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抬头望见北斗星》 序言 我有多坚强,就有多脆弱 朋友豆包说,这些文章很像是写给若干年后的自己的,有种见证感。 是的。 有的东西必须要在合适的时候出现在大家的面前,过时不候。那是我珍藏的记忆。 这里是一些散文和几个短篇。我很少写短篇小说,所以每一篇,都是我的最爱。 我也在费心为这个集子取个合适的名字。到目前为止想到的有《泪眼问花花不语》、《抬头望见北斗星》和《变富或者死去》。 我喜欢听革命歌曲,比如《世界是你们的》。那首《抬头望见北斗星》,歌词我很喜欢:“红军是您亲手创,战略是您亲手订”,听着就带劲儿! 我也用《抬头望见北斗星》写了一个短篇。真的很短,一千来字,风格却是我从来没有尝试过的。 于是我就打算用这个名字了。他们说这个名字让他们想起从前,他们说这个名字太“强硬”,但我管不了那么多了! 这个夏天和以往的夏天不太一样,一会是烈日炎炎,一会是狂风暴雨,在北京这个七月奔波着出版这本书,确实很苦。我用听音乐、拍照片和看演出来平衡这段焦躁的等待,我认识了奇奇怪怪的人,我在午夜看着电影,我遭受到不断心碎又复原。我看到了红色的天花板,夕阳西下时湛蓝的天空和夜晚大朵的云彩。我在写字时,常常一边听音乐一边喝速溶咖啡,要不是我刚从朋友那里拿了几袋咖啡,我就只能喝矿泉水了,平时我的家里连咖啡都没有,我用的都是一次性杯子。 我用的那个傻瓜相机,造型简单,冰淇淋一样的冰蓝冰白色,塑料的,好像碰重点就会碎。我开始看苹果电脑的网站和一些摄影网站。 where is my mind? where is my mind? 我的第二本小说《长达半天的欢乐》里的女主人公的名字叫“春无力”,我当时说过,下一本书,她的名字叫“春有力”。 请叫我“春有力”。 这是我的第三本书。 2004.7.11 怀恋的冬夜 我从没有一个人住过,不知道一个人住的自由和艰难。那个晚上我睡得特香,我喜欢那里的空气,清晨的鸟鸣。siqi还带我去见了几个朋友,我又唏嘘感慨。他们住得地方太差了,几乎超出我的想像。更别提上厕所的地方,那是你所能幻想出的最大的噩梦。“习惯就好”,他们说。 一些片断 有两时间不怎么听朋克,也没有和玩朋克的人接触。直到半年前的迷笛。像星火燎原,散漫地,让我对朋克又有了温度。最近也开始看演出了。从南京的那场开始。不禁有些感慨。可能是因为下半年要出国,觉得现在不接触就来不及了。我是想出国以后看看能不能玩摇滚,这是看缘份的,如果跟音乐没缘份,强求也没用。如果有缘份,我希望在美国能认识一些志同道和的朋友,如果能谈谈音乐就更好了。对美国的了解,仅限于小说和电影中。 前一段时间看了一个片子《梦想家》。大背景是1968年法国学运,讲了巴黎的两个奇怪的兄妹和一个从美国来的年轻小子的故事。我们会看到在玛琳·黛德丽(marlenedietrich)的画像旁边放置着毛泽东的画像,而大画家德拉克洛瓦的名作“自由指引人民”被席奥与伊沙贝加上了玛丽莲·梦露(marilynmonroe)的脸。故事里重现了许多经典电影场景,你对老电影越熟悉,看上去就越有快感和共鸣。在片中,三人会从卓别林侃到巴斯特·基顿(busterkeaton),并模仿戈达尔的《法外之徒》(bandeapart)中同为一女两男的三名主角跑过卢浮宫的场景(或许这是贝托鲁奇在向《法》片致敬)。 我喜欢出现的那句台词,穿白t恤的金色短发姑娘和一位男子走在路上,男人说:“和我去xx(一个地名,类似于罗马或开罗)吧。” 而姑娘回眸一笑。美啊。这就是奇迹发生的场景啊。 而结尾是我最喜欢的。两位兄妹跑到街上,加入了游行的队伍,抛下了那位美国男孩。美国男孩在思想上也许更成熟,也更缺少冲动。而在那种大环境下,一位缺少冲动的年轻人可以看做是让人轻视的。哥哥向警察扔了一只爆炸的瓶子,警察冲了过来,不知道最后会什么样。不知道他们会不会死。而美国男孩早已心碎离开。 这两位兄妹都美得特别。男的像女的,女的又像男的,两人都很中性,又美得眩目至极。我认为真正的美,是中性的美。就是女孩必须有男孩的英气和坚强,而男孩又要有阴柔的一面。或者说,要有温柔的一面。 我一直认为,一位能让我喜爱和敬佩的人,他/她必须是中性化的。他/她必须具体男女两性的优点。我讨厌太男人化的男人和太女人味儿的女人。 霍营。 我只过去萑营两次。如果是指在那里停留十二小时以上。 昨天去了一次,是夜晚。已经很晚了。我和siqi从城铁走出,双方身上都没有太多钱了,就走回村。路上沉积着白天的雨水。鞋上都沾满了泥。这真是我有生以来走过的最差的路。 我好逸恶劳,所以一直过得比较轻松;我贪图享受,所以一直追求金钱;我心如明镜,所以不喜欢看到无望地挣扎。siqi明天就搬家,于是我和她来到她住的地方,我想“体验”一下生活。 我从没有一个人住过,不知道一个人住的自由和艰难。那个晚上我睡得特香,我喜欢那里的空气,清晨的鸟鸣。siqi还带我去见了几个朋友,我又唏嘘感慨。他们住得地方太差了,几乎超出我的想像。更别提上厕所的地方,那是你所能幻想出的最大的噩梦。“习惯就好”,他们说。 我怎么觉得这习惯包含着巨大的辛酸。 我真是没怎么过过苦日子,我真喜欢这些人!siqi说得太对了,人有钱不一定就快乐,有朋友才快乐! 第二天的晚霞很漂亮,西边有着桔红色的云彩,而这些云很快就变成了银灰色。 那在一张床上几个人一起看着很旧的美国恐怖片的感觉,让我觉得真好。我一直幻想着无拘无束,大家像兄弟姐妹的感觉。那么纯真,让人想起小时候伙伴一起玩耍。那离我多远了? 永远不要对人性失望。永远不要对友情失望。 在遇到下一个人的时候,无论如何,要先信任。而不是先怀疑。 我感觉,地下玩摇滚的,要比地下写诗歌和写书的更穷。这道理很简单,几个人一个乐队,钱要大家分,而写东西,钱是你一个人得的。出版书的市场要比出版音像的市场丰富多了。买家也更多。不过玩乐队比写小说写诗的要快乐些,因为大家基本上都住一块儿,而你没听说过几个写诗的住一块吧?因为写作需要独自思考,玩乐队需要团体精神。很少有“专职写作”或“专职诗人”,如果谁真辞了职写小说写诗,大家觉得这人真是疯了,或者真够猛,真理想主义。因为小说和诗可以在业余时间写,只能有生活才能更好地写作,而玩乐队基本上可是“专职乐手”。穷乐,穷乐,玩乐队就算一种吧。 乱七八糟 对未来没有信心,实际情况是对我们的未来没有信心。去他的吧,无所谓嘛。 我不想再写了,接着打电话吧。 感觉自己已经不在青春这个状态里了。逃也逃不开。 不是不年轻的,而是心态变了,变的太多太快,以前什么样感觉已经有些想不起来了。 想,也许是想念,也许不是。距离产生远。 妈妈又打来电话,她让我多穿衣服,还问我吃没吃晚饭。 匆忙中不知怎么回答。 有些眩晕。可能跟身体不好有关。 冬天一到,人更有惰性。这多么地烦 我还在这里瞎打打字,好在还有打字的想法。 很晕。听着乱七八糟的音乐。我乱七八糟地飞着。难道我就是这么不会生活吗?天,我不要这么不会生活。我要懂生活,会生活。不要再沮丧。是的,就是沮丧。我能不能不沮丧?我离真正的生活太遥远,或许,应该以后去工作,体会一下正常人的生活。我患了自闭症。我老是一个人呆在屋里,不出门。我觉得可能还是我这个人有点问题,我适应不了大多数的生活。怎么办呢? 如果我没有条件坐在电脑前打字,可能就是在上学或工作。一样得风里来雨里去的。从什么时候开始我也没有那种“阳光明媚”的感觉了?我想努力找回来。 可能就是我不幸的少年这一段时光。让我心底里有很多伤痕。 我也不知道我的初恋是谁。 我还就是一个很无聊的人。天天很无聊地呆着、过着。这就是生活吗?我对未来为什么没什么计划和打算?或者我为什么忍受不了天天去学校?我就是这么冲动吧。现在后悔也来不及了。 说不好我追求的是什么,可能就是“热闹”吧。一个人,实在是孤独。我最近为什么这么多愁善感?可能我一直都是个多愁善感的人吧。秋天,本身就很容易多愁善感。 我怎么办呢?有谁会忍受我这么一个一无是处的人呢?我现在涌动的都是“乡愁”。 鲜黄色秋衣 我的桌子又一次变的凌乱不堪。不是我不收拾,它实在是太容易乱了,像我的思维一样。我总是时间不够用,睡到下午起床,念叨着“不要慌……”去吃饭。晚上开始工作和作乐,周而复始。 很少出门,有的是时间浪费,我从莫扎特听到莫文蔚,从《世界时装之苑》看到最新一期的《非音乐》。《非3》的选曲特别好听,我连接听了数遍仍未过瘾。 把蓝色的指甲油抹掉,擦上崭新的桔红色,秋天来到了嘛。 去香山的路上,戴着大大的红色墨镜,从窗外看穿着校服的孩子们坐车、骑车呼啸而过,我羡慕他们。我也曾经和他们一样。这么快就变了呀。我想回到家乡,这次我长大了一些,要用照相机记录一切。看电影,看书。看了陈凯歌新片子《和你在一起》这个名字起的好差,刚开始还以为是如石康之流起的呢。后来知道是李冯遍剧。魏风华给我说过李冯的好,现在从电影中恍惚看出一些。 你们看过一个叫《信徒》的电影吗?写的是一个犹太男孩做新纳粹的故事。最后他炸掉了自己。总会有局限。电影刻画的就是这种挣脱不得的局限。 今天见了萧颂,他就要走了。就见了他。我们在免费公园里散步,踩在草上。好久不写日记。写也就写一句。 一边写以便听果味vc的专辑。 怕老。怕疼。 怕冷。 北京的冬天总是很冷。一个人呆着不冷才怪。 新小说写的我不死也只剩下半条命。都是熟人的事儿,你说叫我怎么写?小说不能用真名,要注意影响,要写的有悬念……不能重复。已经写了7万字,还差5万左右。神啊,保佑我才思如泉涌。起码保佑我的创造力,有创造力的人永远年轻。 对我来说,只是一个总结。如果不总结,也许我就忘了。 我在写一个关于职业高中的批评文章呢。老在梦中梦到它,总是不会做数学卷子,看不清黑板上的字,同学不认识什么的。 冲下白色的手纸,我喜欢物质。 没有题目 这突然安静下来的静,突然已经不习惯了。是从什么时候起,我已经不习惯这静了? 多少个从前的夜晚,我都是一个人躺在床上。家里永远没有烟缸cp曾送给我一个,还被我失手打碎了。 我的脸坏掉了,我的脸由于我抽了过多的烟变的敏感不堪。刚才实在想写一首诗写不出来,连题目也不知道该用什么好。楞了半天,心里只有一句话:杀了我吧。我是真的感到彷徨。 告诉我痛苦是什么颜色,是不是我看到的眼前的黄色 告诉我寂寞是什么颜色,是不是天天天蓝的颜色 在听《我的一九九七》,眼眶里有泪。为什么思想会如此不同,告诉我我以前的追求全部都是错误全部是可笑的 我9岁时离开了家乡莱州,来到了这个我也已经无法放开的地方。是不是我在什么地方我就无法离开什么地方,是不是谁爱我我就要赞同他的思想? 突然又想死,我是不是重新变的幼稚,我无法放cd,可能是盘有问题,于是我倒着磁带,只要让我的周围有一点点声音。都在说物质,物质物质物质,物质…… 我是不是真的变了,他们说我成熟了,比以前更好接近了,我觉得自己不真实了,我在为了什么变成这个样子,为了不想折磨那种冲动情绪化的自己,无论何时发起疯来回头看看都不可思议 我到底什么时候才能走开?“这个冬天雪还不下……” 我忽略了整整一季的秋。 强忍着我暴躁的脾气,心都要揉碎了来满足你的嗜好和要求,你知道我不是很做作的那种女生 无论怎么做做什么,都会有人骂,他们理由充足,我都习惯了,随便吧。 在这里如果也无法真正表达,我总希望和知道总会有志同道合的人来理解,别的可以忽略不计。 青春无悔不死/永远的爱人 “把我的青春还给我!!!” 安达充站在海边的礁石上,用纸卷成喇叭形对着海浪大喊。 若是能梦想一下那自由翱翔于广阔海洋的青春,也是幸福吧。 2002年,我做的两件最大的事就是出版了我的小说《北京娃娃》和自己印出了《八十后诗选》。对这年,我记忆深刻的只是夏天和冬天。我能感受到的是两极巨变。 夏天。我最喜欢的季节。 夏天。有绿树和垂直阳光的季节。它让我想到混乱的生活、懒洋洋、比基尼泳衣、诡异的高中课堂、青春、热血、无穷无尽的想象力、友情、梦想、冒险、怪兽、冒险、单细胞、逆刃刀、阴天、下雨、赌上全部的未来…… 冬天。下雪天。有月光的季节。雪是天使降落的眼睛,模糊了地面。冬天。斜阳、冰冷的地面。被窝。古龙的小说。伊万布宁的《不相识的陌生人》、王磊的《一切从爱情开始》、诗歌、烟熏火燎放着流行音乐的网吧、网吧中的我正趴在桌面上睡觉,身旁放着统一冰红茶和中南海。 咖啡和茶叶。 在我还“年轻”的时候,有人问我为生活付出过什么。情急之中我灵机一动用了罗大佑《爱人同志》的歌词来回答:“付出了青春的热血和眼泪。” 听着跟笑话似的。 2002年,我有了很多我自己的照片。有别人给我拍的,有朋友拍的。加起来比我以前所有的还要多。从来不知道我还可以变成一个逆来顺受、妩媚的女子,张着无辜的眼睛,来凝视镜头。记忆中的自己,永远是像风一样呼啸而过。我上幼儿园时和班里的小朋友站在春天家乡的桃树底下拍的相片,双手叉腰,目视前方,是“小怒春”。 甚至连打扮都变了。果酱来北京,见到我穿着毛衣,很奇怪地说:“你以前冬天从来不穿毛衣。”那时我说自己是朋克,朋克在冬天从来不穿毛衣。 我也很奇怪。那时穿卡其色的单衣,似乎很自豪地穿一件单的绿色紧身裤,紧得连秋裤都套不进。染着红头发,在夜里从地铁站走回家。路上和我搭讪问时间的男孩说:“你是女的啊!从后面看,还以为你是男的。抬头挺胸的。” 经常有写不出一个字的感觉。大脑空空的,我好像永远也做不到那种心静,我怎么也塌实不下来。我的心总是漂浮着,仿佛为某件事担忧,可那是什么东西呢?我也不知道。我怎么就不能像别人一样看看电视,听听歌,由衷地感谢生活的美好?我也没觉得自己多独立特行,倒是显得神经质。紧攥着投机的心态,我像一匹恶狼般彷徨无助。常常在这种时候,我就显得百爪挠心,想给以前的朋友打个电话。 而过去的朋友都生活在过去,他们一些人失去了联系,而另一些则消失不见。空留下我。 冬天太漫长,漫长得能让人沉溺其中,在我看来,每一天都会过去,都是无用的。我怎么来证明今天和昨天的不同,上一秒和下一秒的不同。每天我靠速食食品来维持体力,靠写字发呆来打发时间。靠遐想来接近远方。靠听广播来增加空气密度。 如果偶尔我去看演出,就是平淡生活中的珍珠,串起了我贫乏的生活。 夏天时,我很想离开北京。到别的地方走走。最想去的地方是上海。我也不知道我为什么最想去上海。我以前给果酱写过一首诗,题目就叫《我要去上海》。我说“果酱的酱字我不会写/上海我没去过/我想好了/如果去上海/我一定要坐飞机去。” 那天我睡得很不安稳。朦朦胧胧地梦见飞机场。我们很快就要误飞机了,我心急如焚,大喊:“好不容易能坐趟飞机!”其实不是好不容易,是我从来没坐过飞机。我唯一坐过的一次,不是去上海,而是为了我的小说去成都签售。我真是太喜欢坐飞机了,我喜欢飞机缓缓上升的感觉,那时,我脱离了早已厌倦的地面,看到草地、建筑物、树林,飞机越升越高,我就看到云层。大朵大朵的云层,白色柔软,我好想躺在上面打滚、睡觉。 我还要承认一件事实,在我的书还没出时,我想过从一个商人那里骗钱。说起来真不好意思。结果当然没成。因为天下没有免费的午餐。很分裂地,当时我还听着痛苦的信仰的歌“卖吧,靠你一并的方针,卖吧,用你一贯的热忱……” 这突然安静下来的静,突然已经不习惯了。是从什么时候起,我已经不习惯这静了? 多少个从前的夜晚,我都是一个人躺在床上。家里永远没有烟缸cp曾送给我一个,还被我失手打碎了。 我的脸坏掉了,我的脸由于我抽了过多的烟变得敏感不堪。 还见到了小虚,他老了一些,可还是那么年轻。他真的太瘦了。他很爱说的话就是“无所谓”和“一泡乌”,就是没什么意思的意思。也可能是没什么意义的意思吧。 我还是想狗子,为什么直到他走我才想他?我看了狗子的书《活去吧》,人家都说“玩去吧”,狗子说“活去吧”。 感到自己逐渐成为一个现象,任人评说,这让我很不自在。其实他们知道什么呀?当时我就想,如果这本书出不了,我就立刻写下一本。现在第二本也写完了。有一个很想用但不能用的名字,叫长安街少年杀人事件。间接表达了我对轱岭街少年杀人事件的喜欢和崇敬。这也是我最喜欢的电影,不用加之一。里面最喜欢的主人公,是女孩小明。我想我是完全理解她的。她的无助、哀痛、暧昧、矛盾和不得已。她如此年轻,如此决绝和忠诚于自己的信念。小四没有给她足够的时间来解释和了解。 在夏天第一场雨里,我看了《约翰克里斯朵夫》,那场雨下得挺突然。在冬天第一场雪中,我在看《百年孤独》和《追忆似水年华》。我想说,我的小说不是日记!我也不是活在别人的猜测中!作家就是全身心的裸露,我乐意!!! 阳光不只照耀童年 好久没有在清晨起床了,更别提在清晨听我很久没听的anti-g的音乐。我先是听了几张别的乐队,然后换成了它,过了一会儿,我扭大了音量,窗外天色透明、发绿。我有点晕,我昨晚没睡,打算调整时差。好一段时间我过的都是美国时间,醒来就是下午了,两天就像一天,我每天看到的都是黑夜都是夜晚。 什么心情听什么音乐,什么状态写什么诗歌。小说可以编,诗是硬努不出来的。 我醒了就是惆怅,但也欣喜。 海边的陌生人 我们在我家里聊了会儿天,她喝凉水,我也没有泡茶(她说她只喝冷水)。我们抽烟,她似乎比我抽得还要多。我给她抽绿色万宝路,她说她很喜欢。那是别人送我的烟,我们很快你一支我一支地抽完了。间歇我们谈到音乐,看到她还带了许巍的新专辑。我说我很想去外国玩,可以在那里买衣服、cd,还有拍些照片。后来我们去了我家附近一个咖啡店,喝了点东西。聊天时看到她大大的银色耳环和手腕上一摞的银色细手镯。 周末晨昏 第一次和她见面,是在初冬的一个晚上,约在我家附近。最早时我收到过她用英语写给我的邮件,说她是我的读者,很喜欢我的小说,希望有机会能认识。 她的穿戴让我很感兴趣。她说喜欢我的头发,我想是因为她喜欢不那么整齐的头发。有一天我去见朋友,路过理发店,就把头发烫了,烫完后我发现很难看,暴露了我脸型的缺点——我的脸有些方,爆炸头显得我脸更方了。我安慰自己:起码比不改变要好。 她身材很高,又瘦,穿着黑色大衣,蓝格的宽腿裤子,没染过的黑色头发随便扎成一个辫子,显得更高。里面穿的是黑色罩衫,长长的,扣子一直系到领口。我头发很乱,穿着褐色短款大衣,黑色休闲裤,粉红色大领毛衣,粉红色匡威球鞋。很明显,我们走不同的穿衣路子,而她看起来更有品位,我像个小孩,虽然她比我小好几岁。她的神情带有在外国居住长大的小孩的共同特点,机灵、活泼、成熟。后来我发现她也很少穿年轻人的衣服,她很少穿彩色的衣服,最常穿的莫过于黑色、灰色、暗绿。她十七岁。 女孩从美国回来,4月去法国上学。她曾在美国当模特,她希望以后能当一个好模特,再做一个好的服装设计师。后来因为种种原因她现在还留在北京,正在学习法语课程,准备今年再出国,和她现在的男朋友在一起。 我们在我家里聊了会儿天,她喝凉水,我也没有泡茶(她说她只喝冷水)。我们抽烟,她似乎比我抽得还要多。我给她抽绿色万宝路,她说她很喜欢。那是别人送我的烟,我们很快你一支我一支地抽完了。间歇我们谈到音乐,看到她还带了许巍的新专辑。我说我很想去外国玩,可以在那里买衣服、cd,还有拍些照片。后来我们去了我家附近一个咖啡店,喝了点东西。聊天时看到她大大的银色耳环和手腕上一摞的银色细手镯。 她是青岛人,我在去青岛旅游时她正好也在,我去了她在青岛的房间,她说这是一个和她爸爸很熟的女人的房子。这关系让我们都觉得复杂。她的爸爸见过我一面,当时他坐在一辆汽车中,见到我们过来便走出来,她向她爸爸介绍我,她父亲微笑着和我打了个招呼。她爸爸一直管她很严,他的名言就是:“不许去西单那样的地方买衣服,那太没品味了,你要去只能去国贸和王府地下买。”当然她一直违背他的命令。她说她和她爸一点感情也没有,她希望赶快成年,自己打工就不再花她父亲的钱。她还跟我们说她父亲一直把那本《格调》放在床头,还在上面划线,希望她以后能嫁给一个英国贵族。这被她用来当做嘲笑他的理由。后来我才慢慢知道,她的家世显赫,家里人非官即商。我和她爸见过一次,后来她爸跟她说,他看人很准的,一看我就觉得我是一个小“阿飞”,意即:小流氓。 认识她后我多了一项娱乐,就是和她、她男友一起去网吧玩游戏消磨时光。她和男友就是在打街机时认识的。那个男孩是青岛的,喜欢玩篮球。他们找到了一家非常好的网吧,设计得像太空仓,随时可以上网,而且还可以在网吧里吸烟。我喜欢那个网吧,虽然离我家很远,每次到那个网吧,我都要喝一杯那里特有的现磨咖啡。我给那个网吧起名叫“沙漠尽头”。 我们在一起也就是逛街,吃吃喝喝。她对我说,刚回国时那股劲儿不知道为什么已经没了,不像原来每天都在想要做些什么事业。有一回,她的男友不无担忧地对我说,或许她应该找到些新的理想,现在她只对买衣服和打游戏感兴趣。该怎么办呢?你起码还喜欢写东西,还有个寄托。 有一次她跟我说起她的妈妈一个人住在美国,很寂寞,前一段时间查出身上长了瘤,可是没钱治。她想向她父亲借钱,但她说他肯定不会借的。她说他是个“商人”。我想起她有一个同样很年轻,但已经开始做事业的朋友,那个朋友既有才也有财,而且和她是好朋友。我建议她向他借,她轻轻摇了摇头“他不会借的”。 她和她男朋友很好,她男朋友比她大一岁。有一天我在睡梦中接到她正在哭泣的电话,她说他打她,她很难受,问我能不能报警。很快他们又好了。过了一段时间,她对我说她可能怀孕了,问我应该去哪个医院。 不知道一个年轻人,要经历多少痛苦,才能健康长大。 在路上 我又在听许巍。好像没什么事儿的时候(所以说基本上是所有的时候),我就把他的磁带放进收音机。好久没有在午夜无意识(也就是没有什么特别的事儿)走在街上。一个人,或者两个人,或者很多人,走在街上,街上空空荡荡,这时感觉特别好。许巍唱:让我怎么说,我不知道……我想他真可爱,他的歌唱出了他的感觉,而这种感觉我体验得特别强烈。 好几个月就呆在家里,特别想出去走走,出去玩,到没去过的地方,去过的地方也行,我还想再去一次,就这么着在路上,听着歌,有一些乱七八糟的想法,多幸福。 很多东西如果变成了往事,我也就不再回忆。所以我说,以前的很多东西我都忘了。就是没忘也不是属于拿出来抒情的部分。它们已经属于我静悄悄地想。所以我的过去和现在没有联系。我是个否认过去的人,那些东西,那些事情,我早已忘了。 过去的歌我也不再听了,那些磁带往往经过一年之后就磨损了,音质变得很差。我由于不想和过去的声音对比,也就不再听它们了。有时候会刻意地听一下,还会根据旋律唱出来。这时候我会像走在过去的路上,抬头看看天。天已经变了,人也不是过去的脸了。有时候我会控制不住自己回想过去,也会感觉模糊,奇怪。那是我么? 我想我应该在路上,什么也不想,什么也想不起来。 屋顶上是孩子 乌青有首诗叫《屋顶上是孩子》。他说作为一个喜欢孤独的孩子,他喜欢屋顶。当有一天他一脚踏空,“作为一个孤独的孩子,我没有发出一声叫喊。” 这首诗让我深深迷恋的原因并不只是这最后一句话。孤独的孩子,在哪里都能看到。但我想我真正想看到了,那些孤独的孩子(而不是迷恋于孤独的)都不在我的视线内。 或许哪天我在等车,车站有很多焦急等待的人,这时候车来了,你上了车,我在车门外。我们失之交措。 我一直想弄清楚一个真正孤独的孩子是什么样子的。 他是不是就是站在窗前的、听着音乐的、走在路上都没有人看一眼的。我可能真的有“青春期迷恋症”(我自己起的名)。得了这种病的人有校园情节,不由自主地迷恋青春,和变化强烈的天气。 看过一个美国电影,名字叫《无法被囚禁的青春》。写的是一个保守的美国家庭的几个女孩集体自杀的故事。还记得我一遍遍的看,那些汹涌着不详的镜头,绿树,日记,家庭妇女的母亲,中学教师的父亲,几个如花的女孩。你看啊,她们宁可自杀,也要让青春自由!我也很喜欢那个女主角,她的名字叫克里斯滕。邓斯特。后来她还演了《蝙蝠狭》。就是她说和汤姆。克鲁斯配戏不要有亲密情节,因为“他太老”。我还看过她演的另一个片子,《拉拉队队长》。同样是我喜欢的典型的美国式理想主义电影。青春派、校园派。 那天,和一个人聊天。她说我不如她第一次看到我时有活力了。那是一年前,我的小说还没出,家中无法上网,只有徒步从家中走20分钟去网吧上网。是有活力,我全身心都散发着无穷无尽的活力,但当时的我同样不快乐。如果要想让青春永远纯粹,唯一的办法就是:死去。所以我拒绝任何指责,不背负这种代言所谓青春的义务。 屋顶上孤独的孩子还在飞,像鸟,等待着一脚踏空。 上海像清华 我说上海像清华,因为我去过了。还有句话,北京像北大。我就住在北京,而清华和北大我刚好又都去过。