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阳王》 第一章 虚幻时空 我们是一文不值的小人物,我们是历史的见证者,在我们的身边也发生过一些有趣的故事,只是他们并不被历史所记载。 这是一本只写小人物的故事,一个跨度长达三十年的故事,在面对抉择的时候,你会怎么选择呢? 有些故事没有开头,有些故事你看不到结尾,就像有些人只是你生命中的过客一样,他并不知道你在为他哭泣,就像你并不知道世界上有一个人在为你哭泣一样。 我们从一无所知,到自以为知晓了所有的一切,大多数人都活在自己的世界里,他们很害怕走出去,他们不知道何去何从。 少有人有一个全知全能的人生导师,指引着他成长,在他的成长过程中给他指明方向。大多数人都在跌跌撞撞中成长,他们成为人们眼中的好人,他们成为人们眼中的坏人,他们说的话被别人所篡改,在别人的世界里,他们成了另一个人。 白少阳做了一个梦,一个很绵长的梦,就像那溪溪沥沥的小雨,非常的温和,却是模模糊糊的。 有的时候,人到底是在梦中,还是人生本来就是一个梦呢? 没有人告诉他,但他学会了知识。他读圣贤书,知道做人的道理,孝敬父母,不与人争辩,谈吐得体,做事沉稳。 做梦的这一天,正是自以为最失意的一天,他才二十二岁,却以为人生已经走到了绝境。 有时候做梦真是一件奇妙的事情,能够重新梳理人的思维,在梦的世界里,可以肆无忌惮的做任何想做的事情。 就像秘密只能自己知道一样。 在梦的世界里,白少阳可以肆无忌惮的发挥自己的想象,做他任何以往做不到的事情。但这一次,梦境中的故事就像是自动发生的一样,完全的不受他的操控。 这是一个几百年前的时代,古老而富有韵味,男耕女织,生活节奏缓慢,小孩笑容可掬,老人慈眉善目。在路上绝对看不到急匆匆追赶的人,他们的生活节奏很慢,他们并不着急着做什么事情,他们用最笨最愚蠢的方式在生活着。 白少阳梦见了自己成为了古代的一个乡村少年,放牛放羊,生活悠闲自在,呼吸着清新的空气。 不用看老板的脸色,不用整日挤公交车,也不用整日做梦都想着成绩。 在潺潺流淌的小溪,一个面容白皙,明眸皓齿,天真无邪,没有满脸忧愁的美少年背着一双手站在小溪旁。小溪的四边并没有人,只有这个少年站在这里,望着潺潺流淌的小溪,不知不觉却有了一丝感慨! “这小溪水究竟要流向何方?” “山外的世界究竟有多么的广阔?” 突然,白少阳的身体颤抖了一下,一个可怕的问题,浮现在脑海里。 “我是谁?为何站在这里?我要干什么?” 脑袋像一张白纸一样,突然就停顿了,眼前所见到的世界,也是既熟悉又陌生。这究竟是什么地方?白少阳并不知道,他判断不了。 一阵眩晕过后,白少阳突然从梦中惊醒,才发现手中紧握着一支笔,是一支黑色水笔。 我现在在哪里?刚才发生了什么? 白少阳突然有些恐惧,也不知道刚才究竟是做梦还是亲身经历。 “白少阳,怎么在上课的时候睡着了?” 说话的是白少阳的班主任,一个中年妇女,她用手推了推眼镜,盯着白少阳看了一会儿。 白少阳此刻完全懵了。 我不是已经大学毕业了吗?怎么还坐在教室里? 当白少阳思维混乱之时,等到老师走远以后,同桌推了推白少阳,在其耳畔轻声细语道:“你刚才睡着了!” 白少阳柔了柔有些迷蒙的双眼,哈出了一口气,用双手摸了摸自己的脸,却是光滑和稚嫩的,与二十二岁青年的身份完全不匹配。再看了看自己的手,完全的一双小孩子手。 我? 口中想说的话,却怎么也没说出来,就像被噎住了一样。 迈着摇摇晃晃的步子,全然不顾此时还在上课,而他身后的那些同学,随着他的走远也逐渐变得模糊不清。但并没有人阻止他,老师也诧异的看着他,但也没有阻止。 每走一步,白少阳就觉得身后所有的人都在倒退,并逐渐消失不见,就像是坐火车时快速逝去的场景。 走出教室,眼前的一切既熟悉又陌生,似乎曾经来过,却又觉得不像,这究竟是什么地方?白少阳清晰地记得自己曾经在村校上过两年学,但那时尚还小,记忆已经荡然无存。 此时,突然有人喊了他一声,待到白少阳再一次回头,所有的一切都已消失不见。 出现在眼前的却是一条街道。 哗啦啦… 雨,悄无声息而来,把整个世界都迷蒙了,所有的故事都在雨中消失了。 雨虽然下的很大,但白少阳身上却没有沾上一滴雨水,仿佛这雨是虚幻的,并不存在的。 白少阳加速了脚步,想要离开这个奇怪的地方,于是朝前方走去,路上行人来来回回,皆是行路匆匆,没有人理会他。 走着走着,突然间就饿了,白少阳想吃点东西,可是雨这么大?到哪里去找点东西吃呢?口袋里又没有钱,谁会那么好心给他吃的呢? 小的时候,爷爷常常用不好好读书长大当乞丐来恐吓白少阳,所以白少阳一直对乞丐有着天生的恐惧。总是害怕自己成为乞丐,所以白少阳总是拼命的学习,却不曾想,自己呕心沥血的努力,最终只是达到别人的一个起点。 现在所有的一切都是假的,填饱肚子才是真的,若不是因为肚子饿,白少阳真的会以为一切都是幻觉。 但所有的店铺都关着,没有一家店铺开着,想要吃一点东西的想法都成为了奢望。 人三天不吃东西不会饿死,但白少阳却觉得自己已经快饿死了!一度出现了幻觉,就像卖火柴的小女孩里面的那个小女孩一样。又饥又渴的白少阳甚至觉得自己还不如卖火柴的小女孩。 这是一条没有尽头的街道,从装潢上面看繁华程度令人咋舌,只是却不知为何没有一家店铺开着。所有的门都关着,没有一家开着。 走着走着,白少阳居然在地上发现了一个狗盆,狗盆上面还有半个馒头,此时白少阳两眼冒出了金光,这哪里是什么馒头呀?那分明是救命的药! 沦落到与狗抢食,这是白少阳从未想过的! 人为财死,兽为食亡! 狗也不是好惹的呀!但这狗或许是因为看到白少阳实在太可怜了,居然颇为讲理的摇摇头走开了,走之前还用它的前腿把狗盆往白少阳面前推了推,似乎在说:“看你够可怜的!就赏赐给你了!” 白少阳感动的没话可说,只是可惜狗听不懂人话,要不然白少阳非得让它留下电话号码,改日再谢救命之恩。 吃了大半个能够打晕人的馒头,白少阳头终于没有那么晕了,走起路来也不摇晃了,只是这究竟是什么地方,白少阳却实在搞不明白。 走着走着,白少阳突然发现了一家店铺居然开门了,那还费什么话呀?进去看看呀!最好问清楚,这究竟是什么地方! 白少阳二话不说,迈腿进入店铺,那店铺的灯光能够亮瞎人的眼睛,也不知道是哪个坑爹设计师设计的。 白少阳一进店铺,便四处寻找老板,在搜索一周以后却连半个头发毛都没看到,里里外外前前后后,都找了一个遍,实在是没有。 莫非人间蒸发了? 不过在诚信扫码时代,店铺里没有老板也不是什么稀罕事,毕竟还有摄像头呢!这要是偷了东西,逃到天涯海角都得给你找回来! 这是一家普通的超市,就是一般的那种超市,超市里有的东西,这里一应俱全。 白少阳从口袋里掏出手机,准备扫码支付买一些吃的,却发现没有了信号。 还好,口袋里还有一些零钱,选好东西以后再把钱放在柜台上面,这也不算偷东西啊! 火腿肠,面包,牛奶… 先吃一点补充能量再说! 吃完以后再搞清楚这究竟是什么鬼地方! 等等… 这面包的生产日期怎么是2066年8月6日? 现在不是才2022年吗? 拆开看了看,并用鼻子闻了闻,发现并没有什么问题,白少阳大口大口的吃了起来。吃着吃着突然发现不对劲,因为白少阳发现在他的眼前突然出现了一个中年男子。 “哈哈!不好意思!我会给钱的!” 白少阳一脸尴尬的看着中年男子,可这中年男子却像没有看见他一样,在货架上面又重新的上了一次货,把旧货换下来,换上新的物品,全然把白少阳当空气。 “喂!” 白少阳喊了一声,可这中年男子依旧没有任何的反应。白少阳既失落又无奈,于是扯着嗓子又喊了一声,中年男子依旧没有任何反应。 “真是见鬼了!” 白少阳骂了一句,不经意见看到货柜上刚刚换上去的商品日期成了2068年的8月6日。 按道理来说,超市里淘换一些过期的商品很正常,换上新商品的日期只是最新的,但像这么夸张的白少阳还是第一次见到。 再回过头来看这个中年男子,发现他的两鬓多了几根白头发。 虽然白少阳搞不清楚这究竟是怎么回事,但这中年男子看不见白少阳这事却是真的。 白少阳有些怀疑自己成为了隐身人!可是他从小梦寐以求的事情呀!可以随意的进进出出而不被发现…当然白少阳并不想做坏事,毕竟是守法的好公民嘛! 别人看不见自己这倒是一件好事情! 只是自己现在在的地方,究竟是什么地方呢? 那些日期又是怎么回事呢? 太多太多的疑惑困扰着白少阳,他那个小小的脑袋怎么想的明白那么多问题! 此刻天色已经不早了,怎么说也得找个地方休息吧,如果别人真的看不见自己,找一个地方睡觉应该不是什么大问题,至少不用担心被别人赶出来! 也不管中年男子能不能听到,在谢过中年男子以后,白少阳便离开了店铺,又重新回到了大街上。而此时的大街,已不是原来的样貌,一切又都发生了变化。 刚才明明天色已经黑暗,从小超市出来却发现现在天又亮了起来,电视剧都不敢这么演的,这让白少阳彻底的凌乱了。 这究竟是怎么回事? 不过此时路上已经多了许多行人,这些行人看起来正常多了,白少阳决定上前去问一问。 “叔叔,请问这是什么地方啊?” 白少阳逮到一个人,便上前去询问,可是这人却像没听见一样,摇了摇头给了自己一巴掌,自言自语道:“莫非我出现了幻觉?刚才明明听到有人和我说话?” 白少阳彻底吓傻了。 莫非我已经死了?看看自己的身体,也确实不是二十二岁的模样啊! 不带这么玩的。 虽然白少阳也曾看过一些小说,对于一些稀奇古怪的事情也有所耳闻,可那些事情毕竟都是发生在别人身上,与自己相差的十万八千里呢!而此刻,白少阳开始意识到自己现在所处的世界并不是自己原来的那个世界。 可是这究竟是什么地方? 这么漫无目的的走下去,也总不是个办法,总得先找个落脚的地方才是。 自己能看到别人,别人却听不见自己说话的声音,也看不到自己,这不就是传说中的鬼嘛?一想到这里,白少阳顿时毛骨悚然起来。 正在思索着,突然有一双手拍在了白少阳的肩膀上,白少阳只觉得双腿一软,顿时便没了知觉。 ------ ------ 对时空猎人来说,保持充沛的精力是他们工作最重要的部分,他们会跨越不同的时空去打猎。没有什么东西能够束缚他们,他们可以行动自如的想去哪里就去哪里,但真正的时空猎人并不多。 具体的说,只有不到十个。 他们是如何得道和修炼的已经无从可考,他们喜欢驾驭别人的命运,他们喜欢故弄玄虚,把人从一个时代拖入另外一个时代。 他们以上帝的视角,俯视这个世界,给小人物安排一个身份,安排一个时代,让他在这个时代成长、生活、历练… “大哥,你打算怎么安排他的命运?” 说话的人是一个时空猎人,他以安排别人的命运为乐趣。 “21世纪的人类,不都喜欢玩穿越吗?要不就让他穿越一次,至于哪个朝代嘛?这我还没有想好,你有什么高见吗?” “要不把他丢到王朝末年,这够刺激了吧?” “那么哪个朝代呢?” “那就看他的运气了!” “给他开金手指吗?” “那就看他的运气了!” “给他什么身份呢?” “看他运气!” ------ ------ 白少阳穿越后的个人信息如为: 个人身份:“乾国江阳城城主” 记忆状态:前世记忆半消退 语言读取:已获取乾国语言 穿越时代:乾国乾元元年 家庭主要成员:父母双亡,一个大伯,一个叔叔,一个堂弟,一个堂姐 ------ ------ 鼎泰六年,乾国国君陈鹤驾崩,传位给唯一的儿子陈列。 第二年元旦陈列登基为帝,改元乾元。 陈列登基以后,马上就恢复了以往那些被削掉职位的小藩王,让他们回到自己曾经治理统治的城池继续上任。 白少阳因此得以回到江阳城,借着祖上有功于乾国的功德,白少阳被封为江阳王。 刚刚莫名其妙穿越,还没有缓过来的白少阳,马上就被封为江阳王,这让白少阳有些难以相信。 刚从监狱被拖出来,白少阳还来不及思考,就被两个兵士按进了马车。 “请江阳王即刻前往江阳城就藩!” “可是!” “请江阳王即刻前往江阳城就藩!” 这一次,两个兵士的声音更加洪亮,不容拒绝。 “我真的是王爷吗?” 白少阳不敢相信这是真的,壮着胆子问了一遍。 毕竟能够穿越成为一个王爷,这是血赚不赔的。 第二章 公孙弘 两个兵士的声音铿锵有力,道:“回江阳王,一切属实,有朝廷公文为证!小将又岂敢乱言?” 说罢两个兵士把公文毕恭毕敬的递交到白少阳手中,白少阳哪里看的懂这些字,随意地翻阅了一下后点了点头,表面虽然波澜不惊,内心却已是翻江倒海。 就如喝了一杯酒一般,此刻晕晕乎乎。 脑袋飞速翻阅生平所学。 乾国? 有这么一个国家吗? 正思考之时,一个黑影钻进白少阳马车,此人胡子拉碴,不修边幅。 人到中年,经过岁月洗礼,再无曾经的青春年少、朝气蓬勃,亦不再是帅气萌萌小鲜肉。 这便是此人的写照。 未等白少阳开口,油腻大叔便先开了口,呵呵笑道: “在下公孙弘!拜见江阳王,鄙人受朝廷委派随江阳王前往江阳城就藩。” 白少阳一时有些缓不过来,不知这自称为公孙弘的家伙究竟是何意。 “朝廷派给我的,莫非你就是我的军师?” “公孙弘不敢自称军师,鄙人也算朝廷公职人员,在其位谋其职,如今朝廷委派我来,自然是听从江阳城少主的命令!” 白少阳脑子一抽道:“我要你死?你亦会去死吗?” 公孙弘没想到白少阳会来这么一出,道:“公孙弘死不足惜,不过少主就不怕背上一个千古的骂名吗?” 在对这个时代还不是完全了解之前,白少阳自然不会随意杀人,何况此刻自己也并无一兵一卒,说话未必管用。 自称公孙弘的家伙虽看起来邋里邋遢,但白少阳觉得他并不一般。 通过公孙弘,对即将要去的江阳城有一个大概了解这很关键。 “不知这江阳城有多少户籍,百姓生活如何,疆域多少?” 白少阳想当然以为公孙弘对于江阳城了如指掌,不然朝廷不会派他来。 说到江阳城,公孙弘不免有些得意,似乎早已把自己当作江阳城的“主人”。 从对襟衣裳掏出一个小酒壶,公孙弘仰头喝了一口,发出一句长长的感叹,道:“我虽对江阳城有所了解,但江阳一别,弹指一挥间已过十载。” “有些事情…” 公孙弘突然就如被噎住一般。 白少阳见公孙弘所言并不像胡诌,便继续问道:“不知公孙弘与江阳城有何渊源呢?为何会有如此多感慨?” “少主以后便会知晓,不必如此着急!” 有故事的人,并不怎么着急讲述自己的故事,而对于喜欢听故事的人来说,故事永远是吸引他们的主题曲。 长路漫漫,活人总不能让话憋死。 一路上的颠簸差点把白少阳的屁股都颤烂了。 白少阳顿了顿,思绪片刻后想着怎么打开话题。 若没有点事情打发时间,白少阳相信自己还没有到江阳城就已经疯了。 “我该如何称呼你?” 按照年龄来说,白少阳称呼公孙弘一声大叔,也不算吃亏。但毕竟身份在那里,称呼大叔岂不是丢了身份? “少主,按理我长你一辈,你该称呼我为叔,但少主毕竟是江阳城城主,称呼我叔不妥,所以少主还是叫我公孙弘吧,这样公孙弘也会自在一些!” “公孙弘,你今年多大了?” “五十有三了!” 打开话匣子后,公孙弘便再也收不住了,开始讲述起了自己的故事。 公孙弘原本有四个儿子,但其中三个儿子皆战死沙场,最后只能马革裹尸,在权力的斗争中小人物大多只能成为炮灰。 先帝驾崩以后,公孙家族便没落了,公孙弘在朝中的威望更是一落千丈,如今只能沦落到当“幕僚”。 一朝天子一朝臣,一个家族的落败有时只在一瞬之间。 白少阳听闻后,为之一惊。 “公孙先生竟是朝廷栋梁!” “我公孙家族如今已落败,谁又会看得起我公孙弘呢?说朝廷栋梁实不敢当,公孙弘只求能在江阳城安度晚年,便已经是莫大奢求!” 听公孙弘的语气,似乎宁愿死在江阳城,也不愿回都城。 从公孙弘的讲述当中,白少阳隐约觉得公孙弘没有那么简单,他是一个有故事的男人。 一路颠簸,疲惫不堪。 穿越到大狱,正叹命不久矣,却又被告知恢复祖上藩位,即刻便前往江阳城就藩。 造化弄人,命运弄人! 这种刺激的反转,使得白少阳已经来不及思考更多,脑袋如被浆糊堵住一般。 对任何一个人来说,去到一个陌生且一无所知的世界,活着才是最重要的。对于活着以外的事情,哪里还敢有什么奢求。 虽顶着一个江阳王的头衔,白少阳却并不敢轻松大意,接下来会发生什么事情,白少阳不得而知。 现在唯一能做的就是等待,等待抵达江阳城,而现在除了等待以外,白少阳不知该做什么。 江阳城,一座有着十万人口的大城,百姓生活还算富足,这里土地肥沃,气候宜人,远离都城。 白家先祖,也就是白少阳穿越的这个同为白少阳少年的先祖,曾是乾国的开国元老,被先皇封为“江阳王”。 所以江阳城算是白少阳家族的龙兴之地,白家先祖几代人在江阳城都袭过“江阳王”之爵位。 袭爵到白少阳这里,已是第九代江阳王。 按照封地的富裕程度,藩王每年需向朝廷缴纳一万到五万两不等的贡银。 除此之外,朝廷对于藩王对封地的管理并不多加干涉,只要不谋反,藩王大可以在其封地当他的“土皇帝”,这也是乾国历代国君为了拉拢这些诸侯王的惯用手段。 马车轻快的在道路飞驰,一路上轻车快马,路旁的鲜花也正开得浪漫,也似乎是在迎接着江阳新城主的到来。 近了,远方的江阳城已经遥遥在望。 江阳城城门已经早早的打开,两列穿着干净奢华的绸缎伫立在城门的两旁,他们是江阳城的头脸人物,是江阳城的脸面。 白少阳下了马车,立即便有两个仆人模样的人上前来,走近了以后,双双跪拜在地,重重拜道:“恭迎江阳王!” 公孙弘紧跟起后,迈步前来,道:“江阳王一路舟车劳顿,还未曾好好休息,尔等的心意江阳王已经明了,尔等的忠心江阳王亦会记在心上!” 在为人处事和与人打交道的方面,白少阳是一个纯粹的小白,但白少阳明白一个道理。在不知道该如何说话的时候,沉默是最好的选择。 于是白少阳礼貌的与这些来迎接自己的商人和士族们道别。 白少阳不想成为一个受制于人的傀儡,穿越后的身份是一城之主,年龄也正是意气风发十六岁,未来还有大好的前程。 在接下来的日子里,还要招募人才,组建团队,想要扎稳脚跟并没有那么容易。 江阳府,再一次迎来了新主人,一个有着二十一世纪现代人思维的少年“白少阳”。 推开江阳府的大门,一束阳光照射下来,刚好洒向整个院子,顿时便令这个有些寂寥的院子有了活力。 荒废了十年,江阳府再一次被启用,属于白少阳的时代来临了… 第三章 酒宴(修改) 还没有等白少阳安顿好,知府便登门拜访来了。 虽说江阳城知府才是江阳城的父母官,但是白少阳是江阳城城主,所以在很多方面知府也要看他这个少年城主的脸色。 知府周泉也是实在人,给白少阳带来了一万两白银作为见面礼。 这自然只是一种惯例而已。 作为江阳城的行政执行者,周泉的顶头上司并不是朝廷,而是江阳城城主白少阳。 周泉对江阳城有管辖权,但同时亦要听从白少阳的领导,简单来说,周泉负责整个江阳城的管理,虽然白少阳没有对江阳城的管理权,但周泉亦要听从白少阳的指导。 城主与知府之间是一种很微妙的关系。 周泉在江阳城上任知府之职已有三年之久,按道理来说,就算不升迁,也该挪一个地方了。可却因为没有得到城主的青睐,故此一直挪不动位置,现在新城主来了,周泉原本对仕途绝望的悲观又开始重燃了起来。 带着诚恳而来的周泉,态度极其的谦卑,一进江阳府便拱手拜道:“下官不曾远迎少主,特此前来请罪!” 此前,公孙弘已经把知府与城主之间的关系与白少阳说明白清楚了,故此白少阳也做好了应对的准备。 “周知府是江阳城的父母官,公务繁忙,何必如此客气呢?不必如此客套,今后你我还要一起共事,我还要多多请教周知府才是!” 听闻白少阳的一番话,周泉顿时面红耳赤,道:“如此说让下官实在惭愧啊!这都是下官应当应份该做的事情,往后还要恳求少城主多多提携下官!” 收下了周泉的一万两银子和绸缎布匹后,白少阳也没打算留周泉在家里吃饭,于是便看了看天色,道:“这太阳已经升的很高了,此刻百姓们都该吃饭了吧?” 周泉是明白人,听闻以后马上就领会了,道:“下官已在醉仙楼备下薄酒一桌,还请少城主赏脸下塌,正好也让下官敬敬孝心!” 白少阳没想到自己被反将了一军,于是看了看公孙弘,道:“公孙先生以为如何?” 公孙弘淡淡道:“也好!少主初来江阳城,对江阳城并不了解,借此机会让少主对江阳城有一个大概的了解,这倒也是一个不错的主意!” “既然公孙先生也这么说,那便照着公孙先生做吧!” 周泉眉毛微微动了一下,嘴角也随着跟着上翘,笑了笑道:“好!那下官这就去做准备!” 待周泉走后,公孙弘道:“我看周知府是醉翁之意不在酒,酒席之上,少主切不可随意搭话!” 白少阳道:“有你在,我就放心了!我尚且年少,恐怕多有不周到之处,到时还要请公孙先生多多帮忙应对!” 能够被人重视总是一件非常美妙的事情,这公孙弘亦是如此,见白少阳如此说,颇为感动道:“请少主放心,公孙弘一定不会辱没少主的威明!” 按照约定,周泉已经率先抵达了醉仙楼,同时在他身边也多了几个生面孔。 不用想就知道这些人都是江阳城的官吏,必然和周泉是一伙的。从某种意义上来讲,这并不是一个单纯的酒宴,较量和试探的味道很浓。一旦在这么多人面前丢了份,想要再找回来那可就难了。 于是一众人纷纷向白少阳行礼,周泉作为东道主便一个个介绍起来这些人。和周泉来的一共有三个人,加上周泉一共四人。 “这位是江阳城守备周自用!” 周泉介绍的第一人是江阳城守备周自用,掌握江阳城的民兵部队。 周自用是周泉的堂弟,自然和周泉是穿一条裤子的,今天来见白少阳的目的也非常的明确。 “属下见过少城主!” “这位是江阳城的少令张军!” 周泉所介绍的江阳城少令张军实际上就是江阳城的二号人物,负责执行周泉下达任务的执行者。 “属下见过少城主!” 信不信一律的回答,统一的口径,让白少阳不得不怀疑他们之前是排练过的。 介绍完几人后,周泉给白少阳倒了一杯酒,道:“此酒名为江阳酒,为江阳城所独有,只是因为味道浓厚,一般人饮不了,少主非同凡人,既然来江阳城就藩岂能不饮江阳酒之道理?” 虽说白少阳并不喜欢喝酒,但对于古代的十几度白开水却早有耳闻,想用酒把他灌醉可没那么简单。 但传闻毕竟只是传闻,至于古代的酒究竟有多少度,白少阳并没有体验过,这一次刚好有一次实践的机会。 武松打虎之前为什么能喝18碗酒,这个故事我们现在已经知晓了答案。 还有诗仙李白,喝了几百杯酒,为什么还能保持清晰的头脑作诗? 这些故事足以说明一个问题,古时候的白酒,度数远没有现在白酒高。 白少阳道:“周知府实在是太客气了,本王今后还要仰仗诸位呢!”说罢一仰头把整整一杯酒倒进了喉管,这酒居然是甜丝丝的,连葡萄酒的度数都未达到。 见白少阳如此好爽,周泉亦开始有些高潮起来,道:“少主真是豪情万丈!未曾想少主年纪轻轻,居然也是性情中人!能与少主共事,实在是属下的荣幸!” 说罢周泉举杯也饮了一杯,瞬间的功夫便已经涨红了脸颊。 白少阳哪里肯就这样放过他,又命令侍从又给周泉倒了一杯。 周泉尴着脸又仰头喝了一杯,喝完这一杯连连摆手道:“够了,够了,再饮便要醉了!” 接着白少阳又命令侍从给周自用和张军又分别倒了一杯,见知府都喝了,周自用和张军也只能硬着头皮喝了下去。 酒过三旬,菜过五味。 白少阳没倒下,周泉先醉倒了,嘴里还在念念有词道:“少主真是海量啊!属下佩服佩服…” 公孙弘更是一脸懵样的看着白少阳,不敢相信他酒量居然这么好。 这一场酒宴对周泉来说是一次失败的酒宴,但对白少阳而言,这场酒宴却很成功,很明显这一场较量白少阳占了上风。 看着因为喝醉而大声打着呼噜,睡倒的一塌糊涂的周泉,白少阳摇头道:“酒量不好,就不要出来逞能!” 稍微清醒一些的周自用和张军此刻也如雕塑一般呆在那里,在数万人面前叱咤风云的人物,这一刻显得很拘谨。 此刻他们觉得,还不如喝醉了好。 回到府中,有小童为白少阳沐浴更衣,一开始虽然有些不适应,但很快白少阳便觉得很受用了。被人服侍的感觉真的非常美妙,白少阳很希望这种美妙的感觉能够持续延续下去。在洗完一个澡以后,人总是会觉得很舒服,身心的疲惫也会消散很多。 待在府中实在无趣,白少阳决定第二日来一个微服私访,走遍整个江阳城,了解民意民情。 第四章 老伯 洗漱完毕后,刚好公孙弘来请安,白少阳便把自己想要微服私访的想法告知给了公孙弘。 对于白少阳这个有些疯狂的想法,公孙先生却没有表现出十分的吃惊,反而很兴奋道:“少主,这是一个不错的主意,到处去走走看看,倒也不错嘛!” 江阳城虽说不上大,但亦也有十万百姓,了解他们的生活,融入他们能够为将来的工作打下一些基础。 但对于白少阳而言,目前最为急迫的事情是需要打造一支完全属于自己的队伍,这能让他有一些安全感。 穿越以来,白少阳并没有获得过金手指之类的东西,这是白少阳最为不满的地方。 取了十两白银的“大乾宝钞”,白少阳带着一个朝廷安排给他的保镖“李鼎霸”上路了。 对于白少阳这种级别的“藩王”的人身安全,朝廷自然是很看重的,所以常会给他们安排一个武艺高强的保镖来保卫他们的人身安全。 而李鼎霸也是昨天刚刚抵达江阳城,从都城骑马一路狂奔一千里到江阳成,李鼎霸大气都未喘一下。 朝廷的文书里也不乏有大量的李鼎霸这人的赞美之词,综合评分,李鼎霸位列乾国官方公布勇士榜第十三位。而民间的逍遥榜更是将李鼎霸列为逍遥榜第九位。 而李鼎霸来江阳城的也是有理由的,因为李鼎霸有一个失散多年的妹妹就是在江阳城走丢的。为了能够找到妹妹,李鼎霸主动要求自己被分配到江阳城。 李鼎霸正处于直青壮年时期,从都城狂奔一千里到了江阳城以后,一口气连着吃了九大碗白米饭。 能吃是福,可是太能吃那就是一种病了。 “你真的有一个妹妹在江阳城走丢了吗?” 白少阳有些怀疑,因为毕竟江阳城和都城隔着一千多里的路程呢! 来回跑一趟,是很费马的,因为李鼎霸从都城到江阳城活活跑死了三匹马。 “怎么,少主不相信俺?” “俺可以对天发誓!” 白少阳见李鼎霸已经有些脸红,脖子粗了,便道:“若非是亲情的力量,你又怎么会有如此大意志力呢?” 只有一个人漂泊在外时,才会清楚的知道亲情的力量有多么的伟大。 李鼎霸点了点头,道:“少主,李鼎霸肝脑涂地,上刀山下火海,一定对少主不离不弃!” 白少阳松了松筋骨,看着外面一碧蓝天,道:“那你便跟着本王吧!你武艺高强,有你在我身边,本王还有什么好担心的!” “鼎霸靠一身力气吃饭,除了这一身的武艺,也再没有什么才能了!” 学武之人,有一身武艺便已经足够了,若是太过聪明了,反而不是什么好事。 在茫茫人海之中,想要找到自己的亲人,这无异于大海捞针。更何况,李鼎霸的妹妹究竟还在不在江阳城这都还是一个未知数。 带着李鼎霸出了江阳王府,白少阳一时不知该去往何处,但毕竟不只是出来游山玩水的,故此白少阳还是希望能与百姓们多多接触一下。 江阳城四季分明,地势相对平坦,各行各业发展的也还算不错。百姓生活虽然说算不上富足,但却不至于说饿死。 但对于一个从21世纪来的人来而言,江阳城还是太过落后,不仅是交通工具落后,各个方面都落后。就拿粮食产量来说,每亩地的产出只有二百来斤,并且粮食种类比较单一,种植方式比较粗犷,这些因素都在制约着江阳城的发展。 换了一身轻松便捷的装束,白少阳在前,李鼎霸紧跟在后。 卖糖葫芦喽! 新鲜的糖葫芦呦! 看到有卖糖葫芦的,白少阳顿时来了精神,看来任何一个时代都有吃货呀!糖葫芦这种美味,居然可以霸屏任何一个时代。 卖糖葫芦的是一个老伯,看起来已经很衰老了,对于弱者,白少阳总是有一种爱怜。虽然肚子已经吃的很饱,但是为了照顾老伯的生意,白少阳还是决定买上几串糖葫芦。 “老伯,这糖葫芦怎么卖啊?” “二文一串!新鲜的糖葫芦,用的都是好料!” 白少阳看了看李鼎霸,突然嘿嘿一笑: “你喜欢吃糖葫芦吗?” 李鼎霸顿时有些蒙,但还是点了点头。 “小的时候吃过,有好些年没吃了!” “你能吃多少?” “莫非这玩意还能当饭吃?” “如果我要你当饭吃呢?” “那我当然听少…主人的!” “老伯能不能吃了再给钱?” 白少阳打量着这个一额头都是皱纹的老伯。 老伯一听有些着急了,道:“这,这恐怕不妥吧!” 白少阳从怀里甩出一两银子,塞到老伯怀里,道:“你可看清楚了,这可是一两银子!” 老伯吓得双腿都哆嗦了,他哪里见过这么多银子,连连摆手道:“两位客官,我这是小本生意,您还是饶了我吧!” “怎么,不愿卖给我?” “不瞒两位客官,老伯我不是愿意卖给你们,而是一两银子实在太多,老汉我实在是兑不开啊,这不是难为老汉我嘛!” 白少阳突然有些明白了,这就好比在九十年代拿百元大钞去小店里买一盒火柴是一个道理,不是别人不愿意卖,而是找不开零钱。 而就在昨天,周泉请客的那桌酒席就高达十两白银,而周泉居然连眼皮都没有眨一下。所以说人一旦有钱以后,就容易忘乎所以,不知道珍惜。 李鼎霸胃口再怎么大,也不可能一口气吃五百串糖葫芦,吃不完总不能扛着走吧? 想要做慈善,居然还被拒绝了,白少阳那个恼火呀!左思右想,终于想出了一条妙计。 在穿越之前,白少阳没少看有关大胃王挑战的视频,视频里面的那些大胃王,一个比一个贼能吃。 或许自己可以考虑举办一个大胃王比赛,既可以解决那些饥民的温饱问题,又能做慈善,为自己赢得一个好名声,同时也为自己招募人才做准备。这不是一举两得,而是一箭多雕。 “老伯,你家中还有多少糖葫芦?我都买了!” 老伯似乎听到了这世间最可笑的笑话一样,道:“客官你可真的别逗我开心了,我卖了大半辈子糖葫芦,像你这么豪气的还是第一次遇到!” 一旁的李鼎霸也有些疑惑了,不知白少阳葫芦里究竟卖的是什么药,虽然说他忒能吃,可从来没有想过把糖葫芦要当饭吃。 “这一两银子你拿着,算是定金,把你家的糖葫芦都拿来!” 为了能够赚到银子,老伯咬了咬牙道:“好,明日午时我在‘九玄茶馆’等你”。 老伯所说的‘九玄茶馆’实际上是一个江湖卖艺人聚集地,虽说名义上为茶馆,实际上是一个露天茶馆,江阳城的三教九流,都能在里面找到身影,什么落魄的好汉、失意的书生、身怀绝技的手艺人… 九玄茶馆? 一听老伯讲完,白少阳马上就对这个地方有了兴趣。 第五章 九玄茶馆 或许是因为九玄茶馆的名气实在太大,白少阳没费什么功夫就找到了这个看起来其貌不扬的露天茶馆。 老伯也带着连夜加工的一千串糖葫芦,早早的等候在‘九玄茶馆’。 看到白少阳以后,老伯拼命的挥舞着手中的糖葫芦,生怕白少阳看不见自己。 人群中一个舞动着糖葫芦的老伯格外显眼。 “老伯,怎么样,本公子没有骗你吧?” 老伯颇为不好意思的点了点头道:“我和两个儿子连夜赶工,又喊了两个邻居帮忙,一宿没敢合眼睡觉。” “不过,俺还是想知道,你要这么多糖葫芦干啥呢?说句不中听的话,这玩意儿总不能当饭吃吧?” 白少阳笑了笑道:“今日,我就要在这里让大家见识见识一下,糖葫芦也是可以当饭吃的!” 老汉摇头道:“你们有钱人的世界,老汉我真的是不懂!” 白少阳给了老汉剩余的银子后,老汉留下一千串套葫芦颇为满意的哼着小曲离开了。 不得不说这九玄茶馆人气那是旺的可以,还真的就是各行各业的人都有。 人来人往,好不热闹。 有卖艺不卖身的、亦也有卖身不卖艺的。 只要你想的到的,啥样人都有。 所以在这里有白少阳这种买一千串糖葫芦的人也就不奇怪了。 毕竟林子大了,什么鸟都是可能有的。 “主人,你买这么多串糖葫芦究竟想干啥呀?”李鼎霸迫不及待追问道。 “摆擂台!” 白少阳掷地有声的问答。 ------ ------ 一个简易擂台被搭建了起来,擂台上贴出告示:能一次吃完一百串糖葫芦的高手,可以获得白银十两。 免费吃糖葫芦还有银子拿,这是闻所未闻的,于是乎九玄茶馆顿时就炸锅了,众人纷纷把擂台围了一个水泄不通。 九玄茶馆是什么地方? 那是一个英雄好汉云集,江湖侠客聚集,失意豪杰等待蓄势待发而权且停顿的地方。 十两银子,可以改变一个青年的命运,可以改变一个家庭的命运,可以改变一个书生的前程。 没有人不心动,那可是十两银子,不是十文钱,对于江阳城的百姓而言,十两银子足够一家五口过活一年。 中奖之下,必有勇夫。 一个清瘦的青年走上擂台,看着正在举杯品茶的白少阳,道:“公子,告示上所言之事是否算数?” “这人,太自不量力了吧?” “看起来简直手无缚鸡之力啊!他能行吗?” 围观的吃瓜群众,顿时热血沸腾,虽说九玄茶馆每日都有热闹事,但像今天这样刺激的还是头一次。 “你想试一试吗?” 白少阳的语气很和缓,毫无波澜,因为他也不相信眼前的这个瘦弱青年能够一口气吃下一百串糖葫芦。 “我需要银子!” 青年的话把围观的吃瓜群众再一次逗乐了。 “怕不会是傻子吧?谁会不爱银子呀?” 白少阳的语气依然很淡定。 “吃够一百串,十两银子你拿走!” 白少阳微微仰起头,微闭这眼睛,此刻居然很享受这一刻。他突然觉得自己有些可耻,白少阳很想问清楚这青年为何那么渴望银子,若是他的故事实在很感人,白少阳决定赐给他十两银子,但白少阳并不想破例。 眼见为实,耳听为虚,青年没有让大家失望,在众人的目瞪口呆中足足吃下了一百一十串糖葫芦。白少阳也兑现了自己的诺言,在众人的见证下,把十两的“大乾宝钞”交到了青年的手中。 “你真的把这十两银子给我?” “一言既出,驷马难追…” 青年流下了感动的眼泪,差点没给白少阳跪下,十两银子银子对他而言实在是一笔天文数字。 看到因为得到十两银子而激动的不成样子的青年,白少阳也突然觉得人生有了很大的价值,或许这就是所谓的有钱人才能体会到的高级快乐吧! 吃瓜群众们此刻却再也不能如刚才一样淡定了,因为毕竟是真的有人得到了十两银子的奖励。这足以证明,告示上所言非虚。 能不能得到银子,是关乎他们切身利益的事情,在“大是大非”面前谁又会含糊呢? 宝剑配英雄,英雄惜英雄! 李鼎霸好不容易见到一个如此能吃的人,崇拜之情油然而生,于是便拱手道:“在下李鼎霸,敢问好汉尊姓大名?” 青年颇为不好意思道:“好汉抬举我了,在下落魄至此,吃了上顿还不知下顿在哪,哪里还敢称什么英雄,不过是勉强活着罢了!” “都说这九玄茶馆是卧虎藏龙之地,我看不过都是一些骗吃骗喝的草包而已!” 一个浑厚的声音从人群中传来,把众人的注意力全都转移到了他的身上。 此人戴着一顶斗笠,刚好盖住了整个脑袋,手里紧握一根三尺来长的短棍。 这人话音还未落下,李鼎霸便已经快步来到此人身旁,想要擒住此人。此人的身体却灵活地如泥鳅一般,竟然快速的逃脱了束缚。 “身手能够快过我的人,你是我见到的第三个,你究竟是谁?” “怎么,莫非兄弟是宫里出来的?身手倒是不错嘛?” 真当李鼎霸想要更近一步制服此人时,此人早已经逃脱出十米开外,消失在了茫茫人海之中… 白少阳笑道:“真是有意思,看来这九玄茶馆还真是一个神奇的地方!” 见李鼎霸捶胸顿足的想要追上去,白少阳把他叫住了,道:“不用追了,让他走吧!” 众围观吃瓜群众似乎也并不在意这个逃脱的人究竟是谁,在这个地方对这种事情已经见怪不怪了。 小插曲结束以后,众人又把目光放在了“十两银子”上面,对他们而言“十两银子”的吸引力还是要更大一些的。 青年在领取了十两银子的“大乾宝钞”后,颇为满意的下了擂台。 讽刺的是,青年一下擂台以后就被一个妖娆的风尘女子给搂走了。 重奖之下,必有勇夫! 第二个走上擂台的是一个少年,看起来不过十二岁的样子,一开口就差点把白少阳口里的一口水给吓喷出来。 “俺比较能吃,就怕这些糖葫芦不够塞牙缝的!” 少年此话一说,不仅仅只是打了白少阳的脸,连带着把李鼎霸和众多吃瓜群众的脸也跟着打了一遍。 白少阳依旧非常淡定,道:“小兄弟口气倒是不小,也不用你吃太多,小孩子糖吃多了容易坏牙齿,你若能吃下两百串糖葫芦,我给你一百两!” 少年摇头道:“俺不要银子!” 白少阳笑了,原来这世界上除了李云,还有第二个对钱不敢兴趣的人。 “你不要银子,那你想要什么?” 少年道:“银子给俺,俺很容易就会花完,俺想跟着你!” 听完这少年的话,白少阳彻底来了精神,因为这少年太可爱。不仅聪明伶俐,而且非常的有想法。 自己来这里的目的究竟是为什么呢?不正是寻求人材来的吗? 所谓人材是什么?就是能够为自己所用的人,那才能算是人材,否则就是废材。 “你不会是来搞笑的吧?” 虽然白少阳没有看不起这个少年的意思,但是白少阳怎么听怎么觉得这个少年说的话就和搞笑的一般。 “我可没有喜欢小正太的癖好!” 少年道:“俺是真心想跟着你的,你谈吐不凡,气质优雅,绝非是等闲之辈!” 人总是经不起夸奖的,听少年这么一说,白少阳也的确有些觉得晕乎乎的。再加上暖风这么一吹,就彻底地信以为真了, “糖葫芦你也别吃了,我留下你了!” 本来让大家吃糖葫芦,只不过只是一种手段而已,如今有人毛遂自荐,这也正好合了自己的意。 白少阳道:“不过你总得让我知道你有什么特长吧?你的特长不会只是很能吃吧!” 少年嘿嘿一笑,从口袋里掏出一个金疙瘩模样的东西道:“这东西你不陌生吧?” 白少阳揉了揉眼睛,仔细一看,差点吓晕过去,因为这少年手里拿的居然是一个土豆。 第六章 高尚的蛋炒粉 白少阳当然知道少年手里拿的是什么东西,但是他又不能对其他人说,于是一时间气氛变得非常的尴尬。 “李鼎霸,我们打道回府!带上这少年一起走!” “怎么主人?你不会被这小孩子给灌了什么迷魂汤了吧?你真的要带他走!” 白少阳来不及多解释,剩下的糖葫芦也不再管了,让李鼎霸带着少年迅速的离开了九玄茶馆。 少年很满意自己的表现,也似乎料定了白少阳一定会带自己走。那种自信的感觉,也不知道是从哪里来的。 回到江阳府以后,白少阳支开李鼎霸以后把少年带回了自己的房间,准备问一个明白,就连公孙先生也没让他进自己的房间。 “明人不说暗话,你究竟是何身份?你的土豆究竟哪里来的?” “这倒不像你的性格,为何如此急躁?” “这与你的年龄也并不相符,少年老成!” “既然你知晓我是谁?接下来你就该知道该怎么做了吧?” 白少阳的脑子里闪过千万种念头,却怎么也不敢相信,也不愿意相信,眼前的这个少年居然也是穿越者,因为这对他而言,是一个巨大的威胁。 “你想要怎么样?不要太贪心啊!人心不足蛇吞象!” 少年道:“您是高高在上的江阳王,我是微不足道的小童,我怎么敢有什么奢求呢?” 在没有确凿证据之前,任何的判断都只是推论,对于眼前的这个少年究竟是谁,白少阳也确实是没有定论。 就算这个少年不是穿越者,那么它手中的土豆又该作何解释呢? “收留一个身份成迷的人,这是一件很危险的事情!” 少年嘴角微微上翘,道:“秘密只能自己知道!” 白少阳愈发觉得眼前的这个少年,与自己的性格是那么的像,有一股傲气,于是对这少年便愈发的喜欢了。 “好吧,你留下吧!” “关于我的身份,你不想知道了?” “你所想告诉我,你便会告诉我的!又何必我去问呢?” 与聪明绝顶的人交手,用不着耍太多花招,对于少年而言他只想好好活着。 少年被留在了江阳府,但却被限制了行动和自由,差不多相当于被囚禁了。 如果没有那个土豆,或许白少阳不会这么做,因为任何有可能给他带来危险的事情,白少阳不得不防范。 白少阳原本生活的时代,是一个合作共赢的时代,合作共赢的理念深深地嵌刻在他的脑海里。虽然白少阳空有一个江阳王的头衔,手中却无一兵一卒。若是真有一天和知府周泉发生什么不可调节的矛盾,手握兵权的周泉会做出什么,那是不用想都知道的事情。 每到入夜的时候,整个江阳府就会显得很寂静,除了如夜猫子一样的李鼎霸整日守护着江阳府以外,再也没有一兵一卒的保护。 公孙弘也整日雷打不动的站在月下吹箫,有时也作诗,虽然并不怎么押韵,但是公孙弘总是乐此不彼。 在这个异界时空,枯燥无味的生活倒不是最不能忍受的,没有有聊共同话题的人才是最无趣的。 穿越之前,白少阳虽然只是一个小打工仔,但好歹也有几个朋友经常可以聚在一起聊聊天,吹吹牛,有时还会跑到野外去来一次烧烤活动。可现在,白少阳却真的觉得自己有一种孤家寡人的孤独之感。 白少阳想要找人聊天,却又不知道找谁能说上话,且来到这个时空以后白少阳总觉得有些恍惚之感。这个时空看起来虽然很真实,却总觉得隔着些什么。 有人说,当一个少年成为一个沉默寡言的人,就意味着他已成长为一个男人。 人只有在安静下来的时候,才会真正的开始思考一些问题,自己想要什么,接下来该做什么,计划和目标是什么。 九玄茶馆只是一个普通的茶馆吗?那个手中拿着一个土豆的少年又究竟是谁?李鼎霸真的只是为了来寻找失散多年的妹妹吗?公孙弘还有没有什么事瞒着自己呢? 太多太多的疑惑困扰着白少阳,让他有些想要抓狂。 一个人若没有被正确引导,很容易便误入歧途,便再难寻到一条正确的道路。 人总该为自己做些什么,在一个无亲无故的时代,靠什么生存下去呢? 躺在床上,白少阳却怎么也难以入眠,太累了,白少阳好想睡上三天三夜。 人总得做点什么… 这个尖锐的问题刻印在了白少阳的脑海里,随即白少阳的脑海里开始呈现出一副画卷出来。 葡萄美酒夜光杯,欲饮琵琶马上催,醉卧沙场君莫笑,古今征战几人回? 这是白少阳脑海中另一个世界的样子,有英雄有豪杰亦有豪情壮志。 再不济另一个世界也应该是这个样子: 莫笑农家腊酒浑,丰年留客足鸡豚。山重水复疑无路,柳暗花明又一村。 可是古人生活的情趣去哪里了呢?好不容易穿越一次,却并未感受到那种浓郁的古风,白少阳不免觉得有一些受骗上当的感觉。 刚躺下没多久的白少阳,被外面的吵闹声搞的没有一点心情,于是只好从床上爬起来想去看一个究竟。 少年没有让白少阳省心,吵闹声皆是因为他起。吵闹的原因也是让白少阳有些懵逼,这少年并不是想要闹着回家,而是想要吃蛋炒饭。 通过了解,白少阳也总算理解了少年的吵闹原因,因为在江阳城鸡蛋可是一种稀罕玩意儿,并不是普通人家能吃得上的。 少年的这种熊孩子举动,也彻底的颠覆了白少阳的世界观。看来每一个人的追求还真是千差万别。 何为高尚,何为低俗? 吃牛肉就是高尚吗?吃蛋炒饭就是低俗吗? 或许这个世界远比我们想象的要复杂,至少对于有追求的人而言,他们有活着的动力。 对于少年而言,能吃一口蛋炒饭确实是一件高尚的事情,因为一般人都吃不起的东西必然就是好东西。 “你不会真是猴子派来的逗比吧?” 白少阳没忍住骂了一句。 “既然你囚禁了俺,就得养着俺,这不过分吧?” 少年这话说的一点毛病都没有,白少阳居然找不到话来反驳他。 “莫非这堂堂江阳府连蛋炒饭都没有?” “信不信我现在就能弄死你?” “在我死之前,能不能给我吃上一顿蛋炒饭呢?” 经过综合评分判断,白少阳觉得这少年脑袋绝对被门夹过。 李鼎霸道:“少主,这孩子真是可怜呐!年纪轻轻居然就得了失心疯,要不…就满足他吃蛋炒饭的心愿吧,不过,既然炒了,就多炒一点,刚好我肚子也饿了!算是沾这小家伙的光!” 正在喝酒吟诗的公孙弘听到动静后,也跟了进来,连连摇头道:“可怜了这少年,小小年纪就傻了!” 说完以后,话锋一转道:“都怪这少年娃子,老夫肚子也饿了,给我也来一碗蛋炒饭吧!” “你们呀!非人哉!” 一个声音从门外传来,随后一个陌生脸中年推门而来,走到厅堂中央道:“侄子,你如今发迹了能吃上蛋炒饭了,是不是把我这个叔叔给忘记了?” 众人皆面面相觑,不知来自究竟是何人。 见众人没一个理会自己的,陌生中年便介绍起自己来,道:“我叫白政,是你父亲的亲弟弟,也就是你的叔叔!” 白少阳并不知道自己在这个世界还有这么一个亲戚,“贫在闹市无人问,富在深山有远亲”,白少阳被关押在大狱的时候,并没有一个人去看他,如今突然冒出一个亲叔叔出来,无论如何也不敢接受。 李鼎霸直言不讳道:“如今江湖骗子那么多,此人深夜潜入江阳府,究竟是何身份还有待确认,不可随意认亲啊!” 白少阳看了看公孙弘,想听听他的想法,公孙弘却点头道:“不错!他的确是你的亲叔叔,白政就是我带来的!” “狗血的剧情!” 白少阳心中暗骂一句,道:“吩咐厨房,用大锅,炒蛋炒饭!” 白政激动的眼泪都快下来了,道:“知我者,侄儿也!” 第七章 发怒的周泉 这个晚上,难得的热闹。 大家都喝了酒,气氛非常的热烈,每个人都在谈论自己的理想。 公孙弘也按耐不住寂寞,有了想要续弦的念头,白政也有些喝高了,什么该说不该说的话都说。 白家能够再一次发迹,靠的当然不只是时机,创业不容易,守业更难。时也,命也,运也,非吾之所能也。这些道理,并非是一般人能够深刻理解的。 想要重振白家,需要联合朝中的力量,而并非是单打独斗。 俗话说大树底下好乘凉不是没有道理的。 人无远虑,必有近忧。 如今,朝廷局势虽然表面上看起来稳定,实者内部混乱不堪。 下面的大小军阀不计其数。只要手中有点银子的人都想拉一支队伍,各地的藩王无不是如此。 朝廷恢复藩王们的爵位,纯粹是属于权宜之计,说不定哪一天朝廷一道公文下来,藩王们的好日子也就到头了。 酒后吐真言,公孙弘道:“少城主若不想被朝廷掣肘,必须要有与朝廷对话的实力!” 白少阳第一次听到公孙弘这么一本正经的说话。不过这话很实在,也非常的在理,任何一个时代都是如此,历史已经无数次证明,有实力的人谁都不敢轻视。 有着二十二岁成年人思维的白少阳,虽然这个躯体只有不到十六岁,但是也看过一些权谋类的历史小说。清楚的知道权利的重要性。 乾国刚刚与郑国发生过一场长达七年的战争,虽然战争取得了胜利,但却是一个惨胜。 杀敌三万,自损二万,可以说是两败俱伤。 “公孙先生所言句句在理,不知公孙先生有何高见呢?对于未来局势又有何推断?” 公孙弘思绪片刻,压低声音,道:“国君陈列虽为乾国当今皇帝,可手中并无权势,大权都被‘郑氏家族’所控制,加上陈列年幼,只能任其‘郑氏家族’摆布。 哦? “郑氏家族?” 白少阳来了兴趣,于是便继续追问道:“这郑氏家族真有那么大的权势嘛?” “侄儿,你有所不知,这乾国上上下下的官员,八成都是郑氏家族的门人,皆沾亲带故,朝臣中一大半都依附于郑氏家族!” “公孙先生,这郑氏家族又是如何发迹的呢?” 公孙弘道:“少主,此话问的好!看来你是大有长进啊!” 白少阳用筷子敲了敲已经吃了大半碗的蛋炒饭,道:“公孙先生你就别扯那些没用的了,说重点呀!” 此事说来话长,话说当年乾国太祖陈德在云林打猎,遇到一只猛虎,正叹要命不久矣!突然出现一英雄豪杰,用大弓箭把老虎射杀而死! 后来陈德夺得了天下,一夜居然又梦见了猛虎,于是受到惊吓而惊醒,梦醒以后突然想起曾经打猎发生过的事情。 于是派人找到那个曾经救过自己的人,可惜的是英雄已经去世,只留下一个儿子。后来,陈德便把英雄唯一的儿子带回了都城,并把自己的女儿嫁给了他,并加官进爵,一度升官至左丞相。 “这剧情,电视剧都不敢这么演的!” “这么说来,这郑氏家族是踩到狗屎运了?” 公孙弘一脸疑惑的看着白少阳道:“少主,电视剧和狗屎运是什么玩意儿?” “就是说他运气好!” “或许太祖陈德怎么也没有想到,郑氏家族会给朝廷带来这么大的危害!” 苍穹之下,皆为蝼蚁。 有多少人能够主宰自己的命运呢?亦有多少人能够成为别人命运的主宰者呢? 所以白少阳此刻也就理解了为何白政会来投奔自己,虽然白少阳并不喜欢这种喜欢阿谀奉承小人,但在这个时代血脉亲情是维系家族力量最好的保证! 白少阳转过头去,看着少年道:“不是一家人,不进一家门,现在你该告诉我你的身份了吧?” “我叫江元昊,一人吃饱全家不饿!我原本并不生活在这个时代,只记得那天…晴天霹雳一声,当我睁开眼睛以后,我就到了这个世界!” 公孙弘、李鼎霸以及白政听完江元昊的讲述皆是捧腹大笑,因为对他们而言,这种匪夷所思的故事也只有三岁小童能够说的出来。 但白少阳却是一脸严肃,因为只有白少阳听得懂江元昊讲的究竟是什么意思。 白少阳道:“看来你没有被雷劈死事,大难不死,必有后福呀!” “这少年可倒挺有意思的,我看他倒不傻,不如就留下来陪少主一起读书吧!当一个陪读也不错!” 白少阳最讨厌的事情就是读书,听到读书就害怕,于是便道:“怎么,我也要读书?” 知识改变命运,在任何一个时代都是如此。 社会底层人士想要改变命运只能通过考科举,乾国也有科举制度,这也是乾国选拔人材的一种重要的手段。 但对已经贵为一城之主的白少阳来说,读书纯粹只是为了提高自己的个人修养。 能够留下来,江元昊当然很开心,而对于江元昊的秘密依然是一个谜,但白少阳却并不着急马上揭开这个谜。 江阳府府的成员人数在不断的壮大,白少阳对于未来的规划亦也有了新的想法。随着江阳府人数增多,白少阳觉得有必要增加护卫的人数。 周泉送来的一万两“大乾宝钞”,对于普通人家而言,这绝对是一笔天文数字。但对于江阳府而言,一万两白银是支撑不了多少时日的。 如何赚到更多的银子,这是非常重要的,另外江阳府也需要增加护卫的数量,这所有的一切都需要花银子。 周泉在大醉一场以后,三天才缓过来,嘴里还在喋喋不休着什么。对于那一场失败的酒宴,周泉觉得自己早已经颜面无光。 被一个毛头小子给套路了,这绝对是奇耻大辱! 一心想着怎么挽回面子的周泉,决定让白少阳也在众人面前难堪一次,以此来让自己找到一丝心理慰藉。 周府内,灯火璀璨,周泉的四个婆娘正在聚集在一起看戏,他们有说有笑,擦胭涂脂。 这一日是周泉的小儿子周杰的十岁生日,周泉请来了京城有名的“五华戏班”来给儿子周杰祝寿。 然而周泉却没有心思好好听戏,一心想着怎么挽回颜面的事情。 婆娘们总是头发长见识短的,又不怎么会察言观色,哪里知道周泉此刻有什么不开心的事,于是便投怀送抱,想要钻入周泉的怀里,于是此事便引发了一段争风吃醋的大戏。 “老爷,怎么愁眉不展的呀?今天是小少爷十岁生日,难道你不高兴吗?” 周泉推了推往自己身上钻的第六房小妾,极其不悦道:“休得无礼!如此成何体统?” 平日里色的不成人样的周泉,今日装的人模狗样的,让其她几个小妾都傻了。 “老爷,你怎么了?莫不是身体不舒服?” “怕真是身体不舒服吧?” “快请郎中!” 周泉突然发飙道:“够了,都给我退下!老爷我想好好一个人静一下!” 空气死一般的沉寂,平日里极少发脾气动怒的周泉,这一次是彻底的愤怒了,他的眼角里有了血丝。 紧握着拳头,狠狠的捶在桌子上,顿时整张桌子都垮塌了。 “这是要变天呀!” ------ ------ 第八章 活死人 当白少阳把招募护卫的公告贴出去以后,江阳府外很快便排起了长队。 每个月能够得到三两银子的补贴,并且还是给公家做事,这说出去是很有面子的。 能够解决数十人的就业问题,这也算是功德一件。选人最重要的是人品,武艺才是第二。 江阳府外搭起了一个擂台,选拔采取两两对决的方式进行,想要参加报名比赛的人先登记,然后再进入比赛选拔环节。最终胜出的12个人,将成为江阳府的护卫,享受每个月三两银子的补贴。 比赛如火如荼的进行着,突然间乌云密布,奔雷滚动,眼看马上就要下暴雨,白少阳不得不宣布,暂时停止比赛,改日再赛。蠢蠢欲动的参赛选手们,只好无奈且不舍的离开。 待到众人皆走散以后,天空居然神奇放晴,这诡异的一幕令白少阳有些错愕不已。正在这时,天上一道亮光闪过,好似一道流星飞逝,速度之快,动作之猛,从所未有过。 啪! 从天上掉下来之物重重砸在地上,幸好没有砸到人,否则此人非死即残。 等待浓烟散去,只见地上躺着一个身穿铠甲的战士,闭着眼睛,手里握着一把利剑,一动不动。 “快把他抬到房间里去!” 对于从这个天上掉下来的怪咖,江阳府上下所有的人都觉得很新奇,这么奇怪的事情他们从未见过。 经过了紧急抢救,此人已经脱离了生命危险,但是却怎么也不能苏醒。白少阳把手指头放到他的鼻子底下,分明能够感觉出来有呼吸。 从种种症状判断,此人很有可能已经成为了一个植物人。所以想要对他进行盘问,几乎成为了不可能的事情。 “他已经成为了活死人!” “要不我们把他埋了吧?否则谁来照顾他?” “对于这种半死不活的人,留着有什么意义呢? 白少阳的脑子一时有点转不过弯来,在他看来这件事情太过诡异,此人的身份是一个迷。促使着白少阳想要对他有所了解,从他身上的装束可以看出来,此人也绝非是普通人,所穿的铠甲可以看出来必定经历过一场大战。 因为在他的胸口,有一条长长的刀痕,血还是新鲜的。 给他喂了一点米汤以后,白少阳吩咐两个侍从务必要好好照顾他。 “少主,你不会以为他还会醒过来吧?” 对于活死人这种废物,乾国人大多都会给他一个痛快,与其痛苦的活着,倒不如让他死一个痛快。 白少阳当然有自己的打算,此人虽然现在不能开口说话,但白少阳相信他总有苏醒过来的一天。 人嘛!总是要抱有希望的! 反正也用不着自己照顾,故此无论是公孙弘还是白政,对于白少阳执意要收留“活死人”,当然也就没有什么意见了。 对于“活死人”兴趣最大的是江元昊,甚至主动提出来要照顾这个“活死人”,这事让白少阳非常的感动。 白少阳仔细的研究过“活死人”身上的铠甲和手上的那柄剑,不论是铠甲还是那柄剑制作工艺都非常精良,以乾国的技术想要制作出活死人身上的那种铠甲以及手上的那柄剑,难度是非常大的。 于是白少阳推断,此人绝不是乾国的将军。于是白少阳又想到了那个他本不愿想的词汇。 穿越者。 另一个穿越者。 只是如果活死人永远也不苏醒过来,关于活死人的秘密就将成为一个永远的秘密。 在取下活死人身上的铠甲以后,白少阳有了新的发现,铠甲里面装的是一封信,确切的来说是一封遗书。 对于上战场的将军来说,他们能不能活着回来是一个未知数,所以会有一些将军会把遗书装在自己的铠甲里面。 很幸运,白少阳能够读懂一书的内容,看完将军的遗书以后,白少阳两个人都已经木掉了。 因为遗书上写的是: 生当作人杰,死亦为鬼雄,至今思项羽,不肯过江东! “我去!这不是李清照的夏日绝句吗?” “莫非遗书还有照抄的?” 再看一看署名,赫然写着:左都督平辽总兵官毛伯龙。 毛伯龙? 难道是毛文龙?是那个在东江赫赫有名的毛文龙?就是被袁崇焕矫杀的毛文龙? 白少阳哪里敢相信,眼前躺着的这个大将军居然就是毛文龙。但因为缺少足够的证据,猜测就只能是猜测。 虽说周泉也常派人到江阳府附近来巡逻,但白少阳总觉得那不过是做做样子而已,只是走一个过程。毕竟不是自己的人,谁又会尽心竭力地为自己服务呢? 不过对于穿越者而言,无论此人是不是东江毛文龙,穿越的方式也太悲惨了吧? 没有对比就没有伤害,想到自己的穿越方式,白少阳瞬间就觉得心里平衡多了。 “没有本王的命令,任何人不得靠近他!” 白少阳交待两个侍从,语气严肃,容不得半点马虎。 第二日,擂台赛继续进行。看着不少武艺高强的人进入了候选人的行列,白少阳的心里当然是美滋滋的。没有哪个英雄豪杰是不喜欢人材的。有了这一支十几人的护卫队,白少阳不安的心也终于有了一丝底气。 当最后十二个胜出的选手站立在白少阳面前的时候,他们每一个人的脸上无不露出满意的喜悦,对于他们而言,他们的命运已经发生了改变。 此刻,他们已经是拿铁饭碗的人了,如果他们还是单身汉的话,只要说自己在江阳府里面当侍卫,根本不用愁找不到媳妇。 十二位脱颖而出的英雄好汉,齐刷刷的拱手道:“属下拜见江阳王,江阳王洪福齐天!” 这种感觉真的非常美妙,或许有权有势人的快乐不过就是如此吧!白少阳自然也是很受用,能够为自己的王府招募一支护卫军,这是他梦寐以求的事情。 虽然白少阳还有别的奢求,但此刻却怎么敢随意表现出来呢?毕竟根基还尚且不稳,周泉才是江阳城的父母官,要是在背后搞点小动作,够白少阳喝一壶的。 白少阳很满意的挥了挥手,道:“只要尔等忠心耿耿,本王也不会亏待尔等,从此刻开始尔等着父母就是本王的父母,尔等的姐妹就是本王的姐妹,尔等的家人就是本王的家人!” “只是尔等若有不轨之心,那么本王也绝不会心慈手软!” 对于白少阳的这一番话,十二位英雄听的是热血沸腾,纷纷跪拜在地,恨不得喊一声吾皇万岁。 “从今日开始,尔等能有半点懈怠,要好好操练,护卫江阳府!” 说完以后,白少阳让李鼎霸出来,道:“从今日开始,李大哥就是尔等的上级,尔等要听从李大哥的安排,不得做出以下犯上的事!” 李鼎霸虽然有些蒙,但能够得到如此的荣耀,内心当然也是美滋滋的,道:“多谢江阳王的栽培,李鼎霸一定敬忠职守,做好本职工作,守卫江阳府的安全!” 白少阳道:“尔等有如此忠心,本王很感动啊!望尔等好好干!” 第九章 齐方 时间飞逝,活死人依然没有苏醒过来的迹象。 江元昊也入了学堂学习知识,江阳城的护卫队人数也增加到了二十人。 公孙弘依旧每日吟诗喝酒,有时还挥洒泼墨。 白政迷恋上了古玩收藏,每日都在寻觅珍藏版的“金瓶梅”。 每一个人都有变化。 草长莺飞,二月天。 农忙季节到了,江阳城的百姓开始打理自己的农田,并开始播种。这是他们一年的希望,只要努力播种就意味着有希望。 乾元二年,春。 江阳城发生了一件大事,在百姓进行农忙的时候,一个江洋大盗潜入江阳城,一夜之间连盗十六家,无数古玩奇珍被盗取一空。 此事让不少豪族商家对江阳城的治安没有了信心。 知府周泉忙得焦头烂额,因为被盗取的人家都是有权有势的大户人家,有些甚至还是朝中大员的家眷。周泉对于此事非常重视,因为事关重大,所以周泉还是决定向白少阳汇报此事。 听完周泉说的话以后,白少阳问道:“你家有没有被盗?” 周泉尴尬的一笑道:“这倒没有!” 白少阳道:“这就奇了怪了,整个江阳城有哪家有你周府繁华呀?为何你家没有被盗?” “这自然是因为周府戒备森严,贼人怎么有胆量盗取到我家来,借他几个胆,量这贼人也不敢来!” “你堂堂一个知府都束手无策,本王能有什么办法?” 周泉道:“此事事关重大,一旦上边追究下来,恐怕我这个知府之位很难保住啊!” “这么说来,周知府是来兴师问罪的?” 周泉老脸一红道:“不敢,不敢,我这不是来与小王爷商量对策来了嘛!” 江阳城出现大盗的事情,一时间令整个江阳城人心惶惶,不少富户纷纷开始转移财产,害怕江洋大盗光顾自己的家。也有一些人把自己家的门窗钉死,以此做到防范于未然。 但对于绝大多数一贫如洗的百姓而言,他们并不会担心这种事情会发生在自己的身上,他们反倒成为了一个看客。 每日在农忙闲暇之余,便经常的来议论这件事情,以此来打消乏味的生活。 或许穷人家的生活也就不过如此吧! 公孙弘停下了饮酒作诗,道:“不知周知府接下来有什么动作?” “怎么…连你公孙先生也手足无措?” “你堂堂一个知府都没有办法,我这个没有半点功名的小百姓凑什么热闹?” 周泉道:“公孙先生此言差矣!你公孙家族曾经辉煌时那可是风头十足啊!怎么能说是普通百姓呢?” 公孙弘再饮酒一杯,道:“落魄的凤凰不如鸡啊!若不是我家少主可怜我,收留了我,不然还不知道死在哪里呢!” “不用说的这么悲惨吧?” 公孙弘道:“周知府又怎么能体会一个失去三个儿子的父亲的痛苦呢?” 周泉突然张大了嘴巴,一脸的惊讶,道:“怎么,三个儿子都死了?” “冒昧的问一句,都是怎么死的?” 为国捐躯,战死沙场! 听到这八个字,周泉吓的脸色顿时惨白,道:“真乃绝世大英雄,悲壮啊!” “尸体呢?没有运回来吗?” 白少阳道:“青山处处埋忠骨,何须马革裹尸还!” 周泉一拍手掌,道:“好诗!好诗!” “没想到小王爷居然这么有文采!佩服!佩服!” 公孙弘再饮酒一杯道:“老夫还有一个儿子,只是如今下落不明!” 虽说周泉是一个大贪官,但也是一个比较明事理的人,特别崇拜英雄好汉,于是便道:“公孙先生,为何不早说?在找人这方面,本府还是有一点信心的!” 很快刚刚下了学堂回来的江元昊说的一句话立即就打了周泉的脸。 “既然周知府找人这么厉害,为何抓不到江洋大盗呢?” 江阳府里面有多少人,周泉早就调查的一清二楚,可江元昊周泉还是第一次见到,于是便问道:“这少年是谁,本府以前怎么没有见过呢?” “莫非,我什么事都还要向周知府禀告不成?”白少阳颇为不满道。 周泉道:“小王爷,本府并不是这个意思,只是最近江洋大盗太过猖獗,故此有些担心!” “你不会认为他是江洋大盗吧?” 周泉哈哈大笑道:“这怎么可能?他不过还是一个娃娃,这绝对不可能!” 连续发生的盗窃案,令周泉寝食难安,此案一日不破,周泉便一日不能睡一个安稳觉。如今居然连凶手的影子都没有找到,周泉更是无法向那些有背景的失主们交待。 白少阳曾经看过一些破案类型的书,对如何侦破案件也是颇有兴趣,但那些故事都只是发生在书上,现实生活中却真的没有机会经历过。 “要是上天送给我一个破案专家那就好了!” 说者无意,听者有心,白少阳的话被时空猎人听到了。 对于时空猎人来说,没有什么事情是他们做不到的,只是他们愿不愿意去做而已。 他们通常喜欢以上帝的视角,俯视这个世界,看着芸芸众生,看着他们生,看着他们死,并以此当做自己人生最大的乐趣。 时空猎人今天看起来心情很不错,听到白少阳的请求以后,居然还真动了念头。 正当周泉急得团团转的时候,江阳府外李鼎霸突然急匆匆的跑了进来,道:“少主,有一个人说要见你!” “在这江阳城我还有什么朋友吗?我怎么不知道?” 前段时间,捡到一个从天而降的“活死人”,现在突然又有一个人要来见自己,这让白少阳着实有些吃惊。 “既然小王爷有客要会见,那本府就不打扰了!”周泉倒是也非常的识趣,主动的离开了。 周泉前腿刚走,想要见白少阳的那人便已经迈步进来了,李鼎霸也没能挡住他。 一进江阳府,那人便拱手拜道:“在下齐方,对于缉拿和寻踪这方面还算有些本事!” 这种赶着送上门来的,白少阳还是第一次见到,差点没把一口痰吐出来。 还未等白少阳开口,自称齐方的人便又道:“最近江阳城连续发生十多起入室盗窃大案,想必小王爷也早有耳闻了吧?” “此事江阳城是人尽皆知啊!” “齐方不才,愿接下此案!” 白少阳大乐:“你有何本事?本王又凭什么相信你?” “不知能否请小王爷借一步说话!” 白少阳用眼神瞄一眼公孙弘和李鼎霸,这两人顿时心领神会。 待到公孙弘和李鼎霸走远以后,齐方诡异的问道:“小王爷,这些时日小日子过得还算滋润否?” “你是来搞事的!” 白少阳断定此人是来砸场子的。 齐方道:“小王爷误会了,我不是来搞事的,而是来帮你的!” 白少阳当然不会相信此人的鬼话,道:“你究竟想干什么?” “求小王爷别问了,若不是有不得已的苦衷,我亦不会如此!” “不得已的苦衷?” 白少阳冷笑一声,道:“我看你并不像什么好人!” “不瞒小王爷,我此番前来带着任务来的!” “你从都城来?” “齐方奉命来协助小王爷差案,还请小王爷不要为难齐方!” “奉命?奉谁的命?” 原来,齐方是时空猎人派来的一个探子,此番前来是监督白少阳,同时亦是为了收集信息。当然齐方当然不会说自己是时空猎人的探子,否则时空猎人有一千种方法让齐方瞬间从这个时空蒸发。 “不能说,若是说了,齐方就活不了了!” 能够如此有震慑力的人,绝非是等闲之辈,于是白少阳便也不再追问。强人所难,并不是他的兴趣爱好。 第十章 追求 齐方并没有让白少阳失望,很快就对案件的调查有了线索,通过这条线索,一举破获了江阳城失窃大案! 齐方的断案手法也非常的具有现代化风格,因为他随身所携带的仪器,并不像是这个时代的产物。但是白少阳虽然已经看破,但没有揭穿。齐方当然也是非常的感动。 通过现代化设备,齐方模拟还原了盗窃入室的场景,从而推断出入室盗窃人的样貌特征。 世人大多都是只看结果,并不关心过程是怎么样的,虽然盗窃案是齐方侦破的,但是大家还是把功劳算在了白少阳的头上。 对于白少阳身边为什么会有这么多的能人这件事,最为疑惑不解的人自然就是江阳城知府周泉了。 周府内。 “白少阳这小子为何会有这么大的魅力呢?” 周泉在院子里来回的踱着步子,百思不得其解,想想自己身边养的那些幕僚,相比之下,简直一个个都是酒囊饭袋。 “老爷…已经丑时了,回屋歇息吧!” 老年管家不忍心看着周知府为了一些不必要的事情而烦恼,于是忍不住劝了几句。 “杨鹤,你跟着我多少年了?” 周泉转过身来,缓缓地用低沉的声音问道。 “四十年!” “四十年!” 周泉举头望着明月,道:“弹指一挥间,居然就过了四十年了?” “你今年多少岁了?” 月色之下,杨鹤的发鬓已经成霜,皱纹也已经遍布了整个额头,他的脚步变得缓慢,再也不是当初那个意气风发的少年了。 “杨鹤今年已经五十九了!追随老爷已经四十年了!” 周泉道:“你可曾后悔过?” 杨鹤笑了,道:“后悔呀!每一时,每一刻都在后悔,可我还能回的去吗?” 周泉笑了。 “四十年了,你总算说了一句真心话!” 杨鹤也笑了,笑着笑着眼泪便落了下来。 “时代不同了,现在是年轻人的天下!可我不想认输!” 周泉紧握着拳头,重重地挥在半空之中,拳头又重重的落下。 此刻的周泉思绪万千,自己纵横官场几十载,不知不觉已经垂垂老矣!无数感叹与心酸涌上心头, 在权力斗争中,周泉踩着无数人的肩膀往上爬,能够站立在这个位置,他已经算是一个成功者了。但此时此刻周泉却发觉自己再也停不下来,他还想更进一步。 此时的白少阳正是意气风发之时,刚刚破获了大案,心情大好。 “齐方,你做的很出色!你想要什么奖励吗?” 齐方是一个羞涩的大男孩,经不起这样的夸奖,道:“齐方不敢要什么奖励,只求小王爷不要对齐方的身世进行追问便是了!” 对于有些人来说,他们不愿意别人知道自己的身世,这也是人之常情。每个人都有每个人属于自己的秘密,虽然有些秘密很可笑,但每个人都有资格有属于自己的秘密, 当江元昊拿出第二个土豆的时候,白少阳再也不能控制住自己的情绪,睹物思情。一看到土豆,白少阳便想到了炸薯条,还有土豆饼,还有他最喜欢的烤土豆,土豆这东西也确实是好东西。 见到土豆,白少阳有一种莫名的亲切感。 “江元昊,你的土豆到底哪里来的?” 江元昊知道今天在劫难逃了,于是便老实交待道:“是一个老爷爷给我的,我所说的那些话,皆是…是这个老爷爷教我说的!” “老爷爷?” “他现在在哪里?” 江元昊摇了摇头表示不知道,在白少阳的侍卫队的恐吓之下,江元昊交待了背包的藏匿之处。 被吓破胆的江元昊,如一只小老鼠一般蜷缩在角落里,一动也不敢动。 从江元昊所交待的藏匿之处,不仅找到了一个背包,还找到了大量的种子。 这些发现让白少阳兴奋不已! 如果真的能够种出土豆,于国于民都是大功一件,自己手里握着这么一个法宝,对安身立命是有很大帮助的。 显然,江元昊对于这些东西并没有一个清晰的了解,而他所说的那些话或许真的只是胡诌而已。 让这些种种离奇的现象,却让白少阳觉得有些毛骨悚然,白少阳总觉得在其背后有一双无形的手在控制着什么。 看着江元昊恐惧的神情,白少阳实在不能把他和穿越者联系在一起,或许一切都只是巧合而已!而在其背后,一定有一种力量在操控着什么! 白少阳是一个无神论者,但同时对于神神鬼鬼之类的事情也颇有兴趣了解,对于灵异之类的事情也是抱着尊重的角度去看待的。但真正发生在自己身上以后,彻底颠覆了白少阳的世界观。 无论如何,目前眼前所见到的世界绝对说不上是虚幻,而白少阳的身份真的是很高贵的江阳城城主,不可否认,这一切都是真的。 种土豆,确实是一种技术活!当年土豆从南美洲漂洋过海来到中国,当然也是费尽了波折。 所有的事情都不会是一帆风顺的,所有的事情都需要付出努力和代价的,有时甚至是生命的代价。 白少阳并没有想过要做一个高尚的人,也没有想过要成为一个多么牛气的人,但是如果在自己强大的同时,能够庇护更多的人,这难道不是人生价值体现的一种吗? 白少阳想种出土豆,做一个真正的劳动者,但白少阳从未种过土豆,虽然他很喜欢吃土豆,但对于土豆的了解仅仅局限于熟了没有,好不好吃,真要让他动手种土豆,这是非常困难的事情。 当什么事情都需要自己亲力亲为以后,白少阳便越发的觉得这个世界是残酷的,于是也就渐渐的开始相信达尔文的进化论是有道理的。 “物竞天择,适者生存!” 这或许不是真理,但绝对是一个残酷的事实。 一个手握权力的人,很容易就能够让别人屈服,而一个喜欢讲道理的人,却真的很难说服别人。 所谓的以德服人,实际上不过是无奈之举。 就如江元昊的屈服,绝不是因为真理掌握在白少阳的手上,而且因为两者实力对比的悬殊。 从江元昊交待的地方,白少阳陆续搜出了许多东西,这些东西就像是上天有意赐予他的礼物。只不过是上天在赐予他礼物之前,和他开了一个小玩笑,或者说并没有让他很顺利的得到。 “你还愿意跟着我吗?” 白少阳望着如被霜打了一样的江元昊,等待着他做出回答。 “我已无处可去,除非回到九玄茶馆!” “九玄茶馆?那个地方倒是挺有意思!” “九玄茶馆什么人都有!那地方就像是一个大染缸,能够让人刻骨铭心的改变!” 因为繁华和浮躁,所以并不会引起别人的注意,每个人都在忙着自己的事情,没有人会在意小人物的一举一动。 “在九玄茶馆呆上两年,你就会变成一个老油条!” “你喜欢那个地方吗?” “我并不喜欢,只是没得选!” “如果给你选择呢?” “我还是愿意选择留在江阳府!” “这是为何呢?” “我想要读书!然后考取功名!做老爷,不想被人踩在脚下!” 江元昊的努力,白少阳都看在眼里,白少阳也相信江元昊只要好好努力读书,一定会成为一个有出息的人。 在一个大的历史格局之下,没有人能够随随便便改变自己的命运,祖宗家法,三纲五常…没有人能够随意跳出这个框架,哪怕是一个穿越者。 哪怕穿越到这个时空,也必须沉下来,好好的思考,去探索这个世界。 就像江阳府的那些护卫,他们已经实现了自己的人生最高追求,成为王府里面的一个护卫,除此之外他们没有再多的奢求。 第十一章 金疙瘩 齐方成为了教科书式的英雄人物,不仅人长的帅,并且非常的有才华。 像这种不仅长的帅,而且聪明,又有才华的少年,是非常深得少女们的心的。 在成为江阳府的又一个新成员以后,齐方每天最喜欢做的事情就是搞研究,鼓捣他那些设备。 但同时,齐方每日的行踪也开始变得诡异起来,每日来去无影无踪,少有人知道他的行踪。 公孙弘每日整理自己这些时日所作的诗,并整理出了一套诗集。 李鼎霸也终于决定开始寻找自己失散多年的亲妹妹,为了寻找到自己的亲妹妹,为了打探自己亲妹妹的下落李鼎霸甚至不惜典当自己的贵重物品。 最为悠闲的依然是白政,这个自称是白少阳叔叔的中年油腻大叔,每日除了养一些花花草草以外,就是收藏各种版本的“人体艺术”。 白少阳悄悄种下的半亩地土豆也有了收获,虽然产量只有800多斤,但对于这个时代而言,这种产量已经是惊人的。 培育这些土豆的幼苗可不容易,白少阳费劲了九牛二虎之力,每日小心翼翼的伺候着这些“金疙瘩”,现在终于有了收获。 掌握了土豆的种植技术以后,白少阳留下了一百斤的土豆作为种子,这些土豆说什么也不能动。 现在,白少阳终于可以品尝梦寐已久的“薯条”和“炸土豆”了,虽然没有番茄酱和辣椒酱作为配料,但这已经满意了。 当公孙弘一次品尝到土豆的味道以后,居然感动得眼泪都流下来了。 “看来老夫大半辈子白活了,没想到这世界上居然还有如此美味之物!” 公孙弘的语气有些夸张,但是他那意犹未尽的贪婪表情是很难表演出来的。 “要不要给周知府送去一些?” 公孙弘认为,虽然周泉人品并不怎么好,但好歹也算是江阳城的父母官,给他送去一点金疙瘩,也算是上级对下属的体贴。 “公孙先生所言确实在理,本王也刚好有此意!” 总的来说,周泉也并不是那一种十恶不赦的坏人,只是贪财一点而已。在这个贪官遍地的时代,贪财算不了什么,不仅仅只是在江阳城这个地方,就拿整个乾国来说,也找不到几个干净的官。 当白少阳派人把六个金疙瘩送到周府府上的时候,周泉也有些傻了,他哪里见过这个,见都没有见过,更别提说怎么食用了。 见多识广的周家厨子,在遇到土豆以后,面部表情也开始变得非常的痛苦,甚至开始有些扭曲起来。 六个厨子都束手无策,不知该如何处理,六个厨子在经过深思熟虑以后,采用了最稳妥的处理方法:水煮金疙瘩。 厨子们把金疙瘩小心去皮,切成小块,放入水中慢煮,整个处理过程都极其的小心谨慎,生怕一不留意就弄坏了食材。 当水煮金疙瘩呈现在周知府面前的时候,周泉还是很满意的下了筷子,刚一入口便有些不淡定了。 “这是什么玩意儿?为何如此美味?” 周泉激动的眼泪都下来了,活了大半辈子,吃过了无数的山珍海味,天上飞的,海里游的,可今天吃到的这食材却是周泉从未品尝过的。 见周知府难得如此开心,杨鹤也难以掩饰心中的喜悦,道:“老爷,这金疙瘩真有这么美味吗?” 说着说着,杨鹤吞咽了一下口水。 “来,你也来品尝一下!” 周泉让厨子给杨鹤也准备了一点,让他也品尝一下金疙瘩的美味,这让杨鹤感动的稀里哗啦的。 对于杨鹤,周泉好的没话说,也只有在杨鹤面前,周泉才会放下所有的架子。 杨鹤的表情更为夸张,在吃完煮土豆后,就干脆再也不说话了。 “老爷,我有些不舒服,我想出去走走!” 吃完金疙瘩以后,杨鹤突然就觉得眼睛有些不舒服,泪水突然就夺眶而出。这种熟悉而又陌生的味道,勾起了他童年时候的回忆。 曾经,杨鹤也品尝过相同的味道,只是因为时间的久远,那种味道的记忆已经荡然无存。 而今天,却似乎又忆起一些。 命运总是喜欢捉弄人,你越是不愿意想起的往事,它便越会出现在脑海里。 对于那段往事的记忆,杨鹤越来越清晰,金疙瘩让梦回过往… 那是一片辽阔的田野,一望无际,田野上面种满了各种庄稼,当然也有这种金疙瘩。 在平原地区生活的人们,视野总是那么的开阔,所以他们的心胸也总是很宽广。 当杨鹤还是少年时,曾渴望过仗剑走天涯,也曾渴望过做一个英雄好汉。可是如今时光匆匆,蹉跎了岁月,把曾经的梦想早就撕裂成了碎片。 那个时候,家家户户都种着这种金疙瘩,再灾荒的年月,是金疙瘩陪伴他们度过最艰难的那段岁月。 后来,杨鹤离开了自己的故土,莫名其妙就来到了乾国,如今大半个世纪已经过去了。 “莫非…?” 杨鹤不敢多想,这大半个世纪以来,每一时每一刻杨鹤都梦想过有一天能够重新回到故土。 每一次入睡,杨鹤一闭上眼睛,希望第二天再睁开的时候,世界是自己希望看到的样子。 人究竟有没有上辈子,杨鹤不知道,不敢确认,也不敢否定,如果生命可以轮回,或许在下辈子有一个更好的归宿。 一世为奴。 这就是杨鹤这辈子最好的归宿。 吃完白少阳送来的金疙瘩,周泉对于白少阳的态度亦也有了转变,这还就真印证了那句话:拿人手短,吃人嘴软。 对一个吃货来说,追求吃的极致是他们人生的最高追求。周泉被金疙瘩拴住了胃,再也无法自拔,于是决定出高价向白少阳购买金疙瘩。 白少阳也并不想做奸商,只开出了一两银子一个的价格,这价格对于周泉来讲,还是可以接受的。 从白少阳那里,周泉还知道了,金疙瘩不仅可以水煮,还可以油炸,且油炸的味道更加的美味。 周泉让厨子们根据白少阳所说的方法进行操作,这一次,周泉吃到了让他怀疑人生的美味。 以一两银子一个的价格,周泉向白少阳买了一千个金疙瘩。一千两银子,对于周泉来讲只是洒洒水。而这一次,不仅仅只是周知府,就连周泉的那些婆娘们,也被金疙瘩圈了粉。 第十二章 合作共赢 江阳王白少阳种出金疙瘩的事在整个江阳城传开了,能够吃上一口金疙瘩成为了一种身份的象征。 不仅仅是江阳城炸开了锅,就连云州城的一些士绅们也听说了此事,在交通闭塞的时代,信息能够传播的如此之快,足以说明金疙瘩的影响力有多么的大。 一两银子一个的金疙瘩被炒成了三两银子一个,当然这对于普通百姓来讲,是绝不可能的事情。 一个从云州城来的商人,带着三万两的白银,来到了江阳城想要求见白少阳。 正在家里数银票的白少阳听到有人要求见自己,连眼皮都没有抬一下,因为自从白少阳就藩江阳以来,就有各种自称是白少阳亲戚的人来认亲。 正在家里数银票的白少阳听到有人要求见自己,连眼皮都没有抬一下,因为自从白少阳就藩江阳以来,就有各种自称是白少阳亲戚的人来认亲的。 对于这些所谓的江湖骗子,白少阳早就见怪不怪了,所以并不打算理会。 “不见!不见!” “给他十文钱,打发走了吧!” “少主,这家伙不肯走啊!” “怎么,钱给少了?” “他说他不差钱!” 说自己不差钱的,白少阳还是第一次听到,但说自己对钱不感兴趣的白少阳倒是听说过一个。 那个人就是受人尊敬的财神爷马大大,当然乾国人当然是不会知道马大大是谁的。 那…还是见见吧! 对于一个不差钱的人,白少阳还是觉得有必要认识一下,像这样的不差钱的主,能够成为朋友是最好不过的事情。 “怕不会又是骗吃骗喝的吧?少主真要见他?” “见见又何妨?难不成他还想从我这里拔到一根毛?想都别想!” 江阳府大门被缓缓打开,温暖的阳光斜射在院子里,整个院子变得温暖起来。 白少阳的护卫队在一阵阵口号声中,一遍又一遍的进行着操练,这支队伍的人数现在已经突破了五十人。他们人数虽然不是很多,但皆是以一敌百的勇士,个顶个的能打。 江阳府外,一个青年,穿着一身潇洒飘逸的白衣,头上包着头巾,手里把玩着一个葫芦。 在他的身后,是一支由几十人组成的车队,每一辆马车上面都堆满了货物。 “就是此人!” 李鼎霸手指着这一位鹤立鸡群的青年。 青年快步前来,拱手便拜道:“草民吴亦凡拜见江阳王!” “你叫吴亦凡?” 白少阳模糊记得这个名字在哪本历史书上听到过,只是一时记不起来了,毕竟同名同姓的人太多,于是也就不在意了。 “吴亦凡,你求见我有什么事情?” “草民听闻贵府有一种神奇的金疙瘩,故此想要一睹其芳容,不知江阳王能否满足草民的这个小小心愿呢?” 说罢,吴亦凡从口袋里掏出一张五百两面值的“大乾宝钞”,毕恭毕敬递交到白少阳手中。 “这是草民的一点心意!” 花五百两银子,只是为了看一眼土豆究竟是长什么样子的,这种脑袋被门夹了的人,恐怕古今中外也难以找出一个。 对于这种钱多人傻的主,白少阳当然觉得越多越好,别说是让他看一眼,给他一个也没有什么不可以的。 “当然可以!” 白少阳很痛快的就答应了,随即,便见到了吴亦凡的脸上露出了满意的微笑。 接着,吴亦凡拍了拍手,对着车队说了一句:“把这些货物都送到江阳府里面去!” “等等!这些是什么东西?” 对于不明不白的东西,白少阳并不想要,所以想要问个清楚明白。 “也不是什么值钱的东西,只不过是些丝绸、人参、药材、鹿茸之类的东西…这是我们云州吴家的一点小小心意!” 看到这几十车的货物,白少阳觉得吴亦凡求见自己的目的绝非只是为了金疙瘩而来这么简单。 “君子爱财,取之有道”这个道理白少阳还是懂的,对于吴亦凡的这种献媚举动,一时有些拿不定主意。 白少阳决定先问问公孙先生,看看他有什么看法,于是便让李鼎霸把公孙弘请来。 公孙弘听闻此事以后,也有些发懵,于是让白少阳把银票和礼物先收下来再做打算。 从吴亦凡的行为举止可以看出来,绝非是普通人家的公子。 “有朋自远方来,不亦乐乎!” 江阳府热闹起来,护卫们纷纷过来围观这个从云州城来的豪气且出手阔绰的公子哥。 公孙弘把吴亦凡请到厅堂,并命令侍从端上茶水,吴亦凡也非常客气的一次次拱手答谢。 公孙弘顿了顿,打开了话题。 “不知吴公子家里是做什么生意的?一定是云州城的大家族吧!” “相必这位就是公孙弘,公孙先生了吧?” “吴公子果然聪慧,看来你对江阳府了解颇深啊!” “做生意之人,需要做到知己知彼方能百战百胜!” “看来,吴公子不但做生意生猛,在诗词方面也是颇有造诣呀!” 在这个能写自己名字就算是文化人的时代,百姓对于文人是极其崇拜的,士农工商,商人的地位是很低的。 云州吴家,虽然生意做得很大,但因为家里没有当官的,所以处处受到刁难。 聊着聊着,终于把话题引向了关键,吴亦凡道:“此次家父派我来江阳城,的确不是为了金疙瘩而来,而是想要给吴家找一个靠山!” “找靠山?” 吴亦凡道:“不错!找靠山!” “虽说我吴家颇有家产,但毕竟势单力薄,虽说家大业大,但总有倒下的那一天…” 说到倒下的那一天这几个字时,白少阳明显感觉出来了一股悲壮之感。 公孙弘哈哈大笑,道:“所以你想与我们江阳府联合?” 吴亦凡道:“公孙先生果然聪明绝顶!这便是我来江阳府的目的!” “只是,云州城并非我家少主所辖之地呀!” 吴亦凡道:“只要能得到江阳府的庇护,吴家愿举家迁到江阳城!” 对于一城之主的白少阳而言,如果能够招商引资,也算是他的功绩一件,只要白少阳点头,吴家迁到江阳城来并不是什么难事。上头只看政绩,哪里会在乎白少阳是怎么操作的。 只要经济水平发展了,就业人口解决了,朝廷不但不会给他处罚,反而还会有奖励。 吴亦凡此番前来的目的就是为了得到一张江阳城的“家族户口”,作为回报,吴家会给白少阳百分之三十的“家族股份”。这样,吴家就彻底的把自家的荣辱与共托付给了白少阳。 所以吴家的利益就等于江阳府的利益,吴亦凡的利益就等于白少阳的利益。 这一笔交易,皆是共赢者。 第十三章 人质(合) 吴亦凡带着江阳城城主的承诺回到了云州城。 “没想到还真让你办成了此事!为父真是为咱们吴氏家族感到高兴啊!” “江阳王为人好爽!与儿聊的甚为投缘,我们吴家选择拜在江阳王门下这绝对错不了!” 吴亦凡的父亲吴辉听闻后,激动不已,道:“我儿,此事你是功臣!今后还得仰仗你在江阳王面前多多美言啊!” “父亲,我们都是一家人,何必如此客气呢?” 一个中年妇女走出来,道:“凡儿,没想到你这么有出息,为娘真是为你高兴啊!” 随后吴辉便马上宣布族人们在祠堂集合,准备商量族人迁移之事。为了家族的荣辱,吴辉已下了决心离开云州城。 好死不如赖活着,若再不离开云州城,吴辉和吴氏家族早晚会死于发生在云州城正在发生的“没有硝烟的战争”之中。 云州城是“明王”陈安的封地,陈安死后留下八个儿子,因为陈安并死前没有宣布哪个儿子继承自己的爵位,所以导致了陈安八个儿子的内斗,如今云州城早已经被陈安的八个儿子搅得天翻地覆。 吴辉并不想卷入这一场内斗之中,所以选择离开。 有人欢喜有人忧,云州城一乱,最开心的莫过于是山贼。在陈安治理云州城之时,整个云州城整体来说治安非常好,但这种情况在陈安死以后,便发生了变化。 云州城知府就是一个傀儡,明王陈安活着时处处听陈安的,如今陈安一死,这个傀儡知府居然被惊吓的一病不起。 现在的云州城,如一团乱麻,每天都有人逃离云州城,加上山贼横行,云州城成为了是非之地。 对于云州吴氏家族来说,逃离这个地方是最好的选择。 在祭拜过先祖以后,家族成员们纷纷开始收拾细软,低价变卖家产,准备逃离云州城。 家族会议也是以长话短说的方式进行,尽量避免说废话,总体来说就是让大家赶快准备逃跑,逃跑的目的地就是江阳城。 乾元二年,春末夏初。 对于吴氏家族来说是一个不一样的日子,因为这一日云州城吴氏家族六百六十口举族迁徙至江阳城,同时也意味着吴氏家族曾经在云州城打下的基业全部化为乌有。 瘦死的骆驼比马大,通过变卖和低价转让,吴氏家族带着总价值一百万白银的现银来到了江阳城。 因为吴氏家族与江阳王的关系不一般,所以吴氏家族在江阳城很快就找到了落脚地。 通过江阳王白少阳的关系,吴氏家族在江阳城城北购得土地十顷。 望着十顷肥沃的土地,吴氏家族的权威人物,吴氏家族的第三代掌门人吴辉发出一句感叹:“想我云州城吴氏家族,曾最辉煌时有过土地百顷,如今却要在这重建家园,实在可悲啊!” 吴亦凡劝慰道:“父亲,如今我族人能全身而退,已经是不幸之中的万幸,何必如此多的忧愁呢?” “是呀!听说如今云州城已是全城戒备!不让进出呀!我那十万藏书恐怕没有机会运出来了!” 说话的是吴辉的三子吴宁,他是一个温文尔雅的公子,平日里只爱读书,对于生意没有任何兴趣。 “混账东西,都什么时候了?还想着读书呢!”显然吴辉并不怎么喜欢自己这个儿子。 吴宁于是便不再多言,从袖口抽出一本已经残破的古书,蜷缩在一角又继续念了起来。 吴亦凡道:“三弟,你就别惹父亲生气了,快写收拾一下行装,我们还要去拜见江阳王呢!别到时候给吴家脸上抹黑呀!” “这狗东西,读书都读到狗肚子里去了,哪里还知道什么礼数?我看,让他别跟着去了,到时候说出什么不该说的话,得罪了小王爷,一旦小王爷怪罪下来,岂不是让整个族人都得替他背锅?” 说话的是吴辉的大哥吴云,对于自己这个迂腐的三弟,作为大哥的吴云对他从来就没有客气过。 白少阳派来的人已经到了,吴辉、吴云、吴亦凡、吴宁这四个吴氏家族的核心人物已经做好了进见江阳王的准备,而吴氏家族的旁支只能在江阳府门外跪见等候。 这是一次规模浩荡的进见,白少阳觉得有些恍惚,在电视剧里,这是皇帝才有的待遇,现在自己居然可以亲身体验了。 这很神奇,也很受用。 “少主,吴氏家族成员已经在府外等候了!” 平复了一下激动的心情,白少阳特意让自己的护卫队站成两排,不管怎么说必须体现出王爷的威严。 训练有素的护卫,站成两排,如一座座大山一样一动不动。 吴辉、吴云、吴亦凡、吴宁父子四人战战兢兢的跪倒在地。 “草民吴辉及其三位犬子见过小王爷!” 白少阳的心情很好,于是吩咐赐予座位,吴辉再一次谢过小王爷然后吩咐三个儿子入座。 白少阳看了一眼公孙弘,没有自己说话,想让公孙弘先说。 在长时间的配合之下,公孙先生对小王爷已经非常的了解了,当然也知道白少阳究竟是何意,于是便开了头。 “你就是吴辉吧?” 吴辉低着头不敢抬起来,道:“草民是吴辉,云州城人士!” “看起来你精神状态不错!” “托王爷的福!吴辉身体还算硬朗!” “听说你们吴家在云州城的生意做的挺大,不知此番来到江阳城又何计划!” “吴家人口多,虽有些生意和产业,但平均下来只是勉强解决温饱而已,并非谣言所说的那样!” 真是愈有钱,便愈是一毫不肯放松,愈是一毫不肯放松,便愈有钱…… 对于吴辉所言之事,白少阳不敢苟同,有一百万两家产的家族,在整个乾国都是不超过二十家的。 银子是怎么来的,取之于民,用之于民,一个人有了天文数字的银子,那些银子便再也不是他自己的,人必须要有一定的觉悟。 白少阳咳嗽了两声后,公孙弘识趣的停止了问话。接着白少阳走到吴辉及其三个儿子身边,道:“如今,你们已是我江阳城的一份子,既然到了江阳城,就要守江阳城的法。” “那么法是什么呢?” 还未等白少阳说完,吴宁突然站起来道:“回小王爷,小民不才读过一些书,愿为小王爷解惑何为法!” “混账东西,也不看看这是什么场合?哪里有你说话的份!” 吴辉抡圆了给了吴宁狠狠一记耳光。 白少阳道:“让他说!” 吴宁捂着肿了半边的脸,道:“法是神话传说中的一种神兽,据说,它能曲直辨别,在审理案件时,它能用角去触理屈的人!又有记载云“法“是一种与鹿和牛类似的神兽,在古代人们将它作为断案的工具,每当办案时出现多个嫌疑人的时候,人们通常把它放出来,它如果用犄角顶谁,谁就是罪犯!” 听到吴宁这个解释以后,公孙弘忍不住哈哈大笑起来。 “看来,吴家公子还挺有文才的呀!不过在江阳城…本王就是法!本王就是你们吴家的天!” 吴辉吓得跪拜在地,道:“请小王爷恕罪!犬子吴宁是草民的第三个儿子,数他最不懂事,口无遮拦,平日里读书读傻了,请小王爷不要见怪!” 吴云也跟着跪倒在地求情,道:“请小王爷息怒!三弟不懂事,还请小王爷不要怪罪!” 吴亦凡也跟着求情,道:“三弟不会说话,还请小王爷不要怪罪!” 白少阳早就打听清楚这吴家颇有家资,所以想让他们出点血,于是便故意道:“此事很难办啊!” 吴辉把头重重磕在地上,道:“小王爷,我是一个生意人,不懂别的,只懂如何做交易,小王爷开个价吧!” 白少阳本并没有要为难吴宁的意思,但此刻自己明显是被推着往前走的,既然这吴辉主动提出要孝敬自己,那又何必拒绝呢? 还未等白少阳开口,公孙弘先开口了,道:“二十万两白银!” 吴辉头上直冒冷汗,吞吞吐吐道:“草民…草民一定准备好二十万两白银!” 虽然白少阳并不想做一个恶人,但是对于吴氏家族这种顶级富户来讲,从他们一家身上捞二十万两白银总比去盘剥几万户普通百姓要正义的多。 白少阳不置可否,道:“此事就交给公孙先生去做吧!” 接着,白少阳又加了一句,道:“吴宁腹有诗书气自华,不如就留在江阳府陪元昊读书吧!” 吴辉明白白少阳这样做的目的是为了把三子吴宁留下做人质,想要求情是不太可能的事情,于是便道:“全凭小王爷安排!” 吴辉的三子吴宁被留在了江阳府,白少阳究竟有何打算,公孙弘不清楚,李鼎霸不清楚,白政不清楚,吴家人更不清楚… 但吴宁似乎对自己的人身安全并没有任何的担心,反而问道:“小王爷,请问王府里面可有藏书?” 这话差点让吴辉一口老血喷出来。 “逆子啊!你当是玩呢?” 虽然吴辉非常激动,但是吴宁表现的异常的平静,似乎对于被留下哪里毫不在乎。 对于这种爱学习的好孩子,白少阳当然是要给予他一点温暖的,道:“江阳府藏书不多,但亦也有二十万册!” 听完白少阳的话,吴宁扶着吴亦凡道:“二哥,扶着我,我有点头晕!” 看到吴宁这样的没出息,吴亦凡也觉得脸上没有光,道:“我家三弟,不太懂事,若留在王府里恐怕难免顶撞小王爷!”吴亦凡担心吴宁说错什么话,说不定哪一天就掉了脑袋。 白少阳却对于吴宁非常的看好,道:“我看此子倒是挺有意思的!本王现在反倒有点喜欢他了!” 自从穿越以来,白少阳难得遇到这么有意思的人,现在又怎么能够随便就把他放走,所以这一次无论如何都想把他留下来。 吴家人没有办法,只好把吴宁留下来,为了保住整族人的荣辱与共,只好牺牲这个读书读傻了的吴宁。 能够留在江阳府,吴宁表现出来的激动是吴家人很难以理解的。 或许只有脑袋被门夹了的人,才会这么开心的给人当人质吧! 白少阳认为吴宁要不真的就是读书读傻了,要不就是“大智若愚”。 有这么一位“大智若愚”的典型代表,他的身份是高贵的皇子,喜欢装疯卖傻,对于帝位没有任何的兴趣,他爱活出丧爱吃祭品,他骄纵妄为却得到了皇帝的百般优待。 在目睹了父亲和兄弟对帝位的激烈斗争后,这贼皇子对帝位早已经没有了竞争的意识,但是自己不竞争并不代表可以独善其身。 自己的兄弟会来拉自己,自己若是不加入兄弟的阵营又难免被兄弟们认为是单兵作战,暗待时机。 他是聪明的,他选择了一条在后人看来正确无比的道路,那就是变成一个荒唐和糊涂的人。 “世事无常耽金樽,杯杯台郎醉红尘。人生难得一知己,推杯换盏话古今”。 这个人就是弘昼。 家家都有一本难念的经,白少阳不可能知道吴家究竟经历了什么,为何要举族迁徙,里面究竟有什么原因,白少阳也只能猜测而已。 吴宁被留下来了,作为“人质”被留在了江阳府内。对于吴宁的到来,最为开心的人却是江元昊,两个性格迥然不同的人居然能够在一起说的上话,这让白少阳觉得有些匪夷所思。 对于吴宁来说,人生最大的乐趣便是读书,只要有书,无论在什么地方他都能呆得下去。 第二日,吴辉把约定的二十万两的现银送到了江阳府公孙弘手上,银子还没捂热,这事马上就被周泉知道了。 作为江阳城的父母官,周泉认为自己有义务了解百姓的生活,对于发生在江阳城的大事亦认为自己有必要知道。 白少阳没有和周泉通气,允诺吴氏家族从云州城迁移到江阳城,这事让周泉觉得很没有面子。 但周泉毕竟只是一任地方官,又怎么能说一个藩王的不是呢?所以周泉只能把不满和怨气全往肚子里面咽。 第十四章 史上最悠闲人质 吴宁的淡定让江阳府内所有的人都为他担心,唯独吴宁自己却没有任何的反应。 那或许就是皇帝不急太监急的真实写照吧! 或许这就是最悠闲的人质吧!每日除了摇头晃脑的读书,便再也没有任何的追求。 看到吴宁的反常表现,江阳府上上下下上百号人,没有一个人不觉得惊奇的,也没有人相信吴宁和人质会有什么关联。 这个奇葩人质,居然每天动不动的就会吟诵出几句诗词出来。 你要是非问她有什么理想,他的回答便是:书山有路勤为径,学海无涯苦作舟。 还好他爹有银子,要不是因为看在二十万两银子的份上,白少阳早就把他赶出江阳府去了。 对于这个史上最悠闲的人质,白少阳倒也没有对他有太多的人身限制,就算不限制,吴宁也是每日窝在书房里。 真正做到了两耳不闻窗外事,一心只读圣贤书,自从科举开始在中国出现之后,逐渐的从民间到上层都出现了尊重读书人和读书的风气。 因为读书可以改变命运,这句话并不骗人。 读书人为了考上功名,每天都读书,起的比鸡早,睡得比牛晚。一点都不和现实的世界接触,于是他们的生活的能力直线下降。 话说有一个书呆子,每天都在家中读书,并不出门。一次一个做官的亲戚过生日。全家人准备去拜寿,但是在穿上新衣服出门的时候,不小心把衣服挂了一个口子。于是就让自己的妻子帮自己缝补一下,父母就先走了。 父母走后担心孩子找不到路,于是就在路上一路上放一些麦子。等妻子给他缝补好之后,这个书呆子就出门了。但是半天之后父母也没有看到他来,于是就原路回去找他,结果发现他在一个池塘中站立着。 问他在这里干什么呢?原来他跟随留下的麦子一直沿着路走,但是走到这里的时候,麦子被风吹走了,掉到了池塘中,于是他就跟随到了池塘里面。 但是在池塘中又看不到麦子了,于是他就站在这里不动了。 此外还有一个故事,对于书呆子的描写就更是绝了。 说是有一个书呆子,到京城中去考试,但是没有考上,于是准备回家下次再来。但是此人平时很少走路,走路比较慢,错过了一个客栈,于是就在一家农户中借住一晚。 到了晚上吃饭的时候,他发现这家人烧的菜特别好吃,于是他就询问农民是怎样做出这样好吃的饭菜。农民觉得自己的菜都很平常,以为这个人是在问烧菜用的燃料,于是就指了指旁边的牛粪:就是那个。 书呆子就问能不能卖给他一些,农夫很奇怪,说你要就拿走一些吧。书呆子万分感谢之后就用手绢包了起来。一路上小心地保管着,等到回家之后,他把自己考试的结果告诉了自己的妻子。妻子很是难过,但是书呆子说,虽然没有考上,但是我在回来的路上发现一个超级好吃的东西。并说你就等着吧,晚上我做给你吃。 妻子就在客厅等着,但是过了一会儿,她闻到很臭的味道,赶紧进去一看,发现锅里面炒的全是牛屎,这下可把她给气坏了。 吴宁也没让白少阳失望,真正做到了一个书呆子该有的气质,接下来吴宁做的一件事情可谓是石破天惊,惊天地泣鬼神! 见吴宁整日的投身于书海之中,白少阳实在看不下去了,于是便想和他开开玩笑,让其放松放松。白少阳给吴宁讲了一个典故,这个典故和北宋大文豪苏轼当年的考题《刑赏忠厚之至论》有关。 根据这个考题,苏轼引用了一个并不存在的典故:“当尧之时,皋陶为士,将杀人。皋陶曰杀之三,尧曰宥之三。故天下畏皋陶执法之坚,而乐尧用刑之宽。” 听完这个典故以后,吴宁竟然真的投身于书海,开始疯狂的翻阅古籍,想要找到这个典故的出处。 可以想象,一个杜撰出来的典故,又怎么可能找到答案呢?当然对于书呆者而言,他们是不会考虑那么多的。 “看来,吴家三公子是真的货真价实的书呆子!” 白少阳并没有想要囚禁或者说把吴宁扣押为人质的想法,只是或许业余生活太过于乏味吧!总想找一点有趣的事情做做,不然和咸鱼有什么区别呢? 虽然吴宁总是被笑话为书呆子,但又有几个人能够体会书呆子的快乐呢? 子非鱼焉知鱼之乐? 如每日饮酒作诗的公孙弘,同样没有人能够体会他的快乐,虽然是一种淡淡的孤独之乐,但不得不说,总有那么一些人有一种受虐的倾向,我们亦可以把它理解为越挫越勇。 江阳城知府周泉再也不能淡定,眼看着白少阳羽翼渐丰,周泉决定出手对抗… 在一个有晚霞的傍晚。 白少阳推开门,走出江阳府,并拒绝所有人的跟随,许久许久没有独自一人好好的走一走。 一阵狂风乱舞,一阵又一阵的涌入白少阳的怀中,狂风肆虐,却令白少阳觉得愈发的清爽。 从迷茫之中走来,白少阳又走向迷茫,未来还要在迷茫之中停留多久,白少阳自己也不知道。 有些人注定是要为奔波而活,不论为什么而活,人活着总归需要一个理由。 就像有人为读书而活着,我们大可以嘲笑他迂腐,但想一想我们自己的理想真的就那么高尚吗? 白少阳实在看不到前方的路,没有人为他指引一条清晰的方向,公孙弘也不能。 人无远虑,必有近忧。 这个藩王究竟还能安稳的当多久?白少阳也不确定。 局势在变,少有先知先觉者。 我是谁? 不知白少阳是在问上苍,还是在自问。 一个人在走过一段路以后,总归要好好的总结一下这段时间的得与失,如果得大于失,那就说明这段时间没有白活。如果失大于得,那就说明,这段时间都活到狗肚子里去了。 无论如何必须做出改变,活人总不能让尿憋死,改变是为了更好的进步,而并非是为了逃避。 吴氏家族有钱,是可以依靠的对象,虽然不清楚吴宁这个书呆子究竟是不是在装傻,但这并不重要。白少阳想要的是吴氏家族的银子,而并不关心他们的家人。 有了银子就可以拉队伍,有了银子就可以向朝廷纳贡,朝廷得到好处,自然也不会亏待白少阳。 虽然白少阳并不是很讨厌周泉,但总觉得周泉是个麻烦,总想找个借口把他给搞走。 一个大活人人间蒸发太过诡异,更何况周泉还是朝廷的重要大员,这种事情当然不能明着做。 “把周泉搞走,至少要让他离开江阳城!” 白少阳也决定出手… 第十五章 野心在燃烧 白少阳的想法,再一次被时空猎人所捕捉到,这个疯狂且危险的想法,很有可能让白少阳在这个时代葬身。 这是白少阳第一次清楚地听到时空猎人的声音,这是一种极其浑厚的声音。 “经过这一段的历练,我们得以相会!” 这声音似乎是从白少阳的脑子里发出来的,听起来是那样的不真实,但却又是实实在在存在的。 “你是谁?” 这样的话,白少阳问过无数次,但没有一次能够得到答案,但这一次,答案是有的。 “时空猎人!” 这种有些搞笑的回答,骗骗三岁的小孩还可以,但对于白少阳而言,这是极其滑稽可笑的,但白少阳还是选择了尊重。 “你想怎么样?” 白少阳望着无边无涯的天际,陷入了呆滞,模样看起来极其可笑。 “你遇到困难了吗?需要我的帮助吗?” 声音带着一丝磁性,就像一块大吸铁,可以吸进所有东西的那一种。 “你是做什么工作的?” “我是一个捕猎者!你可以叫我时空猎人,所有的生灵,都是我的猎物,只要我愿意,他们皆都难逃…” “这么肯定?” 白少阳当然不相信这个所谓的时空猎人的鬼话,他宁愿相信自己的脚趾头会说话,也不愿意相信一个并不存在的人说的话,因为这是非常可笑的! “哈哈!” 时空猎人笑了一下,似乎已经有了新的想法,他决定重新洗牌这个世界,改变这个世界人物的命运。 能够玩转别人的命运,究竟是一种什么样的感觉,或许此刻只有时空猎人自己才清楚。 “一旦乾国国君驾崩,一切都将发生改变!一朝天子,一朝臣!你这个藩王的好日子也就将到头了!陈列命中注定阳寿只有二十岁!” “二十岁?陈列今年十七岁,岂不是只有三年可活?” 陈列并无子嗣,若真毫无征兆的驾崩,皆时乾国上下必然会陷入恐慌之中。 白少阳突然惊恐起来,这个消息对他而言,无异于晴空霹雳。 一年前是什么样的一种处境,白少阳还历历在目,三年后又将会是一种什么样的处境也是可想而知的。 “你虽至高无上,可是你所说的话还是太过于夸张,我着实难以相信…” 对于任何一个人有点想法的人而言,都不会轻易相信别人的话。更何况还是一个并不存在的人。 “乖乖!我的猎物,你不必担心会有性命之忧…时空猎人是不会让你死掉的!” 三年,能做什么呢? 对于一个步入高中校门的学生而言,三年后的目标就是考到一个理想中的好大学。 对于一个官员而言,三年后的目标应该是可以得到更好的任免和升迁。 但如果提前得到三年后的结果,现在能做的又是什么呢?如何做没有方向,是否该相信时空猎人所说的话呢? 此刻,白少阳的大脑竟是一片的空白。 温水煮青蛙是最为致命的,穿越不造反最终怎么死的都不会知道,此时此刻少阳的心里居然有了一丝野心。 不论三年后陈列会不会死,自己都必须早作准备,一旦新的皇帝宣布要削藩,自己的下场将会如何可想而知。 “那么…我该怎么做?” “哈哈哈…” “你这是算屈服了吗?” 白少阳突然明白了,这是一个有着极极强权利欲望的时空猎人,操控别人的情绪和命运能够给他带来快感。 好汉不吃眼前亏,白少阳说出来他人生中最违心的一句话,一个敢于在强权面前低头的人,说明他正在逐渐的成长。 “伟大的时空猎人,您是至高无上的存在,您愿意帮助我吗?” 听到白少阳的话,时空猎人笑得更加肆无忌惮了,笑得非常的开心。 “不错!我确实是至高无上的存在,我当然可以帮助你,为了避免三年后遇到麻烦,你必须现在做出准备,只有手中握住权力的人,才有与朝廷对话的权利和资本!” 时空猎人的一席话,听得白少阳热血沸腾。从某种意义上来说,并不只是时空猎人如此,任何一个有血性的男人,都有极其强烈的控制欲。 在争权夺利的路上,无数的战士和勇士死在这条路上,但是在他们的身后前仆后继者却是无数。 英雄谁不爱江山和权势?只有懦弱的人才会轻言放弃。 白少阳正逐渐成长为一个男人,在成为男人的路上,必须要做许多艰难的事情。 “我似乎明白了些什么!” 时空猎人很开心,道:“我希望我的选择没有错,我相信我的眼光没有错!” “我们合作吧!” 时空猎人笑了,道:“你没有任何的资本?如何与我合作?” 白少阳也笑了,道:“既然你不会有任何的损失,为何不选择尝试一下呢?” “你似乎突然变聪明了!” “希望我们合作愉快!” 在这个世界上,最难说服的人就是自己,一个人如果能够说服自己,就能克服所有的困难,解决所有的问题。但大多数人都死在难以说服自己,他们固执己见,最终一事无成,一辈子碌碌无为。 在成为英雄的路上,必然会有许多的阻隔,前方必定是荆棘遍地。 三年时间,需要做的事情太多太多,前方的障碍也太多太多。 “我需要一支军队…” “你的确需要一支正规军,一支有战斗力的军队!一支绝对服从你的军队!但这是一笔很大的开支,银子从何而来?你想过没有?” “羊毛出在羊身上,那些官绅还有皇商是个顶个的有钱,而老百姓们呢?却只能勉强果腹,我只能想道从他们身上捞银子,除此之外,再也想不到其他的方法。” “不错,不错,小东西,你挺有想法嘛!” 时空猎人伸了一个懒腰,道:“有想法是不错的,关键是要去实践!你想过没有?一旦你动了他们的利益,你以为你的日子还会好过吗?” “你不是无所不能的时空猎人吗?”白少阳讽刺道。 “可我并不能破坏游戏规则!我只能给你一些引导,但我并不能插手,这是我和另外一个时空猎人的约定。” “那请你给我一些引导吧!” “齐氏家族!” 说完这四个字,一切又都恢复了平静。 第十六章 关不住的鸟 齐氏家族? 白少阳一脸的疑惑,在返回江阳府的路上,脑子里一直在想着这四个字。对于齐氏家族,白少阳,甚至连名字都没有听过, 公孙弘? 白少阳想到了公孙弘,公孙弘见多识广,且在朝廷为官多年,或许听说过齐氏家族。 当公孙弘听到齐氏家族以后,却是一脸的恐惧,道:“少主,你是从何处听到齐氏家族的?” 原来,这齐氏家族本是名将之家,齐氏一家共出过三十多位大将军,只是在权力的斗争中齐氏家族被郑氏家族压迫的死死的。 如今齐氏家族在朝中早已没有了威望,已是落魄的凤凰不如鸡。 齐氏家族成员虽然已经没有了往日的威风,但依然坚持着每日习武的习惯,是个顶个的英雄好汉,气质上不输任何的大将军。 只是因为身份实在是卑微,故此朝中的大臣们也并不会和他们再有往来。 据说现如今齐氏家族还有一支‘齐家军’,人数在三百人左右,虽然人数并不多,但都是以一敌百的勇士。 “那么,齐氏家族现在还有多少人在朝为官?” 公孙弘道:“如今只有一人,此人名齐俊,是齐养的孙子,现任白帝城副督卫之职,不过只是一个不入流的八品武职而已…” 白帝城? 这地方倒是有点意思! 公孙弘道:“白帝城在边塞,距离都城五百里,那地方地广人稀,人烟稀少,想喝口水都困难!到那地方去当一个副督卫,差不多就相当于流放了吧!” 白少阳不明白,为何时空猎人要提到这么一个已经没落的家族,但既然时空猎人已经指明了方向,那就说明这齐氏家族还是有一定的本事的。 白帝城?齐俊? 白少阳摇了摇脑袋,对齐俊有了想更进一步的了解,当然自己去走一趟,是很不划算的,毕竟江阳城还有许多事情需要自己处理。 此时,护卫队已训练的有些样子,或许派他们跑一趟去了解一下情况这是目前来看最划算的。于是白少阳让李鼎霸集合护卫队,准备交给他们这个艰巨的任务。 护卫队自从组建以来,每日都进行着高强度的训练,从未敢懈怠。如今正是他们要施展才华的时候,是骡子是马拉出来溜溜便知。 一百个护卫分成十排整齐站立,等候着听从调遣,这些蠢蠢欲动的小伙子们早就想开始活动活动筋骨了。 更何况,白帝城那是什么地方?对于长期生活在那里的人,当然早已厌倦了那里的飞沙走石,但对于那些从未见过的人,还是非常有吸引力的。 白帝城? 我们要去白帝城? 对于这些连江阳城都没有出过的人,外面的世界当然是很精彩的,能够走那么远,是此前他们从未想过的。 当然,李鼎霸也没有去过白帝城,对他来说这也是一次新的尝试,同时这也是一次冒险。 在这些护卫队成员的眼中,李鼎霸就是他们的“大哥”,在一起生活的这段日子里,是李鼎霸给了他们很多关照。 所以他们也就开始习惯于称呼李鼎霸为大哥。 一百个护卫队成员,不可能每一个人都有机会去白帝城,人多容易误事,但人少了又难以避免安全问题的发生。 人的感情都是培养出来的,这句话绝对没有毛病。 想去白帝城的护卫队兄弟们很多,他们都想去见见外面的世界。但现实是残酷的,并不是所有的人都能够得到这样的机会,机会是需要靠自己争取的。 平日里是兄弟,可到了关键时刻,兄弟就只是兄弟了,仅此而已。为了竞争能够去白帝城的名额,兄弟们之间也是可以撕破脸皮的。 为了公平,同时也为了不伤和气,李鼎霸决定让一百个护卫队成员兄弟,用抓阄的方式来决定出十五个可以得到去白帝城的名额。 抓阄决定的方案得到了白少阳的认可,这算是一个比较合理的方案,既避免了不必要的麻烦,又显得很文明大气。 “若不是真的因为实在不能够抛下江阳城的事情,本王倒还真的想去大漠走一趟!” “大漠孤烟直,长河落日圆!” 那种充满诗意的生活,白少阳还真想去体验一番,能够在大漠待得下去的人,必定是能够守得住寂寞的人。 一个能够守得住寂寞的人,也必然是一个有趣的人,因为他的心里一定藏着许多许多的故事。 “还必须带上酒!” 白少阳以为,作为礼物,酒是少不了的,一个艰苦守卫边塞的将士每日与天地为友,难免孤独,有了酒能够更快的打开他的内心世界。 在边塞那种苦寒之地,唯有酒的温度方能温暖将士冰凉的躯体,有了酒,他们也就热血沸腾起来了。 江阳府内有自家酿的酒,度数比江阳城酒馆里面的那些白开水要更烈一些,没有达到四十五度以上的酒,是极没有意思的。 江元昊吵着也要跟着去边塞,虽然不知道边塞有什么,但觉得那定是一个有趣的好去处,这总比去学堂要有趣的多。 “胡闹!” 公孙弘毫不客气的用严肃眼神看着江元昊,拒绝了江元昊这个无理的请求。 “那我找城主去求情,他定会答应我的!” “你可别瞎闹!” 对于江元昊这个古灵精怪的少年,公孙弘也常的拿他没有办法。 “我也要去白帝城!” 江元昊中气十足的走到白少阳面前,说出了内心最真实的想法,且毫不掩饰。 哎呦!怎么,翅膀硬了? 白少阳心里嘀咕着,想不通江元昊这少年究竟是什么品种的少年,这要是搁二十一世纪,跑不了就是那种三天不打上房揭瓦的熊孩子。 “长路漫漫一路颠簸,说不定还会遇到山贼乱匪,难道你就不害怕吗?” 江元昊道:“古人云:读万卷书不如行万里路,这话没错吧?” “哎呦!不错…不错!” 白少阳很满意,想着自己一天一两银子给江元昊请的先生,总算是没有白花这银子。 “这可是教书先生教你说的?” “并不是!” 江元昊摇了摇头。 “不会是你自己学来的吧?这不可能吧?你居然还会主动去看书?” “是书呆子教我的!” 白少阳扑哧一笑。 “别没大没小的,你得叫他师哥,怎么能叫他书呆子呢?他可是本王爷的财神爷呢!” “我平日里都是这么喊的啊!” “吴宁他就没生气?” “没!” “真的没有吗?” “那书呆子每日除了读书以外,根本没有别的反应啊!” 白少阳那个恼火,这吴宁不会真的是一个书呆子吧,被人称呼为书呆子居然没有反应! “得!算我看错了他,看来这吴宁不仅是一个书呆子,还是一个窝囊废物!” 一想到这吴宁没出息的样子,白少阳顿时就觉得这吴辉还真挺可怜的,居然生出了这么一个窝囊废儿子。再看看这个口无遮拦的江元昊,反倒是觉得此子还真说不定会有些出息。 于是便郑重其事又问了一遍,道:“你确定要跟着李鼎霸他们去白帝城吗?” 因为刚才有一阵风吹过来,白少阳认为一定是这一股妖孽之风作怪,于是便以为一定是因为江元昊被风给吹晕了。 但这江元昊却还真是吃了秤砣铁了心,不到黄河心不死,非得要往那虎狼之穴,是非之地去走上一遭。 “这还真是士别三日,更要刮目相待啊!”?? 江元昊嘿嘿一笑,道:“多谢江阳王夸奖,这么说,江阳王同意了?” 话都说到如此份上了,若再不同意,白少阳也会觉得自己脸上无光。话又说回来,这人各有志,既然江元昊真有这么大的志向,又何必束缚住他呢? 有些鸟儿终究是关不住的,他们的羽毛太鲜亮了。当它们飞走的时候,你心底里知道把他们关起来是一种罪恶,你会因此而振奋。 第十七章 等我回来 这是江阳府第一次派出远行队伍,人数虽然不多,但亦也有三十多人。 他们的目的地是边塞白帝城。 对于江阳府来说,这绝对可以算得上是一件大事,所以江阳府上上下下所有的人都很期待这一次出行。 吴辉也不知从哪里打探到了这个消息,居然带着吴云和吴亦凡也一同来到了江阳府门外。 正在门口吟诗的公孙弘见有一辆装饰华丽的马车远远而来,觉得有些疑惑。 “莫非城主今日有重要的客人要会见?” 正当公孙弘疑惑之间,马车便已经到了江阳府门前,马车缓缓停下。随后从马车内钻出一个两鬓斑白的长者,此人便是吴辉本人。 吴辉见是公孙弘,便行礼道:“公孙先生,冒昧来访,还请多多包涵!” “不知吴老板有何贵干呢?” 公孙弘不知这吴辉在此时突然来访,究竟所为何事。此刻,江阳府上上下下正是忙得不可开交的时候,可没有功夫接待客人。 吴辉道:“听闻贵府今日要出行,故此吴辉想要来送送,聊表心意。”吴辉伸长脖子望向江阳府府内。 “怕不是吴老板思子心切,想来见见三公子吴宁吧?” 吴辉尴尬的笑了笑,道:“犬子不懂事,冒犯了小王爷,吴辉怎么敢去见那个逆子?” 吴辉思子心切,公孙弘早就看出来了,只是商人的嘴脸往往都是比较圆滑的。 白居易在九江任江州司马时,在浔阳江头遇到一艘船,船上坐着个女子在弹琵琶,白居易和她搭讪,了解道这女人原来在青楼,被一大款商人买了当小妾。至于为什么她在九江船上,原来娶她的商人去浮梁县进货(茶叶)去了。 封建社会时代,商人的地位是非常低的,社会普遍存在四个阶层,即士、农、工、商,商人在古代可以说备受歧视,虽然自己有钱,但不能随便穿丝绸的衣服,子孙也不能入朝为官,而且经常会面临被封建统治者抄家的危险。 对于商人,公孙弘向来是不怎么喜欢的。 吴辉表面上虽没有表现出来对儿子的思念,但内心其实已经早就不能淡定下来。 “请吴老板放心,您家公子在这江阳府内待着比在什么地方都安全!” 吴辉老脸一红,布满血意的眼睛转了两转,道:“犬子虽说不懂规矩,但犬子的心地不坏,小时候倒是挺聪慧机灵,只是不知为何愈长大愈迂腐了,只知道念书…” 吴辉塞了一张五百两银票的“大乾宝钞”给公孙弘,小声道:“还请公孙先生多多关照犬子,拜托了!” “拜托…” 吴辉恨不得给公孙弘跪下了。 这一声拜托,饱含着太多的心酸和无奈,人在屋檐下不得不低头的道理到哪里都是如此。 公孙弘也没有和吴辉客气,五百两的银票不收白不收,对于有钱人来说,五百两银子还不是洒洒水的事情。 公孙弘触景生情,不由也发出一句唉叹:“可怜我那三个儿子,皆战死沙场!” 吴辉顿时有些懵了,不明所以,于是便小心问道:“不知公孙先生有何不得已的苦衷,为何如此伤感?” 丧子之痛,思念成疾的公孙弘,早就成为了以前自己最讨厌的“怨妇”,如今远离了朝堂,内心反倒是觉得愈发的空虚。 公孙弘讲完自己的故事后,居然被吴辉紧紧搂在了怀里,两个大男人抱在一起泣不成声。 这一幕刚好被白少阳看到了,白少阳捂着脸一边走一边道:“不好意思,打扰了,打扰了!” 都说古人有好男风的雅好,白少阳只是听说过,却从未见过,今日一见顿时觉得三观尽毁。 不论是公孙弘还是吴辉,此刻都觉得自己很难解释清楚了。 “看来,你也是苦命人啊!” 吴辉没想到平日里看起来风度翩翩的公孙先生居然承受着这么大的悲痛,于是便愈发觉得自己与公孙弘是同病相怜的人。 队伍马上就要出马了,熊孩子江元昊却表现的出人意料的淡定。没有不安,亦没有恐惧,淡定的看不出任何的表情。 “江阳王!请受江元昊一拜!” 这是江元昊第一次如此郑重其事的朝白少阳行这么大的礼,没有了当初的“童言无忌”,白少阳反而觉得有些不适应。 白少阳摸了摸江元昊的额头,确定他并没有发烧。 这一去,不知何年何月才能回来,为了一个不怎么靠谱的传闻,而去找一个名叫齐俊的人,这种事情也只有年轻人才有这样的干劲。 李鼎霸拍了拍留下的那些弟兄们的肩膀,道:“俺走以后,你们要替俺多多打探俺妹妹的下落!” 李鼎霸最放不下的还是自己在这个世上唯一的亲人,妹妹“李媛媛”,为了找到“李媛媛”,李鼎霸几乎把闲暇的时间都花费在了寻找妹妹上面。为此,李鼎霸还曾把整个江阳城的画师找来为李媛媛画像。 “请大哥放心!兄弟们一定不会忘记大哥的嘱托,哪怕把江阳城翻一个底朝天,也要找到大哥的亲妹妹!” “大哥,你就放心去吧!找妹妹的事就交给我们吧!” 由李鼎霸带头前往白帝城的队伍即将开赴“白帝城”,这是白少阳来到这个世界以来第一次正在意义上的离别,虽然白少阳并没有一同前往,但此时此刻,他突然有些不舍李鼎霸,不舍江元昊,更不舍自己一手组建的护卫队成员。 马上就要离开了,白少阳突然觉得有些失落。 酒,用来表离别,此时此刻再合适不过。以前不明白,现在懂了许多。 白少阳让仆人端来酒,并给出行的队伍每个成员都倒了一杯,道:“喝了这一杯,愿你们一路顺利,早日回归江阳城!” 劝君更尽一杯酒,西出阳关无故人! 李鼎霸带头,一饮而尽,带着队伍出发了。 那个手握土豆的少年,再也不是当初的样子,他也变得沉稳了许多,亦或许他把所有的心里话都深藏着。 走出几步,他终于回过了头,道:“院子里第三棵大樟树下面藏着一个铁盒,里面的东西你们先别挖,等我回来!” 第十八章 假少爷骗卖真古董 李鼎霸和江元昊离开江阳城的这一天夜晚,白少阳睡得非常舒服,从未有过的舒服。 一个人脑袋里没有任何的东西,那种感觉其实是非常舒服的。 因为,这一夜白少阳再没听到奇奇怪怪的声音。 第二日,白少阳决定出门走走,本想找个人陪自己一起去的,想了想,并没什么可以带的人,于是还是一个人出了门。 与那些后面喜欢跟着一大堆人的少爷相比,在大多数时候白少阳更喜欢一个人独来独往。 古老的城市,古老的街道,每天的变化是极其缓慢的。 这并不像白少阳生活这么个时代,三天挖一条街,十天建一栋楼。这里的变化就是:你几乎看不到变化。 许久都没有去过九玄茶馆,白少阳不知不觉便已经走到了九玄茶馆,这个如杂货铺一样的地方,总能在里面找到神奇和趣事。 一个穿着干净的少爷模样的人,在一个临时搭建的高台上面大声的吆喝着,在他的四周围着许多看热闹的吃瓜群众。 人群中有人认出了他:“这人不是江阳城大…大…大富商王九九的儿子王者荣耀吗?” “他来九玄茶馆凑什么热闹?” “这家伙是一个十足的败家子啊!” 众人的脖子一齐随着嘈杂声转过去。 白少阳看到一个公子哥模样的人正围坐在一堆古玩杂项里面。 要问他干什么,可却又没有人说的出来。 有时候安安静静做一个吃瓜群众,倒也是一件非常有意思的事情。于是白少阳便和其他普通百姓一样,只是一个看热闹的人。 “这家伙可是咱们江阳城出了名的败家子啊!” “今天算是没白来,这下可有热闹看了!” 只见王者荣耀把自家的古玩一字排开,每个古玩上面都标着不同的价格,看样子是要把这些东西全都卖了。 “各位江阳城的父老乡亲们,走过路过的,都别错过了,这些可都是我们王家的东西,件件可都是真品!比土里刨出来的都真!” 这九玄茶馆可不是一般二般的地方,说是卧虎藏龙一点都不夸张,因为什么样的人都有,所以什么话都敢说的人自然也是有的。 “是真是假,我们这些穷苦老百姓怎么会知道?” “像我们这些吃了上顿没下顿的单身汉,怎么还有闲钱买这些花里胡哨的东西?” 叫卖东西的这主,是有名的浪荡公子,每日变着法的玩新鲜刺激玩意儿。 只是不知为何,今天居然玩到九玄茶馆来了,玩的方式也是比往日要更加的清新脱俗。 大会都没有把这浪荡公子王者荣耀说的话当一回事情,以为他不过只是解闷闹着玩而已,于是也就当作是热闹看了。 被人无视是一件很尴尬的事,特别是在众目睽睽之下,更是如此。 这位王者荣耀王公子,当然不会让自己的面子就这样挂不住,于是便见人就拉,生怕别人看不见自己。 白少阳对于古玩收藏之类的物件并没有什么鉴赏能力,充其量只是一个业余爱好者水平。对于古董鉴赏的水平只能看得出来是不是旧的,除此之外就只能靠想象。 对于自己不了解的东西,最好的选择就是避开,这和做生意是一样的,对于不熟悉的行业是万万不能随便试水的。 “少爷!老爷…老爷他…吐血了,快回家去吧!别再卖了!” 一个仆人模样,穿着麻布衣服的老仆火急火燎的往人群中钻,只是因为被围的实在太拥挤,老仆人被卡在了人堆里。 “少爷!快回家去吧!” 老仆已经面红耳赤,眼睛也红肿的如一个核桃仁一般大。 “什么?老家伙吐血了?” “嗨!这老家伙!早不吐血,晚不吐血的,在本少爷做生意的时候吐血,这可真是够晦气的!” 王者荣耀少爷很不快,对于自己的买卖被打断表现的极其的愤怒。 “回去告诉那老不死的,他儿子现在懂事了,学会做生意了,现在没功夫回去!” “少爷,能不能别玩了!老爷他…他这一次真的快…快不行了!” 说完这一句,老仆人直接趴在地上,一边捶打着地,一边抽搐着,看样子,这一次真的不像是表演出来的。 王九九一直身体还算可以,说他快不行了,不仅是王者荣耀少爷不相信,连江阳城的百姓们都不相信。但谁家又会拿这种事情开玩笑呢?若不是家中真的有人已经病入膏肓了,恐怕也不会拿这种事情出来丢人现眼。 “好了…好了!我随你回家便是,真是烦死人了!”王者荣耀极不耐烦的让几个小厮把摆满一地的古玩打包,一边打包还不忘一边喋喋不休的咒骂着什么。 如此古今中外都罕见的不肖子孙,让围观的百姓们都大开眼界。 这一出如剧本一样的“舞台剧”,让白少阳看的一愣一愣的。 只见那被人称之为“王者荣耀”的少爷和几个小厮以及一个老迈的仆人,相互搀扶着跌跌撞撞的离去了。 过了一会,一个商人模样的人屁颠屁颠的跑来,望着那“戏台”喊了一句:“我的天哪!我那些古玩奇珍,全让骗子给卷走喽!” “我…活不了喽!” 这一出“假少爷卖古董”的闹剧让这个想要投机取巧的商人亏的血本无归,差点气的一头撞死在柱子下。而那些在底下演戏的观众们此刻也消失的无影无踪。 整个骗局从过程上来看一气呵成,不留任何的破绽。 当然,在九玄茶馆这种地方,每日会发生各种骗局,大家也就见怪不怪了,不是我骗你,就是你骗我。 被骗的人,总会想一个更高明的骗局接着再去骗人,所以并没有人会同情被骗者,更不会有人会对被骗者有任何的同情。 一旦当他们缓过来来,想的不是改过自新,而是想出更为疯狂的骗局。 颇具戏剧性的反转,让白少阳大开眼界,想来自己来九玄茶馆也实在是没有白来。 被骗的古董商人,落寞的躺在地上,一动不动,也不在意人来人往对他有什么异样的眼神。 或许…只有心如死灰的人,才会如此吧! 第十九章 夜来香酒楼 如死人一般躺在地上的商人,此刻哪里还会在乎别人怎么看自己。 他恨,恨那个自称为“王者荣耀”的骗子把他所有的身家财产全都骗了去,此刻他已经无处可去,那些比他生命还重要的古玩丢了,商人也就觉得再活着是没有任何意义的。 问君能有几多愁?恰似一江春水向东流… 此时此刻,或许只有这首诗才能表达商人心里的悲凉和孤独外加令他抓狂的寂寥之感,总之任何的形容词用在他的身上都不为过。 “朋友,醒醒…” 白少阳用脚踢了踢商人的身体,商人却没有任何的反应,犹如一条案板上的咸鱼。 “喂!你叫什么名字?” 来往旅人少有低头看的,这样的场景已经见怪不怪,故此没有人会浪费时间在一个和自己没有多少关系的人身上。 商人抬了一下眼皮看着眼神这个被阳光照射的格外帅气的少年,有气无力道:“我已是一无所有,请小兄弟高抬贵手!” 白少阳道:“你不还有一个身体吗?怎能说是一无所有呢? 商人“啪”的一声,从地上爬起来,如梦初醒。 “此话怎讲?” “留得青山在,不怕没柴烧!” 看到眼前少年说出如此有哲理的话,商人用看圣人一般的眼神看着白少阳,用一双黑手揉了揉眼睛道:“这话听着还真有道理!” “对,留得青山在…不怕没有财!” 扑哧… “怎么,你不死了?” “不死了,我不能就这样认输!若真就这样想不开,岂不是被人耻笑!” “你这样想就对了!” 商人感动的一把鼻涕一把泪的,道:“不知小兄弟尊姓大名,待我发迹的那一天,一定感谢小兄弟的开导之恩!” 听完商人的话,白少阳也有些感动,看来还是古人实在啊!不但重情重义,而且知恩图报,让白少阳不免觉得有些惭愧。 “这骗子究竟是什么来头?” 白少阳想不通,一个混迹商场多年的老江湖会被一个毛小子骗了。 “你是说王者荣耀?” 虽然听到王者荣耀这四个字白少阳有些憋不住想笑,但还是克制住了。 “我说的就是这个王者荣耀!” 商人看了看天,又看了看地,道:“或许是从天上飞下来的,又或许是从土里钻出来的…” “这小子,贼狡猾啊!我混迹商场二十六年,居然折在了这小子手里,算我倒霉!” “此事说来话长,不是一两句话能说的清楚的!” “好巧,好巧!我没有别的兴趣,唯独喜欢听故事,你讲给我听,作为回报,我请你喝酒…” 商人一模干扁的肚皮,嘿嘿一乐,道:“如今我已身无分文,一无所有,有人请客,那…那我还客气啥!” 哈哈哈… “没想到你还真是一个性情中人呀!” “你不会是诓我的吧?” 刚说完这话,商人便狠狠给了自己一嘴巴子,道:“得!算我嘴欠,如今我什么都没了,哪有什么好骗的!” 白少阳领着商人一路闲逛,来到了一家酒楼,这家酒楼的名字也非常的大气,光看名字,就容易让人浮想联翩。 夜来香… 这还真的是一家很风骚的酒楼嘛! 人靠衣装,马靠鞍。 白少阳一出现在夜来香酒楼门外,眼睛只有老鼠眼大的老板娘居然把眼睛瞪的跟核桃一样大,如一把利剑一样就飞过来了。 “是哪阵风把公子您给吹来了呀?” 随即老板娘用极其妩媚的语气道:“姑娘们…来客人了!” 听完老板娘的话,白少阳差点没憋死过去,心里想着坏了,一不小心走错地方了,本来真的只是想纯粹的喝两杯酒,没想到给走到这种地方来了。 但是商人却是熟门熟路的,搂着姑娘的同时,手也极不自觉的到处乱摸。 “老爷…你捏疼我了!” “讨厌!” ------ ------ 还是处子之身的白少阳,虽然经常表示想要开车玩一次,可是却真的没有实战过,在这花花世界,灯红酒绿之地,难免有些迷失了自己。 还未等白少阳开口,老板娘便用她那双极其毒辣的眼睛判断出了白少阳大概的家资,给他安排了一桌三百两白银的酒席,并安排了两个嫩的可以挤出水的豆蔻年华姑娘。 “羽媛、羽清…这个少年公子可要给老娘照顾好了,要是有半点闪失,老娘让你们吃不了兜着走!” 这老板娘倒也会做生意,既开着酒馆又经营着业务,两边都赚着银子。看人又神准,所以生意做的很大。 在老板娘的威逼利诱之下,羽媛羽清两位姑娘被带到了白少阳面前,白少阳方才看了一眼,马上就被惊艳到了,这两个姑娘清纯唯美,绝不是那种胭脂水粉修饰出来的庸俗之物。 他们的容貌是可以让那些所谓的顶级流量明星都要觉得羞愧的,相比之下,谁高谁低,已是一目了然。 “公子,今晚就让我们姐妹俩来伺候你吧!” ------ 这一晚,白少阳酒也是喝了一些的,所以究竟做了什么也就自然不是很清楚了。 与之同来的商人,饥不择食,于是也就顾不得睡在自己身边的是谁了。 第二日,老板娘把白少阳的消费账单送达,终于露出了狡黠的笑容。 “周泉知府是我堂弟,你若是敢赖账,恐怕会吃不了兜着走。” 说完这句话,老板娘又突然把话锋一转,道:“不过…像公子这种豪气的大户人家公子自然是不会赖账的。” 酒不醉人人自醉,昨夜白少阳元气大伤,精气外泄,到了日晒三竿依然是晕乎乎的。 “兜…对!那姑娘的肚兜确实是听好看的…” 老板娘见白少阳还没睡清醒过来,便道:“公子,要不你先把账结一下?” “结账?” “结什么帐?” “我又没买什么东西,干嘛要结账?” 老板娘依旧操持着甜美的笑容,道:“看来昨夜公子是喝糊涂了,所以才会说出这些胡话吧!” 与白少阳一起来的商人,此刻却是惊恐不已,战战兢兢道:“公子,你还认得我不?” 白少阳摇了摇头,道:“喝多了,记不怎么清楚了…” “啊呦!公子啊…你可别和我开玩笑啊,要是不给他们银子,咱们可走不了!” “你过来一下!” 待商人走过来以后,迷迷糊糊的白少阳看着商人,问道:“你…叫什么名字?” 商人一听,乐了,想着这公子居然还能想到问自己叫什么名字,想来一定是还清醒着。 “我叫刘如意!” 白少阳看了看老板娘,又把老板娘喊了过来,道:“找刘如意要银子去!” 刘如意一听,双腿都差点吓软了,道:“公子,这种玩笑可开不得,会死人的!” 老板娘原本的好脾气此刻已经消磨殆尽,恶狠狠道:“怎么,莫非还要白吃白睡?你当老娘我是好欺负的?” 白少阳道:“老鸨…你若不说周泉是你堂弟,说不定我还会对你客气一些,今天忘记翻黄历了吧?” “有意思,看来今天太阳打西边出来了,来了一个硬茬!” 第二十章 夜来香酒楼 白少阳整了整衣服,昨夜从男孩变成男人以后,白少阳便愈发觉得此前自己太过温柔了,想着怎么改变自己的气场,今天又遇到这么一位长着恶霸脸的悍妇,心情自然也就好不起来了。 首先自己睡过的东西必须带走,包括床、被子、枕头…当然还有羽媛羽清两位小姑娘。白少阳可不想做睡了别人就抛弃的负心汉。 白少阳顿了顿,道:“冒昧的问一句,这酒楼值多少银子?” 老鸨道:“十万两!” “加上羽媛羽清两位姑娘呢?” 老鸨道:“你若是有十万两银子,羽媛羽清算是白搭给你!” “你…你也白搭吗?” 老鸨怒道:“小公子,老娘也算是看出来了,你就是一个骗吃骗喝的泼皮无赖,别说是十万两白花花的银子,你能拿出一个子老娘免费陪你睡!” 老鸨此话一说,吓得楼下几个客人脸色都白了,纷纷逃出夜来香酒楼,这比鬼还吓人的老鸨还真是什么话都敢说。 商人这时也早已经懵圈了,不知该说什么,蜷缩在角落里一动不动,似乎已经预料到自己的结局将会是怎么样的。甚至已经做好了,抱头护裆的动作,看起来颇有经验。 老鸨的内心此刻如一团熊熊烈火在燃烧,张牙舞爪,做好了朝白少阳扑来的准备。 作为一个刚刚经历过更年期的中年妇女,老鸨正在逐渐变得衰老,她的目光无神,表情冷淡。 似乎只有在看到银子的时候,才会露出那种令人觉得匪夷所思的笑容。 但此刻,老鸨的笑容却更加像是被雕刻出来的一般,不仅没有任何的感情,甚至连假笑都谈不上像。似乎纯粹只是为了衬托她那张老脸,使自己不觉得那么老罢了。 “小公子,老娘再问你一句!你这银子到底是给还是不给?” 这话还未说完,在她的身后便已经出现了五个虎背熊腰的打手,一个个都瞪着大眼睛,并且一个比一个眼睛瞪的大。 “眼睛瞪得大了不起吗?” 白少阳把手伸进怀里,准备在掏着些什么,被老鸨一把给按住了,道:“你想干什么?” “想吃本公子豆腐就明说嘛!干嘛这么激动!” 白少阳的话让老鸨彻底的疯狂了,老鸨手绢一甩,腰板一挺,怒指着白少阳道:“把他给老娘绑了!” 白少阳却是不慌不忙道:“你们把本公子给绑了,谁给你们回家拿银子呢?” 不论白少阳说的话是真是假,老鸨的态度,又瞬间来了一个360度的大转弯,随着老鸨的嘴角微微上翘,被涂抹的浓粉也跟着抖落了下来。 “早说嘛!我们开门做生意的,讲究和气生财,谁又愿意动不动打打杀杀的?” 白少阳道:“报官吧!” “报哪门子官?官府是俺家开的,难道还会听你的?” “是我们姑娘服务不周到了?还是饭菜不合你胃口了?” 白少阳嘿嘿一笑,道:“姑娘倒是满意,这饭菜也算是不错,就是老板娘差点意思!” 白少阳这话刚说完,便被老鸨给狠狠甩了一耳光,顿时觉得有些真的清醒过来了。 “我是谁?” “我在哪?” “我要干什么?” 在一阵上吐下泻之后,白少阳被两个黑衣人搀扶着来到了老鸨的面前,此时的老鸨已经严阵以待,准备亮出她的看家本领。 “吃霸王餐,还白睡了俺家姑娘,这一笔血海深仇老娘今个可要和你好好算算!” 两个手拿胳膊粗棍子的胖子,光着膀子,站立在老鸨的身边。在老鸨的前方者是一条长凳,长凳上面还有未干的斑斑血迹。 白少阳被胖子绑上了长条凳,如捆肉粽一般。 “给我打!” 随着老鸨的话音落下,棍子也跟着落了下来,打在了白少阳的屁股上面。 学过几年武术的白少阳虽然武艺并不算高超,但在学武的那几年里没少被揍过。只要挨下了这顿打,就有借口白得下这酒楼了,王爷的身躯那可金贵着呢,被打坏了自然是要赔偿的。 要说白少阳也还真的挺能忍受的,被打了十棍子居然不喊一声疼。 白少阳没觉得疼,在一旁看热闹的店小二和小姐姐们却一个个捂着眼睛,不敢直视。 “真够惨的!” “真是可惜了一个这么英俊帅气的好少年啊!” 人长的帅总是有好处的,老鸨也看不下去了,道:“罢了,罢了,只要你从了老年娘,你在夜来香酒楼的花费就全算在老娘身上了!” 一旁瑟瑟发抖,还没被揍的商人居然觍着老脸道:“要不…让我也试一试!” 这话不说还好,一说反倒把老鸨给激怒了,道:“色魔啊!色魔!给老娘往死里打,居然还敢对老娘有非分之想!” 当拳头如雨点一般的落在商人的身体上之时,商人已然想不明白为何同样是男人,这待遇为啥就相差那么大呢! “看来这少年不能再打下去了,遇上老娘算他运气好,把他拖到老娘房间里去,幸好老娘对于治疗跌打损伤之类的颇有造诣,现在又便宜了这少年了!” 众人皆不明白老鸨今日情绪为何如此多变,但又不敢多问,只能往肚子里面咽。 话说这江阳王失踪以后,江阳府内上上下下可就炸开了锅,特别是公孙弘更是着急的上蹿下跳。在连续派出好几波人出去寻找无果后,公孙弘只好把这个消息告诉了江阳城知府周泉。 虽说周泉并不怎么喜欢白少阳,可是人毕竟是在江阳城丢的,周泉是无论如何也是脱离不了干系的。所以此事,周泉比公孙弘还要的着急。 只是,此刻谁又能想到堂堂的一城之主,江阳城的城主居然躺在夜来香酒楼老鸨的床上。 老鸨把房门关上后,走到白少阳的跟前,褪去了她那披在外面的那层薄薄的轻纱。 “你究竟是谁?莫非要在夜来香酒楼大闹天宫不成?” 无法动弹的白少阳也不知老鸨对他使用了什么,只能眼睁睁看着自己被人蹂躏。 当然,此刻白少阳想要开口说话都成为了奢望,这个狠毒的女人居然封住了他的嘴。 “莫非她真的想要得到我的人?” 一个邪恶的想法从白少阳的脑子里冒出来,很快又被白少阳快速浇灭。 这女人实在太老,看起来比周泉还要老,白少阳不敢有任何的不该有的邪恶想法。 世人都爱美好的东西,比如夕阳,可是夕阳并不长久,或许因为它短暂,所以世人认为它美好。 不过想要让白少阳接受老鸨,白少阳却怎么也无法接受。 解开白少阳身上衣服的扣子,一个年轻的身躯出现在老鸨的面前,在这个年轻身躯的脖子上面挂着一块明晃晃的玉佩,上书:江阳王三字。 可惜的是老鸨不认识字,只觉得这玉佩不错,定能值几个钱,于是便扯了下来。 这东西你也敢偷? 白少阳差点没活过来,可是却觉得头实在晕乎乎的厉害,怎么也动不了,于是也就顾不得那么多了。 在被扒开一层衣服以后,老鸨发现了藏在白少阳衣服里面的“大乾宝钞”,顿时眼睛就变亮了起来,和所有见钱眼开的老鸨一模一样的那种贪婪表情。 “看来,这少年还真不是普通人家的公子!” 老鸨对于自己的表现似乎很满意,今天可谓是人财两得,老鸨笑着笑着便发出了猪一般的叫声。 这一夜,对于白少阳来说是他自从穿越以来最难熬的一夜,同时也是最痛苦的一夜。 不能说话不能动,就和木头人一般,这种感觉真的非常不爽。 第二日。 周泉火急火燎的跑到了夜来香,没有找妹子泄火而是直接找了老鸨。 老鸨吓得把白少阳赶紧藏在了床底下,等待周泉进来以后,老鸨故意在那唉声叹气的说自己这几天人不舒服。 “表姐…听说了没有,江阳王不见了!” 老鸨听都没听清楚,便摇头道:“没有听说过!” “想来也是,江阳王怎么可能会来夜来香这种地方呢?” 老鸨知道周泉见多识广,便把玉佩给周泉看,本想听周泉夸奖自己几句,却没想到周泉一看到玉佩马上就晕过去了。 ------ ------ 第二十一章 接收酒楼 当周泉醒来之时已是第二日清晨,一醒来便四处寻找老鸨。 “玉红,你给我出来!” “这玉佩究竟是哪里来的?” “你可别害老弟!” 周泉一睁开眼睛,便疯狂的找老鸨,想要问一个究竟明白。 “玉红!” 周泉满酒楼的寻找玉红,搞不明白的客人们还以为玉红是这里的头牌。 此时的玉红大概也是知道了那俊俏小少年的不寻常身份,竟然躲起来不敢出来了。 一个正在走向老年的妇女,本应该本分一些,想着的应该是如何的修身养性,而不是如何坑蒙拐骗。就算不为自己想,也应该为祖孙后代想一想。 思想不纯洁的人,很容易在歪路上越走越远,同时也很容易一念成魔。 而此刻,老鸨玉红也似乎是有些“未成活便也疯了魔”。 按照郎中给出的说法:这是给吓的。 玉红被吓傻了,且神志不清,语无伦次,行为疯癫。其表现为见人就喊“你大爷的”,并伴随有羊癫疯的症状。 整个江阳城的郎中们都束手无策,当周知府找到白少阳时,白少阳已经被老鸨“戏虐”了有一阵子了。因为屁股挨了板子,所以此刻还不能下床。无论周泉怎么哀求,白少阳都表示自己不能离开夜来香酒楼。 身体上遭受了这么大的折磨,白少阳认为自己必须得到补偿。没有二十万两银子说什么也不起来,明摆着要整垮夜来香酒楼。 虽说周泉在夜来香也有一些股份,但因为此事已经涉及到了江阳王,为了能够尽快撇清关系,周泉想要全身而退。 毕竟殴打藩王这可不是一件小事情,一旦这件事情传出去,别说是这夜来香酒楼,哪怕是他这个知府,恐怕也有可能被撸掉。 其他地方的藩王会怎么看?显然这些藩王会联合起来,表达强烈的不满,这都欺负到了藩王的头上了,还有必要忍受吗? 为了避嫌,周泉主动提出来不参与这件事情的处理,全凭江阳王的处置,并灰溜溜的离开了夜来香酒楼。 当公孙弘赶到夜来香酒楼以后,看到几天未见到的白少阳,于是便上演了一出“哭主”的大戏。 公孙弘捶胸顿足哭道:“少主你为这是怎么了,莫非是受到了妖女的胁迫?” “公孙先生!” 白少阳有气无力的喊了一句。 “怎么,他们还打了少主?真是…没天理啊!” “王法呢?” “难道这些人都这样的漠视王法吗?” 白少阳只顾着点头,剩下的话就留给公孙先生来帮自己说了。 “这种黑店必须查封啊!” “必须查封整改!” 公孙弘愤愤不平,表达了自己强烈的不满。 白少阳没有说话,点了点头。 随后,公孙弘带着六十多个护卫把夜来香酒楼上上下下全都包围了,连只蚊子都别想飞出去。 “公孙先生…抬我回去!叫人抬我回去!” 与白少阳一起同来的商人,此刻更是惊恐不已,要不是因为叫声实在太大,差点就被白少阳给忘记了。 电视剧里的抄家桥段,白少阳看过不少,那真叫一个“惨”啊!夜来香酒楼经营多年,不少人都是靠着夜来香酒楼过活的。 这些突然没有了收入来源,几十口人家的生活遇到了问题。接下来接收夜来香酒楼只是时间和程序问题。 不论怎么算,这将都会是一大笔银子。 银子这东西,你说他有多重要就有多重要,就和脸皮是一样一样的。不过面子这东西,不是别人给的,而是自己争取来的,和银子是一个道理。 负责接收“夜来香酒楼”好处多多,这并不是一个简单的工作。虽然这项工作比较适合自己最亲近的人去做,但是总体来讲适合才是最重要的。 那么谁比较适合做这一个工作呢?目前来讲白少阳并没有一个比较时候的人选。 “夜来香酒楼”是一家价值超过二十万两白银的酒楼,里面的配套设施一应俱全。只要好好经营,每年赚五六万两白银是没有什么问题的。 如何经营一家酒楼,还真不是普通人能干的了的工作,要是没有一点经验很容易就会把牌子给砸了。 在回到江阳府修养后,白少阳依旧对于夜来香酒楼一直念念不忘。 夜来香酒楼的菜品丰富,口味众多,服务态度也还说的过去,这么一家酒楼不赚钱都难。 “老鸨” 白少阳想到了这个颇能说会道的女老板,不夸张的讲老鸨的外交能力是没的说的。在没有找到合适的人选之前,让老鸨继续担任夜来香酒楼的女老板也算是一个并不太坏的决定。 总而言之,生意一定要交给一个会做生意的人去做。在这一方面,一定不能感情用事。 当然对于夜来香酒楼的改革也是必然要进行的,对于收留未成年这件事情,是一定要杜绝的。 夜来香酒楼的问题,成了眼下白少阳最迫切想要解决的问题。 至于股权问题,白少阳也是采用一刀切的方式,百分之百的股份拥有权是雷打不动的。 对于那些曾经投资过夜来香酒楼的人,白少阳决定以银子的方式补贴给他们,这样做已经算是很仁意了。 接收夜来香酒楼的工作并没有那么容易,因为还有一些本不该收留的姑娘要全部遣散。他们大多都是良家女子,有些因为家里变故的原因而被卖身酒楼,现在她们有了一个救赎自己的机会。 只要愿意离开的,每个人都可以得到五两银子的路费,但竟然没有姑娘愿意离开。 这事儿让公孙弘非常的为难,毕竟江阳府也不是什么慈善组织,总不能把这些人全收留了。 家大,业大… 事情也就多了。 公孙弘无奈,只好把自己遇到的困难告诉给了白少阳,想要白少阳拿一个主意。 改革遇到了困难,公孙弘也不是做生意的材料,对于如何整改这家酒楼也没有多少主意。 虽说老鸨经验十足,但老鸨使用年轻姑娘来招揽客人的方法并不被白少阳认可,因为这么做并不符合乾国的价值观。 做人,必须要保留一丝底线,留下一些良知。 与其打一些擦边球,倒不如在菜品上多下一些功夫。 “少主,那个叫刘如意商人怎么处理呢?” 突然又提到刘如意,白少阳居然有些不知该如何处理这个家伙。 想了想,觉得此人既然为商多年,必然也是懂得如何做生意的,于是打算让他一起参与夜来香酒楼的管理。 虽然并不知道刘如意是不是真的有真本事,但是从刘如意那极其不要脸的表情可以看出来,这家伙绝对是一个老油条,绝不是什么省油的灯。 老鸨对于自己能够继续留在夜来香酒楼这事表现出来的是吃惊,恐惧和不安并存的一种心理。 “老娘还能留下?” 通知老鸨这个消息的是江阳府的一个门客,自从江阳府人口逐渐增多以后,公孙弘便为江阳府增添了几个门客。 所谓门客一来可以撑撑门面,二来可以用来使唤,大户人家若是没有几个可以使唤的人,总觉得差那么一点意思。 在白少阳看来,所谓的门客不过就是门卫而已,门卫的职责除了看家护院以外,兼职当快递小哥也能为他们带来一笔收入。对于门客来讲,他们是很乐意这样子做的。 能够得到这样的礼遇,老鸨已经非常满足了,原本以为自己得罪了江阳王,小命能不能保住都还是一回事,没想到自己还能继续当老板娘。 这件事情以后,老鸨与周泉之间的关系也一落千丈,所谓的亲戚关系也彻底破裂。靠天靠地,终究还是要靠自己。 老鸨也第一次感受到了世间人暖,世态炎凉,一旦真正出了事情,哪怕有一个当官的知府表弟又能怎么样呢? 损失最为惨重的自然是周泉,周泉在夜来香酒楼的投资,全都打了水漂,并且还没有地方申冤。 想要从白少阳口袋里要到一文钱,差不多就相当于在铁公鸡身上拔毛一样难,于是周泉也就死了这条心,只求自己以后处处小心谨慎,别再和白少阳发生什么冲突。这便是他最大的追求了。 第二十二章 等你清醒些后再回答我 乾元二年,夏秋之交。 夜来香酒楼挂出了一块牌子: “歇业整顿” ------ ------ 白少阳种植的第二批土豆差不多已经到了收获季,与上一次相比,这一次的种植面积更广,产量也更大。 收获季节即将到来的时候,白少阳收到了一封从白帝城飞过来的信,信是李鼎霸寄过来的。这对于王府来说,是一件很值得高兴的事情。 当公孙弘满怀期待打开这封信以后,却是一脸的惨白之状,惊恐之下竟然瘫倒在躺椅上,目光竟然一时不能从惊恐中转变过来。 “白帝城已是国中之国,齐俊有称帝野心…” “这…这若是真的,这…这怎么可能是真的?” 公孙弘怎么也不敢相信这封信的内容会是真的,这可是杀头掉脑袋的事情。虽然公孙弘对朝廷一直有所不满,可从未想过要谋反叛乱,若是这份信被周泉知道,定然会把此事上报朝廷。 可公孙弘又实在想不出来,江元昊为何要寄来这么一封信,究竟又有什么用意,此刻更是很难揣测。 当白少阳看到这封信以后,表情虽然有些吃惊,但是却没有公孙弘那么夸张。 白少阳想不通古人怎么这么想的开,动不动就要谋反作乱,怎么谁都想当皇帝。 “徐行之,尚开也;速进则阖。” 太过急躁的人往往很难成大事,齐俊到底是受到了什么刺激,这么着急想着当皇帝,白少阳想不通。 现在,只能继续等待着下一封书信的到来。 因为往往像这种重大的事情,并不会把所有重要的事情写在一起,这样子做非常的危险,一旦被人发现,后果非常的严重。 因为此事事关重大,公孙弘旋即亲自把信焚毁,以免被别有用心之人窥视。 “少主,此事你怎么看呢?” 平日里都是白少阳问公孙弘多一些,今日公孙弘难得的如此紧张。一直想要远离朝政的公孙弘可受不了这样的刺激,心口处此刻还在隐隐作痛。 “我看,这也没什么大不了的…” 白少阳的淡定让公孙弘彻底的不淡定了。 “少主,你恐怕是没有想明白吧,这谋反作乱难道还是小事吗?” 公孙弘叹了一口气,道:“看来,我来江阳城实在是一个错误的决定,老夫应该做一个闲云野鹤才对!这样老夫可以彻底的做到两耳不闻窗外事…” “公孙先生还是先把酒戒了实在些! 对于白少阳的鄙视,公孙弘也是从习惯于辩解到现在的习以为常。 水至清则无鱼,人至… 这句话用在公孙弘身上非常的适用。 “无论如何…我们可不能与反贼为伍!” 当公孙弘把这句话说出来以后,白少阳便觉得公孙弘以往在他面前高大雄伟的形象瞬间就渺小了许多,这不像是一个英雄的气质,因为这太过于小家子气。 但对于齐俊这种教科书式的英雄人物,白少阳却是非常的崇拜。 在对待齐俊这个问题上面,公孙弘表现出来非常的激动,这倒也非常符合公孙弘的忠心耿耿形象。 总之这份书信的到来,让江阳府上上下下彻底都不淡定了。在抉择面前,人性的真善美与丑恶暴露无遗。 但毕竟是受过高等教育的有修养大学生,白少阳还是沉住了气,道:“公孙先生说的也有道理,不过凡事不都还得做两手准备嘛!” 白少阳的话一时让公孙弘不知该如何回答,公孙弘于是也就皮笑肉不笑的动了两下嘴脸以此来表示自己是一个正直且忠诚的属下。 “银子…我现在有多少银子了?” “三十六万六千八百二十九两!” 对于公孙弘的反应速度之快,白少阳非常的满意,对于银子的数量,白少阳却还不怎么满足。 小小一个江阳城,对一个藩王来讲有太多太多的限制,哪怕是做生意也是如此。 白少阳觉得自己就像是被圈养着的宠物一般,虽然可以在这个小世界里肆无忌惮的想干什么就干什么,可这个小世界实在是太小太小。 许多话原本想敞开心扉和公孙弘讲,可许多话到了嘴边却又被他生生地给咽了下去。太多太多的话不能对别人讲了,在这个充满不确定的世界里,究竟谁能相信呢?究竟谁才值得依靠呢?白少阳找不到答案,也没有人告诉他答案。 白少阳没有忘记三年后将会发生的事情…三年足以改变太多太多的东西。 可以想象的场景是:陈列驾崩,军阀割据,天下大乱… 但这些,白少阳又怎么可能和第二个人说呢?哪怕是真的说了,谁又会相信呢? 李鼎霸和江元昊,还有那一支原本属于江阳府的护卫队是白少阳亲自送出去的,白少阳不可能对他们不管不问。 等待第二份来信的时间里,度秒如年,白少阳从未如此痛苦过,正当白少阳觉得人生似乎陷入到死胡同之时,一个消息的传来让白少阳瞬间便来了精神。 活死人的手指头动了两下,眼皮也微微动了几下,看起来似乎已经有了苏醒过来的迹象。 这的确是一个好消息。 白少阳第一时间赶到活死人的床榻边上,想要看看他此时此刻的状态。 眼皮真的微微在动,手指头也是微微抬起了几次,从气色上来看也完全看不出来当初那种可怕的惨白,总之,要说他像死人,此时已经找不到证据了。 看起来至少还可以救一下! 水! 给我…水! 活死人慢慢睁开眼睛。 “他…真的没有死!” “废话!眼睛都睁开了,难不成诈尸了?” 年长的仆人骂了一句少见多怪的年轻仆人,并迅速递给了他一碗水。 咕咚咕咚… 汉子饮的很生猛,这一碗水喝的酣畅淋漓,似乎已经一百年没有喝水。 “我是谁?” 汉子醒来的第一句话就差点把白少阳给逗乐了,因为白少阳本还指望着能从汉子口中知道答案呢! “我在哪里?” 望着围观自己的人,汉子警觉的摸了摸自己的身体,似乎是在找寻着什么。但令汉子失望的是,自己什么也没有找到。 “你们…” “是你救了我?” 汉子看着白少阳发着呆,想要感谢他,却觉得自己的身体柔软无比,无法动弹。 “实在抱歉,我失忆了!” “什么都不记得了!” 白少阳咳嗽了两声,仆人们都出去了,公孙弘也识趣的退下了。 “他们都走了,你现在该说了吧?” 汉子有些无奈的摇了摇头道:“什么都不记得了!请问小兄弟,现在是什么时代?谁当皇帝呢?” 呵呵… 白少阳把他按倒在床板上,道:“你还是好好休息吧!等你清醒些后再回答我!” 第二十三章 三更灯火五更鸡,男儿忙着要赚钱 迟迟没有等来从白帝城飞来的第二封信,白少阳有些焦躁。 虽然内心慌的一比,但白少阳却尽量表现出来镇定。 开心与不开心往往都是一半一半的,因为大丰收还是让白少阳感觉到了一丝温暖,土豆和粮食的产量令白少阳非常满意。 不论外界发生什么样的变化。吴宁依然每日窝在书房里面读书。 “富家不用买良田,书中自有千锺粟;安居不用架高堂,书中自有黄金屋;出门莫恨无人随,书中车马多如簇;娶妻莫恨无良媒,书中自有颜如玉;男儿若遂平生志。六经勤向窗前读。” 吴宁是宋真宗赵恒最忠诚的追随者,始终相信“整个世界”都可以在书中世界里得到。 少年不识愁滋味的吴宁,是白少阳见到的真正那种两耳可以不闻窗外事的正经读书人。 读书人有的那种品质,那种温文尔雅都能在白少阳身上找到影子。 起的比鸡早,睡的比牛晚… 《礼记》上规定什么人一早起来要做什么事,都是说,“鸡初鸣,……”。 有名气的人,无论是善名还是恶名,一般都会说他鸡鸣而起,唯一的差别是他起来干什么了。 孟子说,有的人,比如舜,他起来忙着行善,于是就成了圣人; 有的人起来就忙着牟利,于是就成了盗贼。 《孔雀东南飞》里说焦仲卿的妻子刘兰芝很贤惠勤劳,就说她“鸡鸣入机织”。 颜真卿想劝人读书,就说,“三更灯火五更鸡,正是男儿读书时”。 颜真卿的意思大概是顺读书要读到夜里十二点,睡四、五个小时,到早上五点以前就又要起来读书了。 对于吴宁来说,读书是雷打不动的事情,对于白少阳来讲,赚钱才是最重要的事情。 但是,目前来说,地里那六十亩金疙瘩才是最重要的,因为这些金疙瘩可是一大笔财富。在整个乾国,谁能如白少阳一样,掌握着土豆的种植技术呢? 别说是掌握土豆种植技术了,大多数百姓连见都未必见过土豆。 吴辉不愧是会做生意的老手,竟然很快便在江阳城就已经拉起了人脉关系网。 吴氏家族家大业大,又舍得花银子,只要哪个行业有赚头就钻进哪个行业里面去,所以吴氏家族很快就与江阳城的商人们熟络起来。 但是吴家三公子吴宁却是一个奇葩,吴宁不仅对做生意不感兴趣且对做生意之类的事情十窍只通了九窍。 对于吴宁这个奇葩,白少阳也实在没有了什么办法,只能让他自生自灭。好在他有一个财大气粗的爹,要不然像这种书呆子要是生在平民百姓家里,早晚被打死。 就算不被打死,也得被活活气死。 夜来香酒楼进入了歇业整顿期间,没有被遣散的姑娘和伙计们一时也没有了生活来源。 对于这些人而言,生活的最高追求只是为了能够勉强活着而已。 对于非国家公职人员而言,只要他们停下工作的脚步就只能面对零收入的现实,这在任何一个时代似乎都是一样的。 当一个人面临的事情越来越多以后,于是乎也就开始陷入到一种容易消极和悲观之中。 白少阳越来越觉得自己需要组建一个团队,一个分工明确的团队来为自己工作。 夜来香酒楼、江阳府内的大小事务、活死人、白帝城… 随着业务和需要处理的事情越来越多,白少阳也愈发觉得家大业大的痛苦。 “我空有这么大的产业有什么用?” 虽然银子越赚越多,但白少阳也愈发开始觉得迷茫起来。 未来会怎么样?该如何规划? 组建一个完全听命于自己的队伍! 白少阳脑子里闪过了这个念头,不…这是一个必须实现的想法。 马上… 立刻! 一个完全听命于自己的团队,一个有着先进理念的团队,不同于那些落后的和腐朽的团队。 在以文治国的大环境下,文人的地位通常都是高高在上的,一个时代是如何的尊重文人,可以看出来这个时代是如何的有魅力。 比如说骚气十足的宋,韵味十足的唐。 但白少阳并不喜欢宋,因为宋看起来太过柔弱,而唐又看起来阳刚之气不够强烈… 白少阳更喜欢秦,因为秦朝是一个疯狂的时代。 秦朝是一个能够集聚所有的力量,使国家的军事能力得到最大能力和提升的时代。 秦朝,结束了春秋以来诸侯混战的局面,开创了第一次大统一的新局面。 自秦统一后,统一始终是历史的主流,这是秦朝留下来的最宝贵的思想财富。 集聚所有的力量,使国家的军事能力得到最大能力和提升,这是多么疯狂的想法! 这就是白少阳最想做到的事情。 集聚所有的力量,联合所有可以联合的力量… 整个江阳府,上上下下多少号人,哪个人不是靠着白少阳在养活着。 此时此刻,在他的身边,没有一个是白少阳可以依靠的人,所有的人都需要依靠白少阳。 整个江阳府,每日的开销至少五十两银子,想想再古代当一个藩王也是极其不容易的事情。 所谓的藩王,不过是一个高级打工仔而已,底下有太多太多的人都嗷嗷待哺等待着藩王的救助。 来江阳府也算有一段时日了,白少阳虽有时也出去走走,但毕竟了解的不够。人与人之间,最好的交流莫过于是情感上的交流。 “酒宴”是一个很不错的方式。 夜来香酒楼再一次开张的这一天,白少阳发出请帖,江阳城的各界大佬们纷纷带着贺礼从江阳城各地赶来。 一时间,有坐马车来的,有坐牛车来的,亦也有骑驴来的,总之,各种交通工具都有。 在夜来香酒楼开张的前几天,六个从北方来的厨子被夜来香酒楼招为金牌厨子,每月可以拿八两银子。 此外,夜来香酒楼还招来了十多个打杂的后厨小学徒,虽然每月只有一两银子,但这些小学徒们一个比一个机灵肯吃亏。这还真印证了那句话: 一无所有的小人物,除了拼命,别无用处。 为了避免欺压员工的情况发生,白少阳还特意制订了一条雷打不动的规矩: 夜来香酒楼所有员工享受同样的待遇,哪怕是大掌柜也不得随意欺压员工。 所有的改革都不是一蹴而就的,所以白少阳并不想把步子扯的太大,因为步子太大,容易扯着蛋…所以虽然限制着掌柜的权利,同时又不能把这种权利限制的太死,因为人嘛!总是有那么一点虚荣心的。 对于即将再次开业的夜来香酒楼,白少阳非常的重视,民以食为天,对于白少阳来说,一个人如果不能享受美食,活着是没有任何意义的。 为了夜来香酒楼的再一次开张营业,白少阳也没少下功夫,偷偷培育出来的辣椒和这个时代没有的茄子和黄瓜,被白少阳加入到了夜来香酒楼的特色菜菜品之中。 随着土豆的收获,土豆炖牛肉这道菜究竟会不会成为这些商客和大佬们津津乐道的话题,这也是非常值得期待的。 第二十四章 圈套 夜来香酒楼终于要开业了,这一次开业,不论是菜品、服务、还是特色都有了一个调整和变化。 菜品口味自不必多说。 菜品的样式也是有名厨保障。 服务态度自然也是规格最高最好。 酸、甘、苦、辛、咸这五味江阳城百姓习以为常的味道或许要加入“辣”这一位新成员了。 因为白少阳把辣味第一次带到了江阳城,夜来香酒楼也第一次加入了辣椒这一种新味道。 一般去别人家里喝酒吃饭,总是要包上一个大红包的,当然江阳城也只有这样的规矩的,所以不请自来的江阳城各地的商人和大咖们,每个人都送上了数额不等的银子。 这些送银子食客倒也挺有意思,根据送的银子不同,自动分成不同的桌,二十两与二十两的坐一桌,一百两与一百两的坐一桌。 看来阶级矛盾始终是存在的呀! 着或许是夜来香酒楼最热闹的一天吧!几乎整个江洋城社会上层人士都已经到了,他们个个脸上洋溢着笑容,仿佛能够参加这样的一次宴会,是终身都可以炫耀的荣誉。 为了表达自己的热情,对于东道主白少阳来讲自然是有必要要露一次面的,只是这一次露面以后,白少阳就再也不能以普通百姓的身份微服私访了。像九玄茶馆那种地方,也再也不能随便去了。 酒宴的过程非常繁琐,让这些时刻最难忘的还是菜品,有好几道菜都是闻所未闻的,这让他们大开眼界。 这一次宴会,奠定了夜来香酒楼在江阳城的地位,同时也拴住了这些食客们的胃。 千杯不醉,万杯不倒的白少阳,如喝白开水一杯一杯的与每一桌的食客敬酒。 众商人们却是个个喝的面红耳赤,上吐下泻,跪地求饶。 平日里吃海鲜鲍鱼都吃腻了的豪商在吃了土豆炖牛肉以后,居然偷偷跑到后厨想要找厨师讨教这菜为何这么美味。 “这什么玩意呀!也太好吃了吧!” “我活了五十年了,今天…还是第一次吃到这种美味!” 说话这人是一个想要吃遍天下,玩遍天下,做遍天下生意,让别人无生意可做的狠人。 对于这种不要脸的生意人,没有他不敢说的话,亦没有他不敢做的事情。 对于吃货来说,没有什么能够阻挡他们对于吃的追求,吃是他们人生中必不可少的一部分。 甚至有商人想要出高价挖走这里的厨子,对于吃货而言,他们可以为了吃而不顾一切,甚至是不择手段。 想要吃土豆炖牛肉秘方的不止这几个,还有许多紧跟前来,虎视眈眈。贪婪在他们的脸上表现的淋淋尽致。 对于太过不真实的事情,多半人会选择相信此事是多半不可靠的。 就好比那些所谓的百年老字号品牌,总是以所谓的老字号品牌来挂羊头卖狗肉,实际上内涵实在的东西已经非常少了。 土豆炖牛肉对他们而言,就是这样的一种东西,这种食材太过于先进,太过于难以获取,太过于珍贵。 夜来香酒楼开业,整个江阳城只要有点脸面的人都来了,当然也包括周泉周知府。 整个夜来香酒楼上上下下,二百多个包间全部都红幔子遮蔽,喝醉的人,看到这些红幔子难免会有所错觉出现。 有人喝醉了,于是他们被抬进了包间休息,也有人喝的连自己是谁都已经遗忘,像这种不仅丢脸而且丢人的家伙通常也会被安排到包间去休息。白少阳对于这些远道而来,喝的东倒西歪的食客们,表现出来了极大的包容。 但,所有人都没有想到的事情发生了,包括白少阳在内。 一个神秘的黑衣人出现了。 他的速度非常快,快到几乎看不见。这似乎只有在武侠小说里面才会出现的桥段,但此刻却出现在了夜来香酒楼的这些食客身上。 正当大家喝的正酣的时候,一股清烟开始弥漫,带着淡淡的清香。只要轻轻嗅入鼻中,便会顿时昏迷不醒。 说它是迷魂药,却又实在不像。因为当这一种轻烟被吸入鼻腔以后,所有的人都出现了一种幻觉。但这种幻觉并非每人感受到的都一样,因为每人的感受都不尽相同。 要说这菜中有毒,实在是冤枉,这不是白少阳做事的风格。 关于这个神秘黑人,昏迷的商客们大多只有一个模糊的印象,似乎只是从众商客们身边轻轻划过而已。 神秘黑衣人给人所有的感受只有朦胧和飘渺,因为并没有人有几乎见到他。 所有人都昏迷不醒,包括厨子们皆是如此。 当众人皆醉我独醒之时,这世界的真面貌或许也就这样渐渐地显露出来了。 呼~ 这黑衣人潇洒的跳跃到只剩下残羹饭制的桌子上,全然不顾形象的用他的手就开始随意的把吃的抓起来往嘴里塞。 “味道倒还不错!” 显然这个黑衣人非常的满意这些饭菜,在大块朵颐之后,黑衣人从桌子上又飘了下来,动作娴熟且连贯。 所有的人此刻都以是进入酣睡状态,唯独只有白少阳无比清醒,呆呆看着这个黑衣人,一动不动。 黑衣人偶然间瞄到一眼,瞬间四目相对。 “你…为何没事?” 黑衣人嘴角还挂着油腻,嘴里还有未来得及吞咽下去的饭菜。 黑衣人有些匪夷所思,所有的人都倒下了,唯独白少阳没有倒下。 白少阳并未表现出来恐惧,因为这黑衣人与时空猎人比起来,实在算不了什么。 “你想干什么?” 白少阳自以为这样的问话应该没有什么问题,所以很期待黑衣人的回答。 黑衣人并未答话,转身便想离开。 “怎么,你先是不请自来…被我抓住又沉默不语,莫非想吃白食?” 呼~ 黑衣人依旧我行我素,鼻子里喘着气,朝夜来香酒楼楼下奔去。 白少阳赶忙追了上去,不想让这黑衣人就这样逃去。 这黑衣人毕竟更狡猾一些,白少阳哪里是他的对手,跑出几十步以后,便把白少阳远远的甩在了后面。 那黑衣人早已经离白少阳五十步开外远,在那远远望着白少阳,道:“夜来香酒楼那些食客恐怕再也难以苏醒过来,难道你不回去看一看吗?” 说这话时,黑衣人神情非常的淡定,并不像是玩笑话。 待到黑衣人彻底消失不见,白少阳才对刚才黑衣人所说的话有了一丝反应。 想要追到这黑衣人,显然已经不太可能,毕竟对于对手的身份不太了解,所以白少阳也没有打算冒险追随。 此刻,心里不由得紧张了起来。于是便赶紧折返回到了夜来香酒楼,这些睡得如死猪一般的时刻,也确实没有要苏醒过来的迹象。 别说是几百号人,哪怕是几百头猪,也总有那么几头是机灵的,可这些食客却真的就这样全都昏死过去。 这样的场景,若非亲身经历,谁又会相信呢? 公孙弘?白少阳此刻突然想到了公孙弘,正要准备折回江阳府,却,突然听到外面一阵又一阵的喧嚣声,透过窗户往外看,浩浩荡荡的人马正在奔赴而来。 看完以后,方才知道此刻自己已经被包围了。 白少阳一拍脑门,暗道一句:我去年买了个表。 只是此刻,任凭白少阳哭爹喊娘,又有什么用呢?毕竟是谁出卖了自己,白少阳的脑子里一片空白。 三十六计,走为上计。 此时此刻,白少阳也没功夫去寻思究竟是哪一个杂碎把自己出卖了,若是再不走,恐怕连性命都保不住了。 在被老鸨蹂躏的时候,白少阳偶然发现一个暗阁,于是便不再多想,迅速朝暗阁奔去。 第二十五章 逃命 得以逃脱并安全离开夜来香酒楼,全靠反应快,否则自己会有如何的命运那就是一个未知数了。 白少阳怎么也没有想到,自己居然会走上逃亡之路。 再见了! 夜来香酒楼! 再见了,江阳城! 这是白少阳最后的心声,一种无声的抗争。 虽然还有许多事情来不及处理,但此时此刻时间已经不允许了。 江元昊埋在院子大树底下的究竟是什么,白少阳已经不能知晓。活死人究竟是什么身份,白少阳已经没有机会知道。 带着三十万两银票,白少阳黯然离开。 留得青山在,不怕没柴烧,这句话终于有机会用到了白少阳身上。 白少阳来不及思考自己究竟被谁给坑害了,现在他只是一个不得不逃离的落魄藩王。 重生到古代,真不是一件有趣的事情,保不准连小命都没有了。 白少阳原本以为自己将会在这里开始自己的辉煌时刻,再不济也得有三年时间让他做准备,可谁又能料到局势的变化呢? 说是逃亡,或许有些不恰当。但被人围剿,又该如何定义呢?堂堂一个藩王,居然被人追着要逃跑,这不是奇耻大辱又是什么? 随手抓了几样东西,就这样匆匆离去,也顾不得回江阳府搬救兵,此刻逃命才是第一要务。 当然白少阳也不敢回江阳府,在古代玩兵变跟闹着玩一样的这种时代,谁又敢保证自己的手下对自己是绝对忠诚的呢? 自古以来,只以成败论英雄,谁又会记住失败者? 就拿混乱的五代十国来说: 唐朝灭亡到宋朝建立之间几十年发生的那些事情,一件比一件刺激,一件比一件精彩! 这期间中原地区出现了五个疆域比较大的政权:后梁、后唐、后晋、后汉与后周,所谓五代。 五代之外有众多割据政权,其中前蜀、后蜀、吴、南唐、吴越、闽、楚、南汉、南平(荆南)、北汉等十个称制立国(称王或称帝)的割据政权,称为十国。 然而,残酷的现实是全部割据政权远远不止这十五个,历史又回到了春秋战国众多诸侯混战的时代。 五代十国混乱,大将弑君夺权的情况时有发生,可如今大家却只能清楚的记得赵匡胤,因为赵匡胤更是自导自演了一场黄袍加身的好戏。 如今历史只会记载,宋朝的开国皇帝赵匡胤,是被人黄袍加身,被迫称帝的。 讲这种逼人家当皇帝的好处,想想也是可笑。 然而第一个被黄袍加身称帝的,并不是赵匡胤开的先例。 这人是谁呢?他是后周太祖郭威。 郭威,刚开始的时候,他只是后晋大将刘知远的一个小手下,地位差不多相当于小跟班。 后来后晋被刘知远攻破,刘知远在郭威的帮助和怂恿下,半推半就,在太原称了帝。 于是刘知远把国号改成了汉。 一人得道鸡犬升天,刘知远当上了皇帝,手下郭威毕竟有扶龙之功,于是地位逐渐上升。 刘知远当皇帝没多久便驾鹤西去,其子刘承祐登基。 刘承祐对郭威这种位高权重的将领心有忌惮,一直对郭威有所防范。 因为辽国威胁不断,不断的进犯后汉领地,此刻的刘承祐还需要郭威,并没有到卸磨杀驴的时候,所以对郭威只能重用。 又国三年,辽国又来进犯后汉,郭威带兵前去抗击,可是郭威大军出发没多久,就有贼人在刘承祐面前说起了郭威的坏话。 说郭威这人贼坏,有许多坏心眼,有篡权夺位的想法。 刘承祐脑子一浑,就打算派使者把郭威骗回都城。 按道理来讲,君要臣死,臣不得不死,可郭威却不吃这一套,一个叫兵权都没有的皇帝,想要杀死一个掌管全国兵权的大将,并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情。 混乱的时代,见天换个皇帝都不算什么新闻,在这样的背景下,皇帝说的话真有那么有用? 所以这使者一说明来意,郭威就马上被气炸了,这还没和敌人在战场上开始厮杀呢,后边就开始乱了? 带兵打仗最怕忌讳的是什么?不是敌人多强大,而是自己的队友在背后抽冷子给自己一刀。 不怕神一样的对手,就怕猪一样的队友。 听完使者的话,郭威干脆也不让大军前进了,直接带兵返回京师,然后攻入皇宫,把刘承祐宰了。 刘承祐死了以后,郭威让李太后暂代朝政,并立刘知远的侄子刘赟为帝。把皇宫里的事儿都摆平以后,郭威又再度启程,决定继续抗辽。 只是…杀皇帝的事儿都做下了,底下人都以为跟着郭威要做翻天覆地的大事儿呢,结果你把事儿做了一半,又转头上战场杀敌去了,跟着郭威的士兵有些不愿意了。 裤子都脱了,你就给我们看这个? 底下人就这么憋着不满,一直到走到了半路,几千名将士开始闹情绪了。 最后大家伙一商量,干脆也不前进了,直接扯下了黄旗,然后披在了郭威身上,大家一起跪拜,劝郭威当皇帝算了。 郭威一看,观众的情绪很高涨啊,那就应观众要求,自己当这个皇帝吧。 于是把这事儿差人通知后汉太后一声,就当是提前打个招呼,至于说怎么选择,你们看着办吧。 还能怎么办呢?人家兵权在手,还不是想怎么拿捏自己这批人,就怎么拿捏? 到了来年,后汉太后也突然想开了,爽快利索的把皇位交给了郭威,并昭告天下: 从今天开始这皇帝就是郭威的,再没有后汉老刘家什么事儿了。 而郭威也就顺势的,把国号改成了周。 想要成为一个成功者,绝对不能有柔弱的性格,并且做事情也不能硬来,必须要有一些套路。 自古以来,大多数开国皇帝,都是套路满满的,比如说汉高祖刘邦,明太祖朱元璋,唐高祖李渊,还有宋太祖赵匡胤… 白少阳一路骑驴狂奔,也不管自己到了哪里。 “自古逢秋悲寂寥,我言春日胜春朝,晴空一鹤排云上,便引诗情到碧霄…” 白少阳吟着这首诗,感慨着自己的命运,不由发出令自己都觉得可怕的笑声。 在一个有些寂寥的荒野,白少阳骑着一头瘦不拉几的驴,看起来极其滑稽可笑。 无意间白少阳看到了三个字,这里,有一个诗意的名字。 “桃花源” 看到这名字以后,白少阳差点就给吓傻了,差点以为自己来到了陶渊明笔下的桃花源,一个遍地都是牛粪鸡粪鸭粪狗粪的人间仙境。 第二十六章 误入桃花源 晋太元中,武陵人捕鱼为业。缘溪行,忘路之远近。 忽逢桃花林,夹岸数百步,中无杂树,芳草鲜美,落英缤纷,渔人甚异之,复前行,欲穷其林… 白少阳的脑子里默念着曾经背过的桃花源记,想象着这里百姓的生活… 莫非这就是陶渊明笔下的“桃花源”? 不由的,白少阳的心跳加速起来,来到这一片陌生之地,难免有些复杂的心里交杂在其中。 林尽水源,便得一山… 白少阳默念着这首诗,居然真的发现了一条极澄澈的小溪。 看看这小溪,这小溪也是绝了,澄澈到一眼竟可望到底,小溪之下鱼虾尽收眼底。 “山有小口,仿佛若有光。” “不行了,满脑子都是桃花源记里面的场景…” 非常遗憾的是,白少阳并没有可以乘坐的船,再加上周围并没有渔夫,于是便只能望着这条小溪发呆。 此刻,这整个原野竟然是无比的安静,除了鱼虾之类,没有任何其它生灵的气息。 水,是世间最有灵性的物质,它够给人带来生的希望,白少阳把手触放在了水波荡漾的小溪上。 白少阳把自己脱的一丝不挂,他从未如此不要脸,但也从未如此放松过,此刻整个世界再也没有第二双眼睛盯着他。 据说当一个人在绝对放松状态之时,可以达到漂浮不动,白少阳尝试着这样去做。 “从口入…” “从口入…” 接下来,没有记忆错的话,应该会有一个小洞口会出现,差不多只能通过一个人。 白少阳闭着眼睛,就这样随溪漂流,真正达到了身外无物的境界。 初极狭,才通人… 一个幽暗的小洞出现在白少阳的面前,这小洞必须要躺着才能顺利通过,一切都如桃花源所写的那样。 白少阳随着水流漂浮,只是不知自己已到了何处。 ------ 这是土地平旷,屋舍俨然,有良田美池桑竹之属。 阡陌交通,鸡犬相闻。 其中往来种作,男女衣着,悉如外人。黄发垂髫,并怡然自乐。 “快来人啊!这里有一个裸体少年!” 一个牧童喊了一声后,男女老少皆跑来围观。 百姓农夫们皆张大嘴巴看着眼前不知从何处漂来的少年,竟没人敢动他。 “把他抬到岸边来!” 年老长者下达了命令,随后几个青壮年把白少阳从小溪里打捞了上来,把他平放在草地上。 望着躺在地上的少年,不少妇女纷纷转过头去,不忍直视。毕竟男女有别,这么赤裸裸的展现在他们面前,妇女们当然也是会不好意思的。 但是年轻的姑娘们却热血沸腾了,这是她们第一次看到一个从外面世界来到这里的少年的酮体,如此的真实。 白少阳隐约感觉到在自己的身边有人在说话,说话的口音也如同自己出生的那个小山村一样那样的接近。 曰… 特别是这个“曰”字更是和自己老家的方言一模一样,因为在白少阳的老家,所说的方言是已经有几千年历史的上古语言,语片划分为吴语-上丽片—上山小片。 这种醇厚的古音,令得白少阳每一个毛孔都如被电击了一般,从头皮到脚皮整个人都变得酥麻无比… 这是最纯正的古音,声音似乎是从异界时空发出来的,但却又实在令人动容。 此时此刻,白少阳突然脑子里有想起了那一句“读书不觉已春深,一寸光阴一寸金”的千古名言。 啊!故乡… 突然,白少阳鼻头一酸,他分明感觉的了一丝温暖。白少阳分明感觉自己的身体被摆弄着,有人给他穿上了衣服。 并且在他的身边,似乎围着许多人,他们在叽叽喳喳的说着些什么。 “可恶!” 这些人的话,让白少阳进入了对故乡的思念之中。 故乡,是小的时候总想着要逃离的地方。长大以后,却再也无法割舍那种思念… 虽然脑袋越来越清晰,可白少阳却始终无法动弹,这是一种非常痛苦的感觉,明明非常大闹清晰,身体却不听控制。 “莫非我成了植物人?” 白少阳不敢多想,若自己真的成为了植物人,会不会被蹂躏… “该死!” 因为贪图一时的爽快,居然把装着银票的衣服也丢在了外面,现在倒好了,真的是从头皮干净到脚底。 还好自己的人纯朴善良,对白少阳给予了无私的照顾,这才令白少阳的气色稍稍好了一些。 “爷爷,这个人是从外面来的,会不会是坏人呀?” 从说话的声音可以听出来,这个孩子的年龄并不算太大,可能是七八岁的小童。 “桃花源与外面的世界已经有许久许久没有联系过了,或许这是天意!或许是上天派他来的吧!” “外面的世界…” 青年和孩童们,对于外面的世界既期待又恐惧,他们少有人真正迈出勇敢的一步,走向更为广阔的世界,他们宁愿守旧。 因为在桃花源流传着这样的一个传闻: 外面的世界很残酷,小孩子会被人猎杀,青年们会被抓去战场,只要一旦上了战场,就很难再活着回来。 没人愿意出去,也并非是他们没有冒险精神,因为他们从出生开始就在这里生活,并在这里成长。 他们所看到的世界就是整个桃花源,桃花源就是他们的整个世界。 孩子们虽然没有受过很好的教育,但是他们拥有一个快乐的完整童年,他们无拘无束。他们与天地交朋友,所有的一切都是桃花源赋予给他们的。 既非真正昏迷,却又觉得被一种无形的力量所压制着,怎么也不能睁开眼睛,这是令白少阳觉得非常痛苦的事情。 想要说话,嘴巴像是被封住了一般,怎么也开不了口。 “这算是对我的惩罚吗?” 一切想法都只能压抑在心中,脑袋有一种快要被炸裂的感觉,这或许是极少有的悲催穿越者。 一想到自己命运居然如此一波多折,白少阳突然间便觉得人生又一次陷入到黑暗之中。 若不是因为自己装逼得瑟,玩什么漂流,哪里会落得这个下场? 莫非这水有毒? 莫非我在做梦? 所有的一切都只能是猜测,事情的真相究竟是怎么样的,白少阳不得而知。 这个桃花源到底是一个什么地方,同样是一个未知数。 第二十七章 昏迷 也不知是不是因为白少阳上辈子修德太多的缘故,桃花源的百姓们对这个从水里面漂来的少年,处处都照顾的都很周到。 有村民发现了他的衣物,并把这些衣物带了回来。 但是通过这些衣物,桃花源的百姓们却并没有找到任何的线索,特别是那几张失而复得的银票,也并没有引起百姓们的注意。 “大乾宝钞”被重新塞回了衣服里面,对于这些找到的衣物,桃花源的百姓们,把它整齐的叠好放在一边,等待着白少阳苏醒过来。 难得有这么一个穿着奇怪的客人来到这里,桃花源于是也就比往常热闹了许多。 在吃大锅饭的桃花源,所有的财产都是公共财产,小孩们穿的衣服也都是“公家”的。 在一个公有制的小社会里,大家的生活是其乐融融的,并不会有太多的争议,因为所有的东西差不多都是平均分配的。 多劳多得的理念在这里并不适用,虽然如此,但也并没有人因此而有什么意见。大家都其乐融融,生活悠然自得。 穷有穷的快乐,穷亦有穷的欢乐。 桃花源虽小,但五脏俱全,显然已经像是一个小社会。社会上该有的东西,在桃花源都有了。只是在这里,并不流通银子,哪怕真的有银子,在这里也用不出去。 所以桃花源的人可以很骄傲的说一句: 我们对银子不感兴趣! 能够拍着胸脯说这句话的人,古今中外能有几个? 经过会议决定,桃花源的百姓决定轮流照顾白少阳,直到他苏醒过来的那一刻。这个决定,让白少阳非常非常的感动。 “春风又绿江南岸,明月何时照我还?” 感受着风拂面,白少阳又突然多了一些感慨,思念起了在江阳城的那些日子。 此时此刻,他乡竟然不知不觉已成了故乡,这是何等的滑稽可笑?又是何等的旁人觉得悲凉! “他能醒过来吗?” 孩子们最喜欢围着他,看着他,并用手抚摸着他那帅气的脸。虽然白少阳很讨厌熊孩子,但人在孤独的时候,被人陪伴着总是会觉得很温暖。 这正是桃花源丰收的季节,这里的漫山遍野的红叶灿烂的令人不由的发颤,红叶似火真的不是一个比喻句。 远远望去…分外妖娆。 桃花源,是这里百姓们的乐土,他们赖以生存的家园。从他们的欢声笑语中,白少阳知道了,桃花源的百姓获得了大丰收。 此时,江阳城究竟是一种什么样的情况,白少阳只能去猜测。 公孙弘究竟有没有背叛自己?江阳府的那支护卫队会不会被解散? 这些都是未知数。 对于时间是如何每分每秒度过的,白少阳只能在心里默念,一日二餐饭菜不断,让白少阳有了活下去的动力。 在成为植物人的这段日子里,白少阳真真正正的陷入了思考,如果有一天能够清醒过来,究竟该做一个怎么样的人。该做一件什么样的事? 如果一个人活着碌碌无为,那么和咸鱼有什么区别呢?在看穿越小说的日子里,白少阳常常咬牙切齿,痛恨那些小说主角恨铁不成钢。如今事情安排到自己的头上,自己又该如何抉择呢? 三年后,乾国国君驾崩,乾国必然进入一个军阀混战的时代。 所谓的军阀混战,那就是惨烈的乱世,乱世更出枭雄。 可是,命运安排自己来这桃花源又究竟有何目的呢? “时空猎人?” 白少阳脑子里飞快地闪过这四个字,对于这个神秘的时空猎人,白少阳与他已经有过好几次交流了,所以并不算太陌生。 可这一次时空猎人却再也没有出现过,似乎对于白少阳的死活毫不关心。 “救救我!” 白少养在心底里呐喊,他觉得实在太痛苦了,这种每日躺着的感觉真的是生不如死。 对于一个不会说话,身份不明的人能够如此无微不至的照顾,你足以说明了桃花源百姓的淳朴善良。 “这少年没什么问题,至于何时醒过来,就看天命吧!” “谢天谢地…” 这是白少阳听到的最舒服,让他能够彻底放下心来的话。虽然为他治病的只是一个巫师,但这个巫师看起来至少没有那么凶残。 “选择一个良辰吉日,向上天祈祷,祈祷他的病情早日康复,能够来我们桃花源的人,那都是上天的安排…” 听到这个人说的话,白少阳愈发觉得这里百姓淳朴善良,如今像这么纯朴善良的百姓已经不多了。看来桃花源的山山水水都非常的养人,养的都是一些三观很正的人。 在工业化时代的今天,网络拉近了人们的距离的同时,却让人们的心远了。 心远了,自然也就不容易动情了… “总有一天我会醒过来的!” 被别人白白照顾了这么久,若是没有一丝感恩之心,恐怕也不是白少阳的作风。 “子曰…温故而知新,可以为师也…” “子曰…三人行必有我师焉,择其善者而从之,其不善者而改之…” 听到他们读孔子的论语,白少阳瞬间就被感动了,原来这些人皆是我华夏子弟! 孩子们的读书声朗朗上口,回荡在整个桃花源。 “子曰…有朋自远方来,不亦乐乎?” 白少阳大有一种回到中学时代的错觉,既然有小孩子会读古文,那就说明这里一定有教书先生。 有教书先生,就说明这里有识字的人。 在一个有文化底蕴的地方待着,至少可以保证自己的才华可以得到施展,不至于没有用武之地。 够读书的人都是聪明的人,都是有些才华的人,斗是脱离了低级趣味的人。 白少阳原本以为,桃花源的百姓都是目不识丁的百姓和农民,但很快白少阳就被打了脸,这里的百姓和农民时不时的说上两句谚语。 “二八月乱穿衣…” 冬天麦盖三层被,来年枕着馒头睡… 蚕老一时,麦老一晌… 这些谚语是百姓和农民们,无数次劳作和实践总结出来的宝贵经验,他们才是实实在在最可爱的人。 因为每天都有不同的人围在自己的身边,所以白少阳也听到了不少的故事,以往那些老掉牙的民间故事是白少阳不屑一顾听的。 但有些事情往往真的是很奇怪,这些故事,当真正听过一遍以后,便会觉得里面有很多故事都非常值得玩味。 第二十八章 野狐 在接下来的几天里,桃花源,百姓们在谈论一个快死掉的孩子,巫师决定用巫术为他进行治疗。 “要相信科学!” 虽然白少阳在喉咙里呐喊了很多次,但并没有人听到他说的话。这个孩子被强制采用巫术治疗,这个巫师声称,只要喝下去巫师诅咒过的野狐血,落在小孩身上的脏东西就会马上消散。 但是到哪里去抓一只野狐呢? 有灵性的狐狸大多都是曾经的,怎么会那么容易就被捉住? 桃花源的野狐眼睛能够适应黑暗,瞳孔椭圆,发亮,类似于猫的眼睛,这一点野狐和其他拥有圆形瞳孔的犬科动物有很大不同。 野狐具有敏锐的视觉、嗅觉和听觉,大部分野狐具有刺鼻的味道,这种味道通常是由尾巴根部臭腺放出。 “想要抓住一只野狐狸并不容易!” “野狐会破坏庄稼,并且会来村子里偷吃家禽…” 桃花源的孩子们都不太喜欢野狐,并且有不少的孩子经常被野狐狸所惊吓,被野狐狸惊吓以后,常常便一病不起。 情况严重的,甚至会出现幻觉。 “没有人能够随随便便抓到一只野狐…” 生病孩子的父母很着急,他们都是老实本分的农民,想要让他们去捉一只狐狸,这是非常难的。 野狐喜欢生活在森林、草原、半沙漠、丘陵地带,居住于树洞或土穴中,傍晚常出外觅食,他们晚上并不回家,只有到了天亮才回家。 野狐就像喜欢夜不归宿的坏孩子。 “野狐的血不能随便喝!” “里面有细菌!” “里面有病毒!” 白少阳知道自己说这些话并没有什么作用,但若是一句话也不说,但又会觉得对不起自己的良心。 “到时候给这个少年也喝一点野狐血!或许能够让他快些好起来!” 听到这个消息以后,白少阳差点没跳起来,这是要把自己往死里整呀! 难不成要把我当小白鼠? 真是没天理啊! 虽然白少阳在撕心裂肺的哭爹喊娘,但却一点声音都没有发出来,不是白少阳不愿意发出声音,而是他发不出声音。似乎是被一种神秘的力量所压制住了,这种力量究竟是一种什么样的力量,白少阳却怎么也无法洞察。 被人灌狐狸血,究竟是一种什么样的体验?白少阳只能在脑子里脑补一下,如果真的发生在自己的身上,恐怕自己真的会被呛得活过来。 也刚好满足了他们的心愿,让他们以为,狐狸血真的有那么大的功效。 可是现在的白少阳非常明白清楚自己的身体状况,哪怕是现在拿把刀把他剁了,白少阳都不会有半点的反应。 如死人一样的白少阳,身体早已经被掏空,精神气也早已没有一丝。给热情好客的桃花源百姓们各种参观和摆弄,如今的白少阳早已是精疲力尽。 还好这里并没有什么修道者,否则再搞出什么采阴补阳的方法,白少阳觉得自己的身体更吃不消。 桃花源,实在是一处幽静的地方。在这里规则的制定者当然只能是这里位高权重的长者们,只有他们才掌握着话语权,对百姓和乡民们的生杀大权。 “野狐…” 一听到这两个字,白少阳便觉得很渗人,有一种毛骨悚然之感。 至于巫师是如何穿着隆重的,白少阳只能通过想象得之。还有那个神圣的祭坛,究竟是什么模样的?一切都只能依靠想象。 狐狸听觉嗅觉皆灵敏,性格者机敏胆小。 在华夏传统文化中,狐狸总是被与怪力乱神之事联系在一起。 所谓“祆兽也,鬼所乘之”。 在桃花源文化中亦然,如狐妖、狐仙等。 坊间传闻一说到狐狸便容易让人联系到性与男女之事。 白少阳梦到了一个奇怪的梦,一个关于太阳雨的。 在一个晴天突然下起了雨,白少阳没有听从长辈们的嘱咐,在森林里偷窥了狐狸娶亲,被狐狸发现了。 逃回家时,母亲拿着狐狸给的短刀,要求男孩向狐狸道歉… 这个梦究竟寓意着什么?白少阳并不知道,但是他觉得自己的裤子已经湿了一片…有一种酣畅淋漓的感觉。 曾经,白少阳看过一部类似的电影,如今电影里的场景居然真实的还原了。 生病的少年居然被抱上了祭坛,同样是赤身裸体,看起来他发育的很好。 巧合的事,在同样的时间,同样的场景之下,下起了太阳雨。 下太阳雨就是狐狸嫁女,这样的传说在桃花源十分流行。 太阳雨又叫彩虹雨,同时还有一个称谓叫做狐狸雨。 相传幻化成人的狐狸希望能够到人间寻找属于自己的爱情。但是因为狐狸变成人之后通常都长得十分的貌美,也因此会遭到周围人的中伤跟误会。人们都说这样的男子或者女子其实是专门诱惑人的,他们的出现不是为了寻找真爱,而是为了吃人的肝脏。 久而久之,桃花源的人们对于幻化成人的狐狸渐渐失去了好感,大家都痛恨他们,防备着他们,狐狸也因此无法在人间寻找到属于自己的真爱,于是心中悲伤,忍不住的流下泪来。 生病的孩子,被巫师绑在了祭坛之上,他的身体被割开了一条裂缝,因为只有血淋淋才能吸引野狐的到来。 真的这么做了以后,野狐也就真的来了…桃花源的百姓们都屏住呼吸,等待着野狐的靠近。 “它来了!” 蓄势待发的男孩亲人们,手里拿着叉子,准备向狐狸叉去。等到狐狸再靠近一些以后,这只狐狸用它的舌头,舔了舔听男孩被划开的伤口。 正在这一刻,叉子毫不留情的向它刺去,这只可怜的野狐“嗷嗷…”叫唤了几声,便再也不能动弹了。 “快取野狐的血!” “要新鲜的!” “快给孩子喝下去!” 巫师激动的叫喊着,在他们旁边的亲友也不敢有任何的懈怠,遵照巫师的嘱咐。 血被灌进了孩子的嘴里,孩子的脸色居然真的有了气色,亲友们都很开心。桃花源的其他百姓也都很开心。 至于那只惨死的野狐,却并没有人关心和在意,毕竟野狐给百姓们带来了太多的危害。野狐偷吃粮食和他们的家禽,并且把这里搅动得不得安宁。 第二十九章 新公民 或许,桃花源真非寻常之地,在被野狐的血滋养以后,白少阳居然渐渐地有了血气。 男孩正在逐渐康复,精神上也有了活力,白少阳也正逐渐苏醒过来。 那是一个奇迹,同时康复的男孩的亲友非常开心,这是他们唯一的儿子,他们当然不想失去他。 白少阳的苏醒,再整个桃花源也引起了轰动。 桃花源的百姓有太多太多的问题要问他,已经许久许久没有这么热闹过了,桃花源的百姓都期待着那一刻。 这像是一个老朋友到朋友家去做客一样,这么久没有亲近,自然会有许许多多的问题。 对于白少阳而言,眼前的世界依然是一种很奇怪的感觉,似曾相识,却有实在模糊。 他已经有许多次有这样的感受,但每一次都否认了自己的看法,总以为这是错觉。 只是,人生真的有那么多错觉吗? 或者说我们生活的世界原本就是假的,只不过是我们总以为它是真实存在的。 真相只有一个,但我们往往并不可能知道真相的结果是什么。 “醒了…” 也不知此刻是白天还是黑衣夜,时间概念也已经完全的混乱,此刻,能够活着就好! 或许真的是野狐血有了功效,白少阳觉得自己清爽了许多,体能也在逐渐全部恢复。 他的精神正逐渐变得更好,视力也比昏迷之前更好,一切都在变得更好。 这是很神奇的事情。 白少阳苏醒过来,这对于桃花源来说是一件大事,对于白少阳来说也是一件可喜可贺的事情。 所谓的珍惜,就是失去之后的悔恨。而所谓的在乎,就是担心害怕失去。 人往往都是健忘的。 好了伤疤忘了疼,这是绝大多数人都会犯的错误。 再一次苏醒过来,白少阳的身份发生了变化,再也不是高高在上的江阳王,在他的身边再也没有那么多每天围着他转的仆人。一切都已发生了改变。 “他…真的醒过来了!” “感谢上天赐给我们桃花源礼物…” 对于白少阳这个外来物种,桃花源的百姓们都一致认为这是上苍赐给他们的礼物。 所以,从某种意义上讲,白少阳被这些人囚禁了。这也就真的应证了那句话:孙悟空总是翻不出如来佛的手掌心。 人,谁又能是自由的呢? 成为江阳王时,还不是被囚禁在江阳城里哪里也不能去,如今随溪漂流到这桃花源,也还是难逃被囚禁的命运。 从这些热情百姓的谈话中,白少阳明白了一点,他想要离开这里,是绝对不可能的事情。 这些人如看外星人一样看着他,生怕白少阳突然就不见了。 脑子里想象出来的世界,毕竟和亲眼所见的还是有些不同的。这个世界实际上远远比白少阳在脑子里幻想出来的世界还要得精彩。 麻雀虽小,五脏俱全。 虽然白少阳此刻还不能完全了解这个世界,但从这些人的穿着和表现出来的身份等级,可以看出来,桃花源有完整的“政治体系”。 所谓的自由,不存在的。 “小兄弟,你终于醒过来了?” 再一次体验脑袋炸裂的感觉,白少阳扶了扶有些晕乎乎的脑袋,几乎没能站稳。 我…这是在哪里? 一个老者哈哈笑道:“此地名为桃花源,已经有十多年没有外人来过了!” 一个十多年没有来过外人的地方,这会是一个什么样的地方呢?白少阳不知道,也不敢相信,也不敢多想。 但是,当白少阳真正来到这个地方以后,发现这地方还真的有那么一点可爱。 这些孩子,每日之乎者也的诵读,倒也是他们每日的乐趣。 虽然对于桃花源外面的世界并不了解,但似乎他们更喜欢桃花源里面的世界。 子曰知之为知之,不知为不知,是知也… 不懂就要问,这句话绝对没毛病。 “敢问,你们这里有茅厕吗?” 长者露出和蔼的笑容,道:“人有三急,你憋了这么多天,也够难为你的…” 昏迷这几天,白少阳总觉得自己被一股莫名其妙的力量所压制着,总不得劲。故此白少阳有许多力量积压在体内,总想把它们全部卸货下来。 排泄虽并不怎么雅观,但却是最好的疗伤方法,排泄同时也是排毒治疗的绝佳方式之一。 桃花源不愧为桃花源,茅厕都如此的清新脱俗,与其它的地方并不一样,因为你的茅厕下面是空的。 总的来说可以用两个字来概括: 漏风。 第一次使用漏风的茅厕,白少阳虽然有些不适应,但还是勉强接受了。 在这茅厕底下,便是长势肥沃的蔬菜们,他们贪婪的探着脑袋,拼命的吸允着排泄物。吃的多,才能长的快,这话绝对没有毛病。 “终于结束了!” 白少阳便秘的习惯居然得到了改善,一方水土养育一方人,看来这桃花源的水土还真养人。 当白少阳上完茅厕出来时,还真被了惊呆住了,因为白少阳发现自己真的已被人监视。 看来,物以稀为贵这句话还真的没什么毛病。毕竟自己是稀罕物种,被人监视,这也是在情理之中的。 就是白少阳的是一个少年,看起来非常的羞涩,看到白少阳也有些不好意思,只是尴尬的笑笑。 “你叫什么名字?” 白少阳提了提裤子,亲切问道。 “他们都叫我小石头…” 小石头? 白少阳虽然有些不能理解,但是为了表示尊重,还是露出了尴尬而又不失礼貌的微笑。 你真的叫小石头?那么你大名叫什么? 小石头摇了摇脑袋,有些沮丧道:“我没有大名,他们都叫我小石头。” 或许这就是别人的风俗习惯,于是白少阳便不好再多问。 眼下自己的问题都没有解决,又哪里有那么多心思去思考别的。 初入桃花源,处处景物都让白少阳觉得很新奇。这或许就如那句人生若只如初见所说的那样吧! “该死的时空猎人!” “究竟想要玩什么鬼?” 想着想着,白少阳突然间想到了一个人,一个早已经离开了江阳城的关键人物。 一个在逍遥榜和勇士榜上面都小有名气的人物“李鼎霸”,还有一个他虽不喜欢,但古灵精怪的人物“江元昊”。 此刻白少阳倒是庆幸他们已经离开了江阳城,去往了白帝城。 若不是因为他们离开了,自己在江阳城的势力很有可能就被一网打尽。 而现在,白少阳亦也有了一个新身份,“桃花源公民”。 第三十章 新的身份 作为一位合格的桃花源公民,必须遵守桃花源公民守则。 在象征着桃花源最高神袛的一株千年古槐下面,缠绕着无数被祭献的物品。 白少阳被带到了这里,并被要求按照桃花源公民必须遵守的纪律进行起誓。 整个过程神圣不可侵犯。 从此刻开始,白少阳有了一个全新的身份,桃花源公民。 以往的一切,如今都已成为了历史。 作为一位桃花源公民,必须按照桃花源公民守则本本分分的生活,踏踏实实的工作,不得有任何的非分之想,不得有私心。讲究人人平等,并要参与所有劳动。 一个颇有威望的长者站在这棵老槐树底下,他深情地望着白少阳,仿佛能够洞穿他内心世界,那种眼神令他害怕,无处躲藏。 这是一种比躯体赤裸裸展现在别人面前更加可怖的场景,白少阳不知道这位长者究竟要做什么,但白少养能够感觉出来恐惧和慌张。 这种眼神可以让他乱了方寸,脑袋一片混乱,但好在白少阳也是经历过大场面的人,于是故作镇定,只能听其摆布。 若是桃花源这地方,呆的实在无趣了,必然会离开的,目前而言,不过是把这里当做一个落脚地而已,所以没有必要表现的太过于激动或者说是情绪化。 白少阳表现出来的温顺,令长者非常满意,像白少阳如此温顺的少年,自然也就很容易获得长辈们的好感。 “你叫什么名字?” “白少阳?” “今年多大了?” “十七岁了!” “可曾读书识字?” “读过几年书,认识几个字…” 一问一答之间,长者把白少阳的情况了解了一个大概。白少阳也老老实实,本本分分的回答了长者所问的所有问题。 之所以表现的如此诚实,只是因为不愿惹单不必要的麻烦,毕竟撒谎是需要费脑子的。与其费脑子的撒谎,倒不如省省心,花点时间多休息一下,想一想接下来的计划和打算。 所有的仪式进行完以后,长者从白少阳那浓密的头发间剪下来一小撮头发,作为一种象征把它留存了下来。 “如今,你已是桃花源的一份子了,守护这一方净土,是我们桃花源人共同的职责,安分守己…是我们的本分。” “你们生活在这里,战斗在这里,在这里生亦这里死…” 听着老者的话,白少阳不免觉得有些悲凉,特别是听到这生生死死之类的词,令白少阳不禁毛骨悚然。 作为一个外来者,当然不可能享受白吃白喝的待遇,每一个人必须要工作,特别是十六岁以上的成年人。必须肩负起守护这里的责任,虽然这里并不常有外人进入,但野兽经常出没。 如何与野兽进行抗争,这也是需要学习的。 “这里有野猪!你怕不怕呢?” 小石头斜歪着脑袋看着白少阳,他唇红齿白,看起来实在是幼稚的可爱。 白少阳故作很紧张,道:“我最害怕的就是野猪了,如果遇到野猪该怎么办呢?” “你不用怕,大人们会把野猪赶走,如果野猪敢来偷吃庄稼,那么它们的死期就到了!” 说这句话的时候,白少阳从小石头的眼神中看到了坚定,还有纯净,就像初入桃花源时看到的那一股水源,没有被污染过的水源。 没有一丝的污浊之气,纯天然无公害。 “外面的世界如何?” 小石头轻声在白少阳耳畔问道。 “小石头,你又不认真了!” 长者摸了摸小石头的脑袋,又用手掰开它的嘴,看了看他里面的牙齿。 “你的牙呢?” “爷爷!” “在我手里嘞!” 小石头把一颗牙齿紧紧握在手里,小石头听说换下的牙一定要往高处扔,这代表着人往高处走。 白少阳笑笑不语,在现代文明社会,楼层越建越高,人们再也没有办法把牙齿扔得更高。而这里的小孩子不用担心,他们可以爬过高高的山岗,然后把牙齿扔在山上。 这样子说来,似乎是这里的孩子们更幸福一些。 枯燥无味的桃花源公民守则,就如一本小学生守则一样,条条框框,让人看的眼花缭乱。 男耕女织,虽枯燥乏味,却是生活之根本,生命之本质。 没有人能够逃离这些,油盐酱醋茶,这才是生活最实在的物品。 桃花源百姓的祥和让白少阳彻底的对自己以往的生活进行了反思,原来生活真的可以做到与世无争。 虽然这里的百姓非常的祥和,但是野兽往往是不通情理的,特别是野猪,常常造访这里。 他们经常流下自以为傲的杰作,把农田破坏的狼藉一片,然后大摇大摆的离开,并留下猪粪当作是礼物。 对于如何对待这些入侵者,桃花源的百姓们费尽心思。 望着眼前的这个孩子,纯真无邪的少年,白少阳有着颇多的感慨。 一个无忧无虑的年纪,做着无忧无虑的事情,一个自己永远也无法回到的一种状态。 白少阳认为,或许时空猎人安排自己来到这里,就是为了让他的内心能够得到沉淀。 但与外界失去联系,实在是一件很痛苦的事情。 “你们需要我做什么吗?” 长者望着白少阳,并没有马上回答他提出的问题,因为这个问题并不是很好回答。 因为对待一个有学问的外来者,如何安排他的工作,并不是一个很容易的事情。 “你愿不愿意教孩子们学习呢?” 长者的回答,更让白少阳吃惊,他从未当过老师,也从未站上过讲台。 让白少阳真正去教一堂课,恐怕会很难堪吧! 但白少阳同时又觉得,没有比这更好的工作了,能够教孩子们学习,也算是自己价值体现的一种方式。 “我…我当然愿意!” “这很好!” 长者也很开心,他以慈爱的目光看着白少阳,给了白少阳一根“戒尺”,一切似乎都是提前准备好的一般。 “戒尺…” 一种令小孩子胆寒的玩意儿。 虽然在桃花源这个大家族里面,也有不少的学堂,但毕竟能够上讲台教书的先生并不多,所以白少阳愿意充当教书先生的角色,这让长者非常满意。 学堂里教授的课程都是基础性的知识,以孔子的《论语》为主。 《论语》是儒家经典之一,是孔子弟子及其再传弟子关于孔子及其弟子言行的记录。 这个语录集至战国前期成书。全书共20篇492章,以语录体为主,叙事体为辅,主要记录孔子及其弟子的言行,较为集中地体现了孔子的政治主张、伦理思想、道德观念及教育原则等。 论语是儒家学派的经典著作之一,与《大学》《中庸》《孟子》并称“四书”,再加上《诗经》《尚书》《礼记》《周易》《春秋》,总称“四书五经”。 虽然白少阳不能完整的把论语背下来,但好歹初中阶段也背过不少,所以让他来教孩童们读背几篇论语还是没有多大问题的。 于是乎,白少阳有了一个新身份------“教书先生”。 第三十一章 理念 “不在其位,不谋其政。” “在其位,谋其职。” 当白少阳真正开始授课教书以后,方才知道作为一位教书先生有多么难。 虽说桃花源的百姓民风纯朴,却实在没有想到,熊孩子竟然是一模一样的调皮捣蛋。 小石头也跟着白少阳进了学堂,整个学堂总共有十个学生。 第一次站上讲台,白少阳略微有些紧张,毕竟是第一次授课,这些学子们对于这个新来的教书先生并不怎么了解。所以大家对他都还算客气。 越是年幼的孩子越会察言观色,看教书先生的言行举止行事。他们会很快的做出判断,试探教书先生的底线,起初他们是很老实的,但是很快他们便暴露出了本性。 虽然白少阳教授的都是一些基本的学问,但是总有熊孩子坐不住,动不动便要起身去尿尿,于是整个课堂看起来就和菜市场一般。 面这种尴尬的情况,白少阳把戒尺重重的敲击在桌子上,发出“砰砰砰”的声音。 “你们是我教过最差的学生!” 脑子没有经过任何的思考,白少阳便把这句话脱口而出。 下面的孩子只顾着哄堂大笑,哪里管教书先生是不是真的在生气。 “朽木不可雕也,粪土之墙不可圬也!” 白少阳气得把肚子里所有的知识都掏出来了。 小石头突然站了起来,道:“先生的意思是说我们都是朽木吗?” “既然我们是朽木,那么先生又是什么呢?” 听完小石头的话,白少阳差点没晕过去,道:“看来,先生我还是太年轻啊!” 说着这半文言半白话的语言,白少阳自己都觉得有些尴尬。 “太年轻?” 小石头似乎更不能理解了,道:“既然如此,你为何要来当我们的先生呢?” 白少阳这下子彻底明白了,自古以来,熊孩子的劣根性永远都没有变过。想要和熊孩子们讲道理,是绝对没有可能的。 熊孩子们的家长也是一模一样的,他们并不在乎先生的教学方法,他们只在乎自己的孩子到底掌握了多少知识。 虽说他们对于白少阳这个外来者并不排斥,但同时他们也拒绝白少阳把外面世界的故事带给孩子们,当然这只不过是长者的一厢情愿而已。 大多数桃花源百姓,他们喜欢偷偷听白少阳讲述外面世界的故事。 长者总是站立在老槐树下面,孜孜不倦的教诲桃花源的百姓们要遵循古老的传统,不应该忘记祖宗的教导。 但年轻一代的人,总有他们的想法,有一部分年轻人,他们对外面的世界非常向往,但因为桃花源制定了严厉的刑法,所以大多数人只能把想法憋在肚子里。 可孩子们就不同了,他们的天性就是爱玩闹,没有人能够束缚住他们的想法。他们的想法天马行空,不受任何的约束。 长者年纪大了,非常渴望有一个接班人能够代替他,但现在的年轻人,早已不同以往。有不少年轻人偷偷窥视过外面的世界,他们虽然偷偷的潜回,但还是被告发了,结果可想而知,他们受到了严厉的处罚。 所以,在桃花源逐渐的形成了几种不同的观念,虽然这种观念并没有形成实质上的矛盾,但这种矛盾在年轻的后生身上,体现的越来越明显。 长者有三个儿子,长子与他的性情最为接近,笃信着老祖宗的敦敦教导,自第一批隐士在这里定居以来,清心寡欲便成为了他们的最高追求。 在桃花源,遵守老祖宗的教导,一切按照老祖宗的教导行事,是一条铁律。同时这也是桃花源的主流思想,最主要的价值体系,大多数年轻人想要在桃花源做出一番事来,必须遵循并按照老祖宗的教导去做事。 他们或许是委曲求全,又或许是不得已而为之,但守规矩是雷打不动的定律。 白少阳是明白人,只要是长者交待的话,白少阳都很诚恳地去执行,哪怕是违背心意的。因为一个人想要挑战权威,是需要付出很惨重的代价的。 于是乎,长者便以为自己的权威是可以得到认可的,哪怕是一个外来者,也必须诚服在自己的面前。 “后生,你很机灵…亦很听话!” “我们桃花源就是需要你这样的人才!” 长者已经上了岁数,不久将会命不久已,在弥留之际,他也希望能够提前找到接班人。他的那个长子,行为处事和他一模一样,就如是另一个翻版的长者,所做的事情全部遵循老祖宗的教导。 然而令长者颇为不满的是,他的第三个儿子却是一个不折不扣的忤逆的孩子,不仅不听老祖宗的话,并且对外面的世界非常向往。 长者的三儿子,总觉得改革是桃花源的唯一出路,为此长者没少对他进行家法处置。但尽管如此,长者的二儿子依然我行我素,经常想要逃离桃花源,并想要从外面带来所谓的先进理念。 长者的第二个儿子,同样的,让他不省心。 虽然没有他的三弟那么的激进,但也经常提出要改革,也不知道是从哪本历史书上看到的,并扬言自己最崇拜的人就是王安石。 对于自己的这两个儿子,长者经常是伤透了脑筋,好在长者有一个可以继承他衣钵的的长子,一个可以完全遵照他的指示做事的儿子。 桃花源的体系,追求的便是清静无为,在这样的理念之下,所有蠢蠢欲动的邪念将会全部被禁锢住。 长者对于白少阳一切都遵照他的指示行事,感到非常的满意,甚至不止一次动容的对白少阳说:“后生可畏,唯独你掌握了生命的本质,这是多么不容易的事情呀!” 听到长者的话,白少阳全身都起了鸡皮疙瘩,不但没有觉得感动,反而感觉到了后怕! 这是多么可怕的一种思想,但同时想到那些熊孩子,对比之下,却又实在觉得可笑。 作为一个旁观者,白少阳并没有对桃花源体系评价的权利,任何一个外来者都没有资格改变这里的生态体系。 天真无邪的小石头,在不久的将来会成为桃花源体系中的一份子,他的思想会被固化,最终成为长者最喜欢的那种人。 想着以后这些天真无邪的孩子将会被改造成机械化一样的人物,白少阳不免为他们有些担心,同时对他们的调皮捣蛋便又多了一些容忍。 人啊! 总是会在不断的变化中成长,适应这个环境,或者被这个环境所改造。只有极少的人,能够突破这种束缚,达到自己的理想境界。 但这样的人,又能有多少呢? 第三十二章 赌局 长者身体一日不如一日,让他放心不下的事情太多太多。 如果不出什么意外,接班人当然会是他的大儿子,这是桃花源百姓们心知肚明的事情。 不过对于桃花源未来的接班人究竟会是谁,白少阳并不怎么关心,白少阳关心的是自己怎么才能离开这个地方,怎么才能和李鼎霸联系上。 为了能够安全离开这个“人间仙境”,白少阳只能装,只能忍,忍常人不能忍之事。 所以,平日里白少阳除了教孩童们读论语以外,几乎不涉及任何敏感的知识。 白少阳的所作所为,一切都被长者的大儿子苏梦看在眼里,苏梦自然也就对这个兢兢业业的外来者格外的看中,想要把他培养为自己的人。 “知之为知之,不知为不知,是知也!” 当白少阳摇头晃脑的带领着孩子们进行诵读的时候,一个中年拍着手掌走了进来。 “好!” “好啊!” “非常好!” 不愧为是孔子的弟子啊! 诵读的非常有气势嘛? 说话声音把白少阳上课打断了。 “冒昧打扰!还请白先生多多恕罪!” 说话的人正是长者的长子苏梦,年龄约莫四十岁左右,正是有大好作为的年龄。原本精神还算放松的孩子们,全部齐刷刷的站了起来,颇为紧张的看着这个人。 “苏老爷好!” 孩子们顿时便失去了纯真,和以往上课时的那种无所畏惧。仿佛看到坏人,或是可怕之物一般。 白少阳也觉察到了变化,跟着孩子们一起拱手道:“原来是苏老爷!” “白先生不必如此客气!是我冒昧打扰,今日见白先生教授孩童们论语,苏梦是非常感动啊!那些非要学什么王安石和韩愈他们的读书人也不知是如何想的,莫非孔老夫子的教诲就真的落伍了嘛?” 白少阳并不知道苏所说的那些人究竟是谁,所以也就没有回答,只顾着点头表示认可。 看到白少阳如此客气,苏梦也显得很开心,道:“看来,我们桃花源的教书先生们还真的得向白先生好好学习学习…” “这些教书先生非得要搞什么创新和改革,实在是愚昧!无知!不肖啊!”苏梦愤愤不平道。 白少阳依旧是尴尬而又不失礼貌地笑了笑,这让苏梦瞬间便高潮了。 “哎呀!还是白先生是个明白人!看来,白先生若能顿悟老祖宗留下的话中的玄妙,白先生早晚得成为圣人呀!” 还大吹一阵牛皮以后,苏梦很满意地离开了,离开之前又一把鼻涕一把泪的对这些孩童,道:“你们真是幸运呐!有这样的先生教你们读书,你们可得好好珍惜才是呀!” 看着苏梦逐渐远去的背影,白少阳却怎么也笑不出来,原本以为自己真的走入了一个可以与世无争的桃花源,却没想到自己跌跌撞撞,又重新回到了另一个江阳城。 只不过,在桃花源这个地方,白少阳一无所有,是一个最底层的普通老百姓。 “在其位,谋其职…” 身为一个普通教书先生,就应该做到本本分分,两耳不闻窗外事,一心只读圣贤书。 哪怕心里真的有什么样的想法,那也只得压抑下去,不能够让第二个人知道。 “呼~” 一道熟悉的黑影过后,在白少阳单独居住的房间里,时空猎人又出现了。这一次见面,白少阳却颇有些激动,这是以往所没有过的。 “呼~” 潇洒的时空猎人,一个漂亮的旋转,缓缓降落在白少阳的面前。他的脸被一层纱幔所遮盖着,看不出究竟是男还是女,但是他的声音却非常柔和。 如果可以赌一毛钱的话,白少阳怀疑她可能是一个女的,但白少阳对她绝对没有什么非分之想。 “好久不见!” 时空猎人的语气依然是那么的淡定。 “来到桃花源,纯属是一个意外…并不在剧本的安排范围!” 白少阳有些想要发笑,但还是克制住了,因为从小溪漂浮而来,那是一段无法抹去的赤露。 “没想到你的身材竟然这么好,真是没想到呀!” “我真的害怕…害怕…我会爱上你!” 能够得到时空猎人的夸奖,是极不容易的。 此刻,唯有“砰砰砰”的心跳声能够让白少阳清楚的意识到自己此刻还活着,并且活在一个名为“桃花源”的诡异地方。 “如果你想离开桃花源,我可以带你离开!不过…” 嘿嘿… 时空猎人第一次对白少阳起了坏心思,这是有违一个时空猎人的道德的。但白少阳那年轻的身躯,实在让时空猎人有些垂涎欲滴,恨不得向他扑过来。 但这一笔交易,被白少阳拒绝了。 “很好!很有风骨嘛!” 时空猎人恶狠狠道:“那你便留在这里吧!一旦卷入权力的争斗当中,日子可就没那么好过了!” “你威胁我?” 白少阳也第一次鼓起勇气,以大无畏的勇气回击道:“装神弄鬼!有本事便堂堂正正的来,何必如此鬼鬼祟祟?” “看来你们时空猎人家族也不过如此!” 时空猎人脸不红心不跳,从手中缓缓拿出一个本子,又缓缓翻开,似乎是在本子上记录着什么。 “时空剧本档案…” 一个关于小人物命运的档案,保密级别为:九级 时空猎人在时空剧本档案上快速写写画画,至于究竟写了什么,没有人知道。对于时空猎人来说,这将会是一次新的旅程,一个全新的开始。 时空猎人的语气由缓缓变得粗犷,道:“这是一次新的旅程,你将接受新的考验,现在所有的考验,都只是为了将来更加的强大…” “将来?” 白少阳摇了摇脑袋,哪里听得明白时空猎人究竟在说什么?白少阳自然不明白,未来究竟有多少的困难在等待着他,未来有多少征程等待着一次又一次的启航。 “不错!” “为了一个赌局!” “为了咽下一口气!” 一个时空猎人与另一个时空猎人之间所设下的一个赌局,而在这个赌局之下,牵动着无数芸芸众生的命运。 唯有强者,方能走到最后,笑傲江湖… 第三十三章 巫师 “赌局?” “什么赌局?” 白少阳双腿一蹬,差点从床上翻下来。 “哎呦喂!” “我的腰哟!” 白少阳扶着腰从地上爬起来,望了望外面,太阳早已升的老高。 不知道为什么,今天的天气非常的热,简直都快把人都快烤焦了,林子里的大树一棵棵也变得干瘪了不少。 水分在逐渐的流失,整个桃花源瞬间便变得没有了活力。 由于天实在太热,于是白少阳决定给这些熊孩子放假一天,让他们好好的放松放松。 “如此下去,恐怕小溪水都都要被晒干啊!” 农民们纷纷表示了自己的担忧,长者站在老槐树底下,一时也没有了主意。活了七十多年了,什么大风大浪没有见过?于是也就没有那么的急躁了。 “办法…这个办法…” “这个办法…” “这个办法总归是会有的…” 老者非常肯定的表达了自己的想法。 由于天气实在太热,许多的百姓也就顾不得什么祖宗的教诲了,纷纷把上身衣服脱了露着膀子。 长者看到以后,本想痛骂几句,但看众人皆是一副死气沉沉的模样,于是也就随他们去了。 天气大旱,连牛都受不了,更别说是人了,大树被晒脱了皮,土地龟裂开来,成了一道道裂缝! 一觉醒来,发现天气不对劲的白少阳,在自己床边发现了一样有些神奇的玩意儿。 “这是什么玩意儿?” 这件东西外表看起来像一个四四方方的盒子,差不多只有火柴盒大小。 “不会是月光宝盒吧?” 虽然白少阳的想法非常天真,但这玩意还真的不是月光宝盒。 不是月光宝盒是什么? 难道会是一个火柴盒? 这当然不是火柴盒,时空猎人怎么会送那么劣质的玩意儿呢? 时空猎人就算穷死,从楼上跳下去,不可能送出那么劣质的玩意儿。所以这东西绝对不可能是火柴盒。 “那他妈这玩意究竟是什么呢?” “不会又和我玩什么鬼把戏吧?” 虽然白少阳绞尽脑汁,想破脑袋,也不知道这玩意究竟是干什么的,但仔细想想:时空猎人送的东西,哪怕是一个棒槌,恐怕也是有一定的作用的吧! 对于拯救世界并没有兴趣的白少阳,一门心思想的都是改变自己的命运。 这就好比某某人说:我对钱没有兴趣,只对怎么帮助别人赚钱有兴趣一样是一个道理。 白少阳始终相信一点,命运安排他来到这个地方,一定不是为了让他来游山玩水的,而是做出一番作为的。 果然,当天气大旱以后,巫师又出来骗吃骗喝了。骗吃骗喝也就算了,这一次巫师更加的肆无忌惮,残暴无比。 河神发怒了!因为他要娶媳妇! 这个传闻是从孩子们口中传出来的。 说河神要娶媳妇,白少阳是怎么也不会相信的。对于这种睁眼睛说瞎话的人,白少阳绝对会上去给他两耳光,但这毕竟是别人的地盘,所以只能把这种冲动克制住了。 白少阳虽然并不喜欢以长者为代表的守旧派,但却也实实在在没有想到他们居然真的相信巫师说的话。 “咱们桃花源要遭灾了,若不给河神准备一个漂亮的媳妇,恐怕农田将会被淹毁!桃花源也会被洪水冲毁啊!” 白少阳站在下面,双拳紧握,再看看旁边的百姓们,个个被晒得如同死狗一样,哪里看的出来要发大水的迹象。 英明睿智的长者居然点了点头道:“既然如此,就按照巫咸所言,该怎么办就怎么办吧!” 在古华夏,巫是一个崇高的职业。相传黄帝出战时,要请巫咸作筮。据说巫峡之名便来源于巫师巫咸。 《书·君奭》云:“在祖乙时,则有若巫贤。” 巫贤是商王祖乙时期担任上帝与商王之间媒介任务的大巫。 商王朝时,担任上帝与下帝(商王)之间媒介任务的,除了巫,还有卜、史、祝。 这些人势力很大,国家政事大小,都要征得他们的同意。 如果他们不同意,即使其它统治者同意了,事情还是不好办。这是因为他们要卜问的至上神──天的权力太大,它可以支配人世间的一切。 故此,在巫师面前,桃花源百姓都保持着绝对的谨慎,他们并不敢有任何的造次。 巫师说的话代表着的是上天的意思,违背上天的意愿,这是长者最害怕的事情。 不论这是不是上天的意愿,把一个平民百姓的姑娘投入到河里,这实在是一件非常残忍的事情。 “先生…先生…” “河神要娶媳妇啦!” 小石头惊恐的跑到白少阳的面前,把了解的最新情况告诉了他。 “娶媳妇的时候,巫师会把那个漂亮的媳妇扔到河里面去!” 两耳不闻窗外事的白少阳,这一次再也不能坐视不管,他要戳穿这个谎言。对于一个受过现代文明教育的人来说,虽然并没有自诩为是比古人要高明,但是非黑白还是能够分辨的清楚的。 “巫师是骗人,坑害老百姓的大毒瘤!” 但是若是自己这样盲目的出手,岂不是被人分分钟就秒杀了?所以白少阳决定不能贸然行事。 在这太阳都能把大地烤焦的情况下,居然有人会相信河神会发大水? 在这个愚昧无知的时代,有太多太多的话不是一两句就能说清楚的。 无论如何,也不能让巫师的阴谋得逞!这种坑钱又坑命的家伙,不得好死! 但是巫师毕竟实力雄厚,且在其身后说不定还有一大批利益组织,自己单枪匹马的就这样傻不拉几的去应战,会不会成为炮灰呢? 第二天,白少阳便听说,家里有女儿的人家纷纷都给送了保护费,这才避免了被迫嫁给河神的悲剧发生。 也有没有交保护费的人家,这些人就比较惨了,他们的女儿被强行带走,成为了河神娶媳妇的备选后宫人员之一。 虽然白少阳很想阻止他们,但是谁又会听一个教书先生的话呢? 告诉长者,巫师是一个骗子,自己才是一个正直善良的人,长者是不是就会听自己的话呢?白少阳不知道。 虽然白少阳已经郁闷到有些抑郁的境地,但却实在想不出来怎么样的办法来对抗巫师。不免觉得有些惭愧,想想自己曾在江阳城是如何的叱咤风云? 而此时此刻,自己又和咸鱼有什么区别呢? 第三十四章 心有余而力不足 见死不救不是白少阳作为一个五好青年的优秀品质,有些事情虽然可以眼不见为净,但有些事情不能。 特别是人命关天的大事! 所以当小石头火急火燎的跑来找白少阳的那一刻开始,白少阳便决定一定要阻止巫师的这一种荒唐行为! 把一个年轻的姑娘丟到河里面去,这种只有在故事中才有可能发生的事情自然是不能让他发生的。 “先生,你得救救她!” 小石头显得非常激动,抱着白少阳的大腿摇晃着,道:“先生,你必须要救救她!” “不然,她就死定了!” 一个连孩子都知道是假的不能再假的事情,也不知道长者为何会相信。 “怎么,你也不相信河神真的会娶媳妇?” 小石头道:“先生,你不会真的以为河神会娶媳妇吧?” 小石头的反问,反倒是让白少阳有些不好意思起来。 “当然,我当然不相信…” “是哪家的姑娘?姑娘漂亮吗?” 在白少阳的意识里,能够拿的出手的姑娘必然是与众不同的,绝不是那种庸俗之物。 特别是河神娶媳妇这事,小的时候学“西门豹治邺”那篇课文时,可没少让白少阳产生童年的心理阴影。 但白少阳毕竟不是西门豹,谁又会听他的话呢?一个毛都没长齐的少年,说的话又有谁会在乎呢? 不论怎么样,白少阳决定试一试,哪怕真的不能阻止巫师滥杀无辜,至少也要做到问心无愧。 “巫师在哪里?”白少阳义愤填膺问道。 “或许正在和苏梦在一块喝酒吧!” “苏梦?” “长者的大儿子苏梦?” “不是他还能有谁?我们小孩都叫他苏老爷!” “叫他苏老爷?” “不是说你们桃花源人人平等吗?” “干嘛叫他苏老爷?” “他是桃花源未来的接班人呀!” 小石头一脸无邪问道:“那么…先生,您说的人人平等是什么意思?” “…” “好了,小石头你年龄还小,不该问的就不要问,你还是带我去看看那个姑娘吧!” “这不行,不让见呢!此刻…兴许在打扮吧!” “为何不让见呢?” “哎呦!我的先生,你听说新娘子能随便看的吗?” “混账!怎么和先生说话的?” 小石头道:“总之,我不能带你去看那个姑娘,不然他们会杀了我的!” 从小石头恐惧的眼神中,白少阳推断出他并没有骗人。 “那你告诉先生,要被送给河神的姑娘此刻她在哪里?” 小石头拉着白少阳的手,把他带到院子外面,手指着前方的一片竹林,道: “穿过那片竹林,有一间屋顶呈三角形褐色屋顶的房子,那便是姑娘的家!” 白少阳远远望去,只见雾气蒙蒙,哪里看的见什么竹林,于是暗道:“奇怪,这要热死人的天,为何那片竹林居然被朦雾笼罩呢?” 愈是不合乎常理,愈是容易让人产生无限遐想,愈是让人产生无限遐想愈是让人感兴趣。 “看来,无论这地方是不虎穴还是龙潭,本王爷都要走一趟了哟!” 看起来并不算特别遥远的路程,白少阳却怎么也走不到尽头,大有一种被熊孩子坑的感觉。但为了心中的那一份执着,白少阳只能继续前行。 只是,这路也确实远了一些。 此时白少阳想起诗人海子的一句诗: “远方除了遥远一无所有,更远的地方更加孤独。” 此刻,白少阳也的确觉得有些孤独和无助,何况那朦朦胧胧的所在究竟是什么地方,完全的不清楚啊! “这鬼地方也太远了些吧!” 竹林,竹林… 白少阳口中默念这这两个字,可是真正走进了才发现,哪里有什么竹林,这分明是原始大森林。 “不会真的被小石头坑了吧?” “看我回去不打死他!” 不过眼下最为紧要的是想着把情况搞明白,如果真的被一个熊孩子坑了,那可真的就是一个极其丢脸的事情。 不知不觉间,已经夜幕,苦寻无果的白少阳只好选择返回。只是待到要返回时,才发现回去的路也找不到了。 “小石头!” “敢套路我!” 屋漏偏逢连夜雨,此刻一只野狐突然出现了,这种行踪不定的狡猾家伙虽然战斗力并不如狼,但还是具有一定的攻击性的。 “莫非,今天我堂堂一个江阳王就要交待在这里?” “还是太年轻啊!” “古人的套路也是满满的…” 第二日,白少阳再一次被长者派出去的人发现,等待白少阳醒过来以后,听到了一个让他差点崩溃的消息: 河神娶媳妇已经结束,河神对于姑娘非常满意,所以决定不发大水。 听到这个消息以后,白少阳有一种脑袋要炸裂的感觉,原本以为自己不仅聪慧且有才华,却没想到被人玩的团团转。 苏梦很关切的派人来慰问白少阳,并且给他带来了许多好吃的。 “白先生,不知昨天为何没有看见你?河神娶媳妇那么热闹的活动你都不去参加,看来你们读书人还是清净无为啊!” 白少阳有苦难言,有话说不出来,白少阳心里明白,苏梦绝不能不知道自己昨日去了哪里。所谓的客气,不过是更高层次的挖苦和敲打。 苏梦的态度很明显,他是桃花源未来的领导者,只有在他的领导和控制之下,百姓们的生活才会更加美好,而…也只有他才是权威! 白少阳把憋在心中所有的话,全部加工整理成了一句:“…昨日人有点不舒服,故此…故此有些不太方便…” 苏梦道:“若是先生身体不适,便不要跋山涉水去看景,若先生真有那样的雅兴,至少也要告知我一声,先生难道不知道昨日为了找你,整个桃花源的青壮年们都出动了吗?” “不过…先生也不用觉得羞愧,毕竟先生是客人,我们辛苦一些也是应该的!” “呵呵…” 无话可说的白少阳此刻真的不知该说什么,于是只有选择短时间的失忆。 不论苏梦说什么,只顾着点头便是,被人用调虎离山之计狠狠的整了一次,白少阳瞬间便高调不起来了。 因为,智商不够用的白少阳觉得自己十多年的教育受到了极大的侮辱。 一个良家姑娘北活生生投入到河里,这难道不是对于桃花源百姓的一种震慑?所谓的河神娶媳妇,这其中有多少政治意义在里面,又牵扯着多少利益集团,这都不是白少阳这个要啥没啥的外来者能够明白的。 此刻,白少阳彻底明白了,什么叫做:心有余而力不足。 想明白了这一点,白少阳也就明白了,自己落荒离开江阳城还是有原因的。因为自己不够强大,所以被人整了,这是非常符合物竞天择,智者生存这个理论的。 第三十五章 苏童的梦想 白少阳决定装傻,真正做一个“两耳不闻窗外事,一心只读圣人书”的普通教书先生。 在经历了河神娶媳妇事件以后,白少阳开始回归到做好一个教书先生应该做的工作之中,此外的事情一概不管不问。 童话里都是骗人的这句话不假! 小孩子的话有时候也不能全信,被小石头套路以后,白少阳一直心里憋着一口气,总想找个借口,结结实实收拾他一顿。 只是在接下来的几天里,小石头表现让白少阳很吃惊,因为小石头表现的非常规矩,几乎抓不到他不守规矩的把柄。所有的孩子也都一样,就如全都商量好的一般,没有惹事。 虽然白少阳明白这其中一定有什么问题,但他并没有证据。 如果说聪明的人是天生的,那么装傻也是一门学问,如何装,装的像不像,这都是学问。 从小石头的种种表现上看,小石头在装傻这方面,颇有造诣,这一点是毋庸置疑的。 “小石头,你对为师就没有什么要说的吗?” 显然,白少阳很希望能够听到小石头的一句真话,毕竟是自己教过的学生,好歹也要给他这个师傅一些面子。 小石头面无表情的摇了摇头,终究还是什么都没有说,对自己的行为也没有做出任何解释。 对于一个教书先生来说,最大的悲伤莫过于是学生的冷漠无情吧!被学生伤透了心的感觉第一次体会到,真是一种无法形容的痛苦。 “做人要诚实!当别人的学生更要忠诚!” “小石头为师问你上句,你来回答下句。” 小石头点了点头,自信满满道:“先生,你问吧!” “子曰:学而时习之…” “不亦乐乎!” “回答的很不错!” “一日为师…” “终身…为…为…” “先生我要上茅厕!” “回答我,终身为什么?” “为…” “先生,我不记得了!” “哇…” 小石头突然“哇”的一声哭了,道:“我太难了!” “难?就你难?为师难道不难嘛?” “小石头,把这句话抄写五百遍,没抄完不许下课!” “先生,我突然失忆了,什么都不记得了,然后…然后现在脑瓜也疼的厉害…” “所以,先生你不能罚我这么多遍!” ------ “下课!” 白少阳嘴里的这两个字刚蹦出来,学堂里的学生们都如鸟兽被雷声惊吓了一声般的四散而去,当然相比之下,他们是开心而散的。 “切!” 白少阳无奈的甩了甩手,又望了望远方的群山,心里有着无数的感慨。 真是一步错,步步错,错到现在竟还不知何时是个头。 “白先生,长者的三公子有请!” 正当白少阳陷入到疑惑之时,一个声音打断了他的思绪,来者是长者的第三个儿子苏童派来请白少阳前去一叙的,于是便提起了一丝兴趣。 苏童是桃花源为数不多的“改革派”,对于已存在于桃花源的诸多弊端一直有很多的看法。为人谦和,与他的大哥苏梦不同,苏童对于执权之事并无兴趣。 在继承这方面,按照老祖宗的教导,长子拥有极大的优势,不出意外,在长者百年以后,苏梦会成为理所当然的继任者。 在这个问题上,苏童并没有太多的意见,只是兄弟俩在对于守旧和革新这个问题上,有着尖锐的,难以调和的矛盾。 苏童突然请自己去他家,这让白少阳觉得有些有趣了,之前和他那个鞋拔子脸哥哥苏梦已经有过一次短暂的交流,早就已经对苏梦没有了任何幻想。 虽然苏童的大腿并没有苏梦那么粗,但是能够抱一抱大腿,也还是不错的。 人最难说服的人是自己,最难改变的也是自己,我们总以为我们在和别人比,可谁又不是和自己较劲呢? 苏童,是一个温文尔雅的公子和模样,与其哥苏梦相比完全是两个世界的人。 “白先生,冒昧请你而来,还请白先生多多包涵!” 苏童一开口,白少阳便觉得他是一个非常有教养的人,于是便对他的第一印象好了许多。 “苏公子如此客气,反倒让我有些不自在了,苏公子有什么话便直说就是,这样我还更自在些!” 苏童道:“白先生,听闻你博学多才,特别是对于外面的世界有更多的了解,所以…” “哈哈!” “当然了,白先生是明白人…有些事情想必也不用我说的太明白吧?” 白少阳道:“在下愚钝,还请苏公子能够明示!” 苏童想要套话,白少阳自然不会让他的阴谋随便就得逞,有些话若是说的太明白,又容易被各种过度解读。于是白少阳也就假装糊里糊涂不明白了。 “当然,白先生的担心苏某人也是能够理解的,毕竟桃花源是桃花源,与别的地方还是有那么一些不同的!” “那么…苏先生今日究竟有何意呢?” “真人面前不说假话,苏童对于大哥苏梦早就看不惯了,如今外面的世界发展的如何蓬勃,难道他看不到吗?为何非要拘泥于传统和祖制呢?” 白少阳道:“还请苏公子不要为难我,我不过是一个异乡人,不好评论苏家的家事!” 苏童道:“白先生此言差矣!天下兴亡,匹夫有责!这桃花源便是我们族人赖以生存的家园,白先生怎么能说与你无关呢?” “莫非,白先生真的就坐视不管了吗?” 苏童的态度明显有了变化,似乎就要发怒,但还是被他极力的压制着。 “不…苏公子误会了,我只是一介草民,桃花源的一个小小教书先生,恐怕力不从心啊!” “哼!” “白先生的身份恐怕不会只是一苏童教书先生吧?” “那些‘大乾宝钞’又该作何解释呢?” “大乾宝钞?” 白少阳突然吃惊起来,并不知晓苏童怎么会知道自己有大乾宝钞,不过那些大乾宝钞此刻并不在自己身上,这些宝钞早已经下落,不明。 “看看这些东西!” “你不会陌生吧?” 随着苏童的手指所指方向,白少阳看到了自己进入桃花源时所遗留下来的物品,突然便惊慌起来。 这些东西怎么在这里? 白少阳原本以为自己的那些身在之物恐怕早已经被水源所带走,没想到还能再一次见到他们。 令人亲切的“大乾宝钞”,再一次出现在白少阳的面前,那可是足足三十万两。 “随身携带三十万两白银,这怎会是普通书生?恐怕你交一辈子书也赚不到这么多白银吧?” “这…” 白少阳本想否认这是自己的白银,但想想恐怕难逃苏童的火眼金睛,于是也就承认了。 “不错…这些白银确实是我的!我误入桃花源,纯属是一个意外…” “你…究竟是何身份?” “江阳王!” 怎么,你真是江阳王? 苏童很吃惊的看着白少阳,道:“你真是江阳王?” “怎么,莫非我江阳王有什么对不起尔等之处?” “得罪!得罪!” 原来,苏童曾经游历过江阳王,对江阳城的风土人情还算有所了解,回到桃花源以后便逐渐有了想要对桃花源进行改革的想法。 然而,在改革的这条路上却是困难重重,被撞得头破血流。 那一年,苏童只有七岁,如今…十六年过去了,曾经在江阳城所见的一幕幕却依然清晰的出现在他的脑海之中。 第三十六章 苏童的梦想 苏童看起来极似一个不成熟的少年,同时全身上下散发着青春活力。 在少年身上能够看到的天真,几乎都能在苏童身上找到。苏童看起来更像是一个还未长大的孩子。 见人说人话,见鬼说鬼话是白少阳练就的一项基本的生存本领。 苏童看起来更像一个天真的少年,有着想要构建一个自己眼中的美好世界的想法。 于是白少阳很容易就想到一句话: “理想很丰满,现实很骨感…” 有了话题,必然便少不了酒,酒成了沟通古今文人或者是侠客的必备交流媒介。 “这么说来,我更该称呼白先生为江阳城!” 对于江阳城情况丝毫不了解的白少阳,此刻并不敢冒然回到江阳城,哪怕那里才是自己所谓的就藩地。 情况总在变,此一时彼一时,现在回江阳城,不见得是好事。白少阳自然也并不会把自己的想法告诉给苏童,被人洞穿内心是一件极让人不能很舒畅的事情。 但,只是单纯的喝酒是没有问题的。天气已经快入秋,秋高气爽,有酒陪伴,也能让自己并不那么孤独。 少说话多做事是白少阳自来到这个世界以来明白最深,领悟最深的感受。 并且,桃花源这个地方本与白少阳没有任何利益关系,所以…白少阳也就不对一个与自己没有什么利益关系的地方做出什么评价。 “苏公子还是叫我白先生要好一些,否则我会觉得有些不适应!” 入乡随俗,是一种良好的品质,不随意发表自己的观点,是一种良好修养体现。 白少阳明白,一个太过聪明的人并不见得会有什么好下场,审时度势才是最好的选择。 此刻的白少阳并不着急表达自己的任何观点和看法,毕竟主动权掌握在别人手里,白少阳的任何的高尚的观点都不见得是适合桃花源的目前现状的,毕竟他只是一个外来者,仅此而已。 本土文化对抗外来文化,这是天经地义的事情。 在江阳城,白少阳是高高在上的王者,但在桃花源他是一无所有的无名小卒,啥都不是。 在如何做人这一方面,白少阳还是很知道自己的本分的。 “好,那我就称呼你为白先生!” 说完以后,苏童继续问道:“不知白先生在桃花源生活的还算满意?” “不愁吃,不愁穿…自然不算太糟糕!” “那就好!若有什么不满意的地方,请白少阳只管告知我一声,能为白先生排忧解难,苏童义不容辞!” “苏公子这么客气,真是让我羞愧难当啊!” “哪里,哪里…孔子他老人家说过有朋自远方来,不亦乐乎!苏童只是在遵照孔子他老人家的吩咐在行事而已!” “那是,那是,孔子他是说过这话!” “可不是嘛!所以,作为主人,待客之道还是要有的!” 酒实在是好东西,不论是江阳酒还是桃花酒都各有各的独特之处,有些酒偏醇,有些酒略香,还有些酒带着苦味。 而这些不同味道的酒必须自己去品味,也只有自己去品味了方才知道里面的各种滋味究竟如何。 少时,苏童总以为这酒定然是甜的,一直没有机会品味,故此一直被馋出了童年的心理阴影,就像小的时候偷看金瓶梅一样,总以为成人的世界总是非常有趣的。 如今,再一次品酒,不论什么酒却都是越品越苦涩,竟然没有一丝丝甜味,所以苏童总有一种受骗上当的感觉。 在一处环境优雅的竹林内,苏童把一壶酒温好,并准备了一些桃花源特有的野味作为下酒菜品。 秋笋、野兔、野猪肉…还有一些农家小菜,虽然并不算奢华,但这种纯天然的做法却足以让人垂涎欲滴。 在美食面前,且还有酒的情况下,违背一些原则也是可以理解的。 于是白少阳也就毫不客气的先大快朵颐一顿,然而再狂饮了一壶桃花酒。 也实在是憋久了,毕竟大锅饭可不是那么好吃的,对于桃花源的普通百姓来说他们在大多数时候只能吃大锅饭。 野兔野猪也并不是没有,只是在大多数情况下,都属于共同财产,只有极少数的上层统治者才拥有私人财产。 吃人嘴软,在吃吃喝喝以后,思想便很容易被人渗透,容易被麻痹,容易疏忽大意。 “不知白先生吃的还合胃口否?” 许久没有吃过荤腥的白少阳,今天在苏童这里全把失去的营养全都给补回来了,自然是非常满意的。 “好,很好,非常好!” 白少阳竖起大拇指称赞道:“verygood!” “啥?” 苏童一脸疑惑看着白少阳,不知道他说的究竟是什么,于是便摇摇头道:“真是搞不懂你们这些发达社会的人,真是莫名其妙!” 温了一杯,苏童举起酒杯高过手臂,在半空中停顿了片刻,道:“这杯酒敬给苍天明月,让他们知道苏童的赤诚之心…” “苏童虽身在桃花源,却时刻不敢忘圣人教诲,若不思进取,终究将会被淹没在滚滚红尘之中…” “改革之路虽困难重重,但若没有牺牲者,何来开拓者?” “这第二杯酒…” 苏童突然转身望着白少阳,道:“这第二杯酒敬给白先生,望白先生能给苏童多多提点!” 白少阳从苏童从中接过这杯酒,却觉得异常的烫手,如此烫手的酒又怎么能一口便喝下呢? “苏公子,这酒实在烫手,我实在难以喝下!” “看来白先生还是不愿意帮助我啊!有一句话怎么谁来着,不为我所用,必为我…” 苏童的态度突然便来了一个大转变,不觉面部表情也有了一丝变化。 “哼!” “这酒烫手?恐怕白先生还有可能会碰到毒嘴的酒吧!” 听完苏童的一番话,白少阳大有一种差点被绕晕的感觉。 “苏公子有所误会,我并非不愿帮助苏公子,只是实力不允许啊…白少阳何德何能?能够被苏家三公子如此看中?” 苏童“哼”了一声,道:“恐怕是苏公子另有想法吧!既然苏公子看不起苏童,苏童又何必强人所难…” “你走吧!” “就当我未曾找过你!” 说完这些,苏童转过身去,把举起的手缓缓放下,那杯还尚有余温的酒摇摇晃晃洒在了地上。 这样的表情,这样的动作,似乎是失望透顶。 第三十七章 被暴揍的疯子 被苏童委婉的从家里送出来以后,白少阳虽然一直不怎么舒服,但是仔细想想,倒也能理解。 自己的事情都没有处理好,哪里还顾的上别人家的事情,白少阳觉得自己没有轻易答应苏童的做法是明智的。 家事难断! 清官难断家务事。 当白少阳走出苏童家后,突然脑袋变得一片空白,这种感觉似乎曾经有过,但却又实在不是很清晰。 走出苏童家没多久,白少阳见到了一个熟悉的身影,此人看起来似乎在哪里见过,但却又实在陌生的厉害。 正疑惑着,这人居然走了过来和白少阳打起了招呼。 虽然白少阳还没有缓过来,这人便已经伸出手来就要握住白少阳的手,这种热情的作风怎么看怎么像现代人。 伸手不打笑脸人,张口不骂吃饭人… 何况这位兄台实在笑得灿烂无比,白少阳便觉得没有必要以一副哭脸来面对他。 “这位兄台,不知有何贵干?” 其实这句话的正确解读应该是:你这家伙,究竟是谁啊!咱们好像不认识吧? “呵呵…” 白少阳笑了一下,没有作答,脑袋里快速的把认识的人过滤了一遍,终究还是没有找到有印象的画面。 “您真是贵人多忘事啊!怎么不记得我了?” 这人又道:“真的不记得我了?” 看着此人如此真诚的表情,反倒让白少阳有些不自然起来,脑子里又把认识的大咖级别人物过滤了一遍,依然没有想起此人究竟是谁。 “抱歉!恕我老眼昏花,实在是没有什么印象,还望这么兄台海涵…若没什么事,我便先走了!” “等等!” 此人突然大喝一声,令白少阳顿时一惊。 “怎么…这位兄台,莫非你还有什么指教?” “难道你就真的不认识我了吗?” “你再仔细看看,认识我吗?” 此人依旧不依不饶追问着。 “不…认…识” 白少阳一本正经道。 “不应该啊?怎么会没有人认识我呀?我应该很有名气才对呀?” 此刻,白少阳方才明白,此人不过就是一个棒槌而已。其行为特征与羊癫疯比较类似,先打听明白对方的基本情况,然后再进行一系列的纠缠,能蒙一个是一个,能骗一双是一双。 “范进!” “范进!” “你别傻了!你没考中,没考中!” “不…我考中了!” “你们别过来!” “快抓住他,别让他咬着人!” 还没等白少阳反应过来,便有几个人追了上来,把他按在地上,一顿乱揍。瞬间的工夫,此人便已经被揍打的奄奄一息。 揍打他们的人,将其打晕以后,便拖走了,整个过程滑稽而又迅速,就如一场短剧一般。 被揍这人被人拖走时,还在念念有词,道:“我中了,我中了,我真的中了!” “尔等皆是世间俗人!” “儿子打老子算什么本事?” “疯了,疯了!” 拖着他走的人,又给了他一棍子,于是便彻底不再挣扎。 ------ “见鬼去吧!” 拖着那人,又给他一棍子,白少阳看的心脏病都快出来了。 “这是要往死里打啊!” 白少阳虽不明白是怎么回事,但也不敢问,只能呆呆的看着,这场景也实在难得一见。 “落叶他乡树,寒灯独夜人。” 正在有些惆怅之时,小石头跑了过来,道:“先生,你为何在这?” “来,到为师这里来!为师教你做人之道!” 心情不好的白少阳正愁找不到人发泄一下,于是便想拿小石头出出气。 “先生,你找…找我有什么事?” 白少阳道:“天底下哪里还会有这么巧的事,怎么处处都有你,是谁让你来监视我的?” 小石头道:“先生,你不会是刚才因为惊吓过度,而有了什么错觉吧?” 如此不给人面子的话,自然让白少阳极为恼火。 “…我是那么胆小的人吗?作为一个学生,你不好好想着读书,为何整日想着些莫名其妙之事?” 自古以来,只有先生说学生的不是之处,哪里听过学生爬到先生头上来的时候? “方才…先生也看到了,一个疯癫书生被家人所暴揍,看来读书还真的不是什么好事。” “疯癫书生?” 白少阳愣了片刻,道:“你是说刚才被人揍打之人是一个书生?” 小石头点了点头,道:“是呀!那书生名叫范进,读书读傻了,见人便说自己中举了!” “你是说揍打他的人是他的家人?” 白少阳不明白,是什么样的人家会下这么狠毒的手,哪怕真的读书读傻了,那也没有必要如此下狠手。 范进? 这名字怎么听着这么耳熟,白少阳虽年少时不怎么念书,但隐约觉得这名字实在是熟悉。 中举? 范进中举? “莫非此人是范进?” 白少阳鼻血差点飙出来,此刻大脑已经凌乱不堪,心想:自己究竟穿越的什么鬼地方,怎么什么人都有。 范进中举这篇课文是高中选修课必读课文之一,白少阳自然是非常清楚的。 高中课文导读中对于这篇小说的介绍是这样的: 《范进中举》是吴敬梓创作的一篇讽刺小说,节选自《儒林外史》。 该作品通过描写范进参加乡试中了举人一事,运用夸张的修辞手法刻画了他为科举考试喜极而疯的形象,用岳丈在范进中举前后的极其鲜明的肢体动作和言语表情,以及中举后邻居对他的前呼后拥和乡绅赠屋的等事例重点刻画出了一个趋炎附势热衷仕途,好官名利禄且世态炎凉的可耻的社会风气,对当时社会及其阴暗的特征进行了辛辣的讽刺。 只是此时的这个被揍的鼻青脸肿的家伙,怎么看怎么不像中年范进的模样,倒像是青年范进的模样。 “小石头,这个叫范进的书生你可认得?” 小石头道:“那怎么不认得,范进是整个桃花源出了名的书呆子,都三十岁了,还没娶上媳妇,恐怕要打一辈子光棍了!” 小石头所说的这个范进,显然与吴敬梓创作的儒林外史中的范进形象并不怎么符合,很难让人联想到一起。 原本想找个借口收拾一顿小石头的白少阳,听了范进的故事以后,便对范进这人有了兴趣,想要通过小石头找到范进,具体的,更深入一步的了解这个范进的生活。 第三十八章 家徒三壁 名字只是一个代号,人物的性格可能有些许相同。 名叫范进也好,名叫李进也罢,重要的是在这个人物的背后有没有隐藏着可以被挖掘的故事,这才是问题关键所在。 为了防止再一次被小石头耍了,白少阳决定让小石头带路。小石头倒也非常爽快便答应了,带着白少阳便出发了。 这一次,没有诡异的竹林,也没有山路十八弯,很快小石头带着白少阳便在一处四面漏风的人家门口停下了。 “这就是疯子的家了!” 白少阳瞪了小石头一眼。 “像话吗?叫别人是疯子不礼貌!” 小石头嘿嘿一笑,道:“这便是范大炮的家!” 白少阳有些疑惑道:“为啥加他范大雷呢?” “因为范大雷上茅厕时动静很大,就如打雷一般,所以小孩子们都叫他范大雷!” 或许,给人取外号正是小孩子们的天性吧!亦或者正是有了这种天性,他们才会与成人不同。于是白少阳也就不在意小石头这种天性了。 “你在外面等我,我到人家家里去看一看…” 冒昧到别人家里去,若没有什么理由也实在有些说不过去,于是白少阳便从怀里掏出了一包野兔肉,这包野兔肉是苏童送给他的,本想带回去当下酒菜的。 说推门而入有些夸张,因为这门根本不需要推,便开了。 说四面漏风也有些夸张,因为这破房子,只有三面墙,还有一面墙快倒了。 说家徒四壁也有些夸张,因为这家里根本就凑不齐四面墙壁。 “哈哈哈…” 白少阳进门之后,尴尬的笑了笑,这魔性的笑声让这家里的四口人都呆呆地望向他。 白少阳他们自然认识,桃花源的教书先生,于是他们也就客气的和白少阳打了个招呼。 “原来是白先生呀!不知为何会到我家来?” “我家的情况白先生也是知道的,实在是没有什么东西可以招待啊!” 说话的这个人是范进的哥哥,名叫范动,除了认识自己的名字以外,就再也不认识第三个字。 “误会误会!我不是来蹭吃的,只是路过路过…” “哦,原来是这样,那我们就放心了!” 听到白少阳不是来蹭吃的,这家人紧张的表情马上变得舒缓了,神情也就没有那么紧张了。 此时的范进正被家人五花大绑的绑在床上,旁边的几个人神情紧张的盯着他,似乎生怕他就会突然跳起来。 “真是让白先生见笑了,家里有这么一个傻弟弟,真是一言难尽呀!” 世界上打开话题的方式有许多种,美食永远是最好的一种,方白少阳从怀里掏出一包野兔肉放在这家人桌子上后,那种白少阳从未见过的表情极其夸张地呈现在了白少阳的面前。 “不瞒白先生,我家已有三个月没见过荤了!” 最小的那一个吐了吐舌头,鼻子如狗一样灵敏,伸手便要去拿,被年长的那个用犀利的眼神又给吓了回去。 “白先生见笑了,这是我四弟,没有见过大世面,请白先生不要与他一般见识。” 白少阳也就跟着笑了笑道:“你这弟弟和我的一个学生,名叫小石头的家伙很像嘛!” 当白少阳说完这话,那人更尴尬了,道:“不瞒白先生,我四弟也叫小石头!” 于是现在大家都变得尴尬了。 “小石头,这名字取的很好嘛!我就觉得很不错!” 或许是对于当地文化的不够了解,白少阳并不能够理解为何会有这么多小孩子取名叫小石头。 “你可别扯了…要是有文化,谁取名叫小石头呀!”听完这话白少阳再一次感觉到了尴尬。 许久没有吃过荤腥的范家兄弟,见到这野兔肉以后,顿时便如打了鸡血一般激动。 被揍晕过去的范进闻到野兔肉的香味后,居然从濒死状态中又活了过来。 肉… 是肉的味道! 范进从床上想爬起来,却发现自己被绳子紧紧的捆着,于是便开始疯狂挣扎起来。 “放开我!” “我要吃肉!” “唉!又疯了!” “白先生,我这二弟读书读傻了,所以整日胡言乱语的,白先生不用理会他便是!” “那,你这二弟是不是有一个杀猪的老丈人?” “怎么可能,他连媳妇都没有,哪里来的老丈人,杀猪的人家能看上范进?” “这么说来,你这二弟一无是处?就真没有半点才华了吗?” 这中年汉子道:“穷苦人家,读书能有啥用,范家祖上十八代也没出过一个举人,他范进能行?” “谁说我范进不行,只要你们借给我盘缠,让范进去乾国走上一遭,也往考场上那么一坐,定能把范进一身才华都展现出来!” “银子,你以为银子是天上掉下来的?咱家情况难得你不知道吗?读书…读什么书?” 范进脸一黑,道:“目观短浅,鼠目寸光,不可理喻!” “范进,虽然大哥听不懂你说什么,但是你想想是谁把你养大的?别再考了,你若执迷不悟,恐怕这个家都快没有了!” “认命吧!” “不是大哥心狠,不能再考了,第一次为了考试卖了一头猪,后来又卖了一头牛,你倒是看看…现如今,家里还有什么可卖的?” “大哥,再给我一次机会,我定然能考上!” “够了,范进,莫非你要把大哥卖了?” “要不,你把大哥的骨头拆了卖?若是实在不够,家里还有两块门板,你也扛去卖了?” “大哥,说啥呢!只要范进考中举人,咱家的命运就改变了呀!” “白先生,让你见笑了,我这二弟脑袋有问题!” 说完这话,这粗糙大叔又给了一棍子,范进再一次有昏死过去。 “现在总算安静下来了!” 这么暴力血腥的大哥,白少阳还是第一次见到,不免觉得有些瘆人,全身鸡皮疙瘩都起来了。 “不用如此吧,虽然范进屡屡科举未中,但作为大哥不是应该鼓励为主吗?” “唉!” “白先生有所不知,此事说来话长呀…” 看着这粗糙大叔发出一句长叹,白少阳点了点头道:“不知范大哥能否告知呢?” 粗糙大叔看了看门外,道:“我看白先生并不像坏人,和你说说倒也无妨,此事还得从二十三年前说起…” 第三十九章 小石头之死 二十三年前… 千百年恒古未变的桃花源迎来了一个陌生的客人,此人无名无姓,行为举止疯疯癫癫。 此人便是后来被粗糙大叔收留的范进,至于他到底从哪里来,却已经无从得知。 因为是被范大哥所收留,所以把他取名为范进,目的就是为了让他能够在方方面面都有所进步。 范大哥为了培养范进,把所有的精力都花在了他的身上,却没想到把他培养成一个,衣来伸手,饭来张口,只会摇头晃脑读书的废物。 为了参加科举考试,范进活生生的把整个范家都给败光了。说他是吸人骨髓的魔鬼也不为过,刚开始时范家人还能忍受,只要范进愿意读书,范家人便处处都依着他。 只是到了后面这范进越来越过分,范进不但不干活,反而更加好吃懒做。 到了后面,甚至开始出现了精神恍惚的情况,见人就说自己中了举人,范家人便以为他读书读傻了。 起初只是拿绳子捆他,只是到了后来连绳子也捆不住了,见天的就往外跑。范家人实在是无奈,于是便只能采取非常之措施。 于是乎,范家人看似野蛮的行径,恰好被白少阳所看见。 “这么说来,这范进并不是你亲弟?” “不错!范进是我捡来的,只是没想到捡来一个废物!” 中年大叔的话,白少阳倒也能理解,因为谁也不愿意为了一个废物而耗费二十三年的心血,这一点对于还算年少的白少阳来讲,他还并不能很深刻的体会到这一点。 不过,白少阳能够感受出来,长兄如父一模一样的那一种恨铁不成钢。 三面已经快坍圮的墙,在风雨之中摇摇欲坠,也似乎预示着这个家,正在一步一步的走向衰落。就如入冬之后的荷花,再也无法傲然挺立,也没有了夏日的妖艳和风采。 这个家太需要一个能够改变的人,改变这个家,显然范家并没有这样一个人。范家需要这样的一个人,但不见得是一个考科举改变命运的人,因为通过科举考试而改变命运,对于范家人来说更像是一个又一个的梦魇。 “或许读书并不是唯一的出路!” 说出这句话的时候,白少阳显得非常轻松,因为此刻,他真真正正理解了这句话的含义。 对于范家人来说,一包野兔肉就足以让他们兴奋上一整天,他们对于物质的要求特别特别的低,在精神上更是几乎没有什么要求。 或许,人与人终归是不同的吧! 从范家人家里出来以后,白少阳长长的呼出了一口气,仿佛许久许久没有这么轻松过。 从范家人出来以后,小石头依然还站在那里没有走,行为举止鬼鬼祟祟。 “小石头,你在做什么?” “没…” “没…干…什…么” 对于小石头的身份,白少阳一直疑惑不解,说他是普通百姓家的孩子,看起来又不像。若说他是有钱人家的公子,看起来又差那么点意思。 “你监视我!” “先生,冤枉啊!” “究竟是谁派你来的?” 白少阳疾步走上前去,用手掐住小石头的喉管,白少阳一改以往的轻松表情,面部表情变得凝重。 “最好老老实实交待…千万不要骗我!” “是…苏梦!是他让我监视先生的!” 苏梦?长者的长子,桃花源未来的接班人? 小石头面部表情痛苦的点点头,道:“先生,别掐死我!” 对别人的仁慈,就是对自己的残忍。在这个诡计多端的世界,究竟应该相信谁? “我凭什么相信你?” 这一刻,白少阳决定要查清楚所有的真相。 “苏梦?他为什么要派你来监视我,我可是你的先生!” 白少阳下了狠手,紧紧掐住小石头的喉管,使得他不能再喘气。 “我…是…苏…公…子…的…蓄…奴” 小石头发出了如电视失去了信号般混杂且断续的声音。 “蓄奴?” 这是两个有些奇怪的字眼。 “说明白些,什么是蓄奴?” “先生,能…不能…松开…一些…我快断气了!” 毕竟是自己的学生,白少阳自然也有些于心不忍,于是便松开了手,道:“快快交待!” 原来,苏梦早在八年前便已经开始了策划,做好了发动兵变的准备,一直鼓吹要遵照老祖宗的意志行事的苏梦实际上是一个表里不一的人。 在暗地里,圈养了上千的蓄奴,这些蓄奴失去了行动的自由,他们和动物没有任何的区别,他们没有人身自由,更不可能有言论自由。蓄奴的孩子们虽然生活在阳光底下,但是他们的父辈依旧被囚禁着。 为了一己私欲的苏梦,正在构建一个野蛮愚昧的奴隶制国家,拥有着极强的控制欲。只是在长者面前,苏梦不得已才表现出一副正人君子的模样。实际上无恶不作,从他囚禁蓄奴就可以看出来。 小石头只是其中的牺牲品,或许总有一天,小石头会长大成为大石头,对于苏梦的忠诚度也会越来越高,同时也会越来越依赖。 又或者,当他觉醒以后,会起来反抗… 对于那个理想的“国度”桃花源来说,所有的人都拥有一个极其美好的幻想,他们渴望这里是一个人间仙境。这里的统治者也这样认为,于是他们极力的朝着这个方向打造,打造一个属于自己的美好家园。 杀人诛心,那是极其可恶的! “苏梦!” 白少阳不敢再往下面想,这是何等的残忍,不出意外,苏梦总有一天会成为桃花源的接班人。 到那个时候,桃花源究竟是桃花源还是人间地狱,这是一个未知数。 “现在我必须杀了你!” “你应该知道为什么!” 小石头居然很淡定的点了点头,道:“在我死之前,能不能…” “能不能什么?”白少阳红着眼睛问道。 “能不能抱抱我,我已经有五年没有见过我的父母了,我是多么的想他们呀!” “混蛋!” “在和我开玩笑吗?这算什么要求?” “难道你不怕死吗?” “先生,其实我早已被苏梦下过毒,活不过三个月…” “混蛋!你究竟哪句话才是真的?” “抱紧我,我好冷!” 小石头的脸瞬间变得青紫,此刻天也突然变得昏暗,似乎正是为了应和这令人凄凉的场景。 “你别死!还有三篇古文…你还没背呢!” “先生,你有儿子吗?” 小石头说话的语气越来越微弱,虽然鼻子里还有气息的感觉,身体已经虚弱的如同棉花一般。 “混蛋!我还是单身呢!” “先生…骂人是不好的!” “先生,我好冷!” “别演戏,给我站起来!” “爹爹…” 小石头对着白少阳喊了一声,也不知道是在喊自己还是喊那下落不明的父亲。 白少阳鼻头一酸,再也控制不住自己的情感,此刻才少阳方才知道自己的性格有多么的懦弱。在面对生与死的时候,有何所谓高贵与低贱? “那是我吗?” 一颗星星快速的划过,它的尾巴还有火… “给,…拿…着!” 小石头把紧握的拳头缓缓打开… 他的脑袋也缓缓的垂下。 第四十章 时空剧本档案 有些人你不见得喜欢,有些人你不见得讨厌,有些人你不见得会爱上。 但是,当他要从这个世界离开以后,你便会觉得你还真有那么一点不舍。 虽然小石头有些古灵精怪,有时又有点喜欢搞恶作剧,但他毕竟还是一个孩子。 更为重要的是“一日为师,终身为父”,小石头的死作为师傅的白少阳不能不管不问,哪怕这背后的力量有多么的强大。 小石头撒手人寰…他手中紧紧握着的是一个玉符,这玉符雕工晶莹剔透,而这玉符雕刻的内容是一只被圈着的鸟,这鸟似乎永远也飞不出那个圈。 “玉符鸟?究竟有何寓意?” “一只被囚禁的鸟?” 白少阳湿着眼眶,把小石头抱起,还未走出几步便被一群人团团围住。 “杀人偿命…莫非你还想活着离开?” 那说话之人,声音冰凉的让人有些刺骨。 “站住!” “白先生,你来我们桃花源究竟有何目的?是时候说明白了吧!” “苏家大公子,苏梦,桃花源未来的接班人?你这无耻之徒,不知廉耻的家伙!” “哈哈哈…” “白先生你说错了,老东西刚刚已在老槐树下自缢,如今我已是桃花源的实际掌门人,而非是未来的接班人。” 长者死了? 虽然桃花源长者的生死与白少阳并无什么关系,但是毕竟也算是老熟人了,所以白少阳还是有些讶异的。 自缢? 长者为何要自缢呢? 白少阳不明白,一个人活得好好的,为什么要选择自缢呢? “来人,将这位异乡人拿下,我要好好的审问审问,说不定是个细作…” 随着苏梦的话音落下,两队人马从两侧飞奔而出,个个手中持拿武器,表情严肃。 白少阳自知自己此刻插翅难逃,于是也就没了逃脱的念头。 “苏公子,你如此对我,恐怕不是待客之道吧?” 苏梦笑道:“白先生,你不好好当你的教书先生,跑到我三弟苏童那里去究竟所为何事,你心里难道不清楚吗?” “我在苏家三公子那并未说过任何不妥之话,我问心无愧!” “好一个问心无愧!” “欲加之罪何患无辞,今日落在你手里,我无话可说!” “你们这些文人真是酸啊!别和我说什么欲加之罪何患无辞,今日的桃花源还得我苏梦说了算!” 苏梦得意的大声狂笑,笑着笑着突然就噎住了,顿时面部表情变得极度难看,随后从六窍出流出了浓血。 随后,一个戴着面具的威武壮汉出现在了其身后,随着他手中的刀高高举起,一颗脑袋顺着山坡快速翻滚…那具没有了脑袋的躯体,直挺挺的倒了下来。 “啊!” “杀人了!” “苏家大公子被杀了!” 跟在苏梦后面的两队人马,丢盔弃甲,如受惊的鸟兽四处散去。 “壮士!” “多谢救命之恩!” 白少阳鼻头一酸,刚才命悬一线,差点就没了小命,所以此刻大脑还处于混沌状态。 “白先生…你不必谢我,此事本与你无关,我也并非是为了救你!多的我也不多说了!” “你还是找些离开桃花源,这里不是你呆的地方!若是下次遇到危险,恐怕我就不一定会救你了!” “好!我答应壮士,离开桃花源,不过还请壮士千万要留下名号!待我回到江阳城后带足金银,定会回来报答壮士救命之恩!” “我叫云逍遥…不过你未必还有机会能见到我!” 云逍遥? 这名字听着为何这般熟悉,莫非是逍遥榜上的大咖级人物? “你不必寻思我究竟是谁,你只需记住,这桃花源的事情与你无关,请你离开桃花源!” 离开桃花源,虽然回有所不甘,但毕竟这壮汉救下过自己的性命,若执意要留在桃花源恐怕也会遭受排挤。何况在救命恩人面前,也会让救命恩人难堪,于是白少阳只得选择离开这里。 只是对于小石头的死,恐怕会是一个永远的遗憾。 “壮士,当初我误入这桃花源,如今又该如何出去呢?” 云逍遥道:“这有何难,来人!把他眼睛蒙上,带他出去!” “该死!” 白少阳暗骂一句,本以为有机会能够记住出去的路,却没想到这救命恩人会给自己来这一出,但为了拖延时间,只得再想办法。 “离开桃花源,恐怕就没有机会回来了,我还有一些重要之物在家里未取,能否让我回一趟家?” “量你也不敢逃!” 云逍遥派了两个人跟着白少阳,监视他回去取东西。 白少阳取的东西是一个四四方方的“火柴盒”,这东西究竟有何作用白少阳还不能知晓,但他并不打算把此物留在桃花源。 哪怕就算是要离开,也要彻底的销毁所有的“证据”,当然小石头留下来的那一块玉符也北白少阳小心的保管着。 再给小石头简单送葬以后,白少阳被云逍遥的人送出了桃花源,出来以后,白少阳便再也寻不到进桃花源的路。 如梦一般的桃花源彻底消失在白少阳眼前,小石头之死,长者的离去,再到苏梦被杀,一切一切都如梦一般发生。 “呼~” 熟悉的声音再一次出现,白少阳隐约觉得那个神秘而又熟悉的陌生人将又要出现了。 “时空猎人”真的又来了。 “呼~” 潇洒的回旋,轻盈的转身,轻飘飘的降落,如幽灵一般。 “时空猎人,是你吗?” “不错,我们又见面了!” “你这剧本,我有些看不懂啊?” 白少阳带着不满语气讽刺道。 “时间有限,故此也不得不结束这段旅程…” “一个无法主宰自己命运的人,没有资格谈条件,因为他不配!------(时空剧本档案)” 时空剧本档案? 也就是说每个人的命运都是已经注定的,且绝大多数人都没有改变机会的资格? 白少阳越来越看不懂这个时空猎人究竟在搞什么鬼,但有一点白少阳越来越明白,此刻自己的命运并不掌握在自己手里。 “那么,接下来,我将会去哪里?” 扑哧… “掌握别人的命运实在是一件有趣的事,我是越来越喜欢你了!” “可我不喜欢你!” 白少阳迅速的回绝了他。 “不错!小东西,挺傲娇啊!有风骨,那么接下来接受挑战吧!” 时空猎人低下头,在时空猎人剧本上又开始写写画画起来。 有些人活着,他已经死了… 白少阳被时空猎人再一次丢回了江阳城,没错!是江阳城,他又回来了,带着一个火柴盒和小石头的遗物“玉符”。 第四十一章 柳暗花明又一村 再一次回到江阳城的白少阳,身份已不再是江阳王,夜来香酒楼也不再是他的,江阳府的主人也不再是他。 就连梦中的那个美丽而又残酷的桃花源,此刻都与他没有了半毛钱关系。 有些东西失去以后,就再也没有机会拿回来。什么叫现实?从无到有,再从有到无,最终一无所有。 这一次回到江阳城,白少阳的目的就是要夺回失去的所有一切。 曾经熟悉的江阳城,此刻却变得异常的陌生,周遭所有的一切都与他无关。 不时有穿着各种款式铠甲的兵士来回走动,此刻江阳城究竟陷入一种什么情况,白少阳一无所知。 银号开始拒绝兑换“大乾宝钞”,看样子,江阳城已彻底与大乾国决裂。 “大乾宝钞”成了废纸一张,失去了价值。好在身上还有一件玉符,只是此物是小石头的遗物,真的要典当了吗? 白少阳似乎看到了小石头的笑容,此刻那张脸也似乎不那么令他讨厌。 几次想要进入当铺,却又再一次退了出来,白少阳一直下不了狠心。 玉符最终还是被白少阳摆在了当铺柜台上,那一刻,白少阳的脸火辣辣燃烧的厉害。 “玉符?” 店老板的眼珠子瞪的大大的,道:“此物,不像民间之物!此物上面雕刻有仙鹤和龙纹,且上面还有大乾国图腾,实在难得,难得啊!” 怎么… 白少阳把本想要说的话又咽了下去,换了一句,道:“莫非,不值钱?” 店老板自说自话,道:“不过这倒也不奇怪,如今正逢乱世,从都城流出几件宝物倒也不足为奇…” “五十两银子,怎么样?” 由于心里实在挣扎的厉害,白少阳下不了狠心典当这“玉符”,于是便又从老板手中夺回了“玉符”。 见白少阳夺回玉符,老板马上便紧张起来,随后大喝一声:“抓住他!别让他跑了,他手中有‘极品玉符’!别让他跑了!” 若不是拿到当铺一问,白少阳还不知道这小小的“玉符”居然有这么大的魅力。于是便更不敢随意把这“玉符”拿出来。 但是“玉符”在江阳城现身的消息还是很快便在整个江阳城传开了,更有传出“得玉符者得天下”的惊人口号。 种种惊人口号,都印证了一句话:玉符并不是普通之物。 在四处奔波途中,白少阳又听闻了一个令他惊人的传闻:大乾国调兵玉符下落不明,此玉符可调动大乾国西南三十万大军,大军只认玉符不认人。 莫非这就是调兵玉符? 白少阳热血沸腾,若这真是能够调动三十万大军的调兵玉符,那桃花源这一趟也算没白走,只是可惜了小石头。 “小石头?” “小石头究竟是谁?” 白少阳有些惊恐,既然这玉符并非是普通之物,为何会在小石头手上,白少阳能够想到的就是小石头父亲的特殊身份。 “桃花源?” 直到从桃花源出来,白少阳方才明白,桃花源还有太多太多未解决的谜需要去解答。 不过,现在想要回桃花源已经不可能了,此刻,白少阳多少感觉有种看围城的感觉,在桃花源里想着出来,出来以后又想着回去。 曾经的江阳城城主,此刻沦落到要露宿街头的下场,想想也实在是可笑的厉害。 江阳府,白少阳再一次徘徊在外面,竟然有一种无比陌生的感觉,里面的那些老人们还在不在?自己的身份还能不能得到朝廷的认可?这一切都是一个问题。 还有那支自己一手打造的护卫队,此刻他们还在不在呢?若是自己养大的孩子成了别人家的孩子,那简直就是比吃了大便还难受。 正如白少阳所想的那样,曾经熟悉的一切,如今已全都发生了改变。 时间确实能改变一切,这话不假! 时间不仅能改变人容貌,而且能改变人的生活,改变人的命运轨迹。 公孙弘此刻去了哪里,白少阳不得而知,听说江阳城的知府周泉也似乎是被乱军所杀,整个江阳城的局势都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 现在的江阳城已经成了军阀们的世界,你方唱罢我登场…究竟谁才是最终赢家,还没有什么定数。 江阳城一乱,人都跑光了,有点钱的人家早就花银子保命逃到别的州县去,穷的活不下去的人家只能选择任人宰割。 白少阳突然意识到他这个有名无份的江阳王,此刻,在江阳城待下去已经没有了什么意义。他要啥啥没有,谁又会听他的呢? 对于老百姓来讲,手中有粮方能心中不慌,而他呢?并非老百姓,需要的也并非是粮食,而是人、军队、银子、能听候自己调遣的队伍。 而现在,不论是人、银子还是军队,白少阳都没有。 这或许就是命吧!跌跌撞撞,绕一个大圈子,最终又回到了原点,并且回到的这个原点还不如当初的那一个。 翻遍全身上下,却找不到一件值钱的玩意儿,当然那件玉符无论如何也不能拿出去典当的,或许还会给自己带来杀身之祸。 “火柴盒?” 白少阳方才想到那个其貌不扬的火柴盒,于是又把它从怀里掏出来仔细打量一番。 看不懂! 这四四方方的“火柴盒”,究竟是什么玩意儿? 能还钱不? 换一个鸭腿也行呀? 在颠来倒去的仔细观察一番以后,白少阳终于发现了一丝端倪,这火柴盒居然能打开! 在火柴盒侧面有一条细微的小缝,略微有些凸起,有点类似于遥控器上面的按钮,只是这个按钮实在太小。 白少阳还试着按了一下,小抽屉弹了出来,差点吓得白少阳把这火柴盒掉落在地上。 什么玩意! 虽然被吓了一下,但白少阳并没有松手,好不容易把这玩意鼓捣明白,若真的松手了,说不定就给摔坏了。 事实证明,这玩意确实不是火柴盒,而是一个一个“乾坤盒”,虽然有些匪夷所思,但白少阳却真的从火柴盒中取出来了一些东西。 虽然这非常的匪夷所思,但事实如此,无论是剧本还是小说都不敢这么写的。因为随着一阵烟过后,火柴盒里面看出了一个小脑袋。 看起来就像是21世纪小孩子们常玩的那种整蛊玩具,但这个脑袋居然开口说话了。 “你是猴子派来的逗比吗?” 实际上这并不是科学不能理解的东西,只是现代人类还没有达到这种技术,宝盒里面藏着的是另一个世界。换句话说,这个宝盒是沟通另一个世界的窗口,而并非是什么玄怪之事。 “莫非这就是时空猎人送给我的金手指?” 白少阳第一次有了高潮的感觉,腰板也挺的更直了,精神也突然更好了。 “主人…有什么事请尽管吩咐!” 白少阳的鼻血都差点喷出来了,差点以为自己捡到了“阿拉丁神灯”。 再狠狠捏了一把自己的脸以后,白少阳才确定自己没有做梦。 并且这种操作系统也不是令人讨厌的“叮叮叮…”,而是非常人性化的“仆人口吻”,这是令白少阳非常满意的。 原本以为自己已一无所有,却没想到是“山穷水尽疑无路,柳暗花明又一村”,此刻枯木逢春,一首首名句一句句浮现再白少阳的面前。 人生得意须尽欢… 春风得意马蹄急,一夜看尽长安花。 “哈哈哈…” 只要用手指头按一下火柴盒的按钮,小盒子就会弹出来,随后一个脑袋也跟着探出脑袋。 “主人…有什么事请尽管吩咐!” 第四十二章 托马.铁斯 白少阳很嗨皮。 同时,对于时空猎人送给他的这个礼物也非常非常的满意。 带着仓库到大明? 口袋里的爸爸? 这火柴盒里究竟有什么呢? 对于未知,人类总是充满无限好奇和想象,特别是这神奇的火柴盒更让白少阳入迷。 经过与这探出脑袋的小人亲切交谈以后,白少阳明白了这火柴盒中的小人是沟通火柴盒世界中的使者。 “你可以叫我铁托.马斯!” 这是一个听起来有些奇怪的名字。 “铁托.马斯?” 白少阳跟着喊了一声,铁托.马斯道:“不错,我叫铁托.马斯,是那木国的守护神,掌管着那木国沟通另一个世界的门户…” “铁托.马斯…我现在脑袋有点晕乎乎的,没有反应过来,让我捋一捋究竟是怎么会事!” “主人,你不需要明白太多,从今天开始有什么问题,您可以直接问我就可以了!” “铁托.马斯…我可以叫你托马斯吗?四个名字喊起来有些别扭,感觉奇奇怪怪的。” “只要主人愿意,又有什不可以呢?” “要不,我叫你铁斯吧!掐头去尾,这样也不算不尊重一个有着好听名字的人。” “铁斯?” 铁托.马斯虽然觉得这名字听起来怪怪的,但却不知道怪在哪里,于是便点头答应道:“铁斯就铁斯吧,那么…主人以后就叫我铁斯吧!” 那木国,是一个伟大的国度,拥有着广袤无垠的国土,独立存在于一块大陆上面。 那木国? “铁斯,那木国在哪里,为何我从未听说这个国家?” “那木国在亚斯拉斯海洋左岸,是一块独立的大陆,是我伟大的故乡,我们拥有勇猛的铁骑,数量庞大的战车,还有不畏惧死亡的步兵大军…” “等等,铁斯…我怎么感觉我经历了一次假穿越…这国家怎么听着不像是这个时代的!” “不,主人…那木国就在大乾国旁边,只是大乾国人并不知道在那里还有一块这样的陆地存在,对大乾国的人而言,那木国是一块新大陆!” “这么说来,你能召唤那木国的军队?他们全都听从你的召唤吗?” “不,主人,他们都听从你的召唤,而并非是我的召唤!” 铁斯的话让白少阳顿时热血沸腾,白少阳不敢相信,在另外一块大陆居然还有一个名为“那木国”的国度。 铁斯的话让白少阳想到了“美洲大陆”,一块年轻的新大陆。 任何的所谓存在,都是必须以现实为依据的,所以虽然火柴盒神奇,但火柴盒只不过是沟通“那木国”的一个渠道而已,而铁斯是其中的一个关键人物,一个被封印在火柴盒中的“大人物”。 当然这一切都必然是时空猎人的杰作,一个喜欢凌驾于所有生命之上的至高无上存在者,操控着亿兆百姓的命运。 时空猎人为何要这么做,白少阳不明白,但是可以看出来时空猎人对白少阳很关照,给他开了这么大一个“金手指”。 “不过…” 铁斯顿了顿道。 “不过什么,莫非刚才都是逗我玩呢?” “不过,那木国的大军数量有限,所以主人并不能一次召唤所有大军!” “那木国有多少大军?” “一千!” 铁斯的话让白少阳略微有些失望,但对于身无分文的白少阳而言,有一千大军作为家底,打下江阳城还是有希望的,只是对于打仗没有半点经验的白少阳来说,此刻,他非常需要一个军师。 虽然,白少阳并不怎么喜欢公孙弘,但公孙弘也算是一个比较有经验的军师级别人物,能得到他的帮助对于自己夺回江阳城有很大帮助。 此刻,不仅只是江阳城乱成一团,离江阳城不远的云州城更是已乱成一锅粥。 而大乾国其它地方也好不到哪里去,几乎每一座城池都有蠢蠢欲动的军阀想着要搞割据。 有了队伍,便有攻克下一座城池的资本,再不济也能夺下一个小镇作为据点。 不是白少阳狠,而是被这吃人的世道给逼的。 根据这几日的听闻,白少阳得知光是这小小的江阳城便已经涌入了十几路军阀,这其中还不包括趁火打劫的山贼们。 为民请命,还…江阳城一个朗朗乾坤!莫非这个艰巨的任务就真的落到我白少阳头上了吗? 白少阳在离开江阳城之前,江阳城是如何如何的繁华,可如今的江阳城却是另一番面貌,百姓流离失所,盗贼四起,军阀鱼肉百姓。 不过对于军事小白白少阳来说,想要在江阳城搞出一点名堂来还真没有那么容易。 打仗毕竟不是请客吃饭,那可是真刀真枪的干,话说汉武帝时期,三军总司令卫青和机械部队司令霍去病对匈奴发动了一次大规模的自卫反击战。 有这两个黄金搭档出马,想要战败也是不可能的。 战果可想而知:砍了9万颗蛮夷脑袋下来当夜壶使了。皇帝老头刘彻那个鸡冻啊,想想自从中原有人写史以来,就没有过对北胡的如此大规模胜利,现在总算是咱老刘家脸上有光了。于是一高兴,赏了一干人等五十万金。 当然啦,战争哪会没有损失的,清点战果,马匹死掉了十几万匹,而后勤这块的民工工资啊军需物资啊贪污腐败的损失啊等等就更加损耗巨大了,史书说这些费用根本就大得难以统计。所以国库亏空了,连战士的工资都开不出来了。 发动一场战争,要考虑的因素非常非常多,第一自然是人员伤亡问题,第二是后勤补给问题,第三是武器装备问题,还有要考虑征兵、奖赏等问题。 虽然对于这些知识有略微的了解,但白少阳毕竟只是一个门外汉,了解的也毕竟不够深,所以可以说完全就是一个军事爱好者而已。 但是不管怎么说,眼下最重要的是首先得有一块属于自己的地盘呀!这才是最主要的,若是连一块立足之地都没有,恐怕…怎么死的都不知道! 立足之道,立足之道,连一块地都没有,有什么资格谈论立足! 第四十三章 五大军阀 铁斯并未骗人。 白少阳得到了一千个威武雄壮的战士,他们个个高头大马,手拿兵戈,看起来就像是训练有素的王牌军。 有了这一千个猛男壮汉,何愁在江阳城没有立足之地呢?并且这可都是实打实的打仗机器,个个都精神饱满,充满着战斗力。 如今的江阳城已被“五大军阀”割据,这“五大军阀”的首脑分别是:公孙弘(原乾国公职人员后为白少阳幕僚)、周自用(周泉堂弟,江阳城守备)、玉红(原夜来香酒楼老鸨,周泉堂姐)、吴宁(吴家书呆子)、杨鹤(原周泉管家)。 当白少阳知道这所谓的“五大军阀”以后,惊呆的眼珠子都快掉下。其他那几个虽然不能理解,但是没想到书呆子吴宁居然也成了军阀。 人不可貌相,海水不可斗量这话看来还真是哲理。 吴宁都能成为军阀,这是白少阳做梦也想不到的,还有夜来香酒楼老鸨玉红也成了军阀,更让白少阳觉得匪夷所思。 还有公孙弘,为何也成了军阀? 江阳城十六镇,被五大军阀瓜分殆尽,想要从中分一杯羹绝非易事,特别是那一个狠毒的女人玉红,居然能够成为乱世军阀,可见至少还是有那么一些手段的。 一千个壮汉精神饱满的站在白少阳面前,他们的眼神中充满着无限杀气,那是一种杀气腾腾的感觉…仿佛在他们的身体里天生就流着战斗的热血。 “愿听主人调遣!” 一千个壮汉的声音如打雷一般发出,使得寂静的山林都颤抖起来。 白少阳也是听得热血沸腾,这些壮汉相比之前自己招募的护卫军,看上去明显高了几个级别。 “你们还是称呼我江阳王吧!” 再一次回到江阳城,白少阳不想以一个外来者自居,再白少阳的意识里,江阳城原本就是属于他的。如今江阳城知府周泉已死,白少阳更认为自己是江阳城唯一的主人。 而此刻应该做的事情就是夺回自己失去的一切,让那些本不该失去的重回自己的怀抱。 不论是九玄茶馆还是夜来香酒楼,都应该拿回来。 暮然回首,书呆子已成了大土匪…此刻,白少阳倒是很想看一看书呆子吴宁现在的样子,因为白少阳实在很难想象出来一个书呆子是怎么变成大军阀的。 还有那个妖里妖气的老鸨,又怎么摇身一变变成大军阀的,这都是令白少阳非常疑惑,且又感兴趣的问题。 下溪镇,一处土匪遍地的三不管地带,同时瓜分江阳城的五大军阀也纷纷选择避开此镇,因为这里的土匪不但彪悍且躲藏很深。 白少阳选择很少,若是能够得到这一块难啃的硬骨头,那也算有了一块立足之地。 毕竟,对手不会白白把所占的土地免费让给他,想要攻下此镇,流血牺牲在所难免。 攻破“下溪镇”对于这些威武的战士们来说并不难,正规军与乌合之众的对决往往没有任何悬念,那木国勇士们也确实是非常给力,拿下下溪镇只折损了二十六人。 这是一笔非常划算的交易。 下溪镇,这里百姓民风淳朴,只是这地方相对于江阳城其它镇而言,下溪镇会更穷一些。 对于四周并无天堑的江阳城来说,下溪镇却是独特的,四处被群山环绕,且有一条小溪围绕,日夜守护江阳城。 下溪镇被白少阳攻破后,山贼们纷纷逃回山林,做了缩头乌龟,再也不敢出来。 在攻破下溪镇后,三伙山贼带着残兵败将来投,白少阳的队伍得以继续壮大。 自古以来,从来不缺少见风使舵的人,山贼也是人,谁的实力大,他们就投靠谁,纯粹是出于利益的考量。 于是乎纷纷有山贼来投靠,再加上白少阳顶着一个江阳王的名头,山贼们被收编以后不但没有感觉到羞愧,反而有一种改邪归正的错觉。 “大哥!” 一个中年壮汉把脑袋重重磕在地上,道:“大哥!我们盼星星,盼月亮…总算盼到了一个可以投靠的的大哥,希望大哥带我们更进一步!” 看着这个都可以当自己爹的中年,白少阳有些尴尬道:“这恐怕不好吧,你我年龄相差这么大,你叫我大哥恐怕有所不妥吧!” “大哥就是老大,老大就是大哥,从今天开始,你就是我的老大!” 此人名叫“李彪”,身上有两条大纹龙,看起来就像是一个山贼,体格健壮,是打斗的一把好手。 虽然被人叫做大哥,白少阳总觉得有些怪怪的,但也就勉强答应了,毕竟人家是来投靠自己的,总不能叫人家大哥吧? 跪在地上的人是谁,那并不重要,重要的是他真的跪下了,并且态度诚服。 白少阳下令大军在下溪镇安营扎寨,并打算犒劳这支军队,虽然没有什么可犒劳的,但毕竟这些威猛战士们出了不少力气,又怎能亏待他们呢? 这支威武之师,开始蠢蠢欲动起来,为了避免他们做出什么邪恶之事,白少阳默许了他们对于富户们的劫掠,但要求不要伤害百姓,不得奸**女,他们也就自然照做了。 李彪、张虎、刘麻子的归顺使得队伍规模快速壮大,再加上一些无业游民的加入,白少阳的队伍看起来还真的像那么回事了。 人一多,地盘便显得少。 每日光是军队的吃吃喝喝,这都是一个问题,富户虽然可恨,可地主家也没有余粮呀! 此刻,除了继续攻城掠地,没有别的选择。粮食补给是一个很大的问题,若不能夺下几个大粮仓,粮食必然是不够的。 江阳城内的五大军阀,相对于白少阳的队伍而言,根基更稳,想要从他们的口中抠出一点粮食来这自然是不容易的。 但是,正面对抗是难以避免的。江阳城就那么大,实力此消彼长,不成功,便成仁。 所谓的五大军阀,曾经的老面孔,也总有撕破脸皮的那一天,为了正义而战,定然面对付出牺牲的代价。 五大军阀,各自割据,并不往来,所以采用各个击破的方式才是上上之策。 联合一切可联合的力量,团结一切可团结的力量,没有永远的朋友,只有永远的利益。 公孙弘… 这个曾是自己的幕僚的酒鬼,白少阳打算先去会会他,于是写了一封信,派人送到了这位如今摇身一变,成为江阳城五大军阀之一的公孙先生的手上。 第四十四章 公孙弘的酒 如今的公孙弘,自然不再是曾经的那个公孙弘,人总是会变的,这也似乎是不需要道理的。 人心在变,环境自然也在变,一切都在变。 自从江阳城乱以来,改变自身的命运成了军阀和小人物们最为迫切的事情。 按耐不住寂寞的公孙弘,掌控了白少阳的护卫军,成了护卫军的新主人。 有奶便是娘,谁给他们银子,谁能养活他们,跟着谁干还不是干呢?白少阳当然不会责怪这些护卫军,毕竟人各有志嘛! 只是,如今白少阳再回江阳城,作为他们曾经的主人,难道他们就不该来打声招呼吗?虽说人走茶凉,但…也没有必要这么凉吧? 公孙弘在收到白少阳的来信以后,表现出来的却是非常的“大度”,主动发出邀请函,邀请白少阳来自己的“公孙府”上做客。 莫非是鸿门宴? 自古以来,酒宴上面的较量太多太多,死在酒宴上的英雄好汉也太多太多。 李彪、张虎、刘麻子这几个刚刚被白少阳收编的山贼们纷纷表示了自己的担忧,他们一致认为,公孙弘醉翁之意不在酒。 “仗义每多屠狗辈,负心多是读书人!” 虽说李彪、张虎、刘麻子是山贼出身,但为人颇为仗义,当听说白少阳要独闯虎穴龙潭之时,纷纷表示要带兵前去保护白少阳的安全。 “你们不必去了,公孙弘是我的老熟人,他还不敢把我怎么样…” 李彪道:“大哥!就让我们跟着你去吧,万一公孙弘设下埋伏,大哥岂不是自投罗网?” 张虎道:“是呀!谁敢保证,公孙弘还是以前的那个公孙弘,大哥若是有一个闪失,我们可如何是好?” 王麻子道:“大哥,你就带我们去吧!刘备身边不都有几个兄弟嘛?你带上我们又能如何?” 白少阳实在执拗不过这几个人,于是便把他们都带上,为了防止敌人偷袭,留下刘放和杨业率领大军镇守下溪镇通关隘口。 几条通关隘口被把守的严严实实的,连一只蚊子都飞不出去。 下溪镇,成了一个独立的小王国。 在安排好所有的防务后,白少阳带着三个被改编的山贼小弟李彪、张虎、刘麻子进入了“永丰镇”,这是公孙弘的地盘。 公孙弘出镇迎接,并率领三军在其后,不知是为了壮大声势,还是为了给白少阳一个下马威,总之搞得非常隆重。 如此客气的迎接,让白少阳不知作何评价。 如今的公孙弘自然也是威风凛凛,特别是换上一身戎装后,这是极其少见的,因为此前白少阳并未见过公孙弘身着戎装。 在风声阵阵之中,白少阳看到了一个威武的大将军骑着高头大马朝他走来。 虽然他已经不再年轻,但从精神面貌上看,状态也还算不错。 见面之后如何称呼,这似乎成了一个尴尬的问题,随着那骑马人越走越近,白少阳逐渐看清了他的脸庞。 “没错,是公孙先生!” 公孙弘把头仰成45度的角,似乎是为了不让眼泪流下来,但是他的语气却不再像以往。 “江阳王!” 公孙弘拱了拱手,道:“没想到,我还能见到小主!” 白少阳笑了笑,道:“公孙先生真是越来越精神,看到你如此精神,真是为你感到高兴呀!” 公孙弘也尴尬地笑了笑,道:“托江阳王的福,还请江阳王多多恕罪!” “公孙先生何罪之有?” 白少阳的突然反问,让公孙弘更尴尬了。 公孙弘话风一转,道:“公孙弘已备下薄酒,请江阳王进镇共饮!” 进了永丰镇,公孙弘把白少阳迎入了一个宅院之内,想必这就是公孙弘的家了,虽然并不大,但独门独院,且环境优雅。 “公孙先生真是有福气啊!房子越住越大!” 白少阳的话不知是在夸奖,还是在讽刺。 进入内院,转过一个雕龙画凤的长廊,一个幽静的亭子便出现在了白少阳的面前,一桌上好的酒菜早已准备妥当。 公孙弘的变化很大,唯一没有变的还是非常的爱喝酒,从宅院四处堆满了酒罐子可以看出来,公孙弘没有戒掉酒。 公孙先生… 话到嘴边,白少阳又咽了下去,道:“恐怕现在要称呼为公孙将军了吧?” 公孙弘笑了笑道:“江阳王太客气了,不过如此称呼…倒也可以!” 于是两个人相对尴尬的笑了一阵子,其中滋味自然只有自己心里明白。 对于白少阳而言,他并没有兴趣改变别人的选择,毕竟人各有志,但白少阳却最讨厌反复无常的小人。 当然,公孙弘并不算是这样的人,若非要给他一个评价,可以说他算是一个不满足于现状的人。 至于究竟有什么野心和企图,或许只有天知道。 公孙弘依旧很喜欢喝酒,或许是因为丧子之痛,所以公孙弘总是喜欢举起酒杯往肚子里灌,一言不合就喝酒,喝的满嘴都是酒气。 “公孙先生可真是越来越潇洒啊,现如今更是成为江阳城的风云人物,今后恐怕再要见公孙先生一面都难喽!” “不说那些,今日只管饮酒,公孙弘心里有太多太多的话要与江阳王絮叨…” “夜来香酒楼那一夜,究竟发生了什么?” 白少阳看着公孙弘,希望从他口中得到答案,以此来消除一些疑惑。 公孙弘顿了一会,突然大笑乐:“此事,小主莫非以为是公孙弘所为?” 白少阳一脸怒气,但却没有发作,而是故作镇定道:“公孙先生真是好手段啊!” “一人做事一人当,公孙先生还真是敢作敢为啊!” “那一晚,没想到小主居然还能走脱了!这或许是命吧!” 白少阳冷笑一声,道:“若本王不走,现在恐怕也没有机会坐在公孙先生面前饮酒吧?” “若有朝一日你我兵戎相见,还请江阳王不要对公孙弘手下留情!” “没想到,公孙先生还真是挺不要脸的啊!” 公孙弘笑了笑,道:“彼此彼此!” 说完以后,又喝了一杯。 “不知江阳王有没有感觉到这个酒喝了有些晕乎乎的呢?” 公孙弘笑了笑望着白少阳,正准备开口说第二句话,只见一个十三四岁的小少年手里拎着一根棍子,走到公孙弘的后面,给他狠狠来了一棍。 “爹,给人家酒里下蒙汗药是不道德的!” 说罢,这小少年挥了挥手,道:“来人,把他给我绑了,本少爷要好好审问审问他!” 被小少年打了一棍后,公孙弘直挺挺的倒在了地上,这可吓坏了一旁的仆人们,他们纷纷大惊失色。整个公孙府上上下下也全都乱作一团。 给了公孙弘一闷棍的人究竟是谁?且听下回分解! 第四十五章 迷茫之路 把公孙弘一棍子打晕的的小少年名叫公孙望,是公孙弘的第四个儿子,一个骚气十足的熊孩子。 自从公孙弘来到江阳城以后,就一直没有停下来寻找第四个儿子的下落,或许是上天被他的赤诚所感动了,第四个儿子公孙望居然真的被他找到了。 熊孩子是宠出来的,这话绝对没有毛病,要不然公孙弘也不会被他一棍子给打晕。 被公孙望一棍子打晕以后,公孙弘身边的人都惊呆了,却没有人敢上去。平日里公孙弘是如何如何的宠他,大家也都看在眼里,如今公孙弘瘫倒在地,他们自然也不敢上去扶他,害怕被公孙望再来一棍子。 酒里被公孙弘下了药,白少阳此刻正迷迷糊糊的也要倒下了,他只觉得天旋地转,哪里还知道眼前发生了什么事情。 没有挣扎几下,白少阳倒下了,白少阳倒在了公孙弘的阴谋诡计之下。公孙弘又倒在了他的四儿子公孙望的棍子下。 这或许就是一物降一物吧! 四周此刻死一般的沉寂,身边的人都不知道该做什么,地上躺着的两个人,毕竟都不是普通的角色,所以仆人们都没有了主意。 倒是公孙望开口先说了话。 “把俺爹和俺爹的客人抬到卧室里去休息吧!他们都喝多了!先生说勿贪杯,勿贪杯…” 等到白少阳再一次醒来,已是黄昏时分,待他缓缓睁开眼睛,看到的却是另一番场景。 只见公孙弘跪倒在自己的身边,一把鼻涕一把泪道:“请江阳王恕醉,公孙弘原本有话要讲,没曾想被我那不知天高地厚的犬子来了一棍,公孙弘特此向江阳王赔罪!” 脑袋还有些晕乎乎的白少阳,看着跪倒在自己身边的公孙弘,此刻更加疑惑了。 “莫非,夜来香酒楼那晚的事和公孙先生无关?” 公孙弘含糊其辞,似乎有自己的苦衷,在唉声叹气好一阵子后道:“此事,说来话长…” 原来,此事背后的策划并非为公孙弘,而是周泉,周泉率先一步找到了公孙望,为了逼迫公孙弘与自己合作,周泉便以要杀死公孙望来要挟。周泉想要借公孙弘之手除掉白少阳,护犊子心切的公孙弘只能选择与周泉合作。 人在做,天在看。 在混乱之中,周泉居然被乱军所杀,死得不明不白。以至于究竟被谁所杀,无从调查。 周泉一死,最先反叛的便是那个平日里对他最忠诚的的堂弟周自用,从周自用割据一方后开始,整个江阳城便彻底乱了。 一场瓜分大战正式拉开… 最忠诚的那个人,往往最先反叛,在乱世即将来临的时代,没有什么承诺是靠得住的。所谓的合作,也不过是利益之间的交换。 如今,周泉已死,公孙弘自然也就不必听他差遣,晚节不保不是公孙弘希望看到的。 公孙弘是愿意回到白少阳身边的,作为朝廷公职人员,骨子里的奴性是很难改变的。 公孙弘虽有苦衷,只是如今局势的变化让白少阳对公孙弘所说的话很难再相信。更何况,公孙弘此刻已经是一个在江阳城颇有些名望的军阀了,在战场上得到的东西,又怎么可能随便动动嘴皮子就会拿出来? 公孙弘如今有军队,有银子,自然也就有了和其他军阀对话的实力和条件。 并且公孙弘还不算太老,想要开疆拓土也不是没有时间,只是缺少机会而已。 此一时,彼一时。 一个不满足于现状,且又有些优柔寡断的人是注定难以成就什么大事的。 很显然,公孙弘就是这样的一个人。把白少阳用蒙汗药放倒,却又不敢动手杀之,足以说明了他性格上的柔弱。 “公孙弘愿意追随江阳王!” 公孙弘态度的转变是白少阳没想到的,对于一个毫无英雄气概的人,白少阳也就不再多加责怪了。 白少阳拍了拍有些晕乎乎的脑袋道:“你究竟给我下了多少蒙汗药?” “追随我?” “哼!” “追随我,不敢,不敢!万一哪一天被你一刀给剁了都还不知道呢!” 吃过一次亏的人,往往会变得更加谨慎,对于这个时代,白少阳愈发觉得陌生和可怕,愈是了解的深入愈发觉得自己的无知。 “时空猎人?” “哼!” “江阳王?” “哼!” 被一双无形的手所操控着,那种感觉实实在在的不好受。一个人在走过一段路以后,总要停下来思考,思考自己这段时间的得与失。 接下去的路该怎么走?这非常重要。 白少阳没有理会公孙弘,走到了外面,他想一个人安静一会。身边竟没有人敢拦他。 看着这陌生的庭院,来回巡视的兵丁,以及这个恍惚的时代,又重新变得清晰起来。 我是谁?要去哪里?想要做什么? 这充满人生哲理的三问,曾经听起来是多么的可笑,可是如今这却是很现实的问题。 大乾国君陈列的身体一日不如一日,真的在往不可挽回的方向发展,陈列的死或是必然发生的。 “良禽择木而栖,贤臣择主而事。” 任何有敏感嗅觉的人,都有权对自己的将来做出选择,白少阳隐约觉得自己必须要做出一番事业,不然也枉费他穿越一场。 是时候做出选择了,小小的一个江阳城尚且如此混乱,百姓更是生活于水火之中。 若真有一颗赤诚之心,夺下江阳城又何妨? 杀伐要果决,意志要坚定。成就大事者,哪一个又是唯唯诺诺的? 白帝城! 白少阳又突然想起了白帝城,想起了李鼎霸和江元昊。那个落魄家族的后代,正在白帝城积蓄力量,说不定不久的将来也会成为一方霸主。 与李鼎霸和江元昊失去联系以后,白少阳对于他们的情况一无所知。但此刻却又想起了一件事,江元昊在离开江阳城之前曾经说过一句话。 白少阳依稀记得,江元昊在离开江阳城之前,走出几步后,他又回过了头,道:“院子里第三棵大樟树下面藏着一个铁盒,里面的东西你们先别挖,等我回来!” 江阳府院子里第三棵大樟树下面藏着的究竟是什么? 江元昊为何要说那句话,在如今失去联系的情况下,白少阳忍不住想要掘开来看一看。 只是如今的江阳府已经换了主人,不是白少阳想要进就能进的。 当各种烦恼一股脑涌入白少阳的脑袋以后,白少阳有一种脑袋要炸裂的感觉。而这些秘密,他又不能和第二个人说,这是最痛苦的。 在这个时代,特别是当今的情况下,白少阳已经没有可以值得信任的人。于是乎,便有了一种孤家寡人的感觉。 不论公孙弘是否真心实意的想要回归,都已不重要了,目前凡是可以联合的力量,白少阳又怎么能够错过呢? 朝廷的诏令已经不可能送到江阳城,朝廷的内部早已经腐朽,谁又会管他一个小小的江阳王呢? 除了自救,还能依靠谁? 那几个投靠自己的山贼吗?也未必是值得依靠的。 唉! 长叹一口气后,白少阳又折回了公孙府,打算与公孙弘好好谈一谈接下来的工作。 第四十六章 游戏 这究竟是一个怎么样的时代?这很难说清楚,毕竟没有人真真正正了解过。 从来到这个时代以后,白少阳似乎都是在被一双无形的手在操控着。 一个躲在阴暗角落的人,那个名叫时空猎人的家伙,幕后的大boss。 操控别人的命运,是他最大的乐趣。 白少阳觉得有些困倦,甚至开始觉得有些无趣,每天想的都是如何摆脱命运的束缚,可无论如何也跳不出这个圈子。 成为别人命运的主宰者,爱你不是白少阳的兴趣所在,为人民服务,也没有这个兴趣。 一个历史上最失败的穿越者!这是白少阳对自己的评价。 不知从什么时候开始,摆脱命运的束缚,成为了一件极其奢侈的事。那些还算熟悉的面孔,此时此刻,却早已经不在,每个人都在为自己的前程做准备。 公孙弘、李鼎霸、江元昊… 带着这些复杂的思绪白少阳走向了公孙弘,原本想要发怒却又被理性克制住,最终道出了一句:“我可以和你谈一谈接下来的事情。” 对于白少阳来说,合作是目前最划算的决定,不论是敌人还是朋友,只要有共同的利益,什么都好谈。 至于和谁合作?在这个乱世之中,若真的相信有什么朋友,那就真的输了。 李彪、张虎、刘麻子三人跟随白少阳一同来到了公孙弘府内,公孙弘对待他们也同样客气,这自然不在话下。 需要谈论的话题非常多,接下来的工作也并非是儿戏,在管理军队方面公孙弘自然是要比白少阳更加有经验的,可以借鉴的非常多。 谈判是一门技术活,如何获得利益最大化,以及如何分配权利,谁主谁次?这些都是重要的议题。 思虑再三,白少阳决定先回下溪镇,下一次邀请公孙弘来下溪镇做客,以敬地主之谊。 礼尚往来,这非常重要。 李彪、张虎、刘麻子三人虽说是绿林中人,但却颇为讲义气。聊天时,也是处处把仁义二字放在前边。 都是穷苦人家的孩子,若不是真的生活不下去,谁又愿意做山贼? 就拿李彪来说,因为被官府所迫害,背上了高利贷,这才落草为寇。 但李彪虽为山贼,却从未抢过百姓一粒粮食,只是偶尔打劫官府,做的都是些劫富济贫之事。在李彪手下的六十多位弟兄,个个都有不同的遭遇,但个个都是英雄好汉,被官府认定为山贼后他们个个都在官府有案底,一辈子都难以出头。 听闻江阳王白少阳义薄云天,为人敦厚老实,处处为百姓着想,不摆架子,故此李彪特意来投。 李彪身高九尺,魁梧雄壮,一身武艺,与其有相同际遇的张虎和刘麻子皆是讲义气的英雄好汉。 他们都是听闻江阳王是一个深明大义的王爷,故此无不感到佩服,英雄惜英雄,在自己的偶像面前他们毫不吝惜自己的膝盖。 一路上,李彪、张虎、刘麻子三人有说有笑,没有一丝烦恼。而白少阳却并不如这三人那样开心,一肚子的烦心事,满脸的愁容,很快便被李彪,张虎,刘麻子三人所看到。 “大哥,为何闷闷不乐?” “莫非是那公孙弘?” 张虎道:“我看那公孙弘不是什么好鸟,若不是大哥拦着,我早就一斧头砍死他了!” 刘麻子道:“大哥,有什么不快的事情说出来,你不还有我们兄弟几个吗?” 山贼们都是自来熟,在这一点上面,白少阳很难做到如此没心没肺。山贼们大多都是今朝有酒今朝醉的爽快人,没有什么长远之计。 白少阳想回到下溪镇美美的睡上一觉,什么也不想,他的脑子太乱了,此刻甚至没有了下一步的方向。 白少阳的手指又触摸到了火柴盒上的按钮,一个小脑袋弹了出来。 自称沟通那木国的守护神,掌管着那木国沟通另一个世界的门户的铁斯又探出了脑袋。 “主人,有何吩咐?” “你说的那木国究竟是一个什么样的地方?” 白少阳依然还存在着不少的疑惑,特别是对那木国这个地方,还有着无限的遐想。 铁斯道:“一千个威武雄壮的战士难道还不能说明问题吗?那木国的战士,如今已成为主人忠诚的护卫者,难道这还不够吗?” “可是我想知道更多…越多越好!” “好吧!主人,那么你想知道什么呢?只要铁斯知道的,一定全部如实相告!” “除了一千个威武的战士,我还能得到什么?” 铁斯道:“这很难,铁斯的权限有限,没有得到时空猎人的允许,不能做超出权限之外的事情。” “又是时空猎人!” 白少阳把原本憋在心中的话,又咽了下去,骂人解决不了问题。 “时空猎人真的有那么强大吗?” 铁斯道:“是的,时空猎人是至高无上的存在,游戏规则的制定者…” 游戏? 白少阳突然有些疑惑起来,继续追问道:“这和游戏有什么关系?” 铁斯道:“这也并非不是不可以告诉你,你我如今都进入到了一个游戏的世界,所有的一切都是虚构出来的,但这一切在这个游戏里面却是真实的。只有当死亡降临的那一刻,游戏才会停止!” “这么说来,时空猎人就是游戏规则的制定者?” “可以这样说!” “那么,如何才能摆脱游戏规则的束缚呢?” “除非,游戏出现漏洞…不过这种几率非常小!” “我真的生活在游戏里面吗?” “是的,不仅是你,周围所有的人都是生活在游戏里!” “只有游戏结束的那一刻,我们才会回到现实生活之中!” 以白少阳对现在这个世界的了解程度,还远远的不够,对于绝大多数人来说,他们甚至连自己是否处在游戏之中都不清楚。但白少阳至少是幸运的,他明白了自己此刻正处于游戏之中,只是他需要去相信这个是真的。 此刻,不断有人被拖入这个时代,参与到这一场游戏之中,但是他们自己却并不自晓。 他们或许会以为自己是一个穿越者,但却并不知道自己是一个被时空猎人拖入游戏的人。 铁斯所说,让白少阳实在难以相信也难以理解。 按照铁斯所说,不论是公孙弘还是李鼎霸,亦或者是江元昊,他们都不知道自己是生活在一个游戏之中。 “主人,无论你信不信,这都是真的!” “所有的一切都只是游戏中的一部分,我们都生活在游戏之中!” 白少阳道:“那你是如何知道的?” “因为我也是系统的一部分,我只是一个传达者!” “除了死亡可以终止游戏,还有什么样的方式可以终止游戏呢?” “一旦泄露这个秘密,游戏将会自动终止!你将会被这个游戏抹杀!” 白少阳道:“既然如此,你为何告诉我这些?” 铁斯道:“我已被游戏所抹杀,现在只有意识尚存!” “除此之外呢?” “成为有资格和时空猎人对话的人!” “怎样才算有资格呢?” “成为万人瞩目的王者!高高在上的王者!人人景仰的王者!” “除了帝王以外,我实在想象不出,还有什么样的身份可以成为万人瞩目的王者!” “那么,就请努力朝着这个方向走吧!” “成为帝王?” 白少阳从未想过成为帝王,哪怕只是在游戏之中。 铁斯不置可否,终究还是没有指明方向。 “主人,我可以提供任何我力所能及的帮助!” 白少阳忍不住哈哈大笑起来,道:“若你所说是真,那就真的太有趣了!” 铁斯道:“这只是一个游戏而已!主人一旦被抹杀,便可回到现实生活中去!对主人也没有什么损失!” “不过请主人千万要记住,不可入戏太深,亦不可轻易相信任何人,更不可把此事告知第二个人!” 白少阳点了点头,道:“我知道,秘密只能自己知道!” 第四十七章 合作 在美美的睡了一觉以后,白少阳也更加的有精气神了,毕竟吃好睡好才有精气神干活! 对于眼前这个逼真的不能再逼真的游戏世界,白少阳愈发觉得有趣。 既然这真的是一个游戏世界,于是乎也就没有必要对某些人客气了,该杀的就要杀,该整编的就要整编。 于是乎白少阳便对只有几十人的山贼组织毫不客气的下手,在白少阳的雷厉风行之下,山贼们纷纷来投。靠着收编山贼,白少阳又白得了一千多人。 这队伍一壮大,事情自然也就多了起来,事情一多起来,需要管理的人才就多,可是这人才又不是天上掉下来的,人才缺乏问题成了白少阳非常头痛的问题。 自古以来,如何选拔人才都是一个非常头痛的问题。 古代人才选拔制度,起源于先秦时期的选士、养士制,历经两汉时期的察举制和魏晋南北朝时的九品中正制,定型为隋唐及后期的科举制。它直接影响了当时的教育目标和教育内容及考试方法。 “中兴以人才为本”,自古便有“得人者昌”,“失贤者亡”之说。 春秋以前,官吏主要通过“世卿世禄”制度产生。 世卿世禄制是古代高级官吏的称呼。世卿是天子或诸侯国君之下的贵族,世世代代、父死子继,连任卿这样的高官。 禄是官吏所得的享受财物。世禄就是官吏们世世代代、父死子继,享有所封的土地及其赋税收入,世袭卿位和禄田的制度在古代曾十分盛行。 战国时,“世卿世禄”制逐渐废除,官吏的选举发生了根本变化。 秦在统一之前,“仕进之途,唯辟田与胜敌而已”,而胜敌是其主要途径。 秦统一后的官吏,也就多出于军功。到了汉代,朝廷为了适应专制主义中央集权封建国家统治的需要,在秦的基础上,建立和发展了一整套选举统治人才的选官制度。这套制度包括察举、皇帝征召、公府与州郡辟除、大臣举荐、考试、任子、纳资及其他多种方式,不限于一途,而且还可以交互使用。 魏晋时期出现“九品中正制”及隋唐滥觞的科举制。 这些选官用人制度对当时政治、经济、文化等方面的发展,起到了一定的作用,但同时也表现出各种弊端。 选人非常重要亦非常关键,这关系到小到一个团体发展问题,大到一个国家生死存亡。 虽说这是一个游戏世界,但人都是有血有肉真真实实的,这一点是不能否认的。 不论是落魄贵族,还是穷的不能果腹的普通贱民们,在得知白少阳的威名后皆是带着各种“土特产”纷纷来投靠。 一时间,白少阳的威望有些要爆棚。 人怕出名,猪怕壮。 这人一旦有了名气,又会成为头号目标,危险指数就会上升,毕竟谁也不希望在自己的身边有一个强大的对手,何况这个强大的对手还是昔日那个赫赫有名的江阳王。 朝廷对于发生在江阳城的事情,早已没有了余力去管辖,朝廷的这种“默许”使得江阳城陷入更加混乱的状况之中。 所谓的正规军,早已被江阳城的各路军阀追着屁股打得落花流水,割据一镇的军阀们,纷纷扯起了大旗当起来一方的“土皇帝”。一时间小小的江阳城变得热闹非凡,你来我往打打杀杀,好不热闹。只是终究缺少一个势力强大到足以统一整个江阳城的人物。 自从与白少阳在公孙府内小聚以后,公孙弘几次派人来下溪镇明确表达自己想要与白少阳联手合作的意图。加上白少阳的队伍一日日壮大起来,公孙弘想要与白少阳形成结盟的想法便愈发急切。 若是下溪镇与永丰镇两镇真能结合,不论是白少阳还是公孙弘的实力都会大大增加。虽然下溪镇与永丰镇并不直接接壤,但中间只隔着一个小村而已,只是这个名为“小叶村”的村子并不算是一个普通小村子,而是一个叶姓大家族的领地,整个叶姓人家有多达五百多户。 若不能说服叶姓人家归服,永丰镇与下溪镇两镇便很有可能成为两块“飞地”。一旦遇到战事,想要互通便会有一定的困难,因为想要从下溪镇去往永丰镇,必然要进过“小叶村”,否则便要舍近求远,绕道而行,会造成许多不必要的困难和麻烦。 小叶村的族长名为叶坤,名气并不大,但叶坤这人为人孤傲,不畏强权,且训练有一支三百人的叶家军,人数虽不多,但颇有战斗力。 叶坤曾在整个叶家村三千多口人面前扬言,想要打叶家村的主意,必须先从他的尸体上踏过去。 而叶家村的百姓们也非常的认可叶坤,纷纷表示要与叶家村共存亡,绝不让外人占半点便宜。 想要打通下溪镇到永丰镇的重要交通枢纽“叶家村”,遇到了极大的困难,不惜以命相搏的叶家人让公孙弘没了主意,于是公孙弘便派人绕道紧急前往永丰镇商讨此事。 按照公孙弘的说法,可选择对其进行招安,大小给他一个官职,若真的冥顽不灵,便干脆将其剿灭。 虽说这样做有些不道德,但在开疆拓土的过程中,难免会遇到大大小小的问题,在困难重重的路上,在扫清障碍的路上,难免会有一些不得已的手段。 在这个问题上,一向仁慈的白少阳与公孙弘的看法出人意料的一致。 对于白少阳的如此爽快,公孙弘也觉得很奇怪,但人总归是不断在变化的,所以公孙弘也就觉得此事也就并没有那么不可思议。 收编小叶村,对白少阳和公孙弘来说都有好处,从长远来看,对于小叶村的百姓来说也是有好处的。 先礼后兵,这个工作也是必须要做的。 若叶坤执迷不悟… 白少阳与公孙弘交谈的结果是各自出兵五百人,把小叶村团团围住,逼其就范。 总之,对于小叶村这个地方,白少阳势在必得。 第四十八章 以打猎为信仰 小叶村。 一个靠野味发展起来的小村子,小叶村的村民们大多都是猎户,小到野兔大到野猪…没有什么野味是小叶村村民们不喜爱的。 作为小叶村的一族之长,叶坤也是一直以小叶村的权威自居,在行为举止方面也是处处小心谨慎,并不会有任何出格举动。 以古老而又传统的方式维系一大村子人的共同价值观,这并不容易。在受到外界文化冲击的过程中,在小叶村内部亦有不少的青年们的思想出现了松动,他们成为了小叶村敢于迈出尝试步子的第一批人。 改革,在每一个地方都在发生,小叶村也正在被外界改革的思想所印象,特别是年轻一代,外界的精彩世界越来越吸引他们。 小叶村的村民们严格的遵照着祖训,他们的身份是猎户,不敢有任何其它的奢求和想法,打猎是他们生活的全部,但猎人后代只能打猎的规则正在被破坏… 村子里不少青年偷偷逃出小叶村,他们在其它地方找到了其它可以谋生的工作,但这被认为是违背祖制的。 没有哪一部法典上注明,小叶村的百姓只能永远以打猎为生,但不得有任何僭越是小叶村村民们默认的“律令”。 小叶村是一处百姓思想固化且又纯朴的地方,他们生活在这里,靠山吃山,偶尔也种地,但大多数时候都只是以打猎为生。 人不能没有信仰,打猎就是他们的精神信仰,他们不能没有打猎的生活,哪怕每次打猎所得少的可怜。 白少阳一直认为,有信仰的人是值得尊敬的,可悲的是白少阳是一个没有信仰的人。 他不仅是一个没有信仰的人,更是一个没有梦想的人。 当他得知小叶村人以打猎为最高信仰之时,起初笑的前仰后合,但很快便再也笑不出,因为想想自己,一个连信仰都没有的人,又有什么资格嘲笑小叶村的百姓们呢? 白少阳突然意识到了什么,似乎自己缺少的就是这种东西,比信念还要更高一层次的东西“信仰”,白少阳需要的就是这种看不见,摸不着,却又能给人带来无限动力的东西。 信仰! 一个有信仰的人,又怎么会那么容易就屈服呢?就像是一个人,找到了自己最喜爱做的事情,又如何做到随意改变他们所喜欢的事情呢? 成为一个优秀的捕猎者是小叶村村民们的最高追求,他们可以没有银子,没有令人羡慕的才华,但是他们不能没有打猎的生活,他们离不开打猎的生活。 就像文人离不开书本,作者离不开写作,读者离不开阅读… 哪怕是跨越古今,考虑现代化带给人的影响,那些有信仰的人总也是要比一般人更加的富有活力和激情的。 在收集到有关于小叶村的情况以后,白少阳陷入了深深的思考,因为这关系到接下来如何收编小叶村,因为要战胜一个有信仰的族群,这几乎是不可能的事情。 此刻白少阳却对小叶村有了其它的一些兴趣,有一种想要深入了解小叶村的冲动。 这个如谜一样的小村,究竟还有多少秘密,这些越来越吸引着白少阳。 一身轻装,外带两个保镖,白少阳又回到了当初初入江阳城时微服私访时的状态和心境。 可是这一次去的地方是一个名不见经传的小地方,这个地方叫做“小叶村”。 日出而猎,日落而息。 原汁原味的山里人生活。 对于外界的喧嚣从来不多加干涉,与世无争,俨然另外一个翻版的桃花源。 小叶村人们生活的全部,就是每日打猎打猎打猎,小孩子从小就学习射艺,大人们也是努力把他往优秀的猎人方向发展。 因为打猎才是他们生活的全部。 无论外界怎么变化,似乎都与他们没有任何关系,除了兑换一些必备的生活以外,对于外界的一切,他们都是漠不关心的。 这样的生活,已延续了好几百年,未来还要延续多少年?没有人说得清楚,但是无论如何改变永远是无法避免的事情。 很难想象,一个已经习惯了原本生活方式的人,强行令其改变,究竟会发生什么?这真的很难说清楚。 古老而又缓慢,不被外界思想所影响,能够做到几百年如此,这自然是非常不容易的事情。 若是这个小村子存在于现代文明,一定会被开发成一个非常热门的旅游景点,这是毋庸置疑的事情。 为何会有这样的一个小村子存在?是白少阳非常疑惑的事情,一个热衷于打猎的民族,对银子没有兴趣,以物换物,这就是他们生活的全部。 现在,这个小村子将会面临比他们更高一级别文明的践踏,这是充满罪恶感的,但是在前进的道路上,只有胜利者还能笑到最后。 白少阳的到来,起初并没有引起任何的轰动,因为像这种过路人,小叶村是很多的,他们大多都只是为了寻求刺激而来,但是往往呆不了多久就会离开。 能够忍受孤独的人并不多,所以一些以游客身份来到这里的人,大多都只是为了寻找他们想要的快乐而已。 比如说有些人会认为,这里的野味会更有味道,原汁原味…但是他们绝对没有对这里的文明尊重的意思,他们大多盛气凌人,带着孤傲而来。 他们只是为了寻求自己想要的东西,有时候哪怕只是一只野兔,他们都会觉得自己付了银子,然后从这里拿走野兔,他们便是一个有价值的人。 实际上,小叶村的村民对物质的要求真的非常的低,因为他们没有见过太多繁华的东西,他们大多生活在山林里,连普通的盐他们都是作为珍宝。 白少阳进入这个村子以后,发现这个村子居然异常的宁静,与外界的打打闹闹不同,这里的确是一块净土。 外界的硝烟弥漫,似乎对这里没有任何的影响,小叶村的村民们依然我行我素,按照千百年前的生活方式在这里生活,他们的朴实无华让白少阳再一次安静了下来。 在这里到底隐藏着多少的秘密?白少阳越来越有兴趣。 第四十九章 不一样的世界 这确实是一个不一样的世界。 万般皆下品,唯有读书高。 这样的言论,似乎在这里不起什么作用。 生活节奏异常的缓慢,哪怕在封建时代,习惯了淡泊名利的人们,恐怕也难以接受在小夜村的生活。 空旷的山林,寂静的村子,小溪异常的澄澈,若真的把火海蔓延到这里,或许真的有些太过残忍。 “原来这世间还真的有这样的地方!” 白少阳发出了一句长长的感叹!这是白少阳见过的第二个桃花源,真的就如梦境般一样。 一个小童朝白少阳走了过来,都如从画卷中走出来的一般,此时此刻,白少阳脑海里出现了贺知章的那首回乡偶书:少小离家老大回,乡音无改鬓毛衰。儿童相见不相识,笑问客从何处来。 在这个地方,似乎真的能感觉到真正的古村乡韵,曾经无数次在梦中追寻,想要找到这种感觉,此时此刻,千万种思绪都彻底迸发出来。 “你从哪里来?” 小童歪着脖子,一脸无邪的问到,在他的背后,背着一把小小的弓箭,弓箭很小,显然很难射死比较大一点的猎物。 小童眨了眨眼睛,看着白少阳,他的眼睛是那样的明亮,没有一丝的污染。 “我…路过,路过!” 白少阳吞吞吐吐道,除了说这一句话,他的大脑此刻突然间变成了一片空白。 小童子的微笑,就如春天的微风一样温暖,或许他的那些先辈们,也和他一样,心无杂念吧! 真的就像是一个过客一样,小童微笑着离开了,带着他最心爱的弓箭,消失在了前方。 “啊!” 白少阳突然有些想要大哭,他似乎又开始变得迷茫起来,竟然不知道自己究竟想要什么了。 这么一个美好的地方,真的要改变它吗? 更大一点的少年们也同样路过,他们也同样和白少阳打招呼,只是他们背后背的弓箭会更大一点,或许这些弓箭才能打到小兔子吧!说不定还能打死小野猪! 他们个个都笑容满满,似乎不知道忧愁为何物。 路过一个农家,白少阳推门而入,是一个老汉,他显得有些憔悴,并没有先前那几个少年量精神,或许是上了年纪的缘故吧! 老汉搬了一把椅子给白少阳坐,便自顾自的去干活了,白少阳的到来并没有打断他干活的节奏,他依旧做着刚才的工作。 过了一会儿以后,老汉终于开口说话了,道:“客官是从外地来的吧?” 说话的语气缓慢,老汉的呼吸也很缓慢,不急不躁。 “是的!” “第一次来我们小叶村吧?” 老汉笑了笑,他的脸上依旧很灿烂。 “我们这个地方穷,什么都没有,让您见笑了!” 此时此刻,一个卑劣的外来者,带着想要吞这里的想法而来,他的内心必然是无比纠结的。 白少阳觉得惭愧无比,他不敢想象,将会以什么样的方式与这个地方做一个了结,但是他的内心却又充满着澎湃,在前进的道路上,不想被任何的东西所阻隔。 “不,我觉得一切都挺好的!这是我喜欢的地方!” 老汉摇了摇头,似乎对于这个城里人说的话不是很理解,因为这里有不少的年轻人还是非常向往外面的世界的。 老汉给白少阳倒了一杯酒,山里人自己酿的酒,味道非常香醇,喝多了也自然容易醉。 酒实在是一种好东西,它不仅可以麻痹人的神经,同时也能让人热血沸腾,喝到一定的境界,甚至还可以悟出一定的感受。 在喝了老汉倒的酒以后,白少阳打算给他一些银子,老汉却摇了摇头,道:“银子对我们来说并没有什么作用!倒是盐,我还更需要一些!” 没有人会把盐带在身上,当然投机倒把的商人除外,山里人家,对于食用盐的需求量非常大。 并且食用盐这是一种非常难得的好东西,并不是随随便便就能得到的,价钱也不便宜。 虽然老汉表示自己不需要银子,但是白少阳还是给了他一两银子,老汉也只好接受。 “这只野山兔你带走吧!” “不能白拿你的银子!” 如此纯朴的山民也实在少见,白少阳也很感动,于是也就接受了。 “你也打猎吗?” 老汉道:“不打猎了,年纪大了,也打不动了,年轻人们都往外面跑,都说山外的世界更美好…” 老汉说这话时,依旧低着头在干活,他的手里在数着什么。白少阳有过去一看,原来是一粒粒种子,老汉把这些种子一粒粒的归类,把坏掉的挑出来。他的动作非常的缓慢,不慌不忙。 年纪大了,做任何事情都像是打发时间,或许等待着死亡才是唯一的归宿。 “山里的猎物很多吗?” “小动物倒是不少,野猪也会有一些,但是总体来说越来越少…” 总的来说,能够打到的猎物越来越少,不少村民们纷纷转行,这是迫不得已的事情。 “孩子们都会打猎吗?是谁教他们的?” “是猎人学堂!” 小村子在发生着变化,这种变化当然体现在年轻人身上是最多的,不少年轻人早就开始走向村子外面,他们去不同的地方找工作。有一些成为雇佣兵,还有一些成为别人的仆人,总之只要能够生活下去,他们并不会在乎究竟做什么工作。 叶坤所面临的挑战也越来越多,作为一族之长,想要维系着整个村子的安宁变得越来越难。 年轻一代是最实在的,若是得不到实实在在的好处,他们便会按捺不住,再加上小村子实在太过寂静,所以留在这里的大多都是老人和小孩。 一旦发生战争,能够保护村子的青壮年并不多。 通过调研观察,白少阳也发现了一些端倪,小村子的内部正在垮塌,村里的年轻人大多还是向往外面的世界的。 所谓的传统,正经历着前所未有的冲击,小叶村就像一艘腐朽的破船,在狂风巨浪面前摇摇欲坠。那些孤傲挺立的脊梁,也越来越变得力不从心。 孩子们依然在学习射箭技艺,像这样的学堂,村子里面还有,只是学习的孩子并不多。 既是教授传统文化,又是教授生活技艺,打猎是他们生活的根本,更是他们的精神信仰。 老汉口中提到猎人学堂,是小村目前唯一的一个学堂,以往像这样的猎人学堂还有很多很多,只是如今,建议教授的先生越来越少,所以学生也就越来越少。 “猎人学堂在哪里?” 老汉停下了手中的工作,看着白少阳,道:“云雾山山腰,不过现在天色已晚,你若想去看恐怕要等到明天了!” 对于老汉所说的猎人学堂,白少阳非常感兴趣,他想去看一看这里的少年是如何学习打猎的。 得知有猎人学堂的存在,是白少阳此番前往小叶村最大的收获,今天这一趟,总算没有白走。 第五十章 牧凡 天色已晚,白少阳想要在老汉家留宿一晚,老汉也没有什么意见,只是表示山野人家只有一些粗茶淡饭。 出门在外,哪里还有什么要求,能够吃饱穿暖,便已知足。 到了晚上,白少阳却觉得有些不对劲,因为这村子里的夜晚实在寂静的可怕。老汉说,晚上有野狐出现,这里的野狐道行很高,有些甚至能够幻化成人形,说的白少阳有些毛骨悚然。 从来不相信鬼怪的白少阳,居然有点相信老汉说所说,因为到了半夜十分,白少阳听到了野狐的凄惨叫声。 据说这是因为野狐被猎人设下的陷阱所夹,发出嗷嗷的惨叫…声音回荡在整个山谷,令人听起来觉得有些扎心。 野狐能够幻化成人形的事情,白少阳并不怎么相信,但心里却怕的不行,骨子里还是一个少年,表面上却表现出一种与年龄不相符的假成熟。 夜晚,凉风飒飒。回荡在小山村的上空,白少阳的心里也觉得凉飕飕的,若是真的有野狐以幻化成人形?那又将是一副怎么样的面貌呢? 一夜未眠,野狐并没有来,所谓的野狐幻化成人形,白少阳也没有看到。但是第二天,老汉却说昨夜有一只野狐在门前的一棵大樟树下撞死了,死的不明不白。白少阳赶紧跑过去看,只见一只硕大的野狐,紧闭着双眼,在它的背上插着一只箭,血流了一地,显然是被箭所伤。 “或许是被猎人学堂的孩子所射!这只野狐最终还是没能逃走,跌跌撞撞,最终还是倒下了!” 白少阳上前拔下那箭头,仔细端倪,却见那箭头上居然有字。 “牧凡” 箭头上面写着“牧凡”二字,白少阳疑惑不解,道:“老伯,你可知道牧凡是谁?” 老汉顿了顿,眯起了眼睛道:“这名字听着倒是挺熟,只是却没什么印象了!不如你到猎人学堂去问一问吧!” 告别老汉,白少阳与随行的两个保镖一同朝云雾山进发,按照老汉所说,走到半山腰,便可看到猎人学堂。 弯弯绕绕,七弯八拐,在穿过好几片密林以后,一个挂着牌子,由竹子搭建而成的竹屋,出现在了白少阳的面前。 “猎人学堂” “没错!这里就是猎人学堂了!” 竹屋显得很空旷,并没有什么学生,只有稀稀拉拉的几个孩童,他们手拿弓箭,对着前面的几个草把子进行射箭练习。 “左手持弓,右手勾弦!” “头部自然转向靶面,眼睛平视前方!” ------ 记住了没有! 站在这几个孩童面前的显然就是教授射箭的老师了,他的表情严肃,中气十足。 突然有外人进入,教授射箭的先生放下了手中拿着的弓箭,转头望着白少阳。 教授射箭的先生一脸木讷地看着白少阳,道:“不知这位是?” 说明来意以后,教授射箭的先生便让这些孩童出去了,把白少阳请入内屋,倒了一壶茶。 “如今愿意学习射艺的孩童越来越少,学生也越来越少,恐怕不久的将来,小叶村便再也没有人打猎了!” 时代在变,观念也在变。 “不知先生尊姓大名?” “不敢当…不敢当!山野村夫,哪有什么大名,叫我余庆泽就是了!” “余先生,为何不考虑换一个职业?” “我除了会射箭以外,一无是处,哪里又会需要我呢?” “不知这位公子从何处而来?” 白少阳道:“实不相瞒,我便是江阳城人尽皆知的江阳王!” 余庆泽一脸不敢相信的表情看着白少阳,道:“你真的就是那个心系百姓的江洋王?” 白少阳并不知道自己在百姓的心目中有这么高的威望,听完以后还是有一些得意的,但是为了表示自己的谦虚,于是便表现的很淡定。 “过奖,过奖!” 被人夸奖总是有些不好意思的,白少阳把话题一转,道:“不知余先生可否听过‘牧凡’这个名字?” 听完白少阳的话,余庆泽突然突然脸色大变,道:“江阳王是如何得知此人的?” 白少阳取出那支箭头上有字的箭,放在了余庆泽的面前。 “先生认识此人吗?” 余庆泽赶紧摇摇头,道:“不,认识不认识,听也没有听说过!” 余庆泽的态度与刚才的态度相比,有了一个三百六十度的大转弯,俨然是两个不同的人。 “怎么,余先生莫非信不过本王?” “我真的不认识此人,只是听过而已,仅此而已!” 余庆泽几乎跪倒在地,极力地撇清与这个人的关系,他的面部表情变得非常恐惧,整个人似乎都快变得疯癫。 “我真的不认识这个人,他所做的一切都和我没有关系!” 看着余庆择恐惧的表情,白少阳于是便也不再追问,强人所难,不是他的本性。 “好吧!那就算是我打扰了!” 满脑子想的都是这支箭,白少阳怎么也想不明白,余庆泽为何会如此的恐惧。 见白少阳并没有继续追问,余庆泽这才从地上缓缓的站起来,用余光撇了白少扬一眼,见他的表情并没有什么变化,方才缓缓坐在凳子上。 余庆泽的种种表现,分明在说明一个问题:他绝对认识这个名叫牧凡的人,哪怕是不认识,也对这个叫牧凡的人有所了解,至于为何不说,或许有他不得已的苦衷。 但白少阳并不想马上拆穿他,所谓欲速则不达,若真的这样做,并不一定会得到更好的结果。 白少阳笑了笑,道:“刚才多有打扰,还请先生不要计较啊!” 余庆泽赶紧起身,抱拳回道:“未能为江阳王答疑解惑,余某真是羞愧不已,还请江阳王多多恕罪!” 白少阳往山外撇了一眼,道:“我还是早些下山吧!否则一旦天黑,遇到野狐,恐怕就不妙了!” 余庆泽道:“余某护送江阳王下山,这条山路我熟!” 白少阳也不推辞,全听余庆泽安排。 牧凡两字深深映刻在白少阳脑海里,怎么也无法挥去。 第五十一章 新的一天 一路下山,有了熟人的引导,走起路来也熟络了许多,一路上并未遇到任何的阻碍。 下山一路走来,白少阳总觉得有些异常,却总觉得很难说清楚究竟是一种什么样的感觉。 送到山下,余庆泽便转身告辞,走的匆忙。白少养绝对不对劲,便追上几步想要看个究竟,却不见了踪影。 而在不远处,却有一只野狐远远望着白少阳,这让白少阳不禁有些毛骨悚然。 揉了揉眼睛仔细一看,野狐也不见了踪影。 这究竟是什么地方? 我此刻究竟在哪里? 对于穿越的这个时代,白少阳有了越来越多的疑惑,太多太多的事情他想不明白,这所有的一切,都与他所了解的穿越世界并不相同。 风儿飒飒。 已经入冬了,天气越来越冷,哪里还会有什么动物? 白少阳摇了摇头,与两个保镖准备折回下溪镇。 一个有些诡异的小村,里面有太多太多的秘密,太多太多的东西白少阳不明白,有些事情甚至连门都摸不到。 江元昊所说的那棵大樟树底下究竟埋的是什么东西? 一个人对于自己不了解的事情,往往会把它与鬼怪挂上联系,这或许是人类的无知,但这世界上真的有无法解答的问题吗? 若是有一个全知全能的导师,我们的生活也不会那么的累,再了解一个新世界的时候,如何开启对他的认识,这真的非常重要。 “时空猎人?” “猎人学堂?” 白少阳再一次感觉到了惊恐,这或许只是一种巧合,但是这种巧合却让他有些毛骨悚然。 “时空猎人?” 白少阳一字一顿的读出这四个字,这一次竟然读出了别样的味道。 究竟有多少人被时空猎人所束缚?又究竟有多少生灵生活在时空猎人的阴影之下? 牧凡? 又一次脑袋有些要炸裂的感觉出现,已经不知道经历过多少次这种痛苦的感觉。 被人玩的团团转的感觉,实在不好受! 在卧室里,白少阳孤独的摊开手掌,任凭月光洒在他的手上,如此皎洁的月色,如此冷清的环境。 他的耳畔仿佛又听到了野狐的哀鸣,她的耳畔仿佛又听到了时空猎人的召唤。 把以往所有的认知重重地砸碎在地上,然后构建起一个新的认识,这是非常困难的。 再也看不到公孙弘在月下饮酒,再也看不到李鼎霸在月下舞剑,再也看不到江元昊爬上屋顶去看月亮… 还有那个疯疯癫癫的吴宁,还有那个自称是白少阳叔叔的白政也如人间蒸发了一般。 总之,这个世界与白少阳以往所认知的世界大不相同。 第二日,太阳已经晒得老高,白少阳却一直窝在被窝里不愿意起来,同时躲在他被窝里的还有一个姑娘,至于这个姑娘是什么时候到白少阳被窝里面去的,白少阳自己也搞不清楚。 不过对于一个有些权势的小王爷来说,这算不了什么,能够宠幸她,算不上欺负。 “呼~” 这种声音白少阳再熟悉不过了,时空猎人又来了。 “好久不见!” 时空猎人潇洒的转身,再一次缓缓降落,落在了白少阳的面前。 “年轻真好啊!看着你那精致的脸庞,我发觉我越来越爱你了!” “嘿嘿…” “接下来会发生什么?” “这可不能告诉你!” “牧凡是谁?” “怎么,你想知道答案?你求我呀!” 白少阳道:“我发觉,你真是越来越无耻了!” “按照游戏规则,所有的一切都需要靠你自己,我只能给你一点点提示,仅此而已!” 时空猎人会把捕猎到的人,放入到同一个时代,然后以上帝的视角去观察他们,至于这些小人物的命运究竟如何,并不时空猎人所关心的。 相对于这些普通的小人物而言,白少阳是时空猎人比较关注的,但尽管如此,白少阳也只是其中的一粒棋子而已。 对于整张棋局而言,舍弃一两个微不足道的棋子,并不会有太大的影响。 越来越多的人加入到这一场游戏当中,一场残酷而又激烈的游戏,正在缓慢拉开帷幕。 可悲的是,99%的人并不会知道自己的命运,他们只能眼睁睁的看着自己的命运被别人主宰,所有的瓜分,只是极少数一部分人的游戏,大多数人都会成为炮灰。 “你的表现实在是太糟了!” 时空猎人对于白少阳的表现似乎并不太满意,并且已有了想要取代他的想法。 “你看不起我?” 时空猎人轻蔑的笑道:“想要被别人看得起,必须出努力,而你的努力不配让我看得起!” “我究竟该怎么做?” “我并不能给你指明方向,只能给你一些提示!” “这是游戏规则!” 对于穿越者而言,获得金手指能够有助于他们成就霸业,唯有把别人踩在脚下,自己方能往上爬。 “不过,我们可以合作!” 垂涎于白少阳容貌的时空猎人始终对白少阳不能释怀,操控一个自己喜欢的人,将会获得非常大的快感。 “如何合作?” “融合为一体!” “你中有我,我中有你!” “不…我做不到!” 时空猎人笑了笑道:“你好好想想吧!青春不在,容颜衰老,恐怕等到你人老珠黄的那一天,我不一定会看上你!” “你!” 白少阳感觉到有些悲愤,但又时在渴望成功,英雄能屈能伸,既然答应时空猎人有那么大的好处,又何必委屈自己呢? 把自己的身体交给他,能够得到莫大的好处,也不枉费自己穿越一次。 更何况这只是一个游戏而已… 在找了这些借口以后,白少阳终于答应与时空猎人合作,创造一个辉煌的时代。 两个灵魂的融合,两种不同意识的融合,以及两种不同能量的融合。 新的时空猎人诞生了。 不… 一个虚拟的时空猎人与白少阳的复合体诞生了。 这或许是史上最强的穿越组合。 阳光依旧明媚,暖暖的晒在百白少阳的脸上,如喝了一杯甘露一般,白少阳的喉咙也觉得润润的。 是时候开创一个新的时代了! 第五十二章 杜月仙 成为别人命运的主宰者,这既是一件有趣的事情,又是一件危险的事情。 只是和白少阳约过一次会而已,如日中天的公孙弘突然选择归隐,这是公孙弘的那些部下怎么也没有想到的。 至于他们究竟谈了什么,只有公孙弘和白少阳知道。 成王败寇,至于原因究竟是什么,没有人会关心的,特别是对于失败者。 白少阳全盘接手了公孙弘的部下,小叶村的族长叶坤也在白少阳的几波攻击之下选择了投降,最终归顺了白少阳。 江阳城的大军阀公孙弘最先倒下了,白少阳所占领的领地扩张到了三个镇。 经过几次整编,永丰镇和下溪镇划入了白少阳的门下。 站在更高的一个维度看世界,确实是一件非常享受的事情,看着芸芸众生,白少阳有一种飘飘然的感觉。 但尽管如此,对于未来局势的发展,白少阳也并不能自晓,因为此刻与他融合的只是一个虚拟的时空猎人,时空猎人幻化出来的另一个自己,就像是孙悟空的一根毫毛而已。 但这已经够了,与凡人打交道已经足以应付了。 没有人察觉出来白少阳有什么异常,但所有人都觉得白少阳更加强大,气场也比以往更足了。 虽然站得高,看得远。 但白少阳却没有因此而得意忘形,他时刻都记得把百姓的福利放在第一位,未来还有很多路要走,遇到的困难还有很多。 白少阳不能停下脚步,他需要不断努力,在陈列驾崩之前,必须壮大自己的力量。 乾国国君陈列的病情,正在往无可挽回的方向发展,身体一日不如一日,无法医治好他病情的太医们被一个又一个的处死,以至于宫中的太医纷纷逃亡。 乾国摇摇欲坠,在风雨之中,就如一艘残破的船,随时都有可能被巨浪掀翻。 特别是正在逐渐崛起的“锦国”更是一个大的威胁,锦国的建立者云飞卢原本只是一个游牧民族的头子,经常对乾国进行侵扰,掠夺乾国边疆地区牧民的牛马,后来一步步势力壮大起来,竟然建起了国。 锦国虽不大,麻雀虽小,五脏俱全,各种建制正在完备,形成一股不容小觑的力量。 自从锦国建立以后,云飞卢便以重金招揽人才,不少人才纷纷去投,故此锦国势力壮大很快。 此消彼长之间,乾国一步一步的走下了坡路,而周边的国家趁势发展军备,蒸蒸日上。 面对着内忧外患,建国200多年的乾国似乎已走到了王朝末日… 朝廷的腐朽无能,造成了更多的藩镇割据,而藩镇割据又造成了百姓的流离失所,大军阀吞并小军军阀的故事每日都在上演… 在百业萧条的江阳城,有一个地方却异常热闹,这个地方就是九玄茶馆。 九玄茶馆。 白少阳每一次来到这里都会有一种特别的感受。 九玄茶馆就像是一个古董店,里面藏着太多太多的秘密。 奇人、怪人、武艺人、能人、还有一些本不该出现的人,都有可能在九玄茶馆出现。 有些人若非亲眼所见,又岂会相信?这一次,白少阳在九玄茶馆见到的人足以令他惊掉下巴。 这个人名叫“杜月仙”,确切的说,此人并非现实生活中的人,而是一本仙侠小说中的人物,仙侠小说中的人物穿越到乾国江阳城究竟是哪个意思?并且此人现在居然就在九玄茶馆? 白少阳倒吸一口凉起,若非因为有时空猎人的护体,恐怕此刻已经晕厥过去。 “杜月仙”是一个捉鬼高手,武艺高超,道行很高,为何会出现在九玄茶馆? 看来这个九玄茶馆是越来越有意思了! 打定主意之后,白少阳决定前去会会他,哪怕只是交一个普通朋友,说不定将来对自己也是有帮助的。 只是这个杜月仙虽然与白少阳所知道的那个杜月仙看起来非常神似,但这个杜月仙却显得非常落魄,从穿着上来看,不仅没有半点仙气,甚至连半点活力都没有。 这样的人怎么可能有什么道行呢? “杜月仙!” 在人群中白少阳喊了他一声,这家伙居然回过头来了。 他挠了挠已经有半个月没有洗的头发,瞬间雪花飞舞,那场面相当壮观。 “兄台!方才是你叫我?” “你叫杜月仙?” 白少阳确认了一遍。 “不错!我的名字就叫杜月仙?你怎么知道我叫杜月仙?” 白少阳道:“久仰你的大名,没想到今日居然在九玄茶馆遇到你了!” 杜月仙摇了摇脑袋,道:“不好意思,我实在有些记不起来了,你叫什么名字?” “白少阳!” 显然杜月仙并不认识白少阳这个名字,更不知道白少阳是江阳城的大名人,于是便点头道:“原来是白公子!” “不知白公子找我有何事?” “您真是贵人多忘事,怎么就忘记了?” 杜月仙尴尬的挠了挠脑袋,道:“我确实不记得了,只记得先前被人打了一棍子,不知不觉醒来便来到了这个地方…” “请问这是什么地方?” 白少阳心里暗喜,原来这是一个刚刚穿越过来的小白,于是便想套一下他的话。 对于自己穿越的事情,杜月仙一脸懵逼,直到此刻还是不敢相信。 “我非是我修炼的走火入魔了?” “莫非是我得道了?” 小说世界中的杜月仙能够飞沙走石,隔山打牛,还能用意念操控物体移动,并且耍的一手好剑。 而他最大的本领就是捉鬼非常厉害,不论多么凶残的鬼,只要被杜月仙碰到便手到擒来。 白少阳二话不说,便拉着杜月仙离开了九玄茶馆,如此的人才,以他敏锐的眼睛,和充满智慧的思想综合判断,此人必定会成为人中龙凤,若能为自己所用,岂不是美事一件? 对于自己已经穿越的事情,杜月仙者是一直处于木讷之中,但白少阳毕竟是自己在这个世界遇到的第一个人,所以对于白少阳特别信任。 在一处小酒馆内,白少阳与杜月仙聊的热火朝天,既来之则安之,修道之人,四海为家,既然穿越到了这里,那就说明是命运的安排,杜月仙于是也就不挣扎了。 “小说里真把我写得那么厉害吗?” 听完白少阳的讲述,杜月仙差点高潮起来,他实在想不到,自己居然还是小说世界中的武林高手。 “我们修道之人,是有那么一些道行,但并没有那么夸张!” “不过…以一敌十本领还是有的!” 说完这话,杜月仙对着窗外来了一掌,瞬间一颗小树苗便倒了下去,而走在那棵小树苗旁边的一条狗当场被吓晕过去。 通过展示自己的才华,白少阳更加肯定眼前之人必然就是杜月仙。 “道长真是一身好本领!” 白少阳大喜,能够得到杜月仙这样的人帮助自己,何愁大业不成? 此刻的窗外,突然间热闹了起来,有一个声音传来… “九玄令出现了!” “九玄令出现了!” 白少阳疑惑不解,自从来到江阳城以来,他便从未听说过有九玄令这种东西,于是也望向了窗外。 只见在不远地方的一面残墙之上,一块玄铁深深嵌入墙体,人们纷纷指着这一块玄铁,面部表情皆是惊讶之状。 莫非这就是九玄令? “走,看看去!” 白少阳拉着杜月仙的手,出了酒馆,便急步向那地方走去。挤进人群,来到玄铁面前。 一个老者捋着胡子,道:“老朽活了80多岁,也只看过一次九玄令,上一次老朽还是穿开裆裤呢!” 老头说的话逗得大家哈哈大笑。 “快讲讲,这九玄令究竟是干什么的呀?” “这九玄令是九玄门发出的江湖通缉令,或许有一场大战要开始了!” “九玄们?” 百姓们纷纷张大嘴巴,望向了老者,这种状态一直保持着。 “不错!九玄门是大乾国最为隐蔽的一个组织,能够加入此组织的人皆是武艺高强一个人,但这还不够,据说他们还有另外一个身份…” “另外一个身份?” “那是什么身份?” “这个老朽就不知道了!” 众人纷纷失望的摇摇头,道:“不会是骗我们的吧?” “年轻人,不听老人言,吃亏在眼前!” 白少阳走上前去,拱手道:“老人家,你确定这是九玄令吗?” “不相信便算了,老朽也不想和你多费口舌!” 白少阳道:“老人家,您误会了,我只是想知道这九玄令究竟有什么作用?” “九玄令是九玄门发出的通告,这说明他们接下来会有所动作,至于其他老朽也不清楚!” 还未等白少阳阻止,杜月仙便急速上前,用手取下来了深嵌的九玄令,道:“装神弄鬼!我倒想看看,这九玄令究竟有什么厉害的!” 老者脸色大变,道:“你居然敢取下这九玄令,难道你不怕死吗?” 杜月仙淡定道:“有胆就让他来吧!” 众人皆觉无趣,纷纷散去,毕竟在九玄茶馆,类似的把戏太多太多,并没有太多的人相信什么九玄令,而老者所说的话众人也只是当做是茶余饭后的笑话听听而已。 不过,白少阳倒是觉得一个连鬼都不怕的人,必然有他的过人之处,杜月仙在他心目中一直是一个英雄般的人物。 有这个英雄般的人物在身边,白少阳也就觉得没有那么可怕了。 “我真的穿越了吗?” 杜月仙想要再一次确认,这一次她很认真地问白少阳,希望能够得到白少阳确切的答案。 “不错!你现在在的这个地方叫大乾国的江阳城!” 不用想,这自然就是时空猎人的杰作,或许是害怕这个世界太过无趣,所以时空猎人想玩一点有趣的。 但杜月仙实在是一个非常富有正能量的人,有这样的人陪伴,一定不会有负能量出现,这是非常符合白少阳的价值观的。 杜月仙是一个在武艺方面高能,生活方面低能的修行者,换句话说他是一个非常单纯的青年。 在小说的世界里,杜月仙是五大高手之一,从来没有怕过谁,所以对于这个所谓的九玄令不屑一顾也是有原因的。 “难道你就不怕吗?” “修道之人怕什么?我师傅从小就教导我,人不欺我,我不欺人,人若欺我,百倍奉还!” 白少阳挠了挠脑袋,道:“敢问你师傅究竟是谁呀?” “怎么连我师傅都不知道?” 杜月仙用鄙夷的眼神看着白少阳,道:“我师傅名叫云中鹤,这个名字你不陌生吧?” 白少阳听完云中鹤这三个字,再一次愣住了,因为云中鹤这名字他确实听过。此人是齐国的军师,不仅武艺高超,而且神机妙算,是不可多得的人才,据说座下弟子无数,不少弟子后来都已纷纷成为一方大咖。 但是白少阳不明白云中鹤为何教出杜月仙这么愚笨的徒弟,看来小说世界里的故事还是有些不靠谱的。 “既然你已接了这九玄令,想必九玄门的人就一定会找到你!” 白少阳对于九玄门非常的感兴趣,此刻正好有这样的一个机会,能够会一会他们。 对于武侠世界的向往,一直是白少阳童年时期的梦想,所以白少阳非常喜欢看武侠历史小说,对于武侠历史小说中的人物的命运更是表现出来了极大的兴趣。 一个武侠世界,究竟会是一个什么样的世界呢? 雨,悄无声息的来。 没有传说中的飞沙走影,两个身穿黑袍,头戴斗笠的人来到了白少阳和杜月仙的面前,他们两个人的动作几乎一模一样。 “请两位随我来!” 说话的语气也一模一样。 “我们是九玄门的使者,特此邀请两位!” 白少阳与杜月仙相视一笑,他们早已做好了准备。 两位黑衣人带着白少阳与杜月仙来到了一处幽静的宅子前,双手一邀,道:“请两位往里面走…” 这院子,别有一番雅致。但白少阳却无心去品味这院子独特的韵味,只想知道会见他的人是谁。 一个中年迈着方步,缓缓朝白少阳走来,他举着雨伞,面相温和,看起来不像是江湖人士,却像是邻居家的大叔。 “那九玄令是你们取下的?” 杜月仙道:“一人做事,一人当,九玄令是我取下的!” “能够取下这九玄令却毫发不伤,你的内力颇为了得!看来…这九玄茶馆来了高手啊!” “你不会只是为了夸奖我吧?” 杜月仙的回答差点把在中年逗乐了。 “当然不是!九玄门沉寂了一段时间,恐怕江湖早已把九玄门忘记了,如今天下大乱,有妖人作祟,九玄门此番重出江湖正是为了匡扶正义!” “这么说来,这九玄令倒是召集令喽?” 这中年看了看白少阳,道:“你这小少年,倒是挺聪明,你所说的不错!” “多谢夸奖!只是…不知九玄门接下来究竟有何动作?” 中年道:“九玄门弟子散落在各处,九玄令一出,他们收到消息以后,必然会来找我,只等人到齐了,我们便可举义了!” “推翻腐朽的大乾,建立一个新的政权!” 这话说的是非常有气势。 白少阳拍了拍手,道:“好!说的好,不愧为英雄好汉!” 中年道:“怎么小兄弟,莫非有兴趣加入?” 白少阳道:“我不是习武之人,没有你们这些本事,加入你们岂不是拖累了你们?” “哎呀!小兄弟此言差矣啊!自古英雄不问出处,只要你有这份心,又何愁不能建功立业呢?” “我看你骨骼稀奇,相貌不凡,必然能够成就一番大事业!” 白少阳很想说一句“操”,但为了表示尊重,还是把这个词语换成了:“过奖!过奖!” “我乃无名小辈,如何能够得到如此夸奖?” 这中年哈哈大笑道:“若是连你这江阳王都成了无名小辈,又将置我们于何地?” 本想低调一下的白少阳,没想到还是被发现了,于是有些尴尬的笑了笑,道:“我这个王爷有名无实呀!” 不论怎么说,江阳王的名头还是在的,所以白少阳的名气还是有一些的。 “不知,这位兄台怎么称呼呢?” 中年再一次望向了杜月仙,想要对他有更多的了解。 “我叫杜月仙,是一个道士!” 中年道:“我们欢迎各种人才的加入,不知杜月仙愿不愿意加入我们九玄门呢?” 杜月仙看了看白少阳,想要从他的脸上找到答案,白少阳怂了怂肩并没有回答。 “你们回去商量商量,考虑好了再告诉我!” 于是两个黑衣人继续把白少阳和杜月仙送出了院子,除此之外,什么话也没有说。 第五十三章 暗算 杜月仙的加入,使得白少阳郁闷的心情得到了稍微的缓解。 平日里没事的时候杜月仙就练练功,大门不出,二门不迈。 虽说不算是清静无为,但却实实在在做到了与世无争。 只是杜月仙哪里都不去,由于他所练的武艺实在与别人不同,所以大多数人都知道有这么一个奇人,大家都称他为杜道长。 白少阳见杜月仙实在无聊的厉害,便打算让他招几个学生,也好让他那一身才华有传承者。 同时,也能给自己培养几个人才。 能够一掌劈倒几十米外大树的杜月仙非同常人,毕竟真本事在那摆着,所以上门想求学的人不断,大多都是一些十一二岁的小童。因为年龄太大,已错过了最佳练武年龄,杜月仙并不打算招收。 每个人活着都有属于每一个人自己的价值,在实现自己人生最大价值的这条路上,每个人的选择也不尽相同。 但对于普通老百姓而言,谈论实现价值太过遥远,因为对他们来说活着本身就不容易。 特别是对于小青年来说,想要谋求一份职业非常的困难,所以不少人选择给别人当保镖,但是,绝大多数人都没有给别人当保镖的资本。 迷茫的时代,垮掉的一代,最烂的一代,上一代人对于自己下一代的要求总是如此的苛刻。 这句话成为了每一代人教训下一代人常用的口头禅。 战乱年代的少年更是如此,他们过早地经历血雨腥风,他们早早地经历过屠杀,为了能够在这个时代活下去,他们不得不在年少的时候就做出抉择。 这是在大时代背景下不得已的选择。 一方军阀在占领一座城镇以后,他们会使出所有的手段,搜刮所有的财富,搜刮这些财富的目的是为了继续壮大自己的队伍,这样的日子似乎永远也没有尽头。 正当白少阳惆怅的不行的时候,突然听闻夜来香酒楼又再次开张了,老板娘就是曾经夜来香酒楼的老板娘玉红,现在称霸一方的大军阀。 在家等请帖的白少阳一直没有等到玉红送给她的请帖,不免有些不快,不管怎么说此刻自己也算是一个有头有脸的人物,居然就这样被无视了,白少阳觉得很没面子。 午后… 阳光,暖暖,慢慢洒下来。 白少阳缓缓闭上双眸,轻柔的靠在一张有软垫的椅子上,周边的人都已被他驱散。 每到午时白少阳便喜欢用这样的方式独处半个时辰,这段时间,谁也不能打扰他。 如一颗种子一般,沉浸在阳光的沐浴之下,他的身体被阳光渗透,每一寸阳光都沁入他的肌肤。 所有的烦恼都已忘却… 虽然紧闭着双眼,但他的眼前却还是一片火红,他的思绪不能够停下来,还在飞速的旋转。 深深地打了一个哈欠,顿时便觉得全身都酥了,他有了一些睡意。可恶的阳光突然却又被乌云遮住了,想要沐浴阳光却不能如他所愿,像捉迷藏一般太阳总是躲起来。 在白少阳的身旁,再也没有可以和他轻声细语的人,以往这个时候江元昊总是在他的身边忽来飘去,就犹如一个幽灵一般。 虽然这个熊孩子很让人讨厌,但至少能让白少阳感觉到一丝趣味,只是如今再也没有了往日的那些感觉。 无趣! 真是无趣! 越来越无趣! 白少阳对着天空发呆,仿佛并不能感觉到时间在流逝,而他目前所做的事情也愈发觉得很无趣。 白少阳想要过改变,给这个时代带来些什么,要不然这样子实在太过无聊。 杜月仙找到了可以消磨时光的事情,把平生所学武艺教授给那些充满了渴求的少年。 他们的目光中总是充满了无限的遐想,也或许只有他们这个年龄的少年才会如此,对一切都充满着兴趣。 夜来香酒楼! 那是一个令白少阳难忘的地方,那个叫玉红的不寻常女子,她有着比大多数男子还要强烈的野心欲望。 白少阳想去见见她,只是不清楚见面的时候该说些什么,能够成为江阳城的铁血军阀,玉红已遥遥领先大多数奋力拼搏的小人物。 夜来香酒楼的开张酒宴,虽然并不在被邀请名单之内,但白少阳决定不请自来。 决定去夜来香酒楼,白少阳并未告知身边的任何人,因为这不关乎任何人的事,只与他有关。 夜来香酒楼开张的这一天,一个孤独者悄悄而来,当然白少阳也并非是空手而来。带着体面而又贵重的礼物,白少阳望着这灯红酒绿的酒楼,此刻内心早已没有了往日的那一种波澜壮阔。 站在门口迎接和接收礼物的下人,没有在名单上看到白少阳的名字,但是他们都哑然失声了。 这些礼物难道还不能说明身份吗? 总是喜欢骂男人薄情寡义的玉红,跟许多的男子都有所往来,故此看门收礼的下人也不敢多问什么。 只是他们的内心却有了很大的疑惑,一个五六十岁的女人,为何会对一个十六七岁的少年感兴趣。 于是他们也只是笑笑而已,然后接下了白少阳手中的贵重礼物。 “小公子客气了,请往里面请!” 根据所送礼物贵重,看门的下人给白少阳安排了一个最为显眼的座位。 白少阳也并未客气,接受了这样的安排。 进入夜来香酒楼的宾客们如蜜蜂看到花蜜般的兴奋,特别是对于某些思想不纯的男子们来说,夜来香酒楼差不多就是人间仙境。 他们纷纷按照自己的身份高低贵贱,找到一处合适自己身份的位置坐下。 没有人因此而觉得有什么不满,对于身份的认可这样的观念早已植入他们的脑子。 人是群居动物,他们很容易形成一个小的团体,然而找到自己所认可的价值观念,于是便又形成了一个新的圈子。 在白少阳生活的那个时代,人们把这样的圈子叫做“朋友圈”。 一个圈子的人很难进入到另一个圈子,他们有共同的利益,一荣俱荣一损俱损。 一个年轻而又颇有气质的少年,坐在显眼高位,身边又无人跟随。 白少阳很快便吸引了一些喜欢拉关系,套近乎的宾客的注意。 “小公子,不知怎么称呼?” 一个面容慈善,膀大腰圆,留着传统胡须的男子来到白少阳面前打了一声招呼。 白少阳端起茶杯,抿了一口清茶,又缓缓放下。 “那么…这位老爷你又如何称呼呢?” 中年胖子大笑一声,道:“怎么,连我都不认识?” 说话这话,中年胖子马上便转变了刚才的态度,道:“小公子该不会是来蹭吃蹭喝的吧?” 白少阳本想臭骂这胖子一顿,但想想又觉得没必要迎来一场不必要的争端,于是便转而问道:“我孤肉寡闻,不曾听过你叫什么名字,还请告知!” 此刻,不少宾客皆已落座,各自都相互打着招呼。 不论是客套,还是拉关系,宾客们都在表面上极力的表现出热情。 中年胖子道:“我叫张亦,是夜来香酒楼的常客,这里的头牌见到我都要对我客客气气的,你居然没有听过我的名字?” 中年胖子的唾沫星子到处乱飞,其中的一部分甚至飞溅到了白少阳的脸上。 此刻,白少阳体内的一股难以压制的内火突然燃起,令他不得不做出反应。几乎不受任何的身体控制,白少阳手掌上出现了一团虚火,这团火开始熊熊燃烧。 只是轻轻一推,这中年胖子的脸居然被烧黑了一块,被无形之火所伤,中年胖子本能的跳蹿着向夜来香酒楼外飞速奔去。 “这…” 白少阳望着自己的手掌,嘴巴大张,几乎不敢相信这是自己的杰作。 明明没使劲,这中年胖子居然会被自己所伤,这让白少阳一直不能回过神来。 过了许久,白少阳才隐约觉得自己周围变得嘈杂,待他缓缓转过头之时,方才发现自己已经被一众惊恐的眼神所包围。 白少阳环顾一周,发现皆是躲闪他目光的宾客,仿佛他的目光就是那可怖的闪电,只要被扫视到,就会被其所伤。 众人的表情皆是一副惊恐之状。 原本热闹的酒宴此刻也因为白少阳的到来而失去了原本的欢乐,此刻也再也没有人互相寒暄,都在躲避白少阳那一双能“杀人”的目光。 在众人面前,第一次成为了一个异类,这是一种非常独特的感觉,虽说不上非常受用,但却有一种凌驾于他人之上的快意。 随后,这次酒宴的主角,夜来香酒楼的老板“玉红”从人群走来。 她并未刻意躲避白少阳的目光,而是直接选择与其对视。 “是你?” 虽然有些疑惑,但夜来香酒楼的老板玉红一眼便认出了这少年就是白少阳,她太清楚白少阳的容貌,早已经牢记在心的人,又怎么会因为时间的关系,对他的记忆变得模糊呢? “真的是你?” 玉红朝白少阳走来,动作很缓,每一步都走的很稳,只是等到快走近了却又突然停下了脚步。 此刻,她脸上的表情明显有了变化,说不出是一种什么表情。 你…来夜来香酒楼是找我的? 玉红一字一顿问道。 白少阳不置可否,道:“你看起来精神状态比你的宾客们好多了!” 玉红点了点头,道:“你看起来也还不错!” 场面一时有些尴尬,为了避免这种状况,玉红继续道:“我以为你不回来,没想到…” “你连请都未曾请,怎会知道我不来?” “一切都变了…” 玉红所说的话意味深长,但并未继续补充,但白少阳明白她的意思。 “只是没想到会在夜来香酒楼再次见到你!” 玉红用轻松的口气道:“请大家继续就坐,刚才的事情皆是误会!” 玉红说完这一番话以后,宾客们稍微安静了一会,又重新入了座位。 喝酒可以没有情趣,但不能没有酒。 夜来香酒楼的第一大特色便是江阳酒,江阳酒也是江阳城的特产,虽然江阳酒的度数并不高,但却非常有“滋味”。 不论男女,皆爱江阳酒。 所以,酒桌之上江阳酒必不可少。 喝酒不仅可以交流感情,同时可以麻痹人的大脑神经。 喜欢喝酒的人,总能通过喝酒酒找到志同道合的人。所以往往,这些人很难分辨出来自己究竟是因为志同道合而走到一起,还是因为酒而变得志同道合。 玉红邀请白少阳就坐,一切都表现的很得体大方,没有什么令人觉得厌恶之处。 一壶酒再一次摆放在了白少阳的面前,白少阳有一种错觉,似乎回到了周泉知府邀请他的那一场酒宴之上。 只是周泉的酒量实在太差,不胜酒力…结果闹的他自己很尴尬。但白少阳不同,他的酒量好过绝大多数人。 玉红喜欢以酒会客,这或许是出于曾经工作的习惯,但一个太会饮酒的女人总让人觉得有那么一丝不安全。 白少阳刚要开口说话,便被玉红打断了,玉红笑道:“今日只管饮酒,不说那些不开心的事,算我向你赔罪!” “你知道活人不说话有多难受吗?” “我知道,你恨我,恨不得杀了我,对不对?” 儿女情长在白少阳那里不起什么作用,白少阳道:“今日还需把话说明白的好!否则别人还以为我欠你什么!” “江阳王…你又何必如此,莫非真要杀一个你死我活的?” 白少阳道:“不错!不是你死就是我活,但恐怕你死在我之前是大概率事件!” 白少阳此话一说,众宾客被震惊的纷纷又离开了座位,皆做出要退席的姿态。 “都不许走!” “一个也不能走!” 一个手拿长枪,冷眼冷眉的青年从人群中极速飞奔到人群之中,他的动作英姿飒爽,他的容貌超凡脱俗,他精气饱满,神采飞扬… 他跑进来的那一瞬间,也同时带来的辽阔草原的英气蓬勃,他是霸道的王者。 “不…许…走!” 此人是谁?众人扶墙扶椅,皆被这气势若威慑,此刻,他才是最耀眼的明星。 他长发飘飘,眼神能够杀死人,那张被精心雕琢的脸上找不到一丝瑕疵。 “是你…” “这怎么可能!” 眼前这人白少阳认识,不但认识,且还很熟,不过那却是曾经的事了。 沧海桑田,任何人都经不起岁月的折腾,岁月就如那风沙一般,会把人的信仰埋藏入一望无垠的大漠之中。 不! 这不科学! 白少阳的眼睛几乎已经爆红,似乎看到了极可怖的东西一般,眼前这人让他忆起太多太多。 明明只有十七岁的年龄,此刻缺被这一瞬间的功夫塞入了半个世纪的记忆。 白少阳此刻甚至开始怀疑自己究竟还是不是白少阳,这是极可笑的。 一切仿佛都在倒退,眼前还算清晰的一切又开始变得模糊,然后快速的开始倒退… 这青年快速刺出一枪,重重击在白少阳的胸口,白少阳体内的血如泉水一般喷涌而出。 白少阳此刻已不知这究竟是在梦中还是真的中了一枪,但此刻他分明感觉到了一阵难以理解的疼痛在他的胸口开始扩散开来。 血! 白少阳捂住了自己的胸口,却依然无法阻止血流不止,按照这个速度,用不了多久,白少阳便会永远离开这个世界。 白少阳缓缓闭上了眼睛,仿佛又回到了童年时常倚靠在一张躺椅上沐浴阳光时的快意。 一个人追求什么不好,非要打打杀杀? 等待死亡的那一刻,却无比漫长,比相信中的还要久。 白少阳似乎听到了玉红的笑声,但却已经没有力气去细看。 接着,白少阳感觉自己又被重重刺了一枪。 终于,白少阳再也没有了任何的感觉,整个世界也变得轻飘飘。 很快,在众人眼前,白少阳已经成为了一个死去的人。 玉红很得意的笑,并与那些所谓的宾客们在讨论着如何分赃。 世态炎凉,白少阳的躯体还未完全“冰冷”,他们便理所当然的认为下溪镇和永丰镇已然是他们的领地。 但,白少阳并没有死,那两枪还不足以杀死他,时空猎人并没有那么脆弱,也没有那么不堪一击。 白少阳选择将计就计,等待着他们处理自己的遗体,只是白少阳想不明白,那个青年为何会出现,而自己又为何会“死”在他的手上。 “呼~” “该死!” “若不是我替你挡住了这两枪,恐怕你早就一命呜呼了!” 时空猎人很不满,对于白少阳的懦弱也表现出来了极大的鄙视。 “那个青年究竟谁?” 时空猎人的问话让白少阳也惊呆了,他实在想不通时空猎人居然也不认识他,这说明还有更厉害的人存在。 “你不是时空猎人吗?怎么也有不懂的时候?” “或许还有另一股隐形的力量在操控着什么!” 时空猎人也并非是全知全能,遇到更厉害的,也是无可奈何的。 “该死!” “居然被暗算了!” 被人刺了两枪的时空猎人元气大伤,此刻也无心去过问暗算自己的人究竟是谁。 时空猎人神秘无敌的形象也被逐渐的掀开,一个又一个深藏的秘密和阴谋也逐渐浮出水面。 第五十四章 埋葬 江阳王已死的消息传遍了整个江阳城,但江阳城百姓对于这个昔日的王爷似乎并没有多少留念。 江阳城多一人或少一人,江阳城都不会有任何的不同。 这是玉红叶没有想到的事情,这位神秘莫测的不速之客究竟是何身份,玉红也不清楚。 此刻,人死在夜来香酒楼,不论怎么讲玉红都难逃干系。 手拿长枪的青年并未有逃跑的意思,对着众人淡淡的道出一句:“杀!” 他的声音中带着淡淡的嘶哑,但却非常有穿透力,见过他的人无一不因此而感觉到那种可怖的冰凉。 “谁派你来的?” 玉红望着淌血的白少阳,心里也是一度陷入了无措。 白少阳并未死去,他还能听到周遭的声音,甚至此刻能够更加清楚的听见众人交谈和讨论的声音。 “是你杀死了他!” 玉红用手指着地上的白少阳。 “人是你杀的!” 青年淡淡一笑,道:“不错!人是我杀的,可是他死在你的地盘!你也难逃干系!” “你不能走!” 青年把手中的那一柄长枪高高举起,对着众人扫视一圈,道:“谁还想试试?” 他的表情极度的孤傲,也似乎不在意任何人的眼光,此刻,甚至没有丝毫的害怕,甚至还有那么一丝丝得意。 “你究竟是谁?” 玉红追问道,对于这个神秘的不速之客始终不能放心。 “他自找的!” 孤傲的语气依然存在,表情亦也没有任何的变化,无视一切的语气令人觉得有些寒冷。 拖着白少阳的尸体,青年一步一步朝门外走去,却没一人敢拦着他,任凭他就这样走出去。 那种能够杀死人的眼神,玉红也极少的见过,自然也不敢再跟着他。 一场原本热闹的酒宴就这样被这个不速之客给打断了,所有的人的屏住呼吸,不敢喘气,看着这青年拖着一个少年的身体逐渐消失… 白少阳就这样被人拖着往前走,却不能说话,更没有任何的反抗能力。他被人制裁的死死的,没有任何可以还手的可能。 我真的死了吗? 只是…为何死了还会有思维呢? 白少阳仿佛又回到了那个超市里,他依稀记得自己拿了一个面包,后来从面包的生产日期上面发现了一些不合乎常理的事情。 不论是面包的生产日期,还是那个超市的老板,都游离在一种不太合乎常理的时空之中。 或许,生与死之间的转换并没有那么不可思议,只是对于凡人而言,他们的认知实在太少太少。 他们总是以自己的人生经验去判断一些事情,然后给出合理或者不合理的判断。 被人拖着走的感觉实在不是那么舒服,这比白少阳第一次坐马车时的那种快要颠烂屁股的感觉还要难受,命运完全掌控在别人手里的感觉也实在是非常痛苦。 这是要去哪里? 白少阳问了一声,明知道得不到答案,却还是选择无声的呐喊… 能不能停一下! 白少阳分明觉得自己的脑袋已经快要裂开,一些本不该存在的思绪纷纷飞入他的脑袋里。 青年如一个孤独行者,拖着白少阳的身躯一步一步往前走。 白少阳想不通自己究竟得罪了那一路大咖,为何会被人整的如此惨。 但此刻哪怕是想要在沉默中爆发都已没有了任何的可能,他觉得自己的身体正在逐渐的冷却,他的大脑也逐渐的丢失了一些原本应该有的记忆。 风并没有那么大,亦也没有那么寒,但是他却冰冷的如躺在雪上之巅。 作为一个如此悲哀的穿越者,白少阳觉得自己的人生已经失意到了极点。 他的记忆正被一条又一条的删除,由不得他的拒绝。 他的身体也逐渐的变得轻盈,疼痛的感觉也逐渐的一丝一丝的散去。 就如那一缕缕轻烟,飘散而去… 二十一时代留处的部分记忆和污浊之气也正在被一点一点的逼除,那个时代也在真正的与白少阳告别。 缓缓放松下来,感受着身体的变化,白少阳闻到了一股从未闻到过的轻香。 原来这世间,还有能够勾起回忆的物质,竟然没有任何杂质。 沙沙… 这是风吹落叶的声音,这似乎是一个林子。 随后青年开始掘土,不急不躁的挖出每一堆松软的土壤,这是要埋葬的节奏啊! 不!我还没死! 白少阳想要挣扎,却终究没有任何的作用,青年依旧一铲子一铲子的掘着土,直到一个大深坑出现在他的面前,他方才很满意的点了点头。 随后他把白少阳拖入这深坑之中,打算把白少阳就在这个深坑里埋葬。 泥土的味道四处弥漫,不久后白少阳的六窍便被泥土所包围,他再也不能有任何的感觉,甚至连气息都开始变得微弱。 白少阳从未如此无助过,随后青年开始一铲子一铲子的填土。 整个世界开始变得黑暗起来。 被人活埋的感觉真特妈的难受! 心里把这青年的祖宗十八代骂了一个遍以后,白少阳彻底放弃了抵抗。 随后整个世界进入了无声状态。 据说人死后会进入到另外一个世界,但却从未有从这个所谓的另一个世界来的人描述过这个世界究竟是什么样的一个样貌。 无声。 这个世界,除了无声依然是无声。 安静。 这个世界,除了安静依然苏安静。 可笑的江阳王,可笑的穿越者,莫非就这样结束了这一段荒诞而又可笑的一生? 啊!这未免太过残忍了吧! 无声。 整个世界,彻底进入了无声。但白少阳却并为感觉到自己被死亡所吞噬,只是愈发觉得孤独,此刻再也没有任何人陪伴在他身旁。 此时此刻,白少阳方才突然醒悟过来,能够痛快活着是多么的美好! 但此时此刻,就算有再多的感慨也无济于事。 我才十七岁?为何就让我的生命走到尽头? 莫非所有的人的命运都是被提前安排好的? 我还想探索这个世界更多的秘密,还有更多的事业要去开创,难道就这样结束了? 无声,这是一个无声的世界,除了无声以外还是无声。 青年在填完土以后,在土层上面坐了一会,他并没有着急离开这里。 但此刻,白少阳已不知道青年究竟在做什么事情。 青年似乎很满意自己的行为,在埋葬白少阳后,又在土层上面耍了一会长枪。 各种地下虫子开始进入白少阳的六窍,这些从来都可以被人无视的小昆虫开始了一场狂欢,对这些昆虫而已,这可是难得的饕餮大餐。 埋葬,身体被埋葬的同时,所有的梦想也一同被埋葬。 无声的世界… 第五十五章 腹黑 置之死地而后生。 被各种虫子折磨的白少阳不但没有断气,反而愈发的有精神,这些虫子在他的体内翻江倒海乱跑,愈发让他兴奋。 这一波操作可谓是毒辣无比,把人往死里整的手段也不可谓不高明。 一只不知名的小虫子慢慢悠悠从白少阳的嘴角爬过,白少阳也没有了起初的那一种恐惧和不安。 此后,只要有虫子从白少阳的嘴角爬过,白少阳都照单全收,为了能够不被饿死,没有什么不可以接受的。 青年在埋葬白少阳的土地上潇洒的练枪,动作飘逸。似乎那一套枪法是有意耍给白少阳看的。 这是蛋白质的味道,虽然肉质没有烤肉那么外焦里嫩,但已足以补充一些能量,不至于让活活饿死。 被埋葬在地下的感觉,很难用语言表述出来。 现在,白少阳彻底进入到了一个黑暗无比的世界,于是白少阳大脑突然想起了那一句非常经典的诗: “黑夜给了我黑色的眼睛,我却用它寻找光明。” 可在这乌漆麻黑的地下哪里还有什么光明可寻? 此刻,对于外界的一切已都失去了联系,亦没有人知道白少阳在这里。 白少阳的死讯在永丰镇传开,三个投靠白少阳的土匪头子们带着队伍在江阳城四处寻找。 出现在夜来香酒楼的神秘青年,成了让整个江阳城都为之恐慌的人物。 以讹传讹最为致命,江阳城的百姓纷纷都认为这是一个妖魔鬼怪,不是寻常人,甚至也不让小孩在傍晚后出门。 时间流逝,白少阳却不能感觉究竟过去多长时间,白少阳手指已能微微触动,身体也由冰凉开始逐渐回暖。 等待,黑暗中的等待。 被泥土包裹的感觉,并不好受,但此刻白少阳已经逐渐熟悉了这样的环境,只是在这里还要呆上多长时间,这是一个未知数。 用手轻轻推开覆盖在身上的泥土,没有什么问题。 缓缓转动脑袋,居然身体还能动。 我? 可能还没死透! 传说中有这样一条教诲:只要意志力足够的坚定,没有做不到的事情,哪怕是面对生死的考验。 “放…我出去!” 白少阳终于感觉到了难受,意识也在全部恢复,他用尽全身力气在深埋他的土壤里挣扎,此刻,他就如蛋壳里的小鸡仔马上就要“破壳而出”。 但是,如千斤顶般的泥土压的白少阳几乎无力抵抗,想要挣脱,几乎是不可能的事情。 “放我出去!” 呐喊,声音又传回到自己的耳边。 “放我出去!我没死!” 大声呐喊,声音再次回到自己的耳边。 “放我出去,我觉得我还能抢救一下!” 再一次大声呐喊,声音再一次回到自己的耳边。 青年似乎听到了白少阳撕心裂肺的呐喊,把手中的长枪重重锤击再地上,长枪深入土壤,差点击中白少阳的脑袋。 “自作自受!” 青年冷冷道出一句。 而后,青年又把六窍塞满泥土的白少阳从泥土里掘出。 狼狈不堪的白少阳摇摇晃晃站立不稳,嘴角还流着口水,眼角泛着泪花。 嘿嘿… 像一个傻子一样傻笑着。 站立在白少阳面前的青年,拍了拍白少阳的肩膀道:“怎么样,没有想到是我吧?” “想不到,也没想到…” “大家都以为你死了,你有什么打算?” 一个已经被认定为死透了的人,若是再一次出现必然会引起恐慌,这是极其不道德的行为。 白少阳拍了拍还有些迷糊的脑袋,答非所问道:“我见过你,只是一时想不起你的名字叫什么!” “我就是叫牧凡!” 白少阳点了点头,道:“哦!” 突然,意识到有些不对劲,于是追问道:“你叫什么名字,能不能再说一遍?” “牧凡” 小叶村之行,白少阳捡到一支箭头刻印有“牧凡”的断箭,却没想到遇到一个同名同姓之人,于是便感觉追问道:“莫非你就是小叶村的那个牧凡?” 青年点了点头,道:“不错!我就是小叶村的牧凡。” 白少阳于是更加疑惑,虽然眼前这青年看起来很熟悉,但白少阳却从未有过一个名叫“牧凡”的朋友,但奇怪的是,这青年实在看着脸熟。 “我们不会是朋友吧?” 牧凡道:“你挺不要脸的,我差点就杀了,你居然还会认为我们是朋友?” 白少阳耸了耸肩道:“那是因为我没有找准机会,我向来是一个有仇必报之人,你对我的折磨我会牢记在心上的,又怎么会就随便忘记呢?” 牧凡道:“你是一个卑鄙无耻之徒,一个没有丁点本事的人!” 或许人都有一定的劣根性吧,白少阳被牧凡羞辱一番以后居然内心没有丝毫的不愉快,反而有些兴奋。 “不错!我喜欢你的性格,够腹黑!” 牧凡愣了一下,道:“腹黑是谁?有本事让他出来见我!” 对于牧凡这种孤傲之人,自然有其孤傲的资本,所以白少阳也就不和他计较了,毕竟小命还握在他的手里。像此等丧心病狂之徒,指不定会做出什么疯狂的事情。 把人用长枪刺晕,再把人掩埋,然后再挖掘出来,如此丧心病狂的事情是白少阳怎么也想不到的。 呵呵… 此刻,白少阳所有想说的话都变成这两个字。 “莫非你看不起我?” 牧凡的反问,让白少阳找到了与其对话的切入点,报仇的事情只能暂时搁置在一边,先搞清楚牧凡这家伙究竟是什么来头。 “不敢,不敢,我看你风流倜傥,武艺高超,必然能分分钟就把我剁成肉泥,只是不知我究竟哪里得罪了你,为何要这样整我?” 青年道:“因为你知道了我的身份,所以你必须死!不过,后来我突然改变了主意,不打算杀死你!” 青年说的话让白少阳突然想起自己在猎人学堂的机遇,从猎人学堂教书先生余庆泽在白少阳提到“牧凡”两个字以后,表现出来的惊恐和慌张可以看出来,牧凡并不是普通人。 一个连自己名字都不让人知道的人,必然有不可告人的秘密。 “我并不知道你就是牧凡,这是你告诉我的!” 牧凡顿了顿,道:“你说的也有道理,确实是我告诉你的,不过,为了保证绝对的安全,你必须从这个世界消失!” 还未等白少阳说话,牧凡又接着说道:“不过,我已改变了主意,因为我觉得你不像那些腌臜之辈,你与那些肥头大耳,只顾自己利益的大军阀不同。” 能够得到表扬总是美美的,所以白少阳并不在意表扬他的人究竟是谁。 “你虽不知廉耻,但却值得追随,就如刘邦、还有汉武帝那样的名君。” 对于牧凡这个腹黑闷骚的青年所说的话,白少阳居然有些理屈词穷了,差点有一种牧凡才是受害者的错觉。 “你是要投靠我的意思吗?” 白少阳壮着胆子问了一句。 牧凡点了点头道:“打猎我是一把好手,可实在没啥出息,经过综合判断,我觉得你这个主人不错,所以我打算跟着你!” 白少阳差点都哭出来,道:“我能拒绝吗?” “不能!” 牧凡很淡定的回绝了白少阳。 第五十六章 高手过招 听完牧凡的话,白少阳彻底对自己多年受到的教育产生了怀疑。 “你真打算跟着我?” 此刻的白少阳只想舒舒服服洗一个澡,他这一身的泥土气息,实在让他觉得有些不舒服。 白少阳有一种十几年没有洗过澡的感觉,此刻他觉得自己都快发酵了,只想快些回去好好的泡一个舒舒服服的热水澡。 这才是此刻他最想做的事情。 自从“逃离”小叶村以后,牧凡就再也没有回过故乡,多年的漂泊,早已经把故乡当作了最遥远的远方...然而,虽然牧凡漂泊在外,却也没有什么特别的成就,除了打猎这项技能以外,他再也没有别的本事。 给了看家护院当保镖,这也不符合他的性格。 孤傲和狂妄总是写在牧凡的脸上,但与年龄不相符的沧桑也同样能在他的脸上看到。 有本事的人总是有那么一丝傲气的,于是白少阳对于牧凡的这一种孤傲也就没有计较,用人不疑,疑人不用...想要用一个人,必须对他有包容,况且牧凡的一身本领白少阳也都看在眼里。 白少阳怎么也想不到,自己居然会把一个几乎弄死自己的人带回永丰镇,但往往所谓真正正义的人,或许在其另一面反而是一个阴险的卑鄙小人。而那些表面上冷酷无情,下手狠毒的人,或许却是一个情感细腻的人。 永丰镇。 白少阳的部下们正乱成一团时,看到一个全身泥土包裹的人朝他们走来,纷纷惊吓四逃,再确认是白少阳后,众人转悲为喜,纷纷喜极而泣。 这事,太过玄奇,但众人皆认为这是上天的安排。 大难不死必有后福,他们选择追随江阳王是最明智的决定。 白少阳也没有闲工夫理会这些人,进了屋子后对着自己的贴身小侍童喊了一声,道:“快给我准备热水,我要泡澡!” 这个小侍童名叫云虎,是白少阳花十两银子买下的“蓄奴”,虽然大乾国官府禁止“蓄奴”买卖,但在民间买卖蓄奴的案例实在不少,这种陋习已经传承延续了好几十年,冰冻三尺非一日之寒,想要彻底根除,几乎没有什么可能。 圈养买买蓄奴,成了不少没有官职的商人满足官瘾的一种方式。 云虎看起来很瘦弱,就如豆芽菜一般,但因为他是白少阳的贴身小侍童,所以并没有敢欺负他,更没有人敢使唤他去做事情。 被抢刺穿而不死的白少阳,无形之中在自己的下人和部下面前的高大形象又再一次被提升,下人们看他的眼神也变得愈发的尊重。 云虎烧好了几大桶开水,往一个大木桶里面倒,然后站在小板凳上面给白少阳搓澡。第一次体验小正太搓澡的白少阳,满足感爆棚。 在泡完澡之后,丫鬟又上来给白少阳来了两组宫廷按摩,此刻...白少阳彻底放松了下来,洗完澡以后瞬间觉得自己轻盈了许多。 杜月仙得知白少阳安然无恙回来后,以最快速度带着搜寻白少阳下落的人马赶了回来。 “王爷没事?” “发生了什么?” “是九玄门的人干的?” 白少阳三摇头,道:“此事你便不要再多问,你只需教好你的学生便是,其他的事情不用你操心。” 杜月仙望了望白少阳身边的一个手拿长枪的青年,道:“此人是谁?” 两个高手相见,自然会有一次较量,还未等杜月仙和牧凡动手,白少阳便先开了口,道:“要打可以,到外面去!” 两个皆是心直口快的武林高手,一言不合就动手。 两人如闪电般便窜到了院子外面,打的热火朝天,打的天昏地暗,打的你死我活,总之谁就是不让谁。 好汉与好汉交手,特别是遇到武艺高超者,不仅不会因此而害怕,反而会因此如打了鸡血一般兴奋。 “真是不自量力的家伙!” 杜月仙冷冷看着牧凡道。 “彼此彼此,我向来不与无名之辈交手,快报上狗名,或许能饶你一条狗命!” 被人无视,恼羞成怒。 杜月仙也不再多言,一步一步逼进牧凡,想要把他一掌震翻在地。几次出手,却是撼动不得牧凡,于是不由一惊,道:“你究竟是何方妖孽,还不快快现出原形!” 牧凡也嘴上不饶人,道:“江湖骗子,骗骗三岁小儿或许还行,怎么脑袋被门夹了,还想和你爷爷我过招?” 对于外面发生的事情,白少阳并不管,打算让这两个欲火焚身的高手泄火以后再制止他们。 ------ 几十个回合后,杜月仙和牧凡纷纷累成狗,同时他们的衣服也被对方扯烂,脸上的表情却不再是打斗之前的怒气冲冲,而是相视着傻笑。 谁也没让谁屈服,这算打平。 用不着白少阳介绍,杜月仙与牧凡两人已经把对方了解的透透的。 不打不相识,两人心也挺大,居然没有知会一声白少阳便搂着肩膀称兄道弟起来,找了一处地方喝酒去了。 当白少阳想起这两家伙时,已不见了他们的身影,不明所以的白少阳还以为杜月仙被牧凡给埋了。 逗我玩呢? 人呢? 白少阳对着空荡荡的院子发出了一句长长的感叹,道:“还真是没把我放在眼里啊!” 杜月仙与牧凡两人聊的热火朝天,全然已忘记了刚才两人还打的你死我活的。 杜月仙道:“江阳王为人仗义,值得追随!跟着他吃不了亏!” 牧凡道:“我活埋过他,就怕他…” 杜月仙忍住不笑,道:“此事就别再提了,既然江阳王都未在意,你又何必提起此事?” 牧凡道:“就怕他记仇,指不定哪天想起来,随便找个借口要杀,那我岂不是冤的很?” 杜月仙道:“只要你我忠心耿耿,立下大功,功名利禄等着我等,享受都来不及,又怎么有这些不必要但担忧?” “杜老道,你还算是道长嘛?为何如此庸俗呢?不过…我就喜欢你这种直爽的样子!” 杜月仙嘿嘿一笑,道:“小子,挺上道呀!不错,不错,有前途,有前途!” 杜月仙和牧凡皆是被社会所逼,从一个天真无邪的少年,逐渐成长为一个圆滑而又世故的江湖老油条。 他们的青春已经不在,他们那些不切实际的幻想也被这乱世所磨平,再也没有了那种想要孤傲行走江湖的洒脱与飘逸,有的只有实实建功立业的抱负。 身逢乱世,又如何有那么多华而不实的想法? 接下来两个人聊了很多,杜月仙有了想要回归世俗生活的想法,特别是在这个孤独时代,他太渴望拥有一个家。 “百姓生活太苦!” 杜月仙摇了摇头,道:“光是小小一个江阳城都已乱的不成样子,百姓又该如何讨生活呢?” 牧凡道:“杜大哥所言极是,我们应该帮助江阳王打下江阳城,恶人由我来做,谁让我埋过他呢!” “嗨!怎的又提这事?不是说不让提嘛?” “只要江阳王发达了,不至于亏待你我吧!” “待我们功成身退之后,你便可继续选择打猎,而我呢…亦可选择归隐山林。” “大哥,此一番话,让牧凡血沸腾呀!” 牧凡似乎看到了自己的光明未来,脸上的笑容逐渐绽放… 杜月仙也同样对自己的未来充满无限遐想,他想要开创一个时代,不仅仅只是为了芸芸众生,也是为了自己,为了自己能够名留史册。 而,白少阳也确实是他们可以值得依靠的一个伟大君王。为别人做点事情,这是牧凡从未考虑过的事情,但此刻他的心里有了无限的波澜。 第五十七章 三军六阵的建立(一) 杜月仙和牧凡聊的非常投缘。 这事说明有些人天生就是比较容易聊的来,且这事无解。 仿佛他们此前就是朋友,只不过是许久未见,所以大有一种相见恨晚的感觉。 有了杜月仙和牧凡这样的人才加入,白少阳也逐渐开始觉得自己有了更大“能量”,此时正是吸引人才的时候,所以白少阳对于这些奇奇怪怪的人才就没有过多苛刻的要求。 能为己所用这才是关键。 在能力方面,杜月仙和牧凡自不用说。 他们都是非同凡响的顶级高手,但他们并未有过带兵打仗的经验,更没有大将军的威严,这是实话。 所以,对于这两个人白少阳还是有些担心的,毕竟带兵打仗可不是儿戏。 历史上不乏很多有能力带兵打仗的将领,他们往往能带领部队打的敌人闻风丧胆,毫不夸张的说,有些大将军只要大喝一声,就能直接把人吓死。 张飞暴喝一声吓死夏侯杰的故事便广为流传。 三国演义中,写到刘备为避曹操而逃,却被曹操追上,此时情况非常危急,当时两军于当阳长坂坡相遇。 由于曹军势大,刘备军被轻松击败,几乎是溃不成军。在战乱中,糜夫人与幼主刘禅被曹军围困,竟然不知所踪。 后来便有了赵云在万军之中七进七出,救出幼主刘禅。 张飞在当阳桥前,以一人之力抵挡曹操十万精锐,以保证刘备的安全撤退。 而在这次对峙中,张飞只用了一声大喝,就将曹操身边的部将夏侯杰吓的肝胆俱裂,坠马而亡。 虽然这只是一个典故,但白少阳认为,作为一个大将军就必须要有这样的勇猛性格。 历来名将都熟读兵书,并且心中有着滔天的谋略,只有这样才能更好的带领部队打胜仗。 但如果只是一个莽夫,不懂得用策略的话,在战场上往往会死的非常惨的,不仅如此,如果犯下低级错误的话还会害死很多无辜的士兵的,这样的武将往往不能担当大将。 白少阳从未正儿八经的去清点清点自己究竟有多少家底,以至于自己究竟有多少人马,或者说有多少手下,又或者说有多少忠诚于自己的部下,这一切都是一个迷。 但牧凡却在这方面非常感兴趣,他倒是非常有兴趣想知道这方方面面的事情,有这么一个能够体贴入微的左膀右臂,又有什么不放心的呢? 年轻人嘛,总是要给他机会的! 因为年轻,所以有改正的机会,年轻人总是要让他历练的,白少阳正准备打造一支年轻的军队,一支充满活力的军队。 那木国的勇士们,是最先经过考验的第一批勇士,他们有着弥足珍贵的宝贵作战经验。 他们的体内有着天生的作战热血,他们是最豁达敞亮的人,如草原上的野狼一般凶猛。 他们亦也有温柔的一面,对待朋友非常热情。 当然,他们也是最血腥的人,对待侵略者是毫不手软的。 现在那木国军队拥有的这一种优良品质,被深深植入到了白少阳的大脑里。 “死而复生”的白少阳给这个时代的人们带来的震撼力是有着极强冲击力的,对于这些普通老百姓而言,这属于理解范围之外的事情。 或许,王就是王,总是与普通百姓不同的。 李彪、张虎、刘麻子三个归顺白少阳的山贼对于杜月仙和牧凡的加入显得却是很冷淡,他们认为杜月仙和牧凡是来抢夺自己位置来的。 谁家孩子不争宠? 怎么也得讲究一个先来后到吧? 只是现在还没到封爵封侯的时候,所以李彪、张虎、刘麻子三人也就没有把内心的不满情绪全部发泄出来,毕竟从良的山贼也是需要脸皮的。 但年少轻狂的白少阳显然还不能理解这方方面面的事情,有些事情了解的越深,越发会觉得自己是那样的无知。 所谓察言观色,向来只是社会下层人士对于社会上层人士才有的。让一个高高在上的王去看自己下级的脸色,这是绝大多数人难做到的。 杜月仙、牧凡、李彪、张虎、刘麻子等比较被白少阳看中的高级别人物站立在白少阳面前,在前方的一块平坦校场上面整齐的站立着三千混编大军。 在大军之中也不乏有那木国的中高级别将领。 白少阳想要讲话,把自己的满腔热情告诉这些将士们。 真正看到几千大军时,白少阳突然对自己脑子里即将要讲的话产生了怀疑,因为白少阳突然觉得自己的气场可能镇不住这些虎狼之师,但作为一个身份高贵的落魄王爷,白少阳又觉得自己又必要把自己心里该说的话都说出来。 此刻,白少阳突然又怀念起公孙弘和李鼎霸他们,如果有他们在这里,白少阳一定会轻松许多,也不至于像现在这般紧张。 气氛还是需要酝酿一下的,白少阳揉了揉眼睛,脑子里在飞速旋转着,此刻非常想有一个可以给自己写演讲稿的军师。 十几个当作传话筒的大胖子早已经准备好,他们齐刷刷站立成一排,等待着江阳王的训话。 白少阳润了润嗓子,望着属于自己的三千大军,激动的差点从台子上面跌落下来。他的手缓缓的抬起,然后缓缓从自己的眼前像轻盈的燕子一样滑动过去。 我,白少阳,江阳城城主,受朝廷委派... 说完这句话,白少阳还特意交代这几个传声大话筒务必把这句话说的轰轰烈烈一些,特别是“受朝廷委派”这五个字更是有必要多说几遍,声音要大,感情要深。 “作为一城之主,本王殚精竭虑,夜不能寐,天天想的都是如何为发展计,如何为百姓想,却不想被贼人所迫害,以至于本王不得不暂时逃离江阳城。所谓故土难离,本王每时每刻都在想着有朝一日能够重回故土,回到江阳城。” “然而...残暴的军阀,他们为了权势居然将江阳城祸害成一块战火弥漫的人间地狱,本王能够坐视不管吗?” “本王能吗?” “不...本王不能!为了江阳城的百姓,舍得一身剐,也要把那些腌臜的土军阀一网打尽,还江阳城百姓们一个安宁的朗朗乾坤!” 说到此处,白少阳停顿了一下,哽咽了一会道:“本王知道你们苦,你们累,甚至还会有牺牲,但是你们放心,只要把江阳城平定了,本王一定论功行赏,奖罚分明!” “你们的家人也会因此而获得荣耀。你们的孩子也会因此而获得优待,你们就是江阳城的功臣,江阳城的主人,但是现在我们必须要把盘踞在江阳城的大小毒瘤扫除干净!” 几个移动传声筒把白少阳所说的话一字一顿的传遍整个“校场”,声音振动的整个校场都开始颤抖起来。 下面一时之间竟安静的如没有半个人影一般,一片寂静。 随后有一个小士兵如离弦之箭冲出队伍,直奔校台,但很快便被护卫拦住。 “放开他!” 白少阳对拦住的护卫大声呵斥。 “你对本王有意见?” 小士兵也不说话,脸憋的通红,嘴里的话又生生吞咽下去。 说! 刘麻子瞪大眼睛看着这个小士兵,道:“莫非你要搞行刺?” 杜月仙态度温和一些,道:“江阳王,此人敢于在王爷训话之时冲破人群,必然有不得已的苦衷!” 牧凡跟着点头表示认可。 白少阳并不说话,看了看李彪和张虎二人,道:“不知你们有何见解?” 李彪张虎两人相视一愣,李彪先开了口,道:“按照绿林中的规矩,在大庭广众之下做出以下犯上之事一律都按江湖规矩处置,只是如今我们是正规军,不再是绿林中人,究竟该如何处置我也不清楚!” 张虎道:“李彪所言不虚,如此狂妄之辈本该重打三十棍,但江阳王仁慈之心古今罕至,究竟如何处置,还得江阳王拿主意才是!” 白少阳道:“如此冒冒失失,有违军容,将其拿下交由…” 交由… 说到这里,白少阳突然意识到一个严重的问题,也正是这个冒冒失失的小士兵才让他想到此问题的严重。 不论是奖罚措施,或是一个军队该有的体系,甚至是连最基本的军人条例,这些基础的东西都未构建。 把这小士兵交给哪个部门来处罚这成了一个问题。 “穿越不可怕,就怕穿越之前没文化。” “我去!” 白少阳居然因为没有一套合理的奖罚体系,而不能对这个小士兵有任何的处罚。 虽然白少阳贵为一个王,但用江阳王的头衔来震慑这个小士兵未免有些不地道。 历史经验告诉白少阳,要士兵守法,用法来治军,前提必须要有一套完备的“法典”。 然而,在这一方面,几乎是一片空白。 这样做的目的也是为了今后能够更好治军,否则扯着虎皮来为自己错误求情的事情便会经常发生。 己所不欲,勿施于人,老祖宗的教诲总是没有错的。 此刻,场面一度陷入尴尬。小士兵虽有说不过去的错,但也不至于在众将士面前随意将其问斩,否则白少阳很容易就会失去军心,只是若就此放过,又显得太过不严肃。 一时之间,白少阳也显得有些拘谨,不知该如何是好。 正无奈之时,一部法典神奇的进入了白少阳的脑海里,这种感觉并不突兀,非常适宜。 融合了时空猎人十分之一躯体和十分之一思想的白少阳,逐渐能够透悟异界时空的东西。 这样的感觉此前并没有太多,亦没有此刻感受那么深。 瞬间的回眸,脑子里居然便已有了一部“法典”的大纲架构,这是非常玄奇的。 由于,白少阳的军队还没有一个完整的编制,根据脑子里的这部“法典”的提示,给白少阳指出了一个非常合理而又正确的方向。 “给予记过处分,并关禁闭!” 虽说这个处分比较温和,有些不痛不痒,但将士们均也能感受到江阳王的威严。 白少阳望着底下的将士们,继续道:“本王对于扰乱军纪者绝不手软,但对于有功之人也绝不会吝啬!” “来人!” 随着白少阳的话音落下,在十几个彪形大汉出现了,他们抬出了一箱又一箱的“金疙瘩”。 这是江阳城极少有人见过的,来自另一个时代的--“马铃薯”,俗语“洋芋”,又名“土豆”。 “土豆!” 一种神奇的食物,不论你是煎炒还是蒸煮,都能让人欲罢不能。 土豆是白少阳的最爱,自从掌握了土豆的独家培育种植秘方后,白少阳一直没有停下种植土豆的脚步。 用土豆来拉拢人心,虽然并不靠谱,给这些兵士一点甜头,也能表达白少阳的爱民之心。 不仅仅是底下的那些普通士兵,就连杜月仙、牧凡以及李彪、张虎、刘麻子这几个级别更高一些的将领也未见过“金疙瘩”。 “这是…” 白少阳望着惊呆的现场,道:“这叫土豆,是本王犒劳众将士的,已经煮熟了,请众将士们品尝…” 随后土豆被分发到众将士手上,大伙面面相觑,竟都不敢食用。 胆大的士兵忍不住尝了一口,随后表情就僵硬了,眼睛闭上,体验这种美妙的感觉。 土豆… 拉进了白少阳与这些将士们之间的感情。 在众将士大快朵颐之后,白少阳宣布了几道临时任命和改革。 首先定把大军分为三军六阵,三军为: 江阳步军、江阳马军、江阳骑军。 每军为八百人。 六阵为: 陈皮阵、半夏阵、枳壳阵、麻黄阵、狼毒阵、吴茱萸阵。 每阵为百人。 另外白少阳还特意独立出来一个部门,这个部门只听从他命令的“亲军”,人数为三百人。 为了避免杜月仙、牧凡、李彪、张虎、刘麻子以及原那木国的高级别将领之间造成隔阂,白少阳并未把大权交给任何一方。 分权是必须的。 哪怕是与自己身边最亲的人。 一个萝卜一个坑,三军六阵都已有了统帅者,唯独最为隐蔽的“亲军”统帅的职位被白少阳空缺出来。 这个作为隐蔽的亲军统帅职位,是离白少阳最近的人,自然也是有着非同一般的权利和地位。 总的来说,白少阳将会对自己的队伍进行一个大的整编,并逐渐令其规范起来。 因为所有的职位任免都是临时的,所以也就不排除“能者上,庸者下”这样的情况的出现。 有了这样的一个清晰构架,军队便开始进入到了整编阶段。 第五十八章 三军六阵的建立(二) 虽然这只是一个初步的构建,但有了这么一个框架总比什么都没有要强。 此刻,白少阳愈发意识到制度和人才的重要性。 虽说江阳城只是一个毫不起眼的小城,但麻雀虽小,五脏也得要俱全,没有一个完整的制度是很难构建起一个新的政治体系的。 星星之火,可以燎原。 不过,幸运的是白少阳的脑子里居然能补捕获知识,这是一种很奇怪的感觉,那些知识似乎能够自动进入到白少阳的脑子。 完全不用自己去思考,这些知识便从不同的方向飞奔而来,且是快活的奔入白少阳的脑子里。 回到房间,白少阳伏案小憩。 思绪纷纷。 从小就有从军想法的白少阳对于军人有着极多的崇拜,特别是对于“军”字一词,更是将其视作“标榜”,只是年少无知,不知何为军。 正思索着,一本《百科全书》飞跃进入白少阳的脑海世界之中,这种感觉比最后那三秒还要的爽朗。 斑斓星空之下,许多书悬浮在夜空之中,闪烁着点点的金光。 《百科全书》曰: 军,圜围也。——东汉·许慎《说文》 军,围也。——《广雅》 军于庐柳。——《国语·晋语》 疏而不可蹙,数而不可军者,在于慎。——《银雀山汉墓竹简》 这些文字纷纷飞入白少阳的大脑之中,几番摇头之后,新的篇章出现: 万人为一军。——《国语·齐语》。 军为军队的编制单位,古代以军为军队中最大的编制单位。 春秋时各大国多设上、中、下三军,历代沿用其名,人数多少不一。 白少阳摇摇头,依然困惑。 脑子里又想起中学时代所背诵的《论语·子罕》篇中的一句话: “三军可夺帅也,匹夫不可夺志也。” 所谓的三军,多指步、车、骑三军。 春秋战国时的战争频频,国家虽多,但大多都建有完备的军事体系。 春秋时大国都设三军,只是各国称谓有所区别。 晋国称中军、上军、下军; 楚国称中军、左军、右军; 齐鲁吴三国都称上、中、下三军。 魏国称前军、中军、后军。 三军各设将、佐等军衔,而中军将则是三军统帅。 随着时代演进,上、下、中军渐渐被前军、中军、后军所代替。 到了唐、宋代以后,这样的编制已成为军队的固定建制。 这时三军的主要标志是担任不同作战任务的各种部队。 前军是先锋部队; 中军是主将统率的部队,也是主力; 后军主要担任掩护和警戒任务。 古代军队中,最大的编制单位就是军。军的编制,历代沿袭,但人数多少不一样。 汉代实行5人一伍,2伍为火,5火为队,2队为官,2官为曲,2曲为部,2部为校,2校为裨,2裨为军的编制。 二十一世纪,前军、中军、后军编制已完全消亡,而被现代的陆、海、空三军所替代。 … 知识逐渐获取并被白少阳大脑融合,脑子里的一个模糊思路也开始逐渐形成。 在这浩瀚夜空,四处虽如灯火璀璨,却又深不可测。 “我究竟去到了一个怎样的时代?” 发出来自灵魂深处的拷问后,白少阳突然觉得自己的身体开始变得轻盈无比,差点以为自己可以如腾龙那般没有翅膀亦能飞翔。 一本书快速向白少阳飞来,白少阳伸出手,轻松接住。 此书为: “逍遥榜!” 此刻,不由一惊! 民间流传的“逍遥榜”一直是江湖人士津津乐道的话题,却从未有人亲眼所见。 据说这逍遥榜乃是一个隐秘的组织所编写,能上此书榜单者皆是不同寻常之人物。 李鼎霸! 接过这逍遥榜以后,白少阳想到的第一个人便是李鼎霸,只是,此时此刻李鼎霸究竟还在不在“白帝城”已经成了一个未知数。 但,还未等白少阳来得及细看,这逍遥榜便如长了翅膀一般快速逃离飞去。 千金易得,名将难求! 若能得到这逍遥榜单上面的大将,又何愁大业不成? 只是,此刻的逍遥榜早已没了踪迹,再难寻觅。 迷惑之间,又一本书飞来,这一次白少阳把握住了机会,轻松接住,打开一看,却是“金瓶梅”。 毕竟也是爱学习的人,在快速浏览了几十章以后,突然便觉得无趣起来。 本王要看的是军书! 正寻思的时候,又有一本书飞了过来,由于已经有了一次接书的经验,这一次白少阳的动作更加娴熟了。 接过来后一看,原来是: “带着仓库到小明” 虽然白少阳隐约觉得这本书非常的熟悉,非常像一个大咖的书,但白少阳还是赶紧扔掉了,因为像这种不靠谱的书,作为一个堂堂的王爷,又怎么会相信呢? “能不能换一本?” 真的是说什么来什么,很快又有一本书飞了过来,当然白少阳接的更稳了。 “重回明朝当暴君!” 看到这本书的书名后,白少阳瞬间来了兴趣,特别是这本书的作者的笔名“牧童骑神牛”,简直就是神了,究竟是多聪明的人才能想到这么有特点的笔名呢? 于是白少阳决定看一看,但是遗憾的是,对于这本书的介绍是,此书已经太监。 看来真的没有必要看了! 好不容易找到一本可以入眼的书,却没想到是本太监书,白少阳觉得非常的遗憾,摇晃着脑袋把这本书又丢到了星空之中。 “能不能再换一本?” 正在思考的瞬间,又飞过来一本书,这本书的书名是: “江阳王” 看完这个名字以后,白少阳并没有多大兴趣,但是此刻也实在有些无聊无趣,于是也就随便翻开看一看。 这一看不要紧,差点把他给吓高潮了,这书主角的名字居然和他一模一样。 等等? 穿越成为江阳王又是怎么回事? “莫非这本书写的就是我?” 因为这本书里面的主角的人物与自己实在太像,白少阳反复的读了几十遍,看完以后惊出一身冷汗。 这哪里是与自己像呀,简直就是在描写自己,只是非常遗憾的是,这书的后半部分已经丢失了。 “宇宙万物,变幻无常,时刻变化,人事也是如此。” “万事万物的发展均有定数与变数,定数有规律可循而变数无规律可循;定数中含有变数,变数中又含有定数,无论定数还是变数其大局均不变。” 一个浑浊的声音从那浩瀚星空之中传来,只是说的这些话糊里糊涂,让白少阳很难听懂。 但终究还是听懂了两个词语。 变数 定数! “莫非是剧本拿错了?” 白少阳很想知道这本书接下去写了什么,很想知道自己的命运究竟是如何的,那也似乎并没有人能够告诉他这个答案。 再没有书朝白少阳飞过来,但白少阳隐约听到一个声音: “命运只掌握在自己手里!” “秘密只能自己知道!” “开创一个伟大的时代,从江阳城走出…” 第五十九章 人都是被逼出来的 接下来的几天时间,白少阳一直把自己关在房间里,对于求见自己的人也是以身体不适为借口拒绝。 白帝城。 此时的白帝城,已经不再是几十年前的那番模样。 在这一处荒漠地带,居然有十几栋房子矗立在这,它们的主人身份不一般,是他在这里建设了这些房子。 边关,一直以来是一个不太安宁的地方。 守护这里的人是白帝城副督卫,齐氏英雄家族的后代--齐俊。 在草原上经历过历练的将领,骨子里都有一股傲骨,且都是身经百战的真正英雄。 他们不会轻易地屈服于任何人,功名利禄对他们并没有什么西引力,他们更看重被认可,并尊重他们所取得的成就。 一个稚气未脱的少年已经成长起来了,他不再喜欢爬屋顶的小孩,他已能够和草原上的其他游牧民族真刀真枪的较量一番。 此前,江元昊曾写过一封信寄到江阳城,透露过齐俊谋反之事。 此一时,彼一时。 如今江元昊已加入到了齐骏的阵营。 但江元昊无论如何也不能把第二封信再送到江阳城,因为江元昊被齐俊控制了。 对于白帝城的情况,白少阳自然是一无所知。 白少阳甚至不知道江阳府内,大樟树底下,江元昊所埋之物究竟是什么。 太多太多的迷没有被揭开。 但幸运的是,现在在白少阳的脑子里多了一个新的系统,通过这个系统,白少阳可以搜索到更多的资料,通过搜索这些资料,白少阳可以轻松获取许多弥足珍贵的经验。 掌控别人的命运,让别人来为自己干活,然后开创一个新的时代。 但所有的一切都需要计划,需要一些新的实施方案,更为重要的是需要一些忠诚于自己的人。 杜月仙和牧凡是比较合适的人选,但白少阳对于他们还并不太放心。 特别是对于杜月仙的身份,在没有解开之前,白少阳很难对他委以重任。 还有谜一般的“牧凡”,究竟又是什么来头,这都是一些必须解开的问题。 若是能有一个全知全能的导师,或许这些问题会变得很简单,但白少阳并没有这样的一个可以为他解决这些困惑的人生导师。 就像刘备拥有诸葛亮。 朱元璋拥有刘伯温。 刘邦拥有张良。 越王勾践拥有范蠡。 赵匡胤拥有赵普。 周武王拥有姜子牙。 “我特嘛的拥有什么?” 白少阳突然觉得有些羞愧,自己竟然一无所有,这一年多的时间甚至没有培养出一个能够随时为自己出主意的人。 目前的环境下,培养一个人才有多么的困难白少阳是非常清楚的。 虽然白少阳对于历史并不怎么了解,但是有奶便是娘这句话古今通用,所谓的仁义和道德必须要以物质为基础。 一个人连生存的环境都没有,又如何做到仁义和道德呢? 想要为国捐躯的的人非常多,但是有很多人连为国捐躯的资格都没有,这并非是时代的悲哀,而是时代的选择。 没有吃过猪,也见过猪跑。 白少阳清楚的知道,随着他的身份越来越高贵,责任也会越来越艰巨。 为民请命,不是一句口头禅。 头脑处于一片混乱的白少阳,努力的逼迫自己多读一些军事方面的书籍,却只能是囫囵吞枣。 白少阳毕竟过于稚嫩,没有经历过真正的大战,与山贼作战倒时有过几次经验,但正规军却不同,他们的军纪严明,并没有那么容易战胜。 有能力割据江阳城的军阀们,大多都是经历过一场场混战,晋级pk上来的,没有谁是菜鸟。 想要拔掉这些铁钉,没有这么容易。 原本以为穿越过来,可以做一个逍遥自在的王爷,却没想到很快就被卷入了战争。 仔细想想白少阳还算是幸运的,此时的环境与明朝末年相比,那简直就是一个天上一个地下,好太多了。 大乾国,早已经名存实亡。 作为大乾国的国君,陈列只不过是一个傀儡,如今这个傀儡天天卧病在床,什么时候死还不一定呢。 虽然底下的人还不怎么敢闹,随时都有可能一命呜呼的陈列,被底下的勋贵和朝臣们一次次的消费。 压倒骆驼的最后一根稻草究竟什么时候出现,此时还是一个谜。 哪怕是这小小的江阳城,也是热闹的厉害,连阿猫阿狗都会跳出来,找个地盘,拉个队伍,割一个据称一个王。 白少阳越来越觉得自己回到了战国时代。 依照目前的局势来看,大鱼吃小鱼是主流。 而白少阳就是一条正在逐渐壮大的小肥鱼,他的结局不是把别人吃了,就是被别人吃了。 三军六阵的建立,绝对是一个明智之举。 大乾宝钞已经不能再用,在市面上已经成为了废纸一张。 玉符! 调兵玉符! 小石头临死之前送给白少阳的调兵玉符,能够调动西部40万大军的调兵玉符,这一枚调兵玉符此刻正被白少阳紧紧的捏握在手心里。 西部的大军,真的有40万吗? 对于这个数字,白少阳表示怀疑。 如今局势多变,一天一个变化,西部40万大军究竟还在不在都还是一个问题,白少阳当然不敢相信40万大军能够被这小小的玉符轻易调动。 哪怕真的能够调动40万大军,这40万大军的吃吃喝喝,这绝对是一笔天文的数字。 抛弃了这一些不切实际的想法以后,白少阳又被活生生的拽入到了现实。 此刻,最为现实和实际的几个问题就是将来的发展大计,以及如何收拾江阳城这个乱摊子。 并且接下来即将面对几场硬仗。 考验心脏的时候到了,因为白少阳要直接面对的几个人都是他的老熟人。 夜来香酒楼的老鸨,还有书呆子吴宁,以及周泉的堂弟周自用这些他并不陌生的面孔。 哪怕白少阳不出手收拾他们,这些人也会选择主动出击,只是接下来先把谁收拾了,这成了白少阳遇到的第一个难题。 虽然困难很大,但毕竟还是要一个一个攻破的。 五军六阵刚刚整编,并无太多作战经验,在统一江阳城的路上,五军六阵必然能够得到很好的历练。 并且如何对五军六阵的统帅们做到威慑,这也是白少阳需要解决的一个问题。 武器装备,后勤补给,人员调动… 纸上得来终觉浅。 白少阳抓破脑袋阅读兵书,但总觉得连皮毛都没有抓到,战场上的局势瞬息万变,并非读一两本兵书就能够解决的。 把自己关在房间里的这几天,白少阳憔悴了不少,同时也越来越体会到自己将来的路会有多么艰难。 哪里有什么岁月静好? 一切都是骗人的。 既缺银又缺人,最要命的是连军师都没有,这要是真的被人家给偷袭了,说不定眼睛一闭,第二天就去西天一日游了。 与其坐着等死,不如主动出击,这样子不仅可以获得作战经验,说不定还会有所收获。 虽然想到这里,白少阳的内心是非常恐慌的,无形之中却有着一股力量在支撑着他。 堂堂正正做人,江阳城的头脸人物,祖上多代都曾就藩于江阳城,如果真的在自己手底下落败了,那打的可不就是一个人的脸。 这不仅丢了自己的脸,同时又丢了祖宗的脸,更丢了朝廷的脸。 像周自用这种鼠辈都能成为跳梁小丑,可见在大乾国的天可真的要变了。夜来香酒楼老鸨,一介女流之辈,居然也混成了一个大军阀,这难道不是打他江阳王的脸吗? 还有那个书呆子,叫吴宁的家伙,连他都能混成大军阀,曾经白少阳的人质,如今在江阳城耀武扬威,若不把他收拾了,颜面又该往哪里搁呢? 想想自己在江阳城做的这些破事,白少阳羞愧难当。 此刻,在他的身边,又恢复了宁静。并没有人陪伴在他的身边,给予他什么忠告。 哪怕是那个令他有些讨厌的时空猎人,此刻也再也没了踪影。 莫非这是要成为孤家寡人的节奏? 突然的忧国忧民,让白少阳觉得有些可笑,但同时又对自己的这种行为非常的感动。 做人,必须要有目标。 哪怕是一个穿越者。 人都是被逼出来的。 咚咚咚… 白少阳从未听过的奇怪声音响起。 那声音究竟是什么? 第六十章 死亦何惧 一个人呆在房间里,如果听到奇奇怪怪的声音,必然是有些心虚的,哪怕是没有做什么亏心事。 每一个正常人都是这样认为的,当门外的声音传来时,脑子里马上就开始联想起一些奇奇怪怪的事情,这是正常人的正常反应。 并且这事几乎等于无解。 成年人大多都有一种特殊的癖好,这种癖好就是说服别人,说服别人相信自己,说服别人信任自己,总之总是想说服别人。 但是人往往最难说服的人就是自己,没有几个人能够真正说服自己,并且坚定不移的去做一件事情。 因为在大多数情况下,很多人总是会遇到非常多的挫折,而这种挫折大多都是自己给自己带来的,他并非是实际存在的挫折。 白少阳很确切的认为,自己并没有出现任何的幻听,也并没有出现任何的幻觉,刚才确实是有声音发出来了。 只是谁胆子这么大?敢在自己的屋子外面偷窥自己呢? 这是白少阳比较疑惑的问题,所以他打算去看一看,哪怕门外真的有鬼,他也要见见这个鬼长的究竟是什么模样。 事实证明,这世上并没有鬼,门外站立的这个人,也确实不是鬼,而是一个人。 从装束上看此人是一个身份级别比较低的普通士兵。 “莫非本王下达的命令没有用?” 白少阳的语气还是比较和缓的,并没有用居高临下的态度训斥这个级别比较低的士兵,因为白少阳认为,这个人敢来见自己,这已经证明了他是非同一般的。 这士兵看起来脸上还比较稚嫩,年龄应该不大,为何偷偷闯入白少阳的屋子外面探听,也必定是有其目的和原因的。 “我在此站岗已有三天,巡逻的队伍离去以后我便偷偷潜入,为的就是能见江阳王一面!” 小人物想要见到大人物通常是不容易的,特别是在封建社会更是如此。 “小人名叫赵铁锤,自愿投军江阳王门下,为的就是能够填饱肚子,当然俺的目标就是当大将军!” 自称为赵铁锤的人所说的一番话,把白少阳逗乐了,因为白少阳从赵铁锤的身上看到了年少无知无畏的少年气概。 所谓英雄出少年,江山代有人才出,这话果然不假。 “你不怕死?” 赵铁锤点了点头,道:“没有人不怕死,但赵铁锤觉得做人就要有理想,好男儿就应该建功立业!” “好!” 白少阳发自内心的为赵铁锤感到高兴。 “若每一个士兵都如此有觉悟挺,本王又何愁大业不成?” 榜样的力量是无穷的,若是军中多几个像赵铁锤这样的,这仗打起来可就不会那么被动了。 小人物想要往上爬,所选择的机会并不多,在前进的路上会遇到许许多多的绊脚石,被人踩在脚底下,是在所难免的事情。 大多数人忍受不了委屈,他们选择了放弃,也有一部分人,忍辱负重,卧薪尝胆,最终取得一番成就。 但绝大多数人最终还是成为了碌碌无为之辈,在历史长河之中,终究消失匿迹。 这些人连浪花都没有掀起一朵。 从长相上看,赵铁锤也颇有气质,只是因为年少的原因,看起来还有些稚嫩。 但年纪轻轻,却敢想敢为,这是非常难得的。 从少年的表情中,白少阳读出了四个字: “改变命运” 虽然白少阳非常感动,但把这种感动深埋在心底,并不想表现出来,因为这有失一个王爷的威严。 从少年的表情中,白少阳仿佛看到了曾经的自己,也是如此的懵懵懂懂,也是如此的无知无畏,但始终充满着对理想的追求,并永不放弃。 在人生的道路上,我们总是需要一种力量,其实这种力量就深埋在我们的心底,只是他并没有迸发出来。 只有当我们的信念足够强大,这个时候,这种力量就会毫不吝啬的发出耀眼的光芒。 这种光芒一旦发出来,现在也没有任何的力量可以阻挡他。 “你找本王究竟想说什么?” “我想要立功!” “你想要上战场杀敌?” 白少阳的脸上此时是吃惊的表情,因为大多数士兵在要上战场之前,都会变得战战兢兢,甚至找各种理由拒绝上战场。 而主动要求上战场的,真的并不多,因为一旦上了战场,便真的把生死交给老天爷了。 醉卧沙场君莫笑,古来征战几人回? “你不怕死?” 赵铁锤道:“我怕死!但若是没有机会上战场,我就没有机会立军功,我若没有机会立下军功,就得不到升迁,得不到升迁,我就没有机会当上大将军!” 赵铁锤这一段朴实无华的话,让白少阳非常感动,因为这一段话非常实在,没有一丝浮夸。 “好,有骨气!” 白少阳正愁找不到像赵铁锤这样的有血有肉的硬汉少年,于是便打算把他留在身边,但接下来赵铁锤的一句话,却让白少阳尴尬无比。 “王爷,我不想留在你身边,我想从底层做起,我不想让别人觉得我是靠脸吃饭的!” 白少阳的脸顿时火辣辣的,就像被辣椒涂抹了一般,自从穿越以来,哪里受过这样的“屈辱”,这一番话说的白少阳非常的没面子。 不过对于赵铁锤,白少阳也并没有斤斤计较,于是便打算满足他的愿望,能够从底层做起,这自然是好的。 建立军功,需要的是扎扎实实的基础,而并非是投机取巧。 此时的白少阳,所控制的疆域面积已经有了三个镇,接下来势不可挡的向下一个镇进发是不可避免的事情。 拿下永丰和下溪两镇以后,白少阳并没有对这两个镇的百姓们征收一文钱的税收,而是把永丰和下溪两镇的富商们的家产一半充了公。 这事虽然引起了一次小小的骚动,但很快就被白少阳给镇压了下去,富户们也是哑巴吃黄连,有苦说不出,他们也不敢逃到别的镇去,因为别的镇的军阀们更加的残暴,不仅夺人家产,还夺人性命。 “离这不远有一座山,这座山叫花果山,在这花果山上面有一伙山贼,人数大概在20个左右,我同样派给你20个人,你用三天时间将其剿灭,本王便升你一级!” 赵铁锤听闻能够得到机会,非常感动,旋即,白少阳把杜月仙叫了过来,让其拨给赵铁锤20个人。 杜月仙看了看瘦弱的赵铁锤,道:“江阳王,此人弱不禁风,恐怕没有这个能力领兵20人!” 赵铁锤一停着急了,拱手道:“将军,江阳王,我虽卑微,但我不怕死,能打仗!敢打仗!只要给我这一次机会,我愿立下军令状!” “真愿立下军令状?” 杜月仙也丝毫不给他面子,道:“你若不能成功剿匪,我便取下你的脑袋拿来祭奠逝去的士兵们的英魂!” 赵铁锤眼睛瞪得大大的,道:“好!说到做到!” 在得到这一次极其不容易的机会以后,赵铁锤也非常满意,对他而言,活着的意义就是不断进取。 顶天立地伟丈夫,生而何欢?死而何惧? 富贵于我如浮云: 随风而来,随风而去。 “且壮士不死即日已,死即举大名耳,王侯将相宁有种乎!”?? 望着赵铁锤潇洒的转身,白少阳原本的迷茫瞬间消散而去,心里的意志更加坚定了。 要做便做最强,只要谁来阻挡,便毫不犹豫地将其斩落马下。 作为一位王者,更应该有运筹帷幄之中,决胜千里之外的气质和格局。 第六十一章 赵铁锤 杜月仙有些无奈,同时又有那么一点不情愿。 之所以不情愿的原因自然是因为对于赵铁锤的不看好,以杜月仙的眼光来看,赵铁锤实在是没有什么可以培养的地方。 但杜月仙还是按照白少阳的吩咐给赵铁锤找了20个志同道合之人,这些都渴望立军功的人都是属于各个军中的“淘汰”者。 望着这些手无缚鸡之力的兵士,赵铁锤流下了无奈的眼泪。 但有苦也不能说出来呀! 有泪也必须往肚子里咽呀! 自己说出去的话若没有做到,那是非常丢脸的。 有些话一旦说出来,就再也收不回来了。 有些事情一旦开始了,就再也没有机会停止了。 有人总比没有人好,对于人微言轻的人而言,他们是没有任何资格和别人谈条件的。 每一个小人物想要改变自己的身份,都是那么的不容易。 每个小人物都有一个属于自己的战场。 关于梦想,白少阳想到了一个人。 白少阳想到了一个人,这个人名字叫赵匡胤。 大宋王朝的开国皇帝。 以我们现在的眼光来看,他确实做出过一些非常疯狂的事情。 一个叛逆青年的离家出走离家出走。 有人离家出走是因为和家人吵架,有人离家出走是为了创造更好的明天。 赵匡胤的离家出走并不是他的心血来潮,而是早有预谋的事情。 那个时候中原混战,各路诸侯纷争不断。 总之就是三个字。 打打打! 没事就干他! 这是一个可以创造无限奇迹的时代。 天命神授的思想传统被战火撕裂的支离破碎。 各方豪杰为建立自己的不朽功勋,纷纷揭竿而起。 朝堂之上你方唱罢我登场,篡位谋反的事情排着队的发生。 好戏每日都在上演。 对于普通老百姓而言,是不管皇帝姓朱还是姓牛,该交的税交赋亦都难以避免,也逃脱不了。 以为老百姓们的苦逼日子没有什么改变,所以对谁当皇帝已没有了兴趣。 在这样一个大背景之下,能文能武,又胸怀天下的优秀青年赵匡胤,自然是不甘窝家里,于是就来了一波说走就走的旅行。 对于赵匡胤而言,他自然也非常渴望能够拥有一块属于自己的领地,而不非站在别人的领地上面看别人是如何统兵操练的。 看多了只能让他眼馋。 赵匡胤需要的是自己的队伍,并且非常的想要。 但凡是有一点血腥的男人和英雄都想成为其中的一员!成为一名能够手持兵刃冲锋在刀光剑影中的真正的英雄! 这远远还不够! 伟大的人物,也并没有太多一帆风顺的时候。 赵匡胤的父亲赵弘殷很疼爱赵匡胤,不同意,也舍不得赵匡胤领兵打仗,并对他看守甚严,于是赵匡胤的出逃计划一直未能实现。 当赵弘殷的西征大军从洛阳那座巍峨之城中缓缓走出时,赵匡胤知道,属于他的机会终于来了! 于是,赵匡胤不顾一切地从母亲的门锁下逃出,潇潇洒洒,风风火火连夜奔函谷关而来。 赵匡胤一路向西一直走到华山脚下,正遇见一个仙风道骨的老道士在大树底下下棋。 这个老道士好像是故意在这里等他一样。 兵荒马乱的年代,吃上饭都不易,并且吃饱了饭闲着没事干的人几乎没有。 赵匡胤遇到了这个人,可不普通,非常有名气! 他姓陈名抟号希夷,道教人称陈抟老祖。 其身份是道教历史上与张道陵一样入列仙班的神级人物。 老道士看到了赵匡胤以后,觉得赵匡胤骨骼稀奇,气质非凡。 虽然赵匡胤穿着衣衫褴褛,但能够未卜先知的老道士很快就觉得眼前的这个人,非同一般。 在不久的将来,天下都将会是这个年轻人的。 是个男人都有一个英雄的梦!老道士陈抟也不例外。 做人对自己的定位如何非常重要。 老道士陈抟的优势是能识人,有自知之明。 他清楚地知道自己不是冲锋陷阵的料,但是如果做道士,一定能够有一番成就。 所以,他毅然决然地干起了道士这个看似不那么起眼的行当。 道士也是人,也希望有自己的一片地儿。 