蔚琪惊叫了一声,担心猫小宝被他摔伤。但他的力道恰恰好,那家伙四脚轻轻着地,不只没有受伤,连受惊的迹象都没有,好像已经很习惯这种游戏。 杨蔚琪追出去把盛了鱼的盘子给它,它理也不理,钻到柜子下面不肯出来。她只好把盘子摆到柜子外面。 被猫小宝一闹,这顿饭吃得更沉默。因为郑谐嗓子沙哑,每说一句话都吃力,而杨蔚琪也不再好意思逗他讲话。 她收拾好厨房说:“我不该听你的话,没有蛋糕的生日,一点点感觉都没有。” “我们家从来不过生日。这么多年都习惯了。” 杨蔚琪说:“那可真糟,我最喜欢在生日的时候拼命地奢侈。等以后我也要留心。” “我没我爸那么多讲究,你尽管侈奢。对了,我有东西送你。”郑谐起身去取来一个小小的盒子,坐到杨蔚琪身边递给她。 杨蔚琪打开来,是一枚十分夺目的蓝钻戒指,非常简单而经典的款式,那颗切工与镶工都十分完美的蓝钻占据了她大半的指节。她一时愣住了。 郑谐一边替她戴上,一边微微地笑着说,“我设想过要不要弄一些很奇怪的形式,比如藏在蛋糕里,酒杯里,但我担心会硌到你的牙。我还试着训练小宝把盒子衔过来,但它不合作。所以最终还是这样无趣的方式,反正我一直都是这样。” 杨蔚琪低了头说:“我一直都知道你不是浪漫的人,你本来也不用为了我而去勉强做不喜欢的事。” 郑谐说:“那你是愿意嫁我的了?” “我说过不愿意吗?” “我前些天突然想起来,我们婚期都定了,而我却好像没有正式地求过婚。这算什么呢?” “其实你是觉得好笑吧,你连婚都不用正式地求,我就迫不及待要嫁你。” “乱栽赃。我只是觉得对你不公平。还可以吗?不喜欢的话,可以换一款。” 杨蔚琪仔细端详一下手上的戒指:“当然喜欢。怎么会不喜欢呢?”她半纳闷半调笑地说,“今天明明是你的生日不是?为什么却一直是我在收礼物呢?” “是吗?还有谁抢我风头?”郑谐随口问。 当他见到杨蔚琪从领口将链坠拖出来时,他一直挂在脸上的笑意渐渐地敛去。 镶着宝石珠子的算盘形链坠,杨蔚琪一共有两枚,蓝宝与红宝石的。她经常换链坠,只是这两枚她戴得次数最多。 而她这一回戴的,却是绿色的。倘若不是她找到了替代品,那么这个链坠本应该属于另一个人,他替和和收藏了好几年,前阵子终于把它作为圣诞礼物送给她。 郑谐脑子乱了一下,听得自己词不达意地说:“恭喜你,终于收集齐了。” 杨蔚琪说:“很巧吧。我本来都打算放弃要找到另一位买家的,没想到居然是和和。若不是我见到她的那天,我恰巧戴了那个坠子,引起她的注意,可能又会错过了。” 郑谐伸手去拿水喝。 “没想到和和居然肯割爱。我要付钱给她,她坚持说这个就算提前送我的结婚礼物。那天她根本没吐露口风,结果今天一早我却收到了这个。她应该很喜欢这个坠子的,我觉得很过意不去。” “她有心送你,你就收着吧。她以前似乎就对这些东西不太在意。” “这东西不算便宜,应该是长辈送她的礼物。我打算回她一份礼,你周末有空陪我一起选一下吗?” “我让韦秘书陪你去,她可能更清楚一点。”郑谐的声音比刚才更沙哑。 晚上杨蔚琪在郑谐家里留宿。她隔日清晨有事,所以早早地睡下。而郑谐开着电脑,一边浏览着网页,同时玩着系统自带的纸牌游戏,一边等一个邮件。 他喝了很多水,觉得鼻子和嗓子难受得很。杨蔚琪睡前盯着他吃了药,又给他冲了香油蜂蜜和醋调和的水喝,也不管用,反而令他的胃开始隐隐作痛。 这整个晚上都不太对劲,猫小宝,杨蔚琪,还有他自己。 杨蔚琪很晚的时候发现猫小宝不在自己的窝里。他俩找遍屋子的每一个角落,终于在一个跟垃圾放在一起的准备扔掉的空盒子里找到呼呼大睡的它。 郑谐出了一身冷汗。倘若明天它一直不醒,而钟点工丢垃圾时不多看一眼,那它很可能就莫名失踪了。 然后是杨蔚琪送他的奇怪的生日礼物。他拆了一层又一层,拆到最后只发现了一张涂鸦卡片,画了生日蛋糕,写了祝福语,中间空白一片,最后签着她的名字。 杨蔚琪说:“我想了又想,你什么都不缺,又什么都不爱,送你任何东西都显得我俗气。所以我送你一个愿望吧,只要我能够做到,我一定会努力帮你达成。有效期一年。” 郑谐说:“你看《神雕侠侣》走火入魔了吧?学杨过?” “是啊,你不许笑。其实我刚刚才读完这部书,熬了三个晚上,昨夜才看完,所以现在困得很。我昨夜为郭襄哭了一场,很丢脸吧。” 郑谐又将那张卡片看了一遍。起初他觉得杨蔚琪这个举动很小孩子气,但是半小时后的现在,他觉得杨蔚琪的这个举止十分诡异,跟她平时的作风一点也不像,倒像被和和附体了似的,令他想起和和小时候跟他呕气时的恶作剧。 和和以前被他训,敢怒不敢言,便在硬卡纸上画了形象猥琐狰狞的卡通动物,狼啊狮子啊狐狸之类的,在下面写上“大混蛋大坏蛋大蠢蛋”等等骂人的词汇,偷偷地塞到他的书房里。 想到和和,郑谐的胃痛得更厉害,连头都开始痛。 他捏着手机迟疑了很久,不知道如果拨过去该跟她讲什么,问她为什么把他送她的东西转赠?或者感谢她成全他的未婚妻的心愿?责怪她不先与自己统一口径?理由好像都很怪异。 朋友的来电将他解救出困境。朋友说:“收到了吗?我发半小时了。” 郑谐说:“没。” “你qq号多少?我传给你。大概文件太大了。” “我从没用过那东西,没有qq号。算了,你明天跟我秘书联系,让她转给我。现在我要去睡觉了。” “不行,火星人,你得立即帮我确认一下,我今夜就敲定。明天太迟了。” 郑谐一边应着,一边按着朋友的指导下载和安装软件,迅速注册。 注册不太顺利,界面总显示系统忙碌。他突然忆起和和大约两年前送过他一个号码。之所以他记得住,是因为那六位数号码恰是他的生日,密码则倒过来,和和为此很得意。 他当时根本没上心,想来那号码早该因为长期不登陆而作废了。但是他试着输入了一下,却惊讶地发现,那号码没作废,密码也没失效。 他立即打电话通知朋友,朋友说:“你牛,刚才还说没用过qq,现在就能变出六位数的号?强烈地鄙视你这种特权阶级!” 很快搞定了朋友的问题,但郑谐却没了睡意。他把这个不曾用过的软件从头到脚研究了一遍,很快就上手了。 他改成隐身方式,查看记录与好友名单。聊天记录是空白,而好友名单里只有一个人,“呵呵地笑”,头像是一只猫的图像。那猫他认得,正是和和几个月前创作的那个形象,此时那图案灰暗着。他点开签名看,一串怪声怪气的象声词:哈哈嘿嘿呼呼嘻嘻吼吼…… 看起来她最近心情还不错,郑谐忍不住弯了嘴角。 这号码没被注销的功劳主要在于和和一直在定期地登陆,每次登陆后,她还会留一个邮件作记录,差不多每两个月一个。 第一个邮件里她说:“我就知道你会浪费掉这个号码,可怜我为了从别人手里抢到它,替人家做了一个周的劳动力,免费画了几十张图。以后再也不送你生日礼物了。” 后来几个邮件大多是“x月x日x日筱和和到此一游”,她心情好时会写几句当天的见闻,比如“今天薪水涨了,我去网上败了那条琥珀手链,生活真美好”,心情不好时会骂人,写一堆乱码,在后面骂:“xxx和xxx,贝戈戈与春虫虫!” 郑谐很奇怪自己居然立即看得懂那是“贱”与“蠢”的意思。和和被管教得很严,这基本是她最高的骂人水准。 也有特别一点的,去年的今天,和和发的邮件容量很大,里面塞了几十张被她ps恶搞过的他的照片,从1岁一直到29岁,她还在下面留言:“我敢说这里面有几张照片你自己都没有,我很厉害吧。” 这样的邮件显示的都是“我自己的邮箱”发来的,看起来就像一个神经病在自言自语,他边看边觉得十分有趣。 她最新的一次登陆显示是在一个半月以前,但是这一次没留言。 此外邮箱里还有一些她用别的邮箱发来的邮件,都是些搞笑的图片与文字。他平时很少上网与看闲书,更不会看这些无聊的东西。此时一一地看过来,当读完最后一个邮件时,发现已经过了凌晨。 他又看了一下好友栏里唯一一个头像,仍然灰着。正准备关掉电脑时,却见屏幕右下角浮现出一条信息框,提示“‘呵呵地笑’给您发来邮件”。郑谐点开看,邮件只有一幅有燃着的蜡烛的动态生日蛋糕图片,以及四个字:生日快乐! 郑谐发了一会儿呆,关掉了那个页面,连着软件一起关掉。 过了几秒钟,他又重新登陆,点开与和和的对话页面,写上一句话:“这么晚了怎么还不睡?” 一秒,两秒……足足过了十几秒,那边终于有了回应:“你是谁?” 郑谐不知该怎么回答了。 又过了半天,和和又发回留言:“哥,真的是你吗?” 郑谐觉得这种局面比谈判僵局还要让人尴尬。他输了几个字,删掉,又重新输入,再删掉。 他很不适应这种交流方式。他与任何人交流,包括在国外的时候,只有两种方式,或者电话,或者邮件。 他想了半天,最后还是重复了一遍他的第一句话:“很晚了,不要熬夜。” “你怎么也睡这么晚?”和和没等他回话,又加了一句,“谢谢你送我的礼物。然后……我又转赠给嫂子了。你不会介意的,对吧。” 郑谐发现自己语言障碍了。他又过了半天才勉强打了一句:“不介意。” 想想还缺了什么,又加了一句:“谢谢你。” 和和发了图片过来,却只显示了一个x。 他在屏幕外与屏幕内同时沉默着,最后与她告了别便关掉了电脑,去阳台抽了一支烟后,回到杨蔚琪身边躺下。 杨蔚琪翻了个身,迷迷糊糊地说:“天亮了吗?” “没,才两点。吵醒你了?” “你感冒了还这么晚睡?”她凑近他的睡衣嗅了一下,“咳嗽那么厉害还抽烟。你心情不好吗?” “没事。你睡吧。” 郑谐听着身边的呼吸声更加轻微与平缓,显然她又睡熟了,而他自己仍没什么睡意。 平时一旦过了下半夜还没睡,他就会失眠,所以他总是尽量避免熬夜。 想到天亮后还有很多事要做,他轻轻地起身去吃了两片安眠药,勉勉强强地在天色渐亮前睡着了,醒来时连杨蔚琪什么时候离开的都不知道。 终于你重新又过着自己的生活我也不愿意泄露心里的难过仿佛都在躲避些什么谁也不敢轻易打破沉默 ——《言不由衷》 郑谐与杨蔚琪按部就班地准备婚事,订婚纱,拍照片,准备结婚用品。大多是杨蔚琪在安排,郑谐完全放权。 拍婚纱照那天恰好大雪初霁,拍外景时选在郊区的一处庄园,四处银装素裹,阳光从云层透出,映得雪地银光闪闪,美丽异常。 那日杨蔚琪只担心郑谐久久不愈的感冒加重,每拍完一组顾不上自己衣着单薄先给他披衣。郑谐又特别配合,耐性十足,听任摄影师摆布,笑容姿态皆到位,几位助理小弟小妹艳羡不已,暗称这是自入行来见过的最合衬又最亮眼的一对,容貌好,气质佳,更难得的是相敬如宾。连摄影师也大赞他俩十分入镜 杨蔚琪翻着婚纱影集,偶尔叹息。 郑谐问:“拍得不好吗?我觉得还不错。”其实他也只大致扫了几眼。 “没有,是拍得非常好,几乎每一张都挑不出毛病来,完美得不真实。”照片拍得的确理想,几百张照片,几乎没有废片,每一张都能用。尤其是雪地外景那几张,十分梦幻。 “你们女人真是奇怪,拍得不好不舒服,拍得好了又胡思乱想。” “是啊,可能我有一点婚前恐惧吧。你没有吗?” 郑谐顿了一下:“应该没有吧。” “哎,不看了。你要不要给我的婚纱和礼服一点参考意见?”杨蔚琪递过一堆婚纱设计图,“你觉得哪一款好看?” 郑谐随便一翻:“都好看。” “拜托别这么敷衍吧。” 郑谐把那堆图又快速翻了一遍,抽出一张:“这一款比较顺眼。” 杨蔚琪接过看了看,笑起来:“真是巧,我也最喜欢这一款。和和还说,你肯定不会看上她的设计。” “谁?” “和和啊。上回我见到她时,她在给福利院大班孩子们画插画,全是穿着礼服的女子,画得非常漂亮,我请她送我几张复印件作参考,结果她非常认真地重新给我画了一组服装效果图。” 郑谐呆了片刻说:“不是要到巴黎去订礼服?” “热爱祖国,抵制法货。”杨蔚琪继续翻着那堆图,“名家设计看多了反而审美疲劳,我想换换风格。你看我自己设计的好不好看?”她又递过一张。 “哦,也不错。” 杨蔚琪哧哧地笑了几声:“违心。” “巴黎的不买,那米兰的婚纱是不是也不错?改天我陪你去一趟吧。” “怎么突然变这么积极了?你对这婚事筹备一直没什么兴趣的。” “算了,随便你。” 当岑世要到y城来开三天会时,和和搭了他的顺风车回来取几件东西。 她计划春节过后就去c城。她想换换环境,在那边工作一阵子,或者重新读书。 本想在妈妈身边多留一些日子,无奈仍是对a城的内陆气候不适应。这几个月她过得很艰难,流鼻血,咽炎发作,皮肤干燥失水,还冻伤过一回……几百公里的距离而已,她多少年也没调整过来。 和和是很难适应改变的一个人,连邻省三日游,都水土不服。 但跨了几个省的c城也是沿海城市,她曾在那儿读书,那里有许多旧日的同学,岑世春节后也会结束在这个省的工作,重返那里。所以和和认为她在那儿一定不会孤独。而和和的妈妈没阻止她的决定。 这一次她吸取教训,一抵达就给郑谐打了电话,结果被告知他正在外地出差,不过很快就回来了。 第二天,和和与岑世一起吃过晚饭后,陪他去商场买衣服。 “明天中午我哥哥请我们俩吃饭。” 岑世抚额:“不去行不?” “等过了春节,我们去了c市,你就解放了。现在就好人做到底吧。” “其实我挺喜欢被束缚的感觉的。”岑世嘻皮笑脸,“喂,你真的不考虑一下假戏真做吗?” “你不是又有新女友了?当我不知道呢。” “嗳,那是前女友。怎么?吃醋啊?” “呸,自作多情。” 岑世很挑剔,两人转了一小时一件衣服也没买成。岑世没话找话:“他今天已经回来了。” “我知道,他回来后给我打过电话,本想把饭局定在今晚,我说与你有约,所以改明天了。” “你竟然为了我放郑公子的鸽子?我真是感到无与伦比的荣幸啊。” “拜托别这么自我陶醉。他今天刚出差回来,晚上应该与未婚妻好好团聚才是,我不要做电灯泡。” “真是善解人意的小妹妹,我若是你哥哥,我也会疼爱死你的。” “咦,你怎么知道他今天回来了?”和和转移话题。 “一言难尽。唉,一言难尽,不说也罢。” 岑世今天挺点儿背。他虽然不服郑谐,但又很怵他,巴不得永远都不要见他才好。但是他跟郑谐总是很有缘,比如几小时前。 岑世参加的年度会议选在一家观景大饭店召开。开完会,饭才吃了一半,他跟一位同行在顶楼观景区谈点事情。 按说郑谐向来行事低调,行踪难测,应该很难遇见才是,结果就那么短的时间里,居然都能撞上他,岑世觉得今天应该买彩票。 要命的是,他那位同事是女的,而且就是和和提到的那一位,他的前女友。那时他们正拉拉扯扯,那女人咄咄逼人地低声说:“岑世你说清楚,你到底什么意思?” 岑世前些日子与她偶遇,两人又有了一些牵扯,于是那女子又旧情复燃,而岑世不冷不热欲擒故纵的姿态逼急了她。 那枚女强人语带哽咽:“你不能这么对我。” 他清了清嗓子,正想劝她几句,突听得有人十分客气地说:“麻烦请借过。”原来他俩在牵扯间挡在出口处。 岑世说声对不起,拉着那女子闪到一边。眼下场面虽无不雅,但估计也妨碍客人登高观景的心情。奇怪,刚才明明没感觉到这儿有人。 只是,刚才那声音,虽然有几分沙哑,却又带着熟悉。 当他抬头时,估计自己脸色有点发绿。那位请他借过的客人,居然是虽然面色苍白气色不佳但依然风度翩翩的郑谐!郑谐甚至在离开时对他俩说了句“多谢”。 人生何处不相逢啊。 空手而归多少有些不甘心。走到楼下时经过新装潢的名品专区时,和和眼睛一亮,扯一扯岑世的袖子说:“不如我送你一件衬衣吧,上回说好要赔你的。” 一周前和和把整杯咖啡洒到了岑世的衬衣上。岑世咬着牙说那是他最贵的一件衬衣。 岑世说:“开玩笑也当真啊。”他看了一眼和和指的那个牌子,讶然说,“姑娘,你这几年不简单咧,居然认识这么高级又低调的牌子了?这牌子刚刚进驻国内。” “快挑,别扭扭捏捏的。我好像还从没送过你礼物呢。” “等我什么时候变得像你的郑谐哥哥那么高级,你再送我这牌子也不迟。我们换个牌子买。” “不要算了,过时不候。” “你这脸翻得跟比书都快。得,有便宜谁不占啊,给你个机会。” 结果可真是冤家路窄,老天又一次证实岑世与郑谐太有缘了。 那个专柜很大,当和和与岑世挑着衬衣的颜色时,另一端杨蔚琪与郑谐也提了两个纸袋经过这里。 杨蔚琪说:“今天全买了我的东西,你没有什么要买的吗?” “没什么喜欢的,也不缺什么。” 她见到那个专柜很高兴:“你看,这里果然有卖了。你喜欢这牌子对吧,我记得你柜子里有至少两打这牌子的衬衣。” “我出去念书时买的第一件衬衣就是这个牌子,后来就穿习惯了。到也说不上多喜欢。” 杨蔚琪轻轻捏了捏他的胳膊:“你的人生乐趣真少。买条领带好吗?” “随便你。” 他被杨薇琪拖到领带架前,问他哪条好看,他摇头。她只好一条条地指给他看,郑谐或者说“还行”,或者说“一般”,结果杨蔚琪把他说“还行”的那几条全取了下来,对服务员说:“包起来吧。” 郑谐忍不住笑了:“你是不是在学那部无聊电影。那些东西真害人。” 杨薇琪也笑:“好玩嘛,原来你也看了那部‘无聊的片子’。”她在郑谐递上信用卡时拉他的手,“这个让我来,算我送你的。” “谁的钱不一样,有必要分这么清楚吗?” “当然不一样。现在还不一样呢。”杨蔚琪坚持。 当他们转到专柜另一端时,便与另一对儿狭路相逢了。 杨蔚琪看看郑谐有点情绪波动但又隐忍着的脸色,又看了看和和,主动提议:“在这里站着说话不太方便,我们去楼上喝杯茶好吗?” 楼上是雅致的西式茶座。两个男人没什么共同语言,勉强寒暄几句后便相顾无言,只剩两位女士在扯话题。两位女士从周杰伦的演唱会一直聊到未成年保护法,因为两位男士始终没加入话题,她俩也渐渐停下来。 郑谐开始咳嗽。和和问:“上个月我听孙叔叔说你感冒了,这么久了还不好?” “没什么,快好了。”仿佛存心要与他作对似的,他的话音刚落,又止不住的掩唇猛咳一阵,坐在他身边的杨蔚琪不得轻拍着他的后背替他顺气。郑谐向席间说声抱歉,起身离开。 和和从没见他咳得这么厉害过,见他起身,立即也站了起来,但随即她又坐下了,因为她突然想到,既然他的未婚妻在这儿,自然轮不到她来关心他。 杨蔚琪善解人意地对她说:“我去前台问请他们调一杯止咳饮料。你给他送一包纸巾吧,他忘记带了。”和和点头,匆匆地出去。 和和从没见他咳得这么厉害过,见他起身,立即也站了起来,但随即她又坐下了,因为她突然想到,既然他的未婚妻在这儿,自然轮不到她来关心他。 杨蔚琪善解人意地对她说:“我去前台问请他们调一杯止咳饮料。你给他送一包纸巾吧,他忘记带了。”和和点头,匆匆地出去。 她在走廊里一株高大的棕榈树的旁边找到郑谐,他似乎正在等她。 和和低头一步步挨过去:“你不要紧吗?看了医生没?” “春节后就走?与他一起?” 和和含糊地应了一下。 郑谐抬头看了一眼廊道里的吊灯,又侧头看了看棕榈树的叶子,似在考虑要怎么开口。他轻微地叹了一口气,选择了最直接的方式:“他不适合你。” “你对他一直有偏见,他是个好人。” “好人不见得是好男人。和和,我不希望看到你再次受伤害。” “我知道自己要的是什么。” “和和,你不要任性。” 和和突然想哭。她那么努力地逃开,他仍不肯松开系在她身上的线。 “哥哥,你为什么总把我想得那么笨,那么一无是处呢?我有判断力,也有足够的承受力。没有你的庇护,我也一样能活下去的。”她说这话时很有勇气,却没敢抬头。 郑谐的唇抖了抖,半天没说出话来。他深深吸了一口气:“你的承受力也包括,明知他与别的女人搅和不清,却装作不知道?还是你根本不在乎?” “这是我的事情,我会处理好。那是他的前女友。”和和底气不足地说。 “和和,我比你更了解男人。他伤过别的女人,自然有可能也伤你。他伤过你一次,就有可能伤你第二次。为什么女人都相信自己有可能是那个唯一,无论对方多花心?” 和和倏然抬头看向他:“哥哥,你也伤过很多女人吧,连我都见证过她们的很多眼泪。还有,你教我因为一个男人的历史就否定他的现在和以后,那么哥哥你,你的历史清白吗?你的未婚妻也否定过你的过去吗?” 郑谐词穷,他没预料到和和会为了别的男人来顶撞她。 和和又说:“杨小姐如果听到你刚才那番话,她会很难过吧。” “和和,我是为你好。我不希望……”郑谐艰难地寻找恰当的词汇。 “我知道。从小到大,你为我做了很多。可是哥哥,我长大了,我可以照顾好我自己,你现在也有了更值得你照顾的人。我不是你亲妹妹,你没必要把我当成你的责任。如果是因为我爸爸……那更没必要,那本来就是他的职责。这些年,你,还有你们家,已经为我做得够多了。你难道从来没有想过,你的这种照顾,会不会令我承受不起,会不会让我不安,成为我最大的负担?”和和低声说。 “你一直把我与你的关系看成一种负担吗?”郑谐哑声问。 “对。”和和颤了一下,“我们本来就不是一个世界的人。你不觉得吗?因为你们对我太好,反而令我无法走开。可是,我真的没有办法成为像你希望的那样。你把我带进一个不属于我的圈子里,我觉得很辛苦,也很自卑。我就像迷路时误闯进一所房子,那里舒服又漂亮,可那不是属于我的地方,处处都与我格格不入。”她顿了一下,继续说下去,“不管你多么不喜欢岑世,但是我们才是同一种人,他了解我的想法,知道我本性是什么样子的。而你,你和杨蔚琪才是同一个世界的。你不需要对她作任何改造,她就已经是你希望的那个样子了。所以,不要再管我了,求求你,好不好?” “和和,我明白你的意思了。你是说,我的存在是你最大的压力,所以你才要逃开,就像你曾经努力逃开林阿姨一样,对吗?当初你执意要去c市念书,毕业后不愿接受我安排的工作,我认为适合你的男子你无条件的否定,都是出于这个原因吗?”郑谐一字一字地说。 “不是……” “至于岑世,你也不见得多喜欢他,但是因为我不喜欢他,所以你愿意跟他在一起,因为他可以帮你远离我,对吗?” 和和流下眼泪:“随便你怎么想,反正我快要离开了。” 郑谐是一个人回来的。 杨蔚琪说:“咦,你没见到和和吗?” “她到楼下去看芭比娃娃了。” “我去找她,我也想去看看那些娃娃。”她说完这话,向两位男士告辞离开。 郑谐不动声色地喝完自己面前已经冷掉的茶。 过了一会儿,岑世说:“时候不早了。我们到停车场等她们吧。”他抬头招呼服务员,并伸手去拿帐单。 他取帐单时郑谐正低头看电话,他根本没看清郑谐是何时放下电话的,只知道还没等他碰到帐单,郑谐已经抬起头来,按住他的手腕:“让我来。” 从表面看来,郑谐只是很轻地抓住他的手,可事实上,郑谐扣在他手背上的手指很可能使上了全身的力气,因为岑世觉得自己的手骨快要被捏碎了,甚至连血流都有被阻断了的感觉,他有一只手指正扼在自己的大动脉上。 服务员在一边静静等候他俩争执出结果,大约完全不明白平静表相下,一位良民的无辜的手正面临着骨折的危险 岑世干笑两声,费力地松开了那张帐单,郑谐同一时间松开了他的手,淡淡地说:“多谢。” 岑世说:“该感谢的是我,多谢你放过我的手,以及请我喝茶。”的168908dd3227b8 服务员走后,郑谐冷冷地说:“你应该清楚为什么。对她好一点,如果你敢再惹她伤心一次,你信不信,即使你回到c市,我也一样让你不好过。” “我当然信。不过郑先生,这种不入流的威胁手段,太有损您的格调,说出去会让人笑话。多年前您威胁我的方式也比现在高雅许多。” 郑谐把手机放回口袋,起身就走。 岑世在他身后笑着说:“你知不知道,郑谐先生,自古以来,岳父大人们都是这么威胁女婿的,但是后来,他们都会伤心地发现,女儿已经不是他的了。这个跟身份地位一点关系也没有。” 郑谐头也不回。岑世笑得开怀,郁闷一扫而光。 行驶的车子里,副驾位上的和和整个人趴在车内的台面上一动不动。 岑世推了推她:“喂,别睡着了。系上安全带。” 和和抬起头来,作了几个深呼吸,还是胸闷。她把窗开到最低,窗外呼呼的北风卷着稀稀零零的雪花飘进来,车台上的几张纸被刮了起来。 岑世把她伸到窗外的脑袋掰回来。刚有一辆车贴着他们的车驰过,离和和的头那么近,他惊起一身冷汗。“干嘛呢你,又不是小孩子,玩这种冒险把戏。” 和和面色惨白,说话也有气无力:“都是你不好,去招惹你前女友就算了,为什么还要被他看见?笨死了你。好马还不吃回头草呢,你怎么专门缠着前女友啊!” “迁怒,这就是标准的迁怒。怎么了?” 和和不说话。他乱猜:“勒令你限时甩了我?不让你去c市?穿梆了?” 和和眼圈红了:“都怪你太笨,害我说错一堆话!” “不会是你为了替我说话,把郑公子给得罪了吧?哎,那不得把我美死?” 和和哭了起来:“我本来没打算那么说的。他一定会觉得我忘恩负义不识好歹,他现在一定讨厌死我了!” “筱姑娘,别这么激动。等明天跟他道个歉不就得了。郑公子那么大人大量,又疼了你二十多年,怎么可能跟你一般见识呢?”他见和和的泪一串又一串地滑落,没有停止的迹象,深深地叹气,递上一包纸巾,“喂,我说,别不承认,你是不是因为他要结婚,所以触景伤情了?” 和和一边抹泪一边说:“去你的!” 岑世继续叹气,把车停到路边,拿纸巾帮她擦泪:“喜欢他就去说呗,那位小姐现在只是未婚妻,不是郑夫人,你大概还来得及。” 和和抓下他的手用指甲狠狠地掐下去,岑世杀猪一般地叫了起来:“啊,我的手要废了!” 和和听他的叫声不像掺假,立即松手。岑世开了灯,灯光照射下,他的左手瘀肿一片,有几道青紫色的指痕。 和和惊讶得顾不得哭了:“这是怎么弄的?” “被郑公子的九阴白骨爪抓的。以前听人说他身怀绝技,我还不信,今儿算见识了。” 和和觉得不好意思,弱弱地说:“我来开车。等等,那边有药店……我去给你买瓶跌打药。” 她一边给岑世抹着药,岑世一边念念有词:“筱姑娘,你觉得,我如果去告郑公子人身伤害,索赔多少钱比较对得起他的身价和身份?” 和和停下手,郑重其事地说:“岑公子,求求你,今晚能不能不要再提他的名字了?还有,我真的从来没想过你猜测的那个问题。从来没有。你信不信?” 岑世敛了嘻嘻哈哈的表情:“我信。”他叹气,又重复了一遍,“我真的相信。” 另一辆车里,郑谐一如既往地开快车,但是他今天开得不太稳。后面有一辆车违章超车,他一闪,差点擦到另一辆车。 杨蔚琪看他状态不佳,摸了摸他的额头,又搭住他的手:“还好不发烧。可是你的手怎么这么冷?你好像有点抖,不舒服吗?要不要去医院?” “明天吧,今天很晚了,我有点累,想早些睡。”郑谐把车速减慢。 “也是,你今天刚回来。我本不该拖你出来买东西的。” “没关系。” “明天中午……” “饭局取消了。” “为什么?” “没什么,今天都见过面了。” 杨蔚琪犹豫了一下,低声问:“你跟和和呕气了?” 郑谐不出声。 “你也很久没见她了,何必一见面就跟她闹别扭。我去楼下找她时,她正在抹眼泪。” “别提她,换个话题。” “那你觉得,我若请和和来做我的伴娘,她会愿意吗?” 郑谐直视着前方:“再换个话题。” 杨蔚琪轻轻地叹了口气:“有时候我还真是挺同情你的。连生气的时候都这么压抑的人,你的人生乐趣一定很少。” 他俩也一路无言。 到杨蔚琪家时,她终于打破沉默说:“刚才算我错了好吧,你不要一直板着脸了,笑一笑。” 郑谐冲着她勉强勾了勾唇角:“我心情不好,你别介意。” “你居然也会承认自己心情不好?我还以为你的情绪一直是直线。” 他俩在车里安静地坐了一会儿,杨蔚琪又说:“我最近也觉得很恍惚,总是想起我们刚认识的时候。你还记得吗?” “停车场?”郑谐想了片刻回答。 “还有相亲。就像一部小说的开头。可是小说都是很曲折的,而我们这么顺利,顺利得不可思议,就像做梦似的。” “你最近加班太多,没休息好,所以才会胡思乱想。” “可能吧。” 第二天杨蔚琪与一位杂志专栏编辑有约。她一直为她们提供女性权益方面的法律咨询服务,与那贺姓编辑私交也不错。 “大周末的不陪你未婚夫,却来跟我一起加班,你也敬业太过了吧。” “我要出差一周,怕误了你的专栏。” 贺编辑一听她出差的地方,倒吸一口气:“那个地儿,气候糟,人难搞。而且你快结婚了,去那边一趟能把你皮肤折腾得几周也养不回来。你老板一向挺照顾你的不是?” “我自己要求的。那地方贴近自然,城市气息少,有些事情可以想的更清楚些。” “我听说女人容易犯婚前恐惧症,原来你也不例外。” 杨蔚琪弯腰去捡落在地上的餐巾,领口里的项链滑出来,露出挂在链子上的戒指。 “唔,好漂亮的钻石。他一定很喜欢你。” “你怎么不说他爱我呢?或者说,他很有钱?”杨蔚琪轻声地说。 “口误口误。”对方耸耸肩。 杨蔚琪轻轻地叹了口气:“上次你说,男人都有红白玫瑰情结。其实这两天我在想,不是的。有些男人就像小王子,如果他心中已经有了一朵玫瑰花,那么别的玫瑰,无论什么颜色什么品种,也不过是其他一万朵玫瑰中的某一朵而已。” “快要结婚的人了,别胡思乱想。你搞法律的人,不是最应该重视证据的吗?钻戒是定金,结婚证是产权,你一样东西已经手,另一样也马上要得到,还在意别的做什么?” “大概我最近有点职业倦怠吧。” “好啦。以前你说,你最欣赏的男人的三类品质,勇气,责任,亲情,郑先生恰好都具备了。其实真没几个女人能像你这么幸运地遇上自己最欣赏的那一型。” “是啊,怎么会这样幸运。” “我的好朋友说,对男人嘛,不要太较真,只要不是原则问题,睁一只眼闭一只眼好了。”贺编辑说,“谈正事谈正事。你这个样子,让我这种没行情的人情何以堪。” 郑谐的日子过得浑浑噩噩,但看在别人眼中却是更加的规律而机械。白天他流水线作业一般开会谈判签合约,效率太高导致他经常无事可做,他一没事做,下属就心惊肉跳。他的感冒又一直好不彻底,咳嗽缠绵不愈,大多数的饭局也不参加,所以他更闲。 杨蔚琪出差去了一个很偏僻的地方,快一周了还没有要回来的迹象。他想找她时却总找不到人,但也习惯了。什么事情都只要习惯了就好。 他与和和彻底谈僵的那天晚上之后,就再没与她联系过。 或许也算不上闹僵,和和只是说了一些她以前从来没说过的话而已,即使当时她和他都有点激动,但那些话的字里行间,后来他回想一下,觉得她说的很有道理。 对于和和,他的确太自以为是了。就像他一直自诩为和和的保护神,结果可能给过她最大伤害的恰恰是他自己,而多年来他却毫不知情。 他不伤心,他的心脏一向都很强壮。只是在他真正听到和和说,他的存在对她而言是一种负累时,他还是觉得心脏空落落的,好像那里被人剜掉一大块。 其实,那地方本来就已经生出一颗肿瘤,尽管他视而不见,但一直在慢慢地滋长着,成为一处隐患,如今被生生地一刀切掉,反而好,很解脱。 晚上又有人约他去聚会。那群狐友每有聚会都喊他,但他三回里总有两回不去,已成常态,所以一旦应允,大家反而吃惊。 冬日聚会无非就是先打球再打牌。牌室一面墙上开着电视,静了音,只有图像闪忽。 郑谐坐的位置恰好正对着电视,他一边向外丢着牌,一边瞅着荧光屏。就这么一心二用地走着神,仍是连赢两局,有人怒了:“没天理了,关掉关掉。” 大家定睛一瞧那电视,虽然静了音,节目下面却有字幕的。那让郑谐边打牌边看得专注的节目,是一出情感谈话类节目,儿女亲情,家长里短,此时一位优雅女子正抹着泪,控诉自己为男友多年来付出的感情被践踏。 旁边有人去摸郑谐的额头:“太可怕了,这人脑子烧坏了,现在居然开始看这种东西。” 郑谐敏捷地躲开他的手。另有人说:“这是婚前恐惧症的另类表现。” 因为郑谐已经很久没跟他们小聚,大家索性把晚宴当作他的单身告别派对第一场,招呼了一大群人吃饭,还找了弹月琴唱小曲儿的姑娘和会变魔术的小伙儿助兴。 郑谐被灌了一些酒。因为他已戒酒多时,又病未痊愈,喝得还算节制,倒是那些人,个个东倒西歪。 席上有几张不太熟的面孔,朋友的朋友,以前或许也见过,但不曾相交。当那群人纷纷趴的趴,溜的溜时,除了郑谐,只有另一个他看着面生的年轻男子还直直地坐着。 刚才吃饭前有人介绍过,穆格,朋友的朋友。他的另一重身份是杨蔚琪的老板。朋友给他介绍郑谐时打趣说:“这是你员工家属。” 此时他端起酒杯,朝郑谐举一下:“郑先生,敬你与蔚琪白头谐老。”语气淡淡的不见热情。 郑谐没加推辞,将杯中酒一口喝掉。 晚上郑谐给杨蔚琪打电话。他发现为什么觉得处处都不对劲了,原来她连续几天晚上都没给他打电话。 “工作不顺利吗?怎么去这么久?” “还好吧。这里环境挺好的,我权当放假。” “穷乡僻壤的,又是冬天,哪有什么好玩的?” “山上积雪,湖面结冰,非常漂亮。大家都在忙着准备过年,我跟大妈学做艺术馒头,跟孩子们学从冰里钓鱼。” “听起来过得不错,我以为你会吃苦头。” “还好,就是不太方便而已。你想念我吗?” “你何时回来?” “再过两三天。”杨蔚琪在电话那头儿静默了一会儿,“郑谐,你爱我吗?” “你怎么了?” “没事,就是有些无聊。你爱我吗?” “我很喜欢你。”几秒钟后,郑谐在电话的另一头回答。 仅仅过了两天,郑谐再次遇见杨蔚琪的老板。 说起来也正常,他俩的交友圈子有很大重合,或许之前就见过面,只不曾有过真正交集。一旦认识了,便发现,原来两人时常擦肩而过,就像当初他与杨蔚琪一样。 那日郑谐又被拉去凑份。哥们儿说:“阿谐这宅男,以后若结了婚,就更不掺和我们了。多一回算一回。” 郑谐那哥们儿最近请穆格帮着打一个艰难的官司,所以时时把他请出来套近乎。 后来就把穆格灌高了。一群人中只有郑谐与他顺路,负责把他送回家。 穆格带着醉态,跟那天的冷静样子不太一样。他问:“蔚琪还没回来吗?” “你是她老板,怎会不掌握下属的行踪?” “我只掌握她工作时的行踪。她休假的安排不归我管。” 郑谐沉默。 穆格了然:“喔,你难道不知道她在休假?她的工作三天前就完成了。”他的语气里有一点兴灾乐祸。 “穆律师,做你们这一行的,是不是话都很多?” “不一定,蔚琪的话就比较少,最近越来越少。你知道原因吗?” “如果工作本身需要说太多话,私底下可能就不会再想说太多了,因为累。” 穆格笑了两声:“他们都说,你从来不会流露任何情绪,看来传言不真。” “传说你很喜欢管闲事,这个倒不假。” 为避开市内车流,郑谐走一条绕城高速路,车少人稀。 他将车速渐渐加快,因开得平稳,一开始觉察不出,直到穆大律师向窗外一看,路边反光灯连成流畅的一条光线,而路边景物则完全看不着,再一瞥车速表,冷汗迅速布满全身:“郑先生,超速驾驶不仅违法,更有违公民道德。” 郑谐把油门踩得更大,车速直逼200,他甚至还保持着这种车速从容地弯腰替穆格拾起掉在车地毯上的打火机。他的声音不紧不慢:“我想早些回家。” “我更相信您是想缩短与我相处的时间。其实我不介意您让我下车。” 郑谐淡淡地问:“你确定?”车窗外是这条高速路的中间段,前不着村,后不着店。他把车速又提高了一些。 于是穆格根本一句话都不敢说了,以免干扰到他的注意力。他心中一边祈祷路警能够尽早发现这条路段有看似镇静无比的亡命之徒在飙车,一边庆幸幸亏此刻因为醉酒而头晕目眩,否则不敢保证是否会像玩过山车一样喊出来。他更后悔,不该借酒装疯挑衅这位传说中从不变脸的贵公子。 大约只用了正常时间的一半,郑谐就把穆格送到了家。穆格下车后扶住一棵树,干呕了几下,但什么也没吐出来,头也没回地朝郑谐扬扬手:“谢了。不过你整了我一路,我也记住了。市内监控器多的是,小心被拍到,再见,不送。” 最后还是郑谐把扶他上楼,替他开了门,把他一直送到卧室的床上,还替他倒了杯水。 穆格躺在床上一边捂着头一边说:“你这个人,要我说,真是不讨人喜欢。怎么就会有人把你爱得死心塌地呢?” “你喝醉了。” “不过说到缺点,你好像也没有。所以我不喜欢你的时候,又觉得很抱歉。” “不用觉得抱歉,因为我也不喜欢你。” “不过现在我发现我有点喜欢你了。” “对不起,我对男人不感兴趣。” “你对女人也没太多兴趣吧。” “你醉了。” 穆格捂着头说:“我就看不惯你这种人。天生比别人拥有的多,什么也不缺,所以什么都不在意,从来不懂得珍惜。” 郑谐凉凉地说:“请你相信我,我也因为这个很苦恼。”他说完这话,人已经到了卧室门外,“穆律师,下回如果心情不好,就别喝太多酒,很容易醉。另外,如果喝醉了,就尽量少说话。” “郑谐,我问你最后一个问题。你曾经有过想要而得不到的东西吗?” 郑谐的回答是一声很响的关门声。 周末,郑谐开着车去了杨蔚琪所在的那个小乡村,几百里地的路程,本来两个小时就可到达,只是有些路段有些积雪,多费了一些时间。 他找到杨蔚琪时,她正在一家农户家里跟女主人学编织。这个村子是著名的编织品之乡。 杨蔚琪见到他,表情有一点讶异,有一点欢喜,还有一些说不清楚的东西。 郑谐说:“我接你回去。” “我明天就要走。你没必要来。” “路不太远。我本该早点过来。” 郑谐本打算在这儿住一夜。但是杨蔚琪考虑到郑谐在这种地方住不习惯,简单收拾了一下,下午就和他一起离开返回了y市。 他俩都开车,一前一后地走着,穿过乡间公路,上了高速,待太阳快要西沉时,终于见到城市的路标。同时郑谐接到杨蔚琪拨来的电话:“朋友介绍了一家极好的饭店,跟着我走,晚上请你吃饭。”她超车到郑谐的前面。 饭店在郊区的海边,一排漂亮的平房,后面是防护林,地上落满松针。停车场就挨着那片小松林。 这片地刚刚划入城市规划。店里是很正宗的渔家风味,装修也淳朴,原木桌椅,粗棉桌布与门帘。憨直的老板娘一边亲自上菜一边说:“真正野生的,新鲜着呢。” 杨蔚琪往郑谐碗里夹菜:“你多吃一点。你看起来比我离开时更瘦了。” “你最近修身养性吗,这么喜欢返璞归真的地方。” “离自然近一点,比较看得清内心。你看,这儿多好,我们可以边吃饭边听海,还可以看夕阳。” 她说话时,那一轮巨大的火红的圆球正慢慢沉入海水之中,天空被渲染成一幅彩色的绸缎。 “郑谐,你喜欢夕阳吗?” “还好。” “可是你刚才看得完全入神了。” “我想起以前的一些事来。没什么,吃饭吧。” 天色仿佛在一刹那间全黑了,老板娘进来送又一道菜时,发现屋里一片昏暗,却没人开灯,笑着说:“小两口要吃烛光晚餐吗?我拿蜡烛来?” “忘记了。请您帮忙开一下,多谢。”杨蔚琪说。 老板娘开了灯,一边念叨着“哎哟,年轻就是好,亏得你们这么黑也吃得下去”一边出去了。 杨蔚琪问:“你怎么不问我,事情办完了为什么不回来?” “你若想说自然就说了。” “我以为你会因为这个跟我吵架。” “你就那么喜欢吵架吗?在法庭上都吵不够?” “从没跟你吵过,有一点遗憾。”的 “可是我不喜欢吵架。”郑谐低头喝汤。 