清华精致,楼更高点,每个角落都是风景;北大随意,楼矮点,角落比较荒凉,但可以想象。恰如我理解中的上海和北京。 火车上看到湿漉漉的街道,天津夜晚闪着霓虹灯的桥,朴素的小街巷,碎石子、树木,和白色的,像雪又像花朵。永远地在路上。夜灯,多么地美,生命对每个人都只有一次,如果让我做,我想一直观赏路边的风景。今天的天色特别美,阳光像能穿透人的身体。天上有很多云彩。我又想起了前年去武汉的心情。那时我特别放松、自在。 在上海我老走着走着就回到原地,但也不生气,无非再换个方向走。上海就是像连网状态,到处都能走回来,什么都有,小商店,小酒吧,小超市,小书摊,小服装店,小饭馆。不像北京,都是分散的,什么东西在什么地方卖特别集中。我们就一边走一边拍照。 我也领教了上海人的冷漠,出去问路好几次别人都视而不见。脸上那矜持的表情让你也不好意思在背后向他们举起中指——也许他们认为表达出感情就很傻,无论什么感情,是喜悦还是愤怒。 在上海还见了一个叫荸荠的朋友,也时常出现在诗歌之类的网上。她和男友坐了将近一个小时的车来徐家汇我住的宾馆来见我。我们撑着伞在外面吃了点东西,随便瞎逛了逛商场,上海的商场真多呀。他们还带我去了地铁里的季风书店。在书店里,我看到了我的书,两个版本都有,我小小激动了一下,又乐了。他们很热情,我们就像多年的老友一样聊天,在我住的宾馆喝茶。说起我住的宾馆,也是一个上海朋友介绍的,他说前一阵另一个写诗的女孩也住在那里。那里是一个气象宾馆,房间还算干净,也不太贵,交通很方便。出门就能看到高高瘦瘦的松树(可能是松树吧),和天主教堂的塔尖。那教堂很高,棕红色,在上海的阴天看来有些阴郁可怖,弄得我很想把它炸掉,看看干燥的平地。那几天上海正在下雨,我想我可真够倒霉的,刚躲过北京的大风降温就赶上了上海的阴雨连绵,简直是我到哪儿哪儿就乱。荸荠安慰我:没事儿,大半个中国都在下雨,除非你到西部。在上海当然要逛逛大商场,比如我就要看看在北京没有而我一直喜欢的牌子miumiu。终于在新天地的it店我找到了它,东西却都卖得差不多了,新的还没上。我生不逢时。就这样,我还是买了一个法国的牌子的小挎包,店员说这个牌子全中国只在上海的这个店里有,现在只剩下两个了,一只棕色一只黑色,现在打三折啊。于是我买了。回北京不到一个礼拜我就沮丧地发现书包开线了。荸荠还给我发短信说复兴西路上有家oldschoolstyle的小店叫b2,有些衣服和鞋,老板是个好玩的男孩子,不知道现在怎么样了。而且复兴路那一路挺长挺静的,小店连接不断。我觉得比闹市更有感觉。几在常熟路站下一直往前走。可惜我收到时已经打算离开上海去杭州了。 再见果酱,我发现他的脸比上次我在北京见到他时柔和了。那一次见他,我发现他变“狰狞”了。他说那段时间他空虚得厉害,心情真的会改变脸。我们在yy见到棉棉,几天后我去过鲁迅公园后又去她家玩。她家很冷,但有大落地窗,我在那里拍了很多照片。晚上又到她邻居家看dvd,有个姑娘把我头发剪短了,我看起来顺眼多了。 离开上海时,天已放晴。我们坐火车去杭州。 新春天,新春树 春天到了。我从来没有像喜欢这个春天一样喜欢过春天。以前,春天在我的印象里都是腻乎乎的。我还写过一首《巴黎春天》狠狠地嘲弄了一番巴黎和春天。包括我看过的巫昂的一首《春天不应该享受特殊待遇》都让我对春天没什么好印象。 这个春天,我怎么就觉得那么爽呢,连空气中都漂浮着暖和、轻松和快活的味道。我想了想自己,没什么值得庆贺的,但仍然每天找借口出门散步。穿着短夹克和软软的多袋裤,把头发喷上湿漉漉的gi“速度2”香水,我就戴着随身听出门啦! 小宽说去后海找个凳子享受阳光吧。其实对于春天,只要到了门外,就都一样了,根本用不着后海。那种变了调的小资味道我不感冒。不过他们也快说我是小资的代表了。可能是我也追求美和舒适吧。谁说作家就得苦兮兮的,喝一杯咖啡都舍不得?从上海回来我算是沾上了一个坏毛病:每天都要喝几杯咖啡。这里不是巴黎,也没有什么花神咖啡馆,我更做不成在巴黎咖啡馆偷烟灰缸的少年。但我想以后有钱了就开一家咖啡馆,像“雕刻时光”似的,但是白天晚上都营业,有巧克力蛋糕(这要从杭州的香格里拉空运过来),有充满半杯奶油的奶昔(标准是从上海伊势丹喝到的那杯),有一种叫“雪球”的带酒精饮料(果酱推荐给我喝的,很好喝),还要有音乐,这个就由我来选吧。我要在下雨时放南京乐队七八点的歌,要在郁闷时放英国乐队thesmith,要在彷徨时连接不断地放上海的顶楼马戏团的“向橘红色的天空叫喊”,听他们一遍遍地呐喊:“我们永远年轻,我们永远纯洁,我们永远年轻,我们永远在这个时刻……”我们永远热泪盈眶。当然还要有那个沈阳乐队的“青春的纪念碑”,那循环的播放的歌词(在时光的流逝之中/你终于失去了年轻……)会让所有已经不年轻了的人自惭形秽。咖啡店里有书架,书架上放着我的《北京娃娃》、《长达半天的欢乐》、《八十后诗选》和以后出的每一本书。咖啡店的名字就叫“春树上”,“春树上”里有电脑可以随时上网,可以玩游戏。首页是我们的诗歌论坛“春树下”。“春树上”的工作人员都是写诗的,可以让小虚之类的朋友来,他们拥有无限的自由,可以自行决定播放的音乐,饿了可以吃蛋糕,晚上有地方睡觉。店里的电视机无声播放我们最喜欢的电影《格斗俱乐部》、《牯岭街少年杀人事件》和《阳光灿烂的日子》。“春树上”还支持一切新生事业,有年轻的不出名的设计师设计的服装、包,有地下乐队的海报和cd、小电影。 欢乐 我的朋友就那些。他们陆续出现在我的文章中,并不随时间、地点的变化而变化。有时候我也厌倦,老看到他们的名字,可见我的生活多么乏味。 还有一些人,可能是通过我的小说认识的,和任何一种方式一样,总有一些成为了朋友,而另一些就是路人,我怎么也找不到和他们沟通的理由,后来我想,就是因为一上来他们就没把自己和我放在一个平等的位置,把我拔得太高或太低,我都不适应,我都累。我想要的是一个简单的朋友,他/她会明白你和他/她一样,都是人。遇到这种情况,我最想做的就是远远躲开,越远越好。有时候我也会用自己的方式来“斥责”他们:“我求你了,别对我这样,还是君子之交淡如水的好。”这种话由于太直接和诚实,往往会让人误认为是做作和装孙子。但我也没办法,我就是一到这种时候,就只会说实话,伤害了一颗颗和我不在一个大气层里的心。有时候我也谴责自己的世故但我也真的讨厌那种没有自知之明的人,比如头天给你发封邮件说要见面你就必须要见,不见对方就很委屈的那种。 我是怕死他们了。我更怕的是明明对方是真诚的,却被我误会,一片真心皆被我糟蹋。那我会想起过去的自己,我怕他们受到打击后变得自私、麻木,我会觉得对不起他们,而我又不是故意的。那种想要美好却被玩弄的悲剧我不想看它发生在我身上,我不想当这种刽子手。 而我认识的一些人都在写小说,小虚写的是他的“残酷青春”,他还没写完,就被我抢过来看了,我很喜欢,但是觉得没有他平时给我描述得好(里面好多故事和人物他都给我们讲过)。而杨黎,我用了一晚上看了他在网上的长篇《向毛主席保证》,听他说他是一共打算写五本,吓死我了,打死我也没法把五本书的内容都一下子想出来。 唯一令我骄傲的就是我又写了本小说,并且和朋友开始动手编辑《八十后诗选2》。这本写友情的小说是献给我曾经的一位好朋友的。这本书写了两个主人公从相识到老死不相往来的全过程。书名叫《欢乐》,因为我认为那一切都是欢乐的,哪怕有反讽的成分,它也是欢乐的。我要忠于它,忠于这欢乐的本质。我曾经抄过很多好句子,背诵或自创过很多口号,写过很多诗,但这次我不想让它们都出现在书中,我要让它成为一本小说。它自有它的脉络,在小说里,重要的是故事和叙述的方式。《欢乐》的女主人公叫“春无力”,她还有另一个名字“春有力”,我将在我的第三本书中写到她。 小说的情节发生在过去时,那是无法再追寻的回忆。当看到它顺利出版时,我会感觉看到了一个笑话或是礼物。以前那么好玩的时光都没有了,我就只有这本书了。 我何曾真的青春过 过去的一切都没有记忆,有时我甚至以为很多事情都没有发生过,不然为什么它们消失得那么快,很多东西都没有留下一丝痕迹。 还有那叫做青春的东西,我是从什么时候起对它陌生了的呢?或许我从来就没有感受过什么青春,却也间接策划了一场“残酷青春”的闹剧。我没有青春,却有着所谓的青春情节,我一直认为14岁是青春,15岁是青春,17岁是青春,16岁就不是。在我和浩波第一次见面时,他问我多大,我骗他说“十七”,其实我是十五岁多一点,快到十六了,但我不想说我十六岁,也不想把我的年龄说得小一些,于是我说我十七。后来我也向他坦白了我的这个想法。 在我拼命做一些事的时候,我想到我是在消耗什么,只有他人才对我说,你在消耗你的青春。 我自己是不会想到这个上去,也不会说出这样肉麻的话。你看,我甚至把青春当成了肉麻的东西。 但我活脱脱当时正青春着。当我意识到这一点时,我发觉我自己更不青春了,但别人还在把我当成青春的代言人,我像凶手一样,不经意间影响和指导着“青春”。 这害死人的青春。 少年。 白衬衫。 莫小邪有这么一首诗,我把它抄到了我的日记本上。 少年。 这也是有着青春情节的我所挚爱的词。 我仿佛从来也没少年过,我好象早就成熟了,但不喑世事,活在自己想象的世界里,决不单纯。说我单纯的人都错了,我只是天真,但不单纯。从很早开始,我就看出了我的矛盾和事故,但我想我还是一个善良的人。这点我是无从更改的,因为我出生在农村,童年的生活影响了我,故乡是我心灵中最圣洁的地方,也是我很少提起的地方。我宁可把自己最珍贵的东西永远埋在心底,也不原意多说,就像我现在一样,蜻蜓点水,不愿多提。或许这就是我喜欢看古龙小说的原因,他对我的矛盾心思有最鲜明的阐述。当我心情不好时,我就去看古龙的小说,我想象他是我的朋友,只是我们不认识。 “把青春永远留在17岁”是我写过的一首诗。 那是我最初写古的几首诗之一,我也很少想起。但忘不了。 那些细节是那么模糊,好象从来没有存在过。 我也有过一个人在深夜读诗的经历,读到情深浑身颤抖,想总有知己,总会有人互相理解。初三时我打算自杀也是由于我认为我找到了一个知己,但他让我失望,我于是想用自己的生命来证明友情的纯洁。 都过去那么长时间了,想起来还心悸。说起来我是一个善忘的人,或者是故意善忘的人,但那件事我怎么也忘不了,因为它就发生在我最“青春”和最纯粹的时候,我是用自己的血液和生命去理解“士为知己者死”的含义的啊。 “我也追求过精神,可总和肉体相遇”——王朔 说的太多了吧,说说八十后—— 没什么意义的八十后,和没什么意义的生命,于是它便有了意义。 做我认为正确的事情,所有责难我不放在眼里。当我失望,也就转身就走,不去想曾经付出过什么。 对八十后谈不上什么失望,因为我认为的八十后,决不简单是一个时间概念。虽然一开始,它是由时间概念来划分的。那八十后,是我们——我们最初在诗江湖的朋友一起提出的。他们是我惦念的人,如果我有过青春,我的短暂青春中的短暂时光就是干这个的。上网,去聊天室,去春树下,去诗江湖,骂战,希望,失望,悲观,绝望,重新希望,友情,背叛,新的友情,误会,拒绝,彷徨,觉得自己是个傻逼,伤害他人……等等等等,都是已经过去了的,那大概是1年前的时光。每天去上网,这让我感到充实。 《北京娃娃》是一道分水岭。 或许不是它,是我个人的一些私事,我现在很像隐居。不再像从前一般热血沸腾,只因为我把中心放到了别的地方——我的私生活。这让我由假小子变成了女人。 我从前没注意过自己性别,现在我觉得我是“少女”了。 《看电影》说过,女人一旦遇到了她爱的男人,她便没有了江湖。除了秋瑾。 我是秋瑾么? 如果不是,我也想是法拉奇,在沉默了这么多年以后,写下了激情的文字《愤怒与自豪》。 人是需要机缘的,让命运来决定我下一步会做什么吧,在命运需要我的时候,我不可能不挺身而出,在命运做出批示之前,我是“少女”。 向着那鲜花去,因为我最怕孤独 去大连签名售书的路上,朋友打来电话:“不会吧?春树,别告诉我你穿着chanel的鞋站在无座的火车上。” “我操,真是让你说中了。”我呻吟道,顺便看了看堵得水泄不通的过道,到处是站着和蹲着的昏昏欲睡的人。 我有一句从格瓦拉那里引用过来的名言,叫:“在别人的痛苦面前,我怎么能够回过头去?”第一次看到这句话,是盘古主唱用的座右铭中的一句。当时看了,觉得很精辟,充分体现了切先生悲怜的人文情怀。就也用到了自己的名下。后来也用这句话以身作则,比如关注关注弱势群体啊,在自己论坛上加个爱滋关怀的链接啊,借点钱给朋友啊,反正都不是什么大事。可时不时小针儿扎着,咱也不能辜负这句“在别人的痛苦面前,我怎么能够回过头去”呀?虽说在咱的痛苦面前,别人都回过头去了,那咱也得坚持:让世界充满爱。 可是凭什么坚持?为什么坚持?有什么值得坚持的? 这不是吗?就有人问我了: “你不是说在别人的痛苦面前,你怎么能回过头去吗?我现在正痛苦着呢,我给你发了信,你也没有回音,起码你告诉我收着没有啊!我现在就痛苦!” 看看,问题出来了。你用了这句名言,别人就把他的痛苦当成了你的责任。这是招谁若谁了,您原本想做做好事,没想到成了义不容辞和理所应当。不,我不要这样的责任。因为,本在痛苦面前不回头的信念,咱不能坐视不理咱的痛苦。 一天和一个朋友走在路上,有卖花的小女孩缠着我们买花。我感到很烦,没想到他拿出五块钱,并且没要那朵花。看到我莫名诧异的目光,人家是这么解释的:“你不是说了吗:在别人的痛苦面前,我怎么能回过头去?所以我给了她们钱。这些卖花的小女孩其实挺可怜的,她们每天都有固定任务,完不成会受处罚的。” 我塞!我当场晕倒在地。当真是个黑色幽默。这些卖花女孩牵扯出的问题大了去了,有社会的政府的家庭的责任,怎么她们的安危都系在了我们身上? 北大产疯子,萧颂虽然不是北大的学生(曾有北大的研究生导师想收他做研究生,他不肯),却是北大新青年上某个版块的版主。现在我写写萧颂这个疯孩子。 我和他喝酒时他告诉我:我爹说了,喝xxx酒时杯子应该放在下嘴唇边缘,不然喝到的都是盐。 萧颂非常好玩,我只说几件。一,他去年一年旅游光花在硬座上的火车有6000块钱。二,他经常在凌晨突然从所在的单位跑到北大某个朋友那里,要请人家吃早饭。 近年我只见过他一面,他的头发还是那么长。在他住的朋友的房子里他给我听了他最喜欢的游戏的主题歌,然后就又不知道到哪儿流浪去了。 我不知道那条路通向何方。它的形状是a 我以为我曾经热爱音乐、文学和思想,根本不在乎什么时尚。后来又去翻《北京娃娃》,才发现那时候也迷恋于一支唇膏。原来我一直没变啊,原来我一直都是喜欢物质的,只是我自以为我不喜欢而已。甚至我还比一些女人更喜欢物质。我也会一掷千金买自己喜欢的名牌的包,也会被广告所迷惑,也会虚荣,也会说出“穿一条漂亮的内裤也不妨碍我们谈论托斯妥耶夫的思想”。我算是看透自己了。 读诗就像看美国大片,都是消遣 前几天我看了一部日本电影《乒乓》,引起我注意的是有李灿森出演,可看了几十分钟我就明白了,李灿森只是个或有或无的配角,他出演原上海少年队的队员,因与队员有矛盾留学日本,战无不胜后很快就输了,输了以后就再没胜过。 其实要说的不是李灿森。 男主角(其实都是男的)2号是个乒乓球打得很好的“深沉”少年。他经常说:“这只是个爱好,是消遣,我不喜欢为了赢而让别人失败。” 听到他这么说就让我联想的诗歌。 你说写诗和看诗是不是消遣呢?如果把它当作工作和职业是不是显得太刻意了——于不刻意中把一件事做得很牛逼,然后说:“这只是我的爱好,我不喜欢为了赢而让别人失败。”我靠,有型!非常时刻,没事干直发愁的,除了看美国大片以外,也可以看诗。 把诗比做电影,那诗江湖诗生活等就是美国大片(对不住了),除了美国大片以外,总还有些亚洲电影,什么韩国、伊朗什么的…… 平时在网上都锻炼出了速度,一首诗快速略过。有的时候已经无法重新放慢速度了,就当这是第一次看,第一次看就要好好看,就把这当做消遣,写得好不好都是不重要的。 谁能给你哲学的生活 这个晚上我去电影院看了《黑客帝国2》,有人在报纸上撰文说应该翻译成《骇客帝国》,这和本质没有什么太大关系,就像channel是翻译成夏奈尔还是香奈尔一样,都不会改变它的品牌素质和定价——反正你在北京买不起到了上海和广州同样买不起。 一个人比没钱更矛盾的是有钱。选择多了,烦恼也多了。尤其是当个人的消费水准和社会大多数人之间有着巨大差别的时候。 比步步为营更痛苦的是一步登天。周围的一切都没变,而你变了。尤其是当你的朋友还是老样子,而你已经天上一日,人间千年。 所以我总在买了物质以后去书店买本书补充一下精神。在这里,物质和精神是绝对的对立面。 有一个专用名词叫“时尚受害者”,我想在每个人身上都有时尚受害者的因子,一遇到合适的时机便会爆发出来,君不见没钱的时候还在琢磨有钱了买什么,有了钱以后肯定要大大地弥补一番没钱时受的气。你身上穿得是白衬衫,并不代表你就年轻纯洁,也许你的白衬衫价值千金,也许你正对橱窗里的高级时装蠢蠢欲动。有时候我觉得年轻纯洁只是存在于头脑中,想起高中初中时的打扮,那是土气,洛丽塔是我们从时尚杂志中看来的是电影里演的,是包装出来的,就像王朔所说“我印象里那时候我们都很漂亮、纯洁、健康。一个朋友还保存着那时候的照片,黑白的,135相机拍的,很小的那种。看了照片才发现印象错误,那时我们都不漂亮,又黑又瘦,眼神暗淡、偏执,如果算不是愚昧的话。我以为我们纯洁,其实何曾纯洁?所以找不到印象中的我们。” 我也找不到印象中的我们。 我以为我曾经热爱音乐、文学和思想,根本不在乎什么时尚。后来又去翻《北京娃娃》,才发现那时候也迷恋于一支唇膏。原来我一直没变啊,原来我一直都是喜欢物质的,只是我自以为我不喜欢而已。甚至我还比一些女人更喜欢物质。我也会一掷千金买自己喜欢的名牌的包,也会被广告所迷惑,也会虚荣,也会说出“穿一条漂亮的内裤也不妨碍我们谈论托斯妥耶夫的思想”。我算是看透自己了。《格斗俱乐部》我没白看,里面那个ck内裤的镜头我记忆深刻,电影里对中产阶级消费趣味的嘲笑让人感觉既爽又心虚,仿佛被它点中了命穴。是的,你的衣服不能代表你,你的钱包不能代表你,你说的话不能代表你,你的xx不能代表你……也许这部电影在某种方面要表达的就是:名牌不能代表你。表面上的东西不能代表你。 越想越矛盾,越说越绝望。我们不是小资,小资不会因为买了名牌就心存愧疚感,想起老家还有需要救济的亲戚朋友;我们也不是朋克,朋克也有自己的命门:商业。朋克也有时尚,鸡冠头皮夹克马丁鞋嘛!而且在看演出的时候你如果打扮得不够叛逆,很多人的眼神会让你自己觉得很没面子。我就打算下回看演出穿一身旗袍,看看他们会说什么。 我现在在很多不同的场合一眼就能认出什么人是喜欢摇滚乐的:男,脸上长青春痘,神经质;女,偏胖或偏瘦,一般都长得很矮,眼神中经常带着对别人的轻蔑。其实他们可能连自己的下顿饭在哪儿也不知道。但就是有自信,没办法。 痛苦是不以事件为例的 也就是说,任何一件事的痛苦,都可以是巨大的。在高地的我的论坛里有人说“没死过爹妈没死过老公老婆没失过明没截过肢最基本的连婚都没离过最多不过有点发育不良要不就是早恋后又被人甩了你有什么痛苦可言啊?”这是从我的“或许是我不该,在这样一个浮躁的日子应该走到街上做一些很随意的事,而不该呆在家里’思考’。事实是如此残忍。我宁愿化作灰飞烟灭,来摆脱这无穷无尽的痛苦。”得出的结论。事实上作者很可笑,他实在不明白,痛苦就是痛苦,就像玫瑰就是玫瑰一样。这是没有什么比例大小的。我在很早的时候,写过一首诗,“没有题目--给江姐等”,里面有一句话就是“此时我的痛苦,和当初他们一样多”,这难道不是真理吗?当然我已经不想给这种文章回贴了,道不同,不足以为谋也。 关于八十后,我又能说什么 60后老了,70后累了,八十后像一道闪电劈下来了。 关于八十后。 我置身其中,静静地观看,有时我也在浪尖上,因为我原本和他们“是一拨儿的。” 对我来说,心和年龄是越年轻的就是越好的,你可以说我认为90后是更先进的。社会就是这样进步的。想起各大杂志、报刊兴奋地大肆报道“70后”,八十后无动于衷,像在看笑话——很显然,70后是夹缝中的一代,上下不靠,处境尴尬。而八十后,已经悄悄地成长起来了。 关于八十后,曾经我有很多话想说的,曾经我有很多话会说的,曾经我有很多话要说的。现在我已经在写到“曾经”了。关于八十后的命名本身就有附庸的嫌疑,它却无意取代任何人。八十后的人是不爱管闲事的人,可以想象当他们能熟练地掌握了这个世界时,他们是见过世面只想做自己的事的人,他们是不喜出风头的人,他们是宽容的,因为淡漠。他们是天真的,因为善良。爱对他们来说没问题,性对他们来说也没问题,他们没问题。八十后不怕死,只怕老。身老还是可以原谅的,心老就没有任何借口了。 想来他们是受传统毒害最少的人,理应更科学更理智更感性更沉溺于自己的世界。他们就是这样子。说是他们,其实就是我们。 我认为我是典型的速食一代。连吃的都喜欢最简单的。中国饭吃起来太浪费时间了,我就爱吃汉堡包、百事可乐、三明治,打开就吃,吃完就扔,简单方便。我就是喜欢这样的粗俗、直接。 在我们之前,有垮掉的一代、迷茫的一代、爱与和平的一代、虚无的一代,可我们都不是。前辈们的可以反讽、解构有了收获,它们到我们这里就成了天经地义理所当然。我们的反叛不是反叛,而是理所当然。我们本身就是叛逆。我们是没有理想、没有责任感、没有传统观念、没有道德的一代。所以我们比70后、60后、50后……更无所顾忌、更随心所欲。我们对于理想以及目标都没有什么执著的追求。执著不适合我们。速战速决、屡败屡战适合我们。我们乐此不疲。 有时候我也怀疑,八十后可能会出很多神人,艺术家、诗人、乐手,但出不了政治家。因为八十后厌恶政治,除了自己,他们什么都不关心。他们讨厌计谋、方式和老谋深算。八十后的最大特点是喜欢简单。或者说我什么都不知道。我没必要承担什么。这也是80后典型的论调。他们是不需要命名的。他们是无法被命名的。 我现在也不再想当什么80后的“代言人”,因为这很无聊,并且让我厌恶。 总有一种感觉让我们一意孤行 其实我一直不喜欢豪运酒吧,一是名字我不喜欢,霸气&大而空。另外位置偏远,跟在天边儿似的。周围环境复杂,又是施工又是改路,乌乌扬扬,真是又野蛮又荒凉啊,我所讨厌的两个条件都具备了,跟北京的天气一样属于污染区。但在嚎叫关闭、开心乐园不复存在后,这里作为一个安慰性的场合,我度过了一段还算美好的回忆。那应该算是强弩之末的青春期和一些注定被篡改被误读的记忆吧? 印象中有两次演出。第一次,是我刚从武汉看完武汉朋克和北京哎哟乐队的演出回北京看的第一场演出,就是在豪运。那天有我曾喜欢过的逆子乐队的演出,我就来了。为什么喜欢逆子乐队呢?甚至有一段时间还想把这两个字纹在身上?是我年幼无知还是被原始的热血和迷茫冲晕了头脑?不是吧?我想包括邱大力、彭洪武在内的乐评人都希望看到回答。对!我喜欢他们是因为他们年轻、狂妄,还相信那些精神的力量,做出了明知碰壁却仍然做出的努力和抗争——我要说明一点,这可是和“北京”朋克没有关系。时至今日,我仍然随时可以调动我的思维,口若悬河地回答这个问题,但却已经无法面对自己那张信誓旦旦的脸。难道我真的喜欢他们这一点吗?难道他们真的值得我喜欢吗?他们有我所不具备的力量和能力吗?他们反叛吗?当我目睹他们在台上由衷的痛苦和愤怒,听到他们毫不在意随意贬低的男女关系,沉溺在和他们一样的眩晕状态里,我能确认我还爱他们吗?难道我就没有“误读”他们吗?!哪怕这爱让我顶住了那么多的压力,哪怕看他们现场看的要流泪,那样的歌词啊,我把它当做了签名,用在了橡皮网的诗歌论坛上“数到一、二、三、四向后退,因为人们都认为我没有十八岁”可现实中的他们和他们歌里唱的那么不一样,哪怕我哭着喊着“我爱oldschool!”,哪怕我多喜欢皮夹克和紧腿裤,我都找不到窗口和遗忘的理由。那天演出之后,我抱臂走在找夜班车的路上,我终于想清了一件事:我不再爱他们了。真正有力量的不是他们,而是我。在喜欢过“无聊军队”后的二年后再喜欢哎哟、逆子,是和当初喜欢“无聊军队”一样的错误和弱智。 第二次在豪运有印象的演出,是人民唱片办的一次有十几支乐队的演出。豪运人满为患,往后看净是坐着喝啤酒和果汁饮料的大学生和商人(?)。豪运就是不能和五道口比,这是档次的问题。五道口的大学生和豪运的大学生是两个概念。那天有几支朋克乐队上场了,我几乎没什么感觉,aboy上场唱了若干首以前的老歌,我也跟着人唱起来,只觉得是怀旧,和听华语老歌没什么区别。豪运!