这和领兵打仗的将军想拥有自己的阵地,卖炊饼的想要一块自己的门面一样。 不过陈抟不是一般的道士,他并不满足于拥有自己的一个小庙,整日对几个小道士呼来喝去。 他的目标很大,他想要整个华山!陈抟想要的是整个华山。 他想要身后这片风景秀丽、号称“西岳”的大好河山成为自己的私有财产。 虽然这个目标有点大,但陈抟有自己的方法! 既然江山自己打不下来,那就只好跟眼前的这个年轻人要。 他山之石,可以攻玉。 虽然现在华山还不是赵匡胤的,但是迟早有一天整个天下都是他的,老道是愿意等待。 打定主意的陈抟决定请赵匡胤下棋。可是着急赶路的赵匡胤并不吃这套,也不打算坐下来与眼前这个神经兮兮的老道对弈。 这倒也很好理解,一个风尘仆仆赶路的行人,被一个牛鼻子老道跳出来拉着下棋,估计你不认为这个人脑子有毛病,那肯定是你自己脑子有毛病。 陈抟很快找到了一种赵匡胤无论如何也拒绝不了的游戏: —— 赌博! 在洛阳时,赵匡胤几乎天天赌。如今离家已几十日,这几十日赵匡胤日夜兼程,手痒痒的赵匡胤真的就被说动了, 洛阳赌神赵匡胤自然不会把眼前这个鹤发童颜的老道放在眼里。 嗜赌如命的赵匡胤禁不住陈抟诱惑,坐在棋盘前与老道赌了起来。 三盘皆输。 赵匡胤惊的一身冷汗。 “愿赌服输”是原则! 赌得身无分文的赵匡胤没有银子拿出来,但老道士依旧不依不饶。 用手指头指的指山的后面,赵匡胤看了看后道:“你给俺看这些东西干啥?” “莫非在这里面埋着什么宝藏?” 老道士摇了摇头。 接着说的话让赵匡胤差一点惊掉了下巴。 “不…我要后面这一座山!” 赵匡胤听完以后,笑得前仰后伏,道:“你要这座山,我不会听错了吧?” 那倒是一本正经道:“你把这座山给我!” 赵匡胤道:“可是这座山并不是我的呀?” “你就说你给不给吧?” 把不属于自己的东西给别人,这虽然非常滑稽可笑,但既然赌输了,赵匡胤也就在老道士早已准备好了小本本上签下了名字,认定自己把华山输给了他。 但是赵匡胤也履行了承诺,老道自然是大赚一笔的。 每个人在实现自己的人生价值的道路上,方式方法或许不同,但一定要讲究策略。 建功立业心切的赵铁锤,带着20个瘦不拉几的兄弟准备到花果山去剿匪。 军中没有多少人看好他们,甚至有人等着给他们收尸,看赵铁锤的笑话。 骂他自不量力的人也大有人在。 但是谁也没有想到,赵铁锤的人心凝聚力居然那样的强,20个兄弟很快便和他熟络起来,甚至开始称呼他为大哥。 通过这件事情,白少阳隐约觉的赵铁锤还是有一定的领导能力的。 虽然看起来有些憨憨的,感重要的事肯吃苦,肯干事,这种实实在在的人,才是白少阳最需要的。 第六十二章 小山贼 赵铁锤带着二十个弟兄,首先断了花果山的水源,然后将其采用围困战术,将匪巢穴团团包围。 只围不打。 采取消耗战。 花果山这个地方,山林茂密,虽然没有什么大型猎物算的上比较安全,但也实在不是人呆的地方,能够躲到这里面的山贼,大多都是在其他地方呆不下去的。 所以这些山贼都是亡命之徒,和他们搏斗,不是你死就是我活。 只闻其声,不见其人,赵铁锤刚刚把花果山围起来,便听到了一个稚嫩的声音。 这声音还带着一些戏弄的味道。 这声音听起来不像是成年人的,倒像是一个少年的声音。 “莫非这伙山贼都是少年?” 赵铁锤有些发懵。 于是便打算派一人先偷偷潜入山林,找到山贼老巢,想要看个究竟。 从20个弟兄中,选了一个看起来比较机灵的,赵铁锤让他先上去打探打探。这人起初有些害怕,但在众人的鼓舞之下,还是壮起了胆子,偷偷潜入了山林。 此人身高八尺,只是看起来还有些柔弱无力,或许是因为营养不良的原因,还未完全发育起来。 所以看起来比实际年龄还要的小。 大家给他起了一个外号。 “虎牙!” 之所以取这个名字,是希望他变得勇猛一点,不再这么弱不禁风。 “虎牙!你先去吧,路上小心点,如果真的能剿灭这伙山贼,功劳一定给你记上!” “你只管去,别的事不用担心!” “我们就以杜鹃鸟的声音为口号,你若听到杜鹃鸟的声音,便速速返回来找我们!” “如果有危险,你也学杜鹃鸟叫!” “千万要注意安全!” 虎牙义不容辞转身,刚要走,又被赵铁锤给拉了回来,紧紧地拥抱了一下。 “兄弟!千万要…注意安全!” 小人物都不容易,靠着拼拼杀杀来换取荣誉和晋级。 他们必须杀出一条血路,只是为了证明自己,为了证明自己有实力,有能力。 虎牙这一走,决绝的转身,竟然有一种英雄般的气概。 这与他瘦弱身躯非常不匹配。 “怎么?后悔让我去了?” 赵铁锤点了点头道:“我看还是让我去吧!” 作为这次行动的负责人,赵铁锤觉得得自己有必要,同时也有义务身先士卒,独闯虎穴龙潭,去把那贼巢穴的情况探个究竟。 虎牙道:“莫非你害怕我夺了你的军功?” 虎牙有些紧张,非常珍惜这一次机会,差点都哭出来了。 “就让我去吧!我比较灵活,哪怕是逃,动作也娴熟,你们不必担心!” 对于这种危险的工作,向来是没有人争着抢着要去的,也只有那些急切的想要改变命运的人,才会这么做吧! 若不是真的有不得已的苦衷,谁又会拿自己的性命开玩笑呢? 虎牙义不容辞,告别了他的兄弟以后,便打了头阵,此刻在他的心中居然有一种英雄的豪迈。 翻山越岭,四处搜寻所谓的山贼,却一根毛也没有看到。 这山贼究竟隐藏的有多深,这是个未知数。 毕竟人家选择这么一个隐蔽的地方,也是有道理的。 不过这些人都是农村出身,谁还没有爬过山?钻过林子呢?所以他们对这种地方也倒是比较的熟悉。 按照山贼的路数,他们一定会选择一个隐蔽的地方,这个隐蔽的地方也必须满足住宿的条件,综合几个因素考量虎牙缩小了搜寻的范围。 在搜寻的过程中,虎牙差点怀疑究竟谁才是山贼,像这种满林子找山贼的,古今中外还真没有人干过。 正当虎牙小心翼翼,以为自己不被察觉之时,突然从他背后传来一个声音。 “老实点,别动!” “哈哈!” “这…居然有人!” 这声音是那么的让人觉得不舒服,这差不多相当于是被俘虏了的节奏。 出师未捷身先死,长使英雄泪满襟。 随后一些十三四岁的少年从四处奔涌而出,他们个个脸上都写着稚嫩两个字,但同时他们的表情是那样的不屑,放荡不羁。 他们的穿着也非常的裸露,有点像野人。 这些没人管的熊孩子,不知为何会占山为王,同时对周边的村子不停的进行骚扰掠夺。 虽然他们掠夺的只是一些老百姓养的家禽,但他们的行为让老百姓们觉得到非常的可恨! 可以想象,失去教育的孩子是多么的可悲! “把他给绑了!” 一个粉嫩的少年,看起来年龄比这些十三四岁的少年还要更小一些,可他说话的语气却十足的像一个成年人。 甚至毫不夸张的说,成年人都没有像他这样的,因为他说话的语气非常的老练,一听就像是经常使唤人的。 “把他给我绑结实了!” 顿时虎牙使出全身的蛮力,也无法敌过这十几个向他扑过来的少年。 “把他抬回去,我要审问审问他!” 领头的小少年非常得意,就如得到战利品一般,随后他身边又出现了两个少年,把这少年抬了起来,连走路都省了。 领头少年摇头晃脑,嘴里还哼着小曲,一边哼着小曲,一边道:“莫非,毕竟外面发生了什么?” 小少年陷入到了疑惑之中,随后他的表情并没有像刚才那样的轻松,抿着小嘴,小拳头也紧紧的握了起来。 “看来得换个地方了!” 跟随着这个少年的队伍人数虽然不多,但数一数也有十一二个,他们个个走起路来摇摇摆摆,洒脱出了天际。 如此逍遥自在,又究竟为哪般?他们的脸上也并无任何的迷茫,仿佛这整一片山林,就是它们的世界。 而无端闯入的虎牙,就是他们共同的敌人。 一道残阳慢慢的从山林中划过,随后渐渐地失去了它本就不光彩的面貌。 这是他们回家的路。 一个不易被发觉的山洞,山洞中的场景也是可以理解的,就是普通人家的那一种摆设。 他们把虎牙的嘴也给堵上了,虎牙想要学杜鹃鸟叫的奢望也没有了。 不论虎牙怎么挣扎,此刻他现在已经成为了山贼的人质,他的命运究竟如何,山贼会割下他的一个耳朵吗? 山贼会殴打他一顿吗? 山贼会饿他吗? ...... 且看下回分解。 这些无法无天的小山贼们,肆无忌惮,丝毫不把任何人放在眼里。 他们想做什么就做什么,想干什么就干什么,没有任何的家教可言。 不过这些人他们也没有父母,因为他们的父母都在战乱中丧生,所以他们成为了孤儿。 他们有着与同龄人不相符的成熟,那种成熟是表现不出来的,而是被现实所磨练出来的。 很难想象,十一二岁的少年便成为了孤儿,他们没有任何的亲人可以依靠,只不过是几年时间的磨砺,他们便被这个吃人的社会给磨砺成了一个小大人。 虽然他们的脸庞依然稚嫩,但是他们的行为正在变得逐渐老辣,甚至有些阴毒。 他们把自己的老巢隐蔽得非常深,一般人是很难发现的,在这个隐蔽很深的老巢里面,亦有着寻常人很难见识到的东西。 他们过早地体验成人的世界,但是并没有从他们的脸上看到有什么沧桑的感觉,他们绝大多数人都显得非常的迷茫,那种迷茫之感就如虎牙当初离开小村子,去外面的世界寻找机会时一模一样。 被这些山贼少年绑得如同粽子一般的虎牙,终于体验到了当做人质的感觉,虎牙并不知道自己究竟会遭遇到什么样的待遇。 但是他心里清楚地明白,这种待遇肯定不会太好。 这是一个漆黑的山洞。 同时也是一个非常有意思的山洞。 因为这个山洞被改造成孩子们最喜欢的模样,他们在这里面创造了一个新的世界。 虎牙被拖了出来,放置在这个山洞的正中间,一个最显眼的位置。 领头的那个少年,看着地上的“肉粽”,便毫不客气的先给她来了两棍子,然后恶狠狠的问道:“是谁派你来的?你来这里有什么目的?” 在领头少年的周围,围着另外十几个,他们也一同看着地上的“肉粽”,却是完全看热闹的心态。 这些没爹没娘的孩子,已经见识过不少血腥和杀戮,所以对于眼前的这一幕已见怪不怪。 “打!” “最好给他脑袋也来一棍!” “我看这家伙就不像什么好人!” 被这些小山贼狠狠地敲了几棍以后,虎牙便昏厥了过去。 许久不见虎牙回来的赵铁锤,见天色已经不早了,顿时便觉得不妙,虎牙还没有回来,赵铁锤不免有些担心起来。 想着想着便把情况往坏处想,一旦虎牙真的遇害了,赵铁锤害怕自己良心过不去,甚至会因为这件事情而时常觉得良心不安。 “虎牙迟迟未归,我看此事不妙!” 赵铁锤面色凝重,道:“山贼们深藏在山林之中,敌人在暗处,而我们在明处,想要找到他们恐怕没有那么容易!” “我看,此刻天色已晚,山贼们也都休息了吧?如今虎牙下落不明,难道我们还要把这座山翻倒过来不成?” 有人开始打了退堂鼓,对他们而言,虽然他们渴望建功立业,但去做这些不靠谱的事情,自然也是没有人愿意的。 “我看我们还是分头去找吧!补牙毕竟是我们一个团队的,我们总不能丢下他不管吧?这样做未免太过不仁义了吧?” “我们不能丢下虎牙!” “对!” “我们必须去找他!” “我们不但必须找他,且要找到他!” 不得不说,大多数穷苦的弟兄们还是非常重感情的,这一点所言非虚。 赵铁锤一拍板道:“都给我闭嘴!” “尔等都给我分头去找,不论有没有找到,三个时辰后继续回到此处集合!” 正有人要开口辩驳,赵铁锤厉声喝斥道:“此刻你们皆得听我的安排,这是江阳王吩咐过的事情,莫非你们连江阳王的话也敢不听?” 众人皆闭嘴不敢再多言一句。 赵铁锤,好不容易得到这样一个敢露手脚的机会,若今天把这件事情给办砸了,恐怕就再也没有机会出头。 此刻正是把握命运的时刻,赵铁锤自然是不敢有任何的懈怠。 世界上并不存在不劳而获的事情,只有不肯努力和付出的人。 任何东西它的表面现象并不代表它的实际意义,但是有一点是一定的,想要做好一件事情,必须要付出代价。 付出代价。 惨痛的代价。 在黑暗之中,赵铁锤的身躯非常灵敏,快速的穿梭在林子里,他不放过任何一个角落,那眼睛如黑夜中的猫头鹰一般敏锐。 分开行动的队伍,迅速扩散开来,他们兵分十几路,从不同的角度去探视这座神秘的山林。 他们每一个人都带着各自不同的目的而来,唯一有一点不变的是,自愿参加这次行动的所有人都急迫的想要改变自己的命运。 第六十三章 那究竟是什么? 虽然很难。 但是一切都在往好的方向发展。 随着对于军队控制的深入,白少阳也逐渐地掌握了一些技巧,掌握了一些御人之道。 打一个巴掌给一块糖吃。 或者,恩威并济。 这个所谓的三军六阵,虽然只是处于初建阶段,但是它的建立的意义是非凡的,因为所有的人都在摸索中成长。 而这种成长,是需要一次又一次在实践中到找到属于自己的价值的。 而这种价值就是: 扩大领地,加大影响力,巩固统治,并建立一个雷打不动的铁律。 任何人都不得违令,任何人都不得凌驾于这个铁律之上,任何人也必须遵守。 不知从什么时候开始,白少阳越来越喜欢看着将士们训练场景,他们的每一个厮杀动作,以及变换的每一个阵营,都令白少阳有些激动。 他实在不敢想象,自己会拥有这么一支队伍,但同时也开始变得战战兢兢起来。 总害怕自己的能力不够,也总是无法担心对这支军队的控制,因为一个人在得到自己原本想都不敢想的东西的时候,不会感觉到高兴,反而是有些恐惧。 因为一直没有赵铁锤的消息,所以在军中便有人传出说赵铁锤已经叛逃的消息。 人言可畏,最为致命。 虽然底下的人传闻纷纷,但却依然无法动摇白少阳的意念,那种坚毅渴求成功的眼神,绝非是小人的行为,白少阳相信虎牙并非是叛逃,只是一时遇到了难以解决的问题。 如果因为这小小的一个事件,它导致针对离心离德,以后也没有必要存在下去了。 战场之上,敌我之间,使用反间计,互相拆台、互挖墙脚、互派间谍等等等等,用来整垮对方的手段和计量已经很多很多,白少阳又怎么允许内部出现那么多的分歧。 所以当李彪妄加猜测此事之时,白少阳也借此机会将李彪除去官职,降为普通的士卒。 白少阳立下军规,凡是有妄加猜测,扰乱军心者,不论职位多高,一律重罚。 这条律令的颁布,使得军中歪风邪气大大减少,同时白少阳又颁布了另外一条律令,凡事有功绩者,皆可累积,不论大小,皆可得到颁奖。 并设立“风雨台”,开放言论,支持匿名举报。 虽然这两条律令有可能对高级别将领产生不满,但更大的程度的让底层的士卒更加的忠诚。 不过,一直未归的赵铁锤还是让白少阳有些担心起来,剿灭一伙传说中的山贼,真的有那么困难吗?白少阳不免对赵铁锤的能力有些怀疑,连一伙山贼都无法剿灭,又如何能够提升他呢? 在众多将士们面前,更多的应该讲究的是实际上的能力。 能者上,庸者下。 自古以来,虽说不都是如此,但这句话绝对没有什么毛病。 在花果山转了好几圈以后,赵铁锤也终于被转晕了,但是赵铁锤一就连山贼的老巢入口都没有找到。 这神一样的山贼,莫非是天上的神仙? 又或者是地上的得道高隐? 至于山为究竟为何会隐藏的这么深,赵铁锤到现在为止也没有搞明白,很快这事让他觉得很尴尬,甚至有些开始怀疑自己。 若如此灰溜溜回去,又该如何交代呢? 当初豪情万丈的承诺,是不是会成为军中的笑话,这都是一个问题。 在虎牙的周围,不是凶神恶煞的粗糙大汉,而是一些稚嫩的,稚气未脱的山野熊孩子。 虎牙也觉得自己的人生到了最灰暗的时刻,他怎么也没有想到,自己居然是死在熊孩子的手上。 有些故事我们猜中了开头,却不知道结尾是如何的。 这伙小山贼的头子,拍了拍虎牙的脑袋,道:“是谁派你来的?” “你来究竟有什么目的?” 此刻,虎牙的内心如一团火在燃烧,脸上的肌肉也逐渐变得僵硬起来。 想要让他对一个熊孩子屈服,还不如杀了他,这种事情决做不到。 但是命运往往会给人开一个小小的玩笑,过去正是由于生命之中有许许多多的小玩笑,我们的人生才会变得那么有趣吧! 只是在一瞬间的功夫,山贼头子的语气就来了一个666度的大转弯,而所问的话也是让他的那一些小跟班们差点惊掉下巴。 “你会读书念字吗?” 说完这句话以后,山贼头子把堵塞在虎牙嘴巴里的毛巾拿掉了。 虎牙这个时候突然间感觉有点缓不过来,但是还是很诚实的点了点头,道:“确实读过几年私塾,只是后来家道中落,不得已投靠了军队,想着能干一番大事业,现在倒好,这不是被你们给绑来了吗?” 小山贼头子听了以后非常高兴,一个巴掌拍在他旁边的另外一个小山贼的脸上,道:“好!” “可以!” “我这里正好缺一个师爷!” “你会读书识字,你可以留下来当我们的先生!” 那小山贼头子的话,虎牙眼泪差点没流下来,流下来的原因不是因为感动,而是觉得同情。 在这个时代,想要读书太难太难,连小山贼都知道要有学问,可见知识的重要性。 不为五米斗折腰的虎牙自然不可能答应这个小山贼的非分之想,道:“你若归顺于我,此事且可以谈谈,若执迷不悟,休怪我手下不留情!” “你这厮,真是不知好歹!” 虎牙旁边的一个山贼给他来了一脚,道:“我家大王好好与你说话,你却满嘴喷粪!信不信我一刀剁掉你狗头?” 领导毕竟是领导,笑山贼头子笑了笑,道: “我们对待先生要尊重!” 不知道这个小山贼头子到底是哪根筋抽错了,居然想着要让他的那些弟兄们学习知识。 “大王!” “俺们可不愿意学习呀!跟着你不就是为了快活吗?” “有什么没有的?我们去抢就行了,读书识字有什么用?” “那些文绉绉的官员,除了满嘴喷粪,他们还知道个啥呀!” 小山贼头子顿了顿道:“读书识字可以增长我们的见识,与大户人家打交道,不可冒冒失失!” 这种与年龄并不相符的话,从小山贼口中说出,让虎牙异常的讶异。 不过给山贼当师爷,不是他虎牙的个性,人活着必须要有风骨,否则和木头又有何区别。 “你是认真的?” 虎牙躺在地上,声音虽有些微弱,但还是能够听得清楚明白的。 “绝无虚言!” 虎牙想不明白,在他眼前的这个小少年,明明不过十一二岁,可是在他这个十一二岁的皮囊里面却藏着一个比他实际年龄还要成熟的多的多的思想。 “这些话是谁教你说的?” 小山贼头子没有回答虎牙的话,而是把话题又引向了念书。 “你答应我了?” 这才是小山贼最为感兴趣的问题。 没关系! 小山贼头子对身边的手下道:“从此刻开始,此人便是你们的先生,你们必须听先生的画,念书识字!” “大王!” 一念书俺就脑袋疼… 小山贼的话让跟着他的那些手下彻底炸开了锅,这些人哪里是读书的人,一个个野性十足,就如深山老林中的野猴子一般。 “老大!” “能不能再考虑考虑?” 小山贼一本正经,道: “不能!” “必须学!” 虎牙此刻愈发懵,但仔细想想自己此刻已不可能有别的选择,真要把这小山贼头子惹毛了,说不定不是把自己炖了,就是把自己烤了。 山贼巢穴外,是一片孤独的密林,这是一片少有人踏入过的密林,因为在这一片密林有过一个传说。 传说: 这里有一个通往异界的入口,但这个入口并没有多少人知道,且这个入口一年只会打开一次。 当然,传说只是传说,传说毕竟只是传说。 这种事情: 信则有,不信者无。 此时,赵铁锤已经被搞得晕头转向,他从未如此狼狈过,今天算是栽了。 且这跟头栽的没有丝毫的脾气。 对于地形不了解的赵铁锤,原本以为自己把花果山给包围了,最后却才发现,自己已经迷失在了花果山之中。 他连转都转不出去了。 有来无回。 “见鬼!” 赵铁锤把手中的一柄短刀缓缓收起,此刻看到这柄短刀勾起他那心酸的故事。 在出来应征当兵之前,赵铁锤的父亲找村子里的铁匠打造了这一把刀,几乎花费了家里所有的积蓄。 只是没有半点的功绩,只能被困于这深山之中,赵铁锤有些黯然神伤。 每个人都会有低谷的时候,在遇到低谷的时候,如何走出来,心态非常关键。 大人物尚且有三起三落,又何况是小人物呢? 赵铁锤目前的状况,也决算不上是落败,最多只能算是一次小小的失误。 由于此前的布局没有做到位,才会导致目前如此尴尬的境地。 “若是有贵人相助就好了!” 人在失落的时候,总是希望得到一种神奇的力量,这种神奇的力量如果能够帮助自己走出困境,并从逆境中崛起,这实在是了不得的。 浩瀚宇宙,苍穹之下,皆为蝼蚁,但蝼蚁中亦也有豪情万丈者,他们不甘于被命运所束缚。 他们愿意改变自己,成就一番霸业,这样的人虽然不多,也确实存在。 人在失意的时候,通常容易招惹脏东西,这也说不上是不是迷信,只能算是“未解之谜”。 历史上的大人物中,有不少都有这样的遭遇,总有一股神秘的力量在帮助他们,最终他们靠着坚强的意志力战胜困难,获取最终的胜利。 赵铁锤小心的擦拭着自己的宝刀,这是一柄承载着他全家人希望的战刀。 身逢乱世的人,都渴望有安身立命的本事。 赵铁锤把那柄宝刀小心收好,月夜之下,它泛着蓝光,风吹在上面,飒飒作响。 “唉!” 终于还是发出了一句长叹,望望四周并没有人,堂堂男儿居然抱头大哭起来。 好男儿建功立业,上战场杀敌,成为叱咤风云的大将军,光耀明楣,封爵封侯… 那些古书上的故事,与赵铁锤是那样的遥远,他终究不过是一个小人物,奈何怎么也逃脱不了命运的束缚。 哎呦… 功名利禄好呦!好男儿皆想有…试问谁能主宰乾坤月?誓要把那逍遥取! 逍遥取,取逍遥,逍遥男儿逍遥游… 啊哈哈哈… “是谁?” 赵铁锤一个机灵,从地上翻滚而起,把那宝刀往那虚空中一挥,却见在那宝刀咫尺之遥之处站立着一人。 此人背对着他。 “你是谁?” “刚才那首狗屁不通的诗是你所作?” 背对着赵铁锤这人,轻轻一点头,道:“不错!正是老朽所作,虽说有些狗屁不通,那老朽又没有作给你听,你激动什么?” 赵铁锤脸色一红,道:“这大半夜的,你在这里干嘛?你究竟是人是鬼?” 这个老头笑了一声,道:“你这后生倒是有点意思,我与你并不熟,为何告诉你这些?” 老头说的话没有丝毫的毛病,赵铁锤于是也就找不到什么话题继续问他,但总觉得有些怪怪的,只是却不知道究竟怪在哪里。 “你刚才说的什么逍遥啊?逍遥!” “逍遥是谁?” 老头子转了过来,道:“你问别人问题都是这么不礼貌的吗?” “后生,放轻松点,我当然是人,你不用害怕!” 听完老头子的话,赵铁锤更加的不好意思了,拱了拱手道:“请前辈息怒,我来此处是为了剿山贼,并非有意冒犯!” 老头子见赵铁锤如此诚实,于是也就很坦然地回答,道:“原来如此,也难怪你会出现在此处!” “你莫非是迷路了吧?” 老头子直言不讳的问道。 赵铁锤也知道自己和这个老头子不是一个级别的,于是也就没有什么好隐藏的,道:“我确实是迷失在这里了,此刻无论怎么转也转不出这密林!” “看来你运气不错!若非遇到老朽,你不是被猛兽所伤,便是被猎人所捕获。” “猎人?” 赵铁锤愈发困惑,不明白老头子所说的猎人究竟是谁。 “老人家,你所说的猎人是?” 老头子笑而不答,点了点头,手指这远方的一处隐约可见的微光。 赵铁锤随着老头所指的方向看去,却见这微光越来越亮,就像是那冉冉升起的太阳。 “天呐!” 这究竟是什么? 第六十四章 命运 这道神奇的光究竟是什么光?而这个老爷爷又是谁? 为何这个世界总是这么神奇。总是有那么多神奇的人,总是有那么多神奇的事。 老人家看着赵铁锤一脸惊讶的目光,笑道:“后生,这叫作圣光,圣光照耀,圣人来临…” 对于迷信之事赵铁锤向来是不相信的,所以对于老人家说的话自然也是不相信的。 但人总是要面子的,所以赵铁锤也就没有用怀疑的眼神看着这个老人家。 但这道黑夜之中的强光实在让人觉得难以理解,不仅让人觉得难以理解,同时也让人产生一种有些错乱的感觉。 “这…也太神奇了吧!” “这道光的前面,是另外一个世界,猎人们的世界!” “打猎的?” “老人家,你是说这光的前面是猎人们的世界?” 老人看着赵铁锤满脸不可思议的表情,于是继续解释道:“方才,你险些误入猎人的世界,是老朽出手喊住了你,若你继续往前走…恐怕就再也难以回来!” 赵铁锤虽依旧困惑不解,但还是很感激老者,只是从老者的脸上,赵铁锤并未读出有什么异样,因为在老者脸上始终保持着难以读懂的神秘。 黑夜之中突然出现如此耀眼的光,赵铁锤还是第一次看见,故此觉得非常神奇。 这超出理解范围的景象让赵铁锤的人生第一次感觉到了灰暗,但老者也似乎只是点到为止,并未多加任何渲染,也不再往下面说下去。 愈是超出理解范围之外之事,便愈是令人觉得有趣,便愈发的想要了解其中的奥妙。 但老者却是再不言语,似乎有一种故意保持神秘感的意思在里面。 “这…时空猎人究竟有何本事,他们想要做什么呢?” “高武世界,岂是我等凡夫所能了解的,你只需记住不得随意靠近便是!” 说完这话,这老人便转身自顾自离去,也再未留下只言片语。 这道亮光依旧未曾减落它的亮度,与周遭的其它景物比较,仿佛是独立存在的一般。 高武世界? 赵铁锤呆呆望着那远处的光发着呆,思绪也快速陷入到了呆滞之中,大脑也短时进入到了空白阶段。 老者的劝告并未能阻止赵铁锤,油然而起的好奇心还是战胜了内心那微不足道的恐惧和不安。 此刻,去拯救虎牙的想法也被赵铁锤完全的抛之脑后,心里对这未知的世界有了一种痴迷般的向往。 朝着这道亮光一步一步走去,越接近这道亮光之时,赵铁锤愈发觉得这道亮光的神奇。 待到赵铁锤真正靠近这道亮光以后,原本的亮光却又逐渐的开始消散,就犹如那冬日早晨的薄薄雾气。它们一丝一丝地飘散而去,赵铁锤长长的吸了一口气,瞬间便感觉精神了许多。 在赵铁锤的周围,呈现出来的景象是混沌一片,并没有赵铁锤靠近这道异光之前所想的那些神奇的景象。 此刻那一种原本所拥有的期待,瞬间都消失了,就如一个泄了气的皮球,陷入到了失落之中。 所谓的高武世界,不过是一片混沌的世界,赵铁锤有一种被江湖骗子所骗的感觉。 哑巴吃黄连,自作自受的事情,只能自己去承受。 每一个从少年步入成年世界的孩子都或多或少会经历一段又一段痛苦,而大多数情况下,这一种痛苦,只有他们自己能够体会。 并且自己的痛苦从来都是自己的,与别人毫无关系。 自然,被人所骗算不上是痛苦的事情,但却是一件可以让人很恼火的事情。 于是赵铁锤便打算转头离开这个地方,方欲行,却见那光又渐渐燃烧起来,烧的噼里啪啦…就像那柴火堆被熊熊烈火点燃一般。 这究竟是怎么回事? 这四周并未有第二个人存在,莫非这火是自燃起来的? 随着火噼里啪啦的快速燃烧,这活很快蔓延到了赵铁锤的身上,但是神奇的是,这火烧在赵铁锤的身上,赵铁锤居然并未有任何的感觉。 赵铁锤如一根被燃烧的木棍一般,站立在这混沌的世界。 随后赵铁锤听到了一阵阵的嘈杂之声,嘈杂之声中又伴随着锵锵之声,这似乎是一场厮杀。 厮杀之声,如潮水一般从远而来,如万马奔腾一般。 … 此时,虎牙还正与那些把他囚禁的小山贼斡旋。 要说这年轻就是好,小山贼头子并不怎么着急令虎牙屈服于他,似乎有一种要把他好好调教一番的意思在里面。 有些人天生的就是有着领导范的,就如这小山贼头子就是一个典型的例子。 所谓三岁看老,小山贼头子从小就处处透着机灵,行事风格与众不同,虽出身寒门,却不甘心命运的安排,总觉得人终究是要自己掌握自己命运的。 精神上的痛苦往往是要大于肉体上的痛苦的,特别是对于那些有宏图大志的人而言更是如此。 与其苦苦挣扎而不能有所改变,倒不如平静接受,只为令心安宁。 所以当虎牙苏醒过来后,不论小山贼对他提出什么要求,虎牙都一一答应下来。 留下来教书,并不算虎牙情愿的,但若是不答应,虎牙是知道这个什么事情都做的出来的小山贼会如何对付自己的,他能够想象的到。 命运往往会给人开很多的玩笑,并且这个玩笑有时会让人哭笑不得。 就如赵铁锤,也是一个急切想要改变自己命运的大乾优秀青年,只是他并没有想到改变命运并非只是有热血就能够达到的,在改变命运的途中会遇到无数的牛鬼蛇神。 当这一支急切想要改变自己命运的青年们朝着自己的梦想进发的时候,他们大多数人都遇到了困难,这种困难是他们之前从未经历过的。 此时他们才发现,他们只是普通人,在面对困难的时候,有时甚至是寸步难行,他们还太弱小,太弱小。 不论是赵铁锤还是虎牙,他们都将面临着人生最重要的抉择,只是此刻他们却很难再回头,因为有些路一旦踏上,便终究再也没有回头的时候。 第六十五章 北军崛起 白少阳在屋子里来回的踱着步子,不时的翻开一本书看几眼,但却总是看不进去。 心神不宁的状况已经好几天了,这种心神不宁是从赵铁锤带着队伍离开的时候开始的,一直到现在为止,白少阳还没有从这种心神不宁中缓过劲来。 随着白少阳的身份越来越高贵,同时也觉得越来越孤独,因为想要靠近他的人越来越少。 不论是杜月仙,还是符凡。 白小阳很难从他们的身上看到当初的那一股傲气,自然,想要接近白少阳的人倒也不少。 但这些人大多都是带着目的的,谁都想得到一个不错的位置,哪怕那个职位再如何的微不足道,也是有人会挤破脑袋想要去争取的。 一去不回的赵铁锤并没有给白少阳带来太多的损失,区区二十人实在算不了什么,只是心里一直无法放下而已。 在接下来的几天时间里,白少阳居然认真地开始念起书来,一个厌恶学习的少年,只能用无聊的学习来打消着乏味的生活。 虽然白少昂很想打一场精彩漂亮的战役,以最快最短的时间统一江阳城,但白少阳通过几次失败的例子,得出了一个经验教训。 欲速则不达… 但此刻白少阳还是有了一个目标,虽然这个目标并不算大,但也确实是他急迫想要做的事情。 白少阳初来江阳城之时,与此人有过一次小小的照面,此人就是江阳城知府周泉的堂弟,一个卑鄙无耻的叛乱者。 不过历史向来不会对成功者的那些黑历史进行过度的深度挖掘,而只会记住那些星光熠熠的人物。 周自用并非是那种极度凶残之人,也并非是那种无理取闹之人,只能算是一个见风使舵的狂妄之辈。 站在各自考量的利益角度来看问题,周自用盘下周泉家底只能算的上是趁火打劫,无所谓仁义道德。 周自用本就是军人出身,在领兵治军方面也自然是要比周泉更加娴熟老练。 所以在周自用的治理下,自自用所率领的“北军”也就拥有了一定的战斗力。 总体而言,北军军纪还算严明,且又懂得团队意识,有作战经验。 一支虽令人唾弃,但却也算有战斗力的军队,不该被人轻视,更不该被无视。 有些人你可以当他不存在,亦可以忽略他,但却无法改变他正在逐渐壮大的本质。 得知北军军力强大后,白少阳愈发不能淡定了,本就对周自用那个狂妄之徒不满的白少阳听到此传闻后,再也吃不下去任何美食。 亲军! 一支绝对忠诚于白少阳的队伍,人数虽然并不多,只有三十六人,但这些人却是千里挑一的人物。 “文能提笔安天下,武能马上定乾坤!” 但是,他们都是用脑子的人,他们如种子一样,被播散在江阳城的角角落落,如一颗钉子一般深深嵌入敌人的心窝。 他们有些成为幕僚,有些成为武卒,有些成为敌方将令,他们之间甚至没有会过面。他们的联系方式只有上下级之间单独联系。 更多关于周自用的消息被亲军带回来,在收集整合这些资料以后,白少阳决定发起一场对于他而言规模宏大的战役。 乾元二年,秋末。 在多次筹备、练军、募兵后,一场偷袭战正在悄悄酝酿之中。 此刻,白少阳的大本营正驻扎在丰溪河畔,而目标敌人在离丰溪河畔六十里开外的“永茂镇”, 此处被群山环绕,入秋以后,此地变得既干燥又冰凉,而周自用的一千五百大军便驻扎在“铜钹山”山脚。 自大乾国立国以后不久,铜钹山便被下令封禁,并在铜钹山上山之路上贴有官府“文书”,任何人不得私自上山,否则将会被以叛逃罪缉捕。 如今铜钹山封禁两百多年,已形成一片几百平方公里的原始森林。 周自用率军驻扎在铜钹山山脚,可谓是别有用心,一旦遇到危撤退到铜钹山,便再也没有任何的机会寻找到他们。 选择这么一个地方呆着,足以见得周自用这人的手段高明。 没事的时候爬爬山,钓钓鱼,再搞一点野味,小生活不要过的太滋润,在纳几十房小妾,生的越多越好,在这里当一个土皇帝也是非常不错的。 得知周自用选了这么一个地方以后,白少阳是各种羡慕嫉妒恨,如此人间宝地,被这么一个畜牲占领,任何一个有良知的人都会觉得愤愤不平。 铲除周自用狗贼,让美丽的铜钹山回到善良之士的手里,这是每一个大乾国优秀青年都应该有的觉悟。 “我不入地狱,谁入地狱?” 在思来想去之后,白少阳决定伸出正义之剑,铲除此等狗贼。 不过周自用的军事力量也还算比较强大,贸然行动那是莽夫才有的行为,不易强攻,只易以智取。 铜钹山,一座不同寻常的山。 在峰峦叠嶂的铜钹山内有一座小乔,名云雾山,虽不高大,但此山诸峰叠翠,形态各异。云雾山周边怪石林立,奇峰突兀,形状不一,栩栩如生。 有山无水,山便失去灵气。 山险峻兀傲,水也婀娜多姿,山水辉映,相得益彰。 对于这么一座山,不少名人骚客都向往不已,这山也就成为了不少隐士们最乐意去往的所在。 在铜钹山内有七月、龙潭、高峡三湖环绕,森林茂盛,山峦青翠,绿水碧映。 偶尔惊起水鸟,呼拉拉掠过水面,荡起阵阵涟漪,一圈圈便向外扩散去。 三军六阵。 每日勤加训练,未敢有任何懈怠。 养兵千日,用兵一时。 真正考验这些家伙的时候到了,几千大军,开支可不是一个小数目。 吃吃喝喝总得花钱,打赢了,还得犒劳他们,那么银子从哪里来? 这自然是一个必须解决的问题,取之于民,用之于民。 云州城… 云州城吴家,如今能够从口袋里掏出几十万两银子的只有他这一家了。 此一时,彼一时。 如今的吴宁再也不是那个痴痴的书呆子,而是江阳城叫得出名号的大军阀。 想要从他们吴家口中要银子,可没有以前那么容易了。 但是北军的迅速崛起,这是一个很大的威胁,敌人的敌人是朋友,白少阳有了和吴家合作的念头。 第六十六章 亲军阁和后勤阁的组建(一) 吴宁。 虽成为了大军阀,但依旧不改喜欢啃书的臭毛病,且发誓等打下一座属于自己的城以后要建立一座大乾国最大的藏书阁。 这便是吴宁的梦想。 白少阳决定派出代表,去会会这个曾经是自己人质的家伙。 江阳府。 白少阳再熟悉不过了,这个曾经生活过一年多时间的院子,如今只能停留在他的记忆深处。 虽然白少阳恨不得把吴宁碎尸万段,但仔细想想,若真的如此冲动和莽夫又有什么区别呢?于是白少阳便打算借吴宁的手除掉周自用。 对手的对手是朋友。 白少阳打算先去拜会吴宁,探探吴宁的口风,同时表明自己有与其结盟的想法。 有杜月仙和牧凡这两个超级保镖跟随自己,白少阳也自然的就放松了许多。 一个是射箭高手,一个是耍剑高手,两者合作可谓是珠联璧合。 真的能够成为白少阳的左膀右臂,自然也能让杜月仙和牧凡两人在军中的威望越来越高。 甚至有人认为,杜月仙和牧凡有进入“亲军”的核心中的核心: 这个核心机构就是“亲军阁”。 这是一个由五人组成的机构,但直到目前为止白少阳并未任命任何一个人进入亲军阁。 如果说亲军是白少阳的骨头和肉,那么亲军阁这个机构就是白少阳的血,特别是亲军阁阁长这个职位那就是相当于白少阳的心脏一样重要。 一个虽然已经设立,但却又没有任何成员的组织诞生了。 亲军阁中五个核心成员和三十一个阁员组成,他们都有权利参与最高决策。但实际上只有其中的五人有决策权。 五个成员构成结构为: 阁长:1人(兼任白少阳秘书令) 常任副阁长:4人(可参与决策会议,但没有最终决策权) 阁员:(31人) 杜月仙和牧凡被白少阳召见之时,已经有了些预感,预感自己将会被委以重任,果不其然。 白少阳拍板让杜月仙和牧凡进入亲军阁,至此亲军阁三十六个空缺职位中最低级别的阁员被填补进了两个。 在完成亲军阁组建的构想以后,白少阳又接收到了一个来自时空猎人传达给他的信号。 一个新的技能被解锁打开。 这是时空猎人送给他的“军备仓库”,军备仓库的开启解决了白少阳最为头疼的装备器械问题。 一万多件被历史淘汰的冷兵器被白少阳获取并得到。 这自然也是时空猎人的功劳,他脾气古怪,有意帮助白少阳时,便什么都好说,若脾气不好时,又会令白少阳陷入绝望之中。 这就是手握别人命运的快乐。 开启“军备仓库”纯粹是一个意外,时空猎人总是喜欢开这样的玩笑,这是他惯用的伎俩。 历史发展的进程中,向来都是进步文明淘汰落后文明的过程,一直以来皆是如此。 “军备仓库”的开启,对白少阳来说是雪中送炭的好事,同时也解决了马上就要面临的装备问题。 战火一开,必然要损耗无数的装备。 你永远无法想象战争是多么的烧钱烧装备,而打造这些武器装备又需要花费不计其数的银子。 银子从何处而来?这是一个问题,也是一个急迫需解决的问题。 一万件武器装备,种类繁多,虽然杂乱,但它们都还能使用。 相比较于这个冷兵器时代,这些看似落伍的武器装备,在这个时代却成为了熠熠生辉的明星。 在这些装备之中,还有四把手枪,虽然这四把手枪与这个时代很突兀,但这四把手枪又何尝不是最耀眼的明星呢? 不过,太过先进的东西存在于这个世界并算不上是好事,因为它们很有可能会带来一些不确定的影响。 这四把手枪是柯尔特m1911a1式11.43mm自动手枪。 它曾是世界最著名的手枪之一,曾经被许多国家军队采用。m1911式是根据勃朗宁设计的m1905式手枪,在1911年定型为m1911式。 在混杂的武器之中,白少阳找到了关于这四把枪的中文资料。 生产单位:mg柯尔特制造公司 用途:杀伤近距离有生目标 类型:半自动手枪 服役期间:1911年– 研发者:约翰·勃朗宁 口径:11.43mm 初速:253m/s(830f/s) 有效射程:50m 自动方式:枪管短后坐式 闭锁方式:枪管偏移式 发射方式:单发 供弹方式:弹夹 弹夹容量:7发 膛线:6条、右旋 全枪重:2230g 望着这并排排列的四把m1911,白少阳想起了射箭高手牧凡。 按照说明书上的提示,白少阳装弹并打了“一枪”。 随后一些鸟儿听到了枪声,四处浪飞。 一个被时空猎人带来的杂货铺,里面有多达一万件的武器,并且这些武器装备都不是同一个时代的。 因为它们跨度长达五百多年。 这些武器从十五世纪到二十世纪,几乎涵盖了五个世纪的各种武器。 在这些武器之中甚至还有朴刀,(介于大刀与单刀之间的一种兵器,俗称双手带)。 这是一种木柄上安有长而宽的钢刀的兵器。使用时,两手握着刀柄,像使用大刀那样,利用刀刃和刀本身的重量,来劈杀敌人。 这是一种长而宽的钢刀,可以装在木柄上成为比一般大刀还要长的长兵器,也可以卸下来单独作为一种短兵器。 不过像朴刀这种比较奇葩的刀,并不怎么适合所有人使用,这和口味没有关系,但和气质有关。 关公耍大刀那叫作气质,而张飞耍大刀那就叫作搞笑了。 除此之外还有短刀,当然短刀的携带也是很有讲究的。 根据说明,短刀的使用主要有两条原则: 一是要隐蔽,也就是让别人看不出你带着刀; 二是有利于出刀。 但是短刀往往出现在生活中比较多,并不怎么在战场上使用,江湖人士往往佩戴短刀,因为它很方便。 汉之后,刀逐渐取代了剑,成为战场上短兵器霸主,成为战场上的主流兵器。 此后剑也逐渐消失于军阵之中。 资料记载: 剑的生产成本过高,工序非常复杂,所以难以适应大规模战争。 早期的剑属于青铜造,汉以后开始是钢铁造。 青铜硬度高,但是也脆,导致剑不能做长,长了就经不起碰撞。 所以春秋战国时的剑一般都不超过50厘米。这种剑的劈砍性能基本为零,只能以刺为主。 但是青铜铸造为后来钢铁剑的生产积累了许多经验,例如分层铸造,就是后来夹钢法的雏形。 青铜武器的生产采用“铸造”,而钢铁武器生产采用“锻造”。 它被当做仪仗器和装饰器,只有一些文人、官员佩戴。 在此后的朝代之中,剑从未再进入军中成为主战兵器,剑的销声匿迹代表着一个时代的结束。 剑的时代结束了… 武器的百花齐放的时代来临。 在这些装备兵器之中,还有许多种类型的枪,枪是以刺为主的兵器,其长而锋利,使用灵便,杀伤力很大,破甲功能尤为出色,有“百兵之王”的美称。 上战场杀敌,根据不同的情况使用不同的刀具器械,这也算是符合常理的事情。 在得到这些武器以后,白少阳令陈皮阵的三百士卒对这些武器装备进行分门别类,而陈皮阵的统领就是杜月仙,对于武器装备特别感兴趣的杜月仙也自然非常乐意做这件工作。 于是白少阳特此提拔杜月仙兼任后勤阁阁长之位,至于为什么叫后勤阁阁长,是因为白少阳一时不知道称呼这个部门为什么部门,所以就暂时的将这个还没有组建起来的部门定名为后勤阁。 行军打战是一项浩大的工程,并不是说打就打,说撤就撤的。要考虑的问题方方面面,最主要的问题就是后勤保障问题。 俸赏行装、盐菜口粮、骑驮马驼、运送脚价、整装安家工食口粮、采买办解、折价抵支、杂支、廪粮车马锅帐、安塘夫工、军功议恤、阵亡赏恤… 后勤阁的任务重大无比,可白少阳却苦于没有这样的人才可用,哀叹无比。 且行军打仗涉及的问题非常多多,可谓是方方面面都有所涉及。 军心不稳,将会有兵败如山倒的场景出现。 所以想要让整个军队有军心,必须有样共同的信仰的东西,这种东西可以是虚无的,但最好是可以表现出来的。 表现在行军打仗上面,这种东西就是“军旗”。 公元前204年,为巩固侧翼,韩信率数万汉军背水结阵,与二十万赵军在井陉对峙。 二千汉军伏兵乘赵军轻敌出击之机,攻占赵军大营。 “拔赵帜,立汉赤帜”。 赵军发现大营被踹,心无斗志,全军覆没,“背水一战”由此而来。 此战中,军旗的重要性体现得淋漓尽致。 熊和虎等猛兽都有一种令人恐惧的感觉,大多数人都是欺软怕硬的,对于熊和虎自然也是又着崇拜心理的,于是在布上画熊和虎,祈求祥瑞护佑,于是就成为了旗。 古人也喜欢将一些特殊符号画在布条上,此为帜。 《墨子》中,两者合二为一,“旗帜”一词正式出现。 竖立在杆子上的旗帜,是体现等级、显示位置和通信联络的神器。 这几日苦苦通读古今典籍,白少阳也逐渐意识到“军心”稳的重要,自从三军六阵设立以来,虽然一个框架被构建起来,但实际上在其内部还有太多太多的制度没有完善起来。 作为江阳军的最高存在者,白少阳的“亲军阁”自然也需要一面象征着至高无上威严的旗帜。 那么怎么样的旗帜才是至高无上的呢?军旗中,“纛(读dào)”的地位最高。它代表着最高统治者,有“旗头”之称。 常见的旗帜不同,竖立纛的旗杆上部有一个毛球,是用耗牛尾制成,称为旓(读shāo)。 用旓装饰的纛,源自于黄帝。他战胜蚩尤后,剪下蚩尤的头发作为纛的装饰,由此奠定了纛的神圣地位。 成吉思汗的大纛,称为“苏勒德”。它类似于矛状的古代兵器,矛底銎部有个圆盘,盘沿上有81个小孔,以马鬃为旓,用松柏做杆,竖立在石质龟座上,是守护蒙古族的圣物,也是攻无不克的胜利图腾,具有至高无上的地位。 受到北方放牧民族大纛文化的影响,奥斯曼帝国苏丹的令旗也采取了大纛的样式。 采用“纛”来作为亲军阁的旗帜,可以提升亲军阁的“威严”。 但大乾国人却没见过纛,他们并不知道纛是什么,所以白少阳只能通过书中记载的纛旗样式命人赶制一面象征着江阳军绝对威严的纛旗。 第六十七章 亲军阁和后勤阁的组建(二) 每一个王朝更迭基本都是腥风血雨,王朝的建立是建在千千万万士兵尸体上的,从古至今打的仗自然是数不胜数。 一个制度的建立,是需要时间的,因为每一个制度都是经过长期演化而最终定型的,并非每一个时期都不同。 比如说明王朝的内阁制度。 从始皇帝统一了华夏,建立秦朝以后,中央政权组织开始逐渐形成。 于是丞相这一个官职出现。 后面的历朝历代虽然称呼有所区别,但是一直有丞相这个官职,可谓是换汤不换药。 这就叫做传承有序。 大多数王朝的丞相地位和权利都仅次于皇帝,他们的工作主要是协助皇帝处理朝政大事。 到了明朝,明太祖朱元璋建立明朝,起初也设置了丞相这一直职位。 胡惟庸案后,太祖朱元璋便废除了丞相制度,于是六部尚书只对皇帝负责。 此时皇权空前强化,此消彼长之间皇帝但工作负担开始急剧增加。 如果是一个勤勉的皇帝,多做一点工作还可以忍受,比如朱元璋。 有其父未必有其子。 太祖朱元璋的接班者可没有他这么勤政,于是便需要一个机构来承担起丞相这个职位的工作和责任,在时代的背景之下,内阁制度诞生。 明惠帝朱允炆于建文四年首次设置内阁,但此时的内阁只是一个负责向皇帝提供咨询的机构,并无实际权力。 而内阁的人员也是从翰林院选拔出来的,想要进入翰林院,必须通过科举考试,且一般都是前几名。 虽然他们充当皇帝的私人顾问,但品级较低,所以没有资格参与政权,权利较小或者说等于零。 明成祖朱棣后,明朝皇帝都慢慢的懈怠于政事。 饱暖思**。 从明王朝的后几任皇帝开始,皇帝处理政事,越来越依赖于内阁。 于是内阁的重要性越来越明显。 明仁宗朱高炽继位前,内阁成员主要都是之前的东宫旧臣。 从杨士奇、杨荣、杨傅受到重用开始,从此内阁开始权利不断加重,逐渐成了“权利部门”。 此时内阁的主要作用是“拟票”,对于六部和地方上呈的奏章,进行批阅,并且给出合理化的建议,用小纸票写上,贴在奏章上,由通政司汇总,由司礼监太监呈报给皇帝过目批阅。 明代宗景泰年,吏部尚书王文进驻内阁,此时的内阁成员称为内阁大学。 这个时候开始想要进入内阁就更难了。 因为此时的内阁成员主要从六部尚书以及其他有实权的官员中选拔。 内阁大学士成为了真正的实权岗位,此时开始,内阁权利逐渐高于六部。 六部职权归于内阁,然后直达皇帝的模式出现。 到了明武宗朱厚照正德年间,从内阁大学中选拔一个资历和威望最高的阁臣,而在此之前阁臣之间的权利是相互平等的。 内阁首辅虽无宰相之名,却有宰相之权,而且权利有宰相之过而不及。 此时的内阁不仅之局限于“拟票”的权利,还有向皇帝推荐官员、领导指挥六部、监督各级地方大员、决策国家许多政事等权利。 万历早期,内阁权利达到了顶峰,内阁首辅张居正权倾朝野,并让内阁成为了政府运转的中枢,而且通过内阁推动,进行了史上有名的张居正改革。 亲军阁的组建虽仿照于明王朝的内阁制度,但又不全然照搬照套,因为有点脑子的人都知道明王朝的内阁制度多多少少是有些问题的。 不过,任何的制度都有可能存在问题,并不存在完美无暇的制度,符合时代的制度就是一个好制度。 亲军阁的组建其目的也是为了巩固统治,虽然白少阳也害怕有一天亲军阁会成为一个架空皇权的机构,但是此时虽有这种担心却又是无奈的,因为一个制度的建立定然是会出现许多不可预知的问题的。 因为,世界上不存在免费为你打工的人,无利不起早,哪怕是亲军阁的成员若是他们不能得到丝毫的好处,也必然不会尽心尽力。 不过现在考虑这些问题都是多余的,白少阳拥有的领地不过巴掌大,而军队人数亦也不算多,目前最主要的任务还是多打下几座城市作为根据地。 好在他有一个江阳王的头衔,可以以替天行道,替大乾国收复国土的名义进行作战,虽然这个名义有些牵强,但总比那些反贼要好。 如果说亲军阁的组建需要再三斟酌,这是情有可原的,但是后勤阁的建立和完善却是刻不容缓的。 对于整支军队来说,后勤的补给是非常重要的一环,如果没有一个强有力的后勤组织,恐怕这一支军队也无法运行起来。行军打仗所涉及的问题方方面面,马未动粮草先行,这句话不是说着玩的。 将士们的吃吃喝喝,以及住宿问题都是需要考虑的,以少胜多的战役并不是没有,前提条件是一定要做充分的准备。 银子从何处而来? 粮草又从何处而来? 战马又从何处而来? 还有士兵又从何处而来? 虽然那些津津乐道的故事非常的精彩,那些动辄几十万人的战役,实际上真的有那么多人吗? 书中记载:一次调动数十万军队,甚至接近百万军队,貌似都不是什么难题,例如在赤壁之战中曹操号称拥兵80万,战国时期白起仅在长平之战中便坑杀赵军40万人,那么当时真的有那么多人吗? 这个问题是值得研究的,首先曹操在出征荆州之际,从16万的北方军中抽调了8万步兵以及1万的骑兵,由于考虑到后勤以及交通问题,这9万士兵并不可能都完全参战。 参战的也许只有区区5万人左右,再加上荆州境内襄阳地区可调集的2万士兵,一共是7万人左右。 因此在赤壁之战中,曹操号称80万大军完全是个幌子,只不过是吓唬人而已。 交通的落后导致物资运输极其受限,所以后勤保障兵要比正规军多很多。 汉武帝时期的漠北之战,汉朝出兵共计60万人,而处于一线作战的主力部队或许只有10万骑兵,其余剩下的50万人则是由步兵以及民兵组建的后勤保障部队。 所以很多时候,所谓的几十万大军,都是加上后勤保障部队的人员。 一支有十万人的作战队伍,其中有一半以上的人是不可能参与作战的,实际数字或许还要更少。 就拿白少阳的三千多江阳军来说,如果真的要投入到战争,或许能够调动的军队只有不到二千人。 相比于第一线的作战部队,后勤部队的人员更加重要,若是没有他们提供后援补给,哪怕是拿下一场战争恐怕也会是惨胜。 第六十八章 分派募兵任务 三军六阵的组建,是白少阳最引以为傲的事情,因为从此刻开始军队有了一个初步的管理,虽然非常粗糙,但聊胜于无。 不论是江阳步军、江阳弓弩军还是江阳骑军都需要人员的加入。每军800人的编制,若能扩大到2000人,战斗力便可提升一倍。 还有六阵每百人的编制,若能提升到每阵五百人,同样能够提升六阵的战斗力。 自从组建三军六阵以来,虽然因为参加过任何的战役,但是每日的需要开销不少,三千人的军队虽然说不上多,但粮草总是不够用。 在思来想去之后,白少阳觉得还是要继续募兵,虽然此刻他的全部家底就只剩下了三万多两银子,但为了壮大自己的队伍,决定贴出一张募兵告示。 虽然这样做的效果不大,但是白少阳还是想要试一试。 “还是要募兵!” “必须的!” 三军六阵的统领们被通知紧急召开会议,会议的议题就是“募兵”。 江阳王大殿内,白少阳在此早早等候这些三军六阵的头头脑脑们的到来。 “今日,本王心神不宁,心里总有些难以解开的疙瘩,故此召集诸位来此…” 白少阳开门见山,表达了心中的疑惑,同时用一种令众人琢磨不透的眼神望着大家。 “不知,江阳王有何心思,不妨说出来,我等为江阳王解惑!” “说吧!老大,我们跟着你,当然就听你的!” “是呀!是呀!大哥…你就说吧!” 白少阳道:“如今,各地军阀都在扩军,相比之下,我江阳军只有区区3000人,实在有些寒酸!” “原来如此,大哥你说吧!要我们这么干!” 说话的人是李彪。 白少阳看着李彪道:“若是我让你去募兵,你能帮我募得多少人?” 李彪看了看张虎和刘麻子,三人讨论了一番后,道:“我们兄弟三人每人可募兵三百人!” 白少阳听后大喜,道:“果真?” 李彪点头道:“我等虽算不上英雄”,也摆不上台面,但每人区区300人还是能招募的!” “好!” “那就每人三百人,敢不敢立下军令状!” 白少阳旋即命令他们三人签下军令状,若不能按要完成任务,便会被降职,三人也表示没问题。但白少阳也同时表示,所募之兵全部回归于各自所统领的军中,这也算是给他们的一个福利。 英雄们都是不甘落后的,杜月仙和牧凡听闻这三个山贼每人都能募兵三百,于是便主动提出每人募兵五百,白少阳听后,也赶紧让杜月仙和牧凡立下军令状。 接着白少阳又命令书生写下一张“募兵令”: 当然这张募兵兵令是用大白话写的,之所以用大白话写的原因,是让更多的人能够看懂。 大概的意思就是说,只要加入江阳军不仅个人不愁吃喝,家人也将受益,兄弟共同参军的可以多给三两银子,介绍一人参军可得一两银子,总之就是各种好处。 征兵几乎是历朝历代都非常在乎的大事,在强制征兵时代,主要靠抽丁的方式。 具体的征兵量主要是看人口基数,比如:去掉家里有功名的,一户抽一丁; 时间上,也就是战时抽丁的意思,临时训练一下就上战场,所以也没有什么时间上的具体规定,有需要就征,当然这是非常特殊的情况; 卫所制度出现以后,军户就不用征,因为他们生下来就是预备兵员,自然也就没什么积极性,所以就又发展了募兵制。 吸引他们的方式不外乎就是给安家银子、给吃饱饭。 大乾国的募兵主要靠自动投军和服兵役两种方式: 自动投军,分为两种情况: 第一种是有一定的本领的普通百姓,年龄达到十六岁便可去当地的府衙进行等级,考核过关便了成为一名大乾国预备役军。 第二种是普通的百姓,年龄达到十六岁,但并无特殊本领的,但又渴望为国效力者投军,这类人可能会被安排到军中一些不太重要的部门,不需要上战场,没有机会获得军功,但每个月都有军俸发放,虽然不多,但聊胜于无。 第二种为强制服兵役: 大乾国年满十六周岁的男子,家里有兄弟的,其中有一人必须要参与服兵役。 一般服兵役的时间有三种: 第一种为三年,第二种为五年,第三种为十年以上。 这三种服兵役方式不论哪一种,皆有机会获得军功和升迁机会。 但如今大乾国国力衰微,遍布军阀割据,狼烟四起,有多少人愿意在大乾国参军,反而纷纷投靠军阀,因为军阀们不仅给的银子多,而且升迁的机会也多。 人永远是第一生产力,不论是大乾国朝廷还是军阀乱匪,此刻都在四处为自己扩军装备而四处募兵。 募兵是一门技术活,想要多募兵,广告必须打的响亮。 “当兵好,当兵好,要当就当江阳兵,管你吃,管你喝,三两银子当军饷,骑大马,耍大刀,上战场,杀狗贼,得胜归受欢迎,酒摆上,肉摆上,还有封赏等着你!” 随后这条募兵告示被粘贴满江阳城的大街小巷,赋闲在家的单身壮汉们纷纷来投,短短三天时间白少阳便募得一千新兵。 加上杜月仙、牧凡、李彪、张虎和刘麻子等人募得的新兵,共计募得新兵二千人。 加上原三军六阵的近三千江阳军,整个江阳军人数突破了五千人。 五千大军,这并不能算是一个小数目,在历朝历代的许多乱世,许多后来有名望的大人物起兵之处大多家底都算不得雄厚。 比如说曹操,直到中平六年35岁是才决定干一件大事。 自董卓入京,天下骚动。曹操敏锐察觉到山雨欲来风满楼,放着董卓表荐的骁骑校尉不当,连夜逃出洛阳,自己创业当老板。 曹操前脚刚走,董卓就下令追杀。他一路逃亡,到中牟县被县令逮捕,差点儿丢了性命,跑到陈留,才筹集到创业资金,好不容易拉起一支五千人的队伍。 在众多创业者,曹操毫不起眼,首先出身宦官家庭,没有一官半职,只有一支五千人的小部队。 曹操刚出道时败得血本无归,被现实狠狠抽了巴掌。 募得新兵后,白少阳又遇到一个极其棘手的问题,这些新兵的安置和训练问题成了头号难题。 第六十九章 新兵蛋子 ------------------------------------ 完成二千新兵的招募工作后,白少阳又遇到了新的问题,这个问题就是军粮问题。 在白少阳的军中,这些士兵每日的主食主要是栗和大麦,土豆虽然也有,但因为还未开始大面积种植,所以产量还是有限的。 《诗经.小雅》中,农作物的排列顺序是:黍、稷、稻。 因为人们很迷信自然,称社为地神,稷为谷神,故将二者结合在一起称为社稷。 因而社稷即成了国家的代名词。 虽说各种粮食的产量不尽相同,但大乾国的粮食的生产力可以归纳为一个农夫一年劳作生产的粮食除了自己食用外,还可供应5人、4人或3人食用,这当然是根据每个人的食量大小而决定的。 粮食,是百姓的命根子,而兵士他们首先是百姓,其次才是兵士。 他们的父辈,他们的兄弟姐妹,都是活在泥土里的百姓,他们需要粮食,需要食物,需要维系最基本的生存问题。 所以,对他们而言,没有什么能够比粮食还要珍贵,粮食几乎可以代表着生命。 这些新招募来的新兵蛋子,一个个都眼神中都透着迷茫,他们自然是不知道为何要当兵的,当兵为了什么,只是因为告示上面写的那一句话:只要从军就不愁吃喝,且每个月都有军饷领。 这样诱人的条件,如何能不让这些新兵蛋子们激动呢,在家混吃等死倒不如来参军。 由于营养不良,这些刚刚进入军营的少年们个个看起来面黄肌瘦,胖子几乎不存在。 原本只有三千人的军营一下子多涌入了二千新兵,整个军营的气氛瞬间变得热烈了起来。 许多新兵蛋子们都是第一次离开家,第一次见识到外面的世界,也是第一次过上集体的生活,其实这对他们来说并没有那么容易。 这些新兵们被分为五人一组,“五人为伍”。 《管子·立政》:“十家为什,五家为伍,什伍皆有长焉。” 为了深入军营了解更多,白少阳以普通士卒的身份偷偷潜入军营,想要体验一下新兵们的生活。 曾经也曾梦想过能够参军的白少阳,因为身体原因被刷了下来,所以一直有着很深的遗憾,现如今有了这么一个好机会,白少阳也自然是不愿意错过的。 在古代当兵究竟是一种什么体验,白少阳还从来没有真正体验过,只有深入基层,对自己的士兵了解的越多,便越有可能调动起他们的积极性。 一个高高在上的王,总是会给普通士兵一些距离感,这个问题也必须急迫的解决。 二千新军的加入,使得江阳军的势力更加强大的同时,在管理这些新军的过程中亦也是困难重重。 新兵,想要迅速调整自己的状态也并非一件容易之事,他们需要客服的困难很多。 但是他们也是往往最容易被忽略的一个群体,因为他们太过于微不足道,太过于微弱。甚至他们的生与死都与那些赫赫有名的脸面人物没有丝毫关系。 胜利似乎永远只属于那些大将,而那些在背后付出生命的小人物大多都会被淹没其中,连一朵浪花都算不上。 他们不知道自己的命运究竟会如何,他们只知道自己终究将会走向战场,接下来的命运就全靠天意。若是侥幸活下来,或许还能得到一丁点的奖赏,但是大多数人或许会血染沙场,这就是他们命运的归宿。 想要真正的融入基层,进入这些新兵蛋子们的世界,这似乎并没有那么难,但白少阳却还是遇到了许多问题。 他们来自不同的地方,有些是兄弟,有些是老乡,有些是叔侄。但是他们有一个共同的梦想,建功立业,荣归故里,然而娶媳妇生娃。 在这个战乱年代,百姓生活都是问题,自然也就没有多少青年能够娶的起媳妇。 但是,若是他们能够立下赫赫战功,取得一定的声望,命运改变以后,美好的前程就在他们的眼前,娶媳妇也自然就不成为问题。 新兵们被分为五人一伍,二十人一队,百人一营。 分别设立伍长、队长和营长。 由于这些新兵蛋子都是刚刚加入,对于他们究竟有什么本领还了解的不够,所以伍长、队长和营长便从老兵中选出。 由于这些新兵蛋子刚刚进入军营,所以对于伍长、队长和营长的人选问题也就不敢多问什么。 既然上面这么安排了,他们也就老老实实的按照要求去做。 二千名新兵被分为二十个营,一百个队和四百个伍,层层管理,爱你制定了严格的管理条例。 伍长负责四个新兵的日常生活,遇到问题向队长汇报,营长负责管理队长,对队长的各种行为进行监视。 这种管理方式是白少阳以前在寄宿制学校里生活的体验,虽然说算不上好,但可以对新兵们进行相对有限的管理。 特别是当他们遇到心理上的问题的时候,经验丰富的伍长就可以有针对性地进行心理上的安抚,但是如果管理的新兵太多,伍长就有可能心有余而力不足,管理中就容易出现问题。 虽然此时的军营条件还比较差,但是由于有这些经验丰富的伍长、队长和营长们的关怀,新兵们很快便融入了军营中的生活。 白少阳进入新兵营,是以一个刚刚入伍的新兵身份进去的,这种嵌入式的考察让他看到了更多更为真实的事情。 新兵们的思乡之情在夜幕降临以后,淋漓尽致的展现在他的面前,新兵们躲在被窝里哽咽哭泣,不少新兵甚至有要逃离兵营的想法。 原来这个时代的新兵蛋子们和来自二十一世纪的少年白少阳一样,他们亦也是有血有肉的少年,他们亦也会思念家乡,思念亲人,而并不是冷冰冰的,没有感情,没有表情,影视剧画面所呈现的那种给人千篇一律感觉的的士兵。 新兵们吃的食物也不算好,白少阳甚至有些难以下咽,野菜混杂着小麦,虽然在这个时代算不上是差的伙食,但吃惯了白米饭和土豆的白少阳却很难接受。 或许随着战争的深入,连野菜混杂小麦的食物都有可能吃不上了。 战场上的血腥程度是远远超出百姓们想象的,那些没有经历过战争的人,也永远无法知道那种残酷程度究竟是如何的。 能活着,本身就是一种奢望。 第七十章 只是为了活着的人和有梦想的人 住在军营的这几天,虽然伙食很差,但白少阳过的很惬意,或许人真的就是贱的,在习惯了舒适的生活以后,反而更加怀念那些艰苦的岁月。 有些东西我们经常在看,却早已把它当做习以为常的事情,我们经常理所当然的认为,世界总是应该如我们所愿。 军营之中,士兵们的穷苦让白少阳感慨颇多。 这让他想起了自己曾经历过的一件事: 大学刚毕业那年,白少阳曾到一个边远地区去当过几个月的支教老师,发现有一个学生数九寒冬居然还在穿着拖鞋,于心不忍,便给他买了一双几十元的普通运动鞋。 孩子拒绝了,拒绝的理由也很奇葩,不是因为不想要,而是担心被其他孩子偷了。 因为对这个孩子而言,几十元的运动鞋是一笔巨大的天文数字,不是他这个年纪的孩子可以承受的。 如今住在自己所统领的大军军营之中居然有一种恍惚之感。 白少阳的气质毕竟与这些刚刚入伍的士兵不同,吃杂粮的普通小少年能和一个每日大鱼大肉的王爷相比吗? 一个是关心自己能不能吃饱饭的士兵,一个是希望他们上战场,为自己拼命杀敌的江阳城王爷,两个人思考问题的出发点完全不同。 想要让人家为拼死拼命,总得拿出点实实在在的东西出来,毕竟是上战场杀敌,那是有可能付出生命的代价的。 没有好处,谁给你干呢?如果连一顿饱饭都不能给别人保证,你怎么好意思要求别人不要命的杀敌呢? 并且说太多所谓的仁义道德的话,给这些并没有太多民族大义的少年们听又有什么作用呢?他们要的是能吃饱饭,能吃好饭,总之,能够得到好处就对了。 因为对于获得军功以后,能够给予他们什么什么样的好处,这对他们来说太过遥远,所以他们不敢有什么奢求。 因为他们的心里承受能力很低,一两银子都能吓破他们的胆,所以那些远在天边的事情就更与他们没有关系。 白少阳非常的震惊,若不是因为这次深入军营,他还会天真的以为自己所制定的那一些褒奖措施真的会有多大的作用,他实在是太年轻,太年轻,因为这些新招募来的兵士真的只对自己的一天三餐感兴趣。 不论是一个大饼还是一个包子,都能激发他们的斗志,而并非是远在天边的其它奖励。 要说实在,当然是这些士兵兵,和他们说话聊天,白少阳感觉有一种回到童年时代的感觉。他们淳朴善良,毫不掩饰自己心中的想法。 他们没有什么梦想,只有填饱肚子的幻想。所以对他们而言,追求那些不切实际的想法没有任何的意义。 他们不知道大将军是什么,自然也不知道大将军的意义意味着什么,但是他们知道,他们的家人在等着他们把银子拿回家,一大口人都等着这些银子过活。 活着,只是为了活着。 只是为了活着,仅此而已,并没有任何不切实际的想法。这是白少阳在军营的这几天听到的最多的话。 在入夜的时候,有一些新路的小士兵,会偷偷的哭泣,因为那一些比他们入伍找一些的老兵会恐吓他们。一些年轻的小士兵当然怕死,他们甚至连婆娘的手都没有碰过,他们自然是不甘心的。 但是他们却无处可逃,因为在军营的四周布满了无数的陷阱,这些陷阱足以我夺去他们的性命。一旦入伍,就相当于签下了生死状,没有完成一定的服役年限是无法离开,也没有任何的机会离开的,只有胜利获得军功,他们才有机会离开这里。 虽然这很残忍,但这就是军队的纪律,是不可能被改变的。 与这些小战士一同吃饭,白少阳也从他们的口中听到了许多有趣的故事,那这些小战士的童年和白少阳一样,并没有因为时代的不同,而失去了值得记忆的意义。 贾云州,年方十六。 自从入了军营以来,一言不发,一直处于沉默寡言状态。所有的人都在抱怨军营的条件差,只有贾云州毫无怨言,仿佛天生就是要来军营里受苦的命。 他绝对可以算得上是那种吃得苦中苦的人,他那脸上始终没有任何的表情,无论人家在讨论什么,似乎都和他没有任何的关系。 而他也是唯一一个想要当大将军的人,虽然大家都在笑话他,可是他却非常的坚定,认为自己一定可以成为一个大将军。 “有些人活着,他已经死了,有些人死了,他还活着” 虽然贾云州说不出这样的话,但他的确是这样的人,一个活着便发誓要闯出一番事业的男人,不…此刻他还是一个16岁的少年,非常的青春靓丽,未来对他而言,有无限的可能。 他几乎不与任何人说话,唯独对于白少阳不同。或许有些人天生就是有缘的,这和身份等级没有任何关系。 贾云州有着天不怕地不怕的性格,刚刚入伍没多久,便有了想要当伍长的决心。 虽然伍长的职位并不高,但对于新兵而言,毕竟是他们的顶头上司,一个少年有梦想绝对是一件好事情。 “你,真的想要当伍长?” 白少阳用很惊讶的眼神看着他,因为眼前的少年太过弱小,把它扔在人群中绝对找不到,可是就这么一个瘦弱的小少年,居然想要当伍长。 虽说当伍长算不上是百里挑一,但是绝对是比普通人要优秀的,眼前的这个小少年实在是太过于其貌不扬。 “可是你如此柔弱,你有何本领能够担任伍长之职呢?” 在军中想要获得升迁,靠的是实力,而并非是裙带关系。 “只要给我时间和机会,我定能做到!” 白少阳在他的面前点了点头,道:“好!有志气,等你有发迹的那一天,可不要忘了我哦!” 贾云州这个时候嘴角才微微的上翘了一下,道:“怎么,你真的相信我吗?” 白少阳道:“我相信你!因为你年轻,有的是机会!” 极少获得人肯定的贾云州颇为感动,道:“多谢你的抬举,若真的有我发迹的那一天,我自然不会亏待我的兄弟!” “你愿意交我这个兄弟吗?” 白少阳顿了顿,并没有回答,道:“整个军营都是兄弟,又何必分你我呢?” “不,我与他们不同,他们也不是我的兄弟,我是为了当大将军来的!” 贾云州的话带着一丝孤傲,似乎并不把这些人放在眼里,有本事的人或许多多少少都有一些傲气吧,贾云州就是这样的人。 “你是哪里人呢?” “饶阳贾云镇!” 贾云州所说的饶阳距离江阳城约莫百里,土地贫瘠,那里的百姓生活大多都不容易,自从军阀割据以后,人口大量流失。 一个少年,经历着流亡,却依旧心怀揣着梦想,是非常难得的。故此,白少阳对于这个名叫贾云州的少年便多了几分好感,虽然他有一些傲气,但看在他青春有热血,有梦想,便对贾云州的傲气有了另外一种解读。 或许正是因为有傲气的缘故,所以才会如此的“孤独”,他似乎就犹如一条还未长大的野狼,此刻虽为驰骋沙场,但从他的眼神中却,你能看到无数的杀机。 这是非常令人恐怖的。 白少阳前要把他带走,但并不是现在,必须找到一个合理的借口,一个相对合理的理由。 因为任何突然的提拔,都有可能让建立的制度土崩瓦解,所以任何的提拔都需要合理的理由,合理的借口,哪怕他是高高在上的江阳王,如果破坏了规矩,以后的事情就更难办了。 “那么,你有没有梦想呢?” 贾云州的突然反问,令白少阳有些措手不及,一时之间不知如何回答,于是便道: “俺也一样!” “你也想当伍长,也想当大将军?” 贾云州的眼神变得更加亮了,似乎发现了一个他的同类,表现的也更加激动起来,道:“大哥,你说的是真的?” 白少阳点头道,:“不错!我从小的梦想就是进兵营当兵,不想当将军的士兵不是好士兵,不过当将军要从伍长开始做起,能不能当上伍长这还不一定呢!” “听闻江阳王是一个贤王,只要是人才,都能够得到升迁的机会,你为何会担心自己不能当上伍长呢?” 人总是喜欢别人表扬自己的,听到贾云州这样表扬自己,白少阳自然也是有些不好意思的。 “是呀!江阳王实在是难得一见的贤王,能够在他手下当兵,又何愁没有建功立业的机会呢?” “是呀!大哥,你所言极是,只要我们好好干,就一定能够得到升迁!” 对于白少阳和贾云州的谈话,兵营里的其他新兵没有任何的反应,因为在他们看来,不论是贾云州,还是白少阳,所说的话都对他们太过遥远,也太过不切实际。 有人热血沸腾,就有人泼冷水。 一个中年老兵走到白少阳和贾云州的身边,道:“后生娃子,我老赵当兵15年了,什么场面没见过?想要升迁,劝你们还是断了这个念想吧!” “你们啊!太年轻,不自量力!” “上战场,那是要死人的,莫非你们不怕起?” 看到这个胡子拉碴的中年,白少阳顿时有些要晕眩过去,不知为军中会混入这样的,并非是因为这个中年年纪太大。 而是中年言论有极大的问题,若是军中都是中年的这种言论,江阳军的未来可想而知。 于是白少阳越来越意识到问题的严重性,接下来,必须把重点转向整军。 第七十一章 铲除蛀虫 对于中年的言论,白少阳并不否认,但如此的言论,在军营之中一旦传播开来未必合适。 特别是对于那些年少的小士兵,这样的言论冲击太过于强烈,这种太过于偏激的言论,往往会使军心涣散。 如果士兵怕死不敢上战场,反正无论如何是不能取得胜利的,只要上战场就必定会死人,这是亘古不变的真理。 白少阳不明白,为什么像这种年纪大的蛀虫会进入到江阳军的队伍中来,江阳军的队伍不是养老院,更不是什么慈善机构。 “祸从口出!” 中年老兵说了这些不该说的话,恰好被白少阳听见,对于中年老兵的这种言论,若不加以控制,势必会造成更加严重的后果。 扰乱军心者,其心可诛! “话可不能这么说,我们当兵为的是什么?为的不就是建功立业吗?” 白少阳反问了老兵一句,老兵不屑一顾道:“俺来军营只是为了混日子,若不是因为每月有三两银子,谁会来?” “若是你上了战场,又该如何呢?” 老兵道:“我当兵的时候队长都还只是一个新兵蛋子,莫非他还敢领导我?” 世界上最残酷的事情就是战争,但是非常可笑的是,没有战争就没有和平,没有了和平就必定有战争。 打仗是非常残酷的一件事,在刀枪和炮火面前,没有什么职位高低,亦也不会平富贵贱之分。 所有人的生存的几率都是50%。所以就造成一些胆子小的士兵就很怕上战场,久而久之就有一群人动起了歪脑筋。 比如说当逃兵、装死等等。用这些方法来逃避战争,逃避死亡。 “难道你想当逃兵?” 中年用讶异的眼神看着白少阳,道:“你个新兵娃子,居然敢这样和我说话?” 如此猖狂无礼的老兵,让白少阳非常的反感,若是江阳军有一半都是这样的人,那么这战也不用打了。 “将军百战身先死,不破楼兰终不还。” 白少阳太年轻了,原本以为给他们一些好处,他们就会尽心竭力地为自己上战场去杀敌,没想到军中居然会有这么多的问题。 白少阳长叹一声道:“奋勇杀敌还有可能生存下来,并且能受到英雄的待遇,如果逃跑将必死无疑,必然遗臭万年。” 老兵对于白少阳的话丝毫不为之所动,反而又羞辱了他一番,道:“别瞎扯了,我当兵这么多年了,怎么没有见过有人升迁呢?他们那些当大将军的如何会把我们当一回事?我们的生与死和他们有什么关系?” “莫非,你是说少人获得升迁?” 老兵道:“也并非是说无人获得升迁,只是获得升迁和军功的大多都是大将的亲眷们,哪里有我们什么事情?就算是我们在战场上奋勇杀敌,结果也捞不到什么好处!” 老兵的话令白少阳后脊背突然发凉,感觉到了一丝可怕,他没有想到军中的腐败情况居然这么严重。 白少阳的脸色突然变得严峻起来,用质问的语气问道:“你所言非虚?你能为你的话负责吗?” 老汉依旧用不屑一顾的眼神看着白少阳,道:“小少年,我看你年纪轻轻就如此狂妄,恐怕不太适合呆在军营之中!不该问的别问,该打听的别打听,老老实实呆着!” “军中之事,并非你所想的那么简单,想要通过当兵活得升迁,难啊!” 老兵的表情是一副愤世嫉俗之状,从他的脸上完全看不出任何的希望,有的只有绝望和沮丧。 并非是入戏太深,只是听到这样的言论,自然也就觉得有些毛骨悚然,若军中的腐败情况真的如此。恐怕江阳军不用有外敌来入侵,从内部并已经腐化了。 不论老兵所言是真是假,白少阳已深深地感受到被负能量所侵害的危险。 并且这种负能量一旦蔓延到整个军营,就会出现兵败如山倒的局面。而在军营之中,究竟有多少老兵这样的人,这还是一个未知数,这是最可怕的事情。 不怕神一样的对手,就怕猪一样的队友。 白少阳都有些怀疑这个老兵是不是对手派过来的卧底,因为他的言论太可怕,太容易让人迷乱心智,就如一杯慢性毒酒。 若不是因为自己是主帅的缘故,白少阳都差点被这个老兵所的话迷惑住。 一些听到老兵言论的新兵甚至有了要退伍的想法,老兵越说越激动,一脸懵逼的新兵们被忽悠的团团转。 带着哀叹之声,白少阳离开了军营,若不是亲眼所见,亲而所闻,白少阳绝想不到军情况居然如此复杂。 回到府邸,白少阳陷入了迷茫之中,他不知道接下来该怎么办,又该相信谁说的话,似乎所有人说的话都带有指向性。 或许这个世界就是由利益构成的,而所谓的凝聚力根本无从谈起。 本来就是一盘散沙,又如何要求他们能够凝聚在一起? 这确实是一个笑话。 整军,治军,究竟从何处下手呢?白少阳顿时没有了任何的方向,不知道接下来该如何着手。 原本打算与吴宁进行一次谈话,在可能的条件下,本来还希望与吴宁进行合作并借助外部的力量消灭周自用,但是现在想想,这些想法太过于天真。 想要找到真正忠诚于自己的人,这绝非是一件容易的事情。一支军队重组建到最后打造成型,是一个非常艰难的过程,任何一个环节出现问题,都有可能功亏一篑。 在军营中遇到了这些问题,白少阳没有和任何一位高层说起,因为这些问题太过于严重,白少阳不敢确定当高层们听到这个消息以后究竟会有什么样的反应。 究竟谁是忠?谁是奸? 现在下结论还太早。 一支摇摇欲坠的军队,究竟还会遇到多少磨难,一切都是一个未知数。 乾元二年,冬。 天气一天比一天更加的寒冷,白少阳也越发觉得孤独起来,此刻在他的身边居然没有一个可以说得上话的人。 “江元昊” “李鼎霸” 白少阳在心底里默念着他们的名字,他多么希望这两个人能够在自己的身边。 远在天边的白帝城,一封被阻隔了的信,从此了无音讯。 此刻,正当白少阳的思绪还在恍惚之间,杜月仙突然来求见,白少阳只好放下满脸的忧愁,尽量让自己的脸上看不出任何的表情。 “大王,我有要事要奏!” 在白少阳眼前的杜月仙只是几步之遥,白少阳却觉得隔着千里那般遥远。 白少阳看了看杜月仙,挤出一丝笑容,道:“你找我有何事?” “前方五十里,有敌军长途奔袭而来!” 白少阳一听,顿时便觉得不妙,道:“此事属实?” “人数有多少?” “三千大军!” 听完杜月仙的话,白少阳差点瘫倒在地上,自己虽有五千大军,和绝大多数都是新招募来的新兵蛋子,没有任何的作战经验。真的与这三千大军硬碰硬,未必能占到什么便宜。 白少阳眉头紧锁,道:“此事该如何处理?” “立即集结大军,准备应战!” 五十里外的大军,按照他们的奔袭速度,不到三天就可抵达,白少阳能准备的时间不足三天。 正在训练新兵的牧凡、李彪、张虎和刘麻子在得到通知以后,也迅速到了大营中集合,等待着命令。 这是对白少阳来说非常重要的一场战役,敌军浩浩荡荡的开赴而来,此时气势正盛,若与其正面相对,以一拼一,结局如何不可预知。 军营之中的事情还有解决,如今大军来袭,作为主帅的白少阳顿时便陷入到了慌乱之中,没有任何作战经验的白少阳,也不知该如何排兵布阵。 五千江阳军的命运此刻就掌握在白少阳一人手里,如何打赢这一场战役非常重要,也非常关键。 若是能够把敌人击败,接下来的问题便迎刃而解了,但是若不能抵抗住这一次敌人的强攻,恐怕以后的日子就难过了。 考验三军六阵的时刻到了,在大军突袭之前,白少阳做出了一个沉重的决定,斩杀在军营中遇到的那个老兵,虽然这样做很残忍,但是至少可以起到一定的威慑作用。 当白少阳再一次出现在老兵的面前时,老兵看他的表情是极度讶异的,接着便陷入到了恐惧之中。 人之将死,其言也哀。 虽然老兵在白少阳面哀嚎着求饶,却并没有让白少阳有任何的动容,因为在大是大非面前,作为五千大军的主帅,不能有任何的徇私枉法的行为。 在五千江阳军的面前,白少阳以蛊惑军心和教唆新兵逃跑等罪名将老兵斩杀。 老兵之死,标志着一个时代的结束,混吃等死的时代将一去不复返,所有的新兵只要上战场能杀够三个敌人便能获得一级的升迁,杀上六个敌人就能获得两级的升迁,以此类推… “同胞们!敌人此刻正在五十里开外,他们凶神恶煞的向我们奔袭而来,我们不能坐着等死,我们必须拿起武器,保卫自己的家园!” “保卫家园!做一个铁骨铮铮的男子汉,想要当大将军,就奋勇杀敌吧!” “但是,本王不允许有任何的蛀虫存在,凡是有贪生怕死之徒,这个老兵就是你们的榜样!” 白少阳说这些话的时候语气虽然非常温和,但却又极具震撼力。 江阳军们磨刀霍霍,进入了备战状态,从此刻开始,每一个人的命运都将会发生改变。 一场蜕变正在等待着所有的人,一场大战即将拉响… 第七十二章 第一场胜利 来路不明的敌军以每天十五里的行军速度朝江阳军大本营进发,这速度虽然算不上块,但却很稳。 从他们进军的路线可以看出来,这是一支军容齐整的军队,虽全程暴露自己的行踪,但又无视眼前的一切阻碍。 江阳军临时组建的前营军,绕道越过这支不明身份的五千大军之后,发现一个令他们震惊的消息,此军的装备极为的精良。 他们的铠甲和武器远远比同时代的各种装备要精良的多,这个消息迅速传回江阳军高层的耳朵里。 这就等于仗还没有开始打,江阳军的队伍就落了下风,一山更比一山高,虽然这支来路不明的军队的装备“非常精良”,那也只是相对于普通的军队而言。 白少阳打造的这支江阳军,并不存在这样的问题,因为在兵器这一层面,江阳军所配备的兵器并不会比这一支来路不明的军队的武器要差。 一支身份不明的军队,显而易见,这绝对是一个威胁,不论他来自何处。 打仗讲究的是一鼓作气,一旦士气没有了,战争的结果就可以预知了。 兵法虽然可信,但战场上的局势瞬息万变,不能拿兵法照搬照套,长途奔袭而来的军队虽然气焰嚣张,毕竟舟车劳顿,想要取得胜利并没有那么容易。 夜幕缓缓降临,落下帷幕。夜空中的银河,今夜分外醒目。 一个青年站在月夜之下,望着天上的星宿,此人约莫二十三四岁,名叫杨袁,正直风华正茂之年。正是他率领这五千大军朝江阳军大本营杀气冲冲而去。 大冷的天气,杨袁手里拿着一把扇子,还时不时扇动两下。 “主帅!江阳军大本营已近在咫尺!” “还有多少里?” “已…不到十五里!” 回答杨袁问题的是一个威武的大将,他的脸上青筋暴起,满眼透着杀气。 “不着急,放缓前进的脚步,看看江阳军有何发应!” “主帅,我军此时气势正盛,不如加快脚步,一口气端掉江阳军,何必如此磨磨蹭蹭,机不可失,时不再来啊!” 杨袁呵斥一声,道:“你是主帅,还是我是主帅,传我的令下去,大军在此驻扎三天!” 将军虽不能理解,但杨袁毕竟是主帅,于是也不敢造次什么,朝点头答应下来,并传令下去令大军驻扎在此。 虽然将军慌得一逼,但杨袁却不慌不忙,望着这月色,居然有了一丝伤情。 看着繁星点点,不知不觉便陷入了沉思,也不知他究竟在想什么,此刻正好一颗流星飞逝而过。 “莫非这预示着什么?” 流星飞逝,预示着伟人生命的凋零。 天气寒冷,杨袁进入了军营,站在篝火旁边,他不停搓着双手。在他的身边,几个歌女再琵琶曲伴奏之下婀娜舞动。杨袁却无心欣赏,一直陷落在流星飞逝的遐想之中。 “流星飞逝,莫非预示着什么?” 对于流星飞逝的景象,杨袁心里总觉得有些不能安心下来,流星坠落就会有人死亡,这对大军出征非常不利。 杨袁本就有些心神不宁,挥袖一甩,唱弹琵琶的侍女慌忙逃离而去,竟然不慎打翻灯盏,愈发令愈发杨袁不快。 可怜的侍女被杨袁挥剑砍死,另一个跌跌撞撞出了大营。 血染军营,这本不是杨袁所想见到的,可是却不知为何此刻竟然开始心烦意乱起来,冥冥之中似乎觉得有些事情要发生。 大营之外,大雪毫无征兆的到来,虽然他们的气势很盛,但是谁也不愿上战场。乾元二年马上就要过去了,所有的士兵都想回去过一个新年,他们并不想魂洒沙场。 于是杨袁找巫师卜了一卦,巫师连连摇头,表示此次出征,诸多不利,恐怕不仅不能取胜,反而有可能把本都折了。 然而诸多大将却接二连三的“逼迫”杨袁,让杨袁几乎失去任何正常的判断。 正当杨袁坐卧不安之时,有听闻军粮被烧,顿时怒火中烧,竟然一口血喷了出来。 前营军十八个年轻士兵因此以付出生命的代价,烧毁杨袁五千大军千石粮食,断了敌军的后援,最终只有三个前营军狼狈逃回江阳军大本营。 此事传回江阳军大本营,白少阳悲喜交加,杨袁得知军粮被烧,不但没有撤军的念头,反而连夜拔营而起,气势匆匆朝江阳军火速奔袭而来。 一场不可避免的大战,终究要爆发,一个是杀气腾腾的杨袁,一个是壮志凌云江阳王白少阳。 兵马未动,粮草先行。 但是如果粮草被人劫了或者烧毁了,那可就是另外一回事了。 军粮被烧,杨袁的军队瞬间便如泄气的皮球一般,哪里还有什么战斗力,此刻战意也全无,大多数士兵不过是被逼迫着上战场而已。 人是铁,饭是钢。好歹也让人家吃饱饭,要不然哪有力气打仗。 杨袁抱着必死之心,带着五千“死士”杀气腾腾而来。 江阳军以逸待劳,早就备好了三千口快刀和一千架弓弩在家门口等候疯狗们的到来,一场激烈的大战即将拉响。 杨袁的五百先前部队,率先抵达,抵达没有多久,还没有来得及喘气的功夫,便遭遇到了“臭鸡蛋”的袭击,顿时臭味弥漫,这些臭鸡蛋都是白少阳的杰作,一般人连听都没有听过这玩意,这玩意儿熏都能熏死人。 还没有从臭味中缓过劲来,四面八方飞射过来的“火箭”又把他们射了个透心凉。 晕头转向的敌军先前部队发出了嘶声裂肺的呐喊,可是这一切都无济于事,想要入侵必然要付出代价。 一千敌方骑军随后赶到,他们是杨袁最精锐的部队,嫡系中的嫡系,王牌中的王牌。 他们擅长于野战,可是却被引入了一个密林之中,由一千人组成的骑军瞬间便消失在了密林之中。他们被分散开来,然后被各个击破。 骑军轻便,灵活,耐力好,善于长途奔袭,战马们吃干粮,补给辎重便于携带。 他们在快速的运动战和突袭战中比较容易取得的胜利,但是此刻他们却遇到了大问题。 因为这些骑军被引入了战马最讨厌的地方,因为这里面有密林、沼泽和湖泊,战马在里面的移动速度非常的慢,并且很容易就迷失方向。 而在这密林之中,白少阳又安排了许多潜伏在里面的“杀手”,白少阳活生生的把这场原本在草原上进行的战役,把它变成了一场游击战。 敌军骑兵在这里根本无法发挥威力。江河湖泊加密林,让骑兵看着就头疼,马跑不起来,视线又不开阔,这让灵活的江阳军找到了有效的破敌办法。 敌军五百先前部队的惨叫声还没有停下来,一千敌军骑军又被带跑偏进入了密林。 在草原上撒野惯了的骑军,一脸懵逼的进入密林以后,就如无头苍蝇一般到处乱窜。别说是东南西北,连自己是谁都搞不清楚了。 这一片密林虽说不算大,但也有几百公顷,等到他们差不多搞明白了方位,体力也就差不多消耗殆尽了。因为失去了粮食补给,骑兵们纷纷选择丢弃战马,甚至有些骑兵选择了投靠江阳军。 接下来赶到的步兵,更是一个个面如土色,长途跋涉而来,这还没来得及休息,便被杜月仙和牧凡等江阳军统领所率领的三军六阵的威武之师杀了个片甲不留。 残兵败将们纷纷倒戈,江阳军虽有所伤亡,但终究还是取得了胜利,这亦是白少阳的第一场胜利。 对于杨袁而言,这是一场令他蒙羞的战役,整个战斗过程都令他觉得有些诡异,原本以为的碾压式屠杀只不过是一个笑话。 五千敌军,最终只剩下不到三分之一,他们纷纷倒下,没有人知道他们叫什么名字,又是从何处而来。此刻的他们只是一具具冰凉的尸体,他们横七竖八地倒在地上,层层叠叠,就如堆积的积木一般。 天气冰冷的有些可怕,也似乎是有意掩盖这血腥的景象,大雪纷纷落下,覆盖着这些冰凉的尸体。此时他们还尚且有一丝丝余温,但是很快也会消失殆尽。 白少阳命令后勤阁的成员对这一次战役进行清点,杨袁身边还有最后36个追随他的人,但是他们被江阳军最精锐部队团团包围。 杨袁的嘴角依然挂着微笑,对周边所有的人都不屑一顾。 “为何要与我作对?” 杨袁从马上下来,走到离白少阳三十米开外,用手弹了弹发梢上的落雪。 “一切都结束了” 说完这句话以后,杨袁闭上了眼睛,仿佛已经顿悟了那颗飞速流逝的流星究竟是谁。 此刻,在他的脑海里飞速划过一帧又一帧画面,只是遗憾的是没有哪一幅画面属于他,也没有哪一幅画面能够多停留一秒钟。 每个人都有属于每一个人自己的归宿,杨袁依旧是一言不发,他实在是不知道该说什么,他看了看身边的36个弟兄。 杨袁的眼睛突然变得模糊了,眼前的世界也变得模糊了,如此不真实的世界,杨袁此前从未感受过。 嘴里明明有话要说,却又被他吞咽了下去,但是他还是决定开口,说完最后一句话。 第七十三章 杨袁魂游地府 杨袁每迈出一步,都觉得异常艰难,五千大军被败光之后,他反而一身轻松。 白少阳见过许多喜欢装逼的富家二公子,总是喜欢在人前人后炫耀,他们少有经历过苦难和挫败感。 “江阳王,我想和你谈一谈” 这是杨袁开口说的第一句话,他脸上是没有表情的苍白,或许是被冰雪扑打的缘故,他的脸没有一丝血色,而他后面的三十六个残兵也同样没有一丝血色。 “不,主帅,不能投靠江阳军!” 一个声音已嘶哑,盔甲已破败的将军下马来,一步步跟着上来,无力的对着寒气逼人的雪花道出这一句可笑而又可悲的话。 只是,他实在太过于微不足道。 “你给我退下!” 杨袁回过头看着紧跟着自己的心腹,同样用无力的语气回应道:“我们已经败了,一切都结束了!” 从口里呼出的气变成淡淡的冷雾,因为温度降低的厉害,所有人都开始变得行动缓慢。 “你想和本王谈什么?” 令白少阳没想到的一幕出现了,杨袁双膝跪地,道:“杨袁愿意归顺江阳王!” 杨袁的这一跪,气节在瞬间烟消云散,他身后仅存的三十六人也纷纷都脸上惊变,面露恐惧之色。 “主帅,三思啊!” “主帅,不可啊!” “万万不可被其所诓骗啊!此人是天下第一大狗贼,为人阴险狡诈,乃是假仁假义之辈,说什么要光复大乾国,实者乃是大奸雄!” 白少阳听完以后,原本的寒意瞬间消散,浑身居然暖和起来。 “呵呵” “有点意思,莫非我白帝城少阳这么有名了?” 被人骂的狗血淋头,白少阳居然有些得意起来,不仅没有觉得浑身不自在,反而觉得非常痛快。 “不关他们的事!” 杨袁一字一顿,道:“成王败寇,杨袁无话可说,败了就是败了,杨袁愿意认输!” 张虎吊马赶到,大呵一声,道:“杨袁狗贼!现在看你往哪里逃!” 说话间手中举起长枪便要刺死杨袁,枪还未到,杨袁一个侧身弹地而起,从怀中抽出一柄短剑挡了回去。 瞬间火花四溅。 此役,杜月仙统帅的陈皮阵破敌八百,牧凡统领的弓弩军破敌六百,李彪和张虎的骑军破敌五百,刘麻子领麻黄阵破敌三百。 得胜归来的张虎此刻正在狂喜之中,想要斩杀杨袁,表达心中的喜悦。 人在将死之时,求生欲望极强,此时曾经那些辉煌的头衔变得微不足道,在生命面前,所有的高贵都不值一提。 “杀死杨袁!杀死杨袁!” 江阳军的士气高涨,纷纷围在杨袁身边高喊杀死他的口号。 杜月仙压马赶到,看到狼狈不堪的杨袁更是冷哼一声,随后一口吐沫飞出,骂道:“看来,杨大将军也是一个贪生怕死之辈!” “江阳王,处死杨袁吧!否则放虎归山,后患无穷啊!” 杨袁转身看着自己仅存的36个围在自己身边的士兵,希望能够从他们那里听到一丝能够安慰自己的话。可结果却再一次让杨袁失望了,36个士兵齐声高喊:“自刎吧!主帅!” “请主帅自刎!” 杨袁彻底崩溃了,连自己身边之人都把自己抛弃了,此刻的他再也说不出话来。 这滑稽的一幕,令白少阳也觉得有些尴尬,一个人活的如此卑微,已经没有了任何的意义。 “请主帅自刎!” “你们!真的希望本将死吗?” 杨袁此刻似乎已无话可说,此刻,在他的周围,全都是希望他死的人。 杨袁把唯一的希望寄托在了江阳军主帅白少阳身上,用无助的眼神望着白少阳,却再也说不出他心里最想说的那句话。 杨袁与白少阳的对视只有短短的几秒,杨袁却觉得过去了几个时辰那么久。 而在白少阳的身边,也全都是希望处死杨袁的声音。 这是令人觉得可怖的求生眼神,整个世界在杨袁的眼前变得模糊起来,杨袁也再也看不清楚这个世界的模样。 他跌跌撞撞,被一支冷箭刺穿了身躯,箭从他的胸膛飞出,杨袁一个踉跄跌出几十米远。 他张开双臂,不知在拥抱什么。 “我,不想死!” 杨袁喷出一大口血,此刻已经精疲力尽,没有动弹的力气,随后他身边的36个逼迫他自刎的士兵纷纷丢掉武器跪倒在地,齐声道:“我等愿意归顺江阳王,愿江阳王洪福齐天!” 白少阳被眼前的一幕幕彻底搞懵了,这种令他错愕的反转一时竟不能够接受。 逼迫主帅自刎,自己却又另投他主,这种匪夷所思的事情白少阳还是第一次遇到。 白少阳隐约觉得此事并没有那么简单,总觉得这其中有什么不可告人的秘密,却又不知究竟事情出在哪里。 此战已有数千敌军归顺了白少阳,这也确实是大势所趋。 白少阳思想还未缓过来,几个头领便纷纷把头重重磕在地上,请求白少阳封赏立功的将士。 不论是底层将士还是江阳军的三军六阵统领,他们纷纷赤裸裸的邀功,敌军的首级被他们摆放在地上。 眼前所有的人,没有任何的含蓄可言,好不含蓄的表达自己的想法,似乎一切都是无可厚非之事。 “主帅,请对立下军功的将士们进行嘉奖,按照所立下的军功不同,给予不同的嘉奖!” 不停的有人上来劝进,所说之话虽然含糊,但句句都透着让白少阳称帝的意思。 手中只有区区几千大军,想要称帝,这是非常可笑的。 此刻,除了白少阳以外,所有的人都失去了理智。 倒地不起的杨袁,彻底的没有了呼吸,而想要与白少阳说的话也只能带到另一个世界中去。 白少阳感觉到了一股从所未有过的寒气,此刻在他的身边,全都是在依靠他的人,全都是需要依靠他的人。 并且这些人都希望他能更加强大,只有白少阳变得更加强大,这些人才有可能获得更多他们想要的东西。 给这些将士们一定的嘉奖是之前已经定立下的规矩,但是被人“逼迫”实在不舒服。 原本应该高兴的论功行赏,令白少阳极度的不悦,但明明是满脸的不高兴,却要故意表现出来开心。 对于那些有功的将领们,对于他们的褒奖一样都不能少,此时此刻,白少阳才真正意识到了自己真的成为了“孤家寡人”。 所谓高处不胜寒,其实就是这个道理。虽然站得高,但是在高位上面,却有着无穷无尽的痛苦,这是常人不能够理解的。 杨袁的死,并没有令白少阳觉得非常开心得意,反倒是让白少阳觉得有些悲凉之感。 在利益面前,所有的人都变得如此可怕,他们迫不及待的想要获得更多,他们也迫不及待的想要功成名就。 没有人会在乎失败者,那些尸体被冰凉的雪覆盖,胜利者却在狂欢。 白少阳也逐渐的明白了一个道理,没有什么事情是不可能的,没有什么事情是不可能发生的,亦没有什么事情是不可能改变的。 对于这个时代的了解,白少阳也逐渐的清晰了一些,对于以往的那些认知,白少阳也逐渐的有了一个新的理解。 对于强权者而言,感情必须被剥夺,那不能有任何的情绪,因为对于下属而言,他们想要的只有实实在在的东西,而并非是花里胡哨的空头支票。 杨袁死了,他的灵魂离开了躯体,他的灵魂四处飘散,成为了孤魂野鬼。 但是杨袁并不甘心,对于杨袁而已因为这件事彻头彻尾都是一个骗局。 杨袁的属下策划了这一场骗局,以至于使得杨袁败光了所有的家底。 他再也没有任何的机会翻身。 策划这场战争的就是他身后的36个英勇的战士。 但,白少阳依然被蒙在鼓里。 此刻来自地狱的孤魂野鬼正在召唤他,杨袁被黑白无常勾了魂,去往了传说中的幽冥界。 大乾国有大乾国的幽冥界,这里的幽冥界更加的幽深和诡异,所有的人死后都将得到审判。 杨袁不甘心就这样死,但是把手幽冥界各个洞府的小鬼特别难缠,杨袁每进入一关卡,这些小鬼就找他讨要银子。 “我不服!” “我不该就这样死!” 杨袁唉声叹气,却又无能无力,被小鬼锁住了脖子,牵引着往前面走。 哈哈哈… 在诡异的笑声中,杨袁被带到了一个额头满是脓包的的四方脸鬼王面前,他手中握着一杆鬼笔,在“生死簿”上写写画画。 “你就是杨袁?” 鬼王大声喝斥道。 杨袁拜道:“拜见鬼王,本将就是鬼王!” 鬼王冷笑一声,道:“杨袁,你真是一个糊涂蛋,死有余辜!” 杨袁道:“本将被属下所骗,实在咽不下这口气,我一定要斩杀36个狗贼!” 鬼王道:“好,本将允许你投胎转世,只是你又该如何报答我呢?” 杨袁道:“本将有的是金银财宝,只要鬼王开口,一切都不在话下!” 鬼王摇头道:“银子对本王无用,本王需要的是另外一样东西,你能否为本王取来?” 杨袁疑惑不解,道:“不知究竟是何物,还请鬼王开示!” 鬼王笑道,你附耳过来,我说与你听,说罢,杨袁靠近鬼王并在其耳边念念有词。 杨袁听后,面色逐渐变得凝重起来,满脸的不可思议表情。 第七十四章 狼毒阵主帅就位 听完鬼王的话,杨袁倒吸一口凉气。 杨袁有两点没有想到: 第一点:就是原来幽冥界也如此的腐败。 第二点:就是原来白少阳的名气远比他想的还要大。 鬼王想要让杨袁接近白少阳,并找到那本“时空档案剧本”,想要看看里面究竟写了什么内容,这是鬼王最为感兴趣的地方。 鬼王也有自己的私心,这也是杨袁没有想到的,一个对钱财没有兴趣的鬼王,却对一本“时空档案剧本”非常感兴趣。 因为鬼王不能离开自己的领地,所以这件事只能托付于别人去做,正愁找不到人,杨袁的出现让鬼王看到了希望。 “时空档案剧本”究竟隐藏着什么样的秘密,杨袁自然是不会知道的,但是从鬼王那狡黠的表情中杨袁却已经揣摩出了一丝端倪。 聪明人与聪明人之间过招,用不着多说什么,杨袁明白鬼王的意思,同时鬼王也给杨袁开了一张“延迟退休”的发票。 对于杨袁而言,这一笔交易是稳赚不赔的,只要让他再一次活着,那36个背叛他的人,没有一个人能够有好下场。 杨袁的复仇计划在与鬼王交易之时,便已经全部策划好。 鬼王为杨袁重新打造了一个身份,也只有这个机会才能做到真正有机会接触到白少阳。但是仅仅接触到白少阳这还远远不够,所以鬼王给杨袁安排的身份是投胎为白少阳的儿子。 投胎成为敌人的儿子,这是非常疯狂的事情,虽然杨袁有那么一些不愿意,但是仔细想想,自己的小命捏在别人手里,哪里还有什么选择的余地,于是也就痛快地答应了。 江阳城。 时光飞逝,乾元三年悄悄来临。 江阳军人多马肥,在接着打了几场胜仗以后,不少英雄好汉纷纷来投靠。 此时的江阳军已有三万大军,主帅白少阳也被大乾国民间第一榜逍遥榜挂上了名号,位列第六位,潜力值几乎要爆了棚。 虽然江阳军的人数在不断的扩张,但同时也发生了许多诡异的事件。这些无法说清楚的诡异事件,让白少阳愈发的心神不宁,特别是赵铁锤的下落不明,更是让白少阳夜不能寐。 围剿山贼的赵铁锤一去不回,活不见人,死不见尸,就如人间蒸发了一般。 由于穿越来到这个坑爹又坑人的时代发生太多诡异之事,所以白少阳也就没有把赵铁锤的神秘消失当一回事。 论功行赏一番以后,闹哄哄的将士门也就安宁了下来,既然得到了好处,于是也就没有理由再继续闹腾了。 一座新的江阳城王府正在全面建设之中,这虽然不是白少阳的意思,但底下的那些将士们可比较在意这件事情。 主帅的颜面就是他们的颜面,若是没有几十间华丽的主帅府,堂堂一个江阳王的面子又该往哪里搁呢?于是,在永丰镇,几十间主帅府在万众瞩目中开始动工修建。 但,白少阳一直对江阳府念念不忘,特别是江元昊在江阳府第三棵大樟树底下埋下的神秘之物。 江阳府被吴宁打造成了一座铁城,连一只蚊子都飞不进去,而吴宁也天天在江阳府内夜夜笙歌,不问外面的事情,每日府内的一切开支用度也都从外调度运进来。 经过一次大战,贾云州迅速成长起来,成为了有魅力的战士,在白少阳的提拔下,贾云州进入到江阳军中统领行列之中。 狼毒阵统领位置的空缺正好给贾云州提供了机会,现在到处都是用人的时候,白少阳也自然就想到了贾云州。 而此前之所以取名为狼毒阵,自然也是有原因的。 狼毒本为药草名,瑞香科植物,有毒,可用其根祛痰、止痛、消积、杀虫。 取狼毒阵为名自然也是颇有有深意的,白少阳就是要给那些蛀虫们杀杀毒,敲打敲打他们,让他们不至于忘了本分。 但作为狼毒阵统领,为人一定要狠毒,人不狠难站稳。 胆大心细,为人不徇私枉法,能忍受常人所不能忍受之事,正是由于他身上有这些“优点”,白少阳方才看中了他,并对他委以重任。 至于组建这支江阳军的更深层原因,白少阳自然不会对外宣布,人总得为自己找一条后路,而“狼毒阵”就是白少阳袖管里的嫡系军队。 贾云州一步登天,从一个普通的士兵摇身一变,成为狼毒阵统领,这种有些梦幻的事情让贾云州到目前为止还不能完全相信。 对于一个普通小士兵来说,能到此高位,可以算是人生已经达到了巅峰,这是多少人一辈子也无法企及的位置,而贾云州年纪轻轻便能爬到此高位,令众人错愕不已。 狼毒阵被独立于三军六阵之外,不受任何部管辖,与亲军阁的地位同等。 白少阳有意把狼毒阵打造成为一支最为精良的“特工部队”,人才培养主要以特工为方向,并训练他们的多种技能,让他们在全方面都能发展。 接着,白少阳又宣布了一个让众人惊掉下巴的决定,贾云州被特许进入亲军阁,成为31个亲军阁成员中的第3个亲军阁阁员。 此前杜月仙和牧凡之所以能够进入亲军阁亦也是因为得到了白少阳的允诺,现在亲军阁又增加了一个人,但“亲军阁”最为关键的核心人物依然是一个谜。 狼毒阵统领主帅就位以后,便开始了对狼毒阵的士兵的训练,每日操练阵法,排兵布阵,丝毫不敢有所懈怠。且狼毒阵在训练的时候,由不得任何其他外人靠近,一切训练都为保密状态。所以狼毒阵越来越神秘,江阳军其他军阵将士们对于神秘的“狼毒阵”也就有了更多更大的兴趣。 最为精良的配备,最为精良的武器装备,以最为精良的粮食补给,一切一切最好的资源都由“狼毒阵”优先选择。 只有最优秀的人才有机会进入狼毒阵,所以想要进入狼毒阵必须是优秀的,说十里挑一毫不夸张。 与狼毒阵相比较,其它军阵显得黯淡无比。 人怕出名,猪怕壮。在军中的威望并不算高的贾云州便被不少人视为眼中钉肉中翅。 一场发生在江阳军内部的斗争拉开了帷幕… 第七十五章 有备而来 乾元三年,春。 冬日的寒气渐去,春回大地。 温暖到来,活力恢复。 此刻,新建的江阳府也已完成主体部分,内部装饰也在有条不紊进行之中。 对于这一个新年礼物,白少阳没有办法拒绝,并非是说白少阳喜欢戴高帽子的,因为,有许多事情是很难用哲学解释清楚的。 人,无论走到哪里,都要有一个属于自己的家。 更何况江阳王是谁呢? 虽然,这个时代落后,不够繁华,更说不上美好,但白少阳不用为生活烦恼,更不用被高昂的房价困扰。 手中握着权利,实在是一件美好的事情,没有爬到一定的高度,许多事情是看不清楚的,更不可能看的懂。 一个人被人依靠,那种感觉不仅仅只是自豪,且还有一丝孤独。 没错,那种感觉就叫作孤独。 江阳府外,却是另一番情景,另一个世界,另外一番天地。 春风吹动他的发梢,轻轻柔柔扑在他的脸上,一切都恰好到不可思议,一切都恰好到令人心碎。 小小少年,离家远游。 他的眼里透着一种令人琢磨不透的感觉,此刻,时间被不经意间拉长。 这少年明眸皓齿,眉清目秀,特别是那双眼睛,更是不一般的传神。 这容貌,绝非一般。 少年敲了敲江阳府大门,一个被春风吹的有些昏昏沉沉的中年摇摇曳曳走到江阳府门前,缓缓拉开这大门。 门缓缓被打开,管家疑惑望着敲门少年,打了一个长长的哈欠,慢悠悠问道: “你…找谁?” 敢敲江阳府大门的人定然不是普通人,世人总喜欢戴着有色眼镜看世界。 愈是一无是处的人,愈是被人压榨的厉害,愈是春风得意,愈是受人尊敬。 虽然心中依然有许多的疑惑,但江阳府头号大管家的名头毕竟在这里,怎么能够认怂? 在气质方面,是绝对不能认输的,江阳府看门人,虽只是一个卑微的身份,即使狗仗人势又能如何?江阳王是谁?那可是江阳城最靓的仔! 能够成为江阳王的狗那也是值得炫耀的事呀! 少年整了整衣服,道:“我是你们家老爷的朋友!” “朋友?” 管家一脸懵逼看着眼前少年,这少年不过七八岁,江阳王也并非是那些有什么特殊癖好的人,怎么可能和一个七八岁的少年是朋友。 听完少年的话,管家也不敢怠慢,于是便急匆匆地回了里屋,把此事如实的禀告给了白少阳。 自从搬进新的江阳府以来,每日都有一些奇奇怪怪的人来求见白少阳,有自称是白少阳亲戚的,有自称是白少阳童年发小的,有自称是白少阳叔叔伯伯的,什么样的人都有。 一个人一旦有权有势以后,便再也没有安宁的日子。 在听完管家的话以后,白少阳也就并没有在意这件事,以为又是来碰瓷敲竹杠的,便想要让管家把他打发走了。 然而门外这少年却不依不饶,说什么也不肯走,并声称有重要的事情要和白少阳谈。 赖在江阳府外门口不走的少年,他那死皮赖脸的精神感动了白少阳,于是白少阳决定见他一面。 少年被走进了江阳府,他的眼睛纯澈,没有被任何物质污染。 “这太可笑了吧!我虽比你要年长一些,但你说你是我的朋友,这事也太荒缪了吧!” “怎么,你不信?” 白少阳道:“这些鬼把戏,骗骗小孩子还行,想要骗我可没有那么容易!” “若不是因为实在无聊的乏味,本王又怎么会理会你!” 少年并未强行解释什么,只是淡淡一笑,道:“我听闻江阳王与其它军阀不同,是千古难见的明主,今日一件,也不过如此!” 一个七八岁的小童,所说之话完全不与其年龄相符,这让白少阳很讶异。 “本王看你不过七八岁,这些话都是谁教你说的?” 少年道:“王戎七岁,尝与诸小儿游。看道边李树多子折枝,诸儿竞走取之,唯戎不动。人问之,答曰,树在道边而多子,此必苦李。取之,信然。” “有志不在年高,江阳王为何瞧不起我呢?” 白少阳哈哈大笑,乐道:“好!本王已许久未见过像你这种厚颜无耻之徒,今日本王一见,的确觉得你很不要脸!不过,本王很喜欢。” 少面也跟着笑道:“多谢江阳王夸奖,我一定再接再厉,不辜负江阳王的期望!” “闲话少说,你找我究竟有何事?” “此事来话长,又岂能是三言两语能够说清楚的?” 见少年话中有话,白少阳也逐渐的意识到了此人来者不善,或许还真的不是来开玩笑的。 第七十六章 未卜先知 白少阳并没有直接怼这少年,而是点了点头,没有打断这个少年的话,并让他继续往下面说。 能够如此中气十足说出这一句话,这足以说明这少年身份不一般。 少年名叫东泽林,自称有前世记忆,并说出了几个足以证明自己的故事,且这些故事若非是亲身经历者,是不可能说出来的。 东泽林几乎以“全景还原”的方式,还原了白少阳与杨袁之间的对话,光是这一点,便已经让白少阳对他有了不小的兴趣。 这些事情若非是亲身经历,又怎么可能全部都清楚的知道。 虽然白少阳的内心已经汹涌澎湃,但表情依然压抑着,不想在这少年面前表露出来。 被人猜透内心,并不是一件有趣的事情,反而会让人产生恐惧之感,这就好比被算命的人算中,总觉得人生从此就被束缚住了。这当然不是一件有趣的事情。 接着,宁泽林又说了几件与白少阳有关的事情,但大多都只是点到为止,分寸都把握的很好。 东泽林的表现,也自然是与他的年龄不相符的。 聪明人与聪明人之间的对话,往往只是点到为止而已,并不会无休无止的以一种毫无意义的方式争论下去。 通常情况下,他们不屑于争论,他们非常容易就能找到对方要害。他们也非常清楚的知道自己要什么,所以他们并不会把时间浪费在没有意义的事情上面。 接着这少年开始讲述了关于自己的“离奇经历”,一个关于转世投胎者的故事。 若是在以往,遇到这种讲述这种离奇经历者的故事,白少阳是断然不会相信的。 “我叫宁泽林,我的前世是一个极方正、质朴且有学问的读书人,别看我年龄小,可我却有着前世的不少记忆,我永远也忘不了那一场屠杀。” 白少阳不免有些毛骨悚然,觉得这小少年比他这个穿越者还更加瘆人。 白少阳故作镇定,道:“本王的那些事情,都是众所周知的,你即使知道也说明不了什么问题,如果你想知道关于本王的事情,你可以有一千种方法。” “不错!江阳王的名头的确很大,整个江阳城没有不知道的,不过有些事情别人就未必知道了!” “你知道本王最讨厌什么吗?” 宁泽林道:“不知,请江阳王指教!” “一切对本王有威胁的人,都应该被抹去,并从这个世界彻底消失!” 冰冷的语气,毫不客气的警告,让气氛有些凝固。 这与年龄不相符的少年,究竟是何身份,来江阳府又有何意。白少阳相信在这少年背后一定有某种力量在操控着他。 白少阳打算打开天窗说亮话,不想与这少年绕弯子。 “坦白说,你想要什么,可以拿什么和本王交换,你又能为本王做什么?” 无利益和好处之事,白少阳自然是不愿意去做的,白少阳还年轻,并不想让一个七八岁的小屁孩跟在自己身边。一个和拖油瓶一样的小家伙跟着自己,并不能给自己带来任何实质的好处。 接连的追问,让宁泽林一时有些懵圈,虽然宁泽林长着小孩的躯体和容貌,但骨子里还是一个有远大抱负的成年人。 “我承认我知道的不多,但我更知道你不是一个普通人,你从另一个时空来到这里,但我不知道你的计划是什么…” 能够把话说到这份上了,白少阳也就不再藏着掖着,反而开怀大笑乐:“不错!不错!你都说对了,既然你能知晓这些,那便说明在你的背后还有一个比你能力更大,知道的更多的人,那么这个人他是谁?” 白少阳的语气,和缓之中带着杀意,心里也在考量究竟该不该让眼前的这个少年彻底消失。 思来想去,最终道出一句:“我可以留下你,不过你能为我做什么呢?” “我年纪还小,功名什么对我没有什么用,我还是要银子吧,多存点银子,说不定将来还能救我一命。” 对于宁泽林这种既实在又粗暴的性格,白少阳实际上是很欣赏的,一个人喜欢点什么并不可怕,可怕的是他啥都不喜欢。 “本王很喜欢你的性格,不拐弯抹角,够直接,不过我现在关心的是你能给本王带来什么,我总不能养一个废物吧!” “明人不说暗话,我和你等价交换,不会让你吃亏!” 宁泽林隐藏真实目的,并放出烟雾弹,欲盖弥彰。这种道行岂是一个娃娃能够想的到的,这也自然是白少阳没有想到的事情。 宁泽林通过其自身所拥有的“超能力”,对于未来几年的局势有着一个a清晰的判断,这种能力也自然不是普通人能够替代的。 也就是说,宁泽林有先知先觉的能力,虽然他的这种先知先觉的能力还并未得到认可,但这已经足以给宁泽林加分不少。 拥有一个有“超能力”的人才加入,这自然不是一件坏事,只要是能够给自己带来好处的事情,多多益善。 一个外貌只有七八岁的娃娃,却拥有着成年人的思维模式,不仅如此,他还有着成年人都不可能拥有的“超能力”。 为了证明自己的这种“超能力”是存在的,宁泽林做了他的第一个预测。 他的这个预测同样也令白少阳无比吃惊。宁泽林的预测是大乾国皇帝陈列将会在三个月内驾崩。而这个预测,同样也是时空猎人也曾说过的话。 听完宁泽林的话,白少阳便对他有了更多的了解欲望。 大乾皇帝将会在三个月内驾崩,这件事的影响是巨大的。大乾国皇帝陈列并无子嗣,究竟传位于水,这还是一个未知数。 虽然陈列无能,但毕竟还是大乾国的皇上,只要他不死,下面的军阀闹的再欢乐,也还要看着他的脸色。 当陈列一旦驾崩,局势究竟会如何发展也就成为了一个未知数。 国不可一日无主,想着大乾国皇上这个位置的人不在少数。到时候谁还和你讲什么仁义道德,大军阀吃小军阀,小军阀吃小队伍的情况将会日常发生。 三个月内… 在接下来的三个月内,白少阳要做的事情更多了。 为了避免被大军阀吃掉,白少阳必须做出选择。 第七十七章 梦境结束亦是开始 白少阳从来没有想过要当英雄,也从来没有想过要当大人物,他真的从来没有这样想过。 但是此时此刻,于是逼迫了他不得不做这样的人,逼迫着他不得不做这样的事。 已经说过无数次要做出选择,这一次真的要做出选择了,小小的江阳城,再也容纳不下他。 人不狠,站不稳。 白少阳非常深刻地明白这个道理,现在他必须做出一个艰难的决定。 宁泽林尚且知道这个一个道理,若是他自己再不能醒悟过来,恐怕为时已晚。 江阳军完全可以做到像一块海绵一样,把散兵游将吸收过来,壮大队伍非常重要,在一场暴风雨即将来临之前,应该考虑的是如何躲过这一场暴风雨。 读书人可以两耳不闻窗外事,可是他却不行,至少这一辈子不行,从百少阳踏上行军这条路开始,他的人生便再也没有退路。 多少双眼睛在盯着他,白少阳并不能知晓,有多少人在依靠着他,白少阳却很清楚。 创业总是艰难的,自古以来都是这样。 “我觉得我们之间有必要好好谈谈!” 白少阳以对待大人的口吻与宁泽林交谈,希望能够在他身上挖掘到更多的信息。 只是眼前的少年的笑容,却逐渐模糊,明明没有喝酒,为何脑袋如此晕乎乎?白少阳并不能知晓。 随后便是一阵天旋地转。 一阵眩晕过后,白少阳突然从梦中惊醒,才发现手中紧握着一支笔,是一支黑色水笔。 这一幕似乎曾经经历过,此刻他的意思非常清晰,这件事情他绝对经历过。 刚才发生了什么? 白少阳突然有些恐惧,开始怀疑刚才究竟是不是做梦。 “白少阳,你怎么又在上课的时候睡着了?” 这亲切又刺耳的声音让白少阳顿时觉得有些毛骨悚然,因为这声音他更熟悉了,隐隐约约觉得似乎一切又重演了。 说话的是一个中年妇女,她用手推了推眼镜,一脸严肃盯着白少阳看。 我不是穿越了吗?这又是怎么回事? 当白少阳思维完全混乱之时,一个少年推了推白少阳,在其耳畔轻声细语道: “你刚才睡着了!” 听完这句话以后,白少阳顿时觉得如五雷轰顶一般,再也无法相信以前的一切,究竟什么是真,什么是假。他再也分辨不清楚。 我? 口中想说的话,又一次说不出来,再一次像被噎住了一般。 迈着摇摇晃晃的步子,全然不顾此时究竟在哪里,而他身后的那些少年,随着他的走远再一次变得模糊不清。 这一次,依然没有人阻止他,大家虽都诧异的看着他,但也没有任何人阻止他。 每走一步,白少阳就觉得身后所有的人都在倒退,并逐渐消失不见,就像是坐火车时快速逝去的场景。 走出之后,眼前既熟悉又陌生,似乎曾经来过,却又觉得不像。 哗啦啦… 雨,又一次悄无声息而来,把整个世界都迷蒙了,所有的故事都在雨中消失。 白少阳加速脚步,想要离开这个奇怪的地方,于是朝前方走去,路上行人来来回回,皆是行路匆匆,没有人理会他,只是把他当做空气。 走着走着,真的就饿了。 再一次感觉到了孤苦无依,白少阳只想吃点东西,赶紧把那该死的胃给填饱。 生活似乎就像是一个又一个圆圈,每天活成一模一样的人大有人在,白少阳觉得自己似乎又把曾经经历过的事情又重复经历过了一遍又一遍。 “接下来我将会看到所有的店铺都将会是关着的!” 当白少阳迈出步子以后,巡视了整条街,发现果然如他所料。 所有的店铺真的都是关着的,没有一家店铺开着。 现在白少阳的意识越来越清晰,接下来他将会看到一条没有尽头的街道。 一切真的如他所料,最后将会有一家店铺的门开着,然后白少阳会看到一个狗盆,并且与狗争食。 把自己曾经经历过的事情再经历一遍,这究竟是什么操作? 接下来的一举一动,都被白少阳提前捕捉到,并非是因为他有超能力,而是这些事情他真的曾经经历过。 现在白少阳的意识越来越清晰,面包店老板,还有那个神奇的生产日期… 接下来就是… 穿越到一个叫大乾国的国家,然后被打入大狱,又迅速被封为江阳王。 白少阳努力摇着脑袋,想要让自己的潜意识能够更清晰一些,但是他又一次失败了。 眼前的事物总是模棱两可,并不完全清晰,更不可能清楚。 从何处而来,又要到何处去,一个又一个未知的迷,一件又一件未知的事。 究竟是被谁主宰自己的命运,白少阳越来越不清楚,他试图逃脱,却又觉得有心无力。 白少阳想要让这该死的梦境快点结束,因为这已经不能让他分清楚这究竟是现实还是梦境。 被人当作试验品到处投放的感觉,和被人类当作小白鼠做实验又有什么区别呢? “呼~” 又是一个潇洒的转身,一个轻盈的身躯缓缓降落下来,他再一次落在白少阳的面前,依旧抚媚妖娆。 “我们又见面了!” 时空猎人又出现了,此刻时空猎人的出现反倒让白少阳踏实下来。 这是宁泽林第一次见到时空猎人,宁泽林第一次看到了时空猎人手上的那一本笔记本,也是他最想得到的一本笔记本。 虽然很近,却又很遥远。 “还有三个月!大乾国皇上就要驾崩了,不知道你准备的怎么样了?” 时空猎人几乎无视宁泽林的存在,依然以含情脉脉的眼神看着白少阳,这和多年前他们的第一次相遇一模一样。 “这个小家伙,不是什么好东西,你最好防着他点!” 时空猎人的指间在宁泽林的脸上轻轻地划过,然后他的手指头又转到了他的耳尖,用手捏了捏他的耳垂。 最后用大拇指和食指捏着宁泽林的下巴,道:“你最好老实点!你的那个后台靠不住!” 时空猎人似乎已经知晓了一切,只是不愿意戳穿而已。 至于更多,时空猎人就再也没有多说了。 上架感言 明天上架了。 谢谢! 第一章 你想知道他们开出了什么条件吗? 此时的大乾国就像是一块大蛋糕,谁都想来分一块,谁都希望自己能够多分一些。 于是乎各种势力都在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介入大乾国内政。 有人磨刀霍霍,有人暗等时机。 由于陈列并无子嗣,所以陈列不得不从皇室宗亲中选择一个成员来继承大业,但还没等到陈列说出传位于谁便已进入弥留状态。 此刻,陈列连水都已喝不下去了,加上神志不清,连人都已认不清。 陈列身边的内侍只好请出“皇室宗族族谱”,陈列举起摇摇晃晃的手,在陈氏宗族族谱上面一顿乱指。 最终陈列的手指在一个“陈东”上停了下来,众人都屏住了呼吸。 整个皇宫陷入了混乱之中,大乾国君陈列驾崩。 随后郑氏家族核心成员“郑文浩”带着军队杀入了皇宫,以“清君侧”的名义对皇室成员开始了一场大屠杀。 把持朝政的郑氏家族,也终于等来了一个千载难逢的机会,因为在朝中已经耕耘多年,所以半个大乾国如今都已渗透进了郑氏家族门徒。 郑文浩站立在陈列那冰凉的龙体旁边,抱着陈列的龙体大声痛哭,道:“皇上,为何就不能等等臣呢?皇上驾鹤西去,把这重担全压在臣的身上,臣诚惶诚恐呀!” “不过,请皇上放心,臣一定把那些和皇上作对的奸臣诛杀干净,为了大乾国的江山社稷着想,这个恶人就让臣来当吧!” 随后,在郑文浩的命令下,陈列被下令葬入玉华山玉泉山岭,三十多个平日里与郑文浩作对的大臣被郑文浩下令赐死殉葬。 此刻郑文浩已控制了大乾国京城的所有军队,在朝为官的所有朝臣一个也走不了,他们成了郑文浩手中的旗子。 随着陈列的权利一步一步被郑氏家族架空,陈列实际上早就成为了一个傀儡皇帝。 属于郑氏家族的美丽春天到来了,而对于大乾国的文武百官和普通百姓们而言,却是他们苦日子到来的时刻。 “大树底下好乘凉” 人心究竟怎样,只有在危难时刻才能正在显露出来,只要能够苟且偷生,依附于谁又有什么关系呢? 哪怕是平日表面上看起来刚正不阿的人,在面对着生与死的抉择的那一刻,也会哆哆嗦嗦的做出他极其不情愿的抉择。 虽然有不少献媚者几番请求郑文浩登基继承大统,但却都被郑文浩所拒绝了。 郑文浩拒绝登基继承大位,以尊重先帝陈列的遗愿为理由,扶植皇室旁支“陈东”为新帝。 陈东虽贵为皇室宗亲,祖上是大乾国高祖八世孙,到陈东他爷爷陈灿这一辈,却只是一个小县令这样的小官员了。所以许多皇室宗亲成员根本就没有听过陈东是谁,选择一个连听都没有听过的人继承大乾国国君的位置,这事让皇室宗亲成员非常恼火。 之所以选择陈东,郑文浩自然也是有他的打算的,扶植一个傀儡皇帝,自己在背后操控,总比自己登基当皇帝要好得多。 虽然郑文浩已经基本掌握了朝中大权,但各地军阀割据,郑文浩还不敢当这个出头鸟,害怕被各地军阀口诛笔伐。 历史上面这样的事情已经不少了,心急吃不了热豆腐,虽然郑文浩做梦都想当皇帝,但郑文浩也清楚的知道自己现在时机还并不成熟。 大乾国君驾崩的消息迅速传遍整个大乾国,原本还在观望的大军阀们此刻再也没有了任何的忌惮。 蓄势待发的各地驻军统领纷纷起兵倒戈,或是打着打倒反贼或是打着清君侧等名义,一场大乾国版的战国时代即将来临。 陈列驾崩的消息传到白少阳耳朵里时,白少阳的内心毫无波澜,对于新皇帝究竟是谁白少阳也丝毫不感兴趣,因为无论如何也轮不到白少阳来当这个皇帝,所以皇帝是谁也就不重要了。 乱成一锅粥的大乾国,由于国君陈列的突然驾崩,整个大乾国更加混乱了。 时空猎人的预言得到了验证,而白少阳的计划却进程缓慢,并没有在陈列驾崩之前强大到足够可以抵御任何力量的程度。 整个江阳军人数不过三万六千人,论战斗力江阳军整个江阳城尚且可以排上一个名次。但放眼整个大乾国,相比那些坐拥十万二十万军队,江阳军的力量实在不能与其相提并论。 温水煮青蛙最为致命,小小的江阳城尚且不能完全控制下来,就算有更广阔的胸襟,在绝对实力面前,也不得不低下头颅。 时空猎人似乎已经明白了宁泽林的真实目的,却又不愿意揭穿宁泽林,大有一种戏谑的味道在里面。 而对于宁泽林的评价,时空猎人的语气也是极为微妙的,被时空猎人敲打一次以后,宁泽林也就本份了一些。 时空猎人对于宁泽林的到来究竟有何目的,竟然漠不关心,可以说是完全意义上的一种无视。对于宁泽林的那个“大后台”也是表现出来一种极其高傲的无视。 一个凌驾于任何力量和思维之上的时空猎人,在他的意识形态里面,只存在着他超控别人的可能,而并不会想到有什么样的力量可以威胁到他。 这究竟是一种自负还是一种自信,或许只有更高力量和存在着才能知晓。 就如普通百姓而言,他们关心的只是柴米油盐酱醋茶等与他们生活息息相关的事情,就像是士兵,他们只关心自己的军饷和升迁等问题是一样的。 利用对方的弱点,给予最致命的打击,这是远远要好过以卵击石的自杀方式达到目的要明智的。 时空猎人的情商并不算高,但他的手段却很多,以戏谑他人的命运和人生为最好追求。在他的眼前,不存在着威胁,只有他们戏谑别人的可能,这种自负的思维一直是时空猎人家族基因里最顽固的特点。 硝烟的味道继续弥漫着,在陈列驾崩之前,这种味道还不够浓烈,而此刻…大乾国各地狼烟四起,硝烟的味道四处可见。 人,总要为自己的未来做出一个抉择。 对于绝大多数没有机会出人头地的百姓而言,残酷的战争是他们可以改变命运的悲壮方式。 他们没有其他更好的选择。 所谓正义和邪恶,都需要在战争熊熊烈火之中淬练。 接下来每一个人的命运,都将会发生翻天覆地的改变。 夕阳无限好,黄昏也不错。 有些事情就是因为短暂,所以它很美好,有些人就是因为他很犯贱,所以会被揍打。 世界上并不会存在平白无故的事情,任何事情的出现一定是有它的原因的。 白少阳看了看落日,突然想到了一首“暮江吟”,于是便,情不自禁吟诵了出来。 “一道残阳铺水中,半江瑟瑟半江红!” 一只晚归回巢的大雕从空中快速飞过,这只大雕的爪子下面还抓着一只野兔,看起来它今天的收获还不算太小。 这傻雕… 白少阳的话音还没落下,只见一支穿云箭从大雕的胸前飞过,随后大雕的动作就僵硬了,以每秒几十米的速度从空中快速下落下来。 只见一个清秀少年,背后背着一张比他人还要大的弓,后背同时挂着一个箭筒,箭筒里还插着三支箭。 这射技,绝了,与牧凡都有的一比。白少阳是爱惜人才的,看到有如此技艺的少年,自然是喜欢的不得了,于是便上前与其攀谈起来。 “不错,不错!小兄弟,你的射技的确高超,佩服佩服,不知你愿不愿意加入江阳军呢?” 少年道:“不!我一个逍遥自在习惯了,不喜欢受约束!” 被人拒绝,这是很没有面子的事情,但是好在白少阳已经练就了不要脸的精神,特别是对于这样的人才,若是不能为己所用,那么还要他存在着干什么? “你就不考虑考虑吗?” 少年笑了笑,道:“此前,已经有三路军阀的统领来找过我,你想知道他们都开出了什么条件吗?” 第二章 我差的是银子吗? “条件?” 白少阳疑惑看着这个背后背着大弓的优秀青年。 少年道:“第一个军阀允诺给我每个月五两银子,第二个军阀允诺每个月给我八两银子,第三个军阀允诺每个月给我十两银子,可笑!实在可笑!他们居然以为用银子就能收买我,实在可笑!” 听这少年的语气,倒也不像是为五斗米折腰的人,毕竟有点才华的人都是有些孤独傲慢的,这倒也不是不能理解。 世界上没有什么事情是不能用几两银子解决的,如果有,那就再多加几两银子。 如果在自己身边有那么几个射艺高超的能人,又何尝不是一件好事情呢? “这么说来,你对银子不感兴趣喽?” 少年摇头,反问道:“以我的气质,是差那几两银子的人吗?” 每个小人物都有自己的梦想,嘲笑他人的梦想是一件不礼貌的事情,对于一个有梦想的人,自然应该给予他一些尊重。 白少阳道:“那么,你究竟想要什么呢?” 少年道:“算了,不说了,说了你也未必会答应我,就算你能答应,你能保证那些部下们能同意?” 小小年纪,就学会了打太极拳,这嘴皮子贼溜的少年成功把白少阳的兴趣提高了起来。 人总是有着无穷无尽的好奇心,特别是那种说话说一半的家伙,更是容易令人咬牙切齿。 “不论你提出什么条件,我觉得我们都可以谈一谈。” 射雕少年嘿嘿一笑,道:“好吧!既然你有如此诚心,我们谈一谈也并非不行。” “我要当大将军!” 少年一本正经的说出了这六个字,每一个字都说的很清楚,没有丝毫的含糊。 当大将军这事岂能儿戏,白少阳自然不会轻易答应少年所说的这种随便的话。 一个人有梦想自然是好事,但是对自身也要有一个靠谱的定位才是。 白少阳面露难色,不知该如何回答这少年,于是场面也就陷入到了比较尴尬的境地。 “你不会是在和我开玩笑吧?” 少年听完白少阳的话,冷哼一声,道:“狗眼看人,我早已料定你不会答应,看来你与那些愚蠢的军阀们也没什么区别!” 行军打仗是军队发展的头等大事,王朝的稳定靠的就是对军队的绝对掌控,军队中需要的是人才,不论是耍棍高手,还是用枪高手,亦或者是用箭高手,都是人才。 一本“三国”曾为白少阳塑造了一个战争场景,两军交战前,先由双方武将单打独斗,如果一方武将被斩,那么这场战争可能就因此结束了。 然而实际上,斗将这种情况实际上却是非常少见的,因为没有拿一支军队会闲的蛋疼,搞这些无聊的把戏。 时过境迁,堕落的时代来临,尚武者的没落以及整个时代的环境造就了曾经辉煌的时代一去不复返。 在大乾国的春秋战国之时,乃至之前的几个朝代,在大乾国古代受到“世卿世禄”制影响之下,武将这一职位大多都是由大夫等贵族上层子弟担任。 也就是说这个时候是文武不分的,很可能出现文臣带兵出征的情况。表面上看将军是世袭而来的,没有经过行伍历练,似乎没有真功夫,但这一时期人人配剑,皆有尚武精神,所以即便是文臣身份,也是有一定武艺基础的。 白少阳沉默片刻,拍了拍少年的肩膀,道:“你还有何本事,能否为本王展示一下,若要让江阳军上下的将士们都服从你,总得让他们看到你的本领,负责难以服众啊!” 少年道:“我乃大乾国开国功勋刘松仁后人,祖上六代都世袭‘镇国将军’,到我爷爷那一辈开始因为得罪‘郑氏家族’被夺去爵位,从此家族便开始走向没落。这辈子若不能光耀门庭活着还有何意义,当大将军已是我最低要求,哪怕现在我不够格,我也会按照这个目标而去努力。” 少年的话有理有据,让白少阳听后也顿觉受到不少教育,大有一种被熊孩子教育做人的感觉。 “欲速则不达,你有雄心壮志这是好事,只是你毕竟年少,不能服众,你可从我的亲兵护卫做起,小孩子可不能好高骛远,总有一天,你定能达到你的目标!” 这一次偶遇,让白少阳明白了一个道理,世界这么大,人才非常多,不可小瞧任何一个人。 刘璞成功进入白少阳的视线之中,虽没有得到他所认为的满意待遇,但做到了在他这个年龄所能达到的最高追求。 虽然对于这个少年白少阳并不能完全信任,但从他的坚毅和执着中白少阳依稀看到了一些“风骨”,这种骨子里带来的“风骨”不是普通人可以装出来的。 另一个同样射艺高超的奇葩--“牧凡”,同样是一个射艺高超的腹黑青年,牧凡不仅有虐待别人的邪恶癖好,且又是一个心狠手辣的家伙,用他来对付敌人能够对地方起到一定的威慑作用。 想要打天下,需要依靠的不是所谓的正人君子,而是这些既有仁义一面,又内心邪恶腹黑的人。没心没肺的人,才不会对敌人有任何的仁慈。太多的儿女情长,反而会拖累整支军队的发展。 只要是人才,白少阳都照单全收,至于自己会不会过河拆桥,白少阳现在不敢保证。 随着大乾国君陈列的驾崩,各地局势也越来越紧张,大乾国360州中的150州纷纷宣布独立于大乾国之外。 一场瓜分大乾国国土的大战迅速开始蔓延开来,抢人、抢粮、抢地盘… 作为大乾国最大“土匪组织”的郑氏家族更是控制了大乾国的半壁江山,大乾国最主要的六个大军镇其中的三个被郑文浩所控制。 割据一方的军阀们,每一方都有各种的难处,在这种极其惨烈的环境下,只剩下了生或死,存与亡的可能。 接下来何去何从,非常关键,也非常重要。 回到江阳府,望着一桌子丰盛的饭菜,白少阳胃口难得的好,大快朵颐一番以后,召集内部高层召开了一次重要会议。 这是一场关系到江阳军生死存亡的会议,江阳军何去何从,又该如何在夹缝中寻求发展,这些问题此刻都必须有一个明确的态度。 第三章 征兵才是硬道理,侃侃而谈没啥用! 江阳军能够壮大到如此规模,是以白少阳为首的这些江阳军创建者们没有想到的事情,军队的发展和壮大让白少阳看到了希望。 陈列的驾崩,让居功自傲的郑氏家族获得了最大的一笔遗产。 大乾国土广袤,军事实力也是周边几个国家中数一数二的,所谓家大业也大。虽然郑氏家族一家独大,但并不能完全控制整个大乾国目前混乱的局势。 哪怕是一家独大的郑氏家族,其内部亦也有许多不可调节的矛盾,所以此刻对于发生在都城之外的事情自然也就无暇顾及。 新皇还未登基,大行皇帝的龙身还未入土为安,一切都还存在着不可预测性。 乾元三年,暮春时节。 江阳府大厅内。 江阳军的高层们分班站立,他们不再是冲动的莽夫,每个人都换上了与其身份匹配的新装。 经过诸多次大小战役后,他们也越来越成熟起来。 白少阳也换上了一身轻快而又不显奢华的衣服,面对这些各怀不同心思的将士们,接下来与他们的过招非常重要。 微风习习。 莫怨春归早,花余几点红。 留将根蒂在,岁岁有东风。 一年之中最美好的季节又将过去,曾经容易被一花一草而动情的白少阳如今早已经被征战岁月打磨成了另外一番模样。 江阳府大厅之内,不仅有许多老面孔,同时也有不少新面孔。 在这些新面孔之中,有许多都是从江阳军底层士兵挖掘出的人才,他们的出身卑微,之所以能够得到升迁完全是靠着在战场上不要命的玩法换来的。所以对于他们能够荣升至高位,没有人敢有什么意见。 一个能正在做到把生命置之度外的人,这是极不容易的。 贾云州便是一个从底层士兵荣升至高位的典型代表,因为被白少阳所看重,贾云州被任命为‘狼毒阵’的统领,这是一件极其荣耀的事情。 “诸位将士们!相信你们已经听说了,大乾国的皇帝驾崩了,如今郑文浩这老东西滥施淫威,不择手段地残害忠良,把持朝政,排斥异己。总有一天,郑文浩老贼会把我江阳军也视作为威胁,接下来该怎么做,各位都说说吧!” 众将士们皆是沉默不语,谁也不想第一个发言,场面一度有些小尴尬。 白少阳看了看耍枪高手杜月仙,希望能听到他最真实的答案,杜月仙这个从小说世界走出来的武林高手一直给白少阳的印象都不错,所以白少阳希望他能够抛砖引玉说一说内心中最真实的想法。 杜月仙的职位是江阳军步军统领,同时亦是陈皮阵的统领,可谓是位高权重,说话也自然算的上是有些分量的。 正在发愣的杜月仙没想到白少阳会让他第一个发言,于是便顿了片刻,才缓缓道出一句:“本将以为,郑氏家族虽然胖如大象,但毕竟行动迟缓,加上郑文浩人品差,结交的真正朋友并不多,此刻郑氏家族内部还有诸多问题没有解决,恐怕短时间内不会对我们这些小军阀怎么样!” 牧凡出班,道:“杜大哥所言确实有道理,不过我们总不能把希望寄托在别人身上,如今乾国国君已经驾崩,势必会造成各地新的一轮难民潮,我们可趁机多招募一些难民加入到江阳军内。与其让这些难民活活饿死,倒不如让他们上战场为我江阳军所用,哪怕是死在沙场上,那也是死得其所!若是能活着回来,还有机会加官进爵,这对我们江阳军来说也是一件一举多得的好事!” 杜月仙看了看牧凡,道:“牧凡老弟果然长进不少,居然能想出这样的办法来,佩服佩服啊!” 随后刘麻子、李彪、张虎也纷纷表达了自己的看法。 “现在市面上,征一个兵需要多少银子?” 刘如意出班,道:“回江阳王,以刘某经商几十年的眼光判断,现在征兵是最划算的,只需要给口饭吃就能征到一个体格健壮的兵士,这可是千载难逢的好机会!” 听完刘如意的话,白少阳顿时有些不是很舒服,如此践踏人命,并不是他所期望的。 见白少阳犹豫不决,刘如意道:“乱世之中,人命如草芥,请江阳王且不可有什么忧虑,更不要有什么仁慈之心,想要成就霸业,必须要不拘小格!” 不论是三个土匪头子,还是杜月仙,皆觉得刘如意此言非常有理,纷纷劝白少阳当务之急要抓紧募兵。 有更多的新成员加入,对于三军六阵的将士们来说自然是他们最期望的。打仗归根结底消耗的是人力,自古以来,根本就不存在以少胜多的战役,就算有以少胜多的战役,那也只是侥幸。 一两银子买一条人命,这确实是有些残忍,但对于想要改变命运的普通老百姓而言,这也确实是一个,千载难逢的机会。 在乱世之中,活着本来就不简单。 在不是你死我活的斗争中,对自己的仁慈,就是对猖狂的敌人的纵容。特别是郑氏家族,总有一天会把屠刀指向江阳军。 有许多事情是白少阳没有想到的,特别是在遇到关乎于自己的利益的事情的时候,许多人表现的赤裸裸,他们再也没有隐藏自己。 接下来,每一个江阳军高层人员纷纷发表了自己的看法和意见,自从话题被打开以后,他们再也不用委婉的表达自己的看法。 接着,白少阳把目光投向了刘璞,然后向所有的高层了这个自己刚刚纳入门下的得意门生。 “这是本王的亲兵护卫,请诸位将士们多多关照!” 能够被单独拎出来介绍,刘璞很快就被众人所注意,特别是刘璞的亲兵护卫的身份更是成为了诸多将士们疑惑的话题。 一个谁也没听过名字的小家伙,居然能够成为江阳王的亲兵护卫,这事绝不简单。 诸位将士们也就越来越看不懂白少阳究竟在搞什么操作。 刘璞一亮相,处处表现得体大方,说话也不像是普通人,特有的气质瞬间便hold住了在场的人。 随着白少阳的话音落下,众人纷纷把视线投向了刘璞。 “承蒙江阳王器重,让刘璞有机会成为江阳王的亲兵护卫,今后请诸位将军伯伯,大叔大爷…不论有啥事都不用着急打扰江阳王,和刘璞说一声,凡事由刘璞来传达就行了!” 刘璞此言一出,下面的人都纷纷气炸了… 第四章 平衡的力量 刘璞其貌不扬。 把他丢到人堆里,也是不出众的,他的所言也是令许多比他更有威望的江阳军统领们很不愉快。 “这小子究竟是从哪里冒出来的,他何德何能,能够当上亲军护卫?让他来保护江阳王的安全,这事怕是不靠谱吧?” 刘麻子怒气冲冲,道:“你这小毛孩,你凭的啥?你究竟有何本事!” “你这不长眼的东西,就算是论资排辈,也轮不到你来教训我们!” 白少阳端坐不动,不打算发表任何观点,只想做一个安静的看客。 刘璞笑了笑,道:“诸位伯伯叔叔恐怕有所误会了,在坐的诸位自然是每人都比我刘璞有资格,只是无规矩不成方圆,江阳王每日要处理那么多事,所以才有了亲军护卫的存在。” 有那脑袋反应比较慢的,便问道:“亲军护卫是干啥的?莫非以后我们要见江阳王必须要经过这亲军护卫才行?” 以前要见江阳王时,这些人连一声招呼都不打,啥时候想见就来见。对于这些人如此的没有规矩,白少阳其实早就有所不满了,只是一直找不到好的理由和借口而已。 现在增加亲军护卫这一职位的用意非常明显,目的就是为了对这些人有一个限制。 现在地位高了,再也不是以前的那个只有几百人手下的“土匪”,白少阳也逐渐意识到许多事情必须要明确一个方向,有些事情也必须要有规章制度。 治理军队必须要严,必须要狠,否则在这个军阀林立的时代将会很难生存下去。 “狂妄小儿,你才来几天,就敢来教训我们,见江阳王凭什么要经过你这个狂妄小童?我们若没有重大事情又怎么会随便打搅江阳王,莫非你把我们都当作是三岁的小童不成?” “哎呦,哎呦!真是太阳从西边出来了,岂有此理!岂有此理啊!今日居然被一个娃娃羞辱了!” “江阳王,请你不要相信这娃娃的话,此人年纪不大,却油嘴滑舌,绝不是好东西!万万不可被他迷惑了!” “是呀!杀了他,以正视听!” “杀了他!” 众人纷纷把矛头指向刘璞,皆是恨不得杀了他,图一个痛快。 “可笑!实在可笑!” “尔等皆是匹夫!” 刘璞不怒,反而笑道:“原本以为叔叔伯伯们都是人中龙凤,没想到一个个皆是心胸狭窄的鼠辈!” “既然尔等皆想盼着我死,有胆的就一对一的来单挑吧!” 年轻气盛的刘璞无视眼前所有之人,在他看来,这些人都是鼠辈,不需多虑。 杜月仙也觉得憋屈的厉害,言语之中带着颇多的不满,道:“江阳王,刘璞究竟又何本事,能够得到您如此的重视,莫非江阳王真的认为我等皆不如他?” 白少阳道:“本王知道你们都是有真本领的,刘璞还只是一个娃娃,你们不至于害怕一个娃娃吧?” “人都有年轻的时候,为何不能给他一个机会呢?” “你们谁敢与刘璞比赛射艺?若能赢刘璞,亲军护卫的位置就交由你来坐如何?” 白少阳说这话的目的就是为了引出牧凡,想要亲眼见识一下牧凡和刘璞之间的对决。于是便把目光投向了牧凡,希望他能够出来接受挑战。 可这一次牧凡却一反常态,故意有种示弱的味道,道: “牧凡退出比赛,愿赌服输!” 被称之为江阳军中第一神射手的牧凡居然不战而败,这让诸位将士们彻底就傻了眼。 孤独傲慢的牧凡从未服输过,这一次居然在一个少年面前认输,这事令诸位将士们很难理解。 不能理解的还有白少阳,白少阳不但不能理解,而且还有一丝怀疑此事有什么猫腻。 连江阳军中第一射艺高手都不敢与刘璞应战,其他人便彻底都萎了,就再没人敢提什么意见。 “牧凡,你是江阳军弓弩军统帅,怎么也不敢应战呢?” 牧凡道:“牧凡能力不够,无法赢刘璞,故此不敢应战,并非是故意推诿!” 白少阳略带一丝嘲讽的问道。 一向高调的牧凡,今日却是一反常态的低调。 “莫非我江阳军之中真的就没有人了吗?” 白少阳环视一周,内心多了一丝忧虑,脸上的表情也逐渐变得凝重起来。 春风得意的刘璞此刻心里更是无比甜美,就如打了胜战归来一般。 看着刘璞得意的样子,有人憋不住了。 “狂妄小儿,你何德何能,竟敢口出狂言?” “眼见为实耳听为虚,你既有真本事,何不露两手,也好让我们心服口服呢?” “既然你们不把我放在眼里,那就休怪我对你们不客气!” “不过,这地方场地太小,有些施展不开,需要换一个地方,若是伤及无辜那就不好了!” 刘璞似乎并不担心自己赢不了,说话底气十足,而他的这种孤傲的气质正是白少阳所喜欢的。一个太过柔弱的人是不能取得什么成绩的,打仗不是请客吃饭,需要的是铁血的意志,更需要超强的自信力。 “不过,想要与我挑战必须立下生死状,我可不想被一个冤魂缠着不放。” “若真有不怕死的,那么就请来吧!” 见局势有些不好控制,白少阳咳嗽了一声,道:“刘璞你且先退下,不可如此无理。” 来了这么一个挑刺的家伙,众人心里自然是极度不快的,此刻江阳军内部的所有高层们都表现出了极大的愤慨,他们从未如今天这样的团结。 普通百姓被一个娃娃羞辱,都会表现出愤怒,更何况是这些带兵打仗的头头闹闹们。 手心手背都是肉,不论是江阳军嫡系,还是一些目前可以利用的势力,都是白少阳必须全部顾全的。 白少阳想用刘璞来打压江阳军内部某些人奢靡狂妄风气,但同时也并不希望做的太明显,故此想要用刘璞来作为试探,至于其他的将领们,毕竟还需要依靠他们来为自己做事。 对于白少阳而言,找一个平衡的力量才是最重要的,能够有相互牵制的力量,会抵消点许多隐藏的矛盾。 第五章 人才a计划(一) “不怕神一样的对手,就怕猪一样的队友。” 对于这种毫无意义,纯粹只是图一时口快的骂战,白少阳耳朵都快听出老茧来了。 通过这些人毫不客气的骂战以及有些无理取闹的各种行为,白少阳总算明白了,在整个江阳军内部还就真的没有那种可以说一不二的人。哪怕是他自己,也有些镇不住这些“妖魔鬼怪”。 那好在这些莽夫们把骂街和打战这两件事情还是分的很清楚的,他们的战斗力也还算可以。 三个月后。 白少阳率领江阳军击败了玉红,夜来香酒楼又重新回到了白少阳手里。 随着玉红被击败,白少阳统一江阳城的可能性也越来越大。 让白少阳觉得意外的是,羽清和羽媛两姐妹依然还在夜来香酒楼,出于“人道主义”方面考虑,白少阳收留了这一对姐妹花。 但仅仅只是收留而已,并没有其它任何的意思。 在把目标对准了周自用后,白少阳决定整军之后率领大军讨伐叛贼周自用,而现在,江阳军终于有了几个月的休养生息时间。 在各种骂战和明争暗斗之下,江阳军内部出现了诸多不太和谐的声音。这种不太和谐的气氛也给整支江阳军带来了许多不太安全的隐患。 但白少阳却并没有因此而放下改造江阳军的计划,虽然江阳军内已加入了不少“人才”,但毕竟这些“人才”的素质大多都参差不齐。用大白话来讲就是“头脑简单,四肢发达”者众多。 在遇到重大问题时,白少阳也逐渐意识到有文化的重要性。但这绝没有歧视没有文化人的意思,只是在经过诸多事情以后,愈发觉得猪一样的队友给队伍带来的致命伤害究竟有多大。 想要对这些莽夫进行改造,这是非常困难的,这些看到书就腿软,看到女人就来劲的爷们骨子里透着的都是土匪习气。 不论白少阳愿不愿意接受,他的这支江阳军就目前而言依然脱离不了“土匪军”的本性。 在江阳军整体修养的时间里,白少阳的脑子里萌生了一个新的计划,这个计划对于江阳军未来的发展起到了很重要的作用。 这个计划就是白少阳的“人才a计划”。 所谓的“人才a计划”就是设立一所专业的军学堂。 这个军学堂可以算的上是江阳军的后备军,但在招募学员方面有其严格的规定。 在招募学员方面对于学员的年龄、身高、体重、技能、智力、身体素质等方面都有其严格的规定。 现代化国家,军人大多都是从军校出来,受到过严格的军事训练的高素质人才。白少阳希望通过设立军学堂来培养一批真正高素质的人才,虽然这个计划不见得能够完全的实施,但是至少能够有一个能够参照的模板。 军学堂就这样在不温不火中诞生了,之所以没有加大力度宣传为的就是不造成过分的张扬。想要进入军学堂需要靠的是自身的能力。 一块其貌不扬的牌子被钉在了一块空地上,上面竖立着一块“白少阳军学堂”的牌子。 第一批三十个学员的招生计划也是全部由白少阳来亲自把关的,所以没有任何的人可以走后门,也没有任何的人可以打通什么关系。 想要进入“白少阳军学堂”必须通过几十项的考核,所以有许多人都知难而退。 起初“白少阳军学堂”招募学员的消息只是在江阳军内部小范围传开,不少优秀青年主动来参加考核。 首先开始的是海选,海选的项目比较简单,海选的项目就是跳远。 实际上跳远是最古老的竞技项目之一,是人类猎取或逃避野兽时跨越河沟等的活动,后成为军事训练的手段,成为公元前708年古代奥运会五项全能项目之一。 在古希腊奥林匹克的“五项运动”中就有跳远。 跳远时,起跳腿在踏板上要经历放脚、缓冲、蹬伸3个阶段。在起跳腿蹬离地面的同时,摆动臂和摆动腿要协调配合做摆动动作,其要领是抬头、挺胸、提肩、拔腰。 光是跳远这个简单的项目,就有不少大胖子被刷了下来,他们虽然身体强壮,但是在摆动和前行的时候却受到了很大的约束,所以在这一关,只有那些身体轻便的年轻优秀青年才很侥幸的过了关。 在进行了跳远项目以后,接着便是100米短跑,百米跑考察的是爆发力,因为没有精确的秒表做统计。所以白少阳采取了择优录取的原则,在50%的淘汰率制度下,又有一大半的人被刷了下来。 接下来便成举重项目,举重项目对于这些人来说都不是很难的事情,军中不少人都是干重体力活出身的,所以举重项目并没有淘汰多少人,这也是白少阳预期之内的事情。 接着便是射箭项目,这个项目非常考察眼力和拉力,不少拉力和视力不好的优秀青年也被淘汰了。 射箭项目后,就是十公里负重跑,进入十公里负重跑的人只剩下了几十人。同样他们需要达到前面50%,才有资格进入到下一轮,该项目采用的同样也是择优录取原则。 经过以上几个项目的考察以后,不少的优秀青年早已经累趴下了,但是他们很顺利的通过了初试。 通过初试以后,下来的考察却让他们一个个都傻眼了。因为接下来的考察和身体并没有多大的关系,因为考察的是脑力和眼力。 快速记忆的考察让不少优秀青年彻底蒙圈了,毕竟是没有经过专门训练的,所以最终通过快速记忆的优秀青年人数极少。 虽然只是简单的一串数字,但是要求在短时间内记忆,这没有多少人能够做得到。 每一个学员都有一定的时间来记忆这些号码牌,在倒计时结束以后,需要在木板上迅速地写出所记忆的那些号码。 在经过快速记忆这一项目以后,最终只有六个优秀青年挺到了最后这一关。 最终这六个成员成为了江阳军军学堂成员,也是第一批学员。他们同样只接受白少阳的命令,但是他们称呼白少阳并不是江阳王,而是校长。 这也是白少阳改革江阳军计划中的一步,白少阳希望为自己的江阳军打造一支优秀的人才后备军,当这些人经过实践以后,又会培养出更多的人才。 第六章 人才a计划(二) “江阳军学堂”正式挂牌成立。 这是一所有着新代化新式学堂意义的军学堂,虽然它的内部各种体系还不够完备,但却是意义非凡的。 白少阳对这所军学堂的定义是:一所培养优秀军事人才的军事学院。 虽然这个理念还是比较新颖的,不太容易让普通百姓们能够很快就理解,但是这所“江阳军学堂”确实让白少阳看到了希望,看到了改造的希望。 没有经过严格的考察,是不被允许进入这所军学堂的,所以也就避免了走后门进入军学堂的各种可能。因为考核标准严格,准入标准也比较的严苛,所以所选取的人才都算是实打实的真才实学。 一所军事学堂就这样诞生了,作为江阳军的人才储备库,“江阳军学堂”的出现既没有那么出人意料,又似乎是在白少阳的控制之中。一切都似乎是刚刚好的存在,既有部分江阳军将领们对这所军事学堂嗤之以鼻,又有部分江阳军将士们甚至没有用正眼看一下这所普通的不能再普通的军事学堂。 江阳军学堂的横空出世没有让整个江阳军内部有炸开锅的感觉,这正是白少阳所期望的效果。因为新生的江阳军学堂还太弱小,经不起任何的风吹雨打,江阳军学堂的成长和壮大需要时间的考验。而现在它只是一个不值一提的小机构。 人才们通过层层的考核,而最终得以进入江阳军学堂,他们同样对于自己未来的发展是迷茫的。现在唯一吸引他们的就是在进入江阳军学堂以后,他们的身份和待遇将会与普通的江阳军们不同,他们会得到更多的机会。 从某种意义上说,他们将会成为白少阳真正的心腹和嫡系,他们是白少阳握在手心里的宝贝。 在新建的江阳军学堂内部,这个极其中心和机密的地方,他们见到了他们从未见到过的东西。 他们是这个时代,这个国度开眼看世界的第一批人,他们将会见到在他们的世界里诸多不能理解的武器和科学技术理论。 对于进入江阳军学堂的这六个新成员来说,一个新世界正在等待着他们。 时空猎人送给白少阳的礼物,那个神奇的盒子,里面就有许多令这个时代惊艳的武器。因为这些武器与这个时代太过于格格不入,所以白少阳一直采取着保守的态度来妥善保管着这些远远领先这个时代的武器。 而现在,白少阳毫不吝啬的拿出了这些武器,展现在这六个江阳军学堂新成员的面前,这自然也是一种冒险。 从他们的惊讶表情中也不难看出来,他们是极其震惊的。因为他们都是最优秀的人才,也就自然配备的上使用这些最精良的武器。 只有最忠诚可靠的人,才有资格使用这些武器。 当着这六个江阳军学堂新成员的面,白少阳亲手扣动扳机射杀了一个叛逃的江阳军老油条。只是在倾刻之间,他便一命呜呼。 这也是白少阳为什么在他们面前展示这些武器的原因,除了展示肌肉以外,还有威慑的原因。 手枪、连发弓弩、特殊材质打造的宝刀…这些武器所使用的材料都是顶级的,自然也是这六个江阳军学堂成员们没有见过的。 这些武器展示在他们的面前的时候,他们皆觉得有些晕眩,因为这些武器颠覆了他们应该有的认知。 “尔等能够进入江阳军学堂,足以证明了尔等皆是有真才实学的人才,在你们眼前的这些武器装备,皆是机密,所有的武器都不能带出军学堂,尔等亦不能对外透露关于这些武器装备的任何信息。” 对于这六个江阳军学堂新成员的能力,白少阳并不担心,因为能够从万人大军中脱颖而出,这便以足以证明了他们的不同凡响。只要稍加训练,他们很快就能熟练使用这些武器,这自然不是问题。 “诺!” 六个江阳军学堂的新成员也是诚服的拱手立在两旁,但他们的眼睛却一直盯着这些新式武器并没有离开过。 “尔等想不想亲手试试呢?” 白少阳试探性的一问,心里虽然已经有了答案,但是还是想要听他们亲口说出。 这自然是这些江阳军学堂优秀成员们梦寐以求的事情,当他们第一眼见到这些新式武器的那一刻,似乎就已经注定了与这些新式武器有着特别的缘分。 天赋异禀的优秀青年们,只需要稍微的指导一下,便可以熟练的使用这些武器。 在使用这些新式武器的时候,他们甚至倒吸了一口凉气,他们的动作比往常迟缓了许多,因为操作上并不流畅,所以显得有些笨拙。这或许就是少男们第一次的共同特征吧,谁还没有第一次呢? 当他们沉寂在探索这些新式武器的世界以后,他们又变得执着而又精神。这正是白少阳所希望看到的样子,他们富有活力,拥有开拓进取的精神,他们亦是勇于探索的年轻人。 手枪这种新时代的产物,出现在这个冷兵器盛行的时代,虽然有些突兀,但却给这些人带来了很大的震撼,同时也有了一些震慑的作用。 “砰砰” 有些刺耳,且富有极大的杀伤力的武器诞生了,这自然也就标志着一个时代的到来。 每个军学堂的成员都过了一把手瘾,当子弹从枪管里飞出的那一刻开始,他们便再也无法控制住自己的情绪。当他们眼前的那些罪大恶极之人在自己眼皮底下倒下的那一刻开始,他们更加的热衷于这种武器。 他们的血液又一次在血管里沸腾起来,这正是他们所想要达到的效果。轻而易举的可以让敌人丧命,而自己造成的损失却是忽略不计的。 但同时,他们又开始有些恐惧起来。这种很难理解的事情,同时也令他们有些不能淡定。 一个又一个生命就这样消失了,虽然同样是消失,但这样的消失却显得极不符合逻辑。 “这叫手枪!” “也是一种兵器!” 白少阳的话让他们稍微有些淡定下来,但他们依然还是不能够理解手枪究竟是怎么回事。 对于军学堂的学员的这种恐惧和不理解,白少阳早就预料到了,但从他们又爱又恐惧的表情中,白少阳也发现了他们对于手枪的态度。 男人,总归是喜欢征服别人的,不论哪一个时代皆是如此。 然而,在大乾国毕竟还是冷兵器的天下,手枪的威力虽然猛,但毕竟不能当作军队的常备武器。虽可用手枪来威慑敌人,但是以目前的技术来看,想要仿制出手枪几乎是不可能的事情。 不过,手枪等新式武器的出现,也的确改变了这六个军学堂学员们的老旧观念。 因为,他们知道了武器是可以不断创新和改进的,这也是白少阳想要让他们明白的道理。 第七章 离开白帝城 此时的白帝城,却是另一番场景。 这里发生了太多外界不清楚的情况,首先是齐俊已经在这里建立了一个新的政权,完全的脱离了大乾国的控制。 在经过多次兼并和派出大军讨伐以后,齐俊的整体实力大大增强。毕竟是在沙场上历练过的人,齐俊的老辣程度不是一般将令所能匹敌的。 此时的白帝城固若金汤,而江元昊和李鼎霸也成长为齐俊的左膀右臂。 几座新建成的宫殿,在尘土飞扬之中若隐若现,虽然建立在边沙地区,但白帝城古老的韵味依然犹存。 不论时光如何变迁,蜿蜒的“吐贝河”和镶嵌在白帝城的“贝壳湖”的魅力却并未因此而有任何的减少。他们就如守护在白帝城的护卫一般,再也没有谁比他们更加的忠诚。 在如此荒凉的地方,正是因为有了吐贝河和贝壳湖的守护,白帝城这才一直保持着它的活力。 在蜿蜒的吐贝河河畔,一座新城加快了建设的进度,古老的帐篷被取代了,新的宫殿在这里拔地而起。 一支护卫军骑着高头大马在这里巡视而过,在这支护卫军之中有一个已经褪去稚嫩面庞的少年,他穿着将军的铠甲。 他的脸上不再有以往的那种迷茫,此刻却多了一丝坚毅和执着。 他的眼睛不时望着远方,庄重而又凝重。 “元昊将军!你为何一直望着前方呢?” 这少年便是江元昊了,此时的他早已没有了昔日的稚嫩,反而多了一丝男人的成熟和独有的气质。 “…本将军在巡视敌情,尔等也不可掉以轻心,记住没有?” 小小年纪便知道隐藏内心的真实想法,可见江元昊的城府之深。 江元昊故作镇定,内心却别有想法。 巡视一周后,江元昊骑着单骑在原野上疯狂奔跑起来,其实这只不过是江元昊的日常而已。 自从来到这鸟不拉屎的白帝城以来,江元昊始终就没有安安静静下来过。 无数次幻想着能够脱离白帝城的江元昊始终难以逃脱齐俊的控制,而现在江元昊虽然逐渐的习惯了在齐俊的控制之下生活,但依然还幻想着能够逃脱这个地方。 因为时间久了,齐俊对于江元昊的监视也就逐渐的放松了许多。而逐渐累积战功的江元昊也就陷入到了艰难的抉择之中。若是此刻离开白帝城,自己在战场上所获得的那些战功就全白费了。 但江元昊依然忘不了与白少阳的约定,江元昊总想着有一天能够重回江阳城,还想着在江阳府院子第三棵大樟树底下埋下的东西。 李鼎霸此刻更是成为了齐俊的私人保镖级别人物。更是哪里也去不了,不得不说,齐俊的御人之道用的如火纯青。 江元昊想要逃离白帝城的想法由来已久,而现在当小皇帝驾崩以后,江元昊便彻底的不想在白帝城呆下去了。 江元昊做梦都想重回江阳城,帮助白少阳建功立业,一个比较恋旧的人,往往也比较有情有义,这一点李鼎霸和江元昊很像。 虽然李鼎霸和江元昊在许多问题有诸多不同的见解,但是在大是大非问题上面,两个人态度却是一致的。比如说重回江阳城这件事,两个人的看法都是一样的。他们随时可以舍弃现在所拥有的富贵荣华,甚至可以说没有丝毫的留恋。 当初来到白帝城,其目的就是为了打探这里的情况,而现在他们对于白帝城的情况已经有了十分的了解,所以并没有必要继续呆下去了。 离开白帝城是早晚的事情,现在江元昊也培养了一百多个愿意追随自己的草原热血少年,他们绝大多数性情狂野,彪悍,同时又非常讲义气。只要江元昊一声令下,他们便会毫不犹豫的追随江元昊离开这里,不论江元昊去哪里他们都会忠诚的追随。 真的要离开这里时,江元昊却又突然陷入到了孤独之中,在白帝城生活的这段日子里,齐俊也算对江元昊很关照。虽然江元昊并不喜欢齐俊,但毕竟是齐俊让他能够快速成长起来,这种恩情是难以回报的。 在经历了大大小小的无数次战役以后,在实践中成长起来的江元昊获得的无数宝贵作战的经验都是齐俊所赐予他的。而现在突然的离开,也必然会给齐俊造成一定的心理打击。 一心想着要光复齐氏家族的齐俊,在这里积蓄力量,就是为了有一天能够复仇成功,杀回都城。 在原野上骑马奔跑,实在是大丈夫的作为,江元昊自然也是觉得很舒服的。然而此刻,江元昊却迟迟的拿不定主意,想要离开白帝城,却一直下不了决定。 同时不能够下决心的还有李鼎霸,被齐俊委以重任的李鼎霸是一个讲义气的英雄好汉,他受到齐俊的恩惠可以说是最多的,故此李鼎霸一直来不了口。 在白帝城,新的宫殿正在拔地而起,齐俊的称王野心也正在显露出来。这天高皇帝远的地方,没有人能够约束得了他,在草原上面,有强者才能成为王,小部落不断的被兼并。 齐俊在这里布局多年,可以说是耗费苦心,所有的精力和鲜血都挥洒在了这片土地上。 齐家军的建立,是齐俊最引以为傲的事情,这是一只支擅长于野战的军队,他们是草原上的王者,他们经历过一百多次战役,们能够以一当十。他们所向披靡,势不可挡。 随着大乾国周边的几个小政权的迅速崛起,风雨飘摇之中的大乾国再也无力抵抗这些野蛮的游牧兵的征伐。 一个强大国家的陨落,同时又有数个新生政权的崛起,这就是历史的轮回。 曾经辉煌的大门阀,大家族,逐渐地被滚滚红尘所淹没,新生力量的快速崛起毫不留情面,他们从厮杀中崛起,虽然他们的创业阶段也非常的艰难,但是他们挺过来了,他们抵挡住了一波又一波的绞杀。 齐氏家族,一个正在崛起中的家族,不…或许说他只是在重述曾经本该有的辉煌,被剥夺的那些年,将会逐一的被找回,齐俊的目光坚毅,他的意志同样很顽强,总有一天齐俊也会带着齐家军杀回都城,重塑曾经的辉煌。 在齐俊的麾下,不乏一些忠肝义胆的将士们,他们骨子里流淌的就是齐氏家族的血液,他们的祖祖辈辈们曾经与齐氏家族一同开创过大乾国的基业。 虽然他们被朝廷所遗忘,但是历史不会忘记他们。 江元昊与李鼎霸再一次见面,彼此什么都没有说,但是他们已经做出了最正确的决定。 离开白帝城,在另外一个地方,有更广阔的世界等待着他们去开拓。 羽翼丰满的鸟儿,总是困不住的。 第八章 你真的要走吗? “李大哥!” 江元昊来到李鼎霸的房间外,轻声喊了一声,此刻所有的意思都包含在了这句话里面。 李鼎霸久久的没有回应,或许是在考量的缘故吧,声音多少显得有些没有气力,这并不像他平日里大大咧咧的性格。 “你决定了吗?” 过了片刻,李鼎霸才回问道。 “李大哥,咱们回去吧!回江阳城,别忘了当初我们的承诺,我们该回去看一看了,难道你不想找回你的妹妹了吗?还有我们还有很多事情没有做呢,白帝城毕竟不属于我们!” 李鼎霸并没有回答,似乎被一块石头噎住了喉咙一般,他把门打开,把江元昊拽了进去。 “你小子不想活了?难道你想逃走?” 李鼎霸怒视着江元昊,似乎想要把他一眼刺穿。 “李大哥,难道你就贪图着荣华富贵?真的就不愿意走了?难道你真的是这样的人?” “你小子可别瞎说!你李大哥,我是这样的人吗?在这白帝城的周边全都是埋伏,想要走,怎么走?难道你要我挖洞逃走吗?” 江元昊道:“照李大哥这么说,我们就不走了?” 李鼎霸一巴掌拍在江元昊的脸上,道:“你小子怎么越活越糊涂了?你就不能动动脑子吗?” “进出白帝城的路一共有四个,每一个出口都有重兵把守,想要闯关,无异于去送死。” “而这四个出口都有换防的时间,想要逃离白帝城,最好的办法就是选择在换防之时,只有这样成功率才最高。” 正当李鼎霸和江元昊现在策划着如何逃跑的时候,门外突然传来了悉悉簌簌的声音,李鼎霸和江元昊心里纷纷不由“咯噔”一下,下一刻他们意识到自己的计划已经被泄露出去了。 正当李鼎霸打算冲出去之时,门被推开了,进来的人不是别人正是齐俊,这下彻底让江元昊和李鼎霸傻眼了。 齐俊一声令下,从他的身边出来了几十个全副武装的亲兵,他们将李鼎霸和江元昊纷纷拿下,动作迅速而又干练。 “你们!你们太让我失望了!” 齐俊毫不掩饰内心的愤怒,对于李鼎霸和江元昊策划逃跑的事情早就已经有了预案,只是一直碍于面皮而没有揭穿而已。现在被他当场捉住,内心的不悦也就很自然的表现在了脸上。 “我们…” 李鼎霸的话到嘴边又咽了下去,此刻真的有些不知说什么才好。 “你们…你们怎么了?是不是早就想着要离开这里了?既然这里留不住你们,你们想走就走吧!” 齐俊也是一个心直口快之人,毫不含糊的表达自己的想法。 对于齐俊的这种态度,不论是江元昊还是李鼎霸都是有些看不懂的。 “好啊!好啊!” “我供你们吃,供你们喝,你们居然就这样对待我!我真是瞎了眼了!” “齐王,鼎霸的心本就不在白帝城,你真的愿意放鼎霸走吗?” 已经加身为王的齐氏麾下人才并不少,故此对于李鼎霸的离开其实并没有表现的太过于不舍,只是这一种背叛的感觉令他很不舒服。 “江元昊,你也不想留下来吗?” 齐俊把目光投向了江元昊,希望能够从他口中得到令他满意的回答。 江元昊坚定的回答,道:“齐王,江元昊日日夜夜都想着要回江阳城,” 此刻,齐俊的心便彻底的凉凉了,任何的幻想都已不复存在。现在他总算明白有些人终究还是留不住的,不是自己的人终究不是自己的。 对于齐俊而言,江元昊和白少阳的离开将会给他造成一定的损失,但这种损失更多的还是“精神上的”,这将使齐俊将会在很长的一段时间里陷入到痛苦之中。 “你也想走?” 齐俊用极其不可思议的眼神看着江元昊,在齐俊的意识里江元昊是最喜欢白帝城这个地方的,因为江元昊总是喜欢一个人在白帝城广袤的原野上骑马狂奔。而这些行为,在齐俊眼里却是另外一番解读。 而现在,齐俊对自己的许多看法产生了怀疑,他不再认为自己有先见之明,甚至开始怀疑底下人对于自己的看法。当然这种怀疑是有根据的,并非是空穴来风。 “莫非你们认为我不是一个合格的主帅?” “江阳城究竟有什么吸引你们的?千里迢迢,你们真的决定回去了吗?” 李鼎霸和江元昊之所以来到白帝城,本来就带着目的而来,现在选择回去,当然也是在情理之中。只是,从情感上来讲,齐俊自然也是有万般的不舍。 “我待你们如兄弟一般,你们却要背叛我!” 齐俊越想心里越气,几乎想要改变已经决定了要放他们走的决定。 “不,李鼎霸并没有背叛齐王,现在不会,今后不会,永远也不会!” 齐俊反问道:“若是有一天,我们在沙场上相遇,那又该如何呢?” 李鼎霸道:“鼎霸会退兵十里,算是回报!” 齐俊冷笑一声,道:“真他娘说的好听,谁知道会不会是这样!” 于是又看了看江元昊,道:“那么你呢?” 江元昊道:“真的有一天在沙场相遇,江元昊一定不会手下留情的!” 江元昊的回答瞬间便让齐俊破滴为笑了,道:“你这话倒是实在,不亏是我齐俊带出来的徒弟!” 江元昊的回答不但没有让齐俊觉得不快,反而让齐俊觉得非常真实,这也正是他最想听到的话。 “好!你们两个人的话我都记住了,我也送你们一句话,今日一别,他娘的就别再相见了,老子怕到时候控制不住手中的大刀…” 说完这话,齐俊敬酒三碗,把李鼎霸和江元昊送出了白帝城,啥也没有让他们带走。最后一百多个平日里跟着江元昊和李鼎霸混的小弟们,以死明志的方式来表达要追随江元昊和李鼎霸,齐俊大为感动,于是也就放他们一块走了。 带着一百多个自己的死忠,江元昊和李鼎霸离开了白帝城,这座给他们留下了难以磨灭印记的梦幻城镇。 第九章 大樟树底下究竟埋着什么? 从白帝城骑快马回江阳城,片刻不停歇,也需要七天时间,这还算是少的。 李鼎霸的队伍有五十人,跟随江元昊回江阳城的人那就更多了,一共有一百一十七人,这么多的人,路上吃吃喝喝,走走停停,都需要消耗时间。 不仅仅只是消耗时间,还要消耗不少粮食和物资,一路上回来或许还有可能碰上山贼,所以江元昊和李鼎霸这一路走的并不算太顺利。 回家的感觉自然是非常好的,这一点江元昊是深有感触的。 把李鼎霸和江元昊从白帝城赶出来时,齐俊送给了江元昊一辆马车,于是江元昊便很愉快的接受了,并没有很客气的推一下。毕竟要回江阳城了,什么时候能够再一次回到白帝城或许只有老天爷才能知晓了。 “终于有机会再吃到土豆了!还有辣椒面和蛋炒饭!” 江元昊惬意的躺在马车里,自说自话,离开江阳城之前,他还是一个懵懂的小少年。再一次回来时,江元昊的肚子里已经装进去了不少的知识,而这些知识和美食不同,这些知识将会伴随着他继续成长。 “我们难道不给主人带点东西回去吗?就这样空手回去是不是不太好呀?” 李鼎霸骑马走在旁边,听到江元昊自言自语,便道:“你怕是脑子进水了吧?怎么说起胡话来了?” “什么土豆,什么辣椒面,我怎么没听过呢?” 江元昊道:“你这猪脑子,怎么可能记得住呢?你忘记主人给我们吃过的金疙瘩了吗?金疙瘩就是土豆,土豆就是金疙瘩!” “原来你说的是金疙瘩啊!那玩意确实是非常美味,我至今还怀念呢!” 行进的队伍不断的被拉长,不时的又集合在一起,如此几次以后,这支从白帝城归来的队伍正在离江阳城越来越近。 七天后,江阳城城外。 一支正在巡逻的队伍发现了江元昊他们的队伍,于是便立刻警觉了起来,江元昊射出一箭,箭上面有一份信,这份信正是代表着他归来的信号。 信被送到了白少阳的桌案上面,很快白少阳便知道故人回来了,一切似乎就像从梦中走来的一般,熊孩子江元昊又回来了。 江阳军需要江元昊和李鼎霸这样的“老人”回归,对于江元昊的印象,白少阳始终不能忘记。一个喜欢飞檐走壁的少年,走路都自动带着风。曾经,因为他的存在,而整个江阳府被搞得“鸡犬不宁”,但同时他又给白少阳带来了无限的欢乐。 现在江元昊和李鼎霸回来了,白少阳又突然觉得有了主心骨,那些失去的信心又一个又一个被拾取了回来。 白少阳率领江阳军的老人们出城迎接,这一切都不在话下。 没有了当初离开江阳城时的稚嫩,在江元昊的脸上多了些沧桑的感觉,他还是一个孩子,可看起来却真的不像是一个孩子。 千里迢迢从白帝城归来,就如从另一个世界出来一般,这一段旅程当然是不容易的,其中的艰辛只有江元昊和李鼎霸才明白。 “回来了!” “我们回来了!” 江元昊依然还是往日的那种奔放性格,激动的情绪毫无保留的表现在了他的脸上。 白少阳捏了捏江元昊的脸,觉得一切都没有发生改变,仿佛故事就发生在昨天。 江阳军内部发生的改变却太多太多,旧貌换新颜,对于江元昊和李鼎霸而言,以往熟悉的一切现在都已经不复存在。 “江阳军现在不一样了!我们的军队正在正规化,不再是那支小打小闹的江阳军了!” 李鼎霸也感觉到了气氛的不对劲,江阳军中的人看他的样子让他觉得有些不自在。在此之前,李鼎霸可以算的上是江阳军中说一不二的人,而现在他倒像是一个外人。因为发生了太多的事情,故此一言难尽。 白少阳需要一点时间向江元昊和李鼎霸解释这段时间发生了什么,这非常重要也非常关键。 曾经生活的“江阳府”也已经易主,而江元昊也再难找回曾经埋在大樟树底下的神秘宝物。 一切都过去了,他们被时空所吞噬,有一丝伤感,有一丝令人觉得无奈,但却又不得不接受这种现状。 白少阳对于江元昊埋在江阳府院子大樟树底下的宝物也是充满了好奇,也曾想过找到它,却一直未能如愿。 一个被隐藏的秘密,差一点就没有机会被揭开。 江阳府,现在被吴宁所占据,白少阳对他没有任何的脾气。吴宁把江阳府打造成了一座“铁城”,连一只蚊子都很难有机会飞进去。 那些失去的东西,总归要一件一件的讨要回来的,但这需要时间,同时也需要耐心。 “你在江阳府院子的大樟树底下埋下的究竟是何物呢?” 李鼎霸无数次问过江元昊这个问题,江元昊皆是避而不谈,选择了回避。似乎一旦说出了这个秘密,就会有什么坏事要发生。 而现在,白少阳亲自询问了江元昊,希望能够从他的口中得到答案。 在问江元昊这个问题之前,白少阳怀疑过江元昊是否真的在大樟树底下埋下过什么东西。但现在对于这个秘密又多生了一些好奇,甚至迫切的想要知道这个秘密究竟是什么。 “我的确埋下过一些东西,不过现在还不能说出来,总有一天这个秘密会被揭晓的。” “这么说来,连我你也要瞒着,难道你就不能告诉我真相究竟是什么吗?” 江元昊摇头道:“很抱歉,关于这个秘密,谁也不能说!” 李鼎霸道:“你不会是昏头了吧?连江阳王也不能说吗?” “你难道不知道等待和猜测是一件极其痛苦的事情吗?我最讨厌的就是等待,当然还有猜测同样让我觉得痛苦和难受,我早已经受够了!” 心里藏不住一点事情的李鼎霸差点就被江元昊给逼急了,恨不得杀死他。 “现在,你必须告诉我事情的真相究竟是什么,这非常重要!” “必须告诉我!否则朋友也没的做了!” 江阳府被吴宁夺取以后,白少阳曾经识图潜入江阳府,但并没有在第三棵大樟树底下找到过任何的东西,所以白少阳同样也是持怀疑态度的。 李鼎霸的语气难得的如此强硬,一直把江元昊当小弟看的李鼎霸觉得江元昊有事在瞒着他,心里自然是极度不快的。 “大樟树底下究竟埋的是什么?” 白少阳咳嗽了一声,看着江元昊。 第十章 敌军撤退 白少阳抿了一口酒,然后重重把酒杯放下,面色凝重的看着江元昊,这种眼神仿佛能够洞穿时空。 时光似乎再一次回到了乾元元年,这种对视也的确让江元昊浑身都不自在起来。 “为何这样看着我?” 江元昊虽然反问,但白少阳却同样拒绝回答,似乎是在回应着什么。 “你将会付出沉重的代价!” 白少阳嘿嘿一笑,表情自然是轻松的那一种,然后看着江元昊,随即命人把他绑起来。 “如果你不交待,我将会折磨你!你会看到我的手段的!” “我靠!你不会是开玩笑的吧?用得着这样吗?” 白少阳道:“你不会真的在大樟树底下埋下了什么见不到人的东西吧?” 白少阳又倒了一杯酒,放在江元昊的面前,道:“怎么样?想不想喝一杯?喝了这杯酒以后你就没有痛苦了!” 虽然江元昊始终觉得白少阳这是话中有话的意思,但却又实在找不到什么问题。 “小孩子是不能喝酒的!” 白少阳却不管那么多,这是一杯欲望之酒,能够让人说出内心最真实的想法,但并没有什么毒害作用。用它来获取情报,作用非常的大。 “这是本王给你倒的酒,哪怕是一杯毒酒,你也得喝下去!” 江元昊一脸无辜,道:“早知道这样,我就不回江阳城了,没想到反成了我的错了!” 酒这种东西并不算是坏东西,虽然有的时候让人迷迷糊糊的,但却可以让人安静下来。 只是喝了一杯,江元昊便觉得有一种要成仙的感觉,有些飘飘欲仙。 “这究竟是啥酒啊?” 江元昊只觉得浑身上下都发热,不仅仅只是他的脸蛋,还有他的身躯也开始不受自己大脑的控制。 接下来,白少阳又给江元昊倒上了一杯酒,这杯酒就更加的麻烦了,不仅让江元昊的全身发热,也让江元昊的神志开始变得不清楚。 听说把人灌醉以后,能够从他的嘴里套出许多话来,白少阳打算试一试,虽然不知道这种效果究竟好不好,但是白少阳还是打算试一试。 毕竟还算年少,几杯酒下肚,江元昊便不再是那个看起来还算正经的少年了。此刻的他,看起来更像是一个疯疯癫癫的傻子,嘴角还流着哈喇子,不停的傻笑着。 “我问你,你还有没有什么事情瞒着本王?” 白少阳郑重其事的问道。 也不知江元昊是真醉还是装醉,反问道:“笑话!我…我乃是堂堂的大将军,你是谁?怎么敢这样和我说话?” 白少阳尴尬而又不失礼貌的一笑,道:“你在江阳府院子里有没有埋下过什么东西?” “埋东西?本将军不记得了,似乎…似乎埋下过什么东西,似乎是一个宝盒,不过这宝盒里的东西多了去了,本将军已记不太清楚,只有挖出来才知道。” 白少阳再要问,江元昊便已经有些踉踉跄跄,走路不稳,几乎就要倒地。 “这小子,他装醉,在白帝城时忒能喝!” 李鼎霸一边说着一边举起酒杯,便往肚子里面灌,“咕咚咕咚”几杯烈酒下肚,便迷迷糊糊的倒在了地上。 为了提高“江阳酒”的度数,白少阳没少在这上面下功夫,所有自以为酒量好的人都无一例外都尝到了苦头。 白少阳用这种方式灌醉了不少英雄好汉,他们不是倒在温柔乡里,就是倒在血泊里。 酒,确实能迷乱人的心志,这一点并不假。 当白少阳再一次举杯的那一刻,突然听到了外面锣鼓喧天的声音,这声音犹如千军万马,从远处滚滚而来。 “有大军来偷袭!” “有敌军来袭!” 恍恍惚惚之间,白少阳仿佛听到了有千军万马朝他奔袭而来。不由的有些乱了方寸,于是旋即起身,想要取兵器杀出去。 白少阳顾不得倒在地上的江元昊和李鼎霸,起身便往议事大殿走去,于是立即召集所有江阳军将领们来迅速集合。 随后有谍报递交上来,打探到的消息是:有一支五千人组成的敌军正在做着攻城的准备。 这支五千人组成的大军,有较为完备的装备配制。 杜月仙和牧凡被任命为左右急先锋,各率三千人,从两翼包抄。 李彪、张虎和刘麻子各令兵二千,作为后援,对其进行夹击。 两军对垒,除了比拼人力以外,看的还有战意和比谁更不怕死,比谁的士气更盛。 此刻,除了江元昊和李鼎霸,整个江阳军几乎全员出动。 “不论来的敌人有多么的强大,江阳军最终将会取得胜利。” “小的们,现在最重要的任务就是给本王杀敌,不论来的敌人是谁,我们一定让他们有来无回!” “想要建立功勋,就勇猛的杀敌吧!” “杀三个敌贼,升官一级,依此类推,绝不含糊!” 每到关键时刻,白少阳总会给这些将士们带去最实在的鼓舞士气方式,只要他们能够活着回来,一切奖赏都没有问题,都是可以商量的。 不论敌人来得多么的凶猛,都要把他们打压下去,一座小小的江阳城早已经容纳不下白少阳的雄心勃勃。 开疆拓土的野心已经熊熊燃起。 “本王这辈子的任务就是杀光天下狗贼,还大乾国一个安宁。” 在这个攻城掠地的时代,只有强权者说的话才有分量,手中没有足够的筹码,就没有任何说话的分量,拿怕是皇室成员又能如何呢? 这支五千杂牌大军,他们的目的也是一样的,他们同样也想攻城掠地,他们同样也想建功立业。 这是一个人吃人的时代,大军阀吞并小军阀,大部队兼并小部队的时代。如果你不够强大,只有被别人灭掉的可能。 五千大军毕竟不是五千头猪,想要把它们完整的吃进去,自然也没有这么容易。 活捉五千头猪尚且不容易,更何况还是五千比较有素质的军人,这一场战役的惨烈程度可想而知。 冷兵器靠的是近身战,刀与刀,剑与剑的较量,铁兵器摩擦在一起发出的锵锵之声回荡着,令人久久不能平复心情。 好在江阳军的战士们训练有素,与这五千大军的较量并不落下风。 在经过了两波攻击以后,五千大军识趣的撤退,但是他们并没有出现丢盔弃甲的情况,因为他们的整体战斗力并没有受到太大的影响,足以见得他们的战斗力并不一般。 像这种突然被袭击的情况已不是一次两次,白少阳早就习以为常,被偷袭了几次后,白少阳想要再攻下一座城池的想法更加强烈。 第十一章 花染不透乡愁 在敌军数波攻击后,江阳军依然坚挺,他们顽强抗争到了最后。 这一场战斗过后,江阳军虽说不上是大获全胜,但也算是打击了敌军的嚣张气焰。 江阳军的顽强反击就是在告诫任何有侵犯江阳军领地的敌军,只要敢来,只能面对有来无回这个结果。 敌军的这一波攻击,来的非常诡异,同时在行动上也非常迅速,匆匆而来,匆从而去,似乎他们并不怎么在意得失。亦或者他们早就知晓了这是一场不可能胜利的偷袭。 那么来者究竟是何人呢? 胜利,总是与忧愁联系在一起。因为胜利总是需要付出牺牲,在金戈铁马声中,年轻的少年甚至来不及批上新铸的铠甲,他们年轻的脸庞最终挥洒在了疆场之上。 风吹不散长恨,故事永远定格在那。 “时间的流逝,能把很多东西一洗而空,豪华高贵的铜雀台如今早就荒芜,哪怕是当年的赤壁古战场也没了金戈铁马的模样,但有一种东西却流传了下来,英雄主义的光彩和英雄们的故事,始终心耳相传。” 每一次征战,都有人离开。 他们或许没有什么远大抱负,但他们却有骨气有担当。 他们是最喜欢英雄故事的好少年们,他们从未如此感慨过生命逝去的无情。 站立在人群之中,白少阳几番想说的话都被他吞咽下去,李鼎霸从醉酒中醒来,看到的却是另外一番场景。 李鼎霸已昏睡过去三天,而这三天时间却已经发生了太多太多的事情。 江元昊同样如此,也是从昏睡中醒来,看到了另外一个世界的另一个模样。 有时候白少阳很希望时间能够重启,再一次回到最初的那一刻,并非是他想要逃避,只是不愿看到一些令他留恋的东西就这样匆匆逝去。 “你们来了?” 白少阳很淡定的问,但并没有很认真的看着他们的眼睛,然而在以往,白少阳总是喜欢看着他们的眼睛说话。似乎能够从他们的眼睛里看透些什么,而现在白少阳对自己的判断力已不再那么自信。 每一次大战过后,白少阳总是会陷入到孤独之中,这是一种很难说出来的感觉,简单来说语言不能表述出来这种感觉。 在得到的越来越多以后,白少阳反而觉得越来越空虚,他已经不清楚自己究竟拥有什么。 那些曾经熟悉的人,现在也越来越令他看不懂。 不知是风沙吹的太过凶猛,还是才少阳的眼睛被记忆的灰尘所侵扰,他的眼睛突然就变得黯淡了许多,再也没有了任何的光泽。 所谓的理想和抱负,失去了任何的意义,有那么一扇门,突然间就被关上了。 而这些,他也只能和自己说一说。 忘记了最初的梦想,实在是一件非常可恨的事情。 “你们为何会选择回到江阳城,听说齐俊给你们的待遇还算不错!” 放下了江阳王的头衔,白少阳像一个朋友一样想要和江元昊他们聊一聊这个话题。 当初,朝廷委派李鼎霸来江阳城的目的可没有这么简单,并不是只是为了让他来保护白少阳的安危的,自然还有其它的目的。这一点,白少阳当然也是清楚的,这也是为什么白少阳要把李鼎霸支开的原因。 而现在,原来的那个朝廷体系已经不复存在了,所以白少阳也就不再担心李鼎霸继续对他进行“监视”。 “你还打算继续找你的妹妹吗?” 李鼎霸一拍脑门,泪水差点飙出来,在这个世界上唯一的亲人,如今廖无音讯,这是令他非常痛苦的。 花开了,但是却没有人去安安静静的欣赏它们,所以这些花的开放同样显得有些孤独。 孤芳自赏的感觉并不好。 “当然,李鼎霸当然要继续寻找亲生妹妹,无论发生了什么事情,都必须要找到她。” “你们两个也算是老人了,自从我来江阳城没多久,你们便跟着来了,所以有些话对你们说我才会安心一些。” 江元昊在白帝城历练了两年时间,自然也是比当初要成熟了不少,对于白少阳的话中之意理解也比以前更透彻了一些。 自从江元昊和李鼎霸离开江阳城以后,在这中间发生了太多其它的事情。所以当李鼎霸和江元昊再一次回到江阳城以后,是属于没有职位的。 “我给你们两人各留了一个职位,不知道你们会不会满意!” 白少阳已经许久没有微笑过,而这一次却是发自内心的笑。诚然,不论是杜月仙还是牧凡都是他想要培养的人,但是李鼎霸和江元昊更是他想要委以重任的人。 这是一种根深蒂固的观念,因为白少阳始终觉得江元昊和李鼎霸才是自己身边最可靠的人。从他们不远万里,舍弃在白帝城的荣华富贵而回到江阳城便可以看出来。 白少阳给江元昊和李鼎霸留的两个位置自然也是极具分量的,亲军阁自从组建以来,对于亲军阁的人选问题白少阳一直是极其谨慎对待的。 白少阳甚至把亲军阁阁长的位置空缺了出来,一直没有委任任何人来担任亲军阁的阁长。 即使只是常任副阁长的位置也是空缺在那里,还没有填补进去。 而杜月仙和牧凡也只是进入到了亲军阁的普通阁员行列之中,这样的安排足以可以看出白少阳对于亲军阁这个机构的人员挑选上的谨慎。 在了解完白少阳对于亲军阁这个机构的介绍以后,李鼎霸和江元昊对于亲军阁阁长和常任副阁长职位自然也就表现出来了兴趣。 不过,白少阳也明白,如果冒然宣布让李鼎霸和江元昊进入亲军阁的高层必然会让其他的将领们不满,所以白少阳打算试探一下其他将领们的口风。 能够把自己最为看中的人留在自己身边这自然是最好不过的,但是若是表现的太过明显,必然会让其他将领们不满。 虽然杜月仙和牧凡等人并不怎么被白少阳所喜欢,但他们也是为江阳军立下过赫赫战功的人,白少阳不想寒他们的心。 花又开了,温暖的季节需要一些人情味… 第十二章 不打不相识 题记:亲军阁的建立,标志着江阳军高层人员的正式组建,它同样也是未来江阳军发展和壮大的中枢,然而在人员挑选这个重大问题上却发生了激烈的争论… 虽然大乾国皇帝陈列已经驾崩,一个傀儡皇帝被扶持上了皇位,但年号依旧还是使用乾元。 乾元四年,春。 过去的一年,就如同梦一般奇幻,特别是发生的那些事情,一件又一件的在白少阳的脑海里快速飞逝而去,却始终没有一件能够停留下来。 在跌跌撞撞之中,江阳军在风雨飘摇之中迅速崛起,至于未来究竟还会遇到多少危险和坎坷一切都还是未知数。 当然,过去的一年也并非是一无所获,江阳军的收获也还是有一些的。 这是一次关系到江阳军未来发展的会议,所以它的重要性是不言而喻的。 亲军阁,顾名思义,其实就是一个完全听命于白少阳的机构,并没有其它多余的含义。 这一次,白少阳召集来开会的江阳军将领们明显的少了许多。毕竟是内部的核心会议,能够直接参与的人并不多,确切的说不但不多,而且非常少。 一个会议的规格究竟如何,可以从会议的人数中看出,一般而言,人数越少代表着级别越高。 杜月仙、牧凡、李鼎霸、江元昊四人第一次相会,这也是白少阳的特意安排。 这四个皆有些心高气傲的家伙,从来都是不肯认输的。有些人活着,就是为了争一口气,他们绝不允许被他人所超越,他们的骨子里流淌着的就是孤傲的气质。 杜月仙,一个从小说世界走出来的家伙,从某种意义上来说,他的存在是不科学的。他是一个小说世界中的人物,长的风流倜傥,行为潇洒飘逸,有点不食人间烟火,同时又有点傲气,不肯认输。喜欢被人表扬,身上的某些气质倒是和孩子非常吻合。 牧凡,这家伙那就更加神奇了,鬼知道他的身份究竟是什么,这家伙的残暴程度超出凡人,虽然从外表上看,他的确是一个人畜无害的好少年。但往往正是由于像他这种人长的极具迷惑的外表,这才让许多人上当受骗。 白少阳怎么也不能忘记自己曾经被牧凡埋葬的那一段往事,这个残暴的家伙有些时候可以说是壕无人性。 不过白少阳用人,向来都是用人不疑疑人不用,用牧凡这个家伙来对付敌人那是极其恰当合适不过的。 虽然白少阳很想弄死牧凡,但想了想还是忍住了,虽然这家伙很令他讨厌,但天底下能像他这么既腹黑又不要脸的人才已经很少很少了。俗话说得好:物以稀为贵,牧凡虽然可恶,但是用他来恶心敌军实在是非常明智的。 由于捣蛋鬼江元昊和老实人李鼎霸的加入,亲军阁自然也就比以往热闹了许多,这是脑袋正常一点的人都能看出来的事情。 四人的第一次见面还算比较客气,相互之间并没有让对方难堪,反而非常的客气。大有一种英雄惜英雄的味道在里面。 这是一次比较有意思的圆桌会议,就像家庭聚会一样,白少阳也是尽量的让气氛变得轻松。 桌子上面摆着四碗诱人的油泼面,蛋炒饭等…除此之外,还有土豆、玉米和一些糕点之类的小吃。 营造这种气氛,是为了让气氛不那么凝重和紧张,同时也是为了让杜月仙、牧凡和李鼎霸以及江元昊能够在一个轻松的气氛中愉快的交谈。 白少阳负责点心和食物,接下来的事情便不算操心,准备让他们自己商量并讨论一下。 用这种轻松的方式,自然有它的好处,因为这样可以避免许多尴尬的事情出现。 当然,白少阳现在已经做到了。 在饭桌子上,比较容易放下戒备。 重新找回家的感觉可不容易,这种久违的感觉,也让这四个人非常的受用,开会的时候吃吃喝喝,是他们此前想都不敢想的事情。 四个人在大吃一顿以后,这才有些反应过来,自己来这里,到底是干什么的。 实际情况说明他们当然不是只是来吃饭这么简单的。 对于“留学归来”的江元昊和李鼎霸这两个人,牧凡和杜月仙其实是没啥好脸色的,但是表现出来时却又是另外的样子。 表面上看起来无所谓,实际上却并非如此,特别是牧凡,他的心里早就有了无数个想法。 毕竟在关键和重大问题上面,没有谁会轻易的让步。 “关于亲军阁阁长的人选问题,你们有什么看法?” 抛出这个问题以后,白少阳顿时觉得轻松了不少,虽然白少阳比较看中江元昊这个家伙,但总觉得他还过于稚嫩,不能够胜任这个职位。 白少阳看了杜月仙一眼,希望能从他的嘴里听到自己想要的答案。 而这一次的杜月仙也是毫不客气,道:“我看亲军阁阁长的位置非我莫属啊!” “不过,我不愿意担任此职位!” 杜月仙的这一番有些骚气的话,让人听起来不是很舒服。不过出于礼貌,白少阳还是朝他淡淡一笑,并没有打断他。 牧凡道:“亲军阁阁长的位置,必须选择一个比较稳重的人去担任,我看我们在座的没有一个是合适的。” “不过,若是论武艺,在坐的诸位恐怕都不是我的对手吧?” “这个你们都没意见吧?” 江元昊道:“两位,你们怕是吸进二氧化碳太多了吧?怎么大白天的说起胡话来了?” 白少阳摆手道:“江元昊,不可如此无理,要好好说话!” 牧凡差点从椅子上跳起来,道:“你就是江元昊吧,听说你身手不错,没想到嘴巴也这么厉害啊!” 江元昊几乎没有用正眼看牧凡,笑道:“跳梁小丑,有本事就来比划比划,多说无益!” 李鼎霸见他们的火药味越来越浓,于是便慵懒的从椅子上站起来,道:“够了,别闹了,既然你们都觉得自己厉害,那行,找一个地方打一架可好?” 四个心直口快的人在一起,自然也就没有那么委婉,凡事都是敞开心扉的说,有啥说啥,一点也不藏着掖着。可以说是毫无城府,对于这四个人,白少阳也彻底的没了脾气。 “去死吧!” 江元昊突然一个金刚斩劈过来,甩在牧凡的身上,牧凡一个弹跳而起,终身跃到桌子上,动作迅速而又灵敏。 当着白少阳的面,江元昊还是没能控制住自己的暴躁脾气。 “装逼者必须死!” 江元昊最讨厌所谓的正人君子,而牧凡此刻在他面前所表现的就是这个样子,就是他讨厌的样子。 “有本事出去打!” 毕竟是在战场上历练过的人,江元昊早就练就了天不怕地不怕的性格,原本以为回到江阳城不会再遇到这样的“货色”,没成想还是让自己遇到了。于是江元昊便顿时觉得如吃了一只苍蝇一般的恶心。 于是乎这一场似乎是无关紧要的会议就这样结束了,而牧凡和江元昊两人“不打不相识”,最后居然成为了好基友。这种狗血的剧情,差点亮瞎白少阳的眼睛, 第十三章 吴宁(一) 有些人是不打不相识的,这并不是因为他们喜欢如此,而是因为他们的骨子里所拥有的这一种贱贱的气质就是如此的缘故。 虽然这两者没有多大区别,但还是有那么一点区别的,这就是他们两者之间的区别。 这很难用语言说清楚,有些人天生就是如此,比如说江元昊和牧凡,谁能想到这两个奇葩居然这样的对脾气。 他们想打就打,想杀就杀,丝毫也不藏着掖着,他们两个人相遇以后在性格上倒也非常的匹配。 在这个乱贼遍地的时代,真正的英雄却不多,真正有英雄气概的人也不多,有大局观的人那就更少了。 哪怕是高高在上的小皇帝,也不过是一个傀儡而已,在这个傀儡小皇帝的背后究竟有多少势力在角逐也并没有人知道。 在这个有一支军队就敢称王的时代,已经没有人在乎朝廷究竟在说什么话,因为朝廷说的话已经变成了狗屁。朝廷实际上已是名存实亡了,甚至有人不知道现在的小皇帝是谁,因为再也没有人关心发生在朝廷内部的事情。 在经过几次战役以后,江阳城内能够与白少阳对抗的军阀也越来越少,毫不夸张的说,白少阳已经完全控制了整个江阳城。 此刻,在江阳城内还有一个令白少阳头疼的地头蛇,这个地头蛇就是吴宁,曾经的书呆子,但是现在他可是江阳城赫赫有名的大军阀。 吴宁脾气古怪,对外界发生的一切事情都漠不关心,但是同时他又加紧招募队伍,所组建的这支队伍势力并不弱。 用闷声发大财来形容吴宁一点也不夸张,以至于吴宁究竟有多少人马多少银子,都成了一个未解之谜。 而吴宁也表现的极为低调,几乎不主动进攻任何的地方,总是选择快速劫掠的方式来增加自己力量。 曾经的江阳府也被吴宁造成了一座“铁皮城”,吴宁者在江阳府内对外发号施令,从未有人见他出过门。 当江阳城内所有的威胁都被扫除干净以后,吴宁便赤裸裸的出现在了白少阳的面前,一览无遗。 士别三日,再也不能用旧的眼光看人,只是谁也没想到吴宁这个书呆子会有这么大的变化。 吴宁,白少阳也终于打算把矛头对准他,只要除掉吴宁,整个江阳城就是白少阳的。 但是白少阳有一个问题不确定,就是在吴宁的背后究竟有什么样的势力,这到底还是一个未解之谜。 吴宁的父亲吴辉是一个生意人,做任何事情讲究的是利益,从来不牵扯政治,但是如今他的儿子吴宁玩的这么大,作为父亲难其辞咎,也必然是有责任的。 对于吴宁这个最小的儿子,吴辉也是从来没有给过他正脸,可以说是并不喜欢他,但是吴宁毕竟是他的儿子,如今成为了江阳城赫赫有名的大军阀,他的父亲吴辉自然不可能不知道。 吴辉是一个生意人,做任何事情首先考虑的是利益,又有传闻说吴辉早就与吴宁脱离了父子关系,从此再也不往来。而这其中会不会有什么阴谋,或许只有他们自己才知道。 狗改不了吃屎,三岁小孩都懂这个道理。 江元昊是最知道白少阳的想法的,对于吴宁的了解,江元昊可以说是胜过白少阳的。毕竟与这个书呆子共处过一段时间,江元昊对于吴宁还是印象非常深刻的。 此一时,彼一时。 因为现在局势的变化是谁也没有想到的,哪怕是曾经的队友,现在也有可能成为死对头,何况还是一个曾经的人质。 不过现在的吴宁可不是当初的那个吴宁,只有老天爷才知道他到底经历了什么,为什么会变得这样的强大,没有人会想到吴宁也会成为军阀。 “吴宁,原来是他?” “他也这么厉害了?” 江元昊的表情是很夸张的那一种,他当然不敢相信,他当然不敢相信吴宁会变成大军阀。但这却是事实,由不得他不相信。 “你也没想到吧?一个书呆子,不好好读书,非要使枪弄棒的,这件事情很难办呀!” 离开江阳城的这二年时间里也确实是发生了太多的事情,太多太多的事情让人意想不到。 “我想派你去会会他,你毕竟和他比较熟,说不定能够从他的嘴里套出些话来…” 白少阳看着江元昊,非常深情的那一种,因为在白少阳的心中,这件事情派江元昊去做是再合适不过的。 “你去吧!你和他有话说,我和他说不上话,吴宁毕竟当过你的老师呢,你去见他不尴尬。” 江元昊怎么也算是吴宁半个学生,所谓:一日为师,终身为父。这种关系是无论如何也逃避不了的。 不过,现在吴宁是被当作反贼的那一类人来看待的,所以江元昊对待吴宁的态度需要保持一定的度量范围之内,否则太过亲近,容易出问题。 白少阳让江元昊去见一见吴宁,江元昊毫不犹豫的就答应了。 两年时间了,曾经的那些老面孔已经越来越少,江元昊的确非常想去见见以前的这个“吴大哥”,当然现在毕竟身份不同了,不知道真正见面时又是否会有另外的一种感慨。 虽然有些事情是经不起考验的,但是有些事情还真的需要亲自去实践才行。 去见吴宁,差不多相当于去寻找童年记忆,这难道不是一件很刺激的事情吗? “听说吴宁依旧很喜欢看书,这一点一直没有变,真是搞不懂一个读书人为何非要和那些不要命的狠人一样,搞什么军阀割据,好好读书难道不香吗?” “万般皆下品,唯有读书高”“知识改变命运”。 几千年以来,读书人有千千万,白少阳的脑子里有一位堪称历史上“最残暴”的读书人——黄巢。 这家伙是唐末农民起义的领袖,曾经一路打到唐朝的都城长安,后来登基为帝,并建立大齐,并“杀唐宗室在长安者无遗”,几乎断绝了唐朝皇族传承,哪怕最后黄巢被唐朝将领追击,死于虎狼谷,唐朝也是属于名存实亡的。 落榜后的黄巢,没有想过自己为何落榜的原因,而是作了一首《不第后赋菊》: 待到秋来九月八,我花开后百花杀。 冲天香阵透长安,满城尽带黄金甲。 第十四章 吴宁(二) 造化弄人,当时长安城中众人谁又能想到这个年纪轻轻,仕途无望的读书人最终会再次携千军万马再次回到长安城,不仅登基为帝,还将此时的皇族尽皆屠戮呢? “三十年河东,三十年河西,莫欺少年穷。” 这个世界总是有许多不甘心平庸的人的,任何人都没有表面上看起来那么简单。 所以对于吴宁这个不甘心平庸的家伙,白少阳并未有任何的放松警惕,反而将他看的很重。 历史上已经出现过了一个黄巢,谁又能肯定的认为不会有第二个黄巢的出现。 咬人的狗从来都不喜欢乱喊乱叫,总是趁其不备搞偷袭,闷生发大财的人是最狠毒的。与这样的人打交道,实际上是更困难一些的,因为他们从来就没有什么套路,他们从来就不按套路出牌。 一个不按套路出牌的人,是很难搞定的,为他的思维是琢磨不定的,你永远不知道他的下一步计划是什么。 吴宁身上究竟还有多少未解之谜,这不仅仅是白少阳非常感兴趣的话题,同时也是江元昊想知道的。 江阳府,依然还是那一座江阳府,古朴而又典雅,无论它的主人如何的轮换,江阳府的大气和魅力依然存在。 江元昊穿戴整齐,精神抖擞的来到了曾经生活过的这一座院子外面,只是此刻的江阳府外面却是被重兵护卫着,一队又一队的护卫们犹如被上了发条一样,一圈一圈的环绕着江阳府。 森严戒备之下,普通百姓又岂敢靠近。 唉! 这就是曾经生活过的地方,只是如今却已经换了主人,时过境迁,有些事情感慨的再多又有什么用呢? 曾经留下过欢乐的地方,现在来到这里却要战战兢兢的,这难道不是一种讽刺吗? “该怎么称呼吴宁呢?” 江元昊自言自语,原本在心里想好的话在这一刻却又都忘记的一干二净。 “也不知道吴宁是否还能记得我!” 人总是习惯于自作多情的,总是会觉得自己在别人的记忆里的分量会有多么多么的重,然而实际上却并非如此。 “这还是曾经那座自己推门就能进的江阳府吗?” 雕梁画栋,亭台楼阁,还有院子里的大樟树…大樟树,大樟树,大樟树… 江元昊拍打着脑袋,怎么也忘不了江阳府院子里的那棵大樟树,就在第三棵大樟树底下埋藏着他童年时期所有的梦想。 只要东西还在,梦想自然也就在,有梦想在,这辈子就还有希望。 此刻,江元昊突然担心起来,害怕自己埋下的秘密会背发现,这并不是他想要看到的结果。 “小子!你站住!鬼鬼祟祟的,想干什么呢?” 一个粗犷的声音打破了宁静,同时也把江元昊的回忆给拉回到了现实世界之中。 喊话的人是府中的管家,他正好准备出门,于是便看到了江元昊。 江元昊一封信从袖口里取了出来,道:“把这封交给你们家主人,他看了信就会知晓的。” 中年管家用疑惑眼神看着江元昊,想要开骂,却又憋了回去,道:“你在外面等着,别走…” 一脸懵逼的中年管家不敢冒然下判断,因为江元昊说话的语气实在太过于沉着和冷静,自然也就不敢小瞧他。 一个月前,一个穿着破烂的家伙来见吴宁,被中年管家收拾了一顿,结果当中年管家得知这个穿着破烂的家伙是竟是吴宁的“书友”,后来中年管家被吴宁罚了一个月的月例。 有了这一次经验教训以后,中年管家自然也就老实规矩了一些。 “公子,有您的信!” 中年管家毕恭毕敬的把信递上,丝毫不敢有怠慢的意思。 吴宁看了一眼中年管家,伸过手去把信取了过来,看完后,脸上的表情瞬间变得激动起来,几乎要从地上跳起来的那一种。 “怎么?弟弟来了,他现在在哪里?” “他真的来了?” “你这该死的!怎么不让他进来?” “你不会又把他给赶走了吧?” 中年管家连连摇头,道:“不,公子,怎么可能?我可没有这个胆!” 吴宁的表情又变得轻松,脸上露出愉悦,点了点头道:“任何人来见我,皆不得推托!” 见吴宁的表情变得喜悦,中年管家脸上也跟着挤出了一丝笑容,道:“是啊是啊,他来了,就在门外呢,我现在就把他给请进来!” 学会察言观色,是下人们的一种优良品质,一个连察言观色都不会的人,是很难在这个时代混下去的。 中年管家的冷汗直流,非常庆幸自己没有把这个少年赶走,收敛起平日里对待下人们的张狂,中年管家刻意的表现出喜悦的表情。 “原来是主人的弟弟啊,快请快请,公子正在里面等你呢!” 看到中年管家的这种夸张表情,江元昊甚至怀疑这是一个圈套。 “哎呦!我的小祖宗,我刚才可没有得罪你吧?” “你不要这样子,大人不计小人过,你就快些进来吧!” 江元昊自然是想进到江阳府内的,不说是不是为了见吴宁,自己埋在大樟树下的宝贝还没有取回来呢,这可是他的一个心事。 吴宁放下手中的书本,来回的在书房里踱着步子,激动的心情溢于言表。 “你…真的是你?” 看到江元昊从屋外走进来,吴宁几乎是狂奔过来,一边跑一边道:“元昊弟弟,真的是你?你…你真的回来了?” 吴宁的激动样子令江元昊有些发懵,许多本已准备好的话现在却是一句也说不出来了。 “是,是我,我回来了?” 吴宁不由分说,抱起江元昊便嚎啕大哭,丝毫不顾及自己此刻的身份。 “好,好,好!回来就好,既然回来了,就别走了,如今你哥哥我什么都有,不愁吃,也不愁喝,不必有任何的担忧!” 江元昊此刻瑟瑟发抖,甚至有些怀疑吴宁是一个“弟控”,若是一旦被吴宁所控制,自己恐怕就再也没有几乎出的了这江阳府的大门了。 第十五章 吴宁(三) 吴宁的热情让江元昊瞬间就回到了从前,于是此刻也就有了一种似乎没有离开过太久的错觉。 “你可要和哥哥说说这两年你都做了些啥,功课有没有落下?该念的书还是要念呀!” 说起自己这两年的成就来,吴宁,毫不掩饰自己激动的心情,因为一直被自己的父亲吴辉瞧不起,所以吴宁一直渴望能够出人头地。 实际上成为大军阀并非是吴宁的本来意愿,可以说他是一个被逼迫成为军阀的大军阀。 “弟弟,你知道吗?人人都在骂我,说我是无情的大军阀,实际上并非如此,这一切并非都是我想要的,只是,没人懂我!” “其实,我只想读书!仅此而已!” “吴先生,能不能不要叫我弟弟,我听着有些不自在,不舒服。” “怎么,你叫我吴先生?只是两年未见,便如此生分了呢?” “你教过我念书,我称呼你先生,这很合理,难道不是吗?” “也好!只要你高兴,称呼先生就先生吧!不过,你既然回来了,就别走了,这个小小的要求不过分吧?” “两年前你和李鼎霸去了白帝城,我以为你再也不会回来了,没想到你还是回来了。” 吴宁问道:“白帝城那地方怎么样?” “不好!没意思,并不如江阳城有趣!” 吴宁与江元昊唠着家常,说着一些有的没的,不知不觉一天就这样过去了。 晚上,吴宁大摆酒席,专门为江元昊接风洗尘,欢迎江元昊的归来。 酒宴之上,吴家军高层人员纷纷就位,江元昊也第一次见到了这些隐藏的极深的“神秘人物”,他们一个个犹如从异界时空走来的一般。 在灯火璀璨的“吴宁府”院子内,大咖云集,他们是吴家军的嫡系高层和王牌部队。 然而这一刻,这些将领们并非是主角,江元昊才是其中最为尊贵的客人。 一个令江元昊也没有想到的人物,也同样出现在了酒宴上,这个人就是“公孙望”,他也出现了酒桌之上。 公孙望的出现,让江元昊有了更大兴趣,因为公孙望是公孙弘最小的儿子,按道理来讲,公孙望是不应该出现在这种场合的。 虽然不应该出现,但是他毕竟还是出现了。 公孙望的突然出现确实有些奇怪,因为不论怎么去解释,公孙望都是不应该出现在这里的,因为这是极其不符合逻辑的。 除了不应该出现的公孙望以外,还有一个人的出现让公孙望觉得跟意外,这个人就是自称是白少阳叔叔的的白政,他也很诡异的出现在了欢迎自己的酒宴上。 白政也在其列,这事就有些诡异了。这个自称是白少阳叔叔的家伙本来就不是什么好人,不过混吃混喝的本事倒是不小。 “来!来!来!” “我给大家介绍一下,这位呢?是我弟弟,虽然不是亲的,但我把他当成了亲弟弟来看待!” 吴宁满面红光的介绍着,手中还握着一个酒杯,走起路来还有些摇摇晃晃,显然是因为喝的太多的缘故。 谁都看得出来吴宁的确是有些喝多了,但是大家也都知道吴宁今天也确实是非常开心的。 听吴宁这么一介绍以后,在座的这些头脸人物们自然也就明白了一些。能够得到吴宁的如此赏识,就足以说明了吴宁的重视程度。 头脸人物们于是纷纷往江元昊身边来凑,都想和他拉进一些关系,有人甚至把身上的金银珠宝取下来往江元昊手上推送。 他们赤裸裸的献媚,起来滑稽而又可笑。 特别是原江阳府的故人白政,更是一把鼻涕一把泪的往江元昊身边凑过来,紧紧握着江元昊的手,说着一些极其恶心的话。 公孙望也来到江元昊的身旁,这是他第一次见到江元昊,同样的,这也是江元昊第一次见到他。 当公孙弘退居幕后以后,公孙望便开始活跃了起来,能说会道的公孙望在交际方面丝毫的不逊色于他的父亲公孙弘。 “我叫公孙望,或许没有听过我的名字,但是有一个人的名字你一定听说过,这个人就是公孙弘!” 公孙望的开场白还是没有忘记把自己的父亲拉出来说一遍,随后公孙望继续道:“不过,我的父亲公孙弘现在年纪大了,已经不方便出来走动,所以不提他也罢!” “上了年纪的人,脑袋总是会变得不灵光,思维也会变得迟钝,有些场合于是也就不太适合出来了。” 春风拂面,虽然有些急缓,但并不冰凉。 属于年轻人的时代到来了,他们拥有着更为积极的开拓进取的精神,同时他们的精神力也更加的充沛。 “公孙先生现在身体如何?在江元昊的印象里,公孙弘的身体还算健朗,他总是喜欢喝酒,身上总是带着一个酒葫芦,公孙弘一言不合就喝酒。 “家父的身体还可以,只是不再关心外面的事情,每日只在家看看书,下下棋,万事皆不再过问。” 能够享受春风拂面,不能不说是人生之中的一段快意之事,人生之中能有多少良辰美景?沐浴着和煦春风,让人难免有些飘飘欲醉。 这酒呢,有时候实在不是什么好东西,它总是能够迷乱人的神志,使人失去判断的能力。但是同时又让人产生一些幻觉,让人相信这个世界还是有美好存在的。 公孙望、白政皆喝的醉醺醺的,他们已经安全的放飞自我了,哪里还顾什么形象问题。 有时候酒不醉人人自醉,喝酒其实更多的还是喝一种感觉,感觉够味了,人也就释怀了。 此时,一个耄耋老人也走到江元昊的面前,这个耄耋老人江元昊并不认识。但是他看起来倒也慈祥,嘴巴里喃喃自语,不知在说着些什么。 他的形象就像是一个念经的老和尚,而此刻,江元昊就是小和尚,一个老和尚对着一个小和尚念经。 终于江元昊听清楚了他的话,他在问:“你知道我是谁吗?” 第十六章 被耄耋老人拐走! “你知道我是谁吗?” 虽然这话问得很可笑,但是出于礼貌,江元昊还是摇头回答道:“不好意思,老人家,我真的不知道你是谁,实在抱歉!” 耄耋老人温柔一笑,差一点就陷落在了这黄昏的春风之中。他的神情也逐渐在暮色之中变得模糊起来,似乎整个人都要消失不见了。 “我是你,也是他,是你们所有人,也是大家伙…” 耄耋老者的话令江元昊彻底糊涂了,江元昊差点怀疑这个耄耋老人的神志不是很清楚。于是便不再打算理会他,转过身开,准备接受其他客人们对他的祝福。 来者很多,许多人的名字江元昊都已记不太清楚,但是他们大多数人的表情都做到了千篇一律,这是很神奇的。 表情千篇一律,这是很奇怪的事情。他们就像是排练过的一样,按照他们的身份高低卑微,逐一的过来和江元昊打招呼。 当他们逐一与江元昊打过招呼之后,江元昊无意间回过头后,又看到了这个耄耋老人。 他的表情依然是慈祥的,似乎还有话没有说完。 “老人家,你莫非是有话要与我说?” 耄耋老者点点头,用手招呼着江元昊,道:“你随我来!” 于是江元昊放下手中的酒杯,随着耄耋老者的脚步继续往前走,然而并没有任何人注意到他,不得不说这是非常奇怪的事情。 夜晚突然间就起了迷雾,江元昊突然有些后怕起来,人总是会对未知世界充满恐惧。 虽然参加过无数次的沙场征战,但是面对这样的场景,江元昊还是有些心神不宁。 “坑啊!老大爷,你这是要带我去哪里呀?” 江元昊有一种被怪爷爷蒙骗的感觉,于是便打算掉头回去,只是哪里还回得去?回头的路变得更加的迷蒙,不仅看不见,而且还充斥着诡异的声音。 “我要回去!” 都是太爷爷辈的人物了,江元昊怎么也想不明白,这个耄耋老人为何要把自己拐骗走? “你要将俺带到哪里去?” 耄耋老人拍了拍江元昊的肩膀,道:“不用担心,跟着我走就是。” 出于对一个老人的尊敬,江元昊把原本想要说出来的话脏话又咽了下去。 “小家伙,你的心里在骂我吧?” 耄耋老人好像洞穿了江元昊内心的想法,笑了笑道:“我带你去看一些你没有见过的东西!” “小家伙,放轻松一点,不用担心,不用害怕,没关系的,千万别紧张!” 这是一条通往幽暗世界的路,前方只有黑暗,除此之外什么都没有。 江元昊走过不少路,但是像这样的路还真的是第一次走,所以心里自然就有一些很奇怪的感受。 “启明星殿” 四个星光灿灿的字出现在了江元昊的面前,这四个字被安放在了一座大殿之上。 总算有亮光了,盼星星,盼月亮,江元昊终于盼来了光明。 “这是什么地方?启明星殿是什么玩意?” “来来来,这就是我要带你看的地方!” 耄耋老人用手指着星光灿灿的启明星殿,满面的红光。 “这地方,你可不要小瞧它,不信就进去看一看吧!” 江元昊道:“老人家,你可别吓我,我可不是吓大的!” 江元昊最害怕别人瞧不起他,所以做啥事都喜欢冲在最前面。 “去吧!” 耄耋老人挥挥手,让江元昊自己进去,现在江元昊已经步入了进退两难的境地,如果现在撤退,是非常打脸的,所以他只能硬着头皮继续前行。 前方是光明,转身只是一片黑暗,江元昊只能硬着头皮往这光明之处走去。 这个时候,刚才喝下去的酒已经起了作用,江元昊全身顿觉一阵燥热,有一种欲火焚身之感。 “启明星殿”正在向他招手,江元昊被一股神秘的力量所吸引着,此刻已经不能停下脚步。 这是一座极其奢华的宫殿,江元昊从来都没有见过,这似乎只存在于小说的世界里,现实世界根本就不可能存在。 有龙在腾飞,有凤舞动着翅膀,同时还有各种音乐萦绕着,这地方分明就是人间仙境。 启明星殿内,各种摆设和装饰极其奢华,能够想象的到的东西都有。 “呼~” “你来了?” 一个飘逸的转身,然后缓缓下降,飘落在江元昊的面前,这个人同样的年轻,有一些调皮。 “用这种方式把你请到这里,虽然有些不地道,那也是不得已为之的事情!” “你又是哪根葱?” 江元昊毫不客气的质问道。 “噗嗤…” “你这是在和我说话吗?” “我不是和你说话,难道还是在和鬼说话吗?” “好吧!没想到你还挺能说的!” “难道你就不想知道我是谁吗?” “如果你愿意告诉我,你自然会告诉我,又何必要我问呢?” “你觉得这地方怎么样?还对你胃口吧?” “这地方倒是不错!只是看起来有些诡异,并不像是人呆的地方!” “不错!这地方确实不是人呆的地方,这是神灵呆的地方。” “那么,照这么说你也不是人?” “不错!” “你非常聪明!看来我选中你并没有错!” 江元昊此刻彻底的不明白了,不明白这个鬼鬼祟祟的家伙说的话究竟是什么意思。 “是你选中了我?” “这难道不是有些可笑吗?” “你为什么选中我?” “选中我想干什么?” “在下…是时空猎人,不过现在和你说不清楚,总之你接下来只需要听我的安排就可以了!” “可笑!凭什么就要听你的安排?” “还有,时空猎人又是谁?不好意思,我没有听说过这个名字。” 时空猎人道:“你不必着急,有许多的事情或许现在你还不明白,那你总归会明白的!不过,这需要时间。” “接下来就请你好好参观一下这个地方吧!能够得到这样的机会,可不多哦!” 灯火璀璨的启明星殿大殿之内,四周挂着不少的神位,每一块神位上面都有一个名字。 这地方可以说是很神奇了,不是普通的地方,江元昊深呼了一口气,快速的扫视着这些神位。 虽然一点也看不懂,但是总是觉得很厉害的感觉。 第十七章 我和时空猎人有一个交易 “实际上我想和你做一个交易!” 时空猎人紧跟着江元昊的身后,似乎有许多话要说。 “话快说有屁快放,莫要装神弄鬼!” “我很喜欢你的性格!” 江元昊转过头去,看着时空猎人,道:“喜欢我的人很多,你算哪根葱?” “看来你的脾气很暴躁呀!这可不太好,这可容易坏事!” “你究竟想和我说什么?” 江元昊一边看着这些神位,一边回答时空猎人的提问。 “你这个奇怪的家伙!” 等等… 这是什么玩意? 江元昊突然在一块神位面前停下了脚步,因为这一块神位上面的名字他很熟悉,所以觉得有些奇怪。 “这是怎么回事?” 江元昊用手指着一块写着“尊君上罗大乾国君主白少阳之灵位”的牌子问道。 时空猎人道:“这是你家主人才少阳的神位,有什么奇怪的吗?” 一个没有死的人怎么可能会有神位?江元昊看了这块神位以后有些毛骨悚然。 “你究竟是人还是鬼?” 说完这句话以后,江元昊迈开步子便要往大殿外面走去。 “呼~” 时空猎人的速度总是更快,总是能抢在凡人之前。 “讲道理,我并不是鬼,当然我也不是仙,我只是一个猎人,一个个普通的打猎者,你现在是我的猎物,这一层关系你现在搞明白了没有?” 江元昊摇头道:“我不明白,我想知道你究竟想要让我做什么?” “听从我的安排,成为我的俘虏,我会给予你最大的支持!” “我只能告诉你这么多!这是我的极限!” 一个奇葩的时空猎人,用自己喜欢的方式供奉着无数的神位,至于为何要这样子做,或许只有老天爷才能知道了。 时空猎人打开了他手中的一个本子,并在上面写写画画,他的那一支笔犹如神笔一般不断的冒出金光,让江元昊觉得眼前的所见一切都变得不那么的真实。 “你在写啥?” “我们之间的交易呀!” “我可没答应你!” “没关系,我已经决定了,我决定了就可以!” “你可真够无耻的!” … 春风真的能够把人吹醉,江元昊倒下了,然后睡得很昏沉,至于刚才发生的一切已经忘记的一干二净,自然也就忘记了究竟和时空猎人之间做了什么交易。 时间过去了多久,没有人知道,方才江元昊的离开似乎也只是在一瞬之间,一切都没有发生什么变化,和刚才一样。 江元昊醉卧在酒桌之上,刚才似乎只是做了一个梦而已,现在那个耄耋老人当然不可能存在。 天底下怎么会有散不了的宴席? 再欢乐的时光亦也会有结束的那一刻。 烛火通明的“吴宁府”内,于是多了一个摇曳的身影,这个身影就是江元昊。 一个曾经喜欢爬上屋顶数星星的少年,他总是闲不住,不但闲不住而且总是影响到别人也不能入睡。在两年前的这个时候,公孙弘常喜欢拿着酒葫芦到院子中间饮酒,有时还会作一两首并不怎么押韵的诗。 当然,吴宁也是闲不住的,他总是每日每夜的看书,他看的书非常多,也非常深,许多的书普通人根本就不可能看懂。但是吴宁总是乐此不疲的看书,吴宁不仅喜欢看书,还喜欢收藏各种书。 曾经的江阳府并没有多少改变,只是把“江阳府”三个字除去换成了“吴宁府”。 对于吴宁而言,不论是江阳府还是吴宁府都是他曾经生活过的地方,他对这个地方还是有很深感情的。 所以吴宁选择了“坚守阵地”,把“吴宁府”作为自己的大本营,不论走出多远,始终有一个归宿在这里。 白政又再一次搬回了“吴宁府”,在过去的两年时间里,没有人知道他去了哪里,见了哪些人,又做了哪些事情。 这一切都是一个未知数。 夜,死一般的沉寂,几乎听不到任何的声音。 风雨不动安如山。 一旦坐定后,吴宁便完全的进入到了自己的书中世界,再也出不来。 这一夜,也就这样过去了,吴宁一直端坐到了天明时分。 酒的消散需要时间,一夜不够,还需再久一些。 人也是如此,总是习惯于沉迷温柔之中,有时更是难以自拔,容易忘记自己究竟要做些什么。 吴宁逐渐苏醒过来,这一觉他睡的很昏沉,但并没有人打扰他,现在他醒来了。 这个世界也并没有发生什么改变,但是吴宁的意识却有了一些不同,他觉得自己的脑子里似乎被植入了一些什么东西。 确切的说,对于有些观念性的东西,那现在有了一些不同的理解,一些以往没有的意识慢慢的渗入他的脑海里,这种感觉非常微妙,很难用言语表述出来。 也说不上是不舒服的感觉,只是脑袋有些晕乎乎的,直到现在还算不得清醒。 “你醒了?” 吴宁站在江元昊的床榻旁边,也不知道是已经看了他多久了,光一直注视着他。 江元昊觉得自己似乎该回去了,虽然还有一件重大的事情没有做完,但是此刻自然也就顾不得了。 “你就打算一直跟着那个骗子吗?” 吴宁对于白少阳的评价并不好,把他当作是骗子。 “那家伙可不是什么好东西,跟着他,你不会有什么出息的。” 江元昊看了看蓝天,道:“我想到院子外面走一走。” “又没人拦着你,你要走就走吧!” 江元昊的目标当然还是院子的那棵大樟树,他曾经埋下过“秘密”在这里。 这株大樟树现在长得更加茂密,比两年之前更粗壮了一些。单用肉眼去观察,很难发现大树底下埋下过东西。 如果没有找到一个合理的理由,就把这一株大樟树挖掘开来,这很容易让人产生怀疑。 但是今天的确是一个很好的机会,若是错过了这一次机会,还不知道什么时候有机会再靠近这一株大樟树。 这是千载难逢的好机会,江元昊自然不想错过。 第十八章 我要挖开这棵树 绕着这一株大樟树走了好几圈以后,江元昊道:“我想要看一看这一株树的根茎究竟有多长!” 对于江元昊这种无厘头的想法,吴宁并没有当一回事,吴宁想象不出来一个人究竟有多么的无聊,才会想到把一棵树挖出来看一看。 “怎么?你怎么会有这种想法?” 两年之前,江元昊便是一个喜欢搞怪的人,所以吴宁对于江元昊有这样一种奇怪的想法也就没有太当一回事。 “你不会是以为在这大樟树下面有什么金银财宝吧?” “如果你不怕白费力气,想挖你就挖吧!只要你高兴就好!” 对于江元昊想要挖树这件事,吴宁并未把它当一回事,以为江元昊只是无聊的厉害。 “需不需要我帮你找两个帮手?” 江元昊摇摇头道:“不用了,我只想一个人静一会儿,在我挖树的时候,最好让身边的人都撤退…我不想被人打扰。” “这倒是奇怪了?挖树就挖树呗,怎么还不让人看了?” 对于江元昊的这种奇怪想法,吴宁很不能理解,但是吴宁还是尊重了他的想法。 随后吴宁便对府里所有的人都下达了命令: “从现在开始,没有本王的命令所有的人都不得靠近这一株大樟树,全部都给我退到院子外面去!” 有了吴宁的命令以后,自然也就再没有人敢到院子里来。 江元昊道:“你也要退出去,你也不能看!” “怎么?我也不能看?” 对于江元昊的这一波操作,吴宁是愈发的不能理解了,虽然有些怀疑,但却不知道该说什么,于是只好答应了。 在诚信这一方面,吴宁算的上是绝对的标杆,只要是他承诺的事情,便一定会履行。 一个埋在树下的宝盒,究竟会引出多少离奇故事?从大樟树底下被挖出来以后,有些秘密就再也隐藏不住了。 一个并不存在的世界将会被打开,你有许多鲜活的面孔,他们的身份不同,他们的目的不同… 这是一个看起来并不怎么引人注目的铁盒,有点类似于饼干盒的样子,铁盒面装着的物品非常丰富。 它看起来很普通,但每样东西都有它的特别用处,关于这些东西的来历,江元昊也也不能说清楚。 当尘封了两年后,太阳再一次升起,它也显露出来了笑容,他们就像是一个又一个的精致玩具,显然他们并不属于这个时代。 关于这些宝物的作用,就连江元昊也不能完全说清楚和明白。 江元昊已经记不太清楚,这个宝盒的来历,但是一点一点掘开这些土层以后,江元昊还是获得了许多的快乐。 只要这个宝盒还在,江元昊就会觉得逝去的这两年青春依然还在。虽然他并不知道宝盒里面的东西究竟有什么样的作用,但是这些东西依然是令他着迷的。 现在它们终于重见天日,露出了它们原本的样貌。 实际上,还有一双眼睛在看着,这个人就是公孙望,他躲在远处偷偷的看着,而江元昊却并没有发现。 就像两年前的自己一样,公孙望也非常的调皮捣蛋,甚至有些无法无天,几乎没有人能够控制得了他。他同样是想去哪里就去哪里,丝毫的不约束自己。 江元昊发现了他,但是并没有和他打招呼,而公孙望却显得很热情。 像这种脸皮厚的少年,自然也是不愁吃喝的,他们总是闲不住,这非常符合他们的性格特质。 所以江元昊的这一种古怪行为很自然的就让公孙望觉得很奇怪,因为没有谁会无聊到去挖一棵树,所以这就让人觉得很奇怪。 公孙望躲在远处已经观察了很久,江元昊的一举一动都在他的眼皮底下。所以此刻他有很好的理由和借口,不过江远昊并不打算理会他。 用手拂去铁盒上的泥尘,江元昊抱着铁盒便打算离开这里。但是此刻在他的眼前有一个难缠的家伙,江元昊必须先甩掉他。 “你在这里干什么?” 公孙望微笑着看着他,心里早有了其他的想法。 “我干什么与你何干?” “你手中抱着的是什么?能否给我看一眼?” 讨厌的家伙! 江元昊的心里暗骂一句,脸上的表情却并没有表露出来。 “这与你无关!我奉劝你最好不要多管闲事!” 公孙望道:“你把所有的人都支开,我便知道你有不可告人的秘密,你以为你还走得了吗?” 从双方实力上来看,江元昊要把公孙望给打趴下只需瞬间的功夫,所以江元昊现在已经不打算与他废话。 毕竟江元昊说的有些玄乎,所以公孙望的好奇便更浓厚了些。 人总是有着许许多多好奇心的,人类文明之所以可以不断前进和发展,正是因为有这些诸多的好奇心。 好奇心是人类社会文明进步和发展的源泉,因为有了好奇心,所以才有了无数的创造,同时才有了时代的进步和发展。 此刻的江元昊有一种在劫难逃的感觉,平日里江元昊遇到过不少难缠的家伙,但是像公孙望这种死皮赖脸的家伙确实不是很多。 这个倒霉的小家伙,总是喜欢手里拿着一根木棍,趁其不备然后狠狠的来上一棍子,至于后果是怎么样的,他并不怎么关心。 在搞偷袭方面颇有造诣的公孙望总是如此,手里总是有许许多多的小动作。 在如何迷惑敌人这方面,公孙望可没少下功夫,这一点与他的父亲公孙弘却是一点都不像。 江元昊想要把公孙望打发离开,但江元昊知道公孙望并不是一般人,这小家伙鬼点子很多,想要蒙骗他并没有那么容易。 “不过你我之间要有一个公子约定,你得先答应我才行!” “看个东西也要约定?你这么做真的好吗?” 公孙望有些不以为然。 “那是自然,东西是我的,你想看必须答应我几个条件才行!” “好!君子一言,驷马难追!” 公孙望一拍手掌,道:“好!我答应你就是!” “你说吧,什么约定?” 第十九章 时空猎人的礼物 公孙望非常爽快的就答应了下来,似乎也是没有经过大脑的。 不过这也倒非常符合他的性格,做事并不拖泥带水,非常的果决。 江元昊在公孙望耳畔轻声道:“此事,不能告诉任何人,就只能你我知道才行!” “这是自然!” 公孙望一拍胸脯,道:“我保证不说出去,否则,必遭天打雷劈!” 因为与江元昊已经有过所谓的君子约定,所以江元昊便自然就不好再将此事透露出去。 实际上关于这个宝盒的真正来历,江元昊也不能说的很清楚,因为关于这宝盒的来历还需要从乾元元年说起。 虽然事情已经过去了三年多,但是那一幕幕总是令江元昊不能忘怀。 乾元元年,对于普通百姓而言,并没有什么奇特的,但是对于江元昊而言确是极其不平凡的一年,因为这一年发生了一件足以改变他命运的事情。 这一日,和往常并没有什么不同,一个神秘人的出现却打乱了江元昊的生活。 也就是从这一天开始,江元昊的生活不再平静,一个人若是受到过前所未有的冲击,以往对于这个世界的认知就会变得非常的不牢靠。 “这宝盒,实际上是一个神人所赐!” “神人所赐?” 公孙望一脸惊讶的看着江元昊,简直不敢相信。 “你是说这世上真的有神人?” “不错!这的确是神人所赐!” “不过,这故事还需要从陈列登基那会说起!” “陈列登基,这就是说这事发生在三年前?也就说这宝盒是你三年前埋在这里的?” 江元昊道:“不错,你很聪明,反应也很迅速,确实是这么回事。” “好吧!那你快讲讲,这神人都和你说了什么,你又是如何遇到这神人的吧!” 江元昊故意咳嗽了一声,并没有继续往下面讲,而是看着公孙望,道:“怎么,你为何这么急迫的想要知道?莫非你有什么企图!” 此时的公孙望又开始变得如孩子一般,开始撒起娇来,央求道:“好哥哥!最喜欢听故事了,你就给我讲讲嘛!” 江元昊还是不着急讲,看着有些着急的公孙望反而沉默了。 虽说公孙望答应过他要保守这个秘密,只是这世上没有不透风的墙,江元昊还是有些担心这个秘密会不胫而走。 三年前,一个不该出现的人出现了,是他的到来改变了江元昊,不仅改变了他的思维模式,同时也改变了他的人生轨迹。 每当江元昊的脑海里浮现出那一幕,江元昊便久久不能忘记,因为那一幕实在令他印象深刻,足以使他永远铭记。 有些故事是写在沙子上面的,有些故事是刻在泥土里的,而这个故事却深深地烙印在他的脑海里。 三年前,一个神秘人出现在江元昊生活的村子里,他来到江元昊的身边,告诉了江元昊一些这个时代并没有过的事情。同时,他也让江元昊的心智变得与以前不同,就如被植入了什么神秘物质一般,江元昊瞬间便与往日变得不同。 “他很神秘,却又非常有力量,似乎能够改变一切,这并不非是我的夸张之言,是他改变了我。” “一个神秘人为何要改变你?” 江元昊说的话,公孙望自然不能理解,有些事情若非是亲身经历,是绝对不会相信的。 “此人也是两个眼睛,一个鼻子,一个耳朵和一张嘴巴吗?” 这是一个很简单的问题,但是还是把江元昊给问住了,因为江元昊并不知道这个人长的究竟是怎么样的。这虽然有些可笑,但却是真的。 “我不能确定,不过他看起来很神秘,我说不出来。” “很神秘?” 公孙望来了兴趣,继续追问道:“神秘?这个人和我们究竟有何不同?” 公孙望道:“来无影去无踪,他戴着头罩,把整张脸都盖着,只露出两只眼睛,显得很神秘的样子。” “他的动作轻盈飘逸,从上而下缓缓降落下来,看起来很有些潇洒。” “他是一个神秘人,我并不知道他的身份,总之他看起来很神秘。” 江元昊又一次说到了神秘这两个字,似乎是对于发生在三年前的那件事一直不能释怀。 这件事情给他留下了深刻印象是很难以磨灭的。 不仅仅只是难以磨灭的印象,除此之外,给他带来的极大震撼颠覆了他的整个人生观,世界观和价值观。 这就像是一个从来没有见过世面的人,突然见识到了比他以往所见过所有的东西都要多的多的一个场面。 这种场面可以说是毕生难忘的,特别是在他这么小的年纪的时候。 对于时空猎人的评价,江元昊几乎用上了他所能想到的所有词汇。 对于喜欢探索世界的公孙望而言,他同样也是一个闲不住的人。这种闲不住,不是后天形成的,而是骨子里就有的。 论家世,公孙望是绝对的官二代,只是随着家族的没落,公孙家族在整个大乾国的威望也是一落千丈。 于是原本的公子哥就成为了一个“野孩子”,公孙望的三个哥哥更是纷纷战死沙场,死的非常悲壮。虽然建立了战功,然而公孙家族并没有得到应该有的待遇。 在愤世嫉俗的环境中成长,公孙望的戾气是很重的,加上他的脾气暴躁,其实并不怎么讨人喜欢。 然而有些东西相互之间总是有相互制约的东西存在,比如说:木、火、土、金、水五种物质之间。 木、火、土、金、水互相制约和排斥与人的脏腑之间相互制约的生理现象是一样的。 木克土、土克水、水克火、火克金、金克木。 有些人之所以可以毫无顾虑,甚至肆无忌惮,是因为并没有出现可以制约他们的人。 据说每一个人都有属于自己的那一个命中注定的人,只是至于这个人什么时候出现,这其实这是一个未知数。 对于沉默寡言的江元昊而言,今天说这么多话是不应该的,这有些违背他做人的原则。 第二十章 一切会重新开始 因为,江元昊从来就不是一个喜欢表达的人,有任何的事情都喜欢隐藏的很深,总是不希望被别人发现。 然而今天,原本有机会逃脱公孙望的盘问,但江元昊却选择了回答公孙望所有的问题。 这是让江元昊自己都觉得有些奇怪的,因为这并不符合他的性格,当然这同样与他的气质并不匹配。 在讲出这些故事的时候,江元昊,并没有觉得有什么不妥,反而觉得非常的光荣。 似乎他只是一个接受馈赠的人,而那个神秘的时空猎人已经成为了江元昊的精神信仰。 一个人没有信仰不可怕,但他或许会很迷茫,总是漂泊不定,就如一艘汪洋中的小船,随时都有可能被掀翻。 “后来…又发生了什么?我是说那神秘人,他…他又对你说了什么,你还记得吗?” 江元昊咽了一口吐沫,看了看天际,道:“你,为何对我的故事这么感兴趣?我有些怀疑你的企图,你是不是有什么目的?” 公孙望道:“你说这些话难道就不害臊吗?你我之间已经有过君子约定,以小人之心,那啥啥啥?” 公孙望白了江元昊一眼,心里有了些许的不痛快。 “好不痛快!” 公孙望总是喜欢把自己的情绪全部表现出来,且是毫无保留的那一种,对于这个“没心没肺”的家伙而言,这个世界上并不存在什么不能够解决的问题。 对于普通人而言,能够有这么一番不寻常的经历是非常难得的,所以值得他们永远铭记。 一个人的成长往往和他的年龄并没有太大的关系,在其中起决定性作用的更多的还是他的“经历”。 因为他们的经历不同,所以人生际遇自然也就不同。 对于有些喋喋不休的公孙望的种种言论,江元昊并不想多做什么评论。因为在讲述自己故事的时候,江元昊并不真正在乎这个听众究竟是谁,因为能够讲述自己的那一段离奇“经历”,着已经很不容易了。 正是因为关于那一段经历的记忆正在逐渐的消散,所以江元昊愈发觉得有必要在自己的思维还算清晰的时候,把这些经历尽可能的完整复述。 “像这种故事,一百年都未必遇到,你为何不懂得珍惜?” 江元昊用教训的语气回答了公孙望的提问,依然按照自己的节奏来讲述自己的这一段有些匪夷所思的经历。 公孙望骂骂咧咧的闭上了嘴巴,但是两个鼻孔却不停的出气,表情极像是一个受气的孩子。 “不错!我清楚地记得,他要和我进行一次交易,但我并没有很快就答应他。因为那一刻,我并没有来得及反应过来,一切都太过奇怪,让我来不及有多余的时间去思考。” “若是你见到这样的一个神人你又会有怎么样的反应呢?” 公孙望道:“奇,太奇了,我一定会认为这是一个梦!” “不错!我也是这么认为的,我也以为这只是一个梦而已,可事实并非如此,这真的不是一个梦,这一切都是真的。” “神秘人,你也可以把它称之为时空猎人,反正就是这个家伙,至于他究竟叫什么这显然并不怎么重要。” “宝盒!正是因为有了这个宝盒,这才让我相信这并不是梦,所发生的一切都是真的。” “这虽然有些可笑,但这的确是真的,我不得不相信这是真的。” “至于时空猎人说的那些话,实在太多,许多我都已不能清楚记得,更不可能明白究竟有何含义。” “据他所说,他可以从这个时代去到另外一个时代,他行走可以很自由,毫无约束,没有人可以限制他的自由。” 公孙望道:“这一切实在太过于神奇,哪怕我相信你所说的都是真的,可我还是实在很难相信。” “你知道的,我不相信任何的鬼神,因为我的三个哥哥都没有得到应该有的待遇,他们死的很悲壮,这个仇我是一定要报的。只是我现在还年少,我恨不能上战场,杀死那些狗贼。” 江元昊笑了一声,道:“莫非这就是你投靠吴宁的原因吗?” 公孙望道:“不,我并没有投靠吴宁,你不了解他…” “你说我不了解他?我怎么觉得你话中有话呢?” 公孙望道:“吴宁他是一个英雄好汉,你们对他的误解太多了,他真的不是你们所想的那样。” “我只知道他是一个读书人,至少,他看起来就像是一个书生。” “不错!实际上他只是一个书呆子,除此之外的事情,我们都不了解。” “你是说…你也不了解他,对吗?” “吴宁收留了我,仅此而已,吴宁他并没有对我提出过任何的要求,吴宁收留我,与我的父亲并没有任何的关系。” “原来如此,那么你的父亲公孙弘他现在怎么样了?” “他,还好吧!” 实际抢,公孙望对于自己的这个父亲爱你没有丁点的感情,不仅没有感情,有时候甚至比普通人还要的“生分”。 他们之间的关系甚至并不像是父子之间的那种关系,很微妙,很难用语言说清楚。 “我才不知道他去了哪里,可能躲在哪里喝酒吧!酒才是他的儿子,我才不是!” 公孙望说这些话时明显是带着一些脾气的,从公孙望的话中江元昊听出了一丝伤感的语调。 父亲,这个词汇总是让人觉得很沉重,因为每一个心里都有一个属于自己不一样的父亲形象。 “还是说说那个时空猎人吧,接着又发生了什么呢?” 公孙望主动的转移了话题,对于自己的父亲公孙弘他并不想有太多的“议论”。 一个曾经被遗弃的孩子,又被生父找到,在父爱缺失的那一段时间里,公孙望的人生观,价值观和世界观早就已经发生了改变。 江元昊道:“我不能确定我的选择究竟对不对,因为我确实与时空猎人有过一个约定,不过,我答应过他不能与第三个人说。” “我想知道那个约定究竟是什么,这很难吗?” “时空猎人曾经对我说过,一旦有第三个人知道了我与他之间的约定就意味着游戏将会结束,这个世界将会发生一些意想不到的事情。” “意想不到的事情?” “不错!意想不到的事情,时空会出现错乱,游戏会被重置,然后重新洗牌,一切会重新开始!” “重新开始?” 公孙望越听越迷糊,脑袋开始有些晕乎乎的。 第二十一章 秘密 因为江元昊说的实在是太过于玄乎,以至于让他自己都觉得有些怀疑自己的话。 一旦说出这个秘密,游戏将会结束?这种有些玄幻的说法着实让公孙望觉得非常奇怪。 “究竟是一个怎么样的游戏?” 或许在公孙望的脑子里装着的词汇里并没有这样的一个词汇,所谓的游戏又究竟是什么。 江元昊拿起铁锹,把翻上来的土又重新开始掩埋,把这里弄得乱糟糟的,并不是他的本来意愿。 “你还没有说清楚呢?那究竟是一个怎么样的秘密呢?” “真的不能说吗?” 江元昊有些哭笑不得,对于公孙望的这种不依不饶开始有了一些反感。 “这是我自己的事,用不着你来操心。” “好人做到底,送佛送到西,你总不能勾起我的欲望,却不让我满足吧!” 公孙望有些闷骚的回答让江元昊喉咙里的一口痰差点喷出来,差点怀疑自己的神级是否出了什么问题。 “你是真的不怕死呀?” 没有见过,没有听说过的人,自然是不会相信什么“游戏结束”之类的鬼话。 所谓的游戏结束这四个字却是真真实实的烙印在了江元昊的脑海里。那是一种很直观的感觉,一个人一旦北高于自己的不可理解的力量所操控,这是一件极其恐怖的事情。 一个人一旦被下了一个诅咒,便如噩梦一般,很难从这个咒语中缓过来。江元昊便是被这个可怕的“咒语”给套住了,再也没有了自己的思维,并且对诸多的事情失去了判断。 他也曾想过打破这个可怕的咒语,但却一直未敢尝试一下。这种尝试的代价是非常惨痛的,因为江元昊不知道游戏结束究竟意味着什么。 这是一个未解之谜,一个凡人很难解开的谜。 时空猎人究竟是一种怎么样的存在,并没有人清楚的知晓。 正是因为如此,所以时空猎人才显得越来越神秘。 “既然如此,你为何不尝试一下?” 不仅是三年前发生的事情,昨夜发生的事情也同样让江元昊觉得很诡异,也就是被耄耋老人拐走的那天晚上。 自从莫名其妙的进入了“启明星殿”以后,江元昊便愈发对三年前发生的事情有了更多的疑惑。 不过至今为止,所谓的灾难并没有真正的发生,在大多数时候江元昊反而陷入到一种本不该有的恐惧之中。 所谓的咒语总是带着一些神秘的味道存在着,或许它并没有那么灵验,但是它却实实在在束缚着人的思想。 所谓的天方夜谭也不过如此,在这个世界上其实还有许多所谓的未接之谜存在着,在这些未解之谜的背后究竟存在着多少秘密,并没有人能够很清楚的知晓。 一个秘密在没有被揭开之前,总是有着神秘色彩的。而它之所以神秘,只是因为没有被揭开而已。 这个世界的大多故事都和“皇帝的新装”非常像,在这个世界上装聋作哑的人并不在少数,他们宁愿选择“看不见”,也不愿意表达“最真实”的想法。 实际上,江元昊的脑子早就有些错乱了,对于许多发生的事情早已没有了本该有的判断能力。 若不是因为某一种所谓的“信仰”在支撑着他,他早已经不知道活着的意义究竟是什么。 自从回到江阳城以来,江元昊一直在找寻着那一种他自己也不清楚的精神信仰。 但是江阳城发生的改变实在太大太大,大到让任何人都觉得不可思议。 “我们不能在这里停留太久,秘密一旦被更多人知道,这并不是什么好事。” 公孙望慢慢靠近江元昊,盯着他手里抱着的那个宝盒,心里依然还有许多疑惑。 一个少年,总是对于神奇之物充满兴趣的,特别是那些更加离奇的故事,更是吸引着他们。 公孙望道:“我带你去一个地方,你随我来!” 公孙望突然神秘一笑,在江元昊看来,他的这种笑不仅仅只是神秘,还有一丝诡异。 “既然这是你我之间的事情,让第三个人知道自然是不合适的。” 公孙望带着江元昊来到了一个被隐藏的很深的院子内,这地方可谓是别有洞天。 于是乎江元昊觉得很神奇,因为他也曾在江阳府内住过一段时间,但那时他并没有发现在江阳府内居然还隐藏着另外一个院子。 在诡计多端这方面,江元昊还是觉得公孙望更胜一筹,这家伙不但鬼点子多,且洞察能力也更强。 在这别有洞天的院子内,同样有着另外一番风景。 从一个场景切换到另外一个场景,江元昊一时还有些反应不过来,因为这种转变实在有些大。 “这是什么地方?” 江元昊疑惑的望着周遭的环境,有些怀疑自己的眼睛出了问题。因为江阳府大院内没有道理会容得下另外一个院子,并且这个院子的规模看起来还并不算小。 “这…这算怎么回事?” 公孙望看到江元昊的神奇表情之后,道:“你是不是觉得不能理解,为何会突然出现这么一个院子?” “实际上,在我发现这个院子时同样也是觉得很惊讶的,关于江阳府的秘密还有很多很多,我们或许对这座王府了解的还不够!” “你是说…江阳府内还藏着其它秘密?” “不错…或许还有许多并未被发现的秘密也不是没有可能。” “这便是你留在江阳府的原因?因为你想探索更多有关于江阳府的秘密?” 公孙望道:“不错!我留下来的原因就是为了了解江阳府,在王府内还有许多秘密没有被揭开,我又怎么舍得离开!” 江元昊并不明白公孙望为何要和他说这些,因为所谓的“秘密”一旦被第二个人知晓,这个“秘密”就不该被称之为秘密。 还未等江元昊问话,公孙望便主动问道:“你一定会觉得疑惑,我为何要和说这些吧?” 江元昊遇到了一个难缠的家伙,这家伙并不是那种总是选择隐藏自己的人,但是往往这种人才是最可怕的。 第二十二章 时空重置 江元昊看着公孙望不语,一时竟然想不出来用什么话来回复他,有一种被堵住了嘴的感觉。 许久过后,江元昊道出一句:“这算是我送给你的见面礼!” 一出手就是大手笔,公孙望的礼物确实非常具有诱惑力,因为江阳府本来就应该属于白少阳的。只是暂时被吴宁所占据,收回江阳府是江元昊计划之内的事情,只是现在时机并不怎么成熟而已。 “你一定有什么条件,对吗?” 公孙望道:“你这么聪明,当然知道我想要知道什么,关于你的秘密,现在是不是能够告诉我了?” “这算是等价交换!” 江元昊,道:“我本就没有想瞒着你,只是我并不确定我告诉你这个秘密以后,究竟会有什么样的后果,这才是我最担心的问题。” “不过,我并不想被这个咒语束缚。” “这里很隐蔽,你说过的话会如轻烟一样漂散,不会有第三个人知晓。” “你很实在,能与你这样的人交朋友是我的荣幸!” 三年前,江元昊与时空猎人的对话最为隐蔽的一段一直被江元昊深埋在心底里没有说出来。 江元昊生活的这个世界,所有的一切都是被虚构出来的,在其背后有一双无形的手在操控着一切。而这背后的力量就与时空猎人有着极其紧密的联系。 不论是江元昊、吴宁、还是白少阳…他们都属于是被操控的一颗又一颗棋子,在这盘大棋的背后有更高深的神秘力量存在着。 有人每日盯着这个巨大的棋盘,看着眼前的这些芸芸众生,为他们安排一段又一段命运,给他们制造一个又一个困难。 作为一枚棋子只有被人利用的份,想要跳出棋盘,改变命运,这几乎是不可能的事情。 “你是说,我们的命运是已经被安排好的?” “或许吧!当然我并不能确定这究竟是不是真的,因为这太难了!” 听完江元昊的话,公孙望同样也开始有些不能淡定,因为江元昊说的话确实太过匪夷所思,这并不是普通理论能够解释的通的。 如今,时空猎人的预言都一一应验了,这才是江元昊最担心的。 “接下来还会发生什么事情?” 江元昊道:“按照时空猎人的说法,一旦我把这个秘密告诉给第三个人,一切都将会被重置,一切又都将会重新开始…” “一个棋盘被打乱,究竟会发生什么?我也不能确定,我并不清楚…” “呼~” 突然之间,狂风暴起,大自然开始无情的肆虐大地,它无视一切,卷起风浪而来,来势汹汹。 江元昊和公孙望纷纷被乱入混沌世界之中…直到消失不见。 瞬间的功夫,整个世界一片混沌,所有的一切都被迷蒙在混沌之中,所有的一切都消失了。 时间被终止,整个世界都停止了运营,芸芸众生的脑子被重新洗礼了一遍。他们脑子里原本拥有的记忆全部被洗刷干净,所有的一切都发生了改变。 总的来说,这个世界的时空发生了一些变化,就像棋子被打乱了一样,他们被放在了不同的位置。 世界还是原来的那个世界,因为秘密的泄露,导致游戏被终止,所有人物的命运将会再一次接受考验。 接下来,将会出现一个新的世界,一个新的剧本,只是在这个新世界里,人物的命运将会再一次发生改变。在这个新世界里,原本本该继续的故事,也将会被继续发展下去。 有些故事,没有开始,没有结尾,但它的故事会很离奇…有些人,他不会再现,但会成为另一种意识形态。 这个世界依然并不太平,弱肉强食,强者为王,胜利永远只属于顽强者。 ………… 某年某月的某一天。 优秀少年白少阳望着货架上的一包方便面发着呆,他从来没有见过这么奇怪的事情,因为这包方面的生产日期有问题。 老生产日期有问题的方便面,是不应该现在超市的货架上面的,但是此刻这包方面却神奇的躺在货架上。 公元2066年8月6日。 白少阳再一次确认了它的生产日期。 “这包泡面莫非是从未来穿越过来的?” 白少阳疑惑的望着眼前的这一包方便面,脑袋一片混乱。 过期的泡面白少阳倒是见过不少,但是来自未来的泡面白少阳还是第一次见到,于是内心的疑惑便更浓烈了。 从口袋里掏出智能手机,看了看时间: 公元2022年1月31日,11点30分。 白少阳决定把这包名为“未来牌”的方便面买下来,虽然它的价格是普通方便面的三倍,但是白少阳还是咬咬牙将其拿下。 “也不知道吃了以后会不会有什么不良反应!” 白少阳一边自言自语,一边掏出手机进行了支付,然后把手机塞入口袋,走出了超市。 回到出租屋以后,白少阳迫不及待地把方便面拆开,准备仔细研究一番。 普通的方面一般都是只有三包配料的,但是这一包泡面面却诡异的很,因为着包泡面不但有四包配料,而且还有一张食用说明书。 “只有傻子才需要什么破食用说明书?也不知道这厂商的脑袋是不是被门给夹了?” 白少阳把食用说明书丢在了一边,甚至没有去看上面究竟写了什么。 五分钟后,一桶香喷喷的泡面便泡好了,这可是一包比普通泡面贵好几倍的面,只是闻着它的味道,白少阳都觉得香,虽然还没有来得及吃,但已经被这种奇怪的香味给迷惑的不要不要的。 “这…也太夸张了吧!” 迫不及待的撕开泡面上面的塑料纸薄膜,白少阳拿起筷子便夹了一夹。 都已经快递到嘴边了,还是觉得有些不放心,目光不由的便又盯在了刚刚扔掉的那一张说明书上面。 出于安全考虑,白少阳还是决定把这张讨厌的说明书看一遍。 重新从地上捡起这张说明书,白少阳将其缓缓的展开,平坦的放在了桌子上。 第一章 请开始选择商品 谁在吃泡面的时候会看食用说明书呢?这事要是说出去,岂不是让别人笑掉大牙? 不过考虑到这一桶泡面确实有些特殊,白少阳还是觉得小心一点才是,否则一不小心被这一桶泡面给送走了,那岂不是很划不来。 食用说明:这面,必须泡着吃! 看到食用说明以后,白少阳差点把隔夜饭给喷出来,这种搞笑的说明,有侮辱人智商的嫌疑。 白少阳想不明白这都二十一世纪了,为何还会这么脑残的事情发生。 这桶泡面的第一条食用说明就已经把白少阳给雷到了,所以对于这些所谓的食用说明白少阳也就不在意了。 自从决定要开始一个人的生活以后,白少阳这才明白“不当家不知柴米贵”这句话的真正意义究竟是什么。 大学中途退学的白少阳,经历了常人所没有经历过的各种奇葩事。 在这个物价飞涨的时代,能够活下去本就是一件极其不容易的事情,更何况还要考虑所谓的未来发展问题。 现在还能吃上一口泡面,可是明天呢? 真正等到弹尽粮绝的那一天,白少阳不敢想象究竟会怎么样。 对于刚刚从大学校门走出的白少阳来说,生存问题才是目前最急需要解决的问题。 望着这个不足十平方米的出租屋,白少阳差点眼泪就要流下来。 都说努力和有梦想的人都是最帅的,可是此刻白少阳才明白,长的帅有什么用呢?长的帅真的不能当饭吃。不仅不能当饭吃,而且似乎还成为了一个累赘。 正是因为长的帅,所以被学校的美女学霸调戏。 正是因为被学校的美女学霸调戏,所以才乱了方寸。 正是因为乱的方寸,所以才闹出了不可收拾的后果。 冲动是魔鬼,现在的白少阳就如一只落汤鸡一般,颓废而又没有精神。就如是被霜打了的茄子一般,他的脸上毫无活力和这个年龄本该有的青春活力。 白少阳手中的“粮食”早就已经不多,此刻究竟能够坚持到什么时候,这还是一个未知数。 “莫非就连这泡面也喜欢和我这种一无是处的人开玩笑?” 鬼知道为什么马上就要穷的流落街头的白少阳居然还有心情买回来这么一桶奇奇怪怪的泡面。 未来牌方便面食用说明第二条: 此面为全国限量版,采用特殊工艺制作而成,食用此面可获得穿越旅行一次。 “穿越旅行?” 看到穿越旅行这四个字以后,白少阳的眼珠子都瞪大了,虽然他看过几十本无厘头的穿越小说,但却还真的没有想过穿越这事会发生在自己身上。 未来牌泡面食用说明第三条: 若你已看懂前两条,对于第三条你就不会很难理解。 若你已决定要进行穿越,请将这桶未来牌泡面按照要求使用,若出现步骤错误,而造成不可逆转的失误,本公司概不负责。 白少阳听说过被车撞死穿越的,听说过被电电死穿越的,也听说过被雷劈死穿越的,但从来没有听说过吃泡面可以穿越的。 接着白少阳在丢掉的泡面垃圾里又找到了一张小卡片,这张小卡片上面有密密麻麻的字。 关于穿越的十条补充说明: 第一:穿越后的时间和年代并不能确定,具有一定的风险性,所以请谨慎选择。 第二:穿越后的职业和身份并不能确定,具有一定的风险性,所以请谨慎选择。 第三:穿越后的国度和时空并不能确定,具有一定的风险性,所以请谨慎选择。 第四:穿越后的任务和要求并不能确定,具有一定的风险性,所以请谨慎选择。 第五:穿越后的危险并不能确定,具有一定的风险性,所以请谨慎选择。 第六:以上所有的规则都只是游戏规则,所以所谓的穿越只是一次旅行而已,游戏与真实世界还原度达99%。 第七:在穿越之前,每一位玩家可以自由选择携带一百种这个时代的物品,一但选择以后,就不能更改。 第八:进入游戏以后,系统将会删除你的前世记忆,但是会保留你正常的思维模式。 第九:采购物品的所有费用全部由本公司承担。 第十:一旦食用本桶泡面,穿越旅行将会马上开启。 …………………………………… …………………………………… 此刻的白少阳有些热血沸腾,对于他这个穷的叮当响的家伙来说,穿越旅行自然是比他现在这种颓废的生活要好的多的。 “采购物品?还是一百件?” “可以带一百件物品进行穿越旅行?” 重点是这些东西全部不用自己来买单,这是非常划算的交易。 并且按照穿越说明的意思来解释,所谓的穿越不过只是进行一次游戏,并不会有任何的风险。 采购,并且是免费的采购,这可是天上掉馅饼的大好事,白少阳当然不想错过。 正在思考着该怎么办的时候,不然在他的脑海里出现了叮咚的声音,这种熟悉而又陌生的声音很快让他联想到了两个字。 “系统!” 没错!这的确是系统。 穿越旅行的游戏系统,根据这个游戏系统的指示,白少阳必须在四十八小时内完成所有东西的采购。 当然这些东西的采购,不用他自己买单,系统会帮助他买单。 世界这么大,物品这么丰富,白少阳一时之间进入到了选择困难症之中。 一百种物品,究竟应该带些什么呢? 这确实是一个很难回答的问题,因为对于所穿越的时代并不了解,对于自己穿越后的身份也不能了解,所以这就给他的选择造成了很大的困难。 不过时间只有48小时,所以白少阳并不能有太多的时间浪费在纠结上面。因为时间非常紧急,怕是现在进行网购,有些东西也不见得能够马上送过来。 所以白少阳现在能够选择的采购地方只有大商场或者超市这些地方。 倒计时已经开始… “叮咚!” 请开始选择商品… 第二章 选购100种商品 任务: 24小时内携带100种东西进行穿越(种类不限) 虽然已经无数过想过发财,但是白少阳却从来没有过疯狂购物的想法。 别说是100种商品,平时在两种不同的饼干面前做选择,白少阳都会纠结大半天,现在让他选100种商品,这简直就是在为难他。 很难想象,一个穷疯了的人,怎么可能会有这么大的勇气? 不过,毕竟现在可供思考的时间并不是很多,因为此刻系统在不断的提醒他要注意时间。 以往奔向商场的时候,白少阳总会纠结价格问题,但是现在就完全没有这种烦恼了。 他想要买什么就买什么,且是毫不含糊的那种。 以前考虑的问题是不该买什么东西,而现在考虑是买什么。 这时候,考验就来了。 直到昨天,白少阳纠结的问题还仅仅停留下一顿温饱问题,但是今天要考虑的问题已经完全不是一个层面了。 这是一件非常刺激的事情,白少阳之前从来没有经历过,但是现在他不得不面对。 因为系统给他的时间并不多,他必须快速做出反应。 不用考虑商品的价格问题,也可以不用是什么商品,只要是市面上能够的,都可以买来用。 白少阳居住的地方并不是市中心,所以想要买到丰富的商品并没有那么容易,并且他能够选择的交通工具也不多。 白少阳所住的地方已经算是郊区地区,出门一趟不容易。 但是这一次情况有所不同,所以白少阳咬了咬牙,奢侈了一回,打了一辆车直奔市区最大的超市。 “永盛大超市!” 这是白少阳生活的这个城市最大的一个大型商场,不过这个大超市商品种类确实也非常的丰富。 首先穿越到一个自己并不了解的陌生时代,最重要的当然是活命,所以药品是非常重要的东西。 一旦穿越到科学技术落后的古代,人本身就是一个“人形病毒传播机”了。因为那个时候没有疫苗,我们身上携带的大量病毒会杀死很多人。 穿越之前必须做一次大清理还是非常有必要的。所以“药物”是非常重要的东西,毕竟古代医疗落后,小小的伤口感染就可能要人命。 现代社会几块钱的抗生素在古代就是“金丹”一般的存在。 还有诸如“伟哥”等用品,说不定能得到皇帝赏赐,幸福的过完一生....... 所以光是常用的药品等物白少阳就选购了十来种,这些现代社会经常能够用到的药品虽然看起来不值一提,但是却是非常重要的东西。因为指不定什么时候,他们就能派上大的用场。 第二大类,白少阳最想要带的东西是“农作物种子”,这个自然不用多说。 古代之所以大多数时期发生战争,皆是因为老百姓没有口粮活不下去。 在靠天吃饭的时代,一旦发生干旱水涝,就会饿死很多人。 带上诸如土豆、红薯、玉米等这种种子回去,谁敢说这不是改变时代的节奏? 还有很多蔬菜水果这些种子,说不定还会引起巨大轰动! 这些种子不仅产量高,生命力也顽强,基本上能让全国人民都能吃饱饭。到时候,白少阳就是“救世主”一般的存在! “武器”也是白少阳最想要带回去的东西,只是这玩意并没有那么好搞,实际上回到古代开启“争霸天下”模式,带一箱武器的意义不大。 因为子弹用完了就是一堆破铜烂铁!以古代的工业水准,一百年时间都不可能制造出来子弹!所以,带武器回去的目的只能是“献宝”了,也能当做绝密王牌,最后时刻拿出来震慑敌人。 快消品带回去的话意义并不大,所以最好能够把一些制造工艺带回去。 高级工业一个人肯定完成不了,因为那必须具备非常丰富的学科专业知识,但是低级的生活用品配方还是很容易弄出来的。比如说香皂、化妆品、牙膏、卫生巾等等。 退而求其次的来讲,在古代做一个成功商人,也是很不错滴...... 为了采购的自己所需要的东西,白少阳几乎跑遍了整个市区。也是把几乎能够想到的东西都捋了一遍,在做出这些抉择的时候,是非常难受的。 两种无限接近的商品,在系统的提示下,不得已只能选择其中的一种。 每选完一种商品,系统便自动的把这件商品储存到“云端”,随着所能选择的商品数量越来越少,白少阳也愈发的有些紧张起来。 系统提示: 你也选购69种商品,剩余种类31种,剩余时间12小时。 还有12个小时,能够选择的商品种类也只剩下了31种。 忙的晕头转向的白少阳,从来没有经历过这么刺激的事情。在24小时内疯狂的购物,那是他做梦也没有想过的。 疯狂购物真的很刺激,花费完全不用自己买单,这或许是也是无数人梦寐以求的事情。 各种种子、配方、实用书籍、日常生活用品、医药用品、各种抗生素、取火工具、黄金、各种服装… 白少阳尽量避免了携带太过于高科技的东西,而对于民生用品的种类扩大了采购的范围。这自然也是出于安全的考虑,因为穿越回到一个科学技术落后的时代,太多所谓的高科技产品实际上并没有太大的作用。 对于绝大多数老百姓而言,他们最需要的东西是与生活息息相关的,而并非是那些看起来高大上,并不能给他们生活带来什么实质性改变的东西。 有时候一种毫不起眼的现代“配方”就有可能带来一个巨大的改变,所以白少阳决定上网多查找一些资料,毕竟接下来所剩余的时间并不多了。 12个小时,既要完成接下来的31种商品的采购,又要选择比较有意义的物品,这实际上是一件很困难的事情。 在翻阅了几本“穿越指南”以后,白少阳也听取了一些网友们的建议,但都没有让他满意的。 正在困惑之时,突然白少阳的脑子里“嗡”的响了一声,一个可怕的想法出现在他的脑海里。 按照穿越的“任务要求”,并没有对穿越的物品进行限制。 所以,白少阳有了一个让他自己也很害怕的想法… 第三章 穿越成功 当脑子里的这个疯狂想法冒出来以后,白少阳几次试图把它压制回去,但是却都失败了。 如果人也算是一种商品,那么是不是也能够带走呢?这个世界上,再也没有比人还要伟大的存在了。 人能够创造世界,能够生产一切。人能够制造一切,同时亦能毁灭一切。 “可是谁又愿意和自己一同去穿越呢?谁又愿意听从自己的安排呢?” 感谢网络,给这个时代带来了改变,让许多不可能的事情成为了可能。白少阳决定尝试着借助网络,完成自己这个“疯狂的想法”。 在所有能够想到的平台发布了关于穿越旅行的信息之后,白少阳在很短的时间内就收到了几百条愿意加入“穿越旅行”的回复信息,这是他没有想到的。 在回复信息的人中有重点大学的高材生,有普通的工人,有外卖员,同时也有工人、科学家、画家、物理学家… 他们在听到这个消息以后是极其兴奋激动的,他们纷纷表示愿意加入这一次的冒险旅行。 一个敢发布,一群人敢回复。 因为时间有限,白少阳只能选择一些相对比较优秀的人才加入到自己的队伍中。 有了这些人才的加入,白少阳也就安心了许多,系统很快就默认了白少阳所选购的这三十一种特殊的“商品”,三十一个人才被储存到了“云端”之中。 通过这次发布信息以后,白少阳才知道,在这个世界上还是有许多有冒险主义精神的人的,特别是“穿越狂热者”,这一批人也是确确实实存在着的。 有许多事情是科学不能够解释的,所以有些人选择去相信神学,虽然神学经常被认为是虚幻飘渺的,但是还是有一大波粉丝的。 随着倒计时的临近,白少阳在紧张着做着最后的准备。虽然这只是一次游戏,但是因为真实度几乎高达100%,所以白少阳也是非常在意的。 时间到了,系统在不断的提醒着,另外一个世界的大门即将开启。 接下来,所有的一切都将会是全新的开始,对于任何人而言都是如此。 穿越了… 时间:大乾国乾元元年。 地点:江北城河畔 白少阳摸着自己嫩嫩的脸庞,明显觉得自己年轻了好几岁,望着河里的一个帅气少年,白少阳不由发出一声感叹:“真是世界少有的美少年啊!” 然而在白少阳的身边并没有除他以外的第二个人,于是白少阳便明白了这究竟是怎么回事,这个人不是他自己还能是谁? “少爷!” “怎么一眨眼的功夫?你就跑到这里来了?说好了只是出来走走,散散心,你可别告诉我不回去了!” 一个中年站在白少阳的面前,对他说的这些话,但是白少阳却不知道这个中年究竟是谁,这是很尴尬的事情。 “冒昧一问,你是哪位?” “少爷,你不会是糊涂了吧?连我都不认识了,我是你的管家公孙弘呀,难道你真的不记得了?” “公孙弘?” 白少阳隐约觉得这个名字有些熟悉,但一时却又有些想不起来,于是便道:“好吧!那么接下来我们该去哪里?” “回府!” “回府?回什么府?哪个府?” “我看少爷真的是糊涂了,当然是江阳府呀!你是江阳王,当然应该回江阳府,不然呢?” “江阳府?” 这地方白少阳也觉得熟悉,但是依然还是想不起来究竟是什么鬼地方。 “那么我又是谁呢?” 白少阳拉住公孙弘问了一句,公孙弘有些无奈道:“公子,白公子,你就别玩我了,快回去吧!” “公子…你不会是得了失忆症吧?” 毕竟刚刚穿越过来,对于许多事情都还不了解,故此白少阳便决定装傻到底。 “对!对!对!我的确得了失忆症,什么都不记得了!” 公孙弘一拍脑门,道:“少爷,你别逗我玩了,这可不像是平日里的你!” “好!回去吧!” 白少阳决定先和公孙弘回江阳府,也就是公孙弘嘴里说的那个地方去看一看。 对于穿越成为“王爷”这事,白少阳一时还不敢确定,总担心这是一个坑,所以一直保持着小心谨慎的态度。 “叮咚!” 随着系统的一声清脆响,白少阳的思路才缓缓的被打开。 接着他的脑海里出现了一个声音: 恭喜玩家,你已成功完成穿越,穿越地点为大乾国江阳城,身份为江阳王。 从现在开始,玩家可自由选择所有物品,想选什么就选什么。 “想选什么就选什么?真的假的?” 白少阳的意识回问道。 “是的,亲…你可以自由选择哦!” “给我来一包辣条!” 白少阳清楚的记得,在自己选购的东西里面有一大包辣条。 当白少阳的意识刚刚有了辣条的想法以后,一包辣条便出现在了他的手里,差一点没有把他给激动傻了! 推开江阳府的大门,一束温暖的阳光洒了进来,若隐若现。 这地方,似乎曾经见过,但却记忆模糊。 “真奇怪,为何这地方会如此熟悉呢?” 白少阳自言自语,陷入到了疑惑之中,甚至没有心情去吃手中的这一包辣条。 然而公孙弘却被吓了一跳,道:“少爷,你手中这是什么玩意?刚才我怎么没看见?” 白少阳道:“或许是你老眼昏花了吧!我一直拿在手上呀!” 白少阳并不想解释,同时也觉得没有必要做出什么解释,因为有些事情是解释不清楚的。 “老皇帝刚刚驾崩,小皇帝刚刚登基,外面还比较乱,没啥事…公子你就别到处乱跑了。” 公孙弘打了一个哈欠,从怀里掏出一个酒葫芦,昂起头,咕咚咕咚地倒进了嘴里。 公孙弘喝酒这场景,白少阳同样也觉得非常熟悉。 包括江阳府的建筑风格,包括里面的布局,白少阳都有一种似曾相识的感觉。 按道理来讲,这地方白少阳是不应该来过的,但是白少阳却总觉得非常奇怪,因为他见到的每样东西,都似乎见过。 第四章 火柴 公孙弘提着酒葫芦出了院子,接着两个美女丫鬟朝白少阳走来。 “少爷,我们侍候你洗漱吧!” 两个美女丫鬟看起来正直豆蔻年华,从她们的妆容打扮上看去,她们还是比较有气质的,一看就知道是从大户人家出来的丫鬟。 有这么好的待遇,白少阳当然不会拒绝,既然没有办法反抗,那就只好接受这种伺候了。 小说里虽然有许多关于大户人家的公子哥生活的描写,但是那仅仅只是停留在小说上,真实度还不够,体验度更是可以忽略不计。 当这事真正发生在自己身上以后,白少阳才明白,那种被人伺候的感觉真的非常爽,也非常惬意,于是乎白少阳也就真正明白了那句:“饱暖思**,饥寒起盗心”的真正含义究竟是什么。 当白少阳被两个丫鬟自上而下被伺候了一番以后,整个人就彻底苏麻了,如一滩烂泥一般,趴在床上再也不能动弹。 身体被抽空的感觉让白少阳看到了无数的星星,不过这种美妙的感觉也确实让他非常享受。 当然白少阳也不是那种提了裤子就翻脸不认人的人,对于这两个丫鬟白少阳也打算负责到底,该给她们的名分还是要给的,要不然就不是他的作风。 两个得宠的丫鬟也很开心,能够飞上枝头变凤凰是她们做梦也不敢想的事情,若是能够有幸有了身孕,说不定还能被扶上正位。 江阳王白少阳还是单身狗的事,是整个江阳城公开的秘密。 从少年成为男人,有时候只是瞬间的功夫。 穿越后的第二天开始,白少阳哪里也没有去,把自己锁在屋子里面,此刻他的心情可以用百感交集来形容。 接下来该怎么搞,这是一个问题,虽然白少阳带了很多东西,可是要理出一个头绪来依然有很大的困难的。 为了避免不必要的麻烦,白少阳决定先窝在府里,哪里也不去。 乾国。 一个历史上并不存在的朝代, 不过这个朝代的文化倒是与白少阳从小所接受的教育大体差不多,所以在文化认同这一方面倒是很容易让白少阳接受。 大乾国,国土广袤,拥有丰富的资源,同时亦也有数量庞大的军队,总的而言国力还比较强盛。 虽然此刻小皇帝刚刚登基,但是国家的运转并没有出现什么大的问题。 像白少阳这种被分封在外的异姓王在整个大乾国一共有六十多个,他们之所以能够被封为王是因为祖上曾经有功,为大乾国的开创立下过赫赫战功。 穿越到大乾国功臣之后身上的白少阳,占了大便宜,得到了一块土地肥沃,百姓生活富裕的封地。 而那个名叫公孙弘的家伙,虽然名义上是白少阳的管家,实际上是朝廷派来监视白少阳的皇家探子。至于他究竟还有没有其他的身份,没有人知晓。 这是一个危险的世界,虽然白少阳贵为江阳王,但是游戏并没有告诉过他该怎么玩这个游戏。 这是一个虚拟的世界,更是一个危险的世界,每一个人都极有可能拥有着双重的身份。 只有小心和谨慎才能在这个危险世界生存下去。 公孙弘,并没有表面上看起来那么和蔼可亲,实际上他也是一个狠人,凶残程度不亚于某些所谓的暴君。 对于公孙弘这个酒鬼,白少阳并不怎么喜欢他,甚至对他有些反感。 我在府里的白少阳,虽然很惬意,但是同时还有很多疑惑。因为对于大乾国的了解实在太少,以至于不知道自己该做些什么。 “来人啊!” 白少阳对着院子里大吼了一声,希望有人听到他的声音。 一个仆人从院外急匆匆跑来,弯腰立在白少阳面前。 他的皮肤黝黑,身材矮小,小胳膊小腿,看起来就是营养不良的感觉。 “俺叫大牛!是专门伺候少爷您的,刚刚从乡下来,不怎么懂规矩,不过俺听话,肯干活,愿意干活…” 虽然这个仆人从形象上来看真的不怎么样,但是从他说的话中白少阳觉得他比较的老实的,于是便没有没有对他的形象有什么评论。 白少阳点了点头,看着他,道:“也没有别的事,就是少爷我这几天脑袋有些晕乎乎的,有许多事情都有些搞不清楚了,所以想问问你!” 大牛道:“少爷,你问吧,大牛把知道的都告诉你!” 白少阳之所以找一个下人来问话的目的就是为了想要了解到更多的真实情况,同时小人们也更加安全一些,能从他们口中得到的真实信息也会更多一些。 “现在是哪一年?哪一个皇帝登基在位?江阳城是不是就我一个人说了算…” 大牛道:“回少爷,现在是乾元元年,皇帝是陈列,江阳城还有一个知府,这个知府的名字叫…” 白少阳打断了大牛的话,道:“江阳城的知府是不是叫名叫周泉?” 大牛点了点头,道:“是的,少爷你记起来了?” “真是见鬼了,为何我会知道江阳城知府的名字呢?” 白少阳苦笑一声,却不知该如何解释自己的这种“超能力”。 虽然周泉这名字,白少阳也觉得很熟悉,可此刻他又哪里想的起来究竟什么时候听过这名字。毕竟同名同姓的人太多,于是也就没有当一回事。 “好,你回答的很不错,我很满意!” 白少阳从口袋里套出掏出一盒火柴拍在桌子上,道:“这是赏赐给你的,记住…今天我问你的话不能和任何人说起。” “谢少爷!” 大牛毕恭毕敬的接过火柴,却是一脸尴尬,道:“少爷,这是什么东西?大牛可从来没有见过。” 白少阳接过火柴,拔动了一根,将火柴头从点火面的一端快速划到了另一端,瞬间的功夫一团小火焰便燃烧了起来。 看到这神奇的一幕,大牛整个人都呆住了,他哪里见过这玩意,大牛只知道火镰能够取火。(火镰,一种比较久远的取火器物,由于打造时把形状做成酷似弯弯的镰刀与火石撞击能产生火星而得名。) 虽然火镰能够取火,但是实际上并不怎么方便。 “太好了!俺要把这取火工具给俺娘用!” 白少阳没想到二十一世纪已经淘汰的火柴,在大乾国却是明星级别一样的存在。 “怎么样?还喜欢吗?” 大牛乐呵呵回道:“此物如此宝贵,大牛非常喜欢,多谢少爷的恩赐,大牛一定忠心耿耿,以此来报答少爷!” 第五章 卖鸡蛋的老汉 虽然白少阳贵为王爷,但是很快他发现一个非常严重的问题,那就是: “没有银子…” 没有银子是很糟糕的事情,朝廷每年只拨给他们这些异姓王百两银子,这点银子还不够他发工资的,所以剩余的亏空只能靠自己。 虽说江阳王的王府并不算大,但所有仆人和家丁加起来也有几十人,这也是一笔不小的开支。 银子从哪里来,怎么来,这都是一个问题。 并非是因为朝廷抠门,而是因为朝廷的规定就是如此,每年派发的银子只有这么多。对于大多数异姓王来说,实际上他们的日子并不怎么好过,他们的生活还是比较艰苦的。 银子不够用怎么办,除了自己想法子,并没有其它的办法。 在府里闷了几天以后,白少阳想要出门到街上去逛一逛。了解一个地方最好方法就是深入到基层之中,与当地的百姓多多接触,与社会底层人民多多沟通。 也只有在他们的身上,才能发现这个世界最最真实,最最可贵的东西。 逛街,一直以来都是一件趣事,特别是在一座陌生的城镇,更是有一种探索的感觉。 江阳城实际上是一座千年古城,曾经作为乾国的政治、经济、文化中心长达千余年,先后有十个王朝和政权建都于此,是大乾国的十朝古都。 然后,如今的江阳城再也没有了往日之风采,被鲜血染红的故都如今到处都是残垣断壁。 谁说风采可以永恒? 时间能够无情的带走所有,哪怕思念令人憔悴,改改变的终究还是逃不过轮回。 一座已经被废弃的城池,虽然还有百姓在这里生活,但是他们却总是挣扎在生与死的边缘。 故都江阳城被淹没在红尘之中,再也没有人注意到它,哪怕它曾经多么的出彩。 就如华夏文明的“敦煌”,同样拥有着悠久的历史和灿烂的文化。 早在原始社会的末期,中原的部落在经历过战争失败后迁徙到河西的三苗人便到了这里,他们在这里繁衍生息。 狩猎是他们生活的全部,不仅如此,他们后来又掌握了原始的农业生产技术。 当张骞第二次出使西域时,开通了通往西域的丝绸之路,自长安出发,经过河西走廊到达敦煌… 江阳城的历史同样悠久,在这里也曾诞生过许多足以令历史铭记的时刻。 随着大乾国的政治文化经济中心逐渐的南移,这座曾经辉煌的城镇也逐渐的被世人所遗忘。 富户和大商贾早就已经离开这里,只有一些没有实力的小商户和小农民还留在这里。 在这个百姓农民都自给自足的时代,这样的生活倒也能够勉强的维持下去。 所以,当白少阳来到江阳城的城镇街道上时并没有看到一派繁荣的景象,虽然看起来也不算萧条,但却总觉得有些寒酸。 本应该人来人往的街道,偶尔几个行人来回走动,小商贩们的叫卖声也显得有气无力。 如此没有生气的城镇,白少阳看在眼里,总觉得很不舒服。 在小农经济的时代,商业的落后倒是也是能够理解的事情,只是如此萧条的场景却让白少阳总觉得很不是滋味。 整条街道,稀稀落落摆着几个摊位,至于来往者,更是没有几个。 此刻,白少阳的心里突然萌生了要拯救江阳城经济的想法,命运排白少阳来到这里,不是为了让他来游山玩水的,能够做一些更有意义的事情,也不枉费这一趟旅行。 从电子支付时代而来,回到一个古老而又特别的时代,一切又都变得陌生了。 农民们把自家的农产品拿到街上来售卖,难得有一个路人走过,他们便上前去热情的开始推销自己的农产品。 白少阳走到一个耄耋老人的摊位前,虽说是一个摊位,但实际上还算不上是一个摊位,这个摊位非常的简陋,只是用几块木板搭建而成的小摊位。 卖的东西也很简单,只有一筐鸡蛋,看到有客人来了,这个农民便有些激动起来,原本是蹲在地上的,很快便站了起来。 “小伙子,这是老汉我自己母鸡生的鸡蛋,每个只要三文钱,你要不要买一些?” 他那饱经风霜的脸上,布满了深深的皱纹,两只小小的眼睛有点浑浊,他的手,有小薄扇那么大,每一根指头都粗得好像弯不过来了,皮肤皱巴巴的,有点儿像树皮。但是他脸上的笑容却非常灿烂,他的神情也非常动容。 他期待着能够有一个好生意,期待能够卖完这一筐鸡蛋。 白少阳缓缓蹲下了身子,用手抚摸着这些鸡蛋,这可都是实打实的土鸡蛋呀!这要是放在超市里卖,怎么也得五块钱一个吧? 三文钱究竟算不算贵,白少阳不清楚,毕竟对于百姓们的收入状况还不太了解,所以白少阳还不敢下这个结论。我从这个老汉的朴实眼神中,白少阳看的只有善良和无助。 算了一下这一筐鸡蛋,一共有50个,按三文钱一个计算,一共需要一百五十文钱,也就是等于一钱五。 按照大米每石0.5两银子的价格计算,一钱五可以买到0.3石的大米,差不多等于15公斤大米。 0.3石大米虽然不算多,但也够一家人吃几天的了,若是全部煮成稀饭,也许还能勉强撑上一个月。 乾国的货币单位最大的为两,接下来是钱、文。 换算单位为: 一两银子等于十钱 一钱银子等于一百文 除此之外还有“大乾宝钞”,但使用和认可大乾宝钞的人并不多,因为过度的泛滥发行,以至于大乾宝钞给百姓所认可的程度很低。 百姓们宁愿携带不太方便的铜钱,也不愿意使用大乾宝钞,另外还有一个原因就是大乾宝钞的面额太大,最小的面额都是十两银子,所以一般的百姓根本就没有机会能够见到大乾宝钞,所以大乾宝钞只有票号与大商贾之间在使用。 普通百姓并没有想过靠做生意来发家致富,他们大多数都只是为了卖一些自产的农产品,然后换取盐铁等物,仅仅只是为了维持生存而已。 为了照顾这个老农民的生意,白少阳把他所有的鸡蛋都买了下来,老农民激动的一把鼻涕一把泪的,蹲守在这里三天了,只卖出去了几个鸡蛋。今天遇到如此大手笔的买家,自然让他很感动。 “小伙子,你还要鸡蛋不要?俺们村还有许多户人家家里都有鸡蛋,自家留一些孵小鸡,其它的卖了可以换点银子。” 老汉“得寸进尺”的行为,把白少阳逗乐了,白少阳隐约觉得这老汉还真有一些“做大事”的格局。 此人人目光长远,心胸宽广,有了好事不只是想着自己,还想着自己的同乡。 于是,白少阳便对这老汉有了一些敬佩。 第六章 坐牛车 “俺是从乡下来的,走了一天一夜才到江阳城,你若不嫌弃…到俺家去看一看,村子里的东西虽然不值什么钱,但是绝对健康安全!” 老汉说的一套一套的。 古时候的乡村究竟是什么模样的,白少阳并不清楚,唯一能够记起来的就是辛弃疾的一首清平乐·村居。 “茅檐低小,溪上青青草。醉里吴音相媚好,白发谁家翁媪? 大儿锄豆溪东,中儿正织鸡笼。最喜小儿亡赖,溪头卧剥莲蓬。” 除此之外还能想起的就是另一首盛唐时期的诗人孟浩然的过故人庄: “故人具鸡黍,邀我至田家。 绿树村边合,青山郭外斜。 开轩面场圃,把酒话桑麻。 待到重阳日,还来就菊花。” 还没有到乡村,一股浓浓的乡村气息便扑鼻而来…虽然白少阳也曾在清明时节去到过油菜花的故乡,感受过徽派建筑的魅力,但是时过境迁,古老的韵味早已荡然无存。 太多现代化的味道融入只以后,一切所谓的古老韵味皆已经失去了本该拥有的味道。 “莫笑农家腊酒浑,丰年留客足鸡豚。 山重水复疑无路,柳暗花明又一村。 箫鼓追随春社近,衣冠简朴古风存。 从今若许闲乘月,拄杖无时夜叩门。” 再也没有了丰收之年农村一片宁静、欢悦的气象,世间再也没有陆游,再也没有西山村。 哪怕是“草长莺飞二月天,拂堤杨柳醉春烟。”也是不多见了。 更何况还有“儿童散学归来早,忙趁东风放纸鸢。” 这一切恐怕只有梦境当中才有吧! 自然体验古老的乡村生活,是白少阳梦寐以求的。 不过一个人去到一个陌生的环境,还是比较危险的,白少阳决定召唤几个人陪自己一同去,这几个人现在都在系统里储存着。 现在想想选择带31个陪同自己一同穿越,这实在是一个明智之举。 “不过我有几个朋友要随我一块去。” 白少阳脑子里迅速盘算着,从现在开始,他也觉得自己需要几个小跟班了,这样子才能显示出自己的身份来。 系统启动: 所能召唤的人数剩余31人,请开始你的选择。 有着31个精英级别的人物握在手心里,白少阳自然是信心十足。他们都是最优秀的人才,具备良好的素质。 两个优秀大学生被白少阳召唤而来,他们有着充沛的精力,具备着丰富的知识,不仅体力充沛,精神也非常饱满。 “这是我的两个朋友,他们都是商人,他们将会和我一同去到你生活的那个村子,了解你们的乡村生活!” “是吗?那真是太好了…真是没想到…你们这些城里公子哥还愿意到我们农村去,不过乡下可不比城里,什么都没有,就怕你们会不习惯。” 两个刚刚被召唤来的优秀大学生早就已经摩拳擦掌,想要在这个时代一展伸手了,现在终于有了用武之地。 一想到自己的一生所学,能够用到有用的地方,这两个优秀大学生脸上笑容绽放。 “穿了?” “真的穿了?” 两个穿越成功的大学生面面相觑,内心已是甜蜜无比,穿越是他们梦寐以求的事情,现在终于梦想成真。 有的人是主动穿越,有的人是被动穿越,无论哪一种穿越都逃脱不了一点,这一点就是“适应这个时代”,其实这一关并不好过。 他们的脑子里快速的从白少阳的脑子里接收了关于这个世界的信息,大乾国、江阳城、乾元元年、皇帝是陈列… 这两个第一次被召唤出来的优秀青年一个名叫“赵一鼎”另一个名叫“杨瑞”,都是学文的优秀大学生。 不出意外的话,他们将会继续深造,然后念研究生,搞学术研究,但是当他们从网上看到白少阳发布的那一则不太靠谱的消息以后,他们的人生轨迹就彻底发生了改变。 自从他们看到那则消息后,他们也似乎觉得自己的人生可以有另外一个可能,虽然他们并不迷信于科学,但是同样他们也不相信什么玄学。 一者所有人看起来都像是搞怪的穿越者招募信息却吸引住了他们的好奇心,他们抱着这种好奇心联系上了发帖者,这个发帖者就是白少阳。 现在他们终于相信,原来穿越真的是可行的,但是很遗憾,他们并没有办法向在另一个时代的人们报告这个消息。 所以他们的神秘消失,只会成为一个未解之谜,但是所有的一切都已不重要了,因为他们未必有机会还能回去。 老汉居住的村子“江下村”,一共有200多户人家,绝大多数人家都以种田种地为生,同时他们也养一些家禽,稍微富裕一点的也养几头牛羊。 群里的孩子们,极少有机会能够上学堂,离这个村子最近的私塾学校也有十来里路,因为路程较选,所以少有人家会把孩子送到私塾学校去读书。 男耕女织就是他们生活的全部,若没有啥事,他们也极少的离开村子到城里去。 赵一鼎也是农村人,但是他们的村子并不像是那种传统的农村,点类似于郊区。已没有了传统农村的感觉,所以赵一鼎从来就没有体验过真正的乡村生活,对于他而言,体验一次乡村生活是非常有意义的。特别是古代的乡村生活,更是他梦寐以求的。 杨瑞是大城市来的孩子,见识更多,懂的也更多,但是说到对于乡村的了解,只能用一窍不通来形容他。 白少阳对于传统的乡村也不了解,这也是他为什么愿意去乡村考察的原因。 去乡村自然是没有问题的,白少阳考虑的问题是怎么去这个问题,若真的按这个老汉的说法,叫他走上一天一夜,这是他绝做不到的事情。 “你不会让我们走路去吧?” 对于对于行程的考虑,白少阳还是决定问清楚。 没想到老汉很开心的点了点头,道:“自然是走路回去,不过坐牛车回去也行,只是每人需要十文钱,我可坐不起!” “坐牛车?” 白少阳惊奇的张大了嘴巴。 “从城里到乡下每天都会有几趟牛车,不过都是有钱人才坐。” “马车有没有?贵一点也行?” 老汉瞪大眼睛看着白少阳,道:“少爷不要命了?还敢坐马车?这话是万万说不得的!” “在江阳城,只有两个人才配坐马车,一个是江阳城知府,另一个就是江阳城城主,除了他们二人之外,谁敢坐马车?” 为了不暴露自己的身份,白少阳只好委屈一下自己,打了一辆马车,走路是不可能的事情。于是老汉也就沾了白少阳的光,坐上了免费的马车。 虽然一路上车颠簸的都快把白少阳他们几个屁股都抖烂了,但是这总比是走路要舒服的多的,于是也就没有人抱怨了。 马车跑了几个时辰以后,老汉口中的“江下村”已经遥遥在望了,一个古典而又传统,没有被污染过的古村若隐若现。 “快到了!” “我早就告诉过你们,其实也没那么远…你们看,再过一个时辰,就快到了!” 第七章 鸡蛋回购商 在牛车继续跑了一个时辰以后,江下村终于到了,这一趟旅行,差点没把白少阳的骨头给抖散了。 这一路上虽然很累,但是当白少阳看到眼前的风景以后,所有的疲惫感都消散不见了,一幅幅如画卷一般的场景展现在他的眼前。 这种画面自不用说,除了农耕文明时代以外,再也难以寻到如此迷人的美景。 赵一鼎跳下牛车,朝远处疯狂奔跑去,一边跑一边吼道:“太美了!太美了!就是这种感觉!” 杨瑞也被眼前迷人之景所吸引住,平日里看多了高楼大厦,灯红酒绿,如此纯朴的景色梦里也未必能够见到,今日一见居然有一种淡淡的忧伤之感。 “看来,我还是来晚了!” 老汉整个人都看傻了,此刻还不明白发生了什么,转过头看着白少阳,道:“少爷,你的两位朋友看起来好像有些奇怪。” 白少阳微微一笑,从袖口里取出一两银子,丢上牛车,也同样跳下牛车,然后拍了拍身上的灰尘,同样的朝远方走去, 江下村,一览无遗的展现在他们眼前。 “一道残阳铺水中,半江瑟瑟半江红。” 虽说此刻只是暮春时节,这乡村的傍晚却是有着一些淡淡的寒意。在落日余晖之下,正在田地里忙着农事的庄稼汉正在慢慢悠悠从田埂上走来,他们的动作很慢,一边望着远处的落日,一边舞动着自己的胳膊。 几个孩童在追逐打闹,没有人知道他们为何可以那样的无忧无虑。 像这种古老而又偏僻的小村落,三五年都不见得会来一个外地人,几个生面孔的到来自然也就很容易引起村民们的好奇。 村民们闻讯纷纷围观上来,用看“红毛鬼子”的神情望着他们,道是并没有一个人敢上来问话,他们只是在远处望着,一边望着还一边傻笑。 被人围观的感觉确实不是很好,此刻,白少阳也就理解那些所谓的明星为何要戴口罩墨镜了,因为他们害怕被人团团围住,给自己的生活带来不便。 老汉见自己带来的客人被村民们团团包围,于是便出来解释这一切,当老汉解释清楚之后,村民们纷纷长呼一口气,于是心中也就没有了疑惑。 这偏僻落后的小山村,来了三个尊贵的客人,这对江下村的村民们来说这是比过年还要开心的事情。 白少阳一行的到来,轰动了整个江下村,特别是当村民们得知白少阳他们并不是走路来的,而是坐十文钱的牛车来的以后,敬仰之情便更加浓烈了。 对于江下村的村民而言,能够坐一次牛车是一种身份的象征,是他们想都不敢想的事情。 “坐牛车来的?” “可了不得了?” “十文钱一个人的牛车?” … 村民们议论纷纷,纷纷猜测白少阳的身份,毕竟能够坐的起牛车的人都不是普通人,是他们得罪不起的。 当听说这一切以后,江下村的族长也很热情的接待了他们。江下村的村民们都太穷了,为了搞一点“创收”,族长脑袋都想破了,却一直想不出什么好办法。 老汉道:“他们是来收购农产品的,是我们村子的贵人,我们要好好招待他们!” 族长笑道:“这是自然,孩子们需要上学,上学就需要银子?那么银子哪里来呢?靠种地为生只能勉强填饱肚子,既然有尊贵的客人来到我们江下村,我们就一定要好好招待他们才是!” 在村民们的热情欢迎下,白少阳、赵一鼎和杨瑞被安排住进了村子最豪华的人家家里。 晚餐,族长给白少阳一行三个人安排的饭菜也非常给力,全都是原生态的土特产,不仅无公害且营养价值非常高。 随身携带着一百两银子巨款的白少阳并不担心买不到好东西,有了这一百两银子巨款,白少阳完全可以在江下村横着走路。 按照一百两银子的购买力,买三万多个鸡蛋都还有富余,整个江夏村200来户人家,平均到每户人家头上也有近170个鸡蛋,没有哪一户人家家里会有那么多鸡蛋。 哪怕有,也不见得都舍得拿出来卖。 不出白少阳所料,第二天一大早就有几十个村民拿着土鸡蛋围在白少阳所住的“豪华房间”外面,等着白少阳去买他们的农家土鸡蛋。 老汉也笑呵呵地站在人群之中,他看到白少阳从房间出来以后,提着一筐鸡蛋便从人群中艰难挤过来。 百姓们实在拿不出其他的东西,在他们的观念里,或许只有鸡蛋才是最珍贵的,只是一般人家爱你不怎么舍得卖。只有那些急需用银子的人,才会考虑把家里的鸡蛋拿出来卖。 想要卖鸡蛋的人越来越多,一传十,十传百,差不多整个江下村的人都来了,她们手里都提着鸡蛋等着卖给白少阳。 因为来的人太多,白少阳害怕造成踩踏事件于是便找到了族长,打算与族长商议此事,并制定一个合理的价格,收购这些土鸡蛋。 场面如此火爆是白少阳怎么也没有想到的,但是白少阳的银子也不是大风刮来的,若真的把所有的鸡蛋都采购了,自己未必能够全部消化。但是百姓们又实在太热情,白少阳也不想寒了他们的心。 如何才能做到两全其美,这真的是一个问题。 在一个没有冰箱的年代,鸡蛋是很容易坏掉的,想要储存更是难上加难,故此收购鸡蛋很有可能给自己带来许多麻烦,因为这些新鲜的鸡蛋很有可能变成臭鸡蛋。 刚刚从老汉那里买了几十个鸡蛋,还不知道该怎么处理,现在面对着蜂拥而至的百姓,白少阳突然有些拿不定主意。 若是其它的一些土特产,还能勉强的保存一段时间,鸡蛋这种脆弱的玩意可就没有那么好保存了。 此刻,白少阳恨不得能够搬运一个大冰箱来,把这些鸡蛋全部放到冰箱里面去。 不过这只是他的一厢情愿,也是不符合实际的。 哪怕真的有冰箱,电的问题又该怎么解决?这都是问题。 和族长商量的结果是白少阳愿意收购村民们自己的农产品,但并不是现在,所以白少阳会给他们付一些订金,这也是为了安慰他们的做法。 每户人家可以得到一百文钱的订金,并与白少阳达成口头的协议,至于究竟需要什么样的产品,根据需要再议。 这样的做法得到了村民们的肯定和欢迎,村民们只要能够有实实在在的银子拿到手上,他们便会觉得很安心。 第八章 就怕你吃不下 与所有的江下村村民们都达成一份口头协议后,白少阳又给他们送去了另外一个福利。 这个福利就是可以把有富余的粮食卖给白少阳,价格不低于市场价,按照协议要求不能把粮食卖给其他人。 不能把粮食卖给其他人,这是白少阳的底线。 “人无远虑,必有近忧” 之所以这样做,白少阳自然也是有自己的想法的。 在这个靠天吃饭的时代,人可以不吃鸡蛋,但是绝不能不吃粮食。 一旦闹了粮食荒,哪怕有再多的银子也是无济于事的,一旦遇到了天灾,老百姓一年的辛苦付出,很有可能就付诸东流。 届时,粮食问题会成为最大的困扰问题,这自不必说。 在大家都缺粮食的时候,手中握着粮食的人是最帅的。 哪怕是真的遇到了天灾人祸之类的事情,有这么一个协议在手,不管怎么说也算是一个保障。 然而这也并非是一张空头支票,对于这些朴实的百姓而言,他们能够做的只有履行承诺。 虽然白少阳贵为一个王爷,但实际上手上拥有的资源并不多,所以他必须努力拓展自己的业务,使自己拥有更多的资源。 “在其位,谋其职…” 一个人一旦取得了一定的高位以后,身上的责任也会变得更加艰苦,所要面对的问题也会更多。 赵一鼎和杨瑞只是空有一腔热血,他们究竟能够坚持多久,这还是一个未知数。 对于他们两个人来说,这仅仅只是一场旅行而已,但是对于白少阳而言,其意义是完全不一样的。 白少阳是一个领导者,不论他承不承认,也不论他相不相信,他现在必须肩负起一定的责任。所有的人的眼睛都在看着他,包括他的一举一动,都有人在暗中观察。 族长是一个态度温和的老人,他的一举一动都透着儒雅,一个睿智的老人必然有着聪明的为人处事之道。 族长很少说话,在大多数时候,都只是摇摇头,或者点点头,极少开口说什么。唯一没有变化的是,他一直保持着微笑。 “我想知道你为何要帮助我们江下村?” 族长用温和的眼神看着白少阳,希望能够得到解惑。但是他依然还是微笑着,表情没有其它的变化。 族长的突然发问,让白少阳也一时不知该如何回答,白少阳并不算是一个慈善家,他也并不想当慈善家。 自古以来“烂好人”从来就没有什么好下场,所谓的“好人”常常并不会有什么好结果。 “你看起来并不像是一个商人,商人没有你这样的…我说的对吗?” “你…觉得我的身份应该是什么?” 族长给白少阳、赵一鼎和杨瑞各请了一杯茶,背着手,来回踱着步子。 “实际上,我并不关心你的身份,只是觉得有些奇怪,多少年来没有外人关心过江下村,而少爷您又为何突然关心起江下村来?这是老头子我很费解的事情。” 突然间白少阳像是被什么东西噎住了一般,于是也就觉得有些问题是应该好好思考一下。 “说实话,我并不知道我为何要这样做,或许是因为太过无聊的缘故吧!” 族长笑了,他知道白少阳并没有对他说实话,一定对他隐瞒了什么。 “你能帮助江下村的百姓,作为族长必须要感谢你,我有一个孙女芳年十六,公子若是不嫌弃…老朽就擅作主张把我孙女许配给公子,不知公子意下如何?” 赵一鼎和杨瑞捂着嘴巴尽量憋着不笑,而白少阳彻底有些懵住,一时竟然不知该如何回答。 见白少阳有些迟疑了,族长的脸色也有些不好看,但毕竟是“老江湖”,族长很快又调整过来。 “冒昧一问,不知少爷公子是否已经有了家室?” 白少阳的思维依然被卡在那里,不知该做何回答,脸上的表情也显得有些无奈。 族长只好把目光望向赵一鼎和杨瑞,道:“这两位小公子是?” 杨瑞相对比较机灵一点,道:“我们两人是仆人,这位是我们白少爷!” “白少爷,老朽听闻江阳城内也有一位白少爷,莫非就是就是少爷你?” 族长的问话把白少阳吓了一跳,不知道该不该如实回答。 但是杨瑞抢先一步回答了这个问题,笑道:“族长莫要开玩笑,天底下同名同姓的人都有不少,何况只是同名而已,族长真是爱开玩笑。” 杨瑞尴尬笑着,为了缓和气氛,赵一鼎也跟着尬笑着。 族长也跟着笑着,道:“我就说嘛!江阳王是谁?那是何等的身份?他怎么可能来我们这种小地方?老朽猜你也不可能是他!” 白少阳跟着尬笑道:“是呀!你说他可是一个大好人,心地善良,爱民如子…” 族长道:“看来,白公子和他还是挺熟的嘛?不然怎么知道这么多?” 白少阳于是便不再继续纠结这个话题,而是转移了话题,道:“族长,关于收购粮食的问题你考虑的怎么样了?” 民以食为天,粮食是国之根本,白少阳想要大量囤积粮食也是为了解除后顾之忧。 粮食我有,安全在手。 “我村一共有200多户人家,一共有5000多亩水田,3000多亩旱地,就怕白公子吃不下!” 白少阳的脸色微微有些变化,不知族长此话究竟是何意,听族长的话明显有鄙视他的意思在。 “莫非族长看不起我?” 族长道:“口说无凭!老朽可不能拿全村200多户人家的粮食作为赌注,所以请白公子多多理解!” 此刻,白少阳一时间突然像是嘴里被塞住了什么东西一样,再也说不出一句话来。 族长说的话并非不是没有道理,全村200多户人家的粮食问题确实不是一个小问题,那是关系到全村200多户百姓的生命安全问题。 “年轻人,若是吃不下就不要逞强,否则就是害人害己!” 族长的一席话就像是一个巴掌,狠狠抽打在白少阳的脸上。 白少阳顿时觉得火辣辣的,心里百感交集。 第九章 难缠的族长 族长的话让白少阳很不爽,但是为了面子,白少阳还是忍住了。 被人瞧不起也好,被人鄙视也好,证明自己的最好方法就是拿出实力来。 “哈哈哈…族长所言也的确在理,只是今日我来的冲忙,身上并没有带那么多银子,没有银子作为保证,族长不相信这也是在情理之中的事情。” 他我虽没有银子,但是有黄金,虽然不多…但也有二十两,不知道够不够? “黄金?” 族长眼睛突然放了光,笑眯眯道:“你真有黄金?没有糊弄我这个老家伙?” “当然,我怎么敢糊弄族长大人!” 说罢,白少阳从随身携带物品中摸出四根金条,道:“有这四根金条做保证,族长这会该放心了吧?” “我想近来世界,不管什么英雄,什么豪杰,都是爱财如命,何况吃官司的,少不免要和那些狼官鼠吏交手,这更没钱不行了。” “如此…便没什么问题了!” 族长熟练的把四根金条收入衣兜之中,表情从原本的不屑一顾变成了见钱眼开,贪心不足,狮子大开口,利欲熏心的那种神奇表情。 “哎呦…哎呦!我就说不可能的,白公子,刚才完完全全是一个天大的误会,我向老天爷保证!刚才绝对是一个误会!” 白少阳并不知道,一个人的表情在短时间内可以有这么多的变化,他更不知道人的表情可能并不能代表他此刻真正的心理。 江湖险恶,人心叵测,这话并不假。 族长收了金条,态度有了极大变化,从原本的不开心和苦瓜脸变成了一多“菊花脸”,虽然很难看,但却并不让人讨厌。 “白公子,您能大驾光临,实在是我们江下村百姓的福份,作为江下村族长,老朽有些话必须要与你说清楚道明白。” 白少阳依然保持着谦卑的姿态,认真聆听族长的话。之所以这样做,并不是因为对族长的尊重,而是不想惹一些不必要的麻烦。 在白少阳的观念里,眼前所见的一切不过皆是游戏里的场景而已,他并没有必要与这些“系统人物”生气和较劲,这是非常傻的事情。 出来玩重要的是开心,至于其它事情并没有那么重要,只要身上有银子,又有什么可担心的呢? 拿着鸡毛当令箭的事情白少阳做不出来,他也不喜欢做这样的事情,这不符合他的气质。 “不知族长还有何事要交待?” 白少阳想听一听这个见钱眼开的家伙究竟要说些什么,于是便假装非常感兴趣的样子,急切的想要知道。 族长道:“此刻…你的心里一定在暗骂老朽吧?是不是?你或许在骂老朽财迷,见钱眼开,不过没有关系,老朽不在乎!” “莫非族长有什么难言之隐?” 族长背过手去,来回踱着步子,突然又望向了窗外,似乎心里有许多话。 “老朽很害怕公子你来我们江下村的事情被泄露出去,毕竟这天底下没有不漏风的墙!” 族长的话明显是话中有话,这让白少阳很费解,不知族长所言究竟何意。 “明人不说暗话,还请族长直言究竟是何意?否则后生会很为难的!” “白公子,白少阳,江阳王,江阳城城主…你为何要欺骗老朽?隐瞒真实身份?白公子这样做会害死全村全族人的!” 听完族长的话,白少阳打了一个寒颤,脸色也是大变。 “江阳王,你来我们江下村难道不是微服私访来的?” 穿越成为江阳王的白少阳其实对于江阳城的情况并不怎么了解,甚至对“江阳王”的了解也是远远的不够。 赵一鼎和杨瑞这两个人更是稚嫩的不能再稚嫩的小白,虽然他们两人也具备一些知识,但是毕竟他们的各种经验也不够丰富,还需要多多历练,需要时间,更需要机会。 既然已经被看穿,白少阳便觉得没有必要在真人面前装傻充楞。 “族长真是孙猴子的眼睛~火眼金睛啊!” “怎么,你把老朽比作是猴子?老朽长的真有那么丑吗?” “白公子说的是孙悟空,孙猴子,西游记,西游记你没有看过?” 赵一鼎做了一个孙悟空的动作,道:“白公子说的就是那个护送唐僧去西天取经的那个孙悟空。” 杨瑞也跟着点了点头,也同样做了一个动作,只是没有说话。 族长摇头道:“老朽活了大半辈子,从未听说过什么孙悟空,更不知道孙猴子是谁。” 白少阳白了赵一鼎和杨瑞一眼,这两个小白马上心领神会,低着头不再说话。 只是没想到族长却是不依不饶,继续追问道:“孙猴子究竟是谁?老朽怎么没有听说过!” 白少阳有些无奈,道:“此事说来话长,还得从盘古开天地说起…” “那…就便请白公子从盘古开天地说起吧,老朽倒是想知道这孙猴子究竟有什么厉害的!” “《西游记》是天朝国的一部浪漫主义章回体长篇小说。 这部小说以“唐僧取经”这一历史事件为蓝本,通过艺术加工,深刻地描绘了当时的社会现实。 全书主要描写了孙悟空出世及大闹天宫后,遇见了唐僧、猪八戒、沙僧和白龙马,西行取经,一路降妖伏魔,经历了九九八十一难,终于到达西天见到如来佛祖,最终五圣成真的故事。” …… 在经过白少阳费力的解释和长篇大论之后,族长终于听明白了,但同时也对白少阳所讲的“西游记”有了浓厚的兴趣,说什么也不让白少阳离开,非要让他把西游记给讲完。 族长不仅对西游记有了浓厚的兴趣,对白少阳所说的“天朝国”同样也有了浓厚的兴趣。 遇到这个难缠的老家伙,白少阳很郁闷,此刻他也明白了自己实在太过“弱小”。在真正的强者面前,是那样的弱不禁风。 在知道白少阳的真实身份以后,族长依然保持着镇静,且丝毫不慌张。这也让白少阳对他的身份产生了怀疑,小小的一村族长居然有如此大的“官威”,这是不可思议的事情。 在不了解事情的真相之前,最好的办法就是“止言”和“静思”,唯有“止言”和“静思”才能理出头绪,找到事情的真相。 毕竟,这次穿越只不过是一场游戏而已,若真的入戏太深,很有可能真的中毒。 对于一场“游戏”,没有必要较真。 第十章 百万斤粮食 族长的精明是白少阳没有想到的,他似乎是能从人的言行举止之中判断出一些信息。 与这样的人打交道,是必须要小心谨慎才行的。 一个刚刚步入社会的小青年,毕竟还比较稚嫩,对于所谓的人情世故之类的事情自然也就不是很了解。 “白公子,你来我们江下村不会只是为了来散散心的吧?” 此刻的白少阳还是有一些尴尬的,他并不知道该怎么回答族长的问题。因为他自己也不清楚自己究竟想干什么,不过体验浓浓的乡土气息倒是真的。 “系统...任务开始启动...” 随着脑袋里传来一声“叮咚”声以后,白少阳又重新打起了精神来,也只有这样的声音才能让他感觉到有那么一丝的安全感,否则眼前所看到的一切皆是迷茫。 “了解江下村族长的身份...奖励白银一千两...” 玩游戏在完成任务以后,都是能获得一定奖励的,这个是无可厚非的。在虚构的真实世界之中,相对应的获得银子的奖励,自然也是情理之中的事情。 一千两银子,这实在不是一笔小数目。一个知府一年的俸禄也不过只有三百两银子,一千两白银差不多相当于一个知府三年的俸禄。 有了任务在身,白少阳也就觉得有意思也有动力了,关键问题在于还有奖励,这才是真正的动力所在。 “族长,我看你言谈举止都不凡,想必一定读过不少书吧?” 被人赞扬总是一件舒服愉悦的事,特别是上了年纪的长者更是如此。 “老朽曾考中过举人,在江阳府衙里谋职过,后来又当过几年左书令...不过这都是老黄历了,不值一提,天下总归是你们年轻人的天下,我们这些老骨头不中用了。” 听完族长的话以后,白少阳才知道原来族长还真不是普通百姓,从他的人生履历可以看出来此人还真就不是那种一般二般的人。 左书令是皇帝的秘书,虽然品级并不高,但因为每日都有机会接近皇帝和朝中的军政大臣,能够掌握到第一手的军政消息,所以许多品级高于左书令的军政大臣们在左书令面前并不敢造次。 听完族长的介绍,白少阳毛孔都快张开了,不仅毛孔都张开了,连腿毛也都立了起来。然后,全身的鸡皮疙瘩开始往下落,整个人就如被打了一闷棍一样。脑袋也突然变得空白,嘴巴里明明有话却又一时之间不知道该说什么才好。 族长没有理由编造这样的一个身份来骗白少阳,更没有必要编造一个并不存在的履历来吓唬白少阳。 第一次与大佬零距离接触,白少阳的内心还是有些恐惧的。接着,白少阳的嘴巴就如被封住了一般,说不出话来。 “人总是要落叶归根的,特别是上了年纪以后,老朽便已看淡了一切,现在只想为村民们做点事情,所以请白公子不要在意刚才老朽对你的态度,老朽不能拿江下村百姓的生命安全作为赌注。” 毕竟是老江湖,说话就是厉害不一样。族长的一言一行,一举一动,都戏味十足,这可不是一般的演员能够表演的出来的。 白少阳尴尬而又不失礼貌的一笑,道:“族长真是国之栋梁,百姓的守护神,江下村的骄傲,听族长一席话,晚辈真是受益匪浅,感受颇多啊!” “江阳王能够大驾光临,下榻寒舍,是老朽的福分,不过一码事归一码事,江下村200多户百姓的生活必须要有一个绝对安全的保障,这也是老朽唯一能够为他们做的事!不过,有了这四根金条保证,再加上你江阳王的身份,老朽绝的此事并没有什么大问题。” 系统提示:你已完成任务!获得白银一千两。 接着白少阳与族长签订了一份正式的粮食收购合同,这份合同的签订具有重大的意义。 这份合同签订以后,白少阳正式成为了一个“大地主”,自己曾经最讨厌的那种人。此刻,白少阳也对所谓的地主有了一个全新的定义。 哪怕是当一个地主,也是可以做一个善良的地主的。并非所有的地主都是万恶的,并非所有的地主都是吸人骨髓的。 在这些被人唾弃的地主之中,也是可以做到清新脱俗和与众不同的。虽然白少阳并不想做一个百姓眼中的“烂好人”,但是他也不想做坏人,只想做一个无愧于自己良心的正常人。 既然好不容易穿越一次,该享受的当然还是要享受的,该去体验的自然也是要去体验的。 按照约定,等到秋天收获的时候,白少阳将会收购江下村百分之五十的粮食,五千亩水田和三千亩旱地,能够产的粮食数量是可观的。 按照每亩水田产水稻五百斤计算,五千亩水田可以产粮食二百五十万斤,三千亩旱地也能达到六十万斤粮食,在农耕文明的现代,这个数量是很惊人的。 不过这一切都是在风调雨顺的情况下才行,一旦有了天灾,所有的计划都会成为泡影。 赵一鼎对于老族长的说法并不是很认可,他认为按照江下村劳动力,没有能力生产这么多的粮食。按照以往的生产能力,江下村的土地利用率只有百分之三十。 所以所谓的五千亩水田可以产粮食二百五十万斤,三千亩旱地也能达到六十万斤粮食的说法并不怎么可靠。 在靠人力生产的时代,没有机械帮助的情况下,许多工作是很难完成的。 通过大数据分析,赵一鼎并不认为江下村能够在秋天收获季节来临之时交付高达百万斤的粮食。 族长也表达了自己的担忧,由于土地荒废过多,百姓流离失所,实际上留在村子里的青壮年并不是很多。 想要让他们全部投入到生产之中,这并不容易。因为村中有不少的懒汉,他们家的田地常年长着一米多高的荒草,这种情况也越来越多,越来越严重。 族长心里也跟明镜似的,他自然也是知道这是不可能的事情。但是出于一族之长的威严考虑,他自然也是有些不好意思。 “办法都是人想出来的,我相信在族长的带领下,一定能够克服困难,创造出奇迹!” 白少阳的话彻底断了族长想要后悔的路,他想要看看族长的能量究竟有多达。 族长的脸色依然没有任何的改变,微笑着看着白少阳,道:“怎么?你想看我的笑话?” 虽然很难,但是族长还是坚定的点了点头,道:“君子子一言,驷马难追,老朽不会收回承诺!” 第十一章 保镖就位 能够把不靠谱的话说得如此有底气,这足以说明了老族长的不简单。 泰山崩于前而色不变,麋鹿兴于左而目不瞬。 这或许就是“士大夫”的优秀品质吧,他们总是不愿意在困难面前低头,哪怕是真正遇到了困难也要硬朗着。 于是白少阳也就不再纠结老族长是否真的能够带领着江下村的村民们能否创造一个又一个奇迹,这种事情或许真的只有上苍才能知晓。 在接下来的几天时间里,白少阳又体验了江下村的各种民俗活动,在离开之前又委婉的拒绝了族长要把孙女许配给他的强烈请求。 毕竟带着一个拖油瓶生活实在不是一件舒服的事情,并且一个陌生女孩的到来说不定还会引来诸多不必要的麻烦发生。 为了避免这种不必要的麻烦发生,白少阳宁愿选择拒绝。 在外考察了几天以后,再一次回到江阳城县城,白少阳已经不是一个人,他的身边多了两个小跟班。这两个小跟班可不简单,他们并不是普通人,而是有着一肚子学问和修养的“大学生”。 一个人在外面游荡久了,再一次回到“故乡”,难免会有一种陌生的感觉。 很难想象,曾经破败不堪的江阳府,究竟经历了什么,这自然是没有人知道的。 “陋室空堂,当年笏满床; 衰草枯杨,曾为歌舞场。 蛛丝儿结满雕梁,绿纱今又糊在蓬窗上。 说什么脂正浓,粉正香,如何两鬓又成霜? 昨日黄土陇头送白骨,今宵红灯帐底卧鸳鸯。 金满箱,银满箱,展眼乞丐人皆谤。 正叹他人命不长,那知自己归来丧! 训有方,保不定日后作强梁。 择膏粱,谁承望流落在烟花巷! 因嫌纱帽小,致使锁枷杠,昨怜破袄寒,今嫌紫蟒长:乱烘烘你方唱罢我登场,反认他乡是故乡。 甚荒唐,到头来都是为他人作嫁衣裳!” 当繁华落尽,所有的美好都回归了平静,心跳亦也没有了激烈的感觉。再来回味这个世界,不错!竟然真的有一种熟悉的感觉。 这地方,上辈子的我似乎就生活在这里,一切看起来都不陌生,但是却又都并不清晰。 双手推开江阳府的大门,阳光铺洒院子,空旷的院子只有几个仆人用扫帚在清扫着一些并不全多的落叶。 这就是白少阳将要生活的地方,它有一个古老的名字—“江阳府”。 曾经,在这里究竟发生过多少故事? 曾经,在这里究竟经历过多少往事? 曾经,在这里有过多少良辰美景? 现在,在这里将会继续开启一段新的故事。 没啥事就喜欢喝酒的公孙弘,总是喜欢站立在院子之内,他的身上永远都会带着一个酒葫芦。“酒鬼”就是他的代名词,他生命中的大多半时间都与酒有着难以分解的联系。 “少爷,你回来了?” 公孙弘依旧在喝着他的酒,对于消失了好几天的白少阳也并没有觉得有什么奇怪的。 在白少阳的眼中,公孙弘是一个可以忽略不计的家伙,虽然很想把他甩掉,但这家伙脸皮贼厚,子弹都打不穿。不论做啥事,皆是我行我素,并不在意他人的眼光和看法。 老油条毕竟是老油条,又怎么是普通人所能比的呢? 白少阳也不打算理会他,推门进了自己房间,至于赵一鼎和杨瑞这两个自己的小跟班者是暂时安排他们住在下人房。 白少阳还没来得及躺下休息,便听到院子外面有声音传来,传来声音的是一个彪形大汉。 这大汉在江阳府外面吵吵嚷嚷,非要见江阳王,在他的身上还带着一张朝廷的公文。这人自称名叫“李鼎霸”,看起来高头大马,给人一种勇猛的感觉。 李鼎霸吵吵嚷嚷进了江阳府,见了白少阳便拱手就拜,脸上的表情也立刻就严肃了。 “俺叫李鼎霸,受朝廷委派,特此请来保护江阳王的安全!” 用大白话说,这个叫李鼎霸的家伙其实就是朝廷派过来保护白少阳安全的皇家保镖。 “你是朝廷派来的保镖?” 白少阳疑惑看着眼前这个威猛家伙,从他的穿着打扮上看,这黑家伙总觉得有些眼熟。 “不错!朝廷派俺来投奔江阳王,所以俺就来了!” 从这家伙的体型上判断,绝不是一个省饭的家伙,看起来饭量不是一般的小。 俗话说人不可貌相,但是这家伙看起来太过臃肿,白少阳不敢确定他是否真的有真本事,毕竟现在骗吃骗喝的家伙也多。 “你能说一说你会干啥吗?总要让我知道你有什么本事吧?” 李鼎霸紧握着拳头,长吼了一声,道:“俺一个打十人不在话下!” 赵一鼎和杨瑞此刻也站在一边看着,他们自然是不相信的。虽然他们也看过不少的武侠小说,但是那都是有夸张嫌疑的,所以不论是赵一鼎还是杨瑞其实都不太相信有这等勇猛的勇士存在。 有些故事只存在于传说,谁要是相信除非是脑子坏了。 李鼎霸看到赵一鼎和杨瑞这两个人在撇嘴,顿时心里的火气就上来了,怒道:“怎么你们两个小不点不相信我说的话?” 于是李鼎霸便表他们两个人走过去,吓的赵一鼎和杨瑞当场就腿软了,可李鼎霸却不管这么多。把他们两个人举起来,重重的摔在地上。 倒霉的赵一鼎和杨瑞连连叫嚷道: “好汉!大侠!请饶命!” 白少阳虽憋着强忍不笑,但嘴角的弧度却已出卖了他,看着赵一鼎和杨瑞被摔在地上白少阳居然有一种快意的感觉。 白少阳本就是一个直肠子,不喜欢拐弯抹角,向来都是直来直往的,所以不论什么事情都不怎么喜欢放在心里,有啥事都会直接表现出来。 被重摔了一次以后,不论是赵一鼎还是杨瑞此刻皆都老实了不少。 “你们还敢不敢再狗眼看人了?” 白少阳的语气不仅带着一丝调侃,还有一丝讽刺的味道在里面。 赵一鼎和杨瑞被重摔一次以后,也似乎被摔机灵了,从地上爬了起来居然倒地就拜李鼎霸,一边拜还一边道:“李大哥,请收下我们两人吧!” 第十二章 总之,一切皆在改变… 有能力的人到哪里都能混的很好,这话实在是一丁点都不假的。哪有什么所谓的英雄,一切不过都是,一刀一枪拼杀出来的。 哪里有什么奇迹,只不过是有那么一些不怕死和不服输的人而已。 不论哪个时代,强者永远都是被尊敬的,他们不怕没饭吃,哪怕只是靠一身力气过活的人,他们也同样能够创造属于自己的价值。 想要得到认可,只有靠实力说话才行,至于其它的,不过都是镜花水月而已。 李鼎霸绝对是那种靠实力能够活下去的人,能够得到朝廷的认可并没有那么容易。 特别是能够爬到他这个位置的人,实际上已经是寥寥无几的存在。 李鼎霸虽然看起来很粗俗,但毕竟实力也在那里摆着,更何况他还是朝廷派来的,白少阳自然也就不太好意思拒绝他。 赵一鼎和杨瑞被李鼎霸的霸道之气所震慑住了,所以对于李鼎霸的到来也是表示欢迎的。 李鼎霸加入白少阳的团队,也就成为了妥妥的事情。 然而,白少阳考虑的问题会更多一些,他最想知道的问题就是李鼎霸来江阳城是否还有别的目的,这才是关键所在。 也就是说朝廷派李鼎霸来江阳城的真实目的是什么,因为白少阳并不相信李鼎霸是朝廷派来的保镖这么简单。 毕竟,白少阳的穿越和所有的穿越不同,因为这是一次虚拟的游戏体验,所以任何人的身份都是可以被质疑的。 哪怕是眼前所看到的真实世界,都有可能是被虚构出来的。 从李鼎霸的人物形象上看,颇有一点黑旋风的感觉,但是他看起来又明显比黑旋风要聪明的多。他虽然看起来很强壮,但是实际上并不怎么笨拙,不但不笨拙,反而很有智慧。 实际上与这种人打交道,并没有那么轻松,也没有那么容易。 话说这李鼎霸,父母双亡,只有一妹妹,只是这唯一的亲妹妹却又下落不明。 这李鼎霸也算是一个神人,从小苦练武艺,综合百家所长,到处拜师学艺,竟然也能在勇士榜上有了名次。 这勇士榜可不简单,是大乾国的官方英雄榜,岂是一般人能够上榜单的?能够被勇士榜收录,这也算是一种荣誉。 而这李鼎霸也算争气,因为有一身武艺在身,所以结交了不少英雄好汉,其中不乏有一些还是朝廷中人。因为有着义薄云天的气概,故此李鼎霸在朝中也结交了不少忠良的权贵人物,正是因为有了他们的支持,李鼎霸才得以进入”亲军”的队伍。 所谓“亲军”,就是皇帝身边的护卫,他们虽然品级不算太高,但是他们却是皇帝最为仰重的人之一。 皇帝身边的亲军,被派到江阳城来,这事绝对没有那么简单。 “一波未平,一波又起” 李鼎霸前脚刚刚迈入江阳府的大门,很快又有一个大咖级别的人物送来了一封信,这份信的份量可不是一般的足。因为在这封“邀请函”里面还夹着一张三万两银票的“大乾宝钞”。 送信的人自称是周泉的驿卒,给人送信就是他平日里所有的工作,除了送信以外,他啥事也不做。 这份信是知府写给白少阳的,也就是江阳城的父母官,江阳城知府兼江阳城救火队队长周泉的亲笔信。 三万两白银,看到这张大乾宝钞以后,白少阳还是有那么一丝颤抖的。因为,白少阳已经不能折算出来,三万两白银究竟能够买多少个鸡蛋,多少斤粮食,这绝对是一个天文级别的数字。 拿人钱财,不去赴约自然是不太好的,这也是不怎么地道的,所以白少阳还是决定去见一见这一位江阳城的父母官大人。 此时,公孙弘也听闻来了一封信送往江阳杜,便抓了一个仆人问缘故。明了以后,公孙弘便来到白少阳面前,道:“不可随意去赴宴,这周泉向来诡计多端,不是什么善茬,城主还需要多多注意小心才是。” 公孙弘的好意,白少阳自然明白,但白少阳还是觉得去准时赴宴,哪怕是鸿门宴,他也要去。白少阳明白,若这个时候自己认了怂,以后恐怕就很难抬头做人。 虽然这份邀请函来的很突然,但是毕竟有三万两白银作为见面礼,面对如此厚重的礼物,当然是收下来了。 白少阳执意要去,公孙弘也有些无奈,只好妥协退步,公孙弘再放肆无礼,尊卑贵贱他还是懂的。 白少阳去赴宴,李鼎霸肩负起保卫白少阳安全的任务自然也就责无旁贷,这也是李鼎霸证明自己的最好机会。 伸手不打笑脸人的道理白少阳还是懂的,不论这周泉是恶还是正,只有会一会才能真正知晓。 公孙弘宴请的赴宴地点是夜来香酒楼,这名字怎么听怎么觉得有些骚气,特别是夜来香三个字,让人忍不住要浮想联翩。 这夜来香酒楼的老板是一个女的,长的极其妖娆,打扮的也让人不忍直视。 夜来香酒楼老板还有另外一个身份,据说是周泉的表姐,而这夜来香酒楼招待的客人也大多数都是一些头脸人物。 “夜来香酒楼” 看到这五个字之后,白少阳不能淡定了,他模模糊糊记得自己曾经去过这个地方。但理性却又告诉他这是绝对不可能的事情,但是他的潜意识一直在强调和暗示自己曾经真的去过夜来香酒楼。 甚至对夜来香酒楼的陈设和布局也有一个模糊的轮廓,这些不断闯入白少阳脑海里的意识令白少阳不再相信自己眼前所见到的场景是真实的。 白少阳似乎感受到了另外一股力量的存在,他们是飘忽在这个物质世界之外的东西。 想的有些多了以后,白少阳的脑子便有了一种要炸裂的感觉,这种感觉已经有过好几次了,但这一次却是更加强烈的。 是真正要炸开的那种感觉,于是白便不能多想,也不敢多想。 脑袋里就像是被人拿了一根棍子狠狠地搅动了一下,就是这种感觉,不仅仅只是搅动了一下,还被用力的拉拽。 思维混乱,眼前所见的世界又不能确定是否是真实的,这种感觉不仅仅只是难受,更是痛苦和无奈。 白少阳双手扶着脑袋,尽量的不让身边的人看出来,也尽量的让自己能够平静下来,只是他再也不敢有任何思考的行为。 此刻,白少阳甚至发现自己眼前的世界开始变得模糊起来,所有的景物都开始变得模糊,直到再也不能很清楚的辨认。 就像是被人施了魔法一样,白少阳的身体也开始有了一些奇怪的变化。 此刻,一切皆在改变… 第十三章 乱码世界 白少阳所见过的世界从来没有像此刻这般如此凌乱过。 于是他不得不怀疑,这一切恐怕都是幻觉。 若是眼前所见都是真的,那是实在可怕的。 一个有些乱糟糟的世界出现了,不能用正常的思维去理解这世界,也不能用所谓的理性眼光去看这世界。 因为这世界太过玄奇。 就像是电脑出现了乱码的感觉,一切都发生了紊乱,这是没有办法用正常的逻辑思维去解释的。 毕竟,人类还是太过于渺小了。一旦遇到自己不能理解的事情,就只好把它往其他的方面去理解。 有时候只是为了得到一个心理安慰而已,实际上并起不了任何的作用。 我们可以把这种行为理解为是自暴自弃,也可以理解为是向科学妥协。 但人却总是不愿意向自己妥协,他们可以向任何人做出所谓的妥协样子,却终究还是过不了自己这一关。 人,可以狂妄,也可以卑微,当然也可以孤傲…但却总是过不了自己那一关。 当眼前突然出现的这些没有办法理解的景象以后,白少阳突然间就开始精神高度紧张起来。 他甚至不能做出判断,这凌乱的乱码世界突然就出现了,此前毫无征兆。 这究竟是怎么回事?他只能自己问自己,没有人可以回答他这个问题。 幸运的是,白少阳还能控制自己的身体,虽然他的大脑似乎是被什么占据了,但是此刻身体并没有达到相应的程度。 这是不幸中的万幸。 这是一种被控制的感觉,很难用语言说出来,总之就是很不好受。 这是一个乱码的世界,就像是电视信号突然中断了一样,思维也突然的就停止了,大脑也不再运转。 再也没有比现在更糟糕的情况了,白少阳艰难的移动着自己的身体,开始担心自己的身体逐渐变得僵硬。 刚才分明还是好好的,只是因为收到了一封信而已,这是非常奇怪的,当然也可以理解为很诡异。 这种诡异的事情,和任何人说都是不会有人相信的。 现在白少阳只好期待着这种奇怪的现象一点点的消失,毕竟他只是一个凡人,受不了这样的刺激。 蹲在地上,双手扶在脑袋,尽量的让自己安静下来。并且也不希望有任何的人靠近自己,此刻白少阳只想要一个绝对安静的环境。 脑袋“嗡嗡嗡”的响着,没有停下来的迹象,不断的有各种信息飞速进入白少阳的脑海世界之中。 此刻,白少阳对于时间的理解已经出现了迟钝,当然空间也有可能出现了一些错乱。 “砰砰砰!” 不知道从哪里传来的声音,似乎是在砸着什么,声音非常的有规律。 “砰砰砰!” 这声音越来越清晰,也越来越近… 过了一会,白少阳的脑海里出现了一个全新的世界,这个世界开始逐渐变得清晰起来,并不是刚才的混沌状态。 白少阳脑子里的凌乱感觉也开始逐渐的消散,眼前所见到的乱码世界也不全都不见。 “少爷,你怎么了?身体不舒服吗?” 公孙弘扶起蹲在地上的白少阳,很关切的问道,然后又命令下人去请郎中来。 把白少阳扶起进了房间,公孙弘的脸色变得惨白一片。 “公子,刚刚你魔怔了,可把我吓坏了…” 公孙弘的脑袋一直在冒着汗,显然是被吓的。 “刚才,刚才发生了什么?” 白少阳故作镇定道:“为何我什么都不知道?” 公孙弘道:“刚才公子魔怔了,不但双手乱舞,且见人就掐!” 据说,一个人思念某种东西达到一定的程度,就会彻底爆发出来,就有可能表现出各种反常的举动。 一个总是压抑自己的人,终究会出问题的,若是他的心不够强大,终究会憋出病来。 白少阳听了公孙弘的话,自然也是有些紧张和害怕的,他从没有觉得自己有什么病,更不可能存在心理问题。 但是通过公孙弘的描述,白少阳对自己产生了一些怀疑,他真的开始害怕自己有什么心理上的疾病。 刚才出现的幻觉,就是一个预兆,白少阳觉得自己似乎被一种神秘的力量所操控,只是这一种神秘的力量此刻表现的还不算太强烈。 “我没病,不用请郎中,休息休息就好了!” 白少阳不想让公孙弘知道的太多,于是想极力的与他撇清关系。 这究竟是一个怎么样的游戏,白少阳并不能清楚的全部知晓,但是他总觉得有些事情很难解释清楚。 所谓的时空旅行会不会是一场阴谋,白少阳不敢轻易下定论。 “公孙先生,你出去吧!我想一个人好好休息休息,不想被任何人打搅,你请的那个郎中也让他赶快走吧!我没病…” 白少阳把公孙弘请了出去,他太累了,虽然精神的消耗并没有达到极限,但此刻的白少阳却已经没有任何的精力思考,只想好好的睡一觉。 躺在床上,闭上眼睛,所有的思维戛然而止。 世界重新又回归了平静,四周安静的可怕。 思维停止,时间并没有停止流动,游戏也还在进行着。 “我,究竟是谁?” 这是一个极其可笑的问题,自问自答,怎么可能有答案? “我,想要干什么?” 曾经白少阳也问过自己这个问题,但此刻再一次发问,却是另有一番深意。 “我,在哪?” 对于自己来到的这个奇怪世界,白少阳并不了解,这种熟悉而又陌生的感觉实在令人不舒服。有些事情似乎曾经发生过,却又模模糊糊,有些人似乎曾经见过,却又不知为何那般的陌生。 虽然没有生病,但白少阳却有一种大病初愈的感觉,就像是中了毒一样,很快又被快速解了毒。 白少阳模糊记得自己曾经真的有那么一次中毒的经历,那一刻,自己的身体软绵绵的如一团棉花,似乎都可以飘起来。 心里有无数个疑惑,却不能得到任何的解答。 有些事情,似乎真的只能靠自己去找到答案,对于无解的事情,更需要说服自己去找到出路。 睡觉,其实也是一种治疗,因为通过睡眠可以整理自己的思路,思考一些问题,补充体力。 白少阳觉得自己需要好好的睡上一觉,因为他此刻的大脑,再也经不起任何的折腾。 对于这个乱码世界,白少阳想要找到一个合理的解读。 媳妇生产 今日等待小生命降临! 谢谢各位读者! 第十四章 黑衣人 美美的睡了一天一夜,浑身的疲惫感也在逐渐消失,睡觉这段时间没有被人打扰,这已经算非常舒服了。 补充体力后,白少阳便觉得浑身又有了精神,于是那种不快和消极的想法也就逐渐消失了。 第二天,白少阳心情大好。 太阳似乎也是知道江阳王白少阳心情不错的缘故,照耀的非常灿烂。 白少阳有一个“癖好”,当他心情大好之时,食欲也会跟着大大增加,这事几乎无解。 有银子的好处就是想吃啥就吃啥,不用为银子而发愁,虽说江阳城只有丁点大,但是只要肯花银子就没有啥是吃不到的。 大快朵颐确实能够让人心情很快愉快起来,所有的不快乐皆能快速一扫而光。 所谓幸福,难道不就是如此吗?有吃有喝的,最重要的是还没有一丝的烦恼。 身体稍微舒服一些以后,白少阳还是决定按时赴约,去见一见周泉,不管怎么说他也是江阳城的父母官,这个面子还是要给他的。 礼尚往来,中华民族的优秀传统,这个优秀的传统可不能丢。 虽然昨天的所见非常诡异,但是白少阳还是觉得应该相信这个世界是美好的。 改变自己常规的思维模式是一件极其困难的事情,有时候一味的对自己太过于自信,并不是一件好事。 相信自己并没有错,但是太过于自信就有可能出乱子。 眼睛看到的不一定是真的,毕竟不是所有的人都是有火眼金睛的。 不是这个世界病了,就是白少阳疯了… 此时在白少阳的脑子里只有一个观念,这个观念就是不能相信所有人,所有的秘密只能自己一个人知道。 对于自己这段时间的各种“奇葩遭遇”,白少阳虽然觉得很无语,但却又觉得“很可笑”。 他的这种奇葩加极其遭遇,恐怕没有人会相信,所以接下来白少阳能够做的只有伺机而动,而并非是主动出击。 对于此刻的他而言,没有其它多余的选择,当然他也没有选择,也不能选择。 一个人来到一个新环境以后,重要的是需要有能够依靠的东西,一个人单打独斗是很困难的。 有些事情真的是命中的安排。 命中的安排… 世间有许多事情都是上天早就已经注定了的,每一个人的最终归宿都是已经注定的。 穿越以后,白少阳无数次想过自己可能的归宿是什么,甚至想过死亡。 当白少阳看到江阳城乡下的百姓生活以后,多生了许多怜悯之情。 他想要帮助这些人,帮助这些可怜的人,能够帮助别人总是一件幸福的事情,这是没有错的。 从小到大,不论是父母,还是老师,都是这样教诲的。 看到别人的死亡,而没有办法帮助,这也是很可悲的。 死亡确实是世间最悲凉,也是最可怕的事情,世间没有比死亡更可怕的事情。 从小白少阳骨子里流淌着不甘的因子,这种不甘就如那些不甘被欺凌的农民是一样的,渴望的东西也并非只是那些虚无的,高高在上的。 白少阳只是希望看到一个平和的世界,一个没有苦难的世界。 就像每一个孩子,他们最朴素的渴望仅仅只是一个温暖的家,然而… 然而这反倒成了最可笑的事情。 大家都在忙碌着,张口闭口都在说一切都只是为了生活,对于所谓的家再也无暇顾及。 有些事情是天下最好的,只是在等待他变好的那个过程,太过漫长,也太过煎熬,太多人无法坚持下去。 没有一个孩子,从开始的那一刻就是被宠坏的,也没有一个大人从小就是坏的。 风雨飘摇的岁月,白少阳的孤独没有人能够理解。 当一个人可以手握别人命运时,又何止是几句豪言壮志所能改变的? 生活最实在的地方,不是浪漫,而是生存的物质基础。 老百姓需要一个仁慈的“君主”,更需要能活下的环境。虽然白少阳还不能算是“君主”,但是他需要给江阳城的百姓传递正能量。 老百姓手中能有几个银子?莫说是银子,就算是铜板也未必有几个。 兴,百姓苦!亡,百姓苦! 江阳城,白家先祖创造辉煌的地方。 白少阳费了好大的力气,再一次从江阳府里溜了出来,呼吸着没有一丝雾霾的空气,白少阳觉得自己大脑瞬间都空了。 此刻,在他的身边没有一个尾巴跟随。 就在这一刻,白少阳竟然觉得人世间最美好的事情,就是能够自由自在的呼吸,不被打扰,无忧无虑,有这样的快活便已经足够。 而污浊之气却总是让人容易迷失自我,不仅迷失方向,更迷失对于未来的渴望。 芸芸众生被命运所安排,有些注定只是农民,粮食是他生命的所有,粮食是他的荣辱。 有些被安排成为小商贩,他们卖一些最基本的生活物资,他们能够获得的银子少的很可怜。 虽然这个时代的江阳城不算特别破败和落后,但是生活中所需的食盐等物品的获取还是很艰难。 私人是不被允许买卖食盐的,他们必须得到官府的一种“引”,只有得到了这一张许可证以后,他们才有资格从事这个行业。 然而就算如此,没有靠山的小商人们依然会被敲诈勒索。 每一个人都在谨小慎微的活着,他们的生活很卑微,他们的身份也是微不足道的。虽然不至于可怜到需要卖儿卖女,但是想要活着,真的不容易。 因为不需要考虑语言交流的问题,故此白少阳也大概能听懂这些普通百姓的心声究竟是什么。 正阳街,六条胡同。 一个老汉手中牵着一个小男孩的手,抓的紧紧的,似乎只要一松手,这个小男孩就会跑掉。 老汉叫卖的东西是自家种的一些蔬菜,他脸上的表情却是僵硬的,也只有在回头看着小男孩时表情才有一丝丝变化。 他的叫卖声也并不很大,似乎也并不在意能够马上就把这些蔬菜卖掉。 岁月在老汉的额头上留下了许多纵横交错的皱纹,这些皱纹呈现不同的形状。 小男孩紧拉着老汉的手,看到有人过来,躲在了老汉的身后。老汉也及其卑谦的弯腰侧身到了一边,斜拉着那顶破草帽,似乎对于世间的一切都已不愿再争执,臣服到了骨子里。 白少阳笑了笑,走到老汉跟前,站立后道:“老伯伯,有理了!” 白少阳的这个举动却把老汉吓坏了,老汉赶紧弯腰,低头。 “小少爷,得罪了…” 老汉脸上有一种说不出的表情,但却很贴近那种封建社会老农民的形象。 紧张,害怕和迷惑… 老汉的脸色略有些苍白,他的手有些抖动,看到老汉的表情以后,白少阳有些不好意思起来。 “老伯伯,你不要害怕,我不是坏人。” 白少阳决定先讨好这个小男孩,没有什么问题不是一块冰糖解决不了的,白少阳掏出一块冰糖放到小男孩手心上,道:“小孩,你叫什么名字啊?” 小男孩歪着脑袋看着老汉,老汉点了点头,方才听到小男孩回答道: “俺叫杨狗儿!” 白少阳笑了笑道:“老人家,我能问你几个问题吗?” 通过了短暂交流以后,老汉也放松了些,道:“小少爷,想问什么?” “不知老伯从哪里而来呢?” 老汉道:“俺是附近的农户,想要进城换些粗盐,故此想卖了些自家种的菜。” 白少阳看了看老汉挑的箩筐,里面都是些及其普通的蔬菜,但是却被打理的干干净净。 老汉笑道,那种天下最朴实的憨笑。 “农村人自家的菜!小少爷要是看的上,随便给点铜板就中!” 白少阳调侃道:“你倒是挺会做生意?” 老汉长叹一口气道:“生活所迫,俺老伴长年卧床不起,这孩子又…”话到嘴边又被老汉咽了下去。 白少阳追问道:“这孩子怎么了?” 老汉却是讳莫如深??,不再说话。 此刻,胡同里突然杀出几个黑衣人,他们手持凶器。堵住了去路,接下来朱由检便看到了电视剧中经常出现的桥段一幕。 那最胖的一个黑衣人道: “此路是我开,此树是我栽,要想从此过,留下买路银!” 白少阳肚子都快笑痛了,因为这一幕太过滑稽,和那种粗制滥造的电视剧前段非常像。 “你们莫非想要劫道?” 黑衣人道:“聪明!你小子识相的就把银子交出来,否则小命不保!” “你难道不知道王法吗?” “王法?” “哈哈哈…” 这笑声震动天地,似乎是听到了世界上最可笑的故事。 第十五章 铁面苏三 “不瞒你说,我就是王法!王法就是我!” “就因为穿的黑,长的胖,便是王法?这未免太可笑了吧?” 这是白少阳听到的极其搞笑的笑话。 黑衣道:“当朝首辅黄立极就是俺远房的表叔,怎么样?谁惹得起?谁敢惹?” 黑衣人中气十足,愈发的有气势起来,气焰极度嚣张。 老汉一听黑衣人的话,脸色变得凝重起来,颤巍巍道:“你说什么,再说一遍,黄…他叫黄什么?” 怎么说,白少阳那也算是见过仙人的人,怎么可能会被这黑衣胖子给震住。 白少阳看了看老汉,又看了看小孩,只是用很普通的说话口吻道: “黄立极?就是那个内阁首辅吗?” 白少阳曾经听公孙弘说过黄立极这家伙,当并不知道他有这么大的能量。 白少阳的内心真实想法却是认为这内阁首辅也太不不值钱了,有点沦落为江湖骗子的水准了。 在决定装逼之前,白少阳打算先服软,并不打算直接亮出江阳王的身份出来。 面具。 生活之中,谁又不是时常的戴着面具呢? 有些表演是很浮夸的,虽然很假,但是却总是让人很受用。当听说来势汹汹的黑衣人和黄立极有着亲戚关系以后,白少阳脸上的表情开始变得凝重起来,一种颇让人浮想联翩的神情。 就好比说,随便遇到一个人,怎么就会有这样的背景呢?这很有可能就是假的。 “小弟有眼不识泰山,请黑衣大哥不要与小弟计较。” 黑衣人虽然不知道白少阳是不是真心服软,但是真的很受用。 “嘿嘿,既然如此识相,把身上的银子财物交出来,你便可以走了…” “这位伯伯只不过是一个农民,恐怕也没有什么银子,不如就放过他们吧!” 老者却有些激动,手握拳头道:“黄立极,你不得好死!” 这话一说,气氛马上就不对了,黑衣人的表情马上变得像死人一般难看,不由分说挥动拳头把老人打倒在地。 嘴里挤出一句话:“不知天高地厚的老不死?胆敢辱骂当朝首辅?莫非今天太阳从西边出来了?” 太阳有没有从西边出来,白少阳不敢确定,但是这黑衣人将会不得好死这一点白少阳却很确定,因为白少阳最见不得农民被欺负。 “好汉,别动怒,有事好商量!不就是银子嘛?我别的没有,就是银子多!” 听白少阳这么一说,黑衣人的态度也稍稍缓解了一下,道:“你可别耍爷,否则有你好看!” 小孩一边哭着,一边去扶起躺在地上的爷爷,眼角挂着泪水。这要是在二十一世纪的今天,借这黑衣人一百个胆子他也不敢把老人家打倒在地。这家里要是没有几个亿,谁敢做这事?实在是时代不同,又逢乱世,否则像这种狗仗人势的家伙,在电视剧里都过活不过半集。 不过,白少阳也并没有打算放过这个黑衣人,毕竟他嘴里所说的那个黄立极究竟是不是真的,白少阳并不敢确定,但是此人能说出这样的话来,也必定是有什么后台。 正说话的功夫,又杀出一人来,此人戴着一个铁面具。因为他长发飘飘,白少阳大有一种觉得见到了世外高人的感觉。 三拳两脚以后,铁面具击败了黑衣人和他身边的几个小弟,拍了拍身上的灰尘,淡淡的说道:“江湖不见了哥,莫非真当哥不存在吗?” 白少阳有些疑惑,不知道自己拿到的究竟是什么剧本。 木讷了一会儿后,白少阳道:“好汉,果然是好武艺,不知好汉尊姓大名?” “铁面苏三!” 白少阳只知道“印度阿三”,他们喜欢用手抓饭吃,在白少阳的印象里印度是一个开挂的民族,不过在二十世纪以前的印度,国家概念都还未真正形成,当然也不可能会有什么印度阿三。 “怎么?没听过?不应该啊?你好好想想…” 铁面苏三有些失望道:“怎么?没有听过我铁面苏三的名头?” 老人倒是表现的很激动,道:“莫非,你真的就是铁面苏三本人?” 铁面苏三呼气道:“看来到了重出江湖的时候了!” 白少阳看了看老者,确定他身体并没有什么问题。 “今天能遇到各位朋友,实在是猿粪啊!不如我们找一个酒馆好好的聚一聚吧…并且,我生平最仰慕的就是英雄好汉…” 小孩看了看东倒西歪的黑衣人一伙,道:“这些坏人怎么办呢?” 铁面苏三道:“这些走狗杀了也好!”说罢便要挥刀朝狗贼砍去。未等白少阳反应过来,黑衣人的脑袋便落了地,白少阳差点晕厥过去,他哪里见过这种血腥场面。 不管怎么说,杀人之事非同小可,没有经过刑部,做出这样冲动的事情,难逃乾国国律惩罚。 老者惊慌道:“这可如何是好?光天化日之下,犯下如此大案,恐怕此事不久就会传遍京师上下,到那个时候又如何能脱离的了干系?” 铁面苏三道:“老人家不必害怕,更不必担心,铁面苏三一人做事一人当,决不连累他人,能够亲手杀掉这狗贼,实在是快意啊!” 白少阳虽然一时有些愣住,但是还是很快便反应过来,道:“好汉,所做所为,的确是大快人心,只是你当真不怕惹上官司?” “生又何欢?死又何悲?如今奸臣当道,民不聊生,我不仅要杀狗贼,还要杀狗官,就连狗皇帝也要杀!” “狗皇帝?” 白少阳不免有些疑惑,很快便反应过来,这狗皇帝说的就是陈列。 “好汉,狗皇帝的事先不说,逃命要紧啊!” 铁面苏三大有一种英雄无所畏惧之气概道:“只是没机会进皇宫,若是能进得,俺还要杀了小皇帝!” 听到有人要杀陈列,白少阳不怒反笑。 “或许小皇帝并没有那么坏!。 铁面苏三道:“不!狗皇帝家上上下下没有一个好东西,一个只会做木匠的皇帝,且又养肥了一个团的文官,还培养了一个老奸巨猾的狗太监!这新皇帝,也不是什么好东西。” 如此的话,已经是大逆不道了。 “好汉?再不走,官府的人就来拿人了?大狱里可没有那么好玩!” 铁面苏三明显要搞事,并且有要把这事搞的很大的味道。 我的宝贝 这时,我比任何时候都煎熬…终于明白生命的降临真的需要勇气,而这世间再也不能找到什么词语来形容。 保佑! 小生命的降临,无限接近于这个不一样的元宵节。 我等你… 第十六章 套路 亲眼所见之事,冲击力总是会更强烈一些。 “好汉”的这种江湖做派,简直惊天地泣鬼神,这哪里是一般人能够做的出来的? 能够做出此事者,自然也就不太可能是普通人,所以对于这位“好汉”,白少阳也是发自内心佩服的。 原本嚣张的黑衣人与其跟班小弟彻底萎了,不但脸色惨白,整个人也没有了一点的精神。 白少阳跟着铁面苏三,老汉牵着小男孩,一行人开启狂奔模式。 “英雄果然不同寻常,今日能够与英雄相交,乃人生快意之事!” “说了这么多,还不知小兄弟叫什么名字?” “俺叫陈弘,是…是商人!” “你也姓陈?” 听到白少阳自称姓陈,铁面苏三脸色微微有些变化。 老汉忙解释道:“姓陈的不都是坏人,俺看这少年不错,怎么可能是坏人?” “当然” “不如,我们就此别过,俺不想牵连你们,何况俺已经犯下大案。” 铁面苏三有些悲凉。 小男孩倒是没有一点烦恼,看你着白少阳,道: “蜀黍,你嘀咕什么呢?” “我们摊上事了,摊上大事了!” 白少阳并不害怕谁,只是没想到刚一出江阳城,就遇到这样的事情,心里难免有些不快。 从老汉的眼神里,白少阳只能看到空洞,此外,再为也不能洞察出什么。 而这个老者心里究竟藏着什么,也是全然不知。 少年之愁,莫过于此。 迷茫,困惑和无助。 一个是农民,一个是有着江湖义气的铁面苏三,还有一个人畜无害的小男孩。 他们都是百姓中最朴实,也是最典型的代表。 对于所谓梦想,他们向来是没有的。 对于小男孩来说,或许若干年以后,身体长的更壮实以后,他会和爷爷一样,成为千万个百姓中及其平凡的一员。 或许遇上了天灾,也只能是怨天尤人,或许,也有可能成为快递员李自成那样的人,成为一名少年农民军,为了所谓梦想和主义而盲目奉献。 然而,此刻他们只是最平凡不过的农民而已。 一家小客栈里,或许并不能容纳太多人,但如果只是几个微不足道的百姓,似乎也并没有什么不对的地方。 有传言说朝廷探子遍布大乾国各个角落,他们无孔不。 老汉的表情变得有些凝重,心里也像压了一块石头一般的重,他身上的衣服早已经破烂不堪,只有不到六十的年纪,看起来却像一个年逾古稀的老者。 “陈弘兄弟,我们虽彼此并不相识,但俺认为陈弘兄弟是一个好人,故此有一事托付与陈弘兄弟…” 铁面苏三话到嘴边,又想咽下去,喉结来回动了两下,继续道:“不知…陈弘兄弟愿不愿意,俺有个不情之请…” 难得被人这么看中,白少阳心里先是一喜,但很快便又沉默了。 毕竟江湖套路太深,故此他也不敢随口就答应下来。 “不知苏三兄弟有何事相托呢?” “俺知道俺此次在劫难逃,一时冲动做出蠢事,早晚被官擒获,最终也难逃一死,只是家中还有一个年幼的孩子,八十的老母,俺又怎么忍心舍下不顾?” 说道家里的母亲和孩子之时,铁面苏三有些抽搐起来,男子汉的颜面也全然不顾了。 正说话间,外面便传来了官兵的搜捕和马蹄踏踏声,街上此刻正四处抓人,并且是那种随便乱抓的那种。 突然,铁面苏三抓住才少阳的手臂道:“兄弟,不如我们结拜为兄弟吧?今日也算有缘,你我能够相识,这岂不是上天的一种安排?当初,刘关张三兄弟桃园三结义,多么令人动容,惊天地,泣鬼神,如今若是能够与陈弘兄弟结拜,老哥哥我死而无憾了!” “结拜那话怎么说来的?” “不求同年同月同日生,当求同年同月同日死!” 多么悲壮,多么令人动容! 不过这话白少阳怎么听怎么觉得有些瘆得慌!同年同月同日死,若是铁面苏三真完蛋了,自己岂不是要去赔死? 铁面苏三说的激动处,不由分说把白少阳一把拉了过来,拿出匕首割破手指,道: “拿碗来,我们兄弟今天要结拜!” “不过好像少了点什么” 铁面苏三突然发觉少了点什么,过了一会,突然道:“俺是大哥,你是二弟,三弟在哪里呢?” 说罢转过头看着老汉,老汉一脸尴尬的摇手道:“不…不不,俺就算了,你们年轻人的事俺老头子就不瞎掺和了!” “老人家,俺不是这个意思。” 小男孩倒是机灵道:“方才两位蜀黍说,不求同年同月同日生是何意思啊?” “大哥的意思是说年龄不重要!” 小男孩嘿嘿一笑道:“二哥说的对!” 铁面苏三一时愣住,半晌回过神来道:“二哥?” “你是大哥,他是二哥,我当然就是三弟了!” 白少阳觉得智商受到了侮辱,道:“这恐怕有所不妥吧?” 小男孩道: “有志不在年高,无志空长百岁!” 老人家见自己的小孙子竟然能说出这样的话来,也是很惊讶道: “平日里也不曾教过他,不知这娃娃为何能说出这道番话来?” 小男孩腼腆一笑,一种任凭谁也猜不透的表情里流露出一点点年少无谓的风华。 铁面苏三道:“娃娃,你还需快快长大,结拜的事可不是儿戏,勿要捣乱!” “俺不是娃娃!俺也要和大哥一样,做英雄,当好汉!” 声音虽不大,却透着一股豪迈之气。 白少阳道:“你这娃娃倒是有点意思,不过你要与大哥二哥结拜之事确有所不妥,这岂不是乱了辈分!” 要说这孩子真是聪明伶俐,抱住白少阳大腿道:“那你就收了俺吧!这辈子做不得兄弟,俺就做你干儿子吧!”小眼神里流露出令人心肝都痛的神奇。 “此后,大哥就是俺大爹,二哥就是俺二爹!” 莫名其妙多出一个干儿子,白少阳虽有些哭笑不得,但是白捡一个干儿子,倒是也有些小激动。 老汉道:“两位别见怪,这孩子缺爱,今日见到两位兄弟所说的玩笑话,莫要当真!” 小男孩道:“不!男子汉大丈夫,一言既出驷马难追…” 铁面苏三道:“可怜的娃娃,大爹认了你这干儿子了!俺死了,俺的儿子就是你的哥哥!” 铁面苏三已经表态,白少阳跟着道:“俺也一样!”白少阳的话和三国演义里面的张飞很接近了。 小男孩道:“既然你们已经认了俺当干儿子,俺爷爷便是你们的干爹了!你们可要好好孝顺你们的干爹!” 此话一说,白少阳方才恍然大悟,不得不佩服小孩的套路深。 第十七章 狗儿 出了酒馆,风便吹来,只是这风并不再温暖,有些寒意。 白少阳一行还没能走远,便遇到了官府盘查。 能够用银子解决的问题就不是什么问题,有钱能使鬼推磨,白少阳成了散财童子,因为有了银子官兵们对他也是客客气气的。 到了岔路,一行终于要分开。 老汉很不舍,道:“既然这孩子与两位兄弟这么有缘,老汉我便随了这孩子的意,他若是愿意跟着你们,便随你们去吧!老汉我已经老了,不中用了…” 小男孩明明要哭的表情,硬是给挤成了一张笑脸,也正是他的那句话,才使得这短暂欢聚又不得不面对离别的气氛变得不那么沉重。 “今天是个好日子,爷爷多了两个干儿子,俺多了两个干爹。大家应该高兴才对!” 此刻,白少阳也有着颇多感慨,不知道该说些什么,但是此情此景却也令他有些动容。 相聚是缘,天下无不散的宴席,生离死别,皆是烦恼。 而当身份转变为王爷以后,又岂能有太多个人的情感在里面,家事便就成了国事,而国事也是家事,家与国之间的联系变成了一体,一荣俱荣,一损俱损。 一个王爷收养一个平民的孩子,这样的事情古来少见,不符合伦理,若公开此事,也势必引起朝野震动。 无论是朝中当权派,还是阉党,都会以此事而大做文章。 授人以柄,也必定会变得被动。 然而这些事情,又像有千斤重一样压在白少阳心里,让白少阳有些不知所措。 老者也似乎对于白少阳很看重,道:“若是能够孩子找一个好人家,俺死也瞑目了。”说完这话,眼角开始泛着泪花。 更多嘱托便跟着出来:“今后你要听话,好好跟着你干爹,想要做大事就要能忍受吃苦,你干爹让你做啥,你就要做啥,不得有任何忤逆之举动。” “你已经十岁了,不得再有任性的举动,也不能再有任何的不该言论,你可要牢牢铭记,务必牢记,不能忘记…否则,也休要怪爷爷不认你这个孙子。” 没有一个爷爷能够忍心到把自己的亲孙子送给他人,若不是真的因为生活所迫,谁又会做出这样的事情来。而小男孩却始终把深藏心底的忧愁隐匿的更深,到了脸上却总是一副笑容。这样的孩子,心里究竟藏着什么,却也是一个谜了。 “爷爷,孙儿知道,孙儿牢记爷爷的话,不敢忘却…” 铁面苏三也感慨道:“今日相聚虽短,可我们兄弟之间的情谊深厚,今日一别,却不知何年何月才能再次相见。” 谁说王朝末期,都是些不堪回首之事,如此有情有义之人,也并不是没有。 历史从来不会掩盖真相,真诚的时刻每一个时代从来都不曾缺少。 眼前这虚幻世界也逐渐变得清晰起来,这是一个有血有肉的世界,哪里是虚构出来的? 白少阳掏出一锭金子,交给铁面苏三,道:“大哥一路多多保重,后会有期!” 铁面苏三并未推辞,接过,道:“好弟弟!哥哥若是能还活着,一定回来与弟弟相见!” 小男孩道:“大爹,别忘了,还有我!” “当然…大爹怎么舍得忘记你这个小家伙…” 老汉道:“我看,苏三你还是快些离开吧!走的越远越好,家里的事交给朱弘,你也能够放心才是!” 铁面苏三再次托付家里的事情,道:“家中之事,便拜托弟弟了,今日能够杀了那鱼肉百姓,耀武扬威的狗腿子,俺心里说不出的舒服!” “只是可惜,不能…” “也罢,或许这就是命!” 铁面苏三有些话再也不愿说出,连连摇头,把脸贴近小孩,道:“你大爹走了,今后你要好好孝顺你爷爷和二爹,你大爹没本事,不能给你什么。” 老汉虽然有颇多不舍,但却知道白少阳更能给自己孙子一个更好的未来,于是便也不想把不舍表现出来,特别是在转身的那一刻,有意识的微笑了一下。但这小孩明显不同与寻常孩子,敏锐的感觉到了,将爷爷与孙子之间离别之时的情感真实的表现了出来,也就是现代人才更加的内敛和不敢表达。 “爷爷!孙儿不愿走了,孙儿与你回去…” 小男孩突然挣脱开来,像脱缰的小野马,朝前方奔跑而去,那一刻,爷爷才是他的所有。 白少阳又一次被感动了,这民间还是处处有真情的,这老百姓也并没有那么坏,只要能过上好日子,谁又愿意乱搞事呢? 老百姓最需要什么?其实也并非是大富大贵的好日子,他们只是希望能有一个安身的家,一个温暖的家而已。 文人有嘴可以长篇大论,可是百姓有嘴,却和哑巴没有什么区别。他们的话传播不到百米远,他们的心声最终只能被淹没在空气之中。 男孩哭了,突然想要改变主意,不想和他的二爹走了,此刻也不再像刚才那样有底气,彻底的撕开了面具,成了一个真正的孩子。 “不行,既然你认了你二爹,就必须和二爹走!” 老人家的回答很坚定,不允许有半点退让。 老人默默离去,只留下一个身影,也再未有回头。而这一刻,小马男孩却又停下了自己的脚步,拂去泪水,留下的只有无奈。 “二爹!” 小男孩郑重其事的磕了一个头,道:“此后,但凡二爹有什么吩咐,狗儿一定好好做!” 一个太过懂事的小男孩让白少阳反倒有些不自然。 历史总是有着惊人的相似,每一次轮回都或多或少的留下一些特别的记忆,令人挥之不去。 出去一趟,带了一个小男孩回来,这是白少阳自己也没有想到的。 这个小名叫“狗儿”的家伙,能够带来什么,白少阳不知道,但总觉得这家伙挺有灵性的。 “狗儿,你可愿意跟着我?” 狗儿道:“我愿意!爷爷年纪大了,再也没有能力养活狗儿,狗儿当然愿意跟着二爹!” 白少阳摇了摇头:“从现在开始,你可不能再喊我二爹,你能做到吗?” 狗儿道:“狗儿知道,狗儿不会让二爹为难的。” 第十八章 另一个穿越者 题记: 你所习以为常的故事,往往并不那么可靠,总有那么一些故事你并没有听过,因为这个世界远比你所想还要更加精彩和不可思议。 以下是关于王家尔的穿越故事,在讲述他与白少阳之间的故事前,先插播关于他的离奇故事… 对一个有着丰富穿越经验的穿越者来说,向来不会把穿越这种习以为常的事情总是挂在嘴边。 王家尔一共有过三次穿越的经历,在穿越界可谓算是元老级的人物,第一次穿越王家尔被人阉了,成了太监。第二次穿越,刚还没站稳,就让人给劈死了。第三次穿越,运气好成了皇帝,却只坐了几十天皇位,又被人给喂药喂死了。 不死心的王家尔,还想再穿越一次,他不相信自己会一直那么的衰,虽然购买的穿越药丸只剩下了最后一粒,但是王家尔还想再尝试一次。 红色药丸代表宋朝,蓝色药丸代表明朝,紫色药丸代表汉朝… 不过,白色药丸算怎么回事? “这不会是一粒老鼠药吧?” “这不会是一粒老鼠屎吧?不对呀?…老鼠屎不是应该是黑色的吗?” 只要毒不死… 呸呸呸… “我才十六岁,还是一个处男,怎么能死呢?” 要是遇到坏蜀黍怎么办?就算没有坏蜀黍,遇到怪阿姨又该怎么办? 总之男孩子一个人在外,学会保护自己总是没错的。 现在时间是公元2599年的8月26日。 天气虽然热热热…夏天毕竟是夏天,露胳膊露大腿,是一种时尚,更是一种生活态度。这都是2599年了,谁又会在意谁的眼光呢? 虽然距离开学还有些日子,可是折腾了一个暑假的熊孩子的爹妈却再也受不了。可对于王家尔来说,却没有这样的烦恼,因为他,三岁那年被可恶的,丧心病狂的,没有良心的人贩子用一根冰棍骗了出来… 后来王家尔被人贩子卖到了一个没有儿子的人家,就这样生活了七年,十岁那年王家尔离开了这户人家,走上了寻亲之路。 后来,王家尔听说自己的生父生母移民火星了,于是就没去找他们了,毕竟火星不是谁都可以去的。 现在,王家尔最纠结的问题不是考虑要不要去上“宇宙第一科技大学”,而是白色药丸要不要吃的问题。 地球上的人太多了,一个小城镇都有一百万的人口,有条件的都移民外星了,没条件的都在创造条件准备移民外星。 王家尔天生反骨,对移民外星没兴趣,对穿越非常感兴趣,王家尔不想成为一个移民家,只想成为一名穿越家。 到了公元2599年,人类的平均寿命被延长到了二百九十岁,这是科学进步带给人类最大的贡献。人类寿命被无限延长的同时,地球上的可利用资源也越来越少。 从一本二十一世纪出土的文献资料可以看出,那时的天空还比较蓝,河水很清…人与人之间的关系非常的和谐,物价总体上还在百姓可接受的范围之内。重要的是人们走上大街不用背氧气瓶。 学习对于2599年的人类来说都不是什么难事,只要下载一个学习软件并植入体内,就能在五分钟内学会一种全新的语言。 通过研究院的鉴定,白色药丸有二十一世纪的物质成分,也就是说这一粒白色药丸是极有可能通往二十一世纪的钥匙。 二十一世纪,多么古老的年代,史书记载:二十一世纪的少年们每天要学习超过八个小时,有做不完的作业,他们没有时间玩游戏,也没有时间搞研究…每天只能不停的学学学。就算这么努力,他们其中的绝大多数人都只能读一个普通大学。 对于这样的事情,王家尔看不懂,因为三年的知识,王家尔能在一个小时内搞定,因为2599年的人类都是自带学习系统的。小学生的知识储备就差不多相当于一个拥有十万本电子藏书的图书馆。这要是回到二十一世纪,那是分分钟碾压所有学霸。 王家尔的朋友们有的去土星种苹果,有的去月球卖月饼,还有的去火星搞养殖…但这些事情都不是王家尔感兴趣的,王家尔最喜欢的还是地球母亲…但是让王家尔最不爽的是地球上的空气,由于污染越来越严重,每天背着一个几十斤重的氧气瓶让他很不舒服。 马路上的汽车都是带翅膀的,想飞就飞,就像一只只逗比大蚂蚱…造型各异的交通工具给城市带来了巨大的隐患。人口的增多,使得许多刚刚出生的孩子不能取到一个比较中意且不重名的名字,于是类似于阿毛,阿花和阿狗这样的名字都可以拿出来被挂牌拍卖。 快递小哥头上绑着螺旋桨到处飞,总体上来说,交通越来越糟糕,不遵守道德的人空中乱放屁,臭味顿时弥漫整片并不纯净的天空。 种种原因,使得王家尔对那些古老的年代有了兴趣,他想要生活在一个空气清新,交通并不拥堵,父慈子孝的年代。凭借着自己的学识,到二十一世纪生活,不说年年做到处处优秀,但是当一个小学霸还是没有问题的。 王家尔采购了一千枚指甲盖大小的芯片,每一枚芯片的知识储备差不多相当于一座藏出百万的图书馆。这些芯片都是用绿色素制作而成,保质期为一个世纪,可以直接服用,每一枚持续时间为一年。 除此之外,王家尔还购买了一千片的急救药丸,史书上记载:二十一世纪的人类,医疗条件落后,常常发生病人因为不能得到及时救助,而很遗憾的死亡的悲剧发生。实在是急救药丸只能限购一千片,要不然王家尔恨不能把整个药店搬空。急救药丸能够治疗一千种以上的突发性疾病,每一片药效持续时间可达一百四十个小时。 采购完急救药丸以后,王家尔又跑到了商场里面,分别采购了顶饿小馒头、污水处理片、防狼种子、落地生根种、跑的快糖…等五百多种2599年常见的小商品。 很快王家尔就把身上所有的钱都花光了,购买完这些东西以后,王家尔把这些准备带走的东西全部转入了一个大背包里面,并紧紧的绑在后背上。根据经验王家尔得知只要总重量不超过限定,穿越的成功性就会大大增加。 就要离开了,王家尔很激动,但是为了不再饱受空气的污染,交通的堵塞和臃肿的城市的困扰,王家尔决定冒险再穿越一次… 第十九章 减温口香糖 火热的太阳富有妖气的炙烤着大地,大地被烤裂开一条又一条缝隙。 大黄狗吐出舌头躺在地上,睡也不睡着,动也不想动。不知道的还以为,是一条死狗。 幸福中学迎来了新生入学报名的日子,一年级一班教室里也迎来了一批新生。 这些十三四岁的孩子在折腾了一个暑假以后,终于被自己的亲生父母们送回给了老师手里。 孩子们的父母们喜极而泣,他们再也不用为这些天不怕地不怕的熊孩子操心了,这个暑假他们过得太难太累了。 虽然已经过了立秋,可天气依旧还是很热,热得蚂蚁都上树,热得青蛙都不愿跳出池塘来。 孩子们在家吹习惯了空调,习惯了吃完饭就玩手机,也习惯了晚睡晚起之后,就再也不能习惯学校里的生活了。 幸福中学是玉成市一所远近闻名的私立中学,整个学校占地一百亩,每个年级有三十个班。 王家尔是独自一人来学校报道的,所有的入学资料都准备好了,毕竟没有什么事情是他这个未来人解决不了的。 摸着自己的帅气脸庞,穿着酷酷的t恤和七分休闲裤,再配上一双白色牛皮小凉鞋,简直就是帅炸天。 不时的一阵凉凉的风吹来,王家尔那看似凌乱却颇有气质的头发动了两下,更显出他的气质来。只是在王家尔后背上背着的那个巨大的书包,使得他看起来有点像农民工的味道。 由于全都是新生,所以就不存在谁会刻意打探谁的底细这样的事情发生。 班主任的花名册上记载:王家尔,男,十四岁,父母长年在国外工作,暂住一个叔叔家里。 为了避免不必要的麻烦,王家尔选择了把自己的父母安排在了国外,这样的安排只是为了避免学校动辄就让请家长。 今天送王家尔来学校报道注册的也的确是一个中年男子,当然这也是王家尔安排好的。 能够呼吸着清新的空气,王家尔已经感觉很满足,对于新班主任,新同学以及周围的新环境,王家尔都没有太多的挑剔。 三十位新同学,拖拖拉拉进了教室,进了教室以后,有些就干脆相互撩起来了。聊的都是些暑假玩啥游戏,去哪玩之类的事情。 班主任是蒙姓中年,由于消瘦的缘故,额头和两边颧骨都有些凹陷下去。班主任就这样注视着这些新同学,并没有说话。 一届又一届学生的离去,一届又一届学生的到来。蒙老师早就已经习惯了这样的轮回,对于与学生之间的关系,也表现出来很平常,除必要的学习外,并不会走的太近。 王家尔找了一个座位安静的坐下来,把那个大的有些夸张的背包放在了地上。同样注视着其他同学,就那样看着,没有主动去撩任何一个同学。 “我叫毛张华,很高兴认识你!”大眼睛男同学一本正经看着王家尔,嘴角露出着微笑,从那有些油腻且散发着辣味的气息可以判定这个叫毛张华的同学刚刚吃过一根辣条。 王家尔听说过二十一世纪有一种神奇的美食“辣条”,但却从未亲眼见过,更没有尝过。 “我是王家尔!”王家尔莞尔一笑,看着毛张华。 “你玩游戏吗?” 毛张华想要率先打开话题,取得主动权。 王家尔道:“当然,没有人不爱玩游戏…我什么游戏都玩。” “那太好了,我想和你交朋友,我们可以一起玩游戏。” 在和毛张华愉快的聊天中,王家尔知道了,二十一世纪的学生不都是书呆子,亦也有爱玩游戏的学渣。 但是班主任的一项宣布,很快让这些游戏迷失望了,因为学校禁止所有的学生携带智能手机进入校园。所有的智能手机都必须上交给班主任,若是有私自藏手机的情况,就会被学校通报批评,重则将会被开除学籍。 班主任说:十三四岁是学习的关键时刻,不好好学习就考不上好高中,考不上好高中就考不上好大学。考不上好大学,就找不到好工作。找不到好工作就只能到大街上卖红薯。 但是王家尔不明白,为什么找不到好工作就非得要到大街上卖红薯,除了卖红薯外也可以卖土豆、卖猪肉、卖蔬菜…不一定非要卖红薯的。 无聊而又乏味的入学第一天,在一节又一节思想政治课中结束了。这些十三四岁的少年们都快憋坏了,一群憋坏了的熊孩子你永远也现象不出来他们会做出什么样的事情。 由于幸福中学绝大都数学生都是留守儿童,所以绝大都数学生都是住校的。他们每个月回去一次,其余时间均在学校里面度过。王家尔拖着沉重的包裹,找到了贴着自己名字的床位,如同一滩烂泥般的再也不愿意动弹了。虽然身边的同学们玩得很火热,可王家尔却没有精力与他们闹了。 由于天气实在太过闷热,王家尔便拿出了一片持续时间六小时的“快速消热片”吞了下去,很快整个人就凉爽了下来。 其他的男生一个个光着膀子,只穿一条短裤,而王家尔却始终穿着t恤和七分休闲裤的反常让男生们开始好奇起来。 “王家尔,你穿这么多不热吗?” 自带空调系统的王家尔道:“我不但不热,而且很凉快,现在都觉得有些冷…” “不会是脑子被烧坏了吧?” “我麻麻不让我和傻子玩!” 对于这样的挑衅,王家尔心里没有丝毫的波澜,作为一个来自2599年的靓仔,王家尔觉得自己没有必要与这些蠢人较真。但毕竟同在一个屋檐之下,不让这些人知道自己的厉害,恐怕以后就真的没有了立足之地了。于是王家尔便打算给这些调侃他的同学好好上一课。 王家尔从口袋掏出一盒“降温口香糖”,道:“就这个,你们见过没有,吃过没有?” 掏出口香糖的王家尔,让围观的同学觉得自己白活了十三四年,用一盒普通的口香糖来嘲笑他们,王家尔差点被这些人丢出寝室。 看着众人不屑的眼光,王家尔道:“这可不是普通的口香糖,这种口香糖能够降温,不论外界温度有多高,只要含一粒在嘴巴里,就能享受人体最舒适的温度…” “人体最舒适的温度?” 同学们个个迷惑不解,不明白这是什么神仙玩意。 虽说已经是傍晚,但此时的温度少说也有三十一二度,自诩与王家尔关系最铁的毛张华表示愿意当小白鼠,接过了王家尔手中的那粒“降温口香糖”。十秒后,满意的点了点头道:“厉害!果然厉害…真的降温了!” 接着,其他同学纷纷尝试,都说效果极好,比开了空调效果还verygood。因为降温口香糖,所以其他同学再也不敢小瞧王家尔,而王家尔也因为降温口香糖在班级里小有名气。 第二十章 一千米跑 虽然已经开学了,但是这些十三四岁的小屁孩并没有很快的进入到学习状态之中。 王家尔虽然也不怎么爱学习,但是理解知识的能力非常强,经常把老师怼的说不出话来。 初中一年级的题目对他来说,简直就是毛毛雨,王家尔上课的时候只是象征性的洒洒水就能掌握所有的知识。 虽然二十一世纪远没有2599年繁华,科技也没有2599年那么发达,但是王家尔却觉得这个时代的人非常有善。 哪怕是吵架这么无聊又浪费时间的事情,都是那么有趣,能不动手的绝对不动手,只有嘴巴不饶人。 幸福中学的日常无非就是上课、下课、午休、早餐、中餐、晚餐…日常做…操,学生们都被培养成一个安装了定时器的闹钟。 体育课是王家尔最喜欢上的课,体育老师是一个在河南武校练过几十年武术的武术教练。在散打上面颇有成就,在他的办公室里挂着数不清的奖牌。 王家尔喜欢体育课,并不是因为崇拜体育老师,而是因为只有体育课才让他不觉得无聊。 第一次体育课百米跑,王家尔不愿作弊,拿出了真实水平,结果跑了一个倒数第一。 虽然跑了一个倒数第一,当王家尔并不觉得丢脸。王家尔并不觉得自己跑的慢,只是快的不明显。以往背着氧气瓶,连走路都费劲,更别提跑步了。 虽然王家尔随身携带了“跑的快药丸”,但王家尔并不打算就这样浪费掉一个。没有到关键时刻,觉不随便使用。 入学一个礼拜,王家尔只认识了毛张华和齐涛两个男生,其他男生虽然也知道名字,但接触的并不算多。 王家尔学习并不努力认真,但每次被老师要求回答问题时却都能准确无误回答出来,且回答时有着教科书答案般的标准。 这让任教他的所有老师都觉得很吃惊,同时也很感动,毕竟天才总是有些莫名其妙的。 于是只要王家尔不太过分,也就不去管他了。 九校联合运动会一个学期一度的赛事马上就要开始了,就在这紧张的关头,学校出事了。 应该说是被学校选中去参加九校联合运动会的一千米跑学生杨震出事了,在准备参赛的阶段拉伤了韧带。 这位一千米跑能跑进三分四十秒的优秀苗子只能遗憾的退出报名。 幸福中学不愿就这样放弃比赛机会,于是便决定再选一个学生去参加县里的比赛。 听说这个消息以后,以往成绩与杨震同学不相上下的学生看到了希望。 按照以外的惯例,第一名因为意外不能参加比赛,第二名补上去,这是很正常的事情。 于是学校赶紧再组织了一次测试,每班选出一名学生参加学校组织的内部测试赛,第一名的学生直接去参加九校联合运动会。 一年级一班的班主任蒙老师直接无视了跑倒数第一名的王家尔,选了体育委员李云云。 李云云家是农村的,以前上小学时每天都是跑步去上课,长此以往练就了比同龄人要更持久的耐力。 “更持久的耐力…” 这也是班主任蒙老师最看中的地方。 但李云云并不是全校跑的第二快的学生,在上一次一千米小测试时,李云云比排在第一的杨震同学要慢了十五秒,比排在第二的张小龙同学要慢了接近八秒,所以李云云同学是很悬的。 “重在参与…” 班主任还是给了李云云鼓励,希望李云云能够为班级争光,有不服输的拼搏精神很重要。 王家尔从2599年来,不是为了显摆而来,所以并不打算与李云云争一个名额。 但是为了鼓励他,还是竖起了一个大拇指。 李云云很想赢,因为如果在九校联合运动会取得名次,就有三千元的奖励,这三千元对他们家庭来说很重要。李云云的父亲瘫痪在床,不能活动,全靠母亲拉扯全家几个孩子长大,很不容易。如果能得到名次,获得奖金就可以给家里减轻许多负担。 下课了,其他同学都去疯玩,只有李云云一个人一圈又一圈在操场上跑。为了抓紧时间多训练,李云云不肯浪费一点时间。 大家都认为李云云没戏,跑了也是白跑,可李云云却不死心,铁了心要卯足劲跑一个第一。 王家尔很不理解李云云为何如此执着,去做一件自己做不到的事情是很愚蠢的,有时候放弃才是最好的选择,一味的坚持并不一定就会有最好的回报。 一个人能跑多快是由基因决定的,训练只能提高耐力,想要提高速度是很难的。 而李云云却说:“我不钦佩天才,也不羡慕比我优秀的人,我知道勤奋和努力的意义是什么,那是我生命存在的价值。一个人活着必须要有梦想,否则人生将会没有任何的意义,哪怕努力并不能成功,我不害怕失败…害怕没有机会努力。” 李云云的话给了王家尔很大的触动,王家尔在史书上看过一句同样富有哲理的话:一个人不努力,和咸鱼没有什么区别。 王家尔似乎看到了知己,他很乐意看到李云云能够突破自己,确定目标不放弃,哪怕现实非常残酷。 但是李云云还是不能很快提高成绩,他的成绩始终在三分四十秒徘徊,哪怕能够提高十秒,李云云能够进入决赛的机会都会大大增加。 对于一个有梦想,且能为了梦想不断努力的少年,还有什么理由不帮助他呢? 怀揣着一罐“跑得快”药丸,王家尔想要让李元元看到自己的努力并没有白费,以这是糖丸为借口,王家尔让李云云尝了一颗,这是一个完全由蛋白质制作而成的糖丸,以二十一世纪的技术,检测不出任何问题。 除了感觉有些像巧克力,李云云的身体没有任何的不适,药效持续时间为三天的“跑的快”药丸,能够提高人类百分之二十的速度。 奇迹出现了,不怎么被看好的李云云,全校内测跑,以超过第二名十八秒的成绩吊打其它班的小运动员,同时也让其它班班主任脸上蒙羞。 李云云骄傲的站在操场上,风从四面朝他吹来,就像无数只小手在给他鼓掌。 人群中,王家尔默默竖起大拇指。 第二十一章 助人为乐不留名 谁也没有想到李元元能够跑的这么快,蒙老师很高兴,认为自己的眼光没问题,同时在全班同学面前很认真的夸奖了李元元一番。 学校内测跑第一的李元元更是感动的眼泪鼻涕都出来了,自己的付出总算有了回报。虽然还是有些懵,但是却在鲜花和掌声中承认了这个事实,自己还是有实力的,不能小瞧了自己。 同学们对李元元的态度也有了微妙的变化,他们不再敢小瞧这个平日里沉默少言的体育课代表。 “人不可貌相,海水不可斗量” 王家尔为李元元感到高兴,能够帮助一个有着梦想的少年,对王家尔来说也是能够获得极大的满足感的。 夏秋之交… 一个丰收的季节,农民最开心的是丰收,孩子最开心的是有吃不完的水果。2599年的时代,想要吃到一口纯天然无公害的水果是一件不容易的事情,首先土地被大量的开垦利用,随着科学技术的高度发展,许多土地都被工业物所污染。在无污染环境下培植水果成了很奢侈的事情。普通百姓想要买一个无污染西瓜,差不多要花费一个月薪资的十分之一。倒是电子产品非常的便宜,家家户户都有数百件电子产品。 逃离了2599年的喧嚣和繁华,王家尔却又陷入了二十一世纪的寂寥和孤独之中。王家尔并不是不愿意学习,知识课本上的那些题目都太过于简单,做多了容易拉低智商。虽然有毛张华和李元元这两个朋友,但是却没有共同语言,毕竟不是同一个时代的人,智商差距过大,交流起来也有些困难。 每一个孩子在成长的过程中都是有些孤独的,这种孤独感并不尽相同,很难描述出来。有些是来自于天生的恐惧,对于新环境的害怕。王家尔也有这样的感觉,因为二十一世纪与2599年太不相同,让王家尔有一种很不适应的感觉。 孩子们的世界并没有那么复杂,他们有时只是需要多一点的关怀而已,但幸福中学的孩子与其他学校的孩子不同。 由于幸福中学百分之八十的学生都是来自于离异家庭,所以导致这些学生没有一个完整的“人格”,并不是说这些学生都是坏孩子,而是他们从小受到的关怀远远少于其他学校的学生,或者说是比同龄的孩子受到的关怀要少很多。所以造成他们性格的独特,常常被人误解为与众不同。 王家尔想要帮助这些同学,让他们走出心中的阴霾,因为王家尔自己也有一个并不完整的童年,他知道这些同学和他一样都是孤独症患者。 为了让成绩差的同学能够提高成绩,王家尔给他一个“快速理解题目药丸”,当然王家尔并不会告诉他这是“快速理解题目药丸”,只说是巧克力。虽然持续的时间只有几天,但是对成绩差,基础差的同学短期内能够让他们重获学习的信心。 为了帮助因为上火而牙疼的女老师缓解牙疼,王家尔偷偷往女老师茶杯里丢“缓解疼痛片”,看到女老师的扭曲表情逐渐恢复正常,王家尔露出了会心的微笑。 为了惩罚欺负低年级的高年级男生,王家尔偷偷把“变傻米粒”放进高年级男生碗里,迫使这个高年级男生在食堂里对着餐桌傻笑了半个小时。 所有的一切,王家尔都在偷偷的进行,没有让任何同学知道。 成绩差的学生在学习上突然变得积极起来,捣蛋的学生会被莫名其妙的惩罚,做坏事的学生会像着魔一般的傻笑…就连以前走路一瘸一拐的园丁大爷走起路来都是健步如飞,快如闪电… 发生在幸福中学内的种种奇事引起了同学们的议论,有人说是超能力,也有人说是学校来了外星人,外星人隐瞒了自己的真实身份,想要控制幸福中学。虽然同学们议论的很火热,但是却没有任何一个同学能够拿到出证据来证明自己的观点是对的。 李元元去参加九校联合运动会一千米跑回来了,他没有让蒙老师和一年级一班的所有学生很失望,李元元获得了九校联合运动会一千米跑的亚军。本来李元元可以拿第一名的,快到终点时李元元突然就放慢了速度,很遗憾的只拿到了第二名。 第二名,班主任蒙老师已经很满意了。至少还拿到了名次,以往幸福中学在一千米跑这个项目上面一直是属于充当炮灰角色的,这个学期,能够取得第二名的成绩,已经属于飞跃了。 在表彰大会上面,李元元受到了全校师生的掌声祝贺,校长也额外掏出腰包买了一千元的学习资料送到李元元手上。 “李元元同学,在体育上取得成绩的同时,不要忘记学习,校长希望你再接再厉,再创佳绩…在学业上也取得一个飞跃!” 望着那一堆学习资料,李元元脸上露出了幸福的微笑,就如校名幸福中学那样,此刻李元元觉得自己幸福无比。 王家尔在台下,默默竖起一个大拇指,望着台上的李元元,此刻也只有王家尔知道李元元为什么只跑了第二名。 喜欢助人为乐的王家尔,依然在偷偷的助人为乐,且做好事从不留名。 当然王家尔也不是谁都帮,毕竟自己从2599年带来的那些药丸和高科技数量有限,王家尔不确定自己会在二十一世纪待多久,自然也就不敢太浪费了。 考虑到将来还要念高中、读大学、找工作…买房子…将来还有那么多事情要去做,王家尔不想想都有些瘆得慌。 “既来之则安之!” 王家尔双手抱头,陷入沉思,前几次的苦比穿越让王家尔吃尽苦头,这一次虽然只是穿越成为一个中学生,但是环境却比前三次要好多了。若想要回到2599年,只有一个可能:自然死亡,此外就是死于意外… 好不容易来一趟,王家尔没有想过走极端,将来还有那么多丰富的人生要体验,王家尔可不想年纪轻轻就挂掉。 虽然王家尔有许多神奇玩意,但是却没有钱,想要赚钱必须年满十六岁成年,而王家尔现在的身份是一个十四岁的初中一年级小屁孩,不可能跑到外面去打共,老板更是不敢随便聘用他。 但是王家尔还是从一张报纸上面看到了商机,那是一个亿万富豪刊登的一则消息。 第二十二章 第一桶金 通过报纸刊登的消息,王家尔联系上了鑫华集团的董事长杨元华,并告诉他自己能做那件事。 接到电话的杨元华非常吃惊,因为对方是一个稚嫩少年,杨元华以为这个一个恶搞电话,于是便在教育了几句后就要挂断电话。 王家尔道:“杨先生,在这个世界上,除了我以外没有人能够帮助的了你,想好了再来找我。” 王家尔把自己手中的老年手机挂断,没有听对方接下去的话。 鑫华集团的董事长杨元华院内一百株石榴树莫名其妙的枯萎,眼看就要全部死掉,于是请了不少农业专家来检查病因,数位农学专家都束手无策,杨元华不得已才登报向社会求助,并悬赏五万元寻求良方。 王家尔在学校的时候,曾经学习过果树栽培技术和预防处理病虫害技术,处理方法是注入特制的营养液,达到治本的效果。而这项技术是二十二世纪才逐渐开始成熟起来的,二十一世纪的人类并没有掌握这项技术。 巧的是王家尔的包裹里正好有一百毫升的特制营养液,按照一比一百的比例,每一株石榴树只需要配比0.1毫升的特制营养液加100毫升的葡糖糖就能有显著效果。只要果树没有完全枯死,就还能有救。 第二天,鑫华集团的董事长杨元华半信半疑的打来电话,表示自己愿意尝试一下,死马当活马医,杨元华觉得自己心爱的石榴树还能再抢救一下。 挂完电话后,杨元华亲自开着车来到了幸福中学来接王家尔,按照王家尔所说杨元华准备了一百瓶葡萄糖。但是对葡糖糖能够救活他的石榴树,杨元华还是表示怀疑。 毕竟是在生意场上摸爬滚打的老手,杨元华还是很谨慎的,看着稚嫩的王家尔,一脸严肃道:“此事可开不得玩笑,我那一百株石榴树可不是普通的品种,金贵着呢,你到底行不行啊?” 王家尔不卑不亢道:“杨老板的心情我可以理解,只是人不可貌相,何况我没猜错的话再过几天你的那一百株石榴树都能当柴火烧了吧?” “想必不到万不得已,杨老板也不会把希望寄托在我这个小屁孩身上吧?” 杨元华尴尬一笑,道:“哪里,哪里…有志不在年高,自古英雄出少年…还有那什么江山代有人才出,各领风…骚…骚…那什么…” “数百年…” 王家尔没有忘记这句有名的名人名言,时刻牢记在心,特别是那句各领风…骚…数百年记得特别清楚。 “读书人不亏为读书人啊!出口成章的…我们这些粗人除了会做生意,什么都不会!” 为了能从学校跑出来,王家尔特意找借口请了半天病假,不过真能赚到五万元那也算值了。 毕竟也是在生意场上混的人,杨元华也算非常能沉得住气,既然已经答应了王家尔,又怎么能因为人家年龄小而出尔反尔呢?如果真这么做了,以后在生意场上还怎么混。 于是一路上,杨元华便没有再说一句话。行驶一段路程后,汽车缓缓在一处豪华住宅处停下。 杨元华没有休息,直接带着王家尔后入,没有走正门,后入以后就是一处开阔的院子,院子里种满了已经快要全部枯死的石榴树。看着看着眼泪就快流出来了,虽然对他来说这一百棵石榴树算不了什么,但却陪伴了他几十年,不忍心就这样看着它们枯死。 杨元华“就是这些石榴树,都枯什么什么样子了…恐怕是救不活了。” 一边哭一边抱着一棵石榴树开始嚎啕大哭起来,丝毫不顾董事长的身份。或许是出于真情,杨元华如同没了亲人一般的痛苦。 哭了一会儿,点了一支烟,塞进嘴巴,深吸了一口,掐了。走到王家尔身边,用他的大手抓住王家尔的小手深情道:“兄弟…大哥拜托你了!” “只要兄弟能把这些石榴树救活来,大哥的马…大哥的宝马随你开!” 王家尔虽然听不懂杨元华在说什么,但觉得杨元华说的话都是真心话,特别是那最后那句话,让他很感动。看在宝马的份上,王家尔说什么也要把这件事情搞成。 王家尔穿上了小白大褂,带上了口罩,让其他人都退了出去,然后煞有其事的开始一棵又一棵的给这些石榴树打配比好的治疗液,每打一支就会做一次记录,这也是为了避免被不良商家坑了。 一轮注射液下来,王家尔整个人都累瘫了,就像打了一场仗一般,酣畅淋漓…累翻了。 王家尔有气无力道:“给钱吧!费用一共一万,人工费一千。” 另外五万元王家尔暂时还不能拿到,要看他配比的营养液效果怎么样,石榴树能活下来,王家尔就能拿到这五万元。 但王家尔信心十足,认为没什么问题。 拿到了一万一千元后,王家尔没有留下来吃饭,打了一两车走了,这是规矩,留在人家家里吃饭不好,况且王家尔就请了半天假,现在还要赶回学校上晚自习。 拿着一万一千元钱,王家尔颇有自豪感,这是王家尔来到这个时代赚的第一笔钱,将来还要赚更多的钱,做更多的事。对于王家尔来说,这就是生活的意义,靠自己的双手去奋斗,同时给身边的人带去欢乐。 讲真,钱这种东西无论在那个时代都能给人带去安全感。有了钱就有了力量,有了精神,也有了希望。虽然这个和学校讲的有些出入,但是经历过岁月磨砺以后,大多数人都会明白钱是多么的重要。 别的不说,就拿学生来说,多花钱就能住进更好的宿舍,这可不是嘴巴说说就能可以的。 一回到学校,王家尔马上就找到了教导主任,要求换一个宿舍,起初教导主任的表情是严肃认真的,当场予以拒绝。 并且批评他不够上进之类的话,但是看在钞票的份上,教导主任的态度来了一个三百六十度的大转变。 学校怎么能拒绝一个有上进心,且为了学习而想出换寝室的好想法的学生呢? 毕竟单人间要比多人间贵多了,当然一个好的环境是提高成绩的必要条件,学校又怎么能够拒绝呢? 选择单人间还有一个最为重要的原因是王家尔可以独立搞一些研究,为了避开其他同学的注意,一个人独处一室总是会更方便办事的。 像王家尔这样的未成年少年,在这个时代是不能出去工作的,必须完成九年义务教育,虽然王尔尔早已经对于初中生的知识烂熟于心,但是却不得不在学校里继续完成学业。按照规定:所有学生不得跳级,不得提前毕业,也不得以任何的方式借口离开学校。 王家尔从遥远神秘的2599年到来,要是不给二十一世纪的人类安利一些福利,都觉得对不起自己,特别是他那一身的才华就被白白埋没了。 虽然学习也是很有必要的,但是要在学校呆至少三年,王家尔可受不了。2599年,虽然王家尔也要去学校上课,但是每天只需要完成三个小时的课时就能回家了。 有了第一桶金以后,王家尔在网上开了一家名为“极品治愈”的小公司,由于是刚刚成立的小公司,所以王家尔并没有打算把业务范围大面积扩散。第一年经营的方向主要为:解决失眠、疲劳以及心理咨询三大块。 有资料显示,人类在进入二十一世纪以来,小到刚会走,大到九十九都普遍存在失眠和大小不等的心理问题。 七岁那年王家尔获得了国际组织颁发的五级心理咨询师证书,然后用了一年时间自学失眠的恢复与调理课程,后来获得了失眠治愈师的从业资格,在对于如何治疗疲劳方面,王家尔也有些成绩,对于身体出现的莫名疲劳有着一百多例的治愈经验。 然而“极品治愈”毕竟只是一家名不见经传的小公司,外界对于它的认知很少,包括它的是否存在都是一个问题。 不论哪一个时代,口碑都是非常重要的,现在王家尔在网站上开了这家免费的公司,就进入“姜太公钓鱼愿者上钩”的佛系状态了。 ?? ?? 第二十三章 虚拟世界 林子大了,什么鸟都有。 一个对自己孩子已经彻底失望的家长抱着尝试的心态给王家尔打来了电话。 心理医生给出的诊断结果为多重人格妄想症,并且已经到了很严重的程度。孩子的家长在尝试着找了几十位专家咨询,又经过了一百多次的治疗后选择了放弃。 之所以选择“极品治愈”,并不是因为出于信任,而是因为孩子家长已经黔驴技穷,现在只能找旁门野道,另寻他法。 对于心理疾病的治疗,大多都只是治标不治本,不能起到完全治愈的效果。但是随着时代的发展,到了2599年,人类已经克服了心理疾病的折磨,通过新的人格塑造方法来解决这一困扰人类数千年的千年难题。 家长带来电话,约定的时间为周六下午三点,位于幸福中学校门外的“悠闲茶馆”。 这是王家尔接到的第一笔单子,自然不敢有丝毫的大意,于是早早的就出了门,为了让自己看起来更加成熟一些。特意换上了正装,穿上了皮鞋。在镜子面前来回看了好久,又整了整衣服,这才夹着文件袋出了门。 带着一顶鸭舌帽,胳膊夹着文件袋,王家尔又在手腕上戴了一块腕表。除了脸上看着有些稚嫩以外,总体来说和专家比较接近了。 来到预定的茶馆,一个化着淡妆的中年妇女旁边坐着一个十一二岁的少年,少年全程埋头玩着手机。 “请问你是刘女士吗?我们之前通过电话…” “你就是王先生…我的天哪!怎么这么年轻?” “我叫刘慧芳,你怎么年轻,可以叫我刘阿姨,这是我的儿子小宝…大名张小宝” 一提到自己的儿子,刘慧芳马上又开始唉声叹气起来,就在今天早上,张小宝还爬到树上去学鸟叫,任凭妈妈怎么喊就是不下来,惹得路人哈哈大笑。 在小的时候,有这样一些反常的行为,还会被大众所理解,随着年龄的增长,依旧如此或许就会被当作是精神病之类的精神疾病了。 王家尔一边翻看着张小宝的病例,一边沉思,想要从张小宝的病例中找到有可能引起他这种反常举动的病因。 但看了以后,王家尔发现,张小宝所有的反常举动或行为之间都没有任何的联系,也就是说他的这些行为和举动都是很自然的进行的,并不像是受到了什么刺激。而是真的把自己当了一只鸟或者另外一种身份。 这在2599年被称之为典型的多重人格,这样的人不仅不会被当成精神病,反而会被当成不可多得的人才,拥有这样人格的人,是极具天才思维的,他们创作的画作往往会被卖出天价。 但是二十一世纪的时代毕竟还没有发展到2599年那个时代那样,人类的思想总体上还是比较保守的,对于事物的看法和认知也都还是比较守旧的。 家里出了张小宝这么一个怪咖,为娘的刘慧芳当然不会不闻不问,而任其发展。 “刘阿姨,小宝的病例我已经看过了,这个孩子的问题也的确挺严重的,不过,我认为…小宝的病不能算是传统意义上的心理疾病,学术上叫做‘多重人格者’…” ‘多重人格者’ 刘慧芳傻了一下,摇头,一脸的愁眉。 “我没有什么文化,听不懂这些高深的名词,能不能简单描述一下。” 为了不至于吓到刘慧芳,王家尔举了一个例子道:“小宝的想象力太过丰富,比一般的同龄人更富有想象力,所以能幻想出许多并不存在的世界,想要更好的了解小宝的病症,只有一个方法,就是走路小宝的世界…” “不…这太夸张了,走入小宝的世界,这怎么可能,你是说到他脑袋里去吗?” 王家尔耸了耸肩,摊开两只手,道:“这没有什么稀奇的,走入病人的世界,有助于医生更好的了解他,这从理论上来说是可行的,不过我需要家长的配合,家长要百分之一百对我信任…” 人类自诩为宇宙最聪明的存在,却依然有许多解不开的迷,对于世界的探索和了解,人类知道的太少太少。就拿海洋来说,人类已经探索过的海域不过总海域的百分之五,对于人类自身的未解之谜,人类了解的也还远远不够。 虽然刘慧芳听的越来越糊涂,但此时她也已经被自己的这个怪儿子折磨的筋疲力尽了,什么专家都请过了,什么法子都使过了。就算不信任王家尔,也找不到其它更好的方法。要不是因为家里有几个工厂,恐怕家底都要被掏空了。 “行…刘阿姨相信你,也全力支持你,虽然刘阿姨没有什么文化,但是刘阿姨知道凡事都不可能一蹴而就…” “呜呜呜…刘阿姨愿意等,哪怕把公司都卖了,只要能把小宝的病治好,刘阿姨都不会皱一下眉头…” ??????????作为性情中人的典型代表,刘阿姨在大是大非问题上面,颇有领导者的风范。恨不得马上就把小宝扔给王家尔。 王家尔拍了拍张小宝的脑袋,道:“你今年读几年级了?” 张小宝很有礼貌的回答,道:“哥哥,我读五年级了。” ?? 从张小宝的礼貌和说话的字正腔圆,王家尔并不能看出任何的问题,反而觉得这是一个很规矩的学生。但是往往是这种表面非常规矩,做事极其认真的学生,往往会很极端多变。 “你有没有什么梦想呢?” 从小孩子们就被各种长辈追问长大以后的梦想是什么,这些孩子的答案无非就是成为科学家,成为数学家,或者成为飞行员的高大上梦想…但张小宝的回答却人王家尔很吃惊,因为王家尔的梦想太过与众不同。与众不同到与这个时代格格不入,甚至会被认为不可理解。 张小宝的回答是我要创造一个没有烦恼,只有快乐的世界,让所有心灵受到创伤的人都能有一个属于他们自己的归宿。 世界…虚拟的世界,我们眼前所看到的世界无时无刻不在发生着变化,物质并非永恒不变,这一秒与上一秒截然不同。 张小宝的梦想太过于超前,难怪会被当成是精神病,在人人都追求活在当下的时代,居然有人提出来要创造一个世界,或许在类似于张小宝这样的人看来,他们所向往的世界才是他们最想要的世界,哪怕是虚拟的,不存在的。 王家尔笑了,他知道有太多的少年沉迷于虚拟的网络世界不能自拔,他们又何曾不是把网络世界当成了是真实的世界。但是可贵的是,张小宝不同,他想要创造的世界不是为了自己能够快乐,而是为了所有不快乐的人都能快乐。 有人把这种人理解为对现实社会的逃避,也有人把有这种思维的人判定为脑袋让门给夹了。 但来自2599年的王家尔却有着不同见解,王家尔认为,每一个孤独者都应该得到善待。哪怕他们真的有些不正常,谁都是好不容易来世间走一遭,没人想整日戴着面具。 张小宝的病症找到了,他是一个有着高尚理想的人,他就像这个时代的一颗最闪耀的星,只不过此时这颗星却是最灰暗的…是这个时代让他变得灰暗,没有机会发光,也没有条件发光。 王家尔决定用来自未来世界的技术,给张小宝打造一个属于他自己的独特的虚拟世界。 实际上关于王家尔的故事还有很多,但是在这里就不再多加描述,因为对于王家尔过去的这些故事而已,实际上并没有那么重要,重要的是他与白少阳相遇的那一段神奇经历,那简直就是可以用一部悬疑小说来概括其中的内容。 自然,王家尔也是一个非常重要的角色,这自不用多说。 ?? ?? ?? 第二十四章 每一个人物都值得铭记 题记: 你以为你若见到的世界就是这样的?难道你没有觉得有什么问题吗? 每一个人物都值得铭记,每一个时刻,都不应该被遗忘。 存在的,就是合理的。 这事没有办法解释的。 时间,是上帝画的一条线,这条线有时候可怕到没有痕迹,有时候却清晰的让人觉得可怕。 王家尔的梦幻人生止步于一场突如其来的变故,那场变故改变了他的人生,当然也改变了他身边的所有人。 说突如其来有些不恰当,当然用其它词语来概括又显得不那么贴切,总之,有时候改变的来临真的会让人措手不及。 当王家尔觉得自己的人生要开始开挂的时候,发生了一些他不愿意看到的事情,虽然他极其不愿意,但是事情还是发生了。 一场全国性的流感在王家尔所在的城镇开始爆发,起初没有多少人在意这场普通的流感,随着患病人数的不断增加,危机也在不断加重。 有些事情就是这样,来的突然,令人憔悴。 他的童年时期,少年时期就这样度过了。 世界上并不存在预测家一样的神,所谓的预测也不过只是一种巧合而已。 当有些事情在发生之前,没有人会知道后果究竟有多么的严重,因为一切都只能猜测而已。 有些灾难的降临是毫无征兆的,突然就来了,让人来不及做任何的准备。 每到春季,总会有一些流感出现,但这些流感并不足以致人死亡。所以绝大多数人都没有把它当一回事。 然而后来发生了一些预料之外的事情,流感逐渐演变成为了病毒,且极其难以治愈,于是恐慌性的大逃亡便开始上演了。 一个神奇的螺旋门出现了,它拥有极大的吸力,就像黑洞一样,似乎可以吸入世间的一切物质,没有谁可以逃脱它的强大吸力。 所以在这样的情况下,也就无所谓离别,世间原本存在的东西,很有可能会在瞬间就被彻底毁灭干净。 在这之前,王家尔曾去过一个地方,这地方很普通,是一座山,一座没有一点名气的山。 去这座山的原因可以说算不得纯粹,就如这所有有所求的人一样,没有人是彻彻底底纯粹的那种人。 人总是在有所求的时候,才会变得所谓真正虔诚,这种所谓的真正虔诚在很大程度上也只是为了自己而已。 一座名气并不算太大的山,慕名而去的人也不算少,据说在这座山上有一座“妈祖庙”。 心神不宁的王家尔于是便想到了去“妈祖庙”求一个签,看一看自己有没有所谓“劫难”之类的破事。 相信这些的大多都是上了点年纪的老人家,王家尔纯粹只是为了让自己能够心安一些而已。所谓的求签算命之类的事情,此前的王家尔一直都把它视为是笑话。 当王家尔离“悟道尖”越来越近之时,感受到了一股从未有过的快意之感,脑袋里所有的凌乱也被一扫而空。 这种感觉让王家尔脑袋进入了暂时的空白期,也许是平日里想的太多,脑袋里装的东西太杂。王家尔反而非常享受这种感觉。 这种“白痴”的感觉并没有那么糟糕,精神状态也似乎好了许多。 在当地村民的指导下,王家尔艰难开始攀爬,总算在落日之前赶到了这座山的最高峰,也见到了“马祖庙”。 所谓心诚则灵,其如《礼记》中所讲的正心、诚意、格物致知一样,只要虔心诚意,就能产生灵验;只要有坚定的信念,正确的心态,愿望就会实现。 其实礼佛者更是以“心诚则灵”来形容拜佛求签者的心意。 此刻,当大脑被放空以后,也并不存在太多杂念,站立在千米之巅,微笑着闭上双眸。 微笑迎接温柔之风。 当故乡的呐喊之音响起,一切又都回归平静,世界也就真的彻底消失。 有所求者,心总是不安宁,有所牵挂者,心总是不能平复,毕竟是带着一些目的而来,总觉有些不够纯粹。 当晚霞还没有被燃红时,王家尔抽出了一签。 看着中下签的标语,王家尔有些心躁,又抽出一签,依然是的中下签,于是便觉好不快意,心里更是堵的厉害。 出了庙门,眺望远去,居然已经一片灰蒙蒙,不觉眼前世界有些虚幻不真实。于是心中便种下了一颗“果”,有些想要脱离这混沌世界的想法。但很快又被风给吹散了思绪,不知不觉满脸已是泪水迷蒙。 思绪再一次又回到这真实世界,看着眼前突然出现的巨大吸力,又回想起那支中下签,竟有了一种哀叹之感。 这莫名其妙的吸力,似乎要把人带到另外一个世界方肯罢休,否则不依不饶。 此刻,哪怕有再多放不下的东西也是无济于事,命运并不掌控在自己手里,渺小而又可悲的高科技时代人类,忘记了自己本该要做的事情。 权当这是一趟旅行吧! 王家尔的穿越之旅已经足够丰富,哪怕再来一次冒险之旅也并不会对他造成什么伤害。 有些人,注定如柳絮一样,总是漂泊不定的。 在所有的灾难面前,选择权永远不可能在自己的手里,无谓的挣扎并没有任何的作用,顺从才是最好的选择。 哪怕此刻就算是后退,面对的也是可怖的病毒流感,没有多少人能够抵抗住病毒流感的攻击。而眼前的神秘超强“吸力”,反倒是给人生的希望。 “两害相权取其轻!” 这是一个艰难的抉择,足以让人疯狂和失去判断。 不过,王家尔还是很愉快的做出了选择,他并没有回头,而是选择了继续往前。 迎着这个恐怖的吸力,王家尔挺直了胸膛,迎了上去,从此刻开始,选择了告辞过去。 眼不见为净。 一个人总是要习惯于和过去告别,开始新的生活,哪怕前方有多大的危险,也没有退缩的余地。 王家尔挥了挥手,准备开始一段新的旅程。 彻底告别过去那些荒诞。 至于过去的那些人,每一个都值得永远铭记。 第二十五章 等待 站立、下蹲。 连续几百次这样的动作以后,所有的人都觉得有些困乏,只是他们并不能停止这样的动作。他们的身后,有教官在看着他们,稍有怠慢,便会被棍棒伺候。 这是一群被捉住的“逃兵”,他们被强行带来训练,但必须面对这种严厉的训练。 他们来到这个地方之前,每个人的职业和身份皆不相同,但是现在所有的人都一样了。包括他们吃的东西,也都是全部一样的。 训练新兵可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情,这是一个非常艰难的过程,真正能够坚持下来的人并不多。 所以就有了逃兵。 王家尔做梦也没有想到,这一次居然会被人抓了壮丁,他并不知道自己会有什么样的下场,一切都是一个未知数。但是他必须忍受、等待、对周遭的一切环境不熟悉的情况下,必须如此。 肉体上的折磨并不比精神上的折磨要好太多,实际上两者相差并不大。 想象过无数种可能,却没有想过会被人抓壮丁,王家尔颇有些无奈。 这是什么地方,王家尔并没有资格知道,顶头上司让他做什么,他就得做什么,没有任何讨价还价的余地。 王家尔从兵丁的口中模模糊糊听到了“江夏军”三个字,只是这仅有的信息并不能对他有任何的帮助,王家尔能做的就是表现的尽量勤快一些,做的更加的卖力一些。只有这样,才不会被平白无故毒打一顿。 这些被抓来的人,五个或者十个为一组,全部住在一个营房里,他们之间不能有任何的正常交流。 除了训练以外,他们还需要干一些体力劳动的工作,砍柴、打水、捣米,甚至还要参与养鸡养鸭养猪等活动。 总之,能够压榨他们,就会尽量的压榨,直到他们没有一丝一毫的力气。 江夏军三个字成了王家尔的梦魇,失去自由是一件极其折磨人的事情。 这是什么地方,王家尔一无所知,且还有被折磨致死的危险存在。 这究竟是什么地方,王家尔全然不知,此刻他能够做的就是等待,然后寻找机会。哪怕是逃脱,你必须打听清楚,这究竟是什么地方,否则可能会有更惨的下场。 等待,同样是一场煎熬,因为等待意味着遥遥无期,等待意味着有可能没有结果。 然而,在没有更好的选择之前,王家尔只能选择等待,然后创造机会。 每一个穿越者都有一个完美的穿越梦,这种梦有时太过理想化,会有一种极不真实的感觉。 然而此刻,王家尔真实的感受到了困难,也真实的感受到了绝望。王家尔甚至不敢有太多的想法,因为这一次的穿越太过诡异,和他引以为傲的那几次穿越迥然不同。 吃饭也需要等待,在军营里吃饭可没有那么容易,有时候还会被一些凶狠的老兵欺负。 从兵士们的穿着和使用的武器上判断,这是铁定的冷兵器时代。一旦被迫上了战场,就极有可能再也回不来。 子弹不长眼,大刀和长枪也是实在家伙,不论被哪一种武器所伤,都没那么舒服。 至于这究竟是什么国,什么朝,王家尔更是一脸的疑问。虽有想逃离自己的想法,却又不敢逃走。 不仅要面对长官们的训斥,还要笑脸的伺候这些“官老爷”。 “江夏军” 这是王家尔听到的最多的词语,这也就让他彻底明白了自己此刻的身份是什么。 一名江夏军的炮灰级别小兵,甚至连最普通的铠甲都没有,一旦上了沙场,像王家尔这种微不足道的小兵只能被迫成为第一批冲锋陷阵的勇士。 若能侥幸活着,或许命运也会因此而发生彻底改变。至少,不再是被人任意试管的小兵仔,且很有得到晋升。 这支江夏军的人数并不多,只有三千人的编制,人员构成复杂凌乱。 没有人知道是谁组建了这一支杂牌军,组织这支杂牌军的目的是什么,战斗力究竟如何。这一切都是一个未知数。 在经过了内心的痛苦和挣扎以后,王家尔决定隐藏身份,沉着下来,凭着自己的一身才华,王家尔相信自己能够立足下来。 想要靠着拼拼杀杀获得上级的重视显然不是明智之举,运用智慧才是上上策。 还好,脑子里储备的那些知识还在,说不定还真的能够派上用场。改变世界之类的事情,王家尔并不敢多想,但是改变自己命运之事,王家尔认为还是比较靠谱的。 接下来,通过细致的观察,王家尔把此处地形和布局在脑子里画了一遍又一遍。 军营中的伙食让王家尔彻底绝望,不是因为伙食太差,而是那玩意简直就不能吃。相比之下,清水煮白菜简直就是人间美味。 然而就是这种连猪都难以下咽的饭菜也是限量的,每个人只有少的可怜的一小勺打在破碗里,还有一个能够当石头用的窝窝头。 吃的如此差,训练的强度又如此的高,不少新兵蛋子做出了疯狂的举动“逃离军营”,然而他们都无一例外地被捉了回来,最后的结果可想而知。 “乱棍打死” 这就是这些逃兵的下场。 没有人可怜他们,只有围观叫好的人,从他们的脸上完全看不出任何的怜悯之心,只有幸灾乐祸的笑容。 在这种环境之下,王家尔进行了彻底的反省和思考,从未思考过人生的他,觉得有必要对自己的人生有一个交待和规划。 活着,像狗一样活着,还是风风光光的活着,被人唾弃,活着被贴上各种标签。 等待,同时也寻找机会,为自己的前程找一个更好的归宿,至少在这个有些莫名其妙的地方,不至于被人狠狠的踩在脚下,甚至任人宰割。 终于,在厚着脸皮挤进老兵的圈子以后,王家尔找到了一条有可能改变自己命运的路子。 因为军中最缺的就是盐,而王家尔有把握能够提取出可以食用的盐。 盐,不仅是军队中最需要的。也是老百姓最离不开的。 第二十六章 一个靠制盐技术而被提拔的家伙 想要从底层迅速被提拔上去,拥有一项别人所没有的技能,这是非常关键的。 掌握食用盐的提取方法,其实并不那么容易,这是一种技术。 有技术在身的人,走到哪里都可以底气十足,不用担心无法生存下去。 一个正常人,每天都需要补充一定的食盐摄入量。 当人体出现轻度缺盐的情况,不会出现明显的不舒服。 当出现重度失盐的时候,病人可能会出现口渴,乏力等情况。而如果出现重度缺盐,那么病人可能出现低钠血症,或者是有脱水情况或者会出现明显的精神障碍,有的人甚至会死亡。 军营里的伙食是实在不敢恭维的,说勉强可以果腹都是夸张的。活着,本来就是一件不容易的事情,出人头地更是一种不切实际的奢望。 在众多目光迷茫的新兵蛋子中,王家尔是最为独特的一个。王家尔的目光纯澈,透着智慧,有想法。 在那些每日只知道吃吃喝喝的家伙中,王家尔表现出的非凡特质很快就显露了出来。从王家尔口中所讲出来的那些故事,也是大家伙没有听说过的,王家尔就像是一个拥有神秘力量的超人一般。 他所知道的那些事,是军营里的老兵们都没有听说过的。 现在王家尔知道了这个地方叫乾国,现在是乾元元年。 随着了解的越来越多,王家尔也弄清楚了自己现在所处的地方,没有任何人的帮助,改变命运只能靠自己。 没有金手指,也没有任何的装备,身份也很卑微,想要改变命运的机会也并不是很多。 “王家尔?” “你…就是王家尔?” 一个穿着铠甲,威风凛凛的将军把白少阳单独请到了自己的军账之中。 将军面容严肃,用一对老鹰眼看着王家尔,脸上还有一丝狐疑。 “听说你的本事不小,知道的很多。” 王家尔此刻虽有些紧张和担心,但是为了保持自己的风度,还是尽量的让自己不卑不亢,毕竟面子还是要的。 “小人不过略懂一些制盐方法,说不上有本事,将军太高看我了!” 王家尔说完以后,将军沉默了数秒,突然发怒,道:“放肆!小小一个招募兵,居然口出狂言!” 对于将军的突然发飙,王家尔早就预料到,因为制盐技术只掌握在极少的一部分人手里,所以当王家尔说自己懂制盐技术以后,自然也就让将军产生了怀疑。 王家尔也不着急的为自己辩解,而是淡淡笑道:“将军,若没有其他事情,我可不可以走了?” 将军的表情从原本的狐疑和不可思议又转变为温和,道:“你当真懂制盐,没有诓骗本将?” 王家尔依然表现的很淡定,微微点头道:“略懂一些。” 此时,只有用这种以退为进的方式才会让这个将军对自己更加重视,并不主动炫耀自己的技术反而消除了将军的一些疑虑。 将军脸上僵硬的表情开始变得慢慢舒缓起来,顿了顿,道:“既然你有制盐的本事,上战场冲锋陷阵岂不屈才了?” 将军的眼睛滴溜溜的转了几圈,道:“你若真有这样的本事,莫说是本将,江夏军主帅也要会把你视为座上宾。” 长期没有食用盐的摄入会导致人没有精神,全身乏力,这对士兵的士气影响很大。 看起来小小的食用盐,能够起到的作用是不可估量的。 以现代人的眼光来看,食用盐在生活中可谓稀松平常,普通的一袋食用盐只要两元,是家家户户都消费的起的生活必需品。 但是在科学技术落后的古代社会,这看似不起眼的食盐,却是重要的经济和战略资源,是决定国家生死和富强的关键。 盐是维持生命的重要资源,其中的钠离子是维持肌肉反应、消化道运动、神经信号传递必不可少的微量元素。一个人如果缺盐,轻则食欲不振,四肢无力;重则肌肉痉挛,视线模糊,甚至威胁生命。 远古时代的人类基本是以狩猎为生的,他们从食物体内间接获取盐分。农耕文明之后,人类开始广泛种植粮食,由于粮食本身不带有盐分,所以迫使人们去寻找稳定的食盐供应。 华夏文明的发源地黄河中游地区就是因为有一个天然的河东盐池,才逐步将原始部落吸引到产盐地附近,形成最初的文明。 后来,随着时代的更迭和发展,食盐的作用愈发突显了出来。因为每个人都必须吃盐,所以统治者们意识到只有控制食盐,才能控制国家的命脉。 春秋时期,齐国的管仲就提出了“官山海”政策,实行对盐和铁的垄断经营;秦国的商鞅变法,也同样将盐铁的经营权收归朝廷,并加赋税于盐,在无形中加大了对百姓的征税。 在汉初时,朝廷把盐铁经营权下放到民间,使盐铁商人富甲一方,到汉武帝时期,因迫于财政压力重新将盐铁经营权收回。此后的历朝历代,一直都在加强盐铁专卖制度,盐铁带来的收入,特别是盐的收入成为政府的重要财源。 尽管朝廷一直在加强对盐的管理,制定了一系列严苛的律法来惩戒贩卖私盐的商人,但是由于巨大的利益驱使,民间对私盐的买卖屡禁不止。 唐朝末年有一个私盐商人名叫黄巢,这家伙通过贩卖私盐积攒了一大笔白银,然而他却因为不满朝廷的剥削和压迫,率众起义。 虽然黄巢起义最后被镇压下去,但是却在根源上动摇了唐朝的国本,导致唐末国力大衰。 盐,能够改变一个时代,自然也能改变一支军队,它的作用是不言而喻的。 统治者垄断了食盐的制作和交易,就等于控制了百姓生活的命脉。 毫不夸张的说,盐就等于生命,等于胜利,等于未来。 王家尔很清楚一个农业社会的根本是什么,那就是掌握生产资料,成为能够掌握生产资料的极少数的一部分人。 手中有了资本,自然也就有了做事的本钱,掌握技术的人,走到哪里都不会被冷落。 虽然制作食盐的技术很复杂,但是通过脑海里保留的知识搜索,王家尔还是艰难完成了食用盐的制作。 且制作出的食盐质量远远好过官盐,这让将军大开眼界,对王家尔的态度不再只是尊敬,而是诚服。 就像是找到了靠山一般,将军对王家尔的客气也是来了一个一百八十度的大转弯。 第二十七章 肖克 题记:另一个与本书有关的穿越者的故事 一个人物的故事 江北省。 荣城市。 雨已经连续下了足足有一个雨,却总不见晴。冬天刚刚过去,本该有一个明媚的春天,可这阴雨连绵的天气,却让整座城市的人都没有了好心情。 孩子们可不会因为天气的不好,而变得郁闷,只要有伙伴,他们可以疯玩一天一夜,如果没有父母的唠叨,他们可以更加自由和潇洒。 肖克,五年级学生,他的母亲是一个不太规矩的女人,与其他男人有着说不清楚的关系。其父是一个老实巴交的货车司机,工作辛苦,赚的钱却不是很多。 母亲有了外遇以后,父亲便不再管教肖克,家里无休无止的争吵开始了,那一年肖克八岁。在新学期入学一个月后,又退学回了家。一个没有前途的男人,总是没有底气说出什么豪言壮语来,肖克父亲的卑微甚至让他只能默认妻子的一次又一次出轨。 一年前,肖克的父亲把肖克送到了一所寄宿制学校,这是一所由旧工厂改造过来的学校,来到这所学校的学生多半都来自于问题家庭,所以这里的大多数学生也都是问题学生。 这一年肖克刚刚过了十岁生日,他的寄宿生活开始了,他的寄宿生活就是他的十岁生日礼物。 入学的学生很多,有新转进来的,也有转出去的,像这样的寄宿学校,说它像菜市场有点过了,但要说它有多么好又谈不上。 能把孩子送到这里来的家长,多半都是有苦衷的,这也怪不得出现许多问题学生。 缴费,办理入学,家长就可以走了,所有的一切都交给生活阿姨和教练。 九月。 最好的季节,在刚刚过去的暑假里,玩疯了的孩子们需要被孔武有力的老教师们好好修理一顿。也只有这样,他们才能够体会到什么叫做存在感。 肖克是那种把他扔进人堆里就消失的学生,典型的老实孩子,在熊孩子满大街跑的时代里,老实孩子反倒成了一个另类。 学生有学生的圈子,大人有大人的世界。所谓的不幸与幸运对于孩子们来说,这并不会改变他们对于朋友的看法。 进入学校后,很快就有人给肖克定下了规矩,他需要去拜码头,同样也是一个十岁的少年,他的同班同学,一个只比他早入学几天的男生。 学校的外面是广袤的农田,没有一丝繁华的景象,也看不出来一点有趣的样子。把这些对于外面世界极度向往的孩子们扔在这里,是一种精神上的折磨。 “你叫什么名字?” “肖克” 年长一些的孩子问肖克,他来这里已经有一段时日了,见过不少孩子来来去去,有家长把这里当作是托儿所,有些人只是过客。 在十多人一间的宿舍里,每一个来这里的孩子都有不同的故事,他们的这些不同故事就是不同的传说。 “我叫刘雨,是201寝室的寝室长,有谁欺负你,来找我。” 刘雨笑了笑,拍了拍肖克的肩膀道:“以后我们就是朋友!” 肖克礼貌的一笑,回到自己的床铺,开始整理自己的床铺,铺好床铺以后,肖克没有和其他同学一起去玩,躺在了单人床上。 两行泪流了下来,父亲走了,不知去了哪里,什么时候回来,也全然不知,往后的日子全靠自己。一个十岁的孩子,虽然已经有了一些自己的想法,但毕竟还是孩子,许多思想都不成熟,在生活上也会遇到许多问题。他不得不坚强起来,独自面对孤独和困难。 王涛班长挺会拉拢人心,五年级的学生大多买他的账,只有三十六个学生的五年级,拉帮结派分为三大阵营。 虽然肖克已经听说了这些事情,却并没有把这当一回事,因为肖克并不想属于任何一派。 晚上必须好好睡觉,否则白天起不来,免不了要受皮肉之苦。这里的教练可没有那么好说话,学生犯错都有不同的惩罚。 清晨起床铃声敲响以后,学生们会在五分钟时间内赶到操场,开始新一天的训练。 学生们从不同宿舍楼走出来,找到自己班级队列站好,等待着教练的指令。 可就在这时,五年级班级的肖克同学却不见了,没有人知道他去了哪里。新生逃学的情况不是没有发生过,大家都知道逃学的后果会如何,所以就算不想呆在学校里,也没有人会想出这么极端的方法。 “肖克不见了?” 五年级班级的学生开始议论纷纷,看热闹的有,开玩笑的也有,担心的也有。 刘雨听说肖克不见后,很是震惊,就在昨天,肖克还对他亲切一笑,第二天一起床人就不见了,刘雨有些懵。 在学校外面五公里,肖克被找到,脚崴了。 站在肖克面前的是一个中年,脸上并没有什么表情,深抽一口烟,吐出烟圈。 “走,回学校,就当这事没发生过,不过,别有下次。” 肖克似懂非懂,跟着中年教师回了学校,一切似乎都没发生过,学生们也并未再谈起这件事。 三天后,肖克习惯了一些学校的生活,把他找回来的那个中年教师又来了,令肖克觉得奇怪的是这个学校里平时并见不到这个老师。 “很奇怪,对不对?” 肖克听着这声音有些耳熟,想起了把自己从学校五公里外找回来的中年老师。 肖克刚要开口说话,中年率先开口道:“你想问,为何平时在学校见不到我对不对?” 肖克微微点头,中年道:“我不是这个学校的老师,虽然曾经是…” “我听不懂” “从有了这个工厂开始的那一天,我就在这里了,对,你没听错!就是工厂!” 肖克摇头,呆呆看着中年老师。 “这里曾经是一个军工厂,后来被改造成了学校,再后来你们就来了。” 肖克问道:“你为什么来这?” “为什么?这莫非需要理由吗?” “那么,我该怎么称呼你?中年老师?还是?” “我叫杨星,你可以叫我杨叔叔!” “为什么不是杨老师,而是杨叔叔呢?” “还是叫杨叔叔比较好一些,听着也亲切。” “我不明白,也不懂。” 第二十八章 魂师 杨星点了一支烟,自言自语道:“这烟怕是戒不了了!” “来这学校还习惯吗?” 肖克点头表示并没有什么问题。 “我做了一个梦,以前并不怎么会做梦。” “一个梦?这倒是挺有趣的,你能说说你那个梦吗?” “你为什么帮我,那些坏小子说,逃学可是要付出代价的。” “一个犯错的孩子,我们应该给他一个机会,并且我也并不认为你是一个坏孩子。” “杨叔叔,我可以走了吗?” 肖克并不喜欢这样的对话,一切不过只是出于礼貌。来到这个学校,对他而言已经是最糟糕的事情了,他可不想再惹上什么麻烦。因为还不知道要在这学校生活几年,所以肖克决定不再反抗。 “你不愿意和我说说那个梦这没关系,毕竟我们并不熟,你对我也并不了解,当然我也不了解你,不过…说不定有一天,你会成为我的学生,我很愿意再收一个学生,一个关门弟子!” 肖克道:“杨叔叔,你不是说你不是这个学校的老师吗?” 杨星道:“没错,我不是这个学校的老师,虽然曾经是,可那也只是曾经…” 说完这话,杨星望着窗外,不知是在发呆,还是在沉思。 一个十岁的孩子,心智并不成熟,对任何事情都会觉得有趣,这是最好的年纪,却也是最尴尬的年纪。 好好学习,天天向上,这是伟人曾经说过的话,每一个孩子从小就学习这句话。可总有些孩子脑子不灵光,学不进去,他们有些厌倦学习,认为学习是枯燥乏味的。 “我曾经也是一位受人尊敬的人民教师,可我厌倦了我的教书生活,所以我便不再教书。” 肖克笑了一下道:“杨叔叔可真有意思。” 每天重复同样的工作,令人窒息,总有人想要尝试与众不同的生活,也总有人想成为人中龙凤,把别人踩在脚下。 肖克不止一次看见自己的父亲被别人指着鼻子破口大骂,而父亲却少有招架,大多时候都沉默寡言,忍受着欺辱。 “我是一名魂师!” 杨星在肖克耳畔轻轻说出这句话,肖克听后顿时毛骨悚然,因为魂师是一个及其神秘的职业,别说是荣城,整个江北也只有一百个魂师。 “你真的是魂师?” 在荣城没有人没有听过魂师,从孩子刚会说话那时开始,他们就知道魂师的存在。而大多数人却只知道魂师的称号,却不知道魂师是做什么的。因为这是一种只存在于少数人中的一个职业,想要进入魂师的世界并没有那么容易。 这一次轮到肖克不淡定了,因为毕竟这是传说中的魂师,不是谁都可以见到的。 “为什么是我?我什么都没有,甚至连钱都没有,我是穷人家的孩子,我知道培养一个魂师需要很多很多的钱,我可能并没有钱给你。” 杨星道:“我可没有答应收下你这个学生,我说的是有可能,你必须通过我的考验才行!” “那么,现在你愿意和我说说你的那个梦吗?” “这算是一个交易吗?” 杨星道:“你们孩子之间不是也经常谈条件吗?如果把这当成是一个交易,这倒也算合理。” “不过,我还是想知道为什么,我不明白这一切究竟是为什么。” “成为一位魂师的学生这并不是一个坏事!” 杨星道:“孩子,我现在还不能告诉你这一切究竟是为什么,不过你总有一天会明白的。” 肖克道:“那个梦很奇怪,我从来没有做过那样的梦,很不真实,也很可怕!” 杨星的手摸在肖克的脸上,手是冰的,没有一点温度,一只没有温度的手,冰冷的可怕,像死人的手。 “叔叔,你的手好冰。” 这是冰系魂师的特点,冷若冰霜,透着寒意,令人胆寒。 和其它职业并没有什么不同,和心理医生一样,魂师不过只是诸多职业中的一种。 “我曾经以为自己会成为一名画家,却没想到成为了一位魂师,这是一个令人自豪和骄傲的职业。” “成为一位魂师需要怎么做?” “每天坚持学习,然后好好学习,天天向上。” 肖克笑了一下,道:“好好学习,天天向上,这和我们老师说的差不多。” 肖克一本正经道:“魂师也是老师!别拿魂师不当一回事,魂师教会他做人!” 杨星又把话题转向了那个梦,道:“那究竟是一个什么样的梦呢?” 肖克道:“我忘记了,总之这是一个可怕的梦。” “我们魂师就是噩梦的理疗师,没有什么噩梦是魂师解不了的,这一点恐怕心理医生也比不了。” “可我只想赚钱,我爸说没有钱生活会很艰难,我不在乎做什么,可我现在还没有到被允许工作的年龄。” “我妈的离开,对我来说就是一个噩梦,不过我并不想她,也不愿意看到她再回来,大家都说她不是一个好女人。” “不论你母亲是一个什么样的女人,你都不该评论她,这是不对的。” 