杨蔚琪笑了一下:“郑谐,你爱我吗?”她似乎忘记前几天曾在电话里问过这个问题。 “你很值得人爱。” “那你爱我吗?” 郑谐直视着她的眼睛,没说话。 “你爱过,或者曾经爱过什么人吗?”她凝视他。 郑谐垂下眼帘,用筷子拨弄着面前的菜:“是不是女人都喜欢纠结这种无聊的问题?” “这种问题很无聊吗?” 郑谐不语。 杨蔚琪说:“这几天,我躲开你,一直在想一些事情。过去的,现在的,还有未来的。我想的最多的并不是我,而是我的妈妈,现在的妈妈。我跟你讲过对吗?我的生母去世很早,所以妈妈把我接回家,对外称我是她生的女儿,她对我也的确像亲生的妈妈。除了最熟的人,没有人知道我的出身。所有人都只当我是杨家二小姐,没人拿我的庶出身份说事儿,至少当着我的面,从来没有。在待遇上,更没有。 “当我知晓我的身世时,我就怀疑过,她图的到底是什么?把我接回来,难道不是为了折磨我报复我?我小心地防了她许多年,也刻意远离那个家。 “直到几年前,她病重,我陪护她,我们真正敞开心扉谈话。我没想到她竟然会那样想,她不认为杨先生与我的生母是罪人,反而认为是她阻碍了他们的幸福,所以她接我回家,善待我,成全杨先生,也让自己心安。 “郑谐,你相信世界上有这么傻的女人吗?小说里,这种人被称做‘圣母’。她说虽然她得不到杨先生的爱,但至少她得到了杨先生的尊重。 “可我没觉得杨先生有多尊重她。这些年,杨先生的女人也从没缺少过。她得到的,只是一个地位和名声罢了。” 郑谐一言不发。 “我一直觉得,她真是傻。换做我,宁可玉碎,也不要瓦全。直到最近,我终于能够体会她的心情。” 郑谐低声说:“我们回去再说。” “你为什么要那么诚实呢?我一直告诉我自己,只要你说爱我,哪怕只是违心地说,我都可以骗自己,相信那是真的,然后高高兴兴地嫁给你。为什么你连这么一个小小的谎都不肯说呢。” “我很喜欢你。而且,我不会像你父亲那样。” “你喜欢我,是因为我适合做你的妻子。如果有另一个人,像我一样符合你的择偶条件,你也同样喜欢她,会考虑娶她。” 郑谐拿过账单:“较这种真有意思吗?” “郑谐,你今天为什么要来?”杨蔚琪轻叹,“你现在这样真的最伤人。如果你要的只是婚姻,那就不要对我太好,我们各取所需。可是你害我爱上你,却又不肯爱我,你让我怎么办?” “我们改天谈。你累了,今天早点回去休息。” “今天谈完吧,改天我怕我没了勇气。这几天,我反复地想,直到今天早晨,我告诉自己,婚姻是一辈子的事,爱情只不过是一块婚姻的敲门砖,没有也无妨,‘得到’才是最实际的事。你不是杨先生,所以我不需要像我妈妈那样委曲求全。我们会相处得非常好,举案齐眉,相敬如宾,或许一辈子都不会吵架,成为又一对模范夫妻。这样有什么不好呢?这就是幸福。 “可是你为什么要出现在那里呢?你一出现,站在阳光下,我的所有心理建设全都崩塌。郑谐,因为我爱上你,所以我想要得更多,不只你的婚姻承诺,还有你的心。而且,正因为这样,我宁愿失去你,也不想成为你的障碍,让你一辈子将就我,让我一辈子都觉得误了你。我宁可让你觉得亏欠我,一辈子记得我。” 她停下来,似乎在下很大的决心。她终于郑重地说:“我们分手吧。” 郑谐沉默了很久:“我当初要娶你的动机,是出于真心,不是玩笑。你说得没错,我理想中的妻子,正是你这样子的。” “我知道。正因为你对我真心,所以我才动了心。但是现在,很多东西是改变了的吧?你连我都骗不过,又怎么骗得了你自己?怪我太贪心,如果不是因为我想要更多,我本可以装作什么都不知道;如果在我刚发现的时候就转身离开,我本不会陷得太深。还好,虽然已经有点迟,但总算还来得及。 “昨天晚上我看了一本小说,因为男主角选择与次爱的女配角相濡以沫,而与相爱的女主角相忘于江湖。这结局应该是好的,但我难过了整夜,在我的观念里,最完美故事的结局不应该是这样。 “郑谐,我感激你信守对我的承诺,以及对我的好。正因为如此,所以我也选择成全。至于其他的事,请你自己去解决。”她从颈中取出项链,将那枚钻戒扯下来,轻轻放到郑谐的面前,“面对你,我真正想要的,只不过是一份对等的感情。而你不巧给不了我。” 郑谐默然不语,沉静地看着她。 杨蔚琪换了轻松的口气说:“能把话说出来真是好,终于解脱了。” “把戒指拿回去,随你处置,我送的东西,没有收回的习惯。” “好,我留下,就当做纪念。谢谢你,祝你好运,再见。”杨蔚琪没有为难他,将那枚方钻小心拈起,放进衣服口袋。 她站起来,俯身在郑谐的鬓角处碰了一下,留给他一个灿烂的笑容,然后快步地离开。 她撑着那个微笑一直走到停车场,直到坐进车里,终于撑不下去,泪水一串串滑落。 她坐在那儿无声地流泪,直到有人敲她的车窗玻璃。抬头看去,外面虽然模糊不清,但分明是郑谐。 她抹了抹眼泪,把车窗落下来。 郑谐说:“别自己开车。我送你回去。” “郑谐,趁我没改主意之前,拜托你快点走吧。” 转眼到了除夕夜。隆隆鞭炮声被关在窗户外,但透过玻璃窗,看得到窗外的火树银花。 每一年的除夕夜,都只有和和与妈妈两个人,而不像其他家庭,一大口子人,热闹非凡。因为和和父母都是孤儿,没有别的亲戚。 妈妈的同事常常邀她们母女二人一同过年,尤其是郑谐的妈妈在世时,更是每年都邀请。但是和和妈唯独对这一点非常坚持,所以除夕之于和和而言,就是一个冷清而喧闹的夜晚,除此之外并没有太多的意义。 吃过了饭,两人各占着沙发的半边,和和妈腿上放了本书,和和则抱着笔记本电脑,间或交谈几句,偶尔抬眼看一眼春节晚会。 和和妈问:“今年怎么没买鞭炮和烟花?” “经济危机时期,国家号召厉行节约呀。妈妈您看,那家都放了半小时烟花了,我看免费的,还不污染大气。”和和指着窗外说。 和和胆子很小,从来不敢放鞭炮和烟花。但是她喜欢看别人放烟花,而且总忍不住买。以前过年的时候,总是等着郑谐到她们家来拜年时,顺便帮她把那些烟花鞭炮都消化掉,年年如此。 和和打算过了初七就去c城,东西都打好了包。她联系了一份很轻松的本行工作,想在那里一边重新适应环境,一边准备考本校的研究生。 和和妈说:“你虽然一直不在我身边,但也一直没缺少照顾。之前是倩柔,后来还有小谐。现在你又一个人,我总是不放心。” “我对那边很熟的,并且有很多以前的同学。” “你向来不喜欢读书,怎么又想要回学校了?” “年纪大了一些,想法就会变的。” 除夕夜除了鞭炮声,还有手机短信的噪音,叮叮咚,一直响个不停。和和编好短信,打开通信簿,挑着名字一组组发出去。翻到郑谐的名字时,她的手指顿住了。 那天晚上以后,她就再没跟郑谐联系过。她发过一个短信向他道歉,他也没回,而她不敢给他打电话。 她一直觉得很懊悔。再怎么想逃避,那晚她也不该说那样的话。换做是她自己,如果这么多年,很用心地去对待一个人,结果只赚到了那样一席没良心的话,她也会感到失落、气愤又绝望,何况是郑谐那样高傲又敏感的人。 其实那真的不是她的真心话,但那种情境下,她只怕郑谐戳穿她的谎言,更怕还有别的变故,一着急,那些话似乎不经大脑就说出去了,就像心中藏了一颗小小的魔豆种子,一旦给予它一点水分,它就不受控制地疯长。话一出口,她就知道糟糕了,可惜已经覆水难收。 她当然没脸去跟郑谐说,那不是她的本意。而且话毕竟是她讲的,她似乎无从解释。 当郑谐不回她短信,而她做尽了思想建设终于鼓足勇气拨他的电话却拨不通时,她意冷心灰地想,这样也好,他愿意怎么想就怎么想吧。与其让他觉得亏欠了自己,倒不如让他对自己感到绝望,至少这样她就不必提心吊胆,因为他的心理障碍,而使自己成为他与杨蔚琪婚姻的阻碍。 每次见到杨蔚琪,和和都觉得内疚,所以当她偶然得知杨蔚琪三个链坠只收集到两个时,立即把自己刚得到的那一只转送给她,也顾不上郑谐是否高兴;当杨蔚琪表明喜欢她画的礼服时,她熬了一整夜帮她画图。 但是,那一回意外明明是在她出现之前发生的,而且,郑谐虽然算不上花花公子,可也不是什么纯情少男。 “我干吗这么心虚,我真的没做过什么对不起她的事。”她咬着手指,很郁闷地想。 半夜,和和躺在床上,听着窗外不绝于耳的鞭炮声,没有睡意。手机短信到十二点半时终于消停了,她为了能睡个不受骚扰的觉,把手机关机。 过了一会儿,她又爬起来,重新开了机,但那个直拨给郑谐的快捷键始终没有勇气按下去。然后她编写短信,只有四个字:春节快乐,点了发送,又立即按了取消。 和和躺在床上翻来覆去,外面的噪音吵得她心乱如麻。 最后她光着脚下床,打开电脑,给郑谐的那个只登录过一次的账号邮箱里发邮件。她写了改,改了又改,费时半天,最后只发过去一张图片,是用鼠标画的两只拱手作揖的谦卑的小猫,一只上面写了“春节快乐”,另一只上面写“对不起,我错了”。 尽管郑谐不知何年何月才能看得到这封邮件,或许他连看都不看就删掉了,但是毕竟她的心意已经送出去,她自己可以稍稍安心了。 每年初一的下午,和和都去给郑谐的爸爸拜年,因为他只有下午才有可能在家。她提前向郑伯伯的秘书探听了老人家的行踪,踩着准确的时间过去了。 按她的经验,郑谐过年的时候很讨厌在家里待着,因为有很多人来来往往。以前每到这时候,一般都是他带着她在街上转,看电影,或者去游乐场。今年,想必他会带着杨蔚琪在街上逛。 她果然没见到郑谐,松了口气的同时又掩不住的失落。 向来目光如炬的郑爸爸并没发现她神色有一点异常。老人大概为公事所累,神情很疲倦,但是见到她很高兴。他与郑谐一样,无论她工作多少年,都只当她是小孩子,照例送她红包,而且不得推拒。 告别时,老人家亲自送她到门口,轻轻拍了拍和和的头:“和和,你若是我的亲女儿就好了。”他从不曾这样失态过,和和惊诧莫名,郑父似也发觉这话有歧义,更正了一下,“我跟你倩柔阿姨都喜欢像你这么乖的女孩。” 他坚持要司机把她送回家。 司机老王话很多,和和以前坐他的车,他通常要说上一路,但是今天却异常的沉默,连和和都有一点不适应:“王叔叔,您有心事?” 老王长叹一声:“和和,在这些人里,小谐那个家伙大概也只会听你一句劝。你给他打个电话,让他给他爹赔个不是吧,别这么僵着,老爷子都要被他气出病来了。” “他们怎么了?” “唉。”老王又使劲地叹气,“这个孩子,从小就教人省心,是老爷子的骄傲,哪里知道偏偏在这么大的事儿上闹妖蛾子啊。” 和和的心跳快了一拍:“他……郑谐哥哥现在在哪儿?” “没回来呢,跟老爷子闹了一场,连春节都不回来了。” “发生什么事儿了?” “老爷子没讲,只是气得骂人。我隐隐约约地听着,似乎是那桩婚事吹了?和和,真的连你也不知道啊。” 和和的心慢慢地下沉,肩膀上仿佛压了重物,她说不出话来。 这一直是她最害怕的一个结果。 兴许是老王听错了,郑谐是因为别的事跟郑伯伯闹翻的。她这样猜想。 但她的自欺欺人没维持多久,刚回家,妈妈就对她讲:“我今天听老孙说,郑谐的婚事取消了。你知道这回事吗?” “我……我怎么会知道呀。应该是……是误传吧,他俩都不是那种轻率的人,不会拿婚姻开玩笑的。” “也许吧。”和和妈轻描淡写,但和和觉得妈妈的眼神就像探照灯,烤得她有烧灼感。 和和第一次发现,原来自己的存在很有意义。 她一直以为自己只是郑谐的小影子。而当她逃离郑谐以后,她就变成了蒲公英。 但是过了初一以后,就开始有人陆陆续续地找她。甚至在她去福利院陪伴那些孤寡老人和弃儿时,他们也能找到那儿去。 来找她的有郑谐的姑妈、堂姐、表姐、郑谐爸爸的秘书,甚至还有郑谐那个一心做学问总记不清和和年龄的姑父。 他们以关照即将要远行的和和为名,送她礼物,送她祝福,问她是否需要帮助,但最终的目的都基本一样:向她打探郑谐的婚事告吹真相;希望她能劝说郑谐回心转意;更多的是希望她说服郑谐与老爷子重归于好。 总之她听了很多关于这一桩婚事告吹的利害关系分析,关于郑老爷子被气到之后的身体状况的描述,以及郑谐这个打从娘胎出来就一路优秀到现在的孩子的人生终于有了这么个污点的感慨。这些话听得她心乱如麻。 “可是关我什么事!我什么都没做!”她等到四下没人的时候,对着墙壁大声说,但心头偏偏又沉甸甸的,惴惴不安。 如果退回两三周前,或许她还可以勉为其难地硬着头皮完成被交付的重任,但是现在,她实在是有心无力。郑谐愿不愿听到她的声音都很难说。何况,按照她对郑谐的了解,如果郑谐不想听一个人说话,以他强大的心理屏蔽能力,即使那个人天天围在他的身边,他也可以完全视那人为透明,那人无论说什么话,他都可以完全听不见。 和和觉得,郑谐现在已经打算把她当透明人对待了。 她颠三倒四地想来想去,最后又潜入郑谐的账户留邮件,她除夕夜那天给他的邮件他果然没打开过。 和和在邮件里小心谨慎地说,杨蔚琪是个好女子,请他一定要珍惜。又说,郑老爷子最近身体不好,而且很想念他。她边写边觉得自己实在是虚伪得不得了,但是心一横还是发过去了。 正因为他不会看,所以她才发到这个邮箱里。其一不会让他更烦,其二总算她也对那些人有所交代了不是?总之她已经很努力地说服他了。 过了几分钟,她的手机短信响了,她心惊肉跳地去看,却是杨蔚琪的,短信中向她拜年,并解释说前几天她去了国外,原来的号码不能用,所以今天才看到她的贺年短信,并谢谢她。 和和把那条短信翻来覆去地看了许多遍,想从中找出隐藏的含义,但是什么也没找到。 就这样一天天地过去,距和和要离开的日子只剩三天了。 她本来就害怕环境的改变,以前连开学换教室换同学这样的事之于她而言都是可怕的大事,所以在等待离开的这些日子,她一直都心烦意乱。 再加上被郑谐的这档事一闹,这几天来,她常常犯心慌,半夜被梦扰醒,疑神疑鬼地预感要有大事发生,所以吃不好,睡不香,整个人都憔悴了几分。 岑世过来的那天,提前打了电话要和和去机场接他。他因为有一些交接没做完,所以假期都没过完就回来了。和和大致明白,他回来只是为了陪她一起走。说一点也不感激那是假的,有时候她甚至对自己说:如果岑世真的喜欢我,我就再信他一回吧。 只是每次这样想的时候,心口都仿佛坠了块大石头。一旦放弃这个想法,呼吸重新又顺畅。 岑世一见她就讶然:“这才几天没见,怎么憔悴成这样了?不会是想我想的吧?” 和和顶着黑眼圈说:“这叫节日综合症好不好?” 岑世没什么行李,又直说饿,两人直接在机场里找了家餐厅。看着岑世一脸的疲惫,和和很主动地去给他点餐。 她怎么也没想到,竟在这里遇见熟人。当她与岑世要离开时,有人从她身边匆匆经过,又迅速回身:“和和?” 和和吃惊地抬头看去,居然是许久不见的时霖! 时霖还是几个月前那副温文尔雅的样子。他这次回国一周,去了几处地方,马上又就要离开了,正准备赶飞机。 时霖有一点惋惜:“我前天从y市过来,因为在那边时间紧,正遗憾没在那边见到你。如果早知道你在这里就好了。” 和和告诉他,自己已经在这里住了几个月,而且自己再过两天就要去c市了。 “那位就是你的男朋友?” “嗯,是……一位朋友。”面对这位一直对她友善又和气的大哥哥,和和没勇气承认,又不敢戳穿谎言。 时霖又向着岑世的方向看了一眼,抬手看看表:“我得走了,和和。你最近没见着阿谐吧?” “他……他还好吧。”和和首先想到的是他因为失婚而憔悴的样子。 时霖叹了一下气:“哪里好得了?前天我看见他时,正躺在医院里,又吐血,又药物反应。他这个年过得可真悲惨。” 他看见和和突然发白的脸色,方知她不了解实情,急忙安慰说:“只是做了个手术而已。怎么,连你也不知道吗?这小子还真把所有人都瞒住了,我也是去看望一位前辈时走错了房间赶巧儿碰见他。” 和和的脑子里仿佛正被人重重地敲着,不知如何与时霖告的别。待她回神时,已经坐在岑世的车上。岑世事先曾嘱咐和和帮她把车开到机场来。 路上车水马龙,和和却觉得一片空茫,仿佛四周就是宇宙洪荒,路边那些商铺的大门是未知的黑洞,而来来往往的车流与人流便是划过的流星,充满不可预知的危险。 她似乎听到岑世问:“和和,你打算先去哪儿?” 她机械地重复:“我去哪儿?”的ba2fd310dcaa8781a9a652a31baf3c68 “送你回家,还是去别的地方?”岑世转头看她,“喂,这又是怎么了?”他抽出一大叠面纸递给她。 和和接过那堆面纸,发着愣,不知要做什么。直到一滴又一滴的水落到那面纸上,又瞬间消失,只留下一圈湿湿的印子,她惊觉原来自己在哭,抹一把脸,满手都是泪水。 “刚才那人是谁?跟你说什么了?” 和和的情绪就像洪水找到了缺口,一下子崩溃,她大哭起来,哭得岑世不知所措,只好把车停到路边,一边递纸巾,一边无用地拍着她的后背。和和的哭声越来越大,整个人抖成一团,就像小孩子一样。 “郑谐又怎么了?”岑世本能地猜和和这样哭又与那个讨厌的家伙有关。 他费了些时间才从和和断断续续的话中拼凑起她哭得如此伤心的原因。在刚才那一会儿时间里,和和那本来并不擅长联想的大脑,将最近的所有事件,像用线串起一颗颗散落的珠子一样,把它们拼到了一起。 一向健康的郑谐最近久治不愈的感冒发烧,消瘦的脸庞与疲倦的神情。 对承诺、面子与责任看得特别重的他,莫名其妙地断了婚约。 向来最遵循家规礼法的他今年春节居然没有回家。 吐血,药物反应。 还有时霖先前那闪烁的眼神。 当这些事件在她脑子里反复回闪的时候,她仿佛看到两个巨大的汉字,如同乌云一样压了下来:绝症! 因为不想连累杨蔚琪,所以他选择分手。 因为怕父亲和家人担心,所以他宁可让人误会,也不说明真相。 和和想到他一个人承受着这些委屈与压力,更加悲从中来。 岑世不知说什么才好,只能没什么说服力地劝着:“他还年轻,没什么不良习好,身体素质也不错。别胡思乱想。” 他无奈看着车上一个个被泪水浸湿的纸团:“你想回去看他吗?我今天有些事情要处理,明天我陪你回去一趟吧。” 和和呜咽着:“我一个人回去,今天就走。”即使她做不了什么,至少可以让他不那么孤独。 “今天天气不太好,晚上可能要下雪。” 和和翻着钱包,找到自己的身份证:“我马上就走,麻烦你送我回机场。” 一小时后,和和已经坐上开往y市的列车。 他们先去的机场,传来的消息果然是y市有暴雪,不能保证航班是否照常。 然后他们给火车站与汽车站打电话。现在还是春运高峰,一票难求。又因y市暴雪,高速路关闭,长途车的车次也减少了几班。 岑世努力地吓退了和和想找一辆私车送她回去的念头。最后他们在拥挤的火车候车室用三倍票价说服一位旅客转让出一张最早发车的火车票。 和和已经冷静下来。岑世听着她给她的妈妈拨电话,面不改色地编着听起来很流畅的谎话,但她的身体在微微发抖。 当列车缓缓开动时,他看见靠着车窗坐着的和和又抽出纸巾来擦眼睛。 因为天气原因,火车晚点近一小时,到站时已经晚上七点多。下车时果然大雪纷飞,几乎看不清路,雪片砸到脸上生生地疼。 和和找到一辆出租车,报了医院的地址。结果本来二十分钟的路,却整整走了四十分钟。 郑谐住的那层是特护病房,她费了很大周折才得知郑谐已经出院了。 “他不是刚做了手术吗?怎么能这么快出院?”和和惊讶。 “病人坚持,我们也没办法强留。”医生摊摊手。 他连医院都不肯住,是并不严重,还是他放弃了治疗?和和的心中七上八下。 她道了谢,又找出租车直奔郑谐家。 雪越积越厚,马路上的车都在慢慢地爬行着。和和在车上拨郑谐的电话,一遍遍,毫无例外地,始终显示无法接通。她的心渐渐下沉,甚至对她要去的目的地已经不抱什么期待。 郑谐不在家。从楼下看,屋内黑着灯,她按了别人家的门铃请人帮她打开单元门,然后她看到郑谐家门旁的报箱里塞了满满的报纸,值班人员每天收了报纸给他放入报箱,可见他很久没回来住了。 雪仍在下,硕大的雪片扑面而来,刺骨地冷。在a市时,和和开着车去机场接岑世,连围巾都没带。刚才急着赶路,一身汗,也没觉得冷,此刻寒意一点点袭来,直透入骨髓,身上细密的汗珠也似乎凝成了冰,贴着她的身。 她想不出郑谐会在哪里。如果他有心不让别人知道他病了,他的确有很多的地方可以躲开。可是她却只知道郑谐的两处住所。与她对门的那一幢房子,郑谐以前就很少去住,此时她更不敢指望他会出现在那里。 但和和已经无处可去。而且因为他连家人都隐瞒了他生病的事实,和和甚至不敢给他的朋友打电话。她抱着明知毫无希望也仍然不得不试的念头,苦苦地等到又一辆出租车,从城东又赶到了城西。 尽管早就知道郑谐不可能在这里,但当和和敲了五分钟的门,却没有任何回响时,她再次哭起来。 这一层楼只有两户,一边是她的房子,另一边是郑谐的房子,这两处她本来来去自如,可是现在,她连钥匙都没随身带着。偌大的一个城市,她只身一人,曾经的亲人不见了,曾经的家不能回,仿佛被全世界遗弃。 和和拍着郑谐的门:“哥哥,你开门!你开门!我是和和!”她趴在门板上呜呜地哭着,直到惊动了楼下的邻居。 楼下是一对老夫妻,老两口探着一半身子侦察了半天,终于认出了她。 “和和呀,你回来了?没带钥匙?快进屋里来,走廊冷着呢。” 筱和和进了老人的家,洗了把脸,喝了几口热水,发现自己已经快要冻僵。 老太太说:“那位小姐猜得还挺准咧。她说如果这几天你回来了,就让我们联系她。” 和和先前冻得脑子也不灵活,正思索着老人这句话的含义,一边老大爷已经颤颤地照着一张纸拨一个电话:“韦小姐呀,打扰你了,有点晚,但是和和她回来了呀。哦,请她接个电话……” 和和已经冲了过去,顾不得礼貌,一把抢过电话:“韦秘书吗?对,是我。郑……我哥哥他在哪儿?” “你已经知道了吗?今天很晚了,你好好休息一下,我明天带你看他。” “我在邻居家,我没带钥匙。他在哪里?我现在就想见他。” 一小时后,韦之弦开着车来接她,见到她的样子不免吃惊:“怎么弄成这样子了?” 和和流泪又被冷风吹,嘴角和脸上都冻出浅浅的伤痕,模样狼狈至极。 老两口在一边补充:“这已经好多了,刚才那小样子才可怜。” 韦之弦是带着郑谐的司机过来的:“这种路况,换我自己开,要开到天亮。” 和和说:“为什么宁可让那对老人家报信儿,也不打电话通知我?” “你也知道郑总有多固执,他说一句不想让任何人知道,我们谁也不敢透漏半句。我猜想着你兴许走之前会回来收拾一下,才给那老夫妻留了个话,省得你回来了一趟也见不着他。本也没想到你真的能回来,不想就歪打正着了。” “我找不到他,也不敢找别人。” “别人都不知呢,他的电话关着机,别人问到我这儿来,也只说他出国度假了。” 到了目的地已近半夜,和和在一片冰天雪地里几乎认不出这个地方。 这是郑谐妈妈在世时的老房子,带着独立小院的小别墅,式样古老而简朴。和和也在这里度过了好几年的岁月。后来郑谐妈妈过世,两人各自求学又回来,就再也没住过这里,后来旧城改造,这一带变得面目全非,和和一直以为这里已经被拆掉了,不想原来一直保留着。 这么晚了,别墅还亮着灯。 韦之弦向和和介绍:“这位是王阿姨,自从上一位阿姨去世后,就一直是她在照看这幢房子。晚上有一位徐护理在照顾郑总,白天李医生和刘护士会过来。” 王阿姨说:“我知道和和小姐。我见她的时候,她还是个小女娃。”后来和和知道,原来这位王阿姨,就是以前家中老保姆的亲妹妹,曾经做过郑谐的奶妈。 韦之弦问:“郑先生今天晚上怎么样?” “他觉得有点疼,还是对药物有反应。晚上李医生来过一次。今天的吊针都打完了。” 和和说:“让我去看看他。” “他刚刚睡着。” “我要去看看他,只看一眼。”和和哀求。 和和在韦之弦与王阿姨的陪同下轻手轻脚地进了郑谐的卧室,空气中弥漫着一股消毒水的味道。 郑谐平时最不喜欢异味,无论消毒水味、汽油味还是香水味,他对所有的气味过敏,所以他特别讨厌医院,讨厌逛街,不喜欢浓妆的女人。 房间角落里留了一盏夜灯,幽暗的光线。徐护理将床头灯拧到最小的亮度,小心地调整角度,让光线避开郑谐的眼睛。 借着那一点微光,和和看到郑谐的半张面孔,肤色蜡黄,唇色苍白。室内暖气很足,他的被子只盖到腋下,睡衣领口半敞着,隐约看得见突出的锁骨,他比上回见面时瘦了许多。他的手交叠着放在胸口,肤色白皙的手背上,针孔与淤青的痕迹清晰。 韦之弦碰碰她的胳膊,示意他们应该离开了。 和和点点头。郑谐不喜欢有人靠他太近,以前他的房间很少有人能进去。如果他知道睡着时有这么多人窥视,一定会不高兴。 和和走开之前,又回到他床边,把他露在外面的手轻轻放入被子里。他的手冰冷。 她又回头看了一眼,低头离开,听到身后有一点响动,王阿姨已经急急地又跑回床边:“没事没事,别紧张,是和和小姐过来看看你。”又轻轻叫,“和和小姐,你过来一下好吗?” 和和紧张地一步步走过去,王阿姨开了灯,让她暴露在灯光中。 郑谐已经醒了,眼神有点空洞,慢慢地转向她。 她俯低身子,轻轻地叫:“哥哥,哥哥。” 郑谐的目光在她脸上停留了两秒钟,似在看她,又好像什么都没看。然后他又闭上眼睛。 在和和将要离开时,突然郑谐咳了一下,徐护理立即上前用纸巾帮接住。和和回头只一瞥,分明见到纸巾上一团血迹,触目惊心。 她强忍住眼泪,以及扑回去的冲动。 和和晚上住在她以前的房间里。她的房间没怎么变样子,连新换的窗帘与床单,依稀也是与记忆中差不多的款式。 她睡不稳,一会儿梦见在沙漠里被烈日暴晒,干渴至极,一会儿又梦见在结冰的河上玩耍时掉进冰洞里,彻骨的冷。 醒来时,昏昏沉沉,口干舌燥,睁开眼睛看着似曾相识的天花板,听到一个陌生的男子说:“醒了醒了。你们果真是兄妹,连生病都扎堆。好了,你可以放心了,也该回房间去了。” 和和顺着声音的方向看去,见一个穿白大褂的家伙正回头说话。她顺着他的眼光看过去,在她的床脚的一米外,郑谐坐在那里,穿一身很厚的棉睡衣,戴着口罩。 她一个鲤鱼打挺地坐了起来,叫道:“哥哥!”然后头晕眼花,眼前发黑,被那医生又按了回去:“躺下,别添乱子。”回头不知对谁讲,“给这姑娘弄点吃的来吧。”有人应了一声。 和和又挣扎着起来想看看郑谐,但是他已经站起来走了。他的背有一点点弯,不像往常站得那么笔直,走得也慢 和和又叫:“哥哥。”他果然还在生她的气,连看她都不愿意。 那医生说:“别理他。这孩子几天没吃饭,又天天打点滴,心情差透了,闹情绪。” 那医生看起来也就三十多,长了一张娃娃脸,居然叫郑谐“孩子”。 这个大人向和和自我介绍:“我是xx医院的李兵,你哥的主治医生,也是他的小学同学,这两天还帮你看过病。本人今年三十二,身体健康,无不良嗜好,至今未婚。” “我要去看看他。”和和没心情理会他的幽默。 “这两天你得离他远着点。你这重感冒会传染,如果把他给传染上,那可就麻烦了。” 原来和和这一觉睡下去,整整睡了二十个小时。最初大家只当她累了,后来推也推不醒,一摸额头,滚烫滚烫,这才慌了神。大概因她又冷又累,伤心又紧张,几种元素一起作用,重感冒便来势汹汹。 好在这幢房子完全不缺医生。郑谐不愿去医院,所以医生早晚一趟准时前来,顺便给和和验血挂水,她的烧很快就退了。 当和和被允许靠近郑谐以后,她天天守在他的床边。 那几天,郑谐总是不太清醒,醒了睡,睡了醒,睁开眼睛看她一眼,又闭上,不说话。他手上因为天天挂着药水,两只手全是针孔,清晰触目。醒来时总是又咳又吐,纸里摊着血丝。 和和看着,心仿佛被油煎着,呼吸都会痛。又不敢当着他的面流泪,强作欢笑。 给家里拨电话时,她正努力编着理由,妈妈突然问:“是不是郑谐病了?” 和和惊讶于妈妈的敏锐,支支吾吾词不达意地说着不严重只是小病症之类的话。既然郑谐有心要瞒着家里,那她自然也有义务配合。 和和妈说:“你留在那儿照看他也好。” 和和觉得没头没脑,又想不出所以然来。 表面上,郑谐恢复得也很快,过了几天可以开始吃一点东西,有时坐起来,甚至下床走一走,大多时间还是躺在床上闭目养神或者睁眼望着天花板,什么也不做,仿佛老僧入定。 “为什么生病了也不告诉我?”郑谐状况好转的第一天,和和问。 郑谐倚着床头,嘴抿成一条线,看她的样子就像她是陌生人一样。 “我不是真心要说那些话的,你不要生我的气。”和和眼圈泛红。 郑谐还是没做声,在本子上用笔刷刷地写:“你什么时候走?” 这是他目前与人的交流方式。他的字歪歪斜斜软弱无力,不见往日的清秀俊雅。 “我不走了,我留下来陪你。” “不用。”郑谐写完这两个字,把本子扔一边,就自己躺下,拉上被子,自顾自地又闭眼睡觉。 隔天,岑世给和和打电话表示关心,和和躲在墙角应付了几句,转身时看见郑谐已经醒了,正在看着她。待她转身时,他又合上眼。 “岑世不是我的男朋友。你不喜欢的人,我怎么可能坚持要跟他在一起?他只是陪我演戏给大家看,你不要生气了。”和和低声下气地说。 郑谐睁开眼睛,锐利的眼神在她脸上巡视了一下,那眼神让和和的心缩了一下。 那种眼神所表达的语言就是“说谎精”。郑谐最不喜欢别人说谎,以前也曾因为这个对她不理不睬好几天。那时候,他也这样看她,只消一眼,她就无地自容。 和和心虚地呜咽起来:“我只是想让你安心地结婚。” 郑谐没有表情,仿佛睡着。心里没底的和和扯着他的被角,絮絮叨叨地忏悔。她不想为自己开脱,她只希望郑谐不要太生气。 “你说过,你不会跟我一般见识,我做什么你都能原谅。以前你说过的。那你现在干吗不理我?”她趴在他的被子上呜呜地哭。 有人轻轻拍了拍她的头,和和破涕为笑地抬头,郑谐的本子正塞在她的眼前,上面写着:“肃静。” 精神稍稍好些,郑谐开始在家办公,晚上也不需要人陪护了。韦之弦每天来一两趟,带来需要他签字的文件,有时候他也倚着床用笔记本电脑看材料或者上网。 李医生仍然每天来两次,出门时经常碎碎念:“别扭男人,没有合作精神。” 和和送他出去时问,郑谐是否能够复原。李医生板着脸说:“复原?我看他大限将至。” 和和因为这句话,在冷风里呆呆地站了几分钟,直到王阿姨发现她没穿外套把她扯回来。回屋时又打喷嚏,吓坏了王阿姨,立即姜汤、感冒药伺候,而尽职的护士则在她症状消除前禁止她进郑谐房间。 和和心里难过,认为郑谐自己心中一定更难过,独立承受着那么多压力,所以也就更加能够体谅并且容忍郑谐把她当透明。 此时郑谐一只手上插着针头,另一只手敲键盘。和和则抱着一本小说,拖一把椅子靠着暖气看得直犯困。 忽然听见水声,竟是郑谐自己下床倒水,她急急丢下书跑去帮忙,郑谐一躲闪,水全洒到他的睡裤上。她红着脸去替他找来新的睡裤,站在那儿帮忙也不是,不帮也不是,郑谐指指门外,又挥挥手,像赶苍蝇一样将她赶出去。 后来和和就有了经验,待郑谐再下床时,立即站起来,隔着一尺距离问:“你需要什么?我来我来。” 郑谐这回连笔都没用,弯腰顺手在电脑打开网页的搜索框里用一只手敲:“洗手间。”和和又窘半天。 这一处市中心的桃源出奇的安静。近一周来,除了医生、护士、钟点工外,居然无人探病。他属下的保密工作做得十分到位。 所以当终于有一位客人到来时,和和很惊异。 那天郑谐气色很好,又继续当她是透明,她觉得很无趣,主动要求与钟点工李姨一起出去买菜。 回家时见到门口有似曾相识的陌生车辆。进屋后,王阿姨指指楼上:“小谐少爷那儿有客人,韦秘书带来的。”她看起来很高兴,“肯见人了,说明他心情好多了。” “谁呀?”和和直觉这客人自己认识。 “杨小姐。” “哪个杨……”和和话说了一半,楼上郑谐的房门突然打开。 “就是小谐少爷以前那……咦?”王阿姨发现和和不见了。 郑谐在睡衣外加了厚外套,亲自将杨蔚琪送到门口。 杨蔚琪说:“回去吧,小心感冒。” “没关系。很久没呼吸户外空气了。”郑谐的声音又低又哑,完全不像他。 “好好养病,虽然只是小手术,但也伤元气。以后你要注意身体。” “你也多保重。” 和和一猜到是杨蔚琪来了,立即就逃掉了。但她选错了躲避的方向,跑到了院子里,结果他们也到了院子里,她躲闪不及,最后猫在一株矮灌木的后面,正好掩住她。 她只是不想与杨蔚琪打照面,免得尴尬。“唉,我干吗这么心虚?”和和又一次自怨自怜地想,然后她听到郑谐竟然能够开口讲话了,却整天在她面前不发一言,顿时气愤异常。 郑谐转身回屋时,朝灌木丛方向看了一眼。和和又缩了缩。她正在为刚偷听到的内容又羞又恼,蹲在那儿一动不动,希望郑谐继续无视她,快点进屋。 但是郑谐好像故意为难她一样,盯着院中一株梅花欣赏了十几秒,直到和和蹲得脚都麻了,他突然轻声说了一句:“你不怕蛇?”他的声音嘶嘶哑哑的,诡异无比。 和和反射性地“啊”了一声迅速弹起来后方知上了当。寒冬季节,哪来的蛇? 郑谐早在她跳起来时就头也不回地抬腿走掉了。 和和气呼呼地追上去,但郑谐腿长,纵然是一名已经很多天没吃过正餐的病人,她一路小跑也没追得上,反而在客厅里被王阿姨拦住:“和和小姐,你刚才哪儿去了?哎,头发上怎么弄了那么多枯叶子?别动别动,我给你拿下来。” 和和问:“他……哥哥得的什么病?有多严重?” 王阿姨诧异地说:“啊,你一直不知道?因为小谐少爷前阵子一直发烧,所以做了咽喉息肉和扁桃体切除手术。情况挺急的,大概怕带累出别的毛病吧,不然也不用大正月的,年都没过完就做手术。不过那李医生一直说不严重。” “那怎么会咳血?前些天他还一直昏迷呢。” “医生说小谐少爷的体质有点特别,药物反应比别人厉害,伤口又好得慢。咳血也是因为这个呀。” 和和一颗心浮浮沉沉,此刻终于放了下来,又觉得啼笑皆非,越想越觉得怄。除了那个没正经的主治医生,好像的确没有任何人夸大郑谐病情,她为什么就一根筋地认定郑谐得绝症了呢? 她跑到楼上,砰砰地敲郑谐的门,没有人回应。她继续敲,发现门并没有反锁,她自己闯了进去。 “你明明能说话了,为什么装哑巴?” 郑谐瞥了她一眼 “又不是特别严重的病,为什么还要瞒着家里人?我以为……你故意的!” 郑谐诧异地又看了他一眼,淡然地说:“你又没问过我,我怎么知道你在想什么。怪不得你肯回来,原来是以为我快要死了,准备回来见我最后一面。” “我……”和和词穷。 “那现在你可以放心地走了。” “我说过我不去c市了。” “因为你同情我被父亲与未婚妻同时抛弃,所以要留下来陪我?” “不是……”因为郑谐极少用这种句型跟她讲话,她应对不熟练,所以继续词穷。 郑谐转身进了洗手间,把门“咔”一声锁上。 和和终于想起应对词句来。她冲着门喊:“我说错话而已,你就记恨到现在……小气鬼!” 没声音。她又对着门嚷:“你婚约取消又不是我弄的,你迁怒于我干吗?你若怀念她,为什么不去把她追回来?”犹不解气,朝门上使劲踢了一脚。 一脚不过瘾,正准备踢第二脚时,门却突然打开,那大力的一脚眼见着就要踢到郑谐身上,郑谐机敏地闪开。 运动细胞不多的和和收势不及,“啊”地惊叫了一声,整个人就往前扑去。她闭上眼睛,打算接受鼻子被摔扁的命运,结果衣领被人扯住了。那股力扯着她的衣领一直把她送到卧室门口。 郑谐说:“回你自己房间,我需要清净。” 憋了一肚子火的筱和和,在房间转来转去。 她心情很复杂,一方面为郑谐完全没有事而庆幸又欣慰,一方面又为郑谐明明无大碍却对她爱理不搭的态度觉得气愤,此外她还因为与郑谐的关系这么僵化觉得非常的郁闷。 她盘腿坐在床上,手里摆弄着终于完工的两只布猫。那两只猫,是她这几天夜里失眠时,为了打发时间一针针缝的,因为找不齐材料,她剪碎了从柜子里找出两件年少时穿过的衣服。 这两只布猫一高一矮,眼睛和嘴是用黑色线绣上去的,高的那只表情冷漠,矮的这只一脸委屈。 和和握着那两只猫,捏着嗓子自说自话。 高猫:“我讨厌你,离我远点。” 矮猫:“骗人,难道你以前对我好都是假的?” 高猫:“以前你太会装,我受骗了。” 矮猫:“我没有,我没有。” 和和喃喃自语:“我是不是太没出息了?” 她把两只猫换了一下手,又继续无聊。 矮猫:“我们就当什么都没发生过不好吗?” 高猫:“什么都没发生?那好,我不认识你。” 矮猫:“呜呜呜。” 高猫:“我们到此为止。” “我真无聊。”和和扬手把矮猫丢到地上,“笨蛋。”又拍一拍那只高猫的头,温柔地说:“虽然是我不好,可是你也不能这么计较呀。” 那只假猫眯着两条缝的眼睛,抿着一条缝的嘴轻蔑地看着她,和和一股怨气涌上心头,从针插下拔下一根针把那只高猫乱扎一气:“看我做什么?小气鬼,大坏蛋,哼,扎你。” 她神经病一样地发泄完这一通,觉得自己的智商倒退到了十岁,深感无聊,把高的那只布猫也往地上一扔,盖上被子蒙头睡觉。 这些天她终日紧张、难过与失眠,一旦松懈下来,睡得极沉,吃晚饭时都没起来,一觉睡到第二天王阿姨喊她吃早饭。 郑谐也难得地出现在餐桌上。他吃得非常少,只喝很稀的粥。 王阿姨像哄孩子一样劝他:“医生说,你可以吃清淡的东西了。总是这样,营养跟不上呀。” 郑谐摇头,微微皱一下眉头,用手压着胸口。 王阿姨立即紧张起来:“怎么了?是不是伤口不舒服?我打电话叫医生来。” “没事,只是胸口有点疼,还有点恶心,大概下午躺的姿势不太好。” 和和突然被饭呛到了,扯着餐纸捂住嘴。郑谐半抬眼睑看了她一眼,和和咳嗽起来,捂着嘴起身说:“饭粒进鼻子了……我去洗手间。”说罢一步三跳地溜上楼。 王阿姨在后面喊:“一楼也有洗手间呀。” 和和回到房间四处搜索,终于从柜子夹缝和床底上分别找到了昨天被她虐待的那两只布猫,个头大的那一只的胸口上,果然还插着一根长长的针。 “不会真的这么灵吧。”和和小心将针拔出来,把那布猫肚子上的针洞一一抚平,然后恭敬地把它放到桌子上,双手合十,喃喃念道:“罪过罪过,实在对不起,我不是故意的。” 她轻手轻脚下楼,郑谐已经吃完了饭,仍未离开,坐在餐桌旁看报。和和坐下后,他抬头,神色诡异地看了她一眼,和和觉得后背冷嗖嗖的,还好他立即又把头埋进了报纸。郑谐将报纸翻过一页,平静地说:“嘴角有米粒。” 王阿姨笑了起来。和和窘得满脸通红,抹去那个米粒后,就咬住勺子,恨恨地瞪着他。郑谐又用余光扫了她一眼,将目光重新落到报纸上。 王阿姨完全没发现桌上这两人的别扭,对郑谐说:“今天天气不错,有阳光,又暖和,我想去老家看看我的一个老姐妹。你也让和和陪着一起出去走走吧,你在家闷了很久了。” 郑谐说:“我想去公司看看。您几时走?我找司机送您。” 王阿姨说:“不用不用,公交车很方便,路上也没雪,两小时就到了。和和小姐,你可要看着哥哥吃些东西,别让他饿着。他比较听你的话。” 和和心虚地点着头。 