注定不能成为我心中的圣地。那天我是骑自行车去的,回家赶上了北京第一场沙尘暴,回家的路显得格外遥远。 还记得有一次坐在豪运门口等演出开始,许多打扮怪异的年轻人从门口经过,那些住在附近的居民带着类似惊讶、艳羡、不解的眼光看着他们。我突然想起一个朋友说过其实最应该听痛苦的信仰的歌的人民是那些正在黄土高坡上种地的人,而那些人正一边干活一边哼着杨钰莹呢!我看着马路对面的民工和居民,突然觉得他们才最有理由和资格上台演唱,而不是面前那些打扮新潮时髦的小子。这时,突然经过一队(7、8个人吧)人,看起来特别小,也就十四、五岁吧。穿着特别时髦,典型的oldschool打扮。我觉得一阵心寒,仿佛有些东西不对头了。我不知道他们是真喜欢这种音乐还是喜欢这种衣服,不知道他们是被利诱的还是被欺骗的……幸好此时我的头脑中还能想起这句话“形式就是内容”。任何不甘于平庸的内容也大多是从不平庸的形式开始的,也许,在他们当中,总会有几个是真正喜欢音乐的吧?就算不是,看着他们穿着我喜欢的样子的衣服,我也觉得有些欣慰了。孩子们用不着我替他们操心,他们活着洒脱着呢,他们没问题。 我容易吗我:不知该起什么名写迷笛 在第一天看迷笛的时候,我就说我要写一下这届的迷笛。可随着迷笛三天的结束,我发现我不知道该说什么了。可能感动只是瞬间,最终回到了枯燥的生活,我得到的只是些片断。我能记起得,只是一些随感。 我是永远的迟到者。三天我都是三点钟以后到的迷笛,错过了每天最早演出的乐队。第一天来的时候,我刚下车就看见joyside的几个人在车站等车。朋友都在谈论刚来演完的joyside,替我可惜我没看上。我倒没什么可惜的,反正看朋克乐队,随时都有机会。也可能是随后即将要开展的演出,令久未看演出的我兴奋。在迷笛见到了很多朋友,首先见到的是已经三、四年没见到的,正在门口摆摊卖书和杂志的小宋。熟悉《北京娃娃》的读者们要看好了,他就是文中的“白开水”。小宋还是那么可爱,他长胖了些,操,几年没见却还像是昨天刚见过面的,这种感觉,只能在最初启示你、曾和你共同成长的老朋友身上找到。我第二天给小宋带了几本《北京娃娃》和《长达半天的欢乐》,小宋对我说:“就叫我白开水吧”。书中的“白开水”和现实中的小宋完美地融和使我很感动。在当初写他时,没想到我们还会在这种场合碰到,看来果真是“是摇滚乐让我们相识,是摇滚乐让我们走到了一起”,我们以后还会再遇到,在下一个演出场合。 第一天基本上是金属乐队占大多数。在窒息演出的时候,主唱说了一句话:“我们要维护重金属的尊严”(大意)。当时我差点没吐了。唉,不过这句话就跟“朋克万岁”是一个道理吧。我是真不喜欢金属,看着那一个个滚上台摇头的金属乐迷,看着台下无数乐迷做出那著名的金属手势,我感到茫然,也感到恐怖。因此悟出了一个道理:“无论是谁,无论你爱好什么音乐形式,只要你是真的爱,只要你坚持,总会遇到你的同类”。 窒息比我当初采访他们时成熟了不少,而他们的成员也只换过一个人,这让我对他们产生了尊敬。还是那句话只要你真的爱,只要你坚持,你会成功的,你会找到你的战友的。 无论你爱什么。 哪怕你是个xxx(此处删去三字)的爱好者,只要你坚持下去,照样会有人说你牛逼。 第一天见到小虚,y喝多了,坐在草地上,我们没说话。每次见他,都觉得他比上次更瘦。 木马我觉得没有发挥好。有个朋友问我:你觉得谢强自由吗? 我说不,我觉得他不自由。因为我是真的不喜欢像:“子婴,我们爱你”这样的话。这太书面语言了。不如说:“婴儿,我们爱你”或“小孩儿,我们爱你”。谢强又涂了黑眼圈,他越来越不朴素了。 而那首久违的《舞步》,我跟着唱起来,却达不到99年在“17号”酒吧时听这首歌的高xdx潮。 在谢天笑上台的时候,台下的一个乐迷喊道:“谢天笑,你是男人中的男人!”大家都乐了。谢的支持者还真不少。 秋虫表现欠佳,衣服没选好,也不能怪别人。想起我从前听他们的《永恒的小夜曲》时的感动,“我爱你恨的,我恨你爱的,我就是你们嘴里最肮脏的,我爱你恨的,我恨你爱的,我就是你们心里最唾弃的”。现场不如听磁带,樱子状态不如以前,有些歌好像没唱上去,在唱歌的过程中樱子做出各种和音乐不协调的动作,这都让我不忍悴视。 第一天的迷笛演出,我不住地在说:真没想到重金属有那么多乐迷,金属和朋克真是永远的敌人。 第二天,因为有反光镜,我特意在衣服里面穿了一件黑色的运动式胸罩。反光镜还没开演我就把外衣脱了下来,从厕所回来的路上,一路都有人看着我的衣服。我很冷,但“当朋克要有当朋克的身体”,更重要的是,要有那种精神。小虚还因此提到了我以前写的一首诗,就是把“凉的”(《长达半天的欢乐》里的人物)气着的那首诗,我当时在诗里写“他们在冬天都穿着短袖t恤衫”。那是因为当时在室内演出,屋里跟桑拿似的,不冷。 反光镜一上台,我们就拼命往前挤。当那熟悉的旋律一响起,人们就开始pogo了,我好久没这么开心了。但一件事让我非常恼怒和伤心:在pogo的过程中,居然有人趁机摸我的身体。可能是因为我穿的又少又短。我当时大脑一片空白,没想到朋克乐迷居然这么没素质、这么恶心。接下来继续pogo的时候,这种情况又发生了,有人狠狠地捏了一把我的胸部,我反应过来后,回头大骂:我操你妈!!!!!如果让我知道那个人是谁,我真恨不得打死y的! 这件事让我心情一落千丈,根本没有心情再去撞。 反光镜的下一支乐队是tookoo,我觉得他们的表现很好,朋友说他们唱的是日文,刚开始我没听出来,但我觉得他们是中国唯一一支有国际性水准的乐队,我在台下看他们的演出,感觉仿佛不是在中国。当然后来看了日本的乐队brahman后,这种感觉更强烈了。nb就是nb,实力不如人家就闭嘴。看这两支乐队的感觉就是享受,完全是音乐的享受。因为我是站在边儿上,所以没听到一些中国乐迷说的一些话,但演出结束后,宁流跟我说他很受不了那些中国乐迷的所作所为。技不如人就应该谦虚、向人家学习,这和反日无关,他还说“音乐是没有国界的”。就是,好就是好,连傻逼都能听出那是一个好乐队,为什么还不承认呢?听说这支日本乐队演出结束后,连在上厕所的人都在谈论他们。 和brahman形成鲜明对比的是瘦人乐队,在一支牛逼的乐队演完后上场,他们也真够不幸的。这戴秦可真是混饭吃的,摇滚明星当的时间太长了吧?今天就是结束你摇滚明星的日子。第一首歌时,我真恨不得有人杀了他。这也太给中国人丢脸了。而听了几首后,我真恨不得亲自上台杀了他。操,别唱了哥们,你不觉得很尴尬吗? 第二天我不断说的话就是:朋克万岁!和那支日本乐队真牛逼。 第三天宁流特地嘱咐我穿得简单点儿,因为有脑浊,好撞。我就知道我所希望的,最后都会让我失望。看脑浊我有些失望,他们唱的基本上都是新歌,原来《无聊军队》里的歌他们一首也没唱。当然很多人都不喜欢重复过去,可这是一次大型演出,很多乐迷都是从外地赶过来的,他们想听一些曾激励过他们的旧歌,说是“怀旧金曲”也不过分吧!其实我就想要那种大合唱,那会让我想起当初喜欢他们的日子。唱新歌不是不好,而是应该搭配着唱点旧歌,毕竟在写它们的时候你们不后悔! 同理,痛苦的信仰也没有怎么唱旧歌。我挺失望的。高虎好像瘦了,人也没原来精神,尤其唱歌时那种劲,那种当时执著的眼神跑哪儿去了?!痛仰唱的时候我基本上没撞。我个人感觉,不对请指正:一个乐队,在面对着台下众多乐迷的时候,唱的都是我们所不熟悉的新歌,无异于手淫。 这就是我的三天迷笛,我写了我应该写的,没写一些想写但暂时无法写的。回想那三,像我渡过的三天蜜月,再多遗憾也无法冲淡我对它的感激和爱,尤其是在迷笛这三天,我重新爱上了朋克!!!哥们们,我重新爱上了朋克!你能明白这种感觉吗?这就像一个梦又回来了,就像重新回到了童年。 关于诗歌 没有音乐,生命是个错误 没有诗歌,人生是黑白的 在我生活中占最大比例的只有这两样事物——音乐和诗歌。我是一个狂热的诗歌份子,一日不谈诗不欢,看到诗歌就两眼放光,曾有段时间每天必写诗,写完后还到处打人朗读,实在找不到就打电话过去在电话里读,还要让听众谈“读后感”,弄得一些不是诗歌圈里的朋友不胜其烦。当时在我的诗歌论坛里到处充斥着这样的口号:“让现代诗歌永不消逝是我们八十后诗人义不容辞的责任与义务”“同志们哪,为了诗歌,混死算了,人总是要有点精神的,要拿得出嘛!”“当尸横遍野的时候,我要踏着白骨前进”。 而音乐我喜欢英式和oldschool,有时我甚至觉得音乐在我生命中的比重更大,只要我醒着,家里就一定要有音乐声,我无法容忍没有声音的寂静。 我的大多数朋友都是和我一样的诗歌爱好者,他们分布在祖国的天南海北,我们通信,互相寄cd和民刊,打电话互通有无。但写诗有时候是一件青春的事,有很多网上认识的诗人消失或后来没有什么消息了,听说最近还有一个诗人出家了。而那个八十后诗人中最早因病去世的诗人崔澍,原来我们的关系都不错,我还和他在聊天室和qq上聊过天。挺好的一个小伙子。 有时候好长时间不写诗,就像一个世纪没写诗一样。所以看到有人和我一样说“好像已经有一个多世纪没贴诗了”感到很亲切。在刚写诗的时候,一个礼拜没写诗就像一个世纪那样长。 我的八十后和十九岁的夏天 在我19岁的夏天,我的生活发生了很多变化。用高地音乐论坛里一个网友的话说就是“小资打败了朋克信仰,边缘文化被冲击得上吐下泄。”如果他是说我曾经也是个朋克(或是具有朋克精神)的话,那我可真的不知道该说什么好了。我真的曾经以朋克自诩过吗?我的“朋克蜜月”过去了吗?虚度了吗?反正我现在是连痛苦的信仰也不听了,我现在听莫文蔚。就是那个天津网上经常写点小资文章的女生们最喜欢的歌。我每天下午起床,吃东西,去外面溜达两圈,偶尔去个北大的未名湖转转,冲着夜晚的湖水发会儿呆,有时候看看dvd,经常在首都图书馆快下班时匆忙地去还书借书。我还是那么喜欢看古龙的小说,有时候几个小时面对空白的稿纸,死的心都有啊。在半夜上网,去自己的“春树下”诗歌论坛回贴删贴。说是诗歌论坛,但除了些原“春树下”的老诗友以外,别的冲着我的名字来的大多数的人,素质可都不太高。曾经有一句话“你总是在早上抽烟、喝咖啡,问我喜欢莫扎特吗?”嘿嘿,鉴于春树下人员的素质问题,还是把“莫扎特”改成“莫文蔚”得了。 因为签名售书,我去了两个没去过的城市,大连和成都。在大连我几乎没有私人时间。我住的是开发区的一个小宾馆。屋里旧旧的,有种发黄的色彩。我住的凤凰宾馆外面,是一条长满合欢树的小路,阳光就照在合欢树上,粉红色的伞状的花被风吹散在地上,我从树下走过,留下满身的香气。那两天,阳光非常灿烂,我看到了海,还有开阔的公路。我努力用最短的时间感受到更多陌生的东西。成都相对要生活化一些。我是独自去的大连,成都是我的几个朋友一起陪我去的。在那里,我见到了吉木狼格、何小竹、六回等诗人。在夜晚,独自去了玉林路的小酒馆,在里面遇到了鼓手毛豆,他好像是到附近的城市巡演。我静静听了一首“17秒”的歌就离开了小酒馆到女诗人翟永明开的“白夜”酒吧。 这个夏天,我编完了《八十后诗选》一书。里面集中了几乎所有(我所能找到的)最好的八十后诗人的诗,还有些不怎么出名80后诗人,尽量展现80后的整体面貌。在很早以前的《北京一夜》中,我就说过有钱的好处,包括编一本自己想编的诗歌刊物。记得以前在诗江湖聊天室里和但影、西毒何殇、抑果、什么什么、木桦等人讨论八十后诗歌流派的问题,现在也不知道他们都在哪里,从网络上我认识了那么多的人,却忘不掉最初认识的朋友。尤其是但影。当后来我对春树下新诗人“亡蛹”谈起但影时,他不知道但影是谁。就在半年以前,但影还是诗江湖上备受瞩目的新人。天才出现得太快了,时不我待。如果不发言,不常常贴诗,你会很快被别人顶替。当时他在福建一所大学读书,有很多的想法,前途无量。除此之外我还和城中等一些写诗的朋友通信,那时天天就谈论诗,不懂也承受不了别的,每天我走二十分钟到网吧看诗发贴,在诗江湖聊天室里讨论诗歌,包括挨骂,编网刊,甚至幻想着在凯宾斯基(北京一家五星级宾馆)召开“八十后全体诗人代表大会”,幸福得要死。人活着总要有点精神的,我们那时候想好了——同志们,为了诗歌,混死算了。在我终于编完这本诗集时,我松了口气,我没有让八十后的诗歌兄北姐妹们失望。这对我就够了。 我还能求什么呢?我处在一个飞快变化的年代,我处在一个日新月异的年龄。起码我在做着我喜欢的事情。但我偶尔也会回忆回忆过去:天蓝蓝的,那时的夏天,我们一边抽着叶子一边听着ska,看着河边。唱着“it’sagoodgoodgoodgoodday”和“ilikecafeiliketea”。这真是段值得回忆的岁月。至少我可以像以前我所不屑的人一样来一句“青春无悔”。 关于啤酒和香烟 有段时间我迷上了喝酒,混合酒,最中意的一款叫“自由古巴”——连古巴都可以自由……具体做法是这样的,在杯子里倒入一些朗姆酒,放上两块冰,再注入可乐。这种写法是多小资呀,这种享受也太奢侈了,就象小虚同学时对我说的:“人家春树同学就连享受都比我们高级”。可爱的小虚脸上带着酸溜溜的表情。我早晚都会喝一杯,只要有。 我仍然讨厌喝啤酒,但最近常被灌上几杯到十几杯不止,然后捂着肚子在北京市下水道边狂吐,间或拿出手纸擦一下眼泪鼻涕。我是常常被某人拉去参加饭局,基本都是文化人,写小说拍电影之类的,我们经常从一个地方喝到另一个地方,我常常醉眼惺忪特想睡觉,厌世感激增,用下面这首诗概括是再合适不过了: 今天又来到一个迪厅(或者电子俱乐部) 唯一不同的是我第一次来 一个高档的地方 平时我连碰都不会碰的地方 这种地方注定充斥着一些俗人 电影导演、模特、演员之类 统统让我作呕 这恶俗的电子乐 这让人作呕想吐的电子乐 这我平时最讨厌的音乐形式 此时砰然大作并经久不惜 我脸色发青、小脸通红 我还坐在桌子旁写诗 一脸肃穆的表情 我还不如他们这些俗人 他们比我还清醒 看来真有很多人喜欢啤酒,joysaid的一首歌的歌名就叫iwantbeer,想我当初看摇滚演出时也左手夹烟右手拿酒瓶,根本不用别人逼,自己喝得主动着呢。但一个人呆着我是无论如何也想不起要喝酒的。如果我真的喝了,说明我已经决心今晚喝醉了。 我不喜欢啤酒,但承认的确感谢香烟。 关于后海我对后海一直没有什么印象,现在大家好像都挺爱后海的,我这么说就显得有些大逆不道。在我心里,后海还没三里屯招我喜欢呢。大仙说狗子说他和我来过后海,还说我老到后海泡着,这不是冤枉我呢嘛。我的确来过后海,那都是陪朋友,一般都是他们组个什么局,顺便叫上我。我要是有打车钱就过去。如果我的朋友们都在厕所里聚会,估计我也会到厕所里呆着。所以说,我对后海非但不是很熟悉,简直是毫无感情。因为我不是老北京。我对北京的历史典故不了解,那里也没有我的过去。让一个对后海如此陌生的人来写后海,是不是有些搞笑?写后海的文字挺多,我挺佩服他们的文字能力。我之所以不喜欢它,是因为我认识它时它已经变得很嘈杂,那些灯红酒绿、汽车鸣镝,那红男绿女,那小店铺里的时尚与民俗相结合的情调,统统让我倒掉胃口。还是喜欢在傍晚时,和几个朋友坐在后海的一个小酒吧门口,放上一盘自己喜欢的cd,就这么地聊着天,想想何勇的歌词“银锭桥再也望不见,望不见那西山。”真的,这歌词我能听懂,可要是再往深里说我没他的惆怅。我从来没有在后海消磨过哪怕一个下午,因为我没钱打车去离家那么远的地方(有钱时想不到),还因为我的朋友都没有在白天来后海的爱好。他们就好晚上到后海的一个饭馆吃饭,叫上一大桌子上,这种聚会总叫我疲惫和累,我喜欢和一个人单聊,不喜欢和一桌上一起聊。而晚上的后海真叫我尴尬。后海是二十七、八,爱喝点小酒、有点小钱、听点小歌的人的去处,一帮不服老的中年男女,一帮赶时髦的青年男女,一帮追求享乐的外国友人,熙熙攘攘,跟夜市似的,你说和他们在一块有什么劲,有什么劲! 关于北京 听说人才都是成群结队地出,这批没批上你就只能赶下一批了。但你的想法还是上批的,所以下批也难出头,夹在两种文化之间,会感觉到左右为难,上下不靠,非常迷茫。这么断裂的感觉非常像现在的北京,或者是我感受到的目前的北京。 不知道是北京变得越来越没劲,还是我变得越来没空虚,我现在是觉得北京没前几年好玩了,可能是属于我快乐的年头过去了。想当年北京流行过的东西,包括几年前的电par,那是我们最经常的娱乐就是周末去三里屯附近电子乐的俱乐部,还研究怎么跟着不同的节奏起舞。那时候可时髦啦。有一些俱乐部是营业到凌晨,我们如果没钱打车回家,地铁、公共汽车又没了的情况下,就会投奔一个俱乐部,然后靠在里面沙发上睡觉,梦里还能听到那让人头晕,让人恍惚的电子乐。当凌晨我们睡眼惺松地晃荡着离开俱乐部,会先去小饭馆喝碗豆腐脑或者炒肝。我就是从那时候起爱上喝炒肝的。 而我们还有一个一直持续现在也快坚持不下去了的娱乐,就是看摇滚演出。从最早的五道口的嚎叫、开心乐园到接下来的豪运,现在的新豪运,无名高地,路尚。一路摸爬滚打下来,看演出的和演出的都换了几拨人,岁月催人老,成熟了的摇滚乐爱好者和摇滚乐手纷纷离开了摇滚乐,还有那些在暗处有的自杀有的患忧郁症有的被看成骂人偶像的乐评,还有那些曾昙花一现的摇滚期刊,都在更新换代。能坚持下来的不多,这需要爱好、能力和一些技巧,最主要的是在某些时候压下自己的厌倦和惯性操作的念头。 孩子们曾经熟悉的地方一直在拆,从五道口到方舟书店,至今有人向我打听曾是一个小聚会点的方舟书店,而它已经拆了大概三、四年了。而五道口还是许多人喜欢购物和娱乐的场所。 前辈都在变老,我们逐渐变成前辈,体会到变老的感觉。新一代的摇滚小孩儿什么也不吝,比起我们当初有过之而不及,我们中间无可避免地形成某种鸿沟和代沟。 我的一个朋友,女孩,最早玩摇滚乐的一批人之一,现在她也在坚持,她的乐队已经出了两张专辑了。而她的生活显然 不像现在的十五、六、十七、八的摇滚乐爱好者那么洒脱和多姿多彩。有回她告诉我她看上一个看演出的小孩,觉得很有好感,可怎么也不知 道该怎么开始他们的对话,“我总不能跟他说,‘嘿!小孩,姐姐喜欢你,告诉我你电话吧’?”你看你看,我们都成“姐姐”了,这日子过得 还有什么意思。 现在就连西单和长安街都变得那么没意思,北京越来越金钱化,再也没有了当初没有钱也很快乐,也没有了奇迹和梦想的可能性。哪有什么梦想啊,那是包装,哪有什么奇迹啊,那是后边有人在罩着你。 北京现在真尴尬,几年前能代表北京的是海淀区,代表了文化和理想主义,现在君不见大家都去朝阳买房了吗?现在的北京缩影是朝阳区,朝阳朝阳,听上去多阳光灿烂,而海淀海淀,海里沉淀下来的能有什么好东西?现在的北京,就是越来越没北京的特质,现在全国的小孩儿,除了北京的不像北京人,哪儿的都像北京人。 爱情大师讲爱情 我经常和各个圈子的朋友聚会,发现一个好玩的规律。“上层圈子”(通常指国内名牌大学毕业,出国读过书,目前衣食无忧,自己开公司)的人们经常谈论的话题是哲学、文学、政治和旅游。间或会谈到点生意经,但不多。“中等圈子”(指有工作或有个人生活能力,基本衣食无忧,有点小幻想但基本没实现,大部分人有个二、三流大学毕业证,小部分未上过大学但自视甚高)的人往往爱讨论爱情,年龄大点的还要讨论婚姻家庭。间或谈到文学。“下等圈子”(指自身难保,通常没上过大学,有一技之长但现实中利用不佳。属于精神一族)经常讨论的就是各种人际事非,小道传闻和工作。注意,不是事业,是工作。比如,“谁能帮我找份工作?”或“我想找到更好的工作”。三个圈子都会谈到爱情,只有中等圈子谈得最多最烈。上等圈子不谈爱情,可如果你有关于爱情的事情向他们咨询,他们会说给你许多道理,让你也“听君一席话,胜读十年书”。中等圈子说着说着就会把自己的经历扯出来当论据。下等圈子谈爱情谈得少,可能是生活另有压迫吧,说出来的话也比较实际。某天我和“上等圈子”的一个朋友聊天,在听我诉说过苦恼后,他对我说了许多话,我留下深刻印象的有:首先,要爱自己,只有爱自己才能爱别人(我郁闷地低下头)。其次,要无所求(我瞪大了眼睛)。要高兴。再其次,要发现对方的苦,而不是恶。(我点头称是)而发现他/她的苦后,要用光来照亮他/她(我惭愧地低下头)。在听完爱情大师讲的话后,我感到我是否也是一个爱无能?就是没有爱的能力?这种能力,不仅是投入爱情的能力,而是一种让爱情从光明走到光明的能力。是一种在吵架时能扭转不良气氛的能力。为什么说我爱你,只需要三秒钟,而接下来吵架就能吵十个小时?爱情大师恰到好处地补充到:这就叫黑暗。我们又说了许多,爱情大师给我上了不少课。紧接着,我就和另外一个中层圈子见面了。刚进去就听见他们(大部分是女士,只有三个男的)在谈论爱情。我的朋友a正在说她有一个好朋友失恋了,原因是她朋友把她给甩了,而他们都快准备结婚了,a很看不下去,问大家男人的心态是什么,是不是做了决定就这么狠。大家七嘴八舌地说啊说,其中还有一个女孩拿自己为例说明“我都把自己发到北京来了,他还不是跟我分手了?”半天,大家发现一言未发的我,让我发言。我说,不要看到他的恶,要看到他的苦。这可是一个爱情大师告诉我的啊。b说,那大师是男的吧? 怪你如此叛逆 偶现在越来越怕提80后这个话题了,一提就浑身哆嗦,俺知道谈这个吃力不讨好,又容易得罪人。不知道从何时起,这80后越来越被媒体妖魔化,俺登了时代周刊,更是加了一把火,不过这火好像是烧向俺自己和同龄人的,大多数70后都在看热闹,还希望火燃烧得更猛烈一些,还希望能够燎原呢。 提起这事我就急,但我不能急,我一急就变成不“从容”了,会成为另一个把柄的。不是还有人说嘛,上个时代有什么牛逼的,媒体也乐得迅速声明,是亚洲版!是亚洲版!生怕让大家误会是美国版的,可能觉得俺还不太上档次吧,上个亚洲版就不错了…… 试问一句,如果您老先生也能上个封面,(当然也许您不屑上)而且不是说你杀人放火了,不是通缉你,你是不是也会高兴呢?估计还会多买几份珍藏吧。这是人性对吧?大家都在用各种办法让我必须高标准要求自己,不以物喜,不以已悲,泰山崩于前而面不改色之……我说一句高兴大家都怒了,说你怎么这么崇洋媚外啊,真应该送你们这帮80后去农村呆呆,饿你们几天就好了……典型文革思想。 这80后的阵营也是逗,好事记者飞快弄了一个什么80后的偶像派和实力派,我真想去他妈的!你以为80后都是唱歌的啊?还偶像、实力呢! 而大多数我了解的80后最大的问题就是幼稚,就像某70后男人贴了一篇《坚决不娶80后的女子为妻》(这文章也是够缺的),说什么80后不会织毛衣啊,不会做家务啊,紧接着底下回贴的80后就报不平:我会织啊!我也经常做家务啊!这都哪儿跟哪儿啊。用得着跟他解释吗?!这帮80后的小乖乖…… 70后急是有理由的,从60后直接到80后,根本没他们70后什么事儿了,虽然他们也曾要求过正名,虽然他们也曾蹦达过几天,可现在社会进化太快了,70后就像铺路石,目前仍然在寻找自己的位置。 朋友对我说,你的小说是写青春期的鼓噪和不安。很直白,但并不为主流思想认同。 你的小说写了抽烟、喝酒、性,很真实,也确实是你的生活。 外国人很喜欢,也没有什么问题。 政府还是希望到国外去的,还是代表中国国内的一个 主流的思想。积极向上、爱国。但你小说里表现的,实在有些不够积极向上。 而这往往会被认为是中国青年的主流。 他说得对。所以我也没什么脾气。 另外,像诸如些类的问题--“你觉得中国80后会不会是“垮掉的一代”呢?”就不要再来问我了,提问的人先把什么叫垮掉的一代闹明白再说。 泪眼问花花不语 在我紧张的时候,我特别想撒尿。哪怕是正半夜,哪怕我正躺在床上,哪怕身边还躺着一个人,我的膀胱都一秒紧似一秒地提醒我,必须去厕所。停留一秒钟,我就会犹豫一秒钟,我当然不愿意动。我甚至发现,只要我有了想撒尿的想法,无论我需要不需要撒尿,我都变得非常想尿。只要我有了“上不上厕所”的想法,我的膀胱立刻就会感应到:我要上厕所。 奇遇 这两天我过得特别晕。先是阿斐来北京,我们几个在南人的办公室里呆了一夜,聊诗歌,看短片,上网。那天我就睡在空荡荡的演播大厅的地上,特别隔音,我可以在屋里随便翻跟头也没人管,可我太累了。累得我都睡不着。 为什么我越累就累清醒呢?这和酒醉的感觉一样,精神清醒,但控制不了身体的软弱。 第二天七点钟南人把我们分别叫醒时,我觉得我都快挂了。真有瘾,我们还吃了顿早点。然后小宽和他朋友打车回去,南人送我和阿斐。阿斐借住在他北京的朋友处,在北航附近,正和我住得是南辕北辙。其实南人的单位离我家非常近,如果打车,十分钟就到了。 南人说,春树,我们先送阿斐吧? 我说好吧。 说完我就后悔了。 我心想要不然我自己打车回家?可外面太冷了,我连秋裤都没穿,就在惰性产生的一刹那,我失去了自己打车回家的机会。