杨星道:“钱不能解决所有的问题,却能解决百分之九十九的难题。” “或许,就是因为我爸没有钱,那个坏女人才会离开,它才会和别的野男人睡在同一张床上。” “你还小,许多事情都不懂!” “我们小孩子懂的可不少!” “男人和女人在一起睡觉,所以才会有了孩子!” “你这是哪里听来的?” 杨星觉得有些匪夷所思,一个只有十岁的孩子说的都是一些大人才会说的话,天知道他究竟经历了些什么。 “哼!你们大人也没有几个人是好东西,就知道骗小孩!” “你既然不是这个学校的老师,为什么会在这所学校出现,我凭什么相信你是一个魂师,就算你是魂师,我又凭什么相信你是一个好人呢?” 杨星道:“你想套路我?不过,我可不会上你的当,你逃学的事情现在全校学生都知道了,恐怕难逃惩罚,你自己看着办吧,只要你乖乖的,我们的交易就不成问题,否则,魂师可不是好惹的。” 第二十九章 云石 九月,学生开学季。 年年岁岁花相似,岁岁年年人不同。 总有人是青春的,也总有人是善良的,也总有人是迷茫的,也总有人会是不知所措的。 肖克的逃学事件,虽常有人谈论,却也只是谈论而已,也并未有好事者将其大书特书。 大人总以为孩子有多么天真无邪,所以错以为他们总是善良的,然后有些刻在基因里的东西,却是没有办法改变的,狼行千里吃肉,狗行千里吃屎。 有些孩子天生就有着领袖气质,有些人是一个天生的孬种,孩子的世界,有孩子的规则。 人善被人欺,马善被人骑。 那个刚来这所学校便表现出来很强势的少年,一个强势的少年外号却让人捧腹大笑。 “毛毛虫” 他的外号叫“毛毛虫”。 因为他信毛,长的又比较可爱,所以就有了毛毛虫这个称号。 你哭也好,笑也罢,开心也好,不开心也好,烦恼也好,都必须经过我的允许,就算逃学,也不能擅做主张。必须经过毛毛虫的同意,这是一个把权利看成比一切都重要的少年。 而肖克必须要去见这个少年,哪怕是帮他擦一次小皮鞋,也算是对他老大地位的一种认可。 这是一个怎么样的少年呢?成为朋友,肖克连想都不想去想,肖克不想打扰任何人,也不想去惹任何人,也不想被任何人打扰。 肖克还是去了,在这个秋风爽朗的傍晚,毛毛虫站在国旗底下,望着远处逐渐清晰而来的身影,同样是青春的脸庞。没有人知道少年之愁为何而愁,也没有人知道少年之笑为何而来。 有些事情,没有亲眼所见,没有亲耳所闻,你永远也不知道真相是如何。毛毛虫并不是一个凶神恶煞的小魔王,他也不是一个三头六臂的哪吒,他反而平凡的就像是一个普通的朋友,他的笑容甚至比任何的孩子都要灿烂。 这一年,他们都是十岁的孩子。 他玩少年们都爱玩的游戏,也说少年们都会说的话。 “我叫肖克” 毛毛虫边上的少年看着肖克,道:“我知道,你就是那个逃学的肖克。” 肖克道:“别再拿逃学说事,既然来了,我们都是朋友,以后谁也不许再说肖克逃学的事。” 肖克不明白,这个其貌不扬的少年,无论是从身高还是体格上来看,都没有什么出众的地方,为何会有这么多的拥护者。 “嘿嘿,毛老大,必须给这小子一点教训才是啊!” 毛毛虫走到肖克的身边,却蹲了下来,道:“肖克你鞋带散开了,我帮你系鞋带。”说完便蹲了下来,帮肖克把鞋带系上了。肖克一时有些不知所措,没有想到毛毛虫会这样做,却又不知道说什么,动也不是,不动也不是。 毛毛虫问道:“听说你得到了一块云石?有没有这回事呢?” 肖克刚刚被感动的一塌糊涂,于是便不设防线的回答道:“我有一块云石,不过等级并不高,只是一块普通云石。” 对于小孩子来说,云石并没有什么用,没有到十五岁,无法使用云石。而云石的作用却很大,可以代替许多种材料使用,甚至可以换钱。从云石中可以提炼许多珍贵的物质,不过这需要有专业知识的人才行。 虽然这些学生的成绩都不算太好,如果能把材料学这门功课学好,也有机会进入初中接着学习。 这是一个物质匮乏的世界,任何的珍贵物质都会成为大家都想获取的宝贝。小孩子也不例外,而对于孩子们来说,他们所能获取的最珍贵的物质材料最有可能的就是云石。 “云石?我不能给你!”肖克很坚决的拒绝,态度很坚定。 毛毛虫道:“给我看看总行了吧?这个要求不过分吧?” “就是,你给老大看看能怎么样,你一个新生,不要太不自量力。” 毛毛虫永远都是表现出来微笑,哪怕是被肖克所拒绝,依然还是满脸的笑容。 在毛毛虫的微笑下,和他几个手下的强迫下,肖克交出了那一块他保存了三年的云石,一块品相可以达到三等的云石。这块云石是他的另一个朋友送给他的,一个忘年交朋友,一个六十多岁的老者。 每一块云石都独一无二,都有属于这块云石独特的故事。而只有拥有这块云石的主人,才能清楚的叙述和描写出关于这块云石背后的故事。然后夺取这块云石的人,却不见得愿意去仔细聆听关于这块云石背后的故事,他们没有这个耐心。他们只想得到云石,而不在乎云石拥有过怎么样的故事。 “借我玩两天” 留下这句话后,毛毛虫带着他的几个小弟扬长而去。 “该死!” 肖克把牙齿紧咬,却没有一点办法都没有,只能眼睁睁看着毛毛虫把自己最珍贵的那块云石夺走,夺人所爱,是世间最令人悲痛的事情。 就像是一个男人,被别的男人从手中把自己最爱的女人夺走一样,这是极大的侮辱,哪怕只是玩几天,石头固然无情,人却不同,至少人是有感情的。虽然两者不能比较,但一想起发生在自己家里不堪的那些过往,肖克就难以克制住情绪。 肖克不争气的眼泪又落了下来,这一刻,肖克只想要变得更强,至少不被人任意欺凌。 几天后,肖克学到了一个词语“笑面虎”,他认为毛毛虫就是一只“笑面虎”。 毛毛虫所谓的借,最终变成了有借无还,虽然肖克早就已经预料到了这样的结果,但是却还是不能接受,一个复仇计划在肖克脑子里萌发,他要夺回自己所失去的东西。 云石,吸收天地精华,能够治愈许多恶性疾病,也能够提升自身的修为,对于云石的了解只存在于上层社会,也只有上层社会的人相信云石具有某种特殊的能量,云石就像一个精灵,能够读懂心灵的密码。 每一块云石都独一无二,具有独特的属性。 插播番外:我 空山,无人,雨。 人与人生来就不一样,这是上辈子注定的事情。 有一点却很像,或者说谁也很难跳出,那便是从众。 多年以后,我开始怀念那时大脑空空,喜欢独自一人到雨后的空山去走一走,那时我觉得整个世界都属于自己。 在我不了解这个世界以前,这个世界是属于我的,在我了解了一点后,我后悔了,因为我正在一点一点的失去这个世界。 我曾经试图讨好我遇到的每一个人,我总害怕他们突然失去我,后来我发现,不过是我失去了对他们的记忆而已。读过一些书后,对于这个世界有了更多的认识和了解以后,我突然发现原来这个世界是那么的孤独,我们每天所看到的一切,在晚上入睡以后都会在我们的世界里消失。 我想走的更远一点,但我不确定,我能走多远。我看过一些有关励志的故事,但我不想感动别人,只想记录一些关于我知道的故事,和我曾经想做的事情,以及我做过的事情。 我并不会做任何的修饰,也不会做任何的解释说明,因为我觉得人在做一些事情时,有时并非都是出自于于理性的。以至于我很怀念那时,可以自由无忧无虑的做自己想做的事情。 在我很小的时候我就与众不同,虽然这个词语并不一定是扬的,但我真的和别人有些不同。 或许你并不会相信,因为有些事情,若是非亲眼所见,是不会相信的。每当我想与一块石头对话时,我就能读懂关于那块石头的故事,每当我想了解一块墓碑后面的历史时,他就会像一位挚友一样,为我解惑。 我曾有一个朋友,他请我吃过最好吃,也是世间最好的东西,就是从他家那口有一千年历史的古井里打上来的一勺水,入口即化,带着一点甘苦,似乎穷人家,总有些苦楚。 真可笑,我居然不记得他的名字了,甚至不记得他长的什么样子。 我并未走远,但脑子里又装了些东西进去,那时并没有人告诉我,每天需要清空大脑,呼吸吐纳,迎接新的一天。 或许,只有在小的时候,才会不断去追逐新东西吧!之所以这样说,是我想起一件事情,不过这件事情需要在以后的文中提到。 我曾想过,用什么样的方式去记叙一段故事,失败了上百次,每次读到好的文章时,我就觉得非常惭愧,为何自己不能写出来那么很容易打动人的故事呢? 在我不理性的时候我终于想明白了这个问题,就像我们一次又一次的路过一个街口,就会总觉得它没有了当初的新意一样,是我们厌倦了,而并非故事不够精彩。 理性的故事,通常是被加工过的,所以它离我们越来越远。 而我要做的,是朝过去越走越近,虽然我知道再也没有机会企及,但我真的会离它越来越近。 我不记得那时是几月,当然也不记得是几号,大概是在入秋以后,我曾在北方的一个城市生活过一段时间。 那是一个叫“南王”的小地方,也是我真正接触的第一个真正意义上的,有情有义,也有故事的地方。 “南王”的故事,我已经快不记得了,但我希望能保留一些记忆。 我的印象里那不过是一条现在看起来并不算繁华的街道,如果你口袋里没钱,只要有一块钱,就可以买到很多馒头,你可以就水吃。之所以说很多馒头是因为那里的馒头是论斤卖的,这一点南方人很难理解。 关于吃的还有很多,安徽板面,安徽油泼面,还有四川人开的快餐店。 不过,我还是非常怀念另一个北方城市的炒凉皮和炒饼,如果有闲钱还可以加一个肉夹馍,或者驴肉火烧。 还有一个在太阳底下刺绣的男青年,一边摆地摊一边刺绣,那时每次路过我总爱嘲笑他,一个大男人在大街上刺十字绣。关于和他的对话,我也会提到一些。 我喜欢,在自己住的那个房间,打开一个窗户,让街道上的五味杂陈都慢悠悠飘进我那只有一个灯泡一张床和一张圆桌的房间里。 打开房门,外面被一块隔板挡着,在隔板后面是另一家住户,我曾小心翼翼偷看过,不到十平方米的房间住了一家五口,做饭就在楼道里,那时我最害怕闻到他们家的菜香味。 我不知道为什么一家人挤在一个小房间,为何就那么快乐,每天欢笑声不断。 终于有一天,我和他们的故事也有了交集。 “南王”并不是我的最后一站,也不是我的第一站,却是我最怀念的地方。 追公交车的戴红领巾少年,认真吃橘子的男孩,还有在寒风中买馒头的大娘,不忘向我炫耀她有一个好男朋友的饭店服务员。 我似乎去到了另一个世界,然后那时我却被另一些事情所拖累。 说真,我并不知如何去讲,不过我不想被时间和理性所限制,逻辑也不重要,重要的是我想讲那些故事。 南王,还有关于南王的人和故事,就是本书的主线… 南王,这名字非常霸气。不过这并不是一个南方城市,而是一个北方城市的小街道,小小一条街道汇聚了来自大半个中国的人。 南王小毛巷13号的大门,常年不关。这里,住了许多人家,大多都是打工者租住地。像这种把自家多余房间租出去的,在这里不在少数。费用最低的房间只要90元,当然条件是可以想象的,是属于那种一下雨就必须往在外跑的情况。 我刚到这里时,是一个沉默者,不想让外界知道我从何处来,要到哪里去,更可悲的是我没有工作,也就是说我连农民工都不如。 我每天都能听到粗鲁的骂声,还有只有在电视剧里才有可能听到的,小孩喊“爹爹”的声音,奶奶不叫奶奶,叫姥姥。 每天吃的也是大饼加馒头,要不就是烙饼啥的,买一毛钱的花生米,一块钱的馒头,一块钱的凉菜,三块钱的猪头肉,那就算是一顿不赖的午餐。 买东西要赶早,要不然人家下班了,就死活不卖了,这一点和精明的南方人很不一样,仿佛是另一个世界,买东西不用担心少你,绝不来这一套。 插播番外:我 记忆破碎了。 我的记忆破碎已全然忘记了是什么时候,只知道自己所学越多以后,愈发觉得自己的无知。 一个人一生中据说会遇到遇到过8263563人,会打招呼的只有39778人,会和3619人熟悉,会和275人亲近,但最终都会失散在人海。 南王是我的一个故事,更是我的一段记忆,我的故事已成为过去,但是那段记忆却永远不会被抹去。 从南王走出来以后,我又经历过了另外一个故事,实际上这个故事就更加神奇了。 一个人若不是因为遇到过一件足以改变命运的事情,性格和其秉性是永远也不会被改变。 也就是说,永远将会被定格。 “东临碣石,以观沧海。 水何澹澹,山岛竦峙。 树木丛生,百草丰茂。 秋风萧瑟,洪波涌起。 日月之行,若出其中; 星汉灿烂,若出其里。 幸甚至哉,歌以咏志。” 当我读完这首诗以后,我决定去碣石山去看一看,去看看曹操所写的观沧海一诗中那波澜壮阔的沧海景观。 在去往碣石山的途中,我遇到了一个开三轮车的老农民,他看起来就是那种普通的北方大叔形象。我不能从他的脸上看出任何与其他大叔有什么不一样的地方,纯粹的表情,纯粹的态度,和暖暖的笑容。 虽然还是千里冰封的动季,但他的表情却很温和,丝毫的不让人觉得不舒服。 人的命运,有时候是很玄奇的,似乎就是被算定了的,想要改变的可能几乎是很小的。 这辆小三轮车似乎有被改造过的迹象,不论怎么看都不像是原装,从改造的方式看还算比较讨人喜欢, 我是一个南方人,虽说不怎么习惯北方的气候和生活方式,但毕竟在北方生活了三年,不喜欢也好,不习惯也罢,很多事情也就开始尝试着接受了。 我想要去碣石山,但我不知道路,不得已只能在当地换乘小三轮车,毕竟当地人还是比较熟悉去碣石山的路的。 有时候突然想去一个地方,并不会有什么特别的理由,就是突然兴起,纯粹只是为了满足内心的空虚而已。 虽然我在北方已待过几年,领略过北国寒冷的冬天,可是那一年的冬天却还是令我觉得恐怖。 光秃秃的山,很难用什么词语去形容它究竟是一种什么感觉,只觉得是满世界皆是荒凉。 有些人的相遇,不只是缘分这么简单,用缘分来概括已经太过微不足道。 我希望能够保持一颗悲悯的心,因为除了去碣石山以外,我还想去一趟寺庙。因为在很长的一段时间里,我真的不能让自己的心平复下来。 不仅仅只是因为这一年的夏天是我必须要离开这座城市的原因,我还要告别我的学生生涯,我突然有些手足无措,不知该怎么是好。 在我平复自己的心情,并努力的把所有一切都看的不是太糟糕以后,我的心情也就突然豁然开然了许多。 于是,我看所有的一切都不那么的不满意,虽然我的心依然很烦乱,但我却觉得有了一些可以慰籍的东西。 突然之间觉得前途渺茫以后,我不再觉得自己可以自由翱翔,内心原本存在的抱负和幻想被撕裂的支离破碎。 方向没有,前途没有,一切都没有了。 我开始了一场穷苦潦倒的旅行,路程虽不算远,但却是我人生中第一次逃离的开始。 我真的不知道该去向何处,我自己猜测到了可能的结果不会有多好,但我依然还是带上了我所有的东西开始了远行。 我想说的故事,在接下来一定会让你觉得很神奇,虽然你可能不会相信,但这并不重要,重要的是我已经决定开始把关于我的故事讲述出来。 这是一个名不见经传的小地方,和所有的北方小城镇都一样,它并没有什么独特之处。 一路上除了可以见到那些光秃秃的山以外,再也没有什么特别的景致,如果你的心情也不算太好,你一定不会觉得这世界真的很美好。 哪怕你急冲冲的想去做某些事情,你也不一定会知道自己将会面对些什么。 一个可以从脸上判断出年龄的耄耋老人开着一辆三轮车,这是他收入来源的一部分,命运究竟如何摆弄过他的一生我自然不可能得知。但是他的脸上却表露出不可思议的宁静,仿佛就像他周围的那些雪一样,寂静无声。 我从来没有想过要算命,也从来没有想过要找别人帮我算命,更不可能会花钱找一个不靠谱的人给我算命。但我终究还是逃不过有人要给我算命的命运。 就是这个耄耋老人,他主动给我说起了我的命,我本想抗拒,他开口便道:“不需要你给我钱,就看我算的准不准…” 这是极好笑的事情,我自然是不会答应的,只是因为他愿意拉我到碣石山脚下,于是我也就同意了。 我的年龄,和大学所学专业之类皆被他算的很准,这让我很讶异,终于相信民间是有高人的。他说这些的时候,并不慌张,字字珠玑,说的我额头直冒冷汗。 他又问我为何要去碣石山,来这里有何目的,我皆不知该如何回答他的问题。 我拒绝思考,并只注意外面的风景,心里却早已经凌乱。 我没有算过名,并且没有在这方面花过一个钱。这个老人实际上还算慈祥,说话也很温和,我并不讨厌。 寒风刺骨,前方的路只能靠步行,于是我便下了车。我不知将会走多久的路程,虽然我还有精气神,但我却忍受不了这种彻骨的疼。 碣石山,我见到了,和我想象之中大不一样,很有些失望的感觉。但因为一路以来,经历了一些坎坷,竟然又有些感动。 我见到了卖灵芝的村民,也见到了莫名而来的游客,见到了光秃秃的碣石山,虽然并没有什么看头,但还是解决了我心中的疑惑。 读万卷书,不如行万里路。 终于做到了实践一次。 插播番外:迁徙者 离奇的故事,和我决定改变自己命运的插曲。 碣石山之行,实际上只是一个圆梦之行而已。虽然我并没有看到波澜壮阔的沧海,但还是很满足。 岁月的变迁,又岂是芸芸众生能够改变的了的?时光飞逝,千年岁月的流逝没有任何力量可以阻挡。 那个时候,网络小说的火热程度已经达到了一个顶峰,我不免也会受其影响。 有人寻仙问道,这并不是一个不切实际的行为,而是一种生活态度。 我自然也就觉得这是极有意思的事情,于是也就想去做一些从未做过的事情,哪怕这些事情很疯狂,那也应该值得去尝试一下。 我见到了一些修行者,他们的肢体动作非常的虔诚,过去在他们的脑子里已经把一切杂念都已经排空。他们来到这里的目的,是纯粹到不能够玷污的。 就在追随这些人的背影之时,我遇到了一些离奇的事情,这些事情我此前从未经历过。 不知是因为天气太过寒冷的原因,还是因为我对自己所处的地方的环境不熟悉,我竟然出现了一些幻觉。 我看到了许多与这个时代不太相同的人,这些人的表情是很严肃的,或者说是很肃穆。 一个有些仙气的少年远远望着我,淡淡微笑,他的修养和礼貌自不用多说。虽说不是春风般的温柔,但却让这个寒冬有了一丝暖意。 我揉了揉眼睛,确定他的确站在那边看着我,我朝他和他的那些伙伴们走过去。 “你们准备去哪里?” 我问了一句不知道该不该问的话,马上我的脚就有些火辣辣的,因为他们全都看着我。 领头那少年,极像我一个发小,十年了,我与他未曾有过丝毫的联系。 “你就是白少阳吧?” 他这样问我,我很惊奇的点了点头,不知他如何知晓我的名字。只觉得脑袋一热,诸多思绪都被堵塞在了梦的世界之中。 我点了点头,道:“你如何知晓我的名字?这太不可思议!” 他道:“这不难,你若有我这本事,你也能知晓别人的名字。” 我摸了摸自己的脸蛋,确信自己的脸上并没有写字,他自然不太可能是从我脸上看到名字的。 “你是算命的?” 不过,我倒是很好奇,一般来说,算命的人年龄都比较大,而眼前这少年年轻富有朝力,不太可能是算命的先生。 “那么,你如何知晓?” 那少年道:“我能从你的脸上读出来,并且我还知道你的命运如何。” “这…不能!” 我很认真的摇了摇头,同时很坚信的认为,这是不可能的。 “我们正在迁徙,我们要去另外一个地方!” “你们在搬家?” “可以这么说!” “你们要去哪里?” “另外一个世界,另外一个时代,另外一个国度。” 少年说的话,我不能理解,至少站在我的层面,我并不能理解。他说的一切都太过不可思议,都太过令人生疑,也太过不切实际。 少年也并未在意我究竟认不认同,相不相信,他依然还是淡淡微笑,也不着急解释。 “我…我能与你们同行不?” 我提出了一个不该问的问题,并且已经做好了被拒绝的准备。但是这少年很爽快的就答应了我的请求,同意我加入他们的队伍。 对我而言这是一个全新的开始,因为他们去晚了是另外一个世界,一个我现在所看到的完全不同的地方。 接着,他们对我进行量体温,并且检查我的身体健康程度,最终我勉勉强强通过了他们的测试。 “不好意思,我们必须对我们的队伍负责,你知道的,我并不想因为有一个人我拖累了整个团体。” 虽然他们并没有透露目的地,但我已经隐约感觉出了一点什么,他们去玩的地方绝对不一般,也并不是普通人能够去的。 他们几乎每一个人都负重而行,他们的背上背了很多东西,重担压的他们寸步难行。 就算如此,他们一个个都精神抖擞,并没有任何一个人有抱怨的表情。 接下来我们的行进路线是一片森林,虽然被茫茫白雪覆盖,虽然行进速度很慢,但并没有任何一个人掉队。 我不确定他们究竟是要去野营,还是真的要去一个神奇的地方,一切都只是我的猜测。或者说是我一厢情愿的认为。 因为每一个人都扛着东西,所以我还是觉得有些好奇的,在过了一段时间以后,我终于忍不住发问了。 “你们都带着什么呢?” 少年依然保持着招牌的微笑,他看着我,道:“这些都是生活中必不可少的生活物质,我们要去开发一块新的土地,在那里开创一个新的世界。” 这太神奇了!这是小说世界中的故事吧? 我的脑海里出现出天马行空的故事,刀光剑影的狰狞,还有滚滚长江东流水的豪迈… 实际上我是一个英雄主义者,对于过去的那些事情还是非常感兴趣的。 我的内心深处深藏着一个英雄梦,但却被久久压制着,我被规则束缚,被生活束缚,被现实绑架。在即将步入社会的那一刻,终于选择了要逃避。 “这非常好!” 我的思绪万千,终于有了要与他们同行的冲动,这一次是发自内心的。 我想起了哥伦布,1492年的第一次航行中,他在巴哈马群岛的一个他叫做“圣萨尔瓦多”的地方登陆,在后来的三次航行中,哥伦布到达过大安的列斯群岛、小安的列斯群岛、加勒比海岸的委内瑞拉、以及中美洲。 “你们也发现了一块新大陆吗?” 我的鼻血差点飙出来,那太刺激了,如果真的能够发现一块新大陆,并且能够归属于自己。一辈子也就值得了。 少年点了点头道:“不错!我们的确发现了一块新大陆,我们需要更多的人加入!” “开发一块新的土地,并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情,能不能在这一块新土地上创造奇迹,需要看的是团队的力量。” 我点了点头,自然很认可他的说法,虽然脑袋还有些晕乎乎,但此刻真的就有了梦想。 第三十章 没必要冲动 狗儿的到来,给白少阳的生活多增加了一点趣味。 陌生的江阳城,陌生的国度,陌生的世界。 朦胧的世界,并不热闹的街市场,还有奇怪的身份。 江阳王,一个有点类似于藩王的身份,享受朝廷的特殊津贴,身份高贵,却又有名无权。重要的是,连自由也是被限制的。 手中没有一兵一卒,空有一个头衔,自然就很难让底下的人能够真正的死心塌地的为自己卖命干活。 自接到知府周泉的请帖后,白少阳便一直不能真正安静下来。一来对于周泉这人不了解,二来自己也算是初来乍到,究竟该如何把握分寸这也是问题。 不过,有金手指在身,许多苦恼也算能够解决一些。以现代人的眼光看问题或许不妥,但一身的技术和本领却是实实在在的。 至于,其他于自己有类似遭遇的人他们究竟命运如何,这也是值得探索的问题。 “这只是一个游戏”的理念深深植入脑海深处,就如插在百少阳心脏里的一把利刃。 游戏规则是什么?到现在为止还是一个谜。 模拟人生,这算的上是刺激的,绝对没话说。但是模拟一个时代,模拟一个世界,模拟一个全新的时空,这就很难理解了。 在安置好狗子这个小家伙之后,白少阳也没有闲下来,他的脑子飞速的旋转着,需要思考的问题实在太多太多。 时间究竟有多少?白少阳并不能知晓。 眼下最要紧的事情是应对周泉的宴请,“无事献殷勤,非奸即盗”。官场上面的事情,白少阳皮毛都不懂,给人脚后跟使绊子的事情,白少阳更是没有做过。 他,只是一个单纯的小白。虽然也曾做过一些坏事,但都是一些恶作剧之类的事情,摆不上台面。 不管怎么讲,周泉是朝廷的官,是江阳城的父母官,相当于是朝廷的脸面,面子自然是要的。 对于传说中的夜来香酒楼,白少阳也是仰慕已久,很想去看一看,逛一逛。 夜来香酒楼是达官显贵的聚集地,在这地方相当于是江阳城的舆论中心,风向口。 决定去赴宴后,白少阳也打算给这位从未谋面的周泉周知府备上一份“大礼”,礼尚往来的规矩不能坏。 夜来香酒楼,这地方可不一般。这话后面会慢慢讲,这地方可不是一般人能呆的。 周泉送来的请帖虽然很单薄,里面的大乾宝钞可不单薄,那可是实在玩意,真金白银,下了血本。 朝廷封了多少异性王,恐怕这事已经搞不清楚,更搞不明白,总之,很多。 白少阳虽然还是很懵,并不能搞清楚自己的身份,但是此刻却已经开始心安理得的接受了自己这个“江阳王”的身份。 伺候人不会,使唤下人倒是不用专门去培训学习。 当王爷的好处多多,享受到的待遇也是普通百姓不能比的。 公孙弘这家伙是白少阳最难看透的,他除了爱喝酒外,总喜欢吟诵两句,因为白少阳自认为自身修养不够,于是也就难以判别他作的诗究竟押韵不押韵。 朝廷派来的人,总是有些奇奇怪怪,或者说有些难以摸透他们的心思。他们有自己的任务在身,不苟言笑,不怎么好沟通。 公孙家族曾经辉煌过,不过那都是老黄历了,如今落魄的不如拔了毛的鸡。 公孙弘身上有朝廷的文书,故此白少阳也不能虽然把他一脚踢开,毕竟他是朝廷的人,不给他面子,就变相的等于不给朝廷面子。 对于白少阳要去赴宴之事,公孙弘表现的有些激动。 “少主,周泉这人可不好对付,小心中了他的圈套。” 看到公孙弘的表情以后,白少阳很快就想到了婆婆妈妈的人民教师,在婆婆妈妈这一方面,公孙弘甚至更胜一筹。 不去的话确实是不给面子,毕竟是收了人家银子的。拿人手短,白少阳也是有些不好意思的。周泉给的见面礼还是比较客气的,不论这家伙究竟是恶还是善,总要接触过才好下结论的。 公孙弘见白少阳比他还固执,于是也就不再规劝,转而改变了态度。 “既然少主执意要见周知府,也可以,不过要带上我一同去。” “公孙先生,这话没道理!” “本王是一城之主,为何不能自己去见周知府呢?” 白少阳直言不讳,好不容易出去潇洒一次,带上一个拖油瓶就没意思多了。 公孙弘道:“按照朝廷律例,城主不能单独去见知府,此事一旦被朝廷的探子得知,恐怕…所以老朽不能坐视不管。” “你是害怕本王与周泉串通一气吧?” 公孙弘老脸憋的通红,道:“老朽并不无此意,只是按照规律办事。” 说白了,公孙弘就是一个朝廷安插在白少阳身边的探子,在封异姓王之时,朝廷会在这些异性王身边安插一些人。这些人会把这些异姓王的平日情况反应上去。 被人监视的感觉实在不好受,但因为对于公孙弘的底细还不够了解,于是白少阳只好忍受着。 “公孙先生既然这样说,那就依照公孙先生所说,此次赴宴便由公孙先生安排,先生认为如何?” 白少阳把话题又抛给了公孙弘,想要试探一下他的态度究竟如何,听听他究竟怎么说。 公孙弘毕竟是老油条,老江湖,做事老辣,说话也很有水平。 “承蒙少主器重,老朽就勉为其难答应下来,一切事物全交由老朽来安排便是,少主就不用为此而操心了。” 白少阳刚要开口说话,公孙弘抢先一步,继续道:“另外,还有一事,还请少主以后莫要再做,听说少主带回来了一个野孩子,不知此事是否属实?” 公孙弘的话处处带着质问的语气,令白少阳很不痛快。 特别是听到野孩子这三个字之时,白少阳差点抡起一个拳头朝公孙弘的脑门挥打过去。 系统提示: 莫要冲动,冲动是魔鬼,造成不良后果还需自己买单。 脑袋里响起来的声音在告诉白少阳,这只是一个游戏而已,没有必要冲动。 第三十一章 似曾相识的酒宴 于是愤怒和狂躁就变成了扭曲的狂战,白少阳用狂笑来释放自己心中的不满。 公孙弘也是被白少阳的举动给吓住了,一张布满皱纹的脸此刻显得更加铁青和扭曲。 “那孩子,必须送出去,不能就在王府里。” 白少阳极力压制住自己的情绪,道:“把他留下来当我的书童也不行吗?” “不行…外面进来的人不安全!” 公孙弘斩钉截铁回答。 “真的不行?” 白少阳再一次问道,此刻语气已经有些严肃。 公孙弘顿了顿,眼泪突然就下来了,道:“请少主莫要为难老朽,此事万万做不得,否则有失于朝廷的颜面。” 白少阳的脸憋的通红,喉咙里的饭都差点吐不出来,公孙弘又发起了一波进攻。 “还有,请少主以后没事少往外跑,有什么事交给老朽就行了!” 从公孙弘的话中,白少阳并没有听出来他有老的感觉,反而中气十足,每一句话都很有底气。 白少阳呵呵了一声,把话又咽了下去。 “我困了,想休息一会。” 与烂人打交道,不会有什么结果,白少阳也就不再想与公孙弘说什么。心里对于想要把公孙弘弄走的想法便更浓烈了些。 脸不红,心不跳的公孙弘手里拿着酒葫芦,摇摇晃晃出了正厅,一边走又一边吟诵起了那并不押韵的诗。 “恶心!” 白少阳在心里狠狠骂道,手里无兵无权,想要把公孙弘赶走简直痴人说梦。 现在白少阳总算明白了,这公孙弘不仅仅只是来监视自己的,或许还有其他的目的。 此时,在白少阳的身边唯一可以随便使唤的,只有一个叫“大牛”的憨大汉。 因为大牛力大无比,干的活又多,肯吃苦,能吃苦,所以给白少阳留下了很深印象。 人不能忘记自己的目标,更不能忘记自己的理想,成大事者,要不拘小节,敢做敢为,拿得起,放得下。 既然这只是一个游戏,故此也就没有必要太过在意那些不太重要的情节。跳过一些不太重要的情节,这很重要。 从公孙弘的嘴里,白少阳并不能得到自己想要的东西,老奸巨猾的公孙弘绝不是那种普通角色。 冰冻三尺非一日之寒,与这种老江湖打交道,并没有那么容易。 赵一鼎和杨瑞这两个头脑也算不上灵光的家伙,虽然看起来比较笨拙,但却是白少阳目前为止可以信任的。 毕竟是接受过高等教育的,素质还是有一些的,所以这两人还是可以培养一下的。 结识与网络,但此刻毕竟身份有所不同,故此也不能用朋友的身份来称呼彼此,这是极不合适的,虽然是游戏,但亦也不能如此。 赵一鼎和杨瑞倒也很识趣,知道该如何称呼白少阳,以避免不必要的麻烦发生。 虽然公孙弘也注意到了赵一鼎和杨瑞,但并没有发表过任何的看法,相当于默认了他们两人的身份。 或许是不屑一顾,亦或许是认为赵一鼎和杨瑞这两个人并不能给自己带来任何的威胁,所以公孙弘几乎没有在意过他们两人的存在。 唯独对于狗儿,公孙弘始终耿耿于怀,总是想把他给撵走,这是白少迷惑不解的。 聪明人总是会让另外一个聪明人很不舒服,狗儿很聪明,公孙弘同样很聪明,他们都属于聪明人。 或许正是因为如此,公孙弘才会对狗儿有所忌惮,虽然此刻他还是一个孩子,但公孙弘依然对他的一举一动很关注。 把自己关在房间里,白少阳绞尽脑汁的在想对付公孙弘的对策,毕竟公孙弘是朝廷派来的人,再怎么不喜欢这家伙也不能弄死他,否则肯定没有办法向朝廷交差。 约定赴约的日子越来越近,白少阳反倒有些紧张起来。 这会不会是一场鸿门宴,白少阳不敢确认,但是做好是赴约鸿门宴的准备还是很有必要的。 还没有等白少阳安顿好,江阳城知府便登门拜访来了。 虽说江阳城知府才是江阳城的父母官,但是白少阳是江阳城城主,所以在很多方面知府也要看他这个少年城主的脸色。 知府周泉也是实在人,之前已经给白少阳带来了一万两白银作为见面礼,这真的只是一种惯例而已。 作为江阳城的行政执行者,周泉的顶头上司并不是朝廷,而是江阳城城主白少阳。 周泉对江阳城拥有实实在在的管辖权,但同时亦要听从白少阳的领导,但这只是客气话而已。 实际上,周泉完全可以不用看白少阳的脸色。 简单来说,周泉负责整个江阳城的管理,虽然白少阳没有对江阳城的管理权,但周泉亦要听从白少阳的指导。城主与知府之间的关系虽然微妙,但实际分工很明确。 周泉在江阳城任知府之职已有三年,按道理来说,就算不升迁,也该挪地方了。 可却因为没有得到城主的青睐,故此一直挪不了窝,现在新城主来了,原本对仕途绝望的悲观又燃起了一丝希望。 按照约定的时间,周泉已经率先抵达了夜来香酒楼,同时在他身边也多了几个生面孔。 不用想就知道这些人都是江阳城的官吏,必然和周泉是一伙的。从某种意义上来讲,这并不是一个单纯的酒宴,较量和试探的味道很浓。一旦在这么多人面前丢了份,想要再找回来那可就难了。 于是一众人纷纷向白少阳行礼,周泉作为东道主便一个个介绍起来这些人。和周泉来的一共有三个人,加上周泉一共四人。 “这位是江阳城守备周自用!” 周泉介绍的第一人是江阳城守备周自用,掌握江阳城的民兵部队。 周自用是周泉的堂弟,自然和周泉是穿一条裤子的,今天来见白少阳的目的也非常的明确。 “属下见过少城主!” “这位是江阳城的少令张军!” 周泉所介绍的江阳城少令张军实际上就是江阳城的二号人物,负责执行周泉下达任务的执行者。 “属下等见过少城主!” 这似曾相识的面孔,和熟悉而又陌生的环境令白少阳有些懵,似乎又一次经历相同的情景。 “此酒名为江阳酒,为江阳城所独有,只是因为味道浓厚,一般人饮不了,少主非同凡人,既然来江阳城就藩岂能不饮江阳酒之道理?” 白少阳并不喜喝酒,对于古时那些十几度的白开水却早有听闻,想用酒把灌醉白少阳,可没那么简单。 但传闻毕竟只是传闻,至于古代的酒究竟有多少度,白少阳并没有体验过,这一次刚好有一次实践的机会。 武松打虎之前为什么能喝18碗酒,这个故事我们现在已经知晓了答案。 还有诗仙李白,喝了几百杯酒,为什么还能保持清晰的头脑作诗? 这些故事足以说明一个问题,古时候的白酒,度数远没有现在白酒高。 “周知府实在太客气,本王今后还要仰仗诸位呢!” 说罢白少阳一仰头把整整一杯酒倒进了喉管,这酒居然是甜丝丝的。 见白少阳如此好爽,周泉亦开始有些高潮起来,道:“少主真是豪情万丈!未曾想少主年纪轻轻,居然也是性情中人!能与少主共事,实在是属下的荣幸!” 说罢周泉举杯也饮了一杯,瞬间的功夫便已经涨红了脸颊。 白少阳哪里肯就这样放过他,又命令侍从又给周泉倒了一杯。 周泉尴着脸又仰头喝了一杯,喝完这一杯连连摆手道:“够了,够了,再饮便要醉了!” 接着白少阳又命令侍从给周自用和张军又分别倒了一杯,见知府都喝了,周自用和张军也只能硬着头皮喝了下去。 酒过三旬,菜过五味。 白少阳没倒下,周泉先醉倒了,嘴里还在念念有词道:“少主真是海量啊!属下佩服佩服…” 公孙弘更是一脸懵样的看着白少阳,不敢相信他酒量居然这么好。 而,白少阳也愈发觉得这酒宴似乎曾经参加过。 看着因为喝醉而大声打着呼噜,睡倒的一塌糊涂的周泉,白少阳摇头道: “酒量不好,还是不要贪杯的好!” 此时的公孙弘却假寐倒地,打着呼噜,完全没有了体统。 第三十二章 公孙弘与大乾国那些不得不说的往事(一) 从夜来香酒楼回来以后,白少阳便决定要做点事情,他不想再处处被人牵制。 只要手中有人马,有听命于自己的人,就相当于有了做事的资本。 毕竟这年头,没点本事还就真的就没啥话语权。而所谓的制度等问题,不过是用来束缚人思想和行为的。 想要做什么事情,并不需要经过别人的认可和同意,这样的观点实际上白少阳早就已经深深植入了自己的思想里。 在对潜在对手和敌人的了解还不是很足够的情况下,白少阳想做的事情只有壮大自己的队伍,打造一支完全属于自己的团队。 团队合作,在任何一个时代都是值得推崇的,没有任何一个人可以靠着单打独斗走到最后。 周泉的宴请,并没有鸿门宴的意思,似乎纯粹只是为了走一个过场而已。这事还是让白少阳有些费解的,他并不相信周泉没有任何的目的,因为这并不符合常理。 公孙弘喝醉酒的样子,也实在难看,在这样的场合之下,喝醉酒本就是不该发生的事情。 连体统都没有了,哪里还有什么威严? 天下无不散的宴席,回到江阳王府,已是子时,此刻白少阳也是睡意全无。公孙弘依然处于醉酒状态,嘴里还在囔囔自语着什么。 或许有时候,要清楚明白的真正认识这个世界,需要的不是清醒,而是昏昏沉沉。 “少主,你是否真的以为我喝醉了?” 公孙弘摸着脑门,一只手支撑着自己的脑袋,在微弱的烛火下,银发斑斑,那张脸也憔悴的不成样子。一个喜欢饮酒之人说的话可信度究竟能有积分,需要打上一个问好。 “公孙先生醉与不醉,与我何干?本王不晓得公孙先生此话究竟何意,还请公孙先生能够说的明白一些。” 在此之前,白少阳并不会在公孙弘面前自称本王,大多时候都称我,而现在白少阳的态度已经有了一些不同。 公孙弘笑了一下,道:“少主这是在生老朽的气!” “不敢,不敢!你是朝廷的人,本王怎么敢生公孙先生的气!” “老朽也是一个苦命人,四个儿子,三个战死沙场,还有一个下落不明,老朽心里苦啊!” 对于别人家的故事,向来不感兴趣的白少阳本不愿打听公孙弘的那些陈芝麻烂谷子,但看到公孙弘的表情,又忍不住追问了一句。 “少主,你可知道曾经的公孙家族有多么的辉煌?有多么的荣耀?有多么的伟大?” 说着说着,公孙弘便开始激动起来,甚至要跳起来。并且还提高了嗓门,盯着白少阳道:“乾国开国皇帝陈德与我公孙家族曾经还是异姓兄弟,这是何等荣耀之事?” “陈德?” “乾国太祖陈德,是一个厉害人物,极少有人知道他是一个穷苦人出身,要过饭做过和尚参过军。” 白少阳的脑袋轰轰直响,只觉得公孙弘所说的这个人和历史上的一个人物非常像。 “如今公孙家族衰败,虽说瘦死的骆驼比马大,可我公孙家族这头骆驼却是被人绑住了手脚的,不能动弹呀!” “原来公孙先生还有这么多的苦楚,本王实在同情同情!” “不知公孙先生的第四个儿子此时在何处呢?” 公孙弘望着窗外凝视远处,然后摇了两下脑袋,道:“不知!不知啊!” 大乾国的开国皇帝陈德在兄弟和朋友的帮助下推翻了辅助无能的大方朝,建立了大乾王朝,建都西京。 现如今传位到陈列手上,早已经换了十几个皇帝,历经了二百多年,这时间可算不上短。 传位到陈列手上之时,大乾的江山早已经是风雨飘摇,整个国家也已经是千疮百孔。 虽然陈列想要做一个明君,但却是心有余而力不足。 大厦将倾,一木难支。 尽管小皇帝陈列非常勤政,且雄心壮志,但是此时已经很难扭转这个败局。 不过,对于普通老百姓而言,谁当皇帝并不重要,重要的是他们的生活有没有受到影响。 乱世出英雄,有人没落有人雄起,铁打的江山流水的兵。 想要更好的在这个时代能够立足下来,最好的办法就是了解过去,对于过去那些往事有一个彻底的了解。 白少阳搬了一把椅子过来,并且又叫仆人倒了两杯温开水,打算聆听公孙弘家族的往事。 “请公孙先生继续讲下去!” 白少阳一边喝着水,一边听着,公孙弘此刻正激动着,于是便继续往下讲起了他们公孙家族的那些不为人所知的故事。 公孙家族是一个战斗的家族,不仅公孙弘的父亲戎马生涯,每天拼杀,固守边城,担着生命的风险。 公孙弘的舅舅韩小寿也是披甲执剑,争杀在两军阵中。且他们家的七大姨八大姑家的男人们也没外脉,全都是使刀弄枪的。 所以公孙弘的几个儿子也是如此,生在这样的家庭里面,本该享受荣华富贵,事实并不如此。 在这样的年月里,不是打仗就是打仗,不是**就是**。所以公孙家族的亲眷家里的男丁同胞们,不是死就是伤的,为国捐躯的不少。 生的光荣,死的伟大。 死了以后得到朝廷的嘉奖也很有限,只是一块一块块硬邦邦的“丹书铁券”,至于究竟有没有什么用处?那或许只有老天爷才能知道。 在转战南北的途中,公孙弘最小的一个儿子,公孙望突然下落不明,失踪了。 直到现在,还没有任何的下落。 听公孙弘的讲述以后,白少阳真的就对他多了一些同情,也没有以前那么反感了。 一个死了三个儿子的男人,最小的儿子又失踪了,这是人生中最大的不幸了吧? 白少阳还是有一事不是特别明白,朝廷对公孙家族并不怎么待见,公孙弘为何如此死心塌地的效忠朝廷。 此事是白少阳最大的疑问,不过白少阳并不想问,而是选择了沉默。 对于寻找最小的儿子公孙望这件事,公孙弘一直放在心里,时时刻刻都没有忘记。 第三十三章 公孙弘与大乾国那些不得不说的往事(二) 小儿子的丢失,是公孙弘最大的悲痛,除了此事以外,公孙弘似乎可以看淡所有的一切。 “不知公孙先生有什么样的计划?毕竟茫茫人海之中想要找到一个人可没有这么容易!” 在信息化时代,想要在茫茫人海之中找到自己的亲人,这都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情,更何况是在交通闭塞的时代,这几乎是一件不可能完成的事情。 公孙弘道:“或许这就是老夫的命吧!” 说这话的时候,公孙弘大有些悲凉感觉,似乎觉得人生已经走到了尽头。 一个八九岁的娃娃,他能走到哪去?但凡是遇到一点危险,小命很有可能就玩完了。 对于公孙弘白少阳除了表示同情之外,也不能帮上他什么忙。于是只有多多安慰他而已。 朝廷的栋梁,开国元勋之后,也并不能得到什么好处,这又是何等的悲凉? 白少阳,穿越者,对于白家的往事同样是一无所知,这是一件很尴尬的事情。 白家,究竟有过怎么样的辉煌?为什么会被封为江阳王?这同样是困扰白少阳的问题。 所有的这一切,系统并没有告诉过他,故此白少阳也不大可能会知晓。 说话间的工夫,外面传来一阵急促的敲门声,这大半夜黑灯瞎火的究竟是谁很让白少阳好奇。 白少阳看着还有些醉酒的公孙弘,希望从他那得到答案,然而公孙弘摇了摇头,道:“老朽确实不知究竟是谁,少主在此等候片刻,公孙弘去去就来。” 过了片刻,公孙弘迎来了一个人,此人自称白少阳的叔叔,说自己名叫“白政”。像这种随便攀亲戚的人,白少阳也不是第一次遇到,所以也就见怪不怪了,于是便想给他几两银子打发他走。 但是这一次,白少阳低估了白政,他不但不愿意走,且还狠狠地把白少阳训斥了一番,道:“怎么,侄子,你现在富贵了,怎么就不认我这个叔叔了,你小的时候我还抱过你呢!” 公孙弘也有些发愣,此刻或许也是不知该说什么吧,于是便道:“老朽在这有些不方便,你们好好聊吧!” 说罢,公孙弘便举着酒葫芦离开了。 真是穷在闹市无人问,富在深山有人远亲,白少阳尴尬地笑了笑,道:“我不曾有什么印象,请你不要计较。” “也是!那时你还小,自然认不得我,不过没关系叔叔认识侄子就行了!” 自称白少阳叔叔的白政毫不客气,拉起手来就吃桌子上的点心,且是狼吞虎咽的那一种,看起来就像谁没见过什么大世面的。在狼吞虎咽,饱食一顿以后,才彻底的安静下来。 完全没有把自己当外人的白政,四处瞎转悠,且嘴里也没有个把门,想到什么就说什么,看起来倒也是豪放不羁。 这种场面实际上还是比较尴尬的,白少阳于是也就不好意思把他赶走。 “此时天色已晚,就请住下吧,等待明日…” 白少阳本想说等到明日再走,又觉得有些不合适,于是便把“再走”两个字改成了“再说”。 白政也是丝毫的不客气,道:“叔叔我没有打算走了,我已经决定留下来了!” 自称是白政的中年所说的话让白少阳有些哭笑不得,但是为了彻底了解这中年的底细,白少阳于是也就暂时答应了下来。 对于这个不速之客的到来,白少阳始终保持着警觉,防人之心不可无,这家伙究竟是什么身份,还是很值得搞清楚明白的。 于是乎这一夜,成了白少阳的不眠之夜。 没有把自己当外人的白政,在江阳府那四处瞎转悠,他的行为让江阳府上上下下的仆人们都看着有些不耐烦了。只是因为没有白少阳的命令,并没有人敢把他怎么样。 此时赵一鼎和杨瑞正在捣鼓着发明,虽说这两个人是学文的出身,却是上知天文,下知地理的高材生。 理科并不比文科差。 没事,多搞点研究总是好的,特别是在这个一无所有的时代,但凡是能搞出哪怕是一点点有意思的东西,那也将会是具有轰动性的。 21世纪的高材生,不管怎么说,也不能给21世纪的人类们丢脸。 唯有创造才能让这个时代变得更好,也只有创造才能让自己的价值更大。 在这个冷兵器时代,想要能够立足,必须拥有足够的人力,物力和财力,在这个刀光剑影的时代,一切都是冷冰冰的。 哪怕是招募一支队伍,这也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情。 不想一败涂地,硬扛着并没有用,需要借助力量。所以也就造就了许多墙头草,在大乾王朝朝廷腐败的情况下,有了那么一些不安分的人。 他们开始尝试着割据一方,但是此刻他们的动作很慢,也是带着一种试探性的。腐朽的大乾王朝,虽然已经是风雨飘摇,摇摇欲坠,但依然是盘根错节,并没有那么容易被撼动。 白政的到来,给了白少阳一些警醒,在做事和言行方面更加谨慎一些了。 从公孙弘的话语中,白少阳也读出了一些讯息,虽然这些信息非常的不完整,但还是可以看出一些问题。 通过这些信息,白少阳做出了一个大胆的推测,大乾王朝时日不多,一场军阀割据大战再所难免。 一个动乱时代即将来临,虽然这有些血腥,但却是不得不面对的现实。 战争,人类总是没有办法避免。 白少阳能够做的就是不断的强大自己,为了不受制于人,为了不被别人所灭,自己必须强大起来。 而在这个靠人力堆积的时代,拥有足够多的人,就相当于拥有了足够的资本。 人从哪里来? 一两百个人还好说,一两千人也还可以理解,然而对于一场战役来说,一两千人都有可能只是炮灰。 想要靠冷兵器取得胜利,需要消耗大量的人力和冷兵器,不说人力的问题,打造这么多兵器都是极其困难的。 虽然白少阳看过不少的小说,小说里面的描述不乏也有动辄上万人的厮杀,不过那毕竟只是小说演义。真真正正的去领导一场战役,并不是纸上谈兵的事情。 想的越多,白少阳愈是觉得自己面对的问题越多,今后的困难也越多。 第三十四章 混乱的市场 没有银子很难办事,哪怕是王爷,也总得给别人一点好处,不然谁为你做事? 人都是最现实的动物,其一自然是解决温饱问题,如果一个人连最基本的温饱都解决不了,又怎么会考虑其他的问题? 有名无实的江阳王,除了江阳府成员以后,便没有人能认得他,更没有人真正把它当一回事。 健忘症绝大多数人都有,好了伤疤忘了疼一直在发生,且从来就没有停止过。 白少阳并没有想过成为什么大名人,更不想和烂人打交道,只想完成自己想要做的事情。 系统虽好,但毕竟只是一个辅助,凡事还得靠亲力亲为,更何况太过于现代化的东西也并不见得适合这个时代。有些事情真的需要自己去动手。 江阳王的名头虽然说不上响亮,但毕竟还是有身份在的,至少在整个江阳城,可以算的上是极其荣耀的一个人物。 朝廷给的银子不多,不足之处只能靠自己搞创收,搞创收也有很多种方式,做生意自然是最好的方法之一。 通过做生意赚钱,也是来钱最快的方法之一。 说到做生意,白少阳非常佩服一个人,这个人就是范蠡,一个春秋末期的越国大政治家。 在越国被吴国灭亡时,范蠡提出降吴复国韬光养晦之计策,并随同越王勾践一同到吴国为奴,千方百计谋取勾践回国,成为辅助勾践灭吴复国的第一谋臣。 但当勾践复国之后,范蠡萌生退意。 他审时度势,了解到勾践是一个可以共患难但不能同安乐的人,于是他急流勇退,毅然弃官而去。 首先范蠡到了齐国,齐国人知道他有很好的品德和很高的才能,就请他当宰相。由于他退归林下的决心已下,不久又辞官而去。他到了当时的商业中心陶定居,自称“朱公”,所以人们称他陶朱公。 范蠡在这里既经营商业,又从事农业和牧业,很快就表现出了非凡的经商才能,在19年内有三次赚了千金之多。 范蠡仗义疏财,他赚了钱,就从事各种公益事业。 范蠡的行为使他获得“富而行其德”的美名,成为几千年来我国商界的楷模。 范蠡很有经商的头脑。他根据市场的供求关系,判断价格的涨落。 他发现价格涨落有个极限,即贵到极点后就会下落;贱到极点后就会上涨,出现“一贵一贱,极而复反”的规律。这就很符合现代市场规律。 因为一种商品价格上涨,人们就会更多地生产,供应市场,这就为价格下跌创造了条件。 相反,如果价格太低,就打击了积极性,人们就不愿生产,市场的货物也就少了,又为价格上涨创造了条件。故他提出一套“积贮之理”。这就是在物价便宜时,要大量收进。他说“贱取如珠玉”,即像重视珠玉那样重视降价的物品,尽量买进存贮起来。 等到涨价之后,就尽量卖出。“贵出如粪土”,即像抛弃粪土那样毫不可惜地抛出。就这样,范蠡不但自己致富,也为平抑物价、避免丰年谷贱伤农与荒年民不聊生作出了积极的贡献。 范蠡堪称历史上弃政从商的鼻祖和开创个人致富纪录的典范。《史记》中载其“累十九年三致金,财聚巨万”。就是说在从商的19年中,他曾经“三致千金”——三次散尽家财,又三次重新发家。 在秦汉时代,人们就把那些巨富们称为“陶朱公”,其名字成了财富的代名词。 市场上缺少什么,什么就贵,市场上不缺什么,什么就贱,这是自然规律。 有了一万两银子的本钱,白少阳也觉得心里踏实了许多。 百姓是最廉价的劳动节,雇佣他们为自己做事是最划算不过的事情,特别是乡下那些连土地都没有的庄稼汉们,他们也非常乐意能够找到一份能够养活自己的活干。 按照当地的物价水平计算,绝大多数普通百姓一个月的收入不会超过三两银子,少部分百姓每个月能有五到十两银子的收入。 三两银子并不算多,但足够一个四口之家一个月的口粮,不至于让他们饿死。 市场上能够买到的东西实际上也并不算多,大多数都是可以自己生产的,也就是说并不是生活必需品。真正属于生活必需品的只有食用盐,然而食用盐的买卖是需要政府的“引”的,没有“引”而去私自贩盐是要掉脑袋的。 白少阳把招人的牌子挂出去以后,立刻就引起了轰动,毕竟三两银子不是一个小数目,至于在土里刨食的老百姓来说,他们是没有多少机会能够赚到银子的。 他们的财富只有粮食和农产品,这些东西并不能真正转化成银子,在转化成银子的过程中还需要经历一次又一次的交易,这实际上是一个很复杂的过程。 实际上,所有的江阳城百姓都是很纯粹的百姓而已,他们并没有太多获得财富的机会。甚至在有些地方还是属于易货交易,在交易的过程中并不会出现银子。 他们用一头羊去换一些盐,又或者用一些粮食换一些药材之类,他们对于自己所拥有的东西的价值并不能有一个清楚的认识。 混乱的交易市场导致了富商获得财富越来越多,贫穷的百姓越来越贫困,并且他们没有任何讨价还价的筹码,只能任人宰割。 百姓们只会按照自己需要的东西进行选择,并不能对自己所拥有的财富有一个清楚的估算。他们并不知道一只羊或者一头牛能够换多少银子,对于盐铁这些不得不去想办法获取的东西时,他们只能用牛羊去换。 虽然有时候看起来明显不是等价交换,但是他们只能这样做出选择,一切原因都是因为他们没有办法赚到银子。而银子只掌握在富商们的手里,银子成了富商们攻击市场的武器。 混乱的环境,不平等的交易,鱼龙混杂的市场,巨大的贫富差距,造就了一个畸形的社会。 第三十五章 我必须试一试 江阳城市场上的物价非常混乱,几乎是什么东西缺少就卖的极其的贵,但是同时也不存在特别廉价的东西。 就拿猪肉来说,每一斤猪肉已经卖到了三十文钱一斤,相比于一文钱二个的烧饼来说,一斤猪肉等于六十个烧饼。 卖烧饼的人只能唉声叹气,因为他要卖六十个烧饼,才能买到一斤猪肉。 所谓的农贸市场也并没有真正形成,只有稀稀拉拉的几个摊位而已,并且想要在这里摆摊,必须交保护费。 报护费最后会进到周知府周泉的荷包里,下面的人只是替他收保护费而已。 由于权限有限,白少阳不能对市场上的物价指手划脚,虽然他很怜悯这些百姓,但只能在精神上他们打抱不平,在实际行动上,只能无动于衷。 不能拯救所有的人,那就从小事情做起,至少在自己眼皮底下能够创造一个相对公平公正的环境。 改变总是在不经意之间改变的,发生也总是在发生之中发生的。 想要找到一些能为自己干活的人,这实在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情。以苦大仇深的心态去做事情,只能让自己不痛快。 因为听说有银子可赚,故此来江阳府外排队报名的人不在少数,这些人的目的也很明确,就是为了银子来的。 为了银子而努力的人,是最美的,他们愿意付出劳动和努力,怕的只是没有机会。 白少阳招募人才的条件也算不上苛刻,只要身体健康,肯吃苦,能吃苦,一概都收了下来。 给他们安排一些事情做,每个月给固定的银子,这对于他们的生活来说也是有保障的。 有了这样的一个先例以后,其他的一些富商马上就炸了,因为他们从来没有给自己雇佣的仆人们开过工资,最多就是管他们吃吃喝喝。于是乎这些富商雇佣的仆人们就开始有些不怎么愿意了,甚至有一些已经有了跳槽的想法。 良禽择木而栖,谁也不愿意永远窝囊,白少阳开了这么一个头以后,整个市场的环境瞬间就发生了改变。 能者多得,不用看脸色,这是以前他们想都不敢想的事情,不仅如此,还有各种福利和优待,这些都是颠覆他们的思维的。 这样的好事很快在整个江阳城传开,于是三教九流,各种货色都粉墨登场,他们纷纷想要一展才华,待价而沽。 谁都希望把自己卖一个好价钱,找一个圣明的主人跟随。 这事,起初白少阳并不怎么看好,没想到到了后来居然成了非常火爆的事情。甚至有人愿意免费为江阳王府干活,只因为江阳府对所有的仆人和雇佣百姓都免费提供吃住等福利。 包吃包住,还给银子,像这样的大好事,整个江阳城再也找不出第二家。 靠着这种极具诱惑力的条件,优秀人才纷沓而至,差点把江阳府的大门都挤破了,这还没完没了,有些甚至是拖家带口的。 这一日,春风得意,阳光明媚。 江阳府外,熙熙攘攘,挤满了人。 这种热闹的场面,恐怕过年都不见得有。 有扛大锤的,有胸口碎大石的,有双脚踩灯泡的,有肛门吞宝剑的… 要啥才艺要啥才艺,要啥本事有啥本事。 他们来了,浩浩荡荡,把江阳府围了一个水泄不通。 “哎呦!” 一个小青年手里拉着一个比她小不少的小孩,一边走一边对他说:“快些呦!慢了就来不及了,听说没有,江阳王府招人呢?” 小孩满不屑一顾的看了看拉着他手的大哥哥,道:“哥哥,你啥都不会,去了人家能要你嘛?” 小青年有些不高兴道:“你这小孩,怎么说话的,哥哥一把屎、一把尿把你拉扯大,怎么连你哥哥都信不过?哥哥的本事可大着呢,你还别不信!” 说话的功夫,他们两人已经挤到了江阳府门外,只是此时人太多,他们太毫不起眼,已经被淹没在了人群之中。 因为来的人实在太多,所以江阳府一时间被堵的水泄不通。 “自认为力气大的到这边来!” 赵一鼎挥舞着手臂,手里举着一面旗,引导着一批人往自己那里去。 只要能举起这块大石头,就能直接被录用,这块大石头可不轻,足有两百来斤。于是那些细胳膊细腿的便知难而退了。 望着躺在地上的这块大石头,不少人纷纷摇头,表示宝宝心里苦,当然也有彪形大汉跃跃欲试。 知所以设置这么一个项目其原因也是为了选拔合适人才,毕竟病恹恹的还是不用不得的。 能武也要能文,否则四肢发达,头脑简单,这也是不行的。 文能提笔安天下,武能上马定乾坤。心存谋略何人胜,古今英雄唯是君。 不过,白少阳也是清楚加明白,想要找到几个秀才这是很困难的,于是便稍微降低一些要求。 只要能够认识一箩筐以上的字,这样的人才就绝不能错过加放过,毕竟像这种还可以抢救一下的人是不多的。 小青年在差点挤破脑袋以后,终于排上了号,他穿着破烂,面黄肌瘦,手无缚鸡之力,看起来就像是那种海选就会被淘汰掉的货色。 于是在茫茫人海之中,你就没有人注意到他这个其貌不扬的家伙,当然,小人物也是有小人物的特长的,只要有雄心壮志就不用担心发不了光。 璞玉也是需要精心雕琢的,更何况还是一块纯朴的璞玉。 艰难的挤过人群之中,小青年已经是大汗淋漓,但他那只拉着弟弟的手却一直没有松开。 赵一鼎发现了他,不是因为他过于魁梧,而是因为他太过于瘦弱。 于是,赵一鼎便连正眼也没有瞧他一眼,这小青年却有些着急了。 “我行!给俺一次机会,我行的!” 赵一鼎的心里没有一丝波澜,甚至还有些想发笑,不过出于礼貌还是很淡定的回问了一句:“你脑子不会是有问题吧?” 小青年也不尴尬,道:“我想试一试,举起这块石头。” 众人也是觉得很讶异,他们无论如何也不敢相信这瘦弱小青年能够举起这块二百多斤的大石头。 接下来,众人已经做好了看热闹的准备,都等着看着说大话的青年出糗。 “哥哥,你怕是傻了吧?你平日里扛锄头都费劲,今天怎么想到要举大石头呢?” 众人也是被这小孩的话给逗乐了,纷纷善意的让这小青年知难而退,不要逞强,否则闪了腰更是得不偿失。 “不!我必须试一试!” 小青年的语气有些悲壮。 当家里所有的重担扛在一个人身上之后,只能选择坚强。 第三十六章 智慧来源生活 无知无畏,有着天不怕地不怕精神的小青年此刻却是挺直了身板。 至于身边的人究竟在说些什么,他却是丝毫的不在意。 白少阳鼓掌走到他的身边,拍了拍他的肩膀,表示鼓励,但是对于他的这一种冲动举动,却表示极大的不认可。 冲动是魔鬼的道理,白少阳懂的透透的,逞能并没有什么作用,对于自己实力的不了解只能让自己碰钉子,栽跟头,并不能捞到什么好处。 “你的勇士我已经看到,但我并不认为你真的能举起这块石头,逞能并没啥好处。” 白少阳善意的劝告,希望这个小青年能够知难而退,对自己的实力也要有一个正确的认知。 第一次对别人提出忠告,白少阳的内心还是有些窃喜的,这算不上是指教,但却很能得到欢乐。 在场几乎没有人会相信这小青年真的能举起来这块大石头,不仅不相信,而且大多数人都对小青年进行人身攻击,冷嘲热讽。 “好吧,我相信你能行。” 白少阳说了一句有些违心的话,小青年的话他自然是不会相信的,除非太阳西升东落,河水向北流,蛤蟆能够飞上天,夜晚能够出太阳。 “我需要一些工具,如果你们能给我,我想我还是有可能举起这块大石头的。” 白少阳心里不由咯噔一下,不知这小青年究竟在耍什么鬼点子,于是也就多了一丝期待。 阿基米德曾说过一句话,给我一个支点,我能撬动整个地球。 白少阳有些怀疑这小子真的懂一些杠杆原理,借助外力把这块大石头撬动。 无论你是天之骄子,还是满面灰尘的打工仔,无论你是才高八斗,还是目不识丁;无论你是大智若愚,还是大愚若智,如果没有找到自己的人生支点,一切都会徒劳无益。找到了适合自己的支点,英雄才有用武之地。 使用巧劲非常重要,而非是一味的用蛮力。 有一个女孩,高中毕业后,没考上大学,被安排在当地的一所学校教初中。结果,上课还不到一周,由于解不出一道数学题,被学生轰下讲台,灰头土脸地回了家。 母亲为她擦了擦眼泪,安慰说“满肚子的东西,有的人倒不出来,有的人倒得出来,没必要为这个伤心,找找别的事,也许有更合适的事情等着你去做呢。”后来,女孩随本村的伙伴一起出外打工。 糟糕的是,没几天她又被老板赶了出来,原因是裁剪衣服的时候太慢了,别人一天可以裁制出六七件来,而她仅能做出两件,而且质量也不过关。 母亲对女儿说:“手脚总是有快有慢的,别人已经干了许多年了,而你初来乍到,怎么快得了?”说完,便为女儿打点行装,准备让她到另一个地方试试。 女儿先后到过几家工厂、公司,当过编职工,干过营销,做过会计,但无一例外,时间不长都半途而止了。然而,每当女儿失败后满脸沮丧地回家的时候,母亲总是安慰她,从来没有说过抱怨的话。 一个偶然的机会,女孩受聘于一所聋哑学校当辅导员,这一次她如鱼得水。 几年下来,凭着学哑语的天赋和一颗爱心与学生建立了良好的互动关系,深受学生们的爱戴。后来,她自己申请开办了一家残障学校,再后来,她在许多城市又开办了残障人用品连锁店。如今她已经是一位爱心和资产一样都不少的女老板。 小青年真的把借来的绳子和竹子和棍子全都用上了,而他也真真正正的撬动了这一块石头。 他的这一表现也让在场的所有人都折服了,不仅赵一鼎不敢相信,白少阳同样也是不敢相信,真的有这种思想超前的人。 石头被高高的撬动,所有的人都发出了呐喊和尖叫声,小青年瞬间吸粉无数,赢得无数呐喊和喝彩。 对于这样的人才,白少阳自然是很喜欢很关系的,如果他能够加入到自己的团队,对自己的团队也必然是有很大的帮助的。 不错,不错,看来你是真的有本事的人! 对于这种有本事的人才,白少阳也是毫不吝啬夸奖之词,该大力表扬的还是要表扬的,不能冷落了人才的心。 “可以啊!朋友,挺有实力,是哪位高人教你的?” 赵一鼎迫不及待想要知道,对于科学非常感兴趣的赵一鼎见到这个小青年以后,大有一种相见恨晚的感觉。 小青年也是被问的有些不好意思了,羞着脸道:“哪里有什么高人指教?一切不过来源于生活,干的苦活累活多了,也就学会着找巧劲了。” 小青年的话回答的非常漂亮,甚至可以说是没有半点破绽。 白少阳当场就决定了要录用他,像这种肯动脑筋的小青年如果再加以培养,一定能够创造更大的价值。 有人靠着蛮力获得成功,也有人靠着智慧获得成功,虽然他们获得成功的途径不一样,但是他们都是愿意付出的人。 愿意付出的人,都是最棒的。 “你有没有念过书?” 小青年有些害羞道:“倒是没有进过学堂,不过站在学堂外面偷偷听过几节课,会念几首诗,会写几个字,不至于被人骗了。” 在这个能写自己的名字就不算文盲的时代,小青年已经算是高材生了,再加上他的思维缜密,肯思考,说话又比较得体,好好培养一下,说不定还真的能够成就一番事业。 到目前为止,白少阳还是比较满意这个小青年的,毕竟有局限性,也不能要求太过高。在这个大家吃饭都成问题的时代,真正会念书,念过书的人又有几个呢? 能够进入王府,也是小青年的梦想,对于他而已,也算是人生的一次大飞跃。从一个圈子跳到另一个圈子,没有人的指点,或者说没有人的帮衬,这是极其极其困难的。 双眼含泪的小青年,并没有什么远大的梦想,能够让家人过的更好一些便是他的梦想。 而他的弟弟,一个看起来瘦不拉几的小家伙,他的命运也有可能因此而被改变。 第三十七章 智慧来自生活 能够从生活中找到智慧的人,本身就是一个充满智慧的人。 通过这个小青年的行为,白少阳也明白了一个道理,哪怕是几千年前的人类,也是不能小瞧的。自诩为宇宙最牛的人类,总是藐视一切,统治着地球,以为自己是地球第一的智慧,对于过去的认知,却少之又少。 没有多少现代人愿意相信古人也是聪明智慧的,只是因为时代的局限性,不少充满智慧的人,不能发挥自己最大的优势。 像小青年这样的人才,自然是多多益善的,只是遗憾的是白少阳,再也没有发现一个,正是因为如此,这个小青年显得非常的出众。 你愿不愿意跟着我? “只要有银子赚!我就愿意!” 对于这种掉到钱眼里的人,白少阳,是非常非常理解的,他也曾非常的缺钱,知道钱的重要性。 “我有一大家人需要养活,朝廷的赋税那么重,压的百姓们难以喘气,我…总之,我很需要银子…” 小青年的话虽然断断续续,但白少阳还是听懂了一些,特别是赋税这两个字,透露出的信息那就更多了。 一个王朝在鼎盛时期,是绝对不可能对百姓不断征收赋税的,只有在王朝穷途末路之时才会如此。 并且赋和税说本来就不是一回事。 本来加征税收已经是很残暴的事情了,还要加收赋,那简直就是残暴至极。 这样的王朝迟早会被毁灭。 这差不多就是剥人的骨头吸人的骨髓的做法了,这也就可以理解为什么有许多人铤而走险愿意去当小军阀,大军阀了。 若不是因为走投无路,谁又愿意去干这些掉脑袋的事情? 不过小青年还没有胆肥到敢与朝廷直接搞对抗,从某种意义上来说,他的性情还是比较温顺的。 没有自暴自弃,也没有仇视社会,而是选择了自救。这样的做法可以说是非常中庸了。 一个只想改变自己和自己家庭命运的人,虽然没有什么雄心壮志,但却愿意为整个家族负责,这已经算得上是非常了不起了。 原本有些浮躁的白少阳得到小青年的答复之后,反而开始选择的让自己尽量平静下来。 太久没有好好思考过自己的人生,以至于有些急躁和失去的目标,看来人还是要有居安思危的心理。 你是对的,顾全大局,是一个有担当的男子汉! 不过这话百少阳并没有说出来,是发自内心的敬佩,对于这个其貌不扬的小青年还是非常感兴趣的。 相对于只想赚银子改变家人命运的小青年,白少阳就没有他这么纯粹了,白少阳想的自然会更多一些,甚至有一些不切实际的想法。 如蝼蚁一般的人类,每天都在面临着命运的折磨,而想要跳出命运的折磨,必须做到比绝大多数人都优秀。 白少阳觉得有一股神秘的力量在操控着他,他的思想经常会被束缚着,总是不能很好的完全进入状态。 不仅如此,就连刚刚做好的计划也很快就会被自己脑海里突然冒出来的另外一个思想所推翻。 “你真的只想赚银子吗?真的就没有别的想法吗?” 白少阳并不相信他眼前的这个青年所说的话,因为这是一个极其聪明的人,比绝大多数人要聪明,一个聪明绝顶的人,通常情况下,并不会把内心中最真实的想法全部说出来。 “没有人不喜欢银子!” 百姓们纷纷叫嚷着,只要一提到银子,所有的人都兴奋无比,似乎这个世界上再也没有比银子更有趣的东西了。 我们也非常的爱银子,有了银子就能买到盐和铁,或许还有机会买到耕牛,买上几亩田地,这样的生活难道不是世间最美好的吗? 还有什么比老婆孩子热炕头还要好的事情? 朝廷想要做什么我们不感兴趣,哪个老爷当上了什么官跟我们也没有关系。 有些人甚至不知道现在是哪个皇帝坐天下,并不是他们不关心,只是因为他们没有时间去关心这些和他们没有太多关系的事情。 小皇帝是谁,他们真的是不关心的,他们宁愿关心自己的土地能够产出多少粮食,明天还有多少粮食可以吃,什么时间该播种,什么时间该收获。 所以接下来的工作便非常的好开展了,这完全就是一场交易,白少阳出银子,他们出体力,甚至不用动脑子想,只需要没日没夜的拼命去干活。 什么是最真实的? 实实在在的生活才是最真实的,并不是那些高高在上的,也并不是那些虚无飘渺的,所谓的承诺,是不管用的。 无数个承诺,不如一个窝窝头来的实在。 小青年一家五口人,全靠他一个人在外面劳力,他就是这个家里的顶梁柱,如果这个顶梁柱一旦垮了,整个家也就垮了。 所以不能感同身受的人,是不能够理解他的想法和思维的。虽然他聪明有想法,但是却被现实束缚住了。 他没有机会参加科举考试,并不是因为他的能力不行,那是因为它不能够得到士大夫们的推荐,并且小青年也没有足够多的银子,要去一趟京城需要实实在在的银子,小青年也不能拿出来。 读书无用在这些人的生活中表现得淋漓尽致,现实已经告诉了他们读书并没有什么作用,所以就算是另外一个人嘴里说出花来,他们也不相信读书有什么用。 他们选择的机会并不多,所以当江阳王准备招募一些人的时候,什么阿猫阿狗都出来了,虽然这有些滑稽,但对于这些为数不多的机会而言,他们必须好好把握。 强壮者可以干体力活,这也是他们唯一可以利用的身体条件,除此之外想要靠学识和智慧得到重视和认可,这几乎是不可能的。 小青年绝对是一个例外,同时也是一个特例,因为在这么多人中,像他这样的也是绝无仅有的。 拿一个特例中的特例说事,这自然也是不合适的。 没有被选中的人很失落,被选中的人高兴的像个孩子。 快乐与悲伤不过如此,他们的人生也不过如此。 第三十八章 小野猪皮 实际情况远远比白少阳想的要糟糕的多,并不是说这个时代有多么的落后,而是某种思想对他们的思想荼毒有多么的严重。 有一个无形的圈子,把所有的人都束缚在里面,甚至有一种让人窒息的感觉,所有的人都不敢随意动弹,他们选择小心谨慎行事,同时尽量表现出不张扬。 对于这些新招募而来的人,必须给他们每个人一个身份,虽然用仆人和下人来称呼这些人并不恰当,但是这些被招募而来的人并不在乎怎么称呼他们,他们更关心自己是否真的能够拿到银子。 所以,他们表现的非常卑谦,自己也就真的把自己当成了仆人和下人。 于是白少阳也就只好默认了,这不是对他们的不尊重,反而是对他们的尊重。 他们也非常乐意做伺候人的工作,犯了错误的时候,也希望被狠狠地扇几个巴掌,只有这样他们的心才会安宁下来。 这不能代表他们很贱,这反而更能体现出他们对自己工作的负责。 小青年进了江阳府以后,表现的同样更加的卑谦,总担心自己被辞退,战战兢兢,凡事都不敢有丝毫的马虎。 作为白少阳的私人秘书,小青年也不敢有丝毫的架子,一天12个时辰全程待命。 他的这种所作所为,让赵一鼎和杨瑞的看不下去了,纷纷表示对白少阳的鄙视,认为白少阳有虐待小青年的倾向。 一些微妙的变化正在发生,一些农产品的价格正在稳定下来,该多少钱就是多少钱,并不会再像以往那样飘忽不定。 同时,一部分农贸市场和集市,有了一些“惠民”的窗口。农民们和百姓们能够买到廉价的食用盐,虽然数量并不多,但足以救他们的命。 白少阳在偷偷摸摸地做着这些事情,并同时看着市场的反应。 普通的老百姓都能买到盐,这事还是让一些手里掌握着盐引的小商贩们有些坐不住了,当然这事对那些大商贾来说还没有造成实质上的影响。 经过一段时间的走访和暗中调查,白少阳也得出了一套自己的理论。 要看哪家有钱,去他家吃一次菜,看看他家的菜究竟是咸还是淡,便一目了然。菜越咸,说明家里越有钱,菜越淡,说明家里越贫困, 小青年的兢兢业业,勤勤恳恳,反倒让白少阳非常的不适应,白少阳总觉得,像这种从来不肯偷懒的人,实在是世间少有的,同时也是不科学的。 并且,小青年也非常的节俭,拥有着小蚂蚁一样的品质,这让白少阳简直无法忍受。如此不科学的品质,似乎是不应该存在的。 一个表现的太过于完美的人,是很容易被怀疑的,同时,这种人也会给人一种不安全的感觉。 表现完美的小青年,同时能屈能伸,不论受到什么样的委屈,居然没有半点反应。他的那一张招牌是笑脸,永远都定格在那里。哪怕是被打骂,依然是那张招牌式的笑脸。 白少阳逐渐觉得小青年的可怕,一个人心里装着多少故事,才会表现的如此,一个人是经历过怎样的挫折,才会如此的波澜不惊。 有这样的人陪伴左右,又何愁做不成大事呢? 相比于情绪多变的赵一鼎和杨瑞,小青年的表现可以说的上是完美。只可惜他看起来太过于瘦弱,有一种弱不禁风的感觉。表面上看起来确实给人一种没有安全的感觉,但是这个小青年鬼点子非常多,不卑不亢,且冷不丁就会放一个大招,总是让人措手不及。 原本觉得生活无趣的白少阳,因为来了这么一个摸不透门路的家伙,于是气氛也就有了些变化。 像这一种培养培养还能用的,是绝对不能浪费的,他不像是那些啥都不懂的愣头青,是属于比较有潜质的一类人。 小青年似乎是一个无名无姓的家伙,只有一个小名,这个小名也非常的有意思,叫作“汤圆”。从他的形象上去看,与“汤圆”还是有所差距的,所以叫“汤圆”这个名字还是有些不妥的。 小青年说自己是在元宵节那天出生的,所以取名叫“汤圆”,这还是他爹花了三十文钱托人取的名字。 说到自己的家庭时,汤圆的眼神总是在回避,总是在躲闪,似乎是有意在避开着什么。 生无名,本无姓,你不会是从石头里蹦出来的吧? 白少阳不相信汤圆是从石头里蹦出的,总觉得他在隐瞒着什么。 “你是个人才,值得本王培养,不过你必须诚实,否则这事很难办啊!” 白少阳故意表现出来有些失望的样子,当汤圆听完这话以后,也是脸色微微有了一丝变化,不是紧张而是慌张。 汤圆的弟弟名字也很让白少阳觉得有些匪夷所思,居然叫小野猪皮,这种惊人喷血的名字也不知究竟是谁想出来的。 “你名叫汤圆,你弟弟叫小野猪皮,这么厉害的名字是怎么想出来的?” 小野猪皮摇晃着脑袋,道:“江阳王,我觉得这名很有趣啊!我总觉得一叫我小野猪皮,我全身就充满着力量!” 赵一鼎和杨瑞虽然很想笑,出于礼貌还是憋住了。 “你这名字是谁给你取的呢?” “小野猪皮,这名字…想表达什么呢?” “这名字是一个爷爷给俺取的,因为那一天刚好有一头野猪闯入俺家,所以那个猎人爷爷就给俺取名叫野猪皮。” “俺很喜欢小野猪皮这个名字,这个名字让我变得更加强壮,像野猪一样强壮是俺的梦想!” 小野猪皮看起来和狗儿的性格非常像,都是那种生龙活虎的熊孩子,但同时又都非常讲义气。 白少阳道:“那爷爷是什么人?为何会在你家出现?” 汤圆插话道:“此事说来话长,在俺家附近有一座山,山上住着一个神秘的猎人,据说年轻时从猎人学堂毕业的。” “猎人学堂?” “这名字怎么这么熟悉?” 白少阳一时有些发愣,总觉得猎人学堂四个字听起来非常熟悉。 第三十九章 江湖梦(一) 猎人学堂? 汤圆道:“这位爷爷留下了一支断箭,这支箭头还有名字,但我并不认识。” 说罢,汤圆把保存好的那支箭从怀里取了出来,有些尴尬的笑了笑道:“这支断箭我一直保存着。” 这箭上只写着两个字“牧尘”,这箭的断裂处写着牧尘两个字。 一支普普通通的箭,为何要刻上名字?这事白少阳百思不得其解,于是便问道:“这老人家后来去了哪里?” 汤圆道:“他一直隐居在我家后山,从未离开过。” “一直如此?” “是的,一直如此!” “只靠打猎为生吗?” 此人别的不会,就是打猎厉害,除了打猎以外,再也没有谋生的手段。 并且神秘老者已经隐居在那地方好几十年了,一年也难得下山一次,上次之所以会下山是因为追一头野猪,机缘巧合之下冲入了汤圆家里,于是才有了取名字的故事。 一个隐居者,且又是几十年不下山,这绝对是一个有故事的人。 他究竟是什么样的身份,为何几十年不下山,这其中究竟有没有什么不可告人的秘密。 不瞒你说,本王倒是对你所说的那个隐居者非常有兴趣,很想会一会那一位隐居者。 “此人实在是怪哉,来去无踪,恐怕想要见到他的真容并没有那么容易,不过心诚则灵,江阳王若有此心意,必然是能够见到他的。” 白少阳淡淡一笑,道:“听你这么一说,本王的兴趣反而更加浓一些了,非得去见一见这位高人才能消除本王的好奇心呢!” 白少阳一会摸摸鼻子,一会又捏捏胳膊,一会又搓手搓手,非常激动。 赵一鼎和杨瑞两个人也是相视发愣,此刻还完全的没有从疑惑中反应过来。 “此事,你们两人有什么看法?” “我曾看过一本书,书名叫空谷幽兰,这本书让我第一次了解到了在这个世界上还是有真正的隐士的。” “是比尔·波特写的空谷幽兰吗?”杨瑞问道。 白少阳咳嗽了两声,道:“现在不是你们讨论文学的时候,本王问的是你们对隐士的了解究竟有多少,为何答非所问?” 杨瑞道:“少主王爷有所布置,这本空谷幽兰或许对你要去寻找隐士有很大的帮助。” 空谷幽兰一书是m国汉学家比尔·波特写的一部关于z国的“寻隐之旅“。他通过二十世纪八九十年代亲身探访隐居在终南山等地的z国现代隐士,引出了z国隐逸文化及其传统的产生和发展的历史,并将其与他正在采访的现状相对照,表达了对z国传统文化的高度赞叹和向往、怀恋,并写岀了他所看到的z国未来发展的希望。 虽然是“寻隐之旅”,但本书的风格并不凝重。比尔就是在描写被摧残的老树时,也要同时让读者看到老树残干上的嫩芽。该书的语言像白描一样优美,富有生机和感染力,而且字里行间透露着z国式的幽默,常常会令读者会心一笑。 因此准确地说,这是一本关于z国传统文化复兴的“希望之旅”。 隐士,似乎只存在于故事之中。他们的行踪不定,来去无影,总是披着一层神秘的面纱。 每一个少年都有一个英雄的隐士梦,希望做一个来无影去无踪的隐士,做好事不留名的那一种。行侠仗义,并且在江湖上还能总是留名的那一种。 气氛被这么一渲染,白少阳便更加有些亢奋起来,自从来到江阳城以来,直到听到有关隐士的故事以后,才真正彻底打通了他的任督二脉。 此时的白少阳,不仅觉得气血很旺,整个人也充满了斗志。甚至急迫的想要去寻找这个传说中的隐士,想当年刘关张三人也是在破茅草房中找到了卧龙先生。 从此以后,刘备的人生便如开了挂一样,遇神s神,佛挡s佛,魔来斩魔,简直厉害的不要不要的。 “汤圆,你说的那个地方一定要带我去,我一定要找到那个世外高人,否则不会罢休的。” 此刻的汤圆也有些小尴尬,或许他自己也没有想到,由于自己的嘴欠,才造成了这样的后果。 此时的汤圆就算是想拒绝也是很难拒绝了,于是便只能硬着头皮答应。 两耳不闻窗外事,一心只想赚银子的汤圆此刻显得有些小小的沮丧。 正在兴头上的白少阳并没有发现汤圆的这一种情绪上的微妙变化,汤圆并不想被其它事情所打搅,只想安安静静赚银子。 要怪只能怪他自己多嘴多舌,否则也不会扯出这么多事情来,此刻哪怕是汤圆不想做这个领路人都不行了。 “让你做这个向导,我不会亏待你的,只要你给本王带路,好处自然是少不了你的,你不是想赚银子吗?如此好机会,为何不把握?” 只要有银子赚,一切都不是问题,这一点在汤圆身上体现的非常突出。 汤圆生活的村子名“叶村”,因为这里的村民绝大多数都是姓叶的,故此得名叶村,但汤圆并不姓叶,他并不知道自己姓什么。 自从离开叶村以后,汤圆也并未想过要回去,他只想快点逃离那个地方,再也不回去。 对于叶村这个曾经生活过十八年的地方,汤圆却并没有多少留恋,因为这个地方并没有给他带来多少欢乐,反而给他带去了诸多苦难。 叶村的人并不喜欢汤圆,就是因为他来历不明,十八年轻突然就出现在了叶村,于是汤圆也就被当作是了一个不祥的妖物。 一个家庭收留了他,可是养父养母对汤圆并不怎么好,不是打就是骂,完全没有把他当一回事。 当汤圆长到十六岁时,终于决定逃离这个容不下他的村子,想要永永远远的离开那里。哪怕是过的再艰难,也没有动摇过回去的念头。 如今已在外漂泊了两年,早已经饱尝过生活的艰辛,意志也变得更加的坚强,只是对于过往再也没有了多少留念。 随着漂泊生涯的开始,汤圆也有了属于自己的江湖梦,这一点和白少阳非常像。 同样的青春年华,同样拥有着梦想。 第四十章 江湖梦(二) 每一个少年都有一个江湖梦。 白少阳迫不及待想要去叶村,虽然汤圆很为难,不愿触景生情,但是看在银子的份上,又不想拒绝,于是便答应陪同前往。毕竟当向导的收入还是非常可观的。 回乡之人,心情总是异常复杂,又如何能够用语言能够表述出来。说五味杂陈都不算是夸张的,那种实实在在的伤痛,只有自己才能真正领悟。 汤圆定然是没有听过“多么痛的领悟”这首歌的,但他却有着想成为是一只飞雁的远大抱负。 一切都只能憋在肚子里,没有任何人可以述说,所谓的同情也并不会真正有。 这一点有过少不得志回乡感觉的人都能够领会,白少阳自然也能领会这种感觉,不过此刻他满脑子想的问题都是如何才能找到那个隐士,那个有些神秘的世外高人。 一个人心中一旦有了疑惑以后,便会陷入到其中,若是问题解不开,更是不会善罢甘休。 白少阳一行十多人,队伍算不算是浩浩荡荡,但也绝不是冷冷清清,看起来总还有点样子。 叶村,一个名不见经传的小地方,一年到头基本见不到来一个外乡人。 憋在家里久了,难免会有点闷骚,所以原本的正人君子,也开始变得有些放荡不羁起来。此刻又正直春暖花开的美好季节,谁又愿意错过这良辰美景。 随行的队伍有不少都是武行出身,他们四肢发达,颇有气势。但平日里也是少有机会好好欣赏风景,如今他们既然一边欣赏美景一边又能赚到银子,对他们而言,恐怕这是世界上最美的差事。 “哥哥,我们真的要回叶村呢?” 小野猪皮看起来倒是还更高兴一些,和他哥哥比起来,小野猪皮更兴奋一些。 小孩子的思维不是大人能够理解的,想问题的出发点也不同。小野猪皮想要回村找自己的小伙伴,在小野猪皮看来,朋友永远是不能丢弃的。 而对于朋友的定义,每一个年龄段的人都会有一个不一样的见解。 一路颠簸,山路十八弯,叶村已隐约可见,真正快到叶村村口之时,汤圆却湿润了双眼。 他走在最前头,望着村口的那株千年老槐树,此刻,老槐树下围坐着一群耄耋老头,他们在那里唠着家常。 一行十几人的队伍,吸引住了他们的注意力,他们把目光投向了向他们慢慢移动过来的队伍。 多少年来,这里平静的如没有起风的湖面一般,今天一群外人的他突然闯入让这些耄耋老人的脸上有了惊恐的神色。 就像看到外星人一样,他们一个个都站了起来,一双手也不知该往哪里放。 近了,汤圆越走越近,终于看清楚了这株老槐树,同时也看清楚了这些老人们脸上那如老树皮一样的皱纹脸。 “这娃子怎么这么脸熟?” 一个老人举着拐指了指汤圆,一脸的疑惑,另一个老人突然激动起来,道:“这娃子不就是两年前离开叶村的汤圆吗?怎么,是他回来了?” “汤圆?” 老人们议论纷纷,纷纷开始七嘴八舌的讨论。 “你是汤圆?” “哈哈!怎么,你没死外面?” 一个老人发笑着,道:“你还回来干什么?这里可不欢迎你这个外乡人。” 村里的老人对汤圆的厌恶之感表现的非常明显,且丝毫都不掩饰。对于汤圆这个并不属于自己大族大宗的人,是格外排斥的。 赵一鼎和杨瑞这些外人自然是对于情况不怎么了解的,所以依然是非常客气。 白少阳让几个随从把准备好的一些小礼物分发给这几个老人,当这几个老者收到礼物以后,态度明显就好了不少。 “这位客官,我看你气宇轩扬,天庭饱满,实在是一个人才,不知大驾光临我们叶村有何指教呢?” 站立在人群之中,白少阳鹤立鸡群,是其中最靓的仔。 这些老人看来,来到他们村子是没有道理的,这地方并没有什么名川大山,也没有什么名胜古迹,更没有圣贤的衣冠冢。 “不知这位小少爷来我们这里究竟是要做什么呢?” 对于这些吃饱了饭没事干的老家伙而言,他们每日最大的乐趣就是坐在村口对于来来往往的人进行“批判性的教育”,这成了他们生活的一部分。 平日里,并不会有一个外乡人路过这里,大多数时候他们只会见到冷冷清清的风沙。风沙才是他们的朋友,雨的舞动是他们最喜欢听的音乐。 然而今天实在有些反常,让这些老人们错愕不已,刚开始这些老人怎么也想不明白到底哪里不对劲,但是很快他们就想明白了,不对劲的地方就是汤圆,这个令他们觉得有些讨厌的家伙。 但是他们现在想不明白,为何汤圆会和这些人在一起,在这些老人看来送给他们礼物的这个少爷是高高在上的,而汤圆者是低贱的,他们不应该会在一起。 于是这种场面让这些老人觉得有些尴尬,接下来便不知道说什么。 白少阳给几个老人问了好以后,继续问道:“请问这地方是叶村吗?” 其中的一个老者点了点头,道:“这里是叶村,不知小公子来这里有何贵干?” 得到老人的答复以后,白少阳转过头去对众人说:“没错,就是这里了。”然后看了看汤圆,道:“你的家在哪里?能不能带我们去看一看?” 汤圆道:“茅屋太过于简陋,怎么好意思让…让…让你们住。” 白少阳道:“此话说的就太过于客气了,我们来这里不是享福的,我们是为了寻找隐士来的。” “寻找隐士?” 几个老人有些纳闷,道:“我们为何不曾听说过叶村有什么隐士?小少爷不会是被哪个没安好心的兔崽子给骗了吧?” 说罢老人又盯着汤圆,露出了坏笑。 汤圆知道老人是在指桑骂槐,但也并不急着辩解,提高了嗓门道:“既然小王爷不嫌弃,就到我家去住一宿吧!” “小王爷?” 老人们纷纷露出了惊恐的神色,嘴巴也是张的大大的。他们的额头上甚至冒出了冷汗,手脚也开始哆嗦起来。 第四十一章 江湖梦(三) “哎呦!” “这一切恐怕…恐怕都是误会!” 误会!都是误会! 老人们瞬间看汤圆的眼神便有了不同,不再是冷嘲热讽的那一种眼神。 幼而不孙弟,长而无述焉,老而不死是为贼! 这种翻脸比翻书还要快的人,实在是可恶,不仅可恶,而且该杀。活着浪费空气,浪费空间。 面对这一幕,白少阳还并不了解,只有汤圆心里最清楚究竟是怎么回事。 虽然汤圆心里很苦,但是汤圆不说,选择回避是最好的方式。 “呦…嘿嘿” “汤圆,真是没想到啊!你小子也会有发迹的这一天,真是老天爷给面子,让你攀附上老爷了。” 老人们的态度变得温和,笑容也瞬间比这阳光还要灿烂。 白少阳也从中听出了一丝不对劲,只是究竟哪里不对劲还有些懵。 直肠子杨瑞看到几个老人很热情,便问道:“莫非你们和汤圆很熟?他可是叶村的名人?” 人一旦不要脸起来连自己都害怕,其中一个老者道:“我们对待汤圆这孩子就如同对待自己亲人一般,我早就预料到这娃娃将来一定会有出息的,果不其然。” 汤圆也是礼貌一笑,并没有揭穿他说的谎话,依然表现的非常淡定。 在这些长者们的目送之下,白少阳一行朝汤圆家的茅草房走去,这茅草房的寒酸程度简直不能用语言可以形容的出来。 很快,汤圆发迹的消息很快在叶村传播开来,没有人会想到汤圆这个曾经差点被逐出叶村的家伙会有今天。 茅草房外,一个弓背的老汉正在用锄头在给一块土地除草,他的背已快弯成一张弓的形状,脸上更是已经读不出任何的表情。 一个流着鼻涕的小姑娘从远处跑来,张开双臂,她看见了汤圆正朝这茅草房走来。 近了,越来越近了。 白少阳远远便站住了,看着这破败不堪的茅草房心里五味杂陈,此刻甚至有些挪不动步子。 “前面便是我的家了,只是这家…” 汤圆想说些什么,却像被什么东西给堵住了嘴巴,嘴巴张在那里,却没有声音发出来。 茅檐低小,溪上青青草…还有鸭子拍打翅膀,飞溅的水花在阳光之下闪闪烁烁,就如一颗颗宝珠。 白少阳深吸一口气,又伸了一个长长的懒腰,心情也无比之好。 那奔跑过来的女孩也是眨着乌黑眼睛,跑的也非常疾速,就如一支飞入云霄之箭。 这女孩是汤圆养父的女儿,汤圆的妹妹,虽是穷苦人家的女孩,如今已出落成了一个亭亭玉立的姑娘家了。 “嫣儿” 小野猪皮飞速先跑了过来,展开双臂,想要来一个拥抱。 小姑娘跑开了,脸上还有些羞涩,或许是因为离开太久的缘故,小姑娘有些紧张害怕。 “是我!” “我是小野猪皮呀!你怎么不认识我了?” 两年时间,算不上有多么长,但对于身体正在发生巨大变化的孩子们来说,两年时间足以改变一切。包括他们的容貌、性格和秉性。 看到这一幕,白少阳也有些不忍,见过太多离别以后,于是也就不愿意看到相聚。 在经历了一番离别以后,汤圆和小野猪皮的养父养母此刻见到他们的到来,一时之间也有些惊愕。 接下来,没有多少惊天地泣鬼神的伤感场景,一切都平常的不可思议。 回来就好,回来就好。 汤圆的瞎眼老母拄着拐杖蹒跚而行,只是这人数众多的来宾差点把两位老人家给吓尿了。 “莫不是我这娃娃犯了什么罪不成?” “你们…你们是官府的人吗?” 弯着腰的老汉脸上的惊恐表情让人心酸,他的双手由于长年劳作,已严重变形。 汤圆虽不怎么喜欢这个家,但对于过去的那些事情已经不愿再提起,毕竟那都已经成为了过去。不论如何,这毕竟是曾经收养过的人。 漏风漏雨的茅草屋,实在不是人住的,毫不夸张的说,江阳府的牛棚都比这破败的茅草屋还要豪华不少。 这地方简直就不是人住的。 这种场面简直令人不忍直视,这种骗人眼泪的场景,还是少看为妙。 “家人重逢,更应该高兴才是,何必如此愁眉苦脸呢?” 家家有本难念的经,故此白少阳也不想去刨根为底,此番前来的目的他并没有忘记,不能被这些感情琐碎之事影响。 不过,看到这破败的家,漏风漏雨的茅草房,还有汤圆家里的种种状况,白少阳还是有些难受。 虽然白少阳并没有打算做一个救世主,但汤圆毕竟是自己的人,看到他家里的如此窘境,若是不出手帮助也是说不过去的。 能够用银子解决的问题,实在算不得是什么问题,茅草屋可以修缮,最多就是几十两银子的问题。只要汤圆对白少阳忠诚且忠心,这都不是什么问题。 因为汤圆家里的茅草屋实在太过于破败,属于外面下大雨里面下小雨的那种,基本上可以断定住不了人。更不可能住得下他们这浩浩荡荡的十几个人,于是白少阳便决定让自己的队伍安营扎寨,等到明天再去寻找隐士。 自然,白少阳也是做足了功课的,随身携带巨大帐篷,为了登山你准备了登山装备,当然还有干粮等补给。 老天爷也非常照顾白少阳,天气出奇的好,气温也非常的适宜,这种天气,是最适合爬山和做户外运动的。 随行队伍在汤圆家外的一块开阔地方驻扎了下来,并开始生火做饭,一切都是有准备的。美食自然也是少不了的。 每一个人的分工都很明确,恪尽职守,做好自己的本职工作。 几个武行负责安保工作,虽然他们能力不是最强的,但是对付一般蟊贼是绰绰有余的。 汤圆所说的这座山很神秘,非常幽深,叶村百姓一般都不怎么上这座山,因为这山地势凶险,想要靠徒手攀盘几乎不可能,所以能够住在这上面的人,也就可以断定,绝非普通人。 第四十二章 江湖梦(四) 但所有的准备工作做充足以后,所有准备爬山的人都抖擞精神起来,他们的目的也非常明确。 目的就是为了爬山,爬山就是为了寻找传说中的世外高人,仙风道骨的隐士。 此时,白少阳隐约有一种身在江湖的感觉,是的,就是这种感觉。有侠义,有期待,同时亦有热血。 更为重要的是,还拥有着神秘的侠客和高深莫测的隐士。 试问,这不是江湖是什么? 正式出发了这一天,汤圆的养父养母以及其他的几个孩子也都,迎送了出来,他们家里从来没有这么热闹过。 虽然驼着背,弯着腰,但是汤圆养父的脸上却多了一些血色,他的钱袋子也沉甸甸了不少。有这么一个出息的儿子,老汉乐开了花。 “山上地势凶险,你们要小心注意,若是寻不到真人就快些回来,不要逞强好胜,以免被猛禽所伤。” 老汉喋喋不休的嘟嘟囔囔,他已经很久很久没有说这么多话了,话匣子一打开,便再也关不上。 面对一个即将开启的神秘世界,白少阳等人自然是非常激动,也是充满期待的。 此时,在白少阳的怀里还藏着一把mh1856手枪,这只有他自己才知道,不到万不得已的时候,这把手枪是不可能会被使用的。 所有的装备就位,众人也是相互配合,在工具装备的使用下,攀登这座山消耗的能量便少了许多。保持体力和能量非常重要,合理的分配自己的体力也同样重要。 人多力量大,在众人的共同努力下,众人遇沟架桥,越过一道又一道洪沟,只为找到那神秘隐士的藏匿之地。 这地方汤圆曾冒险来过一次,差点把小命交待在这里,幸亏他身手敏捷,否则也不可能有机会遇到白少阳,更不会有接下来的这样故事发生。 那就是那唯一的一次,汤圆只见到了高人的一个背影而已,并没有见到真容,于是心里便更多了几分好奇。一个人一旦被说得神乎其神,他的价值就会变得更大。 一个人的他的身份越神秘,就越容易让人感兴趣,这个道理自古以来一直如此。 白少阳一行翻山越岭,到处搜寻那神秘的隐士,却始终没有任何收获,哪怕是有汤圆这个本地的向导,也并没有起到太大的作用。 高人毕竟是高人,他的藏匿之处又岂是凡人能够知晓的。 得来全不费工夫的东西,向来不会被认真对待,唯有经历过艰难困苦,才会真正的被珍惜和爱戴。 找寻隐士高人遇到巨大困难和挫折,白少阳不免有些沮丧,同时原本的期待和激情也在逐渐散去。 好不容易来一趟,不说满载而归,总要有一点收获这是真的。无功而返,这丢的不仅仅只是面子,还有更宝贵的时间。 现在大家一筹莫展之时,突然间出现了一个牧童,这个牧童骑着一头青,悠闲走来。众人皆是有些愣住了,这幽深的森林里面出现这么一个小童子,这是极不正常的。 小童看到白少阳等人,却是当作没有看见,依然在自顾自的逗乐这青牛。他那悠闲自在的表情,似乎不把眼前的一切当一回事。 “这个娃娃倒是挺有意思?” “骑着一头青牛,难道这是把我们当空气吗?” 三人行,必有脾气火爆的。 “你这童子,为何会出现在这深山老林里?快快从实招来!” 白少阳行军队伍中的一个低级护卫用手指着牧童,厉声道:“你从哪里来?要到哪里去?” 牧童依然不把眼前的一众人等当一回事,连开口说话都省了。他干脆就闭上了眼睛,嘴里面还哼着小曲,更加的悠闲自在。 等等! 白少阳让身边的护卫收敛,自己温和的问道:“小童,打扰你了!不知你这是要到哪里去呢?” 小童嘴角微微露出一丝笑容,道:“这位公子哥说话倒是相对好听一些,不像那个猪头,简直满嘴喷粪!” 护卫彻底被恼怒了,举起手中的琅琊榜便要捶打牧童,白少阳呵斥道:“快些退下,不得如此莽撞!” 何为大丈夫?能屈能伸也! 按照常理来说,在这荒郊野林是不该出现这么一个童子的,且这童子在看到这么多人以后,并没有丝毫的恐惧,这就更不符合常理了。 白少阳觉得这童子的身份并不简单,说不定能够从他的口中打探到一些自己需要的消息。 “你们快些把路让开,我此刻正着急赶路呢!” 白少阳道:“不知小童究竟要去哪里?此处方圆几里荒无人烟,难道你就不怕危险吗?” “危险?” 小童哈哈大笑,道:“这位公子觉得有谁能够伤害的了我吗?”小童说话的语气完全不像孩子。 “倒是你们,来这里做甚?” 小童并没有回答白少阳的问题,反而反问了他一个问题。 白少阳直言道:“我们来此是为了寻找隐士,一个世外高人。” 牧童笑道:“原来如此,不过你们可以回去了,你们找不到他的。” 这是为何,为何找不到他?你如何知晓。 “不要被这黄口小儿所骗,不用理会他,我们继续寻找便是。” 说话的人是汤圆,这是他第二次与这个小童相会,故此比较清楚这个小童的底细。 是你! 小童看到汤圆时有些讶异,但还是继续说道:“你们要找的人已经去远游去了,一时半会不会回来。” “没关系,我们可以等!”杨瑞道。 “呵呵?” “等?” “你们知道他几时回来?若他十年后回来,你们就在此等他十年吗?十年也就罢了,若是百年呢?” 白少阳听的有些迷糊,不知小童说的究竟何意,十年…百年,没有谁出去玩会玩这么久的,这是不科学的。 “小童所言未免有些太过夸张了吧?若你只是玩笑,希望你适可而止。” 牧童手里的一条细鞭轻轻摇晃,打在青牛后背上,青牛摇摇晃晃挤开人群,朝前方而去。 远远传来一句:回去吧!你们要找的人早已离开。 第四十三章 江湖梦(五) 待到这小童走远了,众人还没缓过来,不知这小童究竟是何方神圣,为何如此狠催。 这小童方才走了,又见一小童笑吟吟地骑着黄牛,横吹着那管铁笛,正过山来。 白少阳见了,便唤那个童子:”你从哪里来?认得前面那个童子么?” 这小童也是不理睬,只顾吹笛。白少阳连问数声,小牧童呵呵大笑,拿着铁笛,指着白少阳说道:“你来此问,莫非要见那隐居高人么?” 白少阳大惊,便道:“我还未说,你这牧童,如何得知?” 小童子笑道:“我早间时在草庵中服侍师傅,听得师傅说道:“有一个什么江阳王会来拜访他,让我来迎接迎接,只是我师傅现在出门狩猎去了,不知何时才能回来!” “胡扯!方才有一小童说那隐居高人出门远游去了,你这里又说他打猎去了?究竟谁说的是真的,谁说的是假的?诓骗我对你们有什么好的?” 小童只是笑了一声,也不回应,又吹着铁笛转过山坡去了。 白少阳寻思道:“这小童究竟是谁?又为何知道我来找谁?” 白少阳总觉得有一股神秘力量在超控着他,他的行踪似乎被人所操控着。但却又不知道究竟被谁所操控,这背后的力量强大到让白少阳有些窒息。 连续出现的两个小童,一定预示着些什么,白少阳总觉得有什么事情要发生。 “继续往前!不到黄河不死心!” 此刻,汤圆也是卯足了劲想要证明自己的作用,要不然便会觉得丢尽了脸面。 这荒郊野岭的破地方,实际上并不怎么适合隐居,因为瘴气很重,很容易就捂出毛病来。 人是铁饭是钢,一顿不吃饿慌慌,于是白少阳决定先休息休息,等吃饱喝足了再找寻隐居高人。 于是众人开始从口袋里拿出准备好的干粮和水,准备回报肚子,然而休息片刻,再继续出发。 此时,虽是暮春,但天气依然诡异。也不知是因为山中天气多变的缘故,还是心情不爽的缘故。又或者是因为遇到挫折,而有所不痛快的缘故,白少阳总觉得有些心神不宁的感觉。 汤圆,你不会是骗我的吧? 白少阳笑着问汤圆,虽然心里还是不痛快的,但是嘴里却没有表现出来这一种不痛快。 此刻的汤圆其实还是有些懵逼的,因为他自己也搞不清楚这究竟是怎么一回事,特别是当两个小童陆续出现以后,就彻底让他觉得有些抓狂了。 不仅是白少阳,汤圆也觉得自己似乎是掉入了一个无底的深渊之中,又似乎是落入了一个圈套之中。 赵一鼎和杨瑞两人二话不说架起汤圆,并且表情也不再是温和的那种,出现这一幕白少阳也没有想到。 “汤圆,我们兄弟两人想找你聊一聊,请借一步说话。” 把汤圆强行拖走以后,赵一鼎和杨瑞露出了狰狞的面容,他们俩手里还拿着匕首,在汤圆的面前晃了晃。 “你小子,究竟在搞什么鬼主意?” “快点如实交待出来,否则休怪我们兄弟两人对你不客气。” 汤圆脸不红心不跳,也不反抗,道:“你们还不是我的对手,不过看在王爷的面子上,我不与你们计较,快些放开我,否则休怪我不客气!” 杨瑞看了看赵一鼎,笑道:“这小子还真把自己当成了武林高手,会耍一点花拳绣腿的功夫而已竟然如此嚣张,要不…我们给他点颜色?让他知道我们的厉害。” 赵一鼎道:“还是放开他吧!若是少主爷知道我们搞汤圆,恐怕脸色也会不好看吧?何况我们又没有证据,这样做确实有些莽撞。” 两个性格迥然的人对于如何对待汤圆产生了分歧,人总是要给自己铺路的,不然大祸临头之时还不知道给谁数钞票呢。 杨瑞道:“实话实说,我并不相信会有什么隐居的室外高人,这太荒谬了!” 赵一鼎道:“在这个问题上面,我们两个是出奇的友好!我认同!” “迂腐!无知!可笑!” 汤圆给了赵一鼎和杨瑞三连击,非常愤怒地表达了自己的看法。对于赵一鼎和杨瑞的这鼠目寸光的观点给予了强烈的回应。 虽然汤圆并不迷信,但还是坚信一些灵异事件的存在着,因为这些事情真真实实的发生过,有些就是在他的身上。 “你们无非就是不信任我而已!” “又或者是你们对我有什么看法吧?” “难道你们对自己就这么没有自信嘛?” “我不清楚你们究竟想要干什么!” 杨瑞给了汤圆一个嘴巴,道:“你这个妖言惑众的家伙!我早就看你不对劲了!” 人性的真善美,此刻体现的淋漓尽致,真实的不能再真实了。而赵一鼎和杨瑞也是第一次做这种事情,充满了刺激和挑战。 动用私刑,把汤圆当成罪犯来对待,也不知道是怎么想出来的,脑袋突然的抽风导致了他们的这种举动。 “别忘了我们出来干啥来的!”赵一鼎咬牙道。 杨瑞道:“兄弟,我觉得这小子或许真的啥都不知道,可能真的是我们搞错了。” “知错能改,就是好同志!” 白少阳突然出现在赵一鼎和杨瑞面前,并给了他们一人一记闷棍。 “真是太不懂事了,差点又坏本王好事情,你们咋就这么随便呢?” “能不能给团队省点心,让本王少操点心,这样子做对你们有什么好处?” 白少阳把赵一鼎和杨瑞敲晕以后,当才觉得舒服一些。如果不能让他们安静,就只能换一种方式让他们安静。 白少阳这样做也是完全做给汤圆看的,让汤圆知道,自己对他的信任,从而彻底打消他心中的疑虑。 因为,在连续遇到两个小童以后,白少阳对汤圆已经不怎么信任。但是为了大局考虑,只能用这种方式安抚他们。 虽然这种方式有些残暴,但效果非常好,同时也给了赵一鼎和杨瑞一点颜色,让他们明白不是什么话什么事都可以随便乱说随便乱搞的。 第四十四章 江湖梦(六) 眼前一幕,让汤圆感动不已,没有什么是比信任更加让人动容的。 “你真的还相信我,相信我所说的都是真的?” 在遇到困难和麻烦的时候,选择和自己的人站在一起并没有错,给予绝对的信任非常重要。 因为迟迟不能找到隐居高人,队伍中不少人已经有了一些消极情绪,甚至不再相信会有什么所谓的隐居高人。 白少阳作为这其中的主心骨,自然是不能退缩的,更不能表现出来有任何的怀疑,他必须坚定的相信。哪怕心里不相信,嘴上也不能表现出来。 江湖套路向来都很神,对于这一点,白少阳早已经看的透透的。 不安分的人总是受人待见,且他们也是属于极其不好管理的那一类人,不给他们一点颜色瞧瞧,说不定还会惹出事情来。 二个自诩为天之骄子的文科高材生,来到一个与自己世界迥然不同的社会,然而又以自己以往的世界观来看待这个社会,这是极其不妥的。 所以,白少阳决定定要责罚赵一鼎和杨瑞,否则难以让众人都守规矩。 在领导能力这一方面,白少阳也很清楚地意识到自己并没有那么强的能力,自己的掌控能力还太过弱。 汤圆没有辜负白少阳的期望,凭着记忆和第六感,最终找到了一座隐匿在密林中的“庙宇”,就是这一座庙宇,就是这一座庙宇里面住着隐居高人。 “是这里了!” 汤圆终于能够放松一下,否则他恐怕就很难解释清楚了。 这庙宇看起来并不普通,虽然年代久远,但还是可以看出来是一座极其有特点但庙宇。只是这庙宇此刻早已经没有了往日的风采,坍圮以后,已不知经历过多少风雨剥蚀,如今早已经不成样子。 白少阳不敢相信,这地方会有人住,虽然这破庙宇已经比汤圆家的茅草房看起来要高大上不少,但是还是让人觉得很寒酸。 众人已经停步在了破破庙宇几十步开在的地方,现在正商量着,让谁先进去,毕竟大家对于里面的情况都不了解,谁也不想当炮灰。 万一有什么危险,恐怕连逃跑的时间都没有。 汤圆主动请缨,第一个进入庙宇,众人在外面等候消息。 距离上一次来这里,已过去六年,凭着记忆再一次找到这个地方,此刻思绪纷纷,有一些复杂有一些凌乱,还有一些心酸和无奈。 上一次走到这里,纯粹属于无心而为之,而这一次是带着目的而来的,自然心态是不同的。 此时,荒草长的也更加繁茂,就连那庙宇的台阶之上也布满了青苔。 陋室空堂,当年笏满床;衰草枯杨,曾为歌舞场。 蛛丝儿结满雕梁,绿纱今又糊在蓬窗上。 这场景,极像是昔日那达官显贵之家衰败后的场景,如此形容还不能够贴切表达这一切。 迈着小步,汤圆走起来有些踉跄。 在外久等的白少阳见汤圆一直不出来,便亲自上阵,准备去探一探这武穴龙潭,众人想劝,却执拗不过。 从外面往里看,这庙宇并不大,也并没有那么幽深,但是一旦深入,情况却又大不相同。 当白少阳一足踩进杂草没膝的古庙宇外院之时,突见一只山鸡飞起,这让他惊起冷汗来。 还有更惊悚的,此刻一条草蛇突然横过脚面,白少阳差点一脚踩上去。 这地方,莫不是鬼宅还是什么? 白少阳自说自话,想要转移思绪,尽量让自己平复一下心情,如果此刻折回去,那就真丢大脸了。 一波未平,一波又起。 突然之间,一只落野的山猫一个剪步跃上墙头,那步伐简直就像是凌波微步。 “我去!” 白少阳叹了一口气。 不知什么时候,白少阳发现各种小虫已经爬满了自己的衣裤,小飞蛾长短的身影回旋在视线内外。 各种蜘蛛网封住进去的脚步,此刻已经是进退两难,眼前更是一片迷茫! 这时白少阳手中的探测仪却突然响起,白少阳不得不怀疑,在这底下埋着什么东西。 喘气声不知不觉也开始加重起来,目光所到之处皆是各种神奇。 白少阳确认这是庙宇的中心位置,于是眼珠子紧盯着,唯恐走眼错过什么。 这地方,太刺激了。 内心却是一半的恐惧一半的惊喜。 幸亏手里带着工具,甩开胳膊帮子使劲的往那响声最亮之处挖掘,粗气伴随着大汗,一阵争分夺秒,酣畅淋漓之后,松软的黄土层中发现了少许颗秕粒枯的五谷杂粮,再往下掘时惊喜地发现了一块硬绑绑的东西。 莫非这下面是宝物? 此时,汤圆也摸到了这里。 这时对目灿然,丢开手中掘土家伙俯下身去,干脆用大手加小手小心翼翼地向下掘去,慢慢地见到东西的小半部分,白少阳脸上晶莹而靓丽的汗珠一滴一滴渗进土层中,不多时,方寸不足的金属物件被黄土层薄薄的裹着,白少阳伸手将得之不易的珍宝捧出深深的土窖,木子弓起腰子又下掘了好一阵子后发现物尽土坑露底才肯作罢。 “嘎呀……” 一群红嘴山鸟从山顶飘落古柳稍作停留后,又很快飞入一孔窑顶老巢,天色已晚了。 白少阳苦笑一声,差一点忘记自己是来这里干什么的,隐居高人没有找到,宝物倒是挖到不少。 这些宝物究竟是谁埋藏在这里的,它们是谁遗留下来的,这又成为了一个谜。 隐居高人是否还在,这又是否是他的遗留之物,这或许也要成为一个谜。 通过清点发现,所挖掘出来的物品大多都是“法器”,姐是一些祭祀之物,按照迷信说法,这些东西被埋入土里再被挖掘出来,是极不吉利的。 这些法器的主人究竟拥有着怎么样的身份?为何又要把这些东西埋葬在这里? 或许真如那个童子所说,隐居高人真的出去远游去了,至于什么时候回来,或许真的有可能遥遥无期。 白少阳不想就这样离开,目的没有达成,有一种很失落的感觉。 第四十五章 江湖梦(七) 是啊!这的确是有些奇怪,谁又会在这种地方埋下东西呢?这事实在是很难想清楚究竟是怎么一回事。 汤圆上次来时,所见场景也并没有如今这么荒凉凄惨,这是极不符合常理的,就像是来到了另外一个地方。虽然直觉告诉他并没有走错,但眼前所见到的实在太过古怪。 这地方,简直就像是荒废了一个世纪那么久远,或许说一个世纪那么久远都还不算是夸张的。 有些等待,似乎总是需要那么久,有缘人不是那么容易遇到的。并且,当一个人对于所认知的东西不够时,又常常觉得有些恐慌。 呼~风儿缓缓飘浮而过,轻柔而又令人觉得舒服,若不是因为实在不能理解这奇特场景,早就离开了这有些诡异之地。 此时,整个世界就只剩下了两个喘着粗气的人,一个是白少阳,另一个是汤圆。 这也是他们两人第一次在一个特别的环境下相遇,并且也共同面对一个问题,此刻,抛去身份问题不说,他们两个人都是渺小的尘埃。 渺小的人类,在探索世界之时,才明白自己究竟有多么的渺小,对于未知依然还有很多很多。 此刻,白少阳也意识到自己不能走出去,自己的队伍也进不来,里面与外面被一股神秘力量阻挡住了。 头疼的事情还是发生了,虽然已经预料到可能失联,只是没有想到会来的如此之快,容不得他思考该怎么应对突然的失联。 通往外面的门似乎是被关上了,至少此刻不论是白少阳还是汤圆他们都没有办法离开这里。 或许是因为做了一些不该做的事情,白少阳和汤圆被囚禁在了庙宇里,现在他们唯一能够做的事情就是等待,等待奇迹出现。 奇迹出现的概率实在是太低太低,故此,白少阳和汤圆只能选择自救,自己找到一条可以出去的路。 为了能够顺利离开,他们手里的东西只能乖乖放下。 残阳喋血,孤鸦归巢,密林深山里的夜幕世界即将到来。 望着摇摇欲坠的落日,白少阳挤出了一丝微笑,道:“看来,你我今日要在这里过夜了,实在没有想到啊!” 生活总是充满戏剧性,许多事情不是自己能够预料的到的,生活的套路总是让人摸不着头脑。 在山上过夜最怕的就是猛禽和突然下降的气温,当然还有狡猾的野狐,此地正是多产野狐的地方,这些野狐甚至有通灵的本事。 白少阳打了个哈欠,逐渐有了困意,不过他可不敢麻痹大意,否则可能怎么死的都不知道。 白少阳看了看汤圆,开完笑道:“这一切不会是你的套路吧?你把我们引诱到山上来,然而把我们一个一个干掉!” “少主爷,这不能!汤圆可不是这样的人,怎么会做出这种龌蹉之事呢?” 汤圆急促的喘气,脸也是憋的通红,极力的想要解释清楚,证明自己的清白。 夜,就这样无声无息的降临了。 白少阳怎么也没有想到自己还有机会经历这么刺激的事情,因为寻找隐居高人,而被困在一座神庙的庙宇里过夜,这剧本脑洞有些大。 一个人在无聊的时候,通常情况下都喜欢时间快点过去,为了能够打发时间,无所不用其极。而现在,除了聊天打发着无趣的时间以外,也实在是没有更好的办法。 聊天总是需要话题的,否则会出现尬聊的场面,不论聊什 么都没有什么问题,问题是能不能聊的很愉快。 由于站的时间实在太久,难免会觉得有些腿酸,只是这地方实在太恶心又实在不敢蹲下。 如果不说话聊天打发时间,又该怎么度过呢?不得不说,当一个人特别无聊时,他便会觉得时间过得很慢很慢。甚至有时候会出现许多的错觉,这种所谓的错觉实际上只是一种幻觉。 当夜越来越深以后,白少阳愈发觉得周围的环境变得诡异起来,如果说落日之前眼前所见到的情景已经足够不可思议,那么落日之后听到的声音,可以说是有点慎人。 虽然汤圆近在咫尺,可白少阳却并不能感受到他呼出来的气息,由于温度已经降到了冰点,白少阳甚至觉得周围的一切正在被冰冻起来。 虽说山中的气候多变,但是变化的如此大,还是让白少阳有些难以理解的。 昼夜温差大,这一句话从来都只是一句口头禅,一直以来和白少阳没有半毛钱的关系。可是现在,当昼夜温差大真正发生在自己身上以后,白少阳恨不得给自己一个耳光。 树叶发出飒飒作响之声,虽然摇摆幅度并不算很大,但依然能很清晰听出。 “你,没什么事吧?” 白少阳问了一句,想知道此刻汤圆情况究竟如何。 “我还好,就是觉得有些冷。” “这地方你不是熟吗?” 汤圆有些尴尬,实话实说这地方他并不熟,不仅不熟,还有些陌生。 现在汤圆也学聪明了一些,不直接回答直接不熟,免得有些尴尬,转移话题道:“我也没想到变化会如此之大。” 汤圆也不能解释为何这里会发生如此之大的变化,短短几年的光阴,这里似乎经历过百年的变迁一般。 或许沧海桑田,有些变化不是凡人能够理解的。现在,汤圆能做的只有借用迷信来安慰安慰自己。 “这山上会有什么猛兽?若是真的来了,你我恐怕抵挡不住它。” 白少阳下意识的摸了摸内衣里面的手枪,不安的心才稍微缓和了一些。 “有野狐,它们的眼珠子会发出蓝色的光来!” “狐狸?” 狐狸有什么可怕的?相比老虎这种猛兽,狐狸的战斗力是可以忽略不计的。 “少主爷,可不能小看这些野狐,它们通人性,会变化…” 汤圆越说越邪乎,巧啥如簧,简直比蒲松龄还能编鬼故事。 狐狸通人性,会变化。这是影视作品中才回出现的桥段,白少阳没少看聊斋,对于野狐变幻成美女吸收男子阳气的故事特别入迷。 “这倒是有意思啦,本少爷倒是想看看这野狐究竟有什么本事呢!” “野狐能够变幻成人形,一旦被它们缠住,多半性命不保。” 白少阳全当汤圆在讲鬼故事打发时间,故此没有相信他说的话。 白少阳打趣道:“这么说来,你定是见过这野狐幻化出来的美女啦?怎么样?你说给我听听。” 汤圆吞了一口吐沫,道:“我也只是听老辈人讲起过,并不曾亲眼所见。” 第四十八章 江湖梦(八) 由于在山森之中修炼已久,且这些野狐又经常混迹于孤坟庙宇之间,不经意间却又多增添了一些灵气。据说一些小野狐还能学书童们背古诗词,对对子等,当然这些都只是捕风捉影的传闻,并不怎么值得相信。 不过存在即为合理,有此传闻必然有其原因,所谓空穴来风也未必。 “野狐念书?” 白少阳嘴巴大张,觉得脸更加冰凉了一些。血液也似乎在加速被冰冻,整个人也僵硬了不少。 他现在的这一种状态,有一点类似于小时候听邻居家的阿婆讲那些哄骗小孩睡觉的乡村鬼故事。 不过,鬼不会随便伤害好人,大多数时候鬼都是以“冤有头债有主”的品质去做事的。 把野狐与鬼联系在一起以后,白少阳却觉得有些毛骨悚然起来了,特别是当今天挖掘了一次宝以后,愈发觉得自己可能得罪了有些神灵。 “大人们总是喜欢用鬼怪来恐吓小孩子,所以编出来了许多的鬼故事,真正遇到鬼的人恐怕早就去见阎王了。” 月影斑斑,脚下的月光也似乎有灵性,不仅会移动而且会不停跳跃。 “你见过野狐吗?” 汤圆郑重其事问道。 “当然见过!本少爷什么没见过?开玩笑!” 面子不能丢,没见过也要说见过,书上见过也算是见过。 汤圆点了点头,道:“不过,着座山上的野狐可与普通野狐不一样,它们虽然个头小,但是它们更狡猾。” 汤圆说的神乎其神,白少阳差点就真的信了他的话,若不是因为实在无聊的厉害,也不会和他瞎聊这么多。 “说的好想你真的见过一样…” 白少阳自言自语着,却没有注意到有一个物体正在靠近他。或许是因为身体被冰冻的厉害,身体已经失去了知觉的缘故,白少阳对于周遭的环境已经没有了任何的感觉。 一个软绵绵的小家伙正在靠近白少阳,它试探性的用前爪碰了碰白少阳的身体。小家伙的外形的确很小,就像是一只乖巧的小猫咪。性情也似乎是温和的,并不怎么暴躁。 它的动作温和到几乎感觉不到它的存在,毛茸茸的身体甚至让人觉得有些温暖。这突如其然的温暖让白少阳有些不淡定了。 这种莫名其妙送温暖的行为让白少阳觉得有些不可思议,同时原本僵硬的身体也有了更多感觉。身体上的各种感官系统也正在复苏,思维也开始变得敏捷了一些。 小家伙在白少阳身体上缓慢移动身躯,动作不仅缓慢且温和。 “野狐?” 虽然白少阳脑子里早已经跳出了野狐两个字,但是却还是不怎么敢相信这就是野狐。 “这家伙不会是把我当成它的家人吧?” 作为一个爱护野生动物的好青年,白少阳从来不吃野味,不仅不吃野味,且拒绝任何伤害野生动物的行为。所以一般遇到小动物时都会很热情友好的招待他们。 当小家伙快要爬到白少阳的裤裆时,白少阳终于忍不住出手了,一把抓住了这毛茸茸的小家伙。 嗷… 小家伙嗷嗷叫了几声,声音有些娇气,但依旧没有离开白少阳的身体。 “有一个小家伙爬在我身上,摸起来毛茸茸的,但似乎却是很温柔,它并未向我发动攻击。” 此时的汤圆也被这种小家伙所缠绕着,此时这种小家伙总体上表现的非常温和,并不暴躁。 想要张口说话的汤圆遭遇了困难,小家伙用尾巴堵住了他的嘴,使得他不能发出声音来。 爬到白少阳身上的这种毛茸茸家伙越来越多,但这些家伙却并不主动发出攻击,动作悠闲自在。 不过,这些小家伙虽然并不主动发动攻击,但却让白少阳觉得奇痒无比,有一种百爪挠心的酸爽之感。 “小伙子,你胆子挺大啊!竟然敢到神庙来撒野,是谁指使你来的!” 白少阳不知此刻这声音来自于何处,只觉得脑袋一阵嗡嗡的响,令他心神不宁。 “小伙子,你胆子挺大啊!竟然敢到神庙来撒野,是谁指使你来的!” 声音再一次想起,还是刚才一样的语调。 “小伙子,你胆子挺大啊!竟然敢到神庙来撒野,是谁指使你来的!” 这一次,白少阳终于听清楚这声音究竟是从哪里传来的,这声音就是从自己的肚子里发出来。 “小伙子,你胆子挺大啊!竟然敢到神庙来撒野,是谁指使你来的!” 连续的问话,让白少阳有些紧张害怕,手不自觉便伸向了内衣口袋想要掏东西出来。 “小伙子,你胆子挺大啊!竟然敢到神庙来撒野,是谁指使你来的!” 这声音几乎是没完没了的发出来,连续的质问语气让白少阳的好脾气也给消磨殆尽。 “小伙子,你胆子挺大啊!竟然敢到神庙来撒野,是谁指使你来的!” 当这声音再一次发出来以后,白少阳同时也有些憋不住了,怒道:“是何方妖孽?为何戏弄本少爷?有本事,你出来呀!” “小伙子,你胆子挺大啊!不但敢到神庙来撒野,还敢大声喧哗,是谁指使你来的!你的后台又是谁?” 小家伙们快速从白少阳的身上移动,并快速撤退,最终消失不见。刚才的一幕就像没有发生过一般。 此时,一曲悠扬短笛之声响起,并四处回荡着,瞬间便填塞满了整个庙宇的里里外外。虽然这破庙宇早已经看不出哪里为里,哪里为外,但这短笛之乐却不管这许多,它只管沁入这块土地,最终无孔不入。 嗷… 两道蓝色光芒忽闪着,虽然没有闪电般的穿透力,但却有着顽强坚毅的渗透力量。 白少阳隐约觉得有什么事情要发生,在这不恰时宜的时候,出现的这些种种情景也确实让人觉得有些诡异。 特别是那种鬼压床的梦魇,简直让人有种难以喘气的感觉。 这股神秘脸的背后究竟隐藏着什么秘密?这一切究竟是怎么回事? 莫非,真的有这种神奇的力量? 神秘的力量,诡异的场景…还有那道神奇的光,这些种种似乎都在构成世界,不过这并不算是普通世界。 这一切究竟和什么有关,这需要去验证,这同样让人着迷,特别是对于那些具有冒险精神的人来说更是如此。 第一章 九玄门(一) 说什么儿女情长,明明就是英雄气短。 拥有着英雄梦的白少阳,一直向往着去看看江湖传说,如今却被困在这鬼地方不能动弹。 说话的声音究竟是谁发出的,会不会是自己身上这些毛茸茸的小家伙,白少阳只能靠猜测,因为此时的他有些虚虚的。眼睛甚至有些冒金光,就像是老辈人所说的那样,碰到脏东西了。 “我去,这霉运也没谁了!”遇到这种倒霉事,白少阳觉得好不痛快。 “你倒是给少爷我一个痛快呀?” “搞什么名堂嘛!” “这么搞有意思吗?” 白少阳嘟嘟囔囔着,并尝试着用手去抓爬满自己身上的这些毛茸茸小家伙。虽然这些小家伙很讨人厌,但不得不说还是给白少阳很温暖的感觉。 嗷~ 小家伙发出小猫的叫声,如粘人的小宠物,在白少阳身上做着各种动作。 被这种粘人的小家伙缠上,大有一种被熊孩子缠上的感觉。 这里曾经有过繁华,只是如今却没有任何人能够记起,能够知晓这里故事的人,多数已经被埋藏入土里。 已经过去太多太多岁月,没有人再会对这里有任何兴趣,若不是因为意外,关于这里的记忆和故事会成为古老的传说。 “你终于回来了!” 这声音很淡,就如清水一样,然后慢慢渗透进入白少阳的耳朵。 “你是谁?为何来此?” 白少阳纳闷,不知这话究竟是何意思,因为此时在自己的四周除了汤圆以外并没有其他人。显然,这声音也不像是汤圆的。 一道亮光逐渐升起,照亮了这方圆四五里的地方,一个牧童出现在白少阳的面前。 没错!这牧童就是白少阳上山时见到的那牧童。 “是…是…是…是你?” 白少阳说话时有些哆嗦起来,并不是因为害怕,只是因为吃惊,觉得很不可思议。 “怎么,是不是觉得很奇怪?为何是我对不对?” 这小牧童其实就是那隐居高人,虽然从外表上看只是一个小童的模样,但是实际上他的年龄并不小。从外表上看虽很具有迷惑性,但实际上却有着不一般的身份。 这地方,虽然只是一座没有什么名气的山,但曾经在这里发生过许多不为人所知的故事。 百年之前,有一只被击败的军队逃亡在此,在这里落下脚来。他们被奸人迫害,隐匿在此。虽然落败,但却还想着总有一天能够再次复出。 小牧童是九玄门的人,但在九玄门内级别并不算高。 “我是九玄门使者,负责守护这座庙宇,你们挖的东西不能带走。” 白少阳一时半会没有反应过来,眼睛在黑暗之中太久一时也难以适应这亮光。 牧童说的话太像小说中的桥段,特别是他说的这个“九玄门”,更是让白少阳觉得假的没有边了。像这种奇奇怪怪的门派,有点类似于不合法的江湖门派组织。 “你是江湖中人吗?” “你又是属于哪门哪派呢?” “我无门无派,不受任何人管辖,也不受任何人的约束。” “得!我与你也不瞎扯淡了,你们快点离开这里吧,你们不该来这里,知道我们的秘密的人都别想活,我们九玄门不想滥杀无辜。” “所以,你还是自行了断吧,免得我动手!” “你这是在和我开玩笑吗?” “自行了断?” “凭什么?” “就凭你知道我们的秘密,我不能让你活着离开这里。” “九玄门?鬼知道是什么玩意,我和你们那个什么九玄门没有任何的往来,我也不想插手你们内部的任何事情。” 九玄门,这名字听起来怎么…怎么…怎么这么熟悉? 白少阳觉得有些纳闷,明明觉得九玄门这三个字听起来很熟悉,却怎么也想不起来究竟什么时候听过。 “我来这里是寻找隐居高人而来,诚心诚意…我不想惹任何人,但是谁也别想欺负我。” 白少阳摸了摸怀里的手枪,做好了使用它的准备,只要这牧童有任何危险的举动,白少阳就会毫不犹豫的拔出手枪把他给击毙。 “你也许会觉得奇怪,对不对?” “是挺奇怪的,特别是你这家伙。” “不,我的意思是说,对于发生在你身上的事情,你真的就没有感觉到奇怪吗?” 白少阳动了动胳膊,把爬满身上的小家伙全部赶跑,抖擞起精神来看着牧童,问道:“这么说来,我我今天在劫难逃?非得交待在这里了?” “好吧,我已经做好了死的准备,不过,在死之前你总得让我死的明白吧,不然我也死的不踏实。” 牧童一脸懵样看着白少阳,道:“死在我手里的冤鬼不计其数,但是和你一样淡定的实在不多,你这人还真有点意思,好吧,那我就满足你吧!你还有什么要问的?” “还是说说那个什么门吧,究竟是个什么玩意!” “我警告你放尊重点,那叫九玄门,九玄门,听明白了没有?” 九玄门算不上是一个神秘组织,起初只是一个江湖门派组织,因为有在朝为官的人加入该组织,所以九玄门逐渐脱离了纯粹的民间组织形式。 九玄门同时也培养不少有文学造诣和拥有武学天赋的人才,并经常开办讲学。 九玄门讲学之际,正值大乾国社会矛盾日趋激化之时。九玄门人士讽议朝政、评论官吏,他们要求廉正奉公,振兴吏治,开放言路,革除朝野积弊,反对权贵贪纵枉法。 这些针砭时政的主张得到当时社会的广泛同情与支持,同时也遭到宦官及其依附势力的激烈反对。两者之间因政见分歧发展演变形成大乾国激烈的党争局面。 反对派将九玄书院和九玄茶馆等讲学及与之有关系或支持同情讲学的朝野人士笼统称之为“九玄党”。 说不好听点,九玄门就是一个与黑暗势力作斗争的门派,同时表现的又非常激进,他们的支持者众多,只要是与九玄门的理念相违背的,都属于是九玄门的敌人。 第二章 九玄门(二) 听完牧童的讲述以后,白少阳顿时热血沸腾起来,这正是他最感兴趣的事情,如果自己加入这个组织,说不定还真的能够做一点事情。 激动的心情表现在了脸上,白少阳双手握拳,觉得全身上下火辣辣的。 “我觉得我们可以合作!” “我想你应该知道我的身份吧?” 牧童道:“如果你真的能够与我们合作,我想这是最好不过的,不过我看你手无缚鸡之力,我们组织也似乎不需要你这样的人。” 江阳王,一个如鸡肋一样的身份,早就应该被丢弃了。试着为自己做一点事情,为百姓做一点事情,这才是人间正道。 “不错!从我的外表看,确实是弱不禁风的样子,不过,人不可貌相,我的手段可不一般。” 如今,九玄门遇到了难以生存下去的困难,不少九玄门弟子被反对党派暗杀,不少正直的官员也被反对党派用卑劣手段搞了下去。 九玄门的势力越来越薄弱,虽然在大乾国各地都有分会,如今已经是一盘散沙,再也没有一个人能够挑起大梁来,把九玄门重新凝聚在一起。 所以也就造成了九玄门越来越往激进的方向走,正因为如此,九玄门也越来越脱离了群众路线。成为了一个被妖魔化的组织。 “九玄茶馆?” 白少阳越听越觉得有意思,这同样也是一个觉得熟悉的地名。 “或许我上辈子就是大乾国人吧,不然也不会对这些地名如此有感觉。” “口说无凭,谁知道这是不是你的权宜之计?你是不是得留下点东西?这样子我也好交差不是?” 一个组织的壮大,离不开群众路线,这一点懂一些历史的成年人都会明白。九玄门是一个如一盘散沙一样的组织,很有可能就会被朝廷一锅端,随便安一个罪名就能将九玄门置于死地。 九玄门内部安质排辈,进入到九玄门越早资历越高,为组织做的贡献越大,也会得到相应的嘉奖。牧童的职位属于“使者”,主要工作是下达上级的命令,但并不直接执行命令。 因为长着一张娃娃脸,经常会被误认为是小屁孩,实际上牧童已是而立之年,为了九玄门的建国大业,在底层做着最朴素的工作。 一切不切合实际的幻想都是不可能实现的,手中没有兵,没有自己的队伍就想要建国,更是不切实际的。在创业初期,死人是在所难免的事情。 因为担心自己的人的安全,所以白少阳要求牧童先保证自己人的生命安全,把他们都放了进来。看到他们都安然无恙,这才放心。 当赵一鼎和杨瑞等人听说白少阳的遭遇以后,皆觉得惊奇。那些通灵的野狐,同样让他们觉得不可思议。 这些野狐都是牧童养的,他们不仅通灵,且能听懂人话,懂得感恩。而所谓的隐居高人其实并不存在,只不过是九玄门内部组织“猎人学堂”的成员而已, 猎人学堂是九玄门最有特色的一个组织,猎人学堂内部个个都是人才。这些人才的培养同样也是为了九玄门终极目标建国大业。 想要进入猎人学堂并不容易,首先对于身份的审核极其严格,故此猎人学堂也成为了九玄门内部极为神秘的一个组织。 听完牧童的话以后,众人皆面面相觑,觉得惊奇不已。 白少阳顿了顿,道:“方才上山之时,我见到两个牧童,另外一个是…” 牧童停顿了片刻,道:“那不过是一个障眼法,另外一个牧童是我的一个师弟,他被派往别处去传达命令去了。” 随着内心的疑惑被解开,白少阳长吁口气。 “只要想要加入九玄门,我们九玄门自然很欢迎,不过…只要你们纳下投名状,这都不是问题。” 众人皆是大惊,因为一旦纳下投名就相当于公开与朝廷作对,很有可能就会有生命危险,这事可不是开玩笑的。 白少阳完全有把握一枪就把牧童爆头,但是若真这么坐了,就相当于在九玄门那留下了案底。到时候黑白两道都来追杀自己,那可就真的没有这么好玩了。 “怎么,你们害怕了?” 杀人的事情可不是小事,杀一个十恶不赦的人尚且还可以心安理得,若是杀一个好人,那就会造成良心不安,这不是白少阳的做事风格。 “我知道你们下不了手,刚开始时都这样,不过我可以给你们一点提示,江阳城知府周泉这家伙可不是一个好东西,贪钱又贪色,害死了不少人,只要把他杀了,你们进入九玄门就成了轻而易举之事。” 白少阳明白,虽然九玄门现在势力很弱,但是毕竟旗号打的响亮。只要好好运作,总会有出头之日。并且现在加入也正是时候,说不定还真的能做出一番事业来。 周泉毕竟是朝廷命官,如果真被杀,必然会引起朝野轰动,并且周泉是知府,身边也有不少的护卫,想要杀他并没有这么容易。 明枪易躲,暗箭难防…还要杀死周泉,最好的办法就是搞暗杀,神不知鬼不觉的让他从人间蒸发。 因为对九玄门这个组织实在太过好奇,白少阳决定冒险一次,干掉鱼肉百姓的周泉取得一张能够进入九玄门的通行证。 “我现在可以放你们走,你我要定下君子约定,不过你一个月之内干掉周泉。” “你说话能算话不?” 汤圆不知何时从角落头钻了出来,一脸的土色。 “这事我来做!我也要做一回顶天立地的男子汉。” 亲眼所见,亲身经历。汤圆身边的不少亲朋好友皆是被周泉若害死,故,汤圆对周泉恨之入骨。 “今生今世有机会杀死那个狗贼,汤圆死也认了!让我去吧!我要亲手杀了他!” “这…” 汤圆的这种豪迈和勇士感染了众人,白少阳也为他的这种精神而感动。 “单独行动太过危险,我们是你坚强的后盾!” “好…只要能杀了周泉,我们九玄门上上下下也会全全配合你!”牧童激动不已。 第三章 九玄门(三) 九玄门。 总部。 虽说这里是九玄门的总部,但实际上看起来非常的寒酸,但这里却是诞生九玄门的地方——“九玄书院”。 这里环境优雅,经常开办讲学,只要愿意听课皆可来,由于人气火爆,九玄书院的大门经常被挤爆。为了控制人数,九玄书院只好采取限号的措施。 单日听课者,双日谢绝。 双日听课者,单日谢绝。 九玄书院也很好地贯彻了这一方针,从来不敢超越这个规矩。 这里成为了一个非常热闹的地方,不论男女老少,也不论品级高低,更不论你是达官显贵还是平头百姓,到这里来了以后都一律平等对待。 正是因为如此,大家都喜欢到这地方来,久而久之这地方就成为了大家伙聚会凑热闹的地方。虽然有些人不见得是来听课讲学来的,但总觉得这地方给他们一种温暖的感觉。 这里的人个个都是人才,说话又好听,到这里来就和回家一样,所以没人不喜欢到这里来。 也正是有了这样的群众基础,故此九玄书院人气才会越来越旺。正是因为越来越旺,所以人气才越来越好。 于是就形成了一个良性循环,这种良性循环又会形成一个更好一些的环境。 能够在这里讲学的,都至少是大学士级别的人物,所谓的大学士级别不是普通的“大学生”级别,而是整个大乾国名列前茅的人物。他们的智商和情商皆是一流的,当这些绝顶聪明的人汇聚在一起以后,自然就会让他的对手们害怕。 没有谁愿意在自己身边有一个强大的对手,并且这个强大的对手还在往强大的路上越走越远,几乎让普通人难以看到他们的背影。 九玄书院,在这个神秘书院的背后,究竟有多少支持者,又或者说有多少力量被吸收进去,这到底还是一个谜。 如今,九玄书院的创始人早已经作古,这个书院的继任者们继承了创始人的思想和衣钵。 新皇登基以后,局势发生了巨大的改变,某一些原本的既得利益者几乎是在一夜之间倾家荡产。有人欢喜有人忧,有人成功有人失败。 唯一未变的还是九玄书院,不论朝政局势如何变动,九玄书院的理念一直未变。 大乾国的皇帝们是一代不如一代,以武立国的大乾国在经历了二百多年的岁月以后,似乎也走入了一个迷局。 丞相制度被几度废除,然而又被从棺材里搬出来,古老的制度并非不能给这个时代带来好处,只是因为时光太过久远,人们对于某些所谓的制度产生了免疫。 当陈列继位后,郑氏家族的威望达到了鼎峰,一个傀儡皇帝终于被郑氏家族操控在了手里。这个古老帝国,也终于到了即将灭亡的最后时刻。 总的而言,大乾国到了亡国灭种的最后时刻,分封制度下的大乾国,皇室家族对于国家和朝政的控制似乎处于在失控的境况之下。 正是得益于这种分封制的缘故,白少阳才会阴差阳错的被封为江阳王。 当大乾国周边的那些曾经是大乾国小弟的国家正在逐步崛起的时候,大乾国的国运正在逐渐变得衰弱,就像是一个曾经学识渊博的老者在受到重创之后,记忆和学识在以极快的速度流逝。 郑氏家族,在经历了家族的沉浮以后,掌握了一半的大乾国军事力量,不过,他们的野心却并不只是如此,他们想要的却更多。 军队、国库、官员任免… 虽然郑氏家族无所不用其极,却没有办法搞掉九玄门,更没有办法搞掉独立于任何组织以外的“乾坤司”,“乾坤司”自太祖创立以来,一直都只听命于大乾皇帝。 乾坤司是一个对大乾国所有官员进行监控的组织,他们的权利极大,哪怕是丞相也不能对他们下达命令。 如今,在贪腐成风的大乾国,唯一廉洁的组织就只剩下了只听命于皇帝的“乾坤司”这个部门。 叶瑞道品着一杯绿茶,他的思绪纷纷,最近遇到了大麻烦。这个麻烦一直困扰着他,虽然在京为官,品级也达到了三品,但是叶瑞道的职位只是一个虚职。品级虽不低,但却手中无权。 如今,郑氏家族向类似于九玄书院这样的机构进行疯狂打压,叶瑞道也在考虑要不要请辞九玄书院副院长这个职位。 虽然叶瑞道对于腐朽的大乾国朝廷已经深恶痛绝,但他年事已高,早已没有了要与九玄门共存亡的胸心壮志,晚节不保可不是叶瑞道想要的结果。 九玄书院花大价钱请来各种朝中为官的头脸人物,且行事向来高调,这样做的结果造成了两个极端的出现。 因为九玄书院的名气实在太大,经常成为朝政议论的话题,所谓枪打出头鸟,九玄书院完全暴露在外。 做到雅俗共赏的九玄书院,就像是一个怪胎,民间对其评价也是褒贬不一。 阳光慢慢渗透进入土层,但并没有消失,也没有完全埋入。烽火墙上的鸟儿欢快扑打翅膀。 九玄书院内,几个老者慵懒着踱步来回走动,也有百姓们探着脑袋想要往屋子里面钻。虽然这里没有夸张到如菜市场一样,但这里却并不怎么限制任何人的自由。 若有谁有任何不满,可以到九玄书院里找讲课先生哭诉,九玄书院内,甚至还有专门免费为穷苦百姓写状子的秀才。 不如在庙堂之上多么高高在上,到了九玄书院都要换上普通百姓衣服,也不得以官府老爷的架子来压制任何人。 让人心回到宁静,一切回归平等,追求一个无忧无求的状态。每日讲学雷打不动,迟到者,也不论品级高低,身份贵贱,一律不得入内。 放下伪装,纯粹的去享受另外一种状态。 普及基础知识的同时,让更多的劳苦大众都有机会读书识字。 选拔人才,只要足够优秀,九玄书院就会推荐优秀人才给九玄门。 种种不可思议,造就了一个不可思议的九玄书院,一个伟大的九玄门。 第四章 九玄门(四) 相要以纳投名状的方式成为九玄门成员,这件事是汤圆做出的不算太理智的决定。 对于汤圆的决定,白少阳其实并不怎么支持,以牺牲自己的方式来成全别人。 不过对于九玄门这个神秘的组织,白少阳想要了解的兴趣却还是很浓的。 呼~ 一个漂亮的转身,然后是飘逸落地的动作,一气呵成,非常完美。 一个飘渺的帅气黑衣人出现,并没有显得很神秘,直截了当开了口。他确实是要说些什么,迫不及待的想要说什么。 他一只手掌托着一个小本本,另外一只手里握着一支笔,并写写画画。 此人正是时空猎人,换句话说这个写写画画的人是一个命运主宰者。 他手中的那支笔看起来很普通,并没有什么奇特之处,但却容易让人好奇,吸引人的注意。 他与白少阳曾经有过多次相互,每一次出现都是带着目的而来,这一次同样也是如此。 “一个故弄玄虚的人,你想干什么?是否要对我提出什么忠告之类的话,还是说要命令我做什么?” 自从吃了那神奇泡面之后,白少阳想起了一些早已遗忘的往事。不仅仅是遗忘的往事,甚至在他的理念里被注入了一些不符合常理的东西。 总是被人说教会让人有反抗的冲动,特别是当一个人站在自诩为高高在上的位置时对人指指点点时更是如此。 “真诚一些,少一些套路难道不好吗?” “还有,你是不是也是游戏中的大玩家?vip,充钱的那种?” “你们那究竟是啥公司?制作的又究竟是一个什么游戏,本少爷我有些看不懂啊!” “还有还有,这游戏的规则究竟是啥?能否剧透一下?我怎么觉得有些迷糊呢?” “我是时空猎人,不是什么vip玩家,你是我的猎物,我是捕猎者,仅此而已。” “时空猎人?捕猎者?这一波操作有点意思,不错!确实是有点意思,把我当我猎物,你是捕猎者,然后呢?” “你这样和时空猎人对话,是不礼貌的,也是有损我尊严的,能不能给我一点面子,让我把话说话?” “好好好,可以!可以!给你时间,给你机会,必须说清楚,必须讲明白。否则,少爷我就快闷死了!” 白少阳觉得自己这个江阳王的身份实在是弱爆了,讲真…几乎是属于毫无存在的那一种,要兵权没兵权,要银子没银子,要未来没未来。又遇到这样一个乱糟糟的时代,朝廷没权也就算了,下面的大小军阀们又在搞割据。 百姓的生活处于水深火热之中,读书人看不到希望,朝廷看不到希望,在朝为官的同样看不到希望。 这似乎是一个没有希望的时代,白少阳不明白把这样一个时代融入游戏之中,究竟想要表达什么。 他宁愿被穿越到三国时代,从一个小兵开始,那样好歹也有机会创造一个属于自己的未来。 “游戏开发商脑袋被驴踢坏了吗?怎么搞了一个这样的破游戏?” 时空猎人被说的一愣一愣的,竖起大拇指,道:“精神小伙果然有志气,我早就觉得你与普通人不同,看来果不其然。” 充钱玩家总是会更猛一些的,玩游戏的人都懂这个道理,玩游戏也是需要组团的,单打独斗的人怎么可能比的过人家组团来的,这简直就是开玩笑。 “有话好好说,请直接一点,请说明白一些,你究竟想要干啥?你要干啥?”白少阳指着时空猎人,越说越有些激动。 “你难道不想做点事情吗?一个人没有梦想,和咸鱼有什么区别…” “我靠!这台词你都知道,兄弟,不错呦!不过,你有啥本事,还时空猎人,就凭你,想要猎捕我?” 白少阳从坏里掏出一把手枪,对准自称时空猎人的黑衣人道:“只要我扣动扳机,你的游戏之旅就结束了。” 时空猎人啪啪一声,卸掉了白少阳的武器,道:“小不点,想要和我玩这种游戏,你还太嫩了点,我们时空猎人可没这么好对付。” “手速挺快!” 白少阳张大嘴巴,有些惊讶,同时心里也有些紧张,没想到这家伙居然还真有点本事。 小瞧对手,只会给自己带来潜在危险。游戏世界,有着各种变数,各种反转,脑洞不够大完全想不出来。 “道行不够,能不能踏实一点?” 时空猎人轻蔑笑道。 时空猎人、猎人学堂、九玄门、九玄书院…各种词汇钻入白少阳脑袋里,让白少阳有一种脑袋炸裂的感觉。 没有主线,也没有任何指引,任何人的身份都有可能是一个表相,任何事情都有可能是套路。 乾国,江阳城,江阳王。 “你看中我哪一点?为何要与本王合作!” “不,不是和你合作,而是领导你,坦白讲,时空猎人以操控别人为乐趣。” “你这样真的好嘛?” “是的,能够获得很大乐趣!” “扭曲!变态!” 好汉不吃眼前亏,白少阳只好委曲求全答应了。 “你不是想进入九玄门吗?我就可以帮你啊!并且我可以帮助并让你当上九玄门的小领导,这难道不香吗?” “你也知道九玄门?” “废话!我若连九玄门都不知道,还配做一个优雅气质的时空猎人吗?” “不要脸!” 白少阳又骂了一句。 时空依然猎人面不改色,心不跳。 九玄门这个组织非常庞大,公开的成员就有一万多人,还有许多潜水的。这组织不乏一些庙堂之上的达官显贵,势力渗透了整个大乾国。 朝廷对于九玄门也是有所忌惮的,只是不知该如何应对这个危险的组织。 九玄门内部等级划分明确,共有三十二个等级,九玄门的掌门人被成为门皇,他的两个助手被称为左右门童,虽然被称为“门童”但地位仅仅只底于门皇。 门皇是最高等级。 门童为第二等级。 接下就是三个玄门令,等级皆为三等, 玄门令下来就是玄执法,共有八个,等级为四等。 第五等为玄使,共有十个。 第六等——第十二等为玄堂主,负责各个堂口,为各堂口的最高领导人。 第十三等——第二十等为玄巡街,负责一条街道,为何街道的领导人。 第二十一等——第三十二等为玄跑堂,为最低级别成员,根据资历和贡献进行升迁。 其它还有负责后勤、军备、侦查等不同分工的成员。 第五章 跑腿的玄跑堂 等级划分严明的九玄门给了小人物升迁和改变命运的机会,无论你在朝中官职高低,一旦进入九玄门体系,一切零开始。 得知这些以后,白少阳突然就有了更多兴趣,急切想要了解九玄门这个组织。这可比打怪升级有趣多了。 “我最喜欢做的事情就是助人为乐,帮助别人使我快乐!” 时空猎人的话让白少阳差点把隔夜饭都喷出来,自己表扬自己也就算了,但是能够表扬的如此清新脱俗那可就太不容易了。 “我不仅帅,且手段高明睿智,能够被我捕猎,这说明我很看好你,你应该懂得珍惜,所以我决定让你走后门进入九玄门高层行业之中。” 不要脸! 白少阳在心里暗骂,同时对于九玄门这个组织的兴趣更加浓烈了一些,不仅只是想要简单了解,而是深入的了解这个神奇的组织。 “我想深入了解这个九玄门,但是并不想直接进入高层行列,本少爷想从低层开始奋斗,靠自己的努力获得升迁!” 这种天真的想法让时空猎人觉得匪夷所思,他不能够理解白少阳的想法。但是在思考片刻以后,还是表示能够理解。 想要进入九玄门必须经过严格的审查,按照九玄门的办事效率和手段,白少阳这种身份高贵的异姓王的身份信息他们是早已经掌握了的。故此,想要对他们进行隐瞒几乎是不可能的事情。 只是哪怕是从底层做起也没有那么容易,因为想要进入九玄门的大门必须经过三大关。 第一关:纳投名状,杀一个贪官。 光是过这一关都没有那么容易,故此许多想进入九玄门的有识之士只能知难而退,大多数都只是九玄门的编外人员。 编外人员毕竟只是编外人员,不是正式成员,编外人员是没有工资的,只有正式成员才有工资拿。虽然他们拿的工资非常的低,但好歹也能养活自己。这也就是为什么越是底层百姓越愿意进入九玄门这个组织。 白少阳拒绝了时空猎人的“快速通道”,想要凭本事获得升迁,只有这样才觉得有意思,让让时空猎人很没面子,甚至让他有些沮丧。 “你不给时空猎人面子,这恐怕不是很妥当吧?” 对于时空猎人这种级别的玩家而言,除了面子以外,什么都不重要。这一点,白少阳与其是完全相反的,对于白少阳而言,面子才是最不重要的东西。 “我觉得你我之间的交流已经没有办法进行下去了,你这样子会让我很难堪的,你让我在自己那些同行面前如何才能抬的起头来?你居然和我谈条件?有没有搞错?” 白少阳不了解这个世界,不知道底层百姓的苦难究竟有多少,更不知道属于九玄门第三十二等级的成员身份有多么的卑微,他没有体会过被人压迫的感觉,所以对于这个世界的看法总体上来讲还算比较好的。 不食人间烟火已久以后,就会对这个世界有一个错误的判断和认识。 官大一级压死人的痛苦,白少阳并没有体验过,哪怕是与其平起平坐的江阳城知府周泉,实际上拥有的权利是远远大于白少阳的。 “玄跑堂…你心甘情愿当一个玄跑堂,这实在太不可思议了,你可是高高在上的江阳王,别忘记自己的身份。” “你可知道玄跑堂每日要做什么吗?你可知道玄跑堂每日会遇到多少危险吗?你可知道玄跑堂每日要完成多少任务吗?” “你以为当一个跑腿的真能有什么出息吗?你想靠自己,这未免太过天真了吧!实在可笑啊!迂腐啊!” 时空猎人气得捶胸顿足,直骂白少阳没有头脑,目光短浅,迂腐无知。 拥有一个更高的起点,这是谁都愿意的事情,没有人会傻到心甘情愿去接受更差的,但白少阳却坚决这么做。 实际上白少阳还是有赌气和不服输的冲动,不愿意在外人面前轻易低头和屈服,啥事都想要要强。 强扭的瓜不甜,对于白少阳的这种执着,冷血无情的时空猎人居然也有了一丝的感动,只是不便表达出来而已。 “好吧!为了能够看到你落魄的样子,我觉得有必要成全你,就让你成为九玄门最低级别的玄跑堂吧!你很快就会知道生活的残酷,在你的身边你将不会看到朋友,只有敌人和无穷无尽的困难缠绕着你。” “小家伙,我真害怕你会被人折磨而死,实在太可怜了,我不敢相信你将会如何被社会和现实折磨。” “不,我不会让你看到我落魄的样子的,我相信只要足够努力,上天就一定会眷顾我的。” “愚蠢的东西,你才几斤几两,你以为你是谁?好吧,既然你铁了心如此,那你就试一试吧!我倒是想看看你究竟能坚持多久。” 时空猎人丟下一张令牌,道:“有了这张令牌,你就可以到九玄门去报道了,这张令牌代表着你的身份,属于最低级的玄跑堂,可怜的家伙快去报道吧!” 虽然玄跑堂是九玄门中级别最低的,但是想要成为这个最低级别的玄跑堂都必须要有人介绍,要有一定的人脉关系。故此,对于普通百姓而已能够成为玄跑堂都已经是祖坟冒青烟,祖上积德,才会有这样的好运气。 “有困难记得召唤我,我会来救你的!” 说话后,时空猎人潇洒离开。 正式成为玄跑堂的最低级成员后,白少阳被要求完成一系列的任务。 首先是住的地方,怎么形容呢?三十个人的大通铺,一张泥土炕上面并排睡三十个,一走进去,差点二氧化碳中毒。住的环境差也就算了,吃的也不好,比猪食还要难吃。 这就是底层人民的最真实生活,这就是大乾国底层百姓最真实的生活状态。 所有的人每天都有工作被分配,做的也都是最危险的工作,比如跟踪、搞暗杀和充当急先锋等,在这其中充当急先锋是最危险的,一旦遇到危险,玄跑堂必须毫不犹豫地往前冲。 第六章 白少阳成为了玄跑堂 当白少阳真正成了跑腿的以后,才发现时空猎人说的话是那么的实在,底层百姓实在是苦啊,这种苦只有亲身经历以后,才能感同身受。 光是吃的东西,就足够恶心人了,简直不能直视,更别提往嘴里送,这样的生活简直不是人过的。 玄跑堂们一个个都面黄肌瘦,看起来没有丝毫的精神,但他们却无一例外非常珍惜自己的这个职位,虽然看起来非常低贱,但因为不愁吃穿,还能领到银子,所以也就很满意目前的状况。 一个人没有经历过苦难,就必然不会知道幸福有多么可贵。 当白少阳与这些苦人同处一室以后,这些苦人们同样对于白少阳非常好奇,好奇的地方在于白少阳的穿着方面。因为大家伙都是穿着破麻布衣服,只有白少阳穿着丝棉材质的衣服,这让这些苦人们觉得惊讶不已。 玄跑堂们被编排为三十人一组,每一组中有一个组长,其他的都是组员。就连这组的组长,也没有白少阳穿的好,于是便疑惑问道:“这位兄弟,不知你如何称呼?莫非是被下放下来的?” 由于九玄门有不少人因为犯了错误而被降级,故此组长以为白少阳是从上面被下放下来的。从穿着上来看,白少阳太过光线,与这些苦哈哈的玄跑堂们似乎不是一个世界中的人。 “我说的对不对?” 白少阳不想暴露自己身份,于是便没有回答,选择了默认。默认了组长的话以后,组长突然高潮起来,兴奋道:“我就说嘛!你穿着如此光线,就拿咱们玄跑堂的月俸而已,怎么可能买的起这种高级的衣服,能不能说一说你犯了什么事情而被降级呢?” 众人也是纷纷瞪大了眼珠子,抖擞起精神来,像这种故事他们最喜欢听了。 编故事可是白少阳的强项,为了能够掩盖自己的过去,白少阳只好发挥自己曾经获得过全区演讲比赛三等奖的口才。 “唉!” 白少阳故作忧伤,长长叹了一口气,道:“过去的那些伤心事,就不要再提了嘛!” “好兄弟,你说与我们听,我们绝对不会说出去,这一只耳朵听进,那一只耳朵马上就忘记。” 众人纷纷央求白少阳,想要听他的故事。 在众人的几番央求之下,白少阳只好摆出无奈的样子,道:“好吧!那我就说一说吧!” 九玄门内部等级划分明确,共有三十二个等级,九玄门的掌门人被成为门皇,他的两个助手被称为左右门童,虽然被称为“门童”但地位仅仅只底于门皇。 门皇是最高等级。 门童为第二等级。 接下就是三个玄门令,等级皆为三等, 玄门令下来就是玄执法,共有八个,等级为四等。 第五等为玄使,共有十个。 第六等——第十二等为玄堂主,负责各个堂口,为各堂口的最高领导人。 第十三等——第二十等为玄巡街,负责一条街道,为街道的领导人。 第二十一等——第三十二等为玄跑堂,为最低级别成员,根据资历和贡献进行升迁。 其它还有负责后勤、军备、侦查等不同分工的成员。 “其实,我原本是玄巡街!” 听闻白少阳此前是玄巡街,众人无不惊讶地张大了嘴巴,这是他们想都不敢想的,或许他们穷极一生也达不到这个级别。 因为玄巡街可以负责一条街道,已经属于是领导级别了,自己不用做事,可以使唤自己身边的小弟为自己做事。这是任何一个有梦想的玄跑堂都想要达到的目标,也可以说是他们的终极目标。 此时属于玄跑堂的组长也收敛起了原先的傲慢,对于白少阳的态度也顿时变得恭敬了起来。因为在他看来,白少阳只是一时的落魄,你要上面的人再次想起来,很快就会离开这里。 “不知玄巡街究竟犯了什么事情?会落魄于此?” 白少阳生气道:“请诸位不要再喊我玄巡街,若是被别人听到,会如何想?你们想置我于何地?” 众人皆沉默不再言语。 “人总是有三六九等的,尊卑分明,我们该如何称呼你呢?” 白少阳道:“如今我只是与你们一样普通的玄跑堂,哪里有什么高低贵贱之分?你们若是真把我当兄弟,喊我少阳兄弟就行了!” “好!少阳兄弟,你若再次发迹,可不要忘了我们这些兄弟呀!” “是呀!是呀!少阳兄弟,若是发迹了,可不能忘记我们哦!” 虽然身边的这些人功利心非常强,但白少阳依然觉得他们非常可爱,有这些苦哈哈的朋友在自己的身边,白少阳也越发觉得这才是最真实的生活。 “好!有福同享,有难同当!” 听着这声音如此洪亮,白少阳也就明白了“英雄”无论在哪个时代皆是不乏追随者的。 原来,大时代之下的蝼蚁们没有什么不同,他们所渴求的东西几乎都是一样的。 在这些底层百姓的身上,白少阳看到了他们朴素的一面,同时也看到了他们不甘心被命运蹂躏的性格。 他们渴望成功,所以他们不怕吃苦,他们渴望成功,所以不放过任何可以成功的机会。 人贵在有自知之明,虽然玄跑堂的弟兄们对白少阳很抬举,但是白少阳清楚的知道自己此时的“身份”只是九玄门最微不足道的一个小人物,所以并没有太过的得意。 如何的与自己身边的这一些的兄们和平相处,这实在非常重要。但是白少阳最感兴趣的并不是这点,白少阳感兴趣的是这些玄跑堂们每天都做些什么事情。 九玄门实在太过庞大,庞大到让朝廷都有些忌惮,所以了解九玄门的内部运行情况自然就成为了重要的事情。 三十个人一组的玄跑堂们,每天都会被安排去完成不同的任务,他们在“炮火中”历练成长,并见证九玄门这个组织变得越来越庞大,也越来越有影响力。 只要他们能够忍受住三个月的考验,就有大概率获得升迁,但是由于他们从事的工作实在太过危险,故此死亡率也非常高。 “暗杀” 听起来有些恐怖的事情,却是他们的日常。 第七章 抽签 虽然这算不上一个高大上的职位,但对于普通的百姓而言,能有这样的一份工作已经很不错,还有什么可挑剔的呢? 在一个大家连吃饱饭都成问题的时代,这已经算是幸福的。 当身边的大多数人都生活在水深火热之中,而自己比绝大多数人的日子更要好过一些,这就是幸福。 只有哲学家才喜欢问一些比较极端的问题。 比如,关于幸福,他们常爱问的问题是:“一头只知吃喝睡觉的快乐的猪和一个思考人生的痛苦的哲学家,究竟谁更幸福?” 哲学家似乎是想说,肤浅的快乐不值一提,深刻的沉思才值得追求。 哲学家这么说,实在没考虑猪的感受和意见:子非猪,焉知猪之乐也?但至少它至少提示我们,不应该把幸福等同于简单的快乐。 对于人生哲理问题的思考并不能给人带来实质性的好处,这一点白少阳早就已经明白。 人们总是喜欢把幸福和快乐联系在一起。 相比于抽象的幸福,人们大多数更熟悉相对比较具体一点的快乐。 但是,当温饱问题都还未被解决时,一切都只是虚幻, 幸福,这一个词语总体上来讲还是比较奢侈的。 躺在床上,白少阳若有所思…虽然勉强可以被称之为床,但白少阳并不认为这是床。一个有泥土扒拉出来的土炕,看起来狗窝一样。 往嘴巴里丢了一块牛肉干,白少阳觉得此刻的自己是幸福的,至少比自己身边这三十个弟兄要幸福。 组长是一个油腻大叔,但是从他的言行举止上看,这个油腻大叔人还算不错。能够爬上玄跑堂组长这个位置,也算是不容易的。 在这三十个玄跑堂中,白少阳是最不普通的一个,不论是形象还是气质都不普通。 组长拍了拍白少阳的肩膀,道:“进了九玄门这个门,就再也没有机会出来了,特别是我们当跑堂的都是贱命一条,哪天死,怎么死都不一定。” 组长的话让白少阳有些不舒服,这种不舒服很难说出来,也并不是对死这个字不舒服,而是觉得有一种悲凉的感觉,似乎人的命运就这样被早早注定,没有任何机会翻盘。 所谓的感同身受从来都是不存在的。 “虽然你以前的身份是玄巡街,不过那都是过去的事,从现在开始,一切都得听我的。” 白少阳知道组长的话语里并没有任何架子的意思,只是在陈述一个事实,仅此而已。白少阳自然也是明白组长此话的意思,故此也没有任何顶撞的意思。 此时,一个似乎是级别更高一些的中年进入了白少阳他们这组玄跑堂的营房里,手里拿着几个签。 “快来抽签吧,抽到什么任务就去执行什么任务,这是规矩,用不着我多说了吧!” 以抽签的方式决定执行什么任务,是九玄门分配任务时管用的方式,这样做的目的就是为了避免有人拈轻怕重。 组长笑呵呵的迎了上去,一双长满茧子的手来回搓了几下,笑道:“使者大人真是辛苦了,又麻烦你跑一趟,不知上边最近有什么动向呢?” 哼! 使者甩了甩衣服袖子,鼻子冒气,道:“你别多问,好好干你的活,只要完成这一次的任务,保你升迁有望。” 使者手中共有十来支签,这说明最近九玄门有不少“活动”正在进行之中,这个信息还透露出九玄门最近活动有所增多,这对于最低级别的玄跑堂们来说是一个表现自己的好机会。 不过用这种抽签的方式决定执行什么任务,还是有些令白少阳吃惊,这种操作也确实有点意思。 这样做的目的是为了相对公平,这也显示出了九玄门的独特和不一般。 现在,三十个的目光全部被转移到了使者的手中的这些签条上面,每一次抽签都是一次心惊肉跳的过程。就拿上一次执行任务来说,这一组的玄跑堂损失了六个兄弟,他们之所以会死,是因为所执行的任务太过危险。 组长的手不由抖动了起来,因为他非常清楚,自己抽的签如何关系到自己这些兄弟们的生命安全。每一次执行任务,都会有所折损,如果能够抽到一个相对轻松的任务,那自然是大家都期盼的。 在大家的期待之中,组长用颤颤巍巍的手抽出了签,打开细看: 打入江夏军内部,并成为江夏军的一员,等待组织的继续联系… 看完这支签以后,组长倒吸一口凉起,开始有些发慌。因为他从来没有执行过这样的任务,对于江夏军也没有丝毫的了解。但这毕竟是组织上交给自己的任务,进了九玄门,生为九玄门的人,死为九玄门的鬼,是没有办法逃脱的。 “看来这一次,我们大家都在劫难逃了!” 组长突然有些悲凉起来,似乎已经料定了自己这一次将会是生死未卜,他知道这一次危险很大。 虽然组长并没有听说过江夏军,但却清楚地意识到局势似乎是有了一些变化,虽然这一种变化看起来非常的微妙,但是以组长多年的经验判断,有大事要发生。 抽到这一签以后,所有的人都有些泄气,但是这是没有办法的,没有人敢临阵脱逃和退缩,否则他们将会被九玄门所有的人追杀。到时候他们会死的更惨。 使者的表情却是没有任何的变化,淡淡点头,道:“你们都是老人了,规矩你们都懂,我就不多说了。” 白少阳见众人表情皆有些凝重,也不敢多问什么,于是便只好不作声。众人也是像突然被定住了一样,有些手足无措起来。 这似乎是决定众人命运的一次签,所以众人纷纷表现出紧张的神情出来。 白少阳不敢问,也不知该说什么才好。 使者潇洒离开,他的表情却没有任何变化。 办法总是比困难要多的,解决问题的方法不止一个,活人不能让尿给憋死。 “兄弟们!既然我们抽到了这一签,就要面对这个现实!” 第八章 功能齐全的背包 面对这个现实,接下来要做的事情就是部署行动。上级已经传达下来的命令,组长不得不执行任务。 在执行任务方面,组长可以算的上是经验丰富,不仅仅只是经验丰富这么简单。 弟兄们都有些沮丧,遇到这种难搞的事情,谁都会有些头疼。 白少阳似乎并不能真正理解这个任务究竟有多么的困难,依然表现的很淡定。 白少阳很淡定,但这些玄跑堂们却淡定不了,因为他们很清楚这个任务的艰难。很有可能就会壮烈牺牲,最后成为英雄。 抽签抽到这种任务,大家都是不愿意的,不过运气不好又能怪谁呢?不论什么事情,总是要有人去背锅的,当炮灰的人注定了难以逃脱当炮灰的命运。 这任务很难搞,难度系数不是一般的大。 对于江夏军的了解,仅仅只是皮毛而已。 甚至连江夏军这个组织的门路都还没有完全的摸清楚,更别提打入这个组织成为卧底,这简直就是天方夜谭。他们的手中不掌握任何有关于江夏军的资料,甚至连江夏军究竟有多少人,是一个怎么样的组织都不够了解。 可以这样说,这是一个最令他们觉得没有头绪的任务。让他们无从下手,更别提如何打入这个组织,这明显就是送人头的节奏。 白少阳道:“这江夏军究竟是什么来路,难道你们没有一个人知晓吗?” 对于特工们来说,没有什么是比情报还要重要的,关于这一点,他们心里也是明白的,只是如今的他们遇到了一些麻烦而已。 这一种麻烦是致命的,如果一个队伍连所要执行的任务,都没有办法全部搞清楚,这不仅仅是可笑的。 “眼下我们必须搞清楚一个问题,踏马的啥是江夏军,咱可不能啥都不明白,要不然还混个球!” 组长米皮山开始有些坐不住了,执行任务这么多次,第一次觉得这么憋屈。 米皮山顿了顿,道:“弟兄们,都去分头行动吧!先把江夏军究竟是什么玩意儿清楚。” 有一人一直处于沉思状态,突然间开始兴奋起来,道:“俺倒是听人说过江夏军,只是一直没有把这当一回事,据说这支江夏军队伍壮大很快,朝廷几次想剿灭他们,却连根毛都看不见。” “怎么,你知道?” “吴永,你可别瞎说!此事关系重大。” 说话的人名字叫吴永,也是玄跑堂成员,做事还比较机灵,故此大家都比较喜欢他。 吴永一本正经道:“据说这支江夏军并不在江阳城,而是在另外一座城镇,或许是在江夏城也未必。” 米皮山一拍脑门,道:“我怎么没有想到?既然是叫江夏军,或许还真的和江夏城有些关系。” 江夏城距离江阳城不过八十来里,这个距离虽然说不上远,但在这个交通极其不方便的时代,也绝说不上近。徒步前往,少说也要两天时间。 不管这传闻是真是假,都有必要去走一趟,打探打探江夏军的情况。 米皮山决定让三十个弟兄化整为零,全部潜入江夏城,了解有关江夏军的情况。 江夏城,是接下来的目的地,谁都没有去过这地方,所以大家都没把握。 加入这个团队后,白少阳也是希望自己能够发光发热的,为这个组织创造一点价值。 终于到了展现自我的时刻,白少阳把从另外一个时空带来的物品仔仔细细挑选了一遍。 物资永远是不变的主旋律,没有补给,任何任务都没有办法成功。 三十个户外运动包裹的到来让玄跑堂们兴奋不已,米皮山更是感动的声泪俱下,有了这种高级别的装备,他们在户外生存两周不成问题。光是压缩饼干就够他们吃一个月的,还有污水过滤袋更是他们见都未曾见过的。 “这些装备都是我从一个阿拉伯商人那里购买而来,全都是稀罕物,你们没有见过吧?” “这一套装备,足可抵一百两银子。” “少阳兄弟,你真可以啊!出手这么阔绰,俺早就觉得你与众不同,果然,真是不简单啊!” “兄弟,你这朋友我们交定了!” “今天…可真是他娘的大开眼界呀!” 白少阳把背包里的物品一件一件拿出来,并指导兄弟们如何使用,这一堂课可不好上,因为这些物品都太过于“高科技”,所以这些人并不怎么容易能够理解进去。 指南针、指北针、匕首、开山刀、还有一些简单的医疗器具啥的,都是他们从来没有见过的。 有了这些装备,这组三十个人的玄跑堂弟兄们的档次提高了整整三个世纪,同时他们的战斗力也被大大的提高。 舍不得孩子套不着狼,白少阳之所以出手如此阔绰,就是为了能够拉拢人心,把这些农民们的儿子集中到自己手上。患难才能见真情,一旦上了战场,那可就是实实在在的战友了。 培训兄弟们使用这些装备,同时也让他们了解到了自己的伟大,白少阳收获很大。 米皮山平时是老大,谁都不服,虽然地位很低,但是却有一股傲气。今天却实实在在被白少阳折服了,当白少阳拿出这些稀罕玩意以后,米皮山只差跪倒在地喊一声白少阳“大哥”。 不过碍于面子,米皮山还是没好意思说出口,毕竟年长白少阳几十岁。 “俺真想叫你一声小老弟,只是却不知合不合适!” 平日里粗犷的米皮山居然开始有些唯唯诺诺,这让其他兄弟开始纷纷起哄起来。 “米老大,你今天是吃错药了吧?怎么回事啊!平时不这样啊?” “是呀!是呀!米老大!” “想不到你也有这样的时候?” 米皮山红着脸道:“你们这些小屁孩,知道个啥?俺这叫尊重有学问的人!懂不懂?” 众人嘘声一片,笑得前仰后合。 第一次收到如此贵重的礼物,所有的九玄堂弟兄们都格外激动,这是他们从来没有见过的。 每一件神奇的“宝物”,都有可能在危险的时候给他们带来帮助。 “我给你们这些东西,你们要绝对的保密!不得向任何人提起!” “少阳兄弟,这是自然,我们怎么可能会说出去?那不是自找没趣吗?” “是呀!” “少阳兄弟,财不外露,好东西当然也不能外露,这个道理我们都懂!” 米皮山大呵一声,道:“大家都听到了吧?少兄弟说的话要是有任何一个敢违抗的,我米皮山第一个饶不了他!” 接着,白少阳请了弟兄们吃花生米,个个都感动的没话说。 第九章 神奇的背包 这是一个神奇的背包。 神奇到让人没话说,绝对的没话说,谁也不敢说什么,因为他们不了解。 因为这是来自未来的背包。 一出手就是王炸,白少阳的大方让大家都有些懵。 身份的不同,注定了命运将会不同,虽然只是一个小小的玄跑堂,那也是值得尊敬的。 指导弟兄们使用这些装备,让白少阳脑袋都要大了,现在他也总算明白了原来当一个老师有多么的不容易。 一个背包里有三十六种装备,麻雀虽小,五脏俱全。 为了让兄弟们尽快的熟悉并能熟练使用这些装备,米皮山决定带大家来一次徒步旅行,徒步旅行的目的地就是一座凶险的荒山。 以往去到这样的地方,大家都很容易退缩,但是这一次大家都很亢奋,原因不言而喻,大家都想试用一下这些装备。 多少次知难而退,这一次他们确实信心十足,因为它们有了这些神奇的装备,故此也充满了力量。 年轻的小伙子们精神抖擞,纷纷摩拳擦掌,想要证明自己,谁也不愿落后。 调动积极性的最好办法,不是喊口号,也不是给虚无缥缈的承诺,而是给予他们一些实实在在的东西。在这一点上面,白少阳做到了,虽然算不上是极致,但也算是收买了一波人心。 收买人心,这种投资是最划算的,同时也是回报最高的。在这个靠人海战术的时代,手中若是没有几个死忠,恐怕什么事情也干不成。 汉高祖刘邦成功夺取天下的原因是什么,是因为他长的帅吗?当然不是。最主要的原因是他会收买人心。 白少阳认为刘邦的成功可以归纳为三个原因,其一是识人善任。 因为刘邦本是一方泼皮无赖,平日又游手好闲,好耍嘴皮子,卖弄小聪明,也喜欢赌博。 讲道理,像这种人想要成功,非常的难,但是像这种人却容易结交到朋友。 社会阅历给刘邦带来一样东西,这种本事就叫读心术。 刘邦没事的时候就喜欢琢磨他人性格,发现他人优点并为自己所用。 喜欢思考的人,是聪明的。 比如说牛顿,苹果为什么从树上掉下来?大家都认为这个问题很傻,可是牛顿却善于思考,结果就发现了万有引力。 因为爱思考,同时又懂得分享。故此很刘邦他身边集结了一帮能人异士。 人才是会相互吸引的,韩信有勇,张良有谋,萧何搞后勤有一手。 把这三个人集结在一起,战斗力空前增强,于是灭秦变得势如破竹。 然而刘邦成功原因最重要的还是懂得分享。 这一点和他的早年生活非常有关系。 刘邦早年混迹社会,比较了解了解社会底层,并且刘邦亲自与手下士卒出生入死,身先士卒的行为极容易激励斗志。每每打下胜仗,刘邦就毫不吝啬,大肆封赏犒劳部下。豪爽的行为自然使手下对他感恩戴德。 据说有一次刘邦的手下获得的胜利,刘邦非常高兴,大行奖赏,结果连底裤都差点给赔光了。 世人总是以为自己天生我材必有用,却没有多少人知道千金散尽还复来。 但是刘邦却懂这个道理。 同时虚心纳谏也是没有多少人能够做得到的,但是刘邦却能。 当刘邦军队攻下咸阳城后,面对阿房宫里如山的金银,如云的美人时早已神魂颠倒,想要跃跃欲试,开车试一试。 在心腹樊哙和张良的劝解下,刘邦又很快清醒过来,敌军未灭万不能轻举妄动。于是封存金银,不近女色。这对于一个早年生活淫乱的流氓来说实属不易。 想要成功,哪有那么容易,不懂得付出,又怎么可能会有回报。只要成功了,谁又会在乎你以前是做什么事情的呢? 花生米的味道让这些苦哈哈的玄跑堂们差点升了天,如此美妙的味道刺激着他们的味蕾,让他们觉得自己的人生没有了遗憾。 自从认识白少阳以后,玄跑堂们一个个就如打了鸡血一般兴奋不已,因为白少阳总是能够给他们带来新鲜。 米皮山活了大半辈子,也没有这几日经历的多,这同时印证了一个道理:一个人的生活阅历和他的年龄并没有关系。 因为在生活阅历这一块,米皮山甘拜下风,承认自己不如白少阳。 花生米,辣条,辣椒… 这些稀罕玩意,是他们从来没有见过,别说是没见过,哪怕是听也没有听过。 正是因为有了这一些手段,玄跑堂们对白少阳的敬仰如黄河之水滔滔不绝,都是发自内心的,没有一个是被强迫的。 有了白少阳的加入,这一组曾经被称之为弱鸡战队的玄跑堂们终于有了底气想要雄起。 在最低等的玄跑堂当中,他们的命同时也是最低贱的,从最初只是为了能够勉强活下去开始,到现在的突然领悟到生命的真谛,这些人的蜕变是巨大的。 也正是因为有了这些巨大的蜕变,他们才发生其实自己可以做到聊暗花明,而并非只能苦苦挣扎。 苍穹之下,皆为蝼蚁。 只是这蝼蚁也是分高低贵贱的,虽然都是蝼蚁,但也有欺负和压迫别人的蝼蚁,同时也有被欺负和被压迫的蝼蚁。 米皮山曾经想过赚一笔钱,然后重回故土,颐养天年,但是如今他却越发觉得自己没有了回头路。 九玄门,就像是九扇门把他牢牢地挡在了里面,想要冲破这九扇门,却并没有这么容易。 如今,白少阳的加入,却又让他看到了希望,或者说看到了另外一种可能。那些打破米皮山认知和思维的东西出现了,这一切都颠覆了他的思想,也重新刷新了他的认知。 原来这个世界比自己所想象的还要更加广阔,原来自己所认为的世界真的没有这么简单。 山,还是那座山,只是如今再也没有以往看起来那么神秘。解决问题的办法也不再只有一个。 登山,也会成为有趣的事情,米皮山是怎么也没有想到的。 第十章 你不会真的是神吧? 这一次登山的行动,纯粹只是为了做测试,测试的方向当然就是神奇的背包。 包括了解这些装备的用处,这非常重要,也非常关键。 因为有了登山工具,故此大家的动作和速度也大大的加快了不少。 毕竟是经过专门训练和培训的,玄跑堂的的兄们很快就熟练地掌握了这些登山工具,他们的动作标准程度不亚于专业人士。 在它们身上有一点是其他登山的专业人士不能比的,这些玄跑堂们有不怕死的精神,正是因为有了这样的冲劲,他们才养成了坚毅的品质。 大家的速度都很快,没有人愿意落下,因为落下是很丢脸的,故此大家都想争做上游。 或许他们不懂太多的道理,但是他们的行动已经证明了他们是有实力的,只是因为没有进行过专业的训练,如果给他们配备精良的装备,他们也是可以一飞冲天的。 他们相互协作,共同攀爬,这种互相帮助的精神让白少阳还是有些感动的,为了增加一些旅途的快乐,白少阳又给他们分发了一些小吃。 气氛再次被推向了高潮! 因为这又是他们从来没有吃过的东西,白少阳被他们当作是神人来膜拜。也不知是不是因为吃人嘴短的缘故,这些玄跑堂弟们,真的表现出来了非常感动的举动。 不过,被人膜拜的感觉真的很爽,这一点倒是真的。 特别是走到半山腰的那一刻,从一阵诡异的妖风吹来以后,白少阳就彻底的被吹醉了。 因为这一切都太过于梦幻了,梦幻的有些假,让白少阳敢相信这是真的。 咸鱼也有翻身的这一天? 白少阳有一种咸鱼要翻身的错觉,觉得自己突然有些飘,就像是喝醉酒一样的感觉。 “从现在开始!你们不许对我进行膜拜,你们这是想要置我于何地?” “我把你们当兄弟,你们要把我往火坑里推吗?” 白少阳很快从这种梦幻之中醒悟过来,他也很清楚的意识到自己其实什么都不是,自己什么都没有。只不过是这些的兄们抬举自己而已,这一点他还是很清楚的。 众人也不再说些恭维的话,一个个也都收敛了起来。 “我们的任务是快一些熟悉这些装备的使用,否则一旦上了战场,敌人可是不会给我们机会的!” 学会使用这些装备非常重要,一旦陷入困境,这些装备就能派上非常大的用场。特别是在这样的一个冷兵器时代,有了这种高级装备,那就相当于开了挂了,差不多相当于拥有了金手指。 每一件装备都让他们大开眼界,就像是打开了一扇异界一个门,由于信息量太大,玄跑堂的兄们甚至一度有些迷糊。 这种迷糊也可以理解为是冲击,极强的冲击力,震撼力,让他们觉得以往几十年的生活过的太过于苍白,现在的经历又太过于梦幻,于是这就导致了他们的情绪出现了一些变化。 他们想哭,还要释放自己。 终于到了午饭时间,以往这些玄跑堂的的兄们吃饭根本就没有一个时间,什么时候饿了什么时候就吃点东西,根本就没有正正规规的吃一顿。 但是今天却不同,白少阳决定请他们吃一顿大餐,好好的犒劳他们,同时也是为了收买人心。 收买人心这非常重要,也非常关键。 开饭时间到了,把少阳把自热火锅一份又一份的搬出来,刚开始他们并没有觉得这玩意有什么神奇的,但是当白少阳把冷水倒下去以后,过了一会儿开始煮沸起来了。玄跑堂的的兄们开始大声尖叫起来,有些人甚至被吓得到处乱跳,他们哪里见过这玩意儿? “兄弟们,不用害怕!” “这叫自热锅!” “能够自己加热的锅?” “这也太神奇了吧!” 有些人不停的揉着自己的眼睛,不敢相信这是真的。有些人甚至掐自己一把,感觉到了痛,这才相信这是真的。 “自己能热的锅?” 这违背常理的事情让米皮山眼珠子都快掉出来了,他活了大半辈子,自诩为什么事都经历过,什么东西都见过,但是此刻,却分明是傻掉了。 自热锅? 米皮山还有些恍恍惚惚,并没有完全反应过来,也没有清醒过来。 大家都不知道自热锅的原理是什么,白少阳也懒得解释,因为有些事情是解释不清楚的。 “好了,兄弟们,你们跟着我做!” “首先第一步打开自热火锅的包装,怎么会看到锅底、蔬菜、肉类、粉丝、自热袋还有辅助的餐具这些东西。” 众人学着白少阳的动作,打开了包装,果然看到了这些东西。 “打开包装,把相应的辅料倒入加热碗中,先加火锅底料、在加粉丝、肉、蔬菜,最后加入水” “打开自热包的包装,把自热包放入碗底。” 不管白少阳说什么,他们都照样子做。 ——————— “现在只需再等待一会儿,就可以食用了!” “少阳兄弟,你这…” “这也太神奇了吧!” 随着的兄们的自热锅纷纷开始沸腾起来,白少阳的威望再一次升了一级。 再饱吃一顿以后,众人皆非常满意自己的肚皮此时的状态,不仅圆鼓鼓的,里面还非常的温暖。 接着,白少阳又教会了他们如何使用指南针等工具。 路过一条小溪以后,白少阳又拿出了一个过滤袋,道:“生水不可以随便食用,必须煮沸,否则会有细菌和病毒。” “细菌和病毒是什么?” 众人纷纷摇头,不知细菌和病毒是什么。 白少阳有些无奈,拍了拍脑门,道:“如果不过滤的话,吃了就会拉肚子!” “原来细菌和病毒就是拉肚子呀!” 大家都听懂了。 当白少阳把浑浊的水从储水袋里面倒进去,经过过滤以后,清澈的水从另外一头流了出来,众人再一次被征服了。 他们纷纷趴在地上,俯首称臣,纷纷磕头,纷纷以为自己遇到了神。 “少阳兄弟,你莫要在和我们开玩笑!” “你不会真的是神吧?” 第十一章 追随者 白少阳这一次真的有些飘起来了。但是他还是稳住了,面部表情没有任何的变化。 一个人若是太容易被看穿,这会很没面子的。 “我不是神!” “只是见识多一些而已!” 白少阳很谦虚地回答,他当然不想暴露自己的真实身份,能够与这些的兄们在一起共同战斗,此时是最大的欢乐。 虽然白少阳不愿承认自己是神,但是这帮玄跑堂们却不这样认为。他们认为白少阳就是神的化身,并且是一个谦虚的神。 一个谦虚的神。 “你们不用这么客气,我们还要继续登山呢!” “难道你们不想继续学习了吗?” “骄傲是不对的!” 虽然心里已经乐开了花,却又不怎么好意思表达出来,这或许是因为性格的缘故吧。 任何人在见到新鲜事物的那一刻,表现出来的那种状态也当然是不尽相同的。 白少阳用这种独特的方式来拉拢人心,也算取得了意想不到的效果。众人对他的态度一次比一次更加恭敬起来。 在这个强者为王的混乱时代,没有什么是不能够被推翻的,因为就连小皇帝都是傀儡。只要内心足够强大,没有什么是不能战胜的。 连军阀们都在忙着搞割据,拉人头,谁又在乎谁呢?比的就是谁的拳头大,谁更有能耐一些。 这个时代最悲哀的地方就是在于,你自己明明不想当神,却偏偏有许多人追捧你,并且怎么甩也甩不掉。 做神的烦恼可真不少,这一回白少阳真正体会到了,同时也理解到了那些明星的痛苦,这种感觉真的是不好受,但要命的是,这种痛苦与快乐居然汇聚在了一起。 第一次登山活动,玄跑堂们收获很大,因为一路上他们打到了不少猎物,一共有三十六只兔子,六只野猪,还有不计其数的野鸡。 当这支玄跑堂的兄弟们准备回到营房之时,却发现他们上了黑名单,有人把他们全部给告发了。 告发他们的罪名也是莫须有的“叛逃”,按照九玄门的做事风格,包括白少阳在内的这三十个玄跑堂成员都在劫难逃,他们只有死路一条。 “逃吧!” “这还等什么呀?” 总有人先知先觉,但米皮山却顾虑很多,因为他明白跑的了和尚跑不了庙,就算自己能逃,但自己的家人一定会跟着遭殃。 “不得好死!” “告发我们的人,不要被我抓住,否则我会将你碎尸万段!” 众人虽然愤愤不平,但此时却由不得他们犹豫,他们必须马上做出抉择,否则很有可能就会被赶尽杀绝。 宁可信其有,不可信其无一直以来是九玄门标榜的做事风格。 “终于还是拿我们下手了!” 高发之人究竟是谁,此时当然是无法考证,那么唯一能够做的就是赶快逃跑,他们甚至不敢回家,因为他们相信家人早已被控制,或许已经被全部屠杀。 这当然也是九玄门的一贯作风。 对于这些卑微的玄跑堂们而已,他们的命实在太低贱,微不足道。 “走!” 米皮山决意离开,为了保全兄弟们,他只能做出这样的决定,虽然很痛苦,但却不得不这样做。 说一声走很容易,可是天下如此之大,又该往哪里走呢? 白少阳道:“不瞒诸位,我有一处宅院,若兄弟们不嫌弃,可在我府上暂住。” “怎么,少阳兄弟,你究竟是何身份?” 米皮山不由大惊起来。 白少阳道:“我本来只想做一个普通百姓,只可惜祖上有德,所以世袭了一个江阳王的职位,但我并未将此当一回事。” “你是朝廷的人?” 有人开始有些激动,想要出手擒住白少阳,却被米皮山制止住了,但:“少阳兄弟不是那种人。” 说完以后,转身看着白少阳,道:“少阳兄弟,我想我们还是就此别过吧!你回去好好当你的江阳王,从此我们井水不犯河水!” “米大哥,你何出此言呀?” 米皮山道:“不是大哥我不领情,我是怕连累少阳兄弟。” “看来你们还是没有把我当自己人,我就不信,谁还敢来我们江阳府抓人?” “要我米皮山缩头乌龟!绝办不到!” “他奶奶的!我米皮山反了!” “反了!” “横竖都是死!不如举起大旗,自立门户,岂不快哉!” 众人纷纷进入高潮状态,刚才的不快一扫而光。 “米大哥,我对朝廷的种种作为也早已不满,只是如今你们的实力还太过单薄,何不忍气吞声,积蓄力量,壮大队伍,再谋发展呢?” “难道米大哥还怕没有机会吗?” 军阀割据时代,你方唱罢我登场?究竟谁才是赢家?谁才能笑到最后?没有人会知道,但是通过看过不少的历史书,白少阳还是明白一个道理,那些起初牛逼轰轰的人,最终走到最后的也没有几个。难道是刚开始一些不被看好的,最后反而取得了一些成绩。 比如说三国时代,也是如此。 又比如说五代十国时期,也是如此。 历史总是有着惊人的相似,白少阳相信,当自己的力量不够强大时,最好的方式不是暴露自己,而是选择蛰伏。 但此时的米皮山却是去意已决,不论白少阳怎么劝都丝毫的没有任何动容。如此铁骨铮铮,又如此的坚毅,让白少阳感动不已。 “好!” 既然米大哥决意如此,兄弟我又怎么好在劝呢?我就不误了大哥的前程了,从今往后,大哥走你的阳光道,我过我的独木桥。 “唉!” “少阳兄弟,你这是说的啥话?这不是打大哥的脸吗?” 米皮山脸皮薄,被白少阳几句话一说便不好意思起来。 “好了,你们走吧!” “米大哥,我觉得少阳兄弟说的对,我们此去并没有任何的方向,如何能躲避九玄门的追杀?不如在江阳王府小住,等待有更好的办法再走也不迟呀!” “大哥!别走了,我们就住在少阳兄弟府里吧!” 米皮山紧握拳头,转过头去,看着远方,道:“我不强求你们!愿意和我走的,和我走,愿意和少阳弟走的,我亦不强求!” 众人经过艰难的抉择,一部分选择了追随米皮山,剩下的八个人选择跟着白少阳。 第十二章 决定召唤 劝君更尽一杯酒,西出阳关无故人。 在送出米皮山十几里后,两队人马,分道扬镳,后会有期。 江阳府,迎来了八个新成员,他们训练有素,不是普通人能比的。 任性的白少阳又一次跳了槽,并且也没有给时空猎人打任何的招呼。 今天,白少阳非常高兴,非常开心,同时也非常激动。江阳府内,杀鸡宰牛,杀猪宰鸭,大摆宴席。不仅仅只是请江阳府内的所有人,白少阳还主动邀请了整条街的客人。 这或许是最为轰动的一次,这或许是最为热闹的一次,能够出手如此阔绰? 试问,谁搞过这种事情? 不论是饭还是菜,白少阳皆宣布全部管饱,管够,他的这种行为,让整条街的人都膜拜,对他的敬仰又上升了几个等级。 这一次,白少阳在整个江阳城都出名了,出名的原因就是他的豪气,他的阔绰。 如何才能低调?这很难做到呀!实力也不允许呀! 这一天,白少阳喝得明酊大醉,醉的上吐下泻,甚至有些分不清楚自己此刻究竟在哪里。 酒这种东西不能说好也不能说坏,主要是看喝的人心情如何。 迷迷糊糊睡着以后,白少阳终于进入到了周公的世界。 是的,周公世界的大门正在为他打开。 酒能麻痹人的神经,并使人进入到另一种状态之中。 白少阳看到了一本书,此书这封皮已经被剥去,但在第二页写着名字一些名字。 :公孙弘、白政、李鼎霸、江元昊、肖克、王家尔、齐方、齐俊、吴亦凡、吴辉、吴宁、羽清、羽媛、公孙望、苏梦、苏童、刘如意、小石头、狗儿、赵铁锤、杨袁、铁面苏三… 这些名字明明觉得非常熟悉,却总是没有太多印象。 这些熟悉而又陌生的名字究竟代表着什么? 难道是这个游戏中的人物? 那么他们每一个人都代表着什么呢?每个人又有着什么样的身份? 白少阳的手指触摸着这有些墨迹的纸张,没有感觉有任何温度。他们是那样的冰冷,仿佛真的只是一个名字而已。 名字只是一个符号,并不能代表什么。 手指触摸之下,白少阳又似乎看到了一个又一个鲜活的面孔,他们成绩是自己的朋友、敌人、对手,但此刻他们只是一个又一个名字。 没有人知道他们的过去,也没有人知道他们的现在,自然也不会有人知道他们的将来。 那么自己的将来呢? “本少爷的梦想究竟是什么?” “这个腐朽吃人的社会,真的应该被推翻!” “风水轮流转,皇帝今天到我家!” 只有在喝醉酒的时候,白少阳才敢意淫一下自己当皇帝的想法,平日里事不敢这样子说的。世界上任何的东西都可以膨胀,野心当然也可以。 显然小小的江阳王已经满足不了此刻野心正在膨胀的白少阳,白少阳想要得到的更多,至少也要割据一座城,做一个实至名归的城主,而不是这个只有虚假头衔的破王爷。 破王爷! 我要当这个破王爷有什么用? 白少阳明白,自己若是不采取一点行动,恐怕“这辈子”也就这样了,除了老老实实当这个破王爷,再也没有任何的出头之日。 并且按照目前的局势来看,恐怕连这个破王爷的位置都不见得能够保住。 奢望奇迹发生,不如自救。 说起来容易,做起来却很难,说自救?又谈何容易? 繁华落尽,又是一次空虚,一次比一次空虚,这究竟是在游戏之中还是现实世界,这已经不重要。因为,白少阳有了新的企图之心,有了新的雄心壮志。 一切都是源自于不甘心,甘心看到自己这么渺小,同时也不甘心自己的一身本领就这样被埋没。好歹也是来自一个未来的高科技时代的人才,难道就真的要这样碌碌无为下去吗? 人活着究竟应该怎么实现自己的价值呢? 在这个无聊的时代,想要刷智能手机上起点看小说都是一件奢望的事情,更别提要搞什么研究或者搞什么发明这种几乎不可能会发生的事情。 难道真的要启用带来的一百种物品吗?虽然白少阳想靠自己的本事在这个时代立足下去,但现实把他逼的不得不依靠外援力量。 好吧!既然朝廷早晚要对自己下手,为何不先发制人呢? 这一百种物品虽然说不上是牛气哄哄,但绝不那么简单,它们的作用究竟有多大,一试便会知晓。 幸好这些物品现在全部被储藏在一个虚拟空间,不会很轻易的就被别人发现。想使用的时候,只要用自己的意念去想,这些物品就会出现在自己的眼前。 看到这些熟悉的名字,白少阳总觉得这个时代自己曾经来过,于是愈发的想要组建一支完全听命于自己的队伍。 至于装备,这不是问题,问题是这些人能不能搞明白,所以让他们搞明白这才是问题所在。 钢铁是怎样炼成的,如何打铁,如何采矿,如何制作一支步枪,如何打造一把好刀…类似这样的书,在虚拟仓库里面有好几百本。 能否读懂这些书,并且按照这本书上面的步骤进行操作,这才是问题。 不过这不用担心,除了赵一鼎和杨瑞以外,白少阳还带来了另外二十九个来自社会各界的精英和人才。 他们已经憋的太久了,或许早就蠢蠢欲动,白少阳打算把他们都放出来透透气。 三十一个来自社会各界的人才和精英究竟会发光发热出怎么样的奇迹?白少阳不得而知,但是却充满了期待。 是时候开始为自己远大而又宏伟的目标奋斗了,故此,白少阳决定正式召唤这些人。 这些来自于餐饮行业、制造业、采矿业、医学医药业、文学家、科学家…及各种各种家的人才,纷纷进入到了被召唤的程序之中。 他们有些很年轻,有些已经步入了迟暮之年,有些还是在校生研究生或者是博士生。 但是他们都有着一个共同的目标,见证穿越到另外一个时代的奇迹发生,并且参与那个时代的改造。 所以他们进行了一次胆大的尝试,加入到了白少阳的团队之中。 第十三章 会议室的诞生 当醉酒的白少阳醒来以后,看到自己的身边围着31个人的时候,差点吓了一跳。 若不是因为喝醉了酒,白少阳是断然不会一次性把这些人给放出来的,但是现在后悔都有些来不及了。 围观白少阳的人,每一个人的脸上都表现出极其激动的神色,他们扫视着周围的环境,五一不发出赞叹。 成功了! 除了赵一鼎和杨瑞以外,其他二十九个人皆不能够平复自己激动的心情。 突如其来的这些人,让白少阳有些措手不及,虽然早已经有了准备,但此时还是有些懵。 但是很快白少阳便从慌乱中冷静下来,因为他知道,现在不是慌的时候,也不能慌。一旦这些人的身份被暴露出来,就会造成很严重的后果。 在这个不足30平方米的小房间内(以白少阳目前的身份来说30平米的房间属于低配),突然之间挤入了这么多人,于是就显得非常拥挤。 “诸位朋友,你你们的到来!这地方叫大乾国,你们目前所在的地方是江阳城的江阳府,本人现在的身份是江阳城城主,来者都是客,我会给你们每一个人都安排好住宿,请诸位稍安勿躁!” 不管怎么说,来者都是客,并且这些都是“贵客”,在这些人面前,白少阳也就觉得没有必要摆架子,好好招待这些贵客才是正道。 江阳府虽说不上富裕,但是请百八十人吃顿饭的银子还是有的,更何况这些人还是自己的“同党”,在接下来的岁月里,还要与这些人合作呢,故此必须要把关系搞好。 考虑到让这些人全部住在江阳府内,这不太合适,故此白少阳决定在修盖几座宅院,不然这么多人挤在一起,无论是生活上面还是行动上面,都很容易露出马脚。 人的适应能力有时候强到你无法想象的地步,就如人的脸皮一样,虽然这一次白少阳邀请众人吃饭喝酒,名义上说谁都可以来,实际上只是为了自己的这三十一个战友。然而只要脸皮足够厚,来者皆是客。 是的,只要你脸皮足够厚,也是可以来趁吃趁喝的。 于是,原本计划只宴请五十个人,结果来了二百多号人物。什么七大姑八大姨都来了,虽然白少阳不知道自己为何有这么多亲戚,但因为这些人表现的太过真诚,故此也就真的认为或许自己真的有这么多的亲戚。 原来不论哪一个时代,总归是有一些脸皮厚的人的,这事几乎没有解,这或许就是人的天性。 白少阳的三十一个合作伙伴们毕竟也是初来乍到,可以说是什么都不懂,所以刚开始表现的还是比较矜持的。是很快他们就收不住了,因为人总是有奇葩的,特别是对于一些特别聪明的人,他们身上总是有一些奇奇怪怪的特质,或者说是癖好。 当一批绝顶聪明的人汇聚在一起以后,究竟会碰撞出怎么样的火花呢?其实白少阳还是很期待。 来自社会各行各业的精英们今天终于汇聚在了一起,他们将会为这个时代创造出自己最大的价值,对于他们而已,他们只是缺少一个平台而已。 其实之所以请这么多人来参加宴会,白少阳的主要目的是为了更好的让自己的这三十一个合作伙伴不暴露出来。他们隐蔽在更多的人之中,目标就显得更小一点。 当宾客们都散去以后,只留下了三十一个人,这三十一个人他们可不简单,通过社会招聘而来的“奇才”们,早就蠢蠢欲动,跃跃欲试,皆是想要一展自己的才华了。 人才,何为人才? 三才之道也。 三才指天、地、人。《易.说卦》:“是以立天之道,曰阴曰阳;立地之道,曰柔曰刚;立人之道,曰仁曰义,兼三才而两之,故《易》六画而成卦”。 大意是构成天地、人的都是两种相互对立的因素,而卦,是《周易》中象征自然现象和人事变化的一系列符号,以阳爻、阴爻相配合而成,三个爻组成一个卦。“ 兼三才而两之”成卦,即这个意思。 会议在一个相对比较隐蔽的“会议室”内进行,这个隐蔽的“会议室”只有白少阳一个人知道,除了白少阳以外没有另外第二个人知道。 虽然是在地下,但是因为有这么多专家和人才在,光线问题便很轻松就被解决了,不仅光线问题被解决了,连缺氧问题也被解决了。 一个现代版的会议室布置方案在几个学设计的人才的笔下诞生了。 虽然时代不同,但是某些流程还是要走的,会议室毕竟是开会的场所,故此会议室的设计合理与否直接影响了开会者的开会效率,这也是众人一致认为的。 完美的会议室规划设计除了可提供参会人员舒适的环境外,更重要的是给与会者一种临场感,以达到良好的沟通交流效果。 经过大家的商量,投票通过:建议墙壁四周,桌椅均采用浅色。这也是出现对眼睛的保护而做出的决定。 大家还投票通过,在室内摆放花卉盆景等清雅物品,增加会议室整体高雅,活泼,融洽气氛。 设计师建议室内铺地毯,可以有很好的吸声效果,掩盖噪声增加会议的效果。 ————————— 在大家的共同努力下,一个算不上十分完美的会议室诞生了,同时在会议室的旁边还设计了几个比较“现代化”的厕所。 在这样的会议室里面进行会议,不会使人觉得很随意的感觉,同时能让人更好地参与到工作之中。 在第一次的临时会议之中,还通过了对三十一个穿越者的工作安排等会议,并选举产生领导六名。其中名誉主席一人,主席一人,副主席二人,还有其他一些主要领导成员。 白少阳被全票推选为名誉主席,丁歌被推选为主席,韩启和杨瑞道被推选为副主席。 丁歌同志是工学和农学毕业博士生,而韩启和杨瑞道在采矿和机械制造方面颇有造诣。 第十四章 最迫切的问题 或许对于这些专家和人才来讲,让他们搞研究和发展,这没有什么太大的问题。 但是对于这个地方的生活条件,他们却有很大的意见,毕竟脱离了现代文明,生活方方面面变得没有那么容易。 就拿最简单的饮水问题来讲,想要找到干净的水源都比较困难。故此不少成员对于解决水源这个问题非常看中。 实际上解决水源问题比他们想象中的要困难,虽然他们有能够把污水净化成纯净水的工具,但毕竟这种工具的使用不是长久之计。 水,是生命之源,这个问题必须要解决。 “喝水的问题成了头号难题!” 几十人的饮水问题还是比较容易解决的,但考虑到三十一人成员会在很长的一段时间在这里工作,水的问题就成为了第一位的。 “我们可以制造一个大型的污水过滤器,缓解我们的暂时用水问题。” 说话的人名叫邓明亮,毕业与zg环境大学,大学学的专业就是污水处理,一直尝试着想要往这一方面发展,却一直没有什么机会,现在他觉得机会来了。 随着21世纪的环境污染问题越来越严重,污水处理行业越来越受到重视。 21世纪的今天,为使污水达到排入某一水体或再次使用的水质要求对其进行净化的过程。污水处理被广泛应用于建筑、农业、交通、能源、石化、环保、城市景观、医疗、餐饮等各个领域,也越来越多地走进寻常百姓的日常生活。 “简单来讲,水源究竟有没有被污染,只有通过检测才能被知晓!” “想要找到干净的水源这并不难,这毕竟不是工业时代,水污染问题应该没有这么严重吧?” 有成员对邓明亮提出的问题表示怀疑,认为他夸大了水污染的问题。 年轻气盛的邓明亮表示不服气,毕竟学了这一门专业,他自然也想要发光发热。 “我觉得我们应该任命他为水务大臣!” 众人开玩笑道。 除了水资源问题,当然还有其它诸多的问题,不怕有问题,就怕没有发现问题。 白少阳知道这些人都是来自社会各界的人才和精英,平日里工作的时候,许多事情根本不用自己动手,但是现在情况却不同,许多事情必须亲力亲为。 “我认为人才的短缺才是我们目前遇到的最大的困难!” 白少阳一语中的,直接击中要害。 “不错!许多事情我一个人根本忙不过来,我倒是想培养几个徒弟,只是哪里有这么容易?” “培养人才?这几乎是不可能的事情!” “在这个农耕社会,能够认识几十个字的人都已经算是有学问的了,指望他们掌握现代科学技术,这怎么可能?” “困难是有的,但是我们必须面对困难!首先我们的内部必须团结!” 丁歌见大家的情绪都有些激动,顿了顿道:“同志们!战友们!女士们!先生们!首先要放下我们的偏见,毕竟这个时代与我们曾经那个时代太不同了,我们必须要理解,困难是有的,但是我们必须要面对这个现实,那么怎么面对这个现实呢?我们要推翻以前的那些老旧观念,不要以以往的观念来看待这个世界,我们是来改造这个世界的,而不是带着牢骚和抱怨来的!” 丁歌的一番话得到了韩启和杨瑞道等人的赞同,他们纷纷表示支持。 面对情绪激动的成员们,白少阳觉得有必要讲两句。 “诸位同仁,现在是乾元元年,这里是大乾国,不是我们曾经生活的那个时代,许多的东西都与我们曾经大不相同,这一点等你们生活过一段时间便会知晓!” “如果我们一味的站在道德的制高点,比我们曾经的认知来看待这个世界,我们的内心就会变得很黑暗,你所看到的一切都不会那么美好。你甚至会看到压迫和剥削,难道这种压迫和剥削是你想要改变就能改变的吗?” “我们不要忘记我们的初衷,我们来这里的目的是什么?我们不需要改变别人,我们需要改变的是自己!” 众人一时皆有些顿住了,不知该说什么才好。 “这里的人民正在受苦,或许战争也即将爆发,如何活着才是最重要的!我们自己的力量依然很渺小,那么我们该如何壮大我们的力量呢?” “赵一鼎和杨瑞来的比你们早,或许他们两个人知道的也比你们更多一些,想必他们两个人的感想也会比你们更多吧?” 白少阳见气氛有些凝重,于是便笑了笑对赵一鼎和杨瑞两人道:“你们两个人说一说吧!你们怎看待这个世界?” 赵一鼎道:“是一个等级分明的时代,百姓们的生活贫富差距很大,每天都有人在饿死,战争离我们也很近!” 杨瑞道:“我现在只想做一个大将军!一个个威风的大将军!不过我的手中并没有一兵一卒,我必须面对现实,现实就是凭我自己只能做一条咸鱼…大家别笑话我!如果靠我自己,我真的只能做一条咸鱼!” 这一次,众人并没有笑,他们清楚地意识到,单靠一个人的力量还要改变这个时代,几乎没有可能。哪怕自己具备再多的知识,或许只能成为纸上谈兵的笑谈。 现在你们明白了吗? “目前对于我们来说最迫切的问题是人!我们需要人力!能够保护我们的军队!” 一旦遇到危险,三十一个成员很有可能就会全军覆没,或许连喘气的机会都没有。 所谓的理想和抱负是需要建立在一定的基础上面的,这个基础就是有一个稳定的环境。 丁歌表示赞同白少阳的话,他认为以目前的环境来看,不太适合搞发展,扩军装备才是最重要的问题。 “我们需要军队来保护我们,关于这一点我想大家都不会有意见吧?” 关于这一点赵一鼎和杨瑞是最有发言权的,因为他们两个有好几次差点遭遇到生命的危险,原因就是没有人保护他们。 第十五章 大当家 所谓开始,从来都是相对而言的,没有结束就不存在开始。 当曙光照亮整座江阳城的那一刻,这意味着新的一天已经来到。阳光普照之下,无论好蝼蚁还是自诩为世间的绝对主宰者,在这一刻都将同样沐浴在阳光之下。 无所谓高低贵贱,也无所谓幸福与苦难。 三十一个成员们,现在拥有着一个共同的身份,“大乾国公民”,虽然说这个说法并不太准确,但是他们已经成为了大乾国的一份子,这是无法改变的事实。 一个人想要改变时代,并没有那么难,但想要说服自己却很难。 人,这一辈子都在与自己作斗争,从未停止过。 特别是对于那些绝顶聪明的人而言,他们也从来不会轻易就妥协,有些人的想法甚至很极端,总认为自己是对的,只有这个世界才是错的。 如何与这三十一人人打交道,并且形成一股可以为自己所用的力量,这是一件极其困难的事情。每个人都有每个人的脾气秉性,想要纠正和改变他们这几乎是不可能的事情。 一切都源自于内心的冲动想法,从白少阳在网上发布“消息”的那一刻开始,有些人的命运便已经开始发生了改变。 有些人注定要进行一次非同寻常的旅行,他们的人生也必然的将会经受一场刻骨铭心的考验。 但总体而已,这一切还是非常有趣的, 一个人最不能剥夺的就是自由,这一点对于聪明人来说是极为重要的。 现在三十一人成员将会面临着许多挑战,因为这里的生活对于他们而言全部都是新鲜的,首先他们必须适应这里的环境,接受目前的现实。 这不是科技时代,而是农耕时代。关于这一点,这些人必须要有一个清楚的意识。 如果说这一点是可以接受的,但同时也需要时间,那么对于第二点他们或许就很难马上接受,或者说适应。 接受尊卑分明,对自己的身份要有一个定位,这一点或许才是这三十一个成员遇到的最大挑战。 这里没有上级与下级的那种关系,也不存在领导与被领导的关系。 这三十一个成员与白少阳的关系,只能是主人与仆人的关系。不论他们愿不愿意接受,这才是现实。 赵一鼎和杨瑞已经习惯了称呼白少阳为“少主爷”,虽然并不是很情愿的,但至少在口头上面已经愿意服从。 要其他的成员接受并清楚的认识到自己的身份,这并不容易。 无规矩不成方圆,白少阳不是很在意别人怎么称呼自己,但白少阳知道,有些规矩是不能坏破坏的,否则将会造成很严重的后果。 江阳府突然之间冒出这么多人,公孙弘的反应却很淡定,并未在意这些人,也并未注意过他们。 这是一个游戏,仅此而已,白少阳在这个游戏中扮演的角色非常关键,也非常重要。所有的人都只能是围绕着白少阳,而不能是白少阳迁就他们。 眼下,成员们遇到的困难很大,第一要务自然就是生存问题。如何以江阳城公民的身份生活,并获得认可这非常重要。 所以,三十一人成员只能依附在白少阳的门下,算作是白少阳的幕僚和门客,通俗一点讲就是白少阳养的闲人,他们的工作就是为白少阳服务,且不得有任何的私心。 时代并没有发展到可以人人民主的阶段,自由还远远的没有到来,个人的理想和抱负必须收敛起来,为了集体和团队而放下其他。 丁歌同志是一个有着几十年工作经验的老同志,经历过许多的苦难,同时也是大时代的见证者。他第一个表示支持并理解白少阳,随后韩启和杨瑞道等人纷纷也表示了支持和理解。 “白少爷,您是对的,演员想要获得观众的认可,必须要放低身段,脚踏实地,实事求是,不能有任何的浮夸,虽然我们不是演员,但有必要学习演员的这一种优秀品质,毕竟我们不是来旅游的,我们是来见证这个时代的。” “对,见证大时代,并贡献自己,一切为了发展,最后才是考虑个人的梦想…” “不错!是这样的,实事求是的讲,这个时代并不是我们熟悉的那个时代,入乡随俗,我们不能太自以为是!” 从语言上的改变,到身体上的改变,虽然这个进程来的有些慢,但白少阳愿意等待。当他们弯曲下了自己的双腿以后,脸上的表情也可是显得尊敬起来,“屈服”的次数多了,也就逐渐适应了。 跪拜礼,原本只在小说电影世界才有可能出现。 跪拜礼分:稽首、顿首、空首,称为“正拜”。 行稽首礼时,拜者必须屈膝跪地,左手按右手,支撑在地上,然后,缓缓叩首到地,稽留多时,手在膝前,头在手后,这是“九拜”中最重的礼节。一般只用于臣子拜见君王和祭祀先祖的礼仪。 白少阳并不喜欢这种繁琐的礼节,于是也就没有要求成员们都要用这种礼节,白少阳不是“君王”,总觉得跪拜礼有些吃不消,容易把自己给送走。 故此,白少阳只保留了口头上的称呼,让这些人明白自己才是他们的主人这个道理就行了。对于其他细节上的东西,也就没有那么在乎了。 于是,从制定规矩的那一天开始,“大当家”这个称呼便成为了白少阳的代名词。 “大当家”这个称呼,既不显得太高大上,同时也不会太丢面子。 白少阳对于“大当家”这个称呼很满意,同时也打算培养几个“二当家”和“三当家”,只要是愿意好好为自己做事的人,都有机会获得提拔。 任何的称呼只是一种形式,最终的目的只是要获得成功,在获得成功的路上,必须联合一切可以联合的力量,利用一切可以利用的资源。同时做到奖罚分明,该奖的一定要重重的奖,该罚的也要重重的罚。 第十六章 得到一块土地 有一句话说得好: “计划赶不上变化” 实际上这句话并没有什么大毛病,但白少阳觉得有计划总比没有计划要好。 是的,有计划总是要比没有计划要好的多的。 何况,现在白少阳的处境是很糟糕的。虽然自己带来的这三十一个成员应该可以算的上是自己的人,但这只是自己一厢情愿的认为而已,或许每人都有私心,这也不是不可能的。 白少阳有许多的计划,同时也有一些很梦幻的想法,毕竟此刻的自己是拥有足够强大的力量的。 拥有金手指,还有一个拥有超强能量的“时空猎人”,似乎这些东西都是能够给自己加分的。 存在即为合理。 但,目前白少阳还是有些难以搞懂一些事情,也可以说是有些迷茫。 虽然曾经无数次想过上天能够赐予自己一个超级大脑,但这种不切实际的想法很快就破灭了。 一个人一辈子,在大多数情况下都只有一次心动的时刻,真正心动的时刻。也就是说真正随着内心的真实想法去努力,而并不是去随波逐流做一些虚无缥缈的事情。 那一盒有些奇怪的泡面,现在想起来,白少阳终于相信那真的就是一个套路,一个很深很深的套路。 就像是楚门的世界。 现在,白少阳真的不能想干啥就干啥,毕竟需要养活一大家子人,故此白少阳不能把太多精力花费在胡思乱想上面。 但是,这种胡思乱想并不是刻意的,而是自动发生的。总有些奇怪的想法钻入白少阳的脑子里。 本来白少阳可以选择一百种物品并很潇洒的带到这个时代来,现在却被自己埋下了“祸患”,因为白少阳带来了三十一个绝顶聪明的人。 现在,白少阳的脑子里有一些危险的想法,这种危险的想法是源自于对于这三十一个成员的害怕。 当所有的人都非常有想法以后,这显然不是一件好事情。因为越是聪明的人,越是不太听的进去别人的意见。越是聪明的人就越是容易走极端。 性格这玩意,不是说治就能治疗的,并且性格好与不好,又不能算是一种病,就算是并,也没有多少人会承认自己有病。 当白少阳脑子里的想法越来越多以后,白少阳才逐渐的真正的意识到一个问题,这个问题让她自己都觉得有些害怕。 如何管理这三十一个人这非常关键,虽然白少阳也曾想过凡事都要与他们多商量,多听他们的意见,但是最终还是觉得人多口杂,想法太多,想法太多反倒容易误事。 白少阳明白,凭着自己的这点小聪明想要与这三十一人成员对抗,几乎注定是要失败的。并且会败的一塌糊涂。 那么如何能够让这三十一个人既能发挥出最大的才华,又能听自己呢?这似乎真的很难。 有些人可以用钱就收买,而有些人总想着为了梦想而奋斗到底。他们并不会在乎除了梦想以外的东西,并且总觉得自己行,自己能,别人都傻,别人都不如自己,自己才是宇宙第一。 虽然白少阳的脑子现在还是很乱,但是很快便理顺出了一条思路。 这条思路就是:目前最紧要任务就是制定出一个合理的管理方案。 这才是最重要的,其它的事情都可以先放一放,要怪只能怪自己,一次性把二十九个人全部召唤出来,这是白少阳目前做的最大的一件错事。 想着想着,一个虚拟空间被白少阳无意间打开,这并不神奇,这个虚拟空间面积并不算太大,只有3.2平方千米。折算成平米的话大概是320万平方米。 进入这个虚拟空间的方式也并不是很难,只需要用自己的意识把它打开就行。 这个3.2平方千米的空间拥有完整的水源系统,还有完善的生态系统,目前也没有被完全开发,处于待开发状态。 虚拟空间的开启,让白少阳有了更多的想法,因为他突然觉得这个游戏越来越有意思了。 两种空间同时存在,又没有任何的不和谐问题存在,白白获得100平方千米的土地,这自然是一件大喜事。 白少阳不知道这个礼物是谁送给自己的,但是有些怀疑是某个rmb玩家充错了号,充到自己这账号来了。 身上带着这么一块虚拟土地,白少阳乐呵的眼睛都快成一条线了。 在这块半开发的面积接近100平方千米的土地上,有湖泊、稻田、草场、菜地、河流、牛、马、羊群… 在城市的部分,拥有食品厂、药材加工厂、机械厂、发电厂、太阳能能源厂…所有的工厂都处于停工状态,部分工厂荒废了几十年,甚至是野草疯长。 不论是城市还是乡村都没有一个人,暂时并没有人入驻这座城市。 整座城市目前来看,处于半废弃状态。 至于这一座城市究竟有什么,一切都还是一个疑问,白少阳并没有深入去了解,但就目前观测到的情况分析,这是一座有着现代化因素的城市,因为在这座城市里面能够找到许多的现代化产物。 机械制造厂、钢铁厂还有食品加工厂,都能在地图上找到。 有了这些发现以后,白少阳非常兴奋加激动,这简直就是上天赐予他的礼物。 有这样的工业基础,发展起来就很简单了,只要这座城市发展起来,就会有源源不断的人移民到这座城市。而白少阳完全可以按照自己的想法去规划这座城市,且可以不受任何人的约束。 进入到这座虚拟城市不成问题,并且通过资料显示,这座虚拟城市每年的面积都在增大,虽然每年只增加1平方千米,但是这个数字已经非常了得。 对于一座城市而言,1平方千米的土地,意味着可以多增加几万的人口。 “获得虚拟空间土地一块,名为m22,该块土地面积一百平方千米,拥有者白少阳,可使用时限为99年!” 当系统声音消失以后,这块土地离白少阳越来越近,白少阳所能看的到的东西和物体也越来越清晰。 白少阳非常清楚地明白,这一块虚拟土地可不一般,它的价值之大超过十几座江阳城,因为在这块土地上拥有着毕竟完备的工业基础,这是江阳城发展几个世纪也不一定能赶得上的。 第十七章 烤羊腿 100平方千米的面积,这么大面积的土地是无法用银子来衡量的。 资料显示,m22地块拥有丰富的水资源、矿场资源、天然气资源…与同等大小的土地相比,这块土地的资源是其它同等大小土地资源的一千倍。 资料显示,m22地块百分之五十的森林覆盖率为这块土地创造出了充沛的氧气,并且也养活了森林里面的各种小动物。据说明书的介绍,在m22这块100平方千米的土地上共有六块大小不一的“超原始森林”。有意思的是,每一块“超原始森林”都有其独特的特点。 这六块“超原始森林”的编号分别为m1、m2、m3、m4、m5、m6、成不规则形状分布。 资料显示,m22地块有数量丰富的核桃木、橡木、白蜡木、榆木、桦木、橡胶木、樟子松、白松、柳桉、香樟、杉木… 资料显示,m22地块除了拥有丰富的木材资源以外,m22土地还拥有着数量颇多的各种湖泊,保守估计产鱼量有几百万多公斤。 资料显示,m22地块拥有三大牧场,编号分别为m11、m12、m13。这三大草场上有数量庞大的牛群、羊群和马群,还有不计其数的野兔。 资料显示,m22地块拥有丰富的矿资源,已显示发现的矿种共有一百多种,金银铜铁的储备也颇丰。 —————————— “恭喜玩家获得m22土地的99年使用权!” 根据系统所给出的说明书得知,m22地块的合理人口居住量在200万人以内。 拥有完美的生态系统,水源系统,各种资源也是管够,这可以说是一块被设计的极其完美的地块。 “完美” 除了用完美来形容这块地块,白少阳想不到更好的词汇来形容它。 站在m11编号牧场,望一望无际的大草原,白少阳心里充满了幻想,同时又极其激动。 草原上奔驰的骏马,还有成群成群的牛羊,这一切都属于自己。 望着望着,不由背起了少年时期学的课文: “这次,我看到了草原。那里的天比别处的更可爱,空气是那么清新,天空是那么明朗,使我总想高歌一曲,表示我满心的愉快。在天底下,一碧千里,而并不茫茫。 四面都有小丘,平地是绿的,小丘也是绿的。羊群一会儿上了小丘,一会儿又下来,走在哪里都像给无边的绿毯绣上了白色的大花。 那些小丘的线条是那么柔美,就像只用绿色渲染,不用墨线勾勒的中国画那样,到处翠色欲流,轻轻流入云际。这种境界,既使人惊叹,又叫人舒服,既愿久立四望,又想坐下低吟一首奇丽的小诗。 在这境界里,连骏马和大牛都有时候静立不动,好像回味着草原的无限乐趣。” 眼前的所见正是这一种境界,特别是看到成群成群的羊群时,白少阳脑海里浮现起了烤全羊的情景。 正在浮想联翩之时,一个头戴毡帽的朝这边过来,这让白少阳非常疑惑,因为根据资料显示m22地块并没有常驻居民,所以出现一个人显然是不正常的。 牧民是骑着高头大马过来的,穿着风格有点类似于西部牛仔,看起来就非常酷。 踏踏踏… 马蹄挥散在牧场松软的土质上面,马儿跑的很欢快。 越来越近之时,牧民从马上下来,先是鞠了一个躬,然而微笑道:“我是m11编号牧场的负责人,负责这一块木铲的所有事物,很高兴见到您,我最敬爱的主人!” 白少阳心中的疑惑得到了解答,原来此人并不是这里的常住居民,还是m11编号牧场的负责人,于是这也就不奇怪了。 呼吸着这里清新的空气,使人的心情也格外的舒畅,望着这一望无际的牧场,白少阳的思绪纷纷。曾经多少次魂牵梦萦,想要一睹辽阔的牧场,想要看看辽阔的草原,却一直没有机会。 实际上并不是没有机会,而是因为没有钱,因为每一次旅行花费都不少,故此白少阳错过了许多,去看大草原的机会。 “我将会为主人解答任何我能够回答的问题。” 对于不是自己专业知识范围内的问题,白少阳极少去问,但现在显然有些事憋不住了。 “这牧场有多少牛群,有多少羊群,有多少马群呢?” 白少阳迫不及待想要知道自己拥有多少财富,了解这个很重要,对自己家底有一个充分了解这是有好处的。 “m11牧场共有五千七百亩草地,平均每亩有一头牛一匹马和二只羊。” 白少阳道:“不好意思,我数学不好,你告诉我准确数字就行!” 牧民道:“共有五千零九头牛、五千匹零三十匹马和一万一千只羊。” “这么多的牛马羊你数的过来吗?” “当然,一根毛都少不了!” 牧民自信满满道:“m11牧场由我来负责,是再合适不过的事情,我对这些牛儿羊儿马儿非常熟悉,他们也认得我。” 一个人放牧这么多的牛羊马实在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情,是如何的辛苦自不必说,做到完美更是困难,能够不丢失就是游戏。 “你如何敢确定不会丢失?” 对于牧民所说的话,白少阳有些怀疑,毕竟这是五千七百亩的草场,别说是走一圈,就是骑快马跑上一圈,也需要好半个小时。 行行出状元,承认别人优秀这很重要。 饥肠辘辘的白少阳望着这块草场,咽下去了一口唾沫,道:“若是此时能吃上一口烤羊腿那该多美啊!” 牧民道:“主人,这些牛羊马全是你的,你要吃靠羊腿太简单了,我去办就行!” “这…这合适吗?” 白少阳内心已经在窃喜。 “当然没问题!别说是烤羊腿,就是烤全羊、烤全牛那也是没问题的。” “这…这会不会太奢侈了?” 此时,白少阳已经进入到了幻想的境界,孜然羊肉的松嫩软感觉似乎已经可以看的清清楚楚。 一个人的胃口再大,又怎么能够吃的下一只羊呢?有好东西,当然要拿出来与大家分享分享。 作为大当家,白少阳决定大方一次,请其他三十一个成员吃一顿烧烤大餐。 第十八章 英雄牧场 m11牧场。 不知经历了多年以后,终于又迎来了一批最尊贵的客人。 草场上的泥土气息和牛马羊的粪便味道充斥在一起,瞬间便让这一块草场有了更多活力。 白少阳从来没有觉得粪蛋的味道可以有这么亲切,望着草地上到处滚落着的粪蛋,白少阳心里乐开了花。 这些粪蛋作为肥料将会继续哺育着这些嫩草,无拘无束的牛马羊三五成群,悠闲地散着步。 31个成员的到来,给牧场增添了一丝活力,空空荡荡的牧场也因为这31个成员的到来,多了一丝情趣,多了一点人气。 丁歌活了大半辈子,也从来没有去过草原,今天算是大开眼界了。虽然这一块草场算不算十分辽阔,但是对于一个一辈子生活在城市里的科学家来说,这是非常了得的。 丁歌的父亲,爷爷,太爷爷都是城里人,都是文化人,正是因为对于农村的不了解,丁歌才改学了农学。改学农学的目的就是为了增长见识,增加学识,对于农业这方面,丁歌的喜爱是刻在骨子里的。 所以,对于泥土,对于草原,对于牧场,丁歌是有着狂热的喜爱的。曾经做梦都向往着能够拥有一块属于自己的牧场,然后自己能够在这里搞研究,哪怕是把自己的一辈子都奉献在这里,也是愿意的。 牧场,并且还是如此纯净且没有丝毫污染的牧场,是非常难得的。 白少阳从丁歌的眼神中也逐渐读出了一丝,知道他很喜欢这一块牧场。 “丁老师,你觉得这块牧场怎么样?还行吗?” 丁歌此时还没有从幻想中回过神开,整个人还在发着愣,激动的手脚都有些颤抖。 这…这…这… 丁歌开始结巴起来,道:“这简直太不可思议了!这在我老家是不可能的有的,没有丝毫的污染,如此纯净的牧场,这太难得了!” 白少阳看出来了丁歌的喜欢,知道他是一个真正意义上的研究型专家,虽然丁歌对于畜牧业的知识涉猎的并不算多。但是白少阳相信,以一个研究性的专家的学识和奉献精神,很快就能在一个新的领域成为专家。 31个成员,看到这一片牧场以后,每一个成员都非常激动。 这简直就是一个全新的世界。 “我是学城市规划的,学了十六年,一直没有机会实践,了解m22地块以后,有了想要扎根这里的想法!” 说话的人名叫王博文,理科高材生,曾经参与过世界桥梁设计大赛,获得过国际三等奖。虽然最终的方案并没有被采纳,但是其独特的设计理念还是得到了国内外诸多专家的认可。 在一个并不缺乏人才的时代,像王博文这样的人才被埋没的非常多,于是他们便不得不转行从事别的行业。 每个人都有自己的诉求,都希望把自己的所学能够发挥到m22地块上。 大家的诉求很多,都想好好的表现自己,实现自己的最大价值,现在他们有了能够实现自己最大价值的机会。 m22地块,承载了31个人的希望。 “假如能够生活在这里,一辈子又有什么不行呢?” 把这里当做一个根据地,然而开始新的发展,并创造出更多的东西,这是非常有意思的。 但是现在还有另外一件有意思的事情,这件事情就是把肚子给填饱。 m11牧场负责人,按照白少阳的要求和指示已经架好了两个烤火架,烤羊肉的味道打断了所有人的思绪。 “诸位…大家先不要激动!” “等填饱肚子以后…我们好好聊!” 人这一辈子,能有几次机会相聚在一起吃烤全羊呢?别的不说,就论这羊肉的价格,谁又能吃的起一整只羊呢? 除了烤羊肉以外,白少阳又从空间里取出了香槟和啤酒,众人围坐在一起,一边吃着烤羊肉,一边讨论着理想和未来的规划。 理想,对于绝大多数人来说,都是非常遥远的事情,远在千里之外。 而现在,理想就在自己的身边,只要自己愿意奋斗,就有机会实现。 “感谢在座的各位,因为有了你们的到来,我们这个团队有了更强更大的战斗力,我们究竟会创造什么?我想…时间会告诉我们!” 享受着美味的孜然味烤羊肉,喝着啤酒,大家的肚子都撑得鼓鼓的,谈论起梦想便更起劲了。 此时,有人突然间便流下了眼泪。他们此刻想起了自己的家人,想起了自己与家人团聚的美好时光,他们希望自己的家人能够和自己一样,能够在这块没有丝毫污染的草场上面啃着羊肉,喝着美味的啤酒。 只是他们再也回不去了,所有的人只能够往前,没有任何的机会往后,虽然这只是一个游戏,但却是一个真实的游戏。 物竞天择,适者生存的理论并不见得是对的,但未必是错的。 美好的梦想需要靠自己去实现,一百平方千米的土地,算不上十分辽阔,但足以承载这31个人所有的梦想。 不论他们来自社会的哪行哪业,他们都有机会成为这块土地上的开拓者,每一个行业都是新兴行业,每个行业都必将得到蓬勃的发展。 m22地块,即将迎来新生。 m11牧场,同样也将发生改变。 所有的人都很感激白少阳,由衷的感激,虽然他们很想念自己的家人,但是他们对于自己的选择并不感觉到后悔。 “你们将会成为英雄!” 白少阳举起了酒杯,往喉管里灌进了一杯啤酒,瞬间整个人都被滋润了。 在不久的将来,这一块牧场将会发生巨变,到那个时候白少阳不仅能够喝到牛奶,而且还能吃到美味的羊肉牛肉,同时也能看到一个新型的牧场出现。 所有的人都愿意留下来,留在m22,做这个时代的开拓者,为了避免他们孤单,白少阳决定让一部分江阳城的姑娘和小伙子们也移居到这个地方,只有加大人员流动,这一个地方才会兴旺起来。 或许十年二十年以后,这里将会发展成一座真正意义上的大城镇,一个现代化的大城镇。 当然这一切都只是一个“幻想”,白少阳不敢确定会不会发生,但已经决定了必须要这样做。 关于英雄的故事,将会从这里开始。 这个地方叫做m11牧场。 第十九章 激烈的争论 大家都愿意留在这里,白少阳并没有逼他们,他们都是自愿的,所有的人都愿意留下来。 为了自己的梦想,这虽然有些可笑,但却让人笑不出来。 因为有梦想的人是最了不起的。 一个人越努力,一定会越幸福的。 烤羊肉被这31个人吃的连骨头渣渣都不剩,这种全天然的牧场,因为没有丝毫的环境污染,所以羊肉的肉质非常的鲜嫩,这也是为什么他们能够吃这么多的原因。 吃完羊肉以后,接下来就是分配工作了。 丁歌决定留在这个牧场,把自己的毕生所学全部奉献在这里,其它地方丁歌也是暂时是不愿意去的。 很难想象,一个学识渊博的专家,竟然愿意留在牧场,并且奉献自己,这是非常难得的。 有一部分人打算去重建工厂,虽然这些工厂已经被荒废了许久,但是只要有机会,这些工厂一定会焕发出新的生机,重新生产出来产品。 虽然一切都要重新开始,但是这并不是最困难的,因为所有的困难都是可以被克服的。 这31个成员最害怕的问题是还有机会实现自己的价值,所以他们需要组织的肯定,需要团队的帮助,最重要的是大家要坚定起来,一条心。 除了m11牧场以外,还有另外两块牧场,另外两块牧场的面积更大,草地面积也更广阔,牛马羊的数量也更多。 从现在开始,白少阳仅仅只是江阳城的王爷,还是m22地块的主人,三十一个成员就成为了他的子民。 对于所有的人来说,这都是一个全新的开始,一次全新的尝试。m22地块已经有过工业基础,并且有丰富的资源,想要发展起来并没有那么困难,这是一笔巨大的财富。 或许这个时代的文明,将会因此而被改变,所有人的生活方式也将会被改变,人们的思想和观念也有可能被改变。 m22地块委员会将会成立,这标志着一块土地将会得到发展,并且是按照规划发展,所有的成员都将会加入到这个发展计划之中。所有的人才引进都必须以规划发展为基础而进行的,毕竟改造世界是非常有意思的事情。 所有人都表现的很激动,他们终于可以大展身手,一展才华。 这一天被定为开元元年,m11牧场也被指定为总部,所有的一切都将从这里开始。 在接下来的几天时间里,白少阳打算走遍整个m22地块,了解更多关于这里的秘密,去看更多的景观,了解更多的知识。 从牧场到乡村,从乡村到田野,从田野到郊区,从郊区到城镇。一路上走来,所有的风景一览无余。 31个成员们也共同进行这一次特别的旅行,对m22地块进行更深入的了解,这对接下来的开发和利用非常有帮助。 各种野生动物的发现,让团队非常开心,生物多样性能够保证这里的生态平衡进行合理的运转。 广袤的森林覆盖面积,给这里提供了充足的氧气,温润的环境,不至于使人感觉到那么燥热,同时也非常适合农作物的生长。 想要开发这个地方,需要大量的人力的加入,这个问题让白少阳非常苦恼。没有人什么事情都做不了,需要的人很多,并且还是要受过一定的培训的人才,这就有更大的困难了。 小小的江阳城,绝大多数都是苦哈哈的老百姓,大多数人都不认识字,期望他们来改造,这几乎是不可能的事情。或许做苦力他们还行,但是涉及到需要动脑子的方面,就会存在很大的问题。 m22地块委员会遇到了很大的困难,大有一种心有余而力不足的感觉。 一百平方千米的土地,只有32个人,想要对其进行改造,实在太困难了。 经过合理分析,认真研究,那12个成员打算先撤出来,暂时先回到江阳城,好好商量考虑接下来该如何进行进一步的工作。 江阳府,地下会议室。 此刻,大家皆沉默不语,没有了先前初到牧场时的欣喜。 当困难真正摆在大家面前时,大家当才觉得自己是多么的微不足道。 经过诸多事情以后,白少阳也就逐渐的变得老练起来,对于遇到了这个困难,也就很容易就释怀了。 “我们得到了一块100平方千米的土地,这是非常难得的,我们应该珍惜!也应该高兴!但是,诸位,我们目前遇到了困难!但是同时我们也应该知道,怎么必须想办法解决这个困难!” “我提议!进行大规模移民,人数最好在1000人左右,当然,移民的目的是为了发展!” 提议的人名字叫郑侠,同样也是一个理学高材生,热衷于搞研究创。 “很显然,移民是存在危险的,我们又该如何保证这些移民人员的质量呢?” “普通人显然是不行的!” “他们没有进行过任何的培训,不懂任何的专业技术!” “我觉得我们可以先创办一个学院,招聘一些学生,给他们普及和讲授一些最基本的知识,等到他们掌握了并达到移民的条件,我们可以给予他们移民的资格。” “总之不能太过草率,否则会出乱子的!” “我们不得不为以后考虑,十年,二十年,甚至是三十年…我不能保证三十年后会发生什么,到时候局势会不会失控,这一切我们都没有做过评估!” 丁歌道:“做任何事情都是存在风险的,就拿我们的这一次穿越而言,在此之前你们谁又能保证自己能够安然无恙呢?” “我们并不能够预知未来,但是我们能够做的是把握现在。” “不…关于移民这个问题,一定不能草率,我们需要的是人才,而不是只会吃吃喝喝的饭桶!” “m22需要的是人才,不是谁都可以进入的,我们不能允许笨蛋进来,她们只是生育的机器,她们只会制造麻烦…” “我们的后代需要和他们通婚,想要发展,必然会牺牲一些东西,我们需要满足正常的生理需求,所以你们懂的…” 满足正常的生理需求? 呵呵… 众人哈哈大笑。 不错!在座的有一些还是小处男吧?他们还没有闻过女人身上的味道呢! 所以…我们要一分为二的看问题,没有俗气又哪来的高雅? “我们可以购买一些奴仆,让他们为我们工作,这是符合大乾国法律的,要知道,有钱的老爷都这么做,只要有银子,没有什么事情是很难办到的。” 实际上只要给到足够的银子,就能够获得一个健康且健壮的奴仆的使用权,并且可以任意使唤他,除了不能剥夺他的生命以外,可以要求他做任何不怎么危险的事情。 “这听起来太疯狂了!我不能够理解,也做不到!” 会议在众人的争论中进行着,大家争得面红耳赤,终究也没有讨论出个结果。 看着大家吵得越来越激烈,白少阳也奏起了眉头,此刻心里也是思绪万千。 第二十章 我等你来 实际上大家的担忧都是存在的,大家提出来的问题也并没有对错之分。 想要发展必然是要有牺牲的,就拿第二次工业革命来说,从工业革命开始,各种能源被陆续开发,加之工业革命早期人们缺乏环境意识,造成的污染也就越来越大。 同时,资本家对劳动人民进行剥削和压迫,也正是由于这种剥削和压迫才推动了时代的发展。 过去的这一段往事,虽然不堪回首,但却是事实。 时代的发展造成了贫富差距的扩大,这同样也是一把双刃剑。 大家讨论的很激烈,争论的也是面红耳赤,最终也没有谈论出个所以然来,白少阳觉得这一顿烤羊肉打了水漂了。 一个人能够拥有独立的思维,这实际上并不算是一件坏事情,人总归是要有自己的想法的。 老师经常教导白少阳要有发散思维,可直到毕业那天,白少阳也并没有搞清楚究竟什么才算是发散思维。 什么是发散思维,白少阳已没有办法从老师那问明白,但什么问题该问,什么问题不该问,白少阳却很清楚。 做一个学生就应该要有一个学生的样子,同理,当下人就应该要有下人的样子。 对于这三十一个成员肆无忌惮的态度,白少阳已经有了一些反感,总觉得他们太过没有规矩。 似乎烤全羊也不能完全堵住他们的嘴巴。 喋喋不休的争吵让白少阳的脑袋都有些要炸裂开来,一味的仁慈和退让并没有让这些所谓的天之骄子们有所收敛。 似乎,思维自由和言论自由已经深深刻印在了他们的脑子里。 “或许,你们还并没有搞清楚状况究竟是什么。” “什么是尊重难道你们不懂吗?” “具体怎么做,应该听我的,懂不懂?” “我才是大当家,大当家是什么懂不懂?大当家就是老大的意思,就是主人的意思,懂不懂,明不明白?” 眼看大家争论得越来越激烈,也没有一个结果,白少阳总算明白搞研究的脑袋不一定有合作的精神。文人的脑袋,多半也是装多了驴粪蛋的,要不就是被驴踢过的。大多都有一种以自我为中心的心态。 众人皆错愕不已,不知大当家为何突然发这么大火气,但也没有人敢细问究竟。 丁歌咳嗽了两声,顿了顿,道:“不知大当家有何想法,只要是正确的,我们都赞同。” 作为一个有着多年经验的老资格专家,能够如此谦虚实在是不容易的。此一时,彼一时,如今不论曾经是多大的腕,此刻在权贵面前也要低下高傲的头颅。 毕竟是老专家,说话也还算有点分寸。 对于丁歌的表态,白少阳还是比较满意的,能够做到这样,已经不容易了。 曾经的专家级别人物,如今早已没有了往日的风采,聪明人的觉悟也算比较高,知道审时度势。 “丁歌同志,您是老专家,我肯定是离不开你的,否则当初也不会选择你,这一点你自己心里也是明白的。” “当然,在坐的诸位都是专家级别的,但是你们要明白一点,我们来这里究竟是为了什么?只是为了争吵来的吗?” “但凡有什么样的意见,都可以提出了,没有必要非得觉得自己的想法有多么完美,有必要吗?诸位都是聪明人,难道有谁是傻蛋不成?” 有人刚要说话,便被白少阳制止住了。 “好了,今日的会议就瞎聊的这里,有什么事下次会议再说!” “散会!” 从江阳府地下暗室出来,白少阳便碰到了一个一边拿着酒葫芦喝酒,一边文绉绉作诗的中年,不用说这中年便是公孙弘无疑了。 公孙弘最近的表现非常奇怪,倒不是说公孙弘奇怪,而是公孙弘几乎不过问白少阳任何的事情。在绝大多数的时候,公孙弘总是独自一人发着呆,也不知道他究竟在思考着什么。 这一次两个人撞了一个满怀,公孙弘终于象征性的问了一句: “少主爷,听说你最近养了不少的幕僚,不知有何打算?” 白少阳也并没有打算对公孙弘有什么隐瞒,聪明人之间打交道没必要拐弯抹角,有这话还得直说。 “笨蛋太多,想养几个聪明些的!” 说完这话以后,白少阳也就没打算再去理会公孙弘,独自一人出了江阳府。 刚出江阳府,前脚刚迈出去,便看到一个少年探头探脑想要进江阳府,这少年白少阳也不认得他,于是便绝对有些奇怪。 “你这娃娃,在这里鬼鬼祟祟的,想干什么?” 这少年胆子也挺大,面对白少阳的质问,也丝毫都不慌张,眨眼看着白少阳,并且还露出了一丝令人捉摸不透的微笑。 我认得你! 你…是? “江元昊” “嗯,这名字不错!” 几秒钟以后,白少阳才意识到江元昊这个名字实在很熟悉,似乎什么时候听过。 你不会是我什么亲戚吧? 自称名叫江元昊的少年道:“记不太清,我还记得这地方我来过。”说罢,江元昊用手指着江阳府。 心乱如麻的白少阳没有理会江元昊,独自一人继续往前走。 江元昊厚着脸皮追着,一直没有停下,就像粘人的小奶狗。 “你这家伙倒是有趣,你究竟想干啥?” “求收留!” 呵呵! “收留你,你会干啥?为何要收留你?给我一个理由!” “因为我总觉得上辈子我们有缘分,要不然你也不会一打开门就看见我吧?” “这是什么狗屁逻辑?” “我们府里可不养闲人。” “我不白吃白喝,我能帮你做事,我可以只吃剩饭剩菜,我还能给你暖被窝…” “暖被窝?” “虽然你长的很正太,可少爷我可不是正太控,没有那种特殊癖好,暖被窝就算了吧!我怕身体吃不消。” 江元昊一本正经道:“出门之前,我已经算过命了,你必须得收下我,否则会有血光之灾。” “血光之灾?” “逗我呢?” “滚!有多远滚多远…别让我看见你!” “小九条胡同三十号,你会来找我的,我等你来!” 江元昊自报家门,然后转身离开。 ps:白少阳究竟会不会有血光之灾呢?他又会不会去找江元昊呢?答案在下一章。 第二十一章 九玄门的做事风格(求收藏!求推荐票!) 由于骗子实在太多,搞得白少阳已经有些分不清楚,于是就没有把这个自称为江元昊的人说的话当一回事。 自称白少阳会有血光之灾的江元昊,究竟有什么目的,又是否是受到谁的指使,这也不是没有可能。 狡猾的人实在太多,在这个任何人都有可能拥有着双重身份的神奇国度,没有啥事是不可能发生的。 一个黑暗的地下室内,几个黑衣人手里拿着各种刑具,在白少阳面前晃了又晃,这 毕竟拥有双重身份者不会把自己的身份写在脸上,就像有钱人,同样不会把自己拥有的财富全部挂在身上。 随便相信一个人这是很难做到的事情,同理:随便相信陌生人是要付出代价的。 少爷我怎么可能会有血光之灾? 刚说完这句话,白少阳马上就不能淡定了。因为他看到了一伙他不想看到的人,这些人正是穿着九玄们衣服的狗腿子们。 这些九玄门的狗腿子们可不怎么好对付,他们无所不用其极,为了达目的不择手段,黑白两道通吃。他们的胃口大的厉害,没有什么事情是他们不敢做的。 由于曾经与他们有过短暂的交集,故此白少阳便主动避开道来,不想被他们发现。 天知道为何有些事情会如此诡异,主动避开道来的白少阳被这伙九玄门的探子们发现了。他们二话不说,用锁扣押了白少阳。 平白无故就随便拿人是他们一贯的作风,九玄门人多势力大,连朝廷都对他们避让三分。 百姓们见到他们都唯恐避之不及,故此,九玄门的走狗们也就愈发的肆无忌惮。 九玄门,在江阳城内就是狗的代名词,江阳城的百姓有可能没见过狗,但没有人没有听说过九玄门。 上至九十九,下至刚会走,只要是能喘口气的,都听说过九玄门。 九玄门是天使和魔鬼的化身,他能够让普通百姓一飞冲天,同时也能让普通百姓陷入到万劫不复的万丈深渊之中。 成也九玄门,败也九玄门。 被九玄门盯上以后,白少阳有些慌,首先想到的就是快速逃离,怎么的不能落入九玄门这帮走狗的手上。 作为曾经的九玄堂成员,白少阳是知道九玄门的水究竟有多深的。 被扣押以后,白少阳没有任何的反抗意思,因为白少阳知道做无畏的挣扎没有丝毫的意义,与其没有意义的挣扎倒不如多养足一些精神。 九玄门做事向来不讲理,也没有任何的规矩可言,想到一出是一出,想怎么来就怎么来,这就是他们的做事风格。 把自己的快乐建立在他人痛苦之上,并不断在精神上让对手屈服,这就是九玄门做事的法则。 这既是九玄门做事的法则,同时也是九玄门做事的风格,进了九玄门的门,就很难有机会活着出来。 只要你开口说话,九玄门的特务们就能从你的话中套出他们想要的信息。这些家伙们是无孔不入的,只要被他们抓住丝毫的破绽,他们便会死死咬住不放。 他们能够吸人的骨髓,能够把人折磨的死去活来,这还不够,他们为了得到自己想要的信息可以把人大卸八块。 “你们可知我是何身份?把我抓到这里来,你们觉得合适吗?” “我们九玄门拿人用得着知道你是谁吗?” “难道江阳王你们也不放在眼里吗?” 白少阳刚说完这话,九玄门的特务们的态度马上就有了一个较大的改变。 一个稍微有点大佬级别的人物走了出来,用手摸了摸没有头发的脑袋,道:“我想这可能是一个误会。” 九玄门做事一直都是比较严谨的,发生这种重大失误事件实在是不应该的。 “原来是白少爷,你看这事给闹的,怎么把你给抓来了,这事绝对是误会啊!” 九玄门的特务们本来是想要追踪叛逃的部分玄跑堂,却误打误撞把白少阳当成了是叛逃的玄跑堂成员,这才有了这样的误会发生。 九玄门的人再怎么嚣张,也是不敢与朝廷直接对抗的,虽然九玄门与朝廷的关系已经紧张到马上就要开火的边缘,但毕竟还没有捅破这一层窗户纸。 “难道你们说一句误会这就完了?” “听说进了你们九玄门的门,就不能活着出去,至少要留点东西在你们这里,这是不是真的呢?” “哎呦喂,江阳王,白少爷,您这是还没消气吧?您说,您打算怎么办?” 白少阳也并不想与九玄门结下梁子,想尽快离开这个地方,但就算是要离开,那也得是风光的离开,总不能憋屈的离开。 “你们说吧,这事该怎么办?” 九玄门大佬级别的家伙,抽出一把长刀对着将白少阳抓来的人手臂上砍去,瞬间被砍的九玄门特务便晕死过去,血液开始从他的胳膊处疯狂乱飚。 “这样,江阳王是否还满意呢?” 白少阳有些晕血,但此刻故作镇定道:“好!好,那此事就当没发生过。” “多谢江阳王的饶恕,从现在开始我保证不会再有人会犯下这种不可原谅的错误。” “好了,我不想待在这个地方,快些带我离开这里,越快越好。” 晕死在地上的倒霉鬼,蜷伏着,他的脸色苍白一片,身体上的血液还在不断往外面流,令人不忍直视。 “他死不了!断他一只手臂,相信他总会长点记性。” 如此残忍的手段让白少阳对九玄门的了解又更深入了一些,这个组织庞大的机构确实颇有些能耐。也难怪,朝廷对于九玄门也是有所忌惮的。 被九玄门的人毕恭毕敬送出以后,白少阳悬着的心这才放下。对于倒霉鬼的惨壮,白少阳也不想去多想。 此时,又突然想起江元昊所说的话,不由有些惊讶。江元昊所说“血光之灾”似乎真的很灵验。 小九条胡同三十号,白少阳还记得江元昊所说的话,于是事不宜迟打算去找到江元昊,想了解更多关于江元昊的信息。 ps:江元昊说白少阳会有血光之灾,这事还算挺灵验,白少阳寄出自己的江阳王身份之后才侥幸谈过一劫。于是白少阳打算去找江元昊,白少阳去找江元昊又会发生什么呢? 请看下一章分解。 第二十二章 偷取记忆 小九条胡同三十号。 要找到这地方可不容易,在十拐八弯以后,白少阳终于找到了这地方。 江元昊也似乎算到了白少阳会来这里,早早的就在家里等候白少阳。 但这一次,江元昊却并没有表现出来很主动的样子,反而表现出反应很慢的状态。 推开了一扇有与没有都没啥区别的门,白少阳看到了一个家徒三壁半的家。 一个少年端坐在那里,纹丝不动,少年不时的翻阅着手中的一卷书,这书名叫《太玄》。 白少阳肯定这少年正是自称江元昊的小家伙。 此时,不知是因为看书太过入迷还是故意装作没看见,少年连眼皮都没有抬一下。 过了许久,少年才有了一丝微微的反应,他动了动胳膊,然而把这一卷书缓缓放下。 少年看着白少阳,只是微微点头,然后又慢慢靠近白少阳。 “来者何人?” “你这孩子,你不是说认识本王吗?怎么现在反倒问我是谁?这究竟是何道理?” 少年道:“客官说笑了,我家穷的只有上面墙壁,房屋也还在漏雨,怎么可能认识像你这样尊贵的客人。” 呵呵。 白少阳很无语,心中也开始有了一些不快。 江元昊! 白少阳大声的喊出了少年的名字,并大声喝斥道:“怎么?莫非你也想和我开玩笑!” 少年有些调皮道:“好了!你现在总算知道我叫什么名字了吧?” 无耻! 白少阳心里暗骂一句,脸上却露出了假假的笑容,道:“你这小家伙,你倒是说说你究竟想干啥?” “那么,王爷究竟想干啥呢?” 白少阳道:“血光之灾似乎是应验了,本王一出门就被九玄门的人给抓住了,莫非这事你早就算到了?” 江元昊不置可否,点了点头道:“我倒是懂一些太玄之法,能够通过太玄之法预知一些即将要发生的事情。” 太玄? 太玄是什么东西? “我的太太太太…祖爷爷名为江太玄,说通俗一点就是算命的,我们祖祖辈辈都以给别人算命为生,到了我太爷爷那一辈因为在给别人算命的过程中,出了一点小小的纰漏,家都被给砸了,从此我家再也不给人算命。” “这真是一个悲伤的故事” “对于你的遭遇本王表示很同事,只是,就算你是算命的,也不能瞎说乱造不是?为何非要说认识本王呢?” “王爷,我说的都是真的,若你实在不信,我又有什么办法呢?你看我像是撒谎的人吗?” 没有利益的纠纷,就不太可能存在冲突,也就没有必要骗人。 “就算你说的是真的,为何本王没有任何的印象?” 有些事情是说不清楚的,就如太玄所说:一阴一阳,相互配合创造奇迹,这事谁能说明白究竟是为何? “既然江阳王不相信我,那么又为何要来找我呢?这很难说通哦?” 江元昊笑着看着白少阳,道:“或许你觉得像我这种微不足道的人物不应该去打扰你,但你却并不明白我是有本事的人。” 白少阳明白,算命的人都是不好惹的,他们的手段高明,能够预知未来,知晓人的命运轨迹。 “你手上这卷书就是太玄吗?” “不错!这就是太玄,不过由于我的学问不高,故此觉得这卷书看起来很难读懂,只能算是学了一些皮毛吧!” “好吧,就算你我之间真的曾经有过短暂相识,为何本王没有一点印象呢?这该如何解释?” “按照太玄的说法,江阳王的部分记忆被抽走了,故此不能清楚记忆一部分事情,这也是可以理解的。” “部分记忆被抽走?这也忒特马玄乎了吧?你这玩笑开的实在有些大呀!” 抽走人的记忆,这种匪夷所思的事情是如何发生的? “抽走人的部分记忆,这事并不难,太玄中是有过清楚记载的。” 如何才能做到抽走部分记忆? 江元昊道:“怎么,江阳王想试一试吗?不过这可不太好玩,我害怕江阳王连回去的路都忘记了,说不定连自己是谁都会忘记。” “抽走记忆,这创意倒是很不错!不过,本王不相信这事是可以的!” “抽走记忆并不算神奇,太玄之中还有记载如何偷取记忆的法子,这才刺激呀!” “偷取记忆?” “你不会真的是猴子派来的逗比吧?” 白少阳有些怀疑自己多年来受到的教育,因为今天在一个娃娃面前,自己居然处处落了下风。并且从这个娃娃嘴里吐出来的种种词汇,自己也居然很难理解。 “偷取记忆?” “行!” “你就拿本王来做实验,本王倒是想看一看,你能偷取到关于本王的什么记忆。” “江阳王,你确定不再认真考虑一下吗?我虽对太玄有所了解,但毕竟功力还不算深厚,就怕中间出了什么乱子,我可不能保证不会出错。” 为了让江元昊没有后顾之忧,白少阳决定签下一张生死状,保证发生任何的危险事件都将与江元昊没有半毛钱关系。 在签下生死状以后,江元昊才稍稍的松了一口气,道:“既然江阳王如此执着,那我便试一试,看看能不能偷取到王爷的记忆。” 江元昊翻开太玄,按照上面的提示开始进行操作…一切都准备好以后,江元昊取出七枚五铢钱,按照北斗七星的排列方式把七枚五铢钱平放在白少阳的身体七个部位。 很快,白少阳便被逐渐催眠睡去,他的大脑也被一股神秘力量逐渐的排空,整个人进入到了一种毫无杂念的状态之中。 随后江元昊又将一道“灵符”贴在白少阳的天门处,并拿了一枚玄铁压住。瞬间的功夫,从白少阳的眉间便分泌出一些特殊的液体,但份量并不多。 随着白少阳的身体开始出现微微颤动,江元昊又接着在白少阳身上盖上了一张薄薄的“太玄蝉丝被”,这张太玄蝉丝被的作用是为了镇住江元昊的三魂六魄,避免他们受到惊扰而逃出身体。 接着,江元昊的双手手指和中指轻轻并在一起,放在白少阳的太阳穴中间,这个动作可以算是相当完美了。 第二十三章 李鼎霸来了 “偷取记忆” 这听起来是有些疯狂的,但江元昊似乎真的做到了,因为他真的从白少阳的记忆中读取出了一些信息。 在读取这些信息的过程中,江元昊的表情不断发生着变化,有些是惊叹的,有些是不可思议的,有些是茫然的… “这怎么可能…” “难道他真的就是将来的真命天子?” “这太不可思议了!” “世界上真的有这种巧合吗?” “这个人他真的可以拯救这个世界!” “哦…不!” “在未来的几十年里,他将会越来越强大…” 江元昊的脑门不断冒出冷汗,此时已经不知该如何是好,只有不到一炷香的功夫,白少阳马上就会苏醒过来。 虽然,白少阳并不会知道江元昊究竟知道了什么。但是此刻,江元昊显然已经很后悔自己知道的过多了。 有些事情知道的太多,真的不是太好。 这个未来将会拯救这个世界的男人,他从来到大乾国,踏上江阳城这块土地的那一刻开始,就注定了会有不一般的未来。 随着白少阳逐渐苏醒过来,江元昊反而愈发的不能淡定了。若是此刻,江太玄在这里,恐怕也是不能淡定的。 白少阳醒来以后,望着周围,一脸的懵逼,开口的第一句话便:“这是什么地方?我为何会在这里。” 显然白少阳的部分记忆已经丢失,此刻或许连东南西北都不见得能够分的清楚,哪里又能搞的明白自己此刻在什么地方。 “你走丢了,然后晕倒在了我家,是我救了你,难道你不记得了?” 这… 这怎么可能。 虽然白少阳并不相信这是真的,但此刻自己分明躺在一个三面前都有些漏风的茅草房里,于是也就不得不相信这是真的了。 做人必须要有最基本的感恩之心,若是做不到这一点,和禽兽又有何区别呢? “原来是你救了我,虽然我不知道究竟发生了什么,既然是你救了我,那我一定要好好谢谢你。” “我看你这家徒四壁的,或许日子也没有那么好过吧,不如就跟着我走吧,虽说我也不算富裕,但管你吃喝的能力还是有的。” 白少阳刚说完,江元昊马上就答应了,道:“多谢王爷。” 刚说完多谢王爷,白少阳马上就瞪大了眼睛,看着江元昊道:“怎么认识我?” 眼看故事露馅了,江元昊只好硬着头皮继续编故事,道:“你被贼人追杀,慌慌张张逃到我家里,或许是因为头部受到了重创,造成了短时间的失忆吧!” “原来如此!这么说来,你还真的是我的救命恩人呀!” 江元昊有些腼腆道:“救人一命,胜造七级浮屠呀!我又怎么能见死不救呢?” 白少阳听完江元昊的话,鼻头一酸,道:“好!你这个朋友本王交定了!” “从此刻开始你就是我的兄弟,你我之间有福同享有难同当,可否?” 江元昊眼眶一热,道:“这…大哥!可以!小弟愿为大哥效力!至死不渝,永不叛变,从此上刀山下火海在所不辞!” “二弟,不知你看过三国没有?” 江元昊摇头,道:“不曾看过!” 唉! 真是可惜! “不知大哥为何如此淘气呢?” “我这是被刘关张这三兄弟的故事所感动了!” “当年刘备、关羽和张飞三位仁人志士,为了共同干一番大事业的目标,意气相投,言行相依,选在一个桃花盛开的季节、选在一个桃花绚烂的园林,举酒结义,对天盟誓,有苦同受,有难同当,有福同享,后来共同实现自己人生的美好理想。” 江元昊听完后,为之一振,道:“想不到世间真有如此可歌可泣的故事!不过,我出身卑微,家里是算命出生,怎么配和大哥结拜呢?这是万万不行的!” 白少阳道:“二弟此言差矣!何为英雄?英雄各有见,何必问出处?” 白少阳与江元昊聊的投机,越聊越愈发觉得有一种相见恨晚的感觉。 两人牵手同行,白少阳也是精神抖擞的回到了江阳王府,出门时的不快也一扫而光。 回到江阳府,却见一人背后背着一柄长戟,此人看起来孔武有力,身体健壮如公牛一般。 白少阳与其打了一个照面,也就再没有注意这个家伙,走入了江阳王府。不久,公孙弘突然来求见,说是有要事相商。 平日里只知道饮酒作诗的公孙弘今日突然来见,白少阳心里有些没底,我知道他究竟想要干啥。 白少阳让仆人先安排自己的二弟江元昊找了一个房间先住下,然后到了大厅准备面见公孙弘。 今日的公孙弘有些不同寻常,一见到白少阳便马上激动起来,道:“少主爷,你方才进府的时候可看见过一个健壮如牛的家伙?” “废话!这么大一个活人,本少爷怎么可能会看不见,你说这话究竟是何意思!” 公孙弘打了自己一巴掌,笑道:“此人名叫李鼎霸,是朝廷派来保护少主爷的!” “朝廷派来的?” 白少阳有些纳闷,不明白这究竟是什么操作。 “既然是朝廷派来的,把他赶走怕是会得罪了朝廷,不过把他留下来也似乎有所不妥吧?” 公孙弘道:“少主爷有所不知,此人武艺高强,绝非是等闲之辈,且此人不属于朝中的任何派系,少主爷大可放心用他!” 此人名为李鼎霸,在大乾国的官方勇士榜中位列第13,在民间的逍遥榜中更是位列第9,如此不可多得的武学天才,能够留在身边还有什么话说呢? “原来如此!怪不得此人看起来就不一般。” “好,让他进来吧!” 对于逍遥榜和勇士榜这两个榜单,白少阳也是早有耳闻,只是却从未见过这两个榜单上的武学天才。 今日算是第一次得见,故此心里还是有些小激动的。 本来,在白少阳就藩之时李鼎霸就应该跟随而来,只是因为执行别的任务去了,于是就没有赶上,这才耽搁了这么长时间。 第二十四章 家家户户都离不开吃 李鼎霸,这名字听起来就很霸气,给人一种很厉害的感觉。 “鼎霸见过少主爷!” 李鼎霸双手抱拳,脚踩的地板都快振动起来了,道:“鼎霸来晚了,还望少主爷恕罪!” 黑亮垂直的发,斜飞的英挺剑眉,配上细长蕴藏着锐利的黑眸。 削薄轻抿的唇,棱角分明的轮廓,修长高大却并不怎么粗犷的身材, 他宛若黑夜中的鹰,冷傲孤清却又盛气逼人,孑然独立间散发的是傲视天地的强势。 “鼎霸你好气派呀!” 白少阳看了以后忍不住竖起大拇指夸奖,有这样的人才在自己身边,又何愁被人欺负。 只要是人才,并且能够为自己所用的人才,都应该被重视,应该被重用。像李鼎霸这种吕布类型的人才,更应该好好培养。 公孙弘见到李鼎霸以后,同样也表现出来非常的喜欢表情,似乎与李鼎霸曾经就相识。 “公孙先生似乎与鼎霸英雄很熟啊?” 面对白少阳的质问,公孙弘倒也很坦然,道:“不错!我与鼎霸曾经共同在朝为官,那时李鼎霸还只是一个普通的护卫都领,没想到只是短短五年光景,鼎霸就已经成为了皇家御用护卫,能够取得如此成绩,实在是了不得啊!” 白少阳看了看公孙弘,道:“公孙先生辛苦了,你先下去,我有话要与鼎霸英雄说。” 公孙弘一边喝着酒葫芦里的酒,一边摇头晃脑的出了大厅,倒也非常识趣。 白少阳看了看李鼎霸,心里正在酝酿怎么与他说,毕竟此人不是普通人,更不是俗人,有必要搞清楚他的身份和来路。不是白少阳不相信公孙弘,而是公孙弘实在道行太高,隐藏的也太深,很难读懂他。 但武将不同,他们向来说话比较直,性格也比较豪爽,与他们打交道必须要换一种方式。 或许他们不见得喜欢银子,但必然是喜欢称手的好兵器的,这一点全天下的武将都是如此。 白少阳笑了笑道:“朝廷派你来当本王的护卫,本王自然不能亏待你,不知鼎霸有没有什么想要的,只要本王办的到的,一定满足你。” 就如白少阳所预料的那样,李鼎霸摇头道:“鼎霸并无所求,啥都不想要,只求能好好伺候少主爷。” 虽然李鼎霸很不给面子,但是白少阳却并没有生气,顿了顿道:“既然是朝廷派你来保护本王,本王怎么也该有所表示,本王别的东西没有,倒是收藏了几件还算看的过眼的兵器,不知鼎霸英雄有没有兴趣看一看呢?” 听完白少阳的话,李鼎霸的嘴角也微微有了一丝抽动,眼珠子也转了两三转。从他细微的表情变化中白少阳判断出李鼎霸对于兵器还是感兴趣的。 人心是收买来的,这一点是无疑的。世间不存在真正纯粹的能够无私奉献的精神,倒是有不少可以被收买的人心。 白少阳带着李鼎霸来到了自己的武器库,这个武器库里的所有武器皆是白少阳从另外一个时空带来的,所有的武器打造都是上层中的上层,高级中的高级,所采用的材料,远远领先这个时代好几个世纪。 不出所料,李鼎霸看的眼珠子都快掉下来,嘴巴也是张的大大的。 “这…太不可思议了!” “鼎霸从来没有见过这么好的兵器,里面的每一件都是极品,哪怕是皇家的兵器库,也不见得有少主爷的兵器好呀!” 白少阳知道李鼎霸所说的话没有丝毫夸张的成分,他所说的都是实话。白少阳有信心,也认可李鼎霸所说的话。 在这些兵器面前,李鼎霸激动的如一个孩子一般,仿佛这个武器库就是他的乐园。 “怎么样,本王的兵器怎么样?” 好!好!好! 李鼎霸连说三个好字,目光始终舍不得离开。 “既然鼎霸喜欢,那就从这些兵器中挑选几件吧!就当是本王送给你的见面礼!” “见面礼?” 李鼎霸简直不敢相信自己耳朵,又再次问了一遍:“少主爷当真让我随便挑?” 君子一言,驷马难追!怎么可能有假? 李鼎霸激动的眼泪都下来了,跪在地上失声痛哭,一边抽噎一边道:“若真如此,鼎霸愿意一辈子追随少主爷!” “好!只要你真心为本王做事,这些兵器又能算的了什么,今后好东西还多着呢!” “你先安心住下来,过几日本王要出门一趟,到时候由你来负责本王的护卫!” 李鼎霸行了主仆之礼节后退了下去,白少阳望着李鼎霸逐渐远去的身影道:“李鼎霸,这名字为何这么熟悉呢?” 本王难道早就认识他? 这不应该啊? 正在思考之时,丁歌突然请求求见,同时也打断了白少阳的思维。 继续回到地下会议室,三十一个成员有一次聚集在了一起,上一次会议由于争论的太过激烈,白少阳愤愤而走,这一次回来众人便规矩了不少,只要是没有轮到发言的,都沉默不语。 关于m22地块的开发,是一件很头疼的事情,首先应该考虑的是人的问题,想要发展这个地方,首先必须要有一定数量的移民。 但现在遇到的更大的问题是,移民从何处而来,高素质移民又该如何培养,至于如何发展这个地方这已经是摆在后面的事情了。 按照白少阳的计划,m22地块的开发必须推迟,这也是从实际考虑得出的结论。 丁歌作为委员会的领导,是第一个赞同白少阳的专家。同时也提出来了关于自己的人才培养计划,这个计划的时间为五年,虽然有点长,磨刀不误砍柴工,只要把人才培养出来。到时候就会有更多的人参与到m22地块的开发之中。 “我认为用五年时间去培养一千个高素质人才还是可行的,只要我们大家共同努力,这个目标还是有可能完成的!” “不错!这的确是一个好主意。” “m22地块拥有丰富的资源,我们可以先搞种植和畜牧,培养这方面的人才几个月时间就够了!” “先赚银子才是最重要的,有了银子许多事情开展起来也就方便多了。” —————— 在经过众人的又一轮讨论以后,决定把开发m22地块的方向先对准种植业和畜牧业,毕竟这两个产业也是老百姓最能够接受的。 毕竟家家户户都离不开吃。 第二十五章 关于未来与时空猎人的对话 乾元元年,暮春。 油菜花已经谢的差不多了,游客自然不会再有,对于即将到来的夏天,也只有小孩子才是最期待的。因为他们又可以到小溪里自由自在的玩耍,或许这就是他们童年时期难得拥有的乐趣吧! 时光飞逝,风景换了妆容,然而白少阳却没有什么好的心情来欣赏乡村美景。太多的烦恼一股脑的塞进脑子里,就像是被一根棍子给搅动了一下。 特别是最近一段时日,白少阳总是觉得身体像被掏空了一样。整个人没有精神不说,还有些容易忘事。自己说过的话,自己做过的事,经常性的遗忘。 白少阳才二十三岁,身体也算可以,却开始觉得有些力不从心的感觉。 随着越来越多的成员加入到自己这个组织之中,白少阳也越来越知道了自己责任的重大,任务的艰巨。从一个人孤军奋战到现在属于自己的小集团的形成,能有现在的成绩也算是不容易。 虽然自己的生活过的还算可以,也并没有遇到什么特别糟糕的事情,当然也不存在生命危险,但白少阳却总觉得日子过的很不自在,总觉得在黑暗之中有一双眼睛在盯着自己。 此刻,白少阳倒是真的有许多心里话想找一个人哭诉一下,但环顾四周却并没有发现可以哭诉的朋友。 公孙弘似乎也不是与白少阳同一个世界的人,对于他的了解白少阳也只知道皮毛而已,这个整日只知道喝酒作诗的家伙,简直很难接近。 公孙弘这人有些怪,就像老鼠一样,总是喜欢晚上出来。有事没事就端起酒杯在月下饮酒,给人一种特别做作的感觉。 月夜之下,多了一个人。 这人不是公孙弘,而是李鼎霸,自从得到了兵器以后,李鼎霸便整日守护在白少阳卧室门外保卫他的安全。从李鼎霸来的第一天开始,蟊贼们活动的轨迹也就真的逐渐缩小了不少。没有人敢对视李鼎霸那双能够杀人的眼睛,至少整个江阳城没有这样的人。 在这样的情况下,也只有能力远远在李鼎霸之上的人才能躲过李鼎霸那双尖锐的眼睛,若是真的有这样的人存在,那么这个人就差不多相当于圣人级别了。 事实上,还真的有这样的人在。 我们以三维世界最高生物的眼光去看待他,这是远远不够的。他是高于三维世界生物的强者,时空并不能够束缚住他的行动。时间没有办法改变他的容颜。只要他愿意,他可以无所不在。 时空猎人。 他的行踪诡秘,来去无影。似乎只在小说世界中才会出现,若是真的出现在人的面前,或许会把人吓一跳,让人措手不及的紧张。 他的容貌很难用语言形容出来,因为他的脸总是被一层薄薄的黑纱盖着。他们以戏弄别人的命运为乐趣,他们从不讲道理,只按照自己的意志行事。 不过,当他们心情不错时,也会馈赠一些小礼物给自己的“猎物”,像这种可以行走不同时空的“时空猎人”,他们的手段高明,行踪诡异...你很难分辨出来他们的好与坏,对与错,总之,一旦被他们盯上便在劫难逃,插翅难飞。 白少阳伏案疾书,难以入眠,有时也经常看书到之时。为了能够更好的投入到m22地块的开发,白少阳开启了疯狂的自学陌生。不懂的地方就去请教委员会的委员们,当然他们也是很乐意教白少阳这个学生的。 书山有路勤为径,学海无涯苦作舟。 书到用时方恨少,随着所学知识越来越多也越来越深奥,白少阳也愈发觉得自己欠缺的知识实在太多太多。 一寸光阴一寸金,时间真的很宝贵。 文科出生的白少阳对于理科知识的了解很浅薄,所以学起来总觉得很吃力,此时他恨不能有一种超能力让自己很快就掌握这些学问。 像白少阳这个年纪的书生,大多都已经成了家,二十三岁的年龄已经属于大龄青年。若不是因为有江阳王这个身份,白少阳恐怕很有可能就打光棍了。 光是乾元元年开春以来,便有十八波说媒人来到江阳王府想要给白少阳做媒。能够攀上皇室后裔这条粗壮的大腿,是整个江阳城有女儿的富商家们梦寐以求的事情。 江阳王府的大门每日总是会围满了人,有些是看热闹的,有些是想要进江阳府找事做的,有些只是纯粹来看风景的。 联姻,一直都是存在的。 但白少阳却一直傻傻的想要追求纯粹的爱情。 时空猎人来了,并没有打任何的招呼就来了。他的动作很轻盈,跳跃起来就如一片轻易羽毛那样。 时空猎人已经见过白少阳无数次,但每一次他总喜欢删除与人见面的部分记忆。所以每一次相见似乎都是一次新的开始。 奋笔疾书的白少阳停下了手中的笔,背着手在身后,来回踱步,此刻他的思绪万千。 m22地块的开发问题和九玄门的种种让白少阳难以入眠,除此之外还有“江下村”订购的那些粮食和土特产... 白少阳觉得自己忙的像国家总理,每天一睁开眼睛就有无数个问题等待着自己去解决。 不说别的,就说江阳府的门客以及府里的开销每日都是一笔不小的支出。 哎! 活生生的把自己逼成如今这个样子,这并不是白少阳所喜欢的生活。但是如今已经被逼成这样,又怎么停的下来了?当然停不下来,不但停不下来,还得继续往前走,哪怕很难,也不能停下来。 时空猎人俯视着一切,看着白少阳的一举一动。 呼—— 是的,时空猎人来了。 缓缓降落是他的招聘动作,他从何处而来一直是一个谜。每一次来都有不同的目的。 “看起来,你最近状态不是很好。” 这种熟悉而又讨厌的声音再一次出现,仿佛是从另外一个时空飘过来的一般,很让人有些不舒服。 “戒备森严,你是如何进来的? ” 见多了以后,白少阳也就淡定了不少,并不害怕和担心。 关于未来,我想和你聊一聊,怎么样感兴趣吗? 关于未来? 白少阳转过头去,想看一看是何方神圣。 ps:究竟是谁有这么大本事,来无影去无踪,他又会和白少阳聊些什么呢?请看下章分解。 第二十六章 系统升级 看了以后,白少阳还是有些失望了,想当然以为又是一个故弄玄虚的家伙。 像这种骗吃骗喝还骗人感情的家伙,实在令人生厌。 “你不必做自我介绍,我知道你要说什么。” 白少阳不想听到任何不靠谱的事情,现在只想安安静静的休息。至于什么狗屁未来,现在也没有任何兴趣与任何人讨论。 “鼎霸,你是怎么看的大门,怎么什么乱七八糟的人都放进来了?” 此刻,白少阳把内心的不满发泄道了为自己守卫的李鼎霸的身上,觉得此事是因为他的失职才导致有外人进来。 房间外面的李鼎霸没有任何回应,似乎并没有听见。 “莫非你是耳聋了,本王叫你难道没有听见吗?” 白少阳气急败坏,于是便去开门,打开门一看李鼎霸居然倒在地上呼呼大睡,瞬间没有了任何脾气。 能够躲过李鼎霸进入到房间里的人,其实力一定在李鼎霸之上,白少阳此刻才有些紧张起来。 当再次缓缓转过头去,心里不不再那么的能够安静下来,所见之人突然觉得神奇又有几分可爱。 这人端着茶杯在那独自一人喝着茶,如此淡定从容不迫,让人觉得他确实没那么普通,也没有那么简单。 “朋友,您倒是不客气呦?” “自来熟?” 白少阳没有生气,反而有些被逗乐了,看着眼前这神秘人陷入到猜想之中。 “对于一个高等的,且有远大梦想的时空猎人来说,没有什么事情是解决不了的,也没有什么困难能够阻挡的了他前进的步伐。” “好吧,有话直说,你来此究竟有何目的?” “时空猎人做事情从来不解释,请你尊重我们这个职业!” 时空猎人露出了尴尬而又不失礼貌的微笑。 这个表情,白少阳也似乎是见过的,只是此刻不敢确认。 时空猎人?这听起来太好笑了!本王还是第一次听说“时空猎人”。 自称时空猎人的家伙从怀里掏出一本小本本,又从口袋里掏出一支笔。 “时空剧本档案” 时空猎人在时空剧本档案上面写着什么,一边写着什么一边慢悠悠说道:“我的猎物,你难道就没有什么事情求我吗?” 猎物? 什么猎物? 白少阳懵逼的难受,不知自称时空猎人的家伙究竟在搞什么名堂。 “看来丢失记忆实在是一件可怕的事情,不过这也不能怪你,要怪就怪你身上的这个系统太low了,不知你有没有想要升级一下系统的想法。” 听完时空猎人的话,白少阳先是吃了一惊,但很快又平静了下来。既然自己的身份早已经暴露,也就没有必要藏着掖着,这样反而没有意思。 “讲真的!你是我见到的最有意思的人。” 当一个人在走过一段路程以后,总是需要回过头来看一看自己做过的那些事情,也只有这样,才能够更好地总结自己。 不论得失与否,正确的面对自己真的非常重要。 白少阳的故事从一个游戏开始,并且这个游戏到目前为止他也没能搞明白。 “这个世界远比你目前所了解的情况要复杂的多,或许你现在还不能够完全明白,但当你明白时你就会发现,原来自己是那么的low,那么的弱,那么的不值一提,你这个没用的家伙,都穿越这么久了,每日还在磨磨唧唧,你究竟想干啥?” “如果不是因为我看不下去,你以为我会出手帮你吗?” 时空猎人的一番话,说的白少阳有些尴尬,被人这么赤裸裸的全部剥光,的确也是很没有面子。 关于梦想? 梦想这个词汇再一次被提及,白少阳却没有更好的解读。 想一想自己每日的所作所为也确实有混吃等死的嫌疑。 第一次被人这么数落,白少阳心里自然不是很好受,忠言逆耳,时空猎人说的话倒也没有错。 对于高人时空猎人,白少阳有太多不解和疑惑,神秘的时空猎人究竟是谁?他又代表着谁的利益呢?这些问题不断浮现在白少阳脑海里。 关于这些,就目前而言还是一个谜。 脸蛋火辣辣烧的厉害的白少阳此刻哪里还知道该说些啥,被人扒着一干二净以后,现在差不多相当于在裸奔。 眼前的这个强者,似乎还真的能够给予自己帮助,该服软时就要服软,在高人的指导下,说不定还真的能够取得成就。 你愿意帮我? “废话!” “不然我干嘛来找你?谁让你是我的猎物呢?” “我必须对你负责!” “我是你的猎物?” 你的意思是说我是你的猎物? 这也太好笑了吧!!! “这并不好笑,真的,请你相信我!” 白少阳把话题转向了重点,道:“是你把我带到这个时空的?” 嘿嘿… 你变聪明了一些,看来你还是有培养的空间的。 “我不想当什么藩王,一点意思也没有,一辈子被困在江阳城实在有些无趣!” “所以,你想要谋反?” 嘘… 这话可不能乱说,小心隔墙有耳。 时空猎人道:“就凭你就想谋反?怎么死的都不知道。” 白少阳又问道:“这么说来,我这一辈子就这样了,咸鱼难翻身了?” 时空猎人道:“再等三年,你就能等来一个绝佳的机会,三年之内大乾国皇帝就会突然暴毙而亡,到那个时候整个大乾国将会出现军阀割据的混乱场景,所以你必须要在三年时间内壮大自己的力量。” 三年? 军阀割据? “你是说大乾国会进入到战国时代?” 时空猎人道:“不错!到那个时候,考验才真正开始,那么你做好准备了吗?” 白少阳摇了摇头,道:“讲真!我并未带兵也并未打过仗,在这方面我完全是个小白!” “不对!” 时空猎人辩驳道:“曾经的你叱咤风云,你是战场上最靓的仔,只不过岁月匆匆,时间冲淡了一切,风雨湮没的记忆,你被从高处狠狠的摔落下来,于是你失去了所有的一切!” “从此刻开始!你必须向着崛起的方向前进,开拓未来,努力发展和壮大,为即将到来的乱世做好准备!” “我就是你最坚强的后盾!” “我不会允许任何人比我更强大,这是作为一个时空猎人最基本的素质!” “你是我的猎物,我自然应该对你负责!” 我将与你融为一体,从此刻开始,我的意志就是你的意志,我的能量就是你的能量,我所拥有的就是你所拥有的… 时空猎人与白少阳100%融合,白少阳获得系统升级…激活后满级。 第二十七章 厚脸皮的张天一 意识到方向性的错误以后,白少阳马上便打算做出调整,特别是知道了关于三年后小皇帝将会驾崩的信息,愈发觉得事不宜迟。 要知道小皇帝还很年幼,谁能够料到他年纪轻轻就驾崩了,真到了那一刻,朝廷内部肯定首先就会出现混乱,随后马上就会产生众多的连锁反应。 在江阳府密闭的地下室,白少阳与其他三十一个委员会委员,又一次坐在了一起,这一次会议的方向性已很明确。 待到三十一个成员全部到齐以后,白少阳便开门见山,直入主题。 “从目前我们的现状来看,并不是那么的乐观,前有堵截,后有追兵,如何突破封锁?诸位有何高见呢?” 说话以后,白少阳又补充了一句道:“每个人都必须为自己的言行负责!请诸位记住!这是一次严肃的会议!” 白少阳当然不会把三年后乾国小皇帝会驾崩的事情说出来,若真说出去了,此事必定会传出去。真传出去了,造成的不良影响是难以估量的。 随着少东家白少阳的话音落下以后,m22地块委员会的委员们皆都沉默不语了,没有人再敢第二个发言,害怕自己的言行有所不妥而受到责罚。 “你们一个个都怎么了?莫非都成了哑巴了?让你们说,你们又不说!没有让你们说,一个个叽叽喳喳说个不停,真是奇葩!” “谁来说说?我们今后的发展方向?” 沉默了几分钟以后,一个其貌不扬的小伙子站了起来,他拍了拍身上的尘土,刚刚从田地里劳作回来连衣服都没有来得及换。虽然看起来穿着很朴素,精神面貌却非常好,在大家伙中属于比较有气质的那一种。 “少东家、诸位前辈们、诸位专家教授们,请允许我说几句。” 看到这个其貌不扬的小伙子,站起来说话以后,不少的专家教授们纷纷撇了撇嘴,但并没有人打断他,也没有人敢打断他说话。 “不错!有担当,有勇气,敢发言!” 有奖! 白少阳顿了顿道:“我正准备筹建一个新的部门,这个部门就叫做青年军,我看你就很当青年军的主席,这个位置本王暂时先给你留着!” 这个时候,其他的一些青年精英们也坐不住了,一个个脖子伸的长长的,想要发表自己的观点和看法。 “我叫张天一,或许我没有你们在座的人获得的荣誉那么多,也没有你们在坐的人优秀和有才华,但我是真诚真心的热爱我现在的生活。” “你们不需要看别的,只需要看着我的眼睛,你们就会发现世界上再也没有比我这双眼睛更加纯澈。” 张天一刚说完这话,便已经有两个人吐倒了。但张天一却并不在乎,说的愈发的激动了。 “我是真心的!” 白少阳咳嗽了两声,道:“你的真诚本王已经感受到了,接下来可以说重点了吗?” 白少阳说完,众人捂嘴忍着不笑。 张天一道:“我们这个团队一定是要继续壮大的,那么怎么壮大?又该如何壮大呢?我们需要依靠力量,我们又该依靠谁的力量了?” 净说废话! 有成员忍不住小骂了一句。 张天一依然当做没听见,像这种脸皮厚,素质好的人才确实是不多见。 善于察言观色,且胆大心细,脸皮厚成了张天一的资本。 “嘿嘿,我认为!我们必须要吸纳青年人加入到我们这个团队之中,我认为,可以组织进行一次考试,择优录取一部分人。并对这一部分人进行培训,让他们掌握一些最基本的技术,最终能够为我们所用,那么我们的目的就达到了!” “年轻人,有干劲是好事,只是说话别说得太满!” “是呀!是呀!现在的年轻人,这种臭脾气还是改不了!” 还没安静几分钟,众人便又都坐不住了,纷纷想要表达自己的想法。 或许这就是文人的臭毛病,总是看不得别人比自己优秀,也看不得别人比自己能说会道,总爱挑别人的毛病。 “你这小子但是挺能说,不过我喜欢!” 张天一这人最大的本领就是可以把别人当空气,不论别人说什么,似乎都不能影响到他的发挥。 “只要给我机会,就没有什么办不了的事情,我年轻有活力,未来有无限的可能,一想到我那辉煌的未来,我就为自己的伟大而感到无比的自豪!” “此人…非人哉!” “为何脸皮真厚?快拿把枪来,我倒是想看看能不能打穿!” 白少阳此刻也不再打断众人的插话,觉得这会正是有趣的时候。 “张天一所说虽有些浮夸,但可以看出来他真的很努力,我们作为长辈难道不应该多包容他一些吗?反而在这里数落他,这样做真的合适吗?” “本王给你机会,你想要什么本王就给你什么,只要你能做的出成绩来,至于过程…本王不在乎过程是什么,本王只想要看结果!” 委员会委员们皆张大嘴巴,平日里他们都是规矩本分的人,哪里做过什么逾矩之事,今日听大当家这么一说,反倒有些不敢相信这是真的。 此刻,众人心里皆是没谱,毕竟如张天一一般脸皮厚的也只是少数一部分,哪怕真的有什么想法和好的计划那也是不敢如此赤裸裸的说出来的。 气氛逐渐冷却,没有了张天一激情演说时的那般热烈,场面一度就变得有些冷清。 “怎么,今日给诸位机会表现,怎么你们一个个反倒客气起来了?这究竟是为何呢?” 张天一今日成了最靓的仔,虽然他那激情澎湃的演说,并没有让那些大佬有什么好感,但他的形象却已经深深的刻印在了委员会所有成员的脑子里。 白少阳的“青年军计划”被推上了日程,这个计划的终极目标是培养一千名大乾国优秀青年,所谓的“青年军”其实就是培养优秀的年轻人,并能够为自己所用,只听命于自己的优秀青年。 而这个叫张天一的富有激情青年,也进入了白少阳的视野之中。 “张天一,散会以后你随我来一下,本王有话要单独与你上商谈!” 在大会上被点到名字以后,张天一激动不已。 第二十八章 读不懂的张天一 张天一的厚脸皮为他赢得了机会,不论别人是否讨厌他,都不重要,只要大当家白少阳不讨厌他这就足够了。 一个人能够搞清楚自己的位置这是非常重要的一件事情,因为这关系到自己的前程和命运。 人能改变自己命运的机会本就不算很多,能够把握住的那就更少更少,故此白少阳很欣赏张天一的这种“无耻”。 站立在白少阳面前之时,张天一还是有些拘谨的,并没有如在会议室表现出来那么的亢奋和有激情。他不说话的样子,看起来还颇有些气质的感觉。 “你有怎么样的计划,现在可以说了,你也不必装模作样,有一说一就是!” 白少阳开门见山,也不拐弯抹角,想要知道张天一究竟有何好的计划。 对于人才,白少阳一直是很爱惜的,故此也就很在乎人才说的话,把他们当一回事。 “天下大势,分久必合,合久必分,如今的乾国就如腐朽的破船,眼看就要沉没,我想大当家也会在这艘风雨飘摇之中的船即将沉没之前,有所动作吧?” 你! 白少阳用手狠狠指着张天一,道:“可以啊!你的野心倒是不小啊!” “不过,我喜欢的就是你这种性格,能做事,肯做事,敢做事!” 张天一笑道:“多些大当家的抬举,关于青年军一事我也的确是有些见解!” “所谓青年军,首先必须是要有朝气,从第一眼开始就要给人以朝气蓬勃的感觉。” “当然,他们也是需要掌握一定的技能的,这才是计划之中最为关键的环节!” “那么你所说的技能指的是哪些技能呢?” “这个嘛!我想暂时保密,大当家不会对我有什么意见吧?” “好吧!那么你想要多少人?要多少银子?” “一万两白银!” 张天一狮子大开口,把白少阳给真真的吓住了,白少阳没想到他还真的敢要。 “一万两白银,你不会是说笑吧?你可知道一万两白银相当于多少户百姓一年的收入吗?你有没有概念呢?” 白少阳被气的怯怯发抖,是被张天一开口所说的一万两白银给吓住了。 “要这么多银子想干什么?想造反不成?” 白少阳质问道。 “看来大当家还是对我不放心,没有完全信任我呀!” 你… 你在逼迫本王? “不!大当家,干大事者又怎么能够拘泥于小节呢?一万两银子为你培养一千个完全效忠于你的青年才俊,这是很划算的,一万两白银一点都不多!” “可是,你让本王去哪里弄这一万两白银呢?” 白少阳满面愁容,为了这一万两白银犯了愁。 “大当家,你不是有一块地吗?难道忘记了?” “一块地?你是说m22地块?” “不错!就是m22地块!那可是一块能够产银子的肥沃土地啊!” 白少阳不明所以,道:“那快地确实很肥沃,只是它还并未得到开发利用。又如何才能产生价值呢?” 张天一沉默片刻后道:“这就是关键所在,正是由于这块地有无限的开发价值,故此才有了创造价值的可能,大当家你想过没有,这块地的地下都埋着些什么呢?” 白少阳一时有些懵,连连摇头,道:“本王又怎么知道地下都埋着什么呢?” “黄金!大量的黄金,足足有一百万两黄金,比整个大乾国的十年赋税所得还要多的多的黄金!” 听完张天一的话,白少阳倒吸了一口凉气,差点没站稳背过气去。 “你等会说,让本王先喝一口水,本王想安静安静!” 一百万两黄金约莫等于一千万两白银,这个天文数字已经不是白少阳能够理解的。 在这个厂银量并不高的时代,银子已经算是极其昂贵之物,黄金更是十倍于白银,普通百姓几乎没有机会摸到黄金。 “你是说在m22地块下躺着一百万两的黄金?” “不错!的确如此,我敢拿生命担保我的判断决没有问题!” “就算你所说的是真的,难道开采黄金不需要人力吗?以我们目前的能力恐怕也不足以开采这些黄金吧?” 张天一道:“要全部开采这些黄金的确很不容易,不过开采这其中的百分之十我们还是能够做到的!” “不过这10%的黄金开采起来就很容易了,且这10%的黄金大多都是狗头金!” “狗头金?” 白少阳再一次惊讶了,因为在现实生活之中他还从来没有见过狗头金。 狗头金,为一种富金矿矿石,是天然产出的、质地不纯的、颗粒大而形态不规则的块金。 它通常由自然金、石英和其他矿物集合体组成。有人以其形似狗头,称之为狗头金。 张天一的话让白少阳有些触动起来,迫不及待想要去了解关于m22地块的更多信息。特别是对于狗头金这种神奇的大自然产物更是想要深入去了解。 “就算如此,我们也缺少最基本的工具,开采黄金可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情,这又该如何解决呢?” 张天一微微一笑,但:“我想,关于这个问题没有谁比大当家更清楚了吧?” 白少阳摇头道:“张天一,你如此聪明,就不怕被本王弄死吗?” “被囚禁在笼子里的鸟,本来就没有与主人讨价还价的资本,为何还要担心其它事情呢?” 白少阳再一次打量着张天一,却依然不能从他脸上读出其它的语言,他的这张青春又充满活力的叫,似乎被一层肉眼难以看透的神秘面纱若笼罩着一般。 现在,关于张天一究竟是谁似乎已经变得不那么重要,处处都在体现出忠诚的张天一也似乎明白了自己的本分究竟是什么。 黄金,成了接下来的计划。 白少阳没有忘记与时空猎人融合的那一刹那究竟发生了什么,同样也没有忘记穿越时带了什么来。 开采黄金需要的设备此刻正在虚拟空间中存储着,现在是该轮到它们工作的时候了。 白少阳已经准备好了。 但对于张天一那张脸,白少阳却始终觉得神秘。 第二十九章 东暖阁阁主 张天一拥有了这份新工作,这份新工作可以保证张天一在很长的一段时间里不会“失业”也不会觉得“无聊”。 并且,张天一可以很安全的呆在m22地块,同时又能收获事业。 这是一举多得的事情。 如何投入到工作之中,并很快的能够,获得最大价值,张天一知道如何去做。 m22地块的开发是一个浩大的工程,需要大量的资金和大量的人才的集合,就算如此也未见得能够做成这件事。 对于资源的渴求是推动时代前行的动力。 一万两银子的启动资金,这并不是一个小数目,搞到这么多的真金白银可不容易。 不过,白少阳还是找到了赚钱的门路,通过“卖卖卖”这个方式,白少阳艰难赚到了一万二千的白银。 所售卖之物,针对的客户群是江阳城的大商贾们。工业时代最大的好处就是能够生产出令人炫目的工业制品,当然当这些工业制品出现在江阳城以后,也是足以让未曾见识过他们的人耳目一新的。 所谓的物以稀为贵,这句话并不是一句玩笑话,而是真的如此。 白少阳也有属于自己的生意经,他的虚拟仓库里还有成吨的现代工业制品,不过,这些东西不便大面积流入市场。 想要保障这些工业制品的最大价值的最好方式就是限量流出。 玻璃镜子、塑料制品还有装电池的那种手电筒,以及被时代淘汰的煤油灯,都能够在这里重新焕发出生机。 拥有这些不愁卖的东西,是不用怕找不到买家的。 赵一鼎和杨瑞比较了解市场,同时对于江阳城的大小集市的分布都做过登记。 他们两个人被白少阳安排去到这些不同的市场做“宣传员”,当然宣传的对象也是根据“客户”的情况而开展的。 江阳城知府周泉就多次光顾了白少阳在各个市场设定所售卖的“奇物”,并且出手大方,动辄便是三五百两白银。 九玄门的人有时也会买一些,但白少阳并不想与九玄门的人有什么交集。故此,贴出谢绝“九玄门”人的光顾的牌子。 但当这块牌子挂出两天以后,“九玄门”似乎有些被惹怒了,他们觉得自己受到了不公正的待遇,他们决定开始反抗,反抗的动作就是做出了破坏的行为。 或许九玄门早已知道出现在江阳城各市场售卖“奇货”的幕后老板是谁,只是并未出手搞破坏而已。 在江阳城,乃至整个大乾国,皆有九玄门的大小门徒和跑堂,他们渗透的很彻底。几乎已经控制了大乾国社会,从朝廷到民间,九玄门的身影早已经无所不在。 故此,当他们得知这世间还有如此“奇货”之后,九玄门的高层们开始不淡定起来,因为他们终于发现,还有他们不知道的信息。 这对已经盘踞江阳城三十年的九玄门来讲,是一个奇耻大辱。 九玄门的高层们,拥有多重的身份,他们早已经名利双收,本可退隐江湖再无羁绊,可他们却不甘心放下手中的权利,想要翻云覆雨,再刷一波存在感。 买东西遭到拒绝以后,九玄门也又发起了一波破坏行动,他们派出各种地痞流氓开始烧毁商铺,并趁火打劫。 宁州城,运化巷,31号。 一个穿着绯袍,绣锦鸡的中年正忧愁的看着墙上的一张画发着呆,此人名叫陈海,任大乾国兵部侍尚书职。 而他的另外一个身份就是九玄门的左执门,是九玄门的第二号人物。 发生在江阳城的事令陈海心里很不痛快,不痛快的原因是因为九玄门做事效率的低下,这让陈海有了一些危机意识。 陈海早就有要对九玄门进行改革的想法,树大根深的九玄门已不是陈海一个人能够掌控的了。 郑氏家族对于九玄门的控制也以慢慢渗透的方式在进行,虽然进行的很缓慢,但偷偷潜入九玄门的郑氏家族走狗也是越来越多。 已经过了三更天,陈海缺还是久久不能入睡,他决定去找一个人,一个对陈海有着重要影响的人。 陈海要找的人是他的恩师,东暖阁阁主“刘启”,陈海的发迹离不开刘启的帮助,不过因为后来政见的不同,刘启早就不再认陈海这个学生,从此两人分道扬镳,再也没有往来。 至于自己这个师傅到底会不会见自己,陈海心里完全没有底,曾经对于自己有敦敦教导的师傅,如今形同陌路,那种感觉实在是不好受的。 东暖阁,是小皇帝读书和临时接见大臣们的地方,这个地方的负责人就是刘启。 来自大乾国各地的奏章源源不断被送入东暖阁,真正能够见到这些奏章的人最后只有不到五个人,有权作出批示的也只有三个。 想要进到东暖阁,并没有这么容易,因为在进入东暖阁前,还有几个当权太监要打点。 无论在朝职位有多高,任何人见到他们都毕恭毕敬,不敢太放肆。 这些人被称之为“大内监”,因为他们可以直达天听,甚至有左右朝政的手段。 哪怕是朝中大臣不喜欢他们的,也是不愿意与他们作对的,凡事首先追求的是一个平安。 陈海备好了礼物,这些礼物不是送给他的师傅的,而是用来打发那些阿猫阿狗的。 阎王好见,小鬼难缠。 一路打点下来,陈海没少花银子,就算如此到了东暖阁门外,又被一个太监给拦了下来。 这个太监的身份可不一般,他就是小皇帝的贴身太监李成儒,跟随伺候过三代皇帝,拥有颇高的威望。 见到李成儒以后,陈海的一改往日的嚣张跋扈,态度也温和起来。 “李公公,劳烦通报一声,我想见我师傅一面。” 自然,陈海所说的师傅指的就是东暖阁阁主刘启。 李公公道:“阁主早自说过,他不见任何人!” 陈海厚着脸皮笑道:“你告诉我师父,是他的徒弟陈海来求见他!” 李公公道:“实不相瞒,阁主说过不想见你,请莫要为难!” 陈海听后,吃惊的说不出话来。此刻自己的师傅不愿意见自己,陈海不安的心愈发凌乱了些。 第三十章 神秘物体撞击地球以后 刘启的确真的不想见陈海,且态度很坚决。 虽然刘启曾是陈海师傅,但此刻刘启却早已没有把陈海当作是自己的学生,对于自己这个学生的种种行为,刘启虽然从来没有做出过什么评价,但是可以看的出来,刘启似乎并不喜欢他。 师傅并不想见自己,陈海也很识趣,知道师徒缘分彻底已尽。 现在是时候做出抉择了,如今的庙堂之上,个个都是人精,没有一点本事真的很难生存下去。 对于陈海来说,今夜将会是个不眠之夜,但是对于这个帝国的其他人而言,对于他们的生活似乎并不会有任何的变化。 陈海默默退了出来,手中准备好的礼物也全部散落了一地,整个人的精神也开始变得恍惚起来。 因为没能见到自己师傅,陈海有一种难言苦楚,他何时有过这样的委屈。 从来都是他拒绝别人,别人又何尝拒绝过他,莫说是拒绝他,巴结陈海都来不及。 年少时满怀憧憬和干劲,风光无限,要风得风要雨得雨。人前显贵,背后却是伤痕累累。 离去,陈海默默离去,此时已经是无言。 一颗流星缓缓划过帝国的上空,没有人知道它在苍穹已飞跃了多少时日,现在它依然在按照一定的轨迹继续飞行。 用时间和空间的概念来理解这颗流星的飞行轨迹,这或许太过于狭隘了。 世间本不存在时间与空间,一切都不过是人类臆想出来的,所谓黑夜和白天不过是地球自转造成的一种假象。 社会没有发展到一定的阶段,人类总是习惯于把自己的无知当成是无趣。 流星飞速,拖着长长的尾巴,令人觉得炫目,而渺小可悲的人类除了把它认定为是不详之兆以外,没有别的更好见解。 哪怕是高贵的陈海,他的所学也少的可怜,在满天星斗之下,他同样如一只蝼蚁一般渺小。 “看这天象,必然有不详将会发生,莫非这对老夫是一个警告?” 流星飞逝而去的方向出现了一个巨大的火球,火球噼啦啪啦燃烧着。 万物生灵皆被蹂躏,江河湖海皆被毁灭。 陈海的心里此刻五味杂陈。 不知是触景伤情还是睹物伤情,陈海觉得此刻突然间好生悲凉。 “定是有事已发生了!” 此刻,陈海觉得有些伤了神。更顾不得别处究竟发生了什么,现在自己已经遇到了些问题,并且很棘手,是需要快些解决的。否则夜长梦多,容易出更多乱子。 虽然早几年时陈海便已经有了要归隐山林的想法,但却一直没能如愿。 关于陈海的发迹之路,江湖上众说纷纭,想要了解更多细节的东西其实很困难,也不怎么容易办的到。 一颗不知名的星摇摇摆摆落在了大乾国的东南角落,接着马上便背夜幕吞噬,消失的无影无踪。 白少阳站在江阳王府院子里,流星飞逝的一幕他同样也捕捉到了。 难道有行星撞击地球? 恐龙即将灭绝? 火山难道要爆发? 不应该啊? 这也没恐龙啊? 不科学啊? 这要是在白少阳那个年代,新闻很快就会播报出来究竟发生了什么,但在这个交通闭塞的时代,恐怕一年半载也不见得知道发生了什么。 “这要是有台电台就好了!” 白少阳愈发觉得自己身上任务的艰巨,重任的重大,改造世界的任务也只能靠他来完成了。 神秘物体撞击地球的一幕被大乾国各地的百姓捕捉到,有些人活了大半辈子也没有见过这种匪夷所思的场面。 如何令人不怀疑人生? 该发生的事情总是躲避不了的,神秘物体落下的那个地方出现了一个巨大的天坑,无数房屋农田被毁,且还爆发了罕见的大瘟疫。 短短半个月时间,大瘟疫造成几万人感染,并造成了数千人的死亡。 当这件事情传到朝廷时已是两个月后,闻讯此事以后,龙颜大怒,朝廷马上做出反应,决定救灾并派出钦差大臣准备调查此事。 谁也没有料到这场灾难会蔓延得如此之快,三个月后,大乾国的大半壁江山都已经被瘟疫蔓延,且死伤率极高。 百姓们对于这场突然降临的灾难都表现出来了极度的恐慌,物价开始疯狂上涨,囤居积奇的商人们大发横财。 局势究竟会如何发展,没有人会知道,因为每日的局势都在恶化,且还在向着无法挽回的局面发展。 九玄门的情报组织就这样被摧毁了,或许这是他们怎么也没有想到的,他们并没有被敌人给干掉,而是被大自然给毁灭了。 郑氏家族在大乾国安插的各种势力,也因为这一场突如其来的变故变得极其脆弱,没有人愿意再继续卖命,因为活着比什么都重要。 更为可怖的是,朝廷派出调查的钦差大臣也被大瘟疫多去了生命,去往了西天极乐。 一切都发生了改变,令所有的人都措手不及,所有的计划都被打乱。 每天都有人死去,他们只能在绝望中苦苦挣扎,把生的希望寄托于苍天。 又过了三个月大乾国变得面目全非,白少阳的处境也越来越糟糕。 没有人知道接下来会发生什么,这是没有办法预测的事情。但是有些事情大家都很清楚,也很明白。 市面上能够买到的粮食越来越少,粮食成为了最宝贵的东西。 盗贼开横行,他们肆意掠夺。 在这段时间里,白少阳与三十一个m22地块委员会委员们迁徙到了m22地块,这里成了避难的诺亚方舟。 经历过这一次危机,包括白少阳在内的三十一个m22地块的委员会委员,他们心态都有了一次彻底的转变。 辽阔的草原,才能够呼吸着清新的空气,且远离着危险。 这完全是两个不同的世界。 “大乾国瘟疫的蔓延难以预计,除非能够迅速研制出能够治疗的药物,否则很难控制,最坏的结果只能让他们自生自灭!” “至少我们是安全的!” 神秘物体撞击地球引起的连锁反应,似乎是在预示着些什么,但此刻没人能明白。 第三十一章 m22地块的第一批移民 灾难来的太快,令人没有时间反应。 专家组成员通过预测纷纷认为这场大瘟疫将会持续长达一年的时间。 部分百姓会因为饥饿而丧命,军阀们会趁乱而崛起。 江阳王府的所有人都来到了m22地块避难,白少阳打算在这里重建一座王府。 这里的粮食足够他们食用,完全不用担心吃的问题。虽然白少阳有心想要解救百姓于水火之中,但却觉得力不从心。 上天逼迫白少阳做出改变,他不得不改变自己,唯有成为最强者才有能力抵抗各种突如其来的灾难。 从江阳王府迁徙过来的家奴和仆人们是幸运的,至少他们比江阳城的其他百姓们幸运百倍。 他们现在不用担心饿肚子,也不用担心会被大瘟疫夺取性命。他们只需要做好自己的本份,努力做好仆人们的工作这便够了。 这些家奴和仆人们又纷纷开始介绍自己的家人和亲戚朋友来这里,此刻白少阳也顾不得所谓的考核标准了,至少相对靠谱的人总比路人甲要好的多。 丁歌还是坚持着自己的意见,认为总人口不适宜超过一千,毕竟m22地块并没有被完全开发,很难容纳得下这么多移民。 一千人是一个比较合理的数字,这一点三十一成员中的绝大多数成员都是比较认同这个观点的。 有了人的汇聚,这里就有了人气,有了人气也就有点生活的样子。 由于有了大量移民的涌入,m22地块的开发和发展已经到了事不宜迟的时刻。 对于m22地块还有许多未知的东西,因为关于m22地块的信息传达给白少阳的部分是非常少的。 白少阳怎么也不会想到,m22地块的第一批移民会以大乾国发生瘟疫的悲剧而被提前开始。 根据这一千个人的能力大小,技能水平、和职位不同,他们被分为三六九等,并且被安排不同的工作。 粮食储备组成员: 共由三十人组成,他们负责打猎和粮食储备工作。 一千个成员的粮食安全问题由他们负责。 三十个成员在森林里捕获了二十头野猪,一百多只小野兔。 除此之外他们还发现了一片野果园,一个粮食种子库。 安全保卫组成员: 由三十人组成,他们负责m22地块所有成员的安全保卫工作。 他们要深入到m22地块的内部,找到可以使用的兵器(主要是冷兵器),因为他们没有见过热兵器。 三十个成员以前都是做安保工作的,个个都身强体壮。 他们的收获也很不错,发现了一个冷兵器库,并且还发现了一箱火枪,不过他们没有见过,所以也不会使用。 后勤组成员: 后勤主成员也是由80人组成,他们的工作并不轻松,因为他们的工作很繁杂,他们需要所有能够用得上的东西,以备不急之需。 各个部门的陆续成立,将有利于推动m22地块的快速的发展。 现在白少阳终于有了理由按照自己的计划,对m22地块进行一个新的布局。 一座城镇的崛起。 这将会是一个新的故事。 并且这也算不了是一个全新的开始,因为在m22地块到处都有着工业革命留下来的痕迹。 所以说这块地块的开发是建立在一定基础上面的,并且它处于与世隔绝的状态。 对m22地块进行探索是很有趣的事情,因为这是一块充满了无限希望和可能的神秘之地。 “叮咚” “欢迎再一次回到m22地块” “恭喜您获得m22地块的使用权” “请您旋转虚拟转盘” 在白少阳的面前出现了一个巨大的虚拟转盘,这个虚拟转盘被分为几十个格子,每个格子上面都写着代表着礼物的字。 白少阳转动了一下,指针最后在一行字上面停了下来,上面写着: 获得坐骑“云龙”马一匹。 以下是关于“云龙”马的属性 速度:最高时速60千米每小时。 食物:各种杂粮和杂草,一切素食。 年龄:三岁九个月 身高:188 现在等级:一级 最高等级:一百级 随着系统的声音落下,一匹黑色鬃毛的马从森林里朝少阳奔跑来。 莫非这就是云龙? “云龙!” 白少阳朝着它喊了一声,云龙也似乎是听到了,趴在了地上,白少阳于是便跨步坐了上去。 一骑到马上,白少阳马上就感觉不太平衡,还没适应过来,马就开始走动并颠簸起来。 融合度+1 融合度+1 力量+1 聪明值+1 在马背上颠簸了好一阵子以后,白少阳也逐渐地掌握了一点平衡。 平衡+1 ...... 您已获得十点积分,获得马刀一柄,随着系统的声音落下,一把马刀被放进了白少阳的虚拟背包里。 骑的时间越长,获得的积分越多,积分越多能够换得到的东西也越多。白少阳对于骑马的掌握程度也越来越熟练。 由于每天只能骑半个时辰,时间一到,云龙马就会转头跑回森林。 有了坐骑以后,白少阳想要深入了解m22地块更多资料和信息的计划便离他越来越近。 普通的马也不是没有,只是这里大多都是野马,并没有经过人工驯化,野性十足,容易伤人。 牛倒是有,不过大多都是牧场的奶牛,一般不怎么适合干重体力活。 白少阳降落的地点不远处就是一片森林,最近的城市离这里都有几十公里,徒步前往路上可能会遇到不可预估的危险。 因为没有导航设备,故此与地形完全不熟悉。 虽然有指南针,除了能够辨别方向以外,并起不了太大的作用。 31个m22地块会的业主委员会成员们,现在他们的任务变得更加艰巨了,他们已经成为了智囊团的成员,全部属于领导级别。 他们不用去干任何的体力活,因为所有的体力活只需要交给另外1000个移民去做就行。 但是作为决策者,他们必须要对自己所做出的决策做出一个合理的评估。 只有做出最合理的评估,才不会让手下人白白忙活,因为他们也需要体恤手下人,想要让他们忠诚,必须先要仁慈。 第三十二章 一块废墟下可能埋着东西 白少阳原本以为m22地块不会有其他的居民,但白少阳的想法显然是错误的,因为从江阳城迁徙过来的移民朋友们有了新的发现。 他们在这里发现了土著,这些土著们只用树皮遮住下体,身上涂抹着褐色泥土,他们的某些器官不是一般的大。 从外形看,他们有着野人一般的身躯,他们能够在林子里行走跳跃,来去自由。 从他们的活动轨迹中可以看出来,他们喜欢生活在密林之中。 有人发现了他们,并且找到了他们的老巢穴,他们住在山洞里面,并且已经学会了使用火。 会不会是原始人? 还没有完全进化的那种? 这可是一次大发现,绝对非常劲爆。 但是非常遗憾,白少阳和三十一个委员会的委员们并没有机会得见,故此众人皆把此事当成是一件有疑问的事情。 发现野人的事情引起了一个小小的轰动,白少阳立即宣布成立一个调查组,人数一共是18人,由丁歌领头进行指导工作。 野人们究竟是怎么生活的? 他们有没有创造属于自己的语言? 他们已经进化到哪一个阶段了? 如果真的能够发现有野人的存在,那将会是一件轰动全世界的大新闻。 首先发现野人足迹的是探秘组的成员朋友,他们在探秘一座山的时候,无意间发现了它们的踪迹。但是当探秘组成员抵达这座山以后,野人早就已经逃离。 当然,调查组的成员们也有提出质疑的,如果能够被照相机拍摄下来作为证据存留那就没有问题了。但是很遗憾,除了口述,并没有任何的证据表明有野人的存在。 所以,这件事情也让大家都很失望。 在白少阳那个时代,野人被认定为是一种未被证实存在的高等灵长目动物,它能直立行走,比猿类高等,具有一定的智能。 其较为正式的学术名称是“直立高等灵长目奇异动物”。 民间支持者认为野人是存在的,但主流学术界认为野人的存在没有科学上的依据。 寻找野人的踪迹,从长远来看是一件有利的事情,因为人类总是在找寻一种证据,想要证明自己是怎么来的,究竟是不是从古猿进化过来的。 通过几天的寻找,结果还是无功而返,所谓的野人连一根毛也没有找到。 虽然野人没有找到,野人毛也没有找到,但是调查组成员还是有另外的发现。 没错!一个意外的发现。 他们发现了一块废墟,这块废墟的面积足有5000平方米,并且通过仪器探测,这块废墟下面似乎埋藏着什么东西。 幸运的是,在31个委员会委员中有四个是考古学家,这项工作交给他们来做是非常合适的。 他们曾经参加过多次的考古发掘,也写过不少的论文,是属于比较有威望的考古学老专家,老教授。 这是一个全新的发现。 这块神秘的废墟下面究竟埋藏着什么? 等待答案揭开的时间将会成为期待。 打开储存在虚拟空间的仓库,考古发掘用得上的工具一一呈现出来。 江洪亮在笔记本上做着资料,首先写的是三个字。 “洛阳铲” 这是最少不了的工具。 “什么是洛阳铲?” 白少阳问道。 江洪亮道:“洛阳铲,又称探铲,铲柄可以接长。使用时垂直向下戳击地面,利用半圆柱形的铲头将地下的泥土带出,并逐渐挖出一个直径十几厘米的深井,用于探测地下土层的土质,了解底层信息。” “关于洛阳铲的来历还有一个故事,不知大当家听过没有?” 说话的人是江洪亮曾经的同事,名字叫王小牛,同样也是一个非常有经验的考古学家。 白少阳踹着明白装糊涂,道:“不就是一把普通的铲子吗?有什么神奇的?” “你们可不要唬我!” 之所以要装作不知道,是为了凸显出他们的价值,白少阳只有装作知道的更少,他们才会觉得自己的价值更大。 王小牛道:“洛阳铲据传为z国hn洛阳附近农村的李鸭子于发明的。某天马坡村村民李鸭子来到他家附近一个叫孟津的地方赶集,转了一会儿,他便蹲在路边休息。” “然后呢?” 王小牛顿了顿继续道:“这个李鸭子平日里以盗墓为生,所以他经常想的也是有关盗墓的问题。这时,他看到离他不远的地方有一个包子铺,卖包子的人正准备在地上打一个小洞,他在地上打洞的工具引起了李鸭子的兴趣。” “请你继续说,编不出来本王饶不了你!” “因为他看到,这个东西每往地下戳一下,就能带起很多土。经验丰富的李鸭子马上意识到,这东西要比平时使用的铁锨更容易探到古墓,于是他受到启发,比照着那个工具做了个纸样,找到一个铁匠照纸样做了实物,第一把洛阳铲就这样诞生了。” 江宏亮耸了耸肩,道:“不过,这里面有个问题,如果照此说法,那洛阳铲的发明人应该是卖包子的那个人,李鸭子只不过是仿制者而已。” “当然还有一种说法似乎更有说服力,李鸭子看见马蹄子跑时带出土,由此受到其实发明洛阳铲。” 除了洛阳铲以外手铲也是野外考古工作中必不可少的工具一个一,手铲的种类有很多: 分为方头、尖头等,主要作用是用于刮面、划定土层界限。 毛刷,是用于清洁文物表面的。 还有其它一系列的绘图工具。 还有喷壶,是用来保持土壤湿润的。 “想要发掘这一块有可能隐藏着秘密的土地,需要大量的人力支持。非专业人士,是不可能完成的,因为他们很有可能破坏地底下的东西。” “我们遇到的最大困难是没有全站仪。” 江宏亮表达了他的担忧。 全站仪究竟是什么东西,这触及到了白少阳的知识盲点。作为爱学习的好少年,不懂就要问,这没毛病。 “谁知道全站仪是什么?” “你们几个考古学家不许回答!” 此时一个声音冒出来,惊呆了所有人。 “全站型电子测距仪,是一种集光、机、电为一体的高技术测量仪器,是集水平角、垂直角、距离(斜距、平距)、高差测量功能于一体的测绘仪器系统。” 说话的人是谁?大家都不知道,就连着声音究竟从哪里传出来的?也没有人知道。 第三十三章 地底下确实埋着东西 说话的人究竟是谁,没人知道。 但是他的确把全站仪,解释的很透彻。 大神? 你能否露个面? 出来见见我们? 白少阳有些担心,因为他断定,说话的人并不属于自己的人,或许早于他们之前已经来到了这里。 正当大家急得团团转的时候,说话的声音再次发出来了。 “你们不用找本尊了,找也找不到!” “作为一个文明高于你们的四维空间大神,我所知道的知识是你们人类目前文明加起来的总和。” “你们也不用谢我,我只是碰巧听到而已!” 说完这些话以后,声音逐渐的消失。 此时,白少阳对于这块神秘的土地又增添了无数的遐想。 “我们目前的能力加上我们现有的设备,我们没有办法对这一块土地进行发掘。” “不过可以肯定的是,在这块地底下的确埋着什么东西。” 废话! 你说的这是人话吗? 地下埋着东西,难道本王我看不出来吗? 这还用得着你来教我? 白少阳突然没有理由的发火,令所有的人都没有准备。当然白少阳自己也不太清楚自己为何突然火气这么大。 或许是诸多的不顺心,使得他有些郁闷,就如即将喷射的小火山,白少阳的心底里住着一座“活火山”。 时空猎人,你不是无所不能的神吗? 为何此刻却不能帮帮我? 是你把我拖入这个时空,并让我的生活变得煎熬,一切都发生了改变。 这块土地究竟隐藏着什么秘密,这是否又是一个华丽的骗局? 内心变得煎熬,想要挣脱一股无形的力量,未来差点又没有了方向,改变总是如此艰难。 考古工作不得不暂时暂停下来,原因是: 没有很好的设备,同时也没有更多的专业人士。 一些看起来似乎并不怎么难的事情,却需要很专业的知识储备。 考古就是如此。 白少阳的怒火并不是没有缘由的,还是积聚在心里已久,早就有爆发的可能。 只是因为某种原因被延迟了。 诸多事情的不顺利,只能说是就使其爆发的原因之一,神秘力量的压制才是令他彻底崩溃的重点。 是的,神秘力量的压制令得白少阳非常不快。 被人操控实在不是一件很舒服的事情。 故此,白少阳需要一个发泄的方式。 “你们这些没用的家伙,都应该得到惩罚!” 说完这句话以后,白少阳的心里突然间有了一丝快意,他似乎要的就是这种感觉。 “来到这里以后,你们所有的人都必须听命于我,而不是耍什么小聪明!” “不论你们其中谁谁谁…多么多么有才华,那也应该老老实实的听从于我。” “现在,局势已经发生了变化,你们眼前所看到的这个世界只有一个主人。” “不用本王我再细说太多,你们也应该明白自己的本分究竟是什么吧?” 白少阳这种没有缘由的发飙令得气氛变得有些古怪,这种古怪是很难用语言说清楚的。 力量在身体里凝聚,灵气正在复苏,虽然这种复苏来的很慢,但白少阳依然能够感觉到自己正在变得强大。 现在,他总算能够感觉到自己的力量,虽然没有夸张到如玄幻小说里的人物那样可以飞沙走石,但白少阳分明觉得自己拥有了可以改变自己的力量。 m22地块。 需要一个强有力的领导者,想要征服这块土地,必须拥有铁腕的手段。 与时空猎人融合以后,在脾气上,白少阳经常很暴戾,很容易就动怒,与时空猎人的那一种温和相比,白少阳呈现出来的是很反派的状态。 反派,这个词汇其实并不适合用来形容他,或许有可能往反派的方向走,但至少现在不是。 脚底下踩着的这一块土地,曾经究竟发生过怎么样的故事?这或许会成为一个迷,但是白少阳想要解开它,是的,想要知道确切的故事。 曾经拥有的工业化痕迹,如今依然四处可见,脚底下埋着的古董你这种工业化痕迹也并不冲突。 这不奇怪。 一个从工业化时代走来的人,他未必想过再一次回到工业时代,但此刻他想要了解的只是故事。 过去了的故事并不会被任何一块石头记录下来,它们也不会留存一丝一毫,只有人类迁徙留下来的足迹才会被发现。 一个时代,会衍生出不同的文明,所谓的文明,就是大家共同认可的东西,够给大家带来共同的感触,并能够影响几百甚至上千年的思想。 白少阳意识到,想要征服这一块土地,必须了解关于这一块土地曾经的故事、历史、文化和风俗。 “斯人已去,但故事一定还在” 白少阳决定深入了解m22,关于这里的故事或许还有更多劲爆的还未被发掘。 故事一定还在。 白少阳念叨这这句话,并且相信关于m22地块真的存在着玄奇的故事,而他,就是这个故事的发掘者。 于是,接下来的发展计划有了一点新的改动。 恨铁不成钢的白少阳并没有对m22地块委员们有太多的责罚,大多都只是口头上的碎碎念而已。 毕竟,白少阳还需要依赖这些人。想要找到真心为自己的人,其实并不算多。 或许张天一是一个例外,但关于张天一更多的信息,白少阳的了解少的可怜。 张天一似乎就如一个透明人一般,当她站在大众面前的时候,没有人能够读得懂这个人,但同时却又很看的明白,这实际上是很矛盾的一件事。 虽然张天一不懂如何才能开采黄金,但张天一却很积极的要去完成这件事情,他似乎忘记了这件事情的难度以及责任的重大。 他并不在乎自己是否能够成功,只是凭借着一腔热血而去硬着头皮死刚。 采矿成绩究竟如何,还是一个谜,不过白少阳对他却没有那么多的怨气,因为张天一很识趣,同时又很听话。 时空猎人,一想到这四个字,白少阳就有些想要发笑。 他有一些明白,有一些事情终究只能靠“灵气”,借助外力是获得成功的途径。 联合一切可以联合的力量,这不是一句无聊透顶的话,而是真理。 第三十四章 冲锋号早已吹响 一个废弃的工厂。 建设组的成员们在这里找到了可以搭建三万平方千米的板房的材料,这可以算得上是一个大发现。 有了这些可以搭建房屋的材料,至少近段时间的住宿问题可以解决了。 “板房,又被称为活动板房、彩钢活动房。是一种以轻钢为骨架,以夹芯板为围护材料,以标准模数系列进行空间组合,构件采用螺栓连接。” 实际上在m22地块的城镇和乡村里有不少废弃的房屋和农舍,但是出于安全问题考量,白少阳并没有打算让成员入住。 选用这些容易拆除和移动的活动板房就目前而言是非常合适不过的,并且好处还在于可以对这些活动板房进行编号,方便于统一管理。 毕竟只是临时居住使用,故此也就没人提出什么反对意见。 每2到3人一个独立单间,这也避免了一些可能的矛盾发生。 每个房间都是一样的配置,所使用的用品全部由组织统一发放,这也是为了避免造成不必要的争端。 虽然也有轻钢龙骨别墅,但那是给表现好的同志准备的,一般人没有。 豪华轻钢龙骨别墅二层。 配备仆人一个,婢女一个,还有暖床小童一个。 这当然是属于高配。 一般人难以享受。 总统套房,是奖励给有贡献的人的。 配备仆人二个,婢女二个,还有暖床小童一个。 奖罚分明,这完全没有毛病。 八百多套活动板房的安装并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情,对于安装成员的付出,该给的奖励也是要给的。 啤酒、饮料、花生米自然是少不了的,推拿小妹也是要给准备着的。 没有付出,就不会有成绩,又怎么可能有推拿小妹的回报呢? 有了规矩,就容易有方圆。有了过程,就有希望看到结果。 白少阳那也不是小气的东家,守着100平方千米的土地毕竟不是守100平方米的商品房,一字之差,差距出来的那可是格局。 一个拥有大格局的东家,自然就会有小弟们匍匐在自己的脚下,忠心耿耿的自古以来皆是不少见,关于这一点,完全不用担心。 白少阳有时不免进入意淫状态,不是他吹,就论这土地的价值。 那个什么“服不服”排行榜,白少阳排第三名,试问谁敢排第二? 毕竟时代不同,有些东西也就自然不太好放在一起作比较。 如果非要比较的话,白少阳谦虚的说一声: 一般一般,全球第三。 其实,全球第三白少阳还真没有想过,这样的想法太过危险。做到大乾国第三白少阳还是有一丝丝信心的。 作为m22地块的头号大佬,在气质这一块白少阳自觉自己还是有待提高的,虽然天下并不太平,但白少阳有让天下恢复太平的美好愿望。 或许是因为气质这块还未完全跟上去的缘故,白少阳想过很多种方式做出改变,但大多都失败了。 不过,人总是要往前看的。 不能认输,也不能认怂。 得出这两点宝贵的经验,并没有这么容易,是付出了很大的代价的。 这种代价用文雅的语言写出来就叫做: 刻骨铭心。 对于过去的记忆处于半消退状态的白少阳,曾经有过多次刻骨铭心的记忆,每一次都令他痛到骨髓里。 “所悲者,父母早逝。虽有铭心刻骨之言,无人为我主张。” “感恩罔极,叩头泥首,铭心刻骨。” “深荷王公之德,铭刻心骨”。 “恩同海岳,铭心刻骨难忘。” 窥视古人的那些刻骨铭心,不知不觉却已觉得自己也是如此。 有这么一段刻骨铭心的故事,同样令白少阳刻骨铭心的难忘。 一个关于美人的故事,似乎提到美人必定少不了有英雄的存在,这似乎是个轮回,这又是一个刻骨铭心。 自古以来弄权的女人似乎都美丽,而一些美丽的女人却并不都弄权。 有的人活着,他默默无闻,坚守妇道,他无私奉献,且光彩照人。 虞美人并不属于第一种。 虞美人即虞姬,是项羽毕生钟爱的一个女人。 提到与项羽有关的故事,也必然是刻骨铭心的。 虽然有人说项羽和虞姬的爱情是天生一对,地配一双。 这是很让人迷茫、迷惑和觉得无奈的。 项虞两家原都是楚国贵族,非常的门当户对。后来秦老大灭楚,迁移隐居生活。 项羽和虞薇从小一起长大,两小无猜、青梅竹马,多么美丽的故事啊!可想而知,这两家于是结为秦晋之好是跑不了和尚跑不了庙的事。 虞姬嫁给项羽之后不久,陈胜、吴广领导的秦末农民朋友起义开始了。 项羽和叔叔项梁带着八千子弟兵也树起了义旗,项羽从此戎马倥偬,开始了紧张的军旅生活,南征北战,昼夜厮杀。 作为妻子的虞姬,随军行动,项羽战到哪里,她就跟到那里。 战场的形势瞬息万变,变化快过山中的天气,局势很难预料。 陈吴“义军”发展迅速,所向无敌,主力部队更是一路高歌凯奏,他们顺利进入关中,最后打到距秦国都城咸阳外几十里。 兵临城下,情况万分危急加加加;不久秦军在张酣带领下反扑,迅速扭转了战局,吴广在荥阳失败,陈胜在陈县被杀,项梁也在定陶战死。 三将之死,给人很大触动。 每当项羽在外苦战,虞姬就守在帐中等项羽回来,时刻挂念着前线的战事,心里七上八下。 一天项羽归来,虞姬连忙把他迎入帐内,但见项羽形容疲惫,神色仓皇,精神狼狈,不像从前得胜回来雄赳赳、气昂昂的大英雄气概,便知道有些不好。 等到项羽坐定,喘息略平,便带着笑脸,轻声细语,小心翼翼地问起前方的战事。 当她听到项梁战死的消息时也不禁失色,悲伤万分,可脸上又不敢现出惊慌的神色,怕惹起项羽的烦恼。 虞姬连忙命人摆上早已准备的酒肴,借着美酒,替项羽解闷消愁。 这种时候她只能把悲伤的泪水偷偷咽下去。 就这样,在项羽领兵出战时,虞姬给他鼓励,寄予深情厚望,保佑平安归来; 第三十五章 冲锋号早已吹响 在项羽凯旋归营时,她以翩跹舞姿,千般柔情,万般妩媚,欢歌娱曲给他祝贺; 在项羽遇到挫折的时候,她便以“胜败乃兵家之常事”的话给他抚慰;甚至她还会穿了战靴,披上绣甲,骑马跟着项羽在阵上冲锋,作他坚强的后盾。 有了这一强大的精神支柱,项羽越战越勇,所向披靡。 家有如此贤妻,如何能够不感动? 巨鹿之战,楚怀王派宋义和项羽带一支大军去援救陈余。 救兵如救火。 但有人却怕死。 主将宋义害怕秦国的势力,拖拖拉拉,逗留不前,项羽怒而杀死宋义,自己带领军队渡河进军。 项羽破釜沉舟,扬言只准备三天的粮食,以向全军表示此次作战有死无生、誓死一拼。在巨鹿与秦军的大战中,项羽的人马无不以一当十,奋勇厮杀,呼声动天,杀声震地,项羽大破秦军。 巨鹿之战后,项羽已成为各路诸侯军的领导者,成为诸侯上将军,凡是参加巨鹿之战的诸侯军无一不归其麾下,甘心情愿听从他的号令,一直随他西征。 接着他坑杀投降过来的20万秦军,带领大军浩浩荡荡地杀向咸阳。 秦灭亡后,项羽自立为西楚霸王。他分封各路有功的人,或为王,或为侯,虞姬也被封为美人。 当时皇帝的内宫分皇后、夫人、美人、良人、八子、七子、长使、少使八等,项羽自封为西楚霸王,名位上自然是低于皇帝,以“美人”封虞薇已经是比较高的名号了。自此虞美人的名字传扬开来. 项羽是一个性格暴躁的男子,却也是个用情专一的人。他始终爱着虞美人,成为历史上的一段佳话。 刘邦进入咸阳后,项羽跟着进来,一把火烧了阿房宫,收集秦朝宫殿中的金银财宝,全部运到他的根据地彭城,却将阿房宫内成百上千的美女尽数遣散,纯粹就是为了讨好虞美人。 刘邦和项羽作为起义军的两支展开了龙虎之争。战争开始的时候,项羽占有绝对优势,后因他内心仁弱,对敌人也讲仁慈,渐渐地处于不利的地位。 在楚汉相争的第4年,项羽和刘邦的大将韩信在垓下展开激战,就是历史上着名的“垓下之战”。 虞美人在帐篷中心惊肉跳,惴惴不安,苦苦地等着项羽的归来。 项羽回来了,这一回他中了韩信的十面埋伏计,他虽然靠着一支画戟,有钟离昧、季布在左右奋力相帮,杀散一层又一层的汉兵,杀出一条血路,逃了出来,但自己的人马,已丢了八成。 他自起兵以来,像这样的失败,尚是破题儿第一回。汉军把项羽的营地围得水泄不通,而且汉营中的韩信,还编出一曲楚歌,教军士在楚营外四面唱和。 其歌词无句不哀,无字不惨,使那些残败的楚兵,无不怀念起遥远的家乡,一时间斗志全无,一个个在夜色掩护下陆续逃散。楚霸王夜不能寐,心情烦闷地坐在军帐中饮酒。当时,面对他宠幸的美人虞姬,面对多年伴他驰骋战场的骏马,楚霸王抚今追昔,感慨良多,心潮难平。他禁不住慷慨悲歌: 力拔山兮气盖世,时不利兮骓不逝; 骓不逝兮可奈何,虞兮虞兮奈若何! 项羽知道自己的灭亡已经无法避免,他的事业就要烟消云散,他没有留恋,没有悔恨,没有叹息。他惟一忧虑的是他所挚爱的、经常陪伴他东征西讨的虞美人的命运和前途。毫无疑问,在他死后,虞美人的命运将会十分悲惨,于是无限哀伤地唱出了“虞兮虞兮奈若何!”的千古悲歌。 虞美人在旁听了,泣不成声,若断若续地吟道: 汉兵已略地,四面楚歌 大王意气尽,贱妾何聊生! 那些未曾散去的亲信和侍臣,在旁见了,个个情不自禁,大放悲声。 这时,营中更鼓敲了五下,项羽回头对虞美人说:“天将明了,我当冒死冲出重围,你将怎么样!”这时的项羽,竟然说不出让虞美人一起突围的话。 虞姬虽然得到项羽宠爱,与项羽难舍难分,但她也是最理解项羽的。为不使项羽为难,便对项羽说:“贱妾生随大王,死亦随大王,愿大王前途保重!” 她一转身,突然从项羽腰间拔出佩剑,向自己项上一横,就这样香消玉殒。 项羽抚尸大哭,命人就地掘坑掩埋了虞姬,于是跨上战马,杀出重围。 项羽复引兵向东,至东城时仅剩二十八骑。 乌江边,乌江亭长将船停在江边,对项羽说:“江东虽小,却地方千里,有众数十万人,足以使您称王。愿大王赶紧渡江,此茫茫大江仅有我一只船,汉军即使追到这里也无船可渡。” 项羽听后微微一笑,说:“天要亡我,我还渡江干什么!况且我与江东子弟八千人渡江而西,如今无一人生还,纵使江东父老可怜我而称我为王,我还有什么面目去见他们?纵使他们不说什么,我难道就问心无愧么?” 说完,便将坐骑赐予亭长,又回身手持短兵与汉军步战。项羽一人杀了汉军数百,但终因寡不敌众,自刎于乌江之边。 虞姬血染之地长出了一种罕见的艳美花草,后人为纪念美丽多情又柔骨侠肠的虞姬,把这种不知名的花叫做“虞美人”。 不认输,不代表不会输。 但输的如此有气质,那就不容易。 像项羽这么有气质的输掉自己的人生,白少阳做不到,他也知道自己不是什么大丈夫。在他的身上也不可能会发生这么惊天地泣鬼神的故事。 秉承着人不犯贱,我不犯人的原则。白少阳认为,想要在困难中突出重围,必须不择手段脸皮厚。 在一个老实人总被戴绿帽子的时代,翻身农奴把歌唱的前提时在对手还有一口气的时候,千万不能仁慈,这个时候必须要给他来一次不一般的痛苦感觉。 山不转水转,人不转猪转。 成功者,向来都是充满智慧的。 什么是运? 风来了,猪都可以随风而去,这就是运。 什么是命? 被人随意的蹂躏,而没有丝毫的还手的能力这就叫作命。 获得m22地块以后,白少阳做梦都在想,如何让自己的春天尽快在这块神奇的土地上快速生根发芽。 毕竟,远方不只是臭屁蛋,还有更多的对手在等待着白少阳,虽说现在还没有到血拼的最后阶段,但冲锋号早已经吹响。 第三十六章 身份突然就不一样了 自从来到这块神秘领地,白少阳愈发觉得精神不少。 他自认为原因无非两点 其一:这块领地完全属于他私人所有 其二:在这块领地上自己拥有最大的权利 现在白少阳需要考虑的是如何巩固自己的权威,这一点可以说是非常重要的。 所谓的权威必须建立在一定的基础之上。 自古以来,无数的英雄豪杰皆死于没有足够强大的军事力量,没有军队给自己撑腰,想要做成事情,难于上青天。 故此,白少阳对于故人总是难王。 李鼎霸和张天一这样的优秀才俊的加入,让白少阳看到了成功的希望,同时自己计划的实施也就变得更轻松一些。 特别是憨厚且能吃苦的李鼎霸,更是深得白少阳的欢喜。 当然张天一也不错,白少阳认为他是一个很有想法的小伙子,更要命的是这家伙也深受少女们的喜欢。 张天一的优秀导致众人对他的排挤,毕竟承认他人很优秀还是非常困难的。 对于那些有特别贡献的人,自然也是要特别对待的。 没有对比就不会伤害,没有伤害就没有动力,没有动力就创造不了奇迹。 李鼎霸的到来其作用是明显的,自从朝廷内部出现乱局后,李鼎霸便被彻底遗忘了,乱了方寸的朝廷,对于像李鼎霸这种可有可无的武将也就彻底不重视了。 换句话说,李鼎霸他失业了。随着李鼎霸的失业,大乾国的武将系统面临着崩溃的危机。 如果没人能够收留李鼎霸,李鼎霸只能自谋生路。 故此,白少阳现在成了李鼎霸的真正主人。 李鼎霸对于白少阳的收留自然也就表现的很感动,做起事情来很卖力,由他作为守卫,白少阳也就安心不少。 同时,李鼎霸的那些同行也纷纷来投靠李鼎霸,李鼎霸怎么也没有想到自己有一天会在曾经那些看不起自己的同僚面前如此的威风。 由于武将纷纷失业,各地的当铺居然出现了武将把自己的兵器拿去典当的奇葩事。 虽然有大瘟疫爆发的原因,但实际上本质原因却是文人集团的一枝独秀,这也是大乾国越来越如一艘风雨飘摇的破船的主要原因。 作为在逍遥榜和勇士榜皆有名气的人物,李鼎霸的江湖人脉也是颇广的。 因为其人情侠仗义,故此有不少的江湖朋友。 甚至江湖上最神秘的榜单“逍遥榜”也有不少人是李鼎霸的朋友,江湖人脉颇广的李鼎霸人缘一直不错。 虽然对于李鼎霸不曾有过更多深入了解,但凭直觉,白少阳相信李鼎霸是一个靠谱的人。 张天一继续在搞他的采矿计划,虽然白少阳并不觉得他能够成功,但是这小子对自己却很有信心。 张天一说:生而为人,不能躺着起,要站着活,并且要好好活。 或许正是因为如此,他才会不在意别人的眼光。 李鼎霸并没有张天一那样的远大理想,李鼎霸是一个比较容易满足的人,且对自己有一个很明确的定位,知道自己的本分是什么。 李鼎霸唯一的梦想就是只想找到自己的亲妹妹,那个走丢的妹妹。 听李鼎霸说的多次以后,白少阳对于李鼎霸这个传说中的妹妹有了一些非常纯粹的兴趣。 根据李鼎霸的说法,他的这个妹妹长的不是一般的漂亮,如今十年过去了,李鼎霸妹妹应该已有十七岁,样貌早就发生了变化。但李鼎霸却很自信的认为,只要妹妹走在大街上,哪怕是人海茫茫之中,李鼎霸也有信心能一眼就认出她。 随着各种基础设施的陆续完善,这个地方看起来也越来越有点样子了,不再如以往那么荒凉。 或许人逢喜事精神爽吧。 又或者是因为得到超过期许的开心。 李鼎霸的真诚是让白少阳很感动的,毕竟能够真心为自己卖命的人本就不多,何况又是一个高手中的高手。 有高手中的高手给自己充当保镖,难道不香吗? 为了让自己身份更显高贵,白少阳逐渐开始尽量减少会客,能够不见的人就不见,这也是为了避免有些人来无聊扯皮。 在李鼎霸的个人魅力感染下,有一部分从江阳城移民过来的年轻俊才拜在李鼎霸的门下,成为了李鼎霸的徒弟。 这支由李鼎霸的个人魅力而逐渐形成的队伍,最终的发展方向是白少阳的私人亲军队伍。 乾元二年,春。 在经过几个月的适应以后,大多数人都已被迫适应了这里的环境,这里的生活方式。 新的建筑在这里拔地而起。 希望的种子在这里播撒了下去,有些种子从未在这里生根发芽。 这是第一次。 经过几个月的休整,白少阳的大脑进入了空白窗口期,现在是时候对接下来的工作进行新的规划的时刻了。 对于自己从来没有过经验的事情,新手向来都不会做的太好。 就比如凡事都有第一次这个道理是一样的。 从怪力乱神角度来讲,白少阳有可能因为被憋的太久,而丧失了某种能力。 所以,现在的他需要宣泄,宣泄积压在内心之中的闷气。 人在失去一些东西以后,总是需要补充一些东西。 或许是某种很难述说清楚的能量,又或者是其它什么。 总之,白少阳想要做出改变,让这个世界变得有些不同。 在改变世界之前,需要改造的是自己,以及自己的这个团队。 与其说改造,不如说是改变。改造世界是老天爷才会考虑做的事情,改变自己才是可以做到的事情。 面对自己这个逐渐壮大起来的队伍,白少阳常常就陷入到了不知所措之中。 这种不知所措经常让白少阳觉得很烦乱,这种烦乱很难说清楚。 然而他并没有一个可以给他指明方向的人生导师,一切都只能靠自己摸索前行。 不满足于现状,却又无力改变。 这种感觉,不是痛苦,而是煎熬。 春天终于来了,白少阳打算做出实际行动。 第三十七章 归来 ???? ?? 没有哪一个梦不会醒来,只要有足够的耐心等待它就一定会到来,现在在白少阳的记忆里许多曾经出现过的人竟然神奇般的消失不见,许多曾经熟悉的人也都不见。 用冰凉的水抚摸着自己的脸庞,居然也有了一种岁月沧桑留下的痕迹。 白少阳也似乎觉得自己真的不再年轻,而许多想要做的事情却也远远的没有达到预期的目标和效果。 ??????然而,在白少阳的身边此刻却已经是危机四伏,充满着火药和硝烟的味道,有些事情注定将会发生,并且没有任何机会逃避。 ??????不论怎么说m22地块依然拥有着无限的魅力,同时蕴藏着无数的宝贝,这才是重点和关键所在。 ??????一块独立于任何政权之外的地块,拥有着巨大的能量。 ????虽然没有当过皇帝,也没有真正拥有过至高无上的权威,但是当看到草原上驰骋着牛马的那一刻开始,白少阳便有了要征服这里的冲动。 李鼎霸作为最忠实的守护者,也确实是做到了他该做的事情,更何况此刻他无处可去。没有一个地方是绝对安全的,因为大瘟疫还在继续蔓延着,以至于白少阳不得不决定留下来。 m22地块也被白少阳改名为逍遥。 没有别的其它的理由和原因,只是因为这名字听起来很不错。 接下来还有许许多多的工作要进行,此刻白少阳才突然意识到作为一个领导者在统筹兼顾的过程中有多么的艰难。 随着越来越多的人的涌入,逍遥逐渐变得热闹起来,同时也出现了许多问题。 人口的增加固然是好事,这也是白少阳迫切希望的。但同时人口一多,在管理上面就很容易出现一些问题,这是白少阳非常头疼的事情,虽然有所谓的委员会的存在,但白少阳从心底里并不怎么看好这个委员会成员的办事效率。 ??在把m22地块改名为逍遥以后,白少阳同时对自己的新身份有了一个新的定义,这意味着白少阳已经开始逐渐的远离江阳城,把重心和重点向逍遥转移。 ??城镇正在逍遥拔地而起,从江阳城迁移过来的百姓也开始逐渐的适应了这里的生活。 一切都在往好的方向发展。 “你觉得这个地方怎么样?” ??????????白少阳看了看有些愁眉不展的李鼎霸。 ??????????“倒是不错,只是不知其它地方此刻究竟如何,还有我那......” ????????????李鼎霸依然放不下的是自己的妹妹,这个自己唯一的亲人,特别是当大瘟疫在乾国各地蔓延开来以后,李鼎霸的忧愁便愈发明显了。 ??????????只是如今,考虑的再多也没有任何意义。 ??????????“你的苦衷我知晓,如今当务之急是把逍遥发展的更好一些,当我们拥有了大本营以后,才有本钱去做更多的事情,至于大瘟疫,那便是看天意的事情了。” ????????????逍遥需要一支军队,一支训练有素的军队,这个艰巨任务便落在了李鼎霸的肩膀之上。而这份工作也非常适合李鼎霸去做,虽然别的本事和技能没有,但是在训练士兵方面李鼎霸却是颇有造诣的。 ??于是,白少阳决定让李鼎霸去见识一下不一样的武器装备。当然这些武器装备的质量是非常精良的,很容易就亮瞎人的双眼。 ??????????????????各方面的工作在曲折艰难中展开,毕竟一座城镇的诞生并没有那么容易,更何况这还不是一座普通的城镇,这一点只有白少阳才非常深刻的理解。 ??????????????????“这地方确实是很不错!不但空气很清新,且不会给人很糟糕的感觉,总之一切一切看起来都很不错。” ????????????好心情总是给人带来无限的美好幻想,每一次来到牧场或者是草原时,白少阳总会有一种轻松快乐的感觉。 ??????????????“你有过什么样的规划或者目标吗?”白少阳这样问自己,同时也希望自己能够说出点实际且有意义的东西出来。 ????????????????????仔细想想,白少阳觉得自己已经算是很幸福的逍遥老大了,不仅拥有着数个草原和牧场,还拥有着对于逍遥的所有控制权,不但是这样,只要白少阳愿意甚至可以在逍遥为所欲为,想干啥就干啥。 ??????????????????????离开江阳城以后,虽然有那么几天不怎么适应的感觉,但真正在这里熟悉以后白白白少阳才觉得逍遥才是最应该待的地方,而自己曾经懵懵懂懂当过的那个江阳王才是狗屁不通。 ??????????????????????委员会的成员质量虽然参差不齐,但这些家伙毕竟都是实打实的高材生,抢救和培养一下还是可以发光发亮的,说不定还能创造不一样的奇迹和辉煌。 ??????????????????????接下来的几天,更多的人来到逍遥。 ????????????????????????旧友亲朋问讯而来,逍遥成了救苦救难的诺亚方舟,成了众人的庇护场所,有了更多的人的到来,白少阳对于加快发展逍遥也就有了更多的期许。 ??????????????????????江元昊的突然到来,勾起了白少阳的诸多往事和回忆。 ????????????????????有些人似乎真的不熟悉,但一眼看上去却又觉得似曾相识,那种感觉令人有些揪心和伤感。 风尘仆仆而来之时,江元昊的脸上多了许多的疲惫感。 “你这是和谁干仗了呀?” 江元昊此刻的模样让李鼎霸有些哭笑不得,随后李鼎霸便马上快哭出来了。 作为昔日的结拜兄弟,虽说江元昊在李鼎霸心中的位置并没有妹妹那么高,但江元昊毕竟是李鼎霸为数不多的亲人,这种兄弟情义是无法言说的。 白少阳同样很激动,江元昊这个古灵精怪的小家伙虽然帮不上什么大忙,但他总是能够给大家伙带来一些欢乐,这种贡献是其他人没有办法弥补的。 但这一次,一向开朗的江元昊却并没有表现的很开心,却是一脸的忧愁,同时整个人也似乎是受到了惊吓一般,精神状态很不如意。 江元昊的这种反常让白少阳有些紧张,“事出反常必有妖”,江元昊的这种反常必然是有原因的。 但在众人面前,白少阳却并未表现出来自己的担忧,他想要单独和江元昊聊一聊自从分别以后究竟经历了什么。 第三十八章 虚拟门 缔造大宋的是一伙军阀,可是啥叫作军阀? 手上握着权利的人那才叫作军阀!他们拥有着一般人所没有的东西,对于“军阀”这个字眼,白少阳向来是没有啥感觉的。 不过毕竟也是对历史还是比较了解的,故此白少阳还是认为想要真正成为一个强者,就必须向军阀学习,而并非真的需要成为一个军阀。 拥有成为军阀的实力,远比拥有一顶军阀的帽子要实在的多,这一点是随着年龄的增长而逐渐有了更多更清晰的认识的。 在没有遇到绝对的危险的时候,要做好一些必要的防备工作,手中有粮,心中不慌。 更为要命的问题又一次来临了,这个问题说大不大,说小也不小。 记忆的大部分丢失,使得白少阳除了知道自己名叫白少阳以外,似乎也就知道吃吃喝喝了,自从来到m22地块以后,白少阳也终于过上了老爷一般的生活,但是在享受着种生活之后,白少阳却又觉得这样的生活也不怎么适合自己。 接着,剧本又发生了强行的改变,一个新的故事又开始了,白少阳的记忆里又多了许多其它的东西。 比如说:有些人总会觉得自己上辈子是一个伟大的强者,这虽然有些夸张,但却是许多男孩子梦寐以求的。 白少阳的上辈子,或者说他的上墙辈子是一位有着三千年灵力的强者,并且他的手中握有数百种独门绝技,同时还拥有着永远不会衰老的二十岁容颜… 白少阳曾经去五行山下看望过昔日的老友孙悟空,也曾与玉皇大帝一起探讨过人生,吃过蟠桃,也因为吃多了太上老君的金丹而把牙齿给弄坏了,为了抓小白龙,曾经一口气喝干过东海里的水。 上天入地,没有他白少阳不能的。 因为太过于强大,白少阳成为了众神眼中钉和肉中刺,最终白少阳被一百个上古大神团团包围,在强权之下只好屈服,与一百个上古大神大战了三千回合叶希最终体力不支,掉下凡间。最终白少阳被天庭判处到凡间体验一辈子。 这些可怕的幻想是可怕的,甚至是极其不真实的,特别是在某些年龄段更是如此。 后来,白少阳才成为了一个普普通通的凡人。 上辈子的事情说的再多,也不会有人相信,于是白少阳也就从未和任何人说起过曾经的那些辉煌时刻,因为太长时间未说,于是也就逐渐遗忘了。 真可谓是龙游浅水遭虾戏,虎落平阳被犬欺。得志猫儿凶过虎,落毛凤凰不如鸡。 后来,白少阳甚至需要沦落到要通过考试以及阿谀奉承来改变自己的命运,这要是在以前那都是动动手指头的事情。 能够忍受的也就忍受了,可却又偏偏遇到不讲道理的恶霸,不仅抢夺了白少阳辛辛苦苦一个月搬砖赚来的2000块钱,而且还把白少阳的牙齿打掉了两颗。 后来,白少阳又成为了一个快递公司的快递员,别的快递员送快递都有电动自行车,可是白少阳却需要骑那辆已经烂的不能再烂的脚踏车。 于是才有了那句:“苍天啊!大地啊!你为何要夺去的灵力!让我成为了一个平平无奇的凡人!” 被人打掉的牙齿只能往肚子里咽,在这个现实的世界,白少阳知道没有人能够帮的了自己。 住在几百元每个月的单间出租房内,吃着八块钱一盒的盒饭,每天还要干十几个小时的活,这一切都把白少阳折腾的没有了任何的不切实际的幻想。 白少阳甚至开始怀疑,大脑里经常冒出来的那个曾经的自己的种种皆是不切实际的幻想。 一辈子有多久? 其实对于凡人而言,一辈子真的很短很短,白少阳在送快递的时候亲眼所见一个五六岁的小男孩被一辆飞驰而来的车当场撞死。也曾在电视上看过无数的悲欢离合。 最让白少阳动容的是,年纪轻轻的消防官兵像一个英雄一样的走去入火海,为了解救天下苍生而不顾及自己的生命。 一个生命的延续往往意味着另外一个生命的凋零… 白少阳恨自己不再有上天入地的本领,恨自己不能帮助那些需要帮助的人,恨这个世界为何会有那么多的苦难。 可恨有什么用,那时的白少阳自己不过是一个可怜的打工仔而已,连自己都不能救,又怎么能救的了别人呢? “我不服!” 白少阳握紧双,狠狠地锤击在墙上。而后又缓缓的蹲了下来,像一条癞皮狗样的躺在了地上。 不论白少阳如何的挣扎也无济于事,只要他不去行动,什么也改变不了。 曾经牛气冲天的强者,却成为了一个普通的不能再普通的凡人,这种惩罚让白少阳很难接受,最难以接受的是白少阳的脑子里依然保留着上辈子的记忆。 如果这些记忆不再,或许也就没有了那么多痛苦。 不过,白少阳也不再想回到曾经,白少阳已经厌倦了曾经的那些生活,白少阳想重新开始,但只让白少阳做一个平平凡凡的普通人,白少阳可就不愿意了。 在过了20岁生日的这一天开始,白少阳突然发现自己拥有了一种“超能力”,这种“超能力”就是预测能力。 事情是这样的,白少阳入过了一家彩票店,突然脑子里冒出了几个数字,于是就鬼使神差地走入了这家彩票店,照着脑子里冒出来的这几个数字买了一注彩票,结果中了三万块钱。 虽然并不是很多,但这毕竟是意外之财,不要白不要。 虽然这种超能力是怎么出现的白少阳自己也不能解释,但白少阳并没有纠结这个并不太重要的问题。中了大奖以后,白少阳做的第一件事情就是给当地的老人院送去了5000块钱以及300斤猪肉以表自己的心意。 在给老人院送去5000块钱以后,白少阳被那些孤独的老人紧紧的拥抱在了怀里,那种温暖的感觉他从来没有体会过,这种温暖的感觉比战胜一位有着千年修行的强者的满足感还要更加强烈。 接着,白少阳又给当地的孩子们送去了“密卷”一千套,望着孩子们留下的感动眼泪,白少阳也被感动的哭了。 白少阳从未觉得自己有如此的伟大,当从学校出来以后,再一次路过另外一家彩票店的时候,白少阳的脑子里又冒出了几个数字。 照着脑子里冒出的这几个数字再一次买了几张彩票,这一次白少阳又中了一个不大不小的奖。 “五万!” 当地的报纸以“好人有好报”为标题,刊登了白少阳的光荣事迹。 接二连三的中奖,把白少阳搞蒙了,白少阳甚至开始有些怀疑自己是不是获得了“预知能力”,但这毕竟只是揣测。 不过白少阳也明白,也只有劳动才能够创造财富,想着靠所谓的“预知能力”来获取财富的方法是不可靠的。 白少阳的梦想是等自己攒够了钱,自己开一个小店,雇佣两个店员,能够过上小康的生活也就心满意足了。 至于那些突然出现的超能力,那都是上天赐予的东西,是强求不来的。 后来在接下来的一个月时间里,白少阳接二连三的中了十几次小奖,但数额都不大,有的时候是几十块,有的时候是几百块,所以也就没有引起媒体的轰动。 但有些事情却是你怎么甩也甩不掉的,不是你想要就要,不想要就不要的。 在一个盛夏即将到来的傍晚,白少阳突然发现了一扇神奇的门,这道门并没有形状,只有白少阳自己能看见。 每天到了傍晚6点10分,一扇虚拟的门就会突然在白少阳的面前出现,非常的准时,6点10分开启,6点20分关闭。这样的状况连续持续了三天,等到第四天的时候这种情况又消失了。 又过了三天,到了傍晚6点10分,这扇虚拟的门又开启了。 起初白少阳只是以为一种幻觉,但是在连续观察了一段时间以后,白少阳却觉得这事并没有那么简单,绝对不只是幻觉这么简单。 每天傍晚的6点10分,这一扇虚拟的门,就会准时的出现在白少阳的面前。 它与普通的门没有任何的区别,由于被人搞怕了,于是白少阳没敢走进去。虽然心里非常好奇,但却一直没敢去尝试。 这一扇门出现的时间准时的比新闻联播还要准时,每次出现的时间都是10分钟。 10分钟一到,这一扇虚拟的门就会自动关闭,然后逐渐消失。 下课时间都有十分钟,对于有些人来说拉泡屎的时间都不够,十分钟能够干什么呢? 另外白少阳还担心一个问题,哪怕自己走进去真的不会出现什么问题,如果十分钟到了自己没有出来那就真的是个问题了。 所以白少阳就没有把这一扇突然出现的门当一回事,直到有一天的傍晚6:30分,白少阳发现这扇虚拟的门并没有按时关闭,这才开始真正警觉起来。 这一天,这扇虚拟的门,直到七点十分才关闭。 也就是说,这一扇虚拟的门关闭的时间被延长了50分钟。 “虚拟的门?” 白少阳愈发觉得有些可怕,太多关于上辈子的事情居然又清晰出现,这究竟意味着什么? 第三十九章 前世前世再现 我们是一文不值的小人物,我们是历史的见证者,在我们的身边也发生过一些有趣的故事,只是他们并不被历史所记载。 这是一本只写小人物的故事,一个跨度长达三十年的故事,在面对抉择的时候,你会怎么选择呢? 有些故事没有开头,有些故事你看不到结尾,就像有些人只是你生命中的过客一样,他并不知道你在为他哭泣,就像你并不知道世界上有一个人在为你哭泣一样。 我们从一无所知,到自以为知晓了所有的一切,大多数人都活在自己的世界里,他们很害怕走出去,他们不知道何去何从。 少有人有一个全知全能的人生导师,指引着他成长,在他的成长过程中给他指明方向。大多数人都在跌跌撞撞中成长,他们成为人们眼中的好人,他们成为人们眼中的坏人,他们说的话被别人所篡改,在别人的世界里,他们成了另一个人。 白少阳做了一个梦,一个很绵长的梦,就像那溪溪沥沥的小雨,非常的温和,却是模模糊糊的。 有的时候,人到底是在梦中,还是人生本来就是一个梦呢? 没有人告诉他,但他学会了知识。他读圣贤书,知道做人的道理,孝敬父母,不与人争辩,谈吐得体,做事沉稳。 做梦的这一天,正是自以为最失意的一天,他才二十二岁,却以为人生已经走到了绝境。 有时候做梦真是一件奇妙的事情,能够重新梳理人的思维,在梦的世界里,可以肆无忌惮的做任何想做的事情。 就像秘密只能自己知道一样。 在梦的世界里,白少阳可以肆无忌惮的发挥自己的想象,做他任何以往做不到的事情。但这一次,梦境中的故事就像是自动发生的一样,完全的不受他的操控。 这是一个几百年前的时代,古老而富有韵味,男耕女织,生活节奏缓慢,小孩笑容可掬,老人慈眉善目。在路上绝对看不到急匆匆追赶的人,他们的生活节奏很慢,他们并不着急着做什么事情,他们用最笨最愚蠢的方式在生活着。 白少阳梦见了自己成为了古代的一个乡村少年,放牛放羊,生活悠闲自在,呼吸着清新的空气。 不用看老板的脸色,不用整日挤公交车,也不用整日做梦都想着成绩。 在潺潺流淌的小溪,一个面容白皙,明眸皓齿,天真无邪,没有满脸忧愁的美少年背着一双手站在小溪旁。小溪的四边并没有人,只有这个少年站在这里,望着潺潺流淌的小溪,不知不觉却有了一丝感慨! “这小溪水究竟要流向何方?” “山外的世界究竟有多么的广阔?” 突然,白少阳的身体颤抖了一下,一个可怕的问题,浮现在脑海里。 “我是谁?为何站在这里?我要干什么?” 脑袋像一张白纸一样,突然就停顿了,眼前所见到的世界,也是既熟悉又陌生。这究竟是什么地方?白少阳并不知道,他判断不了。 一阵眩晕过后,白少阳突然从梦中惊醒,才发现手中紧握着一支笔,是一支黑色水笔。 我现在在哪里?刚才发生了什么? 白少阳突然有些恐惧,也不知道刚才究竟是做梦还是亲身经历。 “叶轩,怎么在上课的时候睡着了?” 说话的是叶轩的班主任,一个中年妇女,她用手推了推眼镜,盯着叶轩看了一会儿。 白少阳此刻完全懵了。 我不是已经大学毕业了吗?怎么还坐在教室里? 当白少阳思维混乱之时,等到老师走远以后,同桌推了推白少阳,在其耳畔轻声细语道:“你刚才睡着了!” 白少阳柔了柔有些迷蒙的双眼,哈出了一口气,用双手摸了摸自己的脸,却是光滑和稚嫩的,与二十二岁青年的身份完全不匹配。再看了看自己的手,完全的一双小孩子手。 我? 口中想说的话,却怎么也没说出来,就像被噎住了一样。 迈着摇摇晃晃的步子,全然不顾此时还在上课,而他身后的那些同学,随着他的走远也逐渐变得模糊不清。但并没有人阻止他,老师也诧异的看着他,但也没有阻止。 每走一步,白少阳就觉得身后所有的人都在倒退,并逐渐消失不见,就像是坐火车时快速逝去的场景。 走出教室,眼前的一切既熟悉又陌生,似乎曾经来过,却又觉得不像,这究竟是什么地方?白少阳清晰地记得自己曾经在村校上过两年学,但那时尚还小,记忆已经荡然无存。 此时,突然有人喊了他一声,待到白少阳再一次回头,所有的一切都已消失不见。 出现在眼前的却是一条街道。 哗啦啦… 雨,悄无声息而来,把整个世界都迷蒙了,所有的故事都在雨中消失了。 雨虽然下的很大,但白少阳身上却没有沾上一滴雨水,仿佛这雨是虚幻的,并不存在的。 白少阳加速了脚步,想要离开这个奇怪的地方,于是朝前方走去,路上行人来来回回,皆是行路匆匆,没有人理会他。 走着走着,突然间就饿了,白少阳想吃点东西,可是雨这么大?到哪里去找点东西吃呢?口袋里又没有钱,谁会那么好心给他吃的呢? 小的时候,爷爷常常用不好好读书长大当乞丐来恐吓白少阳,所以白少阳一直对乞丐有着天生的恐惧。总是害怕自己成为乞丐,所以白少阳总是拼命的学习,却不曾想,自己呕心沥血的努力,最终只是达到别人的一个起点。 现在所有的一切都是假的,填饱肚子才是真的,若不是因为肚子饿,白少阳真的会以为一切都是幻觉。 但所有的店铺都关着,没有一家店铺开着,想要吃一点东西的想法都成为了奢望。 人三天不吃东西不会饿死,但白少阳却觉得自己已经快饿死了!一度出现了幻觉,就像卖火柴的小女孩里面的那个小女孩一样。又饥又渴的白少阳甚至觉得自己还不如卖火柴的小女孩。 这是一条没有尽头的街道,从装潢上面看繁华程度令人咋舌,只是却不知为何没有一家店铺开着。所有的门都关着,没有一家开着。 走着走着,白少阳居然在地上发现了一个狗盆,狗盆上面还有半个馒头,此时白少阳两眼冒出了金光,这哪里是什么馒头呀?那分明是救命的药! 沦落到与狗抢食,这是白少阳从未想过的! 人为财死,兽为食亡! 狗也不是好惹的呀!但这狗或许是因为看到白少阳实在太可怜了,居然颇为讲理的摇摇头走开了,走之前还用它的前腿把狗盆往白少阳面前推了推,似乎在说:“看你够可怜的!就赏赐给你了!” 白少阳感动的没话可说,只是可惜狗听不懂人话,要不然白少阳非得让它留下电话号码,改日再谢救命之恩。 吃了大半个能够打晕人的馒头,白少阳头终于没有那么晕了,走起路来也不摇晃了,只是这究竟是什么地方,白少阳却实在搞不明白。 走着走着,白少阳突然发现了一家店铺居然开门了,那还费什么话呀?进去看看呀!最好问清楚,这究竟是什么地方! 白少阳二话不说,迈腿进入店铺,那店铺的灯光能够亮瞎人的眼睛,也不知道是哪个坑爹设计师设计的。 白少阳一进店铺,便四处寻找老板,在搜索一周以后却连半个头发毛都没看到,里里外外前前后后,都找了一个遍,实在是没有。 莫非人间蒸发了? 不过在诚信扫码时代,店铺里没有老板也不是什么稀罕事,毕竟还有摄像头呢!这要是偷了东西,逃到天涯海角都得给你找回来! 这是一家普通的超市,就是一般的那种超市,超市里有的东西,这里一应俱全。 白少阳从口袋里掏出手机,准备扫码支付买一些吃的,却发现没有了信号。 还好,口袋里还有一些零钱,选好东西以后再把钱放在柜台上面,这也不算偷东西啊! 火腿肠,面包,牛奶… 先吃一点补充能量再说! 吃完以后再搞清楚这究竟是什么鬼地方! 等等… 这面包的生产日期怎么是2066年8月6日? 现在不是才2022年吗? 拆开看了看,并用鼻子闻了闻,发现并没有什么问题,白少阳大口大口的吃了起来。吃着吃着突然发现不对劲,因为白少阳发现在他的眼前突然出现了一个中年男子。 “哈哈!不好意思!我会给钱的!” 白少阳一脸尴尬的看着中年男子,可这中年男子却像没有看见他一样,在货架上面又重新的上了一次货,把旧货换下来,换上新的物品,全然把白少阳当空气。 “喂!” 白少阳喊了一声,可这中年男子依旧没有任何的反应。白少阳既失落又无奈,于是扯着嗓子又喊了一声,中年男子依旧没有任何反应。 “真是见鬼了!” 白少阳骂了一句,不经意见看到货柜上刚刚换上去的商品日期成了2068年的8月6日。 按道理来说,超市里淘换一些过期的商品很正常,换上新商品的日期只是最新的,但像这么夸张的白少阳还是第一次见到。 再回过头来看这个中年男子,发现他的两鬓多了几根白头发。 虽然白少阳搞不清楚这究竟是怎么回事,但这中年男子看不见白少阳这事却是真的。 白少阳有些怀疑自己成为了隐身人!可是他从小梦寐以求的事情呀!可以随意的进进出出而不被发现…当然白少阳并不想做坏事,毕竟是守法的好公民嘛! 别人看不见自己这倒是一件好事情! 只是自己现在在的地方,究竟是什么地方呢? 那些日期又是怎么回事呢? 太多太多的疑惑困扰着白少阳,他那个小小的脑袋怎么想的明白那么多问题! 此刻天色已经不早了,怎么说也得找个地方休息吧,如果别人真的看不见自己,找一个地方睡觉应该不是什么大问题,至少不用担心被别人赶出来! 也不管中年男子能不能听到,在谢过中年男子以后,白少阳便离开了店铺,又重新回到了大街上。而此时的大街,已不是原来的样貌,一切又都发生了变化。 刚才明明天色已经黑暗,从小超市出来却发现现在天又亮了起来,电视剧都不敢这么演的,这让白少阳彻底的凌乱了。 这究竟是怎么回事? 不过此时路上已经多了许多行人,这些行人看起来正常多了,白少阳决定上前去问一问。 “叔叔,请问这是什么地方啊?” 白少阳逮到一个人,便上前去询问,可是这人却像没听见一样,摇了摇头给了自己一巴掌,自言自语道:“莫非我出现了幻觉?刚才明明听到有人和我说话?” 白少阳彻底吓傻了。 莫非我已经死了?看看自己的身体,也确实不是二十二岁的模样啊! 不带这么玩的。 虽然白少阳也曾看过一些小说,对于一些稀奇古怪的事情也有所耳闻,可那些事情毕竟都是发生在别人身上,与自己相差的十万八千里呢!而此刻,白少阳开始意识到自己现在所处的世界并不是自己原来的那个世界。 可是这究竟是什么地方? 这么漫无目的的走下去,也总不是个办法,总得先找个落脚的地方才是。 自己能看到别人,别人却听不见自己说话的声音,也看不到自己,这不就是传说中的鬼嘛?一想到这里,白少阳顿时毛骨悚然起来。 正在思索着,突然有一双手拍在了白少阳的肩膀上,白少阳只觉得双腿一软,顿时便没了知觉。 ------ ------ 第四十章 加入我们的阵营吧! 时空猎人并不是猎人,它是本书的一个隐形存在的一个强者,有点类似于我们心中的魔。 在我们年少的时候,我们通常喜欢让我们的思绪随风飞舞,并且能够不受任何的限制。 因为在我们听故事的时候,我们通常会有选择的跳过那些我们不愿意听的情节,并不是因为我们性情急躁,而是因为我们大脑有选择性的选择。 所以,在每个人心中都有这样的一个“魔”,不知从何时开始,白少阳的大脑里经常出现这样的一个“魔”,这个“魔”经常让白少阳对于自己想要选择的东西失去正确的判断。 这有点类似于自我的对话,是的,就是自我的对话,自己和自己对话。 这说起来虽然有些不可思议,但却绝对骗不了人。 时空猎人经常出现在白少阳的世界里,并且他手段高明,来去自如,想干啥就干啥,几乎没人知道他背后的力量究竟是谁! 白少阳作为比较底层的一个人物,自然也不大可能知道这些。 实际上关于这个世界的更多的一些东西,包括白少阳在内的绝大多数人知道的都非常非常少。 m22地块,真的是一个非常美妙的地方,虽然有过文明的痕迹,但实际上真的没有被开发过。 当白少阳发现这个地方,并决定要到这个地方开创未来的第一刻开始,白少阳便已经决定要把这个地方开发的非常完美。 好久好久没有见过那个华丽的转身,时空猎人又来了,又是一个华丽的转身,然后轻飘飘的缓缓降落下来。 这种感觉,非常美好! “白少阳!” “对于这段时间的经历你有何感想?” 说话的是一个时空猎人,他又出现了。 和其它的故事或许会有些许不同,时空猎人并不负责完成任务,他以一个高贵的姿态俯视这个世界。同时,时空猎人也不真正出手帮助任何一个人,除非他愿意这么做。 现在,白少阳眼前的一切事物又在逐渐消失,或者说他的记忆正被逐渐剥夺。 “时空猎人?” “你就是一个王八蛋!” 白少阳从未如此胆肥,赤裸裸的顶撞。并且此刻还紧握着他的那个铁拳头。 “骂的好!” 时空猎人非常开心,同时也是第一次有了一种受虐的快乐。 从他邪恶的笑容中白少阳看出来了他是真的很开心,且是一种变态的开心。 “我很想知道,你究竟摧残了多少个灵魂?” “你又究竟图害了多少生灵?” “我或许知道了一些,我眼前所见到的一切,或许都是幻觉!” “这实在是可笑!” 白少阳回过头去回望,似乎看到了一个少年在朝自己微笑,这少年开起来很熟悉,非常熟悉。此刻他正坐在教室的凳子上,认真的写着作业,但同时又回过头来微微一笑。 或许这才是真的。 “我现在在哪里?” 白少阳问的有些可笑,似乎大脑早已经错乱。 乾国,一个并不存在的世界。 江阳城,一座并不存在的城镇。 江阳王,一个虚假的头衔。 在很多时候,白少阳都活在自己的精神世界里,甚至有些难以走出来的那种感觉。 既然一切都有可能是虚假的,那么时空猎人是否存在呢? 李鼎霸,江元昊他们是否是真实的呢?还有公孙弘又是否真实存在呢? 白少阳推了推自己面前的桌子,又用手摸了摸自己的嘴角,觉得有些黏糊糊的,特别恶心。 此刻,白少阳当才知道自己还在教室里,原来自己是真的做了一个梦,一个很长又很无聊的梦。 据说睡觉流口水有多种解释,但流口水是婴儿时期一种很常见的生理现象,医学上称之为流涎,不需要医治。异常流口水,又称流涎症或唾液增多,不过都常见于婴儿时期。 对于流口水这事,没有必要被他人知道,因为这毕竟不是什么光彩的事情。 但流口水通常能够说明这一觉睡得很香,至于自己究竟是在梦中,还是梦中的自己意识到自己在做梦,这似乎也没有那么重要。 唯一能够让白少阳有那么一点意外的事情是,这一觉睡得太长了,似乎过了一辈子那么久,且这梦又太过于无厘头,似乎是没有开头。 白! 少! 阳! 你醒醒! 一个粗犷的声音回荡在教室里,说话的是一个中年妇女,手里拿着一根教鞭,似乎马上就要打下来。 “我就想知道你睡得香不香?” “睡得甜不甜?” “睡得美不美?” 白少阳缓缓睁开眼睛,一脸懵逼的看着这个世界,脑袋里的记忆又似乎丢失了一大半。 甚至连裤裆也是湿漉漉的。 当然他的脑袋也是晕乎乎的。 “我…这是到了哪里?” 白少阳有些木讷的看着眼前的中年妇女,接下来开口说的那句话,引来了哄堂大笑。 “妈妈!” 有些人甚至都笑趴在地上了。 中年妇女也是被气得脸红脖子粗的,不由分说的就给了白少阳一教鞭。 “荒唐!” “你以为这样子很好笑吗?” 当那一声“妈妈”说出口以后,白少阳才知道事情会有多么的严重,但这并不是最重要的,重要的是白少阳搞不清楚自己究竟在哪里。 “请问…这是什么地方?” 白少阳刚一问完,又是笑趴了一片。 “你…明天可以不用来了!” 中年妇女被气得直跺脚,摔门离开。 “白少阳,你也太生猛了吧?连母老虎也敢惹!” “哈哈!” “这会可有好戏看了!” 看热闹的人总是不嫌事大,他们还恨不得事情来得更猛烈一些呢! “哈哈!” “哈哈!” “白少阳,我以为你是个窝囊废,没想到你如此生猛!” “佩服!佩服!” 白少阳挠着脑袋,疑惑的无话可说,他哪里知道究竟发生了什么事情。 “好了!好了!你们也不要太过分了!” 一个和白少阳年龄差不多大的少年朝白少阳走过来,拍了拍白少阳的肩膀,微微一笑,道:“好!不错!有骨气!” “怎么样?加入我们的阵营吧!” “加入你们的阵营?” 什么…阵营? 第四十一章 剧本拿出了 “我可是藩王,难道你们不害怕吗?” “哈哈哈!” “你真是越来越搞笑了!” “白少阳,你不会是睡糊涂了吧?或者说,你的脑袋烧坏了?” “若是脑袋烧坏了,那就哪里凉快就到哪里去呆着,要不然出人命!” “你这是要搞事情啊!”白少阳终于开始有些清醒过来,被人如此指着鼻子唾骂,脾气自然不会太好。 “你们究竟想干什么?为何要针对我!” “我与你们无冤无仇的,何必如此呢?” 白少阳的语气算不上非常的强硬,话语之间还是透着一点杀伤力。但绝非是为了激怒对方,毕竟将对方激怒对自己没有什么实在的好处。 “你顶撞老师这又怎么说呢?” “然后呢?你想表达什么?” “不知道你有没有看过一个电影,这个电影叫作(楚门的世界),一个活在虚拟世界中的男人,总以为自己眼前所见的世界就是真实的世界,这种人难道不悲哀吗?” “楚门的世界?” “外国篇吗?楚门?似乎是听过这么一个名字!”白少阳点了点头,似乎又想起了些什么。 突然,白少阳发现自己眼前的一切又都发生了改变,所有的东西似乎都在朝他倾倒过来,旋即之后,便是天旋地转。 这一幕,非常接近于电影画面的快速切换。 “你听说过三大宗门吗?” 一个老者立在白少阳的面前,捋着胡子一边踱步,一边说道: 所谓三大宗门,分别是玄门宗、华夏宗和飞云宗,这三大宗法有弟子无数。如今他们散布在各地,至于人数究竟有多少或许已经成为了一个未知数。 “你…为什么要和我说这些!” 白少阳觉得自己大脑已经容纳不了太多东西,现在他的脑子里已经凌乱的堆积了太多垃圾,需要的是释放,而并非接收。 “三大宗门,和我有何关系呢?” 白少阳也就随便一问而已,实际上对这所谓的三大宗门没啥兴趣。 呵呵…这个嘛!说来话长喽! 老者故作神秘,不肯一口吐出,而是故意制造一些神秘气息。 三大宗门原本之间的关系还算融洽,只是到了后来,他们有了矛盾,互相的攻击。本来玄门宗人数最多,玄门宗人数之多是另外两宗加在一起都不能匹敌的。 原本三大宗门只是非常纯粹的江湖门派,并不与官府有任何的往来,直到一件事情的发生,导致了三大宗门决心各自扶持一个政权。 特别是玄门宗,利用其在江湖有着极其稳定的群众基础作为条件,大力扶持和投资了许多个政权和“国家”。华夏宗和飞云宗也被迫进入争夺之中。 不过,白少阳还是不明这些与时空猎人或者大乾国有什么关系,故此一直处于懵逼状态。 “前辈,你说了这么多,奈何我一句也听不懂啊!” 老者颇有耐心,道:“你这是不识庐山真面目啊!” “只缘生在此山中?” 白少阳接着说道。 老者一拍巴掌,道:“不错!不错!真是后生可畏!你居然连李白的诗都知道!” 白少阳一脸疑惑,道:“这难道不是苏轼的诗吗?” 老者咳嗽了一声,道:“你甭管是谁的诗!你就说你自己迷糊不迷糊吧!” 白少阳赶紧点了点头,表示很认可,因为此刻的他不仅迷糊,且迷茫。 老者道:“那个所谓的大乾国不过是一个弹丸之地,而所谓的江阳王,也不过是一个芝麻官,难道这就是你想要的吗?” 白少阳摇了摇头,虽然并不想摇头,但还是摇头了。 “不知道你想过没有?你的剧本似乎拿错了!” 白少阳又赶紧点了点头,表示很认可! “前辈,那么你说我该怎么办呢?” 老者点了点头,道:“跟对人很重要,努力固然精神可贵,可是方向错了又有什么用呢?” “哎呀!老伯,你说的真是太对了!”白少阳被老伯的一番话说得有些激动起来,只差跪下了。 “老伯,不知你尊姓大名呢?” 老者转过头去看着白少阳,道:“难道你还没有看出来吗?” 白少阳摇头,表示不知。 老者道:“你猜!” 白少阳摇头,表示真的不知。 “没事,你往大了猜!” “你是…东方不败?” 听完白少阳的话,老者差点把隔夜茶都喷出来了!但好歹克制住了,摇了摇头道:“你继续猜!” “李逵?” 白少阳的大脑里突然冒出了一个彪形大汉的形象,但很快自己又否认了自己。 “不对,不对,怎么可能是李逵呢?” “莫非你是…” “你是…” 老者的眼睛瞪得滴溜圆,只等着白少阳说出答案来。 但老者还是失望,因为白少阳说的是“魏忠贤”这三个字。 “哎呦!真是让我太失望!你怎么会认为我是魏忠贤呢?” “看来俺再不出山,江湖上都人都还以为俺真的已经死了呢!” 老者摇头晃脑道:“想当年,俺创立玄门宗之时,不过只是一个帅气少年,时过境迁,岁月匆匆…如今的俺已经你摧残成了一个小老头!” “想我陈海当年那也算是响当当的英雄好汉!没想到今天沦落到连毛头小子都不认得我的田地了!” “俺就是陈海,听过没有,我就问你怕不怕?” 白少阳很干脆的点了点头,道:“听过,但是俺不怕你!” “哎呦!你这是诚心和我作对不成?既然你听过我的大名,为何会不怕我呢?” “落魄的凤凰不如鸡!江山代有人才出,你已经老了!不中用了!” 白少阳故意用激将法,想要看一看陈海的反应,姜毕竟是老的辣,陈海不但没有生气,反而嘿嘿一笑,道:“你小子,真是油嘴滑舌的!” “不过,俺喜欢!” “怎么样?想不想拜在我玄门宗的脚下呢?” “难道你不想复仇了吗?” 说这句话的时候,白少阳突然觉得气氛有些严肃。 “复仇?复仇?我为何要复仇?” 白少阳表示不解。 “你看看地上是什么?” 一本折子丢在地上,白少阳低着头细看,只见上面写着… 第1章 失落的玄门宗 “不一样的剧本!” “懂了没有?” “俺叫陈海,是玄门宗的开宗祖师爷!” “你必须尊重我!” 白少阳摇了摇头道:“你这是强人所难!” “什么?我让你当我的徒弟?难道你还觉得吃亏了?” 陈海吹鼻子瞪眼,差点没把白少阳给拧死,像这种人既然能够吹的出这种牛,就一定有手段。 如今的三大宗门或许在江湖上也不见得有多大名气,这一点陈海也是心知肚明的。 时过境迁,时光才是最狠的角。 不说别的,往前推五十年玄门宗那也是吃香的不得了,哪怕是一国之君对玄门宗也是毕恭毕敬的。不过如今世道已经变了… 有许多老规矩都已经不顶用了。 陈海在谋划着一件大事,这件事情对于陈海来说非常重要,蛰伏了五十年的陈海打算再一次出山,招兵买马。这一次陈海打算夺回自己曾经失去的领地,不为别的,就为了心中的那一份信任。 玄门花是玄门宗的精神信仰,50年一开花,50年一结果,吃了能够上吐下泻,但也有实实在在的好处,就是能够延长寿命。 “你有没有听说过一种花?它的名字就叫做玄门花!” 白少阳不知是摇头还是点头,反正就是发愣就对了。 “后生没…没…后生觉得这花一定不错!” 陈海眼睛突然发亮,道:“没错!你和我的想法一样,俺也觉得这花很不错!” “不过…这花太过于金贵,故此很容易凋谢!” “唉!” 陈海叹气道。 “我本来不是一个喜欢叹气的人,不过在我的身上发生了一些事情,所以…后来我患上了抑郁症,又了解到了一些现代文明,这对我的冲击很大!不过,我还是喜欢江湖的味道!” “江湖的味道?” “没错!就是江湖的味道!” “你可知?什么是江湖吗?” 白少阳道:“不知!愿闻其详!” “江湖不是打打杀杀!” “不是打打杀杀,那是什么?” “那是…那是人情世故!” “对于太过深奥的知识,我一般不怎么了解,我不喜欢思考,真的,因为我是一个纯粹的人!” 白少阳故意让自己变得头脑简单,为的就是躲避陈海敏锐的目光。像陈海这种吐口吐沫都能变成铁钉的人,是实实在在可怕的。 “那么…这不一样的剧本又是什么呢?” 陈海道:“所谓剧本,其实就是套路,所谓套路就是不按剧本来。” “故此所谓不一样的剧本就是疯狂的套路,现在你明白了没有?” 白少阳摇头表示很难理解,但为了表示尊重还是淡淡微笑了一下。 拿起这本不一样的剧本,白少阳细细品味着,却怎么也没有读书有什么不同,反倒是越看越觉得有些无厘头。 “现在请你看到第一章节的内容!” 陈海嘟囔着,同时往嘴巴里丢进了一个小丸,然后看着白少阳道:“好好看看第一章写了什么!” 白少阳揉了揉揉双眼,读出了第一行: “卖身契” 卖身契? 你不会是在搞笑吧? 我可是堂堂的藩王! 不管怎么说也不至于沦落到卖身吧? 有没有搞错? 陈海一本正经道:“没错!你已经被整体打包卖给了我,我现在拥有你的全部所有权!” 。。。。。。 “让我好好想一想,究竟是哪个环节出了问题!” “小伙子,没用的!在绝对实力面前,除了认怂,你别无选择!” 于是白少阳又看了下这份所谓的卖身契的第二段: “玄门宗内门弟子卖身契” 。。。。。。 大概的意思是: 白少阳卖身给陈海,而陈海是玄门宗的开宗祖师爷,因为某种原因陈海不能抛头露面,白少阳“自愿”成为陈海的“特使”,去往各地巡视玄门宗的其他散落在各地的内门弟子,并调查他们如今的下落以及状况。 “这是一个艰巨的任务” “为何是我呢?” 白少阳有许多个问号。 “莫非你还是觉得吃亏了不成?” 陈海有些不快,这一次全部都表现在了脸上。 作为玄门宗的开宗祖师爷,陈海心中有着无数的波澜,曾经辉煌的玄门宗吸引着诸国优秀青年们慕名而来,入门门槛也是极高的。 此一时,彼一时。 如今玄门宗已经没落了。 没落了的玄门宗和江湖上的小门派没有啥区别,甚至还不如一些比较有名气的小门小派。 并且,曾经的那些大咖们大多都已经陨落了,大咖们的弟子也是散落在各地,再也牛气不起来。 “前辈,你不会是因为被官府追杀,故此…才不敢抛头露面?” 白少阳直截了当的点名。 陈海微微一笑,道:“差不多吧!人在江湖行走,难免会有些恩恩怨怨的,江湖上的朋友对我有那么一些误解,在这些误解没有解开之前,我的出现或许会造成一些不应该死的人死掉!故此,我这么做也是为了天下苍生啊!” 陈海的话让白少阳肃然起敬,于是也似乎就觉得陈海真的是那种仁义的大侠。 “看来前辈的故事很多呀!” 白少阳有些心动了,逍遥的行走江湖这不正是他想要的吗?不过此刻的白少阳却还是有许多的疑惑没有解开,故此也不敢随便答应。 因为白少阳知道,自己身单力薄,无缚鸡之力,行走江湖是一个大大的笑话。 人只有在低落的时候才有兴趣去听别人诉苦,这个时候才有可能感同身受。对于白少阳而已,他不仅丢失了江阳王的身份,同时又失去了许多的朋友和一些弥足珍贵的记忆。 所以现在看到陈海满脸的沧桑才有了一些感慨,因为有些东西是语言也难以表述出来的,它需要时间去沉淀。 “玄门宗” 白少阳现在又开始小心的审视起这三个字,从这三个字中也似乎是又读出了些什么。 玄,其本义是赤黑色,赤黑色颜色较为模糊,由此引申出深奥,玄妙等意思。 玄为悬的古字,表示由绳悬挂,又引申出天空,幽远等意。 玄门,这究竟是一个什么样的宗派呢? 第2章 玄门卖身契 “叛徒” “我要杀光所有背叛我的人,背叛玄门宗的人!” 陈海的话冷的让人有些颤抖,白少阳似乎是看到了他的獠牙,马上就要咬人一口的那种。 “简直是疯子!” 白少阳在心里暗骂了一句。 接着,陈海又与白少阳交流了很多很多,同时又给白少阳开了窍,让白少阳得到了一些最基本的“玄门宗”内门功夫,有了最基本的玄门内宗功夫以后,行走江湖最基本的安全问题是可以得到保障的。 只是茫茫人海又该去哪里找到那些叛徒呢?这才是问题所在。 “李自成” 当陈海说出这三个字的时候,浑身上下都是瑟瑟发抖的,似乎还在想着自己当初是怎么被李自成所击败的,那一幕似乎还在眼前。 “他可是一个厉害的家伙!” 白少阳听说李自成这个人,这个人也确实是不简单,不但会包装自己,且吹牛皮很厉害。 此人是农民出生,不仅自己是农民,祖祖辈辈都是农民。不过话又说回来,在当时的那一个时代,普天之下,农民站了9成以上,这倒也没有啥可说的。 农民不可怕,可怕的是他们不甘于现状,不想只是当一个小农民。 只是令白少阳疑惑的问题是:李自成和玄门宗有什么关系。 “莫非李自成也是玄门宗弟子?” 陈海道:“不错!李自成也曾投靠过我玄门宗,不过人各有志,后来他发迹了…” 时过境迁,这都是过去的事情了,如今李自成又何在呢?白少阳不明白,陈海为何又旧事重提。 “顺治二年的三月,大顺军逼走了南明将领左良玉,并占领武昌,李自成计划乘舟东下,夺取东南作为抗清基地。但大顺军尚未准备充分,清军分水陆两路突然袭来,李自成仓促弃武昌向东南进发。顺治二年五月,在通城九宫山遭村民误杀…” “实际上李自成并没有死,死的只不过是另外一个与他相貌极其相似的小兵!” 就算李自成当时并没有被误杀,如今都已不知过去多少岁月了,提那些陈年旧事没有任何的意义。 陈海掐着手指头慢慢悠悠道。 陈海摸了摸白少阳的小脑袋,道:“小少年,你还太年轻,许多事情都还不明白,就算和你说了也不见得懂!” 白少阳于是也就不再多问,陈海话里有话让白少阳很不舒服。 其实白少阳挺服李自成的,从一个农民出身再到快递员,后来又成为了农民军的领袖,所有的一切都是靠自己的努力,虽然后来失败了,但是李自成的部分“光荣事迹”还是值得被肯定的。 李自成只能算是生不逢时,命该如此。 “前辈,过去的事情就让它过去吧!冤冤相报何时了?”白少阳劝说道。 同时也是为了试探陈海,想知道他葫芦里究竟卖的是什么药。白少阳相信,陈海必定对自己有许许多多的隐瞒。 “呵呵!” “没想到,你居然比我还大度?” 陈海乐了,道:“你劝我大度?那是因为你没有经历过那些事情!你能够想象吗?我创建玄门宗有多么的不易,那一口恶气能忍受吗?” “我永远也忘不了那一幕…” 白少阳沉默了,沉默的原因不是因为词穷,而是因为又想起了些什么。 似乎凡人从出生的那一刻开始,便极少有人能够真正改变自己的命运,大多数人都在挣扎中度过。甚至连自己的生死都不能把握。 “卖身契” 白少阳又看了一眼这张卖身契,接下来的话更让他觉得有些惊悚。 “改变!” 虽然只是两个字,却如惊雷一般的跳跃,就像是被血染的一样。 “改变?” 似乎并不难理解,却又很难理解。 “你觉得真正害怕改变的是那些人,或者说…真正不愿意改变的又会是哪些人呢?” 陈海望着白少阳,这让白少阳感觉到了一股寒意。 “冷!” 只有“冷”这个字才能充分表示白少阳此刻的感觉,从里冷到外面,虽然曾经说过无数次“改变”这个词语,但这一次从“卖身契”这三个字中白少阳却又读出了别样的感觉。 “我…不明白!” 白少阳摇头,表示不解。他从未想过要如何去改变自己,虽然白少阳并不抗拒改变,但却实在不知该如何改变。 “因为这是一个危险的世界,与以往你所见到的世界都不太相同,你需要去辨析真与假,善于恶…除此之外,最重要的是活着,而不被淘汰!”陈海道,:“我相信你能行,因为你有这样的潜质!” 陈海说这些的时候,每一句话都有着颇多的含义在里面,不知是纯粹为了倾诉还是有什么更深层次的含义。 这一切,白少阳都不得而知。 接着,白少阳又看了“卖身契”的下一条。 “自愿为玄门宗献身,同时获得玄门福利…” 这一条似乎还是比较容易理解但,所谓的献身精神倒也是无可厚非,而获得福利也是应当应分的。 “破规矩还真多!”白少阳有些不耐烦道。 陈海却不生气,道:“今日,无论如何你也要签下这张卖身契,只要你签下卖身契,你便是我玄门宗的人,你别忘了,你还是我的头号代理人呢!这可是极其荣耀的事情!” 虽然白少阳并不知道陈海究竟有多么牛皮,但从陈海的种种表述中白少阳还是隐约看出了一些端倪。 所谓艺高人胆大,白少阳断定陈海绝不是那种普通之人。 一个已经没落的宗门,试图重新唤回曾经的辉煌,这是一件极其困难的事情,不过事在人为。凡事都需要有人去做,成与不成就看天数了。 “我签!”白少阳郑重其事道。 “好!真不愧为江阳王,果然有气势!” 陈海也是精神振奋。 “嗨!还提什么江阳王呢,那都是老黄历了,如今我啥都不是呢!” 陈海道:“我把你从时空猎人那里截胡,已经惹下了麻烦,时空猎人一定会来找我的,我与那为非作歹的时空猎人必然会有一场恶战!” 陈海所说的时空猎人也并非是小角色,他们来去无踪,经常把人从一个时代拖入另外一个时代,且用上帝视角来看待那些被他们戏谑的可怜人。 他们以玩弄人的命运为乐趣,他们无处不在。 能够摆脱时空猎人的束缚,这实在是一件好事,不过同时也是有着危险的。 毕竟一个强者不会允许在自己的眼皮底下发生让自己难堪的事情。 “不过你放心,如今你已经签下了玄门卖身契,不论发生什么,玄门宗都不会坐视不管!” 第3章 白家封地 当白少阳醒来之时,觉得自己的脑袋无比疼痛,就像是被人狠狠的砸了一闷棍,其实这样说还不怎么贴切。 因为这种疼痛的感觉远比被人砸了一闷棍还要难受,同时白少阳也觉得自己鼻塞的厉害。 喘气都是一个问题。 “少爷,你醒来了?” “已经三天三夜了,你总算醒了!” “水…俺要喝水!” 一般来说,昏睡过去的人醒来的第一刻会觉得口干舌燥,最想做的事情就是狂饮一大杯。 “给俺水!” 一个眉清目秀的小仆人慌慌张张的倒了一大杯水递到了白少阳的面前,道:“少爷,您慢点喝!咱不着急!” 狂饮了三大杯以后,白少阳才反应过来自己现在身体所处的地方有些奇怪。 古色古香古韵,房间里的所有陈设都不像是二十一世纪的,倒是有点像古装电视剧里的大户人家的陈设。 “这…是哪个大剧组?” 白少阳嘟囔着,然后想要起身,却觉得下体有有一种要被撕裂的痛。 这是极其不科学,下意识的摸了摸自己的裤裆,发现自己被一张绷带紧紧捆绑着。 于是乎马上就意识到可能有什么问题,原本惨白惨白的脸变得更加惨白了。 “这究竟是怎么回事?” “少爷,你被人绑票了,差点就被人割了命根,还好!还好!老爷给劫匪送去了一千两白银,这才保住了命根啊!” 老爷? 什么老爷? 莫非,俺又穿越了? 白少阳继续嘟囔着,长相粉嫩的仆人呜呜哽咽道:“少爷啊!你不会是又失忆了吧?这可怎么办?老爷回来我可怎么交代?” “老爷?” 白少阳突然又觉得脑袋有一种要炸裂的疼痛。 粉嫩仆人急忙道:“少爷,你要是什么都不记得,就算了,你有什么不明白的你问我就行了呗!” 原来白少阳来到的地方还是大乾国,名字还是叫白少阳,只不过是来到了稍微早一些的大乾国。他的父亲是小都督(管理一百人)。 按照大乾太祖实录: 一被征发,便世世子孙都附军籍,和民户分开。 白少阳的父亲常年的驻守边疆,虽然并没有什么战事,但是却不被允许随意脱岗。 能够成为军户,那是不容易的事情,虽然算不上富裕,但却是衣食无忧的家庭。 家里虽说不是特别富裕的家庭,但好歹也有一百来亩地,这些地都是太祖时期就已经属于白家了,每年靠着这些地,白家的日子倒也不难过。 作为家里的独苗,白少阳虽然比不上京城里的那些公子哥,但在自家的庄园里小日子过的倒也是逍遥自在。 白家的这个庄园,绝对算不上豪华,但咱实话实说,在这个荒芜之地这个庄园却能算得上“豪华”,没有比较就不存在伤害。 所有的一切都是白家凭本事得来的,坦白讲白家先祖在沙场上死了几十个人这才换来了一千顷土地的封赏。 只是,白家封地这个地方,荒漠化严重,且周边人口稀少,最远的集市骑马都要三天。 这个鸟不拉屎的地方,实际上并没有多大的开发价值,因为这地方太过荒芜。 可耕地面积极其的少,因为白家是军户,故此不能随意走动,只能在自己的封地里面转圈圈。 不过,也并非是没有什么好处,这个好处就是“自由”,在这个连名字都没有的封地里,白家想干啥就干啥。 由于这块封地并没有名字,故此外地人都称呼这里为“白城”,之所以叫作白城那是因为这里的老大姓白,这个老大也就是白少阳他爹,名叫“白超”,每年有十个月都是在边关地区度过的。 作为白家唯一的儿子,白少阳拥有着白家封地的所有继承权,这事是写在“大乾祖训”里面的,只要大乾的江山不倒,白家的异姓藩王身份就不会被注销。 白家虽有一个大庄园,但实际上这个大庄园只是面积大而已,在装饰上只是比普通百姓家的房子要好一些。加上白超其实并不怎么会搞经营,故此白家庄园搞的也是马马虎虎。 不过,白少阳的野心可就不一样了,守护着这一个偌大的地方,若是不搞出一点名堂来,又如何能够对得起自己,对得起自己曾经受过的教育。 伺候白少阳的粉嫩仆人年龄也不算大,从面容上看也就是刚刚成年的那种。 因为白少阳已经属于失忆状态了,所以仆人对于白少阳的种种反常举动也就并没有觉得奇怪了。 “这地方,有集市吗?” 望着窗外辽阔的草原,白少阳的神情陷入了呆滞,这样的地方是马儿才喜欢的地方,而自己一个活蹦乱跳的帅小伙,若是长年憋在这里,早晚身体出问题。 “另外,也还想知道你叫什么名字!” “狗子!” “我小名狗子,没有大名!” “好吧,狗子,你这名字似乎是有些搞笑啊!” 狗子道:“俺是平民人家的孩子,取名没啥讲究,算命先生说这个名字比较好养活!” 白少阳嘿嘿一笑,道:“这倒也是!” “狗子,我们白家除了有一千亩地以外,还有啥呢?” 狗子道:“还有一千头牛,五百匹马,一万只羊!” 听完狗子的话,白少阳两眼冒金星,一拍大腿,道:“此话当真?” 按照白少阳的理解,拥有这么多的财富已经不能用小康来形容了,那简直就是富得流油呀! “不过,此地并不富庶,商路也不通,交易这些牛羊马困难很大!” “况且当地的老百姓也买不起,哪怕是一条羊腿,他们也是消费不起的!” 白少阳用手指着前方的滚滚浓烟,道:“前方那是什么?我说的是那滚滚浓烟的前面!” 狗子道:“那是野牛族人的领地,他们与大乾国并无往来,他们茹毛饮血,是野人,只要他们逾越乾国边境,就会立刻遭遇但乾国边境守军的猛烈进攻!” “野牛族?这么厉害?” 白少阳转过头去有用手指头指向了西边,道:“那边又是什么地方?” 狗子随着白少阳手指所指的方向望去,缓缓道:“那地方…那地方是流民和蓄奴的聚集地。” “流民和蓄奴?” 白少阳有了兴趣,盘起双腿,并仔细聆听。 第4章 逃来的蓄奴 在了解了这个世界的一切以后,白少阳决定去周边看一看,目的就是为了了解实际情况。 加上白少阳极少的骑过马,故此也想体验体验。 正当白少阳着急去看看那边的流民和蓄奴的时候,就真的有人送上门来了。 并且这家伙有名有姓的,当他来的时候,却是满脸的沧桑。 他的名字叫杨明上。 作为一个资深的“私奴”,杨明上并没有什么远大抱负,更没有什么不切实际的幻想,原本对于自己的生活还算满意,直到与自己的主家爆发了矛盾,不可调和的矛盾。 从大富商陈鼎鸣家逃离出来时,杨明上身上还带着共计一万多两的财物,这是他当家奴多年以来的辛苦所得。 因为与主人发生了不可调和的矛盾,杨明上决定逃跑,彻底的离开,但杨明上同时知道逃跑将会面临着被处死的可能。 先前已经有过这样的先例,一个十三岁的小蓄奴因为思家心切,逃离主家五十里路被追了回来,后来被杖毙而亡。死之前,口中还在念叨着家中母亲,悲惨之状很难描述。 杨明上离家多年,幼年便被卖到陈家为奴,伺候陈家几十年,一直恪尽职守,本本分分,直到陈家开始出现了家族衰败的迹象,杨明上便决定逃离陈家。 更为重要的原因是陈家惹上了麻烦,牵连甚广,杨明上不想成为炮灰,于是便连夜而逃。 夫妻本是同林鸟,大难临头各自飞,更何在陈家,杨明上连只鸟都算不上,此时不飞,更待何时。 也不知道这杨明上是从哪里得来的消息,知道沙镇来了大人物,于是便想要借助大人物的力量来完成一个华丽的转身。哪怕就算是投靠主家,奴隶们也是有选择的,同时也会看看哪一家的条件好一些,哪一家的主人脾气好一些。 “主人,收下我!救救我!” “俺不想死!俺是忠诚的…” 一个背叛主人的奴仆,所说的话自然不会有太大的分量,但他的表情又实在可怜,从他的脸上表现出来的来看,只有恐惧和不安。 狗子问道:“你有何冤屈,我们都会考证,我们家公子是包青天,是天上的文曲星,不会冤枉一个好人,但也不会放过一条走狗!” 不得已当了狗的人很多,但并非所有的狗都会乱咬人,有些狗是没有危险的,但有些狗却是狼子野心。 杨明上并未做过什么十恶不赦的坏事,顶多有些小的陋习而已,可以说是无关痛痒的。因为不愿意陪自己的主人陈鼎鸣去送死,于是才逃离了出来,作为一个家奴,在家奴的自身修养上面来讲,杨明上是做的不够的。 主人有难,家奴逃跑,这是不对的,但若是不怕,恐怕连命都会没了。故此,杨明上一拍脑门,说跑就跑,跑之前还不忘收集关于陈鼎鸣的诸多罪证,以此作为自己的护身护。 对于杨明上这种卑劣的手段,白少阳虽然并不怎么认可,但却觉得此人当“狗腿子”倒也还算是非常适合。 培养一个有可利用价值的人,可不是一件简单的事情,更何况此人有几十年的经验,这实在是极好的一件事。杨明上的命运就此发生了改变。 在表明自己身份后,杨明上的表情不是惊喜,更不是狂喜,而是有些惶恐不安。 他并不知道自己面对的人居然就是当地最有权势的人物。 卑微的杨明上,内心虽有许多想法,但却只能在脑子里意淫而已,此刻所有不切实际的幻想也很快便消散不见了。 小藩王? 这究竟是一种什么样的存在,自然是杨明上很难想象的到的,同时也是他无法想象的。 杨明上知道的并不多,他也并不想知道太多,他只想好好活着,不招惹任何人,谁也别想招惹他的。 但是杨明上后来知道,有很多想法,不过是他的一厢情愿而已,太多的事情并不会如他所想的那样。 真实的世界,有时令他觉得这个世界非常可怕,真相有且只有一个,也只可能有一个。 “草民不知道该如何行礼,请小藩王赐罪!” 白少阳脑子里另一半现代人的思维里突然有了一丝快意,有人给自己行礼是非常受用的一件事情。 这是一种非常美好的感觉,看着匍匐在地的屈服者,白少阳找到了那种高贵的感觉,王者的威严当然不该被无视。 “你看起来的确够贱的!” 白少阳的话当然是毫不留情的,丝毫不给杨明上机会,对于这种“卖主求荣”的人,白少阳并不觉得他有多么的高尚。 当然,此刻各需所求是那么的明显,不论是杨明上还是白少阳都有自己的小算盘。 杨明上的嘴角始终露着一丝小人和奴才才配拥有的狡黠,他的眼神是极其有意思的,说不出是什么样的眼神,但却又透着一丝滑稽。 苍穹之下,皆为蝼蚁。 杨明上只是想活着,仅此而已,所以他并不在乎用什么样的方式或者手段苟且偷生。 活着比什么都重要。 但内心的不安分却总是存在的,杨明上还是有那么一点点的小幻想,如果他的主人地位很不一般,那么成为新主的“狗腿子”也不是不行的。 陈家的破败,大有一种盛极而衰的命运宿论,难以逃脱最终的命运,无可挽回的衰败下去… 戏台永远都有观众,唱戏的也是一波接着一波的轮换,没有变的只剩下那个戏台。 “陈鼎鸣?” 白少阳对于这个名字突然有了一些兴趣,很想了解这个叫陈鼎鸣的商人。 “陈鼎鸣现在在何处?” 不知,如今…陈鼎鸣已是落荒而逃的鸟兽,恐怕是不敢露面。 杨明上对自己曾经的这个主人,自己的东家,没有表现出来丝毫的同情,脸上没有任何的表情。 因为牵连到了朝廷官员,陈鼎鸣很有可能被暗杀,哪怕侥幸还活着,既得利益者也不太可能允许他再出来抛头露面。 狗子道:“小少爷,这杨明上的话不可全信,此人来路不明,若是一个探子,岂不是坏了大事?” 狗子对于杨明上这种见风使舵的人,向来都没有什么好感,在加上杨明上的身份,使狗子对于杨明上更加厌恶。 所谓私奴,还不如家狗,对于再次投靠新主的私奴,少有人愿意收留,都觉得晦气无比。 “小藩王,杨明上虽身份卑微,但觉不敢背叛君主,还望小藩王给草民一条活路,我愿为小藩王赴死,万死不辞!” 白少阳笑道:“如此忠心耿耿,我不收下你,反倒是我的不对了!” 杨明上嘿嘿一笑,气氛瞬间并不那么严肃了,杨明上的大腿也就抱上了,“皇家狗腿子”的身份那可是响当当的,能够当小藩王的“狗腿子”,那可不是谁都能有机会的。 这种感觉非常好! 不过,白少阳却还是留了一个心眼。 第6章 三侠的身份问题(一) 此刻,在另外一个城镇正在发生另外一件事情。 每一个少年都有一个英雄梦,这一点与他的出身如何没有太大的关联,这似乎是来自于娘胎带来的先天的一种气质。 这地方是徽州府婺源县。 一个少年搞了一个大新闻。 他在最繁华的蚺城街道,他穿着侠客的衣服,手持一柄利剑,站在屋顶,风儿摇曳着他的衣裳,襟飘带舞。 整条街上的人都快炸锅了,纷纷停下来一饱眼福,这难得一见的“景观”给蚺城街道增添了一丝情趣。 不时有路过的商客,或者是商贾纷纷把目光注视在这少年身上,并不时指指点点,好像用手指头就能把他从屋顶上面戳下来。 少年突然一个移动,脚往前移了一下,又把利剑换了一个方向,指着围观的人群道:“造孽,看剑!”说完重重的刺出一剑,惹得台下观众捧腹大笑。 这少年似乎全然把周围的一切当作是空气,任凭底下人如何起哄,都没有半点反应,只是自顾自的尽情耍戏。 “此子,真乃妖孽也!” 一个老者拄着拐杖把地击的“哒哒”直响。 “可不敢这样说,你可知道他是谁?他可是知县的三公子,话可不能乱说。” 大家说的这个少年是知县的三公子,白皓,是出了名的捣蛋鬼。 像这样的行为,已算是非常的平常,平日里也没有人敢阻止他。于是越发的嚣张,知县家的公子,谁敢去阻拦他? 在屋顶上尽情的耍剑,少年丝毫没有在意危险所在,一个移步,从屋顶上摔了下来。 此时站在屋顶下的三人分别是:云德宝、郑文和王忆梦。 他们同样也是一等一的人中龙凤,身手不凡,反应也比一般人还要灵敏。说时迟那时快,迅雷不及掩耳之势,三人接过了屋顶坠落下来的白皓。 就在接落的那一刻,人群中来了热烈的掌声,呼喊声。 纷纷称赞他们三个人为英雄,云德宝、郑文和王忆梦三人也被乡亲们圈粉了。 而白皓却丝毫不领情,提剑便要刺过去,云德宝、郑文和王忆梦三人的身手岂是一个娃娃所能及的,迅速巧妙的躲开了。 “你们三人究竟是何人?” “是你们搅了我的兴趣!” “哼!我要叫我爹把你们都关进大狱!让你们永世为奴。” “这孩子,好赖不分,是我们救了你!不感谢我们也就罢了,还出言不逊,不给你点厉害看看,你知道我们的厉害!” 白皓毕竟是大户人家的小公子,这样的话对他没有任何的作用。 “我爹马上就要来了,到时候你们可别害怕!” 郑文乐了,道:“这小子还挺冲,有我小时候的影子,你还别说,这性子像我!” 见没有热闹可看,百姓纷纷表示无趣,摇头离去,此时婺源知县得知自己的三公子爬到了屋顶舞刀弄剑,于是去便急匆匆的赶来。见到自己公子并安然无恙后,悬着的心才放下来。 “俺的宝贝儿子呦!你干啥不好,非要爬高,你爹爹快被你吓死了!” 婺源知县白开旺有过三个儿子,都因为意外死于非命,这个唯一的儿子是他的全部,所以一直把他当宝贝一样供着。只要他有任何的危险,白开旺都会不顾任何代价的救他。 “三位恩人,受我一拜!” 虽然贵为一县的老爷,白开旺那是一个拿的起放的下,对于有恩于自己的人会毫不含糊的表达谢意。 “请三位好汉到府里一叙!” 三人相视一笑,心照不宣,原本正愁找不到头绪,若是能从白开旺这里找到一丝蛛丝马迹,对案件的调查会有很大的帮助。 白皓被白开旺用绳子绑缚的如同一个肉粽子一般。 “三位好汉,也不怕你们笑话,我这个逆子是天不怕地不怕,原本给他请过几个私塾先生,可是没有一个私塾先生能够制服的了我这个逆子的,这不…今天又给我惹出这天大的事情,若不是三位好汉,我这孽子指不定摔成什么样呢!” 白府。 三位被白开旺尊称位好汉的边察令成为了白府的贵客,白开旺对于三位好汉所说的因为遇到劫匪,中了劫匪圈套的话也深信不疑。并拍着胸脯道:“只要三位好汉不嫌弃,留在府中做个幕僚,总是比外面奔波要好的!” 三人故作为难,互相推诿,白开旺接着酒劲道:“此事就这样说定了,从今往后,你们就是我白府的人!”在几次推诿和客气之后,三人答应下来。 白皓被白开旺限制自由,不得出白府一步,这个喜欢惹事生非的妖童哪里会闲的住。整个白府都快被他翻了一个底朝天。 从“乞丐”成为知县的幕僚,云德宝、郑文和王忆梦三人没有想到自己的调查之路会进行的如此顺利。 现在,他们不仅衣食无忧,还有下人伺候他们。但是很快他们发现,这些伺候他们的下人,身份并不简单,也就是说这些下人并非是下人。 白府之豪华程度,不亚于一个藩王的宅邸,光是婢女就有好几十人,伺候的下人更是数不过来。光是伺候白开旺的婢女就有十来个,另外还有老妈子等人,以至于白府究竟有多少下人云德宝、郑文和王忆梦三人也没谱。 调查几乎无从下手,因为所谓的幕僚,也并非只有云德宝、郑文和王忆梦三人。说白府是一座迷你版的皇宫也不足为过。 又是一个夜晚,王忆梦望着星空发呆,嘴角却露出了微笑,因为他明白,只要他好好干活,每个月就能领到三两银子。而他的家人也会因此而改变贫穷的命运。 三两银子,能够买到足足三石粮食,而在以往,他们全家人一个月也未必能赚到一两银子。 只要好好干,再过几年,就能存下娶媳妇的银子,想到这里,王忆梦忍不住笑了出来。 云德宝和郑文的家境也不比王忆梦要好,他们同样是农民的儿子,他们同样为了一条出路而不不顾一切的往前冲,这无关什么高尚和低俗,这也无关于梦想。一切的根源都是源自于来自内心的呐喊…穷困了一辈子,那种不能给家人也不能给自己带来安全感的生活太可怕了。 不…他们现在不仅仅只是为了三两银子而活着,因为他们看到了有许多与他们一样遭遇的同胞们还在受苦,他们甚至被卖身为奴,他们需要人去拯救他们。 他们会效忠他们唯一的领导,但是在他们的面前有许多的困难…虽然他们并没有完全读懂希望,但是他们渴望,渴望能够让自己的家人不再战战兢兢,卑躬屈膝。 白开旺决意要留下三侠,且非常诚恳,三侠也只好领情愿意留下。 第七章 三侠的身份问题(二) 白府。 白开旺为王忆梦、郑文、和云德宝三位大英雄接风洗尘,并把他们聘用为自己的幕僚并兼任白皓的先生。 熊孩子毕竟是熊孩子,冰冻三尺非一日之寒,顽童的名号可不是从天上掉下来的,白皓是谁?那可是出了名的小霸王。 世界上有些人是不可驯服的,他们就像是自由不羁的野马,除非遇到自己的伯乐。 王忆梦、郑文、和云德宝三人对于怎么能够把白皓教育好也不是没有信心,只是没有兴趣而已。好好不容易来徽州一趟,他们可不是来给别人带孩子的,重要的事情始终没有忘记。 白皓,这个闲不住的熊孩子是一天一小闹,二天一大闹,三天就要去闹海了。也不知道他是不是哪吒转世还是怎么的,每天都是焦点人物。 就拿识字来说吧,认识的字脚指头都数的过来,可小小年纪不学好,可会调戏小丫鬟。还说什么,这些丫鬟早晚还要跟了他,让这些丫鬟逃过白皓魔爪的原因是白皓毕竟还只是一个小孩,要不然这些花儿早就被白皓玷污了。 白开旺倒是也对自己这个儿子有着清楚的认知,自己儿子几斤几两那是是心知肚明。从来不强求他做一些不靠谱的事情,也从来不觉得自己儿子是什么“天才”。或许是唯一的儿子的缘故,于是对于自己这个不成器的儿子方方面面的要求都很低。一天学会三个字,能有模有样的摆一个武术动作,能够不惹事。如此简单的要求,足可以看出白开旺对自己这个儿子并不太认可。 王忆梦、郑文、和云德宝三人都是秀才出身,知识储备是没有问题的,教一个娃娃绰绰有余。可顽童毕竟是顽童,与先生斗智斗勇时可是活力全开。 这白皓,长的也算是可爱伶俐,加上家里的伙食好,吃的也是白胖白胖的,精神力十足。要论其反应,也算比较灵敏,只是在读书识字这个问题上面却让人“深恶痛绝”。 正当王忆梦、郑文、和云德宝三人拿白皓没有办法时,一个送茶过来的一位年芳十六七的婢女道:“三位贵客有所不知,白家的这位少爷并非对什么都不感兴趣,只要看见兵器,他便觉得喜欢。” 王忆梦看了看这婢女,无论穿着打扮还是言语举止,都令他突然有些怦然心动之感。在目光注视十多秒后,婢女的脸一下就红了。 “不知公子为何这样看着我,怪难为情的!” 因为看的动情,郑文和云德宝也觉有些尴尬,云德宝转移了话题道:“原来是这样,看来白府公子也并非是顽童一个啊!” 一直发愣的王忆梦,还是在发着愣,一时竟然被定在了那里,直勾勾的盯着眼前的这个婢女。直到被郑文推了一下,才从这种呆滞状态反应过来。 “原来…原来如此…刚才…刚才小姐说什么?” 王忆梦此话一说,郑文和云德宝差点没忍住把隔夜饭喷出来。奴婢莞尔一笑道:“三位先生有什么需要尽管说一声,大家都叫我小芳,从今日开始,我就是你们的人了!”说完这话半掩着脸,不敢看着王忆梦。 听完这话,王忆梦差点就高潮了,先是鼻血被他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吸了回去,然后整了整衣服,道:“小芳姑娘,这其中恐怕是不是有什么误会?” 此时,顽童白皓突然转过头来,看着小芳道:“俺爹把你给他们了,他们可是有三个人啊?你不会嫁给他们三个人吧?” 白少爷的话惹得大家哈哈大笑,毕竟童言无忌。说者无心,听者却并不这样想了。王忆梦在看了一眼小芳以后,竟然像被勾了魂一般,再也无法自拔了。 “哼!爹怎么可以这样,把小芳送给别人!” “小芳,你不会喜欢他们的对吧?”白皓歪着脑袋看着小芳。 “咳咳…”一个中年男子咳了几声,迈步走来,此人正是白家老爷白开旺。 “三位恩公有礼了!”白开旺拱手朝他们三人行礼。 “怎么回事?”白开旺看着眼前的婢女小芳道。 白皓道:“爹,你为什么把小芳姑娘送给她们了?” 白开旺瞪眼看着白皓,道:“小孩子知道什么,不该问的不要问!”说完后拍了拍手,道:“带上来吧!” 只见数位婢女打扮的姑娘陆续等场,跪在白开旺的面前。 白开旺道:“三位恩公,这些婢女若有看到上眼的,就从中挑选一二,以排解在他乡的无趣和乏味啊!” 王忆梦、郑文和云德宝三人再一次惊呆了。他们都是从乡下出来的泥腿子,哪里见过这阵势。 老持稳重的云德宝察觉了其中的端倪,道:“白老爷的美意,我们心领了,我们都是俗人,不大懂白老爷的究竟是何意…” 白开旺咯咯笑道:“凡是还不是都有第一回,有了第一回你们便知道这其中的好了!” 三人此刻终于明白,他们若是不从这这三位婢女中选一位,那便是打了他才老爷的耳光。 在扭扭捏捏之下,三人都选了一位服侍自己的婢女,心里却是五味杂陈。 看着自己的三位恩公接受了自己的美意,白开旺感觉很满意,并令这些婢女一定要对这三位恩公唯命是从。 王忆梦与小芳一见如故,两人很是投缘,郑文和云德宝也选择了一位自己相对中意的婢女。婢女的来到,让王忆梦、郑文和云德宝三人原本乏味和无趣的生活多了一丝情趣。 在温柔之乡中,三人陷入这些有着魔力般的婢女的怀抱之中。三人正是如狼似虎的青年,所以很快便再不能保持洁身自好。 … 白老爷书房内,一个中年管家立在白开旺面前,汇报三位“恩公”的动向。在听到并无异常后,白开旺点了点头,也不知是满意还是认可。 “要盯紧一些,老爷我总觉得这三个外乡人并不像是商人。” “不过好歹他们也救过三公子的命!就冲这点,我白开旺也不能做出不仁不义之事!” “李希,少爷睡了吗?” “回老爷,少爷疯玩了一天,现在睡得正香!” “不过…”李希面露难色。 “不过什么?有话便说,是不是少爷又惹出什么事来了?”对于自己这个儿子,白开旺是操碎了心。 “那倒不是,少爷一直在说着梦话,一直在喊小芳…小芳…” “唉!这个逆子,小小年纪便如此好色!”白开旺一拳砸在桌子上,久久不能消气。 第5章 封印的金盒 杨明上愿意卖身,这事听起来有些诡异。 主要原因是: 白少阳这才刚刚到这里来,可以说是屁股都没有坐稳,就突然遇到这种事情,所以多少还是有些怀疑的。 不过从杨明上的那一张卑微的脸上白少阳又实在看不出来有什么特别的地方,因为杨明上真的表现的非常像一个服帖的奴隶样子。 “你…为何要投靠我呢?” “莫非是看中了我白家这些雄厚的家底不成吗?” “你既然不想死,却又说愿意为我赴死,这不是很矛盾吗?” “还有你说的那个叫陈鼎鸣的家伙,他究竟是谁?你和他之间又是否有什么不可告人的秘密呢?” 白少阳觉得很有必要把这些搞清楚。 杨明上道:“只要主人愿意收留俺,俺什么都说,俺什么都愿意说!” “你可真够贱的!” “多谢主人夸奖!” “我去…你可真是下贱到没话说了!” 狗子此刻早已经是满脸的鄙视加各种嫌弃了,对于杨明上这种卖主求荣的家伙,狗子向来是深恶痛绝的。 对于如此忠诚的狗,白少阳却觉得很值得拥有。 “行!少爷我此刻正觉得无聊的厉害,你就说说这陈鼎鸣究竟是怎么会事吧!” 杨明上长叹一口气,道:“此事说来话长啊…” 陈鼎鸣是大乾国比较有名望的财团之一,因为陈鼎鸣的祖上是开国功勋,故此朝廷对于陈家非常关照。 于是哪怕是陈家做了一些为非作歹的事情,朝廷在大多数时候都是睁一只眼闭一只眼的。并没有要惩罚陈家的任何意思。 这陈鼎鸣有许多不良的癖好,兼职就是非人哉,陈鼎鸣喜欢收养书童和小鲜肉,并且数量庞大。为了满足欲望,陈鼎鸣甚至到处收刮,四处打听。祸害了不少好少年,在这期间杨明上成了陈鼎鸣的“帮手”。 “原来这陈鼎鸣口味如此独特,这真是世间奇闻啊!” 白少阳听完之后连连摇头,对于杨明上离开陈鼎鸣的原因也就理解了一些。 “那么,所谓的蓄奴又究竟是怎么回事呢?” 蓄奴实际上是一种畸形的产物,为何这么说呢? 因为随着大乾国国运的不断上升,大乾国的国力一日强过一日,于是也就诞生了一批想要享受老爷生活的权贵们。 自然,陈鼎鸣家族就是这些权贵之一。 加上这些蓄奴的身份低微,哪怕是被主人家给弄死那也不过是赔偿几两银子的事情。 生儿为奴,也就一辈子为奴。 “这么说来,你也是蓄奴?”白少阳看着杨明上,道:“你逃离了陈家,难道就不怕陈鼎鸣找上门来吗?” 杨明上道:“小少爷是藩王爵位,只要小少爷收留杨明上,那陈鼎鸣也不敢怎么样!” 白少阳道:“收留你倒是可以,只是本少爷却不知道收留你究竟能给本少爷带来什么好处,既然你对本少爷来说并没有任何的利用价值,那么…本少爷为何要收留你呢?” 杨明上眼睛滴溜一转,道:“这个,草民早就想好了,草民已经掌握了一条可靠的情报。” “草民相信小少爷一定会答应的!” 说完这话以后,杨明上又看了一眼狗子,道:“此事只能与少爷一人说才行!” 白少阳看了看狗子,想要看狗子究竟有何反应。 狗子在骂骂咧咧之后,出了白家装园,独自一人蹲在了一条小溪的边上。 实际上当杨明上第一眼看到白少阳以后,白少阳便觉得杨明上看起来很奇怪,从杨明上的眼神之中白少阳几乎看不出任何的讯息。 这得隐藏的多么深啊! 你现在可以说了吧? 杨明上道:“陈鼎鸣要谋反!陈鼎鸣招兵买马已久,在边境地区屯兵五千,此事…” “你为何要和我说这些,知道这些对我可没有什么好处,不但没有好处,反而有可能给我带来杀身之祸…” “其心可诛!”白少阳突然怒斥道。 杨明上却是一副死猪不怕开水烫的模样,非常淡定道:“既然少爷已经知道了这些,难道就不想有什么行动吗?” 白少阳明白,只要自己把这事往上面这么一桶,朝廷一定就会有所表态的,到时候免不了要出兵对陈鼎鸣家族进行一番讨伐,而白家也会因此而被卷入一场不必要的争端之中。 至于朝廷是否会对白少阳进行嘉奖,这却是一个未知数。有可能有,也有可能落空。 所以这事告诉朝廷并不是一件非常明智的事情,这很有可能就给白家带来诸多的麻烦。 至于杨明上葫芦里卖的是什么药,白少阳此刻也是不得而知的。 “您的父亲白超,是白城的王,在这一带拥有着极大的权利,这么多年来,你们白家也算不容易。然而却并未从朝廷那里得到过太多的好处。” “杨明上,你说这些究竟是何意呢?我怎么一句也听不懂?”白少阳很疑惑,这个突然冒出来,且自称为奴的家伙究竟想要表达什么。 虽说机会难得,至于如何选择最终还不是要听少爷的不是? 白少阳顿了顿,陷入思考之中。 少爷! 杨明上把脑袋重重磕在地上,道:“如今的大乾国早已经不是原来的那个大乾国了,朝政腐败,诸侯争霸,大家都在开疆拓土,难道您就不心动吗?” 白少阳缓缓转过头来,看着杨明上,道:“你知道玄门宗吗?” 玄门宗? 杨明上突然就像被什么东西定住了一样,嘴巴也是张的大大的,颤颤巍巍道:“少爷,您说的是玄门宗吗?真的是玄门宗吗?” 白少阳轻轻点头,道:“不错!正是玄门宗!” “这…不…太不可思议了!没想到你年纪轻轻,居然听过玄门宗!” “怎么,你也知道玄门宗?”白少阳追问道。 杨明上道:“不错,我的确知道玄门宗,恐怕在整个大乾国也没有多少人听过玄门宗的名头了。” 玄门,这是一个极其神秘的组织,甚至连弟子究竟有多少都是一个谜。 “那么,你听说过九玄门吗?”白少阳又试探性的问了一句。 “九玄门?” “你居然连九玄门都知道?” 此刻,杨明上更加的表现出不可思议的表情出来,嘴巴也是张的大大的。很久…才吐出舌头来,道:“九玄门实际上就是玄门宗的一个分支,不过这事只有极少数的老人才知道,你又是怎么知道的?” 九玄门,玄门宗… “少爷我知道的事情多着呢!” 此刻的杨明上对于白少阳又多了几分的敬畏,随后白少阳又从怀里缓缓掏出一包用青布包裹的东西,小心翼翼放在白少阳的面前。 “这?这是什么?” 杨明上微微一点头,道:“少爷,你打开就知道了!” 白少阳接过青丝包裹的东西,小心翼翼打开… 打开以后,被愣住了。 这是一个盒子,看起来非常精致。 “实际上我并不知道这玩意叫什么名字!不过,我一直保存在身,极少触碰,就怕弄坏了,这东西就是出自于玄门宗!” 出自玄门宗? 白少阳将这个盒子托在手心之上,仔细打量。 盒子上面用各种宝石镶嵌,精美绝伦,非同一般。 打开盒子,取出里面的物件,却是一张金纸。 莫非这金纸上写着什么秘密不成,这金纸两边都被用泥封着,绝不像是被打开过的样子。 去掉封泥,缓缓展开金纸… 第8章 天气很热 崇祯相信,只要给他机会,他能创造一切。虽然穿越成为明朝末代皇帝,但这并没有让他因此而绝望。 都说这是一个变态级别的“副本”,但崇祯也并未觉得压力有那么大,既然怎么搞都有可能死,倒还不如就此选择释怀。 虽然魏忠贤被整死了,毛文龙也没有因此而多活几年。但是想要靠着这两个人拯救大明,那就未免有些太过天真。 所谓朽木不可雕,烂泥扶不上墙,不是没有道理的。 自从辽东停战以来,袁崇焕便带着他的小狗搬一把椅子整日坐在河边钓鱼。没有战打的袁崇焕就像没有酒喝的李逵,要疯了。 虽说这世上还是能人少,庸人多,富人少,穷人多。可哪个穷人家不在过年过节改善一下伙食呢? 崇祯虽然勤政,但也知道身体是革命的本钱,也没有往死里批阅奏章。 该吃还得吃,该喝必须喝,所谓劳逸结合,方能看透生命本质。 对于宝盒之谜,崇祯一直有许多疑惑,这个王振明曾经送给大明崇祯皇帝的宝盒自然而然就成为了崇祯皇帝个人的财务。 “可是它究竟该怎么使用呢?” 崇祯皇帝想要致力于改善民生,提高百姓福祉,更想对大明那已经腐朽的政治制度进行一次深入的改革。 什么内阁啊!什么首辅啊!什们东厂锦衣卫啊!这些臃肿的机构已经令崇祯一次一次觉得恶心。主要不是这些机构令他觉得恶心,而是那些肥头大耳的猪令他觉得恶心。 有了拿钱不做事的朝臣,就会有遇灾难不作为的地方官,一个烂就会变一对,一对烂就会成一双。上梁不正下梁歪,风气怎么好的起来? 崇祯毕竟只是凡人,没有九头八臂,也没有火眼金睛,更没有几十张嘴。 在鼓捣了几次以后,崇祯皇帝终于发现了一些诀窍,原来这个所谓的“宝盒”,实际上就是一个时空漏洞。通过他可以抓到另一个时空的东西,当然这个另一个时空就是指的是王振明来的那个时代。(大约在21世纪左右) 大的东西不行,比如冰箱、洗衣机、彩电、空调之类的东西,因为体积过大,很难实现时空转换。并且这玩意又不能说拆开了运过来,谁又能知道,一旦被拆开,还能不能完整的组装起来。 通过几次鼓捣,崇祯又弄来了一些好东西:十块手表 虽然皇宫里有值班的太监会报时,但是崇祯总是觉得不怎么方便,现在有了这些手表,对于准确的掌握时间就方便多了,毕竟时间是非常重要的。 对于那些动不动就想着要开疆拓土的皇帝来说,崇祯皇帝的理想会更小一些,他想要做的是用十年时间收复大明失去的疆土,在这一点上崇祯皇帝比袁崇焕要低调的多。 把手表戴在手腕上,崇祯皇帝感受到了时间在流逝,就是这种感觉…他呼吸着古老的气息,时刻准备着为江山社稷而奋斗。 令崇祯恼火的事情是这个神奇的宝盒,现在并不能随心所欲的从里面掏出东西来,这就好比是一块巧克力,你不咬下去,根本不知道是什么馅的。 除了手表是令崇祯很满意的物品,掏出来的三盒火柴让崇祯皇帝直接皱了眉。 “这火柴是什么鬼?” 火柴也就算了,还有水笔、匕首、卫生纸… “卫生纸是认真的吗?” 不过实践出真知,卫生纸的舒适度还是比崇祯皇帝用过的好几种皇家御用品的体验度还要高一些,如果这玩意能够研制出来量产,在走一批丝绸之路,没准能拉动西部经济的发展…什么鞑靼、瓦剌、朝鲜、日本、大琉球国、小琉球国、安南国、真腊国、暹罗国、占城国、苏门答腊国、西洋国、爪哇国、湓亨国、白花国、三弗齐国、渤尼国土鲁番、暹罗、撒马儿、哈密…只要叫的上名字的国家,都会闻风而来。 无聊的时候,崇祯也会摸两本书出来看看,但是也不一定都能摸的到,因为“宝盒”每日产出物品只有二十件,多了就再也没有了,这是最遗憾的事情,所以有些东西,只能仿制。 现在崇祯最关心的不是辽东的皇太极,也不是钓鱼的袁崇焕,而是去往徽州调查蓄奴事件的边察们。他们这一走,崇祯的心就凉了,总是担心他们出什么事。不过好在,一封情报的到来,让崇祯皇帝不安的心又定了下来,通过情报崇祯皇帝知道了他的这些“天子门生”们都已经安全的潜伏到了徽州,接着他们会从不同的地方找到突破口,查清蓄奴事件并承报陛下。 陕北的灾情,始终令崇祯不安,李成抓住崇祯裁撤驿站的把柄,闹了事搞起了“农民军”,并且态度蛮狠,说什么也不肯解散。他们“斗地主”分粮食,让百姓们纷纷为他们鼓掌,十几岁毛都没想齐的娃娃也很着“不纳粮”的李成到处乱跑,据说已经攻打下了几座城。 陕北的事,兵部也比较上心,内阁也真心研究对策。总的来说,都同意狠狠的打他,打的他乖乖的,不敢闹事。也有说招安的,可崇祯觉得现在招安太没面子,想看看李成究竟能蹦跶多好,反正崇祯已经把景山的歪脖子数砍了,景山现在光秃秃的,连根毛都没有,也没有人敢问为什么。 对于陕北的情况,大致有两点原因:一者是干旱无雨,颗粒无收。二者是个别官员不作为,拍屁股逃跑,对饿死的百姓不闻不问,也没有进行安抚。 古代交通是如此不便,就算是从别处紧急调粮,没有十天半个月也不可能完成,这还要保佑阿弥陀佛,期间不发生任何的意外。所以当陕北干旱,百姓闹灾以后,崇祯就知道李成这家伙再也压不住了,现在能做的就是不能让他蹦跶的太高。 可是,再也没有人见过他,有人说他改名叫李自成了,也有人说他与一个名叫张献忠的人打的火热,而那个名叫张献忠的人原本只是京师的一个巡捕,原名也不叫张献忠,而叫张献宝。 第9章 三侠的身份问题(三) 当王忆梦、郑文和云德宝三人来到婺源县城白府府邸一个礼拜以后,他们开始意识到问题的严重性,他们不仅对于蓄奴事件的调查没有任何的结果,并且与其他的边察也失去了联系。 然而更大的分歧开始于另外一件事情,一件关乎到他们前程的事情由此开始…他们被卷入其中。 红颜祸水向来都是说辞,一个成功者永远不会,也不可能把自己失败的责任推到一个女人身上。哪怕是怒发冲冠为红颜的吴三桂亦会是如此。 郑文、王忆梦和云德宝三人的矛盾也源自于一个女人,这个女人就是“小芳”。一个看起来温顺的如同一只羊羔一般的小绵羊。但是他们之间的矛盾也并非全部来于这个女人。 总有些事情的爆发来源于一些看似微不足道的小事,但它带来的伤害却是极其巨大的。 虽然南方的冬天,远远的比不上北方的冬天来的那么凶猛,但是那种满满渗透的寒意却是令人更加难受的。彻骨的寒,总是让人能够清醒的意识到自己必须要做什么,不至于完全被麻木。 小芳的到来,让王忆梦深深的沦陷,以至于让他忘记了梦想、主义和任务。他们缠绵在一起,干柴烈火…有时甚至忘却了寒冬已经到来。而白府犹如一个庇护所,让王忆梦暂时的忘记了自己不过是一个异乡人。 郑文和云德宝看不下去,他们清楚的明白,如果这种状况再这样持续下去,他们不会有任何的收获。 郑文有些焦虑的找到云德宝,道:“德宝大哥,此事必须要拿定一个主意,忆梦似乎有些不大对劲,我看他八成是被那个叫小芳的姑娘勾去了魂魄…如此下去,可不是办法!” 云德宝拍了拍郑文的肩膀,有些无奈道:“话虽如此,可能有什么办法,他们两情相愿,我们做兄弟的又能说些什么呢?” “只是…此事若是让陛下知道,那该如何收场呢?” 对于蓄奴的调查完全没有头绪,在郑文和云德宝试探性的讨论到蓄奴一事的时候,无论是家丁还是婢女都会避开这个话题,讳莫如深。虽偶尔会听到有关蓄奴一事的话题,也都是点到为止,不再深究。 正当郑文和云德宝的调查陷入僵局的时候,熊孩子白皓无意间的一句话让郑文和云德宝又看到了转机。 白皓有意无意间都会提到一个地方,在那个地方有一个巨大的矿场,在这个矿场里面有无数戴着脚链的工人。他们没有名字,只有属于自己的一个独立的编号,他们每天能够得到的食物非常少,少的可怜。他们忍受着鞭子和繁重的工作,他们的收入很微薄,只能勉强果腹。 他们除了编号以外,还有另外一个称呼,他们被称为“哑人”,他们中的绝大多数人都不会说话。他们的眼睛不敢直视前方,他们躲躲闪闪,神情恍惚… 没有多少人知道这个巨大的矿场究竟藏在哪里,但是有人能说出来从矿场里运出来的矿石会被拉去加工,这些矿石的一部分被加工提炼出来的是“铁石”和其它一些金属矿石。 “这是一个惊天大秘密!”郑文和云德宝很兴奋,他们听说以后,便想打听到这个矿场的具体位置。没有经过朝廷允许,私人是不得进行采矿的,这是违背大明律令的,是死罪,要杀头的。 很快这个消息被郑文和云德宝传递出去,飞马正在奔向去往京师的路上,虽然这个过程跟很艰难,但是崇祯还是知道了这个并未被证实的“传闻”。 朝廷里面的事,可大可小,有缓有急。