郑谐去公司的时候,和和也回了一趟家,韦之弦早就把郑谐的那把备用钥匙送给她。她把很久没动过的车开出来溜一溜,又喊上苏荏苒与玎玎小聚。 玎玎把猫小宝还给了她,道:“一会儿要去陪你妈妈,一会儿要去外地工作读书,现在又不走了,你学明星玩隐退复出炒作?” 苏荏苒说:“说起明星架势来,那当属郑家的阿谐哥哥。年末时传闻他要结婚,大家都惊得什么似的,现在又听说这婚事不了了之啦,但谁也挖不出什么内幕来,连两个当事人都失踪了。好神秘呀。” 和和心虚:“这件事很轰动吗?” “近距离闪婚又闪分的八点档戏码,当然要比倪才子周玉女的戏码更悬疑。何况这两人平时很低调,做事很正统,两家关系匪浅,谁料也能发展成这样呢。哎,和和,照你这么讲,这码事是真有了?我一度以为以讹传讹,子虚乌有的呢。毕竟,这种事发生在郑哥哥身上,很奇怪。” “我什么都没说。”和和辩解。 玎玎八卦兮兮地说:“我哥认识那两人,他说除非有第三者突然出现了,不然按那两人的个性不至于这样。” “那问题一定出在郑哥哥身上啦,听说杨蔚琪回国后好像从来没有男朋友的。” “和和,透点内幕。咱们哥哥难道有其他的亲密爱人?忘不掉的初恋女友?” “我什么都不知道。你们当我是透明的吧。” “跟郑哥哥走得最近的女人应该是和和。”苏荏苒说。 “噗。”和和被红茶呛到。 第二十八章 第二十八章明天我要嫁给你了 可是我就在这时候,却害怕惶恐。——《明天我要嫁给你了》 王阿姨打电话给和和,说老姐妹想留她一晚上,于是对她千交代万交代,让她照顾好郑谐。 和和心想,他现在看见我就生气呢,别扭又小气。 傍晚时,郑谐也打回电话,说晚上不回家吃饭。 钟点工走了以后,屋里只剩一个和和与一只猫小宝。天色渐黑,屋子空空荡荡,和和有点害怕,一听到汽车的声音就跑出去看,结果总是白跑,反反复复。她索性坐在楼梯上,一手抱着猫小宝,一手拿一本书,这是郑谐回家的必经路。 郑谐回家时看到的就是这样一副情形,和和抱着一只小猫坐在内楼梯的台阶上,头抵在栏杆上,一人一猫睡得正香,连他开锁的声音都没听到。 现在连九点钟都不到,真难为她睡得这么沉。 郑谐从她身边走过时,把外套盖到她身上。和和嘟囔了一句,郑谐停在原地,以为她醒了,结果半晌没声音。 他走上最后一级,然后又转回来,用脚尖轻轻踢踢她,居然还没醒。 郑谐伸手摸一摸她的额头,触感灼热。他心下一惊,又摸自己的,发现温度更热,原来是自己的手太冷了。 但他那冰凉的手倒是成功地把和和给弄醒了,她迷糊了半天费劲半睁开眼“这么晚了,怎么才回来?你还没恢复好呀。” 郑谐抛下一句“回屋睡”继续上楼,和和在原地慢慢晃着脑袋,勉强清醒了,立即抱着猫追上去,在郑谐打算关门之前把脚伸进门缝里:“我有话跟你讲。” 郑谐怕挤伤她的脚,只好停下关门的动作,撇了门走人。 “你跟杨蔚琪分手,与我有关吗?”和和抱着猫闯入。 “别让猫进我房间。” “是因为我吗?” 郑谐神色复杂地看了她一眼,不再做声。 “如果是她误会了什么,我可以去解释。” “如果她没误会呢?你又想怎么做?”郑谐冷冷地说。 “……” 这时也从梦中醒来的猫小宝认出了郑谐,欢快地从和和怀里跳下来,朝他扑过去。郑谐技巧地闪进更衣室,把小猫与和和一起关在更衣室外。 和和把猫小宝驱逐出境,在他屋子里默默站了一会儿,突然反应过来他刚才说的那句话。她噔噔走过去,一把拉开更衣室的门,大声叫道:“那你为什么跟她分手后不来找我?” 郑谐正在里面换衣服,光裸着上身,居家裤也刚提上裤腰。虽然这些日子他卧床不见阳光吃得也少,显得清瘦苍白了一些,但仍是骨骼肌肉匀称,身形健美。他穿着衣服看起来很瘦,脱光了居然比想象中健壮很多。和和用她学美术的观察力在最短的时间内将郑谐从头看到脚,这身材真是很不错呀,难得见他露这么多肉。 “站在那儿做什么?出去。” “啊,对不起。” 几秒种后,郑谐披了睡衣走出来,口气无奈:“筱和和,你究竟想做什么?” “你真的想过要娶我吗?” “你出去。” “你说过要为我负责的。” “你不是不需要吗?” “我又改主意了。” “和和,你当我们在玩过家家吗?你怎么不问问我有没有改变主意?” “……” “我要洗澡。你别闹了,出去吧。” 和和紧紧抓住他的睡衣袖子:“你本来就不是真心的吧,你本来就只是为了补偿才那样讲的!我成全你,让你不要有负担,安心地去结婚,我做错了吗?” “你自己走出去,还是要我动手丢你出去?” “你都已经准备要结婚了,你明明是真的要娶她,为什么又会把婚事搞砸?” 郑谐扯回自己的衣服,连理都懒得理她了,转身走开。 屋子只有那么大,他走到哪儿和和都跟在他后面。和和大声嚷:“你要么好好结你的婚,要么在你获得自由以后来找我。现在你说你分手是因为我,却又不理我,你究竟想怎么样?又想要我怎么样?你恼恨我说的那些话,恼恨我干涉你的事,所以故意要让我觉得愧疚,你认为这样我们就扯平了吗?” “你该干吗干吗去。” “你喜欢我吗?男人喜欢女人的那种喜欢?”和和又一次转到他的面前,直视着他的眼睛。 郑谐转身,她又拉住他的胳膊把他拖回来,“你真的喜欢我吗?” “和和。”郑谐揉着太阳穴,语气有一点疲倦,和和也安静下来。 “你之前准备继续念书对吗?我送你出国去读书好不好?” “你这是要赶我走?”和和的眼睛泛起一层水光。 “你远离一段时间会比较好。在外面你可以见识到很多新的东西。” “你何必这么大费周折呢?你不喜欢见到我,我离开这里好了。我又不是没地方去。今晚我就带小宝回我家。” 和和赌气扭头就走。郑谐捉住她的胳膊:“你回去也好。今天太晚了,明天再走。” 和和使劲地甩开他的手,快步跑出去,这回她没客气,把门狠狠地甩上。她才不管郑谐会不会真的生气,因为她自己已经快气炸了。 按着和和的想法,她恨不得立即就带着小宝跑回自己的小家去。她回房去看了看,好像没什么可带的,除了小宝。她在屋子里翻腾了一会,弄出很大声响,连大一点的箱包都找不出一个,最后披上外套,拿了车钥匙,抱起小宝,决定就这么回家。 等下了楼,却发现郑谐坐在客厅里等她。他脸带倦容,口气温和:“筱和和别耍小孩子脾气。我让你回家有我的理由。” 和和把小宝搂进怀里,望着他,双唇抿成一条线,一脸的固执。 但郑谐不肯再多解释一句,甚至不看她,只把目光投向她怀里探头探脑的猫小宝。 过了好一会儿,他说:“你晚饭吃过了吗?我没吃饱。去煮点面条吧。” 她一边烧水放面一边懊恼着,怎么又这样了呢?自己真是天生的奴性十足。 面条在水中咕噜咕噜地翻滚着,和和的心情也乱七八糟。一件件回想起最近几个月的这些事情,她藏了七年的秘密居然说漏了嘴,然后一切都开始乱七八糟,她不断地用新谎去圆旧谎,结果把事情越搞越砸。她觉得愧对许多人,杨蔚琪、岑世,还有妈妈和郑伯伯。 当然她最对不起郑谐。她坏掉他的人生计划,他本可以按部就班的结婚生子,结果被她失察的一句话给毁掉了;她还毁弃了自己在他心目中的印象,虽然他一直对她要求甚多,可是以前在他眼中,自己至少是乖巧可爱的,而现在,他看自己的眼神,分明就是在指控自己忘恩负义、任性妄为而且说谎成精。恰恰他一向最反感说谎话。 可是她做的每一件事,分明全出于一片好意。他觉得又委屈又气愤。 和和朝外看一眼,郑谐已经不在客厅了。她盛了一碗面,想起他现在的嗓子完全不能吃热的东西,又找了更大的碗,用冷水镇着,想让面散热快一些。她心不在焉地做着整套工作,一不留神把锅里的大勺子碰落到地上,发出很大的声响。那勺子滚烫,蹭过她的手,和和惊叫了一声。 她这声惊叫成功地把郑谐引了下来。他匆匆地出现在厨房门口,只穿了浴衣,头发还湿着,原来他去洗澡了。 他看了一下四周,发现什么事也没有,又没有任何表情地转身走了,那样子就好像她是故意的。 刚刚平静了一点点的筱和和,被他那副无视的态度又弄得情绪起伏起来。 “我不生气,不生气。”她一边念念自语,一边又给自己盛了一碗面。大概是她的手在抖,几滴滚热的汤水滴到手中,她又轻呼一声,把碗重重落到整理台上。 郑谐还没走远,但是这一回他连头都没回。 和和不知哪儿来的冲动和勇气,她咬咬牙,一闭眼,将那只盛了滚烫面条的碗一下子拨到地上,正扣在自己的脚上,那只碗掉落到地上,居然没有动静。 灼烧的感觉瞬间袭来时,她反而痛得喊不出声来。郑谐没发现这边有异状,继续上楼。 苦肉计也没得逞,和和又羞又愤,像孩子一样大哭起来。 她越哭越伤心,哭到几乎忘了痛,连郑谐什么时候又回来了都不知道。只知他一把抱起她来,三两步冲到洗手间,连袜子都没来得及给她除掉,便半她的脚塞进洗手盆里,将冷水开到最大的水流,一言不发地替她冲洗。 那场面一点也不雅观,洗手盆里被水冲下一堆面条。待郑谐帮她把袜子除掉时,她的脚又红又肿像猪蹄。 如果当事人不是她自己,那场面会让筱和和窃笑起来。但此时她呜呜地哭着,最开始是因为委屈,后来是因为疼,被烫伤的地方先是火辣辣,又被冷水浇,如针扎一般。 后来郑谐抱她上楼,一边翻着药箱,一边给医生打电话请教。他一直面无表情,很冷淡,和和被他的表情吓到不敢哭出声,只偷偷抹泪,心里七上八下,疑心自己又弄巧成拙了。 郑谐的袖子全湿了。和和小心地吞一口口水:“那个,你是不是去换件衣服?”虽然他看起来状况还不错,但到底是术后初愈,抵抗力比不得以前。和和怕他再感冒。 郑谐转身走开。几秒钟后他回来,丢给和和一条大的毛巾被:“包起来。”又用两条毛巾把和和湿了的裤腿塞住,捏起和和的伤脚给她抹药,任自己的袖子和衣襟继续湿着。 郑谐使的力气不小,和和疼得哇哇乱叫,连声求饶:“你轻点。哎哟,轻一点。” “你现在知道疼了?下次再往自己脚上倒面条时记得先凉……一下。”郑谐冷淡着口气说。 “你怎么知道……我没有……”和和在看到郑谐冷冷的目光后心虚地收了口。 看到郑谐站起身来要走,和和扯住他的衣服下摆。郑谐挣了一下没挣开,微微叹气:“和和,你究竟要怎样?” 和和只是揪着他的衣襟,低着头不说话。 郑谐把她的手指一根根地拨开,拯救出自己快被拉得走光的浴衣。 “你又想怎样?我当初瞒着你是不希望我们的关系有改变,我拉着岑世骗你是为了不影响你跟杨蔚琪的关系。我只是想你没顾虑而已,我有错吗?” “筱和和,你瞒天过海,自以为是、自作主张、谎话连篇,把事情弄得一团糟,你还觉得你有理?”郑谐一字字清晰地说。 “事情明明是你自己搞砸的!就算我有错,我也不至于罪大恶极到你不理我!”和和又哭起来。 郑谐起身把药膏纱布剪刀全丢回药箱,他在屋子里走了几步,又绕回来:“我居然会栽在你这个丫头片子的手里!”他的脸色阴晴不定,有一点咬牙切齿,不等和和有反驳的机会,连着毛巾被将她没头没脑地卷着抱起来进了她的房间,隔了一米远就扬手将她扔到床上。 和和在郑谐脱手时就惊慌地大叫“啊哟”,等落下时才发现,他仍得很有技巧,根本就没碰到她的脚。等她狼狈地爬起来,郑谐已经出去了。 她恨恨地咬了半天牙,郑谐又回来,把一碗面条放到她的床头桌上,又从柜里找出一套厚睡衣丢到她身边:“换上,别着凉。”他找到她的手机,放到她身边,“别锁门。半夜如果疼,或者发烧,就打电话叫我。” 和和涨红了脸:“疼死也不用你管!” 郑谐冷着脸说:“真可惜,这点伤好像还疼不死人。” 和和气恼异常,从桌上抓起一只布猫朝他后背丢过去,那只猫又小又轻,就算打中他也不会怎样,但是郑谐似乎后背长了眼睛,一侧身便伸手抓住了那只猫。他看了一眼,捏着那只布猫出了她的房间,看起来不打算还她了。 和和把另一只布猫紧紧地捏在手里,抑住想再次扔出去的冲动,仰面将自己摔倒在床上,待听到关门声响起后,她用力捶着枕头以泄愤。 捶了半天枕头,手都酸了,而那只伤脚火辣辣地疼得她直抽气。和和抱着枕头在床上滚来滚去想分散注意力,差点滚到床下去。她蒙着脸掉了一会儿泪,开始后悔今天太冲动,适得其反,偷鸡不成反蚀一把米,赔了夫人又折兵。她努力地想着相关词汇,心想这下子郑谐会认为她又狡猾又胡闹,更加不待见她了。 其实和和早发现了,自从郑谐知道她又抽烟又喝酒,并且装作若无其事地瞒着他一个大秘密,他看她的眼神就已经和以前很不一样。 她把它读作失望。 她大脑混乱,心率不齐,脚疼,没睡意,坐起来深呼吸了一会儿,把电视打开,将频道换来换去,终于找到一个角色看起来比较养眼的片子,锁定。 结果这是一部恐怖片,惊悚悬疑又血腥,悬念迭起,环环相扣,她捺不住好奇看下去,被吓出一阵又一阵冷汗,咬着被角用枕头半挡着脸,总算熬到结局,和和舒一口气躺下,但是一合眼,黑暗中仿佛有无数可怖幻象喷涌而出扑面而来,耳中也开始幻听,似有海妖在歌唱。连床头闹钟的滴答声,都似乎在无限蔓延,充满了整个房间,成为一种可怕的频率。 和和哆哆嗦嗦开了台灯,眼前一亮,明明什么事都没有。她用衣服把闹钟包起来,单脚跳着将闹钟塞到这房间离她的床最远的角落。 房间里有一面梳妆镜,她转身时仿佛镜中有人影一闪,脚一软险些坐到地上,然后发现那明明是自己的影像。 她拍拍胸口,又跳回床上,关灯,但依稀还是能听到那种滴答声,同时涌上的还有刚才的电影画面,心里又开始害怕。突然想到明明可以将电池取出来,于是她又跳回去把闹钟重新拿回来。 屋子不大,但这样来回折腾两趟,她已经出汗了,自己叹了一口气,反思自己今夜太无聊又太冲动,把自己弄得这么狼狈。 和和单脚跳到屋边,耳朵贴在墙壁上听着隔壁的动静。郑谐的卧室就在墙的那一边,他作息时间一向规律,这时肯定睡了,和和希望能够听到他的呼吸声,这样她就不会那么神经质了。 可是这屋子的隔音这样好,除了自己的心跳,她什么也听不见。 和和恩宠地将耳朵贴到墙上,人坐在地上,仿佛这样就安心了许多。他迷迷糊糊地几乎要睡着,感官异常混沌,心想是否该把被子拖过来,就在这样睡一晚。 就在这时她却听到了极细微的呼吸声,不是墙的那一边,而就在她的屋子里。她屋子里好像有人! 和和一惊之下几乎又要叫出来。刚才只开了台灯,屋子大半还处于黑暗中,那些物件影影绰绰,什么也看不分明。而她的手机则还留在床头柜上,此时指示灯的幽绿灯光正一闪一灭,渲染着紧张气氛。 早知道今天可能是她的末日,她就不跟郑谐吵架了。和和胡思乱想着,心脏剧烈跳动,几乎要冲出嗓子,而她的腿软绵绵,连站起来的力气都没有,那细小的呼吸声愈发地清晰了。 一定要逃出去。她心中闪过这样的念头,坐在地上挨着墙向门的方向慢慢地挪动,顾不上脚痛。 好在屋子不大,她此时离门也只有数尺这遥。成功地碰到门把的时候,她使劲一拧,大力拉开,却不知碰倒了什么东西,哗啦一声惊响,随后有软软的东西跳到她的脚上,和和与猫小宝同时尖叫。她喊完之后顿悟,原来刚才那细小的呼吸声,竟来自躲在角落里睡觉的猫小宝,而她不知它何时进了自己房间的。她烫到脚后就顾不上它了。 警报解除,和和后住嘴,心跳得更厉害,脚痛这时漫天漫地袭来,她抓着门把试着从地上爬起来,这时头顶灯光大亮,郑谐头发凌乱又衣冠不整的站在门口,脸色由紧张迅速变为不善:“筱和和,你又在闹什么鬼?” 和和不知从哪儿来的能量,从地上蹦了起来,一下子跳进郑谐的怀里,搂住他的脖子。如果不是因为忌惮他发怒,她本打算连脚都缠到他的身上:“我害怕。”她的声音颤抖着,又重复一遍,“我害怕。” 可怜的郑谐在用尽各种办法都甩不掉这块膏药后,只好把她弄进自己的房间,听她断断续续地讲如何半夜看恐怖片看伤了神以至于疑神疑鬼的糗事。 郑谐看了看时间,下半夜都过了很久。他一直浅眠,醒来就不易再睡着,这整晚上和和的妖蛾子闹了一场又一场,他心情甚差,把她丢到他卧室床边的一张躺椅上,去她屋里给她拿来被子和枕头,检查了一下她的伤脚,就又躺回自己床上。在那张躺椅上虽然他没办法睡觉,但对筱和和而言已经相当宽敞了。 和和自知理亏,老实蜷作一团,以免郑谐火大了再把她送回自己的卧室。虽然知道那屋子什么都没有,可她的确很害怕。 有人在身旁的感觉是极安全的,和和已经想不起她刚刚看过的那部害她睡不着觉的电影的内容。她迷迷瞪瞪地半睡半醒之间,听得郑谐一直在翻来翻去,觉得甚是抱歉。 她屏着气,数着他的呼吸,直到郑谐的呼吸又平又缓地维持在同一频率上,才恢复了自己的正常呼吸。 那只旧躺椅虽然很宽,但是她的脚不方便,躺起来很不舒服,轻轻活动一下,会发出吱呀的声音,于是她僵着身子不动,一会儿就觉得腰快要断了。她带着浓浓的困意在椅子上辗转了半天也睡不着,借着窗帘缝隙透进来的一点光,发现郑谐睡得很偏,小半个床都空着,而且他睡熟了。 和和用被子将自己卷成筒,挪到床前,身子一歪,倒在郑谐空着的那一半床上。 她动作很轻,又小心翼翼地根本没碰到郑谐,但他还是仿佛被电触到一般弹坐起来,台灯也在同一时间亮了。 “筱和和,你又想干什么?”郑谐带着浓重的鼻音问。 “梦游,我在梦游。”没想到他睡得这么机敏,和和大窘,直挺挺地躺在被筒里,半闭着眼睛说,随后发出沉沉的呼吸声,装作睡着。但她感觉得到,郑谐一直倚着床头,没有再躺下,灯也没关。 “和和。”郑谐在夜里听起来格外沙哑的声音在她的上方响起。她没敢睁开眼睛,一动不动。半晌后郑谐又说,“我知道你没睡着。仔细考虑一下我的提议,到国外去念一两年书,等你回来时,我们就结婚。” 筱和和睁大眼睛,望向郑谐的方向。可是虽然他开着台灯,却隐在背光处,只见轮廓,看不清表情,只知道他在看着自己。 而那灯光恰好照在和和的脸上,她的表情他此刻一览无余。和和猜自己的表情一定很呆滞。 她挪了挪位置,想把自己的脸隐到灯光范围之外,没有成功。但郑谐发现了她的动机,将灯光稍稍调了方向。眼前的灯光暗下来后,和和的压迫感不再那么强烈了,她不可思议地问:“两小时前你还不理我,现在你居然说要娶我,你现在是清醒的吗?” “我不想把你卷进乱七八糟的风波里,连累你受委屈,让林阿姨失面子。所以我需要一点时间去解决,也需要时间让大家忘记。和和,我以为你能理解。” “你不问我同不同意嫁你?”和和壮着胆子问。她觉得自己躺在那儿跟郑谐说话太缺底气,所以她扭来扭去地连着被子卷一起坐了起来。后来她发现与他肩并肩坐着这种姿势更暧昧,于是她又恢复成躺着的茧蛹状。 在她折腾这期间,郑谐一直没说话。直到她重新躺下,他又说:“你主动爬上我的床,我以为你不会反对。” “我很小的时候也经常睡你的床!”和和反驳之后,发现这话似乎意味不明,脸又开始发热。 小时候她的确常常蹭他的床,经常半夜从自己的屋里跑出来,挤到他的床上。有一回他锁了门,和和进不去,就在屋外无声地哭,也不知他是怎么听到的,终于还是起来开了门放她进去。 和和睡觉不老实,经常睡得四仰八叉,把脚压到他的肚子上,把头拱到他的腋下。所以他会趁和和睡着,用被子把她严严实实地裹成襁褓状,害她一动也不能动。后来她自己也养成这种习惯,睡觉时被子在身上缠成筒状,像一个大的煎饼果子。 不过这都是很久以前的事了。大概从他上高中开始,就不许和和再睡他的床。那时候如果和和非要赖到他的床上不走,他会躺到沙发上去,久而久之和和也就不再赖他了。 郑谐对筱和和这种说话走题的情况见怪不怪,尤其是半夜三更她大脑混沌之时。他直接忽略,继续说:“既然你没有男朋友,而我也没了未婚妻,那我们当然应该结婚。当初如果不是你……或许现在我们已经结婚了。”郑谐平静地阐述,如同在说“太阳是从东方升起,地球自西向东自转与公转”一样。 筱和和重新爬起来,甩掉被子,坐到与郑谐相对的位置,这样气势上会强一些:“哥哥,像你这样一言九鼎的人,说话前应该更慎重一些吧。” “你觉得我是随便说说的?” “如果不是你知道了那件事,你根本就没动过要娶我的念头。你没必要为一件事搭上一生。我说过那么多遍了,我不需要补偿。事实上那么多年过后,如果不是时霖跟岑世出现了,我根本就真的忘记了。你怎么总不能相信我说的是真心话呢?” “和和,我们分开的那些日子,我过得不舒坦,你也过得不好。我以为这足够证明我们应该在一起。” “那是因为你对我心怀歉疚,而我则是怕影响了你的正常生活而惶惶不安。如果不是我不小心说漏了嘴,你什么都不知道,本来一切还是会跟以前一样的。” “你不是问过我,为什么分手了吗?蔚琪问我是否爱她时,看着她的眼睛,我竟然没有办法顺着她的心愿说出那个字。而且,你跟岑世在一起时,我看着太碍眼。如果你也是在纠缠那个问题的话……” “嗯,你确实不见得多爱她,因为你其实不爱任何人,包括你自己。但是你不能否认你非常喜欢她。可是你这人太诚实了,从来不肯说谎。她离开你当然不是因为你没说这个字,而是因为她爱得比你多,所以她才走开。至于岑世……因为你不喜欢岑世,所以才看着我跟他在一起十分碍眼。遇你不讨厌的人,比如时霖大哥,比如之前你给我推荐的那些人,如果我与他们在一起了,你根本就是乐见其成的。” 关谐头大:“和和,你能不能不要总纠缠在这一点上?我们谈的是以后。” “可是你能否认,如果那件事没发生,或者你从来不知道,那你根本就不可能作出这样的决定吗?” 这场争吵的结果是,郑谐把筱和和从头到脚重新裹起来丢在床中间,他自己睡在了那只躺椅上。 和和又累又困,后来就睡着了。睁开眼时天刚刚亮。她正做着一个乘缆车上山的梦,摇摇晃晃,很久后才醒过来,发现自己依然缩在卷成蚕茧状的被子里,但已经躺在自己的床上,大概就是刚才做梦时被郑谐丢回来的。 王阿姨早早地从乡下赶了回来,看见眼窝深陷的郑谐又吃惊又心疼,死活劝他再休息几天再去上班。待她看见和和象猪蹄一样的脚几乎要崩溃了:“我的小祖宗哎,我才走了一个晚上而已!” 第二十九章 第二十九章半个月亮爬上来 半个月亮爬上来,咿啦啦,爬上来。——《半个月亮爬上来》 吃早饭的时候,筱和和接着昨天晚上稍早一些的话题,提到自己何时回家住的事,郑谐板着脸让她闭嘴。 大概昨晚没睡好的缘故,郑谐没去上班,整个上午都待在自己卧室里没出现,可能在补眠。 肿着脚的筱和和哪儿也去不了,半躺在床上,盖着被子,腿上摊上电脑,一边做一幅图,一边开着聊天窗口,每隔五分钟就搭一次腔。 原先的工作在她计划去c市时就辞了。不过这段日子偶尔她也帮别人做一点零星的小活儿,画画插页,设计几个封面,做一些动画,赚几个零用钱,就算不用积蓄或者妈妈的钱,也可以度日。 总算是有一技之长不至于饿死,这算是她这二十几年来唯一的优点。筱和和在这方面实在是随遇而安,没有半分雄心大志。 郑谐妈妈曾经期待她成为著名的女画家,她自己的妈妈曾鼓励她继续深造做美术研究,结果她却心甘情愿地做一个没什么特色的小画匠,每天按着客户要求定制一幅幅成品,儿时的那一点灵气早就磨没了,而她自己居然感到很满足。 “我就是一根废柴,令每个人都失望。”和和气馁地想。 她常待的那个聊天群很热闹。一群人正在替某男网友谋划求婚的方式。这群里的人都是搞设计出身的,花样层出不穷。于是很多人开始回忆自己求婚或者被求婚时的情形了。 和和在群中当小透明的时候比较多,此时看了一会儿光景,突然问:“被求婚时,如何知道那人是否真的爱你呢?” “哈哈哈,妹妹你是80后不是90后好不好?” “你没听说过,婚姻是男人能给予女人的最大的诚意?” “爱是做出来的,做出来的。” “注意影响,群里还有小朋友呢。” “有人向妹妹求婚了?双cai具备吗?括号:钱财与身材?” “你若爱他就拿下,若不爱他就踹走。” 筱和和:“……” 和和有点闷,关了聊天窗口,将那些图作好后开始从网上看电影。搜索关键字:青梅竹马,日久生情,因性生爱。电影倒是搜出一大堆,没一部好看的,每个看上五分钟就关掉了。 她开始反思昨晚的言行,觉得自己有些过分了。再怎么说,郑谐都是在向她求婚,虽然那场面十分的不浪漫,甚至像在布置任务。而且,昨天郑谐也在努力地说明,他是喜欢自己的,形式虽然别扭了点,但之于他而言,已经非常地不容易了。可她也太不识好歹了,就算她心存疑虑与不安,也不该跟他吵架呀,伊丽莎白面对柯林斯先生的求婚尚可以说一两句感谢的话,何况她面对的是郑谐呢? 和和越想越后悔,觉得自己必须要去跟郑谐道歉。前子她说了几句重话,把自己跟郑谐的关系搞僵了,她牛皮糖功夫加苦肉计一起使,这才刚刚好上一点,又要被她给搞砸了。至少她要让郑谐明白,自己不是因为不喜欢他才拒绝,更要让他明白,他实在没必要来为她负什么责任。 她在心里打了几遍腹稿,想着怎么说才有理有据又得体,不至于把郑谐再度气到,但始终没组成合适的语句。就在这时,王阿姨喊她吃午饭了。 吃午饭的时候和和继续打道歉声明的腹稿,于是吃得很慢。郑谐吃得少,早就吃完了饭,但没走开,而是低头看报。 这是他素来的规矩,如无紧急情况,不可以在别人还没吃完时就走掉,这是基本礼貌,他一直重视言传身教。 和和也快吃完了,把腹稿在心里默念了最后一遍,看看王阿姨已经到院子里去了,于是准备开口。 “那个……” 这时郑谐的手机响了几下,他拿出来看了一眼,和和也抬头看。令和和惊奇的是,他似乎笑了一笑,开始编短信。他的短信内容应该很短,因为只用了四五秒钟他就完成了。 和和顿住了她要说的话。 过了一会儿,短信铃音又叮叮咚地响起来。郑谐看了一眼,把电话拨回去了。 他几乎没怎么说话,只是语助词和单音节词:“哦……嗯,好。” 他的最后一句话最长:“知道,下午见。” 但是电话那头分明是个女子,而且声音娇嗲。 他看一眼正窥视着他的筱和和:“你刚才想说什么?” “没事。”和和没心情道歉了。 于是郑谐又继续低头看报,直到和和吃完饭,他才放下报纸,与和和一起上楼。 和和的脚底也有一点烫伤,落地时痛,所以她基本上是抓着楼梯扶手,像素兔子一样一蹦一蹦地跳上去的,样子很狼狈。但是郑谐没有半点要帮忙的意思。 吃过午饭郑谐就出去了,直到傍晚才回来。 他回来时,和和正坐在窗台上看夕阳,金红色的大圆球晃得她的眼睛看东西都是一团朦胧的影子,锁着一层金边。 一辆车逆着夕阳开到门口,当郑谐下车时,瘦长的身材形成一个镀着金边的优雅剪影,而他的脚下延伸出更长的一道影子,在墙边折了一下,又映到墙上去,令和和想起一个著名的童话人物长腿叔叔。 她揉了揉被阳光晃得发花的眼睛,想看得再清楚些,再睁眼时却见车里又下来另一个纤细柔美的影子,踮起脚搂住郑谐的脖子,在他颊上一吻,随即上车,绝尘而去。原来那车不是郑谐的那辆,他居然肯坐别人的车。 郑谐似乎抬头看向她的方向。尽管他背着光,和和又正眼花,但她就是知道他那眼神里带着不赞同,因为刀子的举止既不雅观又不礼貌。她立即跳下窗台,却忘记脚受了伤,落地时一紧张,不止是碰到了伤处,甚至还扭了一下,害她惨叫连连,眼泪都几乎要掉下来。 后来和和就借口自己脚痛不肯下楼吃晚饭,而是躲在房间里随便吃了一点点。 她才不承认是出于嫉妒才耍小脾气,而且她坐在窗台上也绝不是在等郑谐回来。 不过这个男人,昨夜跟她求婚,今天就一副没事人的样子,身体刚好了没两天,今天才第二回出门,立即就拈惹了新的花草。即使是站在完全客观的立场上,她也有足够的理由鄙视他。 郑谐进和和房间里,和和正坐在床上抱着电脑看电影。他刚走近,她立即把屏幕合上了,一脸戒备。 郑谐问:“脚又疼?再请医生过来一趟吧。” “我全身都疼。”和和赌气说。 “全身疼就躺着,别玩电脑了。”郑谐把电脑从她手里抽走,和和抿紧了嘴。 郑谐拖一把椅子到她床边坐下。他换了一身居家服,但和和不知是否是心理作用,总觉得他身上有若有若无的香气飘过鼻端。和和自己是从来不用香水的。 “你是不是有话跟我讲?”郑谐问。 “又不想讲了。”与其说“没有”又背一个说谎罪名,不如说实话。 “关于昨天那件事?”郑谐循循善诱。 “你为什么要娶我呢?你喜欢我什么呢?你连这个理由都说不出来,难道不觉得这种决定很莽撞吗?至少你很明确你为什么要娶杨蔚琪对吧。但除了我说的那个理由,你还有别的要娶我的理由吗?” 郑谐又开始揉太阳穴,这已经成为他最新的习惯动作。 “和和,我希望在以后的生活里,每一天都有你。这个理由够不够?”他说这话时,表情很忍耐。 “你的表情好奇怪。”和和平心静气地指出,“昨天晚上你还没回答我,如果那件事没发生,或者你一直不知道的话……” 郑谐深呼吸了几次:“和和,我以为做任何事情,结果是最重要的,过程只是为了达到结果的必经程序而已。你没必要假设那么多‘如果’。” “可是我觉得,‘过程’才是最重要的,结果无非就是几个字而已。师太说了,过程难看,一切都枉然。” “过程怎么难看了?师太又是谁?”郑谐微微皱起眉头。 和和反驳,趁郑谐失神,一下子扑到他怀里,抱住他的腰。 郑谐本是坐在椅子上,被她一扑,反射性地站起来接住她,随即将好推回床上:“你要做什么?” “你看,你明明出于本能地抗拒我的亲热,却试图说服我相信你是因为爱着我所以都要娶我。你说服得了你自己吗?” 郑谐几乎磨牙:“筱和和,你简直不可理喻了。” “我以前也是这么不可理喻!”和和用被子把自己连头带脚全蒙住。 被子里的筱和和,心跳有些快,体温也在上升。哎,又冲动了,最近怎么这么容易冲动呢。郑谐以前总教育她,越冲动的时候越要少说话,因为很容易说错。她总是这样不长记性。 都怪郑谐身上的香水味刺激到了她的神经,她对香水有点过敏。 听到郑谐出去的声音,和和从被子里又爬了出来,坐着发了一会儿呆,又继续看刚才那部被郑谐打断了的电影。 这片子号称色情片,却非常沉闷,好在男女主角挺养眼,画面还算美。和和看得直打哈欠。 这是一个因性而爱的故事。男人女人只是普通朋友,因为意外上床了,于是爱上了对方的身体,后来在一起了。 “那也得对对方的身体感兴趣才可以。你对我感兴趣吗?哼。”和和自言自语,想起郑谐昨天夜里在躺椅上蜷了几小时,以及刚才把她大力推开的情形。她把布猫耳朵使劲地拧着,犹不解气,又用牙使劲咬了半天。 一对儿布猫只剩这一只了,那只被郑谐拿走后他一直没还回来。 每次她一提郑谐是因为那件事要给她补偿,他就顾左右而言他。他真是个诚实的人。和和又咬那只布猫,咬完后想起这猫用的布都是旧衣服,塞的棉花也好多年了,又赶紧跳下床去漱口。 再晚一些的时候,王阿姨发现和和一蹦一跳的下楼,而且有点鬼头鬼脑的,一直摸进厨房。 “和和,你脚不方便,需要什么喊我给你拿就是了。”王阿姨说。 “我脚踝又扭到了,想找一瓶酒消消肿。” “医用酒精行吗?” “恩……网上说,酒比较好。”和和面不改色道。 然后她谢绝了王阿姨的帮忙,拿着王阿姨找给她的那瓶小瓶装的五十几度的白酒一拐一拐地上楼。 她的脚今晚早些时候真是扭到了,雪上加霜。不过……和和对着那瓶还不错的酒研究了一会儿,往扭到的关节处倒了一些,搓到发烫,但是再倒时,不小心把酒弄到了她的烫伤上,疼得她眼泪直掉。她仰头喝了几口白酒,火辣辣的感觉袭来,疼痛消了不少。 时间渐晚。和和关掉灯,在黑暗里坐了一会儿,用手机给郑谐打了个电话。 郑谐睡得真是早,声音柔软又模糊:“什么事?” “我可以到你房间去吗?我害怕。昨天那个恐怖片……” “去找王阿姨。” “她睡觉打呼。” “那就开着灯。” “可是……” “明天再闹吧,我很困了。” “今天晚上对不起。昨天晚上也对不起。” “哦,没关系。” “我可以到你房间去吗?” 郑谐把电话挂断了。 和和磨着牙,又在黑暗里坐了一会儿,把剩下的那点酒都喝掉了,又连嚼了几颗口香糖,然后用练瑜伽的方式作深呼吸,试着进入传说中的冥想状态,不过没成功。 夜深人静,月上中天,王阿姨跟猫小宝都睡了,郑谐屋里的灯也灭了。穿着厚厚睡衣的筱和和鬼鬼祟祟地从卧室先探出脑袋侦察一番形势,又单脚跳出来,手里捏着一把光线很亮的手电。 这屋子里人不多,钟点工在白天来,晚上则只有王阿姨住在楼下。老人家睡得早,这个时段正是深眠时刻。 那夜的恐怖片后遗症还没完全消除,不过比起她的计划,此时和和既紧张又稍许的兴奋,而且那些高度酒精也渐渐发挥作用,以至于她顾不上去思量这场面多像恐怖片现场。 整栋房子的控电面板就在楼梯转角的油画后面,而二楼的暖气总阀在另一处转角。她摸着墙跳过去,把二楼每个房间的照明电开关都关掉,顺手把暖气阀也关了。 王阿姨千万不要半夜起床,会被她吓坏的。和和一边祈祷着,一边拍拍胸口努力让自己镇定下来。“我不是做坏事,我是在拯救某些人的灵魂。”她自我安慰地小声说,然后做一个想吐的动作。 估计是太紧张了,而且有一点晕眩感。即使是一级级摸着上楼,都会空踩一级,一下摔在地上,好在毛毯够软,她的衣服也够厚,没发出什么声音。 她经过自己房门时,从门口抱起已经卷成一团的被子。抱着那么大一团东西单脚跳很不方便,好在离郑谐的房门只有几步远。真是幸运,他又没锁门。 和和蹑手蹑脚的轻轻把门打开一条缝,闪身进去,还没站稳,就听到床那边传来清冷的声音:“筱和和,出去。” “停电了,我害怕……”和和迅速的顺着他声音的方向移过去。他屋里太黑,一点光线都没有。她被床撞到腿,轻叫了一声,半跌到床上,碰到了郑谐的身体。郑谐又弹坐起来,伸手开灯。 “啪“的一声响,却不见光亮,他“咦”了一声。和和说:“别让我出去,我害怕。我就坐在这儿一晚上行吗?” 郑谐没再说话,扯了扯被子,向另一边移了移。 那就是默许了。和和很不客气的爬上他的床,再度把自己卷成筒状,在他身边乖乖躺下。躺下后发现忘了带枕头,她支起身子把被子叠来叠去试着折出一段枕头来时,郑谐把自己的枕头挪了一大半到她这边。他顿了一下,声音有点不太置信:“你晚上喝酒了?” “我脚疼,用了一点酒止痛。” “不是有止痛药吗?” “吃那种药胃疼。” “麻烦。”郑谐喃喃地念了一句,又背着她躺下。估计昨夜在躲椅上睡得太累,他居然没有再到那边去。不过从郑谐的细弱的呼吸声判断,他离她很远。 和和安静地躺了一会儿,把手和脚都露到被子外面。她关掉楼上暖气阀门的举动此时渐渐发挥出作用来,屋内温度渐渐冷却,一袭薄薄的丝被抵御不住寒气。 她深吸一口气,把已经冻得冰凉的手和脚都伸进郑谐的被子里,心里暗叹着自己的高明。那不足二两的高度酒虽然不至于让她醉,但至少可以让她的脸皮变厚。 和和的魔爪魔蹄刚刚越了界,还没碰到郑谐一星半点,郑谐已经一翻身将自己的被子压在身下,令她无处下手。 和和默念一句,扑上去抱住他:“我冷。”随后还是她自己的尖叫,“我的脚,我的脚,疼!”因为郑谐转身把她甩下来时,她的伤脚正好重重的撞到床上。 郑谐翻身坐起来,一只手迅速捂住她的嘴,阻止她继续出声,另一只手慢慢摸索着她的脚,从脚趾一直到新受伤的脚踝。她的脚又肿又冰冷,郑谐用手替她焐了一会儿。把她的脚塞进被子里,又用被子把她结结实实地裹起来,搬到床的一边去。然后他重新背朝着她躺下。 和和在那一团包成茧状的被子里扭来扭去,足足挣了一分钟才脱出身来,她迅速钻进郑谐的被子里,把冰凉的手和脚搭到他的身上,哼哼唧唧:“我真的冷。” 郑谐一动不动,不知是真睡还是假睡。 得寸进尺的筱和和像树熊一样巴着郑谐。窗外北风呼呼地刮着,停了暖气的屋子真的很冷,而郑谐的身体虽然算不上火热,但依偎起来总是暖和多了。 和和紧张异常,仿佛整间屋子都充斥着她的心跳声。她又默默在心里念了句佛号,心一横把手从他的睡衣下摆滑进去,抱住他的腰。郑谐的身材不只看起来不错,手感也好,摸起来舒服,而且非常暖和。 “筱和和,你是不是喝醉了。”郑谐冷冰冰的声音从黑暗里阴阳怪气地飘出来,抓住她的手,阻止她的继续非礼。 “你难道没有一点激动的感觉吗?” “你想做什么?”郑谐低声问。 “我网友今天说,男人很难拒绝他喜欢的女人的投怀送抱。我想做个实验。” 郑谐捏住她的手的力道松了一些。和和趁机挣脱出来,重新从背后抱住他,把凉手一直滑到他的胸膛上。这回郑谐没有挣扎。 和和试探地摸来摸去,虽然没得到响应。但也没遭到任何抵抗,她的胆子与脸皮都变得更加肥厚起来。 郑谐的身体有一点点紧绷,和和象哄孩子一样试着让他放松下来,但是没成功。她有点挫败,继续努力,这回她得到了令她自己十分满意的结果:“嘿嘿,原来你也是有感觉的。” “你够了,筱和和,睡觉去。”郑谐的声音比先前更哑了一些。但他的命令适得其反,借着黑夜无光脸皮越来越厚的筱和和一翻身就压到了郑谐的身上。 郑谐闷哼了一声,他完全没料到她的这一招,而且她动作过于笨拙和粗鲁,撞到了他最脆弱的地方,他本能地伸手去挡住她扑下来的动作,结果屋里太黑,他又睡意朦胧神志不够清醒,手掌触到的是一团柔软,同时还有和和的痛呼声“哎呀”,他迅速撒手,于是筱和和整个人都结结实实地跌到他身上了。随后她用了全部的力气缠在他身上,郑谐想甩掉她,但是一会儿碰到不该碰的地方,一会儿听她叫“我的脚我的脚”,他只好又去堵她的嘴,结果其他地方又不设防,再次被她占据了有利地形,整个人都坐到他的身上。 “你不想要我吗?”和和抵着他的下巴问,朝他脖子呼着热气。 “那你同意嫁给我吗?”郑谐充分发挥商人本色。 “你如果连碰我都没兴趣,又怎么让我相信你愿意娶我呢?” “等你脚伤好了再说。” “为什么不是现在?你明明有反应了。”和和曲着腿轻轻碰一碰他,同事开始解他的睡衣扣子,“嘘……我们速战速决,不要吵醒王阿姨。” “神经病,筱和和你……”郑谐的话被俯下身的筱和和堵在嘴里。她堵了他的嘴几秒钟,抬起头来说:“你推。你今天再推我一下,我就永远都不会嫁给你。” 郑谐果然一动不动并且一言不发了,只是不住地做着深呼吸。 她从他身上坐起来,继续解他的睡衣扣子。她笨手笨脚,解了半天才把上衣扣子全解开,然后她去摸郑谐的胸膛。他的胸肌平滑而结实,触感就像上等的丝绒。只是似在微微发抖,大概是被她气坏了。 和和有走钢丝走到一半的感觉,进和退都一样的为难,反正都已经这样了,豁出去得了。她哆哆嗦嗦地去摸郑谐的睡裤带子时,被他反身压到了身下。 “筱和和,你认真的吗?“ “当然,我看起来象在开玩笑?” “好。”明明都在黑暗里,可是刚才她费了那么大的劲儿才将郑谐的睡衣扣子解开,而他只用了不到五秒钟就像剥荔枝壳一样就把她从睡衣睡裤里剥了出来,刚才紧张出一层汗来的赤裸肌肤突然暴露于冷空气里,和和忍不住打了一个喷嚏。 真是太破坏情调的一种声音,和和懊恼,不过这情调已经够不美好的了,电影里的扣子总是被一颗一颗解开,衣服总是一寸一寸的滑落,而且有着暧昧朦胧的灯光,而绝不是现在这样,她还没反应过来,衣服已经不见了,四周黑灯瞎火,只闻呼吸,不见人影。 