于是我重温了一遍三环。早晨的三环,车站边上围了一堆等车的人们,个个都显得比我坚强。我太佩服那些必须要在早上起床并天天坐公车的人们了。 送完阿斐,南人沿着河边开车回去。我知道他家住得离我家也不远,可他停下车说:就送到这儿吧。我差点没吐血。呵呵,在五棵松地铁旁边。比我从南人单位直接打车回家还远。 但我很矜持很艺术地说:好的。 于是我哆哆嗦嗦地下车,找了辆出租车上去。 结果司机说:对不起小姐,我刚开出租,您能告诉我路怎么走吗?…… 忘了怎么一路回的家了,回家以后我连脸都懒得洗,把隐形眼镜摘了就上床了。直接就睡到第二天下午五点钟。 过了几天,子弹来北京了。他给我打电话时是下午六点,我当时刚起床,正坐着发愣呢。他说他现在在北京,问我晚上吃饭了吗。我下意识地诚实地回答道:没吃。说完我就后悔了。 然后他就说一起吃晚饭吧。他们几个人在西坝河的远方饭店边上的一上饭馆里。我说好吧。 其实我今天不想出门的,我最近吃不好睡不好,日夜颠倒,再加上这北京跟北极似的,冬天的晚上五点钟就跟夏天的晚上十点似的,北京也没什么夜生活,除了酒吧和商场,基本上街上都黑鸦鸦一片。这搞得我天天特别没精神。想振作实在是没动力。 从我家打车到西坝河,又是地图上的大斜线。我无心打扮,最近无论是见记者还是拍照片,我都没化妆。这不太像我的风格啊! 吃完饭,聊完天,我和张四顺路打车回家。他住万寿路北口,比我们家还远。只是从来没去过他那儿玩过。 车过华星影院,我突然饿了,并且想撒尿。于是我们进了马华拉面。 没烟了,真烦。 正吃着蜜枣呢,突然进来一个人。他一进来我就看到了他。或者说,不是看见,是吸引。 他大概五十岁左右,穿着一件黑色的皮夹克,头发一半都白了。脸上有皱纹,不知为什么我觉得他特痛苦。是那种深藏不露的痛苦。我觉得他特别像一个人。只是比他老。 他在我们前面的一个空座上坐了下去。我看见他在喝啤酒,吃花生。他没点多少菜。有点寒酸。 我对张四说:我要跟他说句话。 张四说:说什么? 我说:说……我也不知道说什么。但我特别想跟他打个招呼。 我想,还是送他一个礼物吧,这样比较容易接近距离。 我开始翻书包,我想送给他一件礼物。但我包里什么也没有。最后我找到一枝圆珠笔。 我是犹豫了半天后才走过去的。在这之前,我和张四一直笑,笑得我都有些不好意思了。看着老头慢慢地喝着啤酒,吃着炒饭,我想,成败在此一念间,再不过去人家饭都该吃完了。 我对他说:我想送给您一件礼物。 他看着我放在他桌子上的圆珠笔,温和地说:您为什么要送给我礼物呢? 我说:我也不知道,就是您一进来,我就说不出来的欢喜。特别想跟您说说话。 他说:谢谢。 我也说谢谢,就退回去,坐在了我自己的座位上。 张四说:猛! 其实我还有些想说的,但怕唐突了他。 老头吃完他点的一盘炒饭后走了。走时还和我们打招呼。 张四说:他比我们都从容。 我特别开心,觉得这老头是从天上掉下来的。这种缘分是可遇不可求的。是我认定的知已,是瞬间。是礼物。我的寂寞感动了天空。所以会让一个人突然出现在我的视线内。 吃完饭,我们出门。看到华星电影院门口的玻璃窗内的海报招贴。张四说他特别想拿一张。我说我也是。 真的是奇迹,我看到一张黑客三的海报,我打开玻璃窗,居然没有锁,直接就打开了。然后我们就笑着把那张海报取了出来。 抬头望见北斗星 在我紧张的时候,我特别想撒尿。哪怕是正半夜,哪怕我正躺在床上,哪怕身边还躺着一个人,我的膀胱都一秒紧似一秒地提醒我,必须去厕所。停留一秒钟,我就会犹豫一秒钟,我当然不愿意动。我甚至发现,只要我有了想撒尿的想法,无论我需要不需要撒尿,我都变得非常想尿。只要我有了“上不上厕所”的想法,我的膀胱立刻就会感应到:我要上厕所。 在白天的时候,我并不经常上厕所。可是只要晚上来临,或和别人在一起,我就特别爱上厕所。 有时候,我懒得上厕所,就尿在阳台上。第二天我妈擦地时会顺便擦阳台。我怀疑如果我坚持不懈地在阳台尿下去,早晚有一天,我的尿液会流到楼下,他们会发现我的秘密。他们不会笑话我吧?不会觉得我精神不正常吧?还是会觉得我龌龊?我有时候的确是个龌龊的人。在我独自一个人的时候。 有的时候我经常顾左右而言他。哪怕这件事再重要,我也得绕个弯来说。其实更多的时候,是我觉得好笑。我想用我的语言,让一件事变得看起来很正常,如果我失败了,我就常常让一件事显得比这件事本身,更可笑。所以在做这些的时候,我常常也不自觉地认为:我也很可笑。如果出现了这种意识,我一定尽量地驱散,因为你一旦意识到了你在强努着做一件事,而且要做得很自然,很像那么回事,那一定做作极了,哪怕你看上去,还是很自然的样子。 最近很奇怪,有两个人都在我埋怨过生活无聊后对我说:来找我吧。喝酒聊天做爱。我感觉前四个字中气饱满,而后两字明显底气不足。前一次我看到这话,笑笑心想:想什么呢?第二次我想:确实是个办法。 所以说跟他或许跟你,也许只是机率问题。 我已经好久没跟人一夜情了。这次我非常明确地体会到,和朋友一夜情是增加感情,和第一次见面的人一夜情是增加不安定因素。最近我确实过得好晕哇,和刘达完爱后,他凌晨五点半就走了。说是还要上课。我家离我现在躺着的宾馆很近,我想了一下,还是决定在宾馆睡完再回家。我是带着半枝烟进的宾馆,只有半枝。我家楼下的小卖铺关了,我一时犯懒没有去宾馆对岸的烟铺买。进宾馆时我抽了半枝,然后我珍惜地把剩下的半枝放到桌上。刘达问我,你留着半根烟干什么?我说你不抽烟不知道抽烟的断了烟的苦哇! 正像我说的顾左右而言他,我又想笑了。我语无伦次地说,其实我好久没人和做爱了……不,是没和陌生人做爱了。说到这里,我突然想起了《不要和陌生人说话》,于是我接着说:“我特喜欢看《不要和陌生人说话》。”刘达肯定愣了一会儿,然后他过来抱着我说:那让我看看这个淑女。 刘达取出安全套,侧着身开始往他那儿套,我看见了,说了句不该说的:“你还自己带着呢?……”刘达说:这是起码的尊重和常识。他已经戴好了。这句话差点让我肃然起敬。 我讲究的是无论跟谁做爱,都一定要达到高xdx潮。刘达在网上吹嘘什么姿势都会,可干起来也无非那样,甚至我觉得他并不老道。我问他跟多少人做过,他说一百多个吧。我一听就激起了上进心:我要向你学习!我也是说说而已。 他凌晨走了。走之前,他提起一个我们共同的朋友。还是由于那个朋友,我才和刘达认识的。我说,这有点对不起他吧?我现在突然想他了。 刘达说:你觉得他怎么样? 我说:我觉得他是个柏拉图主义者。 刘达又说:那你觉得我呢? 我说:你很暖和。 刘达说:我问你,他怎么样,你说,他是个柏拉图主义者。我又问,我怎么样?你说,很暖和。这多像一首诗啊。 我想了想,想说什么,最终没说。然后我点烟,抽完了那枝烟。 他走了以后,我继续睡,并且越睡越困,我感到很累,我想抽烟。我一直睡到下午四点,然后慢腾腾地起身,到楼下结帐。服务员说:现在过半天了,请再交150元。我交了钱,推门出去买烟。然后慢腾腾地走回家。就像那天和小清做完爱,我回到家时,也很慢,很悲伤,像死了个人似的。他的身体太瘦了,摸上去还像个孩子。当时我也非常想上厕所,我忍了半天,说:我可能是太紧张了,我需要上厕所。他就笑了,事实上每当我说完这句话,对方都会笑起来的。 窗外下着雨 小说里我最头疼的就是人物的名字,但凡事都得有个开始,所以,让我们忘掉他们的名字吧。他们是被我们创造出来的,他们没有名字。 自杀——无名氏1 有一次我在电话里跟刘老师聊天,刘老师说你应该把这些写下来,我首先想到的就是无名氏1。他的确是个传奇人物,在一个小圈子里。圈子大了也就不好玩了。 和他见面的第一眼就知道他是个摇滚青年。 现在我还记得有一句话叫: 你是一个摇滚青年,隐隐约约我喜欢摇滚,虽然模模糊糊我不知道什么是摇滚。 那时我也是个摇滚青年。 我们谈过恋爱,很短暂,而且好像是友情而不是爱情。我先是和他哥老魏谈的恋爱,后来就和他好了。后来他和我的一个朋友好了。但没有什么,因为我已经对他没有爱情了。或者说一句可能让他伤心的话,我不觉得和他之间有过爱情。 可能他哥也是这么想的。 在当时我和他没有谈恋爱时,他就嚷嚷着要自杀。当然他没死,要不然后来的故事怎么发生呢。 在和他二年没见以后,我在天津重新见到了他和他的女朋友。“女朋友”这个词有点奇怪,因为我更想称呼她为我的朋友。事实也就是这么回事,她既是他的女朋友,也是我的好朋友。他既是她的男朋友,也是我的前男友,也是我现在的好朋友。 生活永远比小说更像小说。我把我周围的故事像流水帐一样叙述出来就比真正的小说好玩一百倍。 那真是一种亲密无间的关系啊,不是所有的人在经历过一些事以后还能保持着友情。而我们就可以。我和他们无话不谈。下了火车后我就和他们去了他的家。他以前给我写信的那个地址。真没想到,我和他好的时候没去过,现在倒是去了。屋里贴着一堆贴画,真亲切。我们抽烟、喝橙汁,他们给我看他们的影集。我发现每次在见无名氏1的前五分钟,都觉得他特帅,但那种感觉五分钟后就消失了。可能我觉得他比较会穿衣服,每次见到他我都眼前一亮,觉得他穿得恰到好处。 到天津的时候,天下着雨,是那种绵绵的小雨,但我们只觉得兴奋,不觉得忧愁。无名氏1穿着白挎栏,戴着一顶渔夫帽。她的女朋友我的好朋友蓉蓉穿着简单的黑t恤和牛仔裤。无名氏1对蓉蓉很好,从语言上就能感觉出来,他称呼她为“我们家蓉蓉”。 无名氏1家住在河边,我们走在又高又窄的河道上,天热得厉害。无名氏1和蓉蓉在前面走着,他们不时回头和我开着玩笑,我心里涌动着许久没有的轻松和欢快。 我们在无名氏1家喝了几罐可乐和橙汁,抽了几支烟,我坐在无名氏1的床上和他们聊天,还吃了几根麻花。无名氏1从影集里挑了一张照片给我,是他戴着墨镜站在树下,他挺上像的。蓉蓉则给了我一张她和朋友的合影,她挺小的,现在才16岁。但我常常忘记这点,我只觉得她有时候比较小孩,但从来不觉得她幼稚。 和蓉蓉认识是在成都,她是我的书迷,我到成都签名售书的那天,她就来了,她给我带来了一大捧鲜花,然后跟我到宾馆。成都有一个媒体说没人来送花,这是骗人的。起码还有蓉蓉送的呢!晚上我们一起吃涮火锅,她坚持不让我付钱。随后的几天,她一直陪伴着我,我们逛商场,去网吧,去我一直想去的玉林路的酒吧。我们在酒吧里买酒,她也抽烟,她一直给我讲着她的许多事,包括她的父母、学校、她最爱的姐姐……有时候她又很害羞和内向,不说什么话。有时候我觉得她像一只鸟,小小的,圆乎乎的。她说她平常经常不怎么说话,只是见了我才想说话。我们是一个星座的,她比我小三岁。 有一个晚上,她和我一起回到我住的宾馆,说要留下。我没有同意。我说我还要给我男朋友打电话呢。她走了以后,我在房间里百无聊赖,我想我应该让她留下,和她聊聊天。 蓉蓉一直在跟我讲她的老家重庆,她说你下回来,我们一起回重庆吧,我带你到处玩。我说好啊,但一直到我写这篇文章时,我还没有和她一起到重庆。蓉蓉总在说:要是有钱就好了。其实就是有了钱,还会有很多阻碍你计划的事。 在从成都回到北京后,蓉蓉经常给我打电话,我还不时会收到她的信,但我已经过了收到信后兴奋地立刻回信的年龄了。 下午,我们三个人去找任老师。路上他们一直有争执。天很热,我穿着蓉蓉的一件天蓝色的无袖t袖。无名氏1带我们七扭八拐终于带到了任老师租的小屋。那是在一个普通天津老百姓住的胡同里,只有一间平房,屋里除了一张硬板床、一个桌子、一把椅子和桌子上的一台无法上网的电脑外,就是书架里和堆在地上的书。公用厕所离任老师的小屋步行十分钟。任老师自得其乐,我们来的时候,他在听音乐。 我们在任老师的小屋里呆了很长一段时间,期间我一直在看天津出的一份最小资的报纸《假日100天》和各种摇滚期刊。 晚上,任老师跟我们一块儿去找我的一个朋友。我们出去坐公共汽车,在路上又约了无名氏2和她的男友。我们是在一个路边公园等无名氏2和她的男朋友的。走进公园才发现里面有一个不小的荷塘。荷花还没有盛开,满池绿色。我和蓉蓉坐在高高的台子上,一边抽烟一边喝可乐。我对她说,我已经好久没有这么快乐了。 在去找我的朋友的车上,我后来困了。我觉得有点晕车,到后来无名氏1站起来,让我坐在蓉蓉旁边,我睡了过去,慢慢靠在了蓉蓉的肩膀上。她轻轻地扶着我,我睡得很安心。直到车到站了,他们才叫醒我。那时我肚子还不好受,下车后他们都点上了烟,我摇摇头说我先不抽了。无名氏2戴着一幅大大的茶色墨镜,就是在说话时也没摘下来。我真觉得有点别扭了。大家三三两两地走着,我的朋友宁晨不时打电话过来问到了没有。他在汽车站附近开了一个卖打口cd的小店。 在路上,蓉蓉和无名氏1又吵起来了,我听清了,是蓉蓉要回成都,她妈妈天天催她。而无名氏1不同意,他想让她多陪他几天。我们都说无名氏1太自私了。在路上,无名氏2还问了我几个问题,我都不知道怎么回答,隐约感觉有点怕她。宁晨的小店里堆着许多cd,还有一张沙发。有点像农民企业家的办公室。宁晨不好意思地说,刚开始开店,有点简陋。宁晨和蓉蓉差不多大,都是八六年的。他看上去唇红齿白,穿着简单的衣服,像一个真正无忧无虑的年轻人。而蓉蓉就比他多了些阴郁的色彩,后来的故事更证明了这点。 无名氏2分析宁晨是当晚在座的人中最没有心事的一个。我觉得她说得挺好,无名氏2有时候的一些句子写得不错,有时候一些感觉也不错。我最喜欢无名氏2在她的《当林夕遇到弗洛依德》里写过的一句话:“小溪想海洋,弗洛想依德。”那句话总让我莫名地忧伤。 聊了一会儿,我们到门口吃饭。天津的饭是既便宜又好吃。我们吃了许多烤串,席间大家妙语连珠,宁晨坐在我旁边,我问他为什么不怎么说话,以前在网上不是挺能说的吗?他说看我们聊得都是诗歌的话题,他懂得不多,插不上嘴。任老师跟我们讲起传奇的刘老师的故事,说他在八十年代是天津最大的书商,赚了很多钱,自费给一批作家出全集,一个人投入几十万,后来他有一次在飞机上摔了一跤,从此没再出过医院。他现在也做挺多事,包括帮人联系工作、约稿等等。任老师颇带感慨地说:刘老师有一句话说得我特心酸,他说他现在做这些事儿,就是在为他死了以后挣花圈呢! 此言一出,大家都觉得心里不是滋味儿。我说下回再来天津,得去医院看看刘老师。无名氏1奚笑地提到了另一个女孩,说她不就是替刘老师xx交才去得了北京的么?我当时有心替她辩护一句,但也没开口。在通常我觉得说了没用的情况下,我一般都会转换话题或沉默。那天他们都喝了许多啤酒,我喝了没有,我已经忘了。在饭桌上,我提议去唱卡拉ok,大家都同意了。但天津没有麦乐迪和钱柜,于是我们随便找了一家唱几个小时收150块钱的地方。这个地方所有要点的歌都要到门口大厅去报。这可能是一个歌舞厅,大厅里坐着几个中青年美女在打牌。几个老板模样的人对我说:“我们这儿没电话,门口也没插卡机。”我们不停地抽着烟,门口送来了瓜子、花生、话梅之类的小吃和茶水。这里多的是老歌、旧歌,像朴树之类的都一概没有。罗大佑倒是有几首,我最喜欢的《爱人同志》这里也没有。后来在我们唱罗大叔的歌时,宁晨一直正襟危坐,原来他从来没听过罗大佑的歌。 蓉蓉唱了一首《叶子》,她的嗓音非常好听。而无名氏2则在等点歌的空闲自己哼哼着一些英文小调儿。我们唱着闹着,时间已经晚了。最后无名氏1神秘兮兮地出去点了两首歌,说你们肯定会惊讶我点的歌的!一会画面出来了,他点的第一首歌居然是《常回家看看》。第二首歌更令我惊讶,居然是《走进新时代》。在我上那个破职高时,有一次春节联欢会,全校就要求集体唱《走进新时代》,临结尾还举出了不同时代的三个伟人的画像,分别是毛、邓和江。对于从那所学校里锻炼改造的我来说,这首歌的每一句歌词我都会唱。奇怪的是我唱得还很严肃。在唱到“我们唱着东方红,当家作主站起来”时,我的泪突然流了下来,我赶紧用手掩饰着把它擦干净,这时,我看见无名氏2正在抽泣,而无名氏1和任老师却在嘻嘻笑着,宁晨表情正常,无名氏2的男朋友早已窝在沙发上睡着了。我喊无名氏2的名字,我相信她已经听到了,可她没搭理我。 唱到这首歌结束的时候,蓉蓉告诉我,她也哭了。而无名氏2是一直在哽咽。这让我感到有些好笑,又对我们在听这首歌都哭了的举动感到了怀疑。但明确无疑的,在唱这首歌时我真的感到了一种激动和悲伤。 在回宁晨的cd店的路上,我们还一直唱着歌,我和宁晨唱了许多朋克歌曲,蓉蓉在唱《叶子》和一些小时候唱过的歌,《让我们荡起双浆》什么的,无名氏2和她的男朋友并肩走着。任老师和无名氏1并肩并进。 后来他们都提前走了,只留下我、无名氏1、蓉蓉和宁晨在他的店里聊天。我们整整聊了一晚上的诗歌和音乐,间接提到了80后。无名氏1言语之间多有激动,他说他现在东西写得少了,但相信他是最牛逼的!诗人嘛,总有一段时间是写不出来诗的,这种体会我有,所有我能理解他。他还向蓉蓉提到了和我之间的事,说虽然这么长时间没联系,但见面后还像昨天刚见到,这说明我们之间没有代沟,我们还是朋友!我觉得也是这么回事儿。反正对无名氏1我是不惧,而且有时候还能说服和安慰他。 后来我们都说累了,光有烟没有水,连边上的小卖部都关门了。我们四个人半坐半躺在沙发上,后来我睡了一会儿,无名氏1也睡着了。醒了以后看蓉蓉坐在门口抽烟,我去上厕所,回来我又躺到沙发上,宁晨出门和蓉蓉聊了一会。后来我怎么也睡不着了,但还困得厉害,就去上厕所,蓉蓉陪着我,从cd店到厕所只有几十米,那时天气已经发亮了,夏天的早晨总来得特别早。天边是层层叠叠的白云,天色明净,我感到久违的幸福。和蓉蓉站在天下面抽了一支烟,街上还没什么人,树绿得可爱。想起来每到外地,我烟抽得总是更凶。我们在外面说了一些话,她说她想离开无名氏1,又说她觉得她已经不爱他了,他太烦了。我想起无名氏1在我们好的时候办的事儿,不禁苦笑起来,要离开他是谈何容易! 等到天亮时,我看到蓉蓉还和宁晨在门外聊天,他们小小的身影显得格外执著。无名氏1也醒了,张罗着大家吃早点。 要不是这种偶然的机会,我一年也难得吃上一次早点。 蓉蓉跟我明天就坐车到北京转车回成都,到时候会给我打电话。 吃完早点,告别了宁晨,我跟着他们到无名氏1家里拿我东西。为了精神一下,我洗了个澡,他们让我睡会儿,我就在床上睡了一会儿觉。大概睡了有四十分钟吧?不睡还好,我是越睡越困。直到不得不起的时候,我挣扎地起来了。在我们坐着面的往火车站赶的时候,我想起我曾经有好几次因为迟到误了火车的事,最早的那次我还很愤怒:为什么火车这么准时地开走了?!果然我们因为迟到了二分钟,开往北京的车已经出站了。最早的一班也是二个半小时后的。还不到中午,于是我们决定在车候车室等车。无名氏1去买了两包中南海和两瓶矿泉水,在等车的过程中,他们又吵了起来,无名氏1拍着桌子对蓉蓉喊道:“张莉蓉!我告儿你,你就是……”我不禁哑然失笑,好的时候“我们家蓉蓉”、“我们家蓉蓉的”,这一不好,就“张莉蓉,我告诉你!”,这反差也太大了。搁谁身上可能都一时难免有心理落差。蓉蓉可能习惯了,她没有动气,还在和无名氏1理论着,他们争论的焦点无非是蓉蓉她妈想让蓉蓉回成都(蓉蓉自己也想),而无名氏1想让她多陪他几天。吵架时难免扯到旧事,我是了解无名氏1极端的脾气的,他指责蓉蓉自私,不替他着想,说他一个人在天津太寂寞,我想起昨天晚上我们四人“座谈”时无名氏1半自豪半自怜地说过,他在天津,平时只去找任老师聊天,没白天没晚上的。也只有任老师理解他。他现在觉得跟那些小孩说话都“没劲”。蓉蓉自然很委屈,她的带有重庆口音的普通话加快了,但我听到他们的对话不禁叹息,以蓉蓉的社会经验和对男人的了解来说,她和无名氏1不是对手。也就是说她根本说不过无名氏1,虽然任何一个旁观者都能看出谁更在理。听着蓉蓉的解释和反问老找不着重点,反而给了无名氏1把柄,听着无名氏1不断地混淆论点,看着无名氏1自信的表情,看着蓉蓉面对无名氏1时时而流露出的胆怯和畏缩,我仿佛看到了曾经的自己,我的心被这眼前的画面给深深刺痛了。 无名氏1振振有辞地说:春有力,你评评理,你说我说的是不是这么回事儿? 蓉蓉也向我转过头来:春有力,你听我说啊! 真像是小说里的场景。我过去的男友和我最好的朋友此时都让我评理。我当然不能……反正不能跟我不在边儿上似的。 我把无名氏1拉到一边,准备跟他好好谈谈。我知道这时我不应该说什么,本来没我什么事儿,而且我们的关系在这时显得尴尬。但我还是说了很多,我和无名氏1的沟通还是没有什么困难的,而且是平等的。我的大意是蓉蓉比较小,不应该这么说人家。人家想回家怎么了,这是自由!thisisthefreedom!然后我又补充到当然你也付出了很多……他说得话有一些和当初对我说的话如出一辙:我爱蓉蓉!我不想让她在天津这个地方受伤害,她太不成熟了,她根本不知道这世界是什么样儿,我想保护她……我带她见过我哥,当时老魏看她那眼神……你还不知道老魏这个人吗?他心里想什么我能不知道吗?……我承认,在当初你把我抛弃以后很长一段时间我都低沉了,后来我耍了很多女人,但遇到蓉蓉后我觉得她很单纯,我想认真地对待她,可她太不懂事儿了(这话听着,很耳熟。有太多男人对伴侣的指责都是“太不懂事”其实谁更不懂事还说不定呢!)!我是男人,我要我的尊严!她太不尊重我了! 我内心五味俱杂,我跟他说无名氏1,你听好了,我敢抽你,可是蓉蓉不敢,所以你要对她温柔点儿。 后来我忘了他们又说了些什么,我坐上了车,我很困。回到北京后我睡了一天。 第二天蓉蓉没有给我打电话。第三天北京下着大雨,蓉蓉打电话过来说她在北京火车站转车。火车还有几个小时才开。我让她来我家。她背着一个大包,穿着有些脏了的黑色t恤衫,比在天津时脸上更多了一层“忍辱负重”的神情。她还没放下书包就对我说:无名氏1可能死了。 我听到这个消息的第一个感觉就是这是不是又是无名氏1开的一个玩笑?然后我就感到累。蓉蓉表情凝重,她说我走以后,她和无名氏1吵了一架,然后分别走了。无名氏1以后就失踪了。她来北京前,从无名氏1家里拿衣服,无名氏1的妈妈对她说:无名氏1死了。 我说:她就这样让你走了? 蓉蓉说,她说还说,你还小,你走吧。 我安慰她说他不会死的。他永远都是一个想自杀却死不了的人。他有那勇气吗?他要真死了我倒佩服他。 蓉蓉:可是他妈都说他死了?她总不会骗人吧? 我说:有谁能联系上他吗?任老师不是经常见着他吗? 蓉蓉:每次都是无名氏1去找任老师,任老师和他也联系不上。 我说:蓉蓉,唱首歌吧,就唱那首《叶子》。 蓉蓉唱了,她唱得不成调。她的脸上一直有着惊恐的表情。 我给她点上烟,说:别想了。别想了。反正你已经离开那儿了。 蓉蓉说我以后再也不想谈恋爱了。太累了。 她让我送她去火车站,蓉蓉在路上一直重复:我再也不想谈恋爱了。我觉得对不起无名氏1。我真的再也不想谈恋爱了。就是他没死,我也不想和他好了。我不会原谅他的。 几天后,我知道蓉蓉已经回到了成都。我这几天一直试图找到能和无名氏1联系的人,但发现线索都断了。我对无名氏1这几年的生活太不了解了。我给宁晨写信说了这件事,他很快回信,说给任老师打过电话了,任老师说无名氏1最近没和他联系。他说想起那天大家在一起玩真高兴,没想到这么快就这样了。他说其实他想要的是朋友式的长久拥抱而不是短暂的握手!我们在一起的机会可遇不可求,我十分珍惜和你在一起的每一刻。宁晨说我们走后他睡了一天的觉,经历的每一分都历历在目,压马路,躺在沙发上聊天,想想都想笑,可又十分甜蜜!我也是,想起那天就想笑。 我们还在电话里就无名氏1死了没有在做猜测,蓉蓉已经不像那天在我家时那么紧张了,我说他肯定死不了。蓉蓉说,我觉得也是。 后来我几乎忘了这件事,无名氏1到底死了没有在我心里已经变成了一个笑话,蓉蓉也给我打电话说她爱上了另外一个人,她的大学班主任。她还说呢,下回你来成都,我班主任说了,请咱们一块儿吃饭。我男朋友知道了说:这班主任胆儿真大。 终于有一天,蓉蓉在电话里对我说,无名氏1没死。他不让我告诉你。我要和他分手。他说他那段时间就想一个人静静,想点事儿,谁也不想理。 又过了几天,蓉蓉在电话里对我说,你知道无名氏1怎么跟我说吗?他说春有力就是一直把你当傻逼!我跟他分手了。 如果说我确实从心底是理解无名氏1包括他说自杀的恶毒喜剧,那这句话将是我唯一不能原谅的。这让我感到他的确有些变态了。 又是一个无聊的一天,我回到家,在晚上收到了蓉蓉的短信,只有一句话:我和无名氏1又和好了。 我笑起来,没给她回短信。我知道他们就像涨潮落潮一样,在他们没有真正分裂之前,还会发生更多的事情。我像一个预言家一样,能预想到那些还没有发生的。无论如何,都不会让我感到惊讶。 这变化是好的变化——娜娜 春无力还有一个名字叫春有力。除此以外还有两个名字叫春爱国和china春。china春有点像是在色情电影里小姐的名字。 