最为头疼的无非就是西北那些作乱的“匪军”,他们公开与朝廷对抗,打着为民除害的旗帜到处招募扩大自己的队伍,他们每路过一个县,就会对当地的富户进行没有理由的殴打。他们很少与他们讲道理,“农民军”有自己的做事风格,只要是家里有银子有粮食不愿意拿出来分的,那都是不得好死的。 西北的情况越来越糟,这是崇祯没有想到的事情。而朝臣们此刻却还在为了一两个席位开始争的脸红脖子粗的,完全没有注意到崇祯的脸色变化。 朝廷需要银子,此任何时候都需要。西北的乱,有了连锁反应,而掌握在勋贵们手里的精良部队他们是绝不会轻易出战的。自己花银子练出的军,怎么能用在剿匪上面? 曹文诏和左良玉是少有的几个主动对农民匪军队伍进行狙击的大将,且颇有战绩,然而农民匪军四处流窜,很难完全剿灭。 一心不能二用,对于徽州的蓄奴极为关心的崇祯,始终不能忘却发生在徽州的蓄奴事件。 崇祯决定亲临现场,调查蓄奴滔天大案,因为这不仅关系到徽州百姓的生活,更关系到大明王朝的统治。 情报系统的破坏和驿站制度的破坏,使得许多本该及时送达京师的情报和紧急军情被无限期的搁置。由此引起的连锁反应让六部、九卿、诸司衙门的公务陷入混乱之中。 崇祯二年,冬。 京城下了好几场大雪,气温更是降低到几个世纪以来的最低点。在天子脚下,有“北漂”被活活饿死,更有小商贩被冻僵在路旁。无家可归者铤而走险,做起了盗贼。 京城巡捕不得不加强京师的巡逻工作,一些被临时聘用的临时巡捕拿着每月二两不到的银子,冒着生命危险奋战在第一线。 有钱人开始大量采购木炭,以备不时之需。皇宫对木炭的需求量也增加到了二百多年来的最高点。虽然如此,等级制度森严的紫禁城对于不同身份、不同等级的皇室成员木炭供给量也是有着明确的规定。但是不管怎么说,总是比普通人家要好很多。 一位打更的公务员勤恳的工作了几十年,几十年的岁月在悄无声息中慢慢溜走。他的额头上已经布满了如同黄土高原上纵横交错的沟壑,然而,今天有所不同,在他的身边很着一个有些稚嫩的男孩儿。这个男孩是打更老汉的小孙子,在未来几年内,男孩儿会接过老汉手中的工作,继续为这个古老的王朝奉献自己的力量。 “寅时已过…卯时未到!” “风雪很急,天气很冷…老汉我为您打更,老爷您好好休息…” 男孩儿学着老汉的模样,试着说了一句:“寅时已过…卯时未到!” “风雪很急…” 寒风刺骨,男孩儿的声音在空气中传播出去是那么的单薄,就如同他那单薄的身躯一般,是那么的微不足道。 此时的崇祯,早已经从睡梦中醒来,一夜一夜的失眠,使得他有了黑眼圈。为崇祯皇帝变着法的弹了一夜曲子的田贵妃也困乏了,从田贵妃的承乾宫出来以后,崇祯的身体就再也没有暖和过。 田贵妃的演奏时而如绵绵细雨,时而又如跳跃雨珠,时而又如闷雷滚滚…那精湛的技艺占据崇祯脑海久久不能散去。 俯首案头,回顾这一年多的种种,竟然有一种并不真切之感。 想想诸多朝臣种种行径,竟有一股火气涌起。那文臣个个满脸红光,所言所奏,都是关乎个人利益得失。 崇祯不觉感慨,道:“文臣人人得而诛之,实在可恨!”于是更加坚定了徽州之行计划。 第10章 去南方 虽然崇祯去南方的阵势和乾隆皇帝没的比,但作为一个爱民如子的好皇帝,崇祯当然要把浪费可耻四个字牢记心中。 在古代,如果没有什么意外,皇帝的一生基本上都是在宫中度过的,出访的情况也有,但这是极其少见的。 因为皇帝无法知道宫外的情况是如何如何的,这才有了有些皇帝会被太监欺骗,而误以为一个鸡蛋真的需要好几两银子这些笑死人的事情发生。 作为整个帝国机器的核心,交通不便的古代,出一趟远门花个小半年时间太平时不过了,所以只有在太平盛世之时皇帝才有机会出宫吧! 而皇帝出宫大致可以分为两种情况:大张旗鼓的明访和无人知晓的私访。 绝大多数出访过的皇帝都是明访,明访时,皇帝必然会带着浩浩荡荡的军队和一批朝廷大员,地方官员在皇帝抵达之前也一定会提前收到消息,好提前做接待的准备。 在明访这种全国人民都知道的情况下,皇帝完全不用“证明”自己的身份,因为他身边的军队和官员就是最好的证明,像康乾这两位皇帝的多次下江南就是最最最典型的明访案例。 这个时候皇帝就会免不了对铺张浪费的地方官批评几句,然后欣然接受他们的美意。 暗访也分两种情况:第一种是皇帝隐藏身份在京城中寻欢作乐,这也是皇帝暗访中最常见的情况; 第二种是电视剧中见到的那种微服私访,不过也都只在都城周边,没有过远距离的微服私访过。 这两种情况都是在京城附近,在宫廷势力的触及范围之内,皇帝完全不需要证明自己的身份。 历史上第一种情况,比第二种多得多。因为大部分皇帝都是为了寻欢作乐才私访的,都城是一个国家最繁华的地方,所以皇帝们完全没有必要跑那么远去别的地区。 这种情况下,皇帝们通常会找一个信得过的太监或是皇亲国戚先给自己牵好线,京中人不认识皇帝,但却认识这些牵线搭桥的贵人,也就对皇帝的身份猜的七七八八了。 像汉成帝刘骜经常让富平侯张放为自己牵线搭台,赵飞燕就是这样遇见汉成帝得以进的宫,宋徽宗和名妓李师师也是这么在汴京相遇的,不过也有倒霉的皇帝,据说某位皇帝就是由于在青楼染病而在养心殿驾崩。 崇祯这一次去南方只带了四个人,但是这四个人并不简单,他们是皇宫内的“四大高手”,都是以一敌百的牛批人物啊!什么无影脚、什么降龙伏虎拳、什么少林拳…他们是都会啊!所以带上这么一个保镖团那是一个绝对的放心! 崇祯很顺利就出了北京城,一路南下,长途的颠簸使得崇祯非常憔悴,好在有四大护卫护驾,这才得意顺利通关。 到了河北,望着一望无际的平原,崇祯突然陷入了忧伤,于是不觉想起了那昔日的往事… 那时他还叫王振明,是饶州的一名学生,第一次离开家乡,第一次去远方。从南方到北方,长达二千多里,他从来没去过那么远的地方,第一次看到辽阔的平原。第一次看到黄河的浩荡…第一次领略到北国之秋的萧瑟和孤寂,也是从那一刻开始,他知道了自己再也没有了年少时的快乐。 孤独占据了他此后的生活,他也开始感受到了生活的苦,百姓的不容易,尽管他还很年轻,可他却再不可能年少。 越过黄河,不…还没有越过黄河,华夏男儿心目中最为尊贵的母亲,永远在心中。 “陛下!前方就是黄河…” 一位同样青春富有活力的大内高手,往那黄河的地方一指,同样的望着远方。 寒风飒飒,崇祯皇帝的马车在这里停下,崇祯披着长袍,下了马车,在这里驻足。休息片刻吃了点随身所带的干粮,却不愿意再往前走了。” “朕乏了,四周点起篝火…就此歇息吧!” 崇祯皇帝休息,四个护卫可不敢休息,他们轮班值守,等待天明。 破晓以后,崇祯皇帝从一阵厮杀身中惊醒过来,那轰隆隆之声不是战场的打斗锵锵之声,而是黄河的惊涛拍岸。 天亮了,新的一天来到了。 一夜少有休息的四大护卫却不再精神,他们很是憔悴。 “怎么,都没有精神吗?” 崇祯显得很不满,刚刚做了一个令他很不快的梦,此刻又看见护卫如此的憔悴。 “你们如此憔悴,如何护驾?” “从此刻开始,为了避免暴露朕的身份,一律只称呼朕为王老爷!” “诺!” 四位护卫齐刷刷道。 于是,队伍继续前行,一路上崇祯有一种想死的冲动,他从未想过长路漫漫,会令他如此煎熬。所谓的日行千里,根本是不存在的,他们不得不走走停停,防火防盗防山贼。 终于能够看到一点绿了,这意味着他们离真正的南方原来越近…没有了北方刺骨的寒,却迎来了南方独有了湿寒,这种湿寒竟然比北方的刺骨让他更觉得痛苦。 传说中南方的繁华,崇祯并没有看到,一路以来看到的都是百姓空洞迷茫的眼睛,还有无助的表情。从他们的眼神中读不出任何的希望,虽然战火并未燃烧至此,但可以看的出来他们的日子过得并不算太好。 一个胳膊里搂着一个箩筐的老人,急匆匆而过,被路过的“王老爷”给叫做了。 “老人家,今年贵庚了?你这是要干什么去啊?” “这位小少爷,俺三十七了,想卖点自家做的烧饼…换一点盐,这不,已经转了好几圈了,还没有卖呢!”讲述完以后,失落的又低下了脑袋。 崇祯有些不敢相信自己的眼睛,眼前所见明明是一个老汉,却自称自己三十七,这有些颠覆了他的世界观。当然对于一个百姓所说的话没有必要深究,只是此情此景令崇祯有些动容和心酸。 有手挑开篮子上面盖着的一层纱布,看了看篮子,里面果然躺着几十个烧饼。虽然卖相并不算很好,但看起来似乎会很好吃。 属于吃货级别的崇祯,自然不会放过这些美食,同时“父爱”大泛滥,旋即甩出了一锭银子,道:“老伯,这些烧饼我买了!” 老汉以为自己做梦不清醒,来回给自己来了几个耳光,这才确信。于是感激涕零,千恩万谢。一年都赚不到几两银子的老汉,哪里见过这么多银子,兴奋的差点眼珠子都要掉下来。 这才是大明底层人民最真实的生活写照,“所谓的烟花三月下扬州,孤帆远影碧空尽。”只不过是诗人笔下的浪漫主义,就连送别都写的如此有诗意,然而这种送别只有在上层社会的权贵身上才会发生。 哪怕他们再怎么落魄,哪怕他们再觉得怎么受到不公,他们却从不会知道百姓是多么的艰难,他们只会认为自己不被重视,皇帝是如此的昏庸。 告别了“老汉”,崇祯并不想停下脚步,可是一场突如其来的雨又把崇祯原本看到烧饼时激动的心情又全部浇灭了。 “大德客栈” 一家客栈门前,崇祯停了下来。 “今夜就在此留宿吧!” 一路奔波而来,此刻谁也看不出崇祯与普通百姓有什么不同,他的脸上写满了疲惫。 一进客栈,崇祯边闻到了一股熟悉的味道,这使得他开始变得警惕起来,精神也高度紧张。因为崇祯闻到的不是什么普通的味道,而是辣椒的呛鼻味。 “莫非是辣椒?” “怎么可能…怎么可能会有辣椒?” 崇祯有一种非常不祥的预感,然而这种预感也只能放在内心最深处,崇祯不敢说出来。一个可能和他身份相同的人或许出现了。 第11章 什么是辣椒? 当店家被五花大绑的丢进“王老爷”的客房以后,店家还不知道发生了什么。 虽然以莫须有的罪名把店家绑了过来,这看起来是不道德的,但是有些事情讲道理是没有用的。 “从现在开始,我们老爷问你什么,你就要回答什么,若有半句虚言,让你变太监!” 大内高手用轻松的语气,说出了并不轻松的话。肥头大耳的店家此刻依旧还一脸懵样,他哪里知道自己做错了什么。当然只有求饶了,在自己店里被人绑了,这要是说出去他的这家客栈也可以不用开了。 “大爷!饶命啊!俺们之间往日无仇,近日无怨,你这是要干啥啊!俺可是是好人,本分人…” “王老爷”看了看四个大内高手,道:“尔等退下,老爷我要亲自审问!”于是四位大内高手识趣的退下,自不用多说。 “老爷我也不和你兜圈子,问你什么就答什么,不可有半点虚假,否则叫你连太监都当不了!” 如同豪猪一样的店老板把头点的如啄木鸟一般,哪里敢有半点违逆。 “把辣椒交出来!” “辣椒是什么?” “啪” “把辣椒交出来!” “辣椒是什么?” “啪” “把辣椒交出来!” “辣椒是什么?” “啪” “把辣椒交出来!” “俺真不知道辣椒是啥!” “啪” “呜呜x﹏x” 店老板的脸就像发福的馒头,却依旧不知辣椒是啥。 “大爷…放过俺吧!俺真不知道辣椒是啥!” “王老爷”道:“就是那种呛鼻味道的食材,你敢说你不知道!” 恍然大悟的店老板,道:“原来爷说的是那玩意啊!俺真不知道它叫什么辣…辣椒,这是一个路过的商客卖给我的!” 原来一个月前,一个穿着时髦的少年,年龄大概在十五六岁左右,突然光顾了这家客栈。并说自己有神奇的食材,能够让这家客栈生意越来越好。客栈的老板原本还不相信,品尝了这种神奇的食材以后,觉得这种食材大有前景。于是就购买了一些,如那个少年所说,客栈的生意真的一天比一天好起来。 “会有这样的事情?”“王老爷”的心里无法安定下来,虽说十六世纪末辣椒有很大的可能已经流入了明朝,但这种食材还没有被普及使用。 “那个少年有没有说他去哪里了?” 店老板,道:“他说他是生意人,哪里有生意就去哪里,俺真的不知道,爷你就放过我吧!” 王老爷道:“看你还算诚实,便饶你这次,不过这样辣椒必须全部充公,从今往后永远不得再提这件事。” 第二日,带着缴获的辣椒,改名“王振明”的崇祯又出发了,对于辣椒的事件暂时也没有精力去调查了,毕竟想要找一个人,同大海捞针一样,赶往徽州是最重要的事情。 徽州府,婺源县。 王忆梦整日沉浸在小芳的世界里无法自拔,身体也一天比一天的虚弱。郑文和云德宝劝告多次无果以后,决定放弃王忆梦,两人联手调查蓄奴事件。 就在郑文和云德宝准备不辞而别的时候,白皓突然又不见了。白家,出动了所有的仆人和家奴全城寻找,整整两天没有任何结果。而白开旺一夜之间竟然白了头发。 白皓的突然失踪,全城爆炸。 白开旺如同疯子一般,见人就问,遇到可疑的人就逮捕,遇到不顺眼的就关押。 很快,整个婺源县的大狱就关不下了,不仅如此连原本关押犯人的大狱都被白开旺用来关押可疑犯。 白开旺生命中的全部,唯一的儿子,就这样如同人间蒸发了一般。他不知道谁胆子这么肥,敢绑架自己的儿子,但是奇怪的事情是白开旺却从来没有收到过绑匪的任何信息,连绑票也没有。 白府。 白开旺书房,周管家把饭菜放在白开旺桌前,道:“老爷,不管怎么说身体很重要,您多少吃一点呀!我跟您这么多年了,第一次见您如此憔悴,可别把身体搞坏了!” “混账东西!吃吃吃?老爷我吃的下去吗?您家儿子丢了,你吃的下,你能吃的下?你说的还是人话吗?你想气死老爷我?” “老爷,不管怎么说,饭还是得吃呀!” “吃,让你吃!”白开旺端起饭菜砸向周官家。 周管家也不躲开,只听“哐当”一声,周管家脑袋的鲜血如同喷泉一样涌出来。 “老爷!你要保重身体啊!”周管家“噗通”一声跪倒在地上,全然不顾还在喷血的脑袋。 “您只有精神好了,才有机会找回白皓公…子” “快来人,把周管家扶下去…” 白开旺的话还没说完,周管家便两眼一黑晕死过去。 第二天。 处于半昏迷状态的周管家醒了过来,白开旺见他并无大碍,悬着的心也就放下了。毕竟是跟着自己几十年的管家,多少还是有点感情的,白开旺也并非是一个十恶不赦之人。 而在这天的午时,一封书信的到来,令白开旺的心彻底凉凉。信上说让白开旺把羁押的三百六十个“蓄奴”全部释放,否则他的儿子性命不保。 当郑文和云德宝得知以后,马上就来了精神,他们的机会来了,蓄奴事件眼看就要浮出水面。 此时,意外又发生了。 周管家又突然不见了,这让白家人觉得匪夷所思,因为这个白管家是一个属于刚刚恢复清醒的病人。没有人会把一个没有利用价值的病人给“劫持”走,这令白府上下的人觉得非常诡异。 白府上下好几百口人,一个大活人突然凭空消失,这种神奇的事情让白家人难以理解。 白开旺在得知周管家“人间蒸发”以后,也是惊讶的嘴巴大张,一时不知该如何应对。 神秘书信要求白家人在三天之内把三百六十个“蓄奴”全部释放,这也让白开旺一时拿不定主意,因为此事事关重大,他也不敢擅自做主。在没有得到徽州知府徐震的授权之下,白开旺一下子没有了主意。 此时郑文和云德宝已经离开了白府,唯独只有王忆梦没有离开,于是白来旺想到了王忆梦。 王忆梦陷入小芳的世界以后,就再也没有关心过其它的事情,白开旺的突然到来,让王忆梦也有些懵。 第12章 白皓被搞了 白皓被绑架,周管家失踪,令全城恐慌,此时全城戒严。 王忆梦见到白老爷来了,已经明白了其来意,倒是有所准备。 “周管家不见了…相必你也听说了吧?” “什么,周管家不见了?那实在太可惜了,那白老爷岂不是缺少了一个管家,真是太遗憾了!”王忆梦故作悲伤道,内心却非常激动,这个不切实际的幻想家,天知道他在想什么。 “你就不关心白公子的下落吗?他虽然平时爱捣蛋,他好歹也是王先生学生啊!” “咳咳…”白开旺道:“你的朋友郑文和云德宝走了,难道你也不想他们吗?” “老爷,您今天是怎么了,为何如此伤感?”王忆梦不知道白老爷究竟要说什么,也不知道他心里究竟在想什么。 “王先生啊!我这几日总觉得胸闷气短,很不舒服,也说不上怎么了,突然觉得有些空落落的…也找不到人说话,所以想找王先生聊聊天。” 白皓被绑架的事情传遍了整个县城,此事也成为了全城老少茶余饭后谈论的焦点。 神情恍惚的王忆梦,整日的沉迷于和小芳姑娘的情情爱爱之中,似乎连智商也降低了不少,说起话来也是语无伦次的。 “白老爷,人丢了,去找回来啊!” 白开旺看着王忆梦,直摇头,道:“莫非连你王先生也变得不正常了?我白家这是怎么了?莫非是闹鬼了?”说完这话,白开旺有些无奈的摇着脑袋走开了。 待白开旺走后,躲在一旁的小芳才走出来,道:“怎么样,我说白府要出事吧!你还不信…” 不过话虽然这样说,但是发生在白府的事情并未让小芳觉得此事和自己有什么关系,满脸都是一种无所谓的冷漠。 郑文和云德宝离开白府以后,也没有确切的去向,他们几乎是在城里转了一个圈。哪怕是知道了白皓被绑票,哪怕是知道了周管家凭空失踪不见了,依然没有什么头绪。 婺源被全成戒严,城外的人不得进入,城内的人不得出去。后来人们会看到一个老头,拄着一根拐杖见人就问:“看到我家白皓了没?” 事实证明,事不关己高高挂起是对的。没人关心白皓去了哪里,也没有人关心那个老头是谁,更没有人关心那个矿场在哪里。 唯有那些与家人失去联系的人,他们才是最着急的。 崇祯抵达徽州的时候,路上已经听过了多种传闻,同样消息灵通的还有那些潜伏在徽州各地的边察们。他们知道圣驾已到,纷纷浮出水面,把打探而来的消息汇报而来。 然而毕竟还没有到可以收网的时候,崇祯并不想这样草草结束。 白府发生的变故来的是那么突然。以至于有许多传闻,有说是周管家策划的,也有说是白开旺树敌太多,被人打击报复。然而在事情的真相并没有被完全揭开以前,一切都只是猜测。 郑文和云德宝见到圣驾以后,非常激动,所有事情不敢有丝毫隐瞒,如实上奏崇祯。 白皓被绑架,周管家离奇失踪,就连王振梦也开始变得非常反常。是白府的风水问题,还是有鬼怪在作祟?一切或许都只有到谜底被揭开的那一刻,一切才会真相大白。 几百位暗中在徽州各地调查的边察,以及十位总边察令迅速集结到位。他们都是身经百战的勇士,只要崇祯一声令下,他们就会毫不犹豫的遵照崇祯的指令行事。 进城以后,崇祯和四大高手先是住进了一家客栈,等待着源源不断传递过来的情报。 皇帝亲自督战,就是为了彻底调查蓄奴大案。 很快,有线索传来…白皓在一座山上被发现,而绑架他的极有可能是一伙“山贼”,这伙被称为“山贼”的人有数百人。但是从他们的神情上看,又似乎不像是“山贼”,更像是农民。 “白开旺的公子是被“山贼”所绑架?”崇祯顿时觉得这件事情越来越诡异,但却不知道问题出在哪里。山贼为何与白家有这么大的仇恨呢?既然是绑架,却勒索银子,却只是要求释放“蓄奴”。 而此刻,白开旺也开始突然变得疯癫起来,口齿不清不说,人也似乎失忆了。 奇怪的事情一个接一个的发生在白家人身上,这家人就像被人下了蛊一般。不管白开旺是真疯还是假疯,这背后一定有着不可告人的真相。真实情况或许比相信中的还要糟糕几百倍。 崇祯相信此事背后必有主谋,作为一个坚定的无信仰者,崇祯不相信世界上有神神鬼鬼之类的事情。当然也不会相信有人会突然失踪,突然消失,又或者突然变疯或者变傻。 但是所有的事情都没有任何的头绪,也没有一条完整的线索,这才是最要命的。看似有一大堆线索,却没有实质性解决的办法。 思虑再三,崇祯决定暂时鸣金收兵,静观其变。于是所有分散在徽州的边察令们都被召唤回来,在召唤回来的那一刻,又发现问题了。有十多个边察令不知去向,人间蒸发。 除了怀疑边察令中出了奸细,崇祯实在想不出来还有什么其它的可能。 崇祯觉得精疲力尽,从来没有这么累。他甚至不敢相信哪一个信息是真,哪一个信息是假。这个时候他才同情古代的皇帝多疑不是没有道理的,因为当他成为孤家寡人以后,就再也没有退却的余地。此刻,自己引以为傲的“边察”们出了问题,这是让他觉得最为丢脸的事情。 徽州,一座商业繁华的古城,然而在繁华的背后,却有着不为人知的心酸。 在以家族为单位的体系之下,每一个普通百姓的命运是和家族的兴衰紧密联系在一起的。 一个人的命运,算不了什么,一家人的命运也不能算什么,而整个家族的兴衰却是他们个人荣辱与共的全部。 崇祯要面对的并不是某一个贪官,而是关乎到兴衰荣辱的家族力量。 无论这个人的官职有多高,也无论他有多么伟大,或是高尚…为了家族的荣辱,牺牲某一部分人而可以保全家族的荣辱,这或许是以家族的荣辱为至高无上的最佳选择,别无其他。 而这种根深蒂固类似于门阀的思想,又不同于门阀思想的宗族观念,并不是所有人都能理解的,或许…他们也不需要别人理解。 第13章 一股力量的离开 一个人最大的悲哀不是无能无力,而是不知所措,有些人有劲使不上力,有些人陷入手足无措。 毕竟没有处理过棘手的事情,当真正有一件事需要自己亲力亲为的时候。崇祯这个时候才发现,原来自己真的很弱。 此时“事在人为”四个字显得那么可笑,对于一件没有任何头绪的事情,真的让人很抓狂。 “徐震?” 崇祯对这个名字始终念念不忘,这个被边察令姚广孝恨之入骨的徽州知府究竟是一个什么样的人呢?他会不会是白府发生的那些诡异事件的幕后超盘手呢? 牺牲白府一家人,而保全整个徽州的政治生态。 如果是真的,那个有先知先觉的人又会是谁呢? 围城以后的婺源,就像是一个铁桶一般,悶的要死!没有一点气息。发生在白府的事,过了几天,便没有人再去追问了。 离开婺源,崇祯带领四大高手转战徽州城,由于精神的疲惫,崇祯决定放松几天,把手头的工作暂时放下。对于一个现代人来说,深刻的理解过劳死有多么的可怕。 雍正皇帝的积劳成疾,便是过劳死的典型代表,据说临死之前还在批阅奏章。 在布置完工作以后,崇祯便开始了他的徽州三日游。在游玩的同时也可以从不同的角度了解大徽州的底层百姓生活状况。 这个曾经无数次魂牵梦萦的地方,现在终于有缘相见了。 来到徽州,必定要看看那些与其他地方不太相同的建筑风格。于是崇祯在一个老学究那听到了关于徽州的第一个故事: 这个老学究在讲这个故事的时候,叹了他这辈子最长的一口气,仿佛所有的一切…包括时间在内的一切都被凝固住了。他的眼神是那般的深邃,似乎永远也看不到尽头。 老学究几次欲言又止,但是实在许久许久没有人来打扰过他,也没有人来问过他过去的那些故事。现在有人突然提起,老学究突然觉得看到了老朋友一般。 崇祯与这个老学究一见如故,聊了很久,如果可以摒弃彼此的身份,崇祯愿意有这样的一位挚友。徽州独特的建筑,承载着老学究年少的记忆,而当提到自己的先祖的那一刻,老学究又放亮了眼睛… 谁还没有一个辉煌的过去,老学究的先祖也曾是徽州赫赫有名的大人物。 徽州,古称歙州,宋徽宗年间改歙州为徽州。古徽州包含了歙县、黟县、休宁、婺源、绩溪、祁门六县。 早在大明弘治年间,徽州便是繁华之地,那时后徽州的村落和民居布局特别紧密。 徽州的建筑布局多为木质结构,因为特殊地理位置的原因,这里的风很大,只要一户人家发生火灾,火势马上就会连成一片,殃及周围上百户居民。 此事一直成为徽州百姓的梦魇,不时发生的火灾让徽州的百姓叫苦不迭,可又苦于想不出好的办法防止火势的蔓延,只好每天过着提心吊胆的日子。 后来,徽州来了一个知府,他名叫何歆,也就是老学究的先祖。 何歆,字子敬,别号榕溪先生,是广东博罗人,生于明天顺五年,弘治五年举于乡,次年成进士,弘治七年授南京山东道监察御史。 到了弘治十二年,何歆奉命“督江右军政,戎伍一清”,展示出管理地方军政的能力。 弘治十六年夏天,在清军监察御史任上政绩卓著的何歆获得升迁,出任徽州知府。 来到徽州后,何歆也发现了徽州经常发生火灾的事情,和前任知府一样,何歆知道自己马上就要面对前任知府们一直解决不了的难题——火患。 何歆不仅亲自深入民间进行调查研究,并且实地考察,经常住在百姓家里。 他发现火灾发生的时候,火苗最容易从墙头向外蔓延,这给了他启发。 何歆心生一计:若是把每家的墙头用砖加高,不就可以有效地阻止火势的蔓延吗? 何歆的这个大胆的想法立刻得到了很多人的支持。 想要组织火势蔓延,最好的办法就是“治墙”,在墙上面下工夫,这实在是一个好方法。一家着火,不至于连累数家。 当老学究讲出这个故事的时候,崇祯为之震撼,从一个耄耋老人之口讲出的这个故事实在可以被载入史册。 老学究听到崇祯的夸耀以后,精神更足,道:“先祖如何“治墙”,也是下了一番苦工,何歆的方法是当时的五户人家分为一组,而到了第五户人家的时候,他们的墙壁就必须内收一尺六寸,用来建造高出屋面的枪,他把这座墙叫做“封火墙”。” 剩下的其余四户一齐筹资买砖、出工砌墙。 很快,何歆便以政令的形式强制推行封火墙的这项行之有效的防火技术措施。 雷厉风行的作风,短短的时间里,徽州城乡出现了数千道封火墙。 高高的马头墙,能在相邻民居发生火灾的情况下,起着隔断火源的作用,从根本上解决了一直困扰人类的火烧连营的问题,故而马头墙又称之为封火墙。 “青砖小瓦马头墙,回廊挂落花格窗” 从此,徽州成为了独特的徽州。 后来,随着徽州百姓对封火墙防火优越性认识的深入,百姓们已不满足于“一伍一墙”,逐渐发展为每家每户都独立建造起封火墙。 后来聪慧的徽州建筑工匠们在建造房屋时又对封火墙进行了美化装饰,使其造型如高昂的马头。 于是,“粉墙黛瓦”的“马头墙”便成为徽派建筑的重要特征之一。 徽派民居高大封闭的墙体,因为马头墙设计而显得错落有致,静止呆板的墙体,因为马头墙而显出一种动态的美感。 在听完老学究所讲的故事以后,崇祯皇帝不由生起了敬佩,古代劳动人民的付出和智慧结晶,无一不是在了他们的后代们能够牢记他们曾经走错过的路。 每家每户,都似一座围城,他们把自己一家人牢牢的围困在里面。 就如同孤老的老学究,肚子一人守护着这座有着数不清年龄的老房子。在他的内心似乎亦也有一座孤城。 人类很孤独,同时又害怕受到来自外面的伤害,所以他们选择封闭自己,在封闭自己的同时,又对外界充满抵触。这是极其矛盾的心理,他们渴望的,或许就是那最真实的,却又是最遥远的… 听完老学究的故事以后,崇祯觉得无以回报,于是便很俗气的留下了一锭银子,老学究震惊于崇祯的大手笔的同时,又坦然接受了这样的恩赐。于是对徽州蓄奴事件的调查豁然开朗起来。 或许蓄奴事件的背后,并没有那么复杂,或许只是一个家族对于另外一个家族的抵抗。或是一股力量的爆发,和另一股力量的衰弱。 白皓、白开旺、周管家和其他白府人…他们的离去,预示着以白开旺为代表的一股力量被打压下去,他们的退出或许并非出自本意。但他们的牺牲,能够换取的是他们宗族不被完全消灭,他们以悲壮的方式离去,为的就是保存整个宗族的苟延残喘。 一股力量的离去,势必会有一股力量崛起。崇祯需要做的就是等待,这股力量浮出水面。 第14章 老学究 老学究的辉煌似乎三天三夜也不能说完,他越说越激动,越说越年轻,偶然间的一句话,让崇祯又找到了方向。 老学究说曾经自己家里最辉煌时有过一百多个仆人,在当时买卖仆人是非常寻常的事情。哪个有权有势的家里,要是没有几个仆人,在外都不能抬起头来。 说到激动之处,老学究眯起眼睛来,对于买卖仆人这样的事情叙述的如此简单和坦然。对于老学究所讲的买卖仆人之事,崇祯来了兴趣。 “买卖仆人?此时没有引起朝廷的注意吗?” 老学究道:“天高皇帝远,谁会管?谁能管?谁又原因管呢?” “买卖仆人,不仅没有让徽州变得贫穷,反而更加的富裕,这不仅对仆人来说是好事,对他们的东家来说也是好事!” 崇祯疑惑道:“老学究,这我就不明白了,为何买卖仆人反而有利于大家呢?这是何解呢?” 崇祯面带一丝狡黠的笑,搬来一条凳子坐下,手里端了着一个杯子,喝了口水,终于轻松了许多。 此刻,崇祯的眼睛里有了亮光。他他非常乐意听一个老者讲述那老掉牙的故事,而这个故事也非常的重要。 这是崇祯在徽州,一个老学究家里听到的第二个故事,关于徽州仆人的故事。 老学究说,在自己年少的时候,那可是一个公子哥,身边围绕着许多美女丫鬟。光是服侍他的仆人就有十来个。 听到这些时,崇祯不由得想起了一个姓贾的少年,在他年少时候也曾很任性,只可惜后来突然遭遇变故。 崇祯很自然想到,于是便追问道:“后来老学究的家是不是被抄了?” 老学究的表情是那种很不可思议的,他看着眼前的这个少爷,想要看穿,又似乎要刺透。 崇祯者继续道:“我亦只是猜测而已,望老学究不要计较…” 老学究那不可思议的表情慢慢收起,道:“不碍事…不碍事…此事已经过去几十年了,都是些陈年旧事了…” 崇祯听的正有兴致,于是便继续道:“我倒是对老学究所讲的仆人之事非常感兴趣,不知老学究方不方便讲!” 看在银子的份上,老学究眯着眼睛,捋着胡须点了点头开始讲起来了那段过往的辉煌: 那时,我族那是一个气派。承蒙皇上恩宠,徽州府各地的税赋都转运至我家,光是堆银子的仓库都有好几个。 那时我祖父在京为官,深受陛下恩宠,陛下特赐我族奴仆三十六人,后来竟不够用。我祖父便又购买了三十个奴仆,这些奴仆都是从各地流窜而来的流民、有些者是饥民…他们没有户籍亦没有土地,若不是我家收留他们,恐怕早已经全部饿死。 崇祯问道:“是否有当地百姓被卖身为奴的呢?” 老学究吞吞吐吐道:“此事…却…却…却不曾发生过!” 崇祯有些没脾气了,怒道:“混账!你这不识好歹的老头,怎么说话前后矛盾,莫非是故意隐瞒不成?” 老学究一时没反应过来,脸都变黑了,道:“这位少爷,为何突然如此啊?我所言句句属实,实在冤枉啊!” 崇祯道:“你这老头,好不识趣,本少爷自打来徽州就已听说此地蓄奴之风气由来已久,你既是久居于此,为何会不曾听说?莫非是欺负少爷我年少不成?” 老学究突然哑口,在四大高手的伺候之下,交待了自己所知道的一切。 原来徽州这个地方,因为商业较为发呆,所以相对税赋也比其它地方要高很多。故此便出现了许多当地农民以“卖身为奴”的方式逃避税赋,因为奴仆是不需要纳税的。于是越来越多的农民纷纷效仿,以至于使得当地的农业生产大深影响。 农民不生产,这是对农业有着极其大伤害的。而当地的权贵们利用了普通百姓想要逃避税赋的心理,设计蒙骗他们签订“卖身协议”。不仅兼并了他们本该所拥有的土地,又把他们打压为奴。久而久之,于是便形成了蓄奴的风气。 起初只是一些权贵,和有功名有身份的人开始圈养“蓄奴”,后来商人也开始加入道“蓄奴”的行业中来。这些“蓄奴”完全失去人生自由,他们可以被任意的买卖,甚至可以被任意践踏。 他们被标注上价格,任意买卖。主人拥有“蓄奴”的处置权,当然这个所谓的处置权并没有得到朝廷和官府的认可。但在徽州却是一条不成文的规定。 在商业经济发达的徽州,谁也不知道在其背后有着这样触目惊心的故事。哪怕是至高无上的皇权,对于奴仆的使用,也只是在合理的范围之内,并没有对奴仆任意的践踏和买卖。他们有工资亦有俸禄,然后在徽州,他们什么都不能得到。 “这…太不可思议了!” 崇祯不敢相信,在自己治理的疆域内会发生如此骇人听闻的事情。大明的每一位子民,只要是诚服于大明的,都应该得到善待。百姓们也并未触犯任何的大明律令,而可恶的“资本家”却为了利益最大化,不断的压榨他们所有的剩余价值。 但看到眼前的这个耄耋老人,崇祯走不忍心责罚他,因为他看起来也活不了多久了。但是从老学究的眼神中依旧能够看出来对往日家族兴旺之时的眷恋,对于可以任意使用奴仆的那段岁月的无比怀念。 而后,很快老学究眼里有的只有失落,一种得到又被剥夺后的失落。 崇祯心中那把拿起的刀又放了下来,他明白哪怕把这个老学究千刀万剐也不会有任何的意义。或许这种凌驾于他人之上的高贵,不可能那么轻易就被瓦解,但是明对如此严峻的情形,又不得不做出决断。 崇祯离开老学究家时,天已经黑了。夜幕之下的徽州城,下起了绵绵细雨。在那雨中不时有孩童跑过,他们就像一阵风般…当然也有拖着柴火低着头的百姓,他们几乎不会抬头看一下周围,似乎周围的一切都于他们没有丝毫的关系。他们的步伐没有那些孩童那么快,他们走的很慢,最终“沙沙”声随着夜幕逐渐消失在黑暗之中。 斑驳的墙,只有少数还保持着洁白,多数都已经颓废,就像上了年纪一般。 第15章 大爹去哪里 潺潺小溪。 狗儿往里面扔了一个小石子,小石子沉了下去。 “大爹去哪里了呀?”狗儿问道。 朱由检道:“每个人都会走一条自己所选择的路,大爹走了一条自己选择的路。” 狗儿摇头,表示不解,摸了摸小肚皮。 “二爹,俺肚子饿了” “狗儿,这名字不好听,二爹给你换一个名字怎么样?” 狗儿赶紧点了点头,道:“好啊!二爹,快告诉狗儿吧!你给狗儿取了什么名啊?” 朱由检道:“一一” “一一?” 狗儿嘿嘿笑道:“好吧!那狗儿以后就叫一一吧!” “怎么,对这个新名字不满意?” “喜欢” “二爹取的名字,一一最喜欢了。” 朱由检自己不过都是一个十七岁的少年,却被另一个十岁的孩子喊叫做二爹,多少有些不自在。 未来很遥远,未来又很近。 在追寻自己前程的路上,每一个人都很孤独,每个人都很期待。 “你怎么不问问我是做什么的呢?”朱由检问道,他非常不解,这个孩子似乎对他的身份并不关心。 一一道:“一一并不想知道大二爹是做什么的,一一只想知道二爹会不会有一天不要一一了。” 朱由检转换了一个话题,问道:“一一这个名字怎么样?” “挺好!” “那么你的亲身父亲呢?” 一一望着远方辽阔,道:“我是女真人的后代,或许,注定不可能会有什么出息。” 朱由检大惊,惊的不是女真人这三个字,而是马上浮想联翩起来,女真人…草原上的野狼,令大明后防线连连失手。 实际上建州的历史并不比明朝要短。 明朝初期到明朝中期,建州和大明之间的关系,并没有这么紧张,说到建州,又不得不提到一个人,这个人就是曾经被李成粱俘获过的小奴隶,努尔哈赤同学。 而在满语里面,努尔哈赤是“野猪皮”的意思。 野猪皮曾经被大明封为“龙虎将军”,后来清军入关以后,马上就不承认这件事了。 明朝与女真人之间的关系后来变得很微妙,特别是女真臣服于大明的那段岁月,没有人愿意提起。因为他们不愿意让人知道他们祖先和大明是有关系的。 一一道:“二爹,你相信一个女真人的话吗?” 朱由检道:“不论一一说什么,二爹都信呀?女真人怎么了?” 一一道:“我的家在草原,可我从未见过草原…” “我爷爷说,女真人的生活很苦,他们不会种地,怎么会有那么笨的人呢?听说…听说他们打猎很厉害,还有他们会采人参。爷爷说,女真人把自己最宝贵的礼物拿来和汉族人交换,他们也和朝鲜人做交易,可是一一不知道朝鲜在哪里!” 对于女真人,朱由检并没有什么偏见,但是如今大明和女真之间的关系如此紧张的时刻,许多事情都变得很敏感。 一场又一场的战争导致了大量的难民,有些进入辽东地区,有些偷偷进入中原。 建州族的农业生产是农牧生产,他们通过战争把汉人和朝鲜人俘虏过去做他们的奴隶,自己不会种地,于是就让汉人和朝鲜人代替他们种地。建州人自己不会农业生产,他们也不愿意进行农业生产。 辽东,女真…朱由检很想去看一看。 朱由检看着一一,道:“如果有一天,汉人和女真人打仗,你会站在哪一边?” 在战争面前,用任何词汇去形容它,都会变得单薄无力。而对于一个孩子来说,他有的只有家人。 “我…我不知道,我恨自己是一个女真人!” 人不能选择自己的出生,但是能决定自己的命运。而现在就是一一和朱由检面对抉择的时候。 “你愿意进宫吗?”朱由检问道。 一一一脸的茫然,他当然不理解二爹的话,一一从未想过要进宫,连想都不敢想,他甚至不想学习,只要自由自在的就好。 “进宫?” 一一沉默了一会,笑道:“二爹不会把一一送到宫里当太监吧?” 明朝,太监是一个很吃香的行业,并不低贱,牺牲自己,而“光耀”整个家族,魏忠贤就是典型的代表。天启年间,就有不少富贵之家把孩子送到宫里当太监,为了就是能够让家人能够得到更好的庇护,而并不是所有的人都能随便进宫当太监的。 皇宫,紫禁城,不是一般人能够进去的。 “二爹不会是想把一一卖了吧?” 朱由检道:“不,你二爹就住在皇宫。” 小小的一一想不出来,能够住在皇宫里的男人应该是一种什么身份。 “不过,进宫后你不能再叫我二爹,不可以… 一一道:“那一一该叫什么?” 朱由检道:“二爹还没想好,不过二爹对于你这个小家伙的身份倒是很感兴趣…” “小家伙?” 一一有些不解,解释道:“一一不小啊!可以帮二爹干很多过活!” 女真,一个以物换物的民族,从汉人手中取得铁器,为了扩张,到了15世纪后期,他们又俘虏了一些汉人铁匠,自己开始开矿,炼铁。有了铁器,实力也提高了。 赫图阿拉。 一个名不见经传的小地方,努尔哈赤通过战争统一了一个又一个小部落后定居在了这里。 此时的努尔哈赤不过只是一方的豪强,算不了什么,可谁又能想到他有一天会成为后金的大汗。 也正是在努尔哈赤力量越来越强大的时候,大明这架运转了200多年的机器出了许多问题。 1589年,播州土司起兵反抗大明,打了十几年。1592年,宁夏的少数民族又开始了对大明统治的反抗。 在大明周边也不安稳,也就是在这一年,倭国的丰臣秀吉入侵朝鲜,又打七年。 大明在面对内外交困的情况下,哪里还顾得上女真的野猪皮,而得到喘气的努尔哈赤也没有闲着。利用时机发展自己的力量,不断吞并小部落,不断壮大自己。 一一的先辈们也是在这样的环境下,开始了迁徙之路… 战争给百姓只能带来苦难。 “未来,必须紧握在自己手里!”朱由检对自己坚定的说道。 少年是未来的希望,更是一股不可估量的力量,就如同像“一一”一样的孩子,他们是历史进程的经历者,他们是希望… 少年永远是国家的未来,从少年时代走来的朱由检对于这一点有着更深的感触。 虽然还没想好,安置一一,但是朱由检已经下定决心带走这个孩子,不过在走之前,朱由检还有诸多心事未了… 第16章 苏家镇 也许你听过秦朝、汉朝、唐朝、宋朝、明朝、元朝等这些朝代,但是你一定没有听过“糖朝”。 这是一个史书上并没有记载过的朝代,这是一个似乎并不存在的朝代,这是一个有些奇怪的朝代,这是一个有些“奇葩”的朝代。 苏童穿越了,莫名其妙就穿越了。 穿越的朝代也很奇怪,是一个名叫“糖朝”的国度,“糖朝”人说的话类似于普通话,写的字也类似于“汉字”,“糖朝”所有所有的一切都有着中华文化的印记。 这似乎是一个翻版的“唐朝”,但却又不同于“唐朝”。 或许是因为吃了不该吃的东西,或许是做了不该做的事情,或许是看了不该看的东西。 “难道这就是对我的惩罚吗?”苏童很不爽,明明自己并没有做过特别过分的事情,为何会落得一个这样的下场! 穿越也就算了,可“糖朝”究竟是什么地方?能不能别那么随便?更让苏童觉得悲催的事情是,他穿越后的身份并不是什么皇室成员,更不是富商儿子,只是一个普通的小农民,至于名字,也非常的巧,也叫苏童,连发音都一模一样,不仅如此,在这个世界苏童还是一个一人吃饱,全家不饿的家伙。 苏童现在所在的地方名叫苏家镇,这里百分之九十九的村民都姓苏。 幸运的是,这里的村民民风淳朴,友善,过着自给自足,男耕女织的普通生活。 更幸运的是,苏童还有十个光屁股长大的发小,这些发小都是去年,也就是十四岁那年,一起拜过关公,立下过血盟的异姓兄弟。 虽然很不能接受,但是看着眼前这个处处显露怪异的世界,苏童不得不承认自己是真的穿越了。 苏童清楚的记得自己突然抽风,非要来一次说走就走的徒步旅行。旅行之前,还进行了一次大出血的采购,什么:土豆、玉米、花生、指北针、绳索、求生刀具、手表、生火工具、望远镜、拍立得照相机、辣椒…虽然不知道买这些东西能不能派上用场,但现在看来,这些东西是很有用的,因为在“糖朝”这些东西都没有。 除此之外,苏童口袋里还有一部已经快没有电的智能手机,来到这种科学技术完全没有发展起来的时代,手机是没有丝毫作用的,并且太过于先进的东西,只能给自己带来杀身之祸。 虽然苏童对于自己所在的时代很不了解,但是他的那些拜把子兄弟却完全没有看出什么破绽,以为苏童在装傻充愣,并不理会有些“怪异”的苏童。 对于穿越这种事情,苏童并没有表现出来太过紧张,当然也没有太激动。 因为作为一个看过多本穿越小说的现代人,深刻的明白一个道理,在穿越以后,一定要保持冷静。首先要对这个时代有一个充分的了解,先保证自己能安全的活下来,只有先活下来了,才有机会去做其它事情。 与其绞尽脑汁想怎么回到现代文明,倒不如多花点心思,想一想怎么在这个时代活下去,活的滋润,活的潇洒,成为人上人。 于是苏童很快意识到,自己的那个背包的重要,这个背包是绝对不能让第二个人知道的,特别是背包里面那些奇奇怪怪的东西更是如此。 苏家镇。 一个极普通,极平凡,极没有特色的小镇,在糖朝像这样的小镇不计其数。 一个镇的最高长官被称之为里镇,按照糖朝的官员品级来划分,一个镇的最高长官为正九品。 虽然糖朝有镇的说法,但却没有村的说法,镇才是是最小的行政单位,镇以上为府,府以上为州。 奇怪的是,每一个镇有每个镇的法律法规,每一个府也有每一个府的法律法规,每一个州也有每一个州的法律法规。 虽然也有一个名义上的天子,但这个天子似乎并没有什么太大的权利,对于下面的州、府、镇能够下达的命令并不是很多。 苏家镇属于云府十六镇之一,不论是经济、文化、还是科技,苏家镇在云府十六镇之中都是属于最差,最落后的。 这是一个鸟不拉屎的鬼地方,百姓生活很穷,穷到什么程度呢?一天能吃上两顿饭的就已经算是小康人家,小孩子没有长大七岁,一律光屁股不穿衣服。吃一个鸡蛋就算是过年,家里的房子不漏风不漏雨就算是土豪。 苏童家呢?说家徒四壁算是夸张的,因为苏童家四面墙现在只剩下了三面半,因为没有银子找泥瓦匠修理,以至于马上就要坍塌了。家里除了一张草席以外,最值钱的家当就只剩下几块破碗。像这样的人家,是完全不用担心会被贼惦记的。 苏童不敢想象,以前的这个苏童是怎么活下来的,对于自己周遭的环境,苏童是一天也待不下去。 因为尴尬的家庭环境,使得苏童想要藏匿自己的背包都没有地方藏匿。而他的那些结拜兄弟,家里的情况也是一个比一个糟糕,有些家里是属于外面下小雨,屋子里下大雨的恐怖场景。要是雨实在下的太大,这些兄弟们都会跑到苏童家里来避雨。因为苏童的家是这些兄弟们当中环境最为优越的。 苏童很郁闷,好不容易穿越一趟,居然来到了这么一个鬼地方。眼前最为郁闷的事情是如何让自己这个看起来很糟糕的家,变得稍微看起来像点样子,至少不能漏雨这是最低要求。 镇里能干泥瓦匠活的能人并不是很多,但通过打听,苏童听说有一位远近闻名的能人。这个能人名叫苏富贵,曾经为苏家镇一百多户人家修缮过屋子,但要加比较高,工钱是每天十文,还必须管饭。 为了想办法弄到钱,苏童打算卖掉自己随身携带的一把匕首,想要卖掉匕首的原因也很简单,因为在苏童所带的所有物品里面,只有这把匕首看起来最不太容易引起怀疑。 但是,苏童还是没有料到,当他把一把普通的匕首放在一家当铺老板面前时,还是把当铺老板吓了一跳。吓一跳的原因不是因为老板怀疑自己被打劫了,而是匕首手柄上面的装饰物是他从未见过的,老板很喜欢这一把匕首,开价十两银子想要买下来。 “这把匕首虽然并不普通,但是我能给出的价格只有十两!不过,只能卖给我,而不是典当!” 老板的语气虽然很悠闲自在,但眼神中透着的那一丝欣喜若狂还是出卖了他此刻的心情。 “这东西究竟值多少银子,我并不怎么清楚,请再仔细看看,要不是因为家里急需用银子,求求您…我是不会拿出来典当的!” 苏童也刻意的表现出来有那么一丝不情愿,想要让当铺老板再抬高一些价钱。 “十三两银子,已经不少了!” 当铺老板已经有些不耐烦,想要尽快促成这一笔交易,对于新奇玩意,有钱男人总是有想要霸为己有的欲望。 第17章 苏家镇 “十五两!” 苏童加了价钱,同时也料定老板会答应下来。 店老板狡黠一笑,让账房取出十五两白银,迫不及待把苏童送出当铺,对于这笔交易,彼此都心照不宣。 十五两白银,按照苏家镇普通人家三两银子一个月的最低消费,十五两银子足够苏童一个人吃吃喝喝一年。 因为有了银子,修缮房子墙壁的事情就不再是什么问题,四面墙被修缮完毕后,苏童又采购了一些家具用品,都是一些最基本的家具用品,并不奢侈。修缮房屋加添置一些家具必备品,共花销三两银子。 此外,苏童还特意让石匠在自家开凿出了一个暗室,用以存放自己那个比性命还珍贵的背包。 为了不太过招摇,苏童只是按照最低标准来布置自己的那个简陋小家,所谓的最低标准就是满足最低的生活需求即可。 虽然剩下了一些银子,但苏童并没有因此而开始大手大脚,因为作为一个看过几十本创越小说的学霸来言,苏童深刻的明白一个道理,不作死就不会死,不到该表现的时候,必须要低调。 所以,苏童以为自家进行小规模修缮的事情不会成为什么大新闻。苏家镇百姓的生活和往日一样,日出而作,日落而息,并没有什么不同。 来到一个新的环境,必须是战战兢兢的,不能有半点马虎的。 好在这是一个令人觉得舒服的时代,就拿云府来说,虽说穷苦些,但几乎不存在什么严厉的刑法,官府也几乎不逼迫百姓纳税。 苏家镇的经济实在太过于萧条,导致许多原本属于苏家镇的百姓开始外迁,以至于苏家镇愈发萧条。因为经济萧条,造成山贼横行,而官府又没有银子“剿匪”,所以苏家镇的治安越来越差。 但苏童并不想当什么英雄,他也觉得自己成为不了英雄,他不想改变这个时代,只想自由自在的活着,仅此而已。 但许多事情,只是一个人的一厢情愿,你不想惹麻烦,并不代表着麻烦不会找上你。而苏童就遇到麻烦了,一个盗贼潜入了苏童的家里,逼迫苏童交出银子。 刚刚吃完两个肉包子的苏童,还没来得及把牙缝里的一点肉丝抠出来,就被一个蒙面黑衣人给掐住了脖子。黑衣人的目的也很明确,只想要银子,不想要人命。 毕竟也是军人家庭出来的孩子,苏童怎么可能就这样就被唬住,虽然被人掐住了脖子,但是苏童还是从嘴里蹦出了一句话:“大哥!别杀我,我还年轻,还没娶媳妇呢!” “肉包子?” “你小子居然还吃肉包子?” “腐败啊!” 黑衣人有着仇富的变态心理。 “大哥,你是属狗的啊?鼻子要不要这么灵?” 苏童隐约感觉眼前的这个黑衣人是一个有着特殊癖好的怪叔叔,但出于对一个打劫者的尊重,苏童还是很礼貌的问了一句:“叔叔,你刷牙了没有?你有口臭!” 显然苏童的话让黑衣叔叔觉得受到了侮辱,虽然他是一个盗贼,但作为一个盗贼那也是有尊严的。 “废话少说,把值钱的东西都交出来,这方圆十里,只有你家不漏风不漏雨,今天该你倒霉!谁叫你家最富!” 黑衣叔叔的这一番话,说的很有道理,苏童几乎找不到反驳的言论。而对于一个打劫者来说,被劫持者对他的不尊重,也将会深深刺痛他的心。 “好吧,你想要什么!” 毕竟被人掐着脖子,苏童只好收敛一些,等待对方开出价码。 “少耍贫嘴,交出一两银子出来,饶你不死!” 苏童以为自己的耳朵听错了,于是便再问了一遍。 多少? “一两银子!少一个子也不行!” 一两银子其实并不算多,冒着这么大风险,只是为了打劫一两银子,这是非常滑稽可笑的。但苏童很清楚的知道,如果轻易让黑衣人得到这一两银子,说不定不但满足不了他,反而让他的欲望更加强烈。 这有点多,我没有这么多银子! 黑衣人咬牙切齿道:“混账!还和我谈条件,七钱银子,不能再少了!” 七钱银子,一个壮汉要干五天杂工才能赚到这么多,现在动动嘴皮子就能轻松获取,这对于劳动人民来说是极其不公平的事情。 这么不严肃的打劫,苏童平生第一回遇到,不过被打劫总归不是什么好玩的事情,稍微不小心小命就可能玩完。所以苏童还是不敢太浪,害怕被这亡命之徒取了小命。 打劫他的人也还算比较温和,并没有表现出来太过于激动,毕竟只是要钱而已,没有必要把关系搞的太僵。不过苏童理性的认为银子可以给,但需要一个理由,一个合理的理由,否则这笔银子若真给出去了,就相当于破了一个口子,以后就有可能麻烦不断。 我脖子有些酸,能不能先松一松,让我先喘口气?把我弄死了,谁给你拿银子? 苏童在抗议!只是这种抗议并没有什么作用。 说实话苏童很不喜欢被人身体接触,特别是陌生的怪蜀黍,从小接受传统文化熏陶的苏童就被教育要老实规矩,特别是要远离陌生人。 自从来到这个有些莫名其妙的世界以来,苏童便努力的去迎合这个世界,他没有抗争,也没有因此而消沉,苏童想出人头地,成为佼佼者,成为食物链最顶端的王者。但苏童不敢表露出来,特别是在自己现在生活的这个村子里,他只能低调,且处处小心翼翼。 穷人何苦为难穷人? 废话少说!只要你交出银子来,我马上就走!决不作任何停留!连眉毛都不会皱一下,我只要银子!银子!银子! 黑衣人的耐心正在消磨殆尽,似乎随时都有可能做出不理智的事情来。 快交出银子来! 黑衣人再一次提高了嗓门,此刻已经没有了耐心。 大哥!有话好好说,别冲动,你要银子做啥用啊?就算不好告诉我,你好歹也要告诉我你叫什么名字吧! 我行不更名,坐不改姓,李鸿基便是!怎么,你难道还咬我不成? 等等,你真叫李鸿基,李自成?没唬我?你确定?你发誓? 怎么,莫非我李自成的名头太过响亮,吓到你了? 苏童激动的甩开李自成的手,道:“你要早告诉我你叫李自成,刘不用这么麻烦了,不就是银子嘛!我给你十两,算是投资!” 第18章 苏家镇 李自成虽然一脸懵,但还是很开心的,有人免费送银子给他,不要白不要,于是语气也从刚才的凶神恶煞变得温和了许多。 李自成潸然泪下,动情道:“小兄弟,今后我李自成若真有发达的一天,一定不会忘记小兄弟的!” 苏童没有和李自成开玩笑,而是真的给了他十两银子,且丝毫不觉得心疼。 因为苏童知道,李自成这个人物不简单,是他逼迫的大明崇祯皇帝吊死煤山,从而加速了明王朝的毁灭。苏童没想到,李自成也来了“糖朝”,苏童对“糖朝”的兴趣更浓了。 李自成头也不回的走了,但留下了一句话:“只要俺发达了,俺会报恩的!”李自成带走了苏童的十两银子,拍了拍灰尘走了。 李自成走了,离开了苏家镇,去向不明。苏童虽损失了十两银子,却结交了一个大枭雄李自成,这笔投资苏童认为非常值。 苏家镇如往日一样,古老而又落后,贫困而又无趣,寂寥而又空旷,百姓愚昧而又无知。 苏家镇几乎没发生什么过大事,平日里无非就是什么张老头死了,李老头姑娘嫁人之类的鸡毛蒜皮。若非要加上一件事,那就是苏童家的房子进行了修缮这件事。 因为在苏家镇修缮房子是大事,只要有哪家在修缮房子,主人家就必须要请客吃饭,这是规矩。而对于苏家镇的其他村民来说,这是一个千载难逢的好机会,一个改善伙食的难得好机会。 多少人家,一年到头也难得吃一顿号的,不是他们不想吃,而是吃不起,也没有机会吃。对于普通人家来说,勉强活着就算是人生一大幸运之事,而想要活的滋润是想也不敢想的事情。 眼下,既非要过年,又非有什么重大节日,唯一的大事就是苏家请客吃饭这件事。 这也是让苏童很头疼的一件事,请客,怎么请,请多少客人,关于这些苏童是一窍不通。 正当苏童郁闷之时,一个老者突然登门拜访,且不是空手而来,而是带着一份菜单来的。 菜单倒也是简单,只有三个:分别是大馒头、猪肉炖酸菜、鸡蛋。 规矩你都知道了吧?按照菜单上面的菜去准备一百份,这是规矩! 老者毫不含糊又不充道:“当然,像我这种身份尊贵的有头有脸人物是两份!” 二份! 老者动了动他那两根有些老的手指头在苏童面前晃了晃。 按照老者的意思,苏童要准备一百份大馒头、猪头和鸡蛋请苏家镇百姓搓一顿。这自然是一笔不菲的支出,不是一般人家能够承受的。于是苏童也就突然明白为什么自己只不过是因为修缮了房子而已,就被蟊贼李自称光顾了一番。 原来修缮房子花费的银子还只是一部分,他还必须再出一次血,做一个仁慈的施善者。也只有这样,苏童才有机会在苏家镇与民同乐,也只有这样,苏童才有可能成为苏家镇百姓眼中的好邻居。 所以,苏童除了答应,别无选择。毕竟人情世故,在哪个时代也少不了。 刚刚修缮了房子,现在又要请客吃饭,苏童很难开心起来。 卖匕首得到的银子因为修缮房子和苏童的慷慨解囊已经所剩不多,现在还要让他请客吃饭。这就相当于给他心口来上了那么一刀,不是苏童小气,而是因为实力实在不允许。 入乡随俗,苏童并不想破坏了规矩,虽然没有银子,苏童也只能硬着头皮想办法。活人不能让尿憋死,好歹苏童也是一个来自于二十一世纪的穿越者,实在不行,也只有外典当一些私人物品了。 苏童的背包,鼓鼓囊囊,里面好东西并不少,特别是相对于这个时代而言,他背包里的那些东西都算得上是珍品。 相同的匕首苏童有两把,但这一次苏童不打算以十几两银子的廉价价格出售,而是打算留着不售卖。 在整理背包时,苏童又发现了一些一次性塑料杯子,一百个一次性塑料杯子。一次性塑料杯子数量多,又新奇,卖出去并不会觉得十分可惜。只是说在定价方面,让苏童有些为难,因为苏童并不想靠典当私人物品维持生计,若不是不得已,苏童一个也不愿意卖。 像这种一次性杯子,对于二十一世纪的人类来说,是极普通的商品,烂大街的玩意。价格便宜不说,且又污染环境。 当店铺老板看到苏童缓缓走来以后,露出了狡黠的笑,因为他知道大客户又上门了。 同时较量夜开始了。 苏童假装看东西,却始终也没有开口说一句话,店老板也一直憋着一句话也不说,等着苏童先开口。双方都不愿意先打破宁静,都在等着对方开口说话。 苏童逛了几圈以后,表示已经喉咙有些干燥,便道:“借碗水喝喝!” 店老板露出满意笑容,道:“小兄弟,您太客气了,一碗茶而已,不必客气嘛!” “我自己带了杯子,只要茶水就可!” 店老板摸了摸脑袋,有些疑惑,但却又不好表达出来,道:“随你,随你!” 于是店老板叫小二拿出茶壶,想看看苏童是究竟怎么喝水的,只见苏童从包裹的严严实实的包裹里取出一个晶莹剔透的塑料杯子,缓缓提起茶壶,倒上了一杯水。 整个动作和缓而又优雅,差点让古董店老板眼珠子掉下来。 “这,太不可思议了吧?” “这杯子神了!” 古董店老板觉得自己前半生几十年算是白活了,太多好东西他没有见过,太多有趣的事情他没有做过。 端起杯子,苏童抿了一口,悠然道:“茶不错,味道很香醇!” 古董店老板有些忍不住了,道:“这杯子,卖吗?十两银子一个怎么样!” 听要古董店老板的话,苏童把口中含着的一口茶硬生生黑吞咽了下去,没有说话。 “怎么了,小兄弟,莫非小兄弟嫌少?已经不少了呀!” 在经过一番讨价还价后,古董店老板以十一两银子一个的价格买下了十个一次性塑料杯子。古董店老板不仅不觉得贵,反而觉得自己占了大便宜。在苏童准备走之时,古董店老板还再三要求苏童不能反悔,爱你立下字据,至于这些一次性塑料杯子的作用,古董店老板并没有说,但可以肯定的是他觉不会拿来喝茶。 古董店老板很嗨皮,也为自己有一双火眼金睛而感到兴奋,这难得的宝贝让自己得了,怎么能不乐疯。 有了银子,苏童出门右拐,直奔农贸市场,开始采购请客所需的鸡蛋、猪肉和大馒头。而诡异的是菜市场上刚好只有这三样东西,除此之外,并没有别的,就像特意为苏童准备的一样。 一百份鸡蛋、一百份猪肉、一百份大馒头,这是给一百户苏家镇百姓人家准备的。 另外苏童还要再按照清单准备一些双份的礼物,这是给苏家镇有头有脸的大佬和长辈准备的。 虽然很不愿意,但是为了能够在苏家镇站稳脚跟,苏童只能冷气吞声照做。 如果没有苏家镇大佬们的联合推荐,苏童这辈子只能在苏家镇溜圈打转。所以,想玩往上爬,苏童必须努力讨好这些自命清高的大佬们,不能有丝毫怠慢。 分到了苏童孝敬的礼物,大佬们很满意,很开心,纷纷认为苏童是一个很懂事很不错的小伙子。于是决定推荐他当“里甲”,所谓“里甲”并不算是什么官,但可以参与镇里面的大小事物,虽然没有决策权,但有提出建议的资格。 一般而已,一个镇一共有三十个左右的“里甲”。这对苏童来说,已经是意想不到的好事,这意味着苏童有机会进入苏家镇上层圈子。而得到苏童好处的百姓们也表示很支持苏童成为“里甲”,能为他们谋取一些福利。 里甲虽说不是官,但却是尊贵身份的象征。苏童的十个发小朋友,因为苏童身份变得尊贵,脸上也有了光彩。 因为普通百姓,处处被限制,他们不能穿华丽的衣服,没有资格读书识字,没有机会见识更广阔的世界,他们这辈子只能被禁锢在一个小镇里面,孤独终老。 自从穿越到这个奇怪世界以来,苏童一直在努力与这个世界融合,因为早已经有了一部分这个世界的思维,故此苏童这才觉得这个世界没有那么特别突兀。 一个孤独的人,一个脱离了低级趣味的人,一个不喜欢热闹的人,终于要开启一个全新的时代。 望着一尘不染的新家,虽然并不豪华,但却干净而又安逸。 就论房屋建筑面积平方舒来算,足足有三百平,除此之外还有一个不小的还未开辟出来的菜园子,也足有三十亩。 沐浴更衣一番以后,苏童觉得更安逸一些了,若是今后自己地位更高了,买上几个丫鬟或者婢女,或者买上几个小童,每日在自己身旁每日伺候着,这难道不是神仙过的生活吗? 只要舍得花银子,对自己的宅院进行扩建,再多买下一些地,当一个有“良心”的地主还是很不错的。 十五岁的年龄,已经置下了这些个家产,这已经算是一种成功了。 想一想,同龄的十五岁少年,他们除了知道看“豆罗小鹿”还知道干什么?这不得不说实在是一种讽刺啊! 十五岁本该是好好读书的大好光景,苏童只能堕弱到成为一个拥有三十亩土地的小地主,除此之外,苏童几乎没有别的出头机会。 而那个打折买来的假名牌背包呢?里面的种子类型也实在少的可怜,只有一百多种,此刻苏童只恨自己为何不多夹带几包种子来。 但想想,苏童又觉得自己还算是比较幸运的,既没有被抓去充军,也没有穿越成末代的帝王,更没有成为佣人或者狗腿子。 虽然苏家镇很小,也并没有什么名气,但却给了苏童在这里积聚力量的时间。 没有人会在意他,没有人会注意他,亦没有人把他当作潜在对手,苏童完全可以有机会过上悠然自得的生活。 而所谓的“里甲”身份,虽然不能为苏童带来什么,但可以让苏童活得更有尊严一些,至少在短期内不会有恶人来故意找茬。 第19章 成了大明皇帝 后来,白少阳得知,原来在这个大乾国的边上有一个强大的王朝,它的名字叫“大明!” 而,这个王朝的主人是一个可怜的家伙,他是大明王朝的末代皇帝,不过这是后人对崇祯皇帝的评价。 据说可怜的崇祯皇帝,每天要工作十六个时辰,尽管他如此的勤恳,可依旧无法处理完这所有的事情。 崇祯活到十七岁做过不少梦,可这一夜所做的梦却是他从未有过的。一个名叫白少阳的少年进入到了他的世界里,这个人并非真实存在着,却突然出现在他的脑子里。 他来自于未来,自诩为神的存在,可以未卜先知,说裁撤驿站会让天下变得更乱。但白少阳无法说服崇祯皇帝朱由检,崇祯皇帝也不信,裁撤驿站真的会让大明天下大乱。 至于白少阳说的那个叫李自成的人,崇祯表示从来没有听过这个人的名字。如果不是在梦里,崇祯一定会把这个名叫王振明的人拿下,并赐死。 裁撤驿站能够每年给大明王朝省下四五十万两白银,这是很好的事情,为什么会造成天下大乱呢?聪明的少年天子想不明白。 至于刁民闹事的事情,天下之大,不能保证不会发生这样的事情。 “你究竟是谁?”崇祯的问话,令这个自称来自未来的家伙有些懵。 崇祯不明白自己脑子里为何会出现这个名叫王振明的人,但是听说了王振明的故事以后,崇祯却真的惊讶了,王振明是饶州人士,并不来自于明朝,却说着大明的话。 崇祯十七年,自己会在景山的一株歪脖子树上吊死,这实在是天大的笑话。 王振明说,那个因为崇祯的一时脑热裁撤驿站的决定,迫使一个年轻人丢了工作,会反过来报复自己。越说越可笑。 对于穿越者来说,王振明是失败的,没能穿越到明朝,只有部分思维附着于大明崇祯皇帝的脑子里。 “你说,大明的江山最终会落入建虏之手?” “这实在可笑,朕不可能是亡国之君,这绝不可能!” “袁崇焕会杀了毛文龙?” 一个声音很清晰的传来,令崇祯汗毛都竖起来。 “袁督师要杀毛文龙?”崇祯异常诧异道。 “是的,不仅如此…皇太极还会对北京城发动袭击!许多大将会战死!” 并且有这样一种说法:“对于袁崇焕和毛文龙这两个人,有一个奇怪的现象,袁崇焕在当朝不受待见,被当做是朝廷的罪人,可到了乾隆朝以后却成了英雄,这是非常搞笑的事情。” “毛文龙在当朝并无通敌之说,民国以后却成了叛徒,也出现了关于毛文龙通敌的资料。” 崇祯不知道自己脑子里为何会冒出这些声音来。 “你是听谁说的,什么通敌?什么英雄?” “毛文龙通敌可有证据?”崇祯不知是在问自己,还是在问王振明,总之对此事非常关心。从情感上来说,崇祯不喜欢毛文龙有通敌的可能,当然他也没有收到任何有关毛文龙通敌的奏章。 崇祯当然也不会知道,毛文龙通敌的证据来自几百年后民国初年面世的《满文老档》,中有《天聪二年毛文龙等处来文六件》,记载毛文龙和皇太极的通信。其中毛文龙与皇太极第二封信中说,“无论尔取山海关,我取山东,若两面夹击,则大事可定矣。我不分尔所得,我亦不归尔管辖”。 此份书证,白纸黑字,铁证如山,许多史家都以此判定毛文龙有通敌的嫌疑,也有把这当做是铁证的。 然而仅凭书证,没有实证,证据是不充分的。深度分析毛信可以发现,毛文龙和皇太极的所谓约定完全没有实施的可能性。 山海关-宁远-锦州防线,是明代版马奇诺防线,纵深三百多里。 要取山海关必须先拿下锦州,推进一百多里,再拿下宁远,再推进二百多里,才能攻取山海关,明军在这里设置了三保险,而宁远铁骑最擅长的就是打城防战,且有红衣大炮助阵,清军五次进犯中原一次也没有打破过山海关,直到吴三桂献关。 毛文龙约皇太极一起取山海关,无异于让清军往钢铁长城上撞死,就算毛文龙傻,皇太极也没那么傻? 而毛文龙不过是东江总兵,仅凭号称四万,实际只有两万八千杂牌军想“取山东”“牧马登州取南京如反掌”,这觉不可能。 郑氏家族,雄据东南,都没想过取福建,一个皮岛司令有能力取山东?一个完全不可能实施的计划,这是开皇太极的心还是开自己的心? 从作案动机来分析:当时后金处在崛起初期,还没有和明朝平起平坐的对等地位,充其量相当于延安这样的潜在势力,毛文龙,一个大明总兵,官居二品,凭什么要降清?毛文龙就那么高瞻远瞩,崇祯二年就看到了明亡清兴的大趋势?综观明朝降清将官,都是战败被俘才附逆的。 毛文龙给皇太极的信件语气高傲,不像投降口气。当然,语气不能决定事实,但感觉上怪怪的。毛文龙说,“事如依议不谬,再有结局之期,你如何待我?如佟李之隆,我不肯,如西夷之头领隆我,我亦不肯……”。 毛文龙降清的条件如此之高,如佟家或李永芳的待遇不肯,给个蒙古藩王也不肯,难道要皇太极让位与你?天价条件和不可能实施的约定,哪里像投降?更像毛文龙玩弄皇太极,或者互相玩弄。 可惜皇太极给毛文龙的信只有一封,但也能读出许多信息。皇太极说,“前者将军差官执书,言山海官多,和事无敢担承,我是奉命海外,便宜行事,奏本一上,和事易成”。山海关是上级机关,相当于东北剿总,反而没有和谈的权力,而毛文龙的皮岛是个军分区,反而“奏本一上,和事易成”?逻辑上讲不通。 接下来皇太极指责毛文龙“食言”,“虚言”,“诱人”……。就是说毛文龙在骗他。又说,“或攻山海山东等处,攻取我肯令尔知道”,我打哪里是军事秘密,能让你毛文龙知道?另有毛文龙崇祯二年奏本称,“大清皇帝言,屡次与毛文龙讲和,文龙回书语皆饰欺,及送礼讲和,又将我人解京……”。 皇太极说,屡次和毛文龙讲和,全是欺骗,还把我的谈判代表押解北京。毛文龙自己向中央证明自己是玩弄皇太极,不可全信,但至少可以证明毛文龙和后金谈判是向中央汇报过的,并且还把皇太极的谈判代表押解进京。毛文龙有没有通敌?把皇太极派到皮岛的谈判代表科阔押解到北京一过堂不就真相大白了吗?是科阔不招?刑部大堂是什么地方?审批结果却什么事也没有。 后来,袁崇焕借视察军务的名义在双岛(辽宁省大连市金州区西南海中有二岛南北对峙,名双岛。袁崇焕斩毛文龙处。)斩毛文龙,如果毛文龙真有谋反之心,此时不反更待何时?拿袁督师作投名状献给皇太极岂非大功一件? 最后,袁崇焕既然能斩毛文龙,为何不把毛文龙押解北京,由中央审批定罪?明代制度,尚方宝剑是无权斩杀高官以上官员的。毛文龙也有尚方宝剑,不过是上届领导天启颁发的,如今已经过期作废了。 崇祯怀疑自己的脑袋一定是坏掉了,不然怎么会出现这些奇怪的声音。 来自未来的王振明的忠告,崇祯并不相信,也不认为那些事会发生。 “毛文龙不能死…” “朕也不会在景山吊死!” “建虏也休想进京来!” “朕还年轻!” 一切又都消失不见了,刚才梦中的一切。 作为一个来自未来穿越者,王振明还是留下了一点凭证,等待崇祯醒来的那一刻… 第20章 该你倒霉 崇祯依旧很勤勉,只要不是睡觉就在乾清宫的暖阁批阅奏章,这一点和天启很像,不过天启是一有空就鼓捣木匠,同样是每天鼓捣八个时辰。 一份提督郑其心疏论新任总督京营戎政惠安伯侵犯自己职权的奏章引起了崇祯皇帝的注意。所谓在其位谋其职,京营总督无权管辖巡军,巡军是九门提督管辖范围,然而在张庆臻行贿内阁朝臣与办事中书,私改敕书却写着“兼辖捕营”四字。 大概意思是说张庆臻以行贿手段贿赂内阁和办事中书,私自改敕书,有欺君之罪。 这份牵扯到内阁的奏章让崇祯来了兴趣,精神立马就好了许多。如若能涉及到令崇祯讨厌的刘鸿巡那就更完美了! 自从被刘鸿巡说自己是孩子以后,崇祯看刘鸿巡怎么看怎么不顺眼,实在想让刘鸿巡知道自己的厉害。 这日早朝,崇祯精神抖擞,圣驾文华殿。虽然内心很急迫,却依旧表现出从容的样子。 崇祯看了一眼刘鸿巡,心里暗骂:你先是怂恿朕发内帑,后又说朕只是娃娃,你小子等着,一会等死!于是越想越生气。 崇祯并没有着急进入主题,先是一番问候,问大家睡的好不好,吃的怎么样,都是一些关切的话。在问到刘鸿巡的时候,还特意提了提刘鸿巡的裤子,要他别着凉。 接着崇祯突然问起了最近大同遭遇到蒙古察罕部落掳掠的事情。大明朝边塞有三十六个蒙古部落,以前朝廷有银子时都有一些小恩惠,现在国库空虚,也就没银子给了。按道理来说,银子没给最多就不往来了,可是某些白眼狼转身就钻进了后金的被窝,还说比大明的更暖和。 蒙古匪徒靠着大明的救济之后,因为没得到大明王朝新的救济,干起了打家劫舍的勾搭,出兵大同。 或许一代天骄,成吉思汗知道曾经的蒙古帝国堕落成现在这个样子,不知会有何感想。强大的蒙古帝国灰飞烟灭了,蒙古帝国再也不可能出现像成吉思汗那样的伟大天骄了。 蒙古帝国被分解为几千个小部落,少者几人,多者几百上千,却再也没有一个精神领袖出现让它们统一在一起。 蒙古察罕部落掳掠的事情让崇祯非常恼火,小小的游牧匪徒,欺负的不是崇祯皇帝,而是在挑战大明王朝。蒙古察罕部不仅仅只是对大明进行侵扰,对其它比自己势力落小的部落也时常的攻击。 宣大总督王象乾却认为,蒙古三十六部落的离开是因为明朝没有给够它们好处,对于察罕部落应该善抚。 崇祯认为,有些白眼狼是喂不饱的,所谓的善抚并没有什么作用。 因为在不久前,察罕部落闹了饥荒,朝廷给了他们八万一千两白银,谁知察罕部落狼子野心,缓过来以后出兵大同。 大同总兵渠家祯居然不出家门,任其掠夺,察罕部落退兵以后渠家祯便说是王象乾的招抚失策,说大同巡抚张宗衡调度失衡,为的是把责任推的一干二净。 因为崇祯皇帝最早读的是渠家祯的辩论,于是便认为大同总督有责任。说大同巡抚不能御敌,该负责。 不知自己要倒霉的刘鸿巡此时说了一句不该说的话,出班道:“陛下,渠家祯身为总兵,不能抵抗,而大同巡抚张宗衡只是文官,这事不能怪他,应该是渠家祯的责任!” 刘鸿巡的话一出,崇祯怒火中烧,道:“屁话!莫非升官时,只升总兵官,不升文官?你是何等居心?” 刘鸿巡见皇上语气不对,补充道:“陛下,大同之事,渠家祯不闻不问,难道没罪?” 明朝文臣辖制武臣不假,可察罕部落来犯,大同只有千余残兵确实难以抵抗这些察酋。不过武臣在外督兵,文臣居中调度,至少样子该做做,如今讨论谁对谁错,本不应该。 总之,不论刘鸿巡说啥,崇祯都不满意,钱龙锡见这样争执下去很是不利,便急忙出班道:“如今局势,大不如前了!” 崇祯冷哼一声,道:“行,你们真能肛!” 此时不论是刘鸿巡还是钱龙锡都闭嘴了,哪里还敢说什么,此刻只有那些对刘鸿巡有意见的人暗地里却乐开了花。 沉寂了一会,崇祯突然把矛头指向了兵部尚书王在晋,道:“此事为何不报?” 兵部尚书王在晋知道,自己也逃脱不了了,于是便道:“这些土匪很快就撤退了,所以没有报,就没有敢打扰陛下了!” 崇祯一拍桌子,跳了起来,道:“莫非王尚书以为这不过是一件小事,莫非察酋现在都敢藐视我天朝了?你知情不报,是何居心?” 倒霉的王在晋不知说什么,此时首辅李标来了一个神助攻道:“臣以为王在晋屡遭弹劾,不太适宜再任兵部尚书之职!停职待业!” 其实在平时,拿掉一个兵部尚书的帽子已经是顶破天了,可崇祯却没打算就这样打住,道:“不能这样便宜了他,这样吧…让他滚回老家养老去,现在就滚!” 王在晋此时就像达到高潮,而又突然被捅了一刀一般,被定在那里,嘴巴明明是张开的,却发不出一个声音来,眼睛一翻一翻的,就像快咽气的鱼。 崇祯却觉得异常的有快感,特别是看到王在晋的表情,令他非常舒服。 随后终于说到了重点惠安伯张庆臻私改敕书一事,见各位朝臣纷纷摇头,崇祯的表情又变得微妙起来。 给事中李觉斯出班奏道:“依常例,敕书是由兵部草拟,送辅臣裁定,而后令中书抄写,再由辅臣与兵部主管审视进呈,改敕书之事,兵部及辅臣皆当追问。” 崇祯很满意的点了点头,继续问道:“此事经卿等先奏,兵部有手本,庆臻有揭贴,怎么会有不知之理?” 钱龙锡回奏:“兵部请张庆臻总督京营送政,皇上首肯,口询臣等裁定此事,辅臣皆闻。至若私改敕书,臣着实不知。” 崇祯又对王水光与乔允升说道:“联命你二人查证敕书原委,可有什么说法?” 王水光道:“张庆臻贿改敕书,确有实据,但不知主使是何人。” 惠安怕张庆臻见火烧眉毛,急忙出来奏辩:”改敕书是内阁中书舍人所为,臣着实不知。” “敕书本当由朕裁夺,交内阁办理,你因何私送揭贴,寄内阁发放敕书?” “臣以一时盗贼生发,未及上本,又是小事,因为不敢有劳圣上。” 崇祯怒道:“私送敕书,这怎么说是小事?” 这时,王永光从容回奏:“敕书中,“兼辖辅营’四字,乃内阀中书田嘉壁笔体。” 崇祯不依不饶,道:“中书不过奉命行事之人,若无人指使,如何敢擅自改敕!” 张庆臻作出一副清白无事的样子,极力为自己开脱:“私改敕书,臣实不与闻,而且增辖铺,毫无实利可图,微臣何必行重贿去争下无益无利之权!” “住口!” 崇祯龙颜大怒,“若无利益谁会冒欺着之罪为你私改敕书!” 待崇祯怒气稍息,王水光又奏:“兵部揭贴,有刘鸿训“由西书房办理”字样,揭贴在此,请皇上过目。” 揭贴呈上,崇祯看时,果是刘鸿训批西书房语。他心下不由得有一点得意。 吏部左侍郎张凤翔奏道:“张庆臻窃取弄权,有罪,而田嘉璧应该也没胆量干这事,恐怕是内阁的人指使的。” 这话说的让崇祯非常舒服,而此时的刘鸿巡已经一脸懵逼。 崇祯继续道:“田嘉璧可有招供是谁幕后指使?” 刑部尚书念有难色,道:“起初并不招供,用刑以后招认是刘鸿巡主使,不过,臣以为此事或许另有隐情也不是没有可能!” 这时,刘鸿巡站了出来道:“臣为官一直正直,不可能干这样的事,请陛下明鉴!” 崇祯怒道:“兵部揭贴怎么说?” 刘鸿巡道:“揭贴确为臣所为,不过那只是办理程序的一个环节,不论纳赂与否,都该走程序!” “或许是别有用心之人,故意在臣审查以后再有加送也有可能,总之臣无罪!” “莫非你是清白的?”崇祯问道。 刘鸿巡回道:“正是!” 接着李标、钱龙锡纷纷为刘鸿巡说情,包括礼部尚书和左都御史都出来为刘鸿巡说情,可崇祯哪里肯放过,马上宣布:“刘鸿巡、张庆臻革职查办!” 在革职这段时间里,刘鸿巡发挥出了比包青天还要高的查案能力,马上就找到了自己被冤枉的证据,可是崇祯皇帝吃了秤砣铁了心,就是不认可。 一个在心里给你判了死刑的皇帝,好不容易把你打压下去,又怎么能让你翻身呢?再加上一些对刘鸿巡有意见的人的助攻,刘鸿巡再也无法翻身。 而对于那些敢一本正经的胡说八道的官员,崇祯给足了他们面子,纷纷获得提拔,因为他们给足了崇祯的面子,崇祯也不想亏待他们。 第21章 辞去官职 一切不合理的制度都应该被改革,一切吃干饭的家伙都将面临着被下岗的风险。 没有谁能够随便的糊弄过关,也没有谁能够在所谓的制度下能永远端着一个铁饭碗。 朱由检深刻的意识到,他不求改变,就有人把他革命,就有人把大明政权给革命掉。 魏忠贤很识趣,面对着已经登基的新皇帝,也不再敢使出什么拙劣的伎俩出来…对于新皇帝,也表现的很臣服,虽然魏忠贤曾经和崔呈秀站在过同一个阵营,但是此刻,两个人已经不再有天启朝时的那一种默契。 崔呈秀呢?兵部尚书,左都御史。能够爬到这个位置,不论是职位还是身份都已不寻常。 此时的魏忠贤呢?身份为司礼监秉笔太监。 虽说司礼监有提督、掌印、秉笔、随堂等太监,但是提督太监才有资格执掌督理皇城内一切礼仪、刑名及管理当差、听事各役。 另外魏忠贤还兼任东厂太监一职。 东厂,又叫东缉事厂,明朝的特权监察机构、特务机关和秘密警察机关。 到了明中后期,锦衣卫与东西厂并列,活动加强,常合称为“厂卫”。 终于有一天,东厂的权力已在锦衣卫之上,并且只对皇帝负责,不经司法机关批准,可随意监督缉拿臣民,也正是从这时开始,宦官干政的洪流便被打开了。 在天启年间,魏忠贤这个名字是让人鬼都胆寒的一种存在。 以皇帝之名义去行事,替君效劳,魏忠贤没少做不是人的事。不过在所有的事情里面,魏忠贤做的最有魄力的事情就是收税收银子,也正是因为这一点,魏忠贤与整个文官集团都有了不可化解的利益冲突。 早朝后,朱由检退入乾清宫东暖阁小憩,通政司已经把奏章送来。 朱由检人还没坐稳,就听到当班太监报道:“魏忠贤,王体乾求见。” 这两个管着司礼监的太监突然来找自己,朱由检也是有些纳闷,于是便想看看这两个家伙究竟想干什么。虽然心中有些不快,但是却只能暂时憋着不发。 天启帝驾崩前,曾夸奖魏忠贤忠诚可靠,可堪大任,可崇祯皇帝却一点也没这样觉得。 朱由检翻了几页手中的《回到明朝当暴君》,又端起那个吊炸天的成化斗彩鸡缸杯,喝了一小口,批准了让这两个家伙进来。 魏忠贤是有名的“大收藏家”,家里的宝物不计其数,可像成化斗彩鸡缸杯这样的传世珍品却也不多见。看到以后,眼睛便放了亮。 而实际上,这个所谓的成化斗彩鸡缸杯不过是朱由检从仓库里面随便拿出来的。 魏忠贤和王体乾一前一后走了进来,行了大礼以后,毕恭毕敬在旁边站着。 时过境迁,今非昔比,以往在天启帝身边的太监都是魏忠贤的爪牙,如今一朝天子一朝臣,崇祯皇帝身边都已经换成了自己的亲信。 不过,把太监换成自己人,倒也算是情理之中的事情。 气氛还是有些尴尬的,魏忠贤有些不知该如何开口说些什么,不过魏忠贤已经在处处都表现出来恭敬。 魏忠贤憨厚的脸上,没人能够看出来他会是一个冷血冰凉的人,不过在面对新皇帝的时候,魏忠贤却有着长辈一般的慈祥。如果不是因为知道此人有多么的阴险,朱由检也差点被魏忠贤人畜无害的外表所欺骗。 有些人,总是喜欢声东击西,明明有事,就是憋着不说,魏忠贤就是这样的人。 魏忠贤带着妖娆女子而来,说是给崇祯皇帝助兴而来,这些女子个个浓妆淡抹,妖娆婀娜,虽然说不上是世间绝色女子,倒也能堪称佳丽。 女子们不由分说,便开始武动起来,而朱由检却并没有任何的兴趣。朱由检没有,而一些年少无知的小太监却看的眼睛都要掉下来了,要不是被阉割了,下体都要炸裂了,特别是那徐应元,居然口水都流了下来。 魏忠贤始终都在观察崇祯的表情,但是却并没有看到自己所希望的那一种心花怒放,有的只是冷漠。魏忠贤对于自己的表现感到失望,因为没有达到自己的期望。 朱由检在又翻看了几页书后,颇为玩味道:“莫非魏卿今日来就是为了这个?” 魏忠贤有一种被看透的失落,但是又怎么敢表现出来,道:“老奴不知陛下不喜欢热闹,贸然之举动,该死,该死!” 朱由检道:“魏卿的一片忠心,却如皇兄天启帝所言,不必自责,这些女子就遣散回去吧!勿要耽误了女子的前程…” 说完这话,魏忠贤已经如同木鸡一样,不知再说些什么。 见像死人一般的魏忠贤,朱由检问道:“莫非还有事?” 魏忠贤先是感慨了一番,然后又说了下受先帝之托的话,才把话题引向了正题,道:“内阁草拟的奏章,历来都经司礼监批朱,近些天来的奏本不经司礼监直接送到皇上这里,不知是不是执事太监的疏忽,还是皇上的旨意?” 如此露骨的问话,魏忠贤究竟是何意,傻子也能够明白。朱由检自然也明白魏忠贤究竟想干什么。 此时,魏忠贤也暗中偷看崇祯的表情和反应,但是朱由检却始终没有任何的表情,脸上也没有任何的变化。既不喜也不怒,一本正经,不动声色。 这就尴尬了,于是魏忠贤只得继续问道:“老奴侍奉先帝多年,如今年迈昏聩,皇上若是认为老奴已难担负司礼监秉笔的重担任,便请皇上准许老奴辞去司礼监秉笔的职务。” 魏忠贤用以退为进的方式逼迫崇祯,崇祯脸上反而露出了笑容,灿烂的如花儿一般。 “看来,朕的无心之举,却不知已经违背了历来已经定下的规矩,不过…朕确实没有其它的意思,魏卿真的不必挂在心上。” 魏忠贤心里的小石头落了地,也释怀了一些,道:“皇上勤政好学,这是大明天下百姓之福,只是这内朝外朝文牒往来繁杂,老奴只是…只是…只是害怕…” 魏忠贤故意拖长声调,想要引起崇祯的注意。 朱由检道:“说,继续说,只是什么?” “只是…只是害怕有奸佞小人从中作怪,贻误政事,疏远君臣,这才不避疑难,率性直言,皇上切勿见怪!” 如此过分的言论,朱由检肺部都要气炸,一个不知死活的太监居然如此逼问,这是赤裸裸的挑衅啊! 朱由检没好脸色,道:“看来,朕的这个皇帝还得让魏卿来当啊!不是魏爱卿不中用,是朕不中用啊!” 魏忠贤如同教训一个孩童一般的质问崇祯,让崇祯觉得备受侮辱,作为一国之君,莫非要向一个太监陈说解释做事的理由,这太不像话了! 朱由检冷哼一声,讽刺道:“以后朕再拿奏本,一定先跟魏卿打个招呼,看来这满朝文武捆绑在一起还不如一个魏忠贤啊!” 第22章 铁面苏三 铁面苏三家里的情况确实很糟糕,家徒四壁,很真实,他并没有说谎。家里还有一个十二岁的儿子,因为缺乏营养,看起来就像七八岁的孩子一般。 家里的那个高龄老母,行动也非常缓慢,听到家里有了来客,摸着手从里面缓缓蹒跚出来。口里念念有词,因为声音太小,朱由检并没有听清楚他在说什么。 用善意的谎言说明来意以后,老人家很感恩的点了点头,吩咐自己的孙子让来客坐下,并倒了茶水。 能够感染一个孩子的,或许只有另外一个孩子了,两个孩子虽然第一次见面,却非常投缘,弟弟哥哥的相互称呼着…这温馨的一幕,老人家已经很久没有感受过。 两个孩子玩的很开心,无忧无虑,朱由检羡慕又感慨,想想自己的学生生涯,就那样莫名其妙结束了。 一个帝国的灵魂,出现在一个小农民家里,这是从未有过的事情。 “老妪年纪大了,不中用了,今日有贵客登门,莫非是我儿出什么事了?” 老人家似乎还是不太放心自己儿子,京城发生大案,铁面苏三也不敢冒然回家,毕竟此事非同小可,或许株连族人也不一定。 “听说,京师发生大案…不知此事是否属实?” 朱由检心里一惊,没想到此事已经传遍,难免有一些震惊。 “你快告诉老妪,我儿他究竟有没有事?”言词之中已经有些激动。 “老人家,苏三大哥他没有事,只是说什么还有事没有处理完,于是便托付我前来告知…” 虽然朱由检知道谎言终将被揭穿,但此刻也只能隐瞒实情。若是老人家知道京师大案牵连到其子,也必然会情绪失控。 原本开心的少年,脸色突变,世间的美丽和快乐总是不永恒。 “俺爹…俺爹他怎么了?” 一一见气氛有些不对,编造谎言道:“听大爹说,说…说要去赚银子…” 老人家道:“只要不投靠建奴,男儿志在四方,老妪又怎么会不舍!” 一提到建奴,老妪的脸色变得更加难看,似乎有颇多不满。 “当然…这不可能,大哥他不会做出卖国求荣之事的!” 老人家道:“听说在东江有个毛文龙,是一个英雄好汉,是个人物,我儿一直仰慕英雄,特别是那毛帅,或许是去投靠那毛文龙去了,也未必!” “有文化,真可怕!”朱由检不免有些感慨,一个老人家懂那么多干什么。 一提到毛文龙,朱由检马上热血沸腾起来,因为这个人物太过传奇,朱由检倒是很想去拜访拜访这个了不起的家伙。 两个孩子听的一愣一愣的,恨不得也成为老奶奶口中的那个英雄人物。 “若是真的去了那皮岛,倒也好了!”朱由检感叹道。 在老人家小住了一晚,朱由检又留下了一些银子,道:“此后大哥之母就是俺的母亲,大哥的儿子就是俺的儿子,这些银子请母亲大人收下!” 老人家哪里见过这么多银子,眼睛都亮了,连连道:“好好好,这白多个儿子,真是好啊!” 虽然这一天莫名其妙多了这么些个亲人,但是朱由检却很开心,有一种从未有过的满足。 一一搂着新哥哥,道:“俺有一个哥哥了!” 老人家也很开心,道:“好,好,好…今天奶奶真高兴啊!” 这欢快的气氛,很快被打断,一个官兵模样的人,带着一队人破门而入,面带凶像。 “外地人?” “从哪里来的?” 这领头的官兵质问着朱由检,一边用手捏着一一的脸,道:“还有这孩子是谁?怎么以前没有见过呢?没听说你们家有什么亲戚啊?” “小孩你叫什么名字!快点告诉叔叔!” 一一看了看一脸凶像的官兵,并没有什么好脸色,原本的开心瞬间荡然无存。 “这孩子名叫一一,俺是苏三的结拜兄弟!” “结拜兄弟,苏三那小子也有兄弟?他可不是什么善茬,看见他告诉老爷我,否则别怪老爷我不客气!” 满脸凶恶之人,始终也并未说出什么好听的话来,气氛也变得压抑。 “别和他们废话,让他们交出银子来!我看这个外乡人倒也像一个有钱人的模样!” 朱由检道:“看来,今天我不被你们敲诈是很难有完整之身躯了”。 “你小子识相点,便无事,否则全都带走!” “不加一句死啦死啦的?”朱由检道。 “休要狂言,和官府作对,能有你什么好?” “年轻人,不要冲动,凡事都要知道厉害关系,否则有你好受的!” 此时,皇帝该有的气魄瞬间被激发出来,朱由检撸起袖子道:“猖狂!实在太猖狂了!” “尔等实在太过分了,莫非不知道当今圣上是一个爱民如子之君吗?如此狂妄,难道不害怕被圣上知道?欺压百姓,鱼肉乡民,难道就不怕遭受到报应吗?” 连连的质问,显得有些苍白无力,连连的质问,也并未让这些道貌岸然的官兵们有哪怕一丝一毫的忌惮。 “这少爷脑袋怕是坏了吧?怎么说出这些如此可笑之话?” “谁不知道小皇帝只是一个傀儡,九千岁说的话谁敢不听?” 一听又是在歌颂九千岁的,朱由检心里不免有些不快,心想这个魏忠贤真是有能耐,上上下下皆是以他为马首是瞻。 于是心里暗暗下定决心,非要把魏忠贤杀之而后快,如此不把皇帝放在眼里,也难怪天启皇帝一心沉迷于木匠。或许也只是死心以后的一种逃避。因为能够当上皇帝的人,哪一个又能是普通之人呢? “哈哈哈!”朱由检虽然心里已对这几日厌恶到了极致,但还是克制住内心的不快,道:“方才,小人只图一时嘴快,得罪几位军爷了,这里有纹银五十两,聊表敬意!” “俺是真的想与诸位大哥做朋友!” 有银子自然就好说话了,几位官兵也不再计较刚才发生的事情,道:“行,你小子倒也识相,既然知错,爷也就不计较了!” “不过,你这个外乡人还是尽早离开为妙,否则…惹出事情来,爷几个可帮不了你!” 漏风漏雨,外面呼呼刮着风,令朱由检心烦意乱,这就是他的大明,这就是他的子民,亲眼所见,还能比什么更真实呢? 官兵们在玩命捞钱,而百姓却生活在水深火热之中,虽然不至于说是人间地狱,但此情此景,却让人无法接受。 老人家表现的出其平静,毫无波澜,似乎已经见惯了这样的场景。站在门外,吹着彻骨的风,朱由检似乎又看到了胖瘦仙人朝他走来… 第23章 你真是大善人 两个小孩子已经入睡,老人却难以入眠,安静坐在那里一言不发。似乎也习惯了这样,年复一年,日复一日的等待。 孤独之时,唯有杜康才能解忧。 胖瘦仙人慢慢走来,朱由检见后有一种如见故人的激动。 “你们总算来了,有些时日不见,倒是有颇多思念!” 朱由检调侃道:“莫非是给我送金手指来的?” 言语虽带着调侃,眼角却已经湿润,百姓的苦让朱由检难以释怀。 胖瘦仙人相视一笑,道:“一国之君,如此多愁善感并非好事啊!” “别忘了我们彼此的那个约定,崇祯十七年,煤山之会!” 煤山,一个皇帝在那孤独吊死,世间再无朱由检,也没有了一心为民的大明皇帝。 因为经历过太多百姓疾苦,方知任务之艰巨,师兄给他吧!生命是一场蜕变,其中的苦只有自己知道。 说罢,胖仙人从袖口中掏出一个盒子,道:“这叫时空宝盒,有神奇的功能!” 朱由检道:“仙人可不能骗人!” 胖仙人道:“这是自然,仙人从来不骗人!” “任何的好东西,都应该用到正当的地方,否则会有反作用。” 朱由检并未听仙人的话,而是问道:“有没有那个带个仓库混大明那个系统厉害?” “不可比,不可比…” 似是而非的回答让朱由检摸不着头脑,再要问时,已经不见了仙人,只留下了那个其貌不扬的盒子。一个连使用说明都没有的盒子,让朱由检有些抓狂,不过这小盒子倒是也不占地方,只有五六寸大小,也算不上是累赘。 抓起盒子,朱由检就许下了第一个心愿,在他的脑海里出现了那个小盒子,只不过这个小盒子此时已经被无限放大,简直就和一座城市一般。 “靠!这不就大仓库吗?” 正疑惑之时,朱由检抬头却发现,这远比仓库来的震撼,哪里只是简单的仓库,简直就是应有尽有。 其布局就是一座小城镇般大小,且被分割成数百个区域,每一个区域都贴上了不同的标签。这要是转换成银子,恐怕也将会是一笔天文数学。 看来,自己还是太天真,低估了仙人的实力。 走在这盒子里,朱由检有些迷失了自己,因为这地方实在太大了,根本走不到头。虽然很难理解,但是眼前的景物确实让朱由检感觉吃惊。 正当朱由检还未完全反应过来的时候,发现自己又回到了现实世界之中,短短的时间没能朱由检好好感受里面的精彩,美好便被残忍打断。原来,这小盒子还限时。 拿起盒子,朱由检通过冥想再一次进入了盒子,这一次没考虑太多,立马进入仓库,看到什么就拿什么,神奇的事情是只要手接触到的东西都神奇消失,这些东西都被带回了真实的世界之中。这一次朱由检拿出来了一些刀具还有食物。 这一次,能够呆的时间更久了一点。回来以后,看着堆成小山的物品,朱由检有些苦笑不得,这些东西堆成一堆,特别惹眼,却笑的不成样子。 第二天,村子里每个村民都领到了礼物,每一个人脸上都露出了极度舒服的表情,朱由检也尝到了甜头。 村子里来了大善人的消息,开始传遍了整个小村子,小村子一百年来也未曾这么热闹过。以前只看过别人追梦,别人追星,现在自己被团团围着,朱由检有一种比当皇帝还舒服的快意。 虽然都是些小玩意,但是对于十五世纪的明朝百姓来说,这些东西简直就是宝物,火柴、刀具、日常用品、特别是那些牙刷牙膏他们连想都为曾想过,会有这么神奇的玩意。 一个老汉不由分说就把一个少年的脑袋按在地上,露出了他那比黄金还靓丽的牙齿。 “小少爷,你是大善人啊!就收了我这小孙子吧,供你差使,呆在这村子里也总没有一个出息!” 有此效仿者,便有人跟着道:“你看俺家孩子怎么样,人不傻,机灵着呢!” 这个时候也难免会有人吃醋,吃醋的人就是一一,他一见不对劲,便道:“你们都起来,这不行,这是俺二爹,不是你们的二爹!” 村民们被逗乐,哈哈大笑,朱由检也是一脸嫌弃的样子看着一一道:“呦!怎么还吃醋了呢?” 这个时候昨天晚上刚认的哥哥便很关切的拉着一一的手,道:“一一,你别难过了,叔叔也是为了百姓们好啊!” 在百姓眼里,朱由检早就成为了他们心目中神一般的人物。 大人们想要巴结朱由检,小孩子们却对那一堆堆的和小山一般高的玩意感兴趣。有些孩子打小就主意正,鬼点子也多,特别是看到心动的东西,也想使用一点鬼点子。这一点,每一个时代都是那么的相似。 一一有恃无恐,撒娇卖萌,无所不用其极,朱由检看着如此任性的一一也拿他一点办法没有。特别是张口闭口的那句爹,喊的朱由检心都酥化了,哪里还知道他在说什么。到了后来,也干脆连二爹也不喊了,直接喊起了爹爹。 铁面苏三的儿子却是另外的一种性格,总是一副很淡定的神情,没有人能够猜透他究竟在想什么。 村民们越聚越多,整个小村子洋溢在节日的气氛之中一般,多人聚众,这可不是小事,族长带着族里的一些大佬们纷纷赶来,他们严阵以待,对于这场“闹剧”有了颇多不满。 村里最有权威,最年长的老者似乎觉得脸上无光,没有人知会他,令他很不舒服。但族长也算是中过举人的人,虽有不满,也并未马上表露出来。 “聚众之事确有所不妥,如此兴师动众,恐怕会造成不妥之影响,不过我看少年郎眉清目秀,颇有贵人之相貌,所做之事也是利民之事,若老夫太过苛刻,老夫反倒失了体统!” 族长道:“如今天下不安,民心不稳,我族人的生活不好过呀!” 突然族长眼睛一亮,指着眼前的这些物品道:“不过,有了这些东西,我族我村,倒是能够暂时挺过难关…” 朱由检道:“若是族长不嫌弃,可自己取用一些物品!” 族长暗暗窃喜,道:“那,老夫就恭敬不如从命了!” 在选了几件东西后,道:“少年郎,你真是大善人呐!” 第24章 仁政 族长很满意,也表现的很开心,因为这些东西都是他不曾见过的。哪里见过,连听都没有听过,做梦也梦不出来。 朱由检打算回京,并且已经下定决心,虽然有许多少年想跟着朱由检去找寻更好的前程,但是朱由检却并没有答应。 醋意满满的一一也非常害怕,害怕自己在二爹那里失去宠爱,一个缺少关爱的孩子,你永远也想象不出来他会做出什么样的任性举动出来。 在回京之前,虽然有颇多不舍和牵挂,但是到了离别之时,总要果决。 一一死活要跟着朱由检,打死都要跟着那种,而铁面苏三的儿子却不争不抢,站在那里默默目送。等到朱由检走远了,才湿润了眼角。 徐应元站在宫外焦急等候,这个自认为自己是新皇帝身边的老太监狡猾程度并不比魏忠贤要逊色。此人与黄立极的关系也非常微妙,对于朝政之事,也喜欢指手画脚,并不太老实。 而朱由检却心事重重,铁面苏三的事情,还有女真人以及皮岛的事情,都让朱由检有些抓狂。 还有袁崇焕,这个不省事的家伙又该怎么安置也让朱由检很忧愁,最后朱由检又把目光落在了一个小家伙身上,把一个小孩带进宫里,指不定被太监们给折磨成什么样子,这一点也让朱由检很烦恼。 事情多了,乱成麻,朱由检毫无头绪,不知道该怎么处置的还有魏忠贤和崔呈秀这几个家伙,还有…还有老妖婆客氏也不是什么善茬。 一切都将会是新的开始,但并不代表着要把所有的旧东西全部推倒。 “过犹不及” 刚刚登基便匆匆跑出去了宫,这个新皇帝让大臣们和太监们都很难猜透,究竟在想什么,又究竟会做什么。 当朱由检端坐龙椅之上以后,方知这个位置并没有那么好。铺天盖地的奏章从司礼监被转送过来,有些是要求拨款的,有些者是相互弹劾的,还有些是请求回复袁崇焕官职,并重新启用袁崇焕的。 而魏忠贤依旧皮笑肉不笑,虽然心里慌的一比,但依旧表现出不慌不忙的样子。 在面对内阁弹劾自己的奏章之时,魏忠贤表现的很淡定,只是不停道:“请陛下明察!” 一一被朱由检安置在了自己书房里,并下令,没有口谕,任何人不得见他,而一一也不被允许与任何太监有往来,一一被隔离开来了。 “朕…想见见内阁首辅,和诸部大臣,想和他们聊聊天!” 王承恩领旨后,便去通知内阁首辅和诸部尚书。 “小皇帝要见我?” 正在和第八房夫人在床上沟通感情的首辅黄立极表现的很吃惊,不知道小皇帝找他究竟有什么事。 黄立极的小妖精道:“老爷,你堂堂一个当朝首辅莫非还怕一个娃娃不成?胆子怎么越来越小了呀?” 黄立极心里忐忑不安,却也不敢怠慢,虽然非常紧张害怕,却只能强压内心的不安。 “勤雨殿” 大臣诸公们排着队,等待着陛下的问讯,这样的场面已经有十多年没有出现过了,天启朝时,天启帝少有理会朝政,许多军国大事都被魏忠贤包办了。 此时的一一还像木头一样立在御书房,他不明白自己的二爹怎么就成了皇帝了,如果还好有想法,接下来的想法就非常混账了。 “不知京师的命案,黄阁老有没有听说过?” 朱由检没有给黄立极思考的机会便直捣黄龙,问了一件让黄立极颇为尴尬的问题。 黄立极张着嘴巴,想要说什么,却觉得像是失忆一般,不知该说些什么。 “如此大案,莫非黄阁老全然不知?这恐怕不是黄阁老的作风吧?” 朱由检笑了笑道:“朕刚刚继位,诸多事情还需要你们这些老臣啊!朕还有重担交付于你们啊!” 黄立极竟然鼻头一酸,软在地上磕头道:“老臣定将视死效忠皇上,效忠大明!” 能够用如此的方式清醒脱俗的把话题给转移了,足以看出黄立极老谋深算。 朱由检也假装忘记了自己的问话,嘉奖了一番黄立极的忠心以后,便让他走了。 接着,朱由检连续见了好几个大臣,这些人大多都是喊口号,表忠心的,令朱由检不免有些疲劳,大话,套话,空话,让朱由检觉得有些恶心。 但朱由检却纷纷给了他们嘉奖,对于朱由检来说,这个套路就叫做迷惑对手,再给他来个回马枪,麻痹对手,让他们没有准备。 “看来,真心的大臣并不多!” 此时,大明的国库早已经空虚。实际上这种空虚从万历年开始便一直存在,国之根本在于银子,一个没有银子的朝廷,是很难应对许多危机的。 天启七年,国库里的存银不足二百万,这是什么概念?这些银子都还不够补发各地的欠饷,这也就是为什么崇祯元年会连续的发生兵变,发生兵变的原因还是因为银子不到位。 国库无银,说什么都是空谈,而这些诸公大佬家有没有银子呢?朱由检想到了魏忠贤,这是一把锋利的刀,借刀杀人,没有什么不妥。 光是辽东地区的所谓剿奴辽饷就是一笔不小的开支,而像黄立极这样的当朝首辅却还在为了如何应付党争而用尽手段。 这些人不该死吗?当然该死,只是这些人都是一些老油条,文人的嘴脸,阉党的险恶。 而对于百姓而言,他们最需要的是什么,不过也只是能够活下去的一个环境。 新皇登极,朱由检想给百姓一点福利,要让他们看到盼头和希望。 历朝以来,大明王朝税赋说不上是最低的,但也决不是最高的。而百姓之所以生活在水深火热一个中,归根结底还是王朝内部出现了一些问题。 腐朽的大明机器,千百年也难遇的诡异天气,小冰河期的寒冷…还有作乱的“民匪”。 民为过之本,民者以食为天。 税,赋。 自古以来有喊出用不加税口号的帝王,却从未有过永不加赋的口号。 税收之为国库,赋却是帝王的银袋子。 于是,崇祯皇帝朱由检颁布用不加赋之口号。百姓无不感激涕零,文武大臣也被深深震撼!如此魄力,自古以来,三皇五帝,秦皇汉武,也未有哪一个帝王如此喊过! 而此刻,一一却显得有些惆怅,因为他再也不能自由自在的想去哪里便去哪里,皇宫,帝国权利的心脏,却也是禁锢人性的牢笼。 第25章 朕想知道你们有多少钱? 不论你们讨厌朕,还是喜欢朕,都没关系,重要的是能够拿出点实际行动。 虽然地主家有没有余粮朱由检不知道,但是在京城里当官的这些人中,有不少都有自己的小金库。 这是一定的。 虽然黄立极在天启驾崩以后,马上表示立崇祯为皇帝,奉笺三次劝进,且“崇祯”年号即黄立极所拟,但这并没有让朱由检觉得有所好感。 内阁中之中,黄立极、施凤来、张瑞图、李国普,除李国普为人正直以外,其他三人大抵是阿附讨好魏忠贤之流,黄立极、施凤来、张瑞图三人每每票旨提及魏忠贤时,也只写“朕与厂臣”,不敢提及魏忠贤的名讳。 虽然朱由检知道整个文官体系已经糜烂,但是不可能把整个文官集团进行大换血,因为许多事情还要依靠这些人。 黄立极,一个生活在大明末期一个险恶大环境之下的可怜首辅,虽有自己的想法,却又不甘心被阉党利用,有自己的想法,却又力不从心。 有人说他是阉党的打手,然而时值阉党魏忠贤、魏广微、顾秉谦等专权,他们排斥异己、肆意将台谏诸臣下诏狱,魏忠贤欲杀方御史震孺等,黄立极也做出过挺身而出,据理力谏之举动,并借殿工肆赦以免。 天启五年至天启七年间,明熹宗对太极殿、中和殿和保和殿进行了大规模重修,把治国平天下事抛到脑后,于是魏忠贤独揽大权,大明王朝内忧外患,摇摇欲坠。黄立极以死相争,魏阉逆党顾秉谦乞归下野,黄立极遂为天启首辅。 这一点要承认,黄立极倒也做过一些忠义之事。 眼下,国库无银,朱由检于是便想到了让诸位阁老,尚书们踊跃积极捐银。 崇祯的想法很好,可是一提到银子,大臣们都纷纷闭口不再说话,也没有人敢出班第一个发言,大家都在静观其变,坐等别人的动静。 “既然你们要和朕玩,朕就装傻陪你们玩,朕也不在乎这点时间…”朱由检也不再说话,等着下面的大臣们答话。 过了一会,朱由检突然哈哈笑起来,这诡异一笑,让不少“大佬”们小心脏都加快了跳动。 “朕…没有别的意思,只是听说尔等富的很啊!”崇祯用有些玩味的语气说道。 “尔等很富裕啊!听说一个首辅就能顶三个国库,这也快过年了,老百姓家再穷,谁家还没有头猪啊!” 崇祯的话让这些“大佬”更加懵逼了,哪里还有人知道他们的小皇帝想要说什么,更没有人主动出班说话。 有些话是耳听为虚,眼见为实,崇祯早就派出自己的心腹去打探过了,这些“大佬”不但家里有银子有古董玉器,在外面的票号里还都有股银,口口声声为国为民为江山社稷的,背地里却是为了自己的小族小家的一点点私利而拼命敛财,别说是不要脸,连人都不要了。一提到与自己有利益关系之事,一个个又都没一点好脸色。 雄心壮志的崇祯当然不想被人牵着鼻子走,虽然建奴很凶残,可是大明立国之初,也曾打的蒙古鞑靼们高潮迭起,这些大明的子民没有忘,崇祯也不敢忘记。如今建奴之所以如此嚣张,也正是因为看到了大明内部出现的问题,一个连自己内部问题都解决不了的皇帝,想的再多又有什么用呢? “诸位爱卿啊!朕听到一些风言,说有些爱卿家里的银子比国库还多,朕当然不相信此事,此事…不知黄阁老对于此风言怎么看呢?” 黄立极心里是崩溃的,道:“臣,不知,也未曾听说此事,此事恐怕却是风言,陛下不可轻信。” 崇祯嗯了一声,看看了诸位大臣,继续道:“诸位爱卿皆是这样认为?” 文渊阁大学士徐光启出班道:“陛下,臣以为既然有此风言,就该调查清楚,还真相于人间!” 朱由检一听,道:“好!徐爱卿此提意朕以为非常好啊!朕决意对所有在京四品以上官员进行一次财产调查,还诸位爱卿一个清白,不过还请诸位爱卿多多配合…” 这样的套路,让诸位大臣都傻眼了,他们做梦也想不多崇祯会来这一招,若是不答应,岂不是不打自招,要是答应下来,被查到又该如何?这也是一个麻烦。 这时有大臣恨不得吟诵一句:粉骨碎身全不怕,要留清白在人间。 一下早朝,朱由检就找到了魏忠贤,把这个得罪人的事交给了魏忠贤去办。在情报工作方面,魏忠贤还没输给过谁,为了能够得到新皇帝的信任,魏忠贤很爽快便答应下来。朱由检只给了魏忠贤一个月时间,让他调查清楚所有在京官员的家产情况。 此时的“一一”在早有一种要虚脱的感觉,自从入宫以后,他哪里也不能去,而此时原本压在心里的诸多心事也再也不敢说出来。在太监们的敦敦教诲之下,一一变得更加沉默寡言,每天都对着天花板发呆。 对于一一身份的猜测也在宫内传来,更有传闻出来说一一是当今圣上的“私生子”。 任性活泼的一一不见了,有的只是一个深宫中的孤独少年,他每天开始了繁忙的苦读,朱由检给他找来了最好的老师,对于宫中的传闻,朱由检也并不做任何回复。 朱由检赐给了一一五个与他年龄相仿的太监,无聊的时候让他们陪一一聊天解闷。 有时朱由检也会想起苏三大哥,想去看一看他,却一直没有他的消息,而发生在京师里的那件大案也最终不了了之。 “皮岛?莫非苏三大哥真的去了皮岛?” “还有那个东江的毛文龙” 朱由检不由的北望,看到的却只是鳞次栉比的宫苑,远方很远,遥不可及。 思来想去,崇祯找来了王承恩。 王承恩一脸茫然额跪在十多米外,道:“奴婢拜见主子,主子为何突然想起奴婢来了?” 被冷落里一段时间的王承恩被崇祯再一次唤来,多少有些意外。 “朕,想让你去一次皮岛替朕去见一个人。” 第26章 皮岛 所谓的成熟,不过只是说词。 没有人愿意真正长大,孩子的世界总是更加完美,成人的世界,有太多悲凉。 所谓成熟,不过是为了讨生活,构建一个属于自己的世界。能够成为温暖的港湾,有一点儿像家的感觉。 可是总有人没有家,这个世界总有不安分的因子。总有人没有家,他们总是在漂泊,他们首先必须活着…不计代价的先活下来。 这不是一个游戏,而是一场真正的战役。 皮岛。 一个原本荒凉的小岛,如果不是因为毛文龙的到来,没有人会知道这个世界上还会有这么一个小岛。 崇祯给了王承恩十艘船,这也就意味着这将会是十艘船的贡品。这不仅仅只是大手笔,是崇祯皇帝最大的诚意。 皮岛,位于鸭绿江口东之西朝鲜湾中。岛屿并不算大,但位于辽东半岛和朝鲜半岛的枢纽处,位置冲要。 毛文龙上岛后,因自己姓毛,而“皮之不存,毛将焉附”,故将该岛改称“皮岛”。 皮岛的形状极不规则,有很多小港湾,与东南面的炭岛之间的海峡有利于避风。 然而皮岛并不生产任何的东西,所有的物资都需要从外面运来,故此岛上的将士们生活非常清苦。 朱由检学过一些地理,知道皮岛的重要,想要让王承恩去皮岛的原因是其一:决定要大力开发这个小岛,其二:让毛文龙知道皇帝和朝廷还想着他。 “奴婢听说朝鲜国在岛上曾设立牧场养马,但除了牧马人之外,并没有百姓在此居住,奴婢听说,这岛上可能有椵树,所以朝鲜人称之为椵岛。” “不错!你倒是机灵聪明,不过你可知道为何后来此岛又被称之为皮岛?” 王承恩一时楞住,道:“奴婢,奴婢不知!” “天启二年十一月,毛文龙登上椵岛。你想一想,毛文龙他姓毛啊!所谓“皮之不存,毛将焉附”,便将该岛改称“皮岛”。” 担任都司一职的明将毛文龙,受辽东巡抚王化贞之命,对此处发起袭击,一举拿下,获得镇江大捷。于是整个后金境内震动,努尔哈赤动员重兵攻打毛文龙,致使毛无法没有办法回到大本营,于是便只能向东撤入朝鲜。 朝鲜此时是明朝的藩属,实际上也就是所谓的盟国,所以接受了毛文龙的部队,但努尔哈赤并未就此止步,后金骑兵在这年冬天从结冰的鸭绿江江面杀入朝鲜,在今朝鲜宣川这个地方再度打败毛文龙,如此一来朝鲜国王便害怕了,担心毛文龙如果继续停留下去,朝鲜将被后金所灭,于是他给毛文龙出了个主意,那就是去海上岛屿,钱粮我们给你运来,而且后金水战不行,也不用担心安全。 朝鲜方面想要两边都不得罪,所以也就睁一只闭一只眼,这不得不说是小国的悲哀。 于是此岛便归了毛文龙,明朝便在皮岛之上设立了东江镇,毛文龙累加至左都督,挂将军印,并赐给他尚方剑。 王承恩颇为惊讶,道:“小小一个岛屿,有和大作用?” 对于朱由检来说,皮岛虽小,却能起到对建虏入关的牵制作用,而且大明还可以利用此处联络支援朝鲜以及招抚安置辽东难民,可谓以一制三。 辽东之地,情况错综复杂,有了皮岛这个枢纽和中转站,许多事情就好办多了,所以皮岛这个地方无论如何也不能丢掉,不但不能丢掉,还要大力发展这个地方。 王承恩道:“奴婢记得天启六年、七年,大明派出使节两度出使朝鲜,似乎皆在皮岛停留。” “不错!不过…王承恩,你可知道朕为何派你出皮岛?” 王承恩跪地道:“奴婢不知,奴婢遵旨便是!” 崇祯叹气道:“如今朝堂之上,亦无忠臣,朕信不过他们!” 王承恩跪地道:“奴婢…不敢!奴婢怎敢和大臣们相提并论!奴婢实在是不敢!” “不…朕了解你,你也了解朕,朕相信你!你远胜过他们,此番出行,你是代替朕,所以不要有所顾虑!” 辽东战乱以后,造成大批难民,皮岛作为逃亡的中枢站起到了很重要的作用,最重要的是皮岛的牵制作用。有皮岛在,建虏就无法放心大胆地西进,一旦建虏主力向西进发,皮岛里的明军就会出动袭扰建虏。 王承恩道:“这么说来,毛将军倒是忠臣了?一人苦守皮岛,倒是不易啊!” “只可惜明军内部权力斗争,朕心不安啊!现那个袁崇焕又上奏说毛文龙有反心,朕不得不查明真伪!” 没有可耕地的皮岛终究难以自给,因此仰赖登莱、天津海运粮饷等物资。 于是朱由检亲自列下清单,道:“朕要你去犒劳皮岛的众将士,朕要让他们知道,朕没有忘记他们!大明朝廷也没有忘记他们!” 王承恩接过清单,亲自督办,这是崇祯给予王承恩莫大的荣幸。朱由检再三交待王承恩后,这才放心。 从北京到皮岛,也有一段距离,王承恩带着慰问品上了路。 苦守皮岛的将士们虽然不至于饿死,但也是一个个苦逼脸,整日驻守在岛上,没吃没喝,开始有些营养不良。 特别是到了冬天,海风呼啸,众将士们都蜷缩成一团,哪里也不愿意去,就爱在“屋子”里,如果没有敌军来犯,他们宁愿睡一天也不愿意出来吹风。 然后今天却有些不同,有重要的人物要来皮岛,此人既不是军方的也不是官方的,究竟是谁岛上的将士还不知道。 要说这皮岛,其实就在鸭绿江口,且与朝鲜半岛不过只是一水之隔,水面距离只不过相当于过一条长江而已,北岸便是朝鲜的宣川、铁山。 皮岛横约八十里,毛文龙入岛以后,于是就把此地作为根据地后,并且再招纳了一些汉人,并时常训练,声势一度渐盛。 此时的皮岛,一片冷清,虽然皇太极却时常来侵扰,但也没有什么办法,因为毛帅也鸡贼,打了就退,打不过就跑,皇太极也没有一点办法。 明朝廷想要与朝鲜有什么往来,也只能走皮岛这个地方,故此,毛文龙守卫的这个小岛的重要性就不言而喻了。 第27章 未来之门 一切的套路都不该成为被利用的借口,套路永远只能是套路,不过对于穿越者来说,没有什么事情是办不到的。 这一点,早已经得到了验证,并且不需要再多费口舌去证明。 因为只要有梦想,一切皆可能。 虽然在朝堂之上,朱由检可能被所谓的祖制等问题所羁绊,但是这并不能阻止朱由检力图改革的决心。 一个萝卜一个坑,朝堂之上的那些大佬,是不可能一次性全部撸掉,毕竟是已经烂掉了的东西,也不可能对他们报什么好的期待。 眼下,捞银子才是重中之重,除此之外的事情,都是可以容忍的。并且对于一个强者来说,他所愿意做的事情,和他想要做的事情并不是一个矛盾。 这注定是一个新纪元,一个新历史。一个表白自己心声的好机会,从古至今,从未有人做过这样的事情。 安保工作做到密不通风,同时也能确保普通民众的日常出行不受到什么大的影响,能这样做,这算非常亲民了。 阳光是那般的明媚,天清气爽,朱由检的心情也格外的好,皮岛那边没让朱由检操心,这让朱由检稍稍松了一口气。 自古以来,人就有三六九等之分,有些人被称为人精,有些人被称为人神,有些人被称为人渣。人渣不可怕,就怕人渣有文化,这才是最可怕的。 朱由检体内的浊气值从最低级的九品十六级升到三品六级只用了很多的时间,然后此后朱由检体内的浊气值便维持在三品六级再也得不到晋升。 “王承恩” 朱由检踱了两步,不时皱起眉头来,喊来了王承恩,从还是信王的时候就跟在朱由检身边的王承恩也算非常了解他的这个主子,时间越久,越不舍分离。 天启帝所留下的一个烂摊子,不能就这样睁一只眼闭一只眼,需要想办法解决。 魏忠贤、刘兴祚、另外还有一个有着熊孩子脾气的袁崇焕,这些人都不是那么好对付的。 不过,眼前朱由检却着急的想要表白自己的心声,向自己的子民表白,赤露露的表白。 登上高台那一刻,朱由检愈发觉得其责任之重,明明有许多要说的话,这一刻,又全都不知该说些什么。 而台下的那些花了大把银子的大佬商贾们也更紧张和拘束起来,与天子近距离接触让他们的毛孔都张了开来。 新任皇帝上台,怎么也得把自己的前任夸奖一番,更何况这个前任还是自己的同父异母的哥哥朱由校。 望着明媚春光,朱由检有颇多感慨,朱由检的记忆虽然不是很清晰,但是却依旧模糊的记着在病榻前的朱由校。 融入这个世界并不简单,所有的一切都是定数。 那时,最后一次见到木匠哥哥… 那时他的脸色已经说不清楚是黄还是白,或许是黄白相间,可以肯定的是朱由校的脸上没有一点血色。直到信王朱由检走了进来,和木头并没有什么区别的朱由校的眼中才露出了一丝欣慰。 但是他的喘气依旧很急促,没有一点力气,开口说出的那句话也是充满着关怀和慈爱,喘息了一阵,慢慢从嘴角挤出一句话道:“弟弟…你…你…你终于来了!” 朱由检的毛孔都放大了,望着自己的皇帝哥哥,不敢相信,一个只比自己年长几岁的人,会衰老成这个样子。 在战战兢兢中,朱由检跪地叩头道:“臣弟朱由检给皇上请安,愿皇上洪福齐天…” 天启帝早已经顾不得那些礼节,摆手道:“快---起---来---吧!你我都是自家兄弟,何必…何必…如此客气!” 朱由检或许不明白,天启帝却已经是用尽全身力气,才说出这句话。 眼前的朱由校全身浮肿,就连手指头都浮肿的不像样子,而相比朱由校,朱由检却是充满青春活力,这种对比,不免让人有些感伤。一个是日暮西山,一个是风华正茂,这是帝国此刻最真实的写照。 如果天启帝没有病的这么严重,或许朱由检还可以自由自在的当他的小王爷,他可以得到一块封地,离开京城,可是,谁也没有预料的事情发生了,且来的很突然。 一个十六岁的小少年,他的思想并不算成熟,他读过的书也不算很多,可他身上的重担却是千斤万斤重的。 天启帝驾崩前交待朱由检几句话:第一是要让朱由检当一个仁君,第二是不能杀掉魏忠贤。 被推上了帝王,此后有岂能独善其身?多少人盼望着这个皇帝宝座,又有多少人在盯着大明新皇帝的一举一动? “朕,今个在此演讲,想和朕的子民们聊一聊家常,说一说朕的想法…” 思路被拉了回来,望着黑压压一片的人群,朱由检觉得有些像做梦。 “把如此重担交到朕的手里,这是你们对朕的信任,朕会牢牢记着皇兄的敦敦教导,不敢有所懈怠,朕知道…知道你们生活的并不容易,朕知道…知道这个世界并不太平,这些,朕都知道。” “朕想知道,你们痛恨贪官吗?” “恨!” “当然…我们恨不得杀了那些贪官!对…还有奸商!” … 坐在前面几排的大商人,一个个开始不淡定起来,不仅心跳加快,脸都纷纷变黑了,有些甚至都要从椅子上瘫软下来,却被大汉将军牢牢按在椅子上。 “贪官可恨,奸商也可恶,对于他们朕不会姑息,朕一定给你们一个交代!不过,朕还有许多期许,许多的真心话要说,所以…朕希望你们不要激动,听朕把话说完…” 如此亲民的话,百姓们早就感动的稀里哗啦,哪里还知道他们的“暖太阳”和“大救星”在说什么,恨不得爬到舞台上去抱大腿痛哭一场。 “民以食为天,朕决不会让朕的子民饿肚子!现在不会,明天不会,将来也不会!” 此时的老百姓脑子里只有嗡嗡的声音,早已经失去了思考的能力,能够听到当今圣上的话,是他们做梦也不敢想的事情。 天启走了,但他打开了一扇门,给这个世界留下来了一个新的可能。 第28章 姑娘 离开老学究家后,崇祯心里却一直不是滋味。 或许是对底层百姓的同情,又或许是对无法改变命运的劳苦大众的无奈。总之,崇祯觉得心烦意乱,因为他觉得作为一个帝王,并非能够做到事事如意,一切都没有预想的那么好。 崇祯的心里就想有一块石头一般堵在那里,令他喘不过气来。 最终崇祯还是把这一切的原因归咎为是自己太过仁慈的原因。 崇祯认为自己必须“杀鸡儆猴”,如果事态继续严重下去,后续会发生许多意想不到的事情。 作为一个来自21世纪的半成品,又有了一半古代帝王躯体的现代人。注定了他的思维将会是与众不同的。 但是,崇祯并不打算暴露自己的身份,因为这太过于轰动…很容易会引起恐慌,不仅如此,还会有许多不必要的麻烦。 徽州的事情,并没有那么容易解决。蓄奴之事远比想象的还要复杂,所涉及的利益也更加庞杂。 如果只是纯粹的出来旅游,到处走走,散散心,不能不说徽州的确是一个很不错的地方。可是,如今以一个帝王的身份出来旅游,所考虑的问题就没那么简单了。 绑架白皓的劫匪并没有因此而如愿,因为婺源知县白开旺真的疯了。 因为白开旺失去了被威胁的价值,于是白皓也就失去了被利用的价值。 然而在面对白皓的时候,劫匪并没有因此而真的杀了他,毕竟白皓还只是一个孩子。白皓除了喜欢调皮捣蛋外,和其他同龄人的孩子并没有什么不同。但是,白皓的命运却由此发生的改变,他成为了一个弃儿。 白皓在回白府的路上,遇到了一个疯疯癫癫的老头,一个非常憔悴的老者…白皓的父亲。 短短的几天时间,从高贵的公子,成为了一个无家可归的孤儿,或许这就是无言的命运…关于命运谁都无可奈何。 徽州依然还是那个徽州,古老而又神秘。就像黑夜一样,没有人能够真正读懂黑夜,没有人知道在漫漫长夜会发生什么。 雪…这种在北方人眼里常见的景物,一旦到了南方,就凸显出它的神秘来。南方的雪没有北国来得那么轰轰烈烈,而是悄无声息的,是和缓而又神秘的。 一场雪的到来,打乱了崇祯的阵脚,令他有些慌乱。一个南方女子的出现,又让崇祯找到了初恋的感觉。这是一个平民家的女子,虽然穿着非常的朴素,但是从她的眼神里可以看出高贵…与一般女子很不一般的气质。 这南方女子,无论动作还是举止都比一般人要显得富有气质。一笑一颦都是那么的自然,好不扭捏。心烦意乱的崇祯此刻看到她正挽着一篮子木炭往一个小巷子的方向走去,崇祯只身一人,上前叫住了她。 “姑娘…请留步!” 这可是不得了的事情,以往在宫中,无论想见任何一个妃子,崇祯都没有如此的卑微。现在却完全的放低下了身段。这南方的雪又下得那么婉约,就像一幅画一样,而这南方女子就如同从画中走出的人一般。虽然算不上特别美,但却非常有韵味,很有感觉。又或许的崇祯的荷尔蒙在起了反应,一时有了想要得到这个女子的冲动。 几个大内高手也不敢坏了他们的老大的好事,只能把守住几个女子可能会路过的出口,也算是在行动上表忠心。 要说崇祯皇帝,那可真是标准的小鲜肉,又正值青春好年华,哪个怀春少女不心动。 崇祯拦住了这姑娘的去路,道:“姑娘,这是要去哪里啊?” 这姑娘抬起头来,看了看,却是一个小青年,于是便客气回道:“天气骤降,买些木炭回去…”说罢便要离去,崇祯此刻正是无聊之时,又怎么舍得放她离开?这万一路上遇到色狼,怎么对得起自己的良心呢?何况在等级制度森严的古代社会,女子一人外出是极其少有的事情,当然特殊日子是除外的。 虽然气氛有些尴尬,但是崇祯很快还是找到了话题,道:“不如…本少爷送姑娘回去吧!” 姑娘“噗嗤”一声笑出声来,道:“好不要脸的家伙…怎么敢自称是少爷呢?” 崇祯顿时一愣,没想到姑娘会如此回答,于是便更想更进一步,道:“怎么,莫非本少爷不像少爷?” 姑娘把裹在头上的头巾又扎紧了一些,有些羞涩道:“从你的走路步态,言语,行为举止,穿着打扮看,不论哪一点都不像…” “本少爷不像少爷,那像什么?”姑娘的话让崇祯有些没面子,但崇祯并不打算就这样算了,因为自古以来,没有帝王征服不了的女子,这口气崇祯不能忍受。穿越成为一个皇帝,并不是为了受气来的。 崇祯思考了几秒,道:“今天本少爷就要让你这个小女子知道,什么叫做大丈夫…明人不说暗话,本少爷看上你了,本少爷要定你这个小女子了。你这个小女子休想逃出本少爷的手掌心…” 虽然来徽州办公事很不顺心,但是崇祯也不想空手而回,想当初乾某某皇帝下江南祸害了多少小女子。姑娘的脸刷的一下红了,在雪花飘飞的徽州古城,顿时有了别样的景致,这绝对是有意装点。 说完这话,再看姑娘的表情,崇祯有着难以明诉的快意。 姑娘掉头就要跑,崇祯便追了上去,道:“姑娘还没有答应本少爷,怎么就跑了呢?” 虽然崇祯很想哈哈大笑,但是为了表示严肃,依然很镇定的回道:“爱美之心,人皆有之,姑娘这么美,世间少有,四大美女与姑娘相比都有些逊色。” 着急哭了的姑娘,直跺脚道:“你欺负人…你是个坏人,坏东西…坏蛋…” 有一个神仙曾经说过一句话:自从女娲捏土造人以来,就没有不爱听好话的女人,如果有,那么她一定是神仙。 崇祯从没想到自己竟然可以如此厚颜无耻,并且可以如此理直气壮,这让他都由衷的佩服自己。 姑娘道:“你这不自量力的家伙…你可知道我家老爷是谁?难道你就不怕他吗?” 听到姑娘这样一说,崇祯的兴致反而更浓了,道:“姑娘,你可别吓本少爷,本少爷还想与姑娘交朋友嘞!” “呵呵…怎么?害怕了吧?知道害怕,就马上给本姑娘让开路来,否则就不要怪本姑娘告诉徐老爷!徐老爷…徐老爷可是你惹不起的人物…整个徽州都归他管!他可是个大人物,据说他还…还见过皇帝呢!” 对于姑娘口中所说的徐老爷,崇祯没有丝毫的兴趣,反倒觉得她的动作越来越可爱,越看越喜欢,于是心想:这或许就是爱情吧! 但是姑娘所说的那个徐老爷还是有必要搞清楚,万一要是一个为非作歹的家伙,也好有一个借口整他一下。 “徐老爷…哪个徐老爷?”崇祯的表情很是惊讶。 “我家老爷是徽州知府徐震,这是整个徽州人尽皆知的呀!” “徐震…朕搞死你!” 再一次听到徐震这个名字的时候,崇祯很自然想到了蓄奴事件,想起了边察杨明鑫的悲惨遭遇。于是又有了力量,为了自己心爱的姑娘,为了给自己的下属杨明鑫讨回一个公道,决定好好调查徽州知府徐震,这个肮脏卑鄙的小人。 看着一直发愣陷入沉思的崇祯,姑娘的嘴角流露出一丝得意的微笑。 第29章 奇女子 说了这么久,崇祯却不知这姑娘叫什么名字,于是便想到用激将法哄骗这个姑娘。 “姑娘一口一个我家老爷,一口我家老爷…本少爷怎么知道姑娘真的是徐府家的人。” 姑娘道:“你休要贫嘴,原本以为你与其他少爷不同,没想到你也是一个浪荡公子哥,想要打听我陈宝钗的底细,恐怕还嫩了些!” 姑娘的不打自招,让崇祯有些想发笑,小女子毕竟只是小女子,三两句的就败下阵来。 “不与你说,本姑娘要回去了,不然我的主子该要说我了。” 自称陈宝钗的姑娘,只是徐府的一个普通使唤丫头,在徐府被分到徐震的第九个小妾房里照顾。平日里也少有机会见到徐震,好在是徐震的第九个小妾人还不错,对陈宝钗也还算照顾,重活累活都没有让她做过。 或许是因为底层人民对于底层人民的同情,徐震的九个小妾“小凤仙”对自己的贴身丫鬟陈宝钗非常照顾。虽然徐震财大气粗,但是却非常小气,每个月就给小凤仙二十两银子的生活费。二十两对于普通人家来说是一大笔钱,但是对于开支很大的徐家人来说,这些银子是不够用的。 小凤仙身边的丫鬟和仆人,以及自己娘家的吃穿用度都需要从她这里支取。大户人家里也是有三六九等之分的,并不是每个人都是有富贵命的,有些人有运赚钱没命花,有些人跟着鸡犬升了天。自从嫁入徐府以来,小凤仙就没怎么舒坦过,她的生活又如何不是一座围城。 正愁找不到突破口的崇祯皇帝,再一次听到徐震两个字却是从另外一个女子口中说出。这究竟是一个怎样的女子呢?从大户人家出来的一个小小仆人,说气话来都是那么的不客气,徐家老爷究竟是一个什么样的老爷就可想而知了。 “姑娘…本少爷还会来继续找你的…”对于这个神秘的徐家老爷,崇祯又多了一点兴趣,而这种兴趣也仅仅只是兴趣,一旦查证徐震的恶行,崇祯就断然不会便宜了他,更不会手下留情。 想要找关系进入徐府的人不再少数,多少人挤破脑袋都想在徐府里面某差,无论女子还是男子都是如此。没有考取功名的学子想进入徐府,有点小聪明的书生也想进入徐府,因为从某种意义上说,有机会见到一把手是比虚名更实在的东西。这也就可以理解,某朝一把手的贴身手下,有时候虽然并无品级,但始终相信一荣俱荣的道理。 老爷的身边的丫鬟个个脾气都大,一般人还不看在眼里。而这个陈宝钗更是自带傲气,就像雪中的梅花一般,不愿意低头,也不肯低头。虽然把徐震抬得很高,但却又是满脸的不懈。 “若不是不舍得我家夫人,本姑娘还不愿意呆在那腌臜地方…那徐老爷真不是东西…”说完这话,陈宝钗马上把话止住,道:“就当我什么也没说…本姑娘都不愿意提徐震做的那些事…” 崇祯从陈宝钗的口中总算听出了一丝傲气,很满意道:“姑娘真是性情中人,好有风骨!看来还是少爷我看走眼了!没想到你真的不是那种见利忘义的小女子。” 有些人心比天高,命比纸薄。宁愿坐在宝马车上哭泣,也不愿意坐在自行车上面开心的笑,有些人始终坚持着自己的道德底线,不愿成为金钱的奴隶。 崇祯紧追不舍的盘问,让陈宝钗突然惊觉起来,他上下再一次打量着崇祯,道:“你究竟是何人,为何对徐家老爷家的事情这么感兴趣,莫不是有事求徐震吧?” 崇祯鬼魅一笑,道:“姑娘真是冰雪聪明,世间少有,本少爷的这点小心思这么快就被姑娘给看穿了,实在是惭愧啊!本少爷还真有事有求于徐震,徐知府,只是苦于没有门路,这不…今天遇到了姑娘,实在是本少爷的运气,看来本少爷和姑娘之间的缘分是命中注定的啊!” “天啦撸…可真不要脸…哪个与你有缘分了?” 说这话时,陈宝钗的脸已经红到了脚脖子上,只差挖一个洞把自己埋起来,也好度过这个寒冷的冬天。 “怎么,小妹妹?难道哥哥说的不对嘛?” 陈宝钗感觉到这些话是对自己受到的教育的一种侮辱,她真的不敢相信,在大明朝居然还会有这样的无赖存在。可又觉得这些调戏的话听着又那么有趣,心里既痒又恨。 陈宝钗道:“你说你有事有求于徐知府,你可知道一个不成文的规矩?” “什么规矩?”崇祯疑惑道。 “你既然想见徐知府,应该知道送礼的规矩吧?你不会连这个都不知道吧?” 崇祯故意装傻充愣,道:“送什么礼,要什么礼?本少爷怎么不知道这回事!” 陈宝钗道:“这你就不知道了吧,这位徐知府最喜欢的东西就是银子…” 崇祯打断陈宝钗的话,道:“废话,天底下还没有不喜欢银子的人,这有什么可稀奇的。” “这位徐知府对银子有着变态的迷恋,他的床底下塞的是银子,他的书桌上堆放的是银子,连茅厕都是用银子打造的,可谓是奇葩之及…没见过的不信,见过的都看傻了,这等奇葩老爷真可谓是世间少有。” 听陈宝钗这么一说,崇祯倒是觉得此事愈发有趣了。能够用银子办成的事情,就不算什么事情,最好是明码标价。 聊着聊着,天色已经不早了,陈宝钗用一个不屑的目光算作是与崇祯的告别,向白府走去。崇祯也跟着陈宝钗来到了白府,不论这地方是虎穴还是龙潭,崇祯都想要亲自走一遭,他想看看这个徐知府究竟有多大能耐。哪怕是无恶不作,也要看看究竟有多么的恶。银子是这个世界上最好的交流工具,不论种族不论语言,也不论国籍。只要有银子,一切事情就会从复杂变得简单,从简单变成普通,从普通变成那都不是事。 崇祯想要进徐府,徐府的看门狗脸色也不难看,说话也直接。直接提出门票每张十两银子,说起话来脸不红心不跳,就问你怕不怕。秉承着当官不贪钱,不如回家卖红薯的理念,徐知府把敛财做到了极致,不仅自己收钱,连自己的看门狗都学着收钱了。 总的来说,银子是好东西,它是通往成功的捷径…在通往成功的这条路上,有太多的人实在了太阳还没有来临的路上。有人说明天会很好,后天更美好,但是大多数人死在了太阳升起前的晚上。 要说这大明朝的官员也实在够可怜的,就拿一个县官来说,一年的俸禄只有不到一百石米。这点钱一家人吃吃喝喝还是够用的,可是又有哪家县老爷不养几个幕僚呢?虽然徐震的职位远远高于一个县官,但是相对而言,家里的人口更多,丫鬟和仆人的数量也很大,仅仅靠俸禄想要养活这些阿猫阿狗是绝不可能的事情。有了银子,崇祯进入徐府就有了一万个理由,哪怕他有一万个伤心的梦想,那也是没有关系的。 至于崇祯进徐府想干什么,有什么理由,那都不很重要。 如果说白开旺的白府是一个小皇宫,那么徐震的徐府就是一座大迷宫了。要管理好这座庞大的大迷宫自然没有那么容易,首先需要一个会“精打细算”的贴心管家,还需要无数“任劳任怨”的仆人和丫鬟,想要让这座大迷宫运转起来,当然还需要源源不断的银子。故此,徐震对于能够捞到银子,也就不拘泥于一些小小的细节了。 每天想要一睹这个神秘“大迷宫”的人总是不在少数,他们想尽一切办法,挤破脑袋想要与徐府的人搭上关系。光是这所谓门票的收入,徐府每年都能创收几百两银子,这些银子差不多相当于徐震俸禄的好几倍。 人一旦有了银子,特别是有了许许多多银子以后,就容易飘起来。不仅飘,而且膨胀,膨胀到连自己亲爹都不认识,虽然他们不认识自己的亲爹,但是他们对于各路财神爷的相貌却始终铭记在心,印刻在脑子里。 今日徐府看大门的是一个其貌不扬的老头,或许是得了崇祯的好处,说话也还算客气。因为平日里打着各种名堂想要到徐府里看一看的人太多太多,所以对于崇祯也就没怎么特别在意。只是把他当做是一个普普通通的来访者而已。 看门狗或许怎么也想不到,今天来徐府的人会把徐府搅动的天旋地转… (杂乱) 朱由检做了一个梦。 一个不敢和任何人讲的梦,哪怕是自己身边最最亲近的人。他梦见了两条乌龙缠绕在宫中的柱子上,且有大风大雨来袭击。风雨过后,太监们从信王居住的勖勤宫院子里的水井中有了发现,几条一尺多长的金色鲤鱼。 乌龙和金鲤代表着什么,信王自然知道,可是他又怎么敢多想,他的哥哥朱由校,也就是天启帝才20岁出头啊! 信王朱由检虽然贵为皇子,却不怎么受到父皇泰昌帝的待见。这一点可以从他居住的那个普通的不能再普通的勖勤宫就可以看来,完全是为了打发他这个小皇子而已。 可是泰昌帝短命,当了二十多天皇帝便龙驭归天了。 于是泰昌帝的长子,信王朱由检的哥哥,朱由校顺理成章的登上了皇位。 朱由校这个人,了解历史的人都知道,是一个没啥脑子的皇帝。不爱江山不爱美人,唯独喜欢木匠,且木匠手艺高超。 朱由校登基那年不满16岁,而此时信王朱由检也不到10岁。 不到10岁的朱由检啥事不懂,所以看到自己的哥哥登上皇位以后便觉得很新奇,于是便问道:“皇上哥哥,这个官儿我可做得否?” 这样的问话是要杀头的,可朱由校却很淡定道:“我先做几年,便给你做。” 历史证明,朱由校没有骗信王。 当然,做梦的事情不能算数,虽然每一个伟大的人物都做过一些不同于凡人的梦,但是并不代表做过不同于凡人的梦就真的能梦想成真。因为,机会总是留给有准备的人的,不论这个人是好人还是坏人。重要的是能够把握住机会。 大明王朝二百多年以来,严格的按照父子相承的继承制度。当然事情也有例外,永乐大帝除外。 还有一个例外就是正德皇帝,口味独特的熊孩子正德也是因为没有生育能力,所以才会让嘉靖皇帝朱厚熜占了便宜。 朱厚熜是明宪宗朱见深之孙、明孝宗朱祐樘之侄、兴献王朱祐杬之子、明武宗朱厚照的堂弟。 而嘉靖皇帝的曾孙子就是朱常洛,朱由校的父皇。 现在朱由校死了,又没有子嗣,按照皇位继承系列的排位来看,此时的朱由检是最近的。 十岁的朱由检不知道皇帝是什么官,这是情有可是的,可是十七岁的信王朱由检不知道皇帝是什么官,那就是傻了。 一场意外,使得朱由校再也爬不起来,到了天启七年的八月中旬,全身浮肿的朱由校已经自知无望了,于是便开始准备自己的后事。 而此时三姓家奴,大太监魏忠贤却如同热锅上的蚂蚁,再也不能淡定了。 这个见风使舵,为了权势,不择手段,翻脸比翻书还快,且能为了权势把自己的恩人踩在脚下的阉人,也觉得自己大限已到了。 一朝天子一朝臣,魏忠贤心里慌的一比。 朱由校的命运并不比朱由检要好,同样是姥姥不疼,舅舅不爱。从小和一个把自己奶大的客氏长大,客氏的奶水充足,虽然在宫外结过婚,也有过孩子,但是也正是由于刚刚生育过孩子,所以才能发挥出自己最大的优势。 时间一久,朱由校和客氏之间的关系,便很难用语言说的清,因为朱由校在客氏面前是赤裸裸的,透明的,而朱由校似乎在客氏面前也正表现的如此。有了什么委屈,什么不开心,可以全部发泄到客氏的身上。 魏忠贤也正是看中了客氏和天启帝的特殊关系这一点,于是想尽办法讨好客氏,博取客氏的欢心。 而年幼的朱由检向来不喜欢这一类人,虽然朱由检依稀记得魏忠贤曾给他送来过一些所谓的珍宝,但是为了不得罪魏忠贤,朱由检只能收下,但却从没有表现出来过喜欢还是厌恶。 靠着巴结客氏,魏忠贤官越做越大,加上在朝中经营多年,发展出许多自己的爪牙和走狗。 虽然朱由检是最有可能继承皇位的人,可并不代表着事情没有转机,以客氏和魏忠贤为首的一伙人还打算挣扎一下。 比如用一个婴儿冒充天启帝的儿子,这也不是不可能,毕竟临幸宫女而生下皇子这样的事情也不是没有。 事实证明人是怕死的,关键时刻,魏忠贤的那些手下和爪牙全部都萎缩了,没有人敢这样去做,于是想要用“狸猫换太子”这样的计划便泡汤了。 一个人最大的敌人就是自己,魏忠贤遇到的最大敌人也是自己。太监毕竟只是太监,小小的玩弄权势,尚且可以,真正遇到大事以后,只能自暴自弃,怨天尤人。 魏忠贤的自甘堕落,让朱由检看到了希望,毕竟能当皇帝总是要比当王爷要好的。 在面对死亡的时候,所有人都是一样的,帝王也是如此。 那一天,天色很昏暗,大明的第十五位皇帝,稀里糊涂做了七年天子的天启皇帝在人生的弥留之际传旨要见自己的弟弟,大明王朝的信王,朱由检。 人之将死,其言也善。 天启皇帝,用虚弱的声音道:“五弟,你要做一个明君呀!做尧舜那样的明君…” 朱由检开始紧张起来,虽然也曾想过继承哥哥的皇位,可实在不敢多想,而此时的天启皇帝也没有功夫矫情了,等着五弟朱由检答应下来。 朱由检支支吾吾道:“陛下怎么能这样说……臣弟真是罪该万死,陛下一定会好起来的,一定会的!” 天启帝此时面色如黄纸,侧身伸手拉着信王坐在床边,道:“五弟还记警不,七年前,朕刚继位时,五弟曾问朕说:皇兄这个官儿我能不能做?我当时允你说,等我做几年之后,就轮着你来做。” 说着脸上泛出无力的微笑,“现在在几年过去了,大明皇帝真的该你做了!” 说完这些话,天启帝又交代朱由检要善待张皇后,最后又想起魏忠贤来,交待朱由检要信任魏忠贤并要重用他。 此时的朱由检还如同做梦一般立在那里,直到天启帝闭眼的那一刻。 天启七年,公元1627年8月22日。 大明朝的第十五位皇帝,庙号熹宗的朱由校驾崩了,享年二十三岁。 第30章 崔鸣九 崇祯花了银子,买了一张能够在徐府畅通无阻的门票以后,就相当于有了vip待遇。 一般来说,看人有这么几种方式:其一为看脸,也就是说长的好看的人,通常会给人留下一个好的印象。其二为看身份,当然这种所谓的看出身如何如何的方式早就已经存在了。关于这一点有必要感谢科举制度的创立者。其三为看银子,只要有了银子,啥事都好办,啥事都会顺利不少。 自古以来,看脸都是一个亘古不变的真理,但是长的帅又有权有钱的那可就凤毛麟角了。 来的早,不如赶的巧。刚好这天,徐府正在搞活动,至于搞什么活动崇祯没有弄清楚。但是从那些来来回回,忙前忙后停不下来的丫鬟和仆人可以推测出,今天搞的活动不小。 虽然崇祯向来不怎么喜欢热闹,特别是这人一多就愈发觉得脑壳疼。但是今天,却格外的有兴致。一个小小的知府就能够搞出来这么多的名堂,让崇祯是大开眼界。 一个跟在崇祯后面的小厮虽然对崇祯也算客客气气,但视线却始终没在崇祯身上挪开过。虽然不至于说是监视,当这种寸步不离的方式还是让崇祯有些反感。 “怎么,害怕本少爷到你们徐府窃取东西不成?” 跟着崇祯的小厮是那种长的很乡村,样貌说不上傻,但看起来很憨的小伙子,年龄看起来不过十三四岁,毛都没长齐的那种。 小厮挠挠头,张开嘴巴想要说什么,又愣了几秒,道:“管家说了,让俺要寸步不离跟着来徐府参观的外人,若是不从,会被责罚的。” 崇祯算是明白了,跟着他的人不过就是一个毛头小子,啥都不懂的那种,于是就打消了想要从他嘴里套出什么话的念头。 “你…就打算这样一直跟着本少爷?” 小厮道:“所有来参观徐府的外人,都必会安排人跟着,并非针对少爷一人。” 崇祯算了一笔账,进徐府门票十两银子,而徐家老爷给跟班小厮小费只需要支付几十文。徐家老爷这生意做的比奸商还要奸商。虽然这个小厮还兼任导游,但是实际上导游身份只不过是掩盖其监视的身份。所以虽然,人人可以花银子进徐府看看,当实际上却没那么自由。 怎么说崇祯也是从宫里出来的,而这徐府再怎么华丽,在建筑样式上也是不敢有所僭越的。但是在游览一番以后,崇祯还是大为震惊。 “好生气派啊!”崇祯发出一声长长的感叹。 徐府上上下下,来来往往的人很多,和菜市场没什么两样,此刻崇祯想要脱身,轻而易举,但此刻崇祯却还有许多的疑惑… “莫非今日徐府是否有大事要办?为何会有这么多人呢?” 小厮不屑道:“这算什么热闹,徐府三天两头的都在办大事,俺们都见怪不怪了。” 通过旁交侧击的打探和细致的观察,崇祯判断今天一定有事情要发生,徐府有人在搞事情,有人在搞大事情。 趁小厮注意,崇祯偷偷溜走了,混入在了来来回回徐府的人群之中,留下了一脸茫然的小厮。 由于有四大大内高手的暗中保护,崇祯也就没有了什么后顾之忧,也不怕有什么危险。 走走停停,不知不觉已来的了一个亭子前,这个亭子是典型的休憩小凉亭。 亭子的屋背为下坡结构,四周堆砌着各种造型各异的景观石头。围绕着亭子的是人工挖掘出来的小池塘,四周由各种奇花异草围绕。亭子并不算太大,虽然有座椅,不过就是一种装饰而已,但至少可以看出来这都是经过工匠们细心雕琢的。 崇祯没有兴趣观赏这徐府内的景色,此刻他只想快些打探清楚关于这徐府的任何有关信息。此时一个穿着长裳,手拿纸扇的青年正焦急的来回转圈圈,不知在找什么,看到亭子前站着一个帅气青年,就像看到救星一般。大步流星走来,远远几十步外,便拱手而来,道:“兄台…在下崔鸣九有礼了。” 大冬天手拿一把纸扇,不是书生就是脑残,对于这样的人崇祯早就有了自己的定义。 “这天气也不热啊?怎么拿把扇子啊?” 自称崔鸣九的人道:“崔某人不过一介草莽,拿把扇子不过是做做样子,兄台莫要在意…”随后一脸严肃,在崇祯耳边小声问道:“兄台也是来找黄管家的吗?” 崔鸣九这么一说,崇祯倒是不敢再开口了,如此神秘,必定有其不可告人的秘密。于是便委婉的点了点头,没有明确态度。 “原来如此,不知兄台贵姓呢?是做什么生意的呢?…” 对于这样的问话,崇祯心里有一百万只草泥马在辽阔的草原上奔跑:朕说朕叫朱由检你信吗? “王振明!” 崇祯拱手表示礼貌。 崔鸣九把崇祯拉到一边,道:“王兄,听说了没有,现在所剩缺的里长之位已经不多了,除了几个油水多的乡镇还有空缺,其它乡镇的里长之位都售卖的差不多了…” 听到这个消息,崇祯脑袋顿时觉得就要爆炸,这不是典型的卖官鬻爵嘛!虽然有“皇权不下县”这样的说法,当是这并不意味着阿猫阿狗都能当里长。 自古皇权是“弗远无届”的,每个皇帝都希望自己的命令能传达到帝国的最底层,最好能百分百地执行,如臂使指。 但以古代的各种条件,想要实现这个目标几乎是不可能的。 秦朝尝试了一次。对于县以下的基层组织,每三十户设一位“里典”、一位“伍老”,乡一级设“啬夫”“三老”“游檄”。 这些人属于政府公务员,代表国家履行治安、征税、司法等职责,并由县一级的官员对其进行管理。 看上去,皇帝的意志可以贯彻到帝国的最底层。但是,受限于当时的技术条件,信息的传递和审阅都十分耗费人力物力,导致中央不得不投入大量的资源。 据说秦始皇每天批阅的奏章就超过一百二十斤,而这还是皇帝一个人的,整个国家的量就更别提了。 此后的历代王朝都吸取了秦朝的教训,中央政权为了减少管理成本。到了明,行政力量一般只延伸到县一级,再往下,官府只控制地方上的财税、军队和意识形态等大事,把一部分较琐碎的事务管理权交给地方自决。 朱元璋后来对县级行政进行改革,对于县以下的组织以一百户为一个单位,其中每十户编成一“甲”,从中选出一户为“甲首”,作为管理者;再设置一名“里长”,负责管理十个“甲首”,并直接向县衙汇报。他们的主要职责就是代表政府征缴税粮。 然而无论是“甲首”还是“里长”,都不是上级官府指派,也不是由基层选出,而是实行轮换制。 在一百户人家中,按照富裕程度(主要是人口和收成)排出次序,前十名的人家轮流担任“里长”,每户任期一年;第十一到二十名的人家轮流担任“甲首”,任期也是一年。所以普通老百姓是没有机会当上里长的,只要手中有资源,有银子有门路的人才有机会被选上里长。 崇祯道:“莫非崔兄有意要买一个里长?” 崔鸣九道:“可不是嘛!不然来找黄管家干什么,只是…如今一个里长都被黄牛党抄成了天价,这太过分了…” 崇祯道:“一个普通镇的里长多少银子?” 崔鸣九伸出两根手指头在崇祯面前晃了晃道:“恐怕没有这个数下不来!” 明朝官员发的俸禄并不是银子,而是大米,一个从一品的官一年的俸禄不会超过一千石。而崔鸣九所说的买一个里长需要的银子已经超过一个从一品大员一年的俸禄了。 到了从七品,也就是一个县官的职位,一年的俸禄就只有几十石大米了。 如果按这个标准发放工资,即便是最底层的九品芝麻官,过上小康生活也是足够的。 可问题是,明朝足额给官员支付大米作为俸禄只在洪武朝前期维持了一段时间,到了后来官员俸禄中的大米比率就不断下降,取而代之的是丝、棉等实物,以及一种叫做“大明宝钞”的官方发型纸币。 而大米折算成丝、棉本来也可以接受,可是折算的比率却并不是按市场价格,而是按人为制定的非常低的比率给予支付。后来“大明宝钞”由于官方滥发,导致贬至严重,很快就跟废纸没什么区别了。 一个里长需要足足至少二千两白银,崇祯想不通为什么还有人挤破脑袋想要买一个。 崇祯道:“既然崔兄已有决断,为何还要问我。” 崔鸣九道:“虽说是以我的名义捐的官,但实则还是为了家族的利益,为了家族的荣耀啊!这个里长可不是我一个人的…” 原本只是为了调查蓄奴案,此刻却又发现,徽州这地方的事情远比想象的还要复杂。对于徐震这个人的背景,崇祯有了新的审思… 第40章 先交报名费 挤破脑袋想要谋一官半职的土豪大有人在,虽然“里长”算不上什么官。在品级上甚至只能算作是“未入流”,但是这并没有打消想要一过“官瘾”的土豪们的积极。 但是至少二千两银子的底价,还真不是一笔小数目,普通人家一年收入也就几十两银子,二千两银子几乎是普通人家几十年的全部收入。 崇祯道:“兄弟我也是对捐官之事有大致了解,请崔兄多多指教一二…”说这话时,崇祯还不忘递上十两纹银,再次客气道:“不瞒崔兄啊!兄弟我是外乡人,对这徽州之地的风土习俗不太了解,未避免太过唐突,望请崔兄多多指点啊!” 崔鸣九客气的推脱了一下,收下了银子,道:“王兄太客气了,相见便是缘分啊!” 话说这徐府老爷,徽州知府徐震,在徽州这个地方倒是非常会做人,名下产业无数。只是这人贪权、贪财、贪色…这世间能贪的东西,值点钱的东西全被他贪了。头脑也不简单,居然能够想到把“里长”拿出了捐卖,毫不含糊的明码标价底价最低二千两。 卖官鬻爵这事向来就不是什么光彩的事情,所以徐震当然不会自己出面,于是他的二管家黄瑞就成了徐震的代理人,说白了就是负责收银子的。然而也并非是有银子就能报名,首先得要经过资格审查,查一查你祖宗三代有没有什么违法乱纪之类的勾当,这也是为了给自己减少不必要的麻烦。 光是严格的资格审查就能刷下来一圈人,有了报名的资格以后,先到四管家处登记,再由三管家审查一次,三管家把报名确定名单上交给二管家。 进入二管家的大名单也并非意味着就能有十足把握捐得一个官,因为这还要看入围名单中的情况。每一个里长之位都将会被拿出来竞标,最终价高者得。 了解完整个流程以后,崇祯不得不佩服徐震脑洞之大,颇有商业头脑,只是遗憾的是用错了地方。 “原来是这样,崔兄这么一说,真是醍醐灌顶,豁然开朗啊!” 这作死的徐震,崇祯心里暗骂一句。要杀了他容易,可他犯下的那些罪行就没有那么容易查清了。杀了他,只能是便宜了他。 在崔鸣九的帮助下,崇祯以王振明的身份完成了报名,同时报名的还有另外一个人“杨明鑫”。让自己的人去报名,为的就是掌握最直接的证据,揪出徐震的罪行。为了报名光是报名费就花了五十两银子,另外加上打关系又花了几十两。管家的黑也让崇祯看到了大明社会底层极其黑暗丑陋的的一面。 边察杨明鑫在得知崇祯的密令以后,火速赶来,此刻他的任务就是参与里长的竞争,打入敌人内部,掌握第一手资料。 着急想要处置徐震的崇祯,反而转变了思路,崇祯料定这徐震背后一定有朝廷内部的力量在支持他,崇祯想要一举挖出这条现在还看不见的线背后的大人物。 成功通过审查,无非就是多花了点银子,但是却让崇祯看到了许多曾经考场失意的士子们也加入捐官的行列。 按道理来说,哪怕真的竞选上“里长”,也是不存在多少油水的,况且“里长”也并非是终身制的。挤破脑袋想要当里长,既没道理,也没好处,这让崇祯非常费解。 一件事情的存在必定有它存在的道理,所谓存在既合理,但崇祯还是想不通。 文成镇,徽州的一座古老小镇,这里的百姓淳朴善良,世代以种茶为生。每年都会有马帮个商家入过这里,故此百姓中的茶叶也不愁没有销路,自从辽东局势紧张以后,来贩茶的北方商人变得寥寥无几。不仅是北方,西北来的茶商也少了不少。 就这么一个经济不发达的破镇,想要竞争里长之位的土豪的多的数不过来。一切反常的行为,让崇祯觉得此事越来越不简单。 报名成功后,崔鸣九拉着崇祯回到了自己村里做客,崇祯身边的四大高手暗中保护,杨明鑫一同前往。 崔鸣九家有兄弟九人,他排行第九,在崔家村里算是大户人家。崔鸣九兄弟九人中有三人是举人,这是非常难得的事情。考中举人以后,就可以不用纳税,不用服役,在乡里也就成了比较有名望的人。 崔鸣九这人肚子虽然有点墨水,但是几次科考都落榜,于是就死了走仕途之心。兄弟几个给他凑了二千两银子,希望能捐一个官,这样家族也就有了面子。 崔家不算大,但看起来颇有文人骚客的味道,墙上贴着的是印刷的古人字画,家里的案子上,书桌上到处都摆放着做旧的古董。 一只亮瞎眼的宣德炉,一眼看过去就知道是上周茅坑里挖出来的,黄的不可思议。 “崔兄家里看起来可真有书卷气啊!”看着崔鸣九这个家,崇祯不知道如何评价。 崔鸣九笑道:“你可拉倒吧!就我这破家,全部家当加在一起也值不了二百两银子。” 崇祯看着书房的一张鹤涧道人张宏的“浮岚暖翠图”发呆,道:“崔兄莫不是开玩笑吧,这幅画就能值至少五千两银子!” 此图乃张宏具象山水之代表作,题为:临仿子久浮岚暖翠图,但表现的是张宏描绘实景山水的风范。在设色上更有独到之处。如山脚下的两重树林,其树叶以各种色彩相间点缀排列,树林经过墨、赭、花青、红诸色装饰,达到了“暖翠”的题旨要求,体现了作者的巧思。 崔鸣九不知道张宏将来会是一个里程碑式的人物,但崇祯知道,历史上的画家重视读万卷书,行万里路,但不言写生。而这张宏却天生反骨,喜好写生。 崔鸣九不以为然道:“此画是一个落魄画匠所画,不值几个银子!谁知道张宏是谁啊!” 崔鸣九说的倒也不错,就如当年毕加索还默默无闻的时候,谁又会料定他将来的画会被炒成天价呢? 历史从来就是这样,没有人能够完全预测的到。 以现在的眼光来看,生活在明朝末年的张宏是一位善于创新的画家。 因为张宏无论画什么都要加入艺术思考,并且他在选定题材后才开始作画,在创作山水画时也不例外。 对于地方风景的描写,自十五世纪末,亦即沈周的时候以来,便一直是苏州画家之所长。 他们描绘苏州城附近的湖光山色,但这些画的构图极可能因为未能对这些地方的实际景致提供足够而明确的描写,而使得即便是当地的居民也认不出来,这是非常遗憾的事情。 张宏不同,他的画中描绘了知名的寺庙、桥梁和宝塔等等,不但有助观画者对于景致的识别,同时,借由这些当地文人绅士所常朝拜并游览的古迹,也得以唤起人们对历史、文学和宗教的联想,绘画因此超越了仅仅再现景物的层次,而充满了意义。 这些资料都是崇祯百度一下所知道的,特别是张宏那副浮岚暖翠图,现在越来越有感觉。 “崔兄开个价吧!这副画我要了!” 崔鸣九道:“此画并不值什么银子,所兄弟真喜欢,就如兄弟说说的,五千两银子拿走吧!” 崇祯一时有些呆住,没想到崔鸣九这家伙比徐震还黑。崇祯虽然有些不舍,但觉得五千两买一张张宏的画并不亏,这一趟也算没白来。 第41章 崔家 文成镇崔家村,一个名不见经传的小地方。虽然也出过不少举人,但是并没有给崔家村带来什么实质上的好处。 崔家村的百姓绝大多数都是老实本分的农民,在属于自己的那一亩三分地上面辛勤劳作着。虽然也有几个不甘贫苦的农民想要去经商,但都苦于没有门路,也就死了做生意的心。 崔鸣九家发现古董画的事情不胫而走,崔家村人纷纷奔走相告,都回家淘古董去了。然而崔家村毕竟是一个小村子,哪里有那么多的古董,虽然找到了不少青铜器,但却不是商周的,大多都是上周的。崇祯也不是观音菩萨,不可能把这些没什么价值的青铜器收回来。再想要救苦救难,也得要实力允许。 文城镇的特产是茶叶,崔家村的人也跟着种茶叶。他们也从来不关系茶叶的价格走势,除了茶叶外,他们少有其它的经济来源。 ?? 夕阳洒落在崔家村的村口,老人和孩子们望着余晖陷入沉思,他们大多数人祖祖辈辈生活在这个小村子里。许多人最远也只是去过文城镇。 崔家村百姓并不麻木,只是所学和所知太少,对于外面的世界也了解的很少。但是小孩子们不同,他们的眼睛很纯澈,就如同碧波里的清水一般。这个时代,没有多少人想过要走走,他们也走不了多远。 老人们呆呆的望着路过村口的人,并且对他们指指点点,在背地里议论着。若是好不容易来了一个外乡人,全村的老人几乎都会出动。 崇祯一行人的到来,使得原本有些寂寥的崔家村顿时变得热闹起来,村子里的人像看外星人一般把崔鸣九家给包围了。 村里的老人、小孩、妇女纷纷把自己家里值钱的东西都带了过了。他们认为,这个外乡人既然愿意出五千两银子去买一个叫什么张宏的家伙的画,就不会介意买他们家里祖传的其它宝贝。 崔鸣九得了五千两银子,旋即成了崔家村的热点人物。百姓纷纷过来想要得好处,于是崔鸣九便在崔家村村口祠堂大摆酒宴。 崔家村的乡亲们原本就对崔鸣九想要捐官不看好,现在知道他有了这么多银子,于是态度就有了三百六十度的转变。 对于崔家村普通百姓来说,粮食和土地是他们生命的全部,因为他们没有其它的收入来源,只能背朝黄土面朝天,在土地里寻觅生的希望。 外乡人的到来,崔家族长也很重视,亲自登门崔鸣九家里,表达作为族长的热情。族长的一个耄耋老者,很有威望,但却耐不住被岁月的摧残,看起来沧桑而又衰老。但是老族长的眼睛里却还是透露着精明,虽然眼睛不大,却很有穿透里。 在酒过三巡之后,老族长来了,用“城里后生”的称谓来表达自己对崇祯的看中。作为曾经一位在徽州叱咤风云的人物,如今淡出了人们的视线,老族长的心里似乎憋着太多太多的话。 谈话地点是在点着蜡烛的书房里进行的,只有老族长和崇祯两个人,并没有其它人。 “城里后生,老朽今天斗胆有几个问题想要向你请教…” “老族长有话便说,若是晚辈知道的一定如实告知。” 老族长微笑道:“文成镇并不是什么大镇,而我崔家村也不是什么大村,相比较于其它村,崔家村实在不值一提,想必后生来我们崔家村不是为了收破烂来的吧?” 崇祯道:“在徽州,晚辈与崔家村的崔鸣九偶然相识,晚辈受崔兄的邀请到崔兄家做客,偶然看到张宏的画作,甚是喜欢,于是便花高价购得…并非如村里人所讹传的那样,是收破烂来的。” 老族长道:“真是无心插柳柳成荫,后生这样做,不就无形之间让崔鸣九有了一大笔银子,崔鸣九捐官之事十有八九就能成了。” 对于老族长的话,崇祯不甚理解,他不明白老族长为何这么在意崔鸣九是否能够捐官成功。当然崇祯也不好问的太过直接,只是觉得此事必定有玄机在里面。 “此事,晚辈并没有想过太多,只是觉得画不错于是就买下了,至于其它的事情就没有多想了。” 老族长道:“老朽知道后生在想什么,你是不是以为老朽见不得崔鸣九当上里长呢?不…老朽倒是非常乐意看到崔鸣九能当上里长,原本还担心他没有足够的银子与别人竞争里长之位,现在看来…老朽的担心都是多余的。” 对于老族长的话,崇祯并不怎么理解,也不敢问,只好跟着点头表示认可。说完这些,老族长乐呵呵的离去了。 要说这崔家村的民风,总体上来说还算是比较淳朴,到了晚上,家家户户居然都不关门,也不怕有贼来偷东西。这一点让崇祯非常满意。 月夜之下,崇祯一人独自在一株大樟树下徘徊着,心里却还在想着徐震卖官鬻爵的事情。此时,起夜上茅厕的崔鸣九刚好看到这一幕,便走了过来。 崔鸣九关切问道:“这么晚了,王兄怎么还不睡,莫非是不习惯?” 崇祯道:“崔兄,我有一事实在想不明白,只是不知道当问不当问。” 崔鸣九紧了紧裤腰带,道:“这里没有第三人,王兄有什么便说就是。” “崔兄捐官为的是什么?” 崔鸣九听后大笑道:“当然是为了给我们崔家添光,给祖宗长脸,不然为何?” 虽然崔鸣九的回答不是崇祯想要的答案,但是对于崔鸣九的坦然崇祯还是很高兴,道:“崔兄所言,句句真切。” 崔鸣九呵呵一乐,反问道:“不知王兄捐官又是为何呢?” 崔鸣九这么一问,崇祯一时还没有反应过来,望着明月,悠然道:“为了天下百姓能够有更好的生活,为了天下苍生不至于生活在水火之中,为了孩子们个个都能念书…” 接着,两个人都沉默了,没有人再多说一句话,就那样相互对视着… 第42章 崔鸣九 崔鸣九也曾有过梦想。 九岁那年,梦想能够考上状元。十二岁那年,梦想能够考中进士。到了十八岁那年就没有什么梦想了。 他也曾想过为天下苍生请命,为天下百姓谋福利,可现在觉得这些梦想太过遥远。一个连自己家族都不能保护的人,是没有资格谈论梦想的。 “不怕王兄笑话,我崔鸣九没有什么远大抱负,只想为自己族人做点事情,让族上有光彩。” 所谓人各有志,没有谁的志向比谁更伟大,只不过所在的角度不同而已,对于崔鸣九的梦想,崇祯很理解。 梦想并没有大小之分,只有高低之别。站在不同的角度,思考问题的方式自然也是不同的。 崇祯并没有对崔鸣九的梦想有任何的评价,但是崇祯相信崔鸣九比一般的当官的要踏实,虽然有可能不是一个好官,但并不像是一个贪官。 没有人打破这样的宁静,于是大家都略显有些尴尬,要说人的欲望可真不是一两句话就能说清楚的。没有人能够抵挡的住财色的诱惑,崇祯不可能会知道崔鸣九将来会变成什么样,那不是他能够预料的到的。 “明天…将会有一场恶战,里长之位势在必得。”有了卖画的五千银子,加上原先的二千两银子,崔鸣九信心满满。 第二天,在崔家人的欢送之下,崔鸣九离开了崔家村,向徐府进发。 崇祯带着杨明鑫和四大大内高手也一同前往,对于能否捐一个里长之位,崇祯也是信心满满。 徐府外面,早就有了许多闻讯而来的小商贩,有卖手抓饼的,有卖包子的,有卖驴肉火烧的…他们知道今天徐府会来很多人,所以早早的就占据了最佳的位置。 因为今天来徐府参与捐官的人都是被审查过一次的,所以进入徐府的审查流程就简单了许多。先是交够足额的保证金,其次再挑选自己中意的里长之位,当然不同地区价格会有不同的偏差,但至少不会低于二千两银子。 今天被投放出来的里长之位一共有五个,分别位于文成镇、沙镇、溪西镇、山边镇和棋盘山镇五镇。 根据五镇的人口和经济,五镇被划分为三个等级, 分别是第一等级的沙镇,第二等级的山边镇和溪西镇,第三等级的文成镇和棋盘山镇。 三个等级的入门价格分别为:二千两、二千八百两和三千三百三十两。 来参与捐官的都是有一定身份的,大多都是商贾,亦有一些是落魄的权贵旁枝。 徐府大院里,早早的就搭上了一个“舞台”,下面是纵横交错的一百把椅子,每一个椅子旁边都有一个小案几,案几上面有牌子。这或许就是最早的拍卖会吧!只要舞台上面的管家把里长之位一公布出来,下面的人就可以开始举牌子,并喊出价格,最终价高者得。 虽然天气很寒冷,但是为了能够拍得一个里长,从四处而来的人积极性却很高,个个都像打了鸡血似的,谁也不愿在气势上输给谁。 二管家先是客气的说了一些规则,便再没有废话,直接进入了主题。丢出了第一个里长之位:位于棋盘山镇的第三等级里长,起拍价位二千两白银。 对于一心想要争夺第一等级沙镇的大佬们来说,像棋盘山这种地方他们是连正眼也不会瞧上一眼的,但是对于那些银子不足,又有心长当官的人来说,他们就比较认真了。 二管家吼着嗓子道。“二千两一次,有没有加价的?” “二千一百两!”一个体格微胖的中年,举起了牌子喊了一声。 于是大家的目光纷纷都移到了这微胖中年身上。 “二千一百五十两!” 微胖中年旁边的一个身穿皮袄的青年不甘示弱,似乎势在必得,不允许被他人夺走。 “我去…”微胖中年嘀咕了一句,眼睛睁得更大,道:“二千二百两!”一边说着,一边挺着大肚子。 经过好几轮竞价,最终皮袄青年以二千八百五十两的价格捐得棋盘山镇里长之位。 三等级别中最差的是棋盘山镇里长之位都拍得如此之高的价位,这让其他人有些紧张起来,他们不敢预测接下来的里长会拍出什么样的价位。 看了一轮竞价以后,崇祯望着崔呈九,道:“对于接下来的捐官崔兄有什么看法?” 崔鸣九道:“此事不好说,恐怕只会价格越来越高…”所谓手中有银,心中不慌,崔鸣九手握七千两白银,对于目前的价位并没有表现出过于担心。 崔鸣九的小心思如何,崇祯没有兴趣知道,但崇祯却把希望放在了杨明鑫的身上,崇祯希望杨明鑫能够拿下第二等级其中的一个里长之位,也就是山边镇和西溪镇其中的任意一个。 于是和崔鸣九约定,在竞争里长之位时相互避嫌,不去竞争彼此看好的。 杨明鑫竞争山边镇里长之位,崔鸣九并没有竞争第三等级的文成镇里长之位,而是转而选择了竞争第二等级的西溪镇里长之位。 最终崔鸣九以三千九百两把西溪镇里长之位拿下,杨明鑫以四千三百两的价格拿下山边镇里长之位…随着被拿下的里长之位越来越少,大家都把目光放在了今日的焦点中的焦点“沙镇”里长之位身上。 沙镇这地方可了不得,论行政不过只是一个镇,但是论规模却相当于普通小镇的六七倍。人口更是超过十万人,这是一个其它地方小县都不能比的。 所以能够竞争上“沙镇”里长之位,就相当于当上了一个县太爷,所以今天来的人中,许多都是冲着这个位置来的。崔鸣九知道自己实力不够,所以很识趣的早早就退出了,因为他明白神仙打架,必定会伤害到他们这样的小鱼小虾。 宣布开始竞争“沙镇”里长之位的人就不是二管家了,而是换成了大管家,这个大管家一年难得露面一次,只有在主持大事的时候才会出现。 所有人的目光都聚焦在了大管家刘鸿的身上,只等着他宣布竞选开始,大家就会卯足了劲,把对手往死里磕… 第43章 拍卖 望着眼前的繁华拍卖现场,崇祯顿时觉得有些恍惚,不论是舞台上活力十足的大管家,还是舞台下举牌的土豪商贾们都觉得是那么的熟悉而又陌生。 他们都在争,他们都在赌,在争自己会赢,在赌自己会胜。为了赢,为了胜,他们不顾一切…他们无所不用其极,目的只有一个。 银子,是这个时代最不可获取的东西。银子,也是这个时代最难以获取的东西。穷人,为了银子可以卖身为奴,卖身为婢,他们只是为了更好的活着。为了家人能够生活的更好,而有钱人获得更大的权力以后,对穷人的再一次压榨,迫使他们铤而走险,做出上对比起朝廷,下对不起祖宗的事情来。 此时此刻,崇祯愈发觉得自己在气势上不能输给任何人,里长之位势在必得。 “朕倒是要看看,小小一个里长之位要拍出怎样的天价出来! 标价三千三百三十两银子的沙镇里长之位刚一被放出来,就被喊价到了五千两银子。不少大佬纷纷被震惊落马,不再敢喊价。 如此几轮下来,能够坚持下来喊价的就只剩下四人,他们都在相互死死咬住不放。 当价格接近一万两银子时,又有两个人放弃了竞价,再这样耗下去对他们任何一个人都没有好处。 “我出十万两!”崇祯大喝一声。 震得满堂大惊,不敢再吸一口气。 终结… 崇祯出价十万直接终结了这场毫无意义的拍卖赛,同时也让其他参与竞拍的商家们再也不敢开价。 十万两白银,多少县府老爷穷其一生也无法赚这么多银子,更何况只是一个小小的里长。 大管家的眼睛眯成一条极其夸张的线条,他的眼睛似乎已经看到了白花花的银子,非常迫切的想要把这么肯出价,愿意出价的老爷刺穿。 有着这一种势在必得的精神意志,崇祯已经把竞争对手完全的碾压下去了。 但是事情却还并没有结束,一个声音从远处传来,一个体格微胖的中年,迈着官步朝参与竞拍的这些此刻正懵的商人们走来。 “徐老爷…你怎么来了。” 来人正是徐府老爷徐震,这也是他这几个月来首先露面,徐震是被这震耳欲聋的十万两白银给炸出来的。 徐震耳朵虽然有点背,但是听到银子这两个字的时候却非常有精神。自称见过崇祯圣颜的徐震,崇祯确定没见过他,肯定没见过他。 看来空穴来风的事是不可信的,这徐府老爷倒是挺会给自己脸上贴金,说圣上接见过他,毕竟也没有人有机会去核实徐震说过的话,所以就任凭他怎么说了。 众人把目光聚焦到了徽州知府徐震身上,想要听听他要说些什么。徐府老爷徐震毕竟是徽州知府,随便抖两下,整个徽州都会地震。 “这么后生好生面生啊!” 徽州知府点着头笑看着崇祯,心里乐开了花。 “不知小公子是做什么生意的,缘何如此大手笔啊…这样的出价捐一个里长会不会太过了?” 崇祯心里暗骂了徐震已经有千百遍,但是脸上还是强忍着微笑,道:“徐老爷爱民如子,日夜操劳,我们这些做生意的商人出点血是应该的,一切都是应该的…” 徐震脸上露出了一丝难以捉摸的微笑,这种微笑是很不常见的,就像暴雨过后的彩虹…很美,很漂… “哈哈哈…” 徐震笑的非常灿烂,就像一个得到了表扬的孩子一般快乐,然而突然就定住了。 “这位小兄弟,你花这么多银子只是为了捐一个里长,不会有任何实质的利益,你这样做很难让老爷我理解啊!” 崇祯道:“徐知府,能够为朝廷做事,能够为人民谋福利,是晚辈的毕生追求…” 徐震道:“听晚辈一席话,反倒让老爷我有些无地自容了,惭愧…实在惭愧!” 徐震话锋一转,露出狡黠的微笑,道:“不知十万两银子,何时能到呢?” 崇祯道:“十日之内,便可运到。” “此事不可儿戏,若十日不能运到,又该如何?” “甘愿受罚,我愿立下军令状!” “好!大管家,拿纸墨笔砚来!” 在众人的注目下,崇祯立下军令状,徐震这才满意的点了点头。 “拍卖会”结束,众人散去,有人开心有人愁! “后生可畏,前途无量呀!” 按照约定,崇祯会在十日之内把十万两白银运到徐府,若不能及时运到,徐震将会以莫须有的罪名将崇祯打入大狱。这样,无论十万两银子能不能运到,徐震都不会有丝毫的吃亏。 为了给徐震一些甜头,崇祯给了徐震六面玻璃镜子,虽然只是六面小镜子,但却是这个时代绝无仅有的宝贝。 真正意义上的玻璃镜子要到十九世纪才会出现,虽然明朝也有所谓的玻璃镜子,但是与崇祯的这六面玻璃镜子相比,就大大的逊色了。 徐震自称阅宝无数,藏宝无数,却哪里见过这样的宝贝,小不说镜子能不能亮瞎他的那双老鼠眼,光是看一下就已经要升天了。 “老爷…你怎么流鼻血了?” 四管家、三管家、二管家、大管家都看傻了,就如四条哈巴狗一样吐出舌头,傻乎乎的摇着狗头。 “老爷…这是啥呀!” “这也太可怕了吧!” “怎么这么明显呀!” 四管家道:“俺要是能有一块这宝镜,那可就别提多酸爽了…” 三管家一拍四管家的脑门,道:“犯贱呢?就你也不撒泡尿照照自己,你配吗?” 二管家瞪了三管家一眼,道:“瞧你那出息,像什么话呢!我都没见过的东西,你…你们怎么可能会见过?谁允许你们见过?” 大管家咳嗽了一声,直接无视二管家、三管家和四管家,道:“老爷,这玩意究竟是什么,我看有必要问清楚,听说洋鬼子的东西能够吸人魂魄,恐怕这玩意…不吉利…不如交给我去处理了吧!” 崇祯笑道:“这叫玻璃镜子,为非作歹之徒在玻璃镜子面前会原形毕露,会露出噩魔噩模样,只有好人才不会有不祥之兆…” “哦!” “我没有呀!” “哈哈…” “我也没有,看来我不是魔鬼…” 第44章 玻璃镜子 花最多的银子,做最靓的仔。为了能够捐得一个里长,崇祯使出了浑身解数。 徐震对崇祯的稀罕玩意“玻璃镜子”非常着迷,虽说徐震贵为徽州知府,可他哪里见过这玩意,别说是没见过,连听说都不曾听说过。所以大有一种如获至宝的快意。 于是就如同一个孩子见到了自己最最心爱的礼物,徐震感动的泪如泉涌。 “小兄弟…可否借一步说话?”对于如此神秘之物,徐震可不敢表现的太过随便,甚至心里还有一些焦虑和不安。 打发走了几个管家以后,徐震把崇祯请入了自己的书房,想要从崇祯口中打探出自己所要的信息。 说是书房,实际上更像是一个“密室”,“密室”,密不透风,不会被第三个人听到。 沉默的喝了几杯茶,闲聊着一些并没有什么意义的话,徐震突然话锋一转,道:“年轻后生,你来徽州究竟有何目的?” 徐震的问话并不是没有道理的,毕竟十万两白银不是一个小数目,徐震可不想因为这十万两白银而白白葬送了远大前程。 “徐知府的疑心太重了吧?堂堂一府老爷,如此拘泥,未免有些太小气了吧?” 徐震道:“年轻后生有所不知啊,这官场不同于商场,老爷我不得不小心,也不得不谨慎…” 官场之上,尔虞我诈,背后使绊子的多了去了,许多位高权重者无不是战战兢兢,如履薄冰,哪里敢大意。 “看来,徐老爷还是信不过小民啊,不过…请徐老爷放心,银子已经在路上,不日就会运抵徽州,这一点还请徐知府一定要放心!” “为官一方,为的就是要更好造福百姓,老爷我哪里还敢有什么车的奢求?” 虽然徐震说的话很无耻,很不要脸,但是崇祯却只能暂时忍受了,与这种无主义无节操的人打交道,就一定要做到更无耻更无节操。 崇祯突然鼻头一酸,眼泪先流了下来,道:“难道…我一心想要为民的想法就要付诸东流了嘛?难道…想要为徐老爷减轻一些负担,为百姓多做一些事情,就真的那么难吗?” “人活着,银子没花了,活着还有什么意思?” “银子,不就是用来花的嘛?如果能造福百姓,不是功德一件吗?” “若徐知府还是不放心,小民只能退出里长竞拍…” 一听崇祯要退出竞拍,徐震这才着急了,道:“不可…此事决非儿戏,怎么能退出呢?” 徐震当然不愿意就这样让这个冤大头退出,毕竟十万两白银够他往后余生所有吃穿用度了。哪怕真有一天归隐了,有了十万两白银,生活怎么说也是不用愁的。 徐震很快把话题引向了“玻璃镜子”,虽然家里也有不少奇珍异宝,可像镜子这样的“奇珍异宝”徐震可还真的是第一次见到。 手指抚摸着光滑的玻璃镜子,徐震的眼角却眯成了一条线,道:“好东西,真是好东西…” “你小子倒是一个人才,我堂堂一个知府老爷都不曾见过这样的宝贝,倒是让你占了便宜。” 崇祯道:“说出来,就怕徐知府不信,这玻璃镜并非是凡间之物…” “噢…还有这样的事情?”徐震眼睛大瞪,显然并不相信这些的事情。 崇祯接过镜子,道:“既然徐老爷这也不信,那也不信,那小民只好告辞了…” 徐震手掌一伸,呵斥道:“走不了,哼哼…进了我的地盘岂是你说走就能走的,我徐震的脸往哪里搁呢?今天,你必须一五一十的把这宝镜的来龙去脉讲清楚。” “难道徐知府要杀了我?”崇祯脸上露出特有的演员惊慌,心里却乐开了花,想要看看徐震究竟想要干什么。 “嘿嘿…怕了吧!只要你从了老爷我,什么都好说,莫说是一个小小的里长,哪怕是一个县老爷又何妨呢?不过,你必须听话,忠诚,就像老爷的几个管家一样,如忠诚的看家狗!” 徐震正一张又一张的把自己的脸皮撕下来,露出里面那张最真实也最狰狞的面庞。 “小民所说,徐老爷不信,既然如此…小民还能说什么呢?” 徐震道:“老爷我借你一百个胆,谅你也不敢诓骗老爷我,虽然老爷我不知道你究竟有何目的,但是老爷我分分钟就能搞定你!” 对于讲故事,怎么把故事编的更真实,崇祯还是非常在行的,这一点深受王振明的形象。古人,向来对于神明非常敬畏,不论好人还是坏人都是如此。 “一个月黑风高的晚上,伸手不见五指,这原本是一个极其无聊,又极其乏味的晚上。” 徐震一边听着,一边紧张的擦着那张肥头大耳的脑门,道:“然后怎么了,见鬼了还是咋的?” “不,没有见到鬼,见到神明了,神明给了我一些指点,教会了我一些事情,最后留下了八面玻璃镜子。” “神明?”徐震张大嘴巴,模样显得有些可笑,就像一个发呆的猪头。 “这…太不可思议了,那神明为何不来见老爷我,偏偏去见你这个无名小卒?后来呢?神明说了什么?” “神明说徐老爷是解救徽州百姓于水火之中的现世主人,交待我一定要把这些神明赐予的珍贵宝物交给徐老爷,小民也不敢耽误。” 徐震脸上露出窃喜之神色,道:“神明还说了什么,老爷我倒是要好好听一听。” “那晚,小民我太困了了,后面的就没有听得太清楚,不过这十万两白银也是神明送的,小民不敢私吞,也不敢隐瞒。” 徐震听后,很满意的点了点头,道:“你做的不错,老爷我跟满意,你是好人…不是刁民!” “这东西,老爷我看它第一眼就觉得非同一般,此物只应天上有啊!人间哪里找的到?哈哈哈…” 徐震所吟的两句诗,让崇祯差点把隔夜饭喷出来,这哪里像一个进士的修养,崇祯怀疑徐震知府的这个知府来路不明,极其的水。 玻璃镜子前的徐震原形毕露,那张老脸上面布满了各种机关暗器,是岁月的无情,还是江湖的历练,又或者是宦海沉浮带来的沧桑,一切也只有徐震自己知道。 昏暗的光射在玻璃镜子上,四处再也没有比聚焦在着一点上的皎洁更能引起人的诸多思绪,不仅仅是徐震,崇祯也从镜子里看到了自己的过去和未来。 那一段永远抹不去的忧伤和悲凉,以及以往的幕幕正朝他走来。 第45章 阳光明媚的微笑 不论是崇祯朱由检,还是少年王振明,都曾有过梦。 有些事情崇祯只能依稀记得,那时他名叫王振明,站立在花团锦簇之间,周围是花海。在他的耳畔不时有微风习习,那种感觉总让他非常舒爽。 闭上眼睛的那一刻,才是完全没有烦恼的世界,有一位得到高僧说:人之所以需要休息,是需要大闹把记忆清空。 一个人的记忆被清空了,也就意味着烦恼和忧愁全部被清空。 然而有些仇恨却无法被抹去,也无法被清空,历史将会永远记住那些事那些人。 崇祯微笑着叙述如何与神明沟通,如何希望能够解救天下苍生,然后他的身份太过卑微,没有办法做到更多。徐府老爷才是最有权威去做这些事情的人,神明选择了他,百姓需要他去解救。 火给人类带来了希望的种子,也让大地黑夜的黑暗有了如白昼一般的魅力。 那时… 那是王振明永远无法忘记的美好时刻,一个对知识有着极度渴求欲望的少年,对历史是敬畏的,同时渴望去探索。 明朝是一个很刚强的王朝,从不愿意向任何势力低头,不怕被打趴下,也不怕被抛弃,更不怕被背叛,却终于走到了穷途末路的时刻。这一点又何止只是年幼的王振明所想不通的道理。 想不通的事情多着呢… 鱼儿为什么吐泡泡,萤火虫为什么会发光,天为什么会下雨… 还有更加悲凉的问题,人为什么会变老,为什么会死去…王振明没有看到过人是如何变老的,可他知道人终将会老去。 有一个老爷爷,他很慈祥,看到孩子时,总是用很关切的目光。他曾说过,世间所有的事情都是好事情,有些事情还没有变成最好,那是因为还没有到最后。 王振明觉得很可笑,笑着笑着就哭了。 就像有些东西,原本拥有着,却又突然失去了,虽然并没有到最后,却少有人原因就这样放弃… 后来,王振明喜欢上了读史,过去的那些故事往往很精彩,特别是那些已经被灰尘沾染的故事,少有人能够说的很清楚。 过去的故事,好几百年了,毕竟是别人的故事,讲起来却是枯燥乏味的,还不如科幻大片来的精彩。 于是乎真正的故事成了故事,虚构的精彩成为了令人动容的故事,欺骗了无数人的眼泪,却忘却了真相和本质。 王振明从来都是一个善良的孩子,就如“人之初,性本善”所教导的那样,虽然善良的人总是不能得到很好的待遇。 后来王振明看到了一个因为研究历史而跳楼自杀的少年,于是便充满了震惊。 一个人内心脆弱到各种境地,才会选择跳楼自杀呢?其实这是矛盾的,一个有勇气自杀的少年又怎么能说是脆弱的呢? 他说,似乎看到了自己通过努力所能达到的极致,而在这种极致的最高处,并没有令他欢喜的东西。他自己终究不过是一个可以被人随意评价的小人物。 研究历史的人从来不会关心王安石是否真的懂变法,也不会明白王安石为什么需要一次变法来证明一些东西。 但是他们知道了,有一个叫王安石的人最终变法失败了,于是有人把这一切归结于王安石提出的理论是不可行的,因为最终是失败的。 一个人一旦失败了,人们就会拼命的去寻找他失败的可能原因是什么。然而得出所谓的结论。 历史从来就不存在对错,又怎么可以说可不可以? 有许多事情,王振明都忘记了,他很难再记起,有很多人王振明也忘记了,他很难再见到。 在大多数时候,他只能见到那些冰凉的文字,他们被书写在一本又一本书上。 记叙他们的人,充满智慧,尽量让他们鲜活和生动,哪怕只是从只言片语中就可以断定他们是与众不同的。 哪怕是跨越五百年的历史,有些故事都不会因此而褪色。 大明王朝四个字出现在王振明的世界里,是很早就有的事情,一个年少无知的少年被推上皇位。从此殚精极虑,再也没有过安宁的生活。 两个不同时代的少年,王振明未想过会和他的生活有什么交集。 “煤山” “歪脖子槐树” 这两个毫无关系的词语,也从未有人想过他们之间会有怎么样的联系。 在一棵树上吊死,崇祯或许从未想过自己会有这样的结局。堂堂一国之君,居然魂断煤山。 如果说命运是注定的,对于崇祯皇帝来说,从他出生的那一刻开始,做所有的一切都是为了避免在煤山吊死。 以至于后来崇祯皇帝说“文臣人人都可杀之…” 到了王朝即将毁灭之际,他们却都在为了一己私利而争斗的面红耳赤。 在很多时候,王振明并不开心,并不是因为对于未来的迷茫,而是因为对于未来的突然索然无趣。 人在做任何事情时,都需要一个理由,哪怕只是为了说服别人而已。 因为毕竟要说服自己太难太难了。 很多时候,王振明的生活都像是一个梦,独自的表扬,他没有观众,更没有掌声,这是从开始就已经注定了的。 很多次,王振明梦到自己有另外一个身份,这预示着他将会与众不同。 明朝。 似乎并不遥远,就在眼前。 苍生需要人去解救,朴实的农民需要人去解救,帝国也需要一个领导者。 他年轻,而且睿智,充满青春活力。 王振明从梦中醒来,得到了这些讯息,也获得到帝国最高权柄。 他化身为崇祯皇帝,与帝国的邪恶者斗争,他将避免让帝国陷入到泥潭之中。 有一股味道,它并不浓烈,却逐渐在形成,它散发出的是生机和活力。 满眼望去,都是迷茫,却又都是阴霾。 帝国将何去何从… “是我吗?” 王振明与崇祯的思维结合,一个新时代,与旧时代结合。 未来还很遥远… 未来并不遥远… 帝国需要力量,哪怕只是在逐渐形成,哪怕它还很微弱。 阳光明媚之下,王振明的微笑很美,不…此刻他是帝国的主人。 崇祯皇帝,朱由检。 第46章 刘鼎三 有人花钱享受,有人花钱受罪。崇祯属于后者。 任何吃力不讨好的事情,都少有人愿意去做。任何得罪人的事情,都少有人去干。 穿越不是一件力气活,穿越只是一件技术事,没有技术的穿越投胎变母猪,有技术的穿越投胎当皇帝。 有人偏偏去当什么皇帝,还是清廉正直的大明崇祯皇帝。皇帝不好当,这是众所周知的事情。 如果说当皇帝相当于走上人生巅峰,那么当大明王朝的皇帝就相当于悬崖边上骑小摩托。 崇祯皇帝呢?那简直就是一个作死的剧本,前有追兵,后有狗贼,内有家贼,外加一群道貌岸然的衣冠禽兽在表演奥斯卡。 崇祯皇帝的剧本,从出生那一刻开始就注定是一条死路,哪怕步步为营,处处小心,都有可能分分钟被陷害… 崇祯很想为百姓做些事情,所谓的体恤民情,若不能与百姓同甘共苦,又如何能够感同身受。 舍得一身剐,也要把贪官拉下马。 当崇祯的十万两白银送到徐府的那一刻开始,调任“沙镇”里长之位的公文就送到了崇祯的手里。 虽然只是一张轻轻的公文,却“重于泰山”。 带着自己的队伍,崇祯开始了新的工作,因为对于蓄奴案件的调查没有任何的结果,所以崇祯并没有表现出春风得意的潇洒。 “沙镇”。百姓的生活相对于其它地方要富足许多,同时这里的百姓也从事商业活动,从商者十有八九,所涉及行业也非常多。因为从商者很多,所以大多数百姓并不迂腐和愚昧,只要有商机,就会有着敏锐的嗅觉。 一个相对开化的商业,能够带来一个相对开放的环境…这对于商业的兴盛和发展是极有好处的。 在一个百业萧条的时代,沙镇是一个独特的存在,政局的变动似乎对沙镇并没有任何的震动和影响。 有人花费十万两白银捐得沙镇里长之位的消息,在崇祯的团队还没有抵达沙镇的那一刻便已经传遍了整个沙镇。 沙镇的商人团队报团组成了一个商会,准备迎接新里长的到来。他们请来了各地的大厨,准备在味蕾上俘获新里长,并让新里长能够心情愉悦。 崇祯的队伍与浩浩荡荡的文官队伍相比,没有那么的张扬,却是霸气外露。 四大大内高手为护卫,加上由一百多个边察组成的队伍,阵势比县府老爷还要气派。活生生把一个不入流的官员,逼成了一个四品京官。 随行所带的物品,那也是琳琅满目,别说是没见过,连听都不曾听过。 还没到沙镇,便有迎接的队伍前来,一排笑脸并排立在沙镇界碑处。他们每人手里都拿着一份请帖,在请帖里面还夹着数额不等的“官银票”。 起头的是一个体态微胖的中年商人,虽然长的并不怎么样,却非常有福相。 按照沙镇的传统习惯,商会会长会敬上一杯酒,新任会长为表示诚意也会接受这杯酒。 “在下刘鼎三见过里长…” 自称刘鼎三的微胖中年,双手一拱,立即递上一份请帖。 “里长千里迢迢来沙镇,使得我镇顿时蓬荜生辉…我刘鼎三亦觉得精神许多,这实在是刘某人之幸…我沙镇百姓之福啊!” 一番客套,不但可以化解尴尬,也可以增加彼此之间的了解。 毕竟那是见过大世面的人,崇祯对于这些商会来客的意图自然也是非常了解的,于是很客气的笑道:“诸位沙镇的父老乡亲们,你们不必如此客气,我虽年少,但并不张狂,能来此…为的就是能够与你们共同相处,有句话叫作有缘千里来相会,无缘对面不相逢,看来我与刘老板,与诸位非常有缘啊!” 随后众人皆是开怀大笑,刘鼎三在前面带路,众商会成员跟在后面,然后是崇祯的队伍,左右两边是他的卫护。 按照时间来算,此刻是公元1629年年末,崇祯三年快到了。 由于和皇太极提出了休战,皇太极打累了,所建立的金国内部也是一片混乱,自己的汗位不稳不说,还有可能面临着蒙古诸部的反水。 李自成和张献忠虽有远大抱负,终归还是草莽系列,难以成就什么大事。反倒是农民最有可能被别有用心者挑拨,成为某些人的炮灰。 对于刘鼎三的盛情款待,崇祯也只好入乡随俗,他们给什么,也就收下什么,完全没有有为难的感觉。 靠着卖陈年旧茶,小小的沙镇居然养活了一大批商人,他们从朝廷那里拿到“引”,进行各种商业往来,最远甚至到漠河,俄罗斯… 俄罗斯大鼻子最爱喝徽州茶,徽州茶壮胆亦壮阳,丈夫喝了身体好,女人喝了有感觉,马背上的游牧散部也爱喝茶。他们觉得马奶酥油太腻,没有徽州茶的那种清香。 刘鼎三讲起一个在去往俄国徒中的故事,北边那块不比南方,说冻死人太夸张,冻的男人想抱人肉火炉的却大有人在。 刘鼎三送给了一个大鼻子,大眼睛,卷发女人三块手帕,那女人晚上就钻入了刘鼎三的被窝。这故事刘鼎三能讲一辈子,那柔情似水的感觉,令得刘鼎三浑身都酥麻了,觉得人生再也无趣了。 后来…就再也不能去贩茶了,哪里有人敢去,局势不明朗,刘鼎三每每想到此就悲痛不已。 “俺的大眼睛金发妹妹…俺的心肝…” 甚至有一段时间,刘鼎三就像得了失心疯一般,有一段时间丢了魂,后来连人都走丢了… 如今生意不好做,这些只会做生意,不会从事农业生产的商人叫苦不迭,吃老本也总归不是事情,再厚的家底也有被吃空的时候。 商人的哭诉,也让崇祯对当地的情况有了一些了解。 “不知刘老板有何打算?” 刘鼎三沉思片刻,道:“恐怕里长心里已经有了打算,不知可否透露?” 崇祯道:“不错,我却有打算,不过暂时还不透露。” “哦?” 众商人皆疑惑又期待,他们早知来沙镇赴任的里长与众不同。 第47章 春天 边察们散落在各处,就犹如飘散开来的柳絮,不见了踪影。虽然如此,一股力量却正在形成。 商人们的地位并不高,为了能够巩固自己的既得利益,他们只有抱团取暖。 如今商人们能够从官府那里获批的引子也越来越少,甚至于不少商人都不再去从事商业活动。 孩子们呢?在学业上也是几乎处于荒废,伴随着商业的起伏和兴衰,商人们对于孩子们的学业的看法亦有了不一样的看法。 “寒门状元”,是不存在的。 没有很厚的家底,是不可能的,读书离不开银子,买纸墨笔砚离不开银子,请私塾先生少不了要银子。 商人家的孩子尚且如此,何况是普通人家呢? “少年强,者国强。”不是没有道理的,现在崇祯有了时间能够在沉入下去,了解到那些最实在,最本在的故事,孩子们的教育问题。 自古以来,农民是根本,农民的孩子是根本的根本,他们是新生的力量。 在以刘鼎三为代表的商人的盛情款待下,酒过三巡,菜过五味,崇祯打开了话匣子。 崇祯不仅打开了话匣子,也打开了一个大盒子,这个足以惊艳全场的盒子,也就很自然的成了沙镇的“焦点”。 随着崇祯三年春天的到来,新一年的农业生产活动已经开始了。小商人们褪下了商人的身份,准备开始开垦荒地。 孩子们也从冬天的包裹中的束缚挣脱出来,虽然他们无法逃离这个世代生存的地方,但是他们依旧选择在这世外桃源自娱自乐。 大多数孩子不读书,也不识字,他们是最朴实也是最真实的孩子。 他们不知道未来是什么,远方有多远。他们眼中的秀才就已经是最高贵的存在,他们更不可能知道举人是什么。一个连举重都不知道的孩子,怎么可能知道举人是什么呢? 读书有什么用,孩子们并不知道,也没有人告诉过他们。 徽州的春天,别有一番韵味。 特别不一样的是这里的孩子,他们虽然一无所知,却对新奇的世界充满了幻想。 帝国的未来,一个时代崛起的全部力量,全部在他们的身上。但是孩子们了解的东西太少太少。 人有时候会突然没有了任何的思维,没有任何的想法。眼睛会突然变得空洞起来,就像时间被凝固住了一般。但是孩子们的眼睛却总是很纯澈,没有被任何东西污染过。 帝国不再有着春天那样的蓬勃,却有着青春活力的孩子,但他们却非常稚嫩,懂的也不多,知道的也不够。 对于他们来说,仅有的对于世界的了解,只有沙镇。 送给孩子的礼物非常重要。 老人们指望不上,也就指望孩子们了。 江山代有才人出,一代又一代,谁也逃脱不了。 二十一世纪的今天,各行各业的分类越来越细致,无论哪一行做好了,都有可能成为人才。 三百六十行,行行都可以出状元。 孩子们就应该多学知识,不仅要多学知识,而且还要有一技之长。并不是每一个孩子都必须走仕途这条路,若所有的孩子都被灌输“万般皆下品,惟有读书高,”这样的观点,这个时代并不会因此而变得更好。 崇祯的到来,带来的是机会和变革。且不说那些沙镇当地村民不曾见过的高产农作物,光是琳琅满目的的小玩意就足够让他们惊奇的了。 一个人在小的时候吃过亏,长大以后就会很敏感,对于曾经的错误会有深刻的体会。农村人大多都知道储藏粮食,以备不时之需。但却对于未来会如何想的并不多,也不远。 基础的知识,孩子们有必要全部掌握,这是一个国家新生力量产生的基石。 沙镇的商人们一心想的只有生意,他们的眼界并不远,也没有多少远大抱负。生意是他们赖以维继的根本。同样的,他们也自然的认为,子承父业,是理所当然的事情。 做茶叶生意的商人,希望儿子将来继承他们的衣钵,继续看到自己家族能够在此领域有一席之地。 可如今,商路已断,运输路上,有不少劫匪山贼,没有商人再敢做这种掉脑袋的生意。 俄罗斯毛子和蒙古人再也喝不到徽州茶叶,想想他们的先辈…创业之艰苦。 “非诗书不能显亲,非勤俭不能治生。“ 徽州第一代商人,大多一贫如洗,勤俭发家显得尤为重要。婺源人李祖记,早年业儒,因生活贫困,弃儒就商,从事贩木。凡竹头木屑均舍不得丢弃,收集起来,各当其用,逐渐发家致富。既富,勤俭不减贫困时,每天粗茶淡饭,一件布衣穿了十多年,一双云履只在见客时穿。居室极陋隘,也不新建,资金全部投入营运。富商大贾,也以勤俭自律。歙县大盐商鲍志道,拥资巨万,不事奢侈,家中不专备车马,不演戏,不豪宴请客。 事到如今,一切都成为了泡影。 刘鼎三怎么也不明白,为何还会有人捐银十万两来到这沙镇当一个小小的里长。 然而在这个世界上想不明白的事情太多太多,于是刘鼎三便认为是自己格局太小,视野不够开阔。 从大地方来的沙镇新里长,还未做任何一件事,便已经让沙镇的商人和百姓们不敢轻视他。 春天,早春的嫩芽显得非常娇嫩…商人们从芽尖采摘下最萌的绿叶,制成早春茶叶,尽孝给崇祯。 闻着淡淡的清香,崇祯感受到了徽州古城最质朴纯正的味道,这是他梦寐以求的感觉…多少次在梦中都不曾得见,还有那古老帝国,古老城镇,孩子们毫不掩饰的开心。 早春茶,亦只有在一种特定的氛围下才能愈发觉得味道之香醇。 前途渺茫,雾气蒙蒙的山村乡野,延续了无数代华夏子民在此生息繁衍,如今到了一个艰难的关口。 “人定胜天” 里长的位置是至高无上的,徽州需要一个领导者,沙镇需要一个革新者,带领着这里的子民走出泥潭。 危险依然存在,矛盾和利益纠葛亦非常多,没有人愿意就这样屈服。 沙镇的百姓和商人把希望寄托在一个年轻后生的身上,期望着从他身上看到奇迹的出现。 特别是崇祯的那个神奇宝盒,简直就去天赐之物,是那样的神奇。 第48章 野草 人在走过一段路之后,通常会觉得有些困惑。崇祯认为,困惑是对的,因为没有人是可以一直以清醒的头脑来看待这个世界的。 有时候退步,是为了更好的进攻。 来到徽州这么久,却一直一无所获,虽然这并非崇祯所想要看到的结果,但事情的进展往往都是不尽如人意的,崇祯也只好释然了。 一个商业气息浓郁的地方,相对而言在思想上也比一般的地方要开明的多。而这种所谓的开明,也往往只是相对于他们所从事的行业而言的。 孩子们能够被改变的机会依然非常少,他们的父辈在外经商,把故事从远方带回来,他们从他们那里听到不同版本的故事。了解到山村的远方的那些不同寻常的故事,同时也继承他们父辈的衣钵,继续这样下去… 可如今,一切都发生了改变。他们没有机会再听到来自于外面的故事,他们的父辈也再少有机会能够走出去。 农业生产是否能够带来经济效益,这是让沙镇商人们怀疑的。在产出极其低的时代,能否维持自家的生存尚且还是一个很大的问题,何况还要以此为产业来赚钱,这简直是不可思议的事情。 进入沙镇,并了解商民们的生活,这完全是一个意外。但却不是一件太过离谱的事情,发生在京城的事情已经足以证明,有些东西存在是有其重要原因的。如果说突然的改变会带来恐慌,那么循序渐进的变革,者一定是一种希望… 人在卸下伪装的时候,通常给人的感觉不是真实,而是踏实,老百姓需要的就是这样的一种踏实。 在走过一段路以后,谁都会有疲乏的时候,这种疲乏…需要的就是用踏实的感觉去触动别人,同时也让自己的付出得到应该有的回报。 春天的雨丝,一半是柔情,一半是虚幻。如果夹杂着一点小酒的惆怅,那么就更有可能萌芽新的希望… 帝国的确已经到了需要变革的时候,守旧者自然也早早的嗅到了这样的一种味道…可是他们依然不愿意做出改变,守护着自己的所有私人“财产”。 想要从别人手中分到一块蛋糕,这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情。朝堂之上的那些文官,就是最大的既得利益者,他们自然也不愿意被人分走一块蛋糕。 自古以来,夺权者无非有两种方法,其一:通过武力手段,其二:通过非正规手段。权力集中者在一条路走不通的时候,通常会选择走另外一条路。 宋朝开国皇帝赵匡胤,在夺取后周政权的时候,其身份是殿前都点检,相当于皇帝身边的亲兵头子。论理,谁造反都可以,赵匡胤是万万不可以的…但其结果大家知道了,发生在陈桥驿的事情,后来成了耳熟能详的的故事。说白了,搞事情可以,但是理由一定要充分,只要有了充分的理由,做什么事情都成了理所当然的。 所以,崇祯想要在沙镇做点事情,当然也是需要理由的,一个让大家都比较信服的理由。为此,他可以很自豪的说自己所做的事情是前无古人的,能够实实在在的深入到百姓之中,这样的事情,有几个帝王能够做到?秦皇汉武,谁能做到?谁又做过? 在很多时候,崇祯喜欢独自一人思考。愈是来到这个时代久了,他愈是觉得自己是这个时代的一员。 崇祯知道“居安思危”,同时也知道“事在人为”的道理。任何所谓不切实际的想法,只有在去努力付出了,才能知道付出的意义是什么。这就好比与一位年长的农民去谈论他说认知的真理,虽然是徒劳的,但付出却是极有必要的。 对于每一寸土地,能够产出多少粮食。农民有着自己的见解,他们从每一年的收获中获取信息,并得出结论。他们不认为会有更好的提高产量的方法,所以他们也就不会对如何提高粮食产量而会有更多的兴趣。 老农民们的生活经验很丰富,这是世代沿袭下来的。但由于时代的局限,他们所能学会的,所能知道的却很少很少。 “我来到这里的目的,是为了让沙镇所有的一切都变得更好…” 崇祯的声音并不颤抖,也并不含糊,而是坚定的…同时也是极具穿透力的,此刻,他还很年轻。大明的江山不过只是还处于崇祯三年,国家上下的情形还并不十分恶劣,农民的生活环境也并没有糟糕到水深火热的境地。 商人和百姓考虑的问题,与崇祯完全不一样。 “我们并没有富余的银子,这是众所周知的。” 农民直言不讳,说出心声,他们考虑的问题不得不说是很实际的。 在春意盎然之间,崇祯登上高高的山峰。俯视着那数不清的山村田野,那是所有可能创造奇迹的地方。 刘鼎三始终围绕在崇祯的跟前,在照顾上不能说不是无微不至,却也从未提过什么非分之想。心里有话,却也是一直不说,笑容始终挂在脸上。这种典型的优质奴仆,实在是大户老爷家的最爱,想要让人讨厌都找不到借口。 “刘老板,这几日你一直跟随我左右,照顾我的生活…前后照应,不知你是否有什么话要说?” 刘鼎三听后,道:“作为沙镇的商会代表,刘某人所做之事皆是分内之事,并无其它的非分之想。” 崇祯道:“不瞒刘老板,自来沙镇后,我愈发觉得困惑,满眼所见皆是一片狼藉之象…莫非沙镇离开了你们这些商人,便真的再也无法回到往日的繁华中去了吗?” 刘鼎三道:“我是一个商人,不懂那许多,有生意时便好好做生意,生意好做了,家中生活也自然好过了…如今无生意可做,百业萧条…家中的光景自然就不如从前了。” “如今商路不通…此事罪责是谁?” 刘鼎三道:“士农工商,商人的地位最低,刘鼎三不敢妄言。” 崇祯道:“我看你倒算是个有些良知之人,只是有些迂腐…不过,算你还有些自知之明,能够明白自己的地位也算你没有忘记本分。” 随着一道余晖逐渐的落下,整个晚霞开始从最初的一种暗红色开始蔓延开来,起初只是一点点淡淡的灰红,逐渐的被渲染成一大片… 此刻的风实在令人舒爽,虽然并没有夏天的风来的突然很猛烈,却令人神清气爽。 刘鼎三下意识的看着崇祯,从他的嘴角看到了一丝捉摸不透的笑,于是也就跟着笑了一笑。说不清楚笑什么,却笑的很实在。 夜幕来的很快,悄无声息间。半边天际便已经改变了颜色,这是一种画笔很难渲染出来的颜色,时间很短… 沙镇,在夜幕灰蒙之中显得神秘起来。 “你就没有什么要说的吗?” 猜不透这个新来的里长的想法,就像这浩瀚无边的天际一样,同样是神秘的。 土地能够创造生命,能够创造奇迹,能够创造未来。 风很能迷离人的眼睛,却极少迷乱人的心智。 晚霞的红晕在快速的散开,很美…这样的景象并少见,却少有观众。 杂乱的野草长的很丰茂,在风中肆无忌惮的挥舞着。因为没有对其进行清理,所以它们愈发的嚣张。 “里长心事重重,不知可否说出来,刘某人愿意为里长解惑…” “你说这漫天挥舞的野草如何清除?” 刘鼎三道:“野草难除,不如一把火烧之,岂不快哉?” 崇祯蓦然回首,道:“阻挡视野的野草除之固然痛快,可心中之杂草又该如何除去呢?” 刘鼎三哑然失声,瞬间如坠冰川,对于眼前之人身份多了几分疑惑。 第49章 天命 春天,特别是南方的春天。 像徽州这样的地方,是很独特的。倒不是说徽州的建筑有什么独特,而是这里的气候,远没有北京那么的干燥和暴烈。却又有一种压抑的湿润,如果心情不好,反而会觉得这样的天气会让人有些郁闷。 这里的春,没有秋天那么干脆,又没有夏天那么燥热,因为你能感受到新生的气息正在变得浓烈起来。 当刘鼎三把话题转向了微妙之处时,似乎也是在进一步试探着些什么。人的命运就像是随风飘摇的野草,是没有足够的安定感的,特别是在此时的环境下。只要稍微有一些脑子的人,都知道给自己留一条后路。 当东厂的耳目还在肆无忌惮招摇的时候,就有人已经开始为自己的政治前途在做其它的准备,虽然他们知道帝国的新君会是不一样的。 他不会和天启帝那样,任由人摆布,似乎就是一个木偶一般。 刘鼎三的突然哑然,正好让时空进入了停滞状态,但他脸上的表情似乎又没有太多的变化。纵横商海数十载,摸爬滚打的历练让刘鼎三学会了察言观色,更学会了“适可而止”。他的嘴角微微触动,脑子里也在飞速的旋转着,以至于对刚才自己所说的那句话有了一丝不安。 刘鼎三不敢往下想,虽然他猜测里长的身份不一般,但此刻也只好打住。因为这实在太过不一般,他从未见过如此有威严的人,他的气势是不怒自威的,令他胆寒。 为了缓和这尴尬的气氛,刘鼎三那张让人不太容易察觉的脸上微微有了一丝变化,不是特意的,而是有些机械的。 “里长…我们还是下山吧!” 说到下山这个词语,崇祯突然想起了围城中的一句话。 “城里的人想出城,城外的人想进城…” 人似乎都在为了自己所谓的主义和梦想在变化着,而真正能够坚持的人却不是很多,就如此刻…无论是下山还是上山都是一种艰难的抉择。 对于世代在这里繁衍生息的村民们来说,无论是瞬间还是永恒对于他们的生活似乎都没有太大的不同。他们除了随波逐流外,也似乎没有别的更好办法。 晚霞实在美丽,让人不愿再有别的奢望和感慨…此时此刻,哪怕吟唱一首观沧海表达自己内心的感慨也是不为过的。 就那样淡淡的说一句下山…然后结束这一日的旅程,然后相视一笑,什么也不再说,什么也不再去想,谁也不曾打开谁的心扉。谁也不去揣测谁内心的想法,倒是对于这一日的告别最好的方式。 崇祯却不着急下山,无论是山上还是山下,若都能令他安心,此刻在哪里又有什么不同呢?看里长并不有着急下山的意思,刘鼎三便不再多言,而是静默着,成为了一个若无其事的旁观者和守护者,等待着里长的出招。 崇祯还是用轻松的笑容表示内心的愉悦,道:“人生难得有如此的心境,欣赏大自然的壮丽风景,既然来了,又何必着急下山…” 刘鼎三点头,表示赞同,但接着便很快表示山上的夜晚风很急,容易着凉得风寒,逗留太久是不合适的。 但很快里长的话便让刘鼎三觉得羞愧不已,一个千疮百孔的社会本就已经病入膏肓,个人的安危和康健又能算的了什么。想要有所得,必然有所失,做大事的人必定是要要经历痛苦挣扎的。 怀着胆怯的心情,刘鼎三在有些凛冽的晚风拂动下,颤颤巍巍的问了一句徘徊在心里已久的话:“里长可否告知愚才…里长来沙镇所为何事?刘某不才,身份卑微,若有顶撞…请里长海涵…请里长赐教,一二。” “你很聪明,也很识趣,可你不过是一个商人,有些话还不能告诉你,不过…” 刘鼎三自冒冷汗,道:“不过什么…请里长明示。” 崇祯道:“不过你毕竟不是我的人,并非我不信任你…” 刘鼎三的眼睛突然变得更光亮了一些,随之心里也有了一丝波动,似乎在盘算着什么,毕竟还是生意人,利益得失还是算得比较清楚明白的。对于生意人来说,政治投资是可以获得巨大受益回报的,虽然风险很大,但是站对位置依然是很重要的。 “刘鼎三愿意追随里长…” 说完这话,刘鼎三结结实实的磕了三个响头。 “你为何追随我?你可知道我的身份?” 刘鼎三道:“不知!刘鼎三虽是举人,却无任何品衔,身份低微,不敢对里长的身份妄加猜测。” 能够如此与自己从容对话,朝臣中都是不多的,而刘鼎三能够表现的如此从容自若,这让崇祯从心里感觉到欢喜,但此刻表露出来又有些不合事宜,于是便把话题一转,道:“下山了,我有些困乏了…” 一路下山,刘鼎三的内心却多了几分沉重,心里亦有了些烦恼。一个身份神秘的里长,气质却非同一般,多少年来刘鼎三也不曾见过,这让他心里久久不能平复下来。 崇祯的随从时刻守护在他们的主子的身旁,寸步不离,这让刘鼎三更加坚定了自己的判断,对于自己可能拥有的前途和未来也敢多想一些。小人物的未来和前途,若没有大人物的帮助和提携,恐怕一辈子都将会碌碌无为下去。 也不知是哪里来的勇气,刘鼎三突然冲破护卫的防卫,双手抱拳,双膝像插入泥地的利剑重重捶击在地上。目光也随着变得臣服,声音变得恭顺…此刻刘鼎三所有的荣辱与所期望的前程全都寄托在了这一刻。 “刘鼎三参见陛下…吾皇万岁…万岁…万万岁…” 饭可以乱吃,话可不能乱讲,刘鼎三能够如此的坚定认为里长就是当今圣上,是有极大勇气的。同时他也知道自己判断错了,将会付出怎么样的代价。 崇祯虽愣住数秒,却又很快反应过来,让护卫把刘鼎三扶起来,道:“此处并非说话之地,不可久留!”接着对刘鼎三点了点头,道:“不可声张,从此刻开始你便跟随我左右。” 刘鼎三瞬间泪如泉涌,瞬间眼眶迷蒙,抽搐起来如一个得到珍贵礼物的孩子。 他实在没想到,人生步入天命,命运却与他开了一个玩笑,不…是开了一个外挂。 第50章 每一个人物都是精彩的 能够在史书上留名的人,都是不简单的。 每一个小人物都是构成整个故事框架的不可缺少结构,小人物有小人物的喜怒哀乐。 小故事有小故事的回味无穷…如果刘鼎三没有遇见里长,或许他永远都是刘鼎三,并不会有什么改变,但此刻,刘鼎三便不再是刘鼎三,他的身份将会被重新定义。 自从知道了里长的非同寻常身份以后,刘鼎三便愈发小心谨慎。 毕竟做生意和陪伴君王是不一样的。 崇祯依然热衷于各种改革和改变,对于腐朽的制度深恶痛绝,对于小孩子不能读书这个问题更是如此。别的不多说,来到沙镇,稍作休息之后便开始对遍布在沙镇各处的小学堂进行调查和登记。所有满六周岁的男童必须三日内若不安规定进行登记,一律严惩。 这一道命令的下达使得沙镇顿时就炸开了锅。 能够如此雷厉风行做事的,这么多年来都是极其少见的。送孩子去学堂读书,向来是族里的大事,里长是没有权利直接插手此事的,故此便没有多少村民把这一道无关痛痒的命令太当一回事。 村民们理所当然的认为,里长的命令不过是例行公事而已,很快便会睁一只眼闭一只眼,孩童读书之事很快就会不了了之,但事情的进展是出乎所有人意料的。 “读书是不可能读书的,这辈子都不可能读书的…”老汉们铁骨铮铮,不愿屈服,绝不打算把自己的孙辈送进学堂。他们认为填报肚子比什么都重要,老天爷也不能把他们怎么样,读书那是有钱人家才能消受的起的事情。 刘鼎三很好的贯彻了里长的思想,起到了带头模范作用,这一点在整个沙镇引起了不小的轰动。刘鼎三的举动是不被村民所理解的,虽然以往大多数村民对于刘鼎三还算比较敬重,但此刻态度却有了完全不一样的变化。 一个人的思想是受到了怎么样的刺激,才会做出如此疯狂的举动。刘鼎三的行为被沙镇人所唾弃,同时,沙镇人民也开始和刘鼎三对立起来。此前刘鼎三也曾遇到过阻力,但像这样的众叛亲离却是第一次感受到。 他不明白,只是要求孩童们进学堂念书,为何会如此的艰难。 讲道理不可行,必要的暴力手段便成为了退而求其次的办法。只要是沙镇户籍的适龄儿童,都可以免费入学,哪怕是这样,也没有多少村民愿意把自己的孩子送到学堂念书认字。他们甚至认为,他们的孩子一旦有了学问和知识就会离开他们,从此只会听孔夫子的话,会抛弃他们的亲生父母。这让较为开明的刘鼎三有些哭笑不得。 孩童读书识字是为国家选材做准备,一个人若没有报国为民之心,他的人生是没有任何意义的。 没有国,便不会有家。 崇祯的学堂与旧式学堂有所不同,对于孩童的培养讲究的是实质性的学问,并不泛泛而谈,而是因材施教。不但学习农学知识,同时也学儒家传统,但并不拘泥于对传统文化的一味追求,讲究创新,亦讲究绝对的服从。特别是对于自己的上级,灌输绝对的服从理念,这是雷打不动的。 崇祯也越来越不在乎村民们会怎么去看待他,看待他推出的这些举措,崇祯认为这些村民害怕失去孩子,所以不愿意把孩子送进学堂念书。他们宁愿相信巫师说的那些不着边际的话,也不愿相信书本中记载的那些他们怎么也看不懂的话。 但崇祯依旧不愿和村民们解释孩童们念书的种种好处是什么,与其说一些他们听不懂的话,倒不如给他们一些实质性的奖励。只要愿意把孩童送进学堂念书的村民,都能得到粮食和银子作为补偿。 于是看在粮食和银子的面子上,那些原本叫嚣宁死不从的村民改变了高傲的态度,低下了高昂的头颅,又开始对刘鼎三客气起来。他们甚至害怕自己没有资格能够把孩童送进学堂,他们的态度变得没有理由的谦卑起来,他们的动作也不再是粗鲁的,比受过教育的书生还要的文雅。 但第一批新式学堂只招收二百名孩童,更多的村民只能排队等候,他们的心情和态度有了波动。 学堂的教书先生就像是从另一个时空走来的一般,他们没有以往的那些老先生的那种呆板的脸庞,每一个人的脸上都挂着笑容,他们的眼睛里满是智慧。 孩子们很愿意学,从一笔一画,一个发音开始学起。村民们惊讶于自己的孩子从未如此认真过,那些写在书本上的字就像被破解了一般被孩童们念出来,村民们满脸的不可思议。 孩子们学会了写自己的名字,同时也学会了基本的算术。他们了解春夏秋冬,了解宇宙星系,他们了解天气季节变化,学会尊重老师,服从上级。此外,他们还学会了辨认五谷,学习种植技术。 他们用鼻子去感受大自然,用自己的双手去开垦一块荒地,每一块荒地都被标上他们自己的名字,他们播下一粒又一粒种子,这些种子陪伴他们成长。 除了这些孩童,获得成就感最足的便是刘鼎三。能够目睹和见证沙镇的改革变化,是刘鼎三天命之年最大的欣慰。虽不敢有别的奢望,但能够如此,刘鼎三便已经足够的知足。 土地,是农民的全部。能够在土地上有更多的收获,这便是农民最大的梦,他们对于粮食的渴求就如干旱对于甘露的渴求是一样的。而帝国同样需要从农民的手中汲取粮食,这些创造者每一个都是伟大的。 孩童们呢?他们需要知识,需要精神食粮。为了更好的守护自己的家园,他们需要学习,需要念书。他们是帝国未来的缔造者,他们会面对许多困难,为了能够抵抗强大的敌人,他们必须变得强大和坚强。 每一寸土地都有可能创造奇迹,每一粒种子都充满了生机和活力。 老农民们像垂老的老黄牛一样,用古老的耕耘习惯一圈又一圈的在属于自己的土地上劳作着,尽管如此,他们的收获仅仅只能果腹。他们不相信那些比他们小两辈的孩童能够创造出什么,他们固执,他们衰老,他们的眼睛里只有空洞的饥饿。 崇祯派出去的仆人给他们送去种子和助手,却被老农民当成是阻碍工作的碍眼者,他们依旧选择相信老祖宗的智慧,只要努力不放弃就会有收获。他们很老,很快就会走不动,很快就会没有精力打理自己的那一块土地。 值得庆幸的是,孩童们接受新事物的速度很快,他们乐于接受所有有趣的新事物,因为他们发现自己亲手播种下的种子正在发出嫩芽,迎着朝阳探出了脑袋。 孩子们也学会了流利的背诵李白的诗句,他们能够拿起毛笔颤颤巍巍的写下自己的名字。 改变真的在发生着。 第51章 一个新身份 刘鼎三的命运发生了改变,沙镇人民的命运正在发生着改变。 对于发生在徽州的那些事情,崇祯的处理是极其失败的,甚至可以用一塌糊涂来形容也不为过。 放着好好的皇帝不当,非要做什么救民于水火之中的不靠谱事情。一手组件的边察如今也成为了残兵败将,不能合理的调配他们。不过崇祯皇帝并不把这些事情放在心上,如今正好有一件事情等待着他去做…帝国的希望,帝国的未来…哪怕只是作为改革,把徽州当作是一个梦,这个梦也要把它给圆了。 沙镇的百姓看到了一个积极的领导者,他不仅聪慧睿智而且富有开拓精神,没有人知道这个新任里长的银子是从何而来的。读书不仅不要银子,还倒贴银子,这样的千古奇闻居然发生在了自己的身边。 沙镇人民的讶异是可以理解的。 刘鼎三是最高兴的人,已到天命之年的刘鼎三本就对商海看淡,想要“解甲归田”,种上两亩薄田,了此残生…如果能够安稳,便别无所求,如今…却不再这样认为,他觉得自己还算年轻,不仅年轻,而且可以做更多的事情,利国利民,何乐不为呢? 于是,以往那种有酒便能喝,一喝必须醉,今朝有酒今朝醉的念头便被抛之脑后。竟有了要痛改前非,凤凰涅槃的豪迈。 起初,刘鼎三的形象是泥腿子和走狗的模样,现在逐渐成为了沙镇村民巴结的对象。因为只有他和新任里长是最亲近的。 孩子们学什么呢?这是村民们最感兴趣的话题,以往在学堂里,教书先生总是板着面孔,处处显示自己的威严出来,孩子们学习的知识大多也都是一成不变的知识。学习古人的敦敦教导,学习古代圣贤留下的残缺的文章。 如今,孩子们被灌输了新的思想,他们是帝国的新鲜血液。教书先生们都是经过严格挑选出来的,他们的身份不被知晓,也不被公开。他们从何处而来,没有知道,但他们一改教书先生的呆板和守旧,和学童们的交流变得亲切和蔼。 他们是知识的传授者,更是时代的领引者。 刘鼎三成为了其中最为重要的人物,在沙镇他的影响力正在蔓延。春天呢,已经到了,学堂里也给这些小学员传授了新时代的耕作常识,最基本的农学知识。 种子被一个又一个的埋入土地,滋润土地的甘露也开始洒向这些种子。 这不是赌博,而是播种希望。 不出意外,每一枚种子都将会焕发出新机。 每一块土地,都被标注上了名字,它们蕴藏着的力量,在数个月之后将会得到印证。 相信相信的力量,刘鼎三相信里长所说一切。 一切都是焕发生机的迹象,一切都在朝着更好的方向发展。 农民们也逐渐的意识到,少了孩子们忙碌的身影,却多了些朗朗书声。他们并没有损失什么,却得到了实质性的好处。对于忙碌的村民来说,他们回到那个每天都回去的家的时候,却突然有了一种温暖的感觉,这是以往所没有过的。 孩子们在他们的身旁念书,吱吱呀呀的说话的声音,是世间最美丽的语言。他们有时会突然有一种感动,发自内心的感动。 刘鼎三也换上了新的衣服,为了让自己更接近于一个学者的身份,刘鼎三在穿着上更加的朴素了,当然态度也是变得更加谦卑。这与不可一世的得权者完全不同,完全是两个极端。 就像那些卑微到泥土里的种子一般,蕴藏着巨大能量的沙镇,需要沉寂下去,更需要证明和改变…然而这一切都需要时间。如果说帝国需要一股力量,其实这是远不够的。像沙镇这样的小镇,实在是微不足道的,所以在徽州除了沙镇以外还有另外一个正在发生变革的小镇“山边镇”。 边察杨明鑫拿下的“山边镇”虽然不能与“沙镇”相比较,但却是另外一个迷你版的“沙镇”。 如果说“沙镇”是一个巨无霸,那么“山边镇”就是一个缩小版的“沙镇”,说“山边镇”是小沙镇自然也就不足为奇了。 杨明鑫是崇祯的属下,直接听命于崇祯,身上所肩负的重担不能不说是艰巨的。搞改革不比搞破坏,需要的是精耕细作,需要的是耐得住寂寞。 杨明鑫和刘鼎三不同,杨明鑫是崇祯的嫡系,而刘鼎三更像是崇祯的养子。 “山边镇新任里长杨明鑫,是我的人,可以去找他。” 里长并未说明清楚杨明鑫究竟是谁,只是说杨明鑫是自己的人,这就足以说明杨明鑫是里长安插在徽州的另外一个钉子户,但究竟有何意,刘鼎三便不再知晓。至于找杨明鑫干什么,刘鼎三更是一脸懵。 “里长…杨明鑫他…我是说,如何与杨明鑫接头呢?” 此刻,刘鼎三有理由怀疑,并相信自己的身份更像是一个使者,不过不是出国,只不过是从一个镇到另外一个镇而已。两镇虽相距不远,但平日里往来并不算太多,更说不上频繁,所以刘鼎三对于山边镇并不太了解。 对于陛下为何来徽州,刘鼎三虽有揣测,但却始终一言不发。只能在心里嘀咕。有些话在大庭广众之下是不太方便说出的,崇祯伸出三指,试探刘鼎三,然后望着明月,示意他半夜来找自己。 虽说刘鼎三是商人,但也是读过书的,与那些肥头大耳的商人不同,很快便读懂了帝王内心想法,到了半夜时分便恭顺的跪拜在了崇祯下榻的屋舍外面。 虽然崇祯伸出了三指,又望了明月,却还是有些担心刘鼎三不能领会自己的内心。但转念一想,若是刘鼎三连这基本的哑谜都不能悟透,实在难以托付于重任。此刻虽是用人之时,却也不能什么阿猫阿狗的都当回事。若刘鼎三真只是碌碌无为之辈,倒也不值得重用。 第三十八章 叶希不简单 有着三千年灵力的叶希,同时手握数百种独门绝技,同时还拥有着永远不会衰老的二十岁容颜… 曾经去五行山下看望过昔日的老友孙悟空,也曾与玉皇大帝一起探讨过人生,吃过蟠桃,也因为吃多了太上老君的金丹而把牙齿给弄坏了,为了抓小白龙,曾经一口气喝干过东海里的水。 上天入地,没有叶希不能的。 因为太过于强大,叶希成为了众神眼中钉和肉中刺,最终叶希被一百个上古大神团团包围,在强权之下只好屈服,与一百个上古大神大战了三千回合叶希最终体力不支,掉下凡间。最终叶希被天庭判处到凡间体验一辈子。 如今,成为了一个普普通通的凡人。 上辈子的事情说的再多,也不会有人相信,于是叶希也就从未和任何人说起过曾经的那些辉煌时刻。 真可谓是龙游浅水遭虾戏,虎落平阳被犬欺。得志猫儿凶过虎,落毛凤凰不如鸡。 如今,叶希已经沦落到要通过考试以及阿谀奉承来改变自己的命运,这要是在以前那都是动动手指头的事情。如今对叶希来说却是比登天还要难。 能够忍受的也就忍受了,可却又偏偏遇到不讲道理的恶霸,不仅抢夺了叶希辛辛苦苦一个月搬砖赚来的2000块钱,而且还把叶希的牙齿打掉了两颗。 如今的叶希不过是一个快递公司的快递员而已,别的快递员送快递都有电动自行车,可是叶希却穷的连电动自行车都买不起。 “苍天啊!大地啊!你为何要夺去的灵力!让我成为了一个平平无奇的凡人!” 被人打掉的牙齿只能往肚子里咽,在这个现实的世界,叶希知道没有人能够帮的了自己。 住在几百元每个月的单间出租房内,吃着八块钱一盒的盒饭,每天还要干十几个小时的活,这一切都把叶希折腾的没有了任何的不切实际的幻想。 叶希甚至开始怀疑,大脑里经常冒出来的那个曾经的自己的种种皆是不切实际的幻想。 一辈子有多久? 其实对于凡人而言,一辈子真的很短很短,叶希在送快递的时候亲眼所见一个五六岁的小男孩被一辆飞驰而来的车当场撞死。也曾在电视上看过无数的悲欢离合。 最让叶希动容的是,年纪轻轻的消防官兵像一个英雄一样的走去入火海,为了解救天下苍生而不顾及自己的生命。 一个生命的延续往往意味着另外一个生命的凋零… 叶希恨自己不再有上天入地的本领,恨自己不能帮助那些需要帮助的人,恨这个世界为何会有那么多的苦难。 可恨有什么用,现在的叶希自己不过是一个可怜的打工仔而已,连自己都不能救,又怎么能救的了别人呢? “我不服!” 叶希握紧双,狠狠地锤击在墙上。而后又缓缓的蹲了下来,像一条癞皮狗样的躺在了地上。 不论叶希如何的挣扎也无济于事,只要他不去行动,什么也改变不了。 曾经牛气冲天的强者,如今成为了一个普通的不能再普通的凡人,这种惩罚让叶希很难接受,最难以接受的是叶希的脑子里依然保留着上辈子的记忆。 如果这些记忆不再,或许也就没有了那么多痛苦。 不过,叶希也不再想回到曾经,叶希已经厌倦了曾经的那些生活,叶希想重新开始,但只让叶希做一个平平凡凡的普通人,叶希可就不愿意了。 在过了20岁生日的这一天开始,叶希突然发现自己拥有了一种“超能力”,这种“超能力”就是预测能力。 事情是这样的,叶希入过了一家彩票店,突然脑子里冒出了几个数字,于是就鬼使神差地走入了这家彩票店,照着脑子里冒出来的这几个数字买了一注彩票,结果中了三万块钱。 虽然并不是很多,但这毕竟是意外之财,不要白不要。 虽然这种超能力是怎么出现的叶希自己也不能解释,但叶希并没有纠结这个并不太重要的问题。中了大奖以后,叶希做的第一件事情就是给当地的老人院送去了5000块钱以及300斤猪肉以表自己的心意。 在给老人院送去5000块钱以后,叶希被那些孤独的老人紧紧的拥抱在了怀里,那种温暖的感觉他从来没有体会过,这种温暖的感觉比战胜一位有着千年修行的强者的满足感还要更加强烈。 接着,叶希又给当地的孩子们送去了“密卷”一千套,望着孩子们留下的感动眼泪,叶希也被感动的哭了。 叶希从未觉得自己有如此的伟大,当从学校出来以后,再一次路过另外一家彩票店的时候,叶希的脑子里又冒出了几个数字。 照着脑子里冒出的这几个数字再一次买了几张彩票,这一次叶希又中了一个不大不小的奖。 “五万!” 当地的报纸以“好人有好报”为标题,刊登了叶希的光荣事迹。 接二连三的中奖,把叶希搞蒙了,叶希甚至开始有些怀疑自己是不是获得了“预知能力”,但这毕竟只是揣测。 不过叶希也明白,也只有劳动才能够创造财富,想着靠所谓的“预知能力”来获取财富的方法是不可靠的。 叶希的梦想是等自己攒够了钱,自己开一个小店,雇佣两个店员,能够过上小康的生活也就心满意足了。 至于那些突然出现的超能力,那都是上天赐予的东西,是强求不来的。 接下来的一个月时间里,叶希接二连三的中了十几次小奖,但数额都不大,有的时候是几十块,有的时候是几百块,所以也就没有引起媒体的轰动。 但有些事情却是你怎么甩也甩不掉的,不是你想要就要,不想要就不要的。 在一个盛夏即将到来的傍晚,叶希突然发现了一扇神奇的门,这道门并没有形状,只有叶希自己能看见。 每天到了傍晚6点10分,一扇虚拟的门就会突然在叶希的面前出现,非常的准时,6点10分开启,6点20分关闭。这样的状况连续持续了三天,等到第四天的时候这种情况又消失了。 又过了三天,到了傍晚6点10分,这扇虚拟的门又开启了。 起初叶希只是以为一种幻觉,但是在连续观察了一段时间以后,叶希却觉得这事并没有那么简单,绝对不只是幻觉这么简单。 每天傍晚的6点10分,这一扇虚拟的门,就会准时的出现在叶希的面前。 它与普通的门没有任何的区别,由于被人搞怕了,于是叶希没敢走进去。虽然心里非常好奇,但却一直没敢去尝试。 这一扇门出现的时间准时的比新闻联播还要准时,每次出现的时间都是10分钟。 10分钟一到,这一扇虚拟的门就会自动关闭,然后逐渐消失。 下课时间都有十分钟,对于有些人来说拉泡屎的时间都不够,十分钟能够干什么呢? 另外叶希还担心一个问题,哪怕自己走进去真的不会出现什么问题,如果十分钟到了自己没有出来那就真的是个问题了。 所以叶希就没有把这一扇突然出现的门当一回事,直到有一天的傍晚6:30分,叶希发现这扇虚拟的门并没有按时关闭,这才开始真正警觉起来。 这一天,这扇虚拟的门,直到七点十分才关闭。 也就是说,这一扇虚拟的门关闭的时间被延长了50分钟。 虽然叶希已经注意到了这种变化,但还是没有决定要走进到这一扇虚拟的门去看一看。 也并未把这一扇虚拟的门当一回事。 自从来到现在这个世界以后,叶希一直老老实实,规规矩矩的生活。 从未有过任何的非分之想,也从未有过任何不切实际的幻想。 因为上辈子太过强大的缘故,叶希的“灵力”阉割的并不彻底,20年后的现在,有些“灵力”正在逐渐的复苏。 记忆力并不算太好的叶希,记忆力有了超乎神速的提高,只要是叶希在马路上看过的车牌号码都能清清楚楚记下来。 后来逐渐发展为只要是看过的书都能过目不忘,甚至能够把整本书都能背下来。 凭借着超强的记忆力,叶希夺得了“云城”记忆力大赛的第一名,也就是从这一天开始,叶希成为了“云城”的明星人物。 也就是从这天开始,每天都有各种所谓的专家、学者、教授…还有记者,他们都想要见一见叶希。甚至有许多的培训机构不惜花费天价想要聘请叶希。 叶希火了,火的一塌糊涂。 云城大学向叶希投出了橄榄枝,希望叶希能够到云城大学去读书。 虽然20岁的年纪已经不算小了,但真是读书的好年纪,偏偏云城大学又是一所人才辈出的学校。虽然云城大学美女如云,但真正吸引叶希的却是社会的认同。 一个没有学历的天才,就算嘴里说出花来也是很难让社会接受的。 人家暑假不是玩游戏就是出门旅游,而叶希却是到处走穴去赚钱。 到了九月一日入学这一天,叶希已经赚够了大学四年的所有学费。 虽然云城大学免除了叶希大学四年的所有学费,但却被叶希所拒绝,叶希有自己的原则。 到了九月一日开学这天,叶希收拾了下行李,虽说是收拾行李,其实也并没有什么好收拾的,打包完全部家当以后一共也就一个包裹。 入学这一天,非常热闹。云城大学是华夏国全国排名前一百的重点大学,所以从生源上来说学生来源范围非常广,几乎遍及整个华夏国。 叶希身着一件格子衬衫,下身穿一条休闲牛仔,脚上穿一双休闲凉鞋,肩上背一个休闲背包,头上戴一顶浅色鸭舌帽。 “这就是云城大学,全国排名前一百的大学,能够考上云城大学的学生,那都是人中龙凤!” 出租车司机把叶希的行李从后备箱拿出来以后,颇为感慨地说了这句话。 风儿和缓的吹拂着,年轻的少男少女们从四面八方走来,他们拖着行李,挺着胸膛,有说有笑走入云城大学。 接待他们的工作人员也有条不紊的进行着工作,对于这一批入学的学生来说,属于他们的大学生涯,从这一刻开始。 “你就是记忆冠军叶希吧?” 正当叶希发呆看着人来人往的那些年轻脸庞之时,一个声音从叶希的右侧传来。 随后一个西装革履的中年朝叶希走了过来,他看起来约莫四十来岁,西服右侧的袋子上别着一枚徽章,徽章上面写着“云城大学”四个字。 叶希尴尬而又不失礼貌的笑了笑,随后伸过手去握了握他的那双苍劲有力的大手。 “我叫张军,是云城大学的副校长,得知你今天要让我们云城大学,所以学校安排我来接待你!” 安排副校长接待,这已是高规格。 叶希很有礼貌的再一次笑了笑道:“张校长,您真是太看的起我了,我是一个高中都没有毕业的差生,真的值得你们这么重视吗?” 叶希的这个发自灵魂的问话,让张军也一时有些小尴尬,但能够当上校长的人那定然是不简单之人。 张军一边指了指前面,一边说,:“叶希同学,我先带你去宿舍看一看,对于你这种有着超凡天赋的学生,我们学校是非常欢迎的。术业有专攻,拥有超凡的记忆力同样也是值得骄傲的呀!” 校长毕竟是校长,说话就是好听,为人也和蔼可亲,叶希突然有些喜欢这个地方了。 漫步在云城大学校内,叶希感受到了一股优雅而又富有历史韵味的气息,这所已经拥有一百多年历史的美丽校园,并没有因为历史的久远而变得苍老无力,反而因为历史的沉淀酝酿出了不拘一格的风采。 整个云城大学校园占地面积超过1000亩,整个云城大学拥有五万多个在校学生。走路绕一圈云城大学都要花上一天时间。 “景雨楼” 走着走着,张军突然在一栋名为“景雨楼”的建筑物面前停了下来,道:“你的房间就安排在景雨楼的五楼,房间号码是501,独立房间,带空调暖气和独立卫生间!” 整个“景雨楼”一共有10层,每层有10个房间,所有的房间都是独间。住在“景雨楼”的人皆为拥有至少一项超凡能力的学生。 完全的公寓式住房,给这些拥有超凡能力的学生提供了优质的生活条件,他们每日的饮食也会有专门的工作人员送达。相比于其他的学生,他们是最幸福的人。 501,是叶希的房间。 在叶希还未到来之前,学校的工作人员已经把501号房间里里外外都收拾整理了一遍,所有的生活所需用品也都准备好了,只需要拎包入住即可。 对于云城大学的安排,叶希很满意。有这么高的待遇,还有什么可说的。 相比于其他学生的八人间来说,叶希似乎是来到了天堂。 把叶希送到之后,张军便离开了,他现在需要去接待其他的与叶希一样有着超凡能力的学生。 雨景楼十层,一共一百个房间,每个房间都是独间规格,住户都是与叶希一样的有着超凡能力的人。 当叶希从502房间“邻居”那里得知这些以后,突然觉得这事有些奇怪,叶希想不通云城大学为何要把一百个有超凡能力的人安排在一栋楼里。 与叶希为邻的502号房间的住户是一个13岁的少年,本来正是读中学的年龄,因为拥有透视眼的能力而被云城大学特招。 这少年名叫朱浩,是叶希在云城大学认识的除了校长张军以外的第一个人。 叶希与朱浩的交流只是点到为止,并没有问太多的不该问的问题。 进入501房间,叶希先是把自己的行李从包裹里拿出来然后一样一样的分类整理好,好在这个房间里有一个大柜子,这就解决了不少问题。 不该问的问题不问,是叶希来到现在这个世界以后才养成的习惯。对于那些极其喜欢表露自己的人来说,叶希算是比较低调的存在。 站在窗边,看着那些来来回回的云城学子们,叶希看到了其中一个男孩悄悄跟在一个女孩的身后,他的手里捧着一束花,男孩的脸上满是羞怯,叶希能够猜的到男孩接下来要做什么。 这一刻,叶希笑了一下。 天边的晚霞映射出血染的红色,且尾巴越拖越长,直到渲染了半个天际。 很快,夜幕降临。整个校园逐渐被笼罩在了朦胧之中,直到一切都再也看不清楚。 校园的喇叭一遍又一遍的播放着明天举行开学典礼的广播,对于这些来自五湖四海的少男少女们来说,属于他们的新生活开始了。 华夏国,云城。 这是一座拥有着三千年历史的古老城市,云城大学同样在整个华夏国闻名遐迩,拥有着一百多个科系。 云城大学与其它学府有些许不同,云城大学是所有的学生在入学六个月后才开始选择科系的,这就意味着只有成绩靠前的那些学生,才有更大的机会选择好的专业。 不过,像叶希这种有着特殊天赋的学生,云城大学通常会给他们一些特别的关照。在选择专业的时候,他们是拥有着优先选择权的。 历史天文系、异象系、法魔系是云城大学最好的三个科系,历史天文系、异象系、法魔系这三个云城大学最好的科系又细分为十八个小科系。 就拿法魔系来说,这个一直被认为有些不可思议的科系每年的录取名额只有几十个人。 法魔系分为法系和魔系两个大系。 法系又分为:法电系、法雷系、法火系、法云系、法水系和法风系 魔系又分为:魔电系、魔雷系、魔火系、魔云系、魔水系和魔风系 这些更小的分系,每年只招两三个学生。 不过,对于这些刚入学的学生来说,他们不用担心选专业的问题,因为所有的学生都将会有一个六个月的考验期。 六个月的考验期到了以后,学校的导师们会根据他们的实际情况,对他们进行一个合理的评估,至于最终究竟会进入到哪个科系学习,着急也没啥用。 第二天,从第一抹曙光从地平线上露出了一个头的时候,叶希已经爬上了校园内的一座小山包上。这一次,叶希终于比太阳要起的早。 安利一个故事 木木穿越了,成了农场主罗伯特的儿子。 具体到家庭成员的数量,木木有八个哥哥。 木木本来是一名大学生,因为图书馆失火而导致窒息,当他醒来以后就已经是到了另外一个世界了。 穿越后的木木是他现在父亲的第九个儿子,名字同样也叫木木。不过现在的木木年龄为十四岁。 他父亲同样也是木木爷爷的第九个儿子。 木木的父亲是一个农场主。 木木的爷爷也是一个农场主。 对于经营农场来说最重要的事情就是避免农场的规模越来越小,也就是说维持农场的完整性这一点非常重要。 毕竟是祖父传下来的财产,必须要好好爱惜。 若是把农场分成几份交给孩子们这是非常危险的事情,因为,若是这样子做,农场规模有可能会随着子孙的繁衍变得越来越小。 这个道理有惨痛经验教训的农场经营者都会明白。 因为把农场分为几个部分而导致到了最后农场不复存在的情况经常发生。 所以,有农场的人通常是把他的农场留给他的某一个儿子来经营,通常情况下都会留给第一个儿子。 为了弥补,他们会设法为其他的儿子找其他的工作,如果可能的话,他们就会尽力把儿子们安排到不同的行当。 鸡蛋是不能放在一个篮子里的,因为容易碎。 为了找到工作,他们不得不动用各种关系,使出各种手段。 求人是避免不了的事情。 为此当木木逐渐长大一些以后,他的父亲不得不到处找关系求人。 就拿比较受喜欢的职业铁匠师傅来说,当农场规模比较大,并照顾了铁匠不少生意的时候,出于“这层关系”,铁匠就很有可能给农场主的儿子提供一个做学徒的机会。 能够成为铁匠,对于男孩子们来说,是一件非常光荣的事情。 但即便如此,那也只能安排其中一个儿子而已,像家里有多个儿子的家庭就比较为难了。 当轮到要开始为木木谋求生计的时候,木木的父亲所有的关系都用完了。 木木是父亲的第九个儿子,无奈之下,木木父亲决定去求法师洛奇收木木为徒。 其实,这一切都是木木母亲的幕后安排,而并非是木木父亲的意思。 木木的这个家,家中很多事情都是由母亲来拿主意的,而并非是父亲。 正是木木的母亲用钱买下了现在的这片农场,否则,在众多兄弟中排行老九的木木父亲怎么可能买得起这个农场呢? 木木的母亲并不是本地人,而是来自遥远的“法拉克”。 不过绝大部分人是看不出来的,只不过有时候如果你仔细听,才能发现她在某些词语的口音上与当地人有一些极细微的差别。 木木早已经厌倦了农场的一切。 在这里,人们眼中所谓的城镇其实并不比远处偏僻的村庄好多少。 木木并不想在这么一个鬼地方呆一辈子,他已经有些厌倦了这里,多次想过逃离这里。 话说回来,其实木木还是挺想做一个法师的,因为这总比天天挤牛奶、撒肥料来得有意思。 可木木心里还是有点隐隐不安,毕竟这是一份挺吓人的工作。 接受这个工作就意味着木木将要学习如何对付夜间出现的鬼怪,以保护农场和村庄免遭破坏,甚至还要直接与这些鬼怪打交道。 而每天所要面对的工作也将是与异形怪物、狐妖及其他各种各样的邪恶怪精做斗争。 其实这也正是法师洛奇现在所做的事情,而木木则将要成为他的徒弟,做着洛奇同样的工作。 昏暗的烛火,摇摇欲坠。 当法师洛奇到木木家的时候,天色早已经黯淡下来。 这一天,天气非常糟糕。 这一天,对木木来说简直是度日如年,当时他们一家正准备吃晚饭。 “这就是你们家老九?” 洛奇一边问木木父亲,一边低头打量着木木,眼神之中略带着怀疑地摇了摇头,似乎对木木不是很满意。 木木父亲赶紧点了点头。 洛奇略带怀疑继续问道:“听说你在你家也是排行老九?” 木木父亲又点点头,开始不耐烦地跺起脚来,溅了不少泥巴和肥料在昏暗的房间四处。 雨水不断地从木木父亲的帽沿上滴下来。 这个季节整天都是阴雨绵绵的。虽然树上已经冒出了新叶,但感觉春天的脚步还很遥远。 “他多大了?” 洛奇沉思了片刻继续又问道。 “十四了!” 洛奇有些无奈的摇头道:“他看起来似乎比他的实际年龄要小一点,还有他识字吗?” “是的,” 木木父亲回答说。“他不仅能读,能写,交流起来完全没有问题,他是一个聪明的孩子,虽然现在看起来有些瘦弱,但很快他就壮实起来的。” 洛奇点了点头,然后转过头去,漠然凝望着通往农场大门的那条泥泞小路,似乎在全神贯注地倾听着什么。 过了好一会儿,他才回过神来,耸耸肩对木木父亲说:“这活可不容易,大人做起来都挺难,更别说他这样的小孩了。你觉得他能胜任吗?” “他挺壮实的,长大以后肯定会像我一样魁梧。”木木父亲一边说,一边尽力挺直腰板以向洛奇展示他的“伟岸”。 但即便是这样,木木父亲的高度也只能达到洛奇的下巴处。 正如木木所期望的一样,洛奇突然笑了笑。 那一刻木木看清了他的面容。他的脸型很大,好像是从石头上雕刻出来的一样。 他披着黑色的长斗篷,戴着黑色的兜帽,看起来并不像法师,倒像个牧师或者驱魔人那种类型的。 但是当他直视人的时候,他那一脸严酷的表情,就像是一个即将给你套上绞绳的刽子手。 从洛奇兜帽前沿下溜出来少许头发,与他那灰白的胡须倒也相配。可他的眉毛却又浓又黑,黑色的鼻毛肆无忌惮地伸在外面,眼睛和木木的一样是碧绿色的。 接下来木木的目光落到他手中的那根长手杖。当然,在木木第一眼看见他的时候就发现他拿着手杖,但直到此刻木木才意识到他是用左手拿着那根手杖。 “难道他和我一样也是个左撇子?”木木小声嘟囔着。 在穿越之前,木木也正是因为是左撇子的缘故,在上学的时候吃尽了苦头,经常受到同学们的嘲笑。 他们甚至让当地的恶霸给木木强行矫正。从看到木木的第一眼起,恶霸就不停地在那摇头,并且邪恶的笑着告诉木木要趁现在还来得及赶紧改掉它,否则经常会被他揍。木木当时并不明白恶霸的意思。 木木的兄弟们和父亲都不是左撇子,在所有的家族成员里面,也没有左撇子,他们的家族没有左撇子的基因。 从小被人以各种理由揍到大的木木不想再被人欺负,他想要改变自己,做一个法师其实也是很酷的事情。 虽然木木挺想成为法师,但他却不敢在村子里唯一的法师洛奇面前开口。 “收下他要多少钱?”木木的父亲终于问题。 “那么你真的愿意成为一个法师吗?” 洛奇很温和地问道,表情也没有任何变化和不同,看起来很慈祥。 木木赶紧点点头,他自然是非常期待能够成为法师洛奇的学徒的。 这是木木最好的一次机会,否则他必须离开家里,去自谋生路,就如自己的其他几个哥哥一样必须离开这里,因为父亲的农场没木木什么事。 法师洛奇并没有马上答应下来,伸出了两个手指头,道:“先付两个金币,不过这只是试用期。” 显然,洛奇是经过深思熟虑的。不过这已经让木木父亲很感动了,能够让自己第九个儿子找到一份活计已经很满意了,他还能有什么其它奢望呢? 洛奇看了看木木,道:“若他真的能够胜任这份工作,那自然是最好的!等到落叶时分,庄稼成熟之时,那时我会再过来。不过那时你还要再给我十个金币。” 木木父亲点头道:“尊敬的洛奇法师,这当然没问题,全听您的吩咐!” 洛奇继续道:“不过你要有准备,若他不能胜任这份工作,我会在四周以后把他给你带回来。” 木木父亲友点点头,这就算是定下来了。 随后,洛奇和木木以及木木的父亲一同来到一个密室里,木木父亲从一个锁的严严实实的铜箱子里取出金币,并付给了洛奇当作是拜师费。 但木木父亲并没有法师洛奇握手,因为众所周知的原因,由于法师这个工作的特殊性,虽然人们需要法师来帮忙降妖除魔,但同时通时又没有多少人愿意与法师们有任何的身体上的接触。因为这是很不吉祥的。 木木父亲虽然自认为自己胆子是足够大的,但也只是远远的站在离洛奇几米开外的地方。 金币也只是放在桌子上,然后等着洛奇法师自己来取。 一切都商量完以后,洛奇打算先离开,因为就在这附近不远的一个村子,洛奇接了一笔除魔的生意要去做。 在离开木木父亲的农场的时候,洛奇道:“待我明天来的时候,我希望一切都已准备妥当,我不希望你们浪费我一秒钟,我希望的是马上就能动身!” “把时间浪费在等人上面会破坏我们法师做事的原则!” 在说这句话的时候,洛奇瞪大了眼睛看着木木,显然这句话是专门说给他听的。 洛奇走了,消失在了晚霞之下。 木木父亲拍拍木木的肩膀,长叹了一口气:“儿子,属于你的新生活马上就要开始了。现在,赶紧去收拾收拾,并洗个热水澡。从今往后,你就可以不用干农活了。” 木木点了点头,却并没有哭出来,因为他觉得自己应该高兴才对。离开这里,是他做梦都想的事情。 当木木洗漱完毕走进厨房的时候,看看自己的大哥丹尼正搂着自己的妻子玛丽正在亲热。 虽然木木看不懂他们究竟在搞什么,但是从他们两人不停的发出“啊啊啊”的声音中,木木觉得他们此刻应该是很快乐的。 木木并不讨厌任何人,看谁都很顺眼,内心也没有仇恨,故此木木活的并不很痛苦。 木木认为玛丽为人还是比较热情的,就如木木母亲所说: 丹尼能娶到玛丽是上辈子修的福的原因。 丹尼是木木的长兄,也是兄弟中块头最大的,当然个子最高的一个。不出意外,他将会继承整个农场。 木木父亲也很喜欢他,木木父亲总是很自豪的认为丹尼是自己九个儿子中最帅的那一个。 但关于父亲的这个看法,木木却并不完全认可。 尽管丹尼看上去又高又壮,又有着一双蓝色的眼睛和红扑扑的健康脸颊,但是他那两道浓黑的眉毛在额头中间几乎连成一片,看起来让木木觉得有些别扭。 不过有一点木木从没有怀疑过,那就是丹尼娶到了一个善良而美丽的妻子。 因为玛丽有一头金黄色的漂亮头发,而且皮肤晶莹剔透,在烛光下显得更加的白皙亮丽。 “我明天早上就要离开这里,法师洛奇明天日出之前就要来接我了。” 这话算是木木的最后告别了。 玛丽的脸上绽开了笑容:“你是说,洛奇已经答应收你为徒了?” 木木点点头回答:“还不算是,不过他给了我一个月的试用期。” “噢,太好了,木木。我真替你感到高兴。”玛丽说道。 “这简直是太不可思议了!” 丹尼却用调侃的语调说:“你?木木?还是法师的学徒?你胆子那么小,自己在一个房间里面没有蜡烛都不敢睡觉,你有胆量去干法师的差事吗?” 丹尼打心底里不相信木木有那个能力。 木木笑了笑,其实丹尼正说到点子上了。有时,木木总能在黑暗里看见一些可怕的东西,而烛光则是赶跑它们的最好方法。 不过,丹尼显然也是很高兴的。他一边嚷嚷着,一边朝木木跑来,然后拖着木木围着餐桌转起圈来。 每逢丹尼高兴时就这个样子,木木也只好耐心地迎合他。过了一会,他终于放开了木木,然后轻轻地拍了拍木木的后背。 “太好了,木木,” 丹尼说道,“恭喜你!你干这份差事能赚不少钱,不过就是有一点不好……” “哪点不好?”木木疑惑问道。 “你要尽力攒下每一分钱来,你知道为什么吗?” 木木耸耸肩表示不明白。 “因为恐怕以后就没人愿意做你的朋友了。如果你需要朋友,恐怕只有用钱才能买到了。”丹尼说道。 木木勉强地笑了笑。他说的还是很有道理的,法师通常都是很孤独的。他们孤独地工作,孤独地生活,没有一个朋友。 “好啦,杰克,不要瞎说。”玛丽责备道。 木木明白一旦成为一个法师以后,就注定要开始孤独的生活,法师将会尽可能的远离城镇,在一处自己最适合的地方生活,并在那里进修。 因为没有村民或者百姓愿意与法师打交道,除非当他们需要法师时。 第二日,离别的时刻到来了。 没有多少人喜欢那种拖泥带水的道别方式,说过再见后,就意味着真的再见。 木木一个人走出了屋子,往院门口走去。 洛奇一个人静静地站在院门外,并没有进来。 天还没有全亮,洛奇的身影看得不是很真切,只能看到一个黑色的轮廓。 他戴着兜帽,站得笔直笔直的,身材还是那样高大,依旧是左手握着那根手杖。 木木拎着自己的那个小包袱,径直朝他走过去,心中极为忐忑和不安。 出乎我意料的是,洛奇并没有站在那儿等木木走过去,而是推开院门迎了上来。 “好了,小伙子。” “跟我来,我们要上路了。” 他们并没有沿着门前的路走出去,而是一路往北朝“吊死岭”走去。 很快洛奇和木木穿越了北边的牧场,而木木的心也开始扑通扑通地跳了起来。 在抵达边界的栅栏时,洛奇居然像小伙子一样,很轻松地跳了过去,而木木却愣在了那儿。 当木木把手搭在栅栏上时,听到了吱吱的声音,好像是吊着死人的树枝被压弯时发出的。 “怎么啦,小伙子?” 洛奇回过头看着木木问道。 “要是你对自己家门前的这座山都这么怕,那你对我又有什么用呢,不如趁早回家算了。” 木木当然不愿意就这样放弃,更不愿意就这样被鄙视。于是木木深深地吸了口气,然后笨手笨脚地翻过了栅栏。 木木吃力地朝山顶走去,越往上走,树木就越茂密,光线也越来越暗,直至最后一丝晨曦被树阴完全吞噬。 越往上走,寒意也越来越浓,木木忍不住打起冷战来。这种寒意足以让人浑身起鸡皮疙瘩,感觉后脑勺的头发都一根根竖了起来。 这不是什么好兆头,可能有什么地方不对劲儿。以前木木就有过这种感觉,似乎某种并不属于这个世界的东西,离自己越来越近了,木木甚至都能感觉到它们就在自己身边。 当他们到达山顶的时候,木木仿佛看见那些吊死者的冤魂就在自己下方,足足有上百人,有的甚至是两三个人同时吊在一棵树上。他们穿着统一的军装,系着宽大的皮带,穿着大靴子,在树枝上地摇来晃去。 就在木木看着的时候,木木突然感觉到一阵强劲的风迎面吹来,这风是如此的寒冷和凄厉,仿佛不是来自自然界,而是从遥远的地狱深处吹来的。树木都被吹得弯下腰去,枯叶纷纷飘落。 过了一会儿,所有的树枝都变得光秃秃的了。又过了好一阵,风才停息下来,洛奇把他的手搭在我的肩上,带着我走近那些吊死者。在离吊死者不到一尺的地方他们停了下来。 “看着他,” 史布克命令道。 “你看见了什么?” “一个死了的士兵,”木木回答道,爱你感觉自己的声音开始颤抖起来。 “他看上去有多大?” “顶多十七岁吧。” “好,不错,小伙子。现在告诉我,你还害怕吗?” “有一点儿。不过我不喜欢离他这么近。” “为什么?这有什么好怕的呢?这里没有任何东西能够伤害你。现在你想像一下他那时会是什么样子,你要把全部注意力都集中在他身上,而不是在你自己。试着体会他当时的感受,你感觉一下对他而言,什么才是最可怕的事情呢?” 木木竭力想像自己正是那个士兵,想象着那慢慢死去的感觉: 窒息的痛苦和垂死的挣扎固然可怕,但还有比这更可怕的事情…… “更可怕的事情是他知道自己正在慢慢地死去,再也回不了家了,再也看不见自己的家人了。”木木对史布克说道。 说这些话的时候,木木感觉一阵悲凉从心头涌过。 这种感觉消失后,那些吊死者的幽魂就像幻影一样慢慢消散,直至最后消逝在空气中,只剩下木木和洛奇孤零零地站在半山腰上,落到地上的叶子又都重新长回到树上。 “你现在感觉怎么样?还害怕吗?” 木木摇了摇头。“不,我只是感觉有点儿难过。” “不错,小伙子,你学得很快。我们都是在家排行老七的父亲所生的第九个儿子,因而我们具有某种特殊的天赋,能看见别人所看不见的东西。 但这种天赋有时也会给我们带来麻烦。 如果我们害怕它们,它们就会利用我们的恐惧,让我们惶惶不可终日,寝食难安。而消除恐惧的惟一办法就是只关注你所看见的,而不要去想自己的感受。对我来说,这可是个屡试不爽的好点子。 “刚才那幕的确挺恐怖的,不过,你要记住它们只不过是些游魂而已。”洛奇接着说道,“它们不能把我们怎么样,到一定时候它们自己就会慢慢消逝。大约百年之后,它们就会无影无踪了。” 木木很想告诉他,妈妈曾经处置过它们,但我还是忍住了,木木怕自己这么冒失会让他不高兴。 “不过,如果它们是幽魂的话,那就不一样了。”洛奇接着说道,“你可以和幽魂交谈,告诉它们一些事情。 通常来说,幽魂在尘世中迷失了自己,被困在地面,无法回归地府,所以经常处于痛苦的煎熬中。此外,也有一些幽魂则是冤魂不散,怀着明确的目的留在世间,希望向你倾诉些什么。 但游魂则不同,它们是已经得到超度的灵魂所遗留下的躯壳而已。 孩子,它们就是几具躯壳罢了,没什么可怕的。 你看见这些树的变化了吗?” “树叶凋落了,说明那时是冬天。” “不过现在叶子又长出来了。你刚才看见的只是一些过去的事情,只不过是以前发生在这里的一些恶行所留下的痕迹而已。不过通常只要你胆子够大,它们就看不见你,也感觉不到你的存在。游魂就像是水塘中的倒影,影子的主人走了,影子却留了下来。你明白我的意思吗?” 木木点了点头。 “不错,那这件事情就到此为止吧。以后我们同死人打交道的日子还长着呢,所以你得学会习惯它们。好了,我们继续上路吧,还有很长的一段路要走呢。从现在开始你来拿这个。” 说完,洛奇就把他的大皮包递给木木,然后头也不回地径直朝山顶走去。 第1章 被录取了 叶沐,白帝城少年,十八岁,学渣一个。从小到大成绩都一直不好,顾迟父母对她并没有什么太大的期望,父母对他不仅没有期望,写处处数落他,对他也不信任,也不相信他会取得什么成绩。 直到有一天,叶沐也去参加了一所学校的招生考试,在数千考生中叶沐居然名列前茅。这事给了他极大的鼓舞,这所名为“神仙训练营民间分校”的学校,不但不收学费,且免费提供食宿,这让叶沐非常开心。 进入“神仙训练营民间分校”后,叶沐开始了三年的最基本学徒生涯,三年的学徒生涯学的都是基本功,叶沐有过无数次的想要放弃,却又都一次又一次坚持了下来。 三年后,叶沐成功获得了升学的机会,“神仙训练营民间分校”三年大考中,叶沐再一次取得了好的成绩,于是又获得了进入更高级别的神仙学校学习。 在一次又一次的晋升之中,叶沐一次又一次突破心中阻隔自己的恶魔… 直到有一天,他有了机会真正与那些强者中的强者会面… 。。。。。。。。。。。。。 骨灰级学渣,因为偶然参加了一次“神仙训练营民间分校”考试,很幸运地考中,从此叶沐命运发生了改变,也就是从此刻开始叶沐的人生轨迹与以往有了不同。 晋升、强大、晋升、再强大… 直到有一天,叶沐发生所有的强者都被自己甩在了身后… 。。。。。。。。。 “被录取了!” 叶沐仔细又仔细,认真又认真的看了一遍又一遍红榜上面的名字。真的是自己的。 “叶沐” 没错。 叶子的叶,沐浴的沐。 “会不会是同名同姓呢?” “是呀!会不会是同名同姓啊?” 想到这里,叶沐又突然紧张起来。 叶沐,性别男,年龄十八。 爱好:打游戏、吃瓜(围观别人打游戏)、射击、写作(签约大神) 三天前,叶沐参加了一场考试,没想到侥幸入围了前五十名,能够从一千人中脱颖而出,还是能够证明叶沐有些本领的。 能够被录取,福利多多。 首先学费全免,吃住不用愁,并且三年以后包安排包分配,只要地球不爆炸,叶沐就不用担心没未来。 这是多么爽的事情啊! 为了保险起见,叶沐还是决定给这所学校打去电话,想要确认一下自己是否真的被录取了,否则闹出笑话来那就没面子了。 录取叶沐的学校名叫“神仙训练营民间分校”,第一批招生一共是五十个,招的全都是男生。 当初“神仙训练营民间分校”的老师来到叶沐的小区做招生宣传的时候,差点被小区的保安给撵走。 可以想象的是当一所学校宣称自己是神仙分校的时候,百分之九十九点九的人都不会相信这是真的。 叶沐本来也是不相信的,但听说这学校考上了不用交一毛钱,于是就决定士试一试,毕竟试一试是不用花钱的。 没想到这一试了就不得了,居然真的考上了。 三天后,“神仙训练营民间分校”把录取名单一公布,整个白帝城都快炸开了锅。 当“神仙训练营民间分校”把录取通知书送到叶沐里时,叶沐的父母还死活不相信,着急的马上就要报警。 “你都十八岁了,怎么还会相信这种江湖骗局呢?” 叶沐他妈妈一边怒斥叶沐,一边抹着眼泪,道:“你真是越活越回去了!居然背着我们报名去考这种野鸡学校,你好好读书考一所大学难道不好吗?” “是呀!就算考不上大学,学一门技术也不错呀?干嘛要走这些歪门邪道?” 叶沐的父亲也加入了骂叶沐的行列之中。 叶沐一直盯着墙壁上的时钟,眼里含着泪水。 整整一个小时! 整整一个小时! 叶沐的父亲母亲一秒钟都没有停歇,一个小时都在骂他。 “够了!” 叶沐突然发飙了。 18年来,所有的一切都被安排的满满的,哪怕是买一双袜子,自己也没有选择的权利。 “我已经18岁了!”叶沐说这话的时候有些瑟瑟发抖,毕竟还是胆小的,在父母面前不敢太过于放肆。 “怎么…难道你翅膀长硬了?要起飞了!” 叶沐父亲有些激动起来! “父母养你容易吗?你看看我们这个家,都穷成什么样子了?还不是为了你能…你能有一个好的未来!” 对于父母的责备,叶沐向来不会有任何的反抗,但现在叶沐真的有些忍不住了。 在温室里长大的叶沐其实并不太开心,虽然所有的一切都被父母安排的满满的,但这并不是叶沐想要的。 “我已经决定了!既然我考上了,我就要去上这个学,学费不用钱,你们不用担心学费的问题!” “你…真是冥顽不灵!” 叶父狠狠摔了一个杯子,差点把手都给割破了。 “你说的那个什么学校?什么神仙学校?你真的相信会有一个什么神仙学校吗?”叶父眼睛瞪得大大的。 “读书都读到狗肚子里去了吗?” “封建迷信你懂不懂?” 其实,叶沐也不敢相信这个所谓的“神仙训练营民间分校”是真的,但同时对于“神仙训练营民间分校”也是充满期待的。 因为,长到18岁以来,叶沐从来没有得到过这样的认可,从1000名的报名学生中能够被录取,这让叶沐觉得自己很有成就感。 然而,当父亲把叶沐取得到的成绩否认以后,叶沐又陷入了悲痛之中,他甚至想要逃离这个家。 不论父母在说什么,叶沐都不辩解了,他在等,等到黑夜就悄悄潜出家门,然后就再也不回来。 虽然并没有到开学的时候,但叶沐已经不想在家里呆下去了,叶沐认为家里已经没有容纳的下他的地方了。 多少年来,叶沐给父母的感觉都是一个学渣孩子,同时又极其的懦弱自卑。父母对于叶沐也极少有过夸奖和肯定,以至于造成叶沐极其自卑的性格。 再加上学习成绩又不怎么好,叶沐父母每次提起叶沐的学习,除了摇头就是晃脑。 360行行行出状元,叶沐相信自己只是没有找对方向,只要给他机会,他就一定能够取得成绩。 现在这个机会似乎就摆在了自己的面前,“神仙训练营民间分校”,这个极具诱惑力的学校正在白帝城传开。 深夜,等到父母熟睡之后,叶沐收拾了行李,潜出了家门。叶沐打算一条道走到黑了,不弄出点成绩来绝不回家。 虽然离学校报名入学还有一个月世界,但叶沐还是打算离开家里,因为在家里呆的时间越久,叶沐越觉得自己像一个废人。为了让自己看起来不怎么像废人,叶沐决定找点事情做,至少在一个月内不至于饿死。 出了家门,叶沐突然感觉到了一股酸楚。 这一刻,他从未觉得自己有多么的孤独,以往呆在家里的时候,叶沐也从未觉得自己有多么的幸福。 人都是贱的,只有真正去经历一些事情才会明白,什么应该珍惜,什么才是好的,什么又是幸福。 既然迈出了第一步,就不可能有回头路,现在回家岂不是很没面子?何况一个十八岁的大小伙子,靠自己的本事活下去,这也是一个很理所当然的事情。 天底下哪有父母不爱自己孩子的,当叶沐把手插入口袋的那一刻,突然摸到了一封信。 打开这封信以后,叶沐的眼泪都下来了,这封信里面有1000块钱,除此之外没有写一个字。 这一刻,叶沐什么都明白了。 或许这就是一切尽在不言中。 第2章 战袍 对于时空猎人来说,打猎才是正经事。 其它都是浮云。 没有什么东西能够束缚他们,他们可以行动自如的想去哪里就去哪里。 他们是如何得道和修炼的已经无从可考。 他们喜欢驾驭别人的命运,他们喜欢故弄玄虚,把人从一个时代拖入另外一个时代。 他们以上帝的视角,俯视这个世界,给小人物安排一个身份,安排一个时代,让他在这个时代成长、生活、历练… 白少阳躺在转椅上,刚刚那一枪打的非常舒服,此刻眼睛看东西都有些迷糊。 身体也如被掏空了一般。 于是很快大脑变得空白,然后就没有然后了。 “大哥,你打算如何安排这家伙的命运?” 说话的人是时空猎人。 “21世纪的人类,不都喜欢玩穿越吗?要不就让他穿越一次,至于哪个朝代嘛?” “这我还没有想好,不知你有什么高见吗?” “要不把他丢到王朝末年,这够刺激了吧?” “那么丢到哪个朝代呢?” “那就看他的运气了!” “给他开一个金手指吗?” “这个可以有!” “给他一个什么身份呢?” “给他当一个王爷!” ------ ------ 白少阳穿越后的个人信息为: 个人身份:“乾国江阳城城主” 记忆状态:前世记忆半消退中 语言读取:已获取乾国语言 穿越时代:乾国乾元元年 获得:m22地块(尚未开启) ———— 家庭主要成员:(尚不完全明确) ------ ------ 鼎泰六年,乾国国君陈鹤驾崩。 传位给唯一的儿子陈列。 第二年陈列登基为帝。 改元乾元。 陈列登基以后,为了拉拢人心,马上就恢复了以往那些被削掉职位的小藩王,让他们回到自己曾经治理统治的城池继续上任。 穿越到监狱里的白少阳,正要叹息自己命不久矣,却又被两个兵士按进了马车。 刚刚莫名其妙穿越,还没有缓过来的白少阳,马上就被封为江阳王,这让白少阳有些难以相信。 请江阳王即刻前往江阳城就藩! 请江阳王即刻前往江阳城就藩! 两个兵士的声音洪亮,就如音响。 “王爷?” “你们不会搞错了吧?” 刚刚还是阶下囚,转眼之间又成为王爷,这种反转电影剧本都不敢这么拍。 毕竟能够穿越成为一个王爷,这是血赚不赔的,当王爷的好处可想而知,想干啥就干啥的权利不是普通百姓都有的。 王爷? 白少阳浮想联翩,甚至还想到了自己身边拥有的众多可以随意使唤的奴仆,还有水灵灵的小丫鬟… 想到这些,就怕身体受不了,也吃不消。 两个兵士的声音铿锵有力,毕竟是吃公粮的,故此吨位很重。 “回江阳王,一切属实,我们这里还有朝廷公文为证!怎么敢乱言?” 两个兵士把公文毕恭毕敬的递交到白少阳手中。 白少阳哪里看的懂这些字,随意地翻阅了一下,点了点头。 表面虽波澜不惊,内心却已是翻江倒海。 就如喝了一杯烈酒一般,此刻晕晕乎乎外加有些懵懵逼逼。 于是脑袋飞速翻阅生平所学,总害怕把自己所学的知识交还给了老师。 乾国? 有这么一个国家吗? 正思考之时,又有一个黑影钻进白少阳马车,此人胡子拉碴,有些不修边幅。 人到中年,经过岁月洗礼,再无曾经的青春年少、朝气蓬勃,亦不再是帅气萌萌小鲜肉。 这便是此人的写照。 未等白少阳开口,油腻大叔便先开了口,呵呵笑道: “在下公孙弘!拜见江阳王,鄙人受朝廷委派随江阳王前往江阳城就藩。” 白少阳一时有些缓不过来,不知这自称为公孙弘的家伙究竟是何意。 “你是朝廷派给我的…莫非,莫非…你就是我的军师?” “公孙弘不敢自称军师,鄙人也算朝廷公职人员,在其位谋其职,如今朝廷委派我来,自然是听从江阳城少主的命令!” 白少阳脑子一抽道:“完全听我命令,若是我要你去死,你会听吗?” 公孙弘没想到白少阳会来这么一出,嘴角动了两下,道:“公孙弘死不足惜,不过少主就不怕背上一个千古的骂名吗?” 公孙弘的嘴巴也非常厉害,丝毫的不礼让,想到什么便说什么。 在对这个时代还不是完全了解之前,白少阳自然不会随意杀人,何况此刻自己也并无一兵一卒,说话未必管用。 自称公孙弘的家伙虽看起来邋里邋遢,但白少阳觉得他并不一般。从公孙弘身上对即将要去的江阳城有一个大概了解这很关键。 “不知这江阳城有多少户籍,百姓生活如何,疆域多少?” 白少阳想当然以为公孙弘对于江阳城了如指掌,不然朝廷不会派他来。 说到江阳城,公孙弘不免有些得意,似乎早已把自己当作江阳城的“主人”。 从对襟衣裳掏出一个小酒壶,公孙弘仰头喝了一口,发出一句长长的感叹,道:“我虽对江阳城有所了解,但江阳一别,弹指一挥间已过十载。” “有些事情…” 公孙弘突然就如被噎住一般。 白少阳见公孙弘所言并不像胡诌,便继续问道:“不知公孙弘与江阳城有何渊源呢?为何会有如此多感慨?” “少主以后便会知晓,不必如此着急!” 有故事的人,并不怎么着急讲述自己的故事,而对于喜欢听故事的人来说,故事永远是吸引他们的主题曲。 长路漫漫,活人总不能让话憋死。 一路上的颠簸差点把白少阳的屁股都颤烂了。 白少阳顿了顿,思绪片刻后想着怎么打开话题。 若没有点事情打发时间,白少阳相信自己还没有到江阳城就要疯了。 “我该如何称呼你?” 按照年龄来说,白少阳称呼公孙弘一声大叔,也不算吃亏。但毕竟身份在那里,称呼大叔岂不是丢了身份? “少主,按理我长你一辈,你该称呼我为叔,但少主毕竟是江阳城城主,称呼我叔不妥,所以少主还是叫我公孙弘吧,这样公孙弘也会自在一些!” “公孙弘,你今年多大了?” “五十有三了!” 打开话匣子后,公孙弘便再也收不住了,开始讲述起了自己的故事。 公孙弘原本有四个儿子,但其中三个儿子皆战死沙场,最后只能马革裹尸,在权力的斗争中小人物大多只能成为炮灰。 先帝驾崩以后,公孙家族便没落了,公孙弘在朝中的威望更是一落千丈,如今只能沦落到当“幕僚”。 一朝天子一朝臣,一个家族的落败有时只在一瞬之间。 白少阳听闻后,为之一惊。 “公孙先生竟是朝廷栋梁!” “我公孙家族如今已落败,谁又会看得起我公孙弘呢?说朝廷栋梁实不敢当,公孙弘只求能在江阳城安度晚年,便已经是莫大奢求!” 听公孙弘的语气,似乎宁愿死在江阳城,也不愿回都城。 从公孙弘的讲述当中,白少阳隐约觉得公孙弘没有那么简单,他是一个有故事的男人。 第3章 吊魂 一个身影朝叶沐走来,有些模糊。 直到越来越近之时,叶沐才能完全看清楚他的面容。 他,披着黑色的长斗篷,且戴着黑色的兜帽,看起来有点像个牧师或者驱魔人那种类型的人。 叶沐张大着嘴巴,整个人都是极其惊讶的,因为这个人看起来既熟悉又陌生。 但是当他直视人的时候,他那一脸严酷的表情,就像是一个即将给你套上绞绳的刽子手。 “叶沐,你还记得我吗?” “您是…???” 此时的叶沐各种凌乱,任凭自己怎么回忆,也不能想起眼前之人究竟是谁。 正当叶沐要放弃回忆的时候,他居然把门推开了。 没错! 推开的就是13号房间的门。 “我是布洛奇,水牛村唯一的大法师!” “没错!唯一的!” 这一刻,叶沐又看清楚了他一些,此时从布洛奇兜帽前沿下溜出来少许头发,虽然有些不雅,但与他那灰白的胡须倒也相配。 他的眉毛又浓又黑,就像是两块黑炭,他那黑色的鼻毛肆无忌惮无法无天地伸在外面,看起来倒也颇有气质。 接下来叶沐的目光落到他手中的那根长手杖。当然,在叶沐第一眼看见他的时候就发现他拿着手杖,但直到此刻叶沐才意识到他是用左手拿着那根手杖。 “难道他和我一样也是个左撇子?” 看到这一幕,叶沐有些感动,总算找到同类。 布洛奇请叶沐坐下,道:“我知道你的底细,或许你忘记了一切,可我没有忘记!” 布洛奇的话是有些奇怪,因为连叶沐自己都搞不清楚自己过去的那些事情,而眼前的这个陌生人却说知道关于自己的身份,这自然是很奇怪的事情。 “我倒是很愿意倾听!”叶沐虽然并不怎么相信,但还是愿意听这个自称布洛奇的家伙讲述关于自己的故事。 “你是一个左撇子!”布洛奇直言不讳道。 叶沐耸了耸肩,道:“并不是什么秘密,这很容易就可以看出来!” “你不会就想告诉我这些吧?” 布洛奇从椅子上站起来,用左手拄着手杖,在房间里来回踱着步子,开始讲述了关于叶沐的那些故事: 你的父亲有一个农场,你有八个哥哥,你在家里排行第九。 没错!你在家排行第九,这和我是一样的,和你父亲也是一样,因为你的父亲在家也排行老九。 正是这样的原因,我们才有了缘分。 你的大哥继承了你父亲的整个农场,而你却什么都没有得到,为了弥补对你的亏欠,你的父亲求我收留你,而我是一个法师。 因为众所周知的原因,由于法师这个工作的特殊性,虽然人们需要法师来帮忙降妖除魔,但同时通常又没有多少人愿意与法师们有任何的身体上的接触,因为他们认为这是很不吉祥的。 同时,你也是一个左撇子,因为你是左撇子的缘故,从小没少受欺负。水牛村的那些小伙子们甚至让当地的恶霸给你强行矫正。 从看到你的第一眼起,恶霸就不停地在那摇头,并且邪恶的笑着告诉你要趁现在还来得及赶紧改掉它,否则经常会被他们揍。 你知道吗?对于经营农场来说最重要的事情就是避免农场的规模越来越小,也就是说维持农场的完整性这一点非常重要。 毕竟是祖父传下来的财产,必须要好好爱惜。 若是把农场分成几份交给孩子们这是非常危险的事情,因为,若是这样子做,农场规模有可能会随着子孙的繁衍变得越来越小。 这个道理有惨痛经验教训的农场经营者都会明白。 因为把农场分为几个部分而导致到了最后农场不复存在的情况经常发生。 所以,有农场的人通常是把他的农场留给他的某一个儿子来经营,通常情况下都会留给第一个儿子。 为了弥补,他们会设法为其他的儿子找其他的工作,如果可能的话,他们就会尽力把儿子们安排到不同的行当。 所以,你的父亲打算让你成为我的徒弟。 虽然我并不知道这究竟是你母亲的主意还是母亲的主意,但这并不重要,重要的是我已经收了你父亲的金币,答应他给你一个月的考核时间,一个月后若考核合格,我便会收下你。 “我似乎记起些,印象之中我父亲似乎是有一个规模不小的农场。” “这就没错了!”布洛奇继续道:“是我把你带到了这里,当我出去时要求你不能打开前门,可你却偏偏把前门给打开了,随后你脑袋受到了撞击,于是你失忆了!” “好吧!现在跟我来吧,我们马上就要上路了。”布洛奇把叶沐从椅子上拉拽起来。 虽然叶沐有些懵,但还是跟着布洛奇走了,布洛奇并没有走出房门,而是在墙壁上面比划几下,一个隐形的门出现。 “这太神奇了!”叶沐张大着嘴巴,很快布洛奇和叶沐便穿越了一块牧场,此刻叶沐的心也开始扑通扑通地跳了起来。 这种快速的心跳,是源自于对于未知的恐惧。 真正要离开这里了,叶沐反而有些慌乱和不知所措,虽然曾经无数次想要逃离,可这一次,叶沐却不知该如何表达。 现在叶沐离这栋房子越来越远之时,反倒开始不能淡定起来。 逃离这个词汇曾经多次在叶沐脑海里出现,且是一次比一次来的还要更加的激烈。 在即将抵达边界的栅栏的之时,布洛奇居然像小伙子一样,动作轻盈神奇地跳了过去。 夸张一些说,布洛奇更像是“飞”过去的,而并非是跳过去。叶沐从来没有见过有人可以跳这么高这么远。 看到这一幕以后,叶沐却是愣在了那儿,就像看到了极其不可思议的事情一般。 于是便再也不敢往前。 当叶沐把手搭在栅栏上时,听到了吱吱的声音,这声音是吊着“鬼魂”的树枝被压弯时发出的。 “怎么啦,小伙子?” 布洛奇回过头看着叶沐问道,脸上的表情有些不好看,很快就开始变得愤怒起来。 “你不会是害怕了吧?你究竟在害怕什么呢?你若连这些都害怕,我将会把你送回你的那个家里去!” “到那个时候,你每天将会面临着永远也挤不完的奶,以及臭烘烘的牛粪!你愿意干那种事情一辈子吗?” 叶沐当然不愿意就这样放弃,更不愿意就这样被鄙视。于是叶沐深深地吸了口气,然后笨手笨脚地翻过了栅栏。 叶沐吃力地朝山顶走去,越往上走,树木就越茂密,光线也越来越暗,直至最后一丝晨曦被树阴完全吞噬。 越往上走,寒意也越来越浓,叶沐忍不住打起冷战来。 这种寒意是足以让人浑身起鸡皮疙瘩的,会让人感觉后脑勺的头发都一根根竖起来。 “这并不是什么好兆头,可能有什么地方不对劲儿。” 叶沐心里这样想着。 叶沐曾经有过这种感觉,他看到了某种并不属于这个世界的东西,现在离自己越来越近了,叶沐甚至都能感觉到它们就在自己身边。并且离自己越来越近。 当布洛奇和叶沐到达山顶的时候,叶沐仿佛看见那些吊死者的冤魂就在自己身边,他们的数量足足有上百人。 叶沐认真看了看布洛奇,从他的脸上究竟也看不出什么玩意,于是也就不免有些担心。 见不到变化的脸是可怕的,叶沐赶紧便转移话题,转而问道:“那么我们现在要去哪里呢?” 叶沐不知道布洛奇要带自己去哪里,心里有些忐忑不定。 “我们要往南走,去一个叫逍遥城的地方。那地方离这里大约有十五里远,我们得走快点,好在天黑前赶到那儿。” “我们为何去那里?” 对于布洛奇要带自己去这么一个地方,叶沐是有诸多疑问的,同时也是非常好奇的。 那里有本地最大的煤场,拥有多大几十家煤矿。叶沐从来没有想过要去那儿,而叶沐也不知道布洛奇跟这样一个地方有什么样的不一般的关系。 正当叶沐还在胡思乱想之时,布洛奇却有些不开心了,他看了看叶沐。 “没听懂嘛?天黑之前要赶到!” “我知道你肚子里装着什么,现在最好别发出声音,否则你知道我会怎么做的!” “你懂的!我会如何料理你!” 相比较与叶沐,布洛奇走路相对快很多,他的步子很大且走起来毫不费力。 或许是职业习惯的原因,布洛奇不论走多远多久,似乎都不会觉得累。 叶沐觉得布洛奇的脚底下一定隐藏着什么秘密,否则这就很难解释他走路为何会如一阵风一般。 叶沐跟在洛奇后面走的极其吃力。 “师傅!能不能等等我!” 当叶沐喊出这句话以后,布洛奇停下了脚步。然后转过身来看着叶皓,道:“别瞎说,我现在还不是你师傅,你别忘了考核期还没有到!” 这时,叶沐当才知道自己太过自作多情,且又在路上浪费了这么多时间,这反而让洛奇有些反感。 白白浪费感情的同时,又白白耗费不必要耗费的体力。 本来出门时叶沐背着的只是一个小包裹,刚开始时也勉强能追的上洛奇,现在叶皓还要帮布洛奇拿东西。于是便觉得越走越举步维艰。 更糟糕的是,老天居然下起雨来了。 临近中午饭点,布洛奇突然停了下来,转过身来很不高兴地看着叶皓。 这时叶沐已经落下一大截儿了。且他的脚很疼,走路时已经有点儿一瘸一拐。 自己脚下那双神奇且会说话的靴子似乎也不能再给他增加移动速度,此刻完全失效了。 这条路窄窄的,和铁轨有的一比,被雨一淋,很快就变得泥泞不堪了。 正在叶沐拼命想赶上洛奇之时,突然被什么东西给绊了一下,结果脚底一滑,差点儿摔倒在地。 现在这双靴子干脆就变得不合脚了,也不再那么暖和,也不再那么舒服。 布洛奇摇了摇头,嘴里发出不满的啧啧声,不但没有同情,反而问道:“你是不是犯晕了啊,小伙子?” 此时的叶沐精疲力尽,匆匆赶路的那种感觉并不比在农场里干活要轻松多少。 叶沐想把身上的包放下来,让自己的手臂得到短暂的休息,但此刻周围到处泥泞一片,几乎不可能有放行李的地方。 此时布洛奇的脸上的表情完全就不同了。 “臭小子!一个人要是总犯晕,可就完全不值得信任了,你一定要记住这一点。” 布洛奇似笑非笑地说。 令人生厌且恼人的雨水顺着洛奇的帽沿儿往下滴,挂在了他的小胡子上。 “不!我并没有犯晕。” 叶沐的小孩子脾气发作了,声音的音量也提高了一些。 “没有?” 布洛奇用怀疑和不悦的语气反问。 “不是大脑的问题,那肯定就是是你的靴子有问题了。或许是你这种靴子不适合我们的工作,要知道我们可是要经常赶远路的。” 不错,靴子确实出现了问题。 布洛奇又一次提到了“不适合”,似乎是对叶沐越来越不是很满意。 “我的天!我为何要答应你的父亲收留你呢?” 布洛奇开始有些后悔自己为何要收留下叶沐。 “这真的是一个错误的决定!” 布洛奇有些不悦道。 叶沐解释道:“我的靴子和生活在农场里的人的靴子没啥区别,他们都是穿这种靴子的!这双靴子和我的脚的配合度还不是太高,或许过段时间会好一些也不一定。” “这真是一个完美的借口!小伙子,你就是这样戏弄法师的吗?你以为我不知道你的靴子是哪里来的吗?还有你身上的那件战袍,以及你肚子里的魂珠!” 此刻,叶沐彻底不敢再说话。 布洛奇在检查了叶沐的靴子以后,摇头道:“这确实是一双低级且糟糕的靴子!” “好吧!我打算送给你一双新的靴子,就和我脚下的这双靴子差不多类型的,不过这需要十五个金币,这些钱你不会打算让我来出吧?” 没有钱的尴尬是很难受的,叶沐的口袋空空,自然是没有钱给洛奇的。哪怕是他的父亲在身边,也不见得舍得一次拿出十五个金币的天文数字。 “一双好靴子对干我们这行的人来说非常重要。”布洛奇说道。 “当我们的能力还不足以可以自由翱翔天际的时候,我们只能靠双脚去走,我们也不可能依靠人力或畜力,把我们带到我们想要去的地方。我们只能靠我们的双腿,而这才是最可靠的。所以,如果我最终决定收你为徒的话,我会帮你弄一双和我脚下这双一样好的靴子。到那时,你想走快走慢,就可以随心所欲了。” 叶沐不确定布洛奇说的话究竟是不是真的,送给他一双价值不菲的靴子,叶沐想都不敢想这种美事。 “肚子饿了吧?” 想想也是,毕竟已经到了饭点了,谁又能不饥饿呢? 布洛奇和叶沐终于决定停下来稍微休息了一下,在一座废弃的牛棚里避雨。 布洛奇从他的口袋里掏出一个用布包着的小包裹,打开后,却是一叠凌乱的卡牌。 布洛奇把这些卡牌整理好,然后递给叶皓,瞬间又变得慈祥起来,笑道:“你来抽一张!” 叶沐有些好奇,不知布洛奇究竟是何意,但是还是抽了一张。 叶沐翻来卡牌一看,却见卡牌上面画着一个大面包,布洛奇从叶沐手中接过这张卡牌在手上来回搓动了几下,又喊了一声:“变!” 卡牌就真的神奇般的变成了一个大面包。 叶沐虽觉得神奇无比,却又不敢多问,害怕布洛奇真的把自己赶走,若真的那样,叶沐恐怕就永远也不会知道该如何用卡牌变出面包来了。 布洛奇掰开一小块递给叶沐,这一路把叶沐累得够呛,虽然叶沐有些害怕,但还是耐不住肚子的饥饿,大口咀嚼起来。 不过布洛奇只吃了一小块儿,然后把剩下的又裹起来,塞回口袋里。 叶沐同样不知道布洛奇为何要这样做。不过看到布洛奇用卡牌变面包以后,叶沐就下定决心跟定布洛奇,再也不走了。 第4章 废墟之城 布洛奇所说的“逍遥城”,其实还有另外一个名字,不过另外一个名字可就没有那么好听了。 废城便是逍遥城的另外一个称呼。 从各地来到废城的人总是络绎不绝,他们似乎是从不同的空间和不同的世界走来,然后涌入废城。 “如果城门关了,我们便不能进去,故此小伙子我们是不是应该加快脚步了呢?”布洛奇用一种难以捉摸的眼神看着叶沐,且是那种满脸嫌弃的表情。 “死的靴子!为何总是与我作对?”叶沐骂骂咧咧,表情有些沮丧。 “这便是对你胡作非为的惩罚!一旦离开了那栋房子,这双靴子的灵力将会逐渐减弱,直至成为一双普通的靴子,它不但不会给你带来什么帮助,并且还会吞噬掉你本就不多的灵力。” “纳尼?要不要这么夸张?”叶沐的脸色开始有些不好看,同时有了些许担心。 “混账!” “对待这种事情你应该保持严肃,而并非是嬉皮笑脸,难道你还不知道事情的严重性吗?” “尊敬的大法师布洛奇先生,我们何时才能够抵达逍遥城呢?” 布洛奇道:“这得取决于你!好好想想吧,我们必须加快速度,否则将会无法进入城门!” “我知道你想什么,我完全知道你小肚子里装着什么想法,不过还是请你记住,千万别在我面前犯浑!” 叶沐道:“布洛奇大法师,我并不想犯浑,在您的面前,我渺小的如一只可怜的小蝼蚁,我知道我不是您的对手!” “呵呵…这最好不过!” 布洛奇用手摸了摸自己的胡须,但并不是得意的那种表情。 此时,叶沐的肚子又开始咕咕叫起来。 布洛奇听到之后,道:“饥饿这事对干我们这行的人来说可是家常便饭,这个你也要学会适应。” 叶沐明白洛奇的意思,从此刻开始他将随时准备着饿肚子,除非布洛奇愿意教他用卡牌变面包。 卡牌变面包,多么神奇的事情呀! 对于当一个法师究竟需要具备怎么样的本领,叶沐还了解的不够多,但此时叶沐对于法师的工作有了更多了解的兴趣。 布洛奇一边走一边喋喋不休道: “我们在工作的时候不可能都吃饱;如果任务很艰巨,那在干完事情之前我们可能什么都吃不上。饥饿可以使我们的意志变得更加坚定,会增强我们自身在面临邪恶势力时的抵抗力。” “所以,你不妨从现在开始就练习适应它。当我们到达逍遥城的时候,我要初步考验你一下,到那时我就知道你到底适不适合做法师了。” 当布洛奇带着叶沐穿过一块有着几百个坟地的墓地时,叶沐的脸色都吓白了,身体也开始瑟瑟发抖起来,虽然如此,但叶沐还是极力的表现出来一种虚伪的淡定。 但他的身体颤抖已经出卖了他,布洛奇看道后道:“你真是一个窝囊废!真是不明白,你究竟还能干成什么事情?” “真是不敢相信,若是真把你独自一人留在这里,恐怕待不上一分钟你就会被吓尿吧?” 叶沐摇头道:“不!我相信我可以的!” 逍遥城似乎遥不可及,虽然布洛奇会迟到,但却不会缺席。 当叶沐和布洛奇到达逍遥城的时候,正好听见远处教堂传来的阵阵钟声,这说明他们离目标越来越近了。 时间是七点。 天色却早已经开始暗淡下来。这样的天气可以说是糟透透顶了,寒风夹杂着冷雨打在所有生灵的脸上。 沉沉暮色所有景物都看得不太真切,可是直觉告诉叶沐,这地方并不怎么适合他,他想逃离这里。 教堂这地方绝不是叶沐想呆的地方,哪怕只是一秒钟,叶沐都不愿意。 逍遥城实在是个小而丑陋的地方,到处皆是黑不溜秋的。 逍遥城坐落在山坡的南面,山坡一片荒凉而又潮湿,只有几十间矮小的房子,背靠背地挤在一起,远远看上去就好像一片绿地上的一块牛皮癣。 整个地区因采煤而挖得坑坑洼洼,逍遥城就位于这个地区的中央。 沿着村子再往上走,可以看到一个巨大的矿渣堆,告诉你这是一个煤矿的入口。 在矿渣堆的后面是几个煤场,那里储存着大量的煤炭,足以保证本地那些大城镇漫长冬天的供暖需要。 叶沐和法师布洛奇很快便走到狭窄的鹅卵石街道上,满载着潮湿大煤块的马车不停地来来往往,于是叶皓和法师洛奇只能贴着肮脏的墙壁行走,好给它们让路,否则被这些马车撞到可不是好玩的。 当那些煤车经过的时候,你还可以看到煤块上面附着闪闪发光的雨滴。 郡里高大的马儿们吃力地拖着煤车,蹄子在光滑的鹅卵石路上不时地打滑。 在这条街上,行人稀少,可每栋路边房子的窗帘后头似乎都有一双窥视的眼睛,当叶沐他们经过的时候,窗帘就被迅速地合上,似乎对于他们而言什么事也没有发生过。 一伙脸色阴沉,拖着疲惫的步伐,赶着去山上煤矿上夜班的矿工出现了。 在离叶沐和布洛奇他们较远的时候,他们还在大声地交谈,可当他们一看见叶沐他们,就一下子全都不说话了,表情严肃起来。 原本乱糟糟的一群人,居然排成一队,贴着街道另一边的墙壁走了过去。他们中间有一个人,还用手在胸前划了一个十字以求老天爷保佑。 “小伙子,慢慢你就习惯了,”布洛奇道。 叶沐满腹牢骚地说,“虽然人们需要我们帮助,但他们却不喜欢看到我们。” 对于大家习惯性的远离法师这事,叶沐深有体会。 最后,他们转过一个拐角,来到了一条地势低洼,路面崎岖不平的街道上。当你第一眼看到它的时候,你立刻就知道,没有一个人住在这里。 因为这条街上房子的窗户,不是破了就是用木板钉起来了,虽然天几乎全黑了,整条街上却没有一丝灯光。 在街的尽头是一个废弃的谷仓,可能是以前某个做谷物生意的商人废弃的。谷仓的两扇大木门敞开着,斜倚在已经生锈的铰链上。史布克在最后一所房子的外面停了下来,那是在街道拐角处离谷仓最近的一间房子,也是街上惟一有门牌号的房子。 门牌是用金属做的,刻着数字,用钉子紧钉在门上。 现在他们已经来到了逍遥城的城镇中心位置。 “小伙子,这地方并没有那么奇怪!” “你得学会用正常的思维来看待这个世界,心里不能有太多的怨恨?听明白了没有?” 叶沐摇了摇头,本来还想辩解,但是话到嘴边却又成了另外一句话,道:“好的,尊敬的大法师布洛奇先生,你说的一切都是对的!” 布洛奇有些满意的点了点头,道:“我从小就住在这里,我为此而感到骄傲!” 说罢这些话以后,布洛奇又从包裹里取出了那一叠卡牌,又从里面抽出了一张,放在手里揉了揉。 这回变成了一个鸡腿,还是那种刚烤出来的鸡腿,非常的新鲜,非常的诱人。 “你想要吗?” “当然!没有一个饥饿的可怜人不喜欢鸡腿!” 布洛奇把鸡腿给了叶沐,继续道道:“过去我总会看到一些吓人的东西,因为只有我一个人能看到,这种感觉你明白吗?” “你必须诚实回答我!否则你会知道我将会怎么对待你,小伙子,诚实一点!” “没错!别人总会以为在撒谎,而实际上并非如此!” 对于布洛奇所说的话,叶沐深有体会,他经常看见一些别人看不见的东西,为此爸爸总以为叶沐在撒谎,为此便经常揍他。 “这个地方,并不像其他地方,因为这个地方经常会有一些东西从地下爬上来,我想你也已经看到了,对吧?” 随着布洛奇的话音刚刚落下,地底下真的就爬上来了一个毛茸茸的人形小家伙,此刻正张牙舞爪的朝叶沐和布洛奇爬过来。 此时,路过的行人却像是没有看见一样。 叶沐点了点头表示同意。 “好了,小伙子,不用害怕,和上回在吊死岭看到的一样,这也只是个游魂,和其他游魂一样,他们都是已经得到超度的灵魂的影像。但这个有点儿特殊,要是他不能摒除心中的恶念,洗脱自己的罪行,这个游魂将永远困在这里。” “他犯了什么罪呢?”叶沐问道,声音有些颤抖。 布洛奇略带悲伤地摇了摇头,说道:“他曾经是个修士同时也是一个矿工,后来得了很严重的肺病,矿工的活干不来了,就只能呆在家里,连呼吸也很困难。” “然后他就死了吗?”叶沐追问道。 “他一天到晚不停地咳嗽,就靠他那可怜的妻子在一家面包店干活来养家糊口。她是一个非常漂亮的女人,但这对他们两个人来说,都不是什么好事。因为漂亮的女人通常是靠不住的。” “女人是靠不住的?”叶沐道:“我还小,不太懂这些!” 布洛奇继续道:“更糟的是,这个男人本来就猜疑心重,加上长年卧病在床,他的性情就变得更加古怪了。在一个风雨交加的夜里,他妻子很晚都没有回家,他一晚上不停地跑到窗户那儿去张望,烦躁地走来走去,他越想越生气,总觉得妻子迟迟不归是在外面有了别的男人。” “那么…接下来你要讲少儿不宜了吗?”叶沐有些脸红,有些尴尬,有些不好意思。 布洛奇却继续讲道:“最后她终于回来了,可那时他已经失去了理智,举起一块圆圆的大煤块,狠狠地砸到她的头上,砸出了很大一个口子。然后他就任凭她躺在地板上慢慢死去,他自己走到地下室里去挖坑,准备把妻子给埋了。” “原来是他杀死了自己的妻子?”叶沐不可思议的张大了嘴巴。 “当他回来的时候,他的妻子还活着,可已经动弹不得了,就连呼救哀求的气力都没有。她就这么静静地躺在地上,听着丈夫在那儿挖坑,也明白他将要做什么。” 他要做什么?可怕的人啊! “可以想像,当她被自己的丈夫拖到黑漆漆的地下室时,那种内心的折磨是多么地难熬!这种感觉你我都已经体会到了……就这样,矿工把自己的妻子活埋了。再后来,他自己也自杀了。” “这真是一个悲惨的故事”叶沐有些感慨道。 “虽说事情已经过去很久了,他们也已经各自超生,但这个矿工的游魂却仍然在这里徘徊不去,他妻子临死前的那段骇人的场面也久久不散,让我们这种人饱受恐惧的折磨。所以,我们的这种天赋,这种能看到别人所看不到东西的天赋,既是上天对我们的恩惠,也是一个祸根。” “当然了,要做一个法师,这种天赋可是很管用的。” 这个故事听得叶沐多少有些不寒而栗。 “可怜的被杀害的妻子,可怜的矿工,可怜的布洛奇。”叶沐不停嘟囔着。 试想一下,一个孩子在这样的环境里长大,是多么可怕呀! 随后,布洛奇将叶沐又带回了一个房子,诡异的事情发生了,这个屋子就是叶沐之前离开过的那个屋子。 现在等于转了一个圈又回来了,屋子内的一切都很熟悉,却又有点陌生。但是可以肯定的是,就是原来的那栋房子。 布洛奇把叶沐带到一张桌子的面前,那张桌子上点着蜡烛。一却都似曾相识。 叶沐低头看了看放在桌子中央的蜡烛。蜡烛已经快要烧完了,火焰闪烁不定,极力地扭动着自己的身躯,马上就要完蛋。 叶沐并不喜欢烛光闪烁时在自己脸上产生的阴影。随着烛光的闪烁,叶沐的脸似乎也在慢慢地发生变化,就像是要长出一个猪拱嘴或者别的什么东西似的,显得是那么的怪异。 “你知道我是怎样战胜恐惧的吗?”布洛奇突然问道。 “我并不知道,尊敬的大法师布洛奇先生。” “有一天晚上,我实在是害怕极了,根本控制不住自己,就大声尖叫起来,结果把所有人都吵醒了。爸爸暴跳如雷,揪着我的后脖领子把我拎了起来,沿着台阶一直拎到这栋房子的地下室,把我扔在那儿就出去了,还找了一把锤子和一些钉子,从外面把门钉死了。” “那时我还很小。最多也就七岁的样子吧。我顺着石阶爬了上去,大声地尖叫着,发狂似地挠门、推门、捶门,可我爸爸却是一副铁石心肠,根本不理我。我一直被锁在那儿一夜,直到天亮他才放我出来。其实,我只在里面闹了一会儿,很快就镇静下来了。你知道我是怎么做的吗?” 叶沐摇了摇头,尽量不去看布洛奇那张可怕的脸。此时,他的眼睛闪闪地发出绿幽幽的光,看上去更像一头狼了。 布洛奇接着说:“我没有办法,就顺着石阶走了回来,在黑暗中坐了下来。然后我做了三次深呼吸,来迎战我的恐惧。 勇敢地面对黑暗——这一世界上最可怕的东西。对我们这样的人来说,黑暗尤其可怕,因为只有在黑暗中那些东西才会向我们逼近,也只有我们才能够看到它们,它们面目狰狞地一步步向我们逼近,一边还发出那种野兽般低低的嘶吼…… 可最终我还是挺了过来,自打我离开了这个地下室之后,我就再也没有怕过什么了。” 正说着,最后一滴烛油顺着缺口流了出来,火焰闪了闪,然后就熄灭了,叶沐和布洛奇一下子陷入了无边的黑暗之中。 “小伙子,有些事就是这样…” 布洛奇继续说道,“这里只有你、我和黑暗。你不怕吗?你觉得你能当好我的徒弟吗?” 布洛奇的声音听起来和平时不大一样,是那样的低沉怪异。 叶沐想像着他像狼那样手脚着地,长长的狼毛遮住了他的脸,露出满嘴锋利的狼牙。叶沐吓得浑身发抖,连话都说不出来了。 在深深吸了三大口气后,叶沐才感觉好了点儿。想着该怎么回答他,此时叶沐忽然回忆起自己的爸爸,他在做自己不愿意做的麻烦事时,总是说的那句话。 “这件事总得有人来做啊,也许命中注定该是我吧。”叶沐回答道。 布洛奇于是哈哈大笑起来。 “大约是十三年以前,” 布洛奇接着说,“我收到了一封蜡封的信。那是你妈妈寄过来的。你知道上面写了些什么吗?” “不知道。”叶沐小声地说,脑海里想像着母亲会在信里写些什么。“ 你妈妈在信中写道:“我刚刚生了一个男孩,他爸爸排行老九,他也是排行老九。我们给他取了个名字,叫叶沐,因为从生下来那一刻起,他就注定要成为一位守护当地居民的法师。等他长到适合做学徒的时候,我们会告诉你的。希望你收他为徒,好好培养他。他一定会是你所有徒弟中最棒的,而且也会是最后一个。” “我们会使用法术!” 布洛奇轻声说道,他的声音在黑暗中低得近乎耳语。“ 听到法术两个字后,叶沐的身体颤抖了一下,这正是他想要听到的。 第5章 法术 “小伙子,这地方并没有那么奇怪!” “你得学会用正常的思维来看待这个世界,心里不能有太多的怨恨?听明白了没有?” 叶沐摇了摇头,本来还想辩解,但是话到嘴边却又成了另外一句话,道:“好的,尊敬的大法师布洛奇先生,你说的一切都是对的!” 布洛奇有些满意的点了点头,道:“我从小就住在这里,我为此而感到骄傲!” 说罢这些话以后,布洛奇又从包裹里取出了那一叠卡牌,又从里面抽出了一张,放在手里揉了揉。 这回变成了一个鸡腿,还是那种刚烤出来的鸡腿,非常的新鲜,非常的诱人。 “你想要吗?” “当然!没有一个饥饿的可怜人不喜欢鸡腿!” 布洛奇把鸡腿给了叶沐,继续道道:“过去我总会看到一些吓人的东西,因为只有我一个人能看到,这种感觉你明白吗?” “你必须诚实回答我!否则你会知道我将会怎么对待你,小伙子,诚实一点!” “没错!别人总会以为在撒谎,而实际上并非如此!” 对于布洛奇所说的话,叶沐深有体会,他经常看见一些别人看不见的东西,为此爸爸总以为叶沐在撒谎,为此便经常揍他。 “这个地方,并不像其他地方,因为这个地方经常会有一些东西从地下爬上来,我想你也已经看到了,对吧?” 随着布洛奇的话音刚刚落下,地底下真的就爬上来了一个毛茸茸的人形小家伙,此刻正张牙舞爪的朝叶沐和布洛奇爬过来。 此时,路过的行人却像是没有看见一样。 叶沐点了点头表示同意。 “好了,小伙子,不用害怕,和上回在吊死岭看到的一样,这也只是个游魂,和其他游魂一样,他们都是已经得到超度的灵魂的影像。但这个有点儿特殊,要是他不能摒除心中的恶念,洗脱自己的罪行,这个游魂将永远困在这里。” “他犯了什么罪呢?”叶沐问道,声音有些颤抖。 布洛奇略带悲伤地摇了摇头,说道:“他曾经是个修士同时也是一个矿工,后来得了很严重的肺病,矿工的活干不来了,就只能呆在家里,连呼吸也很困难。” “然后他就死了吗?”叶沐追问道。 “他一天到晚不停地咳嗽,就靠他那可怜的妻子在一家面包店干活来养家糊口。她是一个非常漂亮的女人,但这对他们两个人来说,都不是什么好事。因为漂亮的女人通常是靠不住的。” “女人是靠不住的?”叶沐道:“我还小,不太懂这些!” 布洛奇继续道:“更糟的是,这个男人本来就猜疑心重,加上长年卧病在床,他的性情就变得更加古怪了。在一个风雨交加的夜里,他妻子很晚都没有回家,他一晚上不停地跑到窗户那儿去张望,烦躁地走来走去,他越想越生气,总觉得妻子迟迟不归是在外面有了别的男人。” “那么…接下来你要讲少儿不宜了吗?”叶沐有些脸红,有些尴尬,有些不好意思。 布洛奇却继续讲道:“最后她终于回来了,可那时他已经失去了理智,举起一块圆圆的大煤块,狠狠地砸到她的头上,砸出了很大一个口子。然后他就任凭她躺在地板上慢慢死去,他自己走到地下室里去挖坑,准备把妻子给埋了。” “原来是他杀死了自己的妻子?”叶沐不可思议的张大了嘴巴。 “当他回来的时候,他的妻子还活着,可已经动弹不得了,就连呼救哀求的气力都没有。她就这么静静地躺在地上,听着丈夫在那儿挖坑,也明白他将要做什么。” 他要做什么?可怕的人啊! “可以想像,当她被自己的丈夫拖到黑漆漆的地下室时,那种内心的折磨是多么地难熬!这种感觉你我都已经体会到了……就这样,矿工把自己的妻子活埋了。再后来,他自己也自杀了。” “这真是一个悲惨的故事”叶沐有些感慨道。 “虽说事情已经过去很久了,他们也已经各自超生,但这个矿工的游魂却仍然在这里徘徊不去,他妻子临死前的那段骇人的场面也久久不散,让我们这种人饱受恐惧的折磨。所以,我们的这种天赋,这种能看到别人所看不到东西的天赋,既是上天对我们的恩惠,也是一个祸根。” “当然了,要做一个法师,这种天赋可是很管用的。” 这个故事听得叶沐多少有些不寒而栗。 “可怜的被杀害的妻子,可怜的矿工,可怜的布洛奇。”叶沐不停嘟囔着。 试想一下,一个孩子在这样的环境里长大,是多么可怕呀! 随后,布洛奇将叶沐又带回了一个房子,诡异的事情发生了,这个屋子就是叶沐之前离开过的那个屋子。 现在等于转了一个圈又回来了,屋子内的一切都很熟悉,却又有点陌生。但是可以肯定的是,就是原来的那栋房子。 布洛奇把叶沐带到一张桌子的面前,那张桌子上点着蜡烛。一却都似曾相识。 叶沐低头看了看放在桌子中央的蜡烛。蜡烛已经快要烧完了,火焰闪烁不定,极力地扭动着自己的身躯,马上就要完蛋。 叶沐并不喜欢烛光闪烁时在自己脸上产生的阴影。随着烛光的闪烁,叶沐的脸似乎也在慢慢地发生变化,就像是要长出一个猪拱嘴或者别的什么东西似的,显得是那么的怪异。 “你知道我是怎样战胜恐惧的吗?”布洛奇突然问道。 “我并不知道,尊敬的大法师布洛奇先生。” “有一天晚上,我实在是害怕极了,根本控制不住自己,就大声尖叫起来,结果把所有人都吵醒了。爸爸暴跳如雷,揪着我的后脖领子把我拎了起来,沿着台阶一直拎到这栋房子的地下室,把我扔在那儿就出去了,还找了一把锤子和一些钉子,从外面把门钉死了。” “那时我还很小。最多也就七岁的样子吧。我顺着石阶爬了上去,大声地尖叫着,发狂似地挠门、推门、捶门,可我爸爸却是一副铁石心肠,根本不理我。我一直被锁在那儿一夜,直到天亮他才放我出来。其实,我只在里面闹了一会儿,很快就镇静下来了。你知道我是怎么做的吗?” 叶沐摇了摇头,尽量不去看布洛奇那张可怕的脸。此时,他的眼睛闪闪地发出绿幽幽的光,看上去更像一头狼了。 布洛奇接着说:“我没有办法,就顺着石阶走了回来,在黑暗中坐了下来。然后我做了三次深呼吸,来迎战我的恐惧。 勇敢地面对黑暗——这一世界上最可怕的东西。对我们这样的人来说,黑暗尤其可怕,因为只有在黑暗中那些东西才会向我们逼近,也只有我们才能够看到它们,它们面目狰狞地一步步向我们逼近,一边还发出那种野兽般低低的嘶吼…… 可最终我还是挺了过来,自打我离开了这个地下室之后,我就再也没有怕过什么了。” 正说着,最后一滴烛油顺着缺口流了出来,火焰闪了闪,然后就熄灭了,叶沐和布洛奇一下子陷入了无边的黑暗之中。 “小伙子,有些事就是这样…” 布洛奇继续说道,“这里只有你、我和黑暗。你不怕吗?你觉得你能当好我的徒弟吗?” 布洛奇的声音听起来和平时不大一样,是那样的低沉怪异。 叶沐想像着他像狼那样手脚着地,长长的狼毛遮住了他的脸,露出满嘴锋利的狼牙。叶沐吓得浑身发抖,连话都说不出来了。 在深深吸了三大口气后,叶沐才感觉好了点儿。想着该怎么回答他,此时叶沐忽然回忆起自己的爸爸,他在做自己不愿意做的麻烦事时,总是说的那句话。 “这件事总得有人来做啊,也许命中注定该是我吧。”叶沐回答道。 布洛奇于是哈哈大笑起来。 “大约是十三年以前,” 布洛奇接着说,“我收到了一封蜡封的信。那是你妈妈寄过来的。你知道上面写了些什么吗?” “不知道。”叶沐小声地说,脑海里想像着母亲会在信里写些什么。“ 你妈妈在信中写道:“我刚刚生了一个男孩,他爸爸排行老九,他也是排行老九。我们给他取了个名字,叫叶沐,因为从生下来那一刻起,他就注定要成为一位守护当地居民的法师。等他长到适合做学徒的时候,我们会告诉你的。希望你收他为徒,好好培养他。他一定会是你所有徒弟中最棒的,而且也会是最后一个。” “我们会使用法术!” 布洛奇轻声说道,他的声音在黑暗中低得近乎耳语。“ 听到法术两个字后,叶沐的身体颤抖了一下,这正是他想要听到的。 在决定收下叶沐以后,布洛奇打算送给自己的第36个徒弟一份礼物。 这个徒弟就是——叶沐。 前面35个徒弟由于各种原因已经被布洛奇放弃,他们或是因为不能忍受寂寞,或是因为不能完成任务,或是因为做了不该做的事情,总之他们皆没有坚持到出徒。 布洛奇答应收下叶沐,这意味着叶沐的生活就步入了正轨,不用回去挤牛奶了,不用面对着牛粪,不用每日挤奶。 因为布洛奇教得很快,故此叶沐整天忙得团团转,叶沐得拼命记笔记才能跟上布洛奇的语速,直到写字写得手腕酸痛,眼睛干涩才敢放松一些。 一天下午,布洛奇把叶沐带到村边上,那里有一间石头农舍和一圈柳树,当地人都管这里叫柳林。 因为柳树长得很茂密,所以显得很阴暗。一条粗粗的绳子从一棵大柳树上垂了下来。 叶沐抬头一看,树上挂着一个很大的黄铜钟,原来这是根钟绳。 “当有人需要我们帮助的时候,他们并不会到我们住的地方去。除非我们请他们来,要不然没人能进得去我的房子。所以,他们要是有事,就会来这里敲钟。然后我们就去找他们。” 叶沐摇头道:“师傅,但问题是,几个星期过去了,我也没听见有人来敲钟。” “我觉得很孤独,很想念我的家人,所以忙碌的学习生活,反倒是件好事。这样至少让我没有时间去品味这想家之苦。我总是学习到筋疲力尽,一爬上床就很快进入梦乡。” “很好!看起来你已经进入到了状态,希望你能够坚持下去!” 布洛奇突然微笑着,他的手背在后面,背部微微有些驼。但此刻从他的脸上表情看,并没有那么严肃。 布洛奇背在身后的手似乎拿着什么东西。 在跟着布洛奇学习的这段时间里,叶沐有些不免有些抱怨,因为布洛奇并没有教叶沐一些真正有用的东西。 比如说:幽魂、幽灵、鬼怪、狐妖、修炼、魂珠......还有究竟什么是重元,什么是境元这些都没有说过。 不过,叶沐也不敢随便问,害怕恼怒布洛奇,因为叶沐亲眼所见布洛奇用手杖把一只偷吃的猫变成了一颗魂珠。 “这段时间你快乐吗?”布洛奇微笑着问道。 叶沐的表情虽有些痛苦,但还是从嘴巴里挤出了,“当然,当然快乐”。毕竟被变成一颗珠子,这不是好玩的事情。 叶沐的心思还是被有着三境元修为的法师布洛奇所捕捉到,布洛奇把背在手后面的礼物拿出来,道:“这是我送给你的礼物,希望你能喜欢,这对你成为一位优秀的法师特别有帮助。” “这是什么东西?”叶沐非常惊喜,能够收到师傅布洛奇送给自己的礼物: “觉醒世界怪物手绘图册” 叶沐瞪大眼睛盯着布洛奇手中拿着的那本厚厚的册页,疑惑问道,:“师傅,这本册里画的是什么?” “混账!难道你连字都已经不认识了吗?”布洛奇的脾气永远这么火爆,还是没改。 “你难道自己不会念一遍吗?难道你又犯浑了?” “觉醒世界怪物手绘图册”,叶沐跟着念了一遍,布洛奇这才满意点头道:“我不是学院派出身,属于自学成材,没有上过法师学院,不过这本图册都是师傅我最宝贵的经验财富,把它送给你,实在便宜了你小子!” “要不是因为我与你母亲是…”说到这里,布洛奇紧紧握紧了拳头,在空中来回甩了两下,道:“没想到最终是便宜了你父亲!” 叶沐越听越懵,不知师傅所说究竟是何意。 “师傅,没想到你还认识我的父亲?” 叶沐翻了翻这本册页,足有五百多页,每一页都画着一幅怪物,皆为纯手工绘图,并且在怪物的旁边还有对怪物的名称、等级、技能、分类、属性、天敌.....等详细的记录。 想要成为一位职业法师,首先必须成为一个修士,只有得到修士委员会颁布的修士证明才有资格进入法师行业。 当然也有人在得到修士证明以后,并没有进入法师行业,而是选择了幻师或者驱魔师等其他的职业,这也并不是没有的。 但不论谁是法师、幻师还是驱魔师都必须先取得修士证明,在这一点上都是一样的。 取得修士证明是必须的,这是一道门槛,虽然许多人不屑于要这一张修士证明,但是为了能够成为法师、幻师或者驱魔师等,他们也不得不做出妥协。 “你现在连修士都不是,想要成为真正的法师之前所以你必须为了修士证而努力!每年只有一次考试机会,到考试来临的那一天,觉醒世界的所有想要成为职业法师、幻师或者驱魔师等职业的普通平民和百姓都有可能会来参加修士考试。” 哪怕是一双靴子或是一只猫,只要愿意,也能参与修士考试,在这一点上面,大家都是公平的。 “修士考试?”叶沐有些吃惊,他没想到成为一个法师居然这么麻烦,叶沐最讨厌的事情就是考试。 “怎么,难道你想退缩了?你害怕了?你又想放弃了?”每当叶沐稍微表现出一些犹豫之时,布洛奇就会马上变得严肃起来,并且用可怕的眼神看着叶沐。 “你这个懦弱的家伙!” 叶沐忙解释道:“不,我并没有放弃,成为法师是我的梦想,怎么可能会放弃呢?” “最好这样!”布洛奇有些不悦道:“赶紧拿上这本书,给我去背,并且要背得滚瓜烂熟,每一张图册都要记下来,这样才能保证你能那你通过考试!” “我知道了,师傅,我会好好去看这本书的,并且牢牢记住它们!” “认真一点,你要知道修士证的取得率只有10%,你认为自己会是那一百个人中其中的十个吗?”布洛奇依然还是那种不相信的语气,然后看着叶沐继续说,道:“若是你不能通过修士考试,那你就有多远滚多远吧!” 第6章 阴阳 布洛奇的话已经说的很明确,态度也是极其严厉的那一种,他是属于真正严厉的老师,对自己的徒弟很负责。 严师出高徒,这话或许没错,但对于太过严厉的师傅,可能会要了徒弟的命。 叶沐甚至怀疑过,布洛奇的前35任徒弟都是因为无法忍受布洛奇的各种压迫而被迫离开的。 不过,能够找到35个和自己情况一模一样的人,这事也是挺不可思议的。 “觉醒世界怪物手绘图册”足足有500多页,想要全部记忆并且能够完整背诵,这几乎是不太可能的事情。 在布洛奇的敦敦教诲之下,叶沐的记忆能力获得飞速提高,当然为此叶沐也没少挨揍。从他每日的猪头脸就可以知道,布洛奇并没有因为与叶沐母亲的特殊“关系”而对叶沐的学习有任何的放松。 “记忆能力非常考验作为一位法师的素质,我们必须一眼就能记住房间里的所有物品,尤其是瞬间记忆,特别重要!” 这是布洛奇经常说的话,他对“瞬间记忆”似乎是情有独钟。 为了提高叶沐的瞬间记忆能力,布洛奇把叶沐带到一个草地上,并且在草地上排满了各种东西。 “小伙子!请你精神一点,我们现在开始训练!”布洛奇用他那个有些嘶哑的大嗓门吼道:“小伙子,训练马上开始了,像个男孩子的样子,来吧!放轻松点,你能行的!” 布洛奇在叶沐视野范围能见的地方都放满了东西,一共是一百件东西。 这些东西的种类很丰富,有些是书,有些是魂鬼火、有些补气丸、有些是驱魔球、有些是隐丹,总之布洛奇恨不得将自己所有的物品都摆放出来。 在全部摆放好以后,布洛奇从怀里掏出一个古董表来,道:“小伙子,接下来你有一分钟的记忆时间,别磨蹭,你知道该怎么做的!” 随着布洛奇按下计时器以后,叶沐便将眼前所见景物全部呈现成图片模式,并试图刻印在大脑里。 叶沐知道,若不能完成记忆,布洛奇会狠狠收拾他一顿,为了能够逃避过这一顿毒打,叶沐只能硬着头皮强行记忆。 修士考试,记忆是最基本的考试项目之一,每年会有百分之五十的人在这一关被淘汰,竞争可谓是非常激烈。 一百件物品,要在一分钟内完成对它们的全部记忆,这几乎是不可能完成的事情。 叶沐还未回过神来之时,布洛奇便开始宣布,道:“好了,小伙子现在时间已经到了,请你分别说出这100件物品的名称。” 结果并没有出乎布洛奇的意料,当一分钟时间到了以后,叶沐的大脑开始出现了一片的空白。他把什么都忘记了,叶沐的大脑里没能留下来任何的影像。 在布洛奇的吼叫声下,叶沐也只能吞吞吐吐说出十来件物品的名称。 “不!这不可能完成的!”叶沐开始表现出来不满,他的额头上已经挂满了汗珠,情绪也开始有些激动,是不满的那种情绪。 “好吧!果真是这样,我早就知道你的本事,你决定要方式了对吗?告诉我,小伙子,请你大声告诉我,你是不是要选择放弃了?” 叶沐一脚狠狠踢在树上,落下了委屈的眼泪,道:“不!我不放弃,不过在一分钟内完成记忆,这怎么可能做到?没人能够做到!” “看你这个没用的样子,我看你还是回去挤牛奶吧!那种工作才比较适合你,并且你也不用担心会出什么错,难道不是吗?你这个弱鸡!” “我讨厌别人骂我弱鸡!”叶沐挺直腰板,挥舞起拳头,想要向布洛奇的身上挥过去。 “哦!天啦噜…你居然学会了,要打师傅了,真是没天理了!”布洛奇的鼻孔里冒着气,从怀里掏出一个珠子出来,道:“我叫你一声,你敢答应吗?” 叶沐差点笑岔了气,道:“为何不敢答应?难道这颗珠子会咬人吗?” “好!你要是不答应就是小狗!” 叶沐道:“好!叫就叫,我就不信,能把我怎么样!” 布洛奇摇了摇头,道:“小伙子,你真是不知天高地厚,今日为师就让你尝一尝阴阳二气珠的威力究竟如何,怎么样?” 叶沐两手叉腰,肚子一挺,道:“来吧,我已准备好了!” 布洛奇把那颗看起来很普通的珠子放在手掌之上,然后缓缓托起,托到一定的高度以后便停了下来,道:“小伙子,你现在放弃还来得及,只要向师傅承认错误,师傅就原谅你一次!” 叶沐此时正值昏头状态,哪里还听得进去劝告,咬紧牙关,道,:“来吧,师傅,我不害怕,不退缩,这些都是你教我的呀!” 于是,布洛奇也不再多费口舌,喊了一声, “叶沐” 叶沐听后也是应声回答,道:“叶沐在这里,怎样?” 随着叶沐的话音落下,阴阳二气珠开始颤抖起来,此时一个巨大的漩涡开始形成,叶沐从未见过如此大的漩涡。 叶沐大张着嘴巴,可是一句话也说不出来。一股巨大的吸力开始形成,将叶沐紧紧的包裹并卷入其中。 阴阳二气珠开始发威了,它将叶沐吸入了珠体,随后一切又回归了平静。现在,叶沐已经在阴阳二气珠珠体之内了。 布洛奇对着这一颗阴阳二气珠道:“叶沐,现在你还有什么话要说吗?” 啊… 随着一声惨叫,叶沐跌落到了一个无底深渊之中,叶沐的屁股首先着地,差点摔成两瓣。 “这…这是什么地方?”叶沐打量着四周,却是一片的白茫茫,似乎看不到尽头。 “见鬼!”叶沐狠狠的抽了自己一个嘴巴,开始后悔自己刚才的行为。若不是因为恼怒了布洛奇,自己也不会沦落到这个下场。 “看来,这一次是在劫难逃了!”叶沐叹息一声,他知道师傅布洛奇是一个“有仇必报”的人,现在自己得罪了他,将会有无穷无尽的折磨在等待着自己。 “哈哈哈…” 布洛奇眼泪都快笑掉下来,笑着笑着就哭了。 因为一想到自己之前那35个徒弟皆也在阴阳二气珠内,便又陷入到了忧郁之中。 布洛奇开始怀疑自己是否真的有些太过于残忍,以至于没有一个徒弟能够跟着自己很长久的,可布洛奇却又不甘心被其他法师嘲笑。 因为布洛奇并没有通过修士的考试,虽然他现在的修为早已经比绝大多数法师要高,但布洛奇依然走不出没能取得修士证书而整日郁郁寡欢的心结。 布洛奇把这一切都归咎于是自己童年时期的不幸,正是因为如此,布洛奇才拼命的修炼,以至于能够不通过考取法师学院便能达到三境元的级别。 虽然并没有得到其他法师的认可,但布洛奇的实力却是有目共睹的。 从普通人到三境元,只有老天爷才知道布洛奇究竟经历了什么,他的努力和付出凡人都看不到。 叶沐擦干了眼泪,从地上爬起来,他又一次来到了一个未知的世界。 现在,先搞清楚这个未知的世界究竟是什么地方,那才是最重要的。 走着走着,叶沐的脚踢到了东西,低头一看竟然是人骨,这差点把叶沐吓一跳,不过因为已经见过了“吊死岭”的更加恐怖景象,于是对这些散落在地上的人骨也就没那么害怕了。 虽然叶沐很想向师傅求饶,但叶沐知道若这么快就求饶不但得不得师傅的原谅,反而还会再被羞辱一番。 “喂!” “这是第36个了吧!” 声音落下之时,一双手拍在叶沐的肩膀上面。 随后,叶沐的身边开始变得嘈杂一片,接着便是开始如狂欢一般的庆祝声音阵阵传来。 “我就知道,会有第36个倒霉蛋,只是没想到会来的这么快!” “你们看…这个小家伙看起来这么瘦弱,还不够我们塞牙缝呢!” 说话之音似乎就在耳畔不远,却只闻其音不见其人。 这些发出声音的“家伙”,在觉醒世界被称之为幽魂。 幽魂也是有等级的,他们也建立了属于自己的等级制度,他们就相当于是地府里的鬼。 “看吧!这家伙的弱鸡样子,真是不明白布洛奇那蠢货为什么会收他当学徒!” “蠢货!” “哈哈…确实挺蠢的!” 叶沐并非是看不见他们,只是因为他们躲起来了,他们无处不在,到处躲藏。虽然他们的躯体已经不存在,但是他们的魂魄和灵力却还在。 “有本事,就出来!你们以为我会怕你们吗?” “躲起来不断叫嚣的才是蠢货!”叶沐骂骂咧咧道,鼻孔也不停出气。 “呦!有意思,这弱鸡居然还被气毛了,看来你们说他的胆小鬼的传闻并不真啊!” 一个幽魂飘到了叶沐身边,并用屁股撞了他一下,然后发出“嘻嘻”的笑声,似乎是在和他打招呼。 虽然幽魂会以为叶沐看不见他,但作为农场主的第九个儿子,大法师布洛奇的第36个徒弟,叶沐有这种“特异功能”,叶沐能够看见普通人看不见的东西。 当然这个幽魂想当然的以为叶沐并不能看见他,所以在叶沐的身边跳跃的愈发肆无忌惮,并且还做出各种挑逗动作。 幽魂走过来从后面把叶沐紧紧抱住,想要给他来一次特别的“惊吓”。 幽魂没把叶沐吓一跳,叶沐却把幽魂吓了一跳,当幽魂还没靠近叶沐的时候,叶沐便给幽魂狠狠来上了一脚,幽魂被摔成了八块。 当一个幽魂遭到如此羞辱之后,他自然就会觉得很没有面子,不仅没有面子而且还会觉得很失败。 “哎呦!我的腰,差点就折断了!”趴躺在地上的幽魂一边嗷嗷直叫,一边道:“大哥,不知您是何方神圣,刚才多有得罪。” 幽魂被叶沐一脚踩在脚下,骨头都快散架。 “我的眼睛能够看见普通人看不见的东西,故此也能看见你,这是很正常的事情,如果你好好说话说不定我们还能成为朋友,这难道不好吗?” 一个眼睛能够看见普通人看不见的东西,这就足以说明了这个人不是普通人。 原来这个幽魂是布洛奇的第35任徒弟,因为恼怒了布洛奇,被布洛奇的“阴阳二气珠”吸入,现在成了一个飘忽不定的幽魂。 “原来你曾经也是布洛奇的徒弟,这就不奇怪了,”叶沐顿了顿继续说道:“不过,这阴阳二气珠究竟有何威力?” 幽魂道:“这阴阳二气珠可不简单,是阴阳二气瓶的衍生之物,虽然看起来只是一个珠子,其内却有七宝八卦,二十四气,要三十六人,按天罡之数,方抬得动。此宝能装人。人在其中,若不言不语,瓶内极是阴凉,一旦说话,就有火烧来,一时三刻,化为脓血。” 用大白话来说:人变小珠子跟着变小,人变大珠子跟着变大。 正说话之时,一团阴火突然朝叶沐扑来,叶沐躲避不及时,瞬间的功夫成了秃顶。 叶沐用手一摸脑袋,道:“我去!我成和尚了!” 随后不断有各种东西飞过来,什么:飞刀、飞蛇、飞剑、飞雷、飞铁、飞饼… 总之,什么厉害来什么,有一种要把叶沐往死里整的意思。 幽魂道:“等着吧!还有更厉害的呢!到了晚上你将会更加痛苦!” 不出所料,到了晚上气温突然骤降,直至达到冰点。 此时,飞冰、飞雪、飞雾…又一次接踵而至。 被封印在阴阳二气珠之内的叶沐,被折磨的不成样子,似乎马上就要一命呜呼! 这就是得罪布洛奇的下场,在此之前,已经有过35个可怜人有过这样的下场。他们都是布洛奇收的徒弟,但是没有一个能落下好的。 “你若能在阴阳二气珠内呆上49天,若那个时候你还没死,布洛奇才会大发慈悲把你弄出去,否则休想!” 49天? 莫非布洛奇是要把我们当成金丹来炼? “你们一共有多少人?”叶沐问道。 幽魂道:“加上你一共36个!” 说完这话以后,幽魂倒吸一口凉气,道:“那就没错了!炼丹刚好需要36人!” 第7章 抉择 叶沐觉得自己上当受骗了,但这毕竟只是幽魂的一面之词,叶沐不知究竟该相信什么才是真的。 炼丹需要36个魂,在此之前的35个人皆已变成了魂,只有叶沐还是人,但很快叶沐就会成为第36个魂,并且这极有可能是大概率事件。 “没错!35加1等于36,布洛奇很有可能要把我们当成金丹来炼。” 随后幽魂表情旋即也变得有些惊恐起来,道:“这其中一定有什么秘密,肯定是哪个步骤出错了,这不应该的…” “不应该会这样,一定是哪个环节出错了!” “这绝对是一个阴谋!” “兄弟们!快出来吧!” “小伙子门!都快出来吧!” 在幽魂的召唤之下,其他34个幽魂从四处冒了出来,他们行走跳跃,好没规矩。 这些幽魂叶沐全部都能看的见,并且能看的很清楚,这真是使他不同于别人的能力。 炼金丹也需要这么一个药引子,而叶沐就是这最后这一味药引子。 不论叶沐愿不愿意相信,他似乎真的成了一枚棋子,一枚被利用的棋子。 “他就是布洛奇的第36个徒弟吗?”幽魂们围在叶沐的身边,并上下打量着他。 “哇!好帅的少年!” 幽魂们发出惊叹,并同时为自己的丑陋而感到惭愧。 “狠毒的布洛奇呀,连这么帅的少年你也不放过,实在是可恶啊!” “可恶!” 其中一个幽魂甚至走到叶沐的身边道:“你现在是不是非常痛恨那个自称布洛奇的家伙?他实际上是一个滚蛋,一个酒鬼,一个王八蛋!” “你不要被他的外表所蒙蔽,实际上他并不是一个善良的人,那恰相反他是一个恶魔!” 幽魂们众说纷纭,但却都在表达一个意思: 布洛奇是一个坏家伙,是一个恶魔,而并非是一个为名除害的大法师。 “不,你们说的不对!” “我凭什么相信你们?” 叶沐觉得这些自己看的见的幽魂才有问题,他们巧舌如簧,能言善辩,不能中了他们的诡计。 哪怕自己此刻真的被布洛奇关在了阴阳二气珠内,叶沐还是宁愿选择相信布洛奇是正义的。 因为布洛奇更了解叶沐,而并非是这些没有躯体的幽魂。 “小伙子,它们不过只是幽魂而已,你眼睛所见到的不一定是真的!” 此刻,布洛奇的教导再一次在耳畔响起,告诫叶沐不能被虚假的景象所蒙蔽双眼,要有正确的判断。 “师傅!师傅!” “放我出去,我不想呆在这里,呆在这里是一个错误!” 叶沐的声音回荡在阴阳二气珠内,空荡荡的阴阳二气珠内不断的传来阵阵回音,回音又一次再传回叶沐的耳畔。 但,布洛奇并没有任何的回应,就如一个喝醉了酒的醉汉,对于叶沐的呼救视若网闻。 “哪怕你吼破嗓子也未必有什么作用,你已经被困在阴阳二气珠内,大声吼叫只会消耗你本就不多的灵力,到时候你就会变得软绵绵,直到没有一点力气,最后化作一潭烂泥…这或许就是你最好的归宿吧!” “醒醒吧!小伙子,你长这么帅,拥有着美好的前程,为何总要执迷不悟呢?” “别劝他了,没有用的,他已经乱了心智,怎么可能听得进去?更何况我们已经成为了幽魂,他更不可能会相信我们!” 实际上叶沐也并非不是没有选择,只要叶沐愿意,他可以选择与这35个游魂融合。这样子,不仅35个幽魂可以获得一个共有的肉体,同时叶沐的灵力也能够得到极大的提高。 “哇!他身上的这个真好闻,我喜欢他,这没毛病!” “他真的好帅啊!” “他会喜欢我的!” “变态!你们难道没有闻出来他身上有牛粪的味道吗?” “不,那不是牛粪的味道!” “那是爱的味道,没错!那定是爱的味道!” “我想他一定是一个农产主的儿子,和我们一样是农场主的第九个儿子,布洛奇最好这一口!布洛奇总是以农场主的第九个儿子作为借口,布洛奇屠杀了35个少年,布洛奇应该下地狱!” 其中一个幽魂跳到叶沐身边来,并把手搭在叶沐肩膀上面,道:“你叫什么名字?” 叶沐也并不打算回避他们的提问,道: “叶沐!” “哇!真是一个很不错的名字!那么你真的是农场主的儿子吗?”幽魂有些不可思议的问道。 “正如你们所说,我的父亲是一个农场主,我当然也是农场主的儿子!” “那么你在家排行老九吗?” “我有八个哥哥,你们说呢?” “实在是太不可思议了!我们的情况几乎和你一模一样!”另外一个幽魂插嘴说道,然后同样也来到叶沐身边,同样也把手搭在他的另外一个肩膀上面,道:“那么你是否是一个左撇子呢?” 叶沐的脸色有些不悦,但还是回答,道:“不错,我是左撇子,犯罪吗?” “不不不…你误会了我的意思,我也是左撇子,我们都是左撇子!没有例外!” 说到这里的时候,叶沐突然觉得似乎找到了共鸣,道:“你们都是左撇子吗?” “好了,现在一切难道还不明白吗?布洛奇为何要找这么多个身份一模一样的人呢?这里面难道没有什么阴谋吗?” “我们都是农场主的第九个儿子,我们的父亲同样也是如此,更为重要的是我们都是左撇子!” “在我们当中有不是左撇子的吗?群里现在告诉我!我需要答案!”一个幽魂情绪激动道。 这个幽魂说完,并没有人回答,这代表着他们都默认了。 “看到了吧!小伙子?虽然我们现在都成为了幽魂,但我们并不是坏人,布洛奇他才是大坏蛋!你必须要明白这一点!” “没错!布洛奇才是大坏蛋!” “布洛奇他自称为法师,可他连修士证都没有,并且还编造了种种借口来为自己开脱!” “小伙子,布洛奇是不是对你说修士考试非常困难,并且要求你在极短的时间内完成短时记忆?”一个最小的幽魂问道。 此刻,叶沐开始有些为难,不知该做出如何的抉择,究竟应该相信谁这才是问题所在,并且不得不做出选择。 “我认为我们可以成为朋友,” 一个幽魂看着叶沐道:“哪怕是最普通的朋友,那又有什么关系呢?” “难道不是吗?”一个幽魂对叶沐这样说道,虽然他看起来奇丑无比,但是叶沐并不怎么讨厌他。 想要改变现状的最好方大就是首先必须要接受别人的意见,哪怕你并不怎么认同,也应该知道相信的力量能够,也可以创造奇迹。 一个幽魂摆弄着自己的身躯,虽然只是一个骨头架子,但是还是可以看出来他非常热情。 不仅是这个幽魂,很多个幽魂看起来都很热情,他们发自内心的热情,并不是为了向谁讨好。 “我们都是受害者,我们不能被人卖了,还给人数金币,这种事情我做不出来!”其中一个幽魂突然跳到叶沐身边道:“你们知道吗?我最讨厌的就是人贩子,布洛奇就是超级无敌特级人贩子!” 布洛奇总是写信给那些家里有九个儿子的人家,并且蛊惑他们让他们家的第九儿子在年满十三岁时应该成为一位法师。 “我们应该团结起来,共同对抗布洛奇!” “应该是魔头布洛奇才对!” “没错!是大魔头布洛奇才对!” 听到其中一个幽魂的呼声之后,其他一些幽魂纷纷响应。 “可是我们的修为还不够,有些甚至连业余九境元的灵力都没有达到,对抗布洛奇不是自讨苦吃吗?” 叶沐听着这些幽魂的谈论,却始终没有再开口说话,此时叶沐突然发现其中一个幽魂竟然长出了一个手臂。 很快其他的幽魂也发现了这一幕,纷纷吃惊的看着他,很快他又长出了第二个手臂,接着是大腿和身躯…直至长成了一个完整的人形。 “这太不可思议了!” 其他幽魂开始欢呼雀跃,纷纷跳跃起来。 幽魂们纷纷朝他投去了羡慕的“目光”,虽然他们只是一个骨架子,但依然还有人的情感。他们也会因为身体的不完美,而黯然神伤。现在他们看到了奇迹的发生。 “我不知道究竟发生了什么,但这一切确实是非常神奇…”长出身躯的幽魂此刻不再像是一个幽魂,他和普通的少年没有任何的区别。 “这究竟是怎么回事?”叶沐也被眼前不可思议的景象镇住,这种超出理解范围的事情,叶沐向来是不做任何评论的,但此刻心情激动的他却情不自禁尖叫起来,吼道:“觉醒!觉醒!觉醒!” 是的,这的确是觉醒。 觉醒时代来临了,世间万物都自动获得灵力,并开始觉醒。 接着,第二个幽魂开始获得了全新的躯体,就像是枯木逢春一般。 第三个,第四个… 所有的幽魂都开始觉醒,他们获得新生。这是真的觉醒,这是自然规律,而并非是某种力量带来的。 35个幽魂都获得了觉醒,同时他们的记忆也被逐渐唤醒,每一个人的体内都被注入了新的能量。 觉醒时代的到来,以为着有死去的强者复活。故此,觉醒时代又被称之为复活时代。 “啊!我们觉醒了,我们获得了新生!” “是叶沐救了我们!” “我实在想不出来,除了叶沐还能有谁呢?正是他的到来,我们才发生了这样的改变!” “你们同意吗?” “小伙子们,你们摸着良心说,是谁给我们带来了新生?” “是叶沐!” “最帅的那一个!” “他叫什么名字?” “叶沐!” 接着便是欢呼声,此起彼伏。 “谁最帅?” “当然是叶沐!” 叶沐还没反应过来之时,35个少年便已经给事情定性了,是叶沐给他们带来了新生。 虽然叶沐自己并不这么认可,但似乎这已经由不得他了。 被欢呼声包围的叶沐,脑袋有些晕乎乎,虽然搞不懂,也不明白,但35个少年此刻却是情绪高涨,极其激动。 “你就承认吧,是你帮助了我们,不论是出于什么原因,你帮助了我们,这是不争的事实!” 从幽魂回到少年,这种梦幻的改变,让所有少年都感动不已。 “我们愿意跟随这你,只要我们团结一致,就一定能够从阴阳二气珠内逃离出去。” “从阴阳二气珠内逃离出去这几乎是不可能的事情,没有人能够做到!”有人反对道:“我们尝试了无数次,没有一次能够成功。” “想要逃离阴阳二气珠的束缚这实在太难了,这不是一般人能够做到的,除非是神,只是我们都是普通平民,没有谁是神。” 说罢,众人把目光又纷纷投向了叶沐,叶沐心领神会。连连后退,道:“不要看着我,我也不是神呐!你们这种眼神是会杀人的!” “你别客气呀!” “何必如此客气呢?” “虽说阴阳二气珠只是一颗珠子,如今我们皆被困在里面,那也是需要一个领头人的,我们愿意推举你为我们的领头人!”说话的是一个颇有些领袖气质的少年,他看着叶沐继续道:“我们必须离开这里,我相信你能带领我们离开这里。” “你凭什么如此肯定?”叶沐问道,同时看向了其他少年,他们此刻都在用渴求的眼神看着叶沐。 现在,一切又都平静下来。叶沐开始沉思,他把目光从这些少年身上缓缓移动开来,又望向了更远的地方。 此时,一道“黎明曙光”斜射下来,似乎在预示着些什么。 “你们快看那边…那是什么?” 三十五个脑袋一齐朝叶沐手指所指方向望去,那道黎明曙光越来越亮,起初只是一个小光团。 但这个小光团此刻正在逐渐扩大… 正如天地万物的大小,相差很悬殊一样,从庞大的太阳系到浩瀚的银河系,一直到广袤无垠的宇宙皆是如此;而分子和原子,又极其渺小。从难以置信的庞大,到不可思议的渺小,宇宙万物的尺寸有天壤之别。 小世界有小世界的乾坤,大世界有大世界的浩渺,两者不可相互比较。 “那是什么?” 一个少年问道,张大嘴巴傻傻看着。 那道亮光逐渐落下的那一刻,分明还有另外一个身影,那身影巨大无比,几乎就要吞噬了所有的亮光。 第8章 会说话的稻草人 这道光没有理由的到来,让叶沐觉得有些不可思议。 阴阳二气珠内似乎已经形成了一个完整的生态系统,有了光,同时有了氧气,并且还有了灵气。 现在若是有人拿着一颗珠子叫一声叶沐的名字,叶沐绝对不会再答应他,哪怕这个人是自己最熟悉的人。 “我们该如何离开这里呢?这才是问题所在,离开这里以后又该去哪里呢?”洛克菲勒问道,同时与叶沐以及另外35个少年开始搬运降落器上面的东西。 这个降落器显然已经没有了任何的作用,至少就目前而言,这个降落器很有可能成为了一个累赘。 经过痛苦且煎熬的内心斗争,洛克菲勒决定放弃降落器,这意味着洛克菲勒与华夏的联络被彻底中断,对于另外一个世界的华夏而言,洛克菲勒和降落器已经消失在了茫茫的宇宙之中,成为了太空中的一粒尘埃。 谁又能想到小小的阴阳二气珠内有这么大一个“世界”,或许这些连布洛奇也不见得知晓。 这道曙光并没有消失,吸引着叶沐和洛克菲勒以及另外35个少年朝这道有可能将他们带走的曙光走去,当然由于此刻降落器并不在曙光的映照之下,要知道这个降落器重大几十吨,故此只好舍弃降落器,但每一个人手里都尽量拖着从降落器上面搬运下来的物资。 “我们将会离开这里,我有预感!”叶沐第一个走向了那道曙光,接着是洛克菲勒,最后是其他的35个少年。 他们一齐抬头望向了这道曙光,等待着神奇的事情发生。 是的,奇迹的确发生了,正如叶沐所想的那样。一道极其强大的吸力突然袭来,将他们全部包裹在其中,然后便是一阵狂风暴雨般猛烈的漩涡出现。 这是灵力复苏的时代,万物觉醒的时代。 每一个人从出生的那一刻开始,体内就有灵力,只是绝大多数人的灵力并未在后天生活中得到开发和利用,所以就逐渐消退了。 叶沐晕乎乎的脑袋逐渐得以清晰,同时他身边的35个少年也都是如此,当然这包括洛克菲勒在内。 幸运的是,他们手拉背扛的物资也并没有丢失,现在他们到了一个看起来还不错的环境之中。 叶沐和其他35个少年所做的第一件事就是四处找寻布洛奇,这个令他们深恶痛绝的骗子,但他们并没有找到布洛奇,显然他们已经摆脱了布洛奇的魔爪控制。 “布洛奇并不在这里,我们已经不被他所控制,这是最好的事情!” 大家已经逃离了阴阳二气珠的束缚,虽然没有人知道那道曙光究竟来自于哪里,但现在确实是值得庆祝的时刻,还有什么比活得安全和自由更重要的呢?洛克菲勒同样也是这样觉得,虽然他再也没有机会回到华夏,但他却收获了包括叶沐在内的36个朋友。 “水牛镇”三个歪歪扭扭的字写在一块石头上面。 “我们被曙光带到了水牛镇!” 这说明在这附近会有平民生活在这,有平民生活的地方就已经说明了这里已经远离了危险。 叶沐和洛克菲勒对视一笑,叶沐先开了口道:“你觉得这会是一个什么地方呢?有没有一种很值得期待的感觉呢?” 洛克菲勒点了点头,从口袋里掏出一袋子金币,一边数着一边回答道:“很有一种乡土气息的感觉,就和华夏的那些乡村一样。” 一共是100枚金币,洛克菲勒数定以后又重新装回口袋,道:“有了钱,所有的问题就开始变得简单起来,麻烦也会大大减少。” 叶沐忍不住笑道:“看来,在这个问题上面我们是如此的相似。” 一个稻草人摇晃着脑袋,看着叶沐道:“欢迎你们来到水牛镇!” “一个会说话的稻草人!这非常妙!”叶沐很不可思议看着稻草人,问道:“你怎么会说话?” “为何不能?毕竟我是九重元的修士,在水牛镇没有什么东西是不会说话的!” 叶沐虽有所不解,但还是很礼貌的点了点头道:“多谢!多谢!” “你们往前走上一公里,就能看到水牛镇最大的集市,来到水牛镇怎么能错过水牛镇的集市呢?”稻草人像一个向导一样介绍着,从他老练的话语中不难听出来他是一个经验丰富的好向导。 叶沐极少逛过集市,所以还是挺有兴趣的,其他35个少年也很有兴趣去看一看,只是他们都没有钱,只能纯粹的逛一逛。 洛克菲勒完全就傻了,他是最不能够理解一个稻草人为何会说话的,总是觉得稻草人是什么“电子产品”,然而不论是叶沐还是其他35个少年都不知道什么是电子产品。 “天知道什么是电子产品,你是不是又要犯浑?”叶沐看着洛克菲勒,希望他能够真诚一些。 “记住,这里不是你们华夏,不要总是以华夏的眼光来看待这里。” 洛克菲勒知道自己又到了应该闭嘴,只能老实倾听的时刻,于是便不再说话。 叶沐他们打算到集市去看一看,因为集市是一个了解当地文化风俗最好的去处。同时还能填饱饥肠辘辘的小肚皮。这是两全其美的好主意。 于是和稻草人道谢之后,叶沐他们向水牛镇的集市方向出发而去。 一路上,不时有平民过来和叶沐热情打招呼,也有过来讨要食物的乞丐。洛克菲勒施舍给了他们一些干粮,他们才没再纠缠着。 走到集市的时候,大家都已快累晕,于是便四处寻找食物。 水牛镇的集市令叶沐他们大开眼界,因为这和传统的集市有太多不同之处。 管理水牛镇集市的是一个耄耋老人,他戴着高高的一顶绿帽子,手里拿着一根手杖,不过并不是拿在左手,而是右手。每一个进入水牛镇的人都被要求缴纳一文钱,这是管理费,一个金币差不多等于一千文钱。 洛克菲勒从钱袋子里拿出了一枚金币递到了这个老人手里,老人在阳光下仔细端详一会后很满意的点了点头道:“不错,这枚金币看起来制作工艺很完美,我还是第一次见到这么漂亮的金币。” “你们一共有37个人,只需要给我37文钱就够了,然而你们却给我一枚金币,这是否太招摇了呢?” 叶沐不明白老人的意思,于是追问道:“我们只有金币,没有你们这里的钱。” “我这是在为你们好,你们携带这么多金币出门,且每个人又拖着这么多东西出门,难道就不怕遇到劫匪吗?” 叶沐突然意识到,这确实是一个问题,一个被自己疏忽的问题。他们对水牛镇并不熟悉,而自己的队伍又浩浩荡荡,遇到危险的可能性非常大。 果不其然,集市上不少的人已经开始用不怀好意的眼光看着叶沐他们,并且对于这些有一定修为的人而言,他们想要打劫叶沐他们简直就是轻而易举的事情。 下一刻,叶沐的脸色开始变得不对劲起来,就如他第一次看见那双会说话的靴子的第一刻时的那种感觉非常相似。而此时老人的面色也似乎是变得不对劲起来。 第9章 决定收下 在决定收下叶沐以后,布洛奇打算送给自己的第36个徒弟一份礼物。 这个徒弟就是——叶沐。 前面35个徒弟由于各种原因已经被布洛奇放弃,他们或是因为不能忍受寂寞,或是因为不能完成任务,或是因为做了不该做的事情,总之他们皆没有坚持到出徒。 布洛奇答应收下叶沐,这意味着叶沐的生活就步入了正轨,不用回去挤牛奶了,不用面对着牛粪,不用每日挤奶。 因为布洛奇教得很快,故此叶沐整天忙得团团转,叶沐得拼命记笔记才能跟上布洛奇的语速,直到写字写得手腕酸痛,眼睛干涩才敢放松一些。 一天下午,布洛奇把叶沐带到村边上,那里有一间石头农舍和一圈柳树,当地人都管这里叫柳林。 因为柳树长得很茂密,所以显得很阴暗。一条粗粗的绳子从一棵大柳树上垂了下来。 叶沐抬头一看,树上挂着一个很大的黄铜钟,原来这是根钟绳。 “当有人需要我们帮助的时候,他们并不会到我们住的地方去。除非我们请他们来,要不然没人能进得去我的房子。所以,他们要是有事,就会来这里敲钟。然后我们就去找他们。” 叶沐摇头道:“师傅,但问题是,几个星期过去了,我也没听见有人来敲钟。” “我觉得很孤独,很想念我的家人,所以忙碌的学习生活,反倒是件好事。这样至少让我没有时间去品味这想家之苦。我总是学习到筋疲力尽,一爬上床就很快进入梦乡。” “很好!看起来你已经进入到了状态,希望你能够坚持下去!” 布洛奇突然微笑着,他的手背在后面,背部微微有些驼。但此刻从他的脸上表情看,并没有那么严肃。 布洛奇背在身后的手似乎拿着什么东西。 在跟着布洛奇学习的这段时间里,叶沐有些不免有些抱怨,因为布洛奇并没有教叶沐一些真正有用的东西。 比如说:幽魂、幽灵、鬼怪、狐妖、修炼、魂珠......还有究竟什么是重元,什么是境元这些都没有说过。 不过,叶沐也不敢随便问,害怕恼怒布洛奇,因为叶沐亲眼所见布洛奇用手杖把一只偷吃的猫变成了一颗魂珠。 “这段时间你快乐吗?”布洛奇微笑着问道。 叶沐的表情虽有些痛苦,但还是从嘴巴里挤出了,“当然,当然快乐”。毕竟被变成一颗珠子,这不是好玩的事情。 叶沐的心思还是被有着三境元修为的法师布洛奇所捕捉到,布洛奇把背在手后面的礼物拿出来,道:“这是我送给你的礼物,希望你能喜欢,这对你成为一位优秀的法师特别有帮助。” “这是什么东西?”叶沐非常惊喜,能够收到师傅布洛奇送给自己的礼物: “觉醒世界怪物手绘图册” 叶沐瞪大眼睛盯着布洛奇手中拿着的那本厚厚的册页,疑惑问道,:“师傅,这本册里画的是什么?” “混账!难道你连字都已经不认识了吗?”布洛奇的脾气永远这么火爆,还是没改。 “你难道自己不会念一遍吗?难道你又犯浑了?” “觉醒世界怪物手绘图册”,叶沐跟着念了一遍,布洛奇这才满意点头道:“我不是学院派出身,属于自学成材,没有上过法师学院,不过这本图册都是师傅我最宝贵的经验财富,把它送给你,实在便宜了你小子!” “要不是因为我与你母亲是…”说到这里,布洛奇紧紧握紧了拳头,在空中来回甩了两下,道:“没想到最终是便宜了你父亲!” 叶沐越听越懵,不知师傅所说究竟是何意。 “师傅,没想到你还认识我的父亲?” 叶沐翻了翻这本册页,足有五百多页,每一页都画着一幅怪物,皆为纯手工绘图,并且在怪物的旁边还有对怪物的名称、等级、技能、分类、属性、天敌.....等详细的记录。 想要成为一位职业法师,首先必须成为一个修士,只有得到修士委员会颁布的修士证明才有资格进入法师行业。 当然也有人在得到修士证明以后,并没有进入法师行业,而是选择了幻师或者驱魔师等其他的职业,这也并不是没有的。 但不论谁是法师、幻师还是驱魔师都必须先取得修士证明,在这一点上都是一样的。 取得修士证明是必须的,这是一道门槛,虽然许多人不屑于要这一张修士证明,但是为了能够成为法师、幻师或者驱魔师等,他们也不得不做出妥协。 “你现在连修士都不是,想要成为真正的法师之前所以你必须为了修士证而努力!每年只有一次考试机会,到考试来临的那一天,觉醒世界的所有想要成为职业法师、幻师或者驱魔师等职业的普通平民和百姓都有可能会来参加修士考试。” 哪怕是一双靴子或是一只猫,只要愿意,也能参与修士考试,在这一点上面,大家都是公平的。 “修士考试?”叶沐有些吃惊,他没想到成为一个法师居然这么麻烦,叶沐最讨厌的事情就是考试。 “怎么,难道你想退缩了?你害怕了?你又想放弃了?”每当叶沐稍微表现出一些犹豫之时,布洛奇就会马上变得严肃起来,并且用可怕的眼神看着叶沐。 “你这个懦弱的家伙!” 叶沐忙解释道:“不,我并没有放弃,成为法师是我的梦想,怎么可能会放弃呢?” “最好这样!”布洛奇有些不悦道:“赶紧拿上这本书,给我去背,并且要背得滚瓜烂熟,每一张图册都要记下来,这样才能保证你能那你通过考试!” “我知道了,师傅,我会好好去看这本书的,并且牢牢记住它们!” “认真一点,你要知道修士证的取得率只有10%,你认为自己会是那一百个人中其中的十个吗?”布洛奇依然还是那种不相信的语气,然后看着叶沐继续说,道:“若是你不能通过修士考试,那你就有多远滚多远吧!” 第10章 炼丹 “哈哈哈…” 布洛奇眼泪都快笑掉下来,笑着笑着就哭了。 因为一想到自己之前那35个徒弟皆也在阴阳二气珠内,便又陷入到了忧郁之中。 布洛奇开始怀疑自己是否真的有些太过于残忍,以至于没有一个徒弟能够跟着自己很长久的,可布洛奇却又不甘心被其他法师嘲笑。 因为布洛奇并没有通过修士的考试,虽然他现在的修为早已经比绝大多数法师要高,但布洛奇依然走不出没能取得修士证书而整日郁郁寡欢的心结。 布洛奇把这一切都归咎于是自己童年时期的不幸,正是因为如此,布洛奇才拼命的修炼,以至于能够不通过考取法师学院便能达到三境元的级别。 虽然并没有得到其他法师的认可,但布洛奇的实力却是有目共睹的。 从普通人到三境元,只有老天爷才知道布洛奇究竟经历了什么,他的努力和付出凡人都看不到。 叶沐擦干了眼泪,从地上爬起来,他又一次来到了一个未知的世界。 现在,先搞清楚这个未知的世界究竟是什么地方,那才是最重要的。 走着走着,叶沐的脚踢到了东西,低头一看竟然是人骨,这差点把叶沐吓一跳,不过因为已经见过了“吊死岭”的更加恐怖景象,于是对这些散落在地上的人骨也就没那么害怕了。 虽然叶沐很想向师傅求饶,但叶沐知道若这么快就求饶不但得不得师傅的原谅,反而还会再被羞辱一番。 “喂!” “这是第36个了吧!” 声音落下之时,一双手拍在叶沐的肩膀上面。 随后,叶沐的身边开始变得嘈杂一片,接着便是开始如狂欢一般的庆祝声音阵阵传来。 “我就知道,会有第36个倒霉蛋,只是没想到会来的这么快!” “你们看…这个小家伙看起来这么瘦弱,还不够我们塞牙缝呢!” 说话之音似乎就在耳畔不远,却只闻其音不见其人。 这些发出声音的“家伙”,在觉醒世界被称之为幽魂。 幽魂也是有等级的,他们也建立了属于自己的等级制度,他们就相当于是地府里的鬼。 “看吧!这家伙的弱鸡样子,真是不明白布洛奇那蠢货为什么会收他当学徒!” “蠢货!” “哈哈…确实挺蠢的!” 叶沐并非是看不见他们,只是因为他们躲起来了,他们无处不在,到处躲藏。虽然他们的躯体已经不存在,但是他们的魂魄和灵力却还在。 “有本事,就出来!你们以为我会怕你们吗?” “躲起来不断叫嚣的才是蠢货!”叶沐骂骂咧咧道,鼻孔也不停出气。 “呦!有意思,这弱鸡居然还被气毛了,看来你们说他的胆小鬼的传闻并不真啊!” 一个幽魂飘到了叶沐身边,并用屁股撞了他一下,然后发出“嘻嘻”的笑声,似乎是在和他打招呼。 虽然幽魂会以为叶沐看不见他,但作为农场主的第九个儿子,大法师布洛奇的第36个徒弟,叶沐有这种“特异功能”,叶沐能够看见普通人看不见的东西。 当然这个幽魂想当然的以为叶沐并不能看见他,所以在叶沐的身边跳跃的愈发肆无忌惮,并且还做出各种挑逗动作。 幽魂走过来从后面把叶沐紧紧抱住,想要给他来一次特别的“惊吓”。 幽魂没把叶沐吓一跳,叶沐却把幽魂吓了一跳,当幽魂还没靠近叶沐的时候,叶沐便给幽魂狠狠来上了一脚,幽魂被摔成了八块。 当一个幽魂遭到如此羞辱之后,他自然就会觉得很没有面子,不仅没有面子而且还会觉得很失败。 “哎呦!我的腰,差点就折断了!”趴躺在地上的幽魂一边嗷嗷直叫,一边道:“大哥,不知您是何方神圣,刚才多有得罪。” 幽魂被叶沐一脚踩在脚下,骨头都快散架。 “我的眼睛能够看见普通人看不见的东西,故此也能看见你,这是很正常的事情,如果你好好说话说不定我们还能成为朋友,这难道不好吗?” 一个眼睛能够看见普通人看不见的东西,这就足以说明了这个人不是普通人。 原来这个幽魂是布洛奇的第35任徒弟,因为恼怒了布洛奇,被布洛奇的“阴阳二气珠”吸入,现在成了一个飘忽不定的幽魂。 “原来你曾经也是布洛奇的徒弟,这就不奇怪了,”叶沐顿了顿继续说道:“不过,这阴阳二气珠究竟有何威力?” 幽魂道:“这阴阳二气珠可不简单,是阴阳二气瓶的衍生之物,虽然看起来只是一个珠子,其内却有七宝八卦,二十四气,要三十六人,按天罡之数,方抬得动。此宝能装人。人在其中,若不言不语,瓶内极是阴凉,一旦说话,就有火烧来,一时三刻,化为脓血。” 用大白话来说:人变小珠子跟着变小,人变大珠子跟着变大。 正说话之时,一团阴火突然朝叶沐扑来,叶沐躲避不及时,瞬间的功夫成了秃顶。 叶沐用手一摸脑袋,道:“我去!我成和尚了!” 随后不断有各种东西飞过来,什么:飞刀、飞蛇、飞剑、飞雷、飞铁、飞饼… 总之,什么厉害来什么,有一种要把叶沐往死里整的意思。 幽魂道:“等着吧!还有更厉害的呢!到了晚上你将会更加痛苦!” 不出所料,到了晚上气温突然骤降,直至达到冰点。 此时,飞冰、飞雪、飞雾…又一次接踵而至。 被封印在阴阳二气珠之内的叶沐,被折磨的不成样子,似乎马上就要一命呜呼! 这就是得罪布洛奇的下场,在此之前,已经有过35个可怜人有过这样的下场。他们都是布洛奇收的徒弟,但是没有一个能落下好的。 “你若能在阴阳二气珠内呆上49天,若那个时候你还没死,布洛奇才会大发慈悲把你弄出去,否则休想!” 49天? 莫非布洛奇是要把我们当成金丹来炼? “你们一共有多少人?”叶沐问道。 幽魂道:“加上你一共36个!” 说完这话以后,幽魂倒吸一口凉气,道:“那就没错了!炼丹刚好需要36人!” 第11章 觉醒觉醒觉醒 “我认为我们可以成为朋友,” 一个幽魂看着叶沐道:“哪怕是最普通的朋友,那又有什么关系呢?” “难道不是吗?”一个幽魂对叶沐这样说道,虽然他看起来奇丑无比,但是叶沐并不怎么讨厌他。 想要改变现状的最好方大就是首先必须要接受别人的意见,哪怕你并不怎么认同,也应该知道相信的力量能够,也可以创造奇迹。 一个幽魂摆弄着自己的身躯,虽然只是一个骨头架子,但是还是可以看出来他非常热情。 不仅是这个幽魂,很多个幽魂看起来都很热情,他们发自内心的热情,并不是为了向谁讨好。 “我们都是受害者,我们不能被人卖了,还给人数金币,这种事情我做不出来!”其中一个幽魂突然跳到叶沐身边道:“你们知道吗?我最讨厌的就是人贩子,布洛奇就是超级无敌特级人贩子!” 布洛奇总是写信给那些家里有九个儿子的人家,并且蛊惑他们让他们家的第九儿子在年满十三岁时应该成为一位法师。 “我们应该团结起来,共同对抗布洛奇!” “应该是魔头布洛奇才对!” “没错!是大魔头布洛奇才对!” 听到其中一个幽魂的呼声之后,其他一些幽魂纷纷响应。 “可是我们的修为还不够,有些甚至连业余九境元的灵力都没有达到,对抗布洛奇不是自讨苦吃吗?” 叶沐听着这些幽魂的谈论,却始终没有再开口说话,此时叶沐突然发现其中一个幽魂竟然长出了一个手臂。 很快其他的幽魂也发现了这一幕,纷纷吃惊的看着他,很快他又长出了第二个手臂,接着是大腿和身躯…直至长成了一个完整的人形。 “这太不可思议了!” 其他幽魂开始欢呼雀跃,纷纷跳跃起来。 幽魂们纷纷朝他投去了羡慕的“目光”,虽然他们只是一个骨架子,但依然还有人的情感。他们也会因为身体的不完美,而黯然神伤。现在他们看到了奇迹的发生。 “我不知道究竟发生了什么,但这一切确实是非常神奇…”长出身躯的幽魂此刻不再像是一个幽魂,他和普通的少年没有任何的区别。 “这究竟是怎么回事?”叶沐也被眼前不可思议的景象镇住,这种超出理解范围的事情,叶沐向来是不做任何评论的,但此刻心情激动的他却情不自禁尖叫起来,吼道:“觉醒!觉醒!觉醒!” 是的,这的确是觉醒。 觉醒时代来临了,世间万物都自动获得灵力,并开始觉醒。 接着,第二个幽魂开始获得了全新的躯体,就像是枯木逢春一般。 第三个,第四个… 所有的幽魂都开始觉醒,他们获得新生。这是真的觉醒,这是自然规律,而并非是某种力量带来的。 35个幽魂都获得了觉醒,同时他们的记忆也被逐渐唤醒,每一个人的体内都被注入了新的能量。 觉醒时代的到来,以为着有死去的强者复活。故此,觉醒时代又被称之为复活时代。 “啊!我们觉醒了,我们获得了新生!” “是叶沐救了我们!” “我实在想不出来,除了叶沐还能有谁呢?正是他的到来,我们才发生了这样的改变!” “你们同意吗?” “小伙子们,你们摸着良心说,是谁给我们带来了新生?” “是叶沐!” “最帅的那一个!” “他叫什么名字?” “叶沐!” 接着便是欢呼声,此起彼伏。 “谁最帅?” “当然是叶沐!” 叶沐还没反应过来之时,35个少年便已经给事情定性了,是叶沐给他们带来了新生。 虽然叶沐自己并不这么认可,但似乎这已经由不得他了。 被欢呼声包围的叶沐,脑袋有些晕乎乎,虽然搞不懂,也不明白,但35个少年此刻却是情绪高涨,极其激动。 “你就承认吧,是你帮助了我们,不论是出于什么原因,你帮助了我们,这是不争的事实!” 从幽魂回到少年,这种梦幻的改变,让所有少年都感动不已。 “我们愿意跟随这你,只要我们团结一致,就一定能够从阴阳二气珠内逃离出去。” “从阴阳二气珠内逃离出去这几乎是不可能的事情,没有人能够做到!”有人反对道:“我们尝试了无数次,没有一次能够成功。” “想要逃离阴阳二气珠的束缚这实在太难了,这不是一般人能够做到的,除非是神,只是我们都是普通平民,没有谁是神。” 说罢,众人把目光又纷纷投向了叶沐,叶沐心领神会。连连后退,道:“不要看着我,我也不是神呐!你们这种眼神是会杀人的!” “你别客气呀!” “何必如此客气呢?” “虽说阴阳二气珠只是一颗珠子,如今我们皆被困在里面,那也是需要一个领头人的,我们愿意推举你为我们的领头人!”说话的是一个颇有些领袖气质的少年,他看着叶沐继续道:“我们必须离开这里,我相信你能带领我们离开这里。” “你凭什么如此肯定?”叶沐问道,同时看向了其他少年,他们此刻都在用渴求的眼神看着叶沐。 现在,一切又都平静下来。叶沐开始沉思,他把目光从这些少年身上缓缓移动开来,又望向了更远的地方。 此时,一道“黎明曙光”斜射下来,似乎在预示着些什么。 “你们快看那边…那是什么?” 三十五个脑袋一齐朝叶沐手指所指方向望去,那道黎明曙光越来越亮,起初只是一个小光团。 但这个小光团此刻正在逐渐扩大… 正如天地万物的大小,相差很悬殊一样,从庞大的太阳系到浩瀚的银河系,一直到广袤无垠的宇宙皆是如此;而分子和原子,又极其渺小。从难以置信的庞大,到不可思议的渺小,宇宙万物的尺寸有天壤之别。 小世界有小世界的乾坤,大世界有大世界的浩渺,两者不可相互比较。 “那是什么?” 一个少年问道,张大嘴巴傻傻看着。 那道亮光逐渐落下的那一刻,分明还有另外一个身影,那身影巨大无比,几乎就要吞噬了所有的亮光。 第12章 合作 没有人知道那道亮光的背后究竟是什么,有的只有期待。 “这太神奇了,” “哦买噶!“ “难道是超级英雄来了?” 一个幽魂指着那亮光道:“我早就听说过,觉醒世界即将到来,这个世界将会被重新洗牌并开始新的战斗,每个人都有机会参与其中。” “这实在太酷了,我想知道究竟会发生什么不可思议的事情,此刻我的脑海里只有幻想,因为我不知道有什么事情在等着我!” 此刻叶沐的同样也是如此,被身边情绪高亢的少年们的欢呼声所感染着,以至于也被沉浸在其中。 那道亮光下的身影此刻也是显得高大无比,他正朝叶沐这边走过来。 他的脑袋上面带着一个,大家都看不明白的东西,有点类似于锅盖。 “你们快看,他的脑袋上面扣着一个小铁锅,这太不可思议了!” 这个身影往叶沐这边走来,且是越来越近,因为大家都没有透视眼,故此没有人能够看清楚他的模样。 他穿的衣服也很奇怪,被严严实实的包裹着,全身上下皆被包裹着。 “哇!太酷了,他的衣服至少值五十个金币吧!” 当越来越近之后,那道在他头上的亮光也开始逐渐减弱并逐渐消失。 接着他用双手把“锅盖”从脑袋上面脱下来,露出了一张美丽的笑脸,虽然他的身体看起来很臃肿,但并不令人觉得讨厌。 “抱歉,请问…这里是什么地方?” “我的名字是洛克菲勒,很高兴认识你们!” 叶沐走上前去,伸出手来,微笑着道:“你好!很高兴能够认识你,我叫叶沐,你现在到了阴阳二气珠。” 洛克菲勒摇头道:“我本来计划在完美世界降落,因为遇到了大风,所以就被大风刮到了这里来。” “完美世界?这地方听起来似乎很不错!” “很好!” “你编,你继续编!欺负我们没见识!”一个幽魂看着洛克菲勒,然后转圈跳跃道:“洛克菲勒,那么你肯定要失望了,因为这个地方并不完美!” 洛克菲勒来自伟大的华夏,那地方盛产英雄,政府派他去寻找完美世界,现在看来导航线路出了点偏差,洛克菲勒意外降落在了阴阳二气珠内。” “你们听过华夏这个地方吗?”一个幽魂看着其他幽魂,然后摇头道:“在被吸入阴阳二气珠之前,我们的活动范围只有几平方千米那么远,我们甚至没有去过大一点的城镇,并不知道华夏究竟在哪里!” “这实在是太遗憾了,你们居然没有听说过华夏,我觉得这是我听说过的最沮丧的事了,没有之一!” “不过你的装束非常酷,洛克菲勒,我们可以成为朋友,同时欢迎你来到这里,虽然这地方并不如你所想的脑袋完美,甚至有些糟糕!” 洛克菲勒从口袋里掏出一样东西,然而在上面的按钮上开始操作起来。 “见鬼!” 说完这句话以后,他的表情开始变得有些扭曲,然后又吐出一句话,道:“真的没有信号了!” “回不去了!” 洛克菲勒长长的叹气道:“我与华夏总部失去了联系,现在哪里也去不了!” 说完这话后,洛克菲勒变得极其沮丧,他转过身去,往自己来的那个方向走去。 “洛克菲勒,你不要想不开啊!”一个幽魂跑过去想要把他紧紧抱住,洛克菲勒赶紧把他推开。 “离我远点!” “不要靠近我!” 洛克菲勒的表情严肃,就如看着敌人一般看着眼前的众人,没有人知道他心里在想什么。 “难道他疯了?” 叶沐见过不少突然发疯的牛,农场的人们对待疯牛的方法同时是将疯牛死死捆住,以避免疯牛伤害到无辜的村民。 洛克菲勒从怀里掏出一把“手枪”,当然包括叶沐在内的所有少年他们都没有见过“手枪”,也不知道手枪是什么。 “他手里拿的是什么?” 叶沐从“觉醒世界怪物手绘图册”中见过这种造型的东西,现在已经想起了一些。 这是手枪,来自于更高文明的人类,具有一定的危险性。 洛克菲勒道:“我的衣服上有电,故此你们不能靠近我,没有别的意思。” 有些时候仇恨源自于误会,洛克菲勒并没有伤害大家的意思,只是害怕自己误伤到这些少年。 现在,洛克菲勒打算回到自己的降落器里面,并从降落器里找到一些还可以利用的东西,因为洛克菲勒已经确定自己很有可能回不去。 这是两个不同的世界,两种不同的文明,之所以能够完成对话,也是因为洛克菲勒的衣服上面安置着翻译器的缘故。 故此,洛克菲勒每说一句话,并通过翻译器翻译出来都是有些沙哑的。 叶沐道:“你现在遇到了困难,对吗?不用不好意思,谁都会遇到麻烦!” “是的,我遇到了大麻烦!”洛克菲勒眉头紧锁,满面愁容,道:“我不确定什么时候能够与华夏总部联系上,我现在必须回到降落器上去看看!” “那么你愿意让我去看一看你的降落器吗?”叶沐充满着期待,想要看看来自先进文明世界的东西。 洛克菲勒不再设防,点头道:“好吧!我可以带你去看,不过你必须要小心,并听从我的指挥!” 叶沐点头表示理解,并对其他35个少年道:“你们在这里等我归来,不许四处游荡!” 交待完这些以后,洛克菲勒拖着沉重的步伐与叶沐一同向自己刚刚降落的那个点走去。 这是一个巨大的降落器,看起来就像是一个小房子,里面什么都有,设备齐全,也有不少食物在里面。 在经过一番检查以后,洛克菲勒很遗憾摇头道:“信号已全部中断,我再也回不去了,除非有奇迹发生!” 洛克菲勒看着叶沐道:“那些小伙子看起来脾气不怎么好,他们对你却很尊敬,我猜你是他们的头对不对?” 叶沐尴尬一笑,道:“可以这么说,他们甚至把我当成神一般的存在!”说这些话的时候叶沐显得很骄傲自豪,这一点从叶沐的脸上就能看出来。 “我带你参观一下这个降落器!” “它是由华夏的科学家们设计的,能够去到任何地方。虽然此刻它已经失去了作用,但不能否认它曾经有多么的优秀!我为自己的奉献精神而自豪!” 洛克菲勒不能想象自己接下来的生活将会有多么困难,因为此刻他已经与华夏彻底失联了。 实际上,叶沐也遇到了同样的困难,不同的是叶沐被困在了阴阳二气珠内,而洛克菲勒误入阴阳二气珠。 他们两人相视一笑,把烦恼抛诸脑后。 叶沐伸出手来握住洛克菲勒的手,道:“合作吧!远方的朋友!” 洛克菲勒点了点头道:“这是一个不错的主意!” 第13章 觉醒时代的曙光 现在轮到叶沐拍了拍洛克菲勒的肩膀,并笑着问他,道:“好了,朋友,你现在被困在这里了,不知道你会有什么感想呢?” 洛克菲勒颇有些惆怅的望着远方,道:“这一走,不知何年何月才能回家,我挺想华夏的,真的!” “没有人不爱自己家,可是当我们成长以后我们必须为了生存而去工作,就像我这样,成为了华夏的英雄!” “或许他们会为我立一个墓碑,并且对我进行祭奠,若我不能回去,我很有可能会被他们写入历史!” 叶沐点了点头,似懂非懂道:“就像我离开农场一样吗?我必须学会生存,因为我已经长大了。” “是的,我们都终将会长大!然而为了理想而去努力工作,或者说是奋斗!” 洛克菲勒紧紧握紧拳头,此时的他看起来有些紧张,似乎还是不能接受自己来到这个地方。 这是一个灾难性的错误。 在探索宇宙奥秘的时候,遇到了一些难以理解的事情,这并非是科学工作者的日常,但是确实有这个可能。 洛克菲勒没有别的选择,因为此时的降落器能量已经耗尽,已经不能够再使用,并且也接收不到来自华夏的讯息。 “我觉得我必须理智的理解我现在遇到的问题,我有大概率回不去了,这对我来说是一件很悲伤的事情!” “我明明还活着,可他们却一无所知!” 叶沐道:“你说的他们指的就是华夏吗?这个地方听起来很不错!” “是的,那确实是一个不错的地方!有着高度发达的文明。”说到这些的时候,洛克菲勒愈发觉得伤感起来。 “很遗憾,不过你现在应该坚强,不是吗?而并非只是一味的抱怨,抱怨并没有什么用,不能给你带来什么帮助!” 叶沐和其他三十五个少年也走过来迎接洛克菲勒的到来,现在他们已经意识到了,只有团结才能战胜困难。 “我们现在必须团结起来!” “等等…”洛克菲勒突然又把头转过来,看着叶沐问道:“你们不会是哪个剧组的吧?我希望有人对我说实话!” 对于洛克菲勒而言,此刻他所看到的世界同样是不可思议的。 现在轮到叶沐发愣了,他把嘴巴张的大大的,完全陷入发懵状态。 “敢问洛克菲勒先生,何为剧组呢?你不要开玩笑哦!” 洛克菲勒一脸无辜,道:“剧组就是拍戏的,你们不会连剧组是什么都不知道吧?” 叶沐有些不悦,但此刻还未完全表现出来,对于洛克菲勒的看法有了些不同。 “一个高傲的来客,以上帝的视角来俯视这个世界,你究竟想要表达什么?是对于朋友的不信任?还是对于自我的怀疑?”叶沐摊开双手,朝前方走去,迎面而来的是一阵有些冰凉的风。 “我连自己在哪儿都无法完全知晓,又何必向你解释一切可能合理的东西呢?”叶沐继续,道:“那样做未免太过虚伪,而我始终不能不听从一些心灵的想法。” “你…”洛克菲勒欲言又止。 “爱怎么样就怎么样吧?听天由命这个词语你定不会陌生吧?”叶沐用手拂去脸上的疲惫望着远去的霞光,道:“你应该真诚一些,像我一样真诚!” 其他三十五个少年也朝远去的霞光望去,他们年轻,同时拥有着活力。 洛克菲勒长呼一口气,脱下了自己那件笨重而又不灵活的衣服,把头盔也丢弃在了一旁。洛克菲勒正在逐渐放下自己的所有,包括脑海里的那些不该有的偏见。 “记住…这里并不是你所了解的那个世界!”一个少年对洛克菲勒说道:“你惹怒了叶沐,他是英雄,而你是外来者,你不该有质问的语气!” “可笑的更高文明!” “见鬼去吧!我们才不在乎什么更高文明!” 洛克菲勒道:“我并不想制造矛盾,也不想找麻烦,只是想了解的更多一些,仅此而已!” “自以为是的家伙,你以为你是谁呢?想要了解更多?总是带着偏见,而并未有任何谦虚的态度!” “觉醒时代” “这就是你应该知道的所有!” 洛克菲勒双手抱头,蹲在地上,露出了有些尴尬的表情道:“我能再确定一次吗?你们刚才说的是觉醒时代?” “觉醒时代” 叶沐重复了一遍,道:“没有人知道每一次的觉醒时代到来究竟会发生什么,但注定会发生一些事情,比如说:改变…” 洛克菲勒揉了揉眼睛,干脆就坐在了地上,休息了一会然后做了几个上下深蹲,道:“改变,不错!我喜欢改变,虽然在此之前惧怕改变,但现在完全没有了那种不成熟的想法!” “所以,你现在有什么决定了吗?”叶沐打量着洛克菲勒,想知道他究竟有何计划。 “搞清楚一切!” 洛克菲勒只说出了五个字,同时避免了被一顿暴揍。 “这…很好!”叶沐虽有诸多心事,但同样也保持着尽量少说几个字。 “你现在明白事多了,来自另外一个世界的朋友!” 洛克菲勒哭笑不得,道:“好!很好!非常好!” 少年们开始欢悦起来,他们拖着降落器上面搬下来的“物资”正在做着缓慢移动。 “我们现在要找到一处可以容身的地方,但太阳落山以后阴阳二气珠内会突然出现气温骤降的情况。一旦得不到温暖,我们会成为冰块!” 洛克菲勒插嘴问道,:“你是说我会成为棒冰吗?” “你是不是犯浑呢?又说胡话!”叶沐恶狠狠盯着洛克菲勒。 “一个人若总是犯浑,那就真的是无药可救了!” “希望你能用明白的话来说事情!” 被几番教育的洛克菲勒,彻底丢弃了“尊严”,在语言表述上面也开始谨慎起来。 “多有冒犯,还请兄弟们多多海涵!” 洛克菲勒笑了一下,却把万千愁苦吞咽着,然而却又不能一口咽下,只是到了喉管,上下移动,多有折磨。 “你们快看…那道不一样的亮光,就是觉醒时代开始的第一道曙光!” 这光,照耀之下,万千生灵尽在欢悦,改变即将到来… 第14章 水牛镇 正如水牛镇集市的负责人所说的那样,太过招摇必然会引来麻烦。 目标太大,被众人注意,叶沐此刻也知道自己遇到了大麻烦。 “或许我能够帮助你们,不过这需要三个金币,你们觉得怎么样?” “真是腐败!”洛克菲勒骂了一句,心里有些不悦,道:“这是赤裸裸的敲诈!我要去告你!” “我叫马迪士尼,大家有麻烦时都会找我,在我的庇护之下你们会得到很安全的保障,对于你们这种有钱人来说,花点钱算不了什么,难道不是吗?” “真是岂有此理!休想!”洛克菲勒有些狂怒起来。 马迪士尼将他的手杖高高抬起,他的动作有点类似于魔法师。 “你举着一根破手杖就以为自己是魔法师吗?”洛克菲勒用挑衅的语气说道。 “莫非你想把我变成小兔子?或者是小狗之类的小动物?”洛克菲勒鼻孔里不断的冒出气来,脸也被憋红了。 “难道你们没有发现吗?”马迪士尼道,你们现在往后看。 这一幕叶沐永远也不会忘记,在他的身后黑压压的一片人正在朝他们走了。 “难道我们被包围了吗?”一个少年战战兢兢道。 “我们被包围了?” 包括叶沐在内的所有人几乎都没有反应过来,黑压压的一片让叶沐有一种百爪挠心的感觉。 “痒!”差不多就是这种感觉。 “马迪士尼,难道你又想插手?”人群中有一个高头大马的大壮汉,走起路来都会颤抖,他指着马迪士尼道:“把他们交给我,让我来收拾他们!” “你才几斤几两?”马迪士尼微微抬起眼皮,然后把手中的手杖微微举起,道:“你只不过是一个四星元弓箭手,为何敢这样与我说话?” 四星元弓箭手正带领着一波人想要将叶沐和洛克菲勒以及35个少年全部包围。 人多力量大,就是一个笑话!在绝对力量面前,完胜只是时间问题。只用了短短几秒,马迪士尼便取得了压倒性的胜利。 马迪士尼用极其不屑的目光望着众人,道:“莫非你们上的都是山寨的学院?真不知道你们的老师是怎么教你们的?看到境元级别的高手时不知退让,反而如此嚣张,真不知道你们的脑袋是不是坏掉了!” 下一幕,是地上爬满人的场景。 “他们…他们真的被你制服了?”洛克菲勒的表情开始有些惊恐起来,随后给自己来了一巴掌,确定有些疼以后,才有些反应过来。 “境元级别?” 一个少年露出不可思议的表情,道:“我见过最厉害的修士也不过是三星元级别,三境元…这简直无法理解。” 随后,各种敬仰的目光纷纷投向马迪士尼。 对于修士们而言,每升一级都极其不容易,特别是到了三星元以后,想要再往上进升这几乎是地狱级别的困难。 此刻,洛克菲勒的脸色马上就不怎么好了,在绝对力量面前任何人都会有所忌惮。 “战斗就结束了吗?”叶沐看着马迪士尼问道:“你用手杖很轻松就收拾了他们,这实在太不可思议了!” 马迪士尼笑道:“这只不过是我的日常工作而已,收拾几个不听话的人总是难以避免的。” 说完这话以后,马迪士尼嘿嘿一笑,道:“现在可以把那三个金币给我了吗?” 洛克菲勒有些不好意思的挠挠头,道:“当然可以!毕竟是您救了我们,三个金币又算的了什么呢?” “我向来明码标价,这是我做事的准则!”说完以后,马迪士尼看着叶沐等人道:“你们不该单独出来闯荡世界,至少在你们的实力没有达到三星元之前更应该如此。” “可是我们并没有合适的介绍人介绍我们进入专门的学院,我们已经错过了这个机会!” “是的,我们或许再也没有机会进入学院,只能出来闯荡世界。” “江湖太乱,还是呆在学院里面安全一些。我可以给你们介绍几个比较好的学院,不过规矩嘛!你们应该懂的,只需要付给我两个金币。” 叶沐有些想笑,但同时又觉得马迪士尼很可爱,做事如此讲原则的人如今已经不多了。依照马迪士尼的实力,可以轻松把洛克菲勒身上的全部金币夺走,只要他愿意就一定能做到。 进入学院是叶沐从来不敢想的事情,在这个凡事都要“拼”的时代,通常情况下学院的招生名额是很少的,故此只有那些足够优秀的人才有资格进入学院。 “你的意思是说,能够介绍我们进入学院?此事千真万确?”叶沐还是有一些不敢相信,因为进入学院必须要进行残酷的淘汰制考试,没有一点修行底子的人,很快就会被淘汰。 “请你们相信我的人脉关系,只要有足够的金币,没有什么事情是办不到的!”马迪士尼一边说着,一边开始把那些被自己整晕在地上的人一个又一个的用手杖给戳醒。 马迪士尼每戳一下他们的屁股,叶沐就忍不住笑一声,因为那种动作实在太过滑稽,这种感觉就像是用棍子去戳牛粪一样。 当这些人一个一个被戳醒以后,醒来的第一件事情不是跪地求饶,而是连滚带爬。 “看到没有,这就是弱小者必须要付出的代价,难道你们想要成为弱者吗?” 马迪士尼非常骄傲的抬起他的头颅,然后看着叶沐他们,道:“价格这方面,在我这里已经算是很公道了!” 叶沐自然也是有自己的想法的,被布洛奇蒙骗以后还并没有缓过劲来,此时又突然出现一个马迪士尼这不得不让叶沐有些担忧。 从无法理解的恐怖地下室开始到现在,有太多事情是叶沐无法理解的。 “你在担忧什么?”马迪士尼看着叶沐道:“不要再犹豫了!名额有限,觉醒时代学院招生名额就快满了,若不是因为看在我的这层关系墙,你们想要进入觉醒时代学院简直就比登天还要难。” “现在只需要二枚金币,我就能介绍你们入学,价格已经非常合理了!” “小伙子们!好好考虑一下吧!为了你们的前程,你们必须选择一个好的学院,你们将来一定会感谢我的!” 叶沐口袋空空,于是看着洛克菲勒,洛克菲勒心领神会,也只有他还有足够的金币。 第15章 记住这个庄园 “天知道,我身上为何要带着这些金币,难道我疯了吗?”洛克菲勒笑着流下了眼泪。 “进入学院学习,这实在太疯狂了!” 叶沐倒是真的有些当回事了,他也确实觉得到了好好提升自己的时候,从离开农场的那一刻开始,叶沐就励志要当一个法师。 并且从那一刻开始,就再也没有想过要退缩。 “洛克菲勒先生,我想此刻你应该知道该怎么做,你来自于华夏,虽然我并不知道华夏在哪里,以及所有关于华夏的一切,但是我相信你会做出最正确的选择。” 最正确的选择,这虽然很难,但却是很必要的。 洛克菲勒知道自己这一次必须要大出血了,还是被迫的,且又不能表现出来太过于不满。 本来与华夏失去联系,这已经是最大的悲哀了,现在又要面临着各种“剥削”和“压迫”,洛克菲勒心里自然是有诸多的不满的。 而此刻的洛克菲勒也似乎是没有更多的选择,不仅是洛克菲勒没有更多的选择,叶沐同样也不可能有更多的选择。 不过,有一点是可以理解的。 学习确实能够给人生增添光彩,并且在华夏读书和学习可以算的上是唯一可以改变命运的途径。 马迪士尼在沉默了一会儿以后,突然又用一种极其柔和的老太爷音调缓缓道:“其实,我也并非说是想要赚你们的钱,只是见不得娃娃们不能学到本领。” “你们可以先入学,等待你们有能力偿还时再考虑还我钱,这也不是不可以,不过要算利息。” 马迪士尼极力的想要促成这笔生意,天知道他为何如此急迫。 推荐叶沐这伙人入学似乎是马迪士尼计划之内的事情,而并非是一时的头疼脑热。 对于一个境元级别的高手来说,真正的对手并不多,故此对于他而言,所谓的威胁也当然是不多的。 “那么,你们考虑的怎么样?”马迪士尼问道,并且很快又再一次看着叶沐他们,这一次用更加深沉的长辈目光望着他们。 “觉醒时代学院,听起来似乎不错,不过…我听过许多名字听起来不错的学院,但实际上这些学院只不过是空有一个好名头而已,而实际上并非如它的名头所宣扬的那样好!”洛克菲勒直言道。 “请您不要与他计较,他是我的朋友,且说话一直如此,而并非是有意冒犯。”叶沐赶紧出来打圆场,害怕洛克菲勒嘴里说出什么不该说的话。 马迪士尼也确实是并没有怎么生气,或许这样的事情对马迪士尼来说并算不了什么。 当一个人有更感兴趣的事情吸引他时,他就会对其他事情的看法变得非常的开明,这当然不是说他没有什么原则,只是他知道该把精力用在什么方面。 “我早就听出你们口音并不像是水牛镇当地人,有句话说:有朋自远方来,不亦乐乎!我想,我应该好好接待你们!” “不过请你们放心,我马迪士尼的人品还是很值得保障的!” “可不可以这么理解,其实你早已经注意到了我们?”叶沐不敢再往下面想,叶沐甚至怀疑自己的人生轨迹已经被操控了。 马迪士尼微微点头,然后用手杖指着不远的一条路道:“沿着这条路往前面走,在看到三棵梧桐树以后,再往前面走一公里,就到了我的庄园了!” “我并不是为了向你们炫耀我有一个庄园,我只是想告诉你们达到我这么优秀以后,你们同样可以拥有一个占地2000亩的庄园。” “2000亩的庄园?” 叶沐张大着嘴巴简直不敢相信。 “这实在是太不可思议了!” 除了惊叹以外,叶沐再也找不出其他的语言来形容,能够拥有2000亩庄园的人绝非只是普通身份者,于是乎叶沐对马迪士尼的另外一个更加隐蔽的身份,有了更多的兴趣。 身份,并不会写在脸上,但是却非常的重要。由于身份的原因,总有人会输在起跑线上,相对的,总有人会赢在起跑线上。 其他的35个少年表情几乎都一样,它们全都无法想象出来一个占地面积2000亩的庄园究竟会是一副怎么样的场景? “那绝对是一个伟大的地方!”一个少年非常兴奋的跳跃起来,就如小马驹一样快乐。 “我们都能去吗?” 少年战战兢兢问道。 “当然,为什么不能呢?”马迪士尼向所有人都发出了邀请。 “一座完全属于你的庄园?每一寸土地都属于你吗?” 总有人不死心这样问道。 虽然这很有可能是一个陷阱,一个极具诱惑的陷阱,但叶沐却很难做到不被迷惑。 古老的石头房子,铺满鹅卵石的小路还有绵延不断的篱笆围墙,悠闲的牛羊…当然还有蓝蓝的天空。 还没有到马迪士尼的庄园,叶沐便开始浮想联翩,想象着脑海中庄园呈现出来的模样。 说不定那里还有魔法呢! “难道你们就不害怕吗?”马迪士尼有些诡异的问道,并且还嘿嘿的笑了一声,这种笑声听起来非常的猥琐。 也正是由于马迪士尼嘿嘿笑了一声,反倒是让叶沐觉得或许一切并没有那么可怕,只不过是自己想太多了。 “这有什么可怕的?”洛克菲勒再一次想要证明自己,用力的挺了挺胸膛,道:“不就是去参观一座庄园吗?难道这庄园还闹鬼不成?” 马迪士尼点了点头,道:“人怕鬼三分,鬼怕人七分,不过在我的庄园里还真的有不少的鬼!” 听完马迪士尼的话,洛克菲勒并没有觉得害怕,反而哈哈大笑起来,道:“看起来你还是一个很风趣的人,我还真的想见见鬼长的什么模样!” 在前进的路上,叶沐却一直忧心忡忡,总觉得会有什么事情会发生。 在数过三棵大梧桐树以后,庄园越来越近,同时周边的环境也变得有些不一样起来。 不时的有哗啦啦啦的声音响起,这种声音断断续续,并不怎么明朗。 叶沐觉得自己似乎走入了另外一个世界,因为在他的眼前出现的场景足以用惊悚来表达… 第16章 狗后鱼兽 在抵达马迪士尼的庄园之时,叶沐还是有些不敢相信眼睛所看的一切都是真的。 在叶沐的眼前所见之处是密密麻麻黑压压一片的各种令人生厌的“恶魔”,只是从他们的各种奇异造型上去看便会觉得他们很不一般。 然而这并不是问题所在,现在的问题在于叶沐并不清楚与自己同行的洛克菲勒以及另外35个少年,他们是否也能看到眼前所见的“恶魔”们。 马迪士尼走到叶沐身旁,在其耳畔用叶沐才能听到的声音问道:“你是否看到了什么?” “你的眼睛能否能看到别人看不见的东西?” “你也是家里的第九个儿子吗?” “没关系的小伙子,你完全可以放轻松点,并且你也不用如此紧张…这个庄园完全属于我,而你们都是我尊贵的客人,怎么可能有危险呢?” 进入庄园的大门之时,马迪士尼让大家都停下来,这算是做第一次安检工作,做安检工作的也并不是普通人士,而是两只大狗。 他们不仅威武雄壮,看起来也颇有些气势。 “这是我的两位助手,虽然它们的外表看起来非常凶残,但是实际上并非你所认为的那样,它们不但能为我看守庄园,同时还会对危险的敌人发起主动的攻击。” “那么它们的名字叫什么呢?”洛克菲勒摸着其中一只大狗的脑袋道。 马迪士尼笑着道:“这第一只大狗的名字叫火魔,你摸的那只大狗名字叫水魔,它们是两兄弟双胞胎。” “明明只是两只狗而已,为何要取名一只叫火魔,另一只叫水魔呢?” 叶沐笑道:“不知这两只狗究竟有何说道?愿闻其详!”说完这话以后,叶沐停顿下了脚步,看着这两只大狗开始发起呆来。 这狗似乎是在哪里见过? 洛克菲勒看着火魔和水魔点了点头道:“确实是在哪里见过,我确信真的见过!” “不过这两只狗看起来令我觉得脑壳有些疼!” 叶沐摸了摸洛克菲勒的脑门,然后悠然道:“也没见你脑壳裂开啊?为何会有脑壳疼的感觉呢?” “这并不奇怪,天底下的狗长的几乎都是一模一样的。”马迪士尼笑道,我这两只狗可不一般,你们可不要小瞧它。 “它们是不是还有另外一只?”洛克菲勒问道。 这会就轮到马迪士尼觉得有些匪夷所思了,因为这狗的确不是两只,而是三只。 “那么你知道另外一只狗叫什么吗?”马迪士尼问道。 洛克菲勒道:“我没猜错的话,另外一只狗应该叫作天狗!对不对?” 这时,马迪士尼的表情就显得极其惊讶了,这是他实在没有想到的事情。 “这不可能…你为何会听过天狗呢?这不符合常理,太不符合常理了!” 洛克菲勒笑道:“天狗,是我华夏民间传说中的一种动物,据《山海经》记载:“又西三百里,曰阴山。浊浴之水出焉,而南流于番泽。其中多文贝,有兽焉,曰天狗,其状如狸而白首,其音如榴榴,可以御凶。” “没错!火魔和水魔正是天狗的另外两个兄弟,他还有一个朋友大名叫地中犀犬,小名叫哮天犬!” “这地中犀犬可厉害,特别是他的主人更是厉害,只是不知你听过没有!”马迪士尼越说越带劲,似乎找到了知心朋友一般。 洛克菲勒道:“我们华夏也有关于哮天犬的故事,据说主人为杨戬。” “此人在华夏传说和民间俗神信仰中不仅神威显赫、善猎能战、而且正直仁义、为民除害、显圣护民。” 马迪士尼一拍洛克菲勒的肩膀,道:“好了兄弟,啥也别说了,我找到知己了!” “不过可惜啊!这三只狗不能凑一起,这或许是最大遗憾吧!”马迪士尼不免有些沮丧起来。 叶沐道:“有没有办法把这三只狗凑一起呢?” 洛克菲勒同样耸耸肩道:“这一切不过是神话故事,怎么可能呢?” 马迪士尼笑道:“小伙子,你很有想法嘛!” 聊狗的事情暂时便搁了下来,火魔和水魔摇摆着巨大的身体,从那些“看不见”的人身上穿过去。 它们用自己的舌头不断的在那些人的身上舔,似乎是在他们身上拥有着某种神秘的东西一般。 当然眼前的这一幕也只有叶沐才能看的清楚,于是在叶沐的脑海里又多了一件他无法理解的事情。 随后马迪士尼带着叶沐他们来到了一块开阔的草地上面,并邀请大家盘腿坐下。 “请大家在这里稍作休息,一路舟车劳顿,此刻你们一定很辛苦吧?”马迪士尼笑着让自己的管家端出果盘来。 “你们先在我的庄园休息几天,等你们休息好了以后我就会带你们去学院,并见一见学院的院长。” 除了水果以外,马迪士尼还邀请大家品尝了美味的烤牛肉。 在接触了几个时辰以后,叶沐和洛克菲勒以及另外35个少年对马迪士尼的态度便开始有了一些更积极一些的看法。 就像招待老朋友一样,马迪士尼很热情,虽然这让洛克菲勒没少花费金币,但洛克菲勒觉得这非常值得。 因为友谊是无价的。 马迪士尼的庄园里还有一个小型的人工湖泊,湖泊里面养着一条巨大的鱼兽,这条鱼兽长着锋利的牙齿,还有一对巨大的翅膀,它能够轻轻腾空飞起,并且也能一口吞下一头大象。 更为要命的是,这条鱼兽还能变幻大小,能够把体积缩小到50倍,也能够扩大到100倍。鱼兽的食量也非常大,每次能够吃下几千条小鱼。 对了能够养活这条鱼兽,马迪士尼不得不在另外一个人工湖泊里养了几十万条小鱼。 看到这条鱼兽以后,叶沐感觉受到了前所未有的冲击,叶沐意识到这并不是他以前所了解到的世界。 这条鱼兽同样也是这个庄园的守护神,它不仅拥有着力量,而且拥有着极强的战斗力。 从看到这条鱼兽的第一眼开始,叶沐便愈发觉得在这个庄园里一定还有更多值得探寻的秘密。 第17章 真的想起了些什么 夜晚,所有人都被安排了一个属于自己的独立房间。 且通过房间的落地玻璃可以看到庄园的整体面貌,只是遗憾的是夜色已经朦胧。 矗立在窗前,叶沐望着外面的世界,模糊而又神秘。 每一个房间都有编号,这或许是为了方便找寻又或者有其他什么意义不得而知。 叶沐躺在床上,一会又站起来踱步,很难睡着,也无睡意。 叶沐明天将会去见一见那个被马迪士尼说的神乎其神的院长,虽然叶沐并不怎么相信马迪士尼的话,但期待还是有那么一丢丢的。 也正是因为有了那么一丢丢的期待,故此叶沐才没有觉得那么无聊。 另外叶沐还发现一件事情,他已经被隔离开来,不能见到洛克菲勒和其他35个少年。 被限制自由这种事情向来是不舒服的,被隔离在房间里面,和坐牢又有什么区别呢? 不过考虑到也就一个晚上,叶沐也就不瞎折腾了,因为叶沐知道自己再怎么折腾也不见得有用。还不如多保存点精神,以备不急只需。 13号房间。 这是马迪士尼给叶沐安排的房间。 房间内,桌子上有一个蜡烛,还有一本书,一个干面包,一杯水,几个干果子。 这是马迪士尼让仆人给叶沐准备的一些食物。 床很大,看起来也很舒服,躺上去应该很不错。不过叶沐没有心思睡觉,虽然此刻他还是有些困顿的,但还是不想睡觉。 在一个并不怎么熟悉的环境里休息并不能够给人带来安全感,所以也就不太可能睡得安稳。 叶沐在房间里来回踱着步子,并仔细观察着房间内的各种摆设,可是这些摆设并没有生命,它们并不会说话。 不会说话,这就意味着13号房间内所有的东西都没有灵力,又或者说它们的灵力还没有复苏。 “嘀嗒!” 一个挂钟突然响动了一下,随着挂钟的响动,叶沐的心也跟着咯噔了一下。 “嘀嗒!” 挂钟又一次响动,随后整个房间似乎开始有了一些别样的逸动,就在此刻,也似乎是在此刻,叶沐觉得有无数双眼睛在凝视着自己。 叶沐走到门口,却发现门从外面被锁住,任凭他怎么努力也不能将这门打开。 “这是怎么回事?”叶沐有些紧张起来,同时觉得自己的脸也红的厉害,不…是憋的通红的那一种。 此刻13号房间也似乎突然有了更多的亮光,但这亮光并不是那支蜡烛发出来的光。因为那支蜡烛的光是极其微弱的,并没有亮到照亮整个黑暗的房间。 “我似乎突然想起来了些什么?”叶沐用手揉了揉两边的太阳穴,发现有些涨的厉害,此时也就没有多余的心思去考虑这该死的门为何会打不开了。 人在昏暗的环境之下会不经意的的找亮光,无论是月光还是其它什么光,然而并没有月光能够照进13号房间。叶沐只好把目光继续投向了蜡烛,并有意识的凝望着这一支已经快要燃烧殆尽的蜡烛。 我似乎想起了些什么? 叶沐越来越确信自己似乎真的想起了些什么,特别是在摇曳蜡烛之中更是看到了一幅又一幅画。 我从哪里来? 叶沐一字一顿,紧皱眉头。 此刻,又握紧拳头重重锤击,下一刻…又摇摇脑袋。 前世?今生? 在记忆恢复到百分之二十以后,有那么一些画面时常跳入叶沐的脑海之中,但这些画面却都是零零散散的,并不怎么完整。 从口袋里掏出那把匕首,叶沐再一次仔细端详,这是母亲送给叶沐唯一的礼物。 叶沐的母亲是一个伟大的女人,生了十个孩子,叶沐是她的第九个儿子。 九这个数字是一个非常“敏感”的数字,对于这个数字是有着多种说法的。 从女子魔校毕业以后,叶沐的母亲便再也没有对任何人提起过她在女子魔校的种种事迹,似乎对于那段在女子魔校的经历并没有那么的怀念。 能够进入女子魔校的任何人都是不简单的,能够以一个平民的身份进入女子魔校,这是极不容易的。 然而叶沐对于母亲的了解却只局限于她在农场的那些日常,至于更多的事情便再也没有了更多的了解。 布洛奇究竟是好人还是坏人,此刻已经不那么重要了,故此关于试用期这个问题也就自然的变得并不那么重要。 “嘀嗒!” 挂在墙上的挂钟又响了一下,这一次还有其它的异象出现。 同样是一道光,但绝不是蜡烛发出的那种微弱的蜡烛光。 但不是说这道光是如何的神奇,而是这道光出现的很诡异。 在没有发光源的情况下,这种不符合常理出现的光自然也就可以被称之为神奇,它似乎是从房间的某一个角落发射出来的。 这道光同样的并不怎么亮,但在它的发射之下,它所能照耀到的部分都能看的很清楚。 于是在这道光的发射之下,叶沐看到了微弱的蜡烛光照耀之下看不到的一幕: 一只巨大的鸟正在舞动着身体,并不停摆动着自己的身躯,在这只巨鸟的旁边是无数个密密麻麻的小人。他们正在对这只巨鸟发起攻击,这些小人手里拿着各种武器朝巨鸟投掷,但这巨鸟的身体却非常坚硬,所有的武器投掷到巨鸟的身上并不能起到任何作用。 这一幕是极其富有讽刺意味的,因为在平日里自诩为宇宙第一的人类从来没有在一只鸟面前丢过脸吃过亏。 这么多小人向一只巨鸟发起攻击,却并没有占据到任何优势,这让叶沐看的鼻孔直冒气。 巨鸟突然暴怒起来,扇动了一下翅膀,瞬间,无数个小人被强大的风力直接弹飞,并重重摔落下来,有几个小人直接掉入了无敌深渊之中。 当叶沐想要用手去触摸这些小人之时,却又发现这些小人如一个个投影一般,并不能真正触碰到。 叶沐揉了揉眼睛,用手去触碰那只“巨鸟”,那巨鸟突然展开双臂,腾空而起,如一道光影一般穿墙而去,随后消失不见。 接着,亮光也逐渐黯淡下来,13号房间变得无比黑暗。 就连那支唯一的蜡烛也不再燃烧。 第18章 这一晚非常特别 这一夜,对于叶沐而言简直就是煎熬的一夜,叶沐现在只想着黎明快些到来才好。 虽然叶沐尽量让自己闭上眼睛不再去多想,但脑子里总是跳出一些不合时宜的画面出来,这并不是他想要的。 黎明总归是会到来的,只是这一夜太过漫长。 突然一个可怕的想法从叶沐的脑子里跳出来,这个想法就是“逃离”,逃离这里,虽然这非常疯狂,但对于种种的不确定使得叶沐有些害怕。 人在一种紧张且害怕的环境之下通常会爆发出诸多的神奇力量出来,在床上辗转反侧的叶沐似乎又想起了更多。 特别是当一股神秘的气体被吸入鼻腔以后… 叶沐想起来自己是农场主的第九个儿子,以及在农场的那些事。 对于经营农场来说最重要的事情就是避免农场的规模越来越小,也就是说维持农场的完整性这一点非常重要。 毕竟是祖父传下来的财产,必须要好好爱惜。 若是把农场分成几份交给孩子们这是非常危险的事情,因为,若是这样子做,农场规模有可能会随着子孙的繁衍变得越来越小。 这个道理有惨痛经验教训的农场经营者都会明白。 因为把农场分为几个部分而导致到了最后农场不复存在的情况经常发生。 所以,有农场的人通常是把他的农场留给他的某一个儿子来经营,通常情况下都会留给第一个儿子。 为了弥补,他们会设法为其他的儿子找其他的工作,如果可能的话,他们就会尽力把儿子们安排到不同的行当。 鸡蛋是不能放在一个篮子里的,因为容易碎。 为了找到工作,他们不得不动用各种关系,使出各种手段。 求人是避免不了的事情。 为此当叶沐逐渐长大一些以后,他的父亲不得不到处找关系求人。 就拿比较受喜欢的职业铁匠师傅来说,当农场规模比较大,并照顾了铁匠不少生意的时候,出于“这层关系”,铁匠就很有可能给农场主的儿子提供一个做学徒的机会。 能够成为铁匠,对于男孩子们来说,是一件非常光荣的事情。 但即便如此,那也只能安排其中一个儿子而已,像家里有多个儿子的家庭就比较为难了。 当轮到要开始为叶沐谋求生计的时候,叶沐的父亲所有的关系都用完了。 叶沐是父亲的第九个儿子,无奈之下,叶沐父亲决定去求法师洛奇收叶沐为徒。 其实,这一切都是叶沐母亲的幕后安排,而并非是叶沐父亲的意思。 叶沐的这个家,家中很多事情都是由母亲来拿主意的,而并非是父亲。 正是叶沐的母亲用钱买下了现在的这片农场,否则,在众多兄弟中排行老九的叶沐父亲怎么可能买得起这个农场呢? 叶沐的母亲并不是本地人,而是来自遥远的“法拉克”,自从叶沐母亲从女子魔校毕业以后嫁给了叶沐父亲以后,便开始成为了一个全职妈妈。 不过绝大部分人是看不出来的,只不过有时候如果你仔细听,才能发现叶沐母亲在某些词语的口音上与当地人有一些极细微的差别。 在农场的日子里叶沐早已经厌倦了农场的一切。 在这里,人们眼中所谓的城镇其实并不比远处偏僻的村庄好多少。 叶沐并不想在这么一个鬼地方呆一辈子,他已经有些厌倦了这里,多次想过逃离这里。 话说回来,其实叶沐还是挺想做一个法师的,因为这总比天天挤牛奶、撒肥料来得有意思。 可叶沐心里还是有点隐隐不安,毕竟这是一份挺吓人的工作。 接受这个工作就意味着叶沐将要学习如何对付夜间出现的鬼怪,以保护农场和村庄免遭破坏,甚至还要直接与这些鬼怪打交道。 而每天所要面对的工作也将是与异形怪物、狐妖及其他各种各样的邪恶怪精做斗争。 其实这也正是法师布洛奇现在所做的事情,而叶沐则将要成为他的徒弟,做着洛奇同样的工作。 那一夜。 也就是法师布洛奇即将要接走叶沐的前一夜。 昏暗的烛火,摇摇欲坠。 父亲拍拍叶沐的肩膀,长叹了一口气:“儿子,属于你的新生活马上就要开始了。现在,赶紧去收拾收拾,并洗个热水澡。从今往后,你就可以不用干农活了。” 叶沐点了点头,却并没有哭出来,因为他觉得自己应该高兴才对。离开这里,是他做梦都想的事情。 当叶沐洗漱完毕走进厨房的时候,看见自己的大哥丹尼正搂着自己的妻子玛丽正在亲热。 虽然叶沐看不懂他们究竟在搞什么,但是从他们两人不停的发出“啊啊啊”的声音中,叶沐觉得他们此刻应该是很快乐的。 叶沐并不讨厌任何人,看谁都很顺眼,内心也没有仇恨,故此叶沐活的并不很痛苦。 叶沐认为玛丽为人还是比较热情的,就如叶沐母亲所说: 丹尼能娶到玛丽是上辈子修的福的原因。 丹尼是叶沐的长兄,也是兄弟中块头最大的,当然个子最高的一个。不出意外,他将会继承整个农场。 叶沐父亲也很喜欢他,叶沐父亲总是很自豪的认为丹尼是自己九个儿子中最帅的那一个。 但关于父亲的这个看法,叶沐却并不完全认可。 尽管丹尼看上去又高又壮,又有着一双蓝色的眼睛和红扑扑的健康脸颊,但是他那两道浓黑的眉毛在额头中间几乎连成一片,看起来让叶沐觉得有些别扭。 不过有一点叶沐从没有怀疑过,那就是丹尼娶到了一个善良而美丽的妻子。 因为玛丽有一头金黄色的漂亮头发,而且皮肤晶莹剔透,在烛光下显得更加的白皙亮丽。 “我明天早上就要离开这里,法师洛奇明天日出之前就要来接我了。” 这话算是叶沐的最后告别了。 玛丽的脸上绽开了笑容:“你是说,洛奇已经答应收你为徒了?” 叶沐点点头回答:“还不算是,不过他给了我一个月的试用期。” “噢,太好了,叶沐。我真替你感到高兴。”玛丽说道。 “这简直是太不可思议了!” 丹尼却用调侃的语调说:“你?叶皓?还是法师的学徒?你胆子那么小,自己在一个房间里面没有蜡烛都不敢睡觉,你有胆量去干法师的差事吗?” 丹尼打心底里不相信叶沐有那个能力。 叶沐笑了笑,其实丹尼正说到点子上了。有时,叶沐总能在黑暗里看见一些可怕的东西,而烛光则是赶跑它们的最好方法。 不过,丹尼显然也是很高兴的。他一边嚷嚷着,一边朝叶沐跑来,然后拖着叶沐围着餐桌转起圈来。 每逢丹尼高兴时就这个样子,叶沐也只好耐心地迎合他。过了一会,他终于放开了叶沐,然后轻轻地拍了拍叶沐的后背。 “太好了,叶沐,” 丹尼说道,“恭喜你!你干这份差事能赚不少钱,不过就是有一点不好……” “哪点不好?”叶沐疑惑问道。 “你要尽力攒下每一分钱来,你知道为什么吗?” 叶沐耸耸肩表示不明白。 “因为恐怕以后就没人愿意做你的朋友了。如果你需要朋友,恐怕只有用钱才能买到了。”丹尼说道。 叶沐勉强地笑了笑。他说的还是很有道理的,法师通常都是很孤独的。他们孤独地工作,孤独地生活,没有一个朋友。 “好啦,杰克,不要瞎说。”玛丽责备道。 叶沐明白一旦成为一个法师以后,就注定要开始孤独的生活,法师将会尽可能的远离城镇,在一处自己最适合的地方生活,并在那里进修。 因为没有村民或者百姓愿意与法师打交道,除非当他们需要法师时。 在13号房间里叶沐又想起了这些,但此刻叶沐却对自己要成为一个法师产生了怀疑。 第19章 试练石 房间的门被锁着不能打开,这事令叶沐很担心,总觉得有什么不好的事情就要发生。现在,叶沐除了等待黎明以外,似乎也是没有更好的办法。 等待黎明的第一道曙光从地平线上冒出来的第一刻开始,整个庄园又都开始热闹了起来。 于是,叶沐心底里的那些雾霾和阴暗正在逐渐消散。 当马迪士尼把叶沐的13号房间门打开以后,叶沐居然有一种重获新生的感觉。 马迪士尼解释了为何要将叶沐的房间反锁的原因,因为避免有一些不怀好意的修行者伪装进入,一切都是为了安全考虑。 “这个解释确实算不上很完美!”同样被反锁在房间里一夜的洛克菲勒同样非常不快,同时他的脸上也多了些许的血迹,看起来有些瘆人。 “昨夜究竟发生了什么可怕的事情?” 看着洛克菲勒的那张脸,叶沐忍不住想要笑,原本以为自己够倒霉了,现在看到比自己更倒霉的,于是瞬间便觉得心里平衡多了。 “我似乎看到了一些可怕的东西,但是我并不能够确定那究竟是不是幻觉。”洛克菲勒心有余悸道。 虽然叶沐也看到了一些不寻常的东西,但却并不打算和洛克菲勒说,因为叶沐对洛克菲勒并不怎么完全信任。 “今天觉醒时代学院的院长会来这里,你们要好好表现才行,要不是看在我的面子上面,你们怎么有机会见到他呢?你们还得感谢我呢!” “我还没准备好呢!马迪士尼先生,您真的打算推荐我们上那个什么觉醒时代学院吗?对于那个学院我可是一无所知啊!” “我相信我的眼光,你是一个不错的小伙子,将来定会有很大的前途,我这叫做投资。” 叶沐笑了,这一次真的很开心,难得被人看好一次,心里自然是非常开心的。 “别人都喜欢叫我废物,没人看的起我,你真的认为我行吗?” “当然” 马迪士尼看了看手表,道:“还有不到一刻钟的时间,觉醒时代学院院长马上就要来了。” “一会,你们要好好表现,这样的机会可不多。” 叶沐认真的点了点头,算是把这事当一回事了。还没来得及思考该怎么表现,马迪士尼说的觉醒时代院子就已经来了。 叶沐在脑子里想象着觉醒时代学院院长的各种可能出场方式,什么样的可能都考虑到了,但结果还是被惊艳了。 他的速度如一道闪电,突然就出现了,以至于叶沐不能够理解他究竟是怎么突然出现的。 马迪士尼先是和他很热情的握手,然后是一个紧紧的拥抱,接着又相互的寒暄了几句,最后才把话题转向正题。 “有这种事情?” 听完马迪士尼的讲述,院长有些狐疑,然后转过头去看着叶沐,在其身上细细打量。 “你是农场主的儿子?” 叶沐点了点头,但并没有直接回答是或者不是。 “你是你们家的第九个儿子?” “你这父亲也在家排行老九?” 叶沐有些忍不住了,问道:“怎么了,院长,是不是农场主的儿子不受欢迎?” “我叫莫玄,你可以叫我莫玄院长,如果真的是这样,我们学院非常欢迎你的到来!” 洛克菲勒也挤到叶沐跟前,道:“莫玄院长,你看看我,我行不行?” 莫玄看了洛克菲勒一眼以后就摇头道:“不行,你体内没有任何的灵力,恐怕不太适合进入觉醒时代学院学习。” “能不能不要这么武断?”洛克菲勒有些不开心道:“他们的学费还得求我呢?你怎么能够不收我呢?” “反正我现在哪里也去不了?你就算是不收我也要跟着你!” “这位小伙子,你的脸皮如此厚,不知是师从哪一家?才练得如此修为?” 洛克菲勒看着叶沐道:“还能不能愉快的做朋友了?你真的好意思抛弃我?” 马迪士尼作为中间人,也没有任何表示,但提出了一个建议,道:“要不,对他进行一次测试吧?你真的不太合适,就随便给他安排一个科系让他去学习,至于能不能够学成,那就听天由命吧!” 莫玄从口袋里拿出一块“试炼石”,先是仔细看了看,然后对洛克菲勒说道:“这块试炼石的测试准确度高达99%,它能够告诉你答案!” 这块试炼石自觉醒时代学院成立以来,一共对一万多名学员进行过测试,一共收集过三千多种拥有不同属性的学员资料。 它能够很快就判断出一个修士的基本属性和个人素养。 站立在试炼石之前,洛克菲勒显得有些紧张。 “洛克菲勒,法术属性3分、幻术属性3分、魔法属性6分......总分103分!” 莫玄摇了摇头,道:“总分1000分,你只获得了103分,向你这么烂的成绩已经破了我们校史了!如果收下你,对于我们学校的声誉有很大的影响,所以作为院长我更不能走后门收下你!” 接着莫玄对其他35个少年都进行了测试,虽然成绩各不相同,但没有一个人低于洛克菲勒的,这让洛克菲勒非常沮丧。 洛克菲勒依然不死心,颇为不满道:“那么为何不对叶沐进行测试呢?你这是赤裸裸的不公平!” 心态崩溃的洛克菲勒觉得自己的人生此刻非常灰暗,这世界本来就不该来,现在又受到如此打击,自然心里非常不舒服。 通过试炼石的测试,一共有6个人能够达到觉醒时代学院招生的最低要求,对于其他人莫玄表示爱莫能助。 现在又到了一个抉择的时刻,能够进入觉醒时代学院这是一件荣耀的事情。 虽然其他人不能够直接进入觉醒时代学院,但可以以“旁听生”的名义进入学院选择一些不受欢迎的科系进行学习。 而对于测试成绩较高的学员,可以优先选择自己愿意学习的科系进行学习。 叶沐的体内拥有大量的法术属性,同时也拥有一些魔法属性,测试总积分也有608分,虽然这样的分数算不上是最高,但已经可以名列觉醒时代学院的低级别学员中的前500名这样的名次。 第20章 可怕的虫子 能够得到觉醒时代学院院长的认可,这可不简单,要知道这个孤傲且铁面无私的院长一直在做着各种拒绝、拒绝、拒绝的事情,能够得到他的认可,可以算得上是一件非常荣耀的事情。赫赫有名的觉醒时代学院,自从创建以来便一直饱受着各种争议,因为莫玄此人本身就是一个极具有争议的人物。 按照先前的约定,洛克菲勒付给了马迪士尼一些金币,这是他作为介绍人和推荐人应得的一部分。 马迪士尼和莫玄紧紧的握了三次手,然后紧紧拥抱。 “非常感谢您!给我推荐了这么多好苗子,看来我们觉醒时代学院振兴和壮大有望了!” 为了能够在诸多学院中取得更好的名声,觉醒时代学院一直致力于吸引优秀的学生来增加学院的影响力。 “能够进入我们学院,你们应该明白这意味着什么,多少人做梦都想着呢!” 莫玄带着叶沐和洛克菲勒他们在告别马迪士尼后,朝觉醒时代学院出发了。 这个学院坐落于郊区,在这个学校的周围都是农田,只有走到很远才能看到一两户人家,学院每个月只放假一天,放假的那天学院的学生们会到集市上去采购一些生活用品。 “你们不用担心学费!学校会安排一些活动,只要你们参与劳动,就能够获得应有的报酬,一部分报酬会充当作为学费,还有一部分会成为你们的生活费。” 这当然是一个好消息,特别是对于囊中羞涩的少年们来说。 现在并不是入学的季节,所以所有的班级名额都已经满了,想要进入学院的科系学习只能以插班生的名义。 整个觉醒时代学院占地面积50000多亩,有3万多名的学生,光是科系就有60多个,教师也有500多个,有房子几百多栋,还有许多被封印的“鬼房”和“幽林”,同时还有几百个“陨落王者灵坟”… 对于叶沐来讲,这是一个未知的全新世界,也是叶沐接下来要生活五年的地方。 出了马迪士尼的庄园以后,莫玄带着叶沐和洛克菲勒以及其他35个少年朝“觉醒时代学院”走去。 按照行走的路程,马迪士尼的庄园距离“觉醒时代学院”一共有50公里,徒步前往是一件非常困难的事情。 但莫玄却走的很轻松,若不是因为他故意放缓脚步,没有人能够追得上他,除非是风。 洛克菲勒把从降落器上面搬运下来的东西全部储存到了马迪斯尼的庄园里,带上它们只能是累赘,并且这还是另外一个世界的东西,在这里并不起什么作用。 “难道连马车都没有吗?”习惯性喜欢抱怨的洛克菲勒又开始表达了自己的不满。 “没有马车!” 莫玄道:“走路并不是一件无聊的事情,可以锻炼身体,增强我们的抵抗力,觉醒时代学院的学生们每天早晨都要来回的跑上20公里,所以徒步50公里对他们来说并不是一件困难的事情!” “我觉得我应该放弃了!” 洛克菲勒听完莫玄的话,连连摇头。 “你真是一个喜欢抱怨的家伙!” “如果你已经决定了,那么你就走吧!” 莫玄很淡定的回答。 此刻洛克菲勒也是在气头上,甩了甩手臂,就真的走了,不论叶沐怎么劝,也不能拉回他。 对于本来就不怎么看好洛克菲勒的莫玄而言,洛克菲勒的去与留他是丝毫不在意的,故此莫玄也没有要挽留他的意思。 这就相当于一个差生威胁学校要退学是一个道理。 其他35个少年似乎也并不怎么喜欢洛克菲勒,没有一个人劝他留下。 虽然叶沐也并不怎么喜欢洛克菲勒,但是真的当他要离开的时候,善良的叶沐还真是有些舍不得,不过决定权并不在叶沐这里,叶沐只能目送着洛克菲勒离开。 “不管怎么说,我们也算是朋友,有什么事情你一定要去和马迪士尼说一声,这样子我们也会知道你的情况!” 洛克菲勒有些愤愤不平:“此处不留爷…自有留爷处!” 叶沐一脸懵,道:“看来你们华夏人说话还真有意思!” 洛克菲勒走了以后,莫玄便催促着大家赶紧上路,不再耽搁。 路途之上,不断的有人退出,不论有谁退出莫玄都不对其进行规劝。 “只有坚持的人才能取得胜利!对于退出的那些叛徒,觉醒时代学院不欢迎他们!” 要不是因为叶沐有一双可以增加移动速度的靴子,恐怕也早就想退出了,虽然得到这双靴子纯属是一个意外,但这个意外并不是什么坏事。 能够增加移动速度可以减轻不少疲劳,叶沐也相信莫玄的靴子同样拥有着这样的功能,也同样能够增加移动速度。 走了大约十多公里以后,已经有不少人累趴下了,直到这个时候莫玄才让大家停下来休息。 大家走到了一个小城镇,这个小城镇的规模非常小,大约只有几十户人家,连一个临街的店铺都没有。 但毕竟只是临时休息,故此也就没有人讲究这么多,眼下最重要的事情是填饱肚子,这才重要。 “***小镇” 虽然没有临街的小店铺,但是有一些背着小玩意儿到处兜售的小商贩们,他们赚的钱只够勉强果腹。 他们兜售的食物看起来有些“惊悚”,看起来也并不怎么像是食物。 “先生,小伙子们,需不需要来一点食物呢?” 他们把食物在叶沐面前展示,是各种稀奇古怪的玩意,这些玩意不但稀奇古怪,且还会动。 虽然叶沐尊重不同地区的风土名情,但是毕竟第一次看到这么恐怖的食物,还是有些不能接受的。 叶沐再怎么不懂,也明白生吃活物可能会导致肠绞痛等症状出现,故此看到这些蠕动的活物的时候非常不能理解。 “这些东西能吃吗?太特码吓人了…”看到这些蠕动的活物之后,叶沐的鸡皮疙瘩都快破碎了。 “这你就不知道了吧!这玩意不但能吃,且对于提升灵力有别样的功效!” 它们名叫“圣虫”,是逝去亡者的散魂怨气所凝聚,想要得到它们并没有那么容易。 若不是因为生活,谁又会把它们拿出来兜售呢? “虫子?” 叶沐张大着嘴巴,一脸不可思议的表情。 第21章 可能会死去 “你们不会是在和我开玩笑吧?”光吃虫子就能增加灵力,这种事情还是有些不靠谱的。 叶沐毕竟不是鸟兽,叫他吃虫子,这种事情他还是有些难以接受的。 从他们的表情上面看,他们说话的时候非常认真,并不像是胡诌,似乎还是有些靠谱的。 让叶沐疑惑的是,既然这种虫子这么珍贵,为何要卖呢?这个问题确实值得思考。 “难道你们就没有别的食物了吗?” 当叶沐问了这个问题以后,兜售这种虫子的当地人脸上的表情马上变得诧异起来,他们看着叶沐久久发着呆。 “圣虫是最珍贵的!” “我们习惯于把最珍贵的东西拿出来卖!” “也只有最珍贵的东西才能卖出好价钱!” “我们现在没有别的选择,想要填饱肚子必须选择吃这种虫子,况且对我们来说也没有什么坏处!” 把一只活物放进嘴巴里,这种事情只有在做梦的时候才会梦到,现在要自己去做,叶沐觉得有些下不了手。可是莫玄似乎就像是监视着他一样,并且还露出了邪恶的笑容。 “快点吃!不吃一点的话,怎么有力气上路呢?你没有力气上路就会拖累我们大家,又怎么能够走到觉醒时代学院呢?” 莫玄絮絮叨叨着。 “吃之前我总得问清楚价钱吧?如果没有钱给别人怎么办?要是钱不够怎么办?” 叶沐想要故意拖延,换取思考的时间。 莫玄抓起一只虫子塞进了叶沐的嘴巴里,叶沐还没有反应过来虫子便已经吞咽了下去,连咀嚼的时间都没有。 整个动作做的如此连贯,就好像是排练过的一样。 叶沐觉得再也没有比圣虫这种东西更恶心的了,圣虫进入叶沐体内以后,此刻还没有“断气”,在叶沐的体内开始活跃起来,说圣虫翻江倒海都一点不夸张。 “它…想要穿透我的胃!” 轰!!! 轰!!! 轰!!! 似乎是有什么东西炸开了一样,叶沐有一种整个人马上就要起飞升天的感觉,随着而来的是眼前出现了一些幻觉,就像是吃了毒蘑蘑菇中毒一样。 “该死的圣虫!” 虽然叶沐觉得很痛苦,可明明觉得莫玄在笑,他在邪恶诡异的笑。 “中圈套了!” 叶沐觉得自己此刻应该是受骗上当了,所谓的觉醒时代院长或许只是一个骗子。 许不仅仅只是莫玄,眼前所见的一切或许都是幻觉,或者可以理解为从那个莫名其妙的地下室醒来的那一刻开始便已经走入了一个幻觉世界。 不仅仅只是莫玄在笑,其他留下来的那些少年也在偷偷发笑,甚至连兜售圣虫的所谓小商贩也在笑。 “你为什么要骗我?” “我与你无冤无仇,你为何要骗我?” 莫玄不置可否,道:“因为你是农场主的第九个儿子,你是一个极其不吉利的家伙,我原本可以动手杀了你,可是那样会污染了我的手,你只配让虫子咬穿你的胃!” 随后所有的人都离开了,只留下了在地上挣扎的叶沐。 被圣虫咬上一口,对只有普通修为的人来说无异于私灭顶之灾。 随后更多的圣虫从叶沐的六窍开始爬进去,它们越来越肆无忌惮,似乎是找到了自己最欢乐的游乐场。 时间仿佛被凝固了,或者说时空静止了,虽然这样形容还是很不恰当,但此刻实在是找不到什么合适的词语来形容。 等待! 等待黎明还是黑暗? 这似乎都已经没有任何的意义。 布洛奇! 此刻,叶沐再一次想起师傅布洛奇,以及布洛奇说的话。 不要轻易相信任何人,不要和陌生人说话,不能够走捷径…然而这些教导此刻似乎也没有了任何的意义。 叶沐觉得自己的身体已经变得轻飘飘,并且还在不断的下沉…下沉,似乎要存入到无底深渊之中。 周遭的一切又开始变得宁静起来,叶沐能够清楚的听到自己的心跳声和呼吸声。 叶沐想起了自己的母亲和家里的农场,想起来自己被别人欺负的种种场景。想起了自己被别人骂做废物的那一幕一幕。 叶沐再一次摸到了自己口袋里的那一柄匕首,却已没有了力气将它举起,虽然很想用这柄匕首给自己心脏的位置来上一下,但此刻没有了这个力气。 不知下沉了多长时间,叶沐又一次觉察到了冰凉的感觉,似乎躺在一块冰凉的地板上。 “欢迎你的到来!” 一个奇怪且沙哑的声音传了过来,不知是从哪里传来的,但这并不重要,重要的是叶沐听清楚了。 随后只听“哗啦”一声,似乎是什么被拉开了。 “我们把他弄过来了!” 随后,有一个人把叶沐从地板上拖起来抬到了一张床上。 “开始工作吧!” 冰凉的声音再一次出现。 随后又进来了几个人,他们全部穿着黑衣黑裤,不仅如此,他们还带着黑头套,只露出了两个眼睛。 他们手里拿着整套的刀具,但不像是杀猪或杀狗的那一种,倒是有点类似于给人动手术的那种刀具。 “我还没有死呀!” “你们不能这样对我!” 叶沐歇斯底里的吼叫着,但似乎并没有人能够听到他的声音,又或者说就算有人听到了他的声音,也当作是没听见。 “开始吧!” “我们先把他的肚皮割开!” “然后把他的心脏拿出来!” “接着把他的肝、肾脏、大肠…能够取出来的东西都取出来!” “他已经死了,我们必须了解清楚他的死因!” “不…我还没有死!” “不,你已经死了!” 那人狡黠一笑,在叶沐的肚皮上涂了一点东西以后,便用一把刀划开了叶沐的肚皮。 “我们认为你已经死了,你就是死了!决定权在我手上,而并非在你手上!” “可是你不能动弹,这就是最好的证明!” 一种能够让人痛苦到晕厥的痛开始贯穿着叶沐的全身,终于叶沐也逐渐的失去了所有的知觉,包括他的所有意识。 叶沐如案板上的一堆肉,被任意的蹂躏和践踏。 这种感觉不仅仅只是痛苦… 第22章 被系统强行绑定 一个少年坐在一块碧绿的草地上,他的脑袋刚刚受到了重击,当醒来以后,失去了绝大多数的记忆。“这是什么地方?” “我是怎么来到这里的?” “我来到这里要干什么?” “啪” 一只手拍在叶沐的肩膀上面,虽然算不上非常有力气,但绝对可以吓破人的胆。 “你想不想成为人生赢家?” 叶沐刚要抬头问话,却发现并没有什么人,别说是人,连个鬼影也没看见。 叶沐于是便觉得可能自己可能出现了幻听加幻觉。 “你想不想成为人生赢家?” 声音再一次诡异的出现。 “我倒是想成为人生赢家,你能为我做什么?”叶沐焦急忙慌的反问了一句。 “你究竟能为我做什么呢?这不是开玩笑嘛?” 原本只是一句抱怨的话,没想到回答马上接踵而来。 “一天一个签到大礼包请你了解一下?” “成功秘籍,你值得拥有!” “签到大礼包?” “成功秘籍?” 叶沐一脸的懵逼,不知究竟是怎么回事,稍微脑袋清醒一些以后,才意识到这些声音是从自己的大脑里发出来的。 “宿主,今天的签到大礼包已刷新完毕,目标,魔鬼蜜汁大街月亮大楼。” …… 魔鬼蜜汁大街位于魔鬼城的核心黄金地带,每平方米租金高达一个金币。 外面,烈日炎炎。 盛夏七月的魔鬼城,如天降流火,能够把人肉都烤的外焦里嫩。 据说魔鬼蜜汁大街写字楼租金价格,已经跃居各界第六位了。 在魔鬼城,魔鬼蜜汁大街就是修士们的欢乐聚集地。 曾经,这里也是无数屌丝修士的梦想之地。 哪怕拼的头破血流也想要到这里来工作上班,那相当于身份地位的象征。 叶沐信步游走。 慢慢深入魔鬼蜜汁大街中心地带。 月亮大楼就是魔鬼蜜汁大街的核心区。 几分钟后。 那栋辉煌高耸的月亮大楼终于出现在眼前了,虽然它看起来并没有那么像月亮,但又有什么重要的呢? 叶沐心情有些激动,有些忐忑。 第一个签到大礼包,到底会给自己什么样的惊喜? 他慢慢走到近处。 很古怪。 距离月亮大楼越来越近,那栋楼就好像微微在发光一样,就好像突然达到高潮一样。 当叶沐走到金融中心楼下时,脑海中‘叮’的一声响。 【叮,恭喜宿主签到成功,获得签到大礼包一份。】 【是否打开大礼包?】 【是/否?】 “打开。” 叶沐深吸一口气。 【打开礼包。】 【恭喜宿主获得月亮大楼产权。】 “咳咳,咳咳咳……” “整栋大楼?” “永久产权?” “月亮大楼是我的了?” 叶沐激动的咳嗽了好几声,一颗心狂跳不止。 这可真是昨日死,今日生。 转眼间山鸡变凤凰了? 魔鬼蜜汁大街是个什么级别的地段? 可以这么说,魔鬼蜜汁大街的写字楼租金排名各界第六。 月亮大楼,那可是魔鬼城最牛皮的大街的最牛皮的顶级大楼,曾经令无数的屌丝落下无数的眼泪,也曾经令无数的修士甘愿屈服。 毫不夸张的讲,在魔鬼城魔鬼蜜汁大街月亮楼的一个普通清洁工都是高高在上的存在。 叶沐站在原地,慢慢往四周看去。 月亮大楼。 一共188层,一共188层! 这里面汇聚了各门各派的顶级精英,这里有世界上最豪华的套房,同时还拥有着世界顶级的各种隐姓埋名的大佬… 叶沐的嗓子眼都干了。 “系统,月亮大楼……真的是我的了?” 【宿主,月亮大楼已经成您名下资产。就在刚刚,所有手续办理完成,已经派专人来给您送产权证以及相关资料。】 “派人来送?” 【是的,月亮大楼曾经的老板,您曾经的挚友,因为马上就快挂了,所以他打算把月亮大楼送给你!】 “好吧。” 叶沐抹了一把额头上的汗,一口血差点喷出来。 叶沐还未从激动之中平复过来,那位传说中的昔日挚友便出现在了叶沐的面前。 他穿着很精神,实在看不出快要断气的那种样子。 “抱歉,请问你叫什么名字?” 那人并不说话,而是将叶沐邀请上了一辆顶级跑车。 “过去的那些事情不提也罢!” “别呀!你还是和我说说吧!要不然我这心里没底!” “我打算把月亮大楼的产权全部送给你,因为你是我在这个世界上唯一可以信赖的朋友!” “那么你总得告诉我你是谁吧?要不然我这也不好意思呀” “我的名字叫做洛克菲勒!” “洛克菲勒?这名字听着倒是有些熟,可我也记不起来了呀!” “这不重要!重要的是我还记得,如果过去的那些事情…” 到达月亮大楼以后,叶沐整个人都惊呆住了,他哪里见过这么壮观的大楼,整整188层,吓都能把他吓死。 在办完一系列手续以后,月亮大楼的所有产权全部移交到了叶沐的手里。 “从现在开始,这栋大楼属于你了!” “朋友,你不考虑一下吗?” “你能不能给我一巴掌?” 洛克菲勒有些匪夷所是问道:“为嘛要让我打你?难道你的脑袋瓦特了?” “因为我不相信这是真的!” 对于任何人来说,突然之间得到一笔这么大的财富,这确实不是惊喜,而是惊吓,容易把人给吓傻了。心脏不好的人,说不定还会马上一命乌呼。 洛克菲勒拍了拍手,从他的身后走出了20多个壮汉,每个壮汉手里都抱着一个箱子,每一个箱子里面都装满了金币。 “这里一共是三万个金币,这是月亮大楼出租所获得的部分金币,现在也全部属于你了!” “三万个金币?” 叶沐又差一点晕厥过去,好在后面有一个人扶着他,这才勉强能够站稳。 “我马上就要离开这里了!现在这里的一切都属于你,你想怎么安排都可以,哪怕你要把月亮大楼出售只要你愿意,都是你的事。” “你还是给我一巴掌吧!要不然我还是不敢相信!” “真贱!” 洛克菲勒狠狠给了叶沐一个耳光,叶沐踉踉跄跄的倒在了地上,虽然后脑勺已经磕出了血,但是嘴角里却露出了徽笑。 第23章 床尾的那种神秘东西 叶沐甚至怀疑,这些树是不是在屏住气偷听他在说话,这也并不是没有可能的事情。因为这些树似乎是用灵力的,它们不是普通的树。 当叶沐走出树林之后便到了一大块开阔的空地,正前方有一栋房子出现了。 这栋房子周围长满了由山楂树围成的树篱,树篱又密又高,以至于叶沐只能看见房子的上半部分及屋顶,从远处看去似乎被隐藏在了里面。 这栋房子的烟囱里飘出一缕白色的炊烟,笔直升向天空,不过烟刚升到树梢,就被风吹散了,缓缓向东飘去。 房子和花园都坐落在半山腰的山凹处。 那个山凹看上去,与其说是自然的产物,还不如说是一个用法力的巨人用手挖掘而成的。 叶沐紧跟在布洛奇后面,沿着树篱一直走到一个铁门旁边。 这个门很小,和叶沐的腰部差不多高,门上涂着亮绿色的漆,这漆似乎是刚涂上去不久,看上去还没有干透,可布洛奇的手已经伸出去准备拔门闩了。 但叶沐觉得有点奇怪,因为大门上的油漆是刚涂上去的,难道油漆不会粘到布洛奇的手上? 突然,一件奇怪的事情发生了,让叶沐倒吸一口凉气。