听到她的喷嚏声后,郑谐伸手扯过被子把她再次包了起来。 他把她裹好后,动作渐渐迟缓。他似乎在低声自言自语,又像是在劝说和和:“不行,今天不可以。” “你说那个东西吗?我睡衣口袋里有。”和和用蚊子一样的声音说。 郑谐果然从和和的睡衣口袋里面摸出一小盒某种必需品。 “你准备工作真够充分的。”郑谐的口气完全听不出是赞扬还是讽刺了。 “昨天在路上有人派送的,我随手……”和和说了一半,觉得似乎没有解释的必要。其实今天从口袋里翻出的这一小包东西是她的勇气与灵感来源之一。 郑谐哼了一声,和和听到他披衣服的**声,然后床面动了一下,他似乎是下床了。轻缓的脚步声响起,她辨别了一下,郑谐似正朝门的方向走。 和和又羞又窘地坐起来。今晚窗帘拉得够严实,屋里全无光线。但是当开门声响起时,她抓起一个枕头朝门的方向扔过去:“坏蛋,大坏蛋!”居然这样耍她玩儿,她恼羞成怒了。 郑谐又关上门,压低声音对她说:“我去把你关掉的电源和暖气都打开。我不想当瞎子,更不想感冒。” 和和呜了一声整个人都钻进被子里,她名誉彻底扫地了,实在没脸见人了。她把自己严严实实地捂在被子里,直到郑谐回来以后,用冰凉的手把她从被子里挖出来,她还死死地用双手抓着被角盖着头蒙着脸,一直没放手。 第二十七章 当我们同在一起 在你左右,浪费时间是快乐的——《当我们同在一起》 很久很久以后,屋里又恢复成暖融融的温度,床角开着一盏台灯,昏暗柔和的光线。 和和只穿着郑谐的睡衣,露着两条嫩白的腿,单脚一跳一跳地到屋子另一端去倒水,一口气灌了一大杯。 她给郑谐也倒了一杯水,一蹦一跳到了床边时,那些水酒了至少一半了。 “喝水。”和和拍拍郑谐。郑谐趴在床上,双眸紧闭,双唇紧抿,看起来很隐忍。 “不喝。”他在和和第三次拍他之后,终于开口。 和和乖乖地坐在他身边,把他身上的被子扯了一点盖住自己的腿。 她觉得很心虚。 郑谐肯定没得到满足。刚才她一时也没安生过,一会儿又叫又笑嫌痒,一会儿又踢又抓地喊疼,把向来镇定的郑谐整出一头汗。再后来,当郑谐很专注很投入的时候,陌生又隐隐熟悉的侵入,难以忍受的疼痛,以及尴尬的姿势,触及她心底的委屈,于是她嘤嘤咛咛地哭起来。 郑谐只好尽可能快地收了场,把她搂在怀里安抚着。 然后等和和恢复了力气,她开口的第一句话说:“好了,我们扯平了,你半强迫我一次,我也半强迫你一次,那件事,还有这件事,我们都当没发生过吧,你可以放下负担了。” 郑谐本来有些苍白的脸色变得有点铁青,然后他就一直趴在那儿装睡。他当然没有睡,因为他微侧的脸上,长长的睫毛一直在轻微地闪忽着,而他的呼吸一直没恢复到平稳的状态。 筱和和很惭愧。明明是她提议又是她强出头的,但是她既无专业素质又欠缺合作精神,而郑谐又似乎过于克制容忍,以至于刚才之于他就像一场灾难。只是不知除了不舒服之外,会不会对他造成更大的影响。 她曲着腿坐了一会儿,见郑谐还是没有动静,将手伸进被子里,像平时安抚猫小宝一样摸摸他的后背:“你还好吧?” 郑谐还是没动静。和和很没面子,也不知该做什么才好,跪在他身边用手指把他刚才揉乱的头发轻轻梳理整齐。又伸脚去挠他的后背。 郑谐忽然翻过身来,把她的脚轻轻握住,睁开眼看着她。他的眼睛又黑又亮,突然看过来,和和吓一跳。 “和和,我让你给我一些时间,之前也尽量与你保持距离,你觉得委屈对吗?我毁了婚约,又突然与你在一起,换做别人也许没什么,但角色和环境换成我和你,以及我家与杨家,这无疑是丑闻,会令我父亲没面子,会害我家与杨家关系紧张,也会让林阿姨难堪。而且她是个很好的女子,我不想她处境尴尬。之前,我是这样考虑的。”郑谐低声解释。 “我明白。我知道你让我离开,是为了撇清我。所以我愿意听从你的安排,不是我不想走那么远,我英文很差。我想去南方城市。” “好。” “还有,你不要早早地承诺,又逼着我同意。一年两年的时间都够长,会发生许多的事情。你想想,一年前的时候,我们在做什么呢?那时你正向我推销一个医学博士,而你当时那个女朋友,现在已经成了小明生。那时,你曾经想过会有现在这种局面吗?” “” “所以,以后怎么样,等我回来再说吧。你不要给自己戴上这么沉的枷锁。” “嗯,你说得对,一两年的时间足以发生很多事情。所以,起初我觉得可以让你等上一两年,让这些事情都消散。但是现在,我突然发现,我自己都不能等待一两年,我怕夜长梦多,横生枝节。所以,我打算向我父亲请罪,再请他去向林阿姨提亲,我们马上就结婚。我宁可背负罪名,也不愿冒险。何况这罪名本来就是我该背的。” 和和的脸吓白了:“你不能!我妈妈会怎么想?郑伯伯又会怎么做?我妈会对我失望透顶的,而郑伯伯说不定会把你关起来,永远不让我见到你。” “不会的,他喜欢你,至多把我揍一顿,我又不怕。” “他若知道这些事情的罪魁祸首是我,就不会像以前一样喜欢我了。郑伯伯最近身体不好,你不要气他。” “跟你没关系的,你别这样想。林阿姨那边,我会去解释。” “不行,你不能跟他们提。”和和几乎要哭出来,“你如果亲自去告诉他们,那我一定会跑掉,跑到你找不到的地方。” “你什么都不需要做,一切交给我。以后不许再自作主张,有事要跟我商量。” “可是你得先答应我不会去跟郑伯伯和我妈讲。”和和也不管他愿不愿意,用小指钩住了他的小指摇晃几下,权当他已经允诺。 早晨和和被敲门声吓醒,王阿姨喊她吃早饭。 她本是那种醒来以后整整五分钟都不能恢复神志的人,但此时却一身冷汗地瞬间清醒,左瞧右看,原来躺在自己的床上,再摸一摸身上,好端端地穿着自己的睡衣。她的心又放回肚子里。 如果在革命年代,郑谐一定非常适合做地下工作者。 郑谐又端坐在餐桌正位上翻着报纸,听见她的动静,抬眼看着她单脚从楼上一直跳到餐厅,那表情似乎觉得她那样子非常有趣。待她坐稳了,他又将目光重新落在报纸上,令和和一度疑心,昨天就是春梦一场。 似乎以前也做过那种太过真实的梦,梦里熟人熟物,鲜活无比,醒来时不免疑心这到底是谁,还是昨日的事情。 她盯着郑谐的脸,想看出一点与平常不同的神色来,郑谐发觉被窥视,很合她心意地将目光投向了她。和和的脸泛出一层粉丝,伸手抓住领口,仿佛怕走光。其实早晨她仔细检查过,她全身上下都没留下什么痕迹。真疑惑,其实后来那次明明做得很剧烈。 郑谐这回真的笑起来,探过身去从她身上取下一根头发。 这动作很寻常,平时他也经常做,但此时和和却几乎从座位上跳起来,幸好郑谐及时按住了她的肩膀,阻止了她的进一步行动,才没被王阿姨看出什么来。但是不懂人话的猫小宝一直在鬼头鬼脑地看他俩。等到郑谐出门去公司时,见风使舵的猫小福颠颠地跟出去,一直目送郑谐上了车,谄媚至极,全无猫格。 以后的几天里,他们的生活渐渐恢复了正常。郑谐去上班,偶尔晚上有应酬但是不喝酒。和和还是画画图,缝缝布,或者上上网,还买了一堆课本准备偶尔用用功。按先前的计划,她本来也想准备考试的,但既然郑谐神通广大可以让她在非正常时段插班入学,那她就乐得懒散一下,反正她对学历什么的本来就没兴致。 他俩在大多数问题上达成了一致意见。比如和和出去念书,至于是真正读书还是出去玩,随便她。这个问题算是郑谐胜利。至于何时结婚,何时让父母知晓,和和坚决不肯点头,郑谐屡次说服不通,深感无奈。这一点姑且算和和赢。 和和经常半夜时分以梦游状态摸到郑谐的卧室去。 这有点像以前郑谐高考结束的那个假期,因为他将要离开,聚日无多,所以他走到哪儿和和都想跟着他,那年他跟着郑谐爬山下海打球逛夜店,把小跟班职能发挥得淋漓尽致。 如今又似乎回到那个时候,至少她的心情是那样的。 虽然郑谐对她的到来很少表示欢迎,但也不怎么拒绝,她的偷袭计划里,每两次至少有一次是成功的,令她小有成就感。 不过在这件事上和和很自卑,因为他与郑谐有点缺乏默契,尽管郑谐的技术相当好,可是每次仍然有点像喜剧片加灾难片。出于对另类艺术的欣赏,和和还算是乐在其中,但郑谐就非常克制压抑,她疑心再多几回,郑谐会被她弄成性冷感。所以对于他从来不主动地去碰她,和和深表理解和同情。 这两人如此明修栈道暗度陈仓了快半个月,王阿姨似乎什么都没发现,每日笑眯眯,神色无任何异常。 或者是郑谐跟和和装得太像了。在卧室之外,他们的相处那叫一个道貌岸然。在屋里的时候,他们通常也是安静的,而这间房子的隔音又实在是太好。 神色异常的只有猫小宝,它经常在和和身上蹭够了,又跑到郑谐那边把他嗅来嗅去,然后再回来嗅和和,不知道是否嗅到了奸情味道。和和越发怀疑它的体内藏着一条狗的灵魂。 周末是个难得的风和日暖天,因为和和一直在家中闷着,郑谐要带她出去透透气。这座城市熟人太多,不想惹了是非,所以他们开车去了毗邻的另一座海滨城市。其实以前郑谐他们两人也常一起出游,倒从来不曾想过要避讳别人,因为那时心里坦荡荡,当然不会心虚。 邻城更暖和,有些时尚女性已经穿得春意盎然。和和穿着厚厚的外套显得不合时宜,以至于到那儿的第一件事,就是去商场买衣服。 郑谐牵着她的手,像大人牵着孩子,一件件亲自替她选,把她扮得怪里怪气,跟以往的样子截然不同。 “我们不是只住一晚上吗?买这么多衣服做什么?” “以后也用得上。”郑谐拿了一顶像水果蛋糕一样可爱的帽子扣到她的头上,一会儿又换上另一顶,“你喜欢吗,两个都买下如何?” 和和再度证实了一个猜想,其实真正喜欢芭比娃娃的是郑谐,只是碍于性别无法正大光明地喜欢,只好将收藏的任务转移给她。 只是她自己距离芭比娃娃的标准差太多。杨蔚琪才像,无论模样装扮还是举止。所以她不允婚是正确的,免得他抉择错误,不忍舍弃。 其实和和对旅游没有太多爱,而且这城市从小到大又来过数次了。两人开着车一路游荡,遇见顺眼的地方停下,一天下来,倒是吃了一肚子小吃,买了一堆玩具。 晚上他们住一幢临海的别墅里,灰墙白窗红屋顶,格局精巧,风景秀雅。和和很感兴趣,几乎把每块砖和每一件装饰都研究了一遍,还在纸上画了图,“多好呀,跟童话一样的屋子。我小时画过很多这种房子,外观几乎一模一样,你还记得吗?等春天的时候,如果墙上有牵牛花或爬山虎就更好了。” “好,我记得找人来种。” “你的屋子?我以为是你朋友的。” “当然是我的。几年前路过这儿,觉得这种样子特别熟悉,想起你以前刚学画时,画过很多这样的房子,就买来作投资。那时房价还很便宜,很合算。” 屋子里没别人,两人不必像在老屋子那边一样顾忌着王阿姨,闹得厉害。主凶当然是筱和和,她缠着郑谐陪她玩老掉牙的捉迷藏游戏,结果当然是她怎么都找不到郑谐,而不管她怎么躲郑谐总能找到她。 反反复复几回,郑谐失去了耐性,把她从最后一个藏匿处揪出来,一路扛上楼。于是卧室又有点像动物实验室,某只实验对象按惯例在正式实验开始前一碰就痒,一痒就叫,自己笑得缩成一团,把实验操作者累出一身汗。 很久很久以后,当筱和和的精力和体力都被打磨得差不多了,房间终于又安静了。 撇开总是脱线的前戏,进入正题时两人配合还算默契,而且渐入侍境。事后,两人汗水未消,皮肤温度未退,和和趴在他身上,耳朵贴着他的心脏位置,用手机的秒表功能测着他的心跳:“才六十八下。刚才那种运动量难道很小吗?”她又开始测自己的。 “筱和和,你真无聊。” “嗯,还有点无耻。你失望了吧。” “还好,新体验。” 她继续趴在他身上,脸埋进他的胸口,手指在他身上画着奇怪的图形,闷声闷气地问:“你觉得郑伯伯喜欢我妈妈吗?” “应该很欣赏。” “我妈妈也是。可是这么多年其实从我的角度看,似乎什么阻碍也没有,但是他们装得比君子更君子,如果没有第三人在场,他们根本不会单独说一句话。”和和沉默下来。 “继续。”郑谐说。 “你家人不会喜欢我嫁你的。” “你的思维真跳跃。是我娶你又不是他们,而且你又怎知他们不同意” “因为连我都觉得不合适。我又笨又傻,没气质没背景,你喜欢我什么呢?你又需要我为你做什么呢?连这个连做这种事情,我都做得很差劲,让你几乎抓狂。” 郑谐做出一个“你又来了”的无奈表情,长长叹息一声:“筱和和,真受不了你。你念书的时候怎么从来没有这种钻研精神?” 和和张嘴朝着他的脖子就是一口。郑谐抖了一下,摸摸她的后背安抚她:“好好,你不笨也不傻瓜,只是没用在正确的地方。而且你差劲一点进步空间才够大,如果你技巧又高超又熟练,我会更抓狂。” 和和安静下来,很久以后才发现,是她提问方式不对,还是郑谐的回答太有技巧,因为除了那个有点隐晦的问题外,其他问题他似乎根本就没正确回答。 第二天天气仍然不错,和和戴着薄手套在沙滩上堆房子,堆了一座又一座,湿的沙地有点硬,郑谐在附近商店买了套儿童儿的玩具铲帮着她挖沙。和和专心挖沙时,郑谐则捡了大块的鹅卵石往海里扔。远处海天一色,近近水波粼粼金光点点,两人像是回到童年时光。 这样好的天气,海边却没人,一个小时过去了,只有他俩在这儿玩得不亦乐乎。 突然起了一阵小风,和和说:“我们回去吧。而且一个人都没有,真诡异。” “再玩一会儿,又不冷。” “你的嗓子和气管好吧。”和和从口袋里掏出消过毒的口罩,逼着郑谐戴上,那口罩上被和和绣了一口猫的轮廓,看起来很滑稽。郑谐坚持要摘掉。 “不要摘,海边的风很伤人。”和和看着郑谐口罩上的猫,越看越好笑,踮起脚尖用唇去亲那只猫时,被郑谐像抱小孩子一样抱住了。 突然有灯光一闪,和和本能地缩进郑谐怀里,探身一看,这海滩上不知何时出现了第三个人,扛着一台超重的专业相机,在十几米之外的地方,冲着他们拍了一张照。 那人戴着黑框眼镜,穿着厚重的衣服,而且也戴着大口罩,怪模怪样,还提着三角架,看起来很专业。她没发现那人不奇怪,但一向机敏的郑谐也没发现。 那人见他俩观察他,觉得很不好意思:“对不起对不起,我是**摄影协会的,二位从远处看起来真是太和谐了,情不自禁地拍了一张照片。”他调出刚才那张照片给他俩看,“我最近要开一个个人作品展,是否可以用上这张照片?” “不要,不好意思。”和和抢先说。 “哦,抱歉抱歉。要我删掉吗?” “算了,再见。”郑谐说着,拉着和和的手离开。 那人在后面喊:“喂,先生,给我留个地址,我把照片冲洗后寄给两位好吗?” “不必了,多谢。” 那人出现后,和和失了玩兴:“有人在场,碍手碍脚的。我们回去。” “刚才你还嫌没人。” “那人好诡异,看起来不像好人。”她回头瞄一眼,见那人已经支好了三角架,一本正经地拍海景。 “有我在。” “我们继续玩猫捉老鼠的游戏吧。我跑到前面凉棚那边你才可以追,终点是前面那个车站。”和和想离那男人远一点。 “凭你那种速度,你再多跑五十米我都追得上。” “真的吗?那试试好啦。”和和说完撒腿就跑。 “这回赌注是什么?” “结果出来了再说。”和和气息不稳地回头说。 郑谐要追上她实在是不费吹灰之力,不过她存心逗她,在她身后一米外不紧不慢地跟着,和和快他也快,和和慢他也慢,害她只好一直跑。她转头看看那个男人只剩下一个小黑点了,停下来瘫到沙滩上,于是被郑谐捉住了。她在他怀里又撒娇又耍赖,趴在郑谐背上,搂着他的脖子,让他背着走完剩下的路程。 回去以后,郑谐变得忙碌起来,晚上常常加班。和和说:“没必要这么赶呀,才好了没几天。” “把手边事情做完,我想放长假。” 筱和和倒是很闲,自从告别朝九晚五的生活后,她就懒散得很,而且越来越习惯。她每天看两小时书,画两小时的图,天气好的时候出去看画展,有展馆里一待半天。 妈妈对她的事不怎么过问,她说要继续读书时不反对,也改变主意了她也赞成,现在又要读,她还是没意见,只问她缺多少钱,是否需要帮忙。比起来郑谐更像她的家长。 郑家的这一处老房子又十分幽静,基本上没有人来,所以也没有几个人知道她住这儿。而这儿的老邻居们从小就认识她,只当她是郑谐的亲妹妹。 那天和和又出去,下午回家时见到门口停了三辆省城车牌的黑色车子,车上还有人。她一见那号段便心下大乱。 她正在门外踯躅着,门却已经开了,一张她有些熟悉的中所男子面孔出现在面前,和颜悦色地对她说:“和和小姐,外面冷,请进。” 她犹犹豫豫地进门去,在客厅里站稳,低着头喊了一声“郑伯伯”,便只看着自己的手指了。 “坐下吧,最近小谐多亏你照顾了。”郑谐爸爸的口气还是跟以往一样和颜悦色。 和和还是站在那儿,那个喊她进来的林秘书已经扶着她的肩让她坐下,耐心地解释:“郑书记来考察,顺便来看看小谐的身体恢复得怎么样了。” “我是带你们来看看我以前住过的老房子,谁说我是来看他的?” 林秘书小心陪着笑。 “和和你比我春节见你的时候胖一点了,女孩子家胖点好看,不要减肥。” “嗯。”和和乖乖地回答。她一向敬畏这位长辈,此刻因为心中有鬼,更加害怕。 郑谐爸爸对屋子里另外一个人介绍:“这是和和,我干女儿。倩柔生前最盼有个乖巧女儿,和和在这房子里陪着她很多年,也算补偿她一个心愿。” 屋里另外一个表情同样严肃的人恍然大悟:“哦,我听说过,是不是林教授的那个乖女儿?” 和和头皮发麻,不知他们在说正话还是反话。 “我们原定的几点走?” “四点半。如果你想在家里住一晚的话” “不用,太麻烦。随行这些人住宾馆也浪费。郑谐还不接电话?给他公司打,让他回来,立刻,马上!” “是。”林秘书领命而去。 和和坐如针毡,郑爸爸的态度越亲和她越觉得心慌。 她趁着去换衣服的空档给郑谐拨电话,谢天谢地,一次就通了。 她像做贼一样害怕,郑谐那边却一副无所谓的样子,说他一刻钟内就可以到家。 和和下楼又坐了一会儿,眼神不时飘向墙上的挂钟。 郑爸爸看出她紧张,刻意找了家常话题与她聊。可是他以为的轻松话题,在和和眼中无疑如入学考试一般。他用非常轻松的口气,非常慈祥的表情,征求和和对于目前就业、物价与医疗改革的看法,十指少蘸阳春水生活得过且过的和和硬着头皮把前几日网友唠叨用了最得体的字眼向他汇报了一下,内心万分后悔平时为什么不看新闻联播,以至于找不准叙述的语言。 她正担心着下一个考题时,谢天谢地,郑谐回来了。和和松了一口气的同时又开始新一轮的紧张。 郑谐只穿了西装,没穿外套就进来了,恭恭敬敬地立在门口:“爸。”又面向另一位,口气轻松了一些:“您好,李叔。两位是到民间微服私访吗?” 被称作李叔的不苟言笑的男子笑了起来:“刚刚好一点,怎么穿得这么少?你爸为了能省下时间来看看你,连午餐时间都用来走路,哪知你早就神清气爽地去上班了。身体好点了吧?” 郑谐爸爸板着脸说:“他除了脑子有病,其他地方没问题。” 郑谐低头不说话,林秘书也不敢做声,只有李姓中年人笑着劝慰:“你们这些小辈一点也不知体谅老人家们的心,连个电话都没有,对你挂念得很,要得知你的情况却得问别人,能不生气吗?”他称自家小女儿也爱画画想咨询和和几个问题而把和和借走,留下郑谐父子单独相处。 郑谐跟在父亲的身后,一直进了书房。 他进屋后就站在门口,不再向前一步。而郑父则在书房里唯一的一把椅子上坐下,拿起桌上的一本很厚的原文书目看了一眼题目,那是郑谐前几天看的一本经济类书。他脸色阴云密布:“关门!” 郑谐依言把门关严,平静而客气地问:“您要茶吗?” 郑父把那本原文书拿到手里,用力地朝桌子上一拍:“你有种!也够胆!你觉得你上一件事做得还不够难看,还没把我气死,所以你再接再厉!” 郑谐低头不语。 “说话!怎么,你敢做不敢说?” “我不是有意的。”郑谐态度诚恳地说。 “狗屁!”郑父一怒,连多年不用的不雅词汇都搬出来了,“你不是有意的,都把事情砸成这样了。你如果故意,还能折腾成什么样?” 郑谐不辩解。 郑父骂了一句脏话后,火气倒小了:“毁婚的理由就是这个?” “不关她的事。” “说说你对未来的计划。” “我想先听一听您的意见。”万一他爹在气头上,他说什么都被驳回,那他就骑虎难下了,还不如姿态柔软一些。 郑父又将那本厚厚的精装原文书当做惊堂木在桌上重重一拍,怒道:“你还有恃无恐了?都说你比别家孩子省心,我看他们做十件蠢事也比不上你做的一件!还一做做双份!” “对不起,爸。” “给你一周时间,把事情都解决好!你已经对不起杨家姑娘,你敢再对不起和和,我打断你的腿!” “我知道。我想送和和出去念书,一年以后,等大家都忘得差不多,我会娶她。” “一个月时间不到你都能玩出大花样来,你还想等一年以后?现在你就娶,马上!免得夜长梦多!” “当然。可是杨老那边的情绪,还有我们家的面子要不要顾及?还有您……” “那是你的问题,你自己处理好!我只要结果!” “是。”郑谐低眉顺眼。 “你还知道面子?我以为你把仁义廉耻全丢进水沟里了!和和是你妹妹,您想把她当别的女人一样对待吗?你以为她没有亲爹,就没人给她做主了吗?” “我会好好处理。” “你处理不好的话,有你好看!” “但是和和那边,她有一些自己的想法。”郑谐低声说。 郑爸爸把郑谐上下打量了几眼:“好我算明白了。敢情儿你是在给我下套。你自己说服不了和和,所以逆向操作,借我的手好办事?我说怎么那么怪,像你这么谨慎的人,如果有事不想我知道,肯定能瞒得紧紧的。” 郑谐屏气。 “还有手术这回事,大过年的闹腾,我以为多严重,原来是你没事找事,玩苦肉计,装可怜,存心博同情来了。你以为你自愿地挨两刀子,我就既往不咎了吗?跟我玩这儿套!” 郑谐继续屏气。 “算你走运。小杨那么好的女孩子,你追得容易,放手也轻率,她还一个劲儿地替你开脱。再有和和那个小笨蛋,被你一骗就中。你以为你很聪明吗?我看你是脑子生虫,全仗着误打正撞!” 郑谐安静地站在一侧等着父亲消火。但是郑父看到儿子看似敛眉垂目诚怕诚恐实则一派从容的样子,更是气不打一处来,扬手就把手里的书朝他丢过去:“还不快滚!” 那书又厚又硬,他担心儿子身体还没恢复好,本来是朝他身边丢过去的,但是郑谐闪了一下,那书就结结实实地丢到他的小腿上,他微微皱了一下眉头,但一声没吭,朝父亲欠身行了个礼,开门就要走。 郑父岂会不知,以郑谐那敏捷的身手,怎么可能判断不出来他扔书的方向?又玩这种不入流的苦肉计,是想让他消气,更想让他闭嘴。他从小管教郑谐虽不多但甚严,原则之内的事情不容他有半分逾矩,只是没想到他各种擦边球花样耍得挺溜。 但是挨了他那重重的一下,当父亲的总是不忍心。他在郑谐开门出去的那一瞬,口气和缓地说:“让和和进来,让我跟她讲。” 和和一听郑父喊他便知不妙,她几乎是发着抖去的书房。但郑父对她出奇的和颜悦色:“和和,你受委屈了。” 和和一头雾水。 “郑谐这个臭小子你放心,我会替你做主,不会让你继续受委屈。” “郑伯伯,不是的” “我回去就向你母亲提亲。可能会仓促一点,简单一点。等过了这段时间,再给你补上一个盛大的仪式。” “我” “别担心,我一定会说服你妈妈的。你安心等着就好。” 和和一直到郑爸爸一行人走了很久,也没回过神来。 “怎么会这样子呢?”和和还在晕头转向。 “有人寄给爸一些照片,大概就是上周末我们在海边玩的时候。” “啊那个诡异的人!我就说那人看起来不对劲,你怎么会发现不了呢?他本想做什么?勒索吗?没价值呀。” “应该是无聊吧。” “真是讨厌。” “是啊,真是讨厌的人。” “后来和和发现了他腿上的乌青痕迹,已经肿得老高,心疼万分:“怎么弄的?太不上小心啦。” 她只顾着去帮他又揉散又上热敷,直到很久以后才想到,自己似乎已经被卖掉了,而且抗议无效。 尾声 尾声下一站,幸福 下一站幸福,流浪的日子,很快就要结束。 ——《下一站,幸福》 郑谐与和和的婚事办得迅速又简洁,只请了最重要的家人与朋友,但和和依然觉得形式过于隆重了,其实她最希望与郑谐偷偷登记就好,只是在这个问题上她没有话语权。她最担心的妈妈那里居然什么都没说,对郑谐也一如既往的客气与和蔼。 最意外的是婚前收到杨蔚琪的一个大包裹,里面有一件做工异常精致的婚纱,正是和和亲手画好设计图的那一张。杨蔚琪在字条上写着,这衣服正是按着和和的尺寸做的,算作和和赠她链坠的回礼,但是和和欠她一组设计图。 和和心下释然了许多,她曾经问郑谐,这样好的女子,就这么放手,会不会觉得惋惜。 郑谐似假非真地说,因为太好,所以值得更真心的人来待她。至少他自己,凑合一下筱和和就足够。于是晚上的时候,他被愤怒的筱和和虐待了。 该顾及的还是要顾及,所以和和按着郑谐的计划去读书,但她走得非常的近,只在邻城的高校里,气候相近,人文相近,距离也近,每个周末或者和和回来,或者郑谐过去看她。 其实郑谐也常常在不是周末的深夜里,带着一点酒意意外出现在她面前。司机小王会忍着笑解释说,郑谐喝得有点高,格外想念她,于是坐三小时的车来见她。 最初和和住校。春天时,那幢童话一样的小房果然爬满了绿色,又离学校很近,所以和和搬到那里去住。郑谐请了一位中年妇女过去陪伴照顾她,陪伴和和的还有越来越胖越来越懒以及行为越来越像一条狗的猫宝。每次郑谐去的时候,它又摇尾巴又打滚,完全忘记了是谁帮它喂饭、洗澡,给它缝漂亮的花衣服,给它做有趣的玩具,更忘记了自己本是一只猫。 韦之弦去郑谐办公室取文件的时候,郑谐正在看几张照片,考虑着要不要放入碎纸机中。 韦之弦说:“您如果不要了,就送我吧。这照片拍得多美。我那同学因为不能用它们参展,心痛得不得了。他说这是他近年来最得意的一组作品。” 照片里郑谐与和和在沙地上打滚。郑谐看着笑了笑,把照片重新放回抽屉底层:“的确是很好的摄影技术,只是应变能力太差。当时很想找他来做结婚摄影,又担心被和和认出来会抓狂。” “这位是专业人士嘛,又不是私家侦探或者狗仔队出身,为人比较可靠。他疑心我要做坏事,考虑了两天才答应。而且拍得好看最重要啊,面对这么美的画面,再硬的心肠也会柔软,怎么忍心拆散画中人。” “听起来好像有道理。总之多谢你。还有这次被你利用的那个我爸的奸细,记得找个方式好好答谢他一下。这周我提前一天到和和那儿,有紧急事找我另一部手机。” 筱和和在电子图书馆里一边查资料一边与玎玎和苏荏苒网上聊天。 和和:“你们周末来看我吧?我种的那一大片桅子花都开了。” 玎玎:“改天去,周末是你的团聚日,我们不做电灯炮。” 荏苒:“昨天参加一个宴会,偷听了一点关于谐谐哥的八卦,笑死我了。” 和和:“” 荏苒:“他现在更少参加各种聚会了,周末又总见不到人。有人怀疑他身体可能出了大毛病,周末都外出求医,疑心他的婚事也是因此取消的。何况他现在没有任何一个女友。” 玎玎:“也有传言说他是那个那个啥,但是大家判断不出他到底是攻还是受。” 和和:“” 和和的对面,一名斯文又清秀的美术系男生不时地抬头偷偷观察和和。用鼠标在屏幕上画着她的小像。 多么清秀、可爱又优雅的女生,五官精致,皮肤白皙,说话柔声细气,笑容温柔甜美,妆容清雅又朴素,巴掌大的小脸上兼具了少女的清纯与熟女的风韵。整个人如春风一般令人沉醉,如春花一样芬芳怡人,而且有几分神秘。 为什么有些人说她是被有钱老头子包养的呢?就因为她开着小跑车上学,住在海边一座漂亮的小别墅里,还有一位据说是退役武术教练的女管家以及一只品种名贵的傲慢的猫? 可是她周身上下根本看不出半点拜金女的影子啊,或许人家本来就是富家女也说不定。 好吧他承认,以上这些信息是他跟踪了她好几天才收集齐的,并且为此差点被那个凶巴巴的欧巴桑管家给揍了,又险些被那只见鬼的猫抓破脸。 不行,如果他的公主真的是被恶龙囚禁在城堡里,那么他一定要做勇敢的骑士,拯救她于水火之中。 只是,她看起来似乎一点也没有受难的样子,每天都灵动,鲜活又快乐。 尤其让他沮丧的是,他俩在一个教学上了二十四堂课,他主动也她搭讪了十二次,可是现在她每次见到他时,给他的笑容与别人还是没什么两样,并且记不得他的名字。 和和毫无察觉地收拾好东西离开,那名纯情少男失了模特,也摸摸头,蔫蔫地准备回宿舍。 他目送着前面的玲珑窈窕的背影一直出了图书馆,与他渐行渐远。但老天好像嫌他还不够失意似的,偏要让他在转身的一刹那,看见他暗恋的女神突然如小鸟一般飞扑进一个男人的怀抱。 他的人类劣根性告诉他,他华丽丽地嫉妒了。尽管暗恋着这女子,希望她过得幸福,但此时他宁可那个男人是一位五短身材,丑陋不堪,气质龌龊的中年秃顶大叔。 可是即使在这么远的距离,他也能够清楚地看到那人年轻英俊,风采翩然,气质高雅,玉树临风。 他的心碎成了满天繁星。 “怎么今天就来了?” “明天正好有点事要办。你晚上有事?” “没事,只想回去看颁奖晚会现场直播。怎么不提前通知我?你还是第一次到学校来找我呢。” “来搞突然袭击,看你有没有做坏事。” “哼。”和和抱着郑谐的腰的手使劲拧了他一把。 这个时段校园小树林里没什么人,和和把头埋在郑谐怀里抱着他的腰耍赖地走着。 “和和” “嗯?” “后面那男人是谁?你欠人家钱了?看着你一副快要哭出来的表情。” 和和从他的胳膊缝隙里迅速地瞄了一眼:“一个男同学,对我的事情好象非常感兴趣,跟踪过我。听说前些天他曾经为我打过架。” “变得这么抢手了?我安排一个人专门接送你吧。” “还好啦,现在传说我是被外地富有老头子包养的小情人,而且那老头子非常有势力,所以他们都对我很客气。不过我怀疑从下周开始,他们就要说我背着恩主偷养小白脸了。” “如果不习惯,就再换一处地方。年底我就接你回家。” “让我把书读完吧,以后可以拿学位骗骗人,装名媛。” 和和心里在想,才不要回去,被管来管去,没有自主权与话语权,又要面对很多不喜欢的人和事。在这里多好,自在又逍遥。 因为聚少离多,所以郑谐对她格外宠溺,而郑谐的那一大家子人觉得委屈了和和,也对她呵护备至,嘘寒问暖。其实每周她至少能见到郑谐两天,很久以前也是这种频率。除了与他更亲近些,其他生活没什么改变。 郑谐想的则是另一套方案。一年也好两年她好,他何不大方些,到时候让和和怀上孩子,她不想回家也得回家。 两人各怀鬼胎地盘算着,经过汉白玉雕的一座桥,桥的中一端,一对小情侣正在吵架,极大声。 女的说:“我已经不爱你了!你放过我吧!” 男的说:“我爱你难道有罪吗?请你再给我一次机会!” 女的说:“求求你别逼我!” 男的说:“是你在逼我,逼我从这儿跳下去!” 和和听得恶寒,探身望一望桥下:“从这儿跳下去会摔死人吗?” “不会,连腿都摔不断。这两人是话剧社的吧,排练节目?” “嗯,有可能。前阵子他俩天天在这桥上练习拥抱,练习了好几个星期。”和和笑嘻嘻地说,“你好像从来没对我说过那句话。” “哪一句?” “‘我爱你’呀。” “我也是。” “你太狡猾啦。这样不算。” 和和不依不饶地拖着郑谐的手,经过那一对继续肉麻着的小情侣,与他拉拉扯扯地下了桥,金色夕阳将他俩纠缠的影子留在桥面上。 over 番外1:郑谐与和和的书友会 筱和和从小就不怎么喜欢看书,但是郑谐喜欢看书,并且要求和和也喜欢。 他去买书的时候,总会顺便给和和捎几本。 这还不算。他还常常要求和和发表读后感。 如此一来,筱和和想把那些漂亮书纯粹当作书架上的装饰品的计划便破产了。 ——————筱和和与郑谐的书友会—————— 《格林童话》:和和9岁,郑谐14岁 和和:我把《格林童话》看完了。 郑谐:真厉害。三百多页你看了一年多。 和和:我看的仔细啊,我每个字都看了。 郑谐:你喜欢哪个故事? 和和:当然是《灰姑娘》。这个故事说明,脚小的人运气最好。我们全班女生里,数我的脚最小了。 郑谐:……你看问题的角度真奇特。 和和:还有,会跳交际舞是很重要的。不然,就算有神仙教母和南瓜车也没用啊。哥哥你教我跳交际舞吧。 郑谐:……不教。 —————————— 《安徒生童话》:和和10岁,郑谐15岁 和和:真难过。《海的女儿》里面那个王子如果知道救他的是小人鱼,就不会娶那个公主了。 郑谐:知道了他也要娶的,那是政治联姻。 和和:可是……他又不喜欢她。 郑谐:你没看仔细,其实他挺喜欢她的。 和和:可是……他明明更爱小人鱼……哼,移情别恋,水性杨花。 郑谐:……你成语什么时候学的这么好了? 和和:呜呜,为什么会这样?我讨厌安徒生。 郑谐:和和,你昨天问我,中国古代的男人为什么能娶几个女人。 和和:你当时答不出来。 郑谐:你看,如果男人能娶两个女人,这问题不是就解决了吗? 和和:哼,那现在为什么只能娶一个了呢? 郑谐:以前物价比较低,男人养得起好多女人。现在消费指数太高,大多数男人都养不起两个老婆了。 和和:……你是不是很遗憾,你以后只能娶一个老婆? 郑谐:乱讲。一个我都嫌多。 —————————— 《小妇人》:和和11岁,郑谐16岁 和和:呜呜,我讨厌续集,讨厌续集! 郑谐:? 和和:那个女主角嫁了别的男人了,男主角娶了女主角的妹妹了。 郑谐:那又怎么样? 和和:作者怎么可以不经我同意就这么乱写!!!!! 郑谐:那作者不在人世了,你抗议无效。 和和:机器猫啊机器猫给我一台时光机吧,我要回到我没看续集之前的日子,呜呜。 郑谐:你该干吗干吗去。 —————————— 《小王子》:和和12岁,郑谐17岁 和和:你看过这本书吗? 郑谐:几年前看过。 和和:你受到的启发是什么? 郑谐:……让我想想这本书写了个什么事。呃,就是一朵玫瑰跟一万朵玫瑰的那本?这故事告诉我们,如果你不小心错过了一朵玫瑰,不要难过,因为还有一万朵一模一样的玫瑰。 和和:原来这本书讲的是另一个版本的“不要为打翻的牛奶哭泣”故事啊,我果然没看懂。我一直以为这个故事讲的是一只狐狸的失恋经过。 郑谐:这本书里还有这个内容? 和和:…… —————————— 《长腿叔叔》:和和13岁,郑谐18岁 和和:这本书告诉我,做人太老实,会很吃亏。 郑谐:…… 和和:你想啊,如果朱蒂不是因为调皮捣蛋写了一篇很淘气的作文,怎么可能被长腿叔叔发现呢? 郑谐:……和和,怪不得你写作文总是跑题,从来没得过高分。 —————————— 《简爱》:和和14岁,郑谐19岁 和和:简爱的运气真好。 郑谐:…… 和和:如果不是罗彻斯特正好瞎了,她永远都不会跟他在一起了。 郑谐:…… 和和:这说明,如果我们一直做个好人,不做坏事,老天总会看到,并且保佑我们的。 郑谐:…… 和和:所以,我要做个好人。 郑谐:……用我爸的话说,你看问题很有高度。 —————————— 《傲慢与偏见》:和和15岁,郑谐20岁 和和:我跟同学们讨论这本书的时候真郁闷。 郑谐:为什么? 和和:我喜欢夏绿蒂,结果她们嘲笑我。 郑谐:按正常思维都应该喜欢女主角吧,女主角的姐姐也不错。 和和:她俩那是运气好,等来了好男人,就像买彩票中了奖一样,而且差一点就错过了。可是夏绿蒂完全是自己选择的生活,。你不是教育我,将主动权掌握在自己手中人最值得尊敬吗? 郑谐:你看小说至于这么较真吗? 和和:你跟我说过,就算看垃圾读物也不要白白浪费时间,比如还可以挑个错别字什么的,所以我从来都是以作学问的态度看小说。 郑谐:你说这本书是“垃圾读物”? 和和:我没说,是你说的。 —————————— 《红楼梦》:和和16岁,郑谐21岁 筱和和发现无法用一句话总结这本书,决定从郑谐下手。 和和:你喜欢这书里哪个女子? 郑谐:唔。 和和:林黛玉? 郑谐:没感觉。 和和:薛宝钗? 郑谐:一般。 和和:探春? 郑谐:马马虎虎。 和和:难道是王熙凤? 郑谐:……我喜欢刘姥姥。 和和:……我的意思是说,如果你要选一个当妻子…… 郑谐:年轻时代的贾老太太。 和和:…… —————————— 《围城》:和和17岁,郑谐22岁 和和:我终于明白你为什么不想结婚了。看了这个,我也不想结婚了。 郑谐:我现在不那么想了。反正人总是要结婚的,合适的时候找个合适的人,凑合一辈子也没什么不好。 和和:……你怎么能这么不讲究生活品质呢。 郑谐:你又看的什么乱七八糟的书? 和和:《围城》。 郑谐:小孩子家家的,看那种书做什么? 和和:是你给我买的啊。 郑谐:不可能。 和和:难道是我自己买的?怎么可能? 郑谐:总之不是我买的。 和和:噢,我想起来了,是我从你书架上拿走的。 郑谐:你乱拿我的书做什么? 和和:上回你送我那张邮票,我怕弄皱了,就用那本书夹着带回房间了,后来顺便把书也看了。 郑谐:……和和。 和和:嗯? 郑谐:女孩子总归是要结婚的。 和和:嗯。 番外2:关于初恋 郑谐的“初恋” 郑谐的初恋来的挺晚,大二那年,他才有了一个真正公开承认的女朋友。 比起他的好皮相,好身家,以及文武双全的好成绩,这所谓初恋来的实在太晚了。 大致原因是,从小到他大只有被女孩子们追着跑的份儿,烦都来不及,哪里还顾得上去动心。 连高莫莫自己都觉得,自己完全是被天上掉下来的金灿灿的馅饼给砸到了。 郑谐是谁?郑谐是很难记住美女的名字,连校花的情书都拒收的人,居然看上了她。格林童话里的灰姑娘好歹还长了一副惊艳的面孔。而这个大一新生高莫莫,容貌中上,性格平和,成绩一般,家庭普通……实在难服众人之口。 高莫莫是这样勾搭上郑谐的。 那年刚开学,学校搞迎新生篮球赛,郑谐很光荣地被院学生会派去做本院女队的教练。 郑谐是个好教练。他表情少,脾气少,面对一众叽叽喳喳的妙龄女孩,无论胖的瘦的清秀的美艳的,统统把她们当大白菜。后来这支临时组建的良莠不齐的白菜队伍,居然杀入决赛,夺到了亚军。虽然是亚军,可是郑谐那个学院是以女生珍稀著称的。这个成绩足以跌破很多眼镜。 庆功宴上,平日训练时饱受郑谐冷落的姑娘们终于得以扬眉吐气,她们排着队敬他酒,还一一到点唱机前为他献歌。 轮到高莫莫时,这个平时很羞怯的瘦瘦的姑娘大唱一首《closetoyou》,唱得荒腔走板十分难听,神情却很自信,居然有一种清纯的妖娆。一曲唱毕,那姑娘大约喝多了酒,对着麦克大声说:“郑师兄,今天我生日,我能许个愿吗?如果明天不下雨,请陪我去山上看枫叶吧!” 大家小声地哄笑起来。她们早就预谋今天要整郑谐,而这姑娘抓中了那个“向郑学长告白”的倒霉阄儿。连在座的郑谐的哥们儿都在想,这孩子只怕就此要列入被郑谐的黑名单了。 但是郑谐的反应是出乎人们意料的。他沉默了一秒钟,很从容地开口:“今天早晨的天气预报说,明天是晴天。” 于是高莫莫就这样轻易地赢得了由郑谐师兄单独陪同去看枫叶的殊荣,后来就成了他的女朋友。 