在出租车里,我郑重其事地对娜娜说。鉴于天津一惯有叫对方“老师”的习惯,我一般称呼她为“娜老师”。当然,娜老师也称呼我为“春老师”。 娜老师原来也是天津著名的“文学女青年”。后来大学毕业,她就来北京上班了。她没说,但我感觉她在天津的一些经历和感觉都忘了。虽然我是在她到了北京后才和她见面、正式认识的。在之前,我们都在网上、各自朋友的嘴里听说过对方。我们分别在网上看过对方的照片,也分别看过对方的诗和小说。 第一次见面我们就不欢而散。其实她到北京后就给我打过电话,说单位就在隆福寺附近,让我什么时候去三联的时候顺便见面聊聊。当时我对娜老师的印象并不是太好,其中一个原因就是无名氏1说很讨厌她。还有一个原因是她在网上都被人称呼为“天津小资女青年”,她别是以为我是“北京小资女青年”吧! 但那天我们不欢而散。娜老师说我看起来憔悴多了,这让我听着很不舒服。联想到娜老师刚来北京时我们打过的几个电话,我那段时间一直懒洋洋的,对娜老师说的话难免有敷衍。我当时在电话里就差点急了,后来为了表现风范没急。可我跟娜老师见面就急了。我当时都忘了是怎么一股无名火让我赶走了她,我好像跟她说,你走吧!我不想跟你说话。记得当时我男朋友在场,娜老师走了以后他跟我说,人家专门来看你,你怎么一言不欢就给人赶走了啊。 那天气走了娜老师我心里也特别不是滋味。我在几天后给娜老师发了一个短信道歉,然后她就在春树下回了我一个贴,我们又好了。 这次是真好了。从此以后我们互相理解,互相取笑,在不同的道路上共同成长和进步。 确实是不同的道路,娜老师在通往家庭妇女的路上走得越来越远。好几次我都觉得应该规劝规劝她,可她乐在其中,并且真正感到幸福。我几乎都想不起来娜老师曾经作为文学女青年时的那些锋芒和文章了,那些文章里应该也曾经洒过她的心血和汗水吧。不知道她还怀念吗? 我有两天和她一起在天津度过。在那所城市里,有娜老师的初恋和青春。还有她曾经的文学女青年的梦。她在那里生活了16年,当娜老师16岁离开的时候,已经对这个城市感到有些陌生了。 天津最近到处都在修路。娜老师说她在百货大楼的老宅子,也要拆掉了。那是关于一个孩子对于她最初的家的概念。 后来娜老师对我说,在天津的两天就像是梦。人生就像一场大梦,天津算是梦中的梦。 只有在半梦半醒的时候,才是真情流露的时候。我在困了和饿了的时候,就变得特安静,谁都不想理,说起来有些乖僻。而我一正常了就变得特贫。 娜老师家饭特好吃,但我经常会有压力,这个家庭太完美了,常常让我不由自主地矜持起来。三餐都异常地丰盛并美味,我爱在那里吃到的甜豆浆和油条,还有用海带和芝麻做成的酸甜可口的小菜。晚饭有一盆巨大的水果沙拉,里面有苹果、葡萄、香蕉、梨和猕猴桃。扮沙拉的酱是特地用草莓酸奶和沙拉酱调制的。入口时味道丰满,充盈了整个口腔。吃完饭,娜教师的父亲还特地打开一瓶红酒。我有些战战兢兢,几乎不敢去喝那酒。是不是突然和“家长”没了代沟,我还不太适应?还是这种美满,这种完美,让我顿时有了压力? 娜教师的父亲是我见过的最浪漫的居家男人。孩子都二十岁了,还每天往家里买花,在饭桌上夸娜老师的母亲美丽,我们离开家门出去玩时会和孩子吻别。 这是真心且踏实的浪漫,绝无虚花招,一步一个脚印,看得人心里发软,也不由自主想自己和幸福到底还有多远的距离。 我那两天不怎么多话,喜欢一个人静静地呆着,人多了时候,我说完话,也喜欢一个人呆着。我总是发愣,想事儿。阳光特别好,路过五大道的时候,我就想穿着比基尼在草地上晒太阳。 趁有一些时间,娜老师带我去了一些她熟悉并喜欢的小地方,我们泡在充满菊花香的蒸汽浴房里面,我只有在天津才可以享受到那么娴静的生活,慵懒而且舒适。我们在休息厅里面聊天,我说,这是我喝过的最好喝的菊花茶。二十元一壶,非常甜,非常好喝。我从来没有过这种享受,和朋友去泡桑拿,然后坐到休息厅悠闲地喝一壶菊花茶。在我没钱的时候,我不敢去想。在我有了钱,我很难找到这样一个能一起洗澡一起喝茶的朋友。在去那家桑拿浴室的路上,我们坐在双层公共汽车的顶层,我靠着窗户,看下面的市民生活。路灯是黄色的,街上并没有什么行人。风吹着人有些凉。 洗澡很好,我喜欢在池里游泳,可惜池子太小。游泳的感觉真好,游裸泳的感觉更好。 一边写着这些的时候一边听着rancid的歌,我在想要不要组个摇滚乐队? 我自己写完的东西自己很少看,因为写得过程太累了。我不想回忆那些过程。 最近写一个长篇,都是小时候的事儿,名字还没定好,别的时间还不知道干嘛。我最喜欢和朋友去西单或去网吧通宵。 也不太想出国了,因为不想把那么多钱花在国外的上学上反正学历也没用,我要是出去就真是有一个特别喜欢的专业,而且学费又不贵。 要不然还是呆在国内吧,平时听歌见朋友洗澡游泳。娜老师说她现在不思进取,苟延残喘或者碌碌无为,我想她还是在寻找一种现实的幸福吧。 她的嘴边总是挂着她男朋友的名字。虽然她还没有结婚。她成熟了好多,她的脸上总是充满笑容。作为她的朋友,我替她高兴,毕竟不用再像以前一样对这个圈子看得太重,不用再风里来雨里去一个人操心,不用再和更多的文学青年(尤其是文学女青年)对骂或争宠。而我又隐隐有些担心。但愿我的操心是多余且不合时宜的。而娜老师的大多数朋友,他们还在天津,还在尘土飞扬中走着。她的生活有了目标,那种现实的目标其实才是支撑一个人精神的力量和依据,又很容易让一个人迷失。 注:后来,我们又在很多种场合中遇到彼此。当然,其中会见到一些人,发生一些事情。娜老师有些发福。她说,她现在心宽体胖,可是心眼却越来越小了。她的生活很稳定,稳定得别人都害怕去打扰了。她现在最大的愿望就是,好好地生活,用心爱着一个男人。 通过此事,我也意识到一个问题。其实这个问题早就存在,只不过一直是我自己面对,我没有太在意:作品,或者说文学、艺术,到底是高于生活还是妥协于生活?生活比文学更重要吗?文学比生活更高贵吗?在必要的时候,文学要为生活牺牲吗?我知道,更多的时候,生活并不是更重要。 天蝎座女子——无名氏2 有些人,你一想到,首先不是痛恨不是热爱也不是担忧,而是想叹气。 无名氏2就是我一想到就想叹气的人。 对于她,我不知道该说什么好。虽然她现在在全国没有什么名,但在天津市,还算是小有名气的作家。算起来,我和她最初的见面还是在两年以前。那时我和老魏在一起,无名氏1还在暗恋我的阶段。那天我们去天津一个体育馆看摇滚演出,无名氏2作为我们其中一个朋友的好朋友来了。我们当时没有多说话,只记得她身材不高,有些胖,扎一个辫子,当时还在上高中。有点奇怪的小姑娘。 后来我的《北京娃娃》出了,天津的一些文学女青年,包括娜老师和无名氏2,还有几个姑娘,都写了文章来支持我。无名氏2的文章给我留下了很深的印象。她写道我们第一次见面时,她感到我手特别凉。这种小细节还记得,无名氏2真的不简单。 大概在《北京娃娃》出版后半年,无名氏2的随笔集也出版了。她打电话给我,那是冬天,我陪她到农展馆开记者招待会。我发现,无名氏2变得爱打扮了,而我,就应该像娜老师说的“憔悴”了。也该我憔悴,谁叫我当时正天天惦记着到哪儿买名牌呢!那天见面,我向无名氏2透露了一些感情的不如意,无名氏2听了很动情,她也哭了。我爱上了那天的无名氏2。她说红孩子树树,我要写本书,让你知道生活特别美好。像你美好的小腿和锁骨。 从那以后,就很长时间没有再见到她。只在网上见到她贴的一些用数码相机拍的风景照和个人照片。在我回天津看蓉蓉的时候,我又见到了她。那时已经觉得她有些陌生。她向我问了些问题,提到了另一个写作和唱歌的女孩,她问我知道那个女孩是怎么出名的吗?我不知道如何回答。因为我不知道。我感到她的野心在现实面前碰壁但决不气馁。我有些感到,她是个悲剧人物,并且结局一定悲剧。她的野心是无用的野心,并且会伤害到自己和爱她的人。那天晚上,无名氏2一直要求让我住在她家,说她想和我说说话。 我最终还是决定不住在她家,我那天和蓉蓉、无名氏1一起,在宁晨卖cd的小屋里呆了一夜,也聊了一夜。 从天津回来后,娜老师对我说,无名氏2写了一篇文章,说见到我们的心情,无名氏2在文章里感慨我们都变了。是啊,我们都变了。只是,我没想写出来。我想起无名氏2书里写过的一句我非常喜欢的话:“小溪想海洋,弗洛想依德。” 在msn上,无名氏2对我说,她很想哪天来北京和我聊聊,她有很多知心话要和我说。她还问:你一身行头要多少钱啊?很贵吧?我想说,有些很贵,有些很便宜。他们说她现在在天津一家报社上班,负责一整个版面,每个月能挣六千多,这在天津来说应该很够用了。 她给我发来照片,说是她年轻的时候。我打开一看,是她剪着童花头穿一身棉布粉裙子的照片。她还发来她男朋友年轻的时候的照片。我打开一看,男孩坐在山顶的石头上。然后,无名氏2说,还有你年轻的时候呢。 我打开我年轻的时候的照片,是在天津。有一张是我在肯德基困了趴在桌子上,四周都是吃剩下的饮料包装、空的汉堡袋子。还有一张,是我依偎在无名氏1身边。我吓出一身汗来,我忘了这是我年轻的时候。 无名氏2,你呢?你还记得这句话吗?“小溪想海洋,弗洛想依德。” 离现在最近的关于无名氏2的消息就是,传说她整容了。照片上她的眼睛比从前的大,鼻子也坚挺多了。她说她喜欢现在的样子,我和娜老师都说喜欢她以前的样子。 有些人,你一想到,首先不是痛恨不是热爱也不是担忧,而是想叹气。 无名氏2就是我一想到就想叹气的人。 对于她,我不知道该说什么好。虽然她现在在全国没有什么名,但在天津市,还算是小有名气的作家。算起来,我和她最初的见面还是在两年以前。那时我和老魏在一起,无名氏1还在暗恋我的阶段。那天我们去天津一个体育馆看摇滚演出,无名氏2作为我们其中一个朋友的好朋友来了。我们当时没有多说话,只记得她身材不高,有些胖,扎一个辫子,当时还在上高中。有点奇怪的小姑娘。 后来我的《北京娃娃》出了,天津的一些文学女青年,包括娜老师和无名氏2,还有几个姑娘,都写了文章来支持我。无名氏2的文章给我留下了很深的印象。她写道我们第一次见面时,她感到我手特别凉。这种小细节还记得,无名氏2真的不简单。 大概在《北京娃娃》出版后半年,无名氏2的随笔和短篇小说集也出版了。她打电话给我,那是冬天,我陪她到农展馆开记者招待会。我发现,无名氏2变得爱打扮了,而我,就应该像娜老师说的,“憔悴”了。也该我憔悴,谁叫我当时正天天惦记着到哪儿买名牌呢!那天见面,我向无名氏2透露了一些感情的不如意,无名氏2听了很动情,她也哭了。我爱上了那天的无名氏2。她说红孩子树树,我要写本书,让你知道生活特别美好。像你美好的小腿和锁骨。 从那以后,就很长时间没有再见到她。只在网上见到她贴的一些用数码相机拍的风景照和个人照片。在我回天津看蓉蓉的时候,我又见到了她。那时已经觉得她有些陌生。她向我问了些问题,提到了另一个写作和唱歌的女孩,她问我知道那个女孩是怎么出名的吗?我不知道如何回答。因为我不知道。我感到她的野心在现实面前碰壁但决不气馁。我有些感到,她是个悲剧人物,并且结局一定悲剧。她的野心是无用的野心,并且会伤害到自己和爱她的人。那天晚上,无名氏2一直要求让我住在她家,说她想和我说说话。 我最终还是决定不住在她家,我那天和蓉蓉、无名氏1一起,在宁晨卖cd的小屋里呆了一夜,也聊了一夜。 无名氏1曾对我说过,他特别讨厌娜老师和无名氏2,他说你以前没出名时她们怎么评论你的,现在你有名了,她们就追在你屁股后头巴结你,什么东西! 从天津回来后,娜老师对我说,无名氏2写了一篇文章,说见到我们的心情,无名氏2在文章里感慨我们都变了。是啊,我们都变了。只是,我没想写出来。我想起无名氏2书里写过的一句我非常喜欢的话:“小溪想海洋,弗洛想依德。” 在msn上,无名氏2对我说,她很想哪天来北京和我聊聊,她有很多知心话要和我说。她还问:你一身行头要多少钱啊?很贵吧?我想说,有些很贵,有些很便宜。他们说她现在在天津一家报社上班,负责一整个版面,每个月能挣六千多,这在天津来说应该很够用了。 她给我发来照片,说是她年轻的时候。我打开一看,是她剪着童花头穿一身棉布粉裙子的照片。她还发来她男朋友年轻的时候的照片。我打开一看,男孩坐在山顶的石头上。然后,无名氏2说,还有你年轻的时候呢。 我打开我年轻的时候的照片,是在天津。有一张是我在肯德基困了趴在桌子上,四周都是吃剩下的饮料包装、空的汉堡袋子。还有一张,是我依偎在无名氏1身边。我吓出一身汗来,我忘了这是我年轻的时候。 无名氏2,你呢?你还记得这句话吗?“小溪想海洋,弗洛想依德。” 离现在最近的关于无名氏2的消息就是,传说她整容了。照片上她的眼睛比从前的大,鼻子也坚挺多了。她说她喜欢现在的样子,我和娜老师都说喜欢她以前的样子。 少年——蓉蓉 蓉蓉刚给我打过电话。我们聊了大概五十分钟。然后我说,我们就说到这儿吧。我要写小说了,我现在要写你了。我从成都回来后,蓉蓉一直没给我打电话。只是在春树下发了一首诗,充斥着“恨”和“要杀人”的字句,不知道她最近经历了什么,是不是她那个班主任又找她别扭了。几天后一个晚上,她给我打来电话。像从前一样,我们聊了很多,很快乐,甚至比从前还要快乐。在成都呆了一个礼拜后,我们的关系发生了质的转变——她对我个人崇拜的时代过去了。我也不再当她是我的单纯fans了,而是做为一个朋友。以前我在烦的时候,不会想给她打电话,而现在,我可以打了。 我现在特别想吃冰淇淋。但我屋里没有。我想起了在蓉蓉学校门口她给我买的冰淇淋。两块钱,很大的包装,有很多奶油,真的特别好吃。后来的几天我们一去她的学校就要买那种冰淇淋吃。最近一次,附近都没有那种冰淇淋了。于是最后一天,我们都没有吃到那种冰淇淋。 在成都很大一部分的记忆就是陪蓉蓉在她的学校里呆着。那所学校是民办大学,地方挺偏僻,但校园还不错。有很多树。好像外地的很多大学都很美。相比起来,北京的大学除了北大清华外,基本上校园都小得可怜。蓉蓉说明天学校有个演出,她来弹古筝。我们帮蓉蓉把古筝般到六楼的楼顶,她要先排练。天气阴沉沉的,不时有风刮过来。蓉蓉刚一开始弹古筝,我们就都傻了,真是“如听仙乐耳暂明”啊。蓉蓉一弹起琴,表情就十分严肃,这和她的打扮一点也不相符。我总觉得蓉蓉长得比较“凶险”,不太女性化。当时我还当着她一个会算命的大姐姐的面开玩笑说她长得像是通缉犯的样子。在我们听蓉蓉弹古筝的时候,有女生走上楼顶,戴着耳机走台步,穿得很少,只是一件无袖小t恤。可能是个业余模特。 我来成都第二天的时候,我们去她家附近一个社区去照大头贴。在这之前,我基本没照过大头贴,我总觉得这特别做作。大家在摄像头面前做出一副娇媚、温柔的样子出来,真的那么有意思吗?阳光非常好,那个社区的总体色调是明黄色,阳光照在上面,很生动。蓉蓉说这里有一种童话般的色彩。我们拍完大头贴后,又用数码相机照了许多照片。玩了一会儿后,蓉蓉带我去了一个卖画的地方,她说那里有一个大姐姐很好,她有时间就经常过来和她聊天。那个“大姐姐”长发、很瘦、不施脂粉。我们到她那里时,她正在练毛笔字。她说话很轻柔,在我送给她一支口红时,她说我豪爽、出手大方。我不好意思地指着蓉蓉说,她才是真正的豪爽。我们出门打车时,从来都是她付帐。姐姐给我算命,说我面相非常好,只是脑门长得不够宽,遇事容易钻牛角尖。还跟我说,我以后如果遇到困难不用担心,我的一生会遇到很多贵人,他们会帮助我。 在成都蓉蓉给我留下的印象太深了。我简直觉得她是一个活雷锋。她才应该是我的偶像和榜样。她对钱的那种不计较,那种大方,那种从来都不为自己考虑的做派,让我为之折服。在我没来成都时,蓉蓉就跟我说,她在给我攒钱,留到我来时花。她攒了一千多块钱,都用在了我们打车、和朋友见面吃饭、唱歌上了。我也带了几千块钱,等我要回北京时,全花光了。在成都我买了几件衣服,还买了一双鞋。那双钱是我们集体逛街时我看到的,黑色,平跟,到小腿肚儿那里。玲子也想买,但只有一双。玲子是我们共同的朋友,长得娇小玲珑,喜欢摇滚乐,在成都上大一。那天李洋把他的皮夹克脱给我,我换上刚买来的鞋和一条蓝绿色的紧身迷彩裤,穿上皮夹克,他又给我系上他的钉皮带。李洋穿上了我本来穿的迷彩上衣。他本来就穿着一条黑色的紧身裤和黑色的高帮帆布鞋,还戴着黑色的帽子。这样打扮完,我们都像是cs游戏里的人物。 我觉得浑身是劲。成都十月的天气还很暖和,街上的女孩喜欢穿长的衣服和短裙,搭配高跟或平跟的靴子,以便露出一截纤细的小腿。我发现成都小店里的裙子比北京的好看,花色多,而且作工好。可惜比较贵。我没有钱买裙子了。我和蓉蓉基本上天天逛街,也发现了一些好玩的小玩艺,比如南方公园的袜子和一件非常好看的绿色t恤。那件t恤非常小,我只能勉强地穿进去。后来的几天,我就一直穿着那件t恤。 小丁把我叫到一边,悄悄地说他喜欢上了玲子。我吓了一跳,有点想笑。可小丁表情认真,他说他可能是太寂寞了,身边一直没有什么女孩。玲子有男朋友,她的男朋友小池是李洋的好朋友,也是我的朋友。而小丁也是我的好朋友。这关系太难弄了,搞不好以后都得翻脸。而玲子还没有发现这一切。可一个青年的寂寞怎么会是一句话能解决的呢?小丁说,你不会笑话我吧?你可不要跟别人说哦。 蓉蓉带了一个叫李姗的女孩和我们一起去唱卡拉ok,在这之前她就跟我说过李姗。“她也看过你的书。而且她说她当时看完后就很想认识你。我就是因为这个才跟她好的。”小丁不时和我窃窃私语,玲子根本没有察觉小丁的心思,可李洋和蓉蓉猜到了,他们都是太敏感的人。我们唱了许多歌,午夜时,李洋和李姗已经困了。我们还精神,蓉蓉出去买烟。小丁在唱刘德华的《相思成灾》,他嗓子都快哑了。这首歌我在北京听他唱过。李洋当时还嘲笑我说让我左胳膊纹一个“相思成灾”,右胳膊纹一个“k歌之王”。不用说,这两首歌都是小丁介绍给我,并发扬光大的。我说那你纹什么?他说他左胳膊纹一个“罗大佑”,右胳膊纹一个“北京娃娃”。 和李洋的相知是在迷笛音乐节。早在夏天我去青岛玩时,就见到了他。那时玲子不在青岛,所以我见到了她的一大堆朋友。我们一起吃了一顿饭。后来李洋跟我说,他们都没想到我那么瘦。吃完饭,我和女孩走在前面,他们走在后面。李洋指着我的背影说:我想要她。小池说:你说什么?李洋又重复了一遍:我想要她。小池感到不可思议,他用青岛话说:你想干什么?在迷笛,李洋用他简单而又直接的方法实现了我的梦想。我的梦想很简单。风很凉,他给我穿上他的皮夹克,然后替我拉上拉索。平生第一次,我穿上一个人亲手为我穿的皮夹克。我对我喜欢的东西,从来不主动追求。就像我喜欢大学,但我从来没有参加过高考。我想出国,但我从来没有央求。我知道,有些想法只要我去做我就能实现,可我偏偏喜欢一件事情直接掉到我的头上。我喜欢梦想不用追求就会实现。我爱一个人,我就等他来对我说。我爱上一种感觉,我就只能等它自己来找我。我有了钱,但我从来没有想过为自己去买一件皮夹克。我喜欢朋克的衣服,可我从来没有想过穿。直到认识了李洋。那天我里面穿得是一件娜老师给我的黄色睡衣。维多利亚的秘密。非常紧,长长的黄色的睡衣,风一吹就露出我的腿。后来有人问我为什么要这么穿。我对她说,女孩,生活只有一次,想穿什么就穿什么吧!有时候,我说的话非常矛盾。 我就住在蓉蓉家。她家做的是典型的重庆菜。蓉蓉告诉过我,她家在重庆,只不过现在住在成都。她很不喜欢成都。 李姗经常跟我一起去逛街。她有一次穿得是蓉蓉的鞋子,鞋很小,她就蹦着走,实在不成了,她只有呆在麦当劳等我和蓉蓉。在我来成都的第一天,蓉蓉就说,我们去找李姗。她现在不知道在哪里,手机也丢了,她也不回家,也不在她租的地方。她说李姗看我的书看哭了。我心里顿时有了责任感。我说我一定要和她好好聊聊。后来李姗和我说了她家里的一些事。她父母常年工作在外,只有奶奶在家。可奶奶老打她。她从大学退学有一部分原因是因为她家不同意她和她男朋友在一起。还有一部分是她想离开那个家。我们见过她照片上的男朋友,长得有点像小丁。现在李姗在找工作,因为她没有钱,她说也不想再去麻烦她的男朋友。她和她男朋友和别人合租的房子已经退掉了。现在她也没地方住。蓉蓉提起李姗总是一副恨铁不成钢的样子,她说李姗太懒了。让她找着工作后一分钱都不许花,先花她的钱,她在学校的饭费和她的零花钱足够她们一起花了。“让李姗把钱存着以后学门技术,她以后也不能老给别人端盘子啊”。蓉蓉在说这些的时候表情严肃,看起来好像李姗的姐姐。 那天蓉蓉学校四川天一学院读者协会的“新的荣耀”主题晚会我们都去了。蓉蓉要表演古筝。我和李洋到天一学院的教室时,教室里正在放着《明天会更好》的mtv。好久没听这种歌了,我恍然回到了十几年前。主持人还换上了西服加领带,女生换上了裙子,前排请了一堆不知道干嘛的领导。 每人发了一张节目单和一张感谢条。我就记得感谢门口某理发店。我问了半天也没问清这理发店和晚会有什么关系。 节目单附下: 四川天一学院读者协会“新的荣耀”主题晚会节目单 主持人:吴亚杰、潘虹、艾春阳、秦弦 节目顺序 节目名称 表演者 预计时间 1到场嘉宾介绍 主持人 2分 2 顾问讲话 封处长 3分 3 会长发言 陈国兵 3分 4 唱歌《看海》 杨辉 4分 5 舞蹈《doordie》陈兴亮 4分 6 唱歌《黄昏》 谢品德 4分 7 吉它演奏唱《静止》杨洋 5分 8 唱歌《涛声依旧》李鸿才 4分 9 互动游戏“开心问答”主持人和八名观众5分 10 笛子演奏《牡丹之歌》李竹清4分 11 唱歌《我比谁都清楚》吴亚杰4分 12 舞蹈《孔雀舞》 卿冬梅 4分 13 小品《sars风波》吴琪等 5分 14 诗歌朗诵《致橡树》罗玉裳 5分 15 唱歌《爱一回,想一回》屈荣平4分 16 互动游戏“成语接龙”主持人5分 17 古筝演奏《大路歌、采花》张蓉蓉6分 18 唱歌《今天》 陈国兵 4分 19 邀请领导讲话 曹部长 4分 20 大合唱《明天会更好》 读者协会全体会员5分 21邀请到场嘉宾合影留念 蓉蓉的班主任没去。蓉蓉刚交了转系申请,她要转到英语系。其实她想上一所音乐学校。她说班主任可能是不想见到她。“他也不敢见你。”我补充说。她的班主任长得形容委琐、五大三粗,身材短小。居然还敢在大学泡妞,真有自信。刚下火车站,只见蓉蓉一个人在接我,我说你不是说还有你班主任也来吗?她指了指前面的一堆车,说,他在他车里等着我呢。我们走过去,班主任从他的小车里走出来,说,你好。我们去吃饭吧。我想起他曾说过我来成都请我吃火锅。当时我觉得有点不好意思,现在一看他这样子,我有种说不出来的反感,就让他请吧!就让他掏钱吧!蓉蓉倒是小脸嫩乎乎的,穿得也一派天真,在班主任面前更像孩子。吃饭里我把杯子里的水打翻了,本来我有好多话想说的,可在这中年男人旁边,我一句话也说不出来,不禁暗暗埋怨蓉蓉为什么和他一起来接我。在饭桌上,班主任还递给我一张名片,我一看,天一学院副教授。 吃完饭,班主任说送我们回家。一路上唠唠叨叨,不断地讨论哪条路最近最省油钱,我更烦他了!尤其是我说我想上厕所,他却向前开了两里地而没有在我们前面只有半站地的厕所停时,我对他的厌恶已经到了极点。上完厕所,我和蓉蓉商量了一下,然后对他说我们自己打车走吧。班主任还不好意思呢,说不用不用,我送你们吧。僵持不下的时候,我一把拉开车门,拿出行李说:我们自己走就行,不用你送了,谢谢!真不用你送了! 坐上出租车,我才松了一口气,再看蓉蓉,也快乐多了。她说她跟那班主任说了好几次分手了,他都不同意。今天是他死缠着要来接你,我实在没办法就叫他来了。 蓉蓉带我坐车去活水公园。一路上,我们唱了许多歌。我唱歌走调,且只有一个调。蓉蓉就教我该怎么唱。我唱了一句歌没有走调,那就是我以前常常在娜老师或者是无名氏2的文章中看到的一句歌词:“让软弱的我们变得残忍,狠狠地面对人生每一次寒冷。”我还唱了许多革命歌曲,像《抬头望见北斗星》、《映山红》什么的。 李洋跟我说:我们干脆在天一学院上一年学吧!你写小说,我弹琴,怎么样?这个学校虽然很差,但环境还不错。我笑着,没说话。在这里的确可以做到什么也不想,什么也不管。 天一学院操场上有人在打篮球。我已经好久没有来学校了。黄昏时,我们坐在篮球场边,喝着蓉蓉给我们买的玻璃瓶装的可口可乐,抽着中南海和各种烟,吃着蓉蓉和李姗买来的冰淇淋,有时候会想起北京。 在青羊宫,我抽到的是下签。我恍惚而郁闷,李洋很高兴,他还和庙里的道士聊了几句,道士说他有些佛缘,他很高兴。 在回家的火车上,我落了我的随身听。那是个红色的随身听,我丢了一个后曾买了一模一样的一个,现在又丢了。我想好过几天有钱了再买一个同样的。在火车上,我骂那个女乘务员:瞧你说的那攀枝花语! 那趟车是从攀枝花首发。 蓉蓉说:我退学了。又重新上高三了。