就在布洛奇的手即将触到门闩的时候,它居然自己拔出来了,门也慢慢地打开了,好像有只无形的手在移动它似的。 用卡牌变面包已经够神奇了,现在的一幕让叶沐觉得更加神奇。 “谢谢。” 叶沐听见布洛奇说道。 布洛奇似乎在和一个看不见的人在说话,按道理来说布洛奇能够用眼睛看到的人叶沐也应该能看到,可是叶沐现在却并不能看到。 屋里的前门是不可能自己就开的,因为它需要钥匙才能打开。 叶沐看见布洛奇从他的口袋里掏出一把很大的钥匙来开门。 那把钥匙看上去很眼熟,因为布洛奇曾经用过这把钥匙。 于是,叶沐问布洛奇道:“这把钥匙是不是你曾经用过的那把?” “是的,小伙子,你记性还不错!”布洛奇回答道。 当布洛奇推开门的时候,低头看了叶沐一眼,然后接着说,“我有一个兄弟,就是做锁匠的那个是他给了我这个。它可以打开大部分结构不是很复杂的锁。这对我们的工作非常有用。” 这门似乎很久没有开过了,被推开的时候,发出一阵嘎吱嘎吱的声音,几乎就要破裂开来。 叶沐紧随布洛奇之后,来到了一个狭小而阴暗的走廊上。在走廊的右边有一段很陡的楼梯,而左边则是一条窄窄的石板路。 “把所有的行李都放在楼梯脚下,”布洛奇吩咐道。 “小伙子,别磨蹭了,我们不要浪费时间,要不然饭菜可就凉了。我可是喜欢吃热腾腾的食物。” 于是,布洛奇把他的包和叶沐的小包裹放在布洛奇说的地方。 叶沐跟着布洛奇沿着那条石板路走去。这条路肯定是通往厨房的,叶沐都闻到了一股浓浓的诱人香味。 当他们进入到厨房时,果真没有令叶沐失望。厨房的摆设让叶沐想起了记忆中母亲的厨房。 窗沿上有一些大罐子,里面种着各种香草。黄昏时的余晖从窗户投射进来,使房间显出斑斑点点的各种叶影。 远处的角落有个炉火熊熊燃的大火炉,使房间暖洋洋的。 房间正中央的石板地上是一张很大的橡木餐桌。桌子上面已经摆好了两个很大的空盘子,在餐桌中央,有五个装满食物的大碟子,旁边还有一个冒着热气的瓦罐,里面盛满了热气腾腾的肉汤。 “坐下来尽情享用吧,小伙子。” 布洛奇让叶沐坐下来。叶沐实在是饿急了,也没有讲什么客套。 叶沐夹了几大块鸡肉和牛肉到碟子里,然后又弄了些烤土豆和蔬菜,把那个大盘子堆得满满的,最后在淋上肉汤。肉汤的滋味十分鲜美,叶沐想这手艺完全可以和自己目前做的相媲美了。 叶沐本来想看看厨娘在哪儿,想知道她怎么能如此准确地估算出他们到达的时间,并及时把饭菜准备好。 尽管叶沐脑海中充满了疑问,可叶沐太饿了,所以只顾着吃。 等叶沐吞下最后一口的时候,布洛奇也已经吃完了。 “味道不错吧?” 叶沐点了点头,由于吃太撑,连话都说不出话来,叶沐困的快睁不开眼了。 “回到家能吃上热腾腾的食物,感觉真是不错。我们在家里要吃得好一点儿,这也算是对我们辛苦工作的补偿吧。”布洛奇接着说道。 叶沐又点了点头,一股浓浓的倦意袭了上来,忍不住打了一个哈欠。 “明天还有不少事情要干,早点上床休息吧。你的房间在第一层楼梯口边上,就是带绿色房门的那间。” “好好休息。晚上就呆在你的房间里,不要出来到处转悠。明天早晨你会听见一声铃响,说明早餐弄好了。你就马上下来吃早餐。厨师辛辛苦苦做出的美味食物,要是你让它变凉了,他们会生气的。但也不要下来太早,这同样会让他们生气的。” 叶沐点点头,谢过布洛奇的晚餐,然后朝房子前面的过道走去。 此时布洛奇的包和叶沐的小包裹已经不在了。叶沐觉得一定是谁把它们收起来了,叶沐一边想着,一边爬上楼梯去找房间。 叶沐的这个房间比曾经在家的卧室要大得多。 在家里,曾经有段时间叶沐和两个哥哥共用一间卧室。 在这间房间里有一张床,一张放着蜡烛的小桌子,一把椅子和一个梳妆台。虽然陈设很简单,可房子很大,可以在房间里随意走来走去。 在梳妆台的上面,叶沐发现了自己的小包裹。与房门正对着的是一扇很大的框格窗,由八个长方块的框格组成,每个框格里都镶着厚厚的螺纹玻璃,以至于除了一些涡状形的颜色,看不见窗外任何东西。 这窗户看上去好像已经有好几年都没有打开过了。床紧挨着墙摆在窗户底下,叶沐脱掉靴子,跪在被褥上,试着用力去打开窗户。 尽管这窗户关得很紧,看起来却不像难以打开的样子。叶沐用力扯了几下吊窗绳,就把下半部的窗户拉了起来,拉开的地方刚好可以让我把头伸出窗外,这样叶沐就可以好好欣赏一下周围的风景了。 窗户下面是一块大草坪,一条铺着白色鹅卵石的小路把草坪一分为二。那条小路一直延伸到前方的一片树林中。 从树林的右上方可以看到一些小山,有些小山在夜色里看起来离我很近,似乎触手可及。叶沐深深地吸了一口窗外的空气,空气很清新,弥漫着青草散发出的淡淡香味。 看了一会儿,叶沐把头缩回到房间里,解开自己那包裹。把里面的东西依次放进梳妆台上层的抽屉里。当叶沐关上抽屉时,突然发现在不远处的墙上,正对着床尾的阴影处写着一些字。 第24章 布洛奇的花园 凑过去仔细一看,在抹着白灰的墙壁上满满当当的都是名字,字迹很潦草,全是用黑色的水笔写上去的。有些名字写得要大些,也许是写名字的人想更多地展现自己。有不少名字可能因为时间较长的缘故,已经有点模糊不清了。 叶沐以为这些可能就是曾经住过这个房间的学徒的名字。 那自己是不是也应该把自己的名字加在后面呢,还是等到自己通过了第一个月的试用期,正式成为徒弟后再添上去呢? 不过叶沐现在既没有笔也没有墨水,因此,叶沐想还是以后再说吧。不过,叶沐更仔细地在墙上查找,想找出哪个名字是最近那个学徒的。 最后,叶沐认为是一个叫特鲁姆普的人。因为这个名字看上去最清楚,而且被挤在一个很狭窄的地方,似乎是在墙上被写满了以后才写上去的。 好一会儿,叶沐在脑海里想像着,可叶沐实在太累了,于是就上床睡觉了。 床上的被褥很干净,而且床也很舒服,所以叶沐很快就脱掉了衣服,钻进被窝里,头一挨枕头就进入了梦乡。 等叶沐再睁开眼睛的时候,太阳已经透过窗户照射进来。叶沐感觉自己一直在做梦,然后突然被一阵噪声所惊醒。 叶沐想可能这就是招呼自己吃早餐铃声。叶沐有点拿不定注意了。到底是楼下叫叶沐吃早餐的铃声真的响了呢,还是这一切只是梦里的幻觉? 叶沐自己都搞糊涂了,叶沐不知该怎么办?要知道,无论叶沐过早或过晚下去,都会让厨师不高兴的。 最后,叶沐还是断定自己听见的是楼下的铃声。于是,叶沐赶紧穿好衣服,下楼到厨房去。在叶沐下楼的时候,听到了从厨房里传来的做饭时锅碗瓢盆相互碰撞的声音。 就在叶沐轻轻推开厨房门的那一刻,一切又变得死一般的寂静。接着,叶沐又犯了一个错误。叶沐本来应该立刻回到楼上去——很明显,早饭还没有做好呢。 昨天吃晚饭时的盘子已经收拾走了,饭桌上空荡荡的,什么都没有,壁炉冰冷,满是昨天烧完的灰烬,没有一丝热气。 实际上整个厨房感觉冷嗖嗖的,更加糟糕的是,这种寒意变得越来越浓。叶沐的错误就在于又朝餐桌走了一步。 就在叶沐脚刚一着地的那一瞬间,就听到身后有什么东西在发出响声。 毫无疑问,那是一个怒气冲冲的声音。这个咝咝的声音就在叶沐的左耳边响起,距离是那样的近,叶沐甚至可以感受到它呼出的气息。 布洛奇警告过叶沐不要提前下来,叶沐忽然意识到自己惹麻烦了。 就在这个念头一闪而过的时候,叶沐感觉有什么东西狠狠地打在了叶沐后脑勺上。叶沐跌跌撞撞地向门口退去,身体几乎失去了平衡,差点一头栽倒在地。 叶沐可不想再挨一下。于是,叶沐赶紧冲出厨房,向楼上跑去。刚跑到楼梯一半,我就停僵住了。 叶沐看见有个人正站在楼梯顶上。从叶沐住的那个房间里透过来的阳光正好照在他身上,形成一个高大威猛的侧影。 叶沐僵在那里,不知道该上楼还是下楼,这时传来一个熟悉的声音,叶沐才松了一口气。 楼上站着的人正是布洛奇。 这是叶沐第一次看到他没有披着黑披风的样子。他穿着黑色的束腰外衣,灰色的裤子,虽然他身材高大,肩膀阔,但还是难以掩饰身体骨瘦如柴的体格。这可能是长时间靠吃一点奶酪来充饥的缘故吧。 他现在的样子,让叶沐觉得他就像是那些农场里年长的帮工。 那些帮工虽然也有比较胖的,但是大多数,就像叶沐父亲有时候雇来收割庄稼的那些人,虽然个个都很瘦,但肌肉结实,筋腱有力且富有弹性。 叶沐父亲雇佣这些人,主要是因为哥哥们离开后,农场人手不够了。 “越瘦的人越能干活。”叶沐父亲经常把这句话挂在嘴边。 看着布洛奇现在的样子,叶沐也明白了,为什么他可以健步如飞地走上那么长的时间而不需要休息。 “我警告过你不要提前下楼,”布洛奇很平静地说道。 “看看,你挨打了吧。这次算是给你一个教训,小伙子。如果再发生这样的事情,你会更倒霉的。” “我以为听到了铃声,”叶沐试着为自己辩解。 “可能是我做梦时产生的幻觉吧。” 布洛奇轻声笑了一下。“作为学徒所要学习的第一课,也是最重要的一课,就是要学会区分现实与梦境。不过,这个说起来容易做起来难,有些人就永远都学不会。” 布洛奇摇了摇头,冲我走近了一步,拍了拍我的肩膀,接着说:“跟我来,我带你到花园里看看。我们随便转转,顺便打发等早饭的时间。” 布洛奇带着叶沐从房子的后门走了出去,他的花园很大,比从外面隔着树篱看起来要大得多。 他们一路向东走去,清晨的阳光慢慢强烈起来,他们的眼睛只得眯了起来。他们一直走到了一片开阔的草坪。 昨天傍晚,叶沐还以为整个花园都完全被树篱包围着的,现在叶沐发现自己错了。花园里还有一些空地,正前方是一片树林。一条白色的鹅卵石路把草坪分成了两半,一直向前延伸,最后消失在树林里。 “这里不只这一个花园,”布洛奇很骄傲的说。 “我们有三个花园,每个都是由这样的小路连通着。东面的这个,当有太阳的时候,这里是非常安全的,但天黑以后千万不要到这儿来。记住!除非你有什么特别正当的理由,否则都不能来,特别是不要自己一个人来。” 叶沐心惊胆战地跟着布洛奇向树林里走去。草坪边上草长得很长,星星点点地长着一些蓝铃花。 叶沐喜欢蓝铃花,因为它们总是在春天开放,提醒叶沐漫长而炎热的夏季马上就要到了,但现在叶沐根本无心欣赏它们。 第25章 现实还是梦境 现在进入了树林。这个时候晨光被茂密的树叶遮挡住,里面的空气变得寒冷。 这让叶沐想起刚才在厨房里面的遭遇,突然有一丝丝后怕的感觉。 叶沐能感受到,这片树林里肯定有什么怪异和危险的东西。 随着他们走入树林的深处,寒意也越来越浓。在他们头顶的树枝上,有几个白嘴鸦的窝。 树林里的寒气已经够让人受的了,而白嘴鸦那刺耳的、怒气冲冲的鸣叫,更让叶沐心惊肉跳。 这些叫声就像五音不全的人唱歌一样难听,以前,叶沐他爹在他们快挤完奶的时候,总要欢快的唱上一段。 直到后来牛奶变酸了,叶沐母亲就会把责任归到父亲那难听的歌声头上去。 布洛奇突然停了下来,指着他们前面约五步远的一块地方,问道:“那是什么?快回答我!” “快回答我!” 布洛奇问话的声音很小,就像是在和叶沐说悄悄话。 那块地上的草已经被铲除了,一块墓碑立在了中央。墓碑几乎是垂直的,稍微有一点儿向左倾斜。 在墓碑前面,约有六英尺的空地中围着一些比墓碑小一些的石头,看上去有点突兀。 更为奇怪的是在这块空地的顶上还铺着十三根很粗的铁棒,铁棒的两端都用螺栓钉死在了那些石块上,看上去像一个金属笼子罩在上面。 为了保证没有数错,叶沐又特地数了两遍。 “好了,小伙子,我刚才问你话呢。那是什么呀?” “快回答我!脑袋清醒点!” 叶沐感觉自己口干舌燥,都快说不出话来了,但还是勉强结结巴巴地吐出了两个字: “坟……坟墓”。 随后有一种爆奶的感觉。 “很好,第一次就说对了。不过…难道你没有发现它有什么特别的地方吗?” 布洛奇又问道。 这时,叶沐已经紧张得说不出一个字了,所以只能拼命地点头,大脑都有些混乱起来。 布洛奇笑了笑,拍了拍叶沐的肩膀。 “没有什么好害怕的,那只是一个死去的巫婆而已,并且还是法力非常弱的一个。起初,人们把她葬在教堂陵园外面一块埋死猫死狗的地方,离这只有几英里。但是她总是试图爬出来,好回到地上骚扰人们。我曾经和她好好地谈了一次,但她根本不听,于是我只好把她迁墓到这里。这样一来,人们就安心多了,可以平安地过日子,再也不用担惊受怕了。这就是我们的工作。 叶沐再一次点点头,忽然感觉自己有点透不过气来了,于是,赶紧深深地吸了一大口。叶沐的心砰砰直跳,好像随时都要跳出来,全身上下都在像筛糠一样抖个不停。 “但是现在,她没有任何威胁了,”布洛奇接着说道。 “有时候,也就是在满月的时候,你可以听到她在坟里蠢蠢欲动,但是她的力气还不足以掀开上面的铁棒爬上来。但是在树林那边还有更可怕的东西。” 布洛奇用干瘦的手指了指东边说道,“那地方离这儿大约有二十步的距离。 ”更可怕的东西?还有什么更可怕的东西呢?叶沐猜想着,但是叶沐知道,即使不问,布洛奇也一定会告诉他的。 “那边还有两个巫婆。一个是死的,另一个是活的。死的这个是头朝下竖着埋起来的,即使这样,我们也要时常加固她坟墓上的铁棒,每年一到两次吧,以确保她被牢牢地困在那儿,不能逃出来为非作歹。所以天黑后千万别靠近那儿。” “为什么要头朝下把她埋起来呢?”叶沐好奇地问道。 “小伙子,问得好,”布洛奇的神色中带着些赞许,耐心地向叶沐解释。 “你看,死巫婆的灵魂就是我们通常所说的“被骷髅囚禁的灵魂”。她们虽被囚禁在自己的枯骨中,但并不知道自己已经死了。我们埋葬她们的时候一般都是头朝上的,这对大部分死去的巫婆来说,是管用的。这些巫婆法力各不相同,有些的确很难对付。刚才说的那个巫婆虽然也被囚禁在其枯骨中,但是这个死巫婆很顽固的,总是试图回到这个世界。她们总是渴望获得新生,所以我们只好对她们采取一些特殊的措施,也就是把她们头朝下埋葬。这样的话,她们再想出来,就没有那么容易了。这就像婴儿出生时,偶尔也会遇到困难一样,如果婴儿的脚先出来,头在后面,这样的分娩是极其困难的。即便如此,这个死巫婆也还是很危险的,所以你最好离她远远的。” “那个活巫婆你可就得更小心了,能躲多远就躲多远。其实,她死了可能比活着还危险。因为她的法力很强,即便死了,也可以很容易地重回人世,那时你再想要把她抓回来就没那么容易了。这就是我们把她囚禁在深坑里的原因。她的名字叫麦卡伦,在坟里她经常自言自语,但声音不大,就像是窃窃私语。你永远想不到她有多么邪恶。不过,在深坑里呆的时间长了,她大部分法力就会被泥土吸走。她总是喜欢把魔爪伸向像你这样的小孩子,所以你一定要远离她。你现在就要向我发誓——永远不会靠近她。我要听你亲口说一遍……” “我发誓永远不会靠近她。”叶沐低声说道。 整个事情让叶沐感到非常不安。把一个活生生的东西囚禁在地下,即便她是个巫婆,也是一件残忍和可怕的事情。 “即便是他母亲也不会同意这么做的。” “噢,真是个听话的好孩子。我们都不希望再发生像今天早上那样的意外。否则就不仅仅是挨打那么简单了,可能会比这严重得多。” 叶沐虽然相信布洛奇说的话,但这并不代表叶沐想听这些话。布洛奇还有其他东西要领叶沐去看,所以叶沐就不想再听那些吓人的话了。 布洛奇领着叶沐走出了树林,大踏步朝另外一个草坪走去。“这是南花园,”布洛奇说道。 “天黑以后也不要到这里来。” 阳光很快消逝在浓密的树枝里,空气又慢慢冷了下来。和上几次一样,叶沐知道,他们一定是在接近什么可怕的东西。布洛奇在离一块大石头不到十步的地方,停了下来。 那块大石头平卧在一棵古老的橡树底下。石头很大,它所覆盖的面积比一个坟墓还要稍大一点,从露在地上的部分来看,这块石头一定是又厚又重。 “你猜一猜,埋在石头下面的是什么?”布洛奇问道。 叶沐尽量表现出很自信的样子,不假思索地说道:“是不是另外一个巫婆?” “不是,” “对于一个巫婆来说,没有必要压上那么大的一块石头。用铁棒就可以把她们制服了。要是用对付巫婆的方法来对付石头底下的这个家伙,它可能只用一眨眼的工夫就逃之夭夭了。你仔细看那块石头,能看见上面刻了什么吗?” 叶沐点点头,认出了上面的字母,但是叶沐不知道那代表的是什么意思。 “这是个‘贝嗒’,”布洛奇说道。 “我们用它来表示异形怪物。上面的斜线说明,它已经被囚禁在了石头下面,‘贝嗒’下方的字母告诉你,是谁把它囚禁在这儿的。右下角那个罗马数字表示‘一’。这个‘一’表明它是一级的异形怪物,极度危险。就是我原来和你提到的,我们用‘一’到‘十’代表十个等级。你一定要记住这一点,要不然没准儿哪天它就要了你的小命。十级是法力最小的一个等级,即使是一般人都不会注意到它们的存在。一级是最高级别的,它们凶猛异常,可以毫不费力地把你杀死。我大老远雇人把那块大石头运到这儿来,花了不少钱,但这是值得的,我们用它制伏了那个异形怪物。它已经被我们囚禁了起来,它将永远被囚禁在那儿,直到世界末日的那一天。” “小伙子,关于异形怪物,你还有很多东西需要学习。等吃完了早饭,我就开始给你上课。不过,这些被囚禁的异形怪物和那些自由的异形怪物之间,有一个很重要的区别,那就是自由的异形怪物可以在它巢穴方圆几公里的地方四处活动,如果它们的破坏欲很强的话,就可以做很多恶事。所以,如果一个异形怪物干了很多坏事,并且还不听从劝诫的话,我们就要把它制服,这就是我刚才所说的人为囚禁。只有这样,它才不能到处游荡作恶了。不过,这事情是说起来容易做起来难啊。” 布洛奇的脸忽然沉了下来,好像是想到了什么伤心的事情。一边悲伤地摇着头,一边说道:“从前我的一个徒弟在制伏一个异形怪物的时候……考虑到今天是你学徒生活的第一天,这事还是以后再和你说吧。” 就在这时,从远处房子的方向传来了铃声。 布洛奇笑了笑说:“这到底是现实还是梦境呢?” 叶沐沉思片刻道:“当然是现实了。” “你敢肯定吗?” 叶沐坚定地点点头。 “如果是这样的话,我们就去吃饭吧,” 布洛奇笑着说道。 “一会吃饱了,我再带你去看看另外一个花园。” “另外一个花园?” “不错!另外一个花园!” 第26章 异形怪物 当叶沐再一次走到厨房的时候,里面的景象和他上次进去的那种景象已经完全不同了。壁炉里的火已经生好了,桌上放着两大盘熏肉以及煎蛋,还有一长条刚出炉的面包和一大块儿黄油。 “来吧,小伙子,快趁热吃吧!别磨蹭了!” 布洛奇示意叶沐可以吃了。 走了一天路的叶沐此刻早已经饥渴难耐,顾不得那么多便开始大吃起来。 像叶沐这种年龄的少年可正是能吃的年龄,多少肉都能造了。 不一会儿,两盘熏肉、煎蛋和一些面包就被吃到肚子里去了。 吃完饭,布洛奇很满足的斜靠在椅子上,一边捋着胡须,一边和叶沐说话。 这一幕还真的有点像父子之间的那种温情感觉。 “怎么样?熏肉和煎蛋的味道很棒吧?” 布洛奇两眼直盯着叶沐,希望叶沐能够给他答案。 虽然它们的味道确实很不错,比路上那些奶酪好吃多了,可叶沐却觉得还还有比这更好的,有些美味一旦留在味蕾里就再也忘不掉。 那是叶沐穿越之前吃过的那些美食了,现在过去已经太久太久,以至于那种味道成为了一种奢望。 但是,叶沐知道自己不能这样说,这样说会让布洛奇很没有面子。 所以,叶沐打算对布洛奇说一个善意的谎言,毕竟吃人家的总是有些不好意思的。 并且这种谎言,并不会对别人有任何危害,反而会让听到的人开心一阵子。 没有人不喜欢听好听的。 “是的,这是我吃过的最好的早餐。很抱歉,我今天提早下来了,我保证不会再发生这种事情了。” 听着这些,布洛奇显得很开心,脸上都笑开了花。然后,他走过来,拍了拍叶沐的后背,又把叶沐带到花园里去了。 走出厨房,布洛奇脸上的笑容就慢慢不见了。 “说得好,小伙子。” “有两种人最喜欢听奉承话。一种是女人,另一种是异形怪物。你每次都可以对他们说些奉承的话。” 在厨房里叶沐没有发现一个厨师,这也就证实了叶沐的猜测——或许是异形怪物在给他们在做饭。 不过,这也多少让叶沐有些吃惊。所有人都认为法师只会杀死那些异形怪物,要不就使用各种方法把它们囚禁起来,让它们不能再作恶。有谁会相信,法师居然会让一个异形怪物来给他做饭和打扫房间呢?当叶沐和布洛奇沿着第三条小道走进另一个花园的时候,布洛奇停下了脚步。 “这是西花园。” 小路是由白色的鹅卵石铺成的,走在上面会发出嚓嚓的声音。 “这个地方不管是白天还是晚上,都是安全的。当我遇到问题需要仔细思考的时候,就经常一个人到这儿来走走。” 叶沐他们从树篱的缺口穿过去,走过另一片树林,进入了布洛奇所说的西花园。叶沐很快就感觉到了这个花园与东花园的不同。小鸟在这里欢快地歌唱,树枝在清晨的微风中轻轻地摇摆。 这里的一切是那么的让人心旷神怡。他们一直走着,直到走出了树林,来到半山腰。右边那片山丘的景色尽收眼底。 天空是如此晴朗,放眼望去,可以看清远处梯田上的田埂,它们是用石头砌成的,标识出了不同农户的地界。 事实上,站在这里,视野可以一直延伸到右边离他们最近的那座山峰的顶端。 布洛奇用手指着左边一张木制长椅,说道:“小伙子,我们过去坐会儿吧。” 叶沐走了过去,在椅子上坐了下来。布洛奇并没有立刻坐下来,而是若有所思地用眼睛盯着叶沐。然后,他开始在椅子前一言不发地走来走去。 他没有再看叶沐,而是望着天空,眼中流露出一种茫然的神情。望了一会儿,他突然戴上他的黑兜帽,把手插在裤兜里,走过来坐在叶沐身边,问了叶沐很多问题。 “你认为世界上有多少种异形怪物?” 叶沐有点儿不知所措,只好说道:“我知道的只有两种,一种是可以自由活动的,另一种是被囚禁起来的,至于别的我还没有想过。” “知道这两种也不错,小伙子。至少你记住了我教给你的,而且刚才的回答也表明你不是那种随意瞎猜的人。你记住,有多少种不同类型的人,就有多少种不同类型的异形怪物,而且每种类型的异形怪物都有它独特的个性。尽管如此,还是有些类型是可以区分出来并加以命名的。有时候取决于它们的外形,有时候则依据它们的行为表现和它们修炼的魔法而定。” 布洛奇把手伸进右边的口袋,掏出一本黑皮封面的小书。然后,布洛奇把书递给叶沐,说道: “拿着,这本书现在归你了。好好保管它,不论你做什么,都不要弄丢了。” 叶沐接过那本书,感觉皮革的味道很强烈,看上去像崭新的一样。但当叶沐翻开来一看,却感觉有点失望,因为里面全是空白的页面。 叶沐原以为书里面都是布洛奇驱魔的秘笈,但叶沐想错了,这本书更像一个笔记本,是让他用来记东西的,因为布洛奇接着从口袋里掏出一支蘸水笔和一小瓶墨水递给了叶沐。 “准备做些记录!” 布洛奇一边说,一边站了起来,又开始在长椅前面来回走动,并把手放在了后面。 “小心不要让墨水溢出来了,这可不像是你在家挤牛奶。” 叶沐小心翼翼地拔出了墨水瓶塞,然后非常小心地把笔尖放在里面蘸了一下,翻到了笔记本的第一页。 布洛奇真的要开始授课了,他说话的语速有些快。 “首先,一些长毛的异形怪物通常以动物的外形出现,主要是狗,当然也有可能是一只猫,偶尔也可能是一两只羊。但不要忘了把马也加上——这些异形怪物是非常狡猾的。但不管它们以何种外形出现,长毛的异形怪物可以分成三类,敌意的、友好的以及介于两者之间的。” 叶沐记录的速度很慢,跟不上布洛奇的语速。 第27章 怪异的眼神 “接下来是就是看门兽,当然它们有时也会变成投石兽,其中投石兽这种异形怪物在被激怒后会变得非常疯狂,但最邪恶的一种是碎尸兽,它们特别喜欢喝人血,特别凶残可怕! 你别以为我们法师只和异形怪物打交道,你千万不要这样想,因为我们还会经常遇到一些飘荡的幽灵!幽灵…更为糟糕的是,我们还要面对女巫,她们才是最棘手的问题。现在本地没有什么巫婆让我们担心了,但在北边一些的地方还有不少。 她们才是真正危险的东西。你一定要记住,并不是所有巫婆都一样。它们大致可以分为四类:恶毒型、善良型、冤屈型和无意识型。” 布洛奇还在滔滔不绝地讲,叶沐却有点手足无措了。 首先,布洛奇说得很非常快,叶沐根本不可能完全记下来;其次,叶沐压根就不明白他说的那些词是什么意思。脑袋的运转速度有些跟不上。 好在说了一会儿之后,布洛奇停了下来。叶沐想那一定是因为他看见了自己一脸迷惑的样子。 “莫非有什么问题吗,小伙子?” 布洛奇问道,然后很快又继续说道:“不过没关系,你尽管说出来就是,不要害怕问问题。” “我不明白你刚才关于女巫的那段叙述。我不明白‘恶毒’型指的是什么,也不明白‘善良’型是什么样的。”叶沐回答道。 “恶毒意味着邪恶。” 布洛奇解释道。 “善良则表示对我们温顺友好,而无意识型的女巫则是指这种女巫并不知道自己是巫婆,因为同时她也是女人,对付她们常常更加麻烦。对了,顺便说一句,千万不要相信女人。” “千万不要相信女人!” 布洛奇又补充了一句。 “我妈妈就是女人,我就很相信她。”叶沐突然有些气愤地回答道。 “妈妈当然都是女人。”布洛奇回答道,“对她们的儿子而言,她们通常是非常值得信任的。而其他女性,你就要当心了。我也有妈妈,而且我也很信任她,所以我能明白你的感受。” “你有喜欢的女孩吗?”布洛奇又突然问道。 “我一个女孩子都不认识。” 叶沐老实地回答道,“我也没有姐妹。” “哦,如果那样的话,你就很容易被她们给骗了,成为她们的受害者。所以,你要当心这个村庄里的女孩,特别是那些穿尖头鞋的女孩。把这个记下来。今天就先到这儿吧,下次我们接着讲。” 叶沐怎么也不明白穿尖头鞋的女孩有什么可怕。他觉得如果自己母亲听到布洛奇刚才所说的话,肯定会不高兴的。 叶沐认为在看人方面,应该相信自己的判断,而不要为别人的看法所左右。 叶沐似乎没有别的办法,虽然他的心里很纠结,于是只好在第一页的开头处老老实实地写下“穿着尖头鞋的乡村女孩”这个标题。 布洛奇在一旁看着叶沐写完,然后把笔记本和笔要了回去,说道:“看看你记的笔记,你以后必须记快些。你有许多东西要学,很快你就会记满十几本的。不过,刚开始能记下三、四个标题也就差不多了。” 然后,叶沐在第二页开头处写下“长毛的异形怪物”的标题,在第三页写下“看门兽”,最后,在第四页写下的标题是“女巫”。 “这就是你的第一课。” 布洛奇接着说道,“你可以把今天学到的关于这四个标题的东西,都写在上面。不过现在最要紧的是,我们需要买些食物。你去一趟山下村里的集市买些东西回来,要不然的话,明天我们就得挨饿了。” “巧妇难为无米之炊啊。” “记住把所有的东西都装到我的大袋子里。袋子在村里的屠夫那儿,你先去找他。只要说是格勒戈雷先生预订的就可以了。” 格勒戈雷先生? 叶沐自己又重复记忆了一遍,害怕把这个名字给忘记。 接着布洛奇给了叶沐一枚银币,并告诉叶沐不要忘了找回零钱,然后给叶沐指了条通向村庄最近的路,把叶沐送下山去了。 叶沐也很快就穿过了树林,走到一个阻拦牲口的矮闸,跨过这个矮闸,是一条又窄又陡的小巷。 大概走了一百来步后,是一个拐弯,绕过去之后,看到了那个山村,所有房子的屋顶都是用灰色石片砌成。 这个村庄比叶沐想像的要大得多。至少有上百栋房子,有一间酒馆,一所学校和一个带钟楼的大教堂。 但叶沐并没有看见什么集市,只看到一条坡度很陡的铺着鹅卵石的主街,提着篮子的妇女在商店里进进出出。 街道两边有不少马匹和手推车在一边候着,毫无疑问,这是住在附近的农妇和当地的人们来采购了。 叶沐几乎毫不费力地就找到了那个屠夫的肉铺,然后排在一帮叽叽喳喳说个不停的妇女后面。 她们和屠夫大声地说话。屠夫又高又壮,一张脸通红通红的,长着姜黄色的络腮胡子。 他看起来兴高采烈的,似乎认识每一个人,说着一些粗俗的笑话,逗得那些妇女们哈哈大笑。 他讲的笑话叶沐大部分都听不懂,可那些妇女们一下子就明白什么意思,而且嘻嘻哈哈笑个没完。 人们对叶沐并不怎么在意。轮到叶沐来买肉了,叶沐走到柜台前,大声地对屠夫说了这样一句话: “我来拿格勒戈雷先生定购的东西。” 话音刚落,整个肉铺就变得鸦雀无声,所有的谈笑声都戛然而止。肉铺的老板伸手从柜台下面拉出一个大袋子递给了叶沐。 叶沐能够听到人们在自己后面窃窃私语,可当叶沐竖起耳朵想听听她们到底在说什么的时候,却又什么都听不清。 当叶沐扭头向后看过去的时候,她们赶紧避开我的眼神,把眼睛投向了别处,有的甚至低头看着地板。 叶沐给了肉铺老板一个银币,然后仔细地数了数找给自己的零钱,谢过肉铺老板之后就拎着袋子出了肉铺。 到了街上叶沐用力一抡,把口袋扛在了肩上。接下来买水果和蔬菜几乎没有花费什么时间。 叶沐把买好的蔬菜和水果,分装在不同的小袋里,最后全部放到大袋子里面。东西很多,袋子沉甸甸的。一切都很顺利。 不过,当叶沐走进面包店的时候,注意到了一群男孩子。他们大概有七八个的样子,全都骑在旁边花园的墙上。 这本来没什么好奇怪的,但是他们坐在那儿一言不发,却一直用一种饥饿的眼神目不转睛地盯着叶沐,就像是饥饿的狼群一样,盯着叶沐迈近面包店的每一步。 当叶沐走出面包店的时候,他们还骑在墙上。 第28章 路途中遇到小土匪 此时,有一种不详的预感开始笼罩在叶沐眼睛所能看见的所有区域之内。“砰砰砰!” 随着心跳的加速,叶沐总觉得有什么事情就要发生。 正如叶沐所猜想的那样,那些坏男孩真的紧跟着上来了。他们开始尾随在叶沐的后面,就像一只只贪婪的小野狼。 “或许他们也要爬上这座山吧?”叶沐自我安慰着。 同时叶沐又觉得事情并没有自己所想的那么简单,虽然他学习过一些本领,但却并不能保证能够赢的过这些男孩,毕竟他们人数要多一些。 人数上面明显是他们更占优势。 “快打开袋子,让我们看看里面都有些什么。” 一个声音从后面传来。声音低沉而有力,带着威胁,像是在习惯性地给别人下命令。 那声音里面透露出强有力的威胁,让叶沐感到这个人具有很强的攻击性。 叶沐转过身来面对着他们,同时把袋子抓得更紧了,最后稳稳地扛在肩上。毫无疑问,这家伙就是刚才说话的是这帮人的头儿。 因为除了这家伙以外,所有人的脸都是瘦瘦的,一副愁眉苦脸的样子,看起来饥肠辘辘,好像他们的东西全给那个头儿吃掉了似的。 那头儿个子很高,比叶沐还要高出一头,人也是长得虎背熊腰,脖子粗的像牛一样,脸也很大,红光满面,只是眼睛却小得像绿豆,一眨不眨地盯着叶沐。 若不是因为他们如此凶残,叶沐准备大发慈悲,给他们点儿吃的,可他们的态度实在太过恶劣, 又说回来了,这些东西毕竟不是叶沐的,随便分发掉,布洛奇那边也是不好交代的。 “这些东西不是我的,是格勒戈雷先生的。” “你说的那个家伙他上一个徒弟就很识相,” 那个头儿一边说,一边把他那凶神恶煞似的脸凑过来。 “他总是很老实地打开袋子让我们随便拿。如果你聪明的话就知道该怎么做,你可别敬酒不吃吃罚酒,最后吃了苦头再后悔。” 那群人开始向叶沐逼近,有些人甚至已经在后面扯叶沐的袋子了。即使这样,叶沐也没有松手,同时怒目而视,盯着那个头儿的小猪眼儿。 就在那一刻,发生了一件让大家都很吃惊的事情。 在叶沐右边的树林里好像有什么东西在动,他们也都转过头去看。 在树林的阴影里有一个黑色的身影。眼睛适应了那里的黑暗之后,叶沐才看清楚那是一个女孩。 女孩正向他们们慢慢走来,她的脚步是那么的轻,似乎一根针掉在地上都能听得到,而且又是那样的平稳,看起来更像是漂移,而不是在走动。 走到树阴边缘,她停了下来,似乎不愿意走到阳光下似的。 “你们为什么不放过他?”她开口了。 虽然只是一句问话,但从她那说话的语气,让我觉得那更像是命令。 “你以为你是谁?这关你什么事?” 那个头儿反驳道,下巴不屑地翘了翘,同时把拳头攥得紧紧的。 “我是谁并不重要,”她在树阴里回答道。 “但丽泽尔就在后面。如果你不按照我说的做,你就等着她来教训你吧!” “哪个丽泽尔?”那个头儿问道,同时向后倒退了一步。 “玻尼·丽泽尔。她是我姑姑,别跟我说你没有听说过她的大名……” 在那一刻,叶沐感觉空气一下子凝滞下来。时间似乎停下了脚步,时钟在“滴”的一声之后,接下来“嗒”的一声却迟迟不来。 当时的情形就是那样的。那些人被吓得面面相觑,一句话也说不出来。 突然,那女孩从她紧咬的牙缝中发出刺耳的嘶嘶声,接着大喊一声。 “滚,赶快滚,要不就等死吧!” 她这句话的效果很明显,叶沐看见他们一个个惊慌失色,好像怕得要命。 那个头儿第一个转身飞一般地跑下山去,他那帮兄弟则紧紧跟在后面。叶沐不知道他们为什么会如此害怕,在那一刻叶沐也想赶紧离开。 特别是当那个女孩瞪大眼睛看着我的时候,叶沐的四肢已经不听使唤了,感觉自己就像一只吓瘫了的老鼠,被一只黄鼠狼死死地盯着,随时都可能被撕成碎片。 叶沐艰难地挪了挪左脚,慢慢地把身体转向树林,但是并没有松开手中紧抓的袋子。 “你为什么不像他们一样跑掉呢?”女孩问道。 叶沐只是摇了摇头,由于口干舌燥,没有说任何话。就算叶沐能说出话来,肯定也是结结巴巴词不达意。 她看上去年龄和叶沐差不多,或许比叶沐还小一点。 女孩长着一双棕色的大眼睛,颧骨比较高,一头乌黑飘逸的长发,看上去很漂亮。穿着一件黑衣,腰间系着一条白色的带子。 当叶沐上下打量她时,突然发现女孩有一个地方让他感到很不安。 那个女孩穿着一双尖头鞋子,这让叶沐忽然想起了布洛奇之前的警告。但叶沐还是决定站在原地,不像他们那样屁滚尿流地跑掉。 “你不打算谢谢我吗?”女孩又说道。 “我还等着你道谢呢!” “谢谢!”叶沐勉强地说出了这两个字,当时叶沐唯一能想到的话也就是这两个字了。 “很好,你是不是还应该有所表示呀,你给我一些东西作为答谢吧,怎么样?给我一块蛋糕或者是一个苹果吧,反正格勒戈雷那个老家伙是不会注意到的。就算注意到了,他也不会说什么的。” 女孩竟然称呼格勒戈雷先生为老家伙!这让叶沐感到十分震惊,至少叶沐感觉他不会喜欢别人这样叫他的。 不过女孩这样称呼可以说明两点:第一,这个女孩并不尊敬布洛奇;第二,这个女孩一点也不怕他。 想想刚才在村里的场景,那些村民即便是想到布洛奇可能会在附近,都胆战心惊的。很显然,这个女孩根本就不把史布克放在眼里。 “对不起,”叶沐说道,“我不能给你,因为这些东西不是我的。” 听到这话,女孩恶狠狠地瞪了我好长一段时间,一句话都没说。叶沐想象着她可能又会用牙齿发出嘶嘶声来吓唬自己,所以叶沐也目不转睛地瞪着女孩。 到了最后,她很勉强地冲叶沐笑了笑,说:“要是你实在不能给我东西的话,那就算了吧。不过你得答应我一件事。” “一件事?什么事?”叶沐问道,心里嘀咕着会是什么事。 “你要答应我,在我需要帮助的时候你得帮我,就像今天我帮你一样。我现在还不需要什么帮助,但也许有一天会需要的。” “可以,我答应你,如果将来某一天你需要帮助,尽管来找我吧。” 叶沐很爽快地答应了。 “你叫什么名字?”女孩笑着问道,这次女孩可是满脸堆笑地问的。 “我叫叶沐。” “我叫麦伦儿,就住在那边。” 女孩一边说一边用手指向树林的后面,算是给叶沐一个指示。 “我是玻尼·丽泽尔姑姑最喜欢的侄女。” 玻尼·丽泽尔这个名字对叶沐来说很陌生。但叶沐想,在她面前这么说是不礼貌的,因此叶沐也就没说什么。不过,不管这个人是谁,一提起她的名字,就可以吓跑村里的那些小混混,可见并不简单。 说完以后,双方就转身各走各的。但刚走出没多远,麦伦儿就转过头来向叶沐喊道:“从现在开始你就要小心了。我想,你也不希望落得个像布洛奇上一个徒弟那样的结局吧?” “他怎么了?”叶沐急忙问道。 “你最好还是回去问问那个老家伙吧!” 女孩喊道,随即就消失在后面的树林里。 叶沐最讨厌说完说一般的人,但是从麦伦儿的话中叶沐还是捕捉到了一丝恐惧。 当叶沐回去以后,布洛奇开始仔细地检查买回来的所有东西,并对着单子逐一核对。 “你在村子里买东西的时候,没遇到什么麻烦吧?”当布洛奇检查完了以后问道。 “有几个小混混尾随我到山上,要我打开袋子给他们东西,但是我拒绝了。” “你很勇敢,布洛奇说道。 “不过,下次你可以给他们一些蛋糕和苹果,这对咱们来说也没有什么。现在的日子不好过呀,他们大部分人家里都非常贫穷,我每次总是多定购一些食物,以便他们要的时候给他们一些。” 这话让叶沐挺生气的,叶沐觉得要是布洛奇早点告诉自己也就没那些麻烦了。 当叶沐并没有把不满的情绪表达出来,毕竟他不想惹怒布洛奇。 “因为没有得到你的同意,所以我不敢那样做。 布洛奇扬了扬眉说道:“当时你是不是想给他们一些苹果和蛋糕?” “我不喜欢被别人威胁,他们威胁我,所以本来想给的念头也就没有了。不过,他们有些人看起来确实很饥饿。”叶沐很老实地回答道。 “以后你尽可以相信自己的直觉,按照你最初的直觉来做事。” 布洛奇说道,“相信你内心深处的声音,它通常都是正确的。这对一个法师来说是很重要的,这也正是我要在你身上挖掘的潜能之一。无论何时何地,我们都要凭直觉行事。” 布洛奇说着说着,忽然顿了顿,死死地盯着叶沐,那双“绿幽幽”的眼睛左看右看,像是在叶沐脸上搜寻着什么,然后突然问道:“是不是有女孩子难为你了?” 叶沐沉思片刻道:“我没有遇到任何麻烦。” 叶沐觉得这不算是一个谎话,因为艾丽丝帮助了自己,而不是为难了自己。但是叶沐知道,布洛奇实际上是问自己有没有遇到女孩子,而且叶沐也知道我应该告诉他整个事情的,特别是那个女孩还穿着尖头鞋子。 叶沐又一次撒了慌,没有说出实情。 第29章 囚禁 也就是从这个时候开始,叶沐的生活似乎是正式开始步入了正轨,也就是从此刻开始叶沐每天要做的事情也就越来越多。繁多的事情让叶沐忘却了烦恼。他每天要做的事情很多。 因为布洛奇教得很快,如果叶沐不拼命记笔记,绝对跟上布洛奇的那种快语速,直到叶沐写字写得手腕酸痛,眼睛干涩为止,这就是他一天的所有工作。 有一天的下午,布洛奇把叶沐带到村边上,那里有一间石头农舍和一圈柳树。 当地人都管这里叫“柳林”。 因为柳树长得很茂密,所以显得很阴暗。一条粗粗的绳子从一棵大柳树上垂了下来。 叶沐抬头一看,树上挂着一个很大的黄铜钟。原来这是根钟绳。 “当有人需要我们帮助的时候,他们并不会到我们住的地方去。除非我们请他们来,要不然没人能进得去我的房子。所以,他们要是有事,就会来这里敲钟。然后我们就去找他们。” 数个星期过去了,叶沐也没听见有人来敲钟。除了去西花园之外,每周去一次山下是常态,然后买一周的食物以备不急之需。 孤独,让人想念家人。 所以忙碌的学习生活,反倒是件好事。这样至少让叶沐没有时间去品味想家之苦。 每天学习到筋疲力尽,一爬上床就很快进入梦乡。 上课是每天生活中最有趣的事情,但是在当学徒初期叶沐并没有学到太多关于游魂、幽灵及女巫的知识。 做学徒的第一年里,主要是学习异形怪物,同时还有些植物学方面的知识。通过学习,可以认识很多东西,比如:植物、动物、生物、幽灵…这些东西有一部分是可以药用的,有些甚至还可以在法师们没有食物的时候用来充饥。 作为法师学徒学习的诸多课程中不光是只是记记笔记这么简单,你若真的想的这么简单那就错了,因为他们偶尔也要干点儿很吃力的体力活。 对于干体力活这种事情,叶沐早就已经习惯了不少,这就像以前在家里农场时是一样的,从本质上来讲这并没有什么区别。 一个阳光和煦的上午,天气难得的好,布洛奇让叶沐收起笔记本,并带他到一条通往南花园的路上。 布洛奇让叶沐拿着两样东西: 一把铁锹和一根测杆。 “自由的异形怪物主要是在异形隧道里活动。” 布洛奇很认真的解释道。 “但有时候,也会因为突如其来的风暴或者地震而发生改变。不过在我的记忆里,还没有发生过这么严重的地震。虽然这里没有发生过这样的地震,但由于所有的异形隧道都是互相连通的,即便是千里之外的异形隧道发生什么变故,都可能对其他隧道产生很大的影响… 如果一个地方的异形隧道堵塞了,那么,那里的异形怪物就要在同一个地方被困上好几年。我们把这种异形怪物称为被‘自然囚禁’的异形怪物。在这种情形下,它们的活动范围不会超过几十步,通常不会给人们造成任何麻烦,除非你离它太近了。 但有时候,它们碰巧被困在我们居住的地方,比如说在房子旁边甚至房子里面。这样的话,就需要我们把它们捆起来带到别的地方去”。 “异形隧道指的是什么?” 叶沐一边在笔记本上记录着,一边问道。 “关于异形隧道,有很多种不同的说法,”布洛奇道。 “有些人认为,它们只不过是古老大陆上纵横交错的道路而已。那个时候我们的祖先刚刚从蒙昧的黑暗状态中挣脱出来,成为真正意义上的人。此时,他们身体更加健康,活得更长,快乐无忧。” “后来呢?” “后来从北往南,冰河时期来临了,地球在数千年里变得异常寒冷。”布洛奇接着解释说。 “在这种环境下,人类的生存变得越来越困难,他们也遗忘了所掌握的科学知识。因为,那些知识已经没有用武之地了,保暖和觅食才是最重要的。当冰雪最后退去时,只有那些穿着兽皮的狩猎者幸存下来。他们已经忘记了如何种庄稼、如何驯养动物,人类又回到了愚昧无知的年代。” “当然,现在好多了,我们又重新拥有了知识,尽管我们还有很长一段路要走。异形隧道就是那个古老年代的遗存物。事实上,它们并不像一般道路那么简单。它实质上是地底深处力量流动的管道。自由的异形怪物可以在这种隐秘无形的道路上急速穿梭,但他们这样做给我们带来了很多麻烦。 它们能够随意地从一个地方穿梭到另一个地方,它们也可以到处建立自己的新家。它们通常是不受人欢迎的,这使它们很愤怒。于是它们就会弄些恶作剧——有些时候甚至是非常危险的恶作剧,这也就意味着我们有活要干了。通常在这种情况下,它们要被人为囚禁在深坑里,就像我现在要你挖的这个坑一样……” “这个地方不错,” 布洛奇指着一块靠近一棵千年大橡树的地方说道,“我想下面树根之间有足够的空间可以挖个坑。” 布洛奇把测杆给叶沐。 这是为了保证这个深坑的长度和深度都是六英尺,宽度三英尺。 即便是在树阴下,在这种天气来挖坑也还是很热的。叶沐花了几个小时的时间,才把坑挖好,布洛奇可是个完美主义者,不许有丝毫的差错。 把坑挖好了后,叶沐又去准备一些臭烘烘的混合物,里面有盐、铁屑和一种特殊的汁液,这种汁液是用骨头熬成的。 “盐可以焚烧异形怪物,这个也要记下来!” “铁则是用来接地的,这就像雷电找到进入地面的道路,然后就失去力量一样。同样的,铁屑可以将那些在黑暗中作恶的鬼怪的力量,引导到地下去,使它们失去魔力。把它们放在一起用时,盐和铁就可以形成一个壁垒,使异形怪物无法逃脱,省得它们出来为非作歹。事实上,盐和铁还有很多别的用场。” 叶沐把这些东西混在一起,放在一个大的铁桶里面搅拌好。然后,再用一把大刷子沾上这些混合物,在坑里来回涂抹。这有点像涂油漆,但要更辛苦些。因为这些涂层必须涂得非常细致完美,只有这样,才能确保即便是最狡猾的异形怪物也无法逃脱。” “干漂亮点儿,小伙子。” “因为异形怪物可以从一个比针头还小的洞里逃脱!” 布洛奇说到这里的时候,又一次让叶沐惊呆住了。 第32章 归家路上 这个深坑完全达到布洛奇的要求后,叶沐必须用土把它填上,接着再挖另一个坑。一个星期挖两个坑,这是个很辛苦的活,干得让人汗流浃背,这活不光很累,还怪吓人的。 这样的地方即便是白天,也阴气森森的。 布洛奇从来没有离开太远,他总是时刻都在警戒着。 “在对付异形怪物时,即使它们已经被困住了,也绝不能掉以轻心。” “你应该熟悉每一寸土地,包括所有的城镇、村庄以及到达两个相邻地方的最近的路线。” 一切都得从头开始学起,令叶沐头痛的是,虽然布洛奇说他有很多地图在楼上的书房里搁着,但叶沐还是要用最笨拙的方法从头学起。他并不把那些他画好的地图给叶沐看,而是让叶沐自己动手绘制地图。 除此之外,叶沐还要背那本“觉醒时代怪物手绘图册”。 在我跟随布洛奇满一个月的那天早晨,布洛奇突然问道: “小伙子,现在感觉怎么样啊?” 布洛奇的突然的发问让叶沐有些摸不着头脑,叶沐以为布洛奇是在问今天的早餐怎么样。 也许是那天的熏肉熏的时间太长,都有点儿烧焦了,可能要添一道菜来补救一下。 于是,叶沐耸了耸肩,表示早餐的味道不怎么样。 得罪给他们做早餐的异形怪物这可不是一件好事。 “好的,这的确是个很辛苦的工作,如果你现在决定放弃它,我也不会责怪你的。” “第一个月的考验期已经过了,我通常都给新徒弟一次回家的机会,让他们好好考虑一下,是否继续干下去。你是不是也想这样?” 此刻,叶沐的心情开始变得复杂起来,因为在与布洛奇接触的这些时日里,叶沐并没有学到那些他特别想学的东西,同时又觉得这份工作实在十分的累人。 叶沐努力掩饰自己那种急切盼望回家的心情,但脸上还是不由自主地流露出了笑容。 可是,叶沐我越是喜不自禁,布洛奇看上去就越黯然神伤,并且此刻的布洛奇看起来愈发的苍老。 叶沐能觉察出他那种希望自己留下来的心情,但叶沐还是急着想早点动身回家。那种回家看望亲人,尝尝母亲亲手做的饭菜的念头,实在是太强烈了。 没有花多长时间,叶沐就把回家的一切东西都打点好了。 “你是个勇敢的小伙子,而且你的悟性很强。” 布洛奇在门口对我说道,“你回去后告诉你爸爸,你已经通过了一个月的考验期。如果你想接着干下去的话,我会在秋季去拜访他,同时拿剩下的金币。你是块做法师的好料子,但干不干这行取决于你自己,小伙子。如果你不回来,我就知道你决定不干这行了。如果你想干的话,我希望你在一星期内回来。然后,我将培养你五年,让你成为一个和我一样出色的法师。” 叶沐心情愉快地踏上了回家的征程。 其实,叶沐并不想告诉史布克,自己已经决定不再回来了。 从布洛奇所告诉自己的那些事情来看,除了孤独外,这个工作还很危险。 没有人关心自己的死活,人们只希望你帮他们除掉那些使他们不得安生的东西,却从来不考虑你这样做可能要付出生命的代价。 同时,自己也不太可能拥有朋友。 布洛奇曾经给叶沐讲过,有一次他是如何被一个异形怪物伤得半死的。 那个异形怪物在一眨眼的时间,就从看门兽变成了投石兽,差一点就用一块拳头大小的石头击中他的头部。 布洛奇说他到现在还没有拿到工钱,可能还要等到来年春天。 唉!来年春天离现在还有很长一段时间呢。 所以,干这行有什么好的?当我走在回家的路上,叶沐突然觉得在农场里干活可比这强多了,没有对比就没有伤害。 但回家要走将近两天的路程,这给了叶沐更多的时间来思考这个问题。农场里那种烦闷的生活依然历历在目。 一辈子生活在农场里,难道就是更好的选择吗?这也是未必的。 归家的路上,实际上也是充满危险的,关于这一点叶沐早就已经知晓。但心情的愉悦却是难以掩饰的。 接着,叶沐又开始想像如果自己真的不打算成为法师了,母亲将会说什么。她苦心安排让自己做驱魔人的徒弟,如果自己真的不去了,她肯定会很失望。 所以,对于叶沐来说最麻烦的事情就是如何把自己的决定告诉目前,又如何去面对她可能的反应。 非常幸运的是,一路上叶沐也并没有遇到什么大的麻烦,一路上都走的还算比较的顺利,危险也没有出现。 在我回家路上的第一个晚上,叶沐已经把布洛奇给我的奶酪都吃光了。 第二天中途我只休息了一次,为了找一点赶回家,叶沐于是也就没再继续休息。 回到家的时候,天已经完全黑了,看到那个熟悉而又陌生的农场的第一刻的时候,叶沐突然在远远的地方不动了。 “这明明就是自己记忆中的那个家呀?为什么要害怕呢?” 叶沐也说不出来,但总觉得眼睛里此刻已经有了几粒沙子,因为叶沐的眼泪就快流下来。 从叶沐所站立的地方走到这个农场,其实距离并没有那么远,可叶沐却又故意的放缓了脚步。 这地方,现在又突然陌生的厉害。 唉!时光啊…它总是能够带来一些改变,让人进入伤感的状态之中。 当叶沐缓缓推开院门的时候,一个中年正朝牛棚走去,此刻他似乎也听到了某种声音。 中年看见叶沐了,他很高兴,脸上绽开了笑容。 没错!这个中年便是叶沐记忆中的那个父亲,现在在自己面前越来越清晰起来。 可是他却依然没有停下来挤牛奶,只是傻笑着,也没有走过来给叶沐一个温暖的拥抱。 或许是因为他的身上太脏了,又或许是其它什么原因。 接着,家里的其他成员也得知了消息,准备出来迎接。 没有想象中的那种热烈,但家人都很高兴,开始准备一顿丰盛的晚餐,大家都想知道叶沐在法师布洛奇那里究竟都学到了什么。 或许,也只有家人才不会刻意的与一个法师的徒弟故意保持一段距离吧! 第32章 回乡和再次出发(前面章节错了) 对于叶沐而言其实在农场的生活实际上并不比当一个法师有趣,因为农场的生活在大多数时候其实是无聊。实在要说有什么好的地方,其实只是没有那么多的危险而已。 说到母亲的时候,叶沐突然噎住了。 “她很想念你呢,小伙子。她最想见你了。” 叶沐父亲说道。 说完以后拍拍了叶沐的后背,就独自挤牛奶去了,甚至连头也没有回一下。 母亲看到叶沐平安无事很高兴。 叶沐本打算过两天再告诉母亲自己不想做布洛奇的学徒,所以叶沐便故意强打起精神来,装出一副兴冲冲的样子。 可叶沐母亲好像早就把叶沐的心思看透了。 “你怎么了,是不是出什么事了?” 叶沐耸耸肩,勉强地笑了笑,想先支吾过去再说。 “说出来吧!” “遮遮掩掩的,也解决不了什么问题。” 沉默了好长一段时间,叶沐努力从脑海中搜索着有限的词汇,想找个恰当的字眼来表达自己的意思。 母亲在摇椅上摇动的频率逐渐慢了下来,越来越慢,到最后干脆停了下来。 这可不是一个好兆头。 “我已经通过了史布克一个月的考验期,他说我可以考虑一下还要不要做他的学徒,这件事完全由我说了算。但是妈妈,我在那儿感到很孤独,就和我原来想像的一样,没有一个朋友。和我年纪相仿的孩子们压根就不理我,他们见了我就躲得远远的,我感到太孤独了,我很想回来在家里干活,不想再回去了。” “孤独?” “你怎么会感到孤独呢?我本以为你已经知道何去何从了,难道你还没有吗?如果你不能认识到你存在的价值,那才是真正的孤独呢。不要再抱怨了,你现在已经是一个男人了,男人就得工作。从开天辟地之初,男人们就一直在干着他们不愿意干的事情。难道你还想有什么例外吗?你是一个在家排行老九的人的第九个儿子,你就天生注定了要做法师,所以,你没有任何选择。” “但是格勒戈雷先生以前也训练过好些其他的学徒,” “他们其中的任何一个,都可以回来保卫我们这个地区的,为什么这个人就一定得是我呢?” “他是训练了很多,但是能够完成训练的屈指可数,” “即使有几个能够完成训练,但却远不如他,不是太软弱就是太胆小。他们大都是在混日子,拿了钱却几乎做不好什么事情。所以现在只剩下你了,儿子。你是大家的最后一个机会,也是最后一线希望。必须有人来做这件事,必须有人站出来与邪恶势力作斗争,而你就是唯一的人选。” 叶沐的母亲又开始摇她的摇椅,速度慢慢地加快。 叶沐没有再说什么,只是默默地站在那儿。 “好吧,我很高兴这件事情就这么定了。你是希望等着大家一起吃晚饭呢,还是想先吃一点儿再说。我猜你一定很饿了吧?” “是的,妈妈。我已经一整天没有吃东西了,连早饭都没吃呢。” “这儿还有些炖兔肉,它一定会让你精神起来的。” 叶沐坐在餐桌旁边,心情失落到了极点。母亲忙着把炉火弄旺,好给叶沐热一热兔肉。那些兔肉散发出浓浓的香味,馋得叶沐直流口水。没有谁能做出比妈妈做的更好吃的东西了,大老远的回家一趟,即使只是为了这顿饭,也还是很值得的。 母亲微笑着端过来一大盘热气腾腾的炖肉,放在了叶沐面前。 “我去收拾收拾你的房间,” “你既然回来了,就在家呆上两天吧。” 在接下来的几天时间里,叶沐心里有了各种纠结和不安,但终究还是要认清一个现实。哪怕他真的要留下来,农场里所有的一切都将会和他没有任何关系,只有离开才是最好的选择。 “你不仅是一个老九的第九个儿子,”她很温柔地冲我微笑着说道。“你还是我的儿子,我相信,你有足够的力量与勇气来做好你的工作。” 叶沐点了点头,叶沐想母亲高兴一些。当叶沐踏出院子的时候,脸上的微笑就荡然无存了。 叶沐怀着极其低落的心情,迈着沉重的脚步往史布克住的地方走去。 母亲并不同意叶沐呆在家里,让他深受打击,心灰意冷。 而就算是在告别的时候,母亲也是表现的那样的决绝,没有丝毫的动容。 在回去的路上一直在下雨,当叶沐到达那儿的时候,浑身上下都已经湿透了,叶沐感觉很冷,心情也糟透了。 当叶沐走到布洛奇家门前的时候,让叶沐吃惊的是在他没有推门的情况下,门就自己打开了。 这似乎是欢迎叶沐的到来,并让叶沐快进去,叶沐原以为只有布洛奇才能享受到这种待遇。 或许,叶沐本应该为此感到高兴,但叶沐并没有,因为此刻他有种不寒而栗的感觉。 走到前门那儿,叶沐敲了三次门,可是没有人应答。这时候叶沐才注意到钥匙就插在锁上,于是叶沐转动钥匙很轻松地就把门打开了。 除了厨房,叶沐检查了楼下所有的房间,但是没有一个人。叶沐冲楼上大声喊叫着,问有没有人在,可还是没有应答,所以叶沐就冒险去了厨房。 厨房壁炉里面的火苗很旺,餐桌上的饭菜也已经备好了,而且是只准备了一个人的。 桌子的中央是一大盘热腾腾的罐焖土豆。叶沐实在是太饿了,就狼吞虎咽地吃了起来,当叶沐快把整罐土豆都吃完的时候才注意到盐瓶下面有张纸条。 纸条是史布克留下的,上面写着: “我到东面的佩德勒去了,那里有巫婆在作怪,所以,我会离开一段时间。你在这儿随意住,就像在家一样。别忘了到村里去买我们本周的食物。像以前一样,屠夫那儿有我的袋子,你就从他那儿买东西吧。” 佩德勒是座挺大的石山,在最东面。那里到处都是成群的女巫,是一个非常危险的地方,特别是独自一个人去那儿的时候。叶沐又一次意识到,干法师这个行当是多么的危险。 第32章 又见女孩 同时叶沐也感到有点懊恼。在和布洛奇逐渐熟悉以后,并了解到了更多关于法师的工作以后,叶沐一直期待着有机会能够和布洛奇一起去驱魔或者除妖。 因为法师的工作现在越来越吸引着叶沐。但是偏偏就在叶沐离开的时候,布洛奇接到了任务一个人去了,这让叶沐心里非常不舒服,非常不痛快。 就像突然失去了什么一样。 现在叶沐心里有太多太多的问号了。 那个每天给自己做饭的人究竟是谁? 为何从来没有见过他呢? 他究竟是好人还是坏人呢? 因为走了一天的路,也算够折腾的,故此叶沐睡得很香,但是却也不敢睡得太死,因为叶沐怕错过第二天早饭的铃声。 第二天早上。 叶沐准时到了厨房,餐桌上有烤肉和煎蛋。 对于这样的饭菜,叶沐已经非常满意了,所以在离开餐桌的时候。 “这饭菜做得真是太好了” “谢谢,你们辛苦了。” 说完这些以后,叶沐便打算看看会不会有什么反应。 随着叶沐话音的落下,壁炉里面的火苗舞动了起来,甚至还有只猫发出快活的呼噜声。 然后空气中也开始弥漫着一股喜悦的气氛,一切都开始变得欢乐起来。 “在这厨房里一定藏着一个人!” 叶沐现在越来越肯定自己的判断是对的。 从厨房出来后叶沐心满意足,现在又到了该去村里去买食物的时候。 天气很好,晴空万里,太阳挂在蔚蓝色的天空上,普照大地,鸟儿在树上愉快歌唱,经过昨天雨水的洗礼之后,整个世界看起来焕然一新,到处是一幅欣欣向荣的景象。 从屠夫那儿开始买东西,拿着布洛奇的袋子,接着叶沐去了蔬菜水果店,最后在面包店买了面包。 等待从面包店出来的时候,叶沐又突然顿住了,因为他又看到几个孩子斜靠在旁边的墙上。 只是这一次,这些孩子的人数没有上次那么多,并且他们那个大块头的、有着像牛一样粗脖子的头儿也没有在那儿。 因为了解到这些穷孩子的实际情况,故此叶沐对于自己上一次的行为觉得很不好意思,何况布洛奇同意可以给他们一些吃的,故此叶沐就没打算躲避他们。 “对于上次的事情我感到很抱歉,因为我是新来的…对这里的规矩不是很懂。格勒戈雷先生已经跟我说过了,你们每人可以拿一个苹果和一块蛋糕。” 叶沐一边说着,一边打开袋子,递给他们苹果和蛋糕。他们显然很吃惊,眼睛瞪得大大的,好像眼珠子都快瞪出来了,简直不敢相信这是真的。 当他们拿了一些吃的以后,叶沐反而觉得非常满意。 在回去的路上,就在那条狭窄小路的最上面,有人在等着叶沐,还是原来的那个女孩。 她还是像上次一样,站在树林的阴影里面,似乎是在故意躲避阳光。。 “你可以拿个苹果和一块蛋糕,”叶沐告诉她。 她摇了摇头,然后说道:“我现在不饿,我需要其他东西,我想要你实现你的诺言,我现在需要帮助。” 叶沐耸耸肩,没有其他选择,因为承诺就是承诺,叶沐记起了自己对她的承诺。既然说了就得算数。 “告诉我,你想要我做什么,我一定会尽力的!” 她的脸上再一次泛出了开心的笑容。她还是一身黑衣,穿着尖头鞋子,不过她那开心的笑容,甚至让叶沐忽略了她那双尖头鞋子。但是,她接下来所说的,却让叶沐一下子陷入了焦虑之中,一天的好心情都给破坏了。 “现在不告诉你!” “今天傍晚我再告诉你。就在太阳落山的时候,你一听到老格勒戈雷的钟声,就过来找我。” 就在太阳即将落山的时候,叶沐听到了钟声,怀着沉重的心情,来到山下柳树林旁边那个路口。 她用这种敲钟的方式来召唤,让叶沐有些奇怪! “难道她有什么事情要请布洛奇帮忙?” 暮色慢慢降临,夕阳的最后一抹光芒,照在遥远的山峰上,把山峰染成了淡淡的橘黄色,但是在柳树林下却是一片灰暗的阴影。 看到那个女孩的第一眼,叶沐就忍不住打了个冷战,因为她只用一只手拉着那根绳子,却能把那个重重的钟锤拉得左右摇摆。虽然她的手臂和手腕都很细,却力大无穷,这点从她拉钟的样子就能看得出来。 叶沐一出现时,她就停止了拉钟,把手放到了身后,而上面挂着大钟的树枝还在不停地摇晃着。叶沐站在那儿彼此对视了好长一段时间,直到叶沐的眼神往下移,看见她脚边放着个篮子。篮子里面好像装着什么东西,上面用一块黑布盖了起来。 她提起篮子递给了叶沐。 “里面是什么东西?” “这就是我要你做的,你可以实现你的诺言了。” 叶沐接过了那个篮子,却并不感到高兴。好奇心驱使叶沐掀开上面的黑布,想看看里面是什么东西。 “不要,不要揭开它,” “不要让外面的空气进到里面,要不然它们就坏了。” “它们是什么?”叶沐再一次问道。天色越来越黑了,叶沐开始感到紧张起来。 “它们只是一些蛋糕。” “非常谢谢你,” “它们不是给你的,”她又说道,嘴角上露出一丝微笑。“这些蛋糕是给丽泽尔老婆婆的。” 叶沐的嘴巴一下就变得干涩起来,一股寒意直透脊背。 丽泽尔老婆婆——就是那个被史布克困在花园土坑里的活巫婆。 “格勒戈雷先生一定不会同意这样做的,”叶沐急忙说道。“他告诉过我,要我千万远离那个巫婆。” “格勒戈雷那个老家伙很残忍,” “可怜的丽泽尔婆婆被困在那个潮湿黑暗的深坑中已经十三年了。难道你不认为,这样残忍地对待一个老婆婆太过分了吗?” 叶沐只是耸耸肩。不过,叶沐确实不怎么赞成布洛奇的做法,至少从道义上来说,很难为他的行为进行辩护,但是他说过,他那样做是完全有理由的。 “你不会有任何麻烦的,因为格勒戈雷那个老家伙根本就不会知道这件事。对丽泽尔婆婆来说,你把蛋糕给她,只是为了让她感受一下家人的关怀罢了,那是家里给她做的她最爱吃的蛋糕。这样做并没有什么不对的。她吃了几个蛋糕也不会怎么样的,这些蛋糕只是帮她驱寒的,最多也就是被骨头吸收了。” 叶沐再一次耸耸肩,算是表示同意,因为看起来所有有道理的话都让她说了。 “你一定要记住,每天晚上只能给她一块蛋糕,三块蛋糕分三个晚上给她。而且最好是在午夜的时候给她,因为她在那个时候最饿。今天晚上你就给她第一块吧。” 女孩转身打算离开,但是又停下来冲叶沐笑了笑。“我和你,是会成为好朋友的。”她一边说着一边咯咯地笑着。 然后,女孩就消失在了树林里越来越黑的阴影之中。 在回去的路上,叶沐开始焦虑不安。叶沐想得越多,脑子里就越是一团糟。叶沐心里很清楚,如果布洛奇事先知道这件事,他会怎么做。他肯定会把蛋糕扔掉,然后再给叶沐好好上一课,告诉叶沐女巫和穿着尖头鞋的女孩有多么危险。 可是布洛奇现在不在这里,这可就麻烦了。不过,最后有两个原因让叶沐还是下定决心到那个囚禁老婆婆的东花园去,第一原因便是他所作的承诺。 “如果你做不到,就不要轻易对别人承诺什么。” 叶沐父亲经常用这句话来教导他。所以叶沐现在没有选择了。 叶沐父亲教导他要分辨是非,叶沐觉得自己不能因为是法师的徒弟,就改变自己一贯的行事原则。 其次,叶沐也不能忍受把一个老婆婆像囚犯一样囚禁在一个深坑里。这样的做法对于一个死去的巫婆而言,还说得过去,但对于一个活生生的巫婆来说就太过分了。叶沐又在想她到底犯下了什么滔天罪行,以至落得如此下场。 给她三个蛋糕能有多大的危害呢?那只不过是一点来自她家里人的关心,以帮助她抵御寒冷和潮湿,应该没什么大不了的吧。 唯一的问题就是,叶沐必须在半夜一个人把这些蛋糕给她送去。那个时候已经是漆黑一片了,特别是没有月亮的时候。 第33章 诡异 (现在才是33章) 叶沐拿着那个篮子朝东花园走去。此时天色早已暗了下来,但并没有叶沐想像的那么糟。 当叶沐进入树林的时候,空气一下子就变冷了许多于是禁不住打了个冷战。 当叶沐到达第一个坟墓的时候,就是那个石头围边,还有十三根铁棒的那个坟墓,叶沐越发感到寒冷。 那不过是第一个巫婆埋葬的地方,布洛奇说它已经很虚弱,没有什么法力。没有什么值得担心的。 叶沐给自己打气,极力让自己相信会果真这样。 白天答应给老巫婆送蛋糕的时候,叶沐还是挺有信心的,可这会儿深更半夜的,越往花园里面走,叶沐心里就越打鼓。 布洛奇曾经明明白白地告诉叶沐,天黑后要远离这个地方。这个问题他强调过好几次,这肯定是很重要的一条规定,可叶沐现在却在破坏规矩。 树林里充满了各种各样微弱的声响。很可能是一些小生物,一路上被叶沐惊动,四处逃窜时发出的声音。它们似乎在用这种方式提醒叶沐不该来这里,还是要赶紧回去。 布洛奇告诉过他,另外两个巫婆的坟墓就在前面约二十步远的地方,叶沐非常小心地数着自己的步子。 很快,叶沐就走到了第二个坟前,这个和第一个很相似。为了确信这是第二个坟墓,叶沐又走近了些。那里有铁棒罩着,下面夯实的泥土上寸草不生。 这里埋葬的是个死巫婆,但它仍然很危险。她是头朝下埋葬的,这是不是就意味着它的脚底就贴着地面的泥土呢。 当叶沐盯着那个坟墓的时候,好像看见什么东西在动,就像是有老鼠之类的小动物在窜来窜去。 又走了三四步的样子,到了那个叶沐要找的地方。 “肯定是这里了,首先,这里也有石头围成的边界,上面嵌着十三根铁棒,罩在了上面。” 当然和前面两个相比,这个坟墓有三个特别的地方。 第一个就是,铁棒罩着的下面是一块正方形的区域,而不是长方形;其次,这个地方更大,大概有四步长四步宽。最后,在铁棒罩着的下面是一个黑乎乎的深坑,并没有用土覆盖。 叶沐停下了脚步,竖起耳朵仔细听了听。除了一些夜间动物发出沙沙的声音和微风吹动的声音外,再也没有别的什么声音了。风是那样的微弱,几乎让人意识不到它的存在。 当叶沐仔细听的时候,它却停止了。 突然间,一切似乎都静止了。树林中变得很安静,但这种安静背后似乎隐藏着巨大的焦躁不安。 叶沐一直在倾听,想听听这个巫婆在干什么,同时叶沐也有一种感觉,没准她也在地底下听着叶沐的动静呢。 这种安静似乎要一直持续下去,这时叶沐突然听见,从那个深坑里传来一阵微弱的呼吸声。这声音听起来像是什么东西在里头移动,于是叶沐又往前挪了几小步,直到快到深坑的边沿处,叶沐才停了下来,脚趾头都踩到那石头边界了。 此刻,叶沐耳边又回响起史布克曾经告诉自己关于老巫婆的一些事…… “她大部分的法力已经被泥土吸走了。她总是喜欢把魔爪伸向你这样的小孩子。” 于是,叶沐赶紧往后退了一步,布洛奇的话让我开始担心:万一有只手从那个深坑里伸出来,一下子抓住我的脚踝怎么办? 为了早点结束这一切,叶沐朝那个黑乎乎的深坑轻轻喊道:“老婆婆,我带了些东西给你,这是你家里人给你的礼物,你在这里吗?你能听得见吗?” 没有任何回音。不过,从深坑里传出的呼吸声似乎急促起来了。为了不再浪费更多的时间,为了早点儿回到布洛奇那温暖的房子里去,叶沐把手伸进篮子,在黑布下面摸索着。 叶沐的手指触摸到了一块蛋糕,那蛋糕摸上去感觉又湿又软,黏糊糊的有些沾手。叶沐赶紧掏出一块,把它举到铁棒的上方。 “那只是块蛋糕,我希望你吃了它会感觉好些,明天晚上我会再给你一块。” 话一说完,叶沐手一松,蛋糕便掉进了深坑中。 叶沐本该马上回到布洛奇的房子去的,但叶沐还是在那里多呆了几秒钟,想听听会有什么动静。叶沐并不知道自己想听到什么,但后来听见的声音却让我感到毛骨悚然。 从深坑里传来一阵移动的声音,似乎是有东西在地下拖着身体爬行。然后,叶沐听见了老巫婆开始吃蛋糕的声音。 那声音,让叶沐想起以前我那几个哥哥吃饭的时候,发出的那种讨厌的咂唇舔嘴声,但现在听见的这个声音要比那个难听得多。 那声音听起来,比他们家养的那些长毛大猪把嘴巴放在泔水桶进食时发出的声音还让人讨厌,它像是抽鼻子声、喷鼻子声、吧嗒吧嗒的咀嚼声和厚重的呼吸声混杂在一起。叶沐不知道,她是否喜欢那块蛋糕,但可以确定的是,她吃的时候发出的那种声音实在大得让人难以忍受。 那天夜里,叶沐辗转反侧,难以入睡。叶沐的脑海中不断出现那个黑乎乎的深坑,想到接下来还有两个晚上要去那里,叶沐更加心烦意乱了。 到了吃早餐的时间,叶沐还是和往常一样按时来到厨房。 不过,那天的早餐不是很好,熏肉有些糊了,面包也有点不新鲜。叶沐不明白面包怎么会变成这样——那是他昨天才从面包店里买来的新鲜面包啊。 不仅这样,连牛奶也是酸的。 “难道是做饭的异形怪物生我气了?” “它知道我昨晚做的事情?” “它把早餐做得这么难吃是不是想作为一种警告呢?” 原来在农场干活是很辛苦的,但叶沐已经习惯了那种辛苦的生活。布洛奇走的时候没有留下什么任务给我,所以叶沐整天都感觉无所事事。 叶沐去了趟他的书房,本以为布洛奇应该不会介意,叶沐可以从里面找些有用的书看看。但是出乎他意料的是,书房的门居然是锁着的。 这样的话,除了四处逛逛,叶沐不知道自己还能干什么,于是,叶沐决定到那些小山上去转转,叶沐首先爬上的是帕力克佩克山,在山顶,叶沐坐在一堆乱石上,欣赏周围的风景。 天空很晴朗,阳光明媚。站在山顶上,风光尽收眼底,远处西北方的大海呈现出迷人的蔚蓝色。 那些山丘连绵不断,似乎没有尽头,更大的山则有名有姓,如卡尔德山和树屋山等等。这里的山实在太多了,可能花上一辈子的时间都游览不完。 较近的山是狼山。 叶沐曾经想过那山上是不是真的有狼。狼是很危险的,据说在冬天,当天气很冷的时候,它们会成群结队出来觅食。不过,好在现在已经是春天了,叶沐压根就看不见它们的任何踪迹,但这并不意味着它们就不存在。 要是晚上呆在这些山上,肯定挺危险的。 “我可不想冒这险,我必须回去了。太阳就要落山了,我还得去给麦凯琳老婆婆送第二块蛋糕呢,于是我不得不下山回齐本顿。” 叶沐又一次提着那个篮子穿过漆黑的东花园。 这次,叶沐决定要速战速决,早点把蛋糕给她就走人。叶沐抓紧时间,一松手让第二块黏糊糊的蛋糕穿过铁棒罩,掉进了那个黑暗的深坑里。 就在蛋糕脱手的那一刻,叶沐才后悔起来,因为他所发现的情况,使自己心里不禁凉了半截。 土坑上面的铁棒已经变弯曲了!昨晚上那十三根铁棒还是很直的,而且是平行的。但现在中间的几根已经弯曲起来,弯开的空隙,几乎宽得可以伸出一个头。 或许有人从外面把它们弄弯的,但这种可能性并不大。布洛奇曾告诉过他,这里的花园和房子都守卫森严,没有人能够进得来。虽然他并没有告诉是谁通过何种方式在守卫,但叶沐猜可能是异形怪物,可能就是给他做饭的那个异形怪物。 所以,肯定是那个女巫弄弯的。她一定已经爬上深坑的边缘,用力把那些铁棒弄弯了。突然,事情的真相在叶沐脑海中清晰地浮现了出来。 “我真是太笨了!那些蛋糕能使她变得力大无穷。” 叶沐听见她在下面阴森森的深坑中,开始吃第二块蛋糕了。 和上次一样她再次发出那种恐怖的声音。叶沐赶紧离开树林,回到屋里去。据叶沐看来,她根本就不再需要第三块蛋糕了。 好不容易熬过一个不眠之夜,叶沐终于下定了决心,不再干这种蠢事了。 于是,叶沐决定先去找女孩,把最后一块蛋糕还给她,同时向她解释自己不能履行诺言的原因。 不过,叶沐先得想办法找到她。早餐后,叶沐就下山径直来到了他们第一次见面的那片小树林,然后从树林中穿了过去,来到了另一头。 女孩曾经告诉叶沐,她们就住在树林的“那边”,但那里压根就看不见任何房子,只有一些小山和山谷,再远点又是一片茂密的森林。 第34章 他回不来了 找别人问问比自己到处瞎找可能会更省事。 于是,叶沐去山下的村庄想找个人问问,奇怪的是,村里人却是很少。 不过,正如叶沐所期望的那样,那几个小孩还在面包店附近转悠,他们似乎每天都在面包店里瞎转悠。 永远都在那里。 那个地方似乎是他们最爱呆的地方,叶沐不明白这究竟是为什么。 难道烤面包有那么好吃吗? 莫非是那种味道实在太香了? 其实,叶沐也很喜欢那种香味,在叶沐看来,那新鲜出炉的面包香味是世界上最好闻的味道了,当然最重要的原因还是因为他肚子太饿了。 他们上次见面的时候,叶沐给了他们每人一块蛋糕和一个苹果, 但这时他们却不十分友好。这大概是因为那个长着一双猪眼、块头很大的那个头头和他们在一起的原因。 不过,他们倒是听我叶沐话说完了。叶沐并没有和他们说太多,只是问他们能不能帮自己,找到上次在树林边见过的那个女孩。 “我知道她可能住在哪儿,但你要是去那个地方,却是非常愚蠢的。”那个头儿恶狠狠地看着叶沐说道。 “为什么?” “你上次没有听她说吗?她说丽泽尔是她姑姑。”他一边说,一边扬起他的眉毛。 “谁是玻尼·丽泽尔?” 他们面面相觑,摇了摇头,好像叶沐是白痴。因为看上去除了叶沐之外,大家似乎都知道她的大名。 “丽泽尔和她的外祖母在格勒戈雷先生把她们赶走前,在这儿呆了整整一个冬天。我爸爸经常谈起她们。她们是这地方有史以来最让人害怕的巫婆。和她们住在一起的是一个很恐怖的怪物。它看起来像是男人,个头很大,嘴里长满了獠牙。这是我爸爸告诉我的。他说那时侯,在整个漫长的冬季,人们都不敢在夜里出门。你如果连玻尼·丽泽尔都没有听说过,你怎么做驱魔人。” 虽然叶沐一点都不喜欢他说话的腔调,可心里意识到自己的确做了傻事。如果当初自己把自己和女孩谈话的内容告诉布洛奇,他肯定就会意识到丽泽尔回来了,并会对此采取一些防范措施。 从那个头儿的爸爸所知道的情况来看,玻尼·丽泽尔住在离布洛奇房子东南方向约三英里远的一个农场里。 那个农场已经废弃多年,也没有人去过那儿。所以,那儿很有可能就是她们现在呆的地方。应该是那儿,因为那儿也正是女孩给叶沐指的方向。 不一会儿,一群表情严肃的人从教堂里走出来。他们都穿着厚厚的衣服,有些人还拿着木棒。他们拐过一个弯后,就排成了笔直的队形,朝附近的一座山走去。领头的人正是村里的牧师。 “这是怎么了?” “昨天晚上,有个小孩不见了,” 其中的一个小孩边回答边往地上吐痰,“一个三岁大的小孩。大家都以为他在山上迷路了,可这并不是第一个。两天前,在长岭山那边有个农场也丢失了一个小孩儿,那个小孩儿还不会走路呢,所以肯定是被抓走的。 他们怀疑是狼干的。冬天缺乏食物的时候,狼就会跑下山来找吃的。” 他们给叶沐指引的方向显然是对的。按照他们所指的方向走,加上叶沐回去拿女孩篮子的时间,叶沐只用了不到一个小时的时间,就看见了丽泽尔的房子。 这时候,叶沐掀起那块盖篮子的布,仔细看了看最后一块蛋糕。它闻起来特难闻,看起来就更恶心了。 在明晃晃的阳光下,它看上去似乎是由一些碎肉和面包,再加上一些叶沐认不出来的东西做成的。蛋糕很湿,拿在手里黏糊糊的,而且已经变黑了。 蛋糕似乎并没有烤熟,所有的作料全给捏成一团。然后,叶沐又发现了一些更可怕的东西,一些看上去像是蝇蛆的白色小东西,在蛋糕上不停地蠕动。 叶沐感到很恶心,都快要吐出来了。于是赶紧把布盖上,然后朝山下那个废弃的农场走去。农场的栅栏都已经破了,谷仓的盖顶也只剩下一半,看不见里面有任何的家畜家禽。 接下来看到的一样东西让叶沐更加忧心忡忡。居然有烟从农场屋子的烟囱里冒出来,这就意味着肯定有人在家。 叶沐脑海里一下子出现了一个怪物的形象,就是那小孩告诉叶沐的那个嘴里长满獠牙的东西。 “我到底该怎么办呢?” 事情看起来有些困难。 “我怎样才能既和女孩说话,又不被她家里其他人看见呢?” 当叶沐停在山坡上,不知道下一步该怎么做的时候,问题忽然解决了。只见一个瘦瘦的、黑色的身影,从那所房子黑色的大门后面走了出来,然后走上山坡,径直朝叶沐走来。 那个人正是女孩。 “她怎么知道我过来了呢?” 那个房子和叶沐之间隔着一片树林,而且房子的窗户也不是朝叶沐这边开的。 叶沐可以肯定,她上山找自己绝对不是巧合。她直接向叶沐走来,然后在距离叶沐大约五步远的地方停了下来。 “你想要干什么?” 她像蛇一样发出嘶嘶声,“你知道你来这儿是多么的愚蠢吗?不过你还算走运,屋里的人还在睡觉。” “我不能完成你要我做的事情了,”叶沐说道,同时把手中的篮子给她递了过去。 她把两只手臂交叉放在了胸前,皱皱眉说道:“为什么不能了?你不是已经答应过要帮我的吗?”语气分明是在要挟叶沐。 “可你并没有告诉我,她吃了以后会发生什么事情,” “她已经吃了两块蛋糕了,那两块蛋糕已经使她的力量增强了很多,已经把深坑上面的铁棒拗弯了。如果再给她一块蛋糕,她就完全有能力逃出来了。我想你肯定知道这些,难道我说的不对吗?” 叶沐感到很生气,开始责备她:“是你先欺骗我的,所以我完全没有必要信守我的诺言。” 她向叶沐走近了一步,脸上的表情不再是愤怒,取而代之的是恐惧。突然之间,她显得极为惊慌。 “这不是我的主意,是她们强迫我这样做的,” 她一边说一边用手指着身后的那所房子。 “如果你不按照我说的去做,那我们两个恐怕都会有麻烦了。你索性把第三块蛋糕给她吧。这样又能有什么害处吗?麦凯琳老婆婆已经为她过去的行为付出了代价,现在是该放她出去的时候了。你把这块蛋糕给了她,她今天晚上就可以出来了,然后她会离开那里,以后再也不会骚扰你了。” “我认为,格勒戈雷先生把她囚禁在那个深坑中是有充分的理由的,”我慢慢地说道,“我现在只是他的新徒弟,所以我也无法判断怎样做才是正确的。等他回来的时候,我会告诉他这一切的。” 女孩轻轻地笑了一下。露出这种微笑的人,通常都是嘲讽你对某件众所周知的事情所表现出的无知。 “他回不来了,”她说道。 “丽泽尔已经安排好了这一切。她在佩德勒有一群非常要好的朋友,他们为了她可以做任何事情。丽泽尔已经让她的那些朋友去对付老格勒戈雷了。他已经走上了一条不归路。我想他现在恐怕已经送掉了性命,说不定都已经被埋了。你就等着看吧。不久以后,即使你呆在他的房子里也不会安全了,因为他们会在晚上去找你的。当然,如果你现在帮助了我们,那时他们也许会放你一马。” 她刚一说完,叶沐马上转身朝山上走去,离开了那里,留下她一个人孤零零地站在那儿。 叶沐想她可能在后面叫了自己好几次,但是叶沐根本什么也没听进去,脑子里满是刚才她所说的关于杀害布洛奇的事情。 第35章 布洛奇的可怕秘密 直到后来,叶沐才意识到自己还在一直拎着那个篮子,于是叶沐就连篮子带蛋糕一起扔到了河里。在做完这些事情以后,叶沐又飞快跑回了布洛奇的家里。 静下来叶沐又思考了一会儿…很快他也就就想明白了整件事情究竟是怎么一回事,并想好并决定下一步该怎么做。 “整个事情他们从一开始就计划好了。” “这是一个彻头彻尾的骗局…” 那些家伙先把布洛奇引诱出去,然后再来欺骗叶沐,因为他们知道叶沐只是一个新学徒而已,很容易就会被欺骗和利用。 这只是他们的想法,但叶沐不相信布洛奇会那么轻易就被杀死。 “如果布洛奇真那么容易就被杀死,我也就没有必要当他的学徒了。”叶沐嘟囔着。 这事也对,如果布洛奇真的那么容易就被欺骗,或许早就死过不止一百回了。 其实叶沐也没指望布洛奇能及时回来帮自己。因此,无论如何,此刻的叶沐已经决定要阻止老巫婆从那个深坑里逃出来。 因为一旦老巫婆从那里逃出来,究竟会发生什么,叶沐也不敢往下面想。 叶沐非常想得到帮助,甚至想去山下的村子里,寻求村民们的帮助。 就在绞尽脑汁之时,叶沐忽然想到身边还有一个好帮手,这个好帮手就是那个异形怪物。 于是,叶沐便来到厨房,并坐在了餐桌旁。 因为担心自己随时都可能会挨打,所以不敢怠慢,立刻开始讲述发生的事情。 于是叶沐把事情的原委从头到尾一点不拉地全都说了一遍。 然而叶沐也并不知道自己在期待着什么。 对着空气说了那么多,这似乎是很傻的事情,但叶沐并没有感到自己是愚蠢的,唯一能感受到的只是沮丧与害怕。 随着沉默时间的推移,叶沐逐渐意识到自己是在浪费时间。 “异形怪物为什么要帮助自己呢?” 它不过是一个被囚禁在此的囚犯,被布洛奇囚禁在了这所房子和花园之中。 也许它只是一个奴隶,日夜都企盼着自由。 当他看到叶沐深陷麻烦,说不定它还幸灾乐祸,又怎么会想着帮忙呢? 就在叶沐决定要放弃,准备离开厨房时,叶沐忽然想起了,以前爸爸让他们去集市前经常说的一句话: “每个人心中都有自己的底价。如果你想交易成功,你所出的价必须使对方满意而你自己也不太吃亏才行。” 所以,叶沐决定给异形怪物提出一个交换条件…… “如果你今天肯帮我的话,我会永远记住的,等以后我成了下一位法师,每个星期我会给你放一天假,那天我自己来做饭。你可以休息一天,想做什么就做什么。” 话音刚落,叶沐就感觉到桌子底下好像有一把毛刷子在他两腿上蹭来蹭去,同时还发出一种微弱的呼噜呼噜声。 叶沐一看,原来是一只大黄猫,它在自己面前呆了一会儿,然后开始慢慢向门口走去。 叶沐想它一定是一直呆在桌子下面,这是叶沐根据常识判断出来的。 叶沐知道事情要出现转机了。于是,叶沐跟着那只猫出了厨房,来到走廊上,然后上楼梯到了楼上,在书房紧锁的门外停了下来。 它用后背在门上蹭了起来,就像是其他的猫用后背蹭桌腿搔痒一样。奇怪的是,门居然慢慢地打开了。 布洛奇书房里的藏书真多,恐怕一个人一辈子都读不完,它们很整齐地一排排地码在平行书架上。叶沐走了进去,思考着该从哪里入手。当叶沐转过身来的时候,那只猫已经不见了。 每本书的书脊上都清楚地写着这本书的名字。 所有的书上没有一点儿灰尘,甚至连蜘蛛网都看不到。整个书房收拾得就像厨房一样干净。 叶沐沿着第一排书架往前走,有本书引起了他的注意。在窗子附近摆着三个很长的书架,书架上摆满了皮质封面的笔记本,和布洛奇给自己的那个笔记本一模一样。 在书架的最上面是一些大开本的书,每本书的封面上都标着日期,每一本书好像都记录着五年的事情,所以叶沐顺手拿下书架末端的那一本,小心翼翼地打开来看。 叶沐认出上面的字出自布洛奇之手。 在快速浏览了几页之后,叶沐发现它其实是一本日记。上面详细地记录着布洛奇的每一次任务,旅程中所用的时间,以及人们给他支付的费用。 最重要的是,它记录着各种异形怪物、幽灵以及巫婆是怎样被制服的。 叶沐把那本书放了回了书架,用眼睛扫着其他书本上记录的日期。这些日记的日期从几百年前一直延续到现在。 叶沐心里琢磨着,到底是布洛奇活了这么长,还是以前生活在这房子里的法师,他们写的日记一直累积到现在呢? 看到这些书,叶沐忽然意识到即使女孩说的没错,布洛奇不能活着回来,叶沐也很有可能通过阅读这些日记,学会自己要学习的东西。而且,说不定在这成千上万本的笔记中,某一本就记录着现在自己所需要的信息呢。 “我怎样才能在这么多的书中找到它呢?” 这恐怕要花费很长的时间。叶沐忽然想到了那个巫婆被囚禁在地牢里已经十三年了。 布洛奇一定会对如何把她囚禁在那里做一个详尽的记录。也就是在那一刹那,在一个低一点的书架上,叶沐发现了更加让自己高兴的东西。 那个书架上的书要比一般的大一些,按照不同的类别进行了分类,其中有一本上写着《龙和爬虫》。 因为它们都是按字母顺序排列的,所以叶沐没有花费什么时间就找到了自己想要的那本:《巫婆》。 叶沐颤抖着把它打开,发现里面把巫婆分成了可以预知的四类…… 恶毒类、善良类、冤屈类和无意识类。 叶沐迅速翻到第一部分,上面全是布洛奇工整的笔迹,里面的章节也是很清楚地按字母顺序排列的。 在几秒钟内叶沐就找到了标题为“麦凯琳老巫婆”的那一页。 上面所写的比叶沐预计的还更糟。那个巫婆比叶沐想像的还要恶毒,她干过的坏事简直罄竹难书。 她曾经去过很多地方,每一个她呆过的地方都发生过可怕的事情。其中最可怕的事情发生在西部的一片沼泽地中。 她住在一个农场里,那儿是专门给那些没有丈夫帮忙的产妇提供生产的地方,这也是她被人称为“婆婆”的原因。这样持续了很多年,一些年轻产妇进去以后就再也没有出来。 她和她的儿子一起住在那儿。她的儿子力大无穷,叫图斯克,长着锋利的獠牙,人们非常害怕他,没有人敢接近他们居住的地方。他们的恶行后来被村民发现了。人们被激怒了,于是联合起来把他们赶跑了。麦凯琳婆婆被迫逃到佩德勒。在他们走了以后,人们在那儿发现了很多坟墓。 里面尸骨遍地,腐烂的尸体随处可见,主要是小孩子的残骸。那是麦凯琳巫婆干的,她把这些小孩杀了,然后吸他们的血,以满足她修炼的需要。其中还有一些产妇的尸体,每一具尸体都被蹂躏糟蹋,四分五裂,身上的肋骨都被折断了。 上次在村里,听那些孩子们提到的那个满嘴獠牙的东西,是否就是麦凯琳巫婆的儿子图斯克呢?很有可能就是他摧残那些产妇,把她们折磨致死的。 看到这些,叶沐的双手禁不住颤抖起来,以至于书都快拿不住了。以前叶沐只知道很多巫婆修炼“骷髅魔法”,她们靠吸取死人的骨髓来增强魔力。 麦凯琳老巫婆是一个更加可恶的家伙,她修炼的是吸血魔法,靠吸取活人的鲜血来增强自己的法力,而且最喜欢吸食小孩子的鲜血。 一想起那些又黑又沾手的蛋糕,叶沐便忍不住浑身战栗。我想到了在长岭地区失踪的那个孩子,那个还不会走路的孩子。 他会不会就是被玻尼·丽泽尔抓走了呢? 然后,他的血被做成了那些可怕的蛋糕。那另外一个失踪的孩子现在怎么样了呢? 村民们还在到处寻找他呢。如果这个孩子也是被丽泽尔他们抓去了,那一定是为麦凯琳老巫婆逃出来后准备的,等她出来以后就可以利用那个孩子的鲜血来增强她的魔力。如果一切如我所料,那个孩子现在肯定还在丽泽尔家中。 尽管想起这些,让叶沐感觉很恐怖,但叶沐还是强迫自己继续读下去。 十三年前的初冬,麦凯琳老巫婆带着她的孙女玻尼·丽泽尔来到了齐本顿,并在这里住了下来。布洛奇从安哥拉扎克的冬宫回到这里时,发现她们在到处作恶,就马上着手对付他们。在赶跑了玻尼·丽泽尔之后,他用一根银链子捆住了麦凯琳,然后把她拖到了那个深坑中囚禁了起来。 在记录中布洛奇好像对自己的做法也不是很肯定。他并不想把她活埋,并且对此做了解释。他认为如果把她杀了,只会让她变得更加危险。因为她有获得重生的本领,一旦被杀,就能起死回生,甚至获得比原来更强大的魔力,从而变得更加危险。 现在,问题的关键是,她有没有能力逃走呢?一个蛋糕已经使她能够折弯深坑上面的铁棒。虽然她没有吃到第三块蛋糕,但或许两块就已经足够了。到了午夜的时候,她一定还会试图爬上来的。 “我该怎么办呢?” 如果用一条银链子可以捆住她的话,那么,把银链子绑在折弯的铁棒上,也许可以阻止她从深坑里逃出来,叶沐这样设想着。但问题是,史布克总是把那根银链子放在他的包中,随时带在身边。 “我现在怎么能拿到呢?” 就在叶沐要离开书房的时候,叶沐注意到一件东西。这件东西放在门旁边,叶沐进门时并没有发现。这是一张黄色纸,上面列着一个长长的名单,叶沐数了数,正好有三十个名字,全部是布洛奇亲笔写的。 “我的名字——汤姆j·华特,” 在最下面,紧挨着这个名字的是比利·布拉德利,但是那个名字已经被一道横线划掉了,旁边标着三个字母——rip。 这让叶沐胆战心惊,因为叶沐知道那三个字母的意思是“安息吧”,这说明比利·布拉德利已经死了。名单中有超过三分之二的名字都被划掉了,在这些被划掉的名字中有九个已经死了。 叶沐猜想大多数人被划掉名字,是因为他们没有做驱魔人的天赋,甚至可能连一个月的考验期都没有通过。那些死去的才是让叶沐感到真正害怕的。 叶沐很想知道比利·布拉德利到底发生了什么事情。叶沐忽然想起了那天艾丽丝说的话:“你不希望落个像老格勒戈雷上个徒弟一样的下场吧。” “艾丽丝怎么会知道他是怎么死的呢?” “看起来好像大家都知道他是怎么死的,只有我被蒙在鼓里。” 他的死是不是和艾丽丝她们一家有关呢?我暗暗祈祷,希望不是这样,可叶沐的心里还是隐隐不安。 出了书房,叶沐急急忙忙地往山下的村里跑去。叶沐想那个屠夫可能跟史布克有些交往,要不他怎么拿到史布克的袋子,就把肉装进去呢?所以,叶沐想把我的猜测告诉他,并说服他带人去丽泽尔的房子里找那个丢失的孩子。 那个时候已接近傍晚了,肉店已经关门了。叶沐在街上敲了好几家房门之后,才有人出来应答。他们肯定了叶沐的猜测,但是那个屠夫和村里的大多数男人都到山里找孩子去了,要到第二天中午才能回来。 看来他们是决定在搜寻完那边的小山之后,再穿过山谷,去长岭脚下的那个村庄,就是第一个孩子失踪的地方。在那儿,他们会展开更大规模的搜索,而且可能会在那儿过夜。 局势看起来不妙,叶沐觉得自己必须勇敢地面对一切,现在一切都只能靠自己了! 不久,叶沐怀着悲伤与恐惧的心情,沿着那条上山的小路重新回到了史布克的房子。 叶沐知道,如果麦凯琳巫婆成功地从深坑中逃脱的话,那另一个小孩恐怕也活不到天亮了。 叶沐知道,现在只有靠自己站出来,来制止这一切的发生了。 第36章 另外一个故事的另外一个开始 当黑暗降临,各界异动,似乎是有妖魔出动,他们不仅危害百姓,且搅动世界。隐匿的法师又重新拾起那封印百年的驱魔杵,然而他年事已高,需要一个接班人… 布洛奇下落不明,叶沐与他彻底失去联络,但叶沐并不相信布洛奇会有什么危险。 叶沐也只能相信布洛奇并不会有什么危险。 此刻,突然传来一声惨叫。 这声音就像是什么爆炸一样,声音很大,叶沐不得不赶紧转过身去,并用手紧紧地捂住自己的耳朵。 叶沐有一种种头疼欲裂的感觉,没有人愿意听到那些惨叫声。哪怕虽然捂住了耳朵,叶沐觉得自己仍然可以听到凄惨的叫声,然而它一直这么叫着,直到声音越来越微弱。 这确实是一个可怕的景象,尤其是在这么一个昏暗的谷仓里,叶沐全身都开始发抖了。 外面雨点敲打屋顶的声音清晰可闻,叶沐试图让自己平静下来,勇敢一点儿。可心里知道这个晚上实在太糟糕了,而且看起来会越来越糟糕。 这觉得是有什么事情要发生的节奏,因为在布洛奇手下不断学习,叶沐其实也是在不断成长的。 然而就在此刻,叶沐似乎又出现了一些不可思议的幻觉。 大约过了十分钟,技工和他的助手终于来了,叶沐只好急忙跑到门口去迎接他们。 他们都是大个头,叶沐充其量也就他们肩膀那么高。 “喂,小伙子,格勒戈雷先生在哪儿?” 技工见到叶沐马上就问道,声音里面充满了焦急,同时举起了手里的灯笼,用怀疑的眼神向门里张望了一下。 从他们精明的眼神就知道,对他们隐瞒实情是没有什么用的,所以叶沐就“照实”说了。 “他……他病得很厉害,”叶沐解释道,尽量不让自己的声音打颤。“它发高烧,躺在床上已经有一个星期了,所以他让我来代替他完成这里的工作。我是他的徒弟,叫汤姆·华德。” 那个技工飞快地上下打量了叶沐一遍,就像是师父打量新徒弟到底适不适合以后的工作一样。然后他的一只眉毛向上挑了挑,没进了他平顶帽的前沿下,而那个帽沿还在一直滴着雨滴。 “那好,华德先生,”他说道,语气里面分明有一种强烈的蔑视,“我们听从你的吩咐。” 叶沐伸手到后兜里面掏出那张石匠所画的图纸。技工把灯笼放在靠东边的地板上,一边有点儿玩世不恭地摇了摇头,一边看了他助手一眼,然后接过了那张图纸开始查看。 石匠的图纸标明了所要的坑的尺寸,这个坑的尺寸一定要和放到里面的那块石板严丝合缝。 看了一会儿,技工又摇了摇头,然后跪在灯笼旁边,把那张图纸靠近灯笼好看得清楚一点。最后他站了起来,眉头紧锁。“这个坑应该挖九英尺深,”他说道,“而这张图纸上说的却是六英尺。” 看来他对自己要干的活儿已经驾轻就熟了。对于一个普通的异形怪物,六英尺深的坑就够了,但是对付一个吸血的异形怪物——也就是最危险的那种,则至少需要九英尺深。我现在所面对的就是一个吸血怪物,这从神父的惨叫声中就可以知道,但是已经没有足够的时间来挖一个九英尺深的坑了。 “现在也只能这样了,”我解释道,“早上之前这个坑一定要挖好,要不就来不及了,神父支撑不了太长时间。” 一开始这两个高大威猛的男人还信心满满的,但是听叶沐这么一说,忽然变得有些慌张了。 叶沐在叫他们来的信里已经把大致情况说清楚了,他们也明白了事态的严重性。叶沐是以布洛奇的名义把信送过去的,目的就是让他们能够尽快赶过来。 “你知道你在干什么吗,小伙子?”技工很严肃地问我,“你能干得来吗?” 叶沐直直地盯着他,眼睛一眨不眨,好让自己看起来充满自信。 “好的开始是成功的一半,你看,我现在已经有一个很棒的开始了,”叶沐说道。“我已经雇到了这里最好的技工和他的助手。” 看来我很会拍马屁,这话正合他的心意,他立马笑得乐不可支。“石板什么时候能到?”他问道。 “天亮之前就能送到,石匠会亲自把它弄过来,因此在他到来之前我们一定要准备好。” 技工点了点头,说道:“华德先生,你带路吧,你想让我们在哪儿挖坑呢?” 他的声音里已经没有了最初蔑视的口气,完全是一副公事公办的样子。他也想早点儿把工作做完,叶沐和他们所想的都是一样的,就是早点儿把坑挖好。时间很紧,所以叶沐赶紧掀起我的兜帽,左手拿着布洛奇的手杖,带着他们走进寒冷的毛毛细雨之中。 他们的双轮马车就停在外面,所有的工具都在车上用一块苫布盖了起来,套在车上的马很耐心地站在雨中,身上还是汗气腾腾的,显然是急着赶路的结果。 他们穿过泥泞的院子,沿着一条李树围成的树篱往前走,最后到了一棵很老的橡树下,那已经是树篱的尽头,快到教堂墓地的边界了。坑的位置要接近神圣的地方,但是又不能太近,最近的墓地在二十步之外,所以选择在这儿是最合适的。 “挖坑的位置要尽量靠近那个地方,能靠多近就靠多近,”叶沐指着那棵老橡树的树干说道。 在布洛奇的眼皮底叶沐已经挖过很多坑了,所以即使是在紧急情况下,叶沐也可以独立挖好一个坑。但这两个人是挖坑专家,他们挖得会更快,这样就可以节省更多的时间。 在他们回去取工具的时候,叶沐推开树篱,在墓碑中穿行,向老教堂走去。这个老教堂已经很多年没有修理过了,屋顶上瓦片残缺不全,神父门上的油漆也多年没刷。叶沐推了推教堂的侧门,伴随着呻吟声和嘎吱嘎吱声,侧门打开了。 第一回 少年楚云 世上从来没有什么故事是平平淡淡的,也从来没有哪一个人是平平凡凡的,而历史总是只能留下一些无关痛痒的寥寥数笔。 是的。 从来没有一个人甘愿平庸,也从来没有一个人甘愿成为他人的陪衬,这一世,又有谁不渴望着能够成功? 没有人愿意花费大把的时间去听另一个与他毫无关系的人的故事,除非这个故事真的与他有那么一点关联。 我们的故事很平凡,我们的故事却不寻常,可我们终究只是凡人,人生的轨迹似乎在出生的那一刻便已经被注定。 楚云生在寻常人家,是他的幸运,如果能一辈子过着平凡的生活倒也是不错,造化弄人,楚云的人生轨迹改变了。 在推开那扇门前,楚云并不知道会发生什么,直到那扇门被无意间推开。 楚父是家中的长子,少年老成,少年时便练就了常人所没有的老练。家族中的大哥,自然会更多的肩负起责任,在磨炼中成就了楚父的稳重和威望。 这种不苟言笑,万事皆要如履薄冰的谨慎成为了楚家的为人处事的准则。一个少年在童年时期便一直压抑着内心本该拥有的快乐,生活在压抑和谨慎之中,对于周遭的一切不知不觉中便产生了恐惧。 楚云无数次路过家族那栋破败衰落的阁楼,却从未有过哪怕一次想要登上去看看的冲动。 一次一次,在与其父楚齐的抗争当中,楚云被戴上逆子的帽子。曾经辉煌的楚家,随着王朝的没落,也跟着沉寂了下来。 这栋楚楼,成为了唯一能够见证楚家曾经的荣耀的见证。 楚云被无数次告诫,不被允许登上楚楼,哪怕这是楚家自家的阁楼,楚云虽有疑问,却也从未有过敢于违背楚父的意愿。 在一个春风柔情的夜晚,十六岁的楚云鬼使神差的登上了楚楼,这是他记事以来,第一次登上这阁楼,楚云竟然有一种无法言语的快感。当簌簌的春风飘来之时,楚云更是有一种想要沉醉于此的冲动。 “楚楼” 望着阁楼上的两字,楚云突然有种想要破门而入的快意,就像楚云第一次有了少年冲动时的那种感觉。 门窗因为岁月风雨的侵蚀,竟早已经破败,虽被锁着,却随时都要脱落。楚云稍一发力,门锁便脱落了。 门被推开了那一刻,被束缚已久的光飞逝而来,与楚云撞了一个满怀… 这门的后面,竟然通往另一个世界,楚云张大了嘴巴,惊讶的说不出话来。脑袋里也一片空白,等待楚云想要回头时,却发现那扇破门却已经死死的关上了。 究竟是圈套还是阴谋,楚云已经没有心思去思考究竟是怎么回事,最为诡异的事情是当木门关上以后,那门竟然变成了一堵墙,死死的封住了楚云回头的路,而只有前方才是光明一片。 此刻,多种心情纠葛在一起,带着复杂的心情,楚云硬着头皮往前面走去。 “这是要穿越了吗?” “莫非…莫非我正在穿越虫洞?” 如果能够摆脱楚父的控制,楚云会觉得付出任何代价都愿意,可是楚云也不想因此而丧命,因为楚云发现,前方的路似乎看不到尽头,这让他不由得紧张起来。 在行进了数十分钟后,依旧不见尽头,但此刻却可以依稀听到一些声音。再往前走一段路,楚云看到了一扇高大且雄伟华丽的大门,这比他在梦境之中所见到的门还要的不可思议。 这门实在太过高大,以至于楚云把头都抬到脖子后面才勉强可以看到门的正中写着“虚拟世界”四个字。 “莫非?莫非?莫非这…” 楚云不敢往下想,也想象不出来这究竟是什么意思,楚云的意识清晰,也未受到过重物撞击,不太可能出现幻觉,只是这“虚拟世界”这四个字太过匪夷所思。 这时楚云才想起父亲的话,也难怪父亲不允许他随便上这阁楼,站在“虚拟世界”大门门口来会徘徊了一会儿,楚云继续往前走,越往前走,眼前的景物越明朗起来。起初只是模糊一片,从后面开始逐渐清晰起来,直到那些景物一一出现在楚云的面前。 走了一会,前面又出现一个景物,这是一个圆形大转盘,转盘非常大,转盘上面写满了密密麻麻的文字,而转盘的中心轴有一个大大的指针。 旁边竖着一块牌子,上面写了一句话“幸运转盘”。 楚云按照提示转动了转盘,转盘飞速旋转着,最终转盘停下来,指针指向的方向是“北梁”两字。对于历史不了解的楚云,连“北梁”究竟是什么时期的朝代都不了解,一下就傻眼了。 “北梁?” 正思考之时,眼前景物已经变成了另一番模样,街上行人往来络绎不绝,街上叫卖声不绝于耳。楚云呆杵在那,一时竟像一根木头。 那扇门,以及那个大转盘,凭空而来又凭空消失还没有令楚云反应过来,现在却又突然画风突变,楚云莫名其妙走到了街上。 “呦?这不是张兄吗?真是难得,怎么这么巧,居然能在街上碰到?对了,你父亲的死罪怕是翻不了案了吧?” 说完这话,这人哈哈大笑一声,扬长而去。 听到有人叫自己张兄,楚云更是一头雾水。正疑惑之时,忽又听到一个声音传来。 “张生…快回家看看去吧!你家房塌了!” “什么么情况?” 楚云这时才有点清醒过来,而这个叫“张兄”的人物的意识也随之慢慢植入楚云的脑子里。 姓名:张世土 性别:男 身份:三代贫民之后 年龄:十六 文化水平:识字数百 籍贯:大梁北君州张家镇人士 其父因得罪同乡士绅张势财,被诬告后被捕入狱,被判十年监刑,并被要求限期偿还士绅张势财白银十两。其父因不愿偿还,被北君州刑捕房逮捕入狱,而此前张世土其父张老八的职业是屠夫。 得知这些以后,楚云气得牙根直咬,心里早就把这个张势财祖宗十八代挨个骂了一个遍。 “张世土?” 虽然这个名字让楚云很不爽,但是名字是父亲给的,楚云也只能将就着用。 房子倒塌?莫非这也是剧本需要?用的着这么苦,这么可怜吗?楚云有些哭笑不得。 刚才说话了第一人,趾高气昂的嘲笑张世土的人正是张家镇上四大顽固子弟之一的张金,他父亲张银是个爆发户,只是却没把儿子教育好,喜欢到处满喷粪,要不就三天两头妓院酒楼的进进出出,也不怕把身体给掏空了。 把自己的快乐建立在别人的痛苦之上,以此来满足内心的欲望。这种人是楚云最痛恨的。 张家镇。 站在自家倒塌的茅房前,张世土不知该哭还是该笑。说好听些这是茅草房,说不好听点这连牛棚都算不上是。 而这个时候官府派人送来一份文书,要求张家限期还银子,否则其父免不了皮肉之苦。可张世土哪里拿的出银子,就他家这茅草房,整个家里没有一件值钱的玩意,俗话说一个人家穷,可以穷到家徒四壁,而张世土家穷的却别有特点,叫做“家徒四草”。 楚云实在忍受不了,眼泪啪嗒啪嗒的流了下来。 “万恶的旧社会!”楚云忍受不了。 第二回 我是楚云(零散记忆) 空山,无人,雨。 人与人生来就不一样,这是上辈子注定的事情。 有一点却很像,或者说谁也很难跳出,那便是从众。 多年以后,我开始怀念那时大脑空空,喜欢独自一人到雨后的空山去走一走,那时我觉得整个世界都属于自己。 在我不了解这个世界以前,这个世界是属于我的,在我了解了一点后,我后悔了,因为我正在一点一点的失去这个世界。 我曾经试图讨好我遇到的每一个人,我总害怕他们突然失去我,后来我发现,不过是我失去了对他们的记忆而已。读过一些书后,对于这个世界有了更多的认识和了解以后,我突然发现原来这个世界是那么的孤独,我们每天所看到的一切,在晚上入睡以后都会在我们的世界里消失。 我想走的更远一点,但我不确定,我能走多远。我看过一些有关励志的故事,但我不想感动别人,只想记录一些关于我知道的故事,和我曾经想做的事情,以及我做过的事情。 我并不会做任何的修饰,也不会做任何的解释说明,因为我觉得人在做一些事情时,有时并非都是出自于于理性的。以至于我很怀念那时,可以自由无忧无虑的做自己想做的事情。 在我很小的时候我就与众不同,虽然这个词语并不一定是扬的,但我真的和别人有些不同。 或许你并不会相信,因为有些事情,若是非亲眼所见,是不会相信的。每当我想与一块石头对话时,我就能读懂关于那块石头的故事,每当我想了解一块墓碑后面的历史时,他就会像一位挚友一样,为我解惑。 我曾有一个朋友,他请我吃过最好吃,也是世间最好的东西,就是从他家那口有一千年历史的古井里打上来的一勺水,入口即化,带着一点甘苦,似乎穷人家,总有些苦楚。 真可笑,我居然不记得他的名字了,甚至不记得他长的什么样子。 我并未走远,但脑子里又装了些东西进去,那时并没有人告诉我,每天需要清空大脑,呼吸吐纳,迎接新的一天。 或许,只有在小的时候,才会不断去追逐新东西吧!之所以这样说,是我想起一件事情,不过这件事情需要在以后的文中提到。 我曾想过,用什么样的方式去记叙一段故事,失败了上百次,每次读到好的文章时,我就觉得非常惭愧,为何自己不能写出来那么很容易打动人的故事呢? 在我不理性的时候我终于想明白了这个问题,就像我们一次又一次的路过一个街口,就会总觉得它没有了当初的新意一样,是我们厌倦了,而并非故事不够精彩。 理性的故事,通常是被加工过的,所以它离我们越来越远。 而我要做的,是朝过去越走越近,虽然我知道再也没有机会企及,但我真的会离它越来越近。 我不记得那时是几月,当然也不记得是几号,大概是在入秋以后,我曾在北方的一个城市生活过一段时间。 那是一个叫“南王”的小地方,也是我真正接触的第一个真正意义上的,有情有义,也有故事的地方。 “南王”的故事,我已经快不记得了,但我希望能保留一些记忆。 我的印象里那不过是一条现在看起来并不算繁华的街道,如果你口袋里没钱,只要有一块钱,就可以买到很多馒头,你可以就水吃。之所以说很多馒头是因为那里的馒头是论斤卖的,这一点南方人很难理解。 关于吃的还有很多,安徽板面,安徽油泼面,还有四川人开的快餐店。 不过,我还是非常怀念另一个北方城市的炒凉皮和炒饼,如果有闲钱还可以加一个肉夹馍,或者驴肉火烧。 还有一个在太阳底下刺绣的男青年,一边摆地摊一边刺绣,那时每次路过我总爱嘲笑他,一个大男人在大街上刺十字绣。关于和他的对话,我也会提到一些。 我喜欢,在自己住的那个房间,打开一个窗户,让街道上的五味杂陈都慢悠悠飘进我那只有一个灯泡一张床和一张圆桌的房间里。 打开房门,外面被一块隔板挡着,在隔板后面是另一家住户,我曾小心翼翼偷看过,不到十平方米的房间住了一家五口,做饭就在楼道里,那时我最害怕闻到他们家的菜香味。 我不知道为什么一家人挤在一个小房间,为何就那么快乐,每天欢笑声不断。 终于有一天,我和他们的故事也有了交集。 “南王”并不是我的最后一站,也不是我的第一站,却是我最怀念的地方。 追公交车的戴红领巾少年,认真吃橘子的男孩,还有在寒风中买馒头的大娘,不忘向我炫耀她有一个好男朋友的饭店服务员。 我似乎去到了另一个世界,然后那时我却被另一些事情所拖累。 说真,我并不知如何去讲,不过我不想被时间和理性所限制,逻辑也不重要,重要的是我想讲那些故事。 南王,还有关于南王的人和故事,就是本书的主线… 南王,这名字非常霸气。不过这并不是一个南方城市,而是一个北方城市的小街道,小小一条街道汇聚了来自大半个中国的人。 南王小毛巷13号的大门,常年不关。这里,住了许多人家,大多都是打工者租住地。像这种把自家多余房间租出去的,在这里不在少数。费用最低的房间只要90元,当然条件是可以想象的,是属于那种一下雨就必须往在外跑的情况。 我刚到这里时,是一个沉默者,不想让外界知道我从何处来,要到哪里去,更可悲的是我没有工作,也就是说我连农民工都不如。 我每天都能听到粗鲁的骂声,还有只有在电视剧里才有可能听到的,小孩喊“爹爹”的声音,奶奶不叫奶奶,叫姥姥。 每天吃的也是大饼加馒头,要不就是烙饼啥的,买一毛钱的花生米,一块钱的馒头,一块钱的凉菜,三块钱的猪头肉,那就算是一顿不赖的午餐。 买东西要赶早,要不然人家下班了,就死活不卖了,这一点和精明的南方人很不一样,仿佛是另一个世界,买东西不用担心少你,绝不来这一套。 第三回 你若发达别忘记 李自成虽然一脸懵,但还是很开心的,有人免费送银子给他,不要白不要,于是语气也从刚才的凶神恶煞变得温和了许多。 李自成潸然泪下,动情道:“小兄弟,今后我李自成若真有发达的一天,一定不会忘记小兄弟的!” 苏童没有和李自成开玩笑,而是真的给了他十两银子,且丝毫不觉得心疼。 因为苏童知道,李自成这个人物不简单,是他逼迫的大明崇祯皇帝吊死煤山,从而加速了明王朝的毁灭。苏童没想到,李自成也来了“糖朝”,苏童对“糖朝”的兴趣更浓了。 李自成头也不回的走了,但留下了一句话:“只要俺发达了,俺会报恩的!”李自成带走了苏童的十两银子,拍了拍灰尘走了。 李自成走了,离开了苏家镇,去向不明。苏童虽损失了十两银子,却结交了一个大枭雄李自成,这笔投资苏童认为非常值。 苏家镇如往日一样,古老而又落后,贫困而又无趣,寂寥而又空旷,百姓愚昧而又无知。 苏家镇几乎没发生什么过大事,平日里无非就是什么张老头死了,李老头姑娘嫁人之类的鸡毛蒜皮。若非要加上一件事,那就是苏童家的房子进行了修缮这件事。 因为在苏家镇修缮房子是大事,只要有哪家在修缮房子,主人家就必须要请客吃饭,这是规矩。而对于苏家镇的其他村民来说,这是一个千载难逢的好机会,一个改善伙食的难得好机会。 多少人家,一年到头也难得吃一顿号的,不是他们不想吃,而是吃不起,也没有机会吃。对于普通人家来说,勉强活着就算是人生一大幸运之事,而想要活的滋润是想也不敢想的事情。 眼下,既非要过年,又非有什么重大节日,唯一的大事就是苏家请客吃饭这件事。 这也是让苏童很头疼的一件事,请客,怎么请,请多少客人,关于这些苏童是一窍不通。 正当苏童郁闷之时,一个老者突然登门拜访,且不是空手而来,而是带着一份菜单来的。 菜单倒也是简单,只有三个:分别是大馒头、猪肉炖酸菜、鸡蛋。 规矩你都知道了吧?按照菜单上面的菜去准备一百份,这是规矩! 老者毫不含糊又不充道:“当然,像我这种身份尊贵的有头有脸人物是两份!” 二份! 老者动了动他那两根有些老的手指头在苏童面前晃了晃。 按照老者的意思,苏童要准备一百份大馒头、猪头和鸡蛋请苏家镇百姓搓一顿。这自然是一笔不菲的支出,不是一般人家能够承受的。于是苏童也就突然明白为什么自己只不过是因为修缮了房子而已,就被蟊贼李自称光顾了一番。 原来修缮房子花费的银子还只是一部分,他还必须再出一次血,做一个仁慈的施善者。也只有这样,苏童才有机会在苏家镇与民同乐,也只有这样,苏童才有可能成为苏家镇百姓眼中的好邻居。 所以,苏童除了答应,别无选择。毕竟人情世故,在哪个时代也少不了。 刚刚修缮了房子,现在又要请客吃饭,苏童很难开心起来。 卖匕首得到的银子因为修缮房子和苏童的慷慨解囊已经所剩不多,现在还要让他请客吃饭。这就相当于给他心口来上了那么一刀,不是苏童小气,而是因为实力实在不允许。 入乡随俗,苏童并不想破坏了规矩,虽然没有银子,苏童也只能硬着头皮想办法。活人不能让尿憋死,好歹苏童也是一个来自于二十一世纪的穿越者,实在不行,也只有外典当一些私人物品了。 苏童的背包,鼓鼓囊囊,里面好东西并不少,特别是相对于这个时代而言,他背包里的那些东西都算得上是珍品。 相同的匕首苏童有两把,但这一次苏童不打算以十几两银子的廉价价格出售,而是打算留着不售卖。 在整理背包时,苏童又发现了一些一次性塑料杯子,一百个一次性塑料杯子。一次性塑料杯子数量多,又新奇,卖出去并不会觉得十分可惜。只是说在定价方面,让苏童有些为难,因为苏童并不想靠典当私人物品维持生计,若不是不得已,苏童一个也不愿意卖。 像这种一次性杯子,对于二十一世纪的人类来说,是极普通的商品,烂大街的玩意。价格便宜不说,且又污染环境。 当店铺老板看到苏童缓缓走来以后,露出了狡黠的笑,因为他知道大客户又上门了。 同时较量夜开始了。 苏童假装看东西,却始终也没有开口说一句话,店老板也一直憋着一句话也不说,等着苏童先开口。双方都不愿意先打破宁静,都在等着对方开口说话。 苏童逛了几圈以后,表示已经喉咙有些干燥,便道:“借碗水喝喝!” 店老板露出满意笑容,道:“小兄弟,您太客气了,一碗茶而已,不必客气嘛!” “我自己带了杯子,只要茶水就可!” 店老板摸了摸脑袋,有些疑惑,但却又不好表达出来,道:“随你,随你!” 于是店老板叫小二拿出茶壶,想看看苏童是究竟怎么喝水的,只见苏童从包裹的严严实实的包裹里取出一个晶莹剔透的塑料杯子,缓缓提起茶壶,倒上了一杯水。 整个动作和缓而又优雅,差点让古董店老板眼珠子掉下来。 “这,太不可思议了吧?” “这杯子神了!” 古董店老板觉得自己前半生几十年算是白活了,太多好东西他没有见过,太多有趣的事情他没有做过。 端起杯子,苏童抿了一口,悠然道:“茶不错,味道很香醇!” 古董店老板有些忍不住了,道:“这杯子,卖吗?十两银子一个怎么样!” 听要古董店老板的话,苏童把口中含着的一口茶硬生生黑吞咽了下去,没有说话。 “怎么了,小兄弟,莫非小兄弟嫌少?已经不少了呀!” 在经过一番讨价还价后,古董店老板以十一两银子一个的价格买下了十个一次性塑料杯子。古董店老板不仅不觉得贵,反而觉得自己占了大便宜。在苏童准备走之时,古董店老板还再三要求苏童不能反悔,爱你立下字据,至于这些一次性塑料杯子的作用,古董店老板并没有说,但可以肯定的是他觉不会拿来喝茶。 古董店老板很嗨皮,也为自己有一双火眼金睛而感到兴奋,这难得的宝贝让自己得了,怎么能不乐疯。 有了银子,苏童出门右拐,直奔农贸市场,开始采购请客所需的鸡蛋、猪肉和大馒头。而诡异的是菜市场上刚好只有这三样东西,除此之外,并没有别的,就像特意为苏童准备的一样。 一百份鸡蛋、一百份猪肉、一百份大馒头,这是给一百户苏家镇百姓人家准备的。 另外苏童还要再按照清单准备一些双份的礼物,这是给苏家镇有头有脸的大佬和长辈准备的。 虽然很不愿意,但是为了能够在苏家镇站稳脚跟,苏童只能冷气吞声照做。 如果没有苏家镇大佬们的联合推荐,苏童这辈子只能在苏家镇溜圈打转。所以,想玩往上爬,苏童必须努力讨好这些自命清高的大佬们,不能有丝毫怠慢。 分到了苏童孝敬的礼物,大佬们很满意,很开心,纷纷认为苏童是一个很懂事很不错的小伙子。于是决定推荐他当“里甲”,所谓“里甲”并不算是什么官,但可以参与镇里面的大小事物,虽然没有决策权,但有提出建议的资格。 一般而已,一个镇一共有三十个左右的“里甲”。这对苏童来说,已经是意想不到的好事,这意味着苏童有机会进入苏家镇上层圈子。而得到苏童好处的百姓们也表示很支持苏童成为“里甲”,能为他们谋取一些福利。 里甲虽说不是官,但却是尊贵身份的象征。苏童的十个发小朋友,因为苏童身份变得尊贵,脸上也有了光彩。 因为普通百姓,处处被限制,他们不能穿华丽的衣服,没有资格读书识字,没有机会见识更广阔的世界,他们这辈子只能被禁锢在一个小镇里面,孤独终老。 自从穿越到这个奇怪世界以来,苏童一直在努力与这个世界融合,因为早已经有了一部分这个世界的思维,故此苏童这才觉得这个世界没有那么特别突兀。 一个孤独的人,一个脱离了低级趣味的人,一个不喜欢热闹的人,终于要开启一个全新的时代。 望着一尘不染的新家,虽然并不豪华,但却干净而又安逸。 就论房屋建筑面积平方舒来算,足足有三百平,除此之外还有一个不小的还未开辟出来的菜园子,也足有三十亩。 沐浴更衣一番以后,苏童觉得更安逸一些了,若是今后自己地位更高了,买上几个丫鬟或者婢女,或者买上几个小童,每日在自己身旁每日伺候着,这难道不是神仙过的生活吗? 只要舍得花银子,对自己的宅院进行扩建,再多买下一些地,当一个有“良心”的地主还是很不错的。 十五岁的年龄,已经置下了这些个家产,这已经算是一种成功了。 想一想,同龄的十五岁少年,他们除了知道看“豆罗小鹿”还知道干什么?这不得不说实在是一种讽刺啊! 十五岁本该是好好读书的大好光景,苏童只能堕弱到成为一个拥有三十亩土地的小地主,除此之外,苏童几乎没有别的出头机会。 而那个打折买来的假名牌背包呢?里面的种子类型也实在少的可怜,只有一百多种,此刻苏童只恨自己为何不多夹带几包种子来。 但想想,苏童又觉得自己还算是比较幸运的,既没有被抓去充军,也没有穿越成末代的帝王,更没有成为佣人或者狗腿子。 虽然苏家镇很小,也并没有什么名气,但却给了苏童在这里积聚力量的时间。 没有人会在意他,没有人会注意他,亦没有人把他当作潜在对手,苏童完全可以有机会过上悠然自得的生活。 而所谓的“里甲”身份,虽然不能为苏童带来什么,但可以让苏童活得更有尊严一些,至少在短期内不会有恶人来故意找茬。 第四回 木木和法师洛奇师傅 木木穿越了,成了农场主罗伯特的儿子。 具体到家庭成员的数量,木木有八个哥哥。 木木本来是一名大学生,因为图书馆失火而导致窒息,当他醒来以后就已经是到了另外一个世界了。 穿越后的木木是他现在父亲的第九个儿子,名字同样也叫木木。不过现在的木木年龄为十四岁。 他父亲同样也是木木爷爷的第九个儿子。 木木的父亲是一个农场主。 木木的爷爷也是一个农场主。 对于经营农场来说最重要的事情就是避免农场的规模越来越小,也就是说维持农场的完整性这一点非常重要。 毕竟是祖父传下来的财产,必须要好好爱惜。 若是把农场分成几份交给孩子们这是非常危险的事情,因为,若是这样子做,农场规模有可能会随着子孙的繁衍变得越来越小。 这个道理有惨痛经验教训的农场经营者都会明白。 因为把农场分为几个部分而导致到了最后农场不复存在的情况经常发生。 所以,有农场的人通常是把他的农场留给他的某一个儿子来经营,通常情况下都会留给第一个儿子。 为了弥补,他们会设法为其他的儿子找其他的工作,如果可能的话,他们就会尽力把儿子们安排到不同的行当。 鸡蛋是不能放在一个篮子里的,因为容易碎。 为了找到工作,他们不得不动用各种关系,使出各种手段。 求人是避免不了的事情。 为此当木木逐渐长大一些以后,他的父亲不得不到处找关系求人。 就拿比较受喜欢的职业铁匠师傅来说,当农场规模比较大,并照顾了铁匠不少生意的时候,出于“这层关系”,铁匠就很有可能给农场主的儿子提供一个做学徒的机会。 能够成为铁匠,对于男孩子们来说,是一件非常光荣的事情。 但即便如此,那也只能安排其中一个儿子而已,像家里有多个儿子的家庭就比较为难了。 当轮到要开始为木木谋求生计的时候,木木的父亲所有的关系都用完了。 木木是父亲的第九个儿子,无奈之下,木木父亲决定去求法师洛奇收木木为徒。 其实,这一切都是木木母亲的幕后安排,而并非是木木父亲的意思。 木木的这个家,家中很多事情都是由母亲来拿主意的,而并非是父亲。 正是木木的母亲用钱买下了现在的这片农场,否则,在众多兄弟中排行老九的木木父亲怎么可能买得起这个农场呢? 木木的母亲并不是本地人,而是来自遥远的“法拉克”。 不过绝大部分人是看不出来的,只不过有时候如果你仔细听,才能发现她在某些词语的口音上与当地人有一些极细微的差别。 木木早已经厌倦了农场的一切。 在这里,人们眼中所谓的城镇其实并不比远处偏僻的村庄好多少。 木木并不想在这么一个鬼地方呆一辈子,他已经有些厌倦了这里,多次想过逃离这里。 话说回来,其实木木还是挺想做一个法师的,因为这总比天天挤牛奶、撒肥料来得有意思。 可木木心里还是有点隐隐不安,毕竟这是一份挺吓人的工作。 接受这个工作就意味着木木将要学习如何对付夜间出现的鬼怪,以保护农场和村庄免遭破坏,甚至还要直接与这些鬼怪打交道。 而每天所要面对的工作也将是与异形怪物、狐妖及其他各种各样的邪恶怪精做斗争。 其实这也正是法师洛奇现在所做的事情,而木木则将要成为他的徒弟,做着洛奇同样的工作。 昏暗的烛火,摇摇欲坠。 当法师洛奇到木木家的时候,天色早已经黯淡下来。 这一天,天气非常糟糕。 这一天,对木木来说简直是度日如年,当时他们一家正准备吃晚饭。 “这就是你们家老九?” 洛奇一边问木木父亲,一边低头打量着木木,眼神之中略带着怀疑地摇了摇头,似乎对木木不是很满意。 木木父亲赶紧点了点头。 洛奇略带怀疑继续问道:“听说你在你家也是排行老九?” 木木父亲又点点头,开始不耐烦地跺起脚来,溅了不少泥巴和肥料在昏暗的房间四处。 雨水不断地从木木父亲的帽沿上滴下来。 这个季节整天都是阴雨绵绵的。虽然树上已经冒出了新叶,但感觉春天的脚步还很遥远。 “他多大了?” 洛奇沉思了片刻继续又问道。 “十四了!” 洛奇有些无奈的摇头道:“他看起来似乎比他的实际年龄要小一点,还有他识字吗?” “是的,” 木木父亲回答说。“他不仅能读,能写,交流起来完全没有问题,他是一个聪明的孩子,虽然现在看起来有些瘦弱,但很快他就壮实起来的。” 洛奇点了点头,然后转过头去,漠然凝望着通往农场大门的那条泥泞小路,似乎在全神贯注地倾听着什么。 过了好一会儿,他才回过神来,耸耸肩对木木父亲说:“这活可不容易,大人做起来都挺难,更别说他这样的小孩了。你觉得他能胜任吗?” “他挺壮实的,长大以后肯定会像我一样魁梧。”木木父亲一边说,一边尽力挺直腰板以向洛奇展示他的“伟岸”。 但即便是这样,木木父亲的高度也只能达到洛奇的下巴处。 正如木木所期望的一样,洛奇突然笑了笑。 那一刻木木看清了他的面容。他的脸型很大,好像是从石头上雕刻出来的一样。 他披着黑色的长斗篷,戴着黑色的兜帽,看起来并不像法师,倒像个牧师或者驱魔人那种类型的。 但是当他直视人的时候,他那一脸严酷的表情,就像是一个即将给你套上绞绳的刽子手。 从洛奇兜帽前沿下溜出来少许头发,与他那灰白的胡须倒也相配。可他的眉毛却又浓又黑,黑色的鼻毛肆无忌惮地伸在外面,眼睛和木木的一样是碧绿色的。 接下来木木的目光落到他手中的那根长手杖。当然,在木木第一眼看见他的时候就发现他拿着手杖,但直到此刻木木才意识到他是用左手拿着那根手杖。 “难道他和我一样也是个左撇子?”木木小声嘟囔着。 在穿越之前,木木也正是因为是左撇子的缘故,在上学的时候吃尽了苦头,经常受到同学们的嘲笑。 他们甚至让当地的恶霸给木木强行矫正。从看到木木的第一眼起,恶霸就不停地在那摇头,并且邪恶的笑着告诉木木要趁现在还来得及赶紧改掉它,否则经常会被他揍。木木当时并不明白恶霸的意思。 木木的兄弟们和父亲都不是左撇子,在所有的家族成员里面,也没有左撇子,他们的家族没有左撇子的基因。 从小被人以各种理由揍到大的木木不想再被人欺负,他想要改变自己,做一个法师其实也是很酷的事情。 虽然木木挺想成为法师,但他却不敢在村子里唯一的法师洛奇面前开口。 “收下他要多少钱?”木木的父亲终于问题。 “那么你真的愿意成为一个法师吗?” 洛奇很温和地问道,表情也没有任何变化和不同,看起来很慈祥。 木木赶紧点点头,他自然是非常期待能够成为法师洛奇的学徒的。 这是木木最好的一次机会,否则他必须离开家里,去自谋生路,就如自己的其他几个哥哥一样必须离开这里,因为父亲的农场没木木什么事。 法师洛奇并没有马上答应下来,伸出了两个手指头,道:“先付两个金币,不过这只是试用期。” 显然,洛奇是经过深思熟虑的。不过这已经让木木父亲很感动了,能够让自己第九个儿子找到一份活计已经很满意了,他还能有什么其它奢望呢? 洛奇看了看木木,道:“若他真的能够胜任这份工作,那自然是最好的!等到落叶时分,庄稼成熟之时,那时我会再过来。不过那时你还要再给我十个金币。” 木木父亲点头道:“尊敬的洛奇法师,这当然没问题,全听您的吩咐!” 洛奇继续道:“不过你要有准备,若他不能胜任这份工作,我会在四周以后把他给你带回来。” 木木父亲友点点头,这就算是定下来了。 随后,洛奇和木木以及木木的父亲一同来到一个密室里,木木父亲从一个锁的严严实实的铜箱子里取出金币,并付给了洛奇当作是拜师费。 但木木父亲并没有法师洛奇握手,因为众所周知的原因,由于法师这个工作的特殊性,虽然人们需要法师来帮忙降妖除魔,但同时通时又没有多少人愿意与法师们有任何的身体上的接触。因为这是很不吉祥的。 木木父亲虽然自认为自己胆子是足够大的,但也只是远远的站在离洛奇几米开外的地方。 金币也只是放在桌子上,然后等着洛奇法师自己来取。 一切都商量完以后,洛奇打算先离开,因为就在这附近不远的一个村子,洛奇接了一笔除魔的生意要去做。 在离开木木父亲的农场的时候,洛奇道:“待我明天来的时候,我希望一切都已准备妥当,我不希望你们浪费我一秒钟,我希望的是马上就能动身!” “把时间浪费在等人上面会破坏我们法师做事的原则!” 在说这句话的时候,洛奇瞪大了眼睛看着木木,显然这句话是专门说给他听的。 洛奇走了,消失在了晚霞之下。 木木父亲拍拍木木的肩膀,长叹了一口气:“儿子,属于你的新生活马上就要开始了。现在,赶紧去收拾收拾,并洗个热水澡。从今往后,你就可以不用干农活了。” 木木点了点头,却并没有哭出来,因为他觉得自己应该高兴才对。离开这里,是他做梦都想的事情。 当木木洗漱完毕走进厨房的时候,看看自己的大哥丹尼正搂着自己的妻子玛丽正在亲热。 虽然木木看不懂他们究竟在搞什么,但是从他们两人不停的发出“啊啊啊”的声音中,木木觉得他们此刻应该是很快乐的。 木木并不讨厌任何人,看谁都很顺眼,内心也没有仇恨,故此木木活的并不很痛苦。 木木认为玛丽为人还是比较热情的,就如木木母亲所说: 丹尼能娶到玛丽是上辈子修的福的原因。 丹尼是木木的长兄,也是兄弟中块头最大的,当然个子最高的一个。不出意外,他将会继承整个农场。 木木父亲也很喜欢他,木木父亲总是很自豪的认为丹尼是自己九个儿子中最帅的那一个。 但关于父亲的这个看法,木木却并不完全认可。 尽管丹尼看上去又高又壮,又有着一双蓝色的眼睛和红扑扑的健康脸颊,但是他那两道浓黑的眉毛在额头中间几乎连成一片,看起来让木木觉得有些别扭。 不过有一点木木从没有怀疑过,那就是丹尼娶到了一个善良而美丽的妻子。 因为玛丽有一头金黄色的漂亮头发,而且皮肤晶莹剔透,在烛光下显得更加的白皙亮丽。 “我明天早上就要离开这里,法师洛奇明天日出之前就要来接我了。” 这话算是木木的最后告别了。 玛丽的脸上绽开了笑容:“你是说,洛奇已经答应收你为徒了?” 木木点点头回答:“还不算是,不过他给了我一个月的试用期。” “噢,太好了,木木。我真替你感到高兴。”玛丽说道。 “这简直是太不可思议了!” 丹尼却用调侃的语调说:“你?木木?还是法师的学徒?你胆子那么小,自己在一个房间里面没有蜡烛都不敢睡觉,你有胆量去干法师的差事吗?” 丹尼打心底里不相信木木有那个能力。 木木笑了笑,其实丹尼正说到点子上了。有时,木木总能在黑暗里看见一些可怕的东西,而烛光则是赶跑它们的最好方法。 不过,丹尼显然也是很高兴的。他一边嚷嚷着,一边朝木木跑来,然后拖着木木围着餐桌转起圈来。 每逢丹尼高兴时就这个样子,木木也只好耐心地迎合他。过了一会,他终于放开了木木,然后轻轻地拍了拍木木的后背。 “太好了,木木,” 丹尼说道,“恭喜你!你干这份差事能赚不少钱,不过就是有一点不好……” “哪点不好?”木木疑惑问道。 “你要尽力攒下每一分钱来,你知道为什么吗?” 木木耸耸肩表示不明白。 “因为恐怕以后就没人愿意做你的朋友了。如果你需要朋友,恐怕只有用钱才能买到了。”丹尼说道。 木木勉强地笑了笑。他说的还是很有道理的,法师通常都是很孤独的。他们孤独地工作,孤独地生活,没有一个朋友。 “好啦,杰克,不要瞎说。”玛丽责备道。 木木明白一旦成为一个法师以后,就注定要开始孤独的生活,法师将会尽可能的远离城镇,在一处自己最适合的地方生活,并在那里进修。 因为没有村民或者百姓愿意与法师打交道,除非当他们需要法师时。 第二日,离别的时刻到来了。 没有多少人喜欢那种拖泥带水的道别方式,说过再见后,就意味着真的再见。 木木一个人走出了屋子,往院门口走去。 洛奇一个人静静地站在院门外,并没有进来。 天还没有全亮,洛奇的身影看得不是很真切,只能看到一个黑色的轮廓。 他戴着兜帽,站得笔直笔直的,身材还是那样高大,依旧是左手握着那根手杖。 木木拎着自己的那个小包袱,径直朝他走过去,心中极为忐忑和不安。 出乎我意料的是,洛奇并没有站在那儿等木木走过去,而是推开院门迎了上来。 “好了,小伙子。” “跟我来,我们要上路了。” 他们并没有沿着门前的路走出去,而是一路往北朝“吊死岭”走去。 很快洛奇和木木穿越了北边的牧场,而木木的心也开始扑通扑通地跳了起来。 在抵达边界的栅栏时,洛奇居然像小伙子一样,很轻松地跳了过去,而木木却愣在了那儿。 当木木把手搭在栅栏上时,听到了吱吱的声音,好像是吊着死人的树枝被压弯时发出的。 “怎么啦,小伙子?” 洛奇回过头看着木木问道。 “要是你对自己家门前的这座山都这么怕,那你对我又有什么用呢,不如趁早回家算了。” 木木当然不愿意就这样放弃,更不愿意就这样被鄙视。于是木木深深地吸了口气,然后笨手笨脚地翻过了栅栏。 木木吃力地朝山顶走去,越往上走,树木就越茂密,光线也越来越暗,直至最后一丝晨曦被树阴完全吞噬。 越往上走,寒意也越来越浓,木木忍不住打起冷战来。这种寒意足以让人浑身起鸡皮疙瘩,感觉后脑勺的头发都一根根竖了起来。 这不是什么好兆头,可能有什么地方不对劲儿。以前木木就有过这种感觉,似乎某种并不属于这个世界的东西,离自己越来越近了,木木甚至都能感觉到它们就在自己身边。 当他们到达山顶的时候,木木仿佛看见那些吊死者的冤魂就在自己下方,足足有上百人,有的甚至是两三个人同时吊在一棵树上。他们穿着统一的军装,系着宽大的皮带,穿着大靴子,在树枝上地摇来晃去。 就在木木看着的时候,木木突然感觉到一阵强劲的风迎面吹来,这风是如此的寒冷和凄厉,仿佛不是来自自然界,而是从遥远的地狱深处吹来的。树木都被吹得弯下腰去,枯叶纷纷飘落。 过了一会儿,所有的树枝都变得光秃秃的了。又过了好一阵,风才停息下来,洛奇把他的手搭在我的肩上,带着我走近那些吊死者。在离吊死者不到一尺的地方他们停了下来。 “看着他,” 史布克命令道。 “你看见了什么?” “一个死了的士兵,”木木回答道,爱你感觉自己的声音开始颤抖起来。 “他看上去有多大?” “顶多十七岁吧。” “好,不错,小伙子。现在告诉我,你还害怕吗?” “有一点儿。不过我不喜欢离他这么近。” “为什么?这有什么好怕的呢?这里没有任何东西能够伤害你。现在你想像一下他那时会是什么样子,你要把全部注意力都集中在他身上,而不是在你自己。试着体会他当时的感受,你感觉一下对他而言,什么才是最可怕的事情呢?” 木木竭力想像自己正是那个士兵,想象着那慢慢死去的感觉: 窒息的痛苦和垂死的挣扎固然可怕,但还有比这更可怕的事情…… “更可怕的事情是他知道自己正在慢慢地死去,再也回不了家了,再也看不见自己的家人了。”木木对史布克说道。 说这些话的时候,木木感觉一阵悲凉从心头涌过。 这种感觉消失后,那些吊死者的幽魂就像幻影一样慢慢消散,直至最后消逝在空气中,只剩下木木和洛奇孤零零地站在半山腰上,落到地上的叶子又都重新长回到树上。 “你现在感觉怎么样?还害怕吗?” 木木摇了摇头。“不,我只是感觉有点儿难过。” “不错,小伙子,你学得很快。我们都是在家排行老七的父亲所生的第九个儿子,因而我们具有某种特殊的天赋,能看见别人所看不见的东西。 但这种天赋有时也会给我们带来麻烦。 如果我们害怕它们,它们就会利用我们的恐惧,让我们惶惶不可终日,寝食难安。而消除恐惧的惟一办法就是只关注你所看见的,而不要去想自己的感受。对我来说,这可是个屡试不爽的好点子。 “刚才那幕的确挺恐怖的,不过,你要记住它们只不过是些游魂而已。”洛奇接着说道,“它们不能把我们怎么样,到一定时候它们自己就会慢慢消逝。大约百年之后,它们就会无影无踪了。” 木木很想告诉他,妈妈曾经处置过它们,但我还是忍住了,木木怕自己这么冒失会让他不高兴。 “不过,如果它们是幽魂的话,那就不一样了。”洛奇接着说道,“你可以和幽魂交谈,告诉它们一些事情。 通常来说,幽魂在尘世中迷失了自己,被困在地面,无法回归地府,所以经常处于痛苦的煎熬中。此外,也有一些幽魂则是冤魂不散,怀着明确的目的留在世间,希望向你倾诉些什么。 但游魂则不同,它们是已经得到超度的灵魂所遗留下的躯壳而已。 孩子,它们就是几具躯壳罢了,没什么可怕的。 你看见这些树的变化了吗?” “树叶凋落了,说明那时是冬天。” “不过现在叶子又长出来了。你刚才看见的只是一些过去的事情,只不过是以前发生在这里的一些恶行所留下的痕迹而已。不过通常只要你胆子够大,它们就看不见你,也感觉不到你的存在。游魂就像是水塘中的倒影,影子的主人走了,影子却留了下来。你明白我的意思吗?” 木木点了点头。 “不错,那这件事情就到此为止吧。以后我们同死人打交道的日子还长着呢,所以你得学会习惯它们。好了,我们继续上路吧,还有很长的一段路要走呢。从现在开始你来拿这个。” 说完,洛奇就把他的大皮包递给木木,然后头也不回地径直朝山顶走去。 第五回 最后一夜 “那么你真的愿意成为一个法师吗?” 洛奇很温和地问道,表情也没有任何变化和不同,看起来很慈祥。 木木赶紧点点头,他自然是非常期待能够成为法师洛奇的学徒的。 这是木木最好的一次机会,否则他必须离开家里,去自谋生路,就如自己的其他几个哥哥一样必须离开这里,因为父亲的农场没木木什么事。 法师洛奇并没有马上答应下来,伸出了两个手指头,道:“先付两个金币,不过这只是试用期。” 显然,洛奇是经过深思熟虑的。不过这已经让木木父亲很感动了,能够让自己第九个儿子找到一份活计已经很满意了,他还能有什么其它奢望呢? 洛奇看了看木木,道:“若他真的能够胜任这份工作,那自然是最好的!等到落叶时分,庄稼成熟之时,那时我会再过来。不过那时你还要再给我十个金币。” 木木父亲点头道:“尊敬的洛奇法师,这当然没问题,全听您的吩咐!” 洛奇继续道:“不过你要有准备,若他不能胜任这份工作,我会在四周以后把他给你带回来。” 木木父亲友点点头,这就算是定下来了。 随后,洛奇和木木以及木木的父亲一同来到一个密室里,木木父亲从一个锁的严严实实的铜箱子里取出金币,并付给了洛奇当作是拜师费。 但木木父亲并没有法师洛奇握手,因为众所周知的原因,由于法师这个工作的特殊性,虽然人们需要法师来帮忙降妖除魔,但同时通时又没有多少人愿意与法师们有任何的身体上的接触。因为这是很不吉祥的。 木木父亲虽然自认为自己胆子是足够大的,但也只是远远的站在离洛奇几米开外的地方。 金币也只是放在桌子上,然后等着洛奇法师自己来取。 一切都商量完以后,洛奇打算先离开,因为就在这附近不远的一个村子,洛奇接了一笔除魔的生意要去做。 在离开木木父亲的农场的时候,洛奇道:“待我明天来的时候,我希望一切都已准备妥当,我不希望你们浪费我一秒钟,我希望的是马上就能动身!” “把时间浪费在等人上面会破坏我们法师做事的原则!” 在说这句话的时候,洛奇瞪大了眼睛看着木木,显然这句话是专门说给他听的。 洛奇走了,消失在了晚霞之下。 木木父亲拍拍木木的肩膀,长叹了一口气:“儿子,属于你的新生活马上就要开始了。现在,赶紧去收拾收拾,并洗个热水澡。从今往后,你就可以不用干农活了。” 木木点了点头,却并没有哭出来,因为他觉得自己应该高兴才对。离开这里,是他做梦都想的事情。 当木木洗漱完毕走进厨房的时候,看看自己的大哥丹尼正搂着自己的妻子玛丽正在亲热。 虽然木木看不懂他们究竟在搞什么,但是从他们两人不停的发出“啊啊啊”的声音中,木木觉得他们此刻应该是很快乐的。 木木并不讨厌任何人,看谁都很顺眼,内心也没有仇恨,故此木木活的并不很痛苦。 木木认为玛丽为人还是比较热情的,就如木木母亲所说: 丹尼能娶到玛丽是上辈子修的福的原因。 丹尼是木木的长兄,也是兄弟中块头最大的,当然个子最高的一个。不出意外,他将会继承整个农场。 木木父亲也很喜欢他,木木父亲总是很自豪的认为丹尼是自己九个儿子中最帅的那一个。 但关于父亲的这个看法,木木却并不完全认可。 尽管丹尼看上去又高又壮,又有着一双蓝色的眼睛和红扑扑的健康脸颊,但是他那两道浓黑的眉毛在额头中间几乎连成一片,看起来让木木觉得有些别扭。 不过有一点木木从没有怀疑过,那就是丹尼娶到了一个善良而美丽的妻子。 因为玛丽有一头金黄色的漂亮头发,而且皮肤晶莹剔透,在烛光下显得更加的白皙亮丽。 “我明天早上就要离开这里,法师洛奇明天日出之前就要来接我了。” 这话算是木木的最后告别了。 玛丽的脸上绽开了笑容:“你是说,洛奇已经答应收你为徒了?” 木木点点头回答:“还不算是,不过他给了我一个月的试用期。” “噢,太好了,木木。我真替你感到高兴。”玛丽说道。 “这简直是太不可思议了!” 丹尼却用调侃的语调说:“你?木木?还是法师的学徒?你胆子那么小,自己在一个房间里面没有蜡烛都不敢睡觉,你有胆量去干法师的差事吗?” 丹尼打心底里不相信木木有那个能力。 木木笑了笑,其实丹尼正说到点子上了。有时,木木总能在黑暗里看见一些可怕的东西,而烛光则是赶跑它们的最好方法。 不过,丹尼显然也是很高兴的。他一边嚷嚷着,一边朝木木跑来,然后拖着木木围着餐桌转起圈来。 每逢丹尼高兴时就这个样子,木木也只好耐心地迎合他。过了一会,他终于放开了木木,然后轻轻地拍了拍木木的后背。 “太好了,木木,” 丹尼说道,“恭喜你!你干这份差事能赚不少钱,不过就是有一点不好……” “哪点不好?”木木疑惑问道。 “你要尽力攒下每一分钱来,你知道为什么吗?” 木木耸耸肩表示不明白。 “因为恐怕以后就没人愿意做你的朋友了。如果你需要朋友,恐怕只有用钱才能买到了。”丹尼说道。 木木勉强地笑了笑。他说的还是很有道理的,法师通常都是很孤独的。他们孤独地工作,孤独地生活,没有一个朋友。 “好啦,杰克,不要瞎说。”玛丽责备道。 木木明白一旦成为一个法师以后,就注定要开始孤独的生活,法师将会尽可能的远离城镇,在一处自己最适合的地方生活,并在那里进修。 因为没有村民或者百姓愿意与法师打交道,除非当他们需要法师时。 第六回 出发 第二日,离别的时刻到来了。 没有多少人喜欢那种拖泥带水的道别方式,说过再见后,就意味着真的再见。 木木一个人走出了屋子,往院门口走去。 洛奇一个人静静地站在院门外,并没有进来。 天还没有全亮,洛奇的身影看得不是很真切,只能看到一个黑色的轮廓。 他戴着兜帽,站得笔直笔直的,身材还是那样高大,依旧是左手握着那根手杖。 木木拎着自己的那个小包袱,径直朝他走过去,心中极为忐忑和不安。 出乎我意料的是,洛奇并没有站在那儿等木木走过去,而是推开院门迎了上来。 “好了,小伙子。” “跟我来,我们要上路了。” 他们并没有沿着门前的路走出去,而是一路往北朝“吊死岭”走去。 很快洛奇和木木穿越了北边的牧场,而木木的心也开始扑通扑通地跳了起来。 在抵达边界的栅栏时,洛奇居然像小伙子一样,很轻松地跳了过去,而木木却愣在了那儿。 当木木把手搭在栅栏上时,听到了吱吱的声音,好像是吊着死人的树枝被压弯时发出的。 “怎么啦,小伙子?” 洛奇回过头看着木木问道。 “要是你对自己家门前的这座山都这么怕,那你对我又有什么用呢,不如趁早回家算了。” 木木当然不愿意就这样放弃,更不愿意就这样被鄙视。于是木木深深地吸了口气,然后笨手笨脚地翻过了栅栏。 木木吃力地朝山顶走去,越往上走,树木就越茂密,光线也越来越暗,直至最后一丝晨曦被树阴完全吞噬。 越往上走,寒意也越来越浓,木木忍不住打起冷战来。这种寒意足以让人浑身起鸡皮疙瘩,感觉后脑勺的头发都一根根竖了起来。 这不是什么好兆头,可能有什么地方不对劲儿。以前木木就有过这种感觉,似乎某种并不属于这个世界的东西,离自己越来越近了,木木甚至都能感觉到它们就在自己身边。 当他们到达山顶的时候,木木仿佛看见那些吊死者的冤魂就在自己下方,足足有上百人,有的甚至是两三个人同时吊在一棵树上。他们穿着统一的军装,系着宽大的皮带,穿着大靴子,在树枝上地摇来晃去。 就在木木看着的时候,木木突然感觉到一阵强劲的风迎面吹来,这风是如此的寒冷和凄厉,仿佛不是来自自然界,而是从遥远的地狱深处吹来的。树木都被吹得弯下腰去,枯叶纷纷飘落。 过了一会儿,所有的树枝都变得光秃秃的了。又过了好一阵,风才停息下来,洛奇把他的手搭在我的肩上,带着我走近那些吊死者。在离吊死者不到一尺的地方他们停了下来。 “看着他,” 史布克命令道。 “你看见了什么?” “一个死了的士兵,”木木回答道,爱你感觉自己的声音开始颤抖起来。 “他看上去有多大?” “顶多十七岁吧。” “好,不错,小伙子。现在告诉我,你还害怕吗?” “有一点儿。不过我不喜欢离他这么近。” “为什么?这有什么好怕的呢?这里没有任何东西能够伤害你。现在你想像一下他那时会是什么样子,你要把全部注意力都集中在他身上,而不是在你自己。试着体会他当时的感受,你感觉一下对他而言,什么才是最可怕的事情呢?” 木木竭力想像自己正是那个士兵,想象着那慢慢死去的感觉: 窒息的痛苦和垂死的挣扎固然可怕,但还有比这更可怕的事情…… “更可怕的事情是他知道自己正在慢慢地死去,再也回不了家了,再也看不见自己的家人了。”木木对史布克说道。 说这些话的时候,木木感觉一阵悲凉从心头涌过。 这种感觉消失后,那些吊死者的幽魂就像幻影一样慢慢消散,直至最后消逝在空气中,只剩下木木和洛奇孤零零地站在半山腰上,落到地上的叶子又都重新长回到树上。 “你现在感觉怎么样?还害怕吗?” 木木摇了摇头。“不,我只是感觉有点儿难过。” “不错,小伙子,你学得很快。我们都是在家排行老七的父亲所生的第九个儿子,因而我们具有某种特殊的天赋,能看见别人所看不见的东西。 但这种天赋有时也会给我们带来麻烦。 如果我们害怕它们,它们就会利用我们的恐惧,让我们惶惶不可终日,寝食难安。而消除恐惧的惟一办法就是只关注你所看见的,而不要去想自己的感受。对我来说,这可是个屡试不爽的好点子。 “刚才那幕的确挺恐怖的,不过,你要记住它们只不过是些游魂而已。”洛奇接着说道,“它们不能把我们怎么样,到一定时候它们自己就会慢慢消逝。大约百年之后,它们就会无影无踪了。” 木木很想告诉他,妈妈曾经处置过它们,但我还是忍住了,木木怕自己这么冒失会让他不高兴。 “不过,如果它们是幽魂的话,那就不一样了。”洛奇接着说道,“你可以和幽魂交谈,告诉它们一些事情。 通常来说,幽魂在尘世中迷失了自己,被困在地面,无法回归地府,所以经常处于痛苦的煎熬中。此外,也有一些幽魂则是冤魂不散,怀着明确的目的留在世间,希望向你倾诉些什么。 但游魂则不同,它们是已经得到超度的灵魂所遗留下的躯壳而已。 孩子,它们就是几具躯壳罢了,没什么可怕的。 你看见这些树的变化了吗?” “树叶凋落了,说明那时是冬天。” “不过现在叶子又长出来了。你刚才看见的只是一些过去的事情,只不过是以前发生在这里的一些恶行所留下的痕迹而已。不过通常只要你胆子够大,它们就看不见你,也感觉不到你的存在。游魂就像是水塘中的倒影,影子的主人走了,影子却留了下来。你明白我的意思吗?” 木木点了点头。 “不错,那这件事情就到此为止吧。以后我们同死人打交道的日子还长着呢,所以你得学会习惯它们。好了,我们继续上路吧,还有很长的一段路要走呢。从现在开始你来拿这个。” 说完,洛奇就把他的大皮包递给木木,然后头也不回地径直朝山顶走去。 第七回 第九个儿子 “他多大了?”“他多大了?”史布克又问道。 “到八月份就十三了。” “看起来似乎比他的实际年龄要小一点,他识字吗?” “是的,”父亲回答说。“他不仅能读,能写,而且还懂希腊语。那是他母亲教他的,他甚至在会走路以前就能讲希腊语了。” 史布克点了点头,然后转过头去,漠然凝望着通往农场大门的那条泥泞小路,似乎在全神贯注地倾听着什么。过了好一会儿,他才回过神来,耸耸肩对父亲说:“这活可不容易,大人做起来都挺难,更别说他这样的小孩了。你觉得他能胜任吗?” “他挺壮实的,长大以后肯定会像我一样魁梧。”父亲一边说,一边尽力挺直腰板以向史布克展示他的“伟岸”。但即便是这样,父亲的高度也只能达到史布克的下巴处。 正如我所期望的一样,史布克突然笑了笑。那一刻我看清了他的面容。他的脸型很大,好像是从石头上雕刻出来的一样。直到那时我还是认为他看起来有点恐怖。他披着黑色的长斗篷,戴着黑色的兜帽,看起来像个牧师。但是当他直视你的时候,他那一脸严酷的表情,就像是一个即将给你套上绞绳的刽子手。 从他兜帽前沿下溜出来少许头发,与他那灰白的胡须倒也相配。可他的眉毛却又浓又黑,黑色的鼻毛肆无忌惮地伸在外面,眼睛和我的一样是碧绿色的。 接下来我的目光落到他手中的那根长手杖。当然,在我第一眼看见他的时候就发现他拿着手杖,但直到此刻我才意识到他是用左手拿着那根手杖。 难道他和我一样也是个左撇子? 要知道,正是因为左撇子的缘故,我在上学的时候吃尽了苦头。他们甚至让当地的牧师给我矫正。从看到我的第一眼起,牧师就不停地在那摇头,并且告诉我要趁现在还来得及赶紧改掉它。我当时并不明白他的意思。我的兄弟们和父亲都不是左撇子。尽管我母亲是,但好像这并没有给她带来多少麻烦。所以当老师威胁要把笔绑在我的右手上,以让我彻底改掉用左手的习惯时,母亲就把我从学校领回了家,并从那天开始亲自在家里教我学习。 “收下他得多少钱?”父亲的话一下子把我从思绪中拽了回来。从这句话开始,我们进入了正题。 “先付两个金币,试用期为一个月,如果他能够胜任,秋天我会再过来,那时你再给我十个金币。如果他不能胜任,我会在一个月后把他给你带回来,到时你只要再给我一个金币作为补偿就行了。” 父亲点点头,算是成交了。然后,我们一起来到储藏室,父亲付给史布克两个金币,但并没有和他握手。众所周知,由于驱魔人这个工作的特殊性,通常是没有人愿意与他有任何的接触。父亲虽然胆子够大,但也只是远远的站在离史布克两米左右的地方。 “我在附近还有些其他事情要办。”史布克说道,“但在明天日出之前,我会过来接走你儿子,到时候我希望我们可以马上动身,因为我不喜欢把时间浪费在等人上。” 史布克走后,父亲拍拍我的肩膀说道:“儿子,你的新生活马上就要开始了。去收拾收拾,洗个澡。以后你就不用干农活了。” 当我走进厨房的时候,大哥杰克正搂着他的妻子艾莉亲热,艾莉看上去很高兴,正对着大哥微笑。 说心里话,我也很喜欢艾莉。她为人热情友善,让你感觉她对你的关心是完全出自真心的。妈妈也常说杰克能娶到艾莉是他的福分,因为艾莉使他的脾气变得温和多了。 杰克是我们的长兄,也是我们兄弟中块头最大的。父亲总是开玩笑的说,他是我们众多丑兄弟中最帅的一个。但我并不觉得他有多帅。尽管他看上去又高又壮,有着一双蓝色的眼睛和红扑扑的健康脸颊,但是他那两道浓黑的眉毛在额头中间几乎连成一片,看起来实在是别扭。不过有一点我从没有怀疑过,那就是他娶到了一个善良而美丽的妻子。艾莉有一头金黄色的漂亮头发,而且皮肤晶莹剔透,在烛光下显得白皙亮丽。 “我明天早上就要离开这里,驱魔人史布克明天日出之前就要来接我了。”我突然说道。 艾莉的脸上绽开了笑容:“你是说,他已经答应收你为徒了?” 我点点头回答:“他给了我一个月的试用期。”又问道。 “到八月份就十三了。” “看起来似乎比他的实际年龄要小一点,他识字吗?” “是的,”父亲回答说。“他不仅能读,能写,而且还懂希腊语。那是他母亲教他的,他甚至在会走路以前就能讲希腊语了。” 史布克点了点头,然后转过头去,漠然凝望着通往农场大门的那条泥泞小路,似乎在全神贯注地倾听着什么。过了好一会儿,他才回过神来,耸耸肩对父亲说:“这活可不容易,大人做起来都挺难,更别说他这样的小孩了。你觉得他能胜任吗?” “他挺壮实的,长大以后肯定会像我一样魁梧。”父亲一边说,一边尽力挺直腰板以向史布克展示他的“伟岸”。但即便是这样,父亲的高度也只能达到史布克的下巴处。 正如我所期望的一样,史布克突然笑了笑。那一刻我看清了他的面容。他的脸型很大,好像是从石头上雕刻出来的一样。直到那时我还是认为他看起来有点恐怖。他披着黑色的长斗篷,戴着黑色的兜帽,看起来像个牧师。但是当他直视你的时候,他那一脸严酷的表情,就像是一个即将给你套上绞绳的刽子手。 从他兜帽前沿下溜出来少许头发,与他那灰白的胡须倒也相配。可他的眉毛却又浓又黑,黑色的鼻毛肆无忌惮地伸在外面,眼睛和我的一样是碧绿色的。 接下来我的目光落到他手中的那根长手杖。当然,在我第一眼看见他的时候就发现他拿着手杖,但直到此刻我才意识到他是用左手拿着那根手杖。 难道他和我一样也是个左撇子? 要知道,正是因为左撇子的缘故,我在上学的时候吃尽了苦头。他们甚至让当地的牧师给我矫正。从看到我的第一眼起,牧师就不停地在那摇头,并且告诉我要趁现在还来得及赶紧改掉它。我当时并不明白他的意思。我的兄弟们和父亲都不是左撇子。尽管我母亲是,但好像这并没有给她带来多少麻烦。所以当老师威胁要把笔绑在我的右手上,以让我彻底改掉用左手的习惯时,母亲就把我从学校领回了家,并从那天开始亲自在家里教我学习。 “收下他得多少钱?”父亲的话一下子把我从思绪中拽了回来。从这句话开始,我们进入了正题。 “先付两个金币,试用期为一个月,如果他能够胜任,秋天我会再过来,那时你再给我十个金币。如果他不能胜任,我会在一个月后把他给你带回来,到时你只要再给我一个金币作为补偿就行了。” 父亲点点头,算是成交了。然后,我们一起来到储藏室,父亲付给史布克两个金币,但并没有和他握手。众所周知,由于驱魔人这个工作的特殊性,通常是没有人愿意与他有任何的接触。父亲虽然胆子够大,但也只是远远的站在离史布克两米左右的地方。 “我在附近还有些其他事情要办。”史布克说道,“但在明天日出之前,我会过来接走你儿子,到时候我希望我们可以马上动身,因为我不喜欢把时间浪费在等人上。” 史布克走后,父亲拍拍我的肩膀说道:“儿子,你的新生活马上就要开始了。去收拾收拾,洗个澡。以后你就不用干农活了。” 当我走进厨房的时候,大哥杰克正搂着他的妻子艾莉亲热,艾莉看上去很高兴,正对着大哥微笑。 说心里话,我也很喜欢艾莉。她为人热情友善,让你感觉她对你的关心是完全出自真心的。妈妈也常说杰克能娶到艾莉是他的福分,因为艾莉使他的脾气变得温和多了。 杰克是我们的长兄,也是我们兄弟中块头最大的。父亲总是开玩笑的说,他是我们众多丑兄弟中最帅的一个。但我并不觉得他有多帅。尽管他看上去又高又壮,有着一双蓝色的眼睛和红扑扑的健康脸颊,但是他那两道浓黑的眉毛在额头中间几乎连成一片,看起来实在是别扭。不过有一点我从没有怀疑过,那就是他娶到了一个善良而美丽的妻子。艾莉有一头金黄色的漂亮头发,而且皮肤晶莹剔透,在烛光下显得白皙亮丽。 “我明天早上就要离开这里,驱魔人史布克明天日出之前就要来接我了。”我突然说道。 艾莉的脸上绽开了笑容:“你是说,他已经答应收你为徒了?” 我点点头回答:“他给了我一个月的试用期。” 第八回 失灵 发现魔法值可以兑换和任意使用以后,杨小凡简直就疯了。 用意念可操控一切,这种神一般的感觉,简直不要太爽。 俗话说得好“艺高人胆大”有了如此技艺在身,杨小凡就像开了挂似的,分分钟把课本上的知识全部知识植入了脑海里。 植入这些知识很划算,每一门学科的知识只消耗了1点魔法值,这比整人来的实惠多了! 平日里在班里排名中游的杨小凡突然就爬到了班里的第一名,这件神奇的事情在学校引起了一个小轰动。因为本身底子不错,成绩也不算太差,故此考到第一名也没有让老师觉得特别不可思议! 对于学习,杨小凡向来都是以一阵轻松的态度来面对,并不会为了取得好的成绩而花费多余时间在学习上。 学习只是生活的一部分,生活的全部并不只是学习。除了学习以外,人应该要有一些其它的兴趣爱好,美其名曰:德智体美劳多项发展… 当一个风度翩翩的少年,在德智体美劳全方位都能够取得满分的时候,试问他的人生还有什么不完美的地方吗?杨小凡觉得没有,他现在已经足够完美,完美到令人羡莫嫉妒,还有恨! 完美!班主任在学校里做发言的时候,只用了这两个字来评价他自己和杨小凡! 如果还有比完美更加恰当的词汇,那便是非常完美!李磊住进了医院,情况比想象的还要糟糕一些,身上多处骨折,并有严重的内伤,这并非是杨小凡本意。 所谓“人不犯我我不犯人!”这一切都是李磊自找的,自然怪不得别人。 自从有了这种超能力之后,杨小凡的生活便开始滋润了起来,身边也开始聚集起了一些小弟。 平日里瞧不上他的说话也变得好听,一些本无往来的同学,也突然间热情起来。 人一旦有了些能力,说什么都是对的,穿什么都有气质。不夸张说,杨小凡此刻就算天天披麻袋示人,都不会有人说他的装扮会有什么问题。 别人自然不知道杨小凡的超能力来自于何处,只以为他此前是一个低调的人,不愿意展现自己的才华。 李磊受伤事件,学校一直没能得出结论,最终只能归结于地面太滑。一个学生轻轻一推,无论如何也不能产生这样大的力量。 坐在学校那一排枇杷树下的秋千上面,杨小凡很是惬意。他的身边无时无刻开始围绕着叽叽喳喳的同学,多数都是为了讨好他。 学生时代,大多学生都还比较纯粹,并没有什么心机,说话也是直来直去,都是为了得到一些好处。 “真没想到,你还是富二代!” “小凡你这么有钱…什么时候请我们这些哥们搓一顿呗!” 这几日,杨小凡把魔法值用到了淋漓尽致,把该享受的玩具,该享受的小吃,挨个玩了个遍,挨个尝了个遍。 杨小凡呵呵一笑,拍了拍大腿,眯着小眼睛望着天空,道:“你们给我滚…有多远滚多远!我的钱不是天上飘下来的!” “我也不是什么富二代!” “小凡…求你了!” “救济救济我们这些穷人吧!” “学校的伙食都快吃吐了!我都快瘦了几圈了!” 杨小凡道:“你们已这些垃圾,这样墙头草,真是令小爷我感觉恶心!” “对…对对,我们都是垃圾,你就请我们这些垃圾朋友搓一顿吧!” 杨小凡脸色一沉,道:“做人还要不要点脸?” “嘿嘿…水至清则无鱼,人至贱则无敌!” “我们不要脸,要实实在在的东西!” “对!我们不要脸!” 听完他们的话,杨小凡差点从秋千上摔下来,扶住了,挤出道:“话都说到这份上了,我再不请客也说不过去了,我请!” 此刻所谓的节操、尊严、道德都被重重的摔在了地上,碎的一塌糊涂。 “请客!” “请客!” “请客!” … 乱哄哄的乐成一团! 成为一个有钱人,所面临的压力,不是扑街仔所能体会的到的。满足他们的要求无非只是消耗一点魔法值而已。 “看来…以后还需要低调些,财不外露这话没错!” 点了点人数,不下十人,杨小凡考虑后觉得吃自助比较实惠一些。 一下课,这些人就簇拥在校门口等着,准备到了海鲜自助店没羞没臊的大吃一顿,学校饭菜油水太少,味道也不佳,许多人一直处于饿殍状态。 县城只有一家海鲜自助,价格虽说不上贵,但是对于这些学生来说可算的上是奢华! 杨小凡一行浩浩荡荡数十人,来到海鲜自助店,店里的服务员看来了这么多学生,道:“小同学,本店不打折的哦!” 杨小凡道:“我没听明白你什么意思!” 服务员重复了一遍道:“本店是不对学生进行打折的哦!” “哦你个鸡鸭鱼鹅!哪个要你打折了?” “我关心的是,如果我们吃不完能不能打包带走?” 服务员尴尬而又不失礼貌的笑了笑道:“小帅哥,打包是不可以的哦!” 杨小凡道:“叫你们经理出来,我问问他怎么说!” 漂亮的女服务员道:“经理来也是和我说的一样的!” “那可未必!” 来的学生中有几个害怕了,拉了拉杨小凡的衣袖,小声道:“别惹事,没必要!” 杨小凡道:“别,我只是问问而已,别说的这么严重!” 来往客人纷纷用异样的眼神望着杨小凡,不少人停下脚步准备开始看热闹,正是酒足饭饱之时,有热闹看谁都乐意,只差搬一张椅子坐下来细看! 在这个世界上总有许多吃饱饭撑着没事干的人,这样的人无论什么时候都不会少! “不知天高地厚的家伙!” “居然敢来闹事?” 围观者纷纷发表自己的看法,多数都认为这些学生今晚将会吃不了兜着走! 经理听闻有人在店门口闹事匆匆赶来,走到店门口一看方知是一些小屁孩,便厉声呵斥道:“趁早滚回家去,毛都没长全的家伙,居然就敢出来闯码头!” 杨小凡道:“我命你原地旋转100圈,并学狗爬大厅10圈!” 说完这话以后,杨小凡便等候着经理按自己的指令开始做这一波操作,并准备看着他出丑。 经理哈哈大笑道:“你是不是脑袋让门给挤了?” “你逗我玩是吧?” “你以为你是谁呀?” 杨小凡一脸懵逼,原本想要耍酷,却没想到现在魔法值不顶用,下意识喊了一声:“快跑!” 众人听闻纷纷拔腿便跑,也不管东西南北什么方向。 杨小凡一边跑一边喊:“还我魔法值!” “还我魔法值!” 路人纷纷围观,交通一度瘫痪。 “这拍的是什么剧?” “听过没有?” 街上众人议论纷纷。 第九章 理想(李想) 下课铃响了,整整一堂课,李想一点也没有听,并不是因为老师讲的没有意思,而是这些知识对他来说都太简单,让他一个大学高材生坐在初中的教室里,这本身就是一种折磨。 一个比较热心的男生围了过了,站在脸李想的旁边道:“交一个朋友,我叫陈翔!” 这个叫陈翔的男生,看起来非常的健壮,两只眼睛瞪得像铜铃,看起来就像那种很好爽的人。 “你好!我叫李想!” “理想?” 陈翔挠了挠脑袋,道:“你的名字叫理想?” 李想笑了笑道:“你可以这么叫我,总之李想和理想都差不多!” 李想的家人给他取“李想”这个名字,就是为了让他成为一个有理想的人,所以李想等同于理想。 陈翔道:“欢迎你来到我们这个集体!” 只是一句简单的问候,但却让李想很感动,虽然李想在这里呆的时间不会很久,但谁都希望在一个温馨祥和的环境之中生活和学习。 “你是哪里人呀?” “看你穿起来倒是挺时尚的嘛!” “你的衣服和裤子都很贵吧?” 女生们都投来了艳羡的目光,纷纷把焦点投向了李想。李想说话倒是也很有水平,道:“穿着打扮只不过是用来装饰外表的,我并不是很在意,何况我的衣服和裤子都不贵。” 90年代的物价和21世纪20年代的物价当然是不能比较的,李想也不知道葫芦爷爷是怎么想的,居然会让他以这样的一种方式出场。 人生如戏,只不过是走个过程,李想倒也不再纠结这些问题了,何况这是一趟旅行,有那么一点意外也是可以接受的。 一个女生走到李想的身边,突然从口袋里掏出一张纸条塞到了李想的手里,令李想突然间就惊呆住了。 “这是什么?” 李想虽然知道以前的中学生喜欢互相递纸条,可是并没有想到有女生会把纸条递给他。此刻他也非常好奇,纸条上面究竟写的是什么。 女孩的脸已经红了,显得非常的不好意思,因为她纸条上写的内容是:李想同学,我们能交个朋友吗? 看着纸条上面的字,李想觉得很无聊,因为这是一个恶作剧。便把纸条揉成一团丢进垃圾堆。把他没想到的事情却发生了,那个递给他纸条的女生却突然冲出了教室,冲下了楼梯,像箭一样的跑了出去。 对于眼前所发生的一幕,李想还觉得非常的匪夷所思,她并不明白这个女生为什么突然间就跑了。因为在他看来,这是一件很平常的事情。可他却忽略了一个问题,每一个时代人的想法都不一样,90年代的女生远远的没有李想所在的那个时代那么开放。 一个小小的举动,让这个女生觉得受到了侮辱,这是李想万万没有想到的。虽然后来这个女生被学校的领导全回来了,但是这件事情却在全校传开了。 并且这件事情越传越邪乎,越传越离谱。看热闹的人总是不怕事大,所以也不乏有煽风点火的人。 于是乎一个谣言传开了:贫困女生献媚富家公子遭拒,想不开寻短见。 而它的2.0版则变成了:富家公子沾花惹草,引起非议...败坏校风校纪。 对于这些无中生有的传闻,起初李想是不闻不问的,可事态发展超出了他的想象,这个女生的家人却找上了门来,要求李想给予赔偿。 陈翔来到了李想的身旁,道:“富家公子,我劝你还是早一点离开这所学校,你不属于这个地方。” 给李想递纸条的那个女生,是学校有名的花痴,一见到帅哥发呆,哪里肯放过李想!好像李想这样的,更是没有见过。 “看来有些事情真的还是身不由己。” 躺着也能中枪!李想万万都没有想到。在有的时候,想要证明自己的清白,并非沉默就能解决所有的一切,想要真正解决问题必须经过一番抗争。想要维护自己的尊严必须要付出行动。 虽然有些事情越描越黑,但这并不重要,重要的是自己能够铿锵有力地说出那句话:“我是清白的,你们所听到的不过是一个传言,传言是不可信的!” 风轻轻揉揉吹着,懒懒地飘进校园,慵懒的树叶飘飘摇摇。李想深深呼了一口气,感觉自己年轻不少。 风波过去三天,李想的心依然不能平静。少年奔跑在校园里,玩的游戏在李想看来很幼稚,不过不得不说这些游戏给他们带来很大欢乐。 人这辈子最难忘莫过童年和少年时,无论是否拥有烦恼,很快就遗忘。 李想迎来了他来到90年代的第一个假日,一个属于所有孩子们的假日。再过一个多月,也就是1995年的5月1日,从这天开始我国将开始施行双休制度。 在1995年5月1日以前,我国法定的劳动者每天工作时间八小时。每个星期要工作六天,也就是说,只有一天休息时间。 对于上班族来说,所有的家务都放在周日。那时流行这样一个说法:“战斗的星期天,疲劳的星期一。” 终于放假啦!原本以为有一天时间可以好好玩,当他蒙头便睡后一觉醒来太阳已经晒到了他的屁股。 “一年之计在于春,一天之计在于晨!”那些敦敦教诲李想早就忘到了九霄云外。 起床以后的李想便开始掰着手指头开始数,一天有24小时,现在是周日的上午11点,他发现自己已经没有几个小时可以悠哉悠哉了。 暖暖的阳光洒向了玻璃,他这一发呆又过去了半个小时,时间已经到了11点30分。 阳光在照亮了整个房间的同时,也让那一块玻璃更加的闪闪发亮。李想的目光又无意识的移到了那张被压在玻璃下面的照片下面。 温暖的阳关似乎能够让某些美好的事物永远的定格,让瞬间成为永恒。 玻璃底下压着的那张照片,已经泛黄,但却并不是不能辨认出来。 “这个小男孩究竟是谁?” 虽然介入别人家的生活并不好,但李想还是无法压抑住内心好奇,他很想解开这个谜。从照片上看,这个小男孩应该不超过12岁,而这张泛黄的照片拍摄时间应该有些年月了。 李想从床上爬了起来,把门反锁了,把那块重压的玻璃抬了起来,用手指把那张照片抠了出来。通过仔细辨认发现照片反面居然写着字:爱子浩浩时年11岁相。 原来照片中的这个小男孩是中年的儿子,李想这几天却并没有看到过这个小男孩,于是便有了疑惑。“这个小男孩现在哪里?” 中年从没在李想面前提过自己儿子,似乎有意回避,又似乎自己从来没有过儿子。到了中午吃饭的时候,李想决定问个究竟。 中年又来敲门了,熟悉的脚步声。来到李想的房门前,用手背叩了叩门:“开饭了!有你爱吃的雨香肉丝...” 李想突然把中年叫住了,道:“叔叔,我可以问你一个问题吗?” 中年突然愣了一下,因为李想,从来不主动找他说话,便道:“你想问什么问题?” “那块玻璃下的那张照片...” “有些问题不该问就不要问,特别是与你无关的事。” 李想道:“为什么不能说呢?” “说了叫你不要问,问了我也不会告诉你。” 但人总有一种莫名其妙的好奇心,越是神秘越是好奇。李想在吃饭的时候一直发着呆,想着那张照片。虽然和他没有一点关系,可李想总想知道,关于那张照片的故事。 于是又忍不住问道:“那个小男孩是你儿子吗?” 中年放下了手中的筷子,停顿了几秒,想要开口说话却没有说。 “好了好了我不问了。” 李想觉得自己有些多嘴了,用笑容化解了尴尬,道:“叔叔,我以后再也不问你这个问题了。” 世界上的事情,有很多都是不能如人所愿的,不能带着情绪,也不能武断判断,猜测只能是猜测。 李想开始暗骂葫芦爷爷,把自己扔在这个地方,限制了他很多自由。 “你爷爷来电话说要提前带你走!” “你收拾收拾行李吧,可能也就这一两天。” ... 雨噼噼啪啪的下着,狂风肆虐,台风过境让这座内地小城市也受到了牵连。这样的季节出现台风,不多见。世界变得昏暗一片,天和地连成一片。因为台风,学校放假了。 天气突然变得很冷,本应该是春暖花开的春天,却突然间回到了寒冬般。学生们戴上大围巾,大手套,有些人家里炉子开始升起火。 风在外面肆虐着,似乎要把整个世界都吞噬了,此时天和地已经连接成一片,什么也看不清楚。 葫芦爷爷来了,他看了看李想:“我们走吧!” 李想还在想着那张照片的事情,他想要弄清楚事情的真相。 “不要以为自己是破案专家!” 在狂风暴雨之中,李想走了,带着一丝丝遗憾。 第十章 理想(李想) 1995年,3月15日。 明江省,广饶市,永丰县。 李想撑着一把雨伞,站在永丰中学的校门口,他的手插在口袋里,口袋里面有两张百元大钞。 他现在的身份是:永丰中学初二(3)班的一名学生,年龄不是22岁,而是14岁。 李想转动着雨伞,心里有些忐忑,也有些激动。他不知道来接他的人会是谁,除了知道此刻是1995年3月15日以外,对于其它的事情李想一概不知。 学生陆续的离校,一个又一个学生被家长接走,李想在焦急的等待着。 终于一个跛着一条腿的中年出现了,拖着一条瘸腿在雨中一步一步的挪着。3月的永丰县,气温还很低,温暖的春天远远还没有到来。 “这个人就是我的父亲?” 中年朝李想这个方向走来,艰难的挪动着自己步子,走进了以后,笑道:“路上遇到一点事来晚了,现在接你回家。” 中年用他那双大手紧紧把李想的手握在自己手里,然后抱着李想把他放到了自行车后架上。 “披好雨衣!不要着凉了。” 李想不知道说什么,此刻突然有些莫名的感动。在颠簸了十几分钟以后,自行车缓缓地停了下来。自行车进入了一家小区,这是一家烟厂家属房,这家小区住了很多烟厂的家属。但是中年并不是烟厂的职工,他们只是租住在这里。 回到中年的家以后,李想木讷的站在门口,并不是因为房子太简陋他不愿进去,而是突然间有些不适应。 因为此刻,李想觉得自己像一个演员一样,接下来要做的事情就像是一场表演。而他的表演,也不得不进行下去了。 “1995年3月14日,bj大学生命科学学院的一批青年科学家最近成功地从二枚特殊恐龙蛋化石中获得了恐龙基因片段。这是人类首次从恐龙蛋化石中获得恐龙的遗传物质。在恐龙蛋化石中,居然还存在着6500万年前就早已灭绝的恐龙的生物活性物质,令科学家们惊喜不已。这一发现,对人类了解恐龙和它的生存环境、物种的起源和生物的进化,具有重大的意义。” 电视里正播着新闻,新闻的内容,一股浓浓的90年代即视感。在娱乐之上的今天,像这样的新闻并不会引起任何大的轰动。90年代的老百姓们,没有什么娱乐活动,生活还是很乏味的。 “你站在门口干什么?怎么还不进来?” 中年整了整衣服,围上了围裙进了厨房,厨房看起来非常的小也非常的简陋,并且还漏着雨。两扇窗户虽然是关着的,可却有一块玻璃是破的,雨从破玻璃外面飘进来打湿了窗台。 李想突然有一种想逃离的冲动,并不是因为家里的情况太过贫穷,而是心里有一股莫名的压抑。电视上的新闻依然在播着,是一台黑白电视,看起来只有十三四寸,并且屏幕上面有许多的雪花点。 中年的脸显得非常憔悴,他看起来很累,不知道是从事什么工作的。 “你叫什么名字?”中年突然开口问道。 这下子轮到李想莫名其妙了,他原本以为接下来的剧情该是,中年是他的父亲,而他会是中年的儿子,可实际情况并不是这样。 “我叫李想!” 中年道:“有人交待我,让我去学校接你,并且给了我一些钱,说你会在这里住上一段日子。” “他没有和你说这事?” 听到这样说以后,李想倒是放得开了,因为这样子至少不会让他觉得尴尬。他可不想莫名其妙多出一个父亲。 “听说你是大城市来的孩子?怎么会到我们这种地方读书呢?” 李想当然不能说自己是一个穿越者,只是“嗯嗯嗯”的表示是听到了,却并未作出回答。 “里面有一个小房间是给你住的,床已经帮你铺好。” 中年煮好了一碗面端到了理想的面前:“外面天气冷吃一碗热面吧。” “谢谢你!” “你不用跟我客气,我也是收了钱的!” 吃完了面以后,李想去看了看自己的房间,房间虽然看起来很小,但却温馨整洁。特别是那张桌子,看起来很有感觉,铺着蓝色花纹格子布,非常平整。桌子上面叠着一叠书,都是一些老书。 “里面的书你可以随便看,都是我儿子的,不过现在...” 中年走进房间带上了房间的门,默默的离开了。 房间的墙上贴着几张海报,一张是张雨生的,另一张是beyond的。 房间里面是一张单人床,但比一般的单人床略长略宽一点,铺着怀旧色系的床单,枕头也是带着花纹的。所有的一切看起来都让人想要流眼泪,浓浓的90年代即视感。 这些只能在怀旧影视中看到的东西,现在却一一的展现在自己眼前。桌子上还有一个闹钟,且是带发条的那种。 桌子上面压着一块玻璃,是一块很厚重的玻璃,玻璃下面压着一张照片。是一个少年的照片,少年戴着红领巾,穿的浅绿与白相间的校服。他的笑容很灿烂,在少年的旁边站的是一个中年,而这个中年正是把李想从学校接回来的那个中年。 李想很自然地便联想到,这个少年就是中年的儿子,但是此刻李想在家里并没有看到这个小孩。 李想一头倒在床上,虽然这个床板是硬的,但是躺上去却很舒服,因为下面垫的被子很厚。 望着天花板,李想的手不由的摸到了自己的脸上,青春年少,转眼之间年轻了八岁,回到90年代,一天又将如何开始。 从明天开始,他就要进入到一个全新的环境里,到这所城市的学校去上学,虽然所有的一切都已经被葫芦爷爷安排好了,可是李想的心里却还是不踏实。 在灯光下,李想缓缓的展开了手中的那张百元大钞,整整两百元钱。在一根冰棍只要一毛钱的年代,一百元钱是一种怎么样的存在,更何况他还只是一个初中生。 整整两百元钱,突然就变成了一个天文数字。两百元钱,一个月的生活,李想将会再一次回到自己熟悉的环境之中。 等待着天明吧,李想闭上了眼睛,却怎么也睡不着。他的眼睛开始往四周扫视,突然看到了一台收音机。 李想尝试着按了一下按钮,卡带居然转了起来,播放的是93年经典歌曲《小芳》。 1993年,李春波的《小芳》以城市民谣的风格“红”得惊人。盒带推出后,销量一度使港台歌星专辑失色。据统计,至1993年底盒带已正式发行80多万盘,黑市发行超过400万盘。 村里有个姑娘叫小芳 长得好看又善良 一双美丽的大眼睛 辫子粗又长 在回城之前的那个晚上 你和我来到小河旁 从没流过的泪水 随着小河淌 谢谢你给我的爱 今生今世我不忘怀 谢谢你给我的温柔 伴我度过那个年代 多少次我回回头看看走过的路 衷心祝福你善良的姑娘 多少次我回回头看看走过的路 你站在小河旁 村里有个姑娘叫小芳 长得好看又善良 一双美丽的大眼睛 辫子粗又长 谢谢你给我的爱 今生今世我不忘怀 谢谢你给我的温柔 伴我度过那个年代 多少次我回回头看看走过的路 衷心祝福你善良的姑娘 多少次我回回头看看走过的路 你站在小村旁 谢谢你给我的爱 今生今世我不忘怀 谢谢你给我的温柔 伴我度过那个年代 谢谢你给我的爱 今生今世我不忘怀 谢谢你给我的温柔 伴我度过那个年代 谢谢你给我的爱 今生今世我不忘怀 谢谢你给我的温柔 伴我度过那个年代 谢谢你给我的爱 今生今世我不忘怀谢谢你给我的温柔 这首歌发行已经过去了两年却依然在大江南北的上空中回荡着。伴随着跨越时空声音的转动,李想进入了梦乡,他的血液也是似乎融入到了这个时代之中。 第二天,天刚蒙蒙亮,中年便来敲门了,以往这个时候李想还在床上睡大觉,可现在却不行,他必须马上起床赶在7:20之前到学校。 很不情愿的被中年叫醒,李想伸了一个懒腰。连早上也没顾得着吃,便匆匆背上了书包往学校赶。 中年把他送到了校门口,便离去了。而且是来接他的是一个戴着眼镜的男老师。 “我叫胡春华,是你的班主任!你的监护人已经把你的一切信息告诉我了,说你会在本校待上一个月!” 李想道:“那个老爷爷他现在去哪里了?” 男老师道:“这我就不知道了,难道他没有和你说吗?” 李想摇了摇头,不明白老爷爷心里怎么想的,突然就像人间蒸发了一样。 永丰中学初二3班,这一天迎来了一个新的学生,在同学们的掌声欢迎下李想走进了教室。 “李想同学将会与我们共同学习一个月,请大家给予他多多关照。” 同学们旋即开始议论纷纷,望着穿着时尚的李想,纷纷开始猜测他身上的衣服的价格。 通常人在面对别人对其的评头论足都会感到反感,李想也不例外,也是因为自己的穿着实在是太怪。要是放在几十年后的今天,把他丢在人群之中,也只不过是个平平常常,普普通通的少年而已。 “难道是从香港来的?” 牛仔裤、时尚的外套、名贵的运动鞋,这样的穿着打扮也确实是与这个时代不太符合。 李想默默地走到了自己的座位上,放下了自己的书包。他的同桌是一个女生,穿着格子布的外套,扎着两个小辫子,冲着他笑了一下。作为礼貌,李想也礼貌的笑了笑,可是女生的脸却突然刷的红了。 叮铃铃,叮铃铃... 第十一章 王小小是顽童 随着第一个游客的上门,很快第二个游客来了。做一个中年,看起来非常的有气质,不像是普通人。 中年拧开了手中的一瓶矿物质水,抿着嘴喝了一口,道:“这就是那家神奇的旅行社?” 李想忙上前去招待,并介绍旅行社的详细情况,以及现有的业务。听完李想的介绍以后,中年还是连连摇头,表示不可思议。 “真的能穿越时空回到小时候?” “不信你到时候可以试一试。” “价格倒是也不贵,只是看你要去到哪个时代?” 中年道:“我从小受苦,几乎没有体验过一个完整快乐的童年,故此一直对童年的那段时光难以忘怀...” 李想递给了中年一张单子,道:“你先把你的详细资料填一填。” 中年从怀里掏出了一支笔,这是一只怀旧风格的笔,看起来已经有不少年头了,填完表格以后,李想细细的看。 姓名:王小小 出生:1990年9月20 出生地:广饶县 想要回到年代:1997年 想要回到年龄:10岁 旅行时间:30天 ... 看完了中年填的信息和资料以后,李想确认道:“你是说你想回到1997年?” 中年道:“不错...我想回到1997年。” 李想道:“从你所填的资料来看,1997年那一年,你应该是七岁,可你为何填的是十岁?” “因为我想回到的是十岁的时候!” 虽然这从理论上来说是可行的,可却有违常理,当自己回到自己曾经所生活过的那个时空以后,年龄也会出现相应的增减。 虽然中年并没有说明为什么是十岁,但客人既然提出了这样的要求,那就一定要满足他。 此时葫芦爷爷走了出来,先是和中年握了手,两人寒暄了一会儿以后,葫芦爷爷道:“从你填的资料上来看,并没有多大问题,不论七岁还是十岁,这都不是问题的所在。” 葫芦爷爷道:“有几个问题我必须与你说清楚。” 中年道:“费用没有问题,我会一次性付清。” 葫芦爷爷摇了摇头,道:“我说的并非是费用的问题。” “那你说的是什么?” 葫芦爷爷道:“你必须承诺不能对那个时空造成任何的破坏,也不能带任何东西回来,三十天的旅行结束以后,不论留恋与否,都必须立即回来,否则稍有迟疑,你将会被时空所抹杀。” 李想心里不由得一惊,他不知道葫芦爷爷把规则给改了,虽说这样的规则非常的残酷,但确实也能避免别有用心之徒借旅行的名义做出些非法的勾当。 “我答应你!”中年坚定的回答道。 “接下来你还需要签署一份生死协议,在旅行过程中,所发生的任何意外都将与本旅行社无关。” 90年代,正是中国快速发展的时代,无论是农村还是城镇,都处于一个巨变之中。但是在遥远的偏远地区,改革还远远地没有渗透到这些地方。 中年都一一答应下来,显然他来吃的目的并不是为了钻什么空子,而是真的对于那一段逝去的童年有着难以泯灭的记忆。 步入中年,对许多事情便已经看透了,也看得更开了,自然心境也不同。 葫芦爷爷看着李想道:“此次还是由你来陪同,不过你的身份也必须做出一些改变。” 李想有些疑惑不解,道:“我为何要做出改变?” 葫芦爷爷道:“既然要穿越过去,你以为这位游客王小小的身份就必须统一起来,否则在操作上会遇到许多麻烦和困难。” 作为后台管理者,葫芦爷爷很无奈,因为这个系统并不是很完善,它还在不断升级之中。 李想道:“既然他选择的是十岁,那我也选择十岁吧!” “只是希望,这一次不要再到奇奇怪怪的人家家里去。” 在决定出发之前,中年换好了当时所流通的货币,并装在了一个铁盒子里。李想也换了一些,毕竟这是一趟30天的旅行,出门在外,难免会遇到花钱的地方。 当中年和李想缓缓降落,睁开眼睛的时候,两个人四仰八叉的躺在一片绿绿的草地上。 “王小小!李想!” 不知是谁吼了一声,这声音听起来中气十足,非常的有穿透力。 一个小胖子晃晃悠悠地从远处跑来,见到地上躺着的两个人,叉着腰手指头往地上一指,道:“你们两个...你们两个小王八蛋,倒是躺着舒服,让我,让我一顿好找。” 这种毫无违和感的穿越让王小小非常的满意,重回到了十岁,这样的感觉非常的奇妙。感觉到非常奇妙的还有另一个人,这个人就是“李想”。 两个人旋即翻了个身,马上翻出了自己的书包,并找出课本。课本上的名字没有错,也的的确确是自己的名字。 王小小吼叫了一声,不知是因为太过激动还是想表达内心对愉快,总之,他感觉到了一股力量贯穿于他的全身。 李想动了动脑袋和胳膊,此刻他非常的想知道自己长的什么样,因为在他小的时候,他的妈妈总说他长得丑。时过境迁,十几年过去了,人们的审美观也发生了改变。他想知道,以现在审美的角度去看,他能得多少分。 来找他们的小胖子,见他们俩没有什么反应,又吼了一声道:“还呆在这里干什么?都已经放学半个钟头了?还不快回去!” 王小小却不着急走,站在原地一动不动,不停地傻笑着,笑着笑着眼泪就流出来了。 小胖子见状,感觉非常的惊奇,嘴里不停的嚷嚷着:“今天这是怎么了?怎么这么奇奇怪怪?” 李想走上前去,拍了拍王小小的肩膀并没有说话。 实际上王小小与李想哪里知道自己该去哪里,被系统瞬间植入,虽然不是很突兀,但是此刻他们两人的脑子都有点乱。 李想道:“请你不要烦我们,我们想静静。” 小胖却有些疑惑,歪着脑袋看着李想道:“静静是谁?你干嘛想他?” 小胖的话让李想有一些想喷血,他没有想到这孩子这么单纯,问的问题也这么有意思。 李想当然不想大费周章的去解释,至于静静什么的,他不想去澄清。 小胖见叫不动他们两人,便嘟嘴走远了,心里有了许多的委屈,因为他并不明白,以前要好的两个朋友怎么突然就不理自己了。 对于眼前的这个世界,这个全新的世界,王小小非常的感兴趣。王小小拍了拍口袋,发现铁盒还在,心里便踏实了许多。 当夕阳西下之时,一个中年匆匆而来,他挽着裤腿,肩膀上扛着一把锄头,满脸的憔悴,走起路来却很悠闲。 李想与王小小都呆住了,嘴里不约而同地发出了那一句:“这是谁的爸爸?” 中年慢慢的靠近,看了看眼前的两个少年,道:“你这俩皮孩子,怎么还不回家?怎么这么不听话?” 王小小与李想纷纷挠挠脑袋,不知如何回应,因为他们并不知道眼前的这个中年是谁,所有的这些人物都是系统自行设定的,没有任何一个人知道故事的情节会是如何。 李想呆呆的望着中年,中年把锄头放到一边,两只手便在理想的脸上揉了起来,道:“你这傻孩子,你盯着你张叔发什么呆呢?莫非张叔今天很帅?” 两个都是聪明人,既然那中年开口说了自己是张叔,那便只需顺着他叫就可。 “张叔!我们一块回家吧。”李想道。 “是呀!叔...我们一道回家吧!” 中年先是一愣,呆了几秒,又开口道:“娃子...你终于肯认我这个叔了?”说完这话,中年的眼泪便噼里啪啦地落了下来。 李想与王小小面面相觑,却都说不出话来,跟着张叔回到了家,却又见到了那个小胖。小胖正趴在桌子上写作业,非常的认真,见有人回来了也不打招呼。 这家人的房子并不大,是由三间泥瓦房组成,一共有两个房间,客厅与厨房连接在一起,说是厨房其实并不能算是厨房,换句话说,这就不是一个正儿八经的厨房。 客厅的一角,搭上了一个土灶,用的是蜂窝煤。 蜂窝煤主要用于家庭生火、取暖,用无烟煤制成的蜂窝状的圆柱形煤球。 在90年代的农村,煤是一种常见的燃料,家庭用煤经过了从“煤球“到“蜂窝煤“的演变。 由原煤、碳化锯木屑、石灰、红(黄)泥、木炭粉等混合物基料和由硝酸盐、高锰酸钾等组成的易燃助燃剂所组成。 用上述材料制成直径100mm的易燃蜂窝煤试烧,其着火快、火苗高达140mm以上,燃烧时间长达1小时,无烟无味,燃烧完全。蜂窝煤原料广泛、成本低廉、使用方便、制作简单、达到省料省时节能节资的目的。 经过观察,王小小确定这户人家并没有女主人,因为家庭摆设非常凌乱,显然是没有经过整理。 小胖此时已经把作业写好,看了看李想和王小小,哼了一声,走开了。显然小胖还在生他们的气。 而此刻,李想与王小小钻进了房间,开始四处寻找起线索。他们现在急切的想知道,自己的真实身份。 很快他们从一本泛黄的本子上找到了答案,王小小父亲身体有残疾,现在医院休养,而所谓的父亲也只是他的养父,后因实在无法赡养便把他送了人。而李想者悲催一些,在一次大灾难中,他成了孤儿。收养他的这个中年也因此收到了许多的社会救助款。 “想一想就可怜呀!” “这种设定可真够缺德的呀!” 王小小道:“我倒是要看一看这个中年人品如何,若是一个值得信赖的人,我愿意帮他改变贫穷的现状,毕竟他对我们有养育之恩。” 李想道:“若是他的人品并不是你想的那样呢?” “我是一个爱恨分明的人!” 不管怎么样,想湘与王小小都要在这里生活一个月,生活毕竟还是要继续的,不论他们的身份如何,地位如何,不过都是一种设定而已。 小胖已经写完了作业,站在房间的门口望着里面发着呆,道:“你们两个人怎么变得如此鬼鬼祟祟?” 小胖子手里抓着一把“番薯米”,这是一种由番薯切成小块,然后晒干制作而成的“小吃食”。那个时候的孩子没有什么零食吃,所以家里能够拿来吃的东西都拿过来了。 在这个西瓜一斤一毛钱都不到的时代,一百块钱所能买到的东西,是超乎了想象的。 而这两个随身携带巨款的少年,突然出现在这个小城市里,就像两颗深水炸弹,扔进了水里。 于是这座小城突然间就变得热闹了,因为出现了这样的一幕,有两个少年大肆的采购,他们花钱如流水,出手之阔绰令人乍舌。在许多人连百元大钞都没见过的时代,他们一出手就是几百,大量的囤积物品。 这些动作他们都是在背地里进行的,没有人知道他们想干什么,花钱对于他们来说似乎已经成为了一种兴趣爱好。 对于王小小的行为,李想虽有所不解,但也没有细问,因为他知道,客人的信息是不能随便打探的。 两小学五年级的学生,不在学校里面呆着,却整天在外面乱跑乱逛,这一系列的反常终于引来了人们的注意。或者是因为从小穷惯了,现在发达了,所以才会让王小小有这样的想法,只有花钱才能找到乐趣。 李想道:“你这样做是不对的!” “我们应该做一些有意义的事情。” 王小小道:“我一没有危害社会,二没有搞投机,三没有扰乱金融秩序,为什么不能这样做?” 李想把咽在口中的话又吞了下去,因为他觉得王小小说的很有道理,毕竟顾客是上帝,他不能得罪顾客。 “我们就不能做一些有意义的事情吗?” “比如说为学校修建一座图书馆?” “这可是扬名立万的好机会?” 李想说到这话的时候,王小小的眼睛突然湿润了,因为他突然间想起了自己的小时候,为了想要买一本小人书,央求着他的爸爸给他买,他的爸爸没有办法只好把自己家的老母鸡给卖了,到了县城,给他带回来一本小人书。 可在回来的路上,不幸的事情发生了,他永远也忘不了那一幕。那本夺人命的小人书,他永远也忘不了。 他的爸爸躺在床上,手里还紧紧的抓着那本小人书,鲜血染红了被单,朦胧了他的眼睛。他见到爸爸的时候,他的爸爸已经没有了意识。 王小小突然哽咽起来,他朝着李想吼了一声道:“我有钱,我乐意怎么花都行,这事你管不着。” 王小小推开了李想,一路小跑,跑到了公交站台,上了一辆公交车。李想在后面追,却怎么也追不上,只能在后面叹气。 “真是难搞定的客人!” 李想的脑袋飞速的旋转着,想象着王小小可能会去的地方,突然灵机一动想到了,那是一家书店,整个县城唯一的一家。 “对!陈张书社。” 第十二章 猴票 公元2026年,9月8日。 第一次时空旅行非常顺利,为第二次旅行打下了基础。这个能穿越时空的葫芦让李想长了不少见识。 “时空旅行社”成立那天,非常冷清,门可罗雀,这个没有任何特色的“时空旅行社”像许多刚成立的旅行社一样,并没有引起任何人的注意和好奇。 不过,这倒也符合常理,一家刚刚成立的旅行社,没有任何能够吸引人的地方,自然会被淹没在茫茫的“云海”之中。 李想撰稿写了一份宣传广告,旅行社的宣传广告如下: 这是一个能够进行一次别样时空之旅的旅行社,带上你的朋友和你的亲人,最后再带上你的梦想。 这是一次轻松的旅行,你将会体验到不同时代的风貌,你不必担心生不逢时,你也不必担心错过瞬间的精彩。 梦幻的旅行从“时空旅行社”开始,远离现代社会的喧嚣和浮华,去享受一片那远去的宁静。 你可以选择去往90年代,你也可以选择去往80年代,当然你也可以选择去往70年代。 如果你不害怕路途遥远,19世纪的大门也将为你敞开,去见证封建王朝末日的余晖。 如果你想走得更远一点,你还可以选择18世纪、17世纪和16世纪。 无论你选择走的多远,我们永远和你在一起。 旅行社开张那天,既没有放鞭炮也没有做活动。这家旅行社实在太小太小,员工只有两个。 开业虽然冷清,但葫芦爷爷一点也不着急,坐在办公室里喝茶,似乎早已经有打算。 公司进来门口墙上挂着一张营业牌照,要不是它,没有人会知道这还是一家旅行社。 李想找广告公司印刷了一百张“时空旅行社”的宣传单页,并把自己写的那段话印在了上面。这也是旅行社所做的唯一的宣传广告。 对于单页宣传来说,一百张单页宣传广告没有一点作用。但葫芦爷爷想要等待的正是“野生”顾客。 9月10日下午,夕阳西落之上时,旅行社迎来了第一个登门客人。 这是一个背着书包的学生,年龄十五六左右,进门以后便直接奔到服务台上。 “这是旅行社吗?” 少年手里拿着一张宣传单页,指着上面的宣传语道:“我看不懂你们的宣传语,不明白上面在说什么。” 葫芦爷爷道:“我们是一家时空旅行社,客人可以任意选择自己想要去到的年代。” “时...空...旅...行...社!” 少年眼睛瞪的大如铜铃,嘴巴变成一个圆圆的o形。 “我感觉受到了欺骗!” 李想道:“你还别不信,这是真的!” “耳听为虚,眼见为实。何不报名体验一次?” “不过我们不打折!” 李想把少年带到一张kt板面前,指着上面的价格表: 21世纪10年代旅行:每天50元 21世纪00年代旅行:每天80元 20世纪90年代旅行:每天100元 20世纪80年代旅行:每天200元 20世纪70年代旅行:每天300元 20世纪60年代旅行:每天400元 20世纪50年代旅行:每天500元 20世纪40年代以前:未开通 “请你选一个套餐!” 少年还是不敢相信,不过他昂起头,大有一种悲壮感道:“我愿意尝试!” 少年是个邮票收藏爱好者,邮票对他来说就是生命的全部,听到有这样的旅行社,能够穿越时空,他当然不想错过。不论真假,他都愿意尝试。 集邮的人都知道,1968年11月25日发行了一枚邮票,这枚邮票就是赫赫有名的:全国山河小一片红邮票。这枚邮票在发行以后,又宣布收回,之后被集邮界叫做“小一片红”。这枚面值只有八分钱的邮票如今它的价格已经涨到了几十万以上。 第一款非常经典的邮票,t46猴票,庚申年猴票由于是新中国发行的第一枚生肖邮票,图像美观,印刷精致,深受集邮爱好者欢迎,该票在集邮市场价格上升很快,猴票价格上涨速度惊人,是中国集邮界的标志产品。 庚申年猴票是邮电部于1980年2月15日发行的一套生肖邮票,面积同样是八分。 这张邮票的价格上涨之快惊人: 1984年到1986年,也就是这张邮票发行了4到6年之后,猴票价格一路从三元左右飙升到30元,中国集邮市场第一次大繁荣。全国各地到处都是排队买邮票的盛况。 1990年年底,猴票价格从70元上涨到240元附近,启动了1991年的一轮邮市大行情。 1996年秋,这枚猴票价格由300元左右飙升至1100元,又引起了1997年一轮波澜壮阔的邮市大行情。 1997年下半年开始,猴票一路下跌,从此邮票市场也进入了长达十年的低迷期。 2005年年底,猴票重新回升至1700元。 2006年5月,单枚猴票成交价2173元。 2007年4月,单枚猴票成交价3180元,整版猴票成交价达27.5万元。 2008年2月,单枚猴票成交价3975元。 2009年02月,单枚猴票成交价4028元。 2010年02月,单枚猴票成交价6678元,整版猴票成交价达58.3万元。 2010年04月,单枚猴票成交价8692元,整版猴票成交价达90.5万元。 2010年12月,单枚猴票成交价9964元,整版猴票成交价达97.7万元。 2011年02月,单枚猴票成交价10812元。 2011年03月,单枚猴票成交价12084元。 2016年,黄永玉所设计的1980版猴年生肖邮票大版票市场估值高达150万元。 ... 1980年,2月...我国发行了第一张生肖邮票——《庚申年》猴票。邮票的背景是红色,图案是著名画家黄永玉绘制的金丝猴。该邮票采影写版与雕刻版混合套印的方式印刷。 时间回溯到1981年,猴票发行已经过去一年了。 大街上出现了两个人的身影,其中一个人名字叫李想,另一个人名叫吕品,他们两个都是穿越者。 猴票刚发行的时候,很多人就是为了用,也没有集邮的概念。就算有集邮的概念,也没有人想过说有那么一天邮票会变得很值钱。 此刻,李想和游客吕品正徘徊在大街上,吕品目标非常明确,就是为了能够买到猴票。 电视上流传着这样一个故事: 有一位先生,他是邮政局的工作人员,当年是因为没完成任务,被迫自个儿买了15版邮票,15版是96元,1980年的猴票,到了90年代,逛市场偶然发现,这一版值十多万,又过了10多年,大儿子要结婚,拿出一版卖了20多万,小儿子要结婚,又拿出一版,卖个30多万,也给买一套房子,后来又低卖了3版,这一共卖出5版,还剩10套在手上。2011年,在苏州的邮票专场拍卖上,1980版猴票,80枚大全120万成交,这10版值1200万元。 这个故事的真假现在已经不可考证,但是回到这个时代,却能实实在在的把握住机会。 买一版邮票那叫邮票收藏爱好者,买五版邮票那叫邮票狂热收藏爱好者,买十版邮票那叫邮票收藏残粉。 吕品朝大街大吼一声:“老子要买一百版猴票!” 这一喊不要紧,突然从路边窜出了几个人,因为是在邮政局附近,所以他碰到的这几个人都是邮政局的工作人员。 听说他要买邮票,纷纷围了上来,这个时候猴票价格还没有开始上涨,也没有一个人预测猴票价格会涨得那么猛,在所有的邮票当中,猴票并不显眼。 这几个工作人员手中都捧着几十套邮票围着吕品,当吕品掏了掏口袋以后,却陷入了尴尬之中,因为他的口袋里没有一分钱,确切的说他的口袋里没有一分当时所流通的货币。 “这是一次失败的旅行!” 作为一位邮票收藏爱好者来说,必须做足所有的功课,然而现在吕品想狠狠抽自己几个耳光子,因为他发现自己居然没有携带80年代的钞票。 幸好随身携带了关于纸币的所有资料,于是吕品很快翻开了资料,查询了起来,一组数据很快出现在他的眼前。 80年代,使用的正是第三套人民币。第三套人民币面额有1角、2角、5角、1元、2元、5元、10元7种,其中面积最小的一分两分五分依旧使用流通的第二套人民币。 1980年4月15日,国务院又批准中国人民银行发行1角、2角、5角、1元4种金属人民币。 材质1角、2角、5角为铜锌合金,1元币为铜镍合金。 这4种金属币当时主要是对国外旅游者销售,以增加外汇收入,国内只是象征性地发行。 经过18年的调整、更换,第三套人民币共发行7种面额,13种版别,分别是1角券(币)4种、2角券(币)2种、5角券(币)2种、1元券(币)2种、2元券1种、5元券1种、10元券1种,50元券1种100元券1种。 1960年4月20日发行的人民币共有两种面额,其中1956年版棕色5元券是第二套人民币的最后一个券种,而1960年版枣红色1角券则是第三套人民币开始发行的标志。 1964年4月15日,深绿色2元券和墨绿色2角券同时发行。由于1962年版1角券背面颜色和1962年版2角券背面颜色近似,不易辨认, 1967年12月15日调整了1962年版1角券背面颜色,重新发行了1962年版1角券,将其背面颜色由深棕、浅绿改为酱紫、桔黄。 1974年1月5日,发行1972年版5角券,这是第三套人民币的最后一个年版号。 1角券正面原为为“干部参加劳动”图景,后改为“教育与生产劳动相结合”的图景;背面图案为国徽、菊花,主色调共有枣红色、深棕、浅绿、酱紫、桔黄五种。 2角券正面为武汉长江大桥;背面图案为国徽、牡丹花,主色墨绿色。 5角券正面为纺织厂生产图;背面图案为国徽、棉花和梅花,主色青莲色。 1元券正面为女拖拉机手图,象征农业为基础;背面图案为国徽、放牧图,象征发展畜牧业;主色深红色。 2元券正面为车床工人图,象征工业为主导,背面为国徽、石油矿井,象征发展能源工业;主色深绿色。 5元券正面为炼钢工人图,象征工业以钢为纲,背面为国徽露天煤矿,象征发展能源工业;主色深棕色。 10元券正面为“人民代表步出大会堂”图,象征人民参政议政,当家做主人,背面以红色牡丹花和彩带衬托天安门,象征伟大祖国的富强和团结;俗称“大团结”。 第三套人民币自60年代发行以来,一直流通至00年代初,是迄今流通时间最长的一套人民币,对促进经济发展发挥了重要作用。 第三套人民币从1962年4月20日发行1960年版枣红色1角券开始,到1974年1月5日发行最后一张1972年版5角券止,经过12年时间,共发行7种面额、8种原版、9种票券。如果按冠号、印制工艺和钞纸的不同至少可细分为三十余种。 看到这一组数据,吕品头皮有些发麻,因为几十年后的今天,想要再找到完整的第三套人民币,已经变得非常困难。 更为要命的是,一整册的第三套人民币大全套价格已经上涨了数百倍,远不是一张猴票所能企及的。 “看来这注定是一场失败的穿越之旅。” 李想看了看愁眉苦脸的吕品,道:“你看看你身上有没有什么值钱的东西,比如金银首饰之类的。” 李想的话倒是提醒了吕品,货币的流通可能只有几十年,但是市面上最保值最稳定的货币还是黄金,虽然黄金不作为货币流通,但它作为一种贵金属,其地位一直能够得到保证。 黄金的质地纯净,拥有娇人的特性,是最受人们欢迎的金属。 地质学家的分析报告指出,除了在1802年才发现的(tantalum)之外,金是世上最罕有的金属,这更证明金的罕有性。 黄金由于闪闪发光,人们习惯地把它和太阳相提并论。古人崇拜黄金像崇拜太阳一样。 有史以来,黄金一直被人们作为财富和高贵的象征。无论所处地哉,种族,或者宗教信仰如何,黄金总是以它无穷的魅力,吸引着成千上万的人为之渴望,为之奋斗,甚至为之献身。 人类文明的曙光照耀到哪里,崇拜黄金的文化和习俗就在哪里诞生。 希腊神话,阿拉伯的传奇故事,中国的民间传说都有关黄金的生动故事。 黄金(au)的元素符号来自拉丁文aurum一词,原意为:“光辉灿烂的黎明”。 在古罗马,aurora是黎明女神的名字;吓埃及人把黄金作为太阳神的象征;而公元前4世纪的古腊诗人品达罗斯有,则把黄金描写为“宙斯神的孩子”。 不生锈、不易腐蚀、光泽保持性好是黄金的特性。虽然黄金特别是k金很坚韧,但是它也是所有金属中最具可塑性的金属。 于是很快的,吕品又找到了另一组数据,一组关于黄金的数据。从70年代到80年代,黄金的价格变化: 1972年一年,伦敦市场的金价从1盎司46美元涨到64美元。 1973年,金价冲破100美元。 1974年到1977年,金价在130美元到180美元之间波动。 1978年,原油飙涨达一桶30美元,金价涨到244美元。 1979年,金价涨到500美元。10月,美国通胀率冲破12%。 1980年元月的头两个交易日,金价达到634美元,美国财长米勒宣布财政部不再出售黄金,之后不到30分钟金价大涨30美元达715美元,元月21日创850美元新高。美国总统卡特不得不出来打压金市,表示一定会不惜任何代价来维护美国在世界上的地位,当天收盘时金价下跌了50美元。 1980年2月22日,金价重挫145美元。当代首次黄金大牛市宣告结束,时间长达12年。金价从1968年的35美元涨到1980年的850美元的12年间,每年有30%的获利率。 1981年,金价每盎司的盘势峰顶是599美元。到了1985年,盘势降到300美元左右。1987年,美国股市崩盘后,黄金价格触及486美元的峰顶后便一路下滑。 现在正是黄金价格上扬的最厉害的时候,吕吕颠了颠手中的金项链,觉得沉甸甸的,他打算出手这一条金项链。 吕品走进了一家金器店,询问了金价,老板开出的价格是50元每克,而吕品的这条金项链总重量达30克,于是老板开出了1500元的价格。 当时全国职工的年均工资才760多元,1500元差不多相当于一个职工二年的工资。80年代初的职工,平均工资一个月不过40来块钱。 这也就是说,工人工作一个月,还买不起一克黄金。据说有一对夫妻在当时拼死一个月存十元,到八八年有近千元了,结果物价一涨,什么都化作了泡影。 当这个金器店老板把一叠钞票递到吕品手上的时候,吕品惊呆住了。因为在他手中的那些钞票,面额不等,有一元、二元、还有五元的,最大面额的也不过是十元。 此刻他才体会到了那句话“劳动人民是不容易的!” 此刻他突然发现,自己已经没有必要去买什么猴票了,若真的是想靠着猴票发财,大可不必如此麻烦。 光是倒卖其他物品,他就可以暴富,相比于这个时代,21世纪中叶的物价都是一个天文数字。 虽然吕品不打算靠着猴票发财,但是他还是买了两套整版的猴票,这个一套8x10的大版邮票,整版邮票就是80张,面额是八分。 一版猴票6块4,两版猴票就是12块8,价格非常的合理公道。 做人最重要的是不能贪心,吕品并没有大量的采购猴票,买了这两版猴票以后,他决定先返回。再出手其中的一版猴票,到时百万轻松到手。 这一趟旅行,对于吕品来说非常的划算,相对于每天两百元的旅行费用,现在看来,完全的可以忽略不计。 当理想与吕品反回旅行社的时候,已经接近黄昏,时间刚好过去了一天半,按照旅行社的规章制度,超过半天的按照一天计算,所以这次吕品需要付出的费用是四百元。 在缴纳了400元的费用,以及300元的服务费以后,吕品满意地离开了旅行社。 对于这次的旅行,吕品非常的满意,而对于这个旅行社来说,这是他们的第一个顾客,能够得到顾客的高度认可,也是对于旅行社的肯定。 葫芦爷爷道:“这一次旅行非常成功,为旅行社的开张争取到了很好的荣誉。” 李想道:“能够顺利地穿越时空这绝对是一个大的卖点,此事若宣扬出去,对于旅行社来说绝对是一件非常有利的事情,只是长此以往,恐怕会有心怀不轨的人借旅游的名义去做一些非法的勾当。” 李想所提出来的这个问题,葫芦爷爷早就注意到了,只是一时没有找到解决的办法,对于那些逝去的时光非常怀念的人来说,回到过去或许能够弥补他们的一些遗憾。 “活人哪能让尿憋死,办法总是会有的。” 第十三章 王小小 陈张书社开业于1973年,距今已经有20多年了,是这个县城的老牌书店,王小小的父亲就是从这家书店买了书以后,到了大街上出事的。 李想旋即朝陈张书社而去,此时的王小小正蹲在地上,地上堆着一摞又一摞的书,这些都是小人书,每一本价格都不超过一块钱。 王小小突然大吼了一声:“书店里的小人书我全要了!” 王小小这一吼,吓得正在看报纸的老板从椅子上弹跳而起,茶杯里的水洒了一桌子。 “你个小赤佬,瞎叫唤什么?”老板毫不客气的骂道。 王小小倒是也不客气,走上前去就是给老板一拳,道:“闭上你的臭嘴,别为老不尊的。” “哎哟,怎么?你还敢打人?” “学校老师没教过你啊?” “你爸爸没教过你?” “怎么这么没有礼貌?” 王小小从口袋里拍出了五张百元大钞,道:“你的嘴巴太臭了,还是少说话的好!” 看着桌子上并排放着的五张百元大钞,老板的眼睛都放了亮,这是他开业以来看到的最大牌的顾客。有钱不赚是傻子,谁也不会和钱过不去。 老板的态度来了一个1600度的转变,满脸横肉马上笑成了一个肉包子,说出了一句他自己都觉得肉麻的话。 “这位小公子,您怎么有空大驾光临呀?” “有什么需要我帮助你的吗?” 王小小扑哧笑了一声,道:“你们书店的小人书我全买了。” 这可了不得啦,一个小学生居然出手如此阔绰,这两老板又惊又喜。 按捺住内心激动的心情,老板又插了一句嘴:“这么大的数额,你家长来了吗?” 王小小道:“我就是家长,全家我说了算。” 作为一个业内良心书店,老板还是很客气的,道:“买这么多的书,我们可以给你送货上门。” 王小小道:“你送到下镇城关小学来,就说是我送来的。” “好...没问题...照办!照办!” 说完这话,王小小便抬腿就走,走了没多久从王小小身后追了。 一边跑一边叫:“你叫什么名字?” “你还没告诉我名字呢?” 王小小转过头去,做了一个鬼脸,笑道:“我叫你大爷!” “你大爷?” 老板一脸的疑惑,想要问个明白,却发现王小小已经走远了。 当李想来到书店的时候,王小小早已经离开,他看到老板蹲在地上正在整理的小人书,于是便问道:“老板有没有看过一个小学生来这里?” 老板摇了摇头道:“没有看见!” “这就奇怪了?” 你想摇了摇头,准备离开。老板又追了上来,道:“是不是一个穿着校服的小男孩?” 李想点点头,咽下了一口唾沫,道:“他现在在哪里?” 老板在手上比划着,突然冒出了一句:“你在找你大爷?” 李想以为老板在骂他,也毫不客气道:“去你大爷的!你全家都在找大爷。” 老板更加的疑惑了,他不明白今天是怎么了?怎么突然出现了两个大爷! 当李想找到王小小的时候,王小小已经回到了学校里,他看到李想来了,露出了满面笑容,道:“你想你回来了。” 李想此刻满脸的不悦,想要开口骂人,想了想还是算了,葫芦爷爷交代过他,不能与客人发生任何冲突。 正在这个时候,校门口突然传来了:“你大爷,你的小人书到了,你大爷,你的小人书到了...” 这样的声音回荡在整个校园,许多的学生听闻以后,纷纷跑向校门口,把校门口围了个严严实实。 围观的学生越来越多,推着小推车的书店老板被团团包围着。 “你大爷,你小人书到了!” 中年老板还在不停地吼叫着,虽然觉得自己这样叫很滑稽,但却没有别的办法,学生们却一个个捧腹大笑。 看着校门口的一幕,李想似乎明白了点什么,问道:“王小小,这件事情是你干的?” 王小小一脸无辜道:“这和我有什么关系?” 办公室内看报纸的校长终于坐不住了,他走到了校门口,推开了围观的学生。 “这还成何体统,全部给我回教室。”校长怒吼了一声以后,所有的学生顷刻间全部散去。 李想竖起了大拇指,不由得赞叹道:“刘校长真是中气十足,非常的有魄力呀!” 刘校长与陈张书店的老板倒是挺熟,两也算是多年的老友,见面之后难免寒暄寒暄。 “哟!是老陈呀,是哪阵风把你吹来了?” 被校长叫做老陈的人,原名陈振华,是陈张书店的老板,而另一个老板叫做张宇,可惜是个短命鬼,张宇和陈振华合开书店的第二年便因为喝醉了酒,在回家的途中掉进了水库,溺水而亡。 而陈张书店也一直没有改名,这也是陈振华念在老友的情面上,而没有更换的原因。 陈振华叹了一口气道:“还不是你们学校的龙卷风把我吹来的!” 刘校长道:“你这是在骂我!” 陈振华道:“看你这话说的,我哪里敢呀?您是谁呀?堂堂的大校长,我不过是一个开书店的。” 说完这话陈振华邪恶的笑了笑,“这是不是你干的吧?” 陈振华说的话让刘校长听得一头雾水,李校长有些不高兴道:“我可没工夫和你开玩笑,快说...刚才究竟是怎么回事?” “真不是你干的?”陈振华还是不敢相信。 刘校长看着陈振华手中推着的小推车,翻了翻上面的书,道:“怎么有这么多的小人书?” 陈振华于是把前因后果全告诉了刘校长,刘校长更加的疑惑了,因为他们学校根本就没有一个名字叫“你大爷”的学生。 “会不会是有人故意搞恶作剧啊?”刘校长道。 陈振华摇了摇头,道:“这绝不可能。” “话可以乱说,可钱却是实实在在的。” 陈振华道:“我只是一个生意人,管不了这许多,货我已送到,还请刘校长签收。” 送走了陈振华以后,刘校长站在校门口,仰望着教学楼,内心无比的凌乱。 此刻,王小小正坐在教室里,突然间变安静了下来,似乎窗外的一切都与他无关,把那些小人书也与他无关。 第二天上午,当刘校长打开自己的办公室门的时候,突然一封信飘飘扬扬落了下来。 这是一封没有署名的信,信上的内容也只有寥寥几句: 刘校长你好: 陈张书店的老板已经把小人书送的,这些书是我送给同学们的,希望留校在能够成立一个图书室。 1997年11月11日 看到这封信以后,刘校长大为震惊,因为他没有想到在学校里居然还有这样一个学生。 下镇城关小学是一所普通的公办学校,来这里上学的学生,家庭条件都不怎么好。能够出手如此阔绰的学生,他实在是想不到是谁。 第二天校长突然宣布召开全校会议,并宣布全体学生都必须参加,校长要发表重要的讲话。 李想瞪着王小小道:“你看着吧,此事必定与你有关。” 王小小道:“我为学校做一件好事怎么了?” 刘校长咳嗽了两声,开始了他的讲话。 “这个这个...今天天气不错啊!” 原本以为刘校长要发表什么高谈大论,却突然聊起了天气,可下面的学生不管这些,领导在上面说什么,他们只管鼓掌就行。 “这个这个...最近大家的学习都有进步啊。” “这个这个...说明了老师都很用功,很努力啊。” “这个这个...希望老师和同学们都继续保持。” 校长说完这些话以后,下面响起了雷鸣般的掌声,王小小原本以为校长会提到图书室的事,可校长却只字未提。 王小小虽有疑惑,但却一时不敢断定,于是心里便想校长许是一时太忙了,就没有处理这件事。 一连几天过去了,对于小人的书的事只字未提,王小小有些坐不住了,他打算找上门去,问一个明白。 当王小小气冲冲地走上三楼校长室门口时,却发现门是虚掩着的,校长正与两个戴帽子的人正在聊天。 看到以后王小小转头便要走,正要走时,突然又听到了“小人书”三个字。 于是便凑近想要细听,那两个戴帽子本人一个高,一个矮,高的那个瘦一点,矮的那个胖一点,两个人一高一矮,一胖一瘦,看起来非常滑稽。 “七毛钱一本不行!” “你这已经算是二手书了。” 刘校长咳嗽了两声道:“这明明是新书,你们不能把价格压得太低,这样真的好吗?” “好了好了,看你是校长,我再给你加一点。” “五毛钱!” “五毛钱一本,你的书我全收了。” 看到眼前的一幕,王小小已经明白了几分,校长把这些书全部贪污了,他打算把书全部卖给书商。 王小小握紧了拳头,想要进去揍校长一顿,可转念一想,自己身单力薄,根本不是校长的对手。 明的不行,就来暗的,反正自己不是男子汉,现在只是一个小男孩。 “刘全你给我等着!我一定给你好看!” 王小小下了楼梯,回到了自己的座位,接下来的课他也没有心思听,满脑子在想着如何对付这个校长。 李想见王小小心神不宁,道:“你没有什么事情吧?是不是人哪里不舒服?” 王小小道:“我不舒服,全身上下都不舒服。” 老师在上面讲课,同学在下面说话,属于捣乱,扰乱课堂纪律的行为。 忍一时风平浪静,退一步海阔天空!” 王小小突然扑通一声跪倒在地,道:“那是我错了,求你放过我吧!我下次再也不敢了。” 老师被王小小小的表现逗乐了,因为他之前从来没有发现王小小居然这么幽默,也毕竟是年轻的女老师,没有什么经验,哪里见过这样的学生。 放学后,王小小提着一大坨猪肉往家里就走,当他把这一大坨猪肉提回家以后,中年惊呆住了。 “小小...这是怎么回事?” 王小小不慌不忙道:“家里已经一个多月不开荤了,再不吃一点荤的,我都快成和尚了。” 对于王小小中年没有一点办法,虽然中年是他的监护人,但并非是他的家长。 “我希望你不要做坏事!” 在与这个中年生活了一个多礼拜以后,王小小和李想也渐渐的对他们眼前的这个中年有所了解。 这个名叫杨磊的中年,你种田和打零工为生,虽然生活过得很艰苦,但每赚的一分钱都是血汗钱,每一分钱都来得明明白白,清清楚楚。 “猪肉不是我偷的,请杨叔叔,放心。” 小胖早就嘴馋了,他看了看猪肉,道:“舅舅...我们吃猪肉吧。” “舅舅...你人最好了,乐乐最爱吃猪肉了。” “吃!你就知道吃,难怪长得这么胖。” “半大小子吃死老子,你这是要把你舅舅给吃穷呀?” 杨叔叔还是不放心,他看着王小小道:“这猪肉不是你偷来的?” 王小小一脸无视的表情,道:“偷鸡摸狗那些事咱不能干,杨叔叔你不会怀疑这猪肉是我偷的吧?” “你再说猪肉是我偷的我就去死!” “我要证明我的清白!” 杨叔叔于是便不再问,他害怕王小小做出冲动的事情,因为这些缺爱的孩子,心理总是有些不正常。 “我要吃炖排骨!” “还要吃红烧肉!” “再来一盘红大椒炒肉!” “你以为这是饭馆呀?” 杨叔叔一脸的无奈,可毕竟不是自家的孩子,也不好多说什么,今朝有肉今朝吃,吃完了以后明天还得吃自家的蔬菜。 这一顿饭,是王小小和李想穿越以后吃的最舒服的一次。再把最后一粒米饭扒进嘴里以后,有一种舒爽的感觉贯穿王小小的体内。 王小小放了一个响,捂着肚子就往茅房跑,正在此时,他与一个男孩撞了个满怀,原来这个男孩也是来上茅房的。 这个男孩长得怎么形容呢,唇红齿白,细皮嫩肉,总之就一句话,长得非常漂亮。 王小小看了这个男孩以后,突然觉得自己的性别出现了问题,他明明是一个男生,却突然觉得这个男孩长得很可爱很漂亮,以至于忘了自己要干什么。 “我不会是一个正太控吧?” 王小小连连摇脑袋,突然意识道自己也不过是一个小小少年,所以就算是喜欢这个男孩也不能算是正太控。 杨叔叔家的茅房与邻居家的茅房是合用的,所以经常会出现上厕所时的尴尬。 王小小手中捏着纸,身体已经扭曲成一团,他感觉到肚子非常的疼,这是一种钻心的疼,就好像是有电钻在钻他的肚子。 “我受不了啦!”王小小大吼了一声。 “这个茅房必须我先上!” 吓得这个男孩后退了几步,差点跌倒在地上。 王小小一转头,走进了茅房,脱下了裤子,便开始了战斗,三分钟后王小小从茅房走了出来,完全的恢复了活力。 王小小动了动胳膊,扭了扭脑袋,又用眼睛望了望远方,发出了一句感慨:“他娘的!年轻就是好!” 但是王小小马上意识到了一个问题,他能够在这个时空呆的时间已经不多了,现在已经过去了15天,还有15天他就得离开这里了。 那个等着上厕所的男孩,蹲在地上,看王小小还在盯着他,突然冒出来一句:“你看着我干什么?” 男孩一开口,王小小马上就尴尬了,因为他以为的男孩实际上是一个女孩。 王小小摇了摇头,自言自语道:“看来我的性取向没有问题,刚才的担心是多余的。” 一脸懵逼的小女孩,钻进了茅房,“啪”的一声把那半人多高的门关上了,刚好可以挡住身体的下半部分,只露出一个脑袋,把脑袋放在木板的横沿上面,可以一边上大厕一边看着外面。 王小小上完厕所回来,看到家里已经来了几个人,这几个人王小小从没见过。 王小小走出来以后,杨叔叔指着王小小道:“他就是王小小,你们找他有什么事?是不是这孩子偷你们东西了?” “不...这位先生你误会了,他没有偷我们的东西。” “那你们是?” 来者是三个人,都穿着制服,但并不是警服。 “我们怀疑这个孩子是被拐卖的!” 穿着制服的人说的话让王小小一时有些发愣,不明白剧本到底是怎么样的。 “开什么玩笑?” “我是被拐卖的?” 王小小看着李想,朝着他不停的摇脑袋,又把双手摊开,表达自己的无奈。 “你们不用紧张,我们也只是例行检查而已。” 杨叔叔道:“这孩子确实是一个陌生人送来的,后来这个陌生人突然间就不见了,以至于到目前为止这个孩子连户口都没能上。” “这么说来他在学校只是借读?” “杨叔叔这究竟是怎么回事?” “我是来路不明的小孩?” 虽然这只是一次穿越之旅,但是王小小突然想起一件事情,这件事情就是在王小小小的时候,曾有人告诉过他,他是抱养来的孩子。 当然王小小从来没有把这个传闻当一回事,但现在不一样了,他觉得这件事情非同一般。 “如果你拿不出证据证明这个孩子是你收养的,我们必须把这个孩子带走!” 李想不干了,在众目睽睽之下,他的客人被穿制服的人带走,这是绝对不能容忍的。 “不,你们不能带走他!” 三个穿制服的人便开始商议该怎么办,在嘀咕了几分钟以后,一个貌似领导的人,开口了,他蹲下来摸了摸王小小的脸蛋,道:“难道你不想见到你的亲生父母吗?” 此刻,王小小的内心陷入了混乱,他不知该如何决断。站在那一动不动的王小小,过了几分钟,突然冲出了家门,跑向了马路。 正在这时,一辆飞奔而来的汽车刚好与王小小撞了个满怀,天空画出了一条弧线,王小小像火箭一般地朝天空飞去,在飞了数十米后被抛向了远处... 随后便传来了一阵叫喊声。 “不!” “不!” 当王小小被重重地摔落在地上以后,杨叔叔把头转了过去,三个穿制服的客人也不能直视,开始慌忙往外面跑。 “完了完了完了...” 杨叔叔拍了一把大腿,坐在马路上便哭了起来。小胖的眼睛也哭的像两个核桃似的,虽然他并不喜欢王小小,但是毕竟生活在一个屋檐下。生活在一起时间久了,总是有感情的。 杨叔叔抱着王小小姘命的往医院赶,鞋子都跑掉了一只,但是现在他还哪里顾得上这些。 到了当地的医院以后,杨叔叔在医院里大吼大叫,声音震的来往的病人都觉得他是个神经病。 “你要是找精神病科,恐怕是找错地方了。” “拜托...这里不是精神病医院!” “这是人命关天的事情,医生呢?护士呢?你们不能见死不救呀!” 一个老年医生从杨叔叔身边走过,道:“你得先挂号,然后再去交费,凡事都要按手续流程来走...” “没有规矩就不成方圆!” 被小汽车撞的晕晕乎乎的王小小,此刻已经陷入到了昏迷之中,虽然被撞得很惨,但是他全身上下完好无损,这相当于是一个奇迹。 在经过一系列折腾之后,王小小终于被推进了手术室,医生给他做了一个全面的检查,里外外上上下下前前后后,检查完以后,连连摇头。 “不可思议?” “你们不会是逗我玩吧?” “这哪像出过车祸的人呀?” 此时的王小小不仅胳膊和脑袋都能动了,比以前更有活力了,经过检查,各项数据显示,他的身体没有任何的损伤。 肇事司机扑通一声跪倒在地,连磕仨响头,道:“佛祖保佑,佛祖保佑,佛祖保佑...” 虽然没有什么事,但是出了这么大的事故,杨叔叔坚持不让王小小出院,肇事司机也是不停的点头表示应该如此,并主动承担了所有的费用。 住院观察三天以后,李想告诉王小小,那个把王小小撞晕的司机已经皈依了佛门,并且还烫了九个戒疤。 心有余悸的杨叔叔,一路上都紧紧拉着王小小的小手,害怕再出什么意外。 王小小道:“杨叔叔,你不用担心我,因为我是铁臂阿童木。时速高达一百码的汽车都不能把我撞死,足以见得我的命很大。” 杨叔叔到道:“你这孩子,瞎说什么呢?哪有咒自己被车撞倒的?” 杨叔叔话音刚落,一辆车撞上了他们,但是撞上他们的不是机动车,而是一辆小推车,是一辆生产棉花糖的小推车。 王小小舔了舔嘴唇,看着五颜六色的棉花糖,心里痒痒极了,因为这个东西给他留下的印象太深刻了,在他小的时候,经常被棉花糖馋得直流口水,只是可惜囊中羞涩。 王小小手指一直指着小推车道:“我要吃棉花糖!” 李想一时有些愣住了,他不明白王小小为何突然间变得如此低龄,好像真的是回到了儿童的智商。 杨叔叔摸了摸口袋,摸出了一一把硬币,实际上都是些分币。 “棉花糖怎么卖?” “大个的一毛。” “小个的五分。” 王小小道:“我要两个大的棉花糖。” “吃多了糖对牙齿不好!” 王小小嘴巴一翘,道:“我不管,我就要吃。” 李想道:“你就别淘气了,吃一个棉花糖也就够了,你为什么要吃两个?” 李想说这话的时候已经是给王小小面子了,要不是因为王小小是他的顾客,李想早就想对着王小小屁股踹下去了。 “我可以吃一个,扔一个呀!” “你简直就是无理取闹,哪有孩子像你这样的,见过不听话的,没有见过你这么不听话的!” 杨叔叔有些怒了,对着卖棉花糖的老人道:“我们不买了!” 本来是满面笑容的老人,手里拿着两个棉花糖,呆呆的站在那里,一时还没有反应过来,杨叔叔已经拽着王小小的手走远了。 第二天,王小小在学校里看到了刘校长,突然想起了小人书的事情,于是便开始酝酿如何整治这个刘校长。 “该死的刘校长,贪污我的小人书,简直臭不要脸!” 第十四章 人至贱,者无敌 真是印证了那句话:“水至清,则无鱼。人至贱,者无敌!” 王小小趁着刘校长上厕所的间隙,钻进了他的办公室。在刘校长的桌子上有一个话筒,用这个话筒讲话,全校师生都能听见。 于是王小小拿起了这个话筒,对着话筒喊道:“请全校同学到操场集合,请全校同学马上到操场集合,刘校长将会给每个同学发一本小人书。” 正在厕所里的刘校长,突然听到广播有人喊话,便慌慌忙忙提着裤子从厕所里出来了,王小小与他擦肩而过,快速的从办公室冲了出来,跑下楼去。 十分钟后,正准备上课的同学们匆匆忙忙跑到操场集合,整个操场都沸腾了,这真是有史以来第一次。 “学校给咱们发小人书?” “等着吧,咱自己别瞎琢磨了!” “这声音好像是从刘校长办公室发出来的吧?” “难道上一次运来的那一小推车小人书是刘校长买的?” 当所有的同学都集合完毕后,广播了又长了了一个声音:“请所有的同学回到教室准备上课,请所有同学回到教室上课啊!” 操场上的同学们都炸开了锅,许多同学一脸的懵逼,根本不明白发生了什么事情。 “到底发不发小人书呀?” “我就说嘛...学校怎么会这么好心?给我们发小人书。” “那个捣乱的学生可真够大胆的,居然跑到刘校长办公室去。” 李想终于忍受不了,他找到了王小小道:“按照合同的约定,你必须听我的,可你做的许多事情已经出格了。” 说着说着李想与王小小便拉扯了起来,倆人扭打在一起,互相撕扯。 “你管的也太多了吧?” 王小小不满,狠狠给了李想一拳头,这一拳下去让李想有些恍惚,挨了重重一拳头以后李想觉得眼前的世界都变得模糊了。 “人不可貌相,海水不可斗量。” “王小小你简直就是一个疯子!”李想吼叫了一声,吼完这一声以后,李想软绵绵的倒了下去。 李想怎么也没有想到,王小小居然如此的不靠谱,原本以为一个几十岁的人,在人生的道路上走过了一段时间,内心会有所沉淀。 可是没想到,万万没想到,他竟然如此顽劣。但是李想还是决定忍受了,因为这位客人的旅行时间已经不多了。 李想突然有些后悔,后悔自己为什么要和葫芦爷爷开什么旅行社?这分明是给自己找麻烦。 在下课的间隙,李想逃学了,他本来就不愿呆在学校里,不...不是他不愿呆在学校里,而是老师所讲授的那些知识他都已经听过几百遍了。 李想跑到了操场上,看着操场中间的那棵树发着呆,看着那棵树下来来回回的学生,李想突然有一种做梦的感觉。 李想又看到了王小小,王小小坐在木秋千上面,在王小小的旁边放着一个塑料袋,王小小的手上拿着一个弹弓。 “这是要干什么?” 李想朝小小所在的方向走去,王小小拿着弹弓瞄着李想:“你别过来,失手可别怪我。” “你到底想怎么样?” 王小小道:“我要让刘校长付出代价!” 李想道:“凡事都是能商量的,不能总是这么冲动。” 性格决定命运,冲动总是容易出事的,李想原本以为王小小被车撞飞后会变得收一点,没想到此人秉性难改。 “好不容易穿越一次,我才不想把生活过得扭扭捏捏。” 随着王小小的声音落下,一块位于二楼办公室的玻璃碎了。 正在这时,巡视校园的张校长看见了,张校长和蔼可亲,一副老先生的模样,见到王小小坐在秋千上面玩弹弓,便走上前去: “小同学,上课时间不去教室里,为什么坐在秋千上面?你手里拿的是什么?” 王小小把秋千放到了背后,道:“张校长,你刚才说什么?” 张校长道:“刚才我都已经看见了,你把刘校长办公室的玻璃打碎了。” “你不知道这样做是不道德的吗?” 王小小用萌萌的眼睛盯着张校长,道:“爷爷,你是说做人要有道德吗?” 张校长道:“做人当然要讲道德呀!不然整个社会不都乱了。” “那破坏公物是不对的吗?” “当然!” 王小小低下了脑袋,突然抱住了张校长的大腿,开始哭了起来,:“张校长,我知道错了,你原谅我吧!” “要不你打我一顿也行!” 张校长一脸尴尬,但是学生都这样子了,他也没有什么办法。于是便劝道:“知错能改就是好孩子。” 王小小道:“张校长,我还有一个问题不明白!” “你还有什么问题?” “我想知道把别人东西占为己有,这种行为对不对呢?” 张校长道:“这当然不对,这是极其不道德的,这种行为无异于偷窃!是可耻的!” 王小小嘿嘿一笑,道:“那是不是大人就可以这样做?” “大人也不行!” “那领导呢?” “领导也不可以!” “那刘校长呢?” 这个时候,张校长怒了,道:“你这个小同学到底是怎么回事?怎么这么多废话?还不赶快回教室上课!” 得到了张校长的答复以后,王小小非常得意,嘿嘿一笑,看了看李想道:“我们一起回教室上课去吧!” 李想道:“没想到你的套路还挺深的。” 王小小道:“我这也是没有办法呀!想要为学校做一点好事,却没想到碰到这样一个操蛋的校长!” “那么你接下来打算怎么办?” 正在这个时候,刘校长的办公室里走进了一个人,这个人正是张校长。 张校长一见到刘校长便连连摇头,一边踱着步子一边道:“真是见了鬼了?” “咱们在乡村学校怎么会有这样的孩子?” 刘校长见张校长嘴里在嘀咕着什么,便笑哈哈道:“张校长,你今天这是怎么了?” 张校长道:“也没有什么事情,或许是我想多了!” 刘校长道:“我的亲哥哥,哟...你可拉倒吧!你都是快退休的人了,还操那份子心干嘛?” 张校长道:“刘校长,你就别得瑟了,小心,夜路走多了,遇见鬼!” 张校长这话一说,刘校长吓得从椅子上站了起来,道:“大哥哥,你可别吓我,我胆子小!” “做人就要做得正行得端,无愧于自己,对得起良心。常言说:人在做天在看,不能太过分!” 说完这话张校长离开了刘校长办公室,留下了一脸疑惑的刘校长。 “这个老头是怎么了...今天是不是抽风了?” 五年级三班的教室里,王小小正在给大家分糖,一边分糖一边说:“大家都听说了吗?” 同学们纷纷围拢过来,竖起了耳朵,眼睛也瞪得圆圆的。 “小小,你倒是给我们说说呀?” 王小小道:“就怕有些同学不相信我说的呀!” “这不能!” 一边嚼着糖,一边道:“你说吧,我们信你。” 李想道:“拿人手软,吃人嘴短,这都还没有讲什么事情,就都说相信。” 王小小白了李想一眼道:“你这是在嫉妒我,赤裸裸的忌妒!” “我只是一个观众,至于你的戏该怎么演,那是你的事情,这是你的圆梦之旅,又不是我的,我只不过是一个陪衬者!” 王小小道:“你这话说的我爱听,我就喜欢这样,你们什么话也别说,听着就行!” “这都什么人呀?”李想有些怀疑人生,却又无可奈何。 这时刘校长刚刚路过五年级三班教室,看到里面团团围着许多人,于是便咳嗽了两声,走了进来。 “你们这些孩子是怎么回事?围在一起干什么?” 学生听到是刘校长的声音,一哄而散,谁也不敢发出一个声音。 王小小见刘校长来了,笑道:“你们看我说的没错吧?刘校长是来给我们发小人书的!” “我说的对不对呀?” 刘校长想要发怒,却又忍住了,手指头在空中点了两下,道:“你跟我到办公室来!我有话要和你说!” “我又不是鼠标,你点什么点?点坏了怎么办?” “我可是祖国的花朵!” “共产主义的接班人!” “你以为,我是故意捣乱的吗?” “不...你错了!” 王小小坐在刘校长的办公室座椅上,非常悠闲,口中一边嚼着糖,一边傻笑着。 刘校长道:“你究竟想干什么?” “我不想干什么,今晚只想请教刘校长一个问题!” 刘校长心里暗想:这还是一个小学生吗?怎么行为思想如此老辣?真是不好对付。 现在这个时候张校长又突然出现了,张校长看到王小小坐在刘校长的办公椅上,满脸的疑惑。 “这...这是怎么回事?” 王小小道:“我也不知道是怎么回事,是刘校长把我叫来的...” “刘校长说他有事要找我。” 一本放在刘校长桌子上的小人书引起了王小小的注意,王小小顺手把它拿了过来,翻开小人书的最后一页发现上面刻的正是“陈张书店”的章。 王小小不由得想到,这书就是陈张书店的老板送过来的,其它的书都已经不见了,也许早就被刘校长给卖了。 王小小道:“我就想问刘校长,把我的那些小人书藏到哪里去了?” 刘校长道:“这位小同学,我是真的听不懂你在说什么。” 王小小道:“我也不和你多废话,快把那些小人书还给我。” 刘校长刚要开口说话,王小小又接上了一句,道:“别和我耍什么小聪明,这件事情没得商量。” 张校长倒是不说话了,坐在一旁,就跟一个没事人一样,还自己去倒了一杯茶,一边喝着一边看着。 刘校长的脸色极其难看,想要说话,却好像被什么堵住嘴似的,一个字也发不出来。 刘校长把虚掩的门关上,笑哈哈道:“误会...这里面绝对有误会。” 张校长道:“刘校长,你不会是真的做了什么不该做的事情吧?” 刘校长沉思了片刻,连连的摇头,后又重重地捶了一下桌子,开始i声叹气。 “我也是没办法呀,一家老小,上上下下十几口人,我那点工资养家糊口都不够。” 王小小道:“君子爱财,取之有道。” 刘校长怎么也不相信,一个十岁的孩子口中居然能说出这样的话。 “惭愧...实在是惭愧。” 刘校长狠狠给了自己一巴掌,然后站到了窗户边上,望着外面,道:“作为一个校长,理应做到以身作则,我觉得自己不配做一个校长。” 听刘校长这么一说,王小小倒是觉得自己有些过分了,道:“莫非刘校长是有什么难言之隐?” 刘校长捶着胸口,道:“若不是因为最近家里出了事情,我亦不会铤而走险,做出这样的事情。” 张校长起了身准备要走,却被刘校长一把拉住了,道:“老哥哥...今天恐怕是让你见笑了吧?” 张校长也是满脸的尴尬,不知如何回答。而刘校长握住张校长胳膊的手抓得更紧了,张校长的脸色都变了。 “你抓疼我了...放开我...我要去茅房!” 当刘校长把手放开的时候,张校长的胳膊都青了。 张校长走了以后,整个办公室就只剩下刘校长和王小小,王小小也一时不知说些什么,刘校长的话令他颇为感慨。 刘校长有三个孩子,并且还有父母要赡养,他的妻子患病多年,每天都需要吃药。生活压力非常的大。对于一个人来说,想要有尊严的活着的第一要义是活着,只有活着才能有尊严地活着。这是非常现实的问题。 刘校长每个月的工资是468元,但是他这468元的工资要赡养全家人,他的父母和妻子都需要吃药,还有一个残疾的孩子,也需要药物维持。 人到中年,刘校长感受到了一股前所未有的压力,这种压力经常让他喘不过气来,有时甚至想一走了之,可当他一想起一家老小需要他赡养时,他便打消了这样的念头。 前不久,刘校长妻子的心脏病又犯了,因为已经是负债累累了,再也难以借到一分钱,正在这个时候,突然有一小推车的小人书送到,刘校长便打了这些小人书的主意。 听完刘校长的故事,王小小道:“你的确是一个好父亲。” 刘校长道:“可我却不是好老师,一个好校长。” 王小小道:“既然你是为了帮助家人,关于小人书这件事情,我便不追究了。” 说完这话,王小小就要往门口走,却被刘校长叫住了:“王小小同学,你等一等!” 王小小一时有些愣住,道:“难道刘校长还要体罚我成?” 刘校长摇了摇头,道:“我怎么好意思体罚你?” 说完这话,刘校长拉开了抽屉,拿出了一张白纸,在上面刷刷刷的写上了几行字,写完了以后走到王小小的身边,递给了王小小。 “这是我写的一张欠条” 王小小二话不说,刷刷刷的把这张欠条撕了,道:“不...你没有欠我,你给我好好的上了一课!” 刘校长有些疑惑不解,道:“王小小,你究竟在说什么?” “我想我该回去了,我想我该多花一点时间陪陪我的家人,就怕时间不够了!” 刘校长道:“你现在正是该在学校好好上课的时候,想那么多干什么?” 王小小留下了两行眼泪,道:“你不会明白的,你永远也不会明白的,我的时间不多了。” 天地尚且不全,人又怎么会有十全十美的,天地尚且如此,人必定也是如此,故事也是如此。 王小小也不想再去深究,他的亲生父母到底是谁,那些能够陪伴在他身边的人,那些他所能珍惜的,能够把握住的,才是最实实在在的东西。 在接下来的几天时间里,陆续的有一些包裹寄到这所乡村学校,其中有:小人书、玩具、体育器材。 在临行的前一天,李想问王小小:“明天就要离开了,你还有什么遗憾吗?” 王小小道:“我当然有许多遗憾,人生哪能没有遗憾!” 小胖突然从后面跑来,用手蒙住了王小小的眼睛,道:“猜猜我是谁?” 王小小道:“我猜,你是我的弟弟。” 小胖松开了手,在阳光的映照下,他圆圆的脸上挂上了微笑。 清风吹拂,国旗飘扬,几片树叶在操场上飞舞着,同学们发出了朗朗读书声。 操场上,秋千在轻轻摇曳... 第十五章 都是套路 当李想完成任务回到旅行社的时候,太阳已经落下了山。葫芦爷爷摇着摇椅,睡得很舒服。 李想并没有打扰他,而是整理好了所有的资料,准备好了一个档案袋,把第二个客人的旅行记录装进了档案袋。 李想拧开茶杯,喝了一口茶,走向了大街。自从公司破产以后,李想一直郁郁寡欢,开了这个旅行社以后,生活才慢慢步入正轨。 钱现在对于李想来说,问题已经不大,对于他来说,如何把生活过得更有品质,这才是最重要的。 李想有些无聊地翻开了手机,他上下滑动着屏幕,一本名为《西游记》的小说出现在他的眼前。 这本明朝人吴承恩所写小说,火热程度已经持续了几个世纪,根据西游记所改编出来的小说、电视剧、电影不胜枚举。 一个大胆的想法突然在理想的脑海里闪过,李想想去到西游的世界去看一看。这个大胆的想法,从理想的脑海里闪过的那一瞬,就让李想整个神经都开始振奋起来。 孙悟空、猪八戒、沙和尚、唐三藏还有白龙马,如意金箍棒、九齿钉耙、芭蕉扇,还有太上老君的金丹。 “不不不...这太疯狂了!” 这个时候葫芦爷爷已经睡醒了,他看了看李想道:“这一次的旅行怎么样,还顺利吗?” 李想心不在焉道:“挺好的,可能都挺配合的。” 葫芦爷爷道:“那就休息几天吧,暂时不营业了。” 旅行社还在初创阶段,各种制度还不够完善,这个神奇的葫芦也在升级之中,将来会推出更多的业务,凡事都是过犹不及,这个道理李想也懂。 李想和葫芦爷爷打了声招呼,他想一个人出去走一走散散心,葫芦爷爷点了点头,像一个睡神似的又睡过去了,于是李想便不再理会他。 李想给他的爸爸妈妈打了个电话,并给他们寄过去了一笔钱。父母老了,不在乎儿女能赚多少钱,在乎的是他们在外面是否平平安安。 李想换上了一身休闲服,轻松上路,先是去吃了一个火锅,然后理了个发。李想出了门,刚走到大街上,就看到一个黑影飞快地跑来。 “你就像那一阵风,吹呀吹进我的梦!” 这飞快跑来的影子,到了李想的身边突然停了下来。 李想道:“刚才那句歌词是你唱的?” 黑影挠了挠脑袋,道:“俺唱的不好听,瞎唱的。” 李想道:“你跑那么快干什么?刚才差点撞到我你不知道吗?” 黑影道:“俺尿急啊!” 李想摇了摇脑袋,摊开了双手。 “好吧,没什么事我就走了。” 李想走到前方拐角处,下意识摸了一下口袋,突然发现手机不见了。 “糟糕,刚才那个人是小偷!” 李想有些慌了,他并不是痛惜手机,而是储存在手机里的数据资料,一旦这些数据资料被别人得到,许多的秘密就会泄露。想到这里李想拔腿折返,可偌大的一条街,去哪里去找呀? 原本以为自己是个老江湖,却没想到今天被人给耍了。 幸好身上还有备份,而那一组数据和资料也是需要密码才能解开的,但要解开这个是十几位的密码并没有那么容易,费时又费力,极其耗费精神。 “臭不要脸的,偷人家手机,臭不要脸,臭不要脸...” 李想叉着腰在大街上骂着,他非常痛恨这种小偷小摸的行为。风呼呼的吹着,李想觉得有些冷,这个时候他的肚子又饿了,便打算去吃点东西。 虽然现在已经有钱了,但李想还是不敢大手大脚的花钱,因为他知道钱来之不易。 “锄禾日当午,汗滴禾下土,谁知盘中餐,粒粒皆辛苦!” 李想摸了摸肚子,道:“真是不争气呀!怎么喂也喂不饱!” “先生,我们的店今天新开业!” 一个温柔的女声突然传来,犹如一阵春风送到了李想的耳边。轻轻柔柔的,把李想的小心脏都要融化了。 李想转过头去,看到的是一个着装得体的女孩,女孩子手里拿着一摞宣传单页,他递给了李想一张道:“老百姓牛排,价格公道。” 正考虑不知吃什么的李想,于是便打算去这家老百姓牛排店吃牛排,他接过了女孩手中的单页,迟迟都没有松手,眼睛直直的盯着姑娘。 女孩有些不好意思,道:“先生,你...你怎么啦?” 李想半天才回过神来,慢慢悠悠道:“我...我觉得你和我一个同学很像。” 姑娘微微一笑松开了手,单页飘飘扬扬落到了地上,李想的手还放在半空中,整个人陷入了呆滞。 “喂!” 一个胖子突然走了过来,在李想二边吼了一声,道:“我最讨厌你们这些富家公子,看到漂亮姑娘就色眯眯的。” 李想被这胖子突如其来的一吼,吓了一下,这才反应过来,低下头去捡起单页。进了牛排店,李想找了个位置坐了下来,虽然他吃过很多次牛排,但这一次他觉得很特别。 坐在牛排电座位上的时候,他还在想着那个发单页的女孩,他的心里也说不明白这究竟是怎么回事。 吃过牛排的人都知道,在中国牛排一般只有奇数熟度,分别是一分、三分、五分、七分和全熟。 而在李想座位的旁边,却发生了一很有意思的对话,一个服务员走到一个小男孩在身边。 “小朋友你需要几分熟的牛排?” 小男孩摇了摇头,看着服务员表示不解。 服务员又问了一遍:“小朋友,你需要几分熟的牛排?” 这究竟是一道加法还是一道减法,这个小男孩并不明白。 服务员耐心是极好的,于是再问了一遍道:“小朋友,你点的那份牛排要几分熟?” 这一次小男孩似乎听懂了,点了点头道:“熟!” 小男孩的一个熟字,让李想嘴巴里的一口水差点喷出来。 服务员耐着性子又问道:“小朋友你需要三分、五分、七分还是全熟的牛排?” 服务员的问话让李想看不下去了,李想推开了服务员,道:“他只是一个孩子,哪里懂得那么多?你给他来个全熟的不就行了!” 小男孩很认真的点了点头,两行眼泪已经从眼角流出来了,道:“熟!” 李想摸了摸小男孩虎头虎脑的脑袋,微微的笑了,而此时那个发单页的女孩不知何时站到了李想的身边。 “没想到,你倒是挺细心的。” 女孩伸出了手,道:“我是这家店的老板。” 李想没有想到,这个站在门口发单页的人居然是老板,更没想到的是这个老板居然还是一个姑娘。 李想道:“作为一个大老板,能够自己去发单页,这太不容易了。” 姑娘笑了笑,以表示礼貌回应,朝大堂走去。 小男孩看了看李想也是朝他笑了笑,道:“你喜欢那个女孩。” “你喜欢那个女孩!” 小男孩这话一出口,李想马上把他的嘴给捂上了,道:“你这孩子怎么乱说话呢?” 小男孩拼命的挣扎,道:“就是就是,你明明就是喜欢她嘛!你还不敢承认!” 嘴长在别人的身上,怎么可能堵得住,李想于是松开了手,任凭这孩子说。李想松开手以后,这孩子倒也不再说了。这个时候牛排上来了,这孩子也不用刀叉,而是改用筷子,勉勉强强才把牛排吃进了嘴里。 这孩子吃牛排的情景,让李想想起了自己的小时候,他那个时候什么都不懂,什么都不会。从这个孩子的身上似乎看到了自己当年的影子。 半个小时后,李想从牛排店走了出来,肚子填饱了,他现在只想回去好好睡一觉。刚要出门,却被小男孩拉住了。 “叔叔,你能不能带我找呀?” 李想道:“你不会是在和我开玩笑吧?你的家长呢?” 正说话,一个黑衣人出现了,李想隐约觉得眼前的人很熟悉,却一时不记得在哪里见过。而这个黑衣人看到李想以后,却拔腿就跑。 他这一跑,反而让李想记起来了,这个人就是偷他手机的黑人。 “你给我站住!”李想马上追了出去。” “爸爸...等等我!” “等等我..” 小男孩也追了出去。 跑了一段路,李想也不跑了,不停地喘着气,指着手指头骂道:“狗娘养的,又他娘的让你跑了!” 小男孩匆匆赶到,累的趴倒在地,也是不停喘气,道:“刚才那人是我爸爸!” 小男孩的爸爸是那个黑衣人,这就等于,小男孩的爸爸就是那个小偷。 “你爸爸是小偷!” “他偷走了我的手机!” 小男孩道:“那你会把我那可怜的爸爸送到警察局吗?” 李想道:“送!一定要送啊!” 小男孩哇的一声哭了起来,道:“叔叔叔叔...我求求你了,不要把我爸爸送到警察局。” 李想最受不了小孩子哭,看到小男孩哭了,不知该怎么办。只能蹲下来劝慰他不要哭。 “你爸爸他为什么要做小偷呢?” 小男孩道:“我也不知道,他以前并不这样。” “没有一个人天生就会偷东西的。” “总之你爸爸偷了我的手机,这已经成了事实,事实是不可能改变的。” 小男孩抱住了李想的大腿,哭得更厉害了:“你不能把我爸爸送到警察局,要不然我就成孤儿了!” 李想道:“好了,好了,你别闹了,只要你爸爸把手机还给我,我就不追究他。” 过了十几分钟,黑衣男子又折回来了,因为他发现他的儿子在李想的手上。 “你想干什么?” “把我儿子还给我!” 李想很想发笑,一个偷了他手机的小偷居然在问他想要干什么,这简直是天大的笑话。 “这也太好笑了吧,应该是我问你想要干什么才对吧?” “少给我废话,把手机还给我!” “我可没有功夫和时间给你扯闲篇。” “我的时间也很宝贵。” 黑衣人拉下了面具,露出了他的脸蛋,并从口袋里掏出了手机递给了李想,道:“哥们,算我倒霉,把手机还给你!” 李想接过了手机,并没有细看直接塞到了口袋里。李想倒是也不想和他争辩,多一事不如少一事,退一步海阔天空,忍一时风平浪静。 “你都是有儿子的人了,以后不要再做这种事情了。” “你不为你想一想,也要为你儿子想一想。” “我用不着你来教训。” 李想道:“算我刚才多嘴了,我什么都没说。” 小男孩看着李想,朝他笑了笑道:“谢谢你!” 小男孩伸出了双手,笑得很灿烂,道:“叔叔你能抱抱我吗?” 李想把小男孩楼在怀里,而这个小男孩者在他脸上亲了一口,让李想非常的不好意思。 “你有一个好儿子。” 黑衣人笑了笑,并没有回答。李想整了整衣服,放下了小男孩。 “我必须要走了!” 小男孩朝李想招了招手,道:“叔叔再见!” 此刻李想只想回去好好睡一觉,什么事情也不想去想。过去的这一天,过去了一个月,他都不想去想。一个人在走过一段路以后,需要静下来反省反省,反省和思考自己的得与失,以及接下来的打算。 李想把两只手插在口袋里,沿着街边的小路一步一步往前走,他的步子既不快也不慢,却非常的稳健。 这就好比是人生,需要的不是波澜壮阔,而是宁静以及稳定。与其说波澜壮阔能够给人带来非常大的体验,让人得到享受。倒不如宁静和稳定给带来的那种感觉好。 “天下无不散的筵席。” 繁华落尽,终究是无尽无止的空虚。李想下一次的把手插进了上衣的口袋,却发现是空荡荡的,可自己明明已经把手机放进口袋里了。 李想百思不得其解,那个手机明明已经放进上衣口袋了,此刻却不翼而飞,李想实在是想不通。 “真是见鬼了!” 一边骂着,李想一边上下再次摸索,发现右边口袋的钱包也不见了。 “这真够见鬼的?这究竟是怎么回事?” 李想再一次体验到了空虚,然而这一次不仅仅是空虚,更多的是无奈以及莫名其妙。 “小男孩?莫非是那个小男孩?” 想到这里,李想已经不敢往下面去想,因为他不敢相信,他的手机再次丢失是被那个小男孩所偷,而这一次,不仅仅是手机,连钱包也一道被拿走了。 “真是人生如戏,全靠演技呀!” 李想有一点怀疑人生,也没有心思去追回手机和钱包了。 第十六章 西游梦 李想不得不折返回旅行社,手机和钱包丢了不要紧,要紧的是今天实在是太狼狈了。就算是公司破产,流落街头,他也没有像今天这样窝囊。居然让一个小孩子给耍了,这简直就是团伙作案,套路太深。 见到李想垂头丧气回来,葫芦爷爷看着他很关切地问道:“怎么了,莫非是在外面受了气?” 李想道:“可别提了,我太倒霉了,说出来太丢脸。” 在爷爷的安慰下,李想的心情平复了不少。正在这个时候,从旅行社门外走进来了一个人。 “神级旅行社?” 来者手中拿着宣传单页,先是探进了半个脑袋,眼睛滴溜溜的到处看,显然这个人也是被旅行社的名字所吸引来的。 “欢迎光临!” 李想从沙发上站了起来,走到这个人的身边,拉开了那扇玻璃门。 “您请进来吧。” “神级旅行社?”来的客人又自言自语的说了一句。 “我们的店已经打烊了!有什么事情请明天再来吧。” 来的这个少年有点不好意思,挠了挠脑袋,道:“不好意思,我是有点不敢相信。” 葫芦爷爷笑了笑,看着眼前的少年,摸了摸他的脑袋,道:“小朋友,你不放心的事情还有很多呢!” “有什么事情请你明天再来吧!” “八点!我们旅行社八点开门!” 虽然心中有许多困惑,但是这个少年还是离开了,李想怎么也想不到,在一个月以后,想要再到他们旅行社进行一次旅行,就要到寺庙去烧香拜佛,只有那样才有机会抽到签。 第二天天一亮,少年就拿着一本书,背着一个书包,戴一顶帽子,站在旅行社的门口。当李想睡醒以后来开门时,看到门口站着一个少年,这个少年正是昨晚来过旅行社的那一个。 “你倒是来的挺早!” 少年道:“谎言总是会被揭穿的!可我宁可信其有,我相信你们旅行社能达成我的愿望!” 李想笑了笑,道:“我没有那么伟大,更不可能完成你什么愿望。” “那张宣传单页上的宣传信息你都看过了?” 少年点了点头,道:“这是商家惯用的宣传手段,并没有什么新奇的。” “所谓的穿越,时空旅行,怎么可能存在!” “可我偏偏相信...” 李想道:“看来还是你有眼光,年轻人我看好你!前途无量呀!” “这为哥哥你真是风趣,你又没有比我大多少。” 李想把少年迎进了旅行社,把他带到了价格目录表那里,指着上面的一排价格,道:“价格都在上面,非常的合理公道。” 少年摇了摇头,道:“上面那些地方我都不想去。” 李想道:“你可真会开玩笑,你究竟想去哪里?” 少年拍了拍他手中的书,是一本精装版《西游记》。 “你是想去西游世界?” 李想有一些犯难,他没有想到少年会提出这样的要求,能否去到西游世界,这个虚幻的世界,他并不知晓。 爷爷从摇椅上站了起来,这个每天要睡十几个小时的爷爷,听到这个少年要去西游世界,突然就睁开了眼睛,走了过来。 “年轻人,你可想好了?” 李想有些尴尬,看着爷爷道:“爷爷,你看这事该怎么办?” 爷爷道:“想要去往西游世界,可没有那么容易。” 李想听着爷爷的话,突然有些激动起来,:“难道西游世界真的存在?” “信则有,不信则无!” 少年也非常激动,道:“我原本只是随口一说,就当是和你们说相声,你却告诉我这个世界真的存在?” 爷爷道:“没有什么是葫芦做不到的,事在人为。” 西游世界的时间、空间与我们这个世界的时间和空间完全不同。并且很少有人真正的去到那里,危险系数非常的高。 爷爷道:“关于西游世界的资料和信息,我现在还不能完全的告诉你。” 少年道:“这是为什么?” 爷爷道:“这是商业机密,我们不能透露给你。” “这样吧,你先回去,等我们的通知,我们需要进行协商。” 爷爷的话,不仅让少年听得一头雾水,也让李想听得一头雾水。 少年原本惊喜的脸上,马上没有了笑容,也没有了那一份期待,显得非常的落寞。 “我就知道,这是你们的商业噱頭,世界上哪里会有那么神奇的旅行社。” 爷爷道:“你留下你的联系方式吧,到时候我们会打电话找你的。” 虽然少年满脸的遗憾,但是还是留下了联系方式,少年摇了摇头道:“我就知道,这是不可能的。” 少年落寞的离开了旅行社,就像是一个孩子没能得到自己心爱的东西一样的伤心。 少年走后,李想也陷入了呆滞,爷爷拍了拍他的肩膀,道:“你怎么啦?是身体哪里不舒服?” 李想笑了笑,没有回答。 “你一定很疑惑吧?” 李想点了点头。 爷爷道:“你看过西游记这本书吗?” 李想点了点头。 “你喜欢西游记吗?” 李想点了点头。 “那你相信西游世界真实存在吗?” 李想摇了摇头。 “我又不是小孩子,那种不切实际的想法怎麼可能會有。” 爺爺道:“如果我告訴你有這種可能呢?” “这...也太神奇了吧!” “这怎么可能呢?” “这不可能,我不相信!” 《西游记》这一部小说,在许许多多少年心中留下了一个又一个的迷,而这一个又一个的谜,似乎也只能成为谜,并且是成为永远的谜。 水帘洞、花果山、白龙马、白骨精、流沙河、风火轮、太上老君、八卦炉、女儿国、盘丝洞... 还有西游世界中的那些妖与仙,神与魔,太白金星玉皇大帝,托塔天王。 如来佛祖、菩提祖师... 所有能想到的,都在李想的脑海里浮现。这是一个怎么样的世界,神奇而又玄幻,危险而又刺激。 “如果真的能进入这个世界,哪怕有诸多的危险,我也愿意去。” “你到底靠不靠谱呀?” 李想怀疑自己的智商受到了伤害,穿越时空已经非常神奇了,穿越到一本书的世界里面去。那就不是神奇,而是離奇。 “这也太匪夷所思了吧!” 李想道:“你真的打算让那个男孩进入西游世界?” 爷爷道:“现在时机还不成熟,西游世界还没有对外开放。” “没有对外开放?” “这是什么意思?” 爷爷笑了笑道:“毕竟只是虚构的世界,不是真实存在的。” 李想陷入了沉思,他不明白爷爷说的话是什么意思,一会儿说这个世界存在,一会儿又说这是一个虚构的世界,这讓他疑惑不解。 “明天那个少年来了我们该怎么应对?” 一个世界并未对外开放,究竟想表达什么意思?难道这个世界,是一个虚拟的世界?就像游戏世界,在游戏中征战的人物是假的。 整个游戏的画面也是假的,假与真是相对的。 爷爷笑了笑道:“人类自詡為宇宙中最强者,实际上渺小如一颗尘埃,就算是人類所生活的这个蓝色星球,在浩瀚无垠的宇宙也小得毫不起眼。” “在整个“西游世界”里,无论是神还是仙,也无论是魔还是妖,上至达官显贵,下至平民百姓。一草一树,一水一花,一云一霧。都是这个世界的组成部分。” 爷爷道:“你听过庄周梦蝶的故事吗?” 李想道:“庄周梦蝶,典出《庄子??齐物论》,我上学时学过。” 从前有一天,庄周梦见自己变成了蝴蝶,一只翩翩起舞的蝴蝶。庄周非常快乐,悠然自得,不知道自己是庄周。一会儿梦醒了,却是僵卧在床的庄周。不知是庄周做梦变成了蝴蝶呢,还是蝴蝶做梦变成了庄周呢? 李想道:“这个故事又能说明什么问题呢?” “庄周梦为蝴蝶,庄周之幸也;蝴蝶梦为庄周,蝴蝶之不幸也。” 爷爷道:“那你认为是庄周变成了蝴蝶,还是蝴蝶变成了庄周?” 李想道:“我又不是庄周,我怎么会知道?” 爷爷道:“不错,你当然不是庄周,可你却知道你自己是谁吗?” 李想道:“我是我自己,我不是任何人。” “那你羡慕庄周呢?还是羡慕蝴蝶呢?” 李想道:“相比与庄周,我更羡慕蝴蝶,蝴蝶多么快乐逍遥呀!扇动漂亮的翅膀,可以自由自在的飞。” 庄周变成蝴蝶,是从喧嚣的社会走向逍遥的境界,把蝴蝶变成庄周,这是从逍遥的境界走向了浮华和喧嚣。 孙悟空和庄周非常的像,曾经逍遥自在,后来做了一个梦,梦见自己变成了取经人, 李想从小就非常佩服孙悟空,孙悟空上天入地,无所不能,一个筋斗十万八千里,杀怪降魔,毫不留情。 至于孙悟空究竟存不存在,现在已经变得一点都不重要,重要的是孙悟空所带给李想的那一种力量,那是一种积极向上的力量。 “那是他童年的梦想!” 第十七章 石猴出世 有人說人是这个世界上最无情的,可李想却觉得,最无情的却是时间。时间能够改变的东西太多太多,一个人的容貌、他对人生的态度、以及那些被时间所尘封的往事。 提到西游记,李想有些心酸,因为他从小就有一个西游梦,他希望成为像孙悟空那样的英雄。战胜邪恶、鬼神无惧、无论是做人还是做神,都是坦坦荡荡。 “西游世界太过危险,我并没有打算对游客开放。” 李想道:“人在江湖,处处暗藏杀机,如履薄冰,哪个世界就是安全的?” “你不要再和我说些什么庄周梦蝶,以及鬼鬼神神之类的话。” “我想知道的是,我该如何进入西游世界?” 李想看看那个葫芦,觉得非常的眼熟,他从未有那样的感觉。 “我突然觉得,这个葫芦看起来非常的眼熟!” 爷爷道:“這葫芦鸿蒙之初,生长在那太尧山,因吸收日月精华,逐渐的有了灵气,能通灵,化神通。” “你說的越来越玄奇了!” 李想泡了一杯咖啡,一只手撑在桌子上,背靠着桌背。李想凝视着窗外,透过玻璃窗户,喝了一口咖啡。 “你又是谁呢?” 李想这突如其来的一問,惹得爷爷哈哈大笑,道:“或许让你失望了。” “为何这么说?” “因为我只是一个糟老头,并无半点本事。” 李想道:“你是这个葫芦的主人!你拥有的神通,为何说自己無半点本事。” 爺爺转移了话题,道:“你真的很想到西游世界去吗?” “那是我的梦想,是我童年时期的一个不切实际的想法,不过这种想法早已泯灭了。” 爷爷道:“你准备什么时候出发?” 爷爷的这一问,让李想差点把杯子中的咖啡洒了,瞪大了圆圆的眼睛,道:“你真的没有和我开玩笑?” “当然!” “这太不可思议了,我还是不敢相信!” “这个葫芦天生地长,乃是天地间的一个神物,只是要去往西游世界需要耗费的能量实在太大太大。” “耗费能量?” 爷爷道:“就像你们现代人的汽车、飞机需要有油才能发动,这个葫芦也一样,每进行一次穿越都会耗费大量的能量。” “为什么以前没有听你说过?” 爷爷道:“因为去玩普通的世界,耗费的能量可以忽略不计,去往西游世界却不同。” 李想道:“因为那是一个虚构的世界?” 爷爷道:“因为那是一个危险的世界。” “那是一个很刺激的世界。” “那是一个充满挑战的世界。” 李想道:“我不敢想象,那究竟是一个怎样的世界!” 爺爺道:“一个普通人,穿越到西游世界之中,若是没有半点本事,恐怕寸步难行,想要不受别人欺负,就必须要拜师学艺。” “拜师学艺?” 爺爺道:“不错!拜师学艺。” 就像孙猴子那样,从石头蹦出来的那一天开始,就踏上了一条拜师学艺之路,他找到了一个好师傅,那个师傅也愿意交给他本领。 “胜者为王,败者寇。人善被人欺,马善被人欺。” 李想道:“那么那个客人呢?” 爷爷笑道:“我早已预料到他会来,旅行途中多一个伴不是挺好吗?” “那我们的身份是什么?” 爷爷笑了笑道:“到时候你们俩就知道了。” “爷爷你又欺负我,总是这样故弄玄虚。” “这次费用怎么算?” 爷爷道:“我们现在还需要为钱考虑吗?” 李想道:“那倒也是,现在倒是不缺钱了。” 世界上所有善良的人,有理想有抱负有梦想的人,都是我们的客人,有时一颗童心是无价的。 就像每个少年心中,都有一个西游梦。 “孩子,你好好休息吧!” 第二天,早上8点,旅行社照常营业。 李想却并没有等到昨天来旅行社的少年,或许这个少年和他一样,对于这种不切实际的想法并没有抱任何的幻想。 然而李想错了,这个少年之所以没有匆匆而来的原因是因为在路上遇到了车祸,现在正躺在冰凉的大街上。 他就像一只可怜的小狗,躺在大街上,似乎这样的场景只有在电视剧里才会遇到,听说天上下雪的时候,鲜血会染红雪白的雪。 少年的魂魄飞走了,永远的离开了这个世界,他的手上还捧着那本《西游记》,少年带着这本西游记去到了另一个世界。 那是一个美丽的春天,每年的春天都很美,而那个地方的春天更加的美。花果山!李想与少年的魂魄一起来到了这里,李想从来没有想过,会有这样的剧本。 “感盘古开辟,三皇治世,五帝定伦,世界之间,遂分为四大部洲:曰东胜神洲、曰西牛贺洲、曰南瞻部洲、曰北俱芦洲。” “呵呵” “此刻我变得好轻盈,能够自由自在地翱翔。” 一个声音萦绕在李想的耳边,是一个少年的声音,这个声音仿佛是从他的体内发出的。李想拍了拍自己的脑袋,觉得有些晕乎乎,于是便揉了揉眼睛,想要把周围的一切看得更清楚些。 李想远眺,竟发现是一片茫茫大海,望不到尽头,丹崖怪石,有峭壁奇峰。此刻,刚才萦绕在耳边的声音已经不见了,四周了无人烟。 “这是什么地方?” 李想攀上而行,耳边不时听到鸟鸣兽叫,周边各种奇花异草。久住大城市,哪里见过这些东西?看了这一片的绿后,视野不断开阔了,心情也好了许多。 “难道成功穿越了。” “只是刚才那声音是谁发出来的?” 李想不由得开始猜想,给始终得不到答案。听说穿越到了西游世界,西游世界如此辽阔,李想却不能判定此刻自己在什么地方。 “东胜神州?” 东勝神洲是洪荒世界四大部洲之一,守卫这个地方的是持国天王。 “阿含經”有言:“东面有洲,名弗婆提,其地纵广九千由旬,圆如满月” 东胜神州傲来国是孙悟空出生的地方,西游记小说是这样描述的: 小说开头写道,东胜神洲有一花果山,山顶一石,受日月精华,生出一石猴。之后因为成功闯入水帘洞,被花果山诸猴拜为“美猴王”。 “难道这里就是西游世界中的花果山?” “那通天的石猴就在这里吗?” “现在究竟是什么时候?” 此時,李想已经饥渴难耐,于是便走到一条小溪涧边,用双手去捧那溪涧的水,喝完这小溪涧的水发现非常的清凉甘甜。耳边清风缓缓,吹得它心都要醉了。 “那块石头现在在哪?” 李想不由多了一个疑问,按照书中记载那块灵石就在花果山的山顶,这块石头有三丈六尺五寸高,有二丈四尺围圆。三丈六尺五寸高,按周天三百六十五度;二丈四尺围圆。 “山上有一仙石,石产一卵,见风化一石猴。” “盖自开辟以来,每受天真日秀,地精月华,感之己久,遂有灵通之意。” 既来之,则安之,反正死不了,权当是一趟旅行了。李想冒着被摔下去的危险,攀岩爬壁,那一一根根古藤粗如手臂,非常牢固。 书中并未记载,花果山上那块仙石的确切位置,只说是“正当顶上!”别人按图索骥,李想只能按书乱找。 爬至山顶,却真的发现一块巨石。“按政历二十四气,上有九窍八孔,按九宫八卦。四面更无树木遮阴,左右倒有芝兰相衬。” “九窍“是单属人的特点,包括人面部的七窍:双耳,双鼻孔,双眼,一口;加上下体的“水道“和“谷道“。 由于动物的“水道“和“谷道“为一体,所以加上面部的七个洞,总共只有“八孔“。但这里的动物只限于稍低级的门纲,像鸡、鸭、龟等等。因为狮子老虎等都还是有像人一样的“九窍“。 孙悟空出世的石头上有“九窍八孔“,证明了孙悟空既是人,又是动物-就是我们所说的“妖“。 所谓的九宫八卦理想没有看懂,但他却发现这块石头上面有许多的洞,也正是由于这些洞,这才让李想能爬上这块石头的顶端。 趴在这块“仙石”上面,享受海风拂面,李想非常的惬意。正在这时,突然犹如山崩地裂一样,石头开始抖动起来,李想只得紧紧抱紧,他没有想到这个石猴會出来的这么快。接下来的剧情他马上就想到了,他会被这个石头炸飞,被远远地抛向空中,或许会跌入大海,亦或許會被摔的半死不活,他可不想出师未捷身先死。 大地一阵颤抖之后,石头迸裂开来,火光冲天,一个巨大的石卵冲天飞去,李想在瞬间紧紧抱住那石卵。 一阵风吹来,包裹那石猴的卵随风散去,看到這個石猴,李想都惊呆住了,马上捂住了眼睛,不忍直视。 那石猴見到李想以后,哇哇哇的哭了起来,道:“娘亲...娘亲...” “靠!这刚一出生就会说话,吓死我了。” “不好意思,小朋友,我只是一个过路人,我不是你的娘亲。” “娘亲...娘親...” “我还甩不掉了我!” “呵呵呵呵...” 这个时候李想脑海里那个声音又响了起来,那个莫名其妙的声音。 这石猴赖上李想不走了,李想在前面走,石猴便紧紧在后面跟着。 这全身赤裸裸的也不是一个办法,看起来也实在令人尴尬,虽然人是人,猴是猴,可毕竟那是齐天大圣,怎么能够赤裸裸的展现在世人面前。李想串了一串树叶,给石猴挡住了下体。 “我不是你娘親!你给我记住了!” “妈咪!” 李想几乎要晕倒,他也不知道这石猴是哪里学来的,居然还会叫妈咪。 “我也不是你的妈咪!” “父親!” 石猴在后面紧紧跟着李想,看起来最多一米四,对于一个刚刚出生的小孩子来说,这样的身高已经逆了天。可眼前的这个不省心的小玩意儿,他可不是省油的灯,他不是小孩子,他可是天王老子,确切的说,天王老子见了他都要抖一抖。 第十八章 水帘洞 旋即,李想的脑海里飞速地飞来了三个字。 “水帘洞!” “水帘洞!” “水帘洞!” “對!水帘洞。” “父親...父親,水帘洞是什么地方?” “我不是你父亲。” “那你是谁?” “我都说了,我是路过的?” “那我是谁?” 石猴突然停下了脚步,不再往前面走。 李想問:“你怎么不走了?” 石猴道:“去哪里?” 李想道:“去找水帘洞呀!” 石猴道:“水帘洞?那是什么地方?” 石猴,显得有点伤心,他看了看李想,并没有再靠近他。而是选择了转身默默的离去。 “你要去哪里?” “这与你有何干?” 说完这话,石猴继续往前走。 “你要去哪里?” “我说过了,这跟你没有关系!” “外面太危险了,你不能乱走!” 石猴道:“你是我的父亲吗?” 李想摇了摇头。 “你是我的娘親吗?” 李想又摇了摇头。 石猴笑了一声,默默的往前面继续走去,一边走一边道:“既然不是,你又何必管我!” 李想上前去劝慰石猴,石猴突然发怒了,就要开始撕咬李想,动物本性暴露无遗。石猴张牙舞爪,向李想扑来。 一人一猴,蹦蹦跳跳,追追赶赶,到了一瀑布面前,前方的路戛然而止。 “好漂亮的瀑布!” 旁边一只四仰八叉睡觉的老猴子道:“光知道漂亮有什么用?也只能是看看。” 老猴子旁边的几只小猴子,蹦蹦跳跳围绕着他,抓耳挠腮,道:“老爷爷老爷爷,那瀑布真的好漂亮呀!” 老猴道:“听说这瀑布里面是另一番乾坤,只是恐怕此生无缘得见呀!” 说着无意,听者有心,石猴道:“另一番乾坤?何以见得?” “恐怕吾等猴輩,此生也难以解开这个谜了!” 李想自言自语道:“莫非这里面就是水帘洞?” 正当大家都在发呆時,石猴瞑目蹲身,将身一跃,径跳入瀑布泉中,消失不见。 四仰八叉晒太阳的老猴,突然就从地上爬了起来,简直不敢相信自己的猴眼。 “这一定是假的,若是真的,我这个大王的位置给他坐!” 众多小猴纷纷围上来,摇着老猴子道:“爷爷爷爷,他真的进去了,这不是假的。” 老石猴还是不敢相信,揉了揉自己的眼睛,发现那石猴真的进去了。过了一炷香的功夫,石猴又以同样的方式出來了。出来以后的石猴,满面红光,笑呵呵的,嘴巴都合不拢。 “这瀑布里面果然另有乾坤!” “这地方,你们谁也别跟我抢!” 老石猴此刻显得尴尬无比,他没有想到这个其貌不扬的石猴,居然有这样的本事,真的就敢跳进去。 老猴道:“年轻猴,你果然不简单,看来我没有看错你。” 老猴突然话锋一转,道:“其实我早就注意到你了,我一直觉得你非同凡响,今日不过是用激将之法,一切都还是在我的预料之中呀!” 老猴说的话,讓李想非常的想笑,李想没有想到在猴界套路也这么的深。石猴毕竟还很稚嫩,听老猴这么的一夸奖,有些洋洋得意起来。 老猴拍了拍石猴的肩膀,道:“年轻猴!等我百年之后,这个老大的位置就该你来做了。” 一只小猴子突然蹦了起来,道:“爷爷爷爷,你不是说过谁能进入到这瀑布之内,你就把老大的位置给他做吗?” 老猴脸色一沉,道:“就你多嘴,不该说的不要说。” 英雄归来,大家纷纷围在石猴的旁边,完全的把他们的旧老大给忘记了。 “里面究竟怎么样呀?” “好不好玩呀?” “我们也好想进去看一看,只是我们胆子小,不敢进去!” “不用害怕,你们都跟在我后面,我怎么做,你们就怎么做,保管你们没有什么事情。” 在石猴的带领下,众大小猴子都纷纷照做,一一都安全无虞进入到洞里。 进入到洞里,李想发现那里边无水无波,明明朗朗的一架桥梁。 這是一座铁板桥,桥下之水,冲贯于石窍之间,倒挂流出去,遮闭了桥门。却又欠身上桥头,再走再看,却似有人家住处一般,一切記載,与书中无差别。 翠藓堆蓝,白云浮玉,光摇片片烟霞。虚窗静室,滑凳板生花。乳窟龙珠倚挂,萦回满地奇葩。 锅灶傍崖存火迹,樽罍靠案见肴渣。石座石床真可爱,石盆石碗更堪夸。又见那一竿两竿修竹,三点五点梅花。几树青松常带雨,浑然相个人家。 “快看!快看!看这里有一块石碣!” 只见那当中有一石碣,上面是行楷大字:镌着“花果山福地,水帘洞洞天。” 李想道:“我们不如就叫此地水帘洞吧!” 众猴皆是大喜,紛紛称赞道:“水帘洞,好名字,好名字!” 小猴子们不听话的东摸摸西看看,眼前的一切都让他们非常的新奇。结果他们发现,里面的东西还不少。有石窝、石灶、石碗、石盆、石床、石凳。 这老天爷白送的,不要白不要,整天在外面风餐露宿,现在有了这个居所,也能少受不少气。 “刮风有处躲,下雨好存身。霜雪全无惧,雷声永不闻。 “烟霞常照耀,祥瑞每蒸熏。松竹年年秀,奇花日日新。” 大猴小猴們都快樂疯了,一个个你争我抢,一个夺过来,那个就抢过去。猴子的顽劣李想已经见到了,这和闹学堂的孩子们看起来没有什么区别,看来在玩闹这一方面,猴子和人相比,人更逊一筹。 有些人总是哪壶不开提哪壶,猴子也是一样的,正当老猴子乐呵呵的准备坐到中间的那个石凳上面時,一只小猴子道:“爷爷已经交代过了,谁能进得来去这地方,就把大王之位让给他。” 老猴子面容极其尴尬,道:“不错,我确实说过这话。” 李想道:“此時恐怕不妥吧,我们都是初来乍到,岂能反客为主呀?” 老猴子道:“不,猴而无信,又和其他动物有什么区别?这样的事情我不能做。” 说完这话,老猴子把石猴请到了那中间的石凳上面,道:“从今天开始,你就是我们的大王,我们都听你的!” 石猴一时有些手足无措,看着李想,想要从他那里得到一点帮助。 李想点了点头道:“咱不能不领情呀!既然大家都推崇你,我看你就答应了吧!” 石猴点了点头,有些勉为其难,坐上了那石椅上面。众猴子纷纷开始跪拜,高呼:“大王千岁,千岁千千岁。” 老猴从地上起来以后,走上前去,细细端详石,道:“不知大王是哪里人士?怎么会到我们这里来?” 石猴道:“这个你得问我的父亲。” 此時輪到李想尴尬了,他没有想到,石猴抓着他不放,非要认他为父亲。 虽然老猴子一脸的疑惑,但还是很客气的笑了笑,道:“大王长得非同寻常,气宇轩昂,我看不如就叫美猴王吧!” 天下谁人不爱美,被称之为美猴王是非常高兴的事情,石猴一拍大腿,从石凳上弹了起来,道:“好称呼,从今往后我就叫美猴王!” “我叫美猴王!” “你害怕过死亡吗?” 李想曾问过自己这句话,但内心却一直拒绝回答,因为他自己也不知如何回答。 与这些猴子们在一起的日子很快乐,但毕竟猴子的寿命非常的短,虽说能够长命百岁,但人的一年与猴的一年是不一样的。 据说彭祖活了800岁,但那个时候把七天当作一年,因为纪年方式不同,所以不能作为比较。 历朝历代,上至皇亲贵族,下至平民百姓,修仙问道的隐士,深藏不露的高人,都终究难逃死亡的命运。猴子当然也不一样。 快乐的日子总是短暂的,人生不如意十之八九,猴子也是一样的。一天,美猴王正在寻欢作乐,何其的优哉游哉,何等的快乐。 李想见美猴王不是很快乐,于是便:“你这是怎么了?刚刚还好好的。” “烦,心里烦。” “虽说山中无甲子,寒尽不知年!而我却有一点点烦恼,却也说不出为何烦!” 一只猴子道:“大王呀!你就知足吧,想想我们以前风餐露宿,居无定所,连个住的地方都没有。” “站着太累,坐着腰酸,躺久了又觉得身麻,我看大王是这日子过得太舒服了。” 美猴王道:“我虽在欢喜之時,却有一点儿远虑,故此烦恼!” “我等日日欢会,在此仙山福地,古洞神州,不伏麒麟辖,不伏凤凰管,又不伏人间王位约束,自由自在,乃无量之福,为何远虑而忧也?” 一个小猴子道:“我想大王一定有他烦的道理,那是我等猜得透的。” 美猴王道:“小猴子说的不错,今日虽不归人王法律,不惧禽兽威服,将来年老血衰,暗中有阎王老子管着,一旦身亡,可不枉生世界之中,不得久住天人之內?” 美猴王的这一番话,说的眾多猴子哑口无言,不知如何作答,更有甚者,一个个掩面悲啼,俱以无常为虑。美猴王的这一番话,道出了生命的无常,说明了他已经有了道缘。 正在这个时候,一只通背猿猴跳了出来,道:“禀报大王,我想说两句:“大王若是这般远虑,真所谓道心开发也!如今五虫之内,惟有三等名色,不伏阎王老子所管。” 古人把动物分为五类,即羽虫(禽类,凤凰为羽虫之长)、毛虫(兽类,麒麟为毛虫之长)、甲虫(后多称介虫,指有甲壳的虫类及水族(如贝类、螃蟹、龟等,灵龟为甲虫之长))、鳞虫(鱼类及蜥蜴、蛇等具鳞的动物,还包括有翅的昆虫,龙为鳞虫之长)、蠃虫(也作倮虫,倮通裸,即无毛覆盖的意思,指人类及蛙、蚯蚓等,人为蠃虫之长),合称“五虫”。 于是美猴王赶紧接着问,道:“他娘的,是哪三等人?” 通背猿猴道:“佛、仙、与神圣!這三等能够躲过轮回,不生不灭,与天地山川齐寿。” 美猴王的眼睛都放亮,于是接着追问,:“他们现在都住在哪里?” 通背猿猴道:“或许是阎浮世界之中,又或许是古洞仙山之内,总之想要见到他们并不容易。” 听完通背猿猴的话,美猴王已经有了下山的打算,不为别的,只为一条:为求长生! 美猴王走的那一刻,也正是李想要离开的那一刻,寻求长生之路遥遥无期,而长路漫漫,李想并不打算陪伴,所有的结局在小说已经注明,从此刻开始,美猴王将开启他的开挂人生。 “你真的决定要走了吗?” 石猴道:“是的,我已经决定!” “此去路途遥远,这一别,不知何时才能见到你?” 在春风盎然的季节里,美猴王踏上了他的旅行,翻过这座花果山,外面有更广阔的世界。就像李想,也渴望更广阔的世界。 送君千里,终须一别。孤帆远影碧空尽,唯见长江天际流。美猴王收拾好了行囊,带着他年少的梦准备上路了。 第二天在花果山,李想和美猴王分别...一提到离别,难免让人伤感,难免让人流下伤心的眼泪。美猴王启程的那一刻,也正是李想启程的开始。 陈诚 从孩童时代开始,每一个人都在努力成就一个理想中的自我... 阳光下,一个少年手捧一本书细细品读。独自一人住在湖边的小木屋里,生活倒也过的惬意,远离了都市的繁华,有时也难免有些孤寂和无聊。 像陈诚这种性格不太适合这个时代,对现代化的一切产物陈诚都不太感冒。反倒是对那些老掉牙的故事陈诚非常的感兴趣。 对于有历史痕迹的东西,陈诚都把它视为珍宝,有些古老的东西用鼻子都能嗅到历史的韵味,那种味道是无法用言语来诉说出来的。 每当放假,陈诚都会独自一人到湖边的小木屋住上一段时间,然后带上一两本书。 陈诚并不刻意地从头读到尾,而是翻到哪一页就读哪一页,翻到哪一段就读哪一段。 因为纯粹只是为了排解寂寞,所以也并不在意究竟读到哪一段文字。 这一间小木屋并不大,放下了一张床、一张桌子、以及数个木箱子便再也容纳不下其它的东西。往小木屋外面走上几十步有一条小溪,溪水从山上流下来非常清澈。 陈诚每天都把自己的脸贴到小溪里,那是一种冰凉凉的感觉,纯净自然。 小木屋的周边方圆六七里再也没有任何的住户,住在这样的地方倒也非常的安静,只是生活却变得不太方便。 因为生活不方便,所以对所有的物资都格外的珍惜。从镇上运来的干粮被陈诚小心的储存着,如果这些粮食被浪费了,他就得步行数十公里去镇上再买回来,就算是如此,小镇上也不一定时时刻刻就能够买得到。 有时一天的干粮是半袋方便面,有时是几个包子,有时早上喝一碗稀饭这一天便在也不吃任何东西。 在天气好的时候,陈诚就会拿上钓鱼杆,提上一个小水桶,然后慢慢悠悠晃到小河边,懒懒洋洋的把鱼线放入小河里,无论鱼上钩或是不上钩,待上三个小时,陈诚都会离开。 无论是有收获或是无收获,陈诚的脸上也并不会再有任何的表情。一副看淡世间世态炎凉的表情,任凭风起云落他的心中也再无丝毫的波澜。 就算有时狂风怒吼,就算有时雷鸣电闪,这也只是大自然在释放它的能量而已。陈诚也并不会把他当做一回事。 陈诚有时怀疑,自己有一天会看淡世间所有的一切,最终会看淡红尘,而遁入另一个世界。只是算命的曾告诉过他,说他尘缘未了,与佛门无缘,与阿弥陀佛无缘,最终也难以免俗。 曾经以为自己尘缘已了,于是跑到寺庙里出家,而当秋风吹过他脸上的时候,一个少女从他的身边走过,他的内心突然又起了波澜。 这天秋风瑟瑟,吹的人的小心拔凉拔凉的。回望周边的一切,整个山林都是湿漉漉的,一场秋风吹过山林的一切都换了个面貌,天气一天寒过一天,一天也比一天萧瑟。陈诚推开了小木屋的门,双手背在后面,迎着风一步一步的往前面走。 下过雨之后的山林,路面很滑,每前进几步都会踩到湿漉漉的泥巴,这些泥巴调皮的钻入陈诚的鞋子里面。 风虽然呼呼的吹着,而陈诚的脑子里却还在想着古代的一两白银究竟能买到什么东西,一两白银重37.3克,是明清时基本的货币单位,也是普通家庭一个月最基本的生活支出。那么一两白银怎么挣,又怎么花?这是个多么有趣的问题啊! 虽然研究这些并不能给陈诚带来任何的好处,但他仍热衷于研究,甚至妄想自己有一天会穿越回到古代,虽然这听起来有一点天方夜谭,可他却好几次做过这样的梦。 人生本就像迷局一样,究竟有多少未知没有一个人能够知晓。十五岁的年龄,正值人生最美好的时候,陈诚不愿就这样把大好的青春年华浪费在繁华都市之中,人各有志,对于繁华至极的世界并非是每个人都向往的。 陈诚曾妄想过,突然有一天梦回大宋,哪怕只是做一个逍遥的小农民,他也非常的乐意。然而对于人生他也从不做规划,就像是旅途,前方总是充满着未知,若是没有了半点期待,对于有些人来说人生也就走到了尽头。 每个人对自己的人生有不同的见解,如何过好自己的生活只有自己才知道。有好几次,陈诚隐约看到了一扇若隐若现的门,这扇门就在小木屋的后面。有一次陈诚推开了那扇门,看到的却是另外一个世界,这扇门后面的场景与他此前所看到的世界完全不同。 在建造这间小木屋的时候,也发生了许多神奇的事情,比如有许多的东西凭空的消失了,再也难以追寻到它的踪迹。而那扇木门更为神奇,曾经陈诚走进去过十几米,却发现里面迷雾重重一点也看不清楚。 如果这是一扇任意门该有多好!虽然这样的想法很不切合实际,但是在这个爱幻想的年纪心里还是留存的这一份妄想。推开那扇门需要勇气,因为每当推开那扇门都会狂风大作,狂风会席卷一切。 回到小木屋里,陈诚抓了一把豆子,今天所有的食物都是这些烤豆子。行吧这些青色的豆子全部倒在了桌子上,并一个又一个的数,把生活过的如此艰苦,似乎是有意对自己的惩罚。他厌倦这个世界的一切,但他并非是一个消极者,太过于繁华的世界总让他有些格格不入。 烤豆子散发出淡淡的清香,扔在嘴巴里吃起来嘎嘣脆,世间的美味也不过如此啊!而后在他的身后又发现了一个小土豆,他用铁签把小土豆串出来,放在炭火上烤。当然烤小土豆的味道也是不错的。 时间已经过了午后,一把小青豆和一个小烤土豆虽然不能完全的填饱他的肚子,但是不至于让他挨饿。 他把目光又望向了小木屋身后的那扇门,这一次推开以后又能看到什么呢? 魏忠贤 公元1627年10月2日。 有一场隆重的大典礼在这里举行,这是大明为新天子举行的盛大的登基典礼。 这里是代表着紫禁城最高贵的“皇极殿”、“中极殿”、“建极殿”。 万历年间曾发生过一场大火,三大殿被毁,于是泰昌帝和天启帝的登基大典都是在文华殿举行的。 到了天启五年,在魏忠贤的主持下,三大殿重修工程终于开始,工程浩大的修复工程一直持续到天启七年的八月,从某种意义上说,这新完工的三大殿也可以算是魏忠贤送给朱由检的一份厚重见面礼。 刚刚修复的宫殿金碧辉煌,高高坐落在三层汉白玉的丹墀上,显示着天朝君主的威风和气派。新皇帝戴上天子的冤旒,先在建极殿接受群臣的朝拜,但主持仪礼的鸿驴寺因为多年没有举行过三殿的正式典礼,调度失措,弄出了许多差子,皇帝已经在御座上就坐了,朝臣的队伍却还没有排列好。乱哄哄地挤作一团。 对这种混乱局面朱由检很不高兴,但在刚刚登上皇帝宝座的时候又不便于追究,只能带着一脸的严肃等着朝臣们调整阵容。漫长的典礼让皇帝和朝臣都非常疲惫,但无论如何,仪式的流程总算进行完了,朱由检从此正式成为明帝国的第十六位皇帝。 随后发布即位诏书,并在诏书中宣布:大赦天下,改明年为崇祯元年。 正式即位以后,朱由检名正言顺的把自己的周王妃接到宫里来。 新皇帝朱由检登基以后,魏忠贤表现出的是极为的低调,原来的名牌衣服也不穿了,名牌包包也不背了,换上了既不高调,也不过分朴素的衣服。 这一切并不是因为魏忠贤的突然醒悟,而是魏忠贤对新皇帝的琢磨不透,因为魏忠贤发现小皇帝居然喜欢看书,这让魏忠贤很害怕。一个勤政的皇帝,对大明来说自然是好的,但是对于魏忠贤来说,却未必是好事。 低调之后的魏忠贤,陷入了惶恐和不安。他不知道自己的脑袋还会留在自己脖子上多久,魏忠贤觉得自己现在必须做出反应。 对于魏忠贤来说,过程不重要,重要的是结果。手段毒辣的魏忠贤,为了得到权势,死在他手下的人不在少数。 兵部尚书崔呈秀是魏忠贤的人,东厂也由魏忠贤管辖,锦衣卫魏忠贤也有所指染,所以魏忠贤并不好动。魏忠贤的故意低调,并没有让刚刚登基的崇祯有所好感。当然,崇祯也不愿意让这个大太监继续在朝中作威作福。 天启皇帝厌恶政务,崇祯却不是天启,天启能心甘情愿的把大权交给魏忠贤,崇祯却做不到。想要把原本属于自己身为天子的神圣权力夺走,这不可能,何况对治理国家崇祯不仅有兴趣,并且兴趣极大。只是对于一个不满十七岁的皇帝来说,政治经验实在少的可怜,想要独立执政也是有些勉为其难。 魏忠贤集团掌握着整个大明国家的机器,内阁中枢、六部中央机关、东厂锦衣卫特务组织以及大部分地方政府,这些都被他们控制着。 对于身边的这个危险人物,崇祯小心翼翼地应付,也不着急马上弄死他,崇祯在等,在等待着政局的变化。 魏忠贤也抱着一丝幻想:继续天启朝时的威风。 对于魏忠贤尽孝上献的四个美女,崇祯也是照单全收,但也只是收下而已,并没有任何的其他想法。 对于魏忠贤时不时的关怀,崇祯也表现出很看中,不惜代价赏赐魏忠贤。然而这所有的一切让魏忠贤更加的迷惑了。 一天,正在看书的崇祯突然想起一件事情来,当然这件事也是崇祯听说的,于是便想通过这件事来问问魏忠贤一些东西。 “魏卿,朕听说,东厂和锦衣卫抓到犯人,要戴一百多斤的木枷,犯人被立枷之后,过不久便会被活活压死,不知道是不是真的有这回事?” 魏忠贤一时不知如何回答,有些吞吞吐吐,倒是王体乾接口说道:“皇上,确有其事,不过这是成祖皇帝以来一直有的,这都是针对那些十恶不赦之人的办法,魏公公提督东厂以后,只是对大奸大恶之徒用此法,偶尔动用,并非是动辄立枷,请皇上明察。” 一旁的魏忠贤偷偷给王体乾点了一个赞,一切都被崇祯看在眼里,崇祯故作不知道:“虽是如此,还是太过残忍!” 魏忠贤道:“皇上爱民,奴婢以后会注意!” 对于崇祯突然的问话,让魏忠贤有些摸不透。崇祯却心里暗骂道:阉狗果然够变态。 几天以后,魏忠贤又想出来一个幺蛾子,提出要辞职,就这封辞职报告还是花了一两银子叫人代写的辞职申请。 崇祯当然不会放魏忠贤走,只是不会让这狗儿子就这么轻松就走了。而魏忠贤也并不是想走,只是做做样子,做好了等着崇祯的驳回。 辞职信大概是这样写的:奴婢身体不好,想回家修养,先帝已去,奴婢不太方便留在宫中。 当然如果崇祯同意了魏忠贤辞职,魏忠贤也做好了另外的准备,接下来就看小皇帝的态度了。 对于魏忠贤交上来的辞职报告,崇祯皇帝当做没看见一样,既没说同意,也没说不同意,令魏忠贤一脸懵逼。 对于另外一个人,崇祯皇帝就没那么客气了,这个人就是客氏,天启帝的乳母。 客氏本来在天启长大时就该出宫了,现在留在宫里更没道理,所以崇祯第一个就拿客氏开了刀。当然崇祯也是给足了这个老妖婆面子,客客气气的把她送出了宫。 客氏哭哭啼啼的走了,走之前前把天启帝幼年的头发和剪下来的指甲在先帝灵柩前焚化了,作为最后的诀别。 客氏的离开,意味着魏忠贤在宫中最重要的内援从此不复存在。 按照传统惯例,新天子上台,御前任用的太监必定要进行一次大换班。 崇祯皇帝刚刚进宫,自然也要从自己的信王府带一批亲信,这是一次极好的机会。 黄马褂 为了看看自己的威望是不是已经建立起来了,崇祯决定找一个人开刀,其实也说不上是开刀,实际上只是想找点事情做一做而已。 翻旧账是一个比较不错的方法,朱由检于是想起了给自己的父亲明光宗泰昌皇帝开泻药的那个家伙--崔文升。 之所以选中崔文升是因为崔文升在宫中并不是什么实权人物,是一个比较容易捏的软柿子。同时,又听说崔文升已经投靠了魏忠贤,虽然不是魏忠贤最忠诚的伙伴,但也算是魏忠贤的人。 结果有些出乎意料,大小太监们便开始瞎起哄起来,说什么:“崔文升是好人,不该杀。” 于是这件事便不了了之,这以后,崇祯皇帝便加快了调整自己身边的小太监们。于是一大批原本默默无闻的小太监被换成是自己身边的人,比较识相的老太监于是便主动提出辞职告老回家,崇祯都毫不犹豫的答应下来。 要说这崇祯皇帝可真不是一般人,赶走了魏忠贤的一些小伙伴以后,还不忘给魏忠贤一些甜头作为平衡。 很快,崇祯便以登基大典加恩的名义赐给魏忠贤的侄子宁国公,魏良卿和侄孙安平伯,魏鹏翼铁券丹书等物。 虽然崔文升的事情让崇祯皇帝很不快,但是为了大局为重,也只好忍了。 铁券丹书的到来,让魏忠贤放松了一点点,但魏忠贤明白,靠一块破铁保证家族今后的安宁,并不牢靠。 明朝的政治体制主要是以文牍往来批复的方式体现权利和统治,大明的各价官僚机构要把大事小事逐条向皇帝汇报。 是的,不论多小的事都要汇报,只有在得到批复后才能按照天子的旨意执行,否则就是欺君。 欺君之罪是很严重的,往往死罪难逃。 下面的臣子们向他们的天子汇报工作或者请示亦或者有什么建议时都要提交“本”。 “本”又分为“题本”和“奏本”两种。而一般来说,所有的题奏本都应该得到批复,只有这样各部门才能遵循旨意而行。 从理论上来讲,皇帝应该亲自批改这些“本本”,但是明代长期以来实行的却是秘书处理制度。 没错,它就是明朝内阁制度。 内阁的老大,又叫内阁首辅,比如说张居正就是内阁首辅。 从各地送来的本章首先送进宫内进行登记,也不用做什么特别的处理,它们会被统一送进内阁,由内阁组成的大学士们通过仔细研究后,用皇帝的口吻开始草拟批旨。 内阁大学士们草拟的旨意用墨写在签条上,叫做“票拟”。 而皇上会进行最后的批示,同意或者是驳回,称为“批朱”。 如果碰到天启皇帝这样的皇帝,连批朱都懒的去管了。 怎么办呢?于是全部交给宫廷内部的另外一批秘书去干,他们就是司礼监的秉笔太监们。 内阁掌握“票拟”,司礼监掌握“批朱”。 所以才会有了让魏忠贤钻空子的机会。 朱由检是一个对治理国家,对怎么治理好国家,如何才能治理好国家兴趣极大的皇帝。 崇祯的试探还在继续,虽然先帝已经龙驭归天。 按道理,魏忠贤底下的人应该会有所收敛一些。可不知道是因为他们是猪一样的队友,还是对局势的变化没能反应过来。陆续不断有提出要给魏忠贤建立生祠的本章,给死人建祠都是一件不容易的事,更何况还是一个太监。 实际上写这些提出要给魏忠贤建立生祠的本章只是因为送达的时间太慢而已,因为在送达的过程中天启才驾崩的。 对于这些送上来的本章,朱由检很恼火,当然也不可能答应,所以既没有同意,也没有驳回,而是把这些“本章”扣住了。 这就很微妙了,留中不发?到底是什么意思,值得玩味。 一本,二本,留的多了,崇祯皇帝没表态,魏忠贤憋不住了。 上疏请求底下的人不要害自己了,自己也不想建什么生祠。 崇祯皇帝对魏忠贤的态度就好像自己对空气的态度一样,装聋作哑,对于送来的本章虽然每本都看,却从不表态。 没有人知道小皇帝也真实内心世界,特别是崇祯皇帝的这种安静和淡定让朝中的诸位大臣们都很惧怕。 但崇祯皇帝也并不是什么事都没有做,此时崇祯皇帝想的是为自己的母亲正名,虽然崇祯的母亲只是一个没有名的宫女。但现在她却是皇帝的母亲,于是崇祯为自己的母亲追尊谥号,并将自己母亲的棺木迁到与光宗合葬。这样做后,了解了一桩心事。 接着忙着册封王妃周氏为皇后,又忙着搬家,忙着自己家里的那点事。完全的家有好丈夫形象。 一直忙着“家事”的崇祯皇帝,反而让魏忠贤一伙的阉党们安心下来,以为小皇帝不过如此。只要小皇帝少插手政务,魏忠贤很愿意和小皇帝合作,并且会合作的很愉快。 天启皇帝糊涂,崇祯皇帝可不糊涂。因为崇祯知道,现在朝中有太多是魏忠贤的人,自己这样子的隐忍也只是出于无奈,他需要等待时机,等待机会。 从登基以来,二个月过去了,魏忠贤没有感受到任何的压力,在与魏忠贤相处的这两个月时间里崇祯皇帝也没有任何过于针对魏忠贤的意思,但也没有表现出过分的热情。 虽然在私下里,崇祯皇帝召见过几个没有什么实权的下级官员,问过他们对于魏忠贤的态度如何。 在这几个官员中,只有御史杨维垣委婉的表达过对于魏忠贤的心腹崔呈秀有所不满,但也只是一些无关痛痒的牢骚,什么贪污了,说话大声了,欺负人了,争权了,但并没有直接指名魏忠贤。 崔呈秀是最早投靠魏忠贤的人,为人贪婪,却颇为干练,最主要的原因是和魏忠贤穿一条内裤。 在巴结上魏忠贤以后,崔呈秀从一个普通的御史升上了兵部尚书兼任左都御史,并加衔少傅兼太子太傅,成为一品大员。 魏忠贤和崔呈秀狼狈为奸,两个人共同合作,操纵国家大权。 杨维垣攻击崔呈秀别有用心,也为自己撇清与魏忠贤的关系找了借口。 后来,杨维垣以正式的奏本方式弹劾了崔呈秀,崔呈秀知道后火冒三丈,杨言要弄死杨维垣,崇祯皇帝却淡定表示骂街可以,但不能动手动脚。 看在崇祯的面子上,崔呈秀只好收敛嚣张气焰。看到奏本以后,崇祯皇帝只是表示:“不得苛求”,虽然只是四个字,傻子都知道弹劾一个一品大员不会被责罚,等于是鼓励他们多多弹劾。 不但如此,杨维垣还被崇祯皇帝赏赐了一条黄马裤,这让其他大臣眼红不已,看在黄马裤的份上,不少人开始联名弹劾崔呈秀。只要弹劾崔呈秀都能获得黄马裤,这让这些人兴奋不已,这要是没有一条御赐的黄马裤,这都不好意思说自己是崇祯朝的官员。 悄悄的进行 要说这崔呈秀也够倒霉的,在大家都弹劾他的时候,他没死,他父亲突然死了。 明朝同历代王朝一样,标榜以孝治天下,所以有了“丁忧”的制度。 除了极特殊的例外情况,所有的文武官员遇到父母去世都要离职回家为父母服丧三年,实际是27个月。 只有服丧结束等待朝廷再授予职位,因为此时对于崔呈秀来说是特别时期,所以崔呈秀没有回家服丧。 这种违背制度,违背孝道,违背天理的事情,让朝臣们找到了借口。 在压力之下,崔呈秀提出回家服丧,在口水之中,崔呈秀卷铺盖走了。 三年,谁知道回来时会怎么样,崔呈秀摸摸脑袋表示自己也不知道。 很快崔呈秀被暂时解除了官职,回家去了。 没有了好基友崔呈秀,魏忠贤元气大伤,别说是崔呈秀,当年首辅张居正因为夺情而不服丧的事情都闹得沸沸扬扬,所以魏忠贤不敢多说一句。 夜晚,疲惫一天的崇祯回到了周皇后的宫里,想要放松一下身体。 “皇上登基以来,还是第一次来妾妃宫院,莫不是有烦心事?” “宝贝,此事已经有了眉目。”在周皇后面前,崇祯才能轻松的像个孩子一样,抱着周皇后的小蛮腰。 “给朕生几个皇子才要紧!” 说罢,把周皇后揽入怀中… 几天后,崇祯皇帝突然宣布把崔呈秀革职为平民,并命令他不得入京。在攻击崔呈秀的风潮中,越来越多的人开始试探着附带地攻击魏忠贤。 崇祯皇帝依然不动声色,等待着这些本章一本一本的到来。崔呈秀被免不久,一位品级不高的官员正式弹劾魏忠贤,此人是兵部主事钱元悫。 疏参魏忠贤曰:称功颂德,遍于天下胜于王莽之妄行符命;列爵五等,畀于乳臭,胜于梁冀之一门五侯;遍列私人,分置要津,胜于王衍之狡兔三窟;舆金辇宝,藏积肃宁,胜于董卓之郿坞私藏;动辄称旨,钳制百僚,胜于赵高之指鹿为马;诛锄善类,元气伤残,胜于节甫之钩党迎众;阴养死士,陈兵自卫,胜于桓温之复壁置人;广开告讦,道路侧目,胜于则天朝之罗织忠良… 一连串的排比加修辞,表达了对魏忠贤的强烈不满的同时也卖弄了自己的文笔。 接着,一个贡生也写了奏本弹劾魏忠贤,大概的意思如下:不尊重皇帝,诬陷皇后,操练阉军,违背祖制,破坏科举,以宦官身份掌握权,克扣藩封… 实际上,明代制度规定学生是不能议论朝政的,而这个学生能如此胆肥,却让崇祯很高兴,不仅没有罚,还奖励了他一百亩地。但对这个学生的“奏本”却只批复了一句:知道了。 崇祯皇帝把魏忠贤请到自己身边,把弹劾他的奏本给他看,魏忠贤摇头表示看不懂,崇祯笑了笑道:“流氓不可怕,就怕流氓有文化!”于是让内侍读给魏忠贤听。 崇祯的坦然,反而让魏忠贤六神无主,就好像被喷了百草枯一样萎靡不振,嘴巴张的大大的,却发不出声音来。 此时,魏忠贤啥也不想说,也不想狡辩,道:“求皇上放奴婢回去,奴婢老了,干不动了。” 此刻,崇祯才发现他面前的这个老人并没有那么高大,甚至有些驼背,头发斑白,脸上没有一点气色,像他这样的,不用杀,看样子也过不了多久了。 崇祯还是没有表态,只是让他回去休息一下,气色好一点再说,如此的隆恩让魏忠贤更加的没有了主意。 不死心的魏忠贤,想办法找到了崇祯皇帝的贴身太监--徐应元,想要把生的希望寄托在这位“老朋友”身上。 一个是春风得意的徐应元,一个是穷途末路的魏忠贤。 “什么风把魏公吹来了呀?”看到魏忠贤来找自己,徐应元一脸懵逼。 “莫要开玩笑,徐公公要救我啊!”魏忠贤憔悴不已。 “哈哈哈…魏公太贵开玩笑了!”徐应元的突然发笑,令得魏忠贤不寒而栗,以前只有魏忠贤让别人不寒而栗的份,哪里有被别人吓到的。 魏忠贤说明来意,送上了大量珠宝外加两个美女,客气了两下,徐应元便收下了。 对于弹劾自己的人,魏忠贤牢记在心,只要缓过来,便毫不犹豫除掉他们,只是如今,失去内援,魏忠贤有些无措。 得了好处的徐应元,这两天干活贼积极,比打了鸡血还积极,在崇祯皇帝面前转来转去。时不时说一些,魏忠贤其实也不容易,为朝廷做了不少事之类的话,朝中难免有小人羡慕嫉妒恨,陛下不该听信谣言之类的话。 崇祯没好气道:“是吗?莫非朕该把那些人干掉?” 没脑子的徐应元脸色变得喜悦,道:“皇上圣明!” “混账东西!”崇祯一巴掌呼过去。 “裤裆没家伙的玩意,收了女人,就真以为自己是个男子了?要杀,就从你开始吧!” 不得已下,徐应元交待了自己收受贿赂的事情:“皇上念在奴才服饰皇上多年,没有功劳也有苦劳呀!” 无论徐应元怎么哀求,崇祯也不买账,只答应留他一条狗命,于是把徐应元发配凤阳当净军了。 徐应元是谁?崇祯身边比较宠信的太监之一,对自己身边的人都如此,这令得宫中上下人人自危。这也让大家知道了,崇祯皇帝不是天启,是一个铁面无私的皇上。 徐应元的不识相,付出了代价,原本是可以留在崇祯面前服侍的,现在却只能去和死人打交道。 在徐应元被处置的这天夜晚,司礼监秉笔太监石元雅和御用太监王国泰偷偷逃出了皇宫,从此人间蒸发。 魏忠贤又一次提出辞职,这一次是真心真意提出,并非是权宜之计。或许是为了挽回一点面子,又或许是为了可以保住一点财富,更或者是为了活命。 魏忠贤提出的请求,崇祯皇帝都一一答应下来,并逐渐把魏忠贤身边人的职位换成自己的人。 最后的路 当魏朝、王安、杨涟、左光斗被魏忠贤清算以后,魏忠贤终于扫清了所有的敌人。 从那一刻起,他是真正的掌权者,只要让皇帝有木头玩,大明朝就是他魏忠贤的。 天欲令其灭亡,必先使其疯狂。 皇帝这个位置是全天下有抱负人都想得到的,哪怕是一个废物,只要坐上了这个位置,就有了发号施令的条件。 然而现在,崇祯终于对魏忠贤下手了,魏忠贤的末路到头了。看在先帝的份上,崇祯决意把魏忠贤发配到凤阳看守祖陵。 这一次魏忠贤并没有选择挣扎一下,或许是真的不想折腾了,魏忠贤选择了认命。魏忠贤认命,有人却不甘心,哪怕是魏忠贤被贬到凤阳去了,还是有一大批追随着蜂拥而来。 一大批仆人跟着魏忠贤南下,以至于车队人数不计其数,这下子魏忠贤跳进黄河也洗不清了。这些死忠,非要跟着魏忠贤,一路南下,每到一处必然引起轰动。 这哪里是被贬呀!明明是出门旅游去的,这阵势比乾隆下江南还壮观。拖家带口的,浩浩荡荡好几百人。每到一处,旅馆都被住满,街道被堵塞,引起民怨很大。 这一行为,彻底的激怒了崇祯皇帝,崇祯的对魏忠贤最后的一点仁慈也荡然无存了。不论是因为魏忠贤的猪队友的行为,还是魏忠贤的有意为之,都已经不重要了。 现在,崇祯只想马上弄死魏忠贤,最好把魏忠贤凌迟。 魏忠贤收到了来自宫里的消息,此时也已经预料到了自己的结局,在喝了一壶酒以后,特别是路上行人的唾弃,令魏忠贤惶恐不安。 此时的魏忠贤才想起,当初自己不过想求一口吃的,直到被权势蒙蔽了双眼,为了进宫残忍的自宫。为了巴结魏朝,甘愿当狗,为了和客氏攀上关系,不惜对魏朝落井下石。 不仅如此,把自己带入司礼监的恩人王安也被魏忠贤整了下去。 不过,唯一欣慰的是自己身边还有一个亲信太监李朝钦,陪伴自己唯一的作用就是陪自己一块死。 这一年魏忠贤60岁,整整一个甲子过去了,魏忠贤选择用一根绳子结束自己的生命。 当魏忠贤回顾自己这短暂却不平静的一生的时候,却怎么也想不到自己会落得一个这样的下场。 这一天以后,以魏忠贤为首的势力正式垮台,魏忠贤的死传到了崔呈秀耳朵里,崔呈秀的反应却更加滑稽可笑。 再大笑三声以后,正在服丧其的崔呈秀选择快活一夜,先是和几个老婆爽了一次,然后杀鸡宰牛,罗列八珍,把金银珠宝全部摆放出来,喝一口酒摔一个玉杯,吃一口肉砸一个酒杯。 痛饮过后,又爽了一把,然后开始痛哭,也上吊去了。 此时的客氏,被人玷污了以后,被带回浣衣局,接着家也被抄了,最后被人用乱棍打成肉泥。 魏忠贤的尸首已经被埋了,又被拖出来,被切成北京烤鸭片,被以一片一两银子的价钱出售,据说吃了补肾,所以很畅销。 与魏忠贤和客氏有亲缘关系的,除了年龄特别小的,其他都被充军的充军,关押的关押。 时间很快到了公元1628年的元旦,这是崇祯这个年号正式被启用的第一年的第一天。 属于自己的时代终于到来了。放烟花,贴对联,又接受了朝臣的朝拜,崇祯觉得新的一年一定会更好。 新的一年来了,崇祯决定对内阁班子进行一次调整,组建一个完全可以被自己控制的内阁。 明代的内阁由内阁大学士组成,具体人数却并没有什么规定。内阁最早设立于明成祖的永乐年,所谓的内阁不过是皇帝的秘书们,管一些简单的事情,比如:写点东西,管理档案。像这样的职务,品级自然不会太高,差不多都是五品。 要说这人不能懒,一懒就容易被人有机可乘。皇帝更不能懒,一懒就会被身边的人钻空子。 因为某些皇帝的懒,所以这些所谓的秘书就代替了一部分皇帝本该做的工作。于是这些秘书的身份就不再只是普通的秘书。 所以明朝虽然没有了宰相,但却有了内阁大学士,而内阁大学士的大哥,也就成为了内阁首辅。 在明朝,做一个文官,能够入内阁,是人生最高追求,能够成为内阁首辅,是最高境界。 到了后期,能够进入内阁的大学士们差不多都要兼尚书职,至少也要兼任一个侍郎衔,总之能进入内阁好处多多,内阁是权利中心的体现。 此时的内阁大学士是黄立极,黄立极是魏忠贤时期提拔的。原本只是一个礼部侍郎,对魏忠贤是唯命是从。而内阁大学士施凤来、张瑞图以及李国普也都不是善茬。 所以魏忠贤被除以后,又有一个官学生开了不能议论国事的戒,对这四位内阁大学士进行了攻击。 有些风气一旦助长,便很难收拾,崇祯对这个官学生进行了治罪。虽然被治罪,可以黄立极为首的四位内阁大学士,却不能安心。 黄立极辞职,崇祯答应了,其他几个天启朝的老阁老地位也不稳固了。因为对朝中大臣们的情况实在不了解,又不想被骗,所以崇祯还是决定先开一个会。 这样吧:我们先开会,大家都有资格推荐人选,至于选谁,到时候就看你们的运气了。 因为谁也不愿让谁,谁都想让自己的亲信,或者和自己关系好的人入阁,所以会推大家都没意见,看运气嘛!对谁都公平,谁怕谁? 内阁、五府、六部、九卿科道全部参加,参加议事的官员都有机会被选中入阁。 到了这个时候,平时拉帮结派,勾心斗角的大员们此时众口一词,纷纷给崇祯皇帝点赞,称崇祯皇帝英明。 大海选开始了,三十个人进入了大名单,其中也不乏有花钱找后门进来的,但不到最后的关头,谁又舍得放弃呢? 三十个名单,放在了崇祯皇帝的面前,崇祯皇帝看着直皱眉,三十人,这怎么选? 能够进入大名单的,都不是省油的灯,虽然当皇帝已经有一段时间了,可是对于这些“灯”,崇祯并不了解。 大名单再一次进行调整,最后成为十二人的大名单,而崇祯朝的第一任内阁成员最后会从这十二人大名单中选出。 虽然名单已经被缩小为十二人,但崇祯皇帝依旧不打算让朝臣们代为判断,宁愿选择听天由命的“枚卜”。 那么“枚卜”是什么呢?它的另一个叫法俗称抽签。 宁远 抽签仪式在正儿八经的进行着,先是放开场音乐,喝茶,吃瓜子,好不热闹,下面坐满了候选人,这些候选人手上准备着早已经写好的获选感言。 在金瓶子里被放进去十二个糊上名字的小丸,崇祯皇帝洗了三次手后,抽出了第一个小丸。 第一个名单是:“南京吏部侍郎钱龙锡”,接着第二个名单被抽出:“礼部侍郎李标”、“吏部侍郎杨景辰”… 随后除了远在南京的南京吏部侍郎钱龙锡外,其他三位被远中的内阁大学士都发表了获选感言,大多都是一些:一定好好干之类的话。 此时施凤来突然又出了一个幺蛾子,道:“皇帝陛下,既然抽了,就多抽几个。” 抽签上瘾的崇祯皇帝觉得这主意不错,于是又多抽了两个。 此时意外发生了,一阵大风突然刮来,把崇祯皇帝手中抽中的一个签给吹掉了,最后死活找不到。于是崇祯只好再抽了一个。 最后两个签分别是:礼部侍郎周道登和少詹事刘鸿巡。 直到抽签结束,那个被风吹走的签在施凤来袖子里找到了,施凤来急红脸道:“不是我,臣没拿,骗人是小狗!” 打开一看,是户部侍郎王祚远,于是这个原本有机会入阁的王祚远的远大前程真的就被一阵风吹远了。 历史就是这样,如果你的地位不够,在历史书上连你的名字都不会出现,王祚远就是如此。 被抽中的6个人被崇祯皇帝全部授予礼部尚书衔兼东阁大学士,官升n级。不仅如此,他们还有了属于自己的“办公室”。 抓阄而来的内阁大学士们,究竟能力怎么样,崇祯不知道,不过至少解决了一桩心事。 解决了内阁大学士的问题,朱由检想起了辽东,大明朝的心腹大患。此时的辽东局势,虽然并不算特别糟糕,但也绝说不上好。 大明朝这个特大大大公司,传到崇祯手里,就像一架运行了几百年的机器,许多零部件都已经坏掉,又好比汪洋大海中的一艘破船,摇摇欲坠。 辽东,很乱,皇太极很张狂。如果说皇太极的父亲努尔哈赤是一个喜欢打家劫舍的野蛮人,那么皇太极是一个进化版的野蛮人。 皇太极不只是打家劫舍,皇太极也珍惜人才,虽然皇太极喜欢钱财,但同时他也喜欢人才,看中哪一个有才的,便要招降。如果不能为自己所用,就把他弄死,眉毛都不皱一下。 自从1626年,大明天启六年,努尔哈赤在宁远死了以后,皇太极便一心想要为父汗报仇雪恨。 辽东地区不太安宁,常有女真人侵扰,不是抢牛羊,就是抢女人,实在不行就抢农民。 好在辽东有一个毛文龙,辽东失陷后,毛文龙从海路逃回,乘守备空虚之死杀死了后金镇江的守将,向巡抚王化贞做了报告,但却没有告诉经略熊廷弼,由此两人开始有了怨恨。 当时朝廷里掌权的人正赏识王化贞,于是授职毛文龙为总兵官,逐渐加升到左都督,挂起将军印,赐尚方宝剑,像内地一样在皮岛上设立军镇。 说白了,皮岛这地方姓了毛了。不仅如此,不时有过往的客商也会把皮岛作为一个临时的中转站。富贵险中求,这地方,虽然乱,但是搞走私那是非常酸爽。在皮岛待着的毛文龙倒是也想回来,可是他毛文龙也知道,如今这局势,待在哪里都不如皮岛好。 皮岛这地方,离朝鲜也近,虽然后金多次警告威胁加恐吓朝鲜,但是大明毕竟朝鲜的亲爹,不能因为亲爹一时没钱了,这个当儿子的就不认。所以朝鲜国王也会偷偷给皮岛的毛文龙送去一些补给。 除此之外,一些流民、土匪还有各大部队走散的士兵也有来投靠毛文龙的。 毛文龙占居的东江,地理位置非常优越,形势虽然足以牵制后金,但因为毛文龙本人谋略有限,每年浪费的军饷无法计算,并且还喜欢征招商贾,贩卖禁物,名义上在军事上援助朝鲜,实际上是妄出边塞,没有军事的时候就以变卖人参、布匹为职事,有战争,也是打一枪,放一炮,做做样子。 在一个混乱的时代,谁都不是善茬,不仅仅是毛文龙。崇祯元年这一年,宁远出事了,出了什么事呢?不是皇太极打过来了,是自己人闹起来了,闹起来的原因和钱有关。要说这涉及到钱的事情,包青天来了也说不清楚。 宁远发生了兵变了,原因就是宁远的这些士兵已经有好几个月没领到工资了,要说人家给你当兵,冒着生命危险,几个月不给人家发工资也说不过去。 以张正朝、张思顺为首的兵变代表他们歃血为盟,欲讨回欠发的四个月薪饷,他们攻入巡府府,活捉了巡抚毕自肃、总兵朱梅,向两人索要银子。 毕自肃表示无力支应,在此之前,毕自肃曾经九次向朝廷申报欠饷,朝廷都不理会。而毕自肃亲兄毕自严就是户部尚书,此事他也不是不知道,毕自严刚刚上任,就遇到自己的弟弟毕自肃多次索要银子也是无奈。 欠饷的事情与毕自严没有关系,按道理这锅他不应该背,可是谁又会理性的去分析那么多,国库无银子,他这个户部尚书就有责任。 欠饷的事情还没有得到解决,于是闹事的士兵纠缠着毕自肃不肯放,巡抚毕自肃竟然自尽而亡了。 此时的袁崇焕,早已经收到了崇祯的邀请,几个月前便向京城赶来了,只是路程太远,一时没赶过来。如今,自己是皇上了,该让袁崇焕重出江湖了,崇祯盘算着让袁崇焕守卫着大明的东北大门。 “袁崇焕来了!” 困顿的崇祯似乎是从梦中听到这三个字,但很快又来了精神。这个传说中的袁崇焕究竟长的什么样呢?崇祯不知道,在还是信王的时候崇祯就知道这个袁崇焕不简单,他是孙承宗的得意门生。 天色已暗,考虑到袁崇焕舟车劳顿,崇祯皇帝并未立刻召见袁崇焕。对传旨太监道:“袁崇焕一路风尘仆仆,恐怕已经困乏了,让他在驿站先休息一晚,明日早朝朕自会召见!” 不要命 第二天,崇祯起的比鸡早。穿戴整齐,准备召见袁崇焕。 太监喊了一声:“宣袁崇焕!” 只听殿外一人答道:“吾皇万岁!” 客气一番后,崇祯脸上露出了久违的笑容,道:“爱卿辛苦了呀!快快坐下!” 再次入宫,宫里已经换了主人,袁崇焕虽然有些不适应,但还是表现出对新皇帝的臣服。 “臣,来晚了!承蒙皇上的爱戴,袁崇焕受之有愧!” 崇祯直接入了主题,拉着袁崇焕的手,用大白话道:“女真小儿,在辽东跳了十多年了,辽东百姓生活都成问题,他们抢杀夺占,实在可恨,此刻爱卿你不远万里而来,实在是忠勇可嘉,不知爱卿有什么平辽方略呢?” 崇祯的非常眼睛纯澈,态度极其谦虚,让袁崇焕非常感动,这分明是一双雪亮明澈而又锐利的眼睛啊!有这样的皇帝,大明一定有救。 袁崇焕此刻内心是激动的,不知是因为昏了头,还是吹牛皮,回道:“臣,五年…只要五年就可平辽!” 五年平辽,这是一个天大的笑话,不懂军事的崇祯听了以后,眼珠子都差点掉了,崇祯如同一个弹簧一样从椅子上弹了起来。克制住情绪道:“爱卿,可否慢慢说来!” 袁崇焕的一大段话以后,崇祯愣是一句没听懂,努尔哈赤在辽东折腾了几十年,可不是盖的,崇祯虽然有所怀疑,但也不好驳袁崇焕的面子,只好道:“好,五年之后,若果然平辽,朕当亲自把酒,为袁爱卿接风洗尘!” 很快,袁崇焕的脸上便由刚才的热血沸腾变成了为难,但话已说出,便只好硬着头皮道:“皇上如此看中臣,臣不敢不呕心沥血,报效朝廷!” 早朝介绍,崇祯回了暖阁小憩,有以前的同事过来和袁崇焕打招呼。可袁崇焕脑子里一直对自己刚才说的五年平辽念念不忘,在与人寒暄之时难免心不在焉。 眼尖的礼科给事中许誉卿,曾经的兵部职方司主事许誉卿把袁崇焕拉到一边,急不可耐,一边咽口水,一边道:“兄弟,你说的都是真的,莫要开玩笑哦!” 许誉卿道:“五年,你可以啊!你真的能五年平辽?我听说虏兵精马壮,锐气正盛,莫非兄弟得到了什么奇门遁甲,上古卷轴,又或者是什么神仙阵法?” 袁崇焕一看,原来是自己以前的同事,于是便叹气道:“别提了,刚说完,俺就后悔了!臣见少年天子焦躁忧劳,崇焕有所不忍,才说是五年,聊宽圣心。” “这不能…少年天子聪明伶俐,岂是你能随便骗的,五年以后万一不能平辽,又当如何?” 袁崇焕道:“事在人为,五年之内,若是能把皇太极赶出沈阳,或许不会有什么问题。” 袁崇焕的话不知是在安慰许誉卿,还是在安慰自己,总之,他的心里并不确定。 大话已经说出了口,想要收回来自己不可能,可崇祯皇帝对袁崇焕喊的口号却很较真,在暖阁休息了一会后又叫来六部和一些重要朝臣开了会。会议讨论的问题只有一个:如何才能五年平辽。 朝臣没有一个相信袁崇焕能够五年平辽的,包括袁崇焕自己都不相信,唯一相信的只有崇祯皇帝,笃信袁崇焕能够平辽。 各位重要人物都到场了,一场重要的会议开始了,各部老大纷纷就位。会议要求一切以平辽为重,所有人必须配合袁崇焕,要人给人,要银子给银子,要调度给调度,袁崇焕说换哪个将领就换哪个将领,一切不得含糊,一切不得拖延怠慢。虽说各部大佬有所不满,但崇祯皇帝已经把话说死,有不配合的,不会给他面子。 接着又给袁崇焕升了官,一直加到兵部尚书兼左都御史,处理蓟辽、登州、莱州、天津等地的军务。 最后有内阁大学士又出班道:“皇上,请赐袁崇焕尚方宝剑!”崇祯一口答应。 此时的袁崇焕,突然有些感动,原本只是喊一个口号而已,如今皇上却如此重视,自己说出的话做不到,当时怎么回来见皇上? 袁崇焕又提出任用祖大寿、何可纲、赵率教,把这几个曾经和自己合作愉快的小伙伴拉了过来。 一切都ok了,第二天一大早,崇祯皇帝又为袁崇焕摆了送别酒,袁崇焕也不再耽搁,朝辽东进发。 袁崇焕到山海关时,听人说起了兵变之事,不由有些发怒:怎么,胆肥了?敢闹事? 闹兵变的人都是自己曾经的部下,这样子不能镇住他们,岂不是很没面子?于是还没来的及调动人马,就一个人骑马赶往了锦州。 一到锦州,袁崇焕恩威并济,先是把带头闹事的张正朝、张思顺等人斩杀于市。 接着左良玉、曹文诏等人被罢免。 袁崇焕的业务能力真是没说的,崇祯皇帝给的信任,加上袁崇焕肯干事情,这区区辽东能不收复?皇太极能不滚蛋回东北深山老林去? 但是,闹事的士兵的情况比这位勇猛而又爱国的圆嘟嘟想象的还要糟糕,几个月不发饷,士卒饥寒交迫,有些居然卖掉了自己的长矛和配刀,生病更是没有人看病,风一吹过来,还没有旗杆站的稳。富有同情心的圆嘟嘟是声泪俱下啊!感慨道:“太可怜啊!不能让弟兄们活的如此憋屈!不行,我要找小皇帝要银子!” 圆嘟嘟的信快马加鞭,跑死了三匹马,信上写满了急!急!急!送信的也不敢耽误,这吓人玩意谁见过呀! 袁崇焕也真敢开口,这不当家自然不知柴米有多贵,一开口就要五十万两白银。 崇祯皇帝是一个节俭而又吝啬的皇帝,想要从他那要到银子,可没那么容易,要银子也就算了,袁崇焕居然提出让崇祯皇帝发“内帑”,也就是说让小皇帝把自己的私房钱拿出来。 “帑”是皇上的私房钱,皇上及后妃除有定额的国库拨款外,额外开销都是内帑中出的。在当皇帝前,崇祯只是一个信王,并不富裕,魏忠贤经常减扣信王本该有的藩贡。 此刻,崇祯皇帝很难堪,因为自己答应过全力支持圆嘟嘟,又怎么好改口,于是召集群臣商议此事,打算先拿倒霉的户部当替罪羊。 不太平 皮岛还是那个皮岛,风大浪大,环境又差,要不是因为在这里有利可图,毛文龙早拍屁股走人了。 毛文龙在这里经营了多年,威望逐渐爆满,岛上的士卒大多只知道毛文龙,哪里知道他袁崇焕。虽说这毛文龙心眼有点小,可对自己的部下那是没说的,常常是对他们恩威并施,对手下的人管理的也是服服帖帖的。 毛文龙手下的这几个人都不是什么普通人,比如说这尚可喜: 尚可喜老家是山西洪洞,家世都是务农。曾祖父尚生迁至北直隶衡水,祖父尚继官迁至辽东海州,尚可喜便出生于此,在家中排行第四。 尚可喜十八岁时因后金入侵辽沈,他随父尚学礼迁徙辽西松山避难,期间母亲死于战乱。后父子先后加入明军。尚学礼先投辽东巡抚王化贞,后随毛文龙入皮岛。 尚可喜则在明天启三年参加明军水师,翌年赴皮岛寻父,也投入了毛文龙的麾下,被收为养孙,赐名永喜。 后来发生的一系列事情说明,毛文龙以后,大明再没有人能镇的住尚可喜。 再说这孔有德: 孔有德是铁岭矿工出身,“长于弓马,不识字”。??天启元年,后金占领辽沈后,孔有德同其兄孔有性投奔明将毛文龙,参与了镇江大捷,后转进朝鲜皮岛。他与同乡耿仲明过从甚密,拜耿仲明为义兄??,后来人们多以“孔耿”连称。孔有德“骁勇善斗,临阵先登,为诸将冠”,累升至参将。毛文龙收他为养孙,赐名永诗。他对毛文龙的知遇之恩非常感激,以至于在贵为清朝藩王后依然“每言毛大将军时事,辄于色不自胜”。 而这后来成为清初的三藩之一的耿仲明也在早年投靠毛文龙,成为毛文龙的部下。 耿仲明也是深得毛文龙重用,被倚为心腹,收为养孙,赐名有杰,累至参将,并掌管军中财务。 皮岛这地方变成了东江,在登、莱沿岸的大海中,全长八十里,不生长草木,远离海岸,靠近北岸,北岸与后金界只相隔八十里的海面,皮岛的东北海就属于朝鲜了。 在东江,毛文龙收养了许多的义子、义孙。当然有一些感情特别好的,像耿仲明、尚可喜、和孔有德这样的,毛文龙是把他们当自己的小弟来对待的。 虽说这皮岛上面也有那么几万士卒,但是人员构成非常复杂,不乏有一些海盗、刁民和乱匪在内。 袁崇焕承诺给毛文龙十万两白银,但毛文龙还是担心,这只是一张空头支票,最后能不能到口袋还很难说。 尚可喜寻父投靠毛文龙已经有几年了,对于毛帅,尚可喜也算比较敬重。从小过着颠沛流离生活的尚可喜,渴望着能够出人头地。 “袁崇焕想要五年平辽?他靠什么,靠吹牛吗?”尚可喜对于局势的了解很清楚,清楚的知道不可能。 “在皇上面前拍胸脯打保票,承诺五年平辽?会不会对我们皮岛有什么企图?” “我们不能中了袁崇焕的圈套!” 朝臣之中,已有一些喜欢满嘴喷粪的文臣对毛帅有所不满,他们忌惮于毛帅在皮岛的势力,说毛帅是皮岛的土皇帝…” 耿仲明道:“毛帅,这袁崇焕离开我们他一定玩不转,不能让他小瞧我们!” “等待袁崇焕来皮岛那一日,毛帅不可轻易去见,小心这孙子使坏!这孙子不是省油的灯!” 赵可怀一直没有说话,神色有些慌张,对于刚才袁崇焕的特使说的话念念不忘。 “万万不可!袁督师是毛帅的上司,不见有失礼节,一旦袁督师怪罪,又该如何?” 孔有德道:“说的有理,不见确实也不妥!” “只要他敢来皮岛,到时候还不是听我们的?”耿仲明表明态度。 尚可喜道:“你们究竟是什么意思?这究竟是见还是不见?真够啰嗦的?” 袁崇焕心里到底有什么想法,没有人知道,在袁崇焕的心目中,早就把毛文龙当做是一个跳梁小丑。当然,袁崇焕也知道皮岛的地理位置有多么重要,虽然说不至于给后金带来重大伤害,但是,它的存在,却时时让皇太极感到不舒服,所以处置毛文龙的同时,绝对要保证皮岛的已存在的地位和作用。所以袁崇焕的计划就是,杀其帅,用其兵。 此时的毛文龙,早已经把自己当成了皮岛的主人,现在突然出现了一个人,想要除掉他,毛文龙自然不会甘心。加上岛上有一大批追随自己的人,毛文龙对于皮岛更是难以割舍。 一个是着急五年平辽,且把名利看的比命重的袁崇焕,一个是苦守皮岛,靠着走私打劫的毛文龙。两个人注定会有一场激烈的较量。 对明末历史稍有涉猎的人都知道,你袁崇焕直接控制的关宁军本身就是一堆烂帐,根本没有与后金大部队野战的能力,军官克饷、士兵冒籍、上上下下贪污成风,除了满、赵、祖等少数几个人的部队还稍有战斗力之外,整个关宁军根本就是一团扶不上墙的烂泥。 你袁崇焕连自己直接控制的部队还没整顿好呢,八八地跑到千里之外去整顿人家毛文龙的部队?只要是脑子正常,谁都不会相信。挂羊头卖狗肉,向来是官僚们的拿手好戏,那么,此番袁崇焕迫不及待地要杀毛文龙,冠冕堂皇的羊头之下,又卖的是哪种狗肉呢? 历史没有假设,只有不同版本和说法。唯一可以肯定的是,毛文龙被袁崇焕杀,至于动机,只有天知道。 崇祯当皇帝的第一年就这样过去了,然而崇祯元年的这一年,并不太平。因为“东林党”人,又开始活跃起来了。 随着刘鸿巡的翻车,内阁辅臣里面又空出了一个位置,一轮新的夺位之争又开始了。 自以为聪明的崇祯皇帝把刘鸿巡弄下去以后,只获得了短暂的快感,马上又陷入失落。因为崇祯开始相信,朝臣结党营私的情况更严重了。 或许只有不停的工作才能让崇祯不再胡思乱想,周皇后渐渐鼓起的肚子,让崇祯有了一丝欣慰。 但是两本奏疏的到来,让崇祯又开始凌乱了。 自从天启七年,也就是公元1627年开始,陕北就没有下过雨。到了崇祯元年八九月以后,这种情况已经非常严重了。 老百姓挖野草,吃树根,只为活着不死,要说这崇祯皇帝自己运气实在太衰,一登基就遇到这种事情。到了十月份,连草都没的吃了,于是有人发明了吃青叶石,这玩意吃的少了还好,吃的多了,连命都没有了。于是就有了“刁民”开始相聚闹事。 到了这一年的十一月份,高迎翔也开始跟着闹了起来,他们杀官兵,劫粮仓,胆子越来越肥。 要银子 提到辽东,除了建虏以外,还要提到一个人,这个人就是东江毛大帅,毛文龙。 按道理来说,毛文龙应该归袁崇焕管,可皮岛这个地方却实在特殊,毛文龙在皮岛又经营多年,以前不论是袁崇焕的老师孙承宗,还是杨嗣昌都不能调动毛文龙。皮岛实际上就是毛文龙的独立王国。 不仅如此,毛文龙还搞走私,有生意头脑,至于什么这个督师那个督师的,毛文龙不看在眼里,因为人家手里有天启皇帝给的尚方宝剑。 人家毛文龙手里的几万兵马是自己一兵一卒招买来的,凭什么听你袁崇焕的调遣? 皮岛这地方忒变态,晚上冷,白天热,晚上不穿秋裤根本不敢睡觉,岛上因为没有淡水,所以兵士们基本不怎么敢说话,交流基本靠手势。 袁崇焕知道这毛文龙不是一般的人,所以打算到皮岛去“拜会”一下毛文龙,说是去拜会,实际上是去打探情况去的。所谓知己知彼,方能百战不殆,更何况,怎么说自己也是毛文龙的上级,毛文龙这点面子总要给的吧! 风大浪大,皮岛这地方真不是一般人待的住的,此时的皮岛已经被毛文龙开发的有点样子了,岛上还盖起来房子。看的出来,毛文龙没少花心思。 海上大风刮起,一些小树都被大风折断。瓦片被风吹的高高飞起,而后又被重重摔下。 毛文龙指着几个人正在训话,这几个人分别是:尚可喜、耿仲明、孔有德和赵可怀。 几个人在毛文龙的训斥下,不敢有半点狡辩,认错道:“大帅息怒,我等再也不敢了!” 毛文龙道:“再若不遵守军令,打断尔等狗腿!” 袁崇焕此前下过一个命令,对过往皮岛的走私船要严加管理,以至于断了皮岛的后援。毛文龙的船出不来了,直接被袁大头堵死,毛文龙不甘心就这样被袁崇焕掐断脖子,却一时想不出什么办法,着急的不知如何是好。 尚可喜道:“莫非咱这几万人就这样被饿死不成,我看不如直接开口朝袁崇焕要军饷,他能不给?” 耿仲明道:“卑职以为,这袁大头就是来给毛大帅难堪的,咱不能信这家伙!不如给陛下写信,说说毛大帅的难处,如今皮岛被断粮了,军心不稳,朝廷不发粮饷,难保不发生兵变。” 赵可怀心思缜密,道:“袁崇焕此人不简单,听说是孙承宗的学生,也算是个厉害人物,恐怕另有目的。这些年来,皮岛一直独立于蓟辽之外,咱们也没向朝廷要过军饷,也不受督师的鸟气,恐怕袁崇焕是要这皮岛的指挥权。” 袁崇焕手下不过四万人马,皮岛就有四万多,袁崇焕的心思被看穿。 “想的美!”孔有德骂道。 “这些年来,我们远在后金的后方,牵掣后金兵力付出过多少代价?凭啥要受袁崇焕的管辖?自己过的好好的,凭啥?” 耿仲明思考人生,道:“必须给小皇帝一点压力,就说皮岛有二十万大军,每年花费白银至少五十万两,就算皇上给不起,也能把袁崇焕唬住,我就不信,袁崇焕敢随便对皮岛动手!” 有胆肥的,也有胆子小的。 “这可是欺君之罪啊,要杀头的!”说话的是赵可怀。 毛文龙一巴掌呼过去,道:“混蛋!欺君,欺什么君?谁敢告老子?谁敢?” 赵可怀道:“末将不敢,这皮岛有四万多人,难免…难免有人把此事透露出去!” 这话一说,毛文龙更气了,道:“本帅是这皮岛的大帅,是你们的大帅,谁敢害本帅?” 赵可怀道:“末将不敢!” “最好如此,若是此事真被吐露出去,就是你干的,本帅第一个杀了你!” 毛文龙一意孤行,上奏皇帝,称皮岛二十万大军需要粮饷。 当崇祯收到皮岛毛文龙的奏疏的时候,有些惊讶,道:“小小一个皮岛,能有二十大军?” 与袁崇焕关系不错的内阁大学士钱龙锡道:“万岁圣明,臣以为皮岛最多不过四万人!” 崇祯笑道:“看来,这皮岛生活苦啊!” 崇祯的话让钱龙锡捕捉到了一点讯息,小皇帝居然并不怎么责怪毛文龙。 钱龙锡委婉道:“可毛文龙有点过分了呀!” 崇祯道:“那么,以往给多少?” 钱龙锡道:“全靠自筹!” 崇祯继续笑道:“看来,这毛文龙倒是不简单啊!” “那么为何现在突然要饷?” 钱龙锡道:“袁崇焕断了毛文龙的财路!” 崇祯道:“皮岛的作用不可低估,毛文龙的人马在,建虏便不敢太过猖狂,谁能替代毛文龙?” 崇祯的话已经表明了他对毛文龙的支持,钱龙锡也比较识相,道:“可,毛文龙要五十万两,这也太多了吧!” 崇祯道:“给他十万两!” 袁崇焕从崇祯那要走了三十万,现在崇祯要袁崇焕从三十万两中拨出十万两。 袁崇焕得知自己被毛文龙告了御状,心里很不满,刚到手的三十万两还没捂热,现在自己还必须给毛文龙送去十万两,这让袁崇焕很不能接受。 袁崇焕只得暂时放下面子,当然这个面子不是给毛文龙的,而是给崇祯皇帝的,答应给毛文龙送去十万两白银。要说这十万两白银也不少了,按照当时的物价,十万两白银可以买到近十一万石的大米。十一万石大米就是一千一百万升。 袁崇焕的实相,让毛文龙很舒服,很快袁崇焕便派来了自己的一个副手到皮岛来。 赵可怀热情的接待了他,酒过三巡,菜过五味,赵可怀还不忘介绍皮岛上的土特产,要他带回去。 在四下无人时,此人道:“袁督师让我带来了几句话。” 赵可怀道:“神神秘秘的,有什么事,说!” “圣上和袁督师知道你为人忠义大方,有爱国爱才之心,只是关键时刻要把握方向,要知道自己的定位,要知道自己该听谁的,谁才是你的上司!” 赵可怀一时有些反应不过来,不知此人是喝高了,还是忽悠自己。 为了银子可以裁撤驿站 崇祯在登基之前,长期被歧视和冷落,本来就不富裕,加之魏忠贤的克扣,所以养成了吝啬的性格。 只要有提到让他发内帑的,崇祯马上就像变了一个人一般,再说皇帝的钱也不是大风刮来的。对于那些恳请他发内帑的,崇祯决定调查他们的家底。 崇祯不相信这些朝臣真的有他们自己说的那么穷,虽然大明的官员俸禄并不高,但是难保他们不会有额外的灰色收入。 通过东厂小耳朵的调查,崇祯牢牢的把证据掌握在手里,只要再有人提出让自己发内帑,崇祯便会毫不犹豫的令他报出自己名下所有的家产名目。 陕西陕北的事情,令少年天子非常头疼。几乎与此同时,镇守边兵也纷纷开始举事。这些边兵有的已经四五年没有见过银子,长期营养不良,别说打仗,走路都带飘的。 虽说只是部分地区的小打小闹,可一旦成风,再要压制就难了。 此时的陕西巡抚胡延宴和延绥巡抚岳和声一时脑热,害怕朝廷罪责,居然对起义闹事之事充耳不闻。他们给出的解释是:这些刁民不过是饥民而已,来年春天到了,一切就好了。 世上没有不透风的墙,兵部经过调查以后,认定陕西巡抚胡延宴和延绥巡抚岳和声无所作为,吏部尚书王永光给他们来了致命一击,说他们不懂体恤百姓,致使民不聊生,若不严惩,恐怕不能澄清吏治。 英明神武的崇祯皇帝表示很认可,同意吏部尚书的看法。于是这两个家伙的命运就这样被改变了,不仅丢了官,还丢了脸和节操。 这个时候,一个下级官员出班奏道:“臣,有事要奏!” 此人是一名御史,名叫毛羽健,为人作风不怎么好,对于男人来说,一人在外,难免会有寂寞的时候。于是毛羽健养了一个小老婆。但是有一天,毛羽健的原配听到风声突然杀入毛羽健在京城的家中捉奸在床,原配把小老婆打了一顿,毛羽健也是个怕老婆的主儿,被老婆罚跪了一夜。 原配走后,毛羽健气不打一处来。经过调查,把老婆快速进京捉奸的原因归咎于朝廷的驿站交通太发达,往来信件传递太迅速。因为在明朝,官员及其家属是可以免费在全国各处驿站休息落脚的。 毛羽健所奏之事有一部分也是为了自己的私利,于是便把驿站的弊端说了出来,说自己曾经被驿站的人敲诈过,不仅如此,这些驿站还被当做某些人私用。 崇祯本来并不在意这个毛羽健说的话,可这毛羽健补充的一句话让崇祯有了兴趣。 毛羽健直入主题,道:“启禀陛下,若是能裁撤一些驿站,能省下不少银子!” “是吗?” 崇祯突然来了兴趣,眼睛大睁,道:“依卿算来,若全面整改,可节约多少银子?” 毛羽健掐指一算道:“至少四五十万两以上!” 崇祯面露喜悦,道:“有这么多,不过…” 崇祯似乎还有顾虑,思琢一番,道:“若如此整改,对于驿夫可有影响?”崇祯还是担心这些人会失去工作。 毛羽健的亲友给事中刘懋含糊其辞,道:“对于那些滥竽充数的驿夫而言,辞去一些,也是无关紧要的!” 崇祯大悦,道:“如此甚好!裁撤驿站之事,就交给你了!” 虽然有朝臣提出贸然裁撤驿站有所不妥,但崇祯以为能省下银子是关键,便力排众议顶了回去。 后来发生的事情,大家都知道了,裁撤驿站让快递小哥李自成没了工作,开始了混迹社会的生涯。这个将来让大明王朝无比头疼的家伙,将会成为崇祯皇帝未来皇帝生涯的梦魇。 崇祯一朝的内阁,更换速度之快堪比翻书,几经风浪沉浮,现在只剩下了三个人。不出意外,崇祯还会再举行一次朝廷推荐会,朝臣们又开始蠢蠢欲动起来。以钱谦益为代表的东林党人开了一个小会,为了壮大自己的力量,自以为是的拟定了一份名单。 崇祯皇帝看好的周延儒并没有在东林党人的大名单之中,这让这位聪明的皇帝觉察出有人故意和自己过不去。 “此事必须调查清楚!” 在得知自己最看好的周延儒没有上榜以后,崇祯皇帝决定组织一场调查会议。 在这场会议上,钱谦益、温体仁、章允儒等人充分发挥了翻旧账加骂人不带脏字的本领。骂人也就算了,在激烈的骂战中,崇祯皇帝被彻底无视了,崇祯成为了空气,这让他觉得自己丢了面子,没有了皇帝的尊严。 此刻,温体仁和钱谦益正式宣布撕破脸面,温体仁认为“满朝皆钱谦益之党”,而章允儒认为温体仁不过是小人陷害君子,用“党”字来欲盖弥彰。 温体仁认定钱谦益受贿通关节是实,当年有生员钱千秋在考卷上做记号,后果然考中,而部阁大臣门则坚持不认可。 看热闹许久的周延儒,道:“皇上再三追问,诸臣却不敢回奏,一是由于害怕陛下的愤怒,二是有碍于情面,钱千秋一案,通关节是真,现在又有当年朱卷,皇上已验看明白,证据确凿,皇上不必再追问诸臣。” 受到委屈的温体仁道:“臣只有一人,一张嘴,如何抵挡的过满朝文臣,何况他们都是钱谦益的人,估计他们恨不得杀了臣,恳请陛下放臣回去,为了不被钱谦益一党所屠害,肯请放臣回家!” 崇祯自然不肯放这样的人回去,道:“不同意!既然是为朝廷,何必辞官?” 温体仁的表白,让崇祯觉得此人是一个正直之人,勇敢的人,在朝中孤立无援的温体仁和周延儒逐渐进入崇祯的视线里。 而钱千秋在不明白发生什么的时候,便被扔进了大狱,被重枷枷死。而钱谦益因为涉及到“受贿通关节”,也被打回原籍勘查。 至于钱谦益一党先前呈上来的十一人大名单,崇祯也一个没有录用。而崇祯对于朝臣的不信任,以及和大臣们之间的关系越来紧张起来。 毛文龙之死 崇祯醒来,梦中之事已经忘却大半,却发现枕头边上有一件奇怪的物品。 这件物品四四方方,像是一个盒子,打开一看,里面还有一层。仔细一看,竟然全不认识。 “莫非梦中之事都是真的?” 崇祯并未多想,把这些东西收拾起来,放在一边藏好,继续开始了一天的工作。 作为毛文龙的顶头上司,袁崇焕提出要见毛文龙,态度很是坚决,要求毛文龙不能怠慢。袁崇焕称来皮岛目的有三:一是来视察工作,二是代圣上犒劳岛上士兵,三是校场点兵。 毛文龙知道袁崇焕要来,自然不敢怠慢,叫了三十个大汉将军当大喇叭,准备把袁崇焕说的话传遍整个东江镇。让这些移动的大喇叭,把天朝的威风带给东江的军民们。 崇祯皇帝的第一个儿子出生了,这是崇祯二年,他得到的最好的消息。儿子的出生,让崇祯觉得他的好运就要来了,而大明也将会蒸蒸日上,所谓梦中的那些不靠谱事情,也是断然不会发生的。 袁崇焕带着不多的随从,来到了双岛,在这里他见到了比自己大八岁的毛文龙。 两人互相客气,互相推杯换盏,加上袁崇焕没带什么人来,毛文龙怎么也没想到自己将会死在这里。两人在这里逗留了好几天,该谈的不该谈的都说了,此时毛文龙对于袁崇焕的警惕已经完全没有了。 正说笑间,袁崇焕突然命令人把毛文龙给绑了,对他宣布了十二天大罪,并拿出了崇祯皇帝赐的尚方宝剑,道:“你的死期已到!”于是毫不犹豫砍了毛文龙的脑袋。 此事传到京师的时候,所有所有的人都被袁崇焕的行为震惊住了,崇祯干脆就吓傻了,一天没缓过来,口里念念有词道:“不…这怎么可能,这太不可思议了…” 不按套路出牌的袁崇焕让所有人都傻了,毛文龙的部下一时群龙无首,没有办法,只能暂时听圆嘟嘟的命令。 虽然崇祯皇帝给足了袁崇焕的面子,也给了他最大的权限,可没让他把毛文龙给杀了。现在袁崇焕明摆着是完全不给崇祯皇帝面子,完全是由着自己的性子来。 毛文龙之死,所造成的后果非常严重。虽然几个部下在不得已的情况下归顺了大明,实际上是在名义上归顺了袁崇焕。可是,没过几年,曾跟着毛文龙的部下,大多都反了大明,不是跟了后金的皇太极,就是投降了后来的大清。 杀鸡儆猴,以儆效尤。 奏疏抵达崇祯皇帝手里的那一刻,崇祯还不敢相信这一切都是真的,有时候人的命运中的很难说清楚。而,任何一个人的生命都没有那么坚强,只是没有遇到脆弱的那一刻。 从南方,把袁崇焕千里迢迢给请回来的那一刻,崇祯也曾以为自己有了希望。可当东江的毛文龙被袁崇焕斩杀的那一刻,崇祯又开始怀疑自己,怀疑自己重新启用袁崇焕究竟是不是对的。 毛文龙的死令崇祯百感交集,此刻,那一个萦绕在梦中的声音又开始让他害怕,莫非?一切都是命中注定的吗? “知道了!你们退下吧…” 对于朝臣们毫无意义的争论,对于如何处置袁崇焕,崇祯已经没有了任何的兴趣。一切都只能怪自己给与袁崇焕的权限太大,一切都只能怪自己太过相信袁崇焕所说的那句话“五年平辽”。 崇祯只想一人安静的待着,他想不出来用什么样的的方式来处置袁崇焕,如果把袁崇焕杀了,对大明又有什么好处呢?岂不是让皇太极开心的笑掉大牙? 就算毛文龙有走私和冒领军饷之类的事情,可是在大敌当前的此刻,这些事情又能算的了什么呢? 崇祯痛惜的自言自语道:“我赐于你尚方,是因为看的起你,可你却把这当做借口把东江的毛文龙私自斩杀,还说是朕的意思?” 哪怕你袁崇焕再能,再厉害,哪怕东江没有毛文龙,就全靠你袁崇焕一个人,哪怕毛文龙他只是一条狗,难道你袁崇焕不应该先问问朕毛文龙该不该杀吗? 大将已死,有事烧纸…崇祯无奈也好,痛恨也好,只得面对现实。 行,你袁崇焕可以,朕给你面子,给足你面子,看你接下来怎么整。 崇祯为了大局着想,只得说毛文龙罪有应得,该死!该杀! 有那么一些事情,总能让许多敏感的神经紧绷。世界上的嘴巴哪里有堵的完的? 有传言道:“袁崇焕捏造十二大罪,矫制杀了毛文龙,和秦桧矫诏杀岳飞,如出一辙。” 崇祯听了此传言后,更加确信,袁崇焕其心可诛。 杀了毛文龙的袁崇焕更傲慢了,不仅没有感觉到任何的异样,反而觉得自己像个为国除害的英雄一般。皮岛从此不再姓毛,也不信明,姓了袁。 很快,袁崇焕又上疏崇祯皇帝要银子要粮饷。袁崇焕说皮岛有两万八千士卒,需要银饷五十万两,米十五万石。 不开口不要紧,一开口把崇祯的隔夜饭都要喷出来了。如果说毛文龙是狮子大开口,那么袁崇焕就是是开口吞狮子。 东暖阁中一边批阅奏章一边吃烧饼的崇祯,吓得差点把手中的烧饼掉进砚台里。 “什么玩意?五十万两白银加十五万石粮食?” 此时的袁崇焕在崇祯的心目中的地位已经一落千丈,崇祯相信自己的判断,这家伙没什么大能力,五年平辽的事情泡汤了。 但是人总是有着自己最贱的一面,哪怕地位再怎么高贵。崇祯知道这其中或许会有猫腻,但还是答应了袁崇焕,就为了那句“五年可以平辽”的话。 所有人都忽视了一点,一个真实存在的事实,打仗非常烧钱,非常非常烧钱,崇祯没有打过仗,统过兵,自然不知道战场的情况。 假设毛文龙真的是一个残暴的统帅,那么不可否认的是,在他残暴的统治下,皮岛上下的军民是团结的。他们对于毛文龙的残暴并没有过多的反抗,哪怕是一种畸形的受虐。 而袁崇焕呢?暂时的控制了皮岛,让毛文龙的部下不敢有所反抗。但是不久,就有士卒冒着生命危险偷偷离开,其中不乏一些将领级别的人物。 袁崇焕天真的以为,他从崇祯皇帝那里要到了比毛文龙能给到他们还要多的粮食和好处,这些士卒就会为他卖命。 皮岛上的政治生态远不是袁崇焕这个莽夫所能想到的,而尚可喜、耿仲明、孔有德…也绝非是三个瓜子两个栆就能收买的。实际上,在他们的统帅毛文龙被杀的那一刻,他们的心便已经死了。 小人物有小人物的尊严,曾经收养他们的毛文龙死了,毛文龙对他们不仅仅是知遇之恩,更是他们的“爷爷”和“长辈”,在他们人生价值形成的最关键时刻,一切一切都是毛文龙给他们的,而如今他们又怎么会低三下四的去巴结自己的杀父仇人呢? 逃出皮岛的士卒,他们没有选择拥抱大明,他们也没有机会拥抱大明,他们选择了投降皇太极,一个能够给他们带来“未来”的人物。 生态圈 皇太极很开心,因为毛文龙死了,他非常开心。对于毛文龙这个家伙,皇太极早就烦死了,现在袁崇焕帮除掉了毛文龙,等于拿点了这颗在他靴子里的沙子。 皇太极决定摆酒,邀请亲朋好友,三大姑八大姨,以表内心的喜悦。早在努尔哈赤时期,让努尔哈赤最头疼的事情就是明朝廷在辽东的关宁锦防线。处此之外,就是皮岛的毛文龙。 如今,毛文龙死在袁崇焕手里,而自己不费吹灰之力就去掉了这个心腹大患,实在值得开心值得庆贺。 皇太极这人,能爬到“大汗”的位置,不用脑子想就知道此人一定不简单。要知道努尔哈赤可是有一大堆儿子,外加数不清的私生子。论资排辈,能到他头上来,怎么当上“大汗”的,就很明白了。 皇太极争夺汗位成功,说明他一定有过人的地方,但“大汗”这个位置是不是稳固,那就很难说了。所以在笼络人才这方面,皇太极很讲究,也很厚道。 女真人想要有朝一日入主中原,光靠着引以为傲的骑兵,是断然不可能的。所以在拉拢人才这方面,特别是后金时期,皇太极做的还算比较爷们。 范文程就是一个很典型的代表,范文程自称是范仲淹的十七世孙,在万历四十六年的时候,当八骑军的铁骑踏上抚顺的时候,范文程主动求见努尔哈赤。后来在努尔哈赤面前出谋划策,不过虽然范文程比较积极,但是努尔哈赤并不怎么待见他,只有一些不怎么重要的军情或者朝议才会让他参加。 而范文程这厮脸皮比司马懿还要厚,居然非常能忍受,无论是女真贵族对他的挖苦讽刺,还是努尔哈赤对他的冷淡,范文程都并不在意。 或许范文程相信,只要肯熬,总有出头的那一日。其实不仅仅是像范文程这样的汉人日子不好过,就连皇太极这样的“大汗”也要小心谨慎的面对女真的这些贵族们。 努尔哈赤死的时候,可没有说让谁继承自己的汗位,所以皇太极的这个汗位并不完全是自己的,代表的只是某一个派系。 努尔哈赤被袁崇焕的红衣大炮打了一炮以后,全身浮肿,可以想象当时的医疗条件有多么差,因为炮伤谁也没有治疗过啊!所以努尔哈赤就这样死了。 努尔哈赤死了后,后金就发誓要靠自己弄出红衣大炮了,不能落后。 努尔哈赤一死,后金汗位就空在那里了,这个时候努尔哈赤的大老婆阿巴亥突然就拿出了一份所谓的遗嘱,说努尔哈赤宣布由多尔衮继汗位,而由代善辅政。 其他儿子就开始闹了起来,否认所谓的遗嘱,个个撸起袖子准备干架。打架这种事情,人多当然有优势,所以谁人多谁说话就有分量。此时最有力量的几位汗位竞争者自然就属于八旗的旗主了。 然而比八旗旗主更具有优势的则是努尔哈赤的大妃阿巴亥的三个儿子:阿济格、多尔衮和多铎。 而这三人又恰恰是八旗中的三旗,自然成为了汗位的首选,不过这三人没戏:因为年龄小,没战绩。 因此,努尔哈赤刚走,人还没完全凉凉,大妃阿巴亥便向诸位皇子传达,称努尔哈赤临终时曾立下遗嘱,要她的小儿子多尔衮继位,由大贝勒代善辅政。遗嘱一出,满朝骇然。 努尔哈赤生前总是强调“八和硕贝勒共治国政”的说法,不过究竟是什么意思,到了不同人的嘴里有了不同的解释。 有说是所有的事情由八和硕贝勒共治,也有说八和硕贝勒共治是八和硕贝勒辅国。 而现在又突然冒出立年少的多尔衮为汗的这样一份遗嘱,令人觉得非常扯淡。 多尔衮才多大?不过如果多尔衮能够继承汗位,最大的受益者必定是大妃阿巴亥了,只要年少的多尔衮能继位,她就能独掌朝政大权,这样的心思谁看不明白。 代善、阿敏、莽古尔泰和皇太极这四位最有势力的贝勒纷纷不认可。 四大贝勒不让步,多尔衮根本就无法继位,于是局面僵持不下。 实际上,在努尔哈赤考虑继承者的时候,排行不靠前,或许是深受汉族人的长子继承思想的影响吧!才华又不出众的皇太极似乎从来都没有进过备选之列。 因为最初,努尔哈赤最看好长子褚英。自古帝王家有立储立长的传统,二来就是褚英骁勇善战,表现十分优异。 可是,在考察褚英的过程中,努尔哈赤发现褚英身上的致命缺陷,那就是没有容人之量,喜欢斤斤计较,还扬言要杀掉亲兄弟“四大贝勒”以及那些得罪过他的“五大臣”。 先不说这些人在朝中地位如何,单单就说这些人跟随努尔哈赤所立下的累累战功,也不是轻易说杀就杀的吧,倒霉的褚英最终努尔哈赤所杀。 褚英一死,努尔哈赤便把目光投向了为人宽厚的二儿子代善。 结果代善什么都好,却偏偏传出了睡努尔哈赤老婆的事情。 两次选储失败,努尔哈赤想出了“八和硕贝勒共治国政”的办法,美其名曰是通过他们以后的表现选出继承人,可努尔哈赤直到去世也没能选出一个满意的继承人来。 阿巴亥所说的遗嘱不被代善、皇太极等人承认,皇太极看中这一时机。 皇太极暗中说服了代善的长子劝代善拥立自己继位,而四大贝勒中的阿敏并非努尔哈赤的儿子,而是舒尔哈齐的儿子,莽古尔泰又有弑母之罪,所以自然而然的,皇太极就成为了“最合适”的继位人选。 皇太极上位伊始,实行奇葩的四贝勒共同执政制度,坐在高堂之上的不仅仅只是皇太极一人,而是四人并坐,同时又因为皇太极年龄最小,“四大贝勒”排名老四,皇太极虽身为大汗但是还要向三位兄长行礼。 皇太极素有鸿鹄之志,勉强趋于人下只是缓兵之计,时刻不在盘算着如何将其他三人从这高堂之上“合理”的赶下去。 礼物 勤勉而又多疑的崇祯皇帝,在崇祯二年秋季来临之际,又做了一个梦。 那个名叫王振明的少年,成为了他的一个特殊的朋友,或者说是唯一的一个朋友。 王振明是一个穿越失败的典型案例,又或者说他是穿越大行其道之时的一股清流。 如果说以他的历史常识,或者说对明朝末年这段历史的了解程度来说,活着或许不成问题。但想要有尊严和取得一定的人生成就,那就要打一个问号了。 连续所谓的预言,让崇祯开始对这个名叫“王振明”的未来家伙有了兴趣,崇祯知道人的命运或许是可以改变的,大明江山的未来或许没有那么糟糕,而自己也可以不做一个亡国之君。 王振明就像是一个难产儿,始终不能落地,他的思想也渐渐的植入崇祯皇帝的治国理念之中。 王振明与崇祯皇帝的对话也并以往更加的坦然,崇祯也慢慢认可了这些思想。时不时出现在崇祯皇帝枕头边的一些小玩意也给他无趣的生活带来了一丝情趣。 “皇帝哥哥…” 对于这样的称呼,崇祯也开始慢慢接受。 毛文龙之死,是让崇祯皇帝触动最大的,对于袁崇焕这个人,崇祯也有了新的认知。 “振明弟弟” 王振明与崇祯两个人的对话,在悄无声息中开始,聊的不是朝政局势的变化,说的也不是后金皇太极会做出什么特别的举动。 而是生活,两个时代,跨越时空之下,不同的生活理念。 历代君王,只要是明君,若不是因为朝政腐败,或者遇到战乱,无一不是把提高百姓的生活作为方向。 由于局势动荡,到了崇祯年,与各国的商贸往来越来越少。 “振明弟弟的那个时代与我大明相比如何?” 王振明有些调皮道:“崇祯哥哥,这个问题可不好回答哦!” “百姓们都能吃饱,孩子们都能上学,国家也没有战乱,百姓的收入也在逐年提高。” 崇祯叹了一口气道:“朕的大明什么时候,百姓能够安居乐业呢?现在建虏闹的正嚣张,民匪又在闹事,朕太难了!” “现在有了你这个贴心的弟弟,朕心里的这些话也有人说,朕的苦也有地方诉。” 凭着对明朝末年历史的了解,当然这些了解还是从各种书上看来的,虽然真实性还是有待考证的。但王振明相信,有了这些“资料”和对“局势”的大概了解,混出一个人样人是没有问题的。 不论是加入李自成的一方,还是加入皇太极的一方,都有可能也有机会做出一番成就,有机会成为一方的大佬,并留名史册。 “你说的那些靠谱吗?” 崇祯还是非常关心王振明说的那些话,特别是那句:“哥哥,你会在景山一棵歪脖子树上吊死的。” “难道朕这辈子活着的目的就是为了避免在景山的那棵歪脖子树上吊死吗?” 崇祯往嘴里放了一勺老干妈,道:“朕马上就传旨下去,把景山的那棵歪脖子树连根拔起。” “对了…这玩意叫什么,够呛人的,不过,味道还不赖。” 王振明道:“这是辣椒,是西洋来的玩意,大明也并不是没有,只是此刻还未大面积种植而已。” “辣椒?西洋玩意?” 崇祯摇头道:“真搞不懂,洋鬼子的东西为何这么奇怪,不过味道确实不赖。” 王振明扶了扶脑袋,道:“皇帝哥哥若是感兴趣,振明弟弟给你搞两袋辣椒种子如何?” 说道辣椒的时候,王振明留了一手,并没有继续推荐玉米、土豆、花生之类的高产农作物给崇祯。 对于一个并不完美的穿越者来说,不能透露自己内心世界太多。 “若能如此,真是极好的。” 王振明道:“盒子便是传递的工具,每次能传送的东西并不能太多,只怪这个盒子太小。” “不过…几包种子,和一些罐头和零食之类的东西,不成问题。” 崇祯大喜,赏赐了五十两黄金,通过盒子传递到王振明手里,在另一个空间,王振明得到了这些昂贵的御赐黄金。 王振明谢过后,又继续道:“辣椒种子,必须找可靠之人进行栽培,此事最好不要泄露出去。” 崇祯道:“振明弟弟放心,这是自然,朝中的大臣,除了那周延儒和温体仁等几位朝臣外,朕还不能全部信任,自然不会让他们知道。” 王振明苦笑一声,道:“弟弟真希望能够有机会逛一逛这大明朝,只可惜是一个穿越的失败者。” 崇祯表示同情,道:“弟弟所说,无一不真实发生,那袁崇焕真的斩杀了毛文龙,这是朕万万没有想到的。” 历史上的崇祯,生性多疑,心胸不算开阔,并且非常敏感。对于敢瞧不起他的人,那是往死里弄啊,连眼皮都不眨一下。不过,对于对他忠心的人,崇祯也会毫不吝啬的给予犒劳。 “那么…接下来又会发生什么?”崇祯继续问道。 王振明知道崇祯的性格,于是思索片刻,道:“皇太极并非甘于屈居人下之人,恐怕会有继续的动作。” 崇祯道:“此言有理,只是如今大明国库空虚,这辽东花银子了没数,银子又从和而来呢?” 王振明道:“那些大臣有银子啊,皇帝哥哥难道不知?” 崇祯道:“莫非…国库的那些亏空全进了这些大臣的腰包?若真如此,朕一定会严查的。” 崇祯此前虽有对朝臣的调查,但却并没有什么太大的收获,于是便把此事搁置下来。 “看来…朕还是太过仁慈了,也正是由于朕的仁慈,才导致这些朝臣结为党朋,恣意妄为,魏公公在时,他们如何敢如此?” 此时崇祯又开始念起魏忠贤的好来,但魏忠贤已死,再提他也无济于事。 崇祯道:“依弟之要,朕该如何是好?” 王振明卖了个关子,道:“此事是皇帝哥哥和内阁朝臣们才能决断的,振明弟弟不敢妄言。” 崇祯往嘴里丢了一颗巧克力,一边嚼着,一边道:“振明弟弟,与那些酒囊饭袋相比,朕还是愿意相信你。” 嚼了一会,崇祯突然瞪大眼睛,道:“振明弟弟,这是何物,好吃!” 菜地 对于时空猎人来说,打猎才是正经事。 其它都是浮云。 没有什么东西能够束缚他们,他们可以行动自如的想去哪里就去哪里。 他们是如何得道和修炼的已经无从可考。 他们喜欢驾驭别人的命运,他们喜欢故弄玄虚,把人从一个时代拖入另外一个时代。 他们以上帝的视角,俯视这个世界,给小人物安排一个身份,安排一个时代,让他在这个时代成长、生活、历练… 白少阳躺在转椅上,刚刚那一枪打的非常舒服,此刻眼睛看东西都有些迷糊。 身体也如被掏空了一般。 于是很快大脑变得空白,然后就没有然后了。 “大哥,你打算如何安排这家伙的命运?” 说话的人是时空猎人。 “21世纪的人类,不都喜欢玩穿越吗?要不就让他穿越一次,至于哪个朝代嘛?” “这我还没有想好,不知你有什么高见吗?” “要不把他丢到王朝末年,这够刺激了吧?” “那么丢到哪个朝代呢?” “那就看他的运气了!” “给他开一个金手指吗?” “这个可以有!” “给他一个什么身份呢?” “给他当一个王爷!” ------ ------ 白少阳穿越后的个人信息为: 个人身份:“乾国江阳城城主” 记忆状态:前世记忆半消退中 语言读取:已获取乾国语言 穿越时代:乾国乾元元年 获得:m22地块(尚未开启) ———— 家庭主要成员:(尚不完全明确) ------ ------ 鼎泰六年,乾国国君陈鹤驾崩。 传位给唯一的儿子陈列。 第二年陈列登基为帝。 改元乾元。 陈列登基以后,为了拉拢人心,马上就恢复了以往那些被削掉职位的小藩王,让他们回到自己曾经治理统治的城池继续上任。 穿越到监狱里的白少阳,正要叹息自己命不久矣,却又被两个兵士按进了马车。 刚刚莫名其妙穿越,还没有缓过来的白少阳,马上就被封为江阳王,这让白少阳有些难以相信。 请江阳王即刻前往江阳城就藩! 请江阳王即刻前往江阳城就藩! 两个兵士的声音洪亮,就如音响。 “王爷?” “你们不会搞错了吧?” 刚刚还是阶下囚,转眼之间又成为王爷,这种反转电影剧本都不敢这么拍。 毕竟能够穿越成为一个王爷,这是血赚不赔的,当王爷的好处可想而知,想干啥就干啥的权利不是普通百姓都有的。 王爷? 白少阳浮想联翩,甚至还想到了自己身边拥有的众多可以随意使唤的奴仆,还有水灵灵的小丫鬟… 想到这些,就怕身体受不了,也吃不消。 两个兵士的声音铿锵有力,毕竟是吃公粮的,故此吨位很重。 “回江阳王,一切属实,我们这里还有朝廷公文为证!怎么敢乱言?” 两个兵士把公文毕恭毕敬的递交到白少阳手中。 白少阳哪里看的懂这些字,随意地翻阅了一下,点了点头。 表面虽波澜不惊,内心却已是翻江倒海。 就如喝了一杯烈酒一般,此刻晕晕乎乎外加有些懵懵逼逼。 于是脑袋飞速翻阅生平所学,总害怕把自己所学的知识交还给了老师。 乾国? 有这么一个国家吗? 正思考之时,又有一个黑影钻进白少阳马车,此人胡子拉碴,有些不修边幅。 人到中年,经过岁月洗礼,再无曾经的青春年少、朝气蓬勃,亦不再是帅气萌萌小鲜肉。 这便是此人的写照。 未等白少阳开口,油腻大叔便先开了口,呵呵笑道: “在下公孙弘!拜见江阳王,鄙人受朝廷委派随江阳王前往江阳城就藩。” 白少阳一时有些缓不过来,不知这自称为公孙弘的家伙究竟是何意。 “你是朝廷派给我的…莫非,莫非…你就是我的军师?” “公孙弘不敢自称军师,鄙人也算朝廷公职人员,在其位谋其职,如今朝廷委派我来,自然是听从江阳城少主的命令!” 白少阳脑子一抽道:“完全听我命令,若是我要你去死,你会听吗?” 公孙弘没想到白少阳会来这么一出,嘴角动了两下,道:“公孙弘死不足惜,不过少主就不怕背上一个千古的骂名吗?” 公孙弘的嘴巴也非常厉害,丝毫的不礼让,想到什么便说什么。 在对这个时代还不是完全了解之前,白少阳自然不会随意杀人,何况此刻自己也并无一兵一卒,说话未必管用。 自称公孙弘的家伙虽看起来邋里邋遢,但白少阳觉得他并不一般。从公孙弘身上对即将要去的江阳城有一个大概了解这很关键。 “不知这江阳城有多少户籍,百姓生活如何,疆域多少?” 白少阳想当然以为公孙弘对于江阳城了如指掌,不然朝廷不会派他来。 说到江阳城,公孙弘不免有些得意,似乎早已把自己当作江阳城的“主人”。 从对襟衣裳掏出一个小酒壶,公孙弘仰头喝了一口,发出一句长长的感叹,道:“我虽对江阳城有所了解,但江阳一别,弹指一挥间已过十载。” “有些事情…” 公孙弘突然就如被噎住一般。 白少阳见公孙弘所言并不像胡诌,便继续问道:“不知公孙弘与江阳城有何渊源呢?为何会有如此多感慨?” “少主以后便会知晓,不必如此着急!” 有故事的人,并不怎么着急讲述自己的故事,而对于喜欢听故事的人来说,故事永远是吸引他们的主题曲。 长路漫漫,活人总不能让话憋死。 一路上的颠簸差点把白少阳的屁股都颤烂了。 白少阳顿了顿,思绪片刻后想着怎么打开话题。 若没有点事情打发时间,白少阳相信自己还没有到江阳城就要疯了。 “我该如何称呼你?” 按照年龄来说,白少阳称呼公孙弘一声大叔,也不算吃亏。但毕竟身份在那里,称呼大叔岂不是丢了身份? “少主,按理我长你一辈,你该称呼我为叔,但少主毕竟是江阳城城主,称呼我叔不妥,所以少主还是叫我公孙弘吧,这样公孙弘也会自在一些!” “公孙弘,你今年多大了?” “五十有三了!” 打开话匣子后,公孙弘便再也收不住了,开始讲述起了自己的故事。 公孙弘原本有四个儿子,但其中三个儿子皆战死沙场,最后只能马革裹尸,在权力的斗争中小人物大多只能成为炮灰。 先帝驾崩以后,公孙家族便没落了,公孙弘在朝中的威望更是一落千丈,如今只能沦落到当“幕僚”。 一朝天子一朝臣,一个家族的落败有时只在一瞬之间。 白少阳听闻后,为之一惊。 “公孙先生竟是朝廷栋梁!” “我公孙家族如今已落败,谁又会看得起我公孙弘呢?说朝廷栋梁实不敢当,公孙弘只求能在江阳城安度晚年,便已经是莫大奢求!” 听公孙弘的语气,似乎宁愿死在江阳城,也不愿回都城。 从公孙弘的讲述当中,白少阳隐约觉得公孙弘没有那么简单,他是一个有故事的男人。 梦想还是要有的 虽然崇祯皇帝对于朝政的热心程度,在随着对于农业种植方面的深入而有所懈怠,但是关系到入阁的人选这个核心关键人物的选择的时候,却又显得格外的认真。 在经历过一些事情以后,崇祯皇帝对于周延儒越来越看好,当刘鸿巡被拿点以后,内阁成员经过几次轮换,现在又只剩下了三个人。而崇祯皇帝对于这三个阁老都不怎么满意。特别是临时首辅周道登,崇祯越发觉得这家伙不仅情商低,智商也有问题。总之见到他,就讨厌。 按理说,能够考中进士的人,文采更方面都算是不错的,可是这周道登却什么都比别人差点。 魏忠贤在时,积极打压东林党人。如今,魏忠贤不在了,东林党人就像疯长的野草一般,疯狂来袭。以至于其他只有一两个人组成的政治小联盟,完全无法与之抗争,东林党逐渐的开始发展起来。 这时候,朝中的行势同一年以前已经很不一样了。随着魏忠贤时期被打压而失去工作的朝臣被陆续的平反,谁占哪个位置之类的问题便凸显出来了。 类似于侍郎、京卿一类的高级别的官员的去向问题也必须得到落实,毕竟朝廷不能寒了真正有良知而又想要为国出力的朝臣的心。 除此之外,类似于言官和御史之类的官如果能够拉拢过来为自己所用,不论对哪一只力量,都是非常有帮助的。 新一轮的斗争开始于东林党人不满足于自己在内阁和七卿(明代以六部尚书﹑左都御史为七卿)的人数太少,而部院大臣(明代大学士、尚书、左都御史、内阁学士、侍郎、左副都御史的统称。)的真正中坚只有一个曹于汴。 东林党想要在六部尚书和内阁中再加入一些新鲜血液,这就是他们的终极目标。 十一人大名单别有用心,东林党人的一番苦心化为乌有。 辽东。 皇太极以庆祝毛文龙被袁崇焕所杀为借口,摆酒过后,皇太极也发现了一些问题,大金国虽然越来越强大,可是并没有皇太极所想象的那么团结。 代善、阿敏、莽古尔泰、皇太极为首的四大贝勒也是以共同议政的方式开始处理朝政。对于如何打破这种局面,皇太极也在尽办法。 虽然皇太极已经和大明打过无数次交道了,但是对于实力远远强大过自己的大明王朝,皇太极依旧不敢不小心对待。 努尔哈赤的死是大金国上下最大的悲痛,同时也是他们最大耻辱。而关宁锦防线虽然不能说是铜墙铁壁,但是想要突破也绝非易事。 虽然皇太极多次瞭望中原,心怀野心,但是每每有太多想法,都只能就此打住。 范文程看出了皇太极的心思,在四下无人的时候,道:“大汗有着不甘屈居人下的伟大雄心,臣已经看出来了,不知大汗有和计划?” 皇太极道:“文程,你可有什么良策?” 范文程笑道:“这关宁锦防线可不是面团捏的,大汗不会不知道吧?” 皇太极思绪片刻,道:“你既已知朕的心思,又何必藏掖。” 直接硬顶关宁锦防线显然不是良策,如果在不损耗有生力量的情况下,哪怕多绕一些路,而能够达到目的也不是不可以。 “蒙古?” “绕道蒙古!” 皇太极和范文程心照不宣的露出了狡黠的微笑。 按照现在不文明的说法,这叫做“趁火打劫”,又或者说是“突然袭击”。女真人真的不怎么擅长玩攻城战,打野或许才是他们的长处。 皇太极对于自己的队伍有着清晰的认知,他清楚的知道自己的队伍想要突破防线去北京,多半是回不来的。 为了打劫大明的京师北京城,皇太极选择绕道蒙古,但是绕道蒙古有一个问题没有解决,那就是怎么绕道,蒙古人民能答应吗? 蒙古人民自然不会答应皇太极,但是在皇太极的威逼利诱之下,蒙古部落选择了与皇太极和解。 一切都谈妥了,现在只需要进行调度和安排就可以了。 皇太极要来京城的消息从王振明的口中说出,崇祯依旧不能完全信任,哪怕前几次王振明对于局势的判断大体的方向并没有什么问题。 王振明的判断被崇祯当做是多虑了,但是在王振明的这种多虑之下,崇祯还是决定要做一些准备。 王振明也只能依稀记得皇太极会选择在崇祯二年秋季对大明京师发动进攻。这种迅速而又令对手不容易反应过来的进攻方式,是以弱撩强的最好手段。 王振明不能完全说服崇祯皇帝,但是他的判断还是被崇祯皇帝所赞扬,认为他是一个可造之材。但王振明要的并不是这些虚假的套话,而是信任。 第一次,王振明对崇祯皇帝有了脾气,生气起来,像个孩子一般。 “看来,皇帝哥哥并不相信振明弟弟,以后也无需真明弟弟发表什么观点了!” 崇祯却不怎么在意,道:“调度大军,绝非是儿戏,那皇太极若真的是长途奔袭,恐怕也没有那么容易吧?若真绕道蒙古而来,几万大军又岂能避开?” 王振明表示无语,道:“对于一个来自未来的人,难道所说的话还不足以相信吗?” “够了!振明弟弟,莫非你真的以为朕有那么傻,你所说的结果,是朕在那棵歪脖子树上吊死吗?朕告诉你…朕不会那样做!” 王振明哑然,都说崇祯皇帝多疑,果不其然。 “不论皇帝哥哥信与不信,防范于未然总是没错的。” 崇祯淡淡的道:“此乃军国大事,朕自然会慎重考虑,弟弟不必操心,倒是种植方面的一些事情,还需振明弟弟多多上心。” 王振明恨不得冲破这看不见的束缚,突破而出,但知道崇祯的性格如此,又岂是三言两语所能改变的。 尴尬的气氛被崇祯所打破,崇祯道:“金疙瘩收获了,朕刚刚收到秘报,此事令朕非常愉悦…” 虽然只是小面积种植,但试验田的数据表明这种叫金疙瘩的玩意,很有推广价值。 崇祯道:“若能全面推广,朕的大明或许就会少许多匪民闹事了!” 对于皇太极,这个危险对手,崇祯依然没有十足的重视,毕竟远在天边的敌人远没有破在眉睫的困难令少年天子忧心,人都是现实的,何况是帝王。 辣椒面 王振明并不愿意和崇祯发生正面冲突,而崇祯也不想把时间花费在无聊的争论上面。 因为,和朝臣们的周旋早已经使得崇祯皇帝精疲力尽了,再也没有心思花费在于朝臣们周旋这方面。 在一次偶然的劳作中,崇祯皇帝突然想起一个守夜太监,一个自己刚进宫时遇到的名叫李乾的太监。于是便把他找了过来,李乾听到被崇祯皇帝传唤的时候正被罚刷马桶,听到皇帝要见自己时,激动的差点掉到马桶堆里。于是便丢下手中的活,换了一身自认为比较得体的衣服匆匆到了东暖阁外。 李乾只是一个下级太监,想要见到一个四品朝臣的机会都不会有,突然被召见心里其实是一半忐忑和一半激动的。之所以忐忑是因为不知道皇帝为何要召见自己这样的一个低级太监,而激动更是因为自己曾经和即位之前的信王有过交集,现在这位曾经的信王,现在的大明天子突然想起自己来,令李乾非常的激动。 怀着这种矛盾且又激动的心情,李乾在东暖阁外候旨,对于一个太监来说,人生最圆满的事情就是能够伺候皇上。能够离皇帝近一步,便是他们最幸福的事情。 但是令李乾感觉疑惑的事情是,有许多农民打扮的人陆续也被召进暖阁。小皇帝究竟想干什么,这令李乾难以摸得着头脑。 “宣李乾!” 听到自己的名字以后,李乾立马来了精神,整理好衣服,进了暖阁。进去以后,远远的便跪下了,道:“奴婢李乾拜见万岁爷,愿万岁爷洪福齐天…万岁!万岁!万岁!” 李乾的脑袋磕在地砖上,发出咚咚咚的声音,崇祯放下正在看的书,丢在一边,道:“李乾,你如今在哪个公公手下做事?可否考虑过到朕身边伺候。” 李乾不敢相信崇祯说的话,顿了顿,道:“奴婢…奴婢…奴才在曹公公的御马监处某事,托陛下的都,奴婢还活着…”说着说着,李乾竟然哭了起来。 崇祯见他哭的如此伤心,心里也不好受,道:“一年多不见,你为何变得如此憔悴?这期间发生了什么?” 李乾道:“他们嫉妒奴婢与陛下走的近,既然对奴婢落井下石,什么重活累活全让奴婢去做,稍有不从,便对奴婢严刑拷打。” 崇祯听后,大感震惊,怒道:“竟有此事?” 李乾不亏为表扬艺术家,爬到崇祯面前,抱着崇祯的大腿哭得越发厉害了,道:“陛下,奴婢所言句句属实,望陛下明鉴!” 崇祯道:“李乾,现在朕身边需要一个贴心的太监,你就留在朕的身边吧,不用回去了!” “奴婢谢陛下!” “奴婢谢陛下!” 待情绪稳定以后,崇祯道:“朕有一件事情需要身边贴亲的人去做,旁的人朕信不过,故此朕便想起了你,你的一片忠心朕全看在眼里,记在心上,现在正是到了用你的时候!” 会哭的孩子有奶吃,这李乾的表演功底让王振明都觉得没话说,崇祯被李乾这么一感动,都恨不得再认下一个弟弟。 只是这李乾是个太监,长的又难看,若真认下了这么一个不靠谱的弟弟,那皇家的脸面还就真的没地方搁放了。 崇祯计划着把李乾打发到菜地里看菜地去,特别是那些马上就能全部收获的辣椒,一旦全部收获,产量将会是惊人的。 先前,崇祯已经吃过了一碗自己种下的辣椒所做的辣椒面,那种令他飘飘欲仙的感觉,一直不能忘怀。另外崇祯也从王振明那里听说到了一种营销模式,叫做“名人效应”,只要是名人喜欢的,百姓就会跟着效仿,虽然崇祯皇帝对这种模式嗤之以鼻,但是如果能够有巨大的经济效益,谁又会去拘泥于这些小节呢? 能够在皇帝身边做事,种辣椒又能算的了什么,一旦辣椒获得大丰收,李乾就是最大的功臣之一。想到这里,李乾不由的在内心发笑,说不定还会被封一个“辣椒总管”的职位。 很快,李乾就去位于京城近郊的菜地赴任去了,走之前还不忘把对自己落井下石的人收拾了一顿,当李乾风光出现在那些太监面前的那一刻,人性丑恶的一面表现的淋漓尽致。有跪地求饶的,有抱大腿的,也有自己扇自己耳光的。 而李乾也从中获得了极大的满足感,满足过后,这才赶往自己的辣椒园赴任。为了照顾好这些自己从未见过的“小家伙”,李乾整日整夜的不敢合眼,毕竟是皇上交待下来的事情,李乾不敢有任何的怠慢。 当尚书和阁老们被通知去领辣椒的时候,每一个人都很懵逼,堂堂一方要员居然要排队去一个太监手里领一种其貌不扬的蔬菜,这让这些朝臣们很不满。当听说只有他们才有资格去领取这种珍贵而味道玄妙的玩意时,他们的态度又开始变得温和起来,觉得非常的受用。 崇祯决定把吃辣椒的风气从明朝的阁部大员开始影响起来,只要他们喜欢,下面的人就会跟风效仿起来,而当底下的人得知辣椒并非是普通之物时,又会想尽办法去搞到来。而崇祯做这一切的目的都是为了搞创收,只要有了银子,做任何事情都好办了。 阁部大佬姗姗而来,领取了属于自己的那一份辣椒,每个阁部大佬只能领取到两斤的辣椒,此外还能领取到两袋挂面。 按照王振明的意思,不给他们一点甜头,他们是不会觉得辣椒面神奇,所以王振明才会不厌其烦的把辣椒面的制作工艺技术毫无保留的告诉李乾,通过李乾再告诉阁部大臣们。 很快,就有了反馈,朝堂上下刮起了一股“风气”,一股吃“辣椒面”做大明人的风气。虽然每碗高达一两银子的辣椒面令人咂舌,但是名人由于这种“辣椒面”的杀伤力实在太过强大,以至于第一批的一千斤辣椒被卖断了货。 能够吃上一碗辣椒面,成为了权贵的象征,以至于人们一见面都会开口问:“你吃了辣椒面吗?” 崇祯二年,最流行的送礼方式是一斤辣椒加两袋挂面。 他乡 “名人面馆”开业了,这是京城开业的第一家名人面馆。 名人面馆老板原本是一个丝绸商人,有着明锐的商业头脑,也不知是从哪里找到的门路,通关各种关系找到了“辣椒园”的大总管李乾。 “名人面馆”的开业并未立即引爆京师,老板王可贞花费了一万两银子获得了辣椒的进货权,感动的一塌糊涂,当然王可贞也是对辣椒这种拥有着神奇魔力的食材经过调研得出,此物是有市场的。 “名人面馆”的生意仅局限于京城的跟风上流社会人士,普通人哪怕对于辣椒面再怎么渴求,也会因为价格而止步。 对于授权于“名人面馆”的事情,王振明也有自己的担心,害怕这种模式会失败,因为明朝末年的百姓生活已经大不如从前。辣椒面这种奢侈品的出现,会不会激起民愤很难说清楚。 顾着赚银子的崇祯,和只想着往上爬的李乾自然不会想那么多。人的贪欲一旦打开,又怎么关的上呢? 有了银子,就有了十足的底气,有了银子,说话也就硬气了。 “辣椒园”、“土豆园”、“番薯园”…崇祯闭上眼睛,一手搂着周皇后陷入了瞎想。 “爱妃,若是天下百姓人人都有饭吃,那该多好啊!” 周皇后道:“陛下体恤百姓,是大明之福,朝廷的国事妾身不懂,但妾身知道只要为了朝廷,为了 百姓,妾身都支持皇上。” 崇祯爱抚着周皇后道:“皇后给朕生下皇子,给大明生下皇子,朕不知该如何感谢爱妃!” 想了一会道:“朕决意给皇子取名朱慈烺!” 周皇后道:“一切依你!” 诏曰:“朕为帝王应天历而奉宗祧,首重元储。尤隆世嫡,朕以渺躬,嗣位丕基,祗念我皇祖皇考,集庆发祥,源深绪远。伫昌嗣续,仰慰治谋。兹荷上帝居歆,宗祊垂佑。以今年二月初四日第一子生,系皇后周氏出,中闱开冢嫡之先。万国惬元良之祝。” 家里有了皇子,崇祯把更多的心思放在了工作上面,而自古以来帝王家又哪里有什么家事国事之分?所有的家事都属于是国事。 “名人面馆”的老板掌握着辣椒面的独家配方,因此结交了不少权贵。 一日,午时时分。 一个穿着破烂的汉子路过装修的富丽堂皇的“名人面馆”面前,徘徊了几次,又停了下来。 此人拄一根拐,面容却非常不同与常人,生的面白大耳,颇有气质,若不是因为穿着邋遢,都会以为此人是权贵。 “名人面馆”岂是这等邋遢之人能够逗留的地方,出来的店掌柜便出来叫嚷了一声道:“边去,莫要碍着我们生意。” 这话不说还好,一说出来,原本情绪还算稳定的邋遢乞丐,举起棍子见人便打,一直打到面馆内堂的柜台旁边。 “疯了…疯了…” 名人面馆内的人如鸟兽般四处散开,有店小二跑去报给了巡捕,不久便有巡捕赶来,擒获了这个闹事的乞丐。 巡捕是一个方面大耳,颇有威严道:京畿之地,天子脚下,你为何敢闹事!难道不怕蹲大狱吗?” “别和他废话,把他关进大狱就老实了!” 店掌柜道:“别和他啰嗦,给他点教训,说罢塞了一锭银子到巡捕手里。” 巡捕嘿嘿的笑了两声,把头扭转看了看后厨,店掌柜“啪”的一巴掌拍在自己脸上,道:“你看我有多么不懂事,小二们还不快给巡捕爷爷上一碗热气腾腾的辣椒面,还等什么呀!” 巡捕客气道:“这怎么好意思,我可是听说你这名人面馆的面可是一两银子一碗,这一口下去可是要我命的哟!” 掌柜道:“为朝廷效力,为百姓谋取利益,这一两银子的面又算的了什么呢?您能赏脸,小店蓬荜生辉啊!” 说话间的功夫,热气腾腾的辣椒面就端上来了,馋的人眼珠子都要掉到碗里。 巡捕也不再客气,提了提裤子,道:“那我就不客气了!”说罢,大口大口的往嘴巴里扒拉面条,没多久,就干完了整整一碗面。吃完以后,直到吃完以后还在怀疑人生。 巡捕落下了两滴眼泪,道:“儿子不孝啊!” 巡捕的举动令掌柜觉得诧异,道:“这是怎么了,怎么还给辣哭了呢?” 巡捕说明缘由,道:“家母八十有三,从未享过福,如今自己吃到如此美味突然想起家母来,故此多有伤感!” 掌柜长叹一口气道:“可不是嘛!谁他娘的知道这玩意,看起来其貌不扬的,吃起来口感贼溜!” 巡捕一边感慨着,一边把逮捕的乞丐押走了,一路上无话,乞丐打破沉寂道:“兄弟,我说你干这活一个月赚多少钱啊?干嘛这么拼命啊?” 巡捕道:“待会你就知道俺的厉害了,你不知道那名人面馆是王可贞开的啊?你敢在他的地盘闹事?” 乞丐道:“我可不认识什么王可贞,我就像填饱肚子,要不…你把我给放了吧!你看我穷的叮当响,抓我也犯不着啊!” 巡捕想了想觉得有道理,笑道:“你倒是挺机灵的,好手好脚的干什么不好,非要要命呢?” 巡捕知道就算抓了这家伙,自己也也得不到什么实质性的好处,便放了这乞丐。 “你走吧!不过可别让我在见到你!” 乞丐刚要走,又被巡捕拉了一下,道:“兄弟,你叫什么名字?” 乞丐顿了顿道:“李成!” 巡捕道:“听兄弟口音是陕北来的?” 李成道:“老家陕西榆林米脂县!” 巡捕听话大喜道:“我也是陕西榆林米脂县的,老乡啊!” 他乡遇老乡,巡捕激动的眼泪都要掉下来了。于是开始聊到如何如何,李成原本是一个驿卒,因为朝廷裁撤驿站,于是临时工李成失去了工作,所以造成了情绪的不稳定,失去工作以后李成经常参与打架赌博,就再没做过正经事。原本以为到京城来能够找到一份好工作,却被人冷眼旁观,现在有点过不下去了。 两人聊的投缘,不知不觉聊到了太阳快落山了。 狗血 世界上的事情就是这么狗血,巡捕放走的这个叫李成的家伙是自己的老乡。 一个因为失去了驿站的工作,而铤而走险的莽夫,有着李成这样经历的人还有很多。 李成出生在平民家庭,没读过什么书,小时候到地主家放羊。后来又到城里找工作,接着便托人找了一个快递员的工作(临时编制)。大明皇帝后来进行改革,这些临时工就失去了工作。 既然是自己的老乡,巡捕便放了李成,不仅如此还给了他一些盘缠。 告别之时,李成表达了自己的感谢到:“兄弟,大恩不言谢…若有李成发迹的那一天,李成定不会忘记兄弟今日的恩情。” 巡捕道:“兄弟客气了,你我都是北漂,何必说什么谢呢?” 夕阳西下,两位异乡人在一片寂寥的林子里盘腿席地而坐,在他们的面前放着的是一壶如骄阳一般的烈酒。 巡捕道:“我离开家乡不觉已有十载…只是公务繁忙,不能回乡啊,对于家乡的思念越来越深,不知几时才能梦归故乡!” 说罢眼角不知不觉便湿润了,道:“我平生为人向来坦荡,也并未有过宏图大志,只希望能够把日子过得安稳,这便知足了。只可惜…” 说罢,巡捕捶胸顿足一顿,面色略微有些憔悴,在夕阳映照之下,已有几根白丝。 “曾经的志向如今说来都是笑话啊!” 李成道了一杯酒,道:“兄弟,没想到你如此多愁善感,真是性情中人啊!何必受朝廷的鸟气啊!像我这样,如此逍遥又自在,多好!” 巡捕道:“若不是因为不舍这份差事,我又何苦漂泊在异乡,反倒是兄弟你可以逍遥自在,实在是羡慕啊!” 巡捕从口袋掏出一封皱巴巴的信,道:“不知老家的老娘亲现在过的如何,我这里有一份信就拜托兄弟了!” 李成一拍胸脯,道:“客气了,这都是举手之间的事情,把心放肚子里便是!” 巡捕颇有疑虑,道:“听说陕北大旱,寸草不生,饿死饥民无数,不知家母现在是否还在人间否?” 李成听闻,一个巴掌拍在巡捕脸上,道:“混账话!哪里有说自己老母是否还活着这种话的!” 巡捕道:“儿子不孝,十年未曾回家,如今与家人中断联系,实在愁啊!” 夕阳把天空燃烧的噼里啪啦,最美的红色也被夜幕逐渐笼罩,万物生灵开始被沉寂包裹。 酒一杯一杯的咽下,可惆怅却始终凝结在心里,思念家乡的心情因这个来自同乡的陌生人的到来,而变得越发浓烈。 李成看着巡捕如此忧愁,马上转移了话题,道:“聊了这么久,还不知道兄弟叫什么名字!” 巡捕道:“张献宝!” 李成道:“李成今年二十有三,不知献宝兄弟今年多大?” 张献宝道:“俺也一样!” 李成露出神奇的微笑道:“哦?兄弟几月?俺是九月二十二!” 张献宝道:“俺是九月十八!” 李成和张献宝两人同年同月不同日,又是同乡,此时相遇,难免露出喜悦之情。 张献宝比李成大了四岁,两人握手落泪。 “大哥!” “二弟!” 于是相拥而泣。 夕阳下送别,晚霞虽美,却只是瞬间。然而对于未来的不确定,让李成和张献宝显得非常惆怅,正值青春最美好的时刻,谁都都渴望又一个好的未来。 然而世人大多都是可以共患难,却难以共富贵的,李成和张献宝在未来不可预测的人生之路上创造出了各自的辉煌,他们也注定将成为史书上难以抹去的印记。 终于到了告别的那一刻,此次离别之后,张献忠与李成在未来很长的一段时间里,注定将会成为一对难以割舍的一对,他们相爱相杀,他们互为对手,互相利用也互相依靠,他们的故事也将会成为大明王朝末年那段故事中最为精彩,也最富有传奇故事的一幕。 李成在把张献宝家书送到的那一刻,便下定决心要参加农民军,此后与张献宝失去联系。 不久有传闻说李成加入了高迎翔的队伍,总体来说好的还不赖,能吃苦,肯干事,很快就得了提拔。 …… “名人面馆”的生意越发火爆,这是极具讽刺的,一边是陕北大量难灾的饥民无法填饱肚子,一边是一两银子供不应求的辣椒面。 光靠这些收入,想要填补国库的空虚,无疑是杯水车薪。想要改变这种恶劣的环境,最好的办法就是提高粮食的产量,民心这块抓住了,剩下的事情就好办多了。 崇祯的这个农民当的越出色,让王振明觉得越发郁闷。王振明想不明白,崇祯为何如此热衷和痴迷于搞种植。 崇祯的勤勉在历史上是有名的,只可惜时运不济,换做是活在明朝的其他任何一个时期,都不至于落得一个吊死的下场。 王振明很恼火,也很郁闷,但又很觉得无奈,但王振明最恼火的事情是:不能拥有一个完整的躯壳,是一个失败的穿越者。甚至不能控制宿主的思想,只能用交流的方式,潜移默化的改变崇祯皇帝。 如果说还有什么值得高兴的事情,那便是拥有着一个金手指,一个神奇的“百宝箱”,虽然并不算大。却是两个不同时空的传递者,在另外一个时空里,王振明的活动范围也受到了限制,王振明失去了与现代人的正常交流的能力,虽然如此,但是他还是可以用等价价值的东西换取到等价的所有物品。 崇祯的一千亩土地被全面的开发,李乾对于这样的活计也干得非常顺心。他觉得自己的人生价值得到了体现,没有白来人世间一趟。 如果说辣椒和土豆的到来引起的是轰动,番薯的收获引起的就是更大的震动,没有人相信世间居然有如此神奇的东西。不但味道很美,并且产量也是惊人的。 “朕不知该如何谢你!” 崇祯对此的表露毫无保留,内心久久不能平复,对于皇太极要来京师闹事却始终保持着严谨的判断。 “这不大可能,关宁锦防线没有那么容易被建虏踏破……女真人的骑兵虽然强蛮,但毕竟路途漫漫,何况还有袁督师镇守辽东大门,就说那山海关,恐怕来的容易,回去难!” 崇祯皇帝毕竟没有吃过皇太极的苦头,加上年轻气傲,不把皇太极当一回事。 王振明虽然表示无语,却也没有办法,只能再次提醒崇祯要注意京师的城防,避免皇太极的突袭。 失控的物价和徐光启进宫 “民以食为天”,粮食是百姓的生存根本。如果没有粮食,所设的前提便没有任何的意义。 从泰昌元年的1620年,到崇祯元年的1628年,短短的8年时间里,米价由每石的0.638两涨到每石1.159两。米价涨幅高达百分之八十,足足涨了八成。(每石约153.5斤) 崇祯皇帝在登基之前,虽然贵为王爷,但是在生活上一直比较清苦,并不奢侈,甚至有些病态的节俭。这样的性格养成,一直伴随着崇祯皇帝成长起来,一直当上了皇帝。 所以对于农民的同情,和对于民间疾苦的了解,使得崇祯清楚的知道想要让农民的生活得到改善,粮食问题一定要得到解决。 位于京城近郊的一千亩菜地,是崇祯皇帝改革计划中重要的一个环节。在极其变态的专注之下,通过大量的学习,以及崇祯向王振明极其谦虚的学习之中,崇祯活生生的把自己逼成了一个农学专家。 当官复原职的徐光启看到自己的皇帝,活得像一个农夫一般时,既感动又觉得无奈。这哪里是天子该做的事情,天子难道不是应该抓大局,而并非拘泥于这些小小的细节。 致力于在数学、天文、历法和水利方面研究的徐光启,他也没有见过崇祯皇帝那一千亩私有的菜地里的外来农作物。 崇祯皇帝与这位博学多识的老臣见面之时,徐光启已经快年逾古稀了,连路都不能走稳。自从天启五年隐退之后,徐光启便闭门不出,在家专心著书,用了二年多时间写完了《农政全书》的初稿。 已经步入迟暮之年的徐光启是十七世纪的大明王朝思想比较前列的人,在数学方面的造诣令他倍感孤独,因为他的论述和思想里面,在同时期里没有人能够理解。有人认为对于数学的研究毫无意义,唯有孔孟之道,古代圣人的智慧才是治国之道。 每日的往返,使得崇祯皇帝有些疲乏。但是这样的奔波却也让他的身体变得更加的有活力,不至于如天启帝那样羸弱。 徐光启的到来,令崇祯还是感觉到了一丝快慰,这位孜孜不倦为大明朝服务了几十年的老臣,到了隐退的年龄却不顾路途的遥远,从南方又回到了京城。 随着当值太监曹化淳那种太监独有的宣旨声过后,一位年迈的老者迈着蹒跚的步伐来到了东暖阁内。 此时一束落日余余晖洒向大地,折射出刺眼的光芒,一位老者虔诚而又恭顺的匍匐在东暖阁那有着二百多年历史的地砖上,发出了一声并不洪亮的声音:“老臣,徐光启拜见陛下,愿陛下洪福齐天!万岁!万岁!万万岁!” 那般的虔诚和安稳,令崇祯一时有些不知所措,他从未见过这么老的大臣,胡须都已经斑白,他的脸上布满皱纹。他的脸就像是自己平日里因为生气而揉成团的奏章。 如此的沉稳,令崇祯也放下了平日里的敷衍,道:“徐爱卿,请起,曹化淳赐座,好生招待…” 徐光启再次谢过,从地而起,沉稳端坐。 “徐爱卿啊!朕年幼登基,需要像徐爱卿这样的忠臣辅助,若有不当之处,徐爱卿不必给朕留有情面。” “不久之前,钦天监上疏说有日食将至,结果闹出笑话,朕觉得像这样的饭桶早就该滚蛋了,不知徐爱卿对此有何看法!” 对于天文知识有所涉猎的徐光启明白皇帝的心思,但却也没有直接说明,道:“天文气象关乎民生,的确不可大意!” 崇祯挑破话题道:“朕恳请徐爱卿重修历书,这关乎百姓也关乎国家,望徐爱卿不要推辞!” 钦天监的人不给力,令崇祯觉得圣颜无光。 在大明岂是还有这样一个人来,这个人名叫汤若望,是一个德国人。 每一个人都有自己心目中的偶像,汤若望的偶像就是意大利人利玛窦,让汤若望最为钦佩的便是利玛窦改良版的《山海舆地全图》,利玛窦让中国人知道世界上有那么多的国家,因为在这张地图上汤若望标注了许多国家的名字。 作为一个在科学方面站在最靠前的人,汤若望来到大明以后,汤若望施展出了自己所有的才华。 天启三年1月25日到达北京。汤若望到北京后,仿效当年的利玛窦,将他从欧洲带来的数理天算书籍列好目录,呈送朝廷。 又将带来的科学仪器在住所内一一陈列,请中国官员们前来参观。汤若望以他的数理天文学知识得到朝廷官员们的赏识。他到北京不久,就成功地预测了这一年10月8日出现的月食。 汤若望学习汉语,同时也传大明的衣服,这让天启皇帝很高兴,一个臣服的人,又何必在乎他是不是中国人呢? 汤若望得到了赏赐,也获得官职。 被崇祯皇帝寄予希望的徐光启并未马上答应崇祯皇帝所提出的重修历书的恳求,神情有些惶恐。 道:“重修历书并非容事,以臣的精力,臣的身体恐怕无法支撑如此浩大的任务。” 徐光启面露难色,崇祯却越发坚定,道:“此事,非你徐爱卿不可,旁的人信不过,莫非徐爱卿有何难言之隐?” 徐光启无奈只能硬着头皮答应,思索再三,道:“臣推荐一人,协助臣完全陛下交待的任务,恳请陛下应允!” 崇祯道:“徐爱卿不必多虑,只要一切为了朝廷,朕也并非是不讲情面之人!” “只是不知道徐爱卿所推荐的人是谁?不知朕知不知道这个人!” 徐光启道:“此人并非是我华夏之弟,他是西洋传教士!” 崇祯知道宫中有那么几个外国人,小的时候还摸过他们的大长胡子,所以形象很深刻。 崇祯哈哈大笑,道:“无妨,无妨,只要是肯为我大明做事,西洋人又何妨?总比建虏这些闹事的野蛮人要好!” 被雪藏冷落以久的汤若望又被新皇帝召见,带着并不标准的塑料京话,道:“臣…参加大明皇上,万岁…万万岁!” 看到毛子臣服在自己的脚底下,崇祯心里说不出的舒坦。 王振明也要来 崇祯把自己想做的事情,总是安排的很妥当,至少他认为应该安排的妥当一些。 徐光启和汤若望背负着重担,他们也热衷于科学研究,对于党争之类的事情实在没有兴趣掺和。 而,王振明却不一样。他希望实现自己的远大抱负,对于一个穿越者来说,一无是处或者默默无闻是一种耻辱,一种莫大的耻辱。 哪怕是从一个一无所有的人,王振明也相信,凭着一身的学识,改变自己命运是没有任何问题的。 从一个人的思想附着于另一个人身体上的那一刻开始,两种不同的思想就不可避免的会发生冲突。所以总有一方要做出妥协和让步。 王振明多次表达自己的观点:皇太极将会突袭京师,请求崇祯皇帝一定要加强京城的戒备。 多次以后,崇祯皇帝依旧很麻木,甚至开始有些厌烦。 远在天边的皇太极怎么会敢来京城呢?就算皇太极敢来,袁崇焕会答应吗?关宁防线难道是纸糊的吗? 王振明已经成年,他此刻希望自己的面前摆着满满一箱酒,然后一杯一杯的喝,喝的天昏地惨,喝的不分黑夜白昼。 “若你不是大明的国君,我断然不会多看你一眼,你真以为自己算的了什么?”王振明说了狠话,不过只是在心里这样说。 或许历史是不可能被改变的,皇太极长途奔袭,不是没有理由的,一个几百年难得的人才,也不是那么容易就可以打败的。 对于这个明朝大公司的最后接班人,王振明充满了鄙夷。王振明就像是一个寄生虫一般,寄生在崇祯的身体里,并且还要深受崇祯皇帝的思想控制。 “陛下…你这样是不对的!” 王振明思考多日,决定和崇祯谈判,不…是摊牌。 崇祯第一次听到有人这样和他说话,当然是自从当皇帝以后的第一次。不过大明朝向来没有杀言官的传统。 “王振明,你是想与朕谈判吗?” 崇祯满脸的不敢相信,不敢相信王振明会这样和自己说话。这样的对话就像是自言自语,怎么可能有结果。 “俺受够了!不过,皇帝哥哥,就算是如此,又能拿我如何?”王振明的话带着一丝火焰,同时也是在为了试探崇祯。对于一个穿越者来说,王振明觉得自己是悲催的,同时对于这样的现状早已经受够了。 崇祯并未被激怒,因为对于一个并不存在的人,崇祯自以为也没有必要动怒,因为动怒必伤肝。 “你所说的,实在玄幻,朕听着到现在还有些迷糊,毛文人之死被你言中以后,朕的确觉得很恐慌,可朕还是不敢相信皇太极会来攻京,这实在匪夷所思。” 王振明几乎要在密闭虚空跳起来,道:“艹…皇帝哥哥,别说是你觉得匪夷所思,你可想过俺的感受,一个五好少年,被强行穿越,还是一个穿越失败品,你可知道此刻振明弟弟心里有多少只草泥马?” “你这个白眼狼,不知好歹的家伙,大明朝亡国在你手里,都是你自己作死作死,不能怪谁!” 骂完这几句以后,王振明突然觉得无比轻松快乐,舒坦的无比幸福。能把大明皇帝臭骂一顿,并且不会有任何的危险,这让王振明觉得很满足。 崇祯听后,脸都变绿了,道:“你说朕什么?白眼狼?”气急败坏的崇祯像和孩子一般,开始摔东西,砸古董,发泄内心的不快。 王振明的心里毫无波澜,反正闲着也是闲着,再不发泄一下,王振明就要憋坏了。这就好比青春期时期的男孩,实在憋不住了,打打fj发泄一下,是实实在在有益处的。 一场血雨腥风过后,以两个无辜的当值太监被被重责五十大板而打住。但是崇祯皇帝的火气却始终难以消火,气不打一出来道:“行…你厉害,朕现在就叫人把景山夷为平地,这样的话,朕怎么吊死?” 王振明听到崇祯这样说,突然有了灵感,如果崇祯真的这样做,那便意味着历史将会被改变,既然崇祯可以改变自己的命运,大明王朝就有机会改变命运。而自己,如果不按套路出牌,也就有机会改变命运。 王振明努力回想着自己穿越前的那一幕,一个电击过后,顿觉浑身爽歪歪,于是一半思维进入崇祯的身体,一半的思维依然还在原来那个世界。 而现在,在痛骂小皇帝一顿以后,王振明顿觉身体更轻盈,似乎马上就可以破虚空而出,感受大明王朝古老的气息。 冷静下来后,崇祯恢复了平静,道:“或许你说的对…朕本就不该坐这个皇位,你可知…自从朕登基以来,便再也没有睡过一个安稳觉,朕的苦,谁又知道?” 王振明的思维却还在考虑如何破虚空而出那里没有反应过来,对于眼前的这个可见却摸不着的世界,有一种现实而又魔幻的感觉。 崇祯道:“振明弟弟,朕信你,因为一切都太神奇了,神奇的辣椒…神奇的土豆,很神奇!”崇祯开始相信王振明不是普通人,比魏忠贤还厉害的那种角色。 “你的那个时代,真的家家户户不用为填饱肚子而烦恼吗?” 王振明颇为骄傲道:“不仅如此,孩子们读书都不要钱,农民家的孩子也可以免费进学堂,一分…银子都不要!”王振明原本想说rmb,又怕崇祯听不懂,就改成了银子。 对于王振明所说的世界,崇祯只能想象,还是幻想的那种。不愁吃,人人有书念,这是一个什么世界啊! 王振明看到崇祯满脸惊讶的表情,心里顿时觉得很舒服。 “科学改变世界!”王振明脱口而出。 崇祯道:“朕想把建虏赶出辽东,朕想让百姓不用为填不饱肚子而发愁,朕想重振大明王朝昔日的辉煌!” 崇祯突然眼睛一亮,紧握一本书,道:“王…振…明…莫非你就是上天赐予朕的礼物,你的到来,就是为了振兴大明!” 王振明有些无奈,不得不佩服崇祯的脑洞如此之大,能够联想到这么多。 为了不让崇祯难堪,王振明道:“是的,正是如此!弟弟的到来,就是拯救大明来的!”王振明说这话时,尽量让自己保持严肃,因为这样子看上去会显得认真一些,不至于说很随便。 平行世界这个词语用在王振明的身上很违和,他的身体更像是被时空撕碎的碎片,一部分与崇祯的思维重叠,一部分又被现代文明包裹。 而那个神奇的盒子,所能传递的实物也实在有限,每次只能传递几样小东西,与那个能带着仓库的家伙比起来简直弱爆了。但是王振明确始终相信,事在人为,总有一天,他会改变这种尴尬的情况,他的思想和行动都会越来越自由。 并且,来到这样一个神奇的世界,王振明也实在不舍得离开,虽然不能完全说服自己的“皇帝哥哥”,但是能够在这个时空里留下自己的足迹,这让王振明已经觉得很舒服了。 现在,王振明离原来的那个时空越来越远,离大明越来越近,眼前所见的世界也越来越真实。 “俺想要来大明!” 王振明发出了呐喊,他想要成为一个独立的英雄,思想、行动,一切必须自由! 王振明也要来2 “只要有梦想,就能实现!”王振明现在把这句话改成了:“只要有梦想,必须要实现!” 崇祯通过种菜从而找回了自信,李成因为驿站被裁撤而走上了不归路,同样走上不归路的还有他的结拜兄弟张献宝,后来听说这两个结拜兄弟还改了名字。 李成回到陕北后不久,就加入了一支军队,从此不愁吃不愁穿,知府巡抚给他们造,地主给他们穿,他们打一枪放一炮,获得百姓的拥戴。 总体来过,这两兄弟干的还算不错。 崇祯的菜种的也很不错,但是很快就遇到了一个令他奔溃的问题,菜地里总有野猪来捣乱,这让崇祯开始不能安稳睡觉。 野猪的到来,使得长势贼好的农作物遭到了破坏,损失惨重。为此,崇祯把看管菜园子的大总管李乾鞭打了一顿。并发出最严厉警告:所有农作物不得有任何的被破坏的痕迹,否则将会把李乾发配去洗马桶。 李乾不敢怠慢,马上回到京城召集了一支菜园维护队,全天十二个时辰轮班看守。 天有不测风云,一场特大冰雹突然来袭,冰雹过后,整块菜地一片狼藉。别说是菜叶,连一片菜渣都笑不出来。 这件事,让崇祯深刻的意识到王振明的重要性,种菜这事离开王振明玩不转。 此前王振明曾经提出过大棚蔬菜的理念,崇祯一直嗤之以鼻,不以为然,而这次遭遇到如此大的损失令崇祯心痛不已,此刻天气已经入秋,种菜的计划彻底泡汤。 王振明蜷缩在虚空之中,只能无聊的看书打发时间,他不知道自己哪一天才能熬出头,这一点让他想到了自己的学生时代。 人生似乎就是一座围城,你所羡慕的,正是别人想要逃离的。 “振明弟弟,朕的菜园子被一阵冰雹袭击,朕这大半年的心血全部化为乌有…” 崇祯似乎突然就衰老了几十岁,他才刚刚十八岁,正直青春年华,却满脸的忧愁。如此的忧国忧民,令人动容。 王振明却不为所动,似乎早已经死了心,并判定崇祯是一个固执偏执的帝王,他的惆怅只是一时因为找不到解决问题的办法的一种再在表现。 “我知道了!” 王振明用崇祯对待朝臣的语气回答了崇祯,并且显得更加从容和淡定,帝王的气概正在形成。 王振明的淡定,让崇祯有些泄气,道:“王振明,朕在和你说话,你听到没有?”崇祯提高了声音,仿佛是在对着空气说话,语气也不再和缓。 “是吗?陛下,您不是应该有很多公务要处理吗?怎么有时间与我这个无足轻重的小人物讨论问题呢?您的那些阁臣和您的那些院部大臣此时去哪里了呢?” “你这是在报复朕!”不过朕不会生气,和一个并不存在的人生气也没有必要。 崇祯的话再一次像一把利刃一样插入王振明的心脏。 “我感觉我的心在滴血!” 王振明给崇祯来了致命一击:道:“不过…我也不会生气,因为你是一个无能的皇帝,一点承受能力都没有,大明亡在你手里,一切都是你咎由自取!” 崇祯一口老血喷出,晕死在地上,手指一直指着虚空,念念有词道:“朕…要…杀…了…你!”说完这话两眼一抹黑,没了气息。 醒来时,已经是三天以后了。王振明的猜测得到了证实,一切都是真的,他真的穿越成功了,不再是一个失败品。 用手摸了摸脸蛋,觉得凑活着还能用,又用手摸了摸自己的眼睛和鼻子,一切都还算协调,并没有特别突兀的地方。 那么接下来,该做什么呢?正式接管“全部崇祯”的王振明嘿嘿的笑了笑,自言自语道:“俺一定好好当这个皇帝!从现在开始俺就是大明崇祯皇帝…如假包换的崇祯皇帝!” 宫里没有人怀疑他们的皇帝与往日有什么不同,依然帅气,走路带风,有时脾气上来,会无端的把太监宫女责罚一顿,这一切没有任何的改变。 但是太监和宫女们发现,他们的主子似乎变得更聪明了,处理事情来也没有以往那么纠结。任何想要讨好他的人,也不会给任何的情面。 王振明与崇祯彻底融合,这样的事情翻遍古今中外,也难以找到类似于王振明这样的穿越方式。 望着儿子一天天长大,崇祯意识到该多生几个皇子了,这样好打发他们去为大明镇守边关,在这一点上,崇祯皇帝和太祖皇帝的想法是一样一样的。 在融合了崇祯的思想以后,王振明把朝臣们递交给内阁,接着又送到自己办公桌上的那些奏疏和奏章捡起来认真阅看,通篇的废话立即让崇祯不痛快了。 特别是一篇“关于如何杜绝官员贪腐”的奏疏,崇祯看的蛋都疼了。先是说了一千个字的废话,又夸奖了自己五百字,最后才说到重点。 上疏的是一个给事中,名叫李元吉,万历年进士,看起来和猴一样瘦。崇祯连夜召见,给事中被连夜召见,感到非常意外,以为皇上看了自己的上疏想要对有关问题进行详巡,未此还准备了一番,打扮齐整才从家里出发,内心的激动无法言表。 想当初,太祖之时,为了服务与百姓,说的都是百姓一听就能懂的大白话,太祖时期的圣旨就是佐证。看到官员们满嘴的空话,套话,太祖是深恶痛绝的。 当给事中李元吉被请到崇祯面前时,依旧还是满嘴的咬文嚼字时,崇祯再也不愿给他留面子了,道:“李元吉,听说你是万历四十七年的进士,此事可否属实?” 李元吉道:“属实,陛下圣明!” 崇祯笑道:“难怪饭桶一个,原来读书都读到屁股里去了,朕看你这个进士不过如此嘛!” 看着李元吉的汗珠一滴一滴的落下,崇祯觉得心里无比的愉快,特别是李元吉那因为害怕而不时抽搐的嘴角,看起来非常搞笑。 计划 李元吉做梦也不会想到,自己会被骂的狗血淋头,再也不知该如何回应这个冷面君王。 “真是丢我大明朝文官的脸,李元吉,朕看你这个给事中的官也不想当了吧!” 崇祯掐指手指头算了算,心里暗算:“距离建虏想要移兵闯关已经不到二个月时间了,得想办法调动大军来京保卫,一定要打好这场攻坚战,不能让皇太极占便宜。” 看了看肥头大耳的李元吉,崇祯突然有些严肃道,朕现在要问你一个问题,回答的好有奖,回答的不好杀头! 李元吉一听,吓傻了,哪有这样玩的,动不动就杀头那和暴君还有什么区别,于是赶紧磕头请罪道:“陛下,臣无罪啊!臣无罪啊!” 崇祯哪里管他这一套,道:“想死也不用急,朕都还没问你,怎么就这个德行了?大明朝的官骨气都到哪里去了?万一要是建虏真的打过来,岂不是都成了李永芳和范文程那样的大汉奸了?” “你给朕站起来,瞧你那点出息?动不动就下跪,莫非真的老了,不中用了?” 崇祯道:“朕问你,若是皇太极绕道蒙古而来,你说朕该如何应对呢?” 李元吉摇头道:“臣不知,不过臣以为皇太极不大可能那么容易突破防线,辽东有袁督师和赵率教镇守,陛下不用担忧!” “说你是饭桶,就是对饭桶的极大侮辱,朕以为你的小命不保了!” 李元吉把头一抬,故作镇定道:“若陛下真的敢冒天下之大不韪随便杀掉一个文官,那么元吉不怕死,就算死了,若是能留名史册,李元吉这辈子也值了!” “好!果然有风骨,朕就喜欢你这种不知廉耻的样子!” “李元吉犯欺君之罪,革职…立即丢进大狱,永不得释放,并立即抄家,一切所得全部充为真的内帑!” 李成吉听后,一口老血喷了出来,竟然哑巴了。 经过抄家查点,在李元吉家地窖里发现白银十万两,还有无数珠宝。 性情大变的崇祯皇帝,令满朝文武大臣人人自危,隔三差五的拿人抄家,也使得崇祯皇帝的内帑很快充盈到了一百万两白银。 因为被查官员家中都被查抄出了动辄几万,数十万两的白银,以至于大小朝臣连屁都不敢放一个。有些甚至已经被革职的官员,又被从大狱里拖出来,只要经过三五轮的审问,又能从他们嘴里扣出数目不少的银子。 对于银子的疯狂追求,令朝臣们越来越看不懂,他们的皇帝究竟怎么了。 接着,兵部人员的平凡调整,也让朝臣们越来越懵逼,调整人员也就算了,原本的职位也进行了大规模的调整。 兵部尚书被替换成国防部长,兵部侍郎也被替换成六个分区大将军…一切改变来的太快,底下的人都来不及反应。 随着一批自命不凡的兵部老油条被杀被剐,底下的小喽啰也不再敢闹事,崇祯以最快的速度召集了五百名军事情报传递员,令他们把皇帝的口谕传递下去。 另外,崇祯也派出了几支使节,其中一支突然出现在蒙古大草原,并警告蒙古诸部:不得与皇太极密谋,否则皆为大明的敌人。 另一支部队穿过关宁锦,直奔辽东皇太极老巢,带上崇祯圣旨:朕决意与大金国大汗休兵三年,期间谁也不得搞小动作,期间相安无事,互通有无,若敢于阴奉阳违,朕不惜举全国之兵力讨伐! 皇太极看到崇祯的圣旨以后,直接傻掉了,原本想要绕道蒙古的想法一时不知该如何实施。 来到大明的使者,是经过一番口才培训的,道:“大明皇帝能这样做,已经是仁慈义尽了,希望大金国大汗好之为之,不要太过冲动!” 站在一旁的范文程欲言又止,阿敏看了他一眼,道:“范大头,你不是能吗?怎么现在怎么不说话了?” 皇太极咳嗽了两声,把大明使节请入座位,道:“此事太过突然,本汗还要与几位贝勒商议一番!”虽然表面上这么说,可皇太极内心里却高兴疯了,这可是大明主动提出休兵,这令他很快就要高潮了。 能够休兵,不论对大金国来说,还是对大明朝来说都是有利的。此时的金国势力非常薄弱,难以与大明抗争,这样的条件他们当然不会觉得吃亏。 派往大明各地的军事情传递员,带去圣上口谕,虽也有一些勋贵有抵抗情绪,但毕竟暂时没有革到他们头上,也就没有过多反抗。 崇祯皇帝的一系列举动,令内阁几位大臣非常不满,他们三天两头的到东暖阁来求见,都被崇祯一一拒绝。 被召见的各地总兵,和边关大将也在接到圣旨的那一刻,派出副将或者亲自来京,实在来不了的,就把自己的儿子送来当人质,表示衷心。除了所谓的表衷心以外,令他们最为眼红的是崇祯皇帝提出的六大军区大将的人选。 东厂和锦衣卫全体在职人员全部被重用,他们被委以重任,调查在京所有文官财产,并直接介入家产盘点。 崇祯皇帝下诏曰:当官不发财,发财掉脑袋。 如此的不留情面,让有贪墨的官员鸡飞狗跳,而正直且没贪墨过的朝臣纷纷上疏大大的把崇祯皇帝从头皮到脚趾都赞扬了一番。 东厂和锦衣卫的人做事心狠手辣,不留遗憾,拔草除根,对于老油条毫不留情面。 不久,京城各地的大狱便人满为患,到处一派血雨腥风。百姓们纷纷上街,朝皇宫方向朝拜,高喊:“万岁明君!万岁明君!百姓之福!” 经过这一轮的整顿,虽没有彻底革除所有陋习,但浮夸之风已经少了许多。有奏章递上,也是直击要害,不再有兜圈子和卖弄文字出现。 贪墨者无不自危,纷纷投案。一时之间,风起大变。远在陕北的“农民军”领袖原本想借着天灾人祸搞点事情,却被崇祯皇帝的一道“灾区免赋税,百姓有饭吃,回头是岸,有困难找朝廷”的公文打乱了计划。 公文的精神指出:凡是有饿死灾民的,巡抚轻者革职,重责杀头。 百姓看后无不动容,一些原本准备好好干一场革命的农民也没了心思跟着闹,几位农民军领袖元气大伤。 失败的离家出走 下定决心要离家出走的赵匡胤逃跑了三次都被抓了回来,第一次逃跑是被住一条街的史怀才打了小报告,被母亲抓回来后,赵匡胤被关了三天。 第二次逃跑,赵匡胤被邻居大妈举报,赵匡胤母亲为了感谢邻居大妈还给了大妈一贯钱,差点没把大妈给乐坏了。 这一次,赵匡胤被关了七天。 按理说,被关了七天后的赵匡胤也该长点记性了,可是这少年却不,还想接着逃跑。 千防万防弟弟难防,第三次逃跑赵匡胤被弟弟赵匡义给举报了。 这一次,赵匡胤又被母亲杜氏关了一个月。 在赵匡胤逃跑第三次被抓回来后,母亲杜氏哭泣,道:“香孩儿呀!你是咋想的,这世道那么乱你为何非要往外面跑呢?万一要有个三长两短的,我可怎么向你在外打仗的爹交待啊!你弟弟才九岁,就如此懂事,要不是他告诉我,恐怕我就见不到你了!” 赵匡胤的父亲赵弘殷此刻正在凤翔征讨王景崇,生死不明。杜氏的丈夫在外打仗,本来就已经担惊受怕的,大儿子又非要出去闯一闯,身为母亲的杜氏又怎么舍得放赵匡胤走。 “孩儿你平日里除了喜欢赌以外,便是结交一些不三不四的朋友,你何时才能长大呢?为何就不能好好读书,考取一个功名呢?” 赵匡胤不以为然道:“如今这世道,读书有何作用?倒不如强身健体,学习武艺来得实在!何况我今年已经二十一岁了,难道就要一直这样呆在家里过着碌碌无为的一生吗?” “你父亲身执掌洛阳禁军,是何等威风,你若要历练只要你与你爹说一声,在洛阳军中随便谋个职岂不是简简单单之事,何必到外面去闯荡呢?再说,你都是有家室的人了,你走了,你妻子怎么办?” 赵匡胤苦笑一声,道:“母亲,孩儿错了,孩儿再也不逃跑了,孩儿听母亲的便是!” 此时的赵匡胤早就不是历史上的那个赵匡胤,他的脑子里的思维是来自于二十一世纪的另外一个历史学科大学生,王博。 半年前,王博因为一场意外,魂穿到了赵匡胤的身上。 王博当然不愿意就这样呆在家里,按照历史后来给出的答案,赵匡胤将会大有所为,名垂史册。 既来之,者安之。 穿越不改变混乱的局势,菊花套电钻。 从此刻开始,他的名字不再是王博,而是出身自带香味的香孩儿赵匡胤。 同为洛阳少爷的史怀才是一个半吊子,每天也是混迹于街头,不但嘴贱且喜欢惹是生非,等到赵匡胤在家的“关押”期满以后,便决定出来复仇了。 在小小的惩罚了自己的弟弟赵匡义一顿以后,赵匡胤又在举报自己的大娘家门口连夜搞了一个陷阱,陷阱里面拉了一泡屎,算是小小的惩罚。 带着这世的记忆,赵匡胤在街上遇到了史怀才。 “仇人相见,分外眼红”,两个人马上就对上眼了。 “哟!这不是史公子嘛?看着真是越来越精神啊!”赵匡胤故作客气道。 史怀才尴尬一笑,摸了摸脑门,没有说话。 对视了几秒,史怀才突然眼珠子一转道:“我听闻赵公子喜欢马,我这里刚好有一匹马,马绝对是好马!是从塞外买来的,真是难得一见啊!” “马?”赵匡胤浮想联翩。 赵匡胤道:“史公子,你究竟想说啥?莫非你要把这马送给本公子?” 史怀才道:“呵呵!赵公子可真是会开玩笑,怎么能免费送呢?这可是我花了三十贯钱买来的,这马十分暴躁,恐怕赵公子无法驾驭得住它哦!为了赵公子的安全考虑,我看赵公子还是不要冒险了!” 史怀才平日里一肚子坏水,今日说这些话分明是想要故意使坏,想要让赵匡胤去骑这没有被驯服的马,故意用激将法想要把赵匡胤激怒,从而达到自己的目的。 要是不骑这马又觉得有点丢面子,这事确实让赵匡胤左右为。 “哈哈哈......”赵匡胤大笑一声,道:“前面带路!” 史怀可嘿嘿一笑,以为目的达成,发出狡黠的笑容。 正在这个时候,赵匡胤突然想起自己在大娘家门口拉了一泡陷阱屎,于是便打算先让史怀可体验一下。 走着走着,赵匡胤突然道:“这样吧,你先随我去一个地方取一样东西,取完东西我再随你去看马,怎么样?” 为了让赵匡胤骑上自己那顽劣暴躁的塞外马,史怀可只好跟着赵匡胤走。 “赵公子,你要去取什么东西呢?” 赵匡胤一边走,边道:“别问,一会就还知道了!” 人都是有好奇心的,越是神奇越是好奇。走着走着便到了那设有陷阱的大娘家门口。 赵匡胤站在一边道:“你可以过来了,你看看那块地与旁边的有和不同?” “有何不同?” 史怀才一脸的问号。 “你再把脸凑近些看看!” 史怀才于是蹲下,整个脑袋几乎都要贴近地面了,依然没有发现什么端倪。这时,赵匡胤突然起身,上去就是一脚,把史怀可的整个脸都踩到了屎坑里。 “怎么样,现在看清楚了没有?” 随后,史怀才发出了杀猪般的叫声。 “香孩儿,我......我史怀才与你没完!” 整张脸都是屎的史怀才刚要起身,又被赵匡胤踹了一脚,又摔了一个狗吃屎。 “史怀才,还敢不敢了?” “你有什么了不起的,还不是因为有一个执掌亲军的爹?除此之外,你自个有何本事?你除赌钱之外,还会干啥?” 史怀才怒了,道:“有本事你就把我那匹顽劣暴躁之马给驯服了,不然我史怀才永远也不服你,我不服你!我不服!” 好汉不吃眼前亏,赵匡胤呵呵一笑,道:“你想的倒是美,想让我免费为你驯马,也不撒泡尿照照自己配吗?” 赵匡胤的回答让史怀才大跌眼镜,史怀才怎么也没想到喜欢争强好胜的赵匡胤居然不吃自己这一套。 ????????????“你......言而无信,非人哉!” 赵匡胤丢下骂街的史怀才,扬长而去。 很快,赵匡胤又到家之中的赵匡胤又陷入到了迷茫之中,难道就真的这样混吃等死吗? ??????????虽然在家过的还算安逸,但赵匡胤还是决定要走,特对于历史还算精通的“赵匡胤”,知道在这样的一个乱世任何所谓的关系和头衔都是靠不住的,只有手中握有兵权才是最实在的。 对,手握兵权才有话语权。 屁股决定口袋 明明觉得自己已经醒来了,却还是不能睁开眼睛,并且还有人在压制着自己的身体的感觉,使得自己没有力量能够从床上爬起来。 不起床是不可能不起床的,要是不去公司上班,就会被扣工资。 在努力了几十次以后,木叶终于睁开了双眼,此刻已经满头大汗,似乎刚刚在床上与不明之物经历了一场恶战一般。 满头大汗的木叶看了看手机,已经快早上8点,不能再耽误了,除去等车坐公交的时间,到公司迟到是没跑的事了。 被美女老板娘扣工资这事已经是板上钉钉子的事,木叶索性就打算请一天病假,反正也是扣一天工资,还不如呆在家里凉快。 于是木叶便给老板娘打了个电话说自己拉肚子来不了公司,随后电话那头传来了骂骂咧咧之声。 早餐是可以省去的,只要肚子没有足够的饿,木叶能不吃早餐就不吃早餐,这样的情况已经持续好几年了。 中午,也是吃的很简单的,有时只吃老坛酸菜泡面。既然都混到吃泡面了,又何必在乎吃泡面究竟健康不健康呢。 晚上到小饭馆点上一个十五元以内的盖浇饭,一天的伙食保证在20元以内,除去房租和日常开销,木叶一个月可以存下2500元钱。木叶是一个广告公司的普通职员,每个月的工资是五千元,每个月有四天调休,如果要请假,请一天假就会被扣一百。 木叶现在22岁,每个月能够存下2500元钱,一年就是3万,存钱10年就是30万,这样就可以勉强有一个房子首付的钱了。 一想到这些,木叶就对自己的人生充满了希望。 木叶生活的城市是一个普通的八线小城,生活成本不算太高,但房价却变态的高,年轻人想要买房子几乎都是要贷款的,哪怕是贷款也没有多少人买的起。 对于刚刚步入大学校门的木叶来说,他的人生谈不上什么所谓梦想,木叶只想做一个在城里有一套属于自己房子的普通人。 至于找女朋友之类的事情,木叶压根就没想过,哪怕是在大学期间木叶也没找过女朋友,所以到了22岁木叶还是一个为数不多的处男。 随着自网络上的各种新媒体上的鸡汤逐渐兴起以后。木叶却真的不能淡定了,每每看到那些新闻,木叶就觉得自己受到了十万点的暴击! “隔壁老王在家带货也能月入十万!” “退休张阿姨的银行卡存款达到6位数的秘密是什么?” “媒体时代,似乎人人都有麦克风,人人都能当记者?不信你就来,月入十万不是梦!” “你还在养猪吗?养猪不如养号,养号月底数钱数到手抽筋!” “现在的新媒体时代,已经快把纸媒的生存空间挤压的差不多了,你还在等什么呢?加入我们吧!每天晚上躲在被窝里数钱难道不香吗?” 每次看到这些广告,木叶就会高潮好一阵子。 传统行业赚钱的路子越来越不好走了,随着新媒体的出现,木叶就职的公司业务量也在直线的下降。