不知情的女孩子们很不平,这样的好命怎么就没落到自己头上呢?知情的女孩子们更嫉妒。那个阄怎么就没让我抓到呢? 其实男女朋友这码事,如人饮水,冷暖自知。在别人眼中光芒四射的郑谐,从来不会像别人的男友一样早晨打好饭在女生楼前等候,下课后立即去自习室占座位,晚上与女友在楼门前依依不舍。 而且他很少笑,很少话,记不住任何的纪念日,不喜欢热闹,讨厌任何人多以及需要排队的地方,不喜欢有人亲近他,从来不会主动拉她的手,更不会说什么甜言蜜语。 但是除此之外,郑谐聪明帅气又慷慨,气质好,修养佳。 他虽然记不住任何节日与她的生日,但高莫莫会经常在什么节日也不是的时候,收到郑谐直接快递过来的各种很贵的巧克力与洋娃娃。她生病的时候,也曾有大饭店的外卖直接由送餐员送到保安室。 虽然他不喜欢洋快餐,但是也肯陪她去吃肯德基,只是从不排队,而是递给她一张钞票,让她去买。虽然他不喜欢逛街,从不陪她去购物,但是会很大方地把银行卡交给她,让她去买一套衣服。极偶尔的,他甚至会主动提出带她去吃冰淇淋,或者陪她看一场电影。 总之,高莫莫觉得他已经十分完美,她一直在一种不真实的状态下晕晕乎乎,过一天算一天。 那一年的寒假快要结束时,有一天上午,高莫莫没打招呼就出现在郑谐所在的城市。她提前回校的途中经过这座城市,突然很想下车看一看。 她买了傍晚出发的火车票,将包寄存好,然后打电话给郑谐,试一试自己的运气。 她运气不错,郑谐没出远门。他甚至没感到意外,跟她约好见面的地点,一秒钟不差地准时出现在她面前。 郑谐带着她一直走到停车场,他是亲自开车来的。大二学生开车,她觉得很意外。 郑谐替她打开车后门,她刚坐稳,便听到一个嗡声嗡气的软软的声音:“姐姐好。” 副座上坐了一个小姑娘,纤细白净,眉清目秀,看起来很小,正回头看她。她说话时用手指按着半边脸。 郑谐解释:“这是筱和和,我妹妹,半小时前刚补过牙,麻药还没消。”小姑娘在一边配合着点头。 高莫莫说:“你好。咱俩的名字结构一样啊。你几岁?”她记得郑谐是独子,但她没多问。 和和用两只手做了一个“14”。可是她看起来一点也不像初中生。 “我是不是打扰到你今天的计划了?其实我可以自己逛一逛。”高莫莫礼貌地说。 “没什么事,今天唯一的任务就是看管这小朋友。” 和和捂住打了麻药的一半脸,用另一半脸含糊不清地说:“我可以自己玩儿,我不做电灯泡。” 郑谐说:“老实一点,你今天别想又一个人到处乱跑。” 和和趁郑谐侧身系安全带时,扯着耳朵伸着舌头冲着他的后背做了一个鬼脸,待郑谐回身时,立即又恢复成乖巧的模样。 于是三人开始了半天游。 第一站是海洋公园。高莫莫尽量跟着郑谐走,以免与他走失,而筱和和小朋友东张西望,总是落在后面。 郑谐时时停下来等她,最后干脆扯着她的书包带子,像牵着一只小狗一样,把她牢牢看管在视线之内。 和和时时反抗,她说:“我不会走丢的。” 郑谐说:“最近人口贩卖集团活动频繁,你的样子很适合被拐卖。” 高莫莫觉得很吃惊。因为她与郑谐一同出去时,无论只有两个人,还是一群人,郑谐总是本能地拒绝与人靠近。如果她主动去牵郑谐的手,他并不会甩开,但用不了多久,她就发现不知何时他已经将手抽走了。 第二站去吃饭,地点是……kfc,郑谐的表情有点无语。 当时他问莫莫:“你想吃什么?” 莫莫说:“随便。哪儿方便去哪儿吧。” 和和热心地说:“姐姐你喜欢肯德基吗?”一副期待眼神。 莫莫小心衡量了一下局势。虽然郑谐不喜欢kfc,但显然和和喜欢,于是她说:“好啊,不如中午就吃这个。” 和和作一个yeah的手势。郑谐给她泼冷水:“去哪儿吃都与你无关。医生说你中午不能吃饭。” 和和说:“医生说,我中午可以吃冰淇淋,喝冰的饮料。” 郑谐皱眉看她:“冬天吃冷饮?” 和和说:“医生说的啊。我虽然不能吃饭,但是也需要补充能量。” “那我一会儿送你去打点滴补充能量。” 高莫莫又吃惊了。她认识的郑谐,从来不会连续说这么多话。他通常能省则省,不愿多说一个字。 当和和小朋友很大方地从郑谐口袋里抽走两张大钞,蹦蹦跳跳主动去排队时,更令她吃惊的事情发生了。郑谐压着和和的脑袋把她按在座位上:“乖乖坐着。”然后郑谐居然去主动排队!她第一次见郑谐排队!但是和和显然一点也没觉得让郑谐亲自帮着排队买吃的是一件多么荣幸的事情,所以还挑三捡四:“我不喜欢牛奶,我喜欢可乐。”还有:“我喜欢巧克力圣代,不喜欢草莓味。” 第三站去商场。郑谐很耐心地在玩具区等着和和检阅所有的仿真娃娃。和和说:“我喜欢穿黄色衣服的那一个。” 郑谐说:“粉色的好。给她包起来。” 和和说:“我喜欢黄色的。” 服务员说:“到底哪一个呢?” 郑谐说:“两个都包起来。”又回头问高莫莫:“你有喜欢的吗?” 高莫莫还蛮不适应这种局面。 经过一个加油站时,郑谐下车去加油。筱和和先前已经主动地跑到后座,将副驾位子让给了高莫莫。 等待的时间有点长,和和一边摆弄着自己的新娃娃一边轻轻哼着歌,她唱的是《closetoyou》,字正腔圆的英文。 和和发现自己被注视,老实地说:“我五音不全,小学毕业时音乐成绩得了c。哥哥教我每天把这首歌唱十遍,一直唱到不跑调为止,以后可以应付才艺表演。” 她见高莫莫不说话,从口袋里掏出一把包装漂亮的糖果递给她:“姐姐你喜欢巧克力吗?”是她非常熟悉的那种牌子。和和又把两个娃娃给她看:“姐姐你喜欢哪一个?送你一个好不好?” 高莫莫说:“你最喜欢冰淋淇,巧克力和布娃娃,对吗?” 和和想了想说:“我还喜欢看电影。” 高莫莫翻女性杂志,其中一本的情感专栏里说:最无望的等待,并不是他永远不会成为你希望的那样。而是他明明做了这一切,却不是对你。另一本杂志上有篇文章则叫作《影子女人》。 新学期开学不久后,高莫莫提出分手。 郑谐平静地问:“认真的?还是说着玩?” “认真的。” “好。”郑谐说,没问理由,也没有半句挽留。 很多年后,高莫莫陪同丈夫出席一个商务餐会时,又遇见了郑谐。她一眼认出郑谐,郑谐却很久后才想起她是谁。 已经幸福美满的她可以坦然地给郑谐看她孩子的照片,也可以坦然地问他:“当初怎么会选我作女朋友呢?” 郑谐给了她一个跟没回答没什么两样的答案:“因为那时候很想要个女朋友。” —————————————— 和和的“初恋” 和和认为自己的初恋是岑世,但郑谐按照心理学上的“初恋”定义,一向认为和和的初恋对象是一个叫萧莫的男人。 萧莫是个很有才气的年轻人,少年时便开过个人书法绘画作品展,经常在当地报纸上发表个小诗小文,在当地小有名气。他的文字又邪气又犀利,他的画很另类,但和和喜欢得要命。 郑谐将要上大二的那个暑假,地方电视台举办了一档长达一个月的综合才艺比拼节目,这个半名人居然参加了。 虽然他在郑谐眼中实在没什么了不起,但是在和和眼中他简直是神人,因为他是绘画组中唱功最强的,是歌唱组中舞技最高的,是舞蹈组比赛中写字最好的,是书法组中长得最帅的。而且,这个年轻人有着忧郁的气质。 和和迷这个人迷得七荤八素,每天抱着电视看完直播看转播,有一回直播过程中突然停电了,她急得哭起来。郑谐觉得她没出息透了。 更没出息的事还在后面。她曾经打电话给电视台抗议评委不公正,她换了两部电话打了两个,打第二个电话时捏着鼻子装另一种声音;她缠着郑谐给她弄现场门票,抱着一大捧能把她淹没的鲜花去献宝。 自从郑谐上大学,按他的要求,和和每两周给他写一封家信,手写的,不能少于一千字。 不出他所料,和和的家信里充满了萧莫的内容: ——我们家萧莫出了一张单曲。歌名是…… ——我们家萧莫出了一本诗画集。里面的内容是…… ——我们家萧莫要自编自导自演一部电影。电影讲的是…… ——我们家萧莫…… 和和的花痴行为越来越过火,后来直接在信里抄某位萧才子的文章段落凑字数。 郑谐忍无可忍,一边把她的字数要求减到六百字,一边警告她以后不许在信中提这个名字。 再后来,他就开始与高莫莫交往了。至于这两人名字里怎么都有个莫字,纯属巧合。(因为是从读者那儿征集来的) 但是萧莫没有大红大紫。他信心满满地自己投资自拍自导自演了一部小成本电影获得惨败后大受打击,就此销声匿迹了。 和和伤心了一阵子后,再也没提起这个人。 多年后郑谐去内陆城市出差,发现一位沧桑的街头画家有一些面熟。 他驻足看他很久,陪同他的人说:“这人很有才,但是清高。对了,郑先生,据说他来自您的家乡。” 那一次郑谐回家后带给和和一份礼物,是一本已经很旧的签名诗画集,以及一张和和的素描小像。那张素描像是根据郑谐从网上找到的和和的大学毕业照片画的。 和和疑惑地问:“萧莫是谁?” 郑谐:“……你第一次犯花痴的对象。” 和和:“别蒙我啦。我怎么会做那么丢脸的事呢? 无论郑谐怎么描述当年她丢脸的模样,和和都拒绝承认。不过她还是很认真地把那副小像摆在书桌上,并且在认真地读过萧莫的诗画集后说,这些诗我觉得有点熟。 又过了一两年,娱乐圈有一位有着沧桑忧郁气质的男人迅速窜红,他拍电影,出唱片,自己写词作曲写剧本,自己设计造型,写得一笔好字,画得一手好画,受媒体与文化圈子热捧,被粉丝狂追。 而他少年时代即崭露头角,中间一度消沉避世,而后奋发图强一战成名的传奇经历被人以知音体梨花体红楼体以及新闻联播体写来写去。 但是这名叫作萧莫的艺人本身十分低调,除了作品本身,他绝少谈及自己的私事。 直到几年以后,当他越发红得发紫紫得发黑时,他在“细细体味”电视台一档叫作“一株人参”的谈话类节目上说:“我要感谢一位叫作和和的女士,以及她的哥哥。在我最失意,完全失去人生动力的时候,她的哥哥在街头遇见我,说他妹妹从多年前便是我的一位粉丝,并希望我能继续创作出好作品。在那一刻,我突然重新找到了生命的意义。” 这是郑谐与和和联合完成的最阴差阳错莫名其妙的善事。 番外3:阴差阳错 番外阴差阳错 一、突如其来一夜情 钟恋晨在半梦半醒间睁开眼睛,愕然发现映入眼帘的是陌生的天花板,又高又深的拱形曲线,彩绘的《维纳斯诞生》,裸女,海水,云朵,小天使环绕。 穿越?穿到了欧洲? 她心脏漏跳了两拍之后,又有了第二个惊人发现:她没穿衣服! 这个发现令她的心脏宛如乘坐太空梭般起起落落超重失重,她腾地坐起,迅速转动宿醉的大脑回想穿越文中的女猪脚要如何应对即将登场的男猪脚。 然后她发现了一个挺令人沮丧的事实。床头柜上有一张金属标签,漂亮的浅绿色,雅致的印刷体:凯悦饭店欢迎您! 钟恋晨甩一甩昏昏沉沉的脑袋,这回她听到了浴室方向里有哗哗的流水声。 她迅速理清思路,很显然的:a、醉酒。b、一夜情。 问题是,当下这种状态,究竟是做了,还是正准备做?她被酒精洗过的脑袋的剧烈疼痛盖过了身体上可能的不适,令她难以判断。 第二个问题,浴室里面的人是谁? 钟恋晨的心脏如擂鼓般加速地狂跳起来。 一分钟以后,她终于想起,当下最英明的对策是,自己应该穿上衣服迅速逃走。她才挪了一下身子,浴室门却好死不死地打开了。她从滴水的地面看起,看到形状优美的脚和小腿,肌肉结实的大腿,滑过包着的浴巾,精瘦的腰腹和胸肌……还好还好,相当不错的身材……然后她的目光滑上这具身体的脸。 “啊——” 钟恋晨以她学生时代领唱《爱我中华》时的高音尖叫出来。 熟人!竟然是熟人!她宁可如今从浴室走出来的是个陌生人! 程少融抑住要捂住耳朵的冲动,半蹲到钟恋晨面前,微微仰头看她,神色凝重,态度诚恳:“小晨,我会为你负责。” “程少融,我们什么事情都没发生过,你弄错啦!”换成高音e调,继续尖叫。 可惜她一眼看见程少融胸口上的抓痕,想当成什么都没发生过是不可能的。 “我会请父亲去向钟伯伯提亲。”程少融继续诚恳地说。 “程少融,你现在正在梦游!”换成f调,继续尖叫。 可惜他的眼神实在太清亮了,梦游是不可能的。 “小晨,你冷静一点。昨天晚上……”程少融试着替她扯上已经滑到腰际的被单,钟恋晨这才发现自己走光度已超过70%。 这回她不再尖叫,而是直接连着被单滚落到另一边的床下。她猫着身子一边往身上系被单一边隔着床郑重地宣布: “程少融,这件事中止于这个屋子。你若以后敢再提这件事一个字,我就跟你没完!” 呃,“没完”这词太暖昧了,改一下。 “你若以后敢再提这件事一个字,我就告诉你妈!” 咦,也不对,这是小时候用来吓唬他的下三滥招数,现在用这招有个p用。再改。 “你若以后敢再提这件事一个字,我就向你的部队告发你强xx!” 唉,这个也不行,到底谁强xx谁还真说不准。继续改。 “你若以后敢再提这件事一个字,我就跟你绝交,永远都不认识你!” 呼,这下力度够了吧。 钟恋晨无视程少融发白又发青的脸色,抱着衣服迅速溜进浴室。 冲洗时,她发现腰酸,背痛,身上有细细的吻痕,腿间残留着一点点血迹。 她宝贵的初夜啊。 她抵制了那么多次的诱惑,包括蓝眼的绿眼的金发的褐发的帅哥;她观摩参考了上千本小言,写论文都不成问题;她还研究过许多部a片,对体位美学具有独特而深刻的见解;她曾经无数次地幻想那场面要何等的浪漫何等的销魂何等的意乱情迷…… 可是现在,她打破了脑袋,都记不得有关她的初夜的任何一点片段。 郁闷的钟恋晨在浴室里以g大调的音高继续尖叫。 青梅牵着竹马来 钟恋晨对自己的未来有过许多的构画,但这构画里可绝不包括卷入无聊又无耻的家族利益联姻,或者与一个儿时曾经在一个澡盆里洗澡以及同睡过一张婴儿床的人结婚。 当然,如果利益联姻实在不能避免,如果她不得不嫁给程少臣,她也是可以容忍的。 算了,她还是不要这样矫情,她得老实承办认,那种感觉当然要比“容忍”好得多。 不过这当然是不可能的,因为程少臣从来就没把她的存在看得比她外婆家院子里的那棵月桂树更重要。 比如他会在她初中都上了两年后问:“小恋小学快毕业了吧。” 或者在她变成短发造型的一整年后说:“小恋你以前留的是长发吧?什么时候剪了?” 更不要提她十五岁的时候鼓足了全身的勇气认真地对他告白:“少臣哥我喜欢你!” 正在专心看月桂树的叶子的程少臣转头看她:“呃?” 她那颗晶莹剔透的玻璃心哗啦啦地碎了一地。 虽然几秒钟后,她的少臣哥哥神奇地反应过来她刚才说了一句什么话,礼尚往来但漫不经心地也回了她一句:“喔,我也喜欢你。”随后还有附加条件,“当你不闹不捣乱的时候。” 钟恋晨纯情的暗恋生涯就这样还没有正式萌芽便灰溜溜地收了场。 唯一可以令她欣慰的是,大家都喊她“小晨”,只有程少臣喊她“小恋”,多么独一无二的称谓,虽然他的本意是不想与自己的名字犯冲。 不过这个伤心过往并没有给她留下什么心理阴影,她还是快快乐乐地花痴着各种形状的帅哥,快快乐乐地谈一场又一场的恋爱,只不过她心中最极品的那一款帅哥始终要达到以下条件:表情淡漠但不阴冷,手指修长会弹乐器,身材高瘦擅长运动,声音清冷又磁性,而且笑起来要有酒窝。 钟恋晨就是这么无聊。 可是她再无聊,她也从来不曾幻想过这辈子要跟程少融这种家伙扯上什么关系! 堂兄弟的基因的重合度应该很高,可他们怎么个性就差那么大呢。 偏偏命运如此无常。她欣赏的那一款程少臣,一年到头她也见不到几回。而她抵触的这一款程少融,在数年中一度像一日三餐般准时地出现在她面前。 因为他俩从小都不在父母身边长大。他跟爷爷奶奶住,而她跟外公外婆住,恰在一个大院里,恰好是多年的战友,又恰好是邻居。 于是她外公外婆有事外出时,担心保姆管不住她,就常常把她打包寄存到程家。程家二老不在家时,程少融也常常擅自放保姆的假,然后把她家当成旅馆。 若不是因为有这样的渊源,打死她她也不会跟程少融这种家伙成为亲近朋友的。 程少融这个人从小到大就像一只性能优良的瑞士表,按着即定的轨迹,一秒不差地前进着,一丁点误差都没有。 他热爱祖国,关心集体,尊敬师长,团结同学,成绩优异……总之,这是个没有缺点,不犯错误的无趣家伙。 小学时他说:“钟恋晨,你不可以骂脏话。” 初中时他说:“钟恋晨,你的裙子太短了。” 高中时他说:“钟恋晨,女孩子不能抽烟。” 大学时……还好大学时他念的是几乎全封闭式管理的军校,总算滚蛋了。 都是贪杯惹的祸 三小时后,钟恋晨已经坐在飞往祖国最南端的飞机上,她需要找个蓝天白云山明水秀的地方好好休息几天来压压惊。 她逃得太仓皇,以至于忘记本着男女平等的原则,应该去跟程少融探讨那家五星酒店包房费的aa制问题。 不过她走的时候,程少融的脸色已经够难看了。如果她再哪壶不开提哪壶,她不晓得他会不会失手掐死她。 她死事小,但是连累了一根祖国培养多年的栋梁之材,那她可就要死不瞑目了。 钟家最德高望重的长辈在点评小辈们时说:“恋晨这孩子的性子好。” 大家谁也没有误会老太爷的意思。他决不是在夸钟恋晨姑娘性格温柔贤惠善解人意知书达理。 老太爷的潜台词是:这孩子没心没肺的,跟咱家人忒不一样。 钟家是书香门弟,出文官,出儒商,个个心思细腻做事谨慎,只除了钟恋晨。 学习成绩一直前三的钟小姐有一年突然掉到倒数第十名。全班震惊,只有她满不在乎地说:没事没事,下回我就可以火箭式的进步了。 学了九年舞蹈的钟小姐在四年一度的舞蹈大赛的头天晚上把脚给摔了,失了可能性巨大的夺冠机会。老师都哭了,她庆幸地说:哎哟喂,幸亏我摔的是脚不是脸,不然可没法见人了。 她的初恋男友跟她最好的女友双宿双飞了,她的朋友们都愤怒无比,只有她神色平常:还好不是我嫁了他以后他才变得心,不然我损失多大啊。 因为钟小姐具有这等宽容的胸怀,所以离飞机降落还有一小时的时间时,她就已经从突然失身的失意与失落中爬出来,可以怀着轻松的心情看着舷窗外的云层了。 虽然她不怎么愿意承认,但程少融那厮的确是长得粉帅,身材又好,有一种正义凛然的英气,倘若放在鸭店里那绝对是极品中的战斗机,草魁里的无冕之王。 跟这么个人滚床单,倒也算不上掉份。 如果碰巧他也是小处,那么哈哈哈,她可是赚到了。 只是,她仍然十分烦恼,她竟然丝毫记不得昨晚的任何细节。 这是她的身体,她怎么可以没有知情权!!!!! 但是钟恋晨能够记起早些时候的事。 她为了应征一份工作来到那个城市。 她渴望已久的工作,她为此做了许多准备。 结果她被拒得足够彻底。 钟恋晨不服:“给我一个理由先。” 答曰:第一,钟小姐太漂亮了;第二,钟小姐身家太好了。 靠! 俗话说坏事成双,果然如此。 随后她在某饭店遇见前任男友,小人得志,暴发户,恶心了她半天。她为自己曾经严重失常的审美观深深地叹息。 倘若以后她要写回忆录,这人的存在将是她多么大的一个污点。 她在繁华大路上逛到晚上,天空突然毫无预兆地下起了飘泼大雨,她及时地逃到那家大饭店的地下酒吧,还是淋得半湿。 那家酒吧灯光暖昧音乐迷幻,为了暖和身子她点了两杯烈酒灌下去,然后她在幽暗的灯光下看见程少融。 虽然在过去的数年中他俩一直算不上太友好,但是他们已经多年没有正式的见过面了,最初半小时还是感觉挺亲切的。 钟恋晨猛拍程少融的肩膀:“呀,融儿,竟然是你!你这种乖宝宝也来这种地方?” 程少融躲闪她的魔爪:“钟恋晨你怎么还是这副德性啊,你这样子嫁得出去吗?” 钟恋晨顺势勾住他的脖子,摸摸他的头发:“哎哟,光阴似箭岁月如梭,我家融儿一转眼就长成大人,我都快认不出来了。” 程少融拍掉她的手:“钟恋晨,男女授受不亲你懂不懂?” 于是他俩隔了半米的距离各自喝着酒,有一搭没一搭聊着天。 “单身女子不该来这种地方。” “你都能到的地方,我为什么不能来?别烦我啊,我今儿心情不好。” “我也心情不好,你也少烦我。” 能让瑞士表心情不好的事一定很有趣。钟恋晨发挥她的八卦本能,终于挖掘出程少融一小时前刚与女友分手的超级内幕。 “蒋维?” “对。” “靠啊程少融,人家耗尽青春陪你这么多年,你竟然始乱终弃。” “我是被甩的那个好不好。” 甩得好。钟恋晨在心中大大喝彩,却作出悲悯神情:“蒋维真是太没眼光了。像您这么优秀的男青年,拿着手电筒都找不到啊。你俩有啥误会,需不需要我帮忙啊。” “没误会。她嫌我长得太帅令她没安全感,嫌我家太有钱令她郁闷。” 钟恋晨噗地把酒喷了出来,捶案大笑:“融儿融儿几年不见你这幽默细胞大增啊。” 结果没几分钟酒吧里有人闹事,拳飞脚踢。程少融很绅士地护着钟恋晨躲到了墙脚,大半个身子挡住她,她抱着那瓶刚开的酒,趴在程少融的肩膀上看现场打斗看得十分过瘾:“程少融我跟你打赌那个黑衣服的小个子的会赢。” “你无聊透了。” “若他输了我把这一瓶白兰地都喝下去。” “钟恋晨你的衣服怎么是湿的?” “哎呀,笨!左钩拳,右钩拳!” 程少融拖起她沿着墙脚往门口滑行:“你怎么比小孩子都幼稚?快去洗澡换衣服!” 好吧,她的苍白记忆就到此为止。 二、一拍两散有点难 钟恋晨在那个碧水蓝天细浪白沙的渡假圣地的日子很叫一个悠哉游哉。 偶尔空虚无聊的时候,她也会努力地再回想一下按说该算作她人生标志之一的那件事的当天的情景。 虽然她的个性惯常是大大咧咧,不过她毕竟也多少继承了点她的家族那擅长思考心思缜密的优良基因,极偶尔的时候,她也是很有研究精神的。 只不过任她抓着头发想啊想,她也只是隐约地记得她揪着程少融斗酒,然后跟他拉拉扯扯,再然后……画面又空白了。 不过根据她对程少融的长年累月的了解,以及对自己的深刻认识,再加上她据说很不错的逻辑推理能力,她可以无责任地推断那件事发生的罪魁祸首的概率分布大致如下—— 程少融强她:5%(或者更低) 两人意乱情迷情不自禁:0% 她强程少融:95%(或者更高) 这结论真是太令她无地自容了。 只是,程少融那家伙身强体壮并且是跆拳道高手,而她一弱质女流,体育成绩从来都在及格的边缘挣扎——她怎么会这么天才,竟然能够令他就范? 她是个凡事都能想开的人,可是她受不了问题无解。她想不出答案以至于头痛,只好自己瞎编几个镜头聊以安慰。 假设镜头1: ——融儿,来来来,一醉解千愁,喝醉了你就忘记蒋维是谁了。 ——我一杯你三杯。为什么?你是男人嘛! ——划拳划拳!谁作弊啦,你找个证人出来! 然后心情不好的程少融终于被她灌醉了。 本来她是出于好意帮他脱掉衣服,结果她看着半裸的睡美男色心大起,于是……(以下省略一千字) 假设镜头2: ——程少融我们来摔跤! ——好吧好吧,我知道那叫柔道! ——你得让着我!为什么?我是女人嘛! 非常有绅士风度的程少融一直让着她,终于被她压到了身子下面。她因为这得之不易的不光彩的胜利得意忘形,手舞足蹈,舞着舞着,突然天晕地转—— ——程少融你干嘛压我? ——不许我动?我偏动!我动我动我动动动! ——哈哈哈,你脸怎么红了?好可爱呀,让大娘我捏一把。我捏,我再捏…… 她左摸右捏,上下其手,终于……(以下省略1000字) 假设镜头3: 掩面。太不堪,太有损形象了。 钟恋晨将近一个月没得到程少融的任何消息。 虽然她并不希望得到他的什么消息,可是撇开那件事不说,好歹他们也算他乡遇故知,总该寒喧问候一下吧。 不过转念再想,联系也是尴尬,还不如都装失踪算了,眼不见耳不听心不烦。程少融一定也是这样想的。 其实程少融刚上大学那会儿,他们是有联系的。 他给她写信,手写的纸信,真老土。 内容通常不多,一本正经,像工作汇报。 比如: “我们每天背沙袋跑一万米。” “上周我们上山训练,遇见一条碗口粗的蟒蛇。” “我们宿舍有人受不了,退学了。很可惜。” 虽然字很少,但那时候她念无聊的高二,他那干巴巴没文彩的信反而成了她最有趣的课外读物,给她展示另一片天空。 当然她极少回信,极少。偶尔回一封,字比他都少: “哎,可怜。” “加油,乖。” 再后来她上高三他的课业渐忙,再再后来她上大学整天放羊吃草乱花钱瞎谈恋爱,终于真正的疏于联系了,只有她回外婆家而他回祖母家正好碰上时,才会偶尔叙一下旧。 时间啊,距离啊,是世上力量最最强大的东西。 不过他的信她都留着,整理丢弃废旧物时,连她从初中开始收到的情书都扔了,独独留下了他的信。 主要是因为程少融的字十分好看,工整又飘逸的行楷,有大家风范,又自成一格。那时她想,如果有一天想练字,照着他的字来练,可比照着字贴本子练更有感觉,因为字贴上的字都太大众化了,根本彰显不出她独特的品味。(呕) 结果就在钟恋晨已经再度把程少融忘到脑后的时候,她却接到了他的电话。 程少融说自己那个假期还没过完就被紧急召回部队参加一项封闭培训,今天才被允许与外界联系。 哦,好吧。钟恋晨承认她又高估了他,他依然是小时候那个标本式的龟毛假正经,根本没有变。 他俩驴唇不对马嘴地闲扯了几句后,钟恋晨从电话那端他的呼吸声中便知道他要进入正题了。 程少融欲言又止,吞吞吐吐。最后他终于还是说了出来:“小晨,你……你的身体,没什么情况吧?” “呃,什么意思?”她一时反应不过来。 “我是说……你有没有……” 这下子钟恋晨可明白了。 “程少融,你是说,你那天根本没做防护措施?”她头上冒汗了。 “我怎么知道那天会……我以为事后你会……”为了不破坏“不提那件事”的戒律,程少融甚是词穷。 “我又没有经验!你为什么不早点提醒我?” “我也是这几天才意识到这个问题……” 钟恋晨后背也冒汗了。她开始抓着头发回想自己的生理周期倒底应该是哪一天。 完了,她根本不记得,她向来记不住自己的周期。 她在这边久久不说话,电话那头程少融的声音里便有了一点焦虑:“小晨,如果真的有什么事情,我会和你一起去面对,你不要自作主张。你若想留下,我们立即结婚。你若不想留下,那你也一定要让我陪你去医院做手术。” 钟恋晨哇一声哭出来:“程少融你最好祈祷我没事,否则你死定了!” 乌龙事件又一场 钟恋晨平生第一次体会到了什么叫辗转反侧孤枕难眠,连高考的前夜她都不曾这样紧张过。 那时她抱着考不上国内大学就到国外去混书念的没出息念头,根本不担心。 她深呼吸,数绵羊,最后把心一横,学习郝思嘉自我麻醉:“明天的事明天再说罢。”她念到一百句时终于睡过去了,结果梦中见到她童年丢弃掉的洋娃娃自己从垃圾筒里爬出来,满脸脏兮兮地喊她“妈妈抱抱!”于是又吓醒,天已经大亮。 再然后,她发现了一件按说该令她恼火万分如今却让她欣喜若狂的事情,她家亲戚在她紧张焦虑内分泌失调的双重作用下终于来了,害她的新床单惨不忍睹。 哦耶,她得救了。 钟恋晨一高兴就开始反思自己的言行,她回想昨天对程少融的态度实在太恶劣了。 凭良心说,他才是那个真正的受害者。若不是遇上她,若不是她死缠着他,本来什么事也没有。 钟恋晨是个没啥原则没啥理想的家伙,可是程少融不同。估计这件事,要列入他屈指可数的人生污点之一了吧。 钟恋晨想起他似乎说过今天有高难度飞行训练。她开始担心,他若心事重重,那会多么危险。 于是她拨电话给他让他安心。一个,两个……平均一小时拨一个,结果拨到傍晚也没人接。 这次她真的害怕了。倘若程少融真有什么事,她就是凶手啊。 还好程少融昨天请她有什么事都务必要跟他联系时说,自己的电话不容易拨通,然后给她留了一个营地的电话号码。 她也顾不得合宜不合宜,急急地拨了过去。 电话不知是谁接的,不急着问她话,却在电话那头跟小喇叭广播电台似的先小声朝旁边声张:“同志们,号外号外,有女的找程少融!” 她很尴尬,不过总算知道程少融没有事,只是结束当天的训练后被来营地视察的首长叫去了。 “你是蒋维吧。” “我不……” “嫂子别害羞,不是你是谁啊。少融把你藏得严严实实的,如今却是未见其人先闻其声了。”这个无厘头的家伙不知是谁,也不管她承认了没有,叽哩呱啦跟她套了半天的近乎,害她辩驳不得。 总算那人给了她一个机会发话,于是她说:“没什么重要的事,请帮我留个话,告诉他一切放心就可以了。” 她正要收线,却听另一人接了话筒说:“蒋小姐您等一下,我们指导员想与您谈几句。” 她的头嗡一下大了。 没想到指导员是位女性,听声音是大姐级人物,严肃慈爱又语重心长地对她说:“小蒋啊,少融是个好青年,你能遇上是你的幸运,可要好好珍惜啊。” “我……” “少融这些日子一直情绪低落,我追问他时他才说跟你分手了。你既然打电话过来了,说明这事还有回转余地吧。” “其实……” “我们都是女人,所以我能体谅你的心情。距离隔得远,见面机会少,少融这孩子又是个死性子,想来不会哄人,不会说好听的话。但是看男人要看本质啊,人品好最重要。少融生在那样的家庭,却一点骄气都没有,做人本分,做事认真,那么好的条件也从来不沾花惹草,对女同志又客气又尊重,多好的孩子,真是前途不可限量啊。” “他……” “现在是少融的事业关键期,有极好的机会等着他。万一这时候掉了链子,那就太可惜了。你一定要好好支持他呀。” 叽哩呱啦,叽哩呱啦…… 她被作思想工作的大姐教育得头晕耳鸣,更不敢说自己不是蒋维了。如果指导员大姐知道她就是程少融不小心沾的花惹的草,不知会不会顺着通讯信号路线爬过来掐死她。 唉,生活怎么这么令人沮丧啊。 钟恋晨受了一通思想政治教育后,开始认真地进行自我批评。 她觉得自己实在是太荒唐太任性太霸道了,以至于犯下这么没气质没品味的错误。 虽然具体细节她不记得,但是长城绝不是一日就能建成的,黄河也不是一天就变黄的,肯定是因为她的体内潜藏着这样堕落的因子,所以才会在温度和湿度恰恰好的时候,突然破土萌芽。 还好她遇上的是厚道的程少融。如果她遇上的是坏人,比如骗子,比如黑社会分子,她现在大概眼泪都能变成千岛湖了。 害己也就算了,她认了,可是这一次她却连累到了别人,害了别人的人生。 程少融是个很长情的人。 他的初恋女友是一位从小就有先天性心脏病的女孩,他在医院里认识了她,对她不离不弃,细心呵护。 那时大家年纪小,谁也没把他们的感情当真。后来女孩子初中都没毕业就病发死去,他也跟着大病一场,后来把她照片永远带在身上,很多年身边都没在出现过别的女孩子。 呃,或许要除了她。不过他俩之前的交往,一直是那种消灭了性别差异的纯洁的同志式友谊啊——如果斗嘴拆台也可以算作友谊的话。 蒋维其实是她的高中同学。 高一时钟恋晨脚受伤,在家里修养。蒋维家离她家很近,天天放学后到她家来给她补课。 有一次晚上,在门口碰见程少融,他说:“这么晚了,女孩子独自走不安全,我送你吧。” 那时候程少融都上高三了,马上要高考,却每天晚上都拨出时间来送蒋维回家。 他们俩就是这么认识的,岁月忽忽悠悠地爬着,竟也过了快十年了。 钟恋晨觉得程少融不是个轻言放弃的人。他喜欢了蒋维那么多年了,绝不会随随便便就同意分手的,早晚还是要把她追回来。 但是现在她疑惑了。 程少融这家伙的道德观念很强烈,以至于只是不小心染指了她一下而已,竟然就要向毫无爱情基础的她求婚。 所以,如今,他已然用身体背叛了蒋维,他肯定会觉得自己没有资格再回到蒋维身边了。 唉,她断送了一对有情人破镜重圆的可能。 她真的很惭愧。 钟恋晨在深刻检讨中纠结着,这种情绪之于她而言简直是千年等一回,上一回她自我检讨好像是她出于淘气将爷爷养的名贵金鱼捞出来玩,结果给玩死了。因为出了鱼命,所以她十分羞愧。而这一回…… 她纠结着纠结着,困意渐渐袭来,刚刚陷入睡眠状态,竟被她的唐老鸭叫声的手机铃声吵醒了,程少融。 “你找过我?”程少融的声音听起来有点累。 “呃,他们以为我是蒋维,我没有办法反驳,怕对你不好。” “我明白,没关系,谢谢你。” “你怎么知道是我?” “她不知道我的这个号码。” 咳,那个当然。程少融到基地培训时,他和蒋维已经分手了。她真是多此一罗嗦。 “那个,已经没事了,你可以放心了。” “我听说了。” “所以……”钟恋晨努力地在脑中组织最恰当的词汇,“我们都把这事忘了吧,就当什么事儿也没发生过。” 这一回电话那边没了动静。 钟恋晨是个急性子,别人一沉默她就着急,于是又说:“程少融,咱们都成年了,不是小孩子,可以为自己的行为负责了。” 还是没声音,但是她听到程少融有点重的喘气声。哎,好像她没表达清楚,于是她又补充:“我的意思是说,因为我已经是成年人了,所以我可以为自己负责,用不着你来负责。” 程少融轻轻地咳了一下,还是没作声,但是咳声很浑浊,大约他很不舒服。 这种闷葫芦真是要了她的命了。倘若他现在站在她面前,她铁定要冲上去揍人。 可惜现在他离了她几千里之外,又似乎很脆弱很低落,她只得耐着性子,努力挖掘自己的母性潜质:“程少融,你知道,呃,精神和物质相比而言,物质只是基础而已,精神才是最强大的。那个,我们人类之所以与一般动物不同,是因为我们的精神力量超越了它们……”她哲学课分数不高,自己先把自己绕晕了。 这一回程少融总算发话了:“你究竟想表达什么意思?” “我是说,只要我们的精神是纯洁的,即使……即使在身体方面……不,我是说物质方面,不是那么纯粹,那也是可以原谅的。就好像你掉进泥坑里,沾了一身脏水,但是出来洗个澡,你还是你,什么都没变。” 哎,程少融那家伙虽然话少,但是理解能力向来超强的,他肯定能够理解,她的意思是告诉他,虽然他肉体出轨了,但是只要精神没出轨,还是很有资格回到蒋维身边的。 结果程少融又变成一只闷葫芦,又没有动静了。md,她真想扁人啊。 钟恋晨又迅速思索了几秒钟,想出新的论点。她觉得她若是跟程少融每天都来这么一场交流,她都可以去当教育专家了。 “程少融,时代一直在进化。很久以前啊,男人见过女人的脸都是犯罪,必须得娶她。后来就改成摸过手才算失身。我们国家古代连夫妻都不可以随便亲吻,可西方社会接吻是最基本的见面礼。所以,那个啥,”她吞吞吐吐地想了半天,把心一横说,“接吻和握手差不多,握手和看见脸也差不多,所以男人和女人那个了,其实说到底也是跟握手接吻差不多的一回事,不过是部位不同而已嘛,大家真是都太当回事了好搞笑啊哈哈哈哈哈。” 沉默啊沉默,气氛好诡异。 钟恋晨郁闷得都要按掉电话然后伪装手机掉线时,程少融终于说了一句他今天说过的字数最多的话: “钟恋晨,你真的是女人吗?” 靠,她剖心挖肺真情实意地安慰他开导他,结果他竟然嘲笑她奚落她。x他母亲的! 钟恋晨恨恨地在心里念了一句她从来不敢真的说出口的国骂。 转念一想,程妈妈是多么好的一位阿姨,她为什么要骂无辜的人?改之。 于是钟恋晨重新在心里念了一遍: 靠,x你这个白痴混蛋程少融! 三、钟恋晨妈妈家那边有个不成文的规矩,每到老爷子寿辰时,一家人无论如何忙都得出席寿宴,除非是在监狱里、战场上或者月球上,连她爹那么日理万机再乘以二的空中飞人,都老老实实地飞回来给岳父大人拜寿。 钟恋晨这次很乖,提前三天回来,寿辰都过了一周了她还没有走,外公乐得眉开眼笑,直说她长大了懂事了。 其实她是没想好下一个地方去哪里。 钟恋晨毕业有几年了,工作也做了好几份,没一份长久的。 两边家中这一辈都只她一个女孩子,大家捧到了手心上,从没打算将大任压到她身上,只求她开开心心顺顺利利就好,由着她天南海北的玩。 并不是她不学无术,她成绩很好,工作也很用心的。只是…… 她的第一份工作是做秘书。有一回陪客户一起去唱ktv,被多喝了几口酒的客户在走廊里搂了搂肩,捏了捏脸。谁能想到竟有人去告诉她大堂哥呢,于是那客人和她老板都倒了霉,而她也被强迫辞职了。 她的第二份工作是跑报批。有一回没准备好资料,被人骂了一顿。真不幸,她二堂哥的一个属下也在现场,于是后来骂她的人亲自登门道歉,搞得她每天进公司时都要穿过无数异样的眼神,好像全身被扒光了似的。她又辞职了。 她的第三份工作是做销售。一开始没什么业绩,三表哥听说了,打了几个电话帮她通融了几个人,于是她的业务量突飞猛进,是第二名的十倍还不止。虽然她很有上进心,虽然她也希望多拿钱,可是……她还是辞职吧。 她的第四份工作……她的第五份工作……算了算了,真是不堪的回忆。 于是从此以后她变成soho一族,云游四海到处玩乐,拜她诸位堂哥表哥还有无亲缘关系的哥哥们所赐,全国各处都有人罩着她,反正,有困难找哥哥们。 玩累了,她就写篇游记啊购物指南啊啥的,再拍几张照片,email给她的某杂志主编好友,有时候也掰点短篇小白文骗骗人。虽然那些稿费不够她挥霍,但总能证明她其实是有自食其力的生存能力不是(至于路费和餐宿费这个忽略不计啊哈哈),甚至某哥哥追着她要替她出图文书,声称要将她捧成美女作家。 她逃。 这一天她在家里昏天昏地的睡,一直睡到下午才起床。 前一晚她熬了个通宵玩游戏通关,而且现在外面下着雨,天阴沉沉的。 下雨天不睡觉简直是暴殄天物啊。 醒来时饥肠辘辘,下楼摸到厨房去找东西吃。她边吃着东西边听到开门声,说话声,原来外婆、妈妈跟阿姨逛街回来了。 正要出去打招呼,就听妈妈提自己的名字说:“我觉得小晨这次回家变得乖巧安静许多了,看来再淘的女孩子也总会成大的。” 外婆说:“哪里乖了。我看她是在外面玩野了,现在累了,正休整呢。” 不愧是看着她长大的,还是外婆了解她。她刚动身,又听阿姨说:“小晨就跟个假小子似的,身边男孩子不断,就没一个能谈婚论嫁的。她自己也不急。” 得,她还是别出去找气受了,在这儿猫着吧。 外婆说:“不急,小晨还年轻,再多留两年。咱们从小把她惯到大,哪舍得放她出去伺候别的男人。” 妈妈说:“应该先找个男孩子一边跟她谈着,我们一边观察着,拖上个一年半载的,结婚刚刚好。” 外婆说:“说的也是,免得最合适的人都先被人挑走了,剩下的才留给我们小晨。虽说这男人满大街多的是,但合适的也真没多少,又哪那么巧正好被咱家碰上。高攀的吧,怕齐大非偶,小晨去了要看人家脸色,她那性子哪受得了。比咱家门槛低的吧,又怕她还得赔着小心忍气吞声。这女方家不如男方没什么,但若男方家里不如女方,可是多是非,咱们得小心翼翼别让人觉得咱势力眼,说到底还是咱们孩子要受委屈。最好是门当户对的,关系又好的,就算小晨有个什么差错,冲着老交情也不会为难了她去。” 妈妈说:“照您这样说,可还真没人了呢。跟咱们和钟家那边熟的几家人,好一点的男孩子们可都有了主儿了。” 阿姨说:“哪里,程家那个小三子,就是做军官的那个小融啊,从小就是个好孩子,跟咱家小晨从小一起长大,年纪也相仿。” 妈妈说:“你别闹了,小融跟女朋友都处了多少年了,照那孩子从小的性子,谈婚论嫁那是必然的。” 阿姨说:“已经分了,绝对准确消息。小融的姑姑说,是小融亲口承认的。