我想考一所音乐学校,就弹古筝。 蓉蓉说:我在看历史书呢,羡慕吧? 蓉蓉说:还记得我带你去看的那个姐姐吗?我后来知道,她是同性恋。 蓉蓉说:我很想你,我哭了。刚认识你时,我怕你觉得我认识你是虚荣。我好爱你啊,为了你,我宁可去犯罪。你相信我吗? 新死 上 有一天,我的妹妹给我打来电话,她说伟波死了。 我说:怎么死的? 她说:听说好像是跟人打架。他让人给捅死了。 我说:哦。这是什么时候的事? 虽然我和伟波很好,但很少有人知道我和他很好,也许我的哥哥知道,也许村里的几个玩伴知道,但伟波的父母不会太清楚,虽然他们知道我和伟波很好,那也只是因为我哥哥和伟波很好,他们也许不会知道我和伟波好,和我的哥哥没有太大的关系。我记得今年回老家时,有一天我去伟波家找伟波,他不在,我在他家坐了会儿,他的父母还送我出门,他们站在门口,目送我们走(当时还有村里的几个玩伴),这让我既亲切又有些悲伤。我感觉到在城里生活了以后,就很少再有人这么无私地对我朴实了。我知道伟波死了这件事(如果他真的死了)不会有人告诉我,起码不会立刻告诉我。我在北京,他们散在各地,有人在村里,有人在外地打工。伟波也在外地打工。我哥在北京当兵。 我妹妹说:好像是一个月前的事。 我说:哦。知道了。 好像然后我们就没有再提到他。我妹妹也知道我和伟波很好,但也许也不会了解到我和伟波到底有多好。事实上我在平时,也不会想到这一点。因为我和伟波的生活,基本上没有一点交集。 我妹妹是在老家的县城给我打来电话的。她那边的声音比较嘈杂,应该在街上。我妹妹在县城上班,她是做衣服的。她会做衣服是因为我二姨会做衣服,我二姨是她妈。我二姨让她继承了她的职业,其实我妹妹对做衣服没什么兴趣。她说:天天呆着烦死了,真是上够班了。 我说是啊,你还年轻,不应该天天做衣服。 我曾经承诺过,如果我有一天混出来(这个概念是我有了“可持续性发展”,并且不必为生活奔波),我就让她过上她喜欢的生活(也是我们共同喜欢的生活)。她不用在天天干她不喜欢的工作,如果她想上学,现在有很多只要交学费就可以上学的地方,如果她想玩,只要有钱也可以解决。我说我要和她生活在一起,我们一起上学,或一起玩,如果到时候我们都有工作能力了,我们也可以工作。当然我们不会再考虑工资要解决生计。这样我们多自由、多开心啊!或许我们还可以组个摇滚乐队,不会弹琴可以学嘛! 在今年回老家时,我又跟我妹妹承诺过一次。没人要求我做这种承诺,但我想。这是我最大的愿望,我的愿望就是和我妹妹一起生活,我们在一起的时候,简直太开心了。我回老家的时候,是冬天,那几天,我和我妹妹几乎天天都骑车进城上网。那是一个小县城,网吧非常多。贝贝(我妹妹的名字)带我到过几个莱州最大的网吧,有一个我记得很清楚,叫“海楠网吧”。我们到网吧上网聊天,我发现她每次都上莱州的聊天室,这像一个大的局域网,经常发生这种对话:a问:你是哪儿的?b答:莱州xx村。 哈哈,想起来我就想笑。那几天快活的日子,我和我妹妹经常骑着自行车到处逛,她带我到任何我没去过的地方,逛那里的集贸市场买衣服和化妆品,去小巷子里的书店,逛当地最大的超市,我们就会在超市里买果冻、餐巾纸、擦脸油之类的小东西。我拿着傻瓜照相机给她拍照。我们的笑脸印在相纸上,有照片为证。一回到老家我就发现我变成了大款,几乎所有的小件的东西我都买得起,如果我愿意,我甚至可以买辆摩托车。贝贝还带我去了一家她经常吃饭的地方,那是在长途车站旁的一家兰州拉面馆,可是去的那天,面馆没开门。那是大年初四,很多家店都没有恢复营业。在以后的几天,我们都没吃上那家拉面馆的面,贝贝跟我说,咱们现在吃的面条,比起那家店的味儿,真是差远了。 我在老家过的年,也就是在我妹妹家(二姨家)过的。随后的几天,我回到我父母原来的村子。那也是我姥姥、姥爷、爷爷、奶奶的村。也是我从小在那里上过二年学的村。也就是伟波和我哥哥的村。我们都是一个村的。那个村叫“邹家村”。 这就是我最后见到伟波的时间。距我妹妹告诉我他死了有一个月。 从我听到我妹妹说这个消息的时间算起,那是一个月前。 我回村后的第一天,我就去找了伟波,他爸妈说他去看他姐了。他姐已经嫁人了,嫁到了外村。他姐嫁人的时候,我不在村里,但后来我看到了录像,就在伟波家。那年看到他姐结婚的录像时,我还挺胖,可能比现在沉十几斤。这次我回来他们都说我瘦了。 没见着伟波之前,我也没闲着,我见了几个另外的玩伴,有小朋、考中、新波和玉青。他们都和我同龄。我没见着冬冬和海军,冬冬妈说冬冬出去当兵了,小朋他们说海军上他对象家了。我到小朋家坐了会儿,另外几个人也都在,他们在抽烟。我不知道我应该不应该抽。我妹妹跟我说过,在我们老家,抽烟的女人会被人当成鸡。在他们的印象里,只有鸡才抽烟(当然是指女的)。这里面有性别歧视的调调。我当然很了解我们老家的情况(也很理解),但出于诚实,我应该不应该让他们了解到我其实会抽烟呢?而且抽烟已经变成了我的习惯。在我妹妹面前,我不会有这种矛盾,因为她了解我。她也抽,但她抽得少。说实话,在我妹妹面前,我非常自如,简直就像是在北京一样,或者说简直像我一直在我妹妹身旁一样。我所有的转变她都会理解,并且配合。我也是。 看着他们抽烟,我简直快变成了热锅上的蚂蚁,他们抽烟已经勾起了我的烟瘾,而且让我有了倾诉的欲望。比如说我为什么变瘦了、为什么也抽烟、为什么写诗(后两者他们还不知道)。几乎是在十分钟之内,我的心事已经到达了高xdx潮,我已经到了再不说明一切(我想抽烟)就必须要离开的地步了。 我开口说你们不介意我也抽吧? 当然不介意,你随便。他们说,并且给我递上烟来。小朋还给我点了烟,但我知道他一瞬间对我的轻蔑。我能感觉出来。真的,如果我连小时候在一起成长的朋友都感觉不到他们的心情变化,那我就白活了。但我还是没有后悔。我没有余地。他们早晚会知道真正的我,我不知道隐瞒。隐瞒是虚假的,是对他们,也就是对曾经的我们的不尊重。他们早晚会知道我也抽烟,他们必须接受真正的我。为什么他们能抽烟我就不能?我们都是同龄人。难道就因为他们是男的我是女的?我觉得也许村里的思想落后十年,但悲剧不要在我认识的人身上重现了。 从小朋家出来,我又去了趟新波家。他在城里上高中。他和我一样大,为了考学有把握,他又重读了一年高中。我和新波随便聊着,和他见面,我有一种青梅竹马的感觉,也许境遇都变了,但那种温情的感觉是不会变的。 我是晚上才见到德州的。他和他娘在炕上正吃饭,他妻子在喂孩子。德州见到我很高兴,他说你看我现在结婚了,连孩子都有了,去年你见着我时我还没结婚呢。我说孩子是男孩还是女孩?德州说是男孩。我又问了德州伟波什么时候回来,德州说可能明天就回来了。明天我见着他叫他找你耍。德州的妈一直说明明(我的小名,村里人都叫我们的小名)吃点饭吧。我说不吃了。临走前,德州妈还说,给芳(我妈)带个好。 伟波第二天一早就来找我了。我说咱们到村头散散步吧。伟波说咱都大了,我都不好上你门找你了。我说没事儿,没管它。他说你还大大咧咧的,没变。 村头挺冷,冬天田里没人,道上也没什么人。我说这要是夏天该多好,冬天太冷了。我们还聊到了结婚的事,我说我昨天去见德州了,他都有孩子了。我问他什么时候也会结婚?伟波说还不知道呢,还没处对象。他说,还记得你去年回来的时候吗?咱耍得多快乐,就是现在想回去,也不可能了,咱都慢慢长大了,德州都结婚了,可能过两年我也要结婚了。 我说是啊,前两年我们玩得太快活了,太幸福了,也许这种日子以后都不会有了。我没让他多说,我也没多说,我只是说,我想上网,你带我去上网吧。他说行,咱镇里有网吧,离咱村不太远。 伟波用摩托车带我去镇里上网时,我用手搂着他的腰。他把我带到网吧,就去找他同学了。我拿出烟,没对他多废话,说:我抽烟。他说好。然后欲言又止:你少抽点。 没想到伟波没多说我,去年回老家,我染着黄头发,他没少教训我,跟我说黑头发多么多么好,让我至少下回回来别染头发,村上的老人也许会有看法。这次他没怎么说我,可能是意识到我怎么变都是我,我永远都是那么可爱。 从网吧上完网,伟波还没回来,我在网吧门口等他。期间给我男朋友打了几个电话。我不知道到哪里找伟波,他没有手机,我的新手机号还没告诉他。我有点茫然。但那只是几乎转瞬即逝的感觉。 回去的路上,伟波带我到他另一个同学家玩了会儿。我有些矜持地坐在他同学家的炕上,同学的父母问伟波:这是你媳妇?伟波笑着,又有点害羞地说:哪儿啊,她是明明,是我妹。是啊,我的打扮并不像是经常生活在本地的人。 按村上的亲戚关系,我和伟波肯定也会有些亲戚关系。一个村的嘛,几乎家家户户都是亲戚。 我记得伟波跟我说的最后一句话是:别忘了把你的手机号告诉我,我好给你打电话。 回到村后的第三天我就走了,我之所以这么心急如焚,是因为我男朋友当时也由老家回北京了。我非常想见我的男朋友。我临走时,没和别人打招呼。 从我妹妹对我说了伟波已经死了以后大概又过了一个月,有一天我回家,想起这件事,对我妈说:妈,你知道伟波的事吗?我妈说:什么事?我说:伟波死了。我顿了一下,接着说:贝贝说的。我妈说:知道,听说是让人给捅死了,打架嘛。 我说:妈,伟波多大?我妈说:不大点儿,比你大几岁,跟你哥差不多。 我说哦,然后我说:那伟波他爸他妈多可怜啊。我妈说是啊,他家还有个闺女,也结婚走了。两个老人现在身边没人了。 我从来都不适应沉重的气氛,我是个沉重的人,但我常常装得很快活。于是我说:这还是我第一个朋友死了呢! 回到我的屋,我还是压抑不了我的情绪,我终于在伟波死后两个多月以后,趴在床上,搂着我的芝麻(我的熊的名字)哭了起来。我越哭越伤心,我甚至希望是我死了而不是他,我多希望是我代替他死。我甚至不相信伟波已经死了。我想起很多往事,那完全可以写成另一篇小说了。只有他给过我像我哥哥般的温情,自从我哥当兵、自从我喜欢上摇滚乐以后,我和我哥就产生了一些隔膜,虽然也只是表面和暂时的,可我哥不再像小时候在我的身边了。我想起伟波的话:那些快乐可能都不再有了。伟波的死消解了我在现在故乡的温情的至少一部分,他的死,让所有的人都没有可能(除了我自己)知道我们曾经有过的温情。但我是个矛盾的人,我只哭了不到十分钟。随后我就到阳台去抽了一支烟。 中 芦苇岸 这里曾经是一片水面 长着密密麻麻的芦苇 芦苇什么样 我可以想象 风一吹 芦花就荡漾 在夜晚的水面 我们走在路边 平实的路上 我要想象 曾经的芦苇岸 和风 白色的芦花 水面的颜色和光泽 都和我此时的心情有关 我们走啊走啊 我一直没有理由牵住你的手 我想拉拉你的手 告诉你,这就是你们拥有的花样年华 一个朋友的死 是不是让你有了可以向别人 炫耀的经历? 悲剧总能打动一部分人 在时间地点都不清楚的情况下 你出人意料地怒了 你拍案而起 脱口他妈的 我为什么要对你们说这些? 你们谁也不懂 一个朋友的死 这个事件 将影响到什么 何况还不仅仅是朋友 何况仅仅是死 让人杀死了 你总爱用这种 更容易打动人的词 捅了一刀子 “像一把刀子” 在如此现实的现实里 某文盲语的“玩文学的、唱摇滚的、搞画画的” 都变成傻逼了 都虚弱到姥姥家了 即使大哭一场也不行 即使代替他死也不行 下 故乡 我回老家了。还有我爸我妈我弟。我吐了一路。 我一直在思念我的故乡。无数次。本想写下来。但太多的东西是只能意会的,写下来怕也亵渎了她。 这里到处都是山野和小小的、连绵起伏的丘陵,有山、有水,清澈波光鳞鳞,我坐在车的后面,敞开的视野,汽车在平坦、干净却曲折的山路上行驶时,速度几乎达到极限。比在高速公路上快多了。我看到瞬间飞过的麦田、玉米地、大豆田,看到不远处绵延的青山,还有树。槐树,还有质朴、温和、严肃而不乏脉脉含情的白杨树。山风吹到脸上竟有一种半边脸麻了的感觉。 我先到我妹妹的村里住了几天。当时我回去时她还没放假,天天清早5点就起床做饭上学。晚上我们就早早上了床聊天。我心里有许多烦心的事。我想为什么妹妹在旁边我还觉得忧愁呢?后来我就跟她说一些我的烦恼,说了七、八件,大事还没说呢。比如以后怎样上学、生活等等。我发现和妹妹相比,她要比我单纯多了。后来我们睡着了,我做了好多梦,还有一个梦是关于西x中学的,我记得很清楚,那些梦五颜六色,而且像蛋糕一样有种甜甜的不真实感。反正醒了之后,我既没有难过也没有欣喜。 早上我醒了时,我妹妹已经上学走了。 这次回来我没带什么衣服,在北京的衣服裤子都只能单穿。带了二套英汉、汉英词典,以及几本小说。还有十几合磁带。我准备天天在炕上呆着,炕上还比较暖和,这里屋里和外面温度差不多,现在屋外又飘起了雪花。 几天后我到我姥姥家住。我奶奶也来找我,我在她家吃了饭。她家的电视是原来我们家看剩下给他们的,21寸彩电。墙上还贴着被烟熏黑了的主席的画像。从我小时侯就天天看着的,一直到现在还没有摘下来。我都说吃不下了,她还非逼着我多吃点儿。我记得她的院子里种了二株粉红色的杜鹃花,还有开放着橙色的花朵的百合花,每年夏天就会开放,还有那不起眼的太阳花,那五瓣粉红色的花瓣灿烂极了!我记得小时候我特别不喜欢我奶奶,因为那时她和我妈的关系很不好,所以我从小就讨厌她。现在我也和她不怎么说话。她的确是个精细的人,只是对我们小一辈的孩子挺好的,但我从不买她的帐。她是一个个子矮小、皮肤很白的小老太太,和我黑瘦、身体不好的爷爷相依为命。我三姑家的院子里还种着一棵石榴树,每年都会开放鲜红色的石榴花,我记得小时候我老到我三姑家找我哥玩,我总是在夏天掐下一大把石榴花染红指甲。我和我哥还老拿面洗了作面胶粘知了,一被我三姑看见就骂我们作贱粮食。那真是我小时候最快乐的事了。 天是黑乎乎的,星星特别多,简直是灿烂夺目,还能看到银河。这样的夜空在我看来竟然有点恐怖。晚上我住在三姑家,她把我哥的屋腾出来让我睡,被褥之类的全换了。睡得真甜,做了好多栩栩如生的梦,梦中坐火车,似乎去一个海边,但途中看到连绵起伏的高山,山上点点白雪,美极了,宏伟极了! 白天里和村里一个朋友到田野里散步,白雪覆盖着小路,麦苗绿油油的,前面是长满青松的南山,回头望是柴草垛,是山村。我们慢慢地走着,看着结了冰的小河。 我想起我写过的一段文字:三月,村边的小河融冰了,河边的草地萌绿了,燕子开始飞回来筑巢,几乎每一家早上醒来都会发现自家的屋檐下有几只小燕子在忙忙碌碌的身影。家家户户都激动着,沉醉在这明媚的春光里。 我什么都没有想,脑海里空空的。傍晚时分,夕阳是冷清到极点的样子,仁慈地露出五分钟的霞光。我看着光秃秃的树杈和上面的积雪,或许什么都没有想。或许什么都想过了。 我和妹妹在舅舅家看从集上花五块钱买回来的《阳光灿烂的日子》,不错,居然还能看。马小军笑起来真很七十年代。总之现在不会有人有那样的笑容。连相貌都是时间性的,每个年代有每个年代的容颜。只是常常会出现“不合时宜的人”。白衬衫,小平头,绿军装,真是帅得不得了。 市里的电视台新开了一个点歌频道,十块钱一次。很多人点张信哲,有大约20%的人点伍佰和beyond。还有个别同志点王菲和许美静。最好玩的是等别人选歌的时候,盯着屏幕喊自己喜欢的歌名,比如:“《海阔天空》!《旧日足迹》!《挪威的森林》!《闷》!《雪人》!《谢谢你的爱》!……”运气好的时候真的会先成我喜欢的,但运气不好的时候,听到的就是《懂你》和《咱当兵的人了》。就在那段时间我听了许多流行歌。 大年初一初二,家家户户放鞭炮,7点多我就给震醒了,别人早就起床了,但我实在太困。三姑、我奶奶、我姥姥都一遍遍地叫我,我的小伙伴也来叫我。三十晚上我是在一个小时候的玩伴家里过的,一共来了十来个人,都是十七、八,十八、九大小,围着打牌、下棋、吃瓜子、看电视。炕上特别热,简直烫人,我们盖着被,喝着茶水。他们对我简直是体贴得不能再体贴了,我想吃苹果就给我削了皮递到我手里,我想吃瓜子就给我剥瓜子仁。还一块块地给我剥糖,我来者不拒,全都笑着吃掉,早忘了吃糖太多的种种坏处。每次玩完伟波都主动给我送回到我三姑家门口然后看着我进门。在我哥没当兵前他和我哥是好朋友。说实在的这两天我一直是归心似箭,但只要我和他们在一起,总很快乐。想到春节过了就得很快要离开这儿,又挺怀恋。那一望无际的田野,冷冷的风和冲天的白杨。都是那么吸引我。这里的冬天,天很蓝很高,阳光变幻莫测,红砖瓦房和路边的野草无不显示出一种坚硬的力度。就像北京的冬天被怀念者怀念一样,这里的冬天也让我在沉默中呼吸。没有什么比田野中清鲜的空气更让我舒服高兴的了。 白雪上覆盖着红色的碎纸屑子,家家门口贴着龙飞凤舞的对联。我在几乎每一个童年时的玩伴的家里都看到了挂着的我们在幼儿园时和同班小朋友的合影,我们穿着幼儿园的校服,男孩蓝色,女孩粉色,排成二队站在春天的桃树底下,我被晒得红里发黑的脸,目光执著地望向某个不知名的远方。 “嘉芙,你是多大去北京的?”我在邻居海波家串门时他问我。他现在在城里一所中学上高二。听说学习现在挺上进的。 “大概9岁的时候吧。”我说。 “你是看了《世上只有妈妈好》才走的吗?”雪红问我。我记得很清楚,那是一部在大陆大赚眼泪的港台剧,当时很有名。 “她那时还没有。”海波接口说道。 我的脸“腾”地热起来,像发了烧一样辣得燎人。 “不,她看了。” “我看了才走的。” “你哭了吗?”雪红问。 “哭了。”我说。 我记得那时我大概6岁,村里说在大礼堂看电影,我们就一直向那儿赶。走到村头遇到几个人,她们问我们有没有带手绢,因为那时那部影片的广告词是“想看这部电影吗?别忘了带上你的手绢。”我想我肯定得哭。于是我们又回到家里取手绢。到达电影院时已经开场半天了,我好长时间都没有看懂,只记得片中有一个小男孩和那位年轻温柔的女子,可是后来我还是哭了,哭得稀里哗啦。看这种片子,对我来说,不哭,是不可能的。 我出生在山东省的一个农村。我爸爸是一个军人,我9岁来到北京,那时我上小学三年级。 我觉得我是最后一代对老家还有感情的。我弟比我小六岁,他每回也挺热衷回老家的,但是我们的目的完全不一样。他俨然一副衣锦还乡的感觉,和我的缅怀童年之类的天壤之别。大大的不一样。他对我们的故乡没有一个直观的感受,他还没懂事就来到北京上幼儿园和小学了,而我在老家呆到小学三年级。我想我还能算得上是一个幸福的人。我的“内心深处”还是有“寄托”的。 这次回来我听到的最大的消息就是雪红跟人订婚了。雪红家就住在原来我们家的西头。她还有一个弟弟,特别顽皮,每回一不听话就会叫他爸拎到村口吊着打屁股。小男孩就会发出杀猪般的声音。在我印象里雪红姐姐好像只比我大了那么四、五岁,怎么一转眼已经订婚了?我知道和她订婚的那个人就住在邻村李家村,只是个普通的男青年,她原来的老同学。我在她家的炕上问她喜欢那个人吗? 我觉得自己问得有点像废话。简直就是废话。雪红姐是那种长得挺好看人又懂事的那种姑娘,那种混都应该不会太差。 我不喜欢他。我有时候觉得他特傻。雪红微笑着说。 然后她又安静着微笑地补充了一句:我谁也不喜欢。 她的面容真的是平静且美丽的。如果你愿意的话也可以说那张面容是幸福的。 她向来这样,从来就没有什么烦心的事。开开心心地活着,顺其自然一步一个脚印。根本不会“红颜多薄命”。 也许是我们多操心了。村里人的人叹息地说雪红的心气不太高。她们也许认为她完全可以找到更好的人选,以她的相貌和怡人的性格。可她就是这么心满意足地订婚了,一年或半年后就会嫁给那个她的老同学。 这让我想起我的小姨。很简单很俗的故事。一个天生丽质风华才茂的姑娘大学毕业后本来前途无限却嫁给一个不相配的男人。后来又有了孩子。以前读大学时的理想不知去了哪儿。我想无数个白天和夜晚都是我替我的小姨痛心惋惜的。是我小姨带我长大的,在我爸在北京我妈还没有随军的时候是我小姨陪我妈住在一起,给我读故事书给我唱歌给我讲题。那时她上大学,暑假回来用录音机大声放最新的流行歌:“你从哪里来,我的朋友,好像一只蝴蝶飞进我的窗口……”窗外是她洗好晾着的白床单,院子里是白色的蔷薇花,小姨的头发亮晶晶的,那样飘洒着的美好的青春。 爱情是什么 在南京时,我终于见到了从未谋面的韩东,他跟我提起狗子,说有一次,狗子问和他喝酒的所有人,每人都必须回答的一个问题,“爱情是什么?”,而且每人都必须回答,只能用一句话回答。我们一听就笑了,想,狗老师到老还这么纯真。韩东接着说,结果当时在座的都用话来敷衍他,我一看不行,狗子是认真的,就…… 韩东再说什么,我已经忘了。我已经离他说这话的时间距离已经快一个星期了。那就让我从头来说起吧,但愿写到最后,我能回答上狗子的这个问题。也许无法用一句话来说,我预感到这是个复杂的问题。 爱情是什么(a) 我到南京的第一天,是和一个北京电影学院的小孩儿一起去的。说他是小孩儿,是看上去小,实际上他只比我小一岁。刚见到他时,我以为他只有十五岁。戴着一顶棒球帽,穿着长t恤长牛仔裤。天,北京这么热,他居然穿这么多的衣服。我问他学什么,他说他是导演系的。刚拍过一个电脑的广告。我们一见如故,我觉得他很可爱。那是一种气质,让我们俩立刻变成了童话中的人物。满机场的人一下子不见了,全变成背景了,只剩下我们两个。 我们被告知飞机延时两个小时才起飞,我只坐过三次飞机,加上我现在的这次,这是我第一次飞机晚点,也是我极少数的没有因此类情况出现心情不好的情况。我对他说:“我们探险吧!”他说:“好吧!我们把这个机场从头逛到尾,所有我们没去过的地方都是我们的新大陆!”我们就走,他走在我身边,像我的弟弟。这也是他说的,他说:“我觉得我好像你的弟弟啊!”我就对他说:“是啊,我有一个弟弟,比你胖,但也很可爱。”那天我头一直晕沉沉的,我想是因为我没怎么睡觉的缘故。从几个礼拜前,这种情况就开始了,我必须到凌晨才能入睡,太阳出来了,照进我的房间了,我就开始睡觉了。 我们一直没有手拉手,也没有碰过对方。在飞机上,我想让空姐帮我把我的箱子放到行李架上,她居然说:“您最好找一位男士帮忙。”她可是又高又壮。而且就在我身边。我快气死了,我于是对北影的小孩儿说:“我们一起放上去。”我还说:eon,man”。我们一起把箱子扛了上去。 他对我说,你给我起个名字吧。我想要一个你给我起的名字。他叫阳阳。 到了南京,我们住在同楼的隔壁。二十四层,好高啊! 我们住的是单间,很舒服。能借着开会办事的机会免费来一趟南京,而且住得这么舒服,我还有什么话好说。 吃过饭,洗过澡,开了个小会,每个发了二千块钱。自由活动。 我给外外打电话,他约我到南京大学正门口见面。我穿着我的衣服,和阳阳来到了南京大学的正门口。南京打车很便宜,七块钱起价。我钱包里有一千块钱,我觉得我真是富翁。没什么好发愁的,天气正好,明天的事儿我绝对能应付,记者采访已经很熟练,这里没有让我费心思的人。太完美了。而且眼下我就要见到一堆朋友。我感觉这里到处都是帅哥,到处都是活力四射的年轻人。 大概十多分钟后,外外接到了我,我们跟着他去半坡村酒吧。这都没什么好说的,我见到了想见已久的几个诗人,还见到了一个北京女孩,苌苌。她说曾经在北京和我见过一次,可我已经没有印象了。 半坡村酒吧墙上都贴着诗。还有照片。我看到了我熟悉的一些诗。包括韩东的那首《爸爸在天上看我》。它贴在楼梯的拐角处。我更喜欢那首《温柔的部分》,也许我记错了,或许那首诗就是那首《温柔的部分》? 现在让我来重温一下韩东的这首诗: 温柔的部分 韩东 我有过寂寞的乡村生活 它形成了我生活中温柔的部分 每当厌倦的情绪来临 就会有一阵风为我解脱 至少我不那么无知 我知道粮食的由来 你看我怎样把清贫的日子过到底 并能从中体会到快乐 而早出晚归的习惯 捡起来还会像锄头那样顺手 只是我再也不能收获些什么 不能重复其中每一个细小的动作 这里永远怀有某种真实的悲哀 就像农民痛哭自己的庄稼 韩东搂着女朋友。刘立杆是光头。随后来了几个网上聊得不错的年纪更轻些的朋友。李黎说他要看欧洲杯。楼下酒吧里正在放。我对足球不感兴趣。有意思的是,我碰到的几个人分别对足球所表现出来的不同兴趣。 我们坐在一起。阳阳在我身边,像所有乖孩子一样,沉默,但舒展。中途我给狗子打了一个电话,他说他正在半坡村对面的一家火锅店。边上都是南京作协的人。我想起是谁写的一首诗,提到了狗子入作协的事。是伊沙还是谁,他说他毫不惊讶。也是,狗子都开公司了,他入作协还会让人惊讶吗?但我对狗子的爱不因为这个而减少。这也许正是他平时所讲的“曲线救国”呢。 不管怎么说,狗子是我的老师。这没什么好说的。 狗子叫我到他的饭馆去。我知道我来南京有一部分是为了见他,另外一部分就是为了见韩东他们。现在韩东他们已经在我身边了。我打算过一会儿去找狗子。 狗子是过了一会儿过来的。他手里拿着酒,和每个人碰了一次,然后我和阳阳就跟着狗子走出半坡酒吧。