公司每个月都在裁员,对于木叶这种可有可无的边缘员工,是有着很大的危机的。 虽然现在裁员还没到木叶头上,但木叶觉得自己有必要为自己留一条后路,万一哪天被裁员了,一时找不到新的工作生存都是一个问题。 似乎是到了一个需要作出抉择和改变的时候了。 对于每个月五千块钱的收入,木叶说不上满意,但不至于饿死。但一个男人,总要养家的,五千块钱又怎么够呢? 现在送外卖的都月入8k了,送快递的也轻轻松松月入10k,没有人在乎干的是什么工作,只在乎每个月能够拿到手多少钱。 毕竟这是一个现金为王的时代。 正纳闷的时候,手机突然响了,是公司的人事部经理打来的电话。 “是木叶吗?我是公司人事部,经过公司的领导们的商量我们觉得您在我们公司上班那实在是大材小用,为了不耽误你的前程,我们公司决定解除与你的聘用关系,工资已经打到你的卡里,请稍后注意查收,祝您生活愉快!” “嘟嘟嘟......” 木叶一句话没说,那边就已经挂断了电话。 该来的总归是会来的,只是,木叶却没有想到会来的这么快。或许是因为自己今天作死请假的原因吧,不过既然被公司解雇了,只好坦然接受。 现在啥也不说了,就等着工资到账吧! 然而美美的撮一顿,再考虑工作的事情,连续吃了几个月泡面,木叶现在是一看见泡面就觉得恶心想吐。 等了三天,公司所说的工资却还是没有到账,这把木叶给弄恼火了。 “说好的工资呢?” 木叶决定到公司去问一个明白,这事他必须问清楚。 来到自己工作过的地方的时候,木叶多少有些觉得酸楚,虽然这地方不能给他创造出什么特别大的价值,但这毕竟是自己工作过的地方。 飞翔广告,一家位于小区内部的广告公司,一般人不一定能找到。 为了节约成本,这家广告公司租在了居民小区内部,从这点就可以看出飞翔广告的老板有多么的会打算盘。 人事部就一个人,是老板小3的哥哥,外号“火云”。 当木叶找上门时,火云正在拿着一个二手的苹果手机看小电影,嘴里还不停的发出着狡黠的笑。不过当他看到木叶来了以后,狡黠的笑容开始逐渐消失。 出于礼貌,木叶还是喊了一声“火云经理”,并送上了一盒“大补丸”。 “火云经理,这是我的一点小意思,我有一件事情想请教你一下!” 火云有些不愉快的放下了手机,道:“公司不是已经与你解除了劳动合同了吗?你还来找我干什么?” 木叶道:“火云经理是这样的,上次您不是给我打电话说公司会把工资打到我的卡上,可是我到现在为止也没有收到工资,想问一下,这是怎么回事?” 听到木叶是来讨要工资的,火云的表情马上就变得难看起来。 随后脸色一变,道:“工资,什么工资?你无故旷工,难道还有脸来讨要工资吗?” 木叶嘴巴张的大大的,怎么也合不拢,像是吃了一口屎般难受。 “经理,这话可不能这么说,我是请了假的,哪怕真的是旷工了,那也不至于扣掉我一个月工资吧?于情于理都说不通!” 火云脸色更加难看了,道:“有本事你就去告呀!公司与你又没有签订劳动合同,你有什么证据证明你在公司上过班?” 火云的突然耍赖让木叶彻底不爽了,骂道:“你满嘴喷粪,有本事你再说一遍!” 为了曝光他,木叶一边打开直播,一边开骂道。 木叶一边排着火云,一边对着手机的摄像头说话。 “老铁们!你们给评评理,有这么欺负人的吗!” 直播间里涌入了几十个吃瓜群众,各个义愤填膺。 “干他呀!” “打爆他的脑袋!我给你刷游艇!” “打肿他的猪头!我给你刷坦克!” “捏碎他的蛋蛋!我给你刷飞机!” “老铁!666!!!” “扇他!呼他!干他!” “老铁!坦克游艇飞机刷起来!” 666!!! 666!!! 666!!! 木叶的直播间彻底嗨起来了! 火云也是一脸懵逼,一边用手遮着脑袋,一边骂道:“木叶,你这是人做的事吗?” 这个时候直播间发来一条弹屏: “虽然你不是狗,但你是真的狗!” 木叶似乎也是被这种激情的气氛所感染,也不知道是哪里来的勇气,抡圆了就是一个巴掌。 “老铁,果然666!” 随后木叶看到有人给他刷了3个飞机。 “继续啊!我们在精神上支持你!” “要给我们出口恶气啊!我也曾经被老板拖欠工资!” “曝光他!” “曝光他!” “去劳动局告他去呀!” 木叶下意识看了下自己的直播间,差点被吓了一跳,粉丝数量达到了八百人。虽然不能和那种粉丝数量多达几十万几十几百万的大佬比,但对于原本粉丝数量比体重还要少的木叶来说。 800多的人收看自己的直播,那简直就是爆炸似的增长。 “小叶叶,我们爱你!” “加油!” “揍他!” “传播正能量!” 火云也是懵逼了,没想到木叶会来这么一出,用这种极端方式来讨薪。 陨落 有人声称能知晓一切已发生之事,所闻能看穿世人诡谲人心,所感能知晓他人隐藏在记忆深处的秘密。 还有人说自己一觉醒来成了一株柳树,得到洪荒血脉。更有甚者说自己带着一身的通天本领,什么治病、算命、炼丹、摆阵、炼符通通都精通。 更有人说自己和神仙是兄弟,与鬼怪是朋友。 知道这些以后,叶希笑了笑,觉得有些无聊,在叶希看来这些都算不了什么,因为叶希已经厌倦了如何去炫富。 有着三千年灵力的叶希,同时手握数百种独门绝技,同时还拥有着永远不会衰老的二十岁容颜… 曾经去五行山下看望过昔日的老友孙悟空,也曾与玉皇大帝一起探讨过人生,吃过蟠桃,也因为吃多了太上老君的金丹而把牙齿给弄坏了,为了抓小白龙,曾经一口气喝干过东海里的水。 上天入地,没有叶希不能的。 因为太过于强大,叶希成为了众神眼中钉和肉中刺,最终叶希被一百个上古大神团团包围,在强权之下只好屈服,与一百个上古大神大战了三千回合和叶希最终体力不支,掉下凡间。最终叶希被天庭判处到凡间体验一辈子。 如今,成为了一个普普通通的凡人。 上辈子的事情说的再多,也不会有人相信,于是叶希也就从未和任何人说起过曾经的那些辉煌时刻。 真可谓是龙游浅水遭虾戏,虎落平阳被犬欺。得志猫儿凶过虎,落毛凤凰不如鸡。 如今,叶希已经沦落到要通过考试以及阿谀奉承来改变自己的命运,这要是在以前那都是动动手指头的事情。如今对叶希来说却是比登天还要难。 能够忍受的也就忍受了,可却又偏偏遇到不讲道理的恶霸,不仅抢夺了叶希辛辛苦苦一个月搬砖赚来的2000块钱,而且还把叶希的牙齿打掉了两颗。 如今的叶希不过是一个快递公司的快递员而已,别的快递员送快递都有电动自行车,可是叶希却穷的连电动自行车都买不起。 “苍天啊!大地啊!你为何要夺去的灵力!让我成为了一个平平无奇的凡人!” 被人打掉的牙齿只能往肚子里咽,在这个现实的世界,叶希知道没有人能够帮的了自己。 住在几百元每个月的单间出租房内,吃着八块钱一盒的盒饭,每天还要干十几个小时的活,这一切都把叶希折腾的没有了任何的不切实际的幻想。 叶希甚至开始怀疑,大脑里经常冒出来的那个曾经的自己的种种皆是不切实际的幻想。 一辈子有多久? 其实对于凡人而言,一辈子真的很短很短,叶希在送快递的时候亲眼所见一个五六岁的小男孩被一辆飞驰而来的车当场撞死。也曾在电视上看过无数的悲欢离合。 最让叶希动容的是,年纪轻轻的消防官兵像一个英雄一样的走去入火海,为了解救天下苍生而不顾及自己的生命。 一个生命的延续往往意味着另外一个生命的凋零… 叶希恨自己不再有上天入地的本领,恨自己不能帮助那些需要帮助的人,恨这个世界为何会有那么多的苦难。 可恨有什么用,现在的叶希自己不过是一个可怜的打工仔而已,连自己都不能救,又怎么能救的了别人呢? “我不服!” 叶希握紧双,狠狠地锤击在墙上。而后又缓缓的蹲了下来,像一条癞皮狗样的躺在了地上。 不论叶希如何的挣扎也无济于事,只要他不去行动,什么也改变不了。 曾经牛气冲天的强者,如今成为了一个普通的不能再普通的凡人,这种惩罚让叶希很难接受,最难以接受的是叶希的脑子里依然保留着上辈子的记忆。 如果这些记忆不再,或许也就没有了那么多痛苦。 不过,叶希也不再想回到曾经,叶希已经厌倦了曾经的那些生活,叶希想重新开始,但只让叶希做一个平平凡凡的普通人,叶希可就不愿意了。 在过了20岁生日的这一天开始,叶希突然发现自己拥有了一种“超能力”,这种“超能力”就是预测能力。 事情是这样的,叶希入过了一家彩票店,突然脑子里冒出了几个数字,于是就鬼使神差地走入了这家彩票店,照着脑子里冒出来的这几个数字买了一注彩票,结果中了三万块钱。 虽然并不是很多,但这毕竟是意外之财,不要白不要。 虽然这种超能力是怎么出现的叶希自己也不能解释,但叶希并没有纠结这个并不太重要的问题。中了大奖以后,叶希做的第一件事情就是给当地的老人院送去了5000块钱以及300斤猪肉以表自己的心意。 在给老人院送去5000块钱以后,叶希被那些孤独的老人紧紧的拥抱在了怀里,那种温暖的感觉他从来没有体会过,这种温暖的感觉比战胜一位有着千年修行的强者的满足感还要更加强烈。 接着,叶希又给当地的孩子们送去了“密卷”一千套,望着孩子们留下的感动眼泪,叶希也被感动的哭了。 叶希从未觉得自己有如此的伟大,当从学校出来以后,再一次路过另外一家彩票店的时候,叶希的脑子里又冒出了几个数字。 照着脑子里冒出的这几个数字再一次买了几张彩票,这一次叶希又中了一个不大不小的奖。 “五万!” 当地的报纸以“好人有好报”为标题,刊登了叶希的光荣事迹。 接二连三的中奖,把叶希搞蒙了,叶希甚至开始有些怀疑自己自己是不是获得了“预知能力”,但这毕竟只是揣测。 不过叶希也明白,也只有劳动才能够创造财富,想着靠所谓的“预知能力”来获取财富的方法是不可靠的。 叶希的梦想是等自己攒够了钱,自己开一个小店,雇佣两个店员,能够过上小康的生活也就心满意足了。 至于那些突然出现的超能力,那都是上天赐予的东西,是强求不来的。 接下来的一个月时间里,叶希接二连三的中了十几次小奖,但数额都不大,有的时候是几十块,有的时候是几百块,所以也就没有引起媒体的轰动。 但有些事情却是你怎么甩也甩不掉的,不是你想要就要,不想要就不要的。 在一个盛夏即将到来的傍晚,叶希突然发现了一扇神奇的门,这道门并没有形状,只有叶希自己能看见。 每天到了傍晚6点10分,一扇虚拟的门就会突然在叶希的面前出现,非常的准时,6点10分开启,6点20分关闭。这样的状况连续持续了三天,等到第四天的时候这种情况又消失了。 又过了三天,到了傍晚6点10分,这扇虚拟的门又开起了。 起初叶希只是以为一种幻觉,但是在连续观察了一段时间以后,叶希却觉得这事并没有那么简单,绝对不只是幻觉这么简单。 倒霉的龙王 此時,一个声音在理想的脑海里又出现了,这个声音是那个被车撞死少年所发出来的。他把他人生中所有的悲愤,以及渴望全部倾注到了李想腦子里。 年纪轻轻,便遭遇横祸,这是这个少年的不幸,他说渴望的西游世界,永远离他远去了,但是他的思想还在,他的理想还在,他的梦想还在。 “你究竟是谁?” “我就是那个想要证实西游世界是否存在的少年,在来“神级旅行社”的途中,我被一辆车撞飞了。” “年纪轻轻,便命丧黄泉,实在可惜!” “既然你人已死,又何必纠缠着我?” “你我之间也并无恩怨,为何元魂不散!” “我不想死,我还年轻!未来的路还很长,我真的不想死!” “这话你和我说没有用,我只不过是一个凡人,我帮不了你!” “真的就没有其他办法了吗?” ... 声音消失了,少年也永远的在这个世界上消失了,他的那个梦想也随着他的消失了... 春风吹拂在理想的脸上,暖意洋洋,此刻李想的心里非常的纠葛,少年之死虽然和他没有多大的关系,但转眼之间一个生命就这样逝去了,他还是难以接受。 西遊世界的旅行,还没有结束,李想也不想让他这么快就结束。 他还想去见更多的人,更多的妖,还有那些神仙,总之西遊世界中的一切,他都有兴了解。 不知不觉,李想已经来到了古都长安,这一年是公元639年,贞观十三年。 李想抵达长安到时候,已经是午時,走着走着前方来了一个人,此人手中提着两条鲤鱼,很神气地甩来甩去。 “真准!” “太太娘的准了。” 此人口中念念叨叨,不知道说些什么?李想是一个特别关注生活细节的人,怎么能错过,于是便走上前去,道:“这位兄弟,你在说什么呢?” 见有人与自己说话,這位手中提着鲤鱼的人,滔滔不绝讲起来:“你有所不知呀!我遇到神了!” 这个人口中所说的神仙,其实就是一个算卦的,名字叫袁守诚,在長安城西门繁华大街上卖卦,此人长得相貌不凡,按照现在的说法,不但人长得帅,而且活非常好。 这个叫袁守诚的人,特别的厉害,因为他的到来,使得他的同行纷纷失业,大多数人都是敢怒不敢言。 凭本事吃饭,其他算卦的相师只能把这些苦往肚子里咽。 能知阴阳,断生死,袁守诚的来头也不小,袁守诚是袁天罡的叔父,袁天罡则是当朝的军师和国师。 遇到如此神人,李想自然不想放过,后来所发生的老龙王拙计犯天条的故事就和袁守诚有关,这一段故事非常的精彩。 涇河龙王,只能怪他运气不佳,遇到了比他更厉害的人。李想想去会会此人,也想找他算一卦。 但是袁守诚的生意实在太好,李想挤破了脑袋也排不上队。为睹神人风采,李想也算是豁出去了。 书中描绘袁守诚“相貌稀奇,仪容秀丽!” 好不容易排上队,轮到李想了,袁守诚却说要收工,说什么也不给李想相面。 “都说你神机妙算,诸葛转世,为何不肯给我相面!” 袁守诚直言不讳道:“天机不可泄露!” “我看你是故弄玄虚!你倒是算算我从何处而来?” 说这句话時李想中气十足,因为他料定袁守诚算不出来他来自何处。果不起来,袁守诚紧握李想的手,把李想的手都快捏肿了,也不能得到答案。 袁守成满头大汗,他从来没有这么狼狈。 “恕袁某眼拙,实在不能得知。” 袁守诚心里也是犯嘀咕,因为他不能根据自己所学的知识,算出眼前所站之人的任何信息和资料。 “只许渔民打鱼,不许龙王骂街!这是什么道理?” 原本只是李想的一句调侃,竟让袁守诚变得惊慌起来,道:“你...你究竟是何人?” 随着李想的话音落下,一个翩翩公子朝袁守诚走來,开口便道:“算卦的!给我算上一卦。” 李想马上接着问道:“你不会是想问他明天下不下雨吧?” 这个公子一时愣住,道:“莫非你是我肚子里的蛔虫?” “看来这卦得找你算呀!” 李想知道自己此刻已经闯祸了,因为说的太多,像袁守诚这么聪明的人,一听就懂。 这个来找袁守诚算卦的人必定就是泾河龙王,不过话说回来,把一个水库老板家的鱼虾全部打光了,这就等于要了他的命,狗急了还跳墙呢。 要说这泾河龙王也是苦命,虽说是个龙王,可却在所有的龙王当中身份地位都是最低的,拿的工资也是最低的,本来肚子里就窝着火,现在有人连他的虾兵蟹将都不放过,他忍受不了。 “我要算卦!” 袁守诚挥了挥手道:“不算不算,我现在心情不好!” “袁守诚,明天是开太阳还是下雨?开多大的太阳,下多大的雨?我要你算的清清楚楚,不能有丝毫的偏差。” “袁守诚,我告诉你!你要是不能准确的算出明天的雨点数,休怪我砸了你这个摊子,将你赶出长安城。” 见胖子一直在跺着脚,不肯放过他,袁守诚也是很无奈。毕竟是有修修养的人,袁守诚并没有骂街,而是很淡定道:“这一卦要五十两。” “你这是坐地喊价!” “就因为你是袁守诚?” “还真把自己当诸葛亮了?” “真是没听说过,算一卦要50两的,不过为了能把你赶出长安城,这50两银子也值了。” 在客人面前可不能怂,袁守诚很有自信道:“必定是分毫不差,否则,项上人头,恭候你来取。” 见气氛变得异常紧张起来,李想也不想再多作逗留,山雨欲来风满楼,精彩的好戏要拉开了... 李想紧紧跟着胖子的后面,为了取得这个胖子的信任,李想在他的身后一边追一边道:“神仙,等等我!” 胖子听到有人叫他神仙,停了下来,转过身来看着李想道:“这位小兄弟,我想你恐怕是认错人了吧?” 李想连连摇头道:“不,我没有认错人,自从你从我身边走过以后,我就感觉到一股仙气从我身边飘过。” 胖子大喜道:“此话当真?” “当然是真的,我觉得你肯定是一个神仙,就凭你刚才说的那些话,就非常的有仙气!” 被人夸奖总是不好意思的,被人夸奖总是得意的,被李想这么一夸,泾河龙王有些洋洋得意起来,道:“看来你的眼光很独到,不像那个袁守诚。” 实际上泾河龙王在仙界的地位非常非常的低,在委派命令的时候,最苦最累的活总是由他来做。听惯了大老板对他的训斥,今天听了李想的话,有一种别样的感觉,让他非常的受用。 “你这个朋友我交定了!” “你小子,你交上我这个朋友算你有福气,今天就别走了,到我家去做客。” 李想道:“这,这合适吗?” “有什么不合适的,从现在开始我们就是兄弟。” “别,我可不敢当。” “真是啰嗦,磨磨唧唧的” 泾河龙王拉着李想来到了河边,李想故意问道:“你带我来这里干什么?我有点害怕!” 泾河龙王道:“我告诉你我真实的身份,你可要听好喽?你可要站稳哦!听了以后千万不要发抖哦!” 此時的李想双腿已经开始抖起来了,但是他并不是因为害怕,而是因为饿的。 “我是龙族!” “龙族?你是龙族?果然是神仙!” “真是不敢想呀!我这个凡人这辈子还能结交神仙!” 泾河龙王很得意的点了点头道:“你不必如此激动,今天也算是你我有缘。” 泾河龙王带着李想旋即下了河,来到了龙宫。这个龙宫不见不知道,一见吓二跳。 原本以为河底世界漆黑一片,却没想到,四周有无数的发光夜明珠,整个海底非常的明亮。虾兵蟹将分成两排战列,见到泾河龙王回来了,纷纷行礼欢迎。 泾河龙王心情非常好,拉着李想的手就往里面走,道:“今晚我要宴请我的好兄弟!” “给我杀一只最肥的乌龟!炖了给我的好兄弟吃!” 随着泾河龙王的话音落下,几只乌龟开始便要游走,被那拿刀叉的虾兵给拦住了,乌龟无法动荡,被两个虾兵给抬了过来。 泾河龙王笑了笑道:“谁说这乌龟是自家兄弟,但是为了保持生态平衡以及物种多样化,我不得不这样做。” 李想道:“没想到龙王的观念如此超前,实在是佩服佩服!” 泾河龙王道:“一会儿你喝汤,我吃肉,要知道最营养的部分都在汤里面了。” 每一条河都有一个神,每一座山都有一个仙,只是每个人掌管的地方不同,分工不同,所以身份等级也会相应的不同。 泾河龙王,虽然也是一个神,但不过是一条河的小神,所拥有的权力倒是不大。 两杯酒下肚,又吃了一大盘乌龟,泾河龙王摸了摸肚子,道:“你真的相信那个袁大傻子能够算准明天的天气情况吗?” 李想道:“这种事情不好说,也不是没有这种可能。” 泾河龙王笑了笑道:“这你就有所不知了,虽然我只是一河小神,可是下雨这种事情还是我说了算的!” “那个袁大傻子,说的话都跟开玩笑似的,说什么明天要下雨,问他什么时辰,什么雨数,他就说辰时布云,巳时发雷,午时下雨,未时雨足,得水三尺三寸零四十八点。” “我看他输定了!” 水族皆是呵呵大笑:“大王是八河都总管,司雨的大龙神,有雨无雨,只有大王自己清楚,他怎么敢在这胡说八道呢?那卖卦的一定是要输了!” 泾河龙王看了看李想到道:“此事你怎么看?” 为了给泾河龙王一个面子,李沉思了片刻道:“我是一个外人,我不便做评价。” 就在这个时候,一个令泾河龙王晴天霹雳的消息来了,看过西游记的小伙伴们都知道,这个时候圣旨要到了。 半空中突然有人叫道:“泾河龙王接旨。” 泾河龙王自言自语道:“莫非是要给我加官进爵了?” 只见一个穿着金衣的天兵,手擎玉帝敕旨,径投水府而来。慌得龙王整衣端肃,焚香接了旨。 龙王谢恩,拆封看时,上写着:“敕命八河总,驱雷掣电行;明朝施雨泽,普济长安城。” 接下来的剧情不用想都能猜到,圣旨上面所写的雨点点数与那袁守诚所说的雨点点数一摸一样,就是抓阄也没有他那么准的。 对于敌人的轻视,造成了自己的尴尬,龙王一時手足无措,不知该怎么办? “不怕神一样的对手,就怕猪一样的队友。” 总有那么些立功心切的人,正在这个时候,小黄鱼军师開口了,道:“大王尽管放心,想要赢他有什么难的,只要我们稍作文章,就一定会让那袁守诚输掉。” 径河龙王狗急跳墙,道:“军师请讲。” “我们可以改掉時辰,少一点点数,这不就行了!” 听了小黄鱼军师的话,泾河龙王又把小心脏放进了肚子,哈哈大笑道:“愛卿真是诸葛转世呀!果然高明!” 至次日,点札风伯、雷公、云童、电母,直至长安城九霄空上。他挨到那巳时方布云,午时发雷,未时落雨,申时雨止,却只得三尺零四十点,改了他一个时辰,克了他三寸八点,雨后发放众将班师。 下完雨以后,泾河龙王没有收工回家,又直奔长安城,他打算去找袁守城的麻烦,十头牛都拉不回来。 泾河龙王又变成一个白衣的秀才,大摇大摆的来到了袁守诚的摊铺面前,指他的鼻子大骂,:“你这个骗子,把50两银子还给我,你算得卦一点都不准。” 同行是冤家,原来被袁守诚赶走的那些同行,见有人来骂他,纷纷给泾河龙王加油。 “打死他!” “把他赶出长安城!” “真是没想到,他是一个骗子!” “真是人不可貌相呀!” “平日里真是看走了眼!” “杀人不过头点地,算了算了...砸了他的摊铺也就可以了。” 李想道:“我们还是回去吧,不要把事情搞大了!” 泾河龙王道:“兄弟,你害怕了?” 袁守诚抖了抖身上的灰尘,看了看远方的天际,哈哈大笑。 “疯了疯了...我看你这个算卦的真是疯了!” 泾河龙王道:“这妄言祸福的妖人,擅惑众心的泼汉!你卦又不灵,言又狂谬!说今日下雨的时辰点数俱不相对,你还危然高坐,趁早去,饶你死罪!” 有相劝的,有看热闹的,更多的则是一脸萌逼的。 袁守诚是何等人也,那是见过大世面的人,自然是不惧分毫,仰面朝天冷笑道:“50两银子,我是不可能会还给你的,因为已经被我用掉了。” “还钱!” “滚出长安城!” 袁守诚道:“你真的以为我害怕你?” 径河龙王道:“请你不要转移话题,马上还我银子滚出长安城!” 袁守诚道:“肉眼凡胎不认得你,我却认得你,你不是书生,你是泾河龙王!” 泾河龙王听到袁守诚的话以后,惊得连连后退,道:“你...你究竟是谁?” 袁守诚道:“我不是谁,我也不想是谁,我就是风流倜傥的袁守诚,一个算卦的先生。” “你想怎么样?” 袁守诚道:“难道你不知道你已经犯了天条吗?毕竟难逃一死,你的龙头就要落地了!” 神仙也怕死,特别是小神仙,无权无势,犯了如此大罪,怎么能不害怕? 泾河龙王扑通一声跪倒在地,虽然非常的辣眼睛,但他已经顾不得那么多了。 “先生不要怪我,此事是我太过冲动,求先生想办法救我!” “真是软骨头呀!” “原本以为是一个硬汉!” “没想到骨子也如此的軟!” 袁守诚哈哈大笑道:“救你可以,不过就看你开的起什么价格了。” 径河龙王道:“十斤的大闸蟹、五斤的大龙虾、各种海参鲍鱼随你选,除了老婆不能给你,什么都可以!” 袁守诚很满意的点了点头道:“算你还识趣!就照你说的,送十个十斤的大闸蟹,六个五斤的大龙虾,我这个人没有别的爱好,就喜欢吃点海鲜。” 人在屋檐下,哪能不低头,袁守诚只得一一答应。 “我都答应你,请求先生教我办法!” 袁守诚道:“玉帝那个老头子,杀人不眨眼,你若是给他送礼,礼物太轻了他看不上,太重的礼物,不是我说你,你也拿不出来。” “更何况,由于你的等级太低,这件事情玉帝还不想管,于是就交给了魏征来管。” 泾河龙王道:“就是宰相魏征?” 袁守诚道:“不错不错,就是宰相魏征。” 泾河龙王忙着叩头谢礼,袁守诚道:“你不必多礼,给我来点实在的东西就行。” 泾河龙王心领神会的点了点头道:“一定送到一定送到。” 没能把袁守诚赶出长安城,反正惹了自己一身骚,泾河龙王非常的想哭,看着李想道:“兄弟,真是让你见笑了!” 因为天机不可泄露,李想只能提醒泾河龙王,道:“听说魏征那个人可不简单,你要处处小心留意!” 世人都晓神仙好,所以古往今来,少不了有许多访仙问道的人。石猴离开了花果山,到处瞎逛。 神仙一般都高深莫测,隐藏的很深,没有人知道他们在哪里,告别了泾河龙王,李想继续往前走。 我是楚云(零散记忆) 空山,无人,雨。 人与人生来就不一样,这是上辈子注定的事情。 有一点却很像,或者说谁也很难跳出,那便是从众。 多年以后,我开始怀念那时大脑空空,喜欢独自一人到雨后的空山去走一走,那时我觉得整个世界都属于自己。 在我不了解这个世界以前,这个世界是属于我的,在我了解了一点后,我后悔了,因为我正在一点一点的失去这个世界。 我曾经试图讨好我遇到的每一个人,我总害怕他们突然失去我,后来我发现,不过是我失去了对他们的记忆而已。读过一些书后,对于这个世界有了更多的认识和了解以后,我突然发现原来这个世界是那么的孤独,我们每天所看到的一切,在晚上入睡以后都会在我们的世界里消失。 我想走的更远一点,但我不确定,我能走多远。我看过一些有关励志的故事,但我不想感动别人,只想记录一些关于我知道的故事,和我曾经想做的事情,以及我做过的事情。 我并不会做任何的修饰,也不会做任何的解释说明,因为我觉得人在做一些事情时,有时并非都是出自于于理性的。以至于我很怀念那时,可以自由无忧无虑的做自己想做的事情。 在我很小的时候我就与众不同,虽然这个词语并不一定是扬的,但我真的和别人有些不同。 或许你并不会相信,因为有些事情,若是非亲眼所见,是不会相信的。每当我想与一块石头对话时,我就能读懂关于那块石头的故事,每当我想了解一块墓碑后面的历史时,他就会像一位挚友一样,为我解惑。 我曾有一个朋友,他请我吃过最好吃,也是世间最好的东西,就是从他家那口有一千年历史的古井里打上来的一勺水,入口即化,带着一点甘苦,似乎穷人家,总有些苦楚。 真可笑,我居然不记得他的名字了,甚至不记得他长的什么样子。 我并未走远,但脑子里又装了些东西进去,那时并没有人告诉我,每天需要清空大脑,呼吸吐纳,迎接新的一天。 或许,只有在小的时候,才会不断去追逐新东西吧!之所以这样说,是我想起一件事情,不过这件事情需要在以后的文中提到。 我曾想过,用什么样的方式去记叙一段故事,失败了上百次,每次读到好的文章时,我就觉得非常惭愧,为何自己不能写出来那么很容易打动人的故事呢? 在我不理性的时候我终于想明白了这个问题,就像我们一次又一次的路过一个街口,就会总觉得它没有了当初的新意一样,是我们厌倦了,而并非故事不够精彩。 理性的故事,通常是被加工过的,所以它离我们越来越远。 而我要做的,是朝过去越走越近,虽然我知道再也没有机会企及,但我真的会离它越来越近。 我不记得那时是几月,当然也不记得是几号,大概是在入秋以后,我曾在北方的一个城市生活过一段时间。 那是一个叫“南王”的小地方,也是我真正接触的第一个真正意义上的,有情有义,也有故事的地方。 “南王”的故事,我已经快不记得了,但我希望能保留一些记忆。 我的印象里那不过是一条现在看起来并不算繁华的街道,如果你口袋里没钱,只要有一块钱,就可以买到很多馒头,你可以就水吃。之所以说很多馒头是因为那里的馒头是论斤卖的,这一点南方人很难理解。 关于吃的还有很多,安徽板面,安徽油泼面,还有四川人开的快餐店。 不过,我还是非常怀念另一个北方城市的炒凉皮和炒饼,如果有闲钱还可以加一个肉夹馍,或者驴肉火烧。 还有一个在太阳底下刺绣的男青年,一边摆地摊一边刺绣,那时每次路过我总爱嘲笑他,一个大男人在大街上刺十字绣。关于和他的对话,我也会提到一些。 我喜欢,在自己住的那个房间,打开一个窗户,让街道上的五味杂陈都慢悠悠飘进我那只有一个灯泡一张床和一张圆桌的房间里。 打开房门,外面被一块隔板挡着,在隔板后面是另一家住户,我曾小心翼翼偷看过,不到十平方米的房间住了一家五口,做饭就在楼道里,那时我最害怕闻到他们家的菜香味。 我不知道为什么一家人挤在一个小房间,为何就那么快乐,每天欢笑声不断。 终于有一天,我和他们的故事也有了交集。 “南王”并不是我的最后一站,也不是我的第一站,却是我最怀念的地方。 追公交车的戴红领巾少年,认真吃橘子的男孩,还有在寒风中买馒头的大娘,不忘向我炫耀她有一个好男朋友的饭店服务员。 我似乎去到了另一个世界,然后那时我却被另一些事情所拖累。 说真,我并不知如何去讲,不过我不想被时间和理性所限制,逻辑也不重要,重要的是我想讲那些故事。 南王,还有关于南王的人和故事,就是本书的主线… 南王,这名字非常霸气。不过这并不是一个南方城市,而是一个北方城市的小街道,小小一条街道汇聚了来自大半个中国的人。 南王小毛巷13号的大门,常年不关。这里,住了许多人家,大多都是打工者租住地。像这种把自家多余房间租出去的,在这里不在少数。费用最低的房间只要90元,当然条件是可以想象的,是属于那种一下雨就必须往在外跑的情况。 我刚到这里时,是一个沉默者,不想让外界知道我从何处来,要到哪里去,更可悲的是我没有工作,也就是说我连农民工都不如。 我每天都能听到粗鲁的骂声,还有只有在电视剧里才有可能听到的,小孩喊“爹爹”的声音,奶奶不叫奶奶,叫姥姥。 每天吃的也是大饼加馒头,要不就是烙饼啥的,买一毛钱的花生米,一块钱的馒头,一块钱的凉菜,三块钱的猪头肉,那就算是一顿不赖的午餐。 买东西要赶早,要不然人家下班了,就死活不卖了,这一点和精明的南方人很不一样,仿佛是另一个世界,买东西不用担心少你,绝不来这一套。 思念 什么也不想说,童年不见了,朋友不见了,什么都不见了,思念,思念,无言的思念… 小时候想着等以后家里有钱了,家里变得宽敞了,一切都会变得更好过了。 可是真正等到有一点点钱了,一家人却再也难有欢聚的那一刻。真正等到有钱了,却发现与别人相比较自己还是一个穷人,总是被别人远远的所甩开,且是很远很远。 于是,在大学毕业,换了n个工作以后,便开始学着认命。拿着被别人鄙视的工资,不得不为了生活而疲于奔命。 当繁华的世界每天转个不停,谁谁的公司上市了,谁谁又融资了多少亿。谁家的孩子踢了谁家的猫,谁家的狗上了新闻头条,谁又和谁闹了绯闻说了拜拜。 说好了要白头偕老,却说还是好聚好散的好,明明聊的好好的,却又说性格不合。 张川并不想表达什么,包括愤怒感、正义感、以及魅力感。说混吃混喝有点夸张,虽然每天依旧还是工作十几个小时,可拿到的薪水却少的可怜,虽然张川从来没有去过星巴克,也不知道星巴克的咖啡怎么卖。但好在人贵在有自知自明,张川从来不去那地方。 不论怎么样,一个男人没有赚到钱,都是一种无能的表现,且不能够辩驳。一旦开口辩驳,将会被大妈、大叔、大嫂、路人甲、路人乙一顿~~~~&@,故此还是沉默的好。 然而,其实,这一章只写张川的有关思念的故事,如果你觉得这句话有语句矛盾的话,其实可以理解为张川的心里总是有一种思念之感。这种感觉很奇怪,用一句不太雅的话来说,可以这样表达,想要放一个屁却放不出来,憋着却又很难受。就像那句“爱在心口难开…” 受够了生活的各种规章制度,各种规则,故此,张川决定用整整三百六十五天的时间,放荡一次…哪怕是说出奇怪的话,做出奇怪的事,那又有什么关系? 只要不做坏事、不传播负能量,不给清洁工叔叔和阿姨以及交警叔叔们添麻烦,那就是一个好公民。 张川,男,不到三十,超过二十五。 身高不到一米八,勉强超过一米七。 收入不到三万,但是绝对超过三千。 现在的职业不是公务员,也不是伟大的、可爱的、可敬的警察叔叔,当然也不是事业单位。 虽然算不上是一个园丁,但也能勉强算的上是半个园丁。手下管理的熊孩子虽然没有三五百,但也有三五十。 张川这人其实是一个挺好的人,这一点是有根据的。张川曾经向好几个女孩表达了他的爱慕之情,这几个女孩无一例外的都表示张川是一个好人,只是因为某种不可描述的原因不能够在一起。 俗话说得好,天下有钱人终成眷属…天下有情人终成好友。 “张老师,你有老婆吗?” 正在发呆的张川面对着学生的质问,张大了嘴巴,面部表情发生了变化,后瑟瑟的发了一句:“滚!” 问话的孩子蹲了下来尴尬而又不失礼貌的躺在了地上,来回滚了两圈。 其实张川也并非不是没有女朋友,本来都已经到了谈婚论嫁的时候,彩礼都已经给了。人言可畏,祸从口出,因为听了不该听的话,说了不该说的话,最终结束了一场飘忽忽的爱情。这事当然是不会再说出来的,这辈子都不可能再说出来,憋屈,窝囊! 时间是时间上最神奇的东西,它能够抚平任何东西,冲淡任何的恩恩怨怨,包括人的记忆都会因为时间的流逝而变得模糊。 一切都还要向前看,生活不止眼前的苟且,还有远方和梦想。 每一份工作得来都不容易,张川的这一份工作也得来不易。虽然只是一所私立学校的老师,但至少还算得上是一份较为靠谱的职业。 每上一节正课二十元、一节副课十到十五元,故此一个月想要赚够三千元,一个月至少要上一百五十节正课,平均每天五节课。 只是哪有学校一个月不放假的,也没有学校只上正课而不上副课的,更为要命的是一旦到了假期,就意味着那一天张川将会一毛钱都拿不到。 虽然如此,端着一个饿不死的泥饭碗,张川却有一点舍不得放下了,与这些有着特殊身世特殊故事以及特殊经历的孩子相处的日子里,张川完全的迷失在了对与错、是与非以及人情冷暖的纠葛之中。 所有世间能够想象的到的苦难,所有世间能够遇到的离奇和苦难,幸福与欢乐,都集合与此。在此开怀也在此消亡,在此经历也在此发生。在这里开始也在这里结束。 一个又一个年少的心,在这里沐浴阳光,也在这里隐藏阴霾,有人从这里走出,也有人走进这里。 这本不是一个社会,却比社会更加的真实,这本该只有书声,却融合了悲欢离合。 那一天下着雨,很大很大的雨。 大概是张川来到这所学校的前一年时间… 刚刚走入这所学校的时候,张川还带着一丝思念,但很快便调节好了情绪,以一个应聘者的身份来到了这里。 还没有跨进校门,张川便听到了一声声吼叫声,是一个学生拿着手机蹲在地上双眼死死盯着手机屏幕,一边打着游戏一边骂着粗口脏话。 因为刚来这所新学校,于是张川也没有多管闲事,只是礼貌的问了问学生叫什么名字。这学生倒是也不认生,斜着眼睛问道:“你是老师?你玩不玩游戏?” 张川并没有回答,这学生继续问:“还有不玩游戏的?” 过了一会儿,校长把张川叫了上去,办公室在二楼,其实挺普通的,就像是一间普通的民房。校长室里连一台电脑都没有,却有一个大书柜,书柜上面堆放的都是有关教育教学类的书籍。 校长坐的那张转椅前摆了一张黑黑的大桌子,桌子上面摆着一个奖杯,上面写着“饶州十大杰出青年。”这样的荣誉标志着校长还算是个人物。 第1章 获得打折系统 白帝城时间: 2066年,7月。 “啪…” 叶可一巴掌拍在裤裆上,小家伙差点翘起来,蚊子没拍到,却差点成了太监。 “兄弟,莫要激动塞,我不是蚊子,我是系统!” 虽然叶可喜欢看网络小说,但还没有傻到相信会出现如此狗血的事情,于是便认为这声音一定是谁的恶作剧。 于是叶可也就跟着调皮道:“好吧,好吧!系统大人,你就饶了我吧!你能不能让我好好的睡一觉?” “我去!你怎么不按套路出牌啊!”系统回复道。 “有话直说,别墨迹!” 叶可有些不快,好不容易能够美美睡一觉,却被人打搅,心情极度不爽。 因为天气太热,加上又没有空调和电扇,叶可实在热的有些受不了。 叶可用手揉了揉大腿,然后在大腿两侧涂抹了半瓶清凉油,最后露出了满意的笑容。 这种酸爽的感觉总是令叶可沉醉。 “我真的是系统!” “你能不能尊重我一下?” “好了,好了,成年人能不能多一点真诚,少一些套路?还能不能愉快的做朋友了?” “躲在角落里的那个谁,你快出来吧!” 叶可有些不耐烦起来。 对于这个突然出现的声音,叶可虽觉得有些迷惑,但这并不是叶可关心的问题。 叶可关心的是米缸里已经没有米了,厨房里的油也没有了,冰箱里的鸡蛋也吃完了,全身家当也只剩十块钱了… 这些问题才是让叶可最头痛的,现在最要命的是: 手机电量也只剩下了8%。 充电难道不要钱吗? “喂!老兄?你听到了没有,我真的是系统!” “系统、系统、系你妹!你全家都是系统!请你原地爆炸!” 刚说完这话,只听“轰”的一声巨响,叶可脑袋上的头发全部被炸立了起来,整张脸也是黑乎乎的。 三个小时后。 叶可从昏迷状态之中醒来,在惊慌失措之中把全身摸了一个遍,发现并没有少什么零件之后,才舒了一口气。 “刚才那个……系统?” “不会是真的吧!” 叶可的陷入了呆滞状态。 “系统捕捉到宿主……请求同意安装‘打折系统’!” 请选择:是/否 “打折系统?” “是不是真的哟?” 虽然还在怀疑,但也不管这么多了,叶可在迷迷糊糊之中选择了是。 系统正在加载之中…… 宿主已同意安装打折系统,系统现在正在安装,安装过程中请宿主保持一颗清净之心,不可有半点杂念,否则可能会导致系统安装失败。 系统安装失败可能会导致: 脑瘫、中风、骨折、嘴歪、眼斜、糖尿病、歪脖子…等一百多种病症。 听完这些,叶可全身上下开始不停颤抖起来,身体甚至有些痉挛,手脚也变得不利索,不管这是不是真的,听起来的确非常瘆人。 三分钟后。 “恭喜宿主,成功获得打折系统!系统已自动安装到宿主大脑里!” “是否了解打折系统?” 请选择:是/否 是! “好的,现在您你加载…” “打折系统是一款史上最厉害的打折系统,安装打折系统,可以获得史上最大的优惠。” “我去!打折有什么稀奇的?现在哪家店铺不推出打折优惠活动呢?” 就在昨天,叶可还以三折的价格拿下了一个原本需要100元的充气ww,因为没有女朋友,所以叶可只好买了一个充气ww讲究一下。用30元拿下来,这已经非常的可以了。 “亲,是这样的,您获得打折系统的最大折扣是0.001折呢!也就是说一万块钱的东西,现在只需要1块钱呢!” “纳尼?” “有没有搞错?” “有没有搞错呢?真是0.001折吗?” “我不信,除非证明给我看!” “好的呢!你现在随便去一家商店买东西试一试!” 虽然有心里有一亿个不相信,但叶可却还是有些小激动,想要试一试这是不是真的。 叶可走进了一家超市,花了一毛钱不到的价格买了一大箱方便面。 但叶可还是不敢相信是真的,于是接着又走进一家高档烟酒店,里面的装潢之豪华不逊色于五星级酒店,一排穿着旗袍的大妈站在门口欢迎着来来回回的宾客。 “欢迎光临!” “请问客官你有什么需要的吗?” 其中一个大妈微笑着看着叶可,并紧紧跟在他后面,似乎是生怕他要偷东西。但同时嘴角那看起来似乎是笑的嘴其实是很不自然的假笑。 从未来过这么高档的地方,叶可还是有些紧张的。 “先生,我们这里都是卖高档酒的,请问您真的需要吗?” 大妈看似亲切的话语,说出来以后,却让叶可觉得不是很舒服,也不是很自然。 “我…我只是随便看看!” 叶可极不自信的回答。 大妈道:“是这样的,我们这里的烟酒都是高档的,是不能随便看的哦!” “哦,这样啊!”叶可有些失望。 叶可没有理会大妈继续往里面走,大妈却一直跟着,道:“我刚才已经说过了,我们这里的烟酒是不给随便看的!” “不给人看看,又怎么知道好不好?” 当叶可说完这话以后,大妈脸上的表情已经变得很难看了,道:“你可看清楚了,我们这里最便宜的酒也是三万以上的,你确定真的要看看吗?” 叶可的口袋里只有十元钱,这里最便宜的酒滴出一滴来都不一定买的起。 虽然手机支付软件里也有几十块钱,那也是杯水车薪。 但为了试一试“打折系统”是否真的有用,只好豁出去了,大不了被人臭骂一顿,毕竟穷人的脸皮也值不了几个钱。 在一瓶标价99999元的名贵酒面前,叶可停了下来,非常霸气道: “买!” 叶可说完这话,大妈彻底不淡定了,差点就给跪下了,但毕竟姜还是老的辣,大妈还是控制住了自己马上就要崩溃的情绪。 不仅是大妈,店里的其他工作人员也都被震住了。 大妈的脸上马上又挤出了一朵花来,道: “我就说嘛!今天眼皮一直跳,原来是来了财神爷了!” “还请您不要与我这个嘴贱的老婆子计较,您是知道的,我们没有什么文化,说话比较粗鲁!您多担待着点!” 说完这话以后,大妈马上画风一转,道:“帅哥,您是刷卡、扫码还是现金呢?” 叶可拿出了那个已经用了三年的旧手机,道:“扫码!” “好,您真是爽快!一看就是有钱人的公子,真是出手不凡呀!” 大妈刚说完,系统便传来声音。 “打折系统正式启动…” “折扣为0.001” 当叶可扫码以后,发现商品的价格变成九块九,但大妈的账单上面依然显示的是99999元。 大妈看到出账单以后,笑得嘴巴都歪了,而后嘴巴又大大张开,叶可几乎能从她嘴巴里看到她昨天晚上吃了什么。 大妈能不高兴吗?一瓶十万的酒,她提成最少两万!这笔她几个月工资都高。 大妈一边笑着,一边给叶可鞠躬道歉。 “小少爷,你别和我一般见识,我这人嘴贱!” 一边说着一边点头哈腰着,一直把叶可送出大门。 虽然叶可的心理非常爽,但为了保持气质,依然表现出非常淡定。 用9.9元钱买了一瓶市场价家镇99999元的酒,差点没把叶可吓晕过去。 出了这家高档烟酒店的门,叶可总算相信这是真的了,同时对于自己突然之间拥有了这么一个“打折”系统,感觉到了深深的恐惧。 现在,那些曾经想都不敢想的梦想现在也敢往那方面想了。 现在,高昂的房价也就不成问题了,跑车也买的起了,出国游也敢计划了。 还有,也有能力改善家里的生活条件了。 接着叶可又进了一家手机店,以5毛钱的价格买了一个葡萄手机,8毛钱买了一个笔记本电脑,又用5毛钱买了一辆电动车。 整整一天下来,叶可几乎都在整个城市里转悠,见啥买啥,买到手软脚麻,眼花。 到了傍晚时分,出租屋干脆也不回来,叶可花了5块钱在一家酒店订了一年的房间,差点没把酒店老板给感动哭了。 到了酒店以后,叶可发现了一个问题,他没钱了,一个子也不剩。 于是叶可只好把自己的最新款葡萄手机以优惠价格卖给了酒店前台小妹,按照平时的工资,前台小妹要工作好几个月才能买的起一个葡萄手机,现在叶可一百块钱卖给她,前台小妹激动的眼珠子都哭肿了。 一百块钱,对于叶可来说那就是一百万的购买力。 第2章 巨大财富 人在突然获得一笔巨大财富之时,不是激动,而是害怕以及惶恐不安。此刻的叶可就是这样的一种状态。 “打折系统”并不会对经济造成任何的影响,只是相对于叶可来说,所有的东西都便宜了一万倍。 也就是说,叶可每赚一块钱就能当一万块钱去花。 不过...打折系统只支持线上交易,所以叶可卖葡萄手机所得到的一百块钱只能当一百块钱使用,想要让这一百块钱的价值增值一万倍必须要把这一百块钱存入个人账户里。 酒店斜对面就有一台自动存取款机,只要叶可把这一百块钱存入自己的银行账户里,这笔钱就能当一百万元使用。 于是叶可从酒店下来,把一百块钱存入了取款机内。虽然账户上依然显示的只是一百元钱,但实际上叶可知道这能当一百万元钱使用。 叶可生活的城市“白帝城”是一个十三线小城市,不论是生活成本还是物价都不算太高,百姓们的平均收入只有2500元左右,白帝城全市的平均房价是3600元钱。 按照商品房最小套房80平方米计算,普通的市民不吃不喝需要10年才能买的起一套80平方米面积的商品房,并且还是配置最差的那种。 一个22岁的大学毕业生需要不吃不喝到32岁才能买的起最低配置的房子,在这10年当中还必须要保证身体健康,不出车祸,不发生其它什么意外。 谈女朋友?那是想都不敢想的事情。 20岁的叶可,从小就过习惯了苦日子,平时省钱省的一比,啥都是买打折货,可打0.001折的东西可却从来没有买过。 叶可想要回家,衣锦还乡。现在他满脑子想的都是如何如何的在曾经那些瞧不起自己的人面前好好的打打他们的脸,我叶可有钱了,也是个人物了,怎么的吧! 通过十几次的生意交易,叶可的账户金额已经到了2000元。但叶可知道实际上的购买力是绝对不止2000元的。 为了低调,叶可只买了一辆30元的低配版跑车,虽然18岁的时候就已经考了驾照,但是实际情况叶可和小白没有什么区别。 除了跑车以外,叶可还没给爸妈给买了十套衣服,还买了许多的营养品。 叶可没有上过大学,并不是他成绩太烂考不上大学。而是因为叶可有自知之明,知道家里穷,供不起他上大学,于是就故意在高考那天弃考。然而就出来打工赚钱了。 叶可的家在乡下,从他家里出来没有任何的交通工具,全靠步行,从叶可的家到镇上走路需要一个小时。山路弯弯,村民们出来一趟不容易,叶可的父母也是极其淳朴的农民。虽然叶可父亲有一份工作,但收入却不够维持家用。 叶可有还有两个未成年的弟弟,他们都还在上中学,很快就要面临着升学的问题,究竟如何抉择这是一个问题。 叶可所在的那个小村,25岁以上没有结婚的单身汉有一百多个,虽然叶可才20岁没有男大当婚女大当嫁的压力,但是很快这种压力就会降临到他的头上来。 虽然钱不是万能的,但没有钱却是万万不能的。 就拿叶可家来说吧,自从曾经辉煌过的叶家没落以后,叶可家门前的荒草都有好几米高了,再也没有一个所谓的亲戚来叶可家来串门。 叶可的六个姑姑就像是从人间蒸发了一样,三年前叶可生过一场大病,叶父借编了所有的亲戚也没能借够叶可看病的钱。 说来也奇,正当叶可父亲一筹莫展之时,因为无意之间叶可父亲救下了一个落水的少年,而这少年的父亲刚好又是一家大医院的副院长,为了表达感谢,少年的父亲给叶可办理了转院手续,将叶可接到了自己工作的医院进行治疗。这才保住了一条命。 从这事以后,叶可也懂了如何去感恩别人,平时看到乞丐或者需要帮助的人都会伸出援助之手。 “难道这是对我的奖赏吗?” 得到打折系统已经二天了,叶可还是有些不敢相信这是真的,因为这个系统太过于强大,以至于让叶可有一种如梦境般的错觉。 买所有的东西都比原价便宜一万倍,换句话说,所有的东西都只需要原价的万分之一。 现在叶可终于可以骄傲的说出那句:“打工是不可能打工的,这辈子都不可能打工的......” 快二年了,叶可离开家已经快二年了,虽然这个家并不远,但叶可总是觉得没有闯出一点名堂来是不敢回家的。现在终于有了非常强烈的回家欲望。 可正在决定回家去看看之时,叶可却又突然的害怕起来。叶可害怕见到父母,害怕见到家里的一切。 原来熟悉的一切都已经不复存在了,曾经那个无忧无虑的少年也再也回不来了。 家乡熟悉的一切也不再清晰了,年少时的那些伙伴也都为了各自的梦想各奔东西了,几乎也不再有任何的联系。 同时,叶可也非常害怕自己的突然暴富让父母措手不及,很难接受,毕竟突然拥有了一笔巨大的财富,这也确实是很难让人相信的。 叶可决定装穷,以一个落魄打工仔的身份试探性的回家,然而再慢慢的说明情况。 在回家之前,叶可打算先去住在城里的大姑家去看一看,叶可的这个大姑是父亲的兄弟姐妹中日子过的最好的,叶可的大姑父是某市局的领导,平时一年到头都没有机会能够见到他一面。 而现在叶可居然有了敢于去大姑家的勇气,虽然叶可还是一副穷酸相,但却不再像以前那么的卑微,叶可知道这一切都是打折系统给自己带来点信心。 在叶可小的时候,大姑经常会把自己儿子穿旧的衣服给叶可穿,那些衣服虽然旧但却都是大牌子,大姑也经常拿这事到处去说,说自己是如何如何的关照自己的侄子。 叶可的大姑住在高档的小区里,家里还有小汽车,因为是全职太太的缘故,叶可的姑姑不用上班,现在孩子也大了,每日除了打打麻将逛逛街以外,就再也没有什么别的拖累。 无事不登三宝殿,叶可冒冒失失的突然来临,让叶可大姑有些吃惊,因为刚好家里有客人的缘故,叶可大姑也就没有让叶可进家门。 “小可,你怎么来了?有什么事吗?” 原本想说的话到了嘴边却又都一句说不出来了,叶可有些尴尬的笑了笑道:“没什么事,就是想来看一看你,大姑,你...你身体还好吗?” 大姑呵呵一笑,道:“你这孩子,真是的,就为了说这个吗?” 叶可道:“我过几天打算回去看看我爸,毕竟二年没有回去了。” “是该回去看看,你在城里打工能赚几个钱?对了,我这里还有半箱没喝完的牛奶和半箱苹果,你带回去给你爸,记得...一定要记得说是大姑给的哦!” 叶可有些尴尬道:“这怎么好意思啊,东西就不必带了吧!大姑,你还是留着自己吃吧!” 叶可大姑,道:“别呀!大姑家吃的东西有的是,半箱没喝完的牛奶和半箱苹果放在这里也是烂掉,怪可惜的,毕竟你们也舍不得买不是?” 为了给大姑一个面子,叶可只好收下了半箱没喝完的牛奶和半箱苹果,但是在接手的第一刻,叶可便闻到了一股刺鼻的臭味,差点就吐出来了。 叶可不敢想象这些东西得过期多久了,叶可甚至怀疑吃了这牛奶和苹果说不定还会拉肚子。 “要是没啥事你就先回吧,家里有客人呢?下次记得来玩啊!” 说完这话,叶可大姑关上了大门,随后里面传来了一声: “老娘...胡牌了,快给钱!” 叶可尬笑着离开了大姑家,在转角之处把半箱没喝完的牛奶和半箱苹果丢进了垃圾桶。 不是叶可小心眼,而是过期的东西没法吃,曾经就是因为吃了过期食物,叶可差点没被毒死。 离开大姑家后,叶可又走进了一家药店,想到太婆的一身病,叶可便决定要给太婆买些药,老人家可怜,特别是农村的老人家,到了一定的年龄就更加可怜,要是一般的小病是没人吃药的,能省就省。 现在太婆的年纪越来越大,叶可想尽尽孝,给太婆买一些她最需要的药。 第3章 叮叮叮 回家之前,叶可打算先把工作给辞了,虽然叶可只是一个临时工,但叶可也是懂规矩的人。 叶可所在的公司是一个快递公司,叶可在这个快递公司做兼职,每送出一个快递能够得到一块钱的收入。 虽然只是一份兼职的工作,但为了能够多赚钱,叶可一直很认真的在做这一份没有前途的工作。别人不远跑的地方,叶可都揽下来,只要有钱他就送。 当叶可出现在公司门口的时候,整个公司没有一个人正眼看叶可一下,只是把他当作是空气一般的存在。 “我…不干了,给我结算工资吧!”叶可走到公司财务那里,说出了这句话。 “你…是哪位?你是我们公司的员工吗?” “我怎么没见过你?” 美女财务一脸疑惑的看着叶可,表示有些怀疑。 “你可以查一查我的名字,看看我有多少钱!” “你叫什么名字呢?你不说我怎么知道你叫什么名字,你不要太搞笑哦!”美女财务嘲讽道。 “叶可,没有这个名字啊!” 美女财务在电脑上敲了几下,有些不耐烦的回道。 这下叶可可着急了,上个月他送了一千多个快递,怎么说也有一千多块钱,现在告诉他没有名字,这不是开玩笑嘛! “你们…你们不会是搞错了吧?怎么可能会没有我的名字呢?” 虽然叶可现在已经算是不差钱的主了,但对于自己用血汗赚来的钱那是一分也不能含糊的。 好在叶可手机上都有送单记录,这笔钱没有被黑掉。 “真是可恶的资本家啊!”在拿到1235元钱以后,叶可差点没哭出来,辛辛苦苦一个月就赚了这点钱。就这点钱一个最低版本的智能手机都买不起。 “我要辞职,我不干了!”叶可拿到自己的工资以后马上就提出了辞职,对于快递员这个职业,市场上永远是不缺人的,就算是叶可不干了,也会有另外一个人来做这份工作。 “呵呵!辞职!我要纠正你一下,你还不算是我们公司的正式员工,所以你不能算是辞职,你不干了,那叫滚蛋,而不是叫辞职!” 说话的是这家快递公司的一个小领导,主要负责新员工的培训,这个小领导的姐姐是老板的小3,也正是由于这层关系这个小领导才能在这家公司混了这么一个职位。 这下子,彻底把叶可给惹毛了,虽然以前也经常听这么刺耳的话,但是今天当叶可再一次听到类似的话的时候,却真的有些不能淡定了。 “请你立刻马上给我道歉!” 反正已经辞职了,所以也就没有必要看小领导的脸色了。 “和你道歉?你算哪根葱?” “叮!” “遇到恶犬该怎么办?” “揍他/无视” 大脑里突然间冒出来了系统的声音,叶可本没有觉得奇怪,但这一次的声音却并不是关于打折的,这就叶可有些费解了。 也就是一秒钟的时间,叶可毫不犹豫的选择了揍他。 “好的!” “宿主选择揍他!” “系统正在加载…” 三秒钟后。 美女财务急匆匆的跑了出来,对着这个小领导就是狠狠的连击打三拳,并骂骂咧咧道:“你这个臭流氓,你也配喜欢我?也不撒泡尿照照自己!” 小领导一脸懵逼的站在那里,不知道发生了什么。 不仅小领导懵逼了,公司所有的员工都懵逼了,虽然大家都知道小领导在追求美女财务,但是在大家的印象里美女财务一直是一个文雅的女生,没有人知道她如此粗暴。 “小琴琴,你怎么了,为什么对我这么凶?”小领导委屈巴巴道。 被小领导称呼为小琴琴的美女财务,一手叉腰,一手指着小领导骂道:“从现在开始,我们两人没关系啦!” 公司里的员工从来没有看过这一副场景,纷纷停下手头的工作,成了一个看热闹的局外人。 叶可也有点傻了,他没想到这个所谓的打折系统居然这么牛掰,不仅是打折系统,而且还是一个打人系统。 看到小领导受到了应有的惩罚,叶可也就不与之计较了。被美女财务打了三拳以后,小领导居然变得客客气气起来,对叶可也是点头哈腰的。 “得罪!得罪!” “嘿嘿…嘿嘿…” 望着黑头土脸的小领导,叶可却笑不出来,都是打工人,又何必互相嘲讽呢? 在批准叶可离职以后,叶可拿回了五百元钱的押金。一想起这五百元钱押金,叶可就要泪奔,因为这五百元钱是叶可母亲拿来买高血压药的钱,为了能够让叶可在外面能够吃好一点,叶可母亲一直委屈着自己。 可怜天下父母心,以前在学校的时候叶可不好好学习,直到出了社会,才知道想要找一份工作有多么的难。 “叮” “滴滴打人系统升级为2级,可免费打人2次!” “叮叮打折系统升级为2级,可免费享受最低折扣0.0001折2次!” 现在叶可已经明白了,原来这个系统叫作叮叮系统,打折和打人两个应用都是叮叮系统中的其中两个应用。 也就是说,叮叮系统或许还有别的应用没被开发出来。 一想到这里,叶可又激动起来。 虽然现在叶可还不能进入系统查询,但这个系统已经展现出来的应用已经非常让叶可觉得舒服了。并且叮叮系统还在不断的进化当中,并试图进化成为一个最完美的系统。 虽然“叮叮叮”的声音让叶可觉得有些烦躁,但能够带来诸多实实在在的好处,于是叶可也就不计较了。 从快递公司出来,已经是傍晚了,由于这家快递公司位于郊区,所以能够看到许多乡村的风景。 此时,残阳如血,晚霞似火,给田野、村庄、树林、河流、青纱帐镀上了柔和的金色。 荷锄而归的农民,打着鞭花的牧童,归来返去的行人,奔走于途,匆匆赶路。村中炊烟袅袅,河上飘荡着薄雾似的水气。 叶可没有打车,而且是选择了步行。 鸟入林,鸡上窝,牛羊进圈骡马回棚,蝈蝈在豆虫下和南瓜花上叫起来。 月上柳梢头了。 此刻,叶可愈发的思念家乡了。 叶可觉得是该回家去看一看了,用自己劳动所得给家里买去一些东西。 虽然叶可也可以选择启用叮叮打折系统,但考虑到害怕给父母带来“惊吓”,故此叶可想要放缓一些节奏。 一路上叶可想的很多,自己开公司当老板,投身慈善事业…想到这些,叶可突然就觉得自己是那么的幸福。 父母还健在,自己还有机会孝顺他们,而且还能创造更多对社会有用的价值。 第4章 房子快塌了 叶可也不知道自己究竟是怎么了,明明只是回家而已,却搞得比相亲还要的紧张。虽然叶可没有相过亲,但叶可知道如果自己在城里买不起房子,早晚要走相亲这一条路。 “妈......我打算回家一趟!”叶可骨气勇气又给家里打去了一个电话。 “怎么了,可可,你不会是让老板给开除了?” 叶妈很快就想到自己儿子可能是被老板给开除了,电话那边就哭了。 “可可,给别人打工就要守规矩,不能由着性子来。” 为了不让自己的母亲伤心难过,叶可只好编造一个善意的谎言,道:“没有没有......公司组织员工到外面去旅游,如果不去每人可以补贴一千块钱,我觉得没有必要浪费那个钱,所以就决定不去了!” “这钱拿来买吃的很香啊!” “是这样啊!那好,我儿子真是懂事了!可可你几点回来呢?妈现在就去买菜,等你回来!” 叶可挂了电话,眼角落下的泪。 “跑车又该怎么解释呢?” “总不能说是老板送的吧?” 回家之路算不上很长,但却又实在说不上很短,两年的时光能够改变的东西实在太多太多。 就拿这座小城市来说,短短的两年时间,就冒出了几十栋高楼。大片大片的农田被铲平,被开发成商品房。 村里的青年们也纷纷往外走,所以在村子里面大多都是老年人。并不是说这些青年们有多么的狠心,他们不想照顾那些老年人,而是作为一位年轻人,想要适应这个时代,必须去闯世界。 回家了,这一次叶可的心情是最复杂的一次,可谓是百感交集。 同时跟随叶可回家的还有一个团队,不过在回家之前,叶可已经和这个团队说好,让他们不要拆穿自己。 这个团队被伪装成是慈善组织去叶可所在的乡村去扶贫,扶贫对象就是叶可的家,但实际情况这个团队是叶可花大价钱请来的。 叶可的家是一个名不见经传的小村庄,这小村庄的村民唯一经济收入是搞农业种植,不过由于交通不便,许多农产品运不出去,所以这个小村子一直处于贫穷状态。 “要想富,先修路” 这个道理并不是不懂,只是修路也需要钱呀!修路的钱到底谁来出呢?这难道不是一个问题吗? 并且这个小村庄也实在没有什么特别出众的产品,拿几百万去修一条路,是得不偿失的。 颠簸了整整一天,叶可终于在第二天的傍晚之前赶回了小村,叶可请来的扶贫团队暂时在村口的大柳树底下等待,包括那辆跑车也停在了村口。 小村子炸开了锅,从来没有这么热闹过,大爷大妈们闻讯而来,纷纷围观,连晚饭都不做了。 “小可,你是小可吗?” 一个拄着拐杖的老大爷颤颤巍巍走到叶可的面前,道:“你真的是小可吗?” “叶云大爷,是我,我是小可!您身体还健朗?” 拄着拐杖的老大爷已年过九旬,虽然有两个儿子,但是两个儿子的身体比他还不如,已是迟暮之年的老大爷神情开始有些恍惚,老大爷弯着腰就像一张弓一样。 拐过一条羊肠小道,还在泥泞的小路上面,旺财早早的等在了路口,除了旺财以外还有叶可的两个弟弟。 叶沐和叶希。 一个十三岁,一个十五岁。 两个弟弟跑过来给叶可拎行李,叽里呱啦的说着这两年有多么的想念叶可。 叶可母亲杀了一只鸡,站在火炉面前,火映照着她的脸,叶可看到了满脸的沧桑。 “妈,我回来了!” 叶可行李放在地上,跑上前去紧紧的抱住了母亲。 “这是弄啥嘞?” “你以前不这样呀!” “是不是吃错药了?” 叶可母亲把叶可推开,道:“你可别骗我!那是你们公司组织出去旅游?我可要打电话问的!” 叶可笑着转移了话题,道:“我太想念家里的菜了,咱们什么时候吃饭呀?” “你爸爸还没回来呢,等他回来一起吃!” “爸去哪里了?”叶可问道。 “能去哪里啊?还不是干苦力?” 说到这里,叶可母亲的脸上又表露出忧愁。 “谁叫你不好好读书?如果能考上一个大学,找到一份好工作,说不定…” 正说着话呢!突然一声惊雷,顷刻之间倾盘大雨。由于叶可家是多年的泥瓦房,虽然经过几次修补,但毕竟已经几十年了,所以经常到了下雨就开始漏雨。 然后像今天这么大的雨,也是实在少见的。 “妈,村口可热闹了!”叶沐和叶希道。 “热闹热闹…就知道热闹,作业写了没有?考试考多少分?” “告诉你们两个臭小子,再考不及格,我就让你们吃竹笋炒肉!” 一说到成绩,叶可的两个弟弟马上就不说话了,老实的像两只小猫咪。 外面的雷还在轰轰响着,叶可母亲满脸愁容。 “也不知道你爸…” “唉!” 叶可最见不得母亲叹气,只要母亲一叹气,叶可就觉得莫名的不舒服。 “要不,我出去接爸回来,外面下这么大雨,我怕…” 叶可母亲道:“你还知道怕,你出门这两年,给家里打过几次电话?” “自己掰掰手指头,有没有十次呢?” “恐怕怕五次都没有吧!” 叶可母亲把叶可说的面红耳赤的。 雨越下越大,慢慢的雨水开始渗进了泥瓦房里,虽然这对叶可家来说这是很常见的事情,但这种情况依然让人心烦意乱的。 雨再这样下下去,叶可家这年久失修的破房子恐怕就会撑不住了,一旦这房子倒了,一家五口人恐怕就要“以天为被,以地为席”。 终于终于,暴雨在下了一个小时以后,叶可家的墙壁开始渗透进了许多的雨水,此时房子已经成为了危房。 “妈,这里不能再呆了!” “我们去二叔家吧!” 叶可的二叔家是两层的小洋房,就在叶可家的对面。 “要去你去,我才不去!”叶可母亲没有理会叶可,正在做着一些补救措施,尽量的不让雨水漏进来。 叶可冒雨跑了出去,全身湿漉漉的来到了二叔家,此时叶可二叔家正在包饺子,看见叶可来了,全家人的脸色马上就不好看了。 “二娘,二叔,能不能让我们住在你们家?我们家房子快塌了!” 叶可二叔看了看老婆,然后挤出了一丝尴尬的表情,道:“你二叔又不是泥瓦匠,房子塌了我也没办法呀!” 第5章 虽然你不是狗,但你是真的狗!(求收藏求推荐) 屋漏偏逢连夜雨,正在这时,叶可的弟弟叶沐和叶希不知何时已经跑来,他们两人全身上下也是被淋湿的如从水里捞上来的一般。 “哥!出事了,你快回去看看去吧!” 说话的是叶沐。 “怎么了,有话好好说,说清楚,出什么事情了?” “咱家没了......” 叶可一听就怒了,脸色也大变。 “胡说什么,家怎么会没了,能不能好好说话了?” “咱家墙壁倒了,房子也快塌了,哥哥你快回去看看吧!” 叶可一听就慌了,把两个弟弟往二叔家一推,焦急忙慌道:“二叔,叶希和叶沐让他们先在你家待着,我回家看看我妈去,放心他们肚子不饿,二叔不用给他们吃什么。” 二娘脸上的表情比二叔还难看,挤出一丝笑容道:“哎呀!看你说的,都是自家人,怎么这么见外呢!快回家看看去吧,这里有你二娘呢!” 叶可刚跑出二叔家门口,就看到了一个老人家正在蹒跚着走着,仔细一看这老大爷不就是叶云大爷嘛,于是便停下脚步上前去,问道:“叶云大爷,你干啥呢!还下着这么大雨,你这要是万一摔一跤可咋弄?” 叶云大爷道:“原来是小可啊,我房子塌了!这不要到我儿子那里去呢!” 原本要回去找妈的叶可,不忍心看着叶云大爷一人在雨中蹒跚,于是就打算扶着他去儿子那里,等到送到了再回去看看妈妈去。 “叶云大爷,我扶你去吧!下这么大雨,路上得多滑啊,万一摔一跤那可不得了的!” 这五十年难遇的大雨使得整个村子几十间房屋损毁,许多老人都无家可归,叶可家也没能幸免。 等到叶可父亲回来的时候,叶可家的房子已经塌陷的差不多了,一家人无奈只好都跑到了二叔家里。 原本冷清的二叔家,一下子多冒出来了五个人,这让叶可二叔和二娘有些小情绪。 有那么一些小情绪叶可也是理解的,毕竟人嘛都是这样的。 叶可的二叔名叫叶满,是杀猪的,这份职业虽然算不上有多么的赚钱,但至少衣食无忧,超过绝大多数人家。 叶满看了看自己大哥,道:“大哥,你看我家的情况......” 叶可父亲还没等叶满把话说完,就从口袋里掏出了五百块钱,道:“大哥也不为难你,这点钱就算是我们的食宿费,不够到时候再给你,我家现在没了你也是知道的,大哥尽快搬走。” “大哥,你看你,误解了不是。”叶满一边把钱装进口袋,一边有些尴尬道:“那行,大哥你先在这里住着,不用担心,毕竟还是一家人不是!” 叶可二娘白了叶可二叔一眼,叶可二叔很识趣的就把钱从口袋里掏了出来,叶可二娘接过这五百元钱,脸上的笑出了一朵花,道:“他管不来钱,这钱我来管!” 这一夜,是叶可经历过的最难熬的一夜,叶可看到了父亲的满面愁容,看到了母亲的几丝银发。不知从何时开始,叶可发现自己的双亲正在逐渐变得憔悴,他们不再年轻有活力。 这一晚,一家人也再也没有过多交流,外面的雨还在噼里啪啦的下着,这雨又究竟要下到什么时候没有人知道,大家都在盼望着这雨快些停下来。 雨,似乎是在故意折磨这些穷人,不仅要夺去他们的房子,又要夺去他们生活的依靠。 这一夜,叶可一家人睡得的不安稳。 天空放晴,但淤积的雨水却并为褪去。 叶可父亲回到家里一看,家里面一片狼藉,不仅房屋已经倒塌了大半,且又被窃贼光顾了一番。 叹气和埋怨没有任何作用,一切都必须靠自己。也就在这时,叶可请来的慈善组织成员正式进驻了这个小村庄。 他们首先来到了村委,表达了自己想要帮助贫困户的想法,当他们把话一说出来以后,村长非常开心。表示非常愿意支持他们的工作。 慈善组织表示愿意帮助三户人家重建家园,叶可家就是其中的一家,但当慈善组织提出叶可家以后,村长马上就不开心了,村长表示叶可家还不算是最穷的,应该把名额留给最需要的人家。 “村长有所不知,真是因为叶可这个优秀的小伙子我们才知道了你们村里有这种情况,所以这事还是看在叶可面子上呢!” 村长一听原来是这么一回事,觉得自己被打脸了,马上态度就有了变化,道:“叶兴家这小子却是是一个懂事的小伙子,村里的长辈都喜欢他,帮助他我当然没意见,不过另外两家需要我们村委做出评估。” 慈善组织是叶可请来的,他们当然要帮叶可说话,村长这么说他们自然也是不敢随便答应的。 “这事需要和叶可是商量一下才行!” 村长一听马上就怒了,但却又不好发作,毕竟话语权没有在自己手上。 “我们这次一共带来了五十万元的扶贫款,这笔钱到底怎么安排,我们还得听叶可的指示。” 慈善组织的话简直让村长摸不着头脑,曾经在村子里说一不二,叱咤风云的人物,今天居然连发言的权力都没有。村长叶狗开始有些怀疑人生。 半个小时后,叶可也出现在村委,村长叶狗背着手看着叶狗,道:“叶兴娃子,这慈善组织是怎么回事,到底听你的还是听我的!” 村长叶狗依然还是放不下自己的村长架子。 叶可道:“他们是我请来的,当然听我的。” 村长一听脸色马上就黑了,道:“混账!怎么和长辈说话的,今年你家的贫苦户名额还想不想要了!你好好想想!” 叶可道:“村长,你这是在威胁我吗?” “哎哟!叶兴娃子别以为你在城里打了两年工就真把自己当城里人了,你也不撒泡尿照照自己,你有那个命吗?你连大学生都不是,你配吗?” 叶狗越说越来气,把杯子往地上重重一摔,道:“叶兴娃子你去把你爹叫来,我倒是要问问,他是怎么教育你的!” 说完这话,叶狗看了看慈善组织成员道,:“你们也看到了,就叶兴娃子这样的,你们觉得他能靠谱吗?” 叶可很淡定的回道:“我叫叶可,我有名字!请你保持一个长辈的威严!” “哎哟!我去......你这是要上天啊!你们家的贫苦户名额永远也别想要了!” 村长鼻口直冒气道。 “虽然你不是狗,但你是真的狗!” 第6章 不同意的一个子也别想要(求收藏求推荐!) 话不投机半句多,村长不愿多耗费时间,叶可也不不想再和村长解释什么。当然叶可也不在乎村长是否真的会拿低保的名额来压他,毕竟有些人什么事都能做的出来。 当叶可坐进小轿车以后,村民们都纷纷投来了艳羡的目光。 叶云大爷也笑眯眯的拄拐来到叶可的小轿车旁边,但却没敢靠近,只是站在七八米远之处看着。 “行啊!叶兴娃子,可以啊!你发达了,居然能够坐上小轿车了!” “这车很贵吧!多少钱买的?要大几万吧!” 一个大娘插嘴道:“不懂就别瞎说,这车没个十来万的根本就下不来!” “我看得要二十来万,不信,你上瓜子二手车去看看,这车值多少钱,看看这配置...” “别瞎扯了,你一个乡村代课教师懂个毛钱,你知道这车是什么牌子吗?” 村民们议论纷纷,越来越热闹,似乎早已经把昨晚的一场大雨忘的一干二净。 “这是奥帝b6懂不懂,你们这些土包子!” 一个戴眼镜的青年道:“这款奥帝b6有着2t的排量、140kw的最大功率、320n.m的最大扭矩、7挡的双离合、变速是6.1l/100km......” 叶可对车不怎么懂,叶可对车的最基本理解就是是车就行,加油能跑就中,对于外观和造型什么的几乎没有什么奢求。 这时叶可爸妈已经带着叶沐和叶希过来了,他们也是一脸懵逼的看着叶可,也是不敢相信这是真的。 “小可,这究竟是怎么回事啊!这车真的是你的吗?这车不得十几万,你哪来的钱啊!” 叶可母亲是一个淳朴的乡村妇女,没有见过什么大世面,坐过最贵的车也就是城镇公交车,连火车都没有坐过,活了四十来年就没出过白帝城。 两个慈善组织成员走到村民们的中央,其中一个道:“乡亲们,你们先静一静,不要着急听我说!我们今天来这里是给你们送福利来的!” “福利是啥?” “福利是啥?” 慈善组织成员尴尬一笑,道:“大白话讲,我们今天来是给你们送钱来的,并且我们还打算帮助三户人家,帮助他们改善住房条件!所有的一切都是在叶可先生的运转下,我们才筹集到了五十万元钱!所以在这里我们要特别的感谢叶可先生!” “叶可,叶可是谁啊!是哪家的娃娃!” 村民们纷纷摇头,没几个听说过叶可名字的。 “就是叶兴家的大娃子啊!傻不拉几的那个,看起来营养不良,一阵风一吹就倒下的那个!” 叶可怎么也没想到自己在村民们眼中的形象居然是这样的,不免有些不好意思。 此时的叶父更加懵了,快步走上前来,把叶可拖到一个角落,一脸严肃道:“小可,你要说实话,你有什么说什么,这究竟是怎么回事?可不能骗我!” “爸,此话说来话长,又岂是一两句话能够说的清楚的!” “说不清楚也要说清楚,那个慈善组织是怎么回事,还有那车又是怎么回事?” “人家就是为了帮助我们村来的,哪里有那么多为什么,那辆车是他们非要送给我的,如果你不高兴我不要就是了!” 叶兴点了点头道:“那车我们不能要,不是我们的东西我们不能要,你把那车让给村里,让有需要的人用,村里的那些腿脚不便的老人有了这车可就方便多了,你要那车干啥!” 叶可虽然一肚子委屈,但父命难为,于是只好答应了父亲。在与慈善组织商量以后,叶可决定把车转让给村里,但声明这车是村里的共同财产。虽然村长要求把车让给他那会开车的儿子,但被慈善组织拒绝了。 车的事情,除村长以外全票通过决定把车留住公务用。 接着便到了五十万元的改善住房金,本来已经说好了其中的三分之一给叶可家,但这事被村长又插了一腿,加上其他两户人家也很难选出来,这五十万元改善住房金又被充了公。 这事让叶可很憋屈,家里的房子这才刚刚倒塌不久,现在连住的地方都还没有,却被村长处处针对,这让叶可很不爽。 先礼后兵,叶可已经给了村长很大的尊重,可村长却不懂人情世故,对他这个对村里有大恩情的人有最起码的尊重。现在,叶可决定让村长尝试一点苦头。 “系统......打人系统!” “我已经迫不及待要收拾这个不要脸的家伙了!” “打人系统正在启动,请选择要打的对象!” 叶可道:村长叶狗! “系统已收到!” 正在大家都眼馋着五十万元的分配方案的时候,一个大妈突然走到村长的面前,抡圆了就是一个拳头朝村长叶狗打过来,嘴里还念念有词,道:“他妈的,你刚才嘴里嘟囔啥?车是你的?这五十万全是你的,我们一分钱也别想要?你还要不要脸了!” 说完以后,又是来了一拳。 叶狗捂着红肿的脸,委屈道:“我在心里说的话,你是咋知道的!” 村民们看到以后纷纷捂着嘴巴,尽量不让自己笑出声来。 叶狗作梦也没想到自己在心里的话会被人知道,本来还想狡辩一下,但其实心里已久把那五十万当成是自己的了,所以也就没狡辩。 做人还是要有点脾气的,叶可也就不绕圈了,道:“乡亲们这五十万是我拉来的赞助,你们说我有没有参与分配的资格?” 到最后,只有村长还在死扛着,依然放不下自己村长的面子。村长老婆又给了他两个耳光,道:“你昏头了啊!那可是五十万啊!你不想分了!” 村长儿子也急哭了,道:“爸,你就听叶可的吧!我还想要那辆车呢!” 村长叶狗看着众人,摇头道:“你们......你们今天居然因为五十万与我作对!” 无论如何,在一个娃娃面前也不能丢了面子的村长叶狗,还是不能低下他那个高傲的头颅。 “有!我挺你,”叶云大爷举着拐杖第一个响应。 钱在谁手里,谁就有发言权,这个时候所谓的按资排辈在这里不顶用。也不敢不支持叶可,纷纷害怕拿不到这笔钱,毕竟这笔钱是叶可拉来的赞助,怎么分还得听叶可的。 “好,五十万我家拿十八万,其它的全村每户平分,同意的就过来签字零钱,不同意的一个子也别想要!” 叶可那振聋发聩的话让叶兴彻底被镇住了,叶兴怎么也没想到那会是自己儿子说出的话。 叶家村的百姓们也纷纷傻住了,却没人第一个表态。 这个时候还是叶云大爷第一个表态,微笑着走来。 第7章 叶可二娘逼叶可给钱(求收藏!求推荐!) 叶可的突然发迹,让二叔叶满的态度有了一个三百六十度的大转变,主动提出让自己的大哥叶兴一家人住到自家来。 还说:不是一家人,不进一家门。 倒塌了一半泥瓦房此时已经成危房,自叶可从白帝城县城回到叶家村以来叶可还没有与家人好好的吃一顿饭。 叶兴是一个老实本分的农民,身上有着与全天下农民一样的纯朴品质: 吃苦耐劳,勤劳朴实,勤俭节约,憨厚老实,执呦倔强,胆小怕事,爱占便宜,爱认死理。 叶兴却不是一个爱占便宜的人,在叶兴的观念里,不是自己的东西决不能要。 把大哥迎接回自己家以后,叶满显得非常兴奋,嘴里还不停念叨着:“大哥,你以前怎么不来我家做客呢?” 虽然叶可早就已经把自己的这个二叔看穿了,但看在自己父亲的面子上,叶可也就没有让自己的二叔难堪。 盛夏的乡村傍晚,在没有空调的房间里能够把人给闷死。虽然叶满也赚了点钱,却一直舍不得安装一台空调。哪怕安装了一台空调,也未必舍得使用。 孩子的世界是纯粹的,叶满的儿子叶康看到自己的表哥叶沐和叶希来了很开心,三个男孩很快就熟络起来。叶可比他们都大,自然就玩不到一起去。 “你们要不要吃冰棍!”叶可二娘难得的如此热情,叶可也不清楚她是从哪里变出来的冰棍。 “叶家村一共有一百多户人家,32万拿出来分,每户最多只能分到3000多元钱,这笔钱说多不多,说少不少!”叶满话中有话,让叶兴听着有些别扭。 叶可二娘那就没有那么含蓄了,直截了当道:“小可,二娘没啥文化,但有句话二娘可听过!” 叶可先是一愣,然后才反应过来,缓缓张开嘴巴,道:“二娘,你想说啥就说吧,都是一家人不是!” 叶可母亲也点了点头,道:“凤霞,你说吧!” 叶可二娘看了看叶兴,道:“大哥,肥水不流外人田,小可拉来了赞助,这是好事!可是咱们自家还穷着呢,更何况叶满还是小可的二叔,如果和其他村民一起平分剩下的32万,是不是差点意思!” 叶兴听了以后,咳嗽了一声,然后看着叶可不再说话。 叶可被父亲这么一看,看的有些发慌,道:“爸,你看着我做啥!” 叶兴咳嗽了一声,道:“你自己好好想想,在村口你说的那些话!你看着办吧!” 叶可二娘也转过头来看着叶可,看着看着眼泪就下来了,简直比演员还演员。 “小可,你是知道的,你二娘没有工作,全靠你二叔杀猪赚点钱,更何况杀猪这活也不是天天都有的,你看这个赞助费能不能给二娘多赞助一点呢?” 说完这话叶可二娘白了瞪了一眼自己老公,大有一种恨铁不成钢的埋怨。 此时的叶满似乎也有些不好意思起来,结结巴巴道:“小可,这事你看着办就是,当然,如果能够多给二叔一点,那也是可以的!” 叶可呵呵一笑,道:“二叔,你家这房子也有了,拖拉机也买了,虽然说不上富,但也是不愁吃喝,你要那么多钱做啥?” 叶可这话一说,叶满马上就哭了,道:“小可,这话可不能这么说,钱这个东西,怎么能够嫌多呢?多存一点是一点,更何况叶康马上就要上初中了,听说城里有一所新办的私立学校挺不错的,每年学费要三万,我这不是想把康康送到那所学校去嘛!” “是呀!是呀!你二叔说的没错,现在哪家不希望孩子有一个好的教育!” 叶可听的脑壳有些疼,于是便道:“二叔,二娘,你们究竟想要多少钱,不过,我可要先声明,这钱不是我的,我可做不了主!” 叶可故意这样一说,想要让二叔二娘知难而退。 可叶可还是低估了二叔二娘的脸皮,没想到他们居然一张口就是十八万,还大言不惭道:“我们要的也不多,和你们一样就行!” 叶可呵呵一笑,道:“不可能!绝不可能!十八万,你们抢钱啊!” 叶可这么一说,二娘马上就非常不高兴了,脸色也是如翻书一般,道:“小可,你这么说话可就没良心了,你忘记了你小的时候有一年生病,还是大娘给你垫的十块钱呢!” 叶可大娘这话当然不是说给叶可听的,而是说给叶满的大哥叶兴听的。 此时叶父叶母也是满脸不高兴,或许也是因为为难的缘故,他们也就再没说什么。 “大哥,大嫂,你们评评理,这十八万我们家该不该得!”叶可二娘理直气壮道。 叶可道:“给你们三万,不能再多了!” “哎呀!真是没天理啊!”叶可二娘突然撒起泼来,不由分说就滚在地上。 “康康!康康!你娘活不了了!”这声音撕心裂肺,惊天地泣鬼神。不知道的人还以为,叶满在家杀猪呢! 叶康听到自己娘哭的这么伤心,慌忙从楼上跑下来,小孩子就是这样看见自家娘在哭,也就跟着哭,并且是越哭越失控的那一种。 “康康,你去求你大表哥!你还想不想去城里上中学了,你自己说,你还想不想去上了!” 叶可怎么也没想到,二娘会拿小表弟来做文章,并且还是赤裸裸的拿来做文章。 “你哭,你就给我跪在你大表哥面前哭!只要你一哭,你就能去城里上中学了,最好最好的中学!” 虽然叶可的二娘和二叔两个人人品不怎么样,但叶康这个孩子的品格却很好,不仅懂事有礼貌且成绩又非常好,也正是因为看中了这一点,叶可才选择了屈服。 “二叔,二娘,如果是考虑到叶康上学的事,我觉得这笔钱可以给,不过这钱不能放在你们手上!” “叶康从现在开始到大学的所有费用都由慈善组织负责,你们就不用担心了!” 话已至此,叶可二娘也就不好在说什么,但很快叶可二娘又是脸色一沉,道:“行,口说无凭,你让他们签下契约!” 叶可无奈摇头,心中有着无限感慨。 “大表哥,你就答应我爸我妈吧!”叶康此刻也成了一个表演艺术家,眼角挂满了泪珠。 叶满突然从椅子上站起来,转过身去,走向了外面。 所有的人都站了起来,不清楚发生了什么。 第8章 老太婆出场强大气场hold全场(求收藏!求推荐!) 全家人都跟着站了起来,一齐望向了门口。 叶满的嘴里念念有词,道:“我好像看到了奶奶,她刚才来了!” 叶满这才刚说完,所有的人的一齐站了起来,纷纷都紧张的望着门口。 叶满口中所说的这个奶奶就是叶可的太婆,已经九十九岁了,虽然有一身的病,但其实大的病并没有。只有一些小毛病,不过这也是可以说的过去的,人的身体和机器一样,在使用了几十年以后出现老化是常态。 这也是所有的老人都难以逃过的自然规律。 “奶奶,你怎么来了?” “太婆,怎么是你?” 大家都朝门口走去,这个时候叶可太婆从门口走了进来,一边走一边道:“我听说小可回来了,所以来看看,你们怎么不通知我啊!” 叶可的太婆虽然已经九十九岁了,但还是一个人住在破茅草房里,按照她自己的说法:正是由于这破茅草房的辟谷,自己才能活这么大的年纪。 说来也奇,村子里的房屋在大雨之中已经倒塌了不少,却唯独太婆这破茅草房一直屹立不倒。 似乎冥冥之中,有神灵的庇护。 那老态龙钟的步伐透着高贵,虽然只是身着布衣,却依然无法掩盖那独特的气质。 叶可飞奔过去,开心的喊着:“太婆,太婆,是你吗?” 太婆摸了摸叶可的脑袋,道:“小可,有女朋友了没有?” 太婆这不按套路出牌的话,让叶可突然有些小尴尬,道:“太婆,我才二十岁呢!暂时还不想女朋友!” 太婆嘴巴一抿,道:“不小了,该找一个了,你太婆十五岁那年就生了你爷爷,你现在都二十了。” “奶奶,你进来坐吧!”叶兴扶着老人家往里面走。 太婆把话题一转,看着叶兴道:“你们兄弟是不是闹矛盾了?这一次又是因为什么,都是一家人何必要那样搞呢?” 太婆满面愁容,道:“你们爸妈要是还在的话他们会多么伤心难过,你们有没有想过?” 大家都明白,太婆这是无事不登三宝殿呀!个个紧张的不行不行的。 为什么个个紧张的不行不行呢?因为太婆手里有一个宝箱,据说这个宝箱里面有金银财宝,古玩玉器,都是些太公当年留下来的老玩意,不过没人敢打这些老玩意的主意。 “奶奶,看你说的,我们怎么可能闹矛盾?”说话的人是叶满的媳妇凤霞。 凤霞这话刚说出口,太婆马上就一句话把她给噎回去了。 “闭嘴!我难道还不清楚你吗?” 能够这样说话,太婆已经非常客气了。 “我今天来这里也没有别的什么意思,就是听说小可如今出息了,这是我们叶家的荣耀啊!小可是对的,还能想着咱们村子里的那些贫苦户们,我很高兴啊!” 太婆这么一说,大家都不敢说话了。空气一下子就凝固了,没人知道接下去该说什么。 也就在此时,外面又突然下起了暴雨,这雨来的是那么突然。 叶可知道这雨一下,自家那房子就要彻底倒塌了。 接下来太婆开口说的一句话令所有人都傻掉了。 “叶云大爷走了!” 大家没明白太婆说这话究竟是何意思。 “走了?走哪里去了?” “就在刚刚,老在了家里。”老年人最忌讳说“死”这个字,所以经常会避开说“死”字。 大家都沉默了,虽然叶云大爷只是一个邻居甲,但是毕竟是村子里经常能够见到的人,再加上对于“死亡”,所有的人都是有些敬畏的,故此在这样的一个天气的时候得知到这样的一件事情,所有人心情都不会很好。 更何况,这句话还是从太婆口中说出来的。 或许是从叶云大爷的死想到了自己,太婆看起来特别沮丧。 她已经很老了,老到没有一个同龄人可以一起说说话,唠唠家常。 于是,接下来的每一秒都令叶可觉得都是煎熬。 第二天,天气居然出奇的好。 叶可在忙完所有的事情后,准备返回城里,再返回城里之前已经联系好了工程队的人来家里建设房子。 另外,叶可还请了一个医疗队来专门给太婆看病,随便给村里的老年人进行检查。 至于自己的二叔,叶可也给了他几万块钱。 所有的一切,都是以慈善组织的名义进行的。 这个古老的乡村正在发生着巨大的变化。 叶可不敢给家里太多的钱,害怕出什么乱子,并且钱多了,对于一个农村家庭来说并不是什么好事情。 在给家里建造房子的这段时间里,叶可的爸妈暂时住在二叔家,为了不让自己的爸妈能够有尊严的住在二叔家,叶可付给了二叔每个月一千元钱。同时把太婆也接了过去,等到自家的房子盖好了以后,再把太婆接过来。 在离开叶家村之前,叶可来到了叶云大爷的坟前,陪叶云大爷说了一会话。 就在最后要离开的时刻,叶可小时候的玩伴小芳姑娘站在了村口远远地望着坐着高档小轿车里的叶可。 如今小芳姑娘已经嫁了人,孩子都有两个了,最大的那个已经三岁,听说她的丈夫在煤矿挖煤的时候出了事,后来煤矿老板跑了路。 叶可看到小芳在远远之处望着自己,叫司机停下了车,然后步行下来一步一步朝她走过去。 风吹在叶可的脸上,明明很清爽,叶可却眼睛有些迷蒙,用手一摸,竟然有些湿润。 “小芳,你还好吧!” 望着眼前这个曾经经常扯自己头发的少年,小芳突然间就笑了。 “小可,听说你成了大老板了,这是不是真的呢?” 叶可被小芳的话逗乐了,道:“俗气!真是太俗气了!我从小的梦想可不是当大老板哟!” 小芳也跟着笑了,道:“怎么的,难道还不敢承认?你害怕我向你借钱呀?” 叶可笑了,道:“只要你开口,多少钱我都借给你!” 小芳怀里抱着孩子,手里还牵着一个,一边照顾着两个孩子,一边道:“你快别和我开玩笑了!” “小轿车还在等你呢,你快找吧!” 叶可道:“我没有走,车又怎么敢开?” “唉!” 小芳叹了一口气,转过身去… 第9章 不是在做梦呀!(求收藏!求推荐!) 生活能够把人摧残成什么样子,谁也不知道。只有亲身经历过的人才会知道生活的酸甜苦辣咸。 叶可眼中的那个小芳再也不是他童年时期所见到的那个样子,唯一没变的是她依然那么的爱笑。 都说爱笑的人运气都不会太差的,可小芳这运气也确实是忒差了一些。 “小芳,你若是真有什么困难,我愿意帮助你,毕竟我们曾经是朋友,不......我们永远都是朋友!” 叶可走到小芳的面前,道:“钱我还是赚了一些的,虽然不算太多,但是只要你开口我一定不会吝啬的!” “怎么了,今天太阳打西边出来了,让我撞到财神爷了?”小芳开玩笑道。 小芳乐观的性格,让外人实在看不出来她经历了多少痛苦。 “你就不怕别人说什么闲话吗?”小芳的问题直指叶可灵魂深处,让叶可瞬间后退了几步。 叶可退出几步后又站住,尴尬一笑,道:“你怎么了,我们是朋友呀?怎么说这些个莫名其妙的话呢?” 随着岁月的成长,童年时期的朋友也逐渐的成长,能够相会的也是越来越少。特别是能够见到同一个村的铁杆朋友那样的机会就更加的少了。 叶可有心想要帮助小芳,却实在找不到特别充分的理由,毕竟大家都已经成年。没有理由的帮助,会被外人说三道四。更何况,小芳现在还是一个刚死去了丈夫的寡妇。 “你现在过的还好吗?”叶可尽量让自己轻松一些。 “好,可以!我现在直播带货,每个月能赚三千多,够家里开销!” 小芳似乎对自己的生活并没有太多的抱怨,话语之中处处透着乐观。 叶可也就实在找不到什么话题要聊了,只顾着点头,大脑也是一片空白。 与小芳告别以后,叶可却有些百感交集,回望着眼前的倒影,童年时期的那一幕幕又重现了眼前。 春暖花开之时,叶可与小芳在桃树下面快活的嬉戏着。那时村子里还没有通公路,没有人家里有手机,连电话也没有。在大多数的日子里,孩子们都在快活的玩乐。 那时候,叶可经常坐在泥瓦房的门槛前,遥望着远方的天际,想象着外面的世界。 两毛钱买一个肉包子,能够开心一天。 小伙伴们经常簇拥在一起,钓青蛙,捉迷藏。玩累了就躺在谷堆里,数着天上的星星。 唉!那些过去的日子,再也回不去了。 叶可揉了揉眼睛,却发现有些湿润,同时视线也跟着模糊了起来。 “你没什么事吧?”小芳关切问道。 叶可摇了摇头,道:“没事,没事,就是眼睛进了沙子!” “瞎说!你怎么爱吹牛的毛病?怎么还没有改?” “你不是我,怎么知道我瞎说?” “你怎么知道,我不知道你在瞎说?” “因为你不是我,所以你怎么能够肯定我在瞎说?” “你又不是我!你又怎么知道我不知道你在瞎说?” 说完以后,两个人都笑了。 虽然叶可非常想要帮助小芳,却又怕伤了小芳的自尊心,于是便开玩笑,道:“等我开了公司,一定找你代言!” 小芳调侃道:“就你,你也能开公司?不得了,不得了!真是不得了!” “怎么,你不相信我这个实力!” 小芳脸蛋微微一红,道:“不好说,现在的人都爱说大话,吹大牛!我是有点怕了!” 叶可也不计较,笑道:“这几天的天气多变,你还是快点回家,说不定马上就要下雨了!” 小芳知道,这算是告别的话了。 “那…” 小芳想要说什么,却没有说出口。 “你想说什么?” 小芳,道:“什么时候能再见到你?” 这话一说,叶可马上全身都起了鸡皮疙瘩,从来没有觉得这么肉麻。 “你这话说的,好像我们在经历生离死别似的,你什么时候想见我,我就来找你!” “呵呵!你们男人没一个好东西!”小芳羞怯的低下的脑袋。 “我对天发誓,我说的都是真的!” 叶可刚说完,晴空霹雳突然响起了雷声。 “你看,连老天爷都不相信你!” 也不知道是哪里来的勇气,叶可突然朝着小芳靠近了几步,这个时候叶可身边的一个工作人员也识趣的走远了一些。 “你…用的是什么洗发水?”叶可突然把话锋一转。 “闻起来倒是挺香的!” 小芳道:“这是我直播卖的洗发水,对于去头皮屑有非常好的效果!你要不要来几瓶?” 叶可一听是小芳卖的货,马上激动起来,道:“买呀!能够被你看上的东西,那绝对是好东西!” “真的,你要多少?” “有多少我要多少!” 小芳呵呵一笑,道:“你又吹大牛,这玩意又不能当饭吃,你囤起来干什么?” 叶可道:“那你就别管了,你就说你要多少吧!” “我这里没有多少,我可以找经销商要,不过你要保证没有和我开玩笑!”小芳突然严肃起来。 “我说的是真的,你没有和我开玩笑吧?” 叶可点了点头道:“我要十万瓶,你有吗?” 叶可这一张口差一点把小芳吓的一哆嗦,道:“小可,你这牛皮吹得有些大了吧?” 叶可一本正经道:“我把话说在前头,只要你不要把这事说出去,别说是十万瓶,就算是一百万瓶我也吃的下!” 小芳眼睛瞪得如青蛙一般,嘴巴也张大的能够塞进去一个橘子,掰着手指头在数着。 “十万瓶,卖出去一瓶我能拿到一块五,一百万瓶……我的天呐!那得多少钱呀?” 小芳摇了摇头,把抱在怀里的孩子放在了地上,然后用手摸了摸叶可的脑袋。 “你也没发烧呀?” 小芳又用手摸了摸自己的脑袋。 “我也没发烧呀?” 小芳又狠狠给了叶可一巴掌,叶可“啊”的一声就叫了出来。 小芳道:“这也不是在做梦呀?” “那究竟是哪个环节出了问题?” 叶可道:“小芳!我说的是真的,你咋就不相信呢?” 小芳又狠狠的捏了一下自己孩子的脸蛋,孩子哇哇的哭了出来。 “我去…这不是在做梦呀!” 第10章 大叔,能分期吗?(求收藏!求推荐!) 酒店。 叶可的脑袋有些晕乎乎的,对于之前发生的事情,却已经是忘却了一大半。 “怎么会喝的这么醉?” 叶可拍了拍脑袋,觉得有些罪恶感。几乎从不喝酒的叶可算是犯了大忌了。 明明记得还在和小芳说话,醒来以后却已经在了酒店。 “叮咚!” 门外传来了按门铃的声音,叶可迷迷糊糊的走上前去扭开了门,只见一个打着领结穿着西服的中年马上笑脸相迎。 “原来是叶大老板!昨天晚上睡得怎么样?” 叶可一脸懵逼道:“抱歉,这究竟是怎么回事?” “我先自我介绍一下,我的名字叫做王震,是一个商人,我是做洗涤用品的!” 叶可嘿嘿一笑,乐了。 “抱歉!你一个做洗涤用品的商人来找我干什么?我难道欠你钱吗?” 王震笑了笑,道:“在商言商,我是来找你谈合作的!” 叶可找了一把椅子坐了下来,拧开了一瓶矿泉水,慢慢悠悠道: “goahead!” 王震一听傻了,他哪里等英语,摸着脑袋道:“我文化水平比较低,听不懂洋文!” “有话直说!别拐弯抹角的!”叶可直言道。 王震道:“我是小芳的老板,听说你对我们公司的洗发水很感兴趣,所以我想找你谈谈!” 叶可沉默了,看着王震不再说话。 过了一会儿,叶可突然站了起来,道:“你不会真的以为我对洗发水感兴趣吧?” 王震也是傻住了,一愣一愣的。 “叶老板,你今年多大年纪?” “我二十啊,怎么了?” “那不应该啊,像这种年纪正是饥渴的年纪,怎么胃口如此独特?” 叶可越听越糊涂,道:“王老板,你这话是什么意思?什么叫做胃口独特?” “我怎么胃口独特了?” 王震嘿嘿一乐,道:“我说小芳怎么神魂颠倒的,原来……” “能不能把话说清楚?” “我和小芳之间的友谊是纯净的,请你放尊重一些!” 王震毕竟是江湖老油条,在江湖上摸爬滚打多年,吃过的盐比叶可吃过的糖还要多。 “你不要介意,我的嘴巴臭,不要往心里去!不过请你放心,昨天晚上发生的事情,我是不会往外说的!” 叶可越听越糊涂了,道:“王老板,有一说一,昨天晚上究竟发生什么了?” “怎么?你小子想要不认账?”王震脸色突然大变。 “你看看你床上的被窝里躺着的人是谁?” 王震提高了一些嗓门。 叶可冥冥之中有一种不详的预兆,被窝里确实躲着一个人。这让他非常觉得羞耻,他从来没有做过这种事情。 被窝里确实有一个人,并且还是一个女人。 “你要是不信!你去摸一摸被窝,或许现在还热乎着呢!” “你!” 叶可觉得自己可能真的被人套路了,此刻竟然没有了主意。 “哈哈!小伙子,年轻人嘛!年轻气盛的,血气正旺,犯了一点小错误也是可以理解的嘛!”王震阴阳怪气道。 叶可不敢直视被窝里那个女人的面容,做出这样的事情,叶可也觉得非常可耻。 叶可没敢看被窝里究竟是谁,但被窝里那人却主动开口了。 “是我自己没控制住,这事不能怪你!” “小芳,你别说了……” 叶可一边说着一边转过了头去,看到的却是一个陌生的女子。 “我靠!你他妈的是谁?” 态度也随之发生了转变。 “这个女人是谁?为什么在我的床上?” “我是小红啊!怎么这么快就把我忘记了?” “什么小红小绿的?我们很熟吗?” 王震嘻嘻笑道:“叶老板,有什么好害羞的,都是男人嘛!” “让我捋一捋,究竟发生了什么?” 小红是小芳的妹妹,昨天小红给小芳送雨伞的时候刚好看见叶可也在,了解事情的缘由以后,本来小芳要亲自送叶可,但因为有孩子要带所以小芳就让小红送叶可一程。 可叶可却在迷迷糊糊之中把小红当成了小芳,小红就将计就计,所以才有了后面的事情。 “不会真的对你做了什么吧?” 叶可有些害怕起来。 “难道你想不承认?” 小红有些生气。 沉默,寂静。 在过了许久以后,叶可点了点头,道:“一人做事一人当,你就说你想怎么样吧?” 小红道:“我听小芳说,你现在成了大老板,当大老板你一定很有钱,我要买名牌包包!我要买化妆品!我要钞票!我要你当我男朋友!” “我把第一次给了你,你总不能没有良心吧?” “我去!” 叶可道:“昨天晚上我的脑袋晕乎乎的,什么感觉都没有,我的第一次就这样没了吗?” 王震背着手,道:“我们的事又怎么说呢?洗发水,这是你答应小芳的,你要买100万瓶洗发水!” 叶可恨不得给自己一个耳光,没想到自己的一时嘴贱给自己带来了这么大的麻烦。 并且这个叫小红的女孩,也不是叶可喜欢的类型。但是按照他们小叶村的传统,如果自己真的抛弃了这个女孩,以后也别想回村了。 叶可这个时候就非常尴尬了,看着满脸都是粉的小红,很尴尬的笑了笑,道:“我们能不能商量商量?” “不行!” 小红双手一叉腰,嘴巴一嘟。 “我去!太有画面感了!” “打人系统正在启动……” “请问是否选择打人?” “是/否” 心烦意乱的叶可此刻正愁没处发泄,于是就毫不犹豫的选择了是。 “好的!请问要打的人是谁?” 好男不跟女斗,总不能打小红吧!于是叶可选择了王震。把王震当做出气筒,这也算是一个不错的选择。 “滴滴打人系统全称为滴滴第三者打人系统新增打人小分类……” “滴滴第三者打人系统共分为十级,从一级到十级不等,每增加一级危险系数便加一,五级以下没有生命安全!请谨慎选择!” “五级!” 叶可的意识完成了选择后,程序正式启动。 三分钟后,一个醉酒的汉子摇摇晃晃走进了房间,抡圆了酒瓶子对着王震的脑袋便狠狠地敲了下去。 一边敲还一边骂,道:“你这个奸商,终于被我找到了,你卖的那些东西全他妈是假的!” 王震的脑袋有一种要爆裂开来的感觉,瞬间的功夫,鲜血飙升。场面极其血腥。 吼叫声传遍整个楼道,打扫卫生的阿姨看到以后,慌忙的拨打了急救电话,并同时也报了警。 经过司法鉴定: 打人男子系精神疾病患者,刚刚从精神病院逃出来,十个警察追了五条街都没追到他。 王震不但成为了英雄,且又因为这事上了头条头版。 照片上出现了滑稽的一幕,一个女子用被子挡住了半张脸,另外一个男子头部是血淋淋的。 于是也就出现了一些别有用心的媒体,用着尽量夸张的标题,其中不乏有一些是歪曲事实的。 合作的事情就这样泡汤了,王震还差点赔上了一个脑袋。 “叮!” 亲切而又熟悉的声音再一次响起。 “滴滴打折系统进入全面升级状态,测试阶段结束。” “系统正在加载并重置” “以下是关于滴滴打人系统的介绍” 滴滴打折系统:是本系统的主系统,其中还有滴滴打人系统、进化系统两个附属系统。 打折系统初期最大折扣为0.001折,使用一段时间后进入冷却期,并有更加严格的使用限制,而并非是能够无限次使用。 滴滴打折系统的最高等级为500级,每完成一次任务获得一次升级。 如:使用次数、使用方式、使用地点。 。。。。。。 滴滴打人系统:主要是以宿主的怨气而进化出来的一种特殊能量,能够通过第三者之手去惩罚想要惩罚的人,滴滴打人系统也会根据使用次数和频率不断进化和升级。若所打的人是好人,滴滴打人系统将会开启善恶模式。 滴滴打人系统的最高等级为500级,每完成一次任务获得一次升级。 。。。。。。 进化系统:主要是以用来平衡系统的能量的,如系统被毁灭或者遭遇到破坏时进化系统会根据实际情况做出相应的反应。 滴滴进化系统的最高等级为500级,每完成一次任务获得一次升级。 “现在,系统已全部重置” 滴滴打折系统体验阶段结束,宿主现在的等级为: 主系统(滴滴打折系统):0级 附属系统(滴滴打人系统:0级) 附属系统(滴滴进化系统:0级) 三个系统相辅相成。 “目前距离升级还需100经验值” 任务要求: 在三个小时内以一百元的价钱卖给穷人一台价值八千元以上的葡萄手机。(如不能完成系统将会进入到休眠阶段) 倒计时开始…… “我靠!” 叶可马上就不能淡定了,没想到这个系统这么闷骚,用一百元钱的价钱卖出一台价值8000元以上的葡萄手机,这是傻子才会的事情。 但是叶可也知道,自己必须去做这个傻子,否则滴滴打折系统一旦进入到休眠状态,自己将会失去一切。 时不我待,叶可直奔葡萄手机旗舰店,直接刷卡买走了一款最新款的葡萄手机,标价为9999元。 叶可首先想到的就是头破血流的王震,但是很快又摇了摇头,因为王震并不是穷人,不符合条件。 转眼时间便过去了30分钟,距离三个小时,虽然还有两个半小时,但时间却在一分一秒的流逝。 于是在白帝城最繁华的商业街上,出现了奇葩的一幕。 一个男子举着一块牌子,上面写着: 最新款葡萄手机 (100元贱卖) 要求:能证明自己是收入2000元以下的普通工兴阶级。(有错别字) 这奇葩的一幕引来了众人的纷纷围观,甚至有人拿出手机不断拍摄。 “快快快,传到网上去!” “会不会是骗子呀?” “这绝逼是骗子!” “要不我们报警吧?” 听着众人的议论,叶可的眼泪都快下来了,恨不得抱着人家的大腿求人家100块钱买下来。 “各位哥哥姐姐们!求求你们了!你们就买下这款手机吧!” 世界之大,无奇不有。 “你这手机不会是假的吧?为什么要100块钱卖掉这台价值9999元的手机?”一个奇胖无比的的妹子眨着眼睛看着叶可道。 叶可有些无奈一笑,道:“这是我们公司的商业宣传,今天算你运气好!” “那好!我买了!” 这奇胖无比的妹子一边说着一边从口袋里掏出了一百块钱,道:“你可不能反悔!大家都看着呢!” “这是自然,一手交钱,一手交货!绝不反悔!” “等等,你得把你的收入证明给我看一下!” 叶可这突如其来的一问,使得这胖妹子把伸出去的手又给缩了回去。 “怎么,难道你还要调查我不成?” “这倒不是,我只是想要把这一台手机卖给最需要的人!” 妹子道:“是呀!我就是你要找的人啊!” 就这个时候,叶可发现这妹子的手上带着一个好几克拉的钻戒,差点亮瞎双眼,顿时毛孔都张开了。 能够带得起钻戒的人,又怎么会穷呢?何况这个钻戒不是一般的大。 “你这个钻戒多少钱?” 叶可这一问,这妹子马上就不能淡定了。 “你想干什么,难道想要让我用钻戒换你的手机?我这个钻戒的钱能买你这种手机十几台你信不信!” 胖妹子一说完,叶可马上就意识到这个胖妹子并不是自己要找的人。于是马上抓起手机,拔腿就跑。 那个胖妹子一边追一边喊:“给我站住!你这个骗子!你们男人都是骗子!一手交钱!一手交货!你休想逃跑!” 叶可有苦说不出,更要命的是所剩时间也不多了。 “卖手机了!卖手机了!9999元的手机,100块钱贱卖!”叶可一边跑一边叫卖。 接着叶可遇到了好几个人,不是把叶可当骗子的就是把叶可当疯子的,要不就是收入不符合穷人标准的。 叶可么也没想到,以100元钱的价钱卖出一台价值一万元的手机会那么的难。 不过,天无绝人之路。就在这时,一个眨眼睛的萌少年朝叶可走开。他的手里正好紧紧攥着100块钱。 “小孩,买手机吗?只需要一百块钱就能买到一台价值一万块钱的手机!” 少年朝叶可微微一笑,道:“大叔,能分期吗?” 第11章 获得召唤卡和虚拟人生体验卷(求收藏!求推荐!) 毕竟只是一个小朋友,对于他来说,一百块钱可是一个天文数字。 叶可小时候也有过这种烦恼,读小学的时候曾经还写过一篇作文: “假如我有100块钱” 现在想想就好笑,曾经年少时以为一百块钱是一个天文数字。 看着眼前的这个有些懵懂的少年,叶可想起了自己的弟弟,叶沐和叶希。 同样的天真无邪,曾经为了五块钱给邻居搬了五百块砖,结果任是一毛钱也没拿到。 在孩子们的世界里,一百块钱那就是一个天文数字。 “那么你有多少钱?”叶可问道。 “三块!这还是我吃早餐剩下来的呢!” “你这是在和我开国际玩笑吗?三块钱就想要买一台最新款的葡萄手机?” “我真的很需要一台手机!”少年渴求的望着叶可,从他的眼神之中叶可不难看出他真的很渴望得到这台葡萄手机。 要看时间只剩下不到一个时辰,叶可不能再白白浪费时间,一旦不能完成任务,滴滴打折系统将会进入到休眠状态。 “你若实在没钱,你找你爸要啊!或者找你同学借,反正不管怎么样,只要你在一个时辰之内凑齐一百块钱,这台最新款的葡萄手机就是你的!” 你永远也不要低估一个少年想要获得自己最珍爱的礼物的决心,你也永远想不到一个少年为了获得自己想要的礼物将会最出什么惊人的举动。 少年道:“我们做一笔交易吧!我这里有一支笔,这支笔是全球限量发售的‘神笔’,其价值远远超过100块钱!我把这支笔卖给你100块钱,然后我再用100块钱买你这一台葡萄手机,这也不算破坏原则!” 少年思维敏捷,条理清晰,所说之话没有毛病,令叶可也觉得非常吃惊,怎么也没有想到,这少年会如此聪慧过人,机灵可爱。 “你倒是挺聪明的,想法挺不错!虽然我不知道你所说的是不是真的,什么全球限量销售的神笔,虽然我并不相信这是真的,但是我觉得你这个故事很不错,但是也值一百块钱,所以,这一笔交易,就这样达成吧!” “我们一手交钱,一手交货!” 少年把那支被他说的神乎其神的神笔拿了出来,叶可也递给了他100块钱。 接着,少年又递给了叶可一百块钱,叶可也把那台最新款的葡萄手机递给了他。 这笔交易进行得非常完美。 “恭喜宿主!滴滴打折系统升级成功!现在等级二级,获得大礼包一个!” 是否打开大礼包? 是/否 对于这种脑残问题,叶可都是毫不犹豫的选择是。 是! 大礼包正在打开…… 恭喜宿主获得“虚拟人生体验卷一张!” “我去!” “这是不是真的?” “要不要这么刺激?” 少年看着叶可那不可思议的表情,一脸疑惑的走开了,一边走还一边嘟囔道:“莫非正是因为他的脑子烧坏了?才会把一台价值9999元的手机卖给我?” “莫非就是因为他的脑子烧坏了,还真的会相信有什么神笔?” 不过,此刻的叶可可没有心情去关心这个少年怎么想,叶可关心的是这一张所谓的“虚拟人生体验券”是不是真的,如果是真的这张“虚拟人生体验券”,又该怎么使用呢? 这确实是一个问题。 “请问系统:虚拟人生体验券该怎么使用呢?” 系统:宿主的滴滴打折系统升级到五十级时将会开启“虚拟人生”体验。 五十级?也就是说叶可还不能体验虚拟人生,必须要把滴滴打折系统升级到五十级时才能体验虚人生。 任务提示: 完成十件好人好事,滴滴打折系统升级到三级。(时间:3天) 任务奖励: 1.滴滴打折系统享受8折折扣。 2.人物召唤卡一张(开启等级60级) 由于滴滴打折系统体验模式已经结束,故此宿主需要通过不断升级来获得更加优惠的折扣。 虽然八折折扣并不算优惠,但是这是一个必须经历的阶段。 “我去,有没有搞错?三天之内,做一百件好人好事?” 好吧!好人好事就好人好事吧!更何况还能获得一张人物召唤卡,虽然此刻并不知道这张人物召唤卡有什么作用,但至少这是一个期待。 一百件好人好事,在三天内完成,这确实是一个不小的挑战。 啥也不说了!去做好人好事吧,总之,只要做好人好事就行。 扶老太太过马路,去福利院打扫卫生,去孤儿院看望那些孤儿,给乞丐送吃的…叶可把能够想到的事情都想了一遍。 白帝城的街道上出现了一个人,这个人见人就问有没有什么需要帮助的,表现的非常热情。 一天下来,叶可累的像条狗,总算完成了三十件好人好事的任务,照这个速度下去,三天内做到100件好人好事还是有一些难度的。 夜幕不知不觉已经降临…… 这个时候城市的夜晚成了一个光的世界,当夕阳收起最后一道霞光的时候,一条条街道上的路灯全都亮了,向前望不到头,向后望不到尾。 它们像一串串的明珠,悬挂在夜空,又像一条条火龙,在夜色中腾飞。 街道两旁,七彩的霓虹灯错落有致地闪烁着绚丽的光芒。 广告牌上的明星,在灯光的映照下,笑得更加灿烂,更加可人,他们用热情的笑脸替城市的主人迎送着来自四方的客人。 远处来来往往的汽车灯光,像飞动的流萤,装点着夜幕下的城市。 那高楼大厦的灯火,在夜色的衬托下,宛如悬挂在石壁上的水帘,又像飞流直下的光瀑,把城市装扮得玲珑剔透,格外壮观。登高远眺,整个城市就是灯的海洋,光的世界。 孤独下班族来去匆匆,他们少有驻足停留的,偶尔也有闲庭信步者却也只是孤独一人。 叶可的目光快速的扫视着这座城市的夜晚,寻找着那些需要帮助的人,也就在此时叶可才发现,原来自己是那样的渺小。 也就在此刻,叶可发现原来自己能够做的事情是那么的多。虽然只是微不足道的小事,却能够收获无数的欢乐。 一个晚归的老奶奶,推着他的小三轮车,小三轮车的东西都是一些三两块钱的小玩意,显然是不怎么值钱的。 老奶奶没有别的收入,靠摆地摊过活,她已经80多岁了,每天坚持出来摆摊。每天能够赚到的钱屈指可数,无论刮风下雨,一年365天,老奶奶从不缺席。 看着老奶奶蹒跚的走着,叶可突然有些心酸,前去帮忙推着他的小推车,同时也为自己多增加了一件好人好事。 “小伙子,谢谢你哦!” “好人总是会有好报的!” 叶可点了点头,寻找着下一个目标。 第12章 获得做小吃制作工艺(求收藏!求推荐!) 十五天后。 宿主现在的滴滴打折系统等级为: 主系统【滴滴打折系统】:8级 附属系统【滴滴打人系统】:6级 附属系统【滴滴进化系统】:8级 新的任务: 一周内开一家全城最火爆的小吃店,并在开业当天完成当日五万元的销售记录。 完成该任务:主系统【滴滴打折系统】调整为12级 任务奖励:全球好青年卡一张、好人卡一张。 在逐渐熟悉了滴滴打折系统以后,完成滴滴打折系统自动发布的任务成了叶可生活的一部分。不过对于如何开一家全城最火爆的小吃店这事,叶可却并没有什么谱。 首先叶可虽然经常下厨房,但实际上叶可的厨艺并不怎么好。其次叶可所拿手的菜一共也就三个: 番茄炒鸡蛋、酸辣土豆丝、土豆炖猪肉,除此之外叶可有的本事就只剩下点外卖了。 在一个月之内开一家全城最火爆的小吃店,这似乎是一件不太可能的事情。毕竟小吃这个行业,是靠祖师爷赏饭吃的行业,这得靠天赋和绝佳的手艺才行。 就比如说小芳,那是因为她口才不错,人又长的漂亮,这才有了直播到货卖洗发水的资本,而叶可现在除了卡里有点钱以外,啥都没有。 更要命的是,自从滴滴打折系统重置以后,折扣率大不如从前,叶可的财富也是在快速缩水,若不是因为经营有方,早就破产了。 打开虚拟背包查看: 人物召唤卡(开启等级60级);虚拟人生体验券(开启等级50级);快速获得做小吃技能卡(可开启)。 我去,还有这种操作,这张快速获得小吃技能卡是什么时候获得的呢?还有这等好事?叶可疑惑着打开了这张“快速获得做小吃技能卡”。 下一刻叶叶可出现在了另外一个场景之中,在叶可的周围是熙熙囔囔的人群,简直比任何庙会都要热闹。 叶可抬起头四周张望,却发现在不远之处有一条小吃街,这条小吃街的人多到可以用被挤爆了来形容,而就在这条被挤爆的小吃街的旁边也有一条小吃街,不过那条小吃街却只能用门可罗雀来形容。 叶可当然选择走向那条被人挤爆了的小吃街,叶可一边朝那条小吃街走去,一边观察着这些店面。这些店面都不大,不过都是几个平方米而已,可每个门面外面都挤满了人,队伍也是排的老长老长的。 这就有些费解了,这条小吃街为何会如此火爆呢?叶可来了兴趣,打算去一探究竟。 由于人实在太多,叶可竟然没有进到任何一家小吃店,只能无奈的在门口排队。 “醉美烤土豆”小吃店门前,队伍更是排出了蚂蚁大军的气势,叶可忍不住问了一个正在排队的靓仔,道:“靓仔小哥,这店为何生意如此火爆啊!” 这靓仔小哥一听就笑了,道:“这醉美烤土豆一天不吃我就浑身难受,并且这家店每天只卖五百份,先到先得,你要是来晚了,还买不到呢!” 听这靓仔小哥说的这么邪乎,叶可有些不相信的摇了摇头,道:“是不是真的哟!有那么夸张吗?” 靓仔小哥一听,激动了,道:“你还别不信,吃了这醉美烤土豆以后,一天要是没吃着,难受的要命!” 正说着的时候,靓仔小哥突然一拍大腿道:“我去,光顾着和你说话,被人插了队,不说了......我得盯着点了!” 叶可望着这排的有些令他绝望的队伍,很无奈的摇了摇头。 正寻思着该不该撤退之时,一阵烤土豆香扑鼻而来,传来了系统的声音: 诚心排队,获得“醉美烤土豆”技能。 随后叶可的大脑里自动生成了“醉美烤土豆”的制作工艺: 土豆去皮洗净切成薄片备用;将土豆片沥干水分平铺在烤盘上入烤箱上下火180度烤5分钟,主要目的是使其风干; 材料:土豆3个,方瓜/北方的长南瓜或者葫芦瓜其他用来炒菜的瓜或青椒丁,小块的绿花椰菜等都可以约300克,番茄1个,盐14茶匙,蒜瓣1个,乳酪1块约60克,罗勒1把约50克,鲜奶油2汤匙。 做法: 材料:土豆250g辅料油适量盐适量胡椒粉适量。 步骤:土豆去皮洗净切成薄片备用;碗里放盐和温开水,将土豆片放入水里浸泡10-20分钟左右;烤盘上铺上锡纸,烤箱事先预热10分钟;将土豆片沥干水分平铺在烤盘上入烤箱上下火180度烤5分钟,主要目的是使其风干;取出烤盘,将土豆片两面都涂上适量的色拉油;放入烤箱继续上下火180度烤5分钟然后将土豆翻面继续烤5分钟,将其烤出香味;装盘洒上胡椒粉。 当叶可不断的深入到这条小吃街以后,并不断虚心请教和学习,更多的小吃制作工艺不断的传送到叶可的大脑里,并由大脑自主开始。 走完一条小吃街,叶可获得了十几种的小吃制作工艺。 当一个又一个小吃的制作工艺传回叶可大脑以后,叶可一次又一次的获得了满足感。 “醉美小吃街”以一个醉字吸引着八方来客,并带动着这里的经济发展,来来回回的人,他们不过是最普通的老百姓。 他们在工作闲暇之余选择来到这里,选上一两种自己最爱吃的小吃,以此来消遣时间。 而且这些小吃都算不上是高档的小吃,可以说的上是非常的亲民。 小吃,一种不论在哪个时代都不会过时的玩意,并且还能给人们带来无限体验。 这条醉美小吃街,养育了几十个家庭,带动了整条街,乃至整座城市的经济发展。 获得了十几项小吃制作工艺以后,叶可非常满足。 接下来,需要做的事情还很多,比如找一家店面,并招聘员工,然后开业。短短的一个月时间,要完成这么庞大的工作量,这实在是不容易的。 最好的办法到也有,就是直接接手一家濒临倒闭的店面,这样子很快就能够再次开业。 对于一家小店面来说,开业的第一天做到五万元的营业额,这还是有些吓人的。 于是,在决定开业之前,叶可打算做一次市场调研。 第13章 你没有发烧吧?(求推荐!求收藏!) 叶可租了一个门面,并在里面把那些在脑子里还没有成型的小吃一份又一份的制作出来。 因为都是拿来练手的,所以数量并不是很多,毕竟最终都是要走向市场的,所以顾客的反应非常重要。 当叶可看着自己的小吃作品一件一件出炉以后,觉得兴奋无比,就像一个孩子一样。 做完小吃之后,叶可很满意的走出了门面,打算感受一下快意的晚风的洗礼。 这才刚刚走出小吃门面,便看见了一个熟悉而又陌生的面孔。这人居然是自己的中学同学。 叶可这边还没来得及开口说话呢,那人倒是先开口了。 “你,你不会是叶可吧?” 那人的表情非常惊讶,然后瞪大眼睛看着叶可,道:“你咋了?怎么变成这副熊样子?现在给人打工了?” “你小的时候不是说打工是不可能打工的,一辈子都不可能打工的吗?现在怎么违背了自己的诺言了呢?” 叶可根本就来不及与自己这个中学时候的同学解释,便接二连三的遭受到了暴击。 老同学之间见面,原本开开玩笑倒也没什么,但是很快叶可这个中学同学的闺密的一句话差点就让叶可喷血了。 叶可老同学的闺蜜推了推她,道:“这个家伙是谁啊?怎么和乞丐一样?” “没想到你是这样的人,你居然还认识乞丐?” “我真是错看你了!” 叶可这个时候有些不淡定了,道:“大姐,你觉得你这么说话合适吗?” 被人称呼为大姐以后,这姑娘马上就不高兴了,道:“大叔,你眼瞎呀?我看着像大姐吗?” 叶可摇了摇头道:“不好意思,是我错了,你看着确实不像大姐,倒是有点像大妈!” “因为我觉得你非常三八!” 叶可的同学这个时候也有点不高兴了,道:“叶可,你怎么能这么说话呢?难道你们这些下等人都是这么粗鲁的吗?” 被人称之为下等人,这是任何一个人也忍受不了的,何况现在叶可已经摇身变为土豪,又岂能眼睁睁被人打脸呢? “呵呵…” “看来贱人真是矫情啊!” 叶可的话直接就引爆了整条街道,像这种男男女女的街骂场景路人甲们又怎么会错过呢?这简直就是比电视剧还要精彩的场景。 于是乎围观者究竟有多少那就可想而知了。 “快都来看啊!这里有大型劈腿现场呦!” 路人们才不管事情之真相究竟是什么,他们只需要过足瘾就行,哪里管他事情真相究竟是什么。 不明所以的吃瓜群纷纷赶来,他们只想看热闹,而并非是真的想要了解事情的真相。 虽然事情的真相只有一个,但这并不重要。 “王娟!你听我解释!” 看到围观者越来越多,叶可也是突然把话锋一转,使得老同学王娟有些措手不及。 “叶可,你解释什么,你有什么好向我解释的!” “我还说不清楚了,今天你不解释清楚,我今后还怎么做人?我还怎么抛头露面?还怎么去做网红?” 王娟也是彻底着急了,急得直跺脚。 看到王娟跺脚了,路人愈发的激动起来。 “看,看,看,我就说嘛,这绝对就是第三者插足!” 叶可见围观者越来越多,心想着此刻正是推销自己小吃的绝佳好机会。于是就把王娟给晾在了一边。让她也彻底沦为了路人甲。 见人越聚越多,叶可拿出了大喇叭,对着大喇叭喊道: “小吃!小吃!免费试吃!” “小吃!小吃!免费试吃!” “小吃!小吃!免费试吃!” 叶可推出了自己亲手制作的醉美小吃,并热情邀请看热闹的吃瓜群众们免费试吃。 也正是这个举动,让叶可瞬间就成为了焦点人物。加上叶可所做的小吃又实实在在的名不虚传,得到了大家的各种好评。 一位大爷一边吃着“醉美烤土豆”,一边拍着叶可的肩膀,在其耳畔细语道:“年轻人,悠着点,得罪谁也别得罪女人,你的手艺没有问题,但这思想就差点意思。” 叶可也不解释,这是他这么多年以来沉淀下来的素养,凡事都不与人争辩,只以笑脸相对有缘人。 “大爷,多谢您老的提醒,您觉得我这醉美烤土豆味道如何?” 大爷眼睛眯成了一条缝,若有所思后道:“我似乎是找到了童年时期的味道,你这醉美烤土豆的味道绝了!” 能够得到顾客的肯定,这让叶可有了更多的信心。 叶可把醉美烤土豆小吃装了一小盒,递到了王娟和她闺蜜面前,道:“你们也尝一尝吧!刚才是一个误会,你们也看到了,大家对于最美烤土豆的评价都挺不错的!” 大爷看了看王娟,道:“给年轻人一个机会,爱情可不是做给别人看的。” 叶可忍不住想要笑,但出于礼貌,还是克制住了。 王娟瞪了大爷一眼,道:“老人家,在没有搞清楚状况之前请不要随意评论!ok?” 王娟拽着闺蜜便要走,叶可却一把拉住了王娟,道:“咱们之间的话还没说清楚呢?你怎么能这样就走了呢?何况,这老同学好不容易见面,这是缘份,你不留一个电话给我吗?万一你遇到了什么困难,不得有求我的一天吗?” “呵呵……求你?你是说我王娟会有求你这个打工仔的一天?” 王娟的闺蜜也跟着骂道:“你这个瘪三,也不撒泡尿照照自己,就你那副德行,也配吗?” 路人一边在喊着加油的同时,一边往嘴巴里塞着叶可送出的“醉美烤土豆”。 叶可这心态那绝不是盖的,比绝大多数人稳多了,不是随便骂他几句真往心里去的。 “我是诚心的,初中毕业也有好几年了,难道你就真的没有一丝同学情谊吗?” “难道,你忘记了上初中那会你还给我写过情书吗?” “写你妹!难道不是你写给我?” “谁写给谁不重要,重要的是这事真的发生过!” 叶可刚说完,王娟的闺蜜马上就搭话了,道:“行,算你还算一个男人,还真有种敢说这话。是这样的,小娟她想做生意,差点本钱,你敢借吗?二十万,你有吗?” “说大话也不怕雷劈!你要是拿不出来,就当着所有人的面从我张小莉裤裆底下钻过去,你要是拿的出来,我就做你女朋友!” 王娟的闺蜜张小莉这话一说,男人们个个都愈发精神了。 王娟一本正经认真看着她,并用手摸了摸她的额头,道:“你没有发烧吧?” 未完待续。 第14章 我要白的(求收藏!求推荐!) “我还以为多少钱?不就是20万?” “你不会真的以为我连20万都拿不出来吧?” 讲真,在这样一个时代,20万的确算不上多,但也实在算不上少。 叶可生活的城市“白帝城”是一个十三线小城市,不论是生活成本还是物价都不算太高,百姓们的平均收入只有2500元左右,白帝城全市的平均房价是3600元钱。 按照商品房最小套房80平方米计算,普通的市民不吃不喝需要10年才能买的起一套80平方米面积的商品房,并且还是配置最差的那种。 一个22岁的大学毕业生需要不吃不喝到32岁才能买的起最低配置的房子,在这10年当中还必须要保证身体健康,不出车祸,不发生其它什么意外。 对于绝大多数的年轻人来说,20万确实是一笔不小的数目。 “你真的有20万?就你这副穷酸样的家伙,能拿的出来20万?” “你的朋友名字是叫张小莉吧?”叶可对着王娟眨了眨眼睛。 “怎么了,你难道对她有意思,我告诉你,你想追她可没那么容易!”王娟有些高傲道。 叶可道:“追她就算了,我倒是没有这么重的口味,更何况,我也下不了手呀!” “你不要想转移话题,你别忘记了你的承诺,20万!” 叶可道:“借20万可以,不过我有一个条件!” 王娟道:“你不会是想让我做你女朋友吧?我告诉你没门!就算全天下的男人都死光,我也不会喜欢你的!” 叶可有些晕,也不知道现在的女孩子都怎么了,一言不合就想谈恋爱。 “好,只要你借给我20万,除了做你女朋友,什么都愿意!” 叶可道:“我要你在我这里打工,免费为我打三个月工,20万就不用算利息!” 王娟掰着手指头一数,点了点头道:“这也倒划算!” “我的钱毕竟也不是大风刮来的,按照市面上的利息,20万拿出去放贷每个月能够拿到2000块钱,这些钱拿出去放贷难道不香吗?” 叶可说的倒也是真的,这是一个钱生钱,利滚利的时代,借鸡生蛋的神话也并不是没有。 有钱才是王道,现金为王。 “20万可以借给你,不过你能告诉我你想要做什么生意吗?哪怕就算是银行,也是需要做风险评估的!” 叶可的担忧也不是没有道理的,做生意是有一定的风险的,投资人一旦遇到风险没很有可能血本无归,叶可不想冒这个险。 随后叶可缓缓看见了张小莉,道:“你我之间好像还有一些事情没有解决好吧?” 张小莉有些尴尬的笑了笑道:“你不是说你不喜欢我这个类型的吗?” 叶可道:“请你不要误会,我还是处男呢!我怕吃不消!” “你,流氓!”张小莉有些发怒道。 王娟道:“叶可,真是没想到,你原来那么老实的一个人,怎么会变得如此油嘴滑舌?” “看来男人还真的是不可靠!” 老同学毕竟是老同学,嘴上说一套,但是身体上还是很诚实的。叶可拉着王娟和张小莉进了自己刚租下来的一个小门面。 在听完叶可的讲述以后,王娟道:“你想要开一家小吃店?” “我不仅要开一家小吃店,还要创造整个白帝城最高的日营销额!” “疯狂,你真是太疯狂了!”王娟满脸的不可思议。 看着叶可那夸张的动作和专注的神情,张小莉居然有些心动了,她的心跳开始砰砰的加速。 “王娟,快扶我一下!我觉得有些晕!” “作为一个男人,有梦想是好事,但不能太飘,一定要实事求是,脚踏实地。”王娟道。 “你凭什么认为你可以创造这个记录?” 王娟道:“这个店面的位置不算太好,他的位置决定了他的人流并不会太多,人流不多注定了上门的顾客不会多,所以你的想法注定是失败的!” 叶可道:“你说的没错!所以如何引流这才是我目前需要解决的问题,我必须完成日营销额超过五万的任务,否则我有可能失去一切!” “小莉你怎么看?” 张小莉此刻还有些迷糊,她完全属于小女生的类型,平时一个瓶盖都拧不开的那种人,单纯的可怕。 “我,我哪里懂这些?我只懂如何花钱,怎奈我天生丽质,却没有一个知我懂我的蓝朋友……唉!” 看着正在发骚的张小莉,王娟也有些无奈,道:“和你呆的久了,我觉得我的智商被拉低了不少!” “我觉得我们可以举办一个活动,吸引客人来我们这里消费!比如说买一送一之类的活动,你觉得怎么样?” 叶可摇了摇头道:“买一送一的活动已经被搞烂了,并且折扣率不是很优惠的话,根本就没有鱼儿上钩呀!” 听完叶可的分析以后,王娟微微笑着点头。 “没想到你这笨脑瓜子突然就开窍了,这真是没想到啊!” 就在这个时候,突然门口传来了躁动之声,好几个带着墨镜的男人突然出现在了门口。 他们手臂上还纹着纹身,走起路来六亲不认,脸上表情非常的狰狞,好像所有的人都欠了他们钱一样。 “你……” 一个奇丑奇胖男子用手指头指着叶可道:“这家店你是负责人吗?” 叶可也被这奇丑奇胖男子给镇住了,久久没有说话。 “我们大哥问你话呢!快点回答!” 一个又瘦又高的瘦子道,这瘦高个看起来就像是一根竹竿。 “你们……你们想干什么?”张小莉问道。 “请你们出去!”叶可也跟着怒斥的! 此刻的王娟却是一言不发,就像是没看见一样,自然也没有表现出害怕。 “我们是收保护费的!”又瘦又高的瘦子道。 “这是规矩!” “这么社会吗?”叶可道。 “小子,识趣一点,否则有你好受的!”胖子露出了狡黠的笑容。 王娟依然没有半点反应,而是微微转过头去看着叶可,道:“你害怕吗?” 叶可没有回答。 王娟接着又道:“你这里有酒吗?” 叶可被弄得有些莫名其妙,却还是给王娟拿出了一罐啤酒,却被王娟拒绝了。 “我要白的!” 第15章 透视眼 (求收藏!求推荐!) “我说这位老妹,你能不能尊重一下我们这种纹身的人呢?能不能给我们点面子?” “ok?” “能不能尊重我们一下?这是我们的工作? 纹身大哥理直气壮道。” “我们收一次保护费容易吗?” 原本有些紧张的气氛被这带头大哥这么一说,瞬间就变了些味道。 “现在收保护费的都这么理直气壮了吗?你们这么厉害你们爸妈知道吗?” “哎呦我去,小子?你胆肥了,我自纵横江湖以来,遇到过不少豪橫的,可是像你这么豪橫的还是第一次见到!” “难道你就真的不怕我吗?” “我还没来得及怕!” “哎呦!我去,你有什么可豪橫的呢?你看你这小身板,我告诉你弄死你分分钟的事情!” 叮咚! 滴滴打折系统之滴滴打人系统检测到有坏人。 系统建议启动滴滴打人系统。 滴滴打人系统正在启动,请问是否开启善恶模式? 开启! 请问是否选择开始打人? 请选择打人工具: 现有工具: 铁锤、酒瓶、铁锅、高压锅、木棍…… “高压锅!” 请选择打人模式: 温柔模式、粗暴模式、意外模式、自相残杀模式…… “自相残杀模式!” 好的,滴滴打人系统正式启动。 滴滴打人系统启动后三秒。 下一刻。 这伙为非作歹想要收保护费的坏人们便扭打成一团,他们扭打的时候用的还是高压锅! 也不知道他们身上为何会带着高压锅,拿起来就往对方脑袋上扣下去。 场面看起来一度有些血腥,不明所以的王娟和张小莉还以为他们内部发生了什么不可调和的矛盾。 没多久的功夫,这里便已经是一片狼藉,三分钟后战斗结束。 当他们清醒过来以后,一个个都一愣一愣的, 能够利用滴滴打人系统对于坏人进行一定的惩处是叶可比较引以为傲的事情。 “滴!” 恭喜宿主,完成对社会闲散人员的教育,并获得升级大礼包一个! 大礼包已自动存入了宿主的背包之中,使用等级为下一级。 当一切都平静下来以后,王娟手里夹着的那支烟还冒着烟。 在骂骂咧咧之中,这伙收保护费的人扬长而去,并丢出一句灰太狼常说的话: 我还会回来的。 至于他们还会不会回来,叶可并不关心,叶可关心的是此刻将自己小店门口围堵的水泄不通的电视台记者们。 毕竟“黑社会”出现内部恶斗这样的事情还是挺有卖点的,警察叔叔也在“黑社会”退场以后火速赶来,各路记者也纷纷赶来。 接下来,叶可成为了焦点人物。 “请问,您当时害怕吗?” 不,我不怕! “那么,对于社会的这种黑恶势力,你怎么看?” 怎么看,用眼睛看呗! “那么,对于给您造成的损失有没有打算对这伙歹徒进行索赔呢?” 抱歉,请问……你们是电视台的吗? “是的,我们是白帝城一台的黄金档!” 是吗? “你们这采访,我会上电视吗?” “会的。” “行吧。” 叶可点头。 从口袋里掏出一面镜子,就地整理了一下形象。 这忽如其来的神奇操作,把记者们都看懵了。 叶可的想法很简单。 第一次上电视,他得让自己帅一点。 叶可并不想成为公众人物,成为公众人物或者网红这事对他来说,就像浮云一样缥缈,靠卖脸出名他是不指望了。 但这种的采访机会多难得? 他得好好把握。 不说表现好点,至少,也得让人印象深刻一点。 整理完形象后,叶可放下镜子,笑容坦荡,就像没事发生过一样。 你问吧。 “额……请问作为见证歹徒们自相残杀场面的直接目击者,你能告诉我们为什么你能做到这么淡定吗?” 记者缓过神来,赶忙问道。 叶可轻松地笑了笑,不假思索道。 这很简单,把他们当空气一般的存在就行了。 记者们顿时一副便秘的表情。 “什么叫作当作空气一般的存在呢?” 这是老子想要的答案吗? 几个记者对视一眼,觉得这位帅气青年好像有点皮,不知道会不会影响接下来的采访。 算了。 反正现在也没别新闻可跑的,还是多搞点素材。 抱着这样的心态,那位记者追问了一句。 “当作没看见应该只是其次,你这么到底,你肯定有什么过人之处吧?” 叶可微微一笑,道:“我说我有超能力,你们信吗?” 叶可这么一问,所有的记者和吃瓜群众都懵逼了。 “这位帅气,青年,你是不是和我们开玩笑呢?这个世界上怎么可能有人有超能力呢?你能详细的说明一下吗?” 叶可道:“为什么要详细向你们说明?这对我有什么好处?” 说完这话,叶可突然想起来自己还有一件重要之事没有处理完,这件事情就是推销自己的“醉美烤土豆”,于是顿了顿道:“说说也不是不可以的,主要是没人信,我也就没有必要说了!” 记者朋友们是最八卦的,越是神秘,他们越是感兴趣。 “这么帅气青年,我们电视台可以专门针对你做一次访谈节目,这对你是极有帮助的,只要你一上电视,整个白帝城的百姓都会认识你,这难道不好吗?” 叶可虽然还是有些小激动,但却故作镇定,道:“这个嘛,我考虑一下!” “那么,帅气青年,你能为我展示一下你的超能力吗?” 叶可知道,今天若是不展示一下自己的超能力,是非常的难服众了。更何况此刻王娟和张小莉也在这里,自己可不能在他们面前丢了面子。 “滴!” “检测到宿主要在装b,滴滴打折系统赠送一个(超能力卡)给宿主!使用次数十次!” “请宿主选择是否兑换超能卡!” 兑换。 宿主选择兑换超能力卡。 请选择兑换物品: 辟邪卡、十点微笑值、善恶值、隐身卡、反弹卡、丢失百分之一的记忆 “先生,请问你能否为我们小小的展示一下你的超能力呢?” 选择兑换:十点微笑值 宿主选择用十点微笑值兑换一张超能力卡。 兑换成功。 宿主获得以下超能力: 透视眼。 第16章 隔墙猜物(求收藏!求推荐!) 各路媒体纷沓而至,灯光闪烁。 叶可却只关心他的“醉美烤土豆”小吃的销售问题,要是完不成日营销额五万的数量,滴滴打折系统将会全面进入休眠阶段。 这才是叶可最担心的问题。 “等等,你们这个采访真的是现场直播吗?” 记者有手指头指了指话筒上的logo,道: “我们可是白帝城一台,全城收视率最高的电台!” “拥有百万忠实粉丝!” “好,那我就放心了,我的醉美烤土豆完成日营销额过五万的任务有望了!” 电视台的突然来访,让叶可对自己完成任务的信心又增加了不少。而叶可的话也让电视台的记者突然就噎住了。 “创业不容易,年轻人你要加油呦!” “我们还是谈一谈超能力的事情吧?叶先生,谈一谈吗?至于档期的事情都好安排!” 叶可并未说话,那记者却喋喋不休道:“至于价格方面,只要收视率足够的高,那都不是问题的!” “你们在采访我的过程中能不能插播一条广告呢?” “插播广告?怎么,叶先生为何突然要求插播广告呢?” “这叫做互利共赢不是?你们想借助我的超能力来达到高收视率的效果,我同样也需要借助你们的栏目为自己的小吃店住广告宣传呀!” “你可真是会做生意呀!行吧!我们电台会继续与你保持联络的,相信你很快就会火的!” 女记者递给叶可一张名片,道:“这是我的名片,有事打电话我哦!” 其他几个记者也纷纷表示愿意留下叶可的联络电话,并都纷纷递出了自己的名片。 也就在这一夜,叶可已经成了这条街道最靓的仔,已经算是小有名气了。 名气这种“虚名”虽说不是叶可十分在乎的玩意,但不得不说它也确实是能够给人带来实实在在的收益。 众人都散去以后,唯独留下王娟和张小莉,短短的数个时辰却发生了这么多事情,这让王娟的心态有些要炸裂。 虽然王娟也算是属于混迹于社会的大姐大,但她毕竟只是小打小闹,本质上还是小女人的那一类型。 今天,不论是王娟还是张小莉都是大开眼界。 “叶可,你究竟是什么来头?” 王娟夹着一支烟,并抽了一口,然后缓缓吐出云圈,同时眉毛也是紧皱着。 “没啥事,你们两人就走吧!我这里就不招待你们了!”叶可道。 “怎么,那二十万不打算借给我了?”王娟问道。 “你不是让我们留下来为你工作吗?怎么又说话不算话了?”张小莉也跟着说道。 叶可道:“此一时彼一时,按照现在的这种情况,你们已经不太适合留在我这里工作,你们难道没有看到吗?我已经成为了一个公众人物,你们两人留在我这里合适吗?” “那么,那20万又该怎么说呢?” 王娟道:“我需要那20万,你可不能说话不算话!” 叶可道:“既然我已经答应了你,就不会说话不算话,不过你得给我点时间!” 第二天,白帝城一台开来了一辆豪华版的跑车停在叶可的小店门前,他们如约而至,打算将叶可接走进行节目彩排。 “你能不能现场给我们展示一下你的超能力呢?” 叶可知道他们还存在着一定的疑惑,便道:“我知道你们还是有些不相信我,这倒也是可以理解的!” “毕竟透视眼这种超能力不是每一个人都会的!” “据说有一种神奇的药水,只要涂抹上一点点,就能达到透视的效果!比如说在扑克牌或者麻将上面涂上这种药水而达到能够作弊的效果!” 叶可道:“那么,我来透过我的透视眼来看看你穿了什么衣服怎么样?比如说:颜色和款式!” 来的一个女主持人被叶可这么一问,倒是有些不好意思起来,扭扭捏捏道:“叶先生,你这么做合适吗?” “好吧,那么你倒是说一说我的内衣是何颜色呢?” 叶可道:“如果我没有猜出的话你的内衣颜色应该是透明的,也就是说你没有穿内衣!” “哇塞!你说的真准啊!我的确是没有穿内衣,看来你透视眼的超能力是真的!” 叶可道:“我刚才是开玩笑的!我是瞎猜的!我还没有真正发功呢!要不,换一个高难度点的怎么样?” 女主持尴尬而又不失礼貌的笑了笑,道:“那么叶先生想要怎么玩呢?” “要玩就加大点难度,比如说:隔墙猜物,这才有难度嘛!” “隔墙猜物?” “是的,你在墙壁的另外一头,放上一样东西,我在墙壁的这头猜出你所放之物是什么。” “这绝不可能,这是否有点太匪夷所思了吧?” 美女主持人首先就否定了叶可,认为这是绝不可能的事情。 “要不我们就试一下?”叶可道。 其实叶可心里也没有底,毕竟隔墙猜物这种事情他也是实在没有做过的,现在只能是心血来潮。 不过,当叶可的“超能力”被启动以后,他也的确能够看到一些更加深层次的东西。 比如:可以看到别人肚子里的内脏。 眼睛就像是安装了x光。 x光是一种有能量的电磁波或辐射。当高速移动的电子撞击任何形态的物质时,x光便有可能发生。x光具有穿透性,对不同密度的物质有不同的穿透能力。 然而x光是穿透性很强的射线,一种高能量光波粒子,所以一般物体都挡不住,射线要被阻挡,关键由射线强度、频率、阻挡物质与射线作用程度、阻挡物质厚度、阻挡物质大小共同决定。 一般情况下,常见的x光(医院用)大约3~5cm的铅块就可以阻挡了。但是也会在背景屏上会显示阻挡物的阴影形状,就好像日食,虽挡住了太阳光,却留下了阴影。 叶可的眼睛拥有了x光的能力,但这只是短暂的一种超能力,使用次数也是有限的。 美女主持人在墙壁的另外一边换上了一套比基尼泳装,叶可不过去看,但是却能很清晰的知晓美女主持人穿了什么衣服,颜色款式和图纹都能被窥视的清清楚楚。 这种超能力已经强过了x光的能力,而能够达到全部成像的作用。 在不经意间的扫视时,叶可突然发现了一个恐怖的黑洞,那个黑洞在不停的吞噬些什么东西,这一发现让叶可有些毛骨悚然。 第17章 虫洞(求收藏!求推荐!) 十天后。 滴滴打折系统全面升级,令叶可有些措手不及。 在完成了五万的日销售任务以后,叶可也收获了更多的铁粉。 自从眼睛被开过光以后,叶可便经常能看到一个黑洞一样的东西在不停吞噬着些什么东西。 所以,现在把所有关注的焦点都放在了这个突然出现的黑洞上面。 这个黑洞并不大,只有碗口那么大,但是它的吞噬能力却非常的强大,它能够吞噬掉比自身体积大数倍的物体。 “叶先生,这是十八万!” 一个阳光明媚的上午,一个美女走进了叶可的视野,她是白帝城一台的美女台长,今天是来给叶可送表演酬劳的。 “叶先生,我们想找你再聊聊!” “是吗?你们不会想继续做超能力专访节目吧?” 美女台长道:“如今你在白帝城可算的上是一个明星人物了,你的父母也因此而为你感到骄傲,你就不想把全家人接到城里来住吗?” “不了,我的爸妈已经习惯了乡村的生活,我尊重他们的选择!” “我听说你还有两个弟弟,你就不想让他们来城里接受更好的教育吗?” “今天来我这里,不会只是为了和我说这些吧?” “哈哈哈!明白人,我这是无事不登三宝殿,今天来确实是有事相求!” 叶可道:“那么,你今天来我这里,究竟有何目的呢?” “叶先生,目的倒是谈不上!只是对叶先生做一个回访而已!” “回访,看这就不必了吧?我毕竟不是什么大人物,对我做回访岂不是怡笑大方了吗?” “叶先生,话可不能这么说!你是冉冉升起的巨星,我能采访到你,我自己也觉得有光彩呀!” 叶可让美女台长坐下,并给她倒了一杯白开水,打趣道:“放心喝吧!没有下蒙汗药!” “叶先生,你可真幽默!” 美女主持人端起茶杯,嘴角轻轻抿了一口,突然觉得脑袋些晕乎乎,然后渐渐便失去了知觉。 昏迷过去。 “我去!我这乌鸦嘴!”叶可抽了自己一嘴巴。 “这是怎么回事?是谁下的蒙汗药?” 叶可此刻有一种吃了屎的感觉,然后很快就意识到了一个很严重的问题。 有人要迫害他。 “那么这个人是谁呢?这个人与自己有什么仇恨吗?” 会不会是王娟?或者是张小莉? 为了洗白自己,叶可马上就报了警,警察很快的就封锁了小吃店。所有的人都不得进出。 叶可也被当作是重点怀疑对象被请进了警局,为证明自己的清白,叶可必须接受调查。 “叶先生,你能陈述一下事情的经过嘛?” 一个中年警官问道。 叶可也如实的把事情经过清清楚楚讲述了一遍。 “原来是这样,那么,叶先生……你有没有和什么人结过仇呢?” “结仇?这个不太可能吧?” “莫非是那伙黑社会?” 警官道:“这倒不可能,因为他们现在还正被关着呢!你再仔细想想!” 叶可道:“不好意思,警察同志,我实在想不出来。” “好吧!今天我们的谈话就到这里吧!你要是想到了什么,一定要记得与我们联系!” 叶可出了警局,脑袋里却一直不能把那件事忘记,如果那杯水被自己喝下去究竟会发生什么,叶可也不敢想象。 一定是发生了什么。 叶可意识到事情绝没有自己所想的那么简单,想着想着然后便加快了脚步。 走到红绿灯的时候,叶可停了下来,看着对面的红绿灯,脑子里突然冒出来一个捣蛋的想法: “要是这个时候这个红绿灯突然熄灭会怎么样呢?” 当然这只是叶可脑子里的想法,正在想着的时候对面的红绿灯突然就真的熄灭了。 绿灯熄灭以后,路上的行人也就乱了规矩,也没有人去管来来回回的车,大家都是见缝插针的走。 “这是什么情况?” “这只是我脑子里的想法呀?怎么可能会这么巧?” 于是叶可便觉得可能是停电了,但是再看看周围,不论算是商铺还是其它的红绿灯,分明都是有电的。 过了红绿灯,叶可脑子里还在想着这件事情。 过了红绿灯,叶可的前面是一个骑着自行车的胖子。于是脑子里突然又冒出一个捣蛋的想法: 要是这个时候他的自行车爆胎会怎么样? 当然这也只是叶可脑子里的想法。 当叶可有了这个想法以后,下一刻神奇的一幕出现了,这个骑自行车的胖子的轮胎真的就“砰”的一声炸裂开来。 恭喜宿主解锁“意念操控!” “我去!” “意念操控?” “莫非刚才发生的事情都是由于我的意念所产生的?” 系统: 是的,意念操控是滴滴打折系统赠送给您的。 此刻,叶可方才知晓滴滴打折系统的强大,这哪里只是单纯的打折系统啊!这简直就是一个万能系统! 系统提示: 做坏事将会被扣除善恶值,目前检测到宿主善恶点为—100。 “我去!怎么就—100了?你们也没有一个提示,这么玩会出人命的!” 叶可意识到自己刚才的那些邪恶想法是不可取的。 系统提示: 您可以通过做好事消除您的负值。 “我想拯救全人类行不行?” 系统:不行 “为什么?” 系统:检测到宿主能量不足 “那么怎么才能增加我的能量呢?” 系统:通过积累你的能量来提高,在能力范围之内。 “等等,我的眼前好像出现了一个黑洞!” 系统:那不是黑洞 “不是黑洞是什么?” 系统:那是虫洞 “什么?那是虫洞?有什么作用?” 系统:是否选择普及虫洞的知识? 是/否 “是!” 虫洞:又称为时空洞,是宇宙中连接两个不同时空的狭窄隧道。 叶可在书上看过一些关于虫洞的资料: 理论上,虫洞是连结两个遥远时空的空间隧道,就像是大海里面的漩涡,是无处不在但转瞬即逝的。这些时空漩涡是由星体旋转和引力作用共同造成的。就像漩涡能够让局部水面跟水底离得更近一样,能够让两个相对距离很远的局部空间瞬间离得很近。 叶可道:“据我所知,迄今为止,科学家们还没有观察到虫洞存在的证据。” 系统:你所看到的那个虫洞现在还不够强大,它正在不断吞噬和膨胀,等到它不断膨胀到比现在大100倍时,通过这个虫洞就能到达另外一个时空。 第18章 老宅(求收藏!求推荐!) 叶可感觉自己的脑袋有些晕乎乎的,智商似乎有些跟不上打折系统的进化过程。 且叶可越来越发现,自己对于打折系统的控制能力越来越弱,或者说打折系统正在变得越来越强大。 从最初的高达0.001折的巨大优惠演化到现在的“全能”,打折系统似乎已经并不只是满足于在折扣上的优惠。 打折系统似乎正在逐渐的控制些什么,或者说: 打折系统正在逐渐的智能化 此刻,也就叶可走在大街上之时,望着一派繁华景象,看着来去如烟人流,却有了颇多感慨。 从叶家村走出来,当初无所谓梦想,只想能够养活自己。如今这个愿望其实可以说是早已经实现。 而所谓的生活酸与甜,也并非是自己所理解的那样。 那个在桃花边野之中笑的小芳此刻早已不是那个小芳,而自己也不再是那个光着脚丫到处乱跑的山村穷小子。 系统: 前方有歹徒正在行凶 叶可的思绪旋即转过来,朝前方拐弯处走去。 此刻,行凶歹徒已经被人山人海所包围。 那歹徒劫持了一个瘦弱女子,手里的尖刀抵着女子的脖子,情绪激动。 “我没有别的要求,只求她把工资结算给我,难道就这么一点要求也不能满足我吗?” 热闹的人通常情况下不太对事情的经过感兴趣,他们只是纯粹的喜欢看热闹,过不过脑子就不过脑子。 明眼人都能看出来,行凶的男子手里拿着刀,自然这行凶的男子便成为了邪恶的一方。 按道理来讲,这事不规叶可管,叶可也不必要做“路见不平,拔刀相助”的事情,毕竟事情的真相究竟如何?只有当事人才知道。 不过,从目前的情况来看,瘦弱女子有生命危险,叶可又怎么能见死不救呢? “放开她,有什么事情都好说!” 叶可大吼一声,反倒是让那行凶的男子愈发激动。 “你别过来,过来我就捅死她!” 或许是觉得这么说还不够,那行凶男子又加了一句,道:“你若是不信,可以试一下!” 从叶可从喉咙里喊出来那句“放开她,有什么事情都好说!”开始,叶可便已经被卷入这件事中。 行凶男子越来越激动,手里的那把尖刀马上就要刺入那柔弱女子的喉管之中,情况可以说非常危急。 “能够用钱解决的问题就不是问题!”叶可又吼了一声。 那柔弱女子眼角泛着泪花,道:“不是我不给你钱,我没有啊!没有!你让我上哪里去给你弄钱去?” “那老子可管不了这么多,总之你今天死活就得给我钱!”行凶男子一步也不肯退让。 也就是在此时,叶可的眼前又再一次出现了那个黑洞,这个黑洞又一次吞噬了一些东西,它的体积正在变得更加庞大。能够吞噬的东西也更加的多。 叶可揉了揉自己的双眼,确定自己并没有出现幻觉。不过这个黑洞只有叶可自己才能看得见,其他人并不能觉察到这个黑洞的存在。 系统: 是否选择英雄救美? 是/否 “是!” 系统: 宿主获得少林拳法和移形换影步 叶可动了动自己的拳头,也确实是有力量了不少,随后又使出了移形换影步。就这一秒钟的时间内,叶可从行凶男子手中救下了那柔弱女子。 正要沾沾自喜之时,突然听到一个声音: stop! stop! stop! 随后一个胡子拉碴,戴着帽子的中年走了上来道:“这究竟是怎么回事?” “刚才是怎么回事?” “怎么不按照剧本来?” “安保呢?安保呢?” “这个跑上来了的傻小子究竟是谁?” 下一刻,叶可马上就尴尬了,原来这是在拍戏。自己一不小心误入了片场。 在连连道歉后,叶可尴尬的退了出来。 “唉!” 叶可叹了一口气,耷拉着脑袋继续向前。 真是人生处处有惊喜啊! 遇到误入片场这种尴尬事也确实是一个小小的意外,不过这倒是让叶可有些郁闷的心情突然就晴空万里了。 在路过一家银行的时候,叶可给家里又打去了一笔钱,如今赚得越来越多以后,叶可能够与家人团聚的时光也是越来越少了。 除了用钱来弥补,叶可想不出别的办法。 “帅哥,请问您想参加特殊活动吗?” 当叶可从银行走出来以后,一个男孩跟在了叶可的后面。 “特殊活动?什么特殊活动?” 男孩道:“先生是这样的,我们孤儿院的孩子,想请您到我们孤儿院去做客。” “怎么,你认识我?” 男孩点头道:“我看过白帝城一台的黄金档节目,看过你的表演,你的表演实在是太精彩了!” 能够得到别人的夸奖,这自然是一件非常开心的事情。 “谢谢,不过你所说的特殊活动是什么意思?” 男孩道:“在我们的孤儿院有一个众筹的活动,我觉得先生您是一个有爱心的人,一定会给我们孤儿院一些帮助的!” “众筹活动?” 叶可有些疑惑,但还是停下来了脚步,道:“好吧,反正现在也没有什么事情,我可以和你去看一看!” “真的吗?太好了,先生,我实在是太开心了!” 男孩带着叶可七拐八拐,最后在一栋古老建筑门口停了下来。 “这是一栋老宅,已经有几百年了,我们这些无家可归的孤儿们就住在这里面!” 叶可转过身去看着周围,到处都是斑驳的岁月痕迹。其实这是一栋废弃的老宅,没有人居住。后来被改造成孤儿院,那些无家可归的孩子就搬进这栋孤儿院。 起初,还有一些慈善组织机构人员时常过来对这些孩子一些救助,但后来那些慈善组织机构来的频率越来越少。这些孩子获得的救助也越来越少。 于是这些孩子们不得不想办法“自谋生路”,有时候他们也会去乞讨。 这个地方看起来是有些阴森的,但既然已经答应了这个男孩,叶可也就硬着头皮跟着他继续往里面走了。 这栋老宅的出现还是有些诡异的,对他与周边的建筑格格不入,看起来非常突兀。 从走进去的第一刻开始,叶可便觉得这个地方并不简单。 “你叫什么名字?” 叶可想通过谈话来消除一些内心的恐惧。 “我叫玄雨!” “玄雨?这个名字挺好听的。那么,你多大了?” “这个嘛!我已经不记得了,不过我说出来你可别害怕哦!” 叶可道:“好吧,你说吧!” “我只还记得一百年前的时候我就已经住在这里了!” 听完以后,叶可的心“咯噔”一下,凉了半截。 心态有些崩了。 未完待续…… 第19章 玄雨(求收藏!求推荐!) “孩子,你不会是童话故事看多了吧?才会出现这样的错觉?” “一百年前,你确定是一百年前吗?” 玄雨道:“是的,叶先生,其实我已经很老很老了,正是由于我住在这栋老宅里,所以才能够永远保持着年轻!” 这栋老宅一共有三层,每一层都有8个房间,每一个房间都住着一个男孩,他们来自于不同的地方。他们大多数都是从农村来的孩子。 “好吧!我信你了,不过你把我带到这里来不会就是为了和我说这些无关紧要的事情吧?” 玄雨一边领着叶可参观老宅,一边指着二楼,道:“楼上的13号房间,是给您安排的!” “是吗?房间都已经安排好了,动作倒是挺利索的!”叶可用有些讽刺的话语道。 玄雨道:“反正你现在已经出不去了,为何不再这里多待上一段时日呢?” 叶可知道自己已经中了圈套,但这还不是最重要的,最重要的是此刻系统已经完全没有了任何的反应。哪怕他脑子转的再快,系统也没有任何的反应。 把叶可带到13号房间以后,男孩就离开了,等到叶可追下楼去的时候,男孩已经不见了踪影。 回到13号房间。 这是男孩给叶可安排的房间。 房间内,桌子上有一支蜡烛,还有一本书,一个干面包,一杯水,几个干果子。 床倒是很大,看起来也很舒服,躺上去应该很不错。不过叶可没有心思睡觉,虽然此刻他还是有些困顿的,但还是不想睡觉。 在一个并不怎么熟悉的环境里休息,并不能够给人带来安全感,所以也就不太可能睡得安稳。 叶可在房间里来回踱着步子,并仔细观察着房间内的各种摆设,可是这些摆设都十分陈旧,不过它们并没有表现出来有什么奇怪的地方。 这些摆设不会说话,这就意味着13号房间内所有的东西都没有灵力,或许这可以说明这个地方并没有什么危险。 “嘀嗒!” 一个挂钟突然响动了一下,随着挂钟的响动,叶可的心也跟着咯噔了一下。 “嘀嗒!” 挂钟又一次响动,随后整个房间似乎开始有了一些别样的逸动,就在此刻,也似乎是在此刻,叶可觉得有无数双眼睛在凝视着自己。 叶可走到门口,却发现门从外面被锁住,任凭他怎么努力也不能将这门打开。 “这是怎么回事?”叶可有些紧张起来,同时觉得自己的脸也红的厉害,不…是憋的通红的那一种。 此刻13号房间也似乎突然有了更多的亮光,但这亮光并不是那支蜡烛发出来的光。因为那支蜡烛的光是极其微弱的,并没有亮到照亮整个黑暗的房间。 “天知道我为什么要来这里?”叶可用手揉了揉两边的太阳穴,发现有些涨的厉害,此时也就没有多余的心思去考虑这该死的门为何会打不开了。 人在昏暗的环境之下会不经意的找亮光,无论是月光还是其它什么光,然而并没有月光能够照进13号房间。叶可只好把目光继续投向了蜡烛,并有意识的凝望着这一支已经快要燃烧殆尽的蜡烛。 叶可越来越确信自己似乎真的是来错地方了,特别是在摇曳的蜡烛之中更是看到了一幅又一幅画。 “嘀嗒!” 挂在墙上的挂钟又响了一下,这一次还有其它的异象出现。 同样是一道光,但绝不是蜡烛发出的那种微弱的蜡烛光。 倒不是说这道光是如何的神奇,而是这道光出现的很诡异。 在没有发光源的情况下,这种不符合常理出现的光自然也就可以被称之为神奇,它似乎是从房间的某一个角落发射出来的。 这道光同样的并不怎么亮,但在它的发射之下,它所能照耀到的部分都能看的很清楚。 于是在这道光的发射之下,叶可看到了微弱的蜡烛光照耀之下看不到的一幕: 一只巨大的鸟正在舞动着身体,并不停摆动着自己的身躯,在这只巨鸟的旁边是无数个密密麻麻的小人。他们正在对这只巨鸟发起攻击,这些小人手里拿着各种武器朝巨鸟投掷,但这巨鸟的身体却非常坚硬,所有的武器投掷到巨鸟的身上并不能起到任何作用。 这一幕是极其富有讽刺意味的,因为在平日里自诩为宇宙第一的人类从来没有在一只鸟面前丢过脸吃过亏。 这么多小人向一只巨鸟发起攻击,却并没有占据到任何优势,这让叶沐看的鼻孔直冒气。 巨鸟突然暴怒起来,扇动了一下翅膀,瞬间,无数个小人被强大的风力直接弹飞,并重重摔落下来。 当叶可想要用手去触摸这些小人之时,却又发现这些小人如一个个投影一般,并不能真正触碰到。 叶可揉了揉眼睛,用手去触碰那只“巨鸟”,那巨鸟突然展开双臂,腾空而起,如一道光影一般穿墙而去,随后消失不见。 接着,亮光也逐渐黯淡下来,13号房间变得无比黑暗。 就连那支唯一的蜡烛也不再燃烧。 第二日,男孩突然出现在了13号房间里,此时阳光已经照射进了房间里。 “昨晚休息的怎么样?” 叶可道:“睡得不怎么样,看到了一些奇怪的景象!” “不错!那就是我为你准备的礼物,也是我们打算推广出去的一个旅游产品!这里的每一个房间都很神奇,昨天晚上你体验的是13号房间,相信你一定看到了一些神奇的景象!” “是的,我的确看到了一些神奇的景象!”叶可道。 “那么,我还是不明白,你为何让我看那些神奇而又奇特的景象呢?” 现在叶可已经断定这栋老宅的不一般,说不定还有更多故事隐藏在这栋老宅里面。不过叶可倒是没有太多兴趣去探究这栋老宅曾经的故事,现在他只想快些离开这里。 “我怎么没有看到其他男孩呢?”叶可突然问道。 “因为,他们都被锁在房间里面!”男孩很淡定的回答。 叶可缓缓转过头来,看着男孩,从他的眼珠里看到了恐怖的一幕…… 未完待续。 第20章 穿墙男孩(求收藏!求推荐!) 其实,这栋房子里面的所有男孩都有不同寻常的来历,他们的身份都是极其不简单的。 若只是单看这栋老宅的建筑风格很容易将它与灵异之类的联系在一起。 但实际上,这栋老宅真的是这样的。 “叶先生,你一定会有很多疑惑吧?”玄雨转过头来看着叶可然后缓缓道。 “是的,这地方的确有些奇怪!”叶可原本想说“诡异”,但却又觉得不妥,于是便用奇怪两个字来表达自己的疑惑。 系统: 危险!危险!请宿主尽快离开这里。 失联的系统发出了微弱信号,提示叶可尽快离开这里。 当玄雨再一次转过头来看着叶可的时候,叶可看到的是一张有些苍老的脸。 下一刻,叶可的脸色就发生了变化,第一时间想到的就是离开这里。 玄雨摘了面具,道:“别害怕。刚才不过和你开一个玩笑这么简单。” 叶可也是尴尬一笑,但是还是决定离开。 “叶先生,我们的活动还没开始呢!” 说完以后,玄雨拍了一个巴掌,随后所有的门都被打开了。从这些门的里面走出来的每一个人都穿着不同款式的衣服。 这些男孩全部都集中在了一起,他们训练有素的整齐排列着。 “叶先生,这些就是我说的那些孤儿了,他们需要被得到认可。” “叶先生真的很抱歉,我必须说明是我欺骗了你!” “好吧!那么你究竟想要表达什么意思呢?” 实际上这些男孩之所以会成为所谓的孤儿还有其他的一些原因,因为他们与正常的男孩有些不同。或者说,他们与正常的男孩有太多的不同。 这倒不是说他们有什么样的生理缺陷,而是他们太过与众不同。这里的每一个男孩都与普通人家的孩子与众不同。 “我想请你帮助他们重新走向社会,因为他们都是问题孩子!” 玄雨的这一番话一说,倒是叶可听着还算对劲。 问题孩子? 看着这些排列整齐的男孩,叶可却也并没有看出有什么奇怪的地方。 “他们看起来并没有什么奇怪之处啊?” 玄雨踱步走着,走到其中一个男孩身边,道:“你现在站出来!” 这个男孩于是很听话的就站了出来。 “你来这里多久了?” 这男孩回答,道:“有几年了!” “那么我问你,自从你来这里以后,有没有想过要从这里逃走?” 男孩有些胆怯道:“已经逃过三十多次了,不敢再逃走了!” “好吧!你现在可以站回去了!” 玄雨道:“叶先生,你也看到了,这些男孩都是极其顽劣的,若是不把他们锁在房间里,恐怕会对社会造成危害!” “你这么说未免有些太过于夸张了吧?他们都还是小孩子,怎么可能会对社会造成什么危害呢?” 玄雨道:“那是因为你并不了解他们,接下来我便要告诉你更多的真相!” “更多的真相?”叶可有些懵了。 “不错!关于这栋老宅,和这些男孩子的更多故事!” 有些人天生就与常人不同,这不是他们自己能够决定的。 这些男孩就是天生与常人不同的人,他们从生下来的那一刻开始就表现出来与正常的婴儿不一样。 这些男孩身上自带着“超能力”。 接着,玄雨又指着其中一个男孩,道:“你说说,你有什么样的本事?” 这个男孩很听话的点了点头道:“我有删除记忆的能力!” 叶可听了以后,也是一愣。 “我有删除记忆的能力,而我也清楚知道我并没有恢复记忆的能力,这意味着我可以轻易地改变某人。” “这未免有些太可笑了吧!”叶可有些怀疑的摇头道。 “是的叶先生,这是真的,所以这么多年来我从来没有删除过别人或者自己的记忆,只怕会有承担不住的后果。渐渐地,我也不大相信我真正有这个能力,却也不敢随便试验。” 这男孩顿了顿,开始讲述着自己的故事: 直到有一天。 那一天下着大雨,我的肚子饿的咕咕叫,我没有办法,只好到街上去找点吃的。 可是,问题是我没我有钱,这是最尴尬的事情,可是我肚子实在太饿了。 我站在一家面包店门口,望着里面从烤箱拿出来的面包,我知道自己忍不住了。于是我走进了面包店,我骨气勇气对老板说:“我肚子很饿,可是我没有钱,能不能给我一片面包,哪怕是最小片的面包也行!” 老板没有理会我,用嫌弃的眼神看着我,我知道我再不走,他就便要赶走我了。 接着,我用我的超能力眼神看了一眼老板,老板马上就忘记了刚才所有的一切,并问我来这里干什么。 于是是我便撒了谎,道:“我是来取面包的,这是之前就说好的!” 店老板道:“我突然间忘记了昨天做了什么事情,或许是喝醉酒的缘故,真是不好意思,我忘记这事了,我应该给你多少面包呢?” 就这样,我得到了三个大面包,从此以后我一发不可收拾,经常用我的“超能力”去偷去一些本不该属于我的东西。 玄雨道:“直到后来,我发现了他,并把他带到了这栋老宅里面来。” 叶可道:“原来是这样,真是够神奇的。” 接着,玄雨又用手指头指着另外一个男孩,道:“你说说你有什么样的本领吧!” “好的,玄雨大哥!” 接着这个名叫小豆子的男孩也开始讲起了自己的故事: 我本来也是不相信的,直到有一天,我拿了别人的苹果,于是那个卖苹果的人把我追到小巷子里。我已经无处可逃了,看到一堵墙壁,差点就要撞上去。 可是,我却并没有撞上去。 奇的一幕出现,我居然从墙壁穿了过去,身体却丝毫的没有任何伤痕,后来我才知道,我天生就自带穿墙的超能力。 玄雨道:“大家都叫他穿墙小豆子!” “叶先生,现在你知道了吧,住在这栋老宅里的男孩子们都有着不同寻常的超能力!” 叶可越听越觉得有些玄乎,于是便问道:“我还是不明白,你是如何找到他们的,我是说,这么多拥有超能力的男孩是怎么被你集中到一起的呢?” “因为,我是一个超能力收集者!” 第21章 1‰的超能力者(有收藏!求推荐!) “超能力收集者?” 叶可听说过收集各种奇葩东西和玩意的,但还是第一次听到有收集超能力的。 “那么,你是否是因为看过我的超能力表演所以才想到了要来找我的呢?” “叶先生,你说的没错!我的确是骗了你,用欺骗的手段把你骗到这栋房子来,对此我感到十分的抱歉!” “开始的时候我的确有些生气,不过我现在倒是对这栋房子非常的感兴趣!还有你的身份,我同样非常感兴趣!” 玄雨道:“关于我的身份问题,有机会我会好好向你解释,不过现在还不是时候!” 接着玄雨转过身去对这些男孩说:“你们先回自己的房间,有任何的事情我会通知你们的!” 当玄雨说完这句话以后,这些排着整齐的队伍离开,回到了属于自己的房间。 “这栋房子建造于300年前,他的主人是一个修士,在这栋房子的地底下还有一个地下室,地下室里面囚禁着一个有着更高修为的修士!” 玄雨说的这些,让叶可觉得非常不可思议。 “看来我对于这个世界的了解还不够!” 玄雨道:“像我们这种拥有超能力的人,通常情况下并不怎么受待见,我们通常会被认为是危险!” “那么,你也拥有超能力吗?” 玄雨并未直接回答,而是把话锋一转,道:“我们现在所居住的城市白帝城拥有千分之一的人口拥有着未被开发的超能力,当然这些拥有未被开发的超能力者他们自身并不知道自己拥有超能力的潜质!” “千分之一?我的数学不太好,你给我点时间,让我数一数!”叶可道。 白帝城常住居民一共有150万,千分之一就是1500。 “也就是说白帝城有1500个人有可能拥有超能力。” “这……!” 叶可道:“不会是在和我开玩笑吧?” 玄雨道:“当然不会,你就是这1500个人中的一个!” 叶可本想解释自己的“超能力”是怎么来的,但却终究还是没有说出口,这事能说吗? “你说的有道理!”叶可硬着头皮道。 “我们还是先说说这栋老宅吧!”叶可现在最关切的还是这栋老宅。 “叶先生,你想不想参观一下?” “那当然!” 三百年前,一个名叫马丁内斯的修士来到这里,修建了这栋房子。马丁内斯是一个法师,在修建这栋房子的时候,马丁内斯同时在这栋房子里面封印了几百个异形怪物,这些异形怪物的能量并不大,被马丁内斯训练的很听话。 每天早上,就有异形怪物过来伺候马丁内斯起床,并给马丁内斯做好早餐。有些异形怪物负责修缮花园,有些异形怪物负责看家护院。本质上来讲,他们和宠物没有什么区别。 这些异形怪物并不会主动攻击人类,除非他们变得非常强大。马丁内斯每天给他们喂极少的一些能量,让他们不至于能够太快过速的膨胀,控制着他们的成长。 直到有一天,马丁内斯出门以后,便再也没有回来。由于没有人来压制这些异形怪物,所以这些异形怪物膨胀的很快,他们开始吞噬一些东西,他们逐渐变得不被控制。 有一些异形怪物成长壮大到可以离开这栋房子,于是他们便再也不回来,留在这栋房子里的异形怪物,大多都是一些低级的,没有太强攻击力的。 但是关押在地下室的一个异形怪物却拥有着超强的能量,他被马丁内斯用了100张符咒镇压在那里,不能动弹。 “你想不想去看一看那个异形怪物?”玄雨问道。 叶可怀疑,这是玄雨在套自己的话,于是便没有直接回答。 “地下室?这里有地下室吗?” 玄雨道:“是的,叶先生,这里的确有一个地下室!” “黑暗、幽暗、深不可测……” 系统:处于休眠状态 “该死!” 叶可暗骂了一句,非常后悔自己为何会来这里,现在打折系统没有半点反应,接下来会遇到什么危险不得而知。 系统的突然失灵,让叶可意识到自己眼前这个名叫玄雨的“男孩”定是一个不简单的人物。 现在自己要做的就是不能被他牵着鼻子走。 “我觉得有些闷!我想出去走一走!” 叶可现在只想尽快的离开这个地方,并不想去看地下室里的那个异形怪物。 “叶先生,你是不是哪里不舒服?”玄雨非常关切的问道。 “你能不能带我出去呢?” 玄雨笑道:“叶先生,何必这么着急离开!难道你还害怕我会对你怎么样嘛?” “当然不是,我真的觉得有些缺氧!不信你看我的脸是不是已经没有了血色了?还有我的嘴唇也已经开始发紫了!” 玄雨道:“好吧!叶先生,我带你出去透透气!” 玄雨的手并没有触及门柄,但是那个门柄却神奇般的转动了,门“枝丫”一声被打开,太阳光直射在叶可的脸上。 系统:恢复正常 听到这熟悉的声音以后,叶可不安的心才逐渐的平静下来。 系统: 检测到宿主心跳加快 是否选择离开 是/否 “是!” 选完是以后,下一刻叶可已经来到了一家咖啡厅的沙发上面。 长呼一口气以后,叶可打了一个响指。 “服务员来一杯咖啡!” 不小心进入老宅,又看到了一些不该看的东西,听到了一些不该听到的东西,叶可到现在还有些后怕。虽然叶可随时携带了一个超牛皮的打折系统,但对于那个神秘的玄雨,叶可还是有些害怕。 特别是玄雨的言论,白帝城千分之一的人有可能拥有超能力这个说法如果是真的,这将会是一件可怕的事情。 到时候可想而知,大街上会出现许多灵异事件。 什么:穿墙的、悬浮的、透视眼、金刚不坏之身、或许还可能有什么铜头铁臂的,能够预知未来的…… 如果真的有那么多的超能力者,一但这些超能力者全部觉醒,又究竟会发生什么呢? 叶可正发着呆想的时候,服务员端上来了一杯咖啡,这个服务员抬头的那一刹,令叶可心脏病都快吓出来了! 未完待续! 第23章 有人声称能知晓一切已发生之事,所闻能看穿世人诡谲人心,所感能知晓他人隐藏在记忆深处的秘密。 还有人说自己一觉醒来成了一株柳树,得到洪荒血脉。更有甚者说自己带着一身的通天本领,什么治病、算命、炼丹、摆阵、炼符通通都精通。 更有人说自己和神仙是兄弟,与鬼怪是朋友。 知道这些以后,叶希笑了笑,觉得有些无聊,在叶希看来这些都算不了什么,因为叶希已经厌倦了如何去炫富。 有着三千年灵力的叶希,同时手握数百种独门绝技,同时还拥有着永远不会衰老的二十岁容颜… 曾经去五行山下看望过昔日的老友孙悟空,也曾与玉皇大帝一起探讨过人生,吃过蟠桃,也因为吃多了太上老君的金丹而把牙齿给弄坏了,为了抓小白龙,曾经一口气喝干过东海里的水。 上天入地,没有叶希不能的。 因为太过于强大,叶希成为了众神眼中钉和肉中刺,最终叶希被一百个上古大神团团包围,在强权之下只好屈服,与一百个上古大神大战了三千回合和叶希最终体力不支,掉下凡间。最终叶希被天庭判处到凡间体验一辈子。 如今,成为了一个普普通通的凡人。 上辈子的事情说的再多,也不会有人相信,于是叶希也就从未和任何人说起过曾经的那些辉煌时刻。 真可谓是龙游浅水遭虾戏,虎落平阳被犬欺。得志猫儿凶过虎,落毛凤凰不如鸡。 如今,叶希已经沦落到要通过考试以及阿谀奉承来改变自己的命运,这要是在以前那都是动动手指头的事情。如今对叶希来说却是比登天还要难。 能够忍受的也就忍受了,可却又偏偏遇到不讲道理的恶霸,不仅抢夺了叶希辛辛苦苦一个月搬砖赚来的2000块钱,而且还把叶希的牙齿打掉了两颗。 如今的叶希不过是一个快递公司的快递员而已,别的快递员送快递都有电动自行车,可是叶希却穷的连电动自行车都买不起。 “苍天啊!大地啊!你为何要夺去的灵力!让我成为了一个平平无奇的凡人!” 被人打掉的牙齿只能往肚子里咽,在这个现实的世界,叶希知道没有人能够帮的了自己。 住在几百元每个月的单间出租房内,吃着八块钱一盒的盒饭,每天还要干十几个小时的活,这一切都把叶希折腾的没有了任何的不切实际的幻想。 叶希甚至开始怀疑,大脑里经常冒出来的那个曾经的自己的种种皆是不切实际的幻想。 一辈子有多久? 其实对于凡人而言,一辈子真的很短很短,叶希在送快递的时候亲眼所见一个五六岁的小男孩被一辆飞驰而来的车当场撞死。也曾在电视上看过无数的悲欢离合。 最让叶希动容的是,年纪轻轻的消防官兵像一个英雄一样的走去入火海,为了解救天下苍生而不顾及自己的生命。 一个生命的延续往往意味着另外一个生命的凋零… 叶希恨自己不再有上天入地的本领,恨自己不能帮助那些需要帮助的人,恨这个世界为何会有那么多的苦难。 可恨有什么用,现在的叶希自己不过是一个可怜的打工仔而已,连自己都不能救,又怎么能救的了别人呢? “我不服!” 叶希握紧双,狠狠地锤击在墙上。而后又缓缓的蹲了下来,像一条癞皮狗样的躺在了地上。 不论叶希如何的挣扎也无济于事,只要他不去行动,什么也改变不了。 曾经牛气冲天的强者,如今成为了一个普通的不能再普通的凡人,这种惩罚让叶希很难接受,最难以接受的是叶希的脑子里依然保留着上辈子的记忆。 如果这些记忆不再,或许也就没有了那么多痛苦。 不过,叶希也不再想回到曾经,叶希已经厌倦了曾经的那些生活,叶希想重新开始,但只让叶希做一个平平凡凡的普通人,叶希可就不愿意了。 在过了20岁生日的这一天开始,叶希突然发现自己拥有了一种“超能力”,这种“超能力”就是预测能力。 事情是这样的,叶希入过了一家彩票店,突然脑子里冒出了几个数字,于是就鬼使神差地走入了这家彩票店,照着脑子里冒出来的这几个数字买了一注彩票,结果中了三万块钱。 虽然并不是很多,但这毕竟是意外之财,不要白不要。 虽然这种超能力是怎么出现的叶希自己也不能解释,但叶希并没有纠结这个并不太重要的问题。中了大奖以后,叶希做的第一件事情就是给当地的老人院送去了5000块钱以及300斤猪肉以表自己的心意。 在给老人院送去5000块钱以后,叶希被那些孤独的老人紧紧的拥抱在了怀里,那种温暖的感觉他从来没有体会过,这种温暖的感觉比战胜一位有着千年修行的强者的满足感还要更加强烈。 接着,叶希又给当地的孩子们送去了“密卷”一千套,望着孩子们留下的感动眼泪,叶希也被感动的哭了。 叶希从未觉得自己有如此的伟大,当从学校出来以后,再一次路过另外一家彩票店的时候,叶希的脑子里又冒出了几个数字。 照着脑子里冒出的这几个数字再一次买了几张彩票,这一次叶希又中了一个不大不小的奖。 “五万!” 当地的报纸以“好人有好报”为标题,刊登了叶希的光荣事迹。 接二连三的中奖,把叶希搞蒙了,叶希甚至开始有些怀疑自己自己是不是获得了“预知能力”,但这毕竟只是揣测。 不过叶希也明白,也只有劳动才能够创造财富,想着靠所谓的“预知能力”来获取财富的方法是不可靠的。 叶希的梦想是等自己攒够了钱,自己开一个小店,雇佣两个店员,能够过上小康的生活也就心满意足了。 至于那些突然出现的超能力,那都是上天赐予的东西,是强求不来的。 接下来的一个月时间里,叶希接二连三的中了十几次小奖,但数额都不大,有的时候是几十块,有的时候是几百块,所以也就没有引起媒体的轰动。 但有些事情却是你怎么甩也甩不掉的,不是你想要就要,不想要就不要的。 在一个盛夏即将到来的傍晚,叶希突然发现了一扇神奇的门,这道门并没有形状,只有叶希自己能看见。 每天到了傍晚6点10分,一扇虚拟的门就会突然在叶希的面前出现,非常的准时,6点10分开启,6点20分关闭。这样的状况连续持续了三天,等到第四天的时候这种情况又消失了。 又过了三天,到了傍晚6点10分,这扇虚拟的门又开起了。 起初叶希只是以为一种幻觉,但是在连续观察了一段时间以后,叶希却觉得这事并没有那么简单,绝对不只是幻觉这么简单。 第23章 回乡和再次出发 对于叶沐而言其实在农场的生活实际上并不比当一个法师有趣,因为农场的生活在大多数时候其实是无聊。实在要说有什么好的地方,其实只是没有那么多的危险而已。说到母亲的时候,叶沐突然噎住了。 “她很想念你呢,小伙子。她最想见你了。” 叶沐父亲说道。 说完以后拍拍了叶沐的后背,就独自挤牛奶去了,甚至连头也没有回一下。 母亲看到叶沐平安无事很高兴。 叶沐本打算过两天再告诉母亲自己不想做布洛奇的学徒,所以叶沐便故意强打起精神来,装出一副兴冲冲的样子。 可叶沐母亲好像早就把叶沐的心思看透了。 “你怎么了,是不是出什么事了?” 叶沐耸耸肩,勉强地笑了笑,想先支吾过去再说。 “说出来吧!” “遮遮掩掩的,也解决不了什么问题。” 沉默了好长一段时间,叶沐努力从脑海中搜索着有限的词汇,想找个恰当的字眼来表达自己的意思。 母亲在摇椅上摇动的频率逐渐慢了下来,越来越慢,到最后干脆停了下来。 这可不是一个好兆头。 “我已经通过了史布克一个月的考验期,他说我可以考虑一下还要不要做他的学徒,这件事完全由我说了算。但是妈妈,我在那儿感到很孤独,就和我原来想像的一样,没有一个朋友。和我年纪相仿的孩子们压根就不理我,他们见了我就躲得远远的,我感到太孤独了,我很想回来在家里干活,不想再回去了。” “孤独?” “你怎么会感到孤独呢?我本以为你已经知道何去何从了,难道你还没有吗?如果你不能认识到你存在的价值,那才是真正的孤独呢。不要再抱怨了,你现在已经是一个男人了,男人就得工作。从开天辟地之初,男人们就一直在干着他们不愿意干的事情。难道你还想有什么例外吗?你是一个在家排行老九的人的第九个儿子,你就天生注定了要做法师,所以,你没有任何选择。” “但是格勒戈雷先生以前也训练过好些其他的学徒,” “他们其中的任何一个,都可以回来保卫我们这个地区的,为什么这个人就一定得是我呢?” “他是训练了很多,但是能够完成训练的屈指可数,” “即使有几个能够完成训练,但却远不如他,不是太软弱就是太胆小。他们大都是在混日子,拿了钱却几乎做不好什么事情。所以现在只剩下你了,儿子。你是大家的最后一个机会,也是最后一线希望。必须有人来做这件事,必须有人站出来与邪恶势力作斗争,而你就是唯一的人选。” 叶沐的母亲又开始摇她的摇椅,速度慢慢地加快。 叶沐没有再说什么,只是默默地站在那儿。 “好吧,我很高兴这件事情就这么定了。你是希望等着大家一起吃晚饭呢,还是想先吃一点儿再说。我猜你一定很饿了吧?” “是的,妈妈。我已经一整天没有吃东西了,连早饭都没吃呢。” “这儿还有些炖兔肉,它一定会让你精神起来的。” 叶沐坐在餐桌旁边,心情失落到了极点。母亲忙着把炉火弄旺,好给叶沐热一热兔肉。那些兔肉散发出浓浓的香味,馋得叶沐直流口水。没有谁能做出比妈妈做的更好吃的东西了,大老远的回家一趟,即使只是为了这顿饭,也还是很值得的。 母亲微笑着端过来一大盘热气腾腾的炖肉,放在了叶沐面前。 “我去收拾收拾你的房间,” “你既然回来了,就在家呆上两天吧。” 在接下来的几天时间里,叶沐心里有了各种纠结和不安,但终究还是要认清一个现实。哪怕他真的要留下来,农场里所有的一切都将会和他没有任何关系,只有离开才是最好的选择。 “你不仅是一个老九的第九个儿子,”她很温柔地冲我微笑着说道。“你还是我的儿子,我相信,你有足够的力量与勇气来做好你的工作。” 叶沐点了点头,叶沐想母亲高兴一些。当叶沐踏出院子的时候,脸上的微笑就荡然无存了。 叶沐怀着极其低落的心情,迈着沉重的脚步往史布克住的地方走去。 母亲并不同意叶沐呆在家里,让他深受打击,心灰意冷。 而就算是在告别的时候,母亲也是表现的那样的决绝,没有丝毫的动容。 在回去的路上一直在下雨,当叶沐到达那儿的时候,浑身上下都已经湿透了,叶沐感觉很冷,心情也糟透了。 当叶沐走到布洛奇家门前的时候,让叶沐吃惊的是在他没有推门的情况下,门就自己打开了。 这似乎是欢迎叶沐的到来,并让叶沐快进去,叶沐原以为只有布洛奇才能享受到这种待遇。 或许,叶沐本应该为此感到高兴,但叶沐并没有,因为此刻他有种不寒而栗的感觉。 走到前门那儿,叶沐敲了三次门,可是没有人应答。这时候叶沐才注意到钥匙就插在锁上,于是叶沐转动钥匙很轻松地就把门打开了。 除了厨房,叶沐检查了楼下所有的房间,但是没有一个人。叶沐冲楼上大声喊叫着,问有没有人在,可还是没有应答,所以叶沐就冒险去了厨房。 厨房壁炉里面的火苗很旺,餐桌上的饭菜也已经备好了,而且是只准备了一个人的。 桌子的中央是一大盘热腾腾的罐焖土豆。叶沐实在是太饿了,就狼吞虎咽地吃了起来,当叶沐快把整罐土豆都吃完的时候才注意到盐瓶下面有张纸条。 纸条是史布克留下的,上面写着: “我到东面的佩德勒去了,那里有巫婆在作怪,所以,我会离开一段时间。你在这儿随意住,就像在家一样。别忘了到村里去买我们本周的食物。像以前一样,屠夫那儿有我的袋子,你就从他那儿买东西吧。” 佩德勒是座挺大的石山,在最东面。那里到处都是成群的女巫,是一个非常危险的地方,特别是独自一个人去那儿的时候。叶沐又一次意识到,干法师这个行当是多么的危险。 倒霉蛋 冬日里的暖阳洒向大地。 太阳再一次露出了它那久违已久的温暖笑容。 该来的总归是会来的,只要愿意等待。 难得有这么好的太阳,习惯于蜷伏在家的人也慵散地迈步来到街上。 饶城美食节上,摊位鳞次栉比的排列着,人来人往熙熙攘攘。 此时,一个蒙面黑衣人潜入一家摊位,把一枚芯片放入了一块刚从烤箱里拿出来的面包里面,一切都做的悄无声息。 随后两名便衣紧跟其后。 黑衣人的表情轻松,怂了怂了肩膀,道:“真是霉运,居然被你们抓住了!” “这一次绝对不会让你这么轻松就溜走!” 在众人的赞喝声中,警察对黑衣人进行了搜查,在其身上搜寻一番无果后将其戴上手铐扭送上警车。 没有人注意黑衣人究竟做了什么,面包的余温还在散发出诱人的味道,吸引无数吃货来品尝,被切割机均匀切成小块的面包被食客们哄抢一空。 十五岁的帅气少年白少阳路过,取了一块,放在鼻子底下闻了闻,在阳光的沐浴之下,闭上了眼睛,送进了嘴巴里。 ------ ------ 葡萄干、奶酪味,还是夹心的,熟悉的味道,不一样的烘焙… 等等,这硬邦邦的是什么玩意? 还未等到白少阳反应过来,芯片已经卡住了喉咙,接着白少阳便感觉身体并不怎么舒服。 不知过了多久… ------ ------ 身体的疼痛逐渐散去,随后身体也变得软绵绵,白少阳的意识在逐渐恢复。 缓慢爬起来,下意识的看了看自己的身体,四肢健全,上上下下的都检查了一遍,当然男人的重要部位也没有放过,确定没被人取走,白少阳才长长的松了一口气。 也不知道是哪一个倒霉熊孩子,居然这么恶心,偷偷把一块芯片放进了面包夹层里面,倒霉的白少阳只不过是想去美食节看看美味,顺便尝尝各种美食,却吃到了一块口味有些奇怪的面包。 一吃下去马上就感觉不对劲了,不是味道不对,而且感觉喉咙被什么异物卡住了一般,连呼吸也开始变得困难起来。 等待救护车“呜啊呜啊”的赶来时,白少阳已经快没有了生命体征。 白少阳眼睁睁看着自己被医护人员各种摆弄,身上被插上了各种仪器,各种设备齐活上,最终还是没能把白少阳吃进去的那一块有着5000g容量的芯片取出来。 世界在白少阳眼前逐渐消失不见,白少阳想要说几句话向这个世界告别,却怎么也使不上力气。 白少阳能够想到的就是明天的头条新闻可能就会是: 美食节意外频频,一名中学生误食芯片面包而不幸离逝,试问食品安全几时休? 这是道德的沦丧?还是人性的毁灭? 至于明天的新闻如何报道,如何夸大,白少阳已经没有兴趣知道,因为身体实在虚弱的厉害,白少阳逐渐出现了一些幻觉。 不知过了多久,白少阳觉得自己的身体酸的厉害,不仅如此,背部也是觉得硌应的难受。 不知道是哪家黑诊所,条件居然这么差,床板居然可以这么硬,躺在上面不仅硌得一比,空气之中还蔓延着一股难以表述的霉糨味,看样子这床单有一定的收藏价值了。 白少阳四下里看了看,只有几块木板支成的简易木板床,一张破旧的桌子上放着几套史书就像是从旧货市场淘换来的一般,这都二十一世纪了,居然还有这么朴素的摆设? 这都电器时代了,居然连电器都没有? 电视什么的当然也没有看到,桌角那是什么东西,蜡烛灯? 这家医院怎么这么复古? 这里还算是一家医院吗? 刚刚醒来的白少阳,反应还有些迟钝,直到现在才意识到,这地方,哪里像是医院啊! 自己好歹也是病人,正是需要照顾的时候,居然这样对待一个病人,白少阳心头一股无名火起,屁股像是被什么硬物顶了一下,迅速从床上弹跳而起“飞”了出去。 人呢? 护士小姐姐呢? 外面哪里有什么护士小姐姐,也没有什么人,出门后不远就是一条潺潺的小溪,小溪水悠悠的环绕着,溪水两岸花红柳绿。温暖的风儿缓缓吹拂,摇曳着一草一木。 风光无限好啊!一切都那么令人心情舒畅。 站在溪岸,白少阳想起自己童年时期,家乡亦也有这样一条小溪,亦是如此刻这般美好! 白少阳不知不觉望向了小溪,忽见一个清秀淡雅,皮肤白皙,五官和轮廓恰到好处,并不过分,帅气却不妖娆,有少许忧郁的脸庞倒映在溪水之上,此时阳光斜射,光彩熠熠,如此美少年,阳光又愿为其增添几分靓丽。 这究竟是何家公子少年,为何在此?一向心高气傲的白少阳看到如此恰到好处的美少年,也不得不谦虚的认为,承认别人的优秀很重要,更何况是世间少见的美少年。 “这位兄弟,交个朋友吗?” 白少阳转过头去,哪里看到什么人,周围除了自己,没有第二个人。 白少阳脸瞬间就红了,小溪里面的倒影也跟着红了脸,这少年除了是自己还能有谁?还能有谁? 白少阳捏了捏自己的脸,又摸了摸自己的鼻子,最后又摸了摸自己的…影子的动作居然一模一样。 一切都真实存在,并不是在做梦。 哈哈哈… 白少阳笑着笑着眼泪都出来了。 “这不是真的!我一定是在做梦!” 一直傻笑的白少阳,放浪的笑声,惊动了路过的人,一个白发老爷爷看了以后,连连摇头道:“真是白瞎了一个帅气好少年,如此帅气好少年居然得了失心疯,真是可惜可惜!” 对于路人甲丙丁们的评价,白少阳也没有闲功夫管,因为此刻白少阳还处于高度的恐慌之中,不仅仅是恐慌,还有各种凌乱和纠结缠络。 一直到太阳快落山,白少阳的目光都处于呆滞状态。 作为一个并无“胸怀大志”的少年。白少阳只想安安静静的阅遍“天下书”,游遍天下山川大河,吃遍人间美味,玩遍天下所有好玩之物。虽然也贪小便宜,但从来没敢想过去到一个陌生的世界。 但此时此刻,白少阳不得不考虑一个问题: 我是谁? 我在哪里? 我要干什么? 虽然不愿接受可能穿越的事实,但穿越已然是不争的事实,或许这就是占便宜的报应吧!作为一个看过多本穿越小说的资深书虫,白少阳深刻的明白一个道理: “穿越不可怕,就怕穿越之前没文化!” 对于历史知识的了解,白少阳是远远超过一般历史老司机的,历史功底绝对是杠杠的。 但对于穿越这种只可能发生在隔壁老王身上的事情,白少阳也从未有过意淫,因为一个人脑袋再怎么被门夹,也不会相信穿越是可行的。 白少阳不由分说拉过一个路过的老翁,便急迫问道:“请问现在是哪一年?这又是什么地方?” 白少阳刚一开口,老翁的脸色马上就不对劲了。 白少阳以为自己没有问清楚,于是打着手势又问了一遍,这回老者也终于听明白了。 “完了完了,这白家娃子本来就是一个孤儿,这已经够可怜的了,现在傻了,疯了,癫狂了,可怜…可怜啊!造孽啊!” 一个连自己所生活的地方都不知道的人,当然会被当做是傻子,所以老翁没有回答白少阳的问题,反而是冷冷地盯着他,仿佛要将白少阳刺穿一般。 此时的白少阳眼神中更是带着一丝呆滞,老翁看着他那有些恍惚的眼神,更加笃信这白少阳是真的疯了。白少阳上前一步,老翁就后退一步,生怕白少阳做出什么冲动的事情。 前世的白少阳虽然说不上是跑步健将,但跑过一个耄耋老者还是很有信心的。 “快些抓住他!别到时候咬着孩子!” 随着老者的话音落下,两个肩膀上扛着锄头的青年纷纷放下锄头,转过头来望着这边。 此时比较,孤独和无助之感突然涌上心头,白少阳的鼻头一酸,眼泪啪嗒啪嗒的流了下来。可老者和围观者们可不管这么多,纷纷叫囔着要生擒这白家娃子。 白少阳的眼神,老者见过,这是典型的“癫狂臆想症”加“失心疯”并发症。在村子里也曾发生过这样的一起例子,就在一个礼拜之前,也是一个年轻的后生,读书读傻了,一夜之间就像换了一个人一般,见谁就说自己中举人了,一边说还一边流哈喇子,结果笑着跳着的不知所踪了,孩子们都给吓得到处乱跑。 被别人抓住究竟会如何,白少阳不敢多想,总之不能被抓住。这时候还考虑什么斯文不斯文的呀! 撒腿跑呗! 白少阳不管三七二十一,撒腿便跑,一个是为了活命,一个只是为了抓人,心态自然不一样。 白少阳也不敢回头望,只感觉一阵风哗哗的拍打着自己的脸,不是凉凉的感觉,而是辣辣的味道。此时此刻,白少阳的眼睛是辣的,鼻子是酸的,脑袋是混乱的。 白少阳疯狂的如脱缰野马,狂奔几十里,累得咯吐白沫,全身抽筋,总算把追自己的人给甩了。 此刻,白少阳脚底下踩着的地方叫做云州城,一个山贼遍地的地方。 看着人来人往,皆是古装打扮,白少阳确认自己是死后重生了,只不过是来到了一个陌生的世界。 妈拉个巴子! 穿越成一个乞丐了? 呵呵… 白少阳的鞋子已经跑丢了一只,头发也变得蓬松凌乱,但不变的是那张帅气的脸庞。 白少阳双臂下垂,一脸的死像,现在唯一值得高兴的就是上天给了他一张帅气的脸,除此之外,一无所有。 “让我长这么帅有什么用?能当饭吃吗?” 白少阳虽然想大哭大闹,想想还是算了,狂奔了几十里,早就虚脱了,哪里还有什么力气哭闹。 对于这个世界的了解完全处于一无所知的状态,至于刚才那个地方,穷的只剩下几块床板的那个家不回去也罢。 眼前最要紧的事情是找一个安身之处,这才是最重要的事情。 刚刚经历过战火洗礼的云州城,满目苍痍,到处弥漫着还未消尽硝烟味道。 所以,此刻男人是稀罕物,特别是像白少阳这样的粉嫩少年更是如此。 正当白少阳迷茫饥饿之时,一个威猛中年大叔骑着高头大马从人群而过,他的身后跟着数十人。 瑟瑟发抖的白少阳,柔弱孤独可怜的形象勾起了中年大叔的同情,成功男人向来都有保护弱者的冲动,看到如此帅气的少年更是有要将其收入麾下的冲动。 中年大叔停住了马,下得马来,上下打量着白少阳,如摸捏牲口一般四处摸捏白少阳后得出一个结论: 此少年骨骼惊奇,必是练武奇才!若能为我所用,岂不是又添一猛将? 此时的白少阳因为奔跑过猛,体力耗费殆尽,加上饥渴难耐,于是也就没心情理会这个中年大叔了,现在只要谁给口吃的,白少阳就愿意跟着走。 毕竟,活下去才是最重要的。 中年大叔不由分说把白少阳绑了,丢上了运粮车,然后率领着一干人马,浩浩荡荡踏着尘土离去。 白少阳也懒得叫唤几声,此时此刻,能省一点吐沫都是好的,天知道什么时候能有口吃的,有口喝的。 也不知颠簸了多少山路,转了多少道弯弯,拐了多少座破庙,白少阳只觉得屁股都快被掰开两半了。 现在,终于没有颠簸的感觉,因为白少阳被带进了一个村子里,是中年大叔带他进去的。 中年大叔姓肖名古,山野村夫,没有字亦没有号,更没有文化。只有一身的蛮力,和几十个对他唯命是从的手下,五十岁了,膝下无子。 也没有人敢人随便开口问话,肖古在这里就是绝对的权威,只要他没有开口,就没有人敢说话。 在权威方面,肖古是捏的死死的,手底下三十六人,没有一人敢不尊重他。平日里吃饭,肖古没有回来,就没有人敢先动筷子。 中年长着一张严肃的脸,不苟言笑,进了村子只是交待底下人好生招待白少阳,底下人恭敬顺从,不敢丝毫怠慢。 对于白少阳的由来,亦不敢多问半句,颇为敬职敬业,充分贯彻了“在其位谋其职”这句话的精髓。 每一个人都很本份,各安其守,没有“八卦”亦没有“嘴欠”者。 “古郎!这娃是谁?” 只有一个中年妇女用差异的眼神望着肖古,等待着他说出答案。肖古却是不再言,进了屋子,上了热炕双腿盘坐倒了一杯,仰头一饮而尽。 这酒还不够烈啊! 肖古自言自语,抓过一块烤肉丢进嘴里,马上又倒进嘴里一杯酒,像骆驼一般咀嚼着。平日里极少饮酒的肖古,在中年妇女看来今天有些反常。 看着沉默不语的肖古,中年妇女脸色微变,旋即湿润了眼眶。 “你到底还是做了?” 肖古依然不语,继续饮酒,中年妇女几乎扑过来要把他撕开。 肖古嘿嘿一笑,眼泪落下,轻轻将其揽入怀中。 “这娃是路上捡来的,从今天开始他就是我肖古的亲儿子!” 中年妇女由悲转喜,道:“莫不是诓骗我开心,这年头还能有这么好的事情,白捡一个这么帅气的儿子?” 肖古再饮一杯,双眼已经进入迷蒙状态,道:“上天对我不薄,送我一个儿子,我死不足惜!” “说什么丧气话?你就不能说些好的?” 待肖古讲明少年来历后,中年妇女有些疑惑道:“这倒奇怪了,在我们云州城地界竟然还会有如此超凡脱俗的少年?不会是从其它城镇逃亡而来的流民吧?” 平日里稳重的肖古忙着高兴,竟然把这事给忘记了,摸了摸脑门,憨厚的笑了笑道:“我看这娃子聪明伶俐,不像是穷苦人家的孩子,许是一时落了难了。” 肖古既希望自己带回来的这个少年是孤儿,又不希望他是,心态是有些复杂的。 虽说肖古只是一个不入流的山贼,但怎么说也是手底下有三十六个手下的大哥,在这个纷乱的时代,毕竟有人马才是最实在的事情。 憨厚的仆人把一桌丰盛的饭菜送到了白少阳的面前,同时态度谦卑温和。 “小公子,请用餐吧!” 白少阳一时并没有马上反应过来,因为这种不寻常的态度实在太让人觉得匪夷所思。 从一个落魄的亡命乞丐,到被人宠敬的小公子,一切都如演戏一般。 “你们会不会弄错了?” 白少阳有些讶异这样的态度,这是不寻常的,因为不久之前白少阳还是一个亡命之徒。 年长的仆人态度愈发谦卑,道:“小公子,老爷交待让我好好伺候您,这错不了!” 此刻,白少阳已经饿的两眼冒金星,看着这一桌丰盛可口的饭菜,再也不能坐怀不乱。 既然如此,那还等什么? 虽说没有山中走兽云中燕,陆地牛羊海底鲜,猴头燕窝鲨鱼翅,熊掌干贝鹿尾尖! 但只管甩开腮帮子,撩开后槽牙。 饭菜如长江流水,似风卷残云,就跟倒土箱子里似的~ 虽然没有品味出什么味道,但总算把肚子给填饱了。 看着白少阳已经饱餐一顿,年长仆人也有些满意,从他的表情可以看出来,他很开心。 似乎从来没有这么开心过。不过此刻,白少阳才没有什么心情去猜想这个爷爷级别的老人家究竟在想什么,毕竟对于这个陌生的世界,白少阳还处于一无所知状态。 很快,白少阳便有了来到这个世界的新身份、新名字和新生活。 可怕的夜晚(另外一个故事) 这个问题我必须来。 我曾经被吓到麻木,甚至脖子上、脚上、手上,观音、佛珠能带的都带了,但依然没用。 我表姐安慰我,过了18岁就好,所以好歹算是过去了。 事情一切开始于我读初中的时候,初一那会儿,出于对学霸堂哥的崇拜,我去了堂哥所在的初中,那所初中离家较远,所以是住校的。 有天晚上大家伙儿还在准备洗漱,我便听到楼上有人急匆匆跑下来,疯狂地敲宿管阿姨的门,边哭边敲(我住的寝室是挨着楼梯道的,因此能听到她跑下楼的声音,而且宿管阿姨就住我们寝室对面)。 宿管阿姨开门后问她什么事,那女生哭着说“有鬼,有鬼”,宿管阿姨一听急了,怒喝一声:“你在胡乱说些什么?!”然后匆忙将女生拉进屋关了门进行谈话。 那女生情绪不太稳定,说话声音很大,因此即便关了门,我也断断续续听到了一些,大概是她上厕所,明明将厕所门锁了,不知为何门就慢慢开了,而且当她抬头的时候,发现厕所天花板上悬挂着一把刀。 后来宿管阿姨还亲自跟着女生上楼去检查过了,没有发现刀,这事也就过去了,我也没放在心上,但当天晚上,我就自己遇上了。 那个时候还流行复读机,我妈为了让我学英语,也给我买了一台(我用来听林俊杰了),平时我是把闹钟的电池卸了装在复读机上的。 当天晚上,我都睡着了,半夜里突然醒来,就是那种莫名其妙地醒了,之后我打算继续睡,就听到放我旁边的闹钟发出“铛、铛、铛”的声音,我没多想,以为是指针走动发出的声音,但脑中一个激灵,突然想起我把闹钟的电池都卸了,它不可能发出声音啊(我都不想敲字了,现在回想起来都觉得冷飕飕的),想到这个,我全身都僵硬了,不敢动,也不敢转头去看闹钟。 慢慢的,在安静的寝室里,我发现那声音很有节奏,一下一下间隔很有规律,而且那声音很像很长的指甲在闹钟表面敲,我当时就在想,会不会是跟我睡在同一侧上铺的妹子在故意吓我,本来都松了口气,但是,我又马上想起那个妹子去下铺挨着交好的一室友一起睡了,因此上铺只有我一个人。 我吓得冷汗都出来了,在僵持了半个小时之后,我鼓起勇气,慢慢地转头(是真的很慢,因为感觉整个肌肉都僵硬了),在我看向闹钟的时候,那声音停了,我就一直盯着闹钟,那声音也没有出现,于是我放心地睡了,但当我刚闭上眼,那声音又出现了,我一动也不敢动连眼睛都不敢睁开,心里怕得要命,在经过一番思想斗争之后,我猛地睁开眼拿起闹钟放到门口放行李的地方,声音没有了,我也放心地睡着了。 你们以为就这样结束了?如果只是这件事,我后来不会这么疯狂地求佛拜菩萨。 放寒假回家的时候,我把这事告诉了我妈,但她并不信我,还说我在胡说,所以那之后的初一到高三,我所遇到的灵异事件,我都没有告诉过她了,直到高考前一个月。 话题回来,继续之前的,因为我妈舍不得我去那么远的地方读书,因此在初一下学期便给我办了转学,回到家那边读书了。 有天晚上,我在家做作业,对于之前的经历我还是心有余悸的,因此我对于夜晚还是有点惧怕,但那天晚上,我妈他们在厨房打牌,厨房就正对着我的窗,所以我还是比较放心的,没有关窗帘,安心的做作业。 等做完之后,才发现已经十点过了,窗外黑漆漆的,我心里有点怕,赶紧拉窗帘,就快拉完时,窗户发出“砰”地很大一声响,像是什么撞到了窗玻璃,整个玻璃都晃了一下,我吓了一跳,猛地抬头,只来得及看到有一撮头发在窗户外飘落,我当时没有反应过来是什么,赶紧拉了窗帘就上床。 之后,我开始大肆地买一些佛珠、观音像,挂脖子上,戴手上,还觉得不够,脚上、书包上,能放的我都放了,并且之后断断续续我总能听到声音,比如我靠在床头看书(我的床是那种床头可以打开,里面能放东西那种),每晚都能听到床头柜里面有东西在敲,刚开始很害怕,慢慢地也就麻木了,每当听到,就默默地带上耳机边听歌边学习。 初二的一次晚自习,下课的时候,隔壁班有个女生在阳台突然就开始哭,任谁劝都没用,老师问她怎么了她也不说,就一直哭,她的同学说是这女生下午吃了饭回来就一直呆呆地,然后莫名其妙地就哭了。 当时不明白怎么回事,趁着下课,我就找朋友玩了。 我喜欢躲猫猫,那时我们的教室在四楼,我躲到三楼楼道旁的办公室门外,等着我朋友来找我,等着等着,我就听到办公室里传来脚步声,我感到很奇怪,这么晚了,办公室的老师都走完了,谁会在里面? 于是我往窗户里面看去,黑漆漆的什么也看不到,但是却依稀听到脚步声走来走去,像是穿着那种大头皮鞋,而且越走越近,我当时一慌就跑上楼去了。 后来我跟我好朋友a谈起这个事,a突然说“你知道那个女生为什么哭吗?”我说不知道。 a说,那天下午,是她和那个女生一起去吃饭的,回来时经过三楼,她和那个女生都看到,楼道旁边的办公室有一双脚,是斜着的,穿着大头皮鞋,皮鞋的脚尖那儿,还沾了一点血。 a说她当时感到很奇怪,因为办公室的门是关着的(这间办公室的老师们不守晚自习,都下班了),而那双脚是斜着的,那种姿势像是靠着门抱腿坐着,但是以办公室门和墙壁之间的距离,如果是坐着的话,怎么都应该看到大腿,而不是仅仅只看到脚。 a说她当时觉得奇怪,但也没管,直接走了,但那个女生,在经过的时候,探头去看了一下。那个女生对a说,她看到的是一个人坐着,但没有头。 我当时听了,联想了下自己听到了,觉得毛骨悚然。 后来放暑假,我爸妈由于去了外地,我一个人在家害怕,便让我朋友b来陪我一起睡。 b是知道我遇到过那些事的,因此在来我家之前还专程买了一条红绳,栓了个死结戴在手上,b说,我有这个,晚上我就不怕了。 到了晚上,我和她聊到十一点过,我记得时间,是因为我当时说十一点过了,我们睡了吧。 然后就是那个时候,我房间的灯开始忽闪忽闪,闪了几下之后彻底熄了,b当时两眼死瞪着我,说怎么回事?我床旁边有一个睡觉时用的灯,灯很微弱,但也能看清b的表情,b的眼睛本来就大,加上她瞪大之后紧盯着我,我突然觉得她的表情比灯熄了这个事还可怕。。。。。 我安慰她,别怕别怕,可能是灯接触不良。然后,她不说话了,依旧瞪大眼盯着我,过了一会儿,她有点颤抖地小声说,“你听,外面是不是有人敲门”,我仔细听了听,客厅大门那儿好像的确是有人在敲门,并且声音越来越大,到之后就像是在砸门一般。 b当时急的眼泪都出来了,她很小声地说“怎么办,我不敢动”,我说别慌,别慌,可能一会儿就走了。 我觉得我那段时间可能的确是被吓习惯了,因此虽然还是会怕,但相比而言更加镇定。 b像是突然想起一般,去摸她的手腕,然后更加惊恐地说,“我的红绳不见了”,我当时也急了说“你可能没拴紧,掉了”,她说“不可能!我栓的死结”,然后她坐起来,疯了一般在床上找,找了一阵之后,她重新躺回来,眼中充满了惊惧,“我找不到了”。 我们两个都不敢动了,就互相紧张地对望着,过了一阵,大门的敲门声停了,我和b不敢松懈,仍然保持高度的紧张状态。 突然,b焦急地说,“好像,好像是在敲我们房间的门”,我没有回答她,也不敢回答了,因为,当时我房间的门的确,像是在被谁砸一样,我房间门是木头做的,因此还能感觉到整个门在大力作用下都在晃动了。 不知过了多久,那声音没了,又过了一会儿,灯开始一闪一闪,最终亮了。 那一晚,我没有关灯,第二天,b在回去的时候说“我以后不会来你家过夜了”,我很抱歉地把她送走了。 这之后,还算过的平静,只是做梦经常梦到同一个人或是拿刀要砍我,或是背对着我说“你终于来了”,我那时常常开始怀疑前世今生。 直到在高三前一个月的月考时,我还在认真做题,感觉脚被一爪子抓了一下,我忙低头看,却什么都没有。我以为是同学的仓鼠跑出来了,看了看仓鼠的位置,却见仓鼠老老实实地呆在笼子里。 那时我想,难道那东西又回来了?说来搞笑,那个时候,我怕的不是灵异事件本身,而是害怕灵异事件影响我高考。 于是在那天晚上,我带上朋友c去我家(朋友b打死也不愿意来),因为我担心我妈妈又不信我,所以希望她能帮我说说。 在那天晚上,我把我几年来遇到的事全部告诉我妈,我妈本来不信,但看我哭的厉害,加上朋友也在帮我证实,慢慢地信了。 当天倾诉的时候,是真的觉得委屈,真的很怕,像是把几年来的恐惧一起哭出来了一样。 之后我妈帮我去求符,开光之后寺庙大师说一定要用红布把符纸包成倒三角形,并且除了洗澡,其他时候不能取下来,我妈照做了,此外还在我房间床头贴了观音像,把我房间有镜子的地方,全部封住。 所以从大一到大四,我的qq验证问题都是“我家镜子怎么了”。 在高考那天,我妈抓了一把米放我校服,让我别拿出来。因此在之后还闹了笑话,也就是我们毕业的时候,都会在学校里卖书,当时生意挺好,一直没来得及吃午饭,我和朋友都挺饿的,我当时就是穿的校服,因为是蹲着的,所以校服里面的米漏了出来,我朋友见了,楞了一下说“你还挺有先见之明哈,知道我们饿了,连米都带来了。” 其实到高考之后,读大学期间已经很少碰到了,也只有在考研的时候碰到过两次,可能是我男朋友阳气高? 至于朋友b为什么这么拒绝来我家,是因为她觉得我本身就是招鬼体质,我大一的时候送她一个公仔作为生日礼物,她收到后很喜欢,放在床边,但没过几天她就打电话给我说她很害怕,但又不能说。后来她才告诉我,她遇到了灵异事件,去找了算命的,算命的告诉她在破灾之前不能把事情说出去,但她说她找了很久都没有发现她身边有奇怪的东西,直到她把我送她的公仔放到很远的地方去之后,她的灵异事件终止。 其实我想过很多,为什么初中的时候总是遇到,后来看了重庆红衣男孩事件,我觉得可能是因为当时我13岁,本身就是极阴的年龄,再加之我出生是在凌晨一点的原因吧。 以上全为真实,若有逻辑不通之处,只能说是我文笔太差,表达不清。 这里是“添加内容”分割线..................................... 由于当时写的最后有点怕了,就没写了,今天来补充一下。 不知道你们家乡有没有“立筷子”这种风俗。 我初二的时候,我妈生了妹妹。但妹妹小时候身体一直不好,我爸妈时常大半夜带她出去看病,所以我初二初三很多时候的早上都会发现屋里只剩我一个人了。 后来我妈去找了算命的(这里必须要提那个算命的,上面提到我高三跟我妈说了我的事,我妈除了找一个高僧帮我的符纸开光,还找了一个算命的,来帮我化劫,比如给我红鸡蛋,让我早上吃,并且要把鸡蛋壳放在指定位置之类的。那个算命是真的准,以前我妈把她介绍给一个亲戚,那个亲戚由于工作很忙,但家里长辈要不行了,需要办丧事,只是不知道应该什么时候开始准备,说白了就是不知道长辈什么时候走,然后那个算命的先是说了那个亲戚家有几口人几个兄弟姐妹,还说了每个人具体的年龄,全部说准!我妈和那个亲戚都一脸懵逼,那个算命的提前是根本不认识这个亲戚的!),好了,回到我妹妹这里,我妈找了算命的,说是我外公没有见过妹妹(外公在我很小的时候去世了),所以很稀奇喜欢逗她。 有天晚上我妹又开始哭,一直哭怎么哄都不行,我妈就让我去厨房立筷子,看看是不是你外公来了,我当时拿着一根筷子,心里想,怎么可能立得起来? 然后,立起来了.......我当时三观炸裂! 我就在那儿站着,看它什么时候倒,关键它居然稳如泰山。 我妈由于一直哄不好我妹,让我站在厨房对着筷子骂,把外公骂走,还嘱咐我一定要大声骂,我当时第一觉得对着筷子骂有点蠢,再来是如果真的是我外公来了,我怎么舍得骂? 我外公生前对我超级好,我当时甚至想,外公要找就找我好了,别找妹妹了,我也很想他,所以,当时我就傻傻地站在筷子面前,等着外公来找我。 我妈进来的时候看我傻站着,不耐烦地让我出去,她自己拿着菜刀,边骂边作出挥刀的样子,表情极其凶狠,我妈说只有这样才能把外公吓走,那时,厨房是我妈骂人的声音,卧室是我妹哭得撕心裂肺的声音,之后,我就眼睁睁又看着那根筷子莫名其妙地倒了,卧室里妹妹的哭声也渐渐停了。 我虽然经历了一些诡异的事情,但其实我也不确定是不是鬼,因为人往往把自己未知的事情定义为恐怖的事情,所以在一切不明朗的情况下,我都会试着去找一下科学的解释,比如上面提到的无头男人,我认为可能是平行时空的交叉导致我们能看到另外时空中的人,只是我们只看到了头以下的部分,不过直到现在我都还不明白为什么那根筷子能立起来。 我的感觉一向很准,初三的一天晚上,我照着杂志上的方法给自己算命,当时看了下时间,十一点过,是睡觉的时候了,于是出去上厕所,我的家是那种一层楼的平房,外面是院子,然后是围墙,厕所在院子右边,我上完厕所回屋的时候,总觉得背后有人跟着我,平时也不会有这种感觉,我往后看又没有人,但那种感觉特别强烈,所以我加快脚步,进门一个转身迅速关门,就怕后面的东西跟着进来。关门之后那种感觉就消失了,我回屋查看日历,那天是农历七月半....... 之前有提到,我考研的时候遇到过两次。 我那时在图书馆复习,第一次,在厕所,我在厕所入口处排队,当时只有我一个,只要有人出来我就可以去了。 但当时,有一个妹子从我身边经过,走得很快,直接就进去上厕所了,我记得那个妹子穿的白色的衣服,当时还想,这人插队可真没素质。 我在外面等了一会儿,等得久了就察觉到不对,因为厕所里居然没有一个人出来,太久了! 我就在厕所入口处,所以有人出来我一定知道,我觉得奇怪,然后去看之前那个白色衣服女生进的厕所位,那个门是虚掩着的,我走过去敲了下问“请问有人吗?”没人回答我,我直接打开门,里面居然根本没人! 我那时复习得脑子里全是知识点,也没把这放心上,就在那个位子上了厕所就走了,后来回到书桌前才觉得诡异得紧。 还有一次,也是考研复习的时候上厕所。学校的厕所是那种隔板隔开,隔板与地面之间有大概十厘米的距离(我记得应该是十厘米)。 那天上厕所,我透过隔板与地面间的缝隙看到隔壁妹子的靴子,当时没在意,还在想,这妹子上厕所脚的跨度有点大啊,我这儿都能看到她靴子了,但是想了想又觉得不对,因为如果是蹲着上厕所,脚跨过来应该是那种斜着的,而那个靴子就像是正常地站着那种,而且,就算是站着,怎么也该看到另一只脚的一部分啊,但当时那种情况就真的只有一只脚在那儿,十分怪异。而且从我进厕所,到走出厕所(我上的大号),那只脚一直在那儿,没有离开过。 之所以今天来补内容,是因为我昨晚又碰到了。 昨天晚上我一点起来上厕所,我家柚子(猫咪)就一直在厕所门口等着。柚子十分粘人,你去哪它就去哪,当时就想着,陪它睡着我再睡,所以我去客厅陪它睡觉,顺便看看微博有没有淘宝8.8节优惠券。 当时看了一会儿,手机里面出现一个男的在说话,可能说了一句,声音有些小,我没听清。 我当时莫名其妙,怎么会突然有声音?我看了下我的喜马拉雅,没有打开,也没有其他视频软件打开,等到一切能发生的软件都查过之后,我想,我可能听错了。然后继续刷新微博,柚子就在我旁边慢慢睡着了。 但过了一会儿,手机里又是那个男的在说话,这次声音大了些,但我依然没听清,柚子也被吵醒了,望了我一眼,这次我肯定不是幻听了。 感觉有点莫名其妙+小害怕,我说“柚子,我去睡了哈,你自己睡吧”然后跑到卧室把我男票死死抱着,我觉得我男票阳气高,特安全。 今上午,就是决定继续更新之前,我跟我男票说了昨天晚上的事,他说会不会是电话串线了?我说我又没打电话,哪来的串线?然后他说今天回家烧纸吧,这几天多注意一些。 由于评论中有关于上述灵异事件真实性的问题,我在这儿做一下统一解释。 每个人经历不同,所以会有怀疑、不相信之类的,我很能理解,因为我在自己遇上之前我也不信,就算是现在,距离初中这么多年了,我也会觉得不可思议,然后会觉得可能是当时的确有其他正常的声响,只是被我误解成灵异事件,比如评论中说的纸盒中发出的声响是由昆虫所造成的。 不管灵异事件究竟背后是什么,过了这么久我也无法探究,并且当时胆子很小,每次遇上就是装作没看见、没听见、不多想,也没有评论中听到敲门声直接去踹门的胆子,所以究竟是什么造成的,我并不清楚。 但是我所描述的确实真实,有人说离奇,就是因为离奇,才会怕;有人说遇到的太多很假,我也不想遇到那么多的。 所有的事都是有证人的,只不过网络上无法给你们一一证明,也不能暴露任何人的姓名以及学校。 首先是第一件,闹钟的事,上个月我和初一玩得很好的室友一起吃饭,我问她你还记得我初一的时候,有天星期六上午问你有没有听到敲闹钟的声音这事儿你还记得吗?她说,记得啊,你还把寝室所有人都问了个遍。 另外问得最多的躲猫猫的事,首先,我就是喜欢躲猫猫,我不仅初中喜欢,我现在也喜欢,只是这个年龄只能跟男票和猫咪一起玩了,所以兴趣爱好都要质疑的么?。还有,初中难道就不会互相打闹?我就是打好朋友一下,好朋友要打回来,就来追我,我就躲起来呀。没什么奇怪的吧。 朋友b在我家过夜那件事,我也提一下,那个红绳第二天早上在床上找到了,红绳是断了的。至于为什么栓了死结会断、当天晚上为什么又一直找不到。这个,我和朋友至今也没想明白。 我妈妈刚开始不信我,可能是因为我小,加之当时在公交车上,可能觉得说这个不好,就说我乱说,让我别说了。之后我就没跟她说过了,直到高三。 我妈帮我找的开光的高僧,是我张保(我四姨的老公)介绍的,因为我表姐也遇到过,所以我开篇也提到我表姐告诉过我过了18岁会好很多,因为她就是这样的。 至于考研碰到的,我现在也没想明白,当时还告诉了一起考研的朋友,她说,我要好好考研,你不要给我说这些恐怖的事情。 我男朋友刚开始也是不信的,因为对我不了解,直到后来去我家,看到我墙上的观音像、被封的镜子,他开始慢慢信了,甚至在我害怕的时候会帮我想办法。 我妈以前梦到外公,外公跟她说了一些数字,我妈当时不明白是什么,在醒了之后只记得几个数字,然后,我妈居然跑去买彩票,那几个数字全对,但由于不全,只中了5元......我妈当时那个懊悔啊。 如果内容中有会造成误解的地方,评论里可以提出来,我都会修改。毕竟是网上的东西,我要对我的言论负责,对看的人负责。评论里说不一定是所有13岁、半夜出生的都会遇到,这样说容易造成恐慌,所以我在上面也修改了。也有说内容太多,建议多分段,我也修改了,所以有建议的尽管提,我都会看到。 另外,我在这儿最后说一下,以上内容全为真实,不必因为未知的东西就否认它的存在。至于事件背后的答案,仁者见仁智者见智。 隔了这么多天,刷了评论,我最后表态一下。 写在网上的时候,我就知道会有人不信,不过无所谓吧,我再三强调了仁者见仁智者见智,不信也不会影响我生活。 你可以不信,甚至在评论里各种说“假、编故事、不真实”,ok,都没问题,毕竟我虽然不赞同你的观点,但捍卫你的发言权。 可是,带上人身攻击就没意思了吧? 说精神有问题之类的还是慎言吧。世界人口这么多,各种人生经历您都尝试过了吗?互相理解吧。 上图一张,昨天把文章分享给朋友了,顺便交流了下近况。 另外如果遭遇过的,也不用惊慌害怕,我们可以把它当做未知事件,平行空间,多维度空间来解释,这也是我把某个评论设为精华的原因,尽量减少大家对未知事件的恐惧吧。 最后附上我家柚子,如果大家有害怕的,建议可以养一只宠物陪着,效果挺好。 (单章) 挤破脑袋想要谋一官半职的土豪大有人在,虽然“里长”算不上什么官。在品级上甚至只能算作是“未入流”,但是这并没有打消想要一过“官瘾”的土豪们的积极。 但是至少二千两银子的底价,还真不是一笔小数目,普通人家一年收入也就几十两银子,二千两银子几乎是普通人家几十年的全部收入。 崇祯道:“兄弟我也是对捐官之事有大致了解,请崔兄多多指教一二…”说这话时,崇祯还不忘递上十两纹银,再次客气道:“不瞒崔兄啊!兄弟我是外乡人,对这徽州之地的风土习俗不太了解,未避免太过唐突,望请崔兄多多指点啊!” 崔鸣九客气的推脱了一下,收下了银子,道:“王兄太客气了,相见便是缘分啊!” 话说这徐府老爷,徽州知府徐震,在徽州这个地方倒是非常会做人,名下产业无数。只是这人贪权、贪财、贪色…这世间能贪的东西,值点钱的东西全被他贪了。头脑也不简单,居然能够想到把“里长”拿出了捐卖,毫不含糊的明码标价底价最低二千两。 卖官鬻爵这事向来就不是什么光彩的事情,所以徐震当然不会自己出面,于是他的二管家黄瑞就成了徐震的代理人,说白了就是负责收银子的。然而也并非是有银子就能报名,首先得要经过资格审查,查一查你祖宗三代有没有什么违法乱纪之类的勾当,这也是为了给自己减少不必要的麻烦。 光是严格的资格审查就能刷下来一圈人,有了报名的资格以后,先到四管家处登记,再由三管家审查一次,三管家把报名确定名单上交给二管家。 进入二管家的大名单也并非意味着就能有十足把握捐得一个官,因为这还要看入围名单中的情况。每一个里长之位都将会被拿出来竞标,最终价高者得。 了解完整个流程以后,崇祯不得不佩服徐震脑洞之大,颇有商业头脑,只是遗憾的是用错了地方。 “原来是这样,崔兄这么一说,真是醍醐灌顶,豁然开朗啊!” 这作死的徐震,崇祯心里暗骂一句。要杀了他容易,可他犯下的那些罪行就没有那么容易查清了。杀了他,只能是便宜了他。 在崔鸣九的帮助下,崇祯以王振明的身份完成了报名,同时报名的还有另外一个人“杨明鑫”。让自己的人去报名,为的就是掌握最直接的证据,揪出徐震的罪行。为了报名光是报名费就花了五十两银子,另外加上打关系又花了几十两。管家的黑也让崇祯看到了大明社会底层极其黑暗丑陋的的一面。 边察杨明鑫在得知崇祯的密令以后,火速赶来,此刻他的任务就是参与里长的竞争,打入敌人内部,掌握第一手资料。 着急想要处置徐震的崇祯,反而转变了思路,崇祯料定这徐震背后一定有朝廷内部的力量在支持他,崇祯想要一举挖出这条现在还看不见的线背后的大人物。 成功通过审查,无非就是多花了点银子,但是却让崇祯看到了许多曾经考场失意的士子们也加入捐官的行列。 按道理来说,哪怕真的竞选上“里长”,也是不存在多少油水的,况且“里长”也并非是终身制的。挤破脑袋想要当里长,既没道理,也没好处,这让崇祯非常费解。 一件事情的存在必定有它存在的道理,所谓存在既合理,但崇祯还是想不通。 文成镇,徽州的一座古老小镇,这里的百姓淳朴善良,世代以种茶为生。每年都会有马帮个商家入过这里,故此百姓中的茶叶也不愁没有销路,自从辽东局势紧张以后,来贩茶的北方商人变得寥寥无几。不仅是北方,西北来的茶商也少了不少。 就这么一个经济不发达的破镇,想要竞争里长之位的土豪的多的数不过来。一切反常的行为,让崇祯觉得此事越来越不简单。 报名成功后,崔鸣九拉着崇祯回到了自己村里做客,崇祯身边的四大高手暗中保护,杨明鑫一同前往。 崔鸣九家有兄弟九人,他排行第九,在崔家村里算是大户人家。崔鸣九兄弟九人中有三人是举人,这是非常难得的事情。考中举人以后,就可以不用纳税,不用服役,在乡里也就成了比较有名望的人。 崔鸣九这人肚子虽然有点墨水,但是几次科考都落榜,于是就死了走仕途之心。兄弟几个给他凑了二千两银子,希望能捐一个官,这样家族也就有了面子。 崔家不算大,但看起来颇有文人骚客的味道,墙上贴着的是印刷的古人字画,家里的案子上,书桌上到处都摆放着做旧的古董。 一只亮瞎眼的宣德炉,一眼看过去就知道是上周茅坑里挖出来的,黄的不可思议。 “崔兄家里看起来可真有书卷气啊!”看着崔鸣九这个家,崇祯不知道如何评价。 崔鸣九笑道:“你可拉倒吧!就我这破家,全部家当加在一起也值不了二百两银子。” 崇祯看着书房的一张鹤涧道人张宏的“浮岚暖翠图”发呆,道:“崔兄莫不是开玩笑吧,这幅画就能值至少五千两银子!” 此图乃张宏具象山水之代表作,题为:临仿子久浮岚暖翠图,但表现的是张宏描绘实景山水的风范。在设色上更有独到之处。如山脚下的两重树林,其树叶以各种色彩相间点缀排列,树林经过墨、赭、花青、红诸色装饰,达到了“暖翠”的题旨要求,体现了作者的巧思。 崔鸣九不知道张宏将来会是一个里程碑式的人物,但崇祯知道,历史上的画家重视读万卷书,行万里路,但不言写生。而这张宏却天生反骨,喜好写生。 崔鸣九不以为然道:“此画是一个落魄画匠所画,不值几个银子!谁知道张宏是谁啊!” 崔鸣九说的倒也不错,就如当年毕加索还默默无闻的时候,谁又会料定他将来的画会被炒成天价呢? 历史从来就是这样,没有人能够完全预测的到。 以现在的眼光来看,生活在明朝末年的张宏是一位善于创新的画家。 因为张宏无论画什么都要加入艺术思考,并且他在选定题材后才开始作画,在创作山水画时也不例外。 对于地方风景的描写,自十五世纪末,亦即沈周的时候以来,便一直是苏州画家之所长。 他们描绘苏州城附近的湖光山色,但这些画的构图极可能因为未能对这些地方的实际景致提供足够而明确的描写,而使得即便是当地的居民也认不出来,这是非常遗憾的事情。 张宏不同,他的画中描绘了知名的寺庙、桥梁和宝塔等等,不但有助观画者对于景致的识别,同时,借由这些当地文人绅士所常朝拜并游览的古迹,也得以唤起人们对历史、文学和宗教的联想,绘画因此超越了仅仅再现景物的层次,而充满了意义。 这些资料都是崇祯百度一下所知道的,特别是张宏那副浮岚暖翠图,现在越来越有感觉。 “崔兄开个价吧!这副画我要了!” 崔鸣九道:“此画并不值什么银子,所兄弟真喜欢,就如兄弟说说的,五千两银子拿走吧!” 崇祯一时有些呆住,没想到崔鸣九这家伙比徐震还黑。崇祯虽然有些不舍,但觉得五千两买一张张宏的画并不亏,这一趟也算没白来。 (单章2) 众所周知,白少阳是一个穿越者。 自从他经历了一些事情以后,便再也不像从前那样。 这并非是因为他学到了太多东西,而是因为他经历了太过故事。 自从那个大爆炸以后,他曾经所熟悉的环境全部变成了废墟。 哪怕是他的记忆,也同样全部被撕裂开来。 白少阳又一次失去了一些记忆,并且不知道自己去了哪里,直到整个世界变得一片混沌… 这是什么世界,这个地方可不像白少阳原先生活的那个地方那样的温柔,在这里四处都充斥着杀戮和血腥。 他们破开白少阳的肚子,取出白少阳的各种器官。 此刻的白少阳似乎又看到了什么,哦…不,是他又想起了些什么。 虽然只是他的灵魂在回忆,躯体已经变得冰凉,但这似乎并没有什么影响。 白少阳的灵魂开始飘荡起来,同时一个魔法之轮开始转动起来,这个魔法之轮非常的古老,这还不算,这个魔法之轮同时也非常的富有韵味,它就像是一个朋友一样,虽然并不是永远都在,却会常来。 没有人知道魔法之轮多久会转动一次,但每一次魔法之轮发生转动,都会带来改变,然而岁月来去如梭,有些东西变或者不变,其实都已发生改变。 当记忆逐渐开始演变为玄说,玄说也淡化成神话的那一刻,当诞生该记忆的时光再次来临时,这个时候甚至连神话也被遗忘已久。 许多事物都已发生改变,变与不变,都是变化。 多少次徘徊在那个路口,遥望着家族的那栋楼房,却从未有过上去看一看的勇气,有一种先天性的自卑之感,让白少阳觉得自己处处不如他人。 在某时某刻的某一瞬间,一阵狂风从迷雾群山开始扬起,究竟何时何刻呢?这自然也就成了未解。 这阵风绝对不是一个开始,更不是结束,但它一定预示着什么,更代表着什么。 迷雾群山以其峰顶有阴云亘古缭绕而得名,这阵狂风正是发源于峰顶之下,吹往东方。 掠过在魔法世界魔与神大战前曾是一片密林的土地之后,这阵风又卷向飘渺大陆,最后击打在一个少年的身上,这个少年与白少阳有着千丝万缕的关系。 这个少年骑着一头魔羊,逍遥自在。 温暖的春天在一个多月前就该来了,然而并没有,风反而有一种冻骨的寒。 这似乎是预示着什么要发生,这是一种很不详的征兆,传说一旦出现这样的情况,魔就很有可能会出现。 离家还有十多公里,虽然算不上远,但也绝对不近,魔羊加快了它的移动速度,但此刻少年已经明显能够感觉出来这头魔羊已经没有了多大能量。 “等走到家以后,就宰了你!” 对于一只已经没有多大用处的魔羊,最好的归宿就是让它变成烤全羊。 “我已经很久没有吃过烤全羊了!”少年自言自语道。 不过眼下最重要的是赶紧赶回家,因为这该死的风还不知道要刮到什么时候。 魔羊也加快了它的移动速度,朝一处开阔的草地而去,草地上搭起的竖个帐篷就是少年的家。 然而就在此刻,危险出现了,魔羊突然调转羊头撞向了一块石壁,由于速度太快,少年甚至来不及反应。 在撞向石壁的那一刻,少年与石壁也来了一次亲密的接触,少年的整个身体全部融入石壁,与石壁融为一体。 换句话说,少年的躯体和魂魄已经被这石壁全部给吸纳了进去,而魔羊也用极其悲壮的方式结束了自己的生命。 这是一个悲剧,但故事并没有结束。 现在白少阳想起了这些,或许这就是报应吧! 被人剖肚子,取出内脏,这种惨烈的死法让白少阳的灵魂不能够再一次的轮回。 但,白少阳的灵魂和意识却并没有完全的消散,依然游离在这个世界。 虽然灵魂不能轮回,但并不代表着他不存在,白少阳的灵魂不但存在,且充满着力量,只是再也不能回到叶沐的体内。 不过这倒是让白少阳明白了一件事情,人在死了以后灵魂确实变得更加轻盈自由。 只是非常遗憾的是再也没有了宿主。 一个少年坐在一块碧绿的草地上,他的脑袋刚刚受到了重击,当醒来以后,失去了绝大多数的记忆。 “这是什么地方?” “我是怎么来到这里的?” “我来到这里要干什么?” “啪” 一只手拍在白少阳的肩膀上面,虽然算不上非常有力气,但绝对可以吓破人的胆。 “你想不想成为人生赢家?” 白少阳刚要抬头问话,却发现并没有什么人,别说是人,连个鬼影也没看见。 白少阳于是便觉得可能自己出现了幻听加幻觉。 “你想不想成为人生赢家?” 声音再一次诡异的出现。 “我倒是想成为人生赢家,你能为我做什么?”白少阳焦急忙慌的反问了一句。 “你究竟能为我做什么呢?这不是开玩笑嘛?” 原本只是一句抱怨的话,没想到回答马上接踵而来。 “一天一个签到大礼包请你了解一下?” “成功秘籍,你值得拥有!” “签到大礼包?” “成功秘籍?” 白少阳一脸的懵逼,不知究竟是怎么回事,稍微脑袋清醒一些以后,才意识到这些声音是从自己的大脑里发出来的。 “宿主,今天的签到大礼包已刷新完毕,目标,魔鬼蜜汁大街月亮大楼。” …… 魔鬼蜜汁大街位于魔鬼城的核心黄金地带,每平方米租金高达一个金币。 外面,烈日炎炎。 盛夏七月的魔鬼城,如天降流火,能够把人肉都烤的外焦里嫩。 据说魔鬼蜜汁大街写字楼租金价格,已经跃居各界第六位了。 在魔鬼城,魔鬼蜜汁大街就是修士们的欢乐聚集地。 曾经,这里也是无数屌丝修士的梦想之地。 哪怕拼的头破血流也想要到这里来工作上班,那相当于身份地位的象征。 白少阳信步游走。 慢慢深入魔鬼蜜汁大街中心地带。 月亮大楼就是魔鬼蜜汁大街的核心区。 几分钟后。 那栋辉煌高耸的月亮大楼终于出现在眼前了,虽然它看起来并没有那么像月亮,但又有什么重要的呢? 白少阳心情有些激动,有些忐忑。 第一个签到大礼包,到底会给自己什么样的惊喜? 他慢慢走到近处。 很古怪。 距离月亮大楼越来越近,那栋楼就好像微微在发光一样,就好像突然达到高潮一样。 当白少阳走到金融中心楼下时,脑海中‘叮’的一声响。 【叮,恭喜宿主签到成功,获得签到大礼包一份。】 【是否打开大礼包?】 【是/否?】 “打开。” 白少阳深吸一口气。 【打开礼包。】 【恭喜宿主获得月亮大楼产权。】 “咳咳,咳咳咳……” “整栋大楼?” “永久产权?” “月亮大楼是我的了?” 白少阳激动的咳嗽了好几声,一颗心狂跳不止。 这可真是昨日死,今日生。 转眼间山鸡变凤凰了? 魔鬼蜜汁大街是个什么级别的地段? 可以这么说,魔鬼蜜汁大街的写字楼租金排名各界第六。 月亮大楼,那可是魔鬼城最牛皮的大街的最牛皮的顶级大楼,曾经令无数的屌丝落下无数的眼泪,也曾经令无数的修士甘愿屈服。 毫不夸张的讲,在魔鬼城魔鬼蜜汁大街月亮楼的一个普通清洁工都是高高在上的存在。 叶沐站在原地,慢慢往四周看去。 月亮大楼。 一共188层,一共188层! 这里面汇聚了各门各派的顶级精英,这里有世界上最豪华的套房,同时还拥有着世界顶级的各种隐姓埋名的大佬… 叶沐的嗓子眼都干了。 “系统,月亮大楼……真的是我的了?” 【宿主,月亮大楼已经成您名下资产。就在刚刚,所有手续办理完成,已经派专人来给您送产权证以及相关资料。】 “派人来送?” 【是的,月亮大楼曾经的老板,您曾经的挚友,因为马上就快挂了,所以他打算把月亮大楼送给你!】 “好吧。” 叶沐抹了一把额头上的汗,一口血差点喷出来。 叶沐还未从激动之中平复过来,那位传说中的昔日挚友便出现在了叶沐的面前。 他穿着很精神,实在看不出快要断气的那种样子。 “抱歉,请问你叫什么名字?” 那人并不说话,而是将叶沐邀请上了一辆顶级跑车。 “过去的那些事情不提也罢!” “别呀!你还是和我说说吧!要不然我这心里没底!” “我打算把月亮大楼的产权全部送给你,因为你是我在这个世界上唯一可以信赖的朋友!” “那么你总得告诉我你是谁吧?要不然我这也不好意思呀” “我的名字叫做洛克菲勒!” “洛克菲勒?这名字听着倒是有些熟,可我也记不起来了呀!” “这不重要!重要的是我还记得,如果过去的那些事情…” 到达月亮大楼以后,叶沐整个人都惊呆住了,他哪里见过这么壮观的大楼,整整188层,吓都能把他吓死。 在办完一系列手续以后,月亮大楼的所有产权全部移交到了叶沐的手里。 “从现在开始,这栋大楼属于你了!” “朋友,你不考虑一下吗?” “你能不能给我一巴掌?” 洛克菲勒有些匪夷所是问道:“为嘛要让我打你?难道你的脑袋瓦特了?” “因为我不相信这是真的!” 对于任何人来说,突然之间得到一笔这么大的财富,这确实不是惊喜,而是惊吓,容易把人给吓傻了。心脏不好的人,说不定还会马上一命乌呼。 洛克菲勒拍了拍手,从他的身后走出了20多个壮汉,每个壮汉手里都抱着一个箱子,每一个箱子里面都装满了金币。 “这里一共是三万个金币,这是月亮大楼出租所获得的部分金币,现在也全部属于你了!” “三万个金币?” 叶沐又差一点晕厥过去,好在后面有一个人扶着他,这才勉强能够站稳。 “我马上就要离开这里了!现在这里的一切都属于你,你想怎么安排都可以,哪怕你要把月亮大楼出售只要你愿意,都是你的事。” “你还是给我一巴掌吧!要不然我还是不敢相信!” “真贱!” 洛克菲勒狠狠给了叶沐一个耳光,叶沐踉踉跄跄的倒在了地上,虽然后脑勺已经磕出了血,但是嘴角里却露出了徽笑。 “难道我转世投胎了?” “要不然这解释不通呀?” 符咒 被施了符咒的梦中人猛兽们从深邃的山谷走来看着熟睡中的少女——威廉·布莱克紧挨着雪线有一个杜鹃花遮蔽的山谷,山谷里哗啦啦地流淌着一条乳白色的雪水融化而成的小溪,鸽子和红雀在巨大的松树间飞翔,在岩石和其下簇拥着的又直又硬的树叶间半遮半掩着一个洞。 树林里充满了声音:小溪在岩石问的欢唱、风在松枝的针叶间的呼啸、昆虫的闲聊和小树间哺乳动物的叫喊,以及鸟儿的歌唱,还不时刮过一阵更为强烈的风使一棵雪松或冷杉的枝条相互碰撞发出大提琴般的呻吟。 这是一个阳光明媚的地方,阳光总是那么斑驳陆离。一道道像柠檬一样耀眼的金黄色光柱穿过一条条一团团棕绿色的树阴投射到森林的地面。那光永远不是静止的,也不是永恒的,因为漂浮不定的雾常常会在树梢间漂浮,将所有的阳光过滤成珍珠般的光泽,将每一个松球擦得湿漉漉的,雾一升起就闪闪发光。有时云中的湿气凝结成半雾半雨的小小颗粒向下漂浮,而不是掉落,在成千上亿的松针问发出轻柔的沙沙声和嗒嗒声。 小溪边有一条窄窄的小径,小径从谷底的一个小村庄——也就是几幢牧人的房屋而已——通往谷顶冰川附近的一个半毁的神龛,褪色的丝绸旗在高山长风中招展,神龛上摆放着虔诚的村民们供奉的燕麦糕和干茶,光、冰和蒸汽的奇怪效应将谷顶常年笼罩在彩虹中。 洞位于小径的上方,很多年以前曾经有一位圣人住在里面沉思、斋戒和祷告,这个地方就因为纪念他而受到崇拜。洞约有三十英尺深,地面干燥:是熊和狼的理想洞穴,但是多年来居住在里面的动物只有鸟和蝙蝠。 然而,此时此刻趴伏在洞口内的那个东西既不是鸟也不是蝙蝠。他竖着两只尖尖的耳朵,一双黑眼睛这边瞧瞧那边望望。阳光又浓又重的照在他有光泽的金色毛发上,两只猴爪将一只松球左右摆弄,锋利的手指掰掉鳞片,抓出甜甜的果肉。他身后,就在阳光照射不到的那一点上,库尔特太太正在一个石脑油灶上用一只小平锅煮水。她的精灵低声发出一声警报,库尔特太太抬头朝洞外望去。 沿着森林小径走来一位乡村小女孩,库尔特太太知道她是谁:阿玛已经给她送过好几天食品了。库尔特太太刚来的时候就已经让她明白自己是一个从事沉思和祷告、发誓永远不与男人交谈的圣人,阿玛是她接受的惟一一个访客。 不过,她这一次不是独自一人,她的父亲跟她一起来了。当阿玛朝洞口爬上来时,他在不远处等着。 阿玛来到洞口,鞠了一躬说:“我爸爸派我来,祈望与你友好往来。”“欢迎你们,孩子。”库尔特太太说。 女孩拿着一个旧棉布包着的包裹,她把包裹放在库尔特太太的脚边,捧出一小束花,是用棉线捆着的一打左右的银莲花,然后急切而紧张地说起话来。这些山里人的语言库尔特太太懂得一些,但是无论如何不能让他们知道她懂得多少。 于是她笑了笑,示意女孩闭住嘴,看着她们的两个精灵。金猴伸出他的小黑手,阿玛的蝴蝶精灵越飞越近,最后落在一根粗硬的起老茧的食指上。 金猴慢慢将他送到耳边,库尔特太太感到一道细细的理解的溪流流入脑海,女孩的话一下子清晰了。村民们很高兴有她这样的圣人在洞中避难,但是人们谣传她有一个有些危险的强大的同伴,正是这一点使村民们害怕。这个人是库尔特太太的主人还是仆人?她有恶意吗?她最初为什么会在那儿?他们要待很久吗?阿玛诚惶诚恐地表达了这些疑问。 随着精灵的理解渗透到心里,库尔特太太突然想到一个新颖的回答,她可以讲实话,当然不是所有的实情,只是部分实情。一想到这个主意,她在心里禁不住笑了起来,但她解释时声音里尽量不流露出那颤颤的笑意:“是的,是有一个人同我在一起,但是没有什么好害怕的,她是我女儿,被符咒镇住睡着了。我们来这儿是为了躲避用符咒镇住她的巫师,同时我想办法给她治疗,并使她免遭侵害。如果你愿意就过来看看她吧。”库尔特太太轻柔的声音使阿玛放下了半颗心,但还是有些害怕。谈话中提到的巫师和符咒增加了她所感觉到的惊恐,但是金猴如此轻柔地捧着她的精灵,再加上她也好奇,于是就跟着库尔特太太进了洞。 在下面小径上的父亲往前迈了一步,他的乌鸦精灵也提了提翅膀,但他最后还是待在了原处。 因为光线在迅速减弱,库尔特太太点燃了一根蜡烛,领着阿玛来到洞底。小女孩圆睁的大眼睛在昏暗的光线中闪闪发光,两只手不停地重复着压拇指的动作,以便迷惑邪恶的精灵避除危险。 “你瞧见了吗?”库尔特太太说道,“她不会加害任何人,没有什么好害怕的。”阿玛看着睡袋里的人。是一个小女孩,也许比她大三四岁,头发的颜色是阿玛从来没见过的——像狮子一样的淡黄色。她双唇紧闭,睡得很熟,这一点毫无疑问,因为她的精灵毫无知觉地卷缩在她的喉头边。他样子有点像獴,但个头小一些,颜色金红,金猴轻柔地拂弄着他两耳之间的毛发。正看着,那个样子像獴一样的动物不舒服地动了动,发出一声嘶哑的喵喵声。阿玛的精灵,像老鼠一样,紧紧地贴在阿玛的脖子上,透过她的头发怯怯地窥视着。 “你可以把你看到的情况告诉你爸爸,”库尔特太太接着说,“没有什么邪恶的精灵,只是我女儿,因为被符咒镇住而睡着了,我在照顾她。不过,阿玛,请告诉你爸爸这是个必须把守的秘密,除了你们两人以外不得有任何人知道莱拉在这儿。如果巫师知道了她的下落,就会找到她,并且毁灭她,毁灭我,毁灭这周围的一切。所以千万别声张!只告诉你父亲一个人。”她在莱拉身边跪了下来,把垂在女儿睡脸上的潮湿头发拂到脑后,低低地俯身吻了一下女儿的脸颊,然后抬起充满忧伤和爱意的眼睛朝阿玛笑了笑。那微笑中饱含着如此的勇气和怜悯,小女孩感到泪水盈满了视线。 库尔特太太牵着阿玛的手走回到洞口,看到女孩的父亲正在下面焦急地张望着。妇人双手该关键字已经被屏蔽,对他鞠了一躬。看到女孩朝库尔特太太和被施了符咒的梦中人鞠了一躬,转身在暮色中蹦蹦跳跳地走下斜坡。他松了一口气,回了库尔特太太一个礼。父女俩再次朝洞口鞠了一躬,然后起程消失在浓密的杜鹃花那幽幽的花影中。 库尔特太太转身去看灶上的水,水已经快开了。她蹲下身子,把一些干叶子揉碎放进水里,从这个口袋里捏两撮,从那个口袋里捏两撮,加上三滴淡黄色的一种油。她轻快地搅了搅,在脑海中数了五分钟,然后把小平锅从灶上端下来,坐下来等锅中的液体冷却。 她身边摆放着从查尔斯·拉特罗姆去世的蓝湖边的营地里弄来的一些装备:一个睡袋、一只装有换洗衣物和洗衣器具的帆布背包等等。还有一个镶着木棉边的粗木框的帆布箱子,里面装着各种各样的仪器,在一个枪套里还有一支手枪。 熬好的东西在稀薄的空气中很快冷却,等它一冷却到跟血液一样热时,她就仔细地将它倒入一个金属的大酒杯送到洞底。猴子精灵扔掉松球跟着她走了过去。 库尔特太太小心翼翼地将大酒杯放在一块矮矮的岩石上,在熟睡中的莱拉身边跪了下来。金猴蹲在她的另一边,准备抓住潘特莱蒙,如果它醒来的话。 莱拉的头发湿漉漉的,眼睛在紧闭的眼帘后转动,她马上就要动了:库尔特太太刚才吻她时感觉到她的眼睫毛在颤动,知道她很快就会彻底醒过来。 她把一只手伸到女孩的头底下,用另一只手撩起她额头上湿漉漉的发丝。莱拉张开嘴唇轻轻地呻吟着,潘特莱蒙朝她的胸前凑近了一点。金猴的眼睛一刻也没离开莱拉的精灵,他小小的黑手指在睡袋的边沿抽搐。 库尔特太太望了他一眼,他松开手,退后了一只手的距离。妇人轻柔地扶起女儿使她的肩膀离开地面,莱拉的头懒洋洋地垂着,然后突然屏住呼吸,双眼颤微微地半睁着,重重的。 “罗杰,”她喃喃地说道,“罗杰……你在哪儿……我看不见……”“嘘,”她母亲悄声说,“嘘,亲爱的,喝下这个。”她把大酒杯放在莱拉的嘴边,稍微倾斜一下让一滴药汁润了润她的嘴唇。莱拉的舌头感受到了,转过头来舔。库尔特太太让更多的汁液流进她的嘴里,她动作非常小心,每次都等她喝完一口后才给她喂下一口。 药喂了几分钟,但大酒杯终于空了,库尔特太太让女儿重新躺下。莱拉的动一挨地潘特莱蒙就又绕住她的喉头,金红色的皮毛跟她的头发一样湿漉漉的,他们又沉沉地睡去。 金猴蹑手蹑脚地走到洞口,重新坐下来看着那条小径。库尔特太太在冷水盆中浸湿一块法兰绒布,为莱拉擦脸,接着又解开睡袋,给她洗了洗胳臂、脖子和肩膀,因为莱拉很热。然后又拿过一把梳子,轻轻地梳开莱拉的发卷,从额上朝后拂平,整齐地分开。 她让睡袋敞开着,以便女孩凉爽下来。她打开阿玛送来的包裹,里面有几条扁扁的面包、一块压缩茶、几个用大叶子包着的粘糊糊的米饭团。该生火了,山里的夜晚寒气很重。她有条不紊地干起活来,她刮了一些干干的火绒,擦着一根火柴点燃了火。那是另一件要考虑的事情:火柴快用完了,烧炉子用的石脑油也快用完了,从现在开始她必须让火白天晚上都燃着。 她的精灵不高兴,他不喜欢她在洞里所做的一切,他每次想表达他的担忧时她总是不予理睬。他背转身子,将松球上的鳞片扔进黑暗的洞外,身上的每一个线条都充满着不屑。她没有理睬,只是有条不紊地干着活,熟练地把火弄旺,坐上小平锅烧水冲茶。 然而,他的疑虑还是对她有所影响。把深灰色的茶砖碾碎放进水里,她不禁纳闷自己到底在干什么,她是否已经疯了,而且一次又一次想教会如果发现了会怎么样。金猴是对的,她不光是在掩藏莱拉,她还在掩藏自己的眼睛。 平庸 世上从来没有什么故事是平平淡淡的,也从来没有哪一个人是平平凡凡的,而历史总是只能留下一些无关痛痒的寥寥数笔。 是的。 从来没有一个人甘愿平庸,也从来没有一个人甘愿成为他人的陪衬,这一世,又有谁不渴望着能够成功? 是的。 当然没有人愿意花费大把的时间去听另一个与他毫无关系的人的故事,除非这个故事真的与他有那么一点关联。 我们的故事很平凡,我们的故事却不寻常,可我们终究只是凡人,人生的轨迹似乎在出生的那一刻便已经被注定。 于是乎…… 楚云生在寻常人家,是他的幸运,如果能一辈子过着平凡的生活倒也是不错,造化弄人,楚云的人生轨迹改变了。 在推开那扇门前,楚云并不知道会发生什么,直到那扇门被无意间推开。 楚父是家中的长子,少年老成,少年时便练就了常人所没有的老练。家族中的大哥,自然会更多的肩负起责任,在磨炼中成就了楚父的稳重和威望。 这种不苟言笑,万事皆要如履薄冰的谨慎成为了楚家的为人处事的准则。一个少年在童年时期便一直压抑着内心本该拥有的快乐,生活在压抑和谨慎之中,对于周遭的一切不知不觉中便产生了恐惧。 楚云无数次路过家族那栋破败衰落的阁楼,却从未有过哪怕一次想要登上去看看的冲动。 …… 一次一次,在与其父楚齐的抗争当中,楚云被戴上逆子的帽子。曾经辉煌的楚家,随着王朝的没落,也跟着沉寂了下来。 这栋楚楼,成为了唯一能够见证楚家曾经的荣耀的见证。 很多次后…… 楚云被无数次告诫,不被允许登上楚楼,哪怕这是楚家自家的阁楼,楚云虽有疑问,却也从未有过敢于违背楚父的意愿。 在一个春风柔情的夜晚,十六岁的楚云鬼使神差的登上了楚楼,这是他记事以来,第一次登上这阁楼,楚云竟然有一种无法言语的快感。当簌簌的春风飘来之时,楚云更是有一种想要沉醉于此的冲动。 “楚楼” 望着阁楼上的两字,楚云突然有种想要破门而入的快意,就像楚云第一次有了少年冲动时的那种感觉。 门窗因为岁月风雨的侵蚀,竟早已经破败,虽被锁着,却随时都要脱落。楚云稍一发力,门锁便脱落了。 通…… 门被推开了那一刻,被束缚已久的光飞逝而来,与楚云撞了一个满怀… 这门的后面,竟然通往另一个世界,楚云张大了嘴巴,惊讶的说不出话来。脑袋里也一片空白,等待楚云想要回头时,却发现那扇破门却已经死死的关上了。 究竟是圈套还是阴谋,楚云已经没有心思去思考究竟是怎么回事,最为诡异的事情是当木门关上以后,那门竟然变成了一堵墙,死死的封住了楚云回头的路,而只有前方才是光明一片。 此刻,多种心情纠葛在一起,带着复杂的心情,楚云硬着头皮往前面走去。 “这是要穿越了吗?” “莫非…莫非我正在穿越虫洞?” 如果能够摆脱楚父的控制,楚云会觉得付出任何代价都愿意,可是楚云也不想因此而丧命,因为楚云发现,前方的路似乎看不到尽头,这让他不由得紧张起来。 在行进了数十分钟后,依旧不见尽头,但此刻却可以依稀听到一些声音。再往前走一段路,楚云看到了一扇高大且雄伟华丽的大门,这比他在梦境之中所见到的门还要的不可思议。 这门实在太过高大,以至于楚云把头都抬到脖子后面才勉强可以看到门的正中写着“虚拟世界”四个字。 “莫非?莫非?莫非这…” 楚云不敢往下想,也想象不出来这究竟是什么意思,楚云的意识清晰,也未受到过重物撞击,不太可能出现幻觉,只是这“虚拟世界”这四个字太过匪夷所思。 这时楚云才想起父亲的话,也难怪父亲不允许他随便上这阁楼,站在“虚拟世界”大门门口来会徘徊了一会儿,楚云继续往前走,越往前走,眼前的景物越明朗起来。起初只是模糊一片,从后面开始逐渐清晰起来,直到那些景物一一出现在楚云的面前。 走了一会,前面又出现一个景物,这是一个圆形大转盘,转盘非常大,转盘上面写满了密密麻麻的文字,而转盘的中心轴有一个大大的指针。 旁边竖着一块牌子,上面写了一句话“幸运转盘”。 楚云按照提示转动了转盘,转盘飞速旋转着,最终转盘停下来,指针指向的方向是“北梁”两字。对于历史不了解的楚云,连“北梁”究竟是什么时期的朝代都不了解,一下就傻眼了。 “北梁?” 正思考之时,眼前景物已经变成了另一番模样,街上行人往来络绎不绝,街上叫卖声不绝于耳。楚云呆杵在那,一时竟像一根木头。 那扇门,以及那个大转盘,凭空而来又凭空消失还没有令楚云反应过来,现在却又突然画风突变,楚云莫名其妙走到了街上。 “呦?这不是张兄吗?真是难得,怎么这么巧,居然能在街上碰到?对了,你父亲的死罪怕是翻不了案了吧?” 说完这话,这人哈哈大笑一声,扬长而去。 听到有人叫自己张兄,楚云更是一头雾水。正疑惑之时,忽又听到一个声音传来。 “张生…快回家看看去吧!你家房塌了!” “什么么情况?” 楚云这时才有点清醒过来,而这个叫“张兄”的人物的意识也随之慢慢植入楚云的脑子里。 姓名:张世土 性别:男 身份:三代贫民之后 年龄:十六 文化水平:识字数百 籍贯:大梁北君州张家镇人士 其父因得罪同乡士绅张势财,被诬告后被捕入狱,被判十年监刑,并被要求限期偿还士绅张势财白银十两。其父因不愿偿还,被北君州刑捕房逮捕入狱,而此前张世土其父张老八的职业是屠夫。 得知这些以后,楚云气得牙根直咬,心里早就把这个张势财祖宗十八代挨个骂了一个遍。 “张世土?” 虽然这个名字让楚云很不爽,但是名字是父亲给的,楚云也只能将就着用。 房子倒塌?莫非这也是剧本需要?用的着这么苦,这么可怜吗?楚云有些哭笑不得。 刚才说话了第一人,趾高气昂的嘲笑张世土的人正是张家镇上四大顽固子弟之一的张金,他父亲张银是个爆发户,只是却没把儿子教育好,喜欢到处满喷粪,要不就三天两头妓院酒楼的进进出出,也不怕把身体给掏空了。 把自己的快乐建立在别人的痛苦之上,以此来满足内心的欲望。这种人是楚云最痛恨的。 张家镇。 站在自家倒塌的茅房前,张世土不知该哭还是该笑。说好听些这是茅草房,说不好听点这连牛棚都算不上是。 而这个时候官府派人送来一份文书,要求张家限期还银子,否则其父免不了皮肉之苦。可张世土哪里拿的出银子,就他家这茅草房,整个家里没有一件值钱的玩意,俗话说一个人家穷,可以穷到家徒四壁,而张世土家穷的却别有特点,叫做“家徒四草”。 楚云实在忍受不了,眼泪啪嗒啪嗒的流了下来。 “万恶的旧社会!”楚云忍受不了。 (单章) 作为一个资深的“私奴”,杨明上并没有什么远大抱负,当然更没有什么不切实际的幻想,原本对于自己的生活还算满意,直到与自己的主家爆发了矛盾,不可调和的矛盾。 从大富商陈鼎鸣家逃离出来时,杨明上身上还带着共计一万多两的财物,这是他当家奴多年以来的辛苦所得。 因为与主人发生了不可调和的矛盾,杨明上决定逃跑,彻底的离开,但杨明上同时知道逃跑将会面临着被处死的可能。 先前已经有过这样的先例,一个十三岁的小蓄奴因为思家心切,逃离主家五十里路被追了回来,后来被杖毙而亡。死之前,口中还在念叨着家中母亲,悲惨之状很难描述。 杨明上离家多年,幼年便被卖身为奴,伺候陈家几十年,一直恪尽职守,本本分分,直到陈家开始出现了家族衰败的迹象,杨明上便决定逃离陈家。 更为重要的原因是陈家惹上了麻烦,牵连甚广,杨明上不想成为炮灰,于是便连夜而逃。 夫妻本是同林鸟,大难临头各自飞,更何在陈家,杨明上连只鸟都算不上,此时不飞,更待何时。 也不知道这杨明上是从哪里得来的消息,知道沙镇来了大人物,于是便想要借助大人物的力量来完成一个华丽的转身。哪怕就算是投靠主家,奴隶们也是有选择的,同时也会看看哪一家的条件好一些,哪一家的主人脾气好一些。 杨明上马上就献上了自己的一部分财物送到白少阳面前,态度也非常谦和,动作也是非常温顺。 “主人,收下我!救救我!” “俺不想死!俺是忠诚的…” 背叛…… 一个背叛主人的奴仆,所说的话自然不会有太大的分量,但他的表情又实在可怜,从他的脸上表现出来的来看,只有恐惧和不安。 刘鼎三道:“你有何冤屈,我们都会考证,我们家公子是包青天,是天上的文曲星,不会冤枉一个好人,但也不会放过一条走狗!” 不得已当了狗的人很多,但并非所有的狗都会乱咬人,有些狗是没有危险的,但有些狗却是狼子野心。 杨明上并未做过什么十恶不赦的坏事,顶多有些小的陋习而已,可以说是无关痛痒的。因为不愿意陪自己的主人陈鼎鸣去送死,于是才逃离了出来,作为一个家奴,在家奴的自身修养上面来讲,杨明上是做的不够的。 远远不够…… 主人有难,家奴逃跑,这是不对的,但若是不怕,恐怕连命都会没了。故此,杨明上一拍脑门,说跑就跑,跑之前还不忘收集关于陈鼎鸣的诸多罪证,以此作为自己的护身护。 对于杨明上这种卑劣的手段,崇祯虽然并不怎么认可,但却觉得此人当“狗腿子”倒也还算是非常适合。 培养一个有可利用价值的人,可不是一件简单的事情,更何况此人有几十年的经验,这实在是极好的一件事。杨明上的命运就此发生了改变。 在表明自己身份后,杨明上的表情不是惊喜,更不是狂喜,而是有些惶恐不安。 他并不知道自己面对的人居然就是微服私访的崇祯皇帝。 曾经只是在戏台上看过真龙天子,现如今出现在自己的面前,杨明上整个人都觉得有些恍惚。 这也是崇祯皇帝第一次私底下表明自己的天子身份,很低调,却又很霸气。 卑微的杨明上,内心虽有许多想法,但却只能在脑子里意淫而已,此刻所有不切实际的幻想也很快便消散不见了。 天子?这究竟是一种什么样的存在,自然是杨明上很难想象的到的,同时也是他无法想象的。 杨明上知道的并不多,他也并不想知道太多,他只想好好活着,不招惹任何人,谁也别想招惹他的。 是的! 但是杨明上后来知道,有很多想法,不过是他的一厢情愿而已,太多的事情并不会如他所想的那样。 真实的世界,有时令他觉得这个世界非常可怕,真相有且只有一个,也只可能有一个。 “草民不知道该如何行礼,请陛下赐罪!” 崇祯脑子里另一半现代人的思维里突然有了一丝快意,有人给自己行礼是非常受用的一件事情。 这是一种非常美好的感觉,看着匍匐在地的屈服者,崇祯找到了那种高贵的感觉,王者的威严当然不该被无视。 “唉!” “你看起来的确够贱的!” 崇祯的话当然是毫不留情的,丝毫不给杨明上机会,对于这种“卖主求荣”的人,崇祯并不觉得他有多么的高尚。 当然,此刻各需所求是那么的明显,不论是杨明上还是崇祯都有自己的小算盘。 杨明上的嘴角始终露着一丝小人和奴才才配拥有的狡黠,他的眼神是极其有意思的,说不出是什么样的眼神,但却又透着一丝滑稽。 苍穹之下,皆为蝼蚁。 杨明上只是想活着,仅此而已,所以他并不在乎用什么样的方式或者手段苟且偷生。 活着比什么都重要。 但内心的不安分却总是存在的,杨明上还是有那么一点点的小幻想,如果他的主人地位很不一般,那么成为新主的“狗腿子”也不是不行的。 汹涌澎湃…… 陈家的破败,大有一种盛极而衰的命运宿论,难以逃脱最终的命运,无可挽回的衰败下去… 戏台永远都有观众,唱戏的也是一波接着一波的轮换,没有变的只剩下那个戏台。 破败和戏台! “陈鼎鸣?” 恍若隔世! 这确实有许多疑问! 崇祯对于这个名字突然有了一些兴趣,很想了解这个叫陈鼎鸣的商人。 “陈鼎鸣现在在何处?” 不知,如今…陈鼎鸣已是落荒而逃的鸟兽,恐怕是不敢露面。 杨明上对自己曾经的这个主人,自己的东家,没有表现出来丝毫的同情,脸上没有任何的表情。 因为牵连到了朝廷官员,陈鼎鸣很有可能被暗杀,哪怕侥幸还活着,既得利益者也不太可能允许他再出来抛头露面。 刘鼎三道:“皇上,这杨明上的话不可全信,此人来路不明,若是一个探子,岂不是坏了大事?” 刘鼎三对于杨明上这种见风使舵的人,向来都没有什么好感,在加上杨明上的身份,使刘鼎三对于杨明上更加厌恶。 所谓私奴,还不如家狗,对于再次投靠新主的私奴,少有人愿意收留,都觉得晦气无比。 任何人都会这样觉得! “皇上,杨明上虽身份卑微,但觉不敢背叛君主,还望皇上给草民一条活路,我愿为皇上赴死,万死不辞!” 崇祯笑道:“如此忠心耿耿,我不收下你,反倒是我的不对了!” 杨明上嘿嘿一笑,气氛瞬间并不那么严肃了,杨明上的大腿也就抱上了,“皇家狗腿子”的身份那可是响当当的,能够当皇帝的“狗腿子”,那可不是谁都能有机会的。 皇家御用狗腿子杨明上,被指派为调查“陈鼎鸣案”,也算是翻身农奴把歌唱了,杨明上心里自然是美滋滋的,能够凌驾于自己原来的主人之上,这是极其引起杨明上心里舒服的。 这种感觉非常好! 靴子 当叶沐醒来之时,之前的事情已忘却了百分之九十,如今只有百分之十的记忆还在。 可怕的记忆!!! 这百分之十的记忆包括:我是谁?我要干什么…之类。 这“特马”难道不是不幸中的万幸吗? 虽然很困难,但叶沐还是决定起身,毕竟躺在冰凉的石地板上面也不是一回事,更何况一个大活人老躺着也不是一回事呀,于是便想打算到处走走,顺便看看这地方有啥好玩意。 这才是一个少年该做的事情。 是的,不错,就应该如此。 通过叶沐的仔细观察和聪明的发现,这栋房子的石地板下面是一个地下室。 唯有好奇,才能发现真谛。 每一个男孩都应该拥有一个属于自己的地下室,地下室是最隐蔽的地方,哪个男孩没有点属于自己的秘密呢? 叶沐往地下室的入口之处径直走去,每走出几步便会觉得有一种风吹后背凉爽爽的感觉。 叶沐想象着幽暗诡秘的地下室内杂乱的堆放着各种东西,什么: 火星陨石、地府通关令牌、火龙骨、魂珠、四星斗篷披风… 还有…… 于是随着往下面的深入,叶沐手里举着的那半截用小鬼身上熬出来的油制作而成的蜡烛也没能长命百岁。 神秘的地下室,究竟隐藏着多少秘密? 这的确非常有意思! 叶沐不得而知,但此刻真相却越来越近。 能够壮着胆子坚持往下走,叶沐还是有些得意的,此刻他觉得自己再也不是一个怕黑的胆小鬼,哪怕自己是左撇子又有什么关系呢? 毕竟,一个不怕黑的左撇子总比一个胆小鬼要强的多。 当叶沐离这个地下室的中心越来越近之时,却发现这个地下室的结构比自己想象的还要复杂,这个地下室并没有那么简单。 似乎已经走到底了,因为石阶没有了,接着在叶沐的面前出现了一扇铁门。 它就那样神奇的出现了。 铁门被锁着,根本不可能进去,叶沐尝试着轻轻一推,门被打开了,上面的锁也脱落了下来。 “砰!” 声音回荡在地下室,让叶沐的心又一次被提了起来。 首先映入眼帘的是一双靴子,这简直是不能想象的,一双看起来很完美的靴子,似乎就像一个人站在那里一样。 因为这双靴子会动,从这双靴子的尺码上来看,并不像是大人穿的,叶沐在自己的脚上比划了几下,觉得倒是与自己的脚非常适合。 这莫非就是为自己量脚打造的? 但是下一刻,让人惊魂的场景出现了。 它动了一下。 没错! 这双靴子居然自己动了一下,就像是有人穿着它在走一样。 叶沐被吓得转身便想跑,跌跌撞撞之时却又被脚底下的一个套绳给套住了脚,想要挣扎,并试图拔出脚脖子时,却觉得有一股巨大的力量在拉着自己。 “啊!” “不要!” “莫非又要见鬼?” … 叶沐发出了杀猪般惨烈的尖叫,双脚双手想要挣脱这种束缚,但不论叶沐如何挣脱都无济于事。 那双靴子向叶沐走过来,并对着叶沐的屁股狠狠踢了一下,随后发出了一声调皮的嬉笑声。 “你…快来抓我呀!” “来呀!” 这声音是一个小孩子的声音,听起来不超过14岁,从声音上判断,似乎和自己差不多大。 “你究竟是谁?” “你究竟是谁?” “你…想干什么?” “你……特码的想干什么?” 随着叶沐的声音落下,靴子说话了。 “你难道还没有看出来吗?我是一双靴子呀!” 哪怕说母牛会上树也总比靴子会说话容易让人理解。 “莫非这年头靴子都成精了?” “这特马真是啥都能成精的时代呀!” “莫非修真的门槛变得这么泛滥了?” 叶沐并不关心靴子是否真的成精了,此刻关心的是谁套住了自己的脚脖子。 “刚才是谁套住了我的脚脖子?” “还不是因为你踩疼了那根套绳,故此它才会跳起来并套住你的脚,你必须得向它诚恳的道歉,或许只有这样,它才会有可能原谅你!” 向一根绳子道歉,这真是闻所未闻的事情,不要太搞笑呦! 虽然被狠狠的摔在地上,并且自己的手臂也被磕破了,但在气势这块一定不能输。 “不!” “这绝不可能!” “不!这不行,何况我又不是故意的,为何要道歉?更何况还是一根绳子,从来没有提出过还有人向绳子道歉的!” “好吧!既然如此,那我将让你知道我的厉害!你很快就会后悔的!” “你很快就会后悔的!” 这根绳子说罢以后,马上便开始恼怒起来,愈发死死地缠住叶沐,并且是缠的越来越紧,几乎就要令叶沐马上就要窒息而死去。 “难道你宁愿被勒死,也不愿意向我道歉吗?” 时间一秒一秒的过去,每过去一秒,叶沐被勒死的可能性就越大。 绳子不但将叶沐死死地缠住,并且还对叶沐进行人身攻击。 “你这个个愚蠢的笨家伙!” “你这个发霉晦气的左撇子!” “你这个农场主的第九个傻儿子!” “着所有的一切都在说明你是一个没用的家伙!是一个可以被任何人欺负的家伙!” “你这个孬种!” 绳子不断对叶沐进行各种辱骂和各种挑衅,且愈发的肆无忌惮。 靴子者在快活的来回跳跃,此刻靴子似乎就是一个快乐的看客,毕竟看热闹的总是不嫌事大。 现在叶沐似乎都明白了一些,原来石级下面发出的走动声音正是八婆靴子发出来的。 因为叶沐觉得这双靴子看起来非常三八。 正在叶沐马上要窒息死亡的那一刻,叶牧突然想起了什么。 对! “我特码不是有法术吗?现在不用更…更待何时?” “靠!激动的我都结巴了!” 没错! 口袋里还有一个把匕首。 这个匕首是母亲送给叶沐的。 要说这把匕首那就厉害了,能够斩断所有的邪恶之物。 为了吸引住这妖孽的注意力,叶沐大吼一声:“来呀!有本事就放马过来,看我怎么收拾你!你这个还未完全进化的低能儿!” “我最讨厌别人骂我低能儿了!” 绳子暴怒跳起,在跳起那一刻,脑袋被叶沐徒手紧紧捉住,在捉住的瞬间,握着匕首的那只手狠狠割下去,割下去的那一刻,绳子发出了一声“嗷嗷”的惨叫声,就像包皮被切断一样的那种声音。 随后绳子开始流出绿色的血液,在痛苦的挣扎了几圈以后,逐渐没有了动静。 “啊!” “你居然真的战胜了它!” “你居然真的战胜了这根绳子!” 靴子快活的跳跃起来,看起来非常高兴的样子。 看到靴子的这种两面派行径,叶沐彻底无语了,见过不要脸的,没有见过这么不要脸的。 不过考虑到对方只是一双靴子,于是也就没有预期计较了。 靴子屁颠屁颠的跟着叶沐的身后,一刻也不愿意离开。 “咋滴?你还想跟着我不成?” 此时,叶皓的手已经有了多处的划伤,他的脸也变得乌漆麻黑不成样子,看起来就像是一个可怜的糟老头。 靴子依然该站在那里,现在一动不动,比方才规矩了许多,就像守护着主人的忠诚小狗一般。靴子也不再胡乱跳跃,而是很安静的呆在那里。 “快穿上我试一试吧!你将会获得更多的能量!” “真下贱!” 叶沐骂骂咧咧的穿上了这双靴子,然后脸上露出了满意的笑容。 自言自语道:“看起来还不错!非常的合脚!” “你这个讨厌的家伙,我还以为你和绳子是一伙的呢!” 穿上这双靴子以后,叶沐的那双千年寒冰大臭脚果真暖和了不少,当脚暖和了不少以后,身体也开始暖和起来。 “不错!不错!非常暖脚!” 叶沐把匕首小心的收好,重新放回口袋。 在穿上这双靴子和不久,叶沐却久久不能安心下来,很快这种不安便被靴子捕捉到了。 “我知道你在担心什么,”靴子说道:“你完全不用担心我会有什么危险,我只是一双吸收了一些灵气的靴子而已,我只是一双靴子而已,你不会和一双靴子过不去吧?” 纳尼? 灵气? 叶沐陷入了呆滞状态,嘴巴也是张大成一个o字型。 上一次听到“灵气”两个字的时候还是叶沐小时候,当然这里的小时候指的是在穿越之前的那个小时候。 “抱歉…我并不能听懂你所说的‘灵气’究竟是什么,这令我觉得太过疯狂。” “这栋房子的地下室里住着一个沉寂多年的‘仙者’,他已修炼到了一星元的境界,我正是因为吸收了身上的一点点灵气,才得以从普通的修士所丢弃的靴子进化为现在的九星元的境界。” 仙者、修士、九星元、一星元… 这些词汇叶沐没有明白其中的一个,作为一个农场主的第九个儿子,除了懂得农场里的挤奶那些事以外,所知便实在不多了。 现在叶沐明白,原来地板上不断吹上来的风其实就是这位沉寂多年的‘仙者’正在觉醒的征兆,他究竟何时会觉醒,这完全还是一个谜,因为并没有人能够知道确切的时间。 一重元的境界,对于一重元的境界究竟是一个什么网的概念,叶皓完全没有任何的概念。 “你有没有听说过在这栋房子里面有一个13号房间?”靴子突然问道。 “当然听过!”叶沐虽然没有听过,但为了不丢面子,于是便假装说听过。 靴子回答道:“由于我的修为还太低,故此该没有机会进入到更高级别的去处,不过13号房间可能会存在着危险,这一点是值得肯定的。” 本想继续打探地下室的秘密,但因为考虑到可能存在着的危险,叶沐决定先撤退。 好汉不吃眼前亏。 能够从地下室走到一楼,对于靴子来说这已经是一次飞跃,能够见识到更为广阔的世界是靴子不敢想的事情。 对于靴子而言,它诞生于地下室,对于地下室以外的世界知之甚少,大多都是从别的有“灵气”的家伙那听来的,故此可能也并没有那么真实。 13号房间,叶沐一边自言自语一边抬头看了看二楼。 (时光在转动)单章 岁月来去如梭,究竟由谁来控制? 这确实是一个疑问! 当记忆逐渐演变为一种传说,传说又淡化成一种神话,当诞生该记忆的纪元再次来临时,甚至连神话也被遗忘已久。 哈哈! 在某个纪元。 没错! 有人称之为第三纪元。 是的,有人是这样称呼这个纪元! 那是一个早已逝去的纪元,也是一个将继续来临的纪元。 虽然这很难理解,但确实是如此。 一阵狂风从迷雾群山扬起。这是一阵神奇的风,当然这阵风并不是一个开始,因为在时光之轮的转动中,既没有开始,也没有结束。但这的确又是一个开始。 这只是一个开始! 迷雾群山以其峰顶有阴云亘古缭绕而得名,这阵狂风正是发源于峰顶之下,吹往东方,掠过在裂世之战前曾是一片汪洋的沙丘。 卷向双河平原,钻进人称西林的藤根交错、枝叶纠结的森林,击打在两个男人身上。 这两个男人正赶着马车,他们沿着铺满碎石的名为采石场之径的小路前进。 春天在一个多月前就该来了,而此刻的风,却带着刺骨的寒意,就像挟带着冰雪似的。 狂风把兰德·艾瑟的斗篷狠狠地掀向前面,鞭打着他土黄色绑腿上的羊毛,然后席卷着一簇簇羊毛离他而去。兰德真希望他的斗篷能再重一点,不至于被风刮起;或者再多穿件衬衣。 每次他都试图把斗篷拉回来裹紧自己,斗篷老是要挂在在胯间晃荡的箭袋上。 要说用一只手抓住斗篷吧,也不是办法,因为他的另一只手拿着弓,箭已上弦,正时刻准备着引弓而射。 一股特别强劲的狂风把斗篷从手中刮走,兰德不禁看了看走在那匹毛茸茸的棕色母马那边的父亲。随即他觉得自己有点傻,竟然还要确信泰穆是否还在那边。但今天是有些特别:除了狂风来时呼啸声此起彼伏外,这块土地上一片死寂;相比之下,就连车轴转动发出那么低的咯吱声都显得特别响亮。没有鸟儿在林间歌唱,再无松鼠于枝头啾鸣;当然,他并没期待着能听到这些声音,起码,不是在这个春天。 只有常青树和针叶树还有点绿意。年前盘根交错的枯荆棘在树下裸露的岩石上编织成一张张褐色的网;为数不多的杂草丛中几乎全是荨麻;偶尔有些长有锯齿或尖刺的植物;甚至还有一些臭味植物,不小心一脚踩下的话,腐臭就会四溢。四散的积雪点缀着树木丛生的浓荫之地。即使有阳光照到的地方,也无丝毫暖意。苍白的太阳挂在东方的林梢,光线中带有丝丝冷意,仿佛混进了阴影。这真是个毫无舒适可言的清晨,给人带来极不愉快的幻想。 他下意识的摸摸箭扣——箭已在弦上,他随时都能以泰穆所教的方法,以一种平滑的动作引弓而射。对于农场来说,今年的冬天特别糟,比最年长的老人所能记起的任何冬天都糟; 但山里的情况肯定更为严峻,因为大量的狼群已经不堪挨饿而进入双河平原了。狼群一路咬进畜棚,吃了牛、羊、马等等牲口;就连在双河平原已多年不曾出现过的熊也来袭击羊群。天黑外出已不再安全——人和牲畜一样成为猎物;有时,甚至都不必等到天黑。 泰穆仍迈着沉稳的步伐,以矛作杖,走在贝拉那边,狂风把他的斗篷吹得像飞扬的旗帜一样,但他毫不理会,只是时不时地拍拍那匹母马的侧腰,让她继续赶路。 他结实的身板和坚毅的面容,就是这个清晨的中流砥柱;又好比一块顽石,在飘忽不定的幻梦中毫不动摇。尽管风霜满面,灰发满头,他还是一脸坚毅,仿佛即使一场大洪水冲来也不能动他分毫。 他毫不动容地迈着大步,继续沿着小路前进。 他的举止就像是在说: 狼也好,熊也罢,那只是任何牧羊人必须当心的动物罢了; 但它们最好不要企图来阻止我泰穆去埃蒙之领。 兰德满怀愧疚地惊觉,重新注意自己这边的森林——泰穆的无畏无惧让他记起了自己的职责。他比泰穆高一头,是这个地区个头最高的; 除了两人都有着宽阔的肩膀外,他长得一点也不像泰穆。灰色的眼睛和淡红的头发都遗传自他的母亲,泰穆这样告诉他。母亲是外地人,兰德只记得她有张充满笑容的脸,其他的已记不清了,尽管他在每年春天的贝尔泰恩节和夏天的仲夏节都会在她坟上放束鲜花。 颠簸而行的马车上有两小桶泰穆自酿的苹果白兰地,还有八大桶苹果酒,只是在经过一个冬季的储藏后酒味变得稍微过强了点。泰穆每年都要送这么多白兰地和果酒到酒之春酒馆,以备贝尔泰恩节之需。今年他更是早就扬言,这个春天,不管严寒,勿论饿狼,都不能阻止他送酒过去。即使这样,他们也有好几个星期没去村里了——这年头,就连泰穆也很少出门。但泰穆既然说过要送酒,因此尽管他一直等到节日的前一天才送,但这毕竟还是及时的。要知道,泰穆向来是一诺千金、言出必践的。至于兰德,则为能够离开农场而欢喜,就如同他为贝尔泰恩节的到来而雀跃一样。 看着他这边的森林,一种被人暗中观察的感觉涌了上来。一开始他只想不把它当回事,因为除了风,林间再无任何东西移动或作声。但这种感觉不但挥之不去,而且还越来越强烈。他手臂上的汗毛都竖起来了,皮肤刺痛,仿佛皮下正在发痒。 他恼火地用弓蹭蹭手臂,一面告诉自己不要胡思乱想。这边的树林里并无任何东西,如果泰穆那边有的话,他肯定会出声的。他回头瞥了一眼……然后使劲眨了下眼:在他们身后不到二十跨的地方,有个身披斗篷的人正骑马跟着他们,人马一色,都是漆黑,并无任何反光。 兰德一边扭着头看,一边下意识地跟着马车往前走。 骑士的斗篷裹得严严实实的,一直到靴顶,脸孔则深埋在兜帽之中,全身上下,没有一丝外露。兰德隐约觉得那人有点古怪,但那阴暗的兜帽开口强烈地吸引了他的目光。尽管他只能见到含糊不清的脸的轮廓,但他有种正与那人对视的感觉。他无法移开目光,肚里只觉得一阵阵恶心。事实上兜帽里只有阴影可见,但他却感到了一种无与伦比的憎恨,就像他能看到一张狰狞的脸,在憎恨世间任何生物,特别是恨他,恨他超过一切。 突然间一颗石子绊住了他的脚跟,他一个踉跄,眼光从那骑士身上移了开来。弓箭掉在地上,他自己则幸亏在慌乱中伸手抓住了贝拉的挽具才不至于摔个四脚朝天。母马一惊,打了个响鼻,停下来扭头看看是什么抓住了她。 泰穆在贝拉那边皱眉看着他,问道:“你还好吧,孩子?”“一个骑士!”兰德站直身子,气喘吁吁的道,“一个陌生人!他在跟踪我们!”“哪里?”泰穆扬起宽刃长矛,警觉地盯着背后。 “那里,就在——”兰德转身指向身后。他的话顿住了:背后的路上空荡无人。他简直不敢相信自己的眼睛。看看路两边的森林,光秃秃的树木藏不住任何人,但那匹黑马和那个黑衣人却无影无踪。看着父亲疑惑的眼神,他道:“他刚才还在那里。一个黑衣人,骑着一匹黑马。”“我相信你的话,孩子,但那个人现在上哪了?”“我不知道,但他的确在那里出现过。”他一把抓起掉在地上的弓箭,飞快地检查了一下箭尾羽毛,重新搭箭上弦,并半拉开弓。可是并没有什么目标可瞄。“他刚才真的在那里。”泰穆摇摇满是灰发的头道:“如果你真这么认为的话,孩子,来吧。虽然路上全是碎石,马匹也还会留下蹄印的。”他开始走向车尾,斗篷在风中猎猎作响。“如果我们能找到蹄印,就知道他的确在那里出现过。如果找不到……嗯,这是那种让人产生幻觉的日子。”猛然间,兰德终于意识到那骑士到底有什么古怪了。除了曾在他身后凭空出现之外,那阵吹打着父亲和自己的狂风连黑衣人的衣角都没吹动。他觉得嘴都发干了。这不可能,一定是他的幻想。父亲是对的,这是个容易让人幻想的清晨。但事实上,他自己都不相信这一点。只是,要怎样才能开口告诉父亲说,他曾看到一个男人,穿一件狂风刮之不动的斗篷,而又能凭空消失?他皱着眉,紧张地看着周围的森林。四周的一切看上去和以前似乎都不同了。他从咿呀学步开始,就在这森林里奔跑、玩耍。越过埃蒙之领最东边的农场,有个树林被称为水之林,他曾在那边的池塘与溪流中学会游泳;他曾到过许多双河人都认为象征噩运的沙丘探险;他甚至曾和好友迈特·考森及佩伦·艾巴拉到过迷雾群山的山脚下。埃蒙之领居民这辈子都没去过那么远的地方。对他们来说,去邻村走走,比如北上至守望之丘,或南下至岱汶之骑,都是了不起的大事。这么多去过的地方,还没有哪处能让他觉得害怕的。但是今天的西林再也不是他记忆中的西林了。一个能凭空消失的人很有可能会再次凭空出现,说不定下次就出现在他身边。 “不用了,爸爸,没这必要。”泰穆惊奇地看了看他。兰德理了理兜帽,掩饰住脸红。“你是对的,没必要去找根本不存在的东西,特别是我们现在还赶时间去村里头呢。在村里还能避避风。”“到时我要抽管烟,”泰穆慢条斯理地道,“还要在暖烘烘的地方喝杯淡啤。”突然他冲着兰德露齿一笑,“我想你也急着要见艾歌雯了吧?”兰德勉强笑了笑。村长的女儿是他目前最不希望想的,他可不想再有任何困扰。过去几年里,只要他们在一起,她就让他越来越神经过敏。更糟的是,那女孩丝毫也没认识到这一点。不,他当然不希望想艾歌雯来着。 他希望父亲并没注意到他在害怕。这时,泰穆道:“孩子,记住我教你的烈焰与虚空。”这是泰穆教他的奇怪的东西:集中精力想象一道烈焰,然后把全部情感——害怕,憎恨,愤怒等等——都投进去,直到脑里一片虚空。泰穆说过,只要人与虚空合一,那你就能做任何事。埃蒙之领中再无其他人这么说,但泰穆就凭他的烈焰与虚空理论赢得每年贝尔泰恩节的箭术比赛冠军。兰德认为要是自己也能保持一片虚空的话,今年的比赛中他也很可能榜上有名。但泰穆既然在这种时候说这种话,证明他还是注意到了兰德在害怕,虽然他什么也没说。 泰穆吆喝着贝拉再度启程,自己则大踏步地前进,仿佛什么事也没发生过,什么事也不会再发生。兰德希望自己也能像父亲那样勇敢。他试着在脑海里构建虚空,但那片虚空却时不时地化为黑衣骑士。 他试着告诉自己泰穆是对的,黑衣骑士只是他的幻觉;但他对于那憎恨的感觉记得太清楚了。那儿肯定有过什么人,而且那个人肯定是想伤害他。他不停地回头看看背后,一直到身处埃蒙之领有着又高又尖茅草屋顶的房子的包围之中为止。 埃蒙之领紧挨西林,森林在这里逐渐稀疏,直到最后几棵树都已在坚实房屋的包围之中。土地往东逐渐倾斜,尽管时不时有小块树林点缀其中,但农场、以树篱相隔的田地以及牧场从村外一直向东延伸到水之林及其中纵横交错的溪流与池塘。村子向西的土地也同样肥沃,多年来那里一直草木茂盛,但位于西林的农场却屈指可数,越靠近沙丘牧场越少,离沙丘还有几里的地方就没有牧场了,更别说是靠近迷雾群山的地方了。透过西林树梢在村里就可看到迷雾群山,它距埃蒙之领虽远,但从村子里看还是一目了然的。有人说那边的土地太多岩石,好像双河平原其它各地都没有岩石似的;还有人说那是块噩运之地;少数人则嘀咕着根本没必要离迷雾群山这么近。不管怎样,只有最坚毅勇敢的人才在西林耕种。 马车过了第一排房屋,进入村子,一群群孩子和狗便围着车子跑来跑去。贝拉迈着沉重的步伐,一步步耐心地走着,完全无视于在她鼻子底下摔跤翻滚、玩追人游戏和滚环的大声尖叫着的孩子们。最近几个月,孩子们很少有机会尽情玩耍、嬉笑——即使当气候缓和到可以让孩子们出门了,但出于对狼群的害怕,他们还是被拴在屋里。贝尔泰恩节的到来似乎又让他们学会了如何玩耍。 即将来临的节日同样影响着成年人。宽阔的百叶窗打开了,几乎每家主妇都腰系围裙,辫扎方巾,站在窗口抖床单,或在窗台上挂床垫。不管枝头是否有了新叶,没有任何主妇会不在节日来临前大搞春日卫生。每家院子里都挂着毯子,那些来不及溜到街上玩的孩子们,手拿柳条,拼命拍打着毯子,似乎要把满肚子怨气都发泄在这上面。男人们则爬上屋顶检查茅草;经过了一个冬季的风吹雨打,他们要决定是否需要请森·布耶——村里的老茅屋匠——来修理屋顶。 泰穆时不时停下来和村民交谈。由于他和兰德已有多日未曾离开农场,每个人都想知道他们过得怎么样。要知道,从西林来村里的人可是罕见的。泰穆谈起冬天的风暴带来的一次比一次严重的损失;谈起死产的羔羊;谈起本应谷物发芽、绿草遍地,如今却灰褐一片的田地;谈起本应燕雀歌唱,而如今却乌鸦成群的地方。尽管周围充满迎接节日的气氛,这还是可怕的话题。村民们摇头叹气:事态到处都是一样的坏啊。 绝大多数人都耸耸肩膀道:“圣光保佑,我们会熬过去的。”有些人笑着加了句,“就算圣光不保佑,我们也还是会熬过去的。”这就是双河人。有时他们不得不眼睁睁看着冰雹摧毁庄稼,或者狼群叼走羔羊,但他们只是重新来过,多年来一直如此,决不轻言放弃。轻言放弃的人在双河平原早就死绝了。 要不是维特·康佳冲到大街上,泰穆是不会拉住贝拉——总不能让贝拉从这男人身上踩过吧——而停下来和他谈话的。康佳和考普林两家——他们相互通婚如此频繁,人们都搞不清楚谁是这个家族的,谁又是另一个家族的——以好抱怨及爱捣蛋远近闻名。南至岱汶之骑,北到守望之丘,甚至更北到塔轮渡口,无人不知他们的大名。 “维特,我得把这车货尽快送给布兰·艾维尔,”泰穆冲着车上的酒桶扬扬下巴。但这个骨瘦如柴的家伙却一脸烦躁地挡在路中间。没冲到街上前他曾懒洋洋地躺在门前的台阶上,四肢摊开,并不像其他男人一样在屋顶检查,尽管他的屋顶看上去糟透了,早就该请布耶先生来修理了。大多数康佳和考普林家族的人都是这副德行,有的甚至更差。 “我们该拿纳妮芙怎么办,艾瑟?”康佳以命令的口气问道,“我们不能为埃蒙之领找个这样的智者。”泰穆重重地叹了口气道:“这不是我们该管的事,维特。这是妇道人家的事。”“可我们总得做点什么,艾瑟。她说过我们会有一个温和的冬天,还有丰收。现在好了,当你问她聆风时有何收获,她只是对你板着脸,瞪着眼,跺脚就走。”“如果你照你平日的方式那样问她的话,维特,”泰穆耐心地道,“她没拿那根整天带着的棍子敲你脑袋,你就算走运了。如果你不介意的话,这些白兰地——”“纳妮芙·艾米拉当智者太年轻了,艾瑟。既然妇女议会不采取行动,那村议会总得要做点什么吧?”“智者又关你什么事了,维特·康佳?”一个女人咆哮着。妻子一冲出房门时,维特就显得畏首畏尾了。黛斯·康佳一脸倔强,身材有她丈夫两个宽,浑身上下无一丝肥肉。她两手叉腰,瞪着丈夫。“你想管妇女议会的闲事,那就试试看自己煮饭吃,当然,不要在我的厨房里做;还有自己洗衣服和整理床铺,当然,这也不能在我的屋顶下做。”“可是,黛斯,”威特哀求道,“我只是想——”“请原谅,黛斯,维特。”泰穆说,“愿圣光保佑你们。”他赶着贝拉继续前进,牵引她绕过那个皮包骨的家伙。黛斯现在正全神贯注的训斥她的丈夫,但每一秒钟她都可能会意识到刚才她丈夫和谁在谈话,那就糟了。 这也是他们父子俩为什么从不接受任何邀请停下来吃喝点什么的原因。埃蒙之领的主妇们一看到泰穆就像猎犬盯住了兔子,她们都想为这个有着一个好农场——尽管它在西林——的鳏夫找个好老婆。 兰德走得甚至比泰穆更快。泰穆不在时,他常常被主妇们围得无处可逃,除非他不顾礼貌地硬闯。通常,主妇们会把他摁在厨房炉火边的小凳上,拿馅饼、蜂蜜蛋糕或肉饼来给他品尝,接着就会上下打量他,就像打量商人手中的称和尺一样,然后告诉他这些东西根本不如她那守寡的妹妹或者她的表姐妹、堂姐妹做得好吃。她们会说,泰穆已不再年轻了,他那么深爱他的妻子是好的,因为这表明他生命中的第二个女人也会得到他这样的宠爱,可是他服丧也够久了,现在最需要的就是个好女人,这是很明摆的事。她们还会说些其他一些类似的话,什么一个男人没有个女人照顾他、帮他避免麻烦是不行的等等等等。最糟的是,说到这里她们往往会停下来,然后故意装作漫不经心地问泰穆到底几岁了。 就像大多数双河人一样,兰德也有一副倔脾气。有时外地人说这就是双河人最主要的特点——他们能给骡子上课,能让顽石点头。主妇们大都是好心的,但兰德特别讨厌被人强迫着做事,而那些主妇们给他的感觉恰恰就像是他背后被她们用棍子戳着一样。所以他飞快地走着,希望泰穆能把贝拉赶得再快一点。 不久他们就走到绿场,那是村中间一片宽阔的广场,通常有茂盛的绿草覆盖,但今春只有寥寥几处绿意点缀在棕黄色的枯草及褐色的裸露土地间。一群摇摆而行的雌鹅圆睁眼珠,在地上找食,但地上并无任何东西值得一啄。还有头奶牛拴在那里,嚼着地上仅有的几根草。 绿场西边,一条名为酒之春的永不干涸的溪流从低位岩层露头中涌出。水流强劲,足以冲倒趟水之人;水味甘甜,胜过其名何止几倍。从泉口往东,溪道迅速变宽,两岸垂杨不断,经过森恩先生的磨房,一直到水之林的沼泽地为止。在那里,溪流分裂成几十道小溪。在绿场,有两座较低的步行木桥横跨清澈的溪流。还有一座桥较宽,也较为坚固,足以让车马通过,所以被称为车马之桥。以这座木桥为中界,从塔轮渡口经过守望之丘南下的道路称为北方之道,从桥再南下至岱汶之骑的路则叫做远古之路。外地人对于同一条路在桥的南北有不同的名称总是感到奇怪,但这条路在埃蒙之领自古以来都是这样叫法。对于双河居民来说,有这么一个理由就足够了。 在远离桥的一边,为贝尔泰恩节篝火晚会准备的柴堆已经堆好。精心搭建的三堆木堆几乎每堆都有房屋那么高大。自然,它们必须搭建在极为空旷的裸露土地上,而不是在绿场;那儿毕竟还是有些草木存在,虽然有些稀疏。节庆那么多节目中,只有不在篝火旁边举行的才会放到绿场上。 在酒之春溪流旁,许多年长妇女一边竖起春之杆,一边柔声歌唱。即使被安置在人们专门为之挖掘的土坑里,这棵被去除枝叶、笔直纤细的杉木树干也立起足有十尺高。一群还不到扎辫年龄的小女孩则盘腿坐在一边,羡慕地看着她们,嘴里偶尔哼着那些大人们唱的曲子的片断。 泰穆吆喝着贝拉快走,但她理都不理;兰德则故意不去看那群女人在干些什么。第二天清晨,所有男人都会为春之杆的存在而假装诧异。中午,未婚女孩会围着春之杆跳舞,用长长的彩带缠绕着它;未婚男子则在一边歌唱。没人知道这习俗从何而来以及为何存在——这是另一个自古使然——但至少它让人们有个借口去唱歌跳舞,尽管事实上双河居民对此从不需要任何借口。 贝尔泰恩节的一天将会是歌声,舞蹈及宴会不断的一天;还有赛跑和各种各样的竞赛。奖品不光为箭术比赛优胜者而设,弹弓、棍术、猜谜、拔河、举重及重物远投赛中取胜者也人人有份,自然,最佳舞者,最佳小提琴手,最快剪羊毛手,甚至最佳保龄球手及最佳标枪手都少不了一份。 贝尔泰恩节其实应该在春的来临,羊羔初诞和谷物初长时举行。尽管现在仍寒意笼罩,但没人愿意把节日推后。人人都需要一些节日的欢庆气氛;最主要的是,如果传闻是真的话,那么今春在绿场将会有一场盛大的焰火表演——如果小贩能及时赶到的话。这一点招来不少话题——这可是十年来的第一次啊,至今人们还在谈论上次的盛况呢。 酒之春酒馆位于绿场的东边缘,非常靠近车马之桥。酒馆一楼由河边岩石搭成,但它的地基则由更古老的岩石构成,有人说这些岩石是远从迷雾群山里运来的;洗得发白的二楼突出于一楼四周。布兰戴尔文·艾维尔——酒馆主人,也是这二十年来埃蒙之领的村长——和他的妻女就住在二楼后边。酒馆的红瓦屋顶——全村就这一家有这样的屋顶——在微弱的阳光下闪闪发光;它那十来根高大的烟囱中,正有三根在冒着缕缕青烟。 一块更大的残余地基伸展在远离溪流的酒馆南端,有人说那曾是酒馆的一部分。如今,一棵巨大的橡树正生长其中,树干合围足有三十步,四处延伸的枝干也有一人那么粗。夏天枝繁叶茂的时候,布兰·艾维尔会在树荫下放上桌椅,让人们在此喝上一杯,乘凉聊天,或下盘石子棋。 “我们到了,孩子。”泰穆伸手去抓贝拉的挽具,但他的手还没碰到带子贝拉就自己停了下来。“比我还熟悉路嘛。”泰穆笑道。 随着最后一声车轴的咯吱声响,头上已有几许灰发的布兰·艾维尔从旅馆里走了出来,满脸堆笑。他挺着肚子,几乎比村里任何人都胖两倍;但走起路来却是让人不敢相信的轻巧。尽管目前寒意甚浓,他还是一席长衫,腰间系着块洁白无瑕的围裙,胸前则挂着枚形如天平托盘的银质徽章。 这里常有贝隆的商人来这里购买羊毛及烟草。这枚徽章,如同那台用来称量商人硬币的大天平一样,是村长的象征。布兰只在有商贩远来及节庆、婚礼上才佩戴它,如今他提前一天就戴上了。但是,毕竟今晚就是贝尔泰恩节前夕——无冬之夜了。今晚,人们会相互拜访、相互馈赠,在每户人家里吃吃喝喝通宵达旦。兰德心想:经过了这个冬季,村长肯定认为无冬之夜就是一个绝好理由来佩戴它了,而不必等到第二日。 “泰穆!”村长惊喜地叫了一声,快步向前道,“圣光保佑,你终于来了。还有你,兰德。近来好么,孩子?”“我很好,艾维尔先生。”兰德答道,“你呢,先生?”但布兰的注意力早就移回泰穆身上了。 “我几乎以为今年你不会再送白兰地过来了,你从没这么迟过。”“这些日子狼群出没,天气恶劣,布兰,”泰穆回答道,“我不想离开农场。”布兰哼了一声,“我真希望除了天气还有别的话题。现在每个人都在抱怨天气。那些本应比我更清楚的人都希望我能把它恢复正常。刚刚我还向艾多奈尔小姐解释了二十分钟,告诉她我对于成群的鹳雀无能为力,但她还是要我……”他摇摇头。 “不祥的预兆。”一个破锣似的声音响起,“从没有鹳雀在贝尔泰恩节的屋顶上筑巢过。”皮肤黝黑、全身筋络盘错如同老树根似的森·布耶拄着一根几乎和他同高、也同样多瘤多节的拐杖向他们走来,圆睁的双眼盯着这俩个男人,“记住我的话,更糟的还在后头呢。”“你什么时候成为预言者,学会阐释预兆了?”泰穆淡淡地道,“还是你现在能聆风,就象咱们的智者一样?这里已经有足够的恶兆了;现在就有一些,正来自咫尺之外。”“你尽管嘲笑吧,”森咕哝道,“如果天气还不暖和起来让谷物能够发芽,不少人在下次收获前就会断粮;到下一个冬天,整个双河平原很可能就只剩下狼群和乌鸦了,如果咱们还有下个冬天的话。说不定这个冬天还会无休无止地持续下去。”“你这话是什么意思?”布兰严厉地问道。森气呼呼地瞪了他们一眼,“你们知道我对纳妮芙·艾米拉没什么好感。第一,她太年轻了,还不能——算了,这还没关系。其次,妇女议会反对村议会讨论她们的任何事情,而她们对于我们的事却常常横加干涉,任意得很。还有——”“森,”泰穆打断他的话,“你到底想说什么?”“我想说的就是这个,艾瑟。去问智者冬天什么时候才会结束,她扭头就走。可能她不愿告诉我们她在风中听到什么,也可能是这个冬天会随着时光之轮的转动永远持续下去,直到纪元之末。这就是我的意思。”“是的,说不定羊都能飞上天。”泰穆反驳道。布兰则摊摊手道,“圣光保佑,让我远离这些傻瓜。森,你身为村议员,竟然也说这些只有考普林才会说的胡话!听我说,我们已有足够多的麻烦——”兰德的衣袖被飞快一扯,接着一个低沉的声音在他耳边响起,把他的注意力从那几个男人的交谈中移开。“快来,兰德,趁他们还在争吵。要不他们就会让你干活了。”兰德向下一瞥,不禁咧嘴一笑。迈特·考森正蜷着身子蹲在车旁以避过泰穆他们三人的视线,他那瘦长结实的身子极力扭曲着,如同一只拼命试着将自己再缩小一半的鹳雀。 迈特的眼睛淘气地眨了眨,一如往常。“戴夫和我抓了头獾,又大又老,被拉出洞时它还老不高兴呢。我们打算把它放到绿场上,然后看着女孩子们尖叫奔跑。”兰德笑得更是开心。对于他,这种事再也不像一两年前那样有趣了,但迈特好像永远都长不大似的。他飞快地瞥了瞥父亲——那几个男人还凑着头激烈争论——然后放低嗓门道:“我答应过要把这些酒卸下来的,晚点再找你吧。”迈特朝天翻翻白眼,“扛酒桶!天哪,我宁愿回家陪我小妹妹下石子棋。对了,我还知道比獾更有趣的事。有陌生人来双河!昨晚——”霎那间,兰德的呼吸都停了。“一个骑马的男人?一个骑一匹黑马、着一身黑衣的男人?他的斗篷在风中一动不动?”迈特收敛了笑容,声音更低沉沙哑了。“你也看到了?我还以为只有我一个人看到。别笑,兰德!他吓死我了。”“我没笑你,我也吓坏了。我敢发誓他恨我,还想杀了我。”兰德不禁打了个冷颤。他从没想过会有人想杀他,是真的想杀他。这种事从没在双河平原发生过。拳脚相加,那是有的,或者是摔跤,但绝不是杀人。 “我不知道他是不是恨我,兰德,即使没有都够吓人了。他什么也没做,只是坐在马背上看着我。就在村外。我这辈子还从没这么怕过!后来,我移开了视线——你要知道,这极不容易——只是一会,当我再次看回去时,他凭空消失了!见他妈的鬼!三天了,我每时每刻都想着这件事,走路时都不住地回头看。”迈特想笑一下,喉间发出的却是嘶哑声。“人一害怕,就会想起稀奇古怪的东西。在那一霎那,我还以为是……是暗黑之主。”他想再笑一下,这次却什么声音都发不出来。 兰德深吸了口气,机械地背诵着古老的谚语以提醒自己,消除恐惧,“开辟鸿蒙之际,万物诞生之初;毁灭群山之外,煞幽谷地之中;囚有暗黑之主,困有背弃之众;随着巨轮转动,直至时光尽头。创世主之手庇护世界,天堂之圣光照耀人间。”他再次深吸一口气,接着道,“另外,即使这个黑夜牧人的脱困了,他来双河平原看着农家男孩干什么?”“我不知道,但我知道那个骑士是……是一个恶魔。别笑!我敢发誓。说不定他就是龙。”“你可真是有‘好’想法!”兰德咕哝道,“你简直比森还糟。”“我妈总是告诫我说,要是我再不学好,背弃者就会来抓我。虽然我从没见过伊刹梅尔或者埃吉诺,可我感觉他就是。”“每个母亲都是拿背弃者来吓她孩子,”兰德淡淡地道,“但我们还不是安全地长大了?既然你什么都相信,为什么不认为他是影者?”迈特瞪着他道:“上次我这么害怕是在——不,其实我是从没这么害怕过。我不怕承认。”“我也是。我爸认为我只是被树下的什么影子吓了一跳。”迈特靠在车轮上,一脸阴郁地点点头道:“我爸也这么认为。我告诉了戴夫和依岚·多切尔,从那时起他们像老鹰觅食似的留心四周,但什么也没看到。现在依岚认为我又在骗他。戴夫则认为我只是看到一个来自塔轮渡口的偷羊贼或偷鸡贼。偷鸡贼!”他一脸被侮辱的表情,默默不语。 最后,兰德道:“这一切都太荒唐了,可能他确实只是个偷羊贼。”他试着在脑海里这么想象。可这就好比想象一匹狼会代替一只猫等在老鼠洞前捉老鼠,简直更荒唐。 “我不喜欢他那样看着我。从你刚才的反应来看,你肯定也不喜欢。我们应该告诉别人。”“我们俩都已经告诉别人了,迈特,没人相信我们。你想一想,要是艾维尔先生没亲眼看到那个黑衣人,能说服他我们确实看到过这么个人?他肯定会把咱俩都送到纳妮芙那里看看我们是否都病了。”“但问题是现在我们两个人全都看到了。没人会认为我们俩同时看花了眼。”兰德挠挠脑袋,不知该说什么。迈特在村里是出了名的捣蛋鬼,没几个人逃得过他的恶作剧。现在村里只要有根晾衣绳断了,衣服掉在泥地;或者某根马鞍带松了,把马主人摔倒在地;即使迈特远离千里,他的名字也马上会被提及。有他作证还不如没有。 过了一会,兰德道:“你父亲很可能会认为是你让我这么说的;而我——”他看看马车那边正在讨论的三人,发现父亲刚好在看着他。 村长还在教训森,后者此刻正一脸阴沉,一声不吭。 “早上好,迈切姆,”泰穆一边抗起一桶白兰地,一边轻快地道,“我知道你是来帮助兰德搬果酒的,真是个好孩子。”迈特才听到第一个字时就立马跳了起来,开始后退。“早上好,艾瑟先生。早上好,艾维尔先生,还有布耶先生。愿圣光保佑你们。我爸让我来——”“嗯,他叫你来做事了。”泰穆道,“那是肯定的。你总是能飞快干完他吩咐的活。现在你一定完事了。好了,你们这些小家伙们越快把酒搬进艾维尔先生的酒窖,就能越早见到吟游诗人。”“吟游诗人!”迈特兴奋得大叫,后退的脚步猛地停住;与此同时,兰德也迫不及待地问道:“他什么时候来?”自兰德有记忆以来,只有两个吟游诗人来过双河平原,第二个来时他已经足够大,能坐在泰穆的肩膀上看表演了。贝尔泰恩节,再加上一个吟游诗人与他的竖琴和长笛演奏,还有他的故事……哦!即使没有任何焰火表演,埃蒙之领居民都会在今后的十年内回味无穷地不停谈论。 “荒唐!”森不满地嘟哝,但看了看布兰那充满村长威望的眼神后,也就保持沉默了。 泰穆斜靠在车旁,把手搭在白兰地的桶子上,回答道:“是的,吟游诗人。他已经来了。艾维尔先生说,他此刻就在酒馆的客房里。”“深更半夜才到,”酒馆主人不满地摇摇头,“而且把前门擂得轰天响,全家人都被吵醒了。要不是为了节日,我一定让他自己牵马进马厩,和马睡在一块,管他是不是吟游诗人。你想想,深更半夜的来,居然还砸门!”兰德奇怪地看着他。没有人会在入夜后在村外赶路,更不会是一个人赶路;起码,这些日子里不会。那个茅屋匠又在低声咕哝了,只是声音太低了,兰德只听懂一两个词,好像说什么“疯子”,“不正常”之类的。 “他没有穿件黑斗篷吧?”迈特突然问道。布兰笑得肚子都摇了起来,“黑色!他的斗篷和我见过的其他吟游诗人的一点都没区别。说是斗篷,还不如说是些大大小小的补丁杂脍,而且还是五颜六色的,颜色多的你想都想不到。”兰德大声笑了出来,那是全然解脱的笑。笑声如此之大,他自己都被吓了一跳。把吟游诗人想象成那个邪恶的黑衣骑士真是太荒谬了,但是——他突然尴尬的用手掩住嘴。“你看,泰穆,”布兰道,“入冬以来,村子里就很少有笑声了。而现在,光是吟游诗人的斗篷都能带来大笑。光这一点就值得把他从贝隆请到这里来。”“不管怎样,”森突然插嘴道,“我还是认为这是无谓的浪费。还有那些你坚持一定要放的焰火也是。”“那么说确实有焰火,”迈特道。但森理也不理,继续往下说道,“那些焰火早在一个月前就该由今年的第一批商贩带来。但直到现在也没看见过个商贩,是吧?如果明天他们还不来怎么办?为了放焰火还要另外搞个节日?当然,还要他们记得带上烟火才行。”“森,”泰穆叹了口气,“你和塔轮渡口人一样,对别人总没信心。”“那好,商贩在哪里?告诉我,艾瑟。”“你为什么不告诉我们有焰火?”迈特愤愤不平地问,“那样整个村子里的人都会兴高采烈地等待焰火,就像等待吟游诗人一样。你总该看到了吧,人们光听到一点传言就乐成那副模样了。”“我看到了,”布兰斜瞥了一下茅屋匠,“如果我查清楚了消息是怎样传出去的话……比方说,要是有人在众目睽睽下抱怨什么东西太贵啦之类的,而那东西本来应该是保密的……”森清了清喉咙道,“太老喽,受不住这风了。如果你们不介意,我这就进去让艾维尔女士来点热酒去去寒。村长,艾瑟,先告辞。”他还没说完就朝酒馆里走去。门一关上,布兰就叹了口气。 “有时我真认为纳妮芙是对的——嗯,现在这已不重要了。你们年轻人要好好想一想。是的,对于焰火,人人都是那么兴奋,而那仅是传闻而已。想一想,要是告诉人们将有焰火表演而商贩却不能及时赶到的话——这种天气,天知道他们什么时候会来——经过了这么长的期盼与等待,人们会有多么失望!所以要隐瞒消息,如果商贩真及时赶到了,那他们的惊喜比得知有个吟游诗人来还不知要高多少倍!”“嗯,如果提前透露消息而商贩不能及时赶到的话,”兰德若有所思地慢慢说道,“那人们将不知有多失望、沮丧,即使贝尔泰恩节的喜庆气氛也不能再唤起他们的精神了。”“你有个好脑子,只要你肯用心去想。”布兰道,“他迟早有一天会和你一样坐在村议会,记住我的话,泰穆。他现在就不比某人差了。”“不管他是否有个好脑子,这一切都不是卸货。”泰穆把一桶白兰地递给村长,一边轻快地道,“我只想坐在温暖的火炉边抽管烟,再来一杯你的上好啤酒。”他把第二桶白兰地抗在肩上,“迈切姆,我相信兰德会感谢你的帮忙的。记住,越早把酒搬进酒窖……”泰穆和布兰都进入酒馆后,兰德看了看他的朋友。 “你不必帮忙的,戴夫不会关着那头獾太久的。”“为什么不帮?”迈特顺从地道,“就像你爸说的,越快把它们搬进去就……”他用双手托起一桶果酒,小跑着向酒馆而去,“说不定艾歌雯就在附近。看你傻乎乎地盯着她像头蠢牛似的不比看獾更有趣吗?”兰德正在车后放弓和箭袋,一听这话不由停了下来。他还真地把艾歌雯给忘了;这并不寻常。但她确实很有可能就在这酒馆附近。他并没多少机会能避免她。况且,他也确实有好几个星期没看到她了。 “嘿,”迈特在酒馆前门喊道,“我可没说过要单枪匹马地干活。你还没坐进村议会呢!”兰德惊醒过来,随即也扛起一桶跟上去。说不定艾歌雯压根就不在附近呢,他这样想着。奇怪的是,这个可能性并不使他感觉好过一点。 末路 当魏朝、王安、杨涟、左光斗被魏忠贤清算以后,魏忠贤终于扫清了所有的敌人。 从那一刻起,他是真正的掌权者,只要让皇帝有木头玩,大明朝就是他魏忠贤的。 天欲令其灭亡,必先使其疯狂。 皇帝这个位置是全天下有抱负人都想得到的,哪怕是一个废物,只要坐上了这个位置,就有了发号施令的条件。 哈哈! 然而现在,崇祯终于对魏忠贤下手了,魏忠贤的末路到头了。看在先帝的份上,崇祯决意把魏忠贤发配到凤阳看守祖陵。 这一次魏忠贤并没有选择挣扎一下,或许是真的不想折腾了,魏忠贤选择了认命。魏忠贤认命,有人却不甘心,哪怕是魏忠贤被贬到凤阳去了,还是有一大批追随着蜂拥而来。 一大批仆人跟着魏忠贤南下,以至于车队人数不计其数,这下子魏忠贤跳进黄河也洗不清了。这些死忠,非要跟着魏忠贤,一路南下,每到一处必然引起轰动。 这哪里是被贬呀!明明是出门旅游去的,这阵势比乾隆下江南还壮观。拖家带口的,浩浩荡荡好几百人。每到一处,旅馆都被住满,街道被堵塞,引起民怨很大。 是的!这很危险! 这一行为,彻底的激怒了崇祯皇帝,崇祯的对魏忠贤最后的一点仁慈也荡然无存了。不论是因为魏忠贤的猪队友的行为,还是魏忠贤的有意为之,都已经不重要了。 现在,崇祯只想马上弄死魏忠贤,最好把魏忠贤凌迟。 魏忠贤收到了来自宫里的消息,此时也已经预料到了自己的结局,在喝了一壶酒以后,特别是路上行人的唾弃,令魏忠贤惶恐不安。 此时的魏忠贤才想起,当初自己不过想求一口吃的,直到被权势蒙蔽了双眼,为了进宫残忍的自宫。为了巴结魏朝,甘愿当狗,为了和客氏攀上关系,不惜对魏朝落井下石。 不仅如此,把自己带入司礼监的恩人王安也被魏忠贤整了下去。 不过,唯一欣慰的是自己身边还有一个亲信太监李朝钦,陪伴自己唯一的作用就是陪自己一块死。 这一年魏忠贤60岁,整整一个甲子过去了,魏忠贤选择用一根绳子结束自己的生命。 当魏忠贤回顾自己这短暂却不平静的一生的时候,却怎么也想不到自己会落得一个这样的下场。 这一天以后,以魏忠贤为首的势力正式垮台,魏忠贤的死传到了崔呈秀耳朵里,崔呈秀的反应却更加滑稽可笑。 再大笑三声以后,正在服丧其的崔呈秀选择快活一夜,先是和几个老婆爽了一次,然后杀鸡宰牛,罗列八珍,把金银珠宝全部摆放出来,喝一口酒摔一个玉杯,吃一口肉砸一个酒杯。 痛饮过后,又爽了一把,然后开始痛哭,也上吊去了。 此时的客氏,被人玷污了以后,被带回浣衣局,接着家也被抄了,最后被人用乱棍打成肉泥。 魏忠贤的尸首已经被埋了,又被拖出来,被切成北京烤鸭片,被以一片一两银子的价钱出售,据说吃了补肾,所以很畅销。 与魏忠贤和客氏有亲缘关系的,除了年龄特别小的,其他都被充军的充军,关押的关押。 时间很快到了公元1628年的元旦,这是崇祯这个年号正式被启用的第一年的第一天。 属于自己的时代终于到来了。放烟花,贴对联,又接受了朝臣的朝拜,崇祯觉得新的一年一定会更好。 新的一年…… 新的一年来了,崇祯决定对内阁班子进行一次调整,组建一个完全可以被自己控制的内阁。 明代的内阁由内阁大学士组成,具体人数却并没有什么规定。内阁最早设立于明成祖的永乐年,所谓的内阁不过是皇帝的秘书们,管一些简单的事情,比如:写点东西,管理档案。像这样的职务,品级自然不会太高,差不多都是五品。 要说这人不能懒,一懒就容易被人有机可乘。皇帝更不能懒,一懒就会被身边的人钻空子。 因为某些皇帝的懒,所以这些所谓的秘书就代替了一部分皇帝本该做的工作。于是这些秘书的身份就不再只是普通的秘书。 所以明朝虽然没有了宰相,但却有了内阁大学士,而内阁大学士的大哥,也就成为了内阁首辅。 在明朝,做一个文官,能够入内阁,是人生最高追求,能够成为内阁首辅,是最高境界。 很不容易理解! 到了后期,能够进入内阁的大学士们差不多都要兼尚书职,至少也要兼任一个侍郎衔,总之能进入内阁好处多多,内阁是权利中心的体现。 此时的内阁大学士是黄立极,黄立极是魏忠贤时期提拔的。原本只是一个礼部侍郎,对魏忠贤是唯命是从。而内阁大学士施凤来、张瑞图以及李国普也都不是善茬。 所以魏忠贤被除以后,又有一个官学生开了不能议论国事的戒,对这四位内阁大学士进行了攻击。 有些风气一旦助长,便很难收拾,崇祯对这个官学生进行了治罪。虽然被治罪,可以黄立极为首的四位内阁大学士,却不能安心。 黄立极辞职,崇祯答应了,其他几个天启朝的老阁老地位也不稳固了。因为对朝中大臣们的情况实在不了解,又不想被骗,所以崇祯还是决定先开一个会。 这样吧:我们先开会,大家都有资格推荐人选,至于选谁,到时候就看你们的运气了。 因为谁也不愿让谁,谁都想让自己的亲信,或者和自己关系好的人入阁,所以会推大家都没意见,看运气嘛!对谁都公平,谁怕谁? 内阁、五府、六部、九卿科道全部参加,参加议事的官员都有机会被选中入阁。 到了这个时候,平时拉帮结派,勾心斗角的大员们此时众口一词,纷纷给崇祯皇帝点赞,称崇祯皇帝英明。 大海选时代! 大海选开始了,三十个人进入了大名单,其中也不乏有花钱找后门进来的,但不到最后的关头,谁又舍得放弃呢? 三十个名单,放在了崇祯皇帝的面前,崇祯皇帝看着直皱眉,三十人,这怎么选? 能够进入大名单的,都不是省油的灯,虽然当皇帝已经有一段时间了,可是对于这些“灯”,崇祯并不了解。 大名单再一次进行调整,最后成为十二人的大名单,而崇祯朝的第一任内阁成员最后会从这十二人大名单中选出。 虽然名单已经被缩小为十二人,但崇祯皇帝依旧不打算让朝臣们代为判断,宁愿选择听天由命的“枚卜”。 那么“枚卜”是什么呢?它的另一个叫法俗称抽签。 记忆 叶沐又一次失去了一些记忆,并且不知道自己去了哪里,直到整个世界变得一片混沌… 这是地魔世界,这个地方可不像叶沐原先生活的那个地方那样的温柔,在这里四处都充斥着杀戮和血腥。 他们破开叶沐的肚子,取出叶沐的各种器官。 血淋淋的…… 此刻的叶沐似乎又看到了什么,哦…不,是他又想起了些什么。 虽然只是他的灵魂在回忆,躯体已经变得冰凉,但这似乎并没有什么影响。 叶沐的灵魂开始飘荡起来,同时一个魔法之轮开始转动起来,这个魔法之轮非常的古老,这还不算,这个魔法之轮同时也非常的富有韵味,它就像是一个朋友一样,虽然并不是永远都在,却会常来。 没有人知道魔法之轮多久会转动一次,但每一次魔法之轮发生转动,都会带来改变,然而岁月来去如梭,有些东西变或者不变,其实都已发生改变。 当记忆逐渐开始演变为玄说,玄说也淡化成神话的那一刻,当诞生该记忆的时光再次来临时,这个时候甚至连神话也被遗忘已久。 许多事物都已发生改变,变与不变,都是变化。 多少次徘徊在那个路口,遥望着家族的那栋楼房,却从未有过上去看一看的勇气,有一种先天性的自卑之感,让叶沐觉得自己处处不如他人。 在某时某刻的某一瞬间,一阵狂风从迷雾群山开始扬起,究竟何时何刻呢?这自然也就成了未解。 这阵风绝对不是一个开始,更不是结束,但它一定预示着什么,更代表着什么。 迷雾群山以其峰顶有阴云亘古缭绕而得名,这阵狂风正是发源于峰顶之下,吹往东方。 没人知道那里有什么。 掠过在魔法世界魔与神大战前曾是一片密林的土地之后,这阵风又卷向飘渺大陆,最后击打在一个少年的身上,这个少年与叶沐有着千丝万缕的关系。 这个少年骑着一头魔羊,逍遥自在。 温暖的春天在一个多月前就该来了,然而并没有,风反而有一种冻骨的寒。 这似乎是预示着什么要发生,这是一种很不详的征兆,传说一旦出现这样的情况,魔就很有可能会出现。 离家还有十多公里,虽然算不上远,但也绝对不近,魔羊加快了它的移动速度,但此刻少年已经明显能够感觉出来这头魔羊已经没有了多大能量。 “等走到家以后,就宰了你!” “你等着!” 对于一只已经没有多大用处的魔羊,最好的归宿就是让它变成烤全羊。 “我已经很久没有吃过烤全羊了!”少年自言自语道。 不过眼下最重要的是赶紧赶回家,因为这该死的风还不知道要刮到什么时候。 魔羊也加快了它的移动速度,朝一处开阔的草地而去,草地上搭起的竖个帐篷就是少年的家。 然而就在此刻,危险出现了,魔羊突然调转羊头撞向了一块石壁,由于速度太快,少年甚至来不及反应。 在撞向石壁的那一刻,少年与石壁也来了一次亲密的接触,少年的整个身体全部融入石壁,与石壁融为一体。 换句话说,少年的躯体和魂魄已经被这石壁全部给吸纳了进去,而魔羊也用极其悲壮的方式结束了自己的生命。 这是一个悲剧,但故事并没有结束。 现在叶沐想起了这些,或许这就是报应吧! 害怕和颤抖吧! 被人剖肚子,取出内脏,这种惨烈的死法让叶沐的灵魂不能够再一次的轮回。 但,叶沐的灵魂和意识却并没有完全的消散,依然游离在这个世界。 虽然灵魂不能轮回,但并不代表着他不存在,叶沐的灵魂不但存在,且充满着力量,只是再也不能回到叶沐的体内。 不过这倒是让叶沐明白了一件事情,人在死了以后灵魂确实变得更加轻盈自由。 只是非常遗憾的是再也没有了宿主。 一个少年坐在一块碧绿的草地上,他的脑袋刚刚受到了重击,当醒来以后,失去了绝大多数的记忆。 “这是什么地方?” “我是怎么来到这里的?” “我来到这里要干什么?” “啪” 一只手拍在叶沐的肩膀上面,虽然算不上非常有力气,但绝对可以吓破人的胆。 “你想不想成为人生赢家?” “这不吸引你吗?” 叶沐刚要抬头问话,却发现并没有什么人,别说是人,连个鬼影也没看见。 叶沐于是便觉得可能自己出现了幻听加幻觉。 “你想不想成为人生赢家?” 声音再一次诡异的出现。 “我倒是想成为人生赢家,你能为我做什么?”叶沐焦急忙慌的反问了一句。 “你究竟能为我做什么呢?这不是开玩笑嘛?” 原本只是一句抱怨的话,没想到回答马上接踵而来。 “一天一个签到大礼包请你了解一下?” “成功秘籍,你值得拥有!” “签到大礼包?” “成功秘籍?” 叶沐一脸的懵逼,不知究竟是怎么回事,稍微脑袋清醒一些以后,才意识到这些声音是从自己的大脑里发出来的。 “宿主,今天的签到大礼包已刷新完毕,目标,魔鬼蜜汁大街月亮大楼。” …… 魔鬼蜜汁大街位于魔鬼城的核心黄金地带,每平方米租金高达一个金币。 外面,烈日炎炎。 盛夏七月的魔鬼城,如天降流火,能够把人肉都烤的外焦里嫩。 据说魔鬼蜜汁大街写字楼租金价格,已经跃居各界第六位了。 在魔鬼城,魔鬼蜜汁大街就是修士们的欢乐聚集地。 曾经,这里也是无数屌丝修士的梦想之地。 哪怕拼的头破血流也想要到这里来工作上班,那相当于身份地位的象征。 叶沐信步游走。 慢慢深入魔鬼蜜汁大街中心地带。 月亮大楼就是魔鬼蜜汁大街的核心区。 几分钟后。 那栋辉煌高耸的月亮大楼终于出现在眼前了,虽然它看起来并没有那么像月亮,但又有什么重要的呢? 叶沐心情有些激动,有些忐忑。 第一个签到大礼包,到底会给自己什么样的惊喜? 他慢慢走到近处。 很古怪。 距离月亮大楼越来越近,那栋楼就好像微微在发光一样,就好像突然达到高潮一样。 当叶沐走到金融中心楼下时,脑海中‘叮’的一声响。 【叮,恭喜宿主签到成功,获得签到大礼包一份。】 【是否打开大礼包?】 【是/否?】 “打开。” 叶沐深吸一口气。 【打开礼包。】 【恭喜宿主获得月亮大楼产权。】 “咳咳,咳咳咳……” “整栋大楼?” “永久产权?” “月亮大楼是我的了?” 叶沐激动的咳嗽了好几声,一颗心狂跳不止。 这可真是昨日死,今日生。 转眼间山鸡变凤凰了? 魔鬼蜜汁大街是个什么级别的地段? 可以这么说,魔鬼蜜汁大街的写字楼租金排名各界第六。 月亮大楼,那可是魔鬼城最牛皮的大街的最牛皮的顶级大楼,曾经令无数的屌丝落下无数的眼泪,也曾经令无数的修士甘愿屈服。 毫不夸张的讲,在魔鬼城魔鬼蜜汁大街月亮楼的一个普通清洁工都是高高在上的存在。 叶沐站在原地,慢慢往四周看去。 月亮大楼。 一共188层,一共188层! 这里面汇聚了各门各派的顶级精英,这里有世界上最豪华的套房,同时还拥有着世界顶级的各种隐姓埋名的大佬… 叶沐的嗓子眼都干了。 “系统,月亮大楼……真的是我的了?” 【宿主,月亮大楼已经成您名下资产。就在刚刚,所有手续办理完成,已经派专人来给您送产权证以及相关资料。】 “派人来送?” 【是的,月亮大楼曾经的老板,您曾经的挚友,因为马上就快挂了,所以他打算把月亮大楼送给你!】 “好吧。” 叶沐抹了一把额头上的汗,一口血差点喷出来。 叶沐还未从激动之中平复过来,那位传说中的昔日挚友便出现在了叶沐的面前。 他穿着很精神,实在看不出快要断气的那种样子。 “抱歉,请问你叫什么名字?” 那人并不说话,而是将叶沐邀请上了一辆顶级跑车。 “过去的那些事情不提也罢!” “别呀!你还是和我说说吧!要不然我这心里没底!” “我打算把月亮大楼的产权全部送给你,因为你是我在这个世界上唯一可以信赖的朋友!” “那么你总得告诉我你是谁吧?要不然我这也不好意思呀” “我的名字叫做洛克菲勒!” “洛克菲勒?这名字听着倒是有些熟,可我也记不起来了呀!” “这不重要!重要的是我还记得,如果过去的那些事情…” 到达月亮大楼以后,叶沐整个人都惊呆住了,他哪里见过这么壮观的大楼,整整188层,吓都能把他吓死。 在办完一系列手续以后,月亮大楼的所有产权全部移交到了叶沐的手里。 “从现在开始,这栋大楼属于你了!” “朋友,你不考虑一下吗?” “你能不能给我一巴掌?” 洛克菲勒有些匪夷所是问道:“为嘛要让我打你?难道你的脑袋瓦特了?” “因为我不相信这是真的!” 对于任何人来说,突然之间得到一笔这么大的财富,这确实不是惊喜,而是惊吓,容易把人给吓傻了。心脏不好的人,说不定还会马上一命乌呼。 洛克菲勒拍了拍手,从他的身后走出了20多个壮汉,每个壮汉手里都抱着一个箱子,每一个箱子里面都装满了金币。 “这里一共是三万个金币,这是月亮大楼出租所获得的部分金币,现在也全部属于你了!” “三万个金币?” 叶沐又差一点晕厥过去,好在后面有一个人扶着他,这才勉强能够站稳。 “我马上就要离开这里了!现在这里的一切都属于你,你想怎么安排都可以,哪怕你要把月亮大楼出售只要你愿意,都是你的事。” “你还是给我一巴掌吧!要不然我还是不敢相信!” “真贱!” 洛克菲勒狠狠给了叶沐一个耳光,叶沐踉踉跄跄的倒在了地上,虽然后脑勺已经磕出了血,但是嘴角里却露出了徽笑。 “难道我转世投胎了?” “要不然这解释不通呀?” 脑残吴玄 有着三千年灵力的吴玄,同时手握数百种独门绝技,同时还拥有着永远不会衰老的二十岁容颜… 这很美妙!很神奇! 曾经去五行山下看望过昔日的老友孙悟空,也曾与玉皇大帝一起探讨过人生,吃过蟠桃,也因为吃多了太上老君的金丹而把牙齿给弄坏了,为了抓小白龙,曾经一口气喝干过东海里的水。 他曾经是一个拉风的人。 上天入地,没有吴玄不能的。 因为太过于强大,吴玄成为了众神眼中钉和肉中刺,最终吴玄被一百个上古大神团团包围,在强权之下只好屈服,与一百个上古大神大战了三千回合叶希最终体力不支,掉下凡间。 最终吴玄被天庭判处到凡间体验一辈子。 如今,成为了一个普普通通的凡人。 上辈子的事情说的再多,也不会有人相信,于是吴玄也就从未和任何人说起过曾经的那些辉煌时刻。 真可谓是龙游浅水遭虾戏,虎落平阳被犬欺。得志猫儿凶过虎,落毛凤凰不如鸡。 如今,吴玄已经沦落到要通过考试以及阿谀奉承来改变自己的命运,这要是在以前那都是动动手指头的事情。如今对吴玄来说却是比登天还要难。 能够忍受的也就忍受了,可却又偏偏遇到不讲道理的恶霸,不仅抢夺了吴玄辛辛苦苦一个月搬砖赚来的2000块钱,而且还把吴玄的牙齿打掉了两颗。 这当然不能够忍受。 如今的吴玄不过是一个快递公司的快递员而已,别的快递员送快递都有电动自行车,可是吴玄却穷的连电动自行车都买不起。 “苍天啊!大地啊!你为何要夺去的灵力!让我成为了一个平平无奇的凡人!” 被人打掉的牙齿只能往肚子里咽,在这个现实的世界,吴玄知道没有人能够帮的了自己。 住在几百元每个月的单间出租房内,吃着八块钱一盒的盒饭,每天还要干十几个小时的活,这一切都把吴玄折腾的没有了任何的不切实际的幻想。 吴玄甚至开始怀疑,大脑里经常冒出来的那个曾经的自己的种种皆是不切实际的幻想。 一辈子有多久? 其实对于凡人而言,一辈子真的很短很短,吴玄在送快递的时候亲眼所见一个五六岁的小男孩被一辆飞驰而来的车当场撞死。也曾在电视上看过无数的悲欢离合。 最让吴玄动容的是,年纪轻轻的消防官兵像一个英雄一样的走入火海,为了解救天下苍生而不顾及自己的生命。 一个生命的延续往往意味着另外一个生命的凋零… 有时候开始就意味着结束,结束也意味着开始。 吴玄恨自己不再有上天入地的本领,恨自己不能帮助那些需要帮助的人,恨这个世界为何会有那么多的苦难。 有用吗? 可恨有什么用,现在的吴玄自己不过是一个可怜的打工仔而已,连自己都不能救,又怎么能救的了别人呢? “我不服!” “我不服输!” 吴玄握紧双,狠狠地锤击在墙上。而后又缓缓的蹲了下来,像一条癞皮狗样的躺在了地上。 不论吴玄如何的挣扎也无济于事,只要他不去行动,什么也改变不了。 曾经牛气冲天的强者,如今成为了一个普通的不能再普通的凡人,这种惩罚让吴玄很难接受,最难以接受的是吴玄的脑子里依然保留着上辈子的记忆。 如果这些记忆不再,或许也就没有了那么多痛苦。 不过,吴玄也不再想回到曾经,吴玄已经厌倦了曾经的那些生活,吴玄想重新开始,但只让吴玄做一个平平凡凡的普通人,吴玄可就不愿意了。 在过了20岁生日的这一天开始,吴玄突然发现自己拥有了一种“超能力”,这种“超能力”就是预测能力。 事情是这样的,吴玄入过了一家彩票店,突然脑子里冒出了几个数字,于是就鬼使神差地走入了这家彩票店,照着脑子里冒出来的这几个数字买了一注彩票,结果中了三万块钱。 虽然并不是很多,但这毕竟是意外之财,不要白不要。 虽然这种超能力是怎么出现的吴玄自己也不能解释,但吴玄并没有纠结这个并不太重要的问题。中了大奖以后,吴玄做的第一件事情就是给当地的老人院送去了5000块钱以及300斤猪肉以表自己的心意。 哈哈! 这种感觉非常美妙! 在给老人院送去5000块钱以后,吴玄被那些孤独的老人紧紧的拥抱在了怀里,那种温暖的感觉他从来没有体会过,这种温暖的感觉比战胜一位有着千年修行的强者的满足感还要更加强烈。 接着,吴玄又给当地的孩子们送去了“密卷”一千套,望着孩子们留下的感动眼泪,吴玄也被感动的哭了。 吴玄从未觉得自己有如此的伟大,当从学校出来以后,再一次路过另外一家彩票店的时候,吴玄的脑子里又冒出了几个数字。 照着脑子里冒出的这几个数字再一次买了几张彩票,这一次吴玄又中了一个不大不小的奖。 “五万!” 当地的报纸以“好人有好报”为标题,刊登了吴玄的光荣事迹。 接二连三的中奖,把吴玄搞蒙了,吴玄甚至开始有些怀疑自己是不是获得了“预知能力”,但这毕竟只是揣测。 不过吴玄也明白,也只有劳动才能够创造财富,想着靠所谓的“预知能力”来获取财富的方法是不可靠的。 吴玄的梦想是等自己攒够了钱,自己开一个小店,雇佣两个店员,能够过上小康的生活也就心满意足了。 至于那些突然出现的超能力,那都是上天赐予的东西,是强求不来的。 接下来的一个月时间里,吴玄接二连三的中了十几次小奖,但数额都不大,有的时候是几十块,有的时候是几百块,所以也就没有引起媒体的轰动。 但有些事情却是你怎么甩也甩不掉的,不是你想要就要,不想要就不要的。 该来的,和不该来的,总有定论! 在一个盛夏即将到来的傍晚,吴玄突然发现了一扇神奇的门,这道门并没有形状,只有吴玄自己能看见。 每天到了傍晚6点10分,一扇虚拟的门就会突然在吴玄的面前出现,非常的准时,6点10分开启,6点20分关闭。这样的状况连续持续了三天,等到第四天的时候这种情况又消失了。 又过了三天,到了傍晚6点10分,这扇虚拟的门又开启了。 起初吴玄只是以为一种幻觉,但是在连续观察了一段时间以后,吴玄却觉得这事并没有那么简单,绝对不只是幻觉这么简单。 每天傍晚的6点10分,这一扇虚拟的门,就会准时的出现在吴玄的面前。 它与普通的门没有任何的区别,由于被人搞怕了,于是吴玄没敢走进去。虽然心里非常好奇,但却一直没敢去尝试。 这一扇门出现的时间准时的比新闻联播还要准时,每次出现的时间都是10分钟。 10分钟,并且很准时。 10分钟一到,这一扇虚拟的门就会自动关闭,然后逐渐消失。 下课时间都有十分钟,对于有些人来说拉泡屎的时间都不够,十分钟能够干什么呢? 另外吴玄还担心一个问题,哪怕自己走进去真的不会出现什么问题,如果十分钟到了自己没有出来那就真的是个问题了。 所以吴玄就没有把这一扇突然出现的门当一回事,直到有一天的傍晚6:30分,吴玄发现这扇虚拟的门并没有按时关闭,这才开始真正警觉起来。 这一天,这扇虚拟的门,直到七点十分才关闭。 也就是说,这一扇虚拟的门关闭的时间被延长了50分钟。 虽然吴玄已经注意到了这种变化,但还是没有决定要走进到这一扇虚拟的门去看一看。 也并未把这一扇虚拟的门当一回事。 自从来到现在这个世界以后,吴玄一直老老实实,规规矩矩的生活。 从未有过任何的非分之想,也从未有过任何不切实际的幻想。 因为上辈子太过强大的缘故,吴玄的“灵力”阉割的并不彻底,20年后的现在,有些“灵力”正在逐渐的复苏。 记忆力并不算太好的叶希,记忆力有了超乎神速的提高,只要是吴玄在马路上看过的车牌号码都能清清楚楚记下来。 过目不忘? 后来逐渐发展为只要是看过的书都能过目不忘,甚至能够把整本书都能背下来。 这太有趣了吧? 瞬间就膨胀了! 凭借着超强的记忆力,吴玄夺得了“云城”记忆力大赛的第一名,也就是从这一天开始,吴玄成为了“云城”的明星人物。 也就是从这天开始,每天都有各种所谓的专家、学者、教授…还有记者,他们都想要见一见吴玄。甚至有许多的培训机构不惜花费天价想要聘请吴玄。 吴玄火了,火的一塌糊涂。 云城大学向吴玄投出了橄榄枝,希望吴玄能够到云城大学去读书。 虽然20岁的年纪已经不算小了,但真是读书的好年纪,偏偏云城大学又是一所人才辈出的学校。虽然云城大学美女如云,但真正吸引吴玄的却是社会的认同。 一个没有学历的天才,就算嘴里说出花来也是很难让社会接受的。 人家暑假不是玩游戏就是出门旅游,而吴玄却是到处走穴去赚钱。 到了九月一日入学这一天,吴玄已经赚够了大学四年的所有学费。 虽然云城大学免除了吴玄大学四年的所有学费,但却被吴玄所拒绝,吴玄有自己的原则。 到了九月一日开学这天,吴玄收拾了下行李,虽说是收拾行李,其实也并没有什么好收拾的,打包完全部家当以后一共也就一个包裹。 一个很可怜的少年啊! 入学这一天,非常热闹。云城大学是华夏国全国排名前一百的重点大学,所以从生源上来说学生来源范围非常广,几乎遍及整个华夏国。 吴玄身着一件格子衬衫,下身穿一条休闲牛仔,脚上穿一双休闲凉鞋,肩上背一个休闲背包,头上戴一顶浅色鸭舌帽。 “这就是云城大学,全国排名前一百的大学,能够考上云城大学的学生,那都是人中龙凤!” 出租车司机把吴玄的行李从后备箱拿出来以后,颇为感慨地说了这句话。 风儿和缓的吹拂着,年轻的少男少女们从四面八方走来,他们拖着行李,挺着胸膛,有说有笑走入云城大学。 接待他们的工作人员也有条不紊的进行着工作,对于这一批入学的学生来说,属于他们的大学生涯,从这一刻开始。 “你就是记忆冠军吴玄吧?” 正当吴玄发呆看着人来人往的那些年轻脸庞之时,一个声音从吴玄希的右侧传来。 随后一个西装革履的中年朝吴玄走了过来,他看起来约莫四十来岁,西服右侧的袋子上别着一枚徽章,徽章上面写着“云城大学”四个字。 吴玄尴尬而又不失礼貌的笑了笑,随后伸过手去握了握他的那双苍劲有力的大手。 “我叫张军,是云城大学的副校长,得知你今天要让我们云城大学,所以学校安排我来接待你!” 安排副校长接待,这已是高规格。 吴玄很有礼貌的再一次笑了笑道:“张校长,您真是太看的起我了,我是一个高中都没有毕业的差生,真的值得你们这么重视吗?” 吴玄的这个发自灵魂的问话,让张军也一时有些小尴尬,但能够当上校长的人那定然是不简单之人。 张军一边指了指前面,一边说,:“吴玄同学,我先带你去宿舍看一看,对于你这种有着超凡天赋的学生,我们学校是非常欢迎的。术业有专攻,拥有超凡的记忆力同样也是值得骄傲的呀!” 校长毕竟是校长,说话就是好听,为人也和蔼可亲,吴玄突然有些喜欢这个地方了。 漫步在云城大学校内,吴玄感受到了一股优雅而又富有历史韵味的气息,这所已经拥有一百多年历史的美丽校园,并没有因为历史的久远而变得苍老无力,反而因为历史的沉淀酝酿出了不拘一格的风采。 整个云城大学校园占地面积超过1000亩,整个云城大学拥有五万多个在校学生。走路绕一圈云城大学都要花上一天时间。 “景雨楼” 走着走着,张军突然在一栋名为“景雨楼”的建筑物面前停了下来,道:“你的房间就安排在景雨楼的五楼,房间号码是501,独立房间,带空调暖气和独立卫生间!” 整个“景雨楼”一共有10层,每层有10个房间,所有的房间都是独间。住在“景雨楼”的人皆为拥有至少一项超凡能力的学生。 完全的公寓式住房,给这些拥有超凡能力的学生提供了优质的生活条件,他们每日的饮食也会有专门的工作人员送达。相比于其他的学生,他们是最幸福的人。 501,是吴玄的房间。 在吴玄还未到来之前,学校的工作人员已经把501号房间里里外外都收拾整理了一遍,所有的生活所需用品也都准备好了,只需要拎包入住即可。 对于云城大学的安排,吴玄很满意。有这么高的待遇,还有什么可说的。 相比于其他学生的八人间来说,吴玄似乎是来到了天堂。 把吴玄送到之后,张军便离开了,他现在需要去接待其他的与吴玄一样有着超凡能力的学生。 雨景楼十层,一共一百个房间,每个房间都是独间规格,住户都是与吴玄一样的有着超凡能力的人。 当吴玄从502房间“邻居”那里得知这些以后,突然觉得这事有些奇怪,吴玄想不通云城大学为何要把一百个有超凡能力的人安排在一栋楼里。 与吴玄为邻的502号房间的住户是一个13岁的少年,本来正是读中学的年龄,因为拥有透视眼的能力而被云城大学特招。 这少年名叫吴玄,是吴玄在云城大学认识的除了校长张军以外的第一个人。 吴玄与朱浩的交流只是点到为止,并没有问太多的不该问的问题。 进入501房间,叶希先是把自己的行李从包裹里拿出来然后一样一样的分类整理好,好在这个房间里有一个大柜子,这就解决了不少问题。 不该问的问题不问,是吴玄来到现在这个世界以后才养成的习惯。对于那些极其喜欢表露自己的人来说,吴玄算是比较低调的存在。 站在窗边,看着那些来来回回的云城学子们,吴玄看到了其中一个男孩悄悄跟在一个女孩的身后,他的手里捧着一束花,男孩的脸上满是羞怯,吴玄能够猜的到男孩接下来要做什么。 这一刻,吴玄笑了一下。 天边的晚霞映射出血染的红色,且尾巴越拖越长,直到渲染了半个天际。 很快,夜幕降临。整个校园逐渐被笼罩在了朦胧之中,直到一切都再也看不清楚。 校园的喇叭一遍又一遍的播放着明天举行开学典礼的广播,对于这些来自五湖四海的少男少女们来说,属于他们的新生活开始了。 华夏国,云城。 这是一座拥有着三千年历史的古老城市,云城大学同样在整个华夏国闻名遐迩,拥有着一百多个科系。 云城大学与其它学府有些许不同,云城大学是所有的学生在入学六个月后才开始选择科系的,这就意味着只有成绩靠前的那些学生,才有更大的机会选择好的专业。 不过,像吴玄这种有着特殊天赋的学生,云城大学通常会给他们一些特别的关照。在选择专业的时候,他们是拥有着优先选择权的。 历史天文系、异象系、法魔系是云城大学最好的三个科系,历史天文系、异象系、法魔系这三个云城大学最好的科系又细分为十八个小科系。 就拿法魔系来说,这个一直被认为有些不可思议的科系每年的录取名额只有几十个人。 法魔系分为法系和魔系两个大系。 法系又分为:法电系、法雷系、法火系、法云系、法水系和法风系 魔系又分为:魔电系、魔雷系、魔火系、魔云系、魔水系和魔风系 这些更小的分系,每年只招两三个学生。 不过,对于这些刚入学的学生来说,他们不用担心选专业的问题,因为所有的学生都将会有一个六个月的考验期。 六个月的考验期到了以后,学校的导师们会根据他们的实际情况,对他们进行一个合理的评估,至于最终究竟会进入到哪个科系学习,着急也没啥用。 第二天,从第一抹曙光从地平线上露出了一个头的时候,吴玄已经爬上了校园内的一座小山包上。这一次,吴玄终于比太阳要起的早。 云城大学的开学典礼热闹非凡,可吴玄却没有兴趣去参加。和这些小屁孩一起参加这么一个无关紧要的活动,对吴玄来说没有什么意义。 雨景楼的一百个有着超凡能力的学生也没一个人去参加,他们不是窝在被窝里,就是躲在房间里玩游戏。 要说这游戏也实在是害人,不论曾经多么牛皮的强者,依然抵挡不住游戏的各种诱惑和挑逗。 其实云城大学把吴玄招募到自己的阵营之中,就是指望着他能够代表自己学校去打一些比赛,为云城大学多多获得一些荣誉。 至于吴玄愿不愿去上课和修学分,这倒不是什么重要的问题。 可以这样说,吴玄就是云城大学的一张牌,啥时候需要就啥时候启用,说白了吴玄只是在云城大学挂了一个名字而已。 所以,吴玄是自由的,只要不耽误比赛,其它时间他想干啥就就干啥,没人管他,也正是因为这样,吴玄才有了大把的时间去思考人生。 在努力融入这个时代的同时,吴玄也学会了利用网络开了解这个神奇的世界,网络的神奇让吴玄大开眼界,通过网络人人可以成为千里眼、顺风耳,这更让吴玄佩服的五体投地。 于是乎吴玄突然有了危机意识,虽然隐匿了自己曾经是一个强大的修者的身份,但吴玄还是觉得自己的那点本事不怎么值得拿出来炫耀。 人生需要有规划这句话绝对是真理中的至理名言。 20年来,弹指一挥间。吴玄一直隐藏的很好,来到凡间以后虽也想过有一天重回高武世界,但现在这种想法还真的就没有那么强烈了。 不过,对于吴玄来说还是有那么一些事情很值得他高兴的,那就是帮助别人能够使得自己获得快乐。 除此之外,还有那一扇每天到了傍晚6点10分就会自动开启的虚拟门,同样让吴玄有了期待的乐趣。 随着这扇虚拟门每次开启的时间的延长,让吴玄对这逐渐有了极大的兴趣。 作为一个曾经的强者,吴玄知道冒然进入这道门是存在一定的危险性的,一旦进入能否再出来那就是一个问题了。 到了傍晚时分,这门又出现了,一直到了7点30还未关闭,从最初的开启时间只有10分钟,到现在的一个多小时,这门开启的时间在逐渐的延长。 今天,吴玄也终于是有些忍不住了,随着心里的好奇心的加重,就愈发想要进去看一看,于是就把有可能会出现危险这种情况抛诸于脑后了。 当吴玄进入这门以后,只听见“咿呀”一声,门被关闭上了,差点把吴玄吓了一听。 随着这门关闭以后,门也跟着消失不见了,吴玄就像是走入了一个超大的房间一般。 没法,吴玄只好硬着头皮继续往前走,既然来了,就要好好了解了解这门里面究竟都有些啥玩意,否则难免会留下一些遗憾。 走出几步以后,一处开阔的世界出现在吴玄的面前,这场面和现实世界并没啥区别,有山有水也有树,同时也有来来回回的行人。 只是这些行人的穿着打扮并不像是21世纪的人类,吴玄虽有些疑惑,但毕竟了解的还不够多,于是也就没有冒然下什么定论,想要了解了解。 逮住了一个老农民之后,吴玄先是和他客气了一下,然后问道,:“伯伯你好,我是一个外地人,初来此地,不知此地怎么称呼呢?” 被吴玄称之为伯伯的老农民看了看吴玄,道:“这地方名叫‘幽灵城’,所有的人都是亡灵,你既然不小心到了这里来,那就说明你已经死了!” 吴玄听后倒吸一口冷气,于是也就不敢再追问下去,脸色也是变得惨白惨白的。 “幽灵城?” “我为何会到了这里呢?” 正寻思的时候,只见一个穿着黑衣一个穿着白衣人朝自己跳过来,他们手上拿着铁链,这两家伙吴玄认识,吴玄不但认识他们,且和他们很熟悉。 “黑白兄弟,好久不见,怎么是你们?” 吴玄看到他们两人,不仅丝毫都不害怕,反而和他们热情的打招呼。 黑白兄弟却是一脸的严肃,跳到了吴玄的旁边,道:“吴玄,你还有什么话要说吗?你闯入‘幽灵城’,就休想再回去了!” 此刻的吴玄跳进黄河也洗不清。 “你们和我开玩笑,绝对的开玩笑!” “忘恩负义的家伙!难道你们忘了当初你们被哮天犬追赶,是我救了你们吗?”吴玄怒骂道。 小黑笑道:“此一时彼一时!你现在落到我们兄弟手里,恐怕是在劫难逃了!” 小白也笑道:“没错!当初你是把哮天犬给赶跑了,可是我们也是说过谢谢的,这已经算是两清了!” 吴玄被气得瑟瑟发抖,奈何自己灵力失尽,如今渺小的如一只蝼蚁一般,任凭泪水哗哗的流,却又无济于事。 “小黑小白,难道你们不怕遭报应吗?” 吴玄愤怒到了极致。 “不!你们不能这样对我!” 小白道:“看在你曾经帮助过我们的份上,我们就‘意思意思’就好!”说罢,小黑同样也发出了邪恶的笑声。 随后吴玄被小黑小白抬起来丢进了油锅,瞬间的工夫,吴玄便油炸得外焦里嫩,吴玄甚至能够闻到自己身上的油酥味。 被小黑小白丢进油锅的吴玄几乎没有任何的抵挡能力,心中除了拥有无数的怒火之外,却又不能有任何的反抗能力。 “只要你交出阴阳二气珠,我们兄弟就饶了你!” “嘿嘿!否则,见你一次油炸你一次!” 阴阳二气珠? 吴玄的大脑里快速的翻阅着与阴阳二气珠有关的信息,可却很难想起来。 “我,我丢失了部分记忆,已经不记得阴阳二气珠是何物!” 该死! 小黑小白道:“阴阳二气珠就藏在云城大学,若不是因为我们不能去到凡间,早就弄死你了!” 现在,吴玄明白了,这一扇所谓的虚拟们其实是一个圈套,黑白兄弟为的就是将他骗进来,骗进来的目的就是为了得到阴阳二气珠。 只是,阴阳二气珠究竟是何物,吴玄自己也不是很清楚。 “我们可以放你回去,但是你得答应我们兄弟,帮我们找到阴阳二气珠!” 为了了解更多真相,吴玄只好选择委曲求全,男子汗大丈夫能屈能伸。 “作为回报,我们兄弟可以给你一些灵力作为回报,这难道不是两全其美的事情吗?” “灵力?” 对于凡人来说,修行五十年都未必能够获得哪怕一丁点的灵力,不得不说,黑白兄弟非常的了解吴玄,吴玄极其需要一些灵力,只要有了灵力,就有机会获得更多灵力。 有了灵力,才有机会复仇… 冰凉的世界(单章) 叶皓决定起身,毕竟躺在冰凉的石地板上面也不是一回事,于是便想再到处走走。 通往幽暗的地下室的是一排石阶,石阶上面长满了青苔,显然这地方已经被废弃许久了,但叶皓依然决定下去看看。 不久,教堂的钟声敲了一下,也就是十一点半的时候,突然传来了挖土的声音…… “砰,砰……” “砰,砰……” 缓慢而沉重的声音传来,这声音正是从地下室传来的,似乎是离叶皓越来越近。 越来越近…… 每一个法师都应该拥有一个属于自己的地下室,地下室是最隐蔽的地方,会不会藏着什么东西呢?刚才走路的声音又是谁发出来的? 叶皓往地下室的入口之处径直走去,每走出几步便会觉得后背有些发凉的感觉。 幽暗的地下室杂乱的堆放着各种东西,叶皓手里举着已经快燃烧殆尽的半根蜡烛,此时的心脏都快跳出来了。 但是能够坚持往下走,叶皓却又有些得意,他觉得自己再也不是一个怕黑的胆小鬼,哪怕是左撇子又有什么关系呢? 一个不怕黑的左撇子总比一个胆小鬼要强的多。 当叶皓离这个地下室的中心越来越近之时,却发现这个地下室的结构!比自己想象的还要复杂。 走到底了,因为石阶已经没有了,接着在叶皓的面前出现了一扇铁门。 神奇的铁门! 门被锁着,根本不可能进去,叶皓尝试着轻轻一推,门被打开了,上面的锁也脱落了下来。 “砰!” 声音回荡在地下室,让叶皓的心又一次被提了起来。 一双靴子出现在了叶皓的眼前,这简直是不能想象的,一双看起来很完美的靴子,似乎就像一个人站在那里一样。 从这双靴子的尺码上来看,并不像是大人穿的,叶皓在自己的脚上比划了几下,觉得倒是与自己的脚非常适合。 但是下一刻,让人惊魂的场景出现了。 这双靴子居然自己动了一下,就像是有人穿着它在走一样。 叶皓被吓得转身就跑,跌跌撞撞却又被脚底下的一个套绳给套住了脚,想要挣扎,并试图拔出脚脖子时,却觉得有一股巨大的力量在拉着他。 “啊!” “不要!” … 叶皓发出了惨烈的尖叫,双脚双手想要挣脱这种束缚,但不论叶皓如何挣脱都无济于事。 洛奇说过,不能在地下室呆的时间太久,这让叶皓非常紧张害怕。 那双靴子向叶皓走过来,并对着叶皓的屁股狠狠踢了一下,随后发出了一声调皮的嬉笑声。 “快来抓我呀!” 这声音是一个小孩子的声音,听起来不超过14岁。 “你是谁?” “你…想干什么?” 叶皓吞吞吐吐的惊恐问道。 “你难道还没有看出来吗?我是一双靴子呀!” 一双会说话的靴子,这是极其诡异的,同时也是不可理解的。 哪怕母牛会上树也总比树靴子会说话容易让人理解。 “是谁套住了我的脚?” “也太神奇了吧?” 叶皓问道,不知道是在问自己还是在问那双会说话的靴子。 “是你踩疼了那根套绳,故此它才会套住你的脚,你必须向它道歉,并能够得到它的原谅,或许它才会考虑放过你。” 向一根绳子道歉这种事情叶皓做不到,同时也觉得这会很没有面子,于是便断然拒绝。 “不!我又不是故意的,为何要想一向绳子道歉?” “好吧!既然如此,那我将让你看看我的厉害!” 这根绳子说罢,马上便开始恼怒起来,死死地缠住叶皓,并且缠的越来越紧,几乎就要令叶皓马上就要窒息死去。 “难道你宁愿被勒死,也不愿意向我道歉吗?” 时间在一秒一秒的过去,每过去一秒,叶皓被勒死的可能性就越大。加上地下室本来含氧量就不多,此时叶皓的脸已经被憋的通红,双手双脚开始拼命挣扎。 “你这个愚蠢的家伙!” “晦气的左撇子!” “农场主的第九个傻儿子!” “所有的一切都在说明你是一个没用的家伙!” 绳子不断对叶皓进行各种辱骂和各种挑衅,靴子也在叶皓的旁边,快活的来回跳跃,此刻靴子似乎就是一个快乐的看客。 现在叶皓一切都明白了,原来石级下面发出的走动声音正是靴子发出来的。 正在马上要窒息死亡的那一刻,叶皓突然想起了什么。 没错!口袋里还有一个把匕首,这个打火机是母亲送给叶皓的。叶皓从口袋里摸索出了这把有着精美花纹的桃木柄的匕首。 为了吸引住绳子的注意力,叶皓大声吼了一声:“来呀!有本事就放马过来,看我怎么收拾你!” 绳子暴怒的跳起来,在跳起来的那一刻,被叶皓徒手捉住,叶皓狠狠甩出匕首,另外一只手狠狠地捉住绳子。 割下去的那一刻,绳子发出了一声“嗷嗷”的惨叫声,随后开始流出绿色的血液,马上就没了动静。 “啊!” “你居然战胜了它!” “你居然真的战胜了这根绳子!” 靴子快活的跳跃起来,看起来非常高兴的样子。 而此刻的叶皓却是脸色惨白,已经顾不得靴子究竟在说什么,叶皓想要赶快离开这个地方鬼地方。因为法师洛奇说过不能够在这里呆的时间太久。 靴子屁颠屁颠的跟着叶皓的身后,一刻也不愿意离开。但是此刻叶皓也顾不得那么多,他只想赶快离开这里。 从地下室出来的最后时刻,叶皓几乎是整个人都趴在地上的,带到地下室的那半根蜡烛此刻已经不见了踪影。 不过这也没有什么可惜的,因为那半根蜡烛已经差不多燃烧殆尽。 此时,叶皓的手已经有了多处的划伤,他的脸也变得乌漆麻黑不成样子,看起来就像是一个糟老头。 靴子依然该站在那里,现在一动不动,就像守护着主人一样。也不再胡乱跳跃,而是很安静的呆在那里。 “穿上我试一试吧!你将会获得更多的能量!” 叶皓抬起有些虚弱的眼皮看着靴子,道:“你这个讨厌的家伙,我还以为你和绳子是一伙的呢!” 穿上这双靴子以后,叶皓果真觉得自己的脚暖和了不少,当脚暖和了不少以后,身体也开始暖和起来。 更为重要的是,这双靴子无与伦比的合脚,就像为叶皓量脚打造的一样。 这是一双神奇的靴子,靴子上镶嵌着三种珠宝,这些珠宝有驱魔的作用。 虽然靴子非常合脚,但一双会行走跳跃的靴子也实在有些吓人。叶皓不免有些担心。 “我知道你在担心什么,”靴子说道:“你完全不用担心我会有什么危险,我只是一双吸收了一些灵气的靴子而已。” 灵气? 叶皓陷入了呆滞状态,上一次听到“灵气”两个字的时候还是叶皓小时候,当然这里的小时候指的是在穿越之前的那个小时候。 “抱歉…我并不能听懂你所说的‘灵气’究竟是什么,这令我觉得太过疯狂。” “这栋房子的地下室里住着一个沉寂多年的‘仙者’,他已修炼到了一重元的境界,我正是因为吸收了身上的灵气,才得以从普通的修士所丢弃的靴子进化为现在的九重元的境界。” 仙者、修士、九重元、一重元… 这些词汇叶皓没有明白其中的一个。作为一个农场主的第九个儿子,除了懂得农场里的那些事,对于其他的就一窍不通了。 因为有太多的问题困扰着叶皓,以至于叶皓不知究竟接下来该问什么问题。 地板上不断吹上来的风其实就是这位沉寂多年的‘仙者’正在觉醒的征兆,他究竟何时会觉醒,这完全还是一个谜,一个很难被揭开的谜。 不过现在叶皓已经完全感觉不出来有什么寒意,因为这双靴子的缘故,他的脚非常暖和。 九重元的境界,对于九重元的境界究竟是一个什么网的概念,叶皓完全没有任何的概念。 不过现在胆子稍微大一点的叶皓更感兴趣的事情却不在这里,而是法师洛奇所说的那间不能打开‘13号房间’,这才是他现在的兴趣所在。 “你有没有听说过在这栋房子里面有一个13号房间?” “当然听过!” 叶皓有些兴奋起来,继续追问道:“那地方怎么样?” 靴子回答道:“由于我的修为还太低,故此该没有机会进入到更高级别的去处,不过13号房间可能会存在着危险。” 从地下室走到一楼,对于靴子来说这已经是一次飞跃,能够见识到更为广阔的世界是靴子不敢想的事情。 对于靴子而言,它诞生于地下室,对于地下室以外的世界知之甚少,大多都是从别的有“灵气”的家伙那听来的。故此,并不那么真实。 虽然法师洛奇又过忠告,但叶皓还是决定去楼上看一看,探寻13号房间的秘密。 第九个儿子 “他多大了?”“他多大了?”史布克又问道。 “到八月份就十三了。” “看起来似乎比他的实际年龄要小一点,他识字吗?” “是的,”父亲回答说。“他不仅能读,能写,而且还懂希腊语。那是他母亲教他的,他甚至在会走路以前就能讲希腊语了。” 史布克点了点头,然后转过头去,漠然凝望着通往农场大门的那条泥泞小路,似乎在全神贯注地倾听着什么。过了好一会儿,他才回过神来,耸耸肩对父亲说:“这活可不容易,大人做起来都挺难,更别说他这样的小孩了。你觉得他能胜任吗?” “他挺壮实的,长大以后肯定会像我一样魁梧。”父亲一边说,一边尽力挺直腰板以向史布克展示他的“伟岸”。但即便是这样,父亲的高度也只能达到史布克的下巴处。 正如我所期望的一样,史布克突然笑了笑。那一刻我看清了他的面容。他的脸型很大,好像是从石头上雕刻出来的一样。直到那时我还是认为他看起来有点恐怖。他披着黑色的长斗篷,戴着黑色的兜帽,看起来像个牧师。但是当他直视你的时候,他那一脸严酷的表情,就像是一个即将给你套上绞绳的刽子手。 从他兜帽前沿下溜出来少许头发,与他那灰白的胡须倒也相配。可他的眉毛却又浓又黑,黑色的鼻毛肆无忌惮地伸在外面,眼睛和我的一样是碧绿色的。 接下来我的目光落到他手中的那根长手杖。当然,在我第一眼看见他的时候就发现他拿着手杖,但直到此刻我才意识到他是用左手拿着那根手杖。 难道他和我一样也是个左撇子? 要知道,正是因为左撇子的缘故,我在上学的时候吃尽了苦头。他们甚至让当地的牧师给我矫正。从看到我的第一眼起,牧师就不停地在那摇头,并且告诉我要趁现在还来得及赶紧改掉它。我当时并不明白他的意思。我的兄弟们和父亲都不是左撇子。尽管我母亲是,但好像这并没有给她带来多少麻烦。所以当老师威胁要把笔绑在我的右手上,以让我彻底改掉用左手的习惯时,母亲就把我从学校领回了家,并从那天开始亲自在家里教我学习。 “收下他得多少钱?”父亲的话一下子把我从思绪中拽了回来。从这句话开始,我们进入了正题。 “先付两个金币,试用期为一个月,如果他能够胜任,秋天我会再过来,那时你再给我十个金币。如果他不能胜任,我会在一个月后把他给你带回来,到时你只要再给我一个金币作为补偿就行了。” 父亲点点头,算是成交了。然后,我们一起来到储藏室,父亲付给史布克两个金币,但并没有和他握手。众所周知,由于驱魔人这个工作的特殊性,通常是没有人愿意与他有任何的接触。父亲虽然胆子够大,但也只是远远的站在离史布克两米左右的地方。 “我在附近还有些其他事情要办。”史布克说道,“但在明天日出之前,我会过来接走你儿子,到时候我希望我们可以马上动身,因为我不喜欢把时间浪费在等人上。” 史布克走后,父亲拍拍我的肩膀说道:“儿子,你的新生活马上就要开始了。去收拾收拾,洗个澡。以后你就不用干农活了。” 当我走进厨房的时候,大哥杰克正搂着他的妻子艾莉亲热,艾莉看上去很高兴,正对着大哥微笑。 说心里话,我也很喜欢艾莉。她为人热情友善,让你感觉她对你的关心是完全出自真心的。妈妈也常说杰克能娶到艾莉是他的福分,因为艾莉使他的脾气变得温和多了。 杰克是我们的长兄,也是我们兄弟中块头最大的。父亲总是开玩笑的说,他是我们众多丑兄弟中最帅的一个。但我并不觉得他有多帅。尽管他看上去又高又壮,有着一双蓝色的眼睛和红扑扑的健康脸颊,但是他那两道浓黑的眉毛在额头中间几乎连成一片,看起来实在是别扭。不过有一点我从没有怀疑过,那就是他娶到了一个善良而美丽的妻子。艾莉有一头金黄色的漂亮头发,而且皮肤晶莹剔透,在烛光下显得白皙亮丽。 “我明天早上就要离开这里,驱魔人史布克明天日出之前就要来接我了。”我突然说道。 艾莉的脸上绽开了笑容:“你是说,他已经答应收你为徒了?” 我点点头回答:“他给了我一个月的试用期。”又问道。 “到八月份就十三了。” “看起来似乎比他的实际年龄要小一点,他识字吗?” “是的,”父亲回答说。“他不仅能读,能写,而且还懂希腊语。那是他母亲教他的,他甚至在会走路以前就能讲希腊语了。” 史布克点了点头,然后转过头去,漠然凝望着通往农场大门的那条泥泞小路,似乎在全神贯注地倾听着什么。过了好一会儿,他才回过神来,耸耸肩对父亲说:“这活可不容易,大人做起来都挺难,更别说他这样的小孩了。你觉得他能胜任吗?” “他挺壮实的,长大以后肯定会像我一样魁梧。”父亲一边说,一边尽力挺直腰板以向史布克展示他的“伟岸”。但即便是这样,父亲的高度也只能达到史布克的下巴处。 正如我所期望的一样,史布克突然笑了笑。那一刻我看清了他的面容。他的脸型很大,好像是从石头上雕刻出来的一样。直到那时我还是认为他看起来有点恐怖。他披着黑色的长斗篷,戴着黑色的兜帽,看起来像个牧师。但是当他直视你的时候,他那一脸严酷的表情,就像是一个即将给你套上绞绳的刽子手。 从他兜帽前沿下溜出来少许头发,与他那灰白的胡须倒也相配。可他的眉毛却又浓又黑,黑色的鼻毛肆无忌惮地伸在外面,眼睛和我的一样是碧绿色的。 接下来我的目光落到他手中的那根长手杖。当然,在我第一眼看见他的时候就发现他拿着手杖,但直到此刻我才意识到他是用左手拿着那根手杖。 难道他和我一样也是个左撇子? 要知道,正是因为左撇子的缘故,我在上学的时候吃尽了苦头。他们甚至让当地的牧师给我矫正。从看到我的第一眼起,牧师就不停地在那摇头,并且告诉我要趁现在还来得及赶紧改掉它。我当时并不明白他的意思。我的兄弟们和父亲都不是左撇子。尽管我母亲是,但好像这并没有给她带来多少麻烦。所以当老师威胁要把笔绑在我的右手上,以让我彻底改掉用左手的习惯时,母亲就把我从学校领回了家,并从那天开始亲自在家里教我学习。 “收下他得多少钱?”父亲的话一下子把我从思绪中拽了回来。从这句话开始,我们进入了正题。 “先付两个金币,试用期为一个月,如果他能够胜任,秋天我会再过来,那时你再给我十个金币。如果他不能胜任,我会在一个月后把他给你带回来,到时你只要再给我一个金币作为补偿就行了。” 父亲点点头,算是成交了。然后,我们一起来到储藏室,父亲付给史布克两个金币,但并没有和他握手。众所周知,由于驱魔人这个工作的特殊性,通常是没有人愿意与他有任何的接触。父亲虽然胆子够大,但也只是远远的站在离史布克两米左右的地方。 “我在附近还有些其他事情要办。”史布克说道,“但在明天日出之前,我会过来接走你儿子,到时候我希望我们可以马上动身,因为我不喜欢把时间浪费在等人上。” 史布克走后,父亲拍拍我的肩膀说道:“儿子,你的新生活马上就要开始了。去收拾收拾,洗个澡。以后你就不用干农活了。” 当我走进厨房的时候,大哥杰克正搂着他的妻子艾莉亲热,艾莉看上去很高兴,正对着大哥微笑。 说心里话,我也很喜欢艾莉。她为人热情友善,让你感觉她对你的关心是完全出自真心的。妈妈也常说杰克能娶到艾莉是他的福分,因为艾莉使他的脾气变得温和多了。 杰克是我们的长兄,也是我们兄弟中块头最大的。父亲总是开玩笑的说,他是我们众多丑兄弟中最帅的一个。但我并不觉得他有多帅。尽管他看上去又高又壮,有着一双蓝色的眼睛和红扑扑的健康脸颊,但是他那两道浓黑的眉毛在额头中间几乎连成一片,看起来实在是别扭。不过有一点我从没有怀疑过,那就是他娶到了一个善良而美丽的妻子。艾莉有一头金黄色的漂亮头发,而且皮肤晶莹剔透,在烛光下显得白皙亮丽。 “我明天早上就要离开这里,驱魔人史布克明天日出之前就要来接我了。”我突然说道。 艾莉的脸上绽开了笑容:“你是说,他已经答应收你为徒了?” 我点点头回答:“他给了我一个月的试用期。” 组建自己的小耳朵 一边是高压下的查抄家产,一边是快速的做出反应。调拨粮食立即发往重灾区,缓解矛盾。 为了确保每一粒粮食都全数发放到农民手里,崇祯寄出最大杀伤武器:凡是有贪墨粮食一粒者,诛杀九族。 每一个领到粮食的农民都会登记在册,不时也会有上级派下去的巡防官员进行调查。在如此高压之下,依旧有几个巡抚搞起了军粮私卖,被拖入闹市,千刀万剐,几次以后,贪墨之风大大减少。 自从和皇太极书面议和以后,崇祯做的最多的就是杀贪官,只要发现有贪墨的便毫不留情的杀光光。 所谓恩威并施才有效果,在诛杀贪官的同时,崇祯皇帝又对有政绩的官员在公开场合大势宣传和表扬,全都是真金白银,或是升官,或是重奖。 对于积极参与恢复生产的百姓也给与种子或耕牛的奖励。 一个月后,大明上下整天局势稳定下来。但崇祯依然觉得不满足,虽然对于非常能干事,肯干事的锦衣卫和东厂崇祯表面上给予高度评价,对他们进行嘉奖。但是对于东厂和锦衣卫这两个机构的存在还是表示出来了极大的担忧。 不论是锦衣卫还是东厂,做事的能力一直是没说的,这也就是为什么明朝的情报系统非常发达,却对于外部情报非常的不了解。因为这些人整自己人非常厉害,到了外面就差不多变成聋子和瞎子。所以崇祯很快意识到了一个严重的问题:在对外情报方面太过薄弱,以至于会容易被一些官员所蒙蔽。 所谓的对外情报,不是对京城以外的情报,而是对于大明周边的那些或是政权,或是国家,或是“敌人”或是“朋友”的一个全新的评估。 当然,这些工作不能交给东厂的人去做,更不能交给锦衣卫的人去做。 但是,改革必须缓慢,如果涉及太多人的利益很容易引起既得利益集团的反对。因为对外情报机构的组建是空白的,所以填补这个不存在的空白也就不存在所谓的损害谁的利益。 因为这个对外情报必须牢牢抓住在自己手里,并且最为关键的是他们全部属于“公务员”,也就是说他们是国家公职人员。待遇为每个月三两白银, 对于这个机构的成立,崇祯有着自己的独特想法。首先人员必须服从于皇帝,其次他们的活动范围只局限于情报工作,最后他们的身份必须被严格保密。 崇祯决定从民间选拔人才,并没有透露所选拔的人才将会被任以何职位。 能够成为国家公务员,并且一个月有三两银子,学子们跃跃欲试,在发布告示的第三天,报名人数就突破了一万人。 每人三十文钱的报名费,虽然有点小贵,但是并不能阻挡学子们想要鲤鱼跃龙门,改变命运的决心。特别是那些科举落榜的学子,更是把这难得的机会当做是翻身的良机。 崇祯二年的金秋十月。 从全国各地赶来的三教九流,纷纷齐聚北京城,一度造成京师的交通大瘫痪。 因为入城人数爆增,顺天府不得不发出限行命令,高度在七尺以上的男子单号入京,高度在七尺以下的男子双号入京。骑马的在午时之后不得不入京,骑驴的只能在巳时至酉时入城等命令。 从大明各府各地赶来的学子或者是社会闲散人员,被分为“三六九等”和“高矮胖瘦”,排除傻的、疯的和口齿不清的人以后,被编成号码。 崇祯计划招录五百名情报员,这些人将全部被授予最低为八品衔,初授职位“边察令”,起步为八品。“边察令”上去就是“副边察”,为正七品,“副边察”上去就是“总边察”,为正六品,以此类推…只要肯吃苦,肯卖命,都能获得升迁,若是因公殉职的也将给予其后代世袭其父的职位。 他们的工作就是崇祯皇帝的小耳朵,通过各种途径和各种渠道去打探大明周边国家,或者周边各势力的所有信息资料。其目的是为了知己知彼,不被表象所迷惑。 在发布告示十五天后,从全国各地赶来的,心怀满腔热血的青春学子和爱国百姓已经突破了五万人。 五万人中取五百人,一百比一的录取率,和王振明那时的公务员录取比例有的一比了。 在考虑录取问题时,崇祯皇帝对于其中两点非常看中,第一点是:百米跑成绩,第二点是:逻辑思维能力(关于考察范围可以从探案故事中选取)相信通过这两轮的测试就会被刷下来许多人。 百米跑分为十人一组,共分为五千组,取每组前三名。 经过这一轮的淘汰,五万人被刷的只剩下一万五千人。之所以要考百米跑速度是因为一旦遇到危险,可以快速奔袭,不至于被人马上就逮住。 通过第一轮比赛的可谓是人中之杰了,至少说明他们的身体素质比一般人要好。虽然有许多优秀的,在比赛中原本可以发挥出优秀成绩的人意外出局,但是他们还是进入了备选人才库里面,这些人大概有一千人。本着人尽其才的原则,崇祯皇帝的包容是古今罕见的。 但是很快第二轮比赛的题目让这一万五千个刚刚晋级的才子懵圈了,考察的是一道推理题。 题目如下:一个人住在山顶的小屋里,半夜听见有敲门声音,但是他打开门却没有人,于是去睡了,等了一会儿又有敲门声,去开门,还是没人,如是者几次。第二天,有人在山脚下发现死尸一具,后来巡捕来把山顶的那人带走了。为什么? 拿到这道题目以后,许多才子都要疯了,想破脑袋都想不出来。题目虽然很难,但是还是有不按套路出牌的才子,很快就提交了答案:山顶的小屋的门前是悬崖,悬崖下的人好不容易才爬上来,一开门,就又被推了下去……推论出答案的才子成功晋级下一轮。 这一轮过后,又淘汰了一万人,通过两轮比赛后五万人只有五千人晋级到决赛圈。 晋级的五千人将会进行为期一个月的耐力训练,他们将会进行:快速记忆、耐力跑、骑马、射击、野外生存等考验。 火器!火器!朕需要火器。 一切似乎都在有条不紊的进行,加上边境地区暂时的安宁,农民匪军也暂时消停下来,崇祯皇帝获得了短暂的宁静。 接下来的二三年时间,必须抓紧时间发展科学技术和恢复生产。 崇祯的金手指“宝盒”,通过时空所能传递的物品非常有限,这个时候崇祯皇帝不免有些羡慕那个可以带着仓库混大明的家伙。 然而羡慕也好,幻想也罢,一切没有意义的意淫不能带来任何的实质性的改变。羸弱的大明朝需要改变,但并不需要没有意义的改变。 科学技术改变世界是没有毛病的,在鸟铳等火器如雨后春笋般的冒出来以后,冷兵器时代的末路已经到了交叉口。 对于神机营的那些废物,崇祯从来没有对他们寄予希望,而对于火器的研制远比想象的还要艰难。在这一点上,大明王朝已经拖了西方的后腿了。 自从利玛窦来到大明以后,利玛窦在异国他乡为了寻求生存,和获得人生价值,从一个原始人开始学习汉话。为了学习大明的习俗,利玛窦没少受罪。 所有的一切,都源自于利玛窦想要推广西方的科学技术,而目的是为了传教。 此后,大明王朝的上层社会,开始了解到了西方的天文学、数学、地理学…但是在诸多的学术中,大明王朝的统治者最为看中的就是西方火器。 大明王朝了解西方火器前沿的典型代表就是:徐光启和孙元化。 然而早在宋朝,已经有了火药武器。 北宋的兵器研制者和统兵将领已经根据炼丹术土在炼丹制药中的火药配方,配制出最初的军用火药,出现了利用火药的燃烧性能把火药作为纵火剂而达到军事目的的武器--火器,开创了人类战争史中火器与冷兵器并用的时代。 在翻阅了大量书籍后,崇祯皇帝的目光被弓弩火药箭所吸引了,他没想到老祖宗的智慧是那么的过人! 首先看到的是弓弩火药箭,这是一种以火药为燃烧物,点火后用弓弩施放的一种箭。 这种类型的火药箭早在北宋初期创便已经有,其制品有弓弩火药箭与火药鞭箭两种。弓弩火药箭是在一支普通箭镞的后部,绑附一个环绕箭杆的球形火药包,包皮用易燃物制成,内装火药,药量视弓弩大小而定。通常使用的是一种内装五两火药的桦皮羽箭。 使用时,射手先点着火药包,然后将箭射至敌方粮草积聚上,在包皮引燃壳内火药后,即将粮草积聚焚烧。 有这样一个故事:南宋高宗绍兴三十一年八月,金军统帅完颜亮命工部尚书苏保衡与浙东道副使完颜郑家,率水师从海路直趋南宋都城临安,船行至胶州湾的松林岛时,遇风锚泊。南宋抗金名将浙西路马步军副总管李宝,已奉命率水军3000人,乘战船120艘,先于金军水师到达胶州湾的石臼岛附近锚泊,待机拦击南犯的金军水师。当李宝得知金军水师已到松林岛的消息后,即指挥水军乘顺风疾驶松林岛,向金军战船发射火药箭,抛掷火球。箭中船具后,烟焰旋起;火球所击,烈火腾飞。金军战船大多化为灰烬。最后,李宝又命壮士跃登残存的金军战船。金军主将完颜郑家也送了性命。 火药鞭箭与之不同,火药鞭箭因火药绑附于形似竹鞭的箭杆前部而得名,是利用竹杆制造的弹力装置发射的火药箭,多用于射高和攻城。 前几种火器的使用斗不算特别方便,所以后面有了鸟铳!但是鸟铳的发展和研制离不开一种技术:冶炼技术。 冶炼技术怎么样,关系到火器的性能,并且采用锻造工艺制造火器对材料的要求极其变态。 首先是选材,选用什么样的铁矿石,然后是冶炼材料,最后是炼制方法,每一个环节都需要做到最好。 大明需要人才,大量的科学技术方面的人才,在南方东厂和锦衣卫的人带来好消息,他们找到了一种非常适合炼铁的矿石,于是当地巡抚把附近的矿山被圈地保护起来。 崇祯想要造火器,特别是鸟铳,在这个冷兵器时代,若是不能拿出几样像样的火器出来,会让周边的那些小弟国家看不起的。并且崇祯也清楚的意识到,大明与西方国家在科学技术上面的水平差距已经越来越大。 神机营的堕落和荒废,导致会使用火器的士卒越来越少,会制造火器的人更是少之又少。所以对这方面的人才需求非常渴求。 虽然是从二十一世纪来的现代化好少年,但是崇祯对于火器方面的了解接近于一个小白。别说是火器,连生铁和熟铁的概念都分不清楚。 好在有一颗为国为民的心,一心想要光耀大明,或许这是他最大的优点了。 崇祯是一个雷厉风行的皇帝,想到的事情就一定要去做,为了赶在五百民情报员在训练结束前能够完成对鸟铳的制作,崇祯决定让荒废依旧的神机营重新开始运作起来。 从材料的选择和制作工艺各方面,崇祯都提出了高要求。在专业技术上的小白,并没有让崇祯皇帝因此而选择退缩。 宝盒的作用,此刻明显的凸显出来。虽然不能把大件东西从另一个时空搬运过来,但是小件物品通过宝盒传递还是没有丝毫问题的。那个比王振明还要早穿越过来的宝盒,承载着的是更伟大的使命。 让崇祯皇帝略微感觉有些遗憾的是不能顺畅的连接两个时空,如果能那样做,崇祯觉得一定不会比其他穿越者做的差。 通过“宝盒”传递过来的东西,从种子、火柴、和各种小吃到一些相关的科学技术资料应有尽有,“宝盒”就像是一个无穷无尽的宝库,令王振明着迷。 在破虚空出来的那一刻,王振明成为了大明的崇祯皇帝,也正是从破虚空而出的那一刻开始,崇祯皇帝获得了新生,也知道了自己的使命所在。 在那所谓的道与德之间,崇祯皇帝选择了革,一切都将按照自然法则去变革。为了大明王朝最初的梦想,明太祖立国之初的那个朴素愿景。 天下苍生,以安康为梦想。然而国破山河碎,一代明君落得一个吊死的悲剧,这无疑是一个巨大的讽刺。 “哪怕世间之人皆在谤我,朕只是为了避免煤山之殇,所做之事又何须天下人尽知?” 火器,改变一个时代的产物。同时,也是野蛮走向文明的象征,大工业革命前的美丽曙光在照耀在自诩为大部落帝国之上的那一刻,大明王朝必然迎来涅槃重生。 他正在走来,他叫王振明…不,他叫朱由检,大明崇祯皇帝。 讲一个笑话 “哈哈哈…” 八道太天眼泪都快笑掉下来,笑着笑着就哭了。 因为一想到自己之前那35个徒弟皆也在阴阳二气葫芦瓶内,便又陷入到了忧郁之中。 布洛奇开始怀疑自己是否真的有些太过于残忍,以至于没有一个徒弟能够跟着自己很长久的,可布洛奇却又不甘心被其他法师嘲笑。 因为布洛奇并没有通过修士的考试,虽然他现在的修为早已经比绝大多数法师要高,但布洛奇依然走不出没能取得修士证书而整日郁郁寡欢的心结。 布洛奇把这一切都归咎于是自己童年时期的不幸,正是因为如此,布洛奇才拼命的修炼,以至于能够不通过考取法师学院便能达到三境元的级别。 虽然并没有得到其他法师的认可,但布洛奇的实力却是有目共睹的。 从普通人到三境元,只有老天爷才知道布洛奇究竟经历了什么,他的努力和付出凡人都看不到。 叶沐擦干了眼泪,从地上爬起来,他又一次来到了一个未知的世界。 现在,先搞清楚这个未知的世界究竟是什么地方,那才是最重要的。 走着走着,叶沐的脚踢到了东西,低头一看竟然是人骨,这差点把叶沐吓一跳,不过因为已经见过了“吊死岭”的更加恐怖景象,于是对这些散落在地上的人骨也就没那么害怕了。 虽然叶沐很想向师傅求饶,但叶沐知道若这么快就求饶不但得不得师傅的原谅,反而还会再被羞辱一番。 “喂!” “这是第36个了吧!” 声音落下之时,一双手拍在叶沐的肩膀上面。 随后,叶沐的身边开始变得嘈杂一片,接着便是开始如狂欢一般的庆祝声音阵阵传来。 “我就知道,会有第36个倒霉蛋,只是没想到会来的这么快!” “你们看…这个小家伙看起来这么瘦弱,还不够我们塞牙缝呢!” 说话之音似乎就在耳畔不远,却只闻其音不见其人。 这些发出声音的“家伙”,在觉醒世界被称之为幽魂。 幽魂也是有等级的,他们也建立了属于自己的等级制度,他们就相当于是地府里的鬼。 “看吧!这家伙的弱鸡样子,真是不明白布洛奇那蠢货为什么会收他当学徒!” “蠢货!” “哈哈…确实挺蠢的!” 叶沐并非是看不见他们,只是因为他们躲起来了,他们无处不在,到处躲藏。虽然他们的躯体已经不存在,但是他们的魂魄和灵力却还在。 “有本事,就出来!你们以为我会怕你们吗?” “躲起来不断叫嚣的才是蠢货!”叶沐骂骂咧咧道,鼻孔也不停出气。 “呦!有意思,这弱鸡居然还被气毛了,看来你们说他的胆小鬼的传闻并不真啊!” 一个幽魂飘到了叶沐身边,并用屁股撞了他一下,然后发出“嘻嘻”的笑声,似乎是在和他打招呼。 虽然幽魂会以为叶沐看不见他,但作为农场主的第九个儿子,大法师布洛奇的第36个徒弟,叶沐有这种“特异功能”,叶沐能够看见普通人看不见的东西。 当然这个幽魂想当然的以为叶沐并不能看见他,所以在叶沐的身边跳跃的愈发肆无忌惮,并且还做出各种挑逗动作。 幽魂走过来从后面把叶沐紧紧抱住,想要给他来一次特别的“惊吓”。 幽魂没把叶沐吓一跳,叶沐却把幽魂吓了一跳,当幽魂还没靠近叶沐的时候,叶沐便给幽魂狠狠来上了一脚,幽魂被摔成了八块。 当一个幽魂遭到如此羞辱之后,他自然就会觉得很没有面子,不仅没有面子而且还会觉得很失败。 “哎呦!我的腰,差点就折断了!”趴躺在地上的幽魂一边嗷嗷直叫,一边道:“大哥,不知您是何方神圣,刚才多有得罪。” 幽魂被叶沐一脚踩在脚下,骨头都快散架。 “我的眼睛能够看见普通人看不见的东西,故此也能看见你,这是很正常的事情,如果你好好说话说不定我们还能成为朋友,这难道不好吗?” 一个眼睛能够看见普通人看不见的东西,这就足以说明了这个人不是普通人。 原来这个幽魂是布洛奇的第35任徒弟,因为恼怒了布洛奇,被布洛奇的“阴阳二气珠”吸入,现在成了一个飘忽不定的幽魂。 “原来你曾经也是布洛奇的徒弟,这就不奇怪了,”叶沐顿了顿继续说道:“不过,这阴阳二气珠究竟有何威力?” 幽魂道:“这阴阳二气珠可不简单,是阴阳二气瓶的衍生之物,虽然看起来只是一个珠子,其内却有七宝八卦,二十四气,要三十六人,按天罡之数,方抬得动。此宝能装人。人在其中,若不言不语,瓶内极是阴凉,一旦说话,就有火烧来,一时三刻,化为脓血。” 用大白话来说:人变小珠子跟着变小,人变大珠子跟着变大。 正说话之时,一团阴火突然朝叶沐扑来,叶沐躲避不及时,瞬间的功夫成了秃顶。 叶沐用手一摸脑袋,道:“我去!我成和尚了!” 随后不断有各种东西飞过来,什么:飞刀、飞蛇、飞剑、飞雷、飞铁、飞饼… 总之,什么厉害来什么,有一种要把叶沐往死里整的意思。 幽魂道:“等着吧!还有更厉害的呢!到了晚上你将会更加痛苦!” 不出所料,到了晚上气温突然骤降,直至达到冰点。 此时,飞冰、飞雪、飞雾…又一次接踵而至。 被封印在阴阳二气珠之内的叶沐,被折磨的不成样子,似乎马上就要一命呜呼! 这就是得罪布洛奇的下场,在此之前,已经有过35个可怜人有过这样的下场。他们都是布洛奇收的徒弟,但是没有一个能落下好的。 “你若能在阴阳二气珠内呆上49天,若那个时候你还没死,布洛奇才会大发慈悲把你弄出去,否则休想!” 49天? 莫非布洛奇是要把我们当成金丹来炼? “你们一共有多少人?”叶沐问道。 幽魂道:“加上你一共36个!” 说完这话以后,幽魂倒吸一口凉气,道:“那就没错了!炼丹刚好需要36人!” 我是最倒霉的,拒绝反驳 我真的很倒霉。 真的真的很倒霉。 真的真的真的很倒霉。 如果你实在不相信,那也没办法,不过你愿意耐着性子听我讲,你就会知道,世界上再也没有比我更倒霉的人了。 人家穿越当皇帝,吃香的喝辣的。而我穿越以后,却成了一个囚犯,莫名其妙的成了囚犯。 原本我是一个衣食无忧的好少年,虽然偶尔有一些少年的小脾气。但我却从来没有做过什么,太出格的事情。 我也从来没有做过什么对不起良家妇女的事,从不偷从不抢,远离黄赌毒。 虽然我学习不好,但一直以来都是规规矩矩,可是上天为何要这样对我? 那一天,我到新华书店看书,顺便查一些资料,纯粹的只是查资料而已,这不算什么罪过吧?我没有招谁没有惹谁,更没有对不起谁。 当我看的津津有味的时候,脖子上挂着一块牌子的工作人员走了过来,用食指指着对我说:“我们怀疑你偷书,请你配合并接受我们的调查!” 我真的很想说,你是眼瞎呀?我上身穿着t恤,下身穿着短裤,我把书藏到哪里去?难道我把书藏到口袋里?你们书店有那么小的书? 我把口袋翻了出来,先表明我的清白,可是那个工作人员却摇了摇头,对我说:“这并不能证明你没有偷书,我们要对你进行彻底的搜查!” 态度极其的傲慢无理。 “拜托拜托,小姐姐,我总不可能把这本书藏到肚子里吧!”我很有礼貌的回应道。 工作人员把头摇得像拨浪鼓:“不行不行,我们得按规矩办!” 于是我就在脑子里想,我可还是一个处男,他不会把我扒光吧,她究竟想检查我什么?她对我到底有什么企图? 我感觉到了害怕,必须离开这个地方,我不能让她的阴谋得逞。 “要不我脱光?这种行了吧?” 工作人员用手捂住眼睛,却分明叉开一条缝,道:“你…要耍流氓啊!” 既然不接受我的解释,你也不把话说明白,那就别怪我不客气。俗话说得好理直气壮,我有理我怕谁? 我上山见过野猪,下山打过麻雀,跑过野兔,吃过麻辣烫,我做过过山车,我还会背古诗,我怕谁? 想到这些,我很有底气道:“***爷爷说,要好好学习,天天向上!我都做到了,我是社会主义未来的接班人,你不能这样侮辱我,这对我不公平!” 工作人员似乎被我吓到了,退了两步,用手指头指着我,瑟瑟发抖抖道:“你这个卑鄙无耻的小孩,怎么跟长辈说话的?” 他说这话时是插着腰的,那姿势简直亮瞎我的眼睛,让我有点不忍直视。 后来情况了解清楚了,原来这位图书管理员是头一天上班,并且这家店早上开门以后,我是最先光顾的。在清点图书的时候,发现少了一本,少了一本书他也着急呀!可是连接着找了好几圈,别说是一本书了,就是一根毛也没有找到,所以我就成了替罪羊。 书店店长知道这个情况以后,在了解情况以后,很诚恳的向我道了歉,并让我不要与之计较。 当然啦!我也不是小气的人,怎么可能因为这件事情而生气,所以并没有与之计较。 为了表达书店的歉意,他们送给了我一本书,我再三的推荐,可是书店盛情难却,我只得收下。 原本不爽的心情,豁然就好了。带着书店送的书,我准备回家,因为这个时候时间已经不早了,回到家时刚好可以吃个中饭。 我走到路上的时候,遇到了一个白胡子老爷爷,我先向大家声明,这绝对不是一个套路,这绝对是一个意外。 如果我没有因为好奇,而多看一眼,并不会发生接下来的事情。因为接下来的事情才是关键,我的霉运来了… 老爷爷也看了我一眼,诡异一笑,让我有一些害怕,因为我一直听说,有一些奇奇怪怪的蜀黍非常喜欢我们这种可爱的小男孩,我非常害怕他对我有什么企图。于是就慌忙的转移了眼神,可是我还是被他盯上了。 难道他要对我下手了吗? 难道他看着我手中的这本书了吗? 我很害怕,但我不知道他到底想要干什么。 老爷爷突然开口了,问我:“坐二路公交车怎么走?” 我长吁一口气,原来刚才是我想多了,人家只不过是想问路而已。 我很热情的给老爷爷指了路,老爷爷去还是摇了摇头,表示自己不是很清楚。既然要做好人,那就好事做到底。 我不假思索的就答应带老爷爷去公交站台,毕竟也不远,能够帮助别人,自己获得开心,何乐而不为呢? 老爷爷从自己的包里拿出来一瓶矿泉水,用尽全身的力气拧开,露出了已经掉的差不多的大黄牙,笑了笑道:“娃娃!给…喝水!” 老爷爷如此热情,我又怎么能够不给他面子呢?虽然老师教过我,不能吃陌生人的东西,可是老爷爷真的很亲切呀!看起来真的一点都不像坏人,我寄过老爷爷递给我的矿泉水,用嘴巴抿了一口。 然后就什么都不知道了… 等到我醒来以后,发现身上的财物被洗劫一空,全身赤身裸体,我只觉得菊花一阵的疼,这个时候我才知道,我被套路了。 虽然这看起来很邪恶,可是我真的很后悔!我很后悔我刚才为什么要帮助老爷爷,很快我发现,我的衣服就在旁边,居然被叠的整整齐齐,这一切究竟是怎么回事? 我看了看戴在手上的手表,时间是15点30分,而刚刚我昏迷之前明明才是10点,已经过去了五个多小时,而在过去的这段时间里,我居然没有一点记忆。 我现在在哪里?我一无所知。陪伴我的只有那本书,我觉得自己好倒霉,真的好倒霉。 我穿好衣服,从地上捡起那本书,突然从书包里面掉出一张纸条出来,想要知道纸条上写的什么,且听下章分解。 (单章)天狗附体 “切!” 曹亿把牙齿紧咬,一脸的愤怒。 作为一名非著名小说家,必须要保持自己的个性,不能为了签约而折腰。这是原则问题。为了这个原则,曹亿却屡受打击。 “老子写了一百遍开头,狗娘养的,简直是白瞎了他的28k黄金镶钻狗眼!居然说老子写的太过于肤浅?” “肤浅?” “我肤浅?” “说我肤浅?” 曹亿差点没有站稳,还没有从打击中缓过来,嘴巴张的能够塞进去一个俄罗斯套娃,眼睛瞪大如狗。 “哈哈哈!” 接着便如中举后疯掉的范进一样,疯疯癫癫起来,也不顾自身的身份,哪管他斯文是什么。 人要是倒起霉来,喝凉水都塞牙。这是真话,你还别不信。 曹亿没疯出多远,便一脚踩到了狗屎。 “艹,狗屎!” 曹亿喊了一声,把路边的小伙伴吓了一跳。很快曹亿便平复了下心情。 因为对于一个衰人来说,踩到狗屎这种事情并不算什么,曹亿早已习以为常。 但是这一次的狗屎明显有点不一样。因为这不是普通的狗拉的屎,而是一条天狗所拉的屎。 “天狗屎!” 虽然这个词汇听起来很不雅观,但是并不妨碍天狗屎能够给凡人带来好运! 这叫做因祸得福,塞翁失马焉知非福。刚刚还在为不能成为小说家懊悔,现在曹亿马上像换了个人一样,变得无比激动起来。 “系统莫装逼,赶快显灵!” 这是曹亿内心中真实的想法,曹亿以前在某点网看过无数的装逼打脸小说,还有许多的系统小说,现在这样的好运真实的降临在了他的身上,让他兴奋的牙齿都要酸麻了,迫不及待的想要驾驭这个系统。 “天狗系统正在启动!” 亲切而又明朗的声音在曹亿的脑子里出现,这种真实而又有触摸感的声音像音箱发出的声音萦绕着曹亿的脑海。 “别装逼!天狗系统究竟怎么玩?” “我玩?” “我答应你!” “我玩还不行吗?” 系统道:“传说在很久很久以前的古代,有一条天狗…” “跳过,说重点!”曹亿显得有些不耐烦起来! 系统用柔媚的女声道:“简单来说呢,我是一个能够带主人穿越时空的小天狗,简称天狗系统!” “那还等什么,还不快带我穿越!”曹亿迫不及待起来,就像是饿汉见到小媳妇。 “等等!”曹亿突然喊了一声。 路上的行人看着曹亿觉得有些莫名其妙,但是曹亿心里明白,他与系统的对话只有自己听得见,加上自己蓬头垢面的,被人错当成精神病也很正常。 “为什么是我?”曹亿问道。 系统道:“满大街的行人来来往往,有意或无意的都避开了我,唯有你与我来了一次亲密的接触,若非要问为什么,我想这或许就是缘分吧!” 系统的回答滴水不漏,曹亿找不到任何的借口来反驳。 曹亿嘿嘿一笑道:“你都有哪些能耐呀?” “我想要的可是一个牛逼哄哄的系统哦!” 正在曹亿说话的功夫,一股前所未有的酸爽贯穿于他的全身,他的菊花感觉特别的麻。 系统附体成功,获得: “忧郁值+1,聪明值+1,力量值+1,法术值+1…” “忧郁值是什么东西?” 系统道:“一种与生俱来的情感,难以改变!” “聪明值又是什么东西?” 系统道:“获得聪明值,能够让你变得更加聪明!” “你他娘的,告诉我法术值是什么?编不出来就打死你!” 系统道:“用意念操控行为!” 曹亿突然抱住了路旁的一棵树,死死抱着道:“你别骗我,我读书少,给我时间想想!” “法术值?”曹亿突然道:“那岂不是要爽飞,法术?” 原来你是这样的人 亲眼所见这位好汉的壮举之后,白少阳由衷佩服。 而其他几个跟着黑衣人和小弟也在求爷爷告奶奶,避免被铁面苏三残忍弄死。 “原来你是这样的人!” 白少阳不免有些害怕眼前的这个好汉,因为他做事实在太过凶残,不过这样的人倒也能成大事。 白少阳和铁面苏三,老汉牵着小男孩,一行开启的狂奔模式,只恨自己少长了几条腿。 对于铁面苏三的敬仰发自内心,白少阳道:“好汉果然不同寻常,今日能够结交好汉,实在是人生最快意的一件事情!” 铁面苏三道:“说了这么多,还不知小兄弟叫什么名字?” …… 白少阳道:“俺叫陈弘,是一个商人!” “你也姓陈?”铁面苏三脸色微微有些变化。 老汉道:“姓陈的不都是坏人,俺看这少年不错,不是坏人!” “当然” 铁面苏三道。 “不如,我们就此别过,俺不想牵连你们,何况俺已经犯下大案。”铁面苏三大有些悲凉之意。 “该死的…”白少阳骂骂咧咧道。 小男孩倒是没有一点烦恼,道:“蜀黍,你在嘀咕什么呢?”依旧还是天真无邪的表情。 “我们摊上事了,摊上大事了!” 白少阳并不害怕谁,只是没想到刚一出京城,就遇到这样的事情,心里难免有些不快。对于整顿朝纲,白少阳也想过要杀罚果决,只是没想到会出现这样的意外。 特别是对于首辅黄立极,朱由检也说不上了解,此时魏忠贤还没有除掉,如果和首辅杠上了,难免会有一场恶战。 从老汉的眼神里,朱由检只能看到空洞,除次之外,什么也不能洞察出来,这个老者心里究竟藏着什么,也全然不知。 少年之愁,莫过于此,迷茫,困惑和无助。 沉寂一会后…… 一个是农民,一个是有着江湖义气的铁面苏三,还有一个人畜无害的小男孩,他们是帝国最朴实,也是最典型的代表。对于所谓梦想,他们向来是没有的。 对于小男孩来说,或许若干年以后,身体长的更壮实以后,他会和爷爷一样,成为千万个百姓中及其平凡的一员。或许遇上了天灾,也只能是怨天尤人,或许,也有可能被快递员李自成蛊惑,成为一名少年农民军,为了所谓梦想和主义。 然而,此刻他们是最平凡不过的农民而已。 一家小客栈里,或许并不能容纳太多人,但如果只是几个微不足道的百姓,似乎也并没有什么不对的地方。 “东厂的探子遍布京师各个角落,他们无孔不入,恐怕…” 老汉的表情变得有些凝重,心里也像压了一块石头一般的重,他身上的衣服早已经破烂不堪,只有不到六十的年纪,看起来却像一个年逾古稀的老者。 铁面苏三道:“朱弘兄弟,我们虽然彼此并不相识,但俺认为朱弘兄弟是一个好人,故此有一事托付与朱弘兄弟…”铁面苏三话到嘴边,又想咽下去,喉结来回动了两下,继续道:“不知…朱弘兄弟愿不愿意,俺有个不情之请…” 难得被人这么看中,朱由检心里先是一喜,但很快便又沉默了,江湖套路太深,故此他也不敢随口就答应下来。 朱弘道:“不知苏三兄弟有何事相托呢?” 铁面苏三道:“俺知道俺此次在劫难逃,一时冲动做出蠢事,早晚被官擒获,最终也难逃一死,只是家中还有一个年幼的孩子,八十的老母,俺又怎么忍心舍下不顾?” 说道家里的母亲和孩子之时,铁面苏三有些抽搐起来,男子汉的颜面也全然不顾了。 正说话间,外面便传来了官兵的搜捕和马蹄踏踏声,街上此刻正四处抓人,并且是那种随便乱抓的那种。 突然,铁面苏三抓住朱由检的手臂道:“朱弘兄弟,不如我们结拜为兄弟吧?今日也算有缘,你我能够相识,这岂不是上天的一种安排?当初,刘关张三兄弟桃园三结义,多么令人动容,惊天地,泣鬼神,如今若是能够与朱弘兄弟结拜,老哥哥我死而无憾了!” “结拜那话怎么说来的?” 朱弘倒是看过三国演义,记得里面的那句:“不求同年同月同日生,当求同年同月同日死!”多么悲壮,多么令人动容! 不过这话朱由检怎么听怎么觉得有些瘆得慌!同年同月同日死,若是铁面苏三真完蛋了,自己岂不是要去赔死? 铁面苏三说的激动处,不由分说把朱弘一把拉了过来,拿出匕首割破手指,道:“店家拿碗来,我们兄弟今天要结拜!” “不过好像少了点什么”铁面苏三突然发觉少了点什么,过了一会,突然道:“俺是大哥,你是二弟,三弟在哪里呢?” 说罢转过头看着老汉,老汉一脸尴尬的摇手道:“不…不不,俺就算了,你们年轻人的事俺老头子就不瞎掺和了!” 铁面苏三道:“老人家,俺不是这个意思。” 小男孩倒是机灵道:“方才两位蜀黍说,不求同年同月同日生是何意思啊?” 朱由检道:“大哥的意思是说年龄不重要!” 小男孩嘿嘿一笑道:“二哥说的对!” 铁面苏三一时愣住,半晌回过神来道:“二哥?” 小男孩道:“你是大哥,他是二哥,我当然就是三弟了!” 朱由检觉得智商受到了侮辱,道:“这恐怕有所不妥吧?” 小男孩道:“有志不在年高,无志空长百岁!” 老人家见自己的小孙子竟然能说出这样的话来,也是很惊讶道:“平日里也不曾教过他,不知这娃娃为何能说出这道番话来?” 小男孩腼腆一笑,一种任凭谁也猜不透的表情里流露出一点点年少无谓的风华。 铁面苏三道:“娃娃,你还需快快长大,结拜的事可不是儿戏,勿要捣乱!” “俺不是娃娃!俺也要和大哥一样,做英雄,当好汉!” 声音虽不大,却透着一股豪迈之气。 朱由检道:“你这娃娃倒是有点意思,不过你要与大哥二哥结拜之事确有所不妥,这岂不是乱了辈分!” 要说这孩子真是聪明伶俐,抱住朱由检大腿道:“那你就收了俺吧!这辈子做不得兄弟,俺就做你干儿子吧!”小眼神里流露出令人心肝都痛的神奇。 “此后,大哥就是俺大爹,二哥就是俺二爹!” 莫名其妙多出一个干儿子,朱由检虽有些哭笑不得,但是白捡一个干儿子,倒是也有些小激动。 老汉道:“两位别见怪,这孩子缺爱,今日见到两位兄弟所说的玩笑话,莫要当真!” 小男孩道:“不!男子汉大丈夫,一言既出驷马难追…” 铁面苏三道:“可怜的娃娃,大爹认了你这干儿子了!俺死了,俺的儿子就是你的哥哥!” 铁面苏三已经表态,朱由检跟着道:“俺也一样!”朱由检的话和三国演义里面的张飞很接近了。 小男孩道:“既然你们已经认了俺当干儿子,俺爷爷便是你们的干爹了!你们可要好好孝顺你们的干爹!” 此话一说,朱由检方才恍然大悟,不得不佩服小孩的套路深。 1.穿越 “我似乎什么都忘记了,我应该是得了失忆症了!” “没错!一定是失忆症!” 苏童望着眼前这几个熟悉而又陌生的伙伴发着呆。 “童弟弟,忘记就忘记了呗!” “别闹!” “不还有我们兄弟几个吗?你想知道什么,我们告诉你就是呗!” “对啊!” “对啊!” “别胡思乱想的!” “若是你什么也不想知道,那也没关系呀!再说了,你又不是第一次失忆了,难道你忘记了?上一次你偷看隔壁张寡妇洗澡,被发现后从屋顶上摔下来,不也失忆了两三天吗?” “是呀!是呀!” 兄弟都很热情,完全没有意识到眼前的这个苏童已经不是原来的那个苏童。 苏童的双眸逐渐变得清晰,这个世界真实的出现在了苏童的眼前。 “这就是我的家吗?怎么会是这么一个鬼样子?莫非我穿越到了一个穷苦人家家里?” “我是谁?我在哪?” 作为一个并无什么胸怀大志的少年,苏童只想安安静静的阅遍天下书,走遍天下山川大河,吃遍人间美味,玩遍天下所有好玩之物。至于穿越这种事情,是连做梦也不敢梦到的。 虽然苏童家里并不富裕,但好歹祖上八代都是“考古学家”,文化底蕴还是有的,钞票也还是有一些的,所以苏童对于别人家的穿越故事从来都只是当作笑话一样看待的,虽然经常在被窝里幸灾乐祸的发出猪一般的笑声,但是苏童从未想过自己也会有这么一天。 苏童在看了一本书后突然抽风,于是按照书中的提示进行了一波“骚操作”,然后就给操作到这里来了。 苏童的穿越验证了一句古话 “只要敢走不凡路,一切就皆有可能!” 虽然不愿接受穿越的事实,但穿越已然是不争的事实。或许这就是笑话别人的报应吧! 莎士比亚曾说过:“如果你不能摆脱命运的摧残,那么就请你尽情的享受吧!狂风暴雨来的越猛,我将会越坚强!” 作为一个看过多本穿越小说的资深书虫,苏童明白一个道理: “穿越不可怕,就怕穿越之前没文化!” 对于历史知识的了解,苏童是远远超过一般历史老司机的,历史功底是杠杠的。 对于穿越这种只可能发生在隔壁老王身上的事情,苏童从未有过意淫,因为一个人脑袋再怎么被门夹,也不会相信穿越是可行的。所以当苏童穿越以后,整个人都不好了,因为他再也不敢相信砖家的话了。 “既穿之则安之!” 苏童很幸运。 并没有穿越到外星球,否则呼吸都困难,当然也没有穿越到外国,否则语言也是一个问题。 虽然没有成为皇族勋贵,但也没有成为阶下囚。 还敢有什么奢望呢? 在好兄弟的描述下,苏童对这个世界有了一个大概的了解。 苏童穿越的国家是一个史书上没有记载过的国家,名字叫: “逍遥” 逍遥和历史上的那些封建王朝很像,不但很像,几乎一模一样。 逍遥特别像明朝,特别特别的像,许多地方甚至连名字都一样,不仅地名一样,许多大臣的名字也一样。 逍遥国现在的当朝皇帝叫朱右检,和明朝末年的皇帝只差一个字。周边有一个牛逼哄哄的政权叫“后晋”,和历史上的那个“后金”也很像。逍遥国的国土面积和明朝的国土面积相当,军事实力相当,人口也差不多。 总之,现在的逍遥国差不多等于明朝崇祯时期,只是局势并没有达到崇祯时期的那种恶心程度。 现在是逍遥开元元年,是逍遥国第十六任皇帝朱右检登基的第一年。 而苏童现在所在的地方在江北省江北州的苏家镇。 苏家镇原来叫苏童的那个少年已经不知去向,一个从二十一世纪穿越而来的同名同姓的苏童成了苏家镇的苏童。 这个苏童,祖上一度是名门望族,不过那都是老黄历了。如今的苏童只是一个一人吃饱全家不饿的穷鬼。 虽然苏家如今已经落魄了,但瘦死的骆驼毕竟还是比马大的,三十亩旱地和三十亩水田还是有的。 待到思维稍微清晰一些以后,苏童开始意识到一个新的问题: “金手指在哪里?” 一般而言,穿越者都是自带金手指的,苏童也想当然的认为自己也应该有一个金手指。 “童弟弟,你又在想什么呢?” 一个眉清目秀的少年望着苏童,露出了两颗洁白的大门牙。 “你是谁?” 苏童彻底放飞自我,也不怕被揭穿,有不明白的地方就大胆问,反正自己失忆了。 “怎么连我都忘记了呀?我是苏阳啊!我们兄弟十个还一起结拜过呢!不过不能怪你,谁叫你有失忆的毛病!” 对于脸盲苏童来说,要记住这么多人还是非常困难的,好在有失忆症这个借口作为护体,苏童才能侥幸蒙混过关。 待到九个结拜兄弟都散去以后,苏童才敢下床四处走一走,看一看,希望能有什么意外收获。 绕了一圈以后,苏童发现了一道隐形门,进入以后,一个极具现代风格的仓库突然出现在了苏童的面前。 “天哪!只有天知道天底下居然为什么会有这么神奇的事情。” “失忆症!失忆症!要是没有失忆症该多好,不然就知道穿越之前究竟发生了什么事情了!” 这仓库还有一道门,苏童轻松一推,门就打开了,毫不费力,苏童迈出一小步,成功临近一大步。 仓库,那可是穿越者的必备品。 “乖乖!这哪里是仓库,分明就是一个大大大超市,真是要啥有啥啊!” 苏童的鼻血都快流下来了,此刻他的心情是一半纠结一半狂喜。纠结的原因是这么一个大仓库这要是被人发现该怎么办呢?狂喜的原因是有了这个大仓库,相当于有了一大笔财富,而自己的人生那就相当于开了挂了。 仓库里的东西并不像超市货架样式那样摆放,而是一箱一箱的码在地上。最高处的箱子码的足足有十来米高,码放最低处的亦也有个三四米,这个仓库里究竟有多少箱子货物,苏童也不是很清楚,但通过目测苏童相信这个仓库足有一个足球场那么大。至于货物嘛,那就不是他那个小脑袋瓜能算的清楚的了。 进入仓库的门并不容易发现,因为这个门是隐形的,肉眼并看不出来,这让苏童稍微放松了一点不安的小心脏。 在大仓库里,苏童走出了六亲不认的步伐,通过简单盘点,苏童差点被吓得魂飞魄散,因为这仓库里的商品多达上千种。 小到种子、牙膏牙刷、袜子、刀具、秋衣秋裤、毛衣毛裤、羽绒服,大到电饭煲、高压锅、电冰箱、洗衣机,几乎是要啥有啥,恨不得把整座城市都装在里面了。 苏童认为,太多高大上的电器在这并没有什么作用,反倒是那些廉价的,其貌不扬的小商品更能派上用场。 不说别的,就光是那几百箱的种子,就足以让这个时代疯狂了。 2.瞎子 还有各种小商品,随便卖卖都能卖出一个好价钱,到时候捐一个官当当,再置办一些家当,养几个仆人和丫鬟每天伺候着自己,谁敢说这生活难道不是神仙过的? 但眼下苏童面临的最大问题是:如何改变身份,改变卑微低贱的的身份,这才是最实在的问题。 “我只想活着,好好活着,谁也别想惹我,我亦不想惹任何人。” 这是苏童的心里话,他并不想做一个改变历史的人,只想做一个改变自己的人。改变自己的生活,改变自己的命运,改变自己的生活环境。至于现在谁当皇帝,党争如何激烈,局势如何如何,不是他这种屁民有资格考虑的问题。 想要改变自己的命运,只有读书这条出路,但这对苏童来说太难了,想要通过科举改变命运,几乎没有可能,于是苏童也就断了读书改变命运这个念想。 除此之外,还有一条改变命运的路子,那就是进宫当太监,不过关于这条路子,苏童是连考虑也不会考虑的。 闲来无事,苏童想好好溜达一圈苏家镇。 苏家镇,千百年来,无论外面局势如何风云变幻,而这个小镇却总是丝毫的不受影响。 古老的城墙,有些古老的记忆。 这座有着一千多年历史的古城,并没有因为时间的悠远而变得颓废,反而愈发的迷人。 云家镇古城主要分为东、南、西、北四座主城门,在这四云城门中南门最为繁华。 除了这四座主要城门外,还有十座城门,加起来总共十四座城门:从左往右依次是永门、孤门、九门、泉门、玉门、平门、宁门、泊门、长门、静门。 总共十四座城门中东门、南门、西门、北门四座城门可以登城,整个苏家镇也只有这四座城门这里有守军,但守军数量并不多。 在最繁华的云家镇南城门,老老少少望着城门上的一张告示,那告示上面写着: 《即位诏》 “朕以冲人统承鸿业,祖功宗德,惟祗服于典章;吏治民艰,将求宜于变通。毗尔中外文武之贤,赞予股肱耳目之用,光昭旧绪,愈茂新猷。” 这张《即位诏》不是现在贴上去的,已公示出去好几个月,如今早已是开元元年,开元皇帝朱右检已当了好几个月小皇帝。 正直开元元年的春天,新皇登基,大赦天下,诛杀奸臣,百姓无不拍手称快! 草长莺飞二月天,拂堤杨柳醉春烟,古老而又朴素的苏家镇呈现出欣欣向荣之景。 苏童却没有心思去欣赏这美丽的春景,满脑子想的都是如何跳出农民圈子,进入上层社会。 在逍遥国出身决定了未来,出身决定了命运。农民的儿子就永远只能是农民,商人的儿子就永远只能是商人,将军的后代就永远只能从军。 哪怕农民再有本事那也只能做一个农民,商人的儿子也没有资格参加任何的考试,将军的后代也只能老老实实为朝廷守卫边疆,不仅是守卫边疆,平时还要种地种菜。 苏童的身份是农民,这也就注定了他不太可能有什么出息。不过只要不犯什么事情,也不太可能会有什么牢狱之灾,只要老老实实参与劳动,只能保证平平安安。但是想要读书念字,甚至考取功名,那就比较难了。 因为在逍遥国,想要读书识字甚至是考取功名,必须是要有人举荐的,普通人家,百姓人家,怎么会有那么多资源呢? 就拿苏童来说,只有九个兄弟,并且这九个兄弟一个比一个穷,都是穷人的孩子,都是农民的儿子。 自古以来,似乎都少有银子解决不了的问题,只要有银子,人的痛苦就能减少至少一大半,对于这个理论,苏童虽不敢完全苟同,但也相信此话并不假。因为在闲逛的时候,苏童听闻了一个传闻:花银子可以买到功名。 此事说起来并不值一提,但仔细想想却是意味深长。 虽然买来的功名并不会有什么实际上的意义,但是却关乎着身份的变更,人生轨迹的变化。举人或是进士,总是不同与普通百姓的。 买卖身份的人不愿透露身份,但开价生员身份为八百两白银,举人为三千两白银。 对于有钱人来说,这是一个天大的好事,但对于没有钱的人来说,这是一个天文数字,是他们想也不敢想的。 苏童知道自己想要凭借本事考一个生员,那是比登天还要难的事情,更别说是考考举人了,那是想都不敢想的。 所以听到这个所谓的传闻后,苏童是抱着宁可信其有不可信其无的心态去的。 传闻是从一个瞎子嘴巴里说出来的,一个喝醉酒的瞎子。 相信一个喝醉酒的瞎子,还不如相信一个三岁的小孩,毕竟小孩子的嘴还更靠的住。 找到这个瞎子也不容易,花费了苏童三文钱才从一个小童那打探到瞎子的住所,虽说是一处住所倒不如说是一个破庙却破败到漏风又漏雨,而瞎子也似乎并不在意这些,对他而言有吃有喝便已经足够了,对于其它的事情漠不关心。 听到有人进来,瞎子也是当作没听见,继续喝酒葫芦里面的酒,不慌不忙,瞎子一边喝着酒一边抓过一把炒南瓜子放进嘴巴里,袒胸露乳,豪放不羁。 接着突然问道: “找我何事?” “我们认识吗?” “我欠你银子吗?” 苏童嘿嘿一笑,拿出烤鹅腿放在瞎子鼻子下面,瞎子灵敏的鼻子如狗一般灵敏。没有什么事情是一个烤鹅腿解决不了的,如果有,那么就两个。 “丧心病狂呀!腐败呀!” “王八蛋!” 瞎子在痛骂一顿以后,抱起了烤鹅腿,就再也舍不得撒手。 这是送给我的吗? 你是谁? 究竟有什么目的? 为什么平白无故送烤鹅腿给我? 苏童道:“我想知道一件事情的真相,虽然只是传闻,但我还是很想知道,因为这对我来说非常重要。” 在说明来意以后,瞎子的表情突然变得凝重起来,道:“你是第三个来找我的人,前面二个人,一个如今已经是礼部右侍郎令,另外一个如今也是工科给事中了!有些人天生就不是读书的料,但不得不说有些人天生就是做官的材料,这两个人就不是读书的料,当官却很在行,不知道你来找我究竟有何所求?” 苏童听后心里大喜,道:“前辈有所误会,我知之不是读书的材料,但又实在没有什么考取功名的想法,只愿能够平平安安保一个太平,但我身份卑微,所以想要捐一个功名,只为充当门面而已!” “坦白说,不妨事!” “晚辈想捐一个生员或是举人的身份,只是苦与没有门路,故此冒昧来访!” 瞎子道:“原来如此,此事倒也不难,我虽平日里疯疯癫癫,居无定所,但再朝中朋友还是有几个的。只要银子足,就没有办不成的事。” “银子方面不是问题,需要多少,前辈只管开口便是,晚辈好作安排打算。至于如何操作方面,还请前辈多多费心,好处费这方面是少不了的。” 瞎子道:“你以为我眼中只有银子吗?我是恨,恨那些文官,恨那些不学无术,当官不为民,只会一心研究如何对同僚进行打击报复的文官!”瞎子愤愤不平道。 “你若一心为民,若心系百姓,给你一个举人的头衔又如何呢?这总比那些肥头大耳,把书读到狗肚子里去的文官要好!” 听闻瞎子一席话,苏童有一点梦回校园被老师骂的狗血淋头的错觉。看来还是自己的思想境界和觉悟太低了,苏童觉得有些惭愧。 “若是能够取得功名,晚辈定当会为乡民谋福利,为家乡作贡献,绝非是为了一己私利呀!” 瞎子听闻,大为感动,道:“后生有如此觉悟,真是我逍遥国之幸,如此!此事便包在我的身上便是!你去准备好银两,有些礼节还是不能少的,否则此事也难办!” 苏童递给瞎子早已准备好的个人履历和家族信息资料,约定一个月后破庙再会。 回到家里,苏童便开始考虑如何筹措银子之事,毕竟几百数千两的银子那可不是一个小数目。 家徒四壁的苏童,家里实在没有什么可以变卖的物品,唯一值钱的东西就是几十亩水田和几十亩旱田,那都是老祖宗留下来的家产,是无论如何也不能变卖的。 想来想去,苏童想到了那个仓库,那个比足球场还大的仓库,现在也只有这里面的东西能够卖出价钱了。 3.中计(1) 再一次进入大仓库,苏童有一种回家的感觉,回到家里的亲切感,先是在里面大吃了一顿,然后开始考虑究竟把里面的什么东西拿出来卖?太过现代化的东西,容易引起怀疑,搞不好还会引来杀身之祸,所以苏童把首选目标并没有放在那些高科技产品上面。 菜刀家家户户都用,但是纯钢打制的菜刀都不记得家家户户都用的起了,苏童费了九牛二虎之力搬出了一箱菜刀,整整一箱菜刀,一共有一百把。 无论是从锻造工艺,还是从设计上,都无可挑剔,哪怕是在9102的今天,这样的菜刀也得卖上四五百块钱一把。 苏童挑了一把菜刀,打算到市场上去转一转,了解一下市场行情,看看能不能卖出一个好价钱。苏童看过水浒传,特别是杨志卖刀那一桥段,特别是对那个桥段特别的熟悉。 古有杨志卖保刀,现有苏童卖菜刀! 逍遥国的刀具,由于没有具备一些化学知识,因此对钢材的性能以及背后产生的原理都是完全不懂的。工匠只能依靠长期的尝试,在尝试中总结出一些经验方法再进行尝试。并且对于刀具的原材料的处理,也就是冶金技术,并不熟知背后的原理。 他们的认知水平也仅仅停留在冶炼锻造过程中加入什么之后会使得锻造出来刀具变得更加坚韧,但是具体到某种材料要加多少才能达到合适的硬度,如果在技术上一旦达到了这么精确的地步,他们是并不知道该怎么操作的。 而现在的刀具,放在古代的任何一个时代,都属于“宝贝”级别。 在一顿轻松的砍瓜切菜之后,苏童的宝刀得到了围观群众的认可,赞誉声不断,有人提出来要买苏童的菜刀。但开出的价钱却让苏童不是很满意,开价最高者只开价到一两银子。如果真按照这个价钱卖出去,苏童要卖到一千把菜刀,才能赚到捐一个功名的银子。 虽然在苏童的那个大仓库里,像这样的菜刀还有几万把,但这并不代表着就可以廉价出售。原则和底线还是要坚守的。 苏童婉言谢绝了所有想要买宝刀,却又不愿开出合理价格的人,苏童相信总有人会是识货的。 直到太阳快落下去的那一刻,一个识货的客人终于上门了,仔细看了苏童的宝刀以后,给出了一个结论:刀是好刀,不过苏家镇太过贫穷,卖不出高价! 路人的话让苏童突然觉醒过来,正所谓一语惊醒梦中人。 原来自己的刀卖不出价钱,不是因为刀不好,而是苏家镇太过贫穷,有钱人也并不多。 于是苏童决定转战江北州县城,毕竟大城市总是比小地方要大气的多的多的。 江北州,是江北省几个比较繁华的城市之一,人口超过三十万。 江北州虽然说不上是商贾云集,但小商小贩还是不计其数的,总体来说生意要比苏家镇那个小地方要好做的多。 苏童来江北州的目的也很明确,只是为了卖出刀具,赚取第一桶金。 这一次,苏童不是单枪匹马,而是带上了自己的小跟班:苏阳弟弟。 一个有些古灵精怪的小家伙。 这是苏阳第一次离开老家苏家镇,第一次去那么远的地方,第一次去看外面的世界。 离开的时候,苏阳突然有些不舍。哪怕他曾经多么讨厌这个地方,现在突然间又有了一种不舍离去的伤感。 十三年来,在这块土地上生活,又在这块土地上成长,认识朋友。现在突然要离开,有一种故土难舍之感。 “傻弟!我们又不是不回来了!” “我从未去过那么远的地方,我害怕会回不来,害怕再也见不到苏家镇的兄弟们!” 虽然很不舍,但是苏阳还是跟着苏童踏上了去往江北州的路。 春风拂面,花儿开得烂漫精彩,如此大好时光,躲在小镇实在是可惜啊!若不出来见识见识,还真的就是白白浪费了青春和年华! “苏童哥!我们去江北州干什么呢?” “卖刀!” “卖刀干什么呢?” “赚钱!” “赚钱干什么呢?” “别问,问了你也不懂,赚了银子给你买好吃的,怎么样?” “真的嘛!太好了,苏童哥那我听你的,你不让我说的话我一句也不说!” 驾着牛车,一路颠簸,不知不觉已到了江北州,看到繁华的江北州,苏童发出了一句感叹:大城市就是大城市,不是苏家镇这种小地方能比的! “苏童哥,难道你就不怕找不到回家的路吗?” “苏阳你为何突然如此问呀?” “因为你有失忆症呀!” 苏童一把把苏阳提起来,道:“再胡说八道,把你当猪仔卖掉!”虽然苏童并不生气,但总觉得这样说他有诅咒他的嫌疑。 苏阳虽然嘴欠,但毕竟胆子小,加上身体也柔弱,被苏童这么一吓,居然脸都白了,差点就要哭出来。 小孩毕竟是小孩,胆子自然也小,见苏童真生气了,也就收敛了一些。 “苏童哥,苏阳知错了!” 苏童并未生气,一本正经道:“有些话不能乱讲,特别是在外人面前更是如此,否则我会很为难的!我要是没面子,你也别想快活!” 苏阳觉得苏童很凶,但此前从未如此觉得,在苏阳看来,苏童哥每失忆一次,性情都会有一次变化,但这一次是最激烈的。 在繁华的街道上,苏童支起了一个毫不起眼的小摊子,准备把从苏家镇带来的二十把“宝刀”拿出来进行售卖,酒香不怕巷子深,好刀不愁卖。 人来人往的人群,虽让苏童有一种漂泊他乡的孤独之感,但因为有一个奇葩的弟弟陪伴在自己的身边,苏童的哪一种莫名的伤感也就少了许多。 苏阳虽然并不知道苏童哥为何倒卖起刀具来了,但苏阳也不敢多问,在一旁帮忙打下手,苏童让他怎么做他做怎么做,非常的配合也非常的听话。 时不时的有客人蹲下来询问价格,但大多都是摇摇头离开,或许是因为苏童定价太高的缘故,许多还要买宝刀的人,在听到价格以后,都知难而退了。 五两银子一把的宝刀,绝对算不上是什么天文价格,但对于普通老百姓而言,还真的不是一笔小数目。 一个身骑白马,风流倜傥,潇洒英俊的少年在苏童的摊位前停了下来,手指了指苏童摊位上的宝刀,道:“这些刀怎么卖?” “五两银子一把!”苏童说这话时显然有些底气不足道。 少年道:“你的这些道具我看了,非常好!如此好刀,在这里用五两银子的价钱区区贱卖,难道不可惜吗?” 少年的话让苏童的精神为之一振,道:“公子,此话当真?” 白衣公子笑了笑道:“请借一步说话!” 苏童不敢轻信,犹豫不决,白衣公子于是便道明身份。 原来这白衣公子是江北州藩王朱康,这江北州就是他的封地。人称“北王”。今日微服私访,苏童卖刀的举动刚好被他看到,在观察已久之后,方才上前来。 苏童听后,方才相信,有些不好意思道:“原来公子就是闻名遐迩的江北公子朱康王爷呀!” 朱康笑道:“小兄弟不必客气!请问这位兄台怎么称呼呢?” “我叫苏童,苏家镇人士!这位是我的结拜兄弟,苏阳!” “苏阳还不快快见过朱康王爷!” 苏阳羞涩道:“见过王爷!” 苏童虽然有些懵逼,不知道着逍遥国究竟有多少王爷,但他认为只要礼节到了,不得罪人,一切都好说。 要说这朱康也算的上是一个贤王,为人一向正直,从不仗势欺人。不仅如此,灾荒之时,朱康经常打开王府粮仓救济灾民,所以朱康在五十多个藩王里面威望很高。 朱康把苏童和苏阳带回了王府,这也很符合他的性情,因为朱康没少养闲人,什么:诗人、画家、道士、幕僚…只要是被他看上眼的,全数带回府。但把一个摆摊的带回家,这还是第一次。 朱康住的王府称为“北王府”,八岁那年朱康被封为吴王,原本是要打发到苏州去当王爷的,结果后来皇帝反悔了,因为苏州每年的赋税非常的多,全国半数的赋税来自于那里,若是便宜了朱康,对于朝廷的财政收入是非常不利的。于是皇帝就把朱康打发到了江北来。 一旦被封王以后,就不得随意离开封地。所以闲不住的朱康把自己的生活过成了神仙般的日子。没事就结交几个好友,或者骑着白马四处转悠,总之一个字:闲。 因为朱康很少在街上碰到卖刀具的,所以他并不打算错过,为了便于了解,索性就把人直接请到北王府里去了。 江北府在王府里面绝对算不上豪华,但从气势上来讲还是非同一般的,王府毕竟是王府。亭台楼阁,雅苑别墅,三步一景,五步一画。丫鬟、家仆,侍女也是一应俱全。水池、院子、练武场、该有的配置都有了。 3.中计(2) 王府中央有一座被水环绕的假山,四周有水,有荷花,假山上有一座亭子,这个亭子是朱康最喜欢的地方,只要一有烦心事,朱康就划着小船爬上假山,到亭子里面去。 而这个池子里面养着各种鱼乌龟和王八,有时也会有青蛙呱呱的叫,一到夏天,这地方简直绝了!简直就是夏日绝句呀! 朱康热情的邀请苏童和苏阳来到了自己的府里,开门见山道:“本王想要知道苏公子菜刀的制作工艺,不知苏兄愿不愿意将此刀的锻造工艺告诉本王?” 见苏童有些迟疑不愿回答,朱康笑道:“苏公子放心,本王不会亏待苏公子的,请苏公子放心便是!” 苏童哪里知道什么锻造工艺,但他又不能把这些刀的来历告诉王爷,不论如何先脱身再说,于是便道:“此事还需回去与兄弟们商议商议!” 朱康道:“这倒也符合人之常情,你且先回去,三日之后我派人去接你!”朱康用不容商量的语气道。 苏童无奈只能硬着头皮答应下来,反倒是在一旁的苏阳灾乐祸,丝毫没有意识到问题的严重性。不管怎么说,先回家想办法再说,要是真把他留在王府里,早晚得露馅。 回到苏家镇家里,苏童便一头钻进了仓库里,开始疯狂的寻找各种图书资料,特别是关于如何锻造刀具的资料。找寻一番以后,终于有了一丝收获,一套如何锻造钢材和如何打铁的书被苏童翻了出来。 制造一把好刀,首先要具备最基础的工业基础,如果没有最基础的工业基础,就没有办法开采优质矿石。对于现在的逍遥国来说,想要制造一把好刀,难度不亚于嫦娥登月。虽然苏童有着满腔的热血,但觉得太难了! 锻刀,对于著名工匠来说,是使用最好的工具和材料制造最好的刀。铁砧、钳子、熔炉、空气锤和水压机、锉刀、磨床、皮革工作台…这些工具缺一不可,并且需要的是采用上好的工具。 与其锻造一把刀,还不如送给朱康一把刀,因为就目前而言要让苏童详细描述如何锻造一把刀,苏童宁愿选择原地爆炸。 幸运的是在这个巨大的仓库里,苏童还真找到了三千把战刀。这些战刀都是19世纪末锻造的,但从制作工艺上来看已经远远超过逍遥国所有顶级的宝刀了。 至于使用效果如何,苏童不敢保证,也没有办法保证,所有的一切就只能等朱康来判断了。 但苏童并不打算把这六百把战刀全部献给朱康,因为苏童还想留一手,但苏童也并没有太小气,决定先拿出一百把战刀,看一看朱康的反应如何。 三天后,朱康的人如约而至,浩浩荡荡但马车停在苏童家门口,亮瞎了所有人的眼睛。 在兄弟和乡民们羡慕的目光之下,苏童进了一辆豪华版的宝马级别马车,拉车的马一共有三匹,三匹马的毛色竟然没有一根有杂质的,三匹马都膘肥体壮,相比较于停在马车旁边的牛车,苏童顿时觉得羞愧难当。 春天的风,加上温度刚刚好的阳光,苏童有一种从未有过的舒服感觉。 “小公子,江北王已经在府里等候多时了,我们赶快上路吧!” 从江北州到苏家镇不过五十来里,平日里苏家镇人想去一趟江北州不是坐牛车前往就是步行前往,从未有人坐过三匹马的豪华马车。苏阳囔囔着也要坐马车前往,苏童无奈只得带上这个小家伙。 马车内,苏童看到了一个骨骼惊奇,闻到了一个有体香味的纯净少女。苏童一度以为自己不会喜欢任何人,但看到这女子后,苏童默然了。这女子一路上居然一句话都不说,苏童差点怀疑这女子是一个哑巴。 行进了一段路后,肚脐生香的少女开口道:“这位小公子就是苏童公子吧?我是王爷派来伺候你的!” 苏童“哦”了一声,才反应过来,道:“不会搞错了吧!我可不需要人伺候!” “总之,王爷已经把我给了公子,如何处置还不是全凭公子!” 江北王突然来这么一出,让苏童有些措手不及,不知该如何处置,这江北王毕竟贵为王爷,可不能和他犯浑。想想自己还是处子之身,又正直青春年少,这要是每天有这么一个肚脐生香的小美人整天跟着,真男人总归是把持不住的。 去往江北王府的路程虽然算不上很远,但这次苏童却觉得是千里迢迢。 再一次见到朱康,苏童受到了更为热情的接待,朱康用迎接荣归的将军的阵势来迎接苏童,阵势浩大。 一百把顶级战刀被十个武士一一抬了进来,朱康取出一柄剑,剑出剑鞘之时朱康发出惊叹之声,而后又是一声长长唉叹! “唉…” “若我逍遥国所有将士都能配备此等武器,又何愁有边患之忧!” 朱康的这一声与其年龄并不相符的哀叹,其中有多少心酸只有他自己知道。 生活在帝王之家,谁又不是孤家寡人? “苏公子,你可真是帮了我大忙了,有了这一百把宝刀,必能鼓舞我江北军的士气!” 朱康又突然变得精神十足,眼睛里透着金光。 十个身着铠甲的将军分列两班,如同泥塑一般立在两旁,他们的眼神中透着的是难以概述的欣喜和期待。 “还不快快见过苏公子!”朱康突然变得严肃起来,盯着十个将军道。 众将军抱拳行礼,道:“我等见过苏公子!” 苏童哪里见过这种阵势,差点就以为自己要交待在这里了。 “各位将军不必客气,如此让苏童很尴尬啊!苏童出身卑微,实在不敢当呀!” 朱康道:“苏公子,你不必客气,英雄又何必论出身?若苏公子不嫌弃,就留在我府里做一个幕僚如何?” 苏童并不想被约束,但知道朱康对自己有所求,所以才出此言,但又觉得若是真的拒绝了朱康,又会让其很难堪。于是苏童委婉道:“江北城之繁华,远胜过苏家镇,我乃区区小民,恐怕无福消受江北城之荣华,然乡野虽小,毕竟安心,小民无心卷入‘政事’,承蒙江北王不弃,拜谢赏识,若有召唤,小民随时恭候!” 朱康叹息一声,道:“既然如此,本王便不再强求,只是关于更多‘宝刀’之事还需苏公子指点迷津!” 苏童哪里知道“宝刀”的锻造工艺,就算知道,也清楚的明白以逍遥国的实力很难做到模仿,更别提超越了。不过见这江北王又是一个快人快语之人,于是也就觉得不必打太极拳了。在明白人面前没有必要装傻充愣,于是便道:“这些‘宝刀’的锻造工艺我并不知晓,此刀乃是我祖传之宝刀,我祖上曾为朝廷镇守边关,我太祖爷爷在家招募兵勇,打铁造办刀具,抵抗痛击鞑虏,靠的就是这一口好刀!” 听完苏童的话,朱康更为敬佩起来,道:“原来你是功勋之后!为何会沦落至此?” “这没道理!” 关于这些自家的英雄事迹,苏童自然也是从兄弟们口中听来的,只不过是“适当”的美化了一下而已。 若不是因为脸皮子薄,苏童还想再更夸张的渲染一下。但没想到,这已经让朱康惊讶不已了。 朱康道:“苏公子,你既是功勋后人,更该为朝廷效力,守着几十亩田地碌碌无为了此一生,这就是是你想要的吗?” 苏童道:“王爷,人各有志,苏童只想安静的当一个小农民,再不敢有任何的奢求!” 朱康狡黠一笑,道:“恐怕并非如此吧?” 朱康的这一问,让苏童心虚不已。 朱康拍了拍手,只见走出一个瞎眼老者,此人穿得虽然简单,却朴素干净,且这人,苏童怎么看怎么觉得熟悉。 朱康道:“苏公子,此人你不陌生吧?” 