你想那孩子是开这种玩笑的人吗,他说分手肯定就是真的分了。” 外婆说:“那敢情儿好。让程家大姑给咱们牵个线儿,看看能成不?小融这孩子我从小就看好,不过看了那么多年,从来也没看出他跟咱家小晨能有什么……火花碰撞,我跟你爹也早早就断了那份心了。但是不是有句话叫什么距离产生美嘛,他们也疏远了有些年份了,说不定这一回就能看对眼了。” 阿姨说:“我做事你们还不放心?我早请程姐帮着问过小融的意思。你们猜怎么着,小融二话不说就答应了。程姐都被惊到了,又问,结果这回小融就直接说,愿意娶小晨当老婆。” 外婆抚掌说:“我就知道我没看错这孩子,从小就有特别的品味和眼光,跟别的孩子不一样。” 汗,外婆这是在夸她还是贬她。蹲墙角的钟恋晨满头汗。 外婆又说:“欣儿你快去翻翻黄历,看看下半年和明年都有哪些好日子。” 妈妈终于发话了:“总得听听小晨自己的意见吧,万一她又闹性子,让人家难堪……” 外婆说:“你女儿是我看着长大的,我不比你更了解她?那个小东西,从小就没什么主心骨儿,跟她玩儿,得讲策略。你顺着毛摸摩挲她,她就乖巧得很,你稍微招惹她一点,她就反骨。你看她从小到大跟小融小打小闹的,但没有一次真的翻了脸,处得还挺好的,其一是小融肯让着她,不跟她一般见识,其二也是因为她对小融肯定不讨厌。这就是感情基础呀。所以我们只要整天在她面前说小融的种种好处,还有这婚事的种种好处,给她彻底洗脑,不出几天她肯定就从了。” 原来她在亲亲外婆的眼中形象这么差。她哭。 她外婆是不是加入传销组织了,还“洗脑”。她再哭。 阿姨说:“对对。小融愿意娶咱家小晨才是这婚事里最关键的一环。至于小晨,咱们总是有办法说服的。小晨淘气归淘气,但是识大体,又听话。只要她不讨厌小融,一切都好说。” 妈妈说:“小融那样的孩子,哪里会有惹人讨厌的资质。他能看上咱家小晨,真是意外。” 这三个大摆戏台的女人,完全是把她当滞销货对待啊,真是……唉,不能骂长辈,心里骂也不行。简直是……她实在忍不住,总得找个人来骂,还是骂程少融吧。 程少融你装模作样假正经大白菜叶子大青虫大无赖! 她在心里骂了几遍后,觉得气消了许多,侧耳听听,老女人们都已经走了。 她从偌大的厨房柜子后边爬出来,活动一下已经麻了的脚,探头探脑地侦察一下,果然没人了,于是重新冲回楼上,打电话给程少融。 反正她是别指望能说服外婆妈妈和阿姨那几个人了,她们一副贴钱也要甩货的架势。还是从程少融这儿找突破口的好。 这回居然一次就接通了。她问:“你在哪儿?” 程少融说了一个地名。 “能出来见人不?” 他说如果能提前约定时间,出来一小时不成问题。——我有小事想请你帮个忙。(当然是小事,只需要一句话而已) ——不急不急,见面再说吧。(这个死闷葫芦,万一他在电话里又不说话,她想掐他脖子和踹他都没办法) ——不麻烦的,反正我本来就要到那边去玩。(耶,她终于想出来该到哪儿去玩了) 于是钟恋晨偷偷拨通了航空公司的订票电话,又偷偷摸摸地开始收拾出逃物品。 此处乃黑店,贩卖青春貌美的良家妇女,不可久留。 钟恋晨本来计划得十分周密。 她下机后先去事先定好的酒店洗个澡,吃点东西,然后再到程少融驻扎营地的周边去观观光——根据她的经验,有军队驻扎的地方总是人烟稀少,风景秀美的。最后,养精蓄锐、精神饱满、心情舒畅的她便可以坐下来与程少融认真地讨论关系到两个人未来的幸福的那件事。 她的目标是要让程少融明白,娶她是极不明智的决定,不仅对不起她,对不起他自己,对不起生他们养他们的父母,更重要的是,对不起党和人民,对不起这个和谐社会。她一定要做通他的工作,劝他放下思想包袱,速速打消这个念头。 结果她的飞机晚点了一个半小时,她下了飞机就打车过来,仍是迟了二十分钟。 本来他们约在离他营地最近的咖啡馆见面,后来程少融听她还没吃饭,就把地点改到烤肉店了。她灰头土脸地找到那个地方时,程少融端端正在地坐在那里等着她,见她来了,立即起身,穿着军装,站得笔直,就差给她行个礼,说声“首长好”了。 钟恋晨在心里骂了一声别人的娘。 还真是,帅呆了。 她向来是制服控,外貌协会成员。果然人靠衣服马靠鞍,程小三没穿衣服时……不不,是没穿制服时,她觉得他也就是一般的帅,但如今把他装进军装里……那真是比人模人样更人模人样。这是她第一次看见活着的他穿军装的样子。 钟恋晨一犯花痴,就忘记她是来做什么的了。 还好程少融没有忘记,对她说:“我只有四十分钟时间了,你先吃饭吧……”又微微带着歉意,“这周围只有这家店比较正式,我不能走远。” 切,他以为她是那种吃饭必到星级餐厅的人么?她在外面独自游玩时吃得最多的是路边摊好不好?她有那么肤浅嘛。哦,对,吃饭,先吃饱了再说。 烤肉是服务生挨桌送的。中午人多,肉给的少,送得又慢。她饿得前胸贴后背,只顾大口吃肉。吃完盘里的,下一种肉竟然还没送来。 她瞅见程少融盘子里还有许多,倒有些不好意思了。身为淑女,哪怕是伪淑女,再饿也不该作一出副饕餮状,多丢脸啊。好在她不是来相亲,而且,更丢脸的事她也在程少融面前做过不少了。 钟恋晨正东张西望以掩饰自己的饥饿神情,顺便瞅瞅送烤肉的服务生走到了哪里,程少融安静地把自己的盘子推到她面前:“我还没动过,你先吃。”然后起身去帮她拿其他的菜。 哎,她都忘记了,这种店不只有烤肉,还有许多自助菜品。 这家南美风情烤肉店离军队驻扎地很近,所以店中有不少军装哥哥和军装弟弟,还有许多漂亮美眉。看来兵哥哥和兵弟弟们的业余生活也蛮丰富得嘛,她脑子飞快地转着美国军营大片中的大兵艳遇故事,转着转着,程少融就回来了。 真感动,他竟然还记得她爱吃什么,拿得都是她喜欢的东西,还很细心地帮她把香菜和姜片都挑出来,她从小就不吃这个。 钟恋晨肚子饱了就很容易动情,她一动情就没头没脑,于是她说:“程少融,将来要嫁给你的那个女人其实也挺幸福的。” “啊?” 哎,见鬼了。她怎么忘记起自己是来做什么的了,谈正事谈正事。 钟恋晨擦手,拭嘴角,恢复淑女状。 “程少融,世界上最傻的事情,就是用一个错误去修补另一个错误。这叫作错上加错,而绝不是负负得正。” 程少融静静看着她,不说话。 “强扭的瓜不甜,我们在一起不会幸福的。” 程少融还是很安静。 钟恋晨:叽叽喳喳…… 程少融:…… 钟恋晨:咿咿呀呀…… 程少融:…… 钟恋晨:呜呜哇哇…… 程少融:…… 钟恋晨耐性用尽:“你在听我说话吗?” 程少融:“每个字都听清了。” 钟恋晨:“我跟你说,我不要和你结婚!” 程少融:“小晨,你有心仪对象吗?” 靠,污辱她。她早在十五岁那年就立下宏伟的志向,身为思想独立的现代女性,此生此世面对帅男只犯花痴,决不心仪。 程少融说:“既然现在你没有心仪的对象,我也没有女朋友,我们为什么不试着在一起呢?” “我们之间又没有爱情,结的什么婚啊。” “婚姻最需要的是亲情而不是爱情。” “你这是因为失恋所以自暴自弃。我说,你只消动动小手指,就会有整连的美女向你扑来的。人生很美好未来很光明,你不能这么消沉哪。” “小晨,要了解一个人,需要非常漫长的时间,而我们都已经不小了。我们几乎从一出生就认识,彼此了解得足够多,又有极好的亲情基础,你不觉得吗? 好吧,她明白了,总之就是他累了,懒得再去找个女人从头开始,所以就地取材,不妨凑合一下她。 见他的大头鬼。 …… …… …… “程少融我不嫁给你。”钟恋晨第n次强调。跟这种人说话真累啊。 “……” …… …… “不嫁!我不嫁人!”最后一次强调。 程少融又用他那水汪汪的眼睛认真无比地凝视她(干嘛?迷魂计啊) ——我在家时间少,你的生活不会改变。(这倒是真的) ——你嫁了我之后,你家人就没办法把你看得那么紧了,我可以作你的挡箭牌,你会比以前更自由。(说的也是) ——我家人你都熟,我妈特别喜欢你,你根本不用为婆媳关系担心。(是啊,这可是个大课题,程妈妈人极好) ——你不是从小就喜欢缠着我二哥?你嫁了我,就是他名正言顺的家人了,想怎么缠都可以。(无耻的诱惑,竟还出卖亲人,太不厚道了,偏偏她有点动摇了) ——等我过几年退役,可以天天开飞机陪你上天。(程少融你太奸诈鸟,专挑人家的软肋下手) …… 程少融放风的时间很快就到了。他一直看着她上出租车,才挥手离开。 钟恋晨离开前突然想起一件极为重要的事,重要到她记不起来了。 哎,难以启齿。 她等车开出几十米远,从后视镜中看到程少融也转身走了,摸出手机拨过去:“喂,我说,我们今天谈话的结论到底是什么?” 程少融讶异地说:“你说就按我的意思办好了。怎么,你又有了更好的主意吗?” “没有。”钟恋晨干笑两声,“没有。” 一小时后钟恋晨郁闷地抓着自己的头发。 她根本就是中邪了。她是来说服程少融放弃婚事的,为什么结果竟然是,她被他说服了?? 而且是莫名其妙地被说服了。她再度想不起当时的关键细节来。 这家伙有巫术! 他朝她乱放电,扰乱她心智! 一定是这样! 钟恋晨的奶奶总说,本命年,妖孽多,年初就送给她全套的红色家当,红袜红鞋红腰带,红色裙子红大衣,还有价值不菲的红珊瑚项链和红宝石手镯。 身为坚定的无神论者,钟恋晨才不信这个邪,只在去见奶奶时才会在手腕上套根红绳子应付一下老人家。 俗话说,不听老人言,吃亏在眼前。 于是在她人生的第二个本命年都能看到尽头的时候,她接二连三地撞到了鬼。先是莫名其妙失了身,再接下来连自由身份都莫名地失去了。 钟恋晨从来不会为打翻的牛奶哭泣(最主要原因是她讨厌牛奶,如果牛奶打翻了,她高兴都来不及),大人们说她从小就是个无忧无虑的乐天孩子,凡事都往最好的方面想。 所以她郁闷了几分钟后就开始分析这一桩婚事的种种好处。 程少融说的那些都十分在理,她嫁他,的确很赚而不赔。 除此之外…… 嫁给程少融的附加好处1: 她从小到大见过很多离谱的婚姻,包括她的哥哥们的,有交情,没激情,先讨论婚事,再开始交往,像一桩桩合作案。 最开始她那看多了梦幻小言的脑子十分不能接受这种事情,一度梦见自己变成一只小猪,被家人牵到市场上去拍卖。 再不济,她跟程少融也算认识了一辈子了,没爱情也有友情,总不至于像她哥嫂一样悲哀。 嫁给程少融的附加好处2: 虽然她爱看着帅哥流口水,可事实上她并没有天真地希望自己的未来老公是帅哥一枚,理想是理想现实归现实嘛,她分得清。 所以程少融这枚货真价实的帅哥竟然被她误打误撞地捡到了……她运气还真是好。虽说帅也不能当饭吃,可是看着帅哥吃饭肯定比看着丑男吃饭胃口要好得多不是? 嫁给程少融的附加好处3: 这桩婚事让全家人都很高兴,爷爷奶奶外公外婆爸爸妈妈叔叔阿姨……虽然他们很可能并不是因为她要嫁了而高兴,而是为了程家小三子要成为他们家一员而高兴。不过这也是因为她才实现的么。她从小也没给这个家里带来什么荣誉,长大后也没为家族事业作出什么贡献,这回就借程少融一点热也偶尔发一回光吧。 钟恋晨是个很有责任心的人,她自己觉得。 既然她已经想通了嫁给程少融的种种好处,她就不再纠结,而是开开心心地等着做新娘。 她那么有责任感,以至于她再对着电视和杂志上的帅哥流口水时,心里都很过意不去,觉得这样很不守妇道。 不过再转念一想,她只不过是怀着欣赏的目光看帅哥而已,而且经常能够找出帅哥的不足,进而发现程少融比帅哥更帅的地方。 所以她很心安理得地继续花痴各种型号的帅哥。 过了些日子钟恋晨的外公住院做了个小手术,在家静养着。 家中的别人都为事业忙碌着,只有她整天没什么正事,于是顺理成章地留在家里陪伴外公一起静养。 有外公外婆看着她,她行动很不自由。 外婆是个越老越潮的老太婆,天天拖着她翻一堆最新的时尚杂志: 婚纱咱们去找那个“外呀王”做好不好?中国人支持中国人。 这套首饰小晨来戴的话,比这个模特更好看。 小晨你来看看这个地儿,多适合蜜月旅行啊。 外公则是另一种风格: 小晨,写几个字给我看看。 俗话说见字如见人,你的字总不能跟你这个人的外表内在差太多吧。 把这本字贴拿去,每天照着写个十页二十页的,不出一个月你的字就会大有长进。 钟恋晨恭敬地接过字贴,字贴上大大地印着:“《女训》”。 她觉得压力太大时就跑到程少融的奶奶家。两家老人如今已经搬家,不再住邻居,但还是很近,在一个社区里。 程奶奶在她小时候就喜欢她,如今见到她更是眉开眼笑,颤巍巍地亲自下厨给她做好吃的,都不用佣人帮忙,边做边说:“我记得你和小融小时候最爱吃我做的菜。” 钟恋晨立即理解了老人的意思,认认真真地跟着老人学做菜,几天之后,她终于可以做出不糊不咸的菜了,只是不怎么好看而已,但还是得到了程奶奶的夸奖:“味道好就成,外在不重要。” 程奶奶喜欢回忆往事,常常给钟恋晨讲她或许记得或许不记得的程少融的童年纪事。 举例1:孔融让梨之程少融版—— 小融四五岁的时候让他分一盒巧克力给哥哥和妹妹,里面一共只有15颗,他分给小卿4颗,小臣4颗,小敏4颗,自己只留3颗…… 举列2:司马光砸缸之程少融版—— 小融六七岁的时候,有个贪玩的小朋友掉进小水池子里,小融立即找到阀门把水放了…… 钟恋晨记得程奶奶年轻时是搞教育工作的。对了,幼儿学前教育。 钟恋晨在家期间,还经常陪着两家老人去公园参加活动,看老爷爷们下棋,陪老奶奶们跳舞,跟小朋友们玩陀螺,跟小狗们一起去吓唬麻雀。 她就这样过着健康无比又沉闷无比的生活,一天又一天,觉得自己整个人都快发霉风干了,以至于程少融终于又休探亲假时,她兴奋地开了车去接他,见到他就给了他一个热情无比的巨大的拥抱,直把他撞退了几步:“小融儿,我可想死你了。” 程少融上次没休完假就被召回,所以这回可以继续休假。 想想他也够惨,好不容易休一回假,休了一半就夭折不说,中途还失了近十年的恋,又失身给认识了二十多年的她。不过,点儿背不能怨社会呀,还是怨命好了。 钟恋晨乱七八糟地想这些事时,正在程少融自己的房子里炒菜。 结果少了程奶奶的现场指导,她把那盘菜炒成一团焦炭状。 她没有气馁,继续炒第二盘,这一次她一失手把半瓶醋都倒进锅里了。 程少融安慰她说:“不要紧,我们以后请保姆。而且,我会做饭。” 他们只好出去吃饭。吃完了饭他们觉得应该沟通一下感情,于是到小时候一起玩过的地方去怀旧。 可是城市变化太大了,他们走在路上几乎要迷路,只好去他们共同的小学。 程少融抬头看着那棵巨大银杏树,钟恋晨则弯着腰去捡落在地上的一片片小扇形状的叶子。那棵树原来在操场中间,现在移到塑胶操场最边上了。钟恋晨低头久了就发晕,当她被程少融扶起来时,他们见到了以前的教导主任,现在已经是校长了。 新校长竟然认出了他们俩,乐呵呵地说:“一起来看母校?小时候你俩就经常一起结伴玩,这么多年了还结着伴玩,真好,这种同学友情真难得呀。” 他俩面面相觑。 校长疑惑地说:“咦,不是结伴来的?碰巧遇上的?” 后来在学校门口一段很陡的路上见一位老汉推着三轮车艰难地上坡,他俩一起帮忙推上去了。老汉感激地道谢后说:“你俩长得很像呀,笑起来更像,是亲兄妹吧。” 他俩继续面面相觑。 老汉疑惑地说:“不是兄妹呀?难道是姐弟?” 四、程少融只有三天假期,前两天计划陪他的奶奶,还有她。 第一天情侣扮演好像不怎么顺利,但是没关系,外婆曾经说过,锲而不舍、再接再励是钟恋晨为数不多的优点之一。 第二天是周末,她一大早就拖着程少融开车出去兜风,后来又把他骗进了游乐场,带他排队玩海盗船、太空飞梭、碰碰杯,还有特别小儿科的旋转木马。 一开始程少融很合作很听话,有求必应,钟恋晨奖励他棒棒糖,小兔子抱胡萝卜的形状,她自己口中也含了一支。 不过男人的配合时限一点也不比仙蒂瑞拉的魔法鞋长多少,时间一过,他就再也不肯迁就了。 程少融不肯吃兔子棒棒糖:“就像把一只活兔子吞在嘴里一样,残忍。” 钟恋晨:“你以为你是唐僧而我给你的是人参果?” 程少融不想玩卡丁车:“一堆破铁,难道会比飙跑车更有趣?” 钟恋晨:“你开跑车时敢理直气壮地往路边撞吗?没童心。” 程少融拒绝玩极速过山车:“太高了,太快了,我害怕。” 这个嘛……钟恋晨就不好强人所难了。 十秒钟后,她意识到自己被涮了,冲上去扳住程少融的肩膀使劲摇: “程少融!你身为一名优秀飞行员,竟然说你怕高怕快,你你你,你当我智商是负数啊!!!” 程少融最终也没逃过去玩过山车的命运。 他下来时委屈万分地说:“这个跟开飞机怎么可能一样。飞机是我自己开的,结果由我自己掌握。而这个是别人操作的,我信不过我国娱乐设施的安全指数。” 钟恋晨认为他身为一名军人,竟在游乐场里流露出怕死的情绪,这实在是人民子弟兵的莫大耻辱。她要拖着他排队去玩第二遍极速过山车,以磨练他的勇敢意志。 他们俩就跟孩子一样拔河般拉拉扯扯着,钟恋晨每费劲地拖着他前进两步,他就赖皮地再往后退一步,累得她都出汗了。 突然间程少融似乎轻轻地颤了一下,手上的劲儿也松了,钟恋晨趁机拖着他前进了好几米。她回头疑惑地看他:“怎么了?” “没事,我们排队去吧。”程少融顺势拉着她往前走。 钟恋晨下意识地顺着刚才程少融面向的方位看过去。不远处,有三位年轻女子正组织一群肤色和发色各异的孩子们在神仙洞前面排队。其中那个穿着乳白色上衣与淡蓝色裤子的秀丽女子看起来有点面熟。 或许不只是“有点”而已,而是非常熟。 她多年的同学,关系一直不错的好朋友。 程少融的前女友。 蒋维。 这一天的晚上,当钟恋晨回想起白天与蒋维面对面的那一刻时,她觉得自己的心情只有一个词可以形容:“心虚”。 如果要文艺点用个四字词语,那么就是“当场捉奸”。被捉的当然是她,还有程某某。 她看见蒋维的时候,她正拖着程少融的手。她在零点几秒的时间里丢开他的手,弹簧一样机械地说:“我去打个招呼。”然后径直走向蒋维。 客气地寒喧两句后,蒋维朝钟恋晨身后轻声说:“少融,很久不见了。” 钟恋晨僵着脖子没回头,半晌后听程少融说了一句:“你最近还好吗。” “不算太好,但也不差。”蒋维温婉地笑一笑。 另两个老师说:“蒋老师,你跟朋友先聊,一会儿在出口等我们。” 蒋维回头:“等等我,我马上就过去。” 钟恋晨突兀地说:“天气好热,我去买冷饮,你俩谁要?”见没人响应,又说,“那我自己去,一会儿就回来。” 她走出几步,程少融说:“你去哪一家?别走丢了。” 钟恋晨低头胡乱看了一眼游乐场地图上的食品标志:“我去‘蜂鸟’。” “好,我一会儿去找你。” 钟恋晨照着地图找到那家小吃店,在门口被一阵冷风吹到,机伶伶打了个寒战。 对了,天气预报明明说今天降温,怎么刚才她那么热?原来作高功率电灯炮照亮别人的同时,首先会温暖到自己。 她点了最大盒的冰淇淋,吃到全身降了好几度,又要了大串的烤肉串,吃得满嘴油。她最引以为豪的便是有一颗坚强的胃,怎么折腾都不会疼,并且,永远吃不胖。 二十分钟过去了,程少融还没找过来。她回到神仙洞门口,哪还有他的影子? 钟恋晨吃得有点撑,怕再去玩翻江倒海游戏首先会把自己翻倒吐了,找地儿坐下,摸手机想给程少融打电话,一摸才记起来,她今天没带包,只把手机和几张钞票塞在牛仔裤口袋里。刚才玩过山车之前觉得硌得她不舒服,就把手机塞到程少融的口袋里去了。 真是的。她跑到门口去看程少融有没有在外面等她,车子还停在原处,果然他没走,但是她一出了游乐园出口,却再也进不去了,除非再买一张门票。 可怜的钟恋晨本来就没带多少钱,反正今天有程少融付款,而且刚才在小吃店里挥霍太多,现在口袋里的钱只够她打车回家了。 她找公用电话想跟程少融联系时意识到,自己是数字白痴,连自己的电话号码都总是忘,更别提程少融的,每次都是从手机电话簿里调出来直接拨,而且现在她身上一枚硬币都没有,卡通的投币公用电话好像也在游乐场里面,外面根本没有。 点背啊点背,又不能怨社会。 其实方法还是有的,请游乐园管理处帮忙广播一下,可是丢不起那个脸啊,何况蒋维还在里面,她也会听到。 算啦,让这对旧情侣多叙叙旧吧,她得识相些。 钟恋晨从管理处借了笔和纸,刷刷刷写了几个字,将条子别到车子挡风玻璃的雨刷上,然后拦了一辆出租车,怀着深明大义的高尚情怀回家了。 回家后钟恋晨只说程少融在路上遇见老同学叙旧去了,自己快速溜回房间,免得外婆套她的话。她的功力比外婆差很多,肯定马上就露馅了。 她吃多了容易犯困,困着困着就睡着了,一睡睡到下午才起来。 外婆把一包东西塞给她,嗔怪道:“这么大个人,丢三落四的,出去玩也能走丢了,你这像是要嫁人的样子啊?” 程少融跟她真是太没默契了,事先没沟通,就连这么简单的谎话都圆不了。 那包东西里有她的手机,还有她吵着要买而程少融嫌提前买拿着累赘,要她回家时再买的纪念品,面具啊,木偶啊,杂七杂八一大堆。 这小子还挺细心的。好吧,她原谅他把她弄丢了。 钟恋晨问外婆:“程少融什么时候来的?” “你回来不久小融就回来了。他不让我叫醒你,就在这儿等着你醒来,结果你睡得跟猪一样沉,我们在一边聊天你都听不见。后来小融接了个电话,好像是以前的哥们儿打来的,叫他出去喝酒,他就走了。小融说晚上给你电话。” ###插个花儿### 关于“失散”事件,很久很久以后,当钟小姐已经成了程太太,他俩吵xx年第xxx号架时找不到新的论据了,于是翻旧帐。 “你是混蛋,难得陪我出去玩一次,竟然把我弄丢了!” “你是笨蛋,连地名都说不对,你让我怎么找?” “象形字而已,用脚趾头也能想出来是怎么回事。你根本是不想再陪我玩了,所以故意不找我!” “‘半岛’小吃店和‘丰鸟’小吃店一样吗?亏你还好意思说。怪不得我转遍了游乐场到处找‘蜂鸟’也找不到。” “你没有想象力!大木头!” “你是文盲!幼儿园小孩子都会念的字你都不认识!” 上述吵架都是后话了,还是回到这一天。 睡得精神饱满的钟恋晨无事可做,就从书架上抽出书来看。 前几天外婆看着她满书架的网络文学言情小说直皱眉,建议她看点更高雅的陶冶陶冶情操,修炼修炼气质。钟恋晨看着外婆给她找来的那一摞书想吐血,最后跑到程奶奶家从程少融书架上把他仅有的几本小说都搬过来了。 只要是从程少融那儿拿来的,就算是风花雪月的话本子,外婆也不会说什么的。 她看的是《金粉世家》,累啊,不能一目十行地看,所以每看十页歇一会儿,看着看着就从书里掉出一张书签,只是简单的硬质白卡纸,有一面用蓝色圆珠笔画着笔画细腻的线描画,非常精致的仕女图,民国时代的女学生,容颜清秀,梳两条辫子,穿式样简单的偏襟上衣和百褶裙,斜挎包,脚上有朴素的布鞋,栩栩如生。 卡纸的脚落里有他的签名:“少融”,日期已经是许多年前。从来不知道他还有这项技能,这个家伙真闷骚。 钟恋晨暗暗笑破肚皮,照着镜子梳成那样一个发型,翻遍抽屉才找到两根橡皮筋来绑头发。 挺好看的,她从来没试过这么古典又纯朴的造型。 然后她跑到外婆的房间去找衣服,外婆喜欢中式服装,有许多,而且外婆没有发福。 钟恋晨得意洋洋地对着镜子欣赏自己的全新造型,又拖着家中保姆替她拍照时,程家奶奶打来电话说程少融回来了,喝得有点多,问她有没有时间去看看他。 钟恋晨就这么一身地去了,程奶奶眉开眼笑直说好看,建议她拍这样的一套婚纱照,跟程少融扮作旧式学生的样子,她要装进框子里,放在自己的卧室天天看。 程少融喝得是挺多的,沉沉地睡着。 程奶奶说:“家里的孩子们就属小融喝酒最实在,让他喝他就喝。上回小臣拖着他声称要做破坏性实验,一会儿功夫就把他给灌醉了。” 钟恋晨问:“他酒量很不好呀?” 程奶奶说:“跟别人比还行,但程家的孩子们酒量都不错,这样比的话小融就算差的了,连小敏都比他能喝。” 钟恋晨想象着他们家小辈们一起喝酒而程少融最吃憋的情形就吃吃笑起来了。 程奶奶说:“小融老实呀。你看小臣酒量最好,家里人谁都没见他醉过,可是他喝酒的次数很少。就是上次回来过年,可能心情不好,跟小融拼了一回酒,结果小臣一点事没有,小融却被他灌得睡了一天一夜。” 这么差的酒量还敢跟人拼酒,活该他失身。 钟恋晨在程奶奶面前装贤惠,乖乖地一个人守在程少融的屋子里照看他。 看来他俩不是没默契,而是默契太好了。一会儿是她睡他等着,没多一会儿就变成他睡她在等。 她安安静静地坐在靠窗的桌子旁读一本纸页已经有点发黄的《孙子兵法》。 其实她才没这么用功,她一看古文就头痛,所以她看的其实是程少融在书页的留白处作的备注,他的备注比这本书本身好看多了,而且书上他的字看起来还很稚嫩,是他小时候写的。 比如在“田忌赛马”那一篇的旁边,程少融写:“比赛规则有漏洞!”在“兵不厌诈”那一篇的旁边则写道:“不讲诚信,无耻!” 她看得有趣,边看边笑,听到床上的程少融翻了一个身,低低的嘟囔了一句。 她站起身来问:“你醒啦?你刚才说什么?” 这时已经是傍晚,夕阳正从窗口斜照进来,射在程少融的脸上,映得他周身一片光茫,而钟恋晨的脸则背着光线。所以她看不清他的表情,而他大概也看不清她。 程少融喃喃地念了一句:“蒋维?” 钟恋晨耳朵里有小蜜蜂嗡嗡地闹了两下,然后她不真切地听到程少融又说:“这梦真奇怪。” 他又沉沉地睡过去了。 钟恋晨暗暗磨着牙走近他,看他睡得一脸天真无邪好似婴儿,一副发梦的傻样。 她可真迟顿。那张书签标注的时间,正是她要上高二的那个暑假,而程少融已经接到了军校的录取通知。 那一年暑假她们学校的话剧社有演出,她送了票给程少融,演出结束时他送来两束大捧的鲜花,她和蒋维都有份。 他们自编自演的那出剧名字叫《姐妹花》,她与蒋维演一对从小失散的孪生姐妹,因际遇不同而过着截然不同的生活。她穿着蕾丝的蓬蓬裙洋装戴着假的卷发扮演贵气的大小姐,而蒋维则饰演清贫的女学生。 他画的是大众脸,并不像蒋维,但那一套装束,却的的确确是蒋维当天穿的戏装。 切。 程少融翻身时把身上的被子掉到地上了,她拾起来,想给他盖上。盖一半了,她又将被子重新丢回到地上。 让他因着凉而感冒于是病重身亡吧,哼。 钟恋晨借口有事早早回了家,八点多了她接到程少融的电话,那厮听起来神清气爽的,酒意全消了。 程少融说:“有空吗?出来玩吧。” “没空。正忙呢。” “明天我要去我父母那儿,跟我一起去吧。” “明天我更忙,不去了。程伯伯他们又不是不认识我。” “你现在在做什么?声音听起来这么怪。” “练瑜珈。” “我怎么听着像在练拳击似的?” “去你的,像我这么有气质的淑女,怎么会练那种东西。” 其实钟恋晨正在练飞镖。这是身为运动白痴的她除了舞蹈外唯二能奇迹般地在体育课上得优秀的项目。 她盘腿坐在床上,锁着门,门上的飞镖轮盘上绑了一只布娃娃,男娃娃。 男娃娃的脑门上用别针穿了一根布条,布条上写着三个字:程少融。 钟恋晨动作准确无比地将飞镖一枚枚射向男娃娃,每一枚都命中心窝。 镜头摇向程少融,时间跨到两个多月后。程少融回到单身宿舍时,管理员一边向他道贺,一边给他一份快递,是钟恋晨寄来的。 程少融这一年从开端就过得很顺利。他先是很轻松地通过了某项程序复杂的考核,又在飞行测试中取得了第一名,前些日子他与战友一起在某项全师的技术竞赛中夺了个冠军,然后在今天,他得到了师长的接见与表扬,并且军衔又升了一级。 而且,再过不到一个月,他就该结婚了。虽然婚姻的对象并不是多年前他计划娶的那一个,不过也无妨,婚姻毕竟与恋爱的实质不同,他对于娶钟恋晨为妻这件事感到很知足。 其一钟恋晨是他认识了一生的女子,她的优点、缺点,他甚至可能比她自己都更清楚。而他明白,想要彻底了解一个人,实在是一个漫长而艰难的过程,他没有力气再重新来一次。 其二钟恋晨的家与他们家渊源很深。他们的祖辈是曾经一起抗枪作战过的亲密战友,如今两家在事业上又是盟友。他俩的结合令长辈们十分高兴。 其三……钟恋晨个性还蛮好的,很独立,像假小子,心事全写在脸上,小孩子脾气。跟她生活,或许免不了吵吵闹闹,但是不累心。 他掂了掂手中的快递,很重。难不成是钟恋晨拟好了婚姻条款要他签字?反正她一向爱搞怪。 拆开来,果然是厚厚的一摞打印纸,内容却不是他所猜想的东西。 那一叠文件是他的测试成绩,每一张都加了批注,钟恋晨用手写的。 她讨厌练字,所以也特别讨厌用手写字。所以早在电脑还没有普及的时候,她就已经开始用打字机写日记和作文草稿了。 而测试题则是她每周一次通过邮件发给他,要求他限时完成的作业。 都是乌七八糟的心理测试题。反正也花不了很多时间,他老老实实地配合她。 如今这份测试结果就在他面前。 no。003、请从第一题开始回答以下问题,并按选择答案跳到相应的问题。 (题目略) 结论(钟恋晨手写): 本题目测试你心目中最爱的人是谁。你最爱的,是你曾经得到又失去过的那一个,你或许装作若无其事,但你会记挂一辈子,遗憾一辈子…… no。005、请根据第一反应将下列事物排序。 (题目略) 结论(钟恋晨手写): 本题目测试你的爱情智商和情商。你恋爱情商高,但智商差,可以容忍任何女人,但不清楚自己爱谁。 no。007、请回答以下50道题目,并计算得分。选a得30分,选b得20分,选c得10分,选d得0分。 (题目略) 结论(钟恋晨手写): 本题目测试你目前的心态。你装作很不在意,麻醉自己一切都好,憧憬着美好未来,其实心中有巨大失落,彷徨无主,不知所措,急需找更多的事情来转移注意力。所以你最近一定一切都很顺利,但心灵空虚…… no。009…… 程少融耐着性子一张张看完,心里有不好的预感。果然后面有钟恋晨的亲笔信,她罕见的一笔一画地写了一整页纸。 程少融: 测试结果说明一切问题,我就懒得再多说话了。 你喜欢自欺欺人是你自己的事。 可是我不愿意搭进去我自己的未来。 我的人生计划是: 找一个爱我爱到死的人。 谈一场轰轰烈烈的恋爱。 (结婚后的事我暂时还没想好。) 不过既然前两条都已经pass掉了,那么,我们俩完全是道不同不相与谋, 还是各自该干嘛干嘛去吧。 …… 祝你一路美景前程似锦,再见。 ps1:对了,咱们还是好朋友不是?下回见到我请客气的打招呼,不用尴尬。 ps2:我重新读了一遍,好像词句很粗鲁,没有好好斟酌。不过因为我懒得重新写一遍了,所以请你读信时自动转换成优雅的语句吧。 ps3:事情我已经基本搞定了,提前没跟你打招呼真是不好意思,主要是怕影响到你前阵子的考试,其次是怕你不合作。好了,串供证词请见附注。 附注:与长辈串供证词 程少融一向最引以为傲的是他的镇定,泰山崩于顶而不变色。 他的第一位飞行主教练是个不苟言笑的人,但是在他训练结束的那天对他的长官欣喜地说:“我执教这么多年,少融是我见过的心理素质最好的学员。” 可是现在,他捏着那一摞用了七八种字体和五六种字号,画得乱七八糟像领导批注一样的纸,有大口吐血的冲动。 五、程少融从年初开始顺风顺水的日子终于有点停滞了。 他与钟恋晨展开了长达两个多月之久的艰苦卓绝的斗争。 其间他还要不停地接受来自长辈们的关怀与探询,以及责骂。 过度的关怀与责骂都好说,他承受得住,只是应付“探询”这一条……他从小就是诚实守信的乖孩子,让他违着良心按钟恋晨事先给他的那套说辞去忽悠长辈,令他很不适应。 此外,长官知他婚假取消,怕他太闲胡思乱想,也怕他出任务时有意外,索性把他打发去培训新学员。 他作理论课讲师,兼职辅导员,强度并不大,但是时间非常长,白天晚上都得搭进去,害他自由时间极少。 而且有几个女飞行员天天用炽热的目光烧灼他,他十分担心她们把他的衣服烫出洞来。 偶尔的一点空闲,他都用来给钟恋晨打电话。分析、讨论,或者谈判,反正结果都是他输。 sample1: “小晨,究竟出什么事了?” “没事,就是不想跟你结婚了。” “你别把婚姻当儿戏好不好?” “我就是不把婚姻当儿戏才不跟你结婚呢,把婚姻当儿戏的明明是你好不好?” sample2: “小晨,你是不是误会什么了?” “误会你个大头鬼!” “我跟蒋维都已经是过去式了,不可能再在一起了。” “哼,你始乱终弃,不是好人!” sample3: “我跟蒋维是因为个性不合才分手的。” “个性不合你们还交往了快十年?” “我……” “难道我们个性很合吗?” “可是我们比较互补。” “你这是无耻的语言性骚扰,你以为我听不出来吗?去死!” “……” sample4: “我们找个时间好好谈谈吧。” “谈什么?谈你从我一出生就爱上了我爱得地老天荒海枯石烂只等着我长大就要娶我其他女人都是替代品咱们俩才是天生一对……” “……你先去喝杯水顺顺气吧,我们一会儿再说。” “我没话跟你说,啊呸!” sample5:…… sample6:…… sample7:…… 程家对男孩子们的家训是,凡事自己解决,不许依赖别人。 可是面对如此恶女,程少融自感能力不济,不得不去求助两位堂哥。 他先打电话给大堂哥,因为大堂哥与他的个性更接近些,而且,嫂子与他也是从小认识的。 “大哥,怎么对付胡搅蛮缠蛮不讲理的女人?” “你指什么关系的女人?” “……未婚妻……老婆……之类的。” 大哥略一沉思,吐出两个字: “无视。” 跟没说一个样。他只好去打电话咨询二堂哥,这是他的底牌。 二哥思考了更长时间后,终于谨慎地开口,却只有一个字: “忍。” 他晕! ###我是人口贩卖集团的分割线### 与此同时,程家与钟家的长辈们正在电话里或者面对面谈论这两个不争气的孩子的荒唐婚事。 第一组人马: 钟爸爸:“老程,真是不好意思。我那个丫头从小被家人宠坏了,任性得不得了,婚姻大事也这么胡闹!” 程爸爸:“女孩子嘛,任性点叫活泼,正好跟少融互补。这事不怪小晨,肯定是我家少融嘴笨不会哄人,把小晨给惹毛了。” 第二组人马: 程妈妈:“小晨是不是还介意小融跟蒋维以前的事啊?小融自己说过跟蒋维真的了断了,你知道,那孩子说话很可靠。” 钟妈妈:“小晨那孩子你还不了解?她向来没记性。让她闹吧,等她闹累了,就消停了。” 第三组人马: 程奶奶:“你说现在的孩子们怎么就这么爱闹腾?连小融这么老实的孩子也能把个女孩子气得不想跟他过了,我还计划着临死前能见到第二个重孙子重孙女呢。” 钟外婆:“咳,乱说什么呢。你放心,只要你家小融是真的想娶小晨,这婚事就吹不了。至于小晨,就让她先尽情地蹦达几天吧。” ###我是人口贩卖集团的分割线### 求人不如求己。缓了一天神以后,程少融不再打电话给钟恋晨找气受了,他写邮件给她,一天一封,还是很短。他不会写长信。 ——我是真心要跟你过一辈子。虽然我与蒋维处了十年,可是一辈子与十年相比,还是短得很不是? ——你指责我忘不了以前的事我承认。可是人的记性是不由己的,如果现在我说我已经忘了蒋维是谁,你难道不会觉得我这个人是人渣败类靠不住?你看,我还能清楚地记得二十年前我们俩一起去爬山遇见一只黄鼠狼的事儿。 ——虽然我们俩爱情少了点,但我们友情与亲情深厚。爱情到最后也总要转化成亲情的,我们走了捷径而已。当然如果你喜欢,我们可以慢慢地培养。 …… …… …… 大好的周末。与程少融同队的哥们儿绍亘靳来找他玩时,见程少融倚着墙曲腿坐在床上,腿上支着笔记本电脑,正专心致志地写着东西,嘴里叼了一根疑似牙签的东西。 “干嘛呢?外面的太阳多好,在屋里待着是浪费生命呀。我们出去打球吧。”绍亘靳说。 “等我一下,再两分钟就好。”程少融含着长长的牙签含糊不清地应着,又快速浏览了一遍他写的东西,点了“发送”键。 绍亘靳探头探脑地看,程少融啪地合上了电脑盖子,差点把他的脑袋一起夹起来。 “切,鬼鬼祟祟,谁稀罕?你在写情书还是在写举报信?”因为程少融反应太快,绍亘靳没看清一个字,十分懊恼,随手去拔出一直咬在程少融嘴里的牙签,“装酷啊你,你以为你是小马哥?” 结果令他目瞪口呆的是,他拔出来一根棒棒糖。绍亘靳大惊失色地伸手去摸程少融的额头。 程少融说:“给退婚老婆写信呢。肉麻得很,酸得我牙都快掉了,含点甜的能稍微中和一下。” 绍亘靳兴灾乐祸:“还不是你自找的,活该!以前你做那些弱智测试题时我就跟你说了,先去搜搜答案,按着你老婆的习性对症下药。你装模作样假正经地说什么,‘考试不能作弊’!现在知道这年头儿老实的下场了吧,哈哈哈哈哈,笑死我了!” 程少融幽怨地叹了口气,一边关电脑一边感慨地说:“我二哥刚参加工作才几个月的时候跟我说了一句话,当时我还觉得他偏激,现在我不得不承认,二哥的领悟力永远比我又快又强。” 绍亘靳抠耳朵作洗耳恭听状:“咱二哥说啥名言了?” “二哥当时说,循规蹈矩照章办事太不符合现阶段国情了。” 钟恋晨其实很开心收到程少融每天寥寥几句的邮件,虽然她很少回信,偶尔回,也是骂:“巧舌如簧!”“你以为我是小白!” 可是有一天她没有收到程少融的信,她刷新了一个晚上,觉也没睡好,倘若不是因为诅咒正在执行任务的军人是件很有损国家利益的事,她早就打算继续用飞镖扎小人了。 幸亏当晚她同时收到了两封邮件,于是她在心里又原谅程少融了。 绝对不是她没志气没主心骨,而是因为,她实在是太过心胸开阔,善解人意,知书达理,温柔贤惠,明辨是非……等等等等这些中华民族传统女子的优良美德。钟恋晨自欺欺人地想。 她从小就不是个爱纠结的孩子,想不通的事情通常就不去想了。 之所以赌了一口气不嫁程少融,他忘没忘记前女友和前前女友都算不得什么大事,说穿了,她是觉得自己这样插一腿,不明不白,象破坏人家感情的小三儿,令她觉得十分不安。 钟恋晨外在行为虽然像一只小loli,但内心动机却绝对是一尊圣母。 而且,几天前,她又见到蒋维,于是两人一起吃饭。 她苦口婆心地劝蒋维珍惜缘份,不要随随便便就弃了几乎十年的爱情,又反复强调她与程少融的婚事完全是家族摊派行为,他俩都绝对不是自愿的,他俩的感情是很纯洁的。 汗,请上帝原谅她的善良动机。何况,她真的没说谎,这婚事最初确实是长辈们忽悠的,而且,她跟程少融,真的没有“感情”不是?她特别强调的是“感情纯洁”,她可没说别的。 结果蒋维说,其实她与程少融,四年前已经接近分手,只是拖拖拉拉都不忍心,始终没有分得彻底。 而且,蒋维解释,程少融是有情感缺陷的优秀青年,他俩在一起的这么多年,与其说是情侣,不如说是异性好友更恰当。他不懂爱情只懂责任与义务,而她走不进他的内心。 最后,蒋维强调说,难得程少融与钟恋晨认识了一辈子,处得这样好,请钟恋晨务必利用这种优势地位来拯救这位大好青年枯竭的心灵,无论她是否打算嫁给他。 