我问狗子,是不是你问别人“爱情是什么?”狗子说是。“我就是想知道爱情是什么”,狗子说。“那你现在知道了吗?”我问。“不知道。”他说。 爱情是什么(b) 第一天晚上。 2004,6,14 春树日记 我现在在南京。住在一个四星级饭店。很大的房间。能看到外面的灯(虽然有点电荒)。有点寂寞的感觉。 我手淫了一次,感觉好点了。 c告诉我,她几年前就和h上过床了。我都忘了我当时什么反应了。 外面很黑,可能明天会好点吧。吃点好吃的东西,会好点。 第二天,参加完新闻发布会,阳阳先回北京了。 我在饭店吃自助餐,用火柴点烟,那火柴是上好的火柴。吃自助餐时要一份香草冰淇淋,如果没有,就无辜地对着有着悄然笑容的服务生说:“那怎么办呢?”他便说,“那就让他们现在为你新做一份”。我真的吃了那美味的香草冰淇淋。 外外说今天晚上有摇滚演出,是成都的三支乐队。他们巡演七八个城市,南京是倒数第三站。 我其实已经过了看演出的年代了,所以听说这次出差到南京居然能看到演出,这种感觉怪怪的。我抱着随便看看的心态跟着外外和苌苌一起打车去演出的地点。那里是南京的郊区,相当远,并且偏,一般南京人和南京的出租车司机都找不到那地儿。我们遇到了一件趣事,我们一上出租车,说出要去的地方,那出租车司机就说刚才才拉了一个去那儿的人。太逗了,南京这么大,居然同一辆出租汽车能拉到两次去一个地方的人,而且是去看演出才过去的人。这也太“艺术”了。 到南京的第二天起,我就承认南京很“艺术”。 好像街上有许多人看起来都内敛而有文采。我觉得这也许是我的想象多于事实。报纸很便宜,听朋友说,南京还卖过一毛钱一份的报纸。真令人向往。是报纸卖一毛钱,而不是冰棍卖一毛钱啊!这多艺术!多文学! 此时我就觉得我身边的人都比我要艺术。这是一帮南京的音乐爱好者们。穿得都和北京的音乐爱好者稍有区别。可能更细致?更淡雅?我也说不上来。只是没有北京小孩儿的那种劲儿。南京和北京果然是两个城市。 但我对南京暂时还没什么感觉。我来到这里,办点小事,然后就走。我会在我的酒店的床上翻来覆去辗转反侧,我会打开我的笔记本电脑上上网,我会放音乐,让外外带我买点唱片和dvd,我对这里别无所求。因为没有要求,所以轻松。因为没有奇迹出现,所以我懒懒散散。 那应该是一个像北京的798一样的地方。一边可以用来演出,一边用来当画室。我穿了一身粉色的衣服,头发像黄油球一样。唯一像我平时的装扮,就是我和平时一样,穿着我的匡威球鞋。它已经脏了。 我看到了许多小孩,我喜欢他们的头发。他们身体单薄,长得不高,头发便高高耸立,但并不出奇立意,并不刺眼。我喜欢偷偷看他们的样子。正如我喜欢这种淡淡的呼吸。不安静,不闹,没有热情,也没有冷漠。似有似无。好像是电影里的一缕烟。我已承受不了那激情,所以现在喜欢上了平淡。 第一支乐队演完,我走出门抽烟。看到了唐姐。“唐姐,”我叫她,“我是春树。”“啊,春树啊。你来了。”唐姐很热情。她穿一身黑衣。又温暖又潇洒。她让我在门口的黑布上签上我的名字,我不好意思地拿着一支粗笔,写上“春树”两个字。她让人拍下来,于是我只能再写一遍,这次我写的是“春无力”。她介绍我和门口凳子上坐着乐队成员认识,我从他们穿的t恤上知道他们就是那支刚演出完的乐队。于他们的音乐相比,给我留下深刻印象的是他们每个人穿着鲜艳、不同颜色的t恤衫。那个坐在我左边的穿着绿色的t恤,上面印着“50美分”的英语。我知道这是一个说唱歌手。他的首张大碟名字为《变富或者死去》。或者《要钱不要命》。我喜欢这个名字,有个朋友说,“不要在变富前死去。”我们聊起来天,我特别饿,极其想吃火锅。外外说演出完了带我和苌苌去吃火锅。面前的桌子上摆着快餐卫生盒,里面只剩下残羹剩饭。 我和绿t恤聊着天,就叫他d吧。d说原来你是春树啊,我说看着你好像很眼熟呢。我妹妹很喜欢你。一会演出完我们一起吃饭吧。 我说好啊。 你是什么星座的?我问他。 天秤。他说。 我们又聊了一些什么,我一直记得唐姐的笑容。中途我跑进去买了几张cd,看了一会演出。 他们走的时候,别的成员对我说“再见”。d却说:“上车吧,我们先去宾馆,洗个澡再一起吃饭。”我对苌苌说,我先跟他们去宾馆。我松开苌苌拉着我的手,上了车。那是一辆小巴,到了车上我才发觉气氛不对。那是种什么感觉呢?仿佛很熟悉又很陌生。我曾经肯定有过这种感受,只是太长时间,我已经忘了。我以为我忘了,其实没有。那就是我突然由一个人加入到(而且像是硬塞进去的)一伙人中间。我和他们很陌生,初次见面。而我已经坐在了他们的车上。d坐在我后面的座位上,我们保持着一定距离。我喜欢他们的成都口音,这是我第一次意识到,我有四川的朋友,但我从来没有喜欢过他们说话的声音。原来他们都有共同的乡音,像一门外语一样,拒绝了外乡人。我也喜欢听他们唱流行歌,他们在车上不住地唱着流行歌,或者说着什么话,我前面左边的座位有一位男孩很沉默,他微微闭上了双眼。 终于开到了他们的宾馆。“特差吧?”d说。我在等待他们洗澡换衣服的过程很局促。还没到尴尬的程度,这两年,能让我尴尬的事情越来越少。我越来越无所谓,越来越不在乎,我真想不出来,有什么事情能让我感到尴尬。 给外外打了电话,他们在吃饭,于是我和d一起去找他们。剩下的人随后就到。那是一个广东饭馆,小而干净。东西都非常好吃,我狂吃,一边和外外聊天。苌苌和d看起来比我和外外都成熟。饭馆里放着音乐,外外说这是他的节目。我听到了我喜欢的南京的七、八点的歌。我们让老板放大点声,我听到了那首我最喜欢的歌,“在大雨中用力闭上眼,就像在美梦中闭上眼,我那躲也躲不了的苦痛,愿它比欢笑还甜。” 大概半个小时后,一大帮乐队成员都过来了。他们卷了叶子,d说这叶子特纯,吸一口就飞了。他接过他的伙伴递过来的叶子,抽了几下,又递给我。我稍犹豫了一下,就接了过来。为什么不呢? 我还没什么感觉。我们吃完了饭。那些人正在吃。我饱了。我无忧无虑。没有替接下来几天来思考什么。 我和d出了门。我说我们散会儿步吧!这里是南京,我们都是第一次来,所以在哪里都一样,都很新鲜。走了一会儿,我觉得没劲。就说,我们上车吧。 我们上了车,目的地是我的宾馆。在车里,d逗我玩,先是伸出一个指头,说,这是几?我说,一。他又伸出二个指头,说,这是几?我说二。他又伸出三个指头,说,一加一等于几?我说三。 估计司机都快疯了。 他说,完了,你已经飞高了。 我说是吗?刚才是我晕了…… 在南京打车也很便宜,七块起价。到我的宾馆也就花了十块钱左右。我在南京,从来都不让司机找钱。这种既没什么损失又显得很大方的感觉,让我这种鸟人觉得很爽。 爱情是什么(c) 我骗了我在北京的男朋友。我对他说我一个人在房间。我说我爱他。我在说这话时,想起了狗子的问题。 d也骗了他在成都的女朋友,我没听清他说什么是因为他说的是成都话。我在听他说话时,又想到了狗子的问题。 爱情是什么(d) 我一直辗转难眠。听着d进入梦乡的声音,我在想我的男朋友。我觉得他立刻就会打开我的房门。他会立刻打车去机场,来南京验证一下我有没有说谎。我知道我想得有点夸张了。但要是我,我肯定会这么做的。我只想要轻松,为什么会这么沉重? 直到凌晨,我才昏昏沉沉地睡去。我只记得,那时天应该已经亮了,我的房间拉着厚厚的窗帘,看不到外面的天色。床很大很软,我们不由自主地在睡梦中紧紧地抱在了一起,我真正地睡着了,而且睡得特香。 第二天拉开窗帘,从二十四层楼的窗户望下去,看到了带颜色的屋顶。有红色、褐色、天蓝色、黄色。这是上午的南京。 天下雨了。 窗外下着雨。 d慵懒地躺在床上。他说能不能再睡一会儿啊。我说,快起来!我想逛南京。我想逛街。但我也躺回了床上。十一点左右时,我们离开了宾馆,d说他要回他的宾馆,他们要换宾馆。南京下着小雨。果然,到了宾馆时,大厅内聚集了许多乐手,d赶忙走进去。我手里拿着一瓶百事可乐,刚走进去,拧开瓶盖,可乐洒了我一手。我便退了出去,在宾馆外面的阶梯上等。雨淋着我,我好像想着什么,又好像什么也没想。若不是d让我陪他回宾馆,我是不会想再见到这些人,我知道他们会想什么,也知道他们会用什么样的眼光来看我。我是无所谓的,只是觉得应该策略一些,不想受这种无谓的伤害。 乐手走出来,找出租车,三三俩俩地钻了进去。y走到我身边,带着点神秘,问:“怎么样?昨晚收了?”y是我北京的一个朋友,写乐评的。这次也跟着一起演出。 “收了……”此言一出,我觉得有点不对。什么收不收,好像不是收不收,怎么能说收不收?我和d的相遇应该更精神化一点吧,一切顺其自然,行云流水。除了分别接到对方男、女朋友说的话太煞风景。别的都符合“相见甚欢”的状态。 “觉得怎么样?”y又问。 “还行吧。”我答得有点心不在焉,我想对y解释一句,又觉得不是时候。就让大家以为我们是“一夜情”好了。这样最好。 在出租车里,d握着我的手。 我又失策了。我在北京热得够呛,以为南京会比北京更热。哪知一到南京就遇到了一场雨。我还不知道这雨将一直持续,这就是“梅雨季节”。我怎么会知道呢?我一直生活在北方。我一直以为“梅雨季节”是书里才有的词。我只带了少量的衣服,而且都是短袖短裙。我冷了。 d说可以穿我的衣服啊。他找了几条裤子给我,我试了几条,最后穿了一条深蓝色宽腿牛仔裤和他的一件长长的红色t恤衫。 “好看呀。”d看着我说。他用他那四川普通话。 “是吗?”我高兴地说。北京话。 我们决定去中山陵。他说他的乐手都说,中山陵挺好玩的。他的主唱长得俊秀。贝司胖点。吉他手信佛。 我喜欢去中山陵那一路上的风景,好像到了原始森林。原谅我,我这个没见过世面的。我想,我喜欢的不就是这点风景吗?d说在成都时,他经常开着车和朋友一起玩。 他还有车呢? 我又要检讨自己,这是一个金钱社会,别装作不知道,春树。 即使是玩乐队的,也可以有车。 雨越下越大,我花十块钱买了一顶棒球帽,我们合撑一把俗气的天蓝色的雨伞,一步一步走上台阶,看孙先生的墓。门票是我买的,一共花了八十,我半开玩笑半认真地对他说,一会还我钱哦。 好美,好累,雨把我的球鞋打湿了。他轻轻地揽住我的肩,我也不由自主地把手放到他的腰上。 在中途休息时,我们坐在地上,抽着烟,我对他说,我给你读一首诗吧。是沈浩波的那首《我爱你什么呢》: 我爱你什么呢 沈浩波 实际上我还远未老去 皮肤红润得像是新生 为何从不奢谈爱情 只是因为不太习惯 但我到底爱你什么呢 竟令我如少年般卤莽 莫非是你深眍的双眼 让我想起初恋的童年 想起年轻的姐姐 想起同桌的女生 我多爱看她们眨眼的样子 如同爱看你头发半拂眼睑 但这一瞬的心动 怎就会成为爱情 什么东西在你眼睑后隐藏 就是什么东西使我心激荡 什么东西我看不见摸不着 就是什么东西在暗自闪亮 每个人心里都有一泓湖水 即使有时它会凝结成冰面 如果允许我在你的冰面上滑行 我定会在冰面下找到我的投影 我一直在你的湖水里等 等待另一个我前来寻觅 当两个我在你身上相遇 我就忍不住要说我爱你 在读这首诗时,我还不知道这半天的旅程,这短短的一个下午和晚上,会让我念念不忘,记了一个礼拜以上。 爱情是什么(e) 大侠,你已经挂了,是否要重新来过? 我第一次喜欢上沈浩波这首诗时,是因为爱上了一个叫z的人。他是个商人。 我只爱过两个商人。他是第二个。 当时我一直在琢磨那一句“但那一瞬的心动,怎就会成为爱情?” 2004,5,19日的晚上,我独自在宾馆(也不用强调独自,肯定是独自)时,在小笔记本上写下了如下的内容: “现在在济南,这种‘在路上’的感觉真不好。明天就回北京了。总有种寂寞。无人能聊,无人能解。 1点了。 我要上大学,也要学会美国口音。"eon,man"真牛。倍儿吸引人。 我好像” 然后就没了。 我又看了一遍fightclub。 我知道我为什么爱上他了。也许仅仅是因为孤独。 也许是因为他是北大毕业的。我有北大情结。 也许他看到了我的孤独。我错误地理解了一些东西。我们是在一次饭局上认识的,当时对他印象很不好,因为他说了半个钟头的哲学,而我根本没听懂他在说什么。 第二次见面,是因为他的干女儿送我一本圣经,我去他们单位去取。晚上我们一起吃了一顿云南菜。 第三次,是我给他打电话,说要出国留学。想向他咨询一下。那天晚上他说请我吃饭,带我去了一家西藏餐馆,那是我第一次去西藏餐馆,喝着酥油茶和青稞酒,吃着沙拉和好吃的包子,还有歌舞。吃饭时我和朋友约好六月去青海和西藏,他还介绍了西藏自治区的副主席给我认识,说到时候照顾我们的行程。我想好到时候从西藏回来,我就一路到云南,然后从昆明坐飞机回北京。 吃过饭,我们来到附近的哈根达斯店。很舒服。坐在外面的椅子上,小风一吹,我靠,原来生活可以这样过! 然后,我们又到了旁边的金湖茶餐厅,一人喝了一杯奶茶。他说这里的奶茶很好喝。 又有一天,我去他单位找他,还带着我的一个朋友。果酱。他是我见过的最标致的男孩。我对谁都这么说。晚上我们去找朋友玩,我问z去不去,他说好呀。z结了饭钱,我的朋友纷纷向我举杯。向我道谢。有几个人误会z是我的男朋友。在猜火车酒吧,我对z说,我好喜欢你呀,我想亲你一下。z说好呀,我就亲吻了z的脸颊。 z后来对我说,对我的动心是因为在阿美家时,我穿着短裙的腿不断地在他面前晃来晃去。我们在阿美家看了一个短片,讲的是两个同性恋男孩的故事。片头时,一个男孩在放着录音机,录音机里响起《杀死比尔一》里的插曲“pengpeng……”我一直想唱卡拉ok,但我没鼓动成功。果酱说他累了,阿美说也不想出门。 “大不了咱去唱十分钟的卡拉ok。”z对我说,“我带你去附近的钱柜吧。” 从出租车上下来,我才发现这个钱柜的对面,就是我最喜欢的网吧。我给那个网吧取名为“沙漠尽头”。 我们唱了大约有一个半小时的卡拉ok,z唱了一些英文老歌,我则唱了许多流行歌曲和革命歌曲。我点了那首我最喜欢的《抬头望见北斗星》,又名《红军战士想念毛泽东》。 在包间里,我想撒尿,又懒得上厕所,那厕所离房间太远,屋里有一只桶,我开玩笑地对z说,我干脆就尿在这里吧。 如果z有和我一样的想法,我说的话就会成为事实。 真的又该离开了。z送我回家。车已经开到了木樨地。他问我:“想回去吗?” 我犹豫了一秒钟,“不!”无论结果怎样,这是我必须要做的。是的,我必须要完成的。这是必然。我应该毫不犹豫。 我的脸都红了,听到他对司机说“去香格里拉。” 香格里拉人满,我们就去了附近的新世纪饭店。 同样在高楼上,我忘了是几层。 我记得那天云彩的颜色很奇怪。后来下起了雨。z说,雨要再下大点就好了。我说,要是地震就好了,要是死在这里就好了。 我并不爱和z做爱,我就想这么跟他呆着。我把手机关了。谁也找不到我。 我们去莫斯科餐厅吃饭,z帮我点了一杯红牌伏特加。混入西柚汁。我没有喝完它。 我突然觉得这像是电影里的影像,四周突然一下子回到六十年代,都是红卫兵,而我们这两个生活在二十一世纪的人就这么静静地坐在边上吃饭,一边看他们的脸。 是啊,我多想看到那个时代年轻人的脸! 是的,“一张年轻的脸”。我对z讲,我曾经在看演出中,看到过一个特别漂亮的男孩,他显得很忧伤。我不知道他的名字,虽然这对我来说并不难,我想把他当秘密一样珍藏。我为他取名叫“一张年轻的脸”。 z已经不年轻了。他出生于六十年代。 他听着我说话,他穿着一件名牌的、不着痕迹的褐色上衣。我穿着我昨天的衣服,红色t恤衫和红色短裙。为什么在我想隐藏点什么的时候,我都穿着短裙? 我是什么时候爱上z的呢? 这真不可思议,我是什么时候爱上z的呢? 应该是那天吧。那天他给我打电话,说来“钻石年代”夜总会吧,长安街上“妇女活动中心”一楼,这里有许多钻石级的王老五,都是北大毕业的,快来吧。 那时都已经是晚上十点多了,我本来想上会儿网就睡觉了,但我还是过去了。我思考着穿什么,最终穿了一身儿最不合适的――学生打扮的衣服,格衬衫,牛仔裤,匡威鞋。我去时z已经喝醉了,他几乎就一直躺在沙发上,不怎么说话。我给他带来一本《八十后诗选》。他在给他的同学介绍我时说,“这是春树,在座的唯一一位上过《时代》封面的。”我怎么就听着这么别扭?我真想说,拜托,别说这个,成吗?! 他们让我读一首诗,我就读了一首阿斐的《中国》: 中国 阿斐 中国已经很久没达到性高xdx潮了 强忍性欲一脸懊丧 外国佬以为瘫在地球东方的这块疤 是位被操烂的老妇 充满好奇地跑过来 用xx巴试探她的阴部 发现依然弹性十足 中国是在等啊 等着有一天真正的高手出现 身强力壮工夫超一流 结结实实地被操一回 溢出无数淫水涌入大海 让人家瞧瞧 中国的高xdx潮来得多么凶猛 我读过这首诗,五秒钟没人说话。 他们在喝酒时,说eon,man”,让我完全像置身于美国电影中。而美国,不就是那个我想去的地方吗? 也许,我是因为这句话爱上了他。 现在在六月一日的凌晨三点。我还没上床。我爱上了z。我爱他,我真的爱他,我真的爱他!我觉得这应该就是爱。我觉得这应该就是爱。 我不知道该怎么办 我为什么有那么多无用的热情? 我该怎么办? 人都有一天会死的,我应该不在意。 我想去找狗子,我不想再呆在北京了 不知道六月z是否还会和我们同行 我现在一点也不知道他心里在想什么 我也晕 我不想再过这种生活了 我不想再过这种生活了 爱情是什么(f) 从来没有这样玩耍过,好开心!下着大雨,走在路上,身边都是树,高大的树。雾气蒙蒙,外外给我打电话,说他和苌苌在中山陵旁边的青年旅馆,晚上我们一起吃饭。 那里有一个非常美的草地。还有湖水。此景只应天上有,是不是我太没见识?我甩下他们,冲到了雨中,在那被雨淋得湿软的青草中奔跑,我的心都醉了……我真想脱掉上衣,裸身在大雨中,让雨淋到我的皮肤上,这么美的景,这么美的人,我真愿这雨一直下下去! 我想等我有时间了,带着稿件来南京写小说,在青年旅馆住下,每天来草地上散步,晒太阳,和朋友聊天。外外说,你可以这样啊。 这不是神仙过的日子吗?还是我以前太苦大仇深? 我在草地上摘了一小把野花,然后递到苌苌面前,说:“送给你的。”走廊里响着风铃声。一切像梦一样在我面前展开。对,这肯定是梦。 d突然对我说:我们结婚吧! 啊?我笑了,和我结婚,你放心吗? 你说呢? 放心…… 爱情是什么(g) 我在疯狂爱着z的日子里,每天都睡不着觉。当天亮时,我才入睡。我疯狂地查看他的个人论坛,他发的贴子有几千页。我已经看了一半了。我看到他写和他儿子的对话。我没有问过他,也知道有这个可能。他对我说,他和他老婆离婚是因为他老婆比他大十岁。而且骗了他,一直到结婚几年后他才知道他老婆比他大十岁。在他离婚的三年内,他没和任何一个人上过床。他说他是魔羯座的。从那以后,我每天上网都会去新浪看看“今日星运”,看看我的巨蟹座和他的魔羯座。 我问他,你和几个人做过? 他说,九个。你就是那第九个。 我说,真的吗?是不是少说一个零? 他说,是不是九个太多了? 我拿到稿费时,给他打电话,想请他吃饭。我想单独约会,想和他说话。他说最近比较忙,下个礼拜吧。 我头晕了,我总是有一种不用喝酒抽叶子就自动达到昏玄的本事。 我打车到雕刻时光,决定喝一杯。下车时对出租车司机说,别找了。 我问服务员小姐:“这里有红牌伏特加吗?” 爱情是什么(h) 吃完饭,外外带我们去买盘。雨还在下着,没有车。没有车最好。外外和苌苌走在前面,我和d紧跟其后。我和d搂抱着,那么温柔,凭空多出几分柔情蜜意。我喜欢这种乡间小路,平房透出灯光,天很黑。 “我们好纯情哦”,我们说。 在坐上出租车时,外面有人卖花。是那种捆在一起的白色小花,很香。我花二块钱买下二把。给了苌苌一把。她把花夹到一本书里面。我看到里面还夹着下午时我送给她的那束小野花。我们讨论这是什么花,也许是栀子花,“栀子花,白花瓣,落在我蓝色的百褶裙上……”我唱了一句歌。 花太香了,我嗅啊嗅,绿灯亮了,车开起来,我随手把那一束花扔到了车外,也许会被别的车碾碎,也许它香气犹存。 我也可以这么残忍,我想。 我们到了一条小街。我们就进去看衣服。d也走进来,细心地为我挑选。最终我什么也没买。我问他,我适合穿什么样的衣服?他说,什么都可以啊。你穿什么都好啊。 我们又来到了卖盘的店。这次我们每个人都挑了许多。苌苌喜欢法语歌,外外对摇滚比较了解,d则帮我挑了许多电影。他问我:“看过《勇敢的心》吗?”“没有。”“唉……”他夸张地冲我叹气:“你完了。” 过了一会,他又问我:“看过《美梦成真》吗?” “没有。”我说。 “唉……,你完了。” “看过《人工智能》吗?” “没有……” “你真完了……” 我不服气了,冲着外外说:“唉,那个法国片子叫什么来着,就是为了这电影重新搭了一座桥的那个……” 外外问我乐:“算了吧,春树,你居然敢提《新桥恋人》。” “对了,是《新桥恋人》,看过吗?!” “没有。” “哈哈,你完了!” “《牯岭街少年杀人事件》,看过吗?” “没有。” “靠,就你,还说我?这是我最喜欢的片子!” 用笔记本看看新买的电影,《美梦成真》,那些紫色的花,你的梦想会实现的。 和d回到宾馆,这次是他给女朋友打了一个小时的电话。我听到他说:“老大,我还有二十天就回成都了……” 打完电话,他说,不好意思啊。 我们用笔记本看看新买的电影,《美梦成真》,他说:“爱情是什么?看了这个电影就知道了。”我看到了那些紫色的花,太美了。你的梦想会实现的。 d在睡觉前,对我说了一句话:“我睡了,老婆。”是带有成都味的普通话。小虚曾说,这是“川普”。四川普通话。那句话说得那么轻柔,让我醉了。我犹豫了一下,没有回答。 我们今晚没做爱,只是搂抱着睡去。我是多么喜欢看他摘掉眼镜的样子,两道笔直的眉毛,俊秀的鼻子,露出一行白牙齿。 我们躺在床上聊天,他对我说了什么? 他说,昨天晚上我对你说那句话时,以为你会叫我“老公”。 他说,我有时候会因为一句话爱上一个人。我曾经爱过一个女孩,就因为有天晚上,和她睡觉时,她临睡前,突然对我说了一句“我爱你”,你知道吗?我当时吓住了!我都傻了。第二天我走时,我发现我爱上了她。有一天她叫我去找她,我本来不想去,可后来还是去了。你知道接下来发生了什么事吗? 什么事?我说。 她不在。敲门没人开,打电话是关机。她耍了我! 但我一直忘不了她。有一天,我在一个风月场所看到她站在门口,我拎着她的头发,把她带到一个暗处,然后……海扁她! 什么意思?我说,什么叫“海扁”? 就是,我打了她。她被我打到了地上,喊着疼时,我走了。临走时,我对她说了一句话,特经典。你猜是什么话? 不会是……? 我对她说:我爱你。 我完了。我想。我也会因为一句话而爱上一个人。d,你还记得你昨晚对我说的话吗?还有在青年旅馆时,你对我说的。 我不敢想下去了。 我可以不想这些,但我真的明白,我要回北京了。想到要回北京,我居然哭了。 擦干眼泪,我对自己说。 我知道明天我们即将分离。我将回到北京,从南京的梅雨回到了北京的躁热,像重新回到了正常轨道。他的乐队将在几天后去北京巡演,北京是他们演出的一站。他们要先去青岛,然后再去北京。然后是西安,最后返回成都。在那天晚上我第一次坐到他们的车上时,他曾对我说,跟我们一起吧。而我摇摇头,说,不了。我在北京还有采访。 我是多么想跟着他们一起。但我不能。 他左手戴着几根线绳,他说这是在四川买的。“我送你一个吧。”他说。 第二天,下楼时,我对他说,你不是要给我一个吗?现在就给吧,不然来不及了。他从手上摘下那条红色的手链,我戴到我的左手腕上。 苌苌在楼下等着我们。我们这次是在宾馆吃的,自助餐。我没有再要冰淇淋。去结帐时,我感觉身上很冷。那是因为我已经脱下了他的衣服,换上了我的t恤衫和短裙。他又一次对我说了那句话:“好看的啊,昨天怎么没穿? 亲爱的,昨天我穿了。陪你去宾馆时,我穿的就是现在这些衣服。 在楼上收拾行礼时,我接到了d的电话,他说小心别落下东西,刚才看你的表情挺慌乱的。 在宾馆门口,我对他说,吻别一个? 别啊,这儿有人。他伸出手,我们拥抱了一下。然后我上了车。 爱情是什么(i) 车里坐着请我来的马诗人和前诗人、现商人张小波。我给我的男朋友打了一个电话,告诉他我几点到北京机场。他说他要开会,可能不能来送我了。我说好,没事,我自己打车回家。小波问:你现在和你男朋友怎么样? 我说,还成吧。 应该不太好吧,我看你现在脸色这么阴郁。 也许是因为离别。也许。 小波给他的司机打电话,说让他来接我。记一下小奇的电话,下了飞机就给他打电话吧。小波说。 谢谢。 要不你跟我去广州?小波说。 不了,我在北京还有事。我说,我心如死灰,没有一丝波澜。 在从南京开往机场再到我们离开机场的这过程中,我终于从小波那里感受到了久违的关心。他给了我三包“南京”牌香烟。 我说,小波,我现在结婚合适吗? 不合适,他说,你现在太小了。肯定会后悔的。 