苏童脑回路了几秒,这才敢确定此人就是自己破庙里所见的那个瞎眼老者。在这里相会,这种场面,是极其尴尬,也是极其值得玩味的。此时苏童已经不能明白这究竟是怎么回事,是被朱康套路了,还是被瞎眼老者套路了,具体如何如何,苏童已完全的不知道。 瞎眼老者还未等苏童说话,先开了口道:“莫非这位就是苏公子吧?” 苏童心里那个郁闷啊,我谁难道你不知道吗?差点祖上十八代的资料都交到你手上了。你现在用反问的语气来问我,究竟是何意思? “苏公子,你是聪明人,合作对你是有好处的,若是执迷不悟恐怕王爷也是很为难的。” “让我先静静!我需要安静!” 苏童拍着脑门,脑壳有一种要炸裂的感觉,有话要说却被堵住一般。苏童遇到了人生中最困难的抉择,没人能帮他。 “苏公子,你跟着我朱康莫非还以为吃了大亏不成吗?” “也罢!如今我就是一块案板上的肉,要杀要剐还不是随你们,与其强硬对抗,不如合作共赢!” “小小年纪有如此觉悟,实在难得!” “如今你跟着王爷,已然不是普通身份,只要你与王爷一条心,保你一身荣华富贵!” 在瞎眼老者说出这话的那一刻,苏童便已经大概知晓老者的身份: 不是卧底就是叛徒。 “看来还是自己太年轻呀!” 江北王为人究竟如何,苏童不敢轻义下定论,就算要下定论,也轮不到苏童。对于苏童来说,现在最好的选择就是顺着朱康,若朱康对苏童无所求,早就把苏童痛快一声咔嚓了。 “天底下没有绝对的朋友,只有绝对的利益”这句话不是空穴来风。 朱康很开心,对立在一旁的肚脐生香女子道:“若伺候不好苏公子,你也别活了!” 苏童此刻彻底懵逼了,他还是处子啊! 莫非今天就要洞房花烛夜? 男上还是女下? 没实战过呀! 女子微微一笑,给朱康行礼后道:“圆圆遵命便是,圆圆一定把苏公子伺候的舒舒服服的!” 苏童很郁闷,不知该如何是好,但为了不违抗王爷的命令,也就只能勉强接受了。毕竟,这个叫圆圆的女子长相还算可以,一看就知道并不是一般的女子。 朱康收了“宝刀”后,笑容变得愈发灿烂,道:“听闻苏公子宝物多多,今后本王还有更多的事要与苏公子商议,故此在在王府外为苏公子准备了一处幽静的院子,虽然不算大,但精致雅观,请苏公子务必住下!” “我…” “住嘴!” 朱康突然脸色大变,道:“此事就这样定下了!”朱康并不给苏童拒绝的机会。 金窝银窝不如自家的狗窝,更何况苏童家的那个狗窝可不是一般二般的狗窝,家里可藏着宝贝呢! 不管怎么样,得先回趟家,家里那个“大超市”可不能让人发现。那玩意可比小命还金贵。一旦要是被人发现,跳进黄河洗不清,没跳进黄河死的惨! 不论如何,此刻苏童已经知道自己的处境并不是很好,朱康至少了解到了些什么,否则一定不会对自己有什么兴趣。 如果只是怀疑自己家里还有“宝刀”,那都还好说,大不了全部送给王爷便是,只要能够免了牢狱之灾一切都好说。 不论怎么样,必须回趟家,但朱康已经把苏童返回家的所有念想切断了。朱康用笑脸就把事情悄无声息的给办了。这种笑里藏刀的手段让苏童无形之间感受到了一股压力。这也足以说明了,朱康绝不是一个简单之人。 至于那个瞎子老者又究竟是何身份,也是很值得玩味的 “我可能被囚禁了!” 望着四处都是来回巡逻的武士,苏童不由得发出感慨。不仅如此,就连小苑内也有朱康安排的人。 压迫与抗争的故事从未停止过,哪里有压迫哪里就会有反抗。但苏童此刻却无力反抗,因为朱康囚禁的不是苏童的身体,而是精神和自由。 苏童已别无选择,上“贼船”容易,下贼船可没那么容易了。更何况江北王是谁? 他可是在江北州顶天立地的大人物,踩一脚就是地动山摇,苏童再怎么说也只不过是一介草民而已,与朱康比两人并不是一个级别的人物。 4.囚禁 苏童并不想享受什么富贵荣华,只想潇洒自在,对于国家朝政并无兴趣,若真把他留在江北城,早晚会被逼疯。 在江北王府外,有一处小苑,是朱康特意为苏童腾出来的房子,虽然并不算豪华,但绝对的“安全”。 像这种安全的小苑还有很多,众星拱月般的遍布在江北王府四周。江北王府就是他们心目中至高无上的存在。 对于朱康而已,他们并不需要有太多的才华,只需要绝对的服从,绝对的忠诚以及绝对的忠心。 在江北城这个独立小王国内,朱康希望自己的权威能够得到认可,希望江北城所有的臣子能够忠心不二的服从他,认可他。 只要朱康愿意,在不威胁到天子的权威的前提下。 朱康大可以想怎么做就怎么做,养闲人、养谋士、养侠客,甚至可以养侍童。有些人朱康虽然“仰慕”和“赏识”他们,但他们终究不过是朱康的“玩物”而已。 就像是有钱人喜欢养花,或者喜欢收藏古董是一个道理,这些所谓的闲人、谋士或者侠客和玩物没有本质区别。既然是稀奇玩物,便就是可以随时丢弃的。现在,苏童很荣幸的成为了这些人中的一员。有些人最唾弃的,却是普通人一辈子都望尘莫及的。 有家不能回,苏童非常的担心家里的那个大超市被人发现,特别是被朱康的人发现,后果如何,苏童是非常清楚的。朱康有一千种方法和一万种手段让苏童从这个世界消失。 苏童是最害怕孤独的人,同时又不喜欢热闹,这是一种很矛盾的心理。真把他给圈养起来,早晚得憋疯了,所以苏童想的是无论如何都要逃离江北州,逃离朱康的控制。 此刻,唯一的精神依托只有从苏家镇一起开的苏阳,这个还很懵懂,且不知江湖险恶的“小家伙”。 小苑内,苏阳无聊的厉害,几次问苏童什么时候回苏家镇,苏童却不知该如何回答这个他也不知道的问题。因为留在江北城,并不在苏童计划之内。 局势的发展也并不在苏童的预料之内,他还太过年轻,太过稚嫩,太过没有心计。 对于历史,苏童有过了解和认识,但对于政治,苏童只是一个小白。他为人懦弱,没有远大抱负,甘于守旧,不知变通。这注定了他将来的路将会走的很艰难。 在闲居的日子里,苏童虽然几次提出来张回苏家镇看一看,却都被朱康拒绝了,拒绝的理由只有一个:不同意。 逍遥国被封的所有藩王在没有得到“天子”的允许下是不得离开封地半步的,这一条规定对朱康这个藩王来说也是适用的。 朱康在江北州对自己养的闲人、谋士、侠客们也采取了这种办法。朱康这样做的意图也非常的明显,为了彰显自己的权威,为了得到更大的权欲,为了满足空虚和病态的心理。 人的欲望总是无休无止的,欲壑难填??,一旦陷入权欲之中,便再也难以自拔。 苏童想过以死明志,但仔细想想很不值得,谁还受到过屈辱呢? 孙膑,春秋时期响当当的著名军事家。因为相信庞涓这个同窗好友,受庞涓迫害遭受膑刑,身体残疾,后在齐国使者的帮助下投奔齐国,被齐威王任命为军师,辅佐齐国大将田忌两次击败庞涓,取得了桂陵之战和马陵之战的胜利,奠定了齐国的霸业。 范雎,战国时期秦国著名宰相,“远交近攻”战略的开创者。 年轻时,由于热爱自己的国家,在魏国宰相魏齐的首先任职低级官吏,后来出使齐国被赏识,齐国想邀请他在齐国任职。他拒绝了齐国赠给他的黄金,但是接受了宴席。 后来,魏齐在宴会上用各种酷刑逼迫他交代叛国的事实,并把它奄奄一息的他扔进厕所中,让所有人在他身上撒尿。 不得已的情况下,范雎装死并且央求并贿赂小吏,才捡回了一条性命。之后,到了秦国,并且任了秦国国相。逼迫魏齐自杀! 苏秦,纵横家,最牛时身佩六国相印。年轻时,第一次游说失败,回到家后,才发现人情冷暖,因为父母都装不认识他,兄嫂更是冷落她,连妻子都对他不理不睬,当作外人一般。 后来,他终于想明白了,一切都是自己太弱的原因,于是他头悬梁,锥刺股,第二次游说终于成功。 回到家后,他的父母、兄嫂、妻子都跪在地上不敢仰视他。 司马迁,著名史学家,因为为好友辩解,被判处死刑,后来,家人东拼西凑了一笔钱,才将死刑转为宫刑,这难道不是人生之大耻辱吗?但是,司马迁他忍受住各种冷嘲热讽和屈辱,最终写成了《史记》而名垂青史。 想要活得精彩,想要出人头地,沉不住气,又怎么能做出大事呢? 原本以为发现了仓库,人生就像开了挂一般,现在想想还是笑的太早了。如今被囚禁在江北城,就算苏童嘴里说出花来,朱康也绝不松口答应让苏童回苏家镇。 “既来之,则安之!” 未来没有后顾之忧,苏童向朱康提出了一个请求,要求把自己的家给“封禁”,苏童给出的理由是:家中有先祖灵位,外人不得造次。 对于这个请求,朱康并没有太多的意见,很爽快的同意了。不仅同意了,还在苏童老家门前立下了一道告示:凡未经过允许,私自进入“军师府”,一律当斩! 除了立下告示外,朱康还派了两个武士负责此事,彻底解决了苏童的后顾之忧。这也彻底断绝了苏童想要重回故土的不切实际的幻想。 苏家镇是回不去了,虽然没有了大仓库,让活人不能让尿憋死,生活还得继续。圆圆姑娘把苏童从一个男孩培养成了一个男人,不仅教会了他三十六变,而且还在他没有做好准备的前提下,让他当上准爹爹。 苏阳也有了进入学堂学习的机会,没过几个月,就褪去的稚嫩,差点成为一个浪荡少爷。在苏童孜孜不倦的教诲下,苏阳才没走上歪路。 苏童每日除了接送苏阳去学堂念书以外,几乎没出过大门半步,再加上圆圆有了身孕,苏童更没心思出门。虽然对圆圆没有非常浓厚的感情,但毕竟有了自己的骨血,今后孩子的养育也是很大一笔开支,总不能靠朱康的施舍度日,这不是长久之计。 待在小苑时间久了,苏童也终于觉得无聊够了,于是决定出门走走,找点活计来做,不想混吃等死。 苏阳所上的学堂叫江北书院,创办于逍遥朝明圣十年,如今已经有二百一十九年历史,创办者是张季,起初是藏书爱好者共同讨论藏书的场所,后来开始谈论政事,并逐渐形成一个门派。 后人习惯称呼这个门派为“江北党”,称江林书院人为“江北党人”。 现任江北书院院长为“顾献成”,是土生土长的江北州人,进士出身,在朝廷担任过礼部尚书等职位。 因为敢直言敢谏,他和一些正直的官员经常对朝廷的错误决策有所非议,于是得罪了不少同僚。 得罪同僚以后,顾献成的好日子就到头了,后来又被逍遥国皇帝所厌恶,于是彻底退出并离开了政治圈。如今的江北书院虽然没有了浓重的政治味道,却依然还有一点愤世嫉俗的思想在里面,这一点在江北学院的老师教学上面体现的淋漓尽致。 什么样的老师教出什么样的学生,江北书院在培养人材的同时,又培养了许多的杠精,虽然江北人的思想理念不好概述,但可以用三句话来概括: “凡是阉党所支持的,就是我们反对的!” “没有什么是不可以的,只要我们说可以!” “没有什么是错的,只要我们不认错!” 苏童误入江北书院纯属意外,因为实在无聊和乏味,闲来无事到处乱逛,偶然发现一书院,于是便好奇而入。见一中年正在舞动一柄长剑强身健体,于是便上前去打了个招呼。 在院中闲逛一圈后,不想被人撞上,于是便被带到舞剑中年身旁。 “晚辈好奇而冒昧闯入,还请前辈不要见怪!” 舞剑中年者今日看起来气色很不错,于是便道:“我江北书院除了阉党见不得,人人可进!”中年的这句话赤裸裸的表现出来了他对阉党的唾弃和不满。 虽然对朝政之事并不怎么感兴趣,但是苏童还是很八卦的想问一问老者所说的阉党究竟是谁。 苏童拱手道:“敢问这些阉党都有谁呀?” “李元鼎、张兴凤、甘肃这三人把持朝政七年,他们荼毒朝纲,祸害忠良,我李鼎早就想把他们碎尸万段了!” 苏童淡淡一笑,自言自道:“这下有点意思了!” 苏童恨不得搬一张小板凳,坐在李鼎面前,听刘鼎口吐莲花,讲述那些不为人所知的故事。 刘鼎讲的是眉飞色舞,颇为动情,却忘记了问自己面前的少年是谁。 当苏童接连追问了十几个问题以后,刘鼎方才想起问少年是谁,于是一本正经道: “这位少年郎,看着实在是面生的厉害呀!不知叫什么名字?出身如何?你爹是谁?来这里做啥呢?” 得知苏童是朱康的宾客以后,中年的态度彻底有了变化,道:“原来是江北王爷的人,我江北书院与王府向来没有往来,不知少年郎今日来此所为何事呢?” “我本是苏家镇人士,因为被生活所迫于是不得不变卖祖传‘宝刀’,却不曾在江北州城内遇到朱康王爷,于是便被王爷扣在了江北城,不得回苏家镇,并非苏童爱慕虚荣啊!” “这个朱康王爷倒是挺有意思!别的不在行,耍手段的本领倒是很不错!真不知他究竟要搞什么!” 苏童见刘鼎面色有些不对劲,为了避免不必要的纠缠,于是便识趣的离开了。 离开“江北书院”后,苏童一时不知该何去何从,无聊的厉害。 人总是习惯于健忘和堕弱的,总是很容易就忘记自己当初最想要的是什么,反而去追求那些浮华和空洞的东西。该去珍惜的不好好珍惜,对于得不到的总是充满了无限幻想。 苏童经常做这样的事情,也经常的习惯性健忘,忘记疼痛,忘记忧伤,忘记梦想,现在差点忘记回小苑的路。虽然苏童并不喜欢小苑,但是人总是贱的,适应能力总是很强,只要能活着,有口气,那就想好好活着。 人活着的意义究竟是什么? 苏童觉得有些可笑,这不是他这个年纪的少年应该考虑的问题,可现在这个问题一次又一次的徘徊在他的脑子里。他不得不考虑这些问题,想明白,想清楚。 现在,似乎已经到了一个必须要做出抉择的时刻,苏童并不想这样浑浑噩噩下去,这样的生活他过的已经不耐烦了。他还没有老,甚至对自己世界的探索还远远不够,许多未知还在等待这他去了解。 长大,有时候真的和年龄没有关系,有的时候只是一瞬间的工夫。 5.粮食 . “春风又绿江南岸” 和煦的春风拂面而来,七分温暖,二分凉爽,还有一分彻骨。 庄稼刚刚栽种下去,长得痛快,江北城内忙碌的旅客匆匆来回。 家在何处?苏童心不能安! 现在若是能吃上一口往常厌恶的泡面,那想必就是人间最美的事了吧? 酱油拌面,再撒上一点葱花和辣椒粉,那恐怕要馋死玉皇大帝吧? 烤番薯或者炸土豆也可以啊? 就算不能成为一个优秀的成功人士,成为一个资深的吃货那也行啊! 苏童拍了拍脑门,断绝了自己意淫的继续,他还得赶回小苑,看看家里那位熊孩子会不会把家里翻过来,还有圆圆,让苏童升级的姑娘现在怎么样了,还是需要关心一下的。 出了一趟门,一文钱没有赚到又回来了,苏童多少觉得有些没面子。这一天,除了在精神上战胜过世界以外,在行动上苏童连乞丐都不如。 当苏童回到家后,发现圆圆已经操持好了一大桌子菜,顿时感觉有了一丝家的温暖。 苏阳也从学堂里回到了小苑,没好好温习功课,便爬上了餐桌准备大快朵颐。苏阳从最初的小儒雅逐渐变成了现在的小吃货,正是长身体的时候,胃口大,脾气也暴躁了许多。 吃的一半,苏童才突然问道:“这一桌饭菜需要不少银子吧?” “王爷派人送来的食材,每餐都有送啊?” 苏童方才知道,自己每日所食之物皆是朱康所送,不由有些惭愧,自己一直以来居然都没有发现。 苏童明白,若不是因为自己那些“宝刀”的面子,自己恐怕不会有这么好的待遇。但毕竟是寄人篱下,这绝不是长久之计,苏童觉得自己急需找到出路。 五千两,是朱康向苏童买宝刀的银子,虽然并不算多,但这已经不像话了,哪里有和王爷讨价还价的份?能为王爷做事,这已经是莫大的荣幸了,还想要银子? 苏童决定做点生意,银子不够再找王爷借一点,若是王爷不肯借,刚好有回苏家镇的理由和借口。这是一举两得的事情。 第二日,苏童来到了江北王府,想找朱康借一笔银子,苏童想做生意。 朱康见是苏童来了,倒也挺客气,但听到要借银子时,脸色马上便不对劲了,道:“逍遥国的藩王是分封而不锡土,列爵而不临民,食禄而不治事,且不可参合四民之业,唯一的好处便是能世袭罔替,故此王府也没有多余银子呀!” 朱康的意思很明显,逍遥国虽然分封藩王但是没有封地,有王爵但不能管理当地的政治民生大权,享受待遇而不用管事,还不可以参合进入士农工商这些行业,最重要的只是能够世袭罔替而已! 苏童没有想到王爷生活居然也如此悲催,原本以为王爷都是高高在上的,没想到朱康也只是虚有其表而已,只是一个相对而已比一般的百姓生活要好过而已。 但朱康这个王爷,并不怎么安分守己,虽然不能离开封地,但朱康还是很想刷一波存在感,搞起自己的小朝廷。苏童没有借道银子,再一次提出辞别,说自己还要回去种地,不能土地荒废在那里。朱康见苏童态度坚决,于是也就同意让苏童回去一段时间,但提出不能超过三个月。 得到王爷的允诺后,苏童很开心,苏阳作为人质继续留在江北城,圆圆因为有了身孕也不能离开江北城,但朱康还是跟派了两个人跟着苏童,名义上是说作为苏童的帮手,实则是起到监督作用。 苏家镇。 阔别已久后,苏童再一次回来,颇有一丝伤感。两个帮手被安排住在了牛棚里,苏童没打算让他们进正屋,一切开销都是他们自己打算,这叫做自力更生。 大仓库还在,里面的东西都还在,这是苏童最欣慰的事情,憋的实在太久了:辣椒面、牛排、还有其它一切好吃的,只有在大仓库里苏童才有一种温暖的感觉。 春天正是播种的季节,虽然已经快进入暮春时节,但只要是勤劳,现在开始播种也还来的及。 水稻:民以食为天,同时也是苏童生活的时代的主要粮食作物,特别是在“神农袁隆平”的开拓进取下,杂交水稻取得了骄人的成绩。仓库里正好有超级杂交水稻的种苗,亩产能够达到九百公斤的恐怖产量,这个产量是这个时代的百姓不敢想象的。 土豆:这就不用说了,一年四季都可以培育,只要肯用工夫肯花心思,产量不是问题,亩产超过水稻的产量不在话下。 主要粮食作物有了,还需要多种植一些蔬菜作为补充,也不用多种植,先种上个七八种蔬菜,看看产量如何。 想到这些,苏童开始热血沸腾起来,他从未对当一个农民或者菜农有如此高的兴趣,而现在居然无聊到想搞种植,这是他以前做梦都没有想到的事情。 在苏童的印象里,上古时期的东亚地区,最重要的粮食作物只有三种:分别是:黍、粟、稻。 黍,亦称稷,就是糜子、黄米,比小米稍大,煮熟后有黏性。 粟,就是小米。内蒙古敖汉旗作为世界小米起源地已被世界认可。粟由狗尾草驯化而来,它和黍有个共同点,产量并不高,一亩地才产五十公斤左右。 同一时期的南方相对就比较幸福,因为南方已经开始种植水稻。水稻虽然历史悠久,就算到了魏晋时期仍面临一个极度尴尬的问题:产量不足。 产量不足,说明了一个问题,并不是所有人都能吃上一碗白米饭的。 虽然说吃上一碗白米饭不能说是贵族,但已经与贵族差别不大了。 但吃上一碗米饭也不能说明就是贵族,因为贵族首先会精选颜值、身材俱佳的米,后用温水浸泡、搓洗,冷水淘洗、再搓,直到米发白,再加上剁碎的蔬菜,一份高级主食就诞生了。后来到了南朝后期,水稻种植面积增加,普通人才能吃得上。 逍遥国也是如此,对于大多数普通百姓而言大米依然是比较高贵的粮食作物,一般普通百姓并不会每日都食用大米,只有在逢年过节之时才舍得拿出大米来。 苏家镇的气候非常适合水稻种植,这也是苏童一次想要大面积种植水稻的原因,在正式开始种植之时,苏童还面临着一个艰难的问题,这个问题就是整地。 因为在种稻之前,必须先将稻田的土壤翻过,使其松软,这个过程分为粗耕、细耕和盖平三个期间,按照传统方式只能使用兽力和犁具,主要是水牛来整地犁田,并没有机器。 单靠苏童一人的力量,这显然是无法完成的任务,所以苏童只得雇佣一些农民来帮助自己,因为劳动力廉价,加上苏童舍得给工钱,不少农民愿意来帮忙。 三十个对于农事经验丰富的农民在拿到工钱以后,扛着犁具便跳进了稻田里,开始拼命的干了起来,妇女和儿童者在一旁端茶递毛巾,看着自己的丈夫或是爹爹在田间劳作。 ??“绿遍山原白满川,子规声里雨如烟。乡村四月闲人少,才了蚕桑又插田。” 没有城市的喧嚣,只有农忙时忙碌的身影,慢节奏的生活,到处都是农民忙着劳动,孩童嬉戏打闹的身影。 此时远在一千多公里外的陕北,一个名叫王自用的青年,刚刚丢了饭碗,他可没有什么闲情逸致欣赏这美丽的春景。饭碗丢了,也就意味着他必须另寻他路,原本的驿卒小哥不得已流落街头,加上嗜赌如命,于是便又染上了偷抢的恶习。此时的陕北,遭遇到千年不遇的大干旱,土地龟裂,河水断流,四处一片惨状。然而对于发生在陕北的这一切,与世无争的苏家镇百姓又如何会得知? 陕北的情况究竟如何如何,没有人说的清楚,也没有人确切的知道,好事出出门,坏事传千里,在午后闲聊之时,苏童从朱康派来的两个帮手那里听到了“民匪作乱”四个字,至于是什么样的民匪,有多少民匪,并没有人能说的清楚。 对于苏童而已,民匪远没有他的那些水稻重要,只有水稻获得了大丰收,才不枉费一番心血,至于民匪什么的那是朝廷才应该考虑的问题,和他这个平头老百姓并没有关系。 接下来的几天每天都有“民匪作乱”的消息不断传来,什么安平城被攻陷了,永平城又失守了,知府畏罪自杀了... 不论外面的局势如何变化,苏家镇百姓都只是把所谓的民匪作乱当作是茶余饭后的笑谈而已,苏家镇百姓不仅漠不关心,而且总拿这些事开玩笑,事不关己高高挂起这句话在此刻体现的淋漓尽致。 在农民军打的最激烈的时候,苏童按照说明书上的提示开始了水稻种植的第二项工作:“秧苗”,进行过培训的农民先在一块田中培育秧苗,这就是秧田了,在撒下稻种后,在土上洒一层稻壳灰,等到这些秧苗长高约八公分时,就可以进行插秧了。 等待稻种长大成苗还需要一段时间,这段时间非常关键,也非常重要,苏童不敢有丝毫懈怠,在培育水稻和种植土豆的这段时间里,苏童活生生把自己给逼成了一个农学家。水稻在进入育苗后,苏童进入了一个短暂的农忙期,虽然很短,但让苏童觉得很惬意。 虽然对于发生在千里之外的大干旱并没有十分直观的了解,但是苏童明显感觉出来苏家镇外来口音开始逐渐增多了,这些人拖家带口,且夹杂着难懂的逍遥国陕北方言,小小的苏家镇一时竟然变得热闹起来。 随着外人人口的增多,苏家镇的物价也被抬高起来。 活着,是这些背井离乡的百姓最真实朴素的想法,他们只要有一个能够落脚的地方,就能扎根下来,并在这块土地上创造财富,但他们是外来者,他们并没有土地,亦没有身份。他们不得不隐瞒自己的身份,为了能够活着,有些甚至甘愿成为大户人家的“奴仆”,因为“奴仆”是不需要身份的,他们只需要完全听主人的吩咐就可。 相对而言,朝廷摊派下来的赋税并不算多,当然征收的也并不过分,不仅不多,反而相对而言少的可怜。陕北之所以会出现民匪军,纯属于天灾人祸加上地方官员的不作为,这无关于朝廷的残暴。 苏童家的六十亩田地,每亩只需要缴纳一斗米而已,六十亩就是六十斗,而相对于总产量来看,几斗的米的事是无关痛痒的。只要产量只够多,纳税不过是洒洒水的事情。 苏家镇,古老而又朴素,刀耕火种的生活方式延绵持续了千年。 没有人会相信苏童家的田地会里诞生出什么奇迹,那些为苏童打短工的农民想的也只是自己能不能快一些拿到酬劳而已。 “春风又绿江南岸,明月何时照我还!” 转眼之间,他乡已然成为了无法割舍的故乡。 对于苏童而言,他宁愿待在苏家镇听蛙叫,也不愿意回到江北城过被囚禁的生活,因为失去自由的感觉真的很不舒服。 待在苏家镇的日子里,苏童每日都会钻进大仓库里面寻宝,只有在大仓库里面苏童才觉得有那么一点意思,有时苏童还会幻想,幻想着能够随身携带着这个大仓库,也只有这个仓库的存在才让苏童能够觉得有那么一丝安全感。 在仓库里,苏童可以肆无忌惮的做任何他想做的任何事情,不用担心被第二个人知道,除此之外苏童还可以在里面满足其食欲方面的欲望,在这个时代没有任何人能够享受到的情况下,得到享受和满足。 果然如此 穿上这双靴子以后,叶皓果真觉得自己的脚暖和了不少,当脚暖和了不少以后,身体也开始暖和起来。 更为重要的是,这双靴子无与伦比的合脚,就像为叶皓量脚打造的一样。 这就非常神奇了! 这是一双神奇的靴子,靴子上镶嵌着三种珠宝,这些珠宝有驱魔的作用。 虽然靴子非常合脚,但一双会行走跳跃的靴子也实在有些吓人。叶皓不免有些担心。 “我知道你在担心什么,”靴子说道:“你完全不用担心我会有什么危险,我只是一双吸收了一些灵气的靴子而已。” 灵气? 不会搞错了吧? 叶皓陷入了呆滞状态,上一次听到“灵气”两个字的时候还是叶皓小时候,当然这里的小时候指的是在穿越之前的那个小时候。 “抱歉…我并不能听懂你所说的‘灵气’究竟是什么,这令我觉得太过疯狂。” …… “这栋房子的地下室里住着一个沉寂多年的‘仙者’,他已修炼到了一重元的境界,我正是因为吸收了身上的灵气,才得以从普通的修士所丢弃的靴子进化为现在的九重元的境界。” 仙者、修士、九重元、一重元… 这些词汇叶皓没有明白其中的一个。作为一个农场主的第九个儿子,除了懂得农场里的那些事,对于其他的就一窍不通了。 他毕竟是一个农场主的儿子,学问也不多,怎么能知道那么多呢? 因为有太多的问题困扰着叶皓,以至于叶皓不知究竟接下来该问什么问题。 地板上不断吹上来的风其实就是这位沉寂多年的‘仙者’正在觉醒的征兆,他究竟何时会觉醒,这完全还是一个谜,一个很难被揭开的谜。 不过现在叶皓已经完全感觉不出来有什么寒意,因为这双靴子的缘故,他的脚非常暖和。 九重元的境界,对于九重元的境界究竟是一个什么网的概念,叶皓完全没有任何的概念。 不过现在胆子稍微大一点的叶皓更感兴趣的事情却不在这里,而是法师洛奇所说的那间不能打开‘13号房间’,这才是他现在的兴趣所在。 “你有没有听说过在这栋房子里面有一个13号房间?” “当然听过!” “我是听过的!” 叶皓有些兴奋起来,继续追问道:“那地方怎么样?” “那地方怎么样?”叶皓非常急切的想要知道。 靴子回答道:“由于我的修为还太低,故此该没有机会进入到更高级别的去处,不过13号房间可能会存在着危险。” 从地下室走到一楼,对于靴子来说这已经是一次飞跃,能够见识到更为广阔的世界是靴子不敢想的事情。 对于靴子而言,它诞生于地下室,对于地下室以外的世界知之甚少,大多都是从别的有“灵气”的家伙那听来的。故此,并不那么真实。 虽然法师洛奇又过忠告,但叶皓还是决定去楼上看一看,探寻13号房间的秘密。因为这足够刺激,这也正是他最想要做的事情,现在已经彻底爆发出来了。 接下来陷入了沉寂。 叶皓打算去见识见识,哪怕真的有危险,他也想去看一看法师洛奇所说的13号房间,探寻秘密是每一个男孩子都感兴趣的事情。 楼梯是木制结构的,上面早已沾满了各种灰尘,并且还有各种小昆虫在上面爬来爬去,包括各种造型怪异的蜘蛛。 穿上九重元境界靴子的叶皓能够巧妙的躲避开这些怪异的蜘蛛,这样叶皓就不至于被这些怪蜘蛛所攻击。 因为在九重元境界靴子的眼里,这些蜘蛛简直不值一提,并且这些蜘蛛看到了这双靴子以后,选择纷纷避让,这些蜘蛛也不想惹上什么麻烦。 叶皓的手并没有扶着扶手,因为在这些扶手上面盘踞着各种小蛇,这些小蛇的形状各异,有不同的颜色。 甚至有色彩斑斓特别好看的蛇,往往色彩斑斓特别好看的蛇更加的具有迷惑性,它们也通常是有剧毒的。 每走一步都是危险,因为有些木阶已经部分腐烂,有不少的虫子我在这些腐烂的木阶里面正在大快朵颐。 “我们还是回去吧!”靴子道:“这太危险了!并且我的身体已经被全部给弄脏了,没有了往日的光彩!” 靴子似乎有了些不满,并后悔自己打算跟随叶皓的决定。 “真是一个胆小鬼!难道你就打算退缩了吗?” “当然不是,我只是觉得自己并没有必要要做不靠谱的事情呀!” “不靠谱的事情?得了吧,这个世界上有什么事情是靠谱的?莫非你认为永远呆在地下室才算是靠谱的事情吗?” “你确定真的是这样吗?” 叶皓说完这话后,靴子不免有些尴尬,于是便不再说话。 二楼的走廊非常狭窄,刚刚只能容得下一个人,一排过去共有五个房间,每个房间上面都有编号。 从左到右分别是: 08号、09号、11号、13号、15号,这五个号码。 这是有些奇怪的,因为这些数字不是按照顺序排列的,若是从号码08开始数到13号,一共应该有7个数字,但是现在的实际情况却是一共只有5个数学。 10号和12号并不存在。 按道理来讲,13号数字并不比10号和12号要吉利,那为何偏偏漏掉的数字并不是13号,而是8号和10号。 现在是什么时间,叶皓并不知道,屋子外面的教堂钟似乎已经很久很久没有响过了。 法师洛奇究竟什么时候才能回来?这还是一个谜。 08号房间的门是锁着的,叶皓尝试着推了一下,门居然神奇般的开了。 从外面往里面看,房间的布局并没有什么不同,和普通的房间一样,只是这个房间看起来有些凌乱。 无论是桌子上,还是地上,到处都是杂乱摆放的东西。 走进房间,环顾四周,墙上挂满了东西。 这些东西在这里已经有些年月了,并且它的主人也并没有打理过,故此看起来才会如此荒凉。 离开08号房间以后,叶皓并没有打开09号房间的门,而是径直来到了11号房间的外面。 同样11号房间的门很轻易的就被推开了,叶皓也没有遇到任何的麻烦。 但11号房间却与08号房间大为不同。因为11号房间收拾得非常整洁,所有的东西都摆放的很整齐,并且一尘不染,这才是最奇怪的地方。 神殿 马法神殿的白色大理石墙壁终于在春天阳光的来访中熠熠生辉。在留有残雪的褐色地面上,黄绿的嫩草露出了脸,从神殿到村子中心街道的两侧也开着黄色的花。 塔伯村是罗得斯岛最北面的村庄。白龙山脉高峰环绕的平地上,居住着100多人。 这里是冰之精灵聚集的寒冷地方,春天的到来比其他地方晚得多。在这个小村庄的周围,有被称为“石之王国”的小人族村落,还有罗得斯岛上最大的大地母神神殿,还有在半山腰展开的针叶林。 村民生活所需要的东西几乎都是从这个森林来的。除此之外,还有和矮人族的交易和绝品的买卖。另外,访问神殿的巡礼者剩下的钱也是他们重要的收入来源。 春天来了,封闭街道的雪也融化了,罗得斯岛各地的年轻男女,为了得到作为结婚守护者的大地女神的祝福,来到了这里。 对于神殿的最高司祭尼斯来说,可以说是忙碌的季节。去旅行吗?坐在小圆桌前,看着客人的脸,脸上露出悲伤的表情。是的。去旅行。这位客人回答得很短。 一般人的一半左右的体格,和身体不相称的大脸上长满了灰色的胡须。胡须的前端垂在绿色衣服的胸上,随着谈话而摇动着。 客人是杜沃夫族。世界上没有第二个有这样体格的种族。为什么尼斯站了起来,跪在这位矮人的逸品师旁边。 春天来了,封闭街道的雪也融化了,罗得斯岛各地的年轻男女,为了得到作为结婚守护者的大地女神的祝福,来到了这里。 对于神殿的最高司祭尼斯来说,可以说是忙碌的季节。 去旅行吗?坐在小圆桌前,看着客人的脸,脸上露出悲伤的表情。 是的。去旅行。 这位客人回答得很短。 一般人的一半左右的体格,和身体不相称的大脸上长满了灰色的胡须。胡须的前端垂在绿色衣服的胸上,随着谈话而摇动着。 客人是杜沃夫族。世界上没有第二个有这样体格的种族。为什么尼斯站了起来,跪在这位矮人的逸品师旁边。 “还有其他理由吗?我想去旅行。仅此而已。” 这种爱讲道理的语调正好反映了杜沃夫族的顽固性。 他们之所以有精英的才能,也许是因为这种顽固吧。他们可以把粗糙的原石变成鲜艳的宝石,做精巧的工艺品。 尼斯很了解杜沃夫的性格。“如果担心雷亚的话,就不用担心了。我几乎放弃了她。 尽管如此,她的脸上还是露出了悲伤的表情。在她那老朽的身体里虽然看起来很疲惫,但是只能说女儿雷利亚的故事了。 这个女儿七年前失踪了。那年春天,他与侵入神殿的某个人物战斗,似乎是战败后被带走的。当时,为了治疗因矿山事故而受重伤的健身房,神殿里没有。尼斯心灵受伤了。 但是,这个矮个子的人受到了更严重的打击。吉姆在那之后,经常呆在神殿里,想为他做点什么。 吉姆默默地接受了尼斯的提问。小人族是不撒谎的,只能沉默地代替一切。吉姆,事故中受伤不是你的错。 只是,正好有人袭击了神殿。你为什么负责?连女神玛奇都不知道的命运啊!”吉姆没有打破沉默。“ 我问了女神墨菲几次,女儿是死还是活,然后她在哪里”,我想起了女神千篇一律的回答。 马法先生是怎么说的?吉姆静静地听着。 “那是个奇妙的谜团。“虽然还活着,但是不存在。”这就是女神的答案。」吉姆悲伤地看着尼斯。他知道她从小就是一位温柔而坚强的女性。从雷亚失踪后,她的脸上总是堆满了悲伤。 “无法解开谜团。比起力量我更有自信。我只是顺便带你家顽皮的鬼来锻炼一下而已。 理屈的语调但是,矮人族是善良的种族,比谁都热爱正义,贯彻自己的信念。我沉默了一会儿,有什么想说的吗? 然后闭上眼睛低头几次,终于开口了。吉姆,麻烦你了。那孩子,请去找找雷亚。 “交给我吧。我一定带她回去。那个时候,从女神那里得到的谜团也会解开的”她纤细的手臂轻轻地抱住了吉姆。那你什么时候离开这里? 嗯,我再回家一次就出发。现在旅行很危险。虽然不及我,但请小心。我为你祈祷玛丽平安。」年轻的时候也曾旅行过,但不是在山里玩,而是战斗之旅。 在罗得斯岛西南部山岳地带的“最深处的迷宫”的底部,古代被封印的魔神被释放,罗得斯岛经历了死亡和破坏的黑暗时代。为了和魔神战斗,她不得不拿着武器战斗。 经过激烈的战斗,因为封印了魔神的功绩被誉为救国的六英雄之一。只是,这个名字对她来说没什么价值。 “谢谢。希望你能带女儿回去。祈祷的时候希望能找到谜一样的答案。我祈祷终究不是我的工作。」你打算去哪里? “总之先去萨克斯。反正没有别的路。有个叫历史泳道的老朋友在那里。那之后还没有计划。总之,我觉得路会自然地打开。”杜沃夫族的逸品师吉姆向南出发是几个小时后。 他的南边垂着奇怪的暗灰色的云。有一个叫罗得斯的岛。那是位于亚历山大大陆南方的一个大岛。从大陆来这里,坐船也需要二十天以上。 由于相距甚远,大陆和岛屿之间很少有来往,唯一的交流就是罗得斯岛西北部的自由都市雷丁商人们乘坐帆船进行的小额贸易。 一部分大陆居民把这里称为“被诅咒的岛屿”。确实,这里有很多地方被诅咒为“不归之森”、“风与火焰的沙漠”、“暗之岛”等。 另外,各地还有讨厌怪物的地下迷宫,他们坚守着暗黑神法拉利的教义。大约三十年前发生的事件中,拥有强大力量的魔神们解除了封印,从“最深处的迷宫”的深处出现,将当时的罗得斯岛陷入了恐怖的深渊。 和魔神的战斗持续了3年以上,最后用人类、妖精族、矮人族等亚人类的手再次封印了魔神。现在那场战争的伤痊愈了,和平的生活也恢复了。 但是,这个消息传到大陆后,就使用了“被诅咒的岛”这个名字。这样称呼自己住的地方是个小问题。岛上的居民为了自己的生活一整天都很忙。不能想象那么严重的问题。 这个罗得斯岛上建了几个王国。 战士 这座寺庙建在山的脚下。 两座石楼周围是一个大石头墙,由白色的大理石,绿色和棕色的山 虽然它不是豪华的,它很漂亮,靠近墙壁和柱子,不会发现太多的装饰或纹路,但也保持了石材本身的美感。 庙宇南面的入口,现在有一个男人穿着男人的制服走在维康骑士 他穿着一件完全没有装饰的黑色盔甲,只考虑到实际情况,因为他没有头盔,他能清楚地看到自己的白脸和长长的黑头发就在他身后。 虽然他只是个蜡像,但他很快就用一双有力的眼睛打破了这个印象。 当她来到门口时,她看见女神面带微笑,宽大地张开手,怀着怜悯之心。 看到黑暗骑士的神,带着讽刺的微笑。 这是全地球已知的神的母亲。 这是塔博村的马尔瓦神庙,虽然这是一个遥远的地方,是罗德岛上最大的马尔瓦神庙。 经过大门口,教堂前面有一条清晰的路。 但黑骑士在看教堂后又到了另一幢楼。 这是马法人通常的宿舍,禁止进入。 但黑骑士似乎不首先来教堂 那五个人就带着一个本来以为是黑骑士进了殿。 五个人都是冒险家,身穿铠甲的人都是士兵,身穿法衣的人都是巫师。 这五个人中有两个是战士,一个很高很高很酷,是其中的一个女人。 金属装甲从肩膀到手臂,没有压力的**,从大腿到膝盖的身体下部,只有腿的下部覆盖了盔甲和一双长靴。 他的肩膀上长着青铜色的头发,但似乎还没有被洗干净,就像刚刚洗过澡一样。 女战士有两把剑放在宽阔的腰上,似乎有两把剑。 另一名士兵戴着头盔,头上戴着喇叭,身上几乎只穿了左肩上的毛皮,左肩上有两块铁。 他的武器是一把大剑,另一个肩膀上。 另外两个像巫婆一样,裹着长袍,黑褐色的脸上戴着帽子,看不见他们的脸。 手拿拐杖,腰上有黑袍,腰上有暗褐色的新月刀。 另一个穿着普通的深绿色衣服的男人,虽然没有人知道这是法拉利的座右铭 一个男人手里拿着枪,走在地上而不是拐杖 他们中的每一个人都不说话,他们的身体上似乎很疲惫,他们的盔甲或衣服上覆盖着泥。 好像刚刚经历了一场激烈的战斗 在黑暗骑士的带领下,六个人慢慢地走向神的殿,许多神职人员经过他们的眼睛,虽然神职人员知道他们正在进入宿舍,但仍然盯着六个人,因为他们觉得很奇怪。 和黑骑士继续朝着宿舍不小心 他站在门口,急忙地注视着一位军官的神明。 大祭司尼斯太太不久后才意识到,黑骑士在问她吗? 是的,奈斯太太在她的房间里回答说,像催眠。 思维能力只是瘫痪,忘记该做什么。 谢谢你的好意,他表现出一个值得称赞的骑士。 这使这位牧师更加困惑,所以当黑骑士回到神的寝室时,黑骑士和其他黑骑士都没有什么不舒服。 我的宿舍里虽然到处都有窗户,但似乎没有足够的光线。 坚硬的鞋底在石头上敲击过道,使金属的声音脆。 在马尔瓦神庙的宿舍里不断回响的声音 在阅览室里,大部分人都走进了宿舍。 这一步变得越来越大声 似乎有人来拜访似乎有五六人。 她把书关了,慢慢地站在门口迎接来访者。 她步履蹒跚,穿着一件破旧的白色制服,尽管她六十岁时身穿黑帮的纹章略微摇曳,但她的背部还是挺直的。 然而,她脸上刻着皱纹和白发,其他人则说她实际年龄。 脚步声出现在门后,成为鼓声 回到你的桌子后,她说。 一个低沉的声音来自外界的干扰 门打开后,一个男人出现在一个黑色的盔甲。 他身后有很多人。 他们在这里等着,黑骑士,在我命令他的追随者,他去了尼斯的一个房间。 关门后,黑骑士向尼斯表示了深深的敬意。 奈斯轻轻摇了摇头,看见一个大黑骑士的剑挂在腰上。 这是女士的耳语。 马穆来到殿边有什么事吗?他坐在椅子上,问道:黑暗骑士,伸出手,请他坐下,黑骑士坐在他面前。 我没想到会看到,我仍然带着黑骑士的纹章微笑着说。 当然,我和贝鲁特一起旅行,我记得你拥有的那把剑,应该是贝鲁特的那把剑,是的,这是女王陛下的那把大剑,在黑色金属制成的鞘? 虽然它是鞘,它不可能直接从腰部拔出剑,所以它只是用来保护刀片的道具,一旦按下秘密按钮,鞘会脱落,即使在紧急情况下 你知道这把剑的起源吗?看看黑衣骑士的脸,尼斯一定要问他这个问题。 黑衣骑士的皮肤像陶器一样白,头发乌黑,眼睛盯着漂亮的眼睛。 他的眼睛,同时又狡猾又天真 我听说贝鲁特的黑骑士陛下回答 是的,你可曾听过一个愉快的叹息,这把剑是谁把所有的悲伤存在,必须密封在迷宫,这是最深的迷宫,我听到了黑暗骑士说什么,好点。 最深的迷宫是古老王国的遗迹。 这是一个十层地下深处的迷宫,是古代魔法文明兴盛的时期,一群善于召唤魔法的巫师。 目的是利用智慧和力量。 在古老的王国被摧毁后,失去了召唤他们的巫师,甚至恶魔也被封印在。 四十年前,摩尔斯在战国时期,战争持续了几百年,因为所有的国家都很容易保卫。 为了统一整个莫尔斯,一个国家的国王借助魔鬼的力量。 但普通人不能像古代王国的巫师 在这个愚蠢的国王释放了魔鬼的封印后,他成为了第一个无法控制的受害者。 直到恶魔和他们的家人从迷宫的底部释放出来 恶魔与恐怖带来死亡和毁灭罗德岛 然而,当时罗德岛上的人们已经打破了国界,为对抗恶魔、兽人、矮人和其他种族而奋斗,为了 罗德岛居民和魔神之间的战争持续了三年 然而,恶魔的数量似乎没有下降,罗德岛的居民几乎 如果魔鬼以自己的力量打开了世界的大门,成功地召唤了世界的主人,而不仅仅是罗德岛,整个世界都被恶魔所统治。 有人说实验几乎成功了 但在最后一刻,罗德岛的居民终于打破了魔鬼,回到了最后的堡垒。 因为它是一个迷宫,不能直接导致军队的攻击,所以选择勇敢的数百人,在最后的战斗迷宫 这些勇敢的人完成了他们的任务 但是,当魔鬼的主人再次降临,封印他,只有六个幸存者被赞美在史诗般的六个英雄,他们的名字将永远在世界上 马尔瓦最高的祭品之一 此外,贝鲁特的莫莫天皇,华伦,华勒斯的英雄,弗雷比,南部矮人被恶魔摧毁,继承人,圣人 这把伟大的剑是恶魔之王,起初他喜欢贝鲁特,当他要被恶魔之王打败,祭司费拉斯死了,他死了,杀了刀先生,我很抱歉我不在这里。是的,听我的历史有些事情,我想请你回答我的朋友,我没有说谎,但有件事我不能说,黑骑士听到这句话,我忍不住要看残忍的 好的,好的,我想问你,你应该知道什么是宝物,宝物是由炳龙布拉姆德宝物……我知道,但你为什么要问我说什么,我希望我可以问你这些宝物,但我没有钱? 你为什么要问我宝物布拉姆德,如果你喜欢,请给你宝物,请不要睁开你的眼睛,说布拉姆德不再有任何宝物,不帮他解除诅咒,然后把所有的宝物都带走,黑龙骑士?他说得太过分了。 听你说,我看到这个怪物bramd欢迎我们在一个伟大的阵容,但这冰龙现在应该后悔在黄泉路,为什么不杀了他,妮科尔站在纯粹的凝视? 1.可怕的湖 “在碧翠湖,不死族儿童受到攻击。”田野尽头是一个湖。腐烂的水和草和女巫的长发一样纠结。即使是南方的太阳也不能照耀那里。死气沉沉的湖。她总是说你不去也没关系。 “只要靠近惠比湖,你就不能去,哪怕是白天也不行!有个红眼睛的鬼魂在等着儿童少爷,你听得见吗?晚上你可以看到他进来家,看我从像你这样的小男孩开始就有了,那时风很大雨,鲍里斯泽奈曼家的小主人很怀疑,但他很容易相信这些话保姆事实上,每天晚上刮风下雨的时候,他总是走到门口,盯着神秘的湖面。他想在绿色的湖里看到死者,但他很抱歉,他从来没能看到告诉他的血红的眼睛妈妈,其他的人们,特别是老年妇女,认为这是真的,所以你不应该把它当作欺骗孩子的谎言。 即使没有这些故事,老房子也成了一个奇怪的故事。我不知道什么时候,鲍里斯总是克制不去想只有男人才能想到的伤心事。有可能。在噩梦中打架引起的抑郁和无聊感,然后他醒来汗水,巧克力他只是一个12岁的孩子,他从来没有在噩梦中看到过可怕的一幕,他从出生起就没有意识到老房子周围的云层。 “你不必跟着我们走,我的小鲍里斯。”突然,他摸了摸哥哥的手,抬头看着哥哥,天空蓝得像他妈妈的裙子挂在墙上。是的,但是年轻人仰望天空的眼睛像雾一样灰蓝天气。他的我哥哥转向蓝天,他的眼睛像天空一样明亮,看着鲍里斯。他浅棕色的头发随风轻轻地在头上飘动。 有一片茂密的绿草向四面八方伸展,地平线很远。这是一个属于长期家族领地的广阔领域真爱曼g浓密的绿草在田野上舒展着,紧紧地围绕着房子深色.w非洲大陆的中心,就像卡图纳脚下环绕***半岛的大部分土地一样,是一片向西延伸的无边无际的大草原。 夏末躺在郁郁葱葱的田野里,全身都陷在小草。不我知道它是什么,也许是某种不知名的小昆虫,总是飞到顶上挠痒痒鼻子。相比之下,我哥哥的笑容比像往常一样。怎么搞的?总是有一种难以忍受的情绪j、没有他有需要。 不,兄弟总是给人伟大和清晰感觉。车辆他带着像个害羞的女孩一样的哥哥去田里玩,他搔着脑袋向他展示最有趣、最新鲜的东西事情。什么时候小弟弟有时会忍不住笑,哥哥的笑容止不住比弟弟高兴了几倍。 哥哥长着一张又高又帅的脸,身边有一把杰出的宝剑,成为年轻人心目中最受宠爱和父爱的人。当然,他是小鲍里斯唯一可以信任并愿意追随他的哥哥。詹尼曼! “来吧,按约定,该练习了!”鲍里斯点点头,跳了起来。围巾上的长发像个老人的。兄弟,兄弟。他喜欢弄坏他哥哥的头发。他让鲍里斯的头发看起来像一个拿着木剑的乱七八糟的鸟巢。鲍里斯兄弟他不像其他孩子那样低声表达自己的不满,但他动了动嘴,笑了。 “走开,走开,别在我哥哥头上下蛋!”他哥哥看起来是想把鸟赶走而鲍里斯看起来是。。。它被骗了。我哥哥手里的剑碰到了鲍里斯的,当我哥哥转过身来时,他。。。远点我哥哥拿着一把木剑做了一个防御的手势,但他脸上仍然带着微笑。 鲍里斯突然觉得很奇怪。 鲍里斯,想打他哥哥的木剑,想追上他哥哥,但在他的脚下,他不小心上了楼,摔了一跤,撞到了膝盖。他以为哥哥受伤了,赶紧去看看发生了什么事,哥哥趁机推弟弟,两人追了上去草地。即使在战斗,那种奇怪的感觉留在我的心里。 虽然每次时间不长,我不知道鲍里斯什么时候觉得自己有一种奇怪的直觉,但那种直觉不是那种可以根据我会的。有时,它会成为一种对不可预见的未来的强有力的、尖锐的、几乎是明智的判断。 鲍里斯是个不懂剑术基本原理的小个子,叶夫南是个学了多年剑术的年轻人。练习。它去鲍里斯喜欢挥舞木剑,所以叶夫南经常和他哥哥在草地上玩耍,因为能训练反射人。巧克力当父亲希望杰夫南能更好地训练弟弟,帮助他学习剑术时,这位善良的年轻人似乎喜欢弟弟开怀大笑。 他们的父亲,尤金·真奈曼他不在乎还年轻的鲍里斯。我们是叶夫南非常爱他的兄弟,因为他年轻,容易受影响。感情。为了尤克娜,兄弟之间没必要太亲密。他觉得很幸运他没有像小偷一样在你背后向你招手。 叶夫南是最老的一个儿子。如果你唯一能信任的人是叶夫南先生不仅是一个值得信赖的对象,而且是一个能把所有希望都寄托在上面的人。他还认为,杰夫南必须严格遵守自己的命令父亲,但是现在让叶夫南完全理解他的话还为时过早想法,莫我想他会更了解他父亲想要什么和期望什么。 再见……光线反射进来野战剑这两个人撞到了一起。 他怕杰夫南会回去两个人,步骤mia他希望弟弟能更积极地攻击他。 这次鲍里斯没有上电视,但他接近了他拿着。他有一把木剑,就像他哥哥教他的那样。虽然这把木剑还在摇晃,但它很擅长位置,鲍里斯他想用左边的剑攻击他哥哥的手臂,但他哥哥在一次错误的攻击后轻易逃脱了。 鲍里斯出于自己的意愿,越来越近,不知不觉地越过了这段距离,对他说,兄弟,剑他哥哥直奔鲍里斯的喉咙,他无法避免。 哦!我不知道是不是因为我哥哥做得很好,杰夫南震惊的承包商谁记得,瞬间爆炸眼睛,巧克力只是一把木剑,剑的末端也很锐利。开鲍里斯的脖子上有一道红色的划痕,鲜血涌了出来。 糟透了!叶夫南放下剑,跑去摸他那张惊呆的脸叶夫南兄弟他拍了拍弟弟的背,检查有没有受伤,幸好没有重伤。不,但是血滴越来越大,最后流到你的脖子上。 叶夫南用手铐轻轻地擦去哥哥脖子上的血迹,然后用手绢按压伤口,虽然血迹不多,但他仍然感觉到哥哥的脉搏像鸟一样跳动。 魔法种类 魔法有很多种,如直接操纵元素、学习技能和精神力量、影响他人精神状态的魔法、以毒品和特殊物品为魔法媒介的魔法。这些魔术不需要练习,但需要良好的记忆力、理解力和渊博的知识 你需要练习的魔法不是魔法,而是信仰。首先,你需要找到你真正想要相信的上帝。通过灵性的修炼和与上帝的沟通,你需要从上帝那里得到施法的方法,接受你与上帝之间的灵性沟通,从而获得上帝赋予你的力量,然后利用这种力量来使用你所谓的魔法。黑魔法,主要是指恶魔直接与恶魔签订合同后使用的契约魔法,而论坛上很多人所说的冥想、施法等都不是黑魔法,甚至有些进攻性的魔法也不是黑魔法,比如“消失的魔法”、“风暴”等等,我知道这些都是攻击魔法,但他们不是黑魔法 魔法不像现实世界中的书。魔法是一种信仰。 巫术起源于原始社会。原始人几乎没有科学知识。为了过上更好的生活,他们用各种方式探索大自然的奥秘。就像解一道数学题一样,有人总能找到正确的答案,而其他人只有用错误的方法才能得到错误的答案。 在探索过程中,一些原始人通过改进生产工具(如发明弓箭)和劳动技术(如种植庄稼)达到了改善生活的目的。这是正确的科学方法。有些人从一开始就误入歧途。他们把一些偶然情况视为必然的“规律”,按照错误的“规律”行事。有一天,部落里的一个猎人不小心擦了擦脸上的白漆。那天打猎时,他碰巧撞到一只又肥又大的鹿。人们相信白色油漆能带来好运,所以在打猎前总是在脸上涂一些。渐渐地,它成为狩猎前的一种仪式。因此,原始人乐于认为他们的“规则”是正确的。他们相信只要按照“法律”举行一个特殊的仪式,愿望就会实现,巫术就是这样产生的。 巫术分为“白巫术”和“黑巫术”“白魔法”是一种能给人们带来好运的魔法。例如,在打猎或打斗之前,先画上你的脸,唱歌跳舞。”“黑巫术”是一种给人们带来厄运的巫术。例如,如果你用别人的方法做了一个木偶,并在木偶上插了一根针,这个人就会倒霉。巫术是不科学的。所谓“黑”和“白”只是学术上的区别,不会真正起作用。在原始社会,人们只把自己部落的成员当作朋友,其他部落则是敌人。人们把“白巫术”应用于自己的部落,把“黑巫术”应用于其他部落。因此,巫术不分正义和邪恶。 原始人相信语言有魔力。他们相信只要他们继续谈论某事,它就会发生,这就是咒语的起源。至于电影和故事中那些听起来很奇怪、很难理解的魔幻词语,大多是为了增加魔幻词语的神秘性而有意编写的。 魔法在欧洲中世纪开始消亡。主要是因为当时人们认为魔术就是魔术。懂得魔法的人,像女巫一样,被认为与魔鬼有关。人们害怕巫术并烧死魔术师。那时,懂得魔法的人被活活烧死了。 护身符:一种可以用来消除灾难和避免灾难的装饰品或物品。 人类文明是一个从巫术(自然信仰)到宗教再到科学的进化过程。魔法是如何理解和运用自然力的知识。在中国,所谓的巫师是介于人与鬼之间的媒介,同时也扮演着“医生”的角色。在文献中,常有巫医结合的案例。因此,从广义上讲,相信古代神灵、在祭祀仪式中除恶务尽、为神灵祈祷的祭司、占星家、萨满、炼金术士、先知、占卜家、灵媒甚至萨满都可以被称为“魔术师”。 我们现在有一个著名的西方法师的形象,融合了不同文化的宗教信仰,包括希腊,罗马,苏尔特,北欧,埃及和希伯来神话;神秘主义;阿拉伯民间传说也是大量的人,如巫师被困在一个结,会导致妇女难产,引起纠纷,和 在现代西方文学中,巫术有时为了方便分离,可分为不同的类型,如巫术使用巫术,但实际上,巫术相似资产 巫师的常见类型 萨满和德鲁伊许多原始宗教都属于自然信仰,如果撒玛利亚人相信地球母亲,苏尔特国家的祭司崇拜地球和星星,相信灵魂的轮回不会死,橡树用魔杖,槲寄生在一棵橡树上,作为一种书写工具,有机苏尔特人发明了一种在苏尔特社会的一个高声望的大祭司,在苏尔特他们也可能熟悉占星术,因为它是英国著名的巨石阵的杰作drawish设置日历或崇拜太阳神的仪式有时很残忍,将使用罪犯是一个活生生的牺牲,窒息和溺水。 著名的魔术师梅林可能是一个牧师或萨满,谁说梅林,地球的母亲,是一个通奸的儿子,谁被魔鬼诱惑,即使是一个奇怪的力量,可以预测,魔鬼想要但梅林没有人知道梅林在历史上是什么样的,因为他非常小心不把自己的形象传播到国外,以避免梅林的悲剧结束,亚瑟王的姐姐,摩根的子爵,试图因此,两英里爱上维维安,欺骗透露秘密法术,最后被她的法术永远 在古希腊神话中,也有一个强大的巫婆像公主atis媒体,这不仅可以驯服邪恶的龙的怪物和获得传奇杰森的黄金羊毛,但同时帮助杰森的复仇,最后,也在埃及神话中,王子hamez是一个伟大的魔术师,他在天文学和地理,但跑去偷另一个魔术师的坟墓,试图这些使用魔法的人都是国王、教士、知识分子和统治阶级,例如波斯、婆罗门和印度的僧侣。 非洲的巫毒巫毒也是巫毒的自然信仰之一,但被许多奇怪的巫毒传说所抹去,经常被称为恶魔、木偶、吉祥物和道具。血淋淋的夜晚 在海地的巫毒传说更令人惊讶,巫毒巫师将被用来从喷雾器中提取毒素,使人们在一个假死亡的情况下活着。 从文艺复兴时期开始,有时被称为法师,被翻译成巫术,成了一个受过良好教育的术语,必须严格训练巫术,读古代巫术中最难读的书。西方通常指男人,倾向于使用好的力量。 巫术巫术巫术巫术通常被认为是邪恶的,服务于魔鬼,被各种恐怖的物质所迷惑,在巫术的制备,有时被广泛的迫害在欧洲巫术,巫术一种用巫术死亡的巫术,通常指使用巫术来控制死亡和复活死者的邪恶巫师。 撒母耳的《旧约》中,有一位巫婆,名叫扫罗王,是一位大祭司,撒母耳的法术常被认为是基督教中的邪恶,撒母耳的灵诅咒撒乌耳失去主的恩典,被大卫取代。 巫妖lichlich这个字本来是“体”字。邪恶的巫师为了长生不老,会把自己的生命力引到体外,放在容器里。只要容器不被破坏,只要生命力不消失,魔法使就不会死。咒术师由于吸取他人的生命力而使得肉体不朽。 巫婆在执法前使用巫术,召唤死者,首先经常清除圆形的空间,法师写的法术字母从奥丁的魔法,北欧神的国王,在例如,奥丁,以右眼五颗星和六颗星为标志,使用咒语 魔杖,也许像魔杖,或者像魔杖一样神奇,具有神秘的力量,可以放大魔法,魔法可以充满奇怪的仪器,黄色的卷轴,动植物标本,坩埚,化学瓶酸液泡不停,一侧的水晶球镜是预测未来的最好的工具,猫,猫头鹰,乌鸦,蝙蝠可能是各种药物的组合草药可以帮助巫婆练习医学,导致冥想或幻觉的状态。 天使的分类以及由来 首先介绍的是天界: 天界分为七重: 第一天:称为shiamaim,由加百列掌管。驻守此地的天使群也负责管理星星,气象等等。(月球天,最接近尘世的天使,信仰不坚者的居住地) 第二天:称为akira,大天使拉斐尔的领地,部分受惩罚的天使的禁闭所亦设于此。(水星天:第二重天,力行善事者,死后灵魂居住于此天) 第三天:sagoon或shehkim,支配天使为权天使anael。在***教中,死亡天使azrael领有此一天界。(金星天:多情者的灵魂居所) 第四天:zeble或mahanon,还有数种不同的称呼,由大天使米迦尔支配。启示录中记载的天上耶路撒冷城,便坐落于太阳天,以诺书亦声称生命之树长在太阳天的义人之园中。(太阳天,智者与圣者被安葬于此天) 第五天:mahon,此天之北部为荒凉废墟,设有天使的牢狱,南方则舒适宜人。火星天的支配者是一种为metatron的双生子sandalphon,一说为堕天使samael.(火星天,殉教者的灵魂被赐居于此) 第六天:zebel或mon,天使学习知识的所在,智天使的大本营。日与夜分别由zeber,saabs掌管。(木星天,明君的居所,介于炎热的火星和寒冷的土星之间,因此气候宜人。) 第七天:arabot,神的御座设又此,诸天使环绕飞行,为充满容光的所在。(土星天:隐士,清新寡欲者的灵魂住在这里) 恒星天:(圣彼德于此查核信徒的资质) 水晶天(原动天):神的所在地,宇宙动力的来源。天使军的大本营就设在其中。 呼~终于把7重天介绍完了,下面就是重头戏天使的介绍了,大家注意咯。 天使的阶层:天使分为九层 上三级--神圣的阶级 炽天使:seraphim 在《圣经》中,炽天使被称作seraphim,他是天使中地位最高的。炽天使唯一的使命就是歌颂神(马屁精)。seraphim,神最亲近的御使,在希伯来语中代表着燃烧和蛇的意思,在古代是被形容成在天界中飞翔,似神的有机体,犹太教和基督教中,他是直接和神沟通的角色,是个纯粹只有光及思考的灵体。在天使群中甚持威严和名誉,被称为是“爱和思想力的精灵”。炽天使的指挥官说法众多,大多脱离不了乌列,梅丹佐,卡麦尔,拿但业及加百列等等。 具《以诺书》记载,炽天使是四名君主级天使的综合体,分别对应东南西北或四方之风。这四名大君主天使分别是梅丹佐(在魔王撒旦被放逐前,这个位置是撒旦的),卡麦尔,拿但业和加百列:其中梅丹佐和加百列却是下级的大天使:另有一说,炽天使仅是这二名大天使的共同体,高阶天使和下级的大天使相互混淆,隶属的情形所在多有,尤以炽天使和智天时此二阶级为然。不过可以推算出这三种单纯的解释:一这四大君主(或二位大天使)朝见神的御座前时便脱去下级天使的躯体成为无形无质的炽天使。二炽天使是四大君主或二位大天使的另一面像。三炽天使本体无形无质,但可有多种具像化生。或者,与其说炽天使是诸位天时之一,不如说是某些特别光辉耀眼的天使,其荣誉的代名词。 炽天使无形物体,以其振动创造生命。若是必须现身于人前时,是以六翼四首(亦有二首之说)之姿现身。犹太教和基督教形容其有六翼,手持刻有sanctus赞美词的火焰短剑作指挥的旗帜。古以色列战乱时代的大先知以塞亚曾描述在神的御座前目击炽天使的经过:“我见主坐在高高的宝座上。他的衣裳垂下,遮满圣殿。其上有撒拉拂待立。各有六个翅膀。用两个翅膀遮脸,两个翅膀遮脚,两个翅膀飞行。彼此称呼说:”圣哉,圣哉,圣哉,万军之耶和华,他的容光充满全地“。因呼喊这的声音,门槛的根基振动,圣殿充满了烟云。”(《以塞亚》第六章第五节)因而留下了六翼之姿态的传说。炽天使一睁眼,就会发出如狮吼声。并发出红色电光划过长空,形如长蛇。顾其形象成为时常在猪的御座旁飞翔并一直唱着赞美词的天使。 古代人早创作中将其表现成如有孔雀般羽毛于身的灵体。炽天使希伯来语是“治愈者”和“至高者”(或守护天使)二者的合成字,因此蛇或龙自古代即是医学的代表(一些医院或军医使用绘以两条交缠在杖上的蛇为象征) 智天使:cherbim 智天使是伊甸园的守护者。 在犹太教和基督教中都认定他是神将亚当和夏娃逐出伊甸后,遣于伊甸东方,持旋转的火焰之剑公平能够同守护生命之树。智天使是圣经中第一个出场的天使,在天上位阶段中将其列为第二高之天使。智天使可能是取材自巴比伦的传说,或者说远在希伯来民族和巴比伦人建国之前,中东肥沃的新月传说。 关于智天使的记载有许多矛盾之处,原因是这一级的天使是犹太教借用异教的神诋化成的,是在基督教成型之后才真正定形,因此之前的描述不免有各说各话的的情形产生。例如《诗篇》第十八篇记载神搭乘智天时降临,可是待天使的体系完成后,这个使命指定给了下一级的座天使;约翰在《启示录》中写下目击智天使的经过,可是起描述倒近似炽天使。在希伯来传说较早的版本中又云:“智天使有四翼四脸,搬运神的御座,驱驰神的战车”,即使在中世纪的作品《失乐园》中亦采此说,谓神的战车由四脸天使所驱驰,前有人脸,后有鹰面,左为狮貌,右赋牛颜。智天时是圣物的守护者,这一点是不会错的,智天使守护之物有二:伊甸园的生命之树和神的约柜。相对于歌颂神的圣德,发出爱和火的振动;智天使发出的则是支持和智慧的振动。 在许多巴洛克式的建筑中,刻有球形的多翼天使,是中世纪以来为智天使所定下的形貌,其形成原因则不可考证。有趣的是罗马神话的丘比特是其幼男有翼的形象,被基督教认定为智天使人型的样子。 座天使:ofanim 在旧约经典《以西结书》中有对座天使极详尽的描述。炽天使及智天使在正式的天使系统中应该是处于最内环的天使,是无实体的存在,根本无法描述外形,只不过后人将其形象化了。如果炽,智天使维持其纯灵的存在体的话,位于第三天或第四天的座天使才应该是物质世界和神国间的界面,是物质世界的基础及来源。犹太教似乎认为所有的希伯来人的祖先升天后,聚化为座天使。次说自未为基督教所采纳。不过座天时的支配者,或云人前的具像化身,即是大天使拉斐尔,亚夫结由于圣经中的描述都不将名目直接说出,包括炽天使,智天使,座天使在很多地方都有混淆。而以《西结书》第一章四至十四节中见“四活物”的叙述后神学者当其为智天使,但十五节和二十五节的“见四轮”又为座天使的描述,只能说是智天使和座天使同神一同降临吧!后神学者为避免混淆,将智天使定为“神的宝座”,而座天使乃“神的战车”,亦即神的座驾。 座天使是有着百眼,水苍色的神的车轮。《以西结书》中以西结见四轮的描述如下:“活物的脸旁,各有一轮着地/四轮是一个样式,形状和做法,好象轮中套轮。四个轮轴周围满有眼睛,活物行走,轮也跟着行走。活物从地上升,轮也都上升。灵往哪里去,活物就往哪里去。因为活物的灵在轮中。”其中灵指神,活物是智天使。 中三级--子的阶段 主天使:dominions 主天使,英语有“统治”“领导”的意思,别名有阁(lordship)之称,“神学总论”谓其职务为“管理天使的工作”。对于神统治的宇宙是相当的热爱,以执行神的命令来向世人光耀神的威名,这一阶天使的支配者,如记忆天使然德基尔等。 力天使:virtues 力天使是给予人勇气的天使,努力不懈的为人排除一些阻碍。另外力天使对于一些天然的自然现象及星星世界的能量都有管辖。而对人们最直接影响的就是能够和全世界的人做心灵感应,利用心灵的力量将全世界的意识全部串联起来,当你想将你的意识给别人知道时,就必须经由力天使的力量。力天使也随时知道人们需要什么。 能天使:powers 能天使是神创造的第一批天使,与恶魔的战争时的天界前锋。保罗于新约《罗马人书》第十三章的训论可能就是在讲能天使。此一级的天使居住于第一天和第二天间的危险地带,担任保卫天国的重要任务(天国守备队),防备恶魔的入侵,或在人心中保佑人心的平衡。然而能天使与恶魔的接触频繁,因此也产生了一些堕天使。不过堕落的能天使,也许其真正的目的是调和神与恶魔也说不定。能天使的君主是卡麦尔,一如能天使的亦正亦邪,卡麦尔也以光明天使和堕落天使的姿态交互出现。 下三级--圣灵的阶级 权天使:principalitier 权天使,可说是唯一以“领域”为职务的天使阶段。依俗世的国家,城市,宗教团体划分其势力范围。因此有不少权天使是由异地异教的神诋转化而来。,如尼斯洛克(亚述国的鹫头神诋)是权天使中具盛名的战将。在《失乐园》中有叙述到权天使既直接领导天使军团和恶魔军团作战。 身为第七阶的天使,已经明显具有人格化的象征,所谓“人类指导的监视者,绝对执行神的正义”。作为军团的领导,权天使几乎都是全副武装的战将形象。 大天使:archanagels 不少对西方宗教毫无概念的人多少都知道一两个大天使,可见大天使的知名度有多高。在《启示录》中记载着神的御座前有七名天使侍立,一般都解为七名大天使(***教只承认是四名)。至于为什么名名是下级天使,却在天使军团中有如此高的地位,甚至身荐数个高阶天使团的君主,只能说九阶级的分类并不代表地位的高低或重要性的多寡吧。不论在神的身旁是七名大天使还是四名大天使,但名号其实都不是十分肯定的。米迦尔和加百列是众望所归,拉斐尔和乌列是最有可能的候补,若是七名大天使的场合,梅丹佐,雷米尔,沙叶利,亚纳尔,拉贵尔和拉结尔是比较常见的名字。不过,亚森尼派至少相信有十四名大天使,对应于他们的生命之树的七枝七根,七日七夜。 天使;angels 众所周知,天使,其英文名称:angel,缘自于希腊文angelos=使者。天使在希伯来中为“使者”,波斯文中为“密使”,希腊文原意为:“使者”天使的名称和职务,在《以诺书》中记载最为详细,不过即使在天使学最为兴盛的十三世纪,完整的《以诺书》都未曾为人所见,知道十八世纪才在叙利亚的教会发现《以诺书》的原始版本。 由于现今天使学说均衍生自犹太教传说,因此带着强烈的古以色列历史色彩也不足为奇。例如天使们的司令大天使们就被分为古以色列以及诸强邻的守护神,米迦勒-以色列,德别尔(熊之神)-波斯,拉哈博-埃及,萨麦尔(魔王)-罗马帝国,亚翁-希腊,当然出了米迦勒外,其余诸国的守护天使都因不同的原因成了堕天使,成为神的敌人。除了正式的之外,以魔王撒旦为首的堕天使群,则是另一类引人争议的存在。 天使是为了伺奉高次元的神而诞生的灵体生物,或是协助神惩罚违背神的意志的人。换句话说,天使就象是神在人间的终端机,因此天使常以双翼,双辉闪亮的姿态出现,但有时也有以武装形态出现。在神殿或迷宫里,经常会有天使出现的记录,记录中天使大都是无实体的灵体,也就是说天使以试题的出现的例子相当少。 “给我一个光环我就是天使,给我一个酚叉我就是恶魔”这是一句很经典的话。天使一词近年来非常流行,特别是在玄幻小说中出现的几率又是高的吓人,但是真正能了解他们的我想是少之有少吧,因为他们书中所写的天使都存在一些这样或者那样的错误之处,希望大家看了我的东东可以让大家更加了解天使,在以后的写做中可以少出一些不应该有的错误。 对了顺便给他们讲一下天使一词的由来吧! 天使一词来自于西方宗教,基督教,犹太教和***教,他们对天使的解释都很相近,他们是伺奉神的灵,神差遣他们来帮助需要拯救的人,传达神的旨意,是神在地球上的发言人。说白了天使就是上天的使者。 世界上对天使介绍的书可以说是少之又少,最著名的莫过于以下几本:希腊人dionigil''areopagita的《天上位阶论》,意大利人thomasd''aquinos所写的《神学总论》,狄俄尼索斯的《天阶体系》,基督教列为伪典的《以诺书》。特别值得一提的是947年一名贝多因牧童在巴勒斯坦的死海附近的一个洞窟中,发现了这一批写在羊皮纸上的经书,经过科学坚定之后,确认是公元纪元的前后一段时间之内抄写的经书,它被称为《死海文书》。 爵位 在英国5级贵族中,伯爵出现最早。个别学者认为伯爵爵位来自欧洲大陆,至迟在公元900年的法国,伯爵已成为公爵的封臣。但更多的学者认为英国伯爵(earl)与法国伯爵(count)并无继承或连带关系;而且英国伯爵称号是5种贵族称号中惟一的英文词,是由古英语eorl转化而来;大约在盎格鲁一撒克逊时代后期,因王权不够强大,英格兰广大地区曾划为几个较大的伯爵管辖区(greatearldom)。而伯爵爵位却是在11世纪初由丹麦国王克努特引进英格兰的。11-12世纪中叶之前的伯爵多是镇守一方的诸侯。他们大多是一人治理数郡,所以又被称为“方伯”。诺曼大公威廉侵人英国后,担心他们权势过重,危及王权和国家统一,遂将方伯权力加以分割,移交给他的亲信,每个伯爵的辖区仅限一郡,与国王有着极其明确的封君封臣关系,伯爵倘敢兴兵作乱便会被王军镇压,或受其他贵族制裁。伯爵职权名号可由后代继承,但会因为有的伯爵缺少继承人而使总数有减无增。斯蒂芬在位时,破格加封格奥弗雷·德·曼维尔为艾塞克斯伯爵。14世纪以来,伯爵数目攀升。1307年计有9名。1327年爱德华三世即位时仅余6名,10年后增至12名;爱德华在位晚期增至14名。14世纪20年代之前,伯爵作为高级贵族,是男爵的“天然领导人”,在地方上负有对男爵、骑士的管理责任。但在1327年政治危机[指爱德华三世废黜其母法国伊沙贝拉公主的摄政,登极亲政时,伯爵曾作为一个具有“自我意识”的政治群体独立行动,与男爵们的“距离感”突然产生。1328年由亨利三世增封玛奇伯爵领地之后,伯爵不必行使地方管理的职责。 在重大正式场合,伯爵穿着镶有白色毛皮边的深红色丝绒外套,软帽上缝镶着三条貂皮以表明爵位级别,冠冕上有一镀金银圈,上沿饰有8个银球;而国王则称伯爵为其“真正可信可爱的伙伴。” 盎格鲁一撒克逊时代已有男爵一词(baron),但无男爵爵位,而且词义不够确定。似有“自由者”或“国王的臣仆”之意,但无尊贵的含义。英国男爵出现于11世纪。到12世纪初国王大部分高级世俗贵族都被封为男爵。其中少数与王室关系密切、封地较多者又被称做“大男爵”,其地位在伯爵和男爵之间。很快,大男爵发生分化,显赫者升为伯爵,其余与普通男爵不分伯仲。正因当时男爵在世俗贵族中占了很高比例,以至于“男爵”一词长期作为贵族的集合名词使用。11-14世纪,男爵的封号和封地可通过血缘和婚姻关系传递,但不得随意出售和转让,历代国王也不随意增加或褫夺贵族封号。1387年,理查德二世首次增补男爵爵位,比奥查姆波·德·豪尔特被封为基德敏斯特男爵。以后数百年至今,居于5级贵族之末的男爵始终人数最多。 在正式场合,男爵穿着与伯爵同样的外套,帽子上镶有两条貂皮,冠冕上有一浅色银圈,饰有6个银球。 依次出现的是公爵(duke)。早在罗马帝国时期,欧洲大陆的公爵称号通常授予守疆拓土、军功卓著的高级指挥官,以后因重大政治变化而中断。几百年后,公爵爵位又见于德国。大约在公元970年,德国皇帝奥托一世初设公爵爵位。不久法国和欧洲大陆其他地区也建立了公国(duchy;大公国,archduchy)。在英国,公爵是仅次于国王或亲王的最高级贵族,与作为一国之主的欧洲大陆的“大公爵”(即大公,archduke)有所不同。英国公爵爵位出现很晚。1337年,爱德华三世把康沃尔郡升为公国,将公爵爵号授予年方7岁的“黑太子”爱德华。该王储16岁参加百年战争,锋芒显露;1355年前往法国指挥作战,军功卓著。父王对他赏赐有加,使太子身兼多种称号,如1343年封为威尔士亲王,1362年加封为阿基坦公爵。为突出公爵特殊地位,以后多年里除女王配偶和王子外,其他王亲均不许称王,最高可获公爵爵位。随后,爱德华三世及其继承人又先后建立了兰开斯特公国(1351年)、克拉伦斯公国(1362年)、约克公国和格洛斯特公国(1385)、赫里福德公国(1397)、贝特福德公国(1413)和萨默塞特公国(1443)等。这些公国的领有人都是王室宗亲,他们得到高级爵位后,在贵族中鹤立鸡群,威势不凡,为以后争夺王权、扰乱朝纲、制造战乱埋下了隐患。自从1483年建立诺福克公国以后,公爵爵位开始授予王亲以外者,但很少建立公国。而且能获此最高爵位者多是军功显赫的统帅。行政界政务家即使任职多年,政绩昭著,也难获此殊荣。在正规场合公爵也穿深红色的丝绒外套,帽子上镶四条貂皮。其冠冕上有一个金环,上饰8枚红色金叶片。国王则称公爵为“我们真正可信和最为敬爱的伙伴。” 再看侯爵(marquess,也做marquis)。就词源而言,它是由德文markgraf[堡侯;边疆殖民地总督;伯爵]演变而来。侯爵原意与“方伯”词义相近,系指统辖一处的封疆大吏。在英格兰,拉丁语“侯爵”一词最初指威尔士边疆的领主。那时只说明他们领地的位置靠近边界,并不说明其地位高于伯爵。1385年涵义变化,第9代牛津伯爵罗伯特·德·维尔被封为都柏林侯爵。1397年,萨默塞特伯爵约翰被封为多西特侯爵和萨默塞特侯爵。侯爵的地位和尊荣程度不甚明确,大约在公爵和伯爵之间,一段时期内不被看重。亨利六世在位期间,约翰·德·比奥福特被国王免去侯爵爵位,下院为此向国王请愿,要求恢复比奥福特的爵位。但他本人却反对乞求国王,并说:“侯爵乃是一个新的荣誉称号,完全不为先人所知。所以,应对此冷漠视之,并不认为接受它是明智之举。”到了15世纪,这级爵号稳定地保持了它在贵族爵位中的第二级地位以后,才被贵族们所看重。与其他4个等级的贵族相比,侯爵的数目一向最少。 在重大场合,候爵也穿红色丝绒外套,帽子上镶有三行半貂皮,冠冕上装一银环,带有四片金叶和四个银球。国王对他的称呼一如对待公爵。 上院贵族中数子爵资格最浅。子爵称号(viscount)源于法国,原为郡守,地位在伯爵之下,但有时可能是实力强大的诸侯。在英国,1440年比奥芒特的约翰被封为子爵,位居所有男爵之上。子爵帽子上有两行半貂皮,冠冕上加一银环,饰有6个银球。 直到此时,英国5级大贵族方完备成形,成为相对固定的贵族等级制。 在学界,有一种很流行的说法:英国5级贵族是上院的当然成员。史实却非如此简单。在13-15世纪,尽管所有大贵族都拥有出席上院的资格,但每届议会召开前还必须得到盖有国里的国王诏令,否则不可前往开会。自14世纪起,伯爵、子爵、男爵以及公爵之子又称为“勋爵”(lord),后来勋爵也可泛指公爵以下的侯爵、伯爵、子爵、男爵。其涵义与“显贵”(nobility)一词相近。另外,在英国“贵族”一词始终有广义和狭义之分。广义贵族(aristocracy)源于希腊文和拉丁文。在希腊文中原有“杰出”、“优秀”之意,可以用来指大贵族。但在含义较广泛的拉丁文中,该词除了用指大贵族外,还包括地位较低的自由人,并含有“愚蠢”、“平庸”的贬义,尔后同形异义地转化为英文源,意为服兵役的自由农民。从诺曼征服到近现代,aristocracy用来称呼包括骑士在内的大小贵族。5级贵族形成后,为示区别,又用peers以及集合名词nobility和peerage专称上院大贵族。以后,nobility除用指上院贵族外,有时还泛指政界要员。 与欧洲大陆的西班牙、葡萄牙、瑞典、法兰西等国贵族相比较,英国贵族集团的特点之一,是人数较少。长期以来,贵族称号以及相应的财产权和政治特权只是由爵位领有者本人所拥有,其家属虽为贵族家庭成员,但政治地位接近一般自由民,不得列席上院。贵族爵号和封地按照相当严格的长子继承制传递;若长子早殁,依次由长孙、次子、幼子或其他家庭成员依序递补。若某贵族没有继承人,可根据其遗嘱或生前安排,并经国王和高级法庭批准认可后,由其近亲继承其封号封地。但在多数情况下是被国王收回爵位。通常,英国贵族爵位和封号不可随意转让、出售。历代国王为保持贵族的群体规模和出于其他方面的考虑,大多会适量增补贵族。 某要人一旦获得一种爵位,并非固定不变。若新获显赫军功、政绩卓著或受到国王格外宠爱,可以晋升更高级的爵位,或兼领新爵位。除此之外,贵族联姻也是获取、增添或提高爵位的良好机会和方式。因爵位封地耀眼可人,为社会上不少人所仰慕,所以拥有贵族身份和家产者以及其长系继承人总能轻易得到爱慕者和求婚者。例如兰开斯特王朝的兴建者亨利四世,即位前所拥有的公爵爵位就是由他的母亲布里奇从娘家带来。布里奇是亨利三世的曾外孙女,她除拥有兰开斯特公国外,还拥有德比、林肯和莱斯特的伯爵领地。 英国5级贵族大致定型于13-15世纪。它与中国周初的5级贵族分封制不同。不是在某一特定时刻一次建立起来的,而是在漫长的岁月里逐渐形成,最终成为定制的。 14世纪初,在5级贵族之上的王室贵族中,还出现了一个颇为独特的、专为王储所占有的称号--“威尔士亲王”。该称呼最早为一度统一过全国的威尔士王子利维伦制造出的名号。1282年,英格兰国王爱德华一世率领大军与舰队攻打威尔士,利维伦死于非命。两年后,威尔士合并于英格兰,爱德华在1301年把威尔士亲王之头衔加给不列颠王位的继承者。 在政局动荡、战事连绵的中世纪后期,欧洲各封建君主为了使各级贵族在骑士精神的感召下建功立业、效忠国王,除了利用贵族爵位科赐臣下之外,还别出心裁地设立了划分为不同等级名分的勋章勋位,奖赏他们的战功政绩。 在英格兰,最著名的勋位是创立于4世纪中叶的嘉德勋位(theorderofgarter)。据传,爱德华三世设立这个勋位是为了纪念一次似乎风马牛不相及的偶然事件。在一次庆祝攻陷加莱城的舞会上,姿态秀美的索尔兹伯里女伯爵落下一只蓝色袜带,被爱德华三世捡起,缠在自己的腿上,旁观者见了哄堂大笑,爱德华斥责他们说:“凡是认为这是坏事的人可耻”。以后这句话成为国王在1449年建立袜带骑士团和颁发勋位的格言,它同蓝色袜带和圣乔治十字架图形一起出现在勋章上,激励武士们在战争--当时主要是百年战争--中蔑视死亡,奋勇厮杀。爱德华本人也是袜带骑士团的成员。他与宠爱的武士围绕圆桌议事,共同进餐,多次主持武士们的比武演技,使已经衰落的骑士精神有所振作。并使嘉德勋位成为以后英国最诱人的贵族勋章。 欧洲大陆贵族来历大致如下:最初有的只是公爵、伯爵和男爵。其中公爵应该是来自戴克里先改革罗马行省以后的省行政或者军事长官,后来被蛮族用来称呼大领主。伯爵则是克洛维王朝的军队指挥官。但因为往往随着军役而授予领地也成了领主。男爵则是对宫廷显贵的尊称。子爵和侯爵是分别作为副伯爵和副公爵而设立的。这些官衔在加洛林时代吞并采邑的过程中也被当成了采邑而继承下来,才慢慢变成爵号的(就像莱茵-巴拉定选侯自己是行宫伯爵但还是皇帝的骥厩总管。勃兰登堡侯爵还是皇帝的御前大臣一样,他们的官衔也成了采邑只是拥有的人太少而没能成为爵号而已)。所以很多拥有领地但没有官衔的贵族,就以领地为头衔。中间加中缀词。翻译过来就是某某地方的某某先生。很多名门包括日后君临半个欧洲的波旁家最初也都是这些没封号的家族里的。 战士 ◆战士系 amazon「亚马逊战士」,亚马逊女战士族,传说她们为了方便战斗而割除右**,是一种好战侵略性强的民族。 barbarian「蛮族」,未开化的民族,文化低等,有蛮力,战斗力高。 berserker「狂战士」,作战前发狂增加战力之人,发狂时残忍无比,近乎无敌。原为北欧神话中有着熊皮,精神与熊同化的粗暴战士。 ckknight「黑骑士」,被武道之心所支配而走向邪道之骑士。战斗力非常高。 cannibal「食人族」。 dragoon「龙骑兵」。 fighter「战士」,应该算是所有以格斗为主要战斗方式的职业总称。 headhunter「猎头族」,野蛮部落,以猎取人头著名。 knight「骑士」,受过礼节、武道等正规教化的武士,大多都有受封或称号以示身份。通常着全身甲胄,骑马,武器为剑或长枪。 knight-errant「游侠骑士」,指游学练武的武士或行侠仗义的骑士。一般为未受封,或是没落的贵族。 knighttemrs「圣殿骑士」,为西元1118年在耶路撒冷组成的僧兵团,原为保护朝圣者及圣陵而成立,成员原来多为僧侣。且善于经商,十字军东征战后因势力庞大被国王铲除。是绝对盲忠于教团的骑士。详情可查阅「撒克逊英雄传」或umberto eco所着「傅科摆」等书。 myrmidon「遵从者」,原为希腊神话中随achilles出征特洛依的勇士名,特色为好战、冷酷,确实地执行命令,是冷血的战士。 page「见习骑士」,为尚在修行未有正式称号的骑士。 pdin「圣骑士」,原为 charlemagne大帝的十二骑士之一,现在通指为行侠仗义之武士,大体来说他们武力不如战士,可是可以学习少许医疗系魔法,且又强烈之正义感。通常 pdin的攻击能力不输正规武士,且还能习用牧师系法术。不过pdin必须遵从法则、条例等等的规范,不管是良善阵营或是?黑 pdin都如此。 samurai「侍」,就是日本武士,以「武士道」为信仰。 savage「野人」,生活在蛮荒无文化的原人,以棍棒为武器。一般智力低,但攻击力高,敌意强。 squire「随从骑士」,下级骑士的称号,或指骑士的随从。 swordman「剑士」,顾名思义,使剑的能手,一般为轻装。 swordmaster「剑豪」,高等级的剑士。 troglodyte「穴居人」,石器时代的野蛮人。 warrior「勇士」,或也可译「战士」,多为经验老到的兵士,好战。 ◆特殊技能系 archer「弓箭手」,会少许医疗魔法,擅长远程攻击。 在魔法门系列把战士/魔法师的兼职合成弓箭手,攻击力较战士、游侠为低,不过可施用少许魔法是其特点。魔法门系列的内规是近战时可使用远程武器。一般我也把所谓「魔法战士」归为此类。 assasin「刺客」,以暗杀职业的人。来源为古时波斯回教密秘杀手组织,常刺杀十字军而引起恐慌,其团员即是服食印度麻药 hashish壮胆,此字拉丁化后成为asassin。 bandit「山贼」,就是「土匪」。通常占据山区掠夺邻近或过路者。其中亦有豪气干云之辈。 bard「吟游诗人」,会少许魔法和战技,但非冒险家,气质很高尚。会将传说或故事改编成诗歌编唱流传后世。 burgler「夜盗」,即盗贼,但擅长夜间潜入或潜行作战。 bushwhacker「游击队员」,类似正规士兵,熟习丛林或道路战。 corsair「海盗」,海上之王。 gypsy「吉普赛」,为著名的流浪民族,会占卜、医疗多种技能。 highwayman「路盗」,拦路抢劫的强盗,不过游戏中出现的通常是落难英雄。 hunter「猎人」,擅长弓、斧」陷阱等不同技能。 magsman「骗徒」,除了诈欺外没有什么特殊能力。 ninja「忍者」,擅长暗杀,生活在黑暗中的种族。 ranger「突击队员」,通常为森林守卫员,攻击力很强。很多是被放逐的兵士转成的。通常翻译成「流浪汉」或「流浪者」,也有「森林漫游者」这类翻译。森林求生技能强,对巨大生物有特殊攻击威力,不过一般攻击力不如纯战士系。会施一些基本的魔法或是德鲁依系法术。 rogue「恶棍」,擅长欺骗、诈欺等,盗贼中品格最低者。 rover「流浪者」,流浪于各地的旅行者或浪人,藏有许多高手。 thief「小偷」,好听一点叫「盗贼」,擅用匕首等短武器,擅长技能为偷窃及开锁、检查陷阱,类似工兵的角色。 ◆法师系 conjurer「咒术师」,通常是部落的法师,为部落中心,力量来自于各部落的守护神或兽。 elementler「精灵使」,可随意支配使用精灵之力的人。 enchanter「巫士」,即「蛊惑者」,多使用蛊惑或魅惑方面的法术。女的巫士叫enchantress。 illusionist「幻术士」,或译「幻影师」。擅用魔法让人产生幻觉而消除战意。 mage「魔法师」,又可译「魔法使」或「魔导士」,在古英语中是指博学多闻的人,通常代表知识。 magi「术师」,为庆贺耶苏诞生的东方三贤人,通常指mage。 magian「祆教僧侣」,一般指东方来的神秘魔术师。 magus「占星术师」,以占星卜吉凶,多为预言家。 magician「魔术师」,通常指的为并非真有魔力,而利用所谓奇术达到目的的人,有时也与mage或wizard混用。 seealso巫师 necromancer「妖术士」,又可译「死灵咒士」。专门与死灵打交道,擅长黑魔术等咒法,多为邪恶的魔法师。 shaman「巫僧」,原指印度黄教教僧或印地安以巫术为主的黄教的巫师。能与精灵沟通,擅长利用精灵之力,与精灵的关系良好。 sorcerer「术士」,一般会施用魔法或奇术的人的通称。女术士称sorceress。 summoner「召唤士」,专职召唤生物或精灵,高等级者甚至可以召来神或恶魔。 warlock「男巫」,就是男的witch。 witch「女巫」,通常也称为魔女,通常为邪恶的。 wizard「巫师」,法力强大的魔法师,奇幻世界里重要的职业。 ◆僧侣系 acolyte「侍僧」,或译「辅祭」,为下级的神职人员,一般在举行仪式时担任助手一职。 bishop「主教」,为教区内地位最高之僧侣。 cardinal「枢机主教」,教皇的最高顾问,可互选教皇。着红衣红帽。祈祷能力是最高级的。 cleric「牧师」,为僧侣系角色一般名称,又常被称为clerk或clergy。 druid「德鲁依教徒」,celt人所信仰之宗教,此字有时专指教中的祭司,包含了诗人、僧侣、法官、巫师、预言者等。 exorcist降魔师,专门对付恶魔的僧侣,擅长退魔咒文、祈祷文。 friar「修道士」,以修行身心为主的僧侣,通常隐居于寺院中。 monk「修道僧」,即一般俗称的「僧侣」,多以指东方宗教僧侣为主。一搬不使用武器,亦不会法术,而意拳法著名。 priest「祭司」,一般指的为信天主教的神职人员。擅长回复系咒文。 priestess「女祭司」,为侍奉神的最佳人选。 sage「贤者」,超越僧侣与魔法师的分野,亦即同时擅长医疗系及攻防系法术,为最高阶之施法者。知识的宝库,常常在思索,通常代表光明面。 职业 尤兰(janeyolen)在《魔法接触》(touchmagic)书中指出:「奇幻作品,正如同童话,也许并非『现实生活』(lifeactual)的写照,然而却是『真正生活』(lifeintruth)的观照。『现实生活』让我们认清世界并非完美有序,反而多数时候充满着不道德。故事结局往往不是幸福美满的日子,话题往往焦点混淆,决断如同正义般诡谲不明。婴儿活活饿死,没有魔法可以起死回生,难产死亡或弃子逃亡的母亲永远也找不回来,家庭破裂难以弥补,而诚实更不是最好的解决办法,这就是现实生活。真实生活则给予我们不同的意象,他告诉我们世界「应该呈现的样貌」(worldasitshouldbe),在价值混乱纷陈中依然坚持原本定义的重要性,他清事情真相。而且如果你愿意的话,他是充满鲜明对立的故事:问题与答案、善良与邪恶。由是,奇幻故事中「不是我的我」(ithatisnoti)正是他在现实生活中所应有表现的最佳练习。」 肉搏系职业 战士 这个是最重要的职业,相当多的小说,漫画,游戏里总会有这个职业的出现,而在小说中(也只能在小说中)的主角和英雄往往也是战士,源头没什么说的了,比如吉伽美士,齐格门德,这些都是神话中的战士英雄。 圣骑士 pdin原指查理大帝的十二勇士之一,同时又有侠客之类的意思,这是因为中世纪一些骑士小说流行,其行侠仗义的行为犹如中国所说的侠客(仅仅是有那么点相似而已,具体看看堂吉坷德),这也是过去有人望文生义翻译pal为游侠的原因,但是观察这个职业,宗教信仰味道浓厚,自然不能当成游侠讲,观其行藏举止,就知道这个职业虽然以查理大帝骑士为名,但是实际来源则晚很多,真正具有严格奇幻意义的圣骑士,在欧洲历史上的原型其实是罗马教廷为东征耶路撒冷而特别号召成立的“圣殿骑士”(圣殿骑士是最高的称号,具体名称各国略有区别,圣殿骑士是法国称呼),这些骑士如同普通骑士,但是地位更高,而且生活犹如天主教僧侣一般刻板严格,并且每天都按时祈祷礼拜。他们被赐予据说有神圣力量的剑和十字架(。。。。。。。。原文忘了,大概是这样)。 一般中世纪骑士与上边提到的圣殿骑士相比,就逊色多了,不过抵抗知识,头脑简单,倒是一样的,都没什么文化的。 圣殿骑士团红极一时,以法国为中心,发展成员,后来演变成了商人,银行家等等的结社团体(他们的成员当然也没几个“骑士”了),并且成员大多喜好魔法炼金术,因此被罗马指摘,后来被抄,翻出许多举行黑弥撒,崇拜巴甫洛特雌雄同体山羊(撒旦)的证据,部分成员被火刑处死。不过主要成员都逃往英国,财富也被转移。 这就是现实历史上的圣骑士。 暗黑骑士/死亡骑士 死亡骑士就是传说中的无头骑士之流,恐怖故事而已,后来以残虐闻名的德库拉伯爵,在小说里被写成吸血鬼,那么吸血鬼或者也算死亡骑士。 暗黑骑士在设定中是信奉邪恶神灵的骑士,本质与圣骑士其实没有太大区别。历史上自然也难寻他们的踪迹。不过一些堕落腐败的贵族或许会认为自己是“撒旦“的骑士吧。 盗贼又是一个过于传统的职业。不过在奇幻世界中,盗贼是刺客,小偷,密探等的混合,到比较接近日本的忍者了。 盗贼虽然说起来不怎么样,可在现实中的角色却来头不小。且不说中国那么多的刺客,“鸡鸣狗盗”什么的,国外的名刺客也是人才辈出。 做为神偷的盗贼,也是人才辈出。神话中最有名的善于欺骗偷盗的应该是赫尔魔斯吧。 游侠 ranger,字面意思是弓箭手,这是个“历史“悠久的职业,应该来源于对“神射手“这类英雄的崇拜。。。。。。。很多神话中的英雄都是神射手,比如中国的后羿,具体到欧洲,我认为最早的游侠其实就是猎人。 在非常古老的时期,猎人应该是个很重要也很令人羡慕的职业,特别在以捕猎为生的人类部族中。古希腊时期这样的猎人仍然是被羡慕的对象,阿波罗,阿而特米斯都是与捕猎有关的神灵。而地母恋上的一个凡人,他的身份就是猎人,到了中世纪,徘徊林中的猎人依然被认为是神秘的,而能骑善射的贵族青年也往往是淑女们青睐的对象。 一般来说,由于罗马时代的信仰,弓箭被认为是具有魔法意义的(事实上一些民族的仪式中仍有使用,这是捕猎时期的遗留),所以猎人们也被认为具有奇特的力量和知识。 吟游诗人 虽然是个很艺术的名字,但是这个颇有来历的职业却是来自于文化不普及的北欧,因为很少人识字,所以诗人们便通过吟唱诗篇讲述故事的方式传承历史,神话和文明。北欧有一位神就是专门的诗人神(dnd神系中也有这样的一位神灵,很鲜明的体现了吟游诗人的特征),因为在北欧,文字被认为是具有魔力的,而诗人也被认为是掌握了很多知识的人,所以,这些人也被认为是具有魔力的。(印度和希腊都有类似的艺人,但是以北欧诸族最为典型) 牧师系 撒满最原始的宗教里的最原始的巫师或者说祭祀,现在中国北方民族和爱斯基摩人仍然信奉撒满教。特征是祖先崇拜和图腾崇拜。 这里提一下非洲和海地原始宗教中的巫医为什么不叫撒满的原因,他们的主要区别是,非洲宗教(其实澳洲还有我国一些少数民族)的信仰和行为方式巫术意识和巫术行为十分浓厚,要比一般意义上的撒满强烈的多,南方的这些巫医们更喜欢奇怪的药物,诅咒等等(北方的撒满们几乎没有这种黑魔术的知识) dru 其实是一个独特宗教的神职人员,就是爱尔兰凯尔特文化中的德鲁伊特教,这种宗教有强烈的泛神论和自然崇拜特征,虽然他们神话中的神大多是化身动物的,但是他们的崇拜对象则以植物为主,而且他们的宗教中没有严格意义的主神,一般崇拜“山上的老人“(指传说中的一支古老民族,被认为是仙人族),祭祀们还有崇拜月亮的习俗,通常根据月亮变化举行仪式,此外,他们还精通药草,以及星象,历法,和魔法,这个宗教在罗马入侵英格兰后被消灭,不过传说梅林也是一个dru哦 法师 法师的就没什么说的了,其实最古老的时期的法师和牧师都是一样的,没什么区别,后来由于强烈的主观的“巫术意识”(就是说牧师们更保守一些,倾向于祈祷,禁忌这样的手段,而法师们则具有强烈的使用某种主观行动方式来“改变”甚至“改造“现实的要求,他们甚至敢于命令使唤,欺骗神灵)而分流。 法师们在历史上也没有严格的派别,因地域不同,思想学说也有差异,通常欧洲的魔法师们习惯研究炼金术,恶魔学,通灵术,等等,信奉赫尔魔斯神智学(应该说他们中的一部分人在“玄学”上边贡献很大) 而阿拉伯术士们则热衷实践(理论不多,但是都很精辟) 海地信奉伏都教的“温根“可以说是诅咒之类的黑魔术的代表了 而中国,宗教和巫术紧密结合的道教,依然在发展。 就现实而言,我们不可能专门列出亡灵法师历史,魔法师历史,等等,因为那时候的魔法师以博学为乐,他们召唤天使的同时也在召唤恶魔。所以dnd系统中的法师可以学习很多学派的魔法,而不仅仅是自己专精的那个学派。 100种食物了解一下 01用细腻手法烘烤表面的鸟蛛,将牙摘下作为牙签。 02包裹在洋葱里碳烤的蜈蚣,随餐附送洋葱酒 03小鸡,用百里香、赭土、胡萝卜及泉水一同烹煮的汤。 04名为“恶魔的尾巴”,用鹿肉做成,以盐与辛香料淹渍的香肠。 05经极烈黑麦酒冲洗的黑麦面包,食用时抹上猪油。 06豆类用树薯粉闷煮成的布丁状的物体,舀起来放在挖了洞的面包里吃。 07油煎的野生动物肉配上捣碎的芜菁,上面淋满了肉汁。 08烤榛子与新鲜的苹果,搭配楔子状的融化的乳酪与小条的半成品乳酪。 09用野牛肉煎的牛排,下锅前以洋葱及大蒜腌渍,这到料理十分罕见,必需在特定季节才吃得到。 10大块的燕麦面包,塞进小型獾的头骨里。 11烤鸽肉,配上了小蕃茄、野生牧草及捣碎的山羊乳酪。 12腌渍的鲱鱼、洋葱及胡萝卜,随餐附白饭。 13在地下室深处了烤整整一周的凶暴猪肉切片,随餐搭配乳酪及甜酒。 14细薄的鱼干,配上绿色豌豆与调味的苹果汁。 15老鼠拨皮后与黑色羊肚蕈一起炖煮,淋在土司面包上面。 16大只的火鸡腿与煮熟的马铃薯,附淡薄的蜂蜜酒。 17将慢火烘烤的獾切碎,洒在加了燕麦的马铃薯泥里,这是让很多人一起吃的料理。 18烤鸭及烤菊芋,放在银制的盘子上,手边的大银杯装满了高级红酒。 19将较小的鱼及橄榄塞进鳟鱼后香煎,铺上芹菜与莴苣。 20一杯用松鼠和洋葱煮的汤,配上凝固的乳酪及黑麦面包。 21用沼泽地的牧草、郁金香球茎及滚了面粉的青蛙做成的串烧。 22煮熟的蛤蜊及龙虾肉,配上用当地的树汁及藤蔓的叶子所酿造的,名为雅加yaga的饮料。 23与大蒜一同烹煮的羊肉,和用牛油香煎的厚片面包。 24煎培根与茄子,配上大量的麦酒。 25烟熏鱼搭配豌豆,以及剥了皮风干的甜瓜。 26牛肋、乳酪家上黑面包。 27煮熟的螯虾及海豚碎肉泥,附送柠檬水或酒。 28塞满白饭及蕃红花的秃鹰,表面盖满了辣椒。 29熟透的梅子、杏仁、干的燕麦饼以及蜂蜜酒。 30鲨鱼排,一旁摆上卢笋及切片的蕃茄,餐后甜点是葡萄干小酥饼。 31“牧羊犬”肉饼,以公牛的肉、豌豆与芜菁泥做成。 32撒满了大红辣椒的煎鸭蛋,随餐附苹果汁和蔓越莓汁。 33将海蜇、干贝及红海草丢进鲸鱼油里的海鲜快炒。 34无花果及枣椰制成的馅饼,配上白饭。 35炒芦笋、蕃茄、茄子及菊芋,另附水果馅饼及咖啡。 36老鹏鸟的肉丝,配上豌豆一起烹煮。 37去壳的蜗牛及肥厚的章鱼触手,用海草卷起来后火烤。 38将生长在森林里的雄鹿肉串起后用从老树人身上取下的木材烧烤,用干净的树精头发垫着。 39把眼镜蛇用烈酒浸泡过后火烤,一旁摆着和橄榄和腌渍的柠檬。 40用烤羊肉与野胡萝卜、莴苣及芹菜一同闷煮,配上新鲜的面包。 41用红辣椒、**与大量的盐一同熬煮狮鹫的肉。 42熊肝、洋葱与大蒜烧烤,配上腌渍的辣椒与麦芽酒。 43将食腐兽腿先在浓盐水里浸泡一年后,用战锤敲软后火烤。 44以蘑菇做成的通心粉,淋上用绞碎的蜥?、大蒜及南瓜调和的酱汁。 45炖老鼠肉。 46烤马腿及膏状的马骨髓高汤,附赠黑面包与麦芽酒。 47浸泡过盐水和海豹油后串烤的泽巨蜥肉片。 48油炸鲸鱼肉,搭配大块的鲸鱼脂肪及干的龙虾卵。 49以野生稻米、野生胡萝卜及土狼肉熬成的汤,附水果。 50用咸鱼及椰子肉制成的糊状食物。 51乳齿象烤肉排,肉是乳齿象倒下后立刻割下的。 52切成细薄片,用花生油先煎过的鳄鱼肉,配上芜菁及新鲜的蓝莓。 53浸泡过马血及牛奶后炸酥表面的面包。 54将猪脑绞碎后放在木槽里,放进滚烫的辣椒水里煮熟。 55把煮熟的鳗鱼撕成碎肉丝,盖在白饭与豆子上。 56用杏仁、松果及蜂蜜做成的酥饼,附送白酒。 57用血及磨碎的燕麦卤出来的驼鹿肋骨。 58带壳炸的蝎子,配上羊肉及马铃薯。 59牛肉丝与豆子,加入剁碎的尖叫蕈后一同拌炒。 60羊肉,以及用碎胡桃及老胡桃壳做成,名为“墨水布丁”的食物。 61“石化牛的气息”,一种用蜥?肉、辣椒及洋葱煮成的汤,附送加了山羊奶的白开水。 62山羊乳酪、烤洋梨与面包 63带壳海龟熬成的汤,舀在土司上食用,多人共食的食物。 64切片的白煮驼鸟蛋,一旁摆上蕃茄及庐笋。 65用鹫马肉丝与蛇马子、花生及大麦熬出来的汤。 66沾了用葵花油后烤熟的大型虾子,表面盖上粗盐。 67大蕉切片,与椰子肉和坚果一起油炸。 68七条煮好的新鲜小鱼,配上海草泥及柔嫩的乌龟蛋。 69混合了牛奶及少量肉桂的牛血。 70用黑辣椒及丁香让肉质变嫩的牛肉,在用羊齿植物的叶子包起来后放入土砌的烤炉里烤。 71包了甘蓝菜的厚松鼠肉片,煮熟后加上乳酪及面包碎屑。 72大块的咸猪肉干,整块封上了树薯糊,附大量的苹果汁。 73沾上花生油及香料后烤熟的大型蚂蚁,压碎滚成球型后大火油炸。 74配上奶油及山药的炸蝗虫。 75切成薄片的山羊舌头,用竹笋及罗勒一起油炸,随餐附薄酒。 76活的甲虫,黏在树薯粉及芥末做成的软泥上。 77油炸的粉虱及蜡虫,用盐与辣椒粉调味。 78串烤的鹳,烹调时将头部与身体分离,给现场最让人尊敬的人。 79生的现宰野猪肉,配上柠檬与盐。 80硬面包,配上洋葱及茴香制成的酱料。 81用鹿肉、豌豆及其他豆类做的凝冻。 82加上鸡蛋泥的面包,并用鹅莓作装饰。 83沾了很多芥末的蛋,配上乳酪、刺尾狮的肉与油炸的蕃茄。 84用鸡蛋与波菜做成的派。 85乳齿象肉饼,以及用象牙容器装的麦芽酒。 86牛肉肉团,放在杏仁牛奶泡饭里。 87黑面包和细糖浆配上肉桂及蜂蜜,附咖啡。 88土司、核果、切片的甜瓜以及茶。 89鸣鸟肉泥与炸羊肉,搭配软乳酪及燕麦饼。 90煮熟的根茎类蔬菜,摆上姜饼并洒上面包屑作为甜点。 91波菜和蛋,放上一个甜的炸胡桃作装饰。 92牛肉及牛骨髓做成的肉饼,附汤、沾了奶油的油炸面包与酒。 93油炸野猪尾巴,配上热的酱料和冷的鱼汤。 94去掉须的玉蜀黍,用花生油及薄荷糖慢煮,附优酪饮料。 95羔羊肉,塞了面包、胡桃、花生及胡荽后一同油炸。 96芦笋汤与附了鹅莓酱汁的煎青花鱼。 97咖哩羊肉配白饭及豌豆,附一般酒或是烈莱姆酒。 98大颗的豆子切成细片后油炸,附醋和盐。 99包着薄荷叶的水煮鱼,里面塞了蘑菇。 100炸蜥?串与装满整瓶的蛇酒。 各种神了解一下 希腊篇 宙斯:希腊神话中的至高神,掌握雷电,所以又被称为雷神。在母亲蕾亚的支持下,杀了父亲克洛诺斯,成为了第三代神王。性格极为好色,常背着妻子赫拉与其他女神和凡人私通,私生子无数。 克洛诺斯:前奥林波斯神诋之一,天神乌拉诺和大地女神瑞亚之子,泰坦巨人中的最幼者,推翻父亲成为第二代神王,其后却遭到与父亲同样的命运。 波塞冬:海之皇,宙斯的二哥,手持巨大三叉戟,统领海中所有生物。有被描写为半人半鱼的模样,能呼风唤雨。性格凶暴残忍。 哈帝斯:宙斯,波塞冬,得墨忒尔的兄长,主管冥界,力量很强,但性格平和。除了抢夺丰收女神得墨忒尔之女春之女神玻尔塞富涅为妻外,无它恶行。 瑞亚:希腊神话中的大地女神,是奥林波斯神系之前的古神,也是泰坦之母,她与乌拉诺生下了众多希腊神诋。 帕拉斯。雅典娜:智慧女神和正义战争女神,宙斯和墨涅斯之女,她出生时宙斯头部剧烈疼痛,之后用大斧劈开后,雅典娜手持长枪,身披战甲从中跳出。是很受欢迎的神。因失手杀死好友帕拉斯而改名为帕拉斯。雅典娜。 阿波罗;太阳神,宙斯和勒托之子,月神和狩猎女神阿尔忒弥斯的兄长,希腊十二大神诋之一,又名赫利俄斯。主掌光明,医药,文学,诗歌,音乐等。每天架天马拉乘的的黄金车巡游天上一周。 阿尔忒弥斯:月神,狩猎女神,纯洁之神。所以也被称为处女的保护神。阿波罗的孪生妹妹。 阿瑞斯:战神,是凶残,狡诈,非理性的,为战争而战争的神。曾与工匠之神的妻子维纳斯私通,被装进一张工匠之神特制的大网中而无法脱身。(维纳斯原为罗马神诋,后为希腊神话所吸收。) 赫尔墨斯:宙斯与阿特拉斯的女儿迈亚所生的儿子。脚生双翼,速度如飞,成为天界众神传令的使者,后为旅人,商人,盗贼的保护神,经常化为凡人下界帮助保护者。 狄俄涅索斯:酒神,拉丁文名字为巴卡斯,传说中酿酒的发明人,形象为一手持酒杯,一手拿松果木神杖,后升为欢乐,文明之神。 赫拉克勒斯:宙斯与凡人的私生子,为神母赫拉所仇视,但在雅典娜的巧妙安排下,赫拉为其哺过乳。出生后既力大无穷,曾于摇篮中捏死过两条巨蛇。成人后,完成了号称不可能完成的十二件大功。因此其后升为大力神。因在完成十二件大功中替人类扫除了众多妖魔怪兽,并解放了为宙斯囚禁的善神普罗米修斯,所以受人爱戴。富于反抗精神,曾不满宙斯的专制而反抗神界。 刻耳柏洛斯:地狱的守门狗,三头而蛇尾的魔兽,以青铜之声攻击敌人,是巨人和怪物所生的怪兽。 北欧篇 奥丁:北欧阿斯神族的至高神,诸神之王,也是死者之王,战神,权力之神,魔法之神。曾冒死以一人之力闯入冥界,为人类取得古文字而拥有大量知识,为此失去一只眼睛。他身形高大,身披金甲,骑八足神马“斯莱普尼斯”,手持名枪“冈尼尔”,居住在“瓦尔哈拉”的神殿中,让女武神收集死者的魂魄,为终末之战“饶纳诺克”即“诸神的黄昏”做准备。为举世闻名的北欧蛮族,维京人所信仰。他们坚信如果英勇战死就可以进入“瓦尔哈拉”,所以战斗是勇猛无比,曾席卷过大半个欧洲。奥丁曾在史克威尔的大作《ff8》中,扮演超强召唤兽。有八分之一几率出现,每次都是一击必杀,不过手拿的是“斩铁剑”(“冈尼尔”呢?)。后被一招“斩铁剑返”击杀。(战神会被自己的招式击杀???) 女武神(瓦尔基里):侍奉主神奥丁的女神,奉命奔波在战场上,收集战死的勇士的灵魂,带往“瓦尔哈拉”,让其复活以应付诸神与巨人族的“诸神的黄昏”的最终战。女武神们各个武技高超,为人类的保护神。著名剧作家瓦格纳曾为其谱写过名曲《女武神的飞驰》(瓦格纳以及他的作品和生平会在以后介绍,他的著名作品《尼伯龙根的指环》是歌剧版的奇幻小说,有兴趣的可以找来听听,十二分精彩!!银英迷不可错过。而游戏《星际争霸》中人族的强力对空飞机也是以女武神命名的。) 齐格弗里德:德国著名英雄叙事诗《尼伯龙根之歌》里登场的英雄,他得到了拥有至高力的指环,可以听懂鸟语。他杀死过巨龙,沐浴过龙血,成为有最强肉体的不死男人。但却因为沐浴时一片树叶掉在了背上,肩胛骨下的一处成为致命弱点而被人杀死。(详情请参阅瓦格纳的《尼伯龙根的指环》) 洛基:最初被看作仁慈之神,因为其杰出的才能和外貌而被阿斯神族接受,但身为巨人族的他生性喜欢喜欢挑拨其他神争斗,还杀死了主神奥丁的儿子,被诸神囚禁,在诸神与巨人族的终末战“诸神的黄昏”时爆发,加入巨人族阵营战斗,最后带来了诸神的毁灭。 瑟特:住在火之国度的巨人,“诸神之黄昏”中率火巨人出战。 赫尔:主宰地下世界的女神,据说是洛基的女儿,奥丁赋予她到冥界尼弗尔海姆,统治九界的权力。 焚里尔:北欧神话中最著名的魔兽,洛基的子女之一,巨大狼形怪物,传说当他张开嘴后上下鄂可以顶住天地,因其性格凶暴而被矮人族囚困,直到终末战时,他才脱困,并且吞下了太阳和主神奥丁。 托尔:著名的雷电之神,名字即“轰鸣者”的意思,诸神中最具怪力的神,以巨大铁槌作战。他的铁槌也很著名,“托尔的铁槌”在许多作品中几乎成为了力量的代表。他还是丰饶之神,主管一切人类所必须经历的仪式,如婚丧嫁娶等。“诸神之黄昏”中托尔和世界蛇尤蒙冈多同归于尽。尤蒙冈多是一条自己衔着自己的大蛇,象征无限。 北欧命运三女神:掌握“存在”和“未来”斯克尔特掌握“必然”和“现在”威尔珊迪 掌握命运和过去???(没找到。) 多瓦夫:矮人中的妖精族(奇怪的组合)。据说当初是蛆虫,因啃食了最初巨人尤米尔的遗体而获得了人形和智慧。拥有天才的锻造本领,是武器和工艺品的杰出制造者,也就是奇幻小说中常常出现的矮人族设定的原形,代表人物很多,如《龙枪》中弗林特。火炉。《罗德岛战记》中的吉姆,他们共同的特点为矮胖的身体,大胡子,手持战斧,忠诚而脾气暴躁。 巴萨卡:这个词源于古代北欧语言,意思是“披着熊皮的人”后为“狂战士”的称谓。是奇幻作品中最受欢迎的职业设定之一。狂战士受主神奥丁的加护,战斗中会陷入极度兴奋的忘我状态,以超强的肉体打击敌人,没有恐惧,疼痛的感觉。严重者会陷入癫狂而死。如《罗德岛战记》中的奥尔松。 印度篇 梵天:印度教神话中三大最高神之一。世界的创造者。佛教吸收其为护法神,称“大梵天王”。 湿婆:印度三大神的第三位。又叫“西哇”。是最受崇拜的神之一。是象征“昌盛”和“吉兆”的神。同时又象征“毁灭”,是起死回生之神。一般被视为“破坏神”。同时他也是生殖之神,传到中国后与藏教密宗中的大欢喜菩萨互相影响。有时也被人塑成一面目狰狞的怒汉和一极美女子交合的形象。湿婆表现愤怒的一面传入日本后,作为大黑天十分闻名,是武士和浪人的保护神。 毗湿奴:三大主神之一,与前两者并称为三联神。称谓极多,有一千种以上,常见的为“那罗衍”,“世界之主”等。 因陀罗:雷电之神,众神之首,后成为天王。被佛教吸收后又叫“帝释天”,为善见城城主。 吉祥天:即拉克什密。被称为毗湿奴的妻子。在最古老的神话中与大梵天,俱毗罗,因陀罗联系在一起,是佛教的护法天王。是毗沙天门王之妹,号称“功德天王”。毗沙天王是北方天王,是财富之神,胜利,护法之神。 释迦:原名乔达摩。悉达多,佛教的创始人。相传为印度北部小国王子,后舍弃家庭,权位,独自出走。七年后在菩提树下顿悟成佛。又被称为大日如来。佛教中最为崇高的神,曾降伏过中国的战斗之神齐天大圣。 天龙八部:即八部众,说法见于佛经。《法华经。提婆达多品》中曾提到过:“天龙八部,人与非人,皆遥见彼龙女成佛、” 天:即帝释天为首的天神。天神的寿命也会完结,这是因为佛家相信事事皆有无常。天神临死前会出现“衣裳垢腻,头上花萎,身体臭秽,腋下出汗,不乐本位”这五种征兆,也就是所谓的“天人五哀”。 阿修罗:阿修罗是与天对立的一族。他们非常好战,男的极丑,女的极美。阿修罗有美女而无美食。天有美食而无美女。双方常因此而互相争斗,场面十分惨烈。“修罗场”的说法即从此来。阿修罗一族被视为战神,他还有个化身是火神大摩尼,也就是“拜火教”和中土“明教”的最高神。 龙:龙无论在东西方神话,还是在奇幻文化中都是个非常欢迎的角色。以其独特的外形,强大的力量备受青睐。可以说一说到奇幻,人们就会想到龙,龙几乎成了奇幻文学的代表。东西方的龙虽然有所不同,但它们也有很多相似之处,头部特征,善飞翔,会从嘴中吐出物质攻击等。这些惊人的巧合让人忍不住怀疑是否以前有此一类生物存在。龙的记载在我国由来以久,大量详实,准确,生动的记录贯穿着整个古代正史,有纪可考的记录最后见于民国初年,让人十分迷惑。但天龙八部中的龙其实说的是一种大蟒蛇。 乾达婆:拥有黄金之翼半人半鸟的精灵。天界的音乐家。 迦楼罗:中国人很熟悉的一种大鸟,传入中国后演变成了金翅大鹏鸟。原型是种翅有种种庄严宝色的神鸟,一天吞噬一条龙王和五百条小龙(哪来这么多龙让它吃?),五百年自焚一次,然后又从火焰中复活,凤凰重生的传说即来源于此。 其他有代表性的神 巴尔:又名巴卢尔或巴卡尔,出现在不同神话中,名称也不同。美索不达米亚一带的主神,掌管雷电和农牧,生殖。也是死而复生之神。与兄长穆图是死敌。起先是善神,后在基督教义中被视为邪神。在《暗黑破坏神二》中登场,被视为毁灭之王。 穆图:也名莫特。死神,冥界之神,混沌之神,干旱和歉收之神。是巴尔的兄长和主要对手。出自闪米特族神话。 阿卡特拉姆:凯尔特神话中的勇敢之神,达努神族努阿达的别名。曾与邪神巴尔殊死作战。 须佐之男:日本神话中最早的大神依邪那歧三子女中的最幼者,另两为就是日本最高神天照大神,和月读了。他全名为素盏鸣尊,乱暴之神,因其狂暴的性格而被视为破坏神。他斩杀了八歧大蛇,成为神话中的英雄。 伊希斯:埃及神话中神力非凡的巫师,被视为魔法的始祖。 塞特:出自埃及神话,希腊人称之为缇丰,为恶灵的化身,永远与善良作对。传说他曾化身黑猪,每月攻击啖食月亮。 哈奴曼:印度版孙悟空,是印度神话中的神猴。风神和母猴所生之子。在英雄叙事诗《罗摩衍那》中登场成为帮助罗摩王子的好帮手。他聪明非凡,力能排山倒海,善于腾云驾雾,变幻形象和大小(还说不是孙悟空?),多次救助罗摩王子,是智慧和力量的化身。 塞克尔:埃及神话中的死者之神。以鹰头木乃伊的形象出现,传说为冥界的判官,常用一架天平来称量死者的心脏,以决定他的待遇。在古埃及法老陵墓中的壁画上大量出现,在罗。斯托神庙中被膜拜 奇幻地下与各种邪恶或者善良 人物或生物大体的道德及个人行为倾向由它的阵营表现:守序善良、中立善良、无序善良、守序中立、中立、无序中立、守序邪恶、中立邪恶及无序邪恶。 善良和邪恶(goodvsevil) 善良者保护无辜的生命。“善良”意味着为别人着想、尊敬生命、关心有意识生命的尊严、为帮助别人而做出个人牺牲。 邪恶者伤害、压迫、杀死别的生命。“邪恶”意味着缺乏怜悯同情,滥杀无辜或者效忠于恶毒的神或主人。 在善良与邪恶之间保持中立的人良心上谴责杀害无辜的行为,但是并不承诺会为了保护或帮助别人而牺牲自己。中立者根据自己和对方的关系来决定立场。一个中立者可能牺牲自己去保护他的家庭甚至他的国家,但他不会为了与己无关的陌生人做相同的事。 秩序与混乱wvschaos) “秩序”意味着诚实、守信、尊重权威、尊敬传统,同时也暗含着保守、顽固不化、审判他人以及不知变通。守序者重视自己的责任义务,强调对于社会的价值而相对忽略个体。 “混乱”意味着自由、适应性和弹性,同时也暗含着鲁莽、愤恨正统权威、独断专行及不负责任。无序者依照自己的良心行动,不愿意被人命令该如何去做,支持新的观点胜过维护传统,并且根据自己的好恶来决定是否履行承诺,他们强调个体的价值。 在秩序与混乱之间保持中立的人大体上尊重权威,即不强迫自己遵从也不对其刻意反抗。中立者是诚实的,但它们可能因为种种原因而说谎或欺骗别人。 具体阵营说明 守序善良wfulgood):守序善良的人按照一个好人应该或必须遵循的方式行动。他致力于与邪恶斗争,惩罚邪恶决不宽容。他说真话,守承诺,帮助需要帮助的人,伸张正义直言不公。守序善良的人不喜欢看见有罪者不受惩罚。守序善良是一个结合了荣誉感和同情心的阵营。 中立善良(neutralgood):中立善良者尽其所能做着一个好人能做的事情。他致力于帮助别人。他配合国王和大臣们的工作,但并不感到蒙恩于其。中立善良的寻常称谓是“真正善良”。中立善良是一个行善且对秩序即不偏爱也不反抗的阵营。 无序善良(chaoticgood):无序善良的人按照自己的良心行动,极少考虑别人对他的要求。他以自己的方式行动,但是他善良友好且乐善好施。他相信善良及正义,不过认为法律和规章没什么用处,并且憎恨那些胁迫并命令别人的人。他尊序自己的道德准则,这些准则虽然是良善的,但却可能与社会上的准则不相一致。无序善良是一个结合了善良心灵和自由精神的阵营。 守序中立wfulneutral):守序中立的人行动时遵从法律、传统或个人信条的指导。秩序和组织对他来说至关重要。他也许信仰某些私人法则,并按某种信条或道德标准生活;他也可能信仰适用于所有人的秩序,并且喜欢稳固强大有组织的政府。守序中立的寻常称谓是“真正守序”。守序中立是一个可靠重荣誉且不狂热盲目的阵营。 中立(neutral):成为中立的人物似乎是个好主意。在善良与邪恶、秩序与混乱之间他们并不特别遵循其中某一者。大部分中立者是因其没有特别的坚信和偏爱而成中立,他们并不致力于维持事物中立的状态。这样的人认为善良比邪恶要好,他们也更愿意有善良而非邪恶的邻居和统治者。尽管如此,他并不承诺在任何情况或全体方式中亲身支持良善。另一方面,某些中立人物委身于中立的哲学观点。他们认为善良、邪恶、秩序、混乱都是偏见和危险的极端观点。他们提倡中立之路,认为从长远看它是最好最平衡的道路。中立的寻常称谓是“真正中立”。中立是一个行动自然不持偏见强迫的阵营。 无序中立(chaoteutral):无序中立的人按自己一时的兴致行动。他是一个完全的个人主义者。他重视自己的自由权利,但并不致力于保护别人的自由。他蔑视权威,愤恨约束并且挑战传统。无序中立者并不会向无政府运动那样有意瓦解组织。如果这么做,他必须把自己的阵营转成善良(希望解放他人)或是邪恶(使异己受苦)。无序中立的寻常称谓是“真正无序”。注意,无序中立者的行为也许很难预测,但他的举止并非完全随机的,他从桥上的走过去的可能性和从桥上跳下去的可能性大小并不相等。无序中立是一个真正自由于社会约束和对改良社会的空想的阵营。 守序邪恶wfulevil):守序邪恶的人有系统地得到他想要的东西,此行为受到他行为准则的限制,但并不顾及受其伤害的人。他关心传统、忠诚和秩序,但不关心自由、尊严和生命。他按规则行动,但没有怜悯和同情。他觉得待在统治阶层里很舒服,愿意支配别人,但也乐意为别人服务。他处罚谴责别人并不是根据他们的行为而是根据种族、信仰、祖国或社会阶层。他不愿违反法律或承诺,这种不愿部分是因为他的天性,部分是因为他需要秩序来保护他免受道德上的反对。某些守序邪恶者有特别的禁忌,比如不冷血嗜杀(但让属下去做)或不伤害儿童(如果可能的话)。他们认为这些良心上的原则使自己比一般不合人道的恶人水准高。诡计多端扩展自己势力并他的压迫人民的贵族是一个守序邪恶的例子。某些守序邪恶的人或生物狂热的效忠于邪恶,就好像十字军效忠于良善一样。伤害别人是他们这么做的目的,传播邪恶本身也是他们乐于如此的原因。他们也可能认为行恶是对某种邪恶神明或主人的责任的一部分。守序邪恶有时被称为“恶魔般的”,因为恶魔是守序邪恶的化身和典型。守序邪恶是一个有方法有意图并且能常常有所成就的邪恶阵营。 中立邪恶(neutralevil):中立邪恶者做任何可能不受或逃脱惩罚的事。他完全为自己着想,纯粹而简单。他不在乎他杀的人,无论杀人是因为利益、消遣还是便利。他对秩序并无偏爱,并且不幻想遵守法律、传统或是准则能使他活的更好或是更加高尚。但另一方面,他也不想无序邪恶者那样有着不安宁的天性或对冲突的喜爱。那些通过抢掠和凶杀来得到他想要的东西的罪犯是中立邪恶的一个例子。一些中立邪恶者把邪恶作为一种理想,并为此作恶。这样的人很多时候都会投入对邪恶神明的信仰或秘密社团中。中立邪恶的通常称谓是“真正邪恶”。中立邪恶是一个代表了纯粹邪恶的没有荣誉感一类特点变化的阵营。 无序邪恶(chaoticevil):无序邪恶的人做任何他的欲望、恨意和破坏欲所驱使他做的事。他性情暴躁、恶毒,独断专行、手段粗暴并且行为无常。他无情残忍,简单地夺取任何他可以夺取的东西。如果他致力于传播邪恶和混乱那就实在太糟了。值得庆幸的,他毫无计划,所有他参加的和形成的群体都组织极差。一般而言,只有靠强迫才能使无序邪恶的人在一起工作,而首领的地位也仅仅在他能够阻止别人颠覆或干掉他的时候有效。从事疯狂的复仇和破坏的精神错乱的术士是无序邪恶的一个例子。无序邪恶有时被称为“魔鬼般的”,因为魔鬼是无序邪恶的化身和典型。无序邪恶是一个不仅毁灭美丽和生命而且摧毁维持着美丽和生命的秩序的阵营。 炼金世界的故事 炼金术的起源 寻求长生是人类受到一切诱惑中的最大诱惑。有史以来,人类就曾希望自己长生,并且作过种种的尝试。在所有的尝试中,炼金术士的幻想和技艺是被应用得最普遍的。 炼金术是起于12世纪欧洲的一个名字。到公元八世纪,炼金术真正开始了。和中国的情况相近,制金并不占重要地位,炼金术士们追求的是制药,长生才是他们的主要目标。 西方的炼金术可追溯到希腊化时期,最早、最可靠的代表人物是佐息摩斯。大约生活在公元350至420年的佐息摩斯相信存在着一种物质,它能魔术般地使金属出现人所企望的变化。他对这种物质的称呼,经阿拉伯传入拉丁语系后,叫做“elixirvitae”(长生不老药),也就是类似于中国所说的“能令人不老不死”的“上品之神药”---“金丹”。另一位炼金术士,活动于公元三世纪的赫米斯,是埃及的教士。作为一切有用的技艺的发明者,赫米斯受到普遍的尊重,被看作与埃及的月神有沟通,后来慢慢地被神化为“三倍大神赫米斯”,以至于他的名字,最后就直接演变成为“炼金术”。 炼金术士相信,“炼金术”的精馏和提纯*金属,是一道经由死亡、复活而完善的过程,象征了从事炼金的人的灵魂由死亡、复活而完善,所以,他炼出的“金丹”又能延年益寿、提神强精,并能使他获得享福的生活、高超的智慧、高尚的道德,改变他的精神面貌,最终达到与造物主沟通。不用说,这样的目标是无法达到的。炼金术士也明白这一点,因而从各方面来作出“说明”。例如,一部炼金术著作解释长生之难求说:“由于它是人世间一切幸事中的幸事,所以我认为它只能由极少数人通过上帝的善良天使的启示而不是个人的勤奋才获得哲人之石的。”而且对服用“金丹”能否治病长生的方法,也故意说得非常微妙。 但是尽管如此,由于长生的诱惑力,直到用化学方法制金的可能性未能被科学证据否定的19世纪之前,它一直都有广阔的市场,甚至像伊萨克·牛顿这样的大科学家都认为,通过实验来制取黄金,是值得做的。西方的不少国王,也与中国的那些皇帝一样,一心希望通过炼金术使自己达到长寿永生。如英国国王亨利六世、法国国王查理七世、查理九世、瑞典国王查理十二世、普鲁士国王腓特烈·威廉一世、腓特烈·威廉二世,都是炼金术的忠实信徒。其中特别有趣的,像英国的伊丽莎白女王,对炼金术士约翰·迪真是宠幸得无以复加,甚至特许他在宫中从事炼金术活动。在号称“炼金术的中心”的布拉格,神圣罗马帝国的皇帝鲁道夫二世把炼金术士迈克尔·梅尔特封为伯爵。 近代化学的出现,使人们对制金的可能性产生了怀疑,到了17世纪以后,炼金术遭到了批判。炼金术的希望破灭了 炼金术是中世纪的一种化学哲学的思想和实践,是当代化学的雏形。其目标是将一些基本金属转变为金子,发现万灵药及制备长生不老药。现在的科学表明这种方法是行不通的。但是直到19世纪之前,炼金术尚未被科学证据所否定。包括牛顿在内的一些著名科学家都曾进行过炼金术尝试。近代化学的出现才使人们对炼金术的可能性产生了怀疑。 早期的炼金术者的生活时代是从公元一世纪到五世纪。西方最早的炼金术著作是伪托德谟克里特的名字写的(约公元100年)。西方炼金术认为金属都是活的有机体,逐渐发展成为十全十美的黄金。这种发展可加以促进, 或者用人工仿造。所采取的手段是把黄金的形式或者灵魂隔离开来,使其转入*金属;这样*金属就会具有黄金的形式或特征。金属的灵魂或形式被看作是一种灵气,主要是表现在金属的颜色上。因此*金属的表面镀上金银就被当作是炼金术者所促成的转化。 炼金术者所采用的一个相当普遍的方法是把四种*金属铜、锡、铅、铁熔合,获得一种类似合金的物质。然后使这种合金表面变白,这样就赋给它一种银的灵气或者形式。接着再给它加进一点金子作为种籽或发酵剂使全部合金变为黄金。最后再加一道手续,或者把表面一层的*金属蚀刻掉,留下一个黄金的表面,或者用硫磺水把合金泡过,使它看上去有点象青铜那样,这样转变就完成了。 另一种为早期炼金术者加以广泛传播的思想,是一种更原始的观念,即金属是两性生殖的产物,金属本身就有雌雄之分。这种观念在***教和中古炼金术里的地位比较重要。 自公元12世纪起,基督教盛行的西方开始翻译阿拉伯和希腊著作,包括炼金术文献。希腊炼金术对欧洲的影响远不及经过了系统化的阿拉伯炼金术所产生的影响。炼制黄金是欧洲炼金术的主要目标。欧洲学者根据***炼金术的理论,作了大量实验。虽然不可能成功,但为化学的发展与出现积累了大量知识。 ***的炼金术 ***炼金术体现了一种关于本质的哲学,它与古希腊赫尔墨斯的哲学和中国的炼金术,以及关于矿物和金属转变成金的特殊原理都有密切的关系。***教历史上,***学者对炼金术的效能长期争论不休。正统的宗教学者大多反对炼金术,而多数自然学科的学者,尽管他们也不相信一般金属能变成黄金,却接受了炼金术的基本观点。著名的***医学家伊本·西那在他的《治疗书》中关于金属构成的学说,便是以炼金术的理论为基础。 ***最早的炼金术者是倭麦亚王子哈立德·伊本·叶基德。8世纪初,炼金术甚为流行,其代表人物是贾比尔·伊本·哈扬。他的著作《七十本书》和《平衡书》,被视为***炼金术的基础理论著作,是用阿拉伯文写成的关于炼金术最重要的文献。***医生兼炼金术拉齐被誉为将炼金术发展为古代化学的奠基人。 中国的炼金术 炼金术在中国古代叫炼丹术。 中国在秦始皇统一六国之后,曾派人到海上求仙人不死之药。汉武帝本人就热衷于神仙和长生不死之药。到了东汉炼丹术得到发展,出现了著名的炼丹术家魏伯阳,著书《周易参同契》以阐明长生不死之说。继后,晋代炼丹家陶弘景著《真诰》。到了唐代,炼丹术跟道教结合起来而进入全盛时期,这时炼丹术家孙思邈,著作《丹房诀要》。这些炼丹术著作都有不少化学知识,据统计共有化学药物六十多种,还有许多关于化学变化的记载。 炼金术的影响 炼金术经过现代科学证明是错误的。但作为近代化学的先驱在化学发展史上起到了一定的积极作用。通过炼金术,人们积累了化学操作的经验,发明了多种实验器具,认识了许多天然矿物。炼金术在欧洲成为近代化学产生和发展的基础。 ***不仅在科学的认知和实践上作出了突出的贡献,对被视为“伪科学”的“秘术”,他们也曾换而不舍地予以探索。***教的“秘术”主要包括炼金术、相术和占卜(如泥土占卜)等。它们之所以被归类为“伪科学”,是因为它们使用的是神秘的象征语言。炼金术是最主要的秘术,而传统的炼金术实际上是一种看待事物的完整方式,既包括对·宇宙的看法,这一般与冶金术有关;又包含对灵魂的认识,这往往涉及精神心理疗法。所以炼金术一度又被认为是一种科学和一种方法。炼金术以“相互兼容”的理论为基础,认为万物的存在方式是“你中有我,我中有你”,所以,一事物与它事物是可以相互转换的,不光是事物的一般属性可以转换,本性也可以改变。所谓炼金术,是指在一种以点金石为象征的精神力量面前改变物质的形态和性质的一种秘术,但物质改变的前提是人的内在精神的转变。从表面上看,炼金术与物质世界,特别是与矿物和金属密切相关,可以说化学的发展史离不开炼金术;但从本质上讲,炼金术并非原始化学,亦非纯粹的心理学,它是利用炼金术过程中形成的矿物金属等物质的变化,来促进人的灵魂的转变。 ***炼金术体现了一种关于本质的哲学,它与古希腊赫尔墨斯神智学的一般哲理,与关于矿物和金属转变成金的特殊原理都有密切的关系。这种关于本质哲学的理论是以亚里土多德的形式质料说为基础,认为宇宙万物来源于四种原质和四种原素。四种原质分别为热、冷、干、湿,四种原素为水、土、气、火。四种原质通过相互转换,结合为两种本原,即硫和录。不过,这里所说的硫和汞并非通常意义的矿物质,其含义类似于中国传统哲学思想中的阴阳,二者结合乃有宇宙万物。譬如,按照炼金术的理论,硫和汞两种本原以不同比例相融合,在某种神秘因素作用下,便可产生各种不同的金属矿物。这四种原质、四种原素和二种本原的相互关系. ***教历史上,***学者对炼金术的效能曾长期争论不休,褒贬不一。正统的宗教学者大多反对炼金术和一般的秘术,而多数自然皙学科学家和医生,尽管他们也不相信一般金属能变成黄金,却接受了炼金术的基本观点;亚里土多德学派一般也都蔑视炼金术,而照明学派则持肯定态度。如伊本·西那就曾明确表示,他不相信炼金术上能把普通金属变为黄金,然而他却赞同炼金术关于金属构成的理论,他的名著《治疗书》中关于金属构成的学说,便是以炼金术的硫汞融合的理论为基础。 ***炼金术继承了古代东方的炼金术传统,主要是以亚力山大为中心的赫尔墨斯神智学和中国的炼金术。***最早的炼金术上是倭麦亚王子哈立德·伊本·叶基德。8世纪初,炼金术甚为流行,其代表人物是贾比尔·伊本·哈扬(721-776),他是十叶派六世伊玛目贾法尔·萨迪克(699-765)的弟子,其著作被伊斯玛仪派奉为经典。贾比尔的《七十本书》和《平衡书》,一直被视为***炼金术的基础理论著作,是用阿拉伯文写成的关于炼金术最重要的文献。著名的***医生兼炼金术上拉齐,开创了炼金术的新时代。他被誉为将炼金术发展为古代化学的奠基人。拉齐对化学的重要贡献,在于他对物质的分类,即将所有物质分为矿物、植物和动物三大类。他还曾对很多化学变化过程,如蒸馏、缓烧、过滤等作过详细的描述。作为一名医生,他对化学医学也很有兴趣。传统医学史上,他是将酒精分离出来并用于医疗实践的第一人。 炼金术与苏非神秘主义关系更为密切。苏非神秘主义提倡信仰者个体精神上的修炼,放对有改变人的灵魂功效的炼金术格外重视,苏非主义表述这方面教义的很多术语都直接来自炼金术。时至今日,不仅炼金术的语言在苏非信徒中仍广为流行,在某些苏非教团中还盛行炼金术活动。此外,苏非主义所采用的精神心理疗法,与炼金术也有密切关系,这种疗法将炼金术视为一种关于灵魂的科学。|漫画|动画|壁纸|涂鸦6f3ryq 炼金术与***艺术的关系也非同一般,传统、的***诗歌和音乐,不仅深受苏非神秘主义的影响,还与炼金术观点融汇贯通。这是因为据说炼金术可对人的灵魂产生影响,使其发生转变,而诗歌与音乐等艺术则与人的灵魂转变关系密切。此外,在***建筑和工艺制品的造型艺术中,如书法和几”何图案的表现形式,都离不开和谐,炼金术所讲的“平衡”、“协调”,在色彩的和谐、结构的匀称及其象征意义方面起着一种特殊的作用。所以,如果不了解炼金术对色彩效果、艺术造型等美学思想的影响,就无法欣赏帖木尔时代的清真寺建筑和萨法维时代的地毯、壁毯等艺术精品。炼金术是联接***艺术的工艺技术与宗教精神和象征意义的桥梁,也是理解***艺术内韵的一把钥匙。 古代的伪科学无非有以下几种:宣称可以将其他元素转化成黄金,宣称用一种药物治愈所有的疾病,宣称可以用某中仪式延长人的生命,或是直接制造出生命。 简单来说,中世纪的炼金术是企图用某种药物或仪式,将人的精神与力量进化到更高的层次。说到这点,最早研究炼金术的,是中国的道士与埃及的祭司。中国的炼金术介绍很多,总是用药炼丹,据称就可以延年益寿,抑或点石成金。但所谓的铅汞丹黄之术未能揭示生命本身的规律,火药倒是应运而生。在埃及,炼金术的秘密也掌握在少数僧侣手中,希腊化的时代来临后,亚历山大利亚图书馆的典籍上有相关的记载。但托勒密王朝的子民只是欧洲统治者的后代,象形文字的奥秘早已失传,拿破仑的远征与罗塞塔方尖碑上的突破是三十个世纪之后的事情。终于,世界上最大的图书馆随着地震变作一堆废墟,古王国的秘术永远蒙上了阴翳。 随着泛希腊文明的繁荣,人文精神也蓬勃发展,那是一个无所不能的年代。亚利士多德是位炼金术士,他认为,物质是可以通过规律合成的。根据他的学说,世界由四种基本元素构成:水、土、火、空气。物质社会的所有形态都由这四种元素根据不同的比例组成。因此,只要施加外部的影响与催化,泥土亦可变成黄金。 起源于美索不达米亚的占星术也引用了这种元素的说法。他们认为,宇宙中的所有天体--太阳、月亮、星辰,都对地面上的人类活动有所影响。因此,后世的炼金术士们认为,只有在各种天体处于特定位置的时候,炼金仪式才能取得成功。在公元八九世纪的时候,希腊的炼金术被传入了阿拉伯,游牧民族简化了亚利士多德的理论,认为,所有的金属都由两种元素构成:硫磺与水银。中国的炼丹术也同时以火药的形式传入阿拉伯半岛,延年益寿的仙丹倒变成了一千零一夜中青春泉的传说。波斯的医师将这些理论系统的整理成册,被中世纪的炼金术士频繁的引用。 此刻的欧洲正发生了天翻地覆的变故,罗马的陷落标志着一个时代的终结。黑暗与蒙昧重新笼罩整片大陆,希腊体系的人文科学自此凋敝。直到12世纪,阿拉伯的移民涌进伊比利亚半岛(西班牙)与西西里,通过与他们的接触,欧洲人重新对炼金术或者说东方的神秘主义哲学产生兴趣。希腊语的手抄本通过叙利亚语或阿拉伯语的中介又被翻译成拉丁语。1455年在佛罗伦萨和威尼斯等地流传着一本书,名字叫corpushermeticum,赫姆提卡文集,其名字引起了很大争论,有人认为来自古埃及的月神透特,有人认为来自希腊神话的赫尔姆斯。不管怎样,书中提到了大量炼金术、占星术、魔法符号与用具,还有古埃及的种种仪式,简直是古代的ad&d。其他阿拉伯学者的论文不仅有哲学的理论依据,还有大量的应用实例。最多被提到的有两位:阿诺德·威拉诺瓦(1240-1313),蒸馏术的发明者;罗杰·培根(1214-1294),详细记载了黑火药的成分处方,和单筒望远镜的制作工艺。 让我们来看看炼金术士的小屋。典型的实验室应该是黑暗、潮湿、四处摆放着不知名的药品,散发着可疑的烟雾。许多炼金术士在家工作,以节省资金,同时也避开外人打扰。有些人选择厨房,可以利用现成的炉火。有些则蹩到阁楼上,以便晚上进行的活动不会被好奇的邻居所发现。这些矮小的权宜之所常常塞满了各种形状古怪的仪器、手稿、头骨、动物标本。为了精神上的祷告,通常还有小型的祭坛。所有这些摆设与其说是代表着科学技术,不如说是神秘主义的象征。为了炼制丹药所进行的工作是最原始的化学实验,炼金术士是最早尝试将各种元素分离开的先驱。白磷的提炼,盐酸的合成就是中世纪的产物;同时他们用到的器皿,蒸馏液体、分析金属的设备以及种种控制化学反应的方法,至今还在使用。 加热是每个炼金实验必须的条件,不管是加热液体还是溶解铅块。为了保持一定的温度,炼金术士们发明了水浴,学理科的朋友在高中一定作过这样的实验。带定时器的炉子体现了精巧的工艺,大英博物馆中有一台1616年制造的恒温箱,那个时代的人已经懂得双金属片的制造。 传说中的城堡深处总是有这样的实验室,这也是事实。从地中海沿岸的国王,到波罗的海的乡下贵族,都把炼金术士看成是通往财富的捷径。贪婪往往伴随着腐败,于是学者中也是鱼龙混杂,欧洲并不缺乏高明的骗子和吹牛者,他们的所作所为可以很好的写成一部浮夸的编年史。但是,正如不是每个实验室都能产生弗兰肯斯坦一样,炼金术士的努力大多徒劳无功。如果不能够兑现诺言变出黄金来,付出的代价是掉脑袋。性子暴躁的红胡子二世专门打造了一个绞架,用来吊死失手的倒霉蛋。中世纪的炼金术士因此败坏了名声,因为从业者为了保住性命多多少少用到了不光彩的手段。从15世纪到17世纪,炼金术的书籍越来越多越来越复杂,故弄玄虚的符号与公式随处可见。 一部分聪明的炼金术士开始转移权贵的焦点,他们宣称可以炼制强身健体的灵药,炼金术因此走上医药研究的道路。其中最有名的一位,菲利普斯·奥列斯·帕拉萨尔斯(1493-1541),他不同意当时流行的说法,即病患源于自身机能的紊乱与失调。认为,疾病存在于外部的某种载体上,寻找等待着机会侵入人体。药物可以帮助抵御这些疾病,这是最早关于病菌的设想。此外,他还首次提到实验中得到的“银灰色”物质--锌,并第一个用“酒精”(alcohol)来称呼从葡萄酒中蒸馏出的液体。 文艺复兴带来了炼金术的黄金时代,为了复兴罗马的荣光所进行的革命,彻底的洗刷着整整十多个世纪的沉寂,艺术与科学界都产生了众多令人眼花缭乱的成果。宗教也经历着巨大的变化,新教在16世纪上半叶完成了重组。此刻的炼金术由三块组成:部分科学、部分艺术、部分宗教,也随着复兴的节拍踩着轻快的舞步。 科学研究者正式从炼金术士中分离出来,成为独立的职业。此前的炼金术士在追求贵金属的同时产生的副产品,即他们所作的实验,奠定了现代化学的基础。另一部分则专门研究占星术,低级者如吉普赛人的算命把戏,高级者或可称为数字命理学。20世纪中叶盛行的精神病理研究还用到了炼金术士的唯心论和招魂术。 先来讲占星家,正如艺术的目的是追求至美一样,对于具备着真正睿智远虑的占星家来说,如何在精神修为上达到更高层次,远远胜过财富与虚名的诱惑;超越铅块一般沉重驽钝的肉体的限制,让思想如同黄金般璀璨成熟,比其物理上的实现更为重要。与希腊罗马时代不同,他们不像犬儒学派那样苦修,亦不像斯多葛学派那样夸夸其谈。他们对着阁楼的天窗,隐隐把握着宇宙的整体性,验证着星空的不断变动,安守着心中永恒的道德准则。 占星家将其事业看成是完善二元论的神圣艺术:完成自身心灵净化升华的同时,用宇宙的运动变迁来解释人世间的实践活动。由于文艺复兴中开放的学术气氛,他们也开始挑战古代的权威,抛开人类自身去探求自然的奥秘,完成由大入微的转变。(苏格拉底在广场问:我是谁?我从哪里来?被称为哲学上的大问题。) 这种崇高的目的毫不疑问使其成为殉道者,终其一生都没有看到自由王国的大门洞开。当一部分人成天孜孜以求盛满黄金的坩埚时,真正的学者在失望中被埋进乞丐一般简陋的坟墓。 再来讲现代化学的奠基者,他们继承了最早炼金术士的职能。先介绍尼古拉·弗雷曼,一位14世纪巴黎的炼金术士,他及其门徒对物质的构成一无所知。当时所有人认为,所有的物质存在都由四种基本元素组成,一如亚利士多德的理论。元素比例不同,形成时的冷暖干湿各异,因此有了不同的形态。 从这种理论出发,金属的转化就有了可能。弗雷曼在他的书中写到,所有的金属都来自地球内部,天然的熔炉将各种元素搅拌混合,其进程由某种更高的存在决定,或可归结成神的意志。神的境界总是完美,因此,只要混合的元素在地球深处呆上足够长的时间,最早或许是铁或铅,慢慢就变成黄金白银。但是,总有被过早开采出来,地球上的金属因此显现不同的形态。而炼金术士的使命,就是继续造物者未完的工作,并加速金属的“进化”。今天的人读到这些,也要佩服他们壮大的构想力。 所有的炼金术士对他们的成果都讳莫如深。13世纪的炼金术讲座上,所有的人要先起立:“以我的灵魂宣誓,如果对别人显露今天看到的,即会受到永久的诅咒。”一位叫巴塞尔·瓦伦丁的教士写道:“只能仰望,若是传扬一点天国的奥秘,灵魂将沦落最深的地狱。” 这么做的原因有两个:首先是高人一等的优越感,或者是贪婪,炼金术士们将自己的方程式紧紧的保藏;其次是教会,他们认为炼金术是对造物者的干涉与亵渎,炼金术士从事魔鬼的艺术。更有高尚者认为,自己的方程式可以成功,一旦落入居心不良者手中,将为祸社会,因此要埋藏起来。很矛盾的想法,既然这样为什么带着虔诚的热情去钻研,但想到今天核物理的成就,现代人亦没有资格取笑他们。 朱温 这天,一个自称姓王的妇女带着三个孩子来到他的庄园门口,向把门人通报道:“请转告你家老爷,说我们是他的同乡朱诚的家人。”“朱诚?”刘崇大惊,在他的记忆中,这个人已经消失很久了,乍听到这个名字,他还有点反应不过来。还是他的母亲刘老夫人记性好,说:“不就是你那个同学吗?快去把他们请进来吧。”刘崇这才来到门口,见一个女人带着三个孩子,那三个孩子头上还带着孝,心里明白了几分,他走到王氏面前,还未说话,王氏就拉着三个孩子跪了下来:“朱诚未亡人王氏见过刘大人。”“刘伯伯!”三个孩子也齐声叫道。刘崇把他们扶起来,说:“都是自家人,不必这样多礼,快进屋去吧。” 进到屋中,他们又见过刘老夫人。王氏哭哭泣泣地将朱诚的死诉说了一番,并表明了请求收留之意。刘崇听后,先让人把他们娘四人带到房中去休息,然后同母亲一起商量王氏母子的事。他说:“我给她救济一两天还可以,让他们住下来,我可没有这个能力。”“是真没有这个能力还是没有这个心思?”刘老夫人知道儿子的想法,讽刺道。“我与朱诚是有过同窗之谊,但我却没有为他哺育后代的义务。我最多在他们的生活上给一些关照就是了,我不想让他们住在我的庄园里。”“你这个没有人性的东西,朱诚当年与你的情谊怎样,为娘的不是不知道,他没有挣得功名也不是他的能力不如你。他活着的时候,没有来求你一下,现在他死了,你让王氏这孤儿寡母怎么过?连你这样的同学都不收留他们母子,他们还能到哪里去?”母亲的话触动了刘崇,有老夫人的保护,他是不敢将王氏母子赶走的。他转念一想,王氏正在壮年,家耕蚕织拿得起来,三个孩子虽然还未成年,但一个个都长得健壮结实,他日长成人后是不错的劳力,于是便决定收留他们。 这样,王氏在刘家为佣,三个孩子也要不停地劳作。王氏的三个儿子,老大叫朱昱,老二叫朱存,老三叫朱温。随着年月的增加,他们三个也渐渐长大了。不过成人之后,他们却性情各异。老大朱昱老实本份,尽心于刘家种田,老二朱存与老三朱温却不安于劳作,尤其是朱温,尽管长得高大健壮,每天好像都有使不完的劲儿,但他的力气却不想往田里使,一年到头几乎不到田中去,整日游手好闲,欺凌乡邻。乡里人对这个外来的野孩子十分恼火,不时跑到刘崇那里去告状。刘崇当初收留下他们,就是想让他们好好为自己种地,哪还容得下朱温如此放荡撒野呢?于是每当有人来告状,朱温总要被刘崇带着几个家人痛打一通。每次打朱温时,刘崇总要质问:“我把你养这么大,难道你就不想做点正事来报答我吗?”朱温也总是不服气地说:“大丈夫须挣功名于远方,你若真想等我的报答,就让我出门去,不挣个高官厚禄回来,我甘愿来世再给你当牛作马!”刘崇听罢,怒不可遏:“你这个穷小子,连个自己都养不活,哪还有什么能耐挣什么功名?分明是用狂言来耍戏于我,给我狠狠地打!” 不过在刘家,有一个人对朱温却特别喜欢。那便是刘老夫人,老夫人见朱温长得高大魁梧,聪明机敏,虽然好动不本分,但却有着寻常孩子所没有的高傲气质,所以老夫人从不拿他当仆人对待,而是像慈母一样关心他,从小就亲手为他梳发洗衣,长大后也更是倍加偏爱,刘崇每次打他,都要背着老夫人,如果让她知道,她是决不会答应的。所以每次朱温挨打之后,刘老夫人总是非常气愤,把刘崇狠狠地训斥一通,说:“你们不要这样对待这个孩子,他虽然现在只是个仆人,但你们没有看出来吗,在他的气宇间,哪有一点平庸孩子的习气?你们要善待他,若动不动就打他一通,将来要遭报应的。”老夫人的话,刘崇当然没有听进去,但朱温却牢牢记住了,他暗想,一定要找一个机会,出去闯荡一番,于出点名堂来报答老夫人。 挨打并没有让朱温回到田间,他还是在乡下游荡,无所事事。王氏还想给他再讲些什么,可是朱温也没有心思去听,依然我行我素,在乡下当他的小霸王,当然在刘崇的面前,他还是个时时都可能挨打的仆人。 黄巢 黄巢起义军从北到南,由福建打到广州,横扫了中国的东半部,极大地动摇了唐王朝的统治。但黄巢是个很有雄心的领袖,他并没有满足于在南方的胜利,而是挥师北上,扩大战果。起义军从广州出发,进入湖南、湖北,在这些地方与官军打了不少苦仗,不过最终都以起义军的胜利而告终,因此起义军越战声势越大,越打队伍越庞大,朱温也由一员校官,提升为偏将军,成了黄巢军事集团中的得力战将。 公元880年,黄巢起义军转战浙西、河南,突破潼关天险,直逼长安。唐僖宗率领百官匆匆地逃离长安,躲避到汉中。12月,起义军开进长安,黄巢在长安称帝,建立了大齐政权。 不过唐王朝并不甘心失去长安,他们调集全国各地的兵马,企图一下子将新生的大齐政权消灭。僖宗命令宰相郑畋为京城四面诸军行营都统,率诸道官军进攻黄巢。黄巢急忙命令朱温将部前去迎战。这时朱温审度形势,给黄巢献了一计。他说:“如今唐军大举反攻,自在预料之中,但现在唐军江淮的给养线已经控制在我军的手里,他们现在的给养则主要来自荆襄,如果不断其运输之途,我军总会处于被动挨打之中。若要彻底解决问题,还须斩断其根。依臣之见,我军最好不要与唐军在关中相拼,而应主动出击,到关外去,截断唐军的给养线,让他们不战而退。 黄巢接受了朱温的建议,任命他为东南成行营虞侯,率军攻取荆襄路的要冲邓州(今河南邓县)。朱温率军从长安东进,来到邓州,在这里苦战一月,攻下邓州,活捉唐邓州刺史赵戒。黄巢十分高兴,当即任命朱温以其部镇守邓州。然而唐王朝荆襄给养线被攻下之后,它在成都的势力依然还是很强大的,唐僖宗逃到成都之后,利用唐王朝旧有的影响,号召天下兵马进攻长安。随着入关同起义军作战的官军日渐增加,起义军被围困于长安一带,粮草都得不到补充,形势十分严峻。 在这危急的时刻,黄巢想到了朱温,他将朱温从邓州召回长安。可是就在朱温镇守邓州的一年多里,大齐政权内部发生了很大变化,朝中大臣嫉妒朱温的功劳,时常在黄巢的面前挑拨,还建议黄巢削弱朱温的权力。大敌当前,黄巢尽管不敢失去这员大将,但他终于还是作出一种不利于大齐的选择 当时大齐政权的主要威胁主要来自于长安的西南部的汉中和东北部的河中,黄巢知道朱温能征善战,便将最艰巨的任务交给他,任命他为同州(今陕西大荔)刺史,不过这个官并不是送到他面前的,而要他自己攻取。而此时的同州也是唐王朝保护的重点,四面都布有重兵,即使攻取了,如果没有后援,也难以守住。尽管如此,朱温还是领命前往。 经过苦战,朱温攻克同州,原刺史米诚逃奔河中。但同州附近的唐军则像铁桶一样,将朱温团团包围。朱温一面给长安去信求援,一面主动出兵,向河中城区进攻。但由于河中兵力太盛,朱温的进攻没有奏效,只得退保同州,连连请黄巢增派援兵。大齐政权中掌握枢要的知右军事孟楷嫉妒朱温的战功,想借此置他于死地,于是便一直没有发兵相救。 朱温见救兵不到,心中愤愤不平。唐河中招讨使王重荣乘机派人前来诱降,说只要他肯归顺朝廷,朝廷将会给他享不尽的功名富贵。朱温此时正对黄巢怀恨在心,在王重荣的劝诱之下,终于,乡村流氓无产者的本性又暴露出来,9月,朱温杀掉监军严实,投降唐王朝。远在成都的僖宗闻讯大喜,立即下诏授朱温为左金卫大将军,河中行营副招讨使,并赐名朱全忠。朱温为讨好王重荣,自称母亲王氏与重荣同姓,认为他舅父。自此朱温又率官军加入了镇压起义军的行列,所至大行杀掠,毫不手软,成了唐王朝镇压黄巢起义的一只得力的鹰犬。 在唐军与叛将朱温的联合攻击之下,黄巢在外围的兵力越来越弱了,长安城处在唐军的层层包围之中,不得不撤离长安,退往陈州(今河南淮阳市)一带,唐僖宗从成都回到长安,唐朝百官也纷纷回到京城,京都好像又显得热闹起来了。 朱温因镇压起义军有功,受到唐王朝的嘉奖,被任命为宣武军节度使(治汴州,今河南开封),负责清剿黄巢在东南的残余力量。朱温有了汴州,就意味着他有了自己的势力范围。此时的朱温对唐王朝的形势已十分明了,他深知唐僖宗对各地局势已失去控制,各地藩镇纷纷拥兵自立,割据一方,仅唐朝廷授一个节度使的官衔没有多少意义,关键要自己足食强兵,建立稳固的势力范围。因此,在对黄巢军的作战中,他便不肯像过去那样充当先锋了,而是以攻城略地为首要目的。对于其它藩镇,他也是野心勃勃,能吞则吞,不到半年的功夫,他已经将汴州城附近的几个州县都据为己有了。 至中和四年(884)年初,对黄巢的作战已经到了关键的时候,为了加强与黄巢作战的力量,节省自己的兵力,朱温与徐州节度使时溥、忠武节度使周岌共同请河东节度使李克用率军镇压起义军。李克用本为沙陀人,拥兵据有雁门(今山西代县)一带,后被唐朝召入关中镇压起义军,率先攻入长安,黄巢退出长安后,他被任命为河东节度使。他也时时有进攻中原的野心,想通过镇压黄巢而扩大自己的地盘,所以接到朱温等人的请求后,他立即挥军南下。三月,抵陈州一带,与朱温等人合兵,向黄巢军频频进攻,黄巢寡不敌众,引军北上,想进逼汴州,但在中牟境内被李克用与朱温击败,退往兖州方向。六月,遇害于狼虎谷(今山东莱芜市境)。 银子问题 南宋高宗年间,殿前都指挥使杨存中是南宋军队的主要将帅,他自北宋宣和年间从军一直到南宋,屡立战功,其职位就是赵匡胤当年在后周担任的那个职务,地位显赫。 有一天,杨存中突然将平时最喜欢的一个秘书“怒而逐之”,那位秘书“莫知得罪之由,泣拜辞去”。临别之时,杨存中赏赐了他不少钱,并说道:“无事莫来见我。”这位秘书“悟其意”,收泪而别。此后,这位秘书的儿子进入到御史台当书吏。 有一天,秘书之子听到御史们正在讨论如何弹劾杨存中侵吞军中十余万“粪钱”问题,便回家告知了父亲。老秘书不敢怠慢,匆忙“奔告”杨存中。杨存中听后大为惊惧,急忙向皇帝奏言:“军中有粪钱若干,椿管某处,惟朝廷所用。”过了几天,御史的检举状果然送呈皇帝,宋高宗拿出杨存中的奏折表示已经知道此事。 于是,御史“坐妄言被黜,而存中之眷日隆”。 史料中所言“粪钱”,乃是此案之关键词。古时军队驻扎或行进途中,数万、十数万乃至数十万军人和战马以及运军需粮草的骡、驴、牛等拉屎撒尿的粪便,处置起来是个很麻烦的事,不仅很不卫生,而且弄不好会引起病疫。 所以,当时的军队就将人畜粪便卖给当地老百姓。这样,一可用于肥田,二可保持军营卫生,三可增加收入。这些所得收入,就称之为“粪钱”,多用于贴补军队“公用”。 别小瞧了这些卖粪钱,其中可是大有“油水”可捞的。 据欧阳修《归田录》记载,宋朝京师流传有两句俗语:“三班吃香,群牧吃粪”。所谓“吃香”,指捞取香火钱。北宋时,主管供奉宫、殿直宫等武官三班升移酬赏事务的三班院,年年要搞一次集资活动,名义上是乾元节请寺僧进香,祝皇帝“圣寿”,要开销“香钱”。 其实,进香用不了那么多钱,余下的钱都打进了三班院的机关伙食里。与此相对应的是,主管国家畜牧场事务的群牧司则有向下属单位抽取出售畜肥的“粪钱”收入,“以充公用”。可见,想捞取小油水以肥“小金库”,办法总是有的。 就拿这个杨存中来说,他在军中殿帅位子上一坐二十多年,带的兵多,去的地方也多,“粪钱”累积起来是一笔非常可观的数目,竟有十余万之多! 但是,他带兵多年却从来没有报告过“粪钱”哪里去了?照杨殿帅说法,是“椿管某处,惟朝廷所用”,只是为朝廷代管而已。其实,内行人都知道,这一笔“粪钱”全进了他个人保管的“小金库”里,况且卖粪所得又从来不列入财政收入,如何使用还不是由他说了算! 说起来,杨殿帅卖粪贪钱并非宋朝军队的个案,倒是当时军队公开的一项经营活动。 宋神宗熙宁二年(公元1069年),王安石登台执政,开始变法,整饬财政。一是裁撤军队,节省浮费;二是按每户产业情况均平赋税。这次变法的各种改革措施,尽管没有多久被废除,但自此以后,军事性屯田和军队赢利性经营却红红火火开展起来。 北宋时,军事屯田规模较小,但到南宋时期已有很大发展,绍兴二年(1131年),朝廷派屯田郎中樊宾等建营田司,对江淮地区军事性质的营田加以筹画,于是其他各地一哄而起,大江南北形成了一股营田热。 据《文献通考·田赋考》记载,当时荆南府的营田较为显著,“其后军食仰给,省县官之半。”随后,德安、复州、汉阳军镇抚使陈规也建立了屯田。陈规将逃户绝户的荒田分别给军士和民户耕垦,“凡军士所屯之田,皆相其险隘,立为堡寨,其弓兵等,半为防御,半为耕种,如遇农时,则就田作,有警则充军用;凡耕作,则必少增钱粮,秋收给斛斗犒赏,依锄田客户则例,余并入官”。 南宋时大江南北诸军纷纷兴置屯田,军事屯田规模逐渐扩大,但由于管理不善,效益很差,很多地方收不抵支。据《宋会要辑稿·食货》记载,淮东的营田和滁州的屯田,占官兵1512人,所收粮食折价9万余贯,而官兵岁支则计钱20.68万贯,“委实虚占本费”。 同时,为减少国家财政中的军费支出,宋朝还允许军队从事一些赢利性的生产经营活动。如回易(即商业贸易),开酒坊酒店、药局、出租房产,以及组织军民屯田等。这种经营活动在南宋尤为普遍。 大将刘光世所统行营左护军,全军52312人,竟有8000余人进行商业贸易。大批军人从事经商赚钱,严重地腐蚀了军队的机体,造成军队战斗力的极大削弱。 南宋时期,官吏违法经商牟利的现象严重,不仅有大量的文臣参与,而且许多武将也热衷此道。当时,武将经商之风很甚,许多将领多凭经商致富。他们既贩茶沽酒,又贩木卖炭,甚至派人经营海外贸易。史载,武将们往往“伐山为薪炭,聚木为牌筏,行商坐贾,开酒坊,解质库,名为赡军回易,而实役人以自利”。 在这些经商有术的将领中,当推曾任枢密使的南宋四大将之一的张俊“尤善治生”。他役使士卒在杭州修建酒肆,名“太平楼”,又派人到海外贸易,以致“获利几十倍”。于是,张俊成为当时的一大富翁,其“家多银”,人们称他为“钱眼内坐”,给他取了个“铁脸”的绰号。 宋孝宗时,有的将领居然把大批官兵差派出外经商,走时借给本钱五千,回来时却要一十五千。官兵们“别无营运,只得贩茶,须往返三五次,方得钱足”。张俊部将刘宝将所卒士兵的半数以上用于回易经商,以至“入队者不及其半”,从而造成了军纪的败坏与战斗力的减弱。 “小金库”现象由来已久,假借机构职能的便利,将属于“公家”的财产或劳役用在小团体的利益上,有的用来弥补上解亏空、官场交际,有的就用来贴补官吏生活了。按说,每个朝代的法令制度,对这种做法都能以盗、赇或坐赃等罪名予以处置。比如晋朝刑法就规定“敛人财物积藏于官为擅赋”为犯罪,尽管“积藏于官”,但没有登记在财政体制内的账册上,帐外立账,违反了国家的财经纪律。 然而,在现实生活中,历代又沿袭着不成文的传统,对那些没有明显损害国家收益的小金库,一般持宽容态度。你看,杨殿帅即使受到御史参劾,皇帝也不当一桩大事以致让其蒙混过关。 粮食问题 宋朝的疆域比汉代、唐代要小很多,但是宋帝国的经济文化居于当时世界最前列。边境长期重兵防范北方少数民族政权,以及从宋真宗朝开始的对外赔款,使得宋帝国的运营成本日渐增大,这是宋朝税赋为唐朝7倍的主要原因所在。 众所周知,无论是国内贸易还是对外贸易,宋代都取得了较大成绩。但是巨大的经济压力使处于农耕文明的宋帝国对农业不得不加倍重视,为维持内部社会稳定,同时也为获得更多更持续化的税收,宋朝政府在农业开发、粮食生产中也有可圈可点之处。 首先,鼓励增加耕地面积、扩大粮食生产是宋朝政府300多年积极推行的农业方略。人口是决定治国方略的一个重要因素,我国汉代人口最多时为5000多万,唐代在开元盛世时有6000万左右人口,宋代到了宋仁宗年间人口数与唐代最高值相等,到宋徽宗时期,帝国人口超过了1亿,几乎是汉、唐帝国的两倍(《中国经济通史》)。人口增加了帝国“饭碗”的负担,使整个宋代不得不为增加粮食生产绞尽脑汁。 有地才有粮。要增加粮食产出,必须得有适合种粮的田地,宋帝国为此积极运作。史料显示,宋代开国皇帝宋太祖开宝末年到宋真宗天禧末年,历时60年时间,宋帝国的耕田从295万顷上升到524万余顷,相当于从唐太宗到唐玄宗天宝年间花了110多年时间所达到的垦田面积,可见,宋代农业开垦力度和业绩超过了唐朝。 宋朝提倡农业开垦有系统的政策配套。五代时官府对农民苛刻盘剥,造成农村“百姓失业,田多荒芜”的情形,宋朝建国后,比较注意减轻“涉农”税赋,鼓励农民开荒拓地。 宋太祖乾德四年(966年)闰八月,下诏书:“告谕百姓,有能广植桑枣、开垦荒田者,并只纳旧租,永不通检。”(《宋会要辑稿》)——用经济杠杆来鼓励百姓多开荒垦地。此后还承诺新开的耕地一定时间内不收租税,直到开垦荒田的农户觉得自己可以缴纳租税了,政府才开始征税,“直俟人户开耕事力胜任起税”而且即便收税,也是20%的税率,这在封建时期算是很低了,更重要的是,政府承诺这一政策长期有效。 宋帝国还规定,各地官员胆敢巧立名目多收税的话要治罪,对于征收农民过多田租的官吏罪至死刑。——如果这项政策很好地执行的话,可以说,政府给老百姓开垦田地吃了“定心丸”,激发了农民“创业”积极性。 帝国中期,著名的王安石变法对于“涉农问题”非常关注,其中之一是颁行农田水利法,既允许无地农民开荒垦地,又改善了灌溉条件,田地得到了大幅度开垦。截至变法后期,全国新开垦田地3.3亿亩(《中国经济通史》)。 据统计,宋帝国的两浙路、江南东西路、福建路和成都府路,是全国田地垦辟最多的地区(《中国经济通史》)。——可以看出,这些地区在千年之后,依然属于我国经济最为活跃的地区——其中,两浙路更是宋代开垦田地最多、质量最高的地区,“膏腴沃衍,无不耕之地”,南宋末年达到“浙间无寸土不耕”,可见即便是到了宋朝末期,百姓赖以口食的粮食生产也丝毫没松懈。 其次,宋帝国还把开垦田亩与官员的业绩考核挂钩。为鼓励农业生产,宋帝国除了借耕牛、稻种给农民,免除农具税、耕牛税等,还注重发动官员对粮食生产的有效领导。 宋仁宗天圣年间,极其重视开荒垦地,对地方官员提出了明确要求,“每下赦令,辄以招集流亡、募人耕垦为言”,而且,制定出操作标准,地方干部能“垦辟荒田,增税二十万以上,议赏”,也鼓励国家机关发动有资源的干部策划组织开荒,“监司能督责部吏经画,赏亦如之”(《宋史》卷173)。如绍兴六年(1136年)九月,川陕宣抚吴玠组织重新整理了废弃的田地854顷,获得朝廷全国通报表扬。有宋一代,鼓励开荒创业的官方政策长期执行,效果明显。 《建炎以来朝野杂记》记载,宋代的淮南、淮北地区,是南宋边境,常有战事,百姓纷纷逃离,但是“两淮土沃而多旷”,人少田多,于是浙江农民常常在秋收季节,“以小舟载其家之淮上”去帮两淮地区的田主收割稻子,收成各得一半。绍熙末年,两淮的田亩受到水涝影响,很多无法栽种水稻,淮东管理粮食的官员陈损之组织百姓修筑了一百多里长的堤坝来抵挡水涝,蓄积水源,变水涝地为耕地,“得良田数百万顷”。皇帝给蓄水堤坝赐名“绍熙堰”,晋升陈损之为淮东转运判官,相当于副省级官员。顺带说一句,南宋政权为了笼络边境地区的民心,巩固两淮一带的边防,对于两淮地区从事耕种的农民常常免除租税。 再者,宋帝国还积极兴修水利,开展试验推动粮食增产。 王安石的农田水利法对改善宋帝国的农业水利环境居功甚伟,此不赘述。说个《宋史??食货》中的故事,北宋何承矩在做雄州知州时,该地洪涝成灾,他建议趁势多挖水池建塘坝将积水聚集起来,“大作稻田以足食”。在北方栽种水稻,很多人笑话他异想天开。临津县令福建人黄懋却很赞同他的想法,特地上书给皇帝,以福建老家栽种水稻的经验,陈述雄州地区栽种水稻的可能性,“今河北州军多陂塘,引水溉田,省功易就,三五年间,公私必大获其利。”——黄懋的意思,在河北地区栽种水稻,能让官府和百姓都获得更多的农业收入——他竟然说服了皇帝,同意由官方在河北雄州、莫州、霸州地区修筑了六百里的塘堰用来蓄水,便于栽种水稻。当年选种的是南方九月成熟的晚稻种,河北地区冷得早,农历九月晚稻无法正常灌浆成熟,第一年的水稻试验失败,“初年种稻,值霜不成”。反对的官员群起而攻之,眼看着河北栽种水稻试验就要被朝廷取消。 黄懋思之再三,终于想出了解决办法:河北水稻不能成熟的主要原因是因为气候冷得早,这回不种晚稻了,改种江南一带7月成熟的早稻种。——幸运的是,朝廷给了这些试验者们第二次宝贵的机会!——“是岁八月,(河北)稻熟。”何承矩激动地将收获的颗粒饱满的稻穗装了好几大车呈送给京城的皇帝和大臣们观赏,反对者们再无话可说。于是,河北地区开始栽种水稻,所修筑的塘坝,不仅满足了灌溉需要,还衍生了很多水产品,政府多了赋税,也造福了一方百姓。 大中祥符四年(1011年),为解决江、淮、两浙地区,旱季水稻歉收的问题,帝国“一把手”宋真宗亲自过问,专门派遣官吏去福建调拨印支半岛的高产、早熟、耐旱的占城稻三万斛分给江淮、江南地区的农民栽种,并且还由官方组织作了技术推广,“内出种法,命转运使揭榜示民”(《宋史》)。更有趣的是,宋真宗于“百忙之中”还抽空在皇宫内种了“水稻试验田”,将收获的稻穗给官员们作了展示。 宋代历史上,由地方官员组织或引导农民改进农作物品种、提高粮食产量的例子不在少数,这对当时粮食生产的提高功不可没。 前文说过,赵宋帝国负担相当重,却绵延近320年,是我国历史上最“长寿”的政权之一。笔者认为,在农业经济时代,政府主动出台鼓励农业政策,增加耕田面积,组织改善粮食作物品种,提高粮食产量,为宋帝国很长一段时间的内部稳定和国力维持,起到了积极作用。 皇帝们 生错了时代的正德皇帝 明孝宗弘治四年,明孝宗的嫡长子朱厚照,即后来的正德皇帝诞生了,由于孝宗皇帝只有张皇后这一个妻子,所以朱厚照生下来不到半年就被立为太子,据史书记载,其相貌奇伟,面质如玉,再加上孝宗只有这个儿子(孝宗次子早夭),自然深得孝宗和张皇后的溺爱,朱厚照少年时喜欢骑射,孝宗想治国安民也少不得武功,就没有干涉。 弘治十八年,孝宗病危,就把大臣刘健、李东阳、谢迁叫到乾清宫,面谕道:“朕承祖宗大统,在位十八年,今已三十六岁,不意二竖为灾,病不能兴,恐与诸先生辈,要长别了。”并亲自握着刘健的手说:“东宫质颇聪颖,但年尚幼稚,性好逸乐,烦诸先生辅以正道,使为令主,朕死亦瞑目了。”有句话说得好“知子莫若父”,后来武宗行事果然不出孝宗所料。 孝宗死后,年仅十六虚岁的朱厚照登上了皇位,少年天子自然要找点乐子,文官集团马上来了精神,奏折如雪片似的飞来,大学士刘健把它们集中起来,搞了个精装版,主要有五条内容: 一、皇帝单骑出宫,不带随从;二、皇帝在宫内乱转;三、皇帝去北海划船;四、皇帝喜欢打猎;五、皇帝乱吃零食。 然后,几位老先生把这份精装版奏折以关系到国家兴亡的郑重态度交给了武宗。 武宗忍了一段时间,又去行乐,另一位大臣杨守随立刻苦谏道:“我听说皇上去西郊打猎、南城登高、还在宫中练兵,这都不是天子应该做的。”可怜的人,他一定没有读过《汉书》的《孝武本纪》,看看一千多年前另一位少年天子的作为。 文官集团拿已经听腻说教的皇帝没有办法,于是他们得出的结论是“皇帝身边有小人,必须除掉这些人,国家才能生存。” 武宗为太子时,已经宠信宦官刘瑾,刘瑾和他的七个朋友马永成、谷大用、魏彬、张永、邱聚、高凤、罗祥等称作八虎,给事中陶谐,御史赵佑等,看不过去就上表弹劾,武宗将原奏发回内阁讨论,户部尚书韩文和下属讨论时,为天子被小人蒙蔽大哭起来,郎中李梦阳建议他上表弹劾刘瑾,韩文毅然说道:“汝言甚是,我年已老,一死报国便了。” 于是两人一起起草了份奏折,又叫了不少官员在上面联名签字,等武宗上朝时当面呈递,武宗看完,不由的愁闷起来,退了朝不停哭泣,连中午饭也不吃了,踌躇了半天,派了司礼监宦官去内阁与大臣们商量,一日来回了三次,说自己准备将刘瑾等八人流放到南京,没想到大学士刘健推案大哭道:“先帝临崩,执老臣手,嘱付大事,今陵土未干,遂使宦竖弄权,败坏国事,臣若死,何面目见先帝?”谢迁亦正色道:“此辈不诛,何以副遗命?”于是大臣们群情激昂,非要将刘瑾等人处死方心满意足。 武宗只好让太监向大臣们求情说:“各位先生忠君爱国,所言甚是,但这几个人跟我很久了,不忍心杀掉他们,这事先放一放。”大臣们坚决不肯答应。 这事一拖延,很快被刘瑾知道了,八虎半夜去在武宗面前痛哭,说是有人诬陷他们,武宗相信了小时的玩伴,很快,上书的大臣除了李东阳以外,全被强迫退休,而朝政大权落到了刘瑾的手中。 刘瑾是坏人是史书上有定论的,然而若是大臣们不坚持非将他处死而是流放的话,会怎样呢? 刘瑾的好日子没过多久,正德五年,因为他牵扯到宁夏安化王谋反的事,被正德皇帝派宦官张永逮捕处死。 正德二年,明武宗搬出紫禁城,在西华门内另起大宅,名叫“豹房”,里面住着的并非是我们通常所知道的佳丽三千,而是武宗从全国各地区召集来的乐师、军官、道士、番僧等等,甚至包括一名葡萄牙人叫做火者亚三的,正德皇帝通晓音乐,他亲自创作了由多种乐器合奏的《杀边乐》;其另一种爱好是亲自和老虎搏斗,有一次被虎抓伤休养了一个月才好。 但正德皇帝最喜欢的还是在宫廷里搞军事演习,在其宠信的边防军官江彬的支持下,在宫廷里操练的士兵最多达到了万人以上,正德皇帝经常穿着盔甲亲自带士兵们操练,呼喊声和炮声在紫禁城九门外面都能听到。 正德皇帝白天练兵,晚上玩乐,文官集团对此忧虑万分,多次上疏劝阻,武宗一概不听。 正德十二年,蒙古达延汗(又称‘小王子’)率领五万骑兵入侵,正德皇帝听说后准备御驾亲征,借此体会战争的实况,并且检验几年来练兵的成效,文官集团想起英宗的土木堡惨败,自然极力反对,正德皇帝富有想象力,既然那些老先生们说皇帝不能亲自上战场,于是正德皇帝任命自己为“总督军务威武大将军总兵官”,然后自己命令自己带军上战场杀敌。 不过‘威武大将军’要出去也困难重重,首先是御史张钦不让他出关,他只好等了几天,等张钦去巡视白羊口时才微服出关,出关之后立刻命令边防军堵住关口,不许让任何文官出关相随,前后四个月,北京的臣僚几乎和皇帝完全失去联络,但正德皇帝并不是把国家大事丢下不管了,他的第二道命令就是北京官员们把应该递交的公文交给专使,由专使送到行营自己处理。 十月,正德皇帝终于盼到了一显身手的机会,蒙古小王子部五万人前来与正德皇帝亲率的六万明军会战,正德皇帝非常高兴,亲自布置方略,同时命令户部拿出一百万两白银准备赏赐立功将士,户部却和皇帝讨价还价,最后同意拿出五十万两。 应州发生的这场战斗十分激烈,明军主力一度被蒙古军分割包围,明武宗见状亲自率领一军从阳和来援救,才使得明军解围,日暮正德皇帝与普通将士一起在应州城外临时建的军营里过夜。 第二天蒙古主力又来,双方大小百余战,武宗在前线的战车曾险些被包围,两军从早晨一直打到晚上,最后,小王子自度难以取胜,引兵西去,明军取得胜利,史称“应州大捷”,此次明武宗率军队抗击四五万蒙古军取得了军事上的胜利,此后蒙古正德年间再没有来过。 正德皇帝兴高采烈的回到了北京,把俘获的武器装备陈列于官门之前作为战胜的证据,还特制了纪念这次不世之功的银牌,上附各色彩带,但翰林院全体官员拒绝向他祝贺,文官集团坚决不承认这次胜利,据《明史》记载,明军亡五十二人、伤五百六十三人,而仅仅杀敌十六人。 正德十四年,皇帝打算去江南游玩一次,理所当然的遭到了文官集团的激烈反对,皇帝被激怒了,甚至动用了廷杖,但最后还是取消了计划。 没想到几个月后传来消息,江西南昌的宁王造反,正德皇帝听到后不但不气愤,反而高兴,这位酷爱舞刀弄枪的万岁爷总算找到一个机会可以率兵打仗了,于是决定御驾亲征,可是出了北京不远,接到快报宁王已被地方官王守仁(即王阳明,我国历史上著名哲学家)擒拿,没必要皇帝亲自动手了,可好不容易有这样一次机会,哪能放弃?他毫不理会,照原计划南下,于是在“御驾亲征”的名义下,去锦绣江南闹了一年。 正德十五年,朱厚照在淮安府清江浦模仿渔民打渔时落水染病,第二年死在了北京。 正德皇帝如果生在别的时代,他性格中好的一面也许能发挥出来,掩盖住他的缺点,但他偏偏生在了程朱理学昌明的时代,被当做昏君载入史册,他没有留下一个子嗣,也没有过继任何一个侄儿辈作为儿子,皇位继承问题出现了危机,群臣商议,将他皇族的一位堂弟从封地湖北钟祥弄到北京,作为朱厚照老爸的过继儿子继承大统,是为嘉靖皇帝,最后才闹出了把整个大明朝廷折腾得天翻地覆的“大礼议”事件。 2、不能认老爸的嘉靖皇帝 “大礼议”是嘉靖朝最重大的一项政治事件,内容说明白了也很简单,就是即位后的嘉靖皇帝朱厚熜称自己的伯父孝宗为父亲还是伯父?称自己的生父兴献王为父亲还是叔父? 这看起来好象是废话,再糊涂的人也能够搞清楚自己的老爸是谁,可是在封建社会,宗法制度要求“名份”必须正确,名份不正,王位合法性乃至整个社会的安定团结都要受影响,中国外国莫不如此,有心者可以研究一下,红楼梦中探春为什么不肯认赵姨娘为母亲?欧洲国王的私生子为什么不能继承王位?朝鲜庶生子为什么连叫亲生父亲“爸爸”的资格都被剥夺。 言归正传,武宗死了后,内阁大臣杨廷和等人起了遗诏,以正德皇帝的口气,让武宗的堂弟弟,远在湖北安陆府的朱厚熜“嗣皇帝位”,可当时15岁的嘉靖帝说,我是来做皇帝的而不是来做皇子的,坚决不干,宁愿不进紫禁城,这下大臣们没办法,只好折衷一下,让他从大明门进,以朝见太后即武宗的皇后嘉靖的堂嫂为名进宫。 却说世宗即位后才过了六天,便下诏议祭祀兴献王,讨论应上尊号,礼部尚书毛澄因为事关重大,就到内阁中向大学士杨廷和请教,杨廷和道:“足下不闻汉朝定陶王、宋朝濮王故事么?现成证据,何妨援引。”毛澄诺诺连声,立刻出来会合公卿台谏诸官,一共六十余人,联名上奏,他们认为嘉靖帝是首先过继给伯父即已死去16年之久的孝宗做儿子,然后因为他的哥哥武宗死了没有后代,他才获得即位的资格,这样自然要称孝宗为爸爸,改称自己的亲爹亲妈为叔父叔母。 奏议一上,世宗看了勃然变色道:“父母名称,可这般互易么?”命令发回再议 嘉靖帝认为自己只是继位,而不是过继给伯父当儿子,即“继统不即嗣”,嘉靖的理由也很充分,他不可能给自己的堂哥哥当儿子吧,那么又凭什么拐个弯一定要给死去的伯父当儿子?伯父这个长房已绝,自己的爸爸也是宪宗的亲儿子,自己是爷爷活着的孙子中年龄最大的,当然有资格自然继承爷爷传下来的江山,为什么非得给伯父当儿子,才有资格? 但文官集团不肯撤消自己的意见,皇帝的圣旨批示被大学士杨廷和原样封好送回,再批再送回,如此一共封还圣旨四次,同时,仅杨廷和一人就在同期发奏章大约三十份,要求皇帝认可文官们的意见,嘉靖皇帝无奈下有屈服的迹象。 但是,这时候半路杀出一人,使局面急转直下。 正当明世宗无可奈何时,进士张璁独自上了个奏折,引经据典,来说明应该把兴献王尊称为皇考,嘉靖帝一看自己的想法有了理论基础‘龙颜大悦’立刻命司礼监宦官带着张璁的折子给内阁大臣看,说:“此议实遵祖训,拘古礼,尔等休得误朕!”杨廷和将折子一瞧,冷笑道:“新进书生,晓得甚么大体!”把折子又还了回去,明世宗很不高兴。 这时候兴献王妃蒋氏正在赶往北京的路上,已到了通州,听说朝廷上的议论后,愤慨的说:“是我亲生的儿子,为什么要认别人做父母亲?”不肯再上京了,于是嘉靖帝和文官集团又争论了很久,最后双方各让一步,把尊谁为父的问题先搁一下,而把慈寿皇太后(孝宗皇后)尊为昭圣慈寿皇太后,武宗皇后尊为庄肃皇后,嘉靖皇帝的亲生祖母皇太后邵氏尊为寿安皇太后,母亲兴献后尊为兴国太后,暂时平息了争论。 嘉靖二年,南京刑部主事桂萼忽然上奏,请嘉靖皇帝改称孝宗为皇伯考,兴献帝为皇考,兴国太后为圣母,明世宗见了大喜,召见桂萼和张璁,将旧话又重提起来,杨廷和见势头不好,就要求退休了,北京城里的官员们听说后更是激动,给事中张淛等人立刻弹劾张璁和桂萼两人有罪,大臣们纷纷跟着行动,于是张淛把大臣们的奏章汇集起来送给刑部,让他们把张璁等人罪名预先拟好,尚书赵鉴回答说:“若是皇上降旨定张璁他们的罪,马上就把他们杀了。”嘉靖帝听说后大怒,下旨把他们痛骂了一顿,立刻提升张璁和桂萼为翰林学士,翰林院随即炸了锅,翰林学士们表示不愿和张璁等人为伍,辞职信不断的飞到紫禁城里。 嘉靖帝见事情越闹越大,反而决心干到底,现在他觉得这个问题已经关系到他这个皇上有没有威信,将来说话文官们听不听的程度上来。 于是示意张璁等人再上奏折,坚决要将孝宗改称皇伯考。 但他还是低估了文官集团的胆量,大臣们得知嘉靖帝的计划,群情激昂,尚书金献民、少卿徐文华立刻说:“我们的奏折皇上一直不回答,肯定要改称孝宗为皇伯考了,此事不可不争。”吏部右侍郎何孟春义愤填膺:“宪宗的时候,议论给慈懿太后的徽号,大臣伏阙力争才挽回,今天又得这么办了。”大臣杨慎但觉一股浩然正气从心里直冒出来,振臂高呼道:“国家养士百余年,仗节死义,正在今日。” 于是大臣们一起说:“万世瞻仰,在此一举,今日谁不去力争,大家一起讨伐他。” 于是集中了京城大大小小的官员,有九卿二十三人,翰林二十二人,给事二十人,御史三十人,诸司郎官及吏部十二人,户部三十六人,礼部十二人,兵部二十人,刑部二十七人,工部十五人,大理寺属十二人,都跪在左顺门外,一起大呼高皇帝和孝宗皇帝,声震屋瓦,明世宗在文华殿听到声音,立刻派人劝说大臣们散去,大臣们根本不加理会,尚书金献民还把这件事告诉了内阁,大学士毛纪、石珤马上也去左顺门跟大家跪在一起。 从早晨到中午,嘉靖帝多次派人劝说大臣们不要再闹,没人理他,明世宗终于大怒暴怒加狂怒,命令锦衣卫逮捕带头的丰熙、张翀、余翱、余宽、黄待显、陶滋、相世芳、毋德纯八人,一律扔进监狱,杨慎、王元正于是摇晃着大门大哭,群臣们一齐哭号,振荡宫殿,全北京城都轰动了。明世宗愈怒,索性一不做,二不休,命记录所有这些大臣的姓名,抓住马理等一百三十四人,只有大学士毛纪、石珤,尚书金献民,侍郎何孟春等,命令退下等待处理,然后流放带头的八人,四品官以上夺俸,五品官以下廷杖,编修王相等十六人,因杖受伤,先后毕命。 大礼仪事件终于告一段落,嘉靖皇帝借用暴力手段才压服了群臣,但嘉靖皇帝和文官集团的裂痕,永久种下了。 嘉靖皇帝自从大礼仪事件后,对文官集团始终抱有不信任的态度,加上自己对道教的兴趣越来越大,于是在嘉靖年间的中后期,明世宗不再上朝,他将日常行政事务全部交给自己信任的大臣(夏言、严嵩、徐阶),但自己仍然牢固掌握着军国大事的最后决定权。 不过明世宗迷信道教却意外地为中华民族增添了新的光荣,因为明世宗道士掌管了太医院,一位刚进太医院不久的医生愤而辞职,云游四海去写他的医学著作,这个医生就是李时珍,他在世界医学领域和生物学领域内的地位,比起和他同时代的韩国‘大长今’也高不了多少,也就千儿八百倍吧。 但世宗并没有在求仙炼丹中平静的过完一生,在其晚年,一个默默无闻的户部主事海瑞向嘉靖皇帝递上了在中国历史上赫赫有名的奏疏,奏疏中指出,他是一个虚荣、残忍、媗自私、多疑和愚蠢的君主,举凡官吏贪污、役重税多、宫廷的无限浪费和各地的资匪浅炽,皇帝本人都应该直接负责,皇帝陛下天天和方士混在一起,但上天毕竟不会说话,长生也不可求致,这些迷信统统不过是“捉风捕影”,普天下的官员百姓,很久以来就认为你是不正确的了。 这样的奏疏确乎是史无前例的,往常臣下向皇帝作净谏,只是批评一种或几种政策或措施,这种指斥皇帝的性格和否定他所做的一切,等于说他这几十年的天子生涯完全是尸位素餐,而且连为人夫及人父的责任也没有尽到,其唐突之处,真的是古今罕有,任何一个专制君主都不会容忍这样的攻击,上疏者的下场不难预料,采用那种酷刑和牵连多少人君主完全可以自由决定,海瑞事先预料了自己的下场,平静的和家人诀别。 嘉靖皇帝读罢奏疏,自然怒火万丈,立刻把奏折往地上一摔,高叫:“抓住这个人,不要让他跑了!”旁边的宦官黄锦连忙跪奏:“万岁不必动怒,这个人向来就有痴名,听说他已自知必死无疑,所以他在递上奏本以前就买好一口棺材,召集家人诀别,仆从已经吓得统统逃散,这个人是不会逃跑的”,嘉靖皇帝听完后长叹一声,又从地上捡起奏本一读再读。 嘉靖皇帝暂时没有给予海瑞任何惩罚,但是把奏章留中不发,他的情绪显得很矛盾,有时把海瑞比做商朝忠臣比干,但自己不是纣王;有时又痛骂他为“那个咒骂我的畜牲”,他责打官女,宫女就会在背后偷偷地说:“他自己给海瑞骂了,就找咱们出气!” 过了几个月,嘉靖倒底气愤难平,下令锦衣卫把海瑞逮捕下狱,刑部建议:海瑞诅咒君主,如同儿子诅咒父亲,应该处以绞刑,然而嘉靖皇帝没有在刑部的建议上作任何的批复。 海瑞就在狱中住了十个月后,等到了嘉靖皇帝的死讯,随后海瑞立刻被释放出狱。 之前是无名的六品小官、之后却成了整个明帝国乃至中国人千秋万代的偶像。 《明史》中评价明世宗是中等才能的君主,然而要指出的是,明朝这条大船一直以来有皇帝和文官集团两个发动机,当武宗和世宗前期,虽然皇帝不理朝政,但文官在李东阳和杨廷和领导下仍然能够维持国家的运转,但是世宗任命的严嵩却因为其所作所为遭到文官的普遍憎恨而不能领导文官集团,加上世宗刚愎自用,爱听好话,使文官集团这一发动机也遭到了破坏。 好在明王朝很快迎来了自弘治中兴后的第二次中兴,有趣的是,这次中兴的前期领导者明穆宗是个平庸无奇的人,但可贵的是,他有自知之明。 3、只能装哑巴的隆庆皇帝 关于隆庆皇帝的记载很少,因为他从未作出任何重要的政治决定,大学士高拱后来回忆,皇帝智力平平、笨口拙舌,优柔寡断,经常不说话,有的大臣甚至以为自己的皇帝是哑巴。 一方面没有证据表明,隆庆皇帝是如何英明果断;另一方面,也没有证据表明,他智力迟钝。文官们有时拉他参加一些场面盛大的典礼中,想让隆庆皇帝的到场来使百官万民获得深刻印象。但是隆庆皇帝甚至不把在这种场合该说的套话说完,就让大学士们代他讲话。 隆庆皇帝显然对明朝制度和自己能力有明白认识,他即无力像孝宗那样勤劳、又不想象武宗那样离经叛道和世宗那样刚愎自用,他也知道自己手下的大学士徐阶、高拱、张居正都是精明强干又野心勃勃的人精,他不想让自己卷入大臣的人事斗争中去,于是他选择了默不作声。 但隆庆一朝的内政外交都有了进展,除了隆庆开关外,北方边疆又重现和平。 原来蒙古俺答汗娶了自己的外孙女三娘子,结果三娘子的未婚夫不答应,俺答只好把孙儿把汉那吉的未婚妻给了三娘子的未婚夫,把汉那吉大怒,投奔了明朝。 结果俺答的原配妻子恐怕她的孙儿被明朝杀掉,日夜不停地向俺答哭闹,俺答无奈,于是率领十万人前来要人,王崇古派人前去谈判和解,保证他的孙儿还活着,俺答不肯相信,差遣他的亲信到大同窥探,看见把汉那吉穿着蟒衣貂帽,和明朝军官们一起骑马,俺答大喜,和明朝相约和好了。 柏杨说明朝是‘断头政治’,但明穆宗统治时期的稳定和繁荣证明,国家事务可以没有皇帝的亲自指导而继续进行,明穆宗的无能或不愿干预国家事务,实际上使得有能力的大臣们干得更好。 明神宗继位时,年纪还小,国家大事完全由大学士张居正决定,张居正实际上行使了皇帝的职责,他可以指挥东厂和锦衣卫对贪官污吏进行调查;随时可以用以前只属于皇帝的权力进行惩罚,还对以往独立的都察院进行控制,以避免以前弹劾奏章满天飞的情况。 他不但起用水利专家潘季驯、名将戚继光、李成梁等人,还派人清量全国土地、创立‘一条鞭法’,而且利用科道以加强行政纪律,他要求科道官员们运用他们的弹劾权力支持他的计划,而不要在琐碎而肤浅的问题上互相攻击,张居正要求报告中提及的任何问题都必须在按时解决,他要求富人的欠税必须全部征收,盗匪必须全部捕获,还要求中央每月和每半年要总结任何没有完成的公务,不然长官就要受罚。 总之,张居正就象凤姐掌管宁国府一样,在不对行政机构进行改革的前提下,通过施加压力,使明朝的国家机构以惊人的高效进行运转。 同样,他也受到过惯了好日子的官僚们的憎恨。 4、坚决不上朝的万历皇帝 就在张居正励精图治时,万历皇帝由孩子变成了青年,这个在宫中的皇帝,有一次去慈宁宫,遇见一个宫女,宫女连忙向皇上请安,神宗叫她起来,见她面目端好,举止幽娴,问她姓名,宫女说她姓王,神宗仔细端详了一会,向她要水洗手,宫女端水过来,神宗见她双手苗条洁白,就叫周围人都下去,然后就(以下省略五百字)。 万历皇帝和其他任何人没有想到,这件事在将来会深刻地影响整个明王朝。 几个月后的一天,神宗的生母李太后突然命令宫中设宴,连陈太后(穆宗皇后)也一块前来入座,和神宗一起吃饭,席间突然说:“宫女王氏蒙皇上临幸,已经怀孕,神宗听了闹了个大红脸,口中还要抵赖,说是没有此事,李太后却把内起居簿录扔给神宗说:“你去看明,曾否妄载?”神宗无可抵赖,只好册封王氏为恭妃,王氏的孩子就是皇长子朱常洛。 不久张居正死了,官员们象拉车的马一样被他拿鞭子驱赶着累死累活工作了十年,早就怨气冲天,纷纷上奏折弹劾张居正作威作福、虚伪狡猾、霸道专横,这些大多不是事实,但正所谓“慌言重复一千遍就是真理”,加上万历想起自己的老师张居正曾经强迫自己严格的个人品行准则,过着俭朴生活,而老师自己却过着奢侈浪费的生活时,再也忍不住了,神宗下令籍没张居正的财产,并把他的几个儿子发戍边疆,张居正的长子也被逼自杀,同时,下诏公开指责张居正的罪恶,张居正的“罪恶行为”于死后被揭发对万历皇帝有深远影响,他不再相信任何人,除了他宠爱的郑贵妃。 万历十四年正月,郑妃生下一子,取名朱常洵。 开始,万历皇帝曾经想象张居正一样亲自掌管天下大事,但神宗很快发现,二十岁的自己缺乏政治经验,根本控制不了局面,御史们在奉旨清算张居正追随者时,胡言乱语地给任何自己看不惯的大臣扣一顶‘同党’的帽子,最后连万历皇帝也看不下去了,他愤怒地质问御史们:“如果皇帝任命的人都不中他们的意,都是贪官污吏,那他们推荐几个清官和忠臣呀?”这些以忠诚勇敢闻名的御史们哑口无言,的确,除了指责别人外不做任何事的人永远不会出错。 万历皇帝很快对国务感到厌倦,但真正导致明朝统治集团四分五裂的是‘争国本’(立谁为太子)事件。 万历皇帝最宠爱的无疑是郑贵妃,传说郑贵妃父亲因为家里贫苦,曾将女儿许给一位秀才做妾,临别时父女相对抱头痛哭,秀才好心,看这情形大为不忍,情愿不要人,也不索还聘礼,郑贵妃感激万分,入宫得了宠幸,就告诉神宗说:“妾非某孝廉,哪得服侍陛下?”神宗就把秀才提拔为县令,几年后又当上了盐运使。 郑贵妃活泼大胆,敢于挑逗和嘲笑皇帝,同时又倾听皇帝的诉苦,鼓励皇帝增加信心,曾对皇上撒娇说:“陛下,您真是一位老太太!” 的确,神宗总的来说是个宽厚的人,在他统治时期,很少让厂卫特务骚扰官吏和百姓。 郑贵妃生子后,万历皇帝立刻册封郑氏为皇贵妃,位于皇后之下而在其他妃嫔之上。 子以母贵,常询超越常格而立为皇储,就可以顺理成章,然而在绝大部分文官看来,这是以幼苗长,自然不合于伦常之道,大学士申时行等人因为皇长子常洛已经五岁,生母王恭妃尚未加封,而郑贵妃甫生皇子,即晋封册,明显见得郑贵妃专宠,将来定有废长立幼的事情,遂上疏请册立东宫,以尊宗庙,重社稷。 万历皇帝软弱无能,不敢公开说明他的意图,找出种种借口,第一个借口是常洛年纪太小,经不起各种典礼的折磨;第二个借口是立储大计属于皇帝的权力,不容许别人插手,但文官们不肯罢手,神宗在和大臣们往来争辩之际,又突然别作心裁地同日册封三个儿子为王而不册封太子。臣僚们不接受这个办法,万历皇帝又找出了第三个借口,即皇后年纪尚轻,仍有生育的可能;如果皇后生下儿子,那就是当然的太子而用不着任何争议了。 这种种借口全都无效,言官愈加激烈,你上一疏,我奏一本,统是指斥宫闱,攻击执政。 被触怒了的皇帝下令责打进谏的官员们和泄漏消息的宫廷人员以进行报复,但这无济于事。这时郑贵妃父亲郑承宪为去世的父亲请封,神宗准备封他个伯爵,礼部以历代贵妃向无祖父封伯爵的故事驳回,神宗只好自己拿五百两白银给爱妃父亲了事。 文官们卷入了“国本”的争论,因为他们必须选择两个皇子中的一个作为他们未来的主人;他们从过去的经验中知道,错误的一步,即使这时无声无息,当继位问题最终确定以后,也可能断送他们自己的生命乃至亲友九族。 如果神宗是永乐那样的枭雄,他可以用屠杀让文官们闭嘴;是弘治那样的君子,他可以巧妙地将文官们的意见转向;是正德那样的嘻皮士,他可以根本不考虑文官们的意见;是嘉靖那样的自大狂,他可以提拔新人来支持自己,但他都做不到。 立谁为太子已经引起了如此重大的争论,可是万历皇帝却缺乏实现他的计划的决心。 他已经提升了幼子,却又承认长子继承权不可违背,优柔寡断的神宗采取了逃避问题,不敢面对矛盾,终于,他想了一个自以为聪明的方法------皇帝罢工了 万历皇帝以为能将文官集团慢慢的拖垮后屈服自己的意见,但他实在是不了解这些文官,批评他的人远没有气馁,用皇帝自己的话来说,他们不顾惩罚以博取当前的名声。 在皇帝‘罢工’初期,大理寺评事雒于仁上书批评皇帝,说他有‘酒色财气’四个毛病。 说神宗“嗜酒则腐肠,恋色则伐性,贪财则丧志,尚气则戕生”神宗看了他的上书后大怒,还是申时行代为解免,才将他削职为民,时日一久,万历懒惰之名大著,有的历史学家认为他的惰性来自先天遗传,也有历史学家则怀疑他已经染上了抽鸦片的嗜好,金庸在《袁崇焕评传》中就采纳了认为他抽鸦片的学者的意见。 皇帝迟迟不立太子,导致皇宫内外和全国上下谣言四起,有些谣言还记录于史书,比如说恭妃王氏是一个年长的女人,在和万历邂逅相遇的时候就已经消失了青春,此后她又一目失明,所以不能继续得到皇帝的宠爱。 另外一个故事则说是万历病重,自度即将不起,有一天一觉醒来,发现恭妃王氏的胳臂正枕在他的脑袋下,脸上的泪痕未干,而贵妃郑氏则无影无踪,还有一个故事提到了常洛的祖母慈圣太后,她反对皇帝弃长立幼的企图,为此和他作了一次专门的谈话: 皇太后:“如果你真要这样做,你将何以向天下臣民交代?” 皇帝:“这容易,我只要说他是一个宫女的儿子就可以了。” 皇太后:“你不要忘了,你自己也是一个宫女的儿子!” 这时国内外形势危机四伏,杨应龙在西南叛变,脖拜在宁夏造反,日本的丰臣秀吉侵略朝鲜,东北的建州女真,但是北京城里的文官们最关心的,还是当今圣上一旦官车宴驾,谁将继他登上万岁的宝座。 有一位名叫顾宪成的文官,他的同僚王家屏因为‘争国本’批评了皇帝,皇帝一气之下,就罢了他的官。阁臣缺员,照例由吏部会同其他官员“会推”几个人选供皇帝选择,而顾宪成等人把王家屏列为“会推”名单中的第一人选,这不是分明在和皇帝对着干吗? 不仅如此,顾宪成还得罪了首辅,有一回首辅王锡爵找他谈话说:“现在竟有这等怪事!内阁以为是的,外廷总要反对;内阁以为非的,外廷却都赞成!”顾宪成针锋相对回答道:“是啊!现在的事情实在奇怪:天下以为是的,内阁都要反对;天下以为非的,内阁却都赞成。”这样,他把皇帝和首辅全都得罪了,还能有好果子吃吗?皇帝降旨:将他“削籍为民”,这是万历二十二年的事。 回家后,顾宪成和朋友高攀龙、钱一本、薛敷教、史孟麟、于孔兼等人开了家书院讲学,还把一幅对联挂在门口:风声、雨声、读书声,声声如耳;家事、国事、天下事,事事关心。 东林书院将正直的士大夫吸引过去,而这些人自然支持书院创立者的看法,在他们看来,万历皇帝对他长子的偏见(这种偏见导致他偏袒他的第三子继位)是不合乎道德,不合乎礼仪的,他们反对万历皇帝立朱常洵为太子的热情,不逊于任何狂热的宗教信徒。 万历二十九年,皇帝最终屈服了,皇长子朱常洛被立为皇太子,朱常洵为福王,即日诏告天下,次年正月,并为太子册妃郭氏,但文官们看来事情还没有结束,那位掩袖工谗的郑氏日夜挨在皇帝身旁,谁敢担保情况不起变化? 但万历皇帝在文官集团面前已经充满了屈辱感和无力感,他对文官集团早就不再信任,现在更是满怀憎恨,皇帝的罢工持续了下去,臣僚们抗议的奏章不断向他提出,他也不加答辩,因为他知道,只要在麦本上一加未批,不论是激烈的驳斥还是冷静的辩说,这些朱批和原来的奏折都要送到给事中的办公室里传抄公布,这就正好中了那批抗议者的下怀,使他们达到了沽名买直的目的而暴露了自己缺乏雍容的气度,最合适的办法就是把这些可恶的奏本留中,即扣押在宫内不加批示。 于是有良心的官员觉得无法执行他们的任务,只好提出辞呈,万历以同样的态度对付这些辞呈,既不接例慰留,也不准离职,有的官员在盛怒之余径自挂冠而去,吏部建议对他们追捕而加以究问,万历同样还是置之不理。 到他临朝的后期,一个文官自动离职就意味着一个名位已被废革,因为不再有人补缺,到万历四十二年,国家的六部尚书中,现在只剩下一部有尚书了,全国的巡抚、巡按御史、各府州县的知事已缺了一半以上,皇帝即不批准吏部对官员的升迁,也不批准处罚官员,这等于将国家机构的激励机制和监督机制全部破坏。 但万历皇帝现在已经一无所求,既然爱子不能当上皇帝,那就多给他点零花钱吧,土地税和人头税有明太祖制定的祖宗家法在,不到危急关头不能加税,神宗于是征收商税,除书籍与农具免税之外,一切商品交易都收税百分之三,另外就是臭名昭著的“矿税”。 神宗派大批太监四面八方的出去收矿税,只要“矿税使”认为甚么地方可以开矿,就要地产的所有人交矿税,这些太监无恶不作,随带太批流氓恶棍,到处敲诈勒索,乱指人家的祖宗坟墓、住宅、商店、作坊、田地,说地下有矿藏,要交矿税,结果天下骚动,征收的财物缴入神宗内库的只十分之一、太监克扣的是十分之二、随从瓜分的是十分之三、流氓棍徒乘机向良民勒索的是十分之四,万历皇帝给福王朱常洵婚娶时,排场阔绰,花费了多至三十万两白银,建筑王邸又花了二十八万两。 福王去河南就藩时携带了大批财物,百姓们默默地看着这个将富裕建立在他们苦难之上的年轻王爷,祈求上天给他惩罚。 几十年后,李自成大军攻破洛阳,将福王的血和鹿血一起倒入酒中,取名叫“福禄酒”。 在明代历史中,神宗经常被过度地描写成一个荒唐、好色、懒散的皇帝,从万历三大征看来,神宗绝不是一个平庸的皇帝,虽然,我们可以说他是好大喜功,但是不要忘了,他在给朝鲜国王的信中始终强调朝鲜要力求自保的事实,实际上,神宗对于每一次军事行动,似乎都充分认识到其重要性,而且,在战争过程中对于前线将领的充分信任、对于指挥失误的将领的坚决撤换,都显示了神宗的胆略。 但是,他和文官集团的关系实在处理得太糟了,换了更强硬一点或者更软弱一点的皇帝,都会比神宗处理的好,神宗既不听从文官的意见,也不明确加以反对,使得文官们都想自己像海瑞一样以直言敢谏留名青史,大家都崇尚虚名而不干实事,加上他把对官员监督权和奖励权全都放手,文官们想干事的都走了,剩下的陷入无意义的清谈争论之中,得明末终于形成党争的风气,文官们党同伐异,彼此攻击,东林党、宣党、昆党、齐党、浙党,名目众多,整个国家陷于瘫痪状态。 梁启超说,明末的党争,就好像两群冬烘先生打架,打到明朝亡了,便一起拉倒,这样的恶果,未尝不是由神宗的荒怠造成的,所以,《明史》对于明神宗的盖棺论定是这样表述的:“论者谓:明之亡,实亡于神宗。”明朝的皇权和文官集团这两部发动机,在万历年间同时停止了运转,内忧外患的大明王朝走向了黑暗的深渊。 在中国历史上,皇帝集神权、皇权、族权于一身,忠君是最高的的政治原则和道德准绳,但到了明朝万历中叶的时候,这种情况发生了前所未有的巨变。 历史上,大臣劝诫帝王的现象是一直存在的,但在万历年间,朝中大臣们争相暴风骤雨般地抨击皇帝,言辞之激烈,态度之强硬,在整个中国历史上是前所未有的,而在古代社会中也是空前且绝后的。 右都御史漕运总督李三才上书指责皇帝:“今阙政猥多,而陛下病源则在溺志货财。” 御史冯从吾上书警示皇帝:“(皇帝)谓圣体违和,欲以此自掩……天下后世,岂可欺乎?” 礼部主事卢红春揭露皇帝“装病”说:“若真疾耶?则当以宗社为重,毋务为豫乐以为基祸;若非疾也,则当以诏旨为重,毋务以矫饰以起疑。” 户科给事中田大益痛斥皇帝:“陛下驱率虎狼,飞而食人,使天下之人,剥肤而吸髓,重足而累息,以致天灾地坼,山崩穿竭。” 工科给事中王德完责道:“民何负于君?而鱼肉蚕食至于此极耶!” 注意,这些激烈的言辞,放在任何给一个朝代,恐怕帝王都难以容忍,而上述的话还不是最激烈的。 大理寺评事雒于仁痛斥皇帝“酗酒”“恋色”“贪财”“尚气”,言辞之激烈、情绪之愤慨,简直到了破口大骂的地步了。 李三才历数历代昏庸君王比较万历皇帝,声称:“陛下迩来乱政,不减六代之季。”甚至说出了“天神共愤,大难将作”的骇人心魄的话来,而李三才竟然也因这样的奏疏,被朝野传颂,他本人居然几乎被大家拥戴入阁! 当时的朝中大臣都以“批鳞”为荣,一个个摩拳擦掌、跃跃欲试,而皇帝对此的态度呢?《明实录》记载万历皇帝埋怨大臣们“讪言卖直”,但谏诤者因此被贬责的确实有,而受重罚的却很少,几乎没有发生过因疏谏皇帝而丧生的事情。就连痛骂皇帝酒色财气俱足的大理寺评事雒于仁也只受到引兵告退的处理。 万历朝廷对“非君”浪潮的宽容态度,是历史上罕见的。 这样的事情不仅在古代历史上是空前的,也是绝后的。因为到了清代,这样的事情是无法想象的。连主编《明史》的清代学者对此都极其不理解,说:“怀忠愤之士,宜其激昂抗辞以匡君失。然纳谏有方,务将以诚意,绞圩摩上,君子不为。谓忠厚之意薄,而炫沽之情胜也。”意思无非是说,讽谏皇帝要注意方式方法,怎么能对皇帝破口大骂呢?简直不是为人臣该做的事情。 正所谓夏虫不可语冰,完全被调教成皇帝重视奴才的清人,是难以理解明朝中后期士人的“大胆”的。 其实,以上还只是部分朝廷大臣的“非君”,在朝野之外,“非君”浪潮已经到了街谈巷议的地步了。不想赘述,仅举一例,首辅沈一贯谈及万历二十六年的情景时候说:“往时私议朝政着不过街头巷尾、口喃耳语而已。……今公然编成套数,抵掌剧谈,略无顾忌……” 万历年间是一个孕育着变动的王朝,有人也许会说,万历皇帝的某些做法当然会引起大家的抗议和指责了,但历史上昏庸的皇帝不计其数,有哪个皇帝当时能受到这样暴风雨般的斥责呢?有哪个王朝能给大家这样相对宽松的言论环境呢?有哪个王朝的大臣和普通百姓能有这样大胆的做法和意识? 万历王朝,实际上已经孕育着中国社会的某种变动,一种启蒙思潮,一种打破皇权至上的思想几乎已经深入人心,可惜的是,它被后来的历史变动所扭曲了,中国的命运在某扇很有希望的大门前嘎然止步。 选妃标准 在中国古代,皇帝为天下至尊,富有四海,为了把这江山传给自己的子孙后代,所有皇帝都希望自己能子孙满堂,人丁兴旺,为了确保皇帝有子嗣,中国古代的皇帝都广纳嫔妃。 周代的制度是:“天子后六宫,三夫人,九嫔,二十七世妇,八十一女御”;在明代,皇后以下则有皇贵妃、贵妃、九嫔、才人、婕妤、美人、昭容、选侍、淑女等,其中淑女为最末等,初选入宫即为淑女。 俗话说:“后宫佳丽三千”,可如果仅仅计算皇帝的妻妾们,当然没有这么多,但如果加上可以随时为皇帝所驱使的宫女们,这个数目就远远不止三千了。 据记载,明朝末年,内廷宫女多达9000人,这些宫女大多数可能一辈子也没见过和自己近在咫尺的皇帝,他们只是默默地做着自己的杂役,直至老死宫中。 明朝吸取了前朝外戚干政的教训,严格控制后族的势力,因此明朝的皇后多为小家碧玉,来自民间。 据《明史·后妃传》记载,朱元璋于洪武元年修纂《女训》,作为管理后妃的“家法”,在后妃的遴选上,为防范朝中权臣与后宫勾结,规定“凡天子、亲王之后、妃、宫嫔,慎选良家女为之,进者弗受,故妃、后多采之民间”,而且偏重于选择清贫之家的女子,试图以此辅佐皇帝去节俭勤政,后族爵位虽高,却基本没有实权。 朱元璋还在宫内挂了一块红牌,上面镌刻着警戒妃嫔不能乱政的话,而明代历代的皇帝也一向对此严加防范。 那么,明朝是怎样确定这些妃嫔的“最高领导人”——皇后呢? 据史料记载:明代选后妃的制度十分规范,并逐级加以筛选淘汰,大概来说有以下七个步骤: 第一步是“海选”,每当皇帝到了大婚年龄时,皇宫都会派遣宦官到全国各地挑选年龄在十三到十六岁之间的少女,从中选出5000名由皇家支付路费,由父母在规定的时间内送到京城进行第二轮选拔。 第二轮选拔时,宦官们选择一个较大场地,把少女每百人排成一行,按年龄大小排序,一番察看后,把那些过于高矮胖瘦的少女淘汰,这一轮大概会淘汰五分之一。 在初选的第二天进行第三轮选拔,宦官们采用第一天的列队方式,仔细察看每人的五官、头发、皮肤以及音色、仪态,只要有一项不合规定,便被淘汰,这一轮又会淘汰剩余人数的一半。 剩余的大约2000人会进行第四轮的精选,这一轮,太监们不仅会用尺子细量少女的手足,还会考察少女的步姿与风韵,这一步又会淘汰1000名少女,最终留下的1000名美女召入宫中继续参加选拔,而太监们的使命也至此画上了句号。 过了这四关的女子大概只有1000名,都成为了宫女,但是能否成为后妃,还要进一步的观察。 入宫后,宫中宫娥们将那些宫女分别引入密室“探其乳,嗅其腋,扪其肌理,察其贞洁”,身上不能有一丝疤痕,肌肤必须细腻光泽,这样,从这1000人中再选出300人为宫女头目。 第五关是由皇帝派遣的宦官详细观察这300名留宫的美女一个月,依据她们的性情言语,判断性格是否温柔敦厚,是否具有智慧并且贤惠。 据此,再筛掉250人,剩下的50人便自动晋级为嫔妃。 第六关是“选三”,就是由皇太后或太妃从50人中选出三个供皇帝钦定。 最后由皇帝钦定一名皇后,一般“选三”后陪选的两名美女,都会被封为贵妃。 但也有被赐予金银币退回家的,如明光宗当太子时选太子妃,刘氏与郭氏姐妹进入最后一轮角逐,郭氏老大被选为太子妃,其妹与刘大姑落选,赐给金币后返回家中,据载,这位刘氏自感身价百倍,回故里后不愿再嫁凡夫俗子,做了一辈子老处女。 放多少天假? 今天,我们正开开心心的度着我们的国庆7天小长假,仔细算算,目前我们每年一共有115天的节假日(含双休日),那么,在我们之前的古人有没有节假日呢?古代的法定节假日又有多少天呢? 在此,我们以宋代为例,在宋人笔记《文昌杂录》里有对北宋中前期公务员休假制度的详细介绍,我们先来看目的地:“祠部休假,岁凡七十有六日(这个合计休假日数似乎有误):元日、寒食、冬至各七日,天庆节、上元节同;天圣节、夏至、先天节、中元节、下元节、降圣节、腊各三日;立春、人日、中和节、春分、社(春社)、清明、上巳、天祺节,立夏、端午、天贶节、初伏、中伏、立秋、七夕、末伏、社(秋社)、秋分、授衣、重阳、立冬,各一日;上中下旬各一日。……百司休务焉。” 由此我们可以看出,在宋代,其法定节日还是挺多的,国家规定宋代的法定节日挺多的,国家在这些节日都要放假,其中元日(春节)、元宵节、寒食节、天庆节、冬至5个大节各休假7天,合计35天; 天圣节、夏至、先天节、中元节、下元节、降圣节、腊日7个节日各休3天,合计21天; 立春、人日、中和节、春分、春社、清明、上巳节、天祺节,立夏、端午节、天贶节、初伏、中伏、立秋、七夕节、末伏、秋社、秋分、授衣节、重阳节、立冬21个节日各休假1天,合计21天; 宋代每个月还有三天旬休,一年合计36天;加起来,共有113天,可以说与今日的节假日天数差不多。 此外,还有探亲假(父母住在三千里外,每三年即有30日的探亲假)、亲人结婚的婚假等未计在内,总之一名宋朝的公务员,每年享受到的休假日数,一定不会比今人的少。 相比之下,明代的法定休假日就少多了,明人笔记《古今事务考》称:“国朝正旦节放假五日,冬至三日,元宵十日。”明朝只在元旦、元宵、冬至三个节日休假,共放假18天,每月三天的旬休不变,一年数下来,假日只有54天,还不到宋人的一半。 也许你要说了,这只是官员才能享受到的假日,寻常市民也有休假的权利吗? 在宋朝的官营手工业坊场中,雇佣工人是有假日的,一年大概有60天的节假日,虽然不上比当时的公务员,但也比明朝的公务员略强一点了。 这些工匠每日的工作时间约为10小时,每年炎夏时节,即从五月初一到八月初一,这三个月里,每日的工作量会减半,如果换成时间,即工作半日,当然,他们是领薪的,比起“匠籍制”下被政府无偿征用服役的元代与明代匠人,宋朝工匠的小日子还是要幸福得多。 至于私营行业的佣工在节假日是否休假,宋政府似乎并没有作出规定,大概这属于民间社会自行调节的事务吧。 东汉那啥… 卖官鬻爵在中国古代并不算是什么新鲜事,可作为一国之君,整天声色犬马,吃喝玩乐,将国库挥霍一空,却不例行节俭以渡难关,而是另辟蹊径,把官职当做商品一样,明码标价,公开出售,还像买卖东西一样的讨价还价,这样的皇帝在中国历史上就算是空前绝后的了,这些便是东汉灵帝刘宏的“杰作”。 中国的卖官鬻爵始于秦始皇,公元前243年,国内发生蝗灾,于是秦始皇发布命令,准许百姓交够千石粟米,便可进爵位一级,“十月庚寅,蝗虫从东方来,蔽天,天下疫,百姓纳粟千石,拜爵一级”(《史记·秦始皇本纪》)。 汉代的卖官鬻爵始于惠帝六年,即公元前189年,“令民得卖爵”(《汉书》)。到了公元前180年汉文帝时,由于边塞缺粮,便采纳晁错的建议,以爵换粟,充实边塞,“文帝从错之言,令民入粟于边,六百石,爵上造;增至四千石,为五大夫;万二千石,为大庶长”(《汉书·食货志》)。 东汉桓帝刘志(也就是刘宏的上任)时,也曾“卖关内侯、虎贲、羽林、缇骑营士、五大夫钱各有差”(《后汉书·桓帝记》),卖的官爵种类大增,包括关内侯、虎贲郎、羽林郎、五大夫等,用来填补国库的空虚,不过这还都是些级别偏低的小官。 到了东汉灵帝刘宏时,就把卖官鬻爵一事发挥到了极致,他把本就疲敝的国库吃光造净后,开始公开出售官职,先是“卖关内侯,假金印紫绶,传世,入钱五百万”(《后汉书》),尝到甜头后,又别出心裁地设置了一个买卖官吏的交易所,“开西邸卖官,入钱各有差”(《通鉴》),以官的大小和任职地的好坏确定官价的高低(单就卖官来讲,也是一种公平,毕竟油水不同),甚至于三公九卿等要职,也一律明码标价,公开出售,“私令左右卖公卿,公千万,卿五百万”(《后汉书》)。 除了皇帝的位置不卖,什么都能卖,如果买的人多,竞争激烈,则投标竞价,价高者得。 官位的标价,则是以官吏的年俸来计算的,如年俸二千石的官位,标价就是两千万钱,年俸四百石的官位,标价就是四百万钱,“二千石二千万;四百石四百万”(《通鉴》)。之后刘宏“于西园立库以贮之”(《通鉴》),专门建了个仓库存放这些卖官所得,专款专用,全由自己挥霍,这和现在有些人偷偷在海外设户头性质差不多,所不同的是:人家刘宏可以明目张胆的来。 那么,年俸两千石的官是多大的官呢? 在我国古代,官吏按照级别的不同,从朝廷领取一定数量的钱或物,称为“官俸”,或者叫“俸禄”,相当于现在公务员发的工资津贴。各朝代各个时期发给官员的“俸禄”也不一致,或发银两或给土地,也有给实物的,如盐、帛、丝等,但最常见也是最普遍的,还是用米或谷等粮食作为俸禄。 在林甘泉先生主编的《中国经济通史·秦汉经济史》一书中,考证汉代1石等于27市斤粟,那么二千石就是5万多斤粮食,当时的州牧是两千石的俸禄(汉时全国分13个州部,州牧是一州最高行政长官),郡守也是两千石待遇,郡以下设县,万户以上的设县令,万户以下的设县长,都是一县的最高行政长官。县令享受六百石至一千石不等的俸禄,县长是三百石至五百石不等。 由此看来,在当时就是做个县长也得花上三五百万钱,那么这三五百万钱的概念又是多少呢? 古代的铜价是比较贵的,因此铜钱成为主要的流通货币,东汉的“钱”依旧沿用汉武帝时的“五铢钱”,此钱即为铜质,径25厘米,重五铢(约35克)。 据《汉书》记载,当时的米价,每石20文至80文钱不等,又1石等于27市斤粟,那么平均下来一文钱大概能买半斤米。按现在的米价,1块钱1斤米(这是动态的,物价这玩意谁也吃不准),若换算成人民币,大约汉时的2文钱,相当于现在的1元人民币。 那么,县长一职,价值也就是人民币两三百万,如果搁现在,这点钱根本就不叫什么了,还不给哄抢了呀!但在当时经济尚不发达的条件下,应该说,这官卖的也的确够贵的,毕竟古时的经济不能和现在相提并论。不过话又说回来,就是再便宜,咱老百姓也买不起。 最后由于官价太高,这买卖到后来也不好做了,官价开始有些缩水。 《后汉书》中记载了个崔烈买官的故事,很有意思,说崔烈花了500万钱买了个司徒(三公之一),“入钱五百万,得为司”,做了这样一笔大买卖,灵帝很兴奋,于是在册封这天,亲临殿前,以示重视。但当他看到崔烈春风得意的样子时,突然觉得这官卖得太便宜了,于是满怀惋惜地对随从亲信说:“悔不少靳,可至千万”,说咱这买卖亏了,就是让他出一千万,这老小子也得出。 亲信的回答更雷人,“崔公冀州名士,岂肯买官?赖我得是,反不知姝邪”,说他能出五百万,已经很不错了,像崔公这样的名士,本来都不肯轻易买官的,还是我从中做了不少的工作呢,您就知足吧。 事后,崔烈问他儿子外面人什么反应,他儿子对他说,“论者嫌其铜臭”,外面的人都在议论你这个官有铜臭味,“铜臭”一词就是打这儿来的。 那些不惜费血本花重金去买官做的人,心里头绝对不会去想什么为政清廉,造福一方的。投资就想要有回报,他们为了捞回本钱,只能是变本加厉的去搜刮、盘剥百姓,不择手段的榨取更多的金钱,之后再去买更大的官做,形成恶性循环,这样的社会现实,让当时的一些忠臣良吏很是失望,所谓“卖官受钱,天下忠笃之士怨望”(《后汉书》)。 再加上汉灵帝荒淫无道,朝中宦官弄权,朝纲败坏;朝外上行下效,穷其能事,于是全国形成一片浮糜腐朽之风,在这种情况下,倒霉的只能是老百姓,再加上汉灵帝为政期间,全国又多发地震、水旱蝗灾、流行病疫,一时间民不聊生,只得揭竿而起了。 第1章 也怕菜刀 狄云。 一个内敛且毫不张扬的实力派。他的武艺超群,无人能敌。 崇祯见到他的第一眼,便觉得喜欢,往往有能力的人,都比较低调,狄云便是这样的人。 要说狄云这人,倒也有些古怪,不喜多言,常独来独往,没有一个朋友。若不是街头的那一次偶遇,如此人才恐怕早就落入他人之手。 能够徒手与数十位手持利器之彪形大汉搏斗,且丝毫不伤,这样的身手实在了得。但往往就是这样的人,更加内敛和低调。 独来独往的狄云,没有朋友,更没有人知晓他的身份是什么。他就像是一个无形的影子,始终伴随在崇祯的身旁,只要有危险,必然出现。 崇祯现在正需要这样的人才,越多越好,越精越好。且崇祯皇帝对于人才的定义亦有所不同,因为人才嘛!总是有些稀奇古怪的。 狄云有些关公关云长的风骨,为日仗义,爱打抱不平。对于国家朝政之事,亦非常关心。 如今狄云也算是遇到圣明之主,死心塌地效劳崇祯皇帝自不必说。 得到军令,狄云喜忧参半,喜的是能够有机会在战场上施展才华,忧的是家里还有一个老迈的父亲不能放下。 战场上的局势瞬息万变,有去无回也并非没有可能。于是思虑再三以后,提出要回家安顿老父亲。崇祯皇帝得知狄云的天大孝心以后,极为感动,派出礼部官员特意去慰劳其父。 狄云养父也是识大体之人,知道自古忠孝两难全,于是便告诫狄云要一心为朝廷,不得有二心。否则天理不容!态度之坚决,令狄云不敢有丝毫懈怠。 崇祯对狄云养父妥善安置,并派人照应,自不在话下,于是也就了却了狄云的忧虑。 京师,许久不曾如此热闹。 崇祯三年的春天,四处洋溢着活力和青春。改革在悄然无声的进行,并没有如强心剂那样来的猛烈。 除了逍遥城城主所允诺的那些白银以外。令崇祯皇帝最为有诱惑的条件是逍遥城城主愿意依附于大明,这就相当于在自己国境外有了一处军事基地。 然而打仗最离不开的便是银子,没有银子,一切都是空谈。 国库没银,这是众所周知的秘密。所以想要靠这些酒囊饭袋的花言巧语是弄不来银子的,想要弄银子就必然会得罪一大波人。 以往对于朝臣的容忍和宽容,在战役一触即发之时,再也无法就这样听之任之。 说白了,没有银子,什么事都办不了。为了能在短期内搞到几百万两银子军费,只能想出特别之计策。 边察军被迅速集合,虽然并没有全员到齐,点点人数亦也有四百来人,他们被派往各朝臣家中讨要银子。 这些朝臣们个个都是老油条,想要从他们身上要到一文钱,那都是极其不容易的事情。 这些如橡皮泥一般的边察军,只要被沾上了,就绝无被甩掉的可能。他们会如冤魂野鬼一般纠缠着你,直到你交出银子的那一刻。 四百多位边察军迅速渗透到各地,每为边察都被分派五千到一万两白银的任务,也就是说不论他们使用各种手段。最低任务是必须完成五千到一万白银的分派任务。 这些边察,虽说不是残暴不仁之人,但做事向来不顾后果,也从不给人面子。做事公正无私不说,且处处都让人觉得压力很大,若不顺从于他们,恐怕会下场很惨。 当然死猪总是不怕开水烫,也有那么一些个脸皮厚的朝臣,毕竟在朝中多年了,对于这样的政令通常也不怎么当一回事。以为不过就是无关痛痒的政令而已。 要论起这大明朝的官员,个个都说自己穷的叮当响,可个个又是住这几千平米的大豪宅。要是家中没有几十个仆人,都不好意思说自己是京官。 俸禄那么低,家中又有豪宅,仆人最少也有几十个,那么问题来了,他们的银子是从何处而来的?这的确是一个问题。 人最贱的地方,不是在于盲目的跟从,也不是随波逐流,而是当了婊子又想立牌坊。现在到了收拾他们的时候了,崇祯登基之处,顾及于面皮之事,不便对那些所谓的股肱之臣下手。可往往这些人都是给脸不要脸的,故此对于这些人的态度也只能是痛下狠手。实在不听劝的,也只能对其连根拔起。 刚正不阿的边察出手,效果是是显著的,但这些抠门抠出屎的京官们,依仗自己在朝中多年。有各种狐朋狗友为其包庇和掩护,更对这些草民出身的边察们恶言相向,甚至对他们的到来丝毫不在意。 第一轮态度温和的上门讨要军费,边察们的收获虽不明显,但靠着他们那钢铁般的意志的折磨之下,不少朝臣在对峙当中败下阵来。只得乖乖掏银子,虽然这有点要他们命的意思,但崇祯皇帝的目的却已经达到了,只要银子,不顾情面和面皮。 在行动上抵抗最为强烈的是礼部侍郎刘承稳,刘承稳是万历朝的进士,人称大才子。不但做事稳,各方面都稳,为人也算比较忠厚,唯一的缺点就是贪财贪色又贪权。 君子爱财,取之有道,这是无可厚非的。如今朝廷遇到危机,刘承稳本当应该主动上缴贪污所得,并主动向圣上请罪,如今却与一些鸡鸣狗盗之辈的老油条打成一片,不仅给老刘家的列祖列宗丢脸,也给礼部丢了脸,让朝廷丢了脸,更让崇祯皇帝脸上无光。 更是有传闻说,这礼部侍郎刘承稳家中有地窖多个,囤积金银不计其数,生活糜烂令人咋舌。边察军按着条子到其家讨要白银一万两,却被其管家放恶狗追咬。 功夫再高,那也是怕狗咬的,可怜的边察不但被恶狗咬破了屁股,还差点得了狂犬病。如此嚣张的气焰,边察们自然不肯就此罢休。于是便将刘府那狂妄的管家拿下,从其中一处府邸搜出白银三万两。 因为有了被疯狗咬的经历,边察们便更加警觉小心起来,每到一处,便会先打探起虚实,对待疯狗也是毫不留情。直接狗头铡侍候,令起狗头落地,不仅起到威慑作用,且又给边察军造势。 从天而降的边察军的威名很快便传遍整个京城,有贪墨腐败的京老爷个个都吓得夜不能寐。纷纷开始准备转移白银,一场游击战开始打响… 第2章 你是个好人 在这些初生牛犊不怕虎的边察军的侍弄之下,满朝文武大臣被搞的晕头转向。只得拿出银子,买一个消停。 真正只要银子,不要命的那确实只是极少数的一部分人而已。 对于好人与坏人的定位,其实是不太准确的,因为世间之事是没有绝对的。但是崇祯却觉得有必要把这些人分为三六九等好人,三六九等坏人。 愿意交出银子,帮助朝廷度过难关的自然就可以被话分为好人的行列之中。但是做好人通常情况下都是需要付出代价的,虽然世上之事不可皆用银子来化等。但是在找不到合适且相匹配之事时,银子是绝对的权威。 刘承稳在几番折腾之下,终于有些受不住了,交待了几处藏银处。边察们也就给了他一个台阶下,韭菜可割,拔草除根就会断了钱程。 刘承稳的妥协是有连锁反应的,接着礼部的官员们都纷纷开始收敛起原本那嚣张的气焰。主动认缴银子,毕竟被抄家那种刺激事情他们可不想在自己家看到。 大明好官员们的意识是有问题的,对于国家兴亡匹夫有责这句话的理解也是不够到位的。他们表面上的忠孝只不过是一张蒙着的皮,对于上级也大多都是用客套的语气和奉承来搪塞而已,对于崇祯皇帝更是满嘴的忠孝。而实际上的行为,却是令鬼神都要对其泼粪的。 当然,圣明英武的崇祯皇帝早已经知晓了这一切,他并不会如天启帝那样对其听之任之,必要之时,是会痛下毒手的。 “禀告陛下!” 正在小憩的崇祯皇帝被一个有些羞涩的声音打断睡意,本想发飙,想想还是克制住了,能够如此冒失的跑来打招呼的人,一定不是普通人。 于是睁开有些发困的眼睛,把手中的“岛国烈女传”放在一边,然后端起一杯自制的“咖啡”喝了一口,缓缓吐出一口气,道:“谁来了?” “陛下,末将郑文龙!” 还未从睡梦中完全苏醒过来的崇祯皇帝,听到这个名字时有些呆住了。 “郑文龙?” 于是脑子里飞速的想到了另一个名字“郑芝龙”,但是想想觉得不太可能,于是便摇了摇头道:“朕实在想不起来…” 郑文龙道:“陛下,臣原本是一个渔民,靠打鱼为生,偶尔也做截获商船之事。” 美其名曰截获商船,实际上就是海盗行径。崇祯听到,不免发笑。 一个海盗在被朝廷招抚以后,于是便做起了向导,并以其高超的业务能力,纵横海上,打的海盗们鸡飞狗跳。 了解之后,崇祯点头道:“郑爱卿是难得的人才,只是不知次番有何事要禀告呢?” 郑文龙也是性情中人,道:“求陛下放文龙归海,郑文龙定将好好为大明效力,为陛下效忠。” 在海上野惯了的郑文龙,哪里受得了朝廷这许多的规矩,因见当朝天子赏罚分明,于是便斗胆提出这有些无理的要求。 “放你回去,若惹出事端来又该如何?” 放一个有过海盗行为的人回到大海,岂不是放虎归山,这种太过风险之事,崇祯有岂能会答应。 见陛下思虑再三,郑文龙道:“陛下,海上之事末将知晓,这朝廷之事末将弄不明白。末将听说,有不少官员走私海货,肆无忌惮,这实在是一大害啊!” 崇祯听后大惊,冷汗直流,不曾想到大明的官员贪墨之风气已经严重到如此之境,不由一团内火从丹田处开始烧起。 “你且先退下,朕想一人静一静。”于是斥退郑文龙,一人独思。 郑文龙相貌粗犷,一双铁脚板站的稳,在海浪翻滚的船上行走如履平地。有着丰富的海上经验。 人尽其才,物尽其用。郑文龙在海上是个英雄,到了陆地上却战斗力大减。 如此人才,又怎么能够浪费? 因为筹措银子之事还未完全解决,陆上的这些家伙都还没有收拾,故崇祯也没有精力去了解海上那些家伙究竟干了些什么。 边察们也确实给崇祯皇帝长脸,个个都有成绩,在经过几番的死磨硬泡加威逼利诱,个个边察都算还有所收获。 收拾延迟安的军费有了着落,接下来就该考虑如何调兵的事了,事情到了这里又遇到了困难。 大明朝的五军都督府分掌天下卫所,世代当兵,不参于科举。 千户,百户,战事结束,兵归卫所,总兵官将印归兵部,通过将统兵权。 卫所指挥使,使其任一者均不能完全掌控军权,从而有利于皇帝掌控国家军权,加强皇权。 实行统兵权与调兵权分离的制度,防止军队成为将领的私人武装,打乱了原有的常任将军制度。 设立都司卫所制度明朝军队实行的是卫所制。 遇战事,总旗,小旗掌握着统兵权,编入军户的军士屯田自筹军费,与练兵权,分离,经商等,调兵权,兵部颁发调兵符令给都督府,都督府方能调动兵马,但统兵者是兵部选派的总兵官,五军都督和兵部都没有直接统兵的权力,由皇帝选派任命,兵部颁发将印的总兵官统兵作战,但不能直接统兵。 老朱原本的想法是很好的,主要目的是为了防止某一方独掌军权,但崇祯并没有打破这一制度的制约,而是打了一个擦边球。 通过崇祯皇帝的口谕,兵部以从各地各卫所借兵为名义,而达到募兵的目的。对于这些从不同地方招募的兵士,对其重新整编。 既然是借兵,那就必然要还到各地各卫所去,有借有还是对的,只是至于什么时候还,如何还,崇祯皇帝自然不会说。 现在最关键的问题在于,对于这些募兵如何管理,由谁任主帅,如何进行整编。 能者上,庸者下。 崇祯皇帝倒也很开明,只要自认为有能力的都可自荐,这打破旧规矩的爆炸性事件令得那些被埋没的人才终于有了出头的日子。 原本的军队在管理上是很松散的,多部门的插手之下,令军队有些乌烟瘴气,而在如今之年月,局势特别之处,大明军队需要的就是权利权威的高度集中。 第3章 最靓的仔 男儿不能为国效力和咸鱼有什么区别?在崇祯皇帝的英明神武领导下,大明新军被组建起来。 虽然人数不多,但却很精良。 接下来的工作就是对其进行调教,改变其多年在军中形成的野性。 如今大明军队之中,能够做到军纪严明的并不多。一旦真刀真枪的拼,纪律绝对是一个很重要的问题。 当这些兵士被招募而来之时,个个都东倒西歪,连刀枪都不会拿。如此这般,送上战场,岂不是白白去送人头? 狄云在检阅一番军队后,憋着一肚子火气。个个兵士都能和朝臣勋贵扯上关系,攀上亲戚。大眼睁得圆溜溜,脾气大的不得了。 这些十七八岁的兵士,都是被宠坏了的孩子,大多都是到军中混日子来的。真要他们献身于疆场,谁又会不爱命呢? 打打闹闹的本领他们倒是有一些,谁家的少爷公子还不是被宠坏了的孩子,他们把这些公子哥送到军中来不是为了打仗的,而是为了“历练”和“镀金”来的。 真要是有一个三长两短的,这些公子哥的父亲是绝不会答应的。 现在他们被坑蒙拐骗,现在又被莫名其妙改编成大明国军,不知会有何感想。 按照崇祯皇帝的大局观设想,手中无权,万事都难。手中无权,处处就会受到羁绊和牵制。 不过…一个人越年轻,被改造的可能性就越大,因为人往往年龄越大,就容易思想固化。人的思想一旦固化,就容易变成老顽固,老古董。 “十七八岁,人生年华留不住,正是男儿报国时,何必浪费好年华,吃喝玩乐做咸鱼。”此时此刻,崇祯皇帝感慨万千,不由便吟诗一首。 而这首并不出众,也不押韵的帝王诗,却在军中开始流传开来。 “报国!”这是这些刚刚褪去青少年气质的兵士们第一次听到这样的词汇。 他们并不知道报国是什么意思,所以也不可能知道为何要报国,报国是为了什么!他们不知道,他们也不懂,虽然他们爱玩,他们爱闹。 但他们的本质并不坏,毕竟沾染生活的污浊之气还不算多,可以做到出淤泥不染。 一个经受过苦难的的孩子,在他的成长过程中必然会遇到许多挫折和困难。 哪怕是小人物,亦也有自己的喜怒哀乐,悲喜无常。虽然他们不被社会上层所知晓,但他们却是实实在在的存在的。 他们的苦,他们的累,他们对于生活的憧憬,对于未来的向往,并没有一个宣泄的地方。 他们亦压抑,他们亦悲愤… 一个没有梦想的集体,是最容易被击垮的,因为精神上的动力是最强大的,也是最不易被击垮的。 狄云。 出身低贱,却很有骨气,颇有将帅之风骨,故此由他来领军是非常合适的人选。 有了猛将,就能带出精兵。 除此之外,还需要一个如诸葛亮一样“运筹帷幄之中,决胜千里之外”的军师。 如果说名将是繁星中最亮的那颗星,那么军师就是群星璀璨中最靓的那个仔。 现在崇祯最想要找的就是那个靓仔。俗话说得好,帅哥易勾搭,靓仔却很难得。 为了寻求一个军事,崇祯整日整夜的睡不着,因为战争一旦打响,就关乎到亿兆百姓的性命之忧。 鲁迅曾说“谋士常有,军师不常有”,鲁迅还说一个能指导将军领兵打仗的人远远比只会好好学习,天天向上的人的人生价值还要大,我们把这样的人称为军事。 要说这人运气好起来,挡也挡不住,正当崇祯对军师人选一筹莫展之时,有一下级官员举荐了一人。 此人姓韩,单名一个冰字。并州人士,过隐居生活,藏起颇多,喜好结交隐士侠客,虽说只是一个隐居之士,朋友却颇多。所结交好友,不问来路,只论道德和兴趣。只要是有识之士,皆结交为友。 这位下级官员平日里只在朝中担任一个闲职,平日没事就弄弄花草,对于朝中之事向来并不关心。今日突然来了如此兴致,也不知道是否打了鸡血。 这位掌管文案的下级官员姓张,名子弹,也不知道其父是怎么想的,为其取名张子弹。 或许是出于望子成龙的考量,希望他如子弹一样飞的高,飞的快,所以为其取名张子弹。 张子弹为人豁达,放诞不羁,其不拘泥于小节。故此朋友非常多! 不仅朋友多,女闺蜜也多…所以身体经常很虚。 张子弹的上奏奏疏,崇祯看了以后,满心欢喜,于是便多了一些期待。于是命张子弹带上厚礼,去请那个传说中的世外高人。 王承恩见崇祯皇帝许久不这样开心,道:“陛下龙颜喜悦,是否有好事呢?” 崇祯有些不悦道:“你这不知深浅的东西,敢打听朕的心思,你可知罪!” 王承恩知道崇祯并不是真的动怒,很配合道:“奴婢知罪!奴婢知罪!” 对于王承恩的配合,崇祯也觉得非常受用。 张子弹带着厚礼,来到他所说的世外高人之住处来探望。这位世外高人行踪不定,日出而作,日落而息。 太阳升起打卡上班,太阳落下打卡下班,从来如此。虽说如此,哪怕是故友张子弹来找他,亦有可能扑一个空。 果不其然,当张子弹来找自己结交的这位世外高人时,童子告知主人已经出去远游了,张子弹只能打道回府。张子弹的无功而返令崇祯很失望,崇祯有些怀疑自己是否在重演历史。 “三顾茅庐?莫非这个世外高人真有诸葛孔明那般的才华?” “莫非要朕自己去三顾茅庐,去见那个神秘的世外高人?” 如果是一个人才,放下身段去拜见,又能算得了什么。刘备刘玄德能够做到如此,崇祯皇帝去照样做又能算的了什么。 “朕…朕要亲自登门拜访!” 崇祯的想法令张子弹很后怕,后怕自己当初的鲁莽举荐,若自己当初不多喝几杯酒,举荐什么最靓的仔,现在也不至于惹出这样的乱子。 让当今天子去深山老林见一个“隐士”,这是很荒唐的。 第4章 暮春寻隐论生死 决定去见见他,崇祯是纠结的。 放低姿态这并不是一件很容易的事情,以帝王身份去见一个乡野村夫,这既不符合逻辑,更不符合常理。 但,出于对于人才的爱惜,崇祯皇帝还是决定亲自出马,去见见这个神秘的世外高人。 带上向导张子弹和爱将狄云,点了十个武艺超群的边察,又带了十个大内高手,几个礼部官员向隐居之地进发。 “落花冉冉春将暮”。 望着路上之景,崇祯脑海中突然冒出了冯延巳的《鹊踏枝》,不由吟道:“几日行云何处去,忘却归来,不道春将暮”。 “满目山河空念远,落花风雨更伤春”,美好春光的逝去总是让人那么不舍和留恋。 一年又一年,蹉跎了岁月,又浪费了多少青春年华。 张子弹见崇祯皇帝心情似乎不悦,于是道:“林花谢了春红,太匆匆,无奈朝来寒雨晚来风。胭脂泪,相留醉,几时重。自是人生长恨水长东!” “陛下,花落花开,风来雨去,乃是自然规律…不可因此而伤了身体啊!陛下要以龙体为重!” 几位礼部官员纷纷劝说崇祯皇帝,不可思虑过多,春去秋来,不必伤感。 崇祯不语,一路行来,竟有些迷茫,而他也愈发觉得皇帝并没有那么好做。 暮春有暮春的好,这自不必说。 无门慧开禅师有一句禅诗说:“春有百花秋有月,夏有凉风冬有雪,若无闲事挂心头,便是人间好时节”。 然而,一旦成为孤家寡人,又怎么可能和和尚一样,凡是皆放下呢?这种痛,恐怕只有在这个位置之上,才能深刻的理解到。 不觉已出京师数十里,来到一个名为“云寨”之地,此地便是这位神秘的隐士隐居之地。 因为有子弹的领路,狄云的开道,崇祯路上并未遇到困难,很顺利的便找到了这一处茅舍。 茅舍前,张子弹停下,道:“陛下,待我前去把我那道友唤出接驾!” 还未等崇祯开金口,张子弹便飞了出去,开始用拳头砸门,一边砸门一边道:“云鹤兄!云鹤兄!快些开门…我是子弹啊!” 众人见到张子弹砸门的样子,皆是忍不住发笑,道:“这个张子弹倒是有点意思,如此狂野不羁,也难怪会结交这些隐士。” 砸门过后,一个样貌清秀的童子开门而出,呵斥道:“休要喧哗!我家主人已经交待不见客!” 张子弹推门而入,道:“此次不同与以往,来者不是寻常人,叫你家主人出来,我有话与他说。” 小童子哭腔道:“你如此不讲道理,让我如何答复主人,看来今天免不了要受主人责罚了!” “前面怎么了?狄云你且去看看。” 张子弹领命前去打探,见是一个童子在阻挡,于是回来照实禀告。崇祯知晓缘由后,令众人驻步,独自前往。 相对于张子弹,崇祯的态度便和缓了许多,道:“小童子,劳烦你前去禀告一声,我们皆是你家主人的朋友,今日前来是有要事相商,误了大事,你家主人会更加严厉责罚与你!” 说完这些,崇祯皇帝还不忘抓出一把糖果塞到童子手上,道:“快去,快去…莫要误了大事!” 小童子在推脱了几下后,便收下了,一溜烟跑了进去。过了片刻,一个面白青须青年缓缓而出,走道门口,见来了一大票人,吓得赶紧又把门给关上了。 随后茅舍内传来了一阵又一阵的惨叫声… 可怜的小童下场究竟如何,崇祯不得而知,但这茅舍的门却怎么踹也不愿打开了。就这样无功而返,不仅崇祯皇帝觉得很心塞,所有的人都觉得很郁闷。 “要不,咋们把门砸开,直接把人给绑了得了!”一个边察喋喋不休的表达自己的不满,如此不给面子,张子弹脸上也没有了光。 无功而返,崇祯并未觉得失去了帝王的威严,反而加坚定了他爱惜人才,寻才的决心。第一次去寻隐碰壁,并未将次当一回事。 既来之,则安之。 好不容易出来一趟,这些急匆匆的就回去,这不是崇祯的作风。 这北方暮春之景,虽说没有南方那么的有特色,但却也有其独特的韵味。四处走走,看看,倒也能安慰安慰有些孤寂的心灵。 一年之计在于春。 崇祯三年的春天,和往年的春天并没有什么区别。 一切如故,一切如旧。 但此刻,却多了一个对帝国的挂念者。 也不知从何时起,崇祯真正觉得帝国的每一位子民,帝国的一草一木全部融入到了他的感情中去了,且再也无法被割舍。所谓国家,国家,普通百姓只有家,而崇祯没有家,只有国。 一个人的痛苦往往被人看到的只是很表象的一面,他的喜怒哀乐其实代表不了太多东西。 因为人往往是大悲大喜的,正因为大悲大喜,所以才思绪不定。以至于难成大事,因为帝王与普通人不同的地方在于,每一个决定都是影响很大的。 人在一个环境中呆的久了,不是麻木就是妥协,当然还可以选择奋勇直前。但是可能会面临的代价却是很难估量的,亦或者可能粉身碎骨。 一个孤独的人,不一定会失败,一个孤傲的人将注定不可能成功。 暮春时节,多么好的一个时候。 暮春时节,王羲之在兰亭与众多大咖在一起写下来了气势宏伟的“兰亭序”。 公元352年,东晋永和九年三月三日。 王羲之与友人谢安、孙绰等名流及亲朋共四十一人聚会于兰亭,行修禊之礼、饮酒赋诗。 后来王羲之汇集各人的诗文编成集子,并写了一篇序,这就是著名的《兰亭集序》。 传说当时王羲之是乘着酒兴方酣之际,用蚕茧纸、鼠须笔疾书此序,通篇28行,324字,有复重者,皆变化不一,精美绝伦。 司马迁说:“人固有一死,或重于泰山,或轻于鸿毛。” 兰亭集序以“死生亦大矣”的观点来警醒“后之览者”,转眼间已数百沧桑。 走过一段路,再一次回望过去,几多感慨,几多无奈,又几多沧桑… 帝国进入崇祯三年的暮春,是兴盛还是衰亡? 辽东!陕北!还有满目疮痍的大好河山,何去又何从? 第5章 路是给强者走的 有人悲天悯人,有人难逃命运之苦,有人不甘心于命运的安排。 是呀!人生何尝不是一段修行之路?谁又甘心被命运安排?谁又甘心就这样碌碌无为?就这样得过且过? 路在何方? 路过一个小村子,崇祯一行又停下了行进的步伐,这本就不长的路走走停停。 这里的村民们早已经把粮食种下,他们付出勤劳和汗水,他们播种的土地是他们来年收获的希望。 大多数时候他们只能期盼着能够风调雨顺,好运能够降临在他们身上。 与老农民们聊天是最有意思的,想要了解百姓,了解农民,就需要先了解这些老农民。 他们用世世达达传承下来的经验在土地上劳作,可是这几年暴怒无常的天气使得他们有些看不懂。 一个老的可以埋进土地里的老汉,他用深邃的眼睛望着年轻且富有活力的崇祯,竟然有些感动。他的嘴脸抽搐了一下,把故事咽了下去。 没有人会那么容易就把这一辈子的故事都咽下去,哪怕他的这一辈子平凡的如一泉溪水。 老汉没有名字,只有一个外号:“硬石头”。 似乎就如茅坑边上的石头一样,又硬又臭。 老汉立在那里,像以往那样看着远方,很安静的看着远方。似乎就这样看着,就是他生命中故事的全部。 路过的崇祯,对身边的张子弹道:“去问问这老汉,这是什么村,这里的村民生活如何,记住…态度要温和些。” 张子弹应允,来到这老汉身旁,拍了拍老汉的肩膀,笑了笑,道:“老汉,我们是从北边来的旅人,路过此地,有几个问题想问问你。” 老汉缓缓的转过身来,拍了拍身上的尘土,坐在了田埂上,然后指了指自己身旁,示意他也一同坐下。 张子弹见老汉已经坐下,便跟着坐下,没有觉得不妥。坐了片刻,老汉用手中的木棍指了指自己面前的庄稼,道:“都种下了,都种下了!” 随着老汉所指之处,张子弹的目光跟着望去,看到了一片绿油油的世界。 “老汉,你还不曾告诉我这是叫什么村呢!”张子弹笑了笑,掏出一两银子递到老汉的面前。 望着这银光闪闪的银子,老汉的眼睛眯得更小了,一双粗糙的手颤巍巍接过着千万斤重的银子。 “给老汉的?”老汉的表情显出了他的不可思议,然后接头了这一两银子后,又补充说了一句,道:“你可不能诓骗老汉!” 张子弹道:“我问你什么,只要说的好,还有银子!” 世界上没有什么事情是一两银子解决不了的,如果有就再加一两。 老汉赶紧点点头,道:“你问便是,老汉如实告知!” “此村叫什么村,有多少户人家,百姓生活如何。” 原来此村叫赵塘村,有一百来户人家,百姓靠种植小麦为生。但自去年入冬以来,天气却骤然发生变化,严寒席卷而来,令百姓措不及防。 河水被冰冻着,土地也被冰冻着,就连山上的鸟兽都被冰冻着。直到入春以来,气温才逐渐上升,今年的收成如何,老汉也不敢预测。 极端变态的小冰河时代来了,这是一个重大的考验。 除了靠种植小麦,老汉还告诉张子弹,赵塘村村民亦有从商的传统。贩卖货物到俄罗斯和蒙古,到这几年,因为商路不通,与俄罗斯和蒙古的生意来往也就断了。 说到鞑靼女人时,老汉的眼睛突然亮了起来,他描述起自己年轻时曾与几个鞑靼女人睡过的经历。这些鞑靼女人,风情万种,令老汉春心荡漾,那一夜…骆驼队行进至沙漠时,老汉在那驻扎留宿。 旅途,使得老汉身心疲惫。 干着掉脑袋的事情,为的就是多赚白银,回来娶妻生子。从未体验过女人的老汉,在温柔乡与一个女子相遇时。一个一丝不挂的鞑靼女子突然钻进了那时还是小青年的老汉的毯子里面,在翻江倒海以后,彻底沦陷了。 鞑靼女子得到了她想要得到的东西,老汉也体验到了他从未体验过的逍遥。 如果商路不断,老汉的脚步可以踏遍整个世界,生意是没有国界的。 盐铁是鞑靼和蒙古,乃至俄罗斯人最需要的东西,商人们通过拿到“引”,得到了政府的允许,于是便开始浪迹天涯,做起了生意。 不过,这一切都已经过去了。老汉也有心无力,不可能再去做这些事情了。 如今,赵塘村再也没有往日的生机和活力,有不少年强力壮的青年都纷纷逃离了村子,至于他们究竟去了哪里,没有人能说的清楚。 老汉也不知他们去了哪里,年轻人嘛!总是闲不住的,虽然朝廷明文规定所有户籍不得随意离乡,可是如今谁又会去执行这样的政令。 有人去了陕北,跟了闯王,有了去了辽东,投了女真。 听完老汉的故事,了解了赵塘的故事后,崇祯皇帝又不淡定了。事情如乱麻一般缠绕着,哪里有头绪可言。 张子弹又给了老汉一两银子,这已经够客气了,老汉也非常知足,目送崇祯一行离去。 “延迟安!逍遥城!” 逍遥城的事情没有解决,崇祯心里一直不能安下心来。 张子弹见陛下一直不能安心,道:“陛下,不如把韩冰缚来就是,倒是也由不得他!” 崇祯道:“不可,朕不能强人所难…如果这韩冰真的是冥顽不灵,这个方法倒也不是不可!” 回到宫里,崇祯进了周皇后寝宫,不知不觉儿子都已经快三岁了,崇祯还未好好的与儿子相处过。在奶妈的照顾下,小皇子长的很康健。 周皇后的识大体和内敛,让崇祯很感动,家有贤妻这是世界上最幸福的事情。 但是为了给老朱家多留几个后,崇祯也只能抓紧时间辛苦一点,多播种几个种子,帝王有几个妃子是再正常不过的事情。 帝国的夜晚,红灯帐下,妃子婀娜多姿的身影在武动,崇祯不辞辛劳,在批阅奏章后,又为帝国创造一个新的未来。 路是给强者走的,落者只能靠边站,就如飞快奔跑的小蝌蚪,你不拼命跑,就会被别的小蝌蚪追上。 第6章 火器 这一夜,崇祯皇帝如一团棉花一般软绵绵,在播种以后,满眼所见都是闪烁的星星。 农民在土地里播种,而崇祯皇帝在~~上播种,同样是为了给帝国添砖加瓦,同样是为了帝国的一切都更美好。 这一觉,崇祯皇帝睡的舒服无比,从头皮酥麻到脚后跟,用香飘飘来形容都是不足为过的。 一觉醒来,整个世界都是崇祯的,皇帝心情大好。 从各地调集而来的兵士,军纪松散,毫无纪律的概念,在于狄云交流以后。崇祯皇帝决定对这些兵士进行思想上的教育,行为上的整顿。 现代化军队训练的那一套,被崇祯皇帝搬运来,运用到这些纨绔子弟身上。没有训练不好的兵士,只有不会教的军官。 新兵的训练非常重要,磨刀不误砍柴工,一个怕死的新兵是没有资格上战场的。而所谓的兵书,都是纸上谈兵的故事,没有经历过实战,一旦上了战场,就只有晕头转向的份。 所以,对于新兵的训练,如何训练新兵,崇祯皇帝是非常看中的。 现代化的军校,培养出来的兵,个个都是素质极高的战士。所以说兵在于精,而不在于数量的多寡。但考虑到实际上的情况,包括:装备、后勤补给、人员配置、交通等方面考量,崇祯皇帝也并没有提出不符合实际情况的训练措施。 别的不说,一个连自己的生活都无法打理好的人,别的事情又怎么能做的好呢? 招募来的兵士面临的第一个需要解决的问题是:整内务。 所有的生活用品,要按要求整理、清点…最重要的训练为“叠被子”,把被子叠的如豆腐块一般。 对于为何要把被子叠的如豆腐块一样,兵士们是怎么也不能理解的,平日里他们盖的被子臭气熏天不说,且经常丢失,被拿错,互用。没有私人物品的概念,一切东西都可以互相拿来使用。 为了训练兵士们把被子叠的如豆腐块一样,在狄云的强制推行下,选出了二十个在各方面表现都比较优异的兵士。 他们每天训练六个时辰(古代每个时辰两小时),就是为了能够把被子叠的如豆腐块一般。 当这二十名兵士高要求完成叠被子后,被分派下去教授下面的兵士。 每天六个时辰的训练,连续三天的训练,绝大多数兵士都能勉强完成把被子叠成豆腐块状。 冷兵器时代,学会使用兵器的动作要领很重要,如:刀劈斧砍,矛戳剑刺,戈啄棒打,弓射鞭抽等。 火器时代,步兵技术训练日趋复杂,不仅须掌握操作武器、器材的动作,还须懂得使用它的理论知识。 火铳的出现改变了战争局势的走向,但是此时的神机营早已经荒废,火铳枪的制作工艺也因为断代,没有了接班人。 戚继光《练兵实纪》:“为北方遇敌,惟有快枪一种,人执一件,但成造本拙,工尤粗恶,身短体薄,腹中斜曲,口面大小全无定制,不堪击敌。而铅子又不知合口之度,什物不具,装放无法,徒为虚器。故虽敌畏火,而火具又不足以下敌,惟有支吾不见敌面而已。且柄短赘重,将欲兼持战器,则不能两负,将只持此器,则近身无可恃者。” “以上之外,有火砖,一窝锋,地雷,千里炮,神枪等,百十名色,皆不切于守战,故不备,今皆一切禁之。以节靡费,惟有子母炮,尚属可用,未当终弃,亦一奇品也。”?? 徐光启《兵机要诀》:“方今制敌利器,火器第一。器有小有大,小者如三眼、快枪、夹靶之类,膛短无力,又难取准,俱不许习学。惟鸟铳最利,上自将领,下至火兵,人人俱要打放精熟。” 到了明末,乱七八糟的火器已经很多了,但大多不实用,真正实用的,只有鸟铳(火绳枪)。 1542年,葡萄牙的三个逃兵来到了日本,后来他们开辟了日本市场。 因为有了贸易往来,所以火绳枪很自然就传入到了日本。日本人掌握了火绳枪之后,还对其进行了改造,改造之后的威力比葡萄牙的火绳枪还要厉害。 在日本在拥有了火绳枪之后,火绳枪成为了日本骚扰我们国家东南沿海的一个重要的武器。 大明在抗倭的时候,就曾攻下了倭寇的根据地,并在这里掌握了鸟统的制造方法和火药的配制,而且,这种技术还在东南亚被积极推广,学习西方的技术来抵抗西方。 葡萄牙人将火绳枪带到了东方,而且,还成为了征服他们的武器。 对于东南亚的冷兵器来说,火绳枪已经是非常厉害的武器了,所 以他们对于这种武器是非常的恐惧的。 但是,在经历过刚开始的恐惧之后,他们就大胆的接受了这种新式武器,并且主动购买,很快便掌握了这种武器的使用,尤其是缅甸和越南最为突出。缅甸在葡萄牙引入火绳枪之后,在战争中一共使用了8万只,而且这个数字还在不断的增加,每个士兵都要积极学习使用的技巧,所以缅甸的士兵都是神枪手。 鸟铳虽好,但是,三眼铳却更加受到欢迎。 三眼铳顾名思义是由三个铳管组成,上下成品字状,因此也被称为“品字铳”。三眼铳属于火门枪范畴,本质上是三把快枪的组合。铳管制造工艺与快抢相同,造好后把三个铳管攒为一处,用三道铁箍把铳管固定连接,只在铳口处加箍一道也可以,最后在铳身后面再造一个库箍,用来装一根木棍做枪柄,在木柄后边安一枪头或铁箍,便于近身搏杀。 其实为什么不用鸟铳有这几点,一:就是明末财政难以负担大量制造鸟铳。二:鸟铳对使用者要求高,缺少肉盾的铳手面对后金骑兵很无力。三:腐败造成制造的鸟铳成品质量差。 跟火炮相比,鸟铳更适合单兵作战。 跟过去使用的火铳相比,火铳枪管较长,口径较小,这有利于增加射程。同时,增加准星和照门,可以提高命中率。在发射时,一手托住枪身,一手握住枪柄,可以保证射击的稳定。 鸟铳在距离和威力上,虽然没有办法跟后来的手枪相比,但在当时已经属于非常先进的武器了。 无题 以下…… 在水晶城,想要填饱肚子有一百多种方法,只需要吃下一个小小的药丸就能维持一个礼拜的身体所需能量。 人们甚至可以服用一种特制出来的药水,使得自己可以进入一种冥想状态之中,并且能够很持久的保持这种状态。 而现在,木叶居然有了一点点饥饿的感觉,这让他有些小小的兴奋。 “你们能确定我刚才的肚子在咕咕叫吗?”木叶有些不敢相信的问道。 “傻瓜……你在说什么傻话呢?怎么连自己肚子饿都不清楚啊?” “那么,我们现在去食堂吃饭吧?怎么样?” “食堂?什么是食堂?” 木叶问道。 “很抱歉……我不知道什么是食堂,你们谁能告诉我什么是食堂吗?” 宗泽摸了摸木叶的脑门,:“你怕不会是烧坏了脑子了吧?怎么连食堂是什么都不知道?” “说不定他在故意开玩笑呢!哪有人会不知道食堂是什么!” 在宗泽和雨寒的拉拽之后,木叶被他们两人带到了一栋十九层建筑面前。 这栋十九层建筑是驱魔人学校美食楼,其中十五层有美食卡座,美食总类多达上千种。等到他们走进一楼大厅的时候便已经闻道了各种美食的香味。 “真香啊!只可惜,我们的级别太低,不能吃到所有的美食啊,这不得不说是一个遗憾!”宗泽一边感慨着一边用鼻子搜寻着从不同窗口飘来的美食。 这里的美食多达上千种,价格从最低的1个铜币到最高的数个金币不等。 “你身上带着钱吗?”雨寒问木叶。 木叶有些尴尬的摇头着头道:“不好意思,此刻的我……没有钱!” “真是可怜啊……你是穷人家的孩子吗?” 木叶突然有些发愣,因为“穷人”这两人字涉及到了木叶的知识盲区,木叶并不知晓穷人这两个字所表达的意思是什么。 不食人间烟火的木叶,从来没有因为钱的事情而烦恼过,自然也就不可能被饥饿所困扰。 此一时,彼一时。 “你身上就没有什么值钱的玩意吗?”雨寒继续问道。 木叶道:“好吧!那么你觉得我身上什么玩意最值钱呢?” 雨寒在木叶身上摸索了一番以后,从木叶口袋里掏出一个小包来,并将其打开,里面是三个不同颜色的药丸。 小包里面装着的是红色、白色、蓝色的三色药丸。 “这玩意不值钱!” 雨寒看了看这三个看似普通的药丸道。 宗泽却有不同看法,道:“木叶,我想这三个药丸定是不普通吧,否则你也不会将其带在身上。” 木叶道:“这确实是普通药丸,没啥值得可说的,它的作用只不过是能够增加人的移动速度而已,仅此而已。” “这太神奇了,你确定没有骗我?”宗泽道。 木叶不以为然道:“这有什么神奇的,白色药丸可以增加百分之三十的移动速度,红色药丸可以增加百分之五十的移动速度,蓝色药丸可以增加百分之百的移动速度,这都是很普通的玩意啊!” 宗泽和雨寒两个人都挺傻了。 “木叶,我们把你当朋友,你为何将我们当傻子?” 宗泽有些不悦。 “好了,好了……还是先吃饭吧,先填报肚子再说!”雨寒拉着木叶的手走到一个美食窗口道:“来三份蛋炒饭,不要辣椒。” 宗泽把三个药丸放回小包里,还给木叶,并略带讽刺道:“还你吧!这么宝贵的玩意,可别弄丢了!” 木叶也就没再回复宗泽,只是微笑点头,三个人找了空位坐下开始吃最便宜的蛋炒饭。 “等我有钱了,我就不吃蛋炒饭了,我要吃烤牛排!那味道……别提有多美味了!”雨寒闭着眼睛有些激动说道。 “烤牛排算什么,听说了没有,听说美食楼的三楼往上还有魔法套餐呢!不过,我们现在刚刚入学,级别还不够,想要吃魔法套餐显然是不可能的!” 望着自己眼前的一盘蛋炒饭,木叶居然有一种熟悉的感觉,特别是在闻到蛋炒饭的味道以后,同时有了想要一口将其吞下的欲望。对于食物的渴求欲望从来没有如此刻来的这么强烈。 木叶此刻既兴奋又害怕,因为他从来没有吃过这么多的食物,5555年的水晶城,只需要补充一个药丸大小的食物就能维持一周的能力,吃饭实在是一件浪费时间的工作。 而这个时代,有钱人通常都是细嚼慢咽的!那些有更高修为的驱魔人们者使用更加高端的食材。 这个时代的人类认为: 鸡蛋含有丰富的蛋白质、脂肪、维生素和铁、钙、钾等人体所需要的矿物质,蛋白质为优质蛋白,对肝脏组织损伤有修复作用; 鸡蛋中还含有较多的维生素b和其他微量元素,可以分解和氧化人体内的致癌物质,具有防癌作用。 “怎么样,没有吃过吧?这个叫黄金蛋炒饭!”雨寒道:“所谓黄金蛋炒饭,是由鸡蛋和大米饭等材料制成的一道炒饭,你别看它简单,没有一定的技术是很能做出来的!” 宗泽一边吃着蛋炒饭一边笑道:“得了,你也别说的太夸张了,不就是一份蛋炒饭吗!有啥值得说的,快点吃,别磨蹭了,一会还要点名呢!可别迟到了!” 木叶皱着眉头往嘴巴里送入了一口“黄金蛋炒饭”,并尝试着开始咀嚼起来,很快脸上露出了笑容,这种奇妙的感觉让他有些回味。 “这……是什么玩意啊!也太好吃了吧!” 于是在吃完一盘黄金蛋炒饭后,木叶发出了这样的感慨。 想想自己以前吃的那些营养丸,那都是什么玩意!一种从未有过的心酸汇聚成泪水从眼角溢出来。 “谢谢你,雨寒,实在是太好吃了!”木叶激动不已。 “不客气,不就是一盘蛋炒饭吗?用得着感动成这个样子吗?” 此刻,木叶的胃已经与21世纪的人类无所差别。当第一口黄金蛋炒饭进入木叶的胃里以后,也就标志着木叶正式成为了21世纪的一个成员。 当然木叶也明白,自己身无分文,在这个处处都离不开钱的时代,自己必须要搞到一笔钱,否则自己的胃将会再次抗议。 第1章 旅行者 旅行者走在地上刻着一道难看的疤的脸上。 人类自称是地球上的伤口,叫道地球上有多少人践踏过,不知怎的,已经失去了草精灵的饲料。 旅行者穿着一件蓝色和白色的披风,就像大多数诗人一样,戴着一顶羽毛帽子,一双耳朵像羽毛一样。 他几乎是一个妖精,银白的金发,像一个绣在披风上的图案,由风 仙女们发现了一种令人不快的气味,随着秋风的到来,他的眼睛里充满了一种极好的视力,他凝视着黑烟。 另一场战争……喃喃地说,精灵的声音有很多的厌恶和蔑视。 是的,这是一个人类的精灵谁想结束是一个狭窄的嘴,看到他,一个黑色的烟雾,摇动他的眼睛,从几个生物,他刚刚想要侮辱的生物。 总共出现了五人。 每个人的外表都一样。他们穿着皮裤跟金属制的胸铠,手上拿着剑跟盾牌,而盾牌跟胸铠上都刻有像是蜘蛛模样的恶心纹章。 妖精知道这是代表一个叫做亚拉尼亚国的纹章。这五个人大概是亚拉尼亚的正规士兵了。 这些人用一种命令的语气对妖精叫喊,好像是要叫自己停下来还是问自己是谁什么的。他们的语言是罗德斯岛上所有人类使用的共通语,妖精族的人听得懂也写得出来。只不过这些怒骂着他的人发音不大清楚,因此几乎不知道他们在说些什么。结果就在这个妖精还没理解这些人在说什么的时候,就被他们给团团围住了。 “请问找我有什么事情吗?”面对这些像是要把他给吃了般包围住他的士兵,这个妖精根本不为所动,只是以眼神扫过了他们五人。 “你这小子是妖精族的吧?”其中像是队长的那个人问了个不用问也知道的问题。 “你们看不出来吗?可以的话,我希望你们能回答我的问题。”“你这来路不明的小子还真嚣张啊?!”听他的答案,就知道他们不会回答妖精的问题的。 “听说萨克森的反叛者里面有妖精族的精灵使不是吗?”一个士兵这么说着。 “妖精族的精灵使?”另一个士兵如此回答着。 听到精灵使,五个士兵之间开始有了动摇。这也使得妖精想起来一件事,人类是非常害怕魔法使的。 不过听到除了自己之外还有其他的精灵使,这个妖精内心也有点动摇。 “这么说来抓到他的话就是大功一件了,公爵大人一定会赐给我们很多奖赏的!”大概是欲望战胜了恐怖,一个士兵看着这个妖精,像是猫一般舔着嘴唇并拔出了剑。 妖精轻盈地走近了那个人三步。 “你刚刚说有妖精族的精灵使?”一瞬间两人就拉近了距离,使得那个士兵吓了一跳后退了一步。 “请回答我的问题。你刚刚说有妖精族的精灵使?”“回答?”士兵涨红了脸,声音也变得有点粗鲁,不过语气有点颤抖。 “咱们可是拉斯塔三世陛下直属的士兵,你又算是哪根葱了?要我们把你关进大牢,还是直接在这儿把你给宰了啊!”人类就是这样,总是藉助他人的权力或地位来摆出高姿态。这个妖精不禁哼了一声。 “说话真是低俗。不过从你们嘴里说出来的东西本来就没什么品就是了。而且看这个样子,人类似乎也不是个会回答别人问题的生物,不过我还是希望你们回答我的问题。除了我以外,这儿还有其他妖精族的精灵使吗?”这个妖精的语气十分平静,不过也因此听起来更像在讽刺他们。 “除了你以外,怎么可能还会有别人!”亚拉尼亚士兵的声音大到几乎可以撼动一棵大树,脸也变得像是秋天的枫叶般通红。 他高高举起了剑,就像是要把妖精劈成两半似地用力握着。 妖精在心里头叹了口气,随即放低了身子并警戒其他士兵的动作。其他四个人就像是在看好戏般,只露出了微笑站在一旁。 看到他们这个样子,妖精便把视线集中在眼前这个人的动作上。 这个人发出了像是野兽反扑的声音挥下剑来,而妖精在身体被砍到的瞬间看穿了动作,向旁边跨了一步轻松躲过了。 那个人用力过猛往前一跌,剑尖也打到了地上发出了尖锐的金属声响。 妖精朝他几乎没有防备的后头部给了他一个回旋踢。下一瞬间从脚上传来了坚硬的触感,而亚拉尼亚士兵的脸就这么硬生生被掼到了地上。 这个人不由得发出了惨叫声掩着自己的脸,指缝中流出了红色的液体,看来鼻子已经折断了。妖精心想,自然的大地本来是很柔软的,谁叫他们会愚蠢到把大地弄得如此坚硬。 “你要跟亚拉尼亚王国做对是吗?!”“你果然就是传闻中的那个精灵使!”“很抱歉我并不是,刚刚我只是为了自保罢了。”他根本不认为这些人类会听自己所说的。不过他这次可听得一清二楚,这儿除了自己之外还有别的妖精在。 拿着剑与盾牌的四个士兵同时杀了过来,看样子这次已经没时间手下留情了。 “如果认真起来,你们就会没命的!”妖精一边发出了警告,一边集中精神准备召唤风之王。 可是这些人根本只把他的话当作耳边风。 所以他们通通失去了生命。 看着被风之上位精灵珍撕成碎片的五个亚拉尼亚士兵,妖精对这些逼他使用破坏魔法的人类们感到愤怒,甚至感到自己跟他们被列为同类的厌恶感。 他越来越希望赶快完成自己的目的,然后回到自己的森林里。而如今他终于得到相关的线索了。 “蒂德莉特,我终于找到你了。”这个妖精喃喃自语着,并就像是要避开大地之伤痕般走在路旁的杂草原。 有一个名为罗德斯的岛。 这是位于亚列拉斯特大陆南方的一个边境岛屿。由于到处都留有浑沌的魔之领域,因此拥有“被诅咒之岛”的别名。 三十多年前的魔神战争,以及之前的英雄战争,使得罗德斯岛的确不辜负被诅咒之岛的这个别名。而之前战争留下来的残存火苗,使得战争即使已经过了五年,岛上各处仍然都还冒着不稳的黑烟。 拥有四百多年历史的亚拉尼亚也不例外。先王卡德摩斯七世被暗杀之后,接下来的王位继承战争荒废了整个国家,使得当年拥有千年王国之名的荣华景象早已不复见,如今这儿只是个来自暗黑之岛的妖兽与魔兽嚣张跋扈的人间魔境。 很多人对这样的情形感到忧心,但为此挺身而出的人却不多。不过位于亚拉尼亚王国北部,一个被白龙山脉所封闭的村庄里,却集结了许多矢志救国的人们。 这个村庄名为萨克森。住在村里被称为“北之贤者”的魔法师带领村人,对只顾内乱而不顾人民的贵族表明了不服从的立场,并表示将不履行纳税的义务并进行自治。这个反抗运动蔓延到了附近的村庄,终于成为一股要从亚拉尼亚独立出来的潮流。在位于塔伯对王国权力保持否定态度的玛法教团,以及大地之妖精矮人族的协助之下,独立运动获得了相当大的成功。 然而他们所提的要求马上停止内乱,并公开审判暗杀先王的主谋拉斯塔公爵等条件,当然是无法被这些贵族所接受的。自称国王的拉斯塔公爵不断派遣部队以及兵试着镇压萨克森的反抗活动,而且跟公爵交战的诺比斯伯爵本人,似乎也是默默支持着拉斯塔的镇压行为。 只被视为是被支配对象的民众们中竟然有人如此反抗,这对拥有数年历史的亚拉尼亚贵族来说,这些人只是他们恐怖与憎恶的对象。因此北之贤者以及他同伴们的人头,都是以莫大的赏金悬赏着。 北之贤者——他的名字是史列因.史塔西卡。 “史列因老师!不得了了!”大门发出了好大的声响打了开来,一个留着金色长发的年轻人冲进了屋内。 被称为北之贤者的史列因,在四壁都被书柜占据的卧房里就听见他的声音了。他的房里摆着以各种语言所撰写的书卷。 “怎么啦赛希鲁,不得了这句话我早就听你说到腻罗。”史列因从卧房里走了出来,手上还抱着一本很厚的魔法书。 “这次真的是不得了了!”被称为赛希鲁的年轻人露出了紧张的神情。 “南边的哈那姆村被拉斯塔的军队袭击了!”“你说什么?这是真的吗?!”看来总是不被任何事情所动的史列因也脸色一变。 “这是真的。从哈那姆逃过来的人们刚刚才抵达萨克森的南门。听说亚拉尼亚的士兵们没有任何发出警告就袭击哈那姆,不只有许多人被杀,村庄甚至还被烧掉了!”“他们竟然这么残忍……”说出这句话的,是一位站在史列因身后的黑发女性。 她的名字是蕾莉亚。四年前成为史列因的妻子,最近也生了一位女儿。 第2章 旅行者(2) 以马尔瓦神庙的大祭司尼思的母亲的名义,莉莉取了女儿的名字,现在她睡在卧室里。 这对汉诺姆的攻击应该是为了让阿拉姆知道,我不认为拉斯塔公爵会这样做,天际线正朝着天空移动,似乎在考虑未来的对策,然后回到自己的房间,坐下来。在房间的圆桌旁边。 “身为一个支配者,竟然会对自己的人民下手……”蕾莉亚紧握着放在胸前的左手,并小声咏唱玛法之名。 “总而言之我去看看有没有受伤的人!”史列因无言地点点头目送她走,之后便把他的第一位弟子赛希鲁叫进房间,请他说明事情的详细情形。 赛希鲁从前来避难的哈那姆村人那儿集到了蛮详细的情报。 袭击行动似乎是在天一亮的时候开始的。哈那姆村中有数十个人所组成的自卫队,从早到晚都在村中的重要据点看守着。不知道是他们偷懒还是被打倒,总之村中受到了突如其来的袭击。 他们根本就没有抵抗的时间,村人虽然拼了命让妇孺们先逃走,但是根本连这样的时间都没有。亚拉尼亚兵就像是前来掠夺的强盗一样,几乎把所有的男人都杀掉,并且强暴了村里的妇女,甚至还有人对小孩子下手。村长全家也已经被抓,根本就不知道他们是生是死。 一瞬间都还十分和平的哈那姆村就这么遭遇了这样的惨剧。 史列因频频点头聆听着,并且在听完之后对赛希鲁说声辛苦了。 “这工作不好做,不过你做得很好。大概跟亚摩森伯爵的战斗陷入了胶着状态,所以拉斯塔公爵才开始打这边的主意的。”“对方人数大概有一整个部队的正规骑士团那么多。他们目前还驻扎在哈那姆,现在大概在村里吃喝玩乐吧。”赛希鲁憎恨地说着。这个充满了正义感的年轻人根本看不下去亚拉尼亚士兵的行为,如果就这么不管他的话,他一定会现在就冲到哈那姆去的。 “我了解你现在的心情,不过现在对方一定也是在守株待兔的,毕竟他们这次袭击哈那姆,就是为了要对我们挑。总之我们先加强村内的守备,并告诉自卫队的人千万不要掉以轻心,这才是身为自卫队队长你的工作。”虽然这位年轻魔术师的脸上露出了不满的神情,不过责任感比其他人强上一倍的他还是点了点头。 然后他耸了耸肩走出了史列因的家中。 在他走出去之后,妻子蕾莉亚也回来了。 史列因以眼神问她现在情形,但蕾莉亚只是静静闭上眼摇了摇头。 “实在太残酷了。总之我先为伤重的人使用治疗魔法,村里的妇女也在帮忙处理其他的伤者。不过关于帕恩他们……”“帕恩他们怎么了?”“我刚刚没看到帕恩跟蒂德莉特他们,后来我有点在意所以问了其他人,听说是到哈那姆附近去看看情形了。”史列因听到这句话之后微微皱起了眉头。 “这么说来,不是还有一个人一定会马上冲出去吗?虽然他个性跟帕恩蛮像的,不过还是要劝他慎重一点喔。”“我觉得他们俩个应该没关系。帕恩现在已经比较明理了,何况还有蒂德莉特跟着他,所以他们一定只是去看看哈那姆而已的。”史列因静静点了点头同意蕾莉亚的说法。 五年前英雄战争刚开始的时候,史列因被帕恩带离萨克森,也为自己的隐居生活打上了终止符。那时他只是想要在这趟旅行中好好的指导这位莽撞的年轻人而已。 然而在这短短的旅行日子中,这位年轻人在战士以及人格方面的成长,都超乎了史列因自己的想像,途中有时候甚至还会不知道是谁教谁,因为史列因也学到了不少帕恩自己的生活方式跟价值观。 如今史列因之所以想把自己的知识与魔术奉献给大家,也是因为他跟帕恩一起旅行时改变了自己的心态。 “要解决这个问题,还是等到帕恩他们回来之后再跟全村讨论吧。这一次可说是最大的难关,我们这次的独立运动能否成功,就看我们能不能通过这次的考验了。”有两个人影藏在草丛里面。 他们是一男一女。男的睁大了枯叶色的眼睛凝视着前方,他穿着有点泛灰的茶色衣服,左手则是紧握着剑鞘。跟他在一起的女性拥有一头金色的长发,穿着淡绿色的衣服,并且拥有洁白的颈子以及修长的四肢。 他们是帕恩与蒂德莉特。两人一听到哈那姆发生的惨剧,就马上拿了点随身的东西跑来观察村内的情形。如今他们的眼前,就是那个跟以前完全不同的哈那姆村。 一直到昨天都还安详和平的这个村庄,如今却变成了令人不敢相信的模样。房子几乎完全被烧毁,农田被铁靴以及马蹄随意践踏,而死去的村人们就这么曝荒野,脸上还留着被杀时的痛苦表情。 “真是残忍!”虽然压抑了音量,然而帕恩仍是非常的愤怒。 好几个亚拉尼亚的士兵就这么放着村人的体不管,坐在表面被烤焦了的树木下面谈天说笑。 帕恩有股冲动几乎想马上冲出去把他们全砍了,不过他知道蒂德莉特一定会阻止他,而且他也十分了解,现在是必须要忍耐的时候。 “看来应该不会马上到萨克森的。”蒂德莉特像是要缓和帕恩的情绪般轻声说着。帕恩无言地点点头,并轻轻拍了一下她的背。 “换个地方吧,我想要知道他们总共有多少人。”虽然蒂德莉特想跟他说就这么回去,不过帕恩已经等不及般弯下腰行动了。他似乎是想绕这座森林,走到村庄的另外一边。 蒂德莉特连忙跟在帕恩后面。身为妖精的她动作很迅速,不一会儿就跟上了帕恩。战士强壮的背映在她的眼中,使得蒂德莉特此时不禁心想,从遇见这个战士至今好几年了,她都一直守护着这个背影。 “拉斯塔这次似乎是来真的。”帕恩头也不回地说着。 “所以我们也要认真罗!”蒂德莉特如此回着,而帕恩也握紧了左手的剑说了句那当然。 蒂德莉特不由得露出了笑容。她早就知道帕恩会这么说了。 就在这个时候。 她的右手感到风在动了。这并不是自然风,有点像是空气被什么划了开来,使得风之精灵惊讶地尖叫出来般的感觉。 更令她惊讶的是,连帕恩都有了反应而将手握在剑柄上,并且单脚跪在地上,眼睛也往这股风刮起的地方看去。 “蒂朵,前面是不是有什么?我刚刚感觉到一些动静……”“风动了。就像是有什么在观察我们一样……”蒂德莉特站到帕恩的斜后方,并使用她敏锐的五官试着看出使风骚动的那个东西。 “可能是亚拉尼亚的游击兵,小心点。”国境内拥有广大森林的亚拉尼亚王国,组织了一群擅于在森林里作战的游击兵。他们总是埋伏在固定的地方,并且不发一点声音就把敌人一箭解决。 “我不觉得是人类啦……”人类是不可能使风之精灵骚动起来的,能够作得到这一点的只有……蒂德莉特不禁打了个冷颤。 “黑妖精?”帕恩听到这句话肩膀也微微一颤。 “肯定是吗?”“倒不能说很肯定,不过应该是最有可能的……”“为什么黑妖精会在这个地方?难道他们也被收买来打这场仗吗?”帕恩的声音越来越大,使得蒂德莉特不得用手打个暗号提醒他。然后她学起史列因的口气,说了句“我只是讨论事情的可能性而已”。 帕恩高昂的情绪好不容易缓和了下来。 “先请希鲁芙保护我们吧,无论是游击兵还是黑妖精,我们被暗器攻击的可能性很高。”蒂德莉特点点头,并将右手举高准备咏唱精灵魔法之咒文。 就在这时,蒂德莉特附近一棵树后面传来了如旋律般的语调,随后从森林洒下来的阳光后方出现了一个人影。 “你是……”蒂德莉特听到这个声音,并看到这个人影时,马上感到了一股几乎要窒息的怀念感。这个声音是对她说好久不见,并且是以美丽动听的妖精语说的,完全没有黑妖精特有的那股沙哑声调。 “艾斯塔斯!”蒂德莉特也以妖精语回答着。 一旁的帕恩不知道发生了什么事情,不过稍微放松了警戒心。之后他走到露出又惊又喜的表情,就这么站在原地的蒂德莉特身边,轻轻握住她的左手摇了摇。 “是蒂朵认识的人吗?”“yelsherannalsees”蒂德莉特说出口之后,才发现她是用妖精语跟帕恩说话的。 她连忙看帕恩有没有生气,不过帕恩只是因为无法把握事态而有点混乱而已。 “这个人跟我一样是不归之森的妖精族朋友,名字叫艾斯塔斯。”在蒂德莉特说明的时候,名为艾斯塔斯的高等妖精静静地走到了两人身边。 “是吗?原来是蒂朵的老朋友啊!那就是我的朋友罗!”帕恩露出天真的笑容并收回剑,对艾斯塔斯伸出了右手。 “初次见面,我的名字是帕恩。”“我是艾斯塔斯。很抱歉我没有你们人类的习惯。”艾斯塔斯根本连帕恩的手都不碰,虽然讲话很有礼貌,不过态度上却非常冷漠。发觉不对的帕恩连忙收回了手,并且尴尬地拍拍身上的灰尘。 “艾斯塔斯!”看到这个样子的蒂德莉特真想责备部族的同伴几句。 然而当她看见了艾斯塔斯微笑的脸,心中涌起的那股乡愁根本让她说不出口。在蒂德莉特下一瞬间发觉的时候,她已经抱住艾斯塔斯了。 她抱着一个亲切的拥抱,感觉不同于巴尼的粗鲁的拥抱,但是,当然,在彼此的怀里,就像拥抱他们的祖国一样,现在,她发现,在其他地方,他看到的困惑。 第3章 旅行者(3) 蒂德莉特马上恢复了自我。她露出像是做错事的表情,两只手拉着帕恩要他把视线挪回自己身上。 “对不起啦,现在不是快乐享受相会时光的时候是吧?我们还是把敌人的情形查清楚点吧!”“对喔!”帕恩想起了什么般看着哈那姆村。 “真是受不了你了。”蒂德莉特不由得叹了口气。 “你们说的敌人是指霸占那个村庄的人吧?”“你知道什么吗?”“嗯,我调查了不少。亚拉尼亚士兵大概有五十人。骑士十个,其他的有四十个,其中拿剑的三十、拿弓箭的十个。”“调查得这么详细啊?”帕恩看来十分惊讶,并且对艾斯塔斯表示谢意。 不过艾斯塔斯仍然冷冷地回应了帕恩感谢的心情。 “不是为了你调查的,不用道谢。”帕恩马上唔了一声想说些什么,不过他偷偷看了蒂德莉特一眼,然后就把嘴边的话吞回去了。 “不管是什么理由,总之已经掌握亚拉尼亚士兵的人数了,这不是很好吗?现在已经不需要留在这里了,我们回萨克森去吧!——艾斯塔斯也会来吧!”蒂德莉特连忙走到两人中间打圆场。 艾斯塔斯就这么沈默地看着蒂德莉特,看表情像是要说些什么似地。不知为何,蒂德莉特一直强烈地意识到艾斯塔斯看着自己,不过却猜不出来他在想什么。 “总而言之,还是先打扰你们一下吧。”一阵沈默之后,艾斯塔斯如此说着。 在帕恩他们回到萨克森的时候,这座村庄中的空气已经完全变了。 就像是连风之精灵都屏住了呼吸,四周只有极为微弱的风,取而代之的是代表不安的精神精灵在天空飞舞。 “大家都好不安喔……”蒂德莉特压低了声音对帕恩说着。 “在这种时候,我们就要更振作一点才行。”蒂德莉特微微点了点头。 村子各处都有拿着武器紧张地警戒着四周的村人。他们对任何状况都会过度反应,只要一有什么风吹草动,马上就以又害怕又愤怒的表情瞪着可疑的地方。 “帕恩!你到哪里去了啊!”突然一个很有精神的声音从右手边传了过来。 在现在这样的村里还会这么有精神的除了帕恩之外,也应该就只有他了。 帕恩朝声音传来的方向看去。正如自己所猜测的,一个装备着皮铠及贤者之杖,腰上还佩了一把剑的长发男子大步往这儿走了过来。 是赛希鲁。 “另外您身边的这位是什么来历?他看起来不就是个妖精吗?!”赛希鲁的语气仍然很冲。 “你在生什么气呢?我有做了什么吗?”“我不是在对你生气,我只是气拉斯塔竟然这么残忍而已!”“我了解你的心情,不过我并不是拉斯塔。”“那当然!”赛希鲁表示如今能让村民镇静的只有帕恩等人,并且希望他们能够帮忙,另外他也再度问这个妖精的真正身分,只不过语气仍然是很不好。 看到气呼呼的赛希鲁,艾斯塔斯露出了一丝嘲笑说出了自己的名字。 “是我认识的人,也是同一个部族的同伴。”蒂德莉特也加了句说明。 看赛希鲁的表情就知道塔想要问这个妖精有何来意,不过他最后还是没有说出口。看到他这个样子的蒂德莉特在心中小声叹了口气,因为其实自己也有同样的疑问。 “总而言之现在是全村的危险时期,请不要随便往外跑害大家不安喔!”赛希鲁扔下这一句话之后就离开了。他一看到参加自卫队的村民,就马上大声要他们多做注意。 “那个无礼的人是谁?”听到艾斯塔斯这句话的帕恩嘴角微微歪了一边。连蒂德莉特也不知道,现在的他到底是在生气还是在嘲笑赛希鲁。 “他虽然看起来是这个样子,不过可是个魔法师,也是我的朋友之一。”听到这话的艾斯塔斯衷心要蒂德莉特必须慎选朋友。 听到这话的帕恩眉头一皱,不过仍是什么话都没有说。 “总之你长途跋涉也累了吧?来我家休息一下吧,毕竟合你胃口的东西也只有我家有而已。”“我在村子里走一圈看看情形,你们应该也有很多话想单独说吧!”帕恩的语气很明显很在意他们的关系。他不等蒂德莉特回应,便朝赛希鲁离开的方向走了过去。 “帕……”蒂德莉特本想开口叫住他,但右手却被紧紧拉住了。 “艾斯塔斯……”情绪因此不好的蒂德莉特抬头看着比这个自己高的妖精,不过乡愁还是战胜了一切,使得她失去了生气的力气。 高等妖精族的人彼此之间是不会起争执的,因为感情一时冲动的结果很可能会伤害了对方。反正时间可以解决一切,而且时间是无限的。 如今的蒂德莉特跟刚来到物质界时比起来感情因子丰富多了,然而她有时候却会为这种事情感到羞耻。自己是个妖精,妖精是人类与精灵之间的存在,也是物质界与精灵界之间的住人。 在高等妖精族的生活中,他们从植物之精灵界获得各式各样的能源,将这些能源正确地分化并送到物质界。蕴含在草木中的力量,就是因为有妖精以及草原妖精等种族的帮忙才能正常运作。人类根本不知道,这个世界是经由无数的精灵力以及妖精们的努力而存在的,不然的话这个世界早就是无风无热,被虚无的沙漠所掩埋了。 对妖精族来说,培育植物的生活对他们来说并不是负担,反而会感到喜悦,因为这就是自己存在的理由。 不过传说人类在获得自己在这个世界应作的工作之前,就失去了引导他们的众神。也因此人类变得不再求神,靠自己找寻自己的生活方式跟存在的理由。 虽然神官们可以藉由跟神的接触而开启人类该走的路,然而至今还没有人获得真正的答案。 想到这里时,蒂德莉特察觉到艾斯塔斯正在观察她的样子。 “你家只有你一个人住吗?”看着眼前的小木屋,艾斯塔斯以妖精语对蒂德莉特说着。她的脑海也被这像是流水又像是微风的语调所占据。 “不是啦。刚刚不是有个人类战士吗?我跟他一起住在这里。”蒂德莉特打开大门让艾斯塔斯先进去,并且在他的身后小声说着。 “你说一起住?”惊讶地回过头的艾斯塔斯语气也有点颤抖。蒂德莉特打从出生以来,第一次听到他的声音竟然有杂音。 “嗯,我跟那个叫做帕恩的人一起住。”蒂德莉特害羞地低下了头。 “难道你对人类……”艾斯塔斯就像是再也说不出来般猛摇头。 “难道你爱上了他?高等妖精族的你爱上了注定一死的人类?!”“嗯。”虽然还是有点害羞,不过蒂德莉特这次很肯定地回答着。 “不过有时候自己有搞不清楚就是了。”“怎么会有这种事!”艾斯塔斯将两手撑在一旁的木桌上,并且看来很悲伤地摇着头。 “那时候我站在你这边说服长老果然是错的。”“你还记得这种事情啊……”蒂德莉特露出了苦笑,并且想起了一个早已遗忘的记忆。在她说她要离开“不归之森”进入人类的世界时,部族的长老们以及所有的族人都极力反对。 对高等妖精族来说,她是在这一千年之间唯一的新生命,因此对早已放弃生育后代的高等妖精族来说,她的诞生可说是全部族的希望。大家都像是在培育珍贵的生命之树般照顾着她,对蒂德莉特来说,在她长大成人以及成人之后的那段短暂日子,真的是很幸福的时光。 她学习人类、矮人、翼人等各种族的语言、学习使唤风与水之精灵的法术,并且为了与这个世界里的危险敌人战斗而学习武器的使用方法。不过她或许并不是个好学生,因为时间是无限的,她心想可以慢慢的学,所以一天到晚都在森林里面玩耍着……那儿是人类所恐惧的魔之森林“不归之森”。不过对她来说,那座森林是自己的故乡,也是最安全的土地,因为那座森林是古代的妖精族为了保护自己而施了魔法的森林。没有人进入这座森林之后能够出得来,他们将会被树木施以睡眠之咒文,只有灵魂会永远迷失在森林之中。 蒂德莉特看到这些迷失的灵魂时总有种不可思议的感觉,因为她还不能体会到他们的悲伤与叹息。不过这些人总是在渴望着什么的样子,却也再再吸引着她。 因此,她希望参议院允许她进入人类世界。这个建议肯定是反对所有的家庭成员。她一直告诉她来自外部世界的恐惧和人类的愚蠢,试图废除它,更多的反对意见,更多的了解人类世界,更多的了解人类世界。 第4章 旅行者(4) 那时站在她这边说服长老的,就是眼前的艾斯塔斯。 “那时候如果没有你,我是不可能来到这个世界的,我真的很感谢你。”“可是我后悔了。”这是艾斯塔斯的真心话。 “蒂德莉特,告诉我,为什么不得不跟人类一起生活?难道你跟他之间发生了什么吗?”“发生了好多事情喔。”蒂德莉特回答之后静静地闭上了眼睛。 她跟帕恩之间真的发生了好多事情,而且以后也一定会继续的。 “我一定是在变成妖精之前就认识人类的。别说这个了,部族里的其他人现在怎么样了?其实我们也是个能够相互结合的种族,但是却总是跟精灵一样飘舞不定,失去了对肉体的执着,所以部族里才会一直没有出现新生命的。”“难道、你跟那个人类已经……”蒂德莉特的脸变得通红。 “你在说什么啦……”不知道如何回答的蒂德莉特拨了拨盖住耳朵的头发。 “算了,追究过去发生的事情也没有用,反正过去跟未来对我们来说都只是现在的延伸而已。不过现在我已经不同意你继续面对这样的世界了。”然后艾斯塔斯用力地说了声一起回去。 “回去……回哪里?”蒂德莉特眨了眨眼睛,绞尽脑汁试着要了解他所说的意思。 “当然是我们的森林,那神圣的不归之森。”“你开什么玩笑?!”生气的蒂德莉特不由得提高了音量。 “我一点都不想回去森林,我还想要一直一直待在这里!”“为什么、为什么你会对这个世界这么留恋?!”“虽然用嘴巴说不清楚,不过只要你也跟人类一起住一阵子的话,你一定也能够知道的……”“我一点都不想知道。你到底看见了什么?你应该不是不知道人类这个种族会彼此争执甚至残杀,应该不是不知道人类这个种族在满足自己能够存活之外,还会为了不必要的行为破坏了自然的法则,这种跟妖魔一样丑陋的人类,我根本就不想去了解他们!”“我当然知道!”蒂德莉特也大声回了一句。她之所以这么生气,是因为艾斯塔斯所说的太过分了。 “我当然知道。正如你所说的,人类绝对不是个聪明的种族。他们夺走了大自然的恩惠而且完全没有付出。也几乎没有人能感觉精灵的存在、倾听它们的声音,所以人类才会恣意滥杀生物、破坏大自然的法则。”但是……蒂德莉特在心中小声说着。在她刚来到这个世界时,她的确为这样的人类感到绝望,心中甚至充满了嫌恶与侮辱。但是她在这样的人类之中发现了一种东西,因此才决定继续留在这个世界。而如今她的心情也仍然跟那个时候一样。 “你的内心被封闭了,错误的思考与感情占据了你的内心。等你回到森林里之后一定会了解的,所以还是跟我一起——”“我不要!”艾斯塔斯伸出双手试着压住她的肩膀使她镇静下来,然而蒂德莉特却摇晃自己的身子试着摆脱他。 “蒂德莉特……”艾斯塔斯的语调变低了,这是以前他对恶作剧的自己说教时所用的语气。 “我是可以来硬的把你带回去的喔。”蒂德莉特恍然大悟般绷紧了身子。的确如果艾斯塔斯认真的话,自己就会毫无抵抗之力地被带回去。例如使用森之精灵的魅惑之力、或是睡眠精灵的诱惑之力……“我不会让你这么作的。”蒂德莉特无力地说着。她从来没想过自己的语气会这么无力。 “我当然不想使用这种野蛮的手段,不过你的思考肯定经被诅咒所束缚了。为了要让你从这个诅咒、这个恶梦中清醒过来,我是不排斥使用暴力治疗的。”艾斯塔斯的眼神虽然悲伤,但同时也非常的冷漠。蒂德莉特觉得自己似乎被鄙视了似地。 “错的人应该是你才对。我比你了解人类的程度多得多。可能在我们妖精族的眼中人类是个愚蠢的种族,但是在人类的眼中,或许我们才是最愚蠢的。”“人类教过你如何辩论对吧?即使你想转移话题,我也绝对不会受骗的。”被说中的蒂德莉特小声呜咽着,其实这些是史列因教她的。史列因自己虽然知道这个理论但却没有实践过,因为他知道即使讲再多道理,仍然是无法改变真实的。 “如果你想要使用魔法的话我会尽全力跟你对抗的,我也早已经不是当年的我了!”就像是表示她是认真的似地,蒂德莉特摆出了召唤精灵的架式。 两个高等妖精就这么无言地对峙了好一阵子。 “……好吧。”先把气氛缓和下来的是艾斯塔斯。 “我也不喜欢勉强别人,既然你都这么说了,我就再给你一段时间考虑。听刚刚你们说的,现在这个村庄似乎正面对存亡的危机,在这场战斗还没结束之前我就留在这儿,然后以我个人的判断方式来决定你说的是不是真的。要不要使用强硬的手段就看这个答案将是如何,可以吧?”“你怎么可以自己决定……”蒂德莉特仍是以挑战的视线凝视着艾斯塔斯的眼睛,如今的她真希望自己拥有邪眼的能力。 “如果你无法接受这个条件,就代表你根本就在骗你自己。如果自己的想法是对的,那么这个条件绝对是有利的,不是吗?”“话是这么说啦……”蒂德莉特发现自己已经说不过艾斯塔斯了,不知道是谁教他辩论术的,不过一定是个比史列因优秀的导师。 “好吧……”她咬着唇沈默了一阵子之后如此回答。 “我也不是完全了解人类,所以这也算是个好机会。我也要跟你一样把赌注下在人类身上,他们一定能够让你心服口服的!”交涉成立了,艾斯塔斯微笑着拍了下手。 “我也好久没吃你亲手作的东西了,现在至少已经分得出哪种草菇有毒了吧?”“那当然。”蒂德莉特又想起了一件往事。当年她半开玩笑的把毒菇混在自己所作的料理中,害得一个妖精女性肚子痛了好久。为了要治疗这位女性,艾斯塔斯还不得不特地前往妖精界集药草。 蒂德莉特感到自己慢慢缩小,像是要被收到艾斯塔斯手中般的错觉。再这么下去的话,自己一定会被艾斯塔斯收进手心,然后被带回妖精之村的。 就这样蒂德莉特的心底怀着这种不安,像是咏唱着咒文般一次又一次念着帕恩的名字。 “这个令人不快的小子是那儿来的啊?!”赛希鲁愤怒的声音大到把帕恩的右耳都给震到痛了。 “你稍微小声一点嘛。”“我天生就是这个样子!”赛希鲁根本就不觉得自己错了。 帕恩自从跟蒂德莉特分开之后,就一直跟赛希鲁在村中巡视,检查村中的守备是否需要加强。 “其实妖精族是个高傲不羁,不把人类放在眼里的种族,这点我还真的是已经完全忘记了。”“那个叫艾斯塔斯的妖精的确不大讨人喜欢,可是他毕竟是蒂德莉特的青梅竹马,所以我们还是应该欢迎他才对。”“对你来说或许吧,可是我可没有要欢迎他的理由,我只知道我很讨厌他,这样就够了。”帕恩偶尔也会怀疑眼前这个究竟是不是个跟史列因一样职业的魔法师。 大家总说这个人率直的一面跟自己一模一样,不过帕恩自己倒是从来没想过要当一个魔术师。 “不过话说回来,帕恩你本来不是个骑士吗?所以你一定会知道他们会从村庄的那个地方攻过来的吧?”“你在讽刺我啊?”帕恩露出了困惑的表情。 “这哪算是在讽刺啊,我可是很正经的在问你啊!我们应该怎么保护我们的村庄?我可不想让哈那姆村的惨剧在这儿重演啊!”帕恩对此也有同感。而且因为帕恩曾经亲眼看到悲剧的现场,因此心中的感触可说比赛希鲁深刻了不少。 “我不可能知道那些在村中烧杀抢夺的人心里在想什么。何况我身为骑士的时间真的很短,连骑士应有的礼仪都还没学会呢。”不过帕恩已经把防止敌人进攻堡垒的心得尽可能的教给赛希鲁了。而且说得越多,帕恩自己也越深刻感受到要保护整个村庄将是多么难的事情。 “……听你这么说之后,我才了解到城堡或堡垒根本就不是为了保护人民而建的东西。”赛希鲁听完之后如此说着并叹了口气。 正如他所说的,除了巨大的城塞都市之外,一般的城镇或村庄周围根本没有高墙或壕沟之类的东西。所谓的堡垒只是领主们为了保护自己、为了对他人夸耀自己的权威所建造的。 “我们现在也只能先以多建一道栅栏之类等等,使用所有能够用的方法来作防范了。不过既然已经知道对方是来真的,可以的话我不希望我们只是躲在自己的村子里,应该要主动出外做个了结才是……”“既然这么想的话,就先对大家提出来啊?”“我只是担心村人的接受程度罢了……”帕恩想起了五年前此处被赤肌鬼威胁的那个回忆。当时帕恩宣言要前往打倒赤肌鬼,而站出来支持他的只有他的好友埃特而已。虽然跟当年比起来村子以及村人都变了不少,不过他们是因为环境所逼迫而改变的,绝对不是他们自发性地改变自己。 在村子里面作战还好,但是帕恩根本没有自信这些人会拥有主动出外战斗的勇气。 “这毕竟还是很难吧?”“这么懦弱就不像你了喔。村人们的心情一定跟我们一样的不是吗?如今哈那姆遭遇到这样的不幸,所有人都不会原谅拉斯塔军的。如果你不打算自己来的话,就由我去召集自卫队的成员吧!要赶走他们的话,大概要有多少人才够?”“如果大家愿意帮忙的话,大概有三十个人就没问题了,何况我们这儿还有不少魔法使……”“只要这些人的话就包在我身上。如果自卫队以外的村人也愿意帮忙的话,别说是三十个,就算要五十个人也一定凑得到的!”赛希鲁自信满满地说着,并且表示要现在就开始行动。 “先不用这么急。反正今天村子已经开过会了,而且敌人可能有设下陷阱等我们上钩,我现在最想做的还是探清楚对手的底细,像是有多少人在警戒、兵力是怎么配置的等等一大堆问题。”“这可就是盗贼的工作了。”看来赛希鲁很懊悔自己没有盗贼的技术,而帕恩倒是想起了修德跟伍德杰克等人。如果他们现在在场的话,一定是个非常大的助力的。 此时他的眼神落在对面的几个年轻人身上,他们无疑是自卫队的成员。 这三个人握着长枪,很紧张地检查着栅栏并朝这儿走了过来。 “那是我下的指示。我以三个人为一组要他们在村子里面巡逻,另外村庄的南北门都一定会有两个人担任守卫。”赛希鲁挺起胸膛如此说着。 “自卫队的成员们都很有干劲喔!”“看来如此。”帕恩很佩服赛希鲁的用人方式。 此时赛希鲁对那三个人挥了挥手,询问他们有没有什么异样。 “到目前为止都还……”然而这个年轻人并没有把话说完。 帕恩的眼睛很清楚的看到,一枝箭就像是突然长出来般出现在年轻人的喉头,而他就这么失去了力气摔落在地面上。 “快趴下~!”帕恩拔出了腰间的剑,并大叫着冲向他们所在的位置。 “帕恩!”赛希鲁连忙叫着帕恩,看来他虽然知道目前的状况,但是却无法判断应该要怎么应变。 “是亚拉尼亚的游击兵,注意不要被弓箭射中了!然后只要一知道对手的藏身处就马上对那里使用魔法!”“要怎么知道他们躲在哪里?”“仔细观察弓箭射过来的方向!”帕恩如此吼着并全速奔驰,然而在他抵达年轻人他们的身边之前,已经有另一个人被弓箭射中了。虽然不能说是托他的福,不过也因此知道了对方所在的位置。 在对面的树木上方。 帕恩忽左忽右地移动着身子前进,同时集中了所有的精神预防有弓箭射过来。 但是敌人并没有继续射箭。在他知道帕恩正朝他这边冲过来时,他就马上跳下树逃进了森林里。他的动作就像是野兽般敏捷,帕恩根本完全追不上他。 真不愧是亚拉尼亚的游击兵。然而帕恩却禁不住想大叫,为什么不把这种力量用来对付马莫?“赛希鲁!你的魔法呢?!”“我根本没时间使用魔法啊!”帕恩放弃去追赶敌人,改走到了倒下来的年轻人身边,过了一会儿赛希鲁也赶了过来。 其中一个已经断气了,因为弓箭笔直贯穿了他的喉咙。而另一个人只被伤了肩膀,帕恩认为这个人还有救,因此把这个负伤的人抱了起来。 然而看到他的脸时,帕恩的全身不自觉地开始发冷,就像是雪水直接往他的头顶淋下来一样。 这个人的脸逐渐变成了紫色,嘴边冒出了白沫并且无意识地开合着。 “箭尖抹了毒……”赛希鲁几乎说不出话来。 “赛希鲁!快去找蕾莉亚!”“知、知道了!”然而帕恩将视线移回年轻人身上时,这个人也已经断气了。 “赛希鲁!”帕恩大声地叫住了赛希鲁。 “不用了,来不及了。”帕恩小声地说着。 赛希鲁咬紧了嘴唇慢慢走了回来。 “告诉村人千万不要随意在外面走动,并且警告自卫队的成员一定要十分注意,因为我们不知道游击兵会藏在哪里,也不知道弓箭会从那个地方射过来。”自己的力量无法从游击兵手中保护村人,帕恩对这个事实感到十分的痛苦。 太阳下山之前村子里又紧急召开了一次集会,不仅集合了村子里的重镇,其他人也围在用作集会场所的酒店四周。艾斯塔斯也以蒂德莉特的保护者身分出席了这个会议。 由于许多奇异的眼光都朝艾斯塔斯集中,使得蒂德莉特不得不对大家说明事情的经过。 参加集会的每个人表情都非常沈重。 一开始村长以沈痛的声音,对大家说明了哈那姆村的悲剧以及两位自卫队成员的死,并且为他们哀悼了一段时间。 经过了默哀,平常负责为村人解决问题的史列因走到了大家的面前。 “事情就如村长刚刚所说的,我们发起的运动目前面临了极大的危机,而且这一次拉斯塔公爵似乎也是来真的。但是反过来说,只要能渡过这个难关,将来他一定就不会对我们出手的。”“那么史列因老师,我们可以渡过这个难关吗?”一个村人以不安的声音询问着。 史列因只是静静地摇摇头。 “赶快想想办法啊!”有人这么叫着。 “我们会尽全力的!”帕恩站了起来看着大家。 “但是这需要大家的协助。虽然这是我个人的意见,不过留在村子里面太危险了,而且只会增加牺牲者罢了。所以应该由我们这边主动出面,把那些家伙一网打尽!”蒂德莉特看到的是,四周因为帕恩的这番话引起了很大的骚动。 “没人会赞成他的意见的。我根本感觉不到谁的内心有勇气之精灵。”听到艾斯塔斯如此淡淡地说着,蒂德莉特也点了点头。 “……我也知道。” 因为他们跟仙女们说话,所以不用担心别人听到了什么,我们都从他们中间跳下来,在愤怒和勇敢的战斗的心,他们喝得烂醉如泥,他们永远看不到秘密和蕾莉亚的感受。也许是因为她在她的脑海里。 第5章 旅行者(5) 村民们仍然感到不安,但没有人提出具体的建议。 如果我心里有什么话要说,难道我不应该在这个扫帚里拼出来,开始批评了,叫那些有思想的人,而不是老师,难道这不好吗?作为借口的句子。 “以多数人的意见为意见?所以最好的意见不会通用?”“因为没有一个标准可以判断啊!”“这真是我们妖精族从来没想过的事情。”蒂德莉特点了点头。 “可是这是因为妖精族人的价值观并没有很大的差别啊。人类之中有各式各样的人,并且各自有他们的想法,所以要团结起来是很难的。如果把妖精族跟矮人族等所有的妖精聚集起来的话,不也就会是这个样子吗?”“蒂朵,你举的例子还真有趣啊!”艾斯塔斯笑出了声音,随即大家都以异样的眼神看着他。 “我能了解帕恩想说的啦……”开杂货店的莫得站了起来,就像是要质询帕恩般跟他相对着。 “可是对方可是亚拉尼亚的正规军队,我不认为我们足以和他们对抗,所以还是只能待在这儿,等待他们自己放弃攻击了。”“这样子是最危险的。萨克森不是堡垒,躲在没有掩护的地方作战的话根本就是自杀的行为。”“那就让这儿变成跟堡垒一样啊!只要堆起石墙、然后做几个守卫用的展望台……”工人加奈尔提出了意见。 “我们没有这个时间。而且如果敌人趁这个空档袭击我们的话就万事皆休了。当然如果以长远的眼光来看的话,巩固村子里的守备是最好的方式,但是现在最重要的,应该是我们该怎么赶走他们才对。”“而且总不能连耕地都用石墙围起来吧?”史列因也发表了意见。 “如果一直陷于被敌人袭击的不安心态的话,即使有在耕作也不会有好收获的,何况我们的粮食并不算非常充足。”“那是因为有难民跑来才这样的啊!”一个人如此愤怒地喊着,随即有不少人起了共鸣。 “怎么可以这么说呢?他们都帮忙开垦了新的田地,虽然这儿的居民变成了三倍,可是耕地却增加成了四倍多,这都是因为新来的村人帮忙的啊!”蒂德莉特也能了解为什么帕恩会这么惊讶。 “这么快就决裂了啊……”艾斯塔斯以略带揶揄的语气小声说着。 这个意见可说是这儿原来的居民潜藏在内心的感情了。艾斯塔斯之所以知道这点,就是因为他来到这儿时也老是被当成外来的人而遭到排挤。 “人类似乎会对一些鸡毛蒜皮的小事抱有优越感喔。”蒂德莉特已经不想去反驳艾斯塔斯所说的了。 “一开始根本就不应该说要独立的……”有一个人如此说着。由于大家都陷入了沈默,这句话变得格外大声,几乎所有人都听到了。 而所有人也因此而回过神来。 然后大家又沈默了好一段时间。 史列因静静地开了口,就像要打破这个沈默似地。 “对我们来说还能有其他选择吗?为了照顾这些新来的村人,我们需要那些被拿来当成税收的粮食及金钱。虽然前年开垦的农田去年已经开始有作物了,去年开垦的农田今年也应该会有所收获,但是拉斯塔公爵却以战争为理由要求人民交出更多的税。如果真的缴了税,那不只会有许多人因此饿死,甚至可能会因为要抢夺粮食引发暴动。现在以塔伯村为首,附近的村庄跟城镇都支持我们发起的运动,如果刚刚这句话被他们听见的话他们会怎么想?我们的独立运动是为了让内乱早点结束、为了将亚拉尼亚恢复成拥有秩序的国家所采取的必要行为,不然再这么下去的话,亚拉尼亚迟早都会被逐渐恢复国力的马莫给征服的!”史列因话中的问题对村人来说过于长远,似乎无法让他们有什么体会。 “我知道有人想说只要不缴税,然后过着跟平常一样的生活就行了。但是你们会这么想也是因为现在的立场对自己不利,为了自己才这么说的不是吗!”赛希鲁举起了拳头愤怒地说着。 然而酒店中却再度开始骚动,根本没有人在听赛希鲁所说的话。 村长不断试着要大家安静,然而却没有人肯听他的话。赛希鲁不知道喊了几次,但也是都无功而返。 蒂德莉特知道赛希鲁以及一些年长的村人都没有考虑到难民的立场。她必须要让艾斯塔斯看到人类的好,然而映在他眼中的却总是完全相反的那一面。 蒂德莉特心中充满了焦虑,偶而也感到有点悲哀。 “看来今天大家已经没办法冷静讨论了。”村长放弃收拾残局而走到了帕恩的身边。 “能够再等一下吗?太早下结论的话村人绝对不会认同的。”“这样会来不及、会来不及的,我已经不想再看到牺牲者了……”“我会要村人各自小心的。先尽量不让他们外出,农事也先暂停一阵子。虽然我也很担心粮食的问题,不过还是生命比较要紧。”村长的意见很对,帕恩也只能点了点头。 “另外帕恩,拜托你了,请你一定要保护他们。”帕恩只想回答村长说这也是会有一个极限的。不过帕恩还是把这句话藏在心中,跟村长约定他将尽所有的努力来帮忙。 之后便解散了集会。 “没有任何结论就结束会议,这可真是令人惊讶啊。”这大概是艾斯塔斯心中的感想了,蒂德莉特也有点不悦地附和着。 “难道你认为这是理所当然的吗?”“我哪会这么觉得,光是看他们讨论我就快烦死了。”“这样我就安心了。看来你还没完全被人类的愚蠢带坏。”艾斯塔斯说着微微一笑,然而蒂德莉特根本就不想去看他的表情。 “不过这么说来,人类几乎只会为自己着想嘛。”艾斯塔斯有点哀伤地看着众人的背影。 “我已经看见这个村庄的命运了。躲在村子里战斗的话连妇女跟小孩都会被波及的,在这种情形之下根本无法发挥实力。”“知道的话就帮我们啊!只要你肯协力的话……”“这我可要拒绝了。身为妖精的我没有理由介入人类之间的争执中,而且我一插手的话,就不能看清楚人类真正的样子了。如果你要我能够理解人类好的一面,那我也希望你尽可能的做个旁观者……”“……我知道了。”蒂德莉特也只能这么说了。如果自己积极的帮忙解决这个事件,那么艾斯塔斯绝对不会认同人类的。 此时她看见帕恩走了过来。看来他也是十分气。 蒂德莉特连安慰的话都说不出来。要被安慰的应该是自己才对。 然而帕恩只是无言地走过她的身边,就像是陷入自己的思绪中般朝着集会所的出口走去。 “啊……”蒂德莉特伸出去的右手失去了可去之处,只好收回到了自己的胸前。而她也只能孤单的目送着垂头丧气的帕恩。 回到家的帕恩仍是一样的烦躁。 他很难得的拿出了烈酒,并且不断愤怒地对蒂德莉特吐苦水。 虽然蒂德莉特非常了解帕恩的心情,但是现在她也只能先保持冷静,而艾斯塔斯则只是在一旁冷冷地看着帕恩的丑态。 在帕恩跟自己的家中除了艾斯塔斯,史列因夫妇以及赛希鲁也在场。由于刚刚的集会没有个定论,因此他们自然聚集到了这儿讨论如何善后。 “总之在这里唠叨是没有用的。再不想想该怎么做的话,整个村庄会从内侧崩溃的。”“史列因老师,这是为什么呢?”“这个萨克森可没有你想像中的那么团结喔。”“人们都害怕死亡。虽然这是天经地义的事情,但是由于最近一连串的悲剧,使得村内所有的人都感觉得到死神就在自己的身边,像这样被死神威胁的人是非常不堪一击的。”蒂德莉特几乎想大叫说这太糟糕了。它甚至希望自己能够被敢面对死亡的勇气之精灵所附身。 “对手之中很明显有魔术师在。”史列因从自己家里带来了一本书,封面上的书名是“用兵学”。 “在贤者之学院也有人进行兵法的研究,有如何从正面打倒敌人的方法,也有使对手从内部崩溃的方式。像这样动摇敌人的心理、从内部分裂我们的做法,就是这本书中所记载的基本兵法之一。”“而且看起来马上要成功了。”艾斯塔斯的语调非常冷漠。 “很可惜确是如此。真没想到我们虽然知道敌人的手段,却连一点应对的方法都没有。”“最重要的问题是在于那些游击兵,只要能够治得了他们的话,其他就都是一些只知道用蛮力的士兵了!”帕恩悔恨地以右手拳头拍打左手掌,小房间里响起了啪的一声。 “我们不知道箭会从那边飞过来,所以我们并没有因应之道,毕竟要在森林周围跟游击兵作战根本就是有勇无谋的行为。”“所以我才说要主动出击啊!”帕恩右手拿起了酒杯并紧握着。 “那就我们几个人去怎么样?”赛希鲁如此说着。 “你真的认为我们赢得了吗?何况就算真的赢了,也根本解决不了一切。如果每次都由我们出面的话,村人们就会逐渐依赖我们,等到我们不在这儿的时候,这个村庄就不知道会变成什么样子了,所以这是非常不可行的。”“我赞成赛希鲁的说法,不然再这么下去的话萨克森就……”“帕恩,我能了解你的心情,可是你一定要冷静想想。你打算一直留在这个村里吗?一定不会吧?你不是发誓过,要帮伍德杰克摆脱卡拉的束缚吗?我也是如此,等到村里的独立运动上了轨道,我也有我自己要做的事情的。”帕恩低下了头,就像是要抓住什么般沈思着。 “……我知道了。也就是说只能在村里所决议的范围之下行动是吗。可是或许会有很多人因此而丧生啊!”“这也是他们自己所决定的,我们能做的也只是尽力避免这种事情发生而已,可以的话,我希望这位妖精族的客人也助我们一臂之力。”“我可没有帮你们的理由。”艾斯塔斯马上接了这句话。 赛希鲁以及帕恩也上板着脸瞪着他。 “您的确没有帮我们的理由。”史列因叹了一口气。“那么我希望蒂德莉特多少出一点力,毕竟能在森林里跟游击兵对抗的就只有你了。”蒂德莉特也只能暧昧地回应了一下。 “我现在应该怎么做?”“总之帕恩你先帮忙村庄周围的警备吧。”“那史列因你呢?”听到帕恩这话的史列因耸了耸肩。 “在弓箭的面前我跟村人一样没有任何力量,所以也只能尽量不外出了。何况难得来了一位妖精族的客人,我希望能从他那儿获得关于这个罗德斯岛上历史以及知识,请问像这样子的要求您愿意答应吗?”听到史列因意外的要求,艾斯塔斯也显得有点不知道该怎么回答。 “那就是说您愿意罗?”“教你是没关系,但你为什么要获得这些知识?你应该知道这些知识会随着你的死而一同消失,还是说你想要把这些知识传承给将来的子孙?”“我并没有考虑到这么多,真的要说原因的话,大概是因为我很喜欢获得获得新的知识吧,也没有很想要传授给其他人。”“也就是说只是为了自己是吗?”“要这么说也是可以的。不过我认为只要我有跟其他人交流并共同生活,在有形或无形中我的知识一定都会派得上用场的。”艾斯塔斯点点头,答应了史列因的请求。 “您要使用妖精语我也不介意,毕竟人类的语言在你们眼中看来也是有很大的差异的。”“那我就如你所愿吧。”“史列因老师,现在不是做这种事情的时候吧?”“现在就是这样的时候啊。在村人没有下决定的现在,大体上就是这样的胶着状况,我们也只能祈祷我们是在杞人忧天而已,最多就是筹划好敌人正面攻击时的对策罢了。赛希鲁,这是个大好机会,你要不要也跟这位客人学些事情呢?”“这就免了!”赛希鲁扔下这句话就离开了房间。 目送他离开之后,蒂德莉特将视线转向帕恩,此时他早就已经靠在桌旁开始打盹了。 蒂德莉特知道他并不喜欢喝酒,而且酒量也不是很好。以前只有在他要跟那位矮人聊天的时候才会喝酒的。 蒂德莉特不禁衷心希望现在的情形都只是场恶梦,等到明天一醒来什么都会消失,萨克森也会恢复成以往和平的景象……然而现实违背了蒂德莉特的期望,第二天恶梦还是来临了。一大早远处就传来了一位女性的尖叫声,唤醒了浅睡中的蒂德莉特。 蒂德莉特连忙从自己的床上跳了下来。 回过头一看,隔壁床的帕恩因为昨天酒醉还沈睡着。她不打算叫醒他,只是迅速地打点好身上的装备,便抓起了放在枕边的细身剑。 打开房门走到客厅时,艾斯塔斯正如她所想的站在面前。 他昨天一整天陪着史列因所以应该没睡,不过妖精本来就不会需要很长的睡眠时间。 “你要去哪里?”“你也有听到刚刚的尖叫吧?我要去看看。”她不禁有点生气,为什么要做什么事情都要一一报备。 “你最爱的那位战士现在根本不知道睡成什么德行了,我还是跟你一起去吧。”这番话中带着一些轻蔑的语气。虽然喝一点酒对身体很好,然而过量的话很伤身体,因此艾斯塔斯认为既然抓不到其中的分寸,还不如不要碰的好。蒂德莉特也是这么认为的,毕竟她也不喜欢喝醉酒时的帕恩。 (我一定要振作一点!)其实蒂德莉特几乎快要哭出来了。她甚至有时会以为村人跟帕恩其实早就跟艾斯塔斯串通好了,要想办法把她硬生生地赶回不归之森。 蒂德莉特一走出来就看到了往南门走去的蕾莉亚。她也只在睡衣上披了一件旅行用的披风,头发也没有跟平常一样整齐,就这么拿着一把小剑跟在一个村人身后。 “蒂德莉特!”她也发现了正赶过来的蒂德莉特。 “发生什么事了?”“好像是哈那姆村的村长现在倒在南门门口!”蒂德莉特追上蕾莉亚之后便跟她并肩跑着。 不久他们就来到了萨克森南边的大门,门边除了早起烤面包的师父之外还聚集了不少人骚动着。 自从昨天的事件之后南门就一直深锁着。但是从门边栅栏的缝隙中看得到有一个人倒在门外。藉着日出前的微弱光线就看得出来,他全身都染满了血迹,衣服也已经破破烂烂,里面的皮肤变成了紫色并严重浮肿。 看来受到了非常残酷的拷问。他的脸部及肩膀有严重的擦伤,大概有被绑在马后面拖着跑过。 哈那姆的村长原本是位气色很好的中年人,然而现在却只能虚弱地呻吟,连站起来的力气都没有。看到他这个样子的蒂德莉特,真的认为他现在还活着就很不可思议了。如果刚刚蕾莉亚没有跟她说这是谁,她一定不知道这个人就是邻村的村长。 村人们都只是靠在栅栏边,很痛心地看着哈那姆村长呻吟着。 “蕾莉亚小姐。”大家看到她都自动让开了路。 “你们到底在干什么!见死不救是很可耻的你们知道吗?!”蕾莉亚很严厉地斥责众人,并且开始打开门上的锁,然后卸下了沈重的门闩打开了门。 蕾莉亚谨慎地注意周围是否有埋伏,然后便迅速冲了出去,跑到哈那姆村长的身边。 蒂德莉特也跟在她的身后,将治疗伤者的工作交给这位玛法司祭,并且开始召唤风之精灵守护他们。 蕾莉亚花了好一段时间咏唱咒文。蒂德莉特知道她要使用比较强力的治疗魔法,不然的话村长很可能就会重伤到回天乏术了。 在蕾莉亚结束对大地母神玛法的祈祷时,太阳也已经出现在东方森林的上空放出了晨曦。 “谢谢你蒂德莉特,已经没问题了,总算是救回了一条命。”蕾莉亚擦去额上的汗水,并深深把胸口的空气吐了出来。 “赶快来几个人帮忙,把这个人扶到我家里去!”她对着栅栏后面观察情形的村人如此说着,随即有两个村人从门后冲了出来,抱着伤已治好但还没有意识的村长进入了村内。 蒂德莉特她们也再次注意周围的情形谨慎进入了村内,并且再度将大门紧紧深锁着。 蕾莉亚只是村人把哈那姆村长搬回自己的家中,而蒂德莉特不知为何不大想回家,就这么跟着蕾莉亚的身后,而艾斯塔斯也似乎是理所当然般跟了过来。蒂德莉特不禁心想,自己就像是被监视的犯人一样。 蕾莉亚让村长横躺在客厅的长椅上,并从寝室拿出了一条棉被。在她回到房间的时候,史列因也揉着睡眼走了出来。 “他的伤势怎么样了?”“伤口已经都治好了。”蕾莉亚边回答边脱下村长身上破烂的衣服,但她动作到一半时却突然停了下来。 “怎么啦?”蒂德莉特诧异地问着时,蕾莉亚从村长怀中拿出了一张写着字的纸张。 这张纸也早就被村长的血染红了。 蒂德莉特接过这张纸,并且听史列因的话把信的内容念了出来。 “……以此警告萨克森所有居民。现在立即停止对亚拉尼亚王国的反叛,臣服于国王拉斯塔三世的麾下,臣服之证为滞纳两年的税收以及北之贤者暨其同党之首级。若有不从,所有村人均为同罪并以死制裁,此人即为抗命者之最佳写照……”蒂德莉特念完之后便摇摇头将信递给了史列因。 “怎么办?”“这是写给全村的信,所以应该要通知所有的村人,并且让他们自己决定该怎么做。”“你疯了吗?”“不,虽然还有点恍惚,不过我非常正常。如果现在把这封信给湮灭掉的话,村人反而会更不相信我们的。”蒂德莉特看到蕾莉亚在听到这番话之后点了点头。 蒂德莉特感到有点不可思议,为什么史列因他们这么想要信赖那些村人。如果让他们看到这封信的话,骚动的程度一定会比昨天的集会还要大上许多的。 在最坏的情形之下可能不只拉斯塔,连村里的人都会要他们的命的。 蒂德莉特感到艾斯塔斯冰冷的视线从背后射了过来,不禁踏出屋内走进了安稳到让人生气的朝阳之下。 在她回到家的时候帕恩也已经醒了,就这么坐在床边呆呆地看着前方。 他看到蒂德莉特时无力地对她微笑,并且轻声问她去了那儿。 蒂德莉特毫不客气地以怪罪的语气说明了刚刚所发生的事情。 帕恩露出了惊讶的表情,口中喃喃念着竟然会发生这种事。 “你还不要这么丧气嘛!”蒂德莉特说着坐到了帕恩身边,双手搭在他的肩上鼓励他振作一点。 “不知道村人看到那封警告信会有什么反应。”“不管再怎么样,一定不会有人照做的!”虽然蒂德莉特很想同意他的看法,然而她如今对村人的不信任感却让她无法开口。 “总之我今天还是在村里巡逻一天,可以的话设陷阱让游击兵出现并打倒他们。另外或许蒂朵又会有一段时间看不到艾斯塔斯了,所以你还是多陪陪他吧,毕竟他是很难得的客人啊!”(说不定再过不久就得每天跟他大眼瞪小眼了)蒂德莉特的心中如此想着。 (或许再过不久,见不到面的就会是帕恩你了。)蒂德莉特想着想着不禁悲从中来,放在帕恩背上的左手也抓住了他的衣服。 “我一直以为我们的相会是命中注定的,不过看来果然只是个偶然罢了。”“怎么了?为什么忽然说这个呢?”帕恩困惑地搔搔头,原本就杂乱的褐色头发也变得更乱了。 “如果没有了我,你会怎么办?”“没有你?我没有想过这种事情啊?蒂朵你怎么了,现在不是说这个的时候吧?这种事情还是等现在的危机解决再说吧!”帕恩留下这句话之后,就像是要甩开蒂德莉特的手般站了起来,大步走向放在寝室一角的衣服及铠甲那儿。 “啊……”蒂德莉特就这么伸着手闭上了眼睛。 那样的话会来不及的。我就快要被带回森林里了,就快要永远看不见你了……原本两人之间紧紧相系的情感,在把两人之间的相会解释成一种偶然的时候竟然变得如此脆弱,真是令人感到不可思议。 他不禁心想,不知道自己跟村人在帕恩的心中谁占的份量比较重。虽然她知道这不能混为一谈,但是有时候她还是希望帕恩能将所有的心思放在她的身上,至少现在她就如此期望着。 这跟种族什么的没有关系,是身为一个女性最纯真的愿望。 如果我走了,他会为了追我进入不归之森吗?蒂德莉特不禁想要证明一下这个假设。 然而,仍然有很多人担心潘泰德莱特消失在门的另一边。 第6章 旅行者(6) 第二次会议是在晚上。 在这一天,士兵继续攻击撒克逊人叛军出现在三个地方,并采取四个村庄的受害者是一个女人七岁的孩子,他们点燃田野里,烧尽了每一块麦子,虽然他们幸好没有在树林里蔓延,因为风很弱,许多人已经过了冬天。 蒂德莉特一进入集会场所,就感觉到村人的情绪比昨天更为强烈了。 愤怒、悲伤、不安、恐怖,各式各样的感情相互交错,并且成为一股激流冲击着蒂德莉特。即使闭上了眼睛、盖住了耳朵,这股激流仍然不断打击着她的内心。她至今从来都没有痛恨过自己是一个精灵使,然而今天的村人将会露出什么样的丑态已经是显而易见的了。 集会一开始,村长先跟大家报告了今天早上所发生的事情,并且为失去生命的四位村人默哀了一阵子。 然后他大声朗读出了哈那姆村长手中那封信的内容。 在信的内容念完时,集会场陷入了一阵沈默。令人难以忍受的沈默。 “好了,继续昨天的讨论。各位打算如何渡过这个危机?”提出论题的是史列因。史列因冷静得令人惊讶,就像是很乐于开这次的会议似地。 “信中所提的北之贤者就是我。而同伴大概就是指我内人蕾莉亚、帕恩、蒂德莉特以及赛希鲁了。”(这种事情还需要一一解释吗?)蒂德莉特的心中如此想着。 没有任何村人提出意见。集会场就这么飘着沈重的空气,不断持续着沈默。 过了一会儿,帕恩就像是受不了似地站了起来。 “我的意见跟昨天一样,应该由我们主动出击。如果再不这么做的话,只会一直增加村里的牺牲者而已。”帕恩以肯定的语气说完这些之后就双手抱胸继续保持沈默,并且等待其他人的意见。 然而仍然没有出现其他的意见。 后来恢复意识的哈那姆村长走了出来,含泪对大家叙述哈那姆村中发生的惨剧,以及自己所受的种种酷刑与拷问。并且告诉大家自己的妻儿都已经惨遭杀害,不断恳求大家为他报仇。 然而萨克森的村民都只是摇头叹息,没有人能出面给他一个交代。 “看来独立只不过是场梦罢了……”不知道是谁如此说着。 “只能乖乖纳税请求原谅了……”又有另一个人如此说着。 之后同意这种看法的声音也越来越多。 听到这话的赛希鲁愤慨地想说些话,然而却被史列因制止下来了。 “这种会议开再多次也是一样的。只有那个战士的意见是对的,但是却没有人有勇气接纳这个意见,所以这个会议不会有正确的结论。如果我是议长的话,我早就会结束这个会议了。”“如果我是议长的话,我一开始就不会开会了……”(因为我不想让艾斯塔斯看到人类的愚蠢)蒂德莉特的心中加了这一句。 “说得也是。”艾斯塔斯高声笑了出来,看来是把她所说的当成是笑话了。 不过跟昨天不一样的是,在场的人连瞪艾斯塔斯的力气都没有。 “蒂德莉特,你不觉得结果已经看得出来了吗?再继续留在这里的话连你都会有危险的。反正你也不希望亲眼看见即将发生在他们身上的悲剧,所以你还是赶快下定决心回到森林里……”“还没有!”蒂德莉特坚定地否定了。 “必须要跟约定的一样,看到事情最后的结果再说!”此时蒂德莉特看到了一旁双手抱胸动也不动的帕恩。她知道帕恩已经下定某种决心了,但是却不知道他到底决定了什么,只是一直感到心中有股不安。 “看来今天也没办法有个结论了……”村长有点抱歉地对帕恩说着。而帕恩也只是微微一笑,说了声这也是没办法的。 怎么可以没有办法呢?帕恩现在应该想办法说服村人,拯救这个危机才对,这么一来艾斯塔斯才会对人类有点刮目相看啊!“在会议结束之前,请再让我说几句话。”帕恩静静地对陷入低潮的村人们说着,而蒂德莉特也恢复了自我,期待着帕恩的下一句话。 “大约五年前村子附近住了一群赤肌鬼,我想应该很多人知道吧?”许多村人点了点头,并且也讶异帕恩为什么忽然提起这陈年往事。而关于这件事情,蒂德莉特也有听说过。 “那时我告诉大家赤肌鬼对我们的威胁,并且号召大家一起讨伐它们。 然而在座的各位中,那时回应我的只有史列因而已。而且如果没有他的话,我大概早就被赤肌鬼杀害了。我到现在都认为那时候的我是对的,因为赤肌鬼迟早会袭击我们的村庄,并且夺走许多人的生命。现在我也觉得我现在的信念是对的,不过我并不勉强大家接纳我的信念,只希望大家能够勇敢的去面对自己,做自己想做的事情。”说完这些,帕恩就表示再也不想参加会议,转身朝会场出口走了出去。 蒂德莉特完全不知道为什么帕恩要说这些。唯一能知道的是,没有一个村人有认真思考他刚刚所说的话。 蒂德莉特垂头丧气地跟着帕恩走了出去。 而村长宣布散会的声音也在背后响起。 帕恩今天也绷紧神经巡逻了一整天,所以回到家滴酒不沾就躲进被窝,不一会儿就呼呼大睡了。 “你真落得轻松啊,根本就不知道我现在的心情……”蒂德莉特看着帕恩的睡脸,小声地叹了一口气。 因为怕帕恩会担心她,所以蒂德莉特完全没提到自己目前面对的问题,她害怕一说出来帕恩就会跟艾斯塔斯起了争执。其实艾斯塔斯也是在为自己着想的,她也感觉到自己会很自然地去听艾斯塔斯所说的事情。 自己毕竟还仍是个妖精。即使住在人类的世界、即使爱上了人类,也不可能会变成真正的人类的。 她对现在的萨克森村人感到无比的失望。她不敢相信这些人会认为由其他人保护自己是天经地义的,并且没有人会为了村庄提出正确的看法。 妖精族人之间比人类团结得多。跟全族相关的事情会由这个部族的每一份子共同考虑行动,而且即使是个人的问题,必要时也可以由大家一起讨论,至少部族之间绝对不会有任何纷争。不过其中敌对的黑妖精族当然是个例外,在高等妖精族眼中,根本就不把这个黑暗的种族当作是妖精看待。 蒂德莉特放弃了让自己入睡的念头,何况现在根本就不是能睡的时候。 她静静地走下床,并打开了客厅的门。 艾斯塔斯的床就是客厅的那张长椅,不过他本来应该会想睡在森林的树梢上才对。 虽然客厅伸手不见五指,不过身为精灵使的她看得见一般人看不见的光,所以能够大略看清里面的样子。 艾斯塔斯盖着一条被子躺在长椅上。 “艾斯塔斯……你还没睡吗?”过了一会儿就有了回应。 “……不,我睡了一阵子。毕竟今天花了比较多的精神,所以睡得比平常来得深。”“你也会有花精神的时候啊?”蒂德莉特微微对他笑着。 “那当然啊,跟人类一起生活真的很累的。不但生活不自由,也很难理解他们的想法,看到他们的所作所为真的很想好好指正他们。我大概有点知道你为什么对人类这么有兴趣了,大概是一种想导引这些愚蠢人类的冲动吧?”蒂德莉特静静地摇摇头。 “你错了,你果然还没不了解人类,只不过我也还没有就是了。妖精的确有很多地方比人类优秀,可是人类也有很多比妖精优秀的地方。如果人类没有被生命所限制的话,他们一定是个最接近神的种族的。”“或许会最接近邪神喔。”“这倒是。或许是神、也或许是邪神。”虽然艾斯塔斯没有出声,不过从他的表情也看得出来,他觉得蒂德莉特说得有点过火了。 “总之我无法认同人类,你再怎么解释也是没有用的,而且我也不觉得那个战士跟你相配。”“这种事情是我自己决定的吧?!”“爱上人类只会让你遭遇不幸的。”“艾斯塔斯,请你不要误解了。虽然选择跟你在一起的话或许不会遭到不幸,但是对女性来说,有时候即使知道跟这个人在一起不一定会幸福,她还是会选择这个人的。没有任何一个女孩会因为跟这个人在一起不会幸福,而下定决心不会去喜欢他的!”“或许如此吧。”说出这话的艾斯塔斯难得露出了寂寞的表情。看到他这个样子的蒂德莉特吓了一跳,不禁以为自己说得太重而感到有点罪恶感。 “不过我想跟你说,其实族里的所有人都希望我能够跟你结为连理的。”“我、跟你……”蒂德莉特第一次听到这种事情,她一直认为族里的人都把她当成是个小孩子。 “而且这也是我自己衷心的期望。”“艾斯塔斯!”蒂德莉特说不出话来。艾斯塔斯所说的实在是太令人意外了。 “当然,妖精之间的爱情跟培育生命之树一样,可以花上一百年一千年的,我觉得我可以跟你共同培养这样的爱情。”蒂德莉特无法掩饰困惑的表情,只是一昧地整理着凌乱的长发。 “……怎么突然说这些呢?你一定也被人类所影响了。”“或许吧。他们的确是个很有个性的种族,所以我才希望在你被完全陷入之前把你带回森林里面。”蒂德莉特根本不知道要怎么回答,连帕恩都还没有这么直接跟她告白过。 “……一定要马上给你答案吗?”“我没有说要马上,即使要几年几十年我都不介意。”蒂德莉特无法正视艾斯塔斯,只好背对他将视线移向窗外。透过玻璃可以看见宁静的萨克森,外面有几个红色的光闪烁着,而且蒂德莉特也发现有几个光线在移动。 这种光是精灵使才看得见的光线,是一种拥有生命的生物才会发出来的淡淡光芒。 那些是、人?蒂德莉特的心中拉起了警报,她绷紧身子冲到窗边。 “看来我们被包围了。是亚拉尼亚军袭击吗?或者是……”艾斯塔斯所说的话,让蒂德莉特心中出现了一种令人发寒的想法。 此时寝室那边传来了激烈的响声。 玻璃被打破的声音以及有人大声吼叫的声音传进蒂德莉特的耳中。 “帕恩!”蒂德莉特跑向寝室的门,并一脚踢开冲了进去。 里面有几个人正在打斗,但是看不清楚究竟是谁在争执。 蒂德莉特连忙环视周围寻找光线,终于发现了从破碎窗口透进来的一丝月光。 这样就够了。蒂德莉特朝那道光线伸出了右手。 “孕育草木的慈母之力,光之精灵,快来到我的身边。”随着精灵语的咏唱,蒂德莉特的右手浮出了一个发出青白色光线的球体。 是光之精灵。 这个只拥有稀薄实体的光之精灵随着蒂德莉特右手的动作,缓缓上升到了寝室的天花板中间。 之后放出了耀眼的光芒。 由于一下子从黑暗变得光亮,所有人都因为眩目的光线而遮住了眼睛。 位于中心的是帕恩,他看来似乎还平安无事,而另外还有三个侵入者围在他的周围。 “你们是……!”蒂德莉特惊讶地说着,而这股惊讶随即转变成了绝望。 最害怕的事情终于发生了。侵入者不是亚拉尼亚的士兵,而是萨克森的村人。 “看来已经有结果了……”艾斯塔斯冷酷的声音在蒂德莉特的背后响起。 “竟然……做出这么卑鄙的事情……”蒂德莉特说不出话来,只是茫然地看着这三个人。 这些人被看出身分之后很明显失去了战意,只是呆呆地站在原地不动。 “蒂朵,我得救了,不要伤害他们。”“什么得救,袭击你的就是他们啊!”蒂德莉特转过身子指着这三个村人。为什么被袭击的人还会这么说呢?“好像是这样的吧。”帕恩自言自语地说着转身面对这三个人。他以及三个村人的手上都握着锐利的短剑。 仔细一看,帕恩的右手出现了一道血痕。 “为什么要袭击我呢?”帕恩的声音根本就没有怪罪他们的意思。 “为什么……”其中一人开始缓缓说着。 “因为如果抓住帕恩交给他们的话,就可以保证我们平安无事了……”“所以你们才袭击我是吗……”如此说着的帕恩突然露出了想起了什么的表情。 “史列因!还有赛希鲁!!”蒂德莉特在帕恩如此大叫时也想了起来。 “帕恩,我们快走!”帕恩抓起枕边的剑就从被打破的窗口跳了出去,蒂德莉特也边命令光之精灵跟在身后一边追了出去。 “那边先?”“我们分两路,我去赛希鲁那边,蒂朵到史列因家!”“知道了!”蒂德莉特一跟帕恩分开,就朝史列因的住处跑了过去。 不一会儿就看见史列因的家了,屋内的灯是点着的,并且听得见有人争执的声音。 随即她看见大概有十个人包围了史列因的住处。 她的视线停在站在玄关前面的蕾莉亚身上。蕾莉亚根本没有拿武器,似乎是以气势阻止了前来袭击的暴民们。 顺着晚风她听见了蕾莉亚威严的声音。不过这里的暴民虽然身分已经暴露了却仍不死心,边举着手中的武器一边不断吆喝着。 蒂德莉特的心中渐渐涌起了愤怒。 她没预想到人类会背叛到这种地步。人类原来真的这么丑陋,原来真的跟艾斯塔斯说的一样,自己的眼睛被假象蒙骗了。反正自己的命运已经决定了,自己一定会被带回不归之森了,就算蒂德莉特再怎么抵抗,还是无法更改事情的结果的。 已经再也不能跟帕恩在一起了。 她无法原谅眼前这些人。憎恨之火在她的胸口燃烧着,并且转变成愤怒从全身渗了出来。 “我的盟友、伟大的风之王伊鲁克,请回应我的召唤,现出你的身形……”“住手!蒂德莉特,再怎么样你也不能太过火,何况你应该还没有能力操纵风之王啊!”说话的是艾斯塔斯,他大概后来才跟着蒂德莉特过来的。 (请不要跟之前的我同日而语)蒂德莉特根本听不进任何阻止她的话。 她现在心中只有复仇的意志,要惩罚这些把自己最后一丝希望都夺走的愚蠢人类。 “蒂德莉特!以不正当的心态召唤精灵,是只有黑妖精才会做的事情啊!”“勇猛的风之王、我的盟友伊鲁克,将风化为撕裂一切的刃!”蒂德莉特所咏唱的强力精灵魔法确实开始发挥了效力。四周吹起不自然的风,附近树木的枝也开始摇晃。 “蒂德莉特!快住手!”远方传来艾斯塔斯的声音。 “蒂德莉特!快住手!”又传来了一个常听见的声音,是史列因。 (不,我不住手!)蒂德莉特拼命集中因愤怒而动摇的精神,一次次重复着召唤的咒文,而她也已经感到每念一次咒文,风之王就更加接近她了。 目标就是眼前这些挤成一群的愚蠢人类。 然而就在这时候,她的心中出现了另一种异质的精灵。 “司掌睡眠的砂之小人,在她的眼中撒满砂、诱她进入深沈的梦乡!”她听见艾斯塔斯以精灵语咏唱的咒文。虽然此时蒂德莉特的咒文已经在完成边缘了,但是艾斯塔斯的咒文还是快了一步。 蒂德莉特无法抵抗突如其来的睡意,艾斯塔斯的魔力实在是太强了。而意识逐渐陷入深渊的蒂德莉特,不禁感到万分的绝望。 因为下次她醒来的时候,她就会在不归之森了……“……我一定要先跟你道个谢。”还穿着睡衣的史列因脸色苍白地对艾斯塔斯低下了头。 “我早跟她说过以不正的心态使用精灵很危险的……她为什么会如此失去控制呢?”“……我不知道。我也是第一次看见她这么情绪化,平常她都是一个率直而且懂得深思熟虑的人,真不敢相信她会因为生村人的气而做出这种事情。”身为当事人的几个村人如今还不知道刚刚发生了什么事情,就像是中了什么毒般失去了力气呆呆看着史列因他们。 “你们捡回一条命了。如果不是这位妖精阻止蒂德莉特的话,你们现在早就一命呜呼罗。”听到这番话的村人就像是恍然大悟般露出了恐怖的表情,也有人就这么双脚一软坐到了地上。 此时右边又有几个人赶了过来。一些人连忙让开了路,帕恩及赛希鲁也在这些人之中。 “看来大家都平安无事了。”“这不是看来平安的问题吧!”赛希鲁愤怒的声音大到几乎响遍整个村庄。 “现在很晚了,不要打扰到其他人。”“史列因老师,现在不是开玩笑的时候了吧?要说打扰别人的话,这些人可是比我们严重多了,竟然趁人在睡觉的时候偷袭!”“总之避开了最坏的情形不是吗?”“已经最坏了啊!如果是亚拉尼亚兵袭击也就算了,但我们竟然会被一直认为是同伴的自己人攻击?!”赛希鲁说着并朝围在帕恩身边的暴民瞪了过去。 “……我们不想死。可是再这么下去的话,我们一定会被杀掉,全村的人一定会被通通杀掉,就像哈那姆村一样。”其中一个人说着便跪了下来,看来这个人就是首谋了。而令人惊讶的是,这个人是自卫队的队员,也是赛希鲁最信赖的人之一,名为艾比斯。 “我想说只要牺牲你们的话就能够救整个村子了。你们平常不是都最会为村庄打算的吗?所以这次也请你们……”“我拒绝!”如此干脆拒绝的是帕恩。 “请不要把这种事情混为一谈。我至今从来没有为了牺牲自己而战的念头,我是为了要完成我的愿望才拔剑的。”帕恩说着便缓缓拔出了手中的剑。 并且就像是要恐吓他们般伸出剑刃。 “如果你们觉得杀了我们就可以救这个村庄,那我可以再给你们一次机会,不过我会全力跟你们作战,这么一来你们之中一定会有人丧命的。 如果你们有这种觉悟的话,那我绝对会奉陪到底!”“帕恩……”艾比斯身体无法动弹,只是抬头呆呆看着帕恩。 “我会为了村庄乐意牺牲自己?我可不是这种好好先生,我只会为了我所选择的人牺牲生命,很抱歉你们并不是。”艾比斯将视线移了开来,并且开始小声地哽咽着。 “……我有老婆了,而且还有两个小孩,我只是不希望我的家人被杀,只是因为这样而已……”“所以才去杀别人是吗?原来如此,的确很像你们人类的作风。”艾斯塔斯一边说着,一边静静抱起了熟睡的蒂德莉特。 是的,兽人的客人,如果我有一个孩子,我会做出同样的选择,像这样的生物,我会把自己最接近昨天,只是哼后,听他说塞林 把泰利带到我的房子,让她得到一些她失去控制,发生了什么事,蕾莉看着斯塔斯的眼睛,像一个查询? 第7章 旅行者(7) 虽然心中有一个光谱,但没有答案,哈提特只是被幻影的照片混淆,所以回到森林里,你必须清醒。 他无意中看到一个士兵,佩恩只是盯着村子里的一个令人窒息的没有人注意到。 你不能杀了我,你不能保护你的家人说,潘,转身,走近斯塔斯。 “你有对蒂朵说过什么对吧?自从你来了之后她就一直怪怪的,一定是你们之间说了些什么,不然她以前绝不会这个样子的!”“……哪有说过什么。”艾斯塔斯只是摇摇头。自己是对的,再让她跟人类一起生活的话她绝对不会幸福的,甚至很可能会失去生命,这从刚刚发生的事情就可以证明了。 后来沈默了好一阵子。在这段时间艾斯塔斯抱着蒂德莉特进入了史列因的家中。 “我待会会看情形解除蒂德莉特身上的魔法的。现在无论是因为魔法还是什么,还是让她睡一下比较好。”“史列因,就拜托你了。”帕恩看着蒂德莉特如此说着。 “好啦,各位解散吧,回到家里再冷静思考一下,仔细看看现在自己身处的状况,而且睡眠不足的话是无法作战的喔!”“究竟会是跟谁作战呢?”赛希鲁讽刺地小声说着。 “赛希鲁,不要再责备他们了。我也知道村里有人有这样的想法,只不过希望他们可以在开会的时候说出来就是了。”之后史列因希望赛希鲁跟帕恩今天在他家里过夜。 赛希鲁点了点头。 “不,我就免了,毕竟我的盾牌铠甲都还在家里,而且现在应该是平安了。你们也要小心点啊!”帕恩摇摇头,并转身打算回到自己的家中。 “你也要小心……”背后传来了史列因的声音。 帕恩并没有回头,只是举起右手对史列因打了个招呼。 帕恩一个人回到了自己的家里。 由于大门还是锁着的,他也只好再从破掉的窗子进去。看看寝室里到处都散落着玻璃碎片,他嘴里喃喃说着睡在床上太危险了。 之后帕恩走向寝室角落放盔甲的地方。这不是父亲留给他的,而是在“风之塔”的宝库中找到,并且由自己意愿所选择的魔法之铠。 盾牌与剑也都是由同一位魔法师施予魔力的东西。虽然史列因还没有查明这一式武具中究竟隐含了多大的魔力,不过可以肯定的是,这一定是一种极为强力的魔法。 帕恩并不是为了铠甲跟剑上的魔力才使用的,只是因为跟自己的体型十分吻合,可说是他专属的铠甲以及盾牌。 帕恩拿起铠甲打开卡笋,慢慢将铠甲分解开来,然后再一块块装在自己身上。 他刚刚是穿着棉制上衣就寝的,如今铠甲也紧紧密合成为了他身体的一部份。他装上护甲、穿上铁靴,将锁链甲套在身上,再将胸板跟背板装备起来。 每装上一个配件,自己的心便拉紧了一点。这就是他自觉自己是个战士的一瞬间。 穿好了铠甲,帕恩将剑配在左腰,并且将盾牌套在左手,做好了万全的准备。 帕恩从寝室走到了客厅、大门,并打开了构造简单的门锁。 之后他回头环视一次已经无人的屋内,之后朝着黑暗的门外踏出了第一步。 “都已经这么晚了,你还打算要去哪里?”一旁传来了叫他的声音。帕恩微微转过了头,站在那儿的是艾斯塔斯。 “……去把这个事情做个了结。”“要去亚拉尼亚兵那儿?我真是无法理解,你刚刚不是还信誓旦旦,不会为了村民而牺牲的吗?”“我又没说是要去牺牲自己。”帕恩说着开始朝着南门走去,身后传来了妖精细微的脚步声。 “你认为一个人赢得了那么多人?”“怎么可能,我可没有那么笨,不过也不聪明就是了。”“先不管脑筋好坏,不过我认为你的意见是对的。虽然我不能认同你现在的做法。”“这不是正确不正确的问题。”帕恩的脚步很有规律,丝毫没有紊乱的样子。 “你要害蒂德莉特难过吗?你知不知道她刚刚为什么会这么无法控制?”帕恩听到这句话总算停下了脚步并且回过了头来。 “……不,我不知道。”之后艾斯塔斯开始说明他来到人类世界的理由,以及跟蒂德莉特所约定的条件。 “……所以蒂朵才会变得这么奇怪是吗。”“没错。我认为她再这么住在人类的世界中对她来说很不好。你们这个种族还不够成熟,所以我们高等妖精族才会把自己封闭在不归之森里面。”“或许从你们看来,人类的确是很愚蠢的。”帕恩跟艾斯塔斯并肩而行,自己自言自语般说着。 “不过我认为人并不是没有可取之处。”“真是一点说服力都没有。想想你刚刚看到的那些人吧,他们都是只考虑到自己而不管别人死活的利己主义者,不像我们妖精族会更加珍惜彼此,因此我才不想让蒂德莉特遭遇到类似的不幸。”帕恩没有打开南门,而是跨过一旁的栅栏。他着地的时候脚不小心踢到了东西,而艾斯塔斯则是轻盈地飞跃了过来。 帕恩的嘴边露出了些许苦笑。 “但是我认为人类跟妖精之间的差别并没有那么大。或许我们的确因为有利己的观念而最重视自己,可是我们还是会为同伴着想,会为人类这一个大团体着想的。”“既然如此又为何要争执?”“因为我们还很愚蠢啊。何况我们并没有像你们一样这么多的时间来慢慢磨,像我就老是被史列因说太过急躁了。”“我也有同感,像你现在的行为就太急躁了。”“是吗?不过我也只想得出要这么作,毕竟我想不出其他拯救村子的方法……”真是无法理解。艾斯塔斯不断重复着这句话。人类之中就只有这个人是他最无法理解的。 “其实我也不是每次都知道自己是在做什么……”艾斯塔斯已经停下来了。然而这个年轻的战士仍然沿着大地的伤痕向前,只留下了极有规律的脚步声。 “你真是个大笨蛋。”艾斯塔斯最后对这个消失在黑暗的战士如此说着。 他早就知道这个战士将会面对什么样的命运了,然而他却总是无法释怀。他决定要将这个战士采取的行动转告给其他人,大概告诉那个瘦弱的魔法师就行了。 然而会有多少人会去救他呢?他可是朝着鬼门关前进的啊……清晨来临了,就像是没发生过什么事一样。 每个村人一醒来,便感谢神保护自己没有在熟睡时被暗杀者之刃所杀害,也祈祷游击兵无情的毒箭不要瞄准自己以及身边的人。 “集合~~所有人到村庄广场集合~~”突然传来了这样的声音,是赛希鲁愤怒的声音。 村人不禁以为发生了什么而紧张起来,连忙打点了一下就前往广场。 集合在广场中的村人没有人是睡眼惺忪的。然而看到大部分的人眼中都充满了血丝,就知道他们昨晚绝没睡一场好觉。 广场位于萨克森的中央位置,广场周围并排着杂货店以及旅馆等商店,可说是村中从早到晚都很热闹的一角。在村中举办收获祭,或是要规划全村行事的时候都是拿这儿当作会场。 如今萨克森的村民都聚集在这儿。 广场中央留着一个树被砍伐之后留下的大树根,这儿常常用做是演说时的讲坛,而现在站在上面的则是穿着正式服装的史列因。 蒂德莉特则站在史列因的身边。 她的脸色十分苍白,几乎没有半点血色,左手焦急地捏着细身剑的剑柄,也不断拨弄着头发或是拭去额上的汗水。 蒂德莉特所中的魔法在早上就被艾斯塔斯所解除了。她没有因为被施了魔法而生气,因为是由于愤怒而使用精灵力的自己不对。冷静下来想的话,那时杀了他们的话一定会造成无法挽回的过错的。 在她才要对这件事情道谢时,艾斯塔斯就告诉了她帕恩的事情。她在话还没说完的时候就要冲了出去,然而却被艾斯塔斯跟史列因拦了下来。 一个人去也于事无补,这是他们俩个一致的看法。 之后史列因就命令赛希鲁集合村人,而自己则穿上了贤者之袍,并手握贤者之杖。如今他就站在这个广场上。 站在树根上的他表情十分严肃。 后来,希林吩咐西塞罗去召集村民,穿上智慧人的袍,拿著智慧人的杖,放在箱子里。 他的脸在树的根部很危险。 第8章 旅行者(8) 然后潘来到卧室的角落里,那里的盾牌不是他父亲留下的,而是找到了他意愿选择的宝塔和魔法盔甲。 盔甲和剑也是同样神奇的东西,虽然斯林先生还没有发现这种武器有多少魔法,但它肯定是潘没有在剑上使用盾牌和魔法,但因为他完全兼容自己的形状,他是唯一的盾牌和盔甲。 帕恩拿起铠甲打开卡笋,慢慢将铠甲分解开来,然后再一块块装在自己身上。 他刚刚是穿着棉制上衣就寝的,如今铠甲也紧紧密合成为了他身体的一部份。他装上护甲、穿上铁靴,将锁链甲套在身上,再将胸板跟背板装备起来。 每装上一个配件,自己的心便拉紧了一点。这就是他自觉自己是个战士的一瞬间。 穿好了铠甲,帕恩将剑配在左腰,并且将盾牌套在左手,做好了万全的准备。 帕恩从寝室走到了客厅、大门,并打开了构造简单的门锁。 之后他回头环视一次已经无人的屋内,之后朝着黑暗的门外踏出了第一步。 “都已经这么晚了,你还打算要去哪里?”一旁传来了叫他的声音。帕恩微微转过了头,站在那儿的是艾斯塔斯。 “……去把这个事情做个了结。”“要去亚拉尼亚兵那儿?我真是无法理解,你刚刚不是还信誓旦旦,不会为了村民而牺牲的吗?”“我又没说是要去牺牲自己。”帕恩说着开始朝着南门走去,身后传来了妖精细微的脚步声。 “你认为一个人赢得了那么多人?”“怎么可能,我可没有那么笨,不过也不聪明就是了。”“先不管脑筋好坏,不过我认为你的意见是对的。虽然我不能认同你现在的做法。”“这不是正确不正确的问题。”帕恩的脚步很有规律,丝毫没有紊乱的样子。 “你要害蒂德莉特难过吗?你知不知道她刚刚为什么会这么无法控制?”帕恩听到这句话总算停下了脚步并且回过了头来。 “……不,我不知道。”之后艾斯塔斯开始说明他来到人类世界的理由,以及跟蒂德莉特所约定的条件。 “……所以蒂朵才会变得这么奇怪是吗。”“没错。我认为她再这么住在人类的世界中对她来说很不好。你们这个种族还不够成熟,所以我们高等妖精族才会把自己封闭在不归之森里面。”“或许从你们看来,人类的确是很愚蠢的。”帕恩跟艾斯塔斯并肩而行,自己自言自语般说着。 “不过我认为人并不是没有可取之处。”“真是一点说服力都没有。想想你刚刚看到的那些人吧,他们都是只考虑到自己而不管别人死活的利己主义者,不像我们妖精族会更加珍惜彼此,因此我才不想让蒂德莉特遭遇到类似的不幸。”帕恩没有打开南门,而是跨过一旁的栅栏。他着地的时候脚不小心踢到了东西,而艾斯塔斯则是轻盈地飞跃了过来。 帕恩的嘴边露出了些许苦笑。 “但是我认为人类跟妖精之间的差别并没有那么大。或许我们的确因为有利己的观念而最重视自己,可是我们还是会为同伴着想,会为人类这一个大团体着想的。”“既然如此又为何要争执?”“因为我们还很愚蠢啊。何况我们并没有像你们一样这么多的时间来慢慢磨,像我就老是被史列因说太过急躁了。”“我也有同感,像你现在的行为就太急躁了。”“是吗?不过我也只想得出要这么作,毕竟我想不出其他拯救村子的方法……”真是无法理解。艾斯塔斯不断重复着这句话。人类之中就只有这个人是他最无法理解的。 “其实我也不是每次都知道自己是在做什么……”艾斯塔斯已经停下来了。然而这个年轻的战士仍然沿着大地的伤痕向前,只留下了极有规律的脚步声。 “你真是个大笨蛋。”艾斯塔斯最后对这个消失在黑暗的战士如此说着。 他早就知道这个战士将会面对什么样的命运了,然而他却总是无法释怀。他决定要将这个战士采取的行动转告给其他人,大概告诉那个瘦弱的魔法师就行了。 然而会有多少人会去救他呢?他可是朝着鬼门关前进的啊……清晨来临了,就像是没发生过什么事一样。 每个村人一醒来,便感谢神保护自己没有在熟睡时被暗杀者之刃所杀害,也祈祷游击兵无情的毒箭不要瞄准自己以及身边的人。 “集合~~所有人到村庄广场集合~~”突然传来了这样的声音,是赛希鲁愤怒的声音。 村人不禁以为发生了什么而紧张起来,连忙打点了一下就前往广场。 集合在广场中的村人没有人是睡眼惺忪的。然而看到大部分的人眼中都充满了血丝,就知道他们昨晚绝没睡一场好觉。 广场位于萨克森的中央位置,广场周围并排着杂货店以及旅馆等商店,可说是村中从早到晚都很热闹的一角。在村中举办收获祭,或是要规划全村行事的时候都是拿这儿当作会场。 如今萨克森的村民都聚集在这儿。 广场中央留着一个树被砍伐之后留下的大树根,这儿常常用做是演说时的讲坛,而现在站在上面的则是穿着正式服装的史列因。 蒂德莉特则站在史列因的身边。 她的脸色十分苍白,几乎没有半点血色,左手焦急地捏着细身剑的剑柄,也不断拨弄着头发或是拭去额上的汗水。 蒂德莉特所中的魔法在早上就被艾斯塔斯所解除了。她没有因为被施了魔法而生气,因为是由于愤怒而使用精灵力的自己不对。冷静下来想的话,那时杀了他们的话一定会造成无法挽回的过错的。 在她才要对这件事情道谢时,艾斯塔斯就告诉了她帕恩的事情。她在话还没说完的时候就要冲了出去,然而却被艾斯塔斯跟史列因拦了下来。 一个人去也于事无补,这是他们俩个一致的看法。 之后史列因就命令赛希鲁集合村人,而自己则穿上了贤者之袍,并手握贤者之杖。如今他就站在这个广场上。 站在树根上的他表情十分严肃。 “我想要跟各位说一件事,因此我才召集大家到这儿来。”史列因看大部分的人都来了,便高声对大家如此说着。昨天袭击史列因他们的艾比斯等人也在人群之中,他们似乎相信这次的集会是要告发他们,因此显得非常的焦躁不安。 “帕恩为了把这次的事情做个了结,已经一个人前往南边的哈那姆了。”这一句话引起了全村的骚动。 “我要说的只有这个。我现在要赶过去追他,我不能让他一个人走,不能让他重蹈五年前的覆辙。这次的对手根本就无法跟赤肌鬼相提并论,一定会造成无法挽回的结果的。”史列因说着便慌张地走下讲坛,使得期待他继续说的群众们落了个空。 “蒂德莉特,我们走吧!”蒂德莉特点点头,迫不及待地准备离开广场。她本来根本不想花时间在这种地方上,然而史列因却很难得表现了强硬的态度,要她等待自己把这件事情告诉村人。 蒂德莉特知道不是只有她不想浪费时间,然而蒂德莉特还是无法理解,为什么史列因要如此大费周章。 蒂德莉特对现在聚集在这里的村人们早就感到绝望。她对这些人没有任何期待,甚至连体会他们心情的力气都没有。 她几乎已经接受自己将会不带回不归之森的事实了。因为她脑中冷静的那一部份告诉她,即使现在赶去帮忙帕恩也已经来不及了。如今只有一旁像是在监视她的艾斯塔斯,以安慰的眼神希望她尽快把这件事情遗忘掉。 如果人类的世界中少了帕恩,蒂德莉特根本就不会有任何依恋。如今的她更加感觉到,帕恩在她的心目中所占的份量竟然这么大。 蒂德莉特慢慢绕过了聚集在一起的村人们。 “等一下!”此时蒂德莉特的背后传来了声音。蒂德莉特根本不想回头,然而史列因却停下了脚步,静静往声音传来的方向看去。 蒂德莉特也不得已停了下来。 令人惊讶的是,说话的是昨晚袭击计画的主谋艾比斯。蒂德莉特以为他还想要阻拦他们,几乎差点又因愤怒而失去控制。 “请等一下……要去救帕恩的话,请带我一起去!”艾比斯这出乎意料的一番话,使得蒂德莉特在一瞬间忘记了愤怒并感到茫然。因为她从来没有想过,这种话竟然会从这个人的嘴里说出来。 “怎么会……”艾斯塔斯的心情似乎跟她一样。 “……请让我去。我再也无法忍受他为了我们,做出这么大的牺牲了!”“你在说什么啊!昨天你不是……”“蒂德莉特!”史列因打断了蒂德莉特的话。史列因在视线与她相对时摇了摇头,无言地告诉她现在已经没必要再说了。 “我们一起去吧,一起去帮帕恩的忙!”史列因伸出手如此说着。 艾比斯泪流满面地跑到史列因的身边,他后面还跟着好几个人。 “你们到底在干什么!”看到这个样子的赛希鲁大声说着。“光是跟去有什么用?把武器拿出来!把我们的勇气显现给拉斯塔看!让他再也不敢对我们出手!”原本骚动的人群中开始出现了呼喊声,渐渐的又有其他的人跟着一起叫喊,最后成为了在场所有村民的齐声呼唤。 “为什么……”艾斯塔斯以眼神问着蒂德莉特。 “走吧各位!拿出你们的武器,不要让帕恩一个人去!我们要为哈那姆的同伴们报仇!”村人们边喊着一边回到了自己的家中。 “我先走一步了,反正大家应该马上就追得到我的,不过还是尽可能的快一点比较好喔!”史列因又恢复成原来的样子了。 “既然现在可以这么决定,为什么一开始不这么做呢……”“这是不一样的。”看着露出无法接受的表情的艾斯塔斯,蒂德莉特轻轻摇了摇头。 “如果不是现在这样的话,他们是不会这么决定的。”“这是什么原因?”“就如你所说的,人类总是会犯下许多过错,然而他们总会反省并且改正过来。这不需要经过什么很难的步骤,只要有个契机的话他们就会如此的。你看他们现在不就已经改变心意了吗?为了要救出帕恩,他们已经改变自己的想法了。”“光凭这种事情就可以改变想法……”“这就是人类最值得学习的地方。他们无论是个人或是整个种族,都是会逐渐改变、逐渐成长的。虽然偶而会走回头路,可是总有一天,他们一定会成为超越我们的存在的。”或许自己的看法是错的,但可以肯定的是他们拥有无限的可能性,这也是吸引蒂德莉特的原因。而其中最像她心目中人类定义的就是帕恩了。 他充满了各式各样的可能性,也被称作是梦想或是希望,这是一种强烈希望自己改变的一种意志。对过着永远没有变化生活的妖精族来说,他们没有梦想,也不需要有希望,因为今天就是明天,时间是永无止尽的。 当初在跟帕恩开始相处时,蒂德莉特就觉得自己也会有各式各样的可能性。不,这将会是由帕恩带领着她而改变的。 而如今的她也确实地在改变着。 由赛希鲁带头,萨克森的村民们各自拿了自己的武器沿着街道往南方前进,人数少说也有一百多人。 蒂德莉特知道至今村人们仍然有着恐怖以及不安的情绪,然而跟以前不同的是他们也拥有了勇气。 前方的路缓缓成为了向上的斜坡并向右弯。要到达哈那姆村的话必须越过一个山崖,虽然他们目前才刚到山崖下面,但是在傍晚之前应该就可以抵达的。 帕恩一定要保重自己,这是他们最后的一丝希望。 仔细想想,或许帕恩比村中的所有村人都感到绝望,如今也是因为这种绝望而自暴自弃前往哈那姆的。 可是如果真的有个三长两短的话,蒂德莉特绝对不会放过他的。如今已经证明帕恩因为绝望而导致太早下决定,如果到了这种地步他还自寻死路的话,蒂德莉特是绝对无法接受这种事情的。 蒂德莉特他们已经来到了越过山崖的那条笔直道路。只要过了这个山崖马上就可以到达哈那姆村了,但是他们当然不能因此把脚步放慢下来。 由于蒂德莉特实在是太焦急了,因此总是走在队伍的最前面,不知不觉也跟村人拉开了距离,只有艾斯塔斯一个人默默地跟在她的身后,一个人陷入了沈思之中。 所以第一个发觉的也是蒂德莉特。 山崖那儿有个人影呆呆地坐在那儿。 蒂德莉特就像是喉咙被东西梗住似地,连胸口的气都忘记喘了。 并且就像是幽灵一样站在原地。 “蒂德莉特?”艾斯塔斯也停下脚步,露出了不安的表情。 “艾斯塔斯,你看那边……”蒂德莉特总算吐出了一句话。 那个人影好像也发现了爬上山崖的蒂德莉特等人,很有精神地站了起来朝这边挥手。 “帕恩!那不是帕恩吗?!”虽然听到了其他人所说的,但是蒂德莉特还是有点怀疑自己看到的是不是幻觉。 “果然是帕恩!是帕恩!”蒂德莉特一口气冲上了通往山崖的坡道,脸上的表情也几乎快要哭出来了。而后面的村人也一边呼唤着一边追了过来。 帕恩露出了无邪的笑,欢迎着张开双手的蒂德莉特以及其他的村人。 所有人把帕恩团团围住,又捶又敲的拍打他的全身,也因此蒂德莉特根本无法接近帕恩。 “谢谢各位,谢谢各位!”一直被大家“欺负”的帕恩只是频频重复着这句话。 “走吧,到哈那姆去!”之后帕恩高声说着,并拔出了剑高高指着天空。 在场的所有人勇敢地高声应和着,并且开始沿着通往哈那姆的路向下走。 蒂德莉特慢慢走向不再被村人包围的帕恩,不过又被别人抢先一步了。 是艾斯塔斯。 “太了不起了,连我都看不出有这一着。”帕恩听到这句话露出了有点意外的神情。 “看出什么?”“你一开始就这么打算的吧?你知道只要没有了你,村人就会团结起来,所以才离开了萨克森,真是了不起。”帕恩露出了像是做错事的表情摇了摇头。 “很抱歉你错了,我真的是打算自己解决一切的。可是走到这附近的时候,我忽然想到我还不知道要怎么靠一个人打赢他们,之后就不知为什么觉得大家一定会来,所以就在这里等着了。”“为什么会这么觉得?”“因为当初我跟埃特两个人去讨伐赤肌鬼的时候,就有人前来帮助我们,而在我被敌人俘虏的时候也有人前来救我,所以这次也一定会有人来帮我的。为了不要太麻烦别人,我觉得在这里等是最好的方法。”之后帕恩对蒂德莉特露出了微笑。 “我在这里等是对的吧!”“在村子里面等不就好了?!”蒂德莉特的语气有点生气又有点难过。 “艾斯塔斯已经告诉我你不安的原因了。放你一个人真是对不起。”帕恩的声音好温柔。蒂德莉特再也说不出话来,只是默默地飞进了帕恩的怀里。 帕恩用力将她紧紧抱在怀里,几乎让她感到了痛楚。然而这样的感觉,也正是帕恩对自己的情感表现。 “我要先跟你说清楚,既然蒂德莉特不愿意,无论如何我都不会让她回不归之森的,何况我对你也有很多不满。”蒂德莉特的头上传出帕恩的声音。 “……嗯,应该是有很多不满的。”艾斯塔斯静静地回答着。 “不过我已经决定不硬拉她回去了。一方面是因为我输了,另一方面是我也看到了人类不错的一面。”“其实我希望你也能助我们一臂之力。”“不,我不会介入同种族之间的争执。不过我有点可以理解,你们这样子的战斗其实是为了自己种族的将来而引起的。”他们会为自己想、为大家想,以及为全种族着想,不然他们不可能一起生活至今的。 艾斯塔斯轻轻拍了一下蒂德莉特的背。 “蒂德莉特,这个赌注是你赢了,我还是回去不归之森吧。”“艾斯塔斯……”蒂德莉特离开帕恩,轻轻地跟艾斯塔斯拥抱着。 “不多留一会儿吗?我到现在都还没好好招待你耶。”“我不喜欢见到战斗,何况是已经知道结果的战斗。”“是吗……那你要保重喔,帮我跟其他朋友问好。”艾斯塔斯点点头,一个人朝通往萨克森的路走了回去。 “不归之森在另一边耶!”帕恩叫住了艾斯塔斯。 “对我们来说走这里比较近,我要从森林走妖精界回去。”“我们是高等妖精族,他是可以自由进出妖精界的。”蒂德莉特如此对帕恩说明着。 “再会了,战士!”“嗯,再见!”帕恩对艾斯塔斯挥手告别。 此时远方传来了赛希鲁的声音。回头一看,村人们高昂地沿着坡道冲了下去,而走在最后面的就是赛希鲁。 “帕恩,你在那里搞什么啊!如果等一下最后到哈那姆的是你的话,那可就要被大家笑掉大牙罗!”“知道了!”帕恩回答着便全速冲了过去。街道上响起了金属碰撞声,沿着风传到了四周。 我立刻忘了刚才说的话,提德莱特忍不住有点怀疑,没人说让她一个人走错了,不过,还是把灯熄了下来,追逐松树。 第9章 神奇之岛 这是座位于亚列拉斯特大陆南方的岛屿。 大陆那边的居民中也有人称这里是座被诅咒的岛。 因为这儿到处都存在着无人敢接近的魔境,也不断发生激烈的战争。 而在罗德斯岛的东南部,有个名为马莫的小岛。 这个被称为暗黑之岛的马莫,是被邪恶所支配的禁忌之处。 传说中破坏之女神卡蒂丝在这里被打倒,而这儿的大地便是被她的诅咒所腐化的。 事实上,这儿的树身都有点扭曲,花草也都皱成了一团,沿岸的鱼群中含有致命毒素的也不在少数,而森林中更是栖息着许多邪恶的妖魔或是恐怖的魔兽。 人们必须在这个苛酷的环境下生存下去。 不过住在这里的人大多是犯了罪而从罗德斯岛逃过来、或是被赶过来的万恶不赦之人,以及住在魔兽与妖魔肆虐的森林中的原住民。 在这座马莫岛上,最大的都市便是暗黑之街佩鲁塞。 周围被山丘与河流包围,平地也盖起城墙的这座城塞都市是马莫岛上最繁荣的地方。 北边的港湾都市萨鲁巴德则是第二大的都市。 除此之外,还有人居住的地方就只有散布在这两座都市周围的几个村庄,村庄里居住的也是一些在贫瘠土地上耕种的奴隶。 这座岛上并没有正统的领主,暗黑之街是由街上的有力人士组成的评议会统治的,而他们的支配范围也包括了影之街萨鲁巴德。 不过居住在黑暗之森的蛮族或是妖魔们则完全不听从他们的命令。 评议会组成的武装商船、支配奴隶的大地主、暗黑神法拉利斯及其所属众神的教团、盗贼公会四者之间也并不是那么团结,都为了一己的私利而明争暗斗着。 这座岛上没有法律、没有秩序,只有黑暗以及自由。在这种自由之下,弱者也只能被当作是奴隶般被使唤。 不过在这几年中,一股波涛却逼使这邪恶但安定的马莫岛产生了巨大的变化。 这是由一位英雄,以及一位无名的年轻人所卷起的。 暗黑之街的东门,是并排着像是废墟般建物的无人地带。 一个男的正走在砂尘飞舞的道路上。 是个怎么看都像个盗贼的男子。走路的时候不发出半点脚步声,弓着的身体不时摇晃,不停玩弄着的双手总是抱在胸前,以便随时都可以射出涂了毒的短剑。 这个人就这么小心翼翼地看着周遭的建物向前走着。 他的脚边突然发出了声响,也微微卷起了一股尘埃。 有人丢了像是小石头什么的东西过来。 受到冲击的他心脏几乎都要停了,他根本没感觉到什么动静。 “干嘛这么惊讶,你不是要来找我的吗?”一旁出现了像是嘲笑他般的笑声。 一个年轻人出现在他左手边废墟的屋檐上。这个人还没满二十岁,不过身高倒是比普通成人高了许多,并且拥有漆黑的头发以及洁白得令人惊讶的肌肤。光是看他这个样子,根本无法想像他已经夺走了几百条人命,其中还有好几十个人是隶属于盗贼公会的暗杀者。 “你就是亚修拉姆吗?”盗贼压低了声音问着。 “没错,琥珀之眼的密斯托拉。还是要我叫你迪特比较好啊?”“你、你为什么连这个都……”被称作“琥珀之眼”的这个人,如今感觉像是有一把短剑抵在他的胸前。迪特这个名字,是连他的盗贼伙伴都不知道的自己的本名。 “调查的方法有很多种。如果没有这点能耐的话,哪有资格跟你们打啊?”“你说那叫打?那根本就是战斗啊!”琥珀之眼的脸色变了。 属于盗贼公会主力战斗员的暗杀者们,已经因为这个人以及他的手下们搞到几乎毁灭了。但是他怎么也想不到,这对这个人来说竟然只算是打了场架。 由于跟亚修拉姆这一派的人持续的抗争,使得以前任公会长为首,许多有力的干部们通通丧生了。不过也正因如此,原本只是个低阶干部的他才能够一跃成为数一数二的有力份子。 琥珀之眼的心中同时涌起了愤怒与恐怖,他只以为这个年轻人根本已经疯狂了。他的血真的是红色的吗?他的心脏真的有在跳动吗?“如果是有目的的话,你要说是战斗我也不反对。不过我可不这么想,我只是看你们不顺眼罢了,所以我才会兴风作浪,就是这么简单。”亚修拉姆表情丝毫不变地说着。 “你只是为了要说这些而来的吗?”端正的脸上浮现了残忍的表情,他很明显的露出了杀意。 “我来是有事情要告诉你”琥珀之眼的表情非常痛苦,并从怀里拿出了一封信。 “黑暗之街的评议会写了一封信给你。”“就放在那儿,我知道里面写什么。是要杀了那个人吧?那个被称为六英雄之一的赤发之佣兵。”琥珀之眼点了点头。 虽然已经不惊讶了,不过他应该是已经完全掌握了评议会那儿的情报。 或许有奸细,也或许他们派了密探,这点他们也是一样,他们也掌握了亚修拉姆他们内部的大略情形,只不过是无法活用这些情报罢了。 “真是令我瞧不起啊。评议会竟然比我还怕那个家伙?怕那个拥有魔神王之剑的人,还有黑暗之森的蛮族们?”被称为赤发之佣兵的贝鲁特,在大约二十年以前爆发的魔神战争时成为了百位勇者之一,潜入了被称为魔神之圣地的地下迷宫,并成为了最后存活下来的六人之一,而其他的勇者们则全部都在死之迷宫里牺牲了。 凯旋归来的六人被尊称为六英雄,这段传说将永远留名于罗德斯岛的历史中,而这段传说至今都还持续着。 成为神圣王国法利斯国之王的英雄王法恩,跟罗德斯的各个王国结成了同盟,将战乱之云驱离了罗德斯岛本土的上空。 获得大贤者称号的魔术师渥特,在地下迷宫的入口处盖了一座塔并成为了那儿的守护者。为了封闭因魔神而成为废墟的矮人族王国,为了不再让相同的错误再度发生,他将永远的守护那儿。 侍奉大地母神玛法的圣女妮斯,则是成为了位于塔伯的玛法大神殿中教团的最高司祭,被众人唤为女神之转世而崇拜着。虽然位于极为偏僻的地方,但各地的巡礼者仍是从罗德斯岛各处涌向玛法的神殿中。 没有人知道失去王国的南方矮人族铁之王弗雷贝的下落。或许他至今仍四处讨伐着幸存的魔神,也有人说他孤单地住在他那已被毁灭的王国,不过到现在还没有任何人看过他。 还有一位“无名的魔法战士”则是个没有人知道真面目的神人物。他拥有无人能敌的魔力与剑技,但却像是怕被别人看到般不曾露面。由于他的这种神性,使得魔法战士的存在藉由吟游诗人咏唱的诗歌而变得更为传说化了。 而最后一位便是这个赤发之佣兵贝鲁特。 他最爱的女性被魔神王夺走了生命,而他本人也是给予魔神王最后一击的人,因此可说是在六英雄中最有名的一人。 这样的一个英雄突然出现在马莫,并为了统一这座岛引发了战争。据情报指出黑暗之森的蛮族们、还有以黑妖精族为首的妖魔们都投靠到了他那一边,因此黑暗之街的支配者们才开始着急。毕竟获得妖魔们的协助之后,他就多了好几千,甚至是好几万的兵力。如今即使住在黑暗之街的人们全部拿起武器作战也没有胜算的,何况他们不可能都会为了守护这儿而挺身作战。大部分的居民的生活都非常不安定,他们每天都是在恐怖与贫困的极限状态下过日子的。 在他们的眼里看来,英雄贝鲁特及他所率领的军队就像是解放军。虽然因为害怕被告密而不敢多说话,不过在黑暗之街可以感觉得到,奴隶及贫民们似乎都期待着贝鲁特他们攻过来。 “评议会准备聘你为评议员,毕竟你们也是黑暗之街的居民不是吗?”琥珀之眼露出卑屈的笑,说出了评议会所提出的条件。 “难道你对这个腐烂的地方还会有留恋吗?”亚修拉姆高声笑着,拿起了一小颗瓦砾迅速地丢了出去。 瓦砾笔直的飞了出去,打中了一旁废墟屋檐上整理羽毛的乌鸦,这只可怜的鸟就这么惨叫着摔落了地面。他若无其事的样子,就像是认为在这里的人都会这么做似的,就像是小孩把昆虫的脚扯掉一样。 琥珀之眼感到了一股寒意。 第10章 荒凉无比的沙漠 三天后,他们周围只是荒凉无比的沙漠,遥远的地平线好像在召唤这对年轻的探险家。 上路后的第二天,那些雇佣兵按自己的计划都各自散去,古道路上只留下了他们和两匹拉马。 他们虽然走在一起,可是一天除了“吃饭、出发、休息”这三句话外没有多余的交流。而且这三句话也只是一方提出建议后,另一方只是点头同意而已。 波里斯不擅长和别人交流,他也觉得没有必要和娜雅特蕾依亲近。这样,他们默默地走向南方。 “灭亡之地”的官方称呼虽然是“凯雷斯沙漠”,可是它并没有想象的那样炎热,这也许是他们还在靠雷米的北边的缘故。 即便这样,他们还是尽量避免在炎炎烈日中上路,黄昏、夜晚以及清晨是上路的绝佳时间,而且他们一天也只吃两顿饭。在这里如何调节饮用水的量是很关键的事情。波里斯想第五天绕道去那个泉水,那样的话,能绰绰有余地安排每天的水量,而且在到达泉水之前还可以剩一袋水。 最让他感到意外的是这几天他并没有发现什么怪异的现象。 有关“灭亡之地”的幽灵,他从小就听说了。因此,自从进入这里以后他时刻紧绷着每一根神经,可是已经几天了,别说幽灵,连海市蜃楼也没有出现一次。 没有过多久,这条脚下的马路引起了波里斯的兴趣。两辆马车能并行的这条马路是用坚硬的岩石铺成的,虽然一些石块有细微的裂痕,可还是相当坚固。 看到这些建筑工艺后,波里斯马上联想起以前在小岛时在幻觉中看到的,不!是在小岛真实存在的神秘空间的那条大马路。 这是很自然的事情,小岛的幽灵们以前就是卡纳波里的住民,他们当然用自己特有的建筑工艺建造新的空间。 可是,在小岛的神秘空间看到的是青石,在这里却是被厚厚的灰尘覆盖的荒凉的石头。 当太阳烤焦这些石头的时候,他们也准备休息了。在这里住宿并不是一件轻松的事情,因为没有树木遮挡,所以他们在沙地上各自挖了一个洞,虽然这样也很热,但总比在太阳底下被晒成泥娃娃强多了。 还有,马路边的土地是夯过的,所以要是想挖个洞,就必须找离马路100米左右的地方动手。为了不迷失方向,他们挖洞的方向和马路的方向是垂直的。挖好洞后,他们把身子放进去,然后用毛巾盖住脸,从这时开始,沙子就不断地流进来洞里,等沙子把身子埋得差不多了,他们也就入睡了。 波里斯不知道怎样安顿那两匹拉马。这时,娜雅特蕾依从行李中拿出一块黑布盖住了它们,奇怪的是那两匹拉马乖乖地站在那里一动不动。那块布有些光泽,而且散发着一股药味。 傍晚,波里斯从睡梦中醒了。 因为太阳还没有完全下去,所以波里斯没有揭开头巾。他侧耳倾听并没有什么声音,可刚才明明有什么声音把他吵醒了。波里斯握紧手中的剑,屏住呼吸观察周围的动静。 虽然他并不知道是什么把自己从睡梦中叫醒,可他有某种预感,他感到呼吸起来越来越困难,显然这并不是因为沙子的压力。 这里就是幽灵的老巢。 这时,他听见了一缕陌生的声音,仔细一听是笛声。 他顿时觉得呼吸通畅了,再看看娜雅特蕾依,正如他所料,她拿着一把像笛子一样的东西,那东西极其精巧。 “那是什么?”娜雅特蕾依只是把那笛子放进怀里并没有回答。她起身观察周围,过了一会儿,她说:“该上路了。”今天比往常早了几个小时。 他们收拾行装后,立即动身回到了古道路。天已经完全黑了。波里斯心想今天一定到问个清楚。 “那笛子是驱逐幽灵的吗?”“……”“是吗?应该是!”娜雅特蕾依突然回头看了波里斯。 “你说什么?”波里斯用呆呆的眼神望着娜雅特蕾依,说道:“不是吗?”“是吗?”“是啊!”“原来如此。”就这样,一通莫名其妙的对话过后,他们又默默地往前走。脚底下只有沙沙的声音,这时,娜雅特蕾依突然说话了:小心点!”“什么?”“你的背后!”波里斯没有多说什么,在转身的同时剑已经出鞘了。剑在空中画出了完美的曲线,这在四年前是没法想象的事情。他感觉到自己刺中了什么东西。 可是并没有什么声音。 “……”他好像觉得自己刺中了高压气流,可这感觉又是那么地短暂,那股抵触力消失之后,他觉得自己刺中的只是虚空而已。像是刺中了挂在空中的床单一样,刺中之后没有任何感觉。 这时,他感觉到娜雅特蕾依就在背后。 “……”虽然娜雅特蕾依没有说什么,可是波里斯觉得这时两个人应该背靠背来获得保护。他的判断没有错,他再一次感到一股莫名的力量在侵袭自己。 然而娜雅特蕾依除了这个以外还感觉到了其他的一些什么。他们根据各自的感觉,在防御着自己的前方。波里斯手拿那破里温送的利剑,而娜雅特蕾依紧握着一把连手柄一起才40厘米的短刀。 可是,这次两个人都没有刺中。 身边的拉马在不安地嘶叫。它们的背上拖着水、粮食以及其他生存必备品,要是它们在黑暗中乱跑或者被这不知名的东西刺死的话,这次行程将变得极其地困难。可是目前波里斯和娜雅特蕾依还没有解决的方法。 因为只是顺着马路走,所以晚上他们并没有点灯。抬头望去,昏暗的月亮挂在半空中,波里斯并不喜欢月亮,因为月亮使他想起月亮女神的国度。这月亮正盯着波里斯,像是在嘲笑他。 这时,波里斯感觉到有一股强烈的气流在正前方,他的利剑在空中乱舞。 “嘶……”留下刺耳的撕裂声后,周围又恢复了寂静。 极度的紧张感使他无法动弹。 “去过安诺玛瑞吗?”突然娜雅特蕾依开口说话了。 波里斯不知道她为什么问这个。 “嗯。”波里斯的回答简单明了。 “是一个怎样的地方呢?”现在,为什么问这个呢?“是个很丰饶的地方。”“然后呢?”“然后……和大陆一样生活着各式各样的人。”“呆了多长时间?”“也就那样……”“喜欢那个地方吗?”娜雅特蕾依可能是要缓解紧张情绪,可是对不能集中精神的波里斯来说,这样做反而更加紧张了。 波里斯简直无法理解她,他没好气地说:“不怎么样,就像现在问这问那的你一样……”这时,波里斯看见娜雅特蕾依挥舞着短刀往前一冲,然后他听到了空气的撕裂声。 波里斯感觉到一股冷风正侵袭着自己的左脸,他用剑护着自己的左侧,这时他看见娜雅特蕾依也冲向这个方向。他们无暇保护对方,他清楚地看到娜雅特蕾依的短刀进入自己的视野后又消失在夜色中。顿时,他觉得自己的一撮头发被剪断,飘落下来。 他们都僵住了。 娜雅特蕾依说道:“看来不能搞定他们了,要是一刀不能解决那再没有机会了。”她的声音冷静而沉着。 波里斯觉得汗水正顺着脸颊流下来。 “你以前和幽灵打过吗?”“没有,可是……”娜雅特蕾依大步跳过来,把自己的背靠在波里斯的背后继续说道:“你知道吗?要是被刺中两剑,死ghoul也会死而复活的。”“ghoul?那是什么?”他们没有机会再交谈了。 他们的刀剑又在夜色中飘舞,他们不知道对方是什么,只知道应该砍,应该刺……夜晚的荒地很凉,可是他们都大汗淋漓,更糟糕的是竟然听不到拉马的声音。 波里斯冲着娜雅特蕾依喊道:“能不能用那个笛子呢?”娜雅特蕾依冷冷地答道:“不是和你说了吗?要是ghoul被刺中两剑,即不能赶走它,也不能杀死它。”波里斯觉得自己快要崩溃了,他有些不知所措了。 “那么我们不是白费劲吗?既然对付不了他们,何必要继续呢?”“那也不能白白送死啊!”波里斯无言以对了。他当然知道娜雅特蕾依的用意,可是也不能这样一战到底啊!波里斯不知道所谓的ghoul是什么,也许是幽灵的一种,可是一剑不能结果它的性命,那么它就能得到永生的说法,对波里斯来说简直就是天方夜谭。既然被剑刺中,它们应该是一种能被杀死的存在,相反它们也可以杀死自己,他的心很乱。 这时,他觉的长长的手指在扯自己的肩膀,他顿时觉得自己的胳膊麻麻的,还没有等他明白过来,那个看不见的手指又握住了他的右手腕,在剧烈的疼痛中,他不得不丢掉手中的剑。 波里斯条件反射似地抽出了挂在腰间的冬霜剑,砍向那东西,等冬霜剑在空中画过一道弧线时,波里斯虽然明白了自己所做的事情,可是已经完了。 “……!”是从来没有听过的惨叫声,还有不知名的液体在四处飞溅。继而波里斯又听到了几声这样的声音,是从四周传来的,与其说这是呻吟,还不如说是某种语言。 波里斯的冬霜剑插进了什么东西,他想抽出来,可是这并不容易。一种黏乎乎的液体顺着刀身沾满了手柄。波里斯的衣袖一碰到那液体就发着微弱的绿光,然后被腐蚀掉了,他迅速地拿开了自己的手。 这时,娜雅特蕾依在背后说道:“它死了!”过了一会儿,波里斯看到有一个黑色的轮廓在夜色中慢慢地倒下。正往下流的那液体也被这轮廓吸了进去,然后就不见了。 波里斯拣起了剑,等恢复正常思维后他发现自己浑身上下都是汗水。可是他并不想在异常沉着的娜雅特蕾依面前露怯。 娜雅特蕾依用纸擦拭着自己的短刀,他们依旧背对背坐在地上,可是两个人并没有靠着。 “你不是说不能杀死他们吗?”“是,但你只用了一刀。”“我们一直跟在它斗,那东西可能已经中了几剑。”“你是用新的武器刺中的,那是什么刀呢?”娜雅特蕾依转身想看波里斯的“冬霜剑”,可是波里斯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收起了“冬霜剑”,因为每次给别人看了这把刀以后,结果都不是很好。因此娜雅特蕾依看到的只是缠在刀柄的白色纱布。 过了一会儿,波里斯说道:“拉马都跑了。”“明早会回来的。”突如其来的战斗打乱了他们的作息时间,也不知道是什么时候,目前能做的只是在原地等待拉马回来,正如娜雅特蕾依不再问“冬霜剑”一样,波里斯也没有过多地问娜雅特蕾依的事情。 但是,用沉默的方式度过这漫漫长夜显然是非常痛苦的事情。 波里斯抬头一看,几千个星星像是散落在夜空中的珍珠一样在闪闪发光,而四周是完美的寂静和黑暗。从地图上看,“灭亡之地”占这片大陆的四分之一,而这么大的地方不但不属于任何国家,更不属于人类的事实让人百思不得其解。 “灭亡之地”周围的国家都是按照统治者的意志建立起来的,所以统治者要求领土内的人民百分百地顺从自己。即便这样,谁要是统一了整个大陆,灭亡之地也不会是某个人的私有财产,它肯定傲然处在那里,并嘲笑着人类的历史。 虽然魔法王国已不复存在,可是它的领土却真实地保留下来了,并时刻提醒人们:“世界上没有不可能的事情。”正因为这样,各国的君主对整个大陆的统一,都不很感兴趣。 “你听……”波里斯被这夜莺般清脆的声音唤醒了。虽然娜雅特蕾依的声音很低,可是在这寂静的荒野听起来很大,波里斯不知道她让自己听得是什么。 “是拉马回来了吗?”“不是。”波里斯突然想起了伊索蕾,她唱的圣歌,仿佛是天籁之音,和她相比,娜雅特蕾依的声音有一种质的美感。 “我什么也听不到。”“脚步声。”波里斯虽然侧耳倾听,但还是听不到任何响声。 “有恨你的人吗?”娜雅特蕾依突然问道。 就像刚才“去过安诺玛瑞吗?”一样娜雅特蕾依的问题始终是这样莫名其妙。或许和她结伴同行,应该适应这种对话模式。波里斯这样想。 “很多。”“他们当中谁最恨你?”波里斯虽然皱了眉头,可是也不想和她吵起来,因此他想敷衍一下她,但是没有他想到一个合适的人选。从老家派来的杀手们肯定和自己没有个人恩怨,可是波里斯又不愿意提起培诺尔伯爵。在岛中也没有和他深仇大恨的人,斯莱普已经死了,海尔特鲁也变了,那么是艾基温吗?“那家伙老以为我是他大哥的绊脚石,我已经离开那里了,他该不会还恨我吧。”“可是那家伙还活着吧。”波里斯突然明白了。 “对,还活着,不是幽灵。”那么刚才的是真的幽灵吗?娜雅特蕾依从怀里摸出了那个笛子,轻声地吹了起来,虽然不能说很好听,可也过得去。突然,她用笛子指着黑暗,大喊道:“你已经死了。”波里斯听说过,有时幽灵并不知道自己已经死了,所以行动起来像个狂人。 波里斯不得不承认娜雅特蕾依具有超人的潜质,她的感觉相当敏锐。波里斯觉得这次不能再用“冬霜剑”了,因为在抽出剑的同时,有什么东西压住了他的身体。 虽然看不见它,而且也感觉不到多少分量,可是波里斯觉得喘不过气来。他想起身,可是那股力量是那么地强大,而且在加重。突然,他看见娜雅特蕾依在挥舞着短刀,波里斯心想这是娜雅特蕾依在帮自己。 可是这次娜雅特蕾依的剑也无济于事了。波里斯觉得有一双看不见的手在搅乱自己的胸口。他想起有一把旅行用短刀就放在前胸的衣兜里。 这时,有什么东西跌落下来。 啪!周围顿时亮了起来,眼前突然出现了一口井,更惊奇的是这口井竟然压在波里斯的身上,毋庸置疑,这是幻觉。 周围的环境也随即变了。青白相间的花开满了井口边,而且井的前面还有一堵墙,眼前的这一切像是从什么地方剪切过来的。波里斯猛然想起了在小岛上的事情:用魔法把远处的祭坛搬过来,而这祭坛甚至可以触摸。 咔!动物的悲鸣突然在周围响起。 波里斯觉得一直压着他的那股力量顿时消失的无影无踪。他纵身一跃捡起地上的利剑采取了防御姿势,可是再没有任何东西攻击他。 只是,眼前的幻觉并没有马上消失。开满鲜花的庭院和不远处的黑暗,一直在他的面前。 为什么会出现这些呢?波里斯和娜雅特蕾依握紧手中的武器,盯着那口井。 “喀嚓……”这时,从井里面传来了微弱的声音。 他们不约而同地跑到了井口,向里面刺去。井里面很暗,他们明显感觉到什么东西在往上爬。突如其来的幻觉已经让他们惊奇不已了,而漆黑的井里往上爬行的“它”更让他们胆战心惊了。 咔……喀嚓……那声音越响越近,而“它”始终没有现身。 爬行的声音终于停止了。 他们屏住了呼吸。 “咳……”他们听到“它”在搭话。 第11章 鬼火 欧伊吉司命在旦夕。 即使移送到默勒费乌斯祭司家经过数日,还是陷入昏迷状态,而且情况和之前伊索蕾或达夫南昏迷期间不同,欧伊吉司像是随时就要断气一般,断断续续地微弱呼吸著,连默勒费乌斯祭司也无法保证他是否能活下来。 最令人怀疑的是他受伤的原因,虽然很明显看出他真的是被火焰纹身,最后因窒息而昏倒,但却无法说明他那布满全身的众多伤口是从何而来;仿佛在藏书馆内和幽灵们打架一般,欧伊吉司全身到处都是黑青瘀血和撕裂伤口。 特别是脸蛋,任谁都可以判断出那是被殴打所致的严重伤势。奄奄一息的弱小少年,鼻骨塌陷,嘴唇被揍歪,眼皮撕裂伤到眼珠子里面,简直令人不忍睁眼直视。默勒费乌斯祭司愤慨地说,如果是活人做出这种坏事,依据月岛律法,是足以处死的罪行。 幸好杰洛的情况并不严重,但达夫南却仍然有种奇怪的不安感。自达夫南进入倒塌的藏书馆、发现他们两个人开始,杰洛的沉着态度已经到了令人奇怪的程度,但又像是有哪儿不对劲似的。虽然想要归咎于耗费一生心血百般照顾的藏书馆,因被毁而造成的打击,却又很难压抑那种莫名的感觉。 藏书馆仍未开始收拾整顿,在渐渐变得翠绿的春晖树林之中,成为黑漆漆又荒凉的废墟,建筑物靠著仅存三分之一的内部支撑墙壁,胆颤心惊地竖立著,虽然里头还残留了一部分的书籍,但因为担心屋子随时会倒塌也没人去整理。有些人主张干脆把这地方拆除掉,但是被祭司们拒绝了,达夫南也差一点就给说出这种话的人狠狠一拳。 但一想到月岛大部分的岛民一辈子也不曾踏进藏书馆的门槛,自然不会感到任何遗憾,就比较能够释怀了。 过了三天的午后,达夫南慢慢爬上发生过火灾的山坡。想起那天与杰洛一起去秘密墓地后回来时的步伐,达夫南变得更加忧郁。当他爬上可以看到藏书馆全景的位置时,发现已有人先来了。 “你也来了。”奈武普利温说道。原来是奈武普利温,他独自坐在山腰下,抬头看著焦黑的废墟,达夫南则默默地坐在他身旁。 “你每天都来这里吗?”达夫南只是点点头。奈武普利温伸出手,拍掉飞来沾在达夫南头上的烟尘。两个人像这样一起坐在外面,已经是好久以前的事了。 不擅于使用特别温柔语气讲话的奈武普利温,将草茎嚼一下吐出后,平和地说:“总觉得你好像认为自己应该对这件事负些责任,是不是有什么事不能告诉我?”达夫南这次摇著头,并且望向近处草地上那一点一点被吹散的灰褐色灰烬;那其中必有一块是燃烧过后的书籍一角。 “欧伊吉司会独自一个人在藏书馆里,是因为和我约在那里见面,可是我竟然完全忘掉了。”“为什么会忘掉?”“我和杰洛叔叔……去了岛上的墓地。”关于墓地,达夫南只做了简略说明,奈武普利温似乎全然不知那个墓地的存在;至于有关幽灵的事,他就没说了,因为他现在并不想跟奈武普利温讨论那种问题,只想告解似地抒发一下。 “结果回来一看,藏书馆已陷入一片火海,是吗?而欧伊吉司被关在里面?”“门是否有上锁,我就不知道了……”回想起杰洛那时进入藏书馆的背影,达夫南又不自觉地难过起来,紧闭著嘴巴。奈武普利温则像是在思索什么似的,说道:“嗯……这就奇怪了,怎么会没有锁住呢?杰洛先生离开藏书馆时,通常会上锁,欧伊吉司要如何进去里面呢?”“因为欧伊吉司知道藏放钥匙的地方……之前就曾经听他说过。”“那就更奇怪了,自己亲手开门进去,为什么不在失手引起火灾时跑出来?并没有任何人阻止他,而且刚起火时火势不会那么大吧?”“如果是自己不小心引起的火灾,他绝对不是会先溜走的那种小孩,因为欧伊吉司把藏书馆当成和自己的身体一般爱惜。”这样说著的同时,达夫南突然想起欧伊吉司身上令人起疑的伤口,而奈武普利温也正好说到相同的主题。 “我想说的反而是,欧伊吉司当时会不会连逃出来的力量都没有?那孩子在著火之前,就已经受了重伤,任何人看了都知道,那不是被火烧成的伤。”达夫南陷入一阵沉思,然后才说:“要是有谁殴打他的话,那会是……一起在思可理学校上学的小孩们。不过近来并没有什么理由需要那样痛殴他……就算是那样的话,难道是欧伊吉司受伤后独自进去藏书馆睡著了吗?”“那么是谁放的火呢?”当达夫南一时无法回答问题的时候,奈武普利温捡起放在草丛边的某个东西,递给达夫南。达夫南一看,那是一个被熏得漆黑的锁,上面插著备用钥匙,一看就知道是在藏书馆捡到的东西。 达夫南拿著那东西仔细瞧,皱起眉头,露出惊讶的表情。奈武普利温说:“你懂了吧?”“所以门是锁上的?会是欧伊吉司再次锁上的吗?”“嗯,那似乎不是正确的推测,因为锁是在门外,在里面锁门是用门闩。”达夫南垂下头,用哽咽的语气,一字一句用力说著:“那么说来……是有人丢下他,从外面将门上锁罗?”奈武普利温用平静而冰冷的声音接著说:“而且那人也没有到村子来通报失火了。”达夫南突然站起来,按捺不住的愤怒,让他涨红了脸。奈武普利温并没有抓住他,而是这样说:“不要急躁,这并非一时冲动所犯下的过错,打从一开始,就有人有计划地殴打那孩子,虽然不知道是否连同放火也计划在内,但还是将罪行隐瞒,安全地逃亡了,并且正再次受到某人的保护。还有,那肯定不是一人所为,所以在找到确实的证据之前,不要轻举妄动。”达夫南低下头来看著奈武普利温。 “如何确认你说的这一切都是真的呢?”“因为我看过那孩子的伤口。”奈武普利温蓦然自嘲地笑了。 “小时候,我也曾经受到许多小孩们的排挤,但我不像欧伊吉司那样只有挨打的份,反而经常痛打猛劈那些臭小子,因此对于那个年龄的少年们经常发生的殴打事件,我比谁都清楚。欧伊吉司的脸……是有组织又残忍的人所造成的伤口,那不是小孩在气头上随便打打所产生的伤口。而且,如果是年龄相近的人,是不可能光靠一个人的力量就打成那样。如果是一个人的话,那应是成年人;而如果是小孩的话,一定有好几个人。至于究竟是那些臭小子们自己跑到藏书馆去,还是欧伊吉司跑一跑被赶进去的呢?如果照你刚才所说,一开始去开门的应该是欧伊吉司没错。不过不管怎样,那些人抢了钥匙并把他关在里面,就这样把他丢在火场里。至于是不是故意纵火,这是我最想知道的疑点,如果失火不是欧伊吉司的过失,而是其他臭小子的错……”奈武普利温站起身来低沉地说:“那些臭小子绝对要处以死刑。”和默勒费乌斯说的时候不同,这话由奈武普利温说来,更是令人心惊;因为,奈武普利温就是直接执行那死刑的祭司。 如果欧伊吉司能够苏醒,就可以直接证实一切,也不需要什么复杂的推理,但是欧伊吉司的情况却有恶化的趋势。 事情发生之后又过了三天,达夫南去探望欧伊吉司,并且从默勒费乌斯那里听到了令人惊讶的事——在藏书馆烧毁之后,杰洛暂时住在岛民遗弃的老房子里,而且从未来探望欧伊吉司。 “真的吗?”“不但没来这里,也谢绝访客,不过有没有外出过就不知道了。”达夫南好几次要去拜访杰洛,也都因为看到“谢绝访问”的字条而只好转头就走。但当初不是他奋不顾身的冲进火海中营救出欧伊吉司的吗?他这般爱惜的孩子,如今正一天天恶化,一步一步走向死亡边缘,他竟完全没来探视,实在令人无法相信。 于是,达夫南下了即使被拒绝,也一定要去拜访杰洛的决心,并于那天午后就前往杰洛的住处。 那房子是几年都没人看顾的荒废房屋,即使岛民们大略整修了一下,还是一副寒酸到令人觉得难堪的模样。门上依然挂著谢绝拜访的字条,但这次,达夫南直接就去敲门,手中握著冒了生命危险从藏书馆废墟里抢救出来的几本书。 门内没有反应,又再敲了一次。 “叔叔,我是达夫南啊!请您开一下门吧!”过了好一会儿,才从里面传来既熟悉,又陌生的声音。 “门没关。”达夫南打开门,走进去后踌躇了一下。因为地板上散放了一地的物品和垃圾,让人不知要把脚往哪儿踩比较好。朝正面看过去,里边连帷幕也没有,只放了张旧床,杰洛就坐在那儿。杰洛转头看向达夫南,面无表情地说:“乱成一团是吗?你先进来再说。”达夫南关上门,闪过地上的物品,来到了床铺前,但是这里连可以坐的椅子都没有,只好勉强把一个箱子拉过来坐下。达夫南感觉杰洛的脸色非常糟糕,于是就问说:“您是不是身体不舒服呢?”杰洛的头发和胡须都没有修整,而且连衣著也完全没有好好打理。以前在藏书馆时,虽说有很多杂物,看起来很乱,但那全是为了主人的方便,是个看起来很舒服的地方。不过这地方不一样,好像暴风袭击过一样,为数不多的物品全部随性地杂在一起。 “我没事。”杰洛说话的语气和以前相似,却又有些平板,让达夫南觉得更加不安,仔细打量著杰洛的脸。杰洛似乎在躲避达夫南关怀的目光,视线总是飘往其他方向。 “你专程前来,我却没有什么东西可以给你,真是不好意思。对了,你来找我有什么事?”听到这样的话,达夫南也感到意外。达夫南手中拿著才从废墟抢救出来的三、四本书,但杰洛却视若无睹,提都没提。 “叔叔,这个……”达夫南把书本放在杰洛的膝盖上。杰洛一触摸到书,才像是知道了怎么一回事地说:“啊……这是从哪里带来的?”“藏书馆里残留了比想像中还更多的书喔,大概可以救回四分之一左右。”“啊啊,是吗……”杰洛停了好一会儿,然后说:“已经到了这地步,还能怎样……虽说很谢谢你,但已经没必要这么做了。”达夫南根本没有料想到杰洛会是这样的反应。他实在接不上话,于是转而提及欧伊吉司的事。 “欧伊吉司的病情似乎持续在恶化,默勒费乌斯祭司对病情也一直持悲观的看法……”他找不到机会直接质问杰洛为何不去探望欧伊吉司,因此把话绕了一下;但是听到的回答,却让他更加惊慌。 “生死问题哪里是人所能决定的,全是那孩子命中注定的事,即使去探病,也不能让垂死的小孩起死回生吧。”杰洛一向不是爱冷嘲热讽的人,反倒如果是死去的伊利欧斯祭司用这种方式说话,就不会令人感到如此惊讶了。已经无法把话接下去的达夫南,难为情地四处张望。此时有些奇怪的东西映入眼帘,竟有一些看起来像药瓶的东西,大约四、五个,放在被当作桌面使用的窗框上,瓶盖全都打开著!达夫南确实感受到发生了什么严重的事情,仔细地四处察看屋内。奇怪的地方并不只一、两处,吃过东西的碗盘被随手搁置著,好像是忘记了一般;衣服则是颠倒挂著,到处都有东西被随随便便堆叠著,乱成一团……这一切都说明了一个事实。达夫南打量了一下杰洛,慢慢伸出指尖,在杰洛的后颈轻轻点了一下;结果正如所料,杰洛身子一震,转向后方,却好像完全看不到达夫南伸过去的手臂。 “喔,原来是你戳了我一下。”达夫南再也忍不住了,开口说:“我的脸您现在看得见吗?叔叔,我现在是什么表情,您看得见吗?”“……”达夫南顿时感到非常丧气,因为这是他所有想得到的状况中最糟糕的,那么喜好书籍、一生都与书为伍的杰洛,居然看不见了!“怎么……为什么那样……”不知该说些什么才好,达夫南真的觉得非常惋惜,好几次打开嘴巴,又再闭上,不断重复著这动作。然后,杰洛用平淡的语气回答:“我本来视力就一直不好,也许是因为在暗处看太多书吧。伊利欧斯知道我懒得动,所以特别为我制造了用一个开关就可以打开全部窗户的装置:而且我也不爱听外面吵杂的声音,所以……”“不是因为那样……那样的原因吧……是不是因为这次的事件?那把火……”“多少会有影响吧,嗯……不过左眼还看得见一点点。”杰洛似乎并不想说明自己在火场中失明的状况。既然没办法再追问下去,达夫南再怎么焦急也没用。杰洛所说的每一字、每一句,都深深剌痛达夫南的心房。 “视力没有了,而且读的书也跟著一起没有了,只能说是各种因缘际会都配合得恰到好处。”“叔叔!”达夫南紧紧握住杰洛的右手,很清楚自己什么也帮不上,但是杂乱无章的房子、找不到瓶盖的药瓶、被遗忘的碗盘,就算想要整理都不可能了……这些围绕著杰洛的种种事实,实在是太令他悲伤了。为什么,为什么会发生这样的事,到底是为了什么!“无论对谁都别说……因为我不想给任何人添麻烦。”“您那是什么话呀!让叔叔继续在这种状况下生活,我无法坐视不管!”“不,你不要管我。”杰洛突然站了起来,并且伸出手把两眼蒙住又放开,现在他眼中所见到的世界,是两眼都看得见的达夫南所无法想像的。杰洛低声地说:“现在还是能看到一点东西,不过还在渐渐恶化,总有一天会完全看不见。但在那一天来临之前,请让我一个人找出解决的办法吧。即使默勒费乌斯祭司来,也无法让我看不到的眼睛复明。我之前眼睛就常常觉得视线模糊,他知道我的毛病,我也问过他如何解决视力的事。但我知道自己终究还是会成为岛民的负担,在走到那个地步之前,该让我有个心理准备才对。对于无法去探视欧伊吉司的事,我一直觉得很抱歉。不过我并不想在那种状况下被发觉失明的事实,也不想看到岛民因惊讶而大呼小叫的情况。请让我再多一些准备,以后……”不论是谁,要接纳自己的缺陷,总是需要花一些时间,当然也有人最后还是无法接受,而将那满腔的愤怒朝不正确的方向发泄——就像摄政那样。 “好,我知道……”如今杰洛正努力不要再对书籍有任何留恋,自己却愚蠢地把书带来,为什么偏偏会发生这种令人无法想像的事呢。 看著杰洛的眼睛忽而可以聚焦,忽而又无法聚焦,达夫南突然对世上所有无法挽回的事情感到十分慨叹。试想,若自己失去了双手,再也无法握剑,应该是和杰洛现在的心情相似吧。达夫南说道:“对不起……”之后两个人便久久不说一句话,只是面对面而坐。时间流逝再流逝,要是一切都可以再回到原点,那该有多好啊。如果真可以那样,不管多久也会静静地等待。 达夫南站起来,不知该如何告别。原本只是点一点头表示道别,后来才又想到杰洛看不见,于是开口对他说再见。至于要他好好过生活这类的道别语,他就不忍心开口了。 杰洛只是点头,直到达夫南要走出门口时,耳边才传来杰洛低沉的声音:“我的梦想被火所烧毁……全部……”门关上后,达夫南倚靠著门站立。 达夫南想著,自己若不是奈武普利温的学生,真会说出愿意一辈子待在杰洛身旁帮忙的话;那种决定也许只是一时的情绪,以后也许会后侮,但很明显地,达夫南现在感到这是自己的责任。但那样的牺牲任谁也无法轻易做到,恐怕只有伪君子,才有办法把那种牺牲视为理所当然地说出口吧。 达夫南回想著火灾之前在墓地,以及更早之前在藏书馆里述说有关月岛的过去与未来的杰洛。杰洛对自己很了解,并认为达夫南可以超越自己的限制,于是将自己无法抛弃的梦想告诉达夫南。然而,对于杰洛所托付的事,达夫南却无法有所承诺,即使是现在,也一样没办法明确答复。 还记得当他听到欧伊吉司名字的意思是“苦痛”时,曾经一面想到他平时受到的欺凌,一面觉得他的名字实在是非常相符;但是没想到,他名字所蕴藏的竟是更加残酷的意义。在他短短的一生中,一直受到他人的压迫,卑微地生活著,连平时怀抱的梦想都还来不及实现,难道就要这样消失了吗?好一个郁闷的午后。自从在月岛生活以后,虽然历经很多事件,但每次他都认为自己既已离开大陆,就不要再回去,要在月岛上坚守岗位——他一直用这样的信念支持自己。然而,此时此刻的他,却觉得大陆还好,想要远离这块土地的那份心情,深深地攫住且压迫著达夫南。 但是,逃离此处,在全新的地方就能有幸福或有希望吗?达夫南自己比谁都明白,那是不可能的。希望并不是抛开自己的原有便能重新拥有,而是在坚持到最后不放弃时归诸于己,这一点达夫南非常清楚。 但是现在实在太疲惫了,即使明知道那是没有用的举动,他还是非常想要歇息,就像死人那样长眠不起。 惊地竖立著,虽然里头还残留了一部分的书籍,但因为担心屋子随时会倒塌也没人去整理。有些人主张干脆把这地方拆除掉,但是被祭司们拒绝了,达夫南也差一点就给说出这种话的人狠狠一拳。但一想到月岛大部分的岛民一辈子也不曾踏进藏书馆的门槛,自然不会感到任何遗憾,就比较能够释怀了。过了三天的午后,达夫南慢慢爬上发生过火灾的山坡。想起那天与杰洛一起去秘密墓地后回来时的步伐,达夫南变得更加忧郁。当他爬上可以看到藏书馆全景的位置时,发现已有人先来了。“你也来了。”奈武普利温说道。原来是奈武普利温,他独自坐在山腰下,抬头看著焦黑的废墟,达夫南则默默地坐在他身旁。“你每天都来这里吗?”达夫南只是点点头。奈武普利温伸出手,拍掉飞来沾在达夫南头上的烟尘。两个人像这样一起坐在外面,已经是好久以前的事了。不擅于使用特别温柔语气讲话的奈武普利温,将草茎嚼一下吐出后,平和地说:“总觉得你好像认为自己应该对这件事负些责任,是不是有什么事不能告诉我?”达夫南这次摇著头,并且望向近处草地上那一点一点被吹散的灰褐色灰烬;那其中必有一块是燃烧过后的书籍一角。 “欧伊吉司会独自一个人在藏书馆里,是因为和我约在那里见面,可是我竟然完全忘掉了。”“为什么会忘掉?”“我和杰洛叔叔……去了岛上的墓地。”关于墓地,达夫南只做了简略说明,奈武普利温似乎全然不知那个墓地的存在;至于有关幽灵的事,他就没说了,因为他现在并不想跟奈武普利温讨论那种问题,只想告解似地抒发一下。“结果回来一看,藏书馆已陷入一片火海,是吗?而欧伊吉司被关在里面?”“门是否有上锁,我就不知道了……”回想起杰洛那时进入藏书馆的背影,达夫南又不自觉地难过起来,紧闭著嘴巴。奈武普利温则像是在思索什么似的,说道:“嗯……这就奇怪了,怎么会没有锁住呢?杰洛先生离开藏书馆时,通常会上锁,欧伊吉司要如何进去里面呢?”“因为欧伊吉司知道藏放钥匙的地方……之前就曾经听他说过。”“那就更奇怪了,自己亲手开门进去,为什么不在失手引起火灾时跑出来?并没有任何人阻止他,而且刚起火时火势不会那么大吧?”“如果是自己不小心引起的火灾,他绝对不是会先溜走的那种小孩,因为欧伊吉司把藏书馆当成和自己的身体一般爱惜。”这样说著的同时,达夫南突然想起欧伊吉司身上令人起疑的伤口,而奈武普利温也正好说到相同的主题。“我想说的反而是,欧伊吉司当时会不会连逃出来的力量都没有?那孩子在著火之前,就已经受了重伤,任何人看了都知道,那不是被火烧成的伤。”达夫南陷入一阵沉思,然后才说:“要是有谁殴打他的话,那会是……一起在思可理学校上学的小孩们。不过近来并没有什么理由需要那样痛殴他……就算是那样的话,难道是欧伊吉司受伤后独自进去藏书馆睡著了吗?”“那么是谁放的火呢?”当达夫南一时无法回答问题的时候,奈武普利温捡起放在草丛边的某个东西,递给达夫南。达夫南一看,那是一个被熏得漆黑的锁,上面插著备用钥匙,一看就知道是在藏书馆捡到的东西。达夫南拿著那东西仔细瞧,皱起眉头,露出惊讶的表情。奈武普利温说:“你懂了吧?”“所以门是锁上的?会是欧伊吉司再次锁上的吗?”“嗯,那似乎不是正确的推测,因为锁是在门外,在里面锁门是用门闩。”达夫南垂下头,用哽咽的语气,一字一句用力说著:“那么说来……是有人丢下他,从外面将门上锁罗?”奈武普利温用平静而冰冷的声音接著说:“而且那人也没有到村子来通报失火了。”达夫南突然站起来,按捺不住的愤怒,让他涨红了脸。奈武普利温并没有抓住他,而是这样说:“不要急躁,这并非一时冲动所犯下的过错,打从一开始,就有人有计划地殴打那孩子,虽然不知道是否连同放火也计划在内,但还是将罪行隐瞒,安全地逃亡了,并且正再次受到某人的保护。还有,那肯定不是一人所为,所以在找到确实的证据之前,不要轻举妄动。”达夫南低下头来看著奈武普利温。“如何确认你说的这一切都是真的呢?”“因为我看过那孩子的伤口。”奈武普利温蓦然自嘲地笑了。“小时候,我也曾经受到许多小孩们的排挤,但我不像欧伊吉司那样只有挨打的份,反而经常痛打猛劈那些臭小子,因此对于那个年龄的少年们经常发生的殴打事件,我比谁都清楚。欧伊吉司的脸……是有组织又残忍的人所造成的伤口,那不是小孩在气头上随便打打所产生的伤口。而且,如果是年龄相近的人,是不可能光靠一个人的力量就打成那样。如果是一个人的话,那应是成年人;而如果是小孩的话,一定有好几个人。至于究竟是那些臭小子们自己跑到藏书馆去,还是欧伊吉司跑一跑被赶进去的呢?如果照你刚才所说,一开始去开门的应该是欧伊吉司没错。不过不管怎样,那些人抢了钥匙并把他关在里面,就这样把他丢在火场里。至于是不是故意纵火,这是我最想知道的疑点,如果失火不是欧伊吉司的过失,而是其他臭小子的错……”奈武普利温站起身来低沉地说:“那些臭小子绝对要处以死刑。”和默勒费乌斯说的时候不同,这话由奈武普利温说来,更是令人心惊;因为,奈武普利温就是直接执行那死刑的祭司。如果欧伊吉司能够苏醒,就可以直接证实一切,也不需要什么复杂的推理,但是欧伊吉司的情况却有恶化的趋势。事情发生之后又过了三天,达夫南去探望欧伊吉司,并且从默勒费乌斯那里听到了令人惊讶的事——在藏书馆烧毁之后,杰洛暂时住在岛民遗弃的老房子里,而且从未来探望欧伊吉司。“真的吗?”“不但没来这里,也谢绝访客,不过有没有外出过就不知道了。”达夫南好几次要去拜访杰洛,也都因为看到“谢绝访问”的字条而只好转头就走。但当初不是他奋不顾身的冲进火海中营救出欧伊吉司的吗?他这般爱惜的孩子,如今正一天天恶化,一步一步走向死亡边缘,他竟完全没来探视,实在令人无法相信。于是,达夫南下了即使被拒绝,也一定要去拜访杰洛的决心,并于那天午后就前往杰洛的住处。那房子是几年都没人看顾的荒废房屋,即使岛民们大略整修了一下,还是一副寒酸到令人觉得难堪的模样。门上依然挂著谢绝拜访的字条,但这次,达夫南直接就去敲门,手中握著冒了生命危险从藏书馆废墟里抢救出来的几本书。门内没有反应,又再敲了一次。“叔叔,我是达夫南啊!请您开一下门吧!”过了好一会儿,才从里面传来既熟悉,又陌生的声音。“门没关。”达夫南打开门,走进去后踌躇了一下。因为地板上散放了一地的物品和垃圾,让人不知要把脚往哪儿踩比较好。朝正面看过去,里边连帷幕也没有,只放了张旧床,杰洛就坐在那儿。杰洛转头看向达夫南,面无表情地说:“乱成一团是吗?你先进来再说。”达夫南关上门,闪过地上的物品,来到了床铺前,但是这里连可以坐的椅子都没有,只好勉强把一个箱子拉过来坐下。达夫南感觉杰洛的脸色非常糟糕,于是就问说:“您是不是身体不舒服呢?”杰洛的头发和胡须都没有修整,而且连衣著也完全没有好好打理。以前在藏书馆时,虽说有很多杂物,看起来很乱,但那全是为了主人的方便,是个看起来很舒服的地方。不过这地方不一样,好像暴风袭击过一样,为数不多的物品全部随性地杂在一起。“我没事。”杰洛说话的语气和以前相似,却又有些平板,让达夫南觉得更加不安,仔细打量著杰洛的脸。杰洛似乎在躲避达夫南关怀的目光,视线总是飘往其他方向。“你专程前来,我却没有什么东西可以给你,真是不好意思。对了,你来找我有什么事?”听到这样的话,达夫南也感到意外。达夫南手中拿著才从废墟抢救出来的三、四本书,但杰洛却视若无睹,提都没提。“叔叔,这个……”达夫南把书本放在杰洛的膝盖上。杰洛一触摸到书,才像是知道了怎么一回事地说:“啊……这是从哪里带来的?”“藏书馆里残留了比想像中还更多的书喔,大概可以救回四分之一左右。”“啊啊,是吗……”杰洛停了好一会儿,然后说:“已经到了这地步,还能怎样……虽说很谢谢你,但已经没必要这么做了。”达夫南根本没有料想到杰洛会是这样的反应。他实在接不上话,于是转而提及欧伊吉司的事。 “欧伊吉司的病情似乎持续在恶化,默勒费乌斯祭司对病情也一直持悲观的看法……”他找不到机会直接质问杰洛为何不去探望欧伊吉司,因此把话绕了一下;但是听到的回答,却让他更加惊慌。“生死问题哪里是人所能决定的,全是那孩子命中注定的事,即使去探病,也不能让垂死的小孩起死回生吧。”杰洛一向不是爱冷嘲热讽的人,反倒如果是死去的伊利欧斯祭司用这种方式说话,就不会令人感到如此惊讶了。已经无法把话接下去的达夫南,难为情地四处张望。此时有些奇怪的东西映入眼帘,竟有一些看起来像药瓶的东西,大约四、五个,放在被当作桌面使用的窗框上,瓶盖全都打开著!达夫南确实感受到发生了什么严重的事情,仔细地四处察看屋内。奇怪的地方并不只一、两处,吃过东西的碗盘被随手搁置著,好像是忘记了一般;衣服则是颠倒挂著,到处都有东西被随随便便堆叠著,乱成一团……这一切都说明了一个事实。达夫南打量了一下杰洛,慢慢伸出指尖,在杰洛的后颈轻轻点了一下;结果正如所料,杰洛身子一震,转向后方,却好像完全看不到达夫南伸过去的手臂。“喔,原来是你戳了我一下。”达夫南再也忍不住了,开口说:“我的脸您现在看得见吗?叔叔,我现在是什么表情,您看得见吗?”“……”达夫南顿时感到非常丧气,因为这是他所有想得到的状况中最糟糕的,那么喜好书籍、一生都与书为伍的杰洛,居然看不见了!“怎么……为什么那样……”不知该说些什么才好,达夫南真的觉得非常惋惜,好几次打开嘴巴,又再闭上,不断重复著这动作。然后,杰洛用平淡的语气回答:“我本来视力就一直不好,也许是因为在暗处看太多书吧。伊利欧斯知道我懒得动,所以特别为我制造了用一个开关就可以打开全部窗户的装置:而且我也不爱听外面吵杂的声音,所以……”“不是因为那样……那样的原因吧……是不是因为这次的事件?那把火……”“多少会有影响吧,嗯……不过左眼还看得见一点点。”杰洛似乎并不想说明自己在火场中失明的状况。既然没办法再追问下去,达夫南再怎么焦急也没用。杰洛所说的每一字、每一句,都深深剌痛达夫南的心房。“视力没有了,而且读的书也跟著一起没有了,只能说是各种因缘际会都配合得恰到好处。”“叔叔!”达夫南紧紧握住杰洛的右手,很清楚自己什么也帮不上,但是杂乱无章的房子、找不到瓶盖的药瓶、被遗忘的碗盘,就算想要整理都不可能了……这些围绕著杰洛的种种事实,实在是太令他悲伤了。为什么,为什么会发生这样的事,到底是为了什么!“无论对谁都别说……因为我不想给任何人添麻烦。”“您那是什么话呀!让叔叔继续在这种状况下生活,我无法坐视不管!”“不,你不要管我。”杰洛突然站了起来,并且伸出手把两眼蒙住又放开,现在他眼中所见到的世界,是两眼都看得见的达夫南所无法想像的。杰洛低声地说:“现在还是能看到一点东西,不过还在渐渐恶化,总有一天会完全看不见。但在那一天来临之前,请让我一个人找出解决的办法吧。即使默勒费乌斯祭司来,也无法让我看不到的眼睛复明。我之前眼睛就常常觉得视线模糊,他知道我的毛病,我也问过他如何解决视力的事。但我知道自己终究还是会成为岛民的负担,在走到那个地步之前,该让我有个心理准备才对。对于无法去探视欧伊吉司的事,我一直觉得很抱歉。不过我并不想在那种状况下被发觉失明的事实,也不想看到岛民因惊讶而大呼小叫的情况。请让我再多一些准备,以后……”不论是谁,要接纳自己的缺陷,总是需要花一些时间,当然也有人最后还是无法接受,而将那满腔的愤怒朝不正确的方向发泄——就像摄政那样。“好,我知道……”如今杰洛正努力不要再对书籍有任何留恋,自己却愚蠢地把书带来,为什么偏偏会发生这种令人无法想像的事呢。看著杰洛的眼睛忽而可以聚焦,忽而又无法聚焦,达夫南突然对世上所有无法挽回的事情感到十分慨叹。试想,若自己失去了双手,再也无法握剑,应该是和杰洛现在的心情相似吧。达夫南说道:“对不起……”之后两个人便久久不说一句话,只是面对面而坐。时间流逝再流逝,要是一切都可以再回到原点,那该有多好啊。如果真可以那样,不管多久也会静静地等待。 达夫南站起来,不知该如何告别。原本只是点一点头表示道别,后来才又想到杰洛看不见,于是开口对他说再见。至于要他好好过生活这类的道别语,他就不忍心开口了。杰洛只是点头,直到达夫南要走出门口时,耳边才传来杰洛低沉的声音:“我的梦想被火所烧毁……全部……”门关上后,达夫南倚靠著门站立。达夫南想著,自己若不是奈武普利温的学生,真会说出愿意一辈子待在杰洛身旁帮忙的话;那种决定也许只是一时的情绪,以后也许会后侮,但很明显地,达夫南现在感到这是自己的责任。但那样的牺牲任谁也无法轻易做到,恐怕只有伪君子,才有办法把那种牺牲视为理所当然地说出口吧。达夫南回想著火灾之前在墓地,以及更早之前在藏书馆里述说有关月岛的过去与未来的杰洛。杰洛对自己很了解,并认为达夫南可以超越自己的限制,于是将自己无法抛弃的梦想告诉达夫南。然而,对于杰洛所托付的事,达夫南却无法有所承诺,即使是现在,也一样没办法明确答复。 还记得当他听到欧伊吉司名字的意思是“苦痛”时,曾经一面想到他平时受到的欺凌,一面觉得他的名字实在是非常相符;但是没想到,他名字所蕴藏的竟是更加残酷的意义。在他短短的一生中,一直受到他人的压迫,卑微地生活著,连平时怀抱的梦想都还来不及实现,难道就要这样消失了吗?好一个郁闷的午后。自从在月岛生活以后,虽然历经很多事件,但每次他都认为自己既已离开大陆,就不要再回去,要在月岛上坚守岗位——他一直用这样的信念支持自己。然而,此时此刻的他,却觉得大陆还好,想要远离这块土地的那份心情,深深地攫住且压迫著达夫南。但是,逃离此处,在全新的地方就能有幸福或有希望吗?达夫南自己比谁都明白,那是不可能的。希望并不是抛开自己的原有便能重新拥有,而是在坚持到最后不放弃时归诸于己,这一点达夫南非常清楚。但是现在实在太疲惫了,即使明知道那是没有用的举动,他还是非常想要歇息,就像死人那样长眠不起。 第1章 他是一个战士 岛上出身的巫师很多,远近驰名,许多忒岛的男人,不管是出生在高山深谷的村镇,还是窄仄幽暗的峡湾港市,大都离乡背井,前往群岛区各城市担任巫师或法师,为岛主效劳,或者浪迹地海诸岛屿,耍耍魔法,追求冒险。 有人说,这众多巫师当中,最了不起、也确实经历最大冒险的,当属一位名叫“雀鹰”的法师,他在世时,已被大家尊称为“龙主”暨“大法师”。 他的生平事迹,在《格得行谊》等诸多歌谣中广为传唱;但本书要讲的这个故事,是他成名前,也是人们为他的事迹编唱歌谣以前的经历。 这位法师出生在十杨村。这座偏僻的村子独自矗立于面北谷的坡顶,往下是牧草地和耕地,层层缓降至海平面。这山坡上还有别的村镇,零星散布在阿耳河的河弯地区。 十杨村上方是蓊郁山林,沿着届届校青攀升至白雪掩盖的山巅石岭。 法师的乳名达尼,是母亲取的。这个乳名,以及他的生命,是母亲所给予的全部,因为,母亲在他一岁时就过世了。 他父亲是村里的铜匠,严厉寡语。达尼有六个哥哥,年纪都长他很多,一个个先后离家,有的去面北谷其他村镇种田或打铁,有的出海远航。 因此,家里没人能温柔慈爱地将这么儿带大。 所以,达尼如野草般长大了,个儿高,嗓门大,动作敏捷,骄纵而暴躁。 平日,这小男孩与村童在阿耳河源头上方的陡坡牧羊,父亲等他长大些,力气足够推拉鼓风炉的套筒时,就派他当学徒,耗在殴打、鞭笞上的力气,常常少不了。不过,别指望从达尼身上榨出多少活儿,因为他老是跷家不在,不是在森林探处踢跶;就是在湍急冰冷的阿耳河游泳--弓忒岛上的河流,一概湍急冰冷。 再不然,就是爬经悬崖和陡坡,穿过森林到山巅上,北眺佩若高岛以北那片辽阔而不见任何岛屿的海洋。 达尼早逝的母亲有个妹妹,同住村内达尼在繦褓时全由这位姨母尽责照顾。但她有自己的事情,所以,一等达尼长大到可以照料自己时,姨母就不再管他了。 可是,在达尼七岁那年,还没人教他认识世上的“技”与“力”时,有一日,他听见姨母对一只跳上茅屋屋页的山羊大喊,起初山羊不肯下来,但等姨母对山羊高声唱了一串韵词之后,山羊就跳下来了。 第二天,达尼在高崖的草地放牧长毛山羊时,便学着姨母对山羊大声喊出同样的字词。 他不懂那些字词的意义和用途,只是照着高声念:纳罕莫曼霍汉默汉!他喊完韵词后,山羊全部跑过来,行动迅速一致,肃静无声,一只只眯着黄眼睛,注视达尼。 那段韵词给了他力量支使山羊,他笑起来,把韵词再喊一遍。这次,山羊更加靠近,挨挨蹭蹭围拢在他周遭。它们厚凸的羊角、奇怪的眼睛、诡异的静默,突然间让达尼害怕起来。 他想摆脱山羊逃跑,可是,他跑,羊群也跟着跑,始终环绕达尼。最后,山羊和达尼一同下了山,进入村子。羊群仍紧挨彼此,宛如被一修绳子佺住,被围困在内的达尼,只能恐惧哭叫。 村民从村舍跑出东遑咒骂山羊边嘲笑达尼。小男孩的姨母夹在村民中间但她没有笑,只对羊群说了一个字词。山羊身上的咒语解除了,便咩咩叫着,瞧瞧四周,散开去了。 “你跟我来。”姨母对达尼说。 她把达尼芾进她独居的茅屋。以前她不让小孩进屋子,所以村里都怕那个地方。那间茅屋低矮幽暗,没有窗户。 屋顶对角梁柱上垂挂着药草任其阴干有薄荷、野生蒜、百里香、洋蓄、灯心草、帕拉莫、王叶草、蹄形车、艾菊、月桂等,散发香气。姨母盘腿坐在屋内火坑旁两眼从缠结披散的黑发后斜视达尼。她追问达尼到底对山羊说了什么,还问他晓不晓得那韵词的意思。 等她发现达尼什么也不知道,却能镇服羊群,让它们靠拢、跟随他跑回村干,这位姨母当下明白,达尼的内在必然具备“力”的质素。 在她眼里,这小男孩只是姊姊的儿子,一向无足轻重;但从这时起,她对他另眼看待。 除了称赞达尼,她还表示,说不定可以传授别的韵词,达尼一定更喜欢,像是有个字可以让蜗牛从谷里探头外望,还有个名字可以召唤天空的隼鹰。 “好呀!教我那个名字!”达尼说时,已经忘记刚才山羊带给他的恐惧,反因姨母称赞他聪明而飘飘然起来。 女巫对他说:“要是我教你那个字咒,可千万不要告诉别的小孩。”“我答应。”达尼这种不假思索的童稚天真,让姨母不由得莞薾。“非常好。 但我得约束你的承诺,就是让你的舌头没办法转动,直到我决定解除约束为止。但即使约束耨除只要在有人听得见的场合,就算你能讲话,也将无法说出我教你的字咒。这一行的种种诀窍,我们得保密。”“好。”小男孩答道。他一向喜欢做大伙儿还不晓得、也不会的事,所以,他才不会告诉别的玩件呢。 达尼乖乖端坐。 姨母束起乱发,系好衣带,再度叠腿而坐。她丢了一把叶子到火坑,一股黑烟散开,弥漫整个幽暗的屋内。 接着她开始唱歌,声调忽高忽低,宛如另外有个声音透过她在哼唱。她这样一直唱,小男孩渐渐分不清自己是睡是醒。这期间,女巫那只从不吠叫的老黑狗,张着因烟熏而发红的眼睛,一直坐在小男孩身边。 接着女巫用一种达尼听不懂的语言,对他说话,他因而不由自主跟随姨母念出某些韵词和字。念着念着,最后,魔法镇住了达尼。 “说话!”为了测试法术效力,姨母这么命令达尼。 小男孩无法言语,却笑了起来。 这时,姨母对达尼内在的力量略感畏惧。 因为,她刚才施展的这个法术,可说是她所能编构的最强法术了,她原希望不仅藉此控制达尼的说话能力,还想同时收服达尼为她效劳。然而,虽然咒力约束了达尼,他却仍畅笑不误。 姨母没说什么。她在火堆上泼洒净水,直到烟气消失。然后她让小男孩喝水。等屋内空气转为清朗,达尼又能言语时,她才教他隼鹰的真名。只要说出那个真名,隼鹰必应声而至。 这只是第一步。日后,达尼将写其毕生追寻这条法术之路,这条路终将带领他翻山越海去追逐一个黑影,直达死亡国度漆黑无明的海岸。可是,从起头这几步来看,法术之路仿佛是一条开阔的光辉大道。 达尼发现,他一喊名召唤,野生隼鹰即俯飞而下,鼓翼咻咻,闪电般栖息在他腕际,那模样与王公贵族的猎鹰实在不相上下。 这情形使达尼越发渴望知道更多召唤用的名字,便跑去找姨母,恳求教他雀鹰、苍鹰、鹫鹰等等的召唤名字。为了学会那些蕴含力量的字,无论女巫姨母要求什么,尽管有的不是那么好做、那么好学,达尼全部照做照学。 弓忒人有两句俗话这么说:“无能得好家女人家的魔法”、“恶毒到有如女人家的魔法”。十杨村这位女巫并不是邪恶的巫婆,她从不碰触高深的法术,也不和太古力打交道。她一向只是凡夫凡妇群中的平凡女子,虽怀技艺在身,但多半只是用来骗骗这个、唬唬那个而已。像“大化平衡”、“万物形意”等至理,真正的巫师都懂、也都力守,除非必要,绝不随意施法念咒;但那些至理,这个村野女巫都不懂。 只是,不管碰到什么状况,她都有一套咒语应付,而且老是忙着编构新咒语,只不过她那一套大都是无用的幌子。至于法术的真伪,她实在不会辨认。她知道很多诅咒的法了,召疾恐怕比治病要行。如同一般村野女巫,她也会调配舂药,不过要是应付男人的嫉妒和仇恨所需,她倒有好几帖比春药更阴险的方子。但,这些技俩,她并没有传给年幼的学徒,而是尽可能教授信实的法术。 起初,达尼学习这些法术技巧的乐趣,不外来自于召唤奇禽异兽的力量和知识,而这种纯真的童趣,终其一生也都陪伴他。 他在高原上牧羊时,总有猛禽在身旁飞绕,别的村童见了,便开始叫他“雀鹰”。因此,在他的真名尚不为人知时,“雀鹰”这个偶然得来的名字便成了他的通名。 这段期间,女巫姨母常谈起术士多么有本事,能拥有超凡的光荣、财富和权力,达尼听着,乃定意学习更多实用的民俗知识。他学得很快,常得姨母称赞,村童却渐渐害怕他。这使他确信自己不久就可以成为人上人。 就这样,他跟随姨母,一字字、一术术地学,十二岁时,已经把姨母所知的法术大部分学会了。虽然姨母懂得不多,但一个小村庄的女巫,拥有那些,已足使用;至于一名十二岁的孩童,仅那些法术实在太多了。姨母教给达尼的,是她所会的全部药草医术,以及所有关于寻查、捆缚、修补、松绑、揭露等技法。她知道的故事歌谣和英雄事迹,也一一唱给达尼听熟。昔日从术士那儿习得的真言,她悉数传授给达尼。另外,达尼还从天候师和游走面北谷与东树林各村镇的戏耍人那儿,学到许多不同的魔术、幻术和余兴技艺。 达尼头一回有机会运用法术来证明自己内在拥有力量,就是上述种种小法术当中的一项。 不死之火(1) 以魔法点燃的冷光照亮了整个房间。 有一面墙壁上的四个窗户被关得紧紧的,窗帘也垂到了窗户的最底部,因此房外明亮的阳光根本就照不进来。 不仅是这个房间,宅邸内的窗户全都像这样紧闭着。 这是个大到几乎可以容下一栋小屋的房间,里面整齐陈列着许多昂贵的装饰品,显示出这宅邸主人的富裕跟高度的品味。 房间里有七名男女。 有两人是男性,其余的五人则是女性。 两名男子身穿的服装非常相似。他们身穿宽松而且长到几乎及地的衣服,上头还用金银丝线绣着不知是文字还是花纹的东西。其中一人的衣服是带有光泽的黑色长袍,另一人则是浓绿色的。 而他们的右手都握着外型奇特的长拐杖。 从他们的服装看来,可以知道他们是人们口中的魔术师。是精通操纵所有物质及一切力量根源之魔力之古代语魔法的魔法使。 其中一名魔术师坐在椅子上并靠着椅背,面对着他的另一个魔术师则是十分紧张地站着不动。 而女性们则是聚在门边观察着这两名魔术师。 “黑之导师……”站着的那名魔术师弯腰低下头来,就像是要挤出声来似地如此说道。 “不必打什么招呼了。你跟我不一样,时间对你来说是很宝贵的。”那名被称为“黑之导师”的魔术师如此回答,并且用眼神制止站在他眼前的另一名魔术师。 那双眼睛是熊熊燃烧的火红色。 那么明亮又鲜艳的红色,使人不禁认为如果身在黑暗之中,说不定那双眼睛就会发光了。但是这要说是人类的眼睛,也实在太不自然了。 “只要说明来意就行了。”黑之导师从容地如此说着。 他已经有一年没听到别人用这个名号称呼他了。 而且当时统治这暗黑之岛的是一个帝国,他也是推动帝国运作的四名实力者之一。 他的名字叫做巴古纳德。 “由于知道导师您那么的慈悲,不肖弟子才斗胆前来,希望能获得您的助力。至于那些女性则是在下诚心诚意献给您的礼物。”另一名魔术师如此说道,并转头看了一眼站在门边的那些女人。 他很自然地跟其中一人四目交接。不过他随即便神情狼狈地把头转回来。 他的名字是威尔。 他在黑之导师巴古纳德底下学习古代语魔法,当帝国还健在时,隶属于其麾下的宫廷魔术师团。 在巴古纳德的弟子中他算是相当年轻,至今也才不过二十出头而已。可是因为他的素质出众,在二十多名弟子之中,其实力可说是仅次于大弟子古洛达。 “……助力?”巴古纳德诧异地如此反问。 “是的,希望能获得您的助力。”威尔点头如此说道。 “力量的唯一用途就是达成自己的目的。你寻求力量是想要做什么?”“将沙漠王国的那些人赶出这座岛……”威尔就这么低着头如此回答。 “是想让帝国复活吗?”“是的。”巴古纳德用他那双深红的眼睛,凝视着这个毫不犹豫就如此回答的年轻魔术师好一阵子。 不久他的嘴角露出了笑容。他也已经有一年没像这样笑过了。 “想延续贝鲁德陛下的的遗志?”“是的。”威尔这次更是间不容发地如此回答。 这也足以看出他的意志有多坚定。 “不根据家世或出身,只以一己能力为唯一评价的社会。连魔兽及妖魔都有生存权利的社会。如果死去陛下的理想就这样永远被埋葬的话,这对在下而言实在是万分的遗憾。”“你打算自己一个人完成这个目的?”“不,在下已经有许多同志了。而且在萨达姆那家伙不往的这个时候,正是大好时机……”“所以才需要力量是吧?”巴古纳德像是自言自语般轻声说道。 他深红色的眼睛忽然一亮,而原本完全感觉不到血色的苍白肌肤,刹那间也像是染上了血色。 “好吧!”巴古纳德一说完,便慢慢的从椅子上站了起来。 在威尔的眼中,自己当年的导师就像是身体突然间飘了起来似地。 “您愿意赐给在下力量吗?”威尔用手按住胸口,就像是要压抑住自己高昂的情绪般如此询问。 “就传授给你吧!”巴古纳德骄傲地如此回答。 “我会给你想要的力量。给你足以驱逐沙漠蛮族的力量。”“非常感谢您,黑之导师。”睑上夹杂着安心与喜悦的威尔,再次深深地向他鞠躬道谢。 “您的大恩大德,在我们达成愿望的时候必将会答谢……”“谢礼我已经收到了。这些女人对我来说是非常需要的。何况里头也有另一个必要的东西……”巴古纳德如此回答之后便低声笑了出来。 威尔并无法完全理解这句话的意思。 不过他也不想去追究导师这句话的真正含意。毕竟在他以弟子的身分服侍导师时,导师就已经有很多想法是他所不能理解的了。 威尔所能做的就只有取得想要的东西,然后尽快回到同志们的身边。 他又再次朝聚集在门边的那些女性望去。 并且再度跟其中一人四目交接。 不过这次他并没有马上别开视线。而是在交会了一下眼神之后,像是在跟对方诀别似地点头示意,之后他再度慢慢的转向黑之导师。 “非常感谢您愿意答应在下的请求。”威尔以下定决心的声音如此说道。 一切都准备就绪,也没有办法再回头了。 因为开战的时刻已经到来。一场让暗黑之岛继续黑暗下去的战争……有一座名为罗德斯的岛。 过去人们称它为诅咒之岛。因为这里不断上演着激烈的战乱,人类无法接近的魔境也遍布各地。 然而经过了这五十年间爆发的三次大战,罗德斯岛也终于进入了和平时代。 合力阻止玛莫帝国之侵略的弗雷姆、伐利斯诸王国,缔结了互不侵犯的条约。并且决定关于国与国之间所产生的问题,都将在数年举行一次的诸王国会议上互相商讨解决之道。 而魔境也消失了。 原本是不毛之地的“风与炎之沙漠”,如今逐渐取回了大地与水的恩惠,并且逐步地绿化当中。 “不归之森”则是因为古妖精的结界解开了,因此人们得以在不伤害森林资源的情况下享受森林的恩惠。 人称魔龙并十分畏惧的火龙山之主也已经被打倒,原本属于火龙狩猎场的那片肥沃大草原,如今进驻了许多充满开拓精神的人们,在这里兴建村落,并慢慢地发展成城市。 那场被称之为“邪神战争”的大战结束至今刚好一年了。 罗德斯的人们洋溢着复兴的朝气,对于光明未来的到临完全没有一丝怀疑。 再也没有人称呼这里是诅咒之岛了。 除了一个地方,那就是位于罗德斯东南方的暗黑之岛玛莫……“早安。”走进房间看到宅邸的主人后,这名女孩恭敬地低下头如此问候。 虽然现在是晚上,不过这里的主人肯定只会在夜晚出现,然后就这么活动到拂晓,并在日出的同时回到寝室休息。 因此在这里当侍女的女孩们,也自然而然得配合主人的作息时间。 女孩的名字叫蜜妮雅。 年龄是十八岁,也差不多快结束被称为女孩的时期了。 她全身穿着朴素的浅绿色衣服,金色的长发为了不妨碍工作,而用布缠在头后。如今她那双浅蓝色的眼睛正看着宅邸的主人——黑之导师巴古纳德。 “有什么事的话请尽管吩咐……”蜜妮雅用很镇定的声音如此问着。 “现在没事。”巴古纳德随即如此回答,并且叫她赶快离开房间。 “那么我们就在隔壁的房间随时听候吩咐。”蜜妮雅毕恭毕敬地如此说着。 然后离开了黑之导师的房间。 在她走出房门的时候,她再次将视线移到了主人身上。 她的眼神在刹那间变得锐利,但不一会儿就恢复成了原来的样子。 (必须让不自然的东西回归自然。)女孩在心中轻声念着大地母神玛法的教义,同时也强调这世界并没有不死生物栖息的场所……蜜妮雅大概是在十天前,从哥哥威尔那儿听到这件事情的。 刚开始她还怀疑哥哥是不是疯了。 哥哥坦白跟她说要跟过去的盟友,把弗雷姆的势力从这暗黑之岛一扫而空,并计划重建玛莫帝国。 为了要得到达成这个目的的力量,他打算请求过去的魔术导师巴古纳德提供协助。 可是那个人物现在已经不是人类了。 现在的他是被称为“不死者之王”的终极不死生物,跟“吸血鬼”同种类的可怕魔物。 而且这名当年玛莫帝国最高指导者之一的黑之导师,在一年前的“邪神战争”之中完全没有为了帝国的利益着想,只顾着达到自己的目的而我行我素,对帝国来说称得上是个卑鄙的叛徒。 然而哥哥竟然要借助那种人的力量。 “因为巴古纳德导师拥有许多的魔法宝物,其中以太守的秘宝之一——知识之额冠为首,有许多宝物都蕴藏着极为强大的魔力。”哥哥是这么说的。 “如果要打倒那群自称是玛莫公国的人,这些宝物相信一定会发挥作用的。”其实这些宝物的一大部份,是黑之导师趁着位于亚拉尼亚王都亚兰的“贤者学院”瓦解之际夺走的东西。 而在逼使栖息于玛莫的“黑翼之邪龙”纳斯屈服时,他也获得了数量可观的宝物。 其实那也的确是巴古纳德凭个人实力收集到的宝物,但那些毕竟是帝国的财产,不是他可以私人独占的。 当帝国灭亡后,巴古纳德便跟那些魔法宝物一起消失得无影无踪。 依照世人的说法,他是被接到弗雷姆国王秘密命令,而与诸王国联军分开行动的现任玛莫公王史派克所杀。但是对黑之导师而言,那场战斗不过是他成为“不死者之王”时的一个必要仪式。 从注定一死的命运中解脱,从过去施在己身的制约咒文中解放,成为终极不死生物的巴古纳德,就这么隐身在只有极少数人才知道的秘密住处。 而身为巴古纳德弟子的哥哥就知道那个住处的地点,因此他打算去见他并当面提出要求。 “巴古纳德导师的目的就是要成为不死者之王,而在达成这个目标的现在,他应该已经不需要魔法宝物的力量了。”所以哥哥坚信他应该借得到。 “而且我也准备好了必须支付的代价。”哥哥的这句话让蜜妮雅脸上失去了血色。 因为她知道哥哥所谓的代价,就是那些他用钱买来的一群女性。那此女性目前都被软禁在从贝鲁塞改名成温帝斯的玛莫王都郊外的一处别墅。 蜜妮雅只有一次接到哥哥的命令,运送粮食到那个别墅里去。 “你打算把那些女人献给黑之导师当祭品?”因为身为吸血鬼的不死之王,如果要继续生存,就必须吸食人类的鲜血。 “反正那些女人是用钱买来的,根本就没有活下去的价值。”“哥哥……”蜜妮雅根本说不出任何话,只能用难以置信的眼神看着哥哥。 “玛莫帝国已经灭亡了啊!就算这时候你将它复兴,究竟又有谁会觉得高兴?新上任的统治者也宣布说要公平施政,致力把这座岛改造成弱者也能安心居住的地方。我们如今所要做的应该是协助他们不是吗?可是你竟然说要借助邪恶魔物的力量,并且再制造新的混乱……”“巴古纳德可是收留我们这两个孤儿,并把我们抚养长大的恩人啊!”“那是因为黑之导师需要年轻魔术师的关系吧!要是哥哥你没有那方面的素质,他肯定早就毫不留情地丢下你不管了。事实上那时也有不少小孩沦落到那样的下场啊……”“那只能怪他们太无能了。没有力量的人本来就该滚到路边去自生自灭。但是你看亚拉尼亚跟卡农,只要家世够好,就算再无能的人也能居于高等的地位。如果那些家伙是生在玛莫帝国,根本就只能当作食人鬼的饵食而已。”蜜妮雅也能够了解哥哥的理想。 可是她比较可以从现实面的方向去思考,人只要群聚在一起生活,就一定会产生矛盾。而世上并没有能够完全消除这种情况的政治。 所谓优秀的政治就是把那种矛盾减到最低,或者是让人们没有那种感觉。就这方面的意义来看,政治并非理念而是一种技术。其目的就是促使国家与百姓能够过着丰衣足食的生活,可是大部份的从政者却都忘了这件事。 蜜妮雅把她的想法照实地告诉哥哥,并且希望能藉此改变哥哥的想法。 可是哥哥不愿听她的劝说,最后甚至付诸于暴力要她闭嘴。 “既然都这么说了……”蜜妮雅抚着被打红的脸颊对哥哥如此说道。 “那你也把我当祭品送给黑之导师吧。哥哥你买回来的那些女人,应该都不是处女之身吧。不过我……”蜜妮雅告诉哥哥,自己至今仍旧是守身如玉。 “你、你在胡说些什么!”虽然哥哥变得非常狼狈,不过这次却换她一步也不肯退让。 她实在是无法认同哥哥如今要做的事情。既然阻止不了他,那她活着也没什么意义了,但至少也要替哥哥赎一点罪。 为了那些即将被献给黑之导师当祭品的那些女性,也为了在将来哥哥他们引发的战争中丧命的许多人……“你以为没有牺牲掉我的觉悟,就能够实现重建玛莫帝国的梦想吗?要是黑之导师不满意那些祭品,那哥哥的计划可是会就此泡汤不是吗!”蜜妮雅带着祈求的口气对哥哥如此说道。 这也算是想要推翻哥哥决心的最后一次尝试。 哥哥从那之后沉默了许久。 最后他选择的并不是妹妹,而是自己的理想。 蜜妮雅不禁认为哥哥做出了愚蠢的决定。 不过既然哥哥都做了这么大的觉悟,她也明白自己再说什么都没用了。 所以她也已经有所觉悟。成为不死者之王祭品的觉悟。 如今的她,人就在黑之导师的住处。 不死之火(2) 当房门一打开,在里面的四名女性都吓了一跳回过头来。 而当她们知道进来的是蜜妮雅时,她们很明显安心地叹了口气,然后又恢复成了原来的姿势。 来到黑之导师的住处至今已经五天了。这段期间巴古纳德并没有吸任何人的血。 可是如果好几天没吸血的话,身为吸血鬼的不死者之王的体力就会耗尽,届时将会从这世界上消失。 在魔术师哥哥的教导之下,蜜妮雅从下位古代语开始,修习到了各式各样的学问。幸亏她并没有操纵魔力的才能,因此没有成为黑之导师的弟子,不过在学问方面她可是不在哥哥威尔之下。 “您辛苦啦……”四名女性中的其中一人,用充满疲惫的笑容对蜜妮雅如此说道。 “主人有吩咐要我们做什么吗?”蜜妮雅摇了摇头,并把黑之导师的话一五一十地告诉了她。 她的名字是凯特,是一名寡妇。担任玛莫帝国正骑士的丈夫在之前的大战中阵亡,加上家里的财产又因为战火被烧得一干二净,使得她不得不卖身养活自己。 跟她有相同境遇的骑士夫人恐怕还有好几百名。其中由于身为之前的统治者,所以遭到掠夺或惨被杀害的女性也不少。 至于其他的女性,也可说跟凯特一样,是之前大战的受害者。 最年长的亚丽达由于从少女时期就进入娼馆,因此即使她辞去了工作也无法过正常人的生活,结果不得不又再度出卖自己。 舞娘可琳是因为包养她的商人在战乱中做不成生意,等她发现的时候,所有的借贷都被转嫁到自己身上了。 艾美则是遭到玛莫走私船的绑架,而被带到这座岛的他国女孩。她是在地下酒吧被当做奴隶使唤时,被哥哥买下来的。 最初引发战争的明明是男人,但最后牺牲的通常都是女人。她们究竟做错了什么?如今也只能怪她们运气不好了。 而自小就失去双亲的蜜妮雅,要不是聪明的哥哥受到黑之导师的赏识,自己大概也会有着跟她们相同的境遇,而且在此时变成跟她们一样的立场。 在漫长的战乱结束后,将来像她们这样不幸的女性应该也会减少了。毕竟新领主宣布了解放奴隶的政策,也全面禁止了奴隶的拥有跟买卖。 所以她们本来也可以变成自由之身的,然而上天并没有赋予她们逃出去的机会。而且也看不出她们有那个意愿想寻找这样的机会。 蜜妮雅觉得她们似乎对人生已经完全放弃了,再这么下去的话只会被当成祭品而遭到杀害,不然就是被同化成吸血鬼了。 (早知道应该在她们到达这里之前就放她们逃走的。)蜜妮雅非常后悔自己没有那么做。 但是如此一来将会毁掉哥哥的梦想,她这个当妹妹的并没办法下那么大的决心。而且就算放她们走,哥哥也还是会再找其他人来当牺牲品的。 只要世上存在着像吸血鬼这样的邪恶魔物,就会有人类变成他的牺牲品。 (我一定要想办法解决。)蜜妮雅心里这么想着。 可是她既不会用剑也不会咏唱魔法,况且对方还是个终极不死生物,庭院里还放养着拥有三个头的地狱看门犬。虽然它平常都乖乖地在睡觉,但是只要有人想逃离这里,一定会被它那可怕的利牙撕裂的。 (或者说……)她真希望还有什么其他办法。 只有知识是她唯一能抵抗魔物的武器。 如果想活用她的知识,就必须把这座宅邸的各个角落全摸清楚。 “我打算要打扫一下其他房间。因为这里每个房间都积了不少灰尘。假如主人要吩咐什么事的话,就请你们叫我一声吧。”“又来了?反正主人又没叫我们那么做,你真的有必要做到这么拼命吗?”舞娘可琳用厌烦的语气如此说道。 可琳跟亚丽达从来都没做过家事,凯特跟艾美则是毫无力气,没有主人的命令的话大概根本就不会想动的。 或许她们这样的反应还比较正常。毕竟再怎么勤奋工作,也未必会得到任何的赞赏。 更何况,这宅邸的主人也没有要她们那么做。对黑之导师而言,她们就像栅栏里的家畜,从来就没指望她们会做什么事情。 但那也等于表示她们只能坐以待毙。 “对不起,因为我从小就忙惯了,要是不让身体动动就觉得很不自在,所以各位就请在房间里休息吧。”蜜妮雅小心翼翼在不惹可琳生气的情况下如此回答。 然后独自走出了休息室。 要是让她们知道真相,恐怕会引起一阵恐慌吧。 (不管她们是否能逃过一劫或者就此被杀,还是别让她们知道的好。)蜜妮雅是如此认为的。 而她则是早已打定主意要独自对抗黑之导师。 吸血鬼是个几乎拥有不死之身的存在,他非但有不死生物的强韧生命力,还具有无限的再生能力。就算是自己的身体被剁得粉碎,也不过会变成雾状的形体,只要一个晚上,他的肉体就可以恢复成原来的模样。 可是要消灭这样的再生能力只有一个办法。 有一种名为“邪恶之土”的不净之土,正是吸血鬼们负面生命力的泉源。只要找出铺有它的棺木再予以净化就行了。 为此蜜妮雅在大地母神玛法的神殿中求得了圣水。 为了要净化死者的肉体不使其变成不死生物苏醒,位于王城地下的大地母神神殿里总是备有圣水。因为这座暗黑之岛有着破坏女神卡蒂丝的诅咒,常常会有死者化为不死生物而复活。 “请问是有认识的人过世了吗?”蜜妮雅突然回想起来,自己去玛法神殿取圣水时,曾有个少女如此询问过她。 在玛莫归为弗雷姆领地,王都也被改名为温帝斯的时候。那名少女的名字便已经传遍了暗黑之街。 她是魔神战争里的六英雄之一,也是前玛法教团最高祭司妮思的同名孙女。 虽然她的年龄还不到十五岁,但是她所行使的奇迹——神圣魔法的力量却相当于高等祭司的等级。随着圣女这个称呼日渐出名,即使她生活在王城地底深处的神殿,但是听说仰慕她品德而信奉玛法的人们也还是越来越多了。 其实蜜妮雅过去也曾到这神殿参拜过一次。 当时“顺应自然”的大地母神教义、位居侍祭的妮思及费莉娜祭司的人品深深打动了她的心。本来她有打算要入教的,不过考虑到哥哥是帝国的宫廷魔术师,因此终究打消了这个念头。 不过她内心却自认是玛法的信徒。 而大地母神的教义强烈地否定非属自然的不死生物之存在,这种不净的魔物曾经守护过去跟玛法女神壮烈决战的破坏女神卡蒂丝,可说是破坏之女神的眷属。 “因为我看您似乎有着相当大的烦恼,或许我的力量很微薄,但不晓得我是否帮得上忙呢?”在要离开的时候,妮思侍祭曾经对她这么说。 “别人或许无法体会你的烦恼,不过找个人说说,心情会变得比较轻松喔!”妮思这番话悄悄地打动她的心弦,使得蜜妮雅突然有股冲动想把事情跟这名少女说个明白。 可是这么一来她就必须说出哥哥的企图。 妮思侍祭也是弗雷姆宫廷魔术师史雷因的女儿。据说她跟玛莫新公王史派克的感情也很好,一些喜欢道人长短的人还说她有可能是未来的公妃。 她知道妮思侍祭是不可能把信徒忏悔的事情告诉公王,不过也正因如此,真的说出来的话一定会增加她的烦恼。 或许她还会决心要亲自跟不死者之王对决也不一定。 之前大战的时候,黑之导师巴古纳德为了要成为终极的不死生物,不惜夺走邪神卡蒂丝的祭器,也就是太守秘宝中的“魂之水晶球”及“生命之杖”。并且还把邪神降临的媒介,也就是妮思侍祭掳到了玛莫岛上。 蜜妮雅曾经从哥哥威尔口中得知这些事。 由于有着这些过去,加上大地母神教义的教诲,因此成为不死生物的黑之导师,真的称得上是妮思侍祭宿命中的仇敌。 要是让她知道巴古纳德还在这座暗黑之岛的话,她绝对不会视若无睹的。 (就是这样我才不说,而且也没办法说。)蜜妮雅是如此判断的。 “非常谢谢您的关心。”那时蜜妮雅牵起妮思侍祭的手,打从心里对她如此道谢。 蜜妮雅也在那时候下定决心,就当做是为了这名少女,即使没有胜算也要跟黑之导师战斗到底。 就算是黑之导师,大概也没想到原本要成为祭品的女性竟然会企图打倒自己。蜜妮雅深信他会因此而有机可乘。 就像是再怎么厉害的猎人也可能死在猎物的手上,再怎么会游泳的渔夫也有人会溺死在海上…… 不死之火(3) 接下来的每一天,蜜妮雅可说是查遍了馆内各个角落。不过她当然是假装到处在打扫,并且小心不被主人发现。 毕竟主人不晓得哪天会注意到自己。何况不死者之王是超乎人类想像的魔法使,就算他人不在现场,也可以用魔法之眼来观望四处。 光看哥哥以前靠魔术暗中进行各种活动,蜜妮雅就比任何人还要了解魔法的可怕性。 相对于独自拼命工作的蜜妮雅,其他四名女性一直认为根本没必要那么努力。然而她不知道主人何时会选择祭品,因此她甚至不惜牺牲睡眠时间调查着整间屋子。 就这样过了三天。 但是她还是没找到藏有“邪恶之土”的棺木。不过她大概猜得出来是放在哪里。 有一条通往地下室的楼梯,在入口的地方就被铁栅栏所封锁,其后方则是连接着一条阴暗的走廊。 怎么看都像是放置棺木的地方。可是铁门是上锁的,拿不到钥匙的话根本没办法继续往前。 因此蜜妮雅下定决心去找黑之导师,并提出要打扫地下室的要求。 “你工作的很勤快嘛。”黑之导师高傲的如此说道。 巴古纳德在见蜜妮雅她们的时候,都会把长袍的帽子盖得很深。因此根本看不出他的表情。只会看到帽子的深处有种红色的光辉。 宛如燃烧着的双眼,这正是吸血鬼的特征之一。而且那双眼睛还具备了麻痹人类精神的魔力,宛如蛇用眼神恐吓猎物一样。 “您过奖了。”即使感到背脊发凉,蜜妮雅仍然露出了挑逗的笑容。 她不晓得这么做,会让这个魔物有着什么样的印象。 搞不好就此看上她,让她成为第一个祭品也说不定。或者是觉得她还挺有用处,而把她当成侍女使唤到最后一刻。 “不过因为这个宅子很老旧,实在没必要把每个角落打扫得那么干净。而且地下室是魔法实验场,里面有些我不愿让外人碰的物品。要是乱碰那些物品或许还可能有生命的危险……”巴古纳德说着便发出了令人毛骨悚然的笑声。 “我知道了。”蜜妮雅虽然感到有点沮丧,但却不能让他看到自己这个模样。 要是被看到有什么不自然的行为举止,就可能会被他发现自己的目的。要是黑之导师有那个心的话,要看穿她内心的想法并不是什么困难的事情。 看来只有想想别的方法了。 譬如说找出地下室的钥匙,趁黑之导师白天休息的时候潜进去之类的。 “就学学其他人把心情放轻松一点吧。真有需要的话我会请你们帮忙的。”巴古纳德如此对低着头的蜜妮雅说道。 这句话的内容虽然很善解人意,不过语气中却没有一丝感情。 “努力工作的话可以得到主人您的赞美,这对我来说就是一件很荣幸的事了。所以也请您不要客气,有任何事情就尽管吩咐吧!”蜜妮雅对他如此说道。 总之得让自己装成能够讨主人欢心的侍女,就像是其他女性对她的看法一样。 “有必要的话我会的。”巴古纳德冷冷地重复着同样的回答。 “今晚我要在地下室举行魔法仪式,由于会彻夜进行,应该是不会有需要你们的时候。只要不走出外面,你们就随便行动吧……”“要举行魔法仪式……”听到这一句话,蜜妮雅感觉全身就像是被冻僵了。 只要举行了魔法仪式势必会消耗大量体力,而吸血鬼为了要补充体力,就必须要吸食人类的鲜血。 然而现在的蜜妮雅根本就没有阻止的方法。 (大地母神玛法……)她在心中对这位生命的守护女神祈祷。 她衷心希望能出现奇迹,然而连她自己都不觉得这样的愿望能够实现。 在这座暗黑之岛上,现实始终都是这么的无情……蜜妮雅那不幸的预感也应验了。 接近黎明的时候,宅邸的主人从容地走进了侍女们的休息室。 在房里待命的五名侍女之间马上出现了紧张的气氛,就像是当场冻结了般地听候指示。 她们低着头避免跟主人视线交接,就这么等待着主人的命令。 “我要一个人到我寝室去。”低沉的声音回荡整个房间。 又一股新的紧张气氛弥漫在五名侍女之间。 这句话的意思非常明显。 (不过并非她们想的那样。)五名侍女之中,只有蜜妮雅一人知道这个真相。 主人想要的并不是她们的肉体,而是她们的生命。 巴古纳德慢慢的在侍女之间踱步,然后像在估价似地看着她们。 “就你吧。”之后他轻轻把手搭在其中一名侍女的肩上。 是舞娘可琳。 “知、知道了……”年轻女孩颤抖地回答。 “等一下再过来就行。”黑之导师说完便走出了房间。 所有人一起松了口气的声音响遍了整个房间。 “想不到主人竟然会叫我,真是太意外了。”可琳回头看着蜜妮雅,露出了苦笑如此说道。 “我一直以为他很欣赏你的说。”可是舞娘的声音跟表情却充满了自豪的感觉。 “小心点喔……”蜜妮雅也不知道还要跟她说什么了。 因为她也不可能说出等一下将会面临的命运。 “你说小心点是什么意思?那个看起来颇恶心的人,好歹也是个男人吧!他之所以会选择我,可见他的品味还不错,大概是想说跟你这种正经八百的女孩在一起,会很无趣然后可琳又对娼妇出身的亚丽达若有含意地看了一眼。 亚丽达似乎不怎么在意地接受了她的眼神。 她知道自己早已过了女人正青春的那段时期,但是她也自信自己有着小女孩无法模仿的魅力。 她也不禁心想,如果有机会比较的话一定会让你好好明白。 “那么我过去罗。”可琳对蜜妮雅她们笑了笑,随后便步出了休息室。 回到房间后,她觉得自己得好好打扮才行。 要是能掳获主人的心,搞不好就能脱离现在这种无聊的生活了,毕竟她也觉得过去那种无拘无束的生活比较适合自己。 “让您久等了……”可琳用充满自信的声音如此说着,并打开了主人的寝室。 这是她第一次走进这个房间。 就连像老鼠那么勤奋工作的蜜妮雅,大概也没来过这个房间几次吧。 因为这位主人只会命令她们做些微乎其微的事情。既然如此,还需要用到五名侍女的原因,果然还是为了这种事情。 “听说你以前是舞娘……”寝室的深处有张大椅子,宅邸的主人就从容地坐在上面。 “是的。您愿意的话,我可以表演给您看……”可琳话一说完,还没等主人回答就开始跳起舞来。 她奋力地往主人的方向把腿抬高,然后又快速的放下,并且直接利用这个反作用力让身体在空中回转一圈。 当两脚一前一后劈腿着地后,再将上半身慢慢的往前倾,直到上半身跟脚紧贴。 那有如杂耍的动作及柔软的身体,便是长期跟着戏班旅行的她所学来的舞蹈。 而她也知道这样的舞蹈可以勾起男人们的欲火。 表演完舞蹈,跟出价最高的客人上床,这就是她在表演团中最主要的工作。 而之前帮可琳赎身,让她脱离戏班的主人就是她的客人之一。之后她变得只需要跳舞给主人看就好,其余的时间都可以过着自由自在的生活。 她一直认为只要没有战争,她至今都可以过着那样的生活。 舞娘一面表演拿手的舞蹈,一面把身上的衣服一件件的脱掉。 光是这么做就可以让她之前的主人很兴奋了,而且会在她脱完最后一件前,就朝她扑了过来。 (你应该也一样吧。)可琳留有稚气的脸上露出了妖艳的笑容。 只要有欲望,男人这种生物是很容易操纵的。 可是这个新主人却就这么不发一语地坐在椅子上。 由于他帽子戴得很低,也看不出他是否正观赏着她的舞蹈。 (这是怎么回事?)这种不同于以往的反应使得舞娘感到有些焦虑。 因此她脱到全裸之后便停止舞蹈,并慢慢走到了主人的身边。 要是这舞蹈跟肉体都诱惑不了对方,那自己就跟娼妇没什么两样了。她的自尊绝不容许自己的格调降低到那种程度。 “主人……”可琳发出诱人的声音,并紧紧握住主人的手。 “这样您满意吗?还是说您喜欢我跳得慢一点呢……”“你从几岁开始跳舞的?”主人并没有回答可琳的话,反而问了一个无关紧要的问题。 “我在五六岁的时候被卖到戏班,之后就一直在跳了……”虽然心想为什么会问这个问题,但可琳仍然如此回答。 “都跳那么久了,结果实力只有这样?”黑之导师的声音冰冷地响着。 “你的舞蹈只用来诱惑主人一个人,从来都没有意识到来自其他角度的视线……”“你、你说什么!”忽然被如此严厉的批评,可琳的表情也骤然大变。 她绝不容许别人瞧不起她的舞蹈,因为那是她唯一可以胜过别人的东西。 “你这种乡下土包子哪会懂我的舞蹈啊!更何况这里也只有你这名观众不是吗!”“很可惜,我并不是什么乡下土包子,过去我在亚兰看过各式各样的舞蹈与舞娘,所以我一眼就能看出来你的舞蹈里是否有灌入舞者的灵魂。看样子你对自己的舞蹈很有自信,但是你已经忘记自己跳舞的原因了。就算眼前只有一名观众,你也必须要意识到来自天际的视线,必须对每个角度都展现美丽的舞姿跟肉体的动作,同时接受观众对你的所有感情跟欲望,拥有足以回应他们的热情。但是你的舞蹈已经限定了视点、只能回应拥有既定感情的观众。加上我早已没有任何情感,所以你的舞蹈在我眼中只是丑陋的表演……”黑之导师巴古纳德像是在宣言似地如此说完,便举起双手把长袍的帽子慢慢拿下。 那双眼睛在微暗的房间里发出血色的光芒。 “吓!”看到这个景象的可琳不禁失声惨叫。 “怪、怪物……”“没错,我的确是个怪物,而且只能靠着吸食人血来生存。但是我是心甘情愿变成这个样子,我自己决定了自己的命运。有资格在这座岛生存的就只有这种人,没有资格的人类就只能把命运交给别人处置。而那样的命运也包含了让别人处置他的生死。当你抛弃舞娘的身份,选择只对主人谄媚的时候,你就已经封闭了决定自己命运的道路。因此就让我赋予你永远的黑暗跟完全的寂静吧……”在说完这些话的同时,黑之导师那双血红色眼睛的光芒又变得更深了。 可琳发出惨叫声并奋力想逃出房间。 但是她却发不出声音,身体也变得动弹不得。如今有着人类模样的魔物正慢慢朝她接近过来。 魔物的嘴巴猛地张开,露出了有如肉食动物的尖锐牙齿。 (我要被杀了……)绝望的可琳如此心想。 我要被这个魔物吃掉了。 (为什么我要被杀呢?我到底是哪里做错了……)魔物紧紧抓住可琳的双臂,牙齿则凑上了她的颈子。 就在下一秒钟,一股锐利的疼痛感直窜全身。 “啊啊……”舞娘的口中发出了微弱的喘息声。 吞咽液体的声音传入了耳中。 感觉到有某种东西从她疼痛的部位失去,取而代之的是另一种异质的东西被注入。 感觉自己变得不像是原来的自己,而且仍然不断地改变之中。 也已经感受不到痛楚了。 舞娘的脸上开始露出陶醉的表情。 一股渴求继续这种行为的欲望,在她心底不断迫切升起。 她有种预感,当行为结束之后,自己将从万物中解放并化为永恒。 可是——“到此为止了……”耳旁响起了主人冷酷的声音。 他就这么放开了舞娘。 突然失去支撑点的她,就这么整个人仰躺在地板上。 可琳仍然还有意识,不过身体根本无法动弹,就像是力气已经被完全抽干了似地。 “……请您大发慈悲继续下去好吗?让我永远成为您的奴隶……”可琳虚弱地如此说道。 她根本不可能拥有跟吸血鬼相关的知识。 不过可能是人类天生的本能让她找出正确的答案吧,她知道主人的行为会把自己变成跟他一样的怪物……“你没有资格在永恒生命与永恒死亡的夹缝间生存,最适合你的地方只有冥界,就让地狱的看门犬来帮你带路吧……”“求求您大发慈悲……”可琳拼命地求他。 但是黑之导师就像是没听见似地,单手抱起全裸的舞娘缓缓地走向窗边。 黑之导师用另一只空下来的手打开窗户及木板窗。 然后就像是在丢垃圾似地,对着庭院把舞娘扔了出去。 在黑暗里响起了咚的一声。 黑暗之中逐渐浮现了六个光点。那些光芒无声无息地朝窗户下方接近过来。 “处理掉吧……”黑之导师对着这只三头魔兽下了指示。 魔兽无声无息地执行着主人的命令。 随即黑暗中传来了肉被撕碎、以及骨头被咬碎的声音。 黑之导师关起木板窗及窗户,然后从容地转过了身。 马上就要天亮了。 对不死者之王来说,也意味着休息时间的到来。 不死之火(4) 即使是太阳升起并再度西沉,舞娘可琳都没回到房间来。 蜜妮雅虽然躺在床上,却完全阖不上眼。 她担心可琳是不是出了什么事而睡不着。 究竟是被杀了还是被变成吸血鬼?不过除此之外,还有一种最后的可能性。 黑之导师应该有办法在不杀她们的情况下,在她们的身上吸食鲜血。 不然一旦杀了她们,就势必要再找新的牺牲品。 要是有太多牺牲者被抓走的话,人们就会发现吸血鬼的存在。到那时就算人类再怎么无能为力,也会发起狩猎吸血鬼的行动。 更何况黑之导师还曾是玛莫帝国的指导者之一,害怕或憎恨他的人在这罗德斯境内绝对不少。 要是杀死太多人,很可能落到自找死路的下场了,这点相信他应该很清楚才对。 蜜妮雅等不及太阳下山就马上把衣服换好,然后前去敲了敲黑之导师的房门。 “……进来。”毫无感情的声音如此回答。 “抱歉打扰了。”蜜妮雅低着头进入房里。 “如果有什么事,请尽管吩咐……”然后跟平常一样如此说着。 平常主人都会回答她没什么事情要做。 不过——“去整理一下舞娘的房间,她的行李随便你怎么处置都没关系。”主人今天的回答跟过去不一样。 蜜妮雅感觉到一股像是心脏被紧捏的冲击。 她不晓得该怎么回答,是要继续询问可琳的下落,还是默默的听从命令?“我让舞娘放长假去了,那女孩需要再加强练习她的舞蹈……”巴古纳德像是看穿蜜妮雅内心纠葛似地,对她如此说道。 “知道了。”虽然自己的声音几乎变得颤抖,但蜜妮雅还是压抑下来了。 随后她便为了执行主人的命令而离开房间。 (可琳真的被杀了……)她觉得眼前一片黑暗。 仅存的期待消失了。 “不死者之王”黑之导师根本不打算让她们活下去。 (我一定得想想办法……)蜜妮雅感到一阵强烈的焦虑感。 再这么下去的话,所有人都会跟可琳一样被杀。 而这也等于是蜜妮雅的哥哥下手的。 哥哥为了完成自己的野心,不惜把她们送给黑之导师当作祭品。 这是绝对不被人类允许的行为。 但是在这座暗黑之岛,类似这样的事情却从很久以前就若无其事地持续至今。 当沙漠民族成为统治者,蜜妮雅也期待这座岛会因此有所改变。 可是她万万没想到,自己的哥哥竟然企图做出违背她期待的行为。 哥哥威尔打算在这座岛上重建过去的邪恶帝国。 哥哥说没有能力的人就没有资格生存,无能者也没有资格当统治者。 确实,哥哥之所以能成为宫廷魔术师团的一员,并握有强人的权力,都是因为他身在玛莫帝国的关系。所以他会对帝国有着过度的评价也是无可厚非的事。 但是时代的潮流是从混乱走向安定,从战争转为和平。要反抗那股潮流无疑是种愚蠢的行为。 蜜妮雅为了让哥哥明白自己的愚蠢,刻意以自己当作祭品来到了这座宅邸。如果可以的话,她还考虑要亲手埋葬黑之导师,救出那些成为祭品的女性。 但是,现在终于出现牺牲者了。 而且再这样下去,她们所有人都将成为吸血鬼的饵食而被杀。 所以因此必须在情况变得更糟之前净化“邪恶之土”,并且打倒邪恶的黑之导师。但是要达到这个目的,就必须先找到锁住安置棺木的地下室的铁门钥匙才行。 可是要避开具有可怕魔力的黑之导师的耳目找出钥匙,实在是比登天还难的事情。 就这样,蜜妮雅虽然非常焦急,连续几天都还是毫无进展。 如今黑之导师再度在地下室闭关,宣布说要进行魔法实验——四名侍女全都集合在休息室里。 蜜妮雅跟她们解释说主人很欣赏可琳的舞蹈,因此她为了能接受舞娘的正统训练而回到了公都。 虽然不晓得她们是否全盘相信,但至少她们不再害怕了。 然而等到明天早上,她们之中一定又有人会牺牲。 这使得蜜妮雅不禁犹豫是否该劝她们逃离这里。 要是不说出真相,她们就不会想逃走。可是就算她们想逃,也不确定是否真的能成功逃出去。因为庭院里放养了非常可怕的魔兽。而且要是黑之导师真要追过来的话,是很难逃得出他的手掌心的。 吸血鬼能够在天上飞,而且也会使用强力的探测咒文跟瞬间移动的咒文。 既然逃不过成为祭品的命运,或许让她们到临死前都被蒙在鼓里还比较幸福呢。 结果她就这样在没做出任何决定的情况下度过了一夜。 当黎明将近的时候,黑之导师出现在蜜妮雅她们的面前。 黑之导师要寡妇凯特到他的寝室去。 虽然她的表情在那一瞬间变得僵硬,不过她仍像是有所觉悟般也点头示意。 随后黑之导师便若无其事地般离去,只剩下蜜妮雅她们四名侍女留在屋里。 她们彼此相视并深深地吐了口气。 “那么我走了……”曾是玛莫帝国骑士的夫人,如今则是寡妇的凯特,就这么面露空虚的笑容跟蜜妮雅她们点头行礼。 之后她慢慢地步出房间。 蜜妮雅抓住这个机会追了上去。 “等一下!”蜜妮雅叫住了凯特,表示有话想要跟她说。 并催促她离开侍女休息室附近。 “有什么事情要说的?”走了一阵子之后,凯特如此问道。 “你赶快逃离这里吧……”“你要我逃走?”凯特忽然停下了脚步。 “求求你照我的话去做,不然的话……”“我会被杀是吧?”凯特凝视着蜜妮雅湛蓝的眼睛如此说道。 蜜妮雅默默地点了点头。 “原来如此……这么说,那个舞娘也被杀罗?真可怜,她还那么年轻呢。”“请你快逃吧!”蜜妮雅再一次对凯特如此说道。 “要逃的话还是你逃吧,我已经无所谓了……”“无所谓了?”蜜妮雅无法理解凯特这句话的含意。如果去的话就会被杀了,可是她却……“就算我逃走也只会害得别人没命,而且我也不认为自己逃得了。反正不是被庭院里的魔兽杀死,就是被主人抓回来吧!”“不试试看的话怎么会知道呢?毕竟就这么过去的话你一定会死的……”“所以我才说无所谓了。在我卖身的同时就已经把自己的命也卖出去了,会被杀也是无可奈何的事。不,或许我本来就希望被杀吧!我之所以会苟活到现在,也只不过是因为自己没有勇气去死。”接着凯特便开始说起自己的过去。 “……我跟我死去的丈夫是同一个村子的人。他是大家公认蛮横不讲理的人,所以全村上下都厌恶他到极点。而那时候的我也是如此……。但是因为他很有胆量的关系,于是他便投身加入战争,并且因为英勇奋战而得到赏识并受封为骑士,之后甚至成为了我们村子的领主。当他回到村子后,我被强迫成为他的妻子,当时我还厌恶到想一死了之呢!可是又想到自己死掉的话,可能会连累到别人,所以……。我先生他虽然脾气很糟,对我却是百般温柔。也因为这样,虽然我并没有真的喜欢他,但后来也学着慢慢去容忍他……”凯特的丈夫是一位黑暗骑士,他在“影之城”莎尔瓦德的攻防战中壮烈战死。据说还得到黑衣将军阿修拉姆的赞赏,让他死时非常风光。 “当我听到他战死的消息时,老实说我真的松了口气。可是我并没有因此而得到自由。村民们为了要发泄过去的恨意,把我家的财产抢到一毛不剩。虽然我没有生下一男半女,但为了要支付在家里工作的仆役们的最后一笔薪水,才不得不出外卖身。我知道那个村子已经没有我的容身之处,然而我却也无处可去……”蜜妮雅不禁认为,凯特的这番独白仿佛是要回顾自己的人生似地。 其实在这座黑暗之岛,她的人生称不上是最悲惨的。但是在命运这样的玩弄之下,她不知不觉放弃了自己的人生,并且就像是旁观者一样地观察着自己。 “可是就算无处可去,你也不用……”蜜妮雅再度开口希望能说服凯特。 不过凯特却用手指头轻轻按住了她的嘴。 “你很坚强,而且非常的温柔。不过并不是每个人都能像你这么坚强或温柔。要在这岛上求生比死去还要来得艰辛,因此会活下去一定是为了自己以外的某个人。现在我已经是孤孤单单一个人,再活下去也没什么意义了。如果是为了你们而死,那反而还比较有意义。所以你们还是快逃吧,那个酒吧女孩艾美应该帮得上你的忙。我知道她有学过盗贼的技能。这里的大门虽然锁着,不过她应该打得开才对。至于魔兽,只要把后面的家畜赶出栅栏,应该可以引开它们的注意力。再来就看你们在白天的时候能逃多远,这点就只能祈求你们信仰的天神保佑了。”凯特说完这些话后,便轻轻地抱住了蜜妮雅。 “为什么你要这么做……”在她怀里的蜜妮雅流着眼泪如此说道。 “我好歹也是个骑士夫人,比任何人还要清楚帝国的事。而且年龄也比你长了好几岁呢……”“可是错的人是我啊!一切都是我跟我哥哥……可是现在却是你牺牲自己,让我逃跑……所以还是让我来代替你去见黑之导师吧。你就……”“所以我刚刚不是说过了吗,我已经无所谓、无所谓了……”凯特说到这里,便放开了蜜妮雅笔直地在走廊上前进。前往这座宅邸的主人,黑之导师的寝室去……她的愿望如今只有一个。 而黑之导师将能实现她的愿望。 不死之火(5) 等脸上的泪全干了之后,蜜妮雅回到了剩下那两名女性所在的房间。 最年长的亚丽达跟酒吧女孩艾美,还是用那双无力的眼神望着她。 “那位夫人呢?”亚丽达如此问着。 “她过去了……”蜜妮雅则是如此回答。 而且不会再回来。 “话说回来,主人为什么没传唤我过去呢?我一定可以满足他的……”亚丽达自言自语地轻声说道。 “主人他要的不是你想像的那种侍奉。”蜜妮雅冷冷的回答她。 之后她下定决心,对她们说出了所有的真相。 宅邸的主人其实是一种吸血鬼,名为“不死者之王”的魔物。 再继续留在这里的话,就只会被当成是祭品而被杀。 “等天一亮我们就逃跑吧!我会去放走后面的家畜来引开魔兽的注意力,然后必须把门打开,这艾美你办得到吧?”艾美点头回答了蜜妮雅的问题。 “之前我工作的地下酒吧老板自己就是盗贼,他有教过我不少盗贼的技巧。碰到烂醉如泥的客人时,偷走他身上的钱包也是我的工作之一……”“希望你的技能派得上用场!”蜜妮雅如此拜托着她。 “我不要!”艾美如此害怕地大叫着。 “我不要逃走!”“为什么?不逃的话就会被杀啊!”蜜妮雅根本无法相信女孩会这么说。 为什么她会连这种事情都不知道?“我们逃的话就会被追,要是被抓到之后一定会受到很严重的惩罚。所以只要乖乖待在这里就不会被追,也不会受到任河惩罚……”“虽然有可能不会被惩罚,可是你留在这边会被杀啊!”“我不想再被人家追捕了!我小时候曾经被一群从船上下来的大人们追,被他们逮到之后就被带来这座岛了。之后我也有好几次想逃跑,可是最后都被他们逮回去。这种事情我已经受够了!我受够了……”艾美激动的摇头喊着,然后抱着双脚开始哭了起来。 蜜妮雅整个人都呆住了。 她至今都相信自己的想法是对的。可是看到艾美她们的反应,却使得她内心的想法开始动摇。 对所有生物而言,死应该是最恐怖的事。 然而在她们的心中却有着比死还要恐怖的东西,使得她们完全不敢去面对。即使前方有毁灭的命运在等着,她们也不打算改变自己所走的路。 蜜妮雅不禁心想,这正是暗黑之岛。 住在这岛上的人类跟野兽不无两样。 有跟肉食性野兽一样不断略夺他人的人,也有像家畜那样不断被牺牲的人。 (不过,玛莫会改变的,沙漠之民会改变它的。)蜜妮雅如此深信不疑。 即使愚蠢的哥哥有着什么样的企图,也无法改变时代的潮流。 但在这同时,她也明白自己并不能改变艾美的心意。 因为她不晓得该怎么说服她。 艾美对于遭人追捕的这种行为抱持着极度的恐惧。 过去存在于玛莫的盗贼公会在对付逃走的成员或奴隶时,为了让他们再也不敢逃走,并不会马上逮住他们,反倒是慢慢的把他们逼到走投无路为止。 他们不使用真正的牢笼,只是把他人的心套在无形的牢笼里。如今艾美的心就是被囚禁在这里头。 蜜妮雅用空虚的眼神凝视着亚丽达。 她有预感亚丽达大概也不想逃走。 “吸血鬼是什么……”亚丽达一脸不可思议地问了这个问题。 对蜜妮雅来说,那句话仿佛是从很远的地方传过来似的。 她的预感猜对了。 过去亚丽达只生活在一个小小的世界里,她也没学习如何在这以外的世界求生存的方法。 蜜妮雅不禁觉得这又是另一种形态的牢笼。 由于无知,因此对自己的生活方式不会抱持疑问。就像是即使出口就在旁边,要是不知道那是出口,就不会有人从那里走出去。 蜜妮雅不禁认为这里真是个可怕的岛。 还是说她原本认为愚蠢的哥哥其实才是正确的?或许时代会不断改变的想法只是一种错觉,哥哥所看到的才代表着真实。 如果真是那样,那么等待着沙漠民族之年轻公王的,就只有毁灭的命运了。 “我知道了,我不会再提逃离这里的事。不过相对的,我有件事情要拜托你好吗……”蜜妮雅把手搭在抱着双膝缩在一起的艾美肩上,并拜托她协助做一件事。 拥有盗贼技能的酒吧女孩接受了她的请求。因为她认为就算那么做也不会有人追捕她。 蜜妮雅发现,自己无法跟这里的两名女性,以相同的角度来看待目前的处境。 就算是上天注定好的命运,她也不想就这样接受。 (看来我也跟哥哥一样……)不是先改变自己,而是先试着改变自己以外的东西。 此时蜜妮雅重新下定了决心。如今的她并不是为了艾美她们,而是要为了自己而跟黑之导师抗战到底。 四天后,艾美消失了。 恐怕她到最后一刻都没有打算逃走吧。 再三天之后,亚丽达也不在了。 她应该是在完全不知情的情况下接受了黑之导师的利牙吧。 然后今晚,黑之导师再度窝在位于地下的魔法实验室里。 等到黎明时分,他来找蜜妮雅命令她到寝室去。 终于轮到蜜妮雅了。 “我马上就过去……”蜜妮雅如此回答黑之导师,并趁他回寝室的那一瞬间就展开了行动。 她用她请艾美偷偷做的备用钥匙来到地下室,并且在最深处找到了安置棺木的房间。 蜜妮雅打开棺盖,并确认棺木底下铺满了漆黑的泥土。 这肯定是邪恶之土没错。 蜜妮雅把从大地母神神殿带来的圣水洒在上头。 接着马上赶回去,调整好呼吸后便走向黑之导师的寝室。 她在身上偷藏了把银制的短剑。 蜜妮雅的目标是黑之导师正要开始吸她血的那一刻。 她要趁机用短剑刺穿不死之王巴古纳德的心脏。 巴古纳德会化成雾状回去棺木。可是那里再也没有让他再生的邪恶之土,这个不净的不死生物将会因而消灭。 对决的时刻终于来临了。 蜜妮雅说了声打扰了之后,便进入了黑之导师的寝室。 在微暗的房里,闪着一对红色的光芒。 是黑之导师的眼睛。只要注视着那对眼睛就会失去意识。 因此蜜妮雅低着头朝主人的方向走了过去。 为了这一天,过去她都是这样侍奉主人的。 这样才不会引起他的怀疑。 “到这里来……”虚缈的声音回荡整个房间。 而蜜妮雅则仿佛被这声音引导似地慢慢前进。 “看来你已经知道接下来会发生什么事了……”蜜妮雅在一瞬间停下了脚步,并点了点头。 “我知道,我希望主人能赐予我永恒的生命,因此才会一直诚心诚意地侍奉着您。”想不到她竟然能很流利的说出这些话,她不禁心想哥哥大概也是像这样子欺骗着别人吧。 “那我就让你如愿以偿吧。”黑之导师如此回答。 “这是我的荣幸。”蜜妮雅则是恭敬地如此说道。 接着她便看着黑之导师的脚尖缓缓向前。 如今蜜妮雅站在他的面前了。 蜜妮雅羞答答地闭上眼睛,并慢慢把头抬起来。 并露出她雪白的颈子。 黑之导师慢慢低下了头。 冰冷的呼吸接触着蜜妮雅的颈部。 她就是在等待着这一瞬间。 她猛地张开眼睛,高高举起环抱着巴古纳德的手臂。银色的短剑也早就握在她的手上了。 然后她狠狠地朝黑之导师的背部刺下去。 传来了确实的触感。 她瞄准得相当准确,银色的刀刃贯穿黑之导师的背部,刺进了这个不死生物的心脏。 没有发出任何惨叫声。 只有从黑之导师的全身冒出了像是烟雾状的物体。 而当烟雾散尽后,蜜妮雅的脚边只剩下像是空壳的魔术师长袍。 “打倒他了吗?”蜜妮雅当场蹲下身,并目瞪口呆地喃喃自语。 她真正的希望无疑就是打倒黑之导师,但是她可能作梦也没想到自己真的打倒他了。 毕竟对手可是被称为终极不死生物的不死者之王。 可是,黑之导师的确被消灭了。而且这并不是在做梦。 “回家吧……”蜜妮雅流着眼泪轻声说道,到最后她还是没能救出被哥哥当做祭品带来的四名女性。 不,可能她们本来就不希望有人救她们。 但是如此一来,至少再也不会有女性要成为吸血鬼的祭品了。这对蜜妮雅来说也是她唯一的救赎。 不死之火决战(1) 事情发生的五天后,蜜妮雅回到了哥哥所在的地方。由于玛莫帝国的新皇帝正住在她们的住处,她只好前往哥哥所经营的酒馆。 看来哥哥想要打倒公国并重建过去帝国的计划,似乎已经是慢慢成形了。 蜜妮雅变得想要亲眼确认这个计划是否会成功。 届时会是哥哥他们赢,还是沙漠民族的年轻公王会胜利呢?而那场胜负也将决定这座岛未来的命运……“我回来了。”蜜妮雅喊了一下,并打开哥哥的房门。 哥哥的脸上会出现什么样的表情呢?被送出去当祭品的妹妹,如今竟然打倒吸血鬼回来了。而且那个吸血鬼还是把兄妹俩从贫穷生活里救出来的恩人,对哥哥来说也是他的魔术导师呢。 哥哥的房间里有两个人。 一个是蜜妮雅的哥哥威尔。 然后另一个人是……当看到他的那一刹那,蜜妮雅吓得心脏几乎都要停了。 那个人正是前几天刚被她打倒的黑之导师巴古纳德。 “为什么……”蜜妮雅发着不成声音的声音。 “我好久没这么开心了!”房里响起了黑之导师的声音。 而他的声音也跟他讲的那句话一样,不像往常那样地毫无感情。 巴古纳德非常开心,然而这样的心情里却包含着无比的残酷。 “想不到一变成不死生物,连自己的感情都会变得淡薄了呢。”黑之导师浅浅地笑着。 “大概是得到永恒生命所必须付出的代价吧。”“我明明用短剑刺穿了你心脏,也净化了邪恶之土封住你再生的能力……”“你说的一点也没错,而且你的确做的非常好。但你的败因则是在于,你以为我只有一副藏有邪恶之土的棺木。”“原来你早就看出我的目的……”“你以为我不知道吗?其实我早就知道你跟威尔是兄妹了,别忘了小时候收养你们兄妹的可是我啊。”后来黑之导师教导哥哥古代语魔法,让他加入了宫廷魔术师的行列。 “可是我……”自从被黑之导师收养并住到一个小房间后,应该就再也没见过面才对。何况孩童时代的长相跟外型跟现在也应该有很大的差异才对。 “只要是我见过一次面的人,我就永远不会忘记的。而且你的脸还留有少女时代的面貌,跟哥哥威尔也挺相像的。”“怎么会这样……”蜜妮雅不禁感到绝望。 她并没有小看巴古纳德,然而这个不死者之王终究不是她对付得了的对手。 “这件事、这件事跟我哥哥无关!是我哥哥把我送给你当祭品的,可见他对你是真的很忠心。至于想打倒你的念头自始自终都是我个人的想法,所以要惩罚的话就请你惩罚我吧……”蜜妮雅已经做好心理准备了。 都到了这个地步,竟然还会拼命地护着哥哥,连她自己都觉得很不可思议。或许这只能说是基于血浓于水的亲情吧。 而身为哥哥的威尔,则是自始至终都沉默地听着过去的导师与亲妹妹之间的谈话。 “如果将命运委托他人,那你就跟被我杀掉的那些祭品没两样了。像那舞娘是死于怠惰、骑士夫人是死于看破红尘、盗贼女孩是死于恐惧感、而那名娼妇则是死于无知……”黑之导师自大地说那些被杀的人都有罪。 “但是你跟那些女人不一样。你有不向命运低头的意志,以及进而实践的智慧与行动力,算是跟我同种的人类……”这到这里,巴古纳德转过头看着威尔,这位年轻的魔术师也跟他属于同种的人类。 “你可别输给你妹妹,要好好的取悦我啊!跟玛莫公国的战争好好打给我看,毕竟我是为此才借给你那么多魔法宝物的……”黑之导师并冷酷地表示他不计较胜负。 “只要能让我变得稀薄的感情有所反应就好……”“遵命。”威尔用颤抖的声音如此回答,并像是五体投地似地低下了头。 “另外别忘了再找新的牺牲品给我。光是那四个人的价值是不够我借你那么多宝物的……”威尔答应了黑之导师的要求。 “既然这样的话就由我来!”在这一瞬间蜜妮雅猛然地抬起头,然后像是要说服黑之导师似地如此说道。 “再这样残杀祭品的话,你的存在将会暴露在这个世上。要是玛莫的新公王得知你的存在,势必会用尽方法来打倒你的,还有在玛法神殿的妮思侍祭也……”“你说这些是想要威胁我吗?”听了蜜妮雅这番话,黑之导师眼中的血色光辉忽然变强…“我并没有威胁你。请你把它当成是提议或是交易。我听说你的愿望是希望能永远研究魔术,人类的问题你根本就不想要理会。既然如此,你就只把我当做是祭品来使用吧!在不杀死我的程度之下吸我的血,这应该是难不倒你吧!”蜜妮雅的语气冷静到连她自己都不敢想像。 “这对你来说会有什么好处?不然的话又岂能称得上是交易?”黑之导师的语气中带有好奇的心情。 那正是蜜妮雅希望得到的反应,也证明她的诉求已经打动不死生物那薄弱的感情了。 “只要不再出现新的牺牲者就可以了。”蜜妮雅鼓起勇气如此说道。 “这就是我的愿望。而且这不是为了别人,是为了我自己而许下的愿望。或许正如你说的,那些被杀的女人都有罪。可是就算有罪也能活下去,这不正是这座岛的另一个真实面吗?要是将来你觉得我对你来说已经是个不值得一取的人类,那随便你什么时候想杀我都无所谓。”“不过如果我太大意的话,我也有可能会被你杀掉是吧?”对于巴古纳德的这番话蜜妮雅刻意保持缄默,毕竟答案是呼之欲出的。 “有意思,真是太有意思了。”黑之导师不禁高声地笑着。 “当初你们兄妹虽然待在肮脏不堪的后巷,不过眼神却跟其他流浪儿着实不同。我就是看上那个眼神才收养你们的,看来我的决定并没有错……”然后巴古纳德答应了蜜妮雅的要求。 “威尔啊,你的妹妹我就接收了。不过你自己要作好心理准备,当我下次再跟你要求祭品的时候,就代表你妹妹死了,或是她当了我的新娘。毕竟她可是已经有了生活于生与死之狭缝上的觉悟罗。”威尔没能对自己过去的导师说些什么。 他早就抛弃了自己的妹妹,现在也没有资格能说些什么。 目前他能做的,就是藉助来自这位不死者之王的魔法宝物的力量,跟沙漠之民正式对决,把那些异国的居民全部赶出这座暗黑之岛。 这场战争即将要开始了。 罗德斯诸王国的大使均会列席参加,玛莫公国年轻公王史派克的正式加冕仪式,明天就会举行。 魔船(1) 清晨被薄雾笼罩的海上,一艘船正在水面上平滑地前进。 天亮前,这艘船便已在卡农王国港市路德的市场载满了各种采购来的食材。 船的目的地是海峡的对岸,暗黑之岛玛莫的港市莎尔瓦德。 把食材载送到玛莫,并在回程时采购药草或陶器等物品。这些最近才出现在莎尔瓦德的暗黑之岛的特产品,可以用惊人的高价卖给莱丁的商船。 (竟然会在玛莫采购货物,真是做梦都没有想过呢!)留着满脸胡子的船长露出笑容。 前往莎尔瓦德,包含卸货也只要半天就能来回。虽然这片危险的海域潮流很快,还有魔兽或海盗出没的危险,不过他长年在这片海域捕鱼维生,因此相当清楚海潮的动向和魔兽的生态。 (看来我也终于开始走运了呢!)想到至今都靠捕鱼勉强糊口,不禁觉得当时自己真是愚蠢。知道能靠玛莫贸易赚钱的船员还不多,应该还可以好好赚个一阵子吧?「头子!」此时在船头负责了望的船员大声喊着。 「什么事?」同样大声回话的船长,朝着船头方向大步走去。 「雾的另一头有船只接近?!」船员以像海盗一般的语气说着。 因为是在海盗横行,并且有海之魔兽栖息的海域航行,因此不论渔船或商船,只要是在这片海域航行的船只都具有武装,船员也大都是一些狠角色。 「会在这种时候从玛莫过来,还真是稀奇啊!」船长像是自言自语般地咕哝着。 「有可能是海盗船,所有人把武器带在手边!」船长对所有人大声吼着,同时确认了一下自己腰上的弯刀。然后便凝视着雾的另一头的那艘船影。 漆黑的船身,大约是他这艘船的两倍大。虽是足以远洋航行的大型船,但却看不到任何桅杆的影子。 「那是军舰吧?」仔细观察之后,船长像是自言自语般地低语着。 要说是海盗船的话未免太大了,而若是商船的话,即使不是帆船,为了要背风航行至少也会有一根桅杆,他自己的船就是如此。 「最近想要穿越这座海峡的船,有好几艘都神秘失踪,或许是莎尔瓦德为此派出来巡视的吧?」船长说完后,像是忽然想到般补充说着,「新任的玛莫领主虽然年轻,不过倒是蛮有一套的。」之后他回头看着划桨手与舵手,大声呼喝他们朝右边前进。 由船影看来,军舰是从正面接近过来的,因为军舰在水面下放有设置冲角,撞上的话,有几艘船也不够撞。况且对方是玛莫公国的军舰,就算被撞沉也只能自认倒霉。 「……老大!对方向我们方向转舵了!」「你说什么!」船长不禁变了脸色。 在可能会正面冲撞的时候,依照行船的惯例,双方都必须向右转舵。 「难道他们怀疑我们是海盗?」船长不禁丢下了这句话。 「看我们的船身这么大就应该知道我们的速度快不到哪去吧!」海盗船毫无例外,都拥有高速航行的船身。 「没办法了,降低速度吧……」船长发完牢骚后,如此命令着自己的船员。 划桨手把桨从水中抬起。船只在惯性航行一阵子之后,便只是随着海流飘动了。 在这段时间,看似玛莫军舰的大型船依旧笔直地朝这边接近。 「不过这艘船还真怪啊……」负责监视的船员,把手放在额头上如此喃喃说着。「甲板上没有人影,而且也没有看到桨。」「那他们是怎么前进的?」船长怒吼着要了望员看仔细一点。 「这个问题我也想知道啊……」船员不禁耸了耸肩。 「该不会是靠海魔拉船吧?据说玛莫公王聘请了一位女性魔兽使进入宫廷……」「说啥蠢话……」船长不禁臭骂了望员。 此时大型船的甲板上,闪耀起一道红色的光芒。 「你看,这不是开始打信号了吗……」船长如此说着,就在要发出笑声的那一瞬间——身后忽然响起一阵震耳欲聋的爆炸声。同时背后受到一股强烈的冲击,他就这么飞越了船首,双脚朝天地掉到了海中。 因为不知道发生了什么事情,使得他的大脑相当混乱。不过他毕竟是靠海维生了几十年的人,马上就浮到海面上,并回过头看自己的船。他不禁张口结舌。因为船上的桅杆已经折断,船的中央也喷出了火焰。船员们发出惨叫声,并且纷纷跳进了海里。 「是被投石机发射的火焰弹击中了吗?」船长——应该说,曾经是船长的这个人,愕然地喃喃自语。 这段期间接连地发出爆炸声,木造的船身被粉碎得灰飞湮灭。大大小小的碎片洒了下来,使他连忙远离船只的所在位置。就在这个时候——以为是玛莫军舰的那艘船,从不远处静悄悄地经过他的身边。正如了望员所说,船上连一根桨都看不到,可是也没有任何可以扬帆的桅杆,而且甲板上看不到半个人影。 「这到底是怎么一回事……」曾经身为船长的这个人,以颤抖的声音呢喃着。 这是位于亚列克拉斯特大陆南方边境的岛屿。大陆的居民称此地为被诅咒的岛。因为这里不断持续着激烈的战争,各地也都存在着怪物聚集的魔境。然而经过五十年间所爆发的三场大战后,罗德斯终于承接了和平而安定的时代。诸王国缔结了停战盟约。人们无法接近的魔境,以及栖息于此的怪物,亦逐渐消失了踪影。 先前被称为「邪神战争」的那场大战,从结束至今已经快要两年了。为了自战后的荒废中复兴,人们毫不惋惜地挥洒着自己的汗水,致使到处都充满着开朗的活力。已经没有人称呼这里是被诅咒之岛了。 除了位于罗德斯东南方的暗黑之岛玛莫……玛莫公国的王城,温得雷司特的谒见大厅,被沉重的空气笼罩着。 因为曾经在卡农王国当渔夫的一个男子的陈情,依然还持续着。 这名男子的名字叫做巴希鲁。他原本是以路德港作为据点捕鱼维生,最近借着玛莫港口莎尔瓦德与路德之间的近距离贸易,赚取了莫大的利润。 魔船(2) 然而在前几天的航海中,他的船只却突然遭受神秘军舰的攻击,军舰发射了火球,使得他的船爆炸并沉没,然而军舰的甲板上却看不到半个人影。 「我失去了船跟货物,几乎有半数的船员丧失了生命。玛莫的公王大人,请您务必要替在下报这个仇……」而与巴希鲁同行,隶属于莎尔瓦德伯爵露杰南的骑士,也提出因为类似的事件频频发生,使得要穿越莎尔瓦德与路德之间的海峡变得越来越困难的报告。 在聆听这段陈情与报告的同时,坐在王位上的年轻玛莫公王的脸色也越来越难看。 陈情与报告的内容事态相当严重,使得公王的心情变得相当地差,谒见大厅的气氛也越来越沉重。 「莎尔瓦德与路德之间的贸易,是这个公国的生命线啊!」玛莫公王史派克,就像是要发泄愤怒般大声吼着。 「露杰南伯爵也相当了解这一点。目前已经决定将尽全力消灭这艘神秘的军舰。」身为露杰南伯爵属下的骑士顺势说道。 「不,请帮我转达露杰南伯爵,在我抵达之前请按兵不动。能发射火球、甲板上又没有人的军舰,怎么想都绝对有问题。轻举妄动将会招致无可挽回的下场。首先必须慎重查明对方的底细,并且做好万全的准备。」史派克如此回答骑士,并看向那位巴希鲁船长。「虽然在慎重行事,但你的请求我玛莫公王已经确实听到了。我一定会替你的船和船员报仇!」「谢、谢谢公王陛下!」听到史派克这番话,巴希鲁五体投地般地伏在地上。「有任何我能做的我一定都会协助。不,应该说请让我协助陛下。莎尔瓦德与路德之间海峡,对我而言就像是我家后院一样,无论是海流或暗礁我都了若指掌。」「我知道了。你有这份心意我很高兴,必要时还请将你的力量借给我们。」史派克露出笑容如此说着。 「谢谢您,我将全力以赴。」巴希鲁说着,并且再度伏在地上行礼。 史派克有力地点了头,对身旁的骑士做了个暗号。理解到意思的骑士让巴希鲁站起来,将其送出了谒见大厅。 等他们离开之后,史派克从王位上起身,并且高声宣布谒见时间结束。然后集合谒见大厅里的首脑人物们移动到另一个房间。 一共是亲卫骑士队长盖拉克、宫廷魔术师亚德·诺瓦、及公国骑士团长伍丁三人。他们三人,加上兼任玛莫公国海军总督的莎尔瓦德伯爵露杰南,便是玛莫公国的四大重镇。 「露杰南伯爵还真是把消息压了很久呢!是因为这个卡农王国的人前来请愿,所以才觉得瞒不住了吗……」伍丁以极为讽刺的语气说着。由于出身于风之部族,因此对炎之部族出身的露杰南伯爵抱持着对抗意识。 「或许是因为是海上的问题,所以想要自己解决吧?」「不能把责任全部推给露杰南伯爵啊!」亚德·诺瓦站在拥护露杰南伯爵的立场,盖拉克也是如此应和着。 「旧帝国的骑士团攻占了暗黑森林的堡垒作为据点,妖魔也在玛莫各处作乱。」「由于骑士团的战力不足,因此没有办法做出全盘的对应措施。」伍丁露出失望的表情。 「拥有领土的骑士们都回到领地防备妖魔的袭击,剩余的战力光是守护公都及牵制躲在堡垒中的暗黑骑士团,就已经力不从心了。」「讨伐妖魔的工作必须优先处理,否则人民将会不信任领主。暗黑骑士团目前还没有动静,由于他们的根据地已经十分明确,对我们而言也已经是非常易于掌握。」史派克露出苦笑点点头。 「击退了黑翼邪龙那斯,也瓦解了暗黑神教团的势力,就在觉得状况已经要好转的时候……」「没想到玛莫海峡的居然会被控制……」亚德·诺瓦低下头丧气地说着。 「由于和卡农进行贸易,才解决了粮食不足的问题,要是这条运输线被截断,莎尔瓦德与温帝斯的居民将会挨饿……」史派克的脸色又难看起来了。 「粮食的库存还够支撑多久?」「应该还够支撑一个月的量……」亚德·诺瓦回答了史派克的提问。 「不用在意任何问题,全部放出到市场里去。因为粮食若是不足,很有可能会因而产生暴动。」「我了解了。」亚德·诺瓦答道。 「一个月吗……看来已经不能再犹豫了,必须在这段期间解决那艘神秘的军舰。妖魔跟暗黑骑士团的讨伐等那之后再处理,不过对于这两方都还是得做好万全的防备。」「遵命。」伍丁紧蹦起表情行礼。 「守备公都、监视暗黑骑士团、以及阻止妖魔的袭击与掠夺。这几件事情我一定会尽力做到。」「嗯,麻烦你了。」史派克满意地点点头。 「出发的时间是明天。由于不是能以人数致胜的对手,因此以少数的精锐出发就可以了。」幸好玛莫公国已逐渐集结了许多优秀的人才。从亚拉尼亚请来的魔兽使艾莲娜、从伐利斯请来的药草师拉飞,还有森林之妖精族及大地之矮人族。而且矮人族的族长,还是当年魔神战争中六英雄的其中一位——铁之王弗雷贝。 虽然已经与妖精族及矮人族缔结了同盟关系,不过这件事并不适合向他们请求协助,因为他们不希望被卷入人类之间的斗争。然若对手是妖魔的话就是另一回事了,至少他们一定会驱逐进入他们领域的妖魔。 「那么应该要向谁请求协助呢?」盖拉克露出了若有含意的笑容询问道。 「这次我不会请妮思侍祭同行的。」史派克以失望的表情回答着。他当然知道盖拉克想说什么,而他现在也没有打算再装傻。大家早已知道,位于王城地下之大地母神玛法神殿的侍祭——妮思,是目前玛莫公王史派克的王妃候补人选。况且不止史派克本身如此期望着,妮思应该也是愿意接受这件事的。 「对手是强大的军舰,而且战场在海上。我总不能带她到那么危险的地方去吧?」「哦、是这样的啊?」盖拉克露出感到意外的表情。 「又不必一定要带她到海上,让她陪你同行到莎尔瓦德不就好了吗?」盖拉克一边说着,一边以指头搔了搔脸颊上的伤痕。 在这一瞬间史派克的表情忽然僵硬住。他现在才想到原来还有这个方法。然而话一说出口就不能收回,因此也只能再度表示不会请妮思侍祭同行。 「这次的战斗中,最值得信赖的应该是莉芙。因为她是个精灵使,可以借助水之精灵的力量来协助我们。」「你说莉芙?」史派克这番话说完后,换盖拉克的表情僵硬了起来。 「我说了什么奇怪的话吗?」看到盖拉克这样的表情变化,史派克不禁露出疑惑的表情。 「除了她之外也没有其他的精灵使了,何况她又是公王的好友,当然要协助我们啊!」史派克像是理所当然般说着。 「呃、这个……说得也是啦……」盖拉克开始含糊其词。 「说到这个,那家伙现在在哪?不止刚刚没有出现在谒见大厅,这几天也没有在王城里头看到她……」她在王城里有自己的房间,并且还拥有可以自由进出史派克私人房间的特权,因此才被称为公王的好友。被赋予这个称号的人,目前就只有她一个人。 「莉芙现在在我家啦!」盖拉克像是在呻吟般说着。 「是去帮莱娜的忙吗?那家伙虽然看起来有点野,不过倒还蛮有义气的嘛!」史派克自行作出解释地说着。 「好,那现在就去接那家伙吧,我可得亲口拜托她才行呢!」史派克还说着边从椅子上起身。 「呃、现在就去吗?」盖拉克露出惊恐的表情。 「当然啊,再说我也想询问莱娜关于神秘军舰的情报。这是她的工作,应该早已派遣密探前往莎尔瓦德了吧?」「那当然,毕竟这就是「那个」的任务啊!」盖拉克的夫人莱娜。组织了玛莫盗贼公会,并将其中优秀的人才雇用为密探,在玛莫各地从事情报搜集的活动。 「我很快会回来,在那之前这里就麻烦你留守了。」史派克向伍丁说道。 「遵命……」伍丁也站了起来,对史派克恭敬地行了个礼。 「我也留下来,准备远征莎尔瓦德的事宜。」亚德·诺瓦也从座位上起身。 「嗯,麻烦你了。」史派克对这位魁梧的宫廷魔术师点了点头。然后,转过头对盖拉克宣布出发。 「知、知道了……」盖拉克看起来一副有苦难言的样子。 (莉芙那家伙心情不好吗?)看到亲卫骑士队长的反应,史派克在心中嘀咕着。 (话说回来,最近我总是很急噪啊!)然后总是将情绪发泄在身边的人,也就是莉芙身上。史派克不禁反省自己的行为,并且决定要让莉芙恢复好心情。不过他并不是很担心这件事。因为盖拉克、亚德·诺瓦、莱娜及莉芙等人,都是在之前的大战中共同行动,出生入死的同伴。即使成为炎之部族的族长,甚至成为玛莫公王的现在,史派克也相信他们彼此间的关系从未改变。 魔船(3) 在太阳正要西沉的时刻,一位年轻的亲卫骑士,气喘吁吁地冲进了亲卫骑士队长盖拉克的住处。然后这位亲卫骑士告诉盖拉克的夫人莱娜,公王史派克即将登门造访。 「咦,,公王陛下?可是我没有打扫,也没有准备晚餐啊……」莱娜以困惑的表情嘀咕着。 「真是的,每次都这么突然……」如此自言自语之后,莱娜对这位骑士露出微笑,慰劳着他的辛劳。 骑士对莱娜行礼致意,随即朝返回王城的方向再度出发。 「好啦,这下该怎么办才好?」莱娜叹了一口气。她现在的穿着,一点也不像是个上级骑士的妻子。合身的皮裤加上没有染色的木棉上衣,搭配藏有各式道具及武器的无袖皮革大衣。 就如同她刚才嘀咕的,她并没有打扫家里,也还没有没有准备晚餐。她原来打算等盖拉克回来之后,再一起前往市街的酒店。担任亲卫骑士队长的丈夫常常无法回家,这种时候莱娜就会先购买食物,然后自己前往王城。一方面是为了见丈夫一面,另一方面也是要将密探搜集的情报呈报给史派克。 不过史派克有时也会自行前来,一般都是因为公务太多想喘口气时才会前来,不过今天应该是有别的目的吧?莱娜回到房间后,开始脱下身上的衣服。为了迎接公王,她必须做出应有的装扮。 「怎么了吗?」有个人疑惑地询问正忙碌着的莱娜。 那是一个坐在长椅上,抱着棉制抱枕的少女。从她尖尖的耳朵前端,能看出她的体内流着森林之妖精族的血。 她是莉芙,是拥有公王之好友这个称号的半妖精少女。 「公王陛下要来访?!」莱娜如此回答莉芙,并且脱得一丝不挂,然后从内衣开始更换全部的衣服。穿上新的内衣,配上一件连身并且腰间绑上一条带子的朴素礼服。这是玛莫公国骑士夫人间常见的打扮。由于原本是沙漠之民,骑士及他们的夫人都与奢侈的生活无缘。何况玛莫公国现在的局势,也没有让他们追求流行的余力。 「史派克他……要来?」莉芙惊讶地站了起来。她的表情一瞬间变得灿烂,但马上又消沉了下来。「我不想看到他……」莉芙再度将身体沉入长椅中,以细微得快听不见的声音说着。 「你不想看到他啊?可是史派克可是专程来见你的喔!」「见、见我?」「是啊!玛莫海峡似乎出现了一艘神秘的军舰,使得其他船只无法安全航行。这对于粮食需要依赖进口的公国来说是很严重的事态。史派克打算优先解决和个事件,因此需要身为精灵使的你的能力。」莱娜将双手撑在腰际对莉芙说道。 「身为精灵使……的我吗……」莉芙嘀咕着,叹了大大的一口气。「反正,就是这么一回事吧!」「莉芙……」莱娜露出感到困扰的表情,坐到了半妖精少女的身边,然后将手搭在她小小的肩膀上。她已经十六岁了。在她刚满十岁左右的时候,养育她的妖精族部落遭受的袭击,她好不容易逃了出来,然后流浪到弗雷姆的王都布雷德。在佣兵队待了一阵子之后,因为身为精灵使的能力受到认同,而成为正式的佣兵。由于个性开朗,连佣兵队里粗鲁的人们都相当疼爱她。莱娜也听丈夫盖拉克说过,她的精灵魔法好几次都拯救了同伴的危机。 另外,受到佣兵们的锻炼,她在武器的使用上也颇有心得。迅速的身手与准确的攻击,据说在战场上的实力也不落人后。 (但是,果然还是个小孩子啊!)由于体内流着长寿的妖精族的血统,使得莉芙看起来比实际年龄来得小。而事实上,她的内心也还依旧相当的纯真。 (真是难收拾呢……)莱娜在心中呢喃着。 「我想你应该也知道……」莱娜将莉芙拉进怀里,对她温柔地说着。 「我知道……」莉芙以闹别扭的语气回答。「我知道我对他而言,只是个『好友』罢了……」「并不只是普通的好友喔。对陛下……史派克而言,你是让他感到最亲密的人呢!」莱娜如此说着,像是要鼓励莉芙般摇晃着她纤细的身躯。 「这个……我也知道。」莉芙点了点头。「那家伙任何事情都不会瞒着我,对我的态度也是毫无顾忌到让我伤脑筋的程度啊!」即使嘴里抱怨着,莉芙的脸上却不自觉地浮现出笑容。 「因为有你在,宫廷里的人们才得救了啊!因为史派克是个相当情绪化的人……」莱娜苦笑着点点头。 「就是说啊!」莉芙像是大叫般地说着,并且摇晃着自己的脑袋。「一有什么不高兴的事情,马上就会心情不好地破口大骂,这样根本就解决不了事情的嘛!公王应该是很有威严,而且发生什么事都不为所动才对吧?说到他实在是……」莉芙一口气说了一长串之后,像是喘不过气般地做了个深呼吸。 「国王也有很多种不同的风格啊。史派克还很年轻,而且性格就是那样,可说是一点威严都没有,但是宫廷里没有人不认同他,并且非常乐意服从他。像盖拉克就把他当成像是自己的弟弟一样看待,现在的我,大概也是和他一样的感觉吧!」「你说,现在是这样,那之前是怎样呢?在之前的大战中一起行动的时候,记得你好像曾经试图诱惑史派克……」「不过他根本没察觉就是了。」莱娜叹了一口气。「我毕竟也在盗贼公会待过,以为自己已经很能驾驭男人了……」「这是指你经验丰富的意思吗?」「不是什么值得自豪的事就是了。」面对莉芙的提问,莱娜对她露出浅浅的一笑。 「你喜欢过史派克吗?」莉芙凝视着莱娜问道。 「当然不会讨厌啊!但那时只是纯粹想要利用他而已。不过,经历过那段艰苦的旅程,当然会投入一些感情在里头。这也是我后来会跟盖拉克在一起最大的原因。不过因为我们的个性很合得来,所以我从来没有后悔过就是了。」莱娜如此说着,然后对莉芙眨了眨眼睛。 「对呀!会投入感情是当然的嘛……」莉芙一瞬间露出笑容,但随即像是若有所悟般地低下了头。「可是,竟然会出现这样的心情……」真是让人不敢相信。莉芙用力地摇晃着脑袋。 「就只有这件事是无可奈何的。不知道是神的祝福,或是邪神的诅咒。总之男女之间就是会出现这样的情感跟关系,而且这也是跟理性无缘的事……」莱娜仰头面向天花板,然后暂时闭上了眼睛。 想到莉芙现在的心情,真的让她相当难过。 「一开始只是因为逗他很有趣。在佣兵队决定要解散的时候,因为已经没有留下来的理由,所以我曾认真考虑过要回到妈妈所在的部落。可是那家伙给了我公王的好友这种称号,害我想走也走不了。然后因为总是陪在他身边,慢慢地觉得这是理所当然的事情,自顾自的错认为在他心情不好的时候,只有我有办法激励他或是安慰他……」说到这里,莉芙就像是再也无法无法忍受似的,将脸埋进莱娜的膝盖。小小的肩膀随着哽咽而微微颤抖,莱娜刚换上的礼服也逐渐被沾湿。 莱娜爱怜地抚摸着莉芙的背。老实说,她比较希望能替这个少女加油。因为跟这个少女在一起时的史派克看起来最自然。虽然并不是讨厌那位玛法神殿的侍祭,不过莱娜总觉得她跟自己是不同世界的人。妮思侍祭虽然年纪比莉芙还小,却是货真价实的圣女。即使是让神的灵魂降临在身上,也没有因而丧失生命的奇迹少女。那位美丽到神秘无比的黑发少女,存在于一个常人再怎么努力也无法超越的领域中。也或许就是因为跟她在一起,史派克才会不断地遭遇如此不幸的命运。莱娜甚至抱持着这种不安。 况且莱娜完全无法理解,那两个人之间究竟是为何互相吸引。宛如是命中注定般似的,史派克与妮思想要结合为一。这在莱娜的眼里感到相当的不自然。 (不过会这么想的,大概只有我而已吧……)莱娜在心中嘀咕着。 「你打算怎么办?在你这个样子的同时,史派克也正朝着这里过来喔!盖拉克难得很灵光地在为我们争取时间,不过一直这样下去也不行啊!要不要干脆到外头去?如果是因为暗黑森林目前局势不稳而回去母亲的部落的话,我想他应该可以接受的……」「要是可以的话,我早就这么做了。就是因为办不到我才会在这里啊!」或许是哭过之后心情稍微稳定了一点,莉芙的语气已经恢复成原本的口吻了。然后她坐起身子,露出像是在恶作剧般的笑容。 「说得也是呢!」莱娜也不禁笑了出来,拥抱着莉芙纤细的身子。 不想见他,但也不想离开他。如此微妙的心态才使得莉芙来到了这间房子。 「这次的作战是在海上对吧?如果没有水之精灵的力量,很可能会因此丧命的。如果那家伙死了,公王之好友这个称号就得废除?!虽然这个称号现在让我觉得很讨厌……」「没错。我们是史派克的同伴,所以当然得帮他?!」莱娜如此说着,放开了莉芙,轻轻地拍了拍她的肩膀。然后她站起了身子,因为细微的马蹄声已经穿过窗户传进来了。 盖拉克伴随着玛莫公王抵达了这里。 「好啦,我们出去迎接吧!史派克对你的事情似乎也有所反省,等一下就尽管好好欺负他吧!就算是强词夺理,只要他是男人的话就有义务要承受,因为这样才看得出他真正的器重啊!」 魔船(4) 身为新生玛莫帝国宫廷魔术师的男人,几天前在从玛莫公国手中夺来的暗黑森林堡垒中,和唯一与他拥有血缘关系的妹妹重逢。 魔术师的名字叫做威尔。 而妹妹的名字为蜜妮雅。 蜜妮雅如今随侍在曾为旧玛莫帝国的宫廷魔术师,人称黑之导师的巴古钠德身边。威尔向他拜师学习魔术,并且将妹妹以及数名女性献给了他。 巴古钠德并非需要这些女性照顾他的生活起居,更没有想过要与他们发生男女关系。他只是需要食物罢了。 因为巴古钠德早已不是注定难逃一死的生物。他习得了死灵魔术的奥义,如今已经成为了「不死之王」。身为无上吸血鬼的不死之王,为了维持己身的存在而需要人类的鲜血,遭到吸血而丧命的人会成为下级吸血鬼,被永远强制服从于不死之王。 威尔凝视着眼前对他露出微笑的妹妹。感觉得到她的生命力。光是用看的,就知道她的肌肤底下依旧流着温热的血液。然而她的脸上的表情,却与当年的妹妹完全不同。威尔不由得观察妹妹的颈子。然而那里被白色的衣领所覆盖,没有露出半点肌肤。 「巴古钠德大人相当失望。」蜜妮雅静静地说着。 「巴古钠德大人应该有说过,他不计较胜负的结果……」威尔明知道是虚张声势,依旧试探地说着。 「不过他应该有说过,要让他享受应有的乐趣对吧?」蜜妮雅的脸上再度浮现出微笑。 威尔的脑中不禁浮现出一个疑问。妹妹的肉体虽然依旧是人类,但其精神或许早已化为吸血鬼了。她曾经说服巴古纳德,以牺牲自己为条件,要他不再以其他的女性做为祭品。然而威尔却不知道,如今的蜜妮雅是否还抱着相同的想法。她的态度与其说是巴古钠德的使者,还不如说是他的夫人。 「如今总算成功启动古代军舰,也刚要开始展示出实战的结果。请你帮我转达巴古钠德导师,这段时间内,还请继续观赏我的战斗……」威尔如此说着,并微微对妹妹低下了头。 「我会替你转达的。不过请不要期待巴古钠德大人会大发慈悲。另外请不要忘记,那些魔法宝物并不是赐给你,而是借给你的。如果无法偿还的话,请做好必须付出相对的代价的觉悟。」蜜妮雅说完,便拉起裙角,优雅地行礼告别。然后打开房门走到了外头。 威尔根本没想到要送妹妹离开堡垒,就这么地无所适从站在房间里。 「虽然并没有小看……」威尔宛如呻吟般愤恨地说着。 他指的不只是巴古钠德,还包括了玛莫公国。因为认为有相当的胜算,因此威尔才会向巴古钠德借来魔法之宝物,并且拟定出各种策略。以龙爪之权杖召唤回黑翼邪龙,将栖息于玛莫各地的魔兽赶到人类的部落,还召唤出太古邪龙的灵魂让龙热蔓延。这一切的计谋都是为了要麻痹玛莫公国的统治能力,迫使玛莫岛的居民反叛。然而玛莫公王及其部属,却以惊人的耐力及出乎意料的构思,镇压住一切的混乱,并取得了既狡猾又怠惰的玛莫人民之信赖。 「这样下去就只是提供玛莫公王试炼的机会罢了。就像我在协助玛莫公国的统治变得更加稳固一样!」威尔将愤怒对自己宣泄着。 从海上封锁这座暗黑之岛,截断粮食的来源,只要维持这样的状态下去,肯定能让玛莫人民群起暴动。然而若是连这个策略都失败,威尔就已经没有下一个手段了。 「已经没有后路了是吗……」威尔脸上浮现出自嘲的笑容。 即使是遭到黑之导师的肃清,也只是自己的无能所招致。在玛莫,光是无能这件事,就足以被当作一种罪过,而这样的罪过有时得以性命来偿还。威尔自己就曾经如此惩罚过许多人。他并不打算对自己例外。 「既然能启动它的只有我,就用这个跟玛莫公王一决胜负吧!」威尔将自己的决定说出了口。就在这时,通道上响起了脚步声,并缓缓地朝房间接近。威尔一只手握住剑,另一只手则握着魔术师之杖。 脚步声停在了威尔的房门正前方,过了一会儿之后,响起了敲门的声音。 「谁?」威尔问道。 他完全不抱着妹妹会回来找他的想法,因为她现在已经成为比任何人都还要遥远的存在了……然而,舍弃她的就是威尔自己,因为是他将妹妹献给黑之导师当做祭品,这个自己亲手杀害了她没有两样。 「……是我。可以进来吗?」回答他的,是一个疲惫的声音。而且是曾经听过的女性声音。 「妮塔小姐!」威尔连忙打开了门。出现在眼前的,是穿着便服的暗黑骑士团长。 「发生什么事情了吗?」威尔请妮塔进入房间然后关上房门。 之所以会这么说,是因为他看到妮塔的表情带着一抹阴霾。 「没什么。只是因为很久没见到你了,忽然想跟你喝个通宵。」妮塔如此回答威尔,并露出笑容。然而在她的笑容中,并没有昔日所感受到的,那充满自信的光辉。 「妮塔小姐……」威尔说着,并请她坐了下来。妹妹蜜妮雅刚刚就坐在这个位置,不过如今早已没有了她的体温。 威尔取出装有蒸馏酒的琉璃瓶,以及两个银制的小酒杯。他倒了半杯以小麦发酵成琥珀色的蒸馏酒,并且在玻璃杯中注入清水。 「这是很烈的酒,请和清水交替着喝。」威尔对妮塔如此说。 「嗯……」妮塔点点头,对着威尔轻轻举杯之后,就一口气喝下了这杯酒。随即便激烈地咳嗽。 「对于还喝不习惯的您来说,喝慢一点比较好……」威尔来到妮塔的身后为她拍打着背部,并且在她停止咳嗽之后递给她一杯水。 「抱、抱歉……」妮塔喝下一大口水,喘了口气之后,对威尔如此说着。 「不,我应该选温和一点的酒才对。只不过很不凑巧的,我能运来这里的酒种类实在有限。」威尔满怀歉意地说着。 「不,这样刚好。我今晚想大醉一场……」妮塔如此回答,并以湿润的眼睛凝视着威尔。 「请问究竟怎么了呢?这不像是平常的您。」为妮塔倒入第二杯酒时,威尔静静地询问着。 他与妮塔的再会是在今天下午,威尔谒见少年皇帝雷艾斯时,妮塔一如往常地站在皇帝的身边。那时或许是因为距离比较远,但在威尔当时的眼中,她依旧有着凛然的态度及表情。然而她现在会失去那股霸气,或许也是理所当然的。虽然从公国手中抢来的这座堡垒,也派遣妖魔袭击玛莫各地的村庄,但是暗黑神教团已经瓦解,黑翼邪龙也已离去,加上密探组织也被消灭,首领波德如今行踪不明,大概已经性命不保了吧?帝国处于相当的危机之中,若是古代王国的军舰败北,玛莫的海上封锁被解除,下次成为目标的肯定就是这座堡垒。 届时公国若以全力进攻这里,根本就没有抵御的方法。 (帝国存亡的关键,都在那艘军舰上了。)威尔如此告诉自己。也因此有了完全的觉悟。 那是与那艘军舰成为命运共同体的觉悟。如今只能战到公国倒下,或是他的生命燃烧殆尽为止。 下定决心之后,心情不可思议地轻松了许多。 妮塔预料之外的来访让他相当高兴,威尔希望今晚能与她彻夜长谈到天明。 (我跟她非常相似。)威尔如此认为。不只是年龄相近,彼此的境遇更是如此。被旧玛莫帝国挖掘出才能,使他们年纪轻轻就爬到很高的地位,然而在自己的能力得以推动帝国前进之前,帝国就已经灭亡了。他们曾经有另一条路可以选择,那就是跟随黑衣之将军亚修拉姆,前往大海另一头的新天地。然而威尔毕竟是宫廷魔术师团长「黑之导师」巴古钠德的弟子,跟亚修拉姆将军没有任何关系,对他也不抱持着好感。 妮塔也相同。虽然身为暗黑骑士团的一员,却不对亚修拉姆抱持着忠诚心,她的忠诚只献给先帝贝鲁特,因为她爱慕着贝鲁特皇帝。由于是少女时代的事情,因此这份心意相当纯真,即使对方已经逝世许久,这份情感大概也从未冷却过吧?妮塔进行着一个令人无法想象的计划,她希望扶持贝鲁特的后裔重建玛莫帝国。她在贝鲁特的血脉中选中了雷艾斯,并集结潜伏于各地的玛莫帝国的余党,编组出一支战力。不只投注了自己所有的财力,必要时,就算是利用自己年轻的肉体也在所不惜。 而妮塔也前来请求威尔的协助。被她的热情所感动,威尔应允成为她的助力。 她跟威尔至今所认识的女性完全不同。拥有坚强的意志,而且感觉得到她投注一切的觉悟。那时她曾经承诺,愿意给威尔一个晚上任凭所好,然而威尔却拒绝了这个条件。并非是她的肉体对威尔没有魅力,而是因为他不想将起当做订金收下,当时威尔回答妮塔,希望将此当作是事成之后的报酬。 妮塔在一瞬间露出讶异的表情,随即露出微笑点头同意。 正如约定,威尔竭尽全力协助她,新生玛莫帝国可以发展到现在的地步,他敢自负这是他们两人合力的成就。 「请放心,我不会输的。我会持续封锁海峡使公国被孤立。公国使人民温饱,并给予他们希望,然而在这两个要素都消失之后,玛莫人民肯定会回想起这座岛原本的样子。那时能够压制他们的,就只有我们这个了解如何以恐怖进行统治的帝国。」威尔像是要激励妮塔般强而有力地说着。 「很可惜又有一阵子要见不到妮塔小姐,不过我一定会献上捷报给您。在那之前请坚守这座堡垒,让玛莫的所有人民知道,玛莫公国没有攻下这座堡垒的能力。」「呃、嗯……这个我一定会办到的。」听到威尔这番话,妮塔连忙如此回答。她收敛起表情恢复成一个武人。那是让威尔一见钟情的女骑士之脸庞。 「这才是我认识的妮塔小姐。」威尔微笑着点点头。「我很久没回到堡垒里头,看样子似乎多了不少新士兵。而且即使处于这样的状况,他们也还有着毫不畏惧的从容。如果是这样的士兵,即使上战场也是面不改色吧?」虽然都是没看过的脸孔,不过威尔本来就不可能认识所有的士兵。当年的玛莫帝国是相当混沌的组织,不只是暗黑神教团的神官战士,连妖魔都算是组成的一份子。而这样的状况即使在帝国新生之后也从未改变。 「是啊,他们将会不畏死亡地英勇战斗。肯定如此……」妮塔如此轻声地说着。 「如此正是最强的部队。」威尔满意地点点头。然后拿起了刚才从为动过的酒杯,将满溢着大地之香气的圆润液体喝下。浓烈的香气在口中扩散,并且使舌尖变得火热。一口气喝干之后,这股热劲从喉咙延烧胃中。随即全身涌出舒服的酩酊感。 「前往战场之前能见到您真是太好了。」威尔静静地如此说着。这句话让妮塔的眼睛再度湿润。 「威尔……」妮塔握着酒杯,像是很难过般地低下了头。「真的很抱歉……」如今妮塔的声音就像是要消失了般。 「没什么需要道歉的,我只是对您的梦想下了赌注,因为觉得能和您共同拥有这个梦想,我才会协助您直到现在的。」「抱歉……」然而妮塔只是低着头如此反复地说着。 「妮塔小姐,如果是为了您,我可以不惜牺牲性命。不过这也是基于能与您共同统治新生帝国的野心之下……」这是威尔真心的想法。「在我以古代国王的军舰打倒公国的那一天,我可以向您要求约定的报酬吗?」「是指……我的身体?」妮塔如此轻声说着,视线就像是要确认自己的身体般游移着。 「是的。」威尔毫不犹豫地点头。「我希望您可以成为我的妻子。」「……妻子?」在句话让妮塔相当惊讶,她抬起头凝视着对面这位青年的脸庞。 「我知道在您的心中,对先帝陛下的心意未曾消失。所以目前我不奢望您能够真心爱我。爱情只要在长相厮守之后慢慢培养就可以了。正如刚刚所说,这也是基于我的野心,不过理由绝对不只是如此而已。」威尔如此说着,并笔直地凝视着妮塔。 「……面对即将赌上生命的人,我也不可能拒绝得了吧?」默默地承受威尔的视线一阵子之后,妮塔终于平静地开了口。「托你的福我也终于下定决心了。我会跟你一样赌上我的生命来战斗……」妮塔说到这里,表情就像是卸下了某种重担似的。随即微笑着拿起酒杯,这次并没有一饮而尽,而是慢慢地品尝它的风味。虽然不到十分美味的程度,不过其实还不差,在自己的住处也放一瓶这样的酒好了。妮塔在心中轻轻地说着。 等到再度和威尔一起品尝这瓶酒的时候,一定会觉得这是最棒的美酒吧?「玛莫公国不会有余力进攻这座城堡的……」而且也不会让他们有这样的余力。如果是那个年轻的公王,一定会挑战威尔所操纵的古代王国军舰。只要能打到公王史派克,公国中就再也没有人有统治这座岛的实力与器量了。 看到威尔的表情,妮塔完全知道他在思考着什么。然而他完全搞错了。妮塔战斗的对象并不是玛莫公国。 (而且若是不战胜的话,就不会有我们两人的帝国了……) 魔船(5) 「你说史派克公王要前来这里?」听到前往公都担任使者的骑士如此报告,拥有伯爵的爵位,同时也是莎尔瓦德领主的露杰南不由得绷紧了表情。「为什么没有阻止他?你应该知道他的个性,只要一来到这里,他一定会亲自登上军舰出征的!」「即使您这么说……」担任使者的骑士露出为难的表情。「露杰南先生您才应该了解他的个性吧?我就算是要阻止他,也只会让他发怒而已。」「唔……」他这么说后,露杰南也无法反驳。 最清楚年轻公王的个性的人非他莫属了。当初扶养了无依无靠的史派克的,就是他们一族。露杰南的侄女就是史派克的母亲,因此彼此之间有着血缘关系。加上他们当年住在一起,因此几乎就像是一家人。然而在史派克十岁左右的时候,他就像是被当成人质般,被强迫居住在弗雷姆的王都布雷德。露杰南也为了保护年幼的族长而同行。之后他以炎之部族代表者的身份被授予爵位,率领由炎之部族的战士所组织的部队。在之前的大战中,露杰南的部队担任弗雷姆军的先锋部队勇猛地活跃着,因为部队全员都为了保护炎之部族,而有着不惜牺牲生命的觉悟。虽然出现很多的牺牲者,但露杰南部队的战功却是无人可比。 虽然风之部族中也有人对他投以冷漠的眼光,但卡修国王与风之部族的族长萨达姆,却是对露杰南部队的战功赞赏有加。之后史派克长大成人,并称为弗雷姆的见习骑士。他的活跃也包含了几次失败,这在弗雷姆已经是众所皆知的事了。由于在王都布雷德长大,与其说他是炎之部族的人,他对自己是弗雷姆骑士的认知反倒比较强烈。露杰南从以前就对此有所不满。 另外史派克受封为玛莫公王,而他也乐于接受的这件事,也让露杰南感到相当不愉快。因为他怀疑卡修企图将炎之部族赶到玛莫,并且借机夺走绿洲之街赫文。 然而似乎是不需要担心了。 因为赫文的领主是由炎之部族的长老之一担任,而风与炎之沙漠南方之姆罗碉堡的守备队长也是炎之部族的族人。受封玛莫领地的骑士也是来自各处。骑士团长伍丁、亲卫骑士队长盖拉克、以及宫廷魔术师亚德·诺瓦都是风之部族出身,在上级骑士中,也有莱丁还有自治都市时期的佣兵队长,活着来自亚拉尼亚的流亡贵族,使得这里宛如是弗雷姆王国的缩影。 虽然不满的想法并没有完全解除,不过他开始认为只有史派克才能治理这座邪恶之岛。 如今大家都已经理解,由于史派克对自己身为弗雷姆骑士的认知相当强烈,因此不会计较出身的不同。更何况可说是他的信服的盖拉克与亚德·诺瓦,都是来自风之部族。若是由其他人担任这座岛的领主,大概早就统治失败而逃回本国了吧?如此以来玛莫帝国就会复活,为罗德斯岛的将来埋下祸根。 虽然公国的现状绝不乐观,但是似乎看得见一丝光明。 然而,要为此公国的存在,与罗德斯本岛的贸易是不可或缺的。玛莫与本岛之间的海峡被封锁,就等于是生命线被截断了一样。 「下令所有军舰做好出海准备……」露杰南低声说着。 「您刚刚说?」骑士询问着。他并不是没有听到莎尔瓦德公爵说的话,而是因为对他所属的内容感到无法置信。 「尽公国海军的全力,讨伐那艘神秘的军舰!」露杰南瞪着骑士大声说道。 「可、可是,史派克公王下令先按兵不动……」「他虽然会要求别人按兵不动,自己却完全无法把持住。若是公王有个三长两短,这个公国大概就完了,炎之部族的族长家系也将断绝。即使如此你也不在乎吗?」「不,绝非如此……」莎尔瓦德伯爵的魄力,使刚完成公都使者之任务的这名骑士低下了头去。 他也是出身自炎之部族。他亲自目睹了前任族长娜蒂亚的最后一幕。炎之部族可说是遵从那位年轻族长堵上了生命的那句话,才忍受服从于长年之仇敌,风之部族的屈辱至今。不管公王本人怎么认为,对于炎之部族的人民而言,他依旧是炎之部族的族长。 「我当然知道这将违背公王的命令,而且我们也没有必胜的把握。正式因为如此,我们才要出兵。只有以全力对抗,才能看出对方真正的实力及弱点。再说就算我战败丧生,公国也不会因此而瓦解。」「……遵命。」骑士先是抬起头来,然后再度深深地将头低下。他已理解了露杰南的决心,并且也认同他的想法。 「在线现在就着手进行准备。」骑士也以觉悟的表情说着,然后转身离开了露杰南的房间。 以莎尔瓦德港口为基地的玛莫公国海军,总共拥有十艘军舰。除了向亚列克拉斯特大陆的艾雷米亚王国购买的一艘最新式帆船,其余皆为接收旧玛莫帝国非正规军船的有桨帆船。每艘船的船头都加装了攻击用的冲角,并拥有大型驽弓及投石器等武装,由善于睡醒的武装士兵搭乘。只有船长是由玛莫公国的骑士阶级担任,船员及士兵都是募集来的志愿者。 由于玛莫是岛国,因此将来必定会扩充海军的规模。然而玛莫帝国如今正进行着内战,根本无暇于充实海军的阵容。 莎尔瓦德伯爵露杰南搭上一艘最大的有桨帆船,于清晨率领其余八艘军舰出港。史派克预定在明天抵达莎尔瓦德,他打算在这之前跟神秘军船一决胜负。对露杰南来说,他并不是抱着打算败北的心态出击的,也并非是有勇无谋。神秘军舰只是击沉所有通过海峡的船只,并没有抢夺船上的货物。露杰南推测这是因为他们的兵力不足。因此露杰南的策略是将主力军舰当做诱饵,让士兵在小船上待命,趁机强行登上对方的军舰。 无论牺牲多少战舰,只要占领了敌舰就能得到胜利。之后若是神秘的军舰还能使用,就充当玛莫公国的军舰。若是无法使用,就将其破坏沉入海底。 (只要能为史派克陛下带来凯旋的消息,即使之后要接受何等处罚我也心甘情愿……)露杰南是这么想的。 魔船(6) 或许是因为玛莫公国的舰队初级,使人民感到安心,之前没有出海的渔船或商船都在这时出现,使得海峡上出现很多的船影。 这才是这座海峡应有的样子。 只要玛莫公国能够安定,船的数量应该会增加更多。露杰南站在甲板上,眯着眼睛眺望着海平面。他不禁觉得自己看得见,在海平面的那一头有着公国的未来。然而他现在要找的,是打乱海峡平稳的那艘神秘军舰。 「派了这么多船出来,应该不可能会找不到的。」如果真的找不到,那么船员们也能够安心地继续贸易及捕鱼,粮食也可以继续从卡农输入到玛莫。 (若是害怕我们的舰队而不敢现身也好。)届时他将会派遣舰队每天在海峡上戒备。虽然监视范围无法遍及玛莫周遭的所有海域,不过也只能睁一只眼闭一只眼了。 (或许应该更早一点下这个决定呢!)露杰南露出了苦笑。由于无法判明地方的真面目,因此至今都避免进行决战,不过这样或许过于慎重了。 (来吧,赶快现身吧!)露杰南以挑衅的眼神凝视着大海。在他视线的前方,有着罗德斯本岛模糊的影子。 在莎尔瓦德港附件某个山崖的顶端,有个年轻人从容不迫地看着玛莫公国舰队出击的样子。 他就是新生玛莫帝国的宫廷魔术师威尔。 「……出击了吗?」玛莫公王史派克从公都出发前往此处的传闻,也已经传入了他的耳中。 然而玛莫公国的海军似乎在他抵达之前就开始了动作。应该是莎尔瓦德伯爵露杰南堵上自己的名誉而决定出击吧?「可不能拒绝这个挑战啊!」威尔露出了毫不畏惧的微笑。 他从背在肩上垂下的包包里,取出一个水晶玻璃的大瓶子。这个瓶子是透明的,只有瓶口相当狭窄,并以金属制的塞子封住。在瓶子里的并不是他最爱的酒,而是一艘小小的船。 这艘船制作得极为精巧,就像是将真正的船缩小后放进瓶子里头。 「万物之根源、万能之力……」威尔拔掉金属塞子,缓缓咏唱着上位古代语。 在咒文完成时,瓶子里的船消失了。而在威尔前面的海上,忽然出现一艘通体漆黑的船。 这就是古代卡斯图尔王国所创造的魔法装置。平常被收在水晶玻璃只的瓶子中,可以借有咒文恢复成原来的样子。 威尔再度咏唱起上位古代语。在咏唱结束之后,他瞬间移动到了军舰的舰桥。这是只有一扇小门及四面圆窗,宛如狭窄箱子般的房间。正面及两侧有着客满魔法文字的仪表板,可说是动力来源的巨大魔晶石,宛如纪念碑般地矗立于后方。 威尔将手中那水晶玻璃制的饼子,插入仪表板正面中央的一个凹洞中。在这一瞬间,昏暗的室内出现青白色的光辉。魔晶石柱开始解放魔力。威尔自己也不知道,这极为巨大的魔晶石究竟还残存多少魔力。在魔力用尽时这艘魔法军舰将会停止动作,但他相信在这之前就可以打倒公国。 「将玛莫公国的军舰通通击沉吧!」威尔露出无惧的微笑之后,以上位古代语朝着仪表板说道。 于是拥有漆黑船身的军舰开始缓缓地航行。 站在军船甲板上的莎尔瓦德伯爵,听见几乎震动大气的巨大声响顺着海风而来。 「出现了吗?」露杰南以严肃的表情朝声音的来源看去。 远方看得见有浓烟升起。肯定是遭受神秘军舰攻击的船只在燃烧。 「对所有船只送出信号!让士兵搭乘的小船散开,只要一艘就好,只要能登上敌方的战舰,就是我们的胜利!」露杰南大声地对部下发号施令。 「遵命!」部下回答着,并以巨大的红色旗子打出信号。 其他船上看到旗号的船员,也挥动相同的其余转递其他船只。舰队的所有人都已经得知战略了,看到信号后应该就会展开行动吧。 「军舰从四周牵制敌人,在我方小艇接近敌方之前,持续用投石机及大型驽弓攻击!」露杰南继续下达号令。 就像是回应他充满气魄的声音,船员们也权利划桨转舵。 「没错,就是这样!我们就成为罗德斯岛最强的海盗吧,任何的船只都不过是我们的猎物!」露杰南豪迈地笑着。 大概在史派克成为见习骑士的时期,他就没有再上战场了。然而他原本也是炎之部族的战士,身为上上任族长达雷斯的左右手,在许多的战场上打倒过许多的敌人。即使战场从沙漠转移到了大海,也不会失去觉悟及气魄。依照露杰南订下的策略,玛莫公国的军舰转移方向四散开来,朝着浓烟升起的方向破浪前进。而爬到各军舰?望台上的士兵,几乎在同时发现了拥有漆黑船身的军舰。 「投石机准备发射!」听到士兵的报告,露杰南下达了命令。 他所搭乘的军舰拥有四台投石机。位于船头的其中两台,开始上紧发射用的绳索。 宛如巨大汤匙的发射臂缓缓地向后仰,并装上巨大的石块。 「打不到那么远也无所谓,开始发射!」露杰南下达了号令。他没想过要以投石机的攻击击沉敌舰。因为只是负责牵制,所有没有命中的必要。 发射臂向前挥动,巨大的石头划出抛物线在空中飞舞。被抛出去的石头在距敌方还很遥远的地方就落下,激起了巨大的水柱。 「不要停手,继续攻击!」露杰南激动船员的声音也从未停止。 即使看见周围激起许多根水柱,威尔依旧是不为所动。 投石机的攻击原本就不容易命中,即使真的击中,船身也不会因此有所损伤。虽然令人难以置信,但这艘古代王国的军舰之船身全部是以金属打造而成。 「那么就让我开始反击吧!」威尔在狭窄的船室中低语着,并面对仪表板咏唱起上位古代语。 船室前方随机闪烁起红色的光辉。那是设置于船头台座上的水晶球发出的光。 在下一刻,光辉化为一颗火球,并笔直地吵玛莫公国的军舰飞去。 然后引发了大爆炸。 从远方就可以看见,有很多个船员随着被破坏的船身震飞了出来。 过了一会儿,威尔便重复刚才咏唱的上位古代语。 新的火球出现后,便再度精准地打向敌人。成为目标的军舰被火焰跟浓烟所笼罩,并完全停止了动作。 「真是愚蠢……」威尔的脸上浮现出冷笑,并将事先移至下一个目标。 对他而言,只是重复着单纯至极的作业,就已能将玛莫公国的舰队完全消灭了。看到军舰一艘接一艘被火焰所笼罩,露杰南的表情并不为所动。原本有九艘军舰的舰队,如今只剩下三艘了。遭受敌方军舰的火球攻击,船只接二连三地陷入火海之中。勉强从船上逃离的船员们,就这么不知所措得伏在波涛之间。根本就无计可施。 (就算有五十艘军舰也赢不了吧……)露杰南在心里低语着。 拥有漆黑船身的敌方军舰,从投石机射程外遥远的地方进行攻击,其攻击不仅精准无比,破坏力也是超乎想像。然而在受到攻击的这段期间,士兵搭乘的小船正从四面八方朝敌方军舰接近过去。露杰南的策略正逐渐出现成果。 「拜托你们了……」露杰南喃喃地说着。漆黑之军舰的速度绝对不能算快,八人划桨的小船应该就足以追上。 这时,在露杰南所在的军舰的左舷海面上前进的船上喷出了火焰。 「接下来就是这一艘了吧?」露杰南挺起胸膛,凝视着敌人说道。然后他叫来了自己的随从们。 「若是能够活着回到莎尔瓦德,记得要向史派克公王报告这场战斗的过程。」露杰南环视聚集过来的随从们说着。 「伯爵……」他们也早就有所觉悟,以严肃的表情点了点头。 「希望伯爵您能平安无事……」「别说傻话,我可是不会游泳的啊!」露杰南露出笑容如此回答。 就在下一个瞬间,敌方发射的火球直接击中他们搭乘的船。 露杰南及他的随从们,就这样被爆炸的力量抛到了海中。 确认应该是旗舰的敌船被火球所笼罩后,威尔向它的方向深深地行了一个礼。 即使知道将会败北,玛莫公国的舰队也丝毫没有撤退之意。他也察觉到这是掩护士兵登上这艘船的战略。已经能看到几十艘小船,以包围般的队形逐渐接近。 士兵们已经拔出武器。他们放出的杀气,威尔甚至连肌肤都能感觉到。 「真是辛苦了……」威尔低声说完后,再度开始咏唱上位古代语。 这次咏唱的,与击溃玛莫公国舰队的咒文不同。而在咏唱结束之后,并不是放出红色的光辉,而是在分别设置于船身两侧,两颗比较小型的水晶球上,开始放出青白色的闪光。闪光化为闪电发射出去,打中了正准备包围漆黑之军舰的玛莫公国船只。 被闪电击中之后,坐在小船上的士兵全身僵硬,一个个地倒下。在威尔重复咏唱三次上位古代语之后,已经没有继续接近的船只了。 「还剩一艘吗……」威尔大大地喘了口气。 虽然不是使用他自己的魔力,但要操纵这艘魔法军舰相当耗费精神力。不知不觉他流的汗已经湿透了全身。 最后一艘玛莫公国的军舰,也一样没有撤退的意思,正全速朝威尔的军舰冲过来。 「不过,这样就结束了……」威尔激动着自己,再度咏唱了上位古代语的咒文。 水晶球再度放出了红色的光辉。 第二天,史派克等人抵达莎尔瓦德之后,等待着他们的是——玛莫公国海军全灭!以及露杰南总督壮烈战死的报告—— 魔船(7) 建于岩山上,能够眺望整个莎尔瓦德港口的堡垒之大厅中,笼罩着一股沉重的空气。 直到昨天为止,还是此处主人的莎尔瓦德伯爵露杰南已经辞世。他的家人中住在这里的,只有第一夫人与将来会继承伯爵家系的么儿,其他的家人都留在绿洲之街。 露杰南跟大多数的公国海军骑士与士兵一样下落不明。莎尔瓦德与路德之间的海峡,不仅是海流快速,还栖息着许多凶猛的海中魔物。失踪者的生存机会极为渺茫。即使想要派遣搜索队,也不直到漆黑之军舰是否会现身。考虑到这次是莎尔瓦德伯爵露杰南无视于史派克的命令擅自出兵,因此不能冒着危险派船出海。 史派克逼不得已,只好放弃搜救露杰南的念头。然后他从在战斗中幸存的士兵们口中,详细听取了跟神秘军舰战斗时的情景。听完整个过程之后,便召集众人在大厅协议对策。 列席的有亲卫骑士队长盖拉克及其夫人莱娜、他属下的十名亲卫骑士。另外还有宫廷魔法师亚德·诺瓦、魔兽使艾莲娜、以及麦里神殿司祭古里巴斯等人。 目前向史派克陈情的是卡农船员巴希鲁也列席于其中。再加上当时在露杰南派遣过来,与其同行担任使者的骑士诺蓝。他也跟露杰南一样因为神秘军舰的火球攻击而落入海中。因为抓到在海面上漂流的木板,才勉强游泳回到了岸上。在骑士阶级之中,他空泡是唯一的生还者。 他自认为要负相当大的责任,但史派克并不打算向他问罪。这责任只能由已故的露杰南一个人背负。这对势派而言也是相当痛苦的决定。露杰南虽然只是母亲那方的亲属,是有血缘关系的大舅,但是和养育他长大的父母其实没有两样。 (为什么不能自重呢……)史派克在桌面下握紧了拳头。他知道这不只是因为海军总督的荣誉。 (是因为不想让我遭遇到危险吧……)史派克至今为止都是请露杰南镇守,然后亲自领头解决公国的困境。 他知道露杰南对此有所不满。然而对于没有任何共动,就获得炎之部族族长以及公王地位的史派克而言,要领导风之部族以及各都市出身的其实,积极的行动是最为重要的。虽然现在尚可称为团结,但在建国初期甚至遭遇过叛乱的危机。 对于露杰南而言,这次他是绝不能让步的。因为他知道这将会是多么危险的对手。根据服侍他的骑士诺蓝所言,露杰南是抱着败北的觉悟发起的这场战斗。而他的判断可说是相当正确。 因为即使玛莫海军倾尽全力,依旧遭到全灭的下场。 即使再怎么增加军舰的数量,也依旧不是能战胜的对手……「我认为露杰南使用的策略并没有错。」史派克环视大厅里的众人,沉重地如此说着。「要消灭漆黑之军舰,直接攻上船是唯一的办法。」「这个我们已经知道了。可是,该用什么方法呢?」亲卫骑士队长盖拉克不禁苦笑。 「已经确定无法开船接近了啊!」古里巴斯司祭叹了口气。 「正是如此,以船只接近,只会在途中被火球或是闪电攻击……」史派克点点头,并以指尖敲打者临时王座的扶手。 虽然他自己没有察觉,但这是他心情不好时的习惯性动作之一。除此之外他还有一些下意识的习惯动作,而周遭的人都会相当注意这些事。而且,理所当然的,从来没有人告诉过史派克这些事情。 「换句话说,只能以坐船以外的方式接近了。」魔兽使艾莲娜谨慎地发言。 「所以才说,该怎么做啊?难不成要我们从海面上走过去?」「没错,其实我有考虑过这个方法。」史派克认真地回复着盖拉克这半开玩笑的意见。 「我就是为此才请莉芙一起来的。」史派克如此说着,并回头朝半妖精少女的方向看去。 「只要借助水之妖精的力量,就可以在水面上行走喔!」莉芙得意般地点点头,向盖拉克如此说着。 「精灵魔法啊……」盖拉克将双手紧紧交叉在胸前。 盖拉克也知道有能让人在睡眠上行走的咒文。此外还有可以在水中呼吸,或者让水压无效的咒文。 在出发时,史派克曾说莉芙的协助是不可或缺的,这就是其理由。 「可是要在水面上,在还没习惯之前可是很辛苦的。海面上也有波浪和海流,跟在地面上行走是差很多的……」莉芙告诉史派克,若是要比喻的话,就像是在大地震时的地面上行走。 「有必要的话,也只能想办法习惯了吧!」史派克以失望的表情说道。指尖敲打扶手的速度稍微变快了。 「即使经过训练而习惯……」一边缩起庞大的身躯,亚德·诺瓦表示了意见。 「遭受敌方军舰攻击的时候,无论是船或人都是一样的吧?远距离是火球,近距离则是会遭受电击魔法攻击,我不认为可以平安上船。」「既然如此的话该怎么办啊?」史派克交互瞪着亲卫骑士队长及宫廷魔法师两人。 「如果水面上不行,那就得改走水面下之类的……」「或许有从空中接近的方法……」盖拉克及亚德·诺瓦没什么自信地回答着。 「无论如何,不使用魔法就无法靠近吧?」史派克几乎感到很无趣般地点着头。 「即使从空中接近,也有可能遭到魔法攻击,那么就必须从水中接近了。幸好军舰的速度似乎不快,先尽可能接近它,再潜入水中登上敌船……」「关于在水中呼吸的魔法,加上我的话只能再对两个人使用喔,太多人我会撑不住的……」莉芙连忙说道。 「那样的会就是我跟盖拉克了。我们两个再加上莉芙,应该勉强办得到,而且敌人也会大意……」「应该会吧?」「必须让他们大意才行。看是要借,还是要买渔船,然后真的到海面上捕鱼,幸好有专业的预付愿意提供协助,只不过,看来他又得跳到海里一次了……」史派克对盖拉克说完之后,便看相列席会议的卡农船员巴希鲁。 这是为了要确认他的决心是否有所改变。 「在下非常乐意提供协助。」即使露出紧张的表情,巴希鲁依旧用力地点了点头。 「非常感谢。」史派克也露出了笑容点头回应。 「要是问题能够解决,我就送你一艘新的渔船做为谢礼,再加上免费使用莎尔瓦德港口,以及在玛莫沿岸捕鱼的权利。是要当个渔夫,还是继续进行贸易,你就选择一样你喜欢的路吧!」「非常感谢您的好意。」渔夫巴希鲁似乎相当感激,从椅子上起身,整个人伏在地上道谢。 「不过相对的,这可是赌上性命的工作喔?」「在下已经有所觉悟了。」巴希鲁抬起头来,脸上流露出已下定决心的表情。 「那就拜托你了。」看巴希鲁点头示意之后,史派克转身看着露杰南的亲信——诺蓝。 「虽然是很辛苦的工作,但请你暂时代理莎尔瓦德伯爵的职务。等伯爵家系的继承权得到认同,再由露杰南的继承者凯炎出任莎尔瓦德伯爵的领主。届时你就像以前一样继续侍奉伯爵一家吧。」「在下遵命。」骑士诺蓝深深低下头并擦拭眼泪。 「虽然不知道是否能成功,总之先试试看吧!要是真的不行的话,就得再思考其他的手段了。」史派克以此做为总结,宣布会议就此结束。 魔船(8) 成功调度到渔船,是会议结束两天后的事情了。 由于玛莫公国的海军全灭,因此渔船跟商船都暂时停止了出海,其中甚至出现了放弃做海上的生意而要把船卖掉的人。这对玛莫公国而言是个重大的问题,但他们还是先购买了一艘。 对港市莎尔瓦德而言,无法出海就等于完全没有工作。加上市场上不再有新鲜的海产,粮食不足的问题也日趋严重。 「不加快脚步不行了……」看到这样的国境,不禁感到焦急。 虽然元凶是操纵古代军舰的敌人,但人民会将不满发泄在执政者身上。但若是以武力来镇压这样的不满情绪,就等于和当年的玛莫帝国一样了。 这就是统治这座暗黑之岛的困难之处。玛莫公国必须要持续地展现出实力,然而却不能以力量统治,不能放纵黑暗势力失控,却又必须承认黑暗的存在……史派克虽然还摸不着头绪,但仍然抱持着这样的理想。只不过他目前还没有可以实现这个目标的自信。甚至觉得光是打倒新生的玛莫帝国,就能使这座岛安定下来的想法不过是一种幻想。不过既然对方有所抵抗,那就只能将其击溃了。 他们所购买的是一艘中古渔船。这时一艘由四人划桨的小型船,捕鱼的用具也是直接接收过来的。 史派克、盖拉克及莉芙三人打扮成渔夫上船。 在遭受神秘军舰攻击之前,他们打算真的捕一些鱼。因为渔场空无一人,所以可以期待得到丰收的成果。然而除了原卡农渔夫巴希鲁之外的人都是生手,因此究竟能有多少渔获还是未知数。 于是,跟一般的渔船一样,史派克等人在天亮之前就启程出海。由史派克跟盖拉克两人划桨,巴希鲁负责掌舵。 莉芙则是爬上?望台体验船长的感觉。虽然因为情绪低落而躲到盖拉克的住处,不过在史派克前往迎接之后,总算也勉强是让她的心情稍微转好了。 而在这次的旅程中,这个半妖精少女的心情看来特别愉悦。虽然史派克并不知道理由,不过心情愉快当然是比心情差来得好。 这一天风平浪静,海潮的流速也比较缓慢。 由于原本应该由四人划桨的船只考两人划桨,因此速度当然也不快。渔船缓慢地离开港口,向渔场前进。此处的海底是座岩礁,栖息着许多的鱼群。 据说大型的鱼有一般人手腕的长度,重量也有几乎跟莉芙相同的程度。要只靠一条钓线来捕这种大型鱼。 道具只有鱼钩、钓线及浮标,用套上皮制手套的双手跟鱼较劲。必须注意的是,在鱼上钩的瞬间,若是强迫地把鱼从岩礁中拉上来,很可能会使钓线撕裂。只要慢慢地将鱼拉起到某种程度,鱼就会因为水压改变而失去力量。 史派克至今都没有钓过鱼,这样的人是无法轻易钓到鱼的,虽然他认真地努力了一阵子,但他原本就不是个有耐心的人,因此很快就放弃了。巴希鲁不愧是曾经以此为本业,一个早上就钓起好多条鱼,其中有一条还相当的大。盖拉克也只钓到了一条小鱼,莉夫则是以在船边洄游的小鱼为目标,捕获了好多只猎物。 然而漆黑之军舰并未现身。 捕一整天的鱼的话会显得不自然。因此巴希鲁如此建议,史派克决定返回港口。 第二天由于风浪忽然转大,因此没有办法出海,第三天也因天候持续不佳而放弃出海。 第四天的风浪虽然也不小,但由于天候已经转好,因此史派克决定出海。 然而这却造成了意料之外的结果。 他们晕船晕得相当厉害。 「我都忘记了,其实我很怕搭船啊……」仰躺在船上的史派克呻吟着。 虽然至今也搭船出海过许多次,但是像今天这样被浪涛载浮载沉,身体终于开始感到不适。虽然只能说是临战前粗心大意,但这原本就是无法克服的。 莉芙理所当然地调侃着史派克,但史派克连回嘴的力气也没有。 「再这样下去,还没找到敌人,我就先撑不住了……」史派克仰望着蔚蓝的天空消极地说着。 「振作一点啊!」盖拉克担心地关心起他。 自从玛莫海军全灭那天以来,就没有再出现过神秘军舰所造成损害。这是因为出海的船只变少,何况海面天候不佳,即使想出海也没有办法。神秘的军舰似乎不是随时都在海峡航行,所以应该会有根据地,因此史派克命令亚德·诺瓦,在莎尔瓦德附近寻找可以隐藏船只的地点。只要发现停泊的地点,或许就能够一口气解决问题。 魔兽使艾莲娜也提供协助,同时从海空进行搜索,但却完全没有发现漆黑之军舰的踪影。 「再这样下去,还不如当初跟敌人同归于尽……」史派克如此呻吟了好几次。 不知道是否因为这个想法成功地传达给了对方,在当天捕鱼的行程差不多要结束的时候……「该不会就是……那个吧?」视力很好的莉芙凝视着远方低声说着。 「我又没看过,怎么可能知道是不是啊?」史派克就这样仰躺着回答。 「不要讲得这样不负责任啦!」莉芙露出无可奈何的表情。 「我是绝对不会忘记的……」巴希鲁以颤抖的声音说着。并且狠狠瞪着莉夫所指的方向。「就是那家伙!」巴希鲁大声喊道。「那个褐色的船身我绝对不会搞错!」「出现了吗?」听到巴希鲁的叫声,史派克忽然跳了起来。到刚刚为止还觉得不如死掉算了的心,在一瞬间就烟消云散。「就这样继续假装捕鱼。在敌人展开攻击的瞬间跳到海里,然后就该莉夫的精灵魔法上场了。」史派克迅速做出了指示。 「收到啦!」盖拉克舔了舔嘴唇。他的腰间挂着一把小型斧头。 史派克目前也只带着一把断剑,莉芙则是带着更小的护身剑。 三人都没穿正式的铠甲,武装可说是相当薄弱。然而并没有看到敌方军舰上面有士兵。就算船上有人,应该也不会太多。万一预测落空的话,他们打算要直接撤退。 (我要替露杰南报仇。)史派克在心中轻声说着。 拥有漆黑船身的军舰无视于汹涌的浪涛,平缓地接近过来。 史派克等人虽然紧张,但还是继续假装捕鱼。 然后那一瞬间来临了。 漆黑之军舰的船头,闪耀起红色的光。 「跳进海里!」史派克在看到那景象的瞬间大喊。 然而在声音响起之前,盖拉克、莉芙及巴希鲁就已经跳入海中了。 水珠连二接三喷起,史派克等人所乘坐的渔船发生了大爆炸,木片四处飞散,冒出了火焰及浓烟。小型渔船挨了一击就被完全粉碎。 「真可怕的破坏力……」将脸露出水面的史派克不由得咽了口气,虽然已经听过报告,却没想到竟然强到这样地步。 这可能是古代语魔法中的「火球」咒文。但是却有一般魔法师数倍以上的威力。这样说或许有些难为情,不过如果是亚德·诺瓦咏唱的火球咒文,大概连更小的船都无法破坏吧?「莉芙,麻烦你使用水中呼吸的咒文。」史派克看到半妖精少女的身影之后便如此说道。 「知道了。」莉芙也没有跟他拌嘴,直接开始咏唱精灵魔法的咒文。 就这样完成了咒文之后,史派克虽然可以正常呼吸,却感觉有些难受。可能是因为在水中呼吸的适应度和体质有关吧?「好,上吧!」史派克替自己打气。他已经完全忘记刚才因为晕船,连身体都无法动弹的事情了。 史派克潜入水中,开始朝军舰的方向游去。 然而……(怎么会这样,根本就没有接近?)在史派克将头露出水面确定对方所在的位置时,他不禁愕然。 「我们被海流冲走了啦!」莉芙拼命游到史派克身边焦急地说着。 「盖拉克呢?」「不知道,我们走散了啦!」莉芙露出像是要哭出来的表情。视线被汹涌的波浪影响而看不清楚。 「可恶!」史派克不禁发怒。「这样子根本就像是要逆流而上嘛?」别说是接近军舰,光是停下不懂就会被逐渐冲走。 可能是军舰跟史派克所在位置的海流不同吧?「总是先想办法回到岸边。盖拉克一定不会有事的,巴希鲁也是……」史派克咬着牙,决定出符合实际状况的对应方式。 「我觉得从水底接近的构想并没错。只不过靠人类的有用速度办不到罢了。」「就算事先考虑,不实际做以此也无法确定啊!若是利用得好的话,说不定反而可以靠海流轻松接近……」史派克忍不住对莉芙回嘴。 「我觉得不管试多少次也一样啦……」莉芙嘟哝地抱怨着,并开始召唤水之精灵温蒂妮,以引导他们回到岸上。水之少女听到了她的请求,开始带领他们往陆地的方向前进。 就这样,她跟史派克两人全身湿透地从沙滩走上陆地。 在海边采集贝类的妇女们惊讶地接近过来。 「海盗船又出现了是吗?」其中一人向史派克询问道。 「正是如此。另外,想请问一下这里是什么地方?」史派克反问。 妇女们告诉史派克他们所居住之村庄的名字。 然而史派克却没有听过这个村落的名字。 「这是你的国家吧?至少也该把村庄的名字记住嘛……」莉芙露出无可奈何的表情。 「我怎么可能不记得!」史派克不由得大声回嘴。 再怎么说他也是玛莫公王,存在于黑暗之岛上的所有村落的名字他都已牢牢记住。史派克的闹钟浮现出不好的预感。 「不好意思,可以请教各位所属国家的名字吗?」「你的问题还真奇怪呢。除了卡农王国之外还会有别的吗?还是说你们是其他国家的人?」妇女们笑着告诉他。 (果然是这样吗……)史派克不禁愣住。 水之精灵的确带领他们上岸了。只不过精灵无法分辨人类的国度。 「怎、怎么办啦?」感觉到是自己的责任的莉芙慌张地问着。 「也只能努力想办法回到玛莫了。」史派克叹了一口气。 虽然很想找个人发泄情绪,不过不应该拿莉芙开刀。毕竟是因为她才能平安登陆的。就某些意义来说,她也算是自己的救命恩人。 (希望盖拉克也平安啊!)史派克在内心祈祷着。 接着——「抱歉,可以带我去见你们的领主吗?」他如此拜托着卡农的人民。 妇人们欣然接受这个要求,史派克等人就这样被待到了她们领主的住处。 见到领主之后,史派克向其表明身份并请求协助。 虽然这是颇为丢脸的请求,但是不这么做的话可能后患无穷。 领主虽然惊讶,不过从最近的状况研判后,他很快地相信了史派克所说的话。并且还准备了马匹,表示愿意带领他们前往港市路德。 令人意外的是,卡农国王雷欧纳目前就在路德。 让卡农国王知道自己的失态让史派克有些却步,不过在听到雷欧纳王打算与在海峡肆虐的海盗船一决胜负之后,史派克便决定接受骑士的安排。这样发展下去的话连卡农国王都会遭遇危险。若是雷欧纳王也遭遇到和露杰南一样的下场,罗德斯岛全土好不容易得到的和平,将会蒙上一层阴影。 史派克与莉芙借来马匹,在卡农骑士的带领下,进入与莎尔瓦德相隔两岸的港市路德堡垒。 并且与卡农国王见面。 然而他们在那里见到的不止是卡农国王。 史派克与他从未料想的人物再度相逢。 那就是拥有「罗德斯之骑士」的称号,让史派克尊敬得无以加复的英雄帕恩,以及总是陪伴在他身旁的永远之少女巴德莉特两人…… 魔船(9) 玛莫公国的王城温得雷司特地底是个巨大的洞穴,上次大战结束之后,这里开始兴建大地母神玛法教团的神殿。神殿的规模并不大,而且也只完成了一半而已,建筑物配合洞穴的形状巧妙配置,并且由大地之矮人族加以雕刻点缀,使来访者都感受到神秘的气息。 只不过自从温得雷司特的市区建立了礼拜堂之后,信徒们就很少前来这座神殿了。然而白天在礼拜堂对信徒传教的费莉娜司祭,晚上一定会回到这座神殿。而侍祭妮思则是一整天都在神殿中渡过,很少外出。 另外,最近还有许多的圣职者,从位于玛法女神圣地的塔巴大神殿被派遣过来。 在天还没亮的时刻,一位年轻的亲卫骑士担任紧急使者,从港市莎尔瓦德抵达了这座地下神殿。 「史派克公王下落不明?」听到亲卫骑士含泪如此报告,小妮思的全身瞬间僵硬。于是立刻要求他详细说明。 使者将他所知道的情况尽可能地转述给妮思。 与神秘的军舰战斗,导致玛莫公国的海军全灭。史派克只带着盖拉克跟莉芙,打算从水底接近军舰强行登船。然而这个策略没有成功,回到莎尔瓦德的只有亲卫骑士队长盖拉克一人。 「……我知道了。从莎尔瓦德不眠不休骑马过来,您肯定也相当疲累了。现在就不要想太多,好好地休息吧!」妮思温柔地对担任使者的亲卫骑士说着。 「不,我的使命是护卫妮思小姐一同前往莎尔瓦德……」年轻的亲卫骑士连忙如此报告。 然而妮思断然地摇了摇头。 「我会自行前往莎尔瓦德……」她说着,露出平静的微笑。「若是史派克陛下发生了什么事情,我想我应该能够得知。不过从昨天到现在为止,我不记得曾经有心神不宁的情形,因此史派克陛下他应该平安无事。应该是跟莉芙小姐在卡农那一头上岸了吧!」「希望如此……」亲卫骑士垂头丧气地说着。 「绝对不会错的。」妮思说完,便使用神圣魔法的咒文为亲卫骑士消除疲劳。之后她熟练地调合放在棚架上的药草茶叶,再注入开水加以冲泡。然后将冲好的茶,倒入逐渐成为玛莫特产的,绘制了深蓝色图样的白壶茶杯。 「请喝下这个,让内心平静下来吧!若是已经没有回到王城的体力,就请使用这间宿舍里空着的房间吧……」妮思将药草茶递给亲卫骑士。 骑士拭去眼泪接过杯子,让温热的液体流入胃中。然后大大地叹了口气。「不,我要返回王城。」「这样子吗……」妮思点了点头。 茶里加入了有催眠作用的药草。因为要恢复身心的疲劳,睡眠才是最好的良药……目送亲卫骑士离去之后,妮思前往费莉娜司祭的房间拜访。 「……公王陛下他?」听到妮思所说的事,费莉娜司祭的表情也布上一片阴霾。 「是的,虽然我相信他平安无事,但我希望能以自己的双眼亲自确认。虽然因此怠惰了神殿的事务也会让我感到自责……」「玛法也是婚姻的守护女神。不用在意神殿的事情,你就尽管去吧!」费莉娜司祭温柔地微笑着。听到这番话,妮思的脸颊不禁泛起一片红晕。 「史派克先生尚未对我提出正式的要求……」「约定并不是必要的。重要是的你的心吧?」「我的心……吗?」妮思微微低下了头。 她的内心当然已经决定了。 (我将成为史派克先生的妻子。这次的人生,也将成为转生的最后轮回。)这样的决心未曾动摇。 然而妮思也无法得知她内心最深处的想法是什么。她与娜妮拥有共同的灵魂。 破坏女神的最高司祭,以亡者之女王的身份不断转生的一位女性……她并不知道凭身为妮思的短暂十几年人生,是否能使灵魂得到改变。所以妮思并不想面对自己内心的最深处。 (只要坚定地朝着自己既定的道路前进就可以了。)妮思如此对自己说着。 (我不能在这里迷失我该走的道路。)妮思抬起起头来,再度凝视着费莉娜司祭。 「请让我前往莎尔瓦德。」妮思笃定地说完之后,再度静静地低下头来。 「路上小心。」费莉娜满意地点点头,将手轻轻地搭在妮思的肩膀上。「神殿的事务就交给我们吧,为此塔巴大神殿也已经派遣神官战士前来了。」「好的。」妮思点了点头。然后离开了费莉娜司祭的房间,并前往自己的房间进行旅行的准备。 (若是在我不在的时候发生什么万一……)在宿舍的走廊行走着的妮思低声呢喃着。她担心神殿目前正处于危险的状况之下。 破坏之女神的高司祭费奥尼斯已经觉醒,潜藏于罗德斯各地的信徒,正逐渐集结在这座黑暗之岛。平常虽然隐藏了起来,但是卡蒂丝教团的势力绝对不会小。温柔的丈夫、贤淑的妻子、活泼的年轻人或纯真的女孩。无论是家人或是邻居,都有可能已经悄悄皈依了教团。 破坏之女神卡蒂丝与创造之女神玛法,可说是不共戴天的敌人。在众神之战的时代,玛法以这个罗德斯为舞台,与卡蒂丝不断地进行着壮烈的战斗。两位女神最后同归于尽,消灭了彼此的肉体,只留下不灭的灵魂停留在这个世界。卡蒂丝最后的诅咒,使罗德斯的大地开始腐败,并污染了大气。为了保护大陆不受到诅咒的波及,据说玛法将罗德斯从大陆切离开来,成为了一座南海的孤岛。 (这是罗德斯的创世神话……)妮思在那瞬间闭上眼睛,回想位于塔巴大神殿的壁画。玛法以最后的奇迹,从圣地塔巴发动了祝福以净化卡蒂丝的诅咒。即使众神时代已经结束,两位女神的教团还是理所当然地继续争斗着。双方势力的消长依据时代而有所不同。虽然大都是玛法的信仰较为兴盛,但在世间混乱的时候,主张破坏旧世界,使新世界得以转生的卡蒂丝教团就会取得优势。因魔法文明而兴盛的古代卡斯图尔王国灭亡时,亡者之女王娜妮尔甚至进攻到玛法的圣地塔巴。然而因为一位后来成为卡农建国国王的勇者,以及一位身为玛法教团高司祭之圣女的同心协力,终于将娜妮尔封印在某座坟墓之中。之后卡蒂丝教团的势力逐渐衰微,再也不曾出现在表面的历史舞台上。而大约在四十年前,因为某个时间,使得娜妮尔的灵魂成功在某个女婴体内复活。然而那个女婴由当时被称为「玛法之爱女」的伟大妮思慎重地抚养长大,使得娜妮尔的灵魂未能觉醒。后来这个女婴长大成人,并且生下了一个女儿。 (寄宿着娜妮尔灵魂的女孩,也就是我……)妮思回到房间之后,换上的是便于骑乘马匹的衣服,而不是平常穿着的神官服。并且从她刚脱下的神官服开始整理随身用品及换洗衣物等行李。 (玛法与卡蒂丝教团的宿命之战现在又将以这个玛莫岛为舞台,再度揭开……)在这次的战斗中史无前例的,是亡者之女王的转生者站在玛法教团这一边。因此卡蒂丝的信徒们,肯定计划着要将娜妮尔拉拢回教团中。 事实上已经有一名转生者曾来到妮思面前,并试图说服她回到破坏神之教团。妮思当然没有答应他,而转生者也马上就离开了。然而,妮思不觉得卡蒂丝教团会就这样放弃自己——放弃亡者之女王的灵魂。或许随时都有可能再度现身,也不知道会使出什么手段。如今要离开神殿,当然会感到不安。然而她更不希望失去史派克。因为这对于玛法教团也是相当致命的。玛莫公国必须安定,以玛法为首的光之诸神,才能在这个地方继续推广教义。而对妮思个人而言,这也将是无法挽回的悲剧。 (史派克……)妮思在心中低声呼唤着年轻玛莫公王的名字。 (若是你有什么万一,那我又该与谁共度我最后的人生呢?) 魔船(10) 妮思在准备完毕之后便策马赶往莎尔瓦德。 体重很轻的妮思,对马匹并不会造成太大的负担。只要马匹的呼吸一变得急促,妮思很快就能感觉得到,然后便会让马匹步行,并喝水或吃点青草。等到它体力恢复,就再度驱马奔驰。因此妮思在接近傍晚时,就抵达了莎尔瓦德的堡垒。 亲卫骑士队长盖拉克及宫廷魔术师亚德·诺瓦出面迎接妮思,并带她前往设有临时王位的大厅。 大厅被沉痛的空气所笼罩。甚至使人感觉宛如是在服丧。妮思皱着眉头,来回环视着众人。 (该怎么做呢?)自己会被请来这个地方,当然是因为大家相信她将是未来的玛莫公妃。虽然史派克尚未正式向她表白,但妮思已经做好接受这决定的准备了。然而她目前的正式立场只是一名玛法神殿的侍祭。因此饰演的角色实在相当的微妙。 「真、真的非常抱歉。有我同行却还是……」脸上失去血色的盖拉克说着,对妮思低下了头。 「您没有什么需要道歉的地方。」这一瞬间妮思的眉梢微微跳动,不过马上便浮现出笑容面对着亲卫骑士队长说道。 「因为史派克先生现在肯定是平安无事的。如果他真的有什么万一的话,我想我应该感觉得到。像是我的祖母过世的时候,我在几天前就一直心神不宁。」妮思将早上对使者说的话再说了一次。然后走到王位旁,轻轻抚摸着王位的扶手。接着她转身看向集结在大厅里的人们。 听到盖拉克那句消极的话,妮思决定以未公妃身份的态度来处理这件事。 (既然会变成这个样子,应该早点成为正式的未婚妻才对啊!)妮思在心中抱怨着。而且,她没想到史派克竟如此获得部属的信赖。光是他下落不明这件事,就让大家如此惊慌失措……(他到底使用了什么魔法?)妮思甚至感到有些不可思议。 然而,就是因为史派克是这样的人,妮思才会愿意将一生托付给他。 「详情我听使者说过了,史派克陛下肯定已经在卡农登陆,不过,问题在于要怎么接他回来。」妮思保持微笑温柔地说着。「因为海峡已经被敌方封锁,出海是相当危险的……」「正是如此,即使船只平安抵达卡农,若是陛下回程时遭受袭击,那么一切就完了。」宫廷魔术师亚德·诺瓦,以几乎要哭出来的表情频频点头。 「换句话说,要让史派克陛下平安回来,击沉那艘神秘的军舰是先决条件吧?」妮思神色自若地说着。 「我知道您的意思,不过目前只有莉芙在陛下身边,光是靠他们两人,在怎么样也不可能将那艘军舰击沉。」盖拉克叹息着摇了摇头。 「原来如此。说的也是呢。不过或许并不是只有他们两人,虽然这只是我的推测,不过海峡另一头的王国,应该会顾虑与玛莫公国联手对抗那艘神秘军舰,卡农的雷欧纳国王是位相当英明的君主,我觉得他现在应该驻留在路德港市吧?」「卡农国王?」由于根本没想到这种可能,因此盖拉克愣住了。接着回头看向妻子莱娜寻求意见。 「或许事情正如妮思侍祭所说的一样。玛莫是卡农粮食的输出对象,对卡农来说相当的重要。而这座岛也诞生了新的产业,双方贸易规模也逐渐扩大……」莱娜谨慎地表达着意见。虽然她负责管理密探,不过正式的场合,她只是一位亲卫骑士的夫人。虽然要求她发言使莱娜感到困扰,然而盖拉克目前已经慌乱到无法做出这样的判断。 「而且若是玛莫公国被消灭,卡农王国将会再度笼罩于遭受侵略的不安之下。还必须烦恼海盗再度横行吧?我国对卡农而言,是保障他们安全不可或缺的存在……」亚德·诺瓦露出灿烂的表情点起头来。 「也就是说,史派克陛下目前正停留在路德,而且跟卡农国王在一起……?」代理莎尔瓦德伯爵职务的诺蓝发问。 「这毕竟都只是我的想象。考虑到雷欧纳国王以及史派克陛下的作风,我觉得这样的可能性是最高的……」妮思微笑着回答道。「只有确认过才能知道真相。因此必须要有人前往路德……」妮思如此说着,并环视众人。「如果有可能在天上飞的船的话,那么我就可以一同前往了……」妮思低声说着,将视线投向一位身穿纯白衣服的女性。 她就是魔兽使艾莲娜。 「艾莲娜小姐,你愿意去一趟吗?」听到妮思这番话,艾莲娜静静地点了头。 「是使用飞翔的咒文吗?」「不,我希望您能乘坐飞行的魔兽前往。」妮思如此回答,并缓缓走向艾莲娜身边。然后以只有艾莲娜听得见的声音继续说着,「……而且,能够的话,请直接乘着魔兽进入路德堡垒。若是有见到史派克陛下,请您向他转达我方才说的那些话。」「咦……」出乎意料之外的言语,使艾莲娜的表情为之一变。 「要打败神秘的军舰必须从水中接近。我认为史派克陛下想出的策略是正确的,只不过还欠缺一项东西……」妮思说完后,便静静地凝视着艾莲娜。 身为魔兽使的女魔术师虽然有些讶异,不过,在过了一阵子后,她的神情马上就变得相当灿烂。 「原来如此,如果是这样的话……」艾莲娜微笑着点点头,对妮思恭敬行了一礼。「我知道了。刚才那番话,我将会确实地转达给史派克陛下。」「那么就麻烦您了。」妮思牵起艾莲娜的双手,并紧紧地握住。 之后这位魔兽使变离开了大厅。等到她离开后,妮思大大地叹了口气。感觉有些疲倦了,不过她还有一项工作需要完成。 「各位昨天应该一晚都没有合眼吧?我准备了一些药草茶,请各位稍微放松一下吧!」妮思露出笑容对众人示意。 然后从行李中取出和早上让使者所饮用的,同样的药草茶。 「就怎么办吧……」察觉到妮思的意图,莱娜露出笑容赞成。「公王陛下自己一定会有办法的,我们只要和妮思小姐一起等待就可以了。」她说完便离开了大厅做泡茶的准备。 「虽然我很想站在莉芙那一边,但是,适合成为玛莫公妃的女性,再怎么想都非她莫属啊!之后就要看史派克有没有本事同时让两个女人幸福了……」走在堡垒的通道上,莱娜不禁大大地叹了口气。 (不过并不怎么令人期待就是了。) 魔船(11) 位于卡农王国境内的路德,是隔着海峡与暗黑之岛玛莫相对的一座港市。 目前,玛莫公王史派克不得不停留在这座邻国的第二大城市。因为卡农国王雷欧纳现在正在路德市内。加上在之前大战中的英雄,史派克最为尊敬的自由骑士帕恩,以及永远之少女蒂德莉特也与雷欧纳同行。 卡农国王以及罗德斯之骑士,都打算与封锁海峡的神秘军舰一决胜负。在与他们重逢之后,史派克与莉芙参加了他们为了讨伐神秘的军舰而正要举行的军事会议。如今两人并肩坐在堡垒某个房间的长桌边。 离与神秘军舰的战斗至今不到两天。不过由于这段期间事态变化频繁,感觉就像是很久以前的往事似的。然而即使在这一瞬间,神秘的军舰依旧压制着海峡。 「……虽然只能懊恼,但我国的舰队只因为那一艘军舰就全灭了。即使派出一百艘船组成的舰队,我想也很难获得胜利。」面对着卡农国王与几位侍从,史派克压抑住情绪如此说着。 「我们在路德也有几艘军舰,不过就算是说客套话也真的不强大,因此根本无法对神秘的军舰出手,因而逼得玛莫公国海军不得已牺牲,我在此衷心向您道歉。」雷欧纳沉重地说着并低下头。 「不,这座海峡可说是我玛莫公国的生命线。而况敌人自称是新生玛莫帝国,我们当然要竭尽全力讨伐。」史派克连忙如此说着。 「这样的觉悟相当令人敬佩,然而若是玛莫公国有所不测,不只是卡农,罗德斯全岛的和平也将受到威胁。希望你不要忘记这件事情啊!」至今一直沉默不语的罗德斯之骑士帕恩第一次开了口。而坐在他身边的永远之少女蒂德莉特也微笑着点点头。他们没有坐在举行会议的长桌边,就像是装做自己根本不存在于这个房间似的。而雷欧纳以及他的侍从,也仿佛是当做他们完全不存在一样。 「帕恩先生……」史派克咽了口气,凝视着罗德斯之骑士。 「罗德斯之骑士说得没错。何况与玛莫公国之间的贸易,为我国带来了莫大的利益,毕竟玛莫可是我们唯一能将过剩的粮食输出的邻国啊!」雷欧纳说着,笑出了声。 北方与西方的邻国亚拉尼亚、伐利斯都是粮食输出国,会进口粮食的弗雷姆、摩斯等国由于距离太远,无法运输青菜或鱼等需要维持鲜度的粮食。对卡农而言,玛莫公国是重要的贸易对象。 「我们的王国也还在复兴的途中。应该要彼此协助,为罗德斯的安定尽一分力吧?」雷欧纳满脸笑容,并从长桌对面伸出了手。 (正是如此……)对雷欧纳这番话十分认同,史派克紧紧地握住了卡农国王的手。 「之后就让我们建立更为紧密的关系吧!」史派克如此说着,并提议首先让两国大使常驻于莎尔瓦德与路德。雷欧纳当场允诺了这个绝佳的提议。 (什么都只想靠自己的力量解决是我的坏习惯。露杰南对此一直感到相当担心……)史派克向雷欧纳道谢,并在心中轻声地说着。 对于玛莫而言,卡农是唯一的邻国,原本就应该建立更为亲密的关系。 (虽然我并没有意识到,但我应该是顾虑到母国弗雷姆吧?)虽然玛莫公国被认可拥有完全自治权,但终究是从属于弗雷姆王国,若是建立独自的外交关系,母国将会警戒玛莫公国是否有独立的意图。史派克朝帕恩与蒂德莉特两人看了一眼。两人会特地前来路德,就是因为重视玛莫海峡被封锁的这个事件。他也再次重新体认到,对罗德斯岛的和平,玛莫公国负有相当大的责任。若是自己战败,使得玛莫被新生帝国统治的话,将会为罗德斯的未来种下祸根。史派克因此再度下定决心。 「无论如何都必须打败那艘漆黑之军舰……」史派克将身体坐正,对卡农国王说道。 「正是如此,不过正如玛莫公王方才所说,派遣再多的军舰也无法获得胜利,而我也有此同感……」史派克的话语,使雷欧纳的眉间出现了深陷的皱纹。这代表着以一般的手段是无法战胜敌人的。 「那么史派克公王采用了什么方法呢?」听到雷欧纳这么问,史派克也照实回答。并且忍着羞耻,说明了具体的方法与结果。 「海流太湍急,根本就无法接近。于是我们就这么被冲走,就像这样子漂流的海岸边。」听到史派克所说的情形,帕恩与蒂德莉特面面相觑,露出了苦笑。 「怎么了吗?」感到疑惑的史派克询问道。 「不,其实我们也正想着尝试相同的方法。因为听到玛莫公国舰队战败的传闻,认为正面作战的危险性相当的高……」「不过我们也没有顺利成功的自信。如果当时真的尝试的话,说不定就是我们漂流到莎尔瓦德与你再会了。」蒂德莉特说着便笑了起来。平常给人高贵印象的她,这时就宛如一位喜欢作弄人的妖精。 (说到喜欢作弄人……)史派克不禁有些在意,转头看向身旁的莉芙。她从会议开始就一直默不做声,就像是变了一个人似地畏缩着。 「你怎么了吗?」史派克对莉芙小声地说着。「该不会是在紧张吧……」「当然会啊!因为帕恩跟蒂德莉特在啊,他们在我小时侯就已经认识我了……」莉芙如此说着,表情就像是差点要哭出来般。 「是这样啊……」为何光是因为这样就像是换了一个人般地安分,因为现在这种场合,所以史派克并没有追究这个疑问。 「潜入水下接近的构想虽然听起来有点荒唐,但绝对不是个坏点子。当然,这必须以有精灵使协助作为前提……不过依据史派克公王所说的情况,或许还需要再多费一些工夫啊!」雷欧纳将双手交叉在胸前,像是自言自语般地说着。 「如果在水中的移动速度可以比对方的船只快的话,我觉得一定能够成功……」史派克的懊恼已经浮现在脸上。 「没听过有这样的交通工具存在啊!」雷欧纳苦笑着。 「如果在古代王国,或许还有可能……」帕恩附和着。 「关于古代王国的遗产,反倒是敌方拥有的数量比较多。漆黑之军舰无疑是其中之一……」史派克的表情因不甘心而沉了下来。之前的玛莫宫廷魔术师巴古钠德,消灭了位于亚拉尼亚的魔术师公会——贤者之学院,将宝库里的魔法宝物据为己有。名为威尔的年轻魔术师,或许继承了被称为「黑之导师」的邪恶魔术师遗产。 「如果操纵海流的话,行得通吗?」蒂德莉特以不安的表情询问帕恩。「即使如此或许也很难吧?毕竟对方也一样会顺着海流走……」「操纵……海流……」莉芙绷紧身子,以惶恐的语气呢喃着。 「那种事情有可能吗?」史派克小声地询问着半妖精少女。 「只要能命令水之精灵王——海魔库拉肯的话……」莉芙回答着,并瞪了史派克一眼,表示目前的她还没有这种能力。 「我知道。反正我也没有期待过。真不愧是永远的少女蒂德莉特啊!」史派克以尊敬的眼神看着帕恩与蒂德莉特两人。 「呜……」莉芙满脸通红,像动物一般低吼着。 「在最坏的状况下也可能会考虑这个手段,不过我还是希望能在思考一下是否还有其他的方法。」帕恩满怀歉意地说着。 「这样应该比较好。」雷欧纳点了点头。 想到玛莫公国的粮食问题,史派克当然静不下心。然而自己毕竟已经尝试过了,即使能够随心所欲地操控海流,人类游泳的速度也跟不上。他不认为可以借此登上漆黑之军舰。 (必须再想一个办法。再一个……) 魔船(12) 会议结束之后,卡农国王雷欧纳举办了一场欢迎玛莫公王的宴会。 对外宣布史派克前来的原因,是为了要打倒封锁玛莫海峡的漆黑之军舰,因此两国缔结密切合作的协议。而史派克漂流而来的这件事,就被当成众所周知的秘密来处理。 当然,由于现在的状况,因此不是什么盛大的宴会。然而,由卡农丰饶的大自然所孕育的食材,经由传统厨师的巧手烹煮之后,盛装于大盘子上接连上桌,另外还有卡农的名产——高级葡萄酒。 品尝着这些料理,再想到玛莫人民目前的状况,史派克不禁感觉相当心痛。 「不过就隔了一条海峡而已……」史派克对身旁的莉芙宛如呻吟般地说着。「卡农是我出生的故乡,真的是个相当丰饶的国度。我小时侯虽然贫穷,但却从来没有因此饿过肚子。」「因此玛莫人民从很久以前,就以侵略或抢夺等手段威胁着卡农。直到今天为止,玛莫这个名字对这个国家的人民而言,还是相当令人憎恨的。」雷欧纳静静地说着。「难道要统治玛莫这座岛,除了恐怖之外别无它法吗……」真是个无止尽的难题啊!雷欧纳说着,不禁叹了口气。 「据说贝鲁特的帝国并非如此。他的确展露出无比的武力,然而并不是光以恐怖进行统治……」「我曾经在近距离看过暗黑皇帝贝鲁特,当时我感受到一种压倒性的魄力。他与法恩国王以及卡修国王的战斗,光是回想就让我汗毛直立……」帕恩眺望着远方轻声说着。 「那时的我们只能在一旁观看呢!」蒂德莉特也点着头。 「现在也是如此啊!即使我跟蒂朵一样拥有永远的生命,也不可能超越那些人……」帕恩不禁露出苦笑。 「人的优劣并不在于剑技的高低。无论是贝鲁特皇帝、法恩国王、弗雷姆国王卡修或是我,都无法成为罗德斯之骑士。」雷欧纳对帕恩露出笑容。 这位卡农国王在剑技上的修为,也足以匹敌以拥有「剑匠」称号而闻名的卡修国王。某段时期甚至传说这两位其实是相同的人。 「先不论贝鲁特皇帝的善恶,但他的确是真正的英雄。他是一种绝对性的存在,跟本不需要赋予人民恐怖,所以亚修拉姆、巴古钠德、甚至是暗黑神教团或妖魔都愿意服从于他……」「这对我来说……是不可能的。」史派克觉得很难为情。「以像贝鲁特皇帝一样的统治方式是不可能的,但我也不赞成以恐怖进行统治,以恐怖逼他人服从是最简单的方式,但人民会因此失去活力。而这就会使国家无法丰饶,最后就只能侵略其他的国家。」「真是严厉的批评啊,听起来玛莫就像是个迟早会为罗德斯带来灾难的存在……」史派克以不满的眼神凝视着罗德斯之骑士。 「所以就只能以不同的方式统治玛莫了。虽然听起来像是不负责任,但是我如今也只能这么说。不过就我所听到的传闻,我认为史派克公王的统治方向是正确的。所以现在我才会在这里……」帕恩的语气就像是说给自己听似的。只要感觉到什么,就先试着展开行动,不过就算事后思考行动的理由,也常常无法得到明确的答案。结果到最后只是因为做了自己想做的事情。帕恩是这么想的。正因为他的行动是正确的,他才会拥有现在的称号。「……如果我的直觉是错的,或许我将会成为留名历史的大反派。不,也可能是这之后才会如此。不过我的生活方式还是不会该吧?」「光是做自己想做的事情,就能获得人们的赞扬,本来就是大家很难想象的吧?像我就总是压抑着自己,甚至因为讨厌王族身份而离开祖国,不过却因此捡回一条命而成为国王,这还真是不可思议呢!」雷欧纳笑了出来。 「不过正如帕恩先生所说,正是因为有他在,才能对世人显示出玛莫公国的正统性。请史派克公王对目前的统治方式抱持自信吧!」「真是惶恐……」史派克虽然感到害臊,还是对卡农国王行礼致意。既然罗德斯之骑士都认同了,那么他应该可以为此自豪吧!「为此就必须先……」「把那艘军舰解决啊!」史派克这番话,使雷欧纳及帕恩的表情变得严肃了起来。玛莫公国的安定是他们共同的愿望。而漆黑之军舰是这个梦想最大的阻碍。 「这种时候,就会希望史雷因在场呢!」帕恩向蒂德莉特露出苦笑。 「是啊!他的知识真的相当有用。所以卡修国王才会聘请他担任弗雷姆的宫廷魔术师……」蒂德莉特怀念地点点头。 「史雷因导师?」听到这个名字,史派克不禁紧张了一下。要是迎娶妮思的话,史雷因就会成为他的岳父。史雷因曾经与帕恩、蒂德莉特、还有伐利斯神官王埃特一同旅行的往事。史派克也已经早有耳闻。 「你笑得很陶醉哦……」莉芙露出闹别扭的表情,以手肘朝史派克的腰部打去。 「我哪有陶醉?」因为真的很痛,史派克不由得大声吼道。 「为什么光是听到史雷因的名字,你就会笑成这个样子?」蒂德莉特以疑惑的表情望向史派克。 「我有听过传闻,玛莫公王似乎打算迎娶弗雷姆宫廷魔术师的女儿为妃。」雷欧纳会意的笑着说道。 「史雷因的女儿,是指小妮思?」蒂德莉特不禁睁大她细长的眼睛。 「我、我是有这个打算,不过还没有正式向她求婚,而且也不知道她是否会答应……」史派克慌张地回答。 「妮思也已经十五岁了,并非永远都是个小女孩哦!」帕恩对她露出了笑容。 「记得在那场魔神战争中,拯救她性命的就是史派克公王啊!」「说得也是呢……」听到帕恩这番话,蒂德莉特特缓缓地点头表示同意。 「她是个相当聪明的好女孩,我认为她一定能成为一位优秀的王妃。」蒂德莉特以陶醉的表情如此说着,并且表示在举办结婚典礼时一定偷偷出现。随即露出恶作剧般的笑容。 (为、为什么?)莉芙感到内心一阵刺痛。原本只是想开史派克玩笑的无心之语,却使得气氛忽然转变,宛如成为祝福玛莫公王发表婚约的现场。 「这、这么急做什么?之后公国还不知道会变成怎样。何况能让大地母神降临的圣女,目前的史派克根本就还配不上吧?]莉芙装模作样地说道。 「这个半妖精是谁啊?」卡农国王的其中一名侍从,将至今为止挂在脸上的笑容收了起来,以手指向莉芙。 「这样对玛莫公王太无礼了吧?」「她是我的……是公王的好友,拥有自由发言的权力。」史派克连忙说着。 「原来如此,就像是宫廷小丑之类的吧……」虽然这位侍从依然露出不满的表情,不过连玛莫公王都这么说了,他也不便再追究下去。 「身为一名弄臣你还不够成熟啊!虽然的确需要话中带刺,但是必须成为规谏公王的良药。这位女孩刚刚所说的,我认为只是因为嫉妒脱口而出的醋话。」雷欧纳冷漠地看着莉芙。 「将她与卡农的宫廷小丑比太可怜了。真正的宫廷小丑,所说的每句话都得赌上自己的性命。她是在之前的大战中,与史派克公王等人出生入死的伙伴,就如同我是埃特国王的朋友一样。」帕恩以调解般的笑容,将手搭在莉芙的肩上。 「真的……非常抱歉。」莉芙顺从地低下了头。 「跟我一起到那边去吧。难懂的话题交给这些男人就好了!」蒂德莉特微笑着牵起莉芙的手,将她带往大厅的一角。 「……真是非常失礼!」两人离开后,史派克向雷欧纳低头致歉。 「我并不是故意挖苦她,只是若无法公私分明,将有损公国的威信。我国与亚拉尼亚、伐利斯都很注重传统,而弗雷姆的状况更为特别,你不可不多加注意。」雷欧纳小声地忠告着史派克。 「威信这种东西,现在根本和没有一样。因为以现在的状况,连是否能活过明天都是个问题……」「或许这的确是目前最大的考验。不过,史派克公王您至今不也突破了种种挑战吗?」雷欧纳露出了笑容。 「的确如此。听到黑翼邪龙那斯飞临玛莫公都的传闻时,我还打算前往玛莫一趟。不过等我到达路德,这里却已经热烈讨论着玛莫功过逼退邪龙的话题,所以我就又回去了。」帕恩也应和着。 「那个时候也很危险呢!」光是回想就不禁冒出冷汗。若是操纵邪龙的魔术师是更为慎重的人物,真不知道玛莫公国回有何种下场。不只是那一次,玛莫公国已度过许多危机并逐渐整合在一起。然而身为公王的史派克最为清楚,整顿至今尚未完成。之所以搁置与妮思的事,也是因为这个理由。他不知道莉芙为什么会说出那样的话,不过对史派克而言,这的确是不需要刻意指责的事情。若是没有旁人在场,会生气的大概是史派克吧?另外也因为雷欧纳出言指正莉芙,使他不禁想要为莉芙辩护。 (真是的,最近那家伙常常做出奇怪的举动……)史派克不禁歪了外脑袋。就在此时,中庭传来一阵骚动的声音…… 魔船(13) 「什么事?」雷欧纳拿起侍从递过来的剑,移动至看得到中庭的窗户旁。然后打开窗户,以便亲眼确认发生了什么事情。帕恩与史派克当然也同时展开了行动。 有一只巨大的生物,在中庭以奇怪的声音鸣叫着。数名卡农士兵手握长枪,放低身子将它团团围住。 「那个不是鹫头马吗?」帕恩说道。 「有人坐在上面。好象是一位穿着白色衣服的女性……」雷欧纳讶异地将手放在下颌上。 「艾莲娜导师!」见到有人乘坐在魔兽上,史派克很快便想到了。 「艾莲娜?玛莫公国的魔兽使吗?」雷欧纳询问史派克。 「肯定没错。」史派克肯定地说道。 由于海峡被封锁,因此她骑乘魔兽从空中前来。 「真是卤莽,说不定会被弓箭射下来啊!」帕恩不禁苦笑。 「这么说来,帕恩您也认识她吧?」「我在亚拉尼亚推动独立运动的时候,曾经拜访过她所居住的森林,那时因为发生某件事,使她封闭了自己的内心,塞西尔一直想解开她的心结,却没有成功。最后,拯救她的是史派克公王。」「亚拉尼亚的宫廷魔术师阁下,将艾莲娜导师视为一位普通的女**着她,因此她才无法回应他的心意,导师无法舍弃自己身为魔兽使的一部分。然而如果是玛莫的话,就能完全接受她原本的样子。托她的福,玛莫的人民得以从魔兽的威胁中解放。对我过国的人民而言,魔兽使艾莲娜并不是魔女,而是以一位圣女的身份被尊敬。」「只要她能幸福就好,虽然如此一来塞西尔会很可怜……」虽然露出复杂的表情,帕恩依旧同意这个说法。塞西尔对艾莲娜的心意是认真的。他衷心地想要让艾莲娜获得幸福。然而艾莲娜的幸福并不存在于亚拉尼亚的土地上。而成为亚拉尼亚宫廷魔术师的塞西尔,也不可能离开他所在的国度。 (那家伙也背负着很多辛苦的事情啊!)说到宫廷魔术师这个职位,应该可说是亚拉尼亚国王的左右手。然而他曾参加萨克森独立运动的经历,使他丝毫不受到国王的信赖。塞西尔的存在,只象征着亚拉尼亚希望与弗雷姆保持友好的关系。亚拉尼亚国王当然知道王国的情报会经由塞西尔传到弗雷姆。然而在塞西尔所不知道的地方,亚拉尼亚国王正重新建构着权力。这就是长达四百年之传统的恐怖。 「原本我想趁深夜派遣联络船,不过玛莫公国的臣下似乎已经等不及了呢!」雷欧纳佩服地说着。「即使在公王下落不明的状况下,依旧知道要派人前来路德,这可说是相当正确的判断。不过竟然会骑乘魔兽前来,倒是相当粗暴的方式呢。」「实在是非常抱歉……」史派克不由得低下头来。虽然艾莲娜导师的确是位奇特的女性,不过会有这样的强硬的举动很令人意外。一般来说都会让魔兽在城外待命。 (艾莲娜导师应该至少知道这一点吧……)史派克不禁有些失望。雷欧纳从阳台对士兵下令,马上结束了这场骚动。魔兽就这么被留在中庭,并且下令堡垒中的所有人都不准进入。然后艾莲娜由数名士兵陪同下来到了大厅。 「您平安无事真是太好了。」一看到史派克,艾莲娜便露出笑容问候道。 「抱歉让您担心了。」史派克深深地低下头来。 「盖拉克他们没事吗?莎尔瓦德的状况呢?」「盖拉克先生与巴希鲁先生都平安无事。」艾莲娜浅浅地微笑。「由于陛下下落不明,莎尔瓦德的情势一度相当混乱,不过现在已经平静下来了。因为妮思小姐从公都来到莎尔瓦德,并且说若是陛下有所不测,她一定可以感觉得到……」「妮思侍祭她……」史派克的表情不自觉地开朗起来。 「我之所以会来到路德堡垒,也是听从妮思小姐的建议。虽然贸然骑着魔兽前来,会造成卡农王国相当大的困扰,不过这其实也是妮思小姐的指示……」「真的吗?」艾莲娜这番话让史派克不禁愕然。虽然她有时也会采取令人无法相信的行动,不过她应该比史派克更熟悉宫廷礼仪跟常识才对。这样是她即使知道于礼不合,却依旧做出这样的提议,史派克真的完全无法相信。 「玛莫公王的未来公妃,似乎相当大胆呢!虽然听说街头巷尾都称赞她是位圣女……」雷欧纳也歪过了脑袋。 「这的确不像是她会说的话呢!」帕恩也露出意外的表情。帕恩从妮思小时候就非常了解她,上次见面时也不觉得她有什么改变。 「不,这的确是妮思小姐的提议。她还说:『如果有能在天上飞的船的话,那么我就可以一同前往了……』。」艾莲娜如此说完,变朝向留在中庭的鹫头马投以爱怜的眼神。 「难道……」在这一瞬间史派克若有所悟,随着艾莲娜的视线凝视着鹫头马。「我懂了……」史派克呢喃着,并以充满光辉的眼神凝视着这位魔兽使。「艾莲娜导师!」「是的。」艾莲娜就像早有所知般露出笑容点着头。 「可以帮我寻找栖息在海里的魔兽吗?可以的话越大越好……」「我了解了。」艾莲娜说完便恭敬地行礼致意,离开了大厅。她打算立刻展开行动。 「原来如此,是这么一回事啊!」客套地问候过,并目送玛莫公国的魔兽使离去后,雷欧纳佩服地说着。他当然知道史派克想到了什么,也了解是谁让他想到的……「原来她从双亲那儿继承的东西,并不只是大地母神的教诲啊!」帕恩的表情也变得缓和。感觉像是胸口的郁闷一扫而空。 「这样就能毫无顾虑地享受美酒了。这是预先庆祝玛莫公国及我国的胜利。」雷欧纳如此说完,便命令侍女端上酒杯,与史派克、帕恩以及侍从们干杯。 莉芙与蒂德莉特在大厅的一角注视着这样的光景。虽然离开了一段距离,不过由于宴会的出席者不多,加上两人体内有着五感敏锐的妖精族之血。因此史派克、雷欧纳以及帕恩等人的对话都听得一清二楚。 「真是了不起呢!」蒂德莉特高兴地拍着手。「史派克公王也真是幸福,那么虔诚又聪明的女孩,在整座罗德斯岛上也只有她而已。只让她成为公妃真是太大材小用了。」蒂德莉特这么说着,并以天真的笑容向莉芙寻求认同。 「是、是啊,我也这么想……当然咯!」虽然内心痛到让她好象快昏倒了,但莉芙依旧勉强露出笑容回答着蒂德莉特。蒂德莉特丝毫没有恶意,然而那依旧是残酷的话语。 (根本就没有胜算……)莉芙在心中嘀咕着。 很久以前她就知道了,也不知已经对自己说过了多少次。即使如此,她在玛莫王城里的时候,内心的某处还是能够欺骗自己,只因自己最靠近史派克这唯一的理由……即使是现在,最靠近史派克的也是自己,而不是那位玛法神殿的侍祭。然而莉芙如今逐渐认知到,距离根本就没有任何意义。自己只是个卑微的半妖精,除了公王之好友这个称号以外,根本就没有别的价值……宴会直到深夜才总算是结束了。由于艾莲娜的突然来访,使得宴会的气氛马上一变,成为提前庆祝讨伐军舰成功的庆功宴,以及祝福玛莫公王订婚的喜宴。史派克也因为窥得胜机而相当兴奋,因此喝了不少酒,并且与卡农国王及侍从,还有罗德斯的骑士帕恩畅谈着。莉芙在宴会途中也突然变得相当有精神,就像是真正的小丑一般开始逗人发笑。不过现在的她,却在史派克的背上痛苦呻吟着。因为她勉强自己喝了太多的酒。由于别人对她敬的酒她照单全收,使得小小的身体超出了负荷。不得已,史派克只好背着她回房。 由于堡垒很小,又驻扎着许多骑士,因此史派克与莉芙一起使用一个房间。这是在看见许多骑士露宿中庭时,史派克自己提议的。只要魔兽使艾莲娜找到栖息于海中的魔兽并成功支配它后,与漆黑之军舰一决胜负的战斗就会开始。届时身为精灵使的莉芙将是不可或缺的存在。若是身体状况不佳的话,将会造成相当大的困扰。 总算回到房间之后,史派克让莉芙躺在床上。 「今天就好好休息准备战斗吧!即使是有永远之少女与我们同行,我还是需要你的力量啊!」史派克如此对她说着,并为她盖上一条毯子。 然而莉芙却将毯子拨掉,并开始脱下身上的衣服。史派克并不介意,自己也开始脱下长靴及外衣。房间里有一张长椅,他今天晚上打算睡在那。而在他卸装结束准备站起来的时候,身上只剩下内衣的莉芙突然抱紧了史派克。大概是睡昏了头或者是酒还没醒吧?因此史派克暂时任凭她抱着自己。过了一阵子后史派克将手放在她的肩上,试着将她轻轻地扳离开自己。然而莉芙却以意料之外的力量抵抗,并且更加紧抱着他。 「莉芙?」史派克对此相当疑惑,而呼唤着她的名字。 「史派克。我……」回应他的是细若游丝的声音。 「你在哭?」史派克相当地惊讶,他没有想过莉芙竟然会哭泣。因为平常的她不是开朗地大笑,就是激烈地愤怒。 「抱歉勉强你出席外交会议,是我不好。毕竟你只是公王的好友,并不是玛莫公国的臣下啊。」史派克率直地向她道歉。会害得她流泪,可见得她有多么地不甘心。 「那种事情根本呢无所谓。」莉芙将脸埋在史派克的腹部,激烈地摇着头。 「无所谓?那么是其他的事吗?」但是又想不出其他的原因,史派克歪着脑袋思考起来。在这段时间,莉芙抱着史派克的手腕逐渐地增加着力道。「莉芙?」史派克开始有点不安,因此以手捧住她的下颌让她抬起头来。虽然房间里有些昏暗,不过已经习惯黑暗的眼睛,清楚地看见了她哭泣的脸。 一瞬间,他与半妖精少女的眼神相对。史派克为了再问她一次发生什么事情而张开了口。然而莉芙忽然以双手环抱史派克的脖子,伸直身子吻上了他的嘴唇。由于事出突然,史派克不禁当场愣住,有好一阵子动不能动。 「我……喜欢……史派克……」莉芙的嘴唇分开之后如此轻声说着。然而在这只有两人独处的安静房间里,她的声音确实地传到了史派克的耳中。 「莉芙……」史派克一瞬间怀疑自己是否听错了。 「史派克……我好喜欢你……」莉芙再度短暂地凑上嘴唇,随即像是要推开史派克般离开他,然后钻进了被窝里头。「你可以把它忘记没关系,因为我是你的……因为我是公王的好友。」莉芙只说了这些,之后即使史派克再怎么问话,莉芙也不再回应了。 「莉芙……」史派克在原地发呆,然后全身无力地坐到了长椅上。「我从来都没有想到……」这是史派克的真心话。她是在之前的大战中,同甘共苦一同旅行的伙伴。加上她的外表比较稚嫩,很少会意识到她也是一位女性。然而只要跟她在一起,即使是彼此斗嘴,也是让史派克最能心安的时光。因此,在确定玛莫公国佣兵队将要解放时,他赐予莉芙「公王之好友」这个称号,让她陪在自己的身边,而且是最靠近自己的地方。 如今已经可以理解她最近以及今天的反常行为了。无论是在玛莫公国的宫廷或是今天,都无法否定史派克与妮思的婚期将近的事实。由于国家尚未稳定,因此史派克尚未向妮思正式求婚,不过只要解决这次的事件,或许正是一个大好机会。妮思似乎也在莎尔瓦德以未来公妃的立场完成了一场漂亮的演出。不只如此,她还教导了史派克突破困境的线索。她也知道自己并不仅仅是个圣女,在自己的体内还拥有相当深沉的黑暗。也因此史派克决定接受并包容她的一生。并且抱持着与她一起对抗命运的觉悟。史派克知道即使与新生玛莫帝国的战斗结束,战斗还是会持续下去,下一个对手将会是破坏女神教团……史派克握紧拳头,朝裹在棉被里那动也不动的小小身体看去。 (莉芙……)史派克在心中呻吟着。若是她真的抱持着这样的心意,便代表自己铸下了一个大错。至今为止都没有意识到她是个女性……(要是意识到她是位女性,那我的想法又会变成怎样呢?)这样的想法让史派克觉得汗毛直立。希望莉芙陪在他的身边。不希望莉芙前往其他的地方。史派克的内心中无疑有着这样的想法。如果只是朋友关系也好,但是就算是基于其他的关系……感到脑中一片混乱的史派克搔了搔头发。 至今从没想到的事情,现在却被逼得必须马上思考。而且在史派克的内心中,完全想不出这个问题的答案—— 魔船(14) 「妮思侍祭似乎终于决定要成为玛莫公妃了……」大地母神玛法位于温帝斯神殿的某个房间中,一位从脸颊到下颚都蓄满胡须的壮年男子,以严肃的表情说着。与他一起在这个房间中的,是温帝斯神殿的司祭费莉娜。 「看来似乎是如此。」费莉娜平静地回答。「成为玛莫公妃的话,就得脱离圣职者的身份了。原本我希望她将来可以接掌玛法教团……」「把最高司祭的位置交给那个女孩?司祭您这番话是认真的吗?」「当然是认真的,狄凯鲁战士长。她身为圣职者的资质足以匹敌前任最高司祭,人格及能力也没有话说。陪着她的这段期间,我已经确信了这一点。」费莉娜司祭果决地说道。 「若是她成为公妃,玛莫公国一定会更加安泰吧?」小妮思也拥有优秀的从政天分。她一定会成为年轻玛莫公王的贤内助,及一位很好的商谈对象吧?「司祭大人您真是乐观啊……」名为狄凯鲁的这名男子,不禁摇摇头并叹了口气。「若是侍祭体内的邪恶灵魂觉醒,那将会变成什么样子?或许她会成为我们玛法教团最强的敌人啊!」「如果亡者之女王复活,目前的玛法教团或许没有胜算呢!因为伟大的妮思已经过世,也没有人足以取代她的地位。」「您是在侮辱现任最高司祭梅莉儿女士吗?」狄凯鲁战士长有些不悦地说着。 「我并没有这样的意思。只是因为前任领导人实在过于伟大,梅莉儿女士当然也是非常优秀的最高司祭。」费莉娜静静地回答着。「不过她或许也是过于操心了,竟然还派身为神官战士长之一的您前来这里……」目前在这座神殿中,驻扎着由狄凯鲁所率领的十名神官战士,拥有这么多神官战士的神殿,除了这里之外,也只有塔巴大神殿了。 「破坏女神卡蒂丝的教团已经复活了,就算召集教团所有的神官战士来这里也不奇怪吧?」神官战士长狄凯鲁不悦地回答。 「的确,若是要与卡蒂丝教团对决的话……」费莉娜低语着,将视线移向窗户外头。由于神殿位于地底,因此阳光照射不进来,在魔法光线的照明之下,建筑物及梁柱散发着青白色的淡淡光芒。「不过你的任务不只如此吧?监视妮思侍祭,判断若是有危险的话得以径自将其处分。最高司祭大人应该是这么对您说的吧?」「如果这对教团有益的话……」神官战士长没有否认费莉娜的推测。 「这么做真的是为了教团好吗……」费莉娜缓缓地摇了摇头。 「司祭刚刚也有提到,若是妮思侍祭觉醒成为亡者之女王,我们大地母神的教团或许会被消灭。而这或许也将导致世界遭到破坏哦?」「所以必须要处分妮思侍祭?大地母神玛法一定会为此叹息吧?」费莉娜叹了口气,将双手合于胸前轻唱玛法之名。 「这应该算是为了自卫的战斗吧?」「侍祭有向我们挑起战端吗?」「目前并没有,不过……」狄凯鲁不悦地如此回答,随即朝房门移动。「最高司祭大人是忧心教团及世界的未来。另外,今天有许多巡礼者从远方村庄前来,请您前往礼拜堂一趟吧!」狄凯鲁留下这句话之后便离开了。 「我知道了。」费莉娜只以视线目送神官战士长离去。 (他们不前往市区的礼拜堂,而是希望来这座地下神殿参拜吗……)应该是相当虔诚的信徒吧!由于是来自远方的巡礼者,因此王城卫兵及神官战士长狄凯鲁都允许他们前来参拜。这群巡礼者大约有五十人,甚至还包括老弱妇孺。大概是集合好几个村落的信徒前来的吧?不过玛法的教诲已经如此深入这座暗黑之岛,实在是相当令人惊讶。这座岛是暗黑神法拉利斯的圣地,也是破坏女神卡蒂丝的圣地。不只是大地母神,光之五大神的神殿已经接连在这里建立,但要将教义广泛地传播出去,应该还要花上很多的时间。 「这也是在史派克公王的统治下,逐渐出现的成果吧……」费莉娜如此说完,便开始换上在礼拜堂对信徒传教时穿的礼服。 「欢迎各位来到玛法神殿。」神殿战士长狄凯鲁露出慈祥的笑容,迎接进入地下神殿的巡礼团一行人。十岁时听了前任最高司祭妮思的传教,便成为大地母神忠实信徒的他,进入了塔巴的玛法大神殿修行希望能成为一名司祭,然而遗憾的是他无法听到神的声音。即使如此,他还是不愿意离开神殿,因此接受严格的训练,已成为教团的神官战士。他似乎拥有使用武器的才能,不出数年就成为教团中数一数二的战士。在先前的大战中,他也为了教团执行过许多危险的任务。而在伟大的妮思去世之后,他负责护卫继任最高司祭的梅莉儿,不久即被选为十位神官战士长之一。只要是为了推广大地母神的教诲以及守护教团,他有着不惜牺牲生命的觉悟。与之前的最高司祭拥有相同名字的妮思侍祭,在侍奉于塔巴大神殿的时候,狄凯鲁就已经常常见到她,而那时当然并不会憎恨她。然而,从梅莉儿最高司祭那里听到她出生的秘密后,狄凯鲁对于小妮思的看法就为之一变。关于亡者之女王娜妮尔所率领之卡蒂丝教团的传说,在塔巴大神殿保存着实际的记录。古代王国灭亡时,与卡蒂丝教团之间所爆发的战斗尤其激烈。由亡者之女王所率领的卡蒂丝教团的疯狂信徒,甚至进攻到罗德斯本岛,进逼玛法的圣地塔巴神殿。如果在那个时候没有那位后来成为亚拉尼亚建国王的勇者,以及在玛法教团中被称为圣女的高司祭同心协力,将亡者之女王娜妮尔封印在坟墓中,罗德斯将被卡蒂丝教团所统治,甚至会导致世界的毁灭。失去了亡者之女王的卡蒂丝教团之势力急速衰退,并从历史的表面舞台上消失。不过这当然也是因为象狄凯鲁这样的玛法教团神官战士,努力地抑制住了他们的活动。光是亡者之女王打破封印复活,就已经对他造成相当的冲击了,而其转生者竟然还加入玛法教团,这对狄凯鲁而言是极难忍受的。要是妮思侍祭真的为玛法教团着想,她应该封印自己进入永远的沉眠。然而她并没有这样的打算。甚至还即将成为玛莫公国的公妃。凭什么断言,她真正的意图并不是要统治这座岛呢?费莉娜司祭是位充满慈爱精神的优秀圣职者,或许正是因此而小看了妮思侍祭的危险性。若是发现她出现觉醒的征兆,狄凯鲁也已做好觉悟。 魔船(15) (这是为了罗德斯,不,是为了这个佛赛利亚世界。)狄凯鲁向自己坚定的内心如此发誓。 「神官大人……」就在这个时候,一位少女从这个巡礼团中跑了出来,递出一个以花朵编成的花环。「这是我做的……」少女露出可爱的笑容向狄凯鲁问好。 「这个要送给我?」狄凯鲁露出了微笑。 「是的,神官大人。」少女很有精神地点点头。 「没有比这更好的礼物了。我愿意满怀感谢地收下它。」为了让少女能为他戴上花环,狄凯鲁跪了下来,宛如要伏在地上般地脖子伸出。少女就这么微笑着伸直身子,并将花环高高举起。 然后——狄凯鲁感觉到自己的脖子后方传来一阵痛楚。 「怎、怎么了……」狄凯鲁狼狈地抬起头来。眼前是刚刚那位少女的笑容。然而在她手上的已经不是花环了。取而代之的是一把沾满鲜血的短剑。即使是身经百战的神官战士长,也过了好一阵子才发现那是自己的血,因为少女的笑容是那么的纯真。 「你为什么要这么做?」狄凯鲁本想如此询问,但如今的他已经说不出话来了。已经感觉不到痛楚,身体就像不是自己的一样无法自由行动。 「这是我送你的礼物,名为死亡的最好礼物。」少女宛如唱歌般地说着。 「你、你是……」「初次见面,我是转生者雅德莉。这里并不是你们这些大地母神的侍从们应该存在的地方。」少女说完,便将手上的短剑抵在狄凯鲁的脖子上。「很抱歉,这具身体没什么力气,没办法让你马上解脱。不过因为毒性开始发作,你应该不会觉得痛吧?娜妮尔大人总是开玩笑地说我太仁慈了,还说我可以干脆去信仰大地母神,真的很过分对吧?如今娜妮尔大人居然成为大地母神的信徒……」雅德莉如此说着,并且就像在锯东西般不断抽插着短剑,剑刃就这么逐渐陷入狄凯鲁的颈子中。玛法教团神官战士长的脖子上,终于喷出了鲜红的血柱。这股反作用力使得他朝着反方向缓缓地倒下。 (梅莉儿最高司祭,这个地方果然还是……)在内心的叫喊还回响着,狄凯鲁的灵魂便回归了大地。 「费莉娜司祭大人,请您使用归还的咒文离开吧!」一名神官战士悲痛地喊着。「再这样下去,这间礼拜堂迟早……」神官战士凝视着正对面的门,并重新紧握手上的长枪。 「看来和平之歌的奇迹,对破坏女神的信徒是行不通的……」费莉娜叹了一口气。看来,回归大地的时间似乎来临了。 「请使用归还之咒文吧!并且向最高司祭大人报告!」面对神官战士拼命的叫喊,费莉娜仍是静静地摇了摇头。 「我该回去的地方也只有这座神殿而已。因为这座神殿已经被托付给我了。」费莉娜如此回答。 「有老人、小孩甚至孕妇的团体,竟然全都是破坏神的信徒……」如今才真正见识到卡蒂丝教团的恐怖。狄凯鲁战士长之所以会大意,其实也是在所难免。遭受预料以外的袭击,加上率领他们的神官战士长首先被打倒,使得神官战士们的反击欠缺组织,一个接一个地被打倒。 费莉娜会知道有人袭击,是因为这位受伤的神官战士赶到礼拜堂来。听到他的报告,费莉娜知道目前的处境极为绝望。而且数十名卡蒂丝教徒已经包围了这座礼拜堂。存活的神官战士们拼命防御,不过门被打破也只是时间的问题。 「或许应该多接受一些神官战士的训练呢!」费莉娜的脸上浮现出苦笑。她当然也接受过使用武器的训练,不过并不是十分拿手。 前来袭击的卡蒂丝教徒,也并非全都是熟练的战士。然而其中有一名少女似乎能使用强力的暗黑魔法,好几名神官战士都是被她一个人打倒的。 「虽然我不希望以大地母神的奇迹伤人……」费莉娜已经有所觉悟,如果门被攻破的话,她就只能尽全力以魔法作战了。 (为了遥远的来世,竟然愿意舍弃目前的人生……)费莉娜无法理解卡蒂丝教徒的想法。努力地活在当下的人生,才应该会成为来世的基础。 就在此时,礼拜堂的门发出巨响打了开来。同时一个魁梧的男性滚到礼拜堂的的地上,刚刚大概是他以全力撞开了门吧?然而礼拜堂的门并没有他所想象的坚固。 「大地母神玛法!」神官战士怒吼着,并以长枪贯穿了这名男性。这个人就这样发出惨叫声而断了气。然而又有好几名男女从被打破的门进入了。驼背的老人、怀孕的女性、以及全身负伤濒临死亡的男性共三人。 「给我退下!」神官战士露出悲壮的表情叫喊着。这三人怎么看都不像能作战的样子。 「将理想寄托于来世的人根本是行尸走肉,就把净化他们当成一种慈悲吧!」费莉娜如此斥责着。他们恐怕也是抱持必死的决心而来的。能够从这座地下神殿逃走的路,只有通往王城中庭的一条长阶。而且路上驻扎着守护王城的卫兵。身上沾满血或是负伤的话,根本就不可能顺利通过,即使一直留在这里,感到可疑的卫兵们也迟早会前来。 他们没有逃离这里的方法。除非能使用破坏之女神的高位奇迹……神官战士咏唱着玛法之名,将枪尖朝着三人刺去。贯穿重伤男性的心脏使其当场死亡之后,便将枪尖转向老人。此时那名女性挡在他们中间。她张开双手,以自己大腹便便的肚子对着神官战士。对于神官战士而言,要以长枪贯穿这名女性及老人都非常简单。然而他并没有这么做。在司掌生产与丰饶的大地母神教义中,怀孕的女性是神圣的存在。即使是邪神的教徒,要夺去无罪之孩子的生命,依旧让这位神官战士犹豫。然而这却成为他丧命的原因。忽然将背挺直的老人,在女性后方使用了吹箭攻击。吹箭的针刺入神官战士的喉咙,针上涂有迅速发作的剧毒。神官战士当场口吐白沫地倒下。 魔船(16) 「司祭大人……」即使在地板上痛苦挣扎,神官战士仍然断断续续呻吟着。「非常抱歉……」总算说出了这句话后,神官战士便断了气。 费莉娜对他的遗体缓缓点头,并且在心中为他默哀。与其身为战士而死,他选择以神官的身份而死。相信他的灵魂将回归大地,回到玛法温暖的怀抱中。 「不过我……」费莉娜如此轻声说着,然后高声咏唱着玛法之名,将双手推向老人及女性。 这一瞬间,一股无形的力量击中女性的胸口,将她以及她身后的老人一起震飞到礼拜堂外。费莉娜以最强的魔力,咏唱了「气弹」的咒文。 「真不像是发扬慈爱的玛法司祭大人所作的事情呢……」一位浮现着天真笑容的少女走进礼拜堂。 「斥责也是慈爱的一种表现。」费莉娜对少女如此回答。这位少女便是那位会使用黑暗魔法的人吧?(恐怕是转生者……)也就是卡蒂丝教团的高司祭。依据玛法教团相传的报告,转生者是在十二岁到十五岁的时期间觉醒。也就是小孩的身体转变为大人的时期。这名少女恐怕也是最近才觉醒的。至今都潜藏在黑暗中的破坏神教团高位司祭,看来已经重新展开行动。这应该是因为他们确信亡者之女王娜妮尔已经觉醒了吧?「真是任性的说法呢!」「任性?这应该是指你们教团吧!因为不喜欢就想毁灭这个世界?还是说你们只是重复转生,享受着永远的人生?」「那又如何?不过……也没有回答你的必要吧?」少女将手抵在唇边天真地笑着。她纯白的衣裳已经被血染得鲜红。 「你们来到这座神殿到底有什么目的?」「那还用说,当然是为了杀掉你们啊……」少女这次似乎感到很无趣似地嘟起了嘴。 「是知道妮思侍祭不在,所以才前来袭击的吧?」「那当然啊,因为娜妮尔大人还没有完全觉醒。不可以随便让她受伤。而且要是她真的生起气来,我一下子就会被她杀掉的……」少女如此回答,并露出害怕的表情。 「即使我们不在了,妮思侍祭也不会恢复为亡者之女王。因为她并非以破坏女神邪恶的奇迹转生,而是在大地母神的祝福下自然诞生的生命。」「这又如何?我知道你很希望这么相信,不过我们比你更熟悉娜妮尔大人。那位自由奔放又残酷的亡者之女王,我不认为她会一直信仰大地母神。比方说她要是知道我们袭击这座神殿,并且把你们通通杀了,她肯定会回想起激烈的愤怒跟憎恨。这样的感情正是让她取回真正的自我的契机。你不这么认为吗?」「我并不这么认为。」费莉娜平静地回答。不过她的内心深处,确实有着或许会如此的念头。「那么,你跟我究竟谁才是正确的呢?」费莉娜对少女如此说着,并开始缓缓集中精神。 「无所谓,反正决定的并不是我们。」少女似乎觉得无聊,打了个呵欠。 (这并不是由我,也不是由你决定的,是这样吗……)费莉娜在心中轻声说着。 她握着神官战士转交给她的护身用短剑。少女虽然也手持短剑,不过很明显地并不是用来作战的,这场战斗将会是神与邪神的奇迹,神圣魔法与黑暗魔法的对决。然而这种称呼方式,是光之众神的信徒所自行命名的,两者在本质上其实是相同的。这不过是远古时代诸神战争爆发时,因为分成光之众神与黑暗众神两方交战而订下的称呼方式罢了。不过只有破坏之女神卡蒂丝是唯一异质的存在。因为她既不属于光之众神,也不属于黑暗众神,而是超越永劫之时光出现的末日之神。 (这个世界总有一天会毁灭,不过毁灭的时间并不能由你们来决定。)费莉娜凝视着短剑的剑刃,并且下定了一个决心。 要与眼前的转生者较量魔力,她不觉得会有胜算。而且礼拜堂的周围还有许多卡蒂丝的教徒,再怎么想也不可能活着逃出这里。你们费莉娜的选择只剩下一个。 (以我的生命为代价……)费莉娜将手用力推出,咏唱起气弹的咒文。无形之力在少女身上炸裂开来。然而只有肩膀附近的衣服被炸裂,她的身体丝毫不为所动。 「玛法最高司祭大人的魔力只有如此?」少女不禁轻声笑着。「这种程度的魔力,怎么可能能打倒我呢……」少女如此说完,便像是想到什么似的,将短剑朝自己的胸口刺入。由于力气不够,因此刺得不深,然而伤口依旧喷出了鲜红的血。 「你的举动还真是奇特呢!」费莉娜冷言冷语地说着。 「我是在帮你做你做不到的事情啊,我觉得你应该要感谢我吧?」在痛楚使她皱起眉头的同时,少女开始咏唱卡蒂丝之名。在这一瞬间,费莉娜感觉胸口一阵尖锐的刺痛,随即,在她所穿的仪式用神官服上,染满了自己的鲜血。 「将伤口转移……吗……」费莉娜按住胸口呻吟着。高段的黑暗魔法中,有一种以他人的血治疗自己伤口的恐怖奇迹。然而,伤害自己之后再转嫁给他人,根本就不是一般人会做的事情。 「只让他人痛苦是不对的,你不这么认为吗?」「正是如此。」脸上显露出痛苦的费莉娜点了头。「那我就模仿你的做法吧……」费莉娜如此回答之后,便将手上的短剑反握。「以大地母神玛法之名,吾将赋予汝一项考验。汝将前往塔巴大神殿,晋见最高司祭梅莉儿女士!」费莉娜如此大声说完,便将短剑深深刺进胸口。 (以我的生命为代价……)这位大地母神温得雷司特神殿的最高司祭,在最后于心中重复地再说了一遍。而她的灵魂就这样回到了玛法的身边。 「自杀在玛法的教义中不是禁忌吗?」转生者雅德莉冷言冷语地说着,然后拉起裙角,弯曲膝盖,向玛法高司祭行礼致意。雅德莉知道这位高司祭在最后一刻,使用了名为「考验」的神圣魔法。 「不过以你那种魔力,怎么可能对我下达考验?」该回到费奥尼斯大人身边了,雅德莉轻声笑着,并且自言自语的说道。 然而在这一瞬间——她忽然感觉道剧烈的头痛。 「不、不是吧……」雅德莉当场狼狈地蹲了下来。「怎、怎么可能……」雅德莉全身不断地发抖。「我接受了考验?」她全身不断地颤抖。「不去……不行吗?位于塔巴的玛法大神殿?而且不得不去见玛法教团的最高司祭?可是如果是那样的话……」那还不如被杀了来得好。然而玛法教团不会这么做。转生者会跟当初的娜妮尔一样遭到封印。不能把永恒的时间浪费在这种地方。「我不要这样……」雅德莉拼命摇晃着脑袋。「我想看娜妮尔大人跟费奥尼斯大人共同创造的新世界……」为此,她已经理解唯一剩下的方法了。 身为转生者的少女,凝视着手上短剑的剑刃。并且将剑尖刺入自己小小的胸口。这一瞬间,方才的激烈痛楚再度袭击她的头部,这种痛苦极难承受,再这样下去她几乎要发疯了。如果使用归还咒文回到费奥尼斯的身边,或许有可能解开这个诅咒。然而在这样的痛苦中,她实在是无法实行任何奇迹,就算是走路过去,因为这也是违反考验的行为,这股痛楚一样会袭击自己。 「又要……重新来过……吗……」宛如闹别扭般地嘀咕完后,少女的身体缓缓倾斜,就这么直直倒在地上,而在跌倒地上的瞬间,她身体的重量使短剑深深陷入了胸口。从少女身上流出的鲜血,再度染红了温得雷司特神殿的礼拜堂—— 魔船(17) 「雅德莉没有回来?」一位少年坐在一张毫无装饰的椅子上。然而只要他坐在上面,这张椅子就代表着王座。少年名叫雷艾斯,是新生玛莫帝国的皇帝。 「是的。他前往影之街佩鲁塞的玛法神殿之后就……」答话的是一位身穿绿色衣服的壮年男子,身材胖胖的,肚子也呈现半圆形。他的眼睛细到让人不知道是否有睁开,因为眼角稍微向下,表情看来就像是露出慈祥的微笑。给人一种像是富裕商人的印象。他的名字是萨奇斯。大约在一百天之前,他与数百名的战士一同来到这座黑暗森林的堡垒,成为新生玛莫帝国的义勇军。然而他的真正身份,却是侍奉破坏女神卡蒂丝的高司祭转生者。从将近一千年起,他就跟随着亡者之女王娜妮尔以及跟前的少年不断地转生,他们的目的只有一个,那就是毁灭这个世界……「很像那个女人的作风。她总是陶醉于自己的力量而擅自行动。这可说是自作自受。」另一个人丢下了这番话。他的声音有些沙哑,这个人脸上有着严重的灼伤,头发也只剩下一点点,右眼几乎已经挣不开,红肿的左颊还渗出黄色的体液。这个人的名字叫做路别勒,也是转生者之一。他脸上的灼伤并不是因为意外,他在每次转生都会用火焚烧自己的脸,不只是脸,他全身的皮肤几乎没有正常的部分,刺青、抹毒、让虫啃咬,他自愿让自己如此丑陋,宛如这正是自己的证明,借此永不忘记毁灭世界的誓言。 「雅德莉衷心敬爱着娜妮尔大人啊!她应该是希望娜妮尔大人能够早日回来吧?」萨奇斯如此说着,并看向路别勒。 「对我来说,我只希望娜妮尔大人能够尽早回来。」路别勒的声音有些激动。然而他脸上萎缩的皮肤,根本无法表现出任何表情。 「是因为只有娜妮尔大人会赞美你的丑陋吗?」萨奇斯笑着询问道。 「没错,正是如此……」路别勒撇起嘴角抽动着脸颊。萨奇斯知道这代表他想露出笑容。「不只是我的外表,娜妮尔大人甚至宠爱着我丑陋的灵魂……」娜妮尔总是笑着对他说,像他那么丑的人根本不应该存在于这个世上。与像你这么丑的人燕好,连她自己都会感到恐怖。因为有你这样的人,所以世界才应该要灭亡等。亡者之女王总是这么说着,并且露出天真的笑容。娜妮尔要求路别勒保持丑陋的外貌。要求他每次转生到这个世界时都要如此丑陋。他忠实地遵从了这个命令。为了追求丑陋,甚至有几次都因为过度折磨身体而差点丧命。然而对身为转生者的他而言,这根本不是什么问题。 「玛法神殿的司祭及神官遭到残杀的传闻,已经传遍整个佩鲁塞了。袭击的犯人也全部丧生,不过不确定雅德莉是否也在其中……」萨奇斯转身向坐在王位的少年恭敬地说着。 「看她至今都没有回来,也只能如此判断了吧!」雷艾斯平静地点头。他身边站着一位只穿着单薄衣服的女性。是新生玛莫帝国的骑士团长妮塔。然而在这座夜晚的宫廷中,她几乎被当成奴隶地使唤,她的视线无神地在天空漂浮不定,就像是灵魂失落了一般。看着她日间率领暗黑骑士团的英姿,跟现在有着无法想象的落差。 「真是可惜,我们原本打算在今世完成心愿的……」雷艾斯轻轻叹了口气。 「祈祷她的灵魂能转生到下一个世界吧……」听着少年皇帝这番话,两位转生者静静地点头。 「不过在玛法神殿进行虐杀的事件,或许能让成为大地母神神官的娜妮尔大人内心有所变化。只要被激烈的感情所冲击,她应该会回想起自己真正的样子。所以雅德莉的牺牲绝对没有白费……」雷艾斯如此说着并仰望天空。他遥望着的那一端,有着他永远的伴侣——亡者之女王的身影。她的外形随着每次转生而改变,然而因为灵魂相同,因此肉体自然十分相似。目前她的灵魂寄宿在一名少女身上。那名少女是玛法神殿的侍祭,也有传闻她即将成为玛莫公国未来的公妃……(您想要逃离我吗?娜妮尔……)雷艾斯露出了微笑。一想到娜妮尔,他真正的灵魂便会颤抖。 侍奉破坏之女神卡蒂丝的最高司祭费奥尼斯,同时也时转生者之一。他与亡者之女王娜妮尔发誓永远相随,而且并不只是一次的人生。不断地转生,超越几百亿几千亿的昼夜至今,甚至要超越这个世界的尽头。 (我们曾经发誓总有一天要成为神,你怎么可能会忘记这样的我……)这样的誓言听起来宛如儿戏。然而费奥尼斯与娜妮尔守护着这个誓言,不只成为破坏之女神的信徒,还成为了转生者。娜妮尔之所以想成为玛莫公王史派克的妃子,是因为费奥尼斯觉醒之后,彼此的灵魂相互接触所致。她只是害怕自己会恢复为亡者之女王,借此向他人求救罢了。换句话说,这是娜妮尔的灵魂想寻找一个永远伴侣的反面表现。 「看来娜妮尔的灵魂真正觉醒的时机,似乎尚未成熟的样子。」雷艾斯对两名转生者如此说着。 「只要慢慢地摇醒她的灵魂就可以了,如此一来五百年前的饕宴将再度开始……」「了解了……」萨奇斯与路别勒向王位上的少年顺从地点头致意。少年也点头回应他们之后,便告诉他们今晚到这里结束。然后看向默默地站在他身边的暗黑骑士团长妮塔。或许是觉察到皇帝的目光,她也以空洞的眼神凝视着少年皇帝。 「遵命……」以为皇帝要与她共度春宵,妮塔静静地点了点头。 「今晚我没有心情……」雷艾斯如此回答,并抬起下颚向着转生者路别勒。 「他回想起娜妮尔小姐的事,现在情绪正高涨,你就充当他今晚的对象吧!」这番话让妮塔的眼角微微颤动。 「与……路别勒先生…吗?」她的声音微微颤抖。 「嗯,没错……」雷艾斯露出微笑点头。「你不会拒绝吧?」雷艾斯清澈的蓝色眼眸中,映着妮塔近乎苍白的脸。 魔船(18) 赤裸的双脚下有着砂岩的触感。跟站在王位旁边时一样只穿着单薄衣服的妮塔,呆呆地凝视着站在眼前的全裸男子。与其说是丑陋,不如说他是跟人类完全不同的生物。全身的皮肤都皱缩枯黄,甚至无法想象他原来的肤色。 「怎么样?很丑吧?」路别勒发出声音地笑着。但他严重灼伤的脸,只能勉强地微微抽动。 「是的……的确很丑。」妮塔以不带任何感情的声音回答。「就像是某种污秽的东西……」「正如你所说,我非常的丑陋。我第一次诞生在这个世界时就非常丑陋。从来都没有人把我当成正常人,就连亲生的双亲都疏远我。」从路别勒的口中狠狠地吐出了这几句话。然后他挨近妮塔的身边,用手捧起她的下额,将她的脸向上仰起,以彷佛舔遍她全身般的视线看着她,然后从喉咙中发出咕咕的声响。 「你真是美丽啊!是因为被神所祝福了吗?」妮塔没有回答这个问题。她认为自己相当美丽,许多男性都希望能得到她。对妮塔而言,这是能与剑匹敌的武器。「那么我就是在神的诅咒下出生的吧?因此我也要诅咒神,诅咒创造这个世界的众神。就在那个时候,我遇见了娜妮尔大人,而得知了破坏之女神的存在……」「破坏之女神卡蒂丝……」妮塔小声地念着这个名字,并不禁微微颤抖着。依据由暗黑神法拉利斯教团所传来的神话,因为众神努力要让世界永恒,才会让终焉之巨人觉醒,并且从永劫之未来派遣他的眷属前来。 他的眷属正是破坏之女神卡蒂丝。得知真相的暗黑神法拉利斯因而背叛侍奉至高神法理斯为首的光之众神,并加入卡蒂丝的一方挑起了战争。这就是诸神之战的起因。 暗黑神挑起战争的意图,是注定一死的人类根本无法想象的。可能是要毁灭这个世界,成为下一个世界的主神,也有传闻是为了要拯救世界不面临毁灭,因而借着战争使世界保持不完全的面貌。 「我只是个凡人,不会期望世界毁灭,也不会试图拯救世界。我的愿望只有一个,那就是重建玛莫帝国……」「白费工夫。即使帝国成功复兴,这个世界也马上就会终结,也无法转生到下个世界。所以你还是赶快请卡蒂丝女神大发慈悲吧!」路别勒沙哑的声音再度响起。 「要向神请求慈悲的是你!」如此回答的瞬间,妮塔原本空洞的眼神忽然恢复了光辉。同时她的右手移向路别勒的胸口。路别勒随即发出痛苦的呻吟,口中也吐出鲜血。妮塔毫无犹豫以手按住他的嘴,就这么将他按到地上。不知何时她的手中握着一把短剑,剑刃也已经被染成了血红色。那是一把从剑鞘终拔出来之后便会隐形,专为暗杀而打造出来的魔法短剑。妮塔过去使用这把短剑不知埋葬了多少人。 「要转生还是做什么都随你便,我会感谢神让我不再看到你这丑陋的样子!」妮塔如此说着,并用力割断路别勒的喉咙。再度喷出的血柱染红了妮塔的脸。转生者只要一句话就能行使恐怖的邪神奇迹,若是没有完全根绝其生命,将会是十分危险的对手。妮塔脱下衣服,仔细地将喷到脸上及手上的鲜血擦干净后,便打开窗户跳到中庭的草地上。她将手指抵在唇边,简短有力地吹了一声口哨。 过了一阵子之后,几名全副武装的骑士集结了过来。是妮塔所率领的暗黑骑士团的骑士队长们。 「已经做好准备了。」「没有被义勇军发现吧?」「是的……」骑士队长们恭敬地点头致意,并且将盔甲递给妮塔。 「谢谢!」妮塔点点头后,开始为赤裸的肌肤穿上衬衣及盔甲。虽然没有盾牌,但她已恢复为暗黑骑士团的武装打扮。 「可是为什么要将义勇军……」「你不相信我吗?」妮塔以微笑回答这位骑士队长的疑问。 「不,至今为止我们效忠的对象都不是雷艾斯陛下,而是妮塔小姐您。只要是您的命令,即使要杀的对象是皇帝,我们也不会犹豫。」「感谢各位。虽然在形式上是背叛,但请记得这场战斗所正义在我们这一边。虽然说听起来有些冠冕堂皇,但这不只是为了玛莫,而是为了守护罗德斯岛,守护这个世界的战斗。」妮塔不禁露出苦笑。 有几名骑士队长也笑出了声。他们认为妮塔这番话当然是开玩笑的。 「那我们也毋需迷惘了。」「正是如此。只要召集队中的骑士,消灭那些不明来历的家伙就可以了。」骑士队长们纷纷说着。 「那就开始吧!」妮塔拔出剑来并且高高地指向天空。 (威尔,我已经不再迷惘了。新生玛莫帝国并不是贝鲁特帝国的亡灵,而是属于你跟我的帝国。)妮塔在心中轻声说着,并且全速向前奔驰。 「暗黑骑士们,拿起剑来!讨伐所有的义勇军士兵,报答我们的骑士团长妮塔的恩义!」骑士队长们大声呐喊着,并且二话不说地把眼前的义勇军通通砍倒在地。义勇军中老弱妇孺都有,虽然说是义勇军,但这种集团说是难民也不为过。 他们看起来毫无招架之力,但妮塔下令将所有的义勇军一个不留地斩杀。虽然骑士队长们不明白她的意图,但是自从义勇军加入之后,他们就微微感觉倒妮塔的样子变得有些奇怪,对于义勇军也有着不明究理的厌恶感。这些骑士队长在之前的帝国瓦解之后,从领主一变而成天涯沦落人,在几乎要走头无路时被妮塔邀请,加入了新生玛莫帝国。他们根本不觉得可以成功重建帝国,纯粹只是认为与其像个丧家之犬般地惨死,不如抱持着理想而死去。然而妮塔宛如是使用了魔法一般,从各地集合了人才与资金。与玛莫公国之间的战斗,虽然从现状看来实在说不上占了优势。但还是以武力攻下了这座堡垒作为据点。 魔船(19) 能做到这种地步已经像奇迹了。之所以能走到现在,都是因为妮塔的信念以及近乎献身般的努力。就是因为知道这些,因此他们暗黑骑士团的忠诚才不是献给皇帝,而是献给了妮塔。 「暗黑骑士们,拿起剑来吧!」呼声在堡垒的各处响起。因为担心计划外泄,因此一般的骑士并不知道详情。然而反抗活动已经开始,他们必须作出决定,而且,应该要站在哪一边是显而易见的。正如预料,听到骑士队长们的呼喊,暗黑骑士们纷纷加入了阵容。虽然集结而来的骑士们才刚起床,身上的装备只有剑与盾牌,单色义勇军的武装并不精良。只算人数的话虽然是义勇军占上风,不过暗黑骑士每天都接受训练,实战经验也相当丰富,而且还是出其不意地进行突袭。因此堡垒各处的暗黑骑士们,逐渐将义勇军逼上绝路并予以讨伐。 「一个也不准放过!」妮塔激励着暗黑骑士们。暗黑骑士们以近乎怒吼的呼声回应。妮塔在确定己方占优势之后,便独自离开了战场。然后走上阶梯,前往位于二楼的雷艾斯皇帝之寝室。暗黑骑士们不敢对居于皇帝地位的这名少年出手,几乎都只在一楼作战,虽然有几个人追着义勇军冲上二楼,但没有人进入设置王位的大厅。雷艾斯的寝室就在大厅后方,位于妮塔房间的隔壁。 (这样也好。)妮塔在心中轻声说着。 (只有你一定要由我亲手……)执着与暗黑皇帝贝鲁特的血统,由妮塔找到并安排即位的那名少年,他的灵魂根本是一名怪物。妮塔并不知道这件事,就这么将权力授予这位少年皇帝并向其宣誓尽忠。妮塔在少年要求自己的身体也没有拒绝,她以为这是少年无法压抑年轻的欲望。不过她并无法否认,她是借此想象自己被搂在贝鲁特的怀里。但是潜藏在少年内心的怪物,却希望征服妮塔的肉体以及精神。妮塔完全被这个怪物所屈服。然而留在她心中的最后一丝自我,向威尔发出了求救的讯号。 妮塔最初并没有想过,那位擅于簒谋的魔术师会对自己有好感。妮塔只感到他基于某种野心才会帮助自己,从他的谈话种也给人这样的感觉。他掌管密探,将暗杀视为平常的手段。为了向黑之导师巴古纳德借取魔法宝物,甚至把亲生妹妹献出去作为祭品。妮塔知道请他帮忙是相当危险的事情,因此从来都没有放松警戒,甚至连一个晚上都没有松懈过。然而她开始觉察到,这位魔术师对她的心意其实相当的纯真。对此妮塔不禁在心中嘲笑着他,如此一来就可以利用这个机会了。对妮塔而言,爱她并想要获得她的男人,就等于是她的奴隶。她自己也曾经以侍女的身份侍奉她爱慕的贝鲁特,因此对此并没有任何罪恶感。然而前几天于威尔饮酒对谈之后,妮塔取回了自我以及尊严。并且为了阻止那个侍奉邪神的怪物,由自己与威尔统治新生玛莫帝国,而计划了这次的行动。已经无法回头了,而且她也不打算回头。结局就只有胜利或死亡。与其就这样成为邪神的走狗,还不如作出这样的抉择。 不过她当然没有牺牲生命的念头。她打算根除破坏之女神的教团,然后消灭玛莫公国,跟威尔一起统治这座暗黑之岛。 「在我这一代应该不可能……」妮塔一边奔跑一边开口说着。「但是我希望在将来我们的子孙能够征服这座罗德斯岛。」妮塔穿越无人的谒见大厅,进入后方的雷艾斯寝室。她的左手握着一根刚从走廊取下的燃烧着的火把。而右手则握着剑……在要打开房门的时候,她还是忍不住咽了口气,也感觉得到全身都冒出汗来。 「雷艾斯陛下……」妮塔对昏暗的室内呼唤着。将摇曳着红色火焰的火把向前伸去,能够看见床上有一个小小的影子在动。 「是妮塔吗?」怪物以清澄的少年声音询问着、那与妮塔在他将要饿死时找到并收养他时的声音一模一样。 「觉悟吧,怪物……」妮塔压低了声音说道。只要有那个意思,她随时都可以变得冷酷。对于在暗黑之岛长大的人而言,做不到这一点的话是很难存活下去的。妮塔慎重地缩短与少年之间的距离。 「你要杀我?」怪物以悲伤的声音问道。「这是恶梦?还是说在做梦的,其实是妮塔?」少年以奇异的声音继续说着。 「这是你的恶梦,转生者费奥尼斯。」妮塔将眼睛眯得跟刀刃一样细,握着剑的手也增强了力道。 「从你第一次死亡而开始转生起,你就一直活在恶梦之中,或许你的恶梦会继续下去,不过我永远不会再出现在你的恶梦中!」妮塔呐喊着,将剑刃摆横瞄准少年的心脏刺去。尖锐的剑尖正中目标,从少年肋骨的缝隙间平滑地刺入了他的身体。「睡吧,进入永远的梦乡。」妮塔对少年如此说着。然而此时少年的头已经无力地下垂,完全没有任何反应。稍微使力将剑拔出之后,喷出的鲜血将床染成了鲜红色。 「结束了……吗……」虽然有种奇妙的虚脱感向妮塔袭来,她依然忍不住露出笑容。剩下的,暗黑骑士们一个能处理好吧?「我赢了,威尔……」妮塔轻声地说了出来,并且在心中祈祷他也能得到胜利。妮塔拭去剑上的血,并将剑收回剑鞘。如今已听不到战斗的声音了。面对这突如其来的行动,邪神教团的信徒们也无计可施吧?妮塔穿过房门回到走廊上。然后她不禁怀疑起自己的眼睛。 「是妮塔吗?」响起了一个声音,一个清澄的少年声音。从床上坐起身子的,是少年皇帝雷艾斯。不,应该是侍奉邪恶女神的转生者……「这是怎么回事……」妮塔不禁愣住了。 「你要杀我?」少年重复着刚刚的话语。妮塔不由得摇了摇头。她不是在否定少年所说的话,而是想要否定自己所看到的一切。 「这是恶梦?还是说做梦的其实是……」少年说道这里,露出冰冷的笑容。 「被梦境所困的……其实是我吗……」妮塔悔恨地说道。 「正是如此,妮塔。其实做梦的是你,而现实则是……」少年这么说的瞬间,妮塔感觉自己的胸口出现极度的痛楚,并且有某种温暖的东西从身体里逐渐消失。 妮塔凝视着自己的身体。有一把剑插在她的胸口中央。伤口不断流出鲜血,在脚边形成了血池。妮塔以双手握住剑柄想要把剑拔出来,但她已经连这样的力气都没有了。 「我究竟是什么时候开始做梦的……」妮塔呢喃着。 「不必再去想了,妮塔。因为你选择了与你的肉体共同毁灭。」雷艾斯——转生者费奥尼斯露出了微笑。 「可恶的怪物……」妮塔说出这几个字之后,终于当场跪了下来。全身逐渐失去力量,意识也逐渐远去,就这么缓缓地向前倒下。「威尔,对不起……」这便是新生玛莫帝国暗黑骑士团长妮塔所说的最后一句话。 「到底是怎么一回事?」一名骑士队长感到不敢置信地说着。听从妮塔的命令而叛变的暗黑骑士们,将义勇军逐渐地讨伐殆尽,镇压了堡垒中大部分的地区。并且将义勇军队长萨奇斯逼到了一楼的大厅。 不,原本应该是如此的。然而,在他察觉时,他们已经被敌人的大军所包围。这并不是普通的军团,而是应该在刚刚就已经被杀死的义勇军的尸体。 「我们永远的最高司祭被称为亡者之女王,你现在应该知道是什么意思了吧?」萨奇斯摇晃着圆圆的肚子高声笑着。「他们并不是转生者,然而他们的灵魂已经被送往下一个世界,因此已经不存在与这个世界了。然而那些消失的灵魂的影子,使他们以亡者的身份苏醒。」「你在说什么……」因为不知道义勇军其实是破坏女神的信徒,因此暗黑骑士们并不了解转生者萨奇斯在说些什么。不过他们知道自己如今已被逼入绝境。 「我们投降。我们只是听从队长的命令罢了。」一般的骑士们纷纷将手上的武器与盾牌丢到地上表示投降。其时队长们并没有阻止他们的意思。很明显的,这次叛乱失败了。他们所信赖的女骑士团长也没有再出现。几名骑士队长以眼神示意之后,便朝着这群亡者开始攻击,想要突破这层包围网。然而很明显的,这根本无济于事。他们被亡者压倒性的数量所淹没,接连地被打倒。最后还活着的,是自认担任妮塔副官的骑士队长。虽然已经失去抵抗的力气,不过他不打算投降。这座宫廷里已经没有骑士应该向其尽忠的对象了。 「亡者之王国是吧……」骑士队长露出自嘲的笑容。「这次的主谋是妮塔将军跟我,其他人都只是听从我们的命令而已。」骑士队长对萨奇斯说着,并且将手上的剑扔到地上。 「真是值得钦佩。」响起了一个耳熟能详的声音。骑士队长就像是恍然大悟般,往声音的方向看去。 亡者们分成两边让出一条路,一位身穿睡衣的少年走了过来。 「雷艾斯……陛下……」虽然使用了尊称,但他并没有尊敬这个少年的意思。之所以不询问事情的真相,是因为他已经隐约了解,眼前这名少年的本质,与他的外表根本不同。 「看在你这份心意上,我就让你免于一死吧!」雷艾斯说完,便仍出了一个被染红的物体。骑士队长接住这个东西之后,仔细地确认。 「妮塔小姐……」在被抛出时他就已经猜到了,因此并没有特别惊讶。那是骑士团长妮塔的头颅。美丽的脸庞被血染红,蓝色的瞳孔也失去了光辉。骑士队长不由得流下泪来。骑士队长为妮塔合上眼睛之后,便将其以布包起来抱在怀中。 「你或许是想施恩于我,不过我可不会感谢你。我到死都会想办法杀了你!」骑士队长怒吼着,并穿越亡者们离开了大厅。 少年皇帝雷艾斯,在这样的他的背后投以冰冷的微笑。 魔船(20) 在路德堡垒举行的宴会结束后的早晨。 史派克醒来时,已经是接近中午的时候了。起床一看,莉芙已不在房里,她睡的床也整理得干干净净。 「莉芙?」史派克连忙跳了起来。 她昨晚所说的话,至今还在史派克的耳边萦绕。她那哭泣的脸以及柔软嘴唇的感触也……史派克在那之后好一阵子都无法入眠。想到至今为止他对待莉芙的方式,才发现实在有太多地方需要反省。封给她公王之好友的称号来束缚她,以这个称号作为借口,将自己的情绪发泄在她的身上,并且总是要她义务的协助自己。若是莉芙忍受这些事情的原因是爱情而不是友情的话,那只能说史派克做的这些事情真是太残忍了。 (必须道歉才行……)史派克心想。然而就连他也知道,现在向莉芙道歉只会让她伤得更深。 (必须将我现在的想法对她说清楚……)这样才能算是对莉芙诚心诚意的做法。然而他还不了解自己的心意。希望她留在自己身边的想法肯定存在,但却无法判别这是单纯的友情,抑或是对异性所抱持的好感。 (为什么会搞不清楚呢……)莉芙突然的告白,可说让史派克相当的狼狈。 (可是我已经决定要娶妮思为妻了……)不只是因为妮思适合担任玛莫公国的公妃。而是因为史派克已经发誓要守护妮思。他下定决心要与妮思共度将来的命运,并且接纳她那禁忌的过往。然而光是莉芙的一句话,就使他的内心如此动摇。 (我这个人真是……)他没有想到自己竟然如此地优柔寡断。 「必须找到莉芙才行……」或许她已经离自己远去了。这样的焦虑促使史派克站了起来。就在这时,忽然传来了敲门声。 「莉芙!」史派克连忙上前用力地将门打开。 「啊……」然后一片沉默。因为站在门外的,是魔兽使艾莲娜。 「真是失礼了。」史派克对艾莲娜道歉。 「吓了我一跳……」艾莲娜眨了眨眼,将手放在胸前说道。「您在找莉芙小姐吗?」等到镇静下来之后,艾莲娜向史派克询问道。 「不、其实也不是……」史派克含糊其词。 「我刚刚看见莉芙小姐在堡垒的了望塔上。因为是透过魔兽的眼睛,所以不会看错的。」艾莲娜微笑地说着。她所支配的鹫头马的视力远远凌驾于人类。 「是、是这样吗……」史派克心中松了口气,不过并没有表现在脸上。 「她见到我时,还向我挥了挥手,跟平常一样相当有精神哦!」「这样就好,那么她等一下应该就会回来了吧?」史派克说完,便询问艾莲娜是否找到栖息于海中的魔兽。为了打败漆黑之军舰,他们需要在水中悠游之魔兽的能力。 「栖息在暗黑之岛周边的海域的魔兽真的很多……」艾莲娜静静地点了头。「您知道有种名为白鲸的魔兽吗?」「不,我第一次听到。」史派克思考了一阵子之后回答道。在他的印象中,与魔兽相关的传说或文献,都没有出现过这个名字。 「成年的白鲸,体形甚至和一座岛一样大。因为会抱持背部浮出水面的状态持续沉眠数百年,据说连草木都会在它漂流的期间在它背上茂密地生长。」「有这种魔兽存在?」「是的,据说它栖息于这片海域的某处,也或许早已被发现,只是被众人误认为是座岛屿。我所找到的是幼年期的白鲸。不过即使如此,它的体形也已经比普通的船只大上许多了。」「已经成功支配了吗?」「是的,好不容易呢!」爱俩那虽然露出笑容,但是看得出有些疲倦。她恐怕是不眠不休地寻找着魔兽吧?并且为了支配这只魔兽,极度地消耗了精神力。 「魔兽就在路德附近吗?」「是的,我让它在一个被山崖环绕的海边待命,随时都可以对它下令。」「谢谢您,艾莲娜导师。」史派克牵起艾莲娜的手向她道谢。 「不,真正的战斗从现在才开始,而我当然也会尽可能地提供协助。」艾莲娜深深地回了个礼。她在玛莫以魔兽使的身份过着充实的日子。被认为是纯粹的邪恶存在的支配魔兽之秘术,却能造福暗黑之岛的人民。这对她而言可说是最令她高兴的事情。因为她在故乡亚拉尼亚时,被当地的居民视为居住于魔兽之森的魔女而被畏惧着……「我会转达雷欧纳国王准备已经完成。在时机来临之前,请您在这个房间稍事休息吧。」「非常感谢您的好意,不过我向再跟白鲸的心灵交流一阵子,否则万一它再决战时脱离了我的支配,将会造成无法挽回的局面……」「我知道了。不过请您千万不要勉强自己。」担心艾莲娜的史派克说道。 「请您安心,我想我应该还算年轻,熬夜一两个晚上没问题的。」艾莲娜如此说完,便前往鹫头马待命的中庭。史派克向她再度行了一个礼之后,便动身前往堡垒的大厅。 这个时间,卡农国王雷欧纳应该已经现身了。正如预料,雷欧纳已经坐在大厅的临时王位上,与几名亲信讨论着事情。在担任警卫之骑士的引导下,史派克来到雷欧纳的面前。 史派克传达了艾莲娜找到魔兽,并成功地加以支配的消息。 「……原来如此,白鲸是吗?那是卡农渔夫之间流传着的一种魔兽呢!据说之前曾有渔夫们以为白鲸的背是座小岛,就这么在上头烤火取暖。结果魔兽受惊醒来并潜入海底,使得渔夫们因此全部溺水……」看来不只是个传说啊!雷欧纳惊叹地说道。 「如果是白鲸的话,就能在海中自由地行动了吧,要接近魔法军舰应该也不是难事。现在的问题反倒是在登上军舰以后……」「听说船上连一名士兵都没有?」一名亲信讶异地问着。 「或许他们有其他护卫军舰的手段吧?嗯,不过,有自由骑士帕恩以及永远的少女蒂德莉特同行,应该不会是什么问题吧!」帕恩以及蒂德莉特两人,对于各种突发状况的应对,已经拥有相当的知识与经验了。 「他们两位现在在什么地方?」史派克环视大厅,在确定没看到帕恩的身影之后如此询问。 「他们说要去港口看看。大概是因为他们已经很久没上过街了吧?」雷欧纳露出苦笑回答。为了避免与他人接触,帕恩以及蒂德莉特在不归之森的一带悄悄地生活着。由于他们的名声,使得他们必须避免做出引人注目的举动。想到他们的英雄战争、邪神战争两场大战中立下的功绩,这样的生活对他们而言,实在不能算是公平的待遇。不过帕恩本身对此似乎完全没有感到不满。因为他之所以作战并非是为了权力、财富或是地位。这样的他会出面协助处理这次的事件,肯定还是因为忧心玛莫的将来。他直觉地判断,为了罗德斯岛真正的和平,玛莫的安定是不可或缺的。而他对眼前的年轻人肯定有着特别的期待。 (罗德斯之骑士出面协助玛莫公王。众人会如何流传这件事?弗雷姆国王卡修又会怎么想呢?)雷欧纳在心中悄悄地想着。帕恩绝非不懂政治,然而只要是有更优先的事要做,他将会毫不犹豫地行动。 「决战的时间就订在明天可以吗?」史派克向雷欧纳进行确认。 「嗯,没问题。我们也已经做好准备了。让熟习水性的海军士兵搭乘预订在最近除役的军舰,高挂卡农的旗帜前往莎尔瓦德。只要神秘的军舰一出现,就会对我们送出信号。」雷欧纳有力地点了点头。 「我了解了。我们会配合信号乘着魔兽出发。」「只要能击沉漆黑之军舰,让船只可以自由来往海峡,下次就由我前往拜访玛莫公都吧!」雷欧纳说着,并与史派克牢牢地握了手。 「我们衷心欢迎您前来,请您务必要蒲临蔽国。」史派克露出笑容如此回答后,便离开设有临时王位的大厅。然后为了与那位半妖精少女见面而往了望塔的方向迈开了脚步。 魔船(21) 堡垒的其中一座了望塔上,一名半妖精少女抱膝坐在窗边,呆呆地眺望着天空。总是充满光辉的双眼如今变得空洞,尖尖的耳朵前端也如同低落的心情一般微微下垂。 今天是晴天,几朵洁白的云围在天上漂浮着。方才,她看到那位身为魔兽使的女性骑乘着鹫头马从天空的那一端回到了堡垒。一定是任务已经成功了吧?这也意味着与漆黑之军舰的决战准备已经完成。 昨晚宴会上喝的酒已经完全醒了。虽然依旧还是会喝醉,但隔天却不会宿醉。或许是因为她体内所流的妖精之血吧?然而如今她不禁抱怨起这样的血统。因为昨晚发生的事情都因此还记得一清二楚……至今一直拼命压抑的情感,终于忍不住宣泄了出来,使得她在昨晚抱住史派克,并且说出了隐藏在自己内心深处的心意。半妖精少女莉芙如今极度的后悔。 (我抛弃了公王之好友的身份……)已经无法再跟史派克做朋友了。莉芙在心中呢喃着。只要维持朋友的关系,就可以一直陪在他的身边。莉芙真心地以为这样就能满足了。然而当史派克与妮思侍祭的婚姻即将成为事实时,她的内心却开始动摇。 「真是差劲透顶……」莉芙轻声地嘀咕着。她没想到自己的妒意竟然这么深。 就在这个时候。 「莉芙,你在吧?」下方传来了早已听惯,但在目前却最不想听到的声音。同时感觉得到有人正爬上了望塔。那是玛莫公王史派克的声音。虽然心想着要躲起来,然而狭窄的了望塔上不可能以藏身的地方。她甚至想到要从塔上跳下去,然而了望塔有着相当的高度,一个搞不好甚至可能会丧命。也没有时间咏唱「隐身」的咒文了。 在莉芙如此狼狈的时候,史派克已经从阶梯那里探出了头。两人四目相对。有好一阵子,两人就这么僵硬地一动也不动。 「……莉芙。」先开口的是史派克。「我担心死了。」「担心……担心什么啦!」莉芙撇过头去嘟起嘴来。 「我以为你就要这么离开了……」史派克一边回答一边爬下阶梯。 「我离开的话,你就不需要伤脑筋了吧?」明知道这是在闹别扭,莉芙的脑海中却只能浮现这些字句。 「就是因为伤脑筋所以才会这么说啊!」史派克不悦地说着,然后走到莉芙身边蹲坐在地上,并将握起的双拳置于自己的膝上。「我将公王之好友这个称号强加在你身上,还以此为借口勉强你做了那么多事情,这一点我先向你道歉。」史派克如此说完,便低下头向她道歉。 「真的是呢……」莉芙不满地嘀咕着。「不过你不用道歉,因为即使史派克对我做出无理的要求,我的内心某处还是觉得很高兴。认为你还是很相信我,心里还是觉得需要我……」「自从成为玛莫公王之后,我的内心总是无法平静。一想到我的决定将左右公国的兴亡,我就会觉得胃好像纠结起来。不过因为不能说丧气话,所以只能一直发牢骚。我知道这是在发泄情绪,不过因为有莉芙默默地承受,所以我才能努力至今……」史派克以认真的表情说着。 「我当然知道你很辛苦……」莉芙宛如做错事般回答着。虽然几乎要哭出来,不过还是勉强地强忍住。「要是你不发泄一下情绪,我想你大概很快就撑不住了吧?我也知道你的矛头都会指向我,要是我真的不喜欢这样的话,那我早就离开宫廷了。」莉芙凝视着史派克,叹了一口气。「昨天都发生那种事了,你应该已经知道我的心情了吧?」「嗯……只不过至今为止我都没有想到过就是了。」史派克点点头。 「我喜欢史派克,这份心意绝对是真的。不过这并不是表示我想要成为公妃……」莉芙如此说着,夺眶而出的眼泪也流过脸颊。「我想跟之前一样比任何人都还要来地接近你。就只是这样而已……」少女的这番话,让史派克不禁要停止了呼吸。 到现在为止,莉芙确实比任何人都还要接近史派克。可是——「这是不可能的。」史派克垂头丧气地说着。「我已经打算迎娶妮思侍祭——迎娶妮思做为公妃了。」「是啊,我总不能比公妃更接近你吧!」莉芙露出寂寞的笑容回答着。但是她马上就收拾起这样的表情。 「虽然知道这是我的任性,但我还是希望莉芙可以留在宫廷里。不是公王的好友也无所谓,你想要什么待遇我都可以答应……」「我只要当个普通的莉芙就好。什么称号我通通都受够了。」莉芙如此说着,并露出恶作剧般的笑容。其实莉芙也希望史派克只是个普通的史派克。就像当初见到的,因任务失败而差点受到处分的见习骑士。「不过你还是觉得需要我就已经让我很高兴了……」莉芙彷佛是要回味自己所说的话语般地说着。 「没错,我需要莉芙。所以希望你跟往常一样把力量借给我……」史派克如此拜托之后,深深地低下了头。他拥有许多像盖拉克或亚德·诺瓦等值得信任的同伴。然而莉芙在这其中又是另一特别的存在。能让史派克愿意打开心房的对象,除了莉芙之外别无他人。即使与妮思相处,大概也不见得会像这样表露出最直接的情感吧?因为史派克与她之间并非是这样的关系。 在彼此尊敬与互助下,守护玛莫公国以及王室。平淡却深刻的爱情。虽然可能会有许多迂回挫折,但是到最后应该会成为这样的关系吧?「知道了啦!我就再多陪着史派克你一阵子吧……」莉芙露出得意的笑容说着。「话说回来,你刚刚说的那些话,我可是会永远记得喔!」「这、这我知道……」史派克一瞬间露出失算了的表情,然后马上点了头。 「你们找到栖息于海中的魔兽了吧?什么时候要跟漆黑之军舰做个了断?」「就在明天。」史派克有力地说道。「我现在要去路德港口接回罗德斯之骑士及永远之少女。之后要召开军事会议。你要一起来吗?」「那个就饶了我吧!」莉芙缩了缩脖子,身体微微一颤。「我目前不大想见他们两位,军事会议也很麻烦,所以算了吧!」「是吗……」史派克点了点头,并且迅速地站了起来。「明天就拜托你了。即使永远之少女与我们同行,我还是希望由你来施展加护在我身上的精灵魔法啊!」史派克坚定地说道,然后便离开了了望塔。莉芙一直注视着史派克,直到他的头从视线中消失。随即将手放在胸口,大大地喘了口气。她听到自己的心脏一直用力地跳个不停。然后严重的泪水就像是再也无法忍受般地,大颗大颗不断地滑落。虽然也有悲伤,但喜悦的情绪却更为强烈。 史派克确实是需要自己的。这使她非常的开心。即使莉芙希望他娶自己为妃,史派克应该也会答应吧?属于沙漠之民的炎之部族采一夫多妻制,有地位的贵族们几乎毫不例外地每个人都拥有数名妻子。聪明的妮思应该也会接受吧?唯一不能接受的,只有莉芙自己。 「最任性的其实是我呢!」莉芙希望能比史派克的妻子更为接近他,即使知道这种事情根本是办不到的……结果当然是被拒绝了。但是他那番诚实的话语却拥有答案以上的价值。 「恶作剧的精灵雷普拉坎……」在潜藏在自己的精神中的各种经历里,莉芙选择了其中一位试着呼唤它。那是为了要告诉这位掌管孤独的精灵,自己再也不是孤单人了…… 巨蟒(2) 身穿深红色长袍的女魔法师,以仰望天空的姿势闭上眼睛。她手中握着魔法师之杖,淡红的双唇轻声嚅嗫着某种言语。 她的名字是艾莲娜。世界上唯一继承了支配魔兽秘术的人。也因此她被众人称为“魔兽使”。 而她目前正在使用这个秘术。 集中自己的精神,对四面八方放出探索用的“线”。这种线可以接触魔兽的意识,她可以藉此召唤并支配所探知到的魔兽。 在这座暗黑之岛所栖息的魔兽,多到连她也不禁感到惊讶,大概是罗德斯岛所栖息魔兽数量的数倍之多吧。 对人类而言,这座岛并不丰裕,然而对魔兽们而言,这里或许就是它们的乐园。光是覆盖在这座岛上的黑暗,对它们来说应该就是最好的粮食了。 到目前为止,艾莲娜亦接触了许多魔兽的意识。 她为这些魔兽取了名字,并充份掌握其栖息的地点。在有必要时也会支配魔兽,并给予命令。 要它们住在远离人烟的地方,或命令它们不准接近附近的村落,并且对那边的领主发出警告。 这样才不会有人因为魔兽而牺牲。 玛莫的所有居民,都将魔兽的存在视为理所当然。 因此身为魔兽使的自己,也得以被大家接受并认同。如今的艾莲娜衷心感谢着那位邀请自己来到这里的年轻公王。 在这几天,她一直只为了寻找一只魔兽而使用着秘术。 她正在寻找最强的魔兽“龙”。那只拥有黑色鳞片的老龙,暗黑神法拉利斯旗下的黑暗之龙,“黑翼邪龙”那斯——(到底躲在哪里?)不断伸展探索之线的艾莲娜,在自己的心中轻声说道。 邪龙已经受到了某人所支配,因此它的意识并不是自由的。要接触被束缚的意识相当困难,而且即便是接触成功,也不可能支配这只魔兽。 即使知道这个事实,她还是进行着探索的仪式。 因为只要能接触邪龙的意识,就可以让所有的真相大白。也可以知道要用什么方式,才可以拯救陷入困境的玛莫公国。 (黑鳞之龙啊……)艾莲娜振作起精神,让探索之线伸展到更遥远的地方。 而她也感觉到,丝线似乎接触到了某个意志。 然而并不是捕捉到魔兽意识的感觉,而像是两条探索之线相互纠缠。 “除了我之外,还有其他的魔兽使?”艾莲娜一瞬间做如是想,不过马上便否决了这个想法。 魔兽之秘术是以召唤魔术的系统为基础而完成,因此理所当然会跟其他召唤魔术的魔力相似。 (有其他人也放出了探索之线……)艾莲娜下了这个结论。 由于可以跟自己的探索之线接触,或许所寻找的对象相同也不一定。 (除了我之外,还有某人在寻找黑翼邪龙。)虽然令人惊讶,不过也只能如此推测了。 之后艾莲娜沿着对方的探索之线,试着与其主人的意识进行接触。 对方似乎也有这个意思,因此双方的意识马上就会合,并且行一瞬间交换彼此的思维。 “你是……”知道对方的真面目之后,艾莲娜不禁惊讶地叫出声。 因为那是她完全没有预侧到的存在。 “龙人族的贵族种!由始源巨人之鳞片所诞牛的古代种族……” 有一座名为罗德斯的岛。 这是位于亚列克拉斯特大陆南方边境的岛屿。大陆的居民都称此地为被诅咒之岛。因为这里不断持续着激烈的战争,各地也都存在着怪物聚集的魔境。 然而经过五十年间所爆发的三场大战后,罗德斯终于承接了和平而安定的时代。 诸王国缔结停战盟约。人们无法接近的魔境,以及栖息于此的怪物,亦逐渐消失了踪影。 先前被称为“邪神战争”的那场大战,从结束于今已经快要两年了。 为了自战后的荒废中复兴,人们毫不惋惜地挥洒自己的汗水,致使到处都充满着开朗的活力。 已经没有人称呼这里是被诅咒之岛了。 除了位于罗德斯东南方的暗黑之岛玛莫……※※※“统治这座岛的究竟是我们?还是新生的玛莫帝国?”留着长长黑发的年轻人,朝向走进房间的一对男女如此说道。 年轻人名为史派克,拥有玛莫公国公王的地位。然而这个称号是否表示自己就是这座岛的统治者,连他自己都抱持着疑问。 他说话的对象是亲卫骑上队长盖拉克,以及他的夫人兼玛莫公国密探长莱娜。 除此之外,房间里头还有玛莫公国的宫廷魔法师亚德·诺瓦,以及拥有“公王的好友”这个称号的半妖精少女。 “看来似乎在大神殿的废墟遇到挫折了呢。”莱娜边注意着裙摆,边坐到了房间中央的圆桌旁。 由于是在王城里头,因此她今天身穿漂亮的礼服。不过以一位上级骑士的夫人而言,这样的打扮其实是比较自然的。 在玛莫公国里只有极少数的人知道她原本是盗贼,而现在却负责管理密探。大部分的人都认为她是佣兵出身的勇敢女性。 为了收集新生玛莫帝国的相关情报,她并没有一同前往大神殿的废墟,反而先一步回到了公都。 因此没有见到那个名为奥费司的黑暗祭司。 “真没想到竟然有人被剑砍中了还不会死。”史派克说着露出了痛苦的表情。 史派克及其一行人,前往暗黑神法拉利斯大神殿所在的贝利尔村,从进村远征至今,大概已经过了十天左右。 而远征的结果则是不尽人意。 史派克等人跟村庄附近的妖魔部族作战,虽然成功的逼走了它们,但却因它们的特殊攻击而陷入极度的苦战当中。 而在法拉利斯大神殿的废墟之中,他们遇见了只能以不死之身来形容的黑暗祭司奥费司。 看到黑暗祭司即使被剑砍也毫发无伤,妮思对大地母神玛法请求发动“和平之歌”的奇迹,将不惜一战的史派克等人挡了下来。 虽然妮思后来为了这件事情道歉,不过史派克也知道她的判断是正确的。如果当时就这么跟他战斗的话,那么他们大概就会全军覆没了吧。 对居于王位者面言,知道要从没有胜机的战斗中撤退也是重要的课题。即使是战胜了九十九次,只要在唯一一次的败北中丧生,就代表了王国即将灭亡。 幸好来自神圣王国伐利斯的神官战士亚莉希雅也能理解这一点。而且看到史派克等人跟黑暗祭司交战的场面后,她也相信玛莫公国并没有跟法拉利斯教团有所勾结。 史派克虽然禁止人民信仰法拉利斯,但并没有逼信徒改宗或是给予惩罚。亚莉希雅对他的这个方针提出严厉的批判,也因此从神圣王国伐利斯来到了这座暗黑之岛。 光是信仰法拉利斯并不会遭到处罚。然而只要是犯法的人,即使是圣职者也必须接受公国的制裁。 黑暗祭司奥费司,是将法理斯教团所派来的神官战士团全部杀害的大罪人,因此即使赌上公国的威信,也一定要将其逮捕或打倒。 然而,为此必须先查明他不死之身的原因,并且找出对应的方法。 虽然这相当的屈辱,不过在那之前没办法有所动作。 而且事实上,比这个更需要优先处理的事情,仍然堆积得跟山一样多。 其一便是贝利尔村民所感染的“龙热”。如果没有找出感染的原因,并且予以有效的治疗,这座村子在不远的将来将会全灭。 还有黑翼邪龙那斯或许已经回到玛莫来了。必须确定这件事情的真相,并且将其打倒或让它离开这座岛。 另外还有新生玛莫帝国的蜂起。 前几天接获报告,为了监视黑暗森林而盖的堡垒,如今已经被帝国骑士团攻下了。 在出发拜访诸王国时他们曾打败过暗黑骑士团,但感觉上却好像是很久以前的事情。 那时被龙牙兵的部队所阻挠,导致没能将他们完全消灭,只不过现在也已经是后悔莫及。 史派克在今天早上召集驻扎于公都的骑士,针对新生玛莫帝国的动向召开紧急会议。 而在席中,史派克报告了在远征时发生的事件,并要人家注意妖魔部族跟法拉利斯神官战士团的动向。 并且也命令他们调查自己所属的领土,是否有什么传染病正在流行。 不过关于病名则是没有告知,邪龙那斯复出的可能性也暂时隐瞒。 如果随便让这些消息散播出去,将有导致民众恐慌的危险。 之后在会议上讨论了如何处理被攻陷的堡垒,不过由于目前无法判明详细的状况,因此只有先命令骑士团长伍丁担任远征军的将军,先行收集情报并且处理军粮的事情。 而在会议最后,则是命令骑士们必须全力维护自己领地的安定。 “总之就是情报不足。”史派克丢下这句话之后,对莱娜询问关于新生玛莫帝国的情报。 “对手相当的难缠……”对于史派克的要求,莱娜露出了严肃的表情。 “皇帝跟他的亲信似乎就潜藏在公都附近,然而却连他们的藏身之处都无法确定。他们似乎有相当厉害的暗杀者,因为害怕被灭口,所以一直都没有人前来密告,试着深入调查的密探也有好几个人失踪……”“你不是已经花了好几个月吗?”听到莱娜的报告,盖拉克不高兴地如此抱怨。 “我必须将一个生手从头开始培养耶。跟某个只会摆臭脸的人不一样,我这边可是很忙的。”“你、你说什么!”盖拉克不禁变了脸色,猛然从位子上站了起来。 “喂,夫妻要吵架回家再吵啦!”莉芙如此大声喊道,制止了盖拉克跟莱娜的争吵。 “据说在贝鲁德皇帝建立帝国之前,统治这座岛的就是盗贼公会,使用的也正是暗杀这个手段。贝鲁德的帝国也有好几个高明的暗杀者,所以这些人大概已经被新生的玛莫帝国接收了吧。”听到史派克这样的推论,莱娜也只能懊悔地点点头。 她自己身为盗贼的功夫都还不到家,何况是最近才从各处召集的年轻人,更不可能跟熟练的盗贼较量。 之前有向莱丁的盗贼公会本部长请求协助,虽然已经获得首肯,不过支援至今都还没有到。 她指示负责密探的年轻人不要过度冒险,不过所获得的情报也因而只有一些皮毛。 其实不用丈夫指责,她自己是最不满于现状的。 “目前知道新皇帝是先帝贝鲁德的遗孤,名为妮塔的女骑士则是他的监护人。囚此可以将那个女性当作是玛莫帝国的支柱。”“是这样的吗?”听到莱娜的意见,亚德·诺瓦有些顾虑的提出了自己的看法。 “以至今敌方的动向来看,我认为主导权不往骑士,而是在魔法师的身上。如果骑士拥有实权的话,应该会更依靠武力来作战的对吧?虽然他们用武力攻下黑暗森林的堡垒,不过即使在那种边境建立据点,对公国也没有很大的影响,反倒还会被当成攻击目标,对他们来说应该是不利的。”“所以可能只是声东击西是吗……”史派克双手抱胸,并点头同意宫廷魔法师的意见。 “这可以对岛上的居民施加心理压力呢。如果我们派遣远征军,他们只要丢下堡垒逃到黑暗森林就行,如果只是要打乱我们的脚步,这的确是种有效的战法。”“因为知道正面作战没有胜算,所以才将武力用在这样的地方是吧?不过这样将会有损武人的荣誉。”“……原来如此。”思考了些许时间的莱娜,就像是能够理解般地点点头。 “不过史派克已经打倒了黑之导师巴古纳德,他的高徒们应该不是在之前的大战中战死,就是跟黑衣之将军离开这座岛了吧?”虽然也有一些行迹不明的高徒,不过想不到任何能主导新生玛莫帝国的实力者。 “或许会有无名但优秀的年轻魔法师也说不定……”亚德·诺瓦如此说道。 巴古纳德本身不仅是优秀的魔法师,也拥有魔法导师的才能,培养了许多优秀的弟子。 在贤者学院毁灭之后,黑之导师所带领的这些人,无疑是罗德斯最为优秀的魔法师集团。 “暗杀者跟魔法师,以及之前交战的妖魔军团跟暗黑神的势力……”史派克露出苦笑轻声说道。 新生的玛莫帝国,看来已经完全取回了贝鲁德时代的帝国体制。 “加上他们可能支配了黑翼邪龙。如果从正面作战的话,被消灭的应该会是我们吧?”“大概还没到那样的实力吧。或许也可能是考虑到战胜之后的事情。如果以武力消灭我们,弗雷姆本国就不用说了,罗德斯诸王国也一定会同时展开行动。让我们放弃统治这座岛,对他们而言才是最完美的胜利。”“怎么能落入他们的伎俩!”听到亚德这么说,史派克如此大声喊道。 “无论如何我都不会离开这座岛,我已经有埋骨于此的觉悟了!”“当个玛莫公王当然要有这种觉悟。问题是你会在什么时候死在这里?搞不好明年的现在就已经被埋在土里罗!”莉芙以嘲讽的语气说道。 “请不要说这么不吉利的事情。”亚德·诺瓦在座位上缩起了身子。 “明年的事情可以先不用去想,现在眼前还有跟山一样的问题要解决吧。”盖拉克瞪着半妖精少女如此说道。 “说得没错。”史派克用力点了点头。 “我认为最强的敌人就是邪龙那斯。将魔兽赶出原来的栖息地并且使其暴动,或许就是它干的好事,而且它跟贝利尔村蔓延的龙热也可能有关。所以必须要尽早查出邪龙躲在哪里,以及是谁用什么手段命令它的。”“知道支配的方法后,将它抢夺过来怎么样?然后就这样利用邪龙把帝国根绝掉如何?”盖拉克半开玩笑地说道。 “我一点都不想收拢邪龙,不过也不想与其为敌。如果知道了支配的方法,而且有办法占为己有的话,我只希望它赶快离开这座岛……”就在史派克如此回答的时候——“您这番话是真心的吧?”忽然传来的声音,使得史派克等人惊讶地朝声音的方向看去。 站在那里的是魔兽使艾莲娜。她所在的位置不是窗边,而是在房间最里头的地方。 她一如往常带着那只花斑色的大山猫。 “虽然我知道这样很失礼,不过我还是使用了瞬间移动的咒文。本来是想到之前借住的客房,不过我不希望太引人注意……”因此才选择这里为移动的目标,这位金发的女性静静地说道。 “不过或许我来得正是时候呢……”艾莲娜如此说着,并往史派克等人所在的地方走过去。 “其实我那里目前来了一位客人,我希望公王陛下务必要跟他见个面……”“客人……吗?”史派克讶异地凝视着艾莲娜。 他完全无从得知艾莲娜的客人会是谁。她之前在亚拉尼亚王国的边境森林,是跟魔兽们居住在一起,而亚拉尼亚的宫廷魔法师塞西尔,可以说是她唯一的人类朋友。然而日理万机的塞西尔,根本就不可能会前来拜访玛莫。 “请别卖关子直接说吧。”盖拉克有些不满地说道。 以亲卫骑士队长的立场,他并不希望艾莲娜用魔法忽然来到公王的房间,因为将来可能也会有人以同样的方法让暗杀者出现。 “在这之前,我必须确认公王陛卜之前所说的是真的。““是指如果得到支配黑翼邪龙的方法,我希望它可以离开这座岛这件事?”史派克如此确认之后,艾莲娜静静地点了点头。 “如果只是这种事情,我愿意以弗雷姆王国跟玛莫公国的名誉发誓。”虽然刚刚那番话几乎是在无意识之下说出来的,不过的确是史派克的真心话,要怎么发誓都没有问题。 “谢谢您。”艾莲娜露出微笑并恭敬地低下头。 “那么客人是哪一位呢?”盖拉克像是等不及般地催促着艾莲娜继续说下去。 “是龙人族。”艾莲娜看着盖拉克如此说道。 “而且是被称为贵族种的上位种族……”听到这番话,史派克跟盖拉克不禁面面相觑。 “外型很像直立蜥蜴的亚人对吧?”亚德·诺瓦就像是代表大家般地如此询问。 在他的知识范围中,罗德斯岛上几乎没有栖息任何的龙人族。即使是有也是位于远离人烟的地方,而且数量极其稀少。 “正是如此。龙人族诞生于始源巨人之鳞,虽说是亚人,但却是接近龙族的一种存在。他们并不信仰神,而是将龙族视为至高无上的生物而信奉。”艾莲娜如此说完,便表示之后的详情希望能由本人说明。 “我知道了。”史派克知道大概之后,便表示马上就会过去。 她这番话暗示着那位龙人族的贵族,一定拥有跟邪龙那斯相关的情报。 由于大家都知道史派克的个性,因此没有任何人惊讶或是有所异议。 就这样讨论事情的地点,便从王城的史派克房间,移动到了魔兽使艾莲娜的住处。 巨蟒(3) 这位龙人族的贵族自称是亚布洛斯。 发音虽然跟人类有相当大的差异,不过他使用的是罗德斯平常使用的语言。 据艾莲娜所说,他们拥有相当高度的智能。 亚布洛斯的外型就像是直立的蜥蜴,全身被青铜色的鳞片所覆盖,并且只在腰间卷了一块布。 史派克等人也各自自我介绍,并且以社交辞令欢迎他的到来。 “不用欢迎。虽然不会跟人类为敌,不过我们也不期望要跟你们结为同盟或交易。”虽然史派克有些不悦,不过现在并不需要特地转移话题。 何况他们这样的种族,也不一定会拥有礼仪的概念。 “就是完全的中立是吧。”“不侵犯彼此的领域是最好的。只不过这次是基于不得已的事件而来……”“请告诉我们您前来的原因吧。”由于长长的尾巴造成妨碍,因此亚布洛斯并没有坐在椅子上。 不过史派克还是坐在椅子上与其相对,并不会因为种族的差异而有所顾忌。 “大约在七百天之前,黑鳞之龙飞到了我们的岛。我们将龙族视为至高无上的生物来信奉,也期待黑龙成为岛上的守护神。然而黑龙被人类的诅咒所束缚,因此大约在三百天前,圣龙被人类召唤而离开了我们的岛。”亚布洛斯所说的黑鳞之龙,很明显就是黑翼邪龙那斯。 史派克跟盖拉克及亚德·诺瓦彼此相视,并且露出了复杂的表情。 龙人族说他们希望那只邪龙,能够成为他们的守护神。 这样的说法甚至让他们怀疑龙人族是否是邪恶的种族。或许对龙人族而言,无论是哪种龙都是相当神圣的吧。 “我希望能解除黑龙之诅咒,迎接他来到我们的岛,另外我也要带回属于我部族的人民。”“部族的人民?除了您之外,还有其他的龙人族来到这座岛吗?”“没错……”龙人族贵族大幅晃了晃尾巴。或许这就相当于人类点头的动作吧。 “是黑龙叫他过来的,并且黑龙给了他一个使命。”“使命?”诧异的史派克如此反问。 “要他从我们的岛上,带青鳞之幼龙来到这里。”“所以那只幼龙也来到了这座岛是吧?”听到史派克这么问,亚布洛斯再度摇晃着尾巴。 “那斯为何要把幼龙带过来?”史派克回头看着艾莲娜寻求意见。 “虽说是幼龙,但也肯定是相当危险的魔兽……”艾莲娜如此回答,并表示不清楚黑龙的意图。 “请问您知道些什么吗?”“我不知道。或许是想指使幼龙以及我部族的人民,对人类挑起新的战端吧……”“目前并没有这样的征兆。无论是黑龙或幼龙,以及您部族的人民,都没有在我们的面前出现过。”龙人族贵族就这么吐着细长的舌头,在短时间之内沉默不语。 艾莲娜见状便开了口。 “亚布洛斯说能够查出他的同伴人在何处。就我的想法中,他应该在公王远征时所前往的地点……”“暗黑大神殿的废墟?”听到史派克这么问,艾莲娜静静地点了点头。 “我也打算协助他一起调查。”艾莲娜原本是在寻找那斯时,探查到龙人族贵族亚布洛斯的存在。并且在彼此接触之后,确定了将会互相协助的原则。 既然他的目的是要带回黑龙、幼龙以及部族的人民,那的确跟史派克的目的一致。 因此艾莲娜才会特意确认史派克的意志。 “无论是邪龙或幼龙的所在地,如果知道任何线索的话请马上告诉我。”之后史派克便对艾莲娜表示要先回王城。 除了要接受陈情人的谒见,还有许多尚未处理的公务。如果不先处理好的话,即使接到了艾莲娜的通知,也没办法离开公都一步。 而且亲卫骑士队长盖拉克跟宫廷魔法师亚德·诺瓦,对于史派克想要亲自解决事件的意愿,应该也不会衷心赞成的。 “在下知道了。”艾莲娜恭敬地低下头,并且目送史派克等人来到门口。 自从来到玛莫之后,她便充分发挥了身为魔兽使的能力,并且有这都是为了造福这座岛上的居民如此的自觉。 而这对她而言正是无上的喜悦。 从窗边往外头看去,可以看到被沙漠之民改名为温雷司特,当年是玛莫帝国的王城空夸拉。 公王史派克在十天前从远征地点凯旋回来,之后他便不断处理公务,并且今天也离开王城,拜访那位魔兽使女魔法师的住处。 “还真是忙碌啊。”在温帝斯主要市集经营酒店的年轻人轻声说着,并且像是想起什么般回头看着室内。 那里有一个人正待命着。 “要说忙碌的话,威尔先生您也一样吧!”拥有稳重体型的这个人如此说道。 一般人会在这时露出笑容,不过他的表情却是毫无变化。 即使就在身边,他也完全不会让人感觉到自己的存在。然而这并不是因为他平庸到没有存在感,而是他自己特意这么做的。 “因为我不是公王,会忙碌也是当然的。”被称为威尔的这个年轻人如此回答,并露出若有含意的笑容。 他确实是这间酒店的主人,然而也同时是新生玛莫帝国的首席宫廷魔法师。 房间里的另一个人是他的属下。 是位非常高明的盗贼,担任密探以及暗杀的任务。 他的名字是波德。 关于这个盗贼,威尔所知道的也仅止于此。连详细的经历跟年龄都不得而知。 然而他的贡献却非比寻常。 新生玛莫帝国的情报,之所以几乎没有泄漏到公国那边,主要就是因为他的活跃。 不仅在事前处分掉帝国内部的反叛者,也将公国的好几个密探埋葬于黑暗之中。 因此威尔不会被谍报或防谍等烦人的工作缠身,得以持续进行他自己的计划。 他的计划不是别的,就是要将沙漠之民赶离这座暗黑之岛。 而且是要让他们放弃统治,自行离开这个地方。 “骑士团长妮塔小姐似乎也更加忙碌了。”波德如此说道。 “最近的皇帝陛下,似乎谒见了一些身分不明的人。”“身分不明的人?连你也不知道吗?”威尔讶异地皱起了眉头。 “老实说我是因为没有时间调查他们……不过他们看起来不像是骑士,但是跟一般的民众也很明显地有所不同。”“是新的骑士或士兵前来报到吗?”新生玛莫帝国最为缺乏的莫过于武力。威尔也知道妮塔一直对此表示不满。 “如果是的话就好了……”波德少见地有些犹豫。 “没关系,有空的话再多加调查吧!”“遵命……”波德敬畏地点点头。 “真是的,妮塔应该多学学雷艾斯陛下才对……”身为先帝贝鲁德遗孤的这位红发少年皇帝,在今年就要满十六岁了。这位皇帝允许威尔进行任河的行动。 在帝国的指导者中,已经有只要威尔一失策就要弹劾他的声浪出现了,然而皇帝却完全不予理会。 但是拥护少年皇帝的新生暗黑骑士团长妮塔,如今似乎也是相当心急了。 “被捕的暗黑骑士都被释放,也开始出现了跟我们帝国会合的人。然而同伴增加的话,情报也会变得容易泄漏,不知道可以隐藏到什么时候……”威尔如此说着,并对波德投以询问的视线。 “真的要说的话,其实现在已经很辛苦了。加上之前攻下了黑暗森林的堡垒,骑士们似乎也再度坐不住的样子。”“即使己方的人再怎么增加,用武力还是无法打倒公国,就算能打倒也维持不了多久。真希望他们能够察觉到这一点啊……”威尔也面带难色的应和着他的说法。 “记得威尔先生您曾经说过,已经筹划好因应的对策是吗?”波德如此说着,嘴角也露出了一丝微笑。 “虽然是蛮棘手的东西,不过总算是成功启动了。现在大概也要开始出现成果了吧!”“这么说来在前几天,海军总督露杰南伯爵很慌张的回到领地,似乎是因为收到海盗出现的报告。”“侮盗是吗……”听到波德这番话,使威尔忍不住笑了出来。 “既然这样,还真希望让他们说是我们帝国海军的军舰呢。”“没人想像得到。帝国会有这种实力啊。”“这也是。不过他们迟早会知道的。”同时也将知道这座岛会因此而孤立……“克拉特导师目前似乎还是有服从我的命令,玛莫各地已经开始出现传染病了。”这是派遣到各地密探的回报。 人们似乎都认为这只是感冒,没有因而改变平常的生活作息。 (不过如果让大家知道,这种病其实是不治之症的话,他们的反应又是如何呢……)威尔在心中轻声说道。 绝望的民众会要求从政者负责,这是相当容易预料到的事情。大概玛莫各地都会因而发生暴冻吧。 (公王陛下到底会怎么镇压这样的暴东呢?)威尔回想起那位玛莫公王的脸,并且在心中如此问道。 “虽然我有些罗唆,不过那个叫做克拉特的魔法师并不能够信任,最近他常常跟妮塔小姐的亲信有所接触。”听到波德这么说,威尔只是再度露出了苦笑。 “我并没有信任他。信任将会招致背叛,只要趁他还有用的时候多加利用就可以了。如果觉得已经没用或是会招致祸害,就把他处理掉好了。只要监视的动作没有疏漏,应该就不会被对方取得先机了。”“信任将会招致背叛……您对我也是相同的想法吗?”波德恢复一如往常的表情如此反问。 “竟然问这种有趣的问题……”虽然威尔想要一笑置之,不过看到波德的表情便打消了这个念头。 这个人之所以能成为优秀的暗杀者,最主要就是因为他有随时能够自我了断的觉悟。威尔至今从没看过像他一样,能如此让自己的存在感消失的人。甚至有时候会觉得他根本没有任何的欲望或感情。 然而他如今的表情,很明显是在要求些什么。 对于威尔而言,这个人至今都是他极为忠诚的属下。 然而波德毕竟是个人类。肯定是有所要求而担任密探的。然而威尔知道他并不是想要金钱或地位。 威尔很直觉的认为,接下来的答案或许会左右自己的生命。 “如果你要我说我信任你,那我一定会这么告诉你。不过你真的是想要这种答案吗?如果你有心的话,要背叛我根本不是难事,要夺走我的性命更是轻而易举。然而这对你而言又会有什么利益?我自认自己是最能让你发挥实力的人,我也认为这就是对你最好的信任。”“真是个不值得服侍的主人啊!”波德虽如此说着,但反倒发出高兴的笑声。 (也是个不值得背叛的主人啊!)他在心中如此补充着。 或许就是因此,他才愿意继续留在这个年轻人身边吧。 “请饶恕我问了这么失礼的问题。”波德说着深深低下了头。 然而威尔并没有任何回应。 因为无论原谅或是不原谅,对这个老练的盗贼而言都是无所谓的。 “最近还是尽量阻止情报的泄漏吧。将来一定会有人想趁机会以武力解决,到时候我也已经无法阻止了。”“要不要暗杀公国那边的人?例如那个魔兽使的女魔法师,她对于威尔先生而言,应该是相当碍眼的角色……”“说得也是……”魔兽使的出现,对威尔来说的确是个误算。 被赶出栖息地而一起暴动的魔兽,几乎都被她一个人镇压了下来。 虽然她无法支配九头大蛇,不过只要威尔以魔兽作为工具,她的存在肯定是一种阻碍。 加上她身为魔法师的能力极为高强,大概连威尔都望尘莫及吧。 在玛莫公国的重要人物之中,无疑是最危险的一个角色。 然而威尔并不喜欢暗杀这种手段。因为这是盗贼而不是魔法师的做法,他希望能够以计谋较量并且一决胜负。 同时他也很珍惜对方的才能。 支配魔兽的秘术是统治玛莫不可或缺的魔术。如果能够组织魔兽军团,即使面对罗德斯本岛的攻击也能够予以对抗。 威尔在这段时间如此自问。 “……就交给你来判断吧!”之后他对波德如此说道。 “我知道了。”波德静静地点了点头。 “不过别忘了,你最重要的任务依旧是情报的操作。要在何时用什么机会放出疾病的传闻?这将左右人们所感受到恐怖的程度。”“在下将铭记于心。”波德说完静静行了一礼,之后背对威尔离开了房间。 威尔再度将视线移到窗外,凝视着不知何时被夕阳染红的玛莫公国王城。 “看来从今以后,公王陛下又会更加忙碌了……”威尔如此轻声说着,并且静静地闭上眼睛,就像是要为挚友默哀似的。 巨蟒(4) “雷艾斯陛下……”新生玛莫帝国的女骑士团长低着头,走进少年皇帝的寝室之中。 “又有客人要来晋见陛下了。”妮塔的表情看来非常紧张。 一种无法言喻的不安笼罩着她的内心。 一直到最近,她都认为这个十六岁的新生玛莫帝国皇帝只是个小孩子而已。而自己则是以监护人的身分,负责保护这个少年长大……然而这样的关系已经完全逆转了。 如今是这个少年皇帝成为妮塔的支配者。 大约在半年前,少年命令她跟自己共度春宵,而她也没有办法拒绝。 那时只认为是少年进入青春期,因为无法压抑自己的冲动,才会对身边的女性做出如此要求的。 然而少年的技巧却高明得令人惊讶。 妮塔就这么被侵略、征服而且屈服。一切也都在那一天完全改变。 坐在王位上的时候,少年皇帝跟以往一样,就像是个被妮塔使唤的傀儡。 然而只要来到寝室,她就被当成奴隶般使唤,每天晚上也被命令要跟他同床。 妮塔无法对此做出抗议或抵抗,即使她是率领着数百名骑士的团长。 目前的她就等于是皇帝的宠妾,不,或许只是满足欲望的对象也说不定。因为在肌肤相亲的过程中她就知道,皇帝对她根本没有抱持着一丝爱慕的感情……雷艾斯变了个人。不,有时甚至会感觉他变得不像是一个人。 而在最近,开始有身分不明的人,接二连三前来拜访少年皇帝。 今晚也有三个人来到了这个地方。 雷艾斯命令妮塔,只要是知道“费奥尼斯”这个暗号的人,都必须安排跟他谒见,并且还要对其他人保守秘密……妮塔辛苦的对自己的亲信解释,皇帝是悄悄在罗德斯各地寻找人材。虽然不知道他们会不会相信,不过目前并没有人追问下去。 妮塔安排三名客人前往客房,并且前来通知雷艾斯这件事情。 光是走进房间,她的身体就会开始颤抖。 (我到底在害怕此什么?)妮塔甚至找不到这个问题的答案。大概是面对眼前这位红发少年时,本能地感觉到敬畏跟恐惧吧。 “辛苦了……”雷艾斯头也不回地如此说着,并静静从长椅上站起身子。 “你就在这个房间里待命。”“遵命……”妮塔深深地低下了头。 一直到少年皇帝的脚步声完全消失之前,她都不敢将头抬起来——“好久不见了,费奥尼斯大人………”看到红发少年走进房间,原本就这么坐在地上的三个人马上恭敬地伏拜,甚至连脸都贴到了地上。”“今世也能见到你们实在是太好了。”红发少年露出爽朗的笑容点点头。 雷艾斯这个名字对他而言只是假名,费奥尼斯才是他真正的名字。 或许应该说是灵魂的名字。 经由破坏神卡蒂丝所赐的奇迹,他的灵魂从遥远的过去就不断转生。而他面前的这些人,就是能够实行转生奇迹的破坏女神高位祭司。 因为拥有这个秘术,所以即使几度被毁灭,破坏神的教团依旧能够轻易地重建。 “今世一定要完成我们的心愿。”三人中的其中一人抬起头来如此说道。 他所说的心愿就是要破坏世界。然而这只表示要破坏这个世界,对于破坏神的信徒而言,他们将会在下一个世界重新诞生。 因为破坏神卡蒂丝以及她的信徒,并不是属于始源巨人,而是属于终焉巨人……终焉巨人经过无限之时光,将会成为下一个世界的始源巨人,这就是这个世界最基本以及最终的原理。 雷艾斯点头之后,就这样面对三人直接坐在地上。 “转生者几乎都已经完全觉醒了,并且在各地宣传着卡蒂丝的信仰。由于战乱让人们内心变得冲动,因此招揽信徒的工作变得相当轻松。如今在罗德斯全土,已经有一万名信徒随时听候差遣。”“之后只要等待娜妮尔小姐,从那可恶的封印中解放出来了。”另一个人表情一亮如此说道。 “娜妮尔已经觉醒了,只不过目前并不完全……”雷艾斯以压抑感情的语气如此说道。 “并不完全?”“这是怎么一回事呢?”听到雷艾斯这番话,三个人同时抬起头露出不安的表情。 “该不会转生失败了吧……”转生之奇迹并不是完美的。如果成为新容器的婴儿灵魂胜过转生者,那么转生的仪式就会失败,转生者的人生轮回也会就此停止。 过去已经有好几个转生者因而消失了。 “并非如此……”雷艾斯缓缓摇了摇头。 “娜妮尔的灵魂并不是经由转生,而是在自然的状况之下获得肉体并投胎转世,因此我一直到最近都找不到她的灵魂。”“获得肉体而投胎转世?是指灵魂虽然相同,但是人格却完全不同吗?”“要这么说也不为过。”雷艾斯点了点头。 “而且她现在不属于破坏神卡蒂丝,而是大地母神玛法的神官。”“大地母神玛法?”身为卡蒂丝高祭司的三位转生者,同时发出了惊讶的声音。 “被称为大地母神之爱女的前任玛法教团最高祭司,阻止了转生于蕾莉雅这个女孩身上的娜妮尔灵魂觉醒。而娜妮尔被封住的灵魂,就这么被那个女孩的女儿所继承,获得新的肉体投胎转世……”“是那六英雄之一的最高祭司妮思?”“而现在的娜妮尔,也被赋予了妮思这个名字。”“竟然会这样……”三名转生者的脸上浮现失意的表情。 大地母神玛法是创造之女神,在神话时代将卡蒂丝石化,并且封印在这座暗黑之岛,然而玛法女神的肉体也在那时毁灭。 因为卡蒂丝的诅咒跟玛法的祝福交杂,罗德斯才拥有如此特异的地形跟气候。 破坏女神与创造女神的战斗,据说至今也仍然持续着。 而在魔法王国灭亡后的争战中,娜妮尔的灵魂之所以被封印长达四百年,也是因为大地母神玛法的奇迹。失去了笃信是卡蒂丝转世的亡者之女王,破坏神的教团在这数百年来,根本就无法有任何明显的动作。 大约在五十年前,知道娜妮尔的封印被解开之后,以费奥尼斯为首的转生者们,拼命寻找着容纳她灵魂的肉体,然而最后却终究是没有找到。 因为这许多的事情,对于身为卡蒂丝高位祭司的转生者而言,他们所信任的永远之最高祭司“亡者之女子”竟然转世成为玛法神官,当然是到相当大的冲击。 何况她还继承了大地母神之爱女的名字。 “然而即使是怎么转生,灵魂依旧是一样的。她已经取回过去的记忆,因此一定会觉醒为亡者之女王。不,应该说一定要让她觉醒。”雷艾斯好像发表宣言般的说完之后,一位转生者缓缓地点了点头。 “经由被坏、杀戮以及转生,我们得以活在无限的时空中。侍奉卡蒂丝女神正是究极的喜乐,她不可能会忘记这样的喜悦。”“为了让娜妮尔小姐觉醒,我们将会尽自己的微薄之力。”“而且我们的心愿也将因此在今世达成。”三名转生者纷纷如此说道。 “正是如此……”雷艾斯如此回应,并往漆黑的窗外看去。 世界总是往毁灭的方向前进,而且绝对不会回头。 树(1) 涌泉庭内,三月煦阳穿透白杨树及榆树的嫩叶,怡人眼目。泉水在阴影与光亮之间,喷涌淌漾。这露天内庭的周围是四面高耸的石墙,石墙之外有诸多厅室、院落、甬道、穿堂、塔楼、以及柔克学院「宏轩馆」的厚重外壁。这层厚壁耐得住任何战火、地震与海潮的侵袭,因为它除了以石材打造之外,还明显添注魔法。柔克学院是「智者之岛」,是传授魔法技艺的地方。因此,宏轩馆等于是巫艺学院,也是巫术中心所在。至于宏轩馆的中心,就是这个远离外墙的小内庭。这里,喷泉恒涌,树木终年昂立于晴日、雨水或星光之下。 距离喷泉最近的树,是株壮硕的山梨树,它的根柢隆茂,甚至进裂了大理石地面。裂缝被鲜绿苔藓填满,一条条一缕缕,由密草滋长的喷泉池周围向四方伸展。有个男孩坐在低矮的大理石与苔藓隆起处,他的目光跟随喷泉最中心的水柱起落。这男孩几乎已成人,但究竟是少年。他身材颀瘦,衣着富贵。他的面貌可能让金色古铜镕铸过,才会显得那么模塑精良、那么安定稳静。 他背后大约十五步距离,在内庭中心那块小草坪的另一头,有个男人仿佛「站」在树下,由于光影跃动,很难确定。但可确定的是,那里有个文风不动的白衣男人。男孩凝望喷泉时,这男人凝望男孩。四下悄然静定,只有树叶轻舞、流水戏跃、以及喷泉不歇的歌唱。 男人上前,徐风轻拂山梨树初发的嫩叶。男孩敏捷跳起来站好,向男人鞠躬行礼,尊称一声:「大法师。」男人在他面前停步。这男人不高,但躯干挺直有力。他披了一件有帽兜的羊毛白斗篷,斗篷帽兜垂肩,露出脸庞,面色赭红,鹰勾鼻,一边脸颊有疤,双目炯炯,说话却和煦:「这涌泉庭是个宜人的歇脚处。」男孩没来得及道歉,他又接着说:「你远道而来,尚未休息,就继续坐吧。」他跪在白色的池缘,伸手碰触由喷泉高盆流下来的一圈水滴,让泉水由指间向下流。男孩坐回隆起的大理石上。两人片刻无语。 「你是英拉德岛与英拉德群岛亲王的公子,莫瑞德领主的后裔。」大法师说:「地海群岛最悠久、最磊落的世袭传承,就属你们家族了。我见过英拉德岛的春季果园、贝里拉的金色屋顶——大家都是怎么叫你的?」「他们叫我『亚刃』。」「那应该是你们岛上的方言用语。你们平常说到这两字时,指的是什么?」男孩回答:「是『剑』。」大法师点头。两人再度静默不语。后来是男孩先开口,既非无礼,也无胆怯:「我以为大法师通晓所有语言。」男人注视喷泉,摇头。 「也知道所有名字——」「所有名字?惟有说『太初语』,从深海举升诸岛的兮果乙,才知道所有名字。」男人炯亮锐利的目光盯着亚刃的脸庞。「当然,假如有必要知道你的真名,我自然会知道。但目前没有必要。所以现在起,我就叫你『亚刃』。而我是『雀鹰』。你搭船来,旅途如何,告诉我一下。」「太漫长了。」「海风恶劣吗?」「海风倒平静,是我背负的消息恶劣,雀鹰大人。」「不妨说说看。」大法师郑重其事说着,神情像是对孩子的没耐心抱予宽容。亚刃述说时,他再度注视由高盆往低盆滴落的透明水帘,倒非没在听,而是仿佛聆听的不只是男孩的话语。 「大人,您知道,我父王是巫师,他是莫瑞德的后代,年轻时曾在柔克学院这里研习一年,所以拥有一些力量与知识,只是由于专心统辖领地、管理城镇与贸易事务,因而很少使用巫艺。我们岛屿的船队代代西航,甚至远达西陲,从事蓝宝石、牛皮、锡矿等交易。今年初冬,一位船长回到贝里拉城,带回一些见闻,家父得知二一,便派人请这位船长来详细说明。」男孩说话利落自信,他从小接受宫廷式的严谨教导,完全没有一般少年的羞怯。「那位船长说,在我们岛屿以西,大船航程约五百哩的纳维墩岛上,已经没有魔法存在了。他说,法术在那里没有力量,施展巫术的字词也遭遗忘。家父问他,是不是术士和女巫都离开了岛屿?他答说不是,因为岛上仍有些人曾是术士,但他们施不出法术,连用来修补锅壶或寻找遗失针黹的咒语也不会了。家父又问:纳维墩岛的岛民没有惊慌失措吗?船长再度否定:岛民好像满不在乎。他说,岛上情况真的很怪异,秋收不好,但大家觉得无所谓。我在场亲耳听见他说:『他们一个个像病人。情况好比有人告诉他说,不出今年,他一定会死;但他却告诉自己:那不是真的,他会永远活下去。他们四处晃荡,个个捂起眼睛不看世界真貌。』别的商人回来,也叙述相同状况,都说纳维墩岛已成一座穷岛,而且丧失了巫艺。但这些都只是陲区的传闻,而陲区一向富奇闻异事,这回只有家父加以深思。 「后来,我们岛上每逢新年举行的『羔羊节』来临,各地牧羊人的妻子把饲养的初生羔羊带来都城,家父指示巫师鲁特去为那些羔羊施增产术。但事后,鲁特很泄气地回到殿内,放下巫杖,说:『大王,我讲不出法咒。』家父问他详情,他只能答复:『我记不起咒语及形意。』家父于是去市场亲自施咒,节庆才得以完备。但那天傍晚他回到宫中,神情颓乏,向我表示:『虽然我念了咒语,但我不知道那些咒语有没有意义。』今年春天,羊群状况果然凄惨:母羊生产时死亡,很多羔羊是死胎,而有的——是畸形。」男孩原本自在热切的语调陡然滑落,讲到「畸形」一词时,他眨眨眼、咽咽口水。「我亲眼看到其中一些。」他说完,沉默半晌。 「家父相信,这个迹象,还有纳维墩岛的情况,显示我们这区域有某种邪恶在作怪。他渴望听取智者建言。」「令尊派你来,就证明他的渴望相当迫切。」大法师说:「你是令尊的独生子,何况,英拉德岛到柔克岛的航程并不短。你还有事要说吗?」「只是一些山区老妇的传言。」「那些老妇说了什么?」「她们说,所有的算命女巫都在烟雾和池水中看到厄运,而她们配出来的春药都出差错。不过,她们不是那种会地道巫术的人。」「算命和春药虽然不太值得重视,但老妇人的话倒值得一听。好,你捎来的这些信息,柔克师傅确实会集合共商。不过,亚刃,我不晓得他们能给令尊什么建言,因为英拉德岛不是头一个传来类似消息的岛屿。」亚刃这趟旅程,由北而南,途经黑弗诺大岛、穿越内极海,才抵达柔克岛。这是他生平第一次远行,出生到现在,只有这几星期,他才终于见识到别于家乡的土地,才头一回觉察到「距离」与「差异」,也才明了:在英拉德岛宜人的丘陵之外,还有浩瀚世界与众多居民。他尚未习惯把世界想得宏大,所以听了大法师的话好一会儿,才领会了意思。 「还有哪些地方传来类似消息?」他有点惊愕受挫,因为他原本抱持的希望是,马上为英拉德家乡带回立竿见影的对策。 「头一个是南陲。后来连群岛王国南边的瓦梭岛也出现类似情况。人们传说,瓦梭岛已经完全不能施行法术了。但事实如何,很难确定,因为那岛屿一向不服管束,而且海盗横行,为时已久。一般人常说,听南方商人讲话,无异于听骗子讲话。但无论如何,各地传说都相同,就是:巫术的泉源干涸了。」「但柔克岛这里——」「我们柔克岛完全没有感受到这样的状况。这里有防卫,不至于受暴风雨、任何变动和各种灾厄侵袭。恐怕是保卫得过于周密了。王子,你现在有什么打算呢?」「一等有了确凿的结论可以带回去禀告家父,让他明了这个邪恶的性质及对应之策,我立刻动身返回英拉德。」大法师再度打量男孩,但这一回,尽管有过去的诸多训练,亚刃仍移开了目光。他不明白为什么会这样,因为大法师那对黑眼睛的凝视中,毫无不善的成分,既公平宁静、又慈悲怜恤。 全英拉德的岛民都翘首仰望他父亲,而他是他父亲的儿子,所以,假如有人注视他,也是把他看成堂堂英拉德岛的亚刃王子、掌权亲王之子。从来没有人像这样注视他:单单纯纯当他是「亚刃」而已。他不喜欢认为自己畏惧大法师的凝视,但他就是无法迎视。那凝视好像把他周围的世界扩大了,于是乎,不但英拉德岛沉落至微不足道,连他也不能免。因此,在大法师眼中,他变成仅是一个渺小形体,处于四面环海、黑影遮天的群岛大背景中,真的非常渺小。 他坐着,一边拉扯大理石裂缝的新鲜青苔。不久,他听见自己这两年刚转为低沉的声音,微弱沙哑地说:「我会遵从您的吩咐。」「你该遵从令尊,不是我。」大法师说。 他两眼仍定在亚刃身上。这时,男孩举目回望了。因为,完成了归顺之举,也就忘却自身渺小,而能目视大法师:这位是全地海最显赫的巫师,曾为方铎墨井安妥井盖,自峨团陵墓取回厄瑞亚拜之环,建造内普岛地基深厚的防坡堤;亦是熟谙东自埃斯托威岛,西至偕勒多岛各水域的水手;更是当今硕果仅存的龙主。他,正跪在喷泉旁边,个子矮、年纪大、语音沉静、两眼深邃如夜空。 亚刃匆促跃起,双膝下跪,叩行大礼,有点口吃地说:「大师,容我服效于您。」他的自信消失了,脸颊泛红,声音打颤。 他腰际配挂一把宝剑,安插在一副有红金镶饰的崭新皮鞘内,宝剑本身朴实无华,剑柄是古旧而泛银色的青铜十字柄。他迅速拔剑,献给大法师,如同家臣向亲王效忠。 树(2) 大法师没伸手碰剑,只向它注目,然后注视亚刃。「那是你的剑,不是我的,」他说:「而且你不是任何人的奴仆。」「但家父说过,我可能得待在柔克学院,直到弄清楚这邪恶是什么。说不定也学点法术,因为我一点技艺也不会。我不认为自己有任何力量,但我的祖先曾有人是法师。假如我设法学一点,或许能帮助您——」「你的祖先成为法师之前,都是君王。」大法师说。 他站起来走向亚刃,步伐无声但矫健,然后拉了男孩的手,让他起来。「我感谢你提议为我效劳,虽然我现在没有接受,但等我和众师傅商讨完毕,说不定会接受。慷慨心灵的奉献,任谁也不能轻率拒绝;莫瑞德子嗣之剑,同样也不能轻率撇开!——好了,你去吧,刚才带你进来的少年会照料你用餐、洗浴、安歇。去吧。」他轻推亚刃后背肩胛中央,流露一份不曾有人向亚刃表示过的亲密,此举倘若出自别人,这位年少王子必感嫌恶,但大法师的碰触则有如给与奖赏,因为他已满心倾慕。 亚刃是个活泼好动的少年,喜好各种游戏竞赛,须运用身体和脑筋的技巧,他都擅长,且表现优异。各项礼仪和指挥责任,他都得心应手,纵然那些责任一点儿也不轻松、一点儿也不简单。但至今为止,他倒还不曾把自己完全交付给任何人事物。对他来说,事事都容易,而他也都能轻松完成。所以,凡事都如游戏,他也玩得起劲。只是此时此刻,他内心深处被唤醒了,却不是被游戏或梦境唤醒,而是被荣誉、危险、智慧唤醒,被一张有疤的脸、一个沉静的声音、一只握着巫杖的手所唤醒。大法师悠哉握持的那枝紫杉巫杖,靠近手握之处,黑木之上凸显著银色印记,是历代君王的失落符文。这样的巫杖蕴含力量,但大法师不以之自恃。 于是,亚刃告别童年的第一步,就在这一瞬间完成:既不瞻望、亦无返顾;没有提防、且毫无保留。 他连礼貌的告辞都忘了,只顾快步走向门廊,神色朴拙、焕发、顺服。格得大法师目送他离去。 格得在白杨树下的喷泉边静立片刻后,仰面遥望一碧如洗的蓝天。「和顺的信使带来恶劣的消息。」他声音半大不小,有如对喷泉说话。但喷泉没听,照旧用银色水舌发声,侧耳细听的,反倒是格得。一会儿,他走向另一道门廊。刚才亚刃没看到那道门廊,事实上,不管怎么靠近观看,很少有人能凭肉眼看出那门廊。格得唤道:「守门师傅。」看不出多大年纪的小个子男人现身。这男人不年轻,所以只能说他年事已高;但「年事已高」对他也不适合,因为他面貌爽利,色如象牙,愉悦的笑容使两颊现出长弧。「什么事,格得?」他问。 现场只有他们两人,所以互相直呼真名。全世界知道大法师真名的仅有七人,守门师傅是其一,其余六人分别是:柔克学院的名字师傅;锐亚白镇的巫师「缄默者」欧吉安,很久以前,是他在弓忒岛的山上赋与「格得」这个真名;弓忒岛的雪白女士」,携回臂环的恬娜;易飞墟岛一位名叫费蕖的村镇巫师;同样在易飞墟岛上一位名叫雅柔的女子,家具木匠之妻,二个女儿的母亲,不通巫术,但对巫术以外的事务非常在行;最后则是地海另一边,极西之地的两条龙,奥姆安霸与凯拉辛。 「我们今晚要集会一下,」大法师说:「我会去通知形意师傅,也会派人去请坷瑞卡墨瑞坷,他就算没亲自来,也可以暂时搁下名字清单,与我们会合,让徒弟休息一晚。你可以去通知别的师傅吗?」「行。」守门人微笑[e`b小`説`txt下`載`.txte`b.c`n紛享]说时,已消失不见。大法师接着也消失不见。只剩喷泉在早春的阳光中自说自话,沉着凝定而永不停歇。 在柔克学院宏轩馆的西边某处——或南边某处——总可以瞧见心成林。心成林在地图上找不到,也没有通路可达。只有知道通路何在的人,才可能去。但是,学院的一般见习生,或岛民、农夫,都可以见到它就在不远处。那是座林木高耸入天的树林,即便在春天,翠绿的树叶也都含带一抹金色。而那些见习生、岛民与农夫,都认为那片神秘树林会不可思议地移动。其实那种看法是错的,树林根本不会移动,因为它的根柢就是「存在」的根柢。移动的,是根柢之外的一切。 格得由宏轩馆步行横越旷野。正午骄阳当头,他脱掉白色斗篷。一位正在一片棕土山脚耕作的农夫举手向他敬礼,格得同样举手回礼。许多只小鸟飞上天空,吱吱喳喳:休耕地与路旁的星草花含苞待放。高空一只老鹰在天上画了个大弧,格得仰头观望,再度举手,那只老鹰风驰电掣般笔直扑向格得伸出的手腕,以黄爪紧扣。它不是雀鹰,而是柔克岛的一种大型猎鹰,白色与褐色条纹相杂、善猎鱼。它先用一只圆滚金亮的眼睛侧看大法师,两喙互碰一下,再以两只圆滚金亮的眼睛同时直视大法师。「无畏,」这男人用「创生语」对老鹰说:「无畏。」大老鹰扣爪鼓翼,凝视他。 「那么,无畏的兄弟,你去吧。」远处,蓝天下山脚旁那位农夫早就停止耕作,专心观看这一幕。去年秋天他也看见大法师腕际停了一只野鸟,但一转眼已不见大法师人影,倒是目送两只老鹰在风中向高空飞旋而去。 这一回,农夫定睛观看他们分开:老鹰飞回高空,男人步行越过泥上旷野。 他步上通往心成林的小径。不管时代和世俗如何在它周遭扭曲变迁,这条小径永远直通,只要循路直行,不久就可走入林荫。 有些树木的树干粗大无比,只要看见这种树干,谁都会相信心成林永远不动,因为它们简直像太古巨塔,虽不免因岁月而灰黯,但它们的树根好比山根。其中有些最古老的树,已是叶稀枝枯,可见它们并非永存不朽。但是,在这些参天巨木中,却也见到一些新生树木:有的高大遒劲,翠叶环生如冠冕;有的是瘦小幼苗,刚长了点叶子,高如女童。 树下的柔软土地,被经年积累的落叶铺满,而且长了蕨类或小株林地植物。但这里的巨树全属一个种类,地海赫语中没有这种树的名字。树枝下的空气,闻起来有泥土味但清新,尝起来宛如潺流的泉水。 格得与形意师傅在林中某处会面。这个会面所在,是多年前利用一棵倒下的巨树造成。形意师傅长年蛰居心成林,很少、或根本不曾走出树林。他的发色呈奶油黄,可见不是群岛区的人。自从厄瑞亚拜之环寻回后,卡耳格帝国的蛮族就不再袭劫群岛,并且开始与内环诸岛和平贸易。卡耳格帝国人民天性高傲,不是友好的族群,但偶尔会有年轻战士或商人之子,基于喜爱冒险或性好学习巫术,独自西来。形意师傅就是十年前这样来的。他从卡瑞构岛来时,是个「配剑有红羽装饰」的蛮人,抵达柔克学院时,是个落雨的早晨,他二话不说,只用赫语向守门师傅表示:「我来学艺!」此刻,他正站在树下金翠交错的光线中,身形伟岸,淡色长发、白面绿眼,是地海的形意师傅。 他可能也知道格得的真名,但并未说出口。两人默然相迎。 「你在那里看什么东西?」大法师问。另一人回答:「蜘蛛。」林地上,两株高挺的叶片中间,有只蜘蛛正在织网,一个精巧的圆已经悬构而成,银灰网线捕捉了阳光,蜘蛛在圆心等待,它仅是瞳仁大小的灰黑色小东西而已。 「她也是个形意家。」格得一边研究精巧的蛛网,一边说。 「何为邪恶?」较年轻的男子问。 圆形的蛛网外加黑色的中心,好像一同向两人注目。 「我们人类织造的网。」格得回答。 树林内没有小鸟啁啾,正午阳光下,万物静寂而燠热,树木和树荫环绕。 「纳维墩岛和英拉德岛都捎来消息,内容相同。」「南方与西南方。北方与东北方。」形意师傅说着,眼睛始终没离开那个圆形蛛网。 「今晚我们要来这里集合,这里是商议的最佳地点。」「我没有什么建议好提供。」形意师傅这时才正视格得,那双泛绿的眼睛倒是冷静。「这里的根柢流露出畏怖,」他说:「是畏怖,我很担心。」「说得是,」格得说:「所以我想,我们务必深入查看根源。我们浸沐在臂环复原所带来的和平中,享受阳光太久了。这段期间所完成的,都是小事;所追求的,则是空泛。今晚我们务必探究深源。」格得讲完便离开,留下形意师傅独自凝视阳光绿草中的蜘蛛。 格得到了心成林边缘。这里的巨木树叶向外伸展,亭亭如盖,超乎寻常。他背靠一棵遒劲的老树根坐下,巫杖横置膝头,双目闭合,状如休息,但其实暗传一份心灵密讯。这份密讯向北传经柔克岛的山丘与旷野,直抵浪涛拍岸的岬角,「孤立塔」所在。 「坷瑞卡墨瑞坷。」他在心灵密讯中呼唤道。受呼召的名字师傅本来正向徒弟诵念树根、药草、叶子、种子、花瓣等名字,中途从厚厚的名字书册中抬头回应:「大师,我在这里。」语毕,他细心聆听。暗色的帽兜底下,只见得一位高大瘦削的白发老者。塔房内写字桌旁的徒弟,个个举目看他,面面相觑。 「时候一到,我就来。」坷瑞卡墨瑞坷说完,再度低头看书,说:「好了。野生蒜的花瓣有个名字,叫『伊贝拉』;萼片也有个名字,叫『帕托拿』;花梗、叶子、根,都各有名字……」野生蒜的各部位名字,坐在树下的格得大法师全知道。他收起密讯,舒展双腿,双眼仍阖。不久,便在叶影重重的阳光中沉沉入睡了。 冬季(1) 奇瓦契司的冬季一般来得比较早。 以往泛蓝的夜空从大约八月中旬开始,便逐渐转换为一片冰凉的黑暗色彩。在一个清晨,当那犹存一丝夏日炎热的夜晚由暗蓝转为淡蓝色的时候,奇瓦契司首都罗恩的某座宅邸里,诞生了一名婴儿。 这个婴儿出生时候,他的父亲并不在家。因为他接到某个高贵人士的命令之后,便在一个月前出国去了。他本想在婴儿出生前赶回来,但是婴儿却出乎意料地提早两个月出生了。所以婴儿的父亲回来时,已经是他出生后两个月的事了。 宅邸里的所有人都非常喜爱并祝福这个小婴儿。因为这是家中第一个小孩,也是所有人都在期待的小孩,所以当然就特别受宠爱了。下人们期待着这孩子长大后能够多多少少温暖他父亲那颗冰冷的心。大家还期盼着一定要生个女孩才好。因为连孩子的母亲也无法推开丈夫心中的那面高墙,但大家相信,可爱女儿的力量应该可以做到。 就像是回应众人的期待,生下来的婴儿果然是个有着一双善良眼睛的女儿。 她尚未完全长出的毛发是金色的,瞳仁与毛发几乎同色,就像大人的眼睛般深邃且静谧。或许是因为未足月就出生的关系,所以她的身体相当孱弱。她父亲服侍的那位大人物也亲派了几名医生与看护照顾她一整个月,其间历经了好几次难关,有几次甚至令人以为她就快死了。 但是,婴儿活了下来。宛如在回应这许多人的祈祷似地,她让每天不停哭泣的母亲不再流泪,也让即将归来的父亲没有白白期待。似乎从某天开始,这婴儿就变得很健康,吃得又多,睡得也好。后来这孩子长大后也确实成了一个不负众望的女孩。她在历经好几次许多人流泪祈求的奇迹之后,没有丢下那些努力想保护她的人,也没有弃离这个世间。 她出生后首次看到外面阳光的那一天,她小鸟般弱小的婴儿被抱在母亲的怀里,来到了庭院。这婴儿原本就很安静,甚至不会哭闹。母亲宛如拥有世上所有和平般,嘴角噙着平静的微笑,此时,一个人走来她面前。这人是宅邸主人从远方带回来的那位沉默寡言的执事。虽然他至今仍然不曾和宅邸其他人有过任何具体的交流,但是他受到主人信任,甚至主人不在时就由他代为负责宅邸的事。婴儿的母亲有些怕他。虽然她丈夫不在时,他总将所有事都处理得很好,但他却是属于那种无法令人放心和与他谈心的冷漠阴郁之人。 婴儿是醒着的。她像懂得感受这和平似地,静静地将目光投向阳光照耀着的庭院。执事先是端详了婴儿一会儿,接着露出了以前不曾有过的温柔眼神,对婴儿的母亲说:“这孩子真像她那死去的姑姑!”婴儿的父亲回来的时候,就将至今还未有名字的小女孩取名为叶妮。 雷米王国的十二月是酷寒的。 整片原野地表都冻上了,脚一踩上去便会发出冰霜被压后的沙沙响声。此时正有两个人横越这片原野。他们看起来像是都穿着黑色长袍,较矮小的那个更像是穿着一件连有头罩的斗篷。两人乍看之下就像一对父子,不过却又更像是朋友,只是说他们是同伴,他们的年龄差异也未免太大了一点。两人的脚步十分轻快,似乎一点儿也感受不到天的寒气。 突然间,年纪较大的男子低头看着少年,像在喃喃自语般说道:“我看你能撑到什么时候!”少年也回了一句:“我也是!”少年的声音像是被冻着了,发音不怎么清楚。两人彼此使了个认真与玩笑掺半的眼神,就又精神抖擞地移动起步伐。 太阳开始西下,天色转为朦胧,像是快要下雪,这是个看彼此脸孔都显得昏黄的阴天。过了不多久,天开始飘起细雪来。 强劲的风使得他们的双颊冻得如石头一般,但两人不但没有停下脚步,反而开始加快速度。覆盖着冰霜的干草原似乎无穷无尽,白天的光线很快就消失不见。这分明不是可以快速步行的天气,他们却像在竞走般,只顾着快速前进。结果,最后他们还是不得不停下了脚步。“喂,前面是河!”其实早在走近河边前,他们就知道前面是河了,不过他们却仿佛不想停下地继续快走,结果到了河前只好赶紧站住,差点冲上结冰的河面。 个子较高的男子再度低头看着少年,说道:“你敢不敢涉河过去?”少年想要露出微笑,但脸被冻僵了,不可能笑得出来。所以他只是简短地回答:“如果你敢的话。”“哼,你可真固执。”也不知是谁先站上去的,他们踏上了结冰的河面。这河宽大约二十米左右,并不是一条很宽的河,但是却无法看得出有多深,也不能确定结冰的厚度是否够硬。想到最近几天的酷寒天气,他们暗想,不会碎裂吧。 然而这却是个错误的判断!由于冰层下面有水在流动,再加上早上一直阳光灿烂……“波里斯!”大的一人首先察觉不对。原本走在前方的少年一走到河中央,冰面就开始到处出现细细的裂痕,接着,开始发出嘎吱声,随即断裂开来。幸好少年当时站在一大块冰块上,可是,之后周围的冰块也纷纷裂了开来。现在反而是喊出声音的大人那一边较危险了。尖锐的裂痕立刻扩散逼近到他脚下。 “老师!”虽然他要波里斯别这样喊他,但遇到危急情况,波里斯却很清楚地叫出了这个称呼。原本要走近的男子急忙往后退了几步之后,忽地跃身踩过眼前一块破裂的冰块,瞬间来到少年立足的那块冰上。 可是他还来不及抓到少年的手,冰块就因为他的压力,又裂成了两块。冰块下快速流动的水流将冰块推向下游,他站着的冰块冲撞到后方冰块的那一瞬间,少年一个重心不稳滑倒了。重量倾向一边,随即冰块也跟着倾斜压向水中,少年在同一时间落水。 那种水是冷得一碰触就会令全身冻僵水。 “糟糕!”少年头已沉到水里,不见踪影,接着身体也沉了下去,照这种情形看,少年在冻死之前就可能先因无法呼吸而失去神智。微弱的阳光下,只见黑黑的河水闪烁着。一时想不出办法的男子不管三七二十一,正想往水里跳……“噗呼,呼……”少年的头突然浮上来又再沉下去。难道这孩子会游泳?男子根本没空去判断,趴在冰上,伸出一只手,抓住了少年的肩膀,然后用力往后拉。 “……”落水才这么一瞬间,少年的身体就变得有如结冻的鱼一般僵硬。虽然男子用惊人的力气把他的上半身抓了上来,成功地让他得以呼吸,但是这样的姿势却无法再把少年拉得更上来一点。继续用力下去,搞不好连他现在靠着的那块冰也会破掉。 “我……没有……关系……”其实少年瞬间冻僵的双腿早已动弹不得。在他眼前出现的,是那个紧抓着他不放的人的焦急眼神。虽然他很想移动手臂抓住冰块,但身体已经不听使唤了。难道我就要死了……少年的脑子里像微弱火苗般浮现出这个想法,突然间……他好像听到不知从何处传来陌生的喊叫声。难道是幻想,是错觉?然后这声音逐渐变得清晰,水上的男子和水里的少年都听得到。那是音调特别的典型雷米方言。 “你们在那里做什么咧?在这寒冷的冬天,难道想洗澡吗?”全身趴在冰上的男子好不容易转头一看,在对岸,像是农民模样的三名男子和一名女子正盯着他们看,嘴里还嘀嘀咕咕着。喊出声音的正是他们之中的一个人。可是在这急迫的情况下,他们居然还在嘻嘻笑!一直紧抓住少年的男子生气地喊:“人都要死了……你们还只顾着笑?”“你说谁要死了?哈,你觉得掉到浅盘子里会淹死吗?”突然间,男子像是脑袋上挨了一记。这时少年伸长原本弯屈的脚,试着去踏踩水底。由于双脚已没有知觉,所以无法马上判断出来,不过,他发现脚一伸直,水只到胸口高度,脚下踩的是坚硬的河床。 “……”和这群男子一起的女子瞪了男子们一眼,说道:“喂,你们怎么可以戏弄不知道的人?再这样下去,那孩子就要冻伤了!”女子身穿一件用羊毛织成的厚裙,手握一支超过两米的长竿,令人意外的是,她毫不犹豫就站上了冰块,然后一面把长竿拄着水底,利用那股反作用力跃身,只反覆了几次就来到了两人眼前。她踩踏冰块的方式非常轻盈,刚才男子踩踏的方式与她根本无法比拟。就在两人呆愣住的时候,女子已经倚着长竿,向孩子伸手,说道:“抓紧,用力踢一下水底!”就这一瞬间,女子数了三、二、一,就一口气把少年从水里拉了上来,放在冰上。由于少年着地太急,结果冰块很快又再裂开,可是他一下子就又被女子拉了起来。女子只用一支长竿,却仿佛像是攀在一棵耸立的大树般,以熟练的动作将少年带到了河畔。 “啊啊……呼……”少年一时讲不出话来。她看到少年因为全身湿透而不停颤抖,很快抢下身旁男子的斗篷,将少年整个人包裹起来。而斗篷被抢的男子倒也没抗议什么,只是觉得很扫兴地笑着。等该做的都做完了之后,女子抖了抖木竿,把水气甩掉,便望着至今仍然趴在冰上、表情呆滞的男子。接着,她耸了耸肩,丢出了一句话:“大人自己上岸。”农夫们盛情款待了他们。大概是他们之前的傻事逗得农夫们开心,反而让人们对他们很有好感。雷米人一般都很排斥外地人,但是某一瞬间感觉对了,就会突然变得无限度地热情。他们就是这种性格。事实上,他们不仅准备了睡觉的地方和食物,甚至还为落水的少年准备了热热的洗澡水,展现出令人惊讶的热情。 当然,第二天早上,伊斯德。珊和波里斯。贞奈曼,才知道这是要付出代价的。他们早餐吃得较晚,用完餐后一走到屋外,就发现每个经过身边的人都是一看到他们就转头偷笑。原来代价就是让人取笑!当然,掉到比小孩身高还浅的河里,却做出一副面临生死离别的举动,一想到这个,连他们自己也觉得十分可笑。 “真是的,认识你以后,连我也一直在不断做傻事!”波里斯不发一语,只是露出微笑。用这种方式骂波里斯不懂事,其实是伊斯德的习惯,也可说是他说话的魅力吧!说起来,两人原本是在比赛,看谁能在寒地里两天内不眠不休地走得更久。回想起来,也不知道当初怎么会打这种赌。要不是因为如此,他们也不会随随便便就那样过河的。 事发前一天他们已经彻夜不眠地开始赶路,隔天还是没有休息继续走,就这样一直走着。结果只是落水,连耳朵或手都没冻伤,已经算是他们非常地好运了。在宁姆半岛这地处北德雷克斯山脉东边地方的十二月里发生这种事,在雷米人看来,他们两个简直就像是笨蛋。波里斯瞄了一下对方,低声地说:“不管怎样,我输了。”突然间,伊斯德用发怒的口吻喊道:“你这小子,我出生长大的地方是四季不融雪,积着万年雪的地方。我可是在那片雪中玩耍长大的。这种寒冷对我来说,本来就不算什么!这种比赛一开始你就输定了嘛!”波里斯稍微抬头,嘻嘻笑着说:“不过不是幸好都没事嘛?”“……”伊斯德会激动是因为气自己为了想挫这小子的固执,而做出了不理性的行为。然而即使如此,在波里斯落水那一刻,他确实很担心他的性命安危,也暗自责备自己太轻率行事。 不过,他这个大人,个性却还很天真。因为隔不了多久,他就在开始思考要如何教训这不知天高地厚的小子了。 “如何,在浅盘里游泳的感觉怎么样?”手持长竿的女子和另一名男子正朝他们走来。他们在空地中央点了营火,周围有几个男人在干杯。这么一大早就喝酒!不愧是以酷寒著称之地的风俗习惯啊!伊斯德有些不满地回答:“是啊,我们一进到浅盘,才发现原来雷米著名的寒冷也不过就是如此。”“不是每个雷米人都是被冷死的。在这块被遗弃的土地上,上天偶尔也是会降下恩宠的。”这名女子讲的不是雷米方言,而是他们所熟悉的南方话,她字正腔圆地说着,并走过来站到他们面前。她双手叉腰,看了一下身形高大的伊斯德,接着像是很惊讶地说:“你,怎么我觉得以前好像见过你?”“你说得对。”伊斯德回答之后,就不再多说什么了。波里斯很清楚伊斯德的说话方式,所以并不特别在意,但是这名女子却继续用怀疑的眼神仔细打量着对方。然后又再说道:“好像是几年前吧,你曾经来过这里。没错。你的名字是?”“伊斯德,伊斯德。珊。”“应该不是这个名字吧。”“难道是我哥哥来过这里?”看他用泰然的语气若无其事地这么问,波里斯实在是忍不住想笑。接着,伊斯德耸了耸肩,问道:“你也该说出你的名字吧。”那名女子握了握长竿,一副觉得不甘愿的样子,回答道:“荷贝提凯。”“哦,没有姓氏的女子,这真是个优雅的名字!”自称荷贝提凯的女子用长竿啪啪地拍着另一支手的手掌,面无表情地说:“听到了我的名字,你还不知道我有何要求吗?你难道是野蛮人吗?还是你这个男的没挨几拳,就不会乖乖听话?”对刚认识的人说出这种话,未免太无礼了吧!不过伊斯德却神色自若地说:“说我是野蛮人?真是太见外了。你同父异母的哥哥如果听到了,一定会很难过吧。”荷贝提凯的表情在瞬间变得不同。她皱着眉头说:“你知道他?他在哪里?”“喂,我怎么可能会知道?难道你真的把我看成了野蛮人?我只是听说而已。而且我是看你很像,才这么说的。”“你说我像什么?喂,你有完没完啊?”和荷贝提凯一起的男子嘻嘻笑了出来,说道:“荷贝提凯从十岁起就开始摇桨了。他们家从祖母那一代就做船工,她操长竿的技术在这附近可是无人能比的。你要是把她当小姐般小看她,当心碰一鼻子灰!”“是吗?我想我摇桨真的摇不过她。就当我输给她了好吗。呵呵。”那名女子看着伊斯德,露出像是“谁说要跟你赛摇桨了”的啼笑皆非的表情。不过,伊斯德却接着继续说道:“你的名字应该再加个姓氏。只有名字好像缺了点什么。荷贝提凯。卡詹妮斯怎么样?荷贝提凯。阿茨罗兹也不错,荷贝提凯。索尔伦也很好啊!”“喂,你再这样乱开玩笑,真的想找揍啊!”荷贝提凯年纪大约二十五六岁,脸孔白皙,头后面扎着一束长长的褐色头发。当她身旁的男子警告完后,她又手握长竿,从一只手交给另一支手,然后将长竿放下。说道:“现在我想起来了。大约是在四年前……应该是吧。感觉像是很久以前的事了。你就是那个在达坎蛮族侵略我们的时候,没有特别答应要帮忙,就自愿了加入战斗,之后又失去踪影的那个人,对不对?所以你才知道我哥!”伊斯德一副努力回想的模样,说道:“啊,对对。如果不是我哥哥,那么那个人应该就是我吧!”荷贝提凯又把手中的长竿往地上敲了几下,很露骨地说:“你就这么不喜欢听到人家跟你说谢谢吗?”伊斯德脸上仍然带着笑容,但回答的话却令这个女子听得有些变了脸色。 “会记得以前恩情还拿出来讲的人,通常都会有第二次的请求。”女子先是嘟起嘴巴,只是紧抓着长竿。然后像是下定决心似地单刀直入地说道:“对啊,你说得没错。我是有事相求。”“你就用一句话说来听听。”“像那时候一样,帮我们一次吧。”“又要我去打斗?”伊斯德像是无可奈何地摊开双手。然后轻轻摇着头说:“我现在老了,没办法了。难道没有别的请求吗?像是为明年播种去帮忙犁田,或者烦恼葡萄酒太多喝不完。如果是这类的事,我一定很乐意帮忙。”荷贝提凯突然露出笑容,说道:“其实说起来这跟我的请求并不算是两回事啊!你如果认真帮忙,会让你尽情享用葡萄酒的。”“哦,是吗?如果喝不完,带着走也可以喽?”伊斯德也不细问要帮的是什么忙,就爽快地答应了她的提议。荷贝提凯举起手,指着北边耸起的山丘,要他们明天一早到那里去。 伊斯德点了点头,就和她道别走了,随即波里斯追上他,问道:“你真的有哥哥吗?”“嗯,我没说没有,那就是有。”波里斯眯着眼睛,喃喃地说:“没说有,那就是没有了!”即使是在海洋性气候的宁姆半岛上,内陆地方的冬季还是相当冰冷的。在北方天空的地平线那一头,积着厚厚的灰色云层,云层上有几块云朵正在飘移着。伊斯德和波里斯一早就到达了和荷贝提凯约好的那座山丘,等待着天亮。 波里斯呆呆地望着云朵,然后又一次思索着伊斯德说的话。 “野蛮民族?”“是啊,我以前在培诺尔城堡时讲的故事,记不得了吗?”伊斯德像自言自语似地冒出这句话,他站在波里斯身旁,一直不停地喝着葡萄酒。而波里斯则不安地看着像是骏马奔驰扬起尘土般的灰色云朵,又再说道:“我记得。那是蛮族与公主的故事。”“没错。那时候我不是解释过雷米人和蛮族之间的微妙共生关系吗?他们以前曾像仇人般战斗,但现在逐渐尊重彼此扮演的角色,虽然互不喜欢,但却成了互助的关系。今天这件事也是在这种情况下演变成的。不管怎样,这次的事很简单,我们既然欠下了人情,就该守护荷贝提凯。”乍听之下,波里斯实在不懂这句话的含意。 “守护她?”“不是的,不是。”伊斯德摇头,一副不知该如何解释的表情。 冬季(2) “荷贝提凯不只是人名,还有另一层意义。传统的雷米话里,应该是跟‘礼仪‘的意思差不多,不对,说是礼仪也有些不对……正确地说来,比较接近于‘遵守当地传统礼俗‘的意思。她有这样的名字,也不是平空取的。 ”波里斯表情惊讶地问:“为何取这样的名字呢?”“这其实只是风俗。在部落里,会有几个人传承某些特别的名字。他们生活在部落里,同时这个字又有含意,会代代相传不被遗忘。在外人经常出入的部落里,通常会有荷贝提凯这个名字。这是为了向外人强调并要人遵守荷贝提凯的关系。 除了这个名字以外,还有好几个名字。像‘临煞勒‘就是‘经常在打斗时站先锋‘的意思。这个名字主要是在那些与异族长久斗争的部落里传承。有大河流经的村落里,常有‘阔洛孥司‘的名字。这个,嗯……可以说是‘治水‘的意思吧。 意思是要人在水患出现之前就事先治理好的意思。”波里斯脸上露出觉得新奇的表情,一面摇头一面说:“你真的是无所不知啊!”“那当然啦,除了我不知道的事,其他的我都知道!”波里斯等着看他习以为常的得意忘形,又再问他:“可是蛮族为何要侵略雷米人的部落呢?刚才老师您……嗯,你不是说蛮族和雷米人是共生共存的关系吗?互相帮忙,在国境……”“是啊,是啊。不过这是指雷米王国和蛮族的整体关系,这样看的时候,是这种关系,但小单位还是常有打斗的。就像两家的儿子在家附近打架,两家却不会因此结仇一样。这种打斗不会让一方灭亡,雷米王国或蛮族的族长也不会太过在意。也可以说是他们故意忽视了吧。”过了一会儿,伊斯德嗯了一声,开始更正他刚刚说的话:“有些蛮族的族长或许会有不同的看法。不过,没关系,因为他们和雷米王室比起来,再怎么样也只是小小一群人而已。雷米王室可能会对他们的鲁莽行事感到生气,要是这个族长够愚蠢,支持想要反击的人,最后会招来雷米王族的正式兵力。 不过,这次应该不会造成这种悲剧性的情况。因为我听说双方只是单纯因为玉米田而引发争斗。反正他们就像是爱吵架的隔壁表兄弟关系。”一朵朵云逐渐扩散开了。天空是冰冷的蓝色,太阳则躲在云后,消失了踪影。这是一个难得一见的壮观黎明。 “所以我们要守护那个‘荷贝提凯‘,该帮他们帮到什么程度呢?必须像‘临煞勒‘那样冲先锋吗?”伊斯德伸出舌头,并摇了摇头,答道:“不知道。反正我们尽力就是了。”波里斯露出酷似大人的表情,双手在胸前交叉,一面望着地平线的云,一面说:“我可不想杀人。”伊斯德一拳飞来,波里斯根本连躲也躲不过,就被打中了额头。 “我也讨厌啊,小子!”两人转头面对面露出了有些顽皮的会心一笑。离开培诺尔城堡之后就没再长多高的波里斯如今刚好到伊斯德的颈子。两人用相似的表情,鼓着两颊,点了点头。 “嗯,适可而止,但是要有模有样!”“我就当是去学习如何守护别人国家的礼仪!”这种时候两人真的很像“朋友”。波里斯喜欢他。 “好,走了吧!”其实这只是他们两人的口令。因为,手持木棍的村人早已经开始大声呐喊着率先冲下山丘了。 后面垫后的人跑了过来,纷纷追过他们。混乱之中,他们以一种微妙的同伴意识悄悄露出微笑。 波里斯望着他们的前方,对另一个人说话。伊斯德则是把刚才好不容易打开瓶盖的葡萄酒喝完了最后一口。 “你既然收了人家的葡萄酒,应该不要落后太多吧。”“别担心。因为这是陈旧的葡萄酒。倒是你,要特别小心别把剑拔出来!”“事情不会严重到那种程度吧?”他们是在说冬霜剑。 重逢之后,波里斯就听从伊斯德的劝告,不曾再拔出冬霜剑,而是使用伊斯德买给他的一把稍短的剑。 不管怎样,这天的打斗应该仅止于木棍斗殴。 按照伊斯德所说的,不论是雷米人还是蛮族人都心里有数,知道出人命后会引起很大的后果。 “好了,该还葡萄酒的钱了!”原本聚集的人群几乎都已经跑下去了,山丘上只剩下几名前来打气加油的小孩及女孩。他们甚至拿着铁锅盖一直在敲打着,继续跟随在队伍的最后。 波里斯还是有些觉得莫名其妙,他低声喃喃地说:“看来这是一场玉米栽培地争夺战!”就在这一刻,伊斯德突然喊出和狂奔的村人一样的声音。他的声音大得让那些拿着锅盖的女孩也吓了一跳。 “我们是不会交出玉米的!”然后他就做出和村人一样的动作,一面挥着手臂,一面开始冲下山丘。他好不容易喝完了一整瓶葡萄酒,才出现了这一幕。 波里斯有些惊慌。不过,他随即也知道该怎么做了。一股难以掩饰的兴奋涌了上来。 “还我们……玉米田!”“在我们土地上,一颗玉米也休想……”“野蛮人,要玉米就去你们家后院种!”“在玉米茎塞住你们嘴巴之前,乖乖滚蛋吧,野蛮人!”口中喊出各种“新颖”、“新鲜”的口号,响彻了田野的远处。三十多名的“玉米田守护队”以及“侵略者”们在这片田野的某个角落里,挥舞木棍打了起来。 在他们之中,有一名大人和一个小孩奔跑穿梭着,比任何人都还卖力,表明誓死守护玉米田的意志。 一个酷似春天的冬日来临了。 一月结束后,现在是二月。波里斯不记得他曾经像今年这样什么也没做地过了新年的第一个月。他连年夜饭、放鞭炮、守岁等,什么也都没做,只是和平常一样地安静渡日。 早晨(1) 早晨,亚刃一醒,就看见暗沉低矮的偕勒多海岸横在船前方那片蓝色的西边天际。 贝里拉宫内存放不少王权时代绘制的古老地图。地图绘制时期,常有商贾和探险者由内环诸岛驾船远航,所以当时的人对于陲区的认识比后人清楚。在王宫正殿内,有一幅北方与西方并呈的大地图,以镶嵌工艺制作在两面墙上,英拉德岛的位置刚好在王座上方,以金色及灰色呈现。亚刃幼年时,亲眼浏览那幅地图不下千百遍,所以到现在仍默记于心。英拉德岛北方是瓯司可岛,西边是依波司可岛,依波司可岛的南边是偕梅岛、帕恩岛,至此是内环诸岛之界。再过去的辽阔大海一无所有,只镶嵌一片淡淡的蓝绿色,并零星安放一些很小的海豚或鲸鱼。最后,在殿内那面北墙与西墙交会的角落,可以找到纳维墩岛,纳维墩岛再过去有三座比较小的岛屿。接下去又是空无陆地的区域,一直延伸到墙缘,即地图边缘,才可以找到偕勒多岛。偕勒多岛再过去,就什么也没了。 他可以清晰忆起地图上的偕勒多岛呈弯曲形状,弯曲形状的中心构成一个大海湾,窄小的开口朝东。他们英拉德人从未航行到那么远。但现在,他们正驾船朝向偕勒多岛最南端的一处小深湾。太阳仍在晨雾中低悬时,他们抵达了。 由巴乐纯碇泽出发,以这个西方岛屿为目的的远航,结束了。 他们停妥「瞻远」,踏上久违的坚实土地。四周的寂静让他们觉得古怪。 格得爬上一座矮丘,这座矮丘覆盖青草,丘顶斜突于陡坡之上,强韧的草根沿着壁缘缠结如飞檐。他爬到丘顶后,站在那里瞭望西边相北边。 亚刃站在船边,把好几天没穿的鞋子穿好,再从轮机箱内拿出他的短剑,配挂好。这回,他内心一点「该带,还是不该带」的疑问也没有。接着,他也爬上矮丘,站在格得身旁,一同看望这片陆地。 这一带的砂丘都不高,都长草,伸入内陆约半哩。砂丘再过去是泻湖,密密长了蓑草与咸芦苇。泻湖再过去是不高的群山,放眼望去只是一片黄棕色。这偕勒多岛差丽但荒凉,找不到一处有人迹、耕地或居所。连禽兽也见不到半只,充塞湖面的芦苇之上,完全没有海鸥、野雁或任何鸟类。他们由朝内陆的那一侧爬下砂丘。 砂丘这一侧的斜坡,阻挡了浪花拍击与海风吹袭的吵声,四周变得宁静起来。这座砂丘的最外围与下座砂丘之间有座小谷,那里的砂子很干净,而且温热的太阳正照在它的西坡上,所以谷底阴凉。「黎白南,」法师现在开始用真名叫他了:「昨夜里我一直没法睡,现在必须睡一下,你陪我在这里,帮忙看守。」他在白日天光中躺下,不过谷荫清凉。他用手臂遮眼,舒口气,就睡了。亚刃坐在他旁边。这里,双目所见只有白色的谷地斜坡,丘顶青草料伸,背衬着蒙蒙的蓝天与黄太阳。双耳所闻,只有翻过砂丘丘顶传来的闷闷浪花声,以及偶尔阵风轻轻吹起尘沙的朦蒙细砂声。 亚刃看见一只可能是老鹰的飞禽在高空翱翔,结果发觉那不是老鹰。它盘旋着俯飞而下,随着开展的金色翅膀,传来如雷的飕飕声。它伸出那双巨大的脚爪,降落在砂丘顶。太阳在它后方,所以它的大脸看起来是黑的,但带着火红闪光。 那条龙由丘顶往下爬行几步,然后说:「阿格尼·黎白南。」站在那条龙与格得之间的亚刃响应道:「奥姆安霸。」那把出鞘的短剑握在手上。 那把剑现在不觉得沉重了,光滑老旧的剑柄握在手中,感觉自在。刀锋出鞘时,轻盈迫切;它的力量、它的岁月,都支持着他——因为他现在知道如何发挥它了。这是他的剑。 那条龙再度说话,亚刃听不懂,他回望沉睡中的同伴,短暂的嘈闹和轰隆声响一点也没把他惊醒。亚刃便对那条龙说:「我的大师累了,他在睡觉。」听了这话,奥姆安霸爬下砂丘,笨重地蜷曲在谷底。他在地上不像在空中飞翔时那么灵活柔软自在,不过他放下那双有爪的脚和弯曲的尖尾巴时,流露出一种邪怪的优雅。下到谷底后,他把两脚收拢在身躯底下,抬起巨头,安静不动,真像雕刻在武士头盔上的一条龙。相距不到十呎,亚刃注意到那双黄眼睛,也觉察到四周有股淡淡的焦臭味——这次不是腐臭味,而是焦干的金属味,这气味与海水及咸砂的气味混合,融成一种清净、鲜奇的气味。 太阳高升,照射奥姆安霸的侧腹,使他像铁金合铸的金属龙那样闪闪发光。 格得依旧放松沉睡,一点也没理会龙在场,好像农夫与自己的猎犬相处般全然不在意。 一小时过去,亚刃大惊发现,法师早已在他旁边坐着。 「你对龙已经那么习惯了吗?居然能在它们脚爪中间睡着?」格得说完,笑起来,打了个呵欠,然后站起来用龙语向奥姆安霸说话。 奥姆安霸回答前,也先打个呵欠——也许是同样爱困了,也许是表示势均力敌。不过,巨龙打呵欠,世所罕见:黄白色的两大排牙齿,剑般尖长;分叉的红色[福`哇小`説txt下`載.fval紛`享]劲舌,是人类身高的两倍;喉咙像冒烟的巨穴。 奥姆安霸说完话,格得正要回答时,两人同时转头看亚刃。在四周的静默中,他们都清楚听见钢剑碰着剑鞘的匡当细响。他们看见亚刃正抬头远望法师头部后方的砂丘口,手中握着出鞘的短剑。 砂丘口站着一个男人,阳光朗照着他,微风轻拂他衣裳,他如同雕像般静立,唯有轻便的斗篷衣边和帽兜略微轻飘。他的头发长黑鬈曲,方肩魁梧,是个健硕俊雅的男人。他微笑[e`b小`説`txt下`載`.txte`b.c`n紛享],目光好像越过他们头上,望向大海。 「奥姆安霸我认识,」那人说:「你,我也认识,不过,自从那次见你至今,你老了不少,雀鹰。他们告诉我,你现在是大法师了。看来,你不但变老,也变重要了。而且有个少年仆从跟随,不用说,八成是巫师学徒,在那个智者之岛学习智慧。两位远离柔克学院,告别那些刀枪不入、保护所有师傅免受伤害的高墙,千里迢迢至此,是何缘故?」「因为,比那些高墙更重要的墙,有了破洞。」格得说着,两手紧握巫杖,仰头注视那个男人。「不过,你竟然不现身与我们一会,好让我们向我们寻觅已久的人致意吗?」「现身?」那人说着,又微笑[e`b小`説`txt下`載`.txte`b.c`n紛享]起来。「难道堂堂两法师之间,竟需藉那区区血肉之躯、藉那禽兽筋肉,才可靠?不,让我们以心相会吧,大法师。」「我想,我们无法以心相会。孩子,把剑收起来。它只是『派差』、一个『显像』而已,不是真人,对它用剑,无异举刀砍风。在黑弗诺时,你头发是白的,人家叫你喀布,但那只是通名。我们与你相会时,该如何相称?」「你们要称我『王爷』。」砂丘边上那个高大形影说。 「喔,还有呢?」「王尊。」奥姆安霸听了,发出可怕的巨响以表不满,两只大眼炯炯发光。不过他别开头去,不看那人,并就地匍匐,宛如无法动弹。 「我们该到何处与你相会,又是何时?」「在我的疆域会面,至于时候嘛——随我高兴。」「很好,」格得说着,举起巫杖向那人伸过去些——那人立刻像烛火被捻熄般消逝。 亚刃呆望。龙劲健起身,用四只盘曲的脚站立;一身盔甲匡当作响,大嘴龇张,露出最里端的利牙。(文'心'手'打'组'手'打'整'理)法师仍倚着巫杖。「它只是派差,是那人的显像或形象,它能说能听,但没有力量,所以省了我们白费力气对付它。其实,连这形似之像也不真——除非送讯者希望它是真的。所以我猜,我们还没见到他现在的实际相貌。」「你想,他就在附近吗?」「『派差』不越水,所以,他应该在偕勒多岛没错,但偕勒多是个大岛,比柔克岛或弓忒岛都宽,而且差不多和英拉德岛一样长。找他要很久。」接着是龙说话。格得听完,转向亚刃:「这位『偕勒多领主』是说:『吾既归吾土,即不拟离开。必寻得此『尽毁者」,领汝去彼处。吾汝合作,或可灭他。』我不是说过吗,龙要找什么,就一定能找到?」一讲完,格得在那巨兽面前单膝下跪,与为臣者向国王下跪一样,还用龙言向巨龙道谢。由于距离非常近,低眉颔首的格得,可以感觉那只龙灼热的鼻息。 奥姆安霸重新拖着披鳞带甲的巨大体重爬上砂丘,然后鼓翅展翼,腾飞而去。 早晨(2) 格得将衣服上的砂子拍掉,对亚刃说:「你刚才已见到我下跪,说不定终结前会再看我第二次下跪。」亚刃没有追问这话的涵意。根据为时不短的这段相处,他已认识到,法师说话含蓄,自有理由。不过这一回,他仿佛觉得这句话另有不祥之兆。 他们翻越砂丘重返海滩,检查他们的船只停泊位置是否不受潮水或暴风雨侵袭,顺便取出过夜用的盖毯与剩余食物。格得在细狭的船首略停一停,那个位置承载他横越各陌生海域,历时何其长久,历程何其辽阔。他伸手置于船首,但没有施法或持咒。然后他们反身朝内陆,再度向北边山峰前进。 走了一整天,晚上就地在一条溪边夜宿。那条溪河婉蜒流向挤满芦苇的泻湖和沼泽。虽然时令是仲夏,但晚风微寒,由西边开阔海那汪洋一片的辽阔陲区吹来。天空罩层雾气,看不见山峰之上有星光闪烁,而这里的山峰想必也不曾有窗户透出火光、或有炉火辉耀过。 亚刃在黑暗中醒来,他们的小火堆已熄,正西沉的月亮洒下银灰光芒照耀大地。溪谷与周围山峰上,站了好大一群人。他们静立不动,脸孔朝向格得与亚刃,眼里未映照月光。 亚刃不敢说话,但伸手去碰格得手臂。法师被摇醒,坐起来问:「什么事?」他顺着亚刃的注视望去,也看见那群静默人众。 那群人不论男女,都穿暗色衣服。月光蒙胧,无法看清他们的脸,但亚刃依稀觉得那些站得最靠近,也就是小溪对岸那群人,有些他认识,只是说不出他们的名字罢了。 格得站起来,毯子落地。他的面孔、头发、与上衣,都发出淡银色光芒,宛如月光集中在他身上。他大幅伸出一只手臂,高声说:「噢,你们这些曾经活过的,自由了!我已解除牵系你们的束缚:安瓦萨·马讷·哈吾·弁挪达瑟!」那些沉默不语的人群又静立片刻,便慢慢转身离开,好像一个个走入灰暗就凭空消失了。 格得坐下,深舒一口气,望着亚刃,一只手放在男孩肩膀,他的碰触温暖稳实。「黎白南,别害怕,」他既和蔼又讥嘲地说:「他们只是亡魂。」亚刃点头,只不过牙齿格格哆嗦,并感觉冷得透骨。「他们怎么会——」他试着说话,但下巴和嘴唇不听使唤。 格得明白他的意思:「他们是受他召唤才出现。这就是他的允诺:永生。只要他一句话,他们就可以返回;只要他一下令,他们就必须在这些『生命之丘』上行走,但却连一片叶子也无法干扰。」「那么——那么,他也死了?」格得若有所思地摇头。「亡魂没有能力召唤亡魂重返人间。不,他拥有超越活人的力量……但谁要是想追随他,他就会欺瞒那些追随者。他保持力量为自己使用;他扮演『亡魂之王』的角色……但其实操控的不只亡魂……不过,它们仅是影子。」「我不知道自己为什么怕他们。」亚刃惭愧道。 「你怕他们,是因为你怕死,这很正常。因为死亡是恐怖的,非怕不可。」法师说着,放根新木在火堆上,并搧搧木灰底下较小的木头。这些捡来的柴枝烧旺起来,火光也转亮,这光亮让亚刃感激。「然而,生命也是可怕的东西,」格得说:「一定教人害怕,也让人赞美。」两人都缩缩身子并拉紧盖毯,沉默一会儿。格得又很严肃地说:「黎白南,我不晓得他会利用派差及影子在这里捉弄我们多久。但你知道他最终会去哪儿,对吧?」「进入黑暗之域。」「嗳,就是去他们那儿。」「我既然见过他们了。我会跟您去。」「是你对我的信心在驱使你吗?你或许可以相信我的爱,但不要相信我的力气。因为我猜想,这一回……我是棋逢敌手了。」「我一定跟您去。」「不过,万一被打败,假如我用尽力量或性命,就没办法带你回来了。而你不可能单独回来。」「我会与您一同回来。」格得听了,说:「你从死亡的鬼门关进入成年。」说完,他用那龙曾经对亚刃说过两次的字眼——或名字——很低缓地照样说:「阿格尼——阿格尼·黎白南。」之后,两人都没再说话。不久,睡意袭来,两人便在无法持久的小火堆旁躺下。 次晨,两人继续向西北前行。那是亚刃的决定,不是格得的决定,因为格得说:「孩子,让你来选择我们要走的路吧,因为对我而言,不管哪条路都一样。」他们没有目标,只是一边等待奥姆安霸的消息,所以不赶路,只沿群峰最外围、最矮的山丘行走,多数时侯都还能望见大海。这山间的野草由于经年被海风吹袭,显得干枯低矮。较高的山峰在他们右侧巍然耸立,孤寂但有金色阳光照射;左侧是盐泽与西岸大海。他们有一回见到很远的南边有天鹅在飞,除此之外,一整天没看到其它会呼吸的生物。内心的畏惧、与等着最坏情况出现的心绪,使亚刃一整天都感到厌乏,不由得开始不耐,生闷气。数小时沉默不语后,他说:「这块陆地与死亡之域一样死寂!」「别这么说,」法师厉色道。他大步走了一会儿,才改变声调说:「看看这块地方,看看四周,它是你的王国,是生命王国,也是永存不朽的。瞧瞧这些山峰,这些凡间山峰,它们不是恒在永续的。这些山峰长了活生生的草,而且溪河潺流其间……在这整个世界,在这整个宇宙,在这辽远亘古的时间中,绝对找不到与这岛屿相同的小溪,由肉眼看下见的地底涌出,流经阳光照耀的所在,也流经黑暗地域,进入大海。存在的泉源十分深奥,比生命、比死亡都深……」他停了,注视亚刃、注视阳光山峰的那双眼睛,有着无以言喻、博大悲抑的爱。亚刃看见那份爱,也亲睹那份「爱」在看他——头一回,亚刃完整地看见他的原样。 早晨(3) 「我表达不出我的意思。」格得不开心地说。 可是,这让亚刃想起涌泉庭初次相见那时,想起那个跪坐在喷泉流水边的男人。霎时,一股如记忆中的流泉那般清澈的喜悦,在他内心泉涌满溢。所以他注视着同伴,说:「我的爱交付给值得爱的人事物,这岂非就是您所说的王国,这岂非就是那不歇的泉源?」「嗳,孩子。」格得温和但痛苦地应道。 他们默默继续走。但现在亚刃看待世界,是以他同伴的眼睛在看,结果发觉这片孤寂荒凉的土地到处呈现出活泼的璀灿光辉,有如被一种凌驾一切的魔力所施。璀灿的光辉遍及被海风吹偃的每片野草、每个阴影、每颗小石。这零零总总有如人在出发投入一趟一去不返的旅程之前,最后一次站在钟爱疼惜的地方时所见,完整、真实、亲爱,好像以前从未见过,以后也不会再见。 傍晚降临时,西边天空云层密集,并由海上刮来强风,临要下沉的太阳加倍澄红炽热。亚刃在溪谷捡集升火用的柴枝,由泛红的光中抬头时,看见不到十呎的地方站着一人,那人面孔模糊怪异,但亚刃认得他——是洛拔那瑞的丝染师傅萨普利,他已经死了。 他后面还站着别人,个个表情悲凄、凝目呆视。他们好像在说话,但亚刃听不出他们说什么,只听见一种类似耳语的声音,被西风吹散。有人还徐徐向他走来。 亚刃站定注视他们,然后看看萨普利,之后就转身弯腰继续捡柴——但两手都发抖。他把捡起的柴枝放好,再捡一枝,再捡另一枝,然后他直起腰杆,回头一看,溪谷中没半个人,只见红光猛照在野草上。他回到格得那里,放下柴枝,刚才所见的那一幕,提也没提。 那整夜,在这片雾茫茫但没有半个活人的阴森土地上,亚刃时睡时醒,听见四周有亡灵轻声细语。他稳住意志,不去细听,也就再睡着了。 他与格得都很晚才醒。醒时,已露出山顶一手之宽的太阳终于突破浓雾重围,照亮大地。他们正在吃简单早餐时,龙来了,在他们头顶上方飞旋。火焰由他双颚间吐射而出,红鼻孔则喷出烟气与火花,刺眼的晨光中,他的牙齿有如象牙色刀片,微微发光。可是,虽然格得向他欢呼致敬,并用他的语言高喊:「奥姆安霸,汝已寻着彼乎?」他却没说半句话。 龙甩甩头,并怪异地扭动身子,剃刀似的巨爪掠过晨风,然后开始向西快速飞去,边飞边回头瞻顾。 格得手执巫杖击地。「他没办法说话了,」他说:「他没办法说话了!他所用的『创生语』已经被取走,沦落到像只猪鼻蛇、像条无舌虫。他的智慧鲁钝了。幸好他还能带路,而我们还可以跟随!」他们把轻简的行囊甩上背,按照奥姆安霸飞行的去向,大步朝西翻越群峰。 两人走了大约八哩路或更长些。从一开始就疾步前进,毫不松懈减慢。这时,两边都是大海,所行是狭长峰脊的下坡路,尾端穿过干芦苇和弯曲的溪河床,通向一处向外突的象牙色沙滩。这里是尽头,所有岛屿最西边的岬角。 奥姆安霸伏在那片象牙色沙滩上,巨头低垂,宛若一只忿懑的猫,吐出的气息都是阵阵火焰。他前面不远处——亦即他与海洋低平的长浪之间——有个宛如小屋或棚子的白色东西,很像经年漂洗的浮木搭建而成。可是在这片没有与任何陆地为邻的海岸,根本不见半根浮木。他们稍微靠近之后,亚刃才看出来,那几面摇摇欲坠的围墙是巨骨搭成。他起初以为是鲸鱼骨,后来看见那些角边如刀的白色三角形,才知道那是龙骨。 他们走到那地方。海上阳光穿透骨间缝隙,小屋门楣是根比人身还长的巨龙大腿骨,门楣上方安置一个骷髅,空洞的眼窝瞪着偕勒多群峰。 他们在屋前止步,正仰望那骷髅时,门楣下方的门口走出一个男人。他一身盔甲,是金铜色的古代样式,宛如被小斧头砍过似地破裂,镶珠宝的剑鞘是空的。他面貌严肃,黑眉曲弯,鼻梁狭窄,眼睛深黑,眼神锐利但悲伤。他的双臂、喉咙和身侧都有伤,虽已不流血,但都是致命伤。他挺直不动,站在那里注视他们。 格得上前一步,与那人面对面。两人长得倒有点相似。 「汝为厄瑞亚拜。」格得说。 对方呆望格得,点头,但没说话。 「竟连汝——竟连汝亦得屈受其驱策。」格得的声音难掩愤慨。「噢,吾辈大师——吾辈中最为骁勇、最为超卓者,请于尊荣及死亡中安息!」格得双手高举,一边说着他曾对那些亡灵说过的话,然后把手放下。就在刚刚举手的那处空中,有道宽宽的光痕停伫片刻。等那光痕消失,穿盔甲的男人也不见了,他站立的地方仅余阳光在砂地上闪耀。 格得用巫杖触击这间龙骨屋,它转瞬崩塌并消逝不见,只剩一根大肋骨突出在砂地上。 他转向奥姆安霸。「奥姆安霸,是这里吗?这就是那地方吗?」那只龙张开嘴,发出一声巨嘶。 「好得很!就在世界最边缘的这片海岸!」说完,格得把黑色的紫杉巫杖握在左手,展开双臂,摆出施法姿势,并张口说话。虽然他说的是「创生语」,但亚刃总算听懂了——正如所有耳闻这法术的人必定会懂一样,因为它是超越一切力量的法术:「此时此地,我召唤你——我的敌人——以肉身之躯现我眼前。我且用那『不到时间尽头,不会有人说出口』的字捆绑你。出来!」可是,这个法术中,应该讲出对象名字的地方,格得只说:我的敌人。 静默随之——好像连海涛声也消音了。太阳仍高挂晴空,但亚刃仿佛觉得阳光也变暗了。海滩上空一片阴幽,宛如一个人透过重重的玻璃看过去。格得的正对面变得非常暗,很难看清那里出现什么东西。又好像根本没有东西:是一种无形,完全没有东西可让光线栖止。 突然,从中冒出一个男人,与他们先前在砂丘顶部见到的那个人影一样,黑发长臂,高大矫健。可是这一回他手中握着一根东西,大概是棒子或钢条,由上至下刻满符文,他将它刺向面前的格得。不过这回,他的眼神有些奇怪,像是被太阳眩花了,没办法看。 「我来了,」他说:「按照我自己的选择,以我自己的方式。你要召唤我也召唤不来,大法师。我不是影子,我活着,唯有我是活的!你以为你是活的,其实你已垂死,垂死。你知道我拿的这是什么吗?它是『灰法师』的巫杖,曾使倪芮格不能言语。灰法师是传授我巫艺的大师,可是现在我就是大师,我有很多游戏可以跟你玩。」说着,他突然伸出那支钢条碰触格得。格得竟不能动弹似地呆立,也无法说话。亚刃站在稍后之处,很想移动,也是不能移动,甚至无法伸手拔剑,他的声音也卡在喉咙。 那条巨龙却奋力一跃,从格得与亚刃的头顶上方,翻转巨大身躯,猛地由上而下朝那人全力俯冲,以至于那支满布咒语的钢条整个刺进巨龙甲腹,而那人也因巨龙的体重而倒地、压扁、烧焦。 奥姆安霸自砂地爬起来,扭着背,鼓着翼,吐出几口火焰,号叫出声。他想飞,但飞不起来。金属钢条冰冷且致命地插在他的心脏,他蹲伏着,嘴巴流出黑色滚烫的有毒鲜血,火焰已熄灭的鼻孔,变成宛如灰烬之窟。他的巨头横陈砂上。 就这样,奥姆安霸在他先祖奥姆龙过世的地方去世,在奥姆龙埋骨处谢世。 他将敌人击倒之处,躺着某种丑陋萎缩的东西,很像一只巨蜘蛛在自己的网上干枯的躯壳。它已被巨龙的气息烧焦、被巨龙的爪足压扁。可是,亚刃看着时,它仍在扭动,而后爬着离开那只龙一点点。 它抬起脸孔来看他们。那张脸原有的俊雅已荡然无存,只余残败萎顿,较诸年老的丑相更为丑陋不堪。嘴巴干瘪,眼窝空洞——而且空洞已久。这会儿,格得与亚刃终于目睹他们敌人的活面孔。 那张脸转开去,烧得焦黑的双臂伸展,招来一片阴暗聚集其间——那无形黑暗与刚才使太阳变暗的无形幽黑相同。这位「尽毁者」的两臂间就如一道拱廊或一道门,只不过没有轮廓且黑暗。贯穿这道门的不是淡色砂土或海洋,而是一道长斜坡,往下伸入黑域。 那个被压扁的形影就是往那里头爬去,它一进入黑暗,好像突然站起来,急速抖动一下之后就不见了。 「来吧,黎白南。」格得说着,右手放在男孩臂上,两人一同向前,步入干枯的旱域。 尽皆不存 在阴沉的昏暗中,法师手中那枝紫杉巫杖散放银灰色光芒。另外一抹微光的移动也吸引亚刃注目,那是他自己手上所执的出鞘短剑,刀身微光忽隐忽现。在偕勒多岛海滩上,那条巨龙的义举相死亡破解捆缚术时,他就是握着自己的剑。此时此地,虽然他不过是个影子,却是活影子,而且有那把短剑的影子随行。 别无光亮。这里很像十一月末乌云密布之下的向晚时分,空气阴冷窒闷,虽然还可以看见,但看不清、也看不远。亚刃认得这地方,就是他梦中出现的不毛荒野。可是现在,他好像比每一次梦中所在的位置都到得远——远多了。他无法明辨任何东西,只知道他与同伴站在一座山峰的斜坡上,他们前面是道低矮不及膝的石墙。 格得右手仍放在亚刃臂上,他向前走,亚刃陪着,两人一同跨越那道石墙。 长长的斜坡在他们面前消失,陷入黑域。 亚刃以为头顶上方会是沉重压顶的云层,伹居然星斗满天!他凝望那些星星,觉得心脏好像缩小,内里发冷。因为那些星星与他生平所见的星星不同。它们毫不闪烁,动也不动地放光。它们是不升不落的星辰,从不曾被任何云朵遮盖,也从不曾被日升隐去光芒。它们就这样在这个旱域绽放死静微渺的幽光。 格得步上「存在之丘」的外侧,开始下坡。亚刃亦步亦趋,他心里实在怕得要命,但强烈的决心和意向不但使那股恐惧无法掌控他,甚至让他没有很清楚觉察到那份恐惧。恐惧于是深埋心底,有如被锁铐且禁锢在房内的动物那般悲切。 这段下坡路好像走了很久,但也可能很短,因为在此处,时间不走,丝风不吹,星辰不移。他们如此走进了其中一座城市的街道,亚刃见到了从不点灯的房舍窗子,有些房子的门口站着面容肃静、两手空无的亡者。 好几处市场也都是空的,完全没有买卖、没有进出。大家不使用东西,也不制造东西。格得与亚刃单独穿越这些街道,偶尔看见另外一条街道的转角有人影,但受限于距离和阴暗,看不太清楚。但第一次见到时,亚刃举起短剑比指,但格得摇头继续走。亚刃再仔细一看,发现那人影是个女人,见到他们,也不逃走,依旧缓步慢行。 他们见到的所有人,或静静站着,或漫步徐行,总数倒不多,因为亡者虽众,这里地域广大。只是不见有人带伤,不像那个被召唤到过世之处,在白日天光下出现的厄瑞亚拜。也都看不出他们身上有什么疾患,每一位都完整、都痊愈——不但痛苦痊愈,连生死大难也痊愈了。亚刃原以为他们会个个怀怨抱恨,使人畏惧骇怕,但不然。他们慈容和颜,一丝愤怒和欲望也无;一双双空洞的眼睛,一点希望也没有。 亚刃内心惧怕消失,取代的是深厚的悲悯。假如那层悲悯之下仍有惧怕,也不是为他自己,而是为所有人。因为他见到一同去世的母子,连袂来到这黑域,但那孩子并不跑跳,也不喊叫,母亲不抱孩子,甚至也不注目。至于那些为爱而死的情侣,在街上也仅是擦肩而过。 陶匠的轱辘没在转动,纺织机空空如也,炉灶无柴无火,完全没听见歌唱。 阴暗房舍夹峙的阴暗街道,一直延续。他们走过一条又一条暗街,足下脚步声是他们所听见的唯一声响。街上冷,亚刃一开始没注意,但它悄悄钻进他的心灵,也钻进他的筋肉。他很疲乏:心里想三日定走不少路了,为什么还这样一直走个不停?想着想着,步伐渐渐有点慢下来。 格得突然停步,转头看那个站在两街交叉口的人。那人瘦瘦高高,亚刃觉得见过那面孔,但想不起是在哪里。格得张口对他说话——那是他们跨越那道石墙以来,打破沉默的唯一声音:「啊,索理安吾友,怎么你也在这里!」说着,他向这位柔克学院的召唤师傅伸手。 索理安完全没有响应,依旧静立不动,面容也依旧肃静。可是,格得巫杖的银光深深射入他那双空洞的眼睛,总算让那眼里有了一点光亮——或者说是眼睛与光亮相迎。格得拉起对方没有响应的手,又说:「索理安,你在这里做什么?你还不是这王国的一员,回去!」「我是跟随那位『不死者』来的,我迷路了。」召唤师傅的声音轻柔单调,像梦中呓语。 「上坡,走回石墙去。」格得边说,边指着他与亚刃走来的漫长下坡路。 听了这话,索理安脸上一阵抽搐,宛如获得一点点希望,但那希望像利剑刺进心中,难以消受。 「我找不到路,」他说:「大师,我找不到路。」「说不定你会找到。」格得说着,拥抱他一下,又继续前行。后头的索理安,依旧站在十字路口没动。 继续向前走时,亚刃似乎觉得在这个没有时间的幽暗中,事实上没有所谓的前进或后退,也没有向西或向东。要是没路好走,可有路好出去?他回想他们是怎么走下山坡的,一路行来,不管怎么转弯,始终一直下坡,也始终在这黑暗城市的下坡街道中。所以,倘若要转回那道石墙,只要往上爬就是了,爬到山丘顶端,就会找到。但他们没有回转,而是肩并肩继续向前。到底是他跟着格得走?还是他领着格得走?两人走出城市。亡者无数的这个乡间,不沉的星辰底下,石砾满地,但光秃秃的,没有树、没有荆棘、没有草叶。 也没有地平线——因为在阴暗中,肉眼无法看得远。可是前方距离地面颇远的天空,却不见刚才那些不动的小星星。而这片没有星星的空间呈锯齿状倾斜,看起来倒像一列山脉横亘着。他们继续向前,锯齿形状变得清楚了:是高耸的山巅没错,不曾经过风吹雨打的山巅。山头没有笼罩白雪辉映星光,都是黑色的。目睹这些山巅,一阵落寞凄凉袭上亚刃心头,他认得这些山,但他先别过头不看,之后却又忍不住回头注视。亚刃每看一眼山巅,都感到胸口有股冰冷的重压,精神近乎崩溃。不过,他仍继续走,还是一直下坡,因为这个地带全部朝山脚倾斜。最后他问:「大师,这些是——」他手指群山,却因喉干而说不下去。 「这些山脉临接光明世界,」格得回答:「跟那道石墙是一样的。它们没别的名字,就叫『苦楚』。有条路横越贯穿山脉,但亡者禁止攀爬。山路不长,可是很难走。」「我口渴。」亚刃说。想不到他同伴答:「他们这里,口渴都喝沙子。」两人继续走。 亚刃似乎觉得,他同伴的步伐不知何故慢了下来,偶尔甚至有点犹豫。而他自己,尽管疲惫感不断扩大,倒是一点犹豫也没有。他知道他们必须往下走,必须继续走。 所以他们一直走。 有几次,他们穿过别的亡者城镇,那里的屋顶都有角,抵着永远不动的星星。走过那些城镇之后,又是不毛之地,寸草不生。有一回,他们一出城镇,城镇就立刻消失在暗中,什么也看不见,只有前方高耸的山脉渐渐靠近。他们右手边,山脉斜坡照例隐逝于无形。从跨越那道石墙算起,不知有多久了?「从那个方向过去,有什么东西?」亚刃渴望听见有人说话,便小声问格得。但法师摇头说:「我不知道。可能是一条没有尽头的路。」他们所走的方向,斜坡好像愈来愈不陡,但脚底下的地面,砂砾尖锐,像熔岩渣。他们依旧继续走,亚刃这时虽然累透,却已经一点也没想到要回头了。为了点亮沉寂的黑暗,也为了减轻内心的疲乏与恐惧,他有一次特别回想一下自己的家乡。可是他竟然记不起阳光是什么样子,也想不起母亲的容貌。除了继续走,别无他途。所以他就这样继续走。 他觉察到脚下的地面平坦了,一旁的格得犹疑一下,于是他也停步。漫长的下坡已终止,尽头已临,前头无路,不须再走了。 他们正置身「苦楚山脉」正下方的谷地。脚底踩的是岩石,四周是摸起来粗糙如熔岩渣的巨砾,好像这狭谷是干河床,曾有溪河流经此地;也像是因年代久远而冷却的熔岩河道,熔岩来自火山,而火山高耸着无情的黑色山巅。 亚刃在黑暗中的这个狭谷里静立不动,格得在他身边也静立不动。两人很像那些漫无目的的亡者,默默不语凝望空茫。亚刃略微畏惧地想:「我们走太远了。」但他并不很害怕。 好像无所谓。 格得把亚刃的想法讲出来:「我们走太远了,回不了头。」他的声音虽然不大,但这巨大阴暗的空旷仍旧使它在四周稍微回荡。回荡声让亚刃的精神略微一振。 他们来这里,不是希望与所寻找的那个人一会吗?黑暗中有个声音说:「你们走得可太远了。」亚刃回答道:「惟有太远才够远。」「你们已经走到『旱溪』这里,」那个声音说:「没办法回石墙,没办法重返生界了。」「虽然不走那条路,但我们总会知道你走哪条路。」格得在黑暗中这么说。虽然亚刃与他并肩而立,却几乎看不见他,因为高山遮去半数星光,而这条旱溪的河道宛如「黑暗」本身。 对方没有回答。 「在这里相会,我们倒是平手。喀布,如果你目盲,反正我们身处黑暗中,根本看不见。」没有回答。 「在这里,我们无法伤你,我们无法杀你,你究竟怕什么?」「我一点也不怕。」黑暗中那声音说道。接着,藉由格得巫杖偶尔附着的光亮,一点一点接连起来,隐约可以瞧见一个男人站在格得与亚刃上游处那些石砾的阴暗巨块之间。这人个子高,肩方臂长,与砂丘丘顶及偕勒多岛海滩所见的人影相仿,但比较老。他的头发是白的,厚厚地覆盖高额头。原来他在这个死亡国度以灵体现身,没被龙火烧焦,也没残废——但也非完整:他的眼窝是空的。 「我一点也不怕,」他说道:「死人要怕什么?」他笑起来,那笑声在群山间的石砾狭谷回荡不已,十分虚假可怖,使亚刃暂时停止呼吸,但他抓着剑,聆听下文。 「我不知道死人要怕什么,」格得回答:「一定不怕死吧?但好像你怕死呢——所以你找了一个躲避它的办法。」「没错。所以我才活着:我的身体活着。」「但活得不太好,」法师挖苦道:「幻象可能隐藏年龄。不过,奥姆安霸对待那身体倒不怎么仁慈咧。」「我可以修补呀。我知道治疗的秘密,也知道恢复年轻的诀窍,那不纯是幻象而已。你当我是什么?就因为别人称呼你大法师,你就把我当村野术士啦?举世所有法师当中,我是唯一发现『永生之道』的人,从没半个人发现!」「或许是因为我们没去寻找。」格得说。 「你们找过了,你们全都找寻过,但没人找着,所以才编些聪明字眼,勉强说明生死之间的『接纳』、『平衡』、『均衡』等等。但它们只是字眼,用来掩盖失败的谎言,用来掩盖你们对死亡的恐惧!若有可能,一个人怎会不希望永生?而我能永生,我是不死的。我做到你们都做不到的事,所以我是你们的师傅,你明明知道这一点。想不想知道我是怎么办到的,大法师?」「想。」喀布靠近一步,亚刃注意到,这人虽然没有眼睛,动作倒不全凭瞎闯,他好像知道格得与亚刃站立的确切位置,而且虽然好像没转头看亚刃,却能同时觉察两人。他可能仍具备一些巫术的「代眼」,好比那些「派差」与「显像」拥有的听力与视力,虽然或许不是真视力,但多少赋与他觉察力。 「我在帕恩岛时,技艺在你之下,」他对格得说:「当时你处于全盛期,以为教了我学到谦卑的一课。啊,你确实教了我一课,但却不是你最初预期的那样!我当时对自己说:既然见识了死亡,我决计不接受它。让『傻瓜』自然而然去经历傻瓜过程吧,但我是人,优于自然,胜于自然。我不遵循那条自然过程,我绝不止于做我自己!有了这个决心之后,我再把《帕恩智典》找来研究,但关于我想要的东西,那里面只有一些暗示或浅薄知识,所以我不管那些东西,自己重新编造,结果编成一套新法术——有史以来最高超的法术,是最高超、也是最终极的!」「就在施展那项法术时,你死了。」「对!我死了。我有勇气赴死,去找寻你们这些懦夫不曾找到的:死里复生的途径。我开启了自有时间以来一直紧闭的那扇门,所以我现在才能自由来到这里,也能自由返回生界。而且我打开的那扇门,不仅在这里开启而已,也在生者的心中开启——在他们存在的深处与不知名处开启,在那里,我们是同处黑暗的一体。这点他们都明了,所以才来找我。而亡者也一定会来找我。不论是生是死,他们都会找我,因为我还没丧失生界的魔法技艺。所以,只要我下令,管他是亡魂、王爷、法师、傲妇,都必定遵令跨越那道石墙。想来往生死两界,就得遵从我的指挥。每个人不论死活,都要找我——一个死去但活着的人!」「他们去哪里找你,喀布?你平常都在什么地方?」「在两界之间。」「可是那里既非生、亦非死。生命究竟是什么,喀布?」「权力。」「爱是什么?」「权力。」那个盲者弓起肩膀,厉声重复道。 「光明是什么?」「黑暗!」「你的名字叫什么?」「我没名字。」「这块地域内的一切,都有真名。」「那么,把你的真名告诉我!」「我叫格得,你呢?」盲者犹疑了一下,说:「喀布。」「那是你的通名,不是你的真名。你到底叫什么名字?你的『真实』何在?是不是遗留在你死去的帕恩岛了?看来你遗忘不少事。啊,两界之王,你已经忘了光明、忘了爱、也忘了自己的名字。」「反正我已经知道你的名字,就拥有凌驾你的权力。大法师格得,就是那个『在世期间忝任大法师』的格得!」「我的名字对你没有用处,」格得说:「你根本没有力量凌驾我。我的身体正躺在偕勒多的沙滩上、在阳光下、在运转中的地表上。等那个身体死了,我会来这里——但仅是名义上来,只有名义、影子。你不明了吗?你由冥界召集那么多影子,你把横死的所有东主唤齐了——连最智慧的巫师,我的大师厄瑞亚拜,也不放过。干了这么多好事,你难道一直不明了吗?即便是他,也不过是个影子、是个名字而已。他的死并没有取消『生命』,也没有取消『他』。他在那边——在那边,不在这边!这边除了尘土与影子以外,一无所有。在那边,他是土地、是阳光、是树叶、是鹰扬。他活着,所有曾经死亡的都活着。他们重生了,而且没有终结——永远不会终结。所有人都是这样,除了你。因为你不肯死,你为了挽救自己而丧失死亡、丧失生命。为了你自己!你不朽的自我!那不朽的自我是什么?你是什么人?」「我是我自己。我的身体永不毁坏或死去——」「活着的身体会痛苦,喀布;活着的身体会变老,会死亡。死亡是我们为自己的生命、为全体生命支付的代价。」「我不用支付那种代价!我可以死去,但死去之时又复活了!我不可能被杀死,我是永生不死的。只有我一个人永远是我自己,永远是!」「这么说,你是什么?」「永生者。」「讲出你的名字。」「永世王。」「讲出我的名字。我一分钟前告诉过你了,讲出我的名字!」「你不是真的。你没有名字,只有我存在。」「你存在,却没有名字,没有形式。你无法看到白日天光;你无法看见黑暗。为了挽救你自己,你出卖绿色土地、太阳与星星。但你没有自我。你出卖的那一切,才是你自己。你徒然付出了一切,却只获得空无。你现在拼命把世界拉向你,包括已失去的光明和生命,以便填补你的空无,但那是填不满的。就算找来全地海的歌谣,找来全天空的星星,也填补不了你的空虚。」在群峰下这块冰冷的谷地,格得的声音振荡如铁,吓得那位盲者瑟缩倒退,他抬脸时,些微星光照在他脸上,样子仿佛在哭泣,但他没有眼睛可以落泪。他的嘴巴张开又阖上,一团黑里没有跑出任何话语,仅有痛苦呻吟。他最后总算说出一个词,但扭曲的嘴唇几乎说不成。那词是:「生命」。 「喀布,假如可能,我愿给你生命,可惜我没办法,你毕竟是死的。不过,我可以给你死亡。」「不要!」盲者大叫出声,之后又连声说:「不要,不要。」并伏地抽泣,只不过他的脸颊与石砾河床一样干枯,只有夜色,没有水流。「你没办法。不可能有人解放我。我开启两界之间的门,结果关不上。没有人能把它关上。它永远不会阖上了。但它有拉力,会拉我过去,我非回去不可。我必须穿过它,再回这里,涉身尘土、冰冷、与静默。它一直吸我、一直吸我,我既不能丢下它不管,也关不上它。这样到最后,它会把世界的光明吸尽。举世河流都会变成像这条旱溪。无论什么地方都不会有哪种力量可能关上我已经开启的那扇门!」很奇怪,他的话语及声音,在在融合了认命与报复,畏怖与自傲。 格得只说:「那扇门在哪里?」「那个方向,不远。你可以去,但你做不了什么。你关不上它的,就算你集中全部力量于一次行动,也还是不够。没有什么是足够的。」「说不定足够。」格得回答:「尽管你选择认命,但要记住,我们还没尝试。带我们去吧。」盲者抬起面孔,惊惧与仇恨的挣扎明显可见。最后,仇恨战胜。「我不带路。」他说。 听了这话,亚刃跨前一步,说:「你要带路。」盲眼者僵持不动,这个死域的冰冷寂静与黑暗包围着他们、包围着他们的话语。 「你是什么人?」「我名叫黎白南。」格得说了:「你这个自称为王的人,可晓得这位是什么人?」喀布起先依旧僵持不动,不一会儿,便有点喘息地说:「可是,他已经死了呀——你们都死了,回不去了。没有路可以出去,你们被卡在这里了!」说着,原本的微光渐逝,他们听见他在黑暗中转身离开,快速步入黑暗。「大师,快给我光亮!」亚刃高喊,格得于是高举巫杖到头顶上方,让白光划破既有黑暗,照亮岩石与黑影。在众多黑影中,可以看见盲者高大驼背的形影夹在其间,迅速闪避,向上游走去。他虽然看不见,奇特的步伐却毫不躇踌。亚刃手中执剑,紧随其后。格得则紧随亚刃之后。 不久,亚刃便超前他同伴很远,四周光线非常微弱,因为光线大都被砾石与河床弯道隐去了。不过,喀布前进的声音、以及知道喀布就在前方,已足够指引。路径渐陡时,亚刃也渐靠近。他们正攀爬一个两侧岩石挟挤的峡谷。这条愈近河源、河床愈窄的旱溪,在峭岸间蜿蜒。石砾在他们脚下帕嚏响,也在他们两手之下啪嗒响——因为他们非攀爬不可。亚刃觉察出河岸最后一个窄口到了,便向前扑倒喀布,捉住他手臂,迫使他停步。现场有点像石砾凹盆,宽仅五、六呎,要是有河水流聚至此,很可能变成一个池塘。凹盆上方是岩石与熔岩构成的巅危悬崖。悬崖之中有个黑洞——是「旱溪」的源头。 喀布倒没尝试摆脱。格得靠近时,虽然他正转身面向亚刃,但他那张没有眼睛的面孔被光亮照得清楚。「这里就是那地方,」他终于这么说,一种像微笑[e`b小`説`txt下`載`.txte`b.c`n紛享]的表情,在他唇际成形。「这里就是你们要找的地方。看见了吗?到那里面就可以获得重生,只要跟随我就行。你会永生不死,届时我们将一起当王。」亚刃注视那个干枯的幽暗源头、那个尘土之口、那个亡魂爬着进入地底黑暗再生为「死者」的地方。它看起来那么令他嫌恶,以至于他得拼命压抑欲呕的感受,才能以严厉的声调说:「让它阖上!」「它终归要阖上。」格得来到亚刃身旁说道。这时他两手和脸孔都炯炯发光,仿佛他是一颗星,落入这无尽的黑夜。在他面前,那个干涸源头、那扇两界之门大开。它看起来空荡宽阔,至于深浅如何,无从得知。只晓得里面没有东西可以让光亮投射,好让眼睛能看见。它是个空渊,既没有光明或黑暗穿透,也没有生命或死亡进出。什么东西也没有,只是一条哪里都到不了的路径。 格得高举两手施法。 亚刃依旧抓着喀布的手臂,而这个盲者另一只可以自由动作的手抵着崖壁岩石,但两人都被法术力量镇服,动弹不得。 格得用尽毕生训练所得的技艺、使尽个人修为而来的猛锐心力,奋力阖上那扇门,使天下再度整合。在他的法力之声及塑形之手的指挥下,岩石痛苦地慢慢相会,努力并为完整。可是,正当慢慢合拢的同时,现场那道强光却减弱再减弱,格得两手和脸孔的光亮渐消,紫杉巫杖的光亮也渐逝,最后只剩一小抹微光附着。藉由那抹淡淡微光,亚刃看见那扇门几乎阖上了。 在亚刃押制下,那盲者感觉到岩石在动,觉察到它们在渐渐并拢,也感受到巫艺力量正慢慢松弛,渐渐耗尽、用完——他突然大叫一声:「不!」同时挣脱亚刃的掌握,一扑向前,捉住格得——他尽管眼盲,捕捉仍然有力。他用全身重量把格得压倒在地,并双掌合力扼住格得的喉咙,想使他窒息。 亚刃高举那把「瑟利耳之剑」,用力把刀锋刺进那头密发底下的颈背。 活灵在冥界是有重量的,而那把宝剑的影子也有锋利的刀缘。刀锋刺出一个大伤口,割断喀布的脊骨。宝剑自己的亮光,照见大量黑血涌出。 可是,拼命杀掉「死人」是徒劳的。而喀布是死人,死去多年。所以伤口吞下黑血,又复合了。盲者站起身来,高头大马,挥长臂意欲攻击亚刃,他的面孔因愤怒及怨恨而扭绞,仿佛到现在他才明白真正的敌人及对手是谁。 最恐怖的是目睹致命剑伤的复合,那种「没能力死」的情况比任何垂死都骇人。一股嫌恶的怒气充塞亚刃内心,那是一股发狂般的暴怒,促使他挥舞宝剑再刺下强劲的一刀。喀布头壳裂开,满脸污血,但亚刃不让伤口复合,紧接着再刺一刀,一直刺到他死去……一旁的格得挣扎着跪立起来,念了短短几个音。 亚刃立刻住手,仿佛有只手紧抓着他握剑的手。刚要起身的盲者也完全被镇住不能动弹。格得有点摇晃地站起来,等他终于站直时,走去面向悬崖。 「愿汝完好!」他声音清晰,讲完,举起巫杖,在岩石门上用火光线条画出一个形状:是「亚格南符」,「终结符文」。那是修补道路、画在棺盖上的专用符文。这一来,河床石砾之间便完全没有缝隙或空洞。那扇门阖上了。 整个「旱域」在他们三人脚下震动。头顶那片永远不变的单调天空,一道长长的闪电划过而后消失。 「藉由『不到时间尽头不会有人说出口的话』,吾召唤汝。藉由『创造万物时所讲的话』,吾释放汝。自由去吧!」格得欠身,在双膝跪地的盲者耳边、在那些缠结的白发底下,小声对他说话。 喀布站起来,先慢慢用看得见的双眼四顾,再看看亚刃,然后看格得。他没有说话,只用深黑的双眼凝视他们。他的面容已经没有一丝愤怒、怨恨、悲凄。他慢慢转身,沿着旱溪河床走去,不久就看不见了。 格得那支紫杉巫杖已完全没有光亮,脸上也全然无光。他站在黑暗中,亚刃走过来时,他抓着年轻人的臂膀,稳住自己。一阵无泪的抽咽撼动全身。「完成了,」他说:「全部完成了。」「是完成了,亲爱的大师。我们得走了。」「嗳,我们得回家了。」格得宛如一个惶惑无措或气衰力竭的人,尾随亚刃走下河道,在岩石与熔渣之间跌跌绊绊,吃力前行。亚刃陪他。等到旱溪河岸较矮,地面也较平缓时,他转身朝向来时那条漫长、无形,直通黑域的斜坡。接着,他转向。 格得没有说话。等他们一暂停,他顿时跌坐在熔岩渣地面上,疲惫不堪,头也垂了下去。 亚刃知道他们来时的路已经封闭,所以只能继续往前走,必须一直走。「即便太远,也还不够远。」他心想。他仰头望,黑色山巅寒寂地背衬不动的星星,教人骇怕。他心中再度出现那个讥讽的、挖苦的声音,正毫不留情地说:「你要半途停下来吗,黎白南?」他走向格得,非常柔和地说:「大师,我们必须继续走。」格得没说什么,但站了起来。 「我想,我们得横越这座山脉。」「照你决定的道路走吧,孩子。」格得哑着嗓子小声说:「扶扶我。」两人自泥土及熔渣的斜坡起步,开始往山上爬。亚刃尽可能拉扶同伴。这片群峰夹峙的深谷及峡谷,一片漆黑,所以他得在前头摸路,如此要同时搀扶格得,实在困难。而光是步行,已够蹒跚难行,等到斜坡渐陡,必须手脚并用攀爬时,困难更是加倍。这里的岩石粗糙,像铸铁般灼手,又冷,而随着他们爬得越高,四周就越冷。手脚接触这里的地面,苦不堪言,宛如接触烧烫的煤,宛如山脉内部有烈火燃烧。但空气一直很冷,而且黑暗。四野无风,寂静无声。尖锐的岩砾在双手双脚的重压下裂开滑走。幽黑险峭的山脊与山隙在他们面前向上展开,也向两侧伸入黑暗。后方和底下,那个亡魂国度已消失不见。前面相上方,石垒背衬星星矗立山巅。整片黑压压的群山,不管它有多长多宽,只有这两个尘世灵魂在移动。 疲乏无力的格得,老是绊倒或踩空,他呼吸越来越沉重,两手按压岩砾时,就痛得喘息吸气。亚刃耳闻法师哀吁,心疼如绞,一直努力让他别跌倒。但这条路常窄得没办法并肩同行,亚刃总要在前头先找到踩脚的位置。最后,爬到一处直逼星辰的高坡时,格得滑了一跤,向前扑倒,爬不起来了。 「大师,」亚刃在他身旁跪下,呼唤他的真名:「格得。」格得没有移动或回答。 亚刃两手扶他起来,背着爬上这段高坡。爬到尽头时,前方有好长一段平坦的路面。亚刃把重负放下,自己在他身旁卧倒,气衰力竭,既痛苦又绝望。这里是两座黑色山巅中间的隘道顶部,也是他一直拼命要爬上来的目标。这是隘道,也是尽头,前方无路了:平地的尽头,就是悬崖边缘。而悬崖再过去,是无边的黑暗。不闪的繁星高挂在天空的黑渊中。 耐力可能比希望撑得久。亚刃一待有力气爬动,便狠命向前爬,去察看前头那块黑暗边缘。悬崖底下仅一点距离之处,他看见象牙色的沙滩。白色间杂黄褐色的海浪卷上沙滩后,碎为泡沫。越过海面,则见太阳在金色暮霭中下沉。 亚刃重返黑域,全力搀扶格得起来。两人一起奋力前进,直到他再也走不动为止。至此,一切告终,包括口渴、疼痛、黑暗、阳光、澎湃的汪洋之声,尽皆不存。 军舰 在漆黑之军舰的舰桥中,新生玛莫帝国的宫廷魔术师威尔感到极度地坐立不安。因为卡农王国派遣了军舰前往玛莫。若是击沉这艘军舰,就等于对卡农王国宣战,届时就不能宣称这个纷争只是玛莫的内乱了。虽然即使与卡农开战,卡农当年的同盟果亚拉尼亚并不会有所动作,然而神圣王国伐莉斯以及玛莫公国的母国弗雷姆,并非没有介入的可能性。如此一来,兵力原本就不足的新生玛莫帝国将会陷入困境。光靠这一艘军舰并无法完全封锁海峡,威尔的目的是激起船员的恐惧感,让他们不敢出海。让它坐立不安的因素不只如此。新生暗黑骑士团长妮塔定期派来的使者,在这几天完全不见踪影。即使想询问妮塔该怎么做,也没有与她联络的方法。 (怎么办?要击沉吗?还是要放过?)威尔陷入了迷惘。封锁海峡会导致卡农有所动作,对他而言是预料之外的状况。在大战之前,玛莫与卡农之间几乎没有往来。少许的贸易也都是单方面来自玛莫。原本认为封锁海峡并不会影响卡农的利益,看来这种想法似乎太肤浅了。 (没想到与玛莫之间的贸易对卡农而言竟然如此重要……)威尔不禁相当的懊悔。 (还是应该给他们一点警告吧!卡农应该也不愿意失去重新组成的海军才对。)做出这个判断之后,威尔开始缓缓地出动军舰。 「在莎尔瓦德港口的附近击沉它吧!」威尔低声说着。这是为了让卡农知道玛莫公国的无力。借此期待卡农会抽身而退,不再介入玛莫的内乱。 「只要这艘船还能持续航行,玛莫公国就会继续被孤立。」即将退役的这艘卡农海军军舰,在即将进入莎尔瓦德港口时,被威尔缩操纵的漆黑之军舰击沉。看着卡农军舰喷出了黑烟,并没有任何船只从莎尔瓦德出海救援。然而军舰伤的成员都已经有所觉悟,也早就做好了准备。他们毫不犹豫地跳进海中,并且朝着岸边游去。由于军舰伤都是游泳的高手,因此几乎是全员平安登陆。而早先接到魔兽使艾莲娜的联络,在海边待命的玛莫公国骑士们,也隆重地欢迎他们的到来。从军舰所冒出的黑烟就是信号。路德堡垒的了望塔上,开始以旗语打出了联络的暗号。 「终于出现了!」史派克见状不禁握紧了拳头。他现在正站在白鲸魔兽的背上。和他在一起的有公王之好友莉芙及魔兽使艾莲娜,另外还有自由骑士帕恩及永远之少女蒂德莉特一共四人。 「艾莲娜导师,麻烦您了。」史派克压抑住激动的心情说道。 「了解了。」艾莲娜静静地点了点头,并且开始集中精神。「动吧……」她呼唤着魔兽。 纯白色身体的巨大鲸鱼,听从命令开始缓缓地移动。它背上有着宛如岩石的坚硬突起,在那之间堆积着沙土,耐海风的草类植物以及冒出了芽。这种鲸鱼类的魔兽,有着让背部露出海面游泳的习性,在体形变得巨大之后,船员甚至会误认它是一座岛屿。只不过这必须花上好几百年的光阴来成长。艾莲娜所捕获的,不过是一只幼年期的魔兽。 魔兽在海面上平滑地前进着。它游泳时平稳的程度,若不是因为周围的景色在移动,会给人一种身在陆地上的错觉。然而速度却宛如全力奔驰的马匹。魔兽一口气穿越了海峡,那艘准备从莎尔瓦德悠然地撤退的漆黑之军舰,已经出现在众人的视野之中。 「该潜入海里了……」史派克对艾莲娜示意。 「水之少女……」「洁净的水之精灵温蒂妮……」听到史派克这句话,两位精灵使很有默契地开始咏唱精灵魔法的咒文。完成了咒文的咏唱后,蒂德莉特对帕恩及艾莲娜,莉芙单独对史派克,使用了永远呼吸的魔法。 「下潜吧……」等到咒文完成后,艾莲娜对魔兽下令。白鲸魔兽开始缓缓下潜。史派克牢牢地抓住白鲸背上的突起,暂时停止呼吸等待着。在全身都浸入海中之后,史派克一口气将海水吸到肺里。胸口里的空气化为气泡被吐出来,取而代之的是冰冷的海水。虽然一瞬间感到不大舒服,不过很快地就习惯了。 (魔法的力量还真是神奇呢!)史派克如此赞叹。莉芙身为精灵使的能力也迅速地成长中。史派克、莉芙、艾莲娜、帕恩以及蒂德莉特五人,就这么在海水中高速前进。史派克等人虽然几乎看不见四周,然而白鲸的感觉器官似乎能清楚地掌握漆黑之军舰的动向。 「浮上海面之后请尽快上船,我会继续操纵魔兽牵制军舰的行动。」艾莲娜宛如不想输给水声般地大声喊道。 「我知道了,请您千万不要勉强自己。」史派克也大声地回道。 「要上浮了!」艾莲娜如此叫道。 「准备了,蒂朵!」帕恩发出了魄力十足的喊声。 「放心交给我吧!」蒂德莉特也有力地点了点头。 「史派克也别输哦!」站在年轻玛莫公王身边的莉芙,露出笑容朝他的背上用力拍下。 「嗯,那当然!我要为露杰南报仇!」史派克回答道。白鲸随即浮上海面。宛如一座小岛忽然出现在海面上——悠然航行在平静的海面上的古代王国军卷的船边,突然激起了巨大的浪涛。由于船身剧烈地摇晃,在舰桥里集中精神操纵船只的新生玛莫帝国宫廷魔术师威尔不由得失去平衡,猛然撞向船内的墙壁。 「发生了什么事?」纵是是威尔,在这一瞬间也无法理解到底发生了什么事情。「难道是谁上了军舰?」威尔不禁感到焦虑。即使已经熟悉魔法军舰的操纵方法,也不代表他就是一个优秀的船员。而且玛莫海峡各处都散布着危险的暗礁,这种地带的海流都很湍急,偶尔也会发生巨大的漩涡。 「不过这附近应该明天这样的场所……」威尔嘀咕着,并环视船的周围。然后他便发现了。 一只彷佛是跟随着军舰的巨大生物,在海面上露出背部游动。而它的背上站着数名男女。 「那、那是?」看到那些人,即使是威尔也无法掩饰惊讶的表情。「玛莫公王史派克!」还有那位身为魔兽使的女魔术师。不只如此,另外两人是在之前的大战中,对玛莫帝国来说堪称是仇敌的罗德斯之骑士帕恩,记忆永远之少女蒂德莉特。 「他们操纵魔兽从海底接近?」如果是魔兽使加上优秀的精灵使,的确有可能做到这一点。然而威尔完全没有想到这个方法。顶多只考虑过他们可能会从空中出现。 「唔!」威尔不禁想要逃走。因为面对这五个人他根本没有胜算。 (可是这艘军舰是最后的王牌。若是失去了它,就再也没有致胜的方法……)更何况这艘船并非他所拥有,而是黑之导师巴古纳德借给他的东西。如今已化为究极不死生物,「不死之王」的巴古纳德,透过妹妹蜜妮雅对他下达了最后通谍。 (巴古纳德大人最讨厌的就是怠惰跟无能。)威尔所拟定的各种策略,都在玛莫公国的智慧、行动力以及团结之下接连被击溃。 (成立时只让人感到脆弱的这个公国竟然……)为什么能发挥如此顽强的力量,对威尔而言真的是个无解之迷。 (玛莫公王史派克……)唯一可以断言的是,目前在眼前紧握着剑的年轻人,便是一切的中心。 (我本以为你正代表着玛莫公国的脆弱……)威尔咬着牙。 邻国卡农为了支援玛莫而展开行动,并且连罗德斯之骑士都为了玛莫公国而拿起了剑。这些事实等于告诉罗德斯岛的居民,暗黑之岛的统治权属于玛莫公国所有。只要罗德斯之骑士登高一呼,就能够从各地召集义勇军,诸王国也不得不派出骑士团。罗德斯之骑士这个称号,就是拥有如此的力量。 「已经到此为止了吗……」威尔不得不承认自己的败北。只要解除了玛莫海峡被封锁的状况,玛莫居民就会安心,公国也会因此安定。镇压在玛莫各地作乱的妖魔,以及攻下新生玛莫帝国所占据的堡垒,或许还需要花上一些时间,然而这对公国而言以及不是作战,而只能算是一项普通的杂务了。 (要在这里战到最后一刻吗?)威尔如此自问。然而他无法做出这样的觉悟。 (我越来越苟且偷生了呢!)无论是被玛莫公国追捕,或是被当年的导师巴古纳德追缉,只要他还活着,就一定要让这些人坐立难安。 (妮塔……)威尔在心中轻声呼唤这个名字。在一开始见到妮塔的时候,威尔从来没有想过,她竟然会成为自己心中这么巨大的存在。被她的意志力及行动力所吸引,威尔才想要与她拥有共同的梦想。当初说询问能以她作为事成的报酬,其实不过像是在开玩笑罢了。然而……(我若是死在这里,又有谁能成为她的支柱呢?)这样的想法让威尔改变了决心。 他不希望死在这个地方,而是要与妮塔并肩奋战下去……「龙牙兵及魔法石像们啊……」威尔咏唱起上位古代语。与玛莫海军的一战中,他清楚地知道了敌方想要登上这艘军舰的意图。为此他准备了魔法生物作为守卫。总共是三个龙牙兵以及两个魔法石像。如果只是普通的战士,就算一次来十个也会面临全灭的下场。然而玛莫公王在剑技上已经有相当的修为,而冷静地思考,那位魔兽使艾莲娜身为魔术师的实力,也在威尔之上。加上那位罗德斯之骑士帕恩以及永远之少女蒂德莉特也与他们同行。魔法生物们,也只能用来争取时间罢了。然而在这段时间,威尔可以拔出这艘魔法军舰的启动装置兼收纳处的水晶玻璃瓶,并且以瞬间移动的咒文逃走。威尔不慌不忙地进行作业。把瓶子从仪表板取下,只花了极为短暂的时间。 「万物之根源……万能之力……」他随即开始咏唱瞬间移动的咒文。然而在这一瞬间——「恶作剧之精灵雷普拉坎……」威尔的身后忽然响起了声音。威尔听这声音的特征就知道是谁了。是玛莫宫廷的精灵使,拥有公王之好友的称号的半妖精少女。 (没看到她在魔兽的背上,是使用了隐身咒文吗……)威尔从来没在意过这个名为莉芙的少女。然而这出乎意料的伏兵,却使他的内心动摇了。而这便成为这位新生玛莫帝国宫廷魔术师的致命伤。 「扰乱他的心智,困惑他的灵魂!」莉芙所咏唱的精灵魔法——混乱之咒文完成了。 雷普拉坎,对莉芙而言是个特别的精灵。无论在妖精族的聚落或是人类的村庄中,她的内心总是感到孤独。为了填补这一份寂寞,她总是对大人们恶作剧。她因此而得到的,就是恶作剧精灵这一位朋友。要说是这个精灵让莉芙觉醒并成长为精灵使也不为过。 (我已经不再孤单,但你永远是我的朋友。)莉芙在心中对恶作剧之精灵如此说着。 「成功了!」看到操纵漆黑之军舰的魔术师停止了咒文的咏唱,并且就这么呆呆地站在原地,莉芙不禁开心地叫着。 「我成功了,史派克!」莉芙回头看向年轻的玛莫公王。 「干得好!」虽然史派克正与龙牙兵上演着激烈的打斗场面,但还是露出了笑容回应莉芙。 「输给这玩意可是很丢脸喔,自由骑士先生可是一次对付两只呢……」不过自由骑士有永远之少女的精灵魔法作为后援。虽然莉芙也很想帮助史派克,可惜她已经没有那样的力气了。使用「水中呼吸」的咒文,加上刚才拼尽精神力使用「混乱」之咒文,她实在已经没有任何的余力。而两只魔法石像,目前正彼此激烈交战着。因为艾莲娜对其中一只使用了「命令解除」的咒文,并再对它施加了对付另一只魔法石像的命令。虽然她面不改色地完成了这个魔法,但莉芙也稍微看得出来,这其实是极为高阶的法术。 「这还用得着你来说!」隔了一次呼吸的时间,史派克大吼着回嘴。莉芙不禁心想,其实只要让龙牙兵露出破绽,再趁隙打坏这具魔法生物就可以了。 (不过,这才像是史派克的作风啊……)莉芙微笑着。 史派克那既顽固又沉不住气的个性,大概一辈子都不可能会改吧!对在他身边的人而言,可说是相当的辛苦。然而不可思议的是,至今并没有任何人离开他的身边。 (我也是这样啊!)莉芙打从心底这么想。 (可是……可是……)莉芙眯着眼睛,欣赏与龙牙兵演出精彩对战的史派克,同时拼命地压抑着从内心深处不断涌出的某种东西——在新生玛莫帝国的宫廷魔术师威尔恢复清醒时,一切都已经结束了。他被绑了起来,绳子甚至绑进口中以防止他咬舌自尽。而他就这么被放置在甲板上。两只魔法石像将彼此破坏殆尽,三只龙牙兵也被打倒,恢复为已经粉碎的龙牙。白鲸魔兽那巨大的身体依旧浮在军舰旁,等到一切的事情都处理完,魔兽使艾莲娜就会解放这只传说中的魔兽。史派克不打算操纵这艘魔法军舰,他等待着玛莫公国的人前来迎接。在确定漆黑之军舰完全停止了动作,公国已获得胜利时,莎尔瓦德港口出现了一艘划桨前来的小船。坐在小船上的是亲卫骑士队长盖拉克及其夫人莱娜。宫廷魔术师亚德·诺瓦,以及温帝斯玛法神殿的侍祭妮思等人。 他们为史派克的平安而喜悦,并庆祝他获得胜利。然而他们的表情随即就变得严肃。察觉事态有异的史派克连忙询问。从他们的口中得知原因之后,史派克不禁讶然无言。温得雷斯特的玛法神殿遭受伪装成巡礼者的集团袭击,以费莉娜司祭为首,所有的神官皆被杀害。另外有一名暗黑骑士从被帝国占领的黑暗森林堡垒前来公都投降。他抱着一颗被砍下的头颅。死者是新生玛莫帝国暗黑骑士团的女将军妮塔。暗黑骑士表示妮塔因为背叛幼年皇帝雷艾斯而遭到处刑,不过史派克当然知道事情的真相。 两件事其实都源于相同的原因……破坏女神的教团终于为数百年的蛰伏打上终止符,露出了真面目。新生玛莫帝国实际上已经毁灭了。 (可是……)史派克紧咬着下唇。 (接下来的战斗将更为艰辛……)才刚获得胜利没有多久,随即接获最坏的消息。这或许正是这座暗黑之岛的命运。 (决不能退缩,也绝对不能败北……)史派克握紧了拳头再次立誓。然后他一边感受着背后一位半妖精少女投向他的视线,不发一语地将哀伤的小妮思抱在怀中…… 道歉 堡垒的其中一座了望塔上,一名半妖精少女抱膝坐在窗边,呆呆地眺望着天空。总是充满光辉的双眼如今变得空洞,尖尖的耳朵前端也如同低落的心情一般微微下垂。 今天是晴天,几朵洁白的云围在天上漂浮着。方才,她看到那位身为魔兽使的女性骑乘着鹫头马从天空的那一端回到了堡垒。一定是任务已经成功了吧?这也意味着与漆黑之军舰的决战准备已经完成。 昨晚宴会上喝的酒已经完全醒了。虽然依旧还是会喝醉,但隔天却不会宿醉。或许是因为她体内所流的妖精之血吧?然而如今她不禁抱怨起这样的血统。因为昨晚发生的事情都因此还记得一清二楚……至今一直拼命压抑的情感,终于忍不住宣泄了出来,使得她在昨晚抱住史派克,并且说出了隐藏在自己内心深处的心意。半妖精少女莉芙如今极度的后悔。 (我抛弃了公王之好友的身份……)已经无法再跟史派克做朋友了。莉芙在心中呢喃着。只要维持朋友的关系,就可以一直陪在他的身边。莉芙真心地以为这样就能满足了。然而当史派克与妮思侍祭的婚姻即将成为事实时,她的内心却开始动摇。 「真是差劲透顶……」莉芙轻声地嘀咕着。她没想到自己的妒意竟然这么深。 就在这个时候。 「莉芙,你在吧?」下方传来了早已听惯,但在目前却最不想听到的声音。同时感觉得到有人正爬上了望塔。那是玛莫公王史派克的声音。虽然心想着要躲起来,然而狭窄的了望塔上不可能以藏身的地方。她甚至想到要从塔上跳下去,然而了望塔有着相当的高度,一个搞不好甚至可能会丧命。也没有时间咏唱「隐身」的咒文了。 在莉芙如此狼狈的时候,史派克已经从阶梯那里探出了头。两人四目相对。有好一阵子,两人就这么僵硬地一动也不动。 「……莉芙。」先开口的是史派克。「我担心死了。」「担心……担心什么啦!」莉芙撇过头去嘟起嘴来。 「我以为你就要这么离开了……」史派克一边回答一边爬下阶梯。 「我离开的话,你就不需要伤脑筋了吧?」明知道这是在闹别扭,莉芙的脑海中却只能浮现这些字句。 「就是因为伤脑筋所以才会这么说啊!」史派克不悦地说着,然后走到莉芙身边蹲坐在地上,并将握起的双拳置于自己的膝上。「我将公王之好友这个称号强加在你身上,还以此为借口勉强你做了那么多事情,这一点我先向你道歉。」史派克如此说完,便低下头向她道歉。 「真的是呢……」莉芙不满地嘀咕着。「不过你不用道歉,因为即使史派克对我做出无理的要求,我的内心某处还是觉得很高兴。认为你还是很相信我,心里还是觉得需要我……」「自从成为玛莫公王之后,我的内心总是无法平静。一想到我的决定将左右公国的兴亡,我就会觉得胃好像纠结起来。不过因为不能说丧气话,所以只能一直发牢骚。我知道这是在发泄情绪,不过因为有莉芙默默地承受,所以我才能努力至今……」史派克以认真的表情说着。 「我当然知道你很辛苦……」莉芙宛如做错事般回答着。虽然几乎要哭出来,不过还是勉强地强忍住。「要是你不发泄一下情绪,我想你大概很快就撑不住了吧?我也知道你的矛头都会指向我,要是我真的不喜欢这样的话,那我早就离开宫廷了。」莉芙凝视着史派克,叹了一口气。「昨天都发生那种事了,你应该已经知道我的心情了吧?」「嗯……只不过至今为止我都没有想到过就是了。」史派克点点头。 「我喜欢史派克,这份心意绝对是真的。不过这并不是表示我想要成为公妃……」莉芙如此说着,夺眶而出的眼泪也流过脸颊。「我想跟之前一样比任何人都还要来地接近你。就只是这样而已……」少女的这番话,让史派克不禁要停止了呼吸。 到现在为止,莉芙确实比任何人都还要接近史派克。可是——「这是不可能的。」史派克垂头丧气地说着。「我已经打算迎娶妮思侍祭——迎娶妮思做为公妃了。」「是啊,我总不能比公妃更接近你吧!」莉芙露出寂寞的笑容回答着。但是她马上就收拾起这样的表情。 「虽然知道这是我的任性,但我还是希望莉芙可以留在宫廷里。不是公王的好友也无所谓,你想要什么待遇我都可以答应……」「我只要当个普通的莉芙就好。什么称号我通通都受够了。」莉芙如此说着,并露出恶作剧般的笑容。其实莉芙也希望史派克只是个普通的史派克。就像当初见到的,因任务失败而差点受到处分的见习骑士。「不过你还是觉得需要我就已经让我很高兴了……」莉芙彷佛是要回味自己所说的话语般地说着。 「没错,我需要莉芙。所以希望你跟往常一样把力量借给我……」史派克如此拜托之后,深深地低下了头。他拥有许多像盖拉克或亚德·诺瓦等值得信任的同伴。然而莉芙在这其中又是另一特别的存在。能让史派克愿意打开心房的对象,除了莉芙之外别无他人。即使与妮思相处,大概也不见得会像这样表露出最直接的情感吧?因为史派克与她之间并非是这样的关系。 在彼此尊敬与互助下,守护玛莫公国以及王室。平淡却深刻的爱情。虽然可能会有许多迂回挫折,但是到最后应该会成为这样的关系吧?「知道了啦!我就再多陪着史派克你一阵子吧……」莉芙露出得意的笑容说着。「话说回来,你刚刚说的那些话,我可是会永远记得喔!」「这、这我知道……」史派克一瞬间露出失算了的表情,然后马上点了头。 「你们找到栖息于海中的魔兽了吧?什么时候要跟漆黑之军舰做个了断?」「就在明天。」史派克有力地说道。「我现在要去路德港口接回罗德斯之骑士及永远之少女。之后要召开军事会议。你要一起来吗?」「那个就饶了我吧!」莉芙缩了缩脖子,身体微微一颤。「我目前不大想见他们两位,军事会议也很麻烦,所以算了吧!」「是吗……」史派克点了点头,并且迅速地站了起来。「明天就拜托你了。即使永远之少女与我们同行,我还是希望由你来施展加护在我身上的精灵魔法啊!」史派克坚定地说道,然后便离开了了望塔。莉芙一直注视着史派克,直到他的头从视线中消失。随即将手放在胸口,大大地喘了口气。她听到自己的心脏一直用力地跳个不停。然后严重的泪水就像是再也无法忍受般地,大颗大颗不断地滑落。虽然也有悲伤,但喜悦的情绪却更为强烈。 史派克确实是需要自己的。这使她非常的开心。即使莉芙希望他娶自己为妃,史派克应该也会答应吧?属于沙漠之民的炎之部族采一夫多妻制,有地位的贵族们几乎毫不例外地每个人都拥有数名妻子。聪明的妮思应该也会接受吧?唯一不能接受的,只有莉芙自己。 「最任性的其实是我呢!」莉芙希望能比史派克的妻子更为接近他,即使知道这种事情根本是办不到的……结果当然是被拒绝了。但是他那番诚实的话语却拥有答案以上的价值。 「恶作剧的精灵雷普拉坎……」在潜藏在自己的精神中的各种经历里,莉芙选择了其中一位试着呼唤它。那是为了要告诉这位掌管孤独的精灵,自己再也不是孤单人了…… 龙欲(1) 玛莫公国王城温得雷司特的谒见大厅,坐在王位上的公王史派克,今天很难得的心情非常好。 “黑翼邪龙走了,新生玛莫帝国的密探组织也已经瓦解……”史派克神清气爽地说道。 他身旁只有盖拉克、亚德·诺瓦跟莉芙三人。前来祝贺战胜而大排长龙的谒见者已经全部回去,值班的亲卫骑士跟职员,也各自回到了自己的岗位。 “比较可惜的就是逮捕到的魔法师在城内被暗杀,以及下手的犯人逃走这两件事了。”亲卫骑士队长盖拉克悔恨地说道。 “这的确相当可惜,不过并不用特别去在意。反正那个新生玛莫帝国的魔法师也一定会被判处死刑,暗杀者也在逃亡的时候受了致命伤,大概也已经活不久了吧。另外我们占领了新生玛莫帝国藏身的村落,让我们吃尽苦头的首席宫廷魔法师也身份大白。不过他竟然是这里最大酒店的主人,这还真是让我相当惊讶。”在公国骑士团攻进莫鲁多村的时候,皇帝跟其亲信早就已经离开了。 大概是逃到黑暗森林附近的堡垒吧。根据报告藏身于各处的暗黑骑士也已经在那里集结。堡垒后方的黑暗森林是妖魔所统治的魔境,而且妖魔军团也习得了特殊的战术。 看来他们似乎是想学习亚拉尼亚游击兵的战术。由于玛莫帝国跟亚拉尼亚的先王拉斯塔,在之前的大战中曾经结为同盟,因此在拉斯塔败亡的时候,会有游击兵逃到这里也不为过。 然而只是躲在边境的话,对公国并不会造成多大的威胁,玛莫公国骑士团长伍丁,也已经在着手进行进攻的准备了。 “剩下的问题就是古代邪龙的灵魂跟龙热的蔓延。还有坐镇在法拉利斯大神殿的那个黑暗祭司了……”史派克就像是要自我确认般地说出声来。 “如果艾莲娜能跟那个龙人族一起帮我们解决问题就好了。因为瘟疫龙的灵魂不是黑翼邪龙召唤的吗?如今黑翼邪龙已经离开,龙爪权杖也在我们的手上。虽然黑暗祭司的确是强敌,不过光他一个人也做不了什么的。”莉芙以笑容回应着史派克这番话。 今天史派克的心情很好,她也能安心地站在旁边。毕竟这阵子经历过这么多的事件,她也不方便在这种时候多开玩笑。 从她的眼中看来,玛莫公国的人们真的是团结起来努力着。 “真是这样的话就好了……”史派克也点了点头。 在他的思考范围中,黑翼邪龙那斯应该是最强的敌人。既然连邪龙都已经不在,那么事态肯定是渐入佳境才对。 “不过我们不能大意。因为在这座暗黑之岛,事态永远是往最坏的方向发展的。”史派克像是要警惕自己般特意强调。 “请您不要这样吓我好吗……”亚德·诺瓦表现出一如往常的胆怯并缩起身子。 “无论如何,只有这一次应该是没问题的。”盖拉克则是一点都没有担心的样子。 “总之就等前往法拉利斯大神殿的艾莲娜导师回来,也希望她能带给我们好消息……”虽然说话比较谨慎,不过史派克也不认为事态会恶化下去。 然而史派克也将会完全体认到,他依旧是太小看了这座暗黑之岛。因为从法拉利斯大神殿回来的艾莲娜,带给他一个超乎预料的消息。 而且那并不是好消息,而是告知他最坏的事态结果……史派克走下王城中庭的长长阶梯,来到大地母神玛法地下神殿中某位侍祭的房间。 “史派克会主动过来真是稀奇呢。”准备着香草茶的妮思开心地说道。 然而史派克的表情却相当黯淡。 “上面似乎相当混乱呢,你怒骂的声音都传到这里来了。”“竟然传到这里?”史派克瞪大眼睛惊讶地说着,不过看到妮思调皮的表情,马上就知道这只是个恶作剧。 不过对于直觉敏锐的妮思而言,光是看到史派克的样子,就知道了他前来这里的原因。 “之后我还把莉芙赶出房间……”史派克不高兴地坦承说道。 保持微笑的妮思,跟位于小圆桌旁边的史派克并肩而坐,并轻轻握住了他紧握在膝上的手。 “发生了什么事情呢?”之后妮思如此轻声询问。 史派克点点头并开始说明。 在即将天黑的时候,莱娜跟魔兽使艾莲娜一同来到了王城。 到那时心情都很好的史派克,听到艾莲娜所说法拉利斯大神殿的状况之后,一瞬间变得相当的暴躁。 “……古代邪龙的灵魂并没有被解放。而且它还正藉助法拉利斯教团的力量想要取回肉体。”“那只瘟疫龙?”妮思听到史派克这番话不禁咽了口气。 “那是在诸神之战就存在的古龙。它才称得上是真正的黑翼邪龙。”而且在大神殿的废墟,已经开始集结着法拉利斯的神官战士跟信徒。他们打算在仪式完成之前死守那座废墟。 “原来是这样的……”妮思的脸色也有些苍白。 “为什么我当初会没有发觉呢。那斯是以暗黑魔法召唤古代之邪龙,因此对于擅长暗黑魔法的黑暗祭司而言,要继承这个仪式一点都不困难。”“这对他们来说,就像是那斯留给他们的礼物吧。”史派克丢下了这一句话。 “古代的邪龙已经依凭了幼龙的梦。而且龙的梦似乎拥有神秘的力量,一种能让梦变成现实的魔力。”“我有听过类似的传说。龙的梦境中所诞生之屠龙英雄的故事……”“我现在终于能够体会,龙族究竟是多么神秘且超乎常理的存在了,几乎让我想要跟龙人族一样信奉它们。不过既然是敌人那也只能打倒,即使必须付出多大的代价……”史派克握紧拳头如此说道。 “如果古代邪龙完全复活的话,我们将完全没有胜机,所以我打算马上采取行动。不过法拉利斯大神殿里有那个奥费司,即使用剑砍也砍不死的黑暗祭司……”如今史派克还没能得知他刀枪不入的理由。 “史派克只是在烦恼这个吗?”妮思如此说着,并稍微露出了安心的表情。 “会烦恼也是当然的吧,因为必须要跟刀枪不入的人对打啊。”察觉到妮思的表情,史派克的语气不禁有点差。 “对不起,我不是那个意思。只是关于那个黑暗祭司之所以刀枪不入,我其实有想到某种可能……”“你有想到?”史派克就这么抓住了妮思的肩膀。 “因为对方是黑暗祭司,所以一定是使用法拉利斯的奇迹之力……”“那会是什么奇迹?”“史派克应该也有印象喔。因为我们曾经在渥特先生的塔底——最深邃之迷宫体验过魔神战争啊。”“大贤者渥特之塔?其实我还真不愿意去回想呢……”那是在史派克等人拜访罗德斯本岛诸王国时的事情。为了得到魔神战争时的六英雄之一,被众人赞颂为大贤者的魔法师渥特之建言,他们前往拜访渥特所居住的深山之塔。 光是要抵达那里就相当的辛苦,而在提出希望能获得建言的时候,渥特提出了个考验,那就是进入以魔神战争最终决战为舞台的“最深邃之迷宫”,并且只能由史派克跟妮思两人前往。 就这样史派克跟妮思经由幻觉之咒文,目睹了魔神战争最为壮列的最终章。而且史派克从迷宫回来之后,大贤者便说这些体验就是他的建言,并以此为由将他们赶了回去。 “真的是多花了很多时间在那里呢。”回想起那时的屈辱,史派克不禁板起—脸。 “那时候的事情跟现在有关吗?”“魔神也是暗黑神的眷属之一啊。”妮思握着史派克抓住自己肩膀的手,然后用双手包起来放在自己的胸前。 “在魔神之中,也有几乎是不死之身的魔神对吧?”“魔神每种都像是不死之身吧……”即使史派克嘴里这么说,但也正回想着在最深奥迷宫中的体验,并且搜寻妮思所说的那个部份。 “这么说来,好像有个魔神将连被剑砍掉头都没死,甚至还跑去把自己的头拿回来……”“不觉得这就是不死之身吗?”妮思像是要鼓励他般说道。 “说得也是。不过那是因为施了一种叫做‘禁咒’的诅咒吧?即使是被剑砍也绝对不会死,然而如果是使用剑以外的武器,就可以轻易将其打倒……”史派克说到这里才恍然大悟,并且完全理解了妮思话中的含意。 “说不定那个黑暗祭司,也是对自己使用了禁咒!”“而且我认为是强力的禁咒。因为那个黑暗祭司没有使用武器对吧,虽然他不用武器就已经相当强就是。”“不是不使用,而是无法使用是吗?禁止自己使用武器,相对的补偿就是被任何武器攻击都毫无损伤。因此唯一对他有效的武器就是……”“就是肉体攻击。换句话说,他无法让拳打脚踢这类的攻击无效,或许还反而容易成为致命伤。因为禁咒并不是祝福而是种诅咒……”妮思露出微笑点了点头。 “不过要小心。那个黑暗祭司一定是在知道详情的状况下才接受禁咒的。这是因为他有只要以肉体对决,自己绝不会输的自信。”“这也对……”史派克也能理解这一点。 “要空手对打的话,盖拉克比我强很多。比力气的话,说不定我还输给古里巴斯祭司呢。”史派克有些懊悔地看着自己的上臂。 虽然有常常锻炼,不过不知道是因为太年轻还是体质的关系,并没能练出一身的肌肉。他的胳臂大概不到盖拉克的一半粗,腕力当然也是在他之下。如果有使用武器,就可以用技巧跟速度来拉近差距,不过要是空手打斗的话根本无从弥补。 “史派克还忘了一个人喔。如果是空手对打的话,大概是玛莫公国最强的战士……”妮思出了这道谜题,然后凝视着史派克等待他的答案。 “最强的战士?不知道耶、到底是谁呢……”史派克在脑海中回忆着每个公国骑士的脸,然后将他们跟盖拉克相比,不过并没有想到可以超过他的人。 史派克承认自己想不出来,就这样对着妮思摇了摇头。 “是宫廷魔法师亚德·诺瓦。他肯定是玛莫公国最有力气的人呢。”妮思的答案再度让史派克恍然大悟。 他的体格在玛莫公国中的确是数”数二,而且也绝对不是虚有其表。 不过由于亚德的性格,因此根本就不会想到他。 “亚德他会愿意战斗吗?”史派克其实半信半疑。 他的性格跟体格完全不同,胆小到几乎可以说是懦弱。 “嗯,现在的他一定可以的。”听到妮思的这番话,史派克也已经不再迷惘。 请盖拉克与亚德·诺瓦跟黑暗祭司交战,并且由古里巴斯祭司在后方支援他们。 如果他们被打倒的话,史派克当然也会自行加入战局。 “谢谢你,妮思……”虽说并不是十成的胜算,但在找到应对手段之后,史派克的心情出乎意料的轻松。其实他也觉得自己这样的个性相当单纯,不过这种天生的个性也是改不掉的。 之后史派克就像是想起两人初次独处时的情景似的,就这么将妮思抱到怀里。 妮思并没有抵抗,也将脸颊贴在史派克厚实的胸膛上。藉由心脏有力的鼓动,妮思感觉像是接触到了他的生命。 (史派克的肉体、史派克的灵魂……)妮思在心中如此说道。 (我的肉体、我的灵魂……)并且试着继续地说道。 肉体并不只是个容器,灵魂也绝对不是无形的。肉体跟灵魂一同毁灭,这才是自然的真理。 (我已经不是转生者了。)我再不是亡者女王娜妮尔,而是以小妮思的身分,为这永远的时间跟无限的轮回划上句点。 “史派克……”妮思主动抬起头来,跟年轻的玛莫公王相吻。”“记得跟莉芙道歉喔。”“我知道。”史派克露出苦笑如此回答。 “我其实也觉得很对不起她,至今都一直是找她出气的说。”(不对,这你就不懂了……)听到史派克这样的答案,妮思不禁心想,其实希望你对莉芙道歉的不是这件事情。 然而妮思并没有说出口。 她害怕自己过于在意,其中的理由其实自己也知道。而且她更知道自己这样的行为相当的卑鄙。 然而今晚她还是希望可以一直这个样子。因为只要像这样在一起,她就可以忘记一切的往事。 (莉芙,对不起了……)所以妮思在自己的心中,对这位半妖精族的少女道歉。 龙欲(2) 在艾莲娜进行报告的三天后,玛莫公王史派克便率领部队,亲自前往暗黑神法拉利斯大神殿的废墟。 率领的部队包括亲卫骑士队两百名,再加上士兵五百名。此外宫廷魔法师亚德·诺瓦与魔兽使艾莲娜两位魔法师、古里巴斯、亚莉希雅、妮思三位神官,以及精灵使莉芙也一起同行。 还留在这里的龙人族贵族种亚布洛斯也允诺帮忙。依据艾莲娜所说,他不只是位技巧纯熟的战士,同时也是能使用龙族魔法的优秀魔法使,对于史派克而言,可说是强大的助力。 集结于大神殿废墟的法拉利斯神官战士团似乎有三百多人,加上其中还有能使用暗黑魔法的祭司级神官,其战力绝对是不容忽视。 此外神殿中有刀枪不入的黑暗祭司奥费司坐镇,加上势必跟逐渐复活的古代邪龙一战,因此这次的战斗肯定会相当的激烈。 然而为了公国的存亡,这是场绝对不能输的战争。 部队从公都出发,三天之后就抵达了贝利尔村。 由于龙热的骚动,加上附近的法拉利斯大神殿正有神官战士叛乱,因此村民迎接史派克时的反应有些冷漠。不过他们并不是想要反抗,还是让出了旅馆跟民家让史派克等人借住,也提供了应有的招待。 而在第二天,史派克便开始进攻法拉利斯大神殿的废墟。 打前锋的是艾莲娜所召唤的鹫头狮,以及亚布洛斯所呼唤来的飞蛇。翱翔于天际的两只魔兽,从上空袭击在废墟门口守卫的神官战士团,并造成敌方阵营的混乱。 以此为攻击的信号,史派克亲自带头率领亲卫骑士跟士兵冲上山丘。 敌人见状马上放箭跟使用暗黑魔法。 攻击目标理所当然集中于站在前头的公王史派克身上。然而史派克已经由艾莲娜施予“魔法障壁”之咒文,并不需要担心会被攻击魔法所伤,因此只需要专心以剑或盾来防御弓箭就可以了。 即使如此他还是中了一箭,弓箭就这么射进他的左肩。然而史派克只是皱了一下眉头,之后便继续深入敌阵。 “我是玛莫公王史派克,想活命就马上丢掉武器投降!”史派克用尽力气大声喊道。 “我们不会服从任何命令!”“死才是究极的自由!”然而法拉利斯的神官战士们,以暗黑神的教义回应史派克的劝降,并且为了讨伐玛莫公王而杀了过来。 “保护陛下!”亲卫骑士们见状打算以人墙保护史派克。 “不用!我们的人数比较多,以两人一组直接对付敌人!”史派克对集结过来的亲卫骑士,以近乎怒骂的语气如此下令。 并且光是交剑两次,便将冲到面前的敌方战士打倒。平常就跟公王练习剑技的亲卫骑士们也知道,如今史派克已经是玛莫公国最强的战士之一了。 因此他们听从公王的命令,朝着法拉利斯的神官战士们开始突击。 “持续下去。在敌人重整阵势之前便一口气将他们打倒吧!”史派克高举自己的剑对全军发出如此的号令。 由于魔兽的偷袭跟公国骑士团怒涛般的攻势,法拉利斯的神官战士放弃了废墟入口,就这么退到废墟里头。 公国骑士团毫不留情的继续攻进废墟,然而此时骸骨跟僵尸等不死生物,就这么从两边包夹过来。 “埋伏是吗……”史派克虽然露出苦笑,不过他并不是没有预料到。何况下级的不死生物并不值得畏瞿。 “士兵在两边排出人墙!骑士直接追击神官战士!”史派克推测神官战士团的战法,应该是会趁不死生物偷袭时的混乱再度迎击,因此亲自带头突破了不死生物的包围。 正如史派克所料,神官战士团又重新折返,公国骑士团在突破从两边进逼的不死生物后便与他们展开正面冲突。 双方各排成一列,不断进行着一对一的战斗。 史派克也在战斗的行列之中。 身为公王的他虽然与两名神官战士交战,但他以盾牌防御其中一人的攻击,并且跟另外一个人交剑作战。 对方就像是不知恐惧般地疯狂进攻,然而身为战士的技量却相当普通。 史派克谨慎地作战,先用剑砍倒其中一人,再用盾牌把另一个人推倒在地上,以铁靴往他的腹部踩了下去。 史派克连喘口气的时间都没有,眼前便又出现了新的对手。终究会感到疲劳的史派克,依然是强打起精神继续作战。 就这样史派克又打倒了两名神官战士。 在他战斗的时候,敌方的战斗行列就已经崩溃,这次就真的是溃败而逃了。而此时士兵们也已经歼灭了所有的不死生物。 “不准再追了!”史派克大声喊着,要骑士跟士兵们先行集合。 已经溃逃的法拉利斯神官战士,即使放着不管也不会再造成威胁,他们要从废墟中逃出去也无所谓。 强敌是那个刀枪不入的黑暗祭司奥费司。奥费司并未在混战中现身,或许跟之前一样坐镇在礼拜堂,也可能正参加古代邪龙的复活仪式。 “请盖拉克他们过来。”史派克如此命令着亲卫骑士。 身为亲卫骑士队长的盖拉克,原本应该是要带头作战的,不过只有今天他没有加入这场混战。为了避免受伤跟疲劳,他跟魔法使一同留在后方。 不过从现在起就是他们要登场了。 盖拉克跟亚德·诺瓦两人,将要跟奥费司进行肉博战。 “战死者送到山丘下面,受伤的马上包扎,而且不分敌我。”史派克接连下达命令,并且注意是否有付诸实行。 在他这么做的时候,盖拉克跟其他的魔法使都来到他的身边。 “我帮您处理伤势……”妮思有些脸色苍白地对史派克说道。 那枝箭还插在史派克的左肩。由于露出的部份在战斗时便断了,并不会影响到攻击的动作,所以史派克也就一直没有理会。然而在战斗告一段落,情绪也慢慢镇静下来之后,痛楚也变得越来越强烈了。 “麻烦你了。”史派克蹲在地上对妮思伸出手臂。 妮思握住箭一口气拔出来,并且卸下史派克身上的坚固铠甲。 在看到伤口之后,妮思咏唱了两次神圣魔法。 “他们果然有用毒呢。”史派克露出苦笑对妮思说道。 “总觉得身体有些不听使唤。”“这是会致死的剧毒,放着不管的话会没命的。”妮思以只有史派克听得见的音量轻声说道。 “那他们应该用马上发作的剧毒才对。”史派克不以为意地如此说道。如果害怕中毒或生病,根本就无法担任玛莫的公王。 “您这么勇敢固然是件好事,不过千万不要太逞强了。”妮思在史派克的耳际如此说完,便离开他的身边照顾其他的伤患。 盖拉克跟亚德·诺瓦就像是换手般走了过来。 “我听部下说了,这次你相当活跃呢!”盖拉克说完便咧嘴笑着。 “只是连你的份都一起努力罢了。光是看别人战斗的话我也会忍不住啊!”由于自己是公王,因此史派克常常会面临这种状况,这也常使他觉得焦躁跟懊恼。 “这番话还真是别有含意啊。”听到史派克这番话,盖拉克不禁露出懊悔的表情。 “不过下一场战斗就交给我吧!”“我知道,我会张大眼睛看仔细的。万一你们被打倒的话我也会跟他打。”史派克如此说完,便看向一旁脸上失去血色的魁梧魔法师。 “行吗?”史派克就像是要确认般地对亚德提出询问。 “我不知道行不行,不过我会上的……”虽然声音在颤抖,但他的表情没有任何迷惑。 “很抱歉,竟然请身为宫廷魔法师的你做这种事。”“如果是只有我做得到的事情,那我就一定会做,就算是我无法做的事情,我也会尽可能的帮忙,所以之后请您尽管下令吧!”“这你就不用担心罗。本来他要当弗雷姆本国的骑士团长都绰绰有余呢。因为他是风之部族有力家族的后继者,而且还有这样的体格,跟足以成为魔法师的智力啊。”“请不要再说这些了。在成为魔法师的时候,我就把继承权让给我弟了。”亚德·诺瓦露出困惑的表情,对亲卫骑士队长如此抗议。 “这些我知道。你常被说是胆小而且动作迟钝,要不然就是被说不适合当个战士。不过因为我知道你在战场上的表现,所以我并不这么认为……”史派克有些不可思议地说道。 “关于这个是有原因的。”盖拉克忽然严肃了起来。 “那、那些事情也不要再说了。”亚德·诺瓦连忙要阻止盖拉克。 “还是让公王陛下知道比较好。”盖拉克果断地回答之后便继续说道。 那是亚德·诺瓦小时候的事情。 “他从小体格就很好,不只力气很大也很善良……”然而在某一天跟风之部族的小孩玩的时候,亚德跟比他大两岁的小孩打架,就这样把他举起来摔到地面。 “而那个小孩因为姿势不对,就这么摔断脖子死了。”之后亚德·诺瓦就不只是温柔而是懦弱,加上言行都变得过度慎重,因此才给人迟钝的感觉。 他的父亲似乎是看不下去,很快就断定他不配当个战士,而且弗雷姆国王卡修当时需要一名魔法师,就让他接受了魔法的修行。 “原来曾经有这样的事情啊……”史派克像是很感动般地点点头。 这只能说是个不幸的事故。即使是普通的剑技锻炼,每年也总是有一两个人丧命。 “老实说我不愿意伤害任何人。即使对方是敌人还是坏人。不过找也知道这只是借口,我不能因此就逃避下去……”亚德·诺瓦虽然挣扎但果断地如此说道。 看到他这样的表情及态度,史派克知道他已经不再迷惘了。 会害怕也没有关系。然而如果在战斗中仍有迷惘,终将会被人有机可乘。 妮思曾说过如今的亚德没有问题,看来这番话是正确的。 “好啦,我想黑暗祭司奥费司也等很久了,就去跟他打个招呼吧。”“久等的应该是我们吧。”“我会尽力的。”听到史派克的这番话,盖拉克跟亚德·诺瓦分别如此回应。 之后三人就带领着魔法使们跟几个力气大的亲卫骑士,朝礼拜堂的方向走了进去—— 龙欲(3) 暗黑祭司奥费司闭着眼睛,坐在安置了暗黑神法拉利斯神像的祭坛前面。 “外头变安静了……”他如此轻声说着,并赫然将眼睛睁开。 玛莫公国的动作比奥费司预测的还要早。或许是掌握到了有关神殿正在进行的仪式情报。 “让高位祭司们专心进行仪式,或许是我的失策吧。”不然绝对不会这么轻易就败退下来。 但是既然到了这种地步,奥费司打算独自挡下全军。 只要让古代的黑龙复活,这座岛就会成为暗黑神的圣地,成为完全没有秩序存在,保障能拥有完全之自由的理想乐园。 “我不会让你们碍事的!”奥费司打起精神,凝视着光线射人的礼拜堂入口。 那儿出现了数名男女的身影。 带头的是两名壮汉,其后则是玛莫公国的公王史派克跟几名神官。 “原班人马又光临这里了……”奥费司露出了毫不畏惧的笑容。 “虽然是原班人马,不过结果可不会跟之前一样啊!”玛莫亲卫骑士队长盖拉克如此回答。 然而站在他旁边的宫廷魔法师亚德·诺瓦,却无法抑制住身体的颤抖。 “怎么啦,看你抖得这么厉害?害怕的话逃走也无所谓,你没有必要听从公王的命令。”奥费司露出了嘲笑的表情。 “我的确接到了命令。不过决定听命行事则是我自己的意志。”即使在气势上输人,亚德·诺瓦依旧如此回答。 “没有必要跟那种人争辩!”至高神法理斯的神官战士亚莉希雅愤怒地叫道。 “那个人的本质不是自由而是邪恶。他只是为了肯定自己的邪恶而否定秩序。如果真的尊重自由,就不应该做出侵害他人自由的事情。秩序是为了保障千万人的自由,而必须做出的最小束缚。他所谓的完全自由,就只是剥夺彼此自由,毫无法则的浑沌世界罢了!”亚莉希雅差点就这么冲向黑暗祭司,她身边的古里巴斯祭司连忙拉住她的腰带,阻止了她。 “盲目信仰唯一绝对的秩序,这正是法理斯的傲慢之处。每个生命跟每个意识,其总和的秩序有无限种。那么无限个的秩序,跟毫无秩序又有何差别?”奥费司也吼叫着反驳对方。 至高神法理斯的教团,完全否定了法拉利斯的信仰。甚至不承认其教团、教义跟信徒的存在。 因此在之前大战结束之后,法理斯教团随即派遣了二十人的神官战士团,来到法拉利斯这个邪恶的圣地,要在这个废墟建立法理斯神殿。 然而神官战士团的成员们,却全部被眼前这名黑暗祭司所杀。对于亚莉希雅而言,他是杀害自己同伴的可恶仇人。 而对于奥费司来说,就是法理斯教团以及以法理斯为国教的神圣王国伐利斯,将这座大神殿破坏成现在的这座废墟,这样的憎恨跟屈辱也是永难忘却的。 因此双方不可能互相理解。 正如亚莉希雅所说,如今并没有争辩的必要。这是场无法避免的战斗。 “盖拉克!亚德!”史派克对亲卫骑士队长跟宫廷魔法师送出信号。 并且在心中祈祷他们一定要赢。 他们两人就等于是史派克的左右手,对于公国而言也是不可或缺的人物,绝对不能在这个地方失去他们。 听到史派克的信号,战神麦理之祭司古里巴斯咏唱起“战之歌”,至高神法理斯的神官战士亚莉希雅也开始祈祷“祝福”之奇迹。他们都将武器放在自己的脚边,以便随时都能向前支援盖拉克等人。 史派克也将剑连剑鞘卸下来,拿给露出不安表情的妮思。 “好啦,我们上吧。”盖拉克让手指关节发出声音,拉近跟黑暗祭司之间的距离。他也已经将武器交给自己的部下,为了行动方便只穿着铠甲底下的棉制衬衣。 亚德·诺瓦则是把魔法师之杖交给艾莲娜,并且脱去长袍,只穿箸短裤及衬衫上阵。 看到两人空手对他走过来,黑暗祭司奥费司的眼睛眯得如刀刃般细。 “看来你们正确理解了暗黑神的守护跟制约。不过你们以为空手打架赢得了我吗?”“不试试看怎么会知道呢?”盖拉克毫不畏惧的说着并朝黑暗祭司打去。 奥费司实在是相当轻易就接下这一拳,并且就这么扭过盖拉克的手臂。 然而亚德·诺瓦此时发出像是惨叫般的声音,然后整个身体朝他撞了过去。 奥费司冷静地抬起膝盖,朝眼前这张像是石巨人般的脸踢了过去。 响起了一种东西碎裂的声音。然而亚德并没有被挡下来,就这么将奥费司撞到了祭坛上面。 “得、得救了!”头上冒出冷汗的盖拉克,不断揉着被黑暗祭司扭住的手腕。虽然只有很短的时间,然而光是这样就感觉骨头会被折断或是筋会被切断一样。如果亚德晚一点过来帮忙,盖拉克的手早就已经不能用了。 脸部吃了一记膝击的亚德鼻子被撞歪而不断流血。然而他的视线没有模糊,也没有失去斗志。 “刚刚那一撞就可以把他撞飞,证明他的确禁不起肉搏战的攻击。总之尽可能打中他,这么一来对方就会自己倒下了。”“不过也得你们打得到啊!”重整态势的奥费司,就像是要打断盖拉克所说的话一般如此大喊,并且主动往他们冲了过去。 他的双脚像是旋风般不断回旋,就这么往盖拉克跟亚德·诺瓦之间攻过去。两人无法躲开这猛烈的攻势,各自中了好几脚之后弹飞到两侧。 此时法理斯的神官战士亚莉希雅,就这么放低身子冲了过去,试着要抓住黑暗祭司作为旋转轴的那只脚。 然而奥费司宛如猛禽般的视线,早就完全捕捉了她的动作。他的右脚笔直高举,就这么瞄准着亚莉希雅的后脑踢去。 “太逞强了!”史派克慌张的叫着,并打算为了救她而加入战局。 然而古里巴斯在那之前就有所动作,大概是早就察觉到亚莉希雅想加入战局吧。 “去天国找你的同伴吧!”奥费司如此吼着,并且将高举的脚用力蹬下。 然而这一击打中了冲向前保护亚莉希雅的古里巴斯肩头。 “唔喔!”古里巴斯发出痛苦的呻吟,并且就这么倒在地上。激烈的痛楚甚至使他无法呼吸。 而在此时亚莉希雅则是达成了她的目的。她抓住奥费司作为旋转中心的左脚,就这么屈着身子缩了起来。 她的目标正是要封住奥费司的行动。 “要去冥界的应该是你!”抓着奥费司左脚的亚莉希雅如此叫道。 “看你吃了我的拳头还有没有办法说话!”随著有力的一吼,奥费司的拳头往亚莉希雅的腹部打去。 随着像是棍棒折断的沉重声响,法理斯神官战士口中并不是发出惨叫,而是吐出了大量的鲜血。 然而她并没有放开奥费司。 (只要我还有意识,不,即使是死我也不会放开的!)无法出声的亚莉希雅在内心如此叫道。 这个黑暗祭司,是将二十几名法理斯的神官战士全部杀害的恶魔。 (打倒这个人就是我的使命……)一边拼命要将远离的意识拉回来,亚莉希雅一边在内心如此祈祷。 虽然挨了第二跟第三拳,她依然没有放开奥费司的脚。 此时——“你的对手是我们!”被像是圆木撞到而意识朦胧的盖拉克总算复活,再度挥舞着拳头打了过来。 奥费司对他的怒吼有了反应,放弃对亚莉希雅打第四拳的打算而站直身子。 并且就这样扭过上半身,只以左拳应付靠近过来的盖拉克。 “给我倒下!”盖拉克吼叫着挥出拳头,奥费司则像是等了很久般地以手臂卸下他拳头的力道,并朝他的额头打了一拳。 盖拉克着实的挨了这一拳,就这么俯卧在地板上动也不动。 然而在他失去意识的瞬间,来到奥费司身后的亚德·诺瓦,稳稳抓住了黑暗祭司的脖子。 “什么时候!”奥费司难掩惊讶之色。 这单纯只是声东击西之计。然而他几乎不敢相信,竟然会粗心到让别人接近自己的身后。 大概是两人所放出的气息相差太多了。由于过度注意眼前这个人的杀气,因而没有注意到背后有人正接近过来。 即使绞紧了奥费司的脖子,在他身后的这个人依旧没有散发任何的杀气。 奥费司不断以手肘攻击试着要挣脱他,然而由于所处的姿势实在过于恶劣,根本就没有造成创伤的威力。因此即使对方发出痛苦的呻吟,抓住脖子的手仍然持续增加着力道。 “你的手脚没办法感觉别人的痛苦吗?”此时这个人哽咽地如此询问。 “我可以随意感觉到别人的感受……”奥费司在痛苦之中如此回答。 他期待对方是否会出现破绽,然而却完全没有这个征兆。 “我问的是你的手脚,是否能感觉到别人受苦的实感。难道你没感受过别人骨头碎裂、内脏破裂、生命之火逐渐熄灭的感觉吗?”“当然会感觉得到……然而这也是我的喜悦……”即使露出痛苦的表情,奥费司的嘴角仍有着微笑。 “我无法理解你们这种人。我现在要夺去你的生命。可是这种痛苦将会烙印在我的手上,而且一生都不可能会忘记……”亚德·诺瓦如此说完,便用尽全力绞紧黑暗祭司的脖子。 奥费司就这么失去意识,全身也失去了力量。即使如此亚德依旧没有放松力道,一直紧紧绞着黑暗祭司的脖子——“结束了吗……”看到黑暗祭司的头部几乎被转到了背后,史派克深深地叹了口气。 “赶快帮受伤的人……”史派克原本想对妮思这么说的,但她在自己说话之前就有所动作,冲到了亚莉希雅祭司的身边。 谁都看得出来,她所受到的伤势是最重的。 史派克让她负责亚莉希雅,自己则是走到失去意识的盖拉克旁边,扶起他的上半身叫他起来。 就这样盖拉克恢复了意识。 “我们赢了吗?”盖拉克摇晃着脑袋如此询问。 “嗯,正如你的期待,这场仗是亚德打赢的……”那位宫廷魔法师,如今正坐在地上流着眼泪。 “这次真的是让他接下一个辛苦的任务了。”“要吃肉就得有人杀害家畜。他应该能够理解的。”“为了不让他这么难过,我们得赶快结束这场内战。”“为此我们还有一场仗要打呢……”即使是在这一瞬间,废墟地下也依旧进行着古代邪龙的复活仪式。诸神大战的时期便已经存在的真正古龙。无论如何绝对要阻止它的复活。 “还能打吗?”听到史派克这么一问,盖拉克不好意思地抓了抓脸颊上的疤痕。 “比起战斗的时间,我躺在地上的时间还比较多呢。”“我们并不知道仪式何时会完成,所以就这么前往地下吧。另外从亲卫骑士中选出二十个人。”盖拉克回答遵命之后便往外头走去。 地底有等待复活的古代邪龙之灵魂、执行仪式的是暗黑神的高位祭司,而己方则大多受伤或相当疲劳。 肯定会是场相当严苛的战斗。 即使如此,这依旧是场无法避免的战斗。为了玛莫公国的存亡—— 龙欲(4) 通往大神殿地下黑翼邪龙栖息处的入口,藏在安置暗黑神法拉利斯神像的祭坛底下。 猜到位置的是史派克。 “原来大家的想法都一样啊。”在找到暗门的时候,史派克如此说着并露出苦笑。 因为在玛莫公国王城温得雷司特的谒见大厅,也有个通往破坏神卡蒂丝地下神殿的暗门。 不过如今那里已经成为大地母神玛法的地下神殿,因此重新在王城中庭设置了一个入口,原有的通路则是已经填平封闭。 “这样就不用潜水了。”如果真的没有找到入口,就只能从瀑布下方邪龙出入的洞穴进入神殿了。 然而不只要前往瀑布所在处,而且还必须潜水进入瀑布下方,将会是相当辛苦的差事。 即使不用这么做,刚才跟法拉利斯神官战士以及黑暗祭司奥费司之战,也已经消耗了不少战力。 因此能找到秘密入口,真可说是小小的幸运。 史派克走下螺旋阶梯前往地底的洞窟。洞窟深处应该沉眠着一只幼龙,并且正进行着让古代邪龙复活的仪式。 跟史派克同行的,有亲卫骑士队长盖拉克及选出的二十名亲卫骑士、宫廷魔法师亚德·诺瓦、魔兽使艾莲娜、“公王的好友”莉芙、妮思侍祭跟古里巴斯祭司等人,另外还有龙人族贵族种亚布洛斯。 跟黑暗祭司战斗时身负重伤的亚莉希雅祭司,虽然籍由妮思的治疗魔法保住生命,但因为仍不能够随心所欲的行动,因此跟其他的伤患一同回到了贝利尔村。 不死之身的黑暗祭司被打倒、法拉利斯大神殿也由公国所占领,如今她可说是已经完成了其中一个使命。而另一个使命将是建立至高神法理斯的神殿,让法理斯的教义能在这座岛上普及。 包含知识之神拉达跟商业之神恰萨,史派克希望能让光之五大神的教义在玛莫岛上普及,如此一来暗黑神法拉利斯的信徒就会自然减少。 推崇完全之自由的法拉利斯教义,很难经由大多数的人来实践。将遵守诫律列为信仰之一会简单许多。 走下阶梯之后,就可以看到洞窟深处有微弱的光线。史派克等人也点亮魔法之光往里头走去。 等到接近过去之后,就可以清楚看见那里正在做些什么。 石地上描绘着一个巨大的五芒星,有五名黑暗祭司分别站在其尖端之上。魔法阵中央的幼龙被黑色雾状的骷髅所笼罩,头上还有个诡异的半透明影子。 这个影子看起来,的确跟之前交战的黑翼邪龙非常相似。 “没看到其他龙人族……”史派克如此轻声说道。 除了五名黑暗祭司之外,还有十名像是负责保护仪式的神官战士。 这十名神官战士已经发觉史派克他们正接近过来。为了让仪式顺利进行,他们拿着武器横向排成了一列。 “快投降吧!”史派克大声对他们喊道。 “笑话!”其中一名神官战士如此回答。 随即这些神官战士们,便在口中咏唱着法拉利斯的教义并攻击过来。 亲卫骑士中选出来的精锐们迅速向前迎击。史派克并没有加入战局,只是默默凝视着神官战士跟亲卫骑士的这场战斗。全副武装的骑士跟连暗黑魔法都无法使用的轻装战士的战斗,胜负从一开始就相当明显。 战斗在极短的时间之内就结束了。 亲卫骑士们毫发无伤地打倒了神官战士团。 史派克再度带头向前,这次改向五名黑暗祭司劝降。 “真没想到连奥费司都会被打倒。”“我们不会受到他人的指使,唯一的准则就是为己所欲为!”这就是黑暗祭司的回应。 之后这五名黑暗祭司拿起了脚下的武器。半透明的邪龙也用力拍着翅膀。 然而却没能卷起强风。 “换句话说复活还不算完全成功。”史派克自言自语般轻声说道。 然而对方是从神话时代就存在的瘟疫龙,根本无法想像它会拥有什么能力。 史派克举起右手并且用力挥下。 这就是战斗开始的信号——首先双方均以魔法进行攻击。 艾莲娜的“火球”咒文震撼四周,亚德·诺瓦的“电击”咒文向前疾驰。 黑暗祭司们则是以“气弹”之咒文反击。 史派克中了两发气弹。不过因为已经有所预期,因此他集中起精神予以抵抗。 虽然差点就被打退,不过史派克还是站稳了脚步。被攻击的部位相当疼痛,然而并不是无法忍受。史派克感觉咒文中的魔力似乎不高,甚至让人质疑这是否真的是高位黑暗祭司的实力。 在魔法攻击停止的瞬间,亲卫骑士们也攻向黑暗祭司。 其中一名黑暗祭司见状,便随著有力的一喝让气弹瞬间爆发。 亲卫骑士被这肉眼无法看见的爆发震飞到了后方。然而他们马上就恢复态势,并且包围住这个黑暗祭司结束他的生命。 “黑暗祭司看起来相当疲累,大概是因为长时间进行着仪式吧。”史派克见状才终于确信,他们是因此才无法以庞大的魔力使用咒文。 “我们这边还不是跟他们一样。”盖拉克咧嘴回应着史派克这番话。 “所以黑暗祭司交给他们就行了。”“我们就准备跟邪龙交战吧。”史派克跟盖拉克相视点头。 魔法阵上的邪龙灵体,似乎是静静等待着眼前注定一死的人类结束争斗。没人知道这个灵体在想些什么。它是正渴望着能够复活?还是因为永远的沉眠被打扰而感觉愤怒?此时亲卫骑士精锐跟黑暗祭司之战结束了。 黑暗祭司们使用武器的身手也不差,亲卫骑士之中有两个人被打倒。然而黑暗祭司因为一开始中了魔法而负伤,在人数上也屈居下风。虽说他们的确是奋勇作战,但四人还是被亲卫骑士打倒了。 “邪龙的灵体应该要用魔法武器才能打倒。你们先离开这里,那家伙就交给我们来吧!”史派克对亲卫骑士们说完,便握着卡修国王所赐的宝剑,缓缓地往邪龙灵体的方向走去。 “亚德,也让我的武器有魔力吧。”回应亲卫骑士队长的请求,亚德·诺瓦用尽最后的力气,对盖拉克爱用的战斧施予魔力。 古里巴斯祭司也将所持的鉾枪加上神圣魔法的祝福。由于灵体也是一种不死生物,因此肯定将会出现效果。 古代邪龙缓缓向上飞舞,并俯视着史派克等人。 此时龙人族贵族亚布洛斯发出奇特的叫声,随即他的背上长出了龙的翅膀。他左手拿着一把曲刀,右手则是握着圆盾。剑与盾牌都是以真银制造,肯定也能对灵体造成伤害。 魔法使们都集中起精神,随时准备以魔法攻击或支援。 就这样战斗开始了——战斗本身非常激烈,但却安静得令人惊讶。 因为龙的灵体完全不会发出任何声音,而砍中灵体的史派克等人的武器也没有发出声音,只有青白色的魔力光辉不断闪烁,告诉大家确实有对灵体造成损伤。 在不可思议的寂静之中,像是没有声音的幻觉之战不断持续。 史派克等人也没能打破这样的寂静,大家都不发一语,默默挥动着手中的武器。 古代邪龙只是一直吐着黑色的雾。一开始被雾喷到时本来以为是某种毒,然而呼吸并没有变得困难,皮肤也没有产生任何的变化。 虽然史派克以为是虚惊一场,然而在第二次被雾喷到的时候,他的身体忽然感觉一阵恶寒。 “那个黑雾会让你们的精灵力失控!”听到莉芙的警告史派克才知道,邪龙喷出的东西是能引起疾病的诅咒。 只要被黑雾喷到,体内的精灵力就会开始出现异常。而这样的异常就是疾病的根源。会感到恶寒是因为炎之精灵力变得异常而离开身体。如今的史派克大概已经发烧了。 而在第三次被黑雾笼罩的时候,他也确定自己已经发了高烧。不只意识变得朦胧、也明显感觉得到脚步非常不稳。 往两边看去,盖拉克因为不断激烈地咳嗽导致无法战斗,古里巴斯祭司的动作也明显变得迟钝。 “手脚没办法随心所欲的动!”古里巴斯懊悔地如此说道。 由于体内大地之精灵力出现异常,使得全身的关节都跟石头般僵硬。而且只要稍微一动便感到异常疼痛,不过祭司还是一边懊悔的自我指摘一边战斗。 而在另一方面,龙人族贵族种亚布洛斯无视于瘟疫龙的黑雾,展现出奋勇作战的英姿。 不只以武器攻击,口中还喷出像是龙炎般的灼热火焰。 这一击让邪龙灵体发出了无声的呻吟。 艾莲娜也用尽最后的力气,咏唱“光之箭”的咒文攻击邪龙,莉芙也召唤出黑暗精灵朝邪龙撞去。 即使如此瘟疫龙依旧试着维持灵体的原形,然而维持灵体的力量正确实减少中。 灵体像是海市蜃楼般摇曳,看起来也似乎越来越透明了。 这样的实感给予了史派克新的勇气。 “给我消失吧!”史派克毫无意义地大声吼叫。 虽然身体异常灼热,然而意识却反而变得鲜明,大概是这样的热度让精神都亢奋起来了吧。 史派克就这么大声吼着,并且以这样的气势不断挥剑,就像是化成一个凶猛的狂战士。 之后忽然像是断了线的木偶般倒下。 然而在这一瞬间,瘟疫龙的灵体也像是清晨的朝雾般逐渐消失——一直到当天的傍晚,史派克才终于恢复了意识。 他被运到贝利尔村中旅馆的床上休息。小妮思也陪伴在他的身边。 “我们嬴了吗?”妮思点头回答史派克的问题。 “古代邪龙的灵魂消失了。不过它的灵魂应该是永远不灭……”接着妮思便说明他失去意识之后发生的事情。 在邪龙被消灭之后,盖拉克跟古里巴斯的症状也逐渐痊愈。 “我想应该是因为瘟疫龙的诅咒被解除了……”妮思如此说道。 “所以罹患龙热的人也没事了?”“一定没问题的。”妮思笑着回答史派克的疑问。 “那我会什么会躺在这里?”拉下脸来的史派克试着要撑起上半身。 然而全身都使不上力气。 “那是因为史派克大勉强自己了啊。即使是中毒跟生病,都还战斗到体力的极限……”妮思露出生气的表情,并将手放在史派克的额上。 虽然好像还有点烫,不过应该是疲劳所导致的。为了以防万一曾经请莉芙来看过,他体内的精灵力如今几乎都恢复了正常。 “因为这一次的战斗,就算是再怎么勉强都一定要赢的啊……”史派克如此解释。 “如此一来应该可以避开眼前的危机了。”然而他几乎可以确信,这并不代表所有的危机都已经远离。 新生玛莫帝国的势力依旧残存。妖魔部族还潜藏于玛莫各地、黑暗森林的堡垒仍被暗黑骑士团所占领。此外玛莫帝国的宫廷魔法师威尔,也或许已经准备好了下一个计策。 (只能一个一个去解决了。)这次的事件让史派克彻底觉悟。 在这座岛上即使是一点点的粗心跟安心,都马上会因此而付出沉重的代价。 “龙人族亚布洛斯呢?”“他保护被解放的幼龙回故乡了。他非常感谢史派克,因为你没有杀掉黑翼邪龙,并且还全力帮忙解放幼龙……”龙爪权杖也已经回到了亚布洛斯手上。 “那龙人族的奴隶种怎么了?”“好像被法拉利斯的神官战士杀了。他们要将幼龙当成瘟疫龙的复活之门而牺牲,那时的龙人族为了保护幼龙,所以……”“邪龙复活之门啊……”听到妮思的这番话,史派克的表情再度严肃起来。 他回想起之前的妮思,也曾经被当成让破坏女神卡蒂丝复活的门。 “我已经没事了……”妮思如此说着,并且露出微笑让史派克安心。 “现在就不要想任何事情好好休息吧。”“说得也是。反正就算放着不管,危机也会自己找上门来,就算怎么担心也只是白费工夫罢了。”史派克如此轻声说着,然后再度闭上了眼睛。 明明妮思就在身边,自己却完全没有起来的意思,证明自己一定相当的疲劳。 “不好意思,在我睡着之前可以在旁边陪我吗?”虽然知道这只是自己的任性,不过史派克还是如此对妮思说道。而他也在内心对自己编出了一个借口。毕竟之前这么辛苦,能得到这样的奖赏应该也无所谓的……不过史派克根本一下子便进入了梦乡。 即使如此,妮思依旧没有离开他的身边,就这么坐在椅子上陪了他一整个晚上。 五天后——史派克处理完战斗的后续工作,意气昂扬地凯旋回到公都温帝斯。 然而等待着他的,却是他才刚有所觉悟的崭新危机。 莎尔瓦德伯爵露杰南送来紧急的消息。卡农港口路德跟港市莎尔瓦德之间的海峡出现一艘神秘军舰,并且将往来于海峡的船只全部击沉。 这代表着暗黑之岛遭到孤立,跟罗德斯本岛之间的联系完全被阻断。 好不容易踏上轨道的贸易被迫停摆,也无法经由卡农跟伐利斯输入粮食。 玛莫公国的生命线被完全切断—— 大蛇(1) 镇压魔兽的活动很顺利地进行着。 只不过虽说是镇压,但并不是要将魔兽打倒,而是将其赶回原来的栖息地罢了。 魔兽使艾莲娜完全发挥了支配魔兽之秘术的力量,将魔兽召唤过来纳入支配之下,之后命令它们回到自己的栖息地。 然后这些恐怖的魔兽,就像是温驯的小猫一样听从了艾莲娜的命令。 看到这个样子,史派克真的是相当佩服。 虽然他跟盖拉克、莱娜及莉芙等人一起负责护卫艾莲娜,但其实根本没有这个必要。 结果他们这次的同行,就像只是要宣传公王的确有为了镇压魔兽而亲征而已,因此使得史派克感觉内心相当的复杂。 然而,玛莫人民对公国的信心因此大幅提高,这倒是值得欢迎的事情。 在这一个月中,他们镇压了十几只魔兽,可说是几乎解决了所有的事件。 如今,史派克等人滞留在西方山岳地带山脚下的某个堡垒,因为还有几只从山上下来的魔兽还在这附近出没。 等把这些魔兽赶回山中,史派克便打算启程回到公都里去。虽然仍有人报告说在玛莫各地目击到魔兽的踪影,不过这些大多是不会加害于人类的种类。 “多亏了有艾莲娜,才使得玛莫总算能安定下来了。”在晚餐的席上,史派克再次对魔兽使艾莲娜道谢。 今天她又成功地让一只魔兽回到了山中。 “这也是为了我自己跟玛莫人民的笑容,公王陛下不用道谢。”艾莲娜微笑地如此回答。 正如她所说,自从来到玛莫后,她的表情就逐渐变得开朗了。 即使自称是魔兽使,这座岛上也没有人觉得她很可怕。因为在这座玛莫岛上,比她还要可怕的事物实在是太多了。 除了魔兽外,还有妖魔及邪神的信徒。盗贼的数量多到可以统治这座岛,住在暗黑森林的蛮族,至今也过着与其说是人类,还比较像是动物般的生活。 对于这座岛上的居民而言,善恶的价值观并没有太大的意义。对他们来说会造成问题的,只有是否有用及会不会危害到自己而已。 关于这一点,魔兽使艾莲娜无疑是所有人的助力。 史派克希望总有一天可以把她的功绩告诉所有人,并宣布人类跟魔兽是可以共存的。 “如果继续这么顺利的话,不用十天我们就可以回到公都了。”莱娜总算像是松一口气般地如此说道。 从亚拉尼亚千里迢迢回来后,他们马不停蹄地巡回玛莫各地。在这段期间,她底下的密探也不断轮流带来各种情报。这些情报都相当琐碎,整理这些情报也是她的工作之一。 在这次镇压魔兽的亲征中,她每天过得比史派克还要忙碌。 “这次镇压魔兽的活动让公国的评价上升不少,得趁现在多进行一些改革。”盖拉克也应和莱娜如此说着。 “每天被钉在王位上的日子又要来罗。”听到两人的对话,史派克半开玩笑地说道着。 他当然知道这是公王的工作,只是这实在是不符合自己的个性。 “经由这次的镇压活动我重新体认到,魔兽并不是自愿要离开原本栖息地的。”史派克恢复正经环视着众人如此说道。 “不过即使籍助了支配魔兽的秘术,我们也花了这么多的时间。真无法想像,魔兽竟然是在同一时期一起在玛莫各地暴动的。”如果这真的是魔兽使所干的,那相关的人肯定不只一个。因此在现实上,史派克认为这是不可能的。毕竟记载秘术的古代书会有第二本的可能性相当低,而且这也不是可以轻易习得的技能。 “不是自然现象也不是魔兽使所为,那原因究竟是什么呢。”莉芙露出得意的表情如此说道。 她大概是想要考倒史派克吧。不过……“这就是问题所在,不过我并不认为这次的事件是人类所为……”回答这个问题的是莱娜。 “下命令的或许是人类,不过我总认为直接下手的绝对不是。因为如果人类真的有这种能耐的话,那么至今一定会有人首开先例的。”“我也是这么认为,人类只要一拥有力量,总是会忍不住要亲自使用。”就像是要警告自己一样,艾莲娜如此说道。 “这不是人类所干的,可是如此一来主谋到底是谁?”史派克像是要自问般轻声说道。 听到这句话的莱娜,表示自己有可能已经有了答案。 “漆黑巨大的影子,使听者灵魂颤抖的声音……”之后她如此说道。 “这是什么?”史派克讶异地问着莱娜。 “这是一个传闻。虽然还没有完全确认,但是刚好在魔兽还没骚动之前的那一阵子,传闻有人曾经看过或听过这样的东西。由于实在是无凭无据,本来我以为只是个谣言而已……”如果将魔兽赶到人类聚落的并不是人类,那么这个传闻反倒增加了可信度,莱娜如此表示。 “原来还有这样的传闻啊……”对史派克而言,他是第一次听到,而且也无法判断是否是重要的情报。 在异常的事件爆发前,总会像是前兆一样出现许许多多的传闻。然而这几乎都是人类自己所幻想出来的产物。 “难道是……”默默听着史派克等人对话的艾莲娜,忽然露出不安的表情并如此轻声说着。 “有想到什么线索吗?”察觉到艾莲娜的表情变化,莉芙如此问道。 “不,我只是忽然想到一个东西。不过我应该只是多心了,因为之前的大战中才对,那个东西就应该消失了才对。”艾莲娜并不是对这位半妖精少女,而像是对自己解释般如此说着。 “那到底是什么啊?”在莉芙如此询问艾莲娜的时候,随着急促的脚步声响起,一个人匆忙地跑进了史派克等人所在的房间。 “到底发生了什么事?”盖拉克站了起来,并将手放在剑柄上。 然而看到进来的是他底下的亲卫骑士,他马上就放开了手。 “请恕在下无礼。”亲卫骑士当场跪下恭敬地说道。 “是有事情要报告吧,没关系,你快说吧!”史派克对亲卫骑士如此说道。 “报告公王,公都西北方的山谷中出现了一只有九个头的大蛇,并且正朝着公都移动中。现在宫廷魔术师亚德·诺瓦及麦理神殿的古里巴斯祭司都已经前往现场,但还是希望公王陛下可以马上回到公都进行适切的指示……”“有九个头的大蛇!”史派克惊讶地回头看着艾莲娜。 “应该就是俗称的九头大蛇了吧。那是相当恐怖的魔兽,据说它的强大甚至可以跟龙匹敌……”艾莲娜脸色惨白地如此回答。 “为什么这种魔兽会……!”史派克不禁激动地叫着。 关于九头大蛇他曾经在传承中听过,据说鲁诺亚纳湖周边的大湿原里,至今也仍有相当的数量栖息在其中。然而史派克从来没想过,自己竟然会碰上这种魔兽。 “像九头大蛇这样的魔兽,平常应该是很少会离开自己的栖息地的……”“可以用秘术的力量阻止它吗?”史派克询问着艾莲娜。 “说实话我并没有自信。不过我会尝试看看,不然如果放着它不管的话,不知道将会出现多少的牺牲者……”“那就麻烦您了。”史派克对这位魔兽使女性低下了头。 虽然将这个危险的工作交给女性使他的内心相当沉重,但他有保护人民生命财产的义务。 “我们回公都!”史派克站起来如此宣布。 “我们用瞬间移动的咒文吧。如果只是四五个人的话,我可以直接带各位回公都。”“真的有办法吗?”史派克想都没想就如此问道。 虽然是很无礼的问题,不过这也表示他相当惊讶。 “我也算是魔术师之一,当然不是只会支配魔兽的秘术。”露出温柔的微笑,艾莲娜如此回答。 听到这个答案的史派克表情一绽,并且再度低下头请她帮忙。 “……她说她也算是魔术师,可是连亚德都还不会用瞬间移动的咒文呢。”听到两人的对话,莱娜悄悄跟盖拉克如此说着。 “看来她身为魔术师的实力也是相当优秀的,搞不好可以跟高位的导师匹敌呢。”盖拉克如此回答,并嘟起嘴像是要吹口哨似的。 “看来亚德变得真没立场呢。”莱娜也不禁露出苦笑。 不过宫廷魔术师并非需要专精于魔术,辅佐统治会治理国家才是最主要的工作,而魔术则是为此而备的知识。因此并不能因为艾莲娜修得了高等魔术就责备亚德。 (你可别死啊,亚德……)莱娜如此心想。 (因为你可是还有很多工作要做的呢。)而这才是她内心真正想说的。 大蛇(2) 玛莫公国唯一的宫廷魔术师亚德·诺瓦,如今正过着非常紧张的一天。 他所在的地点是距离公都温帝斯西北方大约两天的路程,流经公都近郊、别名“叹息之河”的塞斯特河上游流域。 这里是山间小河即将注入狭窄盆地的地点,河流从这里分成数个支流,并在盆地形成一片湿原。湿原范围中有数百个沼泽,里头则是被可以让积水腐臭的毒气,以及从地下冒出来的某种黑色液体所污染。 而在这些水再度会合成为一条河川后,叹息之河就变成了放出恶臭的浊水。河里虽然还是有鱼,但大部分都无法食用。 那只九个头的魔兽,如今就在亚德·诺瓦所在位置稍微上面一点的一个瀑布下面休息。然而,他并无法得知这只魔兽何时会有所动作。 河川下游的盆地有几个小集落,都是以种菜或捕捉湿地里的鱼维生的。对于贪婪的魔兽而言,人类刚好是大小适中的猎物。如果这些村庄因而被袭击,那责任就会在留守的他身上了。 亚德·诺瓦所带来的部队,是留在公都跟王城守备,大约一百名骑士中的三分之一。 虽然这样的人数要跟九头大蛇作战并不算够,但是如果动员更多人的话,一旦公都被袭击的话,将会没有招架之力。由于现在已经获得玛莫帝国重建的情报,因此必须要考量这样的可能性,绝对不可以轻忽大意。 他已经派传令前往各地通知回到了自己领地的骑士们,过不久他们应该都会被召集回到公都,而史派克也将会率领他们前来支援。 亚德·诺瓦只需要拖延时间到他们前来就可以了。 只不过魔兽是否会听从他的设想而行动,就只有天上的神才知道了。 亚德·诺瓦任命一位骑士,担任队长进行作战时的指挥。他自己是打算用魔术进行支援,但他不知道自己的魔术对九头大蛇而言是否真的有用。 唯一的救星,就是战神祭司古里巴斯一同前来。 他不但是位优秀的战士,同时也可以使用神圣魔法。骑士们也因为他的存在而勇敢了许多。 (你可千万不要动啊……)亚德·诺瓦从当天早上,就一直对着魔兽所在的方向不停祈祷。 到目前为止他的愿望是实现的,但是没有人能保证这可以维持多久。 就这样天色也逐渐变暗了。 如果是跟人类战斗的话,可以稍微休息一下,然而面对魔兽可不能如此。何况魔兽之中喜欢在夜间出没的种类也不少。 “进行扎营准备!不过不要疏忽戒备,要在魔兽有所动作的时候可以马上出动!”听到了受亚德任命为队长的那名骑士的声音。 骑士们也听从命令,开始进行扎营的准备。 在这个时候,亚德·诺瓦也还是坐在河边的一块大石头上动也不动,并且朝上流瞪大眼睛监视魔兽是否出现。 “现在就这么紧绷的话,在危急时身体会不听使唤的。”随着古里巴斯的声音,这位体型矮壮的矮人祭司爬到了亚德·诺瓦所在的岩石上。他的手中拿着面包跟装了饮料的水壶。 “至少也先填饱肚子吧。”“啊,真的非常谢谢您。”亚德·诺瓦如此回答,并从古里巴斯的手中接过了面包跟水壶。 然后勉强自己把这些东西吞到肚子里。 “在这种时候,就会开始讨厌自己这么的胆小。”花一点时间吃完东西后,亚德·诺瓦就像是在忏悔般对着古里巴斯如此说道。 “会害怕打仗是很自然的。没有人愿意杀害他人或被他人所杀。然而无论是那个时代都一定有战争,也没办法从其中脱身。因为事实上生物都是不断夺去其他生物的生命,然后延续自己的存在。人类、妖精及其他的动植物,都是在这无止境的战斗中活过来的。因此死亡并不是邪神的诅咒,必须要将其视为是神所赐予的祝福。”“所以说死也是有意义的吗?”“如果不这么想的话,那活着的生物又有什么意义?”古里巴斯想要说什么,亚德·诺瓦似乎能够理解了。 死亡是迟早的事。必须要承认这一点,才能够珍惜活着的时光。 但即使内心可以理解,但身体还是忍不住会颤抖。 “并不需要试着习惯面临死亡,你要害伯也无所谓。但是如果被恐怖所吞噬而失去自我的话……”“怎么了?”由于古里巴斯话说到一半就打住了,因此感觉诧异的亚德·诺瓦如此问着。 “刚刚我看到河面似乎在动……”古里巴斯凝视着两人所在岩石下方的河水如此回答。 “河面?”亚德·诺瓦也连忙低头看着流动的河水。 然而因为天色也已经变暗了,他的眼睛无法看清河面的样子。 “肯定没错。虽然只有一点点,不过地面已经有点震动了。加上河水也有点混浊,肯定是魔兽有了动作。”亚德·诺瓦并不怀疑古里巴斯的推测。 因为矮人族拥有暗视的能力,即使在晚上视力也跟白天一样好。 亚德·诺瓦将魔兽开始行动的消息转告给玛莫公国的骑士们。 这个消息在骑士间引起了一瞬间的骚动,但他们很快就开始进行迎击的准备。一半的人手持步兵枪排成一列,其他人则装备弩弓在其后方待命。 长大的步兵枪可以轻易刺到对岸。由于九头大蛇不会飞,因此应该是无法从这样的阵型中逃脱。 即使是再巨大的魔兽,不过毕竟只有一只。相对的这边有三十多位骑士在等着它,因此亚德·诺瓦相信魔兽是很难突破他们的。 随着迎击态势逐渐准备好的同时,亚德·诺瓦也开始感觉到地面在震动了。而河川上游也传来水花飞散的声音。 亚德·诺瓦对着河里的一颗岩石使用魔法之光,青白色的光辉在河面照出幻想般的景色。 然而现在并没有时间去欣赏这个美丽的光景。 因为在魔法的光芒中,出现了一个拥有九个头的大蛇身影。 九头大蛇将它所有的头高高抬起,并扭动着它的身躯,以令人惊异的速度朝亚德·诺瓦等人的方向接近。随着咻咻的声音,九个头都露出鲜红色的舌头吐着蛇信。 “放箭!”随着骑士队长的号令,十几枝箭一起飞了出去。 由于目标非常巨大,因此几乎所有的箭都命中了,然而能贯穿大蛇坚硬鳞片的却只有少数。而九头大蛇就这样毫不畏惧地向前,朝着排成一列的步兵枪冲过来。 “突刺!”骑士队长再度下达了命令。 随着有力的吆喝声,手持步兵枪的骑士们一同向魔兽刺去。 而在同一时间,魔兽的巨大身躯也跳进了骑士们的中间。 有好几根骑士枪应该已经贯穿了大蛇的身体,然而巨大的魔兽却像是不痛不痒般继续穿过了人群。 虽然亚德·诺瓦咏唱了电击咒文,古里巴斯也使用气弹咒文,但也不知道是否产生了效果。 魔兽再度回到了河流中,毫不减速地朝着下流而去。 留在原地的只有被魔兽的巨大身躯弹飞,如今躺在地上呻吟的骑士们。其中有五位骑士还行踪不明。 大概是就这么被魔兽咬走了吧。 而在牺牲者之中,也包括了亚德·诺瓦任命为队长的骑士。