钟恋晨与蒋维分手后,在路上回想起她的话,突然发现程少融好可怜。 这分明是一个在家长们的厚望之下因为不断完善与修炼自我而最终走火入魔终于造成个性缺陷的又一个天才青年的悲剧个案嘛。 钟恋晨猫哭老鼠式地掉了几滴泪,觉得与其让程少融再去用优质的外表去欺骗其他的良家女子,还不如由她自己来忍受这种痛苦算了。 她打算等程少融再提结婚的事儿时就答应他。 可程少融这家伙,每天只绕绕转转地跟她讲一通大道理,却绝口不提“你什么时候再嫁我”这句话,真是可恶极了。 难不成要她先说“我要嫁给你”?做梦! 结果到底是钟恋晨先说的这句话。 她还在继续过着每天闲逛、发呆、上网、收邮件的人神共愤的洒脱日子时,中国的某个地方发生了惊天动地的大事件,数万人遇难,数百万的同胞失去家园。 等她从震惊中回过神来,意识到程少融又没按时给她来信,第二天也没有。 或者纪律不准许透露行踪,她已然猜到他去了哪里。 那么煎熬的一段时光以后钟恋晨也不愿再回想,她的心她的肺终于都正常的归位了。 她回到父母身边,每天一边看着电视抽泣着,一边在网上跟疑似网特吵架。 三天后程少融终于给她拨来一个电话,信号不好,随时都要断掉的样子。他说:“你还好吗?在家里乖乖待着,不要再到处乱跑。” 钟恋晨哇哇地大哭起来,边哭边嚷:“你一定要活着回来,你要活着回来娶我!否则你等着瞧!” 重新找到人生目标的钟恋晨的生活一下子变得充实起来。 哎,她以前的日子也很充实。应该说,她的生活变得更加充实起来。 她白天去做志愿者,帮忙统计捐款,登记物资,晚上她就习惯性地等程少融的电话或者邮件,但她总也等不到。于是她担心,担心他太累,担心条件太艰苦,担心他有危险。 有一天她计划与一支志愿者车队一起去灾区,她想那样兴许就可以看见程少融了。结果父亲闻讯派人把她给捉回来了。 她突然发觉,原来自己这么关心程少融,为他这样牵肠挂肚。难道这就是传说中伟大的爱情? 她呆若木鸡,又如灌顶。 她一直不喜欢张爱玲,觉得这个女人世故又凉薄。可是以前程少融教训她时很喜欢引用张爱玲的话,她为了熟知敌情,于是也读了一些。 她印象最深的是《倾城之恋》,一个城市的沦陷,只为了成就两个人在一起。 而如今,她可耻地想,在这样的民族危难之中,居然成就了她渴望已久的爱情。 对对,这当然就是爱情。 既然程少融不懂得爱,那么他俩的爱情,就完全由她说了算了。 当家作主的感觉多好! 很多天后,程少融终于从灾区撤出。他的最后一个电话只有寥寥数语,说他接到新的任务,很长一段时间都无法再跟她联系,任何方式都没有。 但是没有危险,让她不要担心。 等他结束任务时,就可以休一段很长的假期,可以办他们的婚事。 钟恋晨觉得窗外的蓝天特别蓝,白云特别白,连虫子都叫得十分动听。 她开始认真地计划婚礼细节,礼服,戒指,鲜花,还有宴会的形式。她的日子比之前还要充实。 第二天,钟恋晨收到一封快件,是从程少融的部队寄来的,字却不是他的。 她疑惑地打开,发现快递中是一封已经封了口的信,那信封上的字,的的确确是他那一笔端正俊秀的字体,她已经有许多年没见到了。 钟恋晨如拆礼物般怀着窃喜的心情打开,字很潦草,但却显得更潇洒。 但是信件的内容—— 小晨: 我想过了,你说的对,我俩的确一辈子都不可能有爱情。 而且,我确实忘记不了蒋维。 我要娶你,是想为你负责,也想让长辈们高兴。 但既然你是如此洒脱的女子,并且有着远大的理想,那么我们的婚事就这么算了吧。 就如你说的那样,我们还是继续做朋友好了,不要误人误己。 祝你早日找到最合适的人,谈一场轰轰烈烈的恋爱,然后与他结婚,直到地老天荒。 此致 敬礼 钟恋晨先是惊得忘了心跳,然后气到浑身发抖。 她强忍着愤怒把那封信再从头读一遍,又仔细辩认字迹。 她把那张薄薄的纸研究了几十遍后,终于确认,她的确没有理解错他的意思,而且,这封信绝对是他亲笔手书! 混球!坏蛋!肯定是他忌恨她给他写了一封拒婚信,所以现在他以牙还牙! 钟恋晨首先想到的是打电话骂他一顿,可是他的电话拨不通。对了,他说过,她短时间内都联系不上他了。 早有预谋! 钟恋晨气急败坏地把信撕成两片,又用牙齿狠狠地咬了几口,扔到地上踩了几脚,这样她还是不解恨,最后她用剪刀把这张纸剪成好几百片后,全丢进抽水马桶里去了。 钟恋晨觉得自己应该大哭一起,可是她愤怒到了极点后,居然哭不出来。而且,父母都不在家,连佣人都出去买菜了,她想找人诉诉苦都没对象。 她镇定了一下,觉得自己还是先不要告诉别人,实在太丢脸了,被男人甩掉可实在不是件光彩事。 不过,她快气炸了,她必须要找个地方去透透气。 钟恋晨翻出她常年带在身边的旅行箱,很好很好,护照没过期,签证也没过期,她要跑到很远的地方舔伤口去。 她给父母留了张条子,就迅速地逃走了。 再见,程少融!等老娘我下次回来,我若还记得住你是谁,我就跟你姓!xxx的! 鉴于自愿免费出演该剧的钟恋晨同学已经在某无良作者的折腾下有点神经失神精错乱调且过早出现了女性更年期与老年痴呆症双重症状,为了避免本剧因女主早逝而中途夭折,因此某作者决定非法使用违禁品,给她超量注射强心剂与兴奋剂,以求她能够撑住一口气把这个剧演到结尾。 大脑正常的观众请无视以下情节。 ###悲情女主角换装时间### 话说心灵受到严重创伤的钟恋晨义无反顾地逃到了位于大洋彼岸的国度。 她给家里打电话报过平安,也懒得跟他们解释发生了什么事。她的手机当然是关机的。 她是给大堂哥打的电话,并且命令他立即帮她作好善后工作。钟恋晨可没胆量去对面父亲和母亲。 她住几天就换一个地方玩,免得他们有人过来捉拿她。她都是要离开的时候才找个电话通知他们自己还活着。 钟恋晨在外面玩了两个周,心情好了许多多了,想起程少融时也不再有要大口吃肉的冲动了。 而且她想,幸好没有嫁给程少融,不然以后她出国都是一件巨麻烦的事情,审批手续要复杂上许多。 只是……哎……算了……tmd……实在是……真见鬼……呸! 这一日,当钟恋晨确认好了下一站行程,正准备刷卡买机票时,收款员礼貌地对她说:对不起小姐,您的信用卡已失效。 怎么可能! 她换一张,还是失效的。 再换,同样如此。 钟恋晨用她聪明的脑袋想了想,立即明白自己被家人陷害了。因为她的几张信用卡都是哥哥们替她办的,密码还有设定问题她都没改过。何况,只要他们想害他,他们有的是办法。 喵的,她的饭店费用还没有结算呢。巨额的费用,她身上的现金当然不够。他们了解她身上很少带现金的习惯,算准了这样她就没有法逃跑。 早知道今天会招小人,她昨天就该把信用卡里的钱全透支出来。不对,早知道要招小人,她前天就不该刷卡,以至于让他们查到了她的行踪。 她真是没有危机意识啊。 钟恋晨悻悻地回到房间。 她倒不担心生存问题,肯定会有人来帮她结帐,并且管她吃管她住。 但是,接下来,她很快就会被像犯人一样引渡回国了。 来的人是谁呢? 她的爸爸?完了,她不如直接从楼上跳下去。她往楼下看了一眼,好高啊,于是她放弃了这个打算。还是装晕倒吧,反正她有低血糖,应该能骗过一时半会儿的。 堂哥表哥们?千万不要是他们,她很怕她控制不住情绪冲上去咬断他们的脖子。 爸爸或哥哥们的秘书?最好是这些人。因为他们都怕她,只消她威逼加利诱…… 钟恋晨想好了接下来的应对策略后,松了口气,但是深深的悲伤情绪漫天漫地地朝她袭来。 她最近的生活是多么的不堪啊,醉酒失身,被骗订婚,然后……没有定力地单方面恋爱,然后被她才刚真正爱上不久的未婚夫无情抛弃……而现在,她被她最信任的家人陷害,如此落魄地留在饭店里等着他们抓捕归案。因为如果她现在逃出去,可能不出几小时,去抓她的可能就是联邦警察了。 她简直比项羽都凄凉啊,人家还有虞姬呢。 她简直比卖火柴的小女孩还可怜啊,小女孩还可以划着火柴幻想美好的景象,她刚才划了两盒火柴,结果呛得自己咳了五分钟,还烧焦了自己的一绺头发。 钟恋晨越想越委屈,伏在床上呜呜地哭了一会儿,迷迷糊糊地睡着了,等醒来时,发现时间又过去了几个小时,但是抓她的人还是没有来。 这之于急性子的她而言真是巨大的精神折磨啊,横竖一刀给她个痛快呗。 她在屋里转来转去,决定还是出去透透气,顺便还可以趁着中国领事馆没下班,去探探口风,必要时她要到那边去求救。 她都换好衣服了,前台突然来了电话,说有一位她的朋友在大堂等她。 这时间算得怎么会这么准,正好她连惊带吓加上气恼没吃午饭,现在饿得前胸贴后背,想逃跑也没力气了。 躲也躲不掉,钟恋晨在屋里使劲地磨叽了五分钟后,终于不情不愿地下楼了。 只是正在大厅等她的人,有点出乎她的意料。也许不能说“有点”,应该是“非常”,“严重地”,“大大地”出乎了她的意料! 竟然是她从小到大唯一“曾经”暗恋过的,并且是她犯花痴的标本形象的程少臣! 钟恋晨受惊过度,只知道呆呆地站着,以至于忘了打招呼。 程少臣说:“给你半小时时间,去收拾东西。” 她终于清醒过来:“不用不用,十五分钟就够了,你再等我一会儿就好。”然后迅速冲上电梯。 咦,不对啊,她之前不是都计划好了怎么应对来人了吗?怎么竟然就这么老实地就范了呢?扼腕扼腕! 当钟恋晨想到这个问题时,她已经坐在返回祖国的飞机上了。这下子可是真的逃不掉了。 而且,程少臣把时间卡得那么准,她连饭都没吃成,就已经上了机,现在觉得奄奄一息。 “少臣哥,我饿。”她小声说。 “一会儿会送饭来的,你可以吃双份。” “我讨厌航空餐。” “那你睡一会儿吧,睡着了就不饿了。”程少臣翻着英文报纸,头也不抬地说。 “刚才上飞机前你为什么不让我去吃饭?” “你若吃饱饭就有力气了,万一跑掉的话,我捉你时会比较费劲。” 她要哭,连她亲爱的少臣哥哥都欺负她,可是她饿得没力气哭。 钟恋晨在内里呜咽,呜呜呜,她是爹娘不疼姑舅不亲猫狗不爱的可怜小孩。 空中服务生终于送餐来了。程少臣很客气地把自己的那份也推到她跟前。 钟恋晨说:“我还要一杯很浓的咖啡,加四块方糖。” 程少臣终于转头看了她一眼,淡淡地对服务生说:“给她一杯果汁,给我两包纸巾。” 好吧,虽然从来不顺着她,但她的少臣哥哥还是很关心她的。 吃饱喝足的钟恋晨终于有力气了,她前言不搭后语地将她最近几个月来的凄惨经历一一地讲述给程少臣听。她憋在心里很久了,连跟人倾诉的机会都没有。如今总算有个大活人可以当她的树洞了。 她越讲越委屈,先是静静流泪,再低声呜咽,又抽抽搭搭,总之眼泪越流越多。 程少臣同情心真欠缺,她哭得那么可怜,他都无动于衷,眼睛还是盯着自己手中的英文报纸,不过每当她的眼泪快要流进嘴里时,他就会将手伸到她面前,指间夹着一张纸巾。真奇怪,他明明没有看她。 不过程少臣是个很好的听众,既不让她闭嘴,也不会插她的话,只是不知道他倒底听进去没有。不管,反正钟恋晨只要说出来,心里就舒服多了。 不过她当然是很有重点地讲述的,淡化了她自己的恶形恶状,无限夸张程少融的混蛋事迹,另外,绝口不提他俩的一夜情事件。 后来钟恋晨知道程少臣原来每个字都听进去了,因为当她哭哭啼啼地提到那封信时,程少臣竟然笑了一下,表情既诧异又好笑:“这小子什么时候变得这么有魄力了?” 钟恋晨气得哇一声大哭起来,惹得头等舱里的其他乘客纷纷向他们这边看,还好头等舱的客人不太多。 空中小姐也迅速赶过来:“这位小姐是不是不舒服?需要我为为您做什么?” 程少臣等她哭得差不多了才敷衍地拍拍她的肩:“好了好了,那信应该不是少融写的,或者他是在逗你玩呢。” 钟恋晨大哭了几声后就再哭不出来了,但她还在努力地假哭:“呜呜呜,你们都是坏人,连你也欺负我!” “你以后再想哭的时候就找个地方像刚才那样大声哭好了。哭得太压抑有损身体健康,听的人都会心脏不舒服。” 钟恋晨闭眼装死……不,是装睡。 这飞行旅途这么漫长,还有许多个小时,她实在是没脸见人了。 飞机终于着陆了,这回程少臣带了她去吃她最喜欢的大餐。她正吃的非常高兴的时候,有人来给程少臣送机票,只有一张。 钟恋晨纳闷地问:“少臣哥,你一个人走?你要把我丢在这里自生自灭吗?” 程少臣温和地说:“怎么会?钟叔正好在这里出差,我会把你送到他那里。” “哪个钟叔?” “你父亲。” 钟恋晨再度大哭起来。豪华餐厅的无数目光投射过来。 程少臣将手里的杂志抬高一点挡住脸,希望大家把他当作跟这个女人没有任何关系的路人就好。 可是钟恋晨跑到程少臣身边扯着他的袖子不放:“你不能把我丢下不管,呜呜呜,这一回我爸爸肯定会把我关起来至少一个月的。我不要我不要,你去哪儿我就去哪儿!” 于是又几小时后,钟恋晨成功地逃离了父亲的势力范围,得到了暂时的人身安全。 出了机场,有宽敞的车子在等他们,车上还坐着一位表情严肃的中年女子,见到他俩起身客气地行礼,脸上依然没有笑容,好像人人都欠她钱一样。 程少臣却不以为意,向钟恋晨介绍:“这是冷经理。”又对司机说:“先送我去公司开个会。” 车上,程少臣交待冷经理:“给钟小姐办一张信用卡,只限在本市使用的。给钟小姐找一处住的地方。带钟小姐去买些衣服和必需品。在合理的范围内,满足她的一切要求。” 冷经理认真地点头。 程少臣又强调:“合理的范围。” 冷经理再次点头。 程少臣下车前,抽出一张银行卡给钟恋晨,顺手没收了她的护照。 钟恋晨抹着泪说:“少臣哥,他们都是坏人,只有你对我最好。” 程少臣说:“你乖乖的,不许淘气,不许捣乱,否则我比他们更坏。” 钟恋晨乖乖地点头:“我一定听你的话。少臣哥,你比程少融好一百倍。”想了想,又补充,“一万倍。” 程少臣抬头望望天上飞过的又一架飞机:“最近的通货膨胀真的很厉害。” ###插花喝茶时间### 几天前,钟恋晨的大堂哥钟振凯与程少臣在一起吃饭。 “小晨那个死丫头,真要气死人了。不声不响跑到地球另一半,连手机都不开通,两三天才给家里来个电话报平安,把家里人急的。这次看我们怎么收拾她。”一向儒雅的钟大哥喝了点酒,发了狠地说。 “那也得把她先弄回来再说。你若是敢在国外碰她一根头发,小心她去报警,害你回不了国。”程少臣凉凉地说。 “嗯,按她现在的状态,这种损事绝对做得出来。所以我才发愁,我三叔交待我去把小晨捉回来,省得一家人提心吊胆。那丫头鬼得跟只貂似的,我还没开始行动呢,她就又换了地方了,我哪有本事抓到她?”钟振凯愁容满面。 “办法有的是,可惜你下不了手。给她断水断粮,把她的信用卡全废掉,她那种从来没吃过苦的小姑娘,肯定撑不了几天就向家里求助了。” “告非,程小二!那是我亲堂妹,你的准堂弟妹!你够毒啊。”钟家大哥的酒都被惊醒了。 “我就说你下不了手吧,所以你还是等她折腾累了自己跑回家吧,迟早的事。”程少臣不在意地说。 “我那妹妹,你是知道的。”钟大哥抹一下额上虚无的汗,“如果我敢让她在外面受上几天委屈,等她杀回来,那不得咬死我?” “随便你。”程少臣轻轻掸一掸指间的烟灰,轻描淡写地说,“我过两天就到她现在待的那个地方去出差。真的不需要我去把她带回来?” “要,当然要。”钟大哥几乎要喜极而泣,冲上去就要拥抱程少臣,被他一躲,只拍到了他的肩膀,“兄弟,你一定要把咱们家小晨弄回来,越快越好,越快越好。需要我做什么来配合,您尽管吩咐。” 六、话说又过了一个月以后,钟恋晨与程少融终于和好了,中间省略若干细节。 (一名追文读者看到这里气得吐血了。) 咳咳,大致情节可以参见《过客,匆匆》倒数第几章,再加上一点添油加醋的猜想,基本上就与事实相差不远了。 (又一名追文读者气晕了。) 他们当然会和好的,钟外婆不是说了吗,只要程少融是真的想娶钟恋晨,那么这婚事肯定吹不了。程家小三儿这孩子别的好处没有,但是绝对一言九鼎,且具有克除万难实现目标的优秀革命精神,而钟家小妞向来外强中干,虚张声势,狐假虎威。所以这样的结果是必然的,是符合科学发展观与和谐社会要求的。over。 (愤怒的读者们将从绿色食品专柜买来的无污染土鸡蛋以及环保型西红柿纷纷砸向某作者。) 谢谢,谢谢大家,你们的热情太令我感动了,你们怎么知道我家相公最爱吃西红柿鸡蛋汤这道菜呢?这些食料可以为我节约很多钱呀。 ###我是消费者协会今天休假的分割线### 美丽的黄昏,金色夕阳下,程少融与钟恋晨手拉着手走过广场的中心喷泉,惊起几只白鸽。 程少融指指旁边问:“你想吃棉花糖吗?” 钟恋晨:“我有那么幼稚吗?……我要吃糖葫芦!” 程少融去给她买了一大把糖葫芦,什么口味的都有,吃得钟恋晨牙都要倒了。 旁边有一对正在散步的头发花白的老人看着他们俩,笑着悄悄说:“瞧,这个俊小伙子多有创意呀,弄一大把糖葫芦当鲜花送女朋友,肯定是个会过日子的好孩子。” 咬着糖葫芦的钟恋晨满腹疑惑地说:“那个姓飘的女人怎么突然变得这么厚道了呢?我以为她肯定会借着机会添枝加叶地丑化咱俩的形象——尤其是聪明可爱的我,然后把我们明明很美丽的故事编成低俗又荒诞的剧本去博眼球赚人气兼骗钱。她突然转性了,我好不适应啊。” 程少融说:“天下哪有那么便宜的事?据说她剧本都写好了,但是二哥今天上午派人给她送去一张二百万的支票,条件是要她把已经写好的底稿全毁掉。你也知道的,一提那段时间的什么事儿二哥就上火,干脆用钱堵这女人的嘴。” 钟恋晨小声地骂了一句“靠”,程少融看了她一眼,见她正在吐舌头,于是把已经到嘴边的准备教育她的话又收回来了。 钟恋晨说:“少臣哥这是在向恶势力妥协与低头呀,他对这女的也太客气了吧。” 程少融说:“二哥也是不得已,破财消灾呗。谁知道这姓飘的女的哪天又会犯抽去挑拨他们夫妻不和,或者又想出损招来陷害他,而且二嫂现在情况有点特殊,二哥担心……真奇怪,为什么二嫂那么喜欢那个姓飘的呢?几乎把她当知己。二嫂那么有品味的女子……哎,二哥因为这件事很头痛。” 钟恋晨说:“她那本小说不是都写完了吗?结局都定了,想改了改不了啦。” 程少融叹气:“不是还有种东西叫番外吗?几百个字就足够把他好好的生活搅得人仰马翻。二哥很怵她,最怕她乱作文章。” 钟恋晨说:“说的也是。咳,给她支票干嘛?不如把二百万全换成一块钱硬币,把她丢进她自己挖的害人坑里,用硬币把她埋起来,世界就清净了。” 程少融说:“她没那么罪大恶极啊。不过你可要离她远点,免得跟着她学坏了。” 钟恋晨想了想:“其实……飘姐也不是个坏人,就是偶尔脾气怪怪的。你想想看,比起安若姐她们来,她对我够好的了,基本上没怎么折腾我。何况,她还安排了好几场我跟少臣哥哥单独在一起的戏码,她真是挺疼爱我的啊……” 程少融瞥了她一眼:“这样就叫好人了?那你得好好讨好一下我,以后每年我们都到二哥家去渡一个星期的假,我跟二嫂聊天时,你就可以去缠二哥了。” 钟恋晨喜极:“真的吗真的吗?”然后又沮丧,“还是不要了吧,少臣哥会烦死我的。” 程少融轻轻地哼了一下,用钟恋晨听不清的声音嘀咕:“就是想让他烦死你。” ###我是赞助商强行出镜的分割线### 作者飘深知不义之财不可久留不可独贪的道理,她用二百万买了她心仪许久的辉腾(多好的车呀,低调的外表华丽的内容与某作者一样,读者吐)后,把余下的钱全部以程珈铭这个目前尚子虚乌有的名字捐给了慈善总会。 当她开着车得意洋洋地兜风时,被几个读者认了出来。读者飞车追上她,猛拍着她的车窗嚷嚷:“阿飘阿飘,做人不带像你这么恶毒的。你好歹交待一下,那封信到底是怎么回事啊?我家猫都憋出内伤来了。” (读者们你们太不懂留白的艺术了,人家好不容易才学会了怎样“不磨叽”,怎么好这样打击我呢?) 好吧好吧,为了读者们的健康,只好让可有可无的龙套人物绍亘靳再度登场了(事实真相是他赞助了某作者一公斤极品法国手工巧克力,吃人嘴短拿人手软啊)。 绍亘靳英气非凡制服笔挺地登场。 绍亘靳:事情是这样的。在灾区执行任务时,因为天气和地势的关系,不确定因素太多,危险性很大。当后来我们有战友遇难时,我们也照例每个人都写了信,一旦有什么不测,那就是我们给家人最后的话,会由组织为我们寄回家。那时我的脑海中闪现着无数童年的回忆…… 某作者:少根筋,说重点。 绍亘靳:是。你要我说谁来着?程少融……哦,少融他写得最快,封好了信以后,他又找了张纸开始写第二封……就是给他未婚妻写的那一封……(绍亘靳在这里有长久的停顿) 上道的读者们:不是遗书吗?为什么会寄出去呢? 绍亘靳:都怪我太讲义气了呗。大家写信时都神色凝重,好像真的要跟家人诀别一样,只有少融他写这封信时嘴角含笑,春情荡漾,一脸淫荡,sorry对不起,我不是故意的,飘姐可以证明我语文水平真的不高,可想而知他写的是什么内容了,肯定是甜甜蜜蜜的情话嘛……后来我们撤出灾区,那些信都退出给了本人。少融因为紧急被派到别的地方,走之对我说,让我帮他把那些信毁掉就好。 配合的读者们:哦—— 绍亘靳:我们是哥们儿嘛,我最了解他了,这家伙闷骚得要命,如果不是被逼到份上,只怕一辈子也说不出半句情话来。我弟妹难得可以听听他的肺腑之言,怎么可以就这么把机会错过了呢?所以我很聪明地把他原来写好要留给弟妹的那封信给寄出去了。 热心的读者们:绍哥哥,程小三知道真相后揍你了没? 绍亘靳:我们是兄弟啊。俗话说兄弟如手足女人如衣服,哪有手足为了衣服反目的道理……当然他知道真相时已经是很久以后的事了,那时他离了我有十万八千里远,他想揍我也鞭长莫及呀……不过据说一向健康的他突然犯了点小毛病,吐了一点血……适当放放血其实是有助于身体健康啦,我哥们儿在内心深处是很感谢我的,他只是不怎么擅长表达情感。飘姐你说是不是? 某作者:时间到!少根筋你可以走了。 读者们:绍哥哥,不要走,给我们签个名!你好帅,我们爱你! 绍亘靳:飘姐,我们商量个事儿可好?我可以再赞助你一公斤荷兰巧克力……加一百朵郁金香……二百朵……没什么啦,就是一个小小的要求,非常简单——能安排我跟安若姐姐吃顿饭不?我仰慕她好久了。我不抢镜,绝对不抢,没有对白也可以,只有背影也无妨,只要能让我见到安若姐姐就可以了,当然如果我能跟她握一下手的话,我以后可以为你做牛做马…… 某作者:滚! 读者们愤怒了。 读者甲:告非!某作者你竟然出口辱骂抗震英雄!你是民族罪人……读者乙:这个弱智作者拿民族灾难作娱乐话题,人品有问题,道德败坏…… 读者丙:某作者有初恋障碍,因为她自己只恋了一回就婚了,心理不平衡,所以她让笔下的每个角色都初恋失败。还有,她藐视爱情,她笔下没有一个正经谈恋爱的人,都脑抽。对了,她在书里宣扬了好几次婚前x行为了,她三观不正! 读者丁:她语言贫瘠文藻枯燥情节乏味结尾敷衍她的存在降低了整体网络小说的档次…… 读者戊:哼,作者你以为龙套就没有尊严就没有粉丝团吗?告诉你,我们都是绍亘靳哥哥的粉丝,我们都是“面筋”!我们要求你公开道歉! 读者戌:她会为她的无知付出代价的……不理她,我们去安慰我们人格受辱心灵受创的小靳靳去。 …… 冲出重围的某作者抹着汗心有余悸地想,粉丝真是一种可怕的生物啊,只不过骂了少根筋一句,她就成了一无是处的人民公敌了。 如果她们知道少根筋从小到大挨过她无数的揍,她们还不得撕了她? 谁叫少根筋是她亲表弟,又特别欠揍呢? 钟恋晨的婚礼跟她的初夜一样来得不明不白。 本来她都跟程少融商量好了,要将婚礼延两年再举行。她要与程少融享受两年远距离恋爱的好时光。 程少融没意见。 结果…… 本来只是一个聚会而已。外婆的八十大寿,晚上在豪华的大饭店举行,请了许多的亲朋好友。 程少融也正好放了个长假。 下午有人来给钟恋晨化妆。因为外婆说,要让她一直陪在身边,一定要漂漂亮亮的。 那个妆化得很久,发式也盘得精致。钟恋晨觉得奇怪极了:“有必要这么隆重吗?” 再后来给她套礼服,乳白色,层层叠叠,美伦美奂。钟恋晨说:“太夸张啦,又不是要结婚!” 然后……宴会上来宾衣香云鬓。外婆笑呵呵地说:“欢迎来参加我这个老太婆的八十岁生日。但今天还有一个更重要的节目,那就是我的宝贝儿外孙女钟恋晨,跟我从小看着长大的另一个宝贝孩子程少融的结婚喜宴。提前没通知各位,就当给大家个惊喜吧。” 来宾的欢呼喝采声还有突然放了满天的烟火彩花遮住了钟恋晨惊愕的表情与气愤的抗议声。 满场都是亲属好友,钟恋晨没勇气逃婚,只好装出一副幸福无边的模样偎依在程少融的怀里。 她脸上表情笑盈盈,但语气咬牙切齿:“程少融你死定了。” 程少融满脸无辜:“我也不知道怎么回事啊。” 休息室里。 钟恋晨:“为什么我今天结婚,我自己不知道?” 阿姨:“哎呀,不好意思,忘记通知你们俩了。” 钟恋晨:“可是我们还没有结婚登记啊?” 姑姑:“还好客人们不知道,明天赶紧去补上。” 钟恋晨:“abab……” 婶婶:“cdcd……” 钟恋晨:“efef……” 舅妈:“ghgh……” 总之,钟恋晨投诉无门,就这么莫名其妙被骗婚了。 %%%%%%%%%%%《飘啊飘啊飘7+1卦小报》特别报道start%%%%%%%%%%% (一)欠缺职业素养的业余狗仔 前方特派业余记者绍亘靳: 我们几个跟少融很熟的战友其实都疑惑了很久关于少融跟小钟究竟怎么开始的这个问题。 以前他偶尔也提一提小钟的名字,不过就是个从小一起长大的玩伴,也有点像妹妹,看不出半点情侣端倪来嘛。怎么突然间就成未婚妻了呢。疑惑啊疑惑。 而且少融不是一直跟一个叫蒋维的女子处了多年吗?虽然他很少提及。 不过少融嘴太紧了,我们几个人武力打击美色诱惑连哄带骗轮番上阵地折腾了几个月也始终没逼问出来。 算了,既然世界上已经有那么多未解之谜,也不差再多这一个了。 我就不浪费宝贵的脑细胞了。 什么?说说婚礼现场?哦,收到。 其实也没什么好讲的,就是跟别的婚礼差不多呗。 更豪华些,因为他们两家都有钱嘛。 新郎新娘比一般人更漂亮些。 婚宴上的饭更好吃一些。 对了,我听到了一点谈话内容。 少融奶奶说:“我们总算成真正的一家人了。只是,这么骗他们,孩子们不会反弹吧。” 小钟外婆说:“那俩孩子都是实心的,反弹也没多少力道。” 少融妈妈跟小钟妈妈说:“再怎样也好过我们日日提心吊胆生怕夜长梦多的那种滋味吧。” 咦,怎么回事?没听懂。 少融跟小钟还在外面闹了一阵子别扭。 小钟说:“你对天起誓今天这事儿真的跟你无关。” 少融说:“你够没够啊,这都第三遍了。” 小钟说:“你再发一遍誓,你今天若是说谎,你这一辈子都要被我欺负压榨奴役虐待!” 少融说:“这誓还有必要发吗?不管我说不说谎,反正都是这种下场了。” 哈哈哈。不过还是没听懂。 对了,我在婚礼上遇见一特别漂亮特别可爱的小姑娘,简直就是天使的化身啊。 小天使摇着我的裤子说:“制服叔叔,你好帅喔,我好喜欢你喔。” 我受宠若惊:“是吗?” 小天使微微笑:“你有女朋友吗?” 我说:“没有。” 小天使笑靥如花:“那我给你介绍一个好不好啊?” 我说:“好。在哪里?” 小天使指指自己的鼻子:“就是我呀。在我长大之前,你千万不可以谈恋爱,知道吗?你等我长大喔。” 我说:“那个,这个……你开玩笑吧。” 小天使奶声奶气:“你刚才都答应我了,男子汉大丈夫说话要算数,咱俩来拉勾勾。你如果做了对不起我的事,就让你的鼻子变得像大象那么长。喔,我叫程浅语,你叫什么名字?” 这哪是小天使啊,这是小恶魔。什么破电视剧的台词,简直是教坏祖国的花骨朵。我要给广电总局写信抗议! 让我想想婚礼上还有什么事儿。啊啊,我怎么把这个忘记啦,我终于见到我的梦中情人安若嫂子,我从小到大心目中的女友以及妻子就是她这个样子的啊。让我想想怎么形容……哎,我真后悔没好好学语文……嗯,她蹙眉沉思时清丽如梅,静静凝视时优雅如荷,浅浅微笑时恬淡如菊,眼波流转间娇艳如桃……多么女人中的女人啊,为什么以前我从没遇见过…… (编辑语:以上言论不代表本报观点,以上业余记者素质不代表本报素质) %%%%%%%%%%%《飘啊飘啊飘7+1卦小报》特别报道%%%%%%%%%%% (二)窃听偷窥专家 以下内容由本报窃听专家xxx根据偷放在某对新人的新婚套房的针眼摄像机所录内容整理(可恶,为什么整晚不开灯啊)。 23:10 程少融(以下简称融):小晨你要不要睡觉啊。 钟恋晨(以下简称恋):看完这部动画片再睡嘛,多好笑啊,你也来看。 23:39 恋:我困了。 融:你睡哪一边? 恋:呃? 融:左边还是右边? 恋:不清楚呀。以前我都是睡中间。 融:…… 23:49 恋:你干嘛咬我脖子? 融:…… 恋:哈哈哈,痒死我了。 融:…… 恋:喂,你别碰我的腰,痒……肚子也不能碰……别碰我的腿,哈哈,痒死了……啊,你干嘛咬我的脚趾头? 融:…… 恋:……啊……疼……程少融你个大坏蛋…… 融:…… 恋:……书上都是骗人的。为什么第二次还这么疼……呜呜…… 融:一会儿就好了,一会儿…… 许多个“一会儿”以后…… 恋:呜呜……“一会儿”好长啊…… 凌晨2:10 (太好了,窗帘拉得不严,有一点点月光照进来了) 钟恋晨梦中翻身,碰到东西,自言自语:“真讨厌,什么呀。”她朝后使劲踢了一脚,又向另一侧翻,于是她碰到了床沿。 “妈呀,床什么时候变这么小了,我要掉下去了。”钟恋晨刚发出这一声哀叹,就被人搂住腰又拖回床中间去了。 哦哦,原来是这么回事。 钟恋晨不好意思地说:“你也认床吗?怎么醒了? 程少融朦朦胧胧地说:“睡得好好的,被人踢醒了。” 2:20 晨:小融儿,你睡着没? 融:没。 晨:我问你一件事好不好?你要如实回答。 融:好。 晨:我们……我们那个第一次,究竟怎么回事啊? 融:呃? 晨:到底是谁先主动的? 融:不知道,之前的事都不记得了,只知道醒来时就那样了。 晨:呜呜……你搞错没有?你怎么也会什么都不知道,你赔我的第一次…… (窃听专家友情提醒:饮酒千万要适量) %%%%%%%%%%%《飘啊飘啊飘7+1卦小报》特别报道%%%%%%%%%%% (三)钟恋晨婚后二三事 a、逼来的表白 恋:程少融我们给孩子娶名叫“程爱恋”好不好? 融:你有啦? 恋:没有。提前取嘛。 融:好俗的名字。 恋:哪里俗?爱“恋”……多有意义啊。 融:姑姑名字里有“爱”字,你名字有“恋”,我家不兴跟长辈重名的。 恋:总之你就是不爱我! 融:唉,又来了。 恋:你不爱我!呜呜呜。 融:我怎么不爱你了? 恋:你有多爱我? 融:你想要我有多爱,我就有多爱。 恋:爱我很掉价吗?你这么斤斤计较,多一分都不给啊。 融:哦,那么重来吧。我爱你爱得死去活来,直到海枯石烂地老天荒。 恋:嗯,这还差不多。 融:拜托你去帮我冲杯苏打水。 恋:你怎么啦? 融:我胃不舒服,中和一下。 b、教唆犯 某一年,钟恋晨跟程浅语一起看她的婚纱照。 程浅语:“婶婶,白色的婚纱好漂亮。” 钟恋晨:“等阿愚长大了,就可以穿着婚纱嫁人了。” 程浅语:“我要结十次婚!这样我就可以有十件婚纱啦!” 钟恋晨:“你想跟一个人结婚十次,还是想嫁给十个不同的人?” 程浅语:“我没想过耶。婶婶觉得哪样更好?” 钟恋晨:“当然是嫁十个人最好!我们女人这么大好的青春年华,跟一个男人就这么混一辈子,太可悲啦!” 程浅语:“我明白了,婶婶。我会努力弥补你的遗憾的。” c、恶人先告状 钟恋晨给大堂哥打电话:“凯哥哥,程少融他欺负我!” 大堂哥:“可怜的少融,好不容易放个假,也不得清闲。” …… 钟恋晨给三表哥打电话:“磊哥哥,程少融他欺负我!” 三表哥:“哈哈,少融那么让着你,你还是斗不过他。你真没用啊。” …… 钟恋晨只好给程少臣打电话。只有这时候她才相信,平辈里最疼她的人是程少融的当然现在也是她的二哥,因为只有他从来不会像前面那两个坏人那样挖苦她并且替程少融说话。 “少臣哥哥,程少融他欺负我!” “哦。真不像话。” “少臣哥哥你要替我报仇!” “嗯。你想怎样?” “抽他的筋,剥他的皮!” “难度太大了,你还是自己动手吧。” “呜呜,少臣哥你答应过,不管是谁的错你都会支持我的。” “我指的是精神支持。” %%%%%%%%%%%《飘啊飘啊飘7+1卦小报》特别报道end%%%%%%%%%%% 后记: (小报无良,消息来源诡异,大家想要了解钟恋晨同学的真正动向,请从官方渠道获得有版权许可的消息。比如以下的这则。) 婚后的钟恋晨不再满世界乱跑。她的外公外婆与程少融的奶奶、她的父母以及她的公婆,分别住在三个城市,她在这三个城市轮流地陪着他们住,像宝贝一样被他们抢来抢去。 她大多时间都用来做慈善事业,在保护受虐的老人妇女和儿童的同时,也为城市各个角落里的小猫小狗和小刺猬伸张正义。偶尔地她也在报章杂志上发表几篇文章,反响非常好,加上本市文化圈里有几个人熟知她背景,倾慕她已久,添油加醋地替她炒作一番,钟恋晨迅速成为高贵神秘美丽优雅知性以及慷慨善良的女性典范。 她最有名的两篇学术性文章分别是以她的某对亲戚的经历为灵感的《城市观察之破镜重圆——置之死地而后生》,以及以她自已的亲身经历为素材的《论青梅竹马的革命性友情与亲情发展为爱情的可行性分析》,这两篇文章当年一石击起千层浪,产生了巨大的反响,引发了广泛的讨论。 后来有一位很无良的网络作者剽窃了她的创意,将这两篇文章无限地掺水加面,混入各种添加剂防腐剂,最后捣鼓出两本巨无聊的书,一本名叫《过客,匆匆》,另一本名叫《作茧自缚》。 据热心读者透露,这两本书疑似三聚氢铵超出法定标准,很多读者阅读之后产生了各种不良反应。 (本故事完结) 番外4:青梅竹马 1988年 爸爸单位每逢新年总会有档叫“阖家欢乐晚会”的讨厌节目,我年年都被他们当洋娃娃骗来又唱又跳像小丑。今年还好,因为程少臣跟我打赌输了,所以他不得不陪我一起演出。他弹钢琴,我拉小提琴。 我还是跟以前一样没出息,一公开演出就出差错。这次又漏拍又忘谱,还好少臣够机灵地即兴变奏,帮我盖住了每一处错误。事后还有人特地来夸我们编排得够别致。 只是免不了又要被告少臣鄙视到底。管他呢,排练时因为总扯他后腿,已经被他鄙视了无数回。 少卿哥也来了。我上台前,他摸了摸我的头发说:“别担心,能发挥到他练习时80%的水准就可以。” 因为他的这句鼓励,我勉强发挥到了81%。 我知道他是来看少臣演出的,但我假装当他是为了我专程前来。 演出结束,我换衣服的时候听见妈妈和萧阿姨在外面聊天。 萧阿姨说:“这两个孩子今天的配合默契得很。” 妈妈说:“他俩从小感情就好。萧姐,如果以后我们两家真成了亲家就太好了。” “嗯,知根知底总是好。但愿如此,孩子们现在还小着呢。” 大人们真是搞笑。我跟程少臣是真正的哥们儿,是彻底消除了男女差别的那种友谊。为什么人们总是乱给我俩配对,而从来不把我跟少卿哥扯在一起呢? 后来我把这当笑话讲给少臣听,他“哦”了一声说:“如果你将来真的嫁不出去,我做点善事也不是不可以。” “呸,我才不想嫁你。我喜欢少卿哥那种又成熟又稳重给人安全感的男孩子。” 程少臣上下打量了我几眼:“那你得从现在起抓紧时间改造外表,举止,气质,内涵。我哥可不喜欢你现在这个模样。” 我气愤:“你胡说,少卿哥明明很喜欢我。” “他那是把你当妹妹。你的目标难道不是首先要当他的女朋友?” 于是,温静雅的自我改造工程就从那一天开始。虽然不太成功,可是我一直很努力。 1990年 当我写完自测数学试卷最后一题的答案时,程少臣也刚好灭掉屏幕上那只最大的魔王。他只用了半个晚上的时间,就把我玩了一个月还停留在第五关的电子游戏玩到通关。 这世界就是这么不公平。比如说,以前我们学乐器,他每天练琴时间不足我的一半,除了小提琴永远比我拉得好之外,还比我多学了一样钢琴。再比如说,今天他用四十五分钟做完的满分试卷,我花了一个半小时,还错了一大堆。 每到临近考试时,我都在他家与他一起写作业,方便随时请教,比如现在。 “少臣少臣,为什么倒数第三题我重算了三遍答案都是35,而标准答案是3?” “你的倒数第四步又把公式弄错了。” “哇,真的啊。你看都没看怎么会知道?” 少臣白了我一眼,我装没看见。 “能帮我讲讲最后一题吗?你写的步骤我看不懂。” “大小姐,同样的题型我给你讲过四遍了。” “可我还是不明白啊。” 少臣作出一副“我真受不了你”的表情,站起来说:“我教不了你这种笨蛋,我去看看我哥有没有空。” 很快他就回来了:“我哥让你过去。” 少卿哥还有几天就要参加高考,我很不好意思去打扰他。 其实我也不是真那么笨。连老师都说少臣的解题方式太诡异,太匪夷所思。所以我弄不懂也是正常的。 少卿哥才给我讲了一遍,我就全明白了。他甚至耐心地把这种题目的几种可能变形都给我列举了一遍。 八点半,少卿哥拍拍少臣的房门:“静雅要回家了,你去送送她。” 少臣说:“我刚刚把脚扭了。” 我连忙说:“我自己回去就行了。” “我送你,女孩子不要一个人走夜路。”少卿哥说。 我们两家住得很近,才五分钟的路程,一眨眼就到了。我多希望这条路能走上五十分钟。 考试结束后,我帮程少臣写两篇暑期作文写到烦。一篇是酬劳,另一篇是利息。 “无耻的剥削阶级!你只动了动嘴皮子,花不了你三秒钟,但我付出的劳动超过了三小时!” “那是‘我哥陪你回家’的价值,而不是‘我动嘴皮子’的价值。你认为不值吗?那以后我就不多事了。” 我哑口无言。 1992年 文理分科开始了。虽然我讨厌背政治和历史,但考虑到我惨不忍睹的数理化成绩,只能选择文科。 同桌紫嫣说,她选择理科班。 “开玩笑!你历史与政治课成绩那么好。你根本就长了一副文科班女生样子的呀。” 说起来,我与秦紫嫣从初中起就是同班,但直到高中才真正认识。 她是极美的女生,美得惊心动魄的那一种,柔弱而冷淡。 女生不愿跟她亲近,因为无论谁站在她身边,都被比下去。男生倒是积极,但碰过无数回钉子后,也渐失兴致。她沉默寡言,很少参与集体活动,但成绩很好。她敏感而善良。 紫嫣说:“我喜欢物理和化学。”其实她这两科的成绩并不太好,至少不如她的历史与政治成绩那么亮眼。 高中开始有晚自修,实在是讨厌。大多数人都在课桌前将课本堆成一长排,形成一道坚固的长城。 我写完作业,趴在桌子上一边背数学公式一边恼恨:每天放学后即使用最快的速度跑回家时,那部已经追了二十多集的连续剧总会演到片尾刚出字幕,只能看到一幅静止画面。太可恨了。 