爱情是什么(j) 刚下飞机,我打开手机,就收到了d发来短信。我高兴地给他回。他说,在想我吗?我说,想啊,在想你说过的话。 是在想是真的假的吧? 不,是在回味。 我发现我真的喜欢上你了。我收到了这条短信,我没有恐惧只有惊喜,我说,我也是。 小奇居然是开着宝马来接我的。 我是第一次坐宝马。真高兴。车到红灯处停下时,不时有开在左边的车,打开车窗,为了看一眼宝马车里坐着什么人。 我戴着那顶在中山陵买来的十块钱的棒球帽,美丽而冷酷。 原谅我这没见过世面的孩子吧。我知道会有人看了这篇小说,然后枉自得出一个结论:一切都是因为无知。 如果有了经验,这孩子就不会轻易地自以为爱上谁了。她以为她是在爱,其实只是无知。无知者无畏嘛。 是这样吗? 我相信总有些什么是真的吧?即使它令我受折磨。 别告诉我一切都是幻想的,否则活着还有什么意思。我就是为这些美好的瞬间活着的。 爱情是什么(k) 我以为是“一夜情”,居然发展成了爱情。 我回到北京后,将沈浩波的那首诗改了几句: 我爱你什么呢(沈浩波) 但那一瞬间的心动,怎就会成为爱情 我爱你什么呢(春树) 但那一瞬间的心动,居然真成为爱情 那么就--当两个人在你身上相遇,我就忍不住要说我爱你 我们发短信,打电话。 “我也爱你。虽然爱是不轻易说出来的,但是我忍不住了,我爱你” 我在等着他到北京。还有三天,还有两天,还有一天。 天,让时间快快点吧!难道这就是爱情? “我告诉你一件事,本来我不想对你说的,怕你有压力――我和我男朋友分手了。” “真的?太好了。你很明科智地选择了我。” “我靠,您真有自信。” 我开始忍不住向所有人说,我爱上了一个人。我居然又爱上一玩摇滚的,这可笑不可笑?这就像我回到了过去一样。 我居然又喜欢上一个玩摇滚的! 这不是几年前我才会干的事儿吗? 爱得强烈点儿!他不错!李黎给我发短信说。 悠着点吧。y给我发短信说。 你逗死我了。小虚在网上对我说。 真的啊?你要来成都?太高兴了!我还知道他前女友是谁呢,也是玩乐队的,还记得上回你来重庆吗?要是你晚几天走,就能看到她们的演出了。萍萍在电话里对我说。我靠!这太荒诞了!我说。 我爱上一人!我对邢老师说。 是那个商人吗?你都说了多少遍了?邢老师口气轻松,略带调侃。 不是,不是,是一玩乐队的! 啊? …… 爱情是什么(l) 我之所以要回北京,是因为要接受中央电视台“face对face”栏目的一个采访。我们早就约定时间了,我再改不行。 我和他们的一个编导聊得很好。很舒服。 我喜欢看他的微笑和害羞的样子。我问,你是什么星座?他说他是摩羯座。我想到了z,为什么两个人感觉这么不一样? 我去798爱滋病人读诗,他们去拍。那天天气很好,天很蓝,阳光充沛。我看到了一个瘦瘦的、戴眼镜的男孩,他叫宋鹏飞。我国最著名的爱滋病人。我才知道他是82年的,也算是八十后吧。 在798里散步的时候,我开玩笑似地问编导:如果我和宋鹏飞谈恋爱会怎么样? 他认真地说:我不建议你这样做。你不要拿生命开玩笑。除非……你特别喜欢他。 哈哈。那还是算了吧。 静下心来想想,我已然不是我。心中有这么多的冲动,这么多的可能,简直是我原来无法预料的。谁知道会发生这些想法呢?事情,感受,冲动……可以说是冲动,也可以说是积压已久的爆发。 对不起谁……又能怎么办呢。 不知道是什么样,生活像死水微澜,金钱社会,难以改变,强烈的爱需要强烈的爱来回应,这就是为什么感到痛苦的原因。不知道会怎么样,只知道可以想去哪儿就去哪儿……还年轻还有机会,还可能会碰到许多许多人,尽管我已经厌倦,一天都不想活下去,我们永远要找到一个活下去的理由。 有个哥们对我说他自杀过三次,他有一个朋友们19楼跳下来都没死,真是欲生不得欲死不能。别说我扯淡,我相信他说的。 我敬佩那些为了理想活下来的人,同样欣赏这种宁为玉碎不为瓦全的人。 人不轻狂枉少年。 汪精卫不也写过吗:“引刀成一块,不负少年头”。 我叫出了“春树下”的网友坏坏,他来了,穿着一件自制衬衫,长袖衬衫剪成了短袖。上面写满了字,我看到了熟悉的诗。分别是吴又和小虚为我写的两首诗。吴又是这么写的《像我们这样傻逼的爱情》:即使一个人干过很多人/另一个人被很多人干过/当他们走到一起时/仍然会把未来想象得十分美好。 在吃饭时,我发现我忘带卫生棉条了,我来例假了。而我也没穿内裤。编导跑出去给我买,他打电话过来说,没有卫生棉,怎么办?我说,你只能给我再买条内裤了。他说那你要什么牌子的卫生巾,我说护舒宝吧。 他拎着小塑料袋回来时,我们都笑了。我去厕所穿上内裤,换上卫生巾。他给我买的是一条淡粉色的内裤,我穿着正好。而且不松不紧,非常舒服。颜色也正好,很漂亮。我不知道他是怎么在超市里帮我挑到这样一款的。 我回来时,他们看到我又笑了。编导说,不好意思,春树,我只能买到这种的了,这里的超市太小,可能没有太好看的…… 谢谢你。我心里对他说。 当我们吃完饭结帐离开时,我发现我刚才流的血已经在凳子上变干,那是我的血。 他开车送我回家,放得是罗大佑。他知道我喜欢罗大佑。为了做我的节目,他把能找到的我的所有资料都找了一遍。 爱情是什么(m) 2004,6,17,我在日记本上写下这么一句话: 我们结婚吧。 然后我就让我的念头刺激得睡不着,我给d和y分别发了一条短信:睡了吗? 然后又给coca发了同样一条信息。五秒钟后,coca的信息来了:没睡,在床上。 我就立刻给他打过去,coca,我想结婚!我爱上了一个人!你相信吗?我特想跟他结婚! coca有点睡眼朦胧,他说好呀,我觉得结婚也挺好的。 我终于忍不住了。 我给d打了一个电话。 他居然没有把手机调成无声状态。在响了几声后,d接了电话,亲爱的,我说,我们结婚吧! 你别吓我啊……d说。 我赤脚走下床,来到阳台,天微微发蓝,我的心啊,我的心啊!你为什么要跳得这么剧烈? “和你女朋友分手吧,我想去成都,和你在一起。”我还没敢说“我要玩乐队”呢。 “哦……估计我会被人砍死在成都的街上哦。” “是被你女朋友找的人还是被我的fans?” “两者都有可能。” 我突然不耐烦了:“大不了跟王菲和谢霆锋嘛,有什么大不了的。” “要是真这样就好了。” 又说了一些什么,我们挂了电话。我重新躺到了床上,终于压抑不住地哭出声来。我只想找到一个想结婚的人结婚,这有什么错吗?如果我爱上了一个人,他也爱我,我绝对可以不顾一切! 过了一会儿,d打电话过来,他温柔地对我说,我们都有过冲动的时候,你也有过,我也有过。你要想一想,也许这种感觉很快就消息了,到时候我们就和现在的我们的男、女朋友一样…… d的这个电话让我清醒起来。我知道我此时在冲动,我也知道这冲动来之不易。我近来已经越来越能控制自己,能冲动简直是太少有的情况。我一冲动,就变成了俗人。唉!我本来就是个俗人。 第二天一起床,我收到了几条短信,有一条是y发来的:这么晚还没睡,估计除了你就是我了。可惜昨天我手机没电了。 还有一条是d发过来的,他发了两遍:为什么y对咱们的事这么清楚?今天他找我谈话,让我特别难堪。 再往下看,还是y发过来的:我恐怕d没有和你继续的意思。 我心乱如麻,为什么似柏拉图似的爱情会变得这么复杂?还夹杂了人际关系? 爱情是什么(n) 我为什么不再爱z,是因为我知道我需要收敛自己的感情。他不会感到高兴,他也许会觉得烦。我和他差得太多了。从身世到背景,再到年龄。我真的搞不定他。 我去问我一个最有魅力的女朋友c,我说,我爱的人不爱我,我该怎么办? c沉吟了一会儿,说:如果是我,我会找个机会跟他做一次,然后就成了。 我已经做过了呀! 那不就行了,我觉得这样就够了,我就不会想了。 我不得不承认,c比我潇洒多了。 c听着我说起z,当说到他老婆比他大十岁,而且骗了他时,c笑起来,啊?原来是他?我一个女朋友认识这个人,听说他曾经追过我女朋友。 不会吧?!我有点绝望了。这是什么时候的事?原来不只有我知道,他老婆比他大十岁的事儿。 行了,我应该死心了。 就在同一天,吃晚饭时,c对我说了一件事,我真的不知道当时我的面部表情是怎么样的。她说,她在几年前就和a上过床了。 a是我少年时期一直的偶像! 这是一个秘密,隐藏得很好。 昨天晚上又梦到了a。说给别人听,他们都不信,说我应该喜欢xx那样的。其实我不喜欢xx那样的。 我也不知道我喜欢不喜欢a。我只知道我曾经把他的照片贴到过我的日记本上。那时我还没退学。 还记得退学后,有一次听说电视里有他,我平时这个从来上午不起床的人,在上午看了一次电视。 或者说,他应该是我内心深处一个引导者吧。 虽然我们的风格不同,也许世界观也不同。 我想要什么呢?无非想跟他成为好朋友。 是的。好朋友。 这就是我为什么梦醒后有些怅然若失的感觉。若要我自己对他说,我又有些胆怯。并非没勇气,只是怕,我怕我傻。我怕…… 所以我宁可就这么沉默。 我经常会梦到他。在梦里我们是朋友。 我得出一个结论,不要把希望寄托在任何一个人身上,哪怕他是你的偶像。 我也有时候琢磨他在干什么,在想什么,最后我总是感到无望。 要是和自己偶像成为朋友就好了,不过这绝对不是能操作得来的。 我知道我将继续梦到a,这真让我高兴又悲伤。 为什么要这么折磨我呢?既然现实中我们并不相识。 为什么要这么纠缠于梦呢?既然我想得这么明白。 爱情是什么(o) 在自己的痛苦面前,我怎么能够回过头去? 我总是哭过之后才知道魂归何处;我总是在伤心欲绝时才发现真相;我以往的所有经验都告诉我,我想的,就是正在发生的;我感受到的,永远说出来就已经变错;我彼时彼刻的感觉,无论我说多少遍,对方都无法明确感受到。彼此都是一样。而这一切循环反复,我他妈真是一个倒霉蛋,我到底在等待什么?我哭,可能是因为我知道我要变了;我哭,可能是知道我已经变了;我哭,是知道我已无法再虚度;我哭,是我预感到这些正在发生。我哭,希望能够穿透障碍;我哭,是知道永远在彼岸,我居然穿不过去,我居然穿不过去! 我总在这种时候想起《空中小姐》里的那段话“那被误会的感情,原本是一片痴情” 爱情是什么(p) 我想去青岛,我突然想去青岛。我想看他们演出,然后跟着他们一起来北京。虽然d说能不能来我家住在我这里,他说,看没看《勇敢的心》?我说没有,还没来得及看。他说那就等我来了我们一起看吧。 但我已经等不及了,我真恨不得立刻跟他在一起,只想抱着他,一起去海边。我曾经交过一个青岛的玩朋克的男朋友,在大概半年以前。我给d发短信,他没回,可能去排练了。于是我给y打了一个电话。我说我想去青岛啊。y说你不会这么着急吧?后天他们乐队就来北京了。别来,千万别来,y说,你不来还有点意思,来了就一点意思就没有了。哈哈,我帮你留意一下动静。 我惆怅地挂了电话。天开始下雨。北京也下雨了。我买了一份有我封面的《三联生活周刊》,那上面我的头发还是黑色的。 d给我打过来电话,说刚才在洗澡,他说他现在在海边,我听到了海浪的声音。 那我就安静地等吧,他们明天凌晨就会到达北京。 爱情是什么(q) 诗一首 不谈爱情 春树 在南京 几个写诗的朋友围坐一桌 其中一位问我 为什么诗里从来不写爱情 是啊 为什么不写 我厌烦那些小情小调 我讨厌那种诗情画意 我不想让我的诗里出现这么两个字 哪怕它纯洁如 “爱情” 可我明明经常在“爱情” 我经常胡思乱想、多愁善感 我渴望花前月下 我常常茫然无措 我有时甚至会不知耻地流下 一行或两行 眼泪 然后再擦干 我只知道我有点伤感 不知道是否存在爱情 我早已不是小女孩 我也早已不是送花的少年 但我并未阅人无数 沧海桑田 …… 我想说 我喜欢“爱” 我也喜欢“情” 可什么是“爱情” 我还真不知道 从来没想过 也懒得想 某某兄 既然你问了 我就答嘛 我许多诗里都写到了爱情 惟独不提起这两个字 也许是知道我这颗小心脏 承受不了“爱情” 这样巨大的能量 爱情是什么(r) 主角上场 无聊的一天,在“广场诗歌朗诵”之后,我决定拉上几个朋友去看演出。跟我一起去的是两个女孩,溜溜和兕颀。我们在车上读诗,我读了许多诗,还背了许多,把司机都逗得够呛。本来我懒得去看这次演出,但我的朋友猫给我发短信,我好久没见他了,反正也无聊,就去了。 没想到今天joyside现场很不错,比我五一时在无名高地看过的那回强多了。门口依然聚集着一堆闲杂人等。 什么都没变,连我这句话都没变“门口依然聚集着一堆闲杂人等。” 可有什么分明变了。 看到了猫,他还是黄头发。我穿着红色凉鞋,真是最不适合看演出时穿的鞋了。我站在中间,不时躲避着各位大拿,生怕他们踩到我。 d发短信过来,问我干嘛呢,我说我在看演出呢。他说有没有看到帅哥?你会不会寂寞了和一位帅哥一起回家? 我靠,不会吧?我有点愤愤然。这都多久没发生的事儿了?自从我成了“著名”的春无力后,就基本没干过这种事。 和d在南京,那确实是偶然。我都觉得奇怪,我怎么就没想到什么“身份”啊“姿态”啊这种事。 我知道,人无法两次跨入同一条河流。 我们到门口抽烟,我突然看到我的一个朋友,小刘。哎,小刘,你也在啊。 小刘走到我身边,我们聊了几句,我突然想起,小刘曾经给我介绍过一个朋友,他们乐队的吉他手,小刘还把那个人的电话和qq号给了我,让我跟他联系。我就说,小刘,你跟我说过的那个人在吗? “不就在那儿吗?”小刘手指左前方。 我抬头望去,看到了一张脸。和染着的头发。他冲我微笑。示意让我过去。 我稍一犹豫,把书包放到地上,让朋友看着,向他的方向走了过去。 忘了一切是怎么发生的。我永远有种不用喝酒抽叶子就昏玄的超能力。我在平时正常的时候就和别人不一样。我正常时,在他们看起来就完全不正常。当我也喝也抽了以后,估计就和疯子没区别了。 他叫j。 “我和疯子唯一的区别就是,我比他们有钱。”我严肃地对j说。 “哈哈,我喜欢这句话!” “没想到今天在这里会碰到你,真是太奇怪了。”他笑起来,声音尖利,无所拘束。 “那有什么奇怪的,我不是说过以后有机会大家见面聊嘛。” 我们从小卖部出来,一人拿着一瓶啤酒,坐到附近的花坛的沿子上。我对他说,我喜欢你!我要亲你一下。他侧过脸来,我亲了他的脸一下。然后我们开始接吻。 你真疯!我喜欢你!j说。 我们拉着手走回去,他说,我要对所有说你是我的“女人”。 还是叫“女神”吧,我建议道。 好吧,“女神!” 我们向那个演出的场所走去,像两个孩子一样,脸上带着莫名其妙的笑容。他真的走到他所有认识的朋友身边,说,哎,给你们介绍一下,这是我的女神。 我从来没遇到过像j这样的人。他的真诚,让我每每动容,并不忍观看周围人的表情。我替他们无地自容。 j说,能不能让我成为你出国前的最后一个男人? 他把头埋在我胸前,不断地重复这句话。 我能说什么? 我说好吧。 在吃饭时,我发现一个小孩儿长得特别像我曾经认识过的一个人,可就是怎么想也想不起来那个人是谁。 后来我终于想起来了,那是我原来的一个男朋友,青岛玩朋克的。曾和小刘组过乐队。 小刘!你看那个人是不是特像那谁? 是啊,简直长得一模一样。 你和他现在还有联系吗? 没有。 他挺好的。 对,他挺好的…… 这还不算是奇怪的事。最奇怪的是,我见到了“一张年轻的脸”。就是我曾经对z说过的那个人,我给他起名为“一张年轻的脸”。他现在就坐在我的前面,他瘦了。我这才知道,他是j乐队的鼓手。而且曾经在我举办的那个诗歌朗诵会上演出过。那天,j也在。我怎么会都忘了呢?j临走时,还说了一句话:“诗,屎,史诗”。我说:“我经常听人说这个。”言下之意就是这太俗套了,而且你不懂诗。 好了,现在,这些人都连起来了。我却觉得坐在这里的人不是我了。 j给我讲他的故事,给我听他喜欢的音乐,我居然听到了我最喜欢的那首《beacausethenight》,给我看他的日记,他会对出租车司机都说“我爱你”!他是这么纯真,但不是傻。他知道有许多人是傻逼。 我们的对话是那么顺利,那么美。如果有一个人欲言又止,另一个就会鼓励他/她:说嘛。于是便出来,另一个人就会说,真好。应该说出来。他说他是四川人,而且和唐姐很好。我晕。 他说他老家在重庆,我想到了萍萍,萍萍的老家也在重庆。我晕。 他说他和d的乐队的主唱很熟,我更晕了。 我问他是什么星座,其实我问过,他说他是天秤和天蝎的交界处。 “一切都是过程。”这是他一直在重复的一句话。我忽略了。 他说,我要永远在你里面。 我想到了尹丽川的《爱情故事》: 爱情故事 尹丽川 你说今晚,让我呆在里面 多么舒服。它就该呆在你里面 它就是你的… 你叹口气说完,打起了呼噜 我整夜失眠。它在我体内 它不是我的。我多了个东西 我感到我多了个东西 我想到我多了个东西 只有这个东西… 我在清晨 叹了口气。你抽出你的东西 你拿走我多余的东西… 你不再回来。我的完整 被多余破坏。少了一件东西… 我的肉体,空出一块荒 尽管这不是我的东西 它也不再是你的东西 尽管你继续使用着它… 带着我的气味和温度… 孤零零地垂着,你又有什么办法… 你煞费苦心地安置 比如一个名叫妻子的洞 比如若干名叫小姐的洞 还有你的手指,以及未来情妇的嘴唇… 那也没什么用了…对你 它终归成了一件多余的物事… 失眠的夜,我已偷走它的体积 却没能留住它的重量。此后, 我空空荡荡,直到老去 他说,我不想戴这个了。屋子暗黄色,天空雪白色。我深深吸了一口气,说,你真的想好了?你可以承担所有结果? 他说是。 我说,好吧。 我只是在问他,没有问自己。 和他在霍营手拉手走在破碎的石子路上,我换上了他的蓝色匡威鞋,我也有一双同样的。“穿上匡威就对了”他说。 我从镜子里看到,我的脖子上有一小块他的吻痕,完了。我要带着他的痕迹走在大街上了。要带着这痕迹回家,带着这痕迹见到d,带着这痕迹看演出。 他送我坐轻轨。这是我第一次坐轻轨,以前都是打车,懒得坐轻轨。 我坐在车里,看着外面的风景,轻笑。 我才发现,我应该叫他“我的天使”。 爱情是什么(s) 该怎么写呢?一切都变得不真切。我知道,烟、酒、叶子、各种毒品、痛苦,都能让人失忆。 白色的彩虹。 粉红色的死亡。 谁有灵魂,多少钱一斤? 谁有爱情,多少钱一斤? 爱情是什么(t) 我终于在北京见到了d。我带他去三里屯的“白房子50号”。他说他不想逛街,哪儿都一样,也不想运动。 为什么一个在南京那么随和的人到了北京就这么难整? 我就陪着他喝咖啡。 我已觉察出感觉发生了变化。就在这短短的一个晚上一个白天,我已经不爱他了。是因为我认识了j吗?还是本来我和d就是萍水相逢?我是再没有跟他谈感情的冲动了。我们把苌苌叫了出来,她也回北京了。 他终于看到了我脖子上的吻痕,他说,这是谁咬的?那天晚上我们发短信,你还说不会和别人一起回家…… 我的男朋友(不知道是否该称之为前男友)也看到了。他受伤似地低下头去。没有问我什么。 但我仍然惆怅。 为什么我总想留住那瞬间的感觉?为什么这瞬间如此短暂?我真有病,这病得治! 春树,真的,你这病得治! 我永远都是那种在琢磨着要不要自杀的人,我真有病。 刚接到阳阳的电话,他说,你要好好的,要快快乐乐的,因为一生很短。我说我痛苦,我烦,他说那你就在天上飞吧。 好主意,那我就在天上飞吧。 后来苌苌送我回家,我问她:“爱情是什么?” 她说,也许你到了我这个年龄,就会变得没心没肺起来。 我对果酱说,我以为我爱上了一个人。 果酱果然是诗人,太聪明了,能从我的措词里看到过去完成时,他说,你个神经病! 第二天,我才发现,我二姨帮我把j的那双鞋刷干净了,它正躺在阳台上。 爱情是什么(u) 爱情是什么? 杨葵:专求己过,不责人非。步趋先圣先贤,不随时流上下说: 我靠 这个忒难答了 我想想 回头想出来的话告诉你吧 jiancui说: 爱情是别扭 开始是鲜花,然后是毒药 缁衣夜行,杀郎私通说: 就是寻找对手,能对抗的那种。其实当一方不成其对手,爱情就结束了。作对手是需要资格的,爱情可千万别扯上责任啦。 我爱小豆包说: 爱情就是爱情,和人类是人类差不多 阿美说: 我早就对你说过,爱情就是温柔。无限的温柔。 苌苌说: 爱情就是,你坐在他身边,能感到身上的每个毛孔都在微微地张开…… 春树/就这么样吧说: 爱情是狗娘! 杨葵:专求己过,不责人非。步趋先圣先贤,不随时流上下说: 哈,李师江的小说名嘛 爱情是什么(v) 我和d一直是很真诚的,我相信他说过的每句话,都是因为想说而说。 我们合则聚,不合则散。 d对我说,他不想了解任何人,也不想让任何人了解他。他想成都了。 回成都吧,一切都结束了,我也不会离开北京,跟着他们去西安。但我们仍是朋友,没有了情,还有义。 我想j了。我也想起我的男朋友,因为是前男友吧。以前,我因为他流了许多眼泪,现在这算是复仇吗?我的心变得麻木,更加敏感。 爱情是什么(w) 阳阳给我打电话,说很想我。我当时正在雕刻时光,百无聊赖呢,我说,你过来吧!我打车过来,他还是那样子,很可爱。他说,我知道了,你是飞猪,我是飞鼠,我们都不是人!边上的吃客笑了:这两个说话太幼稚。 他到了我家,看电影《丑闻》。期间我接到了三个电话,分别是我男朋友,j和d打过来的。其中我男朋友说,在家呆着,别出去了。j说来找我吧,我特别想你。d说我现在在酒吧,一会去你家吧。 阳阳乐了,他说你决定怎么办? 爱情是什么(x) 我仍然会去看j的演出。在新豪运。 下面是别人写的一段话: 豪运门口停车处蹲了些人,门口围拢了些人……俺看了看,经过的就有颜峻,张杨,几个很脸熟但是不知道名字的人,以及说着“为什么成都party有这么多北京人来”的混混们……俺们在门口等着有人领进去,未遂……春树染了极浅色的黄发,蹲着四处问人,爱情是什么,然后自答,爱情是狗娘,哈哈,爱情是狗子他娘…… 我和苌苌、大老黄、健崔、t、y之类的一帮人,站在豪运门口,等待演出开始。我也在等j,他说他也来看看。我说,我的小天使,你快来啊!y对我说,人无法两次跨进同一条河流。人也无法一次跨入两条河流。 他终于来了。他和两个朋友,我们到旁边的一个新疆小摊上吃饭,我是一点也不饿,吃过东西来的。我对他说,我要写个小说。他说,会写到我吗?我一愣,不知道该说什么。 我当然会写到他。当然。 我是干什么的呀?我只是个写字儿的!你会害怕吗?你应该不会啊。 他说你写吧,用真名也可以的。 不,我的小说里都用化名。 也许正是因为那天他喝了酒,今天抽了叶子,所以感觉特别不一样。原来,他只有用了这些,才能和我感觉一样。这太可笑了!太可笑了!我的泪流了满脸,这一切变得太快了!快得让我无法接受!为什么会这样?这不是爱情!这是一种同样的信仰!这信仰突然破灭了。“一切都是过程。” “别说了!我受不了了!” 我讨厌无望地挣扎。我曾经无望地追求。 我现在已经快二十一岁了。为什么还像从前一样,会伤心,会绝望,会痛苦?会问“爱情是什么?” 在我上初中时,我看过池莉的《绿水长流》,她讲了一个故事,那个故事我记得真切。 我走了,下了那辆要开往西三旗的车。接到了我男朋友的电话。他说,你在哪儿呢?来我这里吧。 我打开车门,坐到后面一辆出租车上,就像是要在最后完全毁灭我的信心一样,j说,我没钱了,给我点钱。我从钱包里拿出五十块钱给他。 我的出租车很快超过了他们的那辆车。我没有回头,看着他的头发一闪即逝。 我那会儿肯定想到了《一半是海水一半是火焰》里的一句话: “吴迪向灯火通明的街上走去,我注视着她的背影,方方催我,我拉开车门坐进去。汽车追上她、超过她开走了。” 爱情是什么(y) 我不知道该怎么写。我再回不到那天。那天我太激动了。j的朋友看着我说,那个姑娘,那个爱哭的小姑娘。 我说,我有名字的。我叫春树。春天的春,树木的树。 正像我喜欢的叶开一样。树叶的叶,开心的开。 我也想抽叶子,但我没有。它就在我眼前,但我没有。我知道这没有用。没有用。 我坐在车里,像无知无觉一般,风吹着我的脸,我什么都不能想,我的心都快炸开了。我什么也不能想。 我就想跳进我家附近那八里庄河,我喜欢那里。我也不用写什么遗嘱,反正我的存款单在我妈那里,她随便用就是了。这个世界,终于没什么让我留恋的了。我以为我找到了知已,我以为我找到了理想,我以为这是共同的信仰,原来根本不是那么回事!什么是爱情?什么是爱情?什么是爱?什么是爱?什么是情?什么是情?有人能告诉我吗?什么是爱情? 我去找我的男朋友,我哭起来,我指着我的心脏对他说,可我的心,我的心是真诚的啊!我的心是纯洁的啊! 爱情是什么(z) 我知道了,我终于知道了,爱情就是我,爱情就是我啊! 只要你的心里有爱情,爱情就是你!爱情就是你!爱情就是你的名字!你就是爱情! 我就是爱情!爱情就是我! 2004,6,24 (全文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