紫嫣还在专心地写东西,把头埋得很低,不时抬头看一眼敞开的笔盒里的镜子。 美成这样何需照镜子,是不自信还是太自恋?我偷笑。 她向镜中观望的次数越来越多,每看一次又低头写写画画,还用演算纸半掩着。我终于好奇,顺着她的方向往镜中瞧了一眼,然后,我瞥见了她的秘密。 在我们课桌左后方,程少臣那家伙公然趴在桌子上睡觉,枕着胳膊,露出半张脸,头发半掩着额头,睫毛长长。 紫嫣在那张纸上,将他画成少女漫画的男主角。 哦,原来是这样。怪不得紫嫣总是一边上课听讲,一边在纸上画一些奇怪的,像砖墙一样的装饰花边,一排排,一列列,画满一张扔一张。现在我知道了,那分明是一排排首尾相连的‘臣’字。 怪不得她要报理科班。 班主任很厚道,每次进教室前都在门外轻咳两声。 紫嫣迅速将那张纸藏到课本下面,我则飞快地将演草纸揉成一团朝程少臣脑袋上砸去,想把他砸起来。 他的书呆子同桌今天请假了,没人提醒他。 但是他将脸转向另一边,继续睡。 好吧,一会儿活该他被训。 老师走到少臣身边,又咳了两下,他终于很给面子地揉揉眼睛爬起来。 “少臣,你不舒服吗?” “没关系,老师。” “别硬撑着,不舒服就早点回家吧。成绩很重要,身体也同样重要。”胖胖的中年女老师一脸心疼地离开。 真是没天理,长得帅成绩好就可以享受这种特别待遇? 他之所以这么困,是因为昨晚玩游戏玩到下半夜。早晨上学时他对我说的。 我偷看紫嫣。她已经翻开历史课本,可惜拿倒了,她白皙得近乎透明的脸颊上浮起一层红晕。 后来我对少臣说:“我知道有个女生暗恋你,你想知道是谁吗?” “喜欢我的女同学多着呢。”她兴致缺缺。真是自大狂。 “可是我同桌是个大美女,公认的全校最漂亮的女生。你一点都不心动?” “你同桌是哪一个?我们学校还有美女?” 真受不了他。 我有一点难过,我想到我自己。 你那样喜欢一个人,喜欢了那么久,对方根本不知道,而你又不敢说出口。 这种失落,再多的新衣服和巧克力都无法弥补。 1994年 虽然我跟少臣不同班了,但每天下了晚自习,还是由他送我回家。 听说西街公园有街舞比赛,我硬拖了他陪我一起看,我们朝着离家相反的方向走。 但是那天没看成街舞,反而看见两个流氓调戏良家少女。一直骑自行车上学的紫嫣这日车坏了,步行回家时有人堵住她的去路。 这个时段这条路,行人很少。 少臣把外套脱掉丢给我:“拿着,躲到安全的地方。” 我发着抖拉住他,“你别去,他们会打死你。我们去报警吧。” “见死不救多难看。”他轻松地从高阶跳下去。 我在远处看见巡警大哥,喜极而泣地以百米冲刺速度跑过去报案。 当我们一起回到案发现场时,紫嫣缩在树边,那两个流氓倒在地上呻吟着,少臣揉着手腕。不知是他深藏不露,还是两个流氓太烂菜。 警察大哥对他说:“别动,举起手来!小姑娘,怎么就一个人?你不是说有两个?”这位大哥大概是新来的。 那天少臣扭伤了手腕,可能是他揍人揍得太过瘾了。 紫嫣过意不去,主动地每天替他抄好几门功课的笔记,他俩在一个班。那是个累人的活儿,可是她很高兴。 我也替紫嫣高兴,起码少臣知道她的存在了。 高考时,我考得还不错。 这得感谢少臣。他复习得不耐烦时,翻着我的模拟卷子,将每一科都标出三十道大题目,逼我即使打破脑袋都得弄明白。结果考试的时候,他标出的那些知识点大多数都涉及到。 少卿哥也放暑假了,他承诺等我拿到录取通知书时,可以向他要求一样礼物,只要他能办得到。 我计划告诉他我喜欢他,请他至少当我一天的男朋友。 他马上又要回学校,下次见他要再等半年。而我不想把这个秘密一直藏到十八岁。 拿到录取通知书的那天,我小心把它藏在怀里,心中琢磨着是跑回去还是打车回去找少卿哥,因为路很近。 我穿过校园里那一条隐密的池塘边的小径。在那棵几乎垂落到水面的老柳树旁,我听到低低的哭泣声。 哭的人是秦紫嫣,她哭得伤心又压抑。 程少臣站在几米外,一脸的事不关己,但是并没离开,似乎怕她跳入池塘。 “你留在这儿陪她,一会儿把她安全送回家,明天我就去帮你的狗盖房子。”见到我出现,少臣小声地跟我达成交易。 那天晚上,我给少卿哥看我的录取通知书。他问我:“你想要一份什么样的礼物?” 我摇头:“什么都不需要,只要你快快乐乐的就好。” 那句我已经演习了上百次的话,终究没有勇气说出口。 少卿哥笑:“那等你想好了再告诉我吧。” 后来这件事儿大家都忘了。 1997年 虽然打死我也考不上少臣报的那所大学,但靠着歪打正着,特长加分,以及长辈们的关系通融,我还是很顺利地去了与他同一座城市的一所大学。 紫嫣与我同一所大学。平时两个学院离得远,不太容易见面。每逢周末,我要么去找她,要么乘公交车去烦少臣。 紫嫣还是那种内向又冷清的个性,但漂亮女生不太容易寂寞。很多男生追求她,她不强烈排斥,也从不长久,少则几天,最多一个月就分手。 虽然我与她从来不曾成为无话不说的闺密,但比较起来,我已经算是她最亲近的朋友。 少臣的生活倒是十分丰富多彩。不过他很讲义气,每次我去时,如果他与哥儿们有约,就把我也带去,如果他本来与女友有约,则直接放她们鸽子。 站在朋友的立场,我虚荣心很膨胀,觉得他很仗义。但是站在女人的立场,我非常同情他的女友,觉得这家伙是浑球。 偶尔他也来学校看我,有时碰上紫嫣,每次他都神色平静地邀请紫嫣与我们一起吃饭。紫嫣偶尔会答应,神色也与他一样正常,只是吃饭时从不抬头,夹菜的手微微颤抖。 少臣常常送我双份礼物,没说明用处时,我就把另一份送给紫嫣。 其实他从小到大拒绝过的女生多了去,之所以对紫嫣更有良心,或许因为紫嫣是我朋友。 不过有一次他是真的帮了大忙。那回紫嫣被人纠缠跟踪,学校都没搞定,少臣却不知怎么帮她摆平了。 我一度后悔请他帮忙解决紫嫣的麻烦。因为有一回紫嫣病了,我去照顾她,帮她清理废纸篓时发现,满纸篓里都是被揉成一团团的素描或者线描,每一张又都是他。 我们上大一时,少卿哥已经出国读研究生。我以喜欢国外盖了邮戳的邮票为借口,继续与他保持着通信,在信中絮絮叨叨地讲故事。 他最关心少臣,可是少臣讨厌写信,电话里也只是三言两语,所以我信中的内容多半都在讲少臣,近期做过什么事,胖了还是瘦了,选修了哪几科,最近爱好哪些运动与娱乐。至于我自己的事,却是很少提。以至于有一回少卿哥来信时顺便提了一句“静雅,你现在是长发还是短发”时,我激动地哭了。 少臣总说,我重色轻友,为了私欲不惜出卖他的隐私。这话讲得真够难听。 那时电脑已开始渐渐普及,但少卿哥为了我“收集邮票”的愿望,每次都换了花花绿绿的不同邮票寄纸信给我,其中有几张邮票,我同学说,那是绝版票,很珍贵。 那些信是我最宝贵的物品,我小心珍藏,三年下来攒了很厚的一叠。只是信中的内容,总是只有寥寥数笔,与少臣偶尔在我的信下给少卿哥附注的问候差不多的字数。 1998年春 大四下学期时,少卿哥回国,加入自家企业。而我只想顺利毕业,早日回家,所以日日忙于实习和论文。 少臣就在当地实习。虽然他跟我的专业跨度如此大,但我的实习报告与论文都有赖于他的帮忙,所以我很没出息地赖着他,得以与他在同一家公司实习,每天受他恩惠的同时被他鄙视,就像小时候。 紫嫣回家了,因为她的阿姨得了重病,那是她唯一的亲人。她找了最轻松的一家单位一边实习一边照顾她的阿姨。 紫嫣临走时,我给她一张银行卡,那里面有我四年来省下的零用钱,虽然算不上太多,但也足够一个不太奢侈的同学在校园里生活四年。 紫嫣虽然焦急又憔悴,却眼神坚定地拒绝了我的好意。 我非常受伤。后来少臣说:“你给她我大哥的电话号码。我会跟大哥说一声,请他必要时帮忙。” 紫嫣的阿姨一个月后去世了。她给我打来电话,谢谢我对她的关心与帮助。她说少卿哥帮她找了最好的医生,医院也给了最大的优惠,虽然没有留住阿姨的生命,却使她在最后的日子里少受了许多苦。 少卿哥是个善良的人,甚至亲自出面帮她料理了阿姨的后事。紫嫣说,这全是看在我的面子上,因为少卿哥把她当做我最好的朋友。 1998年夏 距毕业不到一个月时,少卿哥出差时到我们学校来看我,我惊喜异常。 他请我和少臣吃饭,还有紫嫣。 在餐桌上,我明白了一件事。少卿哥喜欢紫嫣,而紫嫣接受了,他俩已经是一对恋人。 我借口去洗手间,在里面哭泣。因为怕被人发现,我去的是楼上一层的洗手间。出来时,我偷听到他们哥俩的对话,原来他们也上了同一层楼。 少臣说:“大哥,静雅喜欢了你十几年,你平时装不知道便罢,现在却选择了她的好朋友,你置她于何地?” 少卿哥说:“她对我只是小女孩的迷恋,我也只把她当小妹妹。你不要怪紫嫣,她什么也不知道。” 少臣沉默,少卿哥又问:“少臣,你是否还有话跟我说?” “……没有。” “你刚才明明有话要说。” “……你知道她是谁的女儿吗?” “知道。少臣,你该不会也跟爸妈一样顽固又守旧,认为父债要女还吧?当时她只是小姑娘,一切与她无关。” “爸妈不会同意。你本不该去招惹她。” “少臣,如果有一天你也爱上一个女子,你就会明白,理智与情感不可能分得太清楚。” “爸妈不会同意的。” “可是你会祝福我,对吧。” “……是的,大哥。任何时候我都希望你幸福。” 少卿哥与紫嫣一起去看电影。我和少臣拒绝了他们的邀请,少臣送我回学校。 “想哭就哭吧,别憋着。我保证不笑话你。”少臣说。 “我没事。你要知道,真心喜欢一个人时,会希望他幸福。” “拜托你别笑。你笑得比哭更难看。” 少臣脸色煞白嘴唇青紫,也绝不会比我好看到哪儿去。他低头看着自己的影子,半晌后说:“如果我哥受到伤害,那么罪魁祸首一定是我。现在我开始后悔,如果当初与她在一起的是我就好了。” 虽然我的脑袋一直都不聪明,可我完全听得懂少臣的话。 他希望与紫嫣在一起的是他自己,并不代表他喜欢紫嫣,虽然他也并不讨厌她。这样希望,只是因为,他既怀疑紫嫣与少卿哥在一起是因为他那肖似自己的容颜,又认定他的父母必然会对少卿哥的这段恋爱设下阻碍重重,或许他还担心紫嫣会报复他们家。而少卿哥投入过深,注定受伤。 早在几年前,少臣就对我讲过他家与紫嫣父母的纠葛。紫嫣的父亲本是程家的员工,他叛离程家,陷害程家,最终也受到法律制裁,死于牢狱中。 “可是她很无辜。我爸本不该这么赶尽杀绝,也许那次彻底触了他的底线。”当时少臣这样说,然后请我多多照顾紫嫣。 如今,他亲手将紫嫣推到了他最爱的大哥的身边。他最无法忍受事件脱离他掌控的局面。 1998年秋 少卿哥与紫嫣的恋情,在我与少臣的掩护下,巧妙地瞒过了程家的伯父伯母。而少臣也即将出国读书。 我同时失去暗恋的对象,最好的朋友,以及童年的玩伴。今后,我没有勇气再去迷恋少卿哥,我也没有办法装作若无其事地与紫嫣继续亲密交往,甚至在我需要找人倾诉找人泼冷水时,那个人也将要远去万里。 思及这些,我在少臣的送行宴上哭了起来。 长辈们说:“静雅果然与少臣的感情最好,这么不舍得。”“早说了要她与少臣一起出国,也好有个照应,怎么她就不肯呢?” 是的,我也后悔了。我本以为我在这里,至少可以不远不近地守着少卿哥哥,听他讲话,看他笑。现在我知道,为了我自己好,我其实应该躲得越远越好。 少臣在大家的哄笑声中拉着我出去。他很少劝慰人,他只是帮我找个地方,让我可以痛快地哭。 等我哭够了,少臣说:“温静雅,如果你我都到了三十岁的时候,彼此还没有合适的人,不如我们结婚吧,总好过跟不熟悉的人一起生活。” 我又哭起来:“去你的,我的行情才不会那么差!” “随便你。只是你得擦亮眼睛,找一个爱你胜过爱他的人,不然你一定会吃亏。” 2000年 少卿哥与紫嫣的事终究曝了光,因为他打算娶她。 我不知道这其中有多惨烈,因为当时我被公司派到外地学习半年。妈妈在电话中说,向来懂事又听话是我们这群同龄人标本典范的少卿哥,这回不知怎么就魔障了,与家里誓死抗争,程伯父几乎要与他断绝父子关系,萧伯母气得病倒了。 “还好那个女子识时务。”妈妈说,“她接受了程家开出的条件,主动离开少卿,已经出发去欧洲留学了。” 我的心沉到谷底。妈妈说,少卿哥被有着军官作风手段强硬的程伯伯软禁在家中,已经两星期。 回家后,我去看望少卿哥。他瘦了很多,全无往日儒雅的风度与翩然的神采,但是他这样憔悴的面容与神情仍然令我心动与心疼。 在那此瞬间里我第一次恨秦紫嫣。这个男人正在为了他俩的未来拼死抵抗,而她一句“我累了”便飘然离去。或许得到的太容易,所以她放弃得这么轻率。 萧伯母见到我很高兴。她说静雅你一定替我们好好劝少卿。少臣不肯回来,拒绝插手这件事,能与少卿说上话的也只有你了。 我终究还是背叛了萧伯母的信任与托付。我天天来陪少卿哥,令程宅的所有人放松警惕,所以我顺利地帮少卿哥偷出护照,替他买好机票,并亲自开车把他送到机场。 萧伯母,即后来我的婆婆,直到若干年后,每逢教育我时,还时不时地翻旧账,拿这件事上纲上线地给我扣帽子盖罪名,每每令我表面不敢反驳半句又内心抓狂。 直到很久以后我也不知这件事我是否真的做得对。因为两周后少卿哥形销骨立地回来,出了一点意外,又大病一场,差点赔上性命。 他是否找到了紫嫣,他们之间又发生了什么,他终始没有说过,或许这会成为一个永远的谜。 在他昏迷不醒的那些日子里,我日日守在他的病床前。他说得对,我们两家这样熟,虽然无血缘关系,但我一直如同他的小妹妹。他对我只有亲情,没有爱情。 那里我多怕他再也不会醒来。我利用一切可利用的时间为他读书念报,讲我们小时候的事:有一回我和少臣在山上迷路,他一路找到我们,背着我下山;那一年大人们都不在家,我把做饭的阿姨气跑了,所以他为我和少臣连续做了一星期的煮饭公…… 因为他始终没有任何反应,所以我给他讲我从何时开始喜欢他,我记得住我喜欢他的每一个瞬间,他在校运会上做旗手的时候,他参加演讲比赛的时候,他低头沉思的时候,他第一次在我面前醉酒的时候,甚至还有他为紫嫣憔悴的时候…… 我罗罗嗦嗦说了那么多,说到声音沙哑。我说:“请你振作起来。生活不是只有爱情,你的人生也不是只属于一个人。你现在这样子,何止对不起对你寄予厚望的父母和师长们,你连我都对不起,我喜欢的人不该是这个样子的。” 再后来,我趴在他露在被子外的胳膊上睡去,泪水一滴滴落下,洇湿他的袖子,洇湿他的被褥。 我在梦里回到小时候,那里我顽劣无比天天上房爬树,有回从树上掉下来,他来不及接我只好自己做肉垫,被我撞倒在地。他躺在地上闭着眼睛一动不动,我以为他死了,哭得惊天动地,后来他突然睁开眼睛吓我。 那时候真是好,可惜再也回不来。 我在流泪的梦中感到有一只手轻轻抚摸我的头发。从我的少女时代开始,它便再也没有这样对待过我。我继续趴在那只已经濡湿一片的胳膊上不敢动,生怕美梦惊醒,然后我听到少卿哥沙哑的声音:“静雅,如果你的心意到现在仍未改变的话,那么,请你嫁给我。” 这场婚姻事令温家与程家欣喜万分,只除了不知所措的我。 但多票对一票,我微弱的反对声音淹没在长辈们如潮般汹涌的欣喜中。 就这样随他们去吧,随命运去吧。这么多年,我那么用力地想念他,那么用力地遗忘他,现在,我已经没有力气再拒绝他。 婚礼筹备得很快。婚礼的前两周,少臣突然回家了。 我去找他,被告知他与少卿去打球。我心下不宄,一直在少卿屋里等着他们。 那天他们回家很晚,少卿哥是被少臣扶回来的,他的胳膊绑着绷带,而腿也显然受了伤,一回家就躺到床上,以后的几天都不能正常活动。 少卿说,打球时少臣失了准头,几次将球甩到他身上。 我与少臣玩过球,他那个人,如果只需五分力气,他绝不多用一分。而少卿身上的伤,如果用球来砸,那他分明是用了百分之二百的力气。 第二天早晨我碰到正晨跑的少臣,见到我,他也没放慢速度,我追了很久几乎上气不接下气才追上他。 “你为什么打你哥?” “我跟我哥的事,与你无关。” “以前是与我无关。可现在你打的是我的未婚夫。” 少臣停下脚步,朝我笑了笑:“那倒是。我居然忘了向你道贺,恭喜你这么早就能嫁人,并且如愿以偿。” “你发的什么疯?到底发生了什么事?” “没事,我只是有点意外,我还以为以后你会嫁给我。” “你千万不要说,你是在嫉妒你大哥!”我被他的表情与腔调气到昏头,连这么没水准的话都喊了出来。 “你不妨就这么认为吧。”程少臣转头又大步向前跑,这一回我再也追不上他的脚步。 少臣第二天就走了。我一度担心他拒绝参加我的婚礼。 但我与少卿结婚的前一天,他还是回来了,在婚宴上替少卿挡了几乎全部的酒。 那天他与少卿在球场的事,被好事者渲染得五颜六色,派生出七八种版本。 不过当少卿与少臣以谈笑风生、相亲相爱的姿态现身于公众面前时,大家的眼神又开始疑惑。 酒宴散后,我问少臣:“你会祝福我的吧?” “当然。” “你为什么打少卿?” “早说过了,不关你的事。” 如果可以,我的确希望永远都不知道他为什么动手打了少卿。 我们蜜月刚刚归来,家里掀起了轩然大波,公公婆婆不知从何得来小道消息,说有人看见少臣与紫嫣同时出现,并怀疑他们一度住在一起。 老爷子大怒,一个电话打过去,结果少臣完全不否认,气得公公差点背气。婆婆一边抹泪,一边称少臣肯定中了邪,被妖女下了套。少卿则面色惨白。 这是多大的一桩丑闻。若不是婆婆抱着公公的腿,老爷子可能当天就想杀过去。 他与少臣本来就常常硬碰硬,这回则是彻底走了火。 可是他霸道一世,偏偏总拿少臣没办法,只好一想起来就在家中跳脚叫骂,还要努力地避开少卿与我。 有时我想想,倘若把少卿换做少臣,他一定不会被逼到今天这个份儿上。如果他爱此嫣,无论家里多么反对,他一定能够娶到她;如果紫嫣不爱他,那么无论他多爱她,他一定能够全身而退。 可惜少卿不是少臣。用少臣的话说,他大哥温厚、善良、忠诚又孝顺,所以受伤的总是他。 如果我再天真一些就好了,那样我会相信这世上真的有童话。女孩爱男孩子,因为得不到回应,用相似的面孔替代。但无论如何,最后她终于得偿所愿。 可惜我太了解少臣。以前他尚且不爱紫嫣,这种时候他更不可能背弃着家族名誉与兄弟情谊突然爱上她,“爱”这东西在他的世界中排不上好名次。 而且,他虽然并非贞洁烈男,却有奇异到接近洁癖的伦理观。比如,他绝不会与曾经是他哥儿们儿女友的女子交往,即使他再欣赏对方。所以,他怎么可能去与紫嫣搞暧昧? 也许他故意气公婆,因为他对于他们插手少卿恋情的事一直不满。也许他只是为了让少卿与我安心过日子。 但愿如此。 2001年 少臣回国了,却不愿回家效力。公公怒:“拧巴小子,是不是我生的?随他去!” 他般进临时租住的单身宿舍那天,少卿正在外地,我开了几小时的车去看他,带去婆婆给他准备的一大包补品,够他吃一整年,又帮他把全部东西收拾了一遍,在记事本上一一标记。 他不喜欢别人碰他的私人物品,自己又不愿收拾,所以他屋里总是堆满箱子,需要什么就临时找。反正他记性好,永远记得住东西放在哪儿。 我问:“紫嫣还好吗?” “嗯。” “其实你没必要为了瞒住我,自己受那么大的冤屈,让所有人误会。” “……” “那个孩子……”、 “与你无关。” “但是与少卿有关,他的事就是我的事。” “静雅,女人还是傻一点比较有福气。” “其实……那孩子并不是紫嫣自己不要,而是你要求她……” 少臣的脸色变了,于是我知道我蒙对了。 这样才合理。当初紫嫣主动离开少卿,但留下了他的孩子。 少卿当时离胜利只差了一小步,却选择了放弃。公婆虽然容不下紫嫣,却一定容得下他们的孙子或者孙女。而少卿却不知道。 因为他将娶的是我,而这是我多年的心愿,所以知道实情的少臣甚至无法阻止,只能用网球砸了他两下以泄愤。 然后他找到紫嫣,利用他在她心中的地位,劝说她打掉那个她本想留下的孩子。 所以他才会心甘情愿地照顾她许久,心甘情愿地为她背负恶名。他负她两次,一次拒绝她,一次利用她,或许让家人误认为他俩有暧昧,便是他补偿的一种方式。除此之外,无法再多。 我从来不是个聪明学生,数理化很差,成绩中游。可是我偏偏很喜欢做推理题,并且准确率高。理论上说,这不太合理。 我一度为此自豪。可是现在,我希望自己再笨一点才好。 “你相信吗……其实我能容得下那个孩子,真的。即使那时少卿要回头,我也能承受。你不应该让少卿一直误会她,这样对她不公平。”我喃喃地说。 “温静雅,我请求你,永远都不要让我哥知道,那孩子并不是紫嫣自己不想要。紫嫣自己不会说,我也不会说。” “你让我一辈子背负着良心的罪吗?少臣,你本来不需要为我做这些。” “我不是为你一个人,我是为我们家。这世上的人对我而言只分两种,家人,还有外人。你不要为了外人而去伤害家人。” “如果那孩子留了下来,那也是你的家人。”我冲动起来。 “大嫂。”少臣低低地喊了一声。这是在私下里他第一次喊我这个称呼,“从情理上讲,或许你觉得对她不公平。可是之前她接受了我爸妈的条件,如今她又接受了我的条件。这是她自愿的交易,从形式上说,是公平的。你没有对不起她,这件事你没有任何错。可是,如果你用真相再去伤害我哥一次,再去骚扰我爸妈一次,那就是你的罪过。” 2004年 我与少卿的婚后生活波澜不惊,偶尔小吵小闹。 果然距离才能产生美,天天同一张桌子吃饭,同一张床睡觉,他不再是那个斯文优雅的大哥哥,不再处处顺着我,我也不再是那个活泼甜美的小妹妹,什么都听他的。 有时他被我气坏了一整天都不答理我,我也曾经摔了门想要跑回娘家去,不过总是跑到半路又灰溜溜地回家。 这样挺好的,以前他站得似乎太高,我总是需要仰视。现在,我的脖子不用再那么累。 公公很严厉,可是对我很慈祥。婆婆很挑剔,可我一点也不怕她。 少卿不是温柔体贴的人,但是他也会记得情人节送我玫瑰,结婚纪念日时送我礼物,偶有空闲也会带我出去观光。 我觉得很幸福,只除了一点,关于孩子。 少卿从我们的新婚之夜就开始避孕,万无一失。我每每提及孩子,他总是说:“静雅,你自己还是个孩子。” 我知道他的心结。他克服不了他曾失去过一个孩子的障碍。 他甚至在南华山的香火堂里买下一个小小的牌位。他对我说那属于一位故人。 每次去那里时,我会自觉地走开,让他可以在那里独自点上一炷香,静静缅怀。 他从来不提往事,也不喜欢听我回忆。他偶尔忧郁并陷入沉思,但从没在梦中叫过别的女人的名字。 当公公到邻城开会当晚回家后,我们平静的生活终于有了一点点新鲜感。 公公乐呵呵地对婆婆说:“你给小二媳妇准备的东西可以拿出来了。”老人家提到少臣时总是两种极端,要么气愤异常,要么满面春光。 婆婆说:“别瞎美了。他交往过的女朋友没一打也有十个。哪个你都说还可以,但是哪个都没戏。” “这个不一样,真的不一样。你相信我肯定没错,儿子可是我生的。他喜欢什么样的,我会不知道?” “你还说过他绝不可能跟那妖女在一起,肯定是谣传。结果呢,小二到现在也没否认过。” “咳咳,你别提那女的了,别让小雅听见心里不好受。那事挺蹊跷,不过小二现在毕竟没跟她一块儿是吧?” 两天后,少臣新女友的生辰八字,祖宗八代已经被调查得清清楚楚。这回婆婆居然也很满意。 那女子模样秀丽,举止得体,气质优雅,家世清白,工作体面,口碑甚好,无不良记录。 “小二平时虽然任性了点,在大事上倒是很有分寸。”婆婆看着那厚厚一摞资料点头,那摞资料中甚至还包括了那女子少年时代的一张考试卷。 幸好我不用被他们这样盘查。做程家的媳妇真是不容易,怪不得紫嫣被逼得无法回头。 我给少臣拨电话:“恭喜恭喜。” “嗯?” “听说你快结婚了?” “造谣。” 2005年 少臣果然要结婚了,新娘没换人,是那个叫安若的、全家都看着很顺眼的女子。我很喜欢她。 那天的婚宴上,少卿喝了许多酒,笑得也比平常多。 晚上我扶他上床休息,帮他脱衣擦脸,突然被他一身酒气地压到身下。他目光迷离,低声说:“对不起,对不起。” 我不知道他此刻眼中是谁,但我伸手抱住他,闭上眼睛承受着他突如其来的热情。 后来我发现自己怀孕了。公婆比我还要高兴,只有少卿表情一片茫然。 起初几个月,我妊娠反应严重,他手足无措地看着我,像做错事的孩子,只有紧张与不安,而没有期待与欢喜。 少卿的反应冲淡了我的喜悦。我可以体谅,但是我做不到视而不见。 少臣倒是对这个胎儿表现出了异乎寻常的兴趣,兴致盎然地猜测究竟是男孩还是女孩,他的答案变来变去。 其实我早就知道是女孩,但我偏不告诉他。 某次他用手指戳在我的肚子上,被胎儿踢了一脚,立即笑嘻嘻地说:“应该是男孩,最好是男孩。” “你怎么也重男轻女?” “你们若生了男孩,从概率上说将来我们生女孩的可能性会更大些。” “去,凭什么我生男生女都为了满足你的无聊心愿?” “我也是为你好。难道你没听说,男孩跟妈比较亲,是母亲的守护神?” “我也没见你跟妈多亲近啊。” “那是因为我妈够强悍了,不需要我保护。而且不是还有大哥吗?”他继续隔着厚厚的衣服戳我的大肚子,细声细气跟我肚里的孩子对话,“喂,我是你叔叔。再来一下。” 我一巴掌拍开他的手:“没大没小!那么喜欢自己回去生一个玩去!” 他不再捣乱,临走时很肯定地说:“一定是男孩。” 我的行动越来越不便。少卿很耐心,大多时候也很温柔,替我找来口碑最好的医生与孕妇助理,即使工作很忙也会陪我去做产检,甚至愿意陪着我回娘家住,每日听我爸发发牢骚,忍受我妈的唠唠叨叨。 晚上我总是翻来覆去睡不好,少卿也被我搅醒一次又一次。白天我可以尽情补眠,而他则需要高强度的工作。我很过意不去。 我说:“我们分开睡吧。” 少卿说:“别耍孩子脾气。” 2006年春 春节这天,我与我的妯娌安若在一起时,遇见了紫嫣。 紫嫣还是那么美丽,飘然出尘,亭亭玉立宛如空谷幽兰。我若是男人,我也会爱好同情她怜惜她。而此刻,我只觉得内心有愧,仿佛小偷作案被抓现形。 她看向我的眼神很镇定,却在看到安若的那一刻飘忽,我突然不安。 果然那天少臣晚归,大年初一的整个下午,他与她在一起。 安若落落大方地替他打圆场,可我觉得她似乎心底透亮。 我很想告诉她,事实不是你想的那样。但我曾经答应过少臣,关于紫嫣的一切,是永远不许再谈起的秘密。 我不知道少卿是否知道紫嫣回来了,那晚他睡得很早。 第二日清晨我跑到书房给只有一墙之隔的少臣拨电话。 我说:“你现在已经是有妻子的人了,就算你觉得欠她许多,同情她可怜她,你也需要避嫌。” “她不会介意。” “你自以为是。没有做妻子的会不介意。” 我真的担心。少臣他们二人相处的时候太平淡。有一次公公说,他俩两口子在人前就是举案齐眉相敬如宾的典范。 女人总要柔弱一些依赖一些,才会让男人觉得亏欠,才会让男人觉得不放心。 我无意中抱怨少卿并不爱孩子。妈妈安慰我:“男人嘛,总要等孩子生出来,才产生父爱。” 其实没等那么久。宝宝八个月的时候,我肿得像猪,每日只知吃和睡。少卿为了配合我,作息时间也像小学生。 那晚我照例在睡前听着胎教音乐。当音乐开始跳跃时,小家伙也很不安分地动来动去。 少卿说:“你睡觉前不要听这么吵的音乐,影响睡眠质量。” “可是宝宝喜欢……”当我说这话时,小家伙正在里面狠狠地动,害我话都说不完整。我疑心它在里面做仰卧起坐。 “下次检查是什么时候?”少卿说话时,小家伙似乎又在滚动。 我终于发现规律了。我急急地叫:“你到那边去,到那边。”我指着一个方向。 少卿一头雾水地照办。 “讲几句话。” “闹什么啊。” “再长一点的话,拜托拜托。哈哈,原来是真的……你再到那边。” 原来小家伙对它的父亲的声音产生了兴趣,并且能够辨识。只要少卿开口,它就自然地朝向他说话的那个方向,如向日葵朝向太阳。 少卿也许就在这一晚爱上这个孩子。他自己也整晚像孩子一样,在屋子里转来转去,念着一些幼稚的诗,观察着我的肚子的凸起随着他的移动神奇地变化着方向。后来小家伙大概睡着了,不再折腾,于是少卿也躺下,整晚把手放在我的肚子上。 孩子出生的时候很顺利,从阵痛开始到最后一共只有三小时。 没有意外的,是个健康的女孩,少臣没有科学依据的小算盘落了空。公公给她取的大名叫做程浅语,婆婆给她取了小名叫阿愚。 在单独产房里,我一直紧紧抓着少卿的手,感到他一直在为我擦汗。听着婴儿啼哭的那一刻,我昏了过去。 当我再度醒来时,少卿仍然握着我的手,见我醒过来,大颗的眼泪一滴滴落在我的手上,却一句话也没说。 我认识他这样久,这是第一次看见他哭。小时候他骨折做手术时都不曾流泪。 我用手帮他擦泪,轻轻摸他的头,突然感受到,我与他的距离似乎又近了一些,而且,因为阿愚的出世,我终于真正地得到了他,即使只是一部分。 少卿真的很疼爱那个孩子,恨不得把全世界都搬到她面前。 在胎教姐妹班时,朋友曾经讲:“只要男人爱这孩子,而这孩子是你生的,那还有什么可求的呢?”我觉得真的是这样。 但我心中仍有阴影。如果紫嫣的那个孩子当时也生了下来,少卿会不会像爱阿愚一般地爱着他或者她? 我突然能够体会少臣愿意给予紫嫣最大的关照,却在别人提及她时的那种不耐烦。这本是我们共同的罪,公公婆婆的,少卿和我的,而最终他选择了由自己一个人来背负。 紫嫣自杀的那个晚上,或许是与她心有灵犀,我陷入梦魇无法醒来,却能隐约听到少卿接电话的声音,模模糊糊,忽远忽近,我努力去听总听不真切,不知究竟是真实还是梦境。 终于挣扎着醒来,发现少卿没有睡在我身边。我在阿愚的婴儿床边找到他。 他没有开灯,只借着透过窗帘的微弱光芒,目光长久地停留在阿愚的小脸上。 他的手机放在一边,已经调到静音,始终闪烁着“有来电”的指示画面。 我小声提醒他:“你有电话。” 他摇摇头:“打错了,不用接。” 那电话又闪烁了几次,终于停下,屏幕陷入寂静,与夜色融为一体。 我等阿愚醒来,终她喂过奶,又重新躺下,睡得并不安稳,每次醒来,都发现身边的少卿躺得僵直,似乎怕弄醒了我。我知道他一夜没睡。 我可能永远都没办法知道,少卿那晚是否与紫嫣通过电话,而紫嫣又是否是因为他而吞下过量的安眠药。 就像我也永远没办法知道,他是否知道他曾经失去的那个孩子,紫嫣本来是打算留下的。 那夜紫嫣最终选择向少臣求助,而少臣用了一句“她最近精神抑郁”便答复了我全部的疑问。 那几天少卿又开始抽烟。自从我怀了阿愚,他已经很久没碰过烟。 他在书房,一次抽掉半盒,然后洗澡、刷牙,再回来抱阿愚,但阿愚还是挣扎着不要他抱,在他怀中扭来扭去,躲闪他去亲她。 我说:“你去看看她吧。她一个人,很可怜。” 其实我想说,我已经有了阿愚,即使你要走,我也不会孤单。 少卿低头,良久后说:“静雅,你是我唯一的妻子,而小语是我唯一的孩子,没有人可以改变。” 这算不算我等候已久的承诺?却是在这种不合宜的时候。我只想哭。 他再也没在我面前提过紫嫣。 其实,自我们结婚后,他从未提起过她。 2006年冬 这是个多事之秋。公公一手创办的企业遭遇了重大挫折,连从不插手家业的少臣都回来帮忙。只有我,以及阿愚,安然地躲在他们为我们构建的玻璃房子里,每天无忧无虑。 一切都很突然。公公猝然辞世,少臣失去他尚未出世的孩子,程家的事业危机四伏。雪上加霜的是,一个多月后,少臣离了婚。 他回家后毫无预兆地向大家宣布一句“我又是一个人了”便回屋倒头就睡,睡了整整两天两夜,喊都喊不醒,苍白又消瘦。 婆婆守在他房里,一会儿骂他们,一会儿掉泪,请了两次医生来看,医生只说他疲劳过度。 后来婆婆也累了,换我守在少臣房里。四处寂然无声,少臣兀自沉沉睡着,我泪流不止:“如果你不爱她,那你这又是何苦。如果你爱她,那你为什么放她走?” 我把这话说了一遍又一遍,不知到底说给谁听。 “温静雅,你能不能不这么吵。”我终于成功地吵醒了少臣。 少臣为什么离婚,也成了一个谜,他从来没有说过。我一直想,或许他自己也说不清楚。 他从小到大就没有什么特别想要得到的东西,所以他对拥有过的一切向来看得淡然,懒得珍惜。 而我,因为等待成为一种习惯,以至于从不曾奢望过,所以明知选择嫁给少卿会不安一辈子,负疚一辈子,仍然选择了接受。每天都仿佛是从别人那里偷来的,若无其事装作不知道他心中还有别人。即使是这样,我也仍然觉得这是一种幸福。 少臣的离婚成功地转移了婆婆的悲伤。她每天中气十足地念念叨叨,他在家时在他面前念产,他离家时在电话里念产。有时候,我想起曾与安若共处过的和睦时光,就指桑骂槐说他始乱终弃。 少臣忍无可忍,对我和少卿抱怨:“这时候你们是不是本该对我表示充分的同情?” 我和少卿一起摇头,不过也松了一口气。他能说出这种话,证明他已经没事了。 这人的治愈功力一向很强。我想起当初少卿的失魂模样。他们两兄弟,个性差很大。 晚上,少卿说:“少臣够烦了,你不要总挑起他的伤心事。” “他那没心没肺的样子我看着来气。你不知道,他连初恋女友的名字都记不住。” “还不到时候,他的痛觉神经一直比正常人迟钝。而且,初恋女友怎么能跟妻子比。初恋是装饰品,妻子则是身体的一部分,失去了,人就残缺了。” 听说公司依然很混乱。少卿对我说:“静雅,如果为了这个家,我必须做出牺牲,你能够体谅吗?” “你指什么?” “如果我这次不得不坐牢,我不知道需要多久。你愿意和小语一起到国外去吗?” “你不是说,我是你唯一的妻子。你也是我唯一的丈夫。你要我到哪儿去?” “真的有可能很久,而等待太漫长。静雅,你还很年轻。” “少卿哥,你知道我等了你多少年?从七岁那年我与少臣在山上迷了路,只有你找到我们,将我背回家开始算起,到我嫁给你时,我等了你十七年。我不在乎再等这么久。” 2008年春 少卿担心的那种情况并没有出现,虽然家里紧张了很久,虽然他仍然承受了很多委屈,但我们毕竟不必分离。 少臣当时说:“大哥不会有事。”我以为他只不过是安慰我,但他果然做到了。 那年出国的是少臣,一年多后他回家,接手了程家的事业。这是公公生前最大的心愿,可惜当它实现时,老人家却见不到。 而少卿将带着我和阿愚,还有婆婆,我们一起去英国,避开那些不想见到的人,离开那些令人不快的事。 婆婆说:“少臣,总要有人照料你,我才能放心走。” “我以前也是一个人。” “那不一样。一直一个人无所谓。但是如果你已经习惯了另一个人……” 少臣无语问苍天,以带阿愚出去玩为借口,火速离开。 婆婆就是这么狠,永远哪壶不开提哪壶,揭人伤疤,踩人痛脚,挖人隐私,乐此不疲。 晚上阿愚天真地问婆婆:“奶奶今天要叔叔做什么,把叔叔吓跑了?” “奶奶想要你叔叔结婚。”婆婆答。 “可是他结过婚了呀?上次您给我看过那些漂亮照片。” “他被抛弃了。” “叔叔好可怜。不过不要紧,等我长大了,我可以嫁给叔叔,我最喜欢叔叔了,我一定不会抛弃他。” 我把口里的水喷了。 2008年夏 我们在伦敦生活得很好。少卿在这里反而更能发挥所长,闲暇时,他带我们四处游玩,耐着性子陪我练英语口语。 我的不值得炫耀的学习能力再度体现出来,所以多数时间都留在家里种花、养狗、指挥工人收拾房子。反而是婆婆与阿愚,很快就与外国邻居打成一片。 重新适应一个新环境,接受一份新工作,或许很艰难,但我感受不到。因为留给我的永远都是一片玻璃屋顶之上的蔚蓝天空。 学了那么多年的英语却无法与人正常交流虽然很丢脸,却也不是坏事。因为我总是闷在家里,少卿反而愿意抽更多的时间来陪我。 婆婆说,少臣与安若应该很快就能复婚了。她与前任以及准下任亲家通了长达一个半小时的越洋电话后,仍是掩不住喜上眉梢,千载难逢地亲自下厨为我们做了一桌子中西结合的菜。 当晚,少卿与阿愚都闹肚子。 我拨电话给少臣把他大大嘲笑了一通,他一句话也没反驳。 总之,一切很美好。 2009年 四月,草长莺飞,春暖花开。 安若生下一个漂亮男孩。我们与婆婆一起回国两周后,她仍不舍离开小孙子,打发我们回英国,自己继续在那儿当只帮倒忙的闲职保姆。 周末,我们一家开车经过海底隧道去法国游玩,兼参加一个少卿朋友筹办的慈善游乐会。 阿愚对那个比她的布娃娃还小的小婴儿念念不忘,声称长大以后可以娶他,这样她就跟她亲爱的叔叔关系更亲近了。 最初对她的这种惊人言论我总惊诧莫名,如今已经见怪不怪。我笑笑说:“少臣当初那套‘男孩亲母’的理论正好可以适用于他们家,等小珈铭大上几岁,就可以保护安若不受少臣欺负了。” 少卿说:“没人帮忙时少臣也只勉强与安若打个平手。再加一个小帮手,那他准定只输不赢。” 那种场面真值得期待又令人嫉妒,我一想起来就想笑。 安若真好命,哪像我,一对一已经不是少卿对手,结果还有个阿愚永远跟他同伙。 慈善会结束时,少卿去取车,我与阿愚在休憩区等待,赫然在人群中见到一抹熟悉的倩影,长裙飘逸,笑容优雅,岁月似乎从未在紫嫣身上留下过痕迹。 我静驻片刻,抱着阿愚上前打招呼。阿愚主动与她握手,将抱在怀中的几个毛绒玩具送她一个。她平时对人很少这么友善。 “真是漂亮可爱的小姑娘,长得像你也像他。”紫嫣微笑着向我们告别离开。 在车上,我对少卿说看见紫嫣的事。他说:“我看见她了,还有她的未婚夫。”他说这话时神色平静,仿佛在谈论一个多久未见只是泛泛之交的普通的同学。 “她看起来还不错。” “对,比以前好了许多。” 我俩停止了这个话题,但是阿愚奶声奶气地说:“妈妈,刚才那位阿姨,真是漂亮。” 我还没来得及回答,少卿说:“你妈妈也很漂亮。” 每次一同出游,回程总是我开车,因为累了的阿愚一定要她爸爸的怀抱当摇篮。 此时她又能昏昏欲睡,少卿脱下外套将她裹起来,将她安全而舒适地安置在自己怀中。我将电台的音量调小。 车上的中文电台里响起一首名字叫做《全世界我最爱你》的老歌。第一次听这首歌时,我年纪还很小。 阿愚把脑袋往少卿怀里又拱了拱,半梦半醒地撒着娇:“爸爸,全世界你最爱的人是不是阿愚?” “那你打算把你妈妈排到哪儿去呢?” “那就最爱我们俩吧,我是这只手指,妈妈是这只手指。”她拖着少卿的两只手,掰着他的拇指,然后伸出细细的小指,强行地与她的爸爸拉钩,“就这样说定了,全世界你最爱的人是我和妈妈。一言为定哦,一百年不许变。” “好,一言为定。”少卿说,顺从地伸着手被她摇来摇去。 我专注地开着车,装作不去理会那一大一小的童言童语,但是笑意从嘴角悄悄地蔓延到每一个细胞。 这就